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张良 - 后金钱时代 - 流水闲愁
火锅店里人声鼎沸,客人要求续汤加菜的声音不绝于耳。
雷风望着坐满人的火锅店不住咋舌,服务生迎上来说道:“您好,请问您几位?”
雷风说:“哦,两位。”
服务生说:“不好意思先生,现在都坐满了,要不您稍微等会儿?”
雷风问道:“大概还要等多久?”
服务生说:“大概半小时左右。”
雷风说:“那好,我就等一会儿。”
雷风掏出手机,给与他同住的张良打电话。
张良不是小偷,并不是与小偷同住的人都是小偷,就如同去洗浴中心的人并不都为了洗澡。
张良是一名大学生,名副其实的大学生。
他就在大学城里的一所大学就读,学的是金融专业。
很难想象,一名大学生和一名人人喊打的小偷是如何住到一起的,说到这里,就不得不牵扯出一段趣事。
那天,雷风在海淀黄庄附近溜达。海淀黄庄也算个比较繁华的交通枢纽,附近有地铁站和公交站,还有很多的大商场,是雷风挣工资的首选之地。
雷风将刚得手的一部苹果手机揣进兜儿里,他看着失主,一个打扮得时尚靓丽的女孩儿,耳朵上挂着耳机线若无其事的上车后,想象着女孩儿掏手机的时候发现手里只剩下一条孤零零耳机线的样子,捂着嘴一阵窃笑。
很多人会说,人家耳机里放着音乐,怎么可能音乐突然停了失主会没有反应呢?其实不然,你们不妨想想,自己有没有在戴着耳机听歌儿的时候,实际上脑子里却在想着其他事情的时候呢,在你想着其他事情的时候,是否又会忽略掉耳朵里的声音呢?姑且把这种状态称之为失神。
雷风是很会看人的,他在下手前会先仔细观察目标的眼睛,如果他发现目标两眼炯炯有神,一副专注的样子,或者是身体微微摆动,那他就知道,目标是在很专心的听耳机里的内容,这样的人他就不会下手。相反,如果他返现目标的眼神涣散,两眼发直,这就说明目标的脑子里想着的是其他的事情,他的注意力并非在耳机里的内容上,这样,他就会对目标下手。
凑巧,这位倒霉的姑娘就是后者,她的心思完全没在耳机里的内容上,相反,她边走边两眼发直的盯着前方不远处另一位姑娘手中的香奈儿手袋,眼睛喷出炙热的火焰。
这样的机会雷风当然不会错过,他先是跟在女孩儿身后,快速的拔下女孩儿的耳机线,稍等了一下,发现女孩儿的目光依旧注视着那只手袋,这才快速的将女孩儿裤兜儿内的手机夹走。
这偷东西最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比如说,这个女孩儿今天恰好穿着一条牛仔短裤,手机大半部分露在窄小的裤兜外,再比如,她又恰好将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手袋上,再比如,当时的人群相对拥挤。
这时又会有人发问,小偷儿偷东西,尤其是在大街上偷,就不怕有人会发现吗?当然不会!
作者亲身经历过一次小偷偷东西的全过程。
那是一个夏天,作者和母亲在外闲逛,在作者前面是一对年轻的姑娘,她们嬉笑着边走边聊得热火朝天。
这时,一个也就四五岁的小男孩儿尾随在这对姑娘身后,跟在小男孩儿旁边的是一位妇女,是不是小男孩儿的母亲不得而知。小男孩儿个子很矮,他踮着脚尖用稚嫩的小手不断的尝试去拉开一位姑娘的挎包,他似乎是第一次做这件事,显得有些紧张,旁边的妇女一个劲儿的用眼神鼓励(胁迫)他,他不得不一次又一次的重复。
作者和母亲将发生的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但是当时作者岁数也不大,且当时的性格懦弱,又怎敢出言制止,要知道,这样偷东西的,多半都有男人暗中跟着,一旦发现有人管闲事,肯定是会出来威胁。
那个小男孩儿力不从心,加上我们将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妇女颇为无奈的示意小男孩儿撤退,我们也松了一口气。
母亲是个好心的人,她让我跟着她,快步超过这对姑娘,走进了一家服装店。在这对姑娘经过服装店的时候,母亲叫住了这对姑娘,将刚才的事情告诉了她们,并询问她们是否丢了东西。
两位姑娘慌忙查看自己的包包,好在那个小男孩儿的力气不大,只将拉链拉开了个小口,姑娘也没丢什么东西。
这对姑娘一边向我母亲道谢一边捂着胸口直呼害怕。
然而,作者当时比这两位姑娘还要害怕,还小的我是实在搞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人,要教这么小的孩子偷东西,如果那个妇女不是这个孩子的亲妈,我可能心里会稍微好受一些,至少可以狠下心来说什么这一切都是孩子的命,他也许是被拐卖来的,被迫做这件事,我可以说这是一场悲剧。
但是,如果这个妇女是孩子的亲生母亲,我真的只能用恐惧来描述我的心情了,虎毒不食子,天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好,若是这个母亲真的就希望自己的孩子以后做个小偷,我觉得这不仅仅是一场悲剧,而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灾难。
之所以要说这件事,是因为小偷之所以在很多时候可以明目张胆的偷东西,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今社会的冷漠和当今人们的怯懦,更是因为现实生活的残酷。
当时也是夏天,酷热难耐,雷风在得手后感到口干舌燥。他走到一个报刊亭前,准备买一瓶饮料喝。
报刊亭前站着一个年轻男人,这男人带着黑框眼镜,背着一个看起来又脏又旧的书包,书包的很多地方都被磨出了线头,看得出来,已经用了很久了。
年轻人穿着一件有些发黄的白色T恤,下身是迷彩色的短裤,脚上蹬着一双回力球鞋,尽管球鞋被刷得很干净,但是依然看得出已经穿了很长时间。一双白色的袜子崩在脚踝上,在这个已经流行穿低腰袜的年代,年轻男人的打扮显得土里土气的。
他正认真的翻阅着一张报纸,报刊亭的老板有些不耐烦的说:“小伙子,你买不买?”
年轻男子窘迫的说:“老板,你再让我看看,要是我觉得这报纸有价值,我会掏钱买的。”
老板撇了撇嘴说:“哎呦,听说过试衣服的,还没听说过试报纸的,这报纸才两块钱一份,你别告诉我你连份报纸都买不起吧?”
雷风听见两人的对话,便凑了过来,他看到,年轻男人正快速急迫的翻阅着报纸,他看的是经济版面。
又过了一会儿,年轻人似乎是鼓足了很大勇气似的,从钱包里掏出两块钱递给老板,拿起报纸扭头就走。
老板不屑的看了一眼年轻男子离开的背影,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燃,他叼着烟对雷风说:“要点儿什么?”
雷风对老板的问话充耳不闻,因为他看到,在报刊亭的货架上,有一个黑色的皮夹!
他偷偷看了一眼老板,发现老板并没有注意到货架上的皮夹,他正美美的吸着口中的香烟。
“给我来瓶矿泉水,要冰镇的。”
“两块!”老板喷出一口烟雾说。
雷风掏出两块钱递给老板,在手收回的时候,随手一扫,货架上的那个钱包就到了他的口袋。
这个时候,那个年轻人手里拿着报纸,边走路边翻看报纸,这让他走的很慢,期间还撞上了两个路人。
根据雷风多年的职业经验,这个年轻男子很穷,其实也不需要什么经验,一个连买份报纸都要先试看一下的人,他又能有多少钱呢?
雷风的准则就是不偷穷人,这也就意味着他可怜穷人。其实也不是可怜,他就是觉得自己是个小偷,挣钱很不容易,每天冒着被人胖揍一顿扭送派出所的风险养家糊口实属不易。而穷人也是如此,只不过穷人是冒着每天被人鄙视,被人唾弃的风险挣扎度日,也实属不易。
别以为小偷都是很富有的,小偷的钱和赌徒的钱是一样的,来的快,去的也快。就拿雷风来说,偷了多少,就花多少,从来不会攒钱。
每当他看到电视或网络上宣扬如何理财或者如何攒钱的报道时,他都会不屑一顾的笑笑,觉得这些人全是傻X。
人生苦短,说来道去也就是几十年,攒钱又有什么用呢?留给子孙后代?别逗了,俗话说得好,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自己忙活半天,把挣了一辈子的钱都留给别人,不是傻X是什么?
钱是什么?钱就是享受的工具!享受是什么?享受就是人活着的目的!
要不怎么说春宵一刻值千金呢,享受的感觉要比任何事物都来得痛快,来的直接,恰恰雷风就是个痛快的人。
雷风快步赶上那个年轻人,他伸手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年轻人放下手中的报纸,扭过头疑惑的望着雷风。
“哥们儿,你钱包落在报刊亭了!”雷风说着拿出年轻人落在报刊亭的钱包向他扬了扬。
年轻人看了一眼雷风手中的钱包,点了点头,又低头看起了报纸。
年轻人的行为让雷风气得火冒三丈,他心说我好心捡了你的钱包,换做正常人应当表示感谢才是,这哥们儿怎么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好像不是他丢了钱包,而是雷风丢了钱包。
“我说,这钱包是不是你的?”雷风有些恼火的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由于生气,他拍年轻人肩膀的力度很大。
年轻人极不情愿的放下手中的报纸说:“大哥,你不要烦我好不好,你要是喜欢我的钱包,你就拿去好了。”说完,他抬起手准备继续看报纸。
雷风这个气呀,他嘟囔道:“行,你要这么说我还就真拿走了,我先看看里面还有多少钱。”说着他打开钱包。
雷风打开钱包之后眼睛都直了,这哥们儿钱包比脸都干净,里面除了身份证和公交卡之外,就剩下一枚藏在夹缝中的一毛钱硬币。
他掏出年轻人的身份证,知道年轻人叫张良,1995年生人,也就是说他今年21岁。
眼前这个年轻人要比他实际的岁数看上去老一些,脸上透着沧桑,年纪轻轻,眼角却已经隐约能看到细细的皱纹。
他样貌清秀,只不过脸色不太好,有些发黄。身高在170左右,身形瘦小,细细的胳膊上青筋暴起,那件在雷风看起来很小的T恤衫穿在年张良的身上仍显肥大,袖管随着风不时打在他的胳膊上。
“哎,哥们儿。”雷风叫了一声张良。
张良完全沉浸在报纸之中,根本就无暇顾及雷风。
雷风只好用手挡住报纸,张良这才回过神来,有些恼怒的看着雷风说:“你干什么?”
雷风嬉皮笑脸的说:“哥们儿,你过的也太惨了点儿,钱包里就剩下一毛钱了,要是我,就不带钱包了,在这硬币上打个孔,挂在脖子上,就算把全部家当都带上了。”
张良见雷风故意拿他打趣,生气的夺过雷风手中的钱包,小声骂道:“精神病。”说完之后扭头朝着地铁站走去。
雷风觉得张良甚是有趣,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他卖报纸的那两块钱应当是他兜儿里仅剩的钱了。什么样子的人会将仅剩的钱去买报纸而不是买食物呢?
雷风快走几步,赶到张良身边,将手中的矿泉水递给张良说:“哥们儿,渴了吧,喝口水?”
张良诧异的看了一眼雷风,眼神中充满了怀疑,他舔了舔嘴唇,却没有伸手接雷风手中的矿泉水,而是用质疑的语气说:“你矿泉水里不会下药了吧?”
雷风听张良这么说,眉毛一挑气愤的说道:“好心当成驴肝肺!”说着,他拧开矿泉水瓶,猛灌了一口,还故意露出满足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