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重逢苗凯(一) - 当我足够美,才能留住你 - Lydia
2005年,在混乱的毕业前夕,所有的同学都在努力面试找工作。北大的金字招牌确实是给了我们比一般的学生更具优势的起点。沈晴考了研究生,继续她北京大小姐无忧无虑的生活。唐糖则进入了全球排名第一的金融公司,这一年这家公司在全国范围只招聘九个应届毕业生,她就是其中一个,起薪就是十万年薪,而且参与全球培训计划。想起当年大家一起吐槽学生会外联部招人的情景,惊觉时间飞逝。她们错过了外联部,但这四年在学习和社会活动中的积累,还是让她们都拿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而我,虽然当年依靠李东明拿到了外联部的名额,之后却浑浑噩噩,除了写小说,对专业课的经济金融可谓一窍不通,社会活动也和专业毫无关系,四年的大学成绩都是混到及格而已。李东明说得对,我当年应该报考文学系,这样我的爱好和专业就完美贴合了,最重要的是,我那些辛辛苦苦的码字打工就不再是廉价的摆不上台面的低端工作,也许还能成为我的优势。
生不逢时,错过了就是错过了。现在也没什么退路。李东明比我们早一年毕业,在他爸的公司工作,一直在基层锻炼。说是锻炼,没人不知道他的太子身份,都是各种配合。假以时日,一定是要接他爸的班。他也不让我找工作,在他看来,考研我肯定考不上,找工作的话,除了唐糖这种特殊案例,我找到的工作肯定不如他爸的公司那么好。他说得很有道理,我无力反驳。我父母更是拍手叫好,我妈甚至觉得我工作或者不工作意义不大,尽早结婚才是正理。
毕业前的“五·一”节,我哥要结婚了。新娘的名字很陌生,之前也没怎么听我妈说起。这么长时间以来,我妈和我的交流只限于逼我结婚。虽然我并不关心我哥,但结婚这种大事总还是要回去露一下脸。我妈更希望我回去的理由是李东明的钱。果然,李东明有事待在公司走不开,就包了一个厚厚的大红包,托我捎给我哥。我是在婚礼前一天才到家的,家里没有人。他们都在我哥的新房里忙活。克扣了我四年的生活费,终于攒够了我哥的新房钱,我爸妈真是有心了。我冷笑着独自窝在家里看电视。铺着老旧针织桌垫的茶几上有厚厚的签到册和来宾名单,还有一份我妈自己用的红包记录表。我随手翻翻,看着那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名字,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所谓的亲戚,只是一群根本不了解你的脸熟的陌生人。在朋友栏下,我看到了苗凯的名字,心脏像被打了一记重锤,有了三秒钟的休克。他会不会来?这半年,他过得好吗?他是回了小城,还是留在北京?自我上次坐上李东明的车,他就人间消失了。他敏感的自尊,连一个解释的机会都没有给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