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第三十四章 生活如乱麻 - 昔云楚楚 - 秦遥昔
在夹隙里喘着粗气,生活是黑夜的海。
自决定好好待楚楚以来,一切如纠缠不休的毛线团一般,开始失序凌乱起来。
我的那些狐朋狗友,纷纷打来电话,连说带骂地烦扰我。
“是不是爷们?”今天以来的第十三个人,他们一定是约定好队列顺序的,我不想再忍。
“陆恒,你丫干的这是什么事啊。”
“当哥们的,只能管喝酒划拳打抱不平,别他曱妈多管闲事。”
“你是我们的哥们,楚暮也是我们的哥们,现在就是为他打抱不平呢。”
我径直挂了电话。
安茗几次三番地同我联系,没例外地,我送她冰山般的语气和拒人千里之外的淡漠语调,女孩子的自尊和矜持也算帮到了我,她因而亦不再缠我。但随后,我的收信箱里在某一天,突然堆满了她的演讲视频,海景相册,以及金融论文,发信人竟是母上,我无奈,心中的一把屈火只好强行压下。
“哎呦,我的好儿子啊,怎么样啊?是不是千载难逢的好姑娘?你说你是不是得着个大便宜,那天安茗对你的印象居然特别好......”
“妈,我这边还有事,不能和您聊了。”
“哎哎,怎么了?这三十不到就敢打断你妈的话了?......”
“妈,您这几天给我打的电话比这二十多年的都多,您不嫌累啊。”
“这不刚刚了却心腹大患,可以考虑考虑私事了吗?更何况,这次对方的缴械倒戈,这都亏了这安家的施压啊,对了,你和他断了没,啊?......”
“妈,头疼。”
“头疼?啊,没事吧儿子?头疾又犯了?妈不说了,不说了。”
“嘟嘟嘟。”
晃晃脑袋,我近乎要崩溃。
感情,真的不是两个人的事。
当原本的感情抉择突然改变时,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世界如墙倒山崩般开始对我进行可怖的积压。
只是,晚上静静看着他的睡颜,倒也安心了不少。
窗帘轻轻拂动着地板,痒痒地撩人,如同绕梁遏云的挽联。轻柔的无纺布温情地护着他的伤口。
需要重新追吧,还极度地不容易。
在其间,也要为你慢慢地疗伤。楚楚。
翻开我的皮夹,将我和楚暮的合照轻轻抽出,底下压着的,是楚楚的证件照。
以前混蛋,刻意没留他的风景照抑或生活照,只有这个,小心翼翼地压了很多年,不曾被任何人发现。
我将它放在唇边,细腻用心地,寸寸吻着。
眼睛看向躺在床上的小人。
冬夜渐暖,家里的中央空调向来勤谨到位,他只穿半袖衫。
还是想为他套上长衫,然后撸下袖管,因为他的手臂上,尽是可怖的痕迹。
并非是我逃避,而是不想让他再次看见。
烟头,青痕,旧痂,还有针孔。
有一段时间他不能进食,只能靠营养液,导致血管不可见。
年轻的实习护士在他胳膊上试了很多针,好几次都没扎到血管里,我买了东西回来后才发现。
没有遏制地怒吼,将主治医生叫过来。拉过楚楚的手,眼红红地看了许久。
对比往昔,他没变,还是那张略显青涩又容易害羞的脸。
像个小姑娘似的。
但更多的时候,他勇敢得像个骑士。
陆恒哥哥,我要快快长大,以后好保护你。
他说。
我抹抹嘴边的血,另一只手轻轻触触他的头,然后单手将他揽在怀里。
怎么可能,有这样执着逐爱的孩子。如同卵石一次次击打着刚强的钢铁,赴汤蹈火,摧身碎首,彻底起不来的时候才稍作歇息。
跌得再惨,翌日阳光将至,他还像初恋一样爱得没心没肺。
而我,只敢在另一个世界里爱他。
在楚暮那边,经常会出现他的幻想。
对楚楚是折磨,对楚暮是不公,对我则是炼狱。
我亲手造成的,我们波及内脏的模糊伤痕。
几年前,楚暮离开的时候,那个世界猛然间轰然倒塌。
于是,只剩现实中的那个世界,爱之纠缠,不知其折或远。
那些日子,我将自己整日整夜地逼退在家中的某一处角落,将窗帘换成暗黑色,一根一根地抽着烟,任由胡茬放肆地在我脸上攀爬。
骗自己,是因为楚暮走了,是因为我爱楚暮至深。
其实,是因为失去了那个世界。
在这纷乱复杂的现实中,又岂敢奢言爱?
五日过去,我便逼着自己恢复了常态。与以往一样,我静悄悄地宠着楚楚,不谈未来,也不说喜欢。然后顺从父母,并强迫自己进入学习状态。在周末的时候,去黑帮组织,学习那里独有的凛冽枪法。
人生总是充满了黑暗,只能和楚楚独处时,感受到缤纷的色彩。
毕业后,相处的时间多了,缤纷的色彩繁杂了,也就不再珍惜。
一直以爱,处于某种迷失状态,只是被动地接受着他对我的好。
楚暮回来,但觉抓住一根救命稻草。
何以是救命稻草?不过是夺命汤药。
蛊惑我向原来的那个世界走而已,以为这样就是结局。一再地自欺欺人。
直到轻度人格分裂。
家教戒律,不过是三纲五常,随着欲望与真情的与日俱增,它的作用也发挥到了极致,便是矛盾叠加,危险环生,直逼着人走向极端变态的末梢。
于是,那天我打了他。
在暗黄如鬼魅的灯光下,我做了让我一辈子都会后悔的事。
思及此。头开始裂开来,这已是第六天无眠。
当洗尽铅华,探寻本心时,原是这样的不易和阵痛。
一切的一切,都要重来。
我倒真羡慕秦风那样的家庭。和乐融融,健康向上,合法行商。也只有那样的家庭,才会教出来自由随性的小孩。除了在床上,他总的来说还是非常善良豁达的。
毕竟谁都会有不为人知的阴暗面,就像孔雀的胆汁有毒,玫瑰的花茎有刺。
每次我看到楚楚能跟他那样平等无忧的相处,内心的嫉妒便会翻涌不止。
却被自己狠狠抑下。
酒精会释放人的天性。那日,远远地注意到楚楚和秦风谈笑风生地走来,秦风还在做一些令他发笑的俏皮动作,我便失态了。
在三日之后才回想起,我对楚楚做的事情。
满是血的车厢,凌乱了一地的衣襟,倒在车上惨白的人,以及抱在怀里让人心疼的单薄。
他在那天却还抬起头,看着我说:“是我勾引你的。”
真的,只是为我而想的一个人。
生命的过客可以有很多,床上的伴侣皆是地铁的乘客,在下一站下车,又在后一站上来。
而从起始站陪你坐到终点站的,只会有一个。
与楚暮,便如一首香艳旖旎,洋洋洒洒的长诗,终会埋没于滚滚不息的似水流年中,与楚楚,便是一种喝白开水一样的习惯,不是香料,却是生命中必不可少的养分,这种习惯,玲珑,舒适,并能支撑你的生命。
喝时不觉可口,失去后才知,何以谓枯萎。
所以我这回,要狠狠抓住他,再也不放手。
公司叫我过去。
“董事长,您好。”
“陆恒,你知我一直器重你,把你当干儿子来待。”
“德蒙厚遇,陆恒也十分敬重董事长。”
“可你刚刚上任就抛下重要工作,处理自己的私事,这人心在几个月里,早就压不住了。”
“十分抱歉。”
“什么事这么重要?是有关父母的吗?”
“不是。”
“是直系亲属有什么闪失了吗?”
“并非。”
“那就没有理由请这么长时间的假。”董事长叼了根雪茄,上下打量着我,“陆恒,这压制人心并不难,只要我暗自地做些小动作即可。但这些小动作不白做,其实......”
我听他话茬不对,便抬起头来,看到那一双眼,染上不甚正常的颜色,半眯着,极其猥亵。
我后退,他的油手抚上我肩。
我不客气地甩开他的手。
他先是一愣,随即又放肆地笑了起来,露出几颗金镶牙,“陆恒,你正气我知道,可着社会斑驳陆离,有几个能保持得住?不被我看上,也会被......”
“董事长,我辞职。”我低低地,却不容拒绝地说道。
他的语气也冷下来,无情的高档皮鞋有一下没一下地击打着地面:“陆恒,当年的机遇多么难得,你后来在这里辛辛苦苦打拼了这么些年,两相叠加,才有如今的成就。现在说辞职,也未免太可惜,你虽然有才,如果重头来过,也难再走到你今天的地位了。”
我礼貌地点点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