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3 - 问南方 - 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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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约》里记载,大洪水之劫过后,天上出现了第一道彩虹,上帝走来,以彩虹与地上的人们定下约定,不再用大洪水毁灭大地。此时,天下人都讲一样的语言,且一样的口音。
随后,诺亚的子孙越来越多,几乎遍布地面,于是大家向东迁移,在示拿地,也就是古巴比伦附近,他们遇到一片平原,并定居下来。
这样相安无事很多年,可是突然有一天,有人提出了质疑,我们怎么知道不会再有诺亚时代的洪水将我们淹死,就像淹死我们的祖先那样?
依然坚信上帝的人回答,这有彩虹为证啊,当我们看见彩虹,就会想起上帝的诺言,他说永远不会再用洪水毁灭世界。
可质疑的人依就质疑,他们争辩说,没理由把我们的将来以及我们子孙的前途全寄托在彩虹上吧,我们应该做点什么,以免洪水再次发生。
于是,他们彼此商量,建一座巨大的城和一座能通天的塔。
估计建城是为了避免大家分散各地,建塔是为了防止再有洪水来袭,也好有个避难所。
由于大家语言相通,同心协力,巴比伦城很快建成,繁华而美丽。通天塔也直插云霄,再继续下去,估计能与天宫齐肩。
然,此举惊动了上帝,他看到人们齐心协力,如此统一强大,心想:如果人类真的修成通天塔,那以后还有什么是干不成的呢?届时,自己的权威何在。其二,上帝发觉自己的话受到了怀疑,上帝从不允许被谁怀疑,当然,谁也不喜欢被怀疑,所以,一定要阻止人类继续修下去。而且,上帝决定还要惩罚一下这些忘记他约定的人,就像当初惩罚偷吃禁果的亚当和夏娃。
于是,他悄悄离开天国来到人间,改变并区别开人类的语言,使人们因语言不通而分散各地,就这样,通天塔半途而废。
所以,通天塔也叫巴别塔,因为“巴别”一词在希伯来语里有‘变乱’的意思。
为了加深大家的理解,我们来重温一下圣经里对这一段的叙述。
圣经·旧约·创世纪,第11章节:
11:1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语言,都是一样。
11:2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
11:3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做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
11:4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
11:5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
11:6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做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做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
11:7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
11:8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
11:9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
好了,圣经里的记载就先到这儿吧,我们还是继续我们的萌学。
其实历史上就曾有学者不只一次的提出,人类应该曾有某种统一的原始语言,亚当语,当然这只能是假设,我大概的参阅了一下犹太文献,里面说是希伯来语、巴斯克语。
至于巴别塔中途停工的画面,在宗教艺术中,它的象征意义应该是——人类的狂妄自大最终只会落得一个混乱的结局。
这是整个高中,我们班的最后一节萌学课,萌老师还在讲台之上,一字一句的引出论述点,我却已经把手机摸了几十遍,几十遍决定要发一个信息给艾娅,又几十遍打消这个念头。
“下面我们谈一段历史,其实历史学家早已把这段历史命名——巴比伦之囚。”萌老师继续说:“不过在说这段历史之前,我想先跟大家谈一个人、他是一个伟大的国王、也是伟大的丈夫,还是一个伟大的建筑师、艺术家。也许他从来不曾留给我们任何东西,但他就像一个毁誉参半的父亲,徘徊于历史河流,不,他就是一个父亲,因为父亲从来都不是完美的,他——尼布甲尼撒二世。”
尼布甲尼撒二世,新巴比伦王国最了不起的国王,是开创者那波帕拉萨之子,大约在世于公元前630年至公元前562年,也就是我国的春秋时代中期。
你是否还记得你曾放弃的第98个梦想,但他总是靠着自己勤劳的双手,让每个梦想都无一落空。
他是高高无极的王,但他和许多人一样,不得不接受失去心爱人的孤独与悲伤。
尼布甲尼撒二世的一生,是传奇的一生,是凡夫俗子望尘莫及的一生。
在那个天下皆兵的上古时代,他用自己性感的刀锋,驱逐敌人、征服神灵,满足了他的子民所有的欲望,包括平安与繁华、大大的巴比伦城。再次创造两河流域的辉煌,真正的天下四方之王。
建筑艺术上,他大兴土木,在巴比伦城及许多地方建造了诸多宏伟美丽的建筑物。比神话更迷人的马尔杜克神庙,令耶和华都胆战心惊的塔庙,还有装饰着彩色琉璃砖浮雕的伊什塔尔大门,那高大宏伟,你只能汗颜。特别是,被誉为古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空中花园,一砖一瓦、一草一木、都能让你触摸到爱神伊西塔的存在感。
他征服了世界却从不虚伪,在爱情上,他除了有一颗真诚而勇敢的心,并不比别人多多少,为了取悦来自米底的王妃,他建造了叹古绝今的空中花园。所以我认为,空中花园不是建筑和智慧创造的奇迹,而是爱情激发的又一场革命。
他,尼布甲尼撒二世。
他,天下四方之王。
他,所有女子心中最勇敢、最真诚、最完美、最奢华、最梦幻、最伟大的爱人。
他,和我们一样,拥有99个梦想的凡夫俗子。
他就是巴比伦之囚的始作俑者,尼布甲尼撒二世。
巴比伦之囚,公元前598年,和公元前587年,尼布甲尼撒二世两次进军巴勒斯坦,亲征犹太王国,于公元前586年攻陷耶路撒冷,之后,他下令将犹太王国的绝大多数人,包括国王、贵族和大批民众、工匠、祭师全部掳往巴比伦。
这就是巴比伦之囚。
其实尼布甲尼撒二世先后向犹太国掳掠了三次人口,第一次是公元前606年,第二次是公元前597年,第三次才是我们之前提到的586年,但是我们还是把巴比伦之囚的开始时间定在公元前597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攻击耶路撒冷,其二嘛,前人就这么定的,我也不能轻易改动。
公元前538年,波斯崛起,国王居鲁士灭亡巴比伦,直到此时,被囚掳的犹太人才获准返回家园,所以这个历史事件的准确时间应该是,公元前597至公元前538年。
这段历史对犹太教改革产生了巨大影响,比如把居鲁士塑造成上帝的工具,还有我们之前提到的,有诋毁巴比伦之意的巴别塔,都是在这次事件之后产生的。
犹太人是被世界公认的最聪明、最执着的人,还有他们的团结,都是值得我们参照和学习的,但作为一个民族,我觉得,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我认为她缺少一个民族应有的豁达与包容,毕竟有容乃大嘛,好比前面这个历史事件对他们宗教产生的影响,还有令人痛心疾首的耶稣基督被害案,好了,诸位就见仁见智吧。
犹太教,虽然不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但她却是其中两大宗教的前身,犹太教、***教、基督教,她们被称作同属亚伯拉罕神系的三大宗教。
“诸位,我要说的就到此了,接下来,谁能第一个接嘴?”萌老师向台下踱步,漫步在课桌间的过道上,见许久没有人接嘴,他便随手一指,被点中的同学瞬间起立,说:“首先,我要说,这个世界上是没有神的,但是,抱着不轻易亵渎神灵的宗旨,我想说,神话其实存在她的真实性,换而言之,神话归根到底就是加了一层神秘感的历史,而且有时候比历史更靠谱、更能真实的反应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比如巴比伦之囚和通天塔,因为尼布甲尼撒二世发动过对犹太人惨无人道的掳掠,所以整个巴比伦,美的丑的,皆被犹太教诅咒了几千年。你不是有征服天下四方的兵峰吗,你不是有雄伟的建筑、有高入云霄的塔庙吗,好,我就诅咒你的子孙四分五裂,你的建筑师全是半途而废的臆想家,你的塔庙变成巴别塔,成为变乱的根源。”
“嗯,分析的很合理,几乎无懈可击,不过缺乏独到性,这样的说法早已不觉尔尔了,下一个谁?”萌老师左右环视了一遍,突然,他大声的呼道:“文不燕!”
我被这突然的一声吓得赶紧把手机扔进课桌,赶忙起立,说:“额……这个这个。”
“我看你一直玩手机,”萌老师慢慢走到我身边,说:“不然,你就说说手机吧。”
“我们从来都不敢忽略神的存在,”我一边回忆昨晚月老头扯的那些蛋蛋,一边苦思怎么把手机和萌老师扯的蛋蛋连上,我说:“但人即是神的前身,巴别塔是人类共同奋斗的第一个标志,原本也是一件好事,只不过当时的上帝没有看透她好的一面,所以才一时意气,变乱了人们的语言,让天下人四散而去。可是,人类从不曾放弃当初的志向,为了重新走到一起,我们为此奋斗了几千年,这一切自然也感动了我们在天上的父,他老人家也开始为当初的冲动感到懊恼,于是他渐渐接受并默认人类的志愿,不再阻碍我们,而是尽量让我们越走越近,那么,要想真正走到一起,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奋斗,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因为这其实是在相信我们自己,相信那个为共同目标奋斗的年代迟早会来临。”
哎,我想,这还真是扯得有点蛋痛。
“手机呢,我要的手机呢?”萌老师满脸问题的质问我。
“至于手机,”我继续说:“它是神对我们的眷顾,它拉近了我们因距离产生的陌生,它是我们走向共同世界的一个前奏工具,它还是神对自己所犯错的一种弥补,当初神变乱了我们的语言,现在神要用这个手机来化解我们因语言不通而产生的障碍,所以,我估计,将来征服世界的将不再是航空母舰和坚强的兵峰,而就是手机,世界及未来,皆在手指间。”
“嗯,”萌老师点点头,说:“就是说只要你有一颗勇敢真诚的心和一双勤快奋进的手,你就将可能是下一个尼布甲尼撒二世,创造繁荣,令神灵汗颜。”
“然。”我答。
“虽然狂妄荒谬,”萌老师一边走向讲台,一边点评说:“但,还算有自己的见地。”
“不是这样的!”听到这里,安愤然起立,辩驳说:“尼布甲尼撒二世不是天下四方之王,将来也没有谁能征服世界,有这个想法的人充其量只是一个好臆想的狂徒,尼布甲尼撒二世也不例外!因为不管是天下还是宇宙都只有一个主宰,我们的荣耀、幸福、财富、权势皆来于他的赏赐。可是我们总也不知足,任性的欲望,不停止的索取,有一天我们会像普希金叙事诗《渔夫与金鱼》里的渔夫那样,失去原有的一切,而从回太古的荒凉。”
“你有什么功绩,凭什么就这样轻率的诋毁尼布甲尼撒二世?”安德鲁的言论又一次激怒许多人,其中一个起立,火药味十足的冲他说:“你总是一味的否认一切进步和科技,连手机都不会用,你就是那个企图用愚蠢的手臂阻挡历史车轮的螳螂,你才是真正的狂徒。至于你提到的《渔夫与金鱼》,我给你纠正一下,索取东西的不是渔夫,而是他的妻子,虽然贪婪但是敢于追求的老太婆。不过话也说回来,你到是有点像那个渔夫,随遇而安,从不索取,也永不能进步。”
“我才应该给你纠正一下!”安秒速回击,说:“不停索要东西的就是渔夫,至于他妻子,不过是我们为自己的贪婪寻找的,许多个客观理由之一罢了。试想,如果他真的心如磐石,又有谁可以让他去跟金鱼要这要那。至于手机,只有一点我同意Eleven的说法,那就是它可能确实是继巴别塔之后,神留给人类的,不过不是福旨,而是又一次更严厉的惩罚。巴别塔事件后,上帝已经就人类的狂妄自大给予了严重的警告,变乱了我们的语言,就是要我们虔诚的服从宇宙的力量,不要轻易质疑,不要企图战胜她。可是人类依然没有吸取教训,以为化解了语言障碍就可以与天比肩,错了,你们认真想想,手机给我们带来了什么,依赖、几乎快到了离不开它的境地,手机就快使我们失去了原本的自己。还有我们的视力、听力、心力皆不同程度受损,难道这些都是福旨吗?不是,是警告,警告我们永远需要有一颗敬畏的心,敬仰一切我们未知的神秘,畏惧一切我们无所知晓的宇宙,不然,我们将失去我们自己,取代我们的,可能就是从我们创造并引以为傲的手机开始。”
就在他们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一条信息,从我的手机飞出,去到艾娅那里。
我问:前天晚上你真在百里皇吗?
嗯。完全没有想到这一次她回得这么快,记得香格里拉之后,我曾发过很多次信息,可是她从来没有回过,所以,她的这个突然回覆反到让我不知所措。我怎么办,接下来说什么,我想,问她有没有跟Yoyo睡?下流!
就在我左右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对白下去的时候,她的信息又来了,这次还真他妈的心有灵犀,她说:是的,我和Yoyo好上了,不用回了!
‘啪’我无法断定他们之间的争论到底是谁占了上风,但我是真的不想再用这部手机了,当我把手机狠狠的摔在地板上,所有人都以为是安德鲁的言论感化了我,顿时掌声雷人,以此表示给安德鲁一个赞。
趁着大家鼓掌,我又把地上的手机狠踩了两脚,然后捂住心脏的右边,因为此时我感到这里一阵剧痛,真真切切的撕心痛,直至头晕目眩,我把头埋在课桌上。
接下来的萌学课,还有别的课,我全没有在意讲了些什么,因为我的脑子不听使唤,总不停的浮现出连个画面,一个是艾娅面对我时那冷漠的脸庞,另一个是艾娅跟Yoyo在酒店接吻时那百般妩媚的样子,一闪一闪,画面不停交替,就在我的脑中。
就这样,放学了。
朱丹按时开车来接丫头,洋溢着一脸的爱情跟我打了个招呼。内裤则一边打着手势一边跟水儿不知道在说些啥。我把书包搭在肩上,招了一辆车,打算一个人去九楼喝一点。因为我真不想回去面对那个随时处于疯癫状态的老妈,尽管我真的想找人好好的说说话。
“欸,哪儿呢?”就在我刚打开的士车车门,准备上车的时候,突然听到皇子的声音。
“回家呗,还能去哪儿。”我转身对他说。
“要不跟我去米诺斯呗,玩跳伞。”他说:“乱已经过去了。”
“都有哪些啊?”我随口一问,其实我根本没有要去的打算。
“几个日本鬼子,”他说:“阿福特介绍的,说都是哥伦布的。”
“算了,我已经跟我妈说要回去了。”
“那行吧。”说完,他打开自己的车门,和媚娘上车,我也就此坐车离开了。
色街下车后,原本是打算随便找个餐厅吃碗清水面再上楼,不巧遇到了老阿伯,横竖邀我跟他对弈两局,老实说我真不喜欢跟他玩这个,因为西洋棋他不但很菜,还特爱耍赖,可又经不住他三番几次的激将,我想,来就来吧,正好气儿不顺,杀他个片甲不留。
于是,就在楼下的保卫室,我们旁若无人的对弈起来,几局过后,他说:“不玩了,今天肚子痛,注意力不集中,改天再来。”
是,由于今天我比平时较真儿,所以杀得他极其郁闷,没几局他就掀桌子不玩了。
此时,天也快黑了,我想,还是吃点吧,空腹喝酒真心伤不起。
好歹吃点东西之后,我又买了一包烟,感觉有酒无烟,心伤得似乎不够彻底。
因为阿伯跟我斗气,故意把电梯关了,我不得不爬楼上九楼。
走到门口,正欲摸钥匙,门却自己开了,顿时,一股强烈的光线直刺眼睛,丑丑就站在门口,我说:“你发什么癫,怎么把所有房间的灯全开着。”
“我怕黑。”她一边说着一边走向窗边,窗外、暗淡的天色、缤纷的色街,看着霓虹飞飞的夜色,她背对着我,接着说:“我在这儿老早就看见你到楼下了,不过那会儿你正被阿伯拽着。”
我没有立马回答她的话,而是逐一关掉其它几个房间的灯之后,才走到她身旁,问道:“下午你没去上课吗?”
“去了,不过只上了一节课我就走了,估计你今天肯定会来,所以专程在这儿等你。”说完,她转过身,微微一笑。看着她,约显疲惫的眼,我感到有一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她又说:“你怎么不把所有的灯都关掉?”
我说:“你不是怕黑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直接走到门口,关掉一切有光的东西,接着走到冰柜旁,取了两灌啤酒,扔一罐给我。之后,她走到电视机旁,背着电视,往地上一坐,方才说道:“可我在喝酒的时候不喜欢有光。”
听她说完,我走到她旁边,背靠茶几,面朝她坐下,我说:“你不会又是来这儿疗伤了吧。”
她说:“不全是,主要还是我知道你会来,艾娅的事我也在学校听说了。”
就这样,白色的墙壁,暗暗的光线,我和丑丑面对面席地坐着,口无遮拦的对白、口无遮拦的喝着:第一口,凉爽;第二口,冰凉;第三口,隐隐感觉冰冷……渐渐的,冰寒刺入骨髓,冰冻每一寸肌肤,甚至光阴。然而,什么时候心胸像是在万火狂烧中煎熬,痛苦不堪。房间以外,一眼看去,色街,犹如被一切的‘神秘莫测’包围着——悲伤山,悲伤是否真的来过。
这边,色街的某一个角落,我们坐在房间的地板上,一口两口,仍继续喝着。
她问:“你们今天好像有萌课耶,说说,蒙的啥?”
我说:“巴别塔、手机、尼布甲尼撒二世。”
“尼布甲尼撒二世?啊!空中花园,我爱你。”她大声嚷嚷一遍,接着狂喝啤酒,完了又说:“他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丈夫,可惜早死了,不然我就嫁给他,哈哈哈……”
“就算他不死现在也是一个两千多岁的老头了,”我说:“难不成你想嫁给老头。”
“老头怎么了,我愿意。”
“对了,”被她这么一说,让我突然想到了月庙老人,我说:“我还真认识一个老头,据他自己吹嘘,他可是神哟,要不我给你介绍一下呗。”
“我知道你说的谁,丫头已经跟我说了,不过说真的,我可不信那个神棍的话。”她又从冰柜取回两罐啤酒,完了继续说:“要不我们把那瓶伏特加消灭了吧,留在那儿老是觉得搁眼。”
见我没有接嘴,她又说:“欸,继续啊,还有呢?”
“也没什么了,大概就是一些巴别塔应不应该建,我们是否应该在手机上继续进步,还是渐渐与它保持距离。”我说:“其实我也没怎么听,当时跟艾娅发信息,她也承认学校的那些谣言是真的了,谁还有心思在意巴别塔呢,不过萌老师到是评价了一下犹太民族,说他们不应该太较真儿,不够豁达包容。”
“什么屁话,为什么不较真儿,”她稍稍端正了一下坐姿,好像很认真的说:“欸,那是我一个民族的信仰好吧,你掳掠我的人民,还企图销毁我的真神,我凭什么不跟你计较,人家老夫子还教导我们要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好不啦。搞不清爽他就乱说。”
“不是?”我表示吃惊,说:“刚刚你不还说想嫁给尼布甲尼撒二世吗?怎么这会儿就帮上犹太人了,你丫也太没立场了吧。”
“一码归一码,我不能因为爱他一个人而,是非不分的诋毁另一个民族吧,再说了,他也不是我丈夫呀。”
严丑丑,她就是这样一个姑娘,迷人、看似果敢、爱恨分明,可往往在鱼和熊掌,需要决定的时候,她总是回避,或者干脆逃避。
“那么,艾娅那边你准备怎么办,还喜欢她吗?”她继续说:“人家丫头也跟朱丹黏糊上了,早叫你珍惜眼前人,不听,这下满意了吧。”
“这事搁谁心里都会不爽,我甚至杀掉她的心都有,但我心里……”欲哭无泪,我说:“不说了,你呢,还跟严叔呕气吗?”
“要不,”她说:“你还是去把书房那瓶伏特加拿出来吧,喝啤酒好像差点劲儿。”
“行。”我说。
当我拿着酒喝杯子走回大厅的时候,大厅的灯已经亮了,除了丑丑还有乱,我很诧异,问道:“你怎么来了,你不是和皇子在米诺斯玩跳伞吗?”
“就知道你俩在这儿,反正也没多远,我就想着过来看看,”说完,他关上门,走到丑丑旁边,又说:“跟我回家吧,严叔叫我来接你。”
丑丑抬头看了看乱,又看了看窗外,什么也没说,只是示意我把酒给她。我会意,给她倒了半杯,把杯子递给她后我说:“要不你还是跟乱回去看看呗,严叔专门叫他来接你,估计肯定有事。”
丑丑接过酒杯,没有说话,把酒杯放手里轻轻摇晃,就在杯中晃荡,她双眼紧盯着杯子里的酒,十秒二十秒后,一饮而尽。
看着丑丑手中的杯子瞬间透亮,我把头转个角度对着乱:“你喝吗?”
他说:“谁他妈有心情喝酒。”说完,他夺过丑丑手中的酒杯,然后勒令她说:“走,跟我回家。”
看着丑丑盯着空酒杯,并不搭理他,我说:“要不你跟严叔说一下,一会儿我送她回去。”
“我跟你讲,”听我这么说,百里乱顿时发火,指着我说:“这个事你最好别管!”
“欸。”我满头雾水,说:“凭什么你能管我就不能管?今这事我管定了,老子早就不爽你了,丑丑和富贵好了多少年,你就在他们之间上串下跳了多少年,你说你喜欢丑丑,那你到是一心一意啊,你到是别搞人家落落啊,妈的!”说完我又对丑丑说:“走,我送你回去,我去跟严叔说,富贵再怎么也比这个杂碎强。”
此情此景,百里乱一脸无赖,是,因为单挑,哥们儿可不惧他。
可就在这会儿,皇子的电话来了,很久的很久以后,我依然坚信,一切的源头都是从这个电话开始,但他们都否认,说一切的源头是从宇宙开始,一切的变节是从我们对原始信仰的质疑开始。
我刚刚接起电话,那头就嚷嚷得翻了天,他说:“快点呀,都等你呢?”
“什么?”我问。
“乱没跟你说吗?他走了我们就差一个人。”
“那你还让他走,我说了不来。”
“谁想让他走,要不是严叔催促,非要他把丑丑带回去,打断他脚我也不让他走,好了,别磨叽了,速度!”
挂掉电话,我为自己倒了半杯,猛一口,玻璃杯在灯光下晶莹剔透。我说:“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