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9章 竟然咬了我一口 - 我的美女公司 - 司大叔
“我觉着你俩挺合适的,你别看星星每天都是嘻嘻哈哈,就跟长不大的孩子一样,其实他人很好,很细心,很体贴,绝对是居家绝种好男人。你要是跟了他,就等着享福吧,肯定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看玩笑似的,我对夏沫说,事实上我是想试探一下她的真实想法。我这人有个久治不愈的毛病:脾气倔的像头驴。我认准了的人或者什么东西,绝对不会改变,就算面前是刀山火海,悬崖峭壁,摔个粉身碎骨依然会带足2B劲头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我管这种精神叫做:生的因当,死的执着。
“你就别替他说好话了,我只相信我自己的感觉,其他什么都不相信。……你当他是养猪的怎么着,还白白胖胖!哼!”
万万没有想到,夏沫竟然和我一样的倔性子,这让我顿感压力。如果她拿出王八吃秤砣一般的劲头,像我认定了徐雅如一样认定了我的话,以后的事情真的很需要想象力了,我将要迎接的可能不只是八年抗战这样容易解决的难题,我可能会掉进情网里郁郁而终。
“养吧,帮我我老猪养个漂亮媳妇!”
“坏蛋!”
夏沫柔弱无骨的小手在我的身上骚了几下,趁我还没有回过来神的时候,竟然一口咬在了我的胳膊上。原本以为她是和我闹着玩呢,谁知道身上的痛觉神经感觉越来越明显,差点我就要硬生生地抽出手来。
不一会她离开了我的胳膊,然后就像孩子一样带着欣赏一样的纯真眼神看着我胳膊上她刚刚亲口制造的的牙印,笑了。
“疼吗?”
仰脸她问我。
“疼!很疼!非常疼!哎哟!”
我坏坏地说,结尾还不忘装着很痛的样子叫了一声。
“这下你就忘不了我了!”
夏沫像是完成了什么神圣的使命一样,非常的开心。
“你咬我就是为了让我不忘记你?”
我不解地问她。
“书上说,一个人最难以忘记的就是让自己感到痛的事情。你是第一个和我在一起的男的,所以我一定要让你记得我,永远永远。”
果然是标准的90后,竟然会有这么莫名其妙的理论。我摇摇头。
“傻丫头,咱们在一个公司里面,天天见面,我怎么会忘了你呢?你都想到哪里去了!再说,即便我们不在一个公司不是还可以经常见面吗?”
“你不懂女孩的心思,坏蛋!……不和你说了。”
夏沫又靠在了我胸前,甜甜地笑着。
看着她纯真的笑容,我的思绪倏忽间有些乱的厉害。先前我以为她是个很开放的女生,不大可能没有那方面的经历,然而,现在她完全颠覆了之前在心里为她设定的形象。她是个单纯的女生,单纯到让人爱怜,和大多数女生一样,她也在渴望着遇见自己喜欢的那个男生。可是,我却在这样的情境下,就这么残忍地摧残了她。想起这些,我就想给自己两巴掌。我甚至到现在都不能说明白我对她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再想想周星星那张总是贱笑的脸时不时地浮现在我的脑海,心中的愧疚感就像是潮水涌来一样,瞬间淹没了我。
随其自然吧。
我默默地对自己说。人在自己所无能为力的事情面前,都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第二天是被窗外那些大清早就发春的鸟儿给叫醒的。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原本以为看到的是夏沫那白皙丰满的诱货山峰,可是我什么也没有看到,瞬间就像是泼到身上一盆凉水一样,我从创上跳了下来。
难道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一个梦吗?可我明明感觉到了夏沫的温柔,和她那带着诱货魔力的身体,那是带着温度的,绝对不可能是梦。
可是,现在她怎么不见了呢?我找遍了所有房间,厕所和厨房也看了,依然没有看到她的影子。我一下愣住了。难不成昨晚那么真实的一切会是我的一场春孟!?
我呆呆地出神地想着。忽然,我看到了我的手机下边压着一张纸条,我连忙走过去拿了起来。
是夏沫留给我的。
“坏蛋!你不会这么快就把昨晚的事情给忘记了吧,要是忘记了我还要补上一口的O(∩_∩)O~。我能想象你找不到我的那种傻傻笨笨的样子。嘿嘿……昨天晚上的事情就当咱们两个的秘密吧,谁也不许说出去的哈。早饭我放在厨房了,记得吃。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呆呆地看完了夏沫留给了我的字条,我挠挠头,笑了。第一次有女生给我做早餐,第一次享受被人关心的感觉,这种感觉真的非常的美好。
吃过早饭,哼着小曲我就悠闲地跑着去公司了。
“擦!盼星星盼月亮可把你给盼来了,我亲爱的遥哥!”
前脚刚迈出电梯口,一个黑乎乎的身影用一个漂亮的‘饿虎扑食’就朝我扑了过来,惯性反应之下我连忙退回了电梯。
“擦!是我,遥哥!你别躲嘛。”
定睛一看,是周星星这厮。他眼神里带着一种掺杂了愤怒,乞求,疑问以及想揍人的复杂感情,活像一只在发情期被人类给掳走爱侣的豹子,大有见谁咬谁的架势。我最怕的就是他最后一种感情。这厮体格很壮,块又大,就算浑身是肥肉,如果真要揍我一顿也是很吓人的。我警惕地看着他,然后飞快地扫视了几眼楼梯口,一会那可能就要变成我的逃生路口了。
“靠!我有躲你嘛?是你小子净搞突然袭击,我还以为被从天而降的金刚给偷袭了呢。以后千万不要给我玩这个,在高手面前玩耍,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开玩笑似的我说道,然后利落地从电梯里面走了出来,其实我是在分散周星星这小子的注意力,这样一会要是逃跑,保准撒腿就没影儿。
“遥哥,你别走!我有事儿要问你!”
正要走,周星星一伸手抓住了我的衣服角。我一愣,小心地回了头。真怕我这一回头周星星就给我狠狠献上一记黑虎掏心拳。
什么都没有发生,我脑袋设想的所有镜头都没有。他只是拉住了我,仅此而已。擦!要打就打嘛,你这么干耗着不打,我可要被急出心脏病来了!
“咦,星星,你的眼睛怎么这么红呢?出了什么事儿吗?还是有人欺负你?给遥哥说,咱们给几个让他加倍还回来!”
回过头来,我这才看清,周星星这厮的眼睛布满了血丝,整双眼睛就像是在红药水里面浸过一样,很是吓人。
“昨晚两点多睡的,今天早上不到四点就起来了。”
周星星低低地说道。
“擦!星星你绝对是闲的蛋疼!大半夜不睡觉,大清早起这么早,不是疯子就是神经病才能干出这事儿!我看你今天也不用上班了,回家好好休息吧。我准你假了。回去吧。”
一听周星星的话,我就什么都明白了。保准是这小子昨晚见我和夏沫一块回去了,先天想象力丰富的他就开始想象我和夏沫在创上翻滚的样子,这才弄的大半夜也没有睡着,大清早又起的这么早。他现在把我拦住就是为了确认他所想象的是不是跟我昨晚经历的一样。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像是赌博中唆哈,成败在此一举,答案一旦揭晓,指不定就会有人做出非常不理性的行为,当然势必也就有哪个倒霉蛋要倒大霉了。
即使周星星的想象力和昨晚我的真实经历无比的契合,准确到哪个时段我们做了什么,用了什么姿势,自然,我会坚持死不承认的原则,永远都不会让他知道事情的真相。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三个以后的幸福(性。福)。
“遥哥,咱们明白人都不说糊涂话,你应该知道我为什么睡这么晚,又起这么早的。”
周星星突然变得严肃起来。印象中这样严肃的面孔有且只有这一次在我的眼前出现。以往这厮都是一副吊儿郎当的痞子相,很少能严肃地面对一些事情的。
依稀记得,他和我说过,他爷爷找阎王报道的那天,他爸爸和他大伯都在守灵,他跟着也去了,三个人跪在地上,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说话。这很正常,谁家死人都是这样的情景。可这小子受不了了,语出惊人地冒出了这么一句:我来放首歌,缓和一下尴尬的气氛!结果被他爸一脚给踢出了门外。
由此可见,周星星有多么的没心没肺。
然而,面前的他完全没有了先前那种没心没肺的先天气质,他就像是在一瞬间脱胎换骨一样,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这不禁让我心里非常的没底。心理学上把这种人列为神经质,其行为古怪,下手狠毒,稍微激怒他立马就会由神经质转为神经病,危险系数五个星。
“哟,你小子怎么着,跟我耍酷?有话说有屁放,别跟我玩这个。哥不吃这一套!”
我依旧佯装什么也不知道,开玩笑似的一拳打在周星星的胸口,然后转身就要进公司。
“咳咳咳!”
周星星连续咳嗽了好几声,伸手又抓住了我。
“别走遥哥!你听我说……”
“好吧,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