列传第一百十五(四) - 明史 - 张廷玉
钟化民,字维新,仁和人。万历八年进士。授惠安知县,多异政。御史安九域荐于朝,以俸未及期,移知乐平,治复最。
征授御史。与同官何卓、王慎德交章请建储,不报。出视陕西茶马,言:“边塞土寒,独畜马为业。今虑其阑出为厉禁,于是民间孳息与境内贸易俱废,公私缓急亦无所资。请听逾境贩鬻,特不得入番中。又曩宁夏乏饷,岁发万金易米二万七千石,后所司干没,滥征之民。请以垦田粟补之,永停征派。”俱报可。
巡按山东,岁旱,请蠲振先发后闻。坐宁夏时取官银交际,为尚宝丞周弘禴所劾,调行人司正。
累迁仪制郎中。沈王珵尧由支庶嗣,请封其庶子为郡王,化民持不可。
帝传谕曰:“第予虚名,令藉是婚娶耳。”化民奏曰:“沈王子与元子孰亲?王子不即封,虑妨婚娶,元子不即立,不虑妨豫教乎?”帝怒,以化民辞直,无以难。
帝命并封三王,化民与顾允成等面诘王锡爵于朝房。寻进光禄丞。二十二年,河南大饥,人相食,命化民兼河南道御史往振。
荒政具举,民大悦。既竣,绘图以进。帝嘉之,褒谕者再。擢太常少卿。
二十四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河南,讨平南阳矿盗。夹河贼啸聚数千人,复督兵破之。
时方采矿,抗疏力谏。化民短小精悍,多智计。居官勤厉,所至有声。
遍历八府,延父老问疾苦。劳瘁卒官,士民相率颂于朝。诏赠右副都御史,赐祠曰忠惠。
吴达可,字安节,宜兴人,尚书俨从孙也。万历五年进士。历知会稽、上高、丰城,并有声。
选授御史。疏请御经筵勤学,时与大臣台谏面议政务,报闻。大学士赵志皋久疾乞休,未得请。
达可力言志皋衰庸,宜罢,不纳。二十八年正月,请因始和布令,举皇长子册立冠婚礼,简辅臣补台谏,撤矿税中使,不报。
视盐长芦。岁侵,绘上饥民十四图,力请振贷。税使马堂、张日华议加盐税,奸商妄称嘉靖中大同用兵贷其赀三万六千金,请于盐课补给,户部许之。
达可皆抗争,事得已。改按江西。税使潘相殴折辅国将军谋圮肢,并系宗人宗达,诬以劫课,劾上饶知县李鸿主使。
帝切责谋圮等,夺鸿官。达可言:“宗人无故受刑,又重之以诘责,将使天潢人人自危。鸿无辜,不当黜。愿亟正相罪,复鸿官。”同官汤兆京亦极论相罪,且言辽东高淮、陕西梁永、山东陈增、广东李凤、云南杨荣皆元恶,为民害,不可一日留。
皆弗听。鸿,吴人,大学士申时行之婿。万历十六年举北闱乡试,为吏部郎中高桂所攻。
后七年成进士。至是,抗相,以强直称。相又请开广信铜塘山,采取大木,凿泰和斌姥山石膏,达可复极谏不可,阁臣亦争之,乃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