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性忘记 - 扔不掉的过去 - 橘苗
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在重复,虽然不好意思,可现在不是好意思不好意思的时候。
从小学六年级到具体的那一年、那一天结束我已经忘记。
期间,我一直都在忘记,对我而言就是一场漫长而不断在重复的遗忘,因为一个字----歧。
很简单的一个字,可是,我脑子就偏偏的对它毫无感冒之意,常常变着法子的让我见它如见一位素面谋面的陌生人。事实上,我们的确是可以称得上最熟悉的陌生人了。
我总是能够毫无违和的忘记它,就像是忘记本不该记住的东西一样,这么说,感觉有些对不起这个字。不过,在一次次,一次次狗改不拉吃屎之后的一次,幡然大悟之后,我记住了它,还可以拍着胸膛说:这一辈子我最无法忘记的就是---歧。
记住它的过程是我前所未有想过的简简单单,我只是在练习本上,将歧,写了一百遍而已。仅仅如此,我的大脑还有心,就完完全全的记住了,我故意的想要忘记也是没有做到,不屑的东西宝贝起来,竟然就被黏上了……
也是道出了一点,我就是懒!早知如此简单,想当初你干嘛去了?怎么就不知道好好反思,好好的落实到笔尖上呢?可谓:好记性不如烂笔头!不禁不得不提起,认真的确是最最难做的一件事。
在此之前,我一直都是不以为意的忘记、忘记,觉着忘记了没有什么大不了,之后在想想不就想起来了么?想不去来又能怎么样、会掉快肉么?
可是,我错了,我一直都没有在想它的时候记起来它的模样,的确是从未有过,它应该是感应到我的漫不经心和不以为然,所以才如此的“恶整”我,让我在考试的时候丢去了不该丢的分,让我在一个坑前面义无反顾的往里面跳了无数次。
有些事情太小了,小到我们一转头不到一秒就忘记,可是,每一件都是一样的忽视和忘记的话,纵然不会让我们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不过,会悄无声息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