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成功混入 - 霸行九霄 - 谁可破长安
叶风,舞瑶和石破天三人大摇大摆地走向了岚城的城门。这是一座规模不亚于皇城上京的重型城池,座落于玄东王朝的最西南边,算是一个经济与军事并重的城市,而岚城的城主手中也有着相当大的权力。
城门的防卫看起来似乎比以前更为严格,守卫官兵手里拿着两张画像,在一个个地盘点过往行人。三人走到城门口之时便赶忙回转,掉头离去。原因无他,叶风的通缉令虽然一点都不像,但是舞瑶身为公主,皇宫里怎么可能没有她的画像?因而她的通缉令则十分准确,通缉令上的舞瑶一颦一笑都显得那么韵味十足。
三人走到一个没有人的角落。
“老大,怎么办?二嫂的通缉令画得太像了,只要看一眼就能认出来,我们这样贸然进去岚城肯定会有不少麻烦的……”,石破天挠挠头,问向叶风。
“你说谁是二嫂呢?那你大嫂是哪个?!”,舞瑶一听完,叉着腰怒道。
女人的思维永远是脱线的,很显然舞瑶没有在意石破天说话的重点。
“咳咳……先别闹,这事回头再说”,叶风轻咳了一声,将舞瑶拉了回来。
“不然这样,我们等到晚上的时候再偷偷潜进岚城,白天进入的风险太大了”,叶风观察了一下城门口守卫森严的官兵说道。
“也好……”,二人点点头,舞瑶总算没有在排行的问题上继续找石破天的麻烦。
“总之我们先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一切行动等到晚上”,叶风到城门外的摊子上买了一个面纱,将舞瑶的脸罩了起来,隐藏在雪白面纱之下的绝美容颜更添一份神秘色彩。
在城门外找了一家歇脚的客栈,将舞瑶安置在里面,叶风和石破天进了岚城。
得益于给叶风画像的那位画师高超的技艺,叶风和石破天在岚城一行畅通无阻。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叶风身上倒也没多少钱了,身上的金币卡也早在入狱之前就被搜走了,此时身上也就仅仅几个银币,尚且够吃一顿大餐。
二人提前进来自然不会是冲着大餐来的,先去了铁匠铺,在叶风亲自指点下,铁匠师傅打造出三个奇形怪状的像是鹰爪一般的钩子。随后又去买了几十米足够结实的绳子,忙完这一切已是傍晚,带着一些酒菜回到城外的客栈,叶风身上只剩下了几个铜板,穷得已是叮当响。
推开房门,舞瑶手里正捧着青霜剑,温柔地用软布擦着剑身,眼泪滴滴落下,化为一颗颗冰粒。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
见到叶风二人进来,舞瑶急忙站起身,擦了擦眼角。
“看什么看,我……我才没哭呢?”,舞瑶将青霜剑用布包起来,头低下说道。
叶风一把揽过舞瑶,“对不起……”
云寒之死确实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直到如今也没有人能够查明原因,但不可否认的是云寒的死跟叶风确实是有关系的,无论是先前上官云的刺杀,还是最开始答应湖底老者的事情。
轻轻嗅着舞瑶的发香,感觉到怀里的女孩渐渐安静下来,叶风心中不由得一痛。
“你的对不起我不接受,我要你赔我后半生的幸福……”,舞瑶反手将叶风的腰环住,脑袋靠在了叶风的胸口,石破天识趣地悄悄走了出去,还不忘把门带上。
二人静静地抱了许久,叶风罕见地没有顺手摸上两把。直到外面石破天实在等得不耐烦过来敲门时,二人这才如梦初醒。
舞瑶的脸像是火烧一般的灼热,叶风倒是脸皮很厚的没说什么,打了个哈哈,叫过石破天,将手里的钩子绑上绳子分给二人。
“这是什么?”,舞瑶看着手里的铁爪,着实觉得新鲜。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
“这叫飞虎爪,我小时候见到过我叶家鹰堂之人用这东西翻越过几十米的城墙。用这个应该可以让我们成功地进入岚城……”,叶风扔下所有累赘的行李,三人一同向着岚城的另一侧城墙走去。舞瑶也只带了一把青霜剑而已。
“啪!”的一声,叶风率先将飞虎爪钉在了城楼之上。晚上时分城门关闭,守卫在城楼里打着瞌睡,叶风很小心地没有惊动任何人。
舞瑶和石破天二人也纷纷掷出飞虎爪,确认抓紧了之后,三人一同向着城楼顶攀去。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
几十米高的城墙在三人眼中用不了几十秒的时间,舞瑶仗着剑气充沛,轻身功夫过硬,率先一步爬上了城楼,叶风和石破天也紧随其后。
或许真的是太平了许久,直到叶风三人下了城楼也没有被守卫军发现。三人急速奔下城墙,一路畅快地大笑,毕竟是年少轻狂,三人一路在街道上飞快的跑着,尽量远离城防军驻地。
“喂……你们三个是什么人?”,奔跑中,三人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虽然十分瘦弱,但是双眼却是格外的明亮。
“我们三个家里发洪水,一路流浪到了这岚城,现在正不知道如何是好……”,叶风上前一步说道。
为了避免别人的注意,叶风早就将自己和舞瑶的那些名贵华服给典当成了金币,又特地找了几件带着补丁的衣服给三人换上。虽然长相气质皆是不凡,但单看扮相,说是逃难的一点也不为过。
“唔……岚城晚上十分的危险,不然这样吧,你们先到我们帮派驻地休息一晚,待到明天早上你们再去岚城里面谋差事如何?”,这少年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年纪,比叶风还小一些,话语中很是诚恳,不像是坏人。更多更快章节请到www..com。
“嗯……也好,那就麻烦你了”,叶风在同石破天和舞瑶眼神交流一番之后,决定跟着那个小男孩。毕竟三人刚来到岚城,人生地不熟,跟着这个地头蛇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而且这个小男孩看上去眼神十分清澈。
四人一路上各自报了家门,叶风三人用的自然是小号,毕竟是通缉的重犯。
“上官大哥,你们是从上京城来的吗?”,那个小男孩叫做火鸡,是岚城的一个孤儿,现在在一个由小混混组成的帮派里做事。
“哈哈,是啊……”,叶风取了个化名叫做上官风,说起来也不算是假名字,毕竟是上官云的亲弟弟,姓上官也是理所当然,但是叶风不可能会忘记自己从小是在叶家长大的这件事,叶狂和凌氏永远都会是自己的父母,这一点在叶风心中永远也不会变。Www。。com
“那几个月之前,赤王带着手下大战南宫博的时候你们有没有见过?”,火鸡说着,眼神里涌现出无限的向往。
“这……倒是真没见过,只是略有耳闻,你很了解赤王吗?”,叶风饶有兴趣地问道,他倒是想听听自己在别人眼中是一个怎样的角色。
“哇……”,火鸡仿佛是见到了外星人一般,“你居然只是略有耳闻?赤王现在的名声已经响遍天下了……我们帮派里有不少人甚至已经供上了他的牌位……”
“等等等等……”,叶风满头大汗,“牌位?难道赤王已经死掉了吗?”
“当然不是……”,火鸡不满地看了叶风一眼,“赤王在不敌的情况之下让自己的手下先行撤退,独自一人同南宫博战斗,就这份义气使我们搞社团之人最看重的,所以我们不拜赤王拜谁?”
石破天一直在一旁憋着笑,火鸡这小子实在是太有意思了,他已经上升到对叶风无条件崇拜的程度了,就算是叶风被人追杀,狼狈逃窜,都能在他口中变成有计划的战略撤退。
“当日我明明留下了凌云,雷卞和破天好嘛……”,叶风满头黑线的看着面前这个说的口沫横飞的少年,“而且凌云他们是兄弟,不是手下……”,但是看到自己被如此崇拜,心中也不由得多了一丝骄傲。
四人走了许久,来到了一处与岚城的繁华格格不入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