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初见端倪 - 暗黑教父 - 大啊啊啊
序突然动笔写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年轻人背景离乡加入黑社会的故事,在异域他乡无亲无故,在这个年轻的季节体会恐惧,生存,人生的不易,还有他的生活经历,这个故事大概算不上真实,但也好过现在浮夸又招摇的花边故事,笔法拙劣,但也愿读过的人懂得其中深意。
2011年8月20日阴天气阴沉的可怕,连纽约广场的白鸽也不愿意停留。
我是一名杀手。
三年前离开家乡来到英国,伦敦,就是人们嘴中常说的thebigsmoke,伦敦是个美好的城市,但是并不能对我来说,我的家族是一个黑社会,从小在这种环境中耳濡目染,早早的知道了弱肉强食的社会规则,这与我吃的是什么,穿的是什么,以及受到怎样的教育没有太大的关联,因为生存是人的本能,总会从模糊到清楚地了解这一切,哪怕是一个孩子。
后来呢,家族遭到了报复,父亲母亲生死未卜,父亲生前的亲信把我带到了英国,我叫他李叔,同我而来的还有一大笔钱,够我去买跑车吸大麻的钱,李叔把一张信用卡交给了我,我选择把钱存了起来,李叔说:“你才十八岁,你拿这些钱去挥霍也没什么,你还年轻,不要担心你父亲,就当是吉人自有天象吧。一有消息我就会告诉你的”攥着这些多少人白骨攥出的钱,那一刻,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做,这原本是该在教室晒着太阳,谈轰轰烈烈恋爱的年纪,那一刻,我知道我进入深不见底的黑暗中,后来的故事我也记不太清,我只记得我轻轻把那张卡放在桌子上,最后再看了一眼楼群中的蓝天。“我要加入黑手党”
那是久远的事情了,现在我像坐在白骨悚然的尸堆一样活了下来,一切为了生存都是没有什么不可以妥协的事情,只有活下去,才有生存的资格,终究有一天这一切会迎来结尾,或许会像死在我枪下的人一样被贯穿胸膛,我看不见未来的边际,但我现在依然要活下去,我写下这些,或许或在我离开后的一天被人看到,揭发这个无边黑暗的城市,也可能在我老去时上面落满灰尘,孙子坐在我的膝盖上,读我年轻时的疯狂,我不期望,也不绝望,我要活下去。
2011年8月22日晴今天天气好的让人不敢出门,我坐在窗边看到黑色的落地窗帘被风刮的不成样子,楼下传来孩子们玩耍滑板和嬉闹的声音,这种时候我不喜欢说话,喜欢默默坐在窗边抽烟,英国的雪茄烟味粗重又糙杂,像赤脚走过一片麦地。在中国的时候我叫白瑾宸,母亲给我起的名字,记忆中的母亲总是原谅我犯的错误,现在想想看却是像种讽刺,我不能犯错,因为那会带走我的性命。李叔在我来到那一年给我拿来了护照和证件,但我却记不得那上面的名字,只有在执行任务需要时我才会带,我住在一个隐蔽的公寓,一条深不见底的巷子,没有热闹,反而像伦敦的深秋,黑手党高层和一些杀手称我的公寓为“thegateofthehell”,我译为地狱之门,他们也会称呼我为hell,地狱,他们说我有种超乎这个年纪的冷酷和残忍,就像是圣经里撒旦,地狱一样的魔鬼,撒旦大概也不想和耶和华敌对,成为一个fallenangels,我猜与我不同,我并非想与这阳光为敌,但我选择了这条会燃尽的道路,最大的原因可能是因为父亲,但又不是为了骄傲或是传承,这些腐朽的理由真的对我意义不大。
实际今天下午的平静是用明天的挣扎换来的,因为我被召集到高层办公地点,这种地方绝不固定,会有专人通知,其实到达那幢楼的时候,我就意识到这不会是什么好事,理由很简单,我可以用人头,手指,心脏,去换取金钱,但是一旦接到通知大概就以为着有人对我这个年轻的东方人不怀好感,陷害我去做一些事,我除了接受只有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