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名不副实大当家 - 多元的我 - 喵不可延
李动抱着老母鸡,呆呆地坐在一块凸出山间的大岩石上,看着山间的青翠树林发呆。
有风从山涧深处吹了过来,卷起少年的衣衫一角,将其吹的猎猎作响。
良久之后,李动哀叹一声,摸了摸老母鸡身上光亮的羽毛自语道:“我怎么……怎么就成了山贼了呢?”
“咯咯”老母鸡神情迷茫地看着自家主人,不明白他的忧伤从何而来。
听到老母鸡的叫声,少年收回目光低头看着它,想着自己这几天来的遭遇,不由得悲从中来,纷纷不平地伸手锤了锤老母鸡的脑袋:“你这头贼鸡!下次你要是再敢偷人东西吃,我一定一刀宰了你!要不是你,少爷我现在肯定不会这么倒霉,被人用刀架着当山贼!早就跟着山花府的车队去宁都逍遥去了!”
“咯咯”老母鸡挣扎着跳出李动的怀抱,然后飞着落在了一旁不远处的石台上。石台之上放着一盘香喷喷的烧鸡。老母鸡走上前去,低头啄着吃了起来。一边吃着,还一边得意洋洋的摇着头向李动炫耀着:本神鸡我有人供奉,才不会去偷东西吃呢!
看着老母鸡得意的样子,李动心中气不打一处来,他恨恨地挠了挠头,非常不明白地自语道:“啊啊啊啊!这鸡到底什么来头啊!为什么我会因为它当上山贼呢!这么没前途的职业我才不想当呢啊!烧杀抢掠打家劫舍杀人放火这种事情,我才不要做呢啊!迟早是要被朝廷派兵围剿掉的,迟早要被拉去菜市场砍头的啊!”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山石那头忽然探出一个人头来,一名戴着褐色头巾满脸胡须的男子朝着这边挥了挥手:“寨主!寨主!二当家叫你开会啦!”
“知道啦!我这就过去!”没好气地挥了挥手,李动伸了个懒腰,爬下岩石走过老母鸡身边,抽出放烧鸡的盘子提在手上,随口说道:“吃完记得回来。”
“咯咯”
少年看着脚下崎岖的山路,再次重重叹了口气,一瘸一拐地朝着山寨方向走去。
他的腿,是三天前被刚才那名山贼口中的“二当家”打成这样的。他敢说一句不当山贼,对方就给他一下;说一句,给一下,结果到了后来他终于忍不住服软的时候,一条腿已经足足胖了两圈。而那位“二当家”,其实就是那日劫他上枫叶山的绿衫女子。
他被劫持来枫叶寨已经三天了。而对方劫持他的原因,竟然是因为他怀里抱着的那只老母鸡——那只自己觅食却只会偷人家东西吃,听话可以走正步金鸡独立跳小圆舞曲的“神鸡”。而绿衫女子也曾很认真的表示,如果没有这只老母鸡的话,他们压根就不会有任何交集。他被劫持上山,完全就是拖了老母鸡的“福”。
三天里,并没有山花府的人上山来找他。李动虽然心中有些失望,但仔细一想便也释然了——他不是山花府的什么人,人家自然犯不着为了这种小事特意来救他。而不管王小艺有没有向他求情,以对方在山花府里的身份,也根本没什么用处。所以他现在已经可以肯定,这世上已经没什么人会为了他而上山了。
也就是说,他这个山贼,不论愿意不愿意,都得当下去了。
更加要命的是,他这个山贼还不是普通的山贼,而是山贼们的头头!枫叶寨的大当家的!
有谁第一天上山当山贼就能当上山大王的?
普天之下,似乎也没有别人了吧。
从这一点来说,李动还是有炫耀的资本的。
枫叶寨位于枫叶山第一座山峰之上,藏在一处山坳里,周围都是陡峭的山壁,三面环山而一处开口,易守难攻。寨里一千三百户人,可以作战的男人有八百左右。在枫叶山的五个山贼团伙里,算是中上游的水平。
枫叶山山分五座,每座各有特色。每座山里,都有一群山贼占山为王。五座山峰排列仿佛枫叶,从高到低依次叫做一叶枫二叶枫三叶枫四叶枫五叶枫……名字倒是简单好记,朗朗上口,只是每每读来,总让人忍不住想要发笑。
一瘸一拐地,李动从后山绕回了山寨。
远远地看到他回来,山寨寨门旁的两个说笑的守卫立刻神情严肃地站直了身体,待到他走过来时候立刻朗声大喊道:“寨主好!”
声音洪亮,中气十足,把少年李动吓了一跳,手中的盘子差点没掉地上。
“好,好。”他强笑着看了看两人,然后提着盘子朝山寨里走了过去。
山贼窝里其实除了山贼之外还有平民百姓,都是些逃难进来的普通人,依托着山寨的保护而活,久而久之,倒也让这座山寨显得有些生气起来。李动一路走来,那些人或好奇或讨好地向他打着招呼,嘴里叫着“寨主”“寨主”的,让人觉得好生怪异。
一路应付着人们的问好,少年瘸瘸拐拐地走进了山寨中间的那座大堂里。
大堂之中,分两边坐着七八个头领级别的山贼。而在正中间的主位上,则坐着一个绿衫绿裙的女子,正是那日劫持李动上山的那名女子,也就是枫叶寨曾经的“寨主”,如今的“二当家”。
在女子的旁边,放着一个小板凳。
那里是李动的位子。
看着那个小板凳,少年的眼角忍不住疯狂抽搐起来。
这绝对是世上混的最凄惨的山贼头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