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 旗袍(5) - 快穿之黑渊女巫 - 巫法吾天
“老爷,这是宜少爷送给小姐的东西。”
木启天闻声, 抬眼瞧了几人抬进来的东西, “这是什么?不是都告诉他少费心思么, 怎么这么缠到。”这几天天天送东西, 烦不烦, 真是非要闹得的人尽皆知呢?
“老爷,宜少爷说这是通过您给小姐送的最后的礼物。”
“哦~”木启天扔下手中的册子,揉了揉眉心, 靠在沙发靠椅上, “他又玩什么花样。”
“宜少爷说他过几天就要回燕京。”
“回燕京?”木启天睁开眼, 冷哼了一声, “扔出去, 要走就别来骚扰我的女儿。”
抬着东西的人为难的站在原地,进不是进, 退不是退。
“还不走?”
“老爷~这……”真的要扔啊?
“不走还要我请你?”木启天起身就向书房走去,连个眼神都留给这群人。
“走走走……老爷息怒, 我们这就走。”带头的转身摆手, “赶紧走走走,别磨蹭。”
等这群人走后, 客厅瞬间安静了很多。
木启天只觉得心中堵了一口气咽不下去又不甘心吐出来, 他见着众人走了又从书房出来, 双手抄起腰,在客厅里来来回回的踱步,好半响, 他对着门口的方向终是“呸~”了一声。
转了良久,转到他自己也觉得没意思的时候,便狠狠的把自己砸进沙发上,气呼呼的喘着气。反正,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臭小子,回燕京?!你可是想的倒好!之前还夸他聪明,聪明个屁!也是个蠢货!连这点事都看不明白。
“来人!”木启天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不然错过了岂不是后悔一辈子?
“老爷,有什么吩咐么?”管家恭敬的站在一旁。
“那小子呢?你们把他送的东西抬出去他的人什么反应?”木启天沉着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自然,对,就是自然。
“嗯?老爷,他们没什么反应啊,就直接把东西抬回去了。”
“什么?”木启天的音量不自觉的提高了两度,“哪有送出来的礼还抬回去的道理!这小兔崽子连这点人情世故都不懂么?老子当初瞎了才觉得他是个人才!”
管家黑线,不是您让人抬回去的么~
木启天黑着脸腿脚不自觉的又在客厅里转来转起,晃的管家眼晕,“老爷,您是不舒服么?需不需要请大夫过来?”
“老子身体好着呢!怎么你盼着我有病啊~”
“哪能啊老爷。”只是您的脸皮都快抽在一起了,影响美观。
“下去吧,下去吧!”木启天烦的摆摆手,让管家退下。
“是,老爷。”
客厅又剩他一个人。
还没过几秒,管家又折了回来,“老爷。”
“又回来干什么!”
管家面色古怪,他凑到木启天耳朵边上小声嘀咕了几句,谁知愁容满面的人立刻眉开眼笑,“哈哈,这小子~”
刚笑完,马上又沉了脸,“哼~燕京那些纨绔子弟的伎俩他倒是一个没落下,学了个干净。”
“那……”管家觉得自家老爷今天堪比台上的名角儿,这变脸速度,实在惊人,老爷这是怎么了?一会惊一会喜的实在不符合他往日沉稳老练的商业龙头老大哥的样子,还有,老爷今天的关注点也不太对啊,他难道不是先关心一下小姐么?
“记住,你什么也不知道,他们什么也都没看见。”木启天闭上眼睛,靠在沙发上,长叹了一口气,显得异常疲惫,“你下去吧,没重要的事不要来打扰我,所有会客,都推了。”
“好的,老爷。”
管家退却,良久,木启天在寂静里睁开眼睛,沧桑的目光里闪烁着明明灭灭的高光,“臭小子,你可别让我失望啊……”
木家庄园的偏角。
洁白的墙角上,惊现两只手。修长,洁白,指骨分明,是一双贵气得叫人浮想联翩的手。紧接着,就冒出一个看起来毛茸茸的黑色团子,仔细一瞅,一个人影已经干脆利落的翻墙而过,待他落地,才扯了扯自己的西装,去见喜欢的人,总得整洁精神些,虽然她可能看不见自己。
宜仁看着木家的庄园,想不到他一个在燕京横着走的大少爷,居然有一天会沦落到做出翻墙这般粗鲁的动作。果然,世风日下啊!啧啧。
然后他弯腰,捡起地上的东西,就偷偷摸摸的往木小姐的房间里摸。突然觉得好缺德啊,但他越心虚越兴奋,而且动作相当自然。
只是,这木家的防备也太差劲了,他走了真的久,竟然也没看见半个下人。怪不得第一次看见她时,旁边连个照看的人都没有,真是越想越觉得她呆在这里,简直危险至极。
终于,他来到了木巡音的闺房门前。
只是一个快速的闪身,他便开门进去又迅速的关了门。
心跳,跳的很快。
他不是第一次进女孩子的房间,不管是因为家里那些表妹堂妹等各种妹妹,还是无数女人的邀请,虽然他没什么想法,但作为一个优秀的纨绔,他确实进过不少女孩的房间,无一不是小公主类型的,要么粉红,要么奢华,要么艳糜,可从来没有一个,是这般简单的!
简单到在整个房间最阴暗的地方只有一个榻榻米。
榻榻米上坐着一个穿红色洋裙的少女,白如冬雪的小腿划过优美且纤细的弧度,裸-露在空气中,再向上,是如今名媛们都烫的卷发,弯弯的耷拉在肩膀上,她的眼睛太过明亮,以致于你能轻易的忽略她其余的五官,就因为这惊心烁人的明锐,配上她红色的裙子,明明孱弱,可偏偏极有攻击性。
明明单薄,可她不孤独。
她的身旁,有两件旗袍陪着她。
一件简陋粗糙至极,一件华贵精致至极。
一件来自于李文预,一件……是他送的。
原来木启天的话是这个意思,这个女孩儿,她选择了两件。两件截然不同的旗袍。
他走近巡音。女孩毫无反应。
她,不愿看,不愿听,不愿言。
所以。
她,看不见,听不见,说不出。
宜仁看着她无动于衷的样子,心里钝钝的,像两块粗糙到掉渣的木头放在一起死磨般难受。是什么把她变成这样?她其实长了一张江南女子该有的极具东方特色的面容,柳叶眉,丹凤眼,樱桃口,可她对传统东方性质的东西厌恶至极,她穿旗袍,自是最漂亮的,她盘旗头,自是最美丽的,可她收集了成千上万的旗袍,从未穿过其中一件,可她把自己华丽若绸缎的烫成不伦不类的卷发。
唉~
怎么把这样一个人唤醒呢?她不看不听不言。
他可能把好运气都都就留在了燕京,不然怎么来了江南,对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孩一见钟情,好不容易知道后紧接着又受到未来岳父的刁难,可这能解决,就算他们的结合跳动整个时局的紧张神经,这都没问题,什么压力他都扛得住,可他遇见最大的障碍,来自于他喜欢的——眼前这个眼神清透到映不出任何物象的少女。
他们隔着一尺的距离,仿佛倒立在两个世界。她把她的躯壳遗失在光阴河畔,她把她的魂灵丢进光阴之河。想要叫醒她,就得用她的方式来,他只能把他自己也扔进这片只沉不浮的河流里,陪着她自由的溺死在另一个世界。
真做了,便再无退路。
他笑了,笑出了声,他真的觉得很好笑,但又不知道自己在笑什么。
他宜仁,从小到大顺风顺水,他家世完美,他相貌出众,他天赋异禀,他众星环绕,他天之骄子。即使处在这样始乱风云的时代,他依旧是站在世界顶端人,国际美学界,留他一席之地。可偏生,一见钟情这种事,就是好巧不巧的发生在他的身上。他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因为他是个艺术家,一瞬间的灵感不是日子久了磨出来的,所以他反而不觉得日久生情能发生在他身上。
可都说是一瞬间的灵感了,那么这一瞬间有多久?能持续多久?毕竟,定义在贵公子身上的标签,可没有长久这一项。若真是一时兴起,一时冲动,他是无所谓,可眼前这个魂灵残破的女孩,是真的绝其生息。那他付得起这个责任么?他能对一个人一见钟情,那确定不会对其他人也有同样的感觉么?他能保证这种感情能一直存在一辈子么?
他可能是个纨绔,可他绝对不是个渣子。他犹豫的万分挣扎,他纠结的极其沉痛。
越崩溃,越无路,越想笑。
他笑了又笑,问了又问,想了又想,决定再看看这个女孩。
看着看着,内心渐渐平静,笑的也渐渐容和。
看吧,直觉已经帮他做了选择。
其实本来就没什么可纠结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