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 卷 - 墨子闲诂 - 孙诒让
道藏本及明鈔本刻本並無目錄,此畢氏所定,依意林為第十六卷,今從隋志,別為一卷。
卷之一親士第一脩身第二所染第三魏徵群書治要引篇目同。
法儀第四治要引篇目同。
七患第五治要引篇目同。
辭過第六治要引此篇文并入七患篇,疑唐以後人所分。
三辯第七黃震、宋濂所見別本,以上七篇題曰經,蓋宋人所加。
卷之二尚賢上第八治要引篇目同。漢書藝文志顏師古注引作「上賢」。
尚賢中第九尚賢下第十卷之三尚同上第十一漢書顏注引作「上同」。 尚同中第十二尚同下第十三中興館閣書目云「一本自親士至上同十三篇」,即此。黃震、宋濂所見別本,以上六篇題曰論,亦宋人所加。
卷之四兼愛上第十四漢書顏注引同。
兼愛中第十五兼愛下第十六卷之五道藏本六同卷。
非攻上第十七非攻中第十八非攻下第十九卷之六節用上第二十漢書顏注引同。
節用中第二十一節用下第二十二闕節葬上第二十三闕節葬中第二十四闕節葬下第二十五卷之七天志上第二十六天志中第二十七天志下第二十八卷之八明鬼上第二十九闕。漢書顏注引作「明鬼神」。
明鬼中第三十闕明鬼下第三十一非樂上第三十二卷之九非樂中第三十三闕非樂下第三十四闕非命上第三十五治要引篇目及漢書顏注引,並同。 非命中第三十六非命下第三十七非儒上第三十八闕非儒下第三十九卷之十經上第四十晉書魯勝傳墨辯注敘云「墨辯有上下經,經各有說,凡四篇」,即此。
經下第四十一經說上第四十二經說下第四十三卷之十一大取第四十四小取第四十五耕柱第四十六卷之十二畢云:「舊云十三同卷者,梵本分帙如此。」詒讓案:此明人編入道藏所合并,非古本也。畢謂梵本,亦非。
貴義第四十七治要引篇目同。
公孟第四十八
卷之十三魯問第四十九公輸第五十□□第五十一卷之十四備城門第五十二明吳寬鈔本無目錄,其當卷篇目,以備城門為五十四,備高臨為五十五。冊末,吳氏手跋云「本書七十一篇,其五十一之五十三,五十七,五十九之六十,六十四之六十七,篇目並闕,當訪求古本考入」云。是吳所據舊本實如此,則當闕五十二、五十三二篇。末知孰是。
備高臨第五十三□□第五十四依備城門篇所列攻具十有二,臨第一,鉤第二,則此篇疑當為備鉤。
□□第五十五備城門篇十二攻具,衝第三,則此篇疑當為備衝。詩大雅皇矣,孔疏引有備衝篇,蓋唐初尚未佚也。
備梯第五十六□□第五十七十二攻具,梯第四,堙第五,則此篇疑當為備堙。
備水第五十八
□□第五十九十二攻具(一)。水第六,穴第七,突第八,空洞第九,蟻傅第十,今唯闕備空洞一篇,其次又不當列水突之閒,豈為後人所貿亂與?
□□第六十備突第六十一備穴第六十二十二攻具,穴在突後,此篇次與彼不合。
備蛾傅第六十三
(一)原誤作「其」,據文義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