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俗 - 博物志 - 张华
【原文】
越之东有骇沐之国,其长子生则解而食之,谓之宜弟。父死则其母而弃之,言鬼妻不可与同居。
【译文】
越国的东面有个叫辄休的国家,那里的人生出第一个婴儿,就开膛剖肚地拿来吃掉,说这样能使今后多生儿子。一旦父亲死了,他们就把母亲背到野外去扔掉,说是不能同鬼的老婆住在一起。
【原文】
楚之南有炎人之国,其亲戚死,朽之肉而弃之,然后埋其骨,乃为孝也。
【译文】
楚国的南面有个炎人国,那里的人父母死了,家里的人便剔下尸体上的肉仍掉,然后把骨骸掩埋起来,这样才算是孝。
【原文】
秦之西有义渠国,其亲戚死,聚柴积而焚之熏之,即烟上谓之登遐,然后为孝。此上以为政,下以为俗,中国未足为非也。此事见《墨子》。
【译文】
秦国的西面有个义渠国,那里的人父母死了,便堆积柴草焚烧熏烤尸体,那烟气上升了,就说是死人登天成仙,这样做才可称为孝子。这种做法,官方首肯,民间作为风俗,中原地区的人也不值得去非议它。这类事情,在《墨子》中有记载。
【原文】
荆州极西南界至蜀,诸民曰獠子,妇人妊娠七月而产。临水生儿,便置水中。浮则取养之,沉便弃之,然千百多浮。既长,皆拔去上齿牙各一,以为身饰。
【译文】
荆州最西南边界到蜀地一带,那里的人被称为“僚子”,妇女怀孕七个月便生小孩。她们到水边生孩子,一生下便把婴儿放到水里。如果婴儿浮在水面上,就抱回哺养;如果婴儿沉入水中,就丢弃不管。但千百个婴儿大多是浮的。孩子长大成人后,都把门牙、臼齿各拔下一颗,用来作为身上的装饰品。
【原文】
毋丘俭遣王颀追高句丽王宫,尽沃沮东界,问其耆老,言国人常乘船捕鱼,遭风吹,数十日,东得一岛,上有人,言语不相晓。其俗常以七夕取童女沉海。
【译文】
三国魏时,母丘俭派太守王颀追逐高句丽国的国王宫,一直追到沃沮县东部边界,问那里的老人,海的东面还有没有人,老人回答说:这里的百姓曾有一次乘船到海上捕鱼,被狂风所吹,几十天后吹到东面一座海岛上,岛上有人,与他们交谈,言语互不通晓。当地的习俗常常在七月初七取未结婚的少女沉入海中。
【原文】
交州夷名曰俚子。俚子弓长数尺,箭长尺余,以燋铜为镝,涂毒药于镝锋,中人即死,不时敛藏,即膨胀沸烂,须臾肌肉燋煎都尽,唯骨耳。其俗誓不以此药法语人。治之,饮妇人月水及粪汁。时有差者。唯射猪犬者,无他,以其食粪故也。燋铜者,故烧器。其长老唯别燋铜声,以物杵之,徐听其声,得燋毒者,便凿取以为箭镝。
【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