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人不可貌相 - 财迷皇妃:陛下,请还钱 - 想长高的豆苗
站在大门外,看着全部修葺一新,完全改头换面的新店,以及大门正上方那刚劲有力的四个大字,洛媛媛笑得很满足,差点都感动地落泪了!
这可是她来到这陌生的时空第一个属于她自己的东西啊!
也算是她的一个家吧。
她在现代没什么亲人,来到这古代也没什么好牵挂那边世界的,但毕竟这里不是她所熟悉的世界,她孤身一人来到这完全不同的时代,心里总会有些害怕与担忧。
也就她运气好,遇到花千语这么个还算不错的朋友,也靠着她聪明的脑袋想到在这古代用现代的内/衣来赚钱。
所以说,来到这里短短半个月时间,能有今天的这些,她已经很满足了!
站在她旁边,看见她此刻的表情,花千语难得收起了平日里不正经的嬉笑,搂过洛媛媛的肩膀,柔声道:“从今天起,小媛媛你也是做老板娘的人了!要不要请我做你的掌柜啊?有我给你当掌柜,那客人定是一波一波的来!”
斜他一眼,洛媛媛笑道:“哟,你怎么知道我要请你当掌柜啊!”
花千语挑眉,“只要你愿意请我,在下万死不辞。”
洛媛媛笑着没有答话,也不知道她刚才的话是开玩笑的,还是真的有这个打算。
花千语也没追问下去,抬起头看着刚挂上去不久的牌匾,扬着嘴角得瑟道:“怎么样,我的字不错吧?”
闻言,洛媛媛扭头看向身边一身妖艳红衣,面若桃花的妖孽男人,又抬头看了看大门口牌匾上的店名,实在想不通,这么刚劲有力,充满男人味的字居然会是从他笔下出来的!
没错,牌匾上“媛媛之屋”
四个漂亮的行书,正是出自花千语之手!
原本洛媛媛是想请一个私塾先生给她写牌匾的,没想到花千语却自告奋勇的说让他来写。
一直没见过这花蝴蝶写的字,也不知道这家伙的字是不是真如他自己所说“宛若行龙,潇洒俊逸”
,她一直以为这家伙的字应当和他的人一样,纤细婉转,娟秀飘逸,却不想他刚写出第一个字左边的女字旁,她就知道她想错了。
完全没想到花蝴蝶这样一个美到雌雄莫辨,身姿妖娆的妖孽型美人,居然能写出一手如此男人味的好字来。
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店面已经完全准备好了,现在就差货和人了。
货已经在制作,估计过几天就会完成了。
而现在,最重要的事情就,招人!
找来一块大大的木板用染料刷成白色,上面让花千语用他完全不像他本人的字写上大大的招聘两个字,中间写上要招的岗位,下面再用小一倍的字写上对应聘者的要求――身高,体重,长相,特长等等在洛媛媛看来很重要的因素,当然,最后一定要写上,报酬丰厚!
写好后,啪!
将这木牌放到大门口最显眼的位置,保证来来往往的每个人都能看到。
不得不说,效果还是很显著的。
不管是被最后的那个条件吸引来的,还是因为对她如此独特的店铺好奇才来的,总之,不过才一天的时间,已经有近三十个人来应聘了。
让花千语把来应聘的人名字都统一记起来,然后再通知他们明天上午九点,哦不,是巳时来这里面试,洛媛媛此刻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派头,而花千语就是她身边跑腿打杂的小助理。
不过,这小助理是跑腿跑得心甘情愿,打杂打得眉开眼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