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页 - 大宋宣和遗事 - 佚名
【靖康二年】正月初一日,粘罕遣人入城朝贺,颇不为礼。
十一日,粘罕遣人入城请车驾军前议事。廿一日,金人遣使入城,出榜通衢曰:“元帅奉北国皇帝圣旨,今者兵马远来,所议事理,今已两国通和,要得金一百廿万两,银一百五十万两。”于是金人执开封府尹何
,分厢拘括民户金、银、钗、钏、钚、钿等,星铢无余,如有藏匿不赍出者依军法,动辄杀害,刑及无辜。廿三日,金人遣人入城,持北书曰:“今两国通和,所有合理事件,仰元帅府请两朝皇帝军前面议可否申奏。”廿九日,金人复遣使请车驾出城,且赍到北国书曰:“今已破汴梁,二帝不可复居,宜于族中别立一人以为宋国主,仍去皇帝号,但称宋王。封太上为天水郡王,少帝为天水郡公,于东宫外筑台室居止。文字到日,仰元帅府请两人到军前共议申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