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53章 - 锦绣中华 - 向唯达
一顿河鲜,吃得大家颇感尽兴。向左、樊琼和范婧滋送走客人之后,便来到精神病院。向兴一如既往地,我行我素地在跳呀,唱的,不停地在墙壁上用手写写画画。对于向左、樊琼和范婧滋的到来,他表现得相当冷淡。直到向左递烟过来时,才激起他的某种兴致。樊琼目睹这些,忍无可忍地说:“卖炭翁!你别装了!你不觉得这样下去很累吗?”
樊琼这一声呼出,并没有让向兴表现出意外的情绪变化。向左再度努力:“向兴!你不用担心。通过樊琼的努力,完全可以帮你辩到‘疑罪从轻’的。”
“不!绝对可以达到‘疑罪从无’的目的。但前提是他不再装疯卖傻・・・・・・他作为张青青的邻线,与维尔(whole)公司的业务员群殴时,伙同其他业务员,用建筑配模将对方人员打死,居然逃之夭夭了,当然・・・・・・”
樊琼不想多说。向兴则不管你什么“疑罪从轻”和“疑罪从无”。反正是打群架,人是谁打死的,谁能够说得清楚。有道是“法不责众”。何况有那么多网上领导和老总在扛着。他怕个卵!他还准备找北京华光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索取精神赔偿呢。
他这种想法与樊琼的理论相悖。她希望向兴不再疯癫了,能够配合她的工作,倒戈一击最好,然后去找维尔公司索取精神赔偿。
维尔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直销公司之一。其商业合作伙伴强劲。围绕纠纷案,其法律顾问钟斯先生,不断地叫嚣,要将北京华光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告上国际经济法庭・・・・・・可他钟斯先生知道国际经济法庭的大门,是朝哪方开的吗?即使樊琼不知道,但她绝对可以告诉钟斯先生:维尔公司脚踏的是凤河市的土地――在凤河,她就是地主。钟斯先生及其主子只不过是租赁了她的土地,再行商的过客。在她的眼里,钟斯先生及其主子,连佃户都还不如,更何况她有大爷――中国共chandang撑腰呢。说白了:钟斯先生及其主子可以与天斗,与地斗,千万别和她大爷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