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永失我爱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1.死了吗,他的爱人 传说中,在遥远的大西洋深处,有个岛国叫做基基巴斯,这里风景优美,物产丰富,据说是人类最后的伊甸园。岛上有条著名的街,叫做香舍丽榭大街,迄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有人说香街很香,有胭脂香、美人香、夜来香;也有人说香街很臭,血腥臭、金钱臭、老鼠臭,有人说这里是天堂,要多美好有多美好,要多神奇有多神奇;有人说这里是地狱,要多黑暗有多黑暗,要多堕落有多堕落。为了解开这个谜团,无数人历经千难万险,寻找传说中的基基巴斯。当他们最终到达基基巴斯,他们发现的可能是一个陷阱,也可能是一个梦想! 是的,我会给你讲一个关于成功的故事,在五光十色的香街,我们的主人公会得到一切,金钱、地位、名声、美女。然后,别着急,还有这一切如何化作云烟。 我不会拿死亡开玩笑, 没有什么可以超脱死亡的宿命,死亡最善于伪装。一个身体强壮,比水牛还有力气的壮汉,却在一杯酒后猝死;一个不起眼的斑点,不停地突然长大,然后挤破血管,令受害者猝不及防。 相对于死亡,我更喜欢爱情。但爱情是让人疲惫不堪的游戏。你相信一个男人对于爱情的誓言吗?不说肉体的背叛,以及随时随地可能的精神背叛。你相信女人让你目眩神迷的爱吗,值得为之付出一切吗?我将努力让爱存在,而不是徒有虚名。 有成功,有爱情,有死亡,足以写一点离合悲欢的故事。 跟很多人一样,我刚看到了开头,就急于知道结果。其实,结果总是一样,生与死,悲与喜,没有什么可以永垂不朽。 我还是先讲结局吧。 多年后的一个下午,夕阳西下,基基巴斯皇后港。 太阳刚刚下了地平线。热风一阵一阵往人脸上吹,流出一脸油汗,又痒又燥。风吹来公园里的音乐,炒豆似的铜鼓声,最叫人兴奋。暮霭挟着薄雾笼罩了港口,在一片朦胧中,闪着千百只小眼睛似的灯火,还有高高地装在洋房顶上霓虹灯广告,红红绿绿地,五光十色,映射出皇后港的繁华。 在船码头上,邮船已经靠泊多时。码头上冷静静,散客已经走得差不多了。轮船公司里的两三个职员正在那里高声吆喝,轰走那些围近来的出租车司机和小贩。 几个笔挺黑西装、皮鞋锃亮的人看到一个戴着白色帽子,穿着米白西装的男子走出来,赶紧上前去伺候着。他的太太和孩子紧随其后。 “老大在路上好么?” 里昂问吴笑楠。笑楠是香街最大的华人帮派义展堂的堂主,刚从外地回来。里昂是他最得力的手下。 “没有什么。只是Jenny老说头晕。”吴笑楠缓缓地回答说。Jenny是他的妻子。 “那先上汽车罢!肥仔,你去招呼1999号新车子先开来。” 里昂一脸恭敬地说。 时间过得真快,现在的年轻人崛起得太快了,接他们的两个,他不认识了,是里昂手下的两员大将,笑楠的贴身手下川普说:“老大,您到达的消息已经泄露了,一些死对头已经在蠢蠢欲动了” 笑楠嗤了一声,有点不屑一顾,说:“哪里又生出了这么多杂碎?” 笑楠的马褂外面套了一件丝质风衣,穿在身上轻得像另一层皮肤,又很防水。 在船上的最后一个钟头,笑楠看到乌云越来越密集,以为要下雨。这也不意外,这会儿天空的乌云,还是没有散去。 “我还是穿着好了。”笑楠说:“麻烦帮我太太提行李吧” “那当然,老大。”里昂亲自给Jenny拿行李。 他们一行人出了客轮码头,来到停车的位子。川普在笑楠的右边,另外三个兄弟分别站在他和Jenny的旁边。 笑楠的儿子皮皮在笑楠的背上,两手圈着笑楠的脖子。 笑楠看了一下时间,中午11点,回去正好赶上午饭。好久没有吃西餐了,他有点怀念伊丽莎白西餐厅的咖啡和牛排味道,还有餐厅里安静的感觉,或者只来一点点隐约,钢琴或者小提琴独奏什么的。 突然,笑楠听到了第一声枪响,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 里昂的一个年轻手下站着就死了。 这种事情,笑楠经历得太多了。这个手下,大概只有十八九岁,手上还提着Jenny的袋子,子弹就直接穿过他的脑袋。 他倒下的时候,笑楠转身,第二声枪随即响起,枪手镇静、冷冰冰地说着什么。笑楠紧抓住他的儿子皮皮,并扑向Jenny,三个人同时倒在地上。 笑楠感到震惊,而不是疼痛,Jenny也在痛苦地*着。 笑楠听到里昂开枪了,于是看过去,发现他脚脖子中弹,血流得太快,颜色也暗,但他还是拿着那把45口径手枪,躲在离他最近的那辆汽车底下开枪还击。 现在,笑楠听到那个枪手在大声地喊着什么,“忏悔、忏悔,你们都要忏悔!” 皮皮因为恐惧大声嚎哭起来,笑楠听得出来。 他问Jenny,”没事吧,你没事吧?” 没事。她说:“我只是喘不过气来。你去吧” 笑楠翻滚着离开他们,抽出他的P35大威力手枪,加入战斗。 他们在那辆汽车下头,对着一双黄褐色的靴子和穿着长裤的双腿开枪。 笑楠开到第五枪的时候,和里昂同时击中目标。里昂在目标的左边靴子上射出一个洞,笑楠的那把枪则把目标的左脚踝轰成两半。 笑楠看了里昂一眼,他们相视一笑。多年来,他们就是这样默契地干掉所有的敌人。 笑楠看到枪手倒下,然后 咳嗽一声,血流了一地。他手里的枪还在冒烟。笑楠翻过那辆汽车的引擎盖,来到枪手面前。 他穿着一件黄色外套,里头是一件褪色的白衬衫,头上戴着干草编的帽子,用他那只长管手枪撑着地面,拖着没受伤的那只脚起身。 他站在碎石子路面上,被轰烂的脚从脚踝处垂下来,就像从他手里垂下来的那把枪。 他看着笑楠的双眼,满腔仇恨地说:“忏悔” 里昂把枪瞄准枪手的头颅,准备结果他。 笑楠示意他等一下。 “好吧,林赛,谁说我不肯向上帝忏悔,我不肯的是向你忏悔。”笑楠说。 “那就向上帝忏悔。”林赛说。他的呼吸浅浅的,非常急促:“就在我面前” “你以为你是上帝吗?”笑楠鄙夷地望着他。然后点燃了一根香烟,递了一只给里昂,手上的血迹把香烟染红。 “不”笑楠说:“你做的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你自己,不是吗?” 林赛颤抖了几下:“把我的宝贝女儿还给我!” 笑楠有些隐痛:“我没有抢走你的女儿” “那也是你的同伙干的”林赛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看了笑楠的腰部一眼。 笑楠往下一瞥,没看到什么。 “你的同伙”林赛重复了一遍:“你的同伙”。说着,血块从他的嘴里和着口水掉了下来。 “什么我的同伙”笑楠问。然后他不放心,又往下瞥了胸口一眼,还是没看到什么。 里昂也看了他一眼,以为他哪里受伤了。 “那些心中没有上帝的恶魔“林赛挣着最后一口气说。 “我心中有上帝“笑楠说,”只不过,那不是你的上帝。她是因为你才自杀的,他因为你这样的父亲而自杀” “什么?“林赛哭泣着。 “难道不是吗?”笑楠问。 “这你这个变态的可怜虫”里昂说。 林赛又看了一眼笑楠肩膀后方的什么,目光又回到他的腰部。 于是笑楠忍不住了。他低头认真看自己的腰部,看到有个东西,是他下船的时候没有的。不在他的腰部,而是在他的大衣上。 一个洞,左口袋的盖布上,就在屁股边。 林赛看着他的双眼,里头有深深的恨意,然后笑着说:“我很抱歉” 笑楠还在设法拼凑怎么回事时。林赛看到了他一直在等待的东西,他单脚跳了两步到马路上,一辆油罐车正要开过来。 车子撞上了林赛,司机踩了刹车,但车子还是在红砖道上滑行,林赛的身子已经在轮胎下,卡车弹跳着压断他的骨头,碾过他身上。 笑楠转身离开马路,听到那卡车还在滑行。 他看着自己风衣上的那个洞,明白那颗子弹是从后方射入的,干干净净从前方穿出来,天知道差一点就会射中他的屁股。应该是在他扑向家人的时候,口袋盖布飞在空中。当时他……. 他回头望向那辆汽车,看到Jenny试着站起来,血大量涌出她的腰部,还有整个身体,他跳过汽车的引擎盖,四肢落地在她面前。 她倒在他的怀里,叫了一声:“笑楠”。她试图用手抚摸他的脸庞。 他听得出她声音里的恐惧,他听得出,她明白了一切。他脱掉风衣,找到她腹沟上方的那个伤口,把卷起来的风衣压在她的腹部。 “不,不,不”笑楠大声地叫着。里昂也跑了过来。 她再也没试着移动了,大概也动不了。 笑楠大喊,“打电话叫医生,快叫医生。” 他的手下慌作一团,四处奔散,纷纷找电话亭打电话。 皮皮瞪着眼看着他们,张着嘴巴,没有发出声音,他显然是吓坏了。 “我爱你”,Jenny说:“我一直爱着你” 笑楠用前额抵着她的头,他用大衣尽力按着伤口,但血还是流个不停。 “不,不,你是我的,不——”笑楠已经泣不成声。 Jenny说,“嘘,你看,天好蓝。” 他抬起头,看着她逐渐失去意识。 “你是我的全部”笑楠说…………. 写下这段文字的一天,是有趣的一天,2017年10月2日,反过来也是一样。或许,每一天都很有趣,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发现。 第2章:吴创世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第2章:吴家创世纪 吴家也就是义展堂的标志是一只有力的大手挥舞着金色的小斧头,把一条面目狰狞的毒蛇砍得鲜血四溅。下面,还有一句铭文:以牙还牙,有仇必报。 这句大白话来自他的爸爸吴永昌。 他的爸爸来自遥远的唐山。唐山在哪里?吴笑楠毫无印象。小时候,他记得小时候常听爸爸讲唐山的故事。听完之后,他十分地兴奋,还忍不住买了李小龙的电影《唐山大兄》碟片来看,看着看着,就感觉那就是他爸爸的奋斗史。 他的爸爸从小就很厉害,这是他家族的一个不破的神话。 吴永昌连自己从哪儿来的都不知道,用他的话说,他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或者说像孙悟空一样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小时候,吴永昌吃饭的时候常常抱着吴笑楠,一边喝酒一边吃菜,从他下巴流下来的酒滴滴到笑楠的小嘴巴里,他毫不犹豫地用嘴巴舔进去,舔得津津有味。也许是这段美好经历,让他一辈子离不开酒,无论开心还是失意,一切尽在杯酒中。 他喜欢听老爸喝酒的时候讲《西游记》,当然,他听得似懂非懂。吴永昌说,很久很久以前,天上突然掉下来一块大石头,有三四丈高,周围也差不多有三四丈,这石头不像一般的石头只有碳酸钙,而是有七孔八窍,有通灵仙胎,也就是跟母亲肚子里的胎儿一样。这仙胎每天栉风沐雨,吸收天地之精华,到了第十个月。突然有一天,电闪雷鸣,一个闪电劈开了石头。从里面蹦出一个婴儿,顿时神光四射,万物颤抖。这婴儿好像猴子一样灵巧,好像豹子一样迅猛,像老虎一样凶猛,他迅速成为丛林之王。他每天喝新鲜的露水,吃甜美的鲜果,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但是,他经常在睡梦中梦见自己的故乡,是一座在茫茫大海中的仙山。于是他自己造了一艘船,开始了自己漫漫的回家路,其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但最终美梦成真。 这个故事,笑楠一直听到了10岁,还爱听不厌,他觉得这是他家族的神话,也是历史,他以后还要讲给自己的儿子听。 吴永昌的另一个神话是,他在唐山的时候跟村里的神父一起干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他帮助神父造了一架望远镜,他们用望远镜观察月亮上的物体,好像就在眼前一样,而且更令人惊奇地是,他通过望远镜看到月球上有智慧生物,长着蝙蝠一样的翅膀,在水中的时候,它们很敏捷地把翅膀全部打开,出水的时候,它们会像鸭子一样抖落水滴,然后很快收拢闭合。 这个惊人的科学发现让吴永昌非常沮丧,本来,他想这个月亮上不是住着嫦娥吗?他本想用这个镜子观察嫦娥洗澡来着。 吴笑楠对这个故事半信半疑,他上过大学,虽然学的是所谓的工商管理,但也知道一点所谓的天文、物理知识。他心想,如果是真的,他老子可以借此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了。不过,他又想,老爸有句话说得对,不会吹牛的男人就不是男人。 吴永昌从生到死,都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爹娘是谁。或许是逃荒的农民,或许是妓院的嫖客和妓女,或许是通奸的狗男女,都有可能。 那个年代,到处都是战乱和饥荒,有时候人不得不吃树皮,吃观音土,甚至吃自己的孩子。吴永昌很感谢他的父母没有把自己拿去交换食物。 在唐山,名是名,字是字,但吴永昌没有字。他常跟人开玩笑说,自己表字“九死一生”。生平所遇见的只有三种东西:第一种是蛇虫鼠蚁;第二种是豺狼虎豹;第三种是魑魅魍魉。几十年过去了,还能幸存在这个世界上,这个说法倒也不算出格。 关于自己出生的故事,他都是听村里人说的。他找不到一点痕迹,有的人扔孩子的时候,还会放个什么挂锁、玉佩啥的,以便以后寻找。但是,他的亲生爹娘啥都没给他留下,就连身上包裹的被子也是新的。这点让人浮想联翩,但这也算不上什么线索。长大以后,他也逐渐忘记自己的父母,有时候,特别是当他喝得半醉微醺的饿时候,他想或许自己真的就是天之子。 人们发现他的地方叫做青龙镇,海边一个小镇,自古以来就异常繁华。直到后来皇帝实行的“片板不得下海”的闭关锁国政策,这才逐渐没落。 青龙镇上的小王庄与当时唐山的其他地方也没有什么两样,房舍、山川、牛羊、行人,一切似乎都与历史并无多少隔膜。夕阳西下的时候,炊烟袅袅,归畜悠悠,暮霭岚岚,一派田园牧歌的景象。 那一天,正值一年一度的上元佳节,地处偏僻的小王庄家家户户忙着闹元宵。正午十分,云淡风高的晴空突然一阵黑暗,乌云滚滚,压顶而来,一场暴风雪眼看就要来临。村民们都感觉到失望,担心这场风雪会冲走元宵节的快乐。 他们本来打算在晚上,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倾巢而出,到野地里撂火把子。这是一年之间积累起来的麻杆子、破扫帚头子、葵花杆子,在野地里燃起,往空中撂,看着漫天的烟火,驱赶一年的晦气和霉运。这既是对一年辛劳的纪念 ,当然也是积攒一点肥料,燃烧的灰烬正可以滋养土地。 这时候,小王庄的大户梅老爷的梅家大院里,他正在产房外焦急的踱着步子。他已经年过半百,虽然有数百亩良田,还有油坊、酒肆、盐场等产业,但就是没有子嗣。 这回,好不容易媳妇怀上了,却又遇上难产,丫头们提水端盆的进进出出, 从挂着厚厚门帘的里屋,传出他的原配梅王氏的痛苦喊叫声。 梅老爷焦急地冲着里屋大声问道:“怎么啦?生不下来?“ 接生婆虽然经验丰富,但是这么费劲的也是少见:“费了老劲儿了!使劲!使劲呀!你们别傻站着啊,你扶住那边儿,你这边按住喽!“话音未落,又传出梅王氏的挣扎声。 随着梅王氏的一声惨叫,里屋的接生婆大喊一声:“生下来了!“顿时一切都静了下来。 梅老爷松了一口气,心里的千金重担卸下来了,他一屁股坐在石台阶上,像个小孩子一样哭了起来,心里的憋屈一下子释放了出来。 在那个时代,一个男人没有后代,一般人是笑女人,怨女人,而有一个老婆四个小妾的男人,别人笑的不仅仅是自尊,而是作为男人的资格了。 接生婆在里屋接着喊道:“是个千金!“。梅老爷管不了是千金还是公子,只要是个人就行了,你说他还能要求什么了。 沉寂中,梅王氏奇怪:“怎么没动静了?生下来不哭啊?“ 里面,丫鬟抱着已擦干净了的孩子:“这孩子怎么不哭呀?“ 接生婆正给梅王氏盖被子。接生婆说:“不哭不行,他不喘气,打!使劲打屁股!“ 丫鬟拍了孩子两下屁股,孩子没反应。那丫鬟平时怕主家怕的要命,哪敢打小主子啊。 接生婆急了:“使劲儿拍!使劲儿啊,东家白给你吃饭了“ 丫鬟用力又拍,仍无反应。 “我来!“接生婆从丫鬟手中抱过孩子,狠狠拍了两下,孩子终于“哇哇“两声哭了出来。 一屋人吓了一跳,然后都笑了,每个人都笑了起来, 梅王氏精疲力尽,放心地闭上眼睛睡觉了。 这是梅家到现在为止,唯一的一个孩子。说起来也奇怪,婴儿一落地,哭声还没有停止,一天的乌云就开始逐渐散去,霎时又是丽日当空,万里澄清,如同中秋时节一样。 按照唐山的说法,这梅家是要出大人物了。唐山的人们相信,如果一个婴孩出世有异象,或许有大富大贵。 有一种传说,或者只是野史的说法,就是很久以前有个大皇帝的妈妈,常常在野外的大湖边睡觉,而且梦到神仙。一天,她的丈夫去看她,却看到有条龙趴在她上面,走过去就不见了,后来她就怀孕了,最后生出皇帝来了。再看看大皇帝的面相:外貌隆准,美须髯,面呈龙相,左腿上还有72颗黑痣,而且常常身上长廯,痒起来的时候,抓得一片一片像龙鳞似的。他长大以后,碰到了一条白蛇,然后挥刀斩白蛇造反,你说奇不奇! 不过,我对这段传说也有些质疑,是否也可以说,这个皇帝的老妈有了外遇,所以他长得不像老爸,然后长大后发现了这一点,于是要和老妈的外遇决裂,所以挥泪斩了白蛇呢?总之,这些说法终归有些荒诞,但如果糊弄一些人,倒也合用。 这梅家小姐,倒也没看出什么特别。就是有一样,嗓门大,不哭则已,一哭惊人,从第一声开始,哭声震天,一不顺意就哭得家里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就这点来说,也算是个奇女子。 梅老爷老来得女,也是非常高兴。于是,这辈子难得大方了一次,拿出了一些粮米,再置办了一点鱼肉,把自己酒坊里的酒搬出了几坛子,请村里的乡亲们搓一顿,而且连喝三天。 这真是比过年还好的大喜事啊。当时村里的老百姓平时吃啥呢?一般主要是吃粗粮和青菜,肉、蛋、奶基本上一年不见面,在春荒的时候,吃糠咽菜也是常事。 而同一时期,香街上的老百姓吃啥呢,早餐是牛奶、面包和前一天剩下的咸猪肉;午饭是面包、奶酪、少量的啤酒、腌猪肉、马铃薯、白菜或萝卜;晚饭是面包和奶酪,星期天还可以吃上鲜猪肉,还有黄油、冰糖、啤酒、茶等等有营养的东西。 仅凭这一点,吴永昌必须去寻找传说中的香街啊! 第3章:从天而降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3.天上掉下来个儿子 话说,村里有个老光棍,也没个大名,村里人都叫他吴二傻子。平时在村里游手好闲的,唯一的手艺,就是杀猪宰牛骟牲口。按说,当时一头牛,哪怕是一只驴子也是一个劳动力啊,凭这门手艺也能混个好生活,甚至娶个媳妇也问题不大。 只是,这个二傻子嗜酒如命,他的口头禅是:“有酒天天醉,皇帝万万岁”。人家请他骟头牛,要喝掉几坛酒,吃掉不少荤菜,久而久之,人家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请他。 这天,有免费的酒喝,这老小子跑得比兔子还快。 这梅家大院在青龙镇上是首屈一指的,远远就能看到一处郁郁葱葱中的宅子,白墙灰瓦、几进几出的大house。黑漆的大门上是副对联:耕读传家,诗书继世。这是唐山有钱人的惯用做法,他们不管有没有文化,都喜欢装作有文化。 实际上,梅老爷的老爸是个厨师,小时候在城里逃荒要饭,看到有钱人家杀鸡宰羊、大摆酒席准备过年,而自己破破烂烂、肚子憋憋,要多憋屈有多憋屈,心中忿忿不平。于是,溜进一个大户人家偷了两只鸡,好不容易骗过了看门狗逃了出来。外面是一片漆黑,深更半夜的,要锅没锅,要啥没啥。忽然,他看到自己踩的一脚泥。于是灵机一动,用泥巴把鸡糊起来,然后生了一堆火,烧得泥巴硬如石块。掏出来往地上一摔,剥开泥块,不但鸡毛被泥块沾走了,还露出鲜嫩的鸡肉。他一口气吃掉了一只鸡,然后换了个地方卖掉了另一只鸡。他拿了钱又去进货,照样子烧,在镇上卖起了“叫花子鸡”。 老太爷赚到钱了,嫌这个“叫花子”难听,改名“争*”,既是为自己正名,也是作为一个招牌,一个彩头,吃了这鸡,做生意的都发财,写文章的都添彩。他还很会动脑筋,改进了作法,在鸡肚子里放点葱姜蒜和酱料什么的,外面再抹上油包上荷叶涂上黄泥,看上去更高上大,烧成后味更鲜美。于是生意越做越大,挣下了这份家业。 唐山的人一辈子最以为荣的职业就是当公务员。所以,他从小就培养梅老爷读书考试,考公务员。但是,这梅老爷生得一副聪明面孔,却装着一副蠢笨肚肠,每天是摇头晃脑,念念有词,但就是钻不进脑子,考了十几次连秀才都没考中。这梅老太爷放在家里准备给儿子庆祝放的鞭炮,以致发霉变质了。所以,老太爷死不瞑目,把鞭炮放进了棺材里,带着遗憾去了天国。 一进梅家大院,迎面是高大的影壁,上面描绘着吉祥的图画,往里走是一大院,中间种着一棵桂花树,每到深秋,桂花飘香,又是酿美酒的时候。里面还有一个大三院,正厅墙上挂着梅老太爷的遗像,一副平民打扮,面带自嘲的微笑,似乎能让人听到笑声。 这一天,梅老爷就是在外院摆了30多桌酒席,请村里的乡亲父老一起来乐呵乐呵、庆祝庆祝。 在梅老爷看来,他为了置办这次酒席,花了他前辈子都没花过的钱。 就说这菜吧,当然不像香街的酒席那么丰盛、那么洋气。但是,这次每桌的饭菜比一般人家过年的还好。有红烧肉,有蒸鸡蛋,就连炒青菜还放了不少油,很多人吃的时候恨不得连碗一起舔了。 二傻子看到这么多好菜,两只手都不够用的。他一口气喝了十八大碗酒。当然,或许实际上他喝的不止这些,但是村里人形容数量多,就是用“十八”来形容。 梅老爷家的酒是地瓜烧,价钱便宜,酒劲大。这酒没有什么余味回香,只有冲劲,倒到嘴巴里就像是倒进了一团火,赶紧吞下去,不然得烧烂了嗓子眼,然后一落到肚子里,跟着一股狠劲蹭地窜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甚猛。 好酒如杜康,那应该是温厚绵长,不会上头。但是,像二傻子这样的穷光蛋,忙乎了一天,浑身疲乏,心里憋屈,就是想马上来劲,昏头涨脑,倒床就睡啊。 这平时,二傻子到梅老爷家的酒坊,从裤裆里掏出两个铜板,伙计照例给他盛一碗这种俗称“二踢脚”的地瓜烧,他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就落到肚子里,好像是倒在酒缸里一般,没个声响。 今天,有免费的酒喝,二傻子喝恨不得直接跳到酒缸里,当然,众人也奇怪,平时这二傻子喝个一两碗,两脚一出门槛,就上要下摆,左歪右斜的,好像风吹杨柳一般,可今天怎么这般清醒? 莫非,这梅老爷免费给大家喝酒,肉痛得要命,在里面掺了水?这一桶一桶的水灌到肚子里,他也不怕把家里变成了大夜壶?喝出名堂来的人,整了几杯就走了,再说,这个桌子上的菜早就像风卷残云一般卷没了。 二傻子不一样,水缸里滴一滴酒,他也不带浪费的。 他一直喝到半夜,所有的人都走了,他还在喝。梅家只剩下几个佣人在洗碗。这二傻子边喝边唱当地的民歌,唱得几个老妈子面红心跳的。 小妹妹送情郎 送到了榆树旁 想起了当年事 和哥哥放牛羊 小妹妹送情郎 送到了两里荡 芦苇中捉黄雀 河荡里撒渔网 小妹妹送情郎 送到了三里桥 妹妹我心中慌 哥哥你背过桥 ……. “二傻子,你这灌了几口猫尿就开始叫春呢!“吴妈是二傻子的本家,也是梅家颇有资历的女仆,赶紧叫他打住。 这二傻子也很识相,马上停住了,“妹子,我最后喝三杯就走“ 吴妈边洗碗碟,边和二傻子聊天。无非是叫他正经做人,好好过日子之类的闲话。最后,说着说着又说起了梅家的事情 “这大太太虽然生了女儿,但终归是正宫娘娘生的,不比儿子差….” “二太太两天没有吃饭哩,因为老爷要买一个更小的……” “三太太最近又添了一箱子绸缎衣裳……” ……. “女人……”喝多了的二傻子自顾自地念叨了两遍。他心想,自己哪点比那个姓梅的老小子差劲了,看他那样子,撒尿都稀稀拉拉的,远不过鞋面,当然生不出儿子,要是他那五房太太都归了自己,保管再生一个小王庄出来。 想着想着,二傻子好像着了魔障,突然站了起来,对吴妈下跪了。 “妹子,我未婚,你守寡,不如从此我们一起困觉吧“ 一刹时中很寂然。 “阿呀!”吴妈楞了一息,突然发抖,大叫着往内院跑,且跑且嚷,还带着哭腔,好像自己的贞洁已经受到了侮辱。 二傻子对了墙壁跪着也发楞,于是两手扶着空板凳,慢慢的站起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干了啥,心里也有些忐忑了,慌张的抱了酒坛子就想跑。 转身正想迈步,砰的一声,头上着了很粗的一下。他急忙转过身去,那梅老爷正拿了一支大棍子站在他面前。 “你反了,……该死的老骚猪”  。梅老爷又用大棍子又向二傻子劈下来了。二傻子两手去抱头,拍的正打在指节上,这可很有些痛。 二傻子冲出厨房门,仿佛背上又着了一下似的。 “王八蛋“梅老爷在后面又骂了一句。 二傻子跑出梅家,后面是一声重重的关门声,还有七嘴八舌的咒骂声。反正,在村里也没几个人说他好话,所以,也觉得无所谓。 他一个人站了一会儿,还觉得头疼,还记得梅老爷家的吴妈,还幻想着他家的大床,还有那极端柔软舒服的绸缎被子。 一阵寒风吹过来,打了一个冷战,他到墙根撒了泡尿,清醒了不少。 正准备回去睡觉,突然听到一个动静,他扭头动找西找,在梅老爷家门口发现了一个枕头大小的包袱。 二傻子喝得醉醺醺的,以为是财主家掉了东西,莫非是银子? 于是兴奋地冲过去,只见小小的红袄包着一个婴孩,看上去刚出生,眼睛还闭着。 二傻子用手碰碰他,可他一动不动,摸摸小脸蛋,好像也被风吹得冷冰冰的。 二傻子把冰冷的手伸进去捏捏他的小脚丫子,他喝多了酒,也不知道个轻重,捏了一下没反应,又狠狠地捏了两下,这孩子突然“呵呵”笑了两声。 二傻子吓了一跳,怕自己酒喝多了眼花,于是把孩子抱到梅家大门的灯笼底下看。这镇子上也就梅家晚上点灯,特别是这几天,每天点通宵。 他又捏了两下,那孩子大声地“呵呵”笑了两声。 “好玩!”二傻子从来没见过刚出生的孩子,闭着眼睛就会笑的。话说,他之前也没见过别的孩子,他觉得这太有意思了。 他第一反应,这是梅家的孩子,或许是哪个姨太太的私生子,或者梅财主和哪个小寡妇生的?他拨开小包袱,看到了小鸡鸡。唐山的人,看到孩子第一反应就是有没有这个玩意,好像传家宝似的! 他心想,这梅财主命也太好了吧,这辈子啥也不缺了。他本想把这孩子扔到梅家牛圈里算了,随便在牛圈的拐角里挖一个深坑,把用席子裹缠着的死孩子埋进去。半年乃至一年后,牛屎牛尿将幼嫩的骨肉腐蚀成粪土,然后再挖起来,晒干捣碎,施到地里。小王庄家家的牛圈里都埋过早夭的孩子,家家的田地里都施过渗着血肉的粪肥。这样种出来的米又香又甜! 不是唐山的人残忍。而是那时候,没有超薄的杜蕾斯,大家也是没有办法!这样做既环保又实惠! 但是,一想到这孩子冲自己笑的份上,他又有点于心不忍。 二傻子大呼小叫拍响了梅家的门板,一条恶狗冲了出来,对着二傻子就是一口,梅老爷家的几个家丁出来一顿拳打脚踢。 “别打,别打,你家孩子掉了” “放你娘的狗屁”梅老爷上来又是一脚。 “你看,你看”,二傻子指着旁边的包袱说。 大家都知道梅老爷大房刚生了一个女儿,那个扔孩子的人估计是吃准了这点,想让梅家把这孩子一并养了。 他们想当然地以为,梅家是远近闻名的财主,也不差这点银子。可惜,越是有钱人,越小气,梅老爷看到自己家的猪多吃了一口,也都恨不得上去踹一脚。谁想从他嘴里掏食儿,真是找错了主儿。 梅老爷一口咬定,这是二傻子和路边讨饭的疯女人生下的孩子。“二傻子,你这可是光着屁股推磨,拐着弯儿丢人啊!” 说完,一帮家丁大笑起来,梅老爷也被这欢乐的气氛感染,也跟着大笑起来。然后赶走了二傻子。 二傻子虽然不知道“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道理,但心想自己年过半百了,没钱娶媳妇,天上掉下来这么个儿子,这不是现成的香火吗?于是,二傻子一下子又高兴了起来。 一个一无所有的人开心起来就是那么容易,人家是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他是天上掉下个儿子来,穷开心。 第4章:洪水救星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4.洪水冲来的救星 天上掉下个儿子,这让二傻子兴奋不已。他把孩子抱得紧紧地,嘴巴上呼出的熏天酒气,让孩子很不适应,动个不停。 他回到了自己所谓的家。他家在村子的最边上,三面是竹子围起来的一个小院子。院墙早已经被风吹雨淋得残缺不堪,里面只有一座茅草屋,还是二傻子的爹盖的,那年饥荒,他爹饿死之后,他也没修过。 草屋只比一个人高一点,墙是光溜溜石头垒成的,屋顶是芦苇编的,天长日久和泥水黏在一起,腐烂成一层黑泥,坑坑洼洼的,上面又长满了枯草。石头条儿砌成的窗户,上面挂着破布遮挡风雨,树枝编的屋门,门被风吹开了。 这家里也不需要上锁,靠山墙的地方,支了一个土炕,上面扑了一层茅草,算是席梦思。别提床单了,直接上面一个破席子,管它春夏秋冬。席子上有一团黑洞洞的东西,你说是被子也行,你说是一坨屎也行,毕竟闻起来味道差不多。 家里还有一个土灶,一口破锅,几只街上捡来的破片似的碗。 屋前屋后种了几棵榆钱树,在青黄不接的时候,还能摘点来充饥。树下面,有一个石磨,这也是二傻子继承的财产,磨盘已经被磨得薄薄光光的,几岁孩子都能推得动,派不上什么实际用场。这就是二傻子的全部家当。 这孩子回来之后不停地哭,他想想怕是饿了。他把孩子放在炕上,赶紧烧火,把房间里烧得热乎一点,然后从怀里掏出一个馒头,刚才从梅老爷家里拿的,他本打算作为明天的早餐。但是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给孩子吃吧。 他用开水化开了馒头,用他那双黑兮兮的筷子给孩子一点一点蘸馒头汤吃。那孩子可是天生的求生本领,小嘴砸吧砸吧地吃了不少,吃着吃着就睡着了。 二傻子看着孩子,好像是村里的大黄狗生下的一样。他没事的时候就喜欢跟狗玩,因为除了狗之外,很少有人搭理他。他喜欢看狗吃屎的样子,他喜欢看公狗和母狗粘连在一起,他去找只木棍搞破坏,哪怕是他从中抬起来,都不能把它们分开。他的这个表演,往往逗得村里的人很开心,特别是那些大姑娘、小媳妇,笑得前扑后仰的,让二傻子很有成就感。 二傻子心想,要么就叫这孩子狗宝吧,实在不行,明天就抱到大黄狗那里去,跟小狗一起吃奶。但一想这样不行,自己是傻子,不能叫儿子也当傻子。 第二天,二傻子去找洋神父找吃的。在他眼里,神父就是上帝。有时候,神父给他吃的,他直接就想喊爹了,如果喊了天天有吃的话,他就天天喊,大家都这样。人在饥饿面前毫无尊严。 这个洋神父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一脑袋金丝头发,鹰钩鼻子,鸽子眼睛,比白萝卜还白,还有几分透着红。如果放在平时,村里人可能会以为是妖怪。但神父来的那一年,恰巧是大灾之年,大家都见怪不怪了。 一场谁都没有料到的大洪灾从天而降,山上冲下来的泥石流还掩埋了好几户人家,辛辛苦苦种的粮食成了一场空。 村里的乡亲们聚集在梅老爷家门口,有的挎着箩筐,有的拿着布袋,有的端着瓢盆,一个个看上去都有十几天没吃饭了,眼睛里都冒出火来,恨不得把人都给吃了。 “少东家,要饿死人了,行行好吧” “少东家,给点救命粮吧”。 梅府的管家说话了:“大伙儿不要这样,人要有良心,两年了,东家收过谁一粒租?没有租哪有粮?我们家也都快断粮了。” 管家这话说出来,人群顿时沉寂下来。随后就是哽咽声和叹息声。人们开始往河边走去。 这小王庄在一个山坳里,翻过大山就是大海,山前有一条河,叫做青龙河,平时水不深,因为洪水泛滥,深了不少,可以走船。但是河中有很大的石头,水冲上去溅起巨大的浪花,更别说船了,船夫都是万分的小心。 洋神父下船的时候,大家都有点被吓住了,这鹰钩鼻子,蓝眼珠子,白得跟无常似的,纷纷给他让出一条道来,但又忍不住都举着碗往他跟前凑。 神父一路走来,一路撒小钱,一把铜板抛出去,人们抓着抢着,就像饿疯了的狗一样。 神父被眼前的情景吓坏了,很多饥民已经饿得不成人形了,只是一副皮囊包着一串骨头,外面裹着几根破布条,或者说用一节毛竹竿来形容更为贴切。皮肤干瘪显示出严重的营养不良,瘪嘴里露出一排黄牙齿。 洋神父还丢了几块大洋,饥民们激动叫爹叫祖宗了,人饿到这份上,真不能再叫人了。 神父把随身带的两个面包也扔给饥民们了,饥民们在争抢的过程中,把面包扯得七零八落的,有的人干脆跪在地上舔。神父害怕地往后退了几步,他觉得这些饿鬼很有可能把他扔进锅里煮了吃。毕竟,在这村里,再找找不出第二个又白又胖的人了。 好在神父由几个官府的人陪着,他们手上都握着明晃晃的刀,所以,大家都不敢造次,这铁家伙可不是闹着玩的。本来神父是要雇挑夫的,但是饥民们一拥而上,抬着箱子就走。灾民们很懂事,很卖力,很快就把东西搬到了村里。 神父非常高兴,大声的笑着,那笑声简直能把房上的瓦片震下来。 他宣布要建一座小教堂,然后所有的灾民只要帮忙干活,每天都有馒头吃。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很多人激动地当场昏过去了。 神父好像有使不完的劲,没有他干不成的事情,很快选好了教堂的位置,然后让饥民们在工地旁边搭了两口大锅,焖了一锅又一锅的白米饭,蒸了一筐又一筐的馒头,烧了一锅又一锅的盆菜。以前的盆菜没有现在的讲究,也就是放了一些肥猪肉,然后把各种菜扔进去煮,煮成一锅大杂烩。神父还专门请了村干部维持秩序,饥民们个个吃得油光满面,笑得合不拢嘴。 神父吃不惯唐山的饭菜,村民们看他用筷子的笨拙样子,笑得肚子痛。梅老爷把他家里唯一幸存的水牛牵了过来,这牛刚下了崽,可以挤奶给他喝,还从山上摘野果子给他吃。 神父是一个很随和的人,他经常拿着村民给他的葡萄串,他揪着葡萄往天上一扔,然后很滑稽地用嘴巴去接,而且每次都能接住,这很让二傻子佩服。 不知道为什么?神父特别喜欢二傻子,或许他觉得没有心眼的人更可靠。神父跟二傻子处得不错,他也常拿二傻子的小名开玩笑,一见到他就先把他的耳朵揪起来,算是 打招呼口。二傻子也不客气,把两根手指头拧他的大鼻子。 神父学中国话,一个字一个字朝外蹦,猛一听你不知道他在说什么,比学鸟叫还费劲。洋人的舌头爱打结,可能是因为太大了,他们哪儿都不一样,哪儿都大。 神父还爱洗澡,二傻子带他到河边去游泳抓鱼,洪水来的时候,鱼很多,二傻子一抓一个准,旁边围观的村民看得津津有味。洋神父不肯脱裤子,挽着裤腿,身上全是泥儿水儿的,大喊大叫,快乐得像个大男孩。 冬天的时候,他洗澡就成了个难题。梅家把自家的大澡盆贡献出来了。村里人都说,梅老爷每次洗澡要和三个女人一起洗,一个帮他搓背,一个帮他洗头,另一个干啥说啥的都有。 这个大澡盆,神父用的正好,他坐在里面刚好露出半截身子,浓密的胸毛甚是扎眼。为了给他洗澡,二傻子可是受了老大罪了,每次足足挑了十五担水,烧的柴禾更是不计其数。 二傻子想不明白,神父为什么那么爱洗澡,他在冬天从来不洗澡。他在想,神父每天就是念个经说个道,没有出汗,洗啥呢?他都那么白了,多洗会不会掉层皮啊。 神父洗澡的时候,二傻子就在旁边伺候着,只见他半躺在盆子里,闭着眼睛,热腾腾的水面上,硕大的头颅漂浮在水面上,好像梦里的情景一般。 二傻子帮他搓背,帮他加水,第一次见到这么宽的肩膀,脊梁上鼓起两条宽肉带子。他想如果是女人,一定要嫁给神父,每天闹个天翻地覆。他让神父在温热微烫的水里,找到半醉微醺的美好感觉。 神父很享受洗澡的过程,有时候,他还让二傻子给他在旁边放一壶酒,他就这么和二傻子喝着,这样就更完美了。 神父一洗就要一两个时辰,二傻子有时候都要打瞌睡了。只听到一声巨响,神父站起来了,二傻子吓了一跳,这浑身的毛啊,跟猴子有啥区别呢? 二傻子赶紧把神父小船一般大的鞋子拿过来,然后给他擦身上的水,有时候他把神父身上的毛也擦掉下来了,在灯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淡淡的金光。二傻子心想,如果把这些毛倒到水里淘下,会不会淘出金子来?结果屁都没有。他把这毛发放到火下烧,照样是一股焦臭的味道,跟村里人并无两样。 洗完澡,神父喜欢坐着抽根雪茄。这烟比水烟袋劲儿大很多,二傻子抽了几口,呛得直咳嗽。然后,他给二傻子吃好东西。 二傻子眼巴巴地望着神父拿出一个小坛子,里面有股怪味,像是臭了的豆腐皮子。神父说这是奶酪,很好吃,很有营养。 二傻子不知道啥叫营养,但他想既然是牛奶做的,肯定是好东西,一口一块,根本没尝出什么味道,好像猪八戒吃人参果。 总之,神父来了之后,二傻子的日子好了很多。他还受了洗,入了洋教,他跟神父商量,能不能别往他头上倒水受洗,干脆他一头扎到河水里去,洗尽身上的泥腥和罪恶,从新做一个人。 神父居然同意了,还和他一起下河洗澡,省了好多的柴禾和热水。我们都应该为他们的环保举动点个赞。 就连青龙镇上的窑姐儿也开始高看二傻子。居然有一天,有个打扮妖艳,三十岁上下的窑姐儿,拉住二傻子的袖子不让他走,亲密地说:“傻子哥哥,进来喝杯茶吧,给你泡杯最嫩的!” 二傻子的脸刷一下红了,小帐篷都快撑起来了,但是他的底气到底不足:“我哪有钱,吃了上顿没下顿的” 窑姐儿说:“你没钱,洋大人有钱啊,我给你们打个折,两个人只付一份钱,老娘让你白玩” 可是二傻子语出惊人,笑了大街,他回答说:“可是我不会啊!” 他说的可是实话! ...... 第5章:魔鬼前奏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以前,小王庄的人习惯在清晨听到公鸡打鸣的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催着人们赶紧下地干活。小王庄的人都很勤劳,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过着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 自从神父来了之后,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细微的变化。每天清晨,神父敲钟的声音悠扬动听,说是叫人做祈祷,一连串的钟声在空中飘荡缭绕,仿佛是入耳动心的各种声音织成的一副美丽图画。 梅老爷沉浸在这美妙的钟声里,仿佛看到了生活的新希望。或许,他还想一鼓作气生个儿子。他带头入了洋教,因为他觉得洋人厉害,跟着洋人混肯定没有什么坏处,他还让女儿认了神父为教父。 神父告诉他,这个世界太危险了,一个孩子必须有两个父亲才行。他很高兴当孩子的教父。或许,慈悲的上帝还会怜悯他,给他一个儿子,这个鼓励让梅老爷激动不已。 神父的注意力被梅老爷身边的少妇吸引了,她的腰身浑圆而不失线条,即使包裹着厚厚的衣服,里边的身体依然透射着迷人的光芒和淡淡的香甜,这就是梅老爷的大老婆梅夫人。 只有大老婆才能叫梅夫人,其他小老婆只能叫梅姨娘,这是小王庄的规矩,只为梅家一家所定,因为别人家根本娶不起小老婆。 梅夫人因为这个孩子的出生激动不已,她那开心的样子简直无法描述,又是傻笑,又是眼泪,这里亲亲,那里摸摸,发疯了一样。 她亲自给孩子喂奶,而不是像一般的大户人家,都是找奶妈的。尽管梅老爷认为人奶很有营养,很滋补身体,但是梅夫人舍不得给他一口,哪怕就一口。 她把自己陪嫁的丝被用来给孩子做襁褓,几乎每天都在指挥下人给孩子做小衣服、小帽子、围巾,小孩被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个公主。 特别是她亲手做的那双粉红小鞋子,要多萌有多萌,只有大拇指那么长,要不是看到孩子的小脚丫露出来,真难以相信怎么穿进去的。那双粉红的小脚多么漂亮啊,在她眼里没有比孩子的小手小脚更好看的了。 她相信,自己的女儿会成为一个绝代佳人,一个童话里的公主,一个母仪天下的皇后。 神父也被这个可爱的孩子萌化了,那精巧的小手,漂亮的小脑袋,微微翘起的可爱小嘴唇,明亮的眼睛,将他的心融化了,宛如圣台上的蜡烛被火融化了一般。 他给这个孩子取名海伦,希腊神话里的美女,人间的尤物。梅老爷和梅夫人不知道这些,他们想就是认了个干爹呗。 这天,神父怀着愉悦的心情从钟楼上下来,整个教堂都震颤不已,响声回荡不绝,让他沉浸在美丽早晨的欢乐里,还有梅夫人的倩影里 。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吓了一跳,二傻子来了。 ”大傻子,早上好!“神父也学会了几句本地话。 “不是大,是二”二傻子纠正他。 “为什么不是大呢?”神父很奇怪“大好啊,大树、大河,喝大酒” 二傻子跟他解释半天。本地的风俗,老二比老大厉害,所以出门客气叫人,叫人也只能叫二哥,不叫大哥。但是,又很奇怪的是,叫女的客气叫法是叫大姐,不叫二姐。这又是为何,没人能说出个理由。但是,一直就这么叫下来,也没人去怀疑。 “好吧,二傻子”神父听得云里雾里的,“你早晨做祷告了吗?” 神父正要问他话,被一阵哭声惊到了。他朝床上望去,然后惊愕地说“这是什么东西?” 他赶紧走过去看,一个小东西正在床上拼命地扭动,拼命地哭。 “这是我的孩子”二傻子说。 “上帝啊,这哪里是一个孩子,分明是一只猴子啊”神父的脑子里又浮现出梅家小天使的面容,然后看着这个小怪物直摇头。 神父仔细打量这个小肉堆,蠕动得十分有力,眼泪汪汪,嘴巴哇哇叫,好像要咬人一样。 “不知道是谁把孩子扔到梅家门口”二傻子说:“我把他捡了回来,但是我家里粮食不够吃啊,养不活他。村里人叫我扔到马厩里埋了,要么扔进火里烧死” “上帝啊,不要这么做。”神父看着这个人见人厌、命悬一线的可怜小东西,想起了自己的儿子。他在脑子里产生了一种幻觉,如果这个小东西死了,他亲爱的宝贝小朱妮尔也会遭受厄运。这种想法涌上心头,让他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一把抱起了这个小怪物。 这个孩子虽然长得很丑,不过还挺有力气,喂点面包应该可以养活。他要为自己的儿子行善积德,如果哪一天儿子因为犯错要受到上帝的惩罚,他可以用这次的善德来作抵扣。他给这个孩子取名jackie ,一个海盗船长的名字。 这个小东西,实在是让他想不出什么美好的名字,勉勉强强有个人样罢了。 “感谢你神父,你就是这孩子的亲生父母,我替他给你磕头了”二傻子刷地就跪下了,头磕在地上咚咚响。“我每天晚上都会来接他回去的” 二傻子知道神父晚上睡不着觉,如果把孩子晚上隔他这儿,等于要了他的命。 “这小东西白天是个猴子,晚上就会变成魔鬼”神父笑笑说。 二傻子抱着神父的头,学着他的样子狠狠地亲了一口。这差点让神父吐了出来,一股茅司的味道。 神父第一次上茅司的时候,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他远远地闻到了一股臭味,走进一看,是地上的一个大坑,上面铺着一层木板,木板上有一个窟窿,人就蹲在上面拉屎拉尿,脚底下翻江倒海,一目了然,让人恶心不易,特别是在夏天,蛆虫爬得到处都是。 当他听说,有人把这个虫子拿来煮了或者油炸了来吃,美其名说是肉芽,他吐了好几回。在冬天的时候,木板上会结冰,相当地危险,稍有不慎,就会掉进粪坑里。村里的人一辈子总会掉进一两次,也有人掉进去,再也没有爬出来,最后腐烂成了粪肥。 但久而久之,神父也习惯了茅司的好处,就是在天气好的时候,可以一边方便,一边看四处的风景,还可以看远处的大姑娘。 当神父看到村里的农民一桶一桶从茅司里把粪肥挑出来,浇到地里,种出又绿又嫩的青菜,他特别有成就感,因为据村里的人说,他拉的是最大最粗最臭的。 二傻子嘴巴里就是这种味道,和自己的味道差不多,只不过是部位不同而已。所以,神父也就简单擦了擦,不去跟他计较了。 他开始忙和上帝的事业了,着手照顾一个小魔鬼。 而二傻子也开始干正经事去了。春天到了,万物回春的时候,生意就忙碌了。那时候,农家没有什么机械,全凭自己的一双手,再有就是牲口的力量了。一头牛,有时候比媳妇还重要。 有了牛,往往是个殷实人家了。这二傻子最擅长的,是骟牛。 “骟”,就是割掉动物的生殖器。没有被割掉的牛叫做骚牛,骚牛在圈栏里面,性情焦躁,不时地绕圈走动和叫唤;放在山上,它不专心吃草,满山乱跑,甚至会跑上几座山去寻找母牛;劳动时,它任性随意,不听使唤,甚至不听主人的话,和主人顶牛。对农家来说,保障了牛的性权利,就会影响自己吃饭,所以不得不骟。 公牛一般长到一岁左右,就基本上开始发情了,当地土话叫做“牛走草“,我是百思不得其解。牛长到一岁之后就可以骟了,但是村里的人一般要再喂大一点再骟,因为过早骟了,牛儿百无聊赖,了无生趣,连吃草睡觉都没有了兴趣,胳膊腿儿都没长壮实,哪有力气干活啊。 骟牛,一般是在春季进行。所谓少女怀春,牛儿长情,在这个万物萌动的时候骟掉他们,真是有点残忍啊。但是,春天的水草丰美,气候适宜,也不易于生长细菌,牛儿骟后也比较容易恢复健康。 骟牛,一般在早上,而且事先要把牛儿饿上一饿,让他有气无力的,这样才好给它动手术。 二傻子骟牛的技术一流,如果放到现在,或许还能申请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人啥的。但在当时,只是个下九流的勾当,不被人正眼瞧的。 他骟牛的方式跟一般人不一样。很多人就是把牛的生殖器官割掉。但是,二傻子不是,他是用木锤子把牛蛋捶烂。 天啊,此生为牛,真是天下最为不堪的悲剧了。 但是,二傻子自有他的道理,这种方法的好处是不动刀,不流血,牛儿虽然痛不欲生,但是不会感染,元气未伤。 骟牛的时候,主人家要焚香祷告,敬天地,祈求上苍保佑平安。还有,就是祈求牛儿到了阴间别来寻仇啊。 几个年轻劳动力,用粗绳子绑住牛的四肢,用力朝同一个方向拉,牛儿顷刻间翻身倒地,然后固定在树上,用木杠子按住牛头,防止它伤人。 之见二傻子用麻布紧紧地包住牛蛋,用细绳在根部扎紧,以免伤到其他地方。然后,用一块木头垫在牛蛋下面,随即用木槌持续不断地捶打牛蛋,直到将一团圆鼓鼓的东西砸成稀巴烂,让牛儿断子绝孙。 呜呼哀哉,当时也没个麻药啊,谁能看看牛儿伤心的眼泪啊! 二傻子号称“十八锤“,捶到十八下就结束,这也是一门神技,经他锤过的牛儿,绝无对母牛的半点爱恋。 锤了十八下之后,二傻子解开细绳和包布,伸手在牛儿身上拍打几下,说几句好话:“牛儿牛儿,听我话儿,上坡吃草,一定管饱,下河喝水,也能长膘,迈开四腿,角顶山倒......”念完就把牛放了。 牛儿被骟了之后,被锤死的牛蛋会肿得气球那么大,一两个月是站立不安,让主人家操碎了心。但是,二傻子有秘方,他从山上采的草药,捣碎了抹上牛蛋上,他边抹边哼歌,就是著名的骟牛“十八摸”。 那牛儿经他这么一伺候,报以舒服的“哞哞哞”叫声。这真是不幸中的万幸啊。经二傻子这么来回敷个一周,肿大的牛蛋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萎缩得只有核桃那么大,从此牛儿变成了骟牛了。 从此,牛儿的叫声不再高亢,悠长,在大部分时间里,他只知道埋头干活,拼命吃草,默默长膘,像个小白兔一样温顺,而且从日出干到日落,也不叫苦。 有个比喻叫啥来着:“一头默默耕耘的老黄牛?”说的或许就是一头悲壮的骟牛啊! 第6章:志玲来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二傻子一个早上骟了三头牛,抚慰牛儿受伤的心灵,直到牛儿吃下一口草,朝他投来感激的眼神,他这才放心地离开。 他得意地走在田埂上,颇有一种得胜还朝的快感。穿着几十年没洗的夹袄,不少地方露着棉花,还有几个大补丁,是他没有对吴妈耍流氓之前给缝的。 他被生活糟蹋得不成样子,脸像块黄花梨皮,又黄又粗又糙,两个肘部、膝盖和屁股都脏得像在煤堆里滚过似的,头发就像一个毡片子贴在头上,汗珠在下面淌着。 但令人兴奋的是,他手上的稻草绳下面吊着一小包牛杂,这是他一上午辛劳的奖赏。他的脑子里已经浮现出一锅散发着臭兮兮又香喷喷的野性牛杂汤了,嘴巴里也开始砸吧口水了。 他还记得这辈子唯一一次上馆子,他也忘记了是什么原因,做了什么贡献,谁请客的。总之是去了,他忘记了不相干的一切,只记得那碗牛杂汤。 醉仙楼上的大师傅做的牛杂汤,新鲜的牛肠、牛肚、牛心、牛肺和着甜甜的地瓜粉,用筷子搅拌成一块块地下到汤里煮熟,汤底是用牛骨吊出来的,所见之处全是肉,连汤带料全是真材实料。牛杂在汤里煮着,外面轻柔地裹着一层包浆,在蒸汽的推动下欢快地滚动着,带出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 然后,舀出一大碗来,加上堆成小山似的香菜,汤头那一点牛皮和牛筋抖动着诱人的光泽,再加上一碗“二踢腿”,就完美了。他把这碗充满野性的牛肉汤一口一口慢慢品尝完,放下碗的时候,嘴巴里有一股婉转的香甜,还有一种忍不住的哀伤。 二傻子猛地鼻尖一酸,那感觉就像《食神》里吃下黯然销魂饭的薛家燕。 狗宝长大之后,也爱吃这里的牛杂汤,吃完之后,就给自己的胃锁上了一扇门,经过多年的漂泊,这个门里进进出出,但是门上的密码依然紧锁着。他只想让后面在别的地方吃过的牛杂汤向他道歉。 想到牛肉汤,一切都很美好,这真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 明净的阳光,静静地洒落在大地上。草木知春,尽管二三月里还有寒风冷雨,桃树上的花骨朵一个一个悄悄地冒出来了,有的还绽开了粉红色的花瓣。一只翠绿的山雀,扑地飞来,站在摇晃不定的枝头上,欢快地叫着。 二傻子边走边哼着小曲,三步并一步走,不多会儿就到家了。他推门进了屋,一下子傻了,第一反应是,这还是我家吗?一下子变得那么整洁,那么明亮,还有一股久违的淡淡香味。 “志玲,你怎么来了!”二傻子进去之后,说了一句穿越时空的话。在二傻子的眼里,吴妈就是他眼里的志玲姐姐,神仙姐姐。 他看到吴妈站在里面,正在灶台上忙和着,孩子在床上睡得正香 “傻子哥,你回来了”吴妈热情地跟二傻子打招呼,把他手上的东西啊接了去,准备洗干净。 但是二傻子还是愣愣地站在那里,没有回过神来,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里....... 暮春三月,西湖岸边,百花绽放,芬香袭人,六桥烟柳、苏堤春晓,好一个诗话江南。 一个少年书生,眉清目秀,一脸呆萌,身穿一身蓝衣,头戴蓝色的帽子,两根帽带随风飘动,手上拿着一本书,念念有词。那一心一意、心无旁骛的认真劲儿,更是十分动人。 书生随口念的一首诗,更是令万千路过的少女驻足聆听: 十里平湖绿满天 玉簪黯淡惜华年 此生若得君相顾 只羡鸳鸯不羡仙。 此诗用情至深,引得天上落下片片飞花,似漫天大雪。他抖一抖衣袖,滚一滚余香。他转过身来,忽然发现不远处一位美貌少女正在树后悄悄看他,四目交汇,少女一脸的羞涩,转身就走。 书生紧跟其后,一会儿不见了少女踪影,莫非是神仙姐姐下凡? “船家,等一等!”书生终于看到那少女上了一艘船,于是追了上去。 “客官,你是去哪儿?”船家问。 “我去灵隐寺。”书生随口答道。 “这两位女客官去乌镇,不顺路”船家说,“你赶紧下船吧。” “那我也去乌镇”书生说,“等会天就要下雨了,我也找不到船了,船家行行好,还是搭上我吧” “你这人真是好笑,这大好的天气,怎么会下雨?”少女的丫鬟边说边掩嘴偷笑。 但是,这雨没有早一步,没有迟一步,就在两情相悦时。霎那之间,下起了淅淅沥沥的春雨,诉不尽这情窦初开的缠绵。 这少女没有办法,只能钻进少年的雨伞里。她弱不禁风,左右摇摆,差点掉到水里去。书生顾不得男女有别,情急之下,只能连忙把她抓住。 小船就这么识相地在雨中飘摇! 这伞下的世界雨落如花,花香似蜜,伞下的人儿心神俱醉,恨不得这船在湖上行走一世。 这少女额头的小雨滴,轻轻地游动到眼角。她眼睛微眨,滑至唇边,这书生情不自禁,但左支右绌,到底是用手,还是用嘴,看人还是看雨? 这艄公的桨不解风情,船儿终于靠了岸。 到了岸上,他撑起那伞,终于鼓起了生平的勇气说:“姑娘,这伞给你们。” 然后,竟转身就走。 少女娇羞柔弱地说“嗳,相公你别走。” 书生惊喜地回头“姑娘——” 少女说:“相公,明天,我们还到此处相见,还你雨伞” 书生坚定地说“风雨不改,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少女满怀绵绵情谊地说完,然后施展那婀娜的身姿,更没于烟雨之中....... “傻子哥,吃饭了”吴妈连叫了几声,最后一栗暴把二傻子从自己的幻觉中惊醒过来,一切回到现实,他不是传说中的许仙,吴妈也不是天仙一般的白娘子。 尘归尘,土归土,穿越不能改变任何东西。他还是这个穷光蛋,连媳妇都没有。五官端正、穿戴干净的吴妈,心中的志玲姐姐,居然没有缠脚,这个缺点无法回避,也是他心中的隐痛。尽管,这似乎也跟他没什么关系。 “大妹子,你怎么来了?”二傻子有点没搞清楚状况,这是哪儿跟哪儿啊,就凭他那脑袋根本理不清楚,需要文曲星给他托梦还差不多。 “傻子哥,你看,我们说起来还是亲戚,今儿来给你做一顿饭” 吴妈把一些野菜洗干净了,和豆腐渣合在一起,加上几粒花椒,一点盐巴,拌了拌,搅了搅,白白绿绿的,样子很好看,放到他从梅家拿来的粗瓷盘子里,很讲究地摆在破桌子上,看上去不比山珍海味差劲。 吴妈的手真巧,她又用豆浆煮了苦芥菜,菜叶子由绿变青的时候,加上一点棒子面,做成了疙瘩汤。她拿出绵柳条儿编的饭簸箕,里面是几个地瓜面窝窝头,黑黑的,还发着亮光。 这一桌精巧的饭啊,如果放在香街,可能要花不少钱,算是异域的风情吧。但在唐山,这是穷人变着法子想出来填肚子的方法。 “咋不那牛杂给煮了?”二傻子想起来了。 “留着给白先生吧” “为啥给他啊?他又不愁吃愁喝的。我都大半月没沾过荤腥了” “我问你,这孩子叫啥名?” “狗宝啊” “大名呢?” “神父给取个了洋名,叫啥来着?”二傻子有点不会念。 俗话说:“初一的娘娘,十五的老爷”,照理这孩子是当老爷的命。你不请先生给孩儿取个官名? 这话让二傻子眼前一亮,如果这孩子当了官,自己就是老爷的老爷。早上吃大包子,喝羊肉汤;中午饭吃一碗红烧肉,蒸得汪了油,再烧一只鸡;晚上吃猪肉炖粉条子,每顿来一大碗“二踢腿”,天天这么吃,这么过。想着想着笑得合不拢嘴。 “快吃吧,再不吃要凉了”吴妈催促他。 二傻子端起碗,一阵风卷残云,本来想舔下碗,但是怕吴妈恶心,就这么悻悻地放下了。哎,人穷志短啊。 吴妈抱着孩子,给孩子喂糊糊,然后,给二傻子上大课,二傻子听得似懂非懂,但是不住地点头,他再也不敢说上次那些话了。 吴妈临走的时候,给他留下了几个馒头,二傻子有点怅然若失。 这算啥意思呢?吴妈是想嫁给我吗?她一个老寡妇,也不怕人笑话?如果说是亲戚,没钱的远亲,何必无缘无故地关心呢?二傻子这脑袋,想不了这么复杂的事情。 他现在最关心的就是狗宝的官名问题,万一以后他长大了,真能当官呢?谁能否定万一呢? 第二天,二傻子狠了狠心,提了那包牛杂,找到村里的教书先生请他帮忙给孩子取名字。 他到白秀才家里,他正在吃早饭,饭菜很简单,红豆粥、蒸馒头、咸菜萝卜丝,正缺点荤腥。 这白秀才是个讲究人,吃完之后,口中嘬一点一点干茶叶,咀嚼了半天之后又吐掉了,消除嘴巴里的气味。然后,这才跟二傻子说话。但也离得远远的。 这二傻子平时傻傻愣愣的,一辈子也总算聪明了一回。他生平最佩服的人,一个就是县里的青天大老爷,一敲惊堂木,可定人生死。另外,一个就是白先生了。 白先生是村里唯一的秀才,他人长得像江里的白条,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是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当然,村里会念书的人屈指可数,所以,也没办法完全地验证。对村民来说,对他说话写信的时候,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没有人不佩服的。 他不仅有功名,有学问,还有仙气。 有一年,某日万里无云,骄阳似火,家家户户都在打麦场上晒新麦子,四处都都是干燥的扬尘,人的嗓子眼都被干透了,恨不得和骡马一样在水槽里豪饮。而白先生则穿着雨衣,套着雨鞋在村巷里走了好几圈,那些躲在树荫下的庄稼人都笑话他发神经,怕是读书烧坏了脑子,大白天里出洋相。 小孩子更是跟在白先生后面,起哄玩耍。白先生也不生气,也不辩解什么,回到家里就睡午觉去了,老婆也笑他读书是越读越糊涂,连个晴天雨天都分不清楚。他也不说什么,眯上眼睛就睡觉。也没过多久,突然间刮起了大风,飘过一层乌云,顷刻间大雨如注,打谷场上顿时一片黄泥汤,好多人家的麦子被泡坏了。大家这才知道白先生不是书呆子,而是上通天文,下知地理的活诸葛,赛神仙。 这二傻子在白先生面前不敢造次,恭恭敬敬地说了来由。 白先生也不言语,长叹了一声:“十年一小变,六十年一中变,一百八十年一大变,每逢大变必有大灾。前一年有彗星出现于东方,长数丈,宽尺许,后又流星如雨,三天才止;去年彗星又出,太白昼现。今年四月,又见日月合璧,五星连珠。这几年来,是灾祸频频,水、旱、蝗,你去我来,去年的蝗灾,前所未有。这一切都表明,要天下大乱了。 白秀才意味深长地说:“宁为太平犬,不做离乱人,还是希望天下太平,国祚永昌吧” 秀才夫人早就准备好了笔墨纸砚,白秀才眉头一皱,计上心来,提笔写了两个字:“永昌”。 二傻子也不认得字,反正学了个声响,知道怎么念。他好像得了圣旨一般,把白先生写的两个字高高兴兴拿回家。 他望着床上睡得正香的小家伙,迷迷瞪瞪地就睡着了,也不知道做了什么乱梦,眼前满屏的不是女人的胸脯、大腿、光屁股,而是可怜的牛儿在痛苦的哀鸣,四处都是鲜血和碎肉,他吓得惊醒了,无比伤感。 正应了后人的一句话: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牛儿爱得深沉。 第7章:异灵事件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小王庄的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静静流淌,除了我之外,或许根本没有其他人关注。 这是一个开始有点燥热的傍晚,整个青龙镇寂静得没有一点声音。街上几乎没有行人,连平时最活跃的大黄狗,都躲在大树的阴凉下,伸开了四肢躺着,你还能听到它困倦地用舌头舔着脚爪的声音。其他的活物,鸡啊、鸭啊都在打着盹。 大树下,躺着几个不寻常的外地人,为首的一个,真可谓五官不正,其貌不扬,脸皮不黑不白不黄不青的,喝着街上梅家酒坊里打的“二踢腿”酒,活像晒焉了的茄子。 这人怪得很,穿着女人衣服,袒露着胸,赘肉耷拉着半尺长,要不是稀稀拉拉长了几根黑胡子,还以为是个老娘们呢。 青龙镇的人不知道他是谁。他外号“臭虫何”,红香会的首领。他们也曾经当过好汉,扛着大刀和洋人干过。洋人有洋枪洋炮,他们有太上老君保佑,出门前,念念有词:天灵灵地灵灵,太上老君快显灵...... 然后画些纸符,烧了,喝了,就觉得刀枪不入了,扒了衣服,光着膀子,冒着枪林弹雨,硬拼硬冲。结果是可想而知。但这臭虫何就是顽强的“小强”,活着回来了。 红香会散了,臭虫何就走街串巷干起了算命先生,这大热天的也没个生意。他把酒葫芦里的酒倒出来洗洗手,然后在地上插上一炷香,占了一卦,名曰:“坎上坤下”,又称“地水师”。《易经》说,在师中,吉,无咎。又是“妻财持世”。是一个很好的卦,至于褂的涵义,只有他自己知道了。他的嘴角露出邪恶的微笑。 天还没有大黑,月亮早早地爬上了树梢。树上的一只怪鸟飞走了,在月光中好像一只绿色的精灵,发出一种十分清脆的啼叫,在茫茫黑夜里传得很远,很远。 小王庄的人家大部分都睡觉了,一般人家一天只吃两顿饭,当然,梅家除外。 梅夫人安排在内院摆上一桌,这院落是一个小天井,由四周的瓦屋组成,站在屋檐下,抬头可以望见天空中的月亮。院子中央有一棵桂花树,应该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开花的时候,满屋飘香。 在这样的天气里,在这样的和谐气氛里,家庭聚会是有味道的。醉仙楼送来的卤香干、炝锅鱼、五香牛肉,还有自家炒的时令蔬菜,酒坊自酿的高粱酒,比一般人喝的“二踢腿”不知道要高多少个档次。 “小兰,叫老爷吃饭了”梅夫人看菜上得差不多了,各房姨娘也都过来坐定了。 “我不敢去”小兰有点害怕,“老爷正在写字儿,我要进去了,他要打我板子了”。 原来,梅老爷正在书房里用功,是读什么圣贤书,准备考公务员吗? 当然不是,梅老爷早就没有进取功名之心,他也不是那块料。他只是有点不服村里的白秀才,村里孩子的名字都叫他取了,自己女儿的可不行,得自己取。 他的一个大书案上放着一盆盛开的含笑,但是梅老爷却在咬毛笔,冥思苦想,笑不出来。 门外,梅夫人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门口的丫鬟拦住她,“夫人,老爷写字儿呢,谁都不能进!” 梅夫人推开拦住的手:“急事儿呢!”一掀帘子进了房间。 梅老爷仍在冥想,似乎没有听到。 “老爷,吃饭了”梅夫人催促道。 梅老爷突然回身将笔狠狠地掷向梅夫人,这是他难得这么发脾气,在夫人面前,他一般很收敛着脾气,夫人的哥哥可是县里的官儿,管着刑名呢。 梅夫人吓了一跳,忙向后躲避,笔打在丫鬟裙子上,染了一块墨迹。 “你这是咋的了?吃了炮仗?”梅夫人也没好气。 梅老爷满嘴是墨,气呼呼地:“出去,出去,办大事呢!“ 梅夫人说:“吃饭了,一家人都等你呢!“ 梅老爷说:“你们先吃吧,我等会儿“。梅老爷接过丫鬟递上的一支笔,回身冲着桌上的一张白纸发愣。 梅夫人说:“……你女儿会走路了,一个劲咯咯笑。” 梅老爷一楞,回头望着夫人。 他自言自语道:“好!” 梅老爷似乎有所启发,走到书案前,顺手拉过一张宣纸,提笔饱蘸浓墨,在纸上写了三个大字:梅淑萍。 梅夫人大喜,大声喊着:“行了,咱孩子有了名儿了。 梅老爷把笔一扔,高兴地说:“看我儿子去了!” 梅夫人纠正他:“是闺女” 梅老爷不在乎地说:“闺女就是儿子!” 梅老爷到了院子里,看到他那活泼、欢快的女儿,这小人儿就在那里,扶着凳子,从一边走到另一边,努力地攀上凳子。几个姨娘提心吊胆地在一旁伺候着,生怕她摔了一跤。 这孩子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又去抓花儿、草儿、沙子什么的,姨娘们又生怕她的手弄脏了。 她周围的一切也像她一样在欢笑,在闪光,连河边吹来的习习凉风也在她颈后的头发中间尽情吹拂,为她送来丝丝清凉! 第8章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老爷抱起了他的心肝宝贝,用自己的嘴唇紧紧地贴在她的小脚丫上,他舍不得亲其他地方,生怕被自己的嘴巴污染了。 有时候,梅老爷甚至满怀父爱地跪在床上,他情愿一辈子就这么跪着,让孩子紧贴着他的背脊,感受父爱的温度。他扶着她的小手,教她走路,嘴里说不完的赞美,道不完的惊奇。 他呼唤着这孩子新取的名字,然后欣赏她圣洁的美丽: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比嘴巴还大,一头带点卷曲,柔软乌黑的秀发。等到她十五岁的时候,准是一个光彩四射的美人。 梅夫人更是发疯似地爱着这个孩子,她看女儿看一整天也嫌看不够,这里摸摸,那里亲亲,绝对不准别人碰一下,哪怕是梅老爷也不准举高高。 她为女儿高兴得稀里糊涂,经常到教堂去祷告,感谢上帝的怜悯和恩赐。 这孩子还不满一岁,已经咿咿呀呀学说话了,她那个胖乎乎、圆滚滚的小脸,像个小天使一样朝她微笑,这让梅夫人要多自豪有多自豪。 第二天中午,她陪着孩子午睡,两个丫鬟在旁边伺候着,也趴在床边打瞌睡。 或许是因为中午贪凉,吃了几块井水浸的西瓜,肚子有点隐隐作痛,赶紧起床净手。起来的时候,又感觉身上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于是又喝了一杯凉水,让肚子更加咕咕作响。 她回头看着孩子,她正睡得香甜,小嘴偶尔蠕动一下,要多可爱有多可爱。 她匆匆走到茅房,因为天气的关系,远远地闻到一点腥臭。她家也是村里唯一有专门茅房的地方。村里的女人,往往都是夜深人静的时候,找个没人的地方方便一下。为此,她们常常一天不喝水。 这在香街不可想象,当然,厕所也是文明进步的标志之一。 梅夫人是个便秘患者,她有时候一个星期不拉一次。那时候,女人还不知道这是脸上长痘痘长斑的原因之一,所以,她也毫不在乎,该吃吃,该喝喝,身子像个气球一样放大了。但是,当她看到女儿贪婪地吸着她的奶,这种满足感让她对其他的一切都无所顾忌了。 除了神父,村里没有一个人觉得梅夫人美丽了。梅老爷也这么认为,他觉得梅夫人刚嫁给她的时候是林黛玉,现在变成孙二娘了,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或许是跑到九霄云外去了。 对一个便秘的女人来说,美丽不是最重要的。她在茅房里尽情地释放着,对她来说,这份快感毫不亚于遥远的床笫之欢,就好像是骑着一匹脱缰的野马,迎着狂风奔下一座峻峭的山岗,来到浪花飞溅的海边,汹涌的巨浪,猛烈地冲击着坚实的海岸。 她在用力,在喘息,甚至有点头晕目眩的感觉。 最后终于结束了,她在用水擦洗的时候,甚至感觉到一种火辣辣的疼痛。站起来的时候,差点站不住,小腿酸痛得很。她扶在门上站了一会儿,好了很多。这才扭着已经有些发福的腰肢往回走。 她有点奇怪,居然没有听到孩子的哭闹声。这孩子对她的依恋,绝不能少于每一分钟。哪怕只有一分钟感受不到她温暖的存在,就会有强烈的不安全感,就会大吵大闹。 或许是这炎热的夏天,太让人昏昏欲睡了,她心想:“还好,孩子还没醒呢!” 当她再走近些,发现原来虚掩着的房门大开,她不管三七二十一,走进去一看。 床上空空的,孩子不见了!只有一只漂亮的虎头鞋掉在地上! 两个丫鬟也不见了! “槐花!!!你死到哪里去了?海棠!海棠!”梅夫人死命地叫着丫鬟的名字。梅家把丫头都取树名,现在可真是花开不见叶,出叶不见花…… 梅夫人的嚎叫声惊动了梅府的所有人,一家人乱了方寸,跑遍全镇,找遍大街小巷。特别是梅夫人,披头散发,到处乱窜,活像一头丢了小崽的野猪,恨不得把每家的地窖都给拱开。 她的样子很吓人,眼睛血红,像冒着一团火,里面的眼泪都烧干了。 她每见到一个路人都拦住人家,嚷着:“有没有见到我的女儿,最漂亮的那个。谁把她还给我,我给她做牛做马;就是要我掏心掏肺都行” 人们被她吓到了,远远地躲着她。她绝望地用头撞墙,撞得灰土飞扬、鲜血四溅。 换作任何人都会伤心欲绝的,每个人都不敢假设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这真是人间最大的悲剧啊! 她连连喊道:“天呐,我的女儿呀!你在哪里?”叫人听了肝肠欲断。 梅夫人的叫喊声在黑夜里回荡。小王庄空旷的黑夜变得神秘而恐怖,一切有生命的东西仿佛都死寂了。千百个幽灵从地下冒出来,在黑暗中游荡着。呜呜的夜风,仿佛就是他们的哀鸣,白天里看上去巍峨的群山,也变得狰狞可怕起来,像是魔鬼在扭动他们的身影。 第9章: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第9章:小王庄异灵事件(3) 白天,小王庄的天气特别的好,丝毫不照顾小王庄的人们急切、恐慌、恐惧的心情。还是老子说的对:“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生死有命,富贵不在天! 明净湛蓝的天空中,高高地漂浮着稀疏的云朵,是那么透明,那么清闲、那么欢快,那么漫不经心,好像春天里的雪那样乳白色,形状像卸下来的风帆那样扁平而细长。一会儿,变成了一条云朵的河流,缓慢地、几乎是看不出地在天上游动。一会儿,又消散成一丝丝、一缕缕、一团团的棉绒,散布在无边无际的蓝天里。 中午十分,尽管天气还是非常炎热,但是梅家人的心里都是透心凉。一匹马驮着一个白色布包,幽灵般地在梅家门口停下了, 这马真漂亮,整个身子像飞镖的三角形箭头,前胸宽宽的,臀部窄窄的,它的头是真正的遛蹄马式的头,瘦削,头前部突出着,两眼窝高得很远,嘴唇紧缩而富有弹性。 这马也很奇怪,怎么停下来也不走,就在梅家门口,赖着不走,偶尔还嘶鸣两声。 梅家人赶紧出来,梅老爷、梅夫人跟着赶了出来。 梅老爷脑子里一片空白,沉静了一会儿,这才稳住了神,一只手抖抖索索地揭开了白布包。 居然是一个死人,众人发出一阵惊叹。 梅夫人眼睛越睁越大,嘴角神经质地抽搐得厉害,整个身子都在发抖,一屁股瘫坐在地上,眼泪像青龙泉一样汩汩流了下来。她哭得手脚抽搐,上气不接下气。在场的人们,看到这情形,有谁不同情,有谁不落泪呢? 梅老爷的心明显地跳得慌急了,双手都抖了起来,黄豆粒一般的汗珠子一颗接着一颗冒出来了,他睁大眼睛看了看尸体泡得发涨的脸、碎烂的衣服。她抓过尸体的右手,拿到眼前,看到那朵刺得精致的海棠,他赶紧扔了出去。 “天啊,是海棠、海棠”。梅老爷再也控制不住他那轻易不肯暴露的感情了,他大声哭喊着:“天啊,你杀了我了.......” 紧接着,二傻子跑过来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河边有——”二傻子说了几次都没有成功。 梅府管家给他喝了口水,他这才说了句完全话:“河里有人,有人!” 二傻子说的不清不楚,但是梅家人都明白了。加上看热闹的,几十个人都往河边跑去。 当梅夫人在河边,看到那只剩下的小虎头鞋,一下觉得像五雷轰顶,万箭穿心,头脑“嗡”地响了一下,便瘫倒在地上了。 “捞啊,生要见人,死要见尸,谁捞着我家闺女了,给100两银子!”梅老爷满腔悲愤地喊道。 大家一哄而下,但凡有点水性的都下河了。 二傻子和村里几个水性好的,从中午一直打捞到傍晚。一轮明月透过淡淡的云朵,照到河上,使人感到冷清、孤独。 二傻子从河里上来了,干了一下午了,又没吃饭,实在是没力气了。 他们几个人腰酸腿痛,膀子发麻,眼睛发花,头也眩晕起来。他擦了一把汗,长叹了一声,对梅老爷说:“老爷,别捞了,没希望了,回吧” 梅老爷体谅地说:“再试试吧,你们先上来吃点东西”。 梅夫人醒来之后,家人把她挪到河滩上,她看着涛涛河水,放声大哭,哭昏过去醒过来,醒过来又昏过去,反复几次,现今,她已经没有力气哭了。她把身子靠在一课树上,小声哭泣着,等候着消息,这是她的最后一线希望了。 她的两只眼睛死死地盯着河面,月光下,她迷迷糊糊看到水上飘着一个东西,她站起来,擦擦眼睛,想看得真切些。 “是个人,没错,肯定是个人!”梅夫人大声喊。 二傻子几个人赶紧站了起来,二话不说,扑通一声跳下水。他水性好,尽管十分疲劳,但是在水里游起来,速度还是非常快,很快游到那人身边,一把将她抓住。 另外几个人划着小船,赶紧向二傻子靠过去。二傻子推着那个人向小船游来,不一会儿就会到一起了。几个在船上拉,二傻子在水里推,几个人一使劲,就被推上了小船。 是个女人,看样子年纪不大。 二傻子把手放到姑娘的鼻子上,试了试,还有微弱的呼吸,身上还有微微的温度。 他们划着船向岸上靠拢,又是晚上,又遇到激流,船在漩涡中打转。几个人用尽了全身力气,船才慢慢向岸边靠。 二傻子几个把船靠了岸,将那姑娘背过来,放到梅老爷和夫人面前。 “槐花!是槐花!”梅夫人一眼就认出来了,槐花是她身边最得力的丫鬟。 梅夫人挪动了一下身子,靠近了槐花,用哆嗦的双手,在她的身上摸索着,从头摸到脚,从脚摸到头,在找寻着什么东西,或是在找跟女儿相关的任何东西。 二傻子常年在河里摸爬滚打,最懂得水性,他把鱼篓反扣过来,让槐花趴在鱼篓上。这招果然有效,不久就听到槐花大口大口往外吐水的声音。 大概是槐花年纪轻,身体强壮的关系,加上落水时间应该不长,肚里的积水很快排空了,又叫凉风一吹,很快苏醒了过来。 她的呼吸渐渐均匀,只是略带点喘息,手脚也能活动了,只是没有力气。 “槐花,槐花,你醒醒,你醒醒!”梅夫人用力地摇动着槐花。 二傻子给槐花这里捏捏,那里掐掐,居然有了效果。槐花竟然睁开了眼睛,用微弱的声音回答说:“算命的——” “什么?”大家没听明白,还没反应过来。 “小姐还活着吗?”梅夫人急切地问。 “活着,找算命的!”槐花用最后的力气说了一句,然后又昏过去了。 梅夫人好像久旱的庄稼得了一场透雨,立即精神百倍,脸上的皱纹舒展开了,嘴角不自觉地咧开了,说她是笑吧,脸上却挂着泪,说她是哭吧,脸上却有了欣喜,又喜又悲,悲喜交加。 第10章: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臭虫何冷漠地看着梅府发生的一切。 当天中午,他亲眼看到那匹马驮着尸体到梅府门口。他一声不吭,静静地坐在大树下看着,身边是他的几个跟班。 人心是曲折的,是可畏的,只要稍微发生变动,哪怕细微的变动,一切现代化的仪器都无法准确探知,何况是当时落后的小王庄。谁能说清思维的过程?谁能说清感情的冲动?谁能说清行为的动机? 臭虫何的举动就是让人摸不透,他等梅家人到河边去之后,看着那匹马,对手下说:“好马,好马!”他连声称赞。 他的手下张大力站了出来,他长得膀大腰圆,力大没边,所以叫大力。他能够把两百斤重的石锁高高举过头顶,胳膊笔直不弯,脸上笑容满面,好像举着一大把鲜花一般轻松。 他看到臭虫何这么说,有意在众人面前表现,于是走过去,执缰穿蹬,刚翻身上马,那马嘶鸣着猛蹬后蹄,把他掀下来。 张大力再要上马,那马扭来扭去,不肯立定。他惊怒,拔出匕首要刺过去,一定要出出这口恶气。 臭虫何赶紧阻止他,从腰间解下马鞭,啪啪啪狠狠抽三辫子,那马随即停蹄,垂首静立,连尾巴也不拂动。 “小子,此马日行千里,外号‘一阵风’,性烈如火,没两把刷子骑不了。”臭虫何得意洋洋地说,“刚才我这三下,叫做霸王三鞭,非不得已,不可使用,多用会伤了马儿锐气,这马儿通着几分人性呢。 臭虫何接过马鞭,飞身上马,轻轻一叩,那马儿飞驰而去,转瞬已无踪影,只见远方卷起一串烟尘。 几个徒子徒孙见状,惊慌失措,赶紧追了上去,可这追的上吗? ...... “找算命的去!”梅老爷在河边吩咐众人。 然而臭虫何他们已经走了,天也黑了,追赶他们是不可能的。 二傻子他们吃饱了饭,连夜赶过去,在离村外十几里的地方,发现了火堆的残迹,还有孩子的绸带、点点血迹,难道是算命的把孩子生吞活吃了? 村里人以前也听说过拐卖小孩子,煮了吃的骇人事情。但那始终只是个传说,没有得到官府的证实。 村里有人传说,梅夫人上茅房的时候,路过梅府的人,看到有个影子一闪而过,过了一会儿,抱着一包什么东西又一闪而过,匆匆溜走了,或许就是她的孩子。这些算命的,或许就是传说中的圣婴堂的人吧?这个邪教的一个修炼方法,就是每个月要吃一个不满三岁的小孩,才能增长功力。 梅夫人听到这些可怕的事情后并没有哭泣,只是动了动嘴唇像要说话,可是什么也说不出来。隔天,她满头黑发顿时全花白了。可怜的母亲! 隔天早晨,梅府看门的,早早地把门打开,见梅老爷架着鸟笼子走来,问候道:“老爷早,您遛鸟呐!” 梅老爷叹了口气说:“家门不幸,连这只画眉都有点儿打蔫儿了,真通人性。” 这门房照例也要安慰下老爷,但是低头发现一个帖子扔在地上,伸手拣起,对刚走出门的梅老爷说:“老爷,这里有封信!” 梅老爷拆开一看,大惊失色,大声喊道:“赶紧的,去教堂!” 一家人赶紧起来,男的顾不上吃早饭,女的顾不得梳妆打扮,都往教堂去了。附近的邻居们也听到了动静,赶去看热闹。 他们赶到教堂的时候,看到神父正在做早祷告。 “神父,你把孩子还给我!”梅夫人声嘶力竭地喊道,全然不顾前方供奉的上帝。 人们嘴中的铁石心肠梅老爷,也忍不住落下了激动的眼泪,同样叫喊着。 “什么孩子?”神父诧异地问道,好像不知道小王庄发生的一切。 “我家的孩子啊,你的教女啊,可爱的海伦啊!”梅夫人用祈求的声调说着。 “哦,她就在楼上,今天早上,不知道谁把她送到我这儿来了!”神父耸了耸肩膀,轻松地说。 梅夫人和梅老爷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们像长了翅膀似地飞快奔上楼去,又好像炮弹一样轰然一响,破门而入…… 女儿穿着红绸单衣和裤子,光着脚在地上爬着,鞋子一只在家里,一只在河边啊,刚刚捡到,梅夫人还拿在手上。 对的,就是我的鲜艳红润的可爱宝贝呀! 梅夫人赶紧把她抱起来,准备用自己热切期盼的吻,把她全身亲个遍! 但是,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她眼前的不是娇小可爱的女儿,而是一个长相丑陋,皮粗肉糙的小孩,被地上的灰涂抹得黑黑脏脏的小鸡鸡高傲地翘着。 啊,天呐,梅夫人的手松开了,她吓得连忙捂住眼睛。 她大声喊道:“妖怪啊,妖怪把我的女儿变成了这可怕的畜生了?” 神父赶紧把那孩子抱过去,要不然,掉到地上摔死了。 梅夫人呆在那里许久许久,不开口,不喘气,大家以为她已经断气了。猛然间,她浑身直打哆嗦,疯狂地把那只小虎头鞋亲个遍,放声大哭起来,不仅心都碎了,而且真的发疯了! 第11章:神奇的八音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家都说梅夫人疯了! 她从神父手里接过孩子,像个宝贝一样抱着孩子,用她特有的温柔口吻说:“宝贝,你就是我的亲宝贝” 她边说边唱,“睡吧、睡吧 我亲爱的宝贝;妈妈的双手轻轻摇着你;摇篮摇你,快快睡吧;夜里多安静,妈妈的怀抱多温暖......” 大家目瞪口呆地目送着梅夫人抱着孩子走出去了,梅老爷也还没缓过神来,盲目地迈着双腿跟着她走回去,一帮人闹哄哄地离开了教堂。 神父在胸前划着十字,欣慰地说了句:“感谢上帝”。 然后,他把目光投向里面的一个房间。 一般人没有注意到,在这个房间的里边还有一个小房间,高高的小窗户,比老鼠洞大不了多少,一个女人搭了个凳子,站在上面,瞪大了眼睛,一动不动,大气也不出,看着外面发生的一切。 这张阴森、可怕、扭曲的脸孔出现在窗洞口,紧贴着窗栏。她发出可怕的笑声,喊道:“呵呵,报应啊!” 她从凳子上下来,看着另一个女兵一样打扮的女人抱着海伦!这三个女兵打扮一致,一个个独辫盘顶,红头绳、银簪子、红衣服、黑靴子,颇有点英姿飒爽的味道。 这个大家到处寻找的孩子居然在这里,安静地睡着,白嫩的脸蛋上挂着眼泪。 她那双干枯、粗糙的手抚摸着这个孩子,轻轻地摸着,用乌黑发紫的嘴唇吻着她,和她的母亲一样对她的小手爱不释手。海伦被这份陌生的亲昵惊醒了,睁眼看到这张恐怖、扭曲的脸吓得大哭起来。 这哭声,或许唤醒了女人体内的某种毒素。她因为突如其来的痛苦蹲下了,下巴靠在膝盖上,双臂交叉,紧紧合抱在胸前,就这样缩成一团,一件黑色的粗布长衫把她全身裹住,花白的头发从前面披下来,遮住了脸,顺着双腿拖到地上。 她就像某种半阴半阳的怪物,是真实与虚幻交错、黑暗与尘埃交织的包裹体。在这样的包裹下,几乎分辨不出这是一个消瘦如柴的形体。在她的长袍下,隐隐约约露出一双赤脚,上面满是伤口和血痕,叫人看了不寒而栗。 “上帝啊,可怜可怜这个满腔仇恨的灵魂吧”神父说着,从怀里掏出一颗止痛药给她。 女兵上前想阻止他,“洋鬼子,你想毒死我们当家的?” “给我,谅他也不敢”。那女人拿过药,就着一口水,仰头服了进去。过了一会儿,药物起了作用。 神父搬了一张凳子,和女人面对面坐着。 神父打开了一个小八音盒,一个白雪公主模样的玩偶不停地转动着,传递着一种女人从来没有听过的音乐。 她马上被这音乐吸引了,仔细地聆听着。音乐平静地起伏着,在缕缕阳光照射的空气中,飘向她的耳朵,旋律低沉、甜蜜而又忧郁。 神父伸出双手,握住那女人孤寂的双手,没有让她感觉到任何的威胁。 当她感觉到他的温暖,她脸上的表情不再僵硬与茫然,她的身体轻微颤抖,她的双手捂着眼睛,将头抬了起来。 她的内心有一些说不出口的激动,让她再一次被潜藏于音乐中的情感所感动,假如内心的激动没有其他原由,只是想悲伤地告诉神父那些失去的记忆,她应该是想对上帝致以崇高的敬意。 音符仿佛在空气里跳动,她不禁抬起头来凝听空气里逗留的旋律。她的脸上焕发出一些光彩,穿透而来的阳光,照亮她的脸庞。 她的眼睛仿佛跟随着阳光,穿出这个狭小的房间,到教堂外面的草地上,草叶上的露水,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在愉悦的光照下,树叶看起来更加青绿,花朵更为鲜艳,小水池的水面被风吹起波状的涟漪,发出咚咚声响,微风在树叶间低声细语,大树枝上鸟儿排排站立,云雀欢乐地歌唱着,迎接这个柔和宜人的日子到来。 草地里的蚂蚁开始了一天忙碌的工作,蝴蝶拍着翅膀,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中,五颜六色的小虫子延伸着它们透明的翅膀,慵懒地四处闲逛,即使生命短暂也要享受这一刻的精彩。 这个女人,仿佛灵魂出窍了,跟着神父蓝色眼睛释放的魔力,满心欢心地往前走着,生命里忽然间充满了光辉明亮。 “你叫什么名字?” “秋妹子!”女人回答。 “告诉我,那毫不留情的噩运所做的一切吧!”神父望着被他催眠的女人,“是谁破坏你的宁静和善良,让你变成这样样子的?” ...... 第12章:关键时刻不顶用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当秋妹子严肃地陈述这件往事的时候,她的脸部表情越来越模糊,形体如幽灵般虚无迷幻,好像一片薄雾遮挡着神父的视线,就像走进一个梦境一般。 一切还得从梅家老太爷的葬礼开始说起。 那年冬天,梅家门口一派大丧景象。 高大的门楼外,雪白的招魂幡在半空中飘摇。大门两边,分别搭一个棚子,两班子吹鼓手,一起吹奏。在那低缓哀伤,如秋风扫过落叶时发出的呜咽声一般的乐曲声中,时而插入一声铜鼓浑厚响亮的敲击声。 最撕扯人心的就是那种三尺长的的铜号,吹起来,就好像一个悲痛欲绝的人在夜深人静的坟地里发出的哀嚎。 院墙外,一棵棵槐树上拴着一匹匹的马,有漂亮的雪里青的,栗子红色的,有银灰色的,还有好多叫不上名堂的,村里的人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马。这充分显示了梅家在青龙镇上的地位。 进了大门,迎面是一个高大的灵棚,披着一条条白色的绸带,灵棚两边,摆满了金童玉女、纸马纸牛,以及纸做的金锭银锭等祭品。灵棚下,则跪着两列身着重孝的人,他们是梅老爷为了显示有钱和孝顺,花钱雇来的枪手。 他们的任务是来陪跪扮哭的。二傻子就是其中一个,他为了混几顿酒喝,吃几餐饱饭,哭得比他亲爹亲娘死了还伤心。 他不像别人努力哭丧着脸,怎么也挤不出几滴眼泪,发不出一两声哭嚎。他好像一个天才的悲剧演员,眼泪哗哗地流着,哭声震天,地上都湿了一片。他在哭谁呢?梅家老太爷? 才不呢,他曾经恳求梅老太爷赏他一口剩饭,结果梅老太爷宁可喂狗也不肯给他吃,还把他臭骂了一顿。 二傻子哭的是自己饿死的亲爹,还有病死的亲娘,他哭自己这个悲惨的命运,哭这个不平不等、不死不活的人生。 或许,他是为了几个馒头哭吧,饿了好几顿,当他抓了梅家的馒头塞进嘴巴里的时候,那股子香甜的味道,让他激动得直掉眼泪。 反正,他不是为这个老家伙哭的。 死者的亲属都在里面,梅仁厚新娶的,还没有一起度完蜜月的三姨太,虽然穿着厚重的孝服,但也遮掩不住里边的娇红, 再怎么掩饰都藏不住对新欢男人的爱恋。她不时地向梅仁厚抛着媚眼,仿佛是在说:“今晚,你怎么也得去我屋里啊。” 守灵?叫他们守去吧! 中午的时候,管事儿的来到灵房,把嘴巴凑在梅仁义的耳朵上说:“老爷,外面来了支烧纸钱的,大概有三十多人,看上去丧礼重的很,仪仗也排场的很”。 这伙儿人是谁呢? 正在大家心怀犹疑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叫骂声。 原来这帮人从箱子里抽出家伙来,外面还有一帮马匪,一起杀进村里来,包围了梅家大院。 一阵*的声音响了,吓呆了梅家宅院里大小客人们。此起彼伏的,各种声调的哭嚎声停止了,变成了一种惊呼:“青龙山土匪来了!” 梅仁厚倒是见过大世面的,他左手抱着扑进怀里的三姨太,右手在空中挥舞着,嘴里咋呼着:“护院的!护院的!” 梅老爷从江湖上请了一支响当当的保安队,是护院的强龙猛虎,为首的一个叫做崔四,他是县里的大拿,江湖上传闻他有“青龙三绝”,一个是脚踢苍蝇,二个是躺在蜘蛛网上睡觉,三个是两个指头倒立。 第一次见面,梅老爷和他寒暄。“听说武林里常说南拳北腿,崔爷是属哪门哪派?” “老爷,听说过几种?”崔四反问他。 “听说过梅花拳很厉害!还听说......”梅厚仁就当扯个闲篇。 “老爷,你有所不知,南北都有梅花拳,北方查拳分十路,一路母子,二路行手,三路飞脚,七路才是梅花。南拳分大小梅花拳,厉害的要数蔡李佛拳,黑虎拳,龙门拳.......” 这崔四一口气,一顺溜说了几十种,梅老爷听得是云里雾里了,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这梅老爷故意卖弄自己的学识,又说“这形意是达摩老祖所创吧?” “哈哈,这都是不懂武术之人以讹传讹的。这形意是山西蒲州人姬龙丰所创,他云游四海,遍访名师,至终南山,得岳飞的五拳谱,揣摩其精髓,创立形意,并传了下来....” 这梅老爷见崔四说得头头是道,诚心想见识他的真功夫。这“青龙三绝”,一般情况下不轻易展示,但总得露两手,不然,掏出这么多银子来养着他们,心里也不踏实啊。 只见这崔四,把袍子的前襟提起来别在腰上,耍了一招“连环腿”,两条腿使出踢、蹬、踹、点、扫、铲、弹等招式种种,一招一式,有姿有态,出手不同寻常,颇有大家风范。 这梅老爷也不再犹疑了,当即签字画押,三年看家护院,每年一百两银子。这在当时可真是一笔巨款啊。 谁想到,在这土匪冲进来的关键时刻。梅老爷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崔四,似乎突然从地上消失了。“妈的个巴子的,老子天天养着你们,喂着你们,要用你们了,倒钻到老鼠屁股里去了。”梅老爷骂完了,就开始害怕了.......” 青龙山上的大杆子蔡飞虎,冷冷地笑着,来到他面前,一杆手铳顶在了他的胸口上。 “好汉,行行好吧,家里正办着丧事呢!”梅老爷哀求道。 “鸟你丧事喜事,把金库的钥匙拿出来!”蔡飞虎怒喝道。 青龙镇上的人都传说,梅家的金库里藏着不少金银珠宝呢。 梅老爷没为他老爹哭过,这回,他真的哭了,眼泪流了一地........ 第13章:愤怒的女人不能惹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第13章: 梅仁厚瘫坐在了地上,尿都吓了出来,湿了一地。 “这个狗东西,过的这么滋润,还娶三个老婆,老子一个都没有呢”一个土匪上前对着他的裤裆就是一脚,疼得梅仁厚死去活来的。 土匪们一阵狂笑:“剥了他的皮,点天灯” 一个土匪举起块大石头就要向梅仁厚的脑袋砸过去。 蔡飞虎一把揽住说:“砸死太便宜他!这个狗东西衣服拔了,给我吊到树上去,把女人、男人都关到一个屋子里去,兄弟们先吃口饭,饿了好几天了” 这几十号土匪在山里关了大半年了,要吃的没吃的,要喝的没喝的,要穿的没穿的,都没有人样了,一个个蓬头乱发的,像个老鸦窝。一个个面孔漆黑。一个个脸膛漆黑,碳沫子一样,因为穿着衣服睡在山洞里,都破破烂烂的。 他们一进了梅府就好比刘姥姥进了大观园,不同的是,刘姥姥只看不敢动,这帮人不光看得哈喇子直滴,而且是见了好东西就抢,恨不得自己的每一个毛孔都变成一个大口袋。 最受欢迎的还是一桌桌还没开动的饭菜,匪兵们也用不着什么筷子,直接上手,左手抓一道,右手抓一盘,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整个队伍最文明的要算蔡飞虎,一手拿杯子,一手拿筷子,酒杯上下摆动,如同掉桶打水,筷子左右横扫,如同风卷残云,直吃得肚胀腹圆,直喝得汗水涔涔,满脸发红。 他吃了个酒饱饭足,停下筷子,舒了一口长气,说:“这帮猴崽子,真是猪八戒吃西瓜,一干二净啊,好!”说完哈哈大笑。 “当家的,吃饱喝足了,找点乐子吧?”蔡飞虎的手下马尾巴出了个主意。 “要饭的有花子样,打劫的要有英雄样”蔡飞虎瞪圆了眼睛,说:“除了看人质的,都给我洗个澡去” 众匪兵一阵欢呼。他们满院子追逐着丫鬟、女佣人们,哭着喊着被他们拖走了,稍有反抗就拳打脚踢。 “把狗东西的三姨太,给我带到房间里来。”蔡飞虎走进了梅仁厚的卧室。 “乖乖,狗东西,真会享福呢!”蔡飞虎看着房间里的摆设。顶子床、八仙桌、太师椅,清一色的紫檀木,样样都雕龙刻凤,古色古香的。床上锦衾罗账,烟灯烟枪、银盘银灯,摆在床头柜上。打劫打多了,自然也有了品味,懂得欣赏了。 蔡飞虎似醉非醉,翘起了二郎腿,背靠在椅子上,眯着眼睛,露出一副志得意满,叫人腻歪的样子来。 这三姨太脱了孝服,这才显露出里边的盛装来,真的是俏丽得很,粉红色,衣边锁着金黄色的丝线,下摆较肥,中间稍瘦。三姨太也真会挑选衣裳,她穿了,把一个青春成熟的女人身上所有动人的曲线都勾勒出来了。 蔡飞虎带着几分醉意,抬起头,眯着眼,打量了三姨太一番,龇牙一笑,说:“长得俊!” 说着,他一把将三姨太拉到怀里,用一支胳膊紧紧地抱着她,用另外一只手在她身上胡乱摸着。 三姨太一下子吓蒙了,她只觉得浑身火热,天昏地暗,耳朵嗡嗡地响,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好,只是直愣愣、痴呆呆地站在那里,任凭蔡飞虎蹂躏。 不过,她很快清醒了过来,她觉得心在咚咚跳,血在滚滚流。她感到了耻辱、气愤,没有喊,没有叫,只是用了平生的力气,一头向蔡飞虎撞去! 第14章:谁比谁更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蔡飞虎被被推得退了好几步,踉跄着靠在了书架上,这才站住了。 谁想到呢,书架上的一个花瓶掉了下来,砸到脑袋上打个正着,打得蔡飞虎额头上鲜血直流,再加上喝了七八分醉,眼前一黑,就这么倒下了。 青龙山上的草莽英雄,就这么在阴沟里翻船了。 三姨太毕竟是个女流之辈,她看到蔡飞虎倒在地上,头上鲜血直淌,心里就慌张了。但她胆大心细,伸手拿走了蔡飞虎的匕首。她犹豫了一下,心想要不要朝他胸口再来一刀。 但她还是害怕了,把蔡飞虎抢的大洋拿走了,然后掀开床上的被子,打开暗道的木板,钻进去,一口气跑出去。 她看到村口大树下系着一溜马,挑了一匹毛色纯的不能再纯的,亮得不能再亮的的好马。这马整个身子就像一只飞镖,跑起来只听到呼呼的风响。 匪兵马尾巴知道大当家的脾气,喝酒的时候,跟女子耍的时候千万不能打扰,他就在外面接着喝酒,喝着喝着也睡着了。 这三姨太去县城搬救兵了。梅夫人的娘家在县城,哥哥是县的官儿。梅夫人一年总要回娘家住几天。 梅夫人家很好找,占地六十多亩的大宅子,外面古木参天,姿态优美奇特,银杏、老槐、古藤盘绕。 三姨太骑了半天的马,两胯之间火辣辣地疼,下马的时候,直接摔到了地上。 这梅夫人娘家王府看门的,见状赶紧招呼人把她抬了进去。 梅夫人赶紧出来照应,又是灌茶水,又是热毛巾,又是掐人中,这三姨太总算缓了过来。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抬头一看,太师椅上坐着一个黑杆草瘦的人,这就是梅夫人的哥哥,县丞王老爷。 “快,快去救老爷”三姨太边哭边说。 “不要急,慢慢说!”王老爷冷静地说。 “蔡飞虎带着土匪杀进村里了,把我家老爷绑在树上,打得是遍体鳞伤”三姨太还是控制不住情绪,有点崩溃的感觉。 梅夫人给她擦眼泪安慰她:“妹妹不要着急,我哥会去发兵去救他的!” 王老爷当下集合了一百多人的乡勇,带着三十多杆洋枪出发了。 这蔡飞虎命不该绝,三姨太这一下子,并没有打到他的要害处,他虽然昏倒了,但是很快又醒来了。他醒过来后,伸手摸身上的刀不见了,银子也不见了。摸摸头,半个脸肿了起来,血还在流。 他活动了一下脖子,还能动,知道伤得不重,便扯了一块衣服,包起头。 他推开了门,只见六七个喽啰站成一圈儿,绕着圈儿地边走边跳,手里拿着酒瓶子,有几个已喝得醉醺醺,靠墙支起了炭炉,几个人在烤着羊肉。 “耍够了,撤了!”蔡飞虎招呼兄弟们起来,打好包准备走人。 他看了一眼绑在树上的梅仁厚,已经是被打得半死不活的,对着他吐了一口:“狗东西,这回放你一马,下面再来,你乖乖地多交点银子!” 喝得东倒西歪的土匪们一个个伸着懒腰起来了,感觉还没吃饱,中饭消化得差不多了,晚饭还没吃呢。 王老爷一行人赶到小王庄的时候,夜幕已经垂下了,天地间一片混沌。 梅家门口,还有两个土匪在站岗,便抽着烟袋边聊天,没有觉得危险悄悄降临。几个乡勇想摸过去收拾掉岗哨,王老爷一把拦住,摆了一下手,示意翻墙进去。 赵捕快带着人马绕到后围墙,架起人梯翻墙而入。 大院里黑乎乎的一片,没有一星点灯光,也没有半点声息。 梅夫人咬着牙说:“哥,你要亲手杀了蔡飞虎那个狗东西”,抬腿就要带人冲进自己的房间。 王老爷一把拦住她:“别急,我咋觉得有点不对劲” “咋不对劲?” “莫不是都跑了吧,土匪抢劫,也不会久留” “前面还有两个呢” 梅夫人不耐烦地说:“还怕他设埋伏啊?” 王老爷说:“我就把他有诈,他是属狐狸的......” 话音刚落,就听一声锣响,四周亮起了灯笼火把,把院子照得亮堂堂,跟白天一样。 梅夫人一下慌张了起来,不知所措。王老爷倒是冷静地四处观察。 这时就听到有人高声喊:“狗官,你们的死期到了” 只见蔡飞虎带着一帮匪兵埋伏在屋顶上,刷地一下子站起来,冲着他们呵呵冷笑。 “砰砰砰.......”接着就是一阵密集的枪响。 第15章 :天无绝人之路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阵乱枪密如雨点,蔡飞虎倒在了血泊之中。他拼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喊:“兄弟们,给我报仇!” 众匪兵抬着蔡飞虎抓紧跑路,王老爷指挥洋枪队,一阵猛冲猛打,让蔡飞虎的手下,死得死,伤得伤,如鸟兽散。 梅仁厚被人放了下来,刚睁开眼睛看到大舅子来了,极度虚弱地闭上了眼睛,昏死了过去。 梅夫人指挥家人收拾残局,真的是一片狼藉,害得梅夫人伤心落泪。 被关押的客人们也都散了,都庆幸还能保住一条命,只是身上的值钱东西都被掏走了。梅夫人也一一表示歉意。 梅家的损失最大,大家也都相互安慰、寒暄了几句。 三姨太也不禁感到满怀凄楚,在旁边流下了悲伤的眼泪,把平时争风吃醋那点事儿,都忘记得一干二净。 梅夫人拿出当家人的庄肃神情,积蓄着满腔的怜爱,捧起三姨太的脸来,为她擦干眼泪,对她说道:“妹妹,我是你的姐姐,你的亲人,今后,你就和我在一起,保你过得自由自在,谁也不敢来欺负你” “现在正是土匪下山吃大户的时候,为过冬和来年春天筹集粮草”王老爷分析说,“这前面赶走了狼,或许后面还会来只虎,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家丁早已经升起了火,烧开水,煮羊汤,烙饼子,把屋子里弄得暖烘烘的。 大家这才发现都饿了,抓起羊肉和烤山芋往嘴里塞。 梅仁厚喝了几口羊汤,也缓了过来,对太太们说,“你们都到舅老爷家里住一阵,家里有我就行了” “老爷,那怎么行,我们要伺候你,你伤成这样”几个太太都哭着、喊着说。 “听我的,我得守着祖产祖业,有洋枪队在,他们不敢怎么样!”梅仁厚坚持说。 “这样也好,你们先避一阵,我看蔡飞虎一时半刻,也还恢复不了元气”,王老爷说。 梅夫人为首,又是一阵哭哭啼啼,千百般的不舍,临走前,给梅老爷留下了个新买的丫头,在身边伺候着。 等到一帮人好不容易大包小包地提着离开了家,一切都安静下来,梅仁厚这才闭上了眼睛,沉沉地睡去。 村外的荒地上,横横竖竖地倒卧着十几具尸体,都是蔡飞虎的手下,很快就变成了野狗、山鹰的美食,变得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马尾巴和几个得力匪兵背着蔡飞虎逃脱了官兵的追捕,他趴到溪坑里喝了几口凉水,胡乱拔了些野菜嚼了嚼咽下去,这才缓了一口气来。 突然,远处又传来几声枪响。他们不敢久留,顺着水沟,靠着山崖,慢慢向前移动。 走了一会,身上没劲了,一块大石头挡住了去路,要在平时,一纵身,就跳过去了。现在不行了,胳膊腿都酸软,一点力气都没有。 一个匪兵意外地发现,在这个巨石头的缝隙里,有一棵长得十分茂盛的野果树,上面挂满了果子,足可以充饥。马尾巴艰难一步一步向那棵树爬过去,到底爬到了,抓起一个石头丢上去,几个果子从树上落下来。他抓起一个,大口大口地吃着。 这果子酸溜溜的,略带甜味,美极了。他一连吃了几个,肚子里舒服多了。他又连着丢了几块石头,果子落了一地,他捡了一些带在身上,然后招呼着几个兄弟把蔡飞虎背着朝老窝逃去。 青龙山的冬夜,冰冷而又黑暗。 四周的一座座山谷,把苍天剪得支离破碎,像一些不规则的裹尸布。老天变成了这个样子,那依赖苍天而存在的月亮、星星,更加变得残缺不全了。 只有呼啸的山风,一年四季、白天黑夜、无时无刻不存在着,永远在呼号。 山风,呼呼地吹着,送来一声声野狐狸的哀哭声。 第16章 :受伤的福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哎呦,该死的,哎呦,我的妈呀!你这个笨蛋,把你的笨爪子拿开!你这可恶的大笨蛋!滚出去!你聋了吗?老子再也不想见到你这副鬼脸”梅仁厚在床上疼得大骂。 梅老爷的贴身跟班梅五从房间里跑出去,一肚子委屈。床上躺着的梅仁厚还在滔滔不绝地咒骂着,满口的粗话从他的嘴巴里脱口而出。 “妈的,活该你一辈子中不了举!满嘴喷粪”梅五也偷偷地反驳着。这提醒我们,不要粗鲁地对待别人,哪怕你看饭店的服务员再不顺眼,让他给你换这菜那菜,这碗那碟,可能在你得意于自己的强势时,他们正在后厨用手搅和你的汤或者面条呢! 低调做人、以德服人哦,电影《黄飞鸿》里常这么说。 梅仁厚也觉得自己骂得有点过分,感觉到自己怒火稍稍平息一点,看见宽大的卧室远端有个东西在移动。 四柱大床的雕花柱脚挡住了他的视线,看不清样子,于是他从枕头上把身子抬起一点,他揉揉眼睛,仔细看看,原来是个丫鬟在收拾东西。 他一肚子气说:“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什么时候进来的?” 这丫头赶紧跑过来,跟一般的丫鬟打扮并无两样,高高大大的,梳着一根大辫子,额头前剪着一排整齐的刘海。说起来也奇怪,这丫头好像在笑,对着人不对着人都是一脸笑,仿佛弥勒佛转世。 梅仁厚虽然没有睁大眼,但是感觉她在笑,笑得挺甜的,不知道想到什么美事了。 “老爷,我是秋妹子,夫人叫我留下伺候老爷”,秋妹子又是甜甜一笑。 不像一般的丫头见到老爷惊慌失措的,秋妹子的声音柔和而有教养,梅仁厚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而她一手提着沉重的水桶转身向门走去。 ”到这儿来!”他突然说。 秋妹子迟疑了一会儿,随后好像是有点害怕似的,慢慢向床边走了过来。 梅仁厚这才发现,这个姑娘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年轻,看上去大概也就十六七岁。 她在床边停了下来,凝视着梅老爷膝盖以上去掉绷带的腿,凝视着血迹斑斑的绷带,刚才梅五只解开了一部分。 梅仁厚正要开口,她却突然说起来,嗓音依然那么柔和,毫无疑问受过良好的家教,或者是出身于一个良善之家:“老爷,我给你解掉绷带好吗?以前我爹受伤,我给他换过” 梅仁厚不放心地望着她,随后没好气地说:“你不会把我弄得更痛吧?梅五那个大笨蛋,被我赶出去了,痛死我了。” 秋妹子靠得更拢了,放下沉重的水桶,站着仔细观察梅仁厚的腿,然后很轻很轻地解开了一条绷带。 “老爷,一直盖在伤口上的纱布和脓水粘在一起了,硬揭肯定疼的,除非我们用些温热水,才能容易地把纱布揭下来。” “随便你怎么搞!”梅仁厚粗声大气地说,“我尽量忍住不骂你就是了” “老爷,别把我当女人!我爹曾经说,一个人痛得不骂人,他不是圣人就是木头!” 梅仁厚的嘴唇微微一咧,露出淡淡的笑容。 他注视着秋妹子,看着她走到脸盆架边。她先用冷水洗了双手,把盆里的脏水倒进了污水桶。然后,她倒了些热水进瓷盆,盆底描绘的是两条大金鱼,相互欢快地追逐着,看着看着,秋妹子又笑了。 她把这盆水端到床边,拿起一些已经放在桌上的药棉,蘸了热水,开始熟练而又轻轻地揭起粘在伤疤上的绷带。 这密密麻麻的伤疤,是郎中从梅仁厚的腿上取出火铳的弹子后留下的。 蔡飞虎的手下对梅仁厚的折磨可不是一般的,除了最后一招没用。这招是对付死硬财主的绝招,就是用棉布把死老财的命根包起来,然后浇上煤油点燃,没有一个人能扛住这招的。 没有受这罪,梅仁厚暗自庆幸。 “老爷,你这腿如果不锯掉,会得坏疽的!”郎中肯定地说。 “我宁可死,也要这条腿!”梅仁厚坚定地说。 “我是在好心提醒老爷!”郎中很不理解梅仁厚的固执。 “谢谢你的好意!”外面柔弱的梅仁厚内心却是强大的。然后因为他的坚持,他保住了这条腿,但是忍受的痛苦却是这一辈子从来没有过的。 他没再骂人,即使在秋妹子揭下了最后一块纱布,紧接着转身找新绷带时,也只是因为疼痛而颤抖了几下。 “在顶上抽屉里”梅仁厚提醒她说。 秋妹子踮起了脚,伸长了胳膊去拿,衣服和裤子被拉起,露出了雪白的柳条腰和小腿。 梅仁厚顺着往下看,这是一双那个时代少见的天足。他的目光在她的身上游弋着,又回到了身上,最后她转过身的时候,发现他盯着她在看。 一不小心,两个人的眼光对碰了一下,秋妹子马上垂下了眼帘。 第17章:谁比谁的脚大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怎么了?”梅仁厚问。 “没什么不合适,只是缺点什么,以免让纱布黏在伤口上,如果就这样,还会像我刚刚揭掉的纱布那样黏住的。要是老爷同意,我愿意给你带点我母亲配制的膏药来。这种膏药很管用,不仅能治伤,而且会防止纱布粘住伤口” “好吧,那就试试吧”梅仁厚说。 “我明天给您带来。”她说。 她在伤口上放了好几层纱布,然后用几条干净的亚麻布带扎牢。 “为什么我非得等到明天呢?”梅仁厚问。 “我半年才能回一次家”她说。 “你叫什么名字?”梅仁厚问。 “秋妹子!” “你来了很久吗?” “是啊,半年多了!” “我怎么没见过你?” “我在夫人房里帮忙,老爷来得也少” “他们让你干这么粗重的活儿?”他说,“你看上去没这么大力气吧” “他们说我脚大力气大,我能应付过去”说这话时,秋妹子的口气坚决,这也告诉了梅仁厚,秋妹子每天干的活应该是挺辛苦的。 梅仁厚家的丫头也分三六九等,秋妹子属于最低等。她住在西边最偏的一个房间里,里面几张紧挨在一起的通铺床,得从床脚爬上去,没有桌椅,只能坐在床上梳头。几个下等丫头住在一起,拥挤狭窄,床头空地更加狭小,转两个圈儿,会撞着身体。她每天要忙到半夜才能睡觉,她的头在枕头上一落,就开始打鼾了。 秋妹子没有理由抱怨,比起老家,梅家就是天堂。吃得不错,梅夫人吃的剩菜,热一热、烩一烩照样美味可口。有时候,梅夫人给她两件旧衣服,她欢喜得不得了,只是她个子有点大,遭梅夫人嫌弃。 她嫌秋妹子眼睛大、嘴唇宽、腿很长、人又高,可惜她生在那个时候。如果放到现在,秋妹子就是一个姚晨式的美女啊。 特别是秋妹子那豪放的前胸,更是让梅夫人目不忍视,好像怪物一般。 “你多大了?”梅仁厚随口问了一句。 “十六!”秋妹子也随口回答。 当梅仁厚观看她的手指在自己的腿上灵巧地移动时,注意力突然被她的身体吸引了。 她穿着丫头衣服,对她来说太小了,整个身体挤在里面,肩膀有些宽,腰部细柔,与当时一般人公认的林黛玉式的美女不一样,没有一点娉娉婷婷的感觉,但却让梅仁厚感觉有些新奇。 “听说你没缠脚?”梅仁厚好奇地问。 “是啊,缠了脚干活不方便!” “那你把鞋子脱了,给我看看天足是啥样儿的?我都没见过,从小到大” 秋妹子羞得无地自容,想一跑了之,但是想想老爷的权威,她可不敢坏了老爷的兴头。她不情愿地脱下了鞋子,在明晃晃的地板上,害羞地动着脚趾,与梅夫人的三寸金莲相比,这双大脚真是大得出奇、丑得到家了。 秋妹子自己一看,也感觉羞愧难当。她的眼睛里流露出无限的哀怨,还慢慢湿润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幸亏,她瞥到了梅仁厚那双粗壮、长满黑黑腿毛的大脚,比她的大得多,而且粗野得多。看到这双脚,秋妹子的心里得到了安慰。梅仁厚的脚趾粗壮粗糙、指甲灰暗,而她的细长白嫩、指甲透亮,她楞在那儿,看了半天。 “老爷,该吃药了!”秋妹子想到了一个结束这个尴尬局面的绝佳理由。她穿好鞋子,扶起梅仁厚吃完药,然后用热毛巾帮他擦了脸,看着他躺下。梅仁厚疲惫地闭上眼睛,示意她可以出去了。 秋妹子上午的任务结束了,她怏怏地收拾起盘子,朝门外走去。 等秋妹子转过身去,梅仁厚睁开眼睛,看着她的背影,突然心里一动。 第18章:神秘的气息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觉得这种风味很独特,好像山上的青草味道,就像小时候放牛,躺在草地上闻到的那种味道。这种味道太熟悉了,好像就在昨天一样。 梅仁厚闻到这种味道,竟然心跳起来。这是咋回事?他仔细回味了一下,应该是秋妹子端东西的样子,就好像是西洋画里的洋美人。 秋妹子与当时一般的美女不同,她个子比较高,上衣挂在身上,似乎被上半截套住了,到了腰这里空荡荡的,走路的时候好像波纹流动,把柳条腰突显了出来。 这幅景象马上就要消失了,梅仁厚可不希望这样。 “你等等!”梅仁厚喊道。 秋妹子已经走到外面,猛地听到他的话,停住了脚步,但是并没有回头。 “回来!”梅仁厚加大了声调。 秋妹子不知所措地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子,里面的那双大脚不由自主地蠕动了下。她想了想,然后抬头挺胸地走了回来。 “等一等,我还有话问你,你跑那么快干嘛” “老爷有话只管吩咐” “干这活你不习惯吧?” “不习惯,老爷,不过,有活干我就很满足了” “你家很穷吗?” “是的” “家里还有什么人?” “母亲和弟弟” “父亲死了吗?” “是的,前年得病死了” “那么,你来我家之前,在哪儿?” 梅仁厚感觉,秋妹子讨厌他问这些问题,但是又不敢拒绝。 她提着桶站着,铁桶太沉,将她的身体拉得歪到一边。 现在,梅仁厚能再次仔细地打量她轮廓鲜明的身体了。 “跟你说话的时候,放下水桶吧”。 她服从了,脸上两只大眼睛睁得很大,露出恐惧的神色,好像怕听梅老爷的话。 “你屈才了,秋妹子。”过了一会儿,梅老爷说,你的手有治病的功效,却老是去擦桌子、拖地、洗菜。 秋妹子没有动,也没有吭声,只是等着,听梅仁厚继续说,“我会跟管家说的,以后你专门伺候我!” “恐怕太太不会同意吧”秋妹子说。 “这不是你该操心的!”梅仁厚拿出一家之主的口气说,“如果她不同意,那我就出钱雇你” 梅仁厚停顿了一下,“你每天给我的腿换两次绷带,还有其他的事,你比梅五干得强多了” “感谢老爷,但是,不过.......我还是不能这么干” “为什么?” “您这样,梅五会怨恨我的!” “哈哈,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梅五从小和我在一起,我不会赶走他的,叫他走他也不会走。他和我在一起几十年了,习惯了我用粗话骂他。现在轮到你了,我尽量忍住不骂你就是了” 秋妹子绞着双手,还是有点怕怕地看着梅仁厚。 “你有什么可担心的呢?”他问,“伺候我总比干这些粗活轻松多了吧?” “不是这个原因,老爷!” “那到底是为什么?” “我想知道,我的月钱能不能涨一点?” “你现在拿多少?” “每个月十个铜钱。我知道您这儿是个好差事,在别处,我挣不到这么多。您这儿吃得也好!” “好了,我给你工钱翻倍”梅仁厚这辈子难得大方了一回。 他看到秋妹子那双黑亮的眼睛放射出惊奇的光彩,突然一闪。 随后,秋妹子的下巴往上一扬,说:“我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老爷” “尽管你很需要!”梅仁厚冷冰冰地说。 秋妹子的脸颊上又泛起了红晕,梅仁厚又说:“除了你挣的钱,家里再也没有其他收入了吗?” “没有了,老爷!” “那到目前为止,你家是怎么过日子的?” “我娘给人家洗衣裳、缝缝补补的,我弟弟在外面打短工” “你现在就可以拿到这个月的工钱,你先换上平时穿的衣服,和我一起吃了午饭,就回家去给我拿你妈配的膏药” “和你一起吃饭?” “没听到我说?” “那不合适吧?” “有什么不合适的?” “我是个下人啊!老爷” “那又怎么了?我叫你在我的床边吃饭,你照办就是了,别再啰嗦了!” “好吧,老爷!” “听我的吩咐,马上把管家叫来,我要他马上到我这儿来!” 秋妹子扫了梅仁厚一眼,然后提起水桶走出去,没有再看他,随后轻轻地把门关上了。 梅仁厚又靠回到枕头上,上面有一种神秘的气息,而他喜欢这种神秘的感觉。 第19章:不领情的女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门关上不久,管家就进来了。 “以后,秋妹子就专门伺候我,不要叫她干那些杂活了!” “是的,老爷,希望她能让你满意”。每次被梅仁厚责骂之后,他就习惯用一种含冤带屈的嗓音说话,不过,他们俩都知道,这不过都是闹着玩罢了。 “她不是普通丫头了!”梅仁厚强调说。 “我懂您的意思,老爷!” “她从哪儿来的?” “我会设法打听清楚的,反正这方圆百十里,缺口粮的人家多得是,家里的小孩出来干活也是常有的事情” “她不睡我这儿,你给她弄个单间,好让她需要的时可以换换衣服” “负责办到,老爷” “梅五,你这个狗东西,我的饭菜在哪儿?” “来了老爷,您以前没这么早吃饭啊!” “老子高兴啥时候吃,就啥时候吃”梅仁厚厉声说,“去告诉厨房,拿坛子好酒来”。 “好的,老爷”,管家毕恭毕敬地回答。 不一会儿,梅仁厚看到两个男家丁抬进餐桌,放在他床边。随后,他们端进了一大盆能勾起他食欲的酱肘子。 秋妹子走进房间里,看上去与她刚才离开的时候大不一样。 她穿着一件宽大朴素的蓝色裙袍,虽然照梅仁厚的眼光看来,稍微有点老式,但绝不是一般仆人所穿的那种服装。 她模仿太太梳了一个发髻,但比太太的头发更加有光泽和生气。 她站在进门处,扫了一眼满桌的饭菜,然后疑惑地看着梅仁厚。 “快来和我一起吃饭吧,我在等你。”他说,“你赶紧过来伺候我吃饭吧” “好的,老爷” “我想喝一杯,希望你也来一杯” 秋妹子从靠墙的小茶几上拿起一只酒壶,给梅仁厚的杯子斟满了酒,然后看着替她准备的酒杯,她有点犹豫不决。 “喝吧,我叫你喝就喝”梅仁厚说。 “这恐怕不好吧,老爷” “为什么吗?”就在问这个问题的时候,他也觉得自己问得很愚蠢,赶紧换了个问题。 “你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 “昨天晚上离开这里之前” “吃得很多吗?” “您说呢?管家不让我们多吃” “每天不是剩下很多菜吗?” “我问过大师傅,可不可以拿你晚饭吃剩下的那只鸡”。她停了停,继续说:“他理都不理我,根本不回答。他把那只鸡扔给了大黄狗,那只狗吃得太撑了,看到这只鸡,眼皮子都没抬一下” 她在讲述经过的时候,声音很淡漠,不带任何的感情,只是在平静地陈述事实。 “坐下。”梅仁厚说,“我想看着你吃饭,在开吃之前,我得说,任何剩下的饭菜,你都可以带回房间里去” 他看到秋妹子的身子一下子僵直了,过了一会儿,她说:“你让我难为情了,我没有丝毫乞讨的意思” “在你告诉我之前,我已经决定了。”梅仁厚说,“现在开始吃吧,别再和我啰嗦了,我现在最烦别人和我啰嗦” 秋妹子坐下来,嘴唇上只露出一丝怀疑的微笑。 “真对不起老爷,实际上,我对您万分的感激!” “要感激就赶紧把饭和肉塞到嘴巴里。”他说,“我希望你长得更丰满些!” 她又微微一笑。 梅仁厚给自己挑了块猪头肉,秋妹子夹了一块猪舌放在自己的碗里。 梅仁厚有点失望了,他本来期待着要欣赏一个从来没好好吃东西的姑娘的馋相。 秋妹子吃得很慢很斯文,不等梅仁厚吃完,早就不吃了。 梅仁厚劝她喝点酒,可她只是嘬饮那么几小口。 “老爷,我不会喝酒”,她有点抱歉地说:“不过有了您给的工钱,我弟弟一个月能喝一顿酒,吃一次肉了” “我想也好不了多少”梅仁厚不动声色地说,“管家告诉我,现在外面物价飞涨,老百姓日子都快过不下去了” “确实如此,不过,我们凑合着过吧。” “你家以前住哪儿?” “一个小村子里,在南边” “为什么到青龙镇来?” “老爷,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现在就回去取您要的伤膏。我不知道她那儿还有多少,如果不多的话,她还要配制一些,要费些时间。” “你不打算回答我的问题罗?” “没有,老爷”。秋妹子和梅仁厚四目相对,有片刻功夫,他们之间在进行一场意志的较量。 随后,梅仁厚用一种恼怒的语气说:“你他妈的为什么要这么遮遮掩掩、神秘莫测?我对你很感兴趣,没有别的事情能让我感兴趣了,像我这样一天天地躺着,没有别的可想了,除非想我这条烂腿” “对不起,老爷” “可是你仍不打算满足我的好奇心?” “是的,老爷” 梅仁厚反倒被逗乐了。这位满身青草味的女人,纵然知道梅仁厚准备当她的恩人,却公然反抗,看来真是不可思议啊! 第20章:谁中了谁的圈套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不想这样压服她,就欣然让步了。 “好吧,那就随你的便吧。包上你想要的东西去吧,不过在家别待太长时间,我这里缺不了你。不然,我会担心你拿了我的钱就跑了!”梅仁厚开了个玩笑。 “老爷,买东西都是先拿货,后付钱的,不然可要吃亏的啊”秋妹子回敬他。 梅仁厚对她的回答虽然感觉到吃惊,却发觉自己听了之后,竟然露出了笑容。 她把那些猪舌头、猪耳朵倒在纸上,利索地包成一包,然后用双手捧了起来。 “太感谢了,老爷”,她温柔地说。 就在这个时候,她似乎忽然想起了自己的职责,说道:“今天下午,您会好好休息吧?要是可能的话,您应该睡上一觉” “你是不是在命令我这么做?” “当然是,您现在是病人,我是您的护理,您就该听我的” “不过,你知道,猫儿一跑耗子就撒欢,如果你真的关心我,就不要跑太久了” “我一拿到药就回来了” 秋妹子用一种笔墨无法形容的优雅姿势行了个礼,然后从房间里走了出去。梅仁厚望着她的背影,拿起了酒杯,若有所思地喝着。 梅仁厚虽然不会科举,但却是一个生气勃勃的男人。过去的十年里,他不是在打猎,就是在云游,发觉自从受伤以来,硬让他一动不动地躺着,是一件难以忍受的苦差事。 现在完全出于偶然的机缘巧合,一个女人给他带来了新的乐趣。要是秋妹子有意这样安排,那就远不及她这样遮遮掩掩、捉摸不透、神秘莫测那样更能引起他的兴趣。 梅仁厚习惯的那些女人都在他开口之前早就将自己的一切情况和盘托出,还非常愿意没完没了地向他唠叨,只要话题是她们自己。 不仅仅是秋妹子身上的青草香味唤起他童年的回忆,也因为她本人确实使他感到兴趣。 梅仁厚并没有像秋妹子要求的那样睡一觉,相反,他躺在床上谋划着,想象着和她的下一步。 虽然他嘲笑自己竟会这么感兴趣,好像已经中了圈套,好奇心很难满足。 那天似乎过得分外地慢。他的眼睛时不时地往自鸣钟上瞟两眼。他刚开始怀疑秋妹子会不会有别的理由不回来了饿,忽然门开了,她走了进来。 梅仁厚注意到,她已经换了一件比较漂亮的衣服,但和上次的一样,式样有点过时。 她的一只手臂上搭了一条披巾,另一只手臂上挽着一只篮子。 “对不起,老爷,耽搁了这么久”她说,“但是我得花时间去山上找草药,膏药配制起来也要花时间,不过我已经带来了一些,您用了之后,肯定会感觉舒服很多” “刚才,我在纳闷,你为什么要这么久的时间” “我现在可以给您的腿敷药了吗?”秋妹子问,“或许上完药之后,我可以回去睡一觉,我实在太困了”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吃晚饭” 秋妹子愣了一会,接着轻声说:“您叫我一起吃午饭,我已经非常感谢了。管家告诉我,您中午一般不怎么吃的,您是为了我才吃的吧” 虽然她在说好话,但是梅仁厚感觉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不管饿不饿,”他说,“你要和我一起吃饭,最近老是一个人吃饭,腻烦透了” “府里的人多的是,您可以随便叫一个” “你又要和我顶嘴了?” “您给我的任务是照顾好您的腿,而不是陪您吃饭” “作为丫环,你必须学会听从吩咐”,梅仁厚拿出老爷的威严“你认为我偏执也好,怪僻也好,要是我硬要一个丫环陪我吃饭,我想不出她有什么理由不服从的,因为这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是的,老爷,但是这不正常,我有点害怕” “害怕什么?” “你很出名!在那方面!” “好吧,就算我很出名,也算是你拒绝陪我吃饭的理由吗?” “好吧,老爷,我想先料理你的腿。” “越快越好!”梅仁厚傲慢地说。 秋妹子离开了房间,剩下梅仁厚一个人暗自好笑。 秋妹子端着热水回来了。 在除去绷带的时候,又有一点小小的疼痛,不过她的手非常轻柔,梅仁厚赞赏地注意到,秋妹子护理他的时候,并没有因为他是个男人而觉得窘迫。 她把被单扯过来盖在梅仁厚的腿上,接着她整理了床铺,拍松了枕头。 秋妹子朝梅仁厚微微一笑,带着几分调皮。 “老爷,您的晚饭过会就要送来了,所以我想回到自己的房间里去,把手洗一洗。” 梅仁厚还没来得及回答,秋妹子就已经从房间里出去了。 梅仁厚盯着她的背影,先是恼怒,随后又觉得好玩。 第21章:冷冷的挑逗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原以为自己很聪明,要了那么丰盛的饭菜,以便秋妹子可以带回房间,甚至可以捎给家里。 可是,他却碰到了她所具有的那种“自尊心”。 他们结束午餐的时候,梅仁厚满意地注意到除了一只肥鸽子之外,还有一只鸡动都没动过,另外还有几盘菜,秋妹子完全可以拿回去。 “你最好把剩下的东西包起来,”他漫不经心地说。 秋妹子看了看那只鸡,说:“我不能那么做,老爷” “为什么不能?”他厉声说。 “因为我觉得老爷的饭菜太多了,况且剩下的,只要没动过,下顿还可以吃” “你是在告诉我,你不愿意接受这食物,明明知道你需要,是不是?”梅仁厚有点不高兴。 “我们或许是穷,老爷,不过人有脸、树有皮!” “穷人供不起自尊心”梅仁厚尖刻地说。 “老爷,您很关心我,我很感激,但我不愿意接受您的施舍。” 梅仁厚不耐烦地哼了一声,接着伸出手去,用手撕扯下一只鸡腿。 “现在总可以拿了吧?”他问。 停了一会儿,秋妹子才说:“厨房的大师傅要么会把它扔掉,要么拿它去喂狗,那我就拿吧,不过,我下次不要了” “你是我一生中见过的最蠢、最傻、最讨厌的女人!”梅仁厚大发雷霆。 她没吭声,只把那只鸡包起来,剩下那只鸽子在盘子里。 在随后的几天里,梅仁厚渐渐明白,必须小心对待秋妹子,否则她的自尊心就要生出种种障碍来,甚至连他也不能逾越。 更令他气恼的是,尽管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对秋妹子的了解,还是仅限于那天雇佣她时的那些。 然而,有一件事却显而易见。 在她的护理下,他的腿愈合得比郎中所预料的更好、更快。 郎中的手指头在所有的伤口上摸了一遍,做了检查,发现伤口干干净净,结了疤,正如他以前所提那样:“从里面往外面长新肉,正在痊愈” “还要过多久我才能下床?”梅仁厚问。 “一个礼拜后吧,要下床还得有点耐心,不能性急” “可是,我从来没有学会这种美德” “老爷,但是你现在必须学会”郎中没等他说完就说道。 接着,他又表扬秋妹子,说她绷带裹得很好。 “秋妹子,如果你要找事做,我有一百个病人在等你!” “听起来你很忙,生意很好!”梅仁厚有点酸酸地说。 郎中不无自豪地说:“我的病人排着长队,有时候我自己都感觉到奇怪,我怎么能接纳下那么多病人”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凡事都有不利的一面!” “那老爷必定对此有深切的体会”郎中貌似谦恭地说,随即告辞而去。 “如果你到处走动”,秋妹子说:“你会把绷带弄得乱七八糟的,要是您不听劝,我就不管你了” 她停了停,似乎记起了什么。 “我母亲又制了一点膏药,我过两天再回去拿点” “上次用你母亲的药,我还没给钱呢” “三个半铜板”秋妹子回答道。 “我猜想你会要我给你那半个铜板的,要么,你能否收下四个铜板?” “我能给您找零钱的”秋妹子眨了眨眼睛说。 她很清楚梅仁厚在逗她,半开玩笑半认真,但她拒绝任何多给的钱。 “你真让我生气”梅仁厚在她转身向门口走去时说。 “这样,我走以后,老爷就有心事可想了。”她回答说,“如果您需要什么,管家在等着您叫呢!” 第22章 :黑衣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说着,她就走了,梅仁厚重新躺下,心里纳闷得很:“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他以前没有想象过,这么年轻、没有家世的女人中,谁能有这么强的自尊心,然而他也知道,她实际上却又是非常敏感、胆怯而有戒心。 在她身上,梅仁厚发现某些他在任何别的女人身上从来没有发现的品质。 他不跟她说话时,她总是悄悄地坐在窗前,看前面的落花,丝毫不想突出自己,不想惹他注意。 这样一个女人,不仅丝毫没有跟他调情的意思,而且事实上似乎除了要她伺候之外,还对自己不惹人注意,默默无闻非常满意,对梅仁厚来说,跟她一起是一种全新的感受。 他平时所习惯的女人,会使出全身解数,一招一招地运用女人所有的阴谋诡计来引起他的注意,她们会频送秋波,死死地盯着他,挑逗地噘起樱桃小嘴,向他发起进攻。 秋妹子言谈举止都很淡然,就好像他是她的兄长或者可以毫不夸张地认为,是她的父亲一样。她跟他谈话,除了绝口不谈自己以外,谈起其他任何的问题都是很率真的。 她就像盛开的玫瑰花,一双大眼睛非常美丽,身体丰满,胸前胀鼓鼓的,好似涨潮的春水,汹涌澎湃,十分的养眼,与他过去理解的那种美迥然不同。或许是因为她含而不露,才使得梅仁厚没有把她看做一个值得去勾引或者征服的尤物。 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正在以一种与以前完全不同的方式在思念她。 他现在已经习惯了,早上头一件事就是见到她的微笑,习惯了她轻快的嗓音和有节奏的动作,她常常是欢快地和他顶嘴,通常都能逗得他很开心。 这天晚上,梅府早早地熄了灯。突然,后院的门吱呀一声响,钻出一个黑衣人,蹑手蹑脚地直奔西厢房,那是女佣人住的地方。黑衣人来到西厢房靠南的一间房屋前,伸手推了一下门,门关得紧紧的。 他掏出一把匕首,从门缝插进去拨开了门闩,发出一声清响。尽管声音很轻,屋里的女人还是被惊醒了,爬起身来,惶恐地问:“谁啊?黑衣人疾步抢到床前,一把捂住女人的嘴,低声喝到:“别喊!” 女人听出了黑衣人的声音,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原来是梅老爷。她拼命挣扎,黑衣人又是一声低喝:“别动”,一把匕首搁在了女人的脖子上,女人不敢动弹了。 今天,秋妹子被梅老爷压在了身下,羔羊肯定是逃不出虎口了。 秋妹子到梅家经见的事情不少,梅老爷这样对待丫鬟佣人不是第一次,事后软硬兼施,用一点蝇头小利也就把事情摆平了。 秋妹子可不是一般人,她明白今天晚上难逃虎口,便软声说,“老爷,我依你” 梅老爷大喜过望,搁回了秋妹子脖子上的匕首,动手就撕扯她的肚兜。 秋妹子急忙挡住梅老爷细嫩但粗鲁的手:“别急嘛,人家还有话要说” 梅老爷急不可耐地说,“有啥话快说啊,可急死我了。” 秋妹子说,“你把我睡了,我就不是黄花姑娘了,就嫁不出去了。” 梅老爷说,“你放心,我帮你找婆家,不怕嫁不出去。” 秋妹子泣声说:不行,你要睡我,就要娶我,如果不娶我,今晚杀了我,我也不从。 梅老爷稍一迟疑,随即答应,“成,我娶你当四姨太。说着动手扒拉秋妹子的肚兜,又被秋妹子给挡住了。” 梅老爷恼火了,“又怎么了?” “我不相信你的话。” “我还能哄你?” 秋妹子说,“你得给我个信物。” 梅仁厚随手在衣袋里摸出了一个铜牙签:“给!” 秋妹子接过来一看不满意:“这算个啥信物啊” 梅仁厚说:“我出来没带啥东西,你将就吧”说着又扒秋妹子的衣服。秋妹子忍气吞声,不再反抗,遂了梅老爷的心愿。 往后的日子,梅老爷隔三差五地在夜深人静之时到后院去发泄淫欲。每一次完事后,秋妹子都要催问什么时候娶她。 梅老爷总是打哈哈,别急嘛,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时间长了,秋妹子看出来梅老爷是在糊弄她,并不是真心想要娶她。 一天晚上,梅老爷又来到秋妹子的住处。一进屋,梅老爷搂住秋妹子就要亲嘴。 秋妹子躲开他,怒声说:“今晚把话说明白,你到底啥时候娶我?” 梅老爷腆着脸说“待会再说吧,先把事儿办了”。说着迫不及待地把秋妹子按在床上。 秋妹子心想,已经跟他这样了,也不在乎多一次,心一软,又从了他一次。 完事后,梅老爷抬腿就要走人,秋妹子一把拽住他的胳膊,要他说出个子丑寅卯来。不料梅老爷脸色一变,冷冷地瞥了秋妹子一眼。 “老爷我玩你是看得起你,你以为你是啥稀罕宝贝,给你个棒槌,你还当针(真)”甩开秋妹子扬长而去。 第23章 :近朱者赤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秋妹子逃离梅家后,本想回家去,但是想到梅家不会放过她的,她怕连累了父母兄弟,就跑到一个亲戚家躲了一些日子,住了几天,她心里惴惴不安,心想这也不是长久之计,于是思量再三,咬着牙,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晚上,上青龙山落草了。 青龙山上大大小小的杆子十几支,蔡飞虎算是最大的一支。前次到梅家庄抢秋食,栽了个大跟头,养了大半个月才恢复过来。望着腿上的伤疤,他心里恨得痒痒的,找个机会要去寻仇。 蔡飞虎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是个穷秀才。蔡家虽说家道清贫,可肚中的文墨不少,给儿子起了个很文雅的名字蔡仁俊,寄希望于儿子。没想到儿子五岁时出天花,性命保住了,却落下了一脸麻子,不但一点不俊,而且看着叫人害怕。 不久蔡秀才病故了,儿子为了养家糊口跟一个老银匠去学手艺。成年之后,蔡仁俊成为这一带颇有名气的银匠,大户人家的太太小姐都来找他做首饰。尽管如此,因为一脸的麻子他一直打着光棍,也因此,他对女人便有了特别的渴望。 一天,张大户的姨太太找他打一对金镯。金镯打成之后,姨太太来试戴,伸出一双纤纤细手,那肤色如同凝脂,手指如同玉管。他傻了眼似的看着那一双玉手,下意识地抓住不放。姨太太先是惊叫一声,随后给他的麻脸上啐了一口。他这才惊醒过来,恋恋不舍地松开了手。后来张大户以调戏良家妇女的罪名把他告到了官府,把他打了四十大棍。 那天一进衙门,王老爷,也就是梅仁厚的大舅子就喊:“再往后。” 他一听,往后退了两步。老爷又喊了一嗓子:“再往后!”他急忙又往后退了两步。 老爷见他仍不吱声,勃然大怒,猛一拍桌子,怒吼道:“再往后,你耳朵聋啦!” 这时他已靠住了墙壁,茫然地看着老爷说:“我没地方退了。”说着指了一下墙角。 老爷更为恼怒:“谁让你往后退了?我叫你的名字!” 他先是一怔,随后明白过来,强忍住笑说:“我不叫再往后,叫蔡仁俊。” 老爷仔细看了一下案卷,红了脸,又抬眼瞪着他,蛮横无理地说:“你哪里俊?看你一脸的麻子,简直丑八怪一个!” 他也火了:“你连我的名字都不认得,还当啥老爷哩。” 就这句话惹了大祸。老爷恼羞成怒,当下挽起衣袖抓起一根茶杯口粗的木棍,喝令人把他压倒扒掉裤子,噼噼啪啪打了四十大棍。 棍伤好后,他不再耍手艺,拉起了杆子。插起造反旗,自有吃粮人。很快他身边聚集了一伙不安分守己,想吃香喝辣的汉子。 衙门老爷他不敢轻易惹,他把打劫的第一个目标就对准了那张大户。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他们袭击了张大户家,打死了张大户。再后,他又把张大户的姨太太抢上了山做压寨夫人。那女人倒也刚烈,不愿做他的压寨夫人,吞烟自尽了。 再后来,他先后抢了好几个女人上山来做压寨夫人。可那几个女人都不识抬举,宁死也不做他的压寨夫人,两个上了吊,一个跳了崖,还有一个吞了大烟,闹得他虽然名震大噪,可还是打着光棍。 因为他来无影去无踪的,所以江湖上人送外号“飞虎”。 蔡飞虎见到秋妹子大喜过望,因为他们对梅仁厚有共同的恨,更重要的是,他望着秋妹子俊俏的小脸,眼睛再也转不动了。 蔡飞虎比秋妹子年长十多岁,她这时来投靠,他大摆宴席盛情款待,而且收拾了一处清静的地方让秋妹子住,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王老爷搜捕不到秋妹子,便派出密探四处打听她的下落。一日密探来报,秋妹子投了蔡飞虎当了土匪。王老爷恨得直咬牙,却又无可奈何。青龙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衙门几次出兵围剿,都铩羽而归。可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眼珠子转了半天,带着人马去抄秋妹子的家。他以通匪的罪名把秋妹子的父母和两个兄弟全都杀了。 消息传到青龙山,秋妹子叫了声:“爹!妈!兄弟!……”身子往后一仰,就昏倒在地。蔡飞虎慌忙抱起她用拇指就掐人中。半晌,秋妹子苏醒过来,徐徐睁开眼睛,看清抱她的人,说道:“飞虎哥,你可要替我报仇雪恨……” 秋妹子边说,眼泪吧嗒吧嗒往下流。 蔡飞虎虽然一脸麻子,但是声音却很洪亮,大声说:“妹子别伤心,你的爹妈兄弟就是我的亲人,我一定要为他们报仇雪恨!” 可是,几天过去了却不见蔡飞虎出兵。秋妹子报仇心切,催促蔡飞虎赶紧出兵。 俗话说,眉头一皱,计上心来。飞虎也是个老杆子了。他的习惯是大眼一抽,计上心来。他抽大烟很勤快,却始终没有上瘾。原因有二,第一,他有极强的自制力,瘾苗一发芽,他就赶紧拔掉,就是他自谓的好而不瘾真丈夫。他这毛病是当兵的时候学的,穷得叮当响的时候不抽了。上了青龙山当了大杆子,又抽了起来。他抽烟的目的主要为了集中心思,思考问题。嘴上叼着烟,脑袋里却像陀螺一样飞速旋转着。世间的一切,他都忘记了,就连大烟的美味,也砸吧不出来了。 蔡飞虎手捏着水烟袋呼噜噜地抽烟,抽罢一袋烟,这才笑着脸慢悠悠地说:“妹子,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别心急,先安心在这里住下,一旦有好时机我就出兵下山灭了狗日的梅仁厚。”说着话,一双大眼珠子贪婪地直往秋妹子丰满的胸脯上瞅。 秋妹子是何等水灵的女孩子,看出了飞虎的花花肠子,明白飞虎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她略一思索,咬牙说道:“飞虎哥,只要你肯出兵为我报仇雪恨,我就嫁给你!” 飞虎喜上眉梢,放下了水烟袋,拉住秋妹子的手说:“妹子屋里说话。” 秋妹子知道他想干什么,站着没动,冷冷地说:“别以为我是个女人,可我吐摊唾沫砸个坑!你今晚把梅仁厚灭了,回来我就是你媳妇儿。” 飞虎知道秋妹子是个烈性子,不敢强求。当下他就大喊一声:“集合!”要带人马下山去灭梅仁厚。 秋妹子说:“飞虎哥,给我一把刀。” 飞虎一怔,问:“干啥?” 秋妹子咬牙说道:“我要亲手劈了梅仁厚!” 飞虎说:“这个仇我替你去报。” 秋妹子说:“我一定要去!”飞虎拗不过秋妹子,把他的砍刀给了秋妹子一把。秋妹子攥在手上,又盘起了辫子,顿时显得威风凛凛。 是夜风高月黑,飞虎和秋妹子带着人马直奔小王庄。秋妹子天生一双大脚片,她报仇心切走得风快,竟然把一伙男人扔在了身后,也就是蔡飞虎撩开长腿才勉强跟得上她。 来到一个三岔路口,秋妹子忽然站住了脚,眼看着左边。不远处有星星点点的灯火闪闪烁烁,偶尔传来几声犬吠鸡啼。紧跟在她身后的飞虎收住脚,忙问:“咋不走了?” 秋妹子咬牙切齿地说:“那边就是小王庄,朱明轩狗日的杀了我的全家人,我要以牙还牙,杀了他的全家!” 飞虎眼里闪着凶光,恶狠狠地说:“你说收拾谁咱就收拾谁!” 秋妹子说:“去小王庄!” “去小王庄!”蔡飞虎大手一挥,身后的人马跟着他排着一字长蛇阵,直扑小王庄,夜幕下的小王庄一片静悄悄....... 第24章 :擒贼先擒王,谁是贼呢?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蔡飞虎走到半路,转念一想,对秋妹子说“这擒贼先擒王,这梅仁厚不就是仗着王明轩这个狗官的权势才为所欲为吗?” “是啊,这狗官比那个老淫贼更可恶”秋妹子恶狠狠地说。 “那我们现在去杀他个措手不及吧,他们现在可能都在小王*防死守,等着我们自投罗网呢,不会想到,我们敢去县城。” “哥,听你的,我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秋妹子一脸坚毅地说。 这王家大院在县城里也算是一处胜迹。相传建他家园子的经费,还是前清官库留下来的。百姓们相传,王老爷的爷爷在外地做到了知府,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吃饱了,捞够了,就回家来享福了。 这老爷,也是个有文化的老爷,还自诩,“读史三千年,不外功名利禄;纵横九万里,终归诗酒田园” 这才情,这境界,如果冒充个国学大师啥的,说不定也能蒙倒一帮人。 他带着银子和情怀回到了老家,用这笔款子,建了这座大宅子,取名怡乐园,听上去就跟老佛爷的颐和园差一个字儿。在这么个小县城,盖这么座大园子,自然显得伟大了。 到了春天,百花盛开的时候,重嶂叠翠、春水绿波,满地的黄金时代。怡乐园周围就成了老百姓们春游的好地方。 “吃一点,喝一点,乐一点”,就是县城人春游的口号,院子门前的两条大路,真个车水马龙,说不尽的衣香鬓影。 但是,现在,王家大院门口的杀气却慢慢逼近。 王明轩这几天带着人马正在四处抓捕凶犯秋妹子,在小王庄布下天罗地网,蹲守了好几天,有点劳累过度,所以回家休息。 说来也真是奇怪,王明轩的右眼皮跳了一整天,到了傍晚只觉得心神不安,魂不守舍,总觉得家里要出点啥事,所以在周围也布置了几十号人。 天刚擦黑,他扒了几口饭,就上了炕,头一挨枕头就打起了呼噜。 他做梦都没想到蔡飞虎和秋妹子会带领人马偷袭怡乐园。 蔡飞虎的人马进入大院还是遇到了一点小麻烦。两只守门的大狼狗闭着眼睛打盹,被一个轻微的响动惊醒了,随后它们嗅到了一股生人味,急睁狗眼,发现一队黑影越墙进了宅院。它们就意识到有了贼,立刻跃身而起,一边狂吠一边凶猛地扑向贼人。进入宅院的贼人原以为他们是神不知鬼不觉,没有料到被看家狗发现了,都吃了一惊,慌忙躲避。 两只狼狗十分忠于职守,吠声疾且厉,扑得更加凶猛,大有生吞对方之势。为首的贼人恼怒了,骂了声:“狗日的,找死来了!”一抬手,“啪!啪!”两声鸟铳枪响两条狼狗的狗头开了花,变成了死狗。 王明轩听到枪声,心里叫了声:“不好!” 他赶紧起来结合队伍,外面冲天的大火把院里院外照得通亮。 火光中,蔡飞虎先瞧见了王明轩,怒声骂道:“王明轩你这个王八蛋,杀我爹妈和我兄弟,我要以血还血!” 王明轩轩也瞧见了蔡飞虎、秋妹子,咬牙切齿地叫骂:“你们这对奸夫*,我非扒了你们的皮点天灯不可!” 秋妹子还要骂,蔡飞虎拦住了她:“妹子,甭跟他磨牙了,杀了狗日的!” 王明轩哪里肯示弱,急令还击。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杀声四起,从天黑杀到天明。 渐渐地,东方露出了鱼肚白色。蔡飞虎的人马惯于夜战,眼看天要放亮,蔡飞虎不再恋战,大手一挥,带着人马撤了。 王明轩看到大院里一片狼藉,烧焦的尸体发出难闻的臭味。看着如此惨景,顿足捶胸地哭喊:“蔡飞虎,我王某人不杀了你们誓不罢休!” 第25章:满城同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蔡飞虎这次偷袭王府,虽然没有打死王明轩,但血洗了王家,总算给自己和秋妹子出了一口恶气。 秋妹子没有食言,回到青龙山的当天晚上就睡到了蔡飞虎的炕头。蔡飞虎迫不及待地去解她的衣扣,她伸手拦住了,泪水流了出来。 蔡飞虎一愣,不高兴地说:“怎么了,你反悔了,嫌老子配不上你?” 秋妹子摇头:“我不反悔。” “那是怎么了?” “那两个老贼还没死。” 蔡飞虎说:“我当是啥事呢,你放心,我们做了夫妻,你的仇就是我的仇,我一定杀了他们,为你报仇。” 秋妹子躺倒在炕上,闭上了眼睛,任凭蔡飞虎为所欲为…… 蔡飞虎血洗了王家,不仅跟王明轩结下了血海深仇,而且也震惊了知府。青州知府悬赏五百两银子五百大洋捉拿蔡飞虎和秋妹子。 但是,几个月过去,官府的银子还在库里存着,蔡飞虎和秋妹子吃饭的家伙也都好端端的在他们的肩膀上扛着,并不曾易手。 王明轩气恨惊恐交加,大病了一场。病愈后他心中的仇恨难消,派出密探四处打探蔡飞虎和秋妹子的行迹,寻机要报毁家之恨。 蔡飞虎和秋妹子夫妇知道血洗了王家,得罪了官府;又得到消息,官府悬赏重金要他们的人头。此时正在风头上,他们龟缩在青龙山中按兵不动。青龙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衙门的兵马都不敢贸然出兵去攻打。 王明轩更是一筹莫展,只能在心里干着急。 王明轩的老婆生了两个女儿便不再生了,他为此十分恼火痛心,他想娶个小妾生儿子,可老婆不同意。他只好作罢。现在王家被毁了,他说啥也不能让王家在他的手中断了香火,他做梦都盼着能有个儿子,整天为此事受熬煎,闷闷不乐。 他老婆见他一天到晚愁眉不展,便猜出他的心中所想,自思也怨自己没本事生个儿子,干脆遂了他的心愿,讨他个欢心,就主动提出让他娶小老婆。 王明轩大喜过望,把娶妾的风声放了出去,媒人就接二连三地登门给他说亲。他很快就选定一个姿色出众的小家碧玉,把成亲的日子定在了八月初八。 县太爷娶小老婆在县城可是个大新闻,城里城外传得沸沸扬扬,一时间成了街谈巷议的话题。 八月初八这天,王府门前拥满了黑压压的人群,大伙都来瞧热闹,争睹新娘子的风采。王家虽说被蔡飞虎和徐秋妹子血洗了,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没几个月功夫就又粉饰一新了。 这王明轩还在任,别说亲朋好友前来送礼祝贺,就是县城里的头头脑脑也必须来喝喜酒。衙门的全体人马都出动了,加强警戒,以防不测。 王明轩身穿蓝绸袍,斜披红绸,头戴青呢礼帽,帽边双插红花,笑着脸喜迎宾客,一双眼睛不时地四下张望,似乎在寻找什么人。 忽然有人高喊一声:“花轿到了!” 众人寻声看去,果然见一顶花轿从东边呼扇呼扇地抬了过来。这时迎亲的唢呐吹响了,鞭炮燃着了,霎时王府门前热闹得像过大年。 一伙讨饭的叫花子聚在门口,挎着破竹篮端着脏兮兮的碗,拄着打狗棍,鹅似的伸着脖子往花轿那边瞅,嘴里不住地乱喊着:“恭喜了!恭喜了!” 王府管家瞥了他们一眼,皱着眉斥责道:“一边站着去!别挡道了!” 叫花子们很不情愿地往后退了退,闪出一条道来。 花轿到了王府门前,落了地。王明轩上前撩起轿帘,把新娘搀扶出来。 人们争相上前一睹新娘子的芳容,怎奈新娘头顶一个大红花盖头,只能看见她窈窕的腰身和一双秀溜的小脚。 这时有人拿来一个红绸挽成的彩结,一头让新娘牵着,另一头让王明轩牵着。又有一个穿戴一新的中年汉子,手端升子跑出来。升子里盛的是五色粮食,他抓着升子里的物什朝新郎新娘头上撒去,嘴里唱念道:“一撒金,二撒银,三撒媳妇进了门!” 新娘被迎进了门。县城的头头脑脑以及王家的亲朋好友也被迎了进去。 那伙叫花子也往里挤,其中一个头戴破草帽的壮汉打着竹板说起了快板: 打竹板,连天响 青天老爷娶新娘 娶了新娘入洞房 入了洞房种地忙 种地忙,喜洋洋 来年生个好儿郎 …… 那叫花子打着竹板说着快板,就进了王家大院。那个撒五色粮食的中年汉子从里边出来拦住了他。 他笑着脸说:“新郎新娘在哪个屋?我来给新房的门上贴张红喜字,大吉大利。”说着拿出一张红喜字。 中年汉子板着脸说:“你没看见二楼的屋子门口挂着大红灯笼吗,红喜字早就贴上了,还用得着你来贴!快走,快走!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叫花子说:“我还没拿到赏钱哩。”嘴里说着,一双眼珠子直往二楼上边滚。 这时王明轩从新房走了出来,扒在栏杆上问:“你们干啥哩?” 管家仰头说:“老爷,这个叫花子讨赏钱哩。” 王明轩大方说:“给他赏钱。”扔下几个铜板来。叫花子伸手去接,把草帽掉在了地上。他急忙捡起草帽扣在了头上。 王明轩笑了一下,对管家说:“讨饭人怪可怜的,你带他到厨房再给他拿点吃的。” 中年汉子答应一声,又对叫花子说:“还不赶快谢谢老爷。” 叫花子说:“老爷赏钱,老爷升官发财,早生贵子。” 叫花子一路道谢、恭喜没再抬头,跟着管家去厨房,边走边四下乱瞅,好像把啥东西丢在了王家大院。 这一切都被王明轩瞧在了眼里。他望着叫花子的背影,嘴角挂上了一丝冷笑…… 第26章:喜事变丧事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个说快板的叫花子正是盘龙山的大杆子蔡飞虎。 蔡飞虎自从有了压寨夫人后,便把山寨事务交给二首领彪子管理,整天和秋妹子寻欢作乐。 他三十多岁了才娶上了媳妇,而且媳妇年轻貌美,实在是太高兴了,一天到晚都在偷着乐,黑脸上的麻坑也平展了许多。 可秋妹子没个笑模样,一张白嫩俏脸板得像刚浆过的白粗布。时间久了,蔡飞虎也乐不起来了,问秋妹子到底是怎么了。 秋妹子恨声说:“老贼一天不死,我就一天高兴不起来。” 蔡飞虎为了讨她的欢心,就说:“你别不高兴,我就豁出去这一百多斤,也要宰了那两个狗日的为你报仇雪恨。” 他当下派出几个探子下山去打探王明轩的动静。 不多时日,探子报上山来,说是王明轩要娶小老婆,日子定在了农历八月初八。蔡飞虎和秋妹子闻讯大喜,都认为这是消灭王明轩的大好时机,带着人马悄悄下了山。 蔡飞虎闯荡江湖多年,历经风雨,粗中有细。他怕王明轩有诈,把人马隐蔽在县城附近的一个山沟里,亲自进城去打探虚实。 八月初八这天,他扮成一个叫花子混进了王家大院,摸清了情况。 他回到山沟跟秋妹子把摸到的情况说了一遍。秋妹子大喜过望,当即就要带人马进县城。 他急忙拦住说:“这会儿进城很容易暴露目标走漏风声。晚上再进城不迟,今儿晚上是王明轩的洞房花烛夜,有道是搞在一起的狗不咬人。到时候看我咋收拾那狗日的。” 秋妹子觉得他说得在理,强按心头怒火,耐着性子等天黑。 夜幕终于垂下了。上弦月刚刚落下地平线,天地间一片混沌,蔡飞虎和秋妹子带着人马进了县城去偷袭王府。 王府门口昏暗的灯光下两个岗哨,边抽烟边聊天,没有发觉危险正在悄悄降临。 蔡飞虎正想上前收拾掉岗哨,秋妹子一把拦住他,摆了一下手,示意翻墙过去。 蔡飞虎带着人马绕到后围墙,架起人梯越过墙而入。秋妹子俯在蔡飞虎耳边悄声问:“王明轩住在哪里?”她报仇心切,恨不能一把就擒住仇人。 蔡飞虎低声说:“在前边的二楼上,跟我来!”他白天已查看了王府大院的情况,此时带领人马绕过后花园来到了前边的大院。 大院黑糊糊的一片,那座二层小楼在大院中央孤零零地耸立着,没有一星灯光,也没有半点声息。 秋妹子咬牙切齿地说:“我要亲手杀了王明轩那个狗东西!”抬腿就要上楼。 蔡飞虎一把拦住她:“别急,我咋觉得有点不对劲。” “咋不对劲?” “大院静得有点奇怪呀。” 秋妹子不耐烦地说:“有啥奇怪的,黑天半夜的难道你要大院里唱大戏不成?你也太婆婆妈妈了。” 蔡飞虎说:“我就怕王明轩有诈,那狗日的是狐狸托生的……”他话音刚落,就听一声锣响,四下里亮起了灯笼火把,把偌大的院子照得亮堂堂的,如同白昼一般。 蔡飞虎和秋妹子惊得瞠目结舌,头发都竖了起来,一时竟不知所措。这时就听有人高声喊道:“蔡飞虎,你们的死期到了!”他们夫妇闪目疾看,只见朱明轩站在二楼上冲着他们呵呵冷笑。 原来,朱明轩在娶小老婆的同时设下了一个圈套。他料定蔡飞虎和秋妹子会趁机打劫的,就故意把动静闹得很大引诱他们上钩。几天前他就派出了许多便衣暗探窥探蔡飞虎的举动,果然蔡飞虎夫妇闻讯下了山。 他暗暗得意,悄悄设下埋伏,只等着蔡飞虎夫妇往里钻。他原以为蔡飞虎夫妇会趁着新娘花轿进门之时来打劫,却出乎意料,蔡飞虎夫妇没有来。他很沮丧,正在新房里生闷气,忽听大院里有人说快板,便出了屋扶住栏杆往下看,只见一个头戴破草帽身坯很壮实的年轻叫花子在说快板。 他心中犯疑,这么年轻壮实的小伙子怎的去讨饭?他看出了破绽,便扔了钱赏叫花子,叫花子仰脸接钱时把草帽掉了,一张麻脸让他瞧了个清清楚楚,当下他就明白这个年轻叫花子就是蔡飞虎。 他本想当场抓了蔡飞虎,转念又一想,蔡飞虎肯定是不放心前来打探虚实,自己设下这个圈套不易,干脆放长线钓大鱼,到时候来个一网打尽。他佯装不知,让穿便衣的中年汉子带蔡飞虎去后院伙房去拿吃的。 蔡飞虎中了圈套,晚上带人马来偷袭,果然! 第27章:死无葬身之地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王明轩冷笑道:“蔡飞虎,你们这对狗男女,我在这里等候你们多时了!” 蔡飞虎青了脸,吼了一声:“撤!” 可是已经晚了,四周飞来了箭雨,密不透风地向他们逼来。 蔡飞虎抱住秋妹子就地一滚,躲过了一波。 他推了秋妹子一把,急道:“快跑,我掩护你!” 秋妹子不肯离去。这时门口的两个哨兵就要关闭大门,蔡飞虎举起火枪打死了一个哨兵,另一个哨兵急忙卧倒,随即开了枪,打中了蔡飞虎的左手。 蔡飞虎跌倒在地。秋妹子吼了一声:“拿命来!”抬手一枪打死了那个哨兵,急忙抱起蔡飞虎,失声叫道:“五哥,你咋了?” 蔡飞虎咬牙说:“挂彩了。”摸了一下左手,满手的血。 这时就听王明轩的人大喊:“活捉这对狗男女!” 蔡飞虎一把推开秋妹子:“快走,别管我!” 秋妹子痛叫一声:“五哥!”流下了悲愤的泪水。 蔡飞虎红着眼睛催促道:“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秋妹子抹了一把泪水,带人冲出了大门。 蔡飞虎跛着腿,挥舞着大刀片子冲向敌群。 王明轩早就准备好了,两个团丁抓起两个石灰团,向飞虎的两只眼睛打来。 啊,他什么都看不见了,什么也看不见了。 但是,飞虎毕竟是飞虎! 他忍着剧痛,把身子贴在墙上。他觉得出来,有几个人向他扑来,他飞起右腿,一下子扫到了三四个人。又飞起了铁脚,踢在一个人的小肚子上。那人一声惨叫,摔到在地上。 “打他的脚,笨蛋!”王明轩叫了起来。他一边叫着,一边举起枪,十几只枪,照准飞虎的两只脚,放了十几枪。 砰,砰,砰! 飞虎站立不住,倒下了。他拼尽最后的力气大声喊:“秋妹子,给我报仇!” 团丁们一拥而上,“唰”地一下,切下了飞虎的头颅。 飞虎那失去了脑袋的身子竟然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一股怒血,向天上喷去。 那群宾客受如受惊的呆鹅,瞠目结舌,面如土色,有的竟从裤管里流出了屎尿。 王明轩十分平和而又十分威严地说:“众位莫惊!我奉上峰命令除此凶顽,是本县一大幸事,今天盛宴专为祝贺此事,请诸位入席” 又是一番觥筹交错,纸醉金迷....... 蔡飞虎死后,依照山寨的规矩徐秋妹子被立为山寨之主。她派人下山打探消息,想摸清王明轩还有什么举动。第二天打探消息的喽啰回来报告,蔡飞虎的头被割下来挂在了县城的门楼上示众。 秋妹子痛叫一声:“五哥!”哭倒在地。众喽啰慌忙把她搀扶起来。她手指县城方向,咬牙切齿地骂道:“狗日的王明轩,我与你不共戴天!” 第28章:谁与斯人慷慨东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老天爷一夜秋风苦雨,秋妹子也通宵没合眼。躺在床上,回忆起前天下午,蔡飞虎掐算的事情。 蔡飞虎以手掐指将“诸葛马前课”占了一遍又一遍,于那“* ”“流连”“速喜”“赤口”“小吉”“空亡”六卦 之中,非占着“流连”,即占着“空亡”。“流连”尚是小 灾,“空亡”主“物在人亡”可就是大祸了。 她不由地浑身战栗……冷雨劈里啪啦地敲着窗子,敲得她淸醒了,可一合上眼皮,又见飞虎笑盈盈地走 来,象往常一样亲切而平静地说:“秋妹子,我又读了 一遍 《出师表》。先生说读《出师丧》不哭谓之不忠,岂止是哭, 我内心都流血……” 秋妹子激凌凌打了个冷战,披衣而起,急步走同门外。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停了,一轮惨白的月亮挂在西天,天快亮了。 朦胧的色中,山的峰影显得凶险可怕,一阵凄凉的小调随着夜风清晰地飘进了她的耳中: 秋月里呀秋是个秋, 雨又冷, 风又凄, 我的娘乎哉, 啾啾啾!!! 天不知不觉亮了。亮了,也是白茫茫的,像曙光又不是曙光。 秋天里,这样的早晨太多了。 秋妹子正在山头发呆,忽然看见远处来了一匹马,马上挂着一具尸体。 那是飞虎的马! 秋妹子直觉“嗡”一声,头胀得斗样大了,“啊,飞虎?” 这时候,马子们早把马上那具白布裹着的尸体解了下来。 秋妹子扑向了尸体,揭开了死人身上的白布,啊,没有头! 秋妹子扑通跪在了尸体面前。 哗啦啦,马子们都跪下。 秋妹子还是不相信,她脑子里一片空白,沉静了一会儿,才稳住了神。她睁大眼睛,看看尸体的脚,白布袜子,青铲鞋,黑须抖了一抖; 她又抓过尸体的左手,拿到眼前,她的双手抖起来了。黄豆粒一般大的汗珠子出来了。 她还不大相信,但是,她那颗心明显地跳得慌急了。她一只手抖抖索索地,向尸体的右肋间摸来…… 山顶上的风,淸冷的秋风衔着片片落叶吹下来了。 卧牛山下,那眼泉子清凌凌的水汩汩地流下来了。 梯田里的高梁红了,红得像血。’ 秋妹子伸进去的手猛地又抽了出来。她的手,触到了那个枪疤,王明轩打的枪疤。她一声没吭,只愿两个眼晴越睁越大,嘴角神经质地抽搐得厉害。 她整个身躯都在发抖,一屁股坐在了尸首跟前的地上,双手抱住了那尸体。 她抬起头,脸上全是泪水和汗珠了。她看着发青的天,再也控制不住那已经麻木的情感了。 她喊:“天啊,你杀了我了…… 第29章:锡做的头颅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秋妹子一下子衰老了许多,两颊深深地陷下去,颧骨高高地突了出来,漫头青丝变成了白发。她拄着手杖,为飞虎的丧事奔忙着。 她踏遍了四周的山山水水,要给这个流离一生的灵魂找个安身之所。 她把对飞虎深沉的爱寄托在这上面了。说是爱,她也不知道。或许是对那两个人的恨,转化为了对飞虎的爱吧。 谁知道跑了两天,竟没有一个地方令她满意。最后,她又到荒凉而神秘的“金銮殿”下,来到他们订下终身的地方。 风景依旧,物在人亡,她心里潮水般起伏着。她找到了那位祖先大官的坟茔,命人在此处旁边破土开框。 接着,又命人带上几个人,星夜赶到县城,不惜一切代价,夺回飞虎的头颅。 谁知道,那颗头颅只在城里悬了半天,就让王明轩送到省城去了。彪子问秋妹子再要十个人杀进省城“夺不回大哥的头,我把自己的头给大哥安上”。 秋妹子一挥手,叫他们下去。 秋妹子的心现在比铁还硬,她打算安一块石碑,写上“无头坟”三个字。 她正思索着,有人领进一个炉匠,约莫六十来岁,头发胡须都白了。 炉匠一见秋妹子,就放下挑子,打开风箱盖子,双手捧出一个锡做的人头。 秋妹子一看,眉目神态,栩栩如生,竟和飞虎生前一样,不由得一阵激动,问道:“老师傅,您老贵姓,家住哪里?” “俺是穷手艺人,俺们都受过大当家的恩惠。这是全村人家凑出来的锡壶、锡碗,俺熬了两个通宵铸出来的,也算是报答了恩人。你们啥也别问了”。老头哽咽着,擦了把泪水,转身就走。 秋妹子一把拉住,拿出一些钱双手捧给老头。 老头一见到钱,瞪了秋妹子一眼,眼圈却红了,哑着嗓子说:“你骂人!”说完就挑着挑子颤巍巍地走了。 看着老头佝偻的背景,秋妹子感到欣慰:“飞虎,你在老百姓心中立了碑了!” 秋妹子下令,安葬飞虎的时候,不准烧纸钱,她说“飞虎一辈子把钱财当粪土,我们要用狗贼们的头颅来祭奠他!” 午后,阴云沉沉,冷雨霏霏。群山环抱的原野里,从山寨到坟地,十几里的小路上出现了一条雪白的河流,一阵阵悲痛的涛声,仿佛六月河流里的洪峰。 第29.1章:飞虎显灵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守灵的第三天晚上。 那天晚上,秋妹子和彪子稍稍吃了点饭,就坐在灵堂前给蔡飞虎守最后一晚。因为按当时乡俗,过了今晚,明天就要送他入土为安了。 想到他一辈子辛辛苦苦的,为了山寨兄弟吃饱穿暧,风里来雨里去,一辈子守着山寨,出生入死的,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的,养活一大家子人,很是不容易…… 秋妹子和彪子就在灵前涕泪长流,心中很不是滋味…… 也许是蔡飞虎看见他们痛苦于心不忍,想来安慰他们儿几句,也许是知道明天就要离开这里,从而格外留恋,也许是她还有什么事儿没有交待而放心不下,反正不管是什么原因,他确实在离开这里的最后一晚显灵了! 正在他们感念老人生前的辛苦,而明天就要送他入土为安的时候,秋妹子突然感到身上一阵凉意,头发稍也似乎竖了起来,看看彪子,他好像也哆嗦了一下,也在看着他,四目相对,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惊奇! 他们停止了哭泣,抬头看着周围。 只见堂前的两只白烛闪了几闪,烛光竟慢慢暗了下来,但并没有熄灭。灵前的香火之烟由垂直向上,慢慢倾斜,向后飘散。 门外没有一丝风,灵堂内更是无人走动,那一直垂直向上的烟火,竟然向后飘散,秋妹子和彪子很是惊奇,都互相看了看,就聚精会神的看着堂前灵位,但心中一点儿也不害怕,因为就算是有什么动静,也是飞虎哥显灵,所以心中除了怀念留恋,并无其它感觉,甚至希望飞虎的灵魂显现,告诉他们还有什么事要安排,或者告诉她们,以后到哪个地方、应如何孝敬他…… 飞虎并没有让秋妹子和彪子看见他,堂中的寿材也没有任何异常和响动! 就在他们惊异不定的时候,灵前那飘飘渺渺的烟雾中,朦朦胧胧的竟出现了飞虎的面孔,虽然模模糊糊的不是很清楚,但形态非常逼真,和生前一模一样,而且好像面带焦急的看着我们,嘴唇欲动,似乎想告诉我们些什么…… “啊,彪子,你看……”秋妹子心中一急,脱口而出。 话一出口,那团烟雾慢慢变淡,逐渐消散了!那对白烛也就慢慢变亮、恢复正常了! “我早看到了,看看到底是咋会事儿嘛,啥都没有了不是?” “如果真是飞虎显灵,他一定还会出现的,咱再等等看吧!”秋妹子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句话竟会这样,只能这样回复彪子,期望着那一幕重新出现。 彪子没再说什么,只是提了提精神,紧盯着灵前。 秋妹子拉了拉衣领,也不再难过哭泣了,和彪子一样,竖起耳朵,听着周围的动静。 过了半夜,灵前的香火也燃的只有二指高了,一直平静如常,没有任何动静,灵前的一对白烛将灵堂照得如同白昼,秋妹子上前去换了柱香,又坐回原地。 守了三天灵,虽然是强提精神,但毕竟精力不由人,慢慢的竟迷糊起来。 就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一股冷风从身后的门口吹了进来,秋妹子激凌一下打了冷战,顿时睡意全无。 秋妹子看看彪子,彪子示意不要说话。 冷风过后,那对白烛又慢慢暗了下来,忽明忽暗的,灵前的烟雾中出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逐渐清晰起来,极像飞虎生前的模样,但表情似乎很急,用手一直在向下比划着什么,秋妹子和彪子虽不敢说话,却都是一脸惊愕,不知飞虎到底还有什么事放心不下。 但那个影子始终没有说出一个字,或许是不能说话吧,反正一直手指灵前的地,一脸焦急的样子! 秋妹子想是不是灵前的地下埋着什么东西,就用手也指了指那一片地,表示自己明白了。这时,那个身影,表情慢慢释然放松了,也就慢慢变淡消失…… 过了头七,事情已结束。秋妹子和彪子就又谈起了飞虎显灵的事,认为飞虎肯定是走的突然,有什么事没交待,才显灵提示的。 就按秋妹子理解的那样,彪子找来把铁锹,在老人手指的大概方位挖了起来。 灵前的堂屋地非常结实,挖了二尺深,仍没见什么东西,他正想放弃时,手中的铁锹却“咯吱”一声,好像挖到了石头一样。 彪子慢慢挖了几下,就见露出一个碗口大小的瓦罐头,不一会,就起了出来,确实是一个黑色的小瓦罐。 慢慢去除封口,里面是一块油纸团,里三层外三层的,打开一看,秋妹子的眼泪就又流了下来。 原来,飞虎省吃俭用,积蓄下这一包银元,舍不得花,因为走得突然,没有交待,死后还在为秋妹子操心…… 第30章:咬口金箍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办完了丧事,一切还得照旧,生活还得继续。 这时候,正值晚秋季节。每年秋收之后山上的大小杆子,都要下山去吃大户,为过冬和来年春季筹集储存粮食和衣物。所谓吃大户就是抢劫,对象自然是富绅大户。秋妹子虽是女流之辈,却见识过人。 她现在被立为山寨之主,就要以山寨的利益为重。虽然她把王明轩恨之入骨,但还是暂收复仇之心,带领人马下山为山寨筹款筹粮。 秋妹子扬长避短,躲开官府的锋芒,昼伏夜出专捡远离县城的村镇袭击。她打劫时使出的手段匪夷所思,令人毛骨悚然。她受够了大户人家的欺辱,因此痛恨所有的富绅。 当了杆子头后,她竟然以兽性的疯狂对富家大户进行残忍的报复。她从不招惹穷家小户,矛头直指富家大户,入室后抓住掌柜当家的就扒光衣服吊在屋梁上,用竹扫蘸上清油点燃往身上戳,勒索银钱。 遇见硬汉舍命不舍财,她也有办法对付,给财主的命根缠上棉花,再浇上清油,点灯。任你就是铁打铜铸的汉子也得求饶。 如跑了男的那就抓内当家,用棉花搓成捻子,蘸上清油塞进下身,也点灯,就是女金刚也得屈服。闹得这一带富绅大户人心惶惶,谈虎色变。 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梅仁厚,要说怕,肯定是他最怕。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向大舅子求救。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梅仁厚在梅花客栈宴请王明轩。 这家饭店是梅家开设的,位于镇中央,是青龙镇最豪华高档的饭馆兼旅馆,镇上的头面人物都出来作陪。 筵席十分丰盛,不过王明轩天天吃香的喝辣的,并没吃出什么特别来。 宴请接近尾声,跑堂端上一个冷盘菜。梅仁厚躬身给王明轩布菜,笑容可掬地说道:“大哥,尝尝这道菜味道怎么样。” 王明轩夹起一片酱红色的肉片扔进阔嘴,细细咀嚼。第一个感觉是筋道,第二个感觉是肉细,越嚼越香,便说了声:“爽!” 这时坐在侧位的梅仁厚神秘地笑着说:“大哥能说出这道菜的名么?” 这一问,王明轩便仔细看那菜。 梅仁厚笑道:“大哥吃过的美味佳肴无数,还能叫这道菜难住?” 王明轩摇头:“还真把我考住了。不知道这叫啥菜。” 梅仁厚笑答:“金箍棒。” “金箍棒?在兄弟们面前不说大话,这几年也见了些场面,还真的没吃过这道菜。”王明轩有点尴尬。 梅仁厚笑脸盈盈,端起盘子,举到齐眉高:“大哥,你看这块肉整个看上去像不像悟空的金箍棒?” 王明轩再仔细看,肉呈酱红色,铜钱一般大小,中间有筷头粗的圆眼,整个看上去就像个棒槌。 梅仁厚又笑问一句:“大哥,你尝得出是什么肉么?” 王明轩夹起一片塞进嘴,细细品尝,半晌,说:“狗肉?”随即又摇头否定,“不对,也不像是马肉……嗯,驴肉,是驴肉??” 大家一齐笑赞道:“大哥,可知道这是驴身上的什么东西?” 王明轩用筷头挑在肉的圆眼里,举在眼前细看,顿时醒悟,哈哈大笑:“原来是驴鞭!二位老兄真能打马虎眼,驴鞭就是驴鞭,硬说成是啥‘金箍棒’。王某今儿个差点儿栽在了你们手里。哈哈哈……”仰面一阵大笑。 大家也陪着大笑一阵。 第31章:言归正传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王明轩一筷头夹起一摞肉片塞进嘴,一阵猛嚼,随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随手抹了一把粘在胡须上的酒珠,笑道:“谢谢老弟美意,用这么好的东西招待我。” 梅仁厚说:“大哥,我有匹叫驴,是心爱的东西。有人出一百两银子要买,我也没舍得出手。今儿个给大哥接风洗尘,我忍痛割爱,把它杀了。” 王明轩有点儿不相信:“一头驴能值一百两银子?我那匹赤兔胭脂马也不过值这个价。” 梅仁厚说:“驴跟驴可不一样。大哥,你要见了那头叫驴保准也会喜欢的。那驴长绝了,方圆数百里不一定找得到,浑身乌黑如炭,油亮如缎,没一根杂毛。可那四个蹄子是白的,洁如白棉,诨名叫做:雪上飞。真是千里挑一,万里挑一。走手更好,骑上它不觉得是在驴背上,而像是驾着云在空中飘。百八十里路,半晌的工夫就到。” 王明轩心里一震,望着梅仁厚。 梅仁厚冲王明轩一拱手:“大哥,青龙小镇地处偏僻,穷山恶水,实在拿不出啥好东西为你接风洗尘。再则,大哥官居要职,住在县城,啥样的东西没吃过?小弟献出爱物,理所当然,略表寸心而已。” 王明轩有点感动了。起初他还盛气凌人,此刻便谦恭起来,抱拳还礼:“妹夫如此盛情款待,我这个做兄长的,受之有愧。” 梅仁厚急忙摇手:“大哥千万莫要这么说。秋妹子这个*客,常来出没骚扰,以至民不聊生。往后还需仰仗借重大哥的声威,剿灭匪患,小弟就感激不尽了。” 话说到这里,王明轩完全明白了梅仁厚的用心所在。梅家三代经商,在他手里已经很有了一些资产。青龙镇的多半条街的铺面作坊都姓梅,而且县城都有梅家的店铺门面。别说在青龙镇梅仁厚是头面人物,就是在县里梅家也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否则两家能结亲么。 梅仁厚在省城都有能说上话的人。可土匪却不买他的账,专吃他这样的流油大户。梅家的铺面作坊多次遭抢,却抓不住个匪毛 特别是秋妹子,让梅仁厚大伤脑筋。 梅仁厚给王明轩的小碟夹了一筷头金钱肉,笑问道:“大哥,可知道金钱肉咋样烹饪功效最佳?”王明轩嘴里塞满了肉,摇了摇大脑袋。 “当真不知道?” 王明轩咽下肉,说道:“当真不知道。妹夫,你给咱说道说道,让我长长见识。”他的兴致空前高涨起来。 梅仁厚饮干一杯酒,笑道:“其实也没啥特别的窍道。先要拉来一匹母马或草驴,把叫驴逗得性起,那驴鞭坚挺而起,这时突出奇手,宰杀叫驴。叫驴将死未死之时,割下驴鞭当即下汤锅功效最佳。倘若不懂窍道,随便杀死叫驴取鞭,久放再入汤锅,那啥功效也没有罗。” 王明轩将信将疑:“妹夫咋知道的这窍道?” 梅仁厚答道:“我的一位表叔是个屠夫,他也懂医术。是他跟我说的。今儿就是依此法烹饪的。” 闻听此言,王明轩更有几分感动。他吃喝得面红耳赤,有了几分醉意,朗声说道:“妹夫,你放宽心,这回我一定要提秋妹子的人头来,替你出气!” 梅仁厚斟满一杯酒,双手递给坐在王明轩身旁的郭怀勇:“怀勇老弟,敬你一杯!” 今儿宴请的贵客除王明轩外,还有衙门里的捕快头子郭怀勇。他坐在一侧,和王明轩的卫队长栓子只是吃肉喝酒,一直没有开口。 他是个精灵人,明白啥时候该他说话啥时候不该他说话。此时梅仁厚敬酒,他急忙起身接住酒杯:“老爷,论理是您的晚辈,您叫我怀勇就行了。”说着,干了那杯酒。 王明轩笑道:“怀勇才二十啷当岁,在你面前还是个娃娃。你称他‘老弟’还不折杀了他。叫侄子好了。” 梅仁厚笑了:“既然二位都这么说,那我就倚老卖老了。侄子,往后就仰仗你了。” 郭怀勇站起身,朝梅仁厚行了个军礼:“梅老伯,怀勇一定竭尽全力剿匪!” 梅仁厚在一旁击拳赞道:“怀勇的这个势就够山上的土匪腿颤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我也敬怀勇一杯!” 王明轩一拍郭怀勇的肩膀:“怀勇可是我的心腹爱将,他的大刀队是我的刀刃子,生铁疙瘩都砍得开!”说罢,哈哈大笑。 大家陪着大笑。郭怀勇矜持地笑了笑,接过梅仁厚的敬酒一饮而尽。 这桌筵席直吃到红日西坠才撤席。 第32章:膨胀的欲望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青龙镇是一座古老的乡镇,虽然它早已没有久远朝代的建筑物,可人们总认为它是古老的。 青龙镇有两条街,正街几乎全是铺面作坊,后街是居民区。梅家宅院在后街东头。在一片土木结构的青瓦房中梅家门楼鹤立鸡群,气势十分雄伟。 磨砖对缝的门楼一砖到顶,黑漆铆钉的大车门,两个青石狮子分卧大门左右,虎踞龙盘,增添了许多气势。高高的四面长墙围着一宅两院。 东边的院子是内宅,住着梅家一家男女老少和护院的家丁。 西边的院子有小花园,有菜地,有安着辘轳的水井,还有车房、牲口棚、伙计屋。内宅的东北、西南角各有一座砖木结构的炮楼,炮楼修建的时间不长,专为躲防土匪。 内宅里有上房、东西厢房、客厅房和门房。门房与客厅房之间,客厅房与上房之间各有一个不大的花园,梅仁厚和大老婆住在上房,东西厢房分别住着他的两个小老婆,门房住着两个护院。 客厅房闲置着,来了客人才能派上用场。 王明轩和他的一班卫队没去郭怀勇的队部住,被梅仁厚安排住在了梅家的客厅房。 梅仁厚本想安排王明轩他们住在梅花客栈,可王明轩说那里太嘈杂,不愿住。其实,王明轩心存恐惧,怕秋妹子打他的突然袭击。当然这话他说啥也不能说出口。 梅家的客厅房很宽敞,除了宽敞的客厅外,还有四间套房。王明轩独住一间,几个贴身马弁住在其他三间。 客房里摆设高雅,家具都是楠木做的,桌明几净,床上的铺盖里外三新。王明轩随手抹了一把明亮如镜的桌面,面露满意之色。 今儿酒喝得有点过量,王明轩感到有点头晕。他喝了一杯茶,便和衣躺在床上想打个盹,却怎么也不能入睡,只觉得浑身一阵阵难以名状的燥热,一股原始的冲动和欲望在心头升起,而且愈来愈烈。 他身体强健,正在如狼似虎的年龄,平日里*就十分旺盛,今儿又吃了那么多的“金箍棒”,此刻只觉得自己那个金箍棒在迅速膨胀。 他实在打熬不住,恨声骂了一句,腾地跳下床,大声叫道:“栓子!” 卫队长栓子应声而来。他没有问干什么,只是用眼睛看着王明轩。他这人话少。今儿的筵席上他就没说一句话。 “打盆洗脸水,要凉的!” 栓子转身走了,片刻工夫打来了洗脸水。王明轩洗了头脸,心静了一阵子。时辰不,大身体又燥热起来,比先前更甚。 心头的*愈燃愈烈,下身铁椎似的竖了起来,用手按也按不倒。他竭力不去想女人,却不能自已,满脑子都是女人的大腿、胸脯和光屁股,怎么赶也赶不走。 这时王明轩吃起后悔药来,后悔没有住在梅花客栈。倘若住在那儿,此时就让栓子找个窑姐来,一个不行就找两个。 他有的是玩女人的钱! 王明轩原计划在镇住上几天,帮郭怀勇安排布置一下防务。如果有可能,他还想主动出击去打秋妹子的老窝。可这会儿他想明儿一大早就回县城。他不能让在县城的妻妾守空房,而自己在这里受无女人陪伴之苦。 想到这里,王明轩的心飞回了县城。妻妾中他最宠爱三姨太。三姨太是个大美人,怎么爱也爱不够,却是个病西施,经不起他翻来覆去地折腾。 二姨太相貌虽比老三有点儿逊色,却有一身白膘肉,肥而不胖,柔弱无骨,绵软中透着瓷实,一对白馍馍翘翘的,白瓷盆丰腴浑圆,真真爱煞人。更难得的是老二床上的功夫十分了得,跟他正是棋逢对手,令他百战不厌。其实老二也不错,也是个美人胚子,就是时间久了,觉得没味了,不新鲜了。结发妻是个黄脸婆,她已经让他守了好几年空房,可现在想起她来也有许多可人之处…… 越想她的几个老婆,王明轩越觉得浑身上下不好受,下身膨胀得似乎要爆裂。他觉得自己快要变成一头发情的公猪,一头能撞倒一堵土墙。 他起身直奔茅厕,发泄了一阵膨胀的*。 第33章:半推半就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来钟,夜风袭来,一阵阵冷颤,颇有点寒意。 王明轩却浑身燥热,解开衣服亮出肚皮。他实在有点熬不住,想喊栓子陪他到街上去找妓院。正在张口要喊的时候,发绿的眼珠却看到了一道绝妙的风景。 梅家的茅厕在客房的西侧。王明轩出了茅厕,目光正对着东厢房。透过几株花树的枝叶,东厢房的灯光射了过来,一个年轻女人的倩影映在金龙锁梅的窗格上,时隐时现。 起初,王明轩以为自己想女人看花了眼。他定下神来,揉了揉眼睛再看,那女人的身影越加清晰,仿佛近在眼前。他不能自已地移过去。没走出几步,身后有人叫了一声:“老爷!” 王明轩回过目光,是栓子。他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毫无声息地站在他面前。 “老爷,那女人是梅家的三姨太……”剩下的话栓子用目光说了。 还好不是自己亲妹子,下面再难受,也不能干那糟事。 栓子跟随王明轩已经七八年了。王明轩心里想啥他一瞧就知,肚子里有几根蛔虫都门儿清。 王明轩除了看上他的好武功好枪法,更喜欢他这股善解人意的机灵劲儿。他十分宠信栓子,不管啥事从不瞒栓子。他自知有好色的毛病,也明白色能送命,给自个儿定了一条规矩:兔子不吃窝边草,并再三给栓子叮嘱过,要栓子在紧要关头时提醒提醒他,不行就浇盆冷水。 一听是妹夫的三姨太,王明轩的脚步迟疑了。他掏出一根香烟点燃,竭力平息心头的*。 一轮明月挂上了树梢,如水的月光泼洒一地。远处有猫在叫春,一声接着一声,凄苦而又迫切,听着使人心烦意乱。 忽然,灯光强烈起来,原来那女人挑帘出了屋。隔着花树枝叶,看不清那女人的眉目,但却看得清那女人妖娆的身段。只见柔软的腰肢一拧,一盆水泼在院子,散发着女人的气味,撩拨得人心旌飘摇。 “宁愿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王明轩心底闪出这句戏词来,再也按捺不住心头燃烧的*,猛一甩烟头,移开了脚步。 “老爷!”栓子紧撵一步,叫了一声。 王明轩摆了一下手,头也没回,大步朝东厢房走去。栓子无奈地摇摇头,轻叹一声,隐没在夜色中…… 走到房门口,王明轩略一迟疑,便伸手去推门。门竟没上闩,闪开一条缝来。女人刚刚沐浴毕,正在梳理秀发,听见门响,转过眼来,有些吃惊,但并没有害怕。 “你是谁?”女人问,一脸的疑惑,上下打量着面前的不速之客。 来人四十出头年纪,四方大脸,下巴刮得精光,唇髭修剪得很整齐,身材魁梧壮实,穿一身皂缎裤褂,敞着怀,白绸衬衣十分耀眼,显然是位有身份的人。 “舅老爷?”女人认出他来了,尽管她到梅家不久,但还是跟王明轩见过几面。 “你是谁?”王明轩反问一句,满脸带笑。他深信自己的笑很讨女人喜欢。 女人有些愠怒:“我是这个家的人,你难道不认识?” 王明轩依然满脸堆笑:“我也是这家人。” “那你到我屋里来做啥?” 王明轩笑而不答,微眯着眼睛欣赏灯下的女人,“不是一家人,不进一个门” 这是个熟透了的女人,刚刚沐浴毕,秀发披在肩上,如黑色瀑布,衬托得脸上的肌肤十分白嫩;杏核眼,一双乌黑的眸子,鼻子挺而直,嘴巴稍有点儿大,嘴唇鲜红丰润,汁液很丰厚;身上的衣服却单薄,仅是衬衣,又显得有点儿窄小,那丰腴的身体便显山露水地凸凹出来,似一对玉兔要挣脱纽扣的束缚探出头来。 王明轩顿时感到一种饥饿,狠劲咽了一口唾沫。 对于女人,他十分有鉴赏力。眼前这个女人集中了他所有女人的全部优点,真是个尤物啊!他的一双脚不由自主地朝女人靠近,目光变得如同一双贪婪的手把女人的衣服剥得精光,又如同一双温柔的手在澡堂里给人搓澡。 女人本能地后退一步,双手护住前胸,惊叫道:“你……要干啥!” 王明轩止住脚,看着女人,肉眼里都透出笑来。 “那你还不快出去!” 王明轩想跟这个尤物斗斗嘴皮子,故意说:“我又不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有那么可怕?” 女人怔住了,呆呆地看着面前的男人,如堕五里雾中。 “怎的?”王明轩笑着,伸手捏住女人浑圆的肩膀,“你穿得这么单薄,不冷么?” 女人醒过神来,想甩开王明轩的手,反被王明轩拉进了怀中。他说:“这么长的夜,没个男人陪着,你就不心慌么?” 女人挣扎着:“你咋跟土匪一模一样!”伸手扇了王明轩一个耳光。王明轩一愣神,女人挣脱了,缩到了屋角。 王明轩摸了一下被女人扇过的地方,依然笑着:“好,好,我就喜欢驯不上套的骒马。”说着,朝屋角逼近,一把抓住女人的手腕举到眼前欣赏着,另一只大手摸着女人的手:“真绵软,再打一巴掌吧,让我好好尝尝这滋味。” 女人吓傻了,想抽回手来,可怎么能挣得脱,反被王明轩箍在了怀中。女人想要喊叫,那丰润的嘴唇却被男人的大嘴巴堵住了,随即那粗壮的身体也压了上来…… 第34章:兔子逼急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白天吃多了荤腥,半夜闹起了肚子。说来也有点奇怪,梅家三餐顿顿有肉,他很少因吃荤腥拉肚子。可那一夜闹起了肚子,而且闹得很急,急得他顾不得穿上长裤,穿着裤衩披上上衣就往厕所跑。 从茅厕出来,他瞧见三姨太屋里还亮着灯光,隐约听见还有说话声,心中顿生疑窦。这么晚了,是谁在她的屋里?他想悄没声响地过去在窗外听听,又觉得光着屁股听墙根一来有点龌龊,二来有失体统。 可三姨太这个小妖精,平时骚得很,每天没个够。他这把老骨头经不起她的折腾,所以一星期才到她房里一两回。 这个心他不能不操。倘若三姨太真的勾引了野男人,那他真好捉奸在床,让大舅子抓他们浸猪笼。 梅仁厚正在迟疑之际,东厢房的屋门悄没声响地开了,一个黑影钻了出来。借着射出的灯光,他认出那人是他大舅子王明轩。 梅仁厚禁不住打了个尿战,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他赶紧把身子缩成一团,躲在黑暗处。 梅仁厚用目光一直把王明轩送进了客房,这才气愤填膺、心跳肉战地回到自个儿的住屋。 大老婆梅王氏点了灯,梅仁厚看到她,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得梅王氏眼冒金星。 “当家了,你着了什么魔障了,这么打我,我哥还在呢!” 听到这话,梅仁厚更气,上去又是一巴掌。“你哥这条骚狗,吃我的饭不说,还睡我的女人,老子明天非毙了他不可” 梅王氏听不明白,问道:“你说的是啥?” 梅仁厚本想再给她一巴掌,但想想忍住了,叹道:“这都是我自个儿招的祸!我是夹着纸钱往家里惹鬼哩!” “这可咋办呀?土匪来了抢的只是咱的钱财。大哥这揭的是咱梅家的脸皮!这事若要张扬出去,往后你还咋在人前走路呀!”梅王氏长吁短叹。 梅仁厚一声不语地起了身,一手捏着水烟袋,一手捏着火纸,一锅接着一锅地抽烟。梅王氏明白他在动心机,便不敢再吭声,呆呆地看着那水烟袋一明一暗地闪亮。 两人披衣而坐,一直到天光大亮。 吃罢早饭,梅仁厚到客房去见王明轩。说了几句闲话,便问道:“大哥准备几时回县城?” 王明轩坐在太师椅上,跷着二郎腿,抽着烟袋,那神情仿佛他是这屋的主人。“过些日子再回不迟。” 梅仁厚的脸有点变颜失色,但短短一瞬又恢复了常态:“大哥不是说县城还有重要公务么?” “也没啥大事,我已经派人回去作了安排。”王明轩坐直了身子,开玩笑似的说,“咋的,妹夫要赶我走么?” 梅仁厚强作笑脸,说道:“大哥说的哪里话。你这个贵客请都请不来,我哪能赶你走。” 王明轩哈哈大笑:“有这句话,我就就住上半年六个月。” 听到这话,梅仁厚出了一身冷汗。 王明轩禁住笑,一本正经地说:“青龙镇这边我不放心,秋妹子这股土匪不除,是我的一块心病,也是你的一块心病。你说是么?” “是呀是呀。”梅仁厚嘴里应着,肚里却恨恨地骂道:“好你个狗贼,要把我的脸皮往完揭!” 又没话找话地闲扯了几句,梅仁厚起身告辞。回到上房。 梅王氏急忙迎上去问:“大哥几时走?” “妈拉个屁!他就根本没想走!”梅仁厚有失常态,恨恨骂了一句。 梅王氏捣腾着一双小脚慌忙去找王明轩,王明轩给她吃了个软钉子,她只好灰头土脸地回来,又被梅仁厚骂了一顿,两边不是人。 经过半夜深思,梅仁厚已经冷静下来,一边抽水烟一边说:“如果姓王的知足,见好就收,我也就哑巴吃黄连咽下了这口气。如果姓王的吃饱不知道搁碗,那我也就不客气了!” 梅王氏瞪大了眼睛看着梅仁厚。 梅仁厚不慌不忙地又装上一袋烟,吸罢,说:“他姓王的是只老虎,我也不是羊羔等着让他来吃!” 第35章:借个刀杀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觉得自己的计划颇为周全。 他花钱找人到青龙山上去放风,说是王明轩在梅家花天酒地,一天睡3个女人,就快虚得走不动路了。 秋妹子很快得到了这个消息。但她能轻易相信吗?她把飞虎生前最得意的手下彪子叫到了跟前。 “彪子,飞虎哥待你咋样?”秋妹子问。 “飞虎哥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飞虎哥死得惨不惨!” “王明轩这个狗日的,我非剥了他的皮不可。”彪子恨得咬牙切齿。 彪子的老爸原来是镖局的镖师,一家人的小日子过得马马虎虎。结果,有一天,彪子的老爸收留了一个江湖上的兄弟金钱豹。 王明轩放出的眼线一直盯着这人,得到密报,王明轩火速带人赶来包围了彪子家。 只听墙外有人大声喊叫:“你们被包围了!投降吧,留个全尸!” 彪子爹的兄弟豹眼圆睁,喊了一声:“冲!”猛地冲到了院中。 一阵枪响了,好汉就地打了个滚,但还是没躲开了子弹,中枪毙命了。 打过一阵枪后,王明轩见里边没有动静,便命令团丁往里冲。团丁们又在屋里屋外搜了一阵,没有发现什么,就对着死尸又开了一通枪。 忽然,一个团丁发现了红薯窖,疑惑地朝下面张望。躲在柴房的彪子爹一直盯着院里的动静。 他见那个团丁对红薯窖起了疑心,生怕出了意外,一咬牙走出了柴房。果然,院里的人都被他吸引了过来。 王明轩来到他面前,阴鸷地一笑:“老小子,你的胆子能给天做楦子,竟敢窝藏土匪!” 彪子爹急忙分辩:“老爷,我没有窝藏土匪……” “你没窝藏土匪?金钱豹咋在你家哩?!” “他们来找我治伤……” “他们咋不找我治伤?!” “你不懂医啊……” “你狗日的还敢狡辩!你知道窝藏土匪是啥罪么?与土匪同罪,要砍脑袋!” “老爷,我真没窝藏土匪,你可不能冤枉人……” “我冤枉你?”王明轩用马鞭一指金钱豹的尸首:“铁证如山,我看你是活腻歪了!” 彪子爹见王明轩如此蛮不讲理,气愤已极,破口大骂:“你个王八羔子,还讲不讲理?” 王明轩冷笑一声:“老子今儿个来就没想着要讲理。你说我不会看病,这也是实情。我把人看不活,总能把活人看死吧。”说着大吼一声:“把铡刀抬过来,把狗日的给我铡了!” 几个团丁把放在台阶上的铡刀抬了过来,张开铡口,把彪子爹强压在铡墩上。铡起铡落,鲜血喷了一院…… 上面的响动声,彪子娘儿俩在窖下听得清清的。彪子几次都要往上扑,都被母亲死死抱住。 后来上面没了响动声,彪子要上去看看,彪子娘拦住了儿子,她不让儿子去冒险,自个儿爬上了红薯窖。 这时太阳当头照着,白花花的阳光令人炫目。彪子娘第一眼看到的是满院狼藉的尸体,随后看到的是已经开始干涸的血水泛着一片红光,再后看到了鲜血染红的铡刀和丈夫的尸体,痛叫了一声:“他爹!”就昏了过去。 彪子左等右等不见娘来喊叫他,情急中他壮着胆子爬上来了红薯窖。到底是初生之犊,他没有被吓傻,救醒了母亲。娘儿俩抱着彪子爹的尸体哭成一团。 忽然,彪子妈听到远处有急促的马蹄声,情知不妙,急忙收住悲泪,让儿子赶紧跑。 原来,王明轩在返回的半道上听一个团丁说这老小子有个儿子叫彪子,已经是个半大小伙。 另一个团丁说,李家有个红芋窖,可能藏着啥。当下他警觉了,勒回马头返回李家。他要斩草除根,以免留下后患。 马蹄声由远而近。彪子妈直催儿子快跑。彪子哪里肯跑,彪子妈急了,打了儿子一巴掌:“你再不跑,我就碰死在你面前!”说着就要往墙上撞。 慌得彪子急忙拦住母亲。他双膝跪倒在母亲面前,叫了声:“妈!”泪水流了一脸。 墩子妈拉起儿子,含泪忍悲说:“你去青龙山找大当家的,你爹救过他的命,那人不错,会帮你的。”又叮咛一句:“记住,你爹是王明轩用铡刀铡死的,要报仇!” “妈,要跑咱们一起跑……” “娃呀,那狗贼抓的就是你,他要斩草除根。你跑了我一个女人家他咋样不了……再耽搁就来不及了,快跑!” 彪子双膝跪倒在地,给母亲磕了个头,抹一把泪水,越墙而逃…… 王明轩率队再闯彪子家,抓住了彪子妈。王明轩横眉竖目逼问彪子妈把彪子藏在哪里,彪子妈一声不吭。 王明轩命令团丁把玉米秆点着往红薯窖里扔。霎时红薯窖里冒出了滚滚浓烟。 彪子妈还是一言不发。 王明轩当即看出红芋窖里没有藏人,狞笑一声,让团丁把彪子妈吊在院中的古槐树上,逼问道:“说,你把贼娃子藏在了哪达?” 彪子妈破口大骂:“你个王八蛋不得好死!” 王明轩冷冷一笑:“你还嘴硬!先看看谁不得好死!”随即一挥,几个团丁抱来玉米秆、麦草,浇上菜油,放一把火点燃。 顷刻间彪子妈变成了一个火人。 彪子妈是个刚烈的女人,骂不绝口。 那火越烧越烈,渐渐地,听不见彪子妈的骂声了…… “这个狗日的!”彪子狠狠骂了一句。 “你有杀父亡母之仇,我有杀夫灭家之恨。这狗贼是两家共同的仇家!” 这时彪子有点明白秋妹子的心思,站起身说道:“当家的,你就吩咐吧。” 秋妹子沉吟一下,说:“我知道你身手不凡……”欲言又止。 彪子一拍胸脯:“当家的,你出主意,我给咱干!” “那好。这事白天干不得,只有晚上干最好。”秋妹子俯身过来,在彪子耳边如此这般地说了一番。 说着,转身取出一个沉甸甸的包裹给彪子:“这是一千块大洋。干完活后你就远走高飞,过上几年等风平浪静了你再回来。” 彪子把包裹挡了回去:“这个我不要。我是替父母报仇,不是去当杀手。” 秋妹子一怔,随即说道:“好好,有种!是你爹的好后人!”又说:“你千万要当心,要不要给你再找个帮手?” 彪子气昂昂地说:“不要帮手。人多不机密。这山寨里说不定就有狗日的奸细” “老弟考虑得周全。”秋妹子眼圈一红,哽咽着说,“这事本应由我出面去干,可我这身子骨又不方便……”说着潸然而下。 彪子双膝跪倒在地,眼圈发红地说:“嫂子,大哥对我有再造之恩,我一日不敢忘记。我知道嫂子难抛难弃。刺杀王明轩,一是报大哥的大恩大德,二是报杀父亡母之仇。我彪子孤身一人,没家没舍无牵无挂。苍天有眼,此去那狗贼命丧黄泉;老天不佑,我彪子杀身取义,绝不连累他人!”叩了一个头,转身离去。 目送彪子渐行渐远,秋妹子忍不住一阵恶心,感觉肚子里有条小鱼大小的东西在游来游去,就是一种肚里养虫子的感觉...... 第36章:彪子不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夜幕刚刚拉开,彪子从后门进了梅家内宅。内宅昏暗一片,上房和东西厢房只有黯淡的灯光。 客房里没有灯光,估计王明轩外出还没回归。 在暮色的掩护下,彪子悄无声响地猫在了东厢房的一间闲屋。闲屋的隔壁便是三姨太玉莲的住屋。 彪子的计划是,等王明轩进了屋,两人上床颠鸾倒凤之时,冲进去将两人一同杀了。彪子感觉自己的这个主意很高明,只是把姓王的狗贼这样干掉有点不痛快,显示不出他的手段。 屋里很阴暗,放着一些杂物,有一股潮湿发霉的味道。 没有多久,前院响起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随即客房亮起了灯光。彪子知道王明轩一伙回来了,心跳不由得加快了。 忽然,院子出现了一个团丁。最初,彪子以为是王明轩。仔细看看,不像。王明轩没这么年轻,也没有这么高的个头。 他跟着蔡飞虎和王明轩干过好几仗,对这家伙的嘴脸是再熟悉不过了。 这个年轻的团丁一双眼睛朝东看着。彪子凭直觉便认定他就是王明轩的贴身马仔栓子。夜色浓重,他看不清栓子的面容,却看得见栓子有一双鹰眼,一举手一投足都轻捷异常,便断定此人练过武功,且身手不凡。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的计划出了点差错,忽视了栓子的存在。 栓子在院子转了一圈,进了客厅。可那张阴冷的脸和腰间那把火枪都刻在了彪子的脑海。他意识到刺杀王明轩没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也许根本就近不了王贼的身。 他禁不住有点心慌意乱,下意识地摸了摸藏在怀中的利斧。他原来啥武器都不想拿,自信凭武功就能干掉王明轩。后来又一想,还是拿件武器的好,空手万一有个闪失,不仅报不了仇,说不定还会搭上性命。 今儿下午他在镇上几家铁匠铺转了转,挑起几把刀都觉得不趁手。后来选中了斧子,买了一把,磨了一下午,斧刃锋利无比。他试着砍一棵树,手起斧落树根劈成了两半。他冷冷一笑,自言自语道:“我就不信那狗贼的头比这树根还硬!” 就在这时,隔壁的屋门响了一下。彪子隔窗看去,灯光中院里闪出一个年轻女人的倩影。 天色太暗,看不轻女人的眉目,但看那窈窕的身段,他猜得出这女人一定就是三姨太。 上次,他们洗劫梅家的时候见过她,真是让人印象深刻啊,这个妖娆的女人。 女人一步一扭地朝上房走去。彪子知道她是去做每天的例行公事,向正宫娘娘道晚安。秋妹子给他说过,这是梅家的规矩。 彪子的脑子忽然闪出一个念头:猫在这里不如猫在女人的屋里!他把眼睛贴在窗格,扫射一遍院子,见院中空无一人,疾步出了闲屋,一闪身便溜进女人的屋。 进了屋,彪子想找个藏身之处。扫一眼屋子,三姨太的屋子果然不同一般,上等的红木家具,油光水亮;一张雕花双人大木床,床上锦被缎褥,花团簇拥。 彪子顾不得欣赏这些,急寻藏身之处。 他拉开大立柜,塞满了衣物,没一丝空隙;打开卧柜,依然塞得满满当当,他忍不住深深地闻了一口。 床头有个大衣箱,即使空着,钻进去也不好钻出来。 屋子倒很宽展,可桌子底下梳妆台下都不是藏人之处。彪子不免慌乱起来,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忽然,屋外有了脚步声。彪子急中生智,一下钻到床底下。 床下不是个好去处,怎么着也没有躺在床上舒服。彪子调整了好几个姿势,都觉得不爽。最终侧卧下来,眼睛朝着床外。这个姿势可以观察到屋里的动静,再则往外冲也便利。 刚刚藏好身,一阵细碎轻盈的脚步声就撞入彪子的耳鼓,接着门“吱呀”响了一下,他看到一双穿绣花鞋的小巧玲珑的脚在脚地走动。 此时,彪子悬着的心松了一松。 他知道对付这双秀溜的小脚跟捏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但现在还不是时候,须等到那双粗重的大脚进了屋。 雕花木床轻颤一下,女人坐在了床边。彪子看得清女人的红绸旗袍上的印花。女人一双浑圆白嫩的小腿肚在墩子眼前轻晃;目光往上移,白晃晃的大腿触目惊心地裸着,彪子禁不住意乱情迷,慌忙闭住了眼睛。 女人忽地又站起身,轻盈细碎的脚步声骤然响起。 彪子睁开眼睛,只见那双秀溜的脚移出了屋外。她干啥去了?莫非她发现床下有人?墩子正在胡乱猜疑,轻盈细碎的脚步声又响进了屋。 那双绣花鞋移到了床前,彪子的心不禁提了一下,猜测女人要干啥。一个油黑发亮、边上镶着彩色花纹的瓷盆塞到了墩子的鼻子跟前,一股浓烈的尿臊味直钻鼻孔。墩子急忙捏住鼻子,把一个差点打出的喷嚏捏了回去,肚里骂了一句:“晦气!” 雕花木床重重颤了一下,墩子明白女人上了床,顿时觉得身上有一股绵绵的沉重感。女人和衣躺在床上,与他只隔着一层床板和一层被褥。 床轻轻地*着,显然是女人在床上翻身。一股淡淡的难以名状的幽香从床上弥漫下来,不仅掩盖住了尿盆的臊味,也浓浓地包围了他,他不禁有点晕晕乎乎,只觉得有一种绵软的东西压在身上拥挤他。 他心神飘摇起来,心底潮起一股原始的、懵懂的欲望。 第37章:原来是你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忽然,有个冷冰冰、硬邦邦的东西膈应他一下。 他伸手一摸,是怀揣着的斧头。他浑身一激灵,收住心猿意马,直骂自己太荒唐。他手握斧把,竭力抑制住潮起的欲望,不敢使其再生蔓延。 他思量着王明轩进了屋上了床该怎样动手才好。鼻子前的尿盆散发出的气味又压倒一切地折磨他。他实在有点不堪忍受。他想把它挪个地方,手刚伸过去,床却又颤了一下。他慌忙把伸出的手又缩了回来。 床上的人下了地,彪子不知道女人要干啥,只见眼前闪出一团白亮亮,一个白瓷盆样的东西撅在了他面前。 他刚想弄清这是什么东西,一股水流注入尿盆,发出令人心惊肉战的响声,随即溅了他一头一脸。他心中暗暗叫苦不迭。 然后,他看到那女人扔了几颗红枣到盆里,又贱了他一脸星子。 原来,那些传说是真的。 山上闲来无事的时候,大家伙就喜欢聚在一起扯淡。 一个匪兵问彪子,梅仁厚快六十了,为什么身板这么硬朗?彪子说是因为他尽吃白米细面,山珍海味,鸡鸭猪羊肉。 一个老匪兵说,不对,是因为梅财主吃泡枣儿。“梅财主娶下那个四房女人不是为了睡觉生娃,专门儿是给他泡枣的。每天晚上给女人的那个地方塞进去三个干枣儿,浸泡一夜,第二天早上掏出来淘洗干净,送给梅财主就饭吃下。梅财主自打吃起她的泡枣儿,这二年返老还童了。” 梅财主让自己的小老婆玉莲每晚给他泡枣。并且让自己的大老婆亲眼看着把两枚干枣放进去。而玉莲一旦脱离了监督,就悄悄地将枣取出扔进尿盆里。第二天把被尿泡胀的枣给梅财主吃。 令人好奇的是,梅仁厚还吃得挺带劲,还颇有效果。 想到这里,彪子忍不住笑了,这些个有钱人真傻,吃饱了没事干。 “白瓷盆”端走了,绣花鞋轻轻一踢,那尿盆又靠近了墩子鼻尖几寸。这回气味更为浓烈,鼻子实在招架不住,一个喷嚏脱颖而出:“阿嚏!”吓了自个儿一跳。 他知道再也藏不住了,伸手把尿盆拨拉到一边,一个“驴打滚”翻到屋中央,腾地一下站起身来。 女人吓傻了,跌坐在床沿,哑了似的痴呆呆地看着面前的不速之客。 彪子手执利斧,逼近女人,压低声喝道:“出声就砍死你!” 女人不出声,哑然看着彪子。彪子一脸杀气,低声喝问:“他几时来?” 女人战战兢兢:“你……问谁?” “姓王的那狗贼!” “不……不知道……” “你不说实话!”彪子又逼近一步。 “我真不知道……”女人看着彪子,忽然问,“你是彪子吧?” 彪子一怔,这女人怎么知道他的名字?嘴里依然十分凶狠:“你管我是谁?快说实话!” 女人却不怕了,叫道:“你就是彪子!你看看我是谁!” 墩子又一怔,细看女人。鹅蛋脸,杏核眼,柳叶眉,果然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她。 “我是玉莲呀,就是你家对门的那个玉莲,你还是我妈的干儿子哩!你当真认不出我来了?” 彪子脑海里蓦地闪出一个高挑身段,长脸蛋,一双乌眸,梳着一根乌黑油亮发辫的女孩来。 她住在他家对门,是郭二婶的独生女儿。她和他一块从小耍大,可谓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那时他常去郭家玩,婶子十分喜爱他。她一次跟他开玩笑,要收他做干儿子。那时他不大懂事,说他不做干儿子要做女婿,惹得大家伙哈哈大笑。 此时回忆起来,清晰如昨。真是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玉莲换副行头就认不出来了。 “彪子哥!”玉莲叫了一声,眼里闪出了泪花。那年彪子家出了事后就再也没有见面,没想到今儿竟在这里相见。 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彪子感到惊诧,却不像玉莲那样惊喜激动。其实,上次,他们来洗劫梅家的时候,见过她,只是那时候是被大当家的占着先。 “你几时回来的?咋跑到我屋里来了?”喜凤的口气里透着他乡遇故知的亲热。 彪子却冷冷地说:“甭管我的事!你是咋到徐家来的?” 玉莲羞涩地一笑:“看你问的这话,这是我婆家。” 彪子这才意识到自己问了一句傻话,也想起自己是干啥来了。 “快把斧头放下,怪吓人的。”玉莲上前一步,要拿下墩子手中的斧头。 “甭动!”彪子一掌把她推回到床边,又厉声喝问,“你和姓王的那狗贼咋勾搭在了一搭?” 玉莲羞红了脸面,口讷地说:“这事你咋知道的?”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我家老爷请他来打土匪。他住在我家,晚上闯到我屋里来,就把我……”剩下的话玉莲没有说出口。 “那你咋不跟他拼命?!” “我一个女人家就是拼上命又能咋?” “你就跟他这么鬼混?” “我能有啥办法?” “你咋不去死!” 玉莲怔怔地看着彪子,半晌,说:“我为啥要去死?!”又说,“咱俩刚一见面,你咋咒我去死?” 玉莲忿声说道:“我是丢了梅家的脸,可那也是被人逼出来的。我来梅家四年了,好歹也是梅家的三姨太,可我心里的苦有谁能知道?” “你有啥苦?缺吃了?还是少穿了?” “梅家富得流油,还能少了我的吃穿。可你知道么,我给跟男人只睡过三晚……”两行清泪挂在了喜凤俊俏的脸蛋上。 彪子呆住了。 “人说死寡好守,可我守的是活寡。说句不知羞耻的话,我夜夜想男人盼男人,却不记得男人的眉眼了。老爷请来老虎去撵狼,狼还没撵走,倒叫老虎咬了自个儿一口。我知道王明轩不是个好人,糟蹋过不少女人。他闯到我屋里糟蹋了我,我也想过死,可又一想,我死还不是白死了。人常说,好死不如赖活。我为啥要去死?为啥要为他梅家守贞节?再说,我也看得出王明轩真是喜欢我。他虽是个王八蛋,可却对我好,我也就不管不顾了……跟你说心里话,我也恨王明轩,恨他把我变成了坏女人。我真想杀了他……” 彪子听着玉莲的哭诉,如痴如呆,一时竟忘记了自己来干啥的。 第38章:没那么容易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彪子忽然想起小时候去玉莲家玩耍,他俩手牵着手玩耍。后来不知怎的他把玉莲惹哭了,郭二婶从屋里出来,给他俩手里一人塞了一个麻糖,抚摸着他的头说:“哪有哥哥欺负妹妹的,往后你要让着妹妹点儿……”他想到这儿,心里顿时不是滋味。 “我家老爷那人我知底,门背后的蝎子蜇人不露面。你杀了我和王明轩,对外人说是土匪干的,也好遮人耳目。你杀吧,我不怨你……”玉莲说着闭上眼睛,两颗泪珠滚淌在面颊上。“你下手利索点,甭让我受罪……” 彪子握斧把的手松了劲儿,木桩似的戳在地上,不知所措。 半晌,不见动静,玉莲睁开眼睛,见彪子发蔫,说:“你下不去手?那就快走!” 彪子浑身一激灵,发狠地说:“我要杀王明轩那狗贼!” 玉莲冷笑一声:“你杀得了他么?!” 彪子也冷冷一笑:“我就不信这把斧头砍不开他的狗头!”说着,扬了一下手中的利斧。 玉莲又冷笑一下:“你的斧头比他的枪子还快?” 彪子愣了一下。 玉莲缓和了脸色,恳切地劝道:“你杀不了他。甭说那一班团丁,就栓子一人都够你收拾的。退一步说,你就是把姓王的杀了,也难逃活命。” 彪子狠声说:“只要能杀了姓王的那狗贼,死了也值!” “你再甭傻了,快走吧!” 彪子不动窝,狠声问道:“今晚他到底来不来?” “这个我也说不准。他不跟我说,我也不去问……听我的话,你快走吧。” 就在这时,窗外有人轻咳一声。玉莲的脸色陡变:“不好,他来了!” “他来得正好,我送了他狗日的丧!”彪子攥紧斧头往外要冲。 慌得玉莲抢步上前,一抱抱住彪子的后腰,疾声狠气地说:“二货,不要命了!快把斧头收起来!” 彪子见玉莲急得泪水盈盈,一时又脱不开身,只好把斧头掖进怀里。玉莲这才放开手,整了一下衣衫。 这时窗外又轻咳一声,玉莲示意墩子千万不要冒失行事,移步去开门。 王明轩闪身进门,一眼看见彪子,吃了一惊,下意识地摸住腰间的手枪,愣着眼问:“你是谁?” 玉莲步上前,插在他俩中间,脸上堆着笑说:“这是我娘家兄弟。彪子,这是王老爷。” 彪子瞪着眼睛看着王明轩。这是他头一回这么近距离见到王明轩。 王明轩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凶神恶煞,着一身便装,身胚壮实,腰圆肩宽,粗眉毛,一双眼珠子很大,疑惑地看着他。 王明轩今儿在怀勇的队部呆了一天,晚上本不想回梅家,想去窑子玩玩。可听怀勇说青龙镇几家窑子的姐儿都平平常常,便没了兴趣,又回到梅家。回来不到半个时辰,就来到玉莲屋里。 没想到玉莲的娘家兄弟来了,他十分扫兴,很不友好地看了彪子一眼,觉得彪子的眼神有点怪异,却也没在意。他在屋里踱了一圈,说了几句闲话,抽身便走。玉莲起身送出屋外。 谁也没想到,彪子忽地扑出屋外,一把推开玉莲,举斧朝王明轩砍去。那王明轩不是等闲之辈,觉得脑后生风,情知不妙,慌忙缩头侧身,脑袋躲了过去,左肩却挨了一下,疾叫一声:“栓子,有土匪!”伸手就掏腰间手枪。 彪子挥斧再砍,王明轩就地一滚,躲了过去。彪子挥斧又砍,却被一颗子弹击中了右臂,顿时失去了力量。 他转眼一看,原来是栓子。他怒火中烧,斧交左手,猛地一扬,斧头飞了出去,砍在栓子的手腕上。 栓子痛叫一声,手枪当啷一声掉在砖地上。趁这工夫,王明轩拔出了枪,瞄准彪子。 玉莲在一旁看得清楚,猛扑过去抱住王明轩拿枪的胳膊,疾声高喊:“彪子,快跑!” 彪子还想去捡栓子的枪,只见许多黑影扑出客房,知道再也无法下手,撒腿就跑。 王明轩手中的枪响了,弹子擦着彪子的头皮飞了过去。彪子使出轻功,翻墙进了东院,身影消失在茫茫的夜色之中。身后响起了一阵密集的枪声和杂乱的跑步声,夹杂着一声女人的锐声尖叫。 彪子心里叫了一声:“玉莲!”泪水流了一脸。 第39章:失之东隅 收之桑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也是无巧不成书,就在当天晚上,秋妹子带人潜入了县城。 她此次来县城,目标对准的是王明轩的家人。她已派人打探清楚,王明轩在青龙镇乐不思蜀,说不定已经死在了彪子的刀下。 她心中暗喜,骂道:“狗日的死期到了!” 她胸中的仇恨一直难以释怀,稍有机会就要置王明轩于死地。人多目标大容易走漏风声,她这次进县城只带了两个随从。 子夜时分,秋妹子她们进了城,随后潜入了王明轩住的院子。院子一片漆黑,没有一星半点光亮。秋妹子这才注意到天是阴的,一双眼睛四处搜寻,却啥也看不清,心里不免着急起来。 就在这时,东边屋子忽然有了亮光,接着“吱呀”响了一声,门开了。一个年轻女子打着灯笼走出来,奔后院茅房去了。 秋妹子眼尖,借着灯光瞧见门楣上贴着大写的喜字,心想王明轩的新媳妇就住在这个屋。她悄声说了句:“进屋去!”带着两个随从如轻风似的飘进了亮灯的屋子。 进了屋,秋妹子看到床上的红缎被子掀到一旁,散发着女人的余温。 忽然,门外响起了细碎的脚步声,年轻女人上茅房回来了。秋妹子紧握手中匕首,给两个随从示了个眼色。两个随从会意地点点头,一左一右隐藏在门后。 那女人刚一进屋,秋妹子就猛地蹿了出来,明晃晃的匕首对准了她的胸口。女人吓得目瞪口呆,手中的灯笼掉在地上,燃了起来。 秋妹子一脚把灯笼踩灭了。女人醒过神来,扭头想跑,可屋门已被两个壮汉封住了,凶神恶煞似的瞪着她,她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秋妹子揪住女人的胸衣,把她提了起来,凶狠狠地问:“王明轩哩?” 女人说话不利落了:“他……他……去青龙镇了……” “你敢说谎!”秋妹子把手中的匕首抖了一下。 女人吓得直哆嗦:“我……我……不敢说谎……” “几时去的?” “好几天了……” “干啥去了?” “我……我……不知道……” 秋妹子谅女人不敢撒谎,恨声骂道:“又让狗日的躲过了这一劫!”随后又问:“你是他的小老婆吧?” 女人已吓得说不出话来,哆哆嗦嗦地点了一下头。秋妹子冷笑道:“我是来杀‘猪’的,可只逮了只‘鸡’。那就拿你垫刀背吧。” 女人泣声求饶。秋妹子哪里肯饶她,低喝一声:“带走!” 两个随从用破布堵住女人的嘴,架起往外就走…… 第二天,天刚麻麻亮,王明轩的大老婆就跑到衙门哭报案情。王明轩的副手闻讯大惊失 色,急派人去青龙镇把案情报知王明轩。 王明轩无法可想,只好让人上青龙山与秋妹子讲和。秋妹子给花票开出了五千银子的高价。王明轩咬牙忍痛凑足了五千两银子,让人送上山赎人。 没想到秋妹子收了钱还不肯放人。 秋妹子让人把王明轩的小老婆带过来,瞥了一眼站在身边的三炮,问道:“这个花票漂不漂?” 三炮不知其意,随口答道:“漂。” “你想不想玩她一回?” 三炮嬉笑起来。他二十郎当岁,白天黑夜都做娶媳妇的美梦。看着眼前的漂亮女人,他心里直痒痒,巴不得娶她做媳妇。 秋妹子说:“你傻笑啥,想不想玩她?” 三炮虽是山寨的三当家,可他知道女寨主的凶狠,哪敢说实话,只是傻笑。 秋妹子冷冷一笑:“你把她给我干了!” 第40章:捉迷藏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三炮以为听错了,呆眼看着秋妹子。 “看我干啥,耳朵聋啦!把她给我办了!” 三炮看出秋妹子是真要把这个漂亮的年轻女人给他。 他大喜过望, 上前就拉那个女人,真是天上掉了馅饼下来。 女人泣声求饶,三炮像只发了情的公狗,不管 女人怎样求饶,拉着她的胳膊往屋里拖。秋妹子想起了梅仁厚欺辱她的情景,想起蔡飞虎死在王明轩的枪下。 她不禁火冒三丈,她要以百倍的疯狂报复他们。 她又冷笑一声:“别进屋,就在这里办!” 三炮略一迟疑,随即脱了裤子,又扒光那女人的衣服。女人哭喊着拼命挣扎,三炮畜生似的把女人压倒在地就糟蹋起来。 女匪们见此情景都转身离开了。男匪们围成—圈瞪大眼睛看西洋景。送赎银的老汉是女人的叔父,他跪在—旁双手掩面放声大哭...... 三炮办完事刚要穿裤子,秋妹子收住笑声,抡起手中的马鞭就打他的光屁股。他被打傻了,龇牙咧嘴地叫着,却不敢躲避。 几次三番侮辱王明轩的四姨太后,秋妹子放她回去了。 王明轩悲愤交加,怒火中烧。自思凭自己的力量根本消灭不了秋妹子,说不定自己还会死在秋妹子手中。 思量再三,他决定去向表兄孙石川求救。他在省城的绿营里当千总。省城距青龙山一百六十里地,王明轩带着两个随从护兵骑着快马直奔省城求救。 傍晚时分王明轩到了省城。见到表兄孙石川,他哭诉了全家被灭,妻妾被辱的惨景,请求表兄出兵相助,剿灭秋妹子。 孙石川大为震怒,咬牙说道:“匪患如此猖獗,令人发指。” 随后又安慰表弟一番,立即派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杨虎前去剿匪。 孙石川命令道:“你带一标人马去,务必全歼青龙山的土匪,匪首秋妹子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杨虎不敢怠慢,当天就带着队伍和王明轩到了县城。 杨虎的家乡就在青龙镇,距青龙山只不过三十来里地。他去过盘龙山,沟深林密人稀。当地流传着许多杆子的传奇故事。 离开家乡十多年了,杨虎对一切都很感到陌生,不甚了解。他本想等到部队驻扎稳定后再回家去探望父母弟妹,长期别离,他十分想家。 可他想到离家时说了大话,娶不上媳妇,混不出个人样来就不回家。现在虽然当上了小官,可媳妇还不知道在哪儿呢。他觉得回去无颜见江东父老,因此他迟迟没有回家。 没想到突然接到剿匪的命令,服从命令是天职。他在心中暗暗打定主意,剿灭了这股土匪,无论如何也要回家去看看。 一路上杨虎向朱明轩详细询问匪情。一问这才知道秋妹子是个年轻漂亮的女人。他惊讶不已,心里说,离家几年家乡竟然出了个女匪首。 他在心中暗暗嘲笑王明轩,连一个女人都斗不过,真是丢人! 再后的闲谈中,杨虎这才知道自己的老家与王明轩的老家,相隔只有七八里地。他本想跟王明轩打听一下家里的情况,可转念一想,王家是官绅大户,自己家是穷家小户,素无往来,此时跟王明轩打听家里的情况,王不好王明轩还以为他想攀高枝。 他是个耿直刚烈的汉子,不愿别人误解他,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杨虎来到青龙山,仔细察看地形,见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不能贸然进攻,便按兵不动。王明轩却坐立不安,不住地催他进攻。 杨虎有点不高兴地说:“青龙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只能智取,不可强攻。” 早有探子把官军进兵青龙山的消息报给秋妹子,她闻讯冷笑道:“有种你们就来吧,姑奶奶陪你们玩玩!” 第二天,杨虎进兵青龙山,但见沟壑纵横,林木丛生,不见路径人迹。 秋妹子虽是女流之辈,也没读过《孙子兵法》之类的兵书,却很懂游击战术。 她见杨虎人多势众,就不跟他硬碰硬,打得赢就打,打不贏就跑,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戏。 青龙山地处两省交界界,方圆数百里,山虽不高,但沟深林密,地形复杂。她对这一带,地形十分熟悉,跑起来如行水流云,飘忽不定。 杨虎的部队进了青龙山,如老牛掉进了井里,有力没法使。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却很难找到秋妹子的踪影,反而常常被她的人马偷袭,损失了不少兵卒。 杨虎没想到自己一队正规军,竟然对付不了一个女土匪,十分恼怒,整夜睡不着。几天时间,鬓角都有白发了。 就在这时候,他心生一计! 第41章:忙里偷闲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其实很简单,一个字:“粮!” 马上就要入冬了,每年秋收之后山寨的匪徒都要下山去吃大户,为过冬和来年春季筹集储存粮食和衣物。所谓吃大户就是枪劫,对象自然是富绅大户。 秋妹子虽是女流之辈,却见识过人。她现在被立为山寨之主,就要以山寨的利益为重,就得管住一伙人的吃喝拉撒。 因为和官府的战斗不断,手下的人马是死得死,伤得伤,折损了几十号人。 只要杨虎守住粮道,不怕秋妹子不下山投降。 杨虎组织了十几只小分队,篦子梳头似的搜索秋妹子的人马。 秋妹子没想到杨虎会来这一手,有点乱了方寸。 杨虎就带着一部分队伍住到镇上,掐住粮道,两面夹击,以逸待劳。 杨虎又回到了他熟悉而又陌生的故乡。或许是因为在省城生活久了的原因,让他也感觉青龙镇有些土气。 县城里自然不必说,就是青龙镇附近的封场镇,也常笑话青龙镇人土气,还故意编排出笑话,说青龙人三天不吃番薯,不放屁,就会憋死。但其实,这是恶意的嘲弄。 镇上吃大米的人家多着呢。梅家就是每餐都吃米的,连底下人也吃米饭。 还有人看见,梅家把剩饭往往阴沟里倒。队伍里的青龙镇人亲眼看见过两三次,回家互相直摇头说,“那家人真作孽哩” 其实,青龙镇人爱吃番薯,不是因为真心爱。而是,因为这里的地理位置高的原因。但也不是全不生产谷米。场口外就有冬水田,清楚明亮得好像镜子一般。 即便在缺少雨水的年景也可以栽种,近处有河流,是能够安置水车的。这河就在市街的对角,傍着那高大陡削的老鹰岩,弯弯曲曲的,有如一条粗糙破烂的板带。 但除了夏天,河面并不宽广。大部分是白晃晃的干河坝,只有靠紧山脚的一面终年有水,有的倒角地方甚至积成一个碧绿的深潭,不住地打着漩涡。 所以哪怕是冬天,也每天有竹木筏子经过;在水急的处所,筏夫斜跨着身子,用力拿篙杆向就近的岩嘴上锵地一截,于是筏掉转头,筏料咯咯地磕着滩底作响,箭似的飞去了。每当这样的时候,小孩们常爱站在镇口的高处,打着吆喝。 青龙镇只有一条正街,从东边栅门跑到西边栅门,保管你身上不会出汗。而且,连横街也没有。街面是石头铺就的,中间是红花石板,两边是饭碗大小的青色鹅卵石。 大约因为年代的久远,这些铺石通是油光放亮的,尤其是在接连几天的大雨过后,再碰到出大太阳,那景色就更奇丽。 小时候,杨虎每逢落雨,总爱偷偷地戴了大人的斗笠,赤着脚,在街石上走着玩。 镇上也算得上繁荣,平常总有商贩经过。尤其是冬季,小河里的钢炭和灰碱通上市。 有几乎有整三月的时间,每天川流不息地有着脚夫背了重载的夹背过道。 他们即使不住客栈,也都在场口埋锅做饭,或者把夹背安在红木做的拐杵上,在街边休息一会,然后很响很长,嘘地吹一口气,并又重新上路。 镇上的商铺,较为像样的只有几家,就是梅家开的“官店”,专门用来接待外地来的阔佬或者长官。所以平时很少有客人。 只有古泉亭这家茶馆最热闹,布置也很讲究,全是红色尤其的矮桌椅。茶客都是有头有脸的人,没眉没眼的很少来。但要是忽然有人高兴起来,觉得见天打几圈小麻将太无聊,冒险团足一场几个大子儿的大赌局,那些自觉身份较低的人也会进来坐坐,而且还要笑嘻嘻地传播开去,逢人便说,“官店里打银角子罗!” 杨虎没有去过官店,他家是做泥水匠的,他老爸最喜欢坐在张寡妇家的茶馆里喝茶,就爱坐在炉灶边喝,大热天里也一样。 这样或许是便于他吸叶子烟,因为泥水匠的烟瘾很大,就在夜里,也要把烟管砸吧在嘴里才睡得着觉。 杨*着马,一路打量着这既熟悉的一切,颇有点“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感觉。 第42章:心魔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王明轩陪着杨虎勘察地形,准备和秋妹子的人马再干一场。 他的心情非常的不爽。其实,他本不想对自己妹夫的女人下手,他的姨太太并不比玉莲长得差,主要是那天吃多了驴鞭的缘故。 谁叫梅仁厚这老小子给他吃这个玩意呢,他也就顾不了许多了。他也想到干这事难免会被梅家的人发现,可就是发现了,能把他怎么样? 回到那天晚上。 他没想到的是玉莲屋里会藏着一个土匪,竟然砍了他一斧头。若那土匪手中有枪,他的伙食账那天晚上也就结清了。 他更没有料到跟他同床共枕了几个夜晚的女人竟帮着土匪逃脱了性命。一夜夫妻百日恩,狗屁! 他一挥胳膊把玉莲打翻在地。依着他的脾气,一枪就把玉莲毙了。但他把枪口垂下了。他向来怜香惜玉,再者玉莲是妹夫的女人,一介女流,打死她师出无名,传出去被江湖中人笑话。 “大哥,出了啥事?”梅仁厚一脸惊慌地跑了过来,一双鞋也穿颠倒了。 “土匪入了家。”王明轩捂着伤口,痛得脸上的五官变了形。 “大哥,你受了伤?”梅仁厚惊慌得有点夸张,“狗日的土匪也太胆大了,老虎嘴里都敢拔牙!” 王明轩冷眼看梅仁厚。梅仁厚避开他的目光。王明轩蓦然有所醒悟,这个妹夫不是等闲之辈。 几个卫兵扶王明轩回到客房,给他包扎好伤口。这时栓子进来了。他的右手腕还滴着血,伤得也不轻。有人过来给他包扎伤口。 “栓子,抓住了没有?”王明轩问。 “没有。那土匪是个高手。” 王明轩在桌子上擂了一拳,牙咬得咯嘣响。栓子凑前一步,轻声问:“那女人……” 王明轩摇了一下头。他已经冷静下来,今晚的事还是装糊涂的好,于双方脸面都好看。若要计较明白,脸上最无颜面的将是他自己。 第二天清晨,王明轩不辞而别。 打彪子溜进闲屋那一刻起,梅仁厚的目光就贴在窗格上一直注视着那边的动静。彪子蹿出闲屋溜进玉莲的卧室也没逃出梅仁厚的目光。起初,他吃了一惊,不知彪子要干啥。随后明白过来,心里说道:“这步棋高!” 玉莲道罢晚安回屋后,梅仁厚瞧见东厢房的灯光一直亮着。 他不禁心里捏了一把汗,真怕玉莲发现了彪子坏了大事。后来窗帘拉上了,灯光暗淡得很模糊,加之有树影遮掩,什么也看不清楚。 他便支着耳朵细听,但却啥也听不见。他暗暗责备自己太多疑了,心里却还是胡乱猜想。 他把目光移向客厅房,那里黑糊糊一片。显然,王明轩还没有回来。他跟那个贱货打得正火热,猫儿哪能不吃腥?但愿姓王的早点回来送命! 他吸着水烟,稳了稳神,猛一拍大腿,失声叫道:“坏了!” 忘了那贱货的娘家跟彪子在一个村!” 自从梅仁厚知道王明轩跟玉莲睡过觉后,就十分厌恶愤恨玉莲。他厌恶这个女人没贞洁,愤恨这个女人没跟王明轩拼命。 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拼了命,他一定会把丧事办得十分隆重。想当初媒人提这门亲时,他就有点不舒服,但他看中了玉莲的长相,鼻是鼻眼是眼的,是百里挑一的美人儿,自己的姨太太就该是这般模样。 俗话说,漂亮媳妇传三辈,他认为这话十分在理。只是,他家的大老婆管得紧,摆出的道理又无可反驳,为了保全他的身体,不让他多去狐狸精那里,只让他吃个枣儿就够了。但就怕她水性杨花耐不住寂寞,做下不轨之事,丢梅家的脸面!如今果然出了故事,而那肇事者是自己的大舅子,他惹不起。 这怎能不使他愤恨交加,忧心如焚?幸好他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唆使秋妹子去刺杀王明轩,顺便把玉莲也除了,一箭双雕,不留痕迹。可人算不如天算。他更没料到的是,彪子失手了,王明轩只是受了点伤而已。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如坐针毡,惶惶不知所措。 第二天,王明轩不辞而别,他仿佛一下掉进了冰窖,心里明白王明轩怀疑是他搞的鬼。 第43章:冰释前嫌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一筹莫展,惶惶不可终日。 梅王氏在一旁长吁短叹陪老头着急,反被骂了一顿。要不是她天天开着醋坛子,把玉莲喂饱了,咋会整出这么多事儿来。 梅王氏自知理亏,在一旁抹着眼泪不说话。 许久,梅王氏小心翼翼地说:“当家的,你甭熬煎着,愁也没用。咱们想想办法”当下提醒了梅仁厚。 “你有啥办法?” 梅仁厚迫不及待地问。 梅王氏犹豫半天,怯生生地说:“明儿个我陪你去一趟哥的驻地,咱跟哥当面把话说清楚。他这人是刀子嘴豆腐心,也不会把你这个当妹夫的咋样。” 梅仁厚沉思片刻,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便只好点头答应。 第二天清晨,梅仁厚备了一份厚礼,和梅王氏坐着马车去客栈。两个家丁带着家伙相随。 日头斜过头顶,家丁径直把车赶到梅家自家开的“官店”。店伙计见是掌柜的来了,急迎出来,把二人接进一间雅座,送上热水洗面,随后备了一桌丰盛的酒菜送来。 梅仁厚边吃边向客栈的伙计打听情况。伙计回答,只知王明轩陪着省城里来的老爷四处转悠,有时候住店里,有时候住在队伍上,没个准儿,也不准人打听。 饭罢,二人要去见王明轩的队伍上找他。两个家丁起身相随。梅仁厚摆了一下手:“你俩歇着,不用跟去。” 家丁赵武说:“万一掌柜的要有个啥事,跟前也没个使唤的人。” 梅仁厚苦笑一声:“要真的出了啥事,你俩去了也是白搭。” 二人来到队伍临时驻扎的灵觉寺。门口有两个持枪官军站立两旁。他二人上前讲明是王明轩的亲戚,专程来看望。 梅仁厚懂得规矩,掏了点碎银子给兵老爷。 两个兵油子看他们都是有年纪,晓事理的人,便挥手放他们进去。 梅仁厚多次来过这地方,他是个吃斋念佛的人。他在前边走,梅王氏紧随其后。大老远他俩看见栓子坐在椅子上擦枪。 他俩走过去笑脸问候栓子。栓子一改在梅家的谦恭态度,斜了他们一眼,冷着脸问:“你俩来干啥?” 梅仁厚答道:“来看望我姐夫,烦请队长通报一声。”他看见栓子的右手腕还缠着纱布,不禁肉颤了一下。 栓子慢慢吞吞地装好枪,起身进了屋,片刻工夫出来,说道:“老爷有请。” 二人穿过前殿,来到王的办公处。 梅仁厚穿着宽大的白绸衫子,半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床前坐着一个俊俏丰腴的年轻女人,攥着肉乎乎的小拳头轻轻地给他捶着腿。 梅仁厚把手中沉甸甸的礼品放在了桌上,弯着腰笑着脸问候:“哥,伤势是否好转了些?”一脸的关切之色。 半晌,王明轩睁开眼睛,斜觑着他们:“哦,你们找我有啥事?”并不看座给他们。 二人答道:“我俩是专程前来看望大哥的。” 王明轩冷冷一笑:“有劳了,军务繁忙得很。” 梅仁厚有点尴尬。梅王氏硬着头皮,听不出话外之音,关切地问:“哥,感觉好点了么?” “一时半时还死不了。”王明轩又阴冷冷地回了一句。 梅王氏一听她哥这话,眼泪立马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他说:“大哥说这话,真是把妹子当外人了,这死去的爹妈看到今天这一幕,也不知道咋想!” 王明轩见妹子来了这出,心有不忍,这才摆了一下手,示意二人坐下说话。他左肩的伤势不轻,那天不是躲得快,这条胳膊可能就废了。 此时一动,伤口还钻心地痛。 “唉,实在没料到会出这样的事。”梅仁厚落座后,神色黯然地说,“这事出在家里,实在让我愧见姐夫。” 王明轩脸色和悦了一些。 梅仁厚接着说道:“我已经弄清白了,刺杀姐夫的土匪,他是曾经窝藏悍匪金钱豹那家的后人彪子。” “原来是他,都怪我当时没有斩草除根”王明轩猛地坐起身,伤口痛得他皱了一下眉。 梅仁厚忙说:“就是金钱豹的表哥。那年你在他家打了金钱豹一伙。” 王明轩咬着牙说:“这么说是遭了仇家的暗算?”他想问彪子怎么藏到了三姨太的屋里,话到口边又咽了回去。问这话不是把他那事也露了? “那狗日的把我害苦了!”梅仁厚卿咬牙切齿地骂,“他一定是受了那贱货的指使,想把我们都给除了。” 王明轩看了他们半天,口气缓和了许多:“这事我心里有数。你们放宽心,我从省城搬来了精兵强将,这次一定把这伙土匪活捉来点天灯!” 二人齐声说:“有大哥在,那是一定的,那是一定的。” “省城来的老爷还在吗?我们要过去请安吧”梅仁厚陪着小心地问。 “不必了”王明轩恢复了一副威严的面孔说:“安排军务要紧。 又聊了一阵闲话,两人起身告辞。栓子代王明轩把他们送出了大门。 第44章:曲线救急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每年春末夏初是青黄不接的困苦季节,不管是谁的山寨都是粮食紧缺,不管是哪个杆子的人马都要下山搞粮。 近则抢附近村镇的富家大户,远则去百里之外抢商埠码头。今年,秋妹子第一次当家,把目光对准了青龙镇。或许应了那句话,越危险的地方,越安全! 青龙镇有几家粮店,冯四家开的粮店最大。 杨虎和王明轩便在几家粮店里暗暗设下伏兵,只想着这一回一举能歼灭秋妹子这股土匪,立下奇功。 但是,秋妹子已经有丰富的斗争经验,她可没那么容易上钩。她先是派手下得力的细作长胜到山下去踩盘子。 长胜一下山就碰到个热闹场面。正赶上梅仁厚在梅花客栈宴请怀勇。 怀勇最近红得很,擒拿了几个抢粮的游匪,被视为关二爷再世,风头甚至盖过了那些省城来的正规军。 从灵觉寺回来后梅仁厚一直心有余悸。那天,他看出王明轩怀疑他。最后虽说他把那堆事全都推到了彪子身上,似乎王明轩也相信了,可他却心虚胆不壮。 他知道王明轩是个心黑手辣啥事都干得出来的混世魔头。万一姓要算计他,那他失去的不仅仅是万贯家产,一家人的性命也难保全。 近来他睡不安稳食不甘味,都快急白了头。几经思考,他在怀勇身上开始下赌注。尽管怀勇是王明轩的部下,但也不一定听他的。怀勇的任务是负责青龙镇一带的民防治安。有道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近一段时间,他多次给怀勇的队伍送酒送肉,至于送给他的东西更是可观。如今怀勇见了他,一口一个老伯,那个亲热劲儿就像真是他的亲侄儿。 走在大街,团丁们见了他都点头哈腰,不笑不搭话。 这一次,他低调设宴,讨怀勇的欢心。 在酒席宴上,梅仁厚亲自为王怀礼把盏。他端起酒杯,双手递到怀勇面前:“贤侄,我敬你一杯。” 怀勇慌忙站起身:“老伯,折杀小侄了。” 梅仁厚笑道:“说哪里话,我理当敬你。” “恭敬不如从命。好,我喝!”怀勇双手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梅仁厚叫声“好!”又斟满一杯酒,捧给怀勇。 怀勇推辞说:“小侄量窄,老伯自便吧。” 梅仁厚说:“那一杯是为贤侄贺功,这一杯是感谢贤侄保我家平安,贤侄不能不喝。” 怀勇只有喝了。他是个机灵人,明白梅仁厚千方百计地在讨好笼络他。 梅家出事的那天,他是事后才赶到的。他问王明轩是怎么受的伤,说是被土匪砍了一斧头。 他心里起疑,有栓子和一班卫兵在,土匪怎得入徐家?再说王明轩力大过人,又精通拳脚功夫,加上手中有枪,一两个土匪怎能是他的敌手? 退一步讲,那个土匪就算得了手,怎能逃脱栓子的神枪?可事实是他们都挨了一斧头。 后来,他私下问栓子,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栓子和他私交甚厚,可也只说了一句:“老二惹的祸。” 他顿时明白了,为啥王明轩不和他住在一起,偏偏要住在梅家,在心里直埋怨王明轩也太那个了,谁家的花草都敢折。 当时他心里很是不安,真怕王明轩让他去对梅家下毒手。他对梅仁厚的印象很好,觉得这人疏财仗义,说话办事讲的是仁义礼智信,而且在民众中很有口碑。如果王明轩真的命令他去对梅仁厚下毒手,他应该是执行命令还是不执行命令? 幸好,他的担心是多余的。迄今,梅仁厚关于被刺这件事对他没有过什么命令,也没有什么暗示。而梅仁厚却对他恩惠有加,倒让他感到受之有愧。 怀勇刚放下酒杯,坐在身边的梅仁厚捧上一杯酒:“郭队长,这杯酒我代表青龙八千民众敬你!” 怀勇慌忙说:“多谢美意,我真的不能喝了。” 梅仁厚说:“贤侄不要推辞。这次你砍了李十三的左右手,立下奇功一件。喝了这杯酒,下次死的就是徐秋妹!” 坐在筵席桌上的都是青龙镇的名流乡绅,纷纷说道:“梅老爷说得极是,这杯酒不能不喝!” 怀勇不再矜持,接过酒杯,一仰脖子,杯子见了底。众人齐声喊:“好!”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筵席上拉开了闲话。梅仁厚给怀勇面前的小碟里夹了一块鱼翅,笑问道:“郭队长,几时吃你的喜酒呀?” 怀勇笑答:“日子还没定下来。到时候请梅老爷一定赏脸。” 梅仁厚笑道:“你的喜酒我是一定要吃的。” 陪酒的乡绅彭玉坤呷了一口酒,问:“贤侄要娶亲?不知是谁家的闺女?” 梅仁厚咽下一口菜,说道:“仁兄怎么也孤陋寡闻。怀勇要娶的新娘子是冯家米店的大小姐,那可是咱青龙镇第一大美人儿啊。” 有人附和道:“英雄配美人,真是天造地设,佳偶一双。” 众人纷纷称是。 彭玉坤却皱了一下眉头。冯四他是熟知的,他家大闺女也认得,美则美矣,可早已出嫁,罗敷有夫了。难道怀勇仗势要抢夺有夫之妇?他心中顿生厌恶,话语也尖刻起来:“是梅老爷做的媒吧?” 梅仁厚熟知彭玉坤的脾性,自然听出了弦外之音,哈哈一笑:“玉坤兄只忙着做生意,两耳竟不闻街头上的事。冯四的女婿病死一年半了,他的女儿现在娘家屋里住着。” 彭玉坤心里释然了。他为人处事有自个儿独特的一套,对女色不怎么看中,崇尚的是好女不嫁二男。但寡妇再骚也是世间常有之事,并不为他的喜好厌恶有所改变,他也懒得去理会。 只是怀勇乃一表人才,为何相中了一个寡妇?看来怀勇是被美色所迷,算不上个真汉子。他在心中虽然低看了怀勇,但嘴里还是说了一大堆恭维话。 “贤侄,喜日若选定下来就给我打声招呼。我在官店里摆宴给你操办婚礼。” 怀勇正想把婚礼操办得隆隆重重,可手头缺钱。梅仁厚此言一出,真是雪里送炭。他大喜过望,站起身冲梅仁厚深深一揖:“老伯如此厚爱,让小侄如何感谢才好。” 梅仁厚手捻胡须,盈盈笑道:“贤侄说这些话就是见外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有啥难处尽管开口,别跟老伯讲客气。” “多谢老伯!” 散宴后,怀勇匆匆赶回队部,几个团丁正在给他拾掇新房。他嘴角叼着烟,双手插在裤兜审视了一番,觉得还满意。 怀勇丧妻已有两年之久。以他的身份地位以及长相再婚是件很容易的事。别说娶寡妇,就是找黄花闺女也易如反掌。前来登门提亲说媒的也的确很多,可那些女人他没有一个看上眼的。他的亡妻长相丑陋不堪。那时他的家境十分贫寒,没有谁家的闺女肯进他家的门。他的父母怕断了王家的香火,咬牙借贷了几两银子,总算把这个丑媳妇娶进了门,他闭着眼睛和她圆了房,想想就有点觉得对不住自己。 哪像冯四家的大闺女玉秀,我还深刻地记得,第一见到她的时候的那种莫名的、让人颤栗的场景...... 第45章:另一颗种子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还记得那个美好的早晨,遇到太阳很好的天气。冯四家的大闺女,兰春正在院子里晒衣服。 丝绸、呢绒和皮货挤满了小小的院子,散发着一股樟脑的气味。兰春珍惜她的每一件漂亮衣服,到了冬天,兰春微微有点发胖,看上去更加白皙丰腴。 她总喜欢把半边脸仍然埋在狐狸皮围脖里,让人联想到戏台上的名角儿。 兰春的心情像天空一样明朗,她坐在一张摇椅上,带着满意自得的表情凝视自己的每一条丝围巾,每一套花缎旗袍。 清晨的阳光从两侧的屋檐上倾泻下来,柔软的丝绸像水一样地波动,静心捕捉甚至能听见一种细微的令人心醉的僻啪声。 兰春不停地晃动摇椅,随口哼起一支流传在城北码头一带的小调。小调轻桃粗俗而充满性的挑逗,她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学会唱这种小调的。 这对于她也许是无师自通,也许是与码头那帮无赖恶棍长久厮混的缘故。兰春知道自己是个什么样的女孩,什么样的人和事物都会轻易地影响她,导致她简单的喜怒哀乐。 怀勇就是被这轻佻的声音吸引的。 他走进来的时候,院子里没有人了,兰春到后房去了。 怀勇无聊地绕着晾衣杆转了一圈,悬挂的旗袍有时就像一个女人的形状,逼近了可以闻到残留的脂粉的气息。 阳光直射到他新剃的头顶,产生一种微妙的*的感觉,他抓抓头发,头发像针一样直立着,有点微热,什么也没有,然后他伸手摸了摸面前的鹅黄色的无袖丝袍,一种柔软滑腻的触觉从手指传及他的身体。 就像一滩水最后渗入血液,怀勇莫名地打了个寒颤,他怀着突如其来的幻想注视那件鹅黄色的旗袍,心绪纷乱不安。 那是夏天穿的衣裳。那是夏天,美貌风骚的女人穿着它出出进进,夏天他们在这里于了些什么? 怀勇记得他在兵营里度过的无数夜晚,无聊的生活令他耽于幻想,使他心力交瘁,陌生的女人在梦中频频出现,床上到处留下了白色污迹。 他记得王明轩来兵营检查内务,敏锐地发现了他的亵渎,笑着对他说,怀勇,把你那东西喷到别处去,不准碰我的地方。 他清晰地记得王明轩骄傲的表情,就好像是刚撒完尿的一头公狮子。 怀勇抓住兰春的旗袍狠狠地捏了一下,他的脸上出现了红潮。院子里仍然没有人,他走到墙角经常撒尿的地方,匆忙地解开裤带。他就像撒尿那样叉着腿站在墙角,看见有一只老鼠从脚边窜出去,消失在院子里。 怀勇的脚恰好踩在拴狗的链子上,几只土狗猛地吠起来。他机敏地跳到一边。 一个女人从房间里走出从吊着的篮子里掏出块馍馍,分成几块,扔出去,狗们立即就不咬了,跳起来,在空中接住了馍馍,狼吞虎咽的,然后在空中嗅着那女人的气味,竖起尾巴摇晃起来,放佛感恩似地向她致敬。 女人开心得意地笑了。 怀勇用一种欣赏的目光直视她的脸。 老板冯四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他大声对兰春说,“赶紧给官爷请安啊。” 干嘛给他跪?兰春瞟了怀勇一眼,没好气他说,难道他是皇帝吗? “不准贫嘴!”冯老板说,“郭爷比皇帝还有钱有势。” 兰春迷惑地看看怀勇的脸。怀勇并不恼,狭长锐利的眼睛里有一种意想不到的温柔。 兰春脸上泛起一朵红晕,身子柔软地拧过去,绞着辫梢说,“我给郭爷跪下请安,郭爷给我什么好处呢?” 怀勇发出一声短促而暗哑的笑,端详着兰春的侧影,“好乖巧的女人,你要什么爷给什么。说吧,你要什么?” 兰春毫无怯意。她对父亲眨眨眼睛,不假思索他说,我要一件水貂皮的大衣,郭爷舍得买吗?说着就要跪,这时怀勇伸过来一只手,拉住她的胳膊,她觉得那手很有劲。 免了,怀勇在她胳膊上卡了一下,他说,“不就是水貂皮大衣吗?我送你了。” 兰春忘不了怀勇的手。那只手很大很热乎,沿着她的肩部自然下滑,最后在腰际停了几秒钟。 它就像一排牙齿轻轻地咬了兰春一口,留下疼痛和回味。 第二天两个团丁抱着一只包袱来到米店。冯老板知道是郭爷手下的人,他招呼伙计给量米,说,兵爷你怎么拿包袱来装米? 团丁走到冯老板面前,把包袱朝他怀里一塞,说,你装什么傻?这是郭爷给你家小姐的礼物。他来提亲了。 冯老板当时脸就有点变色,捧包袱的手簌簌发抖。两个兵痞嬉笑着说,怎么不敢接?又不是死人脑袋,是一件貂皮大衣,就是死人脑袋你也得收下,这是郭爷的礼物呀。 冯老板强作笑脸,本来是逢场作戏的,谁想怀勇当真了,这可怎么办呢,兵痞倚着柜台,表情很暧昧他说,怎么办,你也是买卖人,就当是做一笔小生意吧,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冯老板把兰春从里间叫出来,指着鼻子驾,都是你惹的事,这下让我怎么办? 兰春把纸盒抢过来,打开一看惊喜地尖叫一声,马上拎起貂皮大衣往身上套。冯老板一把扯住兰春,别穿,不准穿。 兰春瞪大眼睛说,人家是送给我的,我为什么不穿?冯老板换了平缓的语气说,兰春,你太不懂事,爹一时也对你说不清楚,反正这衣服你不能收。 兰春抓紧了貂皮大衣不肯放,跺着脚说,我不管,我就要穿,我想要件大衣都快想疯了。 冯老板叫了人来劝,兰春一句也听不进去,抓着衣服跑进房间,把门插上,谁敲门也不开。过了一会兰春出来,身上已经穿着郭爷送的貂皮大衣。 她站在门口,以一种挑战的姿态面对着父亲,冯老板直直地盯着兰春看,最后咬着牙说,随你去吧,小妖精,你哭的日子在后面呢。 第46章:三个女人的共同感觉(一)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冯老板首先发现了兰春怀孕的冷酷事实。或许是这闺女太不让人省心了,他多年多年来他已养成了一个让人脸红,不好启齿的习惯。 每到月末的时候,他会跑到兰春的房间里偷看马桶。二月里他始终没有见到被血弄污的草纸。以后的几天,他不安地观察兰春的微妙变化,有一次他看见织云在饭桌上干呕,脸色惨白惨白的,冯老板突然怒气冲天,他抢过兰春手中的饭碗砸在地上,大声说,“你还有脸吃,想叶就滚出去吐个干净吧。” 兰春也没有辩解,毕竟那个时代,人们的思想还有点保守。她跨过地上的碗片和饭粒冲到院子里去。 厨房里吃饭的人都听见她哇哇类似打嗝的呕吐声。 冯老板把兰春的妹妹兰香从店堂拉到后面,愁眉苦脸地跟她商量对策。他说,“你姐有身孕了,你知道吗?” “我早就料到了,那贱货早晚会出丑。”兰香对此并不感到惊讶,她用手指弯着辫梢说,“别来问我,我管不了她的脏事,说来说去都是你宠着他,这下好了,米店又要让人指指戳截的啦。” 不知道是谁的种?要是郭爷的还好办些,冯老板喟然长叹着,突然想起来问,“兰香,你知道她怀的谁的种吗?” “我怎么知道这种脏事?”兰香气得跺脚,好像她贞洁的耳朵受到了侮辱。 她尖声说,“你不问她倒来回我,我又没偷过汉子,我怎么会知道?” “她不肯说。我昨天逼了她半夜还是不肯说,这个不知好歹的小贱货,这事张扬出去你让我怎么见人?” “你早就没脸见人啦。” 兰香瞟了眼父亲冷冷他说,她将镇上一般姑娘常扎的辫子往肩后一甩,径直跑回店堂里去。 店堂里只有几个伙计在卖米。他们听见兰香在说,快过秤,马上要打烊关门了。 伙计们都在疑惑不解地问,怎么现在就打烊?还会有人来买米的。兰香已经去扛门板了,她说,“不要你们管。” 隔了很久,伙计们看见米店一家从后面出来,冯老板换了一套崭新的灰色福禄棉袍,戴了礼帽,后面跟着姐妹俩。 兰香拉着兰春的手往外走——准确他说是拖拽,兰春的身体始终懒懒地后倾着,好像刚哭过,眼睛肿得像个核桃,而脸上例外地没有敷粉,看上去病态地苍白。 一个伙计似懂非懂地看着这一切,一颗仇恨的种子在燃烧。他愤恨地想,这到底是谁的种? 第47章:三个女人的共同感觉(二)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王明轩的四姨太和她的闺蜜坐在院子里,一个看上去很臃肿,一个却苗条得有些过分。 四姨太从名贵的红木椅子上艰难地站起来,她的眼光向下辐射,叹了一口气说,“怀孕太难看了,我现在看不见自己的脚,我不知道自己穿着哪双鞋,昨天我从镜子里看见自己走路的样子,活像一只呆头鹅。” 闺蜜的脸上露出一种调皮的微笑,她说,“装什么蒜,我看你心里很得意,把自己比作呆头鹅,多可爱,为什么不把自己比作一只水桶?” “水桶就水桶,反正都一回事。” 四姨太嘻地一笑。 四姨太听见门外有什么声音,她侧着身子听,分辨了一会儿,说,“出门几个月了,怎么还不回来?” 闺蜜说,“不是你家老爷?” 四姨太说,“不是,他的脚步声我能听出来。他还在青龙镇剿匪,什么事都落到他的头上。 女友嗑着瓜子,说,“他外出办差,你给他收拾东西吗?” “我从来不替他收拾。” 四姨太笑了笑说,“倒是我回娘家的时候,他愿意替我收拾,他属于那种外粗内细的男人。 “你福气好。”闺蜜斜睨着孕妇,拉长声调说,“就怕他对谁都很细心,都很有条理啊。” 四姨太打了闺蜜一巴掌说,“你少来挑拔我们夫妻关系,我对他很放心。” 四姨太看了看洋钟,看得出来她有点心神不定。她从客厅走到厨房,又从厨房走到客厅,像一只呆头鹅或者像一只水桶,然后她用一种决绝的语气对闺蜜说,“不管他了,我们吃饭。” 就在餐桌上,四姨太听说了小凤仙的事,闺蜜还因此把她劈头盖脸地数落了一番,她说,“亏你还算小凤仙的朋友,她的事情都传遍了,你还不知道?” “怀孕以后我很少八卦了”四姨太说,“急死我了,小凤仙到底出了什么事?” “脸被划花了!” 闺蜜几乎是恶狠狠地吐出了这句话。 “谁干的?”四姨太瞪大眼睛站了起来,她注视着女友的表情,又笨拙地坐了下来说,“吓死人了,你说清楚,到底是谁干的?” 闺蜜的声音低沉下去,她用筷子敲了一下碟子,“喂,你别这样看着我行吗?是小凤仙泼人家硫酸。” “吓死人了。” 四姨太说,“不会是同名同姓弄错了吧?小凤仙那么文静那么害羞的人,怎么可能——你让人怎么相信?” 四姨太一直把手按在她隆起的腹部,似乎是怕腹中的婴儿受到这意外的惊吓,过了好久她才恢复了冷静,对闺蜜说,“你吃饭,边吃边说。她弄的到底是谁?” “一个女孩子,才十三岁。”闺蜜说,“长得特水灵”。 “争风吃醋!”四姨太沉吟着说,“我就猜到是的。” “我不相信小凤仙会这么没头脑,她是个聪明的人。”孕妇说,“假如不是个让她特别倾心的,她不会做出这种事。” 闺蜜说,我也奇怪:“小凤仙那么理智的人,怎么会对别人下这种毒手。那女孩一张脸全毁了。我不明白,是什么样的男人值得小凤仙为他疯狂,做出这种事。” “我没见过那男人!”四姨太说。 “我也没见过!”闺蜜说,“听说相貌堂堂,风度很好。” “相貌堂堂的男人多半不会是什么好人。”四姨太说。 对那个陌生男人的非议使她们轻松了一些,闺蜜埋头喝下了半碗鸡汤,边喝边说,“那年小凤仙也为我堡了鸡汤,她喜欢在汤里放构祀,汤有点发甜,不过也挺好喝的。” “以后你再也喝不到她的鸡汤了,等她从大牢里出来头发都白了。”四姨太注视着女友油润的嘴唇说,“我还是想不明白,她为什么去害那个女孩?假如她觉得男人背叛了她,应该去插那个男的,换了我,我就插那个男的!” “换了我,我两个都插!”闺蜜说。 她们被自己的语言震惊了,两个人对视一眼,忽然都笑起来,这时候门外的过道上响起了一阵细微的声音,四姨太立即站了起来,如释重负地舒了一口气说,“他回来了。我能听得出脚步,是他回来了。” 喝了一点酒,王明轩斜靠在床上。四姨太坐在床上看着她丈夫宽厚的背影,隔着虚掩的门,能够听见从不远处传来客房里闺蜜洗漱时的水声。 “她怎么样?”四姨太听着动静说,“她是不是比以前漂亮了?” “我不知道”王明轩笑了笑说,“这要问你,你不是说女人才懂女人吗?” “好像比以前圆润了”四姨太说,“这要问男人,你觉得呢?” 四姨太欲言又止,屋子里显得异常安静。 “你明天去省城,可以把她带着一起去。”四姨太说。 王明轩稍微有点犹豫,两只手交叉着放在胸前说,“行,让她搭车没问题。” 王明轩心里在想的是另一件事,就是四姨太肚子的孩子问题,他既高兴,又忧虑。 到底是谁的种呢?他在想。 第48章:三个女人的共同感觉(三)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秋妹子默默地坐在马鞍上,心里充满了无从诉说的幽怨,她不甘由命,又岂甘屈从于这样的沉沦。 她带着一杆兄弟,已经是这个月的第十三次转移了。 前面不远处已是一片树林,他们沿着树林边缘走去,走着走着,来到一丛茂密的灌木林边,那条她所熟悉的隐秘小径又出现在她面前。穿过小径,来到她曾孤身一人度过一夜的洞口。 秋妹子停下马来,指着洞口说“兄弟们,到家了。这样的家,还有好多处,都是外人不知道的。” 兄弟们陆续到了洞外,下马后都只是在洞外站着,谁也没有进来。秋妹子忙返身走到洞口,招呼众人说:“兄弟们,站在外面干什么,还不快进来休息!” 一位兄弟说:“我们去另外找个窝吧,这里就留给大当家的” 秋妹子笑了笑,又收敛笑容说:“这是什么时候,哪还能顾到这些!狗腿子们就在附近,随时都有可能向我们偷袭,还得多加提防才是,哪能分开。” 兄弟们这才陆续走进洞来,或坐或卧,挽袖袒胸,打趣戏谑,粗言狂态,入眼不顺,入耳难堪。 或许是白天跑路太过劳累,兄弟们说话的声音渐渐地疲惫了,很快秋妹子听见了第一声呼噜。 她侧过脸在昏暗中中观察兄弟们的面容,他们显得很疲倦,表情从容舒展,似乎并没有受到任何震动。 已经夜阑人静,孕妇是经常失眠的,但所有迹象都表明今天与以往不同,以前她能够借助胎儿的声音使自己恢复镇静,她总是能听见腹中生命的各种声音,今天她听不见了,她的耳朵里灌满了此起彼伏香甜的鼾声,只有鼾声。 那种讨厌的声音加剧了她的焦躁,她听见一个兄弟迷迷糊糊地说,早点睡吧。 秋妹子无法入睡。她屏息倾听着胎儿的声音,却什么也听不见,胎儿一定是睡着了。他们都睡着了,可她却无法入睡,她感到焦躁不安。 她靠自己的力量与失眠症作斗争 ....... 第49章:恍若昨日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 透过密密的枝叶,小径上晃动着一行人马的身影,正在向涯洞走来。秋妹子不由一惊,忙向蔡飞虎投去探询的一瞥。 蔡飞虎立即喜形于色地说道:“啊,达美他们回来了” 秋妹子忙向小径迎去一看,果然是达美来了。 达美一见到了秋妹子,叫了声“嫂子”,随即奔上前来,一头扑到秋妹子的肩膀上,便伤心地哭泣起来。 她边抽泣边说道:“你追赶狗官去了,我一直在心里祈求菩萨保佑嫂子平安归来。直到兄弟们带来嫂子和孩子都安然无恙的消息,我才放下这颗心来。” 秋妹子被达美这带着稚气的真诚感动 了,她充满柔愦地抚慰着达美,为她拭去眼泪,宽慰地说,“妹妹,别怕,狗官已经死光了, 再也没有人敢来欺负你了。” 达美仰起头来,又惊又喜地问道:“是嫂子杀死的?” 秋妹子摇摇头,接着又回头向蔡飞虎瞟去一眼说道:“是他一一你大哥杀死的。” 蔡飞虎也来到达美身旁,把环立在周围的几个弟兄看了看,不安地问道:“奎叔呢?他怎么没有来?” 达美说道:“他不肯来,他说,他人巳老了,来了只是给咱们多增添一分累赘,不如让他留在村里,多少还能给咱们做点事情。” 蔡飞虎舷下头来,肃然片刻,又问达美道:“达美,奎叔还给你说了什么?” 达美含泪说道:“他说,我只有投奔你们,才有一条生路;叫我死心塌地跟着你 们,不必再惦挂他老人家了。”达美说到这里,伤心地痛哭起来。 达美的不幸,深深地触动了秋妹子的心。眼前这段骨肉分离的情景,使她也不禁感到满怀凄楚,在旁流下了悲伤的眼泪。 她和达美在小屋里结拜的情景又浮现在她眼前:那真诚的信任,娇弱的依偎,虔诚的拜 令,无私的赠马,多情的送别…… 那充满稚气的脸,那闪着真情实意的眼睛,使秋妹子已渐渐变得冷漠的心,又重新炽热起来。 突然间,她感到达美举目无亲,自己就是她唯一的亲姐姐了,哪能让自己的亲妹妹被人逼得走投无路,落得孤苦无依! 秋妹子带着庄肃的神情,蓄积着满腔的怜爱,捧起达美的脸来,为她拭干洱水,对说她说道:“妹妹,我是你的姐姐,你的亲人,今后你就和我在一起,保你过得自由自在,谁也 不敢来欺负你。” 达美仰望着秋妹子,眼里充满了感激之情,深情地叫了声:“我的好姐姐!” 接着又困惑地问道,“你究竟住在哪儿?我和你又住到哪儿去呢?” 秋妹子一时答不上话来,她也感到茫然了。 彪子嘴边掠过一丝儿冷笑,说道,“凤凰没有窝,也得找根梧桐树;大雁没有窝,就得成群挤着住。与其去做孤单的凤凰,还不如来做合群的大雁。我看,嫂子和达美都留下来和我们一起住吧。” 达美也抓住秋妹子的手,热烈地附和道:“姐姐,留下来吧,我和你住一起,我可以侍候你,帮你照看孩子。” 玉娇龙瞟了眼蔡飞虎,又看了看他旁边那几个正在挤眉弄眼的兄弟,对达美说道:“妹妹,我不能留在这儿,我和你不同。” 达美失望而不解地望着她,困惑地说道:“怎么不能呢?蔡大哥他们都是一些好人。” 秋妹子说道:“我不惯野处。” 达美茫然地望着蔡飞虎,蔡飞虎双手交 叉抱着臂膀,默默站在一旁,不吭声。 这时,有几个兄弟从洞里走出来了,他们一见达美,都争着走上前来招呼、问询, 显得十分亲热,紧接着,他们便把达美簇拥到洞里去了。外面又只剩下秋妹子和蔡飞虎两人。 洞里传来一片热烈的喧闹声,洞外,秋妹子和蔡飞虎却相对无语。 过了一会儿,秋妹子怀里的孩子又啼哭起来了,她知道这是孩子要奶的啼声。于是,她忙背过身去,解开兜带,抱着孩子匆匆向崖壁那边走去,到了—个僻静所在,倚树坐下,解开衣襟,掏出奶来,把它轻轻地送进孩子的嘴里。 孩子的啼哭立即戛然而止,秋妹子的脸上顿时罩上一层异样的光辉,姿容也显得特别*美丽。一瞬间,她似乎已经忘掉了眼前的一切烦扰,只埋头望着孩子,唇边露出浅浅动人的微笑。 蔡飞虎略显不安地跟在秋妹子后面,当他看出秋妹子避开洞口是为了奶孩子时,这才放心地停下步来。 他稍微一犹豫,随即又踱到秋妹子身旁,蹲下身来,呆呆地注视着孩子,随着孩子的小嘴一吮一吸,雪白的*也一送一缩。 蔡飞虎心里激起一阵惊叹和狂喜,他情不自禁地伸过手去,想摸摸孩子的脸蛋,秋妹子却避转身去,随即又回过脸来,望着他又似央求又似羞愧地说道:“不,你不要碰他!” 蔡飞虎:“我是他爹,摸摸都不行么?” 秋妹子:“不,你不是他爹” 她声音很低,语气里充满了愧疚和悔恨。 蔡飞虎默默地站起身来,闷闷地说:“什么?难道.......” 第50章:仇恨的诞生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秋妹子是在兄弟们喝酒吵闹声中醒来的。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这对一个亡命天涯的头领来说,这不是一个好信号。 秋妹子感觉身体发懒已经好长时间了,她觉着自己身子老沉,坐下就不想站起,站着就不愿走动。 她夜里常给肚里的动静弄醒,醒了便要跑茅房。谢天谢地,总算能穿厚衣裳了。她用根大布带子把肚子紧紧缠裹上,裹得人也硬了,腰也弯不下。 一开始,谁也没发现秋妹子的身孕。兄弟们活动拳脚的时候,有人提出好几年没赛秋千了。 秋千上挂着彩绸,赛秋千男男女女衣服又脏又破,不过秋千上飞舞起来也好看得很。 兄弟都在边上耸勇秋妹子上去,秋妹子只说等等。 一个兄弟的媳妇有三十五六了,上了秋千便喊秋妹子,叫阵说大当家的在哪儿?站出来!她秋千打得最高,下面人一喝采,她就再鼓劲,再打挺,秋千悠得下面人都吞冷气。 她又叫一声:大当家的,敢比不放?她两腿下蹲,屁股往下猛沉,把自己悠上半天高。她突然“哎哟”一声,人们一看,她的棉裤落到了脚跟上,接着一根红裤带飘扬落下。破烂的罗裙开花了,惹得下面男人都吆喝嬉笑起来。 秋妹子就是一个逞强的个性,踏上秋千板,居然身轻如燕。人们都说:漂亮!这才有看头!” 所有脸都高兴得红亮红亮,谁也没看出秋妹子现在一个腰身有过去两个粗。 山寨的幸福生活把人吃胖了,正常得很。 这一带的人都拿“胖”夸人。人群里有一张脸白成了纸。大家都在兴头上,疯得谁也不认识谁,所以秋妹子的贴身女兵达美煞白一张脸站在人堆里,也没人留神到。 她看见飞天的秋妹子,一口气跑过来,两手攒拳,脚趾紧抓鞋底,上下牙关死死咬合。她怕自己一失声叫起来,让秋妹子分心,从半空中摔下来。 秋妹子的身孕当时已有五个月了,这生坏子还敢和人赛秋千。不仅赛,还赛单手秋千。 达美看秋妹子两脚着陆,手松开了秋千绳,她上去拉着秋妹子就走:“还要命不要?!” 秋妹子想挣开他的手,但一看她脸色,没太犟。达美拽着她胳膊一直从人群里出来。 一前一后走了半里路,达美从一家羊肉馆子,给她买了一碗羊肉汤,上面撒了一把青翠的香菜。 秋妹子把羊肉汤一口气喝下去。达美看她仰脖子,气也不喘,喝得“咕咚咕咚”的。 她放心了,眼睛也不那么苦了。她把碗一放,秋妹子在嘴上横着一抹,说:“达美,这孩子真不是蔡飞虎的。” 她眼睛直扎到达美心里,这孩子居然不是敬爱的老大的,“那是谁的?” “你说呢?” 达美挨了一棍似的,坐在那里,等着头晕眼花慢慢过去。过了半天,她手伸到自己的怀里,拿出两个小纸包,一块猪油,一块蔗糖。 秋妹子接过来的时候,还能感觉到达美的体温。 秋妹子在快过年的时候生下了一个男孩。她在自己的山洞里疼了两天一夜,一块手巾都咬烂了。她知道这事五成死、五成活,只能硬闯一回运气。 疼得更猛的时候她想是活不成了。她摸着扶着爬了起来,身上裹块褥单就往院子里蹭。 天下大着呢,秋妹子不信他非得再挨一回枪毙。她走到山洞门口,肚子坠胀得她蹲下来,又蹲不下去,象一只母狗似的大叉着腿半蹲半站。 她只觉得这个姿式老带劲,她双手抱着门框,往下蹲,再撑起一点,再往下蹲。 “唿嗵”一下,下面黄水洪决堤了,连水带土带泥沙石头树木庄稼血肉性命,滚开一样烫人地决口子了。 她轻轻吭一声,放开牙关,顺势往泥地上一躺。两手在腿间一摸,一个圆圆的小脑袋出来了。她托起那小脑袋,翘起两腿,使劲一努,“哇”的一声小猫咪叫,全出来了。 她把滑溜溜血腥扑鼻的小东西抱在两只手掌里,一时不时该干什么。小东西又是打挺又是蹬腿,差点就叫他滑出去了。她这才想起两天前预备好的剪子。 她血淋淋的往漆黑的山洞里挪,摸到床边的剪子,把小东西和她身体的牵绊给断开。这是最后一点的牵肠挂肚,剪刀上去,她觉得剪得她冷了一下,疼了一下。 她叫他“虎子”。她心里又是甜又是恨又是委屈。她把虎子搁在床上,床上漫着她的汗和血,还有一些稠乎的东西。啥也看不见,外头快该亮了吧,鸡叫了半晌了。 她算了算,挺在她肚里待了九个月多一点。她想他憋屈死了,叫她那根宽布带子韧得老不带劲,早早就出来了。这一想她把虎子贴在胸口上,觉着虐待了他,过意不去。虎子不哭了,头歪来歪去,找到了吃饭的地方。 秋妹子不知道奶这么快就下来了,就好像她家院子里的甜井,不管天旱天湿,够全村人吃的。但如果虎子不吃了可咋办?她一想吓住了。这是啥意思?要把他捂死?她可不会捂死自己的孩子。 那是她想把他给人?秋妹子奇怪“她从来没有好好打算过虎子生出来咋办。” 连老鼠那种整天叫人撵得安不了身的生灵都能生养,她也能养,是条命她就能养。她相信人不养,天一定养。 天让你生,天就能养。怀那么一场孕,一个冬天就给她瞒过去了。最难的该过去了。 秋妹子就再不让人进她的山洞,她心里盼着夏天来,夏天来了,她就有盼头了。 兄弟们开始以为是她生病了,后来听见一个小娃的哭声,好象远远地从坟地里传出来的。 再听听,有人说,是闹春的猫吧? 再后来,大家都知道了, 大家欢天喜地,都说老天有眼,老大有后了。 第51章:回到开始的那个晚上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回到开始的那个晚上。 梅老爷家生孩子摆酒,大家皆大欢喜,全镇同庆同贺。 秋妹子在一天清晨出门了。天麻灰色,麻雀刚出林。她挎个篮子,篮子上盖块布。篮子里躺的是虎子,他还没睡醒,让母亲一颠一晃睡得更深了。 秋妹子走过一座座水磨,往越来越窄的河谷走。顺着河谷往上游去,二十里山路,就到了青龙镇。 她在青龙镇外不远的林子里坐下来,揭开盖篮子的布。虎子睡得真好,她闭上眼睛把他想象成蔡飞虎,但现实是残酷的,这孩子没有一点随这蔡飞虎。 他也没有多少是随秋妹子的,没有多少好看的地方,实际上就是有点丑。 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秋妹子解开衣服,把挺抱起来。虎子吃奶吃得可有劲。这个冬天短粮,家家都搭着吃点野菜、柿糖馍。也有几家扛不住的,去城里讨饭了。 秋妹子什么也不告诉别人,把自己的一口粮省给兄弟们吃,自个吃糠面掺锅盔菜,就吃这也发奶,她一身血肉,一腔五脏都能化了化成奶似的,整天冒个不停。 她从来没见过刚出生没多久的孩子长得这样全乎,一头好头发,两根黑眉毛,指甲一个一个又亮又硬朗。 突然秋妹子看见一颗水珠落在虎子的脸上,接着又是一颗。虎子皱皱鼻子,老大不乐意。她想自己咋哭了呢?这一哭就麻烦了,成了肉骨生死别离了。 她狠狠地抹了一把眼睛。这样哭下去就走不成了。她恨自己,一直想着孩子哭了该咋办,孩子没哭,吃得象个小畜牲似的高兴,她自己倒哭得收拾不住。 孩子吃饱,又睡着了。 她擤把鼻涕,把孩子放回篮子里,盖好。她拎着篮子走到梅家门口,把篮子搁在门槛前。她退回林子里,眼泪干了。 而梅家里则是热闹得很,一桌接着一桌的酒席。王明轩本不想来,但是想想还是来了,来的时候,心里还哼着小曲呢,心里莫名地有种高兴。 他上完了茅房,打着饱嗝到后厨来了。他感觉饭菜有点不合口味,想叫老橱子拌个可心点的菜。 他嫌梅仁厚小气,上了那么多的大闸蟹。那时候,大闸蟹是穷人吃的东西。乡亲们吃螃蟹吃腻了,最穷的二傻子也吃腻了。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勤快人就用快刀把螃蟹斩成碎块,放到豆腐磨里研碎,加盐,装缸,制成蟹酱,成年累月地吃,吃不完就臭,臭了就喂猪喂狗。 老厨子今天特别忙,手里端着一盘猪头肉往屋里走,因为跟他指手划脚地一讲话,差一点没把菜碟子掉在地上。 老厨子一看见王明轩,就问:“三姨太生的女儿好不好?” 王明轩笑着说:“好得很啊,模样俊得很,你看像谁啊?” “反正不像你”老厨子对王明轩似笑非笑,似懂非懂的。 很快,一盘白切猪头肉拌好了,上边浇着辣椒,红的红,绿的绿,煞是好看。 老厨子说:“就是少个把儿。” 老厨子站在旁边,用围裙在擦着他满脸的汗珠,他每一说话就乍巴眼睛,从嘴里往外喷着唾沫星。 他说:“那看热闹的人才多呢!来了不少的人,都是从墙头上跳过来的。” 王明轩好久没有看过三姨太了,越想越觉得很好看,觉得可爱。他坚信那孩子一定是自己的。 那老厨子还在旁边乱讲乱说,王明轩间或问他一两句。 老厨子笑嘻嘻地说。 两人正在那边扯淡,没想到梅仁厚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了。 长期以来,王明轩对梅仁厚百般伤害和侮辱,梅仁厚都尽量忍气吞声,毕竟他握着刀把子呢,可不是闹着玩的。 但是,这并不表示梅仁厚不会报复,就这么听之任之了。熟悉他脾气的人,不会当他只是说一说吓唬人,把他的话当放屁。 特别是三姨太的事情出来之后,梅仁厚复仇雪耻的念头更加坚定了。既然已经拿定了主意,就没想着会有危险。 梅仁厚要让王明轩吃够苦头,而且不留后患。复仇的反得报应,这笔账就是没了清;复仇却不让仇家知道是谁害他,这笔账同样没算清。 梅仁厚依旧对王明轩笑脸相迎,一口一个大哥,让他坐首席,跟他推杯换盏。他的任何言行都没让王明轩怀疑是居心不良。 他可没察觉到,如今梅仁厚可是笑里藏刀,一心要宰了他。 王明轩虽然是个老江湖,心狠手辣,让人惧怕,可他就是有个弱点,就是贪杯好色。说起喝酒和女人,他就滔滔不绝。 还有对于好酒的贪婪,他绝对不会掩饰。 因为酒喝多了,王明轩跟梅仁厚搭起话来无比热情。 梅仁厚看到王明轩像个小丑的样子,由衷地高兴,不由想握住他的手,久久不放。 第52章:寻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时候眉月初升,低低地压着枯树枝桠,是个适合杀人的夜晚。 “大哥,我家酒坊里还有好酒,你要不要尝尝?” “好酒?你藏着不给我喝?我知道你小子有私藏”王明轩已是半醉了,口齿也有些不清了。 梅家还有一个闲置的院子。一进大门,靠着大门洞子的东壁是三间破房子,靠着大门洞子的西壁仍是三间破房子。再加上一个大门洞,看起来是七间连着串,外表上似乎是很威武的,房子都很高大,架着很粗的木头的房架。 柁头是很粗的,一个小孩抱不过来,都一律是瓦房盖,房脊上还有透窿的用瓦做的花,迎着太阳看去,是很好看的,房脊的两梢上,一边有一个鸽子,大概也是瓦做的。 房顶的草上长着青苔,远看去,一片绿,很是好看。下了雨,房顶上就出蘑菇,人们就上房采蘑菇,就好像上山去采蘑菇一样,一采采了很多。 这样出蘑菇的房顶实在是很少有,梅家的房子共有三十来间,其余的都不会出蘑菇,所以住在那房里的人一提着筐子上房去采蘑菇,全院子的人没有不羡慕的,都说这蘑菇是新鲜的,可不比那干蘑菇,若是杀一个小鸡炒上,那真好吃极了。 梅仁厚抱着一个酒坛子,捏着一柄铜钥匙,到烧酒作坊里去盛酒。 他拧开大门,院落里静悄悄的,骡棚里黑洞洞的,作坊里发散着腐烂酒糟的浊气。他揭开一个瓮盖子,借着星月光辉,看到清平的酒面上,自己干瘦的脸。 梅仁厚眉毛短促,嘴唇单薄,他觉得自己很丑。他把酒坛子按到瓮里,酒咕嘟咕嘟灌进坛。提坛出瓮时,坛上的酒滴滴答答落入瓮内。 梅仁厚改变了主意,他把坛里的酒倒进瓮里。他想起了自己洗过血脸的那瓮酒。 梅仁厚走到那瓮酒前,见木制的瓮盖上压着一扇石磨。他放下酒坛,用尽全力把石磨掀掉。石磨在地上滚了两圈,撞到另一只酒瓮上,在瓮壁上撞出一个大洞,酒滋滋地窜出来梅仁厚不去管它。梅仁厚揭开瓮盖,闻到了血腥气。 他想起了被蔡飞虎洗劫时,四处的血腥,各种死人的脸在瓮里层出不穷。 梅仁厚把坛子按到瓮里,装满血酒,双手捧着,递给王明轩,对他说:“大哥,你今天的气色真是好极了,尝一口。” 王明轩双手掬起一捧酒喝了,满脸的红润,都集中到双腮上,额头和下巴却苍白无色。 “咋样?” “好酒,有股特别的味道” “我还有几坛藏了二十年的老酒,大哥要不要尝一尝” “当然要,在哪里” “地窖里,不过大哥,我看你喝多了,还是改天再去吧。” “老弟,这可不行。我没醉,赶紧带我去吧,你是不是怕我喝了你的好酒,你这人就是小气” “老哥,真的不行。有事没事倒不要紧,就是冷得要命,我觉得你受不了。地窖里潮湿难耐。四壁都是硝石。” “还是走吧。冷算不了什么,喝酒要紧。” 说着,王明轩就架起了梅仁厚的胳膊。梅仁厚裹紧着衣服,任由他催促着。 没有一个随行的家丁,他们都在喝酒,欢度良宵。 梅仁厚点了两个火把,一个给了王明轩。梅仁厚恭请他举步。穿过几个茅草房后,来到了通往地窖的拱廊。 梅仁厚走下一座长长的回旋楼梯,叮嘱身后跟着的王明轩多加小心。终于下完了楼梯,他们两个并排站在了酒窖的湿地上。 王明轩步态踉跄,他问:“那坛酒呢?” “在前面,别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梅仁厚说,“当心洞墙上一闪一闪的白色蜘蛛网。” 他醉意朦胧的眼睛亮晶晶地盯着梅仁厚。 “硝石?”他终于发问道。 “硝石,”梅仁厚回答说,“你咳嗽多久了啊?” “呃呵!呃呵!呃呵!” 王明轩咳得半天说不出话。 “没什么。”他最后说。 第53章:埋骨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嗨!”梅仁厚毅然说道,“咱们还是回去吧。你的身体要紧。你有钱有权,又得人心;你日子过得比谁都幸福。你要有个三长两短,谁能受得了。我反正无所谓。我们还是回去吧,你生病,我可真担当不起。再说了,你还有四房姨太太……” “别说了,像个娘们似的”王明轩说,“这点咳嗽算什么,又咳不死人。我不会咳死的。” “对,对!”我答道,“说真的,我可不是故意吓唬你,这个没必要,不过你千万得小心啊。喝点10年的高粱酒暖暖身子吧,这么潮。” 话音刚落,梅仁厚就从泥地上那一长溜酒坛中拿了一瓶,打开后酒香四溢。 “喝吧。”说着梅仁厚就把酒递给了他。 王明轩瞥了梅仁厚一眼,把酒坛子举到唇边。他停下来,亲切地冲梅仁厚点了点头。 “干一坛。”他说。 “为你长命百岁,干杯。”梅仁厚说。 喝完,王明轩又挂上了梅仁厚的胳膊,继续前行。 “地窖真大啊。”他说。 “我们家说起来也是个大户人家,不过是到我这一代沦落了。”梅仁厚答。 喝了酒,王明轩的眼睛亮闪闪的。他们走过大小酒坛混杂的长长的狭道,进入最隐秘的地方。 梅仁厚又站住脚了。 “硝石!”梅仁厚说,“瞧,越来越多了。像青苔挂在拱顶上。我们在河床下面了。水珠都滴到骨头里了。快,我们趁早回去吧。你咳嗽……” “没什么,”他说,“继续走,说不定你家不光藏了好酒,还有金银珠宝呢。” 梅仁厚又打开一坛15年的高粱酒,递到他面前。他一口气喝干了半坛,眼里顿时精光四射。王明轩哈哈大笑着把酒瓶往上一扔,还打了个手势,梅仁厚没搞懂那个手势的含义。 梅仁厚吃惊地望着他。他又打了一遍那个手势——一个稀奇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 “不懂。” “那你不是同道。” “怎么讲?” “你不是兄弟。” “我是,我是!” “你?不可能!你是?” “是的。”梅答道。 “暗号,”他说,“暗号。” “就是这个!”梅仁厚一边回答,一边从短披风的褶皱下掏出一把泥瓦工的瓦刀。 “开玩笑!”王明轩惊叫着退后几步,但是很快辨认出来了,这个泥水匠的工具,然后很不以为然地继续说“咱们还是朝前走吧,去看看你的宝贝老酒。” “好吧,”梅仁厚说,然后把瓦刀重新放在披风下面,又伸出胳膊给他扶着。他沉重地倚靠在梅的胳膊上。 就这样,他们继续往前走,去找传说中的极品好酒去了。穿过一排低低的拱廊,往下走,直走,再往下走,他们到了一个深深的地穴。这里空气极为污浊,火把的火焰都给扑灭了,只能幽幽地燃烧。 地穴最遥远的尽头,有一个更狭小的地穴,墙壁上是成排的尸骨,一直堆到头上的拱顶,跟传说中的幽冥大墓如出一辙。 三面墙都是这样尸骨林立。还有一面墙尸骨已倒,横七竖八堆在地上,都成一个相当大的尸骨垛了。尸骨倒下的那堵墙裸露在眼前。 他们发现,里面还有一个地穴,或说壁龛。它大约高宽长都有三四丈,看上去当初建造它并没特别的用处,不过是支撑地下墓穴顶部的两根支柱间的空隙罢了,倒是背靠着坚固的花岗岩壁,就在地下墓穴的其中一堵墙上开辟而出。 王明轩举着昏暗的火把,竭力朝壁龛深处仔细探看,可就是白费力气,火光微弱,根本照不见底。 “往前走,好酒就在牵头”梅仁厚说。 “好东西都藏在人看不见的地方”王明轩一面摇晃着往前走,一边打断他的话。 梅紧跟在他的屁股后面。眨眼间,他就走到壁龛最里面了。 一看前路被岩石阻断,他不知所措地傻站在那里。片刻工夫,梅仁厚已把他拷在花岗岩上了。 花岗岩壁上装有两个铁环,横间隔为两尺左右,一个环上挂着根短铁链,另一个环上是个挂锁。 几秒之内,梅仁厚就把他用铁链拦腰拴好了。他大为惊骇,都忘记了反抗。 梅仁厚拔掉钥匙,退出了壁龛。 “伸手摸摸墙壁,”梅仁厚说,“一下子就能摸到硝石。真是湿得厉害。我不是告诉你了吗,回去好不好?不回?那我肯定得离开你了。走之前,我得先力所能及地关照你一下。” 王明轩惊魂未定,失声喊道:“酒呢!” “没错,”我回答,“这里都是好酒,用死人的尸骨酿出的好酒。” 这么说着,梅仁厚就在尸骨堆里忙开了。 他把尸骨抛在一边,很快,就扒出好多砌墙用的石头和灰泥。借着这些材料和那把瓦刀,他精神抖擞地在壁龛入口砌起墙来。 第一层还没砌好,他就发现,王明轩的醉意差不多已消失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壁龛深处传出了一声幽幽的呻唤。这就是他清醒的迹象。这呻唤声不像是发自一个醉鬼之口。 随即,是长时间的高度静默。他砌了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然后就听到疯狂摇晃铁链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好几分钟。 为了听得更称心,他索性停下手中的活,一屁股坐到尸骨上。待到叮当声最终平息下来,他这才重新拿起瓦刀,一口气砌上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 墙面这时也差不多齐胸高了。他再次停了手,把火把举过石墙。几线微弱的火光,照在了里面的人影上。 突然,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爆发出尖声长啸,彷佛要拼命吓退他。 有一瞬间,梅仁厚踌躇起来,浑身簌簌发抖,但马上就拔出腰刀,开始用它在壁龛里边摸索;可一转念,他却又放下心来。 墓穴构造坚固,他把手放在上面,感到很满意。 梅仁厚再次走近墙边,锁着的人大声喊叫,他也大声喊叫。他叫唤一声,梅应和一声,叫得比他还要响,还要底气十足。 他这一叫,被锁住的人也就哑巴了。 已是午夜,梅仁厚快完工了。第八层,第九层,第十层都砌好了。最后一层,也就是第十八层,也差不多了,只消填进去最后一块石头,涂上最后一抹灰泥即可。 他拼命搬起最后一块石头,把它的一角放到该放的位置。不料壁龛里却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吓得他毛发倒竖。笑声过后,是个凄切的声音,他好容易才听出是王明轩在叫。 只听得,“哈!哈!哈!,太绝了。等会回到了宴席上,就有得笑了。嘿!嘿!嘿!——边喝边笑——嘿!嘿!嘿!” “二十年的老白干”梅仁厚说。 “嘿!嘿!嘿!——嘿!嘿!嘿!。可还来得及么?他们等了这么久,还在等我们么?咱们走吧。” “对,”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兄弟份上,再来一瓶吧!” “对,”我说,“咱们兄弟谁跟谁啊!” 可说完这话,怎么都听不到回答了。梅仁厚渐渐不耐烦起来,大声喊道—— “王明轩,你这个狗杂碎!” 没人答话。梅仁厚又喊了一遍—— “王明轩,你死了吗!” 还是没人答话。梅仁厚将火把塞进尚未砌严实的墙孔。 火把掉到里面去了,一阵铃铛的叮当声随即传了出来。 梅仁厚心里不舒服起来。这是墓穴的潮湿所致。 梅仁厚赶紧干完剩下的活。他把最后一块石头塞好,抹上灰泥。再紧靠着新墙,堆放好原来那垛尸骨。 第54章:黑了个梦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或许是因为干活太累了,梅仁厚靠墙坐下来,歇口气。 毕竟,他平时也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大老爷。 不知不觉中,居然睡着了。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在树林里打猎,发现了一只梅花鹿。 那是只母鹿,看样子还没有做母亲,毛皮光亮,身上的梅花斑点十分好看,一双楚楚动人的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他。 梅仁厚举起枪瞄准着它,它没有跑开,眼里闪出一丝恐惧,但更多的是视死如归。 梅仁厚十分惊诧,也动了恻隐之心,放下了枪,朝梅花鹿走去,梅花鹿依然不跑不躲。快到近前时,他猛地一扑,抱住了梅花鹿。 梅花鹿十分温顺,偎依在梅仁厚的怀中,还用舌头添着他的面颊,那惬意愉悦的感觉令他陶醉,他忍不住去亲吻梅花鹿那红润可爱的嘴唇。 梅花鹿突然挣脱了他的搂抱,突然发现现怀里抱着的不是梅花鹿,而是秋妹子。秋妹子依偎在他的胸前睡着了。 她天生丽质,长长的睫毛低垂着,鼻梁高且直,鼻翼微微息动着,嘴唇虽然失去了红润丰满,却微微张开着,似乎在等待着一种渴望。 他呆望着怀中的女人,心跳如鼓,只觉得心头一股烈火在燃烧,热血在周身奔涌,直冲脑门。 他不能自已地俯下头想去吻那张微张着的樱桃小口。 就在这时,怀中的女人突然动了一下,吓了她一跳,他急忙收住心猿意马,正襟危坐。 女人的长睫毛忽闪了几下,眼睛睁开了。她呆看着面前的男人,显然她还没有清醒过来。 梅仁厚也呆眼看她,默然无语。 好半晌,她终于清醒过来。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一把推开梅仁厚,坐直了身子,用手理着额前的乱,竭力平息着慌乱的心。 梅仁厚吸着烟,烟雾飘散开来,遮掩住了他的尴尬。俩人垂着目光,谁也不去看谁,但彼此听得见对方的呼吸甚至心跳。洞里是一阵难熬的沉默,可他们谁都不愿打破这沉默。 他们似乎都在沉默中品尝什么,抑或在遐想什么。 不知过了多久,一丝亮光从洞口的缝隙透了进来。秋妹子最先打破了沉默,自语似的说:“天亮了。” 梅仁厚惊醒过来,看着洞口,也说了一句:“天亮了。” 俩人又都无话可说。 突然秋妹子叫了一声“妈呀!”惊叫一声,扑到梅仁厚怀中。 梅仁厚吓了一跳,急忙问咋了。 秋妹子指着洞里边,半晌说不出话来。 秋妹子心中疑惑,是啥东西竟然把当土匪的女人吓成这个样子。他定睛往里瞧,不禁大骇,头也竖了起来。 原来洞壁坐着一个人,不,是一具尸体。她的衣服可能被腐蚀掉了,全身裸露着,腿部的肌肉已不存在,露出了森森白骨;脸部和上半身基本完好,皮肤呈棕褐色,像是风干了的腊肉;两个眼珠不见了,露出两个黑洞,似乎在看他们,十分的吓人。 秋妹子惊魂未定地说:“她是个女人。” 梅仁厚再仔细看,死者头部有一条粗黑的辫子,这不仅说明她是个女人,很可能还是个姑娘。 她是什么人?怎么死的?死了多少年?不得而知。或许她在上面遇上了土匪,钻进洞中躲避。 或许,她是自己的某个祖先。 梅仁厚与秋妹子面面相觑。他们没想到昨晚竟然和一具女尸呆了一个晚上,都有点胆战心惊。 “走吧。”秋妹子轻声地说。她已经平静了下来,不再感到恐惧,而是面对那具女尸,心中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 梅仁厚喃喃道:“她可能跟你年龄一般大,还没结婚哩,可死在了这达,而且死得这样惨…… 她说不定生前长得比你还俊,可如今却成了这般模样,干巴得如同牛皮纸人。唉,真是可怜……” “别说了。”秋妹子转身出了洞。她眼里已有了泪花。 “别走啊,等等我!”梅仁厚在呼唤声中终于醒来了。 他醒来发现自己正抱着那具女尸。 他吓得赶紧扔掉,然后逃出了地窖。 身后,传来一阵阵瘆人的笑声,好像还是王明轩的“嘿嘿嘿……” 第55章:转眼之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从地窖走出来,第一个感觉就是闻到了刺鼻的硝烟味,还有各种东西烧焦的味道。 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昨天晚上吃完饭后,大家吃瓜子,看戏,接着耍。 梅仁厚说,“其他村子唱三天,咱唱五天。”而且请的是小凤仙的戏班子。小凤仙是当地一个有名的旦角,扮相好,声音脆,据说省城总督大人他爹祝寿,请的就是小凤仙。 青龙镇的人个个都很高兴,觉得自己身份也提高了不少,早三天就开始搭戏台子,接着纷纷到外村请自家的亲戚听戏。 “去听戏吧,小凤仙的戏!”米店冯四的大女儿家是小王庄的。婆家也是一个大户人家,既有牲口有地,又开了一个油坊卖香油。开戏的前一天,女儿家派车来接冯老四。 女儿带小孩亲自来了,女儿说:“爹,小孩他爷爷说,让你去听戏!” 小孩也扑上去说: “姥爷,听戏那天,你给我买个糖糕!“ 梅仁厚本来不大爱听戏。一帮戏子又拉又唱,他听不出有什么意思。 但女儿坐车来了,小孩又叫他买糖糕,他也不由笑了:“好,姥爷给你买梨糕吃!” 接着又对女儿说:“其实我不去也罢,店里这一阵子挺忙,过几天镇里还让派军饷!” 怀勇亲切地说:“爹,兰珍来接你,你该去听戏就去听戏,派军饷又不是什么大事,怎么交的,怎么给你送回来,一家人扒不开两个口袋!” 冯四想了想说,“好吧,我去听戏!” 冯老四与怀勇结亲已经好几个月了。几个月来,平安无事,镇里反而喜事连连。 冯老四担心这是祸根,说不定哪天就要爆发。所以几个月来他特别谨慎,吩咐伙计加紧护院,夜里不要出门,天擦黑把狗放开。 兰春感到她爹的做法有些好笑,说:“爹,现在咱跟官家结了亲,看把你吓的!” 冯老四说:“你懂个屁!土匪人马还一大帮呢!你种下的祸根,就该发作了!“ 怀勇说:“爹,放心,听我安排” 冯老四说: “那就好,那就好!” 女儿来叫看戏,第二天一早,他抱着外孙,和女儿坐着轿车到小王庄听戏去了。他车一出村,秋妹子的手下老袁就知道了。 老袁当下趴到地上磕了个头:“大哥在上,兄弟们这下有活路了” 当晚,老袁带领兄弟们出发了。路上星星满天,风一吹有些冷。老袁穿得厚,不觉得有风;不少兄弟破衣烂衫,浑身上下打颤。 一个兄弟不满意地说: “黑更半夜,又叫我们干什么?“ 老袁说: “大哥的仇你们都忘了?现在时候到了,你可以给大哥报仇了!“ 几个兄弟这才明白叫他的意思,忙拨转马说: “那我得回去!“ 老袁急了:“大当家的身子不舒服,你们别去烦她!你们怎么了?狗剩,大哥以前还给过你几块光洋呢!” 狗剩瞪了老袁一眼:“都怪你不早点说,以为又让我去喝酒。既然这次是真的,我家伙忘到家里了!” 老袁笑了:“我以为你变卦了呢!“也掉转头,陪他们回去。 回到山洞,狗剩到处找遍,没有找到他的家伙。最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一把生锈的杀猪刀。 老袁扑哧又笑了:“我以为什么好家伙,原来是个生锈的杀猪刀,还不如我送你一个小攮子呢!” 路上狗剩问:   “要我去杀谁?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吗?我认识不认识他?“ 老袁说:“我们兵分两路,一路去干掉郭怀勇、冯老四、王明轩、梅仁厚一大家子。一路去米店抢米” 狗剩一听是冯老四,又勒住马,说:  “冯老四也杀掉?这人我可觉得不错!“ 老袁问:“他怎么不错?” 狗剩说:“小时候我到他家偷枣,一次被他家狗缠住,他喝退狗,也没有打我!” 老袁又有些着急 “那是小时候,现在他也是咱们山寨的仇人!“ 狗剩想了想,叹口气说:“那就杀了他吧!” 冯老四已经在女儿家听了两天戏,但他不懂戏文,也就是坐到椅子上听。 听来听去,没听出个什么意思。亲家老董在旁边陪他,一会说“小凤仙出来了”,一会儿说“小凤仙出来了”,他也没听出小凤仙唱得好到哪里去。 这次亲家对他不错,专门宰了一只羊,杀了几只鸡。虽然小王庄是个大村子,但人家给怀勇面子,看戏往前边放椅子,众人都让,都说: “官老爷来了,官老爷来了。“ 第一天,梅仁厚坐在戏台下最前排,扭头发现了怀勇,也笑着向他拱手: “哟,贤侄来了,给敝村增光!“ 怀勇也笑着拱手: “梅老爷客气了。“ 戏一散,老董就关心地问他: “他大哥,戏唱得怎么样?“ 怀勇说: “不错,唱得不错。就是这戏老哭哭啼啼的,让人败兴!“ 老董说: “那是唱戏,唱戏哪有不哭的?小凤仙最拿手的,就是唱苦戏!“ 女儿外孙对冯老四也不错,看戏坐在他身后,给他递瓜子嗑。这天戏还没开锣,外孙缠他: “姥爷,你不是说给我买糖糕吗?“ 冯老四突然想起笑着说:“姥爷倒把这事给忘了!” 就从口袋摸出一块光洋,递给外孙让他买。亲家在一旁看到,喝斥孙子:“在家怎么给你说的!又让你姥爷破费!“ 冯老四笑说: “小孩子家,何必说他!“ 看完戏,回到家,已是三星偏西。亲家还要让家人烫壶酒,三人共饮,然后才安歇。照顾如此周到,倒让冯老四过意不去。 人家到自己家来过几次,半夜哪让喝过酒?于是不安地说:“亲家,我这一来听戏不要紧,把你打扰得不轻!“ 亲家老董说:“亲家,你说到哪里去了?怀勇当着官差,平时公务繁忙,请都请不到,这次请来了,还什么打扰不打扰!“ 三人越喝越带劲。 小凤仙正唱到小寡妇哭丈夫,戏台下许多人都哭了。狗剩把刀藏好,也挤在人群中听,顺便还在小摊上买了十几个糕糖。听了一会戏,吃了两个糕糖,将坐在前边的怀勇、冯老四给瞄上了。 既然瞄上了,狗剩就不再着急,安心听戏。 等戏散场,大家呼喊着搬凳子回家,狗剩就远远跟上了怀勇三人。怀勇和冯老四走在前边,老董牵了孩子走在后边,再后边是搬凳子的两个伙计。 等一干人回到家,狗剩带着两个人也绕道上了他家的瓦屋顶。他们伏在瓦屋顶上,以为他家很快就灭灯睡觉,可以动手了,谁知他们又在正房摆上了酒,喝了起来。 看着窗户纸上透出的三个对饮的人影,狗剩生了气:“本来不想全杀了他们,谁知他们还喝酒,这下都得杀了!“ 第56章:刀斗不过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好在三人喝的时间不长,伙计提个灯笼,就把怀勇送到了后院安歇。狗剩也从瓦房上沿到后院。 原以为这下安生了,谁知道怀勇睡下也不安生,屋里的灯一会灭了,一会又亮了,他一会睡下,一会又起来了。 原来怀勇又跑肚子,睡下一会,就得起床到屋外厕所去解手。一直折腾到后半夜,把狗剩气得直吐唾沫,骂道:”今天算是倒霉,看他那个磨蹭劲儿!” 好不容易怀勇睡下了。屋里不再亮灯。 狗剩拍了一下巴掌:“小子终于老实了!” 就顺着房墙下去。谁知屋后有个狗窝,一条狗忽地一声扑了上来,把狗剩吓了一跳。 狗剩正有气没地方出,一把攥住扑过来的狗脖子,生生地把个大狗给掐死了。 大狗一声没吭,先是腿乱踢蹬,渐渐身子就变成了烂泥。 狗剩杀狗,相煎何太急啊! 狗剩把狗扔掉,绕到房前,到怀勇睡的房子,便去拨门。谁知刚一拨,门就开了,原来是虚掩着的。 狗剩心想:“他倒胆子大,睡觉不插门。” 进屋以后,悄悄摸到床前,从后衣裳里抽出杀猪刀,估摸出睡觉人头的地方,一刀就下去了。 谁知一刀砍了个空,把个枕头给砍烂了,床上也没动静。 狗剩吓了一跳,张眼往床上看,床是空的,只有翻起的一团被窝。 原来在狗剩和狗搏斗时,怀勇刚睡着又拉肚子,这次来得比较急,灯也没点就提着裤子出去了。 狗剩只好蹲在床脚下等,心里说:“原想等他睡着送他走,他也不知疼,谁知他没这福气,还得醒着杀!” 心里正说着,门响了,怀勇提着裤子走了进来。 狗剩不再等待,一个箭步就冲了上去。 怀勇正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突然见有人影黑乎乎扑上来,知道不妙,扭身就往外跳,跳出屋就跑。 可他一时着急,吓得也忘了喊。狗剩见他跑了,心里也着了急,端着刀子就追。 怀勇跑到院子没处躲,就一头钻进了磨房磨道里。狗剩也跟到磨道里。两人在磨道里转了两圈,人还没杀上。 这时老董家的马夫后半夜起来喂马,听到磨房有动静,就过来喊:“谁?” 听到有人声,怀勇便大声嚷嚷:“兄弟们快上啊,土匪进村了!“ 他这么一喊,各屋纷纷亮了灯。 忽然,从暗处中钻出十几条汉子来,拦住了狗剩的去路。他们手中都拿着家伙,有的拿刀,有的弄棒,有的使谷杈。 他们的武器虽经磨砺,后部仍然留有锈斑。磨砺的部分显得尖刃明利,在月亮光的辉映下闪着耀眼的银光。 为首的是个块头很大的壮汉。他使的是一把不知哪个朝代留下的大砍刀,刃口也是刚刚磨砺过的,在月亮光下闪光刺目。但刀背附近仍然长满着黑黄相杂的铁锈,而且刀口上还有几处蚕豆大小的豁口,并不怎么吓人。 为首的壮汉大喊一声:“扔下家伙,饶你狗命一条!” 狗剩知道中了埋伏,脸上并无惧色,口气平和地说:“各位兄弟,放我一马吧,日后定当相报。” 壮汉逼近一步,冷笑一声:“放你一马?我跟谁要钱去?兄弟们等着拿你的人头换酒喝呢!” “真不肯放过我?” “你打听打听去,老子啥时候空手放过哪个!” 狗剩冷冷一笑:“老子这颗头,只怕你没本事拿走它。” 壮汉哈哈大笑:“你裆上怕还没长毛哩,竟敢跟老子我说这样的大话!”手提大刀过来,伸手就抓狗剩的肩膀。 狗剩是会家不忙,就在壮汉的手将要抓住肩膀的那一瞬,他疾手擒住壮汉的手腕往怀里猛地一拽,壮汉扑倒在地,手中的大刀也飞出了老远。 狗剩笑道:“就你这熊本事也来劫道,都不怕饿断了肠子!” 壮汉爬起身,恼羞成怒,打一声唿哨。十几个团丁舞刀弄棒朝年轻汉子扑来。 狗剩并不畏惧,左躲右闪,从腰间抽出一把杀猪刀挥舞得虎虎生风。 那十几个团丁看来都是业余选手,虽然势众,却从没遇到过如此强劲之敌,畏头缩脑不敢上前。 狗剩却越战越勇,有几条汉子倒在了他的刀下。 就在这时,一声枪响,子弹从狗剩头顶飞过。他吃了一惊,收住杀猪刀,环目四顾,只见怀勇手提一把洋枪,枪口还冒着一缕蓝烟。显然,那一枪是他打的。 “小子,功夫不错嘛!”怀勇冷笑道。他已经收拾得很利索了。 “看看我这功夫胜不胜你!”怀勇说着,扬手一枪,狗剩手中的杀猪刀断成了两节。 先前那个壮汉捂着胳膊走过来,朝怀勇说:“郭爷,把这狗日的撕了!他伤了咱们许多弟兄。”壮汉的胳膊挨了一刀,虽然砍得不深,此刻疼得钻心。 怀勇没理壮汉,来到狗剩跟前,说道:“跟爷上山一趟吧。” 狗剩没动窝,两眼瞪着怀勇。 “咋的,你还想蹦跶!”怀勇晃了晃手中的枪。 狗剩怒而不语。 “带走!”精瘦汉子喝令一声。 便有几个汉子拥了过来。狗剩没有反抗。他明白拳头再厉害也对付不了枪子。 他束手就缚,任凭团丁给眼睛蒙上黑布。 第57章:掏老窝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黎明时分睡得正香。山寨的喊声和枪声他没听见。达美却听见了,慌忙摇醒秋妹子:“快起来,官兵上山了!” 秋妹子一骨碌爬起身,伸手抽出枕头下的火枪,麻利地穿上衣服。 她这一觉睡得太香甜了,她甚至还做着好梦。此时,外边的枪声和杀声响成了一片。 “大当家的,快走!”一个喽啰一头撞了进来:“官兵把咱包了饺子!” 秋妹子心里一惊,面不露色地喝问:“官兵从哪儿上来的?” “后坡……” “老袁哩?” “怕是被打死了……” 秋妹子脸上陡然变色。她一手提枪一手拿着刀出了屋,只见几个喽啰边射箭边退进了后院。 她大喊一声:“给我顶住!”喊声未落,一个喽啰中了一枪,一头栽倒在面前,*溅了一地。 达美惊叫一声,双手捂住了眼睛,浑身筛糠。 “大当家的,咱们完了……”一个喽啰大哭。 “哭啥!脑袋掉了碗个大疤,看你这个熊样!”秋妹子美丽的杏眼充满了血,一声喝骂,那喽啰的泪水断在了脸上。 “上来了多少官兵?” “密密麻麻的,看不清……” 就在这时,杨柳青带着十几个喽啰退回后院。他脸色灰青,衣裤上染着斑斑血迹,弄不清哪地方受了伤。 “大哥,咱们被围住了……”杨柳青的声音变了调。 “王明轩的人马?”秋妹子瞪着血红的眼睛。 “不是。” “那是谁的人马?” “像是郭怀勇的兵……” 秋妹子咬牙骂道,“龟孙子,跑来端我的老窝,今儿跟他拼个鱼死网破!” 这时院外有人大声喊叫:“投降不杀!” 秋妹子在一堵残墙下俯下身,抬起洋枪扳机,那个喊叫的士兵嚎了一声栽倒在地上。 秋妹子回头厉声说道:“弟兄们,扯了龙袍是死,睡了皇上的女人也是死!咱打死一个够本,打死两个赚一个!” 院内的二十几个喽啰都是老杆子,个个都是亡命之徒。听了这话,嚎叫一声,扑向残墙断壁,占住有利地势,拼命还击。 外边的洋枪火力很猛,压得里边的人抬不起头。 秋妹子打完一枪,顺地一滚,仰着脸装了弹药。她伏下身看见有几个敌兵顺着墙根往前冲,咬牙骂道:“狗日的!” 扬手又打出一枪,弹子横飞那几个敌兵都作了鬼。 她趴下身,一摸腰间,子弹没了。他刚想回身去找子弹,一袋子弹递到了他手中。 她抬眼一看,是达美! 达美已经没了最初的惊恐。她十分清楚她的性命拴在秋妹子的身上。她一直蹲在墙根看着事态的发展。她看见秋妹子果然十分厉害,手中一把枪指到哪儿打到哪儿,弹无虚发。 可外边的枪也不吃素,里边的人手不断减少。死人在这时比阎王用笔打叉叉还容易。她看见秋妹子没了子弹,便急忙从一个死了的喽啰的腰间摸了一个弹袋递了过去。 秋妹子装上弹丸,看着达美,心里不禁一阵酸楚。 她已经看得清清白白,气数尽了。 “我这回是完了。”秋妹子说,“你十有八九也活不了了。” 秋妹子看着她。 “你害怕么?” 达美摇头。 秋妹子叹了口气。这时杨柳青跑了过来。他左臂中了一枪,喘着粗气说:“当家的,顶不住了……你带着妹子走吧,我再挡一阵……” 秋妹子看看身边的几个喽啰,摇摇头。杨柳青红着眼睛说:“你带着妹子从暗道走,我们几个舍了命也要挡住这伙狗日的!” 秋妹子嘴角挂上一丝冷笑,依旧摇摇头。她看得出今儿的阵势是在劫难逃。她也不想临阵脱逃。自个的老窝被端了还活个什么劲儿! 她放心不下的是达美。他觉着对不住她,连累了达美。 “大当家的,快走!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杨柳青吼了一嗓子,带着剩下的几个喽啰去抵挡官兵。 秋妹子俯下身子摸了一下达美的脸蛋,落下两滴泪珠,叹了口气:“这是天不容我……” 达美禁不住淌出两行长泪。秋妹子一把抹去眼角的泪珠,气刚刚地说道:“今儿个到了这一步田地,你要怨就怨我吧。那伙官兵比我这个土匪强不到哪达去。我给咱俩留几颗弹子,多余的打发那伙狗日的上西天,咱们路上也好多几个做伴的……” 这时猛地听见杨柳青喊了一声:“大当家的!”声音十分怪异。 秋妹子一惊,急忙奔过去。只见杨柳青躺在脚地,手里握着枪,双目圆睁,鲜血把周身染红了。 秋妹子疾唤一声,一抱抱起杨柳青。他不能再回答了,一双眼睛瞪着青天。 秋妹子慢慢放下杨柳青,轻轻合上他的眼睛。秋妹子的眼睛红得往外喷火,牙齿咬得格格响,猛地转过身,随即手中的枪响了,冲在最前头的几个团丁都给杨柳青做伴去了…… 第58章:狗剩反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枪声渐渐稀疏下来。秋妹子发现后院里活着的人只有她和达美了,而且她的左臂连中两枪,正汩汩往外流血。 达美掏出手绢要给她包扎伤口。她笑了一下,说:“别麻烦了。” 她把枪口对住了自己的胸口,扣动了扳机,枪却没响。枪膛没了弹子。秋妹子恨得直咬牙。 “放下家伙!”一阵威严森煞的吼声。 秋妹子举眼一看,四周都是黑洞洞的枪口。她脸上毫无惧色。忽然他看见为首的是狗剩,竟笑了一下:“狗剩你反水了,我就说是谁能这么利索地端了我的老窝。” 狗剩的脸顿时涨得血红,垂下了手中的枪,忽然,他看清了秋妹子身边的女人,失声叫道:“达美,咋是你!” 达美早已认出了他,冷眼相望,脸上毫无惊喜之色。 “……”狗剩一时不知说啥才好。 秋妹子又说:“狗剩,亏得大哥对你那么好,你就这么报答他?” 狗剩的脸好像挨了一巴掌,火辣辣地发烫。他有点无地自容,不敢正视秋妹子的目光。秋妹子又哈哈一笑:“过去的事不提也罢。今儿个我栽在了你手里,你打算咋处置?” 狗剩讷讷地说:“大当家的,民斗不过官,我不能不从,还望你原谅我的苦衷。” 秋妹子大度地说:“正所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不怨你。” “大当家的果然是明白人。” “少跟他磨牙!”一旁的怀勇不耐烦了,手一挥,几个团丁就要上前擒秋妹子。 “住手!”狗剩喝住士兵,对怀勇说,“大当家的是女中豪杰,无理不得。” 秋妹子冷笑道:“看来明年的今日是我的周年了。” 狗剩冲他一拱手:“不瞒大当家的,梅老爷下令,活要见你的人,死要见你的尸。” 秋妹子略一沉吟:“狗剩,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我请你喝过酒?” “记得。” “那时我给你说的话还记得么?” “记得。” “那就好。我秋妹子打拉杆子当土匪就把脑袋拴在裤腰上,随时当球踢。今儿个能死在你手里也算是我的造化。我看得出,你是条汉子,吐口唾沫砸个坑,说过的话不会不算数。我这会儿再求你一次,放我妹子一条生路。” 怀勇冷冷地说道:“别听她的!” 秋妹子看一眼怀勇,说道:“我秋妹子杀人放火的勾当干了也有好多年,你难道比我这个土匪还凶残?!” 怀勇瞥一眼达美,凶狠狠地说:“斩草就要除根!” 狗剩脸色一沉,说:“大人,你答应过我,留达美一条命的。” 怀勇咽住了话。他已看出端倪,知道再说啥也无济于事,不如落个人情给狗剩好了。他看好狗剩是个得力的干将。 狗剩转脸对秋妹子说:“大当家的,你放心,妹子我会照顾好的。” 秋妹子笑道:“你果然是条汉子,说话算数。” 狗剩说:“我也有对不住你的地方……” “以前的话咱不说,单说今儿个的事。狗剩,我谢你了!”秋妹子咕嗵一下跪倒在面前,叩了一个头。 狗剩没想到横行一世的秋妹子会行如此大礼,慌忙弯腰去扶秋妹子。秋妹子却一把抢下他手中的刀,就要自刎。 怀勇眼疾手快,一把夺下刀来,然后把秋妹子捆了个严实。 太阳升起来了,血染了似的架在天边的树杈上。山寨已被团丁们放了一把火,燃着熊熊烈焰,一股浓烟直冲云霄。 院子里摆满了横七竖八的尸体,汪着一摊一摊的猩红鲜血,令人惨不忍睹。 忽地一声巨响,他俩抬眼看去,山寨大堂的屋顶坍塌下来,一根带火的半截木椽斜刺劈空而来,眼看就要砸在达美身上,狗剩眼疾手快飞起一脚踢开那半截带火的木椽。 达美脸上波澜不起,嘴里喃喃地说道:“造孽啊……” 第59章:好死不如赖活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狗剩不愿让达美在这个地方再受刺激,扶她起身,说道:“咱们走吧。” 达美一脸木然:“上哪儿去?” “我送你回家。” “回家?”达美看着他,“我的家在哪儿?” 狗剩一怔,感觉她受了刺激,神志有点不清,便说道:“青龙镇。” “那是我的家吗?”达美摇头,喃喃自语,似在问狗剩,又似问自己。 狗剩觉得此时跟她说不清,改口又说:“那就回咱们村吧。” 沉默良久,达美忽然说:“我想死。你要念咱们小时候的交情,就把我打死吧。” 狗剩大惊:“你千万不要这么想,你还年轻,正在活人,往后的路还长着哩。” “我还活啥人哩……我活着不如死了的好……”达美眼里滚出两串泪珠。 “你不能死,千万不能死……”狗剩找不出更多的话来安慰达美,只是反复地重复着这句话。 “这回你带着队伍偷着来打老爷台,可是恩将仇报啊!” 狗剩垂下眼皮,不敢看达美的眼睛,讷讷地说:“我不敢不从啊。” “狗剩,不管咋说,大当家的是死在了你的手中,我恨你……”达美眼中又有泪水涌出。 狗剩语塞,心中一阵惶然。好半晌,他说:“我送你回家吧。” “早都没家了……”达美泣不成声。 狗剩呆了。 “王明轩早把我家砸成了瓦渣……” 狗剩搓着双手,一筹莫展:“那……咋办?” “我不知道……” 狗剩沉思良久,说:“离这达不远有我一个远房表叔,他人很厚道实诚,心地良善。我送你到他那达先住下,日后再想办法。你看行么?” 达美叹了口气:“唉!到了这一步田地,死你又不让我去死,只有你说咋办就咋办。” 狗剩见达美答应了,满心喜欢,说:“你收拾一下东西,咱们走。” 达美望着冲天大火,说道:“火把啥都烧了,还有啥东西收拾。走吧。”腿却软得走不动。 “你等等!”狗剩说了一声,转身朝庙殿背后跑去。 时辰不大,他牵来一匹乌骓马,鞍镫齐备,这匹马是秋妹子的坐骑,它在院子后的山洞喂养着。聚义厅虽然着了大火,可做马房的山洞却安然无恙。 狗剩把达美扶上了马背,牵着马下山。 下了山,狗剩牵着马踏上去表叔家的路径。达美忽然问:“你救了我,回去跟你的上司咋交代?” 狗剩说:“咋交代啥?你又不是土匪。” “我是土匪头子的妹子。” “你是被抢上山的。” “不,我是自愿的……” “这个……你就甭管,回去我自有法子交代。” “我怕连累你。” “能连累个啥?大不了脱了这身皮。 狗剩不语,牵着马低头赶路。他现在心里啥都没想,只想着咋样才能把达美安顿好。他觉得达美到了这一步田地都是他的罪过。只有安顿好达美他心里才好受些。 那匹乌骓马走着走着忽然不走了,回过头咴咴直叫。狗剩和达美都转头过去,山寨上的火光虽然看不见,可那浓浓的黑烟弥漫了整个天,把血红的太阳也遮得暗淡无光。 良久,狗剩回过神拉马赶路,那马不肯上路,他举起拳头在马屁股上擂了两拳,那马这才得得地上了路…… 正午时分,他们到了表叔家。表叔表婶看到狗剩十分高兴。表叔上下打量着一身戎装的狗剩,笑得合不拢嘴,连声说:“狗剩出息了,出息了!” 表婶瞅着马背上的达美,一张脸笑成了一朵菊花:“这是侄媳妇吧,漂亮的哟,就像从画上走下来的人儿!” 狗剩和达美相对一视,都红了脸面。他想给表叔表婶说达美不是他的媳妇,转念一想,还是将错就错的好,这样表叔表婶会待达美更亲些。 午饭表叔表婶倾家所有,熏肉、山鸡、野兔都上了桌面。无疑,表叔表婶拿他们当贵客待。 狗剩自然十分感激。饭罢,狗剩给表叔表婶说,他们开拔到外县去打土匪,媳妇不能随部队去。 他把媳妇送到表叔家里,也好有个照应,回来后他再来接媳妇,再三说给表叔表婶添麻烦了。狗剩说这番话时,达美几次都想张口说啥,却被狗剩用眼色制止住了。 表叔表婶连连应承,要狗剩尽管放心。狗剩掏出一大把银子给表叔。表叔红了脸说啥也不收,还说狗剩拿他当外人看。狗剩说这钱不是给表叔的,是让表叔想法给达美补补身子。表叔这才收下。 安顿好达美,狗剩就要回队伍。他本想把那匹乌骓马留给表叔,可表叔不要,说山里人只养驴,马金贵养不起。狗剩只好作罢。 表叔一家人把狗剩送出村子,狗剩要他们留步。达美说她再送狗剩一程。表叔表婶都很知趣,止住了步,让达美再送狗剩一程。两人并肩走着,达美忽然问:“你为啥要说我是你媳妇?” 狗剩脸色一红,急忙说:“我没别的意思,这么说表叔表婶会对你更亲些。” “他们都是难得的好人。” “是好人,可日子过得苦。”狗剩说着掏出一个包递给她,“这点钱你留着用,表叔他们一家也很难。” 达美接住了包:“到了这一步田地,我也只有领情了。” “跟我你咋说这话,太生分了。” “你……为啥要这么待我?” “你也是我妹子。” “我先前拿话伤过你,你不怨我么?” “咋能怨你,你说的那些话都是实情。是我对不住大当家的,也害得你落到了这一步田地……” 达美叹了口气:“唉,别这么说,这也全怨不得你。她干的这勾当就不是个好营生。就是你不灭他,迟早都会有人来灭他。” 狗剩没想到达美竟如此明事理,真有点感动。少顷,说道:“不管咋说,我觉得自己做错了。”他心里实在有些愧疚。 达美说:“这是命中注定。倘若落在别人手中,我的命也就没了……说到底我还真该谢谢你哩。” “快别说这样的话。我答应过大当家的,要照顾好你,再者说,你我从小一块耍大,好歹还有一份情意哩。论年龄,我还是你哥哩,哥哥照顾妹子理所当然,你说是么?” 达美笑了:“这么说你这份情我说啥也都该领。” 狗剩也笑了:“是这么个理嘛。” 两人说说笑笑地走着,彼此都觉得亲近了许多。狗剩又关切地说:“千万要保重身体。” 达美心中一颤,十分感动,点点头。 两人一时无语,默默走路。 走了一程,狗剩止住步说:“你回吧。” 达美说:“我再送送吧。” 狗剩说:“不送了。送客千里,终有一别。” 达美停住了脚。两人四目相视,心中都有话要说,但谁也不说。不远处的山坡上,有一群羊,白云似的悠悠飘荡,揽羊汉是个小伙,捏细嗓子在唱山歌:“手拉着你的绵手手,送你到大门口,有两句知心话,哥哥你记心头。走路你有站,过河你要看渡口,水深深水浅浅,叫人家前头走……” 第60章:死亡的煎熬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狗剩一回到青龙镇就听说了老袁的死讯。据说老袁被剥光衣服塞到一个麻袋里,扔进了江心。 了结老袁性命的是码头帮的人。离开码头后,这群人闯到江边的小酒馆喝酒,有人给老袁也撒了一杯酒,他们觉得老袁是条好汉。 有人站在桌子上大骂梅老爷无情无义,把他们兄弟会当苍蝇一样捏。 这事很快地张扬开了,大家都对怀勇佩服得紧,他设计的这么好的圈套,把土匪一窝端了。 狗剩回来之后,就住在冯四的米店里,给怀勇当贴身保镖。 这天早上,他提着装满早点的篮子一路狂奔,铜壶里的豆浆晃荡着,滴在路上。 从米店到河边码头隔了三个街区,狗剩撒腿狂奔着,穿越早晨湿漉漉的街道和人流,到达码头时太阳正好从笨重的石墩上跳起来,河岸上一派辉煌的日出景象。 狗剩骤然止步,他觉得心快从咽喉里跳出来了,整个世界向他放出刺眼的光芒,他面前的河边码头清新空寂,昔日阴暗可怖的印象在瞬间荡然无存。 狗剩沿着河岸慢慢地走,他想地上应该有血迹,宰了人总归会留下痕迹。他低头寻找着,除了满地的煤渣、油渍和纸屑,什么也没有。 狗剩奇怪为什么看不见老袁的血,也许没用刀子,他们可能把他绑上石头扔进了河里。他没有看见老袁临死前是什么模样。 他会跪下乞求吗?他会想到是谁在杀他吗? 你在找什么?一个拣破烂的老女人从货包后而探头问。 “一个死人。你看见昨天夜里那个死人了吗?” “江边每天都有死人。”老女人说,“你说谁呢?” “老袁,青龙山上的土匪老袁,我来给他收尸。” “是这个吗?老女人从箩筐里拎起一件黑绸褂,又拎起一条黑裤子和一顶黑色圆帽,她对狗剩说,你要是出钱,我就把这些卖给你。” 狗剩注视着老女人手里的衣物,他认出那是老袁化妆下山时戴的帽子,那就是的黑缎面羊皮袄,还应该有一双鞋子。 狗剩的手里抓着一块冰冷的卤猪肉。 他突然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天空呈现出一半红色和一半蓝色,那道强光依然直射他的眼睛,他觉得脸颊上有冰凉的一滴,是眼泪。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下了这滴奇怪的眼泪。 他再次来到深夜的码头,旧景旧情触起一种酸楚的回忆,他靠着一垛货包注视着码头兄弟会的几条恶棍,想象着当时的情景。 河边灯影稀疏,船桅和货堆被勾勒出复杂的线条和阴影。老袁他们跳上了紧靠驳岸的一条油船,然后再朝停在里档的船上跳。 两条运米的船急速地摇晃起来,桅上的煤油灯突然消失了。老袁把桅灯扔进了河里,这是一次实实在在的抢劫。 老袁四处张望,他想为什么没有人来阻止?其他船上的人呢?那些像游神一样穿黑制服的狗子呢?看来只要你有枪有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船老大被五花大绑地扔在舱里,嘴里塞着棉花,守着一船米的人注定是要倒霉的,难道他不知道这是凶险黑暗的年月吗? 老袁扭过脸去看大舱里的米,在夜色中大米闪烁着温和的白色光芒。他喜欢这种宁馨的粮食的光。 “你会弄船吗?”阿保说问一个伙计。 “我不会”,伙计下意识地回答,“乡下佬不一定会弄船” “别骗我”,老袁得意洋洋用手托起伙计的下巴,审视着他说,“我看你的眼睛又在说谎,你快把船停到岸边上,要不没法卸这两船货,要不我就把你一脚踹到江里去。” “我弄不好”,伙计垂下眼睑,拨开老袁的手说,“我试试看吧。” 米船摇晃着艰难地离了岸,一切都显得有条不紊,他们就这样沉着而粗暴地抢了两船大米。 老袁觉得一切都易如反掌。 然而,正当老袁得意洋洋的时候,那个像绵羊一样温顺的伙计,还有另外一个,卸了老袁的家伙,迅速地把他捆了起来。 扑喘一声,老袁还还来不及反应,就被推入了江中。他抬起头似乎想说什么,但是嘴里的布团堵住了声音,他的脸上掠过一道绝望苍白的光,他的身体像一捆货物沉重地坠入江中,溅起许多水花。 狗剩似乎看见老袁已经沉入水中,他的手上只留下几滴冰凉的水。 “他本来就不想活了”,怀勇淡淡他说,“死就死吧,算我成全他,这种人就不配活着。” 狗剩摸摸自己的手,冰凉而潮湿,他的心里也是同样的感觉。河水在黯淡的月光灯影下向东奔流,罪恶像蚂蚁一样到处爬行,奔涌的河水不知吞没了多少懦弱绝望的冤魂。 兰春的生活一如既往的放纵和快乐,她的红唇边永远挂着迷惘而谄媚的笑意,没有什么可以改变她生活的内容和情趣。 纸醉金迷的气氛使她深深陶醉。她的容貌和体形发生了奇异的变化,街上其他女孩一时不敢认她。她变得丰腴饱满起来,穿着银灰色貂皮大衣娉停玉立,俨然一个大户小姐。 她经常跟着怀勇去打麻将,怀勇让她摸牌,嘴里不停地叫着,好牌,好牌,一边就把她拖到了膝盖上去,她恍恍惚惚地坐在怀勇的腿上,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小猫,一只不满现状的小猫,从狭窄沉闷的米店里跳出来,一跳就跳到郭爷的膝上,这是别的女孩想都不敢想的事,而兰春把它视为荣誉和骄做。 漫长的冬夜里狗剩经常无端地惊醒,那种声音沉闷而带有阴谋的形式,它已经随着老袁的死讯而消失,可是五龙听见嘣的一声存在于冥冥之中,它总是在夜深人静时出现在米店的院子里。 狗剩以为是花猫在打架,他惊惊地凝望着那扇窗子。 灯亮了一下又遽然熄灭。除了木格窗的轮廓,什么也看不见了,他蹑脚走到窗前,站在那儿听了一会,房间里的说话声模糊而遥远,偶尔能听见压抑的嘻笑。 院子里风很大,狗剩很快就觉得寒冷难耐,他打着哆嗦抱紧自己的身体,想象窗户后面的事件。 在黑暗和夜寒中偷听怀勇和兰春的春情,狗剩的心情悲凉如水,这个狗杂种,他的日子过得多么恣意快活。 狗剩咬着牙关想,为什么没有人来收拾这条下流野蛮的恶狗?为什么没有勇气破窗而入把他从床上拎下来,打断他的脊梁或者踢碎他的睾丸? 仇恨、沮丧、嫉妒,它们交织在一起,像一条黑色虫子啮咬着狗剩的心。他在黑暗中钻进店堂,躺在油腻的散发着体臭的棉被里幻想着种种奇妙胜景,他看见了另一幅*的画面,他和兰春在充满脂粉香气的房间里交欢,地上铺着的是一张巨大的淡黄的人皮,他和织云在这张人皮上无休止地交欢。 狗剩咬着棉被想那是怀勇的人皮,那就是从怀勇身上剥下来的人皮,它应该用来做他和女人擦屁股的床单。 第61章:大神传神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家夫人发疯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青龙镇。 她把捡来的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三姨太生的女儿不知去向,一切成迷。梅仁厚也迷惑不解,他消灭了所有的敌人,但是他还是没搞明白,到底哪个才是自己的孩子。 青龙镇除了这些恐怖混乱而又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之外,在精神生活上,也还有不少的盛举,当然,有信上帝的,也有不信的。不信上帝的,就信大神。 梅老爷虽然相信了耶稣,但是连耶稣都破解不了的难题,他只好去求助于大神了。 大神是会治病的,她穿着奇怪的衣裳,那衣裳平常的人不穿;红的,是一张裙子,那裙子一围在她的腰上,她的人就变样了。 开初,她并不打鼓,只是一围起那红花裙子就哆嗦。从头到脚,无处不哆嗦,哆嗦了一阵之后,又开始打颤。她闭着眼睛,嘴里边叽咕的。每一打颤,就装出来要倒的样子。把四边的人都吓得一跳,可是她又坐住了。 大神坐的是凳子,她的对面摆着一块牌位,牌位上贴着红纸,写着黑字。 那牌位越旧越好,好显得她一年之中跳神的次数不少,越跳多了就越好,她的信用就远近皆知。她的生意就会兴隆起来。那牌前,点着香,香烟慢慢地旋着。 那女大神多半在香点了一半的时候神就下来了。那神一下来,可就威风不同,好像有万马千军让她领导似的,她全身是劲,她站起来乱跳。 大神的旁边,还有一个二神,当二神的都是男人。他并不昏乱,他是清晰如常的,他赶快把一张圆鼓交到大神的手里,大神拿了这鼓,站起来就乱跳,先诉说那附在她身上的神灵的下山的经历,是乘着云,是随着风,或者是驾雾而来,说得非常的雄壮。 二神站在一边,大神问他什么,他回答什么。 好的二神是对答如流的,坏的二神,一不加小心说冲着了大神的一字,大神就要闹起来的。大神一闹起来的时候,她也没有别的办法,只是打着鼓,乱骂一阵,说这病人,不出今夜就必得死的,死了之后,还会游魂不散,家族、亲戚、乡里都要招灾的。 这时吓得那请神的人家赶快烧香点酒,烧香点酒之后,若再不行,就得赶送上红布来,把红布挂在牌位上,若再不行,就得杀鸡,若闹到了杀鸡这个阶段,就多半不能再闹了。因为再闹就没有什么想头了。 这鸡、这布,一律都归大神所有,跳过了神之后,她把鸡拿回家去自己煮上吃了。把红布用蓝靛染了之后,做起裤子穿了。 有的大神,一上手就千方百计的下不来神。请神的人家就得赶快的杀鸡来,若一杀慢了,等一会跳到半道就要骂的,谁家请神都是为了治病,请大神骂,是非常不吉利的。所以对大神是非常尊敬的,又非常怕。 跳大神,大半是天黑跳起,只要一打起鼓来,就男女老幼,都往这跳神的人家跑,若是夏天,就屋里屋外都挤满了人。 还有些女人,拉着孩子,抱着孩子,哭天叫地地从墙头上跳过来,跳过来看跳神的。 跳到半夜时分,要送神归山了,那时候,那鼓打得分外地响,大神也唱得分外地好听;邻居左右,十家二十家的人家都听得到,使人听了起着一种悲凉的情绪,二神嘴里唱:“大仙家回山了,要慢慢地走,要慢慢地走。” 大神说:“我的二仙家,青龙山,白虎山……夜行三千里,乘着风儿不算难……” 这唱着的词调,混合着鼓声,从几十丈远的地方传来,实在是冷森森的,越听就越悲凉。听了这种鼓声,往往终夜而不能眠的人也有。 请神的人家为了治病,可不知那家的病人好了没有?却使邻居街坊感慨兴叹,终夜而不能已的也常常有。 满天星光,满屋月亮,人生何如,为什么这么悲苦? 过了十天半月的,又是跳神的鼓在响。于是人们又都着了慌,爬墙的爬墙,登门的登门,看看这一家的大神,显的是什么本领,穿的是什么衣裳。听听她唱的是什么腔调,看看她的衣裳漂亮不漂亮。 跳到了夜静时分,又是送神回山。送神回山的鼓,个个都打得漂亮。 若赶上一个下雨的夜,就特别凄凉,寡妇可以落泪,鳏夫就要起来彷徨。 那鼓声就好像故意招惹那般不幸的人,打得有急有慢,好像一个迷路的人在夜里诉说着他的迷惘,又好像是生离死别,万分地难舍。 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迷离的夜。 二神问:“梅家夫人怀里的孩子是不是梅老爷的孩子?” 大神答:“是也不是,不是也是” 二神问:“那到底是不是?” 大神答:“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 在吃了好几只鸡之后,这个谜题似乎有了答案。 众人眯瞪着困倦的眼神,都想回去睡觉了。 然后,鸡神吃饱喝足,也归位了! 梅夫人心满意足地抱着孩子去睡觉了。 四周的邻居街坊们似乎下回再有打鼓的连听也不要听了。但其实不然,下一次鼓一响就又是上墙头的上墙头,侧着耳朵听的侧着耳朵在听,比喝酒吃肉更热心。 第62章:蝴蝶飞呀飞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多年以后,吴二傻子的儿子吴永昌和梅仁厚的儿子梅玉章成了好朋友。 也不知道谁是谁的儿子。有时候,梅仁厚看着吴永昌,感觉有几分像自己。但是,他又不是很确定,所以他对吴永昌很客气,有时候还带着他们到花园里玩。 梅家有一个大花园,这花园里蜜蜂、蝴蝶、蜻蜒、蚂蚱,样样都有。蝴蝶有白蝴蝶、黄蝴蝶。 吴永昌嫌这种蝴蝶太小,不太好看。他喜欢的是大红蝴蝶,满身带着金粉。 蜻蜒是金的,蚂蚱是绿的,蜜蜂则嗡嗡地飞着,满身绒毛,落到一朵花上,胖圆圆地就和一个小毛球似的不动了。 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 这花园,从前是一个果园。梅仁厚的母亲喜欢吃果子就种了果园。她又喜欢养羊,羊就把果树给啃了。果树于是都死了。 梅玉章长到半大小子时候,园子里就只有一棵樱桃树,一棵李子树,为因樱桃和李子都不大结果子,所以觉得他们是并不存在的。 这榆树在园子的西北角上,来了风,这榆树先啸,来了雨,大榆树先就冒烟了。太阳一出来,大榆树的叶子就发光了,它们闪烁得和沙滩上的蚌壳一样了。 梅仁厚一天都在花园里边,他们也跟着梅仁厚在里边。 梅戴着一个大草帽,他们戴一个小草帽,梅栽花,他们就栽花;梅拔草,他们就拔草。当梅下种种小白菜的时候,他们就跟在后边,把那下了种的土窝,用脚一个一个地溜平,哪里会溜得准,东一脚的,西一脚的瞎闹。 有的把菜种不单没被土盖上,反而把菜子踢飞了。 小白菜长得非常之快,没有几天就冒了芽了。一转眼就可以拔下来吃了,梅仁厚觉得非常新奇。 梅仁厚铲地,他们也铲地;因为吴永昌个子太小,拿不动那锄头杆,梅仁厚就把锄头杆拔下来,让他单拿着那个锄头的头来铲。 其实哪里是铲,也不过爬在地上,用锄头乱勾一阵就是了。也认不得哪个是苗,哪个是草。往往把韭菜当做野草一起地割掉,把狗尾草当做谷穗留着。 等梅发现吴永昌铲的那块满留着狗尾草的一片,他就问,“这是什么?” 吴永昌说:“谷子。” 梅仁厚大笑起来,笑得够了,把草摘下来问吴:“你每天吃的就是这个吗?” 吴永昌说:“是的。” 吴永昌看着梅仁厚还在笑,就说:“你不信,我到屋里拿来你看。” 吴永昌跑到屋里拿了鸟笼上的一头谷穗,远远地就抛给梅了,然后说:“这不是一样的吗?” 梅仁厚慢慢地把他叫过去,讲给他听,说谷子是有芒针的。狗尾草则没有,只是毛嘟嘟的真像狗尾巴。 梅仁厚虽然教得很认真,他看了也并不细看,也不过马马虎虎承认下来就是了。 一抬头看见了一个黄瓜长大了,跑过去摘下来,他们又去吃黄瓜去了。 黄瓜也许没有吃完,又看见了一个大蜻蜒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蜒去了。蜻蜒飞得多么快,哪里会追得上。好在一开初也没有存心一定追上,所以站起来,跟了蜻蜒跑了几步就又去做别的去了。 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把蚂蚱腿用线绑上,绑了一会,也许把蚂蚱腿就绑掉,线头上只拴了一只腿,而不见蚂蚱了。 他们玩腻了,又跑到梅仁厚那里去乱闹一阵。 梅仁厚浇菜,他们也抢过来浇,奇怪的就是并不往菜上浇,而是拿着水瓢,拼尽了力气,把水往天空里一扬,大喊着:“下雨了,下雨了。” 太阳在园子里是特大的,天空是特别高的,太阳的光芒四射,亮得使人睁不开眼睛,亮得蚯蚓不敢钻出地面来,蝙蝠不敢从什么黑暗的地方飞出来。 吴永昌感觉凡在太阳下的,都是健康的、漂亮的,拍一拍连大树都会发响的,叫一叫就是站在对面的土墙都会回答似的。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 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黄花,就开一个黄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 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他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 蝴蝶随意的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 只是天空蓝悠悠的,又高又远。白云一来了的时候,那大团的白云,好像洒了花的白银似的,从梅仁厚的头上经过,好像要压到了他的草帽那么低。 他们玩累了,就在房子底下找个阴凉的地方睡着了。不用枕头,不用席子,就把草帽遮在脸上就睡了。 第63章:嘴馋花不开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的眼睛是笑盈盈的,他的笑,常常笑得和孩子似的。 梅仁厚变成了人们口中的梅大善人。自打那年一场血腥的屠杀和镇压之后,青龙山一带再也没有成气候的土匪了。 他成了这一带的孩子最敬爱的爷爷伯伯了。 梅仁厚身体很健康,手里喜欢拿着个手仗。嘴上则不住地抽着旱烟管,遇到了小孩子,每每喜欢开个玩笑,说:“你看天空飞个麻雀。” 趁那孩子往天空一看,就伸出手去把那孩子的帽给取下来了,有的时候放在长衫的下边,有的时候放在袖口里头。他说:“麻雀叨走了你的帽啦。” 孩子们都知道了他的这一手了,并不以为奇,就抱住他的大腿,向他要帽子,摸着他的袖管,撕着他的衣襟,一直到找出帽子来为止。 梅仁厚常常这样做,也总是把帽放在同一的地方,总是放在袖口和衣襟下。 那些搜索他的孩子没有一次不是在他衣襟下把帽子拿出来的,好像他和孩子们约定了似的:“我就放在这块,你来找吧!” 这样的不知做过了多少次,就像老太太永久讲着:“上山打老虎”这一个故事给孩子们听似的,哪怕是已经听过了五百遍,也还是在那里回回拍手,回回叫好。 每当梅仁厚这样做一次的时候,他和孩子们都一齐地笑得不得了。好象这戏还像第一次演似的。 别人看了梅仁厚这样做,也有笑的,可不是笑他的手法好,而是笑他天天使用一种方法抓掉了孩子的帽子,这未免可笑。 梅仁厚不怎么管事了,一切家务都由梅夫人管理。他只是自由自在地一天闲着;幸好梅玉章长大了,不然他该多寂寞。 他会走了,会跑了。走不动的时候,梅仁厚就抱着他;走动了,就拉着他。一天到晚,门里门外,寸步不离,而梅仁厚多半是在花园里,于是孩子们也在后园里。 人和天地在一起,天地是多么大,多么远,用手摸不到天空。而土地上所长的又是那么繁华,一眼看上去,是看不完的,只觉得眼前鲜绿的一片。 梅玉章和吴永昌一到花园里,就没有对象地奔了出去,好像是看准了什么而奔去了似的,好像有什么在那儿等着似的。 其实他们是什么目的也没有,只觉得这园子里边无论什么东西都是活的,好像腿也非跳不可了。 若不是把全身的力量跳尽了,梅仁厚怕他们累了想招呼住,那是不可能的,反而他们越招呼,越不听活。 等到他们实在跑不动了,才坐下来休息,那休息也是很快的,也不过随便在秧子上摘下一个黄瓜来,吃了也就好了。 休息好了又是跑。 那棵樱桃树,明是没有结樱桃,就偏跑到树上去找樱桃。李子树是半死的样子了,本不结李子的,就偏去找李子。一边在找,还一边大声的喊,在问着:“樱桃树为什么不结樱桃?” 梅仁厚老远的回答着:“因为没有开花,就不结樱桃。” 再问:“为什么樱桃树不开花?” 梅仁厚说:“因为你嘴馋,它就不开花。” 大家立刻就笑了。而且是笑了半天的工夫才能够止住,不知哪里来了那许多的高兴。把花园一时都让搅乱了,他们笑的声音不知有多大,自己都感到震耳了。 后园中有一棵玫瑰。一到五月就开花的。一直开到六月。花朵和酱油碟那么大。开得很茂盛,满树都是,因为花香,招来了很多的蜜蜂,嗡嗡地在玫瑰树那儿闹着。 别的一切都玩厌了的时候,吴永昌就想起来去摘玫瑰花,摘了一大堆把草帽脱下来用帽兜子盛着。在摘那花的时候,有两种恐惧,一种是怕蜜蜂的勾刺人,另一种是怕玫瑰的刺刺手。好不容易摘了一大堆,摘完了可又不知道做什么了。 梅仁厚蹲在地上拔草,孩子们就给他戴花。梅仁厚只知道是在捉弄他的帽子,而不知道到底是在干什么。 吴永昌把他的草帽给他插了一圈的花,红通通的二三十朵。一边插着一边笑,当他听到梅仁厚说:“今年春天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也怕闻得到的。” 大家笑得哆嗦起来,几乎没有支持的能力再插上去。 插完了,梅仁厚还是安然的不晓得。他还照样地拔着垅上的草。孩子们跑得很远的站着,不敢往那边看,一看就想笑。所以借机进屋去找一点吃的来,还没有等大家回到园中,梅仁厚也进屋来了。 那满头红通通的花朵,一进来梅夫人就看见了。她看见什么也没说,就大笑了起来。孩子们笑得最厉害,在地上打着滚笑。 梅仁厚把帽子摘下来一看,原来那玫瑰的香并不是因为今年春天雨水大的缘故,而是那花就顶在他的头上。 他把帽子放下,笑了十多分钟还停不住,过一会一想起来,又笑了。 梅仁厚刚有点忘记了,梅玉章就在旁边提着说:“爸爸……今年春天雨水大呀……” 一提起,梅仁厚的笑就来了。于是孩子们又在地上打起滚来。 就这样一天一天的,梅仁厚,梅玉章,吴永昌混在花园里,一样也不可缺少的了。 除非刮了风,下了雨,梅仁厚就在书房里写字。写得不怎样,但他乐此不疲。 在孩子们却是非常寂寞的了。没有去处,没有玩的,觉得这一天不知有多少日子那么长。 第64章:奇怪的声音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秋雨之后,这花园就开始凋零了,黄的黄、败的败,好像很快似的一切花朵都灭了,好像有人把它们摧残了似的。 它们都没有从前那么健康了,好像都很疲倦了,要休息了似的,好像要收拾收拾回家去了似的。 大榆树也是落着叶子,当他们偶尔在树下坐坐,树叶竟落在脸上来了,树叶飞满了花园。 没有多少时候,大雪又落下来了,花园就被埋住了。 通到花园去的后门,也用泥封起来了,封得很厚,整个的冬天挂着白霜。 没有地方可去,梅玉章和吴永昌就在屋子里翻箱倒柜到处玩。 梅仁厚的书房里还一个精致的洋钟,是非常希奇的,画着一个穿着古装的大姑娘,好像活了似的,每当吴永昌到他屋去,若是屋子里没有人,她就总用眼睛瞪他,他几次的告诉过梅,梅仁厚说:“那是画的,她不会瞪人。” 吴永昌一定说她是会瞪人的,因为他看得出来,她的眼珠像是会转。 还有梅夫人各式各样的箱子上也尽雕着小人,尽是穿古装衣裳的,宽衣大袖,还戴顶子,带着翎子。满箱子都刻着,大概有二三十个人,还有喝酒的,吃饭的,还有作揖的,栩栩如生好像在讲什么故事。 吴永昌总想要细看一看,可是梅夫人不让沾边,还离得很远的,她就说:“可不许用手摸,你的手脏。” 梅夫人的内间里边,在墙上挂着一个很古怪很古怪的挂钟,挂钟的下边用铁练子垂着两穗铁包米。铁包米比真的包米大了很多,看起来非常重,似乎可以打死一个人。再往那挂钟里边看就更希奇古怪了,有一个小人,长得蓝眼珠,钟摆一秒钟就响一下,钟摆一响,那眼珠就同时一转。 那小人是黄头发,蓝眼珠,梅仁厚告诉他,说那是洋人,跟神父一样。 除了四间住房一间厨房之外,还有极小的,极黑的两个小后房。 那里边装着各种样的东西, 坛子罐子、箱子柜子、筐子篓子。除了自己家的东西,还有别人寄存的。 那里边是黑的,要端着灯进去才能看见。里边的老鼠很多,蜘蛛网也很多。空气不大好,有一种扑鼻的和药的气味似的。 他们觉得这储藏室是新大陆,随便打开那一只箱子,那里边更有些好玩的东西,铜环、木刀、竹尺。这些个都是他在别的地方没有看过的。而且这抽屉始终也不锁的。所以他们常常随意地开,开了就把样样,似乎是不加选择地都搜了出去,左手拿着木头刀,右手拿着观音粉,这里砍一下,那里画一下。 后来他们又找到了一个小锯,用这小锯,他们开始毁坏起东西来,在椅子腿上锯一锯,在炕沿上锯一锯。 这里边是无穷无尽地什么都有,这里边宝藏着的都是他所想像不到的东西,使他们感到这世界上的东西怎么这样多!而且样样好玩,样样新奇。 储藏室好像变成他们探险的地方了。他们常常趁着大人不在屋就打开门进去了。这储藏室也有一个后窗,下半天也有一点亮光,就趁着这亮光打开了抽屉,这抽屉已经被翻得差不多的了,没有什么新鲜的了。 翻了一会,觉得没有什么趣味了,就出来了。到后来连一块水胶,一段绳头都拿出来了,把五个抽屉通通拿空了。 除了抽屉还有筐子笼子,但那个他们不敢动,似乎每一样都是黑洞洞的,灰尘不知有多厚,蛛网蛛丝的不知有多少,因此连想也不想动那东西。 有一次他们走到这黑屋子的最深处去,好像世界上已经消失的一件事,今天忽然又来到了他们的眼前,世界受了惊似的又恢复了记忆。 他们总是若有若无地听到一点微弱的声音。仿佛是从地底下发出的,断断续续,像个小孩子在哭泣,随即一下子变成连续不断的高声长啸,这是一声哀嚎,一声悲鸣,半似恐怖,半似得意,只有堕入地狱的冤魂的痛苦惨叫和魔鬼的欢呼混杂起来,才能与这声音相似。 第64.1章:幽灵咳声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一年,永昌十一岁,经历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头发竖起、冷汗直流的恐怖遭遇! 特别是在偏僻的小王庄,稀稀落落的民房乱七八糟的撒在黄河岸边,周围不是现在的饭店超市小卖部,而是乱葬岗子老坟院。 乡民们走的是弯弯曲曲蚰蜒路,见的是古墓新坟荒草地!各种邪物精怪常被人碰上,像什么黑狗精、母猪精、黄大仙、吊死鬼、半截岗、蛇精树怪、魑魅魍魉,小鬼小判、黑白路神等等,或吓人害人、或报仇报恩、或捉弄于人、或傍人避祸等等千奇百怪,以至于传的风风雨雨,人尽皆知! 但永昌和梅玉章、傻大个等几个人对此却不感兴趣,更不知道什么叫做害怕,一是因为年纪小、阅历浅,没有经过什么事,只对好吃的东西感兴趣! 三个人虽没有义结金兰,却也志同道合,因为从小就有一个共同的理想,当时也坚信是所有人类的最高追求,这个理想就是:经常有肉吃! 永昌甚至认为,之所以有那么多人不要命的争当高官大贾甚至是皇上总统的,其实也不过是为了能顿顿吃上肉罢了! 这个看似可笑的理想,却是有其深刻的现实渊源的! 因为在记忆中,小时候做的最多的梦就是吃肉,醒来后还在回味梦中吃肉的幸福! 那时哄饱肚皮的一直是红薯粗粮加野菜,吃肉基本上要等逢年过节,平时想善生活,就全靠自逮的小鱼小虾或山鸡野兔了! 而最好吃的,就是那油香肉厚的野兔了!但野兔肉香不假,逮野兔的过程可不全是充满激情的,有的时候,累得浑身是汗、吓得魂飞魄散可能连兔毛也逮不到一根! 那年初冬,小麦刚露出地面四指高,又没有玉米秆高粱棵儿碍事碍眼,野兔正是膘肥体壮的时节,也正是我们改善生活的好时候。 三个人带着他家的大狗“虎子”,相约去逮野兔。 虎子确实是条好狗,不但速度一流,还很仗义,一下午不到,就衔来了两只野兔,三个高兴得在麦地里跑来跑去大声欢笑! 临近傍晚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只又肥又大的老野兔,远看就像一个小猪崽子那么大,可惜的是,姜是老的辣,兔是大的快,只见它一番漂亮的快跑急转,不一会儿就甩掉了虎子!眼看大半锅香喷喷的兔肉就要跑掉,他们岂肯轻易放弃,于是紧跟虎子,追了起来! 由于百米冲剌似的快跑,不一会儿他们就气喘吁吁,浑身出汗,跟随虎子来到了梅家后院那个荒废的院子里。 大概地扫了几眼,只见这片松柏荫荫,杂乱无章,草深树密,人不常来,确实是野兔藏身的好地方! 虎子在一间荒废的屋子前停了下来,围着那座大坟团团转,急得嘴里呜呜直叫,赶过去一看,原来在那所大屋边,在荒草丛中有一个洞口,虎子钻不过去,急得在旁边转来转去。 “那个大家伙肯定钻这里边去了”,永昌对自家的虎子很有信心。 “对,里面绝对不只那一个兔子,说不定一大窝呢,哈哈哈……”,张大个子想得更高。 “一定把它弄出来,我们三个人正好一人一只”我围着那个大坟转了转,并没有发现有其它出口。 玉章和张大个守着那个洞口,以防野兔逃走,永昌转来转去想办法。 因为并没有其它洞口,所以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将洞口扩大,让虎子能够进去将那只野兔衔出来! 找铁锹类的家伙太慢,永昌和张大个就随手找了个棍子,迫不及待的就使劲的在那坟边掘土,扩大那个洞口。 挖着挖着,我突然听到了的“咳---”的一声咳嗽,永昌以为是错觉,但张大个也同时停住了手,抬头看着永昌。 四目相对,几乎同时问对方:“是谁在咳嗽?” “咳---”似乎在回答他们一样,那人又咳嗽了一声,这次听清了,咳嗽声竟是从洞中传来的,是从他们正在挖的坟边洞中传来的,也就是说,坟里面竟有人在咳嗽! 他们像被火烧着了手一样,扔掉手中的棍,退在了一边。 站在旁边的玉章根本不信,这天还没黑,又有虎子在旁边护驾,怕什么!他弯下腰伸头向那洞里面看去! “咳---”,这次声音更大更清晰,三人都听清楚了!确实是人的咳嗽声,确实是从坟里面传出来的! 听清的后果就是,连已经到手的两只野兔也没要,就拔腿往家跑去! 事情到此还没结束。张大个的哥哥张大孬听说此事后,一是坚决不信邪,二是为丢了两只野兔深感可惜,并认为那儿可能是野兔的大本营。决定第二天领我们去那儿见识见识,更重要的是逮些野兔解解馋! 这里交待一下,那张大个的父亲绰号张大胆,在村里是出了名的天不怕地不怕,曾带头到老鳖窝和水鬼过招。他两个儿子深得大胆亲传,特别是老大张大孬,比他大五岁,同样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主儿。 关于张大孬,还有一个小插曲儿。说的是张大孬五六岁的时候,曾随老爹下水掏黄蟮,大胆在水中低头寻孔探洞,不一会儿就掏了好几条大黄蟮,这让在岸边一个人玩的大孬好不高兴,拍着手跃跃欲试,过不多时,张大孬就高声大叫,说是逮到一条大家伙。 张大胆抬头一看,头上的冷汗就刷的一下出来了,只见大孬两只手紧紧的抓住的并不是什么黄蟮,而是一条像小孩胳膊粗的大蛇,在兴奋的向老爹报喜,张大胆赶紧跑过去,告诉大孬这不是黄蟮而是一条大蛇,让他赶快放手,让人意外的是,那大孬根本不怯,说啥也不放,说是不管它是黄蟮还是长虫,坚决要带它回家…… 第二天,张大孬带着他们三个,拿了一把铁锹,叫上虎子,气势汹汹的直扑那间空房子。 没到跟前,就远远的看见那坟院中有一片荒草在动,稍再走近,只见一只肥大的野兔箭一样往后跑去,钻入了昨天的那个坟洞中。 他们心中大喜,赶紧围住那个洞口,张大孬让他们在旁边招呼着,他亲自下手,用铁锹扩大洞口,好让虎子钻进去,衔那只野兔出来。 “咳---”,从洞中又传出来那个熟悉而又让人害怕的声音。 张大孬也停住了手,好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样,弯下腰将头伸入洞口向洞内看去。 “咳---”,那个声音又提高了嗓门似的大声咳嗽起来,与此同时,胡大孬好像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一样,急转身就跑! 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大孬在大白天,直接回头就走,脸色惨白。他们几个同时跟着大孬一哄而散…… 永昌也不清楚那坟中的咳嗽声到底是野兔模仿的,还是坟中人让他们不要再挖的提示! 当然,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让人脊背发凉:若是野兔能模仿到那种逼真的程度,它就不可能是一只普通的野兔;而若是后者,入土多少年的尸骨还会咳嗽,那就更让人睡不好觉了! 从那以后,他们对神神鬼鬼的东西都有些半信半疑了。 第65章:黑暗与虚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长时间的折磨让她感觉自己难受得快要死了。当他们最终给她松了绑,扔到这里,她觉得神志正远离躯壳而去。 她清清楚楚灌进耳膜的最后一个声音,就是一声判决。之后的声音似乎幻化为模糊的嗡嗡声,好像蚊虫作响。 恍惚间,她似乎看到了乡间的水车,不停地在旋转,如同她脑子的神经细胞一般。 在那之后,她就什么都听不到了。不过她一时间还能看得到眼前的场景,夸张得真是可怕啊! 她看到了梅仁厚的嘴唇,白花花的嘴唇,比纸还要白,还薄得近乎怪诞;那么薄的嘴唇,吐出的话却字字千钧,无可更改,对她的所受的折磨压根就不屑一顾。 她看见那死刑般的判决,正从那嘴唇里汩汩淌出。她看见两片嘴唇闭合扭动,吐出致命的字句。 她浑身颤抖,因为但见唇动,却听不到有声音传来。 她虽一时惊恐惧得神志都昏乱了,但还能看见包裹着四壁的黑影悄然波动,轻微得很难察觉。 随后她的目光就落在四周的白骨上去。转眼间,她马上就体味到了极度的不适,浑身瑟瑟抖索,似乎个个都是头顶冒着火焰的厉鬼。 突然间,唯一的一根烛火也彻底熄灭,四下里立刻漆黑一团,什么都没有了。一切感觉都逃遁了,惟有一个意念,那就是急速坠落,似乎灵魂被打入地府。 周遭一派寂静。一切都凝滞了,黑暗主宰了一切。 时间停滞了,周围没有任何声音。她昏迷过去了,但也不能说丧失了全部意识。当我们从沉沉睡梦中醒来,就像是打破了薄薄的丝网般的梦。可转眼间,我们就不记得自己做过梦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她的灵魂中又有了声音和动作意识,心脏一阵喧嚣,耳边就是心脏激越的跳动声。而后,是片刻的静止,大脑也随之一片空白。再接着,还是声音、动作、还有触摸,一种刺痛感遍布全身。然后意识中就是没有了思想,只知道自己是存在的。 这一状况持续了很久。再后来,突然之间,思想复活了、心弦战栗的恐惧感回来了,一种想要了解自身真实处境的努力,也蓬*来。 之后,便强烈渴望坠入无知觉的境地。精神完全苏醒了。手脚可以动了。随之而来是,则是重重记忆,杀戮、死亡、昏厥;再之后,是所遗忘的一切,是过了些日子、经艰辛努力才模模糊糊回忆起的一切。 她伸出手,摸到的是特别潮湿坚硬的东西,她把手放在那上面,忍受了好几分钟,一边心里琢磨着自己到底在哪里,自己究竟又是谁。 她很想睁开眼看一看,可又不敢。她对第一眼将看到的周边景况,心存畏惧,不是害怕看到可怕的东西,而是惟恐睁开眼后,什么都看不到。 她愈来愈惊骇了。 最后,在心情极度绝望之下,她猛地睁开了眼睛。不出所料,果然糟透了。长夜漫漫,黑暗包围着她,她拼命地呼吸。 无边的黑暗压迫着她,令她窒息。空气憋闷,难受极了。 她仍然静静地躺着,开始尽力调动自己的理智。她回想起了被俘的那一幕,试图从那一点上推断出目前的真实情形。 对她来说,那似乎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然而片刻后,她就推测自己其实已经死了。 突然,一个可怕的念头闪现了。她立刻血液奔涌,心跳加剧。 有一瞬间,她又失去了知觉。一醒过来,她马上跳了起来,抖得浑身痉挛。 她伸出双手,上下左右朝着各个方向摸了一通,可什么都没摸到。但她还是寸步都不敢挪动,生怕墓墙挡了去路。 她全身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冒汗,额上挂满豆大的汗珠,冰凉冰凉的。 她焦虑,痛苦,最后实在忍无可忍了,就小心翼翼地往前移了脚步。她的双手朝前伸得笔直。想着要捕捉到一丝微弱的光线,她的两眼又瞪得目眦欲裂。 她前行了几步,依然是黑暗与虚空。 她的呼吸畅快点了。显然,命运就是这么糟糕,她呆在最可怕的活死人墓。 第66章:暗黑生活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她伸出的手指终于碰到了某个坚固的障碍物。 是一堵墙,好像是用石头堆砌的,光溜溜、黏糊糊、冷冰冰的。她于是就顺着墙走,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充满警惕。 可她这么走,并不能确定地牢的大小,因为很可能是在绕圈子,说不定不知不觉又回到了原处,这堵墙到处都是一个样。 她从袍子的边缘撕下一缕布,把它平铺在地上,与墙面成直角。这样,在摸索着绕地牢走时,如果绕一个圈,就不可能踩不到这块布。 但她没有考虑地牢的大小,也没有充分估计自己的虚弱。地面又湿又滑,她蹒跚着朝前走了一会儿,就踉跄一下摔倒了。 她疲劳极了,就那么倒卧在地,不想起来。很快,睡意就不可遏制地袭来了。 当她醒过来时,伸出了一只手臂,发现,身旁有一个馒头,还有一罐子水。 她已筋疲力尽,没去想是怎么回事,就贪婪地吃喝开了。不久,她又开始了地牢之行。经过一番苦苦支撑,走到了放布条的地方。 摔倒之前。她已经数了三十六步,重新爬起来后,又走了四十八步才到布条那里。如此说来,总共是九十九步。 但在她摸索行走时,碰到了许多转角,所以我无法推断出这个地窖的形状。没错,她认为这就是个地窖。 这次探究几乎没什么目的,当然也不抱任何希望,不过是出于一种朦朦胧胧的好奇心,以及与生俱来的求生欲望罢了。 她决定不再顺着墙壁走,而是从地牢中央横穿一遭。 开始她每迈上一步都极为小心,因为地面虽然似乎很牢固,但却非常容易滑倒。到后来,她鼓足了勇气,不再犹疑,步伐也就坚定多了。 她要尽可能笔直地到达对面。如此大约走了十一二步,袍子上那撕扯后残存的碎边,在两腿间缠来缠去,她一脚踩了上去,狠狠地跌了一跤,摔了个嘴啃泥。 她被摔得稀里糊涂的,没能马上意识到一个多多少少有些令人吃惊的情况,但仅仅过了几秒钟,我还没从地上爬起来呢,就注意到了这一点。 当时的境况是这样的:她的下巴贴上了牢狱的地板,嘴唇和脸庞的上半部分却什么都没挨着,尽管它们的水平位置明显低于下巴,而她的前额,则似乎是浸泡在了粘湿的雾气中,还有股霉菌的异味直往鼻孔里灌。 她朝前伸了伸胳膊,不由周身打颤。她发现自己摔倒在一个圆坑的顶边缘处,而那圆坑到底有多大,当时根本无法确定。她在靠近坑沿的坑壁上一阵摸索,成功地抠下了一小块碎片。 她把它扔下了深渊。有一会儿,听到的是它下落时撞击坑壁的声音,后来,是坠入水面的沉闷回响。与此同时,头顶也传来一种声音,好像有人在急速地开门关门。一丝微弱的光线划破黑暗,又迅疾消失。 她如果摔倒前多走一步,已经不在人间了。刚才免了一死。由于久经折磨,她的神经已非常脆弱,弦都快绷断了,以致听到自己的声音都会发抖。无论从哪方面看,他们安排下的死法,都是最残忍的折磨。 她四肢颤抖,摸黑回到墙边,下定决心宁可死,也不再去胡乱冒险。在她想来,地牢里到处是陷阱。在别的境况下,说不定会生出一股勇气,跳进深渊了结痛苦。 这地方最可怕之处在于,并不是让你一下子死去就完事了。 她心绪纷乱,有好几个小时都是清醒的,但最终又睡死过去。再次醒来,她发现和上次一样,身边又放了一个馒头、一碗水。 她正渴得唇焦舌燥呢,一口气就把水喝干了。可能水里给下了药,刚一进肚,她就感到一阵不可抗拒的困倦袭来。 她沉沉睡去,就像死了一样。她当然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眼睛再度睁开时,居然能看到周围的东西了。借着一线一时说不出从何而来的昏黄亮光,她终于看清了牢房的大小和形状。 第67章:温暖的手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她现在是仰面朝天,直挺挺得躺在一个低矮的木架子上,身上牢牢地捆着腰带一样的皮绳子。皮绳绕着她的四肢和身体缠了一圈又一圈,只有头部可以自由活动,左手勉强伸出够到吃的。 食物就在附近地板上的瓷盘子里。她惊恐地发现,水碗不见了。 她快渴死了。很明显,这种焦渴是迫害的人有意为之,因为盘子里的食物是肉,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她审视着地牢的天花板,构造与四壁很是相仿。其中一块嵌板上的一个奇异人影,深深吸引了她。 那是一幅彩色的画像,它与一般画并无二致。只不过,那人手里握着一把刀。她盯着它看了会儿,有几分害怕,更多的则是惊奇。 看到这一变化,看到她一动不动了,那些贪婪的老鼠起初是又惊又怕,纷纷惶恐地后退,不少老鼠都逃回陷坑去了。 但这样的现象只持续了一会儿。她没有估计错它们的贪婪。看她照样一动不动,一二只最大胆的跳上了木架,在绳索上嗅来嗅去。这像是个进攻的信号。 成群结队的老鼠,急急忙忙、冒冒失失地涌出陷坑,粘在木架上,跳上她的身体,简直是泛滥成灾。 它们忙着啃噬涂满肉末的皮绳子,密密麻麻地挤压在她身上,在她的脖子上扭来扭去,冰冷地、恶心地在嘴巴嗅着她的嘴唇。 她差点被它们压得窒息而死。一种无法言喻的厌恶升腾而起,黏乎乎的,使她的心底生出萧瑟寒意。不过片刻之后,她就感到,一切即将终结。 她明显察觉到了皮绳的松动。她知道,老鼠咬断的地方,不止一处。她以超人的意志继续一动不动地躺着。 她没估算错,没白白受苦,终于有了自由的感觉。皮绳断了,就那么一截一截地披挂在身上。 有好一阵子,她恍若置身梦中,颤抖不止,魂灵也脱壳而去。她乱七八糟地猜想着,却皆是枉然。 这期间,她第一次意识到了照亮地牢的昏黄光线来自何方。它是从一道缝隙射出的。那缝隙宽约半英寸,沿着地牢的墙角延伸一周。如此看来,墙壁与地面是彻底分离的。 事实正是这样。她拼命从那道缝隙向外看,当然这么做不过是徒劳而已。 仿佛一双双魔眼从四面八方瞪着她,目光中还流溢出疯狂而可怕的欢快,闪出火焰般可怕的光芒,她无法迫使自己相信那火是虚幻的。 虚幻!在呼吸之间,已有燃烧的气息扑进鼻孔!牢房里弥漫着令人窒息的味道!那些盯着她受煎熬的魔眼一闪一闪的,也越来越亮了! 哦,恐怖!哦,登峰造极的恐怖!她尖叫着逃离坑沿,悲痛地掩面而泣。 她感觉到自己在陷坑边缘摇摇欲坠。 忽然,她听到了一阵嘈杂的人声,听到了一阵嘹亮的声音,像是无数号角的奏鸣。 她还听到了似乎是雷霆万钧的刺耳的声音! 正当她晕乎乎地快要跌入深渊之际,一只手臂伸来,一把抓住了她的胳膊。 那是一双异常温暖的手! 第68章:好奇害死猫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凭借着好奇心,梅玉章和吴永昌,最终还是发现了这个梅家最神秘的所在。 他们举这火把,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地牢里。 他们循着那奇特的声音而来,低低的,柔柔的,但是清楚的呜咽声。 尽管很微弱,但是他们听到了,不可能听错,确实听见了,不管它多么微弱。 灵魂在他们的身子里惊醒了。 他们走到地牢的最深处,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 光秃秃石板地面的一个角落里,有个女人,与其说是坐着,倒不如说是蹲着。 她的下巴靠在膝盖上,两臂交叉,紧紧合抱在胸前。 她就这样蜷缩成一团,一件麻袋状的褐色粗布长衫把她全身裹住,宽大的皱褶层叠,花白的长发从前面披下来,遮住面孔,顺着双腿直拖到脚上。 乍一看,她活像映托在阴暗底部的一个怪异的形体,一种似黑非黑的三棱体,被从洞口透进来的日光一映照,她身上有两种反差强烈的色调,一半阴暗,一半明亮,宛如人们在梦中所见到那种半暗半明的鬼魂,苍白,呆板,阴森。 这既非女人,也非男人;既不是活人,也不是确定的形体;这是一个影象,是真实与虚幻交错、黑暗与光明交织的一种幻影。 在那垂至地上的头发掩盖下,几乎分辨不出一个消瘦和冷峻的身影;从她的长袍下,隐隐约约露出一只挛缩在坚硬冰冷的石板地面上的赤脚。这紧裹在丧服下若隐若现的依稀形体,叫人看了不寒而栗。 这个仿佛被牢牢砌在石板上的形体,看上去没有动作,没有思想,没有呼吸。在这个寒冷的天气里,她穿着那件状如麻袋的单薄粗布衫,赤着脚瘫坐在花岗石地面上,没有火取暖,呆在黑牢里,通风口是歪斜的,从外面进来的只是寒风,而不是陽光。 对于这一切,她似乎并不感觉到痛苦,甚至连感觉也没有。仿佛她跟着这黑牢已化作石头,随着这季节已变成冰。她双手合掌,两眼发呆。第一眼看去以为是个鬼魂,第二眼以为是个石像。 然而,她那发青的嘴唇不时微开,好透口气,又不时颤抖,却像随风飘荡的树叶,死气沉沉,呆板木然。 她那双暗淡的眼睛却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目光,一种深沉、阴郁、冷静的目光,不停地盯着一个无法从外面看得清的角落。这一目光仿佛把悲惨灵魂的一切伤感,都紧系在什么神秘的事物上。 吴永昌把脑袋伸得老长,好不容易才看得见那悲惨女人一直待着的那个角落。 他仔细察看那张消瘦、憔悴、披头散发,眼里充满着泪水的脸孔,心里益发惴惴不安,不由悄悄嘀咕了一句:“这是谁呢,可太奇怪了!” 他把头缩回来时,只见她泪流满脸。 梅玉章一起仔细瞧着那悲惨的女人,情不自禁都哭了起来。 可是,他们端视也罢,落泪也罢,丝毫没有那女人的注意力。她依然双掌紧合,双唇纹丝不动,双眼发呆。 他们没说一句话儿,不敢作声,甚至连悄声细语也不敢。眼见这种极度的沉默,这种极度的痛苦,这种极度的丧失记忆,除了一件东西外,其余的一切统统忘却了。 “她也许死了。”梅玉章说。 “把这个馒头放到她旁边吧。”吴永昌说。“她可能好久没吃过饭了?” “好吧,我也来瞧一瞧!”梅玉章说。 一听见这清脆、纯真、响亮的童声,她不由颤抖了一下,猛然转过头来,动作迅猛,好比钢制弹簧一般。 她伸出两只嶙峋的长手,把披在额头上的头发掠开来,用惊讶、苦楚、绝望的目光紧盯着孩子。这目光只不过像道闪电,一闪即逝。 “哦,是虎子吗?”她突然叫了一声,同时又把脑袋藏在两膝中间,听那嘶哑的声音,它经过胸膛时似乎把胸膛都撕裂了。“你是虎子吧!” “不是的,我是狗宝。”吴永昌神情严肃地说道。 这一震撼有如山崩地裂,可以说把她惊醒过来了。只见她从头到脚,全身一阵哆嗦,牙齿直打冷颤,格格发响,半抬起头来,两肘紧压住双腿,双手紧握住两脚,像要焐暖似的,她说:“噢!好冷!” “可怜的人呀,你要点火吗?”吴永昌满怀怜悯地问道。 她摇了摇头,表示不要。 “那好吧,”吴永昌又说,递给她一只小罐子。“这是一点高粱酒,可以给你暖暖身子,喝吧!” 她又摇摇头,眼睛定定地望着吴永昌,应道:“水。” 吴永昌坚持道:“不,一月里凉水喝不得。应当喝一点酒,吃块玉米饼吧。” 她推开吴永昌给她的饼。 “来吧,这儿有件大衣,比你身上的要暖和些。快披上吧!”梅玉章也顿生怜悯之心,脱下身上的羊毛披风,说道。 正如拒绝酒和饼一样,她不肯收下这件大衣。” 那女人答道。“我已经两天没有水了。” 她停了一下又说:“他们把我给忘了。” 话音一落,她好像说了这么多话感到疲乏了,又垂下头,靠在膝盖上。 吴永昌头脑简单而心地善良,自以为听懂了她最后几句话的意思,认为她还在埋怨寒冷,便天真地答道:“这么说,你要一点火啦?” “火!”那女人说,腔调显得很怪,“把一切都少了吧” 她手脚哆嗦,声音发颤,眼睛闪亮,一下子跪了起来。忽然,伸出惨白枯瘦的手,指着那个正惊奇望着她的孩子,喊道:“快把这孩子带走!妖怪就要来了!” 她随即一头扑倒在地下,额头碰在地面石板上,其响声就好比石头相击那样。 两个孩子以为她死了,但过了一会儿,她又动起来了,只见她趴在地上,手脚并用,爬到角落去。 这时他们两人不敢看下去了,再也瞅不见她了,只听到接连不断的亲吻声,接连不断的叹息声,间杂着撕心裂肺的哭叫声,一下又一下好像是头撞墙的闷浊声。 接着,传来一个猛烈的撞声,把两个人都吓得摇摇晃晃,随后就再也无声无息了。 “啊!我的天呀!她不动了!”梅玉章说。“她真的死了?” 吴永昌一直哽咽在那里,连话也说不出来,这时使劲振作起精神来,说:“等一下。” 第69章:第二场戏(1)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啊,我知道这是谁了!”吴永昌突然说,“这是你三妈!” “啊!疯子啊”他们扔掉火把,迅速地逃了出来。 吴永昌的这几句话,可以说是两场戏的汇合点。在此之前,这两场戏同时在各自特别的舞台上并行展开,一场是我们刚看过的,发生在地牢里,另一场我们即将看到,发生在断头台上。 那一场的目击者只有两个小孩子,后一场的观众则是我们在前面见过的那些聚集在河边断头台周围的村民们。 这群人看见四名捕快从早上九点起就分立在断头台四角,便料想到快行刑了,于是顷刻间,围观的人群急剧增多,把四名捕快紧紧围住,四名捕快只得不止一次地用皮鞭猛抽和用马屁股推挡,按照当时的说法,把人群挤一挤。 村民们等候观看公开行刑倒是安份守己的,并不显得急不可耐的样子。闲着无聊,就以观看杀人来消遣。 所谓断头台,其实是非常简单的一种台子,呈立方形,高约一丈,中间是空的。有一道称为梯子的陡峭的粗糙石级,直通顶上的平台,台上平放着一轮木板的转盘。犯人跪着,双臂反剪,被绑在转盘上面。平台里面暗藏着一个绞盘,绞盘一转动,推动着一杆木头轮轴,轮盘随之转动起来,始终保持在一个平面上,这样,犯人的面孔便连续不断地呈现在观众面前,四周任何一个角落都能看得见。 犯人被绑在一辆囚车后面,终于来了。 随即被拖上平台,从四面八方都能看见他被绳子和皮条牢牢绑在转盘上面,这时候,四周爆发了一阵震天动地的嘘声,混杂着狂笑声和欢呼声。 大家一眼就认出来了,他就是臭虫何。 果然是他。他这次回来真是今非昔比。上一次,他得意洋洋,仿佛掌控着一切。 不一会儿,青龙镇的英雄,怀勇要大家肃静,并根据新任团练大人的裁决和命令,扯着嗓子宣读判决书。随后,便率领手下身着盔甲的团丁退到大车子后面去了。 臭虫何毫无表情,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任何反抗都是不可能的,捆绑毫不留情而坚实,可以说皮条和铁链很可能直陷入皮肉里去了。 臭虫何任凭别人拖呀,推呀,扛呀,抬呀,绑了又绑。 他的表情除了流露出野人或是白痴般的惊愕外,别的一点也猜不出来。人们以为他是聋子,似乎还是瞎子。 人家把他按在轮盘上跪下,他听任摆布,要跪就跪;人家扒掉他的上衣和衬衫,直到*着上身,他也听任摆布,要扒就让人扒去。 人家用皮带和环扣重新把他五花大绑,他依旧听任摆布,要绑就让人绑去。只见他不时喘着粗气,好比一头被绑在屠夫大车上的小牛,脑袋耷拉在车沿上摇来晃去。 观众一看到臭虫何*的驼背、鸡胸、满是老茧和毛茸茸的双肩,不由一阵狂笑。正在大家乐不可支的时候,平台上爬上了一个身穿号衣、五短三粗的汉子,走过去往犯人旁边一站。 他的名字立即在群众中传开了,此人就是法定的刽子手老皮。 他先把一只黑色沙漏放在断头台的一个角落。沙漏上端的瓶子里装满红色沙子,向下端的容器漏下去。 他随后脱掉身上的两色外衣,只见他右手悬着一根用白色长皮条绞成的细长皮鞭,油光闪亮,尽是疙瘩,末端有着一些金属爪。 他用左手漫不经心地揭起右臂衬衫的袖子,一直撩到腋下。 末了,刽子手一跺脚,圆轮立即旋转起来。臭虫何被绑得扎扎实实,摇晃了一下。畸形的脸孔顿时惊慌失色,周围的观众笑得更凶了。 旋转的轮盘把臭虫何一送到老皮的面前,他举起右臂,细长的皮条有如一条毒蛇,在空中发出刺耳的嘶嘶声,狠命地抽打在臭虫何的肩上。 臭虫何如猛然惊醒,身子不由自主地跳动了一下,这才渐渐明白过来了。他痛得直往绑索里缩,由于吃惊和苦痛的缘故,脸上肌肉一阵猛烈抽搐,脸孔都变了样啦。 可是他没有*一声,只是把头往后一仰,向左一转,再向左一闪,摇来晃去,就像一头公牛被牛虻叮着肋部,痛得摇头摆尾。 紧接着是第二鞭,第三鞭,一鞭接一鞭,连连不断。轮盘不停旋转,皮鞭雨点般不断落下,顿时鲜血直冒,黝黑的肩背上淌出一道道血丝,而细长的皮条在空中抡动时,血滴四溅,飞溅到人群中间。 臭虫何又恢复了原先冷漠的神态,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他先是不露声色,外表上也看不出什么动静,暗地里却歇力要挣断身上的镣铐。只见他那只独眼发亮,肌肉紧绷,四肢蜷缩,皮带和链条拉得紧紧的。 这种挣扎有力,奇妙,却又无望。然而那些陈旧的镣铐倒是坚固得很,只是轧轧响了一下,仅此而已。 臭虫何精疲力竭,一头又栽倒了。 他脸上的表情顿时由惊愕变成了苦楚和沮丧。他闭起了那只独眼,脑袋一下子低垂到胸前,断了气似的。 随后,他不再动弹了。不论他身上血流不止也罢,鞭挞一鞭狠过一鞭也罢,愈来愈兴奋、沉醉在行刑淫威中的刽子手火冒三丈也罢,比魔爪更锐利、发出嘶鸣声更尖厉的可怕皮鞭呼啸不已也罢,没有什么能使他再动一下。 第69章:第二场戏(2)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行刑一开始,怀勇就守候在旁边。他这时伸出手上的乌木棒,指了指沙漏。老皮这才住手,转盘也才停住。 臭虫何慢慢地再张开眼睛。 鞭笞算是完了。老皮的两个手下过来替犯人擦洗肩背上的血迹,给他涂上一种立刻可以愈合各种伤口的什么油膏,并往他背上扔了一块黄披布。 与此同时,老皮抖动着他那被鲜血浸湿并染红的皮鞭,血一滴滴便落在地面石板上。 对于臭虫何,事情并没有了结,他还得在台上示众一个钟头,这是梅老爷极其明智地在团练大人所作的判决以外附加的。 村民们起初看见他出现在断头台上,大家欢天喜地,一片欢腾;随后看见他受到酷刑和受刑后惨不忍睹的境况,大家非但不可怜他,反而增添几分乐趣,怨恨更加刻毒了。 妇女闹得特别凶,她们个个对臭虫何都怀着某种怨恨,有的恨他狡诈,有的恨他丑恶,而后一种女人最狠,恨得咬牙切齿。 “呸!偷孩子的狗东西,就该千刀万剐!”一个叫道。 “呸!聋子!独眼!驼背!丑八怪!” “这副丑相可以叫孕妇吓得流产! 其他各种各样的咒骂,顿时如倾盆大雨;嘘声,诅咒声,笑声,连成一片;这里那里,石块纷飞。 臭虫何看得一清二楚,村民们流露在脸上的怒气,其强烈的程度并不亚于言词。况且,砸过来的石头,也比哄笑声听得清楚。 起先他挺住了。然而,原先咬紧牙关硬顶住皮鞭的那种忍耐力,这时在这些虫豸一齐叮螫下,却渐渐减弱,再顶不住了。 他先是用威吓的目光缓慢地环视人群,但是由于被捆绑得死死的,他的目光并不足以驱赶开那群叮着他伤口的苍蝇。 于是不顾绳捆索绑,猛力挣扎,狂怒扭动,震得那陈旧的轮盘在木轴上轧轧直响。对此,嘲笑辱骂声更加凶狠了。 这个悲惨的人像头被锁住的野兽,既然无法打碎身上的锁链,只得又平静下来了。只是不时发出一声愤怒的叹息,整个胸膛都鼓胀起来,脸上并无悔恨之色。 他平素不知羞耻是什么玩意儿。再说,他畸形到这种程度,羞耻不羞耻,又怎能看得出来呢?然而,愤怒,仇恨,绝望,给这张奇丑的脸孔慢慢罩上一层阴云,它越来越阴暗,越来越充满电流,这独眼巨人的那只眼睛遂迸发出万道闪电的光芒。 这时,有头骡子驮着一个神父穿过人群走来了,臭虫何阴云密布的脸上明朗了片刻。 他老远就瞥见骡子和神父,这可怜的犯人顿时和颜悦色起来,原来愤怒得紧绷着的脸孔浮现出一种奇怪的微笑,充满难以形容的温柔、宽容和深情。 随着神父越走越近,这笑容也就益发清晰,益发分明,益发焕发了。这不幸的人迎候的仿佛是一位救星降临,可是等骡子走近耻辱柱,骑骡的人能够看清犯人是谁时,神父随即低下眼睛,猛然折回,用踢马刺一踢,赶紧走开了,仿佛怕丑八怪提出什么请求,急于要脱身似的,至于处在这样境地的的一个可怜虫致敬也好,感激也好,他才不在乎哩。 臭虫何的脸上又笼罩上阴云,而且更加晦暗了。阴云中虽然一时还夹杂着笑容,但那是辛酸的微笑,泄气的微笑,无限悲哀的微笑。 时间渐渐过去。他待在那里至少有一个半钟头了,肝肠寸断,备受*,受尽嘲弄,而且差点被人用石头活活砸死。 霍然间,他怀着双倍绝望的心情,不顾身上戴着镣铐,再次拼命挣扎,连身下整个轮盘木架都被震得抖动起来。 他本来一直不吭一声,这时竟打破沉默,嗓门嘶哑而凶狠,与其说像人叫,倒不如说似狗吠,压过了众人的嘲骂声,只听得一声吼叫:“水!” 这声悲惨的呼喊,不但没有打动群众的恻隐之心,反而四周围观的村民们增添一个笑料。 应该指出,这些乌合之众,就整体而言,残忍和愚蠢并不亚于那伙可怕的乞丐帮。那不幸的罪人叫喊口渴之后,周围应声而起的只是一片冷嘲热讽,再没有别的声音了。 说来也不假,他此时此刻的模样子,不止可怜巴巴的,而更显得滑稽可笑,令人生厌。只见他脸涨得发紫,汗流如注,目光迷惘,愤怒和痛苦得嘴上直冒白沫,舌头伸在外面大半截。 过了一会儿,臭虫何用绝望的目光环视了一下人群,并用更加令人心碎的声音再喊道:“水!” 应声又是一阵哄笑。 “喝这个吧!”老皮嚷着,并对着他的面掷过去一块在阴沟里浸过的抹布。“拿去,狗东西!算我欠你的情呐!” 有个女人朝他的脑袋扔去一个石块:“给你尝尝这个,看你还敢不敢做坏事!” “喂,小子!”一个跛脚一边嚎叫,一边吃力地想用拐杖揍他。“看你还敢作孽不?” “这是一只碗,给你舀水喝!”一个汉子把一只破瓦罐朝他胸脯扔过去,叫道:“就因为你从我老婆面前走过,她才生了傻崽子!” “还有我的猫下了一只长着六个脚的猫崽!”一个老太婆捡来一块瓦片向他砸去,尖声叫道。 “水!”臭虫何上气不接下气,喊了第三遍。 第70章:臭虫何的黑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臭虫何在恍惚间想起了与蔡飞虎的往事。 他记得那年的庙会,连年荒歉,货物虽然不够丰盛,但是七月的核桃八月的梨,山果还是有的,加上药材、石磨、斧头、镰刀、大扫帚,稀稀拉拉摆满了街巷和河滩。 乞丐们,逐个摊铺索要食物和钱财。 卖饭食的更是扯着长腔敲着锅铲邀揽食客。萝卜丸子汤,红红的辣椒油,绿绿的香菜叶子,添汤不要钱。在青黄不接的日子里,那诱惑力绝对不亚于有钱人的山珍海味。 至于青龙镇特别时兴的羊肉汤和油煎包,那热腾腾的香气,更是令人垂涎三尺。 此时,县城里的沙家羊肉锅里有两个不同寻常的食客。为主的一个,真可谓其貌不扬,五官不正,本来不青不黄不黑不白的脸皮,让酒一灌,活像晒焉了的茄子。 他穿着女人的衣服,袒露着胸,两个*耷拉着有半尺长,若不是那脸络腮胡子,你准会以为他是个老娘们。 他就是青龙山有名的杆首臭虫何。他家从老一辈就卖馒头,居然挣下了一份小康家业。他爹不想叫他再干这行。便和另外几家合请了一个塾师,给几子启了蒙,念起圣贤书来。可惜,他不喜欢读四书五经和唐诗宋词,他认了一些字后,就找些野史闲书来读,他还特别喜欢研究相面算卦。 这小子胆大如天,什么也敢干,所以,人家劝他爹,让他去队伍上混混吧,说不定能混出个人物来。 他爹想,这小子天天闯祸,生来不是安分守己的料,随他去吧。 他到了队伍上,没干几年就被赶回家了。因这小子太鬼,每次交锋,他首先逃跑。他说,当官的打死了,有恤金,打伤了,有奖赏,还派人送郎中治疗,当兵的被打死了,让娘上那里哭儿呢! 除名那夜,他却勇敢了。他偷了连长的洋枪,朝天放了两枪,钻到了游击大人的床底下。大人领着人去追,他却持枪睡了大人的娘们。 回家后,他上了青龙山拉起杆子来。可是,人们怕他,却不服他。 那天和他对饮的是他手下的小头目竹竿,白脸,细长得象个打枣竿。 二人划拳行令,喝喝谈谈,早已有八分醉意。 “奶奶的,梅家这一仗,叫蔡飞虎那小子露脸了!可我就是不服这个气!打听打听,我臭虫何服过谁?小时候上学,大学长欺负我,叫我咔嚓把他的手指头咬下半截来。当兵去,碰上个狗日的长官嫌我长得丑,好惹事,把我开掉了。临走我把他那小娘们儿睡了。嘻嘻,他那小娘们儿还真不赖,又俊又骚!” “算了箅了!别光提那过五关斩六将了,如今人家可不 那么看,都说两个臭虫何,不赶飞虎屁一个”竹竿的语调神情里充满了揶揄。 “奶奶的,我非和蔡飞虎较量一下不可!” “嘘”,竹竿努嘴,“看,说曹操,曹操就到了” 臭虫何一看,果然是蔡飞虎。他把袖子一拂,尾随而去。 在街口转弯处,一个乞丐向蔡飞虎讨钱,蔡停脚掏铜板, 臭虫何掏出洋枪照蔡飞虎“瞠瞠”两枪,蔡飞虎胸前的粗布褂子顿时渗出了鲜血。 蔡飞虎脸色苍白,稳了稳神儿,强作笑容说:“我有什么对不住哪位的,就当面打……黑枪,不算朋友!” 臭虫何一怔,觉得象被人照脸打了一巴举,火辣辣地心中很不是滋味,刚想站出来,一看几个人连同那个乞丐—齐 向前扶住蔡飞虎,人们眼里都在冒火。 他拉下了帽沿,装作没事,人溜了。 第71章:光辉岁月(1)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光阴荏苒,一晃就是两个月。 青龙山聚义厅的内室里,蔡飞虎斜躺在床上,彪子轻轻按了按飞虎胸部的伤口。 “怎么样?还疼吗?” “不疼了,痒得很” “痒是散毒生肌。总算好了,落了两个疤,真险啊!”秋妹子长长地吁了口气。 “整整两个月,可把你累坏了,又要照顾队伍,又要给我采药洗伤,真过意不去”。秋妹子看着飞虎明显消瘦的面容,心中一阵酸楚,语音也黯哑了。 秋妹子岔开话题:“后天九月九,你的生日,我已经约了各路首领,大摆筵席,为你庆贺” “山寨的日子不好过,还是不要铺张为好” “不行,今年是你四十大庆,加上消灾除难,伤体康复,该好好庆祝一番” “借此机会,各路头领欢聚一堂,共商大事,倒也不错” 聚义厅内外,摆满荽席,宾客盈盈,觥筹交错,群情欢娱,飞虎举杯到各桌表示谢意。 他敬酒回来入座,走进一条汉子,抱拳施礼道:“众位当家的,臭虫何特来为飞虎大哥拜寿”飞虎久闻他的恶名,不愿结交,但仍客客气气地说:“请前厢入席! ” “不,我来此找你求赏”臭虫何把拱着的手高举过头。 “你要何物?” “洋花生米一颗! ” 飞虎一怔,“什么意思? ” “两月前,你那黑枪是我打的!”臭虫何一句话*般震惊了四座,狗剩腾地跳将起来,牙齿咬得咯咯作响,飞快地抽出大刀,对准臭虫何的脑袋。飞虎一把扯住了老五的手。臭虫何垂头拱手,纹丝不动。 飞虎盯着臭虫何,手抚胸肋,脸色一阵青一阵红,沉默老大一会,深深地吸口气,用极平和的语调说:“兄弟,大哥要是不念旧恶呢?” 臭虫何“扑通”跪倒在地:“大哥,我真服了你,跟你干了!” 飞虎双手将臭虫何扶起,拉他入了席。 喝了半个时辰,臭虫何突然附到美珠耳朵边上,悄声说:“小弟有一条妙计献给您,算是戴罪立个小功! ” 飞虎大声说:“席上都是知心弟兄,大声说吧!” 臭虫何很高兴,说“杨庄是去峄县的一个卡子,又是县城的嘴唇皮,不拔掉杨庄,咱们去县城不顺畅,有朝一日去打个痛快” 飞虎进了屋,说“不用你当军师,我早就把弹弓瞄准了这只家雀了,只是没个机会”。 “二哥,咱给你送机会来了。诸位,杨庄的大霸,杨思远前天死了爹,咱们何不趁机挖他一勺子呢?” 这个杨杂种,专门和我们光棍队伍作对,仗着有几杆洋枪,上回还来堵截过我们。你欺压穷棒子那是远近闻名啊,打了你,算是替天行道。 说干就干。 当时,杨家门外,是一派大丧的景象。 高大的门楼外,雪白的招魂幡在半空中飘摇。大门两边,分别搭着一个席棚,两班子唢呐,一起吹奏。在那低缓哀伤,如秋风扫过秋水时发出的呜咽声一般的乐曲中,时而插入一声铜鼓的浑厚嘹亮的敲击声。 最震撼人心的是那种三尺长、金黄锃亮的专供奏哀乐用的铜号,吹起来呜呜地,活像一个悲痛欲绝的人在夜深人静地荒原上发出的哀嚎。 进了大门,迎面是一个高大的灵棚,披着一条条白绸,立在堂屋门口。灵棚两边,摆满了可供死者在阴间,也像是在阳间一样享受快活的金童玉女、纸马纸牛等祭品。灵棚下,则跪着两列身穿重孝的年轻人。 他们,是财主们为了显示荣耀和巨哀至孝的工具,他们的任务是来陪跪伴哭的。当那些大腹便便,出于各种人生目的的吊唁者三鞠躬时,他们便要跪下向那个不是写着自己祖宗姓名的的牌位磕头。 当那些吊唁者们努力哭丧着脸、但怎么也挤不 出二三滴眼泪、怎么也发不出一两声哭嚎的时候,他们便施展开了悲剧演员的天才,眼泪哗哗,哭声震天。 他们在哭谁呢?也许,是哭自己饿死他乡的亲爹,也许是哭自己惨遭横死的亲娘,也许是哭这个不平不等、不忠不孝、不晴不阴、 不死不活的人生……或者,干脆是为几斗小米而哭。反正,是绝不哭眼前这个死人的。 灵棚后面是灵房。 死者的子孙都在里边,杨思远新娶来的,还没有度完蜜月的六房,多么重的孝衣也遮掩不住里边的娇红,多么大的努力也掩饰不住她对新婚丈夫的媚恋,她不时地向杨飞媚眼,仿佛是在说:“今晚你怎么也得去我的屋里。守灵?叫他们守去!” 午后时分,总理丧事的总执事来到灵房,把嘴巴儿凑在杨员外的耳朵上,说:“老爷,外面来了支烧纸的,有二三十人, 丧礼重得很,仪仗也排场得很,为首的一身西装洋服,说是崔家的大少爷,出洋刚回来,按崔老爷的吩咐,前来吊丧。” 崔家位列峄县有名的四大家族,我巴结还够不上哩。这次,一定是我和山上的杆子拜了把子,给我助了威,他来巴结我了。 …好,请。杨思远想定了,赶紧嘱咐总执事,做为贵客,盛请! 总执事急忙躬着腰,把贵客迎入灵棚。祭奠完毕,把这些贵客迎进了客厅…… 不一会儿,酒菜送上来了。 那位倜傥洋气的崔大少爷,操着一派官话,说:“听说杨先生有一支噹噹响的保安队,是护院的强龙猛虎。兄弟想请总执事找几个功夫高强的来,让兄弟观瞻观瞻,也让我借花献佛,敬他们几杯。” 总执事略一犹豫,便马上照办了。 不一会儿,十儿个汉子,个个欢天喜地,入了席,和崔大少爷豪饮起来…… 这时候,马子头蔡飞虎率领着一队骑兵,突地杀进村来, 围住了杨家宅院。一排枪响了,吓呆了马家宅院里的 大小执亊和吊客们。此起彼伏的,各种声调的哭嚎声停止了, 变换成了一种惊呼:“青龙山马子来了!” “马子——啊呀!”- 杨思远倒是不大害怕。 他左手抱着扑进怀里来的,浑身抖得出了小溺的六姨太,右手在空中乍呼着,舞着,嘴里喊着:“保安队,队长! ” 保安队似乎突然地从地球上消失了。妈的!天天养着你们,喂着你们,用着你们了,倒钻老鼠*里去了。他生完气之后,便是害怕了…… 崔家大少爷出来了。大少爷冷冷地笑着,来到他的面前, 把一杆洋枪抵在了他的胸口上。 “你?” “我,我还得叫你一声干爷呢!现在不是攀亲的时候,交出来,地窖的钥匙” 地窖里藏着他的金银财宝和枪支弹药。 他为自己的亲爹没哭过,这回真的哭了,眼泪流了一地。 第72章:光辉岁月(2)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接二连三的胜利,使得杆子们有点忘乎所以了。官府老财们,不浮是一些纸糊的人马,不顶山火,不过是一些泥塑的盆盆罐罐,不经敲打。 鸡公寨洋溢着一片欢快的气氛。 白云悠悠,喜气飘飘..... 飞虎玩得最痛快,他从小喜爱斗鸡,但是山上抓不到斗鸡,只有鹌鹑。 几个马子知道当家的有这个嗜好,便用这个营生来巴结他。马子们手巧的,砍来了腊条子,编起了许多个笼子,叫家里头的悄悄地绣好了绸幔,大红的,上面的花鸟是用金丝线勾勒出来的。 那是什么花呀?青龙山特有的山枣花,花儿细细的,碎碎的,淡雅而素朴。花枝儿却十分拙壮,枝条儿象根根铁。 铁一样的枝条上,站着的,可惜不是斗鸡,也不是鹌鹑,而是青龙山上的翠鸟。 几个马子中特别大胆的,便承担起了上树攀岩逮鹌鹑的任务。鹌鹑没有大尾巴,所以,有没尾巴鹌鹑之称。 它们一般不在树上做窝栖息,而是喜欢在悬崖峭壁的罅缝里生养繁殖,躲避风雨,完成爱情。几个马子有的用双脚勾住一块巨石,来一个倒挂金鸡的样子,把一对正在交配的鹌鹑逮住;有的生出妙法,把一张网儿挂在一个洞口,攀石头去惊扰洞里正在做着美梦的雄鹌鹑。 扑愣楞,鹌鹑飞出来了,撞在了网里...... 飞虎手提着儿个马子进献的贡品——鹌鹑和笼子,喜得像个孩子似的,一会儿用自己的腮帮子去蹭蹭那个鹌鹑王,它的个头最大,眼睛也最凶猛,飞虎一看见它,便封它为王了。一会儿去蹭蹭它的翅膀,一会儿去抠抠它那双公鸡爪儿一样的铁足上的尘垢。 几个马子嘻嘻笑着,等待着什么...... “好!懂得孝敬我了,好,马子也应当有规矩的。你们几个,都给我当个哨长、标长的干干......” 突然之间,飞虎想起了笼子上的红幔。 “买的?” “不,绣的!” “谁绣的?” “家里婆娘绣的,说是当家的该找个压寨夫人了” 飞虎一下子红了脸,红得不像个杆子。 他抬起了头,看见很矮的蓝得一尘不染的天上,一朵朵白莲花一样的云朵儿静静地,从四面八方,向他的头顶上靠拢。山下,一个个村庄里的一股股炊烟,直直的,绵绵不断地向天上升起,他听见,豹子谷的呼呼作响的山风,和不知道从哪儿飘来的牧羊娃的没有词的山曲儿。 咿呀喂—— 他感觉到了人生的无限美好。 他提起鹌鹑王,对几个马子说:“换身衣服,跟我走” “哪儿去,当家的” “咱们去闯闯光棍!” 第73章:好日子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天就是个天生的好日子,所有人的心情都非常好! 那天是梅仁厚迎娶王淑萍,也就是以后的梅夫人的好日子。 迎亲的队伍一上路,土狗们就咬起来,这东西有人的激动,撵了唢呐声从小王庄到峄县四十里长行中再不散去。他们或许是闻到了挑担中的肉食香味。 后生们有着浑身使不完的力气,但是借着狗吠的由头,也学着偷懒,总是放慢速度,直嚷道背挑着的箱子、被褥、火盆架、独坐凳以及枕匣、镜子等嫁妆太重了,把他们累坏了。 “该歇歇吧!”就歇下来。做陪娘的孙嫂说不得,多给轿夫的头儿二傻子丢眼色,二傻子便嚷道:“世道不太平,山路上怕有土匪哩。 后生们仿佛吃了豹子胆,勇敢地说,土匪怕什么?不怕。 后生们拔了近旁秋季看护庄稼的庵棚上的木杆去吆喝打狗。土狗们不是一只两只,每一个沟岔里都有来加盟者,于亢昂的唢呐声中越发地疯狂。 一些鲜活跳跃的身子在空中做弓状,或翘起起腿来当众撒尿.甚或有一对尾与尾勾结了长长久久地干在一处了。 于是就有后生喊:“骚狗!骚狗!”喊狗子,眼睛却看着二傻子他们一前一后抬着的人。 二傻子脸也红了,脚步停住.却没有放下轿子。 二傻子虽然傻,但是懂得规矩,愤愤地说:“掌柜是不会放过你们的。” “我们当然不像二傻子。”后生们说,“我们背的是死物,越背越沉。二傻子有能耐你一个人快活走吧。” 二傻子脸已是火炭:说,造孽哩,造孽哩”。 二傻子明白,这些后生绝不是偷懒的痞子,往日的接亲,都是一路小跑着赶回去,恋那早备了的好烟吃、烈酒喝,今日如此全是为了他背着的这个女人。 这女人是县城里王家的大小姐,刚满十六岁,就由她的父亲做主,嫁给了小王庄的梅仁厚。 那时候,梅家已经很富裕,开着烧酒锅,以廉价高粱为原料酿造优质白酒,方圆百里都有名。 小王庄地势低洼,往往秋水泛滥,高粱高秆防涝,被广泛种植,年年丰产。梅家利用廉价原料酿酒谋利,富甲一方。 当时,多少人家都渴望着和梅家攀亲,但是王家女能嫁给单扁郎,在王家看来却是下嫁,其中的缘由之后详说。 梅仁厚的爹是个干干巴巴的小老头,脑后翘着一支枯干的小辫子。他家里金钱满柜,却穿得破衣烂袄,腰里常常扎一条草绳。 王淑萍嫁到梅家,其实也是天意。 那天,她在秋千架旁与一些尖足长辫的大闺女耍笑游戏,那天是清明节,桃红柳绿,细雨霏霏,人面桃花。 王淑萍身材苗条,上穿碎花洋布褂子,下穿绿色缎裤,脚脖子上扎着深红色的绸带子。由于下小雨,她穿著一双用桐油浸泡过十几遍的绣花油鞋,一走克郎克郎地响。 王淑萍脑后垂着一根油光光的大辫子,脖子上挂着一个沉甸甸的金锁。 王淑萍天生任性,没有缠小脚。十六岁那年,她已经出落得丰满秀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扭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 梅仁厚的爹,那天到县城里转圈,从众多的花朵中,一眼看中了她。三个月后,一乘花轿就把她抬走。 当一串鞭炮响过,王家老爷捏着烟迎小王庄的后生们在厅屋里吃酒。后生们瞥见了里屋土炕上正坐了一位哭天抹泪的女人,他们就全然没有嘻嘻哈哈的放浪了,因为那女人生就得十分美艳为他们见所未见。 他们立时感到他们来此接亲并不是为梅家的工钱所逼使,而是一种赐予与恩赏了。这女人哭起来也是样子可爱。她的母亲和她的陪娘在劝说着,拉下她的手,将粉重新敷在她的脸上,梳子蘸了香油再一次梳光了头发。 二傻子就看见了她歪在炕沿上.一条腿屈压在臀下,一条腿款款地斜横在炕沿板上,绣花的小鞋欲脱未脱地露出了脚跟的姿态。那一刻里.他觉得这女人是应该嫁到富豪家去享福的,而且应该用八抬花轿来抬.但可惜山高沟大,只能走两人抬的小轿子。 王淑萍坐在憋闷的花桥里,头晕眼眩。罩头的红布把她的双眼遮住,红布上散着一股强烈的霉馊味。 她抬起手,掀起红布,外祖母曾千叮咛万嘱咐,不许她自己揭动罩头红布。一只沉甸甸的绞丝金镯子滑到小臂上,她看着镯子上的蛇形花纹,心里纷乱如麻。 温暖的熏风吹拂着狭窄的土路两侧翠绿的高粱。高粱地里传来鸽子咕咕咕咕的叫声。刚秀出来的银灰色的高粱穗子飞扬着清淡的花粉。 迎着她的面的轿帘上,刺绣着龙凤图案,轿帘上的红布因轿子经年赁出,已经黯淡失色,正中间油渍了一大片。 夏末秋初,阳光茂盛,轿夫们轻捷的运动使轿子颤颤悠悠,拴轿杆的生牛皮吱吱吜吜地响,轿帘轻轻掀动,把一缕缕的光明和一缕缕比较清凉的风闪进轿里来。 王淑萍浑身流汗,心跳如鼓,听着轿夫们均匀的脚步声和粗重的喘息声,脑海里交替着出现卵石般的光滑寒冷和辣椒般的粗糙灼热。 二傻子平时是以骟牛为生的,但是,他体格均匀,有大力气,业余也做轿夫。十年来,他几乎抬过了数十个新娘,他知道了小王庄的各家媳妇重与轻,胖与瘦,俊与丑以及香与臭,但他从来还未抬过这么美妙的女人。 王家的人将朱砂红水抹在了他的脸上,他才清醒他是该出门走了。这一路都在后悔,也不能看见轿上的人,轿上的人却这么近地能看着他,该怎么在窃笑他那时的一副蠢相呢? 正是这女人被他抬着了,挨在后边的抬着嫁妆的后生们,他们是可以一直不歇气地走到天边去,走到死去,他不觉劳累的。 在接亲的路上,做了新娘的虽是王家的人了,但还不是真正的王家人,他们的戏谑都不为过,若一经进了王家,这女人就不是能轻易见得到的了。后生们如此,他二傻子还能这么近地接触她吗?所以二傻子也就把背褡靠在石头上歇起来。 八月的太阳十分明亮,山路上刮着悠悠的风,风前的鸟皱着乱毛地叫,二傻子觉得一切很美,平生第一次喜欢起眼前起伏连绵的山和山顶上如绳纠缠的小路。 如果有宽敞的官道,或者彩马骑了,二傻子最多也是抬嫁妆的一个。二傻子几乎要唱一唱,但一张嘴,咧着白生生的牙笑了。 孙嫂走近来很焦急地看着他,又折身后去打开了陪箱的黄铜锁子,取出了里边的核桃和枣子分给后生们吃。 这些吃物原本准备给接嫁人路上吃的,但通常是由接嫁人自己动手,现在则由陪娘来招待,大家就知道她的意思了:“天是不早了呢!” “误不了入洞房的”,后生们耍花嘴:“瞧这天气多好!” 第74章:一路风情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好天气……” “哪还怕了土匪?” “哪里怕了土匪!”孙嫂不愿说不吉祥的话。你们可以歇着,二傻子他们才要累死了!” “他才累不死的!” 二傻子觉得好笑了,这些后生是在嫉妒着他哩,当二傻子一次一次作轿夫的差事,他们是绞尽脑汁嘲弄的,现在却羡慕不已了。他不知道轿子里的女人这阵在想着什么。 一路上未听到她说一句话。二傻子没有真正实际地跟女人待过,猜不出这女人是何等的心情。在这一路上又在想了什么呢? 隔着薄薄的轿帘子,二傻子仿佛能感觉到女人的心在跳着,知道这女人是有心计的人儿。多少女人在一路上要么偶尔地笑笑,要么一路地啼哭,她却全然没有。 她一定也像陪娘一样着急吧,或者她是很会明白自己的美丽,明白这些后生的心意,只是不说破罢了,这才是会做女人的女人。 好吧,二傻子想,那不妨就急急她。她着急.陪娘着急,小王庄外的山口上等待着新人的梅家少爷更让急着去吧。 老实坦诚的二傻子这一时也有一种戏谑的得意。若这么慢慢腾腾地走下去,一个上午女人是不能吃喝和解手,使她憋得难受。 一个将要在梅家的暖炕上生活的*人。二傻子对于她的美的爱怜而生出了自己的的悲哀,就有了说不清的一种的念头了。 但他立即又被自己的另一种思想消灭了:谁让自己是一个穷光蛋呢,不要说自己不能有这样的美人,连一个稍有人样的女人也不曾有,即使能得到这女人,有好吃的供她吗?有好穿的供她吗?什么马配什么鞍,什么树召什么鸟,这都是命运安定的。 抬一回这女人,已经是福分了,是满足了!于是,二傻子对于后生们没休没止的磨蹭有不满了。 “快赶路吧!”他说。 后生们却在和孙嫂耍嘴儿,他们虽然爱恋着那个可人,但新娘的美丽使他们只能喜悦和兴奋,而这种美丽又使他们消灭了那一份轻狂和妄胆,只是拿半老徐娘的孙嫂作乐。他们说孙嫂的漂亮,拔了坡上的野花让她插在鬓角。 二傻子扭头瞧着快活了的麻脸陪娘也乐了。 孙嫂受到了后生们的夸耀忘记了自己的本色,如此标致的新人偏要这个麻脸作她的陪娘,或许,这并不是新人的用意,而她实在是美不可言,不管是谁作陪娘都只能是陪衬。 二傻子觉得自己太幸福了,他离开了石头,看太阳的光下他与轿影子叠合,盼望着她能说一句:这样你会累的。 新人没说。但他知道她心里会说的,他之所以自讨苦吃,是要新人在以后的长长的日月里更能记忆着一个抬过她的人。 当然,他知道自己是在痴心妄想。 自从王淑萍被梅家看中后,不知有多少人向她道过喜。她虽然也想过上马金下马银的好日子,但更盼着有一个识字解文、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女婿。 王淑萍在闺中刺绣嫁衣,绣出了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她曾经盼望着早日成婚,她从女伴的话语中隐隐约约听到梅家公子是个白面书生,饱读诗书,足不出户,白白净净,一表人材。王淑萍恍恍惚惚,不知真假。 她丰腴的青春年华辐射着强烈的焦虑和淡淡的孤寂,她渴望着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焦虑消除孤寂。婚期终于熬到了,她被装进了这乘小轿,大嗽叭小唢吶在轿前轿后吹得凄凄惨惨,她忍不住不住泪流面颊。轿子起行,忽悠悠似腾云驾雾。 偷懒的吹鼓手在出县城不远处就停止了吹奏,轿夫们的脚下也快起来。泥土的味道深入人心。土地里的奇鸟珍禽高鸣低啭。 在一线一线阳光射进昏暗的轿内时,她心中丈夫的形象仍然模糊未知。她的心像被针锥扎着,疼痛深刻有力。 “老天爷,保佑我吧!”她心中的祷语使她的芳唇冲动。她鲜嫩茂盛,水份充足。她出口的细语被厚重的轿壁和轿帘吸收得干干净净。 她一把撕下那块酸溜溜的罩头布,放在膝上。花轿里破破烂烂,肮脏污浊。它像个棺材,不知装过了多少个必定成为死尸的新娘。轿壁上衬里的黄缎子脏得流油,五只苍绳有三只在她头上方嗡嗡地飞翔,有两只伏在轿帘上,用棒状的黑腿擦着明亮的眼睛。 她闷不过,悄悄地伸出笋尖状的脚,把轿帘打开一条缝,偷偷地往外看。她看到二傻子肥大的黑色衫绸裤里依稀可辨的、优美颀长的腿,和穿著双鼻粱麻鞋的肥大的脚。 他的脚踏起一股股噗噗作响的尘土。她猜想着二傻子粗壮的上身,忍不住把脚尖上移,身体前倾。她看到了光滑的紫槐木轿杆和二傻子宽阔的肩膀。道路两边,成片的杂草连成一体,拥拥挤挤,彼此打量,根本无法区别,永无尽头,仿佛潺潺流动的河流。 道路有时十分狭窄,树叶子擦得轿子两侧沙沙地响。 二傻子身上散发出汗酸味,王淑萍有点痴迷地呼吸着这男人的气味,她心中肯定漾起一圈圈春情波澜。有的新娘,被轿子颠得大声呕吐,脏物吐满锦衣绣鞋;轿夫们在新娘的呕吐声中,获得一种发泄的快乐。 这些年轻力壮的男子,为别人抬去洞房里的牺牲,心里一定不是滋味,所以他们要折腾新娘。 天确实是不早了,但后生们仍在拖延着时间,似乎要待到如火盆的太阳哐嚓一声坠下山去才肯接嫁到家,戏弄了孙嫂之后,又用木棒将勾连的狗子从中间抬过来,竟抬到五魁的面前,取笑着抹了朱砂红脸的二傻子,来偷窥轿子里的人面桃花了。 第75章:天公不作美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二傻子加快了步伐,背了新人碎步急走。 这一幕,轿子里的女人其实也看到了。一脸羞怯,假装盯眼在前面的二傻子头顶的发旋上了。 二傻子仿佛感觉到了这异样的目光,仿佛感觉到发旋部有悠悠的风,不知是自己紧张的灵魂如烟一样从那里出了窍去,还是女人在轻轻为他吹拂了,她是会看见自己头上湿漉漉的汗水,不能贸然地动手来揩,便来为他送股凉风的吧。 这般想着的二傻子,幻觉起自己真成了一匹良马,只被主人用手抚了一下鬃毛,便抖开四蹄撒欢奔驰。 后边的后生果然再不磨蹭,背了嫁妆快步追上,唢呐吹奏得更是热烈。二傻子还是走得飞快,脚步弹软若簧,在一起一跃中感受了女人将腾腾的热量传递过来了。 草丛里的蚂蚱纷纷从路边飞溅开去,却有一只蜜蜂紧追着他们。 “蜂子,蜂子!”女人突然地低声叫了。蜜蜂正落在了五魁的发旋上。 听见女人的说话,二傻子也放了大胆,并不腾出手来撵赶飞虫,喘着气说:“它是为你的香气来的。”但蜜蜂狠狠蜇了他,发旋部火辣辣的立时暴起一个包来。 “蜇了包了!你疼吗?” “不疼!”五魁说。 女人撩起了轿帘子,伸长了手,终于手指在口里蘸了唾沫涂在二傻子的旋包上。这真是个体操般的高难度动作。 二傻子永远要感激着那只蜜蜂了。蜜蜂是为女人的香气而来的,女人却把最好的香液涂抹在了自己的头上! 对于一个下人,一个接嫁的轿夫,她竟会有这般疼爱之心,这就是老天对二傻子的奖赏。这也使他消失了平素的自卑,同时产生了一种可怕的邪念,倒希望在这路上突然地出现一群青面獠牙的土匪,他就再不必把这女人背到王家去。 就是背回王家,也是为了逃避土匪而让他拐弯几条沟几面坡,走千山万水,直待他驮她驮够了,累得快要死去了。 不知道是心心念想的结果,还是命中而定的缘分,仅剩下十五里的山道上,果然从乱草中跳出七八条黑衣黑裤的莽汉横在前面,孙嫂尖叫起来:“清风寨!” 清风寨远小王庄六十里,原是一个大镇落。不知哪一年,清风寨来了一个大杆子蔡飞虎,他打败了官府,以此安营扎寨,演动了许多留下买路财的故事。 他在别的村庄别的山寨是提起来令人毛骨悚然的人物,但在这一带却大受拥戴,他并不骚扰这个寨以及寨之四周十数里地的所辖区的任何人家,而任何官府任何别的匪家却不能动了这地区的一棵草或一块石头。 当然,他们今天走远了一点。他们原本在山的另一条路口要截袭县城官家运往州城的税粮,但消息不确,苦等了一日未见踪影,气急败坏地撤下来议论着清风寨近期的运气不佳。 现在,他们停下来,挡住了去路,或许是心情不好而听到欢乐的唢呐而觉愤怒,或许是看见了接亲的队伍抬背了花花绿绿的丰富的嫁妆而生出贪婪,他们决定要逞威风了。 此一时的山峦,因地壳的变动岩石裸露把层次竖起,形成一块一块零乱的黑点,云雾弥漫在沟壑中。 接亲的队列自是乱了阵脚,但有个后生假装勇敢地叫喊:“大天白日抢劫吗?这可是小王庄的梅掌柜家的!” 拦道者听了,脸上露出笑容来,几乎是很潇洒地坐下来,脱下鞋倒其中的垫脚沙石了,有一个便以手做小动作向接亲人招呼,食指一勾一勾地,说:“过来,过来呀,让我听听梅家的派头有多大的?” 接亲的入没有过去,却还在说:“这附近十里八庄都是梅家的,亲家在县城有官座的,今日梅家少爷成亲,大爷们是不是也去坐坐席面啊!” 那人说:“柳家是大掌柜那就好了,我们没功夫去坐席,可想这一点嫁妆,梅家是不稀罕的吧?!” 后生们彻底是慌了,他们拿眼睛睃视四周,全是悬崖峭壁,下意识地摸摸脑袋,将背负的箱、柜、被褥、枕头都放下来,准备作鸟兽散了。 陪娘虽是女流,却还有点胆量,立即抓掉了头上的野花,一把土抹脏了脸,走过去跪下了:“大爷,这枚戒指全是赤金,送给大爷,大爷抬开腿,行行好放我们过去吧!” 孙嫂伸着右手的中指,中指上有闪光的金属。 那人就走过来欲卸下戒指,但一扭头,正是藏在二傻子背后的新娘探出来瞧陪娘的戒指,四目对视,新娘自然是低眼缩了回去,那人就笑了。 孙嫂说:“大爷,这可是一两重的真货,嫁妆并不值钱的,只求图个吉祥。” 那人说:“可惜了,可惜了!” 第76章:不是英雄难救美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孙嫂说:“只要大爷放过我们,这点小意思,权当让爷们喝杯水酒了!” 那人却说:“这么好的女人倒让梅家的那个废物享用,有钱就可以有好女人吗?你家少爷能,我们清风寨也是能的。”遂扭转头去对散坐的同伙说,“睢见那女人了吗?好个人才,与其让做财东婆真不如做了咱们的压寨夫人哩!” 同伙们在这一时里都兴奋得跳起来。 孙嫂立即站起,“这使不得,这使不得!”双手挥舞,似要抵挡了。 那人抽刀来扫,一道白光在陪娘的面前闪过,便见一件东西飞起来,孙嫂定睛看时,东西已被贼人接住,是半截指头和指头上的戒指,才发现自己中指已失,齐楞楞一个白碴,就昏死地上了。 那人叫道:“都听着,这新娘还是新娘,但已是我们的压寨夫人!梅家是大掌柜,他少不得被我们抄家杀头,这女人与其做少奶奶短命倒不如做压寨夫人长长久久!” 二傻子关键时刻不傻,而且机敏得很。 他不待那人说完,扭身就往抱起轿子里的女人,跑到一块大石后,拐脚钻进一块茅草地,不顾一切地往沟窜去,已经吓得木木呆呆的新娘此一刻里双脚双手只搂着五魁如缠树藤萝。 慌不择路的二傻子不住地要耸耸身子.将越背越下沉的女人在耸中向上挪送.每一耸就摔下一把汗。 再后就双手反搂在后,勒紧了女人的腰,说“我要滚了!” 就像刺猬一般从一个斜坎滚下去,荆棘茅草就碾平了一道,滚到坎下,前面就是一条河了,河面上架一棵朽柳树的桥,深水漩着无数的漩涡。 二傻子仰头往山上看,看到一处鹰嘴窝岩,说:“那里有一个洞.藏在那里鬼也寻不着了!” 他要站起来,却发现自己还倒在草窝里.女人的双手还勒着自己的脖子,女人的双脚也弯过来绞住了自己的腰,好像是两条交欢的蛇缠绕在一起。 二傻子就驮着女人拱身要站起来?但几次拱不起:女人终于说:“让我下来吧!” 一句话使惊魂失魄的二傻子知道现在是安全地带了,便庆幸起自己的勇敢和机智,同时松弛了的脑袋里闪动了许多思绪。 啊,一个菩萨般的女人现在与自己无比亲近的了!且不说她到了梅家做少奶奶是二傻子不能正眼看的。即使她还在县城王家做女儿,比自己更魁伟的也更有钱的男人能挨着她一个指头吗? 现如今她手脚纠缠地在自己身上合二为一,她是把一切的一切都依赖着他了! 他看见了自己下巴下十指交叉着的白手有一处流着血,就后悔滚坡下来的时候没有保护得了被荆棘的划撕。女人那一只脚上,绣花的红鞋也快要掉了.如果真要被树枝挂走了.一个女人赤着一只脚,女人的难堪会使自己怎样的负疚呢! 他腾出一只手来,将她的小鞋穿好,这一动作让他浑身的血管就汩汩跳,但他表现得似乎别无心思的样子:女人竞也如小孩一样并不配合,软软的,让他穿了许久。 女人说:“你救了我,你好厉害啊!” 这样的一句话,使五魁无限地激动,一拱身就站起来说,“土匪我见得多了,跑得过我的他娘还没生下哩!” 二傻子想,躲在岩洞里只要熬过一时,土匪就会寻不到他们而离去,那么,背驮着女人过了那个桥面,再顺沟下行二十里,天擦黑是可以将新娘背驮到梅家的。 对于这一场抢劫,对二傻子来说实在不是灾祸,原本想多和女人待一会的想法竞成现实,他对土匪是不恨的,倒觉得土匪与自己有一种默契似的。 “孙嫂她不知怎么啦?”背上的女人突然说。 “不知怎么样啦?”二傻子也为她叹息了。土匪用刀削掉了孙嫂的指头,他是看见了,为什么要送给土匪金戒指呢?如果土匪发现走失了新娘,会不会就又抢走了这个麻脸断指的黄脸婆呢? “这都是那些坏胚惹的祸!”二傻子骂起抬嫁妆的后生们了,“呸,嘴大气粗,遇事稀松,要不是他及早逃走,这女人今日晚上不就沦为土匪的床上用品吗!” “只要你好,”二傻子说,“我会把你安全送到梅家的。” 土匪是可能抢走了所有的嫁妆,也可能杀死一些人的,这消息会传到梅家,梅家一定在为新娘担心了,或许他们痛哭嚎叫,或许组织人马去清风寨要人,或许绝望了,但偏偏在这个时候,他背着新娘安全无恙地出现了,梅家于惊喜之余如何感念他啊! 是的,他的举动并不是建立在梅家的是否感念,只要求得新娘对自己的记忆。再退一步,即使新娘此后再不记忆这事,他完成了一次英雄救美,这是值得一辈子得意的事啊! 已经到了窝岩下了,他还是没有放下女人,他说他不累,有什么累呢?百五十斤的劈柴捆,他会从四十里外高山上一气背回来的,就算是一头发情的公牛,他也能按到,这点算什么。何况是一个美娇娘。 “我行的”,他说得很豪迈,甚至背驮着女人往上跳了一下。但是,他突然跌在地上,女人也摔在一丈开外了。 二傻子顿时羞愧满面,抬头就看女人,却看到的是三个提刀的土匪,明白了刚才的跌倒并不是他的无能,是土匪的一块石头砸在他的腿内弯的。 二傻子扑过去把女人罩在了身下。 土匪嘿嘿地笑了:“小子你好腿功,不过栽在我臭虫何手里,也不算孬!” 二傻子说:“你们不要抢她,她怎么能嫁给一个土匪呢?!你们捆了我去吧!” 臭虫何一脚把五魁踢倒了,却用手拍拍他的脸:“你个吃货吗?” 二傻子就势抓了臭虫何的手又扑过来,他再踢开去,二傻子已流血满面,但还是扑过来。 臭虫何倒有几分佩服他了:“娘的,比牛还倔,成全你了!”举刀就要砍下去。 女人叫了一声:“不要杀他.我跟你们走是了!” 臭虫何落下来的刀一翻,刀背砸在二傻子的长颈上。他就死一般地昏过去了。 第77章:道可道 非常道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接嫁的后生们连滚带爬地逃回了梅家,但接亲没有接回新娘,涌在梅家门前鸣放着三千头的鞭炮的众人,便立即放下挑竿,用脚把炮稔踩灭。 梅掌柜怀里的水烟袋惊落在地,稀落着头发的梅太太一声不响地从八仙桌上软溜下去,晕倒在地,被人折腾了半天方才缓醒。 那个梅仁厚,戴着红花的新郎梅仁厚,倒是哈哈大笑,使众人目瞪口呆。 笑声就很凄惨,很恐怖,慌得旁人拿不出什么言语去劝慰,正要附和着他的笑也笑上一笑,梅仁厚却把一位垂手伺立的接亲人一个耳刮接一个耳刮起来。 梅家门里门外,顿时一片静寂,等梅仁厚已返回东厢房里,众人还大气儿不敢出。 梅仁厚的发狠是理所当然,这位土豪家的孩子,并没有营养过剩的虚胖或贪食零嘴而瘦弱不堪。 他身体魁伟,是小王庄最健壮的男人,有钱有力却新妻遭人抢夺,他没有失声痛哭,自然是进屋去抄了洋枪,召集家丁要上山去拼命。 小王庄这个地方说来也奇怪,地里不是土,全是*面子。把那干结在地皮上白花花的火硝刮下来,掺上硫磺木炭,就是*。 再加上盐碱,土里的火性太大、太强、太壮,庄稼不生,野草长不到三寸就枯死;逢到大旱时节,烈日暴晒,大开洼地无缘无故自个儿会冒起黑烟来……可有一种灌木状丛生的碱蓬,俗称红柳,却成片成片硬活下来,有时候不知为什么,一下子全死了,死时变得通红通红,像一团团热辣辣的火苗。 在夕照里望去,静静的,亮亮的,好像地里的*全都狂烧起来。老百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吃*,家家户户都是制造鞭炮烟花的小作坊,屋里院里总放着一点就炸的*盆子,一不留神就屋顶上天、血肉横飞;土匪、游勇常窜到这里来,不抢粮食,专抢*,弄不对劲儿就药炸人亡。 小王庄人的性子又是怎样,是急是缓是韧是烈,拿人们常用的话说便是,点着一根药信子瞧瞧。 梅家的竹笼里存放着平日炸猎狐狸和狼的用品,全是以鸡皮将*、铁砂和瓷片包裹成的*。这*放在狐狼出没之地,不知引诱了多少野物丧命,现在梅仁厚脑子里构想着立即领人抄近道去截击土匪,将*布置在他们需要经过的山路上,然后凭一杆猎枪打响,使土匪在爆炸声中丢下自己的新娘。 梅家要上山找土匪拼命的消息传到了二傻子老爹的耳朵里。他得知自己的小儿子没能回来,就蹲在太阳映照的山墙根足足抽完一把烟叶末,然后揭了炕上的席子,准备上山把二傻子卷回来。 他带了席子往遭劫的地方走了。 十五里外的山梁上,嗡嗡着一团苍蝇,走近看了,有一节胖胖的断指,却没有二傻子的尸体,他好生疑惑,顺着坡道上踩倒的茅草寻下去,二傻子正坐在那里,迷迷瞪瞪茫然四顾。 “傻儿子,你没有死?!”老爹喜欢地说。 二傻子却突然呜呜地哭起来了。 “你没有死,傻儿子,真的没死!”老爹以为五魁惊吓呆了。 二傻子说:“新娘被抢走了,是从我手里抢走了的!” 老爹就拉他快回家去.说土匪要抢人,你有什么办法?原本是十个你也该丢命了,你却没死,回去喝些姜汤,蒙了被子睡一觉.一场恶梦也就过去了。 但二傻子偏说:“我要去找新娘!”话说得异常坚决。 老爹越发以为他是惊吓呆了,拿耳光打他,要打掉他的迷瞪来。 二傻子却疯了一般向老爹还击,红着双眼,挥舞拳头,老爹不能近身,遂抽手就跑,狼一样从窝岩跑上山梁,大声说:“新娘是我背的,我把新娘丢了,我要把她找回来!” 老爹在坡下气得大骂:“傻子,你这个呆头,那是你女人吗?!” 二傻子并没有停下脚,他知道清风寨的方向,没死没活地跑,爹的话他是听见了,只是喘着气在嘟叨:“不是我女人,当然不是我女人,可这是一般的女人吗?她是有福享的,却怎么能去做了土匪的婆子呢?” 而且,女人在和他一起滚下坡坎的时候,是那样地用身子缠着他,是那样地信任他,作为一个又穷又丑的傻子,这还不够吗?即使自己不能被她信任,给她保护,却偏偏是她保护了自己,在土匪的刀口下争得自己一条活命,现在活得旺旺的自己要是心没让狗吃,就不能不管这女人了! 让二傻子后悔不迭的是,那一阵里自己如果不逞英雄,不在女人面前得意,急急过了桥去又掀了桥板,土匪还能追上吗?而自作聪明地要到窝岩下?又那么自信地在岩下歇息,才导致了土匪追来,岂不是女人让自己交给了土匪吗? 跑过了无数的沟沟坎坎,二傻子体力渐渐不支了起来的。他对自己单枪匹马地去清风寨多少有些怀疑了。 为了要夺回别人的女人,十之八九自己的命也就搭上了。他顺着一条河流跑,落日在河面上渲染了一块红团,末了,光芒稀少以至消失,是一块桔橙色的圆,排列于整个河水中的,愈走看着圆块愈小。 二傻子惊奇他是看到了日落之际,又有了新的思想。他想命搭上也就搭上了,自己的贱命也不值钱,只要再能见上女人一面,让她明白自己的真意,他就可以畅畅快快死在她的面前了。 蔡飞虎的窝巢在青龙山的老爷台。这地方三面环坡,南边有条弯弯曲曲的小道连着下面的东西大道。老爷台有四五十户人家,壮男壮女几乎都是业余土匪。蔡飞虎把窝巢选在这里得了地利和人和。 老爷台的村南有座大庙,供奉着骑胭脂赤兔马、挥舞青龙偃月刀的关云长关老爷。老爷庙是一组建筑群体,修建在高台上,居高临下,很有一番气势。 老爷庙门前有石狮一对,雄视前方。庙殿为重檐歇山顶,檐牙高翘,重重叠叠,有别于一般同类建筑。两侧各有五间陪殿,后边是寝殿,都是单檐歇山顶,外檐有斗拱。这座庙宇远近闻名,老爷台也因此而得名。 庙里原有十多名道士,蔡飞虎来此后,占庙为栖息地,他对道士倒也尊重,井水不犯河水。可道士们却不愿与他们为伍,作鸟兽散去了别处。这一来也倒好,整个庙殿,乃至整个老爷台全住上了蔡飞虎的人马。 蔡飞虎小时候也读过几本书,所以按照水浒传里的做法,把这庙改名聚义厅,也挂起了替天行道的大旗。至于什么是道,他也说不清楚,反正对的就是道,不对的就不是道。正可谓,道可道,非常道。 第78章:人痴胆大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二傻子赶到了清风寨,已是这一日夜里了。这山寨并不是以一座山包而筑,围有青石长条的寨墙和高高的古堡,在朦胧的月色上映照吸啊,仿佛是极普通的村镇了。 一座形如鸡冠状的巨大的峰峦面南横出,二傻子看不到那鸡冠齿峰的最高处,只感到天到此处便是终止。 山根顺坡下来,黑黝黝的散乱着巨石和枝条排列十分对称的松树,那石与树之间,矮屋幢幢,全亮有灯火,而沿着绕山曲流的河畔,密集了一片乱中有序的房院,于房院最集中的巷道过去,跨过了一条石拱旱桥,那一个土场的东边有了两层小楼,正演动着一曲戏文,锣鼓杂嘈,人头攒涌。 二傻子疑心这不是自己要来的地方,却清清楚楚看到了透过了戏楼上的三个*大字:聚义厅。他不认识字,但是看戏的时候,知道这三个字就是议事的地方。 眼前却老少男女皆只是浸淫于狂欢之中,大呼小叫地冲着戏台上喊。戏台上正坐了一位戴着胡须却未画脸的人,半日半日念一句:“清早起来烧炷香”,然后在身旁桌上燃一炷香插了,又枯坐半日,念:“坐在门前观天象。”...... 二傻子心不在戏上,怕被认出不是白风寨的人,急钻人人群,企望能在旁人闲谈中得知蔡飞虎的匪窝,也就有一下没一下假装看戏。在一阵浪笑声中,二傻子终于打问清了蔡飞虎的住处,钻出人窝就高高低低向山根高地上走去。 在满山遍野的灯火中果然一处灯火最亮,走近去一院宅房,高大的砖木门楼挂了偌大的灯笼,又于门楼房的木桩上燃着熊熊的两盏灯盏,一定是盛了野猪油,灯芯粗大如绳,火光之上腾冲起两股黑烟,门口正有人出出进进。 二傻子想,大门是不好进去吧.却见有人影走过来,忙藏身一个地坎下,坎沿上有人就说话了:“寨主得到的女人好俊哟!女人年方二八,穿一袭红缎旗袍,头插红花,薄施粉黛,面容娇丽,一双忽闪闪的大眼噙满了泪水,却似梨花带雨。大哥看得呆了,魂儿都丢了” 一个说:“还是我半搀半拖把这女人请出了轿。她的身段真是优美,该凸的地方凸得惊目,该凹的地方凹得迷人,裙衩子开在膝盖上处,凝脂似的肌肤显现醒目。我知道你走神了,你们这些臭男人,这辈子哪儿见过这么美的女人,个个如痴如醉的样子,好像是灌了一坛子猫尿!可你却不看看你自己,你是寨主吗,你是卖烧饼的!” 男的便说:“其实那女人像你哩!” 女的问:“你说哪儿像?”说:“你近来.我给你说!”两人靠近了,一个很响的接吻声,一个就骂道:“别让人瞧见了!” 二傻子知道这是一对少男少女,正是去看了抢来的女人,但不知道这是狗剩和达美。 他心想:“清风寨真是土匪窝,臭虫何抢了女人,就有人唱大戏,还有人跑去相看,看完了寨主的女人,就饱暖思淫欲,暗地里要来野合吗?” 二傻子却听那少女又说:“你离远点,看着人,我要尿呀!” 男的不走远,女的就训斥,后来蹲下去撒尿,尿水恰好浇在二傻子的头上。 二傻子又气又恨,却不敢声张,遂又自我安慰:“不是说被处女尿浇着吉利吗?待那少男少女走远了,倒生出欣羡之心。唉唉,这嘴上没毛的小儿倒会受活。咱活的什么人呢?” 他这般思想,越发珍贵起了梅家的新娘待自己的好心诚意,也庆幸自己是应该来这一趟的。 可是,门楼里外还是站了许多人,二傻子就顺着宅院围墙往后走,企图有什么残缺处可以翻进去。 围墙很高,而且没个缺口,却有一间厕所在围墙右角,沿着塄坎修的,是两根砖柱,上边凌空架了木板,那便是蹲位了。 他一阵惊喜,心想这间厕所实在是为他所修,就脱了外衫顶在头部,一跃身双手抓住了上边的木板,收肌提身爬了上去,木板空隙狭窄,卡住了臀但还是跳上来。 他丢了外衫,双手在土墙上蹭了排泄物,见正是后院的一角,院中的灯光隐隐约约照过来。 正得意自己的伸手,身后又被一个又尖又硬的东西顶住了。他知道自己又被逮住了。山寨里的明岗暗哨可多着呢。 他被严严实实地绑了起来,眼睛也被蒙上了。 蔡飞虎自从抢了这个女人,早晨便从中午开始,并吩咐下去,一应杂事去找几个副手,不要打扰他。 这天吃罢晚饭,蔡飞虎和几个兄弟玩纸牌。这女人打上山以来,终日愁眉不展,不见笑脸。 蔡飞虎便想着法讨女人欢心,玩纸牌他故意不赢,脸上贴满了许多纸条,模样颇为滑稽可笑。就在这时,有个喽啰撞门进来报告:“大哥,有个钉子钻进了咱们口袋,被我们拿住了。” 蔡飞虎很不高兴,喝斥道:“混蛋!这事还用跟我说,滚出去!” 喽啰没有滚,怯怯地说:“这钉子有点来头,抓他时还伤了我们好几个弟兄。” 蔡飞虎不耐烦地一挥手:“让彪子把他砍球了!” 喽啰说:“四爷让我来跟老大报告一声,他押着那钉子随后就到。” 蔡飞虎手中拿着纸牌,正看着,彪子大步走了进来,在蔡飞虎耳边低语一阵。 蔡飞虎一把抹去脸上的纸条,喝喊一声:“带进来!” 几个喽啰推搡进一个蒙眼汉子。为首的喽啰上前取了蒙眼布,蔡飞虎看了年轻汉子半天,恶狠狠地问:“你是啥人?敢闯我的山头!” 二傻子眯了眯眼睛,让眼睛适应了一下亮光。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看出这是座庙殿。正殿上供奉着关云长关老爷,关老爷一手捋着长髯一手捧着书卷,左有关平右有周仓。 由于年代久远,关老爷他们塑像的色彩斑驳残败。殿前有一张八仙桌,几个人分坐着,只有蔡飞虎坐着一把太师椅,另外几把分坐着几个黄脸壮汉,另一把坐着一个长相奇怪的人,他认出来,那是臭虫何。 有人在他屁股上狠踢了一脚,大声喝道:“老大问你话哩,还不快回答!” 二傻子醒过神来,答道:“我是小王庄的,我来接梅家新娘!请好汉爷行个方便,放我们回家。” 臭虫何冷笑几声,忽然高声叫道:“原来是你这个傻子,居然敢送上门来!” 第79章:傻人傻福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中间坐着的那个白脸长身男子闻声站起,二傻子知道这便是蔡飞虎了,四目对视半晌,蔡飞虎挥手让放了他,冷冷说道:“你一个人来的?” 二傻子说:“就我一个。” “好轿夫!”蔡飞虎说,“来,给客人倒一碗酒来!” 二傻子不喝酒。 蔡飞虎就哈哈笑了:“不喝你就白不喝了!你倒是汉子,可要来我清风寨抢女人回去,你应该领了百儿八十人才行啊” 二傻子说:“我不是来抢女人的,我没那本事,我只是来给寨主说个话。” 蔡飞虎说:“清风寨上都是蔡飞虎的兄弟,没有什么秘密,你说吧!” 二傻子说:“寨主要不让我说,就着人割了我的舌头,要让我说,我只给寨主一个人说。” 蔡飞虎又笑了:“真是条好汉子!好吧,你们都回去歇着吧。” 臭虫何想留下,但是蔡飞虎示意他还是走了。 众人散了开去,臭虫何已经走到厅院了,又进来将身上的一把腰刀摘下给了蔡飞虎。 蔡飞虎说:“用不着的。”倒将厅门哐啷关闭了。 二傻子还站在那里不动,心里却吃惊面前的就是蔡飞虎吗?外边的世间纷纷扬扬地传说着有三头六臂的土匪头子,竟是这么一个朗目白面的书生吗,且这般随和和客气! 僵硬了半天的二傻子一时却不知所措.突然腿软了,跪在地上说:“寨主,小人是一个下贱轿夫,莽撞到清风寨来,得罪寨主了!” 蔡飞虎说:“来的都是客嘛!权当你是我派的轿夫,有话喝了这碗酒你说吧:” 二傻子便把酒接过喝了,一边喝一边拿眼看蔡飞虎的脸,看不出有什么阴谋诡计,心里倒犹豫该不该对他撒谎呢? 这么一想,却立即变了卦,蔡飞虎不像个凶煞,可土匪毕竟是土匪,梅家的新娘不是现在抢来要做压寨夫人吗?我是来救女人的啊! 二傻子就放下酒碗说:“寨主,我只是轿夫,原本用不着为梅家的这个新娘来的。这女人若是被别人抢了去,我也不会这么来的,一个女人嫁给谁都一样,反正不是我的女人。可寨主是什么人物,是远近闻名的大英雄啊!寨主哪里寻不到一个好女人,怎么就会要这个女人呢?他虽然眉眼美一点,却是个白虎星。” 二傻子的话十分罗唆,他始终在申明自己来的目的,蔡飞虎就一直看着他微笑,可说出最重要的一点了,却嘎然而止,蔡飞虎就霍地站起来,问道:“白虎星?” 二傻子说:“是白虎星。” 白虎星是指女人的下身没毛,而本地的风俗里,认定着白虎星的女人便是最大的邪恶,若嫁了丈夫,必克丈夫,不是家破业败,就是人病横死,即使这号女人貌美天仙,家财万贯,男人一经知晓是断不肯要的。 二傻子看着蔡飞虎脸面灰黑起来,却说:“寨主如果是青龙就好了!” 所谓青龙,就是男人的胸毛茂密,一直下延到下身器官,再一溜上长到后背。若女为白虎,男为青龙,这便是天成佳偶,不但不能相克反倒相济相助,是世上最美满的婚嫁。 但蔡飞虎不是青龙,白脸书生蔡飞虎连胡子都稀稀拉拉的没几根。 蔡飞虎直愣愣拿眼看着二傻子,看得二傻子几乎要防线崩溃,突然说:“她是白虎,你怎么知道?” 这是二傻子在准备说谎的时候就考虑到了,他说,这女人是县城王家的女儿,而他二傻子的表姐正好也在在她家当下人伺候小姐的。 小王庄梅家少爷订了这门亲,一次他去表姐家提说起此事,表姐悄悄告知他的。 二傻子这么说着,尽量平静着心,说了上句,就严密谨慎下句,不要出现差错。 “表姐说,”二傻子就又说了,“一次是表姐伺候这女人时洗澡发现的。表姐发现了,心里就犯嘀咕,怪不得她原来订的那门亲,那男人好端端地就滚坡死了,以前却在说这女人与那个小哥相好得怎样怎样,原来她是白虎星短他的寿呀! 这事表姐当然不敢对人言说,只是梅家一向欺负他,他无可奈何,知道了梅家订了这门亲,表姐才喜欢地说恶人有恶报,瞧她梅家的倒霉事吧! “这也真是”二傻子说,“小王庄年年要娶多少女人,而每一个新人都是我当的轿夫,可从来没有遭人抢过,偏偏梅家就出了事,这不是白虎星女人一结婚起就克柳家了吗?” 蔡飞虎说:“你觉得我会相信你这话吗?” 这话却使二傻子全然没有预料,凭他的智商,他是断然料不到这层,一下子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他低下头去,心里慌乱了,心想,钥匙蔡飞虎不信呢?是他要验证吗?今日夜里,那女人就成了他的女人,是不是白虎星一看就知的。 可是,可是二傻子又想,风俗里讲,若是白虎星,男人即使不与她行房事,但亲眼见了那东西,也会起克的作用,蔡飞虎会冒这种险吗? 那么先让手下人检查吧,刚才那个女人不是可以代为做这个事情吗?但是寨主的女人能先让手下人检查吗? 二傻子的脑袋都快要炸了,他实在不愿意思考这么复杂的问题。 二傻子心里有些慌张,一头的大汗,说谎原本心中发虚,蔡飞虎若再诈问一次。他就一定会露出破绽了。 他心想,或许,这土匪头子已经看出我的谎言,一个变脸就要杀了我了!杀就杀吧,既然已经说了谎被他识破,二傻子来时也就不想活了回去了! 二傻子的汗水有颗漓在了地上,他现在唯一遗憾的是还没有见上女人一面。 “信不信由你。”他无可奈何地说。 蔡飞虎却返身进了西边套间,很快又出来,端了一盅酒,说道:“你是这女人的接亲轿夫?” 二傻子茫然,不知道回答什么。 蔡飞虎说:“一个轿夫,新娘被人抢了,主人家是不会怪了你的吧?新娘做谁的新娘你也用不着太计较的吧?为一个别人的新娘而来清风寨要人,你不会这么大劲头吧?可你却来了!或许你是来救这女人的,或许你真为了我好,但怎么让我相信呢?这里有一盅酒,说白了,酒里有药,你要是来救女人,念你一个轿夫有这般勇气,我放你回去,绝不伤你一根头发。你要是真心为了我,你就喝了这酒,这酒能毒聋你双耳,耳聋了我却有大事交给你干,你肯喝吗?” 酒盅放在了桌上,二傻子的脸刷地变了,琢磨蔡飞虎的话,明白面前的这个白面书生之所以能成土匪果真有不同于一般的手段! 承认是来救女人的就放走,承认说了真话却让喝毒,但不论怎样就是不说还要不要这女人,二傻子是犯难了。想承认了来救女人,蔡飞虎真的会生放了他?就是生放,你二傻子是来干什么,就这么空手回去吗! 证明一切为了蔡飞虎,却要喝下聋耳毒酒,土匪就这样恩将仇报吗?好吧,二傻子是来救女人的,女人救不走,二傻子也是不回去的,聋就聋了耳朵,先呆在这里再寻机救那女人吧!二傻子端了酒盅一仰头就喝了,立即倒在地上准备受毒酒的罪。 但二傻子没有难受,耳朵依然能听得见。 蔡飞虎说:“二傻子是真心待我了!我现在告诉你,这酒里并没有毒,而抢这女人我事先也全不知道,手下的兄弟一派好意,人既然到了白风寨,不应允也怕冷了兄弟们的心,可要立即圆房却是不肯,只准备养了她在这里,待心情好了才成亲。现在既然如此,我会让这女人回去的,蔡飞虎也不落个抢人家女人的名声,但却希望你能来白风寨吃粮,不知肯不肯?” 二傻子一下子则浑身稀软,手脚发起抖来,他给蔡飞虎磕头,磕了一个又一个,说:“二傻子当不了杆子的,我只会骟牛抬轿。” 蔡飞虎说:“那也可以来寨子里安家嘛!” 二傻子说:“我还有一个老爹,他离不开热土,寨主还是让我回去吧” 蔡飞虎说:“你这个傻子!那好吧,你啥时候想来白风寨住,你就来找我吧!不过,你今晚不能走,先陪我喝一杯,明天吃了晚饭再走!” 外面一直偷听的臭虫何不干了,他心想,自己费了老大劲抓来的女人,还有这痴汉,就这么放走了,心里怎么说都是不甘啊! 第80章:梦醒时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就在同一个晚上,梅仁厚磨刀霍霍。那时候,他还年轻气盛,不像后来那样老奸巨猾的。 他的脑子里有一个伟大的构想,他想领人去山上去跟土匪谈判要人,然后将*布置在他们需要经过的山路上,把他们炸个稀巴烂,在乱中取胜,凭着自己手中的洋枪,去把媳妇抢回来。 但他毕竟是第一次去干杀人的营生,虽然说有点热血沸腾,心里有点慌张,腿脚有点哆嗦。他抖抖索索地划拉着一盒洋火,想点燃烟袋,但总是因无力而过度用力,结果不仅弄断了火柴梗子,还让满盒的火柴干戈寥落撒了半地。他只好又从脚下去捡那一地的火柴梗,好不容易点燃了烟袋,狠狠地抽了几口,总算稳住了心神。 第二天,他带着人兴冲冲地上了山,在山里瞎转悠了半天,不小心路滑一个趔趄,随之身子也跌下来,踩中了土匪埋的*,震耳欲聋的爆炸就发生了。 众人闻声赶过去,梅少爷躺在血泊里,拉他,拉起来一放手他又躺下去,昏死过去了...... 臭虫何躲在不远处,目睹着这一幕,得意地笑了。 山上,二傻子又吃了两顿饱饭,又是酒又是肉的,如果是在平时,他想一辈子都住在这里了。但是,他心里惦记着事儿,要领着女人走。 蔡飞虎再三挽留,又倒了酒,一盅给女人喝下,一盅自己喝了,说:“毕竟咱们还有这份缘!”伸手忍不住在女人的脸上捏了一把。 臭虫何无法理解蔡飞虎为什么放走了这对男女,他觉得蔡飞虎才是个真正的傻子。他觉得如果自己来当这个老大,肯定比他强十倍八倍。那天晚上,他对着蔡飞虎的屋子撒了一泡尿,然后不辞而别了。 二傻子背了女人千辛万苦地回到梅家,梅家却怀疑了,怀疑的不是二傻子,是女人。 无论二傻子如何地解说他是怎样混进了清风寨乘土匪头子醉酒之后偷背了女人退出,梅掌柜只是赏了他三升黑豆,一筐萝卜,以及吃饱了一顿有酒的小米干饭外,并没有将女人安置到装修一新的洞房,也不让与少爷相见,而是歇在厢房,把门窗反锁了。 夜里,老太太在厢房里放了一个蒲团,蒲团上铺了油布,油布上捏了一撮灯草灰,叫女人脱得光光的分腿下蹲于蒲团之上。女人不明白这是要干什么,蹲上去丝纹不动.婆婆就拿一蓬鸡毛要求她捅鼻孔,遂一个巨声的喷嚏,女人的鼻涕、唾沫都喷溅了,那灯草灰仍未飞动。 婆婆说:“你穿好衣服吧。”穿好了。 老太太慢慢地笑了.说:“二傻子说的是实话,我儿的地里是不耕别人的犁啊!” 到了此时,女人才清楚做婆婆的在验证自己的童身,不觉满脸羞红,一腔恼怒了。死死活活逃出了土匪的手回到梅家,梅家原来要的并不是她和她的心,而是她的贞操! 看来梅家在得知了她遭劫时就已失望了心,她的返回只是意料之外的收获。那么,土匪蔡飞虎真的糟踏了她,在验证时因处女膜破裂打喷嚏而使下身冲飞了灯草灰,婆婆又会怎样待她的呢? 想到这里,她两行悲酸热泪就流了下来。 “回来了就不要哭哭啼啼,”婆婆说,“从今往后不要对人提说你是到过清风寨的,只道是二傻子背了躲在一个山岩下的!记住了吗?记住!” 婆婆出去了,不一会有人送来姜汤催她服下,再有人进来拿了香火在她头顶、周身绕了三绕,再是有人抬了环盆,添了菊花汤水要她沐浴,就听见外边鞭炮大作,遂拥来七八人牵了红绸彩带的毛驴抱她上坐。 坐上去她的面与驴头相左,正欲掉过身来,牵驴人说:“要倒骑才能消灾灭罪!”拥着就走出厢房,和驴一起在院中转了三六一十八个圆圈,每一圈于东西南北的方向立栽的木桩上点燃一支香火,待到弄得她头晕目眩停下来的时候,她已是坐在洞房的炕上了。 炕上并不是新娘初人洞房时独坐着一张四六草席,而红毡绿被铺得软乎,被窝里正睡着她的夫君梅少爷。 当女人进入洞房,看见了等待自己的是一个被炸得血肉模糊的肉疙瘩,做女儿时多年来的蓬蓬勃勃情焰被一瓢冷水浇灭,一派鸳鸳鸯鸯的憧憬一时化为乌有,女人会想到些什么呢? 他怀疑起自己一个贫贱的与梅家无亲无故的轿夫怎么能冒死去匪窝救她出来的动机呢?他二傻子必是拿了梅家重金赎她而回又得了梅家一笔可观的酬金的。二傻子的一切英雄行为原却是一场阴谋的大骗局了,二傻子在女人的眼里是个恶魔,是个小人.是个一生一世永远要诅咒的人了! 二傻子是蒙头睡了三天三夜,昏昏如死,第三天的黄昏起来,回想往事,惊恐已去,正得得意意做了一场传奇人物、英雄壮士,却得知梅家少爷受了重伤,还在炕上躺着呢。 二傻子捶胸顿足地后悔起来了,自己冒死抢回的女人,就是为着让她来陪伴一个不是人形的人吗? 如果自己不去抢救,不在清风寨编造那一番一生唯有的一次弥天大谎,女人就是清风寨的压寨夫人了,嫁给土匪声名虽是不好,可土匪蔡飞虎却年轻英武,是个真真正正的男人啊!唉唉,到底是做了一场好事呢还是做了一次罪孽,二傻子想着眼泪就淌下来。 这是为什么呢?一个菩萨般人见人爱的女人,原本是有最好的郎君,拥有最大的福享,命运却如此不乖,在真正要成为女人的第一天里就遭匪抢,到了婆家,丈夫又重伤,这是会使多少男人愤愤不平的事啊! 二傻子为自己痛恨,更为着女人而惋惜,也想到那个清风寨的唐景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又不知怎样的一声浩叹呢? 第81章:迟到的新婚之夜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二傻子想很快能到梅家去,他要把一切实情告知女人。但二傻子没有理由去梅家,除了红白喜丧事,一个穷鬼是不能随便就踏进梅家院门的。 二傻子三次经过梅家门前的大场,或是远远地站在大场前的河对面堤畔,看着梅家门前的动静,不知道又过了几个月。 一天早上,太阳还没有出来,村口、河岸一层薄雾闪动着蓝光,按照梅家的规矩,王淑萍一早就去给老太太请安。老太太在佛堂里捻着佛珠诵经。淑萍刚要上去行礼,老太太手里的佛珠突然断了线,滚了一地,老太太推开红木靠椅下地捡佛珠,口中念念有词,罪过,罪过。她相帮去捡,被老太太轻轻地推开,她说,罪过,罪过,始终没抬眼看她一眼。 她看着老太太肥胖的身体伏在潮湿的地板上捡佛珠,捂着嘴无声地笑了一笑。她看看老太爷,他说,“好吧,我们走了。” 淑萍跨出佛堂门槛,心想,“她有一百岁了吧,这么老?” 老太爷没说话,淑萍问,“妈信佛?怎么在家里念经?” 老太爷说,“什么信佛,闲着没事干,滥竿充数罢了。” 虽然是下人该干的活儿,淑萍还是作出了姿态,亲自洗梅仁厚的衣服。 二傻子瞧见女人提着篮子到河边洗衣服了。女人还是那么俊俏,脸却苍白了许多,挽了袖子将白藕般的胳膊伸进水里来回搓摆,那本来是盘着的发髻就松散了,蓬得像黑色的莲花。后来一撮掉下来,遂全然扑散脸前,发梢也浸在河面了。 女人几次把乱发撩向脑后,常常手搭在脑后了,却静止着看起水面发呆。二傻子想,那脑袋稍稍再抬高一些,就能看见他了,但女人始终是那么个姿势。 二傻子看看四周,远处的沟坎上有牛的哞哞声,河下游的水磨坊里水轮在转着,一只风筝悠悠在田畔的上空荡,放风筝的是三个年幼的村童,二傻子就生了胆儿,轻脚挪近河边,出山的日头正照了他的身影印过河面,人脸印在女人的手下了。 女人发了一阵呆,低头看见水里有了一个熟悉的人脸,以为还浸在长长的回忆之中而产生了幻觉,脸分明红了一下,忙用手打乱了水面,加紧了搓洗衣服。 可是,就在她又发呆之时,那人脸又映在水里,她这下是吃惊了,猛地抬起头来。二傻子瞧见的是一脸的瀑布似的乌发,女人湿淋淋的手拨开乌黑的头发,嘴半张了,却没有叫出声来。 “梅少奶奶,”二傻子说话了,“大清早洗衣服呀?” 女人说:“嗯。” 二傻子却再没了词。 女人说:“是傻子哥呀,多时不见你了,你不住在村儿里吗,怎不见你来坐坐?” 二傻子说:“我我怕梅家的那狗。” 女人笑了一下,但再不如接嫁路上的美妙了。二傻子看见她的眼睛红红的,似乎是肿着,他明白她哭的原因,心便沉下来了。 “你过得还好?”女人倒问他。 “我,我……”二傻子想起自己的罪过,“梅少奶奶,事情我都知道了……这事我真不知道是那样的……你还好吗?” 女人的眼睫一低,两颗泪水就掉了下去,同时也轻轻笑了一下.说:“还好,他伤口已经不痛了。” 二傻子这才注意到女人洗的并不是衣服,而是一堆沾满了血滴和药汤斑迹的布带子。有一条在说话间从石头上溜下去。要顺水冲去了:女人伸手去抓,没有抓住。 二傻子就要从河面的列石上跳过来帮她去打捞,列石被水冲得七扭八弯.过了一次,没能跳过,女人说:“过不来的,过不来的!” 女人越说过不来,二傻子的秉性就犯了,他偏要证明能过来,后退几步猛地加力一个跃子跳过来。但他还是没能捞住那冲走的布带子,遗憾地在跺脚。 “算了,冲了就冲了,”女人说,“你住在村口,我几时去谢你” 二傻子:“我一个人过的。我那地方脏得没你好坐的。” 女人说:“那你就常来我家喝杯茶呀!你对梅家是有恩的人……以后听到狗咬,会出来接你的。 女人说完,拾掇了布条在篮子。扭身回去了。上大场的那斜坎,回头看二傻子还站那里看着她走,半边乌发遮盖的脸上无声地闪一个笑。 二傻子记得了那个眼笑起来特别细,特别翘。女人似手知道二傻子还在看她,步子就不自然起来,手脚有些僵,却更有了一种味道。再是二傻子依旧过了河去对岸,一个大石头怎么也跳不过去,弄湿了鞋和裤管儿。 淑萍回到家里,在后院里晒衣服。后花园的墙角那里有一架紫藤,从夏天到秋天,紫藤花一直沉沉地开着。淑萍从她的窗口看见那些紫色的絮状花朵在秋风中摇曳,一天天地清淡。她注意到紫藤架下有一口井,而且还有石桌和石凳,一个挺闲适的去处却见不到人,通往那里的甬道上长满了杂草。 蝴蝶飞过去,蝉也在紫藤枝叶上唱,淑萍想起小时候,她是坐在紫藤架下读书的,一切都恍若惊梦,她慢慢地走过去,提起裙子,小心不让杂草和昆虫碰蹭,慢慢地撩开几枝藤叶,看见那些石桌石凳上积了一层灰尘。 走到井边,井台石壁上长满了青苔,淑萍弯腰朝井中看,井水是蓝黑色的,水面上也浮着陈年的落叶,她看见自己的脸在水中闪烁不定,听见自己的喘息声被吸入井中放大了,沉闷而微弱、有一阵风吹过来,把她的裙子吹得如同飞鸟,这时感到一种坚硬的凉意,像石头一样慢慢敲她的身体。 她开始往回走,往回走的速度很快,回到南厢房的廊下,她吐出一口气,回头又看那个紫藤架,架上倏地落下两三串花,很突然的落下来,觉得这也很奇怪。 她回头的时候,看到梅仁厚出门了,拖着腿,腿越来越重了,以前出于自尊还尽量让自己显得不那么瘸,但有点支撑不住了。 他喘气,眼前发黑,地面离越来越近——这个叫摔倒。 淑萍赶紧扶起他,回到房里。 到了夜里,淑萍替他把衣服脱了,换上睡衣,梅仁厚说,他不穿睡衣,喜欢光着睡。淑萍就把目光掉开去,说,随便你,不过最好穿上睡衣,会着凉。 梅仁厚笑起来,你不是怕我着凉,你是怕看我光着屁股。 淑萍说,我才不怕呢。她转过脸时颊上已经绯红。这是她头一次清晰地面对梅仁厚的身体,或许是因为受伤的缘故,干瘦细长,像弓一样绷紧着。 淑萍有点透不过气来,她说,“你怎么这样瘦?” 第82章:少爷晒太阳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又过了些日子,做光棍的二傻子又为梅家人当轿夫接回来了一位新娘,说是曾经救过梅少爷的命,是少爷在路上认识的。这次非常的顺利,没有出一点事。 二傻子照例是被朱砂水涂抹了花脸,还未洗去,请来坐了上席的梅掌柜对他说:“傻子,你是我家的功臣哩,一直要说再酬谢你的,但事情忙都耽搁下了。你要是乐意,你来我家喂那些牛马吧,管吃管住,一年给你五担麦子。嘿嘿,权当梅家就把你养活了!” 二傻子毫无精神准备,一时愣了,心想梅家有几十头牛,光垫圈、铡草、出粪就够累的了,虽说管吃管喝,可一年五担麦子,实质是一个长工,算什么“梅家把你养活了?!” 正想说声“不去”,立即作想出长年住梅家,不就能日日见着梅家少奶奶了吗,且梅家突然提出要他去,也一定是少奶奶的主意。便趴下给梅掌柜磕一个头,说多谢掌柜了。 去梅家虽是个牛倌的份儿,但毕竟要作了梅家大院中的人,接亲的一帮村人就起了哄,这个过来摸摸二傻子剃得青光的脑袋,那个也过来摸摸脑袋。 二傻子发火说:“摸你娘吗?男人头,女人脚,只准看,不准摸!” 村里人说:“瞧二傻子爬了高枝,说话气也粗了,摸摸你的头沾沾你的贵气呀!” 二傻子说:“我有脚气!” 村人说:“二傻子脚气是有,那是当轿夫跑得来,往后还能让梅家的人当轿夫吗,你几时让人给你当轿夫呀?” 二傻子说:“我那媳妇,怕还在丈人腿上转筋哩!” 村人说:“你哄人了,现在听说有几十个找你的,可惜身骨架大了些,要是脾气不犟又不羝人,那倒真是有干活的好力气!” 说的是梅家的几十头牛了,二傻子受奚落,气得一口唾沫就喷出来,众人乐得欢天喜地。 第二天日中午,二傻子果真夹了一卷铺盖来到梅家大院内的牛棚来住了,他穿上油布缝制的长大围裙,牵了牛在太阳下用刷子刷牛毛。 太阳很暖和,牛儿晒了阳光也得了搔痒舒坦地卧在土窝里嗷叫,二傻子也被太阳晒得身子发懒,靠了牛身坐下去,感觉到有小动物在衣服下跑动得酥酥,要脱衣捉虱子,梅少奶奶却看着他嗤嗤地笑。 女人来院中的晾绳上看梅少爷晒着的内衣,看见二傻子和牛卧在一起,牛尾就一摇一摇赶走了趴在牛眼上的苍蝇,也赶了二傻子身上的苍蝇,她觉得好笑就笑了。二傻子立即站起来说:“少奶奶好!” 女人说:“中午来的?午饭在这儿吃过的吗?” 二傻子说:“吃过的。” 女人说:“吃得饱?” 二傻子说:“饱。” 女人说:“力气活儿,饭好赖要吃饱。” 二傻子说:“嗯。” 二傻子回过话后,突然眼里酸酸的了,他长这么大,娘在世的时候对他说过这类话,除此就只有这女人了。他可以回说许多受了大感动的言语,可眼前的是梅家的少奶奶;他只得规矩着,“多谢少奶奶了!喂这几头牛活不重的,少奶奶有什么事,你只管吩咐是了。” 女人在阳光下,眼睛似乎睁不开,说:“你生分了,不像是背我那阵儿了!” 二傻子想起接亲的一幕,咽了口唾沫,给女人苦笑了。 自此以后,二傻子每日在大院第一个起床,先烧好了温水给牛拌料,便拿拌料棍一边笃笃笃地敲着牛槽沿儿,一边拿眼睛看着院里的一切。这差不多成了习惯。 这时候梅家的大小才开始起床,上茅房去的,对镜梳理的,打洗脸水,抱被褥晾晒,开放了鸡窝的门公鸡扑着翅膀追撵一只黄帽疙瘩母鸡的,二傻子就注意着少奶奶的行踪。 少奶奶最多是抱着被单来晾晒。二傻子看见了,有时能说上几句话,有时远远瞧着,只要这一个早上能见到女人,二傻子一整天的情绪就很好,要对牛说许多莫名其妙的话,若是早上起来没能看到少奶奶,情绪就很烦躁,恍恍惚惚掉了魂似的。 到了冬天,风头很硬,河的浅水处全结了冰,二傻子就起得早,去河里挑了水,在为牛温水时温出许多,倒在梅家人洗澡的大木盆里。二傻子这阵是返回牛棚去吃烟,吃得香得很。 女人说:“你多歇会吧。” 二傻子说:“我有力气,真有力气呢,使不完的力气。” 女人说:“你会喂牛也会吹牛!” 二傻子就走过去,将一个拴牛的平卧的碌轴双手搂了列一马步,一个嗨字就掀得立栽成功。 女人尖声说:“二杆子,可别闪了腰!”二傻子偏还显能,再要去掀另一个碌轴,一扎马步,裤子的膝盖处嘣地裂开来,窘得二傻子跑到牛棚半日没敢出来。 午饭后,梅家的人睡午觉,二傻子穿了背心,挽了破了膝盖的旧裤在牛棚出粪,正干得一头一脸的热汗,少奶奶趴在牛棚边的木杆上叫二傻子,二傻子忙不迭地就擦脸。 女人说:“你不要命了吗,一天干不完还有二天嘛。我收拾了少爷的一件旧裤子,他也是穿不成了,你就穿吧。可能你穿着长,我改短了一下,不知合适不合适,已放到你的床上了。” 女人说完话要走,却又返回来说:“这事我给老掌柜已说过了,你穿吧,别人不会说你偷的。” 同时笑了一下,左眼还那么一挤转身又走,却不想一头牛在槽里吃草,一甩头,将草料和汤水甩了她一脸。二傻子急扑过去拉牛头,女人擦着脸已走开了,二傻子一腔激情无法泄出,抄了一根木棍就打牛,牛因为缰绳系在柱子上,受了打跑不脱就绕着柱子转,二傻子还是撵着打,那柱子摇晃起来,尘土飞扬,吓得鸡叫狗也咬了。 厅房里老掌柜午休起来,提了裤带去茅房,看见了训道:“这不是你家牛就不心疼吗?!”二傻子说:“掌柜,这牛发骚呢!”棍子一丢,脚下顺势踢到牛棚角里。 二傻子试穿了梅少爷的裤子,裤子当然是旧的,但于二傻子来说却是再新不过的了,他惊奇的是少奶奶并没有量过他的身材,却改短之后正好合体。 二傻子先是穿了脱下,再穿了再脱了,不好意思走出牛棚去。当少奶奶见着他问他为哈不穿那裤子呢,他终是鼓了勇气来穿,一出门,双手不知哪里放,腿也发硬走了八字步,女人说:“好,人是衣服马是鞍,二傻子体面多了!” 二傻子就自然了。除了在院内忙活牛棚的事,又忙活院内杂事!他也穿了这裤子牵了牛出大院去碾子上碾米。掌柜无聊,也到碾子边来,在旁的人就羡慕二傻子的裤子好,二傻子说:“托掌柜的福哩!” 掌柜说:“二傻子是我们梅家人嘛!年终了,还要给二傻子置一身新的哩!” 回到大院,掌柜却说:“二傻子,这衣服虽是你家少爷穿过的,但只穿了一水,原来是四个银元买的布料,就从麦子中扣除四升,让你拾个便宜,谁让二傻子是梅家的人呢!” 这件事,二傻子只字不给少奶奶说。他当然是牵了一头牛假装要给牛去院子里的土场上刷毛的,这样,他们互相有话可说,又有事干,二傻子就不显得那样紧张和拘束。 这时候,少奶奶常常取笑了二傻子的一些很憨的行为后就自觉不自觉地看着二傻子,二傻子心里就猜摸,她一定是在为自己改做的裤子合适而得意吧。 他说:“少奶奶,你还好?” 女人说:“不好。” 二傻子的话原本是一句安慰话,如果女人说一句“还好”,二傻子心也就能安妥一分,但女人却说出个“不好”,二傻子竞没词再说下去。 女人看着二傻子,眼泪婆娑而下。 女人一落泪,二傻子毫无任何经验来处理了,慌了手脚,口笨得如一木头,也勾下头去了。脚前是一只细小的蚂蚁在搬动了什么,看清了,是一只死亡了的蚂蚁。 这死去的蚂蚁是那只小蚂蚁的丈夫吗?妻子吗?一个弱小的躯体搬运与己同样大的尸体行动得够艰辛了,二傻子猜想小蚂蚁的心灵一定更有比躯体大几倍十几倍的创伤吧,眼泪也吧嗒嗒掉下来。 女人突然低声说:“掌柜过来了!”双手举起来假装搓脸而擦了泪水,同时大声说:“二傻子,这条牛是几个牙口了?”却不待二傻子反应过来,已站起身,迎着公公问今日中午吃什么饭,她要去伙房通知厨娘呀,掌柜才没走过来。而二傻子在那里独自落泪。 这一夜又一次失眠了的二傻子,细细地回想了与少奶奶的初识和每一次相见的情景,女人对自己的关心这是无疑的了。菩萨一样美好的女人,同时有一颗慈母般的心肠.这使二傻子已浸淫于一种说不出也说不清的欢悦之中。中午女人当着面说了她的“不好”,当他的面流了眼泪,二傻子感受了这女人待他是敞开了心扉,完全是把他当作了亲人或知己了。 但是,二傻子一个下人,一个梅家的牛倌,能为她做些什么呢? 阳春三月,梅少爷的外伤看上去完全好了,梳着光亮的辫子,坐在椅子上,面前的小桌子上,少奶奶端放了茶水,水烟袋,又正砸着一碗核桃,砸一个仁儿交给他嚼吃。二傻子就走过去,躬腰问候:“少爷,你晒太阳了!” “嗯”少爷有气无力地回应了一声,但是声音那么奸细,好像一个柔弱的女人。 第83章:臭虫死硬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每每一想到这里,就对臭虫何恨得咬牙切齿,他恨不得把臭虫何千刀万剐了。 但他又想,不能让这小子这么爽快地走了。于是,他想出了各种招数来折磨他。 对小王庄的村民们来说,那一年的新年无疑将储入每一个人的记忆。梅仁厚天不亮起来洗了手脸,点燃了祭桌上的两根红色蜡烛,插上了五根紫色的香,叩拜三回,然后把一捆雷子炮夹在腋下走出街门站在仍然漆黑的村巷里。 他把雷子炮的*捻子抠出来,噗地一声吹着手里的火纸点燃捻子,麻纸卷着*的捻子吱吱吱晌着迸发出一串串闪亮的火星,他一甩胳膊,头顶黑沉沉的夜空便发出一声痛快淋漓的爆炸。 他喜欢放炮,而且只喜欢放雷子炮。他站在门楼外的街巷里,把一个个粗壮的雷子抠出捻子抛人空中,随着一声接一声的脆响,爆碎的爆竹纸屑在寒冷的夜空悠悠飘落下来,落满他的礼帽和肩头。 当他尽兴放足了炮回到上房正厅的时候,媳妇们已经拜过祖宗,也向老太太叩过头,只等着给他拜年祝福了。 但是,他心里还是憋闷得很,他吩咐家丁在村里的戏楼下边临时栽起一排木杆。等到太阳上了三竿,他就叫家丁敲锣召集村里人看戏。 主角当然还是臭虫何,还有他几个可怜的马子是配角,只不过戏法变了下。 这四个人被团丁押解到木杆下站定,接着从杆顶吊下来一条皮绳,系到他们背缚在肩后的手腕上,一声“起”,这四个人就被吊上杆顶。 从他们的双脚被吊离地面的那一瞬起,直到他们升上杆顶,四个人粗的或细的妈呀爸呀爷呀婆呀的惨厉的叫声使台下人感觉自己也一阵阵变轻失去分量飘向空间。 梅仁厚站在台口对着空中的四个人说:“你们现在有话尽管说吧!”那四个人没有一个人求饶。 梅仁厚往下压一压手臂,团丁们放松皮绳,那四个人又从杆顶回到地上,另外三个从匪不久的后生见状扑通跪下了。 梅仁厚站在台口瞅着跪在脚下的三个求饶者说:“村里的小娃子要吃辣子。我说辣子辣你不敢吃。那个小娃子硬要吃,你越是说不敢吃,他偏要吃。我哄不下他,就给他嘴里塞一把辣子。他再不要吃辣子了。 “你们光跪下不行,得上一回杆,才知道辣子辣。你不知道辣子辣,日后有个风吹草动,还会旧病复发。” 这三个照样儿被推到杆子下面,又照样儿被皮绳吊上去放下来…… 梅仁厚说:“这七条死狗当中还有三个人没有话说。这三个人是好汉!臭虫何你个贼头儿,爱出风头爱上高台,今儿个让你上到杆顶,你觉得受活了?小娃子不知辣子辣,你这个棺材瓤子也不知道吗?” 臭虫何在高杆大笑:“你个狗东西,有卵子没卵用,女人被别人睡,哈哈哈。我把你没当个啥,连我裆里的东西也没当!” 臭虫何从空中“呸”地一声唾向台口,人们看到一股鲜红的喷泉洒向梅仁厚。 梅仁厚恼怒地撩起衣襟擦着脸上的血沫儿。台下的前头又起了骚动,村民们看见一块血红的肉疙瘩在戏台前沿蹦弹了三下,那是臭虫何咬断喷吐出来的半截舌头。 梅仁厚用脚踩住了它,狠劲转动大腿用脚碾蹭了几下。臭虫何的嘴巴已经成为血的喷泉,鲜红的血浆流过下巴灌进脖颈,胸前的白色布衫以及捆扎在胸脯上的细麻绳都染红了,血流通过黑色的裤子显不出色彩,像是通过了一段暗道之后在*的脚腕上复现了,从脚趾上滴下来的血浆再干透起尘的地皮上聚成一滩血洼。 梅仁厚又恢复了他的绅士风度:“好,我看中硬汉子!”拉绳的团丁一撒手,臭虫何从空中到地上,两只粗大的脚在干土地上蹬着蹭着。 空中又响起木轮吱吱滚动的声音,臭虫何瘫软在地的躯体又被吊起来,背缚的胳膊已经伸直,那是关节全部断裂的表征。 台下已经蹲下一大片男女,把眼睛盯着脚下而不敢扬头,再看空中臭虫何那具被血浆成红色的身躯。 臭虫何连续被整了三次,像一头被宰死的牛一样没有愤怒也没有呻唤了。这当儿吊在空中另外几个一齐发出了求饶声,每根杆下都跪着他们的父母兄弟和妻女。 梅仁厚挥了挥手,这几个人被缓缓放回地面。“你们几个这回知道辣子辣了?” 梅仁厚用教训下铺娃子的口气说着,又瞅着瘫软在脚下的臭虫何的尸首发出感慨,“青龙山最硬的一条汉子硬不起来了!” 王淑萍不敢看这血腥的场面,称病在家里待着。二傻子也没有兴趣,他满脑子还在纠结女人的事情。 第84章:往事不堪回首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二傻子还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 他曾经想,女人虽没有幸福的小日子好过,可梅家毕竟是小王庄最富有的大家,做了少奶奶的女人在这个家里地位也不能说低微,一切下人,甚至村寨里的男女老少没有不恭敬的,她是不会像一般人家的媳妇去田地耕犁翻种,也不会上山割草砍柴,一日三顿吃的虽不是山珍海味却也白米细面。 这是小王庄多少女人所企羡不已的福分。正因为怀有这份心思,二傻子在原先是同全村寨的人一起妒嫉过和仇恨过梅家的富裕的,现在却希望梅家日月不败。 他作为一个长工式的牛倌,也不再学别人的样子消极怠工,当然盼望的是梅家牛马成群,五谷满仓,而这一切均为少奶奶所有,让掌柜,让掌柜婆,甚至包括梅少爷都快些蹬脚闭眼去吧! 若到那时,少奶奶再招一个英俊的主人进门,他二傻子就永世为她喂牛,甚至死后,也情愿变作一头牛就来到她家供她使唤。 所以,再当少奶奶和梅家的公婆在厅房里吃着有鸡鸭的干饭时,少奶奶总是在饭桌上说鸡没煮烂,公公要把鸡头、鸡爪倒给狗去吃时,她就主张让下人吃去,端出来,当着院中吃着包谷糊汤的下人高声喊:“来,来,我爹让把这些东西叫大伙尝尝!” 她却全部交给了他二傻子,说:“你不要嫌弃,总比你碗里的强。”他二傻子明白女人的心意,就要当着她的面可口无比地咬嚼剩肉,讨得她喜欢,甚至说:“你不要顾着我,只要你吃好,我喝凉水也会长瞟的!” 二傻子能说出讨女人喜欢的话来,他对自己也惊奇了。女人就在一次他说过话伸手点了他的额头,很撒娇地嘬了嘴:“你嘴上还抹蜜哩!” 这撒娇使二傻子去了许多怯,生了无数的胆,言语也渐轻狂起来,他希望这样的撒娇每日赐与他,但往后却再没有发生。 少爷看见了二傻子,二傻子高高大大站在自己面前,嘴要启开说话,不知怎么啦,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少爷看见了二傻子穿的是自己曾穿过的裤子,乜眼就看女人,鼻子里发出“嗯?!” 女人立即说:“这是爹让给的。” 少爷却对二傻子吼了一声:“你滚开!” 女人咬了咬嘴唇看着二傻子,二傻子起身走了。他听见身后的少爷脾气更焦躁了。二傻子回过头来,少爷推翻了小桌,一把核桃打在女人的脸上。 女人呜呜地哭起来,而从厅房走出的老太太却在说:“你哭什么呀,他是你男人,你不知道他心情不好吗?”二傻子急步回跑到牛棚里自己的卧屋,扑在床上,头埋被窝里无声地流泪了。 不久老掌柜放出风来,说自己的儿子伤彻底好了,又不久又给梅仁厚娶了一房媳妇,说是冲冲喜,还是二傻子抬回来的。 二傻子见到了女人,说:“又来了一个,你就省心了。” 女人却哇地哭出了声,说:“你不要说,你不要说!”平生第一次对二傻子发了脾气。二傻子一脸灰气,只好回坐到牛棚发了半天的呆。 他想不通女人是怎么啦的。二傻子一连好多日在纳闷着,夜里更睡不着,起身坐在牛槽边,听吃了夜草的老牛又把胃里的草料泛上牛嘴里反嚼,还是琢磨不出女人发脾气的原因,倏乎什么地方就有了幽幽的哭声。 二傻子凝神听了听,声音是从厅房左边的套间里发出的,似乎就是少奶奶在哭,便挪脚往那里走,隐身于鸡圈的后墙处,看见了少爷的卧房窗口还亮着灯,果然是少奶奶的哽咽声,同时听见了少爷在大声骂:“你是我的老婆!”接着有很响的耳光,旋即窗纸上人影晃动。 少奶奶的哽咽声起起伏伏断断续续,静夜里十分凄凉。天亮后,二傻子起得早,在院子里第一个就碰见了女人,女人的脸上有几道血痕,眼肿得如烂桃一样。 二傻子不敢相问,想起那天的训斥,扭身要走,女人却说:“傻子,你也不理我了吗?”二傻子吃了一惊,站住说:“少奶奶你怎么啦,跌在哪儿吗?” 女人说:“打的。”二傻子一脸苦楚:“昨夜我听见你哭了。”女人说:“你知道了?” 二傻子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打架,只恨少爷的脾气古怪暴躁。可是一个晚上,又一个晚上,女人都是很晚很晚了在房中哭泣,哭泣中还夹杂了殴打声。 终于在一个中午,二傻子正在牛棚垫圈,远远看见女人又陪着少爷在晒太阳,少爷就反复要求着女人把头发梳好,还要抹上油,敷粉施胭脂,女人都依了,少爷就笑着问身边的两个丫环:“少奶奶美不美?”丫环说:“美。”少爷再问:“怎么个美?”丫环说:“像画上走下来的。” 少爷又问:“你们见过谁家的媳妇比少奶奶还美?”丫环说:“再没见过。”少爷就让女人前走几步,转过身来近走几步,嘿嘿地笑。女人始终没有笑,机械得像个木偶。 忽见大狗从大门口走过来,说:“它在门口,怎么进来了,我去拴好!”就走去了。 少爷却说:“回去了!”立即一个丫环在那里喊:“少奶奶,少爷叫你了!” 女人说:“他要吃酒,你去给他倒呀!” 丫环说:“他不吃酒,他要干那个事哩!”女人不言语,头也不回地还是走她的路。 另一个丫环又跑过来喊:“少奶奶,少爷发脾气了!”果然卧房里就有了少爷狼一样地嚎叫。 女人依旧往大门口走。大门口却站住了刚刚从外进来的老太太,竖了眼,说:“你男人叫不动你吗?回房去,回去!”女人站住了,却抱住了那里的一棵树说:“我不回去!” 老太太一个耳光打过来,叫道:“你是反了吗,梅家娶你为了啥?你那个是要留给外人 吗?”便哗啦着了院门,喝令两个丫环把她拉回屋。 两个丫环架了女人走,老太太一边在后边骂,一边用手拧女人的屁股,到后,卧房里就传出凄厉的哭声。 二傻子明白了女人在受着怎样的罪了。 于是,他不愿意再见到少奶奶,不忍心看见她而想到自己的过失所造就给她的不幸,也不忍心见了她而她看着他时的脸上的悲苦和难堪。 二傻子除了担水、运土和背驮草料,其余的时间就把自己困在牛棚里,或是架了铡刀,双脚站在分叉的铡刀架狠命地铡草。 他想少奶奶如果嫁的是一个老汉也还说得过去了,而少爷算什么呢?老掌柜为儿子购置了三个女人,不是装样子吗? 二傻子不禁一个冷颤,一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夜里的哭声如幽灵一样压迫着二傻子,白天里丫环的每一次呼喊:“少奶奶,少爷叫你哩!” 二傻子更紧张得出一身汗,就跑进自己的睡屋拳击墙壁,墙壁泥皮便一片一片掉下来。一天,他把一大片泥片击打下来,精疲力尽地瘫坐在了地上,屋门哗啦地被推开了,几乎像倒柴捆一样,少奶奶披头散发地顺着门扇倒在地上,放开了声地哭。 二傻子惊叫着扑来把女人扶起,女人的头却压在他怀里哭声更大,眼睛鼻涕湿了他一胸口,二傻子把女人抱住了,像远久出门的爹抱住了委屈的孩子。 女人说:“我受不了了,我实在受不了了,你把我带来的,你把我再带走吧!我去当尼姑,去要饭,我也不当梅家的少奶奶了!” “少奶奶!”女人的一句话,使二傻子惊恐了,他一个下人,又是在梅家的大院里,梅家的少奶奶却在自己怀里,二傻子触电般地挣脱了身,站起来,但二傻子无言以对。 门在开着,门道里射进着白光光的太阳,女人瞧见二傻子的呆傻样,越发嚎啕了。 “你不要哭,你一哭,他们知道你到我这里来了。”二傻子紧张地说。 “你把我带走,你把我带走!”女人不哭了,却死眼看着他。 “这不是说笑话吗?二傻子是什么人怎么敢带走一个少奶奶?怎么带?往哪儿带?带出去干啥?二傻子看看女人,又看看院外,二傻子急得也掉眼泪了。 女人却突然开始抓自己的脸,已经抓破了一道血印,二傻子就握住了她的双手,说:“你不能这样,你不能这样!” 女人往回抽手:“都怪我这张脸,我成丑八怪了,让他休了我去!” 二傻子只是抓了她的手不放。 第85章:二姨太的身世之谜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时候,梅家的生活总是波澜不惊,不紧不慢,每天重复着那样的生活。 老太太照例是在烧香念佛。她从禅房里抱出一把香火,一根一根往神位前的香磕头作揖的,白胖胖的脸上都渗出汗了。老太爷一直陪着老太太祭神,口中念念有辞,说些跟谁也没有关系谁也听不懂的咒语。 老太太的肥白衬出了老太爷的黑瘦,一个像铁柞,一个像豆腐,丑的一个要将美的一个搅烂了。我们真想不出整天在禅房里憋着的老太太为什么那么年轻,更想不出整天在扑腾的老爷为什么那么不精神。 老太太很客气地给老太爷行了礼,一朵云一样飘回禅房去了。老太爷哈了口气,像卸了个大包袱,也不再嘟咕什么,跨到书堆里一册一册地翻起来。 他在太阳底下长时间抱着一本书,摇头晃脑地吟诗一样在吟。 二傻子在回廊的阴凉里看着他,觉得庄重,也觉得有趣。阳光越来越刺眼,书上的字像一窝窝蚂蚁,它们烫得拼命向外爬,爬不出来,成群地死在那些发黄的薄薄的纸片上了。 正午前,老爷站起身来回屋,两脚拌蒜,再多呆一会儿就要昏厥了。 他说:“傻子,扶我一把。” 二傻子就知道自己的休闲时光不会太长。他把老太爷送回房间里去了。少爷又吩咐事儿了。 那段时间里,梅仁厚迷恋着各种民间偏方。这天,他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个房子。他吩咐二傻子去弄一条竹叶青,要刚好九寸长的。 蛇农把一节竹子交给他,他把拿回府里去,交给少爷。药锅里滚着一些大枣,估计也是九个。 少爷把绑着竹纸的那一头贴在水面上方,蒸气很快把竹纸薰软了,竹简里的蛇噢一下射到水里。 少爷迅速压上锅盖,按了一会儿,心满意足地咽着口水。 他说:“这是的上品了。”少爷面带微笑,打开锅盖,用筷子夹住蛇头把它拎出来,控 了控汤,然后张开两排牙从蛇头往蛇尾巴轻轻一镂,筷子上就只剩下蛇头和一段不全的蛇刺了。 他嚼着蛇的内脏和皮,嘱咐二傻子继续盯着他们。他说真好吃,可惜是条公的,要是母的就更补了。 二傻子说母的不够九寸,逮着又扔了。 少爷回味了半天说:“她们早晚得长到九寸,让她们等着吧。” 二傻子感觉少爷身上有一股蛇味儿。他的脸红彤彤的,眼睛里冒着绿光,是竹叶青的那种绿,嫩嫩的绿。他的肾也绿茸茸的了。 那时候他已经看出来,再这么补下去,老爷要完蛋了。 可是二傻子希望这样。他想吃什么给他弄什么。二傻子等着他吃到最后一种能吃的东西,等着他说出最后那句话来。 每天看着少爷吃这些东西,他那本来热血沸腾的裤裆也在自然中冷却了。他每天吃剩下的冷饭冷菜,也不妨碍他热血沸腾,不妨碍他动不动在清晨的白日梦里弄湿裤子。 每当这个时候,他想起少爷吃的东西,就忍不住打个冷战,然后消散所有的欲望。 或许是因为她们共同的遭遇,少爷的三个女人,由战争状态的敌意,迅速地变成了姐妹般的亲密。 淑萍是正宫娘娘,但是她丝毫没有架子。二太太月桂按照惯例,要到她这里请安,她受到了淑萍热情的礼遇。 淑萍让丫环拿了西瓜子、葵花子、南瓜子还有各种蜜饯招待月桂。他们坐下后淑萍的头一句活就是说瓜子,“这儿没有好瓜子,我嗑的瓜子都是托人从县城买来的。” 淑萍这句话,体现了自己的身份和热情。 月桂在淑萍那里嗑了半天瓜子,越嗑越有意思,她就是喜欢这些零嘴,又不好表露得太明显,淑萍似乎有意要月桂这里多呆一会。月桂的容貌有一种爽朗的清秀,即使是细微的皱纹和略显松弛的皮肤也遮掩不了,举手投足之间,更有一种大自然的的风味。 淑萍想,月桂这样的女人容易讨男人喜欢,女人也不会太讨厌她,很快就喊她月桂姐姐了,虽然这有点不合礼法。 淑萍很好奇,她跟梅仁厚是怎么认识的。 月桂是这么说的。 前年的冬天,她父亲经营的豆腐铺倒闭了,一家人的生计没了着落。过了三天,听见家人在厨房里乱喊乱叫,她跑过去一看,父亲斜靠在水池边,池子里是满满一池血水,泛着气泡。父亲把手上的静脉割破了,很轻松地上了黄泉路。 月桂记得她当时绝望的感觉,她架着父亲冰凉的身体,她自己整个比尸体更加冰凉。灾难临头她一点也哭不出来。 那个水池后来好几天没人用,月桂仍然在水池里洗头。她没有一般女孩无谓的怯懦和恐惧。她很实际。 父亲一死,她必须自己负责自己了。在那个水池边,月桂一遍遍地梳洗头发,藉此冷静地预想以后的生活。所以当继母后来摊牌,让她在做工和嫁人两条路上选择时,她淡然地回答说,当然嫁人。 继母又问,“你想嫁个一般人家还是有钱人家?月桂说,当然有钱人家,这还用问?”继母说,那不一样,去有钱人家是做小。” 月桂说,“什么叫做小?” 继母考虑了一下说,“就是做妾,名份是委屈了点。” 月桂冷笑了一声,“名份是什么?名份是我这样人考虑的吗?反正我交给你卖了,你要是顾及父亲的情义,就把我卖个好主儿吧。” 谁想到,继母把她卖了个破落户,那男人是个痨病鬼,没过几天就死了。她有一顿没一顿的,快成了要饭的。 她没办法只好回娘家去,谁知道半路上又遇到了风雪,就在一座破落的山神庙里避雪。 这个山神庙坐落在一座山头上,居高临下,俯瞰万山。庙里的人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跑光了,只留下个空空的庙院。 不过,房子倒没有怎么破坏,大殿的梁柱和回廊上的油漆还发着亮光,只是殿里的陈设却早被洗劫一空。或许是因为又冷又饿的关系,她在草堆里不知不觉昏睡了过去。后面这些事儿都是梅仁厚事后告诉她的。 正好梅仁厚带着家丁赶路回家,也是到庙里歇脚。 这一大帮人刚要走进大殿,“呼”地一下,惊飞起躲在房顶和梁柱上的野鸟。一个家丁手疾眼快,一抄手就抓住了两只。 他上前来笑着对少爷说:“爷,您看,托您老的福,还真是没有白在这里住。待会儿,把它烤熟了,给爷下酒。” 少爷没有理他,却向外边的人吩咐一声:“快,把院子里的雪给我收拾干净了,廊沿下的栏杆拆下来烤火。” 家丁们各自分头干了起来。突然,有人大叫一声:“妈呀!”随着喊声,又从里边跑出来几个人。这些人跑得慌忙,几乎与少爷撞个满怀。 少爷一声怒喝:“瞎闹腾什么?” “回少爷,这,这里发现了一具尸体,还是个女的。” 少爷跟着他们来到墙角里,果然蜷缩着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子。不过,她的脸太脏,看不清模样,大约有十八九岁吧。只见她身上穿着一身用蓝线绣着边的青土布布衫,光着两只脚丫,用裹脚布把鞋子贴着前后心捆在一起,大概是因为这样可以暖和一些。 她的小脸冻得乌青发紫还带着点灰色,像是在哪儿蹭了一脸的香灰。一群家丁围在她的身边,一个个扎撒着手,品评着,议论着。大概是又怕沾了晦气又怕脏了手,谁也不肯上前把她拖出去。 少爷拿眼角瞧着他们,冷冷地说:“把她拖到庙外,扔得远远的。” “是!” 几个家丁答应一声,拖着那女子就向外走。可是,刚走了几步却又停了下来:“少爷,这女子没死,她胳肢窝里还有点热乎哪!” “什么,什么,有这样的事?”少爷走上前来,用手把住那女子的脉搏仔细地诊视了一会:“嗯,是还活着。来,你们把她搭到大殿里,放到火边上让她烤烤火,兴许还能救过来。” 众人七手八脚地把女子弄到大殿里的火跟前,有人又烫了一碗黄酒,翘开她咬紧的牙关灌了下去。不大一会儿,她的脉搏跳得有力了。再等一会儿,鼻翅一张一合地好像有了气,脸色也有点泛红,只是还没有完全醒过来。 少爷不再管她,坐在火塘边上默默地想心事。家丁们早把大殿里打扫干净了,火架子上,烤熟了的野鸟肉发出阵阵的香味。一滴滴的油溅在火上,“滋滋”地响着,冒出悠悠的青烟。 家丁拣了一块烤得焦黄的肉,双手捧着送到少爷面前。 他却摇头说:“你们吃去吧,我一点儿都不觉得饿。” 就在这时,那个被他们救活的女孩子醒过来了。只听她用十分微弱的声音叫着:“水……” 少爷刚要起身,家丁老钱连忙上来说:“爷,您老先歇着,这事交给我好了。”说着便走近那个女子,替她把了脉,高兴地说:“爷,托您的福,这孩子的脉很平稳。她这是在说胡话呢,哪里是渴呀。来,老马,你给她盛上一碗热肉羹来。” 家丁老马听了这话很是兴奋:“好好好,老钱哪,你要是能把这小妞救过来,不光是少爷高兴,也是咱们积了阴德了。”他一边说着,一边把一碗温热的肉羹给她灌了下去。 不一会,就见那姑娘果然睁开了眼睛。她茫然地看着周围的人们,声音微弱地问:“我,我这是在阴曹地府里吗?” 老马告诉她说:“姑娘你瞧,这里不还是那个破山神庙吗?告诉你吧,你被冻死了,饿死了,可是又被我们爷给救活了。你交上好运了,知道吗?” 那姑娘忽闪着两只大眼,想了又想。突然,她好像意识到了什么,挣扎着爬起身来就要给身边的人磕头。可是,她毕竟是太虚弱了,刚一抬头,就又倒了下去。她一个劲地喘息着,口齿不清地说:“众位爷,你们都是好人,是我的救命恩人。我……” 少爷来到她的身边问:“你叫什么名字,有家吗?为什么会倒在这里?” 那女子看出来了,这个问她话的人有些与众不同。她恭恭敬敬地回答说:“这位爷,小女子是峄县。我姓冯,叫月桂,家里还有一个小弟弟。去年我爹死了。全家都在饿肚子,继母把我卖给外地人。谁知道他却是个病秧子,没半年就死了,我一路要饭来到这里,不巧碰上了这场大雪。原来我想在庙里躲躲的,哪知一坐下就没能站起来……” 少爷回过头来,对月桂说:“你这小丫头大难不死,也许会有后福的。爷问你,你是愿意跟我回去去侍候爷,还是愿意回家去呢?” 月桂趴在地上磕了个头说:“爷,小女子谢谢爷的好心。我,我……” “好了好了,别再说了。我随身没带多少银子,这里有一点,你拿去用吧。”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碎银子来给了月桂。月桂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捧在手里看了又看,希罕得不行。等她悟过神来,要向这位爷道谢时,却见他己靠在墙角睡着了。 黎明时分,正在熟睡的少爷被叫醒了。 经过这一夜的休息,月桂好像已经缓过来了。在一旁泪光闪闪地看着少爷。就在这一瞬间,少爷突然发现她长得很美。刚刚用雪水洗过的脸上,泛着粉嫩的红晕,嘴角下还有两个似隐若现的酒窝。一头乌黑的头发,虽然有些散乱,却黑得像乌鸦翅膀在晨风中抖动。同样黑得深不见底的瞳仁中带着稚气,也带着与她年龄不相符的成熟。 少爷忽然想到,自己虽然见过的女人不少,将来或许还有许多女人,但可能没有一个能和她相比。 如果她愿意,不如把她带回去,就是让她去侍侯老太太也是好的嘛。 他正要传令起身,却听月桂在轿外说:“恩公,月桂请您老留个姓名,好让小女子回去以后,给您老立个长生牌位。” 少爷一愣,随即又笑了:“哈哈哈哈……真是个傻丫头!自古以来,哪有长生不老之理?我只要不短命就是天大的造化了。” 他回头又看了一眼月桂,对着家丁们说了声:“上马!” 月桂听见这一声喊,连忙翻身跪倒磕头,眼睁睁地看着少爷一行人消失在弥漫的风雪里。 第86章:三姨太的秘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淑萍其实毫不关心这个不阴不阳的少爷喜欢谁了?但是,她克制不住对三姨太玉莲的好奇心。 她是哪里人?梅仁厚也不知道,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梅仁厚说玉莲是孤儿出身,是个戏子,京剧草台班里唱旦角的。梅仁厚是票友,有时候去后台看她,请她吃饭,一来二去的她就跟来了。 淑萍心想,只要是女人都不会想跟着梅仁厚,但是女人都想跟有钱人。有钱人有了钱还要女人,要也要不够,但梅仁厚除外。 淑萍从来没有听见玉莲唱过京戏,这天早晨窗外飘过来几声悠长清亮的唱腔,把淑萍从梦中惊醒,她推推身边的梅仁厚问是不是玉莲在唱? 梅仁厚迷迷糊糊地说”她高兴了就唱,不高兴了就笑,狗娘养的“ 淑萍推开窗子,看见花园里夜来降了雪白的秋霜,在紫藤架下,一个穿黑衣黑裙的女人且舞且唱着。果然就是玉莲。 淑萍披衣出来,站在门廊上远远地看着那里的玉莲。玉莲已沉浸其中,淑萍觉得她唱得凄凉婉转,听得心也扶摇了起来。这样过了好久,玉莲戛然而止,她似乎看见了淑萍的眼睛里充满了泪影。 玉莲把长长的水袖搭在肩上往回走,在早晨的天光里,玉莲的脸上、衣服上跳跃着一些水晶色的光点,她的头发被霜露打湿,这样走着她整个显得湿润而优伤,仿佛风中飘动的羽毛。 “你哭了?你活得不高兴吗,为什么哭?”玉莲在淑萍面前站住,淡淡他说。 淑萍掏出手绢擦了擦眼角说:“也不知是怎么了,你唱的戏叫什么?” 玉莲说“你喜欢听吗?” “我对京戏一窍不通,主要是你唱得实在动情,听得我也伤心起来”,淑萍说着她看见玉莲的脸上第一次露出和善的神情。 玉莲低下头看看自己的戏装,她说,“本来就是做戏嘛,伤心可不值得。做戏做得好能骗别人,做得不好只能骗骗自己。” 梅仁厚在屋里假装咳嗽起来,意思是叫她回去,淑萍有些尴尬地看看玉莲。 玉莲带着唱腔说,“皇后娘娘,你不去伺侯皇上穿衣服?” 淑萍摇摇头说“他自己穿,又不是小孩子。” 玉莲便有点悻悻的,她笑了笑说“他怎么要我给他穿衣穿鞋,看来人是有贵贱之分” 这时候梅仁厚又在屋里喊起来,“玉莲,进屋来给我唱一段!” 玉莲的细柳眉立刻挑起来,她冷笑一声,跑到窗前冲里面说,“老娘不乐意!” 淑萍见识了玉莲的脾气。她不顺心起来敢骂梅家租宗八代,梅仁厚说这狗娘养的小*,迟早得狠狠收拾她一回。 淑萍说:“你也别太狠心了,她其实挺可怜的,没亲没故的,怕你不疼她,脾气就坏了。” 以后淑萍和玉莲有了些不冷不热的交往,玉莲爱打麻将,经常招呼人去她那里搓麻将,从晚饭过后一直搓到深更半夜。 淑萍隔着墙能听见隔壁洗牌的哗啦哗啦的声音,吵得她睡不好觉。但是有一回玉莲差丫环来叫淑萍上牌桌了,淑萍一句话把丫环挡了回去说,“我去搓麻将?亏你们想得出来。” 丫环回去后玉莲自己来了,她说,“三缺一,赏个脸吧。” 淑萍说“我不会呀,不是找输吗?” 玉莲来拽她的胳膊,“走吧,输了不收你线,要不赢了归你,输了我付。” 淑萍说,“那倒不至于,主要是我不喜欢。” 她说着就看见玉莲的脸挂下来了,玉莲哼了一声说,“你这里有什么呀?好像守着个大金库不肯挪一步,不过就是个废物罢了;淑萍被呛得恶火攻心,刚想发作,难听话溜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她咬着嘴唇考虑了几秒钟说,“好吧,“我跟你去” 另外两个人已经坐在桌前等候了,一个是管家老康,另一个不认识,玉莲介绍说是李郎中,也是梅仁厚的表弟。那人戴着金丝边眼镜,皮肤黑黑的,嘴唇却像女性一样红润而柔情,淑萍以前见他出入过玉莲的屋子,她不知怎么就不相信他是医生。 淑萍坐在牌桌上心不在焉,她是真的不太会打,糊里糊涂就听见他们喊和了,*了。她只是掏钱,慢慢地她就心疼起来,她说,“我头疼,想歇一歇了。” 玉莲说,”上桌就得打八圈,这是规矩。你恐怕是输得心疼吧“ 李默涵在一边说,”没关系的,破财消灾,赌场失意,情场得意“ 玉莲又说,“你今天就算给月桂做好事吧,这一阵她闷死了,把那木棍借她一夜,你输的钱让她掏给你。” 桌上的两个男人都笑起来。 淑萍也笑了,”玉莲你可真能逗乐,心里却像吞了只苍蝇。“ 淑萍冷眼观察着玉莲和李默涵的眉目传情,她想什么事情都一下就发现了他们的四条腿的形状,藏在桌下的那四条腿原来紧缠在一起,分开时很快很自然,但淑萍是确确实实看见了。 淑萍不动声色。她再也不去看玉莲和李默涵的脸了。淑萍这时的心情很复杂,有点惶惑,有点紧张,还有一点幸灾乐祸,她心里说玉莲你活得也大自在了也太张狂了。 第二天早上,淑萍走过北厢房,看见玉莲的窗上挂着粉色的抽纱窗帘,屋里透出一股什么草花的香气。淑萍站在窗前停留了一会儿,忽然忍不住心里偷窥的欲望,她屏住气轻轻掀开窗帘,这一掀差点把淑萍吓得灵魂出窍,窗帘后面的玉莲也在看她,目光相撞,只是刹那间的事情,淑萍便仓惶地逃走了。 第87章:神父巡街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到洋人教堂里去做礼拜成了淑萍最大的爱好。二傻子想不明白,为什么少爷和少奶奶要信洋教。还让神父往家里来住,在家里吃饭。 二傻子听人说,青龙山的那一头就是大海。但他从来没有见过大海,因为青龙山上都是土匪,到不了山的那头,就被土匪抓丁了。 他始终记得那些寂寞的夜晚。夜里有雷声,雨一会儿停一会儿下,还打闪。他的小耳房一亮一亮的。屋子里只有竹床和竹凳,窗下还有两口箱子,里边有他冬天穿的衣服和全部家当。 他让大雨浇坏了,挥身发热,烧得脑子里乱七八糟。闪电打进冷清清的小屋,二傻子心上空空的,真孤单。 廊子里有脚步声,嚓嚓嚓,来回来去地走。胆小的马受了惊,在马圈里也是这个走法,它自己不停谁也别想让它停下来 他烧得头脑发昏了,觉着那是自己在走,在找我从未见过面的母亲,走在一个很远的不认识的地方就这么走着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他嘴里长满了燎泡。天还没亮,他趴在窗上往那边看。什么也看不见,廊子里空荡荡的。藤箩架后面亮着红烛的烛光,悠悠忽忽的。它亮了一夜了。昨晚就那么红,现在还那么红,不知道点了多少蜡烛。 他眼巴巴看着它们一根一根燃尽,再一根一根接上,是多么难熬的一件事,天都亮了,烛光也没灭,只是白了下去,看不出了。远处传来老太太敲木鱼儿的声音。 少爷似乎觉察出来点什么,他不让二傻子干内宅的事情了,他的新任务是伺候教堂里的马丁神父。 马丁神父每天都到镇子外边散步,叼着粗粗的洋烟,永远是东张西望图新鲜的样子,没个和尚样子。 他们都觉着这是一件苦差,他不这么看,就是听不懂话麻烦点儿,拿洋人的事跟老爷学舌也有点儿别扭,除了这些就没什么操心的了。 那天他病得真厉害,走路直打晃。马丁回来晚了,他到镇子里去找他,看见他在河边上跟着一伙佃民在网鱼口水很大,黄悠悠地漫着堤岸,水里有许多尺把长的大鱼在乱蹦。每次来洪水都这样,榆镇的人看惯了都觉着有兴头,更别提一个大鼻子了。马丁挽着裤腿,洋装上全是泥点子,大喊大叫像个不懂事的老娃娃。 马丁唯一的正事是带领大家做礼拜。 礼拜堂在镇子当中,比镇里最高的房子还高,像个锥子一样扎到天上。它的外皮是青砖,窗上是五彩洋玻璃,路上铺着圆石头子。 街中人不多,有几条狗在游荡,二傻子在街对面的树荫里等马丁。他在教堂的人堆里,听神父说话。说话的声音很低,很慢,嗡嗡地传到街上来,有点儿装神弄鬼的架势。 不久,十几个人唱起歌儿来。最后满礼拜堂的人一块儿唱。一只下了蛋的母鸡窜到礼拜堂的篱笆上,叫了几声,又从篱笆上掉下来,叫着跳着跑到街心去了。 教民们走出来,各奔东西。他们好像刚刚背着人吃了别人吃不到的好玩意儿,又得意,又不想露馅,悄悄迈着小碎步往前走,走到没人的地方笑去。 马丁半天没出来。二傻子进去找他,看见他在最后一排木椅上坐着,闭着眼,一动不动。里面光线不好,有汗味儿,还有股子鸡屎味儿。 马丁手里有一个小坛子,可能是从教堂后面取出来的。坛子里的东西有股怪味儿,像发了酵的豆腐皮子。 “那是奶酩!”马丁在路上吃了一口,问他吃不吃? 二傻子闻到这个味道,感觉很奇怪,没有一点想吃的欲望。 快走出街口的时候,他们在路旁的田埂上看到一个早就饿死的饥民。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可能是把他当成一节木头了吧?没有人形,只是一副皮包着一串骨头架子,外面缠着几根衣服的碎条儿。皮是桐油色,牙白白大大地从瘪嘴里龄出来。 马丁一直在吃,这一下不想吃了。在街口,几个早就盯上他们的饥民凑过来讨食,马丁稍一打愣,手里的坛子就被夺走。他不可惜,也不吃惊,看着饥民们为那个坛子打架。坛子摔碎了,奶酪让一堆脚踩得稀烂,饥民们趴在地上,把残渣往嘴里塞,有人干脆用嘴在地上舔。马丁终于害怕了,往后退了好几步。 二傻子也害怕,他觉着这些饿鬼转脸儿就会吃人! 他们只好往回走,往码头那边走。街很窄,两旁都是带木楼的房子,露着一线天,见不到多少阳光。雨榴底下缩着脸色发青的女人,是妓女。她们三三两两往街心里凑,一味地浪笑。马丁放慢了步子,看着她们。一个骚娘们儿拉拉二傻子的袖子,跟他说:“兄弟,陪洋大人进来喝碗茶吧,鲜茶,给你沏嫩点儿的。” 二傻子说:“我没钱。” 她说:“你没钱,他有钱!” 二傻子说:“他也没钱。” 她说:“便宜你们俩,你让洋大人出一份儿钱,把你也捎带上,怎么样?兄弟,你守着财神爷还怕什么,姐们儿让你白玩儿。” 二傻子说:“我不会。” 他说的是实话,却把妓女们逗笑了。傻子只会说实话。 马丁停下来,看着他,想弄明白她们笑什么。妓女们苍蝇一样围住了他,一只手拿走了他的雪茄,另有一只手摘掉了他的帽子。 马丁不着急,面带微笑一个一个打量那些妓女,二傻子闹不清他想干什么。一直跟着他的娘们儿抓住他一只手,往她自己的*上拉。很软,像按到了一块河泥。他挣不脱,就那么按着,心口轰轰乱跳。有些事平时想想可以,真要做起来,比割肉还难受。 她说:“好不好?” 他说:“没钱。” 二傻子看见她们把马丁往街旁的门里拉,马丁也不着急,一个挨一个看她们。他的蓝眼睛像做梦一样,晕晕乎乎的。他怕是有点儿打熬不住了,或许是想亲自送魔鬼进地狱了。 二傻子说:“马丁,走吧!” 他回头看着二傻子,眼神儿发木。 他说:“咱们回家吧,回家!” 二傻子领着马丁到碧福居的茶馆里要了一碗碧螺,他们看着河里的船,一句话也不想说。碧福居在传播他从各处听来的各种消息。其中有一条消息很严重。说是长毛的人凿沉了巡防营的四艘运粮船,府城正在抓人呢! 天下不太平了...... 第88章:少奶奶的手有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回到家里,二傻子把犁铧套绳收拾齐备,从马号里牵出红马拴在院子里的石雕拴马桩上,扯着大步走进院庭。 梅仁厚从里屋走出来,难得对他客气了一回:“你先喝口茶。” 二傻子站在院庭里说他不喝。 梅仁厚说:“今天我们种药材去。种子你甭管,我拿着。”说着喷出一口烟,吹净水烟筒里的烟灰,放下水烟壶,喝下最后一盅茶,就地走出街门,进入马号。 二傻子解下红马牵着,套上犁杖。梅仁厚又叫他扛起沉重的铁齿大耙子, 他自己腋下挟着一把镢头,马丁拿着一把竹条扫帚。二傻子很惊奇地发现神父也在,这个和尚不仅会念经,难道还会种地? 二傻子回过头问:“洋大人,你拿扫帚做啥?” 神父也不解释:“拿就是有用嘛。”二傻子就不再问。三人走过街巷,出了村子,走下河滩,红马拖着空犁在田间土路上撞出瞠瞠瞠的声响。 田野已经改换过另一种姿容,斑斓驳杂的秋天的色彩像羽毛一样脱光褪尽荡然无存了,河川里呈现出一种喧闹之后的沉静。 灌渠渠沿和井台上堆积着刚刚从田地里清除出来的包谷秆子。麦子播种几近尾声,刚刚播种不久的田块裸露着湿漉漉的泥土,早种的田地已经泛出麦苗幼叶的嫩绿。 秋天的淫雨季节已告结束,长久弥漫在河川和村庄上空的阴霾和沉闷已全部廓清。大地简洁而素雅,天空开阔而深远,清晨的冷冷空气使人精神抖擞。 红马拽着犁杖踏进自家的地头,二傻子把犁铧插进土地,回过头问:“种啥药?我可没种过。你说咋种?” 神父告诉他,还是像种麦子一样要细耕,种子间隔一大犁或两小犁沟溜下,又像种包谷一样。为了撤播均匀,需得给种子里掺上细土成细沙,因为种子太小太小了。 二傻子吆喝红马排起来。一犁紧靠一犁,耕得比麦子的垄沟更精细。 神父看了看翻耕过的土壤又改变了主意:“先耕一遍,再耙耱一遍,把死泥块子弄碎了,再开沟播种。现在这样子下种不行。” 经过夏天和秋天大水漫灌和收获时的踩踏,粘性的黄泥土地严重板结,犁铧上翻出大块大块的死泥硬块,细小的种子顶不破泥块就捂死在土层里了。 二傻子禁不住问:“啥药材吗比麦子还娇贵?” 梅仁厚说:“罂粟。”白梅仁厚说罂粟就跟说麦子包谷或者豌豆一样平淡。 二  傻子就不再间。他不懂得罂粟,自己并不奇怪,几百种中药材里,他连十个药名也记不清,罂粟想来也就不过是一种中药,或者属贵重稀欠一点罢了。 太阳升上白鹿原顶一竿子高了,这块一亩多点的土地耕翻完了,卸下犁具再套上铁齿耙,白梅仁厚扯着两条套绳指挥吆喝着红马耙磨过一遍,地面变得平整而又疏松。 二傻子又解下耙来再套上犁杖,在翻耕磨过的土地上开沟播种了。马丁每隔两小犁,跟着二傻子的屁股溜下掺和着细土的种子,然后用长柄扫帚顺着溜过种子的犁沟拖拉过去,就给那些细小娇弱的罂粟种子覆盖上一层薄土了。 这时候,好多在田地里劳作的男人都立在远远近近的地方瞧着这三人的奇怪举动,怎的用扫场扫院的扫帚扫到犁沟里来了? 庄稼汉对这些事兴味十足,纷纷赶过来看看白梅仁厚究竟搞什么名堂。他们蹲在地边,捏捏泥土,小心翼翼地捡起几粒刚刚溜进垄沟的种子,在手心捻,用指头搓,那小小的籽粒几被捻搓净了泥土,油光闪亮,像黑紫色的宝石。 他们嘻嘻地又是好奇地问:“梅老爷,你种的啥庄稼?” 梅仁厚平淡地说:“药材。” 他们还问,“啥药材?”梅仁厚仍然像说到麦子包谷谷子一样的口气说:“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了!” 淑萍从人群后边的阴凉地里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只茶碗。她的贴身丫鬟吴妈拎着一壶茶跟在她后边。吴妈年纪并不大,也就比少奶奶大两岁,但是因为嫁了人,做了寡妇,所以被人叫大了。 少奶奶走到少爷跟前,为他斟了一碗茶水,举到他嘴边让他喝。她举着碗,让二少爷喝干了里面的水。二少爷松了口气。 少奶奶又为马丁倒了一碗茶,马丁的脸哆嗦了一下,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淑萍笑着,笑得没有一点儿声音。她说:“别着急,别着急。到阴凉里歇歇,别晒着了。歇一会儿吧!” 她的话里夹了一句洋文。少奶奶懂的洋文很有限,音也不太准。可是她咕噜外国话的时候,看着她的人都听傻了!他们背地里嘀咕梅家的二儿媳妇脚大,又不能不承认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 她在马丁跟前举起了碗。马丁赤着背,满身满脸都是油汗。 淑萍向二傻子招招手,比划了一下。他跑过去,把少奶奶手里的茶碗接过来。热水溅出几滴,烫了他的手指头。他不在乎。接碗时他的手擦了少奶奶的手,心里冒出一股说不出的滋味。那只手和那条胳膊变得很沉,好像肿起来了。 少奶奶的手有毒!她的笑也有毒。二傻子觉着再多看她一眼自己要死了! 他也渴, 没有人给喂水。他替少奶奶给马丁喂水。水珠儿顺着他的下巴流到他长着毛的胸上。 他真结实,弯下腰去,脊梁上鼓起两条宽宽的肉带子。二傻子把茶碗还给少奶奶,故意擦了她的手,她的眼睛不在我这边,她的眼睛让大路的后背吸过去了。 二傻子幻想着钻到大路的身子里去,把他的背当成自己的背,把这肉滚滚的背朝着少奶奶弯起来,让她想想骨子里的力气。 二傻子做着白日梦,少奶奶绿衣绿裙,已经飘回了阴凉。 他听到吴妈在耳边说话:你喝不喝? 她端着一碗水,要喂! 他坚决地说:“不喝。” 太阳落山了,精贵的种子播种光了,大家准备离开,少爷点亮了马灯,对少奶奶说:“你们先回去吧。我和马丁还有事儿商量” 少爷说:“天黑。傻子,你陪她们回去。” 路不平,又没有灯,他们走得很慢。下石台子的时候,少奶奶把手压在二傻子肩膀上,走到平路就把手抽回去了。 他的心咚咚乱跳,生怕自己的怪念头让她看出来。他想拉住她的手,想背她,想故意把她带到有坑的地方,让她一脚踩空跌到身上。 她说:“傻哥,马丁先生人很客气,平时缺什么,他不说你可要替他说。” 他说:“他什么也不缺,我们伺候他比伺候老爷还周到,他有什么可说的” 她说:“人家一个人来这里不容易,怎么伺候也不过分。他现在吃得惯米吗?” 他说:“他早就吃惯了,吃得比谁都多。” 她说:“人那么高大,不多吃就怪了。” 吴妈说:“又不是吃你的米,你嫌啦?” 他说:“我嫌什么?我是告诉少奶奶,他享福享得够可以了,我们梅家对得起他”, 吴妈说:“看你!急什么?” 少奶奶味味笑着,没再说话。快到家的时候,少奶奶低低地哎哟了一声,在街口一块石头上坐下了,说“等等他们吧!” 少奶奶看着那边,脸上有月光,嘴唇和鼻子都是亮的。二傻子躲在她们背后的月影里,看少奶奶翘在发自的石板路上的一只脚。那只脚从裙子下边探出来,像小兔子,像一只束紧翅膀的叫不上名字来的鸟! 不一会儿看见了马灯的亮光,随后听见了马丁吹口哨的声音。 少奶奶说:“马丁先生的嘴像一管笛子” 她很高兴。吴妈傻乎乎的也跟着高兴。马丁和少爷也是很高兴的吧?不高兴的只有二傻子一个人。他心里酸溜溜的。另外,也不能陪着少奶奶在夜地里坐下去了,不能在她背后偷偷闻她头发上身上的香味儿了。 二傻子恨那两个走过来的男人,毫无道理。这种事情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第89章:情如棋局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劳动的间隙,马丁和少爷下棋,少奶奶打横坐着。他们下的是洋棋,二傻子有点看不懂。 他和吴妈在廊亭外边的草地上聊天。他选的那个地方,正又走着少奶奶的脸,一抬眼皮就能看见少奶奶埋在棋盘上的脑门儿,脑门儿下边是直溜榴的鼻子和一张樱桃小嘴,红嘴开合的时候亮着白晃晃的小牙。 二傻子没心思听吴妈在罗嗦什么,只觉着膀子上、腕子上、胸脯上一阵儿麻一阵儿疼,他是在斩不断的白日梦里让那些白牙咬着了! 少奶奶盯着棋子,她丈夫盯着棋子。马丁貌似也盯着棋盘。 二傻子知道他的目光去了什么地方。 他看少奶奶的手背,看她衣领里又白又长的脖子。 他看她的鬓角,看她小巧的耳朵, 看她红润的嘴唇,看她的下巴,看她撑在衣服里面的小白鸽! 他的眼睛在剥她的衣服。这一点瞒不了二傻子,他想占有她! 二少爷说,“该你走啦。” 马丁用手遮住脑门儿,*了一声,像是走投无路了。他把手拿开的时候,像只沉默的羊羔一样傻笑着,那傻样比二傻子还傻。 二傻子闹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笑。马丁平时笑得很响,有少奶奶在,他的笑就很含蓄,好像生怕吓着她。他在装洋蒜。他偷偷打量她的时候,是一副狼的样子。 他们走出廊亭散步,吴妈背朝着他们。 她问二傻子,“你看什么呢?”二傻子没好气地说没看什么。实际上,他在看少奶奶的背影。马丁也在看她的背影。他从她的发髻一路看下去,一直看到她的雪白的脚。他瞒不了傻子。 他跟少爷一句对一句地比划着洋话,可他的眼睛一直嚼在少奶奶身上。少奶奶的裙是淡绿色,在腰那里瘦进去,往下又斜着蓬起来,像裹紧了一团云彩。 吴妈又问,“你馋巴巴的看什么呢?” 他说没看什么,草里有个蚂蚱。 吴妈像个傻子一样跪在草地里转着圈找,翘着胖乎乎的小屁股。二傻子一点儿也不动心。他隔着她的脊梁往水塘那边看。少奶奶偎在少爷身上,脱了一只缎子鞋,往外倒鞋里的石子儿。 这个放肆的动作把他看呆了,她的脚上裹着雪白的洋布袜子。穿鞋的时候身子晃了晃,马丁想扶她,手刚伸出来又缩回去了。 吴妈还在找蚂蚱,两瓣小屁股对着二傻子,他昏头昏脑,下意识地地在上面拍了拍。她吓了一跳,红着脸看着傻子,鼻子上全是汗。 她说:“你怎么了?” 二傻子说:“少奶奶当着男人脱鞋呢!” 她说:“现在实行洋规矩。” 二傻子说:“那按洋规矩,你脱裤子给我看看? 真是缺心眼儿,白着脸想想,想明白是个玩笑,啐一口跑开了。那时候就是这样,女人的脚很金贵,脱鞋与脱裤子差不了多远。像少奶奶那样随意的女人,还真是少见。但这也怪不着她。她在学洋话,走洋操,自然也会像洋人一样*。她当着男人脱鞋算得了什么呢?她笑起来咯咯咯咯,不像个淑女又算得了什么呢? 二傻子想起这件事来就有点不舒服,少奶奶是他心目中的女神,她的脚很金贵,哪怕它裹着布袜子,到底是女人的脚,看见她的脚差不多就是看见了她的私处。 二傻子喜欢她的脚,不像小脚女人那样畸形。他幻想着亲吻她的脚,就像抱着一只温暖的小狗。他喜欢她的笑声,女人通常是不能那么笑的,那么笑会招来很多麻烦,人们会说她浪。 浪就浪吧,反正大家都喜欢听。少爷也喜欢听吧?至少马丁是喜欢的。每当她笑起来的时候,马丁的眼神儿就跟着飘逸,就像他整个高大的身子都在快活地哆嗦了。二傻子也哆嗦。他觉着自己被托起来,托起来,托到很高很高虚无缥缈的地方去啦! 但是,他后来不能经常看到她的脚,也不能经常听到她的笑声了。 因为老太太传话给少爷,说她在所谓的参禅,不能让你媳妇笑得浅一些么?少奶奶听说了长辈的这个意思,仍旧笑着,只是没有声音了。 少奶奶是格外随和的一个人,她的笑没了声音,更让人忘不掉了。她的话让人听了好像喝了蜜,从嘴巴甜到心底。 “傻子,你每天出出进进忙多少事,不累么?回屋里歇歇吧,有些事你不做别人也会做,你何苦把自己累得要死要活呢?歇歇吧。” “闲着也是闲着,我是奴才的命么。” “你岁数也不小了,做事做得太巴结了。” “我不小了,主子的事就是我的事,我多做一件是一件,不做心里要不舒服了。 “我来让你做一件。你到我屋子去,吴妈在那儿,你让她从食盒里拿几颗槟榔给你,放嘴里含着,解暑。含上槟榔什么事也不要做,到你的竹床上躺着去,含化了再起来,你听清了么?” 第90章:罪恶之花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约过了十天,那一垄垄用扫帚漫过的犁沟里就有小小的绿色生命萌生出来,带着羞法和虚伪的姿态呈现在主人的眼里。 小王庄的人对此毫不在意,“嗯!像芥茉,也像菜籽。”庄稼人的比喻总是恰当不过,这幼苗跟那呛人鼻膜的芥茉的幼苗几乎一般无二。 如果梅仁厚说这是“鸦片烟”。他们准会惊得跌个跟斗,再也不会去跟什么烂货芥茉相比较了。为了防备冬天冻死,二傻子用牛车拉了一车麦秸草撒到垄沟里,盖住了小小的幼苗。 第二年春天,从被雨雪沤得霉朽污黑的麦秸秆下窜出绿翠晶宝的嫩叶来;清明过后开始拔节抽秆分出枝杈,更像芥末或者油菜的株形了;直到开花才显出与后者的本质差别来。 油菜和芥末是司空见惯的碎金似的黄花,而罂粟却开出红的白的粉红的黄的紫的各色的花,五彩缤纷,花谢之后就渐渐长成一个墨绿色的椭圆的果实。 过些时候,人们看见梅仁厚家的长工们一齐到地里来了,用粗针或三角小刀刺破那些墨绿色的椭圆形果实,收刮下从破口里流出来的粘稠的乳汁一样的浆液。他们天天清早在微明时分出村下地,到太阳出来时就一齐回到屋里,这似乎更增加了这种奇异的药材的神秘色彩。谁也搞不明白收取那种乳白的浆液能治什么病,只是互相神秘莫测地重复说:“那是药嘛!” 夜晚,梅仁厚按照马丁的指点要领在小铁锅里熬炼加工这些浆液的时候,一股奇异的幽幽的香气几乎使他沉醉,王淑萍在里屋的炕上也沉醉了,坐在灶间拉风箱的二傻子也沉醉了。 幽幽的香气从四合院里弥漫开来。 在四月温柔的夜风里扩散到大半个小王庄,大人小孩都蹙着鼻孔贪婪地吸取着美好的空气,一个个都沉醉了。那是一种使人一旦闻到便不能作罢的气味,使人闻之便立即解脱一切心事而飘飘欲仙起来。 梅仁厚把炼制加工成功的鸦片装进一只只瓷罐,坐车到教堂去了。 无论是乡下或是城镇,有钱人或是没钱人,普通百姓或是达官贵人,都在寻找这种东西。有人吸食,有人倒卖,药铺里更不用说有多少收多少,谁都知道这东西的份量,金子多贵鸦片就多贵。 马丁指出他炼制质量不高的技术性毛病,并告诉他火候的把握至关重要。梅仁厚说这是头回试火,下回肯定就会弄得好些。梅仁厚出门时心里不觉往下一坠,褡裢里头装的银元比来时装的那罐鸦片的份量沉重得多。 连续三年,梅仁厚把十多亩水地全都种上了罂粟,罂粟种植的巨大收益比鸦片的香气更具诱惑。 他在一亩水地里采收炼制的鸦片所卖的银元,可以买回十几亩天字号水地实地所能生产的麦子,十多亩天字号水地种植的罂粟的价值足以抵得过百余亩地的麦子和包谷了。 梅仁厚当然不会愚蠢到用那些白花花、响当当的银元全部买成麦子。他把祖传的老式房屋进行了彻底改造,把已经苔迹斑驳的旧瓦揭掉,换上在本村窑场*的新瓦,又把土坯垒的前檐墙拆除,安上了屏风式的雕花细格门窗,四合院的厅房和厢房就脱去了泥坯土胎而显出清雅的气氛了。 春天完成了厅房和厢房的翻修改造工程,秋后冬初又接着进行了门房和门楼的改建和修整。门楼的改造最彻底,原先是青砖包皮的士坯垒成的,现在全部用青砖砌起来,门楣以上的部分全部经过手工打磨。工匠们尽着自己最大的心力和技能雕饰图案,每一边都是描龙画凤的。 整个门楼只保留了原先的一件东西,就是刻着“耕读传家”四字的玉石匾额。那是他祖上留下来的手迹。经过翻新以后,一座完整的四合院便以其惹人的雄姿稳稳地盘踞于小王庄。 马号是在第二年春天扩建的,马号里增盖了宽敞的储存麦草和干土的一排土坯瓦房;晒土场和拴马场的周围也用木板打起来一圈围墙,又生下来不少小马驹,在新圈起来的晒土场上撒欢。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这里已经成为罂粟的王国。虽然县令三令五申禁种罂粟,但罂粟的种植和繁衍却仍在继续。 罂粟占据了这片古原大地,小麦却变成大片大片的罂粟之间的点缀了。人们早已不屑于再叫罂粟,也不屑于再叫鸦片,这些名字太文雅太绕口了,庄稼人更习惯称它为大烟或洋烟。大烟是与自己以往的旱烟相对而言,洋烟是与自己本土的相对而言。 人们先前把国外输入的被林爷爷禁止的鸦片称作洋烟,现在却把从自家土地上采收,自家铁锅里熬炼的鸦片称为土烟,最后简化为一个简洁的单音字—“土”。衡量一家农户财富多寡的标准不再是储存了多少囤粮食和多少捆棉花,而是多少“土”! 青龙镇每逢集日,一街两行拥挤不堪的烟土市场代替了昔日的粮食市场成为全镇交易的中心。 第91章:远处的钟声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天夜里,少爷不知道是太高兴了,还是太难受了,终子露了自己人品的底数。二傻子睡得不牢,模模糊糊听到有人叫了一声,是女人。声音不太大,就像在台阶上差点儿踩着蜈蚣,又像抓蛐蛐,一翻石头翻出一只大尾巴蝎子。 第二天早展,二傻子问吴妈:“你昨儿晚上叫什么呢?”她脸红了,支支吾吾不说话。 “有人偷偷掀你被窝了吧?” “坏蛋!” “你不告诉我,我半夜装鬼吓你,吓死你,快告诉我,你叫唤什么?” “不是我,是少奶奶。” “她怎么了?” “我就告诉你一个人” 按吴妈的说法,她听到叫声就从隔间跑到少奶奶屋里去了。她看不见卧间里的事,听到少奶奶让她出去她就出去了,她只看见了堂屋地上的几只碗和花档架子上的一根绢带。 “绢带像根上吊绳,碗里像是祭品,两个人里有哪个人要寻死么?” “你看花了眼了” 少奶奶来送饭的时候,少爷显得很没精神,很弱,脑袋有点儿抬不起来。少奶奶也有变 化,她不好意思看人,她躲少爷的眼,连傻子的眼她也躲。 傻子走到她跟前,对她说:“留着让他们干吧,您上那边儿歇着去。椅子我给您擦干净了。” 她说:“傻子,你忙你的事情去吧。” 她看了傻子一眼。她跟睛里的东西让人难受。她好像知道傻子是一个知情人。她还像往 日那么富贵漂亮,里面可苦透了人,再怎么见过世面,性子再硬朗,也受不了男人这副怪作派吧? 在不远处的教堂钟楼顶上,一双神秘的眼睛在看着这一切。这是一间陋室,光秃秃的,空空荡荡,破破烂烂,马马虎虎粉刷过的墙壁上,零零落落装饰着几幅反映大教堂门面的发黄的蹩脚版画。 马丁登上钟楼的楼梯,躲进这间小室,有时通宵达旦都在那里。这一天,他来到这陋室的低矮小门前,从挂在腰间荷包里掏出随身带着的那把复杂的小钥匙,正当把钥匙插进锁孔里。 他待在那里,拿着长长的千里镜,神色*,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凝视着,沉思着。整个小王庄就在他脚下,连同全城无数房屋的屋顶,远处环绕着的柔弱的山丘,蜿蜒流过的黑水河,街上波涛汹涌般的民众,如云朵缭绕的烟雾,似链条起伏的屋顶。 然而,在这一整村庄里,他只盯着地面的一点,梅家大院,在这一整片人群中,只盯着一个身影,就是淑萍。 少爷吩咐傻子把竹箩送到教堂去。有五六十个,嘟嘟噜噜占了半堵墙。竹箩很轻,五个一扎,一只手能不费力地拿起来。 二傻子拿起两扎竹箩,往墙角一蹲,用它们把自己盖住了。这件事他琢磨了很长时间,真做起来还是忍不住浑身哆嗦。 竹箩的网眼很密,院子的情景碎成许多片,像从筛子里看一样。他觉着院子里只要来个人,一眼就会发现他,就会把他拎小鸡一样拎出来,把他的唾沫口水儿都吐给我,出尽了他的丑。 他想从少爷那儿偷个*把自己崩死算了,在这个时候崩碎了自己可太舒服了!可惜事情不能停在这一步。 他拿起箩筐就到教堂里去了,他放在教堂的后院里,但是没有看到马丁。他四处找,从楼下找到楼上,好像听到什么声音,就像夜里听到的一样。 他找到了钟楼的那个小房间,从那个小窗户里看进去。他看到了少奶奶。 她一直苍白的脸让落山的太阳照红了。太阳光还照红了她饱满的身子,她的身子红红地透了明,连黑漆漆的落了木头屑的头发也是红的了。这个美丽的样子实在是太好啦! 马丁从后边抱住少奶奶。他一条胳膊绕在少奶奶脖子上,扳住了她的头,另一条胳膊穿过少奶奶腋窝,揽紧了她的身子。 少奶奶轻轻挣了一下,被马丁抓紧了,把她提起来了。少奶奶脸往后仰,眼睛看着天边红红的那个地方,一串一串地落出很多眼泪。 傻子闭上了眼睛,兴奋得头晕。他还难过,心像瓷碗落在地上,碎了。 他听到脸碰脸的声音,听到了嘴咬嘴的声音,听到了身子碰撞身子的声音。 他没有往梅家跑,而是像马驹子一样顺着小道跑上了山。他在山腰的灌木林里狂奔,在半人高的篙草从里连滚带爬,他想趁山上还剩一点儿天光的时候跑到一个能静下来的地方。 可是最后那一条红光收了回去,青龙山眨眼就黑了。他浑身是汗,在林子里乱走,想大声地哭! 他觉着把少奶奶扳倒提起来的是自己,他在林子里就快意地哭了。哭到后来清楚那个也不是自己,眼泪就再也流下完了。 他流泪的时候忘记了青龙镇,忘记了梅家。他心里只有落山的太阳,和在太阳里红红地烧着的女人,想念她通奸时万分美丽的样子。 突然,他听到了远处的钟声,教堂里发出的叮铛声,好像是告知演奏就要开始了;开始时,钟颤震发出的声音,清纯,简直彼此孤立,径直升上灿烂的晨空。随后,钟声渐渐扩大,溶合,混和,相互交融,汇成一支雄浑壮美的协奏曲。最后只成为一个颤动的音响整体,不停地从无数的钟楼发出宏亮的乐声来;乐声在村庄上空飘扬,荡漾,跳跃,旋转,然后那震耳欲聋的振辐渐渐摇荡开去,一直传到天外。 第92章:有气没地儿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风很凉。看不清夜路,傻子走得又慌张措乱,几次跌了膝盖。溜回小王庄时落了雨,赶到右角院墙外去爬那棵榆树,树皮湿淋淋的像抹了油,差点儿爬不上去。 雨声里有少爷和三少奶奶一同耍笑的声音,黑着灯,好像是在互相挠痒痒。 二傻子光着脚,脚心挨着凉凉的硬硬的黑瓦,很痒痒,一直痒到脊梁上,甚至到心上。 二傻子来到左角院靠着假山的墙头,雨已经下得很大了,院里院外的树在风里摇成了一片,哗哗的,分不出是风响还是雨响。 在一个秋雷前头,有电光在天上一闪,照亮了许多景致。他正在注视上房的角路,突然觉着墙和假山之前的夹道里有不祥的动静。雷声一波波滚过来,电光再也不见了。 他立在墙头,揪着一条胳膊粗的树枝,一动不动。可能是树影,也可能是淋着雨的人在翻滚。 他感觉是少奶奶和马丁裹成一个人像一条大鱼一样在水洼里蹦。他觉着自己正被秋风托起来,比一张竹纸都轻了。 电光又闪了,他真真地看见乱成一团的是墙外这棵老树的影子,夹道积了水的地面上翻滚腾挪的东西已经永远不见了。 原来是他看花眼了,是白天做多了白日梦,花了自己的狗眼了吧! 他跳进夹道,趴在水洼上闻,只有树叶的味儿、草味儿和石头的味儿。他在水里摸,雨点儿打着手背,手心里摸到的是卵石,枯树枝子和泥。 他像个中了邪的大傻蛋,认定那地方还留着少奶奶的温度,就在水注里卧着躺了下来。水很凉,可过一会儿就像开水一样热了。 他默默喊着少奶奶的名字,好像*在这里炸响了。他暗自欣喜我看到了所有的情景。她的一条长腿在秋风秋雨里举向愉镇的天空,像一根白莹莹的剥了皮的小树一样摇起来了。 注定是一夜无眠! 第二天,雨过天晴,但是一切照旧。 老太太的脸很白,很丰润,常年不见太阳一点儿也没有毁了她的容貌。这样子比佛像更引起佃户们由衷的赞叹。老爷的脸很暗,发黑,还有点儿发青。 他们吃惊,怜惜,还有一些人幸灾乐祸。 二傻子麻木地看着这一切,站在台阶下边把该看到的都看到了。 他的耳朵却异常的敏感,他听到在街的那头,一个披着黑斗篷的人慢吞吞地踏着石板道走下来,他皮鞋的铁掌在青石上敲出了动听的声音。 马丁来了。 马丁突然看见了他们,脸上起初还残存着笑容,眨眼就消失了。他飞快瞟一眼门里,没等他说什么,少奶奶已经缓缓地走出来。她可能没弄明白马丁为什么突然吃惊,等她看见少爷,一下子就呆住了。 人们成百次成千次地相遇相逢,本是非常简单的事情,谁也没想到会在这里弄成这个奇怪的样子。 马丁心虚了。少奶奶也心虚了。他们心虚的样子让傻子恨不得找个蚂蚁洞钻进去,等他们掩饰好了再爬出来。 他们一心虚,兴许也是因为突然面对了少爷阴沉的样子,他们没办法那么快就弄明白阴沉里的真正的意思。 他们心虚胆怯地站着,目光里还带着一点儿倔强,听天由命地等着他们合伙欺侮的人一步一步走近。 少爷总算看出了不对头,站住了。三个人彼此看着,谁也不说话。 马丁说:“梅,你好!” 少爷说:你好! 少奶奶说:“老爷,你的脸怎么了?” 少爷嚎着嘴,嘲弄地眨巴着一只眼,故意不回答。太紧张了,他自己也受不了啦。他松了口气,手指头哆嗦着拍拍衣襟上的尘土。他靠着傻子的胳膊,软软地往前走,摇摇晃晃地上了角院的台阶。 他说:“受了点儿伤,别告诉我母亲!” 又对傻子说:“我歇歇,你忙你的去吧” 傻子转过身来,不敢看僵在那里的显得又蠢又笨的两个人。他弯着腿,缩着脖子,顺着夹道的墙根往外溜,像一只怕惊动了别人的耗子。 马丁和少奶奶也像耗子。傻子不看他们,也能明白他们心里突然砸下来的绝望和害怕了。 二少爷成了一只猫。 傻子在和尚的诵经声中听到了磨牙的声音。他我害怕有谁忍不住要尖叫起来了。 他确实觉着死是唯一的解决办法,他甚至觉着少爷身上早就置好了*,他要趁大家在廊亭里下棋聊天的时候冷不防点燃了药捻儿,把一切都崩上天去!为了阻止这件事,就得守口如瓶。 少爷一直仔细养伤,没有离开。家里人不让他动,让他在自己的屋里老老实实呆着。他也确实静悄悄地呆了几天,起初在堂间里泥胎一样坐着,后来就移到廊子里来回来去地走。他坐着和走着的时侯没有人打扰他,他一脸心事,谁都担心弄不好他会一下子蹦起来。终于熬不住了,他顶着半个脑袋的纱布出去了。 谁也闹不清他在琢磨什么,他想干什么。梅家内外不少人让他弄得心烦意乱,不得不暗自防备着他了。 他把调药间的门锁上,他把手放在傻子的肩上之后,往调药间那边轻轻推了一下。傻子乖乖地往那儿走,像中了魔法。 少奶奶说:“傻子,搀少爷回家。” 傻子说:“哎,知道了。” 傻子刚刚停步,少爷用力一推,差点儿把他推倒。他连忙拿出钥匙,想顺从他。 傻子说:“少爷,你的伤没好,我不能让你进,你有伤你不能弄土了!老太爷吩咐的,那儿你不能进!我不让你进!” 少爷还是爆发了。他把傻子推翻在地,咬着牙用皮鞋踢他。傻子防备了半天还是不顶用,肚皮上挨了一脚,肠子都快给他踢断了。 傻子像虾米一样弓起来,抱紧后脑勺好像有十个人在踢,他跳着脚,呼呼地喘着粗气,心里可能乐疯了。听到许多乱哄哄的声音。 少奶奶尖声说话,她说:“老爷,你像什么话呀” 少爷说:“滚!给我滚!” 没有人再说话了。 他后脑勺挨了最后一脚,嗡一下,整个人浮起来了,乱七八糟的声音消失得无影无踪。 “滚?” “让哪个滚?” “少奶奶?” “马丁?” “傻子?” 不说话的人们把少爷拖走了。 他重复吼着一个字:滚!让人拥出了配药房。 傻子一动不动,敛着牙往嘴里嚎凉气。哪儿都疼,最疼的是脑袋,一热一热的,好像有根烧红的钎子正一点儿一点儿钉进去。 他不想起来,想让二少爷回来打死算了。他倒要看看稀奇古怪的家伙能不能打死自己!狗可以伏下身来挨揍,也能跳起来咬人的脖子呢! 傻子趴在凉冰冰的地上,一手抱着头,一手捂着肚子,用牙叼住了一块树皮,咔一下把它咬穿了。 做奴才的不能当真,要睁只眼闭只眼,不能跟主子一般见识。可是,他知道自己受不了了。他是梅宅奴仆里最有教养的一个人,可是他受不了了,实在是受不了了! 他想说话,一个词儿也找不着,一边找一边张着嘴等着。这不是地地道道的傻蛋和呆子又是什么呢! 傻子可能真的被少爷踢坏了头。他干脆躺在小耳房里不起来了。许多人来看他,他一概装作不认识,一概不理他们。 他鼓着眼珠,瞪着房顶发呆,眼皮半天才眨一下,他不是故意要这样,他觉着头真让少爷给踢坏了,他的皮鞋的鞋头戳在脑壳上,脑筋想转也转不动!转不动就不转,可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了。 吴妈给他拿来了新做的棉袍,她真诚的眼泪也感动不了傻子。 马丁说尽了他学会的中国话,没有换去他的一个字。马丁朝他厚道地微笑,用口哨吹轻飘飘的曲子,闷着头,一袋接一袋抽早烟,都没用! 少奶奶推门进来了。马丁让开竹凳,退到一旁,他没看出少奶奶在等他出去,又多余地站了一会儿。 等明白了,也手忙脚乱了,他出去的时候很难为情。看少奶奶的脸和洋人的脸,他们活像是不相识的人,要么就是彼此害怕的人,是恨着怨着的人。以傻子的眼光看着这两张曾经在一起碰出响声的脸,他觉着心中有些快活。为什么快活,傻子的脑袋一时也弄不明白。 少奶奶说:“傻子,少爷对不起你,你别恨他。他脾气一时一个样子,他自己心里也清楚。我替他给你陪个不是,你宽宽心,咱们让了他吧。傻子,少爷是什么人,你是知道的,谁也没有办法了,咱们谁也没有办法了!以后,咱们都小心一些吧。傻子,我的话你听,见了么?你哪儿疼?告诉我。” 傻子不告诉她,连看都不看她。 她起身出去了。 傻子躺着脑袋像个空空的罐子,什么也装不进去,什么也流不出来。 少奶奶在身边的时候鼻子一直发酸,可是直到她离去,傻子一滴眼泪也没有。 第二天,他还这么躺着,不吃不喝,不拉不撒,眼睛瓷瓷地盯着房顶。 吴妈奉命来伺候,一边流泪一边耸着鼻子闻来闻去,用毛巾给他擦脸的时候,哭出了声。 她说:“傻子哥,他把你打坏啦,你倒说句话呀!” 傻子讨厌这个嘴里臭哄哄的女人。 可是眼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下来了,真凉! 第93章:傻子英雄梦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傻子再也在屋里坐不住,黑明不分地在村巷中走,看什么也不顺眼,见鸡撵鸡,逢狗打狗,旁人说一句,就张口叫骂,甚至大打出手。 小王庄的人都认定他是疯了,叫苦着这地方脉气不对头了,尽出了些不可思议的人。也就在村人这么疑惑恐惧之时,一个晚上竟又是梅家的土场里着火了。火光十分大,冲天的烟火笼罩了小王庄,照得半边天都红了。 梅家老少、男女佣人哭喊着招呼村人去灭火,梅家所有人皆忙如乱蚁,却有一个人在忙乱中溜进了梅家大院,直奔少奶奶的卧房。 推开屋门,淑萍仰躺在床上,窗棂透进的月光照她美如冷玉,他扶着床沿给她笑着,眼泪却流下来。 “傻子,是你放火了?”淑萍聪明,淑萍说。 傻子点点头。 “你就为着来看看我吗?你真是不要命了!”淑萍说,伸出手来摸上了傻子宽宽的额角和鼻梁,“你快回去吧,让他们发现你真会没了命的。” 傻子说:“我是来要带你走的!” 淑萍说:“迟了,都迟了,我成了这样子,我已经认作我是死了。傻子,我不能再害了你,你快走吧!” 傻子忽地挺直腰,说:“我要带你走就要带你走!”双手将被的四角向起一裹,淑萍在被卷里,用力一拱,身子已钻在被卷下,双手趁势往后搂了顺门就走。 傻子将淑萍背到了很深很深的山林。 山高月小,他拐进一条沟荒不择路,直走到了两边的山梁越来越低,越来越窄,最后几乎合二为一在一座横亘的大岭峰下,已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感觉到鸟飞天外,鱼游海底,梅家是不会寻得着了,坐下来歇息,啃了块从家里出走时揣在怀里的玉米面饼子,两人皆觉得没有一丝力气可以再迈动一步了。 这是什么地方?翻过这黑黝黝的岭峰之后那边又将是什么地方?淑萍询问着傻子,傻子也茫然无答。走到哪儿算哪儿,哪儿的黄土不养人呢? 傻子放下了淑萍,要到看不见也闻不着的地方去解手,大出意外地发现了一座坍得几乎只有四堵墙的山神庙,墙头一株朽了半部靠一溜树皮还活着的老柏,庙后的涧上桥已断去,残留了涧沿一根腐木,卧一秃鹰呆如石头,偏很响地拉下了一股白色的稀粪。傻子一时四肢生力,跳蹦着过来如孩子:“咱有住的了!” 淑萍眼睛也亮起来:“在哪儿?” 傻子说:“那边有个山神庙!既然有庙,必定先前住过了人,住过人就有活人处,咱们住在这儿不会死了!” 傻子把淑萍背过来,钻过梢林和荒草,淑萍的身上、被子上,头发上沾满了一种小小的带刺的草果。傻子指着古庙在讲,屋顶虽然没有,砍些树木搭上去就是椽,草编的小帘子就是瓦。 从庙后的那条小路下去不是可以汲到涧中水吗?那一大片埋脚的荒草必是以前开垦过的地,再开垦了不是就种麦子收麦粒种玉米收棒子吗?满树林子里的鸟儿会来给你唱歌再不寂寞,一坡一坡的野花采来别在你的头上,蝴蝶能飞来看你的美。 这草地多软,太阳出来背你睡在这里,你会看着云一疙瘩一疙瘩怎样变个小猫小狗从山这头飞过山那头,咱们再可养鸡养羊养牛,你躺着看我怎么吆喝犁地,如果有黄羊山鸡来了,看我又怎样将它们打倒,熬了肉汤给你喝…… 傻子说得很兴奋,在他的脑子里,一时间浮现了往后清静日子的图像,离开了柳家,他那殷勤的劲儿就又来了,说:“你不信呀?你只管信着好了,我有力气的,我不会死去就绝不会让你死去,你信吗?” 淑萍说:“我信你的,可我肚子饿了,你还有饼吗?” 傻子在怀里掏,掏出一块干饼末儿,把腰带解下来再寻,饼是没有了,却掉下了一把小小的斧子。斧子是傻子准备着进柳家时作防身用的,一路安全无恙,他几乎就忘了还带了斧子来。 傻子虽然在安慰着淑萍,说了那么多似乎已是一处好住处,可他在说这些的时候何尝不知道这一切只是日后的事呢?现在,他把她背驮到了一个荒野僻地,自由是自由了,却拿什么吃呢?晚上怎么个睡呢?假若是他一个人还罢了,而有少奶奶这样个淑萍,这个淑萍又是他英雄一场搭救出来,能让她饿死冻死在山地吗?! 淑萍看着发急了的傻子,她笑了:“我并不饿的,真的,不饿哩!” 傻子没有接她的话,不知怎么心里酸酸的,他有些羞愧,却不愿她看见他的难堪,将目光极力放远。他看到了白云伫在远处的山林上。傻子把斧子重新别在了腰带上,说:“你好生坐着,我过会就来!” 他去了,又回来了,带着好大一堆山桃。山桃个儿不大,颜色异常红嫩。傻子无法带得更多,是脱了外套的那件柳少爷穿旧的裤子,用藤条扎了裤管,桃就装在里边坚立了一个人字。傻子不识文墨,不知人字的好处,却看作如搭在驴背上的褡裢,架在脖子上回来了,他说:“我是王母娘娘的毛驴给你送蟠桃来了!” 有了吃的,傻子却不吃,他在淑萍很响的咬嚼声中去砍作椽的树木。选中了一种长得并不粗却端直无比的栲木,斧子在下面哐哐哐地砍,树顶上的稀疏的黄金之叶就落下来。叶子往下落如同蝴蝶,一旋一旋划着无数个半弧。 淑萍就想起了小时在清水潭丢石片入水的情形,叫道:“我要那叶子呢!”傻子抱了一堆叶子给她,她还要,叶子就把她埋起来,她睡在了一片灿烂的金霞上。 傻子的精力简直是不可思议,他砍下了十多根栲树搭到墙头去,因为没绳,一切都是葛条在系,他手脚并用从墙头上、木椽上爬动,淑萍就在下面反复叮咛着小心,傻子偏不,竟要直了身来走,有几次腿一晃就掉下来,但身子掉下来了手却最后抓住了椽,淑萍大呼小叫,甚或变了脸唬他,傻子说:“我是逗你哩!” 然后,他把树枝和茅草编成帘子,一层一层叠上去,一个安身的小巢屋就造成了。淑萍要傻子背她到屋里去看看,傻子说不急,又砍了无数细树棍来,先一排排地在屋地栽了一圈,再竖一层横一层把软树枝编上去,再铺了茅草和树叶,傻子把淑萍抱过来往上一丢,淑萍竟被弹得跳了几跳,惊喜地叫:“这是睡了棕条床嘛!” 傻子得意地唱起来,唱的一是一种很好听的小曲子,就眨了眼说:“你是应该有这么个床的。” 小时候爹说过故事,讲古时代一个皇后流落民间,后县官查寻时,竟有三个女人自称是皇后,县官就在床上放一个豌豆,再铺了四十九条被子让每一个女人去睡,有谁感觉到身子垫着疼,谁就是皇后。傻子也就捡一个石子放在茅草里边。 “我不是皇后!”淑萍笑着说。 “可你是少奶奶!”傻子说。 “我不是少奶奶!我不是!”淑萍坚决地说。 傻子愣了一下,立即也说:“不是,不是梅家少奶奶,可你是菩萨!你能试出垫吗?” 淑萍说:“我腿全瘫了,你放上刀子也试不来的。” 傻子的心受了刺激,低下的头好久没有抬上来,就走出去又狠劲砍了树枝抱回来,在屋之中间扎起了一界墙了。 淑萍说:“傻子,你又要干什么?” 傻子说:“那边是你的房间,这边该是我的卧屋了。” 淑萍的眉宇间骤然泛红了,意识到自己并不是傻子的女人。傻子只是救自己的一个贫贱羊倌,一个光棍。在这荒天野地的世界里,傻子能自觉地将睡窝一分为二,淑萍为坦白憨诚的傻子而感动了。 红日坠山,乌鸦飞来,天很快就黑了。傻子安置了淑萍睡好,燃起了松油节,便坐于旁边说许多豪迈的话,叮嘱夜里放心安睡,狼来了有他哩,熊来了有他哩,有他持一把斧子守在同一屋中的界墙那边,狼和熊是不敢靠近的。 淑萍担心不下的是他没有被褥,傻子说他不会冷的,他从小就钻过茅草堆睡,做得也是甜甜蜜蜜的梦来。并说他明日就再下山,要弄来被褥、锅碗、粮食。淑萍一双明亮的大眼看着跳跃不已的松节灯焰,又看着那松节灯焰的光亮在傻子的黑红脸上反射出的油光,她说了一句:“你快歇去吧;傻子哥!” 傻子倏乎浑身骨节酥软了,瓷眼看着淑萍,淑萍也看着他,傻子的嘴唇翕动了,颤巍巍伸出双手,但手只把淑萍的被角掖了掖,忽地拨大了松节灯焰,再慢慢地压灭了,轻脚退出来到界墙的那边,躺在自己的草铺上了。 他感觉到黑暗里他的世界更大。人世间有一种叫诗的东西傻子不懂,傻子心里却涌动了一种情绪很兴奋,很受用。劳累了一夜一天的疲倦没有集中到他的眼皮上来,坐起来,实在觉得睡着是太浪费、太辜负这夜了。 这一种举动和想法于傻子是从未发生过的,他不明白今日是怎么啦,是完满了自己久久以来的内疚呢,是帮助了淑萍解除折磨,第一次体会到了保护了淑萍的男人的能力呢? 墙那边的淑萍悉悉索索了一阵之后一切归于安静。可怜的淑萍经历了一夜一天的惊恐和劳累是需要安眠了,她醒着的时候,温柔和气,睡着了也如猫一样安闲,发出轻轻的的呼吸。 作为一个爱恋着淑萍的光棍汉傻子,在这么个晚上同一个美艳淑萍睡一庙内,仅一草墙之隔能听到她的呼吸,闻到她的气息,傻子的感觉十分异样和新奇。他轻轻扭转了脖子,将头贴近了草墙,只要用刀轻轻拨动,从那间隙就可以看到椽头缝里透进月光的朦胧了的夜中的睡美人。这种欲望一经产生,傻子浑身躁热烫灼,恍恍惚惚竞站了起来,挪脚往门口走,要走进墙的那边去了。 但是,睡窝前的那一块白光忽地消失了,这白光是屋顶草隙所透射的,傻子初睡下时幻觉是一块白石头,也是走入的白月亮,现在消失了,而自己却正动步将身子处于了这白光之中,猛然获得的是一种警觉,以为受到了一种惩罚,被光罩住要照出他的心中邪念,傻子责备起自己了:这是要干什么去?去了墙的那边一下子按住了她吗? 傻子认定了这白光实在是天意,是在监视他的夜之眼。去了那边,淑萍会如何看待他呢?强迫是完全可以如愿的,这淑萍就是自己的了,可英英雄救她出梅家,原来是为了自己,这岂不如同土匪,做乘人危难的流氓无赖了!即使淑萍悦意的收纳自己,在傻子做人的规矩中这又是一场什么事体呢? 傻子回身坐到了草铺,那一块白光又出现了。白光的出现使他心情平静下来,感觉到从一种罪恶的深渊重新上岸,为自己毕竟是一个坚忍的男人而庆幸了。随之而来的是坦白磊磊的荒诞之想,其兴奋自比刚才愈发强烈。 试想想,自己一个什么角色,竟现在有一个美艳淑萍就在自己的保护下安睡人梦,这是所有男人都不曾有的福分,就是那个家有万贯的柳少爷他也没有的了,淑萍睡得那么安妥和放心,她是建立在对自己绝对的信赖,那么,作男人的还有什么比这更有意义呢?一只蟋蟀不知什么时候跳到了白光之中,曜曜曜地振翅呜叫了。这旷野的小生命,山林精光灵气凝化物,又喝饱了甘露在为他傻子颂什么样的赞歌吗? 傻子平身躺下,在蟋蟀的美音妙乐中迷迷糊糊坠入梦境。 第94章:犯病一家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把傻子从梦中唤醒。 夜里,他像鬼魂一样摸进屋子,划火柴找到了窗台上的油灯,又划火柴点着了它。他看着傻子的脸,把竹凳拉到墙根,嘎吱嘎吱坐下了。 在灯影里,他用纱布裹着半张脸的样子很吓人,剩下的那只独眼亮晶晶的,射出的光像小刀子,割的人肉疼。 傻子闭上眼睛,不理他。长时间没有一点儿动静,有个蛇一样的沉甸甸的东西掉在被子上。 傻子吓了一跳,立即想到它不是蛇,是那根古怪的鞭子。 他说:“傻子,你可以动手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开始自言自语:“你往死里抽我吧!我是畜生,你动手吧,求你了,为什么不理我?” 他声音不高,嘟嘟哝哝地像是在梦里。他低着头,上身斜着,一只手紧紧抓着凳子背儿,嘴角积满了白沫儿。他看地,好像地上有眼深井,他生怕自己会掉进去,身子哆哆嗦嗦地抽成一团了。 这就是少奶奶经常不得不看的鬼样子。他发了疯,第一个收拾的便是他自己,傻子真想跳起来,拿鞭子劈头盖地打他了。 他的眼睛里哗哗地淌出了眼泪,说了那么多,像剥皮一样剥自己,傻子不明白他心里都想了什么。他满嘴说着胡话,像是很痛快,憋在心里的东西随着眼泪悄悄流走了。 傻子说:“少爷,装模作样的,给谁看呢?”傻子恶狠狠地说了这句有毒的话。这话比鞭子重十倍,一下子把他揍垮了。 他在竹凳上回味傻子的话,浑身哆嗦。他身上梦一样的东西消散了。 他捂着脸,呆呆地坐着,直到灯油耗尽。他摸到鞭子,抽走,磕磕绊绊地走到门旁。我不说那句话,他恐怕也该平静了,清醒了。他的口气让人感慨万千。 他说:“对不起,傻子,不用管我了。” 他出了门,走到夜里。 那一夜他在廊子里马一样来回来去地走。早晨起来,见他还在那里走。因为烦躁,他扯掉了脸上的纱布,刚刚结成的硬痴也被撕掉了,露出了带着血丝的粉色的肉疤,是一种更厉害的不能看的疯相。 让人难受的还有马丁的不当一回事的样子。他脸上僵了几天,愁了几天,后来又捧着棋盘去缠少爷与他杀棋了。还从廊亭杀到了上房的堂间,从石桌杀到八仙桌,身边围着炭盆儿的热气和少奶奶屋里飘出的香味儿,脸上是格外宽心的笑容。不知道是宽自己的心,还是宽少奶奶的心。总不会是宽少爷的心吧? 他的额头底下挂了一张假脸。只有在澡缸里,他的脸才是真的了。他的鼻子两边浮出两道深深的八字纹儿。傻子虽然傻,但也知道这叫苦纹儿,这人心里种了黄连了。 马丁从水缸里慢慢站起来,像长出了一棵苦透了的有毒的大蘑菇。他屁股对着傻子,紧贴着水缸那一边,把这一边给傻子腾出来加水。 他扭头盯着壶嘴儿,生怕烫着他。 在那么一瞬间,傻子确实有过要烫他的恶狠狠的念头! 他说:“傻子,加半壶水!” 傻子当时冒出另外一个念头,是想把这个魁梧的身子换给自己!然后,对少奶奶充满了邪念! 伺候完马丁洗完澡。管家又吩咐说,仓库里老鼠轰轰的,把到处咬得一塌糊涂。他把钥匙给了傻子,还有装装毒饵的罐子。 傻子去了后花园,仓库里确实有老鼠,可远不像管家张扬的那么多。开了门,在落着灰尘的书阁子之间,有几条细碎的爪印儿镶在地上,像绣出来的花边儿。 他找到各条花边儿的尽头,在有洞和有缝的地方填上毒屑,就去惦记的楠木阁子找心爱的书去了。他翻到了那些图,找一些有趣的姿势认真品起来。仓库里没有炭盆,可他渐渐觉得整个仓库成了老大一个炭盆,他成了盆里熊熊燃着的一根炭,还是一根枣木烧的炭,燃得透了明也硬硬地直直地竖着,烧酥了也不倒! 他没有觉出有人进了仓库,他听到动静才抬头,发现少奶奶一身素衣在阁子进口的地方站着,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 傻子脸红了,手里的书差点儿跌落在地。真跟做梦一样,想不出她怎么在这个时候到了这个地界,图上的男人和淑萍一下子丑得不能看,脏得不能看了。 傻子觉得自己成了阁子角的蛛网上蠕着臭丝的蜘蛛,觉着自己里外都不像个人。 大少奶奶说:“来花园静心,见书仓的门没有锁就进来了。想不到你在这里,看什么好书?你鼻子上一大块灰,还不擦擦。我随便走走翻翻,你看你的。” 他松了口气,把书搁到原处。大少奶奶站到摆放医书的阁子里不动了。 傻子只能看到她一段一段的身子和半张脸。他喘不上气来。罪该万死,他又把春宫图抓在手里了。 她站在那里站了很久。 傻子想快些逃离这个地方,于是说:“少奶奶,我先走了,出来锁门,仓库里太冷了,您过一会儿也回屋去吧。” “钥匙给谁?” “给管家。” “知道了” 她站的时间太长了,又冷,脸色很不好,人好像被抽空了。 傻子只以为是疲劳的缘故,不知道还有别的缘故。 几天以后,得知傻子第二天要去青龙镇镇,大少奶奶找到了傻子,她站在夹道里低声叫他。 “傻子哥,你来一下呗。”听她的声音有点儿抖,站在这里的时间不短了。 夹道里风很硬,傻子跟着她往夹道深处走,用自己的身板给她挡风。她塞给傻子一张纸,叠成小条子,细细的一个纸管。塞给他的时候,凉凉的指甲触到了傻子的手心。 她说:“不用看,是娘家人给的药方,你到镇上替我把药抓来,别说谁让你抓的,也别说谁用。” “是您用么?” “不用问了。你知道该怎么办,能照我说的做么?” “少奶奶,您尽管放心吧!” 傻子感觉到事关重大。少奶奶这么器重,令他有点意外,兴奋得喉咙都硬住了。 傻子像她一样压低了声音,像做贼一徉。这时候哪怕她让去杀个人,傻子也会二话不说立即跑去把那人干掉。 她一定遇到了什么难处。她发抖的声音和在冷风里缩着的身影差点儿让傻子掉了眼泪。 她把银子搁在傻子手上,用力握了握,傻子的魂儿随着她的叮嘱一块儿飞升了,轻飘飘像喝醉了酒一样。 “拿着买药用,剩下的你自己留着花” “我没有什么花钱的地方” 她愣了一下。 “能给您办事我很知足了,我不要钱!” 她用手摸了摸傻子的脸。左边,靠近下巴的这个地方。 “傻子哥,有你在,我心里就踏实了!” “您的病要紧么,别耽误了” “别问了” 傻子激动得哭了。大少奶奶摸了他的脸,让傻子找到了久违了的母亲感觉,心都温暖得碎了。 “马丁先生老咳嗽,你让他少抽旱烟,小心烧伤了肺。这几天他走路踞着脚,你看看他的鞋里有没有钉子尖儿。有,你想办法砸平了它。没有,就让他换双鞋穿穿。抓了药拿好,别撒了。” 傻子本来还在云彩上呆着,她一提马丁先生,让他稳稳地落了地。他的心还温着,夹道中已经冷冷清清地剩了一个人。 他蹲在地上,守着铜壶和木桶,手里紧紧地捏着那张纸,脑子渐渐有了脉络,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 不会是毒药吧?如果是毒药,毒谁呢?少爷?他手里的纸条胀成了一条蛇。傻子是想甩也甩不掉了。 去青龙镇镇的路上,傻子看了看药方,也看不懂,他也不认识字。 掌柜一看药方子,什么红花、当归、川芍、牛夕,大致有五、六味,一下子乐了。 他说:“你们老爷补来补去把自己补成娘们儿了,这是通经活血的方子,你们老爷肚子里有血疙瘩要化么? “抓你的,是老妈子托的方子,用你胡说” “哟,该死,掌嘴掌嘴。” 掌柜的玩笑话让傻子放了心。不放心的是少奶奶平平的肚子。她肚子里生血疙瘩了么?傻子根本没想坐胎的事。这有点蠢到家了。 老太爷正在犯病。他缩在床上,被子一直盖到耳朵,只露出上半张脸。油灯的光从一旁照着他,两只眼像两个黑黑的窟窿。他没脱衣服;穿着鞋的脚从被子下边露出来,踩着紫檀木雕的床花。火盆上封了炭,药锅里没有动静,只浮着薄薄的一层热气。有一股烧焦的味,总之是别人闻着恶心,他闻着舒服的味儿。 这一回,老爷是尿泡不舒服。先是觉着尿不出来,后来尿出来了,又觉着把什么都尿丢了,觉着自己尿的不是尿,是血。 他说:“傻子,我要死了。” “您死不了” “耳朵,我活不成了。 “您没事。您想吃什么跟我说,我给您找去。吃了想吃的东西您就没事了。” “我想喝童子尿” “您等着,我去去就来” “你们给仁厚的媳妇请郎中了么?” “她没病,已经好了” “孩子别过百日。过了百日就不是味儿了。不出满月最好。镇子里有人做月子么?” “有,您等着吧” 傻子感觉,这一家人都在犯病! 第95章:少奶奶的寒夜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傻子打听到大双的媳妇在做月子,还是双胎呢!他拎着瓦罐就去了。 大双是佃农,人很笨,听说老爷家来人接他孩子的尿,有点儿手忙脚乱。按照村里的规矩,月子房外人不能进。傻子把瓶子交给他,蹲在门外等。 孩子一时没有尿,傻子说没关系,等到天亮也没关系。孩子很懂事,一个尿完另一个也尿了。 大双问:“骚乎乎的,干什么用?” 傻子说:“浇花儿!” 那一夜天很凉,尿瓶子冷冰冰的。傻子回到老太爷屋里,没敢立即给他喝,把罐子贴在火盆上温了温。 老太爷说你回去睡吧,时候不早了。傻子把罐儿递给他就出了正房。天上有很多眨眼的星星,月亮不亮,只有弯弯的一条。 傻子站在廊子里,听到窗户后边传来咕咚咕咚的声音,就像口渴的人趴在黑水河边上饮水。 老太爷把双胞胎撒的尿喝干了。他闭了灯,不知在黑黑的屋里做着什么。 傻子悄悄回到左角院,见少奶奶和马丁的房里也闭着灯,更不知他们各自在做着什么。 傻子感觉很累。 第二天早晨,傻子出门去倒粪桶,碰到了大双。他一手拎着锹,另一个人抓着死婴的一只脚,把她挂在背上,像猎手挂着一只剥了皮的野兔。 马丁倒吸一了一口凉气说:“他们不给她穿衣服!” “她生下来就是死的,不算人!” “他们干什么去?” “找地方埋她去” “去墓地?” “不去墓地,她不是人,她去树林子!” 马丁跟着埋死婴的仆人上了山,他从大双背上摘下小小的尸体,用棉袍的前襟把她兜起来。棉袍是管家节前特意为他做的,黑贡缎的面,蓝棉布的里,絮着长绒绒的洋棉花。他穿上它比穿着洋装要高猛得多,从背影看过去,像一只立起来的熊。 这只熊抱着一个死孩子钻进松木林不见了,大双很轻快地唱起了送丧的曲子,大意是孩子,你好好地去好好地回来,你在路上不要耽搁,你母亲在火上给你煮小米粥,你踏上家门生米就熟啦! 马丁可能听懂了曲子的意思,他弓着背消失在山坡上,鼻子大概也是酸酸的吧?这曲子傻子很熟,可是每一次听心里都不是滋味儿。 况且,他没有见过母亲,一旦迷了路,谁会熬米粥等着呢?马丁的母亲在英格兰等着他,他在路上还不知要耽误到什么时候呢? 傻子蹲在墙根晒太阳,呆呆地不知道做什么。马丁在林子里埋死孩子,过了很长时间才出来。他棉袍的里襟不见了,大块棉花也不见了,他告诉傻子,他们把孩子埋在一处高坡上,背对一棵大树,面对整个盆地,是一个比黑水河对岸的梅家墓地都要好的去处了。 夜黑睡不着,傻子爬起来穿衣服,想去屋顶上吹吹冷风。天上是一弯不大的月亮,院子里有光,傻子绕着水塘的石堤往假山那边走,听到水里有些怪的响动。那不是鱼,但肯定是个活物。 活物把薄薄的纸一徉的冰层碰裂了。傻子停下来,往水里看。平日很坦荡的地方,立着黑糊糊的一个东西,像一块太湖石。他尚未醒悟,这块石头已经晃起来,薄冰接连地发出破碎的声音。 “谁?”傻子大声说:“你是谁?”没人答应,傻子害怕了,去敲马丁的门。马丁点亮了油灯,身子鬼影一样在窗户上跳。 “傻子,什么事?” “你赶快起来” 水塘里的黑影受了惊动,哗哗地破着冰往对面的岸上走,傻子总算知道了这是一个人,而且一下子就认定了她是少奶奶。 傻子不清楚她在做什么,也不清楚自己打算做什么,见她在水里打个踉跄,二话不说便昏头昏脑地跳下去了。等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已经泡在齐腰深的冰水里,一条胳膊揽住了少奶奶的腰,另一条胳膊扣住了她的肩。 傻子怕她会脸朝下跌进冷水,她整个人冻得像一根硬梆梆的冰柱子,开口说话时牙碰着牙,像叩着两只碗。 她说:“你让我自己上去!” 傻子说:“您这是怎么了?l” 她说:“我自己上去。” “您走路走空了吗?” “傻子,你多事!” 跄到岸边时,只见马丁举着罩子灯,沿着塘边的廊子急匆匆绕过来。少奶奶麻木了,攀不上石堤,傻子蹲下来让水淹到脖子,两只小臂在水下抱住了她的膝盖,把她举了上去。 傻子觉着塘水是热的,快烫破皮了。 少奶奶出水之后站不起来,一条腿跪在地上。马丁糊涂了,用灯照她的脸和她的身子,一句挨一句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 或许是少奶奶的一种眼神儿把他吓坏了。那种眼神儿里只含着一个字:“死!” 傻子出水以后也动弹不了,但还是说:“快抱她进屋,冻坏了!” 马丁放下罩灯,将少奶奶横着抱起来,往上房那边走。傻子想跟上,可是迈不开步子,衣服和肉皮像铁皮一样硬,带出水塘的水都凝在身上了。 傻子听到马丁嚓嚓地在廊子里走去,听到他用皮鞋的鞋尖儿顶开上房的门,听到他在屋里碰翻了一把椅子。屋里黑洞洞的,半天没有灯光。后来有些动静,是吴妈在说话,这贪睡的该死的东西总算醒了。 不知哪个点亮了油灯,听见吴妈低低地叫了一声,急急地不知在说什么! 窗户上有许多影子在跳,看不出谁是谁,那些影子不知在做些什么。 在火盆淡红的光里,吴妈为少奶奶换着衣服了。门吱扭了一声,马丁垂着头走出,踢踢踏踏失魂落魄地移过来。 “怎么回事?” “我不知道。” “她想干什么?” “你说她想干什么” “我怎么知道?” “你知道” 傻子突然恨马丁,恨得牙痒。他以为全是因为他,把少奶奶逼上绝路了。少奶奶对不住少爷,八成是良心上过不去,不得不找个法子来作践自己!他还问怎么回事,让人怎么能不恨他!他要算个人,趁早去水塘里站着冻冰好了,趁早去寻死好! 傻子有许多话要骂出来,可一个字也吐不出,舌头像个秤花一样含在嘴里,很沉,噎得慌。他吃力地踱回小耳房,把棉袍和内衣一层层剥厂来,屋里冷,被筒里也冷,他记起在冰水里是多么暖和。 傻子甚至后悔不该叫醒马丁,那样的话可以和少奶奶一块儿在水里冻着,直到把两个人冻成了一个人。至少回到岸上来,横着把她抱走的不是他,而是自己。抱着少奶奶在冬夜里走,俩人都粘着冰,这是傻子没有尽头的梦里从未有过的美景了! 马丁把他屋里的火盆端过来,拉个竹凳坐下,没有要走的意思。 傻子看出他有话要说,就等着他。他叼着烟斗,一副很害怕很慌张的样子。傻子琢磨他要说出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料一开口,还是那句老话。 “傻子,怎么回事?” 傻子闭上眼,不理他了。但没想到马丁想得挺远。而且他懂淑萍,毕竟是做过孽的人了。 第96章:没人懂的洋话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少奶奶在冰水里受了冻,本想扛过去,最终是发了热,躺在花格子大床上有了抽风的凶兆。吴妈一直瞒着,不说少奶奶的情况不好,也不说好,只说在被子里暖着,懒得动。挨到节骨眼儿上,她毛了,红着眼圈找到傻子,说少奶奶像是不行了。 “你早干什么来着?” “她不想惊动郎中。” “有本事你接着瞒,哭什么?” “你也怪我?这院里又不是我一个人,你们干什么去了?少奶奶不让你们进屋你们就不进,你们心上有她吗?傻子哥,我实在是没法子了!” 傻子去上房,见少奶奶已经昏迷。不知哪儿来的一股气顶在心上,抬手就喂子吴妈一个大嘴巴。吴妈刚哭出声,连忙自己忍住,哀求地望着傻子。 马丁正从下房里出来,隔着水塘奇怪地看着傻子。傻子怕他跑到少奶奶床边凑热闹,让进院的外人撞上,就大声说:“回屋去” 他不明白什么意思。 傻子到镇上唤郎中,镇里人看他屁滚尿流地在街上走,都闹不明白梅府里出了什么事。李郎中是梅家的佃户,差不多算是府医的角色,除了为乡人看病,他对梅府是随叫随到,一点儿不能马虎的。 好在太太信佛不信药,老爷信药不信医,用他的节骨眼儿不多,倒是下人们大病小病不断地招呼他。郎中有些疲了,一听是少奶奶得了急症,免不了有些惊惶失措,不由他不郑重起来。 这郎中果真不含糊,头一下子诊出了少奶奶有寒,二一下子诊出了少奶奶有孕。傻子在廊亭里候着,见吴妈领着郎中出来。郎中抬着袍袖擦汗,吴妈的核桃脸喜气洋洋,举着药方说:“有了!有了!” “什么有了?” “肚子有了” “没诊差了吧?” “她身条儿比别人好,就一点儿没看出来。你快告诉老太爷,我找太太说去夕盼她胎火里走阳气,梅家好歹算是有后了。傻子,看好了门,这院子谁也不准进!” 郎中乐不出来,一边走一边叹气。他说:“我开了验方,又驱寒又固胎,哪一头儿也没法舍。倘若药气冲撞了,这罪过我是担待不住了。” “你不开方,出了事也归你。” “说的是呢” 郎中又举袖子擦汗,尖胡须抖得像耗子尾巴,傻子送他们出去,停在角院门口,按管家的盼咐守着。时间不长,从正院里探头探脑地出来几个佣人和厨子,他们打听出什么事了? “死人了。”傻子没好气。 “谁死了?” “该死的死了,还问么。”傻子把院门闭紧,想回耳房歇着去,走到门口又改了主意, 奔了马丁的下房。 傻子说:“她有了” 马丁不明白。 “她怀了” “什么?” “大少奶奶肚子里有孩子了!” 傻子在白己的肚皮上打个手势,他总算听明白,过一会儿才停下来,有点儿发呆。火盆烧着,可还是不暖和。马丁又把大海碗挪到屋子中间,擦一根火柴把剩下的残油,点着了。 傻子凑过去在火苗子上烤手。 “她自己都不知道” “谁不知道” “大少奶奶自己不知道。” 马丁看着慢慢矮下去的火苗子出了神,他张着两只手,不知道该做什么,像作坊里做不成事又不甘心的老陶匠。他自言自语,都是洋话。 傻子看他没什么说的,自己也找不着什么跟他说,就往外走。 马丁突然说:“晚上给我烧水。” “知道了。” 他抱住脑袋蹲着,火苗儿差不多要舔着他低垂的大鼻子。回到耳房,傻子躺在竹床上想事。他没弄清泡水塘和怀孩子之间有什么联系。 他的智商和见识有限,想不到那一层,没有经验,也没有胆量。他以为大少奶奶要是知道有孕,就不会做出泡水塘的莽撞事。或许是她良心上对不住少爷,扎水塘是寻死,可又下不了狠心,只能给自己落个作践。 如今怀了孩子,想糟害自己就不能不掂量掂量了。他毫不怀疑那孩子是马丁的种。他那宽阔的肩膀,女人看一眼就会怀孕,只有天知道。 马丁惶惶不可终日的样子,傻子也没看透。傻子赶着去告诉他大少奶奶怀孕的事,是想安慰他,让他松下心来,别担忧少奶奶再做傻事。另一层意思也是告诉他,别打歪主意了,够了,他完全不知道这洋人的心里早就一点儿一点地有了底数! 傻子一下子弄明白的,是药。管家说家里存的药不全,要他拿跑一趟镇上的药铺。他去告诉马丁,万一回来晚了,让他找别人烧洗澡水。 “等等我,咱们一块儿走。” 他已经披挂好了,要回礼拜堂。这时候去拜上帝,也没什么可奇怪,跟地上的没话说,跟天上的总不能也没话说。他的化不开的愁,或许是遭了报应了,外国的神要是不来搭救, 看不出谁还有什么办法。 路上,马丁一次次回头看山下的盆地,走得很慢,脸上装出来的笑容苦哈哈的。他没有话,只逃似地急匆匆地赶路。 他们在镇上的码头分手,马丁没说什么,拍拍傻子的脑袋,在东街的路口回过头来,朝他笑笑,还在装,笑与哭差不多了。 他知道上帝正等着臭骂他一顿呢!傻子坐在药铺的硬木椅上,看掌柜的一样一样抓药。他惦记着少奶奶的病,他好想把一只手搁在她肚子上轻轻地抚摸。 傻子在发愣,掌柜的在柜台上叩秤盘,吓了他一跳。他突然记起上一次为少奶奶抓药的情景,也是在想什么事,让叩秤盘的声音一下子打断了。上次少奶奶没病,可又抓药又吃药,这次有病,还瞒着拖着,怎么回事呢? 掌柜的说:“你傻笑什么呢? ” “没笑什么,谁笑了? ” “你们主子里哪个添喜了? ” “不知道。让我抓药我就抓药,我不问。” “上回抓的药管用不管用? ” “我又没吃我怎么知道!” “谁吃了? ” “一个老妈子的干闺女吃了。” “打下来没有? ” “打什么? ” “打胎呀” “她们外乡人,药吃上没吃上都难说。” “我琢磨是你相好给吃了呢” “编排梅府的人,你当心! ” “掌嘴掌嘴!我哪儿敢呀!放心,我不敢,我就指望你们梅家买我的药呢。回去告诉你们老太爷,北边的干茸片子来货了,要不要的我都给他留着!” “您别客气” 傻子去碧福居茶馆喝茶,隔着窗户看那些在码头上走来走去的团防营,封河封了这么久,团兵们还是个个满脸杀气,骨碌眼珠儿地等着宰人。 傻子觉着自己不仅是天下第一个傻瓜,还是天下第一个该宰的人。在药铺闲聊时傻子脑子里有闪电呼拉一亮,跟打雷差不多,接下来便是狂风暴雨。 他想不清少奶奶和二少爷之间出了什么事,可是他差不多想明白大少奶奶与洋人之间的事了。马丁把少奶奶拎进了药房,两个人做了伤天害理的勾当,如今他们是走投无路,成了天打五雷轰的没处躲没处藏的人了, 马丁不只在淑萍的眼里看见死气,恐怕也在自家身上嗅出死气来了。傻子想他一路上硬撑出来的笑容和他频频地望着坟地的样子,越想越不妙。 他想逃跑!洋人要跑!狗杂种要跑路! 傻子从碧福居的茶馆窜了出去,穿过码头,穿过东街,马一样在去码头的土道上跑。他猜度马丁已经上了船,在封着兵船的黑水河上大摇大摆地顺水而下了。 他跑出一片枯树林,突然发现马丁正闷着头走过来。傻子站住了,两人都站住了。他挎着教民的面包房烘的大面包圈,叼着烟袋锅。他脸色平静,看来是在上帝那儿得到宽心话了。 “你? ” “我等烦了,来接你。” “跑什么? ” “我着急。” “急什么? ” 傻子答不出,脸很热。 “吃不吃面包? ” “不吃” 马丁就不再说话,在前边走得很急,比逃的速度都快了。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正沿着山道往盆地里走,他慢下来,最后停了脚。他看着西边的落日头出了神儿。 傻子也出了神儿,记起了秋天那个日子,大少奶奶在残阳里火苗子一样燃起来。 马丁咕咯了半句洋话。 傻子一下子就明白他说给谁听! 什么意思呢? 他听不懂,没人懂。 第97章:吴妈的眼泪是甜的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正月十一黑水河解禁,正月十三少爷回到小王庄了。他带回许多年货,大包小包有几十种。分到少奶奶这边的有几匹绸缎,其中一匹是那种湖绿色;还有一座洋木吊钟,有佛盒那么大,每到一个时辰就叫起来,声音像是布谷鸟。 马丁得了一盒子洋烟和一把洋伞。烟是地道的雪茄,马丁一见就把烟袋锅丢了。伞是黑的,拢起来瘦瘦的样子,刚好顶个拐杖,他拄着它在下房那么窄的地方踱来踱去,后来干脆拄到街上去了。 他脸上有寻开心的意思,要自己跟自己闹着玩儿玩儿。镇里人跟他熟悉了,见他大冬天撑把伞,棉袍子鼓鼓囊囊像个笨熊,都迎着脸笑他口孩子们牵起他棉袍的后襟,跟着来来去去,像为他托着一条大尾巴。他很久没有这样快活了。 吴妈得了一条绣花手绢。傻子得了一条案板那么大的白毛巾。 吴妈说:“咱俩换换。” “为什么? ” “我头油多,想蒙枕头。” “不换,我给你了。” “行,以后拿别的还你。” 她嘴上不多说,抽了毛巾便走,但是眼神里饱含谢意。近日她懂事了不少,自从梅家知道少奶奶有了孕,求仙打卦,认定那腹里是个公子,左角院一夜间金贵了。 另外一个丫鬟与吴妈同宿在隔间,昼夜里轮换着伺候。金凤是细心人,大少奶奶的一举一动都在她眼里边装着。 少奶奶迈门坎儿,吴妈要忘了扶,金凤开口就是一顿数落,不像个老丫鬟,倒像冷脸的婆婆。大少奶奶做不了自己的主,吴妈也跟着惨了。 马丁也惨了,不便到廊亭里坐着,只能隔着水塘远远地看上房那边的影了,看也不方便,还要摆着看鱼看水的架势,不时地往里丢个石子儿瓦块。不过看也没有用。少奶奶很少出门,那张俊白的脸蛋儿仿佛消失了。 傻子躲在耳房里,隔着窗户看马丁。他还是穿着洋装精神些,穿着厚棉袍显得又蠢又可怜,发呆! 他用棉袍的袖子不经意地蹭鼻子尖儿,把冻出来的鼻涕水儿抹掉。他要穿洋装可做不出这种事。他袖着两只手的样子跟青龙镇的所有男人没两样,他自己怕是也要认不出自己是哪来的货色了。 傻子可怜他,也可怜自己。他盼着能在太阳光里看见大少奶奶的笑容,盼着她的脸和她的心一块儿静下来,松下来。马丁怕的是她眼里蒙着的一层死气。 少爷一回来,给死气沉沉的梅府添了活气。他现在走路带着风,挺腰抬眼,好像什么倒霉事都没发生过。他把开在外边的梅家买卖梳理了一通,把好几本糊涂帐打顺了,不封河他还坐不稳这个屁股呢了。 梅府的大节没过好,少爷张落着,要让十五的灯节热闹一下。他从纸场的库里批出大捆的竹纸,赔钱分给佃户,让各家老少们由着性子糊灯。生怕凑不出声势,又让佣人们抬出成筐的蜡烛,在门楼外的台阶上分送了。 十五一到,天还亮着就有孩子拎着手灯在街里跑,一见星星,屋檐下的瓦灯也一盏盏亮起来。黑水河边聚着三三两两的人影,等着梅家的大队人马来放河灯。 傻子去河边看看风势和水势,小北风,没有逆水,浪不扫岸,简直是老天特意安排的天象了。 前院和正院,聚满了糊灯的家丁和佣人。吴妈取了竹坯和竹纸,用碗装了一些浆糊,说少奶奶在屋里闷得慌,想试着糊一朵荷花。 子夜前,梅家的人聚到餐堂里吃元宵,坐在首桌上的外人只有马丁。元宵煮好前一刻,金凤和吴妈扶着大少奶奶来了。 傻子这么多天来第一次离这么近看到她。她胖了,白了,脸上淡淡的笑容令人吃惊。她行过礼,低着眉头坐下来。二姨太、三姨太凑过去低声寒暄,酸酸地笑着。 “几个月了? ” “三个月,是么? ” “身条子真好,看不出” “仁厚养伤时候怀的吧?姐姐你当心,多吃蜜,多吃鱼皮,不然孩子长火烧记,像他爸。” 大少奶奶不说话,抿着嘴,含了一点儿笑意。元宵盆端上来,热气立即把桌子笼罩了。他立在柱子后头,发现当别人都笑着看马丁夹元宵的怪样时,大少奶奶的脸阴了下去,她抬眼时碰上傻子的目光,立刻把脸转开了。 傻子换了另一根柱子,继续盯着她看。他闹不清自己要干什么,只觉着这么下去,能看出那笑容背后的东西来。 老太爷难得气色很好,用力吹一颗烫元宵。老夫人嘴里的半个元宵像是永远也嚼不完了。 少爷向各位说着开心的吉利话。桌上的人不大笑,桌下的仆人们倒偷偷地笑起来没够了。 傻子好像没听见他说什么,他只看少奶奶。她红红的小口将白白的元宵咬住,两排碎牙在热气里闪闪发亮。元宵一卷,让她薄薄的红唇淹进去了。 这时候,马丁说出了莫名其妙的话:“曹老爷,我喜欢你们一家人。” 又说:“我,就是我,想妈妈了。” 一桌人静了,都看着他。 少爷说:“马丁先生,你是打算回国吗? ” “是。是。我喜欢你们。我要回去! ” 他很紧张,筷子一滑,元宵滚到地上。他想找,傻子连忙窜过去,一伸手把烂元宵挠走了。他的大鼻子上渗着汗珠,脸和脖子都是红的。少爷往他碗里夹小菜,样子很客气。席上人都不吭声,少奶奶看着自己的碗。 少爷说:“你看,你来了以后,梅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了,而且信教的人越来越多了,为什么要走呢?” 马丁听得似懂非懂,想说什么说不出,匆忙地说出一串洋话。他马上又明白别人听不懂,窘得又叹息又摇头,肩膀耸得像个傻瓜。少奶奶用洋话问了句什么。马丁一愣,很快就打着手势认真地说起来。马丁和大少奶奶谁也不看着谁,大部分时间都盯着装元宵的大瓷盆。翻译的时候,少奶奶很恭敬地看着少爷,口气很雅。 她说:“马丁先生是说他打算到海城去开辟市场,把梅家的货卖到海城去!然后,他母亲年纪大了,身体又不好,他不能长期离开老人。马丁先生请您帮助他,让他能早点儿离开青龙镇镇。他说他晚上经常睡不着觉,老想这件事。” 老太爷轻轻点头,看看少爷。 少爷说:“父亲,您看呢?” 老太爷说:“难得他有这份儿孝心,随他吧。” 马丁好像听懂了,可少奶奶还是译给他听。俩人丢一下旁人,你一句我一句地说起来。傻子听不懂,可是比旁人清楚,他们在趁机说一些别的事。句子很短,说得不紧不慢,骨子里却很急。大少奶奶首先停下来,恭敬她微笑地看着老太爷。 她说:“马丁先生说他母亲只有他一个儿子。” 她看一眼马丁,顿了一会儿。又说:“马丁先生说他一辈子也忘不了这里的人。不过,他想早点儿回家,越快越好,如果方便,他明天就想离开这里。他说的就这些,没了。” 马丁听出不完全是他的意思,只能忍着,说:“我,就是我,喜欢你们!” 老太爷说:“走就走吧,仁厚你给他安排一下。时候不早了,穿暖和点儿,到河边放灯去。” 老夫人说:“淑萍,你就不要去了,小心受凉。 大家离席的时候先给长辈让路,老太爷在少奶奶跟前停下,很器重地打量她一番。 老太爷说:“你帮着仁厚做事有一套,想不到还会着一口洋话,嫁给我们家真屈了你了。金凤,你们小心给我伺候着,出了毛病就对不起梅家了。” 老夫人不等老太爷说完,已缓缓地走出餐堂。院子里正给河灯试蜡烛,一盏盏像亮起了满天的星星。黑水河那边响着高一声低一声的欢呼,镇子里的人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少奶奶叫住他,说她糊了一盏荷花灯,让傻子替她放到黑水河里去。 他们一起往左角院走。少奶奶和吴妈在前边,傻子和马丁在后边。金凤做什么,一时没有跟上来。 路上傻子和吴妈沉默着,听大少奶奶和马丁隔着夜色说一些听不懂的话。那些话的口气模糊不清,不知是谈天气,还是掏心窝子。他们话里的意思总不会像他们的外表那样随随便便,他们随便的样子是做出来给外人看的。这瞒得了吴妈,瞒不了傻子。 傻子来到廊亭,知趣地紧走几步,超到少奶奶前边,她果然就势站了下来。 她说:“吴妈,傻子拿灯去。” 傻子在屋里故意磨蹭,让吴妈找线加固灯架子。灯糊得确实好,三朵荷花让竹坯和竹托支起来,两朵盛开,一朵含苞,粗粗的大白蜡插在竹签子上,足能燃到让花灯漂出五里地。 想到马丁要走,傻子一阵激动。他转身猛然张开双臂把吴妈搂进怀里。她似乎期待着这个举动却仍然惊慌失措。在那双强健的胳膊一阵紧似一阵的箍抱里,吴妈的惊恐慌乱迅即消散,坦然地把脸颊贴着那个散发着异样气息的胸脯。 他松开搂抱的双手捧起她的脸颊。她感觉到他温热的嘴唇贴上她的眼睛随之吸吮起来,她不由地一阵痉挛双腿酥软:那温热的嘴唇贴着她的鼻侧缓缓蠕动,她的心脏随着也一阵紧似一阵地蹦荡起来;那个温热而奇异的嘴唇移动到她的嘴唇上便凝然不动,随之就猛烈地吮吻起来;她的身体难以自控地颤栗不止,突然感到胸腔里发出一声轰响,就像在剧院里看着沉香挥斧劈开华山的那一声巨响。 她在经历了那一声内心轰鸣之后渐渐清醒过来,挣脱他的双臂:“该出去了!”说罢伸开双臂,紧紧搂住他的肩膀,把火烧火烫的脸颊和他的脸偎贴在一起。 傻子说:“我尝到了你的眼泪,是甜的。” 傻子掂量时间差不多了,就和吴妈端着灯出来。大少奶奶和马丁在廊亭里站着,隔着石桌,一动不动,一声不吭,该说的话似乎已经说过了。 傻子说:“花苞这边太沉,下水可别翻了。” 吴妈说:“翻不了,把签子挪挪。” 傻子说:“试试看吧!” 傻子把花灯摆上石桌,跟马丁要火柴,马丁不动,好像没听见。傻子又招呼他一次,他才把火柴递给他。傻子我点燃蜡烛,让大家凑近了看看,一下子发现少奶奶的眼里含着泪光,忙说挺好挺好,一口气把灯火吹熄了。 傻子和马丁向外走,能听见马丁压低声音呼了大少奶奶一句,像道个珍重,也像道别。傻子心里酸溜溜的,觉得这一切都很奇怪,也令人感动。 第98章:枪手花了眼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少奶奶说:“傻哥,灯下了水你跟它走走,别让它挂在岸上,能送多远送多远,我的福气和缘分在它身上,别让它翻在家门口,要翻让它翻到下游去。耳朵,替我送送它,你要上心呀!” 傻子说:“哎!您回屋去吧!” 黑灯瞎火的,他的眼也湿了。来到黑水河岸边,河里的灯已经满了槽,像一群萤火虫慢慢往下飞。 傻子和马丁在一处避静的水湾把荷花灯放下去,沿着河岸送它。它常常拢到岸边来,打着转不想走,马丁伸着长胳膊一次次推它的底座,鞋和裤腿都湿了。 傻子找了一根长竹竿,一边走一边拨它,让它永远离岸远远地漂荡,想停也停不住。前后全是灯,有一些翻了,还有一些无人照料的歇在河边,蜡烛将要燃尽,另有一些灯干脆就在河心烧起来了。 他们送着少奶奶的荷花灯一直往下走,过了屠场,水渐渐急了。在黑水河扎入峡谷的地方,静静的河水突然奔腾起来,发出占阵阵啸声。荷花灯竞然没有翻,流星一样射出去,很快就没有踪影了。 “完了,回家吧。” 马丁说:“完了。完了” 好像表达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他站在岸边点了一支雪茄,把雪茄抽完才往镇子里走。他们站在那么,呆着,数着,共翻了四十六盏灯。 荷花灯翻在前边了。 第二天一早,冬天已经过去了,苍河的泥岸上开遍了蓝色和黄色的小花。 青龙镇码头还是老样子,船多,人多。吊脑袋的旗杆也是是样子,脑袋挂在上边,守脑袋的兵坐在下边。不同的是,这匡的脑袋不是一嘟咯是一颗,不是露天是装在一个鸟笼一样的个笼子里。笼子缝儿很大,一条辫子垂下来,像死蛇。青龙山的一个匪兵炸了,黑了,可是没有烂。他很平和,眯着眼,嘴角下沉,脑绍没放平,好像偏着脑袋听别人讲话,听不清,耳朵也耸起来了! 马丁看到了,赶紧祈祷上帝饶恕杀戮的人! 他们搭了一艘空荡荡的双层客船,逆着水驶向外面。在萍水湾的河道上,客船为上游来的官船让路。官船是不大不小的铁火轮,尖溜溜的,屁股上翻着水,跑得很快。 在客船甲板上的人都怕事,纷纷进了底舱,傻子和马丁好奇,就靠着船舷没有动弹。官船的铁桅杆上挂着一件东西,像飘不起来的旗子,驶近了才看出是一个人,被缚成展翅欲飞的样子。 人是血人,但还没有死,只是不能言清了,两船交错的时刻,那人用亮晶晶的目光向这边扫了一眼。他的眼睛虽然亮,可是肯定看不清东西了,因而脸上没有一点儿表情。青龙山上的土匪被抓住了。 马丁忽然决定推迟离开青龙镇了,或许是因为他看到了刚才的情景,担心大少奶奶的安全,又或许大少奶奶的灯翻了,他觉得不吉利,会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他们看了半天,直到河流拐弯儿。马丁很难过,脸色苍白,望着河面上的水鸟出神儿。 马丁无精打彩的,袖着手,像个本地的老人。他上嘴唇的胡须上粘着一丝鼻涕,让雪茄的烟薰得眯起一只眼来,很潦倒。他让心里那些事折腾惨了! 回来的时候,他们在路边买了一条大鱼,打算回家让吴妈做顿炝锅鱼,马丁最好这口。 大少奶奶一身绿衣站在角院的台阶上,傻子和马丁拎着大鱼险些撞上她。她说:“这么大的鱼啊!” 赤条条的鱼在傻子怀里挣巴,仿佛鱼动着动着成了一条光滑的人的身子,好像是笑着叫着的大少奶奶了。 吃过中饭,傻子难得睡了个午觉,一直睡到下午。 傻子走出耳房,一眼看见了曾经多次见到的情景。在浴着阳光的廊亭里,马丁和少爷面对面坐着,石桌上摆着棋盘和棋子,大少奶奶坐在一旁观战,额头垂得很低,用一个巴掌托住。她身后站着吴妈。 吴妈看见了傻子,大惊小怪地叫了一声。 她说:“傻子哥,睡够啦?” 她的模样儿让傻子难为情。他想缩回去,几个人都把目光投过来,有点儿奇怪的东西在里边藏着。马丁从石桌旁站起来的时候,一定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他说了一半话又稀里糊涂坐一下了,样子很紧张。 他说:“傻子,你起来我很高兴。欢迎你起来!对不起,你来看我们下棋好吗?” 傻子说:“呆会儿。我还有事。” 大少奶奶朝他微笑,笑得很平淡,苦凄凄的。她气色不好,坐在那里看下棋,并没有让她愉快。不愉快还要陪着,不知道是为什么。她脸上多了些黑斑,胖了,也可能是肿了。傻子为她难过,她脸上那些发暗的东西都抹不掉了。 少爷没有笑。他虽然没有笑,可他是在座的人里最轻松最冷静的一个。他跟傻子说话的时候很生硬,傻子觉着他是故意做给人看的。他下棋不是为了下棋,是为了让别人不舒服,因为他自己肚子里装了太多的不舒服了。 他说:“你愣着千什么?老太爷等你呢!” “我知道,我这就去” 他说:“回来去餐堂给我端一碗蛋羹,我饿了” “知道了。” 傻子本想问大少奶奶和马丁要点儿什么,没敢张口,少爷的脸色不对,那些客气话本应他来问的。吴妈的嘴咧着,真傻,还笑呢! 马丁吃了少爷一个子儿。少爷说了一句洋话,听口气他肯定是在骂人了。 马丁没表情,听着。 傻子带了装蜘蛛和蜘蛛网的纸包去见老太爷。他喜欢吃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老太爷很高兴,他在春天一向很高兴。 老太爷问寒问暖,一边夸他一边打开纸包,捏了半天死蜘蛛,像检验一颗珠宝。他坐着嚼掉了一只蜘蛛腿,把余下的东西一古脑儿倒进了小药锅。他说他年轻时像吃煮面条一样吃过一盘野蜘蛛网,如今人不行蜘蛛也不行了,织出的网一入水就化,世上的万般活物真是一天不如一天! 下午,傻子,在门洞里扫地,水塘另一边有吴妈搀着少奶奶散步,金凤拎着食盒去灶厅打饭去了。 镇街那边突然响了一枪,紧接着又是一枪。两个回声在盆地里合成一个,悠悠的,很长时间都没有完。本能地等着再出点儿声音,四面八方倒倾刻安静下来,好像给枪声吓住了。 忘记是谁先想明白的。第一个向外跑的是傻子,不过他跑之前听到大少奶奶啊了一声,她摇摇晃晃差点儿摔倒。家丁也跟着跑,小夹道里响起轰轰隆隆的脚步声。他们冲出门楼,一眼看见马丁躺在镇街的石板道上。他在动,想爬起来。地上有很多血,一时闹不清打在哪里。他很清醒,一点儿害怕的意思也没有,还朝傻子笑了笑。 他说:“总算打着了里这一下都踏实了” 傻子说:“谁让您跑出来的?” 他说:“我呆烦了,成全了他们算了。” 傻子说:“他们在哪儿?” 没有人回答。 青石板上的血有八仙桌面那么大。他半个身子水洗了一样,泡着血。他朝天上的一个地方笑着。 梅仁厚也赶过来了,关心地叫他,也不答应,傻子觉着他马上就要死了。 傻子说:“打枪的在哪儿了” 有人朝镇子后面的青龙山指了指。傻子的脑袋轰一下热了。他松开马丁,顺着镇街往青龙山的林子里走,像个疯子一样大喊大叫。 一定有人搞错了。他们杀他像杀一只刚刚爬出洞来的老鼠,真让人为他难过,一也让人替他松了口气,他的血凝在镇街上,像一大抱鲜花摊在那里,开始是红的,慢慢变紫,最后是老大一块黑了。 幸运的是,子弹只在他臂上钻了一个洞。枪手不是花了眼,就是在最后关头饶了他。他第五天就能吊着胳膊走来走去,兴冲冲的像换了一个人。 第99章:饶了谁?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风口真凉快,傻子回去睡觉去了。 “天阴着呢,明天可别下雨,你别忘了把窗台上晾的皮鞋收起来。你站在那儿千什么呢? 吓我一跳!”傻子对马丁手。 不管他听懂多少,说完便走。 他说:“傻子,你听。” 傻子不想听,只想睡觉。马丁悄悄跟过来,一直跟进了小耳房。他等着傻子点灯,傻子故意不点,和衣躺在床上。 他划着火柴,找到油灯之后自己点上。傻子看清了那张发青的心事重重的脸。他前些日子还张落着收拾行李,光扇子就弄了一木箱,这几天又磨磨蹭蹭,不知道想干什么,行期一推再推,他要再不走还走不成了呢,说不定出门就被暗杀在路上了呢。 他说:“傻子,你听。” “又不是今天才响,我早就听见了。” “梅在干什么?” “配药料” 他靠着门框,瞪着傻子的眼睛看了半天。傻子让他看得心里发毛,就说:“他是怪人,我们不用管他。不让他做点儿事他要闷死了。” “梅在做什么?” “他爱做什么做什么。” “做*,是么?” 傻子答不出,心里让一个硬东西顶了一下。他不敢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抢着说了,一说出来才清楚这件事情多么叫人害怕!面杖在角院里咯嘟咯嘟响个不停,声音不算大,可是一声声钻到脑壳里,就像辫面杖也一块儿进去,在*子上边乱碾乱滚。 马丁又说:“炸谁?梅要炸谁?” 傻子还是答不出,心快给那个硬东西撞碎了。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情也让马丁抢着说了! 是炸少奶奶么?是炸洋人么?是要和这个院子同归于尽么?! 咯哪咯嘟的声音越听越让人受不住了。他要炸谁?!傻子也想问,想一直问下去。这事要自己来答话,不论答的出答不出,他都不敢张嘴,只能避开马丁的目光,看着小耳房的木攘发呆。 马丁叹了一声,倒在小竹椅上,差点儿压塌了它。他用烟袋锅在烟荷包里挖烟,吭吭咏哮的,使了好大的力气。他越来越像青龙镇人,抽烟吧嗒嘴,大拇指的指肚在烟锅上捻,连吐口水的样子也像。燃着的烟叶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发干。 马丁小声说:“他想炸谁?” 傻子想说他想炸你!可是没说。他还想说这一下你踏实了吧,想说老天爷饶不了你,上帝想饶你也没有用,还想说大鼻子你活该!可是他一句也说不出。他躺在竹床上,让自己的心跳慢下来。 “他谁也不想炸,他玩儿呢。” 马丁阴森森的,看透了傻子。 傻子想了想说:“他想炸土匪。” 马丁听懂了,可是不接话,想他自己的心事,他抽罢了烟,叩掉烟灰,慢吞吞地站起来。气他下定了一个决心,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他说:“傻子,我,不走了。” 他说完就回了下房。他没点灯,没吹口哨,下房里黑洞洞的没有一点儿声音。 少爷一天比一天平静。早展,他在雾里散步,眼睛追着水塘里的鱼,脸上挂着少见的笑容。傻子见着他,一就觉着自己受了咯哪咯哪的声音的瞒哄,觉着自己和心里有鬼的洋人确实把他想差了。 他谁也不想炸。 他谁也炸不了。 千真万确,他玩儿呢! 可是一到夜里,一听到那种声音,傻子就不能不换了一种心情,揪紧了身子等着什么东西从天上砸下来。 吴妈也害怕那种声音,她不知道那是擀面杖碾出来的,只当有人的骨头在椅背上搓,搓得她自己的骨头也跟着疼,把骨头架子快疼散了。 吴妈告诉傻子,每逢偏房的动静传到上房,躺在床上的少奶奶就一动不动,不睡觉,也不说话,两只眼在夜气里大大地,睁着,直到那个声音在后半夜悄悄停下来。我心说,这是报应了。 傻子问吴妈:“少奶奶怕什么呢?” 吴妈说:“不是怕,是担心。她担心少爷哪一天烧了院子。洋人拖着不走也让她担心。” “少奶奶担心什么,跟你说了?” “一旁看着还看不出来?” “你会看,看出少奶奶最怕什么呢?” 吴妈歪着头,使劲琢磨。 “她最怕二少爷杀了她!” “二少爷凭什么要杀她?” “明摆着的,还用问。” “你个糊涂的小母狗儿” 她说:“傻子哥,别让我怀上!” 他们的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在后花园的月光底下,他们把墙根一蓬蓬的青草压弯压断,吴妈光溜溜的后背碾碎了墙皮上的蜗牛。蜗牛很多,手指一碰,像摇落了一茬小核桃。碎了的蜗牛有一股让人浑身发热的甜乎乎的腥味儿,傻子用手掐紧吴妈又滑又细的脖子。 “别让我怀上呀!” “怀上我让你更怕我” “怕你什么?” “怕我杀你!” 吴妈两条腿落下来,撑着地往起弹起傻子。傻子有意用了蛮劲儿,在她吓得浑身哆嗦的时候把她放松了。她知道是跟她耍笑,就把脸往傻子肚子上一扎,哗哗地淌起了眼泪。 她说她觉着大事不好,不知道哪一天就要出鬼了! 玩笑开得很没有意思,傻子心里有多怕只有自己知道。想让自己忘掉这种怕,只有伏到吴妈光滑的背上去,这样一来,他们就暂时忘掉怕还是不怕的种种事情了。 梅宅的上空发着碧绿的光芒,这种光从未见过。恐怕是大少爷一个全新的花样了。 绿光罩住了吴妈的白皮,她成了一只青蛙,一只划着两条腿儿的青蛙!傻子好像要活剥了她,剥完之后,傻子终于平静了。他觉得就算死了,也没什么遗憾了。 他到少爷鼓捣的药房里,对他说:“少爷,您饶了他们吧!” 少爷说:“傻子,你胡说什么呢?” “您想开点儿,饶了他们吧!” 少爷听明白了,静静地看着他,冷笑了一声。桌面上摊着碾好的磺粉,像捣碎的芥茉面子。他用小木勺把它们舀到一个瓶子里,透明的瓶子一点儿一点儿装满了。他拿来一只空瓶子,继续一勺一勺往里舀。他又冷笑了一声。 傻子疑心他会用装了磺粉的瓶子打过来,傻子扣着头等着,没等到,冷笑的声音倒是越来越响,变成了一种奇怪的大笑。刚刚笑开,浮在夜气里的磺粉呛了嗓子,他弯着腰咳起来了。 傻子爬起来给他捶背。他瘦多了,拳头轻轻打下去,身子里发出空空的声音。他没梳辫子,已经长到后脖梗下头的黑头发胡乱蓬着,一股火柴药糊的怪味儿。 少爷冷笑的样子很惨。 他说:“你让我饶了他们,他们是谁?他们干什么了,得让 我来饶他们?耳朵,告诉我,他们是谁?是熬银耳汤的厨子,还 是护院的家丁呀?把名字指出来!” 他像一只猫,等着逮老鼠。傻子这时候才想到我是让那咯螂咯哪的声音弄昏了头了!求他本没有错,可是话不该那个说法儿。好歹已经张了嘴,只能硬着头皮把想讲的话讲出来。 “他们是谁?问你呢!” “求求您,饶了他们吧!让鬼捉他们,让雷击他们!您宽宽心,饶了他们吧。少爷,您要杀就杀我,您把我绑到青龙山炸了吧!求您看在老爷的面儿上,给梅家留一个太平。少爷,奴才求您了!”傻子跪下来,抱住他一条腿。 “他们是谁,你真不肯说么?” “不是不肯说,少爷,我不敢。” “不说也罢。他们怎么我了?” “他们害了您了,这您知道!” “那我凭什么要饶他们呢?饶他们怎样,不饶他们又怎样?傻子,你给我拿个主意吧!” 傻子感觉自己被耍了,脑子里乱七八糟,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说什么,觉着不论怎样都荒唐,事情哪儿是一个奴才能拦得了的! 他见少爷伸手拿起了擀面杖,连忙缩紧脖子,眼前一阵发黑。他不护脑袋,准备让他随便打。可是他并不动手。他把擀面杖插在傻子的胳膊缝里,想把他腿上撬开。他撬不动,没有发怒,反而很温和地笑了。 他抬起头来,正好看到他俯在八仙桌上的脸,不由百感交加。他脸上有汗,粘了许多药粉的碎沫儿,一副劳累不堪的样子。他这么快就平静下来,出乎傻子的意料,也让傻子更加伤心了。 傻子呆头呆脑地说:“您饶了他们!” 少爷说:“我知道,我饶了他们了。” 傻子说:“我对不住您,随便您怎么处置。” 傻子说:“你替我把这点儿磺渣碾碎了吧,你不要再说话了。你再多说一个字就把擀面杖吃进去。碾轻点儿,别让渣粉溅起来,一碾吧。” 他把半升磺渣扣在桌面上,退到靠墙的椅子上去休息。傻子两个掌心儿压着擀面杖,听到咯嘟的声音从手底下不停地流出来。他很卖力,这声音比往日听到的还要快,还要重。 傻子不知道住在上房和下房里的人听了会怎么想,自己是一点儿恐怖也听不出来了。他越干越熟,少爷不再吭声,呆呆地静静地靠墙坐着。 他的脸像浴佛节里一个佛胎的脸,没有表情,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紧一个地方。 后来,少爷睡着了。 第100章:谁打的冷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阳光穿过藤萝架射进廊亭,照在人的身上和棋盘上。少爷和马丁杀了一盘又一盘,午饭也端到石桌来吃了。 两个人杀得很高兴,还喝了酒,洋活说得高一声低一声,听起来都是快活的意思,等俩人合着嗓子唱起洋歌,快活得都让傻子有点儿害怕了。 下午,吴妈陪着大少奶奶进了廊亭。在石凳上铺了皮垫儿,少奶奶在丈夫和洋人之间打横坐下了。大少奶奶还是老样子,盯着棋盘,脸白白的像一朵大花,两只眼像花上的蝴蝶。 她一直守到他们下完最后一盘棋。下棋的双方酒劲儿没退,一直很高兴,只是下棋的作派与往日大大的不同了。好像是二少爷先开始的,马丁打了一个愣,随后跟上。 他们每吃掉一个棋子就把它用力一丢,丢进离着好几丈远的水塘。丢一次笑一次。棋子儿一枚枚漂在荷叶中间,像一群小鱼儿。棋下完了,他们也累了,静静地在廊亭里歇着的少奶奶脸显得更白,盯着空棋盘不肯抬头。 傻子走出耳房,用平日捞杂物的网子捞棋子儿。少爷看见了,笑了笑,没说话。马丁也看见了,见他胳膊太短,就兴冲冲地跑过来帮忙。少爷咕噜了一句什么,马丁啊了一声,把网子的竹把儿抢过去,脸、脖子和鼻子彤红。 少爷说:“吴妈,进屋拿梳子去。” 吴妈把梳头盒子端来了。 少爷披散着头发,少奶奶深深地埋着头。 少爷说:“淑萍,你给我梳吧?” “要辫子么?” “要吧,总该有个人样儿了。” “头发还是短” “短就短,随便你梳什么” 大少奶奶站到少爷身后,大肚子差不多碰了他的脊梁。少奶奶梳得很用心,问疼不疼,紧不紧。少爷说不疼,不紧,很好。梳着梳着就不说话了,整个院子只能听到木梳刮过头发的声音,还有线网在水塘里撩水的声音。 马丁不往廊亭那边看,一眼也不看,专心地盯着水中的棋子儿,好像它们真的是些小鱼儿,不小心会跑掉。 少奶奶为少爷梳了一条辫子,辫子不长,可是很漂亮。傻子无意中发现两个人的眼里含满了泪水。 吴妈远远地躲到廊子外边。傻子也往远处躲,想往那边看,可是不敢往那边看。他把马丁捞上来的棋子摆在耳房窗下的石阶上,马丁不满意,凑过来按颜色把它们排成了两队。他长时间做着这件乏味的事。 晚上,傻子帮着少爷用个小漏斗往廊子的砖地上洒药面。药面洒得线一样细,弯弯曲曲,一直钻出廊亭上了假山。梅府看热闹的人到齐了,少爷划火柴点徽了这条龙。火花飞舞着往前窜,喷出了不同的颜色,燃出廊亭的时候,好像整个假山都着了。 少爷孩子一样,跟在火花后面往前跑,一直跟到假山底下。他只是跟着跑,并不出声,影子在火光里晃来晃去,让人看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可是看热闹的人们大声欢呼了。 老太爷看得非常高兴,临走的时候嘱咐傻子给偏房那只水缸加满水,一边说小心火小心火,一边说真好真好。火光亮着的时候,傻子看见了少奶奶的脸和马丁的脸,还有很多别人的脸。 火光一灭,这些脸都不见了。傻子拎着水桶往水缸里加水,拎了两次以后发现院子里只剩了一个人。 少爷在屋里说:“傻子,你进来。” 傻子踩着湿鞋进去,站在门口。少爷坐在椅子上,脸红扑扑的。他脱了罩衣,白布褂子像一件孝服,腰上缠了宽宽的蓝布带子,带子在肚脐那里打了一个很好看的花结,这在帮会自己人的眼里是有着一番讲究的。傻子当然早就想到他是帮会里的一个头儿。 “好么?” “好!” “我老想什么时候在青龙山的琼石崖上洒满药粉,让整个盆地跟着亮起来。这件事我今生是做不成。” “少爷是强人,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我是强人么了?我是最不中用的一个人了。傻子,你帮我把这件坎肩儿里的棉花抽出来。” 坎肩摊在桌上,在领口撕开一道缝,露出雪白的棉花。傻子把拾掇火盆的铁勾子从那儿伸进去,一点儿一点儿向外掏。坎肩是洋布做的,双层的面双层的里,很结实。 傻子一边干着这件莫名其妙的事,一边琢磨二少爷想干什么。配好的药面在院子里燃尽了,地上窗台上堆满了空玻璃瓶。少爷一副大功告成的样子。他把傻子掏出的棉花抓过去,揉成团,用它们擦手,擦鼻子两边的地方,擦椅子把儿和灯罩。 镇街上传来嗡嗡的更锣的声音。 少爷突然说:“他们怎么办?” “谁?” “他们” 傻子脸红了,猫又跑出来捉老鼠了。 “你老实回话,他们怎么办?” “只有一个办法。说错了少爷你别怪罪” “什么办法?” “跑” “往哪儿跑?” “越远越好!” “怎么跑呢?” “不知道!” 少爷皱着眉头笑了。傻子感觉又一次被捉住了,心里不痛快。 “少爷,谁用冷枪打的马丁呢? “你说呢?” 傻子大着胆问:“是你么?” 梅仁厚脸上哆嗦了一下。” “你说呢?你说我是不是? “不是。” “这话你该跟打枪的人说去。” “镇上的人也信外边胡说,都瞎眼了。” “让人家说去吧。” “少爷,您做事要当心” “耳朵,回去睡吧” 第101章:跨过门坎儿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吴妈告诉我,夜里断断续续鬼魂一样呜呜哭着的不是别人,正是少奶奶。 起初是金凤把孩子抱去喂奶,后来是把孩子抱出左角院,说是老太爷老太太要看看。孩子迟迟不回来,金凤也不露面,少奶奶像是让猛雷击痛了,一下子就明白出大事。生了孩子之后,大少奶奶一直没有缓过来,身子很弱。 吴妈劝不住,只好陪少奶奶挣扎着冲出上房,万万没想到老太爷早就在廊亭里坐着,像是一直在等着她们。石桌上放着罩子灯,老太爷的脸绿里透红的,刚喝了不少酒,吴妈站在少奶奶背后也能闻到。 大少奶奶说“爹,我的孩子呢?” 老太爷说:“淑萍,你要聪明你现在就回屋去。你问不着我,我还没问你呢,梅家对得起你,你对得起谁你心里明白。我们不想把你怎么样。孩子的事,你就不要管了。他姓梅,往后他跟你没关系。你别跟自己过不去,把梅府闹翻了天,对谁也没好处。你好好做你的月子,出了满月,我们送你回娘家,你娘家不是早就想接你回去么?!我们成全你了。” 大少奶奶说:“我的孩子呢?我的孩子呢?” 老太爷说:“我再说一遍,我们不想把你怎么样。我们家也惹不起你们家。我们梅家的脸面已经丢尽了,现在我是当家的,我不跟你计较,你也得给我个面子。我还想多活几天,你个烂女人” 他一边调着小葫芦喝酒,有点儿醉。他骂了之后,大少奶奶浑身哆嗦,不再开口。吴妈把少奶奶扶回屋,一迈迸门坎儿就看见少奶奶苍白的脸上泪如雨下。起初只是落泪,后来就止不住呜咽了。 金凤也溜回来跟着一块儿哭,问老太太孩子的下落,死也不答话,哭得比大少奶奶都伤心。不管怎么说,母子俩今生的缘分十有八九是断在这一刻了。两个人都是凶多吉少,谁也顾不上谁,只能踏踏实实听天由命。大少奶奶心头的万般滋味儿,任谁也想不出她是淹在一口深井里,又淹了那么久,独自忍受了什么,这世上恐怕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了。 吴妈告诉傻子说:“大少奶奶软得泥巴一样,不行了。” 傻子说:“咬咬牙熬过这一关,都有救。” 吴妈说:“她人垮了。熬不过去了!” 一年前那么活泼的一个人,让颤悠悠的轿子抬来,在宅子里街里,那么鲜亮的笑声,竟然一个跟头栽倒,眼看就熬不过了。 傻子不敢想,一想就心碎。他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的时候就想吴妈,想吴妈两条软乎乎的白腿。找不到与她戏耍的机会,就趁黄昏或夜色把她挤紧在夹道的墙上摸她,还不管不顾地撩起她的裙子来,两只手抓着她的头发想撕了她! 傻子说:“熬不过去也得熬,当心她寻死!” 吴妈说:“寻死也罢,我和少奶奶一块儿死。你再胡说八道我戳死你!” 吴妈说:“傻子哥,别让我怀上!” “怀就怀,我戳死你”,傻子发了疯了。 夹道里有虫儿的叫声,远处有人在哭,到处都有人在哭,不知道大家在哭什么。傻子怕明天就死了,死以前他想要造孽!吴妈哭了。他也哭了,想死,想去找先死的人。 老太爷以为傻子把小杂种处置了,事情紧跟着就告了一个段落,老太爷吩咐打一口薄棺。 那是下着小雨的早晨,天蒙蒙亮,镇子里的人一看让黄樟子缠着的尸箱,就明白断了的是梅家的根苗。 不久,府里府外的人都知道,那提早来到人世的小东西患的是黄水病。黄水病是恶病,凡是孩子沾过的一切物件都要烧掉,从左角院墙根腾起的黑烟,笼严了整个镇子,又浮上青龙岭,与岭尖上的白云彩搅在一处了。 吴妈告诉傻子,少奶奶一直坐在廊亭里,看着金凤领人烧掉了孩子的衣被。少奶奶还嫌不够,又让人把屋里的家具搬出来烧掉,人们自然不肯搬,少奶奶便亲手把少爷和马丁先生坐过的硬木椅子扔出门外,把梳妆盒子与相片框子也摔在上房的台阶上。 只动了几下,少奶奶便喘作一团,再也支撑不住。 相片框子是红木制的,没有坏,相片也没有坏,只是玻璃摔成了十几瓣,凑不整了。吴妈把相片收起来,事后偷偷给傻子看。 傻子从远处看过这个相框子,相片上是什么一直没看清。原来是大少奶奶读学堂的合影。 几个女学生排成两行,后边一行站着,前边一行跪着或坐着,样子很随便,都笑嘻嘻的。大少奶奶坐在前排,裙子大喇叭花一样扣在草地上,看不见她的腿。她笑得真好,头发上用桃花枝子弯个头饰别着,像个啥事也不愁的小姑娘。 这个相片让人看了不舒服,肋骨后边发虚,好像有人把里边的东西挖走了,揪走了,难受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吴妈要把相片还给大少奶奶,傻子不让,他想要。 傻子把相片抢过来,揣在怀中的内衣口袋里,被挖走揪走的东西又回来了。傻子的身子贴着少奶奶的脸,他觉着暖和,要誓死卫护她! 她已经不存指望,已经泥巴一样垮下来,傻子倒一天比一天有了主心骨了。 老太太已经修炼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不仅不吃饭,而且不说话,连表情也没有,一副不死不活的怪样子。引她成仙的老尼姑举着两只白白净净的嫩巴掌,像逮蚂炸一样捂在她的脑瓜顶,为她纳气走气。 多日不进食,除了呆一些,太太的肤色尚好。不过,在禅房侍体的女仆私下里嘀咕。 老太太对淑萍说:“孩子死了就死了,青龙镇的孩子生十个有三个活下来就不错。死的都是该死的。该死的不死才真叫晦气呢,等你从娘家回来,仁厚也该回来了。我早说这浪荡患子配不上你,你肯容他是梅家的福气。你受了不少罪,在娘家好好养养吧,好日子归你们,没我这号人的份儿。我今天还说话,谁知道明天天一亮我还喘不喘气呢?玉楠,你给我看看那面墙上的蝴蝶,好好看看,它们飞呢么?” 听完老太太一阵啰嗦,大少奶奶带着吴妈、傻子一起去了码头。 客船在解缆,并在一起的五块踏板抽走了兰条,还有一条也颤微微地翘起来。傻子拉着吴妈冲了上去,船上有女客吓得乱叫唤,吴妈吓得哭也不像哭了。 死在少奶奶眼前是傻子做梦都想干的事情。少奶奶看着他,老天爷也看着他。傻子和吴妈踩着一尺宽的踏板上了船,像走过了一座独木桥。吴妈刚刚扑到少奶奶怀里,船又悠忽一离一岸,顺着水流动起来。 船桅上的洋喇叭嘟嘟吼着,烟囱里冒出大股浓烟、船肚子里好像着了大火。烧煤的铁壳船真稳当,不像船在走,倒像河岸在往后移,连远处的青龙岭也跟着飘走了。 大少奶奶抱着吴妈的头,扑拉拉掉了眼泪。傻子连忙把脸扭到一边去,看苍河里泥汤子一样的流水。 船头那边一有有个人操你妈操你妈地骂着,傻子起初不清楚他在骂谁,过一会儿才明白他在骂自己。他好像是船工的头,可能想挤过来揍人。甲板上人太多,不光有人,还有行李和猪,都用绳子绑着。那人挤不过来,朝傻子挥了挥拳头。 他说:“操你妈,你领个小骚货找死呀!这回便宜你,下回把你们挤成肉饼,让你们贴一块儿分不出公母来!操你妈的,来了丧门星了!呸!” 他挤不过来就退回去,踩疼了一头猪。那猪挨刀一样尖嚎起来。船上的人都笑了。除了少奶奶和吴妈,船上的人有的看着猪,有的看着傻子,都开心地笑了。 傻子大叫了一声,比猪的嚎声还大,自己都听到了黑水河上嗡嗡的回声,没有人再笑了。回声在河岸后边的山岭上回响。 傻子有点儿着迷,又发疯似地大叫了一声,黑水河打出了一个又一个水旋儿,猪!! 船喇叭也跟着这么吼。离青龙镇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拐过一道水湾,水面更宽了,岸上的房子像火柴盒。 他们到底舱插空坐下来,三个人腿挨着腿,脸挨着脸,从来没有这么近乎过。 大少奶奶的脸很平静,讲了些女子学堂上学时的事,这些事从来没有听她说起过。她讲这些事的时候很仔细,讲得她自己挺快活。她一会儿摸摸吴妈的脸,一会儿摸摸傻子的睑,她的眼光又软又深,就像她是俩人的母亲。 大少奶奶说:“学堂门口有个石门坎儿,死的。我每次从那儿过都绊一下,让它给绊怕了。怎么办呢?同学让我出门进门都走洋操的步子。我怎么肯出这个洋相?我用的是笨办法,在每本教科书的封皮上都写上门坎儿两个字。日子久了,门坎儿不纬我了,可是门坎儿成了我的外号,直到毕业同学们都这么叫我。门坎儿多难听!” 大少奶奶咯咯咯笑起来,她成了相片上那个戴花环的姑娘,她成了那年六月那个新娘子! 傻子忍不住叫了一声:“门坎儿!” 大少奶奶一听就笑了! 客船在黑水河上行了一夜,曾经在一两个小码头停下来,在县城的大码头却没有停。县城后边的山岗上燃着成片的灯笼火把,各处都响着打枪的声音。快枪的子弹拉着一条条亮光在县城的城墙上乱飞,有几颗还飞到河上来,在船头船尾留下卜勾儿勾儿的回声。闹事的还在闹事,守城的还在守城,两下里的深仇是缠不清也解不开了。 客船不敢靠岸,就顺着河心一直往下走,月光从舷洞射进底舱,照着一堆堆行李和一排排醒着睡着的人。 傻子和吴妈挡在外边,让少奶奶挨着船壁。她们先睡了,傻子一直睁着眼守卫她们。吴妈蜷在舱板上,像一只窝在茧里的蚕。 大少奶奶坐着,抱紧两肩。脸偏向一边搭在膝头,没有一点儿声音,连呼气的声音也没有了。让少奶奶受这么大罪。傻子很不安。可是没有这番遭际,永远也不能这样近便地与她相处。 底舱臭气薰天,大少奶奶身上的香味儿却没有断,傻子把鼻子凑到离她头发半尺的地方,闻了很久很久。 傻子的手也不老实,像老鼠一样朝她爬过去,到最后关头却害怕了没摸她的腿,没摸她的肩膀,只摸摸她摊在舱板上的裙据和裙片子上绣的花边儿。 他的手从她脚旁绕开,从吴妈外褂的底襟爬进去,捉住了她的小石榴一样的鸽子。吴妈睡得很死,头横在他和大少奶奶之间,璞璞地喷气。 傻子看着少奶奶被月光映亮的鼻子,让手粘在吴妈滑溜溜的身子。他睁着眼做梦,梦着梦着竟然勾着脑袋睡着了。 大约是在后半夜吧,大少奶奶在明月的照耀中把自已投进了苍河。他和吴妈没看见,也没有证据,可是他心里清清楚楚,大少奶奶把绿衣绿裙的自己伐一棵树一样伐倒,把这棵树丢进了黑水河! 她在梅宅角院的台阶上说过:“这么大的鱼呀!她自己终于也变成了一条鱼,淹在苍河的浪头下面,不知游向何方了。” 吴妈一直相信大少奶奶活着。傻子不信,从那天早晨醒来就一直不信。舱外有雾,船开得很慢。我睁开眼,发现一只手还在吴妈怀里,大少奶奶坐过的地方空着。底舱灰蒙蒙的! 第102章:甘露降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小王庄的大戏还在上演,臭虫何还没死。 在祠堂门口,梅仁厚端坐着。 他已经不耐烦地挥一挥手,臭虫何就升上空中,许多人吼叫起来:“蹾死他!”“蹾死那个*养的!” 臭虫何惨叫一声就再也叫不出,披头散发吊在空中,两只手高举着被绑捆到头顶的木杆上。 管家说:“乡亲们大家看看他那两只手!”人们一齐拥到臭虫何跟前,那两只鸭蹼一样连在一起的脚掌丑陋不堪,怪物似的被好奇的人们仔细观赏。 臭虫何平时把脚包藏得很严,能看到他的连脚趾的机会几乎没有。 梅仁厚嘲笑说:“长着这种脚趾的人还想兴风作浪?” 臭虫何紧闭着双眼,蜡黄的瘦长条脸上虚汗如注。一个团丁提着一把弯镰似的长刀站在木杆下,像是表演拿手绝技一样洋洋得意地扬起手臂,用刀尖一划一挑,把臭虫何脚趾指间的鸭蹼一样的薄皮割断了。 臭虫何一声惨叫连着一声惨叫,像被劁猪匠压在地上割破包皮挤出两颗粉红色睾丸的伢猪的叫声。 一些胆小心软的人纷纷退后,一些胆大心硬的人挤上去继续观赏。 团丁的刀刃和刀把都已被血浆染红,鲜血从他攥着刀把的后掌里滴落到地上,他仍然不慌不忙地扬起刀,小心翼翼地用刀尖对准两个指头之间的薄皮一划一挑,直到把两只脚掌做完了事。 臭虫何已经喊哑了嗓子,只见他频频张嘴却听不到一丝声音。 就在这关头,他看见人群中突然闪开一条路,走出一个打扮奇怪的女人,身边带着一只金色犄角的小白山羊。 臭虫何那只眼睛顿时亮,这正是昨夜他千方百计想要抢走的那个女人。他毫不怀疑,这个女人也来报仇,也像其他人一样来揍他。 果然,只见她快步登上台阶。他愤怒和悔恨交加,连气都透不过来。恨不得一下子能把耻辱柱的台子震塌,假如他那只独眼能够电闪雷劈就不等女人爬上平台,便把她轰成齑粉。 她一言不发,默默走近那个扭动着身子妄图避开她的罪人,然后从腰带上解下一个水壶,轻轻地把水壶送到那可怜人干裂的嘴唇边。 这时,只见他那只干涸、焦灼的眼睛里,滚动着一大滴泪珠,随后沿着那张因失望而长时间皱成一团的丑脸,缓慢地流下来。这不幸的人掉眼泪,也许还是平生第一遭吧。 可是,他竟忘记了喝水。女人不耐烦地噘起小嘴,脸带笑容,把水壶紧靠在臭虫何张开的嘴上,他实在渴得口干舌焦,一口气接一口气地喝着。 一喝完,可怜人伸长污黑的嘴唇,大概想吻一吻那只刚援救过他的秀手。但是,姑娘也许有所戒备,并且想起那件未遂的暴行,便像一个孩子怕被野兽咬着那样,吓得连忙把手缩回去。 于是可怜的囚犯盯着她看,目光充满责备的神情和无可表达的悲伤。 这样一个美女,娇艳,纯真,妩媚,却又如此纤弱,竟这样诚心诚意地跑来援救一个惨遭横祸、奇丑无比、心肠歹毒的家伙,这也许是世上感人肺腑的一幕了,尤其发生在耻辱柱上,这真是无与伦比的了。 所有的村民无不为之感动,一齐鼓掌并高呼:“妙极了!妙极了!” 恰恰就在这个时候,梅仁厚随即又刻毒地诅咒道:“你该千刀万剐!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第103章:江湖刚出道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臭虫何喝了几滴甘霖,恍惚间想起了自己从匪的经历。 前面说了,他家是世代卖烧饼的,从队伍上回来之后,他一心想投到柴刀老大的旗下,过几天痛快日子。于是将农具高挂,耕牛卖了,去投靠柴刀老大。 柴刀老大的真实姓名无人知晓,大家管他叫“柴刀老大”。“柴刀大哥”据说也是青龙镇人氏,无父无母,靠砍柴度日,经常挑着柴担去洞口出售,换几升大米。一日,他从洞口返回,途经鹰嘴岩遇上土匪。 那天,他恰好买了四两猪肉,用草绳缠好吊在腰上。他告诉土匪,身上没有一文钱,只有一点点肉,如果想要,可自行去取。那土匪不知有诈,真个去取。就在此时,柴刀老大从腰间拔出柴刀将土匪劈死。 他不但没有失去什么东西,还从土匪身上搜出十几两银子。这意外的收获使柴刀老大明白,打劫比砍柴日子好过。从此,他便坐镇鹰嘴岩打劫。 由于他长年累月用惯了柴刀,砍起人来,觉得比砍柴更省力,只要磨利锋口,一刀过去,一颗人头便滚下岩去,十分过瘾。久而久之,他杀人成癖,如果连续三日杀不到人,就会口吐白沫,双手发抖,直至杀了人、见了血才会恢复常态。倘若哪天生意旺,连杀数人,他会全身兴奋,面色红润,行走起来快步如飞。 臭虫何来到柴刀老大的老巢洞口,在门外向卫兵言明来意。卫兵通报了,稍顷,来了两名亲信将两人带至山寨大院。接待他们的是柴刀老大的军师杨伯温。 杨伯温也是青龙镇人,父亲是本分农民,到青龙镇的路上有两间百年老店,这里是土匪经常聚集之地,刀光血影,死了不少人。当地人说,这两间老店常闹鬼,住下不吉利,所以一直空着。杨家便住在这里,并开起了伙铺。 当时,到伙铺来住宿的,多是来往于双壁岩古驿道的客商。在双壁岩古驿道拦路抢劫的土匪很多,这些土匪,也常来杨家伙铺饮酒、赌博、奸宿强抢来的妇女,摊分强抢来的钱财。 在这些人的影响下,杨伯温知道了江湖上的许多事情,加之他自小听惯了《水浒传》,对打家劫舍的行当情有独钟。土匪中,有不少是柴刀老大的手下,经介绍,他也加入了柴刀老大的匪帮。 杨伯温天资聪颖,足智多谋,很受柴刀老大赏识,不久就提升为军师。 按土匪入伙规矩,面试通过,下一关便是“过堂”。所谓“过堂”,就是测试投奔者的胆量,干杀人越货行当的,最忌讳胆小鬼入伙。 杨伯温端来一碗水,让臭虫何顶一碗在头上,站在大厅南头的那一端,他一声口令,大门口闪出一位彪形大汉。 大汉瞅了瞅臭虫何,站在距离约五丈远的地方,“嗖”的一声从腰上抽出洋枪,抬起手来做射击状…… 臭虫何听说过入伙要过这一关,如果吓得尿湿裤裆或瘫倒在地,就要被淘汰下来。若过了这一关,就可以正式入伙拜香了。 他还知道,拜香时老大才会出现在正厅。入伙人自己栽香,香有十九根,十八根是给十八罗汉烧的,中间一根代表匪帮老大。 十九根香分五堆插,前三后四左五右六,当中再插一根。栽香完毕,入伙人跪下向正厅坐着的老大起誓,直到老大发话:“都是一家人,起来吧!”仪式才算完毕。最后一关是与直接领导自己的土匪小头目见面。 臭虫何估计站在对面的大汉可能是他以后的头目,但此刻面对黑洞洞的枪口,虽然知道对方不会有意杀人,可如果万一失手…… 想到这一步,他有点颤抖起来。但又怕闹笑话,只好咬着牙齿硬顶。 大汉轻蔑地哼了哼鼻子,“砰!砰!”两声枪响,把碗打得粉碎,水自头顶淋下,将臭虫何上半截身子淋湿。 “够硬,”大汉收起枪对杨伯温说,“还得过溜才能入伙。” 杨伯温点点头,指着大汉对臭虫何说:“这位叫易麻子,以后归他管了。希望你能顺利过溜。”也就是过关的意思。 臭虫何随着杨伯温走出厅来,来到一间耳房。杨伯温坐下劈头就问:“你们看过《水浒传》么?” 臭虫何回答说:“我不认字,听说书人讲过。” 杨伯温满意地点点头:“很好。你们知道林冲初入梁山时,王伦要他交‘投名状’的故事吧?” 臭虫何一惊。因为王伦说的“投名状”,是要林冲提一颗人头上梁山,否则不予收留。莫非杨伯温也要他杀人? 杨伯温紧接着说:“我们不会像王伦那样有意刁难你。干我们这行,干的是刀口舔血的营生,你胆子还太小,必需提高胆量。从明天起,你去双壁岩向路人收取买路财,半月内如果不出差错,即可正式入伙拜香。当然,你若觉得为难,我们也不强求,现在即可送客!” 臭虫何纳头便拜,齐声说:“我们愿意过溜!” 次日一早,杨伯温让臭虫何缴了五十大洋押金,领取一把马刀,用布裹了,一身短打扮,风尘仆仆步行至鹰嘴岩行劫,开始他的土匪生涯。 鹰嘴岩是青龙山的门户,地势险要,过往商贾颇多,山高林密,历来都是绿林活动的理想场所。 那些人剪径前多藏身石林、荆蓬,遇有人通过,大喝一声将路人唬住,实施抢劫。得成后,虚张声势,向山上撤退——在天桥南侧半山腰上,有一山洞,洞内四通八达,可自由逃逸。 因初入绿林,必须小心行事,臭虫何抵鹰嘴岩,即装扮成路人,在周围仔细察看,熟悉地形,又入山洞,来回钻了几遍,选好路线,沿途做上记号,以便紧急时快速脱逃。 一切妥当之,已是下午时分,臭虫何躲在石壁后,伺机出击。 守候了半个时辰,一队布帮二十余人自西迤逦而来,由于人多,不好下手。待傍晚时分,四名盐客经过,臭虫何大喝一声,持刀拦路。四名盐客见状,吓得弃了担子,连滚带爬逃命,其中一位不小心坠入崖下,惨叫一声,成了鹰嘴岩冤魂。 臭虫何首战告捷得了四担白盐,又等了一个时辰,见再无人通过,才将盐藏匿至洞内,吃了干粮,寻了个干燥之处过了一夜。 次日一早,杨伯温派人来查看,臭虫何将盐交了战利品,吃罢干粮,仍出洞伏击。 有顷,有五六个纸客通过,易放一声断喝,纸客吓得魂不附体,也要弃担逃命,这次他有了经验,虚张声势道:“谁敢跑,老子开枪了!举起手来!” 纸客果然止步,乖乖地举起双手。当他们发现只有一名土匪,又并无枪支时为时已晚,只好任由搜身。 这一次臭虫何又得了五担白纸、三十块大洋。 有了这两次经历,臭虫何胆子更大,断定行劫也不过如此,比耕地还来得容易。心中窃喜,认定干上了好行当,后面就跟着易麻子干,俗话说就是他的马仔。 这天跟易麻子下山做生意。 臭虫何等人等得无聊,便东拉西扯地说话解闷,谈到“柴刀老大”。 臭虫何说:“小时候,大人说‘柴刀老大’杀人成了瘾,感到不可思议。现在联想到我的经历,才知道这是很自然的事,说不定过不了几年,我们也成了‘柴刀老大’了。” 易麻子表示赞同说:“万事开头难,杀人可能跟女人偷汉一样,开了头,一辈子就没完没了。” 臭虫何叹道:“其实,我早就该入伙了,回想起过去苦做苦累,吃没得吃,玩没得玩,真是白过了。人生一世不就是图个快活么,我们才两天功夫,不流一滴汗,收入抵得上半年,就算哪天死了也值呢。” 易麻子听到“死”字,立即紧张起来:“乌鸦嘴,休要乱说!” 按土匪行规,这种时候忌讳提到“死”字,这是极不吉利的兆头。 臭虫何转身张望山路那头,他发现了秘密:“哥,你看,过路的都躲在凉亭里久等不见人过来。莫非他们听到了消息?” 易麻子也张望,点头道:“正是呢。” “怎么办?我们不能总是白等。” “耐心一点,他们总要过来的。” 臭虫何突然问道:“哥,如果他们结伴过来,你敢动手么?” “别怕!”易麻子说:“他们不敢过来,说明很害怕。我有个办法,如果他们结伴过来,我们就虚张声势,吓跑他们,他们的东西岂不又成了我们的?” “你看,有两个上路了。” 易麻子提醒道。 易麻子也看到一个挑烧酒担的、一个盐客相隔一段距离朝这边走来,心里立即兴奋起来,喃喃道:“好得很,这两个家伙一定是穷光蛋,如果没有油水,我就先开杀戒,尝尝杀人的滋味!” 眼见酒贩和盐客离双壁岩不远了,他们慌忙用早备好的墨水把脸涂黑。待前面的酒客出现在伏击圈内时,臭虫何跳上一块岩石,舞刀呵喝叫:“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未及酒贩反应过来,易麻子从后面冲出,将马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易麻子凭经验觉得对付一位酒贩易如反掌。于是,他大大咧咧地搜身,并很快发现了酒贩的一大袋光洋。 由于这袋光洋用草鞋绳扎得紧紧的,无意中易麻子放下了马刀,没想到为这一疏忽就付出了生命。 臭虫何悲愤交加,跳下岩石,挥舞马刀直取酒贩。无奈刀法不熟,对方也有马刀,砍得十分吃力,就在此时,酒贩的一位宽嘴同伴提着扁担前来助战。 臭虫何渐渐不支,见酒贩气势凶猛,锐不可当。在这紧要关头,宽嘴的扁担被他砍中两刀,险些折断,他虚张声势,夺路而逃。 臭虫何气喘吁吁地爬上山,钻进山洞,估计不会有人追来了,才放声大哭,他倒不是为易麻子而哭,而是为了那些白花花的银子。 第104章:杀妻成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柴刀老大在内堂与军师杨伯温议事,忽闻外厅有人哭哭啼啼,接下来便是杨伯温的叱骂声。 一会,三当家朱相斌进来,柴刀老大问谁在哪儿哭哭啼啼的,三当家的骂道:“两个废物,要他们去鹰嘴岩做趟小生意,结果被人杀了一个,另一个也差点丧命,他竟有脸回来求我替他报仇。”接着,张相斌将臭虫何兄弟在鹰嘴岩遭酒贩抵抗之事从头至尾详述一遍。 杨伯温听后,眼睛发亮,由衷赞:“好汉,好汉,真正难得的好汉!四五十人都不敢通过,他竟敢闯关,而且还杀了我们的人!由此可见他的胆识和智慧是何等卓尔不群!” 柴刀老大不解地问:“杨军师,这个酒贩杀了我们的人,你为何还夸他?如果所有肉票都像他一样,我们哪里还有生路?” 杨伯温道:“老大,请问,自你拉杆子以来,肉票中几人有如此胆识?” 柴刀老大想了片刻道:“大概就两位吧,一个就是我,一个就是现在的这位酒贩。” “说得对!”杨伯温说,“老大你这样的绿林豪杰,青龙山两千年才出了一个,将来能与你齐名的,恐怕也只有这位酒贩了,如此大勇大智之人,若能为我们所用,我们的势力何愁不发展壮大?” 柴刀老大恍然大悟,立即吩咐杨伯温:“那位酒贩想必也是常从鹰嘴岩过路的,你下去令臭虫何务必尽快查明他的底细,有了消息,火速来报!” 杨伯温领命退出。 臭虫何得了杨伯温的旨令,以为老大真要替他报仇。当天便化装成草鞋客人到山下打探。他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宽嘴脚夫,很快便问出他是黄桥铺的蔡飞虎,另一个酒贩是他的同伴。 臭虫何马不停蹄,又去打探出杀死他大哥的就是蔡飞虎,父母早亡。 臭虫何回到山寨向杨伯温汇报,并要求亲赴县城诛杀蔡飞虎等人,替大哥报仇。 杨伯温说:“报仇之事不用你操心,老大自会有安排。” 柴刀老大、杨伯温得知蔡飞虎底细,两人一番商量,决定择日去黄桥铺。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将蔡飞虎的屋团团围困。 话说蔡飞虎和几个兄弟喝血酒准备去暴本村财主,忽被大队人马围住。冤有头,债有主。很快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后,便更加镇定,面对柴刀老大,从容地承认:“我是蔡飞虎,鹰嘴岩那个土匪正是被我所杀!” 火把下,柴刀老大认真地打量蔡飞虎,见他毫无惧色,置身重围中,如此镇定的人是少有的! 柴刀老大摸着下巴,赞叹道:“果然是一条好汉!但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之事,我很怜惜你,不忍心教你就去死。我让你一步,如果你有胆量,今天子夜,我在青龙桥桥东头等你,不过,你可不能空手见我,手中必须提一颗人头!”说完一挥手,火把齐刷刷向后转,旋即,屋外一片黑暗,留下寒星在远山闪烁。 蔡飞虎终于回过神来,摸摸自己的脑袋,喃喃道:“脑袋还在,这不会是梦吧?” 他的马仔张四狗长长地舒了口气:“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们就要过好日子了。” 张四狗搔首问:“大哥,柴刀老大要顺路提人头去见他是什么意思?会不会有诈?” 蔡飞虎未开口,脸上先露出轻松的笑容:“这是好兆头。” “什么好兆头?”众人不解。 蔡飞虎得意地看着张四狗:“这些年我在道上算是没有白跑,今天能够破译柴刀老大的话就是证明。你们不会知道,柴刀老大欲称霸绿林,听信军师杨伯温的话准备广罗人才。那天杀了他的手下,有这样胆识的人是少有的,因此,今晚他们来收编我们。” “我们走运啰!”几个兄弟齐声呼喊。 蔡飞虎脸上的横肉搐动着,他以首领的姿态下令道:“准备出发,先取张财主人头,一切事情我自有安排!” 彪子兄弟估计蔡飞虎已决定投靠柴刀老大,便不再多问,各自从腰际摸出磨利的菜刀准备出门。 也就在这时,内室传来脚步声,接着木门“吱呀”开了,尹氏捷步迈出,跪在蔡飞虎身前:“刚才你们做的事说的话,我全都看到听到。你要提人头去见柴刀老大,求你不要伤害别人,就把我的头割下来好了!” 众人冷不防会节外生枝,蔡飞虎劝道:“请起身,男子汉的事你不要多管,今后你只管享富贵荣华。” 尹氏摇头:“这样的富贵荣华我不要,宁愿死,你别劝我。你动手吧!” 蔡飞虎面无表情,抬眼看内室。 “不用担心,春生早睡熟了。”尹氏一提到儿子,泪水便禁不住汩汩下淌,“等他明天醒来不见了我,你就说,他妈这辈子因为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被神仙接上天享福去了。如果他想见妈妈,就要规矩做人,积善积德,终有一天也会感动神仙的。” 蔡飞虎解下腰际的汗巾替妻子拭泪,哽咽道:“你我夫妻一场,难道缘分就这样尽了?” 尹氏推开他的手:“别替我擦泪,我这泪在我活着时可能不会停了。如果你还念着夫妻情分,一定要把我的话告诉春生。另外,我还求你一件事。” 大路:“你讲。” “今后无论你在外面干些什么,我都不会知道,只求你千万千万别抢张家的东西,更不能杀姓张的人。我知道你一直仇恨张财主,求你别杀他,他的命由我抵了。你能满足我的要求吗?” 蔡飞虎点了点头,望着发妻,他的脸终于露出少见的笑容,温和地说道:“贤妻,你真善良!善良得我不忍心伤害你、连累你。但今天我已别无选择,惟有投身绿林,今后如果你每天眼睁睁看着我杀人放火,你的日子会比坐地狱还要难受,是不是这样? 尹氏连连点头。 “所以,”蔡飞虎长叹一口气说,“活着受罪还不如死去痛快,而且像你这么好心的人去了阴间,阎王也会特别关照。” 尹氏点头,本来还有话要说,尚未出口,只感到眼前一黑,头便脱离了脖子…… 彪子兄弟失声叫道:“大哥,你……” 蔡飞虎又是一笑,将马刀拭去血迹,认真地对张大路说:“你不是常对我说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手脚断了不可接,衣服破了还可补?” 张大路面部扭曲地说:“那不是我说的,是《三国演义》中刘备对关羽、张飞说的。” 蔡飞虎点头:“不管谁说的,我觉得这话太对了!”他动情地望着四位,哽咽道,“今后,我就是刘备,你们是我的关羽、张飞,一起打天下……” 院子里传来“喔喔”的鸡叫声,张大路看看天上的北斗,提醒道:“子夜到了,快去桥头见柴刀老大吧。” 蔡飞虎点点头,提起妻子的首级,吩咐道:“把她的尸体埋了。” “不买棺椁?”彪子问。 “不买吧。”蔡飞虎摇头:“目下我们都穷,加之停尸在家,儿子不好交待。” “今晚还暴不暴张财主?”彪子又问。 蔡飞虎看了一眼手中的人头,叹道:“放他一马吧。”说完,把右手中的马刀扔在地上,从容赴约。 张大路惊道:“你不带刀去?” “不带。他们会小瞧我的。”他头也不回地大步流星向黄龙桥走去。 干旱年月的子夜,星星格外明亮。蔡飞虎借着星光,踏着田埂上的露水穿过一片田垄,远远地发现青石桥东头打着数个火把。 上了桥,那边放话过来:“来者可是蔡飞虎?” 蔡飞虎右手挽紧尹氏的头发,将人头举了一下:“在下正是。” 火把下,柴刀老大赞道:“现在正是子夜,你没有失约,果然是一条好汉!” 蔡飞虎走近,将人头提着扬了扬:“老大要的东西送来了。” 柴刀老大令一个马仔接过人头:“谢谢你送来见面礼。走,特意备了薄酒,我们边吃边聊!” 蔡飞虎跟着柴刀老大,来到镇子边上的醉仙酒店。店门口吊着两个大红灯笼,店外的木桩上缠了几匹骏马,马儿一边吃草,一边打着响鼻。店掌柜慌忙出来迎接,那十数个随行马仔将火把扑灭,分头在店外负责警卫。 随柴刀老大、蔡飞虎进入二楼雅座的是一位高个子男人。坐定后,蔡飞虎才注意到此人大眼、高鼻、颧骨突出,不及柴刀老大介绍,蔡飞虎即抱拳施礼:“这位兄弟可是杨伯温先生?” 高个子男人还礼:“在下正是。我们以前并不相识,飞虎兄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蔡飞虎道:“杨先生的名字传遍江湖,今日得见果然气宇不凡。幸会幸会。” 柴刀老大干咳一声,用手指敲打桌面,掌柜的闻声亲率店小二呈上酒菜,然后带上门悄然退出。 柴刀老大举杯相邀。蔡飞虎本是粗人,并不注重礼节,见了这一桌好酒佳肴,也不客气,风卷残云,大吃大嚼,竟当是来赴宴一般,不问其他。 柴刀老大向杨伯温使个眼色,杨伯温干咳一声,望着蔡飞虎说:“飞虎兄,今晚老大请你,你可知道他老人家的用意?” 蔡飞虎正大嚼鸡腿,满嘴油污,他说:“知道。老大求才若渴,要拉我入伙。” 柴刀老大满意地点了点头。 杨伯温脸上的肌肉开始放松:“果然是位明白人!实不相瞒,我们远道而来,正是赏识你的胆量与机智。老大意欲扩大队伍,成就一番大业。俗话说,千军易得,一帅难求,像你这样的人实在少有。今日飞虎兄加入,老大真是如虎添翼,来,为我们今后的共事干杯!” 柴刀老大笑吟吟地跟着举起酒杯,然而,蔡飞虎却无动于衷。 柴刀老大见状,脸色骤变,将酒杯重重地摔了下去,雅座内立即闪进四名马弁,各持一支火枪,将枪口直接对准蔡飞虎。 蔡飞虎撩起衣摆揩去嘴上的油,目光定在杨伯温脸上。 杨伯温征询地看了柴刀老大一眼,做了个手势,四支枪一齐放下,他说道:“有个问题想讨教顺路兄:人头既然已经送来,何故突然变卦?莫非你只知老大有收你之意,不知提来人头便是呈递‘投名状’?” 蔡飞虎不语。 杨伯温耐心道:“那好吧,你不是绿林中人,不知道也情有可谅。我现在就告诉你——你必须投靠老大。” “何以这么肯定?”蔡飞虎说。 杨伯温道:“第一,你杀了我们的人,从道义讲,我们不追究你就该感恩戴德;第二,你已经杀了无辜,除了投身绿林,已别无出路!” 蔡飞虎端起身边的酒杯一仰脖子把酒喝干,又拿过酒壶连倒两杯喝了,放下杯,望着杨伯温说:“是的,我已经杀了无辜,已别无出路。不过,是自己干或投靠朱老爷,仍由我自己做主。至于杀了你们的兄弟,我已经给了你们一个很好的说法——我今天提来的人头是我妻子的,我用妻子换你们一位兄弟,难道还不公道?” 柴刀老大、杨伯温,面面相觑。 “实不相瞒,在你们来之前,我已经拉起了自己的杆子。”蔡飞虎略显醉意地说,“我很钦佩老大的雄才大略,更羡慕你有杨先生这样一位足智多谋的军师。蔡某人出身粗野,但天生无法无天的性格,不愿受制于人。很抱歉,这一顿盛宴暂且记下,待蔡某打出一片江山再加倍偿还。 柴刀老大自己斟满一杯酒,嘿嘿笑道:“不错,不错,有志气!”他把酒杯端起贴近嘴唇。 四个马仔见状,又一齐将枪口顶住蔡飞虎的头。 蔡飞虎意识到柴刀老大已动了杀机,大笑不止。 “笑什么?!”柴刀老大瞪起眼,“死到临头你还有什么好笑的?” 蔡飞虎说:“我笑你并无杀我之意,不过吓唬吓唬罢了。” “何以见得?” “因为杀了我,对你来说全无用处,如果留下,好处多多。” 柴刀老大知道蔡飞虎在故弄玄虚,目的无非苟延残喘,冷笑道:“像你这种无情无义,心如蛇蝎之人,就算你现在反悔愿意跟我,我也不会要你!” “如果我蔡飞虎现在反悔,说明我太没有价值了,传出去要遭天下人耻笑!” “那好,我就成全你,给你留下一个至死不改初衷的好名声!”柴刀老大端起酒杯。 “慢!”杨伯温连忙制止道,“别杀他!” 柴刀老大咬牙道:“连自己妻子都杀的禽兽留下是个祸根,说不定将来会连累我们。” 杨伯温说:“我不是不同意杀他,他刚才说,如果留下他好处多多,何不让他说出来再动手?” 柴刀老大的酒杯已送至唇边,四名马仔的枪都填满了药,目射凶光地等待柴刀老大将酒喝下。 第105章:四处是江湖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柴刀老大将酒重重地放下,桌面溅湿了一大片:“看在杨军师的份上,由你多活几分钟,我倒要听听一个心如蛇蝎之人死到临头如何替自己辩护!” “心肠毒辣是投身绿林的先决条件,”蔡飞虎说,“否则留下我对你全无益处。老大不是要称雄湘西绿林么,如果你是菩萨心如何能成此大业?告诉你,你若想实现这愿望,第一个对手便是县城的王明轩。以你现在的势力想一举吃掉他,恕我直言——那是痴人说梦。” 柴刀老大吃了一惊,想不到一个才入绿林的人竟能说出这么有份量的话。杨伯温身子前倾:“依你之见,怎样才能吃掉王明轩?” “只有一个办法。”蔡飞虎指着自己的胸口说,“留下我,并且给我以适当的扶植。俗语说一山难容二虎,自然会相互觊觎,终至斗个你死我活。以敌制敌,这是最高明之策。你们可以趁我们争斗之际,大肆发展,养精蓄锐,待到王明轩、蔡飞虎两败俱伤时,再全面出击,这样岂不事半功倍?” 杨伯温笑道:“你既然早知会有覆灭的那一天,为何还要自己拉杆子?说来说去你还算是个人才,我劝劝老大再给你一次机会!” 蔡飞虎摇头:“我并没有说我会覆灭,如果早就做好失败的准备,只有傻瓜才去拉杆子。我认为王明轩终会被我消灭,将来青龙山争霸战必在我与老大之间进行!” 柴刀老大一阵冷笑,从腰际摸出一把精制的洋枪顶住蔡飞虎的额头说:“不知天高地厚的东西!现在兵没有一卒,枪不见一条,居然大言不惭要和我争高下。好,我今天放你一马,倒要看看你的能耐!”说毕,朝天开了一枪,枪声划破了山村小镇的寂静。 却说蔡飞虎提着人头赴约去后,几个兄弟七手八脚将尹氏尸体裹在竹席里,抬到邻近山上的乱坟冈里埋了。 彪子很担心,蔡飞虎不愿受制于人,担心一旦不接受柴刀老大的收编定难生还,同时他兄弟四个也要受到牵连。 四个人回到自己家里,提心吊胆等待。凌晨时分,一声枪响自青石桥那边传来,他们心中一惊。张大路说:“飞虎已经没命了,我们赶快逃命!” 彪子一吓,紧张得就要逃奔,但很快省悟过来:“你们不用怕,刚才的枪声非常清脆,听人说打中目标的枪声尾音沉闷。我们还是耐心等飞虎回来再说。” 又等了半个时辰,村外传来狗叫声,接着便是一阵风似的脚步声向这边传来。 这脚步声对张大路来说是十分熟悉的,他慌慌张张准备迎接,就在此时,门已经敲响了。 果然是蔡飞虎,大家松了口气。彪子说:“刚才枪响,我们以为你没命了呢。” 蔡飞虎一屁股坐在张大路为他搬来的椅子上:“我不会那么轻易就死,否则,我还有什么资格做你们的头?” “飞虎,他们鸣枪,莫非是因为你不愿归附?” 蔡飞虎点点头,把刚才的经过从头至尾说了一遍,并特意把自己的勇敢、机智渲染一番,说得四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说到柴刀老大最后羞辱他,张大路插嘴道:“他说的也是事实,我们目下确是兵无一卒,枪没一条,兵倒不会成问题,关键是没有枪怎么?” 蔡飞虎不以为然道:“自古成大器者,谁不是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人,只要有志气,什么大事办不成?” 张大路说:“当然,志气是重要的,可是,我们一把马刀、四把菜刀能跟人对抗?充其量只能去路口吓唬几个手无寸铁的人,弄点财物。顺路,其实你可暂时答应柴刀老大,到他那里混一段时间,拖一批人枪出来,这样岂不更好?” 蔡飞虎摇头叹道:“实不相瞒,起初我也是这念头。你们哪里知道,他手下的军师杨伯温是一个何等精明之人,上通天文,下知地理,周易八卦、人情世故无所不晓。这个对手太强大了,在我们起事之初,不能野心太大,更何况我们不熟,舍近求远乃是办事之大忌。” 张大路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先搞到……” 蔡飞虎点点头:“你总算能捉摸出我的一点心意。你别得意,比起杨伯温,你差得远!” 张大路红着脸说:“我没有和人家比高下。” 蔡飞虎说:“大家先安下心来,待有了十来条枪,再去搞王明轩不为迟。天不早了,各位回去饱饱地睡一觉,天黑后仍来我家集会。” 五个人各自散去。蔡飞虎回到家,儿子已经醒了,醒来后就要妈妈。蔡飞虎就把尹氏说的话向儿子重复一遍。儿子听说母亲已被神仙接上天,便扑闪着一对纯真的眼睛跑到禾场上张望苍天。 蔡飞虎冲着窗外喊道:“儿子,爹很累,不要叫醒我,饿了就去别家弄口饭吃。” 蔡飞虎实在很累,头一贴枕便睡着了,醒来时正是掌灯时分,他随便吃了点干粮,准备晚上抢劫弄到东西再大吃大喝一顿。 天黑了一阵,哄儿子睡下,张大路兄弟各自怀揣菜刀来了。他们一边抽着劣质旱烟,一边讨论今晚的行动方案。蔡飞虎最后决定,先去邻村抢一位富农,弄点粮食、猪肉,解决眼前的温饱问题,以后再从长计议。 初次出手,蔡飞虎依张大路之言,烧了香,拜了苍天,然后用锅灰涂黑面孔。 这一夜蔡飞虎十分顺利,他选好一个富农,捏着嗓门声明打劫,吓得富农躲在床上不敢出声。 兄弟们在屋里大搜大刮,抢得大米一百斤左右,铜钱十几串,猪油三十斤,又在栏里宰了肥猪一头。这些东西用四担箩装了,蔡飞虎押后,借着夜色向青龙山山方向撤退。 牛背岭是青龙山系的一个小山包,海拔千余米,山上古树参天,茅草丛生,有一条石板路直通山顶,山顶上有一古庙,居住十余名诵经拜佛的和尚。逢初一、十五,四乡善男信女上山朝圣。 事前,蔡飞虎已到牛背岭附近观察,山脚下原有两户人家,因山上闹土匪,不敢居住,已举家迁走,留下两座茅屋。蔡飞虎选定此处为临时落脚点。 锅灶是现成的,蔡飞虎操起马刀,割下一大块猪肉,一边在砧板上大块切肉,一边发号施令:张大路生火做饭,彪子*猪肉,明早拿去镇上销赃,张四狗去门外望风。 一阵忙碌,饭菜做好,没有碗筷,五个人便在锅边用手抓着吃,依次端起抢来的酒罐喝酒。酒醉饭饱后,因嫌茅屋内闷热,遂横七竖八醉卧屋外松下,头枕松根,身披漏下的月光,任蛇虫过身浑然不晓,一觉天明。 蔡飞虎迟醒,张大路已挑肉上镇卖,彪子正在屋中做饭。几袋烟功夫,大路哼着下流小调回来,并将所得十余块大洋悉数交给蔡飞虎,又从箩里取出十余副碗筷,得意地说:“多买了几副,图个吉利,要不了几天我们的人口还会增多。” 吃完饭,蔡飞虎慎重地说:“若继续这样干下去,要不了几天,就会被人发现,那时候官府一出兵,我们的人头便要搬家。现在,我决定入伙。” “入到哪里?”张亚口四兄弟目光齐齐定在他脸上。 “林大顺。”蔡飞虎用不容商量的口气说,“休息一会儿,大家收拾好行当随我上山,勿须多言。” 几个兄弟对蔡飞虎的决定都感到不可理解。散开后结伴去林间小便,张箩筐埋怨道:“飞虎不知吃错什么药,柴刀老大特意请他他不去,现在却要投到一个无名山大王下面。” 大路说:“依我看,飞虎一定是为了女人。林顺的女人不错,飞虎一提起她就流口水” 张四狗说:“真不知道林顺到底是哪路神仙,飞虎是不是已经知道他的底?要不,他是不会突然这么决定的。” 几个人本来还要说下去,这时身后传来咳嗽声。大路咳嗽完对几位说:“你们在这里瞎扯什么,飞虎说趁着天凉早早上山。” 几个人各挑着一担昨晚抢来的东西,蔡飞虎、张大路压后,五个人沿着古老、光滑的青石板拾级而上,直奔山顶古庙。 仰起头快要看到古庙的整个屋顶了,突然从一株樟树后闪出一名汉子,他端起一支火枪,拦在路中央喝问道:“什么人?站住!” 前面三个人都停下了,蔡飞虎疾步上前,答道:“自己人!” 持枪马仔上下打量蔡飞虎,再问道:“上山干什么?” “找大当家的!”蔡飞虎有意把声音提高。 马仔愣了半晌,手指地上说:“站着别动,我先去通报一下。” 一会,马仔回来,口气缓和多了:“大哥在庙里等你。不是说好中午才上来的么?” 蔡飞虎一边挥手令挑担的向前走,一边回答说:“中午天热,怕中暑。” 五个人来到庙前,马仔迎了上来:“大哥午睡刚起来,几位先在这里休息一会吧,我叫人去后面收拾房子。” 这是座瓦木结构的古庙,四周墙壁、柱子都涂了很厚的土漆,占地面积约半亩地,除了主庙,两厢有耳房,后面有后堂。脚下则是由麻石拼成的坚硬地面。 蔡飞虎正认真打量,主庙内已经走出一个身穿黑色丝绸长衫的年轻汉子,手中拿着一把折扇。蔡飞虎一眼认出,失声道:“兄弟,果然是你!” 林大顺疾步迎上,动情地说:“大哥,屋里请” 蔡飞虎随林大顺进了后堂的一间木屋,刚坐下来,蔡飞虎就问道:“兄弟,这些年你去了哪里,这一份家当你是如何挣来的?” 林大顺搔首,傻笑一阵说:“说到底是亏得大哥指点。今年春,我联络好十几个同乡,趁作战之机拖枪逃了回来,然后在这里立寨。” 蔡飞虎边点头边听林大顺说,忽闻丁当之声,蔡飞虎双眼一亮——他发现美艳撩人的压寨夫人云儿正掀帘进来,不等丈夫介绍,便向蔡飞虎道个万福,启朱唇,露皓齿,声如银铃。 蔡飞虎未说话,全身已酥软,好在他有极强的自制力,随机答道:“兄弟不知哪世修来的福,有了你这样一位媳妇!”说完,便悄悄偷看云儿。 云儿穿一袭印花纺绸旗袍,把她那绝美身段包裹着,那鸽子、那屁股若隐若现,最撩人处是叉开得很高的旗袍下摆时不时显山露水,一扭动,便现出雪白的大腿,令人遐想无限……她伸出纤纤玉指,在林大顺的肩上碰了一下。 在云儿面前,蔡飞虎突然有了要显露一手的欲望。“兄弟,这牛背岭古庙原有十几名和尚,他们现在何处?” 林大顺说:“我把他们都赶下山去了。” “你怎么能这样做!”蔡飞虎故作吃惊。 “难道让他们和我们住在一起不成?我们的秘密岂不都要被他们知道!”林大顺不以为然地回答说。 蔡飞虎连连摇头:“你太没有江湖经验了。这庙中方丈空了和尚是团总王明轩的亲戚。此地不能久留,团防营迟早会来围剿!” 这下林大顺也紧张起来,搔首道:“这我真是没想到。” 蔡飞虎不满地说:“当家的,应该想到!干这一行,脑袋系在腰上,必须耳听八方,眼观六路,各种危险都要估计,否则随时都有生命的危险。当初,你既然要在此处立寨,就该把这些和尚一个不留杀掉!” “……”林大顺惊得目瞪口呆,“这可是十几条人命,我与他们无冤无仇……” 蔡飞虎冷笑道:“干土匪本身就是以杀人为业,你这么仁慈,应该削发出家,不该干这一行。再则,你的思维方式也大有问题,所谓‘冤仇’,并不一定要指杀父之仇,凡妨碍你利益,都算仇人。你要选牛背岭山为寨,偏偏和尚住在这里。我问你:这种狭道相逢的冲突不算冤仇,什么才算冤仇?” 林大顺连连点头:“我早说大哥是非凡人,想的问题就是全面透彻。现在好了,有满叔,兄弟们不用愁出路了。大哥,你说,我们下一步该怎么走?” “立即离开此地!” “离开此地附近没有可立寨之处呀?”林大顺苦着脸说。 “如果没有暴露,本来有个最好的办法:把枪藏起来,各自回家,白天下地劳动,晚上再集合行动。可是,这办法没有用了,空了和尚是本地人,他一定认出了你们,所以只能找一个新地方立寨。你马上把弟兄们找来,大家商量一个妥善的办法。” 林大顺依言,把十几名手下找来。这帮人听林大顺提过蔡飞虎,见了面,也不用介绍,很快就熟识了。 林大顺把蔡飞虎说的话转述了一遍,众人愕然,不知如何是好。 蔡飞虎见预期的目的已经达到,说道:“三十六计,走为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存实力。” 第106章:飞虎上位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蔡飞虎说:“干我们这一行应该雷厉风行,说走就走。为安全起见,我们不妨先派一位合适的兄弟去黄桥铺打探,如果他们无兵,我们就据险坚守,如果正在准备,我们正好抓紧时间选定新寨,准备迁移。” 林大顺见众人没有异议,点点头:“各位,发表意见,新寨该选在何处?” 张四狗率先说:“当然是离家越远越好,黄桥铺本来就不富,惟有出乡才有发展前途。” 张大路笑道:“老狗,不是我存心要和你抬杠,你这话太没有道理了。干我们这一行,光从名称上做文章,土匪的‘土’字就是本土本乡之意,离开了本土本乡,等于脚下没有土壤,我们岂不成了无本之木?” “说得好!”蔡飞虎赞道,“老尹不愧是在外见过世面的人,这比喻太贴切了!不过,我们既然是树木,树木也有大小之分,弟兄们,你们说,是小树好,还是大树好?” “当然是大树好!”众人异口同声,但多数人并不知道他的用意。 “对,当然是大树好,所以我们要干就干大的,成为参天大树。小地方是长不出参天大树的,我们就该把根须向四处无限发展、伸延——当我们的根伸延到哪里,哪里不就成了我们的土壤了” “叭叭叭”,林大顺率先拍起了巴掌,赞道:“精彩,我大哥还真有一手。弟兄们,我临时有了一个想法,说出来希望大家赞成。我大哥的能力已经摆在这里,如果由他来带领大家,前途会更加远大!” “兄弟!”蔡飞虎不等各位的反应,大声叱道,“你说的是什么话!作为一位首领,你就是这个队伍的灵魂,你才出道没几天,就要把自己的权力拱手送人,你太让弟兄们失望了!” “大哥,我是诚心的,我的父亲死了,这世界上就你是我的亲人了……”林大顺说着开始哽咽起来。 “飞虎,”张大路说,“兄弟既然一片诚心,你还客气什么?” “是呀,你还客气什么?”兄弟们异口同声。 蔡飞虎环顾一周,泪水禁不住流了出来,他以长辈的口吻抓起林大顺的手说:“兄弟,虽然你自愿,弟兄们也无异议,可是传出去我的面子往哪里放?” 林大顺很受感动,揩去泪,哽咽道:“我都知道了,你是来救我的,没有你,我们真的不知该怎么办,以后全仰仗你了。” 林大顺叹了口气,说:“好吧,就这样定了。老黑,你立刻去黄桥铺走一趟,如果王明轩已经行动,赶紧回来汇报,我们今晚摸黑去山门!” “我不能去!”谢老黑急着说,“我是本地人,如果在镇上碰到熟人,事情不就露馅了?” “这样吧。”蔡飞虎打圆场道,“四狗过去经常在黄桥铺赌钱,团防营的丘八他也认识几个,让他去最合适。” 林大顺允许,他抬起头,猛见身后的妻子云儿一双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蔡飞虎。他的内心掠过一丝不快,鼻子哼一声道:“女人家,听男人议事干啥?”又对各位,“如果没事,大家先回去。” 云儿像被丈夫发现了什么秘密,脸红了,低着头,转身款款走进内室。 蔡飞虎悄悄目送着云儿的背影,直至见不到,才和兄弟回房休息。 谢老黑回到林大顺房里欲言又止,林大顺知道有事找他,示意云儿回避。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林大顺不耐烦地说:“什么时候你也变得这么忸怩了?” “话肯定是要说的,可是,就怕你不愿听。” 林大顺很快明白,不等谢老黑开口,自己先点破说:“你怀疑我大哥心怀不轨,是不?” 谢老黑点头:“大顺,你可得小心,千万别被人轻易夺去枪杆子。” “别说了!”林大顺粗暴地止住他,瞪起双眼问,“有证据吗?” “他说王明轩会来攻打,我看他是有意危言耸听,王贼根本就摸不清我们有多少人枪,怎敢轻易出击?还有,他说柴刀老大专程拉他入伙,这一点,我也表示怀疑。” 林大顺口气缓和下来:“王贼会不会来,时间会回答我们的。要弄明白柴刀老大是不是来拉过他,这事我交给你去调查。还有什么事没有?” “没有了。”谢老黑悻悻退出。 林大顺目送谢老黑,然后陷入沉思。 再说蔡飞虎一行回到房里后,张大路就开始埋怨:“飞虎,我们现在除了四条光汉,枪没有一支,好不容易林大顺让位给你,这么好的机会你竟白白放弃了,真为你感到可惜!” “是呀,我们真为你感到可惜!”张四狗等人附和说。 “有啥可惜的?”蔡飞虎说,“我不需要别人让位给我,真正的好汉要靠自己的本领夺取地位。你们先回去吧,我送四狗一程。” 张四狗三人悻悻回屋休息。蔡飞虎上前,与张四狗并排着下山,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四狗,这一趟你的任务很艰巨,它牵系到我们今后的前途。” “飞虎,你回去吧,我知道该怎么做。团防营大多数人我认识,你等着,我一定能打探准确。” “不,你误解我的意思。”蔡飞虎说,“钻子,我派你去县城是办一件大事!” “大事?”张四狗一愣。 “是的,”蔡飞虎认真点头道,“事关重大。”蔡飞虎,谨慎地四处张望,见并无旁人,才神秘兮兮与张钻子一番耳语。 蔡飞虎送张四狗回来,张大路忍不住问道:“飞虎,你说王明轩要来牛背岭围剿,真有这回事吗?” 蔡飞虎反问:“难道还会有假?” “我总觉得,”张大路说,“悟空和尚虽会告诉王明轩,但他不一定敢来。他也怕死,更重要的是,他们不知道牛背岭上到底有多少人枪。所以,他不敢轻易出动。要知道,团防营才三十来条枪。” 蔡飞虎皱了皱眉头:“这样他就不来了?他不是笨蛋,难道不知道搬兵?” 张大路没话了。一会,彪子说:“飞虎,别的我不多说,今天你谢绝接替林大顺,总有一天会后悔。” 张大路附和道,“我们现在缺的就是枪,没有枪寸步难行,有人拱手相送,你还客气,我真的不理解。” 蔡飞虎叹道:“是的,我们确实很需要枪,这愿望我比你们更强烈,你认为林大顺的权力和枪是那么容易到手的吗?就算他是真心的,可是,他的手下会同意吗?他们是一帮从外省死里逃生的难兄难弟,多年间,他们彼此有了很深厚的感情基础,我一个初来乍到的人,如果一开始就取代林大顺,有谁会服呢?这位置就真的那么容易坐稳?你们别小看林大顺,他不傻,特别是他的手下谢老黑更不是一位寻常角色……” 有一种熟悉的脚步声由远而近,蔡飞虎立即改变口吻,提高声音说,“别说是他的手下还没有表示赞同,就算他们一样要推举我为首,我也不会干。原因还是那句话:如果我蔡飞虎想做山大王,就不会入他的伙,自己拉起杆子自由自在……” 外面有人干咳一声。蔡飞虎停止说话,故意问道:“谁在外面?” 话未说完,林大顺已背着手踱了进来。蔡飞虎起身让座:“兄弟请好。” 林大顺也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大哥还不休息,这几天不累么?” 蔡飞虎苦着脸摇头叹道:“紧急关头,叫我如何睡得下。” “哦?”林大顺亦感到蔡飞虎有点危言耸听,问道,“王明轩真的会打过来?” 蔡飞虎从林大顺的口气里感觉到他有几分怀疑,就说:“是否会打过来不能光凭我嘴巴说的算数。家乡的事,这些年你出外当兵不知道,县衙门规定,凡剿匪有功的团防,除了奖赏大洋,还有升官的机会。王明轩是位官迷,加之他上头有背景,一旦有功绩,很快就能升官。” 林大顺想想蔡飞虎说得有道理,点头道:“说的也是。” 蔡飞虎起身道,“兄弟,我们不妨先去四周察看一番,万一打起来,也好有个谱。” 林大顺点点头:“亏得大哥提醒,好吧。”两人出了门,径向山顶爬。 站在一巨石上,眺望对面的山峰,蔡飞虎说:“兄弟,我们驻扎的位置不理想,一旦打起来,对方只需切断一条路,不须攻打,就能把我们饿死在山上。” 林大顺也看出了这一点:“真是这样。” 蔡飞虎:“屯兵牛背岭只有驻扎在中间,才能做到攻守自如。走,我们去实地看看。”虽然没几个人的手下,这蔡飞虎挺当真,说得有板有眼。 两人沿羊肠小道来到“牛背”处。这里占地约一里,杂树丛生。牛背岭属东西走向,南北坡势较陡。黄桥铺位于马鞍山南面。 林大顺指着黄桥铺说:“如果王明轩来攻,必定是从这个方向来,我们可从北面脱逃。” “那不一定,”蔡飞虎说:“万一他采取南北夹攻的办法,我们怎么办?” 林大顺望望两边高山,西边是百丈悬崖,没有路,东麓较缓,似乎不很显要,他立即有了主意:“如果是两面夹攻,我们就从东面脱逃。” 蔡飞虎点头,“我们去东麓看看。” 林大顺抬头看了看西边的太阳,皱起眉头道:“算了吧,时候不早了。” 蔡飞虎说道:“不行,玩命的事,来不得半点疏忽。” 林大顺只好同意。 俩人至半山腰,忽见一人沿着石板山路跌跌撞撞而来。蔡飞虎眼尖,一眼认出道:“四狗,快过来,说说那里的情况。” 张四狗手脚并用,爬上山,气喘吁吁地说:“大、大事……不好了……” 蔡飞虎瞟了林大顺一眼,对张四狗说:“别急,慢慢说。” 张四狗喘着说:“大哥,大事不好,王明轩今晚围攻牛背岭。他们说:“要割下大顺的头,向县老爷请功。” 林大顺大惊失色:“消息是否可靠?” 张四狗拍着自己的脑袋说:“我用这里做担保。” “四狗,这消息是如何得来的?”蔡飞虎盘问道。 蔡飞虎问这话,张四狗便得意的说:“除了派我,不管是谁,今天绝对是空手而归!王明轩手下多数是我的赌友,有的还共玩过女人呢!嘿嘿,没有这样的交情,他们肯说真话么?今天上午,我去到黄桥铺,那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风吹草动。那样子不像有事情发生。我去到团防局大门口,站岗的是我过去的嫖友张光火,我奇怪他怎么也当了团防。我缠着他不放,他为难了好一阵,最后悄声对我说:‘四狗,你可千万别对人乱讲,团防营今晚准备上马鞍山剿匪,弟兄们都要睡足觉。” “到了这一步事不宜迟。”林大顺说:“大哥,我们马上打点行装,争取在他们来到之前离开牛背岭。” “不可以!”蔡飞虎说,“就算我们扔掉所有财物,只带家伙,最快也会在山下开阔地遭遇。人家人多势众,有备而来,我们打不过,不如就在山上抵抗一阵,然后再摸黑逃脱,这才是上策。” 林大顺依言,将查看地形之事丢在了脑后,回到古庙聚集匪众,简单动员几句,将不值钱的东西全部扔掉,然后各自带着家伙,来到“牛背”处。 蔡飞虎、林大顺、蒲胡儿三个在阵地前沿找到一个山洞,这山洞地处西边山坡,看样子像是野猪窝,是最好的指挥场所。 匪众在黑暗中忍着蚊虫的叮咬熬到九点多钟。这时,南面山坡上出现了一群黑影,谢老狗不问青红皂白,先瞄准放了一枪。枪声划破山林的寂静,紧接着就是此起彼落的各种枪声。 数分钟之后,枪声更密——原来山北面也有一群剿匪部队。 “果然是采取两面夹攻!”林大顺冲出山洞,提醒手下两边兼顾。 山洞中只剩下蔡飞虎和云儿,洞内潮湿,弥漫一股野兽特殊的膻味,处在战斗中,人不会计较环境的。望着漆黑的夜空不时闪烁着流弹,云儿有点怕,恰在此时她感到身子已被紧紧搂住,旗袍胸处也被解开,一只粗大的手紧紧地捏摸着一对鸽子…… 云儿小小地吃了一惊,央求道:“他伯,不可以……” “你不喜欢我?” “你看,这是什么情形……” 蔡飞虎微喘着说:“别怕,一切有我。” 云儿感到旗袍下摆被揭开了,她惊愕地说:“这种时候你也有心情!” “现在……”蔡飞虎将嘴唇贴在蒲胡儿颊上,“我觉得这世界只有你和我,外面的夜色、枪声、厮杀声……都是我们的背景。你在梦中与你交欢……想不到真会有这一天……” 云儿很快被蔡飞虎感染了,同化了,身上有了酥麻感,内心产生了一种本能的渴望。 蔡飞虎如堤缺口一般,粗鲁地将云儿的双腿扳开…… 恰在这时,枪声骤止,林大顺急匆匆从阵地赶回来:“满叔,那帮王八被我们打下去了,弟兄们很勇敢,都是好样的!” 蔡飞虎将万丈欲望在一瞬间敛起,他觉得这是人生最难受的经历。他冲着洞处说:“马上撤退,他们很快会组织更猛烈的反扑。” 林大顺离去,很快十几个黑影离开阵地,向东麓转移。 “我们走吧。”蔡飞虎拉着云儿走下一面长满茅草的山坡,追赶队伍。 十几个人顺利地来到东麓的关卡处,从这里下去,他们才能逃脱王明轩的追击。走在前面的谢老黑回头问:“我们到哪里去?” “去山门!”林大顺果断地说:“弟兄们万一走散,就在山门镇上会合。 枪声又起,不用猜,那是王明轩发起第二次冲锋。“快,马上离开!”林大顺催促着。 “救命——”前面传来惨叫声,接着是人体坠落崖底的沉闷声。 “不、不好了。”谢老狗跑过来报告林大顺:“大哥,这里没有路,是一个悬崖!” 林大顺心里一惊,上前查看,下面果然是悬崖黑洞洞,那位掉下去的兄弟显然已经死了……这时他才后悔没有听蔡飞虎的话,查看地形。一时疏忽,酿成大错。 枪声越来越近,团防和张顺彩的匪众们发现阵地空虚,就无所顾忌地冲上来。 仿佛连老天也有意为难林大顺似的,月亮偏偏在此时钻出云层,照见他们十几个人全部聚集在牛背岭东麓,进不能,退也不能。 王明轩很快发现了这个秘密,兴奋得手舞足蹈:“弟兄们,我们升官发财的机会到了,那边是悬崖,林大顺无路可逃了!” 林大顺仰天长叹“天要绝我”。 转过身摸着云儿的脸:“我俩刚刚夫妻一场,一切就要成过眼烟云。跟着我你没享过一天福,每天都担惊受怕……也好,总算到头了,我们来生再做夫妻吧,下辈子我们好好过日子。”他一咬牙,卡住了云儿的脖子。 云儿双眼翻白,求助似的发出压抑的叫声。蔡飞虎见状,大喝一声:“住手!” 林大顺松了手,望着蔡飞虎。 “你连做男人都不配!”蔡飞虎对耷拉着头等死的众人说,“弟兄们,不要怕!困境是暂时的,只要还有一口气,我们就有活下去的希望!” 对阵的王明轩见这边久久没有动静,又尖起嗓门喊道:“想好了没有?快点投降,不然我们就要开枪了!” 蔡飞虎走近悬崖查看,回来后对匪众慎重宣布:“弟兄们,快,把衣服全部剥光,扯成布条!” 众人明白过来,学着蔡飞虎把衣服、裤子脱下,扯成布条,再一截截地接好……月光不时透出云层,照着这一群光屁股的人,最后只剩云儿还穿着旗袍。 一条十数丈长的粗布绳接好了,蔡飞虎把一端系在崖边的柏树上,扯了扯,令张四狗先试。 张四狗战战颤颤沿绳而下,终于安全落地上。众人松了口气,依次而下。死里逃生的感觉,令他们无比兴奋。 蔡飞虎率人赶到崖下,清点一遍,发现少了一个人。林大路慌慌张张报告说,林大顺摔死了! 蔡飞虎刚要发火,后来传来官兵追来的声音。大家顾不了那么多了。等官兵追下来时, 为时已晚,远见一群赤身裸体的人沐着月光涉过一片广阔的田野渐渐消失…… 第107章:臭虫何的春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臭虫何很快就忘记了他曾经跟过的那个小老大的事,重新在山寨混起来,而且颇有点风生水起的意思。 山门岭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良田、山地都是梅三娘的,可是柴刀老大送去的片子连回音都没有。” “军师,梅三娘到底是什么来头?”臭虫何问。 “四十多岁年纪,一个不寻常的寡妇。” 回到祠堂,经杨伯温查对名目,发现所有没送东西来的富人,都与梅三娘沾亲带故。 臭虫何恨得直咬牙,再问杨伯温:“军师,梅三娘到底是什么人?她有什么背景来头?” 杨伯温沉思片刻:“梅三娘是什么人,你知道梅仁厚是谁么?” “他是青龙镇的大财主,王明轩的妹夫啊” “没错,”杨伯温说,“梅三娘正是梅仁厚的姐姐。” 杨伯温不以为然地,“马上派人再送一张片子过去,限她三日内送一百担谷、一千大洋过来!还有她那些沾亲带故拒不送东西来的人,一律加倍,必要时先杀他几个以示我们的威风!” 梅满娘的大宅占地四亩多。四周围青砖围墙,奇怪的是槽门不在正南方,而是开在靠东面,一条麻石铺成的马路由槽门口伸向村外。 槽门口没有家丁,左右蹲着的两尊巨大石狮,门楣刻了几个由县太爷手书的大字,反正臭虫何也不认识。 走进槽门,里面豁然开朗,一正两横的大屋红墙绿瓦,雕梁画栋,气势豪华,乍入此地,令人有置身人间天堂的错觉。 忽然,一阵犬叫声传来,十几条毛色光洁、膘肥体壮的大狗一字排开,虎视眈眈向臭虫何发出警告。 狗叫声突然被一声叱骂喝住,过了一会儿一个账房打扮的老年男人从朱门走出,他扶了扶金丝眼镜打量臭虫何,问道:“干啥的?” 臭虫何回答道:“我是梅三娘约见的何先生,麻烦你通报一声。” 老账房过一会,屋内传出一位女人的干咳声,一听到声音,刚才还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的狗们立即变得温顺起来,甩着尾巴让开一条道来。 “何先生请进,”老账房态度十分客气,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臭虫何步入正屋,里面摆设更加豪华,一色红木家具,珍贵古玩、名人真迹字画随处可见。 臭虫何是个斗大字不识一箩的老粗,自然不会知道这满屋文物的真正价值,他只觉得像梅满娘这样的大户,每月至少负责五人的给养。 踩着柚木地板,臭虫何来到客厅,一名珠光宝气、徐娘半老的贵妇人站坐上首。只见她不施胭脂脸自红,樱桃口,丹凤眼,翘鼻子,蛾眉淡扫,全身透出诱人的性感。 臭虫何瞟了她一眼,不待招呼就对面坐下。 双方沉默良久,梅三娘忍不住先发话:“你一个人来了?” 臭虫何反问:“一个人就不能来吗?” “你叫什么……?” “臭虫何” 梅三娘点头:“这名字很陌生,新出道的?” 臭虫何不语。 “有多少人枪?” 臭虫何瞪起眼:“什么意思?莫非要向官府告密?” 梅三娘神态十分坦然,从身边的桌子上拿过一只金质水烟枪,一年轻男仆慌忙替她装烟、点火。她抽了几袋烟,望着张云卿:“你害怕告密?” 臭虫何摇头。 “我看你也不像一个胆小的人。”梅三娘再抽了一袋烟,放好烟枪:“你送的两张片子我都收到了,我是一个女流之辈,兵无一卒,但我十分敬仰英雄人物——最瞧不起贪生怕死的男人!我看得出,你不会是那种男人,你很有胆识,初出道就瞄上我,摊给我一百担谷,一千大洋。很好,一看这气度就不像小打小闹的。我问你有多少人并无恶意,如果你不让我失望,我可以考虑把你们养起来。这样可以告诉我了吧?” 臭虫何说:“不多,才五十人。” 梅三娘不语,却发出冷笑。 “你不信?”臭虫何急道,“我没有骗你。” “你当然不会骗我,难道我自己还能骗自己?你很聪明,知道要发展得从我梅三娘腰包里掏钱买枪——”梅满娘身子前倾,“何先生,是不是这样?” 这一番接触,张云卿确实感到这女人不同寻常。他记起谢老狗说过的话,眼睛在周围扫视。果然,在对面的小阁楼上,那里有一排洋枪,不过,已经蒙上了厚厚的灰尘。 “不用看,”梅三娘说,“早就坏了。当年我哥弃置在这里的。我是财主,上万亩良田、数十里山地、十多家纸厂都要照应,哪还有时间玩武装?” “武装是不可少的,尤其对你来说,”臭虫何道:“上万亩良田、数十里山林,没有武装怎么保护?比如,天灾年月,盗匪蜂起,碰上这种情况,没有武装怎么应付?” “匪盗?”梅三娘故意瞪望着张云卿说,“清平世界,朗朗乾坤,哪来的匪盗?就算有,自有官兵来围剿,哪用得着我自己办武装?何先生,你用不着试探我,我的确无一兵一卒,满门孤寡,好在世界太平,有生之年并未遭匪盗欺侮。我也不会恃财横行乡里,该忍之处必忍。不知你进来时可曾注意到,我的槽门本应开在正南,可正南的那丘地是别人的,我多次要用双倍的面积换那丘田,人家死活不依,并扬言哪怕我用白银把那丘田铺一层,也不会卖给曾家。由此可见,在山门梅三娘一家是软弱无助的。” 张云卿从一进门,就悄悄地注意四周,发现这曾家大宅除了不到十余名仆佣,确无武装家丁迹象。他感到很奇怪,像这样的大户人家,最起码也该养一个排的家丁。 “所以,”梅三娘接着说,“我们谁也得罪不起,不管哪路神仙路过,都要烧香进贡。不过,像何先生这样大的胃口,我还是头一次碰上。由此可知何先生绝非等闲之辈。只是一千大洋,我一时半刻凑不足这个数,三日后,随便何先生什么时候过来,老身都在家恭候,一个也不会短了你的!三天,何先生肯给这面子吗?” 臭虫何点了点头,回到燕子岩,听罢臭虫何的叙述,众人哑然,一致认为这是梅满娘的陷阱。 臭虫何叹道:“我何尝不是这样想?问题是,无论她是真是假,我们对她的底细仍一无所知。”转对对马仔旺财说,“你是山门人,难道一点也不了解她?” “了解倒是了解,但不是很详细,只知道她很富,有上万亩田,几十里山林,十多个小造纸厂。” “她家里的情况呢?” “她家里养了十多条大恶狗,谁敢进去?出入她家大门的,不是骑马就是坐轿的。” “就知道这一点点?” “就这点点。” “她家槽门向东开,这是什么原因你知道吗?” “知道,她家正门口的那丘田是邻村农民的,不愿意换给她,具体细节只有本人才清楚。” 臭虫何:“春发你熟不熟?今晚你带我去访他,我定要解开梅三娘之谜!” 春发是山门农民,与梅三娘的大宅相隔四里路遥遥相望。他是个性格开朗的人,老黑领一位外乡人打听他与梅三娘换田之事,也不问来者是何用意,就说:“为这件事不知底细的人以为我有意跟梅满娘过不去,人家愿意五亩换一亩我还不干。我又不是傻瓜,可别人哪里知道,几十年前,梅三娘的公公在外面做官发了大财,回来大买田地,他看上我家的一丘大田,愿出高价买下。我父亲是老实农民,一向奉行好儿不卖爷娘地,好女不穿嫁时衣的古训,对她家的无理要求不予理睬。谁想,这就惹火了她公公。 她公公用高价把我家大田周围的田全部买下。涨大水时,不许从他的田排水;天大旱,又不许通过他家的田灌水。我家生计全靠这丘大田,从那以后,变成了一丘收不到谷的废田!多少年来,我家每年都要挨饿。 万不得已,只好跟别人换了一丘,最后,那丘田还是被她家买去了。可能是老天有眼吧,多年后,梅三娘当了家,大兴土木,经风水先生测定,曾家的宅地正在我换来的那一丘田的正南面。开工前,曾家派人探过我的口气,说曾家槽门可能要通过我家的田,想用好田换我的。我不置可否。等到大宅修好后,再派人来问时,我公开宣布:别说是用三倍面积的田来换,就算是用银子铺一层买我的田也不会干!就这样,梅三娘才不得不把槽门改到靠东那边去了,马路也绕了一个大弯。” 臭虫何问:“梅三娘是富甲一方的大财主,这样做,不怕她报复你么?” “怕什么?”春发无所谓地说,“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只要我不偷不抢、不犯王法,她能拿我怎么样!” “听说连大土匪都不动她,有这回事吗?”臭虫何直奔主题。 “这倒是真的。”春发点头,“并且与她沾亲带故的土匪也不敢动。” “这是为什么?梅三娘也没有养兵?”臭虫何身子前倾。 “她没有养兵。但她很有来头。”春发叹道,“以为梅三娘一个寡妇人家,又没养家丁,有个杆子送片子要她交三千大洋。梅三娘也爽快,当即答应,三日后他派人去大宅取,谁想刚刚把大洋取到手,县里即派来大兵,把一伙人当场打死。” 臭虫何听完,长长地叹了口气,当即起身向春发告辞。 回到燕子岩,臭虫何一语不发。沉默了很久,臭虫何说:“我们早就估计到了,梅三娘的钱不可能轻易到手,只是万没料到她如此厉害!我想问问大家:三天后,要不要去取财喜?” 马仔全都垂头丧气,都表示不愿去送死。只有臭虫何清醒地告诉大家:“现在,无论我们去不去都一样危险:不去,意味着我们怕了,山门就没有我们立足之地?” 此时,谁都清楚,大家都陷入了绝境,是死是活全由命运定夺。 臭虫何抬起头,打量着每一个人:“弟兄们,大家都说得差不多了,该我来说两句。土匪的‘匪’字是一具装了人的棺材,只差一个盖,就可以拖去坟地掩埋。但是,回过头来想,我们既然敢进入棺材内,说明我们都是不怕死的好汉!富贵险中求,不玩命,哪来的快活日子?我们已经没有退路了,不如勇往直前,冲过这道关,说不定那边就是一片新天地!” 臭虫何继续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如果连大杆子都不敢碰的梅三娘一旦被我们把持,我们在江湖上会名气大振,四方英雄好汉自然会归顺我们!当然,并不是说我们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取到那些钱财,想想办法吧,尽可能避免牺牲。梅三娘约我们三天再去,我们偏要提前一天。明天弟兄们有没有胆量跟我去闯虎口?” “有!”众匪齐声应道。 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大家打火煮饭,饭后,早早回洞内休息,只留几个马仔在洞口放哨。 次日临行,臭虫何在洞门口水塘中洗了澡,搓去衣服上的汗渍、泥污,再把衣服拧干了又穿在身上。 太阳出来了,臭虫何走出山谷,身上的衣服凉干后显得更加干净清爽,他率领十几位匪徒,各挑一担空箩,准备装稻谷和银子,枪支全藏在洞内——都是空枪,带去也没用,不如干脆在梅满娘面前逞逞豪气。 来到梅府,十几条狗狂吠着一字儿排开,龇牙咧嘴,与臭虫何一干人对峙,只要主人一声命令,它们就会不顾一切扑过来。 那位戴金丝眼镜的账房见状,喝住恶狗,然后进屋通报。他很瘦,薄薄的长衫裹着的屁股似乎只有窄窄的两瓣。 一会,老账房回来对臭虫何点头哈腰:“三娘有请,只是这些弟兄要在外面委屈一阵,等点清银子,才能进来。” 臭虫何向众人递个眼色,他们便横七竖八地坐在槽门外。十几条大狗虽不再吠叫,却如临大敌地守在门口,如果没有主人的命令,它们是绝不会擅自离开的。 臭虫何走进后堂客厅,面对梅三娘而坐,一男佣端来盖碗茶。他喝下一口,说:“早来了一天,你不会介意吧?” 梅三娘摇头:“你运气很好,一千大洋刚好凑齐,要不要先看看?” 臭虫何起身,梅满娘在前引路,七拐八转,走过一道游廊,她终于在一间安置了铁门的屋前停下,取出钥匙打开门,张云卿双眼一亮,看清了里面堆成小山似的银子…… 臭虫何来到世上,头一次见到这么多银子,他眼睛发绿,贪婪地咽着口水。 “都是你的!”梅三娘平静地说。 “谢谢。”臭虫何说。 “不客气。”梅三娘说,“不过,你得自己把它们从这里搬出去。在这座大宅内我可以保证你的安全。当然,如果你是真正的男人,哪怕外面是刀山火海,你也能闯得过去——那时,这些银子才真正属于你。” 臭虫何脑海里回响起昨天下午春发说过的话,他意识到梅满娘已经做好准备,但此时已没有反悔的余地了。他脸上的肌肉搐动一下,问道:“可以拿了吗?” “听便。” “请叱开你的狗——我请来挑银子的弟兄还在门外。” 梅满娘点点头,走出仓库爬上楼在走廊上对着槽门叱叫一声,狗们便放匪众进来。 众匪徒涌进仓库,见了大堆白花花的银子,惊喜不已,扑上去用手捧起往箩筐里装,嘴里发出兴奋的呼喊声。 他们用箩筐盛好,等着张云卿发号施令。 “你们先挑到槽门外去,等我出来一起回家。”臭虫何听四处没有动静便吩咐道。 梅三娘从楼上走下来,望了一眼已经动步的匪徒,问臭虫何:“怎么就来这几个人?不是说你们有五十多个人么?一百担稻谷不要了?” “稻谷先寄在你仓库里——我信得过你。” 匪徒们都出了槽门,臭虫何已感到耳畔隐约传来马蹄声,紧接着,远处扬起的灰尘,正滚滚而来。张云卿于是向槽门外喊道:“弟兄们,你们先回去,不要等我。” 梅三娘皱了皱眉头:“怎么,不一起回去?” “不一起回去。” “不怕他们把银子私下分了?” “你说过,真正的男人,哪怕外面是刀山火海也能闯得过去,难道还怕手下敢背叛我不成,三娘,你说我是真正的男人吗?” 马蹄声更急、更清晰,夹杂嘶啸和人的呐喊,一大队官兵横枪跃马,掠过一片田野,在梅家大宅门口把十几名匪徒挡住。领头的是一个五十开外、肥头大耳的男人,他骑在一匹大白马上,喝问道:“什么人,到哪里去?!” 走在前面的旺财答道:“我们是梅三娘的工人,帮东家办事去。” 后面的匪徒见了这阵势吓得双腿发抖。这里左右是禾田,后面是大宅,前面是官兵,没有一条可逃走之路,有人想退回屋里去。恰在这时老账房和一名男佣各推一扇大门,将匪徒关在槽门外…… 仓库门外的梅三娘露出了得意之色,问臭虫何:“怎么样,没料到吧?” “不,早就料到了。”臭虫何面色冷峻,“昨天下午有人告诉我了。” “春发?他告诉你什么了?” “他告诉我有关你的一切”臭虫何火辣辣地望着对方,“不过,三娘这回认错人了,我不是别人,是臭虫何——一个真正的男人!”说着,他将上衣扯去,露出宽大、性感的胸膛,他的肌肉被太阳烤成古铜色,放射出熠熠之光。 梅三娘感到臭虫何的目光有点异样,惊慌地向后退:“你、你要干什么?! “向你证明我是血性男人!”臭虫何目射邪火,将梅三娘逼入墙角,然后狞笑着扑了过去…… 第108章:崇拜之情如滔滔江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自以为得手的土匪在槽门外被赶来救援的官兵团团围住,留下的臭虫何感到情况不妙,突然凶相毕露扑向梅三娘。 梅三娘奋力反抗,但她毕竟是女流之辈,几个回合下来,渐渐不支,躺在地上质问臭虫何:“你想干什么?” 臭虫何淫笑。 “难道不晓得官兵已经到了门外面?” “晓得了又怎样?”臭虫何反问。 “那你放了我,或许我能救你。” 臭虫何冷笑:“你太小瞧我了。我是你随便能哄的?放了你,我死得更快!” “你不放我会死得更惨,会将你碎尸万段。” “只要是死,好死和惨死没有本质区别。但现在如果我不玩你却会是一生的憾事。俗话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亦风流。我——”臭虫何粗暴地扯开梅三娘的旗袍,白白的一对鸽子呈现在眼前…… 梅三娘就要被剥光衣服了,不由得大声呼叫,话尚未喊出,一张滚烫的嘴已将她的唇咬住,一股浓烈的男人气味直灌五脏六腑。她全身一热,刹那间久违的本能欲望被唤醒,然后她没有再作任何反抗,仿佛又回到了少妇的时代…… 外面的匪徒很快被赵融全部制服,一个个五花大绑,准备交给梅三娘处置。 账房老邓因为未得到梅三娘的指令,不敢开大门。突然,他听到梅三娘的呼救声,但却只叫了一声。他感到情况不妙,就手持一根木棒,循声来到仓库,听到过道里有窸窣之声,探头一望,妈呀,一个光屁股男人正压在东家身上动作,东家则在下面发出愉悦的*之声。老账房立马掉头走开。 暴风骤雨过后,云收雨住。梅三娘发现自己赤身裸体,恢复了本能的羞耻感。她红着脸道:“我的衣服被撕烂了,你叫我怎么离开?” “账房——”臭虫何大声叫道。 “别——别这样!”梅三娘央求道,“这事不能让下人知道。” “没事,”臭虫何大大咧咧继续喊道,“帐房,寻一套三娘的衣服送来!” 老邓听到呼叫,不假思索寻了主人的衣服,可是到了门口又犹豫起来——想进去又怕主人怪罪,恰好里面的臭虫何又叫了一遍。老邓斗胆走进,结果看到了他最不愿看到的场面。 老邓放下衣服转身就走,却被臭虫何叫住 “老邓,过来一下,有点事。” 老账房听话地回过头来,但臭虫何随即又说:“没什么,下去吧。”就在老邓转身之际,眼前一黑,脖子被铁钳般的手抓住…… 梅三娘更衣出来时,见账房口吐白沫已倒毙在地,惊问:“你——为什么杀他?” 臭虫何搓了搓手,淡淡地说:“为了你。我无所谓,但你的名声要紧。” “你不必杀他,警告就可以了。” “不,警告是一句空话,起不了任何作用,任何警告都取代不了叫他永远闭嘴。现在我的弟兄是死是活就看你的了。” 梅三娘拢了拢零乱的头发,走向槽门,外面王明轩的手下郭怀勇正在等听她的吩咐。 “梅姨——”怀勇从白马上翻身下来,“让你受惊了。” “没什么。”梅三娘四处望望。 怀勇手指被绑的匪徒问,“怎么处置?” “把他们放了。”梅三娘说,“这些银子是我借给表弟的。账房老邓给你报信报错了,让你白跑一趟” “没事就好。”怀勇故作轻松地说,“我这就走,就不打搅梅姨了。” “不进屋坐坐?”梅三娘边说,边塞给怀勇一叠银票。 “谢谢,还有公务在身。”说完跃上马背,率部离开。 马蹄声远去,梅三娘目送马队消失直至看不到,回过头来——臭虫何正站在身后。 获救的匪徒们几乎不相信眼前的事实,一个个目瞪口呆。 “弟兄们,银子是梅三娘借给我们的,大家好好干,一年后要双倍偿还!”臭虫何大声宣称。 匪徒起程了。臭虫何再次走近梅三娘,“刚才我说的不是玩笑话,一年后真会双份还给你! “你以为我很在乎钱?” “你想歪了。我是个男人,男人该有男人的气派。专占女人便宜的男人难道你也会在乎?” “很好,如果你明年真能双份还我,算我没看走眼。” 臭虫何叮嘱道:“多保重,我会常来看望你!” 臭虫何回到燕子岩。匪众一时沉浸在欢乐中,想着用这笔钱,发展人员、购买枪支,然后吃香喝辣称霸绿林。 马仔们对臭虫何的崇拜与仰慕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第109章:何蔡交恶(1)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柴刀老大发展队伍当时最受困扰的是没有子弹,十几杆枪等于一条木棍,一旦打起来起不了任何作用,都盼望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因此,以此为借口派臭虫何离开燕子岩,任何人也不会产生怀疑。 当天早晨,臭虫何离开山门,于下午抵达青龙镇,因两人身上带了不少银子,团防营的人很快把他们当成座上客,一起在宿舍中大赌三日。 第四天早晨,臭虫何借口钱输光了,对赌友说:“我不服输,你们等着,今晚我要拿更多的钱把本扳回来!” 回到山门燕子岩已是中午。饭后,杨伯温宣布子弹已经购回来,令弟兄们带枪列队逐个领取。 发子弹时,杨伯温在门口按册叫名字,被叫的人应声“有”,然后进来,由柴刀老大亲自发放二十五发子弹。趁这机会,逐个耳语:“回去马上休息,半夜后若有人推醒你,只管穿戴好携带枪支去岩洞里集合。千万别吭声,千万不要对任何人走漏消息,切记切记!” 柴刀老大满意地扫视一眼部下,从杨伯温手中接过一把香,在火把上点着了。他站在队列前,宣布道:“今晚我们去断掉青龙镇团防营,弟兄们一定要听从指挥,不许擅自行动。时候不早了,出发吧!”然后逐个发一炷香,下令将火把熄灭,由臭虫何领头,走出岩洞。 洞外很黑,通往山外的路两旁是高高的树林,把仅有的星光都遮了。匪徒们惟有看着前面的香火行走。 压阵的柴刀老大远远地看到十几个红红的火点如蛇一般在黑暗中游动,偶尔有风穿过山谷,那火点便散落一抹火花,给人一种如梦似幻的感觉。 这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成功后,这只游击队就可以成为雄霸一方的大杆子了。 经过四个多钟头的急行军,匪徒们来到青龙镇街外。他们的出现立即引起一阵狗叫。但这不要紧,现在是凌晨四点左右,镇上的人都在梦乡,别说是狗叫,就是枪声也惊不醒这些后半夜酣睡着的人。 在进街前,柴刀老大到一隐蔽处再次点燃一把香,分给部下。匪徒们各持一炷香,用右手举起,半蹲着快步入街。 青龙镇的房子多系瓦木结构,窗口开在三尺高处,蹲着走路可避免睡醒者发现,最主要还是不会惊扰各家各户关在屋里的狗——这年头匪盗太多,连夜晚游走的狗都要被偷。 从街口到团防营附近,一路顺利。他们躲入一座祠堂内,就近进行分工。团防营是一座四合天井的瓦木屋,外面有一堵约六尺高的青砖围墙,正大门口是两扇大铁门,不分昼夜有哨兵把守。 臭虫何详细地向匪众介绍:“这四合天井虽有四栋房屋,但只有两栋住了人,前面是过路,东厢是厨房、饭堂,西厢是仓库和厕所,正屋才是团防营的睡房。 郭怀勇住了一个小房间,其余三十人全部睡大通铺,枪就在床头的枪架上。等会儿我把放哨的干掉,打开大门,弟兄们就冲进去。”说到这里,转对柴刀老大:“大哥,是不是分两部分行动——你领几位在外面接应?” 柴刀老大点头表示同意。 一切布置妥当,臭虫何把装满子弹的驳壳枪藏好,走出旧祠堂,一路哼着黄色小调,大摇大摆地向团防局走去。 老远,团防营门口的哨兵喝问道:“站住,什么人?” 臭虫何听出是郑良的声音,大声回答道:“是我,你没听出我的声音吗?” 那边说:“原来是老何呀,这么晚来干什么?” “嗨,你装什么蒜,昨晚赢了我的钱,不是说好今晚来扳本的么?” “嗯,有这么回事。”郑良打着哈欠说,“他们都睡了,我进去看能不能叫醒。” “不用你叫,”臭虫何忙说,“你守你的门,提防土匪过来偷袭团防营,我们自己去叫吧。” 这时,团防营的三条狗吠了一声,郑良在其中一条狗的头上拍了一下,狗们就不叫了。他又打了个哈欠,说:“那好吧,我肚子痛得厉害,可能是要屙屎了,你们自个去吧。” 原计划是先干掉郑良,见他向西边的厕所走,臭虫何只好取消这个计划。来到大门口,将门大打开,向外面吹了声口哨,十余名如狼似虎的匪徒不问青红皂白地一拥而上,对着里头就是一通乱打。 他们没有受到任何抵抗很顺利地来到正屋,对着大通铺又是一阵乱枪,并齐声呐喊。打着打着,他们感到很奇怪:里面并无任何动静。 臭虫何亮起手电一照:大通铺上空空如也,枪架上连一支枪也没有。 “不好,我们上当了!”臭虫何话音甫落,外面即响起了枪声。 匪众转身欲打回旧祠堂,然而未出大门,对面街上一挺机枪从墙洞里喷出火焰,把他们打得抬不起头…… 第110章:蔡何交恶(2)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前一天晚上,郭怀勇正准备上床,一陌生人在团丁的引见下来到他房里。怀勇极不耐烦地问:“你是什么人?找我有何事?” “老总,”陌生人抱拳说,“我是什么人,说起来我们还有过一段交情呢。” 怀勇认真打量,摇摇头:“我不认识你。” “老总真是健忘,上次有人向你报告牛背岭的匪情……” 郭怀勇想起一个獐头鼠目的瘦男人,“不是你” “的确不是我,但是我派来的人” “你是蔡飞虎!”怀勇后退一步,下意识地往腰间取枪。 蔡飞虎大大咧咧地在怀勇对面坐下,说:“老总不要这样,如果我有歹意,敢冒险进入团防营吗?” “你想干什么?” “想给你升官发财的机会。” “你还想耍我?”怀勇冷笑道,“上次的账还没找你算呢!” “上次是老总不够朋友,连我们都一起吃了。蝼蚁尚且偷生,难道我愿意死吗?这次你相信我,绝对立上大功。” “说!”刘异从鼻孔里哼出声。 “今晚柴刀老大来团防局抢枪。” “你说什么?什么时候来?” “他们已经出发。”张云卿平静地说。 “你怎么不早点说!”怀勇急得跳了起来。 “现在告诉你也不晚啊,我是有名的快腿,起码比他们早一个钟点赶到——你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怀勇松了口气:“他们有多少人?拿的什么枪?” “他们一共二十多人,但只有十来条枪,对团防营内部了如指掌——前些天来这里赌钱的臭虫何,正是柴刀老大的探子……” 蔡飞虎把柴刀老大的部署一五一十地向刘异汇报。 怀勇突然问:“你一再出卖他,是何缘故?” 蔡飞虎说:“无情最是帝王家——因为我想当山大王。” 怀勇听罢哈哈一笑,当胸打了蔡飞虎一拳:“爽快,爽快!来人啦!” 门外的丘八应声而至,问道:“老总,有什么吩咐?” “据确切情报,今晚有大股匪徒要来偷袭,快去叫醒弟兄们,听候我的命令!” 丘八用*推醒每个熟睡的人,不停地吆喝:“快起来,快起来!土匪来偷袭我们了!” 三十余名团防丘八一听土匪来了,紧张地从铺上弹起,先从枪架上取了武器,再摸黑穿裤子,忙乱中裤子互相穿错。 全体丘八总算集合起来了,怀勇长话短说,把队伍分成两队,各队配备十几支汉阳枪,另有一挺重机枪。一队去街头埋伏,放匪徒入镇;一队埋伏在团防局大门对面的民宅里,等待匪徒进入四合院…… 一切布置妥当,怀勇问蔡飞虎:“你就要回山门去吗?” 蔡飞虎摇头:“柴刀老大很狡猾,我要亲手帮你取下他的人头才放心。” 怀勇点点头:“好吧,你跟我走。” 蔡飞虎随怀勇来到镇街的最西面,这是一片稻田,但早已龟裂,便于隐蔽。 他们在齐腰深的枯禾中隐蔽起来后开始注意西北方向,很快视线里就出现几十条黑影……黑影来到街口被一条狗发现了,寂静的小镇于是被狗吠声打破…… 蔡飞虎眼尖,很快认出了黑影中的柴刀老大,并与怀勇耳语:“那就是柴刀老大!他在点香。” 怀勇见黑影全部入了镇,学了一声青蛙叫,率先尾随。 柴刀老大率部进入一座旧祠堂,怀勇提议把他们打死在祠堂里。 “不妥,”蔡飞虎提醒说,“这座旧祠堂我熟悉,后墙连通田垄,一旦打草惊蛇,追剿不易。” 怀勇说:“我派人封锁后墙,两面夹攻。” 黑影进入旧祠堂后,不一会又出来向团防营方向移动。 借着星光,蔡飞虎数清了出祠的只有十一人,其余匪徒仍留在祠内。 “出去的是臭虫何他们,”蔡飞虎对郭怀勇说,“柴刀老大还在祠内。不如这样,你守在门口,我一个人去后墙。我保证提了他的人头来见你。” 怀勇觉得有理,允许蔡飞虎一个人去后墙。 蔡飞虎紧了紧裤带,从黑暗中跃出,逼近旧祠堂,背脊紧贴墙壁移动。 这是一座青砖黑瓦结构的古屋,年代久远,墙上长满青苔,还有藤蔓爬满各处。据说,这是当地一个杂姓家族的祠堂。早在明代,这个家族曾出过一位权倾一时的大人物,因此才有如此气派的祠堂。后来这位权贵卷入宫廷权力之争,被革职还乡,从此家道中落,祠堂废弃,家族的辉煌也成了过眼云烟。 蔡飞虎绕到后墙,恰好团防局那边传来了枪声。他知道,臭虫何已经冲进四合天井了。接下来,枪声稠密,团防局埋伏在对面民宅的机枪吼叫开了。 旧祠堂后面是一垄干死的禾苗,有半人深,无建筑物。再一查看,墙壁已被人拆开一个洞,可供一人出入。蔡飞虎探头张望,发现有五六个人正向外冲——这时柴刀老大听到枪声,准备去增援,但很快被守在对面的用火力顶了回去。 枪战激烈,团防营的机枪把狗叫声也炸哑了。 蔡飞虎估计到柴刀老大顶不住时,一定会从此洞逃走。他悄悄退开,躲藏在近旁…… 怀勇的火力越来越强大,柴刀老大自知难敌,开始撤退…… 终于有人从洞内钻出来了,一个、两个、三个、四个……最后一个出来了,正是柴刀老大…… 蔡飞虎瞄准,果断地扣动了扳机……枪响了,柴刀老大身子晃了晃,栽了下去…… “大哥——”已经逃了很远的匪徒折回来要救人。蔡飞虎又开了几枪。随后怀勇率部进入了旧祠堂,匪众纷纷自顾逃命。 枪声停了,怀勇打着手电筒发现了柴刀老大的尸体…… 第111章:臭虫何当老大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次日,探子带回准确消息,柴刀老大在当晚激战中饮弹身亡,郭怀勇把他的头割下拿到县城邀功去了。 消息传开,匪众恸哭不已,扬言要血洗青龙镇,杀死郭怀勇,血祭大哥。 杨伯温含着泪说:“这深仇不报,我们有何面目为人?但是,以我们现在的力量去打青龙镇,无异以卵击石,非但报不了仇,还要白白损失。如果老大泉下有知,也不会同意我们冒险。我们只有拧成一股绳,达到报仇之目的!” 众匪默然。 杨伯温望着众匪道:“回去吧,我会尽快想出一个办法来——用郭怀勇的血祭奠大哥!现在,哪怕只死一个人、丢一条枪,也是个巨大的损失!” 众匪互相对望了一眼,低着头散开了。 回到茅屋里,臭虫何与几个马仔在铺上坐下来商量要事。 外面有人干咳一声,那是杨伯温的声音。望风的马仔大声喊道:“大哥,军事找你!” 杨伯温探了下头,见屋里有人,就说:“去外面走走可以吗?” 臭虫何二话没说,趿拉着一双草鞋就跟杨伯温走。 密林深处,杨伯温转过身望着臭虫何:“刚才弟兄们说,只要你能够替大哥报仇,大家就心甘情愿听从你的指挥。” 臭虫何望着杨伯温,半晌才说:“他们怎么说,我并不在意,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杨伯温避开张云卿的目光,不语。 山风吹来,刮得林间的枯叶沙沙作响。山外的风到了这燕子岩已经弱了很多。因为,岩背后没有峡谷,只有一座万仞高峰,高峰后面仍是高峰,难怪这里就叫“山门”。 臭虫何手搭在杨伯温肩上:“军师,不要回避,把你的心里话说出来!” 杨伯温:“大哥去得太突然了,我也来不及细想。不过,我觉得大哥已经去了,大家就要面对现实——接受一位新的首领。我觉得你很有能力,由你统领大家,前景远大。我不是有意奉承你,以前我也是这么说。问题是大哥尸骨未寒,你得拿出实际行动证明你和我们是一条船上的。实不相瞒,这想法是我提议的,为了让大家心服口服。” 臭虫何:“谢谢你的信任,我会让大家心服口服的。告诉弟兄们,从明天起,我们在高沙岗设卡,那里是青龙镇至县城的必经之路。只要郭怀勇回来,我就割下他的人头给弟兄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杨伯温赞道:“这个办法好!” 臭虫何醒来时已是午夜,几个马仔睡得正香,他和衣枕着双手,一双眼睛在黑暗中闪现幽幽的光。其实他什么也看不到,只用两只敏感的耳朵静听四周的动静。 屋外,夜莺在放歌,蟋蟀在鸣唱,不知名的虫子在啾叫,还有蛇的“丝丝”声…… 第112章:达美入伙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后来就有了臭虫何打蔡飞虎黑枪的事情,再后来臭虫何又投了蔡飞虎。 江湖就是这样,从来不恋旧! 在刑场上救臭虫何的是达美。 达美这个名字一听就会让男人心动,所有的男人都会猜想,这个女子一定长得十分俊俏,不会有谁把她跟土匪联系在一起。 达美的确长得很俊,鹅蛋脸,柳叶眉,葡萄眼,樱桃口,糯米牙,高鼻梁,一笑脸蛋上就旋出两个酒窝;高挑的身材,上穿红绸碎花衫子,下穿蓝绸裤子,一迈脚步,绸衫绸裤就突突颤动,颤出夺人魂魄的风韵来。 那天晚上达美做了俘虏,因为天黑,她的风采无法显现出来。翌日太阳一露脸,她大放异彩,那伙团丁都被达美的秀色惊呆了,连很少对其他女人动心的怀勇也暗暗称奇,惊叹土匪窝中竟然有如此美艳的女子,不禁动了恻隐之心。 漂亮的女人是一朵花,无论开放在哪里,都会引来许多采花的蜜蜂,当然也会引来大头蜂和苍蝇。达美的美丽虽然使她遭遇坎坷,险入狼口,但也拯救了她的生命。 她必须永远感激她父母,感激上苍的恩赐。 达美本是良家女子。父母都是忠厚老实的农民,以种田为生。达美兄弟姊妹五个,她是老三,上有兄姐,下有弟妹,是个爹娘不疼的阿猫阿狗。其实,也不是爹娘不疼她,是家里实在太穷,孩子又太多,爹娘想疼疼不过来。 达美的父亲叫富贵,可一辈子没富贵过,实在是名不副实。他身材魁梧,却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腰。他终日勾着头,寡言少语,显得行动迟缓,四十刚出头,倒像有六十多岁。村里没人叫他大名,都喊他驼子。 驼子只知节俭过日,他的节俭到了吝啬的程度。那年中秋节,村里人或多或少都割了点肉打打牙祭。达美姊妹几个闻着别人家飘来的肉香,流着口水眼巴巴地看着父亲。二老汉勾着头一个劲地吧嗒旱烟锅,那烟锅早就不冒烟了。老伴忍不住说:“割点肉吧,娃们都馋了。”说着撩起衣襟擦眼泪。 驼子终于站起了身,气冲冲地说:“就知道吃!”转身出了门。 好半天,驼子回来了,手里提着一斤肉。他们破涕为笑。一斤肉实在是太少了。驼子让老伴去地里拔几个萝卜回来熬肉汤。老伴刚要走,又被他叫住了。他再三叮咛老伴,大的不要拔,要卖钱;小的也不能拔,还要长;捡双窝和破裂不好卖的拔。老伴去了很久,空手而归,说是找不到他所说的能拔的萝卜。最终他去地里忍痛拔了几个萝卜回来。 隔年遭了灾,两茬庄稼颗粒未收。到了青黄不接的二三月,一家人挖草根吃树皮度日。爹娘整天价唉声叹气。一夜,爹娘整宿未眠,低声商谈如何度过灾年,黎明时分,终于下定了决心。天一放亮,娘给年仅五岁的三女换了一身干净衣服,让二老汉带着出了门。半上午时分驼子背着半袋玉米回来了,身后却没有了三女。 驼子把三女也卖给了一个马戏班子,身价是三十斤玉米。三女到了马戏班子就取了个艺名叫做达美。 马戏班子过的是四处飘荡不定的生活,五岁的女孩吃的苦受的罪可想而知。不管遭受了多么大的苦难,达美总算活了下来。 十几年过去了,她学会了耍刀弄棒,练就了一身好武功,且出脱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美人儿,犹如一棵饱受风霜摧残的刺玫花,傲然怒放在山梁崖畔之上。 一天,马戏班子来到了一个集镇演出。先表演了几个节目,随即达美出场。那天达美打扮得十分俊俏惹眼,一身红衣,腰系绿绸丝绦,手持一把三尺剑,出场一亮相就博了个满堂彩。她舞了一回剑,随后与她的一个师兄练对打。一个舞剑,一个弄棍,乒乒乓乓打斗得激烈惊险。 这时就听有人大声喝彩:“好功夫!”  众人寻声看时,那人已走进了场子,听声音是个女人。 她上穿红下挂绿,腰扎一根宽板牛皮带,斜插一把短枪,脚蹬一双皮靴,手提一根马鞭。她嗓音洪亮,没有半点女人的声气。她的出现让所有的人都吃了一惊。达美和她的师兄都住了手,呆眼看那个女人。 她用马鞭指着达美说:“叫啥名?跟我走。” 达美呆眼看着她,不知道她是谁,没有吭声。 “跟我走!”那女人又用马鞭指了一下达美,下命令似的说。 班头看出事情不妙,急忙上前,冲那女人一拱手,笑着脸说:“请问英雄尊姓大名?” 那女人哈哈一笑:“你是班头吧?这个女孩归我了。” 围观的有人认出了那女人,低声说:“是秋妹子,还不快走!” 人群霎时散了一大半。 班头恳求道:“请英雄高抬贵手,放我们一马。我们这就收摊走人。” 秋妹子哈哈笑道:“你把这个女孩让给我,你在这儿爱耍多久就耍多久。没谁敢找你半点麻烦。”随后就让人带达美走。 班头哪里肯,上前就拦,秋妹子脸色陡然一变,骂道:“别给脸不要脸!”抬手一马鞭打过去,班头的脸颊上暴起了一道血印子。 马戏班子的人见他们班头被打,都怒火中烧,冲上前要跟秋妹子动手。秋妹子的人马也冲了过来,亮出了家伙。班头这时已猜出来面前的女人就是杀人不眨眼的秋妹子,急忙拦住自己的人,强忍怒火,再三恳求秋妹子放他们一马。 秋妹子在江湖上以蛮横而闻名。她看上眼的东西,你给也得给,不给也得给。班头的求饶她哪里听得进去,早就不耐烦了,掣出盒子枪,顶住班头的额颅,咬牙道:“咋这么啰唆,打灯笼拾粪——找死呀!” 达美随着马戏班子常在江湖上走,早就风闻秋妹子的蛮横霸道和凶残。达美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猛一扬手,青锋剑指住秋妹子的胸口,厉声喝道:“放开我师傅!” 秋妹子的人马没想到达美来了这一手,都大吃一惊,急忙调转枪口对准达美。达美毫无惧色,大声叫道:“谁敢开枪我就宰了她!拼个鱼死网破!” 秋妹子的人马都被达美震慑住了,不敢贸然开枪。秋妹子到底是秋妹子,她先是吃了一惊,随即镇定下来,笑道:“你是红刺玫吧?” 达美点了一下头。 “我就说谁有这么大的胆,原来是红刺玫。果然身手不凡。”徐大脚掣回了枪。“你知道我是谁吗?” 达美摇摇头。 “你听说过秋妹子么?” 达美点点头。 “我就是秋妹子。”秋妹子用马鞭指着自己的胸脯。 达美下意识地打量了她一眼,心里暗暗叫苦,看来今日在劫难逃了。她咬牙心一横,说道:“不许碰其他人,我跟你走。” 班头是达美的师傅,哪里肯忍心让达美跟秋妹子走,叫道:“达美,你不能跟她走!” 众人都围住达美,不让她走。 达美泣声道:“师傅,你拉这个班子不易。”又冲众人一抱拳:“各位叔叔大爷,各位兄弟姐妹,你们多保重!” 达美的人缘很好,几个小姐妹拉着她的手都哭了。班头一伙也都落了泪。达美也直抹眼泪。徐大脚收了枪,不耐烦地说:“你这个弟子倒有点侠肝义胆,看在她份上,我饶你一命。”转脸又训斥达美:“让你去跟我吃香的喝辣的穿绸的,又不是要你的命,哭啥哩!”随即命令手下人带着达美走。 第113章:螳螂捕蝉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秋妹子身边有几个贴身侍卫,清一色的大姑娘,个个长得俊俏出众,且都有一身好武功。秋妹子看中了达美的一身好武功,抢了去充实她的卫队力量。 秋妹子虽然蛮横凶残,可对待身边的人挺不错的。达美做了秋妹子的贴身侍卫,果然吃香的喝辣的穿绸的,还学会了打枪,日子过得倒比在马戏班子还滋润。 最初,达美因秋妹子抢她来为匪,怀恨在心。渐渐的,她被秋妹子的厚待软化了那份恨。如果不是秋妹子把她当作礼物送给臭虫何,她会一辈子都对秋妹子忠心耿耿。 秋妹子向来跟官兵交手,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那次跟郭怀勇交手兵败后,秋妹子就撤,她想一撤出青龙镇境内郭怀勇就罢手了,没料到他竟然派兵穷追不舍。 秋妹子拉杆子也有些年头了,虽然惊慌,但很快就镇静下来。蔡飞虎倒后,就是臭虫何这伙杆子最大了,手下有百十号人,是那地方一霸。 秋妹子闯荡江湖,没有爷们当家,自觉底气不足,便有依附臭虫何之意,就投怀送抱。对于送上门的女人,臭虫何自是来者不拒,与秋妹子明铺暗盖,俨然夫妻一般。时间久了,秋妹子提出结婚要求,臭虫何却直打哈哈,毫无娶她之意。 秋妹子这时才幡然猛醒,这个贼男人只是玩她而已,当下怒火中烧,却奈何臭虫何不得,只好带着人马不辞而别。 那时秋妹子一来是无计可施,二来是急中生智,她想拖着郭怀勇的队伍去臭虫何的地盘,到那时肯定就把郭怀勇的队伍拖垮了,她再和臭虫何合兵一处歼灭郭怀勇。谁想到天算不如人算,钻进了郭怀勇设下的埋伏圈,几乎全军覆没。 她们几个之所以做了郭怀勇的俘虏都怨秋妹子。到了那里,秋妹子很快就找到了臭虫何。秋妹子虽说心中对郭怀勇有气,但兵败有求于人,强把哭脸换上笑脸,一口一个“何哥”,叫得异常亲热。 臭虫何倒也没计较秋妹子上次的不辞而别,设宴为秋妹子接风洗尘。酒宴刚开,秋妹子就迫不及待地请求臭虫何出兵为她报仇雪恨,并说已诱敌到了沙口店。 臭虫何当即答应了她的请求,却不急于出兵,说是不管谁的人马到了他的地盘上,就是他嘴边的肉,他说几时吃就几时吃。说罢,举杯邀秋妹子喝酒。秋妹子虽是女流,可酒量非凡,三五斤醉不倒她。 可此时秋妹子肚中有火,哪有心思喝酒,她勉强端起杯子,却瞧见臭虫何色迷迷的看着她身边几个年轻俏丽的女侍卫。心头油然生出一股怒火,脸上却波澜不起。 秋妹子有个过人之处,喝酒越多心里越明白。她连喝三大杯酒,心里更加清楚,自知这次不同寻常,不下大本钱很难请动陈元魁出兵相助。她咬了咬牙,痛下决心,压下心中怒火,换上笑脸,把身边最有姿色的侍卫送给臭虫何做见面礼。 臭虫何大喜过望,一双环眼笑成了一条缝。这时他已有了七八分醉意,拍着秋妹子的肩膀说:“妹子,哥谢你了。你鞍马劳顿,先歇上一宿,明日我一定给你报仇雪恨。” 臭虫何的心思秋妹子瞧得明明白白,知道他这会儿的心思全在她最俊俏的年轻侍卫身上。她心里一阵酸楚,真想一枪崩了陈元魁。可她还是忍住了,苦涩地一笑,只好客随主便了。 其实,达美的性子十分刚烈。她刚到秋妹子的匪窝时,一个叫天狗的小头目觊觎她的美色,一天到晚用色迷迷的目光盯着她。 一天夜里,天狗闯进了她的屋,欲行不轨。达美在匪窝里混日子,整天价打交道的都是矮脚虎、鼓上蚤、西门庆之辈,她一直存着戒备之心。 屋门刚一响动,她就翻身爬起。当天狗扑过来时,她侧身躲过,飞起一脚踢了过去,当下天狗的面皮就开了酱油铺,连爬带滚地跑了。 第二天,她告知秋妹子,秋妹子十分恼火,亲自动手打了天狗二十皮鞭,以儆效尤。 秋妹子性格乖戾,她可以任意处置身边的女兵,但不容许其他人动她们一指头。 彼一时,此一时。现在秋妹子把达美当作礼品送给了陈元魁,她想以死相拼,可她知道死也是白死,秋妹子不但不会给她立贞节牌坊,反而还会把她碎尸万段。 她更不想给臭虫何当玩物,可她又能怎么样呢?事已至此,她只有听从命运的安排。 那时若不是郭怀勇追得急,达美就做了臭虫何的牺牲品。当然,还得感谢彪子的告密。 他们逃窜到了臭虫何的地盘,秋妹子松了口气,想着法要报仇雪恨。她派人和臭虫何接上头,郭怀勇穷追不舍。 臭虫何迈着醉步拥着美人刚要进屋,忽然探子来报,说追兵已到了葫芦沟口。臭虫何一怔,脚下留步,瞪着眼看着探子:“你看清白了?” 探子说:“看清白了。” “有多少人马?” “百十多号人。” 臭虫何说了句:“他妈的,来得还真快。” 秋妹子这时急忙说道:“何哥,这是个难得的好机会。把他们引进沟来,来个瓮中捉鳖!” 臭虫何犹豫不决。徐大脚又说:“何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个村可不一定有这个店!” 臭虫何眉头一皱,随即又舒展了,呵呵笑道:“是个难得的好机会,咱们就来个瓮中捉鳖。”他恋恋不舍地松开达美。“等着我,回来再跟你喝交杯酒。” 秋妹子皱了一下眉,说:“让她们几个都上阵吧。她们的枪法都不错,个个都能枪打飞鸟。” 臭虫何扫一眼秋妹子送他的“礼物”,说道:“她们是我的女人了,就再不用上阵打枪了。再者说,母驴去拉车还要我们这些公马干啥。”说罢哈哈大笑。 秋妹子面无表情,显然臭虫何的话伤害了她。臭虫何觉察到徐大脚的不高兴,又是一笑:“妹子,我说话直,你不要在意。你是女中丈夫,跟她们不一样。走,咱们瓮中捉鳖去。” 走出两步,他又回过头对达美说:“喂,美人,你叫啥名?” 达美低着头不吭声。 秋妹子替她回答:“她叫达美。” 第114章: 紧箍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一仗不管是臭虫何和秋妹子,他们败得很惨。 在彪子的告密下,郭怀勇发现了秋妹子的的窝巢。 秋妹子他们几乎是在睡梦中做了俘虏。 达美因为彪子的缘故,活了下来。而臭虫何又臭又硬,离死神越来越近。 在杀臭虫何的前一天晚上,刽子手老冯举行着仪式。 他磕头,前额碰到青砖地面上,咚咚地响。徒弟们跟着姥姥磕头,前额碰到青砖地面上,咚咚地响。蜡烛光影里,祖师爷的脸,油汪汪地红。 他们各磕了九个头,跟着老冯站起来,退后三步。老冯老婆跑到外边去,端进来一个青瓷的钵子,倒提进来一只黑冠子白毛的大公鸡。一个徒弟将青瓷钵子放在祖师爷的神案前,侧身跪在一边。 老冯跪在了祖师爷神案前,左手扯着鸡头,右手扯着鸡腿,将鸡脖子神得笔直。另一个徒弟从青瓷钵子里拿起一把柳叶小刀,在鸡脖子上利落地一拉。 开始时没有血,他们心中怦怦乱跳——杀鸡没血,预兆着执刑不顺——稍候,黑红的血,哧溜哧溜地响着,喷到青瓷钵子里。 这种白毛黑冠子的公鸡,血脉最旺,每逢执大刑,他们都要买一只这样的公鸡来杀。一会儿,血流尽,将血献在供桌上,两个师弟,磕了头,弓着腰,退到后边去。 大徒弟、二徒弟随着老冯,趋前,下跪,磕头三个,学着老冯的样子,伸出左手的食指和中指,从青瓷钵子里蘸了鸡血,一道道地,戏子化妆一样,往脸上抹。 鸡血的温度很高,烫得指头发痒。一只公鸡的血,抹遍了两个脸。剩下的搓红了四只手。这时,几个人的脸和祖师爷的脸一样红了。 为什么要用鸡血涂面?为了跟祖师爷保持一致,也为了让那些个冤魂厉鬼们知道,他们是皋陶爷爷的徒子徒孙,执刑杀人时,根本就不是人,我们是神,是国家的法。 涂完了手脸,几个人安静地坐在凳子上,等候着命令。 太阳冒红时。院内那几棵老槐树上,乌鸦呱呱叫。 在团防营大狱里,臭虫何的一个马仔在嚎啕大哭。每天都要哭一次,哭天哭地哭孩子,神志已经不正常。 几个徒弟毕竟年轻,坐了不大一会儿,心中便开始烦乱,屁股也坐不稳了。偷眼看老冯,正襟危坐,好似一口铁钟。 他们学着老冯的样子,屏息静气,安定心神。涂到脸上的鸡血已经干了,硬硬的,俺们的脸像挂了一层糖衣的山植球儿。 徒弟们用心体会着甲壳罩脸的感觉,渐渐地感到心里恍恍惚惚,恍恍惚惚地跟着姥姥在一条很深很黑的地沟里行走。走啊,走啊,永远走不到尽头。 这次行刑,跟上次一样,比赶大集还热闹。 几个徒弟把那个亮晶晶的铁箍子,戴到臭虫何的脑袋上。真是天造地设,鬼斧神工啊,简直就是比量着臭虫何的头造的,套上去不松不紧,刚好吃劲。 臭虫何那两只血红的,满是眼屎的小眼睛,恰好从铁箍的两个洞里露出来。套好了铁箍,几个徒弟各往后退了两步,抻紧了手里的牛皮绳子。 臭虫何还在嘟哝着:“爷们……爷们……给个痛快的吧……” 这时候了,谁还有心思去理他呀!老冯和几个徒弟相互看了一眼,心也领了,神也会了,彼此微微地点点头。 老冯嘴角浮现出一个浅浅的笑容,这是他老人家干活时的习惯表情,他老人家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刽子手。 他的微笑,就是动手的信号。几个徒弟胳膊上的肌肉一下子抽紧了,只使了五分力气,立即就松了劲儿——外行根本看不出他们这一松一紧,牛皮绳子始终直直地绷着呢…… 臭虫何怪叫一声,又尖又厉,胜过了青龙山深处狼嗥。 他们知道梅仁厚就喜欢听这声,胜利者喜欢听囚徒的哀嚎。 他们就暗暗地一紧一松——不是杀人,是高手的乐师,在制造动听的音响。 那天正是秋分,天蓝蓝,日光光,四周围的红墙琉璃瓦,明晃晃的一片,好有一比:照天影地的大镜子。 突然间,他们闻到了一股扑鼻的恶臭,马上就明白了,臭虫何这个杂种,已经屙在裤裆里了,他真的就是一只臭虫。 他们偷眼往台上一瞥,看到梅仁厚双眼瞪得溜圆,脸色是足赤的黄金。 那些娘们,有的面如死灰,有的大张着黑洞般的嘴巴。再看那些村民,都垂手肃立,大气儿不出。有几个胆小的已经晕过去了。 老冯和几个徒弟交换了一个眼神,又是一次心领神会。是时候了,臭虫何遭得罪也差不多了,不能让他的臭气熏了老爷和娘娘们。有几个女人已经用巾子捂住了嘴巴。 女人们的鼻子比梅仁厚灵,梅仁厚吸鼻烟吸得鼻子不灵了。得赶紧把活儿做完,万一一阵风把臭虫何的屎臭刮到梅老爷的鼻子里,怪罪下来,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臭虫何这小子的下水大概烂了,那股子臭气直透脑子,绝对不是人间的臭法。 老冯的几个徒弟真想跑到一边去大呕一阵,但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行刑人要是忍不住呕了,势必会引起台上台下的人们的呕吐,那这事儿就彻底地毁了。 这场好戏该结束了。于是师徒几人暗中使上了源源不断的力道,让那铁箍子一丝儿一丝儿地煞进了臭虫何的脑壳。 眼见着臭虫何这个倒霉蛋头就被勒成了一个卡腰葫芦。他小子的汗水早就流干了,现时流出的是一层镖胶般的明油,又腥又臭,比裤裆里的气味好不到哪里去。 他小子,拼着最后的那点子力气嚎叫,老冯是杀惯了人的,听到这动静也觉得囗得慌。 铜铸铁打的汉子,也熬不过这“紧箍咒“,要不,怎么连孙悟空那样的刀枪不入、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子里锻炼了七七四十九天都没有投降的魔头,都抗不住唐三藏一遍紧箍咒呢? 其实,这道“紧箍咒“的精彩之处,全在那犯人的一双眼睛上。 老冯身体往后仰着,仰着,感觉到臭虫何的哆嗑通过那条牛皮绳子传到了胳膊上。可惜了一对烂眼啊,从“紧箍咒“的洞眼里缓缓地鼓凸出来。黑的,白的,还渗出一丝丝红的。 越鼓越大,如鸡蛋慢慢地从母鸡腚里往外钻,钻,钻……噗嗤一声,紧接着又是噗嗤一声,小虫子的两个眼珠子,就悬挂在紧箍咒“上了。 老冯期待着的就是这个结果。他们按照预先设计好了的程序,让这个过程拖延了很长很长。一点点地上劲,胡萝卜钻腚眼,步步紧。 到了那关键的时刻,猛地一使劲,就噗嗤噗嗤了。只有到了此时,老冯才长长地舒出了一口气。不知道是啥时候,俺们汗流浃背,脸上的汗水把那些干结的鸡血冲化了,一道道地流到脖子上,看起来是头破血流。 臭虫何还没断气,他的命真的是又硬又臭。但已经昏了过去,昏得很深沉,跟死也差不离儿。他的脑骨已经碎了,*子和血沫子从破头颅的缝隙里渗了出来。 老冯听到看台上传下来女人的呕吐声。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爷,不知是什么原因,一头栽到地上,帽子滚出去好远。 这时,老冯和几个徒弟齐声呐喊:“执刑完毕,请大人验刑!” 郭怀勇立正,抬手,甩袖子,跪倒,对着上边说:“梅老爷,执刑完毕,请皇上验刑!” 梅仁厚一阵紧急地咳嗽,半天方止,然后对着台上台下的人说: “你们都看到了吧?他就是你们的榜样! 梅仁厚说话的声音不高,但是台上台下都听得清清楚楚。 村民一个个被打折了腿似的,七长八短地跪在了地上。纷纷地磕头不止,还有人有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有喊罪臣罪该万死的,有喊谢主龙恩的,鸡鸡鸭叫,好一阵混乱。 梅仁厚笑了,说:“什么乱七八糟的!” 临走的时候,瞥见地上有一只臭虫。 春暖花开,虫子们的胆儿肥了,竟然光天白日地横行。 “哼!”梅仁厚狠狠地踩上去,虫屎、虫汁满地,和泥土搅和在一起,滋润着无数莫名的生灵。 第115章:恐怖的告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梅家的酒窖里。 她待在那里,被黑暗吞没了,埋葬了,掩藏了禁锢了。谁要是昔日见过她在明媚阳光下欢笑和跳舞,如今再目堵她这种惨状,准会不寒而栗。 黑夜般的寒冷,死亡般的冰冷,秀发不再有清风吹拂,耳边不再有人声萦绕,眼里不再有明亮目光,她身子弯成两截,不胜拖着沉重的枷锁,蜷缩在一丁点儿稻草上,身边放着一只水罐和一块面包,身子下面是牢房渗出的水所汇成的水泊,她没有动弹,几乎没有呼吸,甚至连痛苦也感觉不到了。 阳光,晌午,野外,博得一片喝采声的唱功,同欢场男人缠绵细语的谈情说爱,所有这一切不停地在她脑海里浮现,依然历历在目,忽而像愉悦的金色幻影,忽而又像怪异的可怕恶梦。然而,这一切无非是一种可怖而渺茫的挣扎,逐渐在黑暗中烟消雾散,要不然,那只是一种遥远的乐曲,在大地上凌空演奏,其乐声是在再也传不到这悲惨的深渊里的。 自从被囚禁在这里,一直无所谓醒,也无所谓睡。在这场横祸中,在这个地牢里,再也无法分清醒和睡,无法分清梦幻与现实,就如同分不清黑夜与白昼一样。在她心里,一切都是混杂的、支离破碎的、飘忽不定的、乱七八糟扩散开来的。她再也不能有感知,再也不能思考了,顶多只能想入非非。从来没有一个活人像她这样深深陷在虚无漂渺之中。 她就这样浑身麻木、四肢冰冷、僵如化石,连一道活门偶然的声响几乎也没有注意到。这道活门在她头顶上方某个地方,曾开过两三天,却连一点点光线也照不过来,每次有只手从那里扔给她一块坚硬的馒头。 她无意识唯一还能听到的,就是拱顶上那长满青苔的石板缝里沁出的水珠均匀地滴落下来的声音。这水滴掉落在她身旁水洼里的响声,她呆呆地听着。水滴落在水洼里,那就是她周围绝无仅有的动静,是唯一标明时间的时钟,是地面上一切声响中唯一传到她耳边的声音。 总之,她也不时感觉到在这漆黑的泥坑里,有什么冰凉的东西在她脚上或手臂上爬来爬去,把她吓得直打哆嗦。 她在这里呆了多久了,她自己也不知道。她一醒来四周就是黑夜、死寂,冰冷。她用手在地上爬着,脚镣的铁环划破了她的脚踝,锁链丁当作响。她辨认出周围都是坚墙厚壁,身下是淹着水的石板,还有一把稻草。可是没有灯,没有通风孔。于是她在稻草上坐了下来,有时为了换一下姿势,就坐到牢房里最下面一级上。有一会儿,她试着通过水滴的次数来计算在黑暗中的分分秒秒,然而一个病弱的脑子。很快就自行中断了这种悲惨的活儿,她随即又呆若木鸡了。 终于有一天,或者有一夜,因为在墓穴里子夜和晌午都是同样的颜色,她听见头顶上一阵声响,比平日看守带馒头和水罐给她时开门的声音还大些,她抬头一看,只见一线似红非红的亮光,穿过密牢拱顶上那道门,或者说,那扇翻板活门的缝隙照了进来。同时,沉重的铁门轧轧响了起来,生锈的铰链发出刺耳的磨擦声,活门的翻板转动了。她立即看见一只灯笼,一只手。 一个男人的下半截身子;门太低矮,她看不见他们的脑袋。灯光刺痛了她的双眼,她随即把眼睛闭了起来。 等她再张开眼睛,活门已经关闭,灯放在一级石阶上,一个男人独个儿站在她面前,黑衣一直拖到他脚上,黑帽遮住他的面孔。一点也看不见他整个人的身子,看不见脸。那真是一块长长的黑色裹尸布直立在那里,而尸布里面可以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震动。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这幽灵看了一阵子。其间两人谁都不吭声。在这地牢里,似乎只有两样东西是活着的,那就是因空气潮湿而劈啪直响的灯芯,还有从牢顶上坠落下来的水滴。水滴那单调的汩汩声,打断了灯心劈哩啪啦不规则的爆响声;水滴一坠落下来,灯光反照在水洼油污水面上的光圈也随之摇曳不定。 末了,女囚终于打破了沉默:“你是谁?” “你说呢?” 这答话,这腔调,这嗓音,叫她听了直打哆嗦。 男人声音嘶哑,吐字却很清楚,又说:“你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什么?” “去死。” “啊!”她说:“马上就去?” “明天。” 她本来高兴得扬起头来,一下子又耷拉到胸前,喃喃道:“还要等那么久!何不就在今天呢?” “这么说,你痛苦难忍了?”男人沉默了一会儿,又问道。 “我很冷。”她答道。 她随即用双手握住双脚,这种动作是不幸者寒冷时常有的,同时,她的牙齿直打冷战。 她惊慌地说道,“白昼属于人人,唯独给我黑夜,这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会在这里,知道吗?”男人又沉默了片刻,问道。 “我想我原是知道的。”她伸出瘦削的手指头,抹了一下眉头,像要帮助她自己的记忆似的。“不过现在不知道了。” 突然她像个小孩一样哭起来:“我要出去,我冷,我怕,还有什么虫子爬到我身上来。” “那好,跟我走。” 教士一面这样说着,一边拽住她的胳膊。那苦命的女子本来已冷到骨髓,可她觉得这只手还更冰冷。 “咳!这是阎王爷冰冷的手。”她自言自语。 男人一把掀掉风帽。这个幽灵一直是她罹难的祸根,把她从一个灾难推到另一个灾难,甚至惨遭酷刑。这幽灵的出现,反而使她从麻木状态中惊醒过来。她顿时仿佛觉得,蒙住她记忆的那层厚厚的布幕一下子撕裂开来了。 她的悲惨遭遇,这些记忆本来一半已经遗忘了,而且由于过度痛苦而几乎泯灭,如今看见面前出现这个阴沉沉的人影。这些记忆顿时又复活了,就好像用隐写墨水写在白纸上的无形字迹,被火一烘便一清二楚显现出来了。她仿佛觉得,心头上一切创伤又裂开了,鲜血直淌。 “哎呀!”她喊叫了起来,双手捂住眼睛,浑身抽搐而战栗。一说完便泄气地垂下胳膊,一屁股瘫坐下去,耷拉着脑袋,眼睛盯着地,依然颤抖不已。 男人瞅着她,那目光有如一只在高空盘旋的老鹰,它紧紧围绕着一只躲在麦田里的可怜的云雀,悄悄地不断缩小其可怕飞旋圈,倏然疾如闪电,向猎物猛扑下去,用利爪一把抓住那喘息着的云雀。 她低声呢喃着:“了结我吧!了结我吧!快给最后一击!” 她心惊胆战,头缩在双肩中间,好比一只羔羊正等待屠夫致命的当头一棒。 她痛苦得嘴唇在抽搐,看上去像在笑一样。“这是刽子手拿死刑犯开心” 说到这里,她呜呜咽咽哭了起来,抬头望着男人,说: “呵!我做了什么得罪,你对我恨之入骨?” “我爱你!”男人喊道。 她的眼泪霍然打住,目光痴呆,瞅了他一眼。他跪了下来,目光似火,紧紧盯住她看。 “你听见了吗?我爱你!”他又喊道。 “什么样的爱?”不幸的女人直打冷战。 他紧接着说:“一个打入地狱的人的爱。” 有一阵子,两人都默不作声,双双被各自的激情压碎了,他是丧失理智,她是麻木不仁。 听着,”男人终于说道,他又恢复了异常的平静。“在遇见你之前,我可是过得很快活……” “我何尝不是!”她轻轻叹息了一声。 “别打断我的话,直到有一天……” 说到这里,男人突然顿住。女囚听见从他的胸膛里发出声声的,好似垂死时的喘息,仿佛撕心裂肺的痛苦。 男人的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个令他愤怒的场景,当她向一个可悲而愚蠢的吹牛大王慷慨献出宝贵的姿色时,他就在现场,心怀嫉妒,怒火冲天!目睹那使人*中烧的形体,那如此温柔细嫩的鸽子,那在另一个人亲吻下颤动而泛起红晕的肉体! 男人滚倒在地面石板上的水洼里,脑袋一下又一下撞在台阶的石级角上。女人听着,看着,等他筋疲力尽,气喘吁吁,不再说了,她才低声又说一遍:“啊,王明轩!” 她放声大笑,笑声凄厉,打断他的话说:“瞧呀,老爷!你的指甲流血啦!” 男人一下子愣住了,好一会儿木雕泥塑似的,死盯着自己的手,末了,用一种温柔得出奇的声调说道: “那可不是!你就侮辱我,嘲弄我,压倒我吧!不过,来,快来!我们得赶紧。我对你说了,就在明天,河滩上的绞刑架,知道吗?时时刻刻都准备着。太可怕了!看见你走进囚车里!明天!明天!绞刑架!你的极刑!” 他一把抓住她的胳膊,精神恍惚,要把她拖走。 她瞪着眼睛呆呆看着他,“王明轩怎么样啦? “他到底怎么啦?”她冷冷地又问了一遍。 “他死了!”男人大声喊道。 “死了!”她始终冷冰冰的,一动不动。“那么,你为什么要劝我活下去呢?” 他并没有听她说,只是好似自言自语:“噢!是的,他一定死掉了,刀刃插过去很深。我想刀尖直刺到心脏!啊,我全身力气都集中在匕首的尖端上!” 女人一听,像狂怒的猛虎似地向他扑过去,并以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把他推倒在楼梯上,嚷道:“滚吧,滚,杀人凶手!让我去死吧!让我和他的血变成你脑门上一个永不磨灭的污斑!滚蛋!” 男人踉踉跄跄来到石梯前,悄悄把双脚从黑袍皱褶的缠绕中解脱出来,捡起灯笼,慢慢爬上通向门口的石梯,打开门,走出去了。 忽然,女人看见他从门口又探进头来,脸上的表情真可怕,狂怒,绝望,连声音都嘶哑了,向她吼着:“我告诉你,他就在你的旁边,就埋在你身边的墙壁!” 听到这个恐怖的消息。 女人扑倒在地上。地牢里再也听不到什么声响了,唯有水滴在黑暗中坠落下来震动了水洼而发出声声的叹息。 第116章:吃梅家饭当梅家兵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自打王明轩无缘无故地失踪了,团防营就没个头儿。上峰他的死,没有一点意外,毕竟他的仇家太多了。 他失踪了,他的妹夫来接任,也无可非议,毕竟梅仁厚已经是这一带最有心机的财主了。 他还是依赖郭怀勇,但是没有过分依赖,他有自己的想法。 他估摸着自己的实力,觉得有个100人的队伍就足够了,他要走精品化道路,这100人的武装自然要精挑细选。 他招募的团丁,年龄要求在18-20岁。那时候,不管谁招兵,见人就拉,不是太小,就是太老。他还制定了体能测试的标准,而且,抽大烟的不要;有帮派经历的不要;身家不清白的不要;举止不端的不要,而且最好能认识几个字,这要求比当年曾文正公招兵还严格。 他开出的饷银也非常诱人,每个月五两银子,简直是一个农户一年的收入啊。所以,附近十里八乡报名的人几乎挤破了门槛,但是近乎于苛刻的标准的使得能够合格达到标准的不过才一百零几人,这还是在文化要求降低一点的基础上才招到这么多人。被刷下来的人有的干脆骂娘:“这又不是考秀才,挑姑爷,不过是当丘八而已,犯的着么?” “一百零八人就一百零八人!”本来以为自己不得不扩招,结果合格的居然少得可怜,梅仁厚并没有太多抱怨,至于缺额的可以以后再想办法,这些人先训练着,以后再补起也是一样。他的梦想是把这108人,练成梁山上的108条好汉。 本来,按照怀勇的套路,无非是让这些人每天练练拳脚,偶尔放几枪,就能吓唬住人了。但是,梅仁厚不怎么想。 他通过马丁从省城里请了一名德国教官,这人曾经是德国陆军退役的军官,薪水是每月一百两银子,这真是让他肉疼。 梅仁厚这次算了花了血本,几乎用上了这两年他卖大烟所赚的钱。武器完全是德国原装进口货,清一色的德国毛瑟步枪,这是发射无烟*的弹仓式步枪,也是德国陆军第一种制式装备的无烟*步枪,还有当时一般人没有见过的绞肉机,德国产的马克沁机枪两挺。 如果,这支迷你武装能够如梅仁厚所愿精心训练的话,那它真是的很强大,至少在武器装备上,这方圆几百里都找不出一支和它相提并论的同等级军队了,哪怕是所谓的朝廷正规军都无法与他相提并论。 当然,这些装备都是通过马丁的关系搞到的,若是没有马丁这块金字招牌,想要从德国人手中弄到这样的装备,那无疑是痴人说梦。 “它真的是一支军队!不过至少也要等半年以后……”梅仁厚在人和装备都到齐的时候,心中暗暗想到。 梅仁厚对军械完全是由于这些年吃的苦头才会知道一些,这不是他所擅长的,而现在摆在他面前最现实的问题便是训练好手头这支微型武装,加强自己的安全防护,也好使自己手中有个可以随时使用的武力来震慑胆敢找自己麻烦的人,更重要的是,他的生意也指望这支武装。 对于这支微型武装的训练,谭延闿并没有太过干涉那个高薪聘请来的德国上尉,不过他也要求在训练中加入一些内容——大运动量的训练、大量的实弹射击。 德国上尉名叫托马斯,当然这是马丁给他取的简称,他的全名实在是太长了,这个名字也挺让梅世仁感兴趣的。通过马丁,梅仁厚清楚托马斯这个姓氏是一个非常经典的德国古名演变而来的,按照他们德国人自己的话来说,这个名字是最爷们的。 梅仁厚心想,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外国,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打地洞,讲究的就是一个出身。 在梅仁厚的眼中,托马斯是个典型的德国人,作风严谨,生活刻板精确的像一座钟表,不过他作为一名军人确实是十分合格的,至于当个教官可能稍微要打点折扣。 托马斯虽然作为一个曾经上过战场经历过真正战争的军人,但是依然还是被梅世仁的疯狂给吓了一跳——大运动量训练还可以算是接受,但是在实弹射击上,他的要求就非常苛刻了。 梅仁厚所要求的实弹射击在托马斯眼中是疯狂的,他把士兵分成两组,一组进行正常射击训练,另外一组则是在第一组的对面挖出一条刚好能够让人匍匐在里面的浅战壕,靶标就插在浅沟的上面,而下面便是匍匐在里面的第二组士兵。 可以想象第一次开枪的人能够有多大的准性,打偏的子弹没有击中靶标,大部分都打在了浅坑周边,这对于匍匐在浅坑中的士兵来说心理压力极大。 第一次进行这样的训练的时候,就有二十多个士兵被吓得晕了过去,而旁边就是几个郎中在等候给这些人治疗。就是这样,两组士兵轮换进行射击训练,可想而知这样的训练对于这支新兵来说是极为残酷的,训练不到计划的一半便因为受到惊吓的人太多而终止了。 在梅仁厚的眼里,这些团丁,根本不是人,甚至顶多只能算一条狗,为他卖命的狗而已。当然,他从不吝惜狗粮。 他把这支卫队的训练量也设定的非常高。好在他还知道循序渐进,而且在大训练量的同时也很好保证了侍卫队的伙食状况,保证他们有充足的营养来保持持续训练。在那个人人都吃不饱的时代,在能吃饱的同时,还能吃肉,对这些刚从饥饿里走出来的士兵来说,是比任何一样都幸福的事情。 托马斯对于梅仁厚这么疯狂的给他的士兵加码训练,心中感到骇然,不过作为一名军人,他在详细的介绍了欧洲国家军队的训练水平之后,还是没有使梅仁厚减少士兵的训练量,不过好在两个月之后体能方面的训练量已经不再增加,这让他和所训练的士兵长舒了一口气。 以托马斯的性格,和他相处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无趣,要说梅世仁和他唯一的共同语言便只有打靶射击了。 托马斯能够在森严的德国军队系统中任上尉,这完全是靠他的本事获得的,作为一名优秀士兵的基本功,他的射击技术可以说是非常精湛的,但是他却非常郁闷的碰上了梅世仁这个疯狂的射手。 梅仁厚的射击技术是用数万发子弹练出来的,这在百年以后的士兵看来不算什么,但是在这个时代就非常难得了。尽管使用快枪射击,开始的时候让梅仁厚有些别扭,但是适应了一段时间后,他的射击水平又回来了,几乎是百发百中,和托马斯的枪法不分伯仲。 让马丁对自己服服帖帖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梅世仁的自信心。虽然,为了能够折服这个正统的条顿后代,同时托马斯也希望能够通过枪法来压服这个东方的土财主,两人非常有默契的想出了各种比试枪法的花样。 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话,梅仁厚每天都会来军营一趟看看他手下的士兵,但是重头戏便是和托马斯进行枪法较量,这也让那些刚刚开始进行军事训练的士兵们开了眼界。当这些士兵们看到两人的枪法异常精准的时候,甚至有些胆大的士兵敢站在靶场上,头上顶着一个酒坛来让他们测试枪法,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亲身感受之后,这些士兵不会再像开始的时候听到枪响就腿发软,甚至子弹打到身边的时候会晕倒,头上顶着酒坛对他们来说心理上还是有点压力,但是他们更加信赖两人的枪法。 当托马斯和梅仁厚在校场上比试枪法的时候,总能够赢得周围士兵们的欢呼打气声,他们也没有想到这个吃饱了没事干的财主居然会有这么一手好枪法,甚至就连他们的洋人教官都比不过他,无形中他们对梅仁厚非常信服。 在梅仁厚的这支武装中,士兵的待遇是非常好的,每月五两的饷银使得这些士兵能够安心,尽管在这支武装中纪律非常严格,但是生活条件也非常不错,这使得士兵感到非常满意。托马斯和梅仁厚之间的枪法较量一直在持续着,这也无形中影响到了这些正在接受训练的士兵,他们训练更加刻苦起来,尤其是枪法上,他们也希望能够练成像教官和梅世仁那样神乎其技的准确枪法。 尽管子弹也需要进口,但是谭延闿并没有心疼士兵训练所必须的花费,只要他的士兵肯训练,子弹是尽可能的敞开供应,几乎每个士兵一个月就要消耗近百发子弹,这在当时来说是非常恐怖的一个数字,估计在省城也找不出一支在实弹射击训练中打掉这么多子弹的军队。 梅仁厚希望他的士兵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他目前所能够做到的也就是加强士兵训练,在人数规模上无法扩大的基础上,只能够尽量提高士兵的单兵水平,尤其是枪法水平,使得这支小型武装力量能够爆发出最为理想的威力。 更重要的是,他时时刻刻在提醒这些团丁,喊着让他心花怒放的口号:“吃梅家的饭,说梅家的话,当梅家的兵.....” 第117章:万事俱备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这支微型武装不断的训练过程中,梅仁厚又招到了十几个勉强符合条件的士兵补充进来,这些新招入的士兵大多都是当地的子弟,尽管年龄还比较小,但还是死缠烂打加入了这支武装,当然每个月五两银子是最大的吸引力。 不过令梅仁厚非常庆幸的是,这新加入的士兵年龄虽然都只有十六七岁,但是有几个文化程度还相当不错,虽然在走科举之路的人眼中,这些人已经算是废材了,梅仁厚要求不高,只要能够识字会写字便就足够了。 这些士兵在晚上的时候也会进行学习,在梅仁厚看来,一个合格的士兵不应该是个文盲,尽管那个时代对士兵的素质要求还没有那么高,只要枪法好,身体素质好就算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士兵了。 不过梅仁厚觉得军队应该是一个高度纪律性的地方,一个有文化的士兵自律性应该比文盲要强得多,再者说来统共也就是一百来个士兵,相对于他们训练所花费的金钱来说,这点教育投资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更何况这些人未必以后就会成为一个职业军人,而且从梅仁厚的角度看,梅府的卫士如果、多少有些文化,不仅可以让他的脸面上有光,而且在做起事来能够更好的领会上司的意图。 不管怎么说,梅仁厚的这支小型武装建设经过两个月的忙活之后,总算是有了些样子,算是步入正规了。 侍卫队在紧张的训练同时,其伙食和各项待遇也都跟得上,不仅士气高昂,而且一天比一天有个军队的样子,梅仁厚也不时的过问一下,在他看来这支侍卫队虽然人数少了点,但绝对要比他以前见过的任何一支军队都要厉害,而且这支军队不过是刚刚才开始组建并没有训练完成,他也有些期待当这支侍卫队完全训练过后会是怎么一个样子。 到了快十月份的时候,洋人派出了一个技术工程师带来了更多武器装备,特别是洋枪极其所需弹药。 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些弹药都是免费的。因为梅仁厚的这支小型军队规模虽小,但是因为训练繁重,其弹药消耗量非常大,这就要求他每个月都要委托洋行进口子弹、补充损坏枪支或是零部件,这对于洋行而言自然算不得什么。 在教官托马斯那里,他们才得知为何梅仁厚的订单会这么不同寻常,原来这支微缩军队的实弹射击训练非常惊人,就是连洋人自己的陆军士兵射击训练的平均数也没有这支小型军队的数量多。 梅仁厚见侍卫队训练已经非常不错了,可以拉到台面上来了,便开始着手侍卫队进驻梅府。在突击学习了几天的基本礼仪之后,这支对外宣称是梅家军的队伍开始接管梅府防卫。 为了能够给外人以一个全新的震撼感觉,梅仁厚专门请裁缝为侍卫队订做了专门的军服,给人的感觉是非常干练、精神,加上经过半年的训练,伙食营养也跟得上,所以当新的侍卫队穿过香街进入梅府的时候,百姓便被支卫队的风貌给吸引住了。 梅仁厚站在梅府大门口,看着侍卫队肩背新式步枪,身体健壮,迈步整齐划一,频频点头表示满意。 仅仅看着外表卖相便比梅仁厚所见过的任何一支军队风貌要强上许多,加上他早就知道这支侍卫队人数虽然并不多,但是人人可以称得上是神枪手,实际上若是两军对垒而战,就算对方和自己同样的装备,再多上几倍的人也打不过这支全部都是神枪手所组成的侍卫队,有了这支侍卫队在梅府,任何宵小都要胆战心惊,梅府将会成为龙潭虎穴让人望而生畏。 托马斯作为一名退役的军官,对这支人数并不多的侍卫队有着非常高的评价,这支小型军队的战斗力远远超乎他的想象。 最为惊人的便是这支才一百二十人的侍卫队在射击表演中的精彩表现——三百米靶标射击几乎全部命中靶标红心。 除了射击表演之外,还有梅仁厚安排的徒手格斗和持械格斗表演。 青龙山上的土匪自诩也是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他们的装备顶天也就是有两三杆鸟枪,绝大多数都还使用砍刀之类,有些也是江湖上的一些武林高手,在他们眼中侍卫队士兵的武功也就算是可以,但是对付一般的土匪是绝对没有问题的了。而震慑这些土匪的便是士兵手中的洋枪,还有两挺重机枪,以侍卫队士兵的枪法,只要跑得稍微慢些绝对是死路一条。 梅仁厚可以想象得到,如果青龙山仅剩的土匪对梅府的权威挑衅,那必然是一个血流成河的场面,在子弹和刺刀面前,这些土匪混混什么都不是! 托马斯不过是个退役上尉,本身能力也十分有限,到现在来看他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而托马斯本人也非常厚道的表示出了自己的能力有限,不太适合再继续成为侍卫队的教官。 不过梅仁厚还是把托马斯留了下来,对于这个严肃认真的洋人,他非常有好感,最重要的便是托马斯身上的军人气质非常令他赞赏,而且这个退役军官也没有现在大多数洋人那样飞扬跋扈,除了不是很爱说话之外,为人还是不错的。 就梅仁厚的目前所知道的,那些外国军事教官出工不出力,纯粹是来发洋财,顺便当把土皇帝的。 托马斯的能力虽然有限,但是相比之下其勤恳的工作态度远非外面那些外籍教官所能够相比,况且梅仁厚对他还有更进一步的想法,不过不是很成熟而没有提出来而已。 梅仁厚终于开始推动他谋划已久的大事了。他想组织一只超强的商队,把青龙镇的烟土卖到海螺城去。 他从卫队里抽出六十人作为护商队。说实在的,这六十名训练有素的侍卫队来护送自己显然是有些小题大做了,不过梅仁厚也正好用这个机会来检测一下侍卫队的战斗力。 这一次,梅仁厚一行六十余人化装成一个商队,里面全是烟土,当然还有几箱实打实的白银和古董。 之所以这么安排,谭延闿也是想引诱那些途径的山贼来上钩。等他到达海螺城后,要去拜访一下当地的名流。 这么多重要人物都需要去拜访,这礼物自然是不能够少的,梅仁厚也根据每个人的喜好不同而特别的进行了精心的准备。 第118章:初战告捷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决定和马丁一起护送这批货到海螺城去,在那里可以卖上高价。 青龙山的森林小道不仅漫长崎岖,人畜难行,马帮往往要走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而且充满各种难以想象的危险。 青龙山地势复杂山高林密,素以匪患深重著称,土匪强盗多如牛毛,专干杀人越货勾当,商人弄不好不仅丢了钱财,还要搭上性命,所以人们常常要花大价钱请人护商。 青龙镇上的人从来没人去过海螺城,曾经有商人少则十几个几十个保镖,多则上百个枪手,扛着*或者快枪,随同马帮一道辗转于凶险莫测的山道上和热带丛林中,土匪来了则打,实在打不赢则跑,或留下买路钱,或魂断深山密林,总之生生死死没有定规。几百年来,青龙山一直上演着这幕生死大剧,剧中没有不败的赢家,也没有永远的输家,人人都是弱肉强食的森林法则的牺牲品。 梅仁厚带上了怀勇的团防营。为了确保护商万无一失,他挑选六十名有战斗经验的团丁组成青龙镇第一支由正规军组成的护商队。如此强大火力配置,比省城里的官军火力还强大。 一个漆黑的夏天夜晚,空气中浮动着细小蚊虫扑面的喧嚣骚动和腐叶青苔的苦涩气息,一支庞大马队悄无声息地开出小王庄。 没有灯光晃动,没有人声喧哗,林间小道像铺了一层厚实而松软的地毯,牲口蹄子踏上去几乎没有声音,只有那些沉甸甸的脚步偶尔踩断树枝发出的脆响。 郭怀勇亲自走在队伍前面,他目光沉着,无所畏惧,那是一种职业军人才会具有的自信和坚定表情。在他身后,百余匹驮马背上驮着沉重的鸦片,士兵像黑色的影子保持沉默,脚夫粗野叱骂不听话的牲口。 这条长蛇般的马帮队伍蜿蜒而行,很快被夜幕遮盖,隐没在凶险莫测的大森林深处不见了。 许多天过去了,商队竟然平安无事,没有发生预料中的大战。有零星股匪袭扰,打上几枪,眼见对方人多势众,就不敢轻举妄动。只是一天夜里遭老虎袭击,咬死一匹马,哨兵也被抓伤,让郭怀勇懊恼不已。 为防备类似不测发生,他下令尽量赶到有人烟的村寨借宿,如无人家,则选择河谷平地宿营。在营地燃起大堆篝火驱赶野兽,脚夫把驮子卸下来堆放在中间,骡马圈起来吃草料,人围在货物四周睡觉。士兵加放游动哨,睡觉的人子弹上膛,枕戈待旦。 这天他们宿营的地方叫扁担山山,是两架大山对峙的一条深沟,有座火龙族山寨,只有十几户人家,一条溪水从寨子下面淅淅淙淙地流过。 郭怀勇看地形险恶,本想继续赶路,但是脚夫个个走得人困马乏,一心指望赶快住下来生火吃饭,再说有那么多武装保卫,一路上平安无事,所以谁也不愿意赶夜路。 脚夫都是些自由散漫的人,一辈子浪迹天涯,不受人管束,所以顾自把驮子卸下来,放了牲口吃草料,燃起火堆来烧茶煮饭,脚夫头儿躺在皮褥上舒服地吸大烟,一副放任自流逍遥快活的样子。 这就是老百姓,你长官管得了军队,管得了老百姓么?弄得长官想发火都没有对象。 然而到了下半夜,果然出了大事,一股黑压压的土匪来袭,有三百多人。 这股土匪占山为王,仗着人多势众熟悉地形,常常敢对大队马帮下手。他们个个都跟猴子一样灵活,攀悬崖过绝壁,抓树藤荡秋千,翻山越岭如履平地。打不赢就钻山林,得了手就大砍大杀,骡马货物洗劫一空,来无踪去无影。狡猾的土匪居然没有惊动山口的哨兵,他们顺着又深又陡的山涧摸进寨子,然后开始放火放枪,嗷嗷大叫,挥动雪亮的长刀逢人便砍,当场杀死几个惊慌失措的脚夫。 通常情况,马帮势单力薄,稍作抵抗,或者放弃抵抗,弃货逃命,那么土匪得手也不追赶,只将货物掠走。如果遇上货主不知好歹,硬要坚决抵抗,土匪就要大开杀戒,所有俘虏都将无一幸免。这就是青龙山的游戏规则,虽然没有文字规定,但是约定俗成,几百年来马帮土匪共同遵守,自然就成了这个地区没有条文的至高无上的法律。 问题是,今天这支护卫不同于从前任何一支保镖队伍,他们遇上强敌偷袭并不慌张,也决不肯弃货而逃,他们当然也就不可能遵守从前的游戏规则。 郭怀勇本来只在火堆旁打个盹,枪一响他就立即清醒过来。他的灵敏和反应是一种条件反射,他一个翻滚动作就趴在石头后面,并且射出一串子弹。其实多日来风平浪静的行程使他心中一直不安,马帮在明处,土匪在暗中,谁知道土匪什么时候偷袭?现在土匪露头,他竟感到如释重负,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杂种,果然找死来了!” 他看见马帮首领趴在地下脸色发白,嘴唇直打哆嗦,黑黢黢的山林里,子弹在空气中尖锐地划来划去,土匪吼叫声格外刺耳。 敌情很快就查明,土匪主要有两股,分别从正面和两翼压来,看得出他们意图是迫使马帮放弃货物逃命。 土匪听上去只有*,他们在黑暗中起劲地打着唿哨,一味地大吼大叫虚张声势,企图把对方吓跑了事。 土匪毕竟不是军队,他们好像一群野狗,只会仗势起哄,不像真正的狼群,在咬断猎物喉咙之前决不声张。 一枝单调的快枪突然响起来,枪声凄厉而高亢,好像乐队指挥手中那根细细的指挥棍一扬,立即引来许多歌手加入合唱队伍。 它们好像一群被歌声惊醒的鸽子,不情愿地咕噜咕噜地叫着,拍着翅膀在夜空中响亮地飞翔。它们才是这场战争歌剧中的领衔主演,激情飞扬,声音高亢,如同世界上最伟大的男高音歌唱家。机枪激越而嘹亮地歌唱,把死亡和血腥的信息向四面八方的夜空传播。这才是真正的战争之歌,枪口喷吐火舌,眼睛捕捉目标,飞速旋转的钢铁弹丸好像死神挥动的鞭子,刹那间就把那些暴露身体的土匪抽倒在地上。 土匪立刻被打懵了。 在他们有限的经验中,或者说自从他们在这个世界闯荡以来,生活头一次变得不真实,这天夜里的事情突然变了味道,好像谁同他们开了一个玩笑。因为这种场面不大像他们通常所说的“做活儿”,倒像进了屠宰场,被屠宰的却是他们自己。 他们闹不清楚究竟问题出在哪里,因为在青龙山,打仗的游戏规则历来是人多为王,枪多为强。许多天来他们一直派人悄悄跟踪这支马帮,数得清清楚楚带枪的只有六十个人,而他们却有整整三百人! 按说那些人打一打,放几枪就该弃货逃命,小狗怎么能与老虎争食呢?但是马帮非但没有吓跑,还把老虎打个脚朝天。 这就如同一群自以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江湖好汉,等到头上脸上狠狠挨了一通揍,牙齿踢落了,眼睛肿起来,鼻血也淌了一地,这才发现对方好像并不是个等着挨揍的软货。当他们确实省悟偷袭失败时,地上已经躺下不少于一百具尸体。于是侥幸活着的人喊爹叫娘豕奔狼突,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气急败坏的土匪头子哇啦哇啦一通叫唤,带领残兵败将刮风一样钻进山涧逃跑了。 枪声平息,钱运周担心狡猾的土匪没有走远,派个人摸下山涧去侦察。不一会儿侦察员回来报告,说土匪果然躲在山涧里,好像还在等待什么。有人不解,说土匪干么总是躲在沟里?钱运周不屑地回答:“土匪么,就得钻山沟。” 片刻工夫,一个小匪从涧底水淋淋地爬上来,仰着脖子抖抖地发问:头人说,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郭怀勇让马帮首领用火龙语大声回答对方:“我们是青龙镇团防营的!” 小匪立刻像鬼影子一样消失在水沟里不见了。 梅仁厚命令团丁土匪聚集的山涧扔*,他半开玩笑地嘱咐道:“不许落空,给他们送颗定心丸!” 几秒钟后,一道红光一闪,随着一声闷响,在夜空中划出一道很夸张的弧线,然后带着很响亮的哨音落进涧底爆炸开来。巨大的火光腾起来,烟雾笼罩深涧,猛烈的爆炸将岩石震裂,碎石像天女散花一样抛上天空,巨大的气浪把树木连根拔起,隆隆的爆炸声像惊雷一样经久不息,在山谷里发出一连串轰鸣的回声,把没有见识过战争场面的土匪彻底吓破胆。 他们原本都是当地山民,世代居住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大山里,金三角尚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社会,他们哪里有幸见识文明社会的杀人武器?杀人用刀和杀人不见血,这就是野蛮与文明的区别。洋人坚船利炮,清兵手持大刀长矛,这样的战争能进行下去吗?战争是生产力的对话,所以不是打仗的人不勇猛,也不是土匪跑不快,而是他们运气实在太差,因为这天夜里他们不幸面对的是另一个时代。 洋枪洋炮彻底摧毁土匪的信心,侥幸活命的人,包括那个曾经威风八面的土匪头子抱着被弹片削去半只耳朵的脑袋,都跟兔子一样没命地窜出山沟,窜进树林,从此销声匿迹不见踪影。 战斗结束,除死了几个脚夫,伤了几匹骡马,护商队未折一人。 一路晓行夜宿,团丁们百倍警惕,不敢稍有松懈。这天他们来到一座险要山隘,前面叫起来,说有土匪拦道。 拦道者很霸气,敲着一只木鼓,吹着号角,山隘上垒起圆木和石头,一溜排开几十条*,发下话来留下买路钱,否则不许通过。 郭怀勇急忙赶到队伍前面,他看见山隘两边都是悬崖,地势险要无法迂回,山顶一座大寨,能看见露出竹楼尖顶,估计是土匪的大本营。再看拦道土匪,个个跟野人一样头发老长衣衫不整,有的抱着竹烟筒,有的站起身来看热闹,全然没有打仗的准备。 这就是说,土匪并不清楚护商队底细。他心中有了底,让向导问土匪,留下买路钱是多少?山上答:按老规矩,三抽一。 三抽一就是每三驮货留下一驮,郭怀勇当然不肯认这个账,但是打起来地势不利,恐怕会有伤亡。于是他派人对山上声明:“我们是青龙镇团防营的,借你们地盘过路,请高抬贵手,将来大家交个朋友。 小匪把话传回寨子,过一阵有人发下话来说:“老大说了,给你面子,留下十匹骡子十驮货,放你们走路。 马帮首领在青龙山走了一辈子山道,见过许多世面,他连忙去拉钱运郭怀勇,示意他答应下来好走路。通常遇拦道劫匪,三抽一或者五抽二都有,只给十驮买路钱已经给足天大的面子。 行话称“放血”,有放鸡血、猪血和牛血之分,放鸡血总比放牛血或者血本无收强得多。问题是郭怀勇不是老百姓,他有自己的准则。对这些偷鸡摸狗的强盗,莫说十驮,就是留下一驮货他也不干。军人的准则就是靠枪炮来说话。 于是快枪从大树后面伸出枪管,子弹上膛,枪口瞄准山上那些暴露的人影。他让向导继续麻痹土匪:“感谢大爷给面子,这十驮货全孝敬你们啦!” 土匪不知是计,一个小头目大摇大摆走下来,后面跟着十几个人来收货。他们倒背着枪,全然没有防备。 郭怀勇眼看时机已到,大喝一声“打!”顿时枪声像爆豆一般骤响起来。那些神气活现的土匪顿时变得跟树叶一样轻飘飘的,被子弹下风暴刮得站立不稳纷纷人仰马翻,侥幸活着的要逃命也来不及了,快枪点名一样追上他们,把他们牢牢地钉在地上再也没法动弹。 土匪乱成一团,哇哇怪叫,乱糟糟地扔下工事逃回寨子去。士兵毫不费力就占领山隘。郭怀勇命令继续向寨子扔*,*落下去,火光和浓烟腾起来,那些竹楼都像不结实的玩具一样散开来。土匪好像受惊的耗子,慌慌张张从窝里被驱赶出来,但是子弹仍不肯放过他们,到处追逐把他们变成一堆堆四分五裂的尸体。 马帮首领不再害怕,他从地上爬起来观战,拍着手哈哈大笑道:“过瘾,过瘾!我一辈子走南闯北,今天算是开眼界啦!” 郭怀勇站在隘口上,了望四周战场,心里竟生出一丝小小的悲哀。他不是叹息对手太弱而是遗憾自己太强大,土匪一触即溃,垮得那样彻底,连一点小小的反抗都没有。他们唯一的长处就是逃得快,眨眼工夫就钻进树林里不见了,当你的望远镜还在草丛里搜索,他们的身影却已经在对面山头上闪现。 为了不给土匪喘息之机,他命令再扔几颗炮弹,把那些吓破胆的当地人送远些,让他们彻底消失。 他们把土匪老窝里的骡马鸦片掳掠一空,放一把火,然后押着骡马队伍浩浩荡荡通过山隘远去,把那片冒着黑烟和尸体狼藉的战场丢在身后。 青龙山!魔鬼在哈哈大笑! 第119章:东方破晓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朵红霞在天边燃烧起来,红火球似的太阳从燃烧的霞光中脱颖而出,夜幕瞬间化成一片灰烬。 梅仁厚大吃一惊,目光发痴,呈现在他眼前的是一望无边的大荒滩。 他们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上疾行了三天三夜,一眼望去,一片褐黄色,除了鹅卵石就是沙丘,看不到树木庄稼,更别说村庄人影了,只有几丛沙柳、骆驼草当风抖着。他被眼前的荒蛮惊呆了。 郭怀勇一伙浑然不觉,在后面推搡着三个女俘说着荤话寻开心。这伙丘八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就忘掉了一切。他们倒也能随遇而安,同时也急需另一种刺激提精神。此时他们不遮不掩地露出了雄性动物的本色,一开口就奔下道。 梅仁厚个比较严谨的人,平日里带兵要求极严,是不容许士兵在女人面前行为放肆说荤话的。可这会他心事重重,顾不上理会这些。 郭怀勇却没看出梅仁厚的脸色,大声嚷道:“老爷,你给评评,这三个土匪婆哪个最漂亮?” 郭怀勇没当兵之前给一个吴姓财主扛长工。吴财主财大气粗,年过六旬,老婆也娶了六房。那个六姨太比吴财主小了四十多岁,年仅十八,而且跟怀勇是同村。 六个老婆吴财主哪里顾得过来,六姨太难免受到冷落。寂寞难耐,六姨太便去找同村的年轻长工扯闲篇。 三来两往的俩人缠绵在了一起。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很快就被吴财主现了。吴财主勃然大怒,把郭怀勇抓住打了个半死,把六姨太卖到了妓院。黄大炮本来就是个火爆脾气,哪里肯咽下这口恶气。 伤好之后,他给吴家放了一把火,随后去当兵吃粮。 郭怀勇穿上军装后,最初,他和王明轩尿不到一个壶,常因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王明轩吵架。 一天王明轩打洗脸水,他嫌王老爷的卫兵把水洒在了他的被子上。俩人吵了起来,后来动了手,谁也拦不住。卫兵的头被他揪下了一撮,脸也被抓破了。可他更惨,鼻血涂得满脸都是,躺在地上大口喘着气,半天起不来。最终,他挣扎着站起身来,谁都以为他要和卫兵拼命,没料到他冲着卫兵抱拳,说道:“我服你了。往后我听你的。” 人们都说他是王明轩的左右臂膀。他为此常常洋洋得意。 后来,王明轩死了,他隐隐约约觉得这事跟梅仁厚有关系。但是,他想想算了,梅仁厚连王明轩都能干掉,他的本事天大了去了。 梅仁厚感觉,郭怀勇性子爆,脾气燥,说话嘴边不站岗,还有爱玩女人的毛病,可他心眼并不坏,打仗很勇敢,办事公私极为分明。 在下边黄大炮把他叫“大哥”,在正式场合喊他“老爷”。再者,若是黄大炮把他喊“老爷”,那肯定是公事;若是喊他“大哥”,一定是私事。 那时,郭怀勇让梅仁厚评判三个女俘哪个最漂亮,叫他“大哥”。郭怀勇果然如梅仁厚所说那样“办事公私极为分明”。评论女人的美丑绝对不是公事。 “大哥,我给这三个土匪婆编了号,这是一号,这是二号,这是三号。”梅仁厚一脸邪笑。 在早霞的映照下女俘的样子看得清清白白。被黄大炮编为一号的达美最年轻,一条镢柄独辫油黑亮,鹅蛋脸白里透红,两颊嵌着酒窝,虽怒似笑,不由人生出怜香惜玉之意;一双黑葡萄似的眸子里溢满着野性;身材高挑,体健却不失窈窕;一条绳索捆了个交插十字花,把一对原本就十分丰满的鸽子勒得似要挣破衣服。 编为二号和三号的秋妹子和他的女兵快三十岁了,比一号明显逊色一些,腰身粗壮了些,脸膛红黑了些,但五官都很周正,辱没不了“俊俏”这个词,且都丰乳肥臀,很有诱惑力,只是因为一号女俘太出色了,才使得她们黯然失色。 梅仁厚忍不住也多看了一号女俘几眼,觉得她很眼熟,好象在哪里见过。想了半天,没想起来,他在心里嘲笑自己看花了眼,自己怎能见过她呢。 二号女俘秋妹子见梅仁厚看她,也瞪眼看梅仁厚,毫不示弱。梅仁厚觉得自己的目光有点怀旧,他不想释放错误信号,于是撤回了目光。 达美的秀色无可争议,怀勇为二号和三号的排序有了异议,并与马仔因此生了争执。俩人为此争得脸红脖子粗,其他人在一旁起哄邪笑。传令兵四眼狗也跟着傻笑。 郭怀勇一把拽过四眼狗,坏笑道:“四眼狗,让这两个女人给你做媳妇,你挑哪一个?” 四眼狗十六岁,嘴唇上刚刚生出黄茸茸的嫩毛,一脸的娃娃相。他看着两个女人,小圆脸涨得血红。 怀勇在一旁笑道:“四眼狗还毛嫩哩,不知道女人是啥滋味,你想吃奶吗?来来来,尝尝是啥滋味。” 怀勇按住二狗的脑袋往胸脯挺得最高的二号秋妹子怀里推。四眼狗躲闪不及,脑袋撞秋妹子的丰乳上。一伙人都大笑起来。 四眼狗羞得满脸通红,向梅仁厚求救:“老爷!……” 梅仁厚回过头来,见郭怀勇闹得实在不像话,冷着脸训斥道:“正经一点!也不看看是啥时候了,还耍二杆子!” 郭怀勇一怔,这才发现梅仁厚的脸色很难看,急忙松开了四眼狗。其他人见老爷恼了火,也都赶紧噤了声。 梅仁厚冲郭怀勇和刘忠义招了一下手,朝一旁走去。黄、刘二人相对一视,明白老爷有话要对他们说,尾随过去。 梅仁厚走出十来步,站住脚。两个下属一左一右站在他身旁。 梅仁厚环顾一下四周。声音低沉地说:“咱们走错了方向。” 郭怀勇抬眼看看跃上地平线如火球般的太阳,很自信地说:“没错。咱们来时是向西,现在是往东,咋能走错。” 梅仁厚指了一下大荒滩:“咱们来时没经过这地方呀。” 刘忠义环眼四顾,半晌,疑惑地说:“是有点不对头,咱们好象走进了死人滩?” 梅仁厚点了一下头,他所担扰的就是误入死人滩。 “咱们现在在啥位置?”刘忠义问。 “四眼狗!”梅仁厚喊了一嗓子。 四眼狗跑了过来。他穿着一身与身体极不相符的宽大军装,左肩斜挎着干粮袋,右肩斜挎着公文包。这两样东西把他装扮得很象一个兵。 昨晚一场恶战,许多壮汉都丢了性命,可他却没少一根汗毛。他真是福大命大造化大。 “把地图拿出来!” 四眼狗从斜挎在身上的公文包拿出地图摊开。 几双眼睛看了半天,都弄不清楚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梅仁厚想确定一下方向,伸手去掏指南针,却摸遍全身的衣兜都没找着。 昨晚一场恶战,指南针不知何时弄丢了。他沮丧地叹了口气,抬眼远望,扑进眼帘的是白花花一片的盐碱地,不敢多看,多看了眼都花。 这个鬼地方是哪儿?梅仁厚十分茫然,回过头来,只见刘忠义和郭怀勇也面面相觑,他们更是弄不明白到了啥地方。 梅仁厚心中十分惶然,自己现在在啥地方都弄不清楚,还往哪里走哩?! 梅仁厚的目光射到了三个俘虏身上,决定审一审俘虏,摸摸况。 梅仁厚让人给女俘们松了绑。十几条汉子刀枪在握。她们三个就全都是魔头,也插翅难逃。 梅仁厚下意识地整了一下军装。他向来很注重自己的军人仪表,现在面对三个女俘也不例外。 三个女俘活动着麻木的胳膊,面无表地呆望着梅仁厚。 梅仁厚岔开双腿,双手插腰,干咳了一声,刚要开口,忽然意识到站在他面前的不是他的部下士兵,而是女俘。他略一思忖,换了个姿势,两手背在身后,来回踱着步,尽量把语气放的和蔼一些:“我从不杀女人。” 三个女俘冷眼看着梅仁厚,显然都不相信他的话。梅仁厚明白她们的心思,顿了一下说:“你们只要老老实实跟随我们走,我们不会为难你们的。” 三个女俘还是冷眼看着梅仁厚。 梅仁厚又缓和了一下口气,问道:“你们谁知道这地方叫什么名?” 没人回答。 “你们不用害怕,说出来我们不会为难你们的。” 还是没人吭声。 梅仁厚在三号女俘面前站住了脚,说道:“你说吧,我们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三号女俘凶狠狠地瞪着眼喊道:“要杀就杀,要毙就毙,姑奶奶我啥都不知道!” 梅仁厚肚里的火“腾”的一下就上来了,脸也变了颜色。他咬了咬牙,把蹿上心窝的火气又压了回去。他转脸想审问一号女俘,只见一号女俘很妩媚地看着他,眼波充满着暧昧。 他心里不由“咯噔”了一下。 梅仁厚最后来到二号女俘面前。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把二号女俘又打量一番,越看越觉得眼熟。 梅仁厚的烟锅冒着淡淡的青烟,他望着袅袅升腾的青烟出神,似乎回到了昔日的岁月里…… 第120章:危险逼近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最初的行军颇有几分轻松。 三个女俘没有再被五花大绑,只是用绳子拴住她们的手脖子串成一串,被大兵们夹在中间前行。 尽管这支队伍虽然十分疲惫不堪却因有三个漂亮女俘的存在,倒也有了很多生气。这伙士兵都二十刚出头,正在血气方刚的年华,他们长年生活在兵营,很少接触到女人,心底都埋藏着雄性动物的欲望和饥渴。 此时,他们互相拿三个女俘调侃取笑,嘴巴解一解馋,抚慰一下心头蠢蠢欲动的原始欲望。有几个士兵借推搡女俘们快走之机,趁势在女俘们诱人之处捏摸一把,惹得一声怒骂和一阵哄笑。 梅仁厚走在队伍的最前头,一张脸板得如同生了锈的铁块。怒骂哄笑声不时地撞进他的耳鼓,可他已无心去约束呵斥部下。 他忧心忡忡,不时地举目看着迎面如血浸似的朝阳,又环顾一下四野。他心里一直不踏实,很是疑惑,升起太阳的方向究竟是不是东方? 举目远望,清晨的死人滩莽莽苍苍,石头上有着如同海浪般的波纹,一直涌到了看不到头的天边。 天色如洗,浮动着几块白云,看不到飞鸟,瞧不见走兽,没有绿色,只有一望无垠的荒凉与令人心寒的寂寥。 天尽头有一轮无与伦比的如画般的火球,区别着天与地的界限。如果这是一幅油画,景色可谓雄浑壮美。 可这不是油画,这是现实,不能不让梅仁厚惊恐不安忧心忡忡。 太阳愈升愈高,天气也愈来愈热。士兵们的军装早已被热汗溻透,随即又被阳光晒干,晒干后又被溻透,如此这般的循环着。 那一片带咸腥味的破衣服就在身上咔咔的响。队伍前进的速度明显地减慢了。有人直喊热,脱了帽子,解开了衣扣。 当太阳升到了头顶时,天气闷热得象个大蒸笼,所有的人都死鱼般的张大着嘴巴,出气如牛喘。 平日里最讲究仪表的梅仁厚也解掉了敞着怀,摘下帽子直擦汗。郭怀勇、刘忠义他们干脆脱了军装,光着膀子行军。 三个女俘的绸料衣裤早已被汗水浸得雨淋了似的,紧紧贴在身上,把女人特有的曲线勾勒得显山露水的,惹得这伙大兵的目光锥子一样的往她们身上钻,却因骄阳的炙烤,他们都没了最初的心,只是放荡了目光而已。 队伍行军的速度减慢了。大伙默然不语,只有疲塌的脚步声沙沙作响。 梅仁厚回头看了一眼死气沉沉的队伍,眉头皱了一下,对紧跟在身后的刘忠义说:“老刘,别走哑巴路,活跃一下气氛,唱两嗓子。” 刘忠义是个爱热闹的人,只唱了一句他就打住了。 “咋不唱了?” “我嗓子疼。” 天气愈来愈热,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消耗掉的水分需要补充,郭怀勇仰起脖子把水壶里最后一滴水倒进喉咙,赌气似的把水壶扔得老远,水壶在沙地上滚动着,出一阵令人沮丧的咣啷啷的声响。 梅仁厚转脸去看,看到还有好几个士兵都喝干了水。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腰间的水壶。他的嗓子眼早都冒烟了,可他舍不得喝一口水。 他已经看出了问题的严重性,知道干渴刚刚开始。腰间的这壶水就是性命,每喝一口生命也许就接近死亡一步,不到最关键的时刻他绝不轻易动用这壶水。他停下脚步,用舌尖舔了舔已经干裂的嘴唇,沙哑着嗓子对大伙说:“弟兄们,忍着点,水要省着喝。” 郭怀勇伸出大舌头环舔了一下嘴唇,有气无神地说:“老爷,歇歇脚吧。”说着一屁股坐在地上,随即蛇咬了似的跳了起来。原来是沙地上的鹅卵石烙了屁股。 “他娘的,这石头蛋赛过了煤球!”郭怀勇一脚把一块鹅卵石踢得老远,悻悻地骂了一句。 梅仁厚仰脸看着天。天蓝得青,没有一丝云彩,没有一丝风,太阳似一个硕大无比的火球在头顶上空悬着,耀眼得令人目眩,毒辣辣的阳光烤得空气都烫,吸进肺里都有点呛人。环眼四野,别说遮荫的树木,连棵草也难得瞧见。 梅仁厚无声叹息一下,说了句:“慢慢走吧。”垂下头又朝前移动脚步。 士兵们面面相觑,无人吭声,可谁都明白老爷的话是对的。这时候谁也都看得出他们的处境不妙,不禁心中都是一沉,再没有人对那三个年轻俊俏的女俘感兴趣。此时在这个地方歇脚会被活活烤死的。他们强打起精神,默然无语地往前赶路。 太阳斜到了西天,眼前终于出现了一点绿色。郭怀勇最先瞧见了,打了一支强心针似的喊叫起来:“老爷,快看!” 梅仁厚手搭凉棚,顺着黄大炮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天尽头处隐隐约约现出一抹绿色。他立刻兴奋起来,大声命令道:“弟兄们,加速前进!” 大伙都瞧见了那抹绿色,队伍立刻有了生气,行军的速度明显地加快了。三个女俘交换着眼神,郭怀勇搡了二号一把:“磨蹭啥,还不快点走!” 其实,秋妹子对那一带的路径很陌生。虽曾和臭虫何去死人滩猎过黄羊,但并不熟悉路径。她只知道他们走错了路,可该朝啥方向她也不清楚。 或许达美知道知道路径,可她俩宁愿去死,也不愿给他们指路。 这支队伍越走离死神越近。 第121章:夜不能寐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到了近前,果然是一片胡杨林。 死人滩的胡杨林显露出独特的风采。有的身段优雅四肢舒展,好似戈壁滩的迎宾松;有的只有树身没有树叶,却生成奇特的形状,好似枯木雕塑;有的前面完整,背面蚀空,宛如舞台耸立的树的模型;有的横卧在地,如同一堆乱石,用手指去敲,出铮铮的声响;有一棵胡杨十分奇特有趣,粗壮高大的树杆没有一片树叶,朝北的一面被风沙蚀空了,树顶有一个硕大的瘤疱,远远看去,犹如一个老人肩上架着一只雄鹰。 林边有棵胡杨,碾盘般粗壮,堪称树王,树端斜逸出两岔,呈“丫”字形伸出苍穹;一枝象杂技演员耍碟子,屈着颈弓着腰嘴里叼着一团绿荫;另一枝伸向东南方,枝头树叶甚为茂密,犹如撑着一把硕大无朋的绿伞。 传说沙漠中的胡杨树可以三千年不死,死后三千年不倒,倒下之后还可以三千年不腐烂。 这片胡杨林多少年龄了?也许自从盘古开天地就有了这片胡杨林。 梅仁厚没有心思追根溯源去探询胡杨林的年龄。他看到胡杨林的那一刻,沉重的心有了一点轻松。 梅仁厚看着胡杨林,又转眼看着就要跌进山窝的夕阳,说道:“今晚就在这里宿营吧。” 大伙得到命令,谁也没心思去参观欣赏戈壁滩上这独特美丽的风景,拣一抹荫凉就仰面八叉地躺倒在地。戈壁滩上一天的行军把这伙残兵全都累垮了。 梅仁厚四下察看了一番,这是他的习惯。胡杨林也就十多亩大吧,被沙漠锁在了一隅。他走了一圈,在一果枯树前站住脚。他仰脸看树,树冠光秃秃的,没有一片叶子,伸手推了一下,枯树竟然轰然倒下。他吃了一惊,看着倒在沙地上的枯树呆。这棵枯树立了多少年?难道等待他的这一推?讶然良久,他心中油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长长叹息一声。 郭怀勇把秋妹子三个安顿到一棵大胡杨树下,便靠着另一棵胡杨树坐下,目光正对着三个女俘。他浑身的骨头散了架似的酸疼疲惫,摸出烟叼在嘴角,想抽口烟解解乏。 刚抽了一口,他就咳嗽起来,赶紧掐灭了烟。他的嗓子眼着了火似的生疼生疼,那烟进了嗓子眼,似火上浇了油,嗓子眼疼得钻心。 他下意识地摸着腰间的水壶,迟疑半晌,解下来喝了一口。当他放下水壶时,觉秋妹子三个都瞪着眼看他手中的水壶,伸出舌尖不住地舔着裂出血口子的嘴唇。他没有理睬,闭上眼睛蓄精养神。 忽然,耳边响起一阵骚动声。梅仁厚一惊,全身的肌肉绷紧了,下意识地握住枪把,忽地站起了身。原来两个士兵为争一块干粮打闹起来。 行军途中大伙都被干渴折磨的奄奄一息,饥饿的感觉被挤到了角落。此刻找到了荫凉地,歇息了片刻精神稍有了恢复,饥饿这个魔鬼从角落里爬了出来开始在士兵们空空如也的肠胃里尽地唱独角戏。 适才,就是一个丢了干粮的士兵饿急了眼,抢吃四眼狗的干粮,而打了起来。 郭怀勇疾步走了过去,大声喝道:“长生,住手!” 身高体壮的李长生很不愿的住了手。他三十出头,是伙头兵。 四眼狗擦了一把鼻血,叫了声:“老大!”泪水就流了出来。 郭怀勇走过去拍拍四眼狗的脑袋,心里很不是滋味。 此时此刻,梅仁厚看到二狗被打出了鼻血,肚里的火直往上蹿,真想抽长生几个耳光。可他看到李长生却毫无惧色,一双求食的目光虎视眈眈地盯着四眼狗手中的锅盔。 饥饿使这个平日里蔫儿巴叽的汉子不再安份守已。 他轻叹一声,消了肚里的火气。他下意识地去摸自己的干粮袋,却摸了个空。他的干粮袋不知啥时候弄丢了,不禁皱紧了眉。他发现其他士兵都瞪着眼睛看他,当下心里明白这件事必须谨慎处理,略一思忖,命令道:“四眼狗,把你的干粮分一半给李长生。” 四眼狗讶然地看着梅仁厚,见梅仁厚的脸色不容置疑。他垂下目光看着手中的锅盔,半晌不肯动手。 梅仁厚的声音严厉了:“四眼狗!” 四眼狗这才极不愿地把手中的锅盔掰了少一半给李长生。 李长生拿过锅盔,大口吞吃着。梅仁厚在他肩膀上拍了拍说:“老蔫,你让着他点。”李长生一边吞吃,一边点头。 他贪婪的吃相勾引得梅仁厚也饥肠辘辘,他转过身去,干咽了一口涎水。稍顷,他把郭怀勇和刘怀义叫到一旁,三人嘀咕了半天。 随后梅仁厚留下俩人看守着秋妹子,命令其他人四处寻找水源和能吃的东西。 时辰不大,出去的人一个个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这个胡杨林并不大,两根烟的工夫他们就寻个了遍。没有水源,没有走兽,连一只飞鸟也没找见。 梅仁厚的脸黑得很难看,默然无语。郭怀勇说他带上弟兄们再仔细找找看,不相信连个免子都找不到。 梅仁厚摇摇头。他心里明白,没有水源哪来的飞禽走兽。在这个荒凉的大戈壁滩上这块巴掌大的胡杨林能存在已经是个奇迹了,不可能再有奇迹出现了。 郭怀勇请示梅仁厚:“老爷,咋办?” 梅仁厚沉吟半晌,有气无力地挥了一下手:“让弟兄们好好休息休息,保存点体力明日好行军。” 天很快就黑了下来。 干渴、饥饿和疲惫已经把这支队伍折磨垮了。士兵们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昏沉沉的死睡过去。 梅仁厚身心皆十分疲惫,可没有睡意。他躺在还有些烫的沙地上闭目养神。忽然,他想起一件重要的事,猛地坐起了身。安寨宿营必须有安全防御措施,他想派几个岗哨,可耳边都是一片如雷的鼾声。 躺在另一侧的刘忠义也没睡着,也说道:“刚才找水时我察看了一下地形。这是大戈壁滩,给谁黄鱼谁也不会来这个鬼地方。” 梅仁厚站住了脚,刚才他也察看了地形,四周是一眼望不到边的沙丘,可一种本能却没有使他完全放松警惕。他把秋妹子三个女俘赶到一个沙窝里,捆了她们的双手,随后仰靠在沙窝口一棵水桶般粗壮的胡杨树上假寐着。 大漠之夜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寂寞,四周听不到一点天籁之音,似乎连风儿也死去了。没有月亮,只有满天星斗闪闪烁烁。 梅仁厚的心海却不似大漠之夜风平浪静。他心潮汹涌,思绪万千…… 第122章:羔羊落狼口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子夜时分,温度骤然降了下来,和白天的高温判若两季。梅仁厚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揉了揉涩的眼睛,只见四周一片漆黑,天上的星星比刚黑时繁了许多。他把衣服的钮扣扣了起来,又扎上了武装带,还是有点冷。 他怕坚持不住昏睡过去,便挣扎起身,折了些树枝,燃起了一堆篝火。 篝火的烈焰撕破了黑暗,把近旁的一切映照得清清楚楚。秋妹子三个女俘就横躺在眼前,篝火的橙色给她们的脸上抹上一层淡淡的红晕。 子夜的寒冷并没影响她们的睡眠,她们实在是太困乏太疲倦了。熟睡中的她们没有了白日里的敌视冷漠对抗的表情,还原了女人温馨柔如水的本色。 秋妹子躺在边上,距梅仁厚不足一丈远。篝火把她辉映得更加妩媚俏丽,她白皙的肤色并没有被戈壁的烈日晒黑,而是红了些,却更加娇艳迷人。 她的睫毛很长,鼻梁高挺且直,嘴巴很小,只是嘴唇不再娇艳红润,布满了细密的血口子,那是干渴缺水所致。 她的呼吸很急促,每次都把胸绷得很紧,似乎单薄的绸衫限制住了她的呼吸。绸衫是粉红色的,好久没洗了,油汗浸透出一种光的物质,与绸料自身的光泽融为一体,在跳跃的篝火映照下忽明忽暗地变幻着,把女人身上丰腴的一切都出卖在梅仁厚的眼里。 乍看上去,她很像刚从泥水中捞出来的的裸体女人。 梅仁厚看呆了。他太久没有看到秋妹子了,如今回忆起来,他都想不起秋妹子到底长的啥模样。面前这个俏丽的女人睡着了,他的目光不仅大胆,且十分放肆地在她的身上徜徉浏览。 他如痴如醉呆呆地看着,竟不知该干什么。好半晌,一阵夜风袭来,他禁不住打了个冷战,激凌一下灵醒过来,急忙闭上双眼。理智告诉他,此时此地千万不能干荒唐的事,稍有不慎,就会铸成大错。 他鼓起从没有过的自制力,强把心头喷的原始欲望压了下去。他慢慢退了回去。待睁开眼睛时,他倚在了胡杨树身上,一屁股跌坐在沙地上。 忽然,身后响起了脚步声。他猛然惊醒,打了个尿颤,低声喝道:“谁?!”一把掣出了手枪。 “是我,老爷。” 来人是郭怀勇。梅仁厚把手枪插进枪盒。郭怀勇打着哈欠走过来,说道:“老爷,你咋没睡?” 梅仁厚说:“说啥也得有人盯着点。” 郭怀勇揉揉眼睛,说:“那你睡去吧,我来盯着。”说着坐在火堆跟前,顺手给火堆里添了些树枝,火苗欢快地跳跃起来。 郭怀勇又说:“其实这个哨不用放,在这个兔子不拉屎的熊地方能出个啥事。” 梅仁厚说:“大意失荆州。小心点没错。咱们吃了一次大亏,再也不敢有半点闪失了。”他长长地打了个哈欠,看了一眼拨弄火堆的郭怀勇:“怀勇,你盯着点,我打个盹。” 郭怀勇大大咧咧地说:“老爷,你就放心睡吧,有我在球事都出不了。” 梅仁厚顺势躺在火堆旁,双肘抱在怀中,头一挨地就迷糊了过去。他实在太困乏了。 不知过了多久,他隐约听见似有撕打声,睁眼一看,火堆边不见了郭怀勇;侧耳细听,果然是撕打声。有情况!他虎地跳起身来,掣出手枪就朝沙窝子扑去。 扑进沙窝子,梅仁厚惊呆了,只见郭怀勇骑在达美身上,撕她的衣裤。达美双手被绑着,无力还击,只是拼命地扭动身体,用双脚和牙齿搏击。 另外两个女俘都惊醒了,因为被绑了双手,爬起身用脚踢黄大炮,援助同伙,但明显对郭怀勇构不成威胁。 郭怀勇*中烧,不管不顾,一双大手在一号女俘身体上不屈不挠地动作着,在篝火的映照下格外醒目。 郭怀勇的脸上溢满了坏笑,一双手又去撕达美的裤子。达美拼死挣扎。可怎是郭怀勇的敌手,羔羊渐落饿狼之口。 梅仁厚明白是怎么回事,心头忽地蹿起一股怒火,直往脑门上撞。他猛扑过去,一把抓住郭怀勇炮的后衣领,咆哮道:“狗日的,松手!” 郭怀勇被*烧昏了头,哪里肯松手。 梅仁厚急了眼,猛一使劲,用*把他砸到了。 郭怀勇摔了一跤,有点清醒了,他看清是梅仁厚,嘴里嘟哝着:“老爷,我好长时间都没摸女人了,实在憋不住了,你就让我解解馋吧……” 梅仁厚知道郭怀勇有好色的毛病。在驻地时他常常偷偷去妓院。 他的举动瞒不过梅仁厚的眼睛,只是梅仁厚和他关系很好,碍于面子,因而也原谅他的行为,可是梅仁厚还是郑重地警告他:“怀勇,你再胡来,吃饭的家伙就长不住咧!” 梅仁厚没料到他的老毛病又犯了。这家伙真是色胆包天,刚歇了点力气就想胡来。他又嘟嘟哝地说:“大哥,咱们都到这个份上了,你还不让我找点乐子。再说了,也是废物利用,她们也不是良家妇女……” 梅仁厚狠狠瞪了他一眼。这家伙*未熄,又说:“这娘们漂亮得很,实在馋人。大哥,你先来。你来罢了我再来。” 这家伙越说越不象话了。梅仁厚看见秋妹子一双惊恐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那目光除了惊恐还有乞求,他的心颤了一下,避开她的目光,上前狠狠踢了黄大炮一脚,怒斥道:“啥时候也不许胡来!你要敢胡来,我就毙了你!” 这时达美坐起了身,双手掩住胸,一双黑幽幽的目光刀子似的捅向郭怀勇。 郭怀勇的目光还恋恋不舍地在一号女俘的身体上游动,喉结一上一下地滚动着,干咽着垂涎,悻悻地骂了句:“看啥哩,不是我大哥拦着,我非收拾了你不可!” 刘忠义他们都惊醒了,全都跑了过来,急声问出了啥事。梅仁厚摆摆手,说没啥事,让大伙抓紧时间再睡一觉。 第123章:我不知道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后半夜寒气更浓了。兵勇们拣来树枝生起了篝火,大家围着篝火挤在一起躺着,很快打起了鼾声。 梅仁厚很困很乏,可没有再去睡。他坐在火堆旁用树枝拨弄着火堆,淡黄的火星子在黑夜中四处飞散。 他望着那如同飞荧般的火星子发呆。他没想到郭怀勇竟敢对达美下手。如果现在不是非常时期,他至少要打郭怀勇二十军棍以示警戒。 他又想到了自己也动了邪念,脸面一热,不觉轻叹了一声,原谅了郭怀勇。 篝火逼走了寒气,把温暖给了梅仁厚。可梅仁厚的心十分沉重。直觉告诉他,他们迷失了方向,走进了险地。 明天把队伍带向何处?他心里没谱。水和干粮都极有限,李长生和四眼狗已经为水和干粮打了起来,明天的况肯定更糟糕。 梅仁厚忧心忡忡。 不知过了多久,刘忠义来到了梅仁厚身边。他让梅仁厚去睡,自己来放哨。 梅仁厚摇摇头,说他不困。刚才的经历使梅仁厚对谁也不敢信任。他真担心再出点啥事。 刘忠义挨着梅仁厚坐下,半晌,问:“老爷,刚才出了啥事?”他是个精细人,看出了点端倪。 梅仁厚知道瞒不住他,说:“怀勇那家伙犯浑。” 刘忠义笑道:“我一猜就是这事,他没得手吧。” 梅仁厚摇摇头。 刘忠义往火堆里加了些树枝,梅仁厚用手中的树枝拨弄着,火苗蹿了起来,把他的脸映得通红。 刘忠义看到梅仁厚的脸色很不好,知道他还在为刚才的事的生气,开口道:“老爷,你还在生怀勇的气?他就是那号人,你别跟他认真计较。” 梅仁厚没吭声。 沉默半晌,刘忠义压低声音说:“老爷,咱们现在的处境很不妙。” 梅仁厚抬眼看着刘忠义。 “咱们很可能走错了方向。黄昏找水时,我四下瞧了瞧,都是一眼望不到头的沙丘,一两天恐怕走不出死人滩。咱们的水和干粮都不多了,得想个法子。” 梅仁厚也正为这事忧愁。“老刘,你点子多,给咱想个法子。” 刘忠义说:“把干粮和水集中起来,统一分配。免得再闹内讧。” 梅仁厚猛一拍大腿:“这是个好点子!” 俩人商量着明天行军的方向和路线…… 不知过了多久,在暗黑色的远方,有了一抹绛紫色在悄悄淡淡的泛起。那淡淡的若有若无的绛紫色渐渐地在天地间连成了一条线,把无尽的黑暗剖成两半。不知不觉间,远方那条绛紫色的线开始弯曲,聚拢。 一弦火红如破土的幼牙,披着绛紫的外衣不屈不挠地从沙漠中升起。 梅仁厚扔掉手中的树枝,站起身来:“老刘,集合队伍,咱们趁凉走吧。 刘忠义把士兵们从熟睡中喊醒,集合起了队伍。梅仁厚站在队列前,一脸的冷峻,用威严的目光把队伍扫视了两遍,沙哑着嗓子说:“弟兄们,咱们走进了死人滩,一天两天不一定就能走出去。 从现在起,全部的干粮交给怀勇;水,交给忠义,由他俩按我的命令统一放。谁也不能多吃一口,多喝一口!”说罢,他摘下挎在腰间的水壶交给了刘忠义。 有水有干粮的团丁虽然十分不愿意,但还是都服从了命令,把水壶和干粮袋分别交给了郭怀勇和刘忠义。 梅仁厚又扫视大伙一眼,提高声音说道:“弟兄们,现在咱们还处在十分危险的境地。咱们要象亲兄弟一样团结起来,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有福同享,有难共当。有天大的困难咱们一同担当,说啥都要活着走出这死人滩!” 这时火球似的太阳冉冉从地平线升起了,先是一弦如弓,继而半圆,而后渐渐地圆润丰满,千丝万缕的与死人滩相连。 死人滩的日出实在迷人壮观。梅仁厚凝望着东天,他无意欣赏日出,而是在确定行军的方向。 从昨天早晨开始,他一直怀疑太阳升起的地方是否东方。他拿出地图,刘忠义和郭怀勇凑过来,三人看了半天,面面相觑,都弄不明白他们现在身处何处。 梅仁厚收起地图,说了声:“出吧。” 刘忠义说:“老爷,弟兄们太疲惫了,多少给吃喝一口吧。” 梅仁厚略一思忖,便命令给每人喝一口水,半块锅盔。在士兵们分吃锅盔时,他把秋妹子三个带到一旁。 随后他向刘忠义要了一壶水,又跟郭怀勇要了一块锅盔。刘忠义和郭怀勇不明白他要干啥。都瞪着眼看她。 梅仁厚来到秋妹子三个跟前,扫视她们一眼,举起手中的水壶和干粮,说道:“谁说出走出死人滩的道,这壶水和这块锅盔就归谁。” 三个冷眼看着梅仁厚手中的水壶和锅盔。梅仁厚把刚才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三个看了一眼梅仁厚手中的水壶和干粮,很快扭过脸去,似乎不屑一顾。 秋妹子看了梅仁厚一眼,眼里闪出一丝别样的东西,但稍纵即逝。 梅仁厚走到她的眼前,竭力把声音放得很温柔:“你说吧,我绝不难为你。”把手中的水壶和干粮递到她的面前。 秋妹子没有看水壶和干粮,只是望着梅仁厚,目光里充满着怀疑和不信任。 梅仁厚看问不出什么结果,准备收起诱供品,忽然现达美用异样的目光看她,心里不禁一喜。 他走到达美面前,让达美说。 “长官,先让我喝口水吧。”达美一双目光温柔多,声音也软绵绵的使人不忍拒绝。 梅仁厚有点迟疑。 “长官,喝口水我就说。”达美又扮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任谁都会怜香惜玉。 梅仁厚把持不住,把水壶递了过去,达美眼里闪出一丝狡黠的亮光,接住水壶,拧开盖子,对着嘴就灌。梅仁厚急忙说:“只许喝一口!” 达美似乎没听见他的话,一个劲的往嘴里灌。梅仁厚慌了,急忙抢过水壶,厉声喝道:“快说!”达美长出一口气,说:“我不知道。” 梅仁厚的脸色变得十分难看:“你说不说?” “长官,我真的不知道嘛,你要我说啥哩。” 梅仁厚气急败坏,扬手一个耳光扇了过去,达美的嘴角流出血,温柔的目光刹时变得仇恨起来。梅仁厚说,他是头一次下手打女人,他实在是气极了。 这时,郭怀勇过来说:“连长,把这个骚娘们宰球了!” 梅仁厚强按心头的怒火,摇了摇头。理智告诉他,这几个女俘可能真的有用,不能杀她们。半晌,他转过身,黑着脸大声命令道:“出发!” 第124章:有情况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队伍迤逦前进。最初的行走速度还是比较快的。休息了一夜,又喝了口水吃了点干粮,加之早晨天气凉爽,大伙都有了一些精神和体力。随着太阳的渐渐升高,行军的速度越来越慢。 太阳升到了头顶,脚下的黄沙和卵石好象炒过似的,隔着鞋脚都烫得慌。 郭怀勇光着膀子,阿拉伯人似的把衣服裹缠在头上,黝黑的脊背滚动着闪亮的油汗珠子。他抬头看了看似乎钉在头顶的太阳,边走边骂:“他娘的脚,这是个啥球地方!比孙猴子过的火焰山还要热!”走了几步,又嚷嚷:“老爷,给弟兄们喝口水吧?”他虽然背着几壶水,此时还知道请示长官。 没等梅仁厚说话,队伍就停了下来。大伙看了看梅仁厚,目光最后全都落到了郭怀勇腰间的水壶上,伸出舌头舔着早已干裂起泡的嘴唇。 梅仁厚扫视了队伍一眼,士兵们喘着粗气,全都打了蔫。他抬起头看了看天空,太阳悬在头顶,往下喷着流火。他轻叹一声,点了一下头。大伙立刻围住了郭怀勇。 郭怀勇摘下水壶,威严地说:“每人只许喝一口!老爷,你先喝吧。”遂把水壶递到梅仁厚面前。 梅仁厚接过水壶,只见大伙都盯着他手中的水壶,目光贪婪且凶悍。他迟疑一下,举起水壶仰喝了一口,浑身顿觉清爽起来,可更感到干渴,恨不能连水壶都喝进肚里。但他还是把水壶递给站在他身旁的四眼狗。 他十分清楚,自己是这支队伍的最高长官,士兵们的眼睛都盯着他,此时此刻万万不能搞半点特殊。 这口水还是没有给三个女俘喝。梅仁厚是想再抗抗她们,等她们实在支持不住了,再诱供她们。 三个女俘此时都象霜打了的三月黄花,蔫头耷脑的,有气无力。梅仁厚想加快行军速度,看女俘们这般模样,估计这种时候和这种境地她们根本不可能逃跑,便让人给她们松了绑。 终于熬过了中午最难熬的时刻。太阳斜到了西天,温度虽然有所减退,但整个队伍疲惫不堪,前进的速度如同蚯蚓蠕动。 梅仁厚心里万分焦急。他手搭凉棚,举目远眺,荒漠一望无垠,滩涂似阔人家祭奠亡人供桌上的馍头,一个挨着一个,直到看不见的天边。他不知道何时才能走出死人滩? 假如明天还走不出去,那后果将不堪设想。昨晚还有巴掌大的胡杨林可以宿营,今晚该上哪里去宿营呢?他不禁仰天长叹了一口气。 刘忠义赶了上来,喘着粗气说:“老爷,大伙都不行了,弟兄口鼻都出血了。是不是休息一下,给弟兄们喝点水吃点干粮?” 梅仁厚看着刘忠义,这个原本精瘦的汉子只剩下一把骨头了,一双眼睛出奇的大,眼仁黑白分,让人看着害怕。他点点头。 刘忠义转身刚要走,又被他叫住了:“忠义,让怀勇给三个女的也喝口水吧。” 刘忠义一怔,有点疑惑地看着梅仁厚。 梅仁厚说:“别把她们渴死了。我们的性命也许在她们手里攥着哩。” 刘忠义有点明白梅仁厚的用意,可还是有些迟疑:“只怕怀勇不肯……” 梅仁厚略一沉吟,说:“你先给弟兄们分干粮吧。水的事我跟怀勇说。” 一听要给俘虏喝水,郭怀勇果然瞪起了眼睛:“老爷,水现在可是咱们的命哩!你咋能把咱的命给土匪。依我看把她们毙球算了,带着她们是个累赘。” 梅仁厚咧嘴笑了一下,说道:“大炮,把那个叫达美的女俘毙了你不心疼?” 郭怀勇转眼去看达美。她已花容尽失,头蓬乱,面容憔悴,干渴、饥饿和疲惫把她折磨的没有半点精气神了;衣衫昨晚被郭怀勇撕烂了,半个鸽子裸露在外,她也不去遮掩丑,自随其便。 郭怀勇收回目光,苦笑道:“大哥,不瞒你说,昨晚我还有一股邪劲,这会就是她光着屁股找我睡觉,我也没一点心思了。” 刘忠义在一旁取笑:“你这会对啥有心思?” 郭怀勇说:“这会我光想喝水。你给我一老瓮水我都能喝干,你信不信?” “你就不怕把你胀死。” “胀死也比渴死强。” “你这家伙!” 郭怀勇说:“老爷,这救命水咱咋能给土匪喝?!” 梅仁厚苦笑一下,在郭怀勇肩头拍了一巴掌:“怀勇,看远点。在紧要关头她们也许对咱们有大用。咱可不能让她们死掉。” 郭怀勇嘟哝道:“有啥大用?” 梅仁厚又苦笑一下:“执行命令吧。” 郭怀勇虽然十分不愿,但还是服从了命令。他从腰间解下一个水壶,摇了摇,递给梅仁厚。 梅仁厚拿着水壶来到秋妹子三个面前。三个的目光齐刷刷地望着梅仁厚手中的水壶,用舌头舔着裂着血口子的嘴唇。 梅仁厚本想再来一次诱供,思忖片刻,钳住了嘴。他想用怀柔政策来感三个冥顽不化的女俘。他没有问什么,只是说了一句:“一人只许喝一口。”顺手把水壶给一号秋妹子。 秋妹子看了梅仁厚一眼,有些迟疑不决。 “喝吧。”梅仁厚又说了一句,口气很温和。 秋妹子不再迟疑,接过水壶,喝了一口,递给身边的达美。达美没有接水壶,充满敌意地看着梅仁厚。 三号女俘碧秀按耐不住,一把抢过水壶,仰脖贪婪地喝了一口,不肯罢休地还想续喝。站在一旁的郭怀勇急了眼,抢前一步去抢水壶。 碧秀不肯松手,郭怀勇卡住她的脖子才把水壶夺下,顺手打了碧秀一个耳光。一缕鲜血从碧秀的嘴角流了出来,碧秀伸出舌头把鲜血裹回嘴里,一脸仇恨地瞪着郭怀勇。 郭怀勇骂道:“你个*养的!给你点颜色,你还登着鼻子上脸,看我不抽死你!”扬起手还要打。 梅仁厚拦住了郭怀勇,梅仁厚不想把自己的用心毁在一口水上。 他要过水壶,把水壶递到了碧秀面前,她看着水壶,伸出舌头舔了下干裂的嘴唇。干渴把她打垮了,收敛了凶悍之气,喝了一口水。 喝罢水,便出发了。 但行军的速度并没有快多少,整个队伍已经干渴已极,饥饿已极,疲惫已极,不是一口水半块干粮能解决问题的。 傍晚时分,走到了一个大沙窝里。梅仁厚举眼眺望,前边是连绵起伏的沙丘,回望西天,红日已半隐西山,再看看身后的队伍,人人筋疲力尽,走一步喘一口气,便命令队伍停止前进,就在沙窝里宿营。 他取出绳索,把三个女俘的手脖子拴住,又串成一串,命令她们挤在一起。随后又让其他人睡在四周。 他担心再生类似昨晚郭怀勇的事件,自己紧挨着女俘躺下。 队伍疲惫到了极点,所有的人一躺倒在地就死了似的,一动也不动,只有鼾声证明他们是活物。 梅仁厚虽然疲惫已极,可脑子并不疲倦,也没有完全放松警惕。他闭目养神,竭力不让自己死睡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秋妹子翻了个身,把半个身子压在了梅仁厚身上。 梅仁厚惊醒,睁开眼睛,虽是夜色,却也看得分明。秋妹子衣不遮体,半截白花花的肚皮裸露着,其中一只鸽子整个压在他的身体上,软绵绵地温热,十分的惬意受用。那股原始的欲望忽地在心头涨起,但体内十分缺乏推动力,不能使欲望掀起狂涛巨澜。 渐渐的,那股原始欲望又落了潮。 梅仁厚在不知不觉中昏睡过去。忽然,有人在耳畔急呼他:“老爷,醒醒!有情况!”他浑身一激凌,猛地坐起了身,一把掣出了手枪…… 第125章:荒原精灵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原来是他们遭遇到一群沙漠狼。夕阳的余晖把荒漠涂染成一片猩红。猩红之中走着一支几十人的队伍。 队伍因为缺少给养,已经十分疲惫不堪,所幸他们都带着武器。那群沙漠狼早就看见了这支疲惫的队伍。 它们守候在前方,象狗似的蹲着,用绿莹莹的凶残的目光注视着这支队伍。偶尔有只狼用前爪挠几下嘴巴,这种神经质的动作,表明饥饿正在折磨着它们。 这群沙漠狼蹲在那里守株待兔,以逸待劳。一旦这支疲惫不堪的队伍走近它们,它们便会在头领的带领下起突然进攻。 走在队伍最前边的刘忠义最先现了这群狼。最初的一刹那,他以为是一群狗,随后他看见了那一片绿莹莹的凶光,就知道不是狗,是狼。 他禁不住打了个冷战,掣出了手枪,急令队伍停止前进。 士兵们这时也都看清了险,人人都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头皮也竖了起来。 那群沙漠狼眼看到口的猎物不肯向前了,着急起来,狼群出现了骚动。有几只狼用前爪抓挠着沙地,那锐利坚硬的爪子几下就把沙地刨了一个坑,长长的垂涎从口中流淌出来。 这时有匹狼出一声长嚎,狼群顿时安定下来。 发出长嚎的是匹骨架很大的公狼,它的头顶有一撮白毛,显然它是这群沙漠狼的领。 它蹲在一旁,不时地舔一舔自己的皮毛,似乎对前面的猎物毫不在意。可它已经看出面前这群猎物可不是轻易能吞掉的,需要耐心地等待时机。 夕阳落山了,天色昏暗下来。 梅仁厚心中十分着急,他明白这样对峙下去对他们十分不利。黑夜的荒漠是狼的世界。他带着队伍想回去,再绕道走。没想到的是他们退一步,那群狼逼上一步,始终与他们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眼看天就要黑了,怀勇更加着急,打了一枪,想吓散这群狼。狼群果然有点慌乱。那匹头狼又连连嚎叫几声,狼群很快就镇静下来。 怀勇无奈,只好让团丁们握紧枪提高警惕。这群沙漠狼少说也有四五十匹。所幸他们手中有武器,不然的话,他们只能是一堆肉让狼们饱餐一顿。 在对峙之中,狼们终于沉不住气了。有这么多猎物近在咫尺,却只能用饿得昏的眼睛会餐,这实在有悖狼们的脾性和习惯。 有匹狼忍耐不住向猎物起进攻。头狼没有制止它。头狼也忍耐不住了,正好让它试探一下对方的虚实。 那匹不知死活的狼莽撞地冲了过来。一声枪响,它倒在血泊中,绝望地嚎了一声,四蹄朝天蹬了几下,就不再动弹。 怀勇他们往后退了退,狼群冲了过来。头狼用前爪按住刚刚死去的同类,连腿带胸撕下一块蹲在一旁大口享用起来。其它狼一拥而上去撕咬同类的尸体。 这匹狼太瘦了,狼们还没摆开吃的架势,会餐便结束了。有两匹狼因没沾上边,互相撕咬起来。其中一匹是年轻的公狼,另一匹是衰老的母狼。力量悬殊,年轻的公狼很快地占了上风,把那匹母狼打倒在地,迅疾用利爪撕开了它的肚皮。 伤狼凄厉地嚎叫一声,用利爪回击着对手,之后便带着撕开的肚皮逃开,鲜旺的浓血把肚皮浸湿了,滴在沙地上。年轻的公狼不肯善罢甘休,一个虎跳过去给敌手致命的一击,咬断了母狼脖子上的大血管。 残酷的搏杀在狼群中引起一阵骚乱,狼们兴奋地看着同伙相残,张大着嘴巴,垂涎从鲜红的舌头上滴下来。 母狼倒下了,狼们又是蜂拥而上,撕咬着还在痉挛的母狼。很快母狼连骨头都没剩下,被同伙吞进了肚子。 团丁们眼睁睁地看着狼们自相残杀,惊心动魄的一幕把一伙人都惊呆了,毛骨悚然地出了一身冷汗。好半晌,常安民抹了一把额头的冷汗。面对如此凶残的沙漠狼,他们凶多吉少。 这时夜幕完全拉开了。走不脱只有坚守了。郭怀勇命令士兵围成一个圈。枪口对外。只要狼往过冲就开枪打死它。 这一招还真有效,群狼围住他们,但不敢贸然往上冲。同伙的失败,使它们都看到这伙两脚猎物手中的武器很厉害。 双方对峙着,在黑夜中狼们绿莹莹的眼睛如点点磷火。不时地有忍耐不住的狼会突然扑上来,紧接着会有一声枪响,两点磷火消失了。随后狼群起一阵骚乱。虽然在夜幕里看不清楚,但完全想象得出,狼群又用同伙的尸体作了一次短暂的会餐。 子夜时分,狼群策动了一次进攻。 只听见头狼出一声号角般的长嚎。几十匹狼从几个方向向他们起了进攻。响起了一片枪声,许多磷火消失了,但更多的磷火闪着凶残的光射了过来。 幸亏他们还有两挺机枪,怀勇急了眼,操作起机枪,叫骂着:“狗日的来吧!”机枪吐着火舌,喷向狼群。 狼与人战在了一起。狼的凶残是罕见的,士兵们这时都置生死于度外,做殊死的搏斗。怀勇边打边喊:“弟兄们,集中火力打!” 团丁们集中火力猛烈射击。怀勇借着弹光瞧见那匹头狼就在近旁,嚎叫着指挥同类。他骂了一句:“狗日的,我叫你凶!”掉过枪头就打。那匹头狼是个成了精的魔头,跳跃着腾空挪移,但最终还是没有躲过密集的枪弹,左前腿被击中了。 它长嚎一声,仓惶逃退。狼群见头领逃了,也都纷纷逃窜。但它们没有逃远,聚集在一起,舔着伤口,依然对那群两脚猎物虎视眈眈。 怀勇也收拢了队伍,清点了一下人数,少了两名弟兄。他们葬身了狼腹,几乎每个人都被狼抓伤了,所幸伤都不重。 双方又都对峙起来。团丁们紧握着手中的枪,不时地看天。 他盼着天亮。那匹头匹狼舔舔受伤的腿,也不时抬头看天,出一声凄厉的嚎叫。他们听不懂它在嚎叫什么,可已经完全领教了它的厉害。 东方终于露出了鱼肚白,那白色越来越亮,越来越大。渐渐的,白色变成了橘红色。到后来燃成了一片朝霞。 那匹头狼朝着朝霞长长的嚎了一声,又回头把他们看了半天,毅然而然地瘸着一条腿掉头而去,它十分明智,天亮了,那伙两脚动物不再是它们的猎物了,他们手中的武器太厉害了,在阳光的照耀下,它们会变成他们的猎物。 狼群跟在它们头领的身后撤退了,不大的工夫,就消失地无影无踪。 看着狼群消失在眼睛看不到的地方。怀勇长长嘘了一口气,扔了手中的机枪,一下子软瘫在沙地上。团丁们也都扔了枪,躺在了沙地上…… 第126章:意外的敌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夕阳落山的时候,队伍走进了一个大沙窝。沙窝有一个小胡杨林,而且胡杨树全都枯死了,树枝光秃秃的,没有一片绿叶,只有树杆电线杆似的竖着。 放眼望去,一片萧杀凄惨狼藉的景象,犹如一个杀声刚息的战场。这片胡杨林与荒漠的风沙和干旱做了殊死搏斗,最终战敗了。 隆隆的战鼓声已经不在,可死去的战士却依然站立,站成了一片惨烈的景象。 梅仁厚默然望胡杨林,良久,说了声:“就在着里宿营吧。” 团丁们用枯树枝生起了篝火,熊熊的火焰在荒漠中燃起一团生机。 刘忠义从驮子里取出一个铁锅,支了起来,把皮囊的水倒进铁锅,再用匕把锅盔削成碎块倒进铁锅,又割了些狼肉,削成薄片加了进去,又放了些佐料。 不大的功夫,铁锅飘出了令人馋涎欲滴的香味。 郭怀勇干脆把狼肉挑在枪刺用火烧,许多士兵都如法炮制,片刻功夫,肉香直钻鼻孔,令人垂涎三尺。 这一顿晚餐十分丰盛,是他们走进荒漠唯一吃的一顿饱饭。团丁们放开肚皮的吃,人人都吃了个肚儿圆。就连三个女俘也吃饱了肚子。 夜色愈来愈浓,白天的酷热很快褪尽了,寒气袭来,愈来愈重。 怀勇让把三个女俘背的羊皮坎夹分给大家,士兵们每人穿了一件,舒适地睡着了。三个女俘没有羊皮坎夹可穿,每人裹了一张羊皮,挤成一堆,在篝火堆旁也昏昏沉沉地睡着了。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一阵呼喊声惊醒了。 梅仁厚忽地站起身,顺手拔出了手枪,朝铁蛋呼喊的方向跑去。没跑出几步,借着火光就看见铁蛋慌慌张张跑了过来,边跑边喊:“土匪来了!土匪来了!” 这时就听见一阵枪响,怀勇急奔过去,铁蛋一个趔趄,扑进怀勇的怀中,说了声:“林子那边有土匪……”头歪在了一旁。 “铁蛋!……”怀勇惊呼一声,他搂抱铁蛋的手触到了铁蛋的后背,粘糊糊的一片。 这时梅仁厚大声喊叫起来:“弟兄们,抄家伙!有敌人!” 团丁们急忙爬起身,操起了武器。这时,林子那边枪声响成了一片,子弹飞蝗似的飞了过来。 怀勇大声喊道:“弟兄们,不要怕,跟狗日的拼个鱼死网破!” 梅仁厚的卫队毕竟训练有素,很快就镇定下来,爬在沙地上开枪还击。 怀勇放下铁蛋,眼里射出复仇的怒火,抓起铁蛋扔下的枪,扣动了扳机,出膛的子弹呼啸着奔向仇敌。 彪子所率的二十几个匪卒都是职业土匪,不仅凶残,悍不畏死,且有备而来。他们借着夜色的掩护,步步逼近。 梅仁厚他们是疲惫之师,而且没有防范,形势对他们有点不利。 枪弹声在荒漠之夜显得那么的惊心动魄,犹如晴天霹雳;又是那么的苍白无力,犹如蚊虫嗡嗡。 但是,梅仁厚他们毕竟人多势众,而且弹药充足。 但是怀勇压低声音,命令道:“不要放空枪,等狗日的靠近了再打!” 见梅仁厚他们不打枪了,土匪以为他们没子弹了,扯着嗓子喊:“狗日的没子弹了,给我冲!” 匪徒们嚎叫着冲了过来,距离越来越近,看着只有二十几步了,郭怀勇咬牙喊了声:“打!”手中的枪就响了。冲在最前头的几个匪徒爬在沙地上不动了。其余的匪徒慌忙卧倒。 忽然,传出一声呼救声:“彪子,快救我们呀!” 是女人的声音,尖厉而嘹亮,盖过了枪弹声。 为首的匪徒一怔,随即听出了声音,扯着嗓子问:“达美,是你么?” “是我!彪子,快救我们呀!” “谁都和你在一起?” “大当家的!” 梅仁厚低声喝道:“让她给我闭嘴!” 爬在达美身边的郭怀勇一把按住她,骂道:“你个傻叉,喊叫啥哩!” 达美挣扎着扬起头,扯着嗓子喊叫:“彪子,快来救我们!” 梅仁厚火了:“怀勇,你狗日的还让她喊!” 郭怀勇收起怜香惜玉之意,恶狠狠地把达美的头往沙地上按。达美拼命挣扎。郭怀勇面露狰狞之相,拔出了匕首。 恰在这时,梅仁厚扭过脸来,急忙喊:“别弄死她!” 郭怀勇收起了匕,整个身子压在了达美的身体上,趁机在她身上胡乱挖抓。这个家伙,都什么时候了还有这股邪劲。 达美虽拼命挣扎,但远不是怀勇的敌手,只能让其占尽便宜。 “达美――”彪子大声喊叫。 达美耳闻其声,却被郭怀勇压得喘不过气来,哪里还能应声。 彪子不见达美回答,知不好,出了公狼似的嚎叫:“弟兄们,给我冲!”跃身而起,两把盒子枪左右开弓,打得火光四溅。 匪徒们嚎叫着尾随彪子冲了过来…… 那时彪子象匹了疯的公狼,不要命地往上冲。 达美原本是海螺城一家妓院的花魁。 从古到今,嫖要有貌和钱。彪子两样都有,他相貌英俊兜里有钱。一进妓院他就点名要花魁。他出手大方,很开就赢得了达美的芳心,俩人打得火热。 离开这地方时,彪子就给达美赎了身,把她带回青龙山上。 达美一直记挂着心仪的彪子。彪子为了达美,连秋妹子和山上的兄弟们都给出卖了。 那天俩人乍一见面都有惊喜之色,但当这那么多人的面又不好说啥,只是以目传。 那个时候,彪子听不见达美的回答,以为达美被打死了,当下红了眼睛,大声吼叫着:“达美,我给你报仇来啦――――” 彪子不惜命他往前冲,跟在他身后的喽罗都是亡命之徒,不甘落后,蜂拥而上。他们没彪子那样的闲情逸致,儿女情长,他们要的是马背上的那些烟土。 匪徒们攻势十分凶猛,梅仁厚红了眼,挺起半个身体,举枪猛烈还击。冲在前头的两个匪徒栽倒在沙地上。可匪徒们的嚣张气焰并没遏止住,反而攻势更凶猛。 “弟兄们,打!”梅仁厚狂怒了,手中的驳壳枪吐着火舌。 爬在他身边的怀勇开枪一边还击,一边大声道:“老爷,不能硬打!” 梅仁厚似乎没听见怀勇的话,单腿跪起射击。他有点失去理智了。 “老爷,卧倒!”怀勇喊了一嗓子。 没等梅仁厚醒过神来,怀勇猛扑过来,把梅仁厚压在他的身下。稍倾,梅仁厚推开他,爬起了身,只见怀勇背心洇出了一片鲜血,把被油汗渍得黄的白粗布背心染得说不出是什么颜色。 “怀勇!怀勇!”梅仁厚疾声呼唤。 怀勇睁开眼睛:“没事,一点皮外伤……” “你不要紧吧?”梅仁厚的鼻子酸。 刘忠义猫腰跑了过来,急促地问道:“老爷,土匪冲上来了,咋办?” 怀勇把刘忠义叫过来耳语了一番。 梅仁厚他们边打边撤,巴掌大的胡杨林无险可守,渐渐的面临绝境。就在这危急之时,匪徒背后边忽然响起了枪声,有人惊呼起来:“不好,我们上当了!”一刹时,匪徒们乱了营。 彪子大惊,急回想看个究竟。这时东方已露鱼肚白。晨色中影影绰绰有一支人马,看不清有多少人,子弹不怎么密集,却很有准头。彪子身边好几个匪卒已中弹身亡。 梅仁厚大吼一声:“弟兄们,土匪被我们包抄了,冲啊!”率先冲了过去。 团丁们顿时来了精神,吼叫着冲了上去。 匪徒们腹背受敌,顿时大乱。彪子大声吼叫着:“别乱,给我顶住!”可此时此刻谁还听他的,匪徒们溃不成军,夺路而逃。 彪子见大势已去,慌忙抢了一匹马,翻身上去,连连加鞭。 怀勇瞧见了,从身边一个士兵手中要过一杆长枪,举枪就射,随着一声枪响,彪子翻身落马,那马受了惊,长嘶一声,落荒而逃。 第127章:鬼打墙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队伍越走越疲惫,有人爬在沙窝里不再走了,怀勇也躺倒在沙地上不再动弹。 梅仁厚看着疲惫不堪的队伍,脸色铁青。刘忠义走到梅仁厚跟前,喘着粗气说:“老爷,休息一下再走吧。” 梅仁厚仰脸看着天,太阳刚刚斜过头顶。这是一天最酷热的时间。 他叹了口气,刚想下命令让队伍休息,忠义在一旁急忙谏道:“老爷,千万不能休息!”梅仁厚和怀勇都瞪着眼睛看他。 梅仁厚抹了一把额头,那里沁出来已经不是汗了,是油。 他说:“这会天气最热,一旦躺下去渴不死也会烫死的。” 梅仁厚一听这话,把到嘴边的命令咽回肚里,让团丁们鼓起精神继续前进。可躺在地上的人疲惫已极,不肯起来。 梅仁厚先是好言相劝,但没人听。他了火,用脚去踢。一个团丁哀求说:“老爷,我实在走不动了。” 梅仁厚说:“走不动也得走!”,他转眼看见四眼狗也躺在了沙地上,恼火地骂道:“四眼狗,你狗日的咋也装起了狗熊,快起来!” 四眼狗没动窝。梅仁厚走过去在他屁股上踢了一脚,骂道:“你找死呀!这不是你家的热炕,再躺下去就没命了!” 四眼狗有气无力地说:“老爷,你就让我去死吧。我受不了这个罪。” “你不起来我就毙了你!” “你给我一枪吧,让我死个痛快。” 梅仁厚见四眼狗如此这般模样,一咬牙,抡起手中的皮带打了下去。 四眼狗蛇咬似的坐了起来。他见梅仁厚真的动了肝火,不敢再违抗命令,挣扎着站了起来。其他躺下的士兵见四眼狗挨了皮带,也都挣扎着站起来,拼着全力往前走…… 队伍继续前进着,尽管每个人都有气无力,但都拼尽全力垂死挣扎着。 忽然,眼尖的四眼狗惊喜的叫了起来:“快看!” 梅仁厚急忙举目,前方隐隐约约有一抹绿色。突然到来的惊喜竟使他感到一阵昏眩,不能自己地打了个趔趄。 他赶紧站稳身子,揉揉眼睛再看,那抹绿色大约有一里之遥,走在他身后的怀勇也瞧见了,兴奋地大声喊叫起来:“我们走出了死人滩了!” 大伙跑上了沙梁,都看到了那抹绿色,抱在一起狂喊:“有救了!我们有救了!”脸上却淌满了泪水。就连三个女俘也激动不已,憔悴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这时刘忠义忽然说了句:“莫非是海市蜃楼?” 梅仁厚顿时心里一凉。 怀勇在一旁说:“太阳快要落山了,不会是海市蜃楼。” 梅仁厚兴奋起来,高喊一声:“加速前进!” 走近那抹绿色,这才看清是片胡杨林。团丁们刚才那股兴奋欢乐顿时减退了许多。 梅仁厚仔细察看胡杨林,心里起了疑惑。刘怀仁走了过来,指着林边那棵最是显眼的粗壮“丫”字型胡杨林,在他耳边低声说:“老爷,这好象是咱们几天前晚上宿营的那个胡杨林?” 梅仁厚的脸色铁青,呆望着那棵大胡杨,一语不发。其实,他在刘忠义之先就看出了端倪。 这时就听怀勇撞见鬼似的叫了起来:“老爷,咱们又转了回来……”一屁股坐在沙地上,手捶着沙地咒天骂地。 大伙这时也看清楚了,抽了筋似的倒在沙窝上,有哭的有叫的有嚎的有骂的,似乎天就要塌了。 “叫个球啊!”梅仁厚厉声喝骂,他的心情差到了极点。“就是天塌了,有我顶着,你们怕啥。” 可此时谁还听他的。 梅仁厚嘴里虽然说得很硬气,可心里十分绝望。他束手无策,瘫坐在脚地,双眼绝望地盯着那天夜晚燃起篝火的地方。那里是一堆灰烬。 三个女俘却聚在一起,窃窃私语,显得十分活跃。 秋妹子第一眼看见那个“丫”型胡杨时,心里就犯疑惑:这不是又走回来了么?她心底直冒凉气,这下彻底完了。 那时她有个想法,走出了死人滩,梅仁厚他们也许会释放了她们三个女人。可走了好几天,转了一大圈又走了回来,就是渴不死饿不死也要累死。她禁不住长长叹息了一声。 达美却面带喜色,低声骂了一句:“狗日的又转回来了。老天灭他们啦!” 秋妹子嘟哝道:“你高兴啥,他们走不出去,咱们也得死。” 达美说:“哼,谁死谁活还说不定哩。” 秋妹子躺在沙地上,不再吭声,闭目养神。 她虽然十分困乏疲惫,可没有半点睡意。她回想着那次跟随臭虫何来这里打猎,怎么走回去的? 那时天色已晚,她骑着马跟在那伙人身后糊里糊涂的就走出了沙漠。 这时回想起来,脑子里似乎寒了一团乱麻,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来。 秋妹子睡不着,那伙士兵咒天骂地声直撞她的耳鼓。她有点幸灾乐祸起来。 整个队伍全面崩溃了。团丁们全都清楚地看到他们已经身处绝境了,哭着嚎着咒天骂地。平日里他们唯长官之命令是从,此时此刻,他们全然不把长官放在眼里,谁还去管押三个女俘。 有几个团丁竟然指名道姓地骂梅仁厚,把他们带到了绝地。 梅仁厚一语不,自觉心中有愧,任他们去骂。 渐渐的,骂声停息了。士兵们没了骂人的气力,横七竖八地躺在黄沙卵石上,好像一堆乱七八糟的尸体。 梅仁厚心情糟透了,但还没有完全丧失理智。他琢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小时候他听老人们说过鬼打墙的事,那事出在隔壁五魁的身上。五魁是个小货郎,每天早出晚归做生意。 一天收摊,已是满天星斗,急匆勿往回赶。十来里地,可他走了两三个时辰还看不到村庄。走到天明,他才现自个在一个大土壕里转圈圈。见多识广的人说五爷遇上了“鬼打墙”。 莫非他们也遇上了鬼打墙?若真是这样,一伙人的性命就丢在这荒漠戈壁上了。 其实这片荒滩不如沙漠那样广袤无边。如果朝一个方向走,四五天也就走出去了。可是梅仁厚他们丢失了指南针,不辩东南西北,且进入了腹地。 说来直是奇怪,四周好像有一堵看不见摸不着的长墙阻拦着他们,他们只是在墙里边转圈圈。这就是民间传说的“鬼打墙”。 人的一条腿稍长于另一个腿,如果在不辨方向的一个大广场行走,足迹是一个圆圈,梅仁厚他们当时根本不懂这个奥秘,以为遇上了“鬼打墙”。 梅仁厚歪靠在一棵树干上,手抖抖地伸进衣袋,半天摸出一根皱巴巴的纸烟。 这几天他把这根烟摸过无数次,却因为极度的干渴不想抽。他把烟送到嘴边,嘴唇干裂出了许多血口子,竟叼不住。一气之下,他把烟一把揉成了碎沫。忽然,他听到有脚步声,扭脸一看,是怀勇。 怀勇一屁股坐在梅仁厚身边,他已疲惫已极,干渴和饥饿使他只剩下了一副大骨架。 他叹气道:“咱们这回真的撞见鬼了。” “你听说过鬼打墙么?” “听说过。莫非咱们遇到了鬼打墙?” 怀勇费劲地点了一下头。 梅仁厚问:“你以前遇到过鬼打墙么?” “没遇到过,可我听人说起过,你费多大的劲只是走圈圈,好象鬼打了一圈墙似的。” 梅仁厚不吭声了,用指头在沙地上划着,无意间划了一个“水”字。他呆呆地看了半天,一拳把“水”字砸了个稀巴烂。 怀勇忽然说道:“老爷,附近可能有水源。” 梅仁厚忽地坐直身子,急忙问:“水源在哪?” 怀勇说:“这片胡杨林不小,能长树的地方肯定有水。” 梅仁厚说:“我也这么想,可就是找不到水。”他又在那个稀巴烂的“水”字上砸了一拳。 怀勇也不吭声了。 俩人沉默无语,呆眼望着西天。 第128章:越狱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刘忠义再次提议往南走,梅仁厚也觉得再往东走希望很渺茫。于是,队伍朝南前进。 士兵们的鞋破了,衣裤都烂了,可没谁去管这些。一干人无精打采,赤着脚摇摇晃晃地朝前走着。 一个人笔挺地、沉着地走在队伍前边。这人就是怀勇。他在什么时候都保持着军人的风度。 还有三个女匪也夹杂在其中。 士兵们早有怨言,要丢掉累赘,可不敢当面给梅仁厚说,只有刘忠义说过一次:“老爷,那三个女匪白吃白喝的,带着是个累赘,干脆处理掉吧。” 所谓“处理掉”,不是杀了,就是毙了。 梅仁厚一声没吭,只是往前走。他对秋妹子还有某种莫名的好感,那个沙暴之夜让他太铭心刻骨了。再说,他还真是心软,对几个手无寸铁的女人下不了手。更重要的是他还把走出荒漠的希望寄托在三个女匪身上。 刘忠义见梅仁厚如此态度,闭嘴不再说什么了。 行军越来越艰难。枪本是军人的第二生命,可此时被士兵们都当做了拐杖。 梅仁厚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不得不命令士兵们轻装前进,其余的东西全部扔掉。他没舍得扔掉盒子枪,尽管这东西吊在腰间成了他们的负重累赘。 不然的话,他就走不出死人滩。 太阳高悬在头顶,烈焰不减昨天。所有的人都晒脱了一层皮。远远看去,没有人相信这是一支部队,倒象一伙逃荒的难民。油汗把他们的军衣渍得难辩颜色且破烂不堪,干渴和饥饿使他们皮包骨头,形如饿鬼,而且从体力和精神上完全把他们击垮了。 团丁们垂着头,默然的,机械的往前走,身后留下一串沙窝,可谁也不知道他们要到哪里去,绿洲和水源是他们心共同的目标。 要命的是他们又遭遇到了“鬼打墙”,黄昏时分他们又走回到胡杨林。大伙呆呆地望胡杨林,哑了似的。 梅仁厚“哎――”了一声,一拳重重地砸在自己的胸脯上,随后把自己扔在了沙地上,闭上了眼睛。他怕士兵们看见自己痛苦的失望的眼神。 团丁们见老总如此这般模样,也都横七竖八地躺下了。 又是一个荒漠之夜。 四周极静。没有月亮,也没有风,只有满天星斗眨巴着眼,窥视着胡杨林横七竖八躺着的几十具快要干涸的生灵。 没吃没喝,又走了一天的路,加之又遇上了“鬼打墙”所有的人的精神全都垮了。 梅仁厚他们一伙昏昏沉沉地迷糊过去,可三个女匪却没有睡着。 达美那时疲惫已极,连睁开眼睛的气力都快没有了。她闭着眼睛,脑子里一片迷糊不清。忽然,有人推了她一把,她脑子里犯迷糊,没有搭理。那人又推了她几下,而且爬在她身边叫她:“醒醒!” 她有点清醒了,听出是秋妹子在叫她。她十分困倦乏力,不高兴地说:“干啥呀?我乏得很。”她连眼睛都没睁。 秋妹子声音低沉而凶狠地骂道:“傻叉,就知道睡!醒醒!”伸手在达美大腿上拧了一下。 达美疼得浑身一颤,睁开了眼睛,只见秋妹子和玉秀都瞪着眼睛看着她,目光灼灼似贼。 “干啥呀?” “咱们跑!” “跑?往哪儿跑?” “甩开这些丘八,跑回青龙山去。” “能跑出去吗?走了这第些天还不是在死人滩上转圈圈。” “玉秀知道走去的路。” 达美这时忽然想到,第一次遭遇“鬼打墙”时,玉秀就幸灾乐祸,而且流露出她知道路径的秘密。看来玉秀当真的知道走出荒漠的秘密。她心中一喜,浑身顿时来了劲,可还是有点不相信:“真的?” 玉秀说:“不是蒸的还是煮的!那棵双杈树你看到了么?” 达美翻了个身,爬在沙地上。那棵双杈胡扬距她们不过两丈多远,尽管夜幕笼罩着,但星光闪烁,双杈胡杨粗壮高大的树杆依稀可见。可她看不出有啥名堂。 玉秀把声音压得很低:“顺着树叶繁茂的枝叉指的方向走,不到半天就能走出死人滩。” “那你咋不早说。” 秋妹子有点恼怒了:“你真是个傻叉?给那个畜生说么?我巴不得他们都困死在这里。” 达美最讨厌玉秀那张脏嘴,跟茅房似的,啥话一出她的嘴都不堪入耳。真想在玉秀的嘴上拧上一把。可她啥都没有做,她完全清醒了,玉秀不是胡乱语,当真的知道路。她的精神为之一振,生出了一股力量。 达美在一旁忧心忡忡地说:“能逃出去么?要让他们再抓住,就真的没命了。” “不逃就能活么?再熬不过一天这伙丘八就会把咱烤着吃了。” 达美打了个寒颤。她完全清楚现在的处境。这伙丘八一时饿疯了,啥事都可能干得出来。 “你俩到底走不走?你们不走我可就走了。”秋妹子爬起身,又说了一句:“过了这村可不一定有那个店了。” 夜色笼罩着沙漠,胡杨林里悄无声息,死一般地寂静。这正是逃跑的大好时机。 达美和玉秀对视一眼,挣扎着要爬起来。摇摇晃晃地站起了身。达美只觉得全身酸痛,没有一丝力气,腿好象没了骨头,站不起身来。秋妹子踢了她一脚,恶声道:“你不起来我俩可就走了!” 这一脚把达美踢得生疼,也给她了力量。她一咬牙站起了身。她十分清楚,她们逃走了,她必死无疑。她不要死,她要活! 在没吃没喝的况下,女人比男人的生命耐力更为持久。进了死人滩后,她们得到的食物和饮水比梅仁厚他们要少得多,她们虽然已经十分虚弱疲惫了,倘若再来一场沙暴风,她们很可能会葬身沙暴之中。 可此时此刻,求生的欲望使她们生出了一股力量。 她们三人鱼贯而行,蹑手蹑脚偷偷地往沙窝外溜。 秋妹子走在最前头。到了沙窝口,一人横卧着,挡住了出口。 玉秀略一迟疑,抬起脚想从横卧者身上跨过去。可能是玉秀太虚弱了,腿抬得不够高,被横卧者挡了一下,她的身体朝外扑倒了。 秋妹子都吓傻了,爬在地上不敢动弹。玉秀这时倒豁出去了,急忙爬起身,撒腿就跑。她身体实在太虚弱了,说是“跑”,其实比走快不了多少。 那横卧者翻了个身,嘴里咕哝道:“谁呀,干啥去?” 秋妹子和达美哪里敢应声,爬在那里动都不敢动一下,那横卧者没听见应声,睁开了眼睛,瞧见了人影,喊了一嗓子:“站住!” 那人不但没有站住,反而走得更快了。横卧者意识到不妙,爬起身追了过去…… 那时梅仁厚睡的昏昏沉沉,可饥饿这个魔鬼还在折磨他。他肚里一阵猫抓似的难受把他抓腾醒了。睁开眼睛,东方已现鱼肚白色。 这个时辰在死人滩上最好行军赶路。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吆喝大家出发,说啥也不能在这个地方困守等死呀。 挣扎半天他都站不起身来,只觉得浑身没有一丝力气,困乏得要命。干渴和饥饿吞噬着他的肌体,折磨着他的神经,他感到支持不住了,快不行了。 忽然,他听见有响动声,闪目一看,身边躺的三个女匪不见了踪影。立刻意识到况不妙,禁不住打了个寒战,不知从哪里生出了一股力气,挣扎着爬起身寻声踉踉跄跄地奔去。 响动声是玉秀和怀勇打斗出来的。 横卧在沙窝口的是怀勇。玉秀那一绊把他惊醒了,朦胧中看见有人往沙窝外走去。他疲惫已极,迷糊中问了一声:“是谁,干啥去?” 半响,不见有人应声,他觉着有点不太对头,睁眼定睛细看走出沙窝的是个女人。他头皮一紧,灵醒过来,喝喊一声:“站住!” 第129章:诱人的鲜血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女人没有站住,反而走得更快了。怀勇挣扎起身去追。 玉秀也虚弱到了极点,没走出多远就被黄大炮追上了。女人见逃不脱了,便使媚功。这是女人的绝活。 “长官,是我呀。”女人声音娇滴滴的,而且以目传,遗憾的是在夜色中怀勇没看着。 怀勇听出了声音,也看清了身形,喝问道:“你干啥去?叫你站住咋不站住?” “我去解个手。”女人的声音越嗲。女人在关健的时刻会使出“杀手锏”对付男人。玉秀虽说凶悍,但也是女人,自然懂得怎么对付男人。她这一招还真灵。 怀勇将信将疑。 女人见“杀手锏”起作用了,又嗲声嗲气地说:“长官,我憋得很,让我去吧,求你了。” 怀勇疑惑道:“你不会骗我吧?” “我哪敢骗长官。” “怕你跑了。” “我走都走不动了,还能跑了。” “你就在这达解手吧,我看着你。”怀勇坏笑起来。 “长官,你不嫌臭?再说,有人看着我也解不出来。”女人没有恼,羞涩地笑着,解除了怀勇的戒备心。 怀勇摆摆手:“去吧去吧。” 女人转身就走。怀勇忽然感到不对,这些日子缺吃没喝的,他几天没拉没撒了,她还憋个啥呀,莫非她在撒谎别有企图?他警觉起来,喝道:“站住!” 玉秀见诡计被识破了,跑了起来。怀勇知道受骗了,急追上去,俩人扭打在一起。 玉秀哪肯甘心再次落网,做垂死挣扎。她象一只逼急了的兔子,死里求生,牙齿和指甲都一齐使劲。 怀勇好像一条疲惫已极的猎狗,有点招架不住对方的进攻,大口喘着粗气,只有招架之功,并无还手之力。 梅仁厚瞧在眼里急在心中,想快步上前帮助黄大炮一把,怎奈力不从心,只觉得脚下好象踩着棉花一般,两腿软,身子飘,摇摇晃晃,似在波涛汹涌的浪尖上行船一般。 情急之中他尽着力气喊了一声:“老刘,快起来,有情况!”一个踉跄扑到在地,眼睁睁地看着怀勇和玉秀撕打。 怀勇渐渐力不能支,被玉珍扑倒在地。玉秀也筋疲力尽,张口咬住了怀勇裸露的肩膀,把全身剩余的力气都使在了牙齿上,怀勇痛歪了脸,两只手胡抓乱挖,玉秀任凭他扑腾,死不松口,怀勇的右手突然触到了腰间的匕首,他扭曲的瘦脸显出狰狞凶残之相,一咬牙,使出全身力气拨出匕,顶着玉秀的软肋扎了进去。 玉秀松了口,口张得老大,尖厉的牙齿挂着几滴血珠,嘴唇哆嗦着,却没有叫出声来,眼睛直勾勾地瞪着,倒在了一旁。 这时,刘忠义一伙闻声都奔了过来,围住了已经毙命的玉珍,面面相觑,不明白生了什么事。刘忠义急问:“出了啥事?” “狗日的要跑。” 刘忠义踢了一下玉秀的尸体,笑道:“三号没给你使美人计?”这个时候他还没忘跟怀勇开玩笑。 怀勇悻悻道:“她能不使么?” “你将计就计了没有?” 刚才的殊死拼搏已经使怀勇筋疲力尽,他没心思跟怀勇开玩笑,骂了一句:“狗日的就是把裤子脱了,我也没那个心思了。 怀勇也觉得有点头晕目眩,闭住了口,想省点力气。 怀勇挣扎起身,拨出了匕首。一股蚯蚓似的血液从玉珍皱的肚皮流淌下来。一伙人瓷着眼看着那“蚯蚓”往沙地上蠕动,用干的舌头舔着干裂的嘴唇。 突然,怀勇疯了似的扑在玉秀的尸体上,嘴对着刀口拼命的吮吸。等他抬起头时,一张络腮胡脸似刺猬一般,嘴角和胡须上沾着斑斑血迹,一对大眼珠子也被血浸红了,充满着饿狼食人时才有的凶残之光。 一旁的人最初都是一怔,瓷着眼看着这骇人的一幕。稍顷,都明白过来,瞬间眼里都放出凶光,七八把枪刺从不同的方向捅向玉珍的尸体,随后似一群饿狼扑了上去,凶馋的嘴对着刀口,贪婪拼命的吸吮。 爬在沙地上的梅仁厚被这骇人的一幕惊呆了,他一时竟弄不清那是一群人还是一群狼!他已经没有气力去制止部下非人的行径,竭尽全力地喝喊:“不能这样!不能这样!……” 可此时谁还听他的,就连刘忠义也那样干了起来。这群人已经不是人了,他们在干渴饥饿的折磨下变成了一群野兽。 梅仁厚的喝喊在荒漠上显得软弱无力,犹如蚊虫嗡嗡。 极度虚弱的他经不起这惨绝人寰的刺激,又气又急,一下子昏了过去…… 第130章:一团焦炭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老爷!老爷!” 昏昏沉沉之中梅仁厚听到有人呼唤他。最初呼唤声十分遥远模糊,渐渐的越来越近,犹在耳畔。他慢慢睁开眼睛,只见怀勇和忠义蹲在他身旁,刘怀仁给他嘴里喂着一种腥味很重的红色液体,尽管那东西很不好喝,可口感十分滋润。他干渴已极,喝了一口,禁不住咂巴了几下嘴。 “老爷醒来了!”怀勇惊喜地喊道。 “吃点东西吧。”怀勇把一块窝窝头大小如焦炭般的东西送到梅仁厚嘴边。 那东西黑糊糊脏兮兮的,看着都恶心。能让他吃,想来那东西肯定能吃。正所谓饥不择食,梅仁厚饿极了不管那东西有多么脏,张口就咬。那东西很有韧性,有点皮焦里生。 可梅仁厚的牙齿很好,犹如锋利的锯齿,撕割下一块,用力地咀嚼着。他不等嚼烂品出味道就迫不及待地吞咽下去,紧着又咬下一口。 那东西被他三下五除二地吞进肚里,眼睛还搜寻着是否还有那东西。他脑子还处在一片浑沌之中,只是感到十分饥渴。 怀勇扭脸给忠义说:“给老爷再拿一块。” 忠义转身又拿来一块。 梅仁厚又把那块东西吞吃了,用舌头搜寻着夹在齿缝的残渣。 怀勇再让忠义取一块来。这时梅仁厚有了几分清醒。他依稀记得他们断吃断喝有好几天了,怎么忽然有了吃的喝的?难道打下了什么野兽?他环目四顾,还置身在那片胡杨林中,心里不禁疑惑起来。再细看怀勇送到他嘴边的食物,那食物状如黑炭,闻着有皮肉烧焦的味道。 “这是啥东西?”梅仁厚疑惑地问。 怀勇说:“老爷,甭管是啥,能吃就行。” 梅仁厚越疑惑起来,举目四望,不远处燃起一篝火,士兵们围着篝火用刺刀挑着什么东西烧烤。他寻思自己吃的东西就是士兵们烧烤的东西。他把那黑炭似的脏兮兮的东西拿在手中仔细看,又嗅了嗅,一股浓烈的皮肉烧焦气味直钻鼻孔,莫非是肉?哪时来的肉? 他感受到不对劲,张目再看,秋妹子缩在沙窝里,双手抱住胸,似一只羔羊,瑟瑟抖,黑葡萄般的乌眸满含着恐惧和仇恨。 他十分诧异,这些天来达美并无如此恐惧的神色,是什么把她吓成了这个样子?再仔细看,不见了秋妹子。他急问:“达美呢?” 怀勇低头不语。 忠义扭过脸去,装聋作哑。 “跑了?”他追问一句。 还是没有人回答。 他清楚记得,玉秀被怀勇刺死了,难道他们把达美也杀了。他禁不住打了个寒战,目光四处搜寻,看到附近一棵胡杨树上印着斑斑血迹,骇然大惊。 “你们把她杀了?!” 梅仁厚猜的没错,达美也被杀了。秋妹子看到玉秀被刘怀仁追上,不敢轻举妄动。 她们目睹着玉秀被刺死的全部经过,都吓傻了。这伙丘八被干渴和饥饿折磨得失去了人性,他们喝干了玉珍的血,舔着嘴边的血迹犹感不足。有几个没有吮吸到血液的丘八把凶残的目光射向了剩下的两个女匪,持刀逼了过来,走在最前头的是怀勇和忠义。 秋妹子是土匪头儿,达美也是土匪窝里的人,惨无人道的事见过和听到的可谓多矣,可被眼前的凶残景象吓傻了。她们紧紧相依,惊恐得瑟瑟抖,喝人血她们是第一次看到。 那伙两脚兽持刀向她们逼近。她们无处可逃,闭上眼睛,任其宰割。 冲在前头的大柱伸手揪住秋妹子的头,就要动刀,被紧随其后的怀勇拦住了:“慢着!” 大柱没有松手。狐疑地看着怀勇。刚才他迟了一步,嘴唇没沾到半点血珠,这次他要占先! 怀勇又说了一句:“放开她。” 大柱还不肯松手。 怀勇的目光在奶奶的身上脸上扫了半天,他再三喝令大柱松开手。大柱这才极不愿的松开了手。好半天,怀勇把目光从秋妹子身上移开,落在了达美的身上,面显狰狞之相,说了声:“她吧。” 达美吓得浑身筛糠,颤声说:“黄长官,别.....” 怀勇狞笑一声:“我不中你的美人计。老子这会不想要媳妇,就想吃肉!” 怀勇话一落音,大柱手中的匕就直朝玉秀刺去,随后又有几把刺刀刺进玉秀的身体…… 这时忠义想到了梅仁厚,拼命拦住了疯的士兵,割断玉秀的大动脉,接了小半水壶血液灌进梅仁厚嘴里,这才救活了梅仁厚。 尽管没人吭一声,梅仁厚已经完全猜出来他刚才喝的是啥,吃的是啥。他万万没有想到,他带的兵竟然变成了一群野兽。他气得浑身打颤,大骂一句:“野兽!一伙野兽!”把手中那块“黑炭”掷在地上。 怀勇先是一怔,随后也咆哮起来:“你他妈的也是野兽!不是我们省下点喝的吃的,你他妈的早就见了阎王!”骂着,拣起梅仁厚掷在地上的“黑炭”往嘴里就塞,俨然是一条饿狼。 忠义也埋怨道:“老爷,都到了这步田地,你再怨弟兄们就是你的不是了。她们要跑,总不能让她们跑了吧。杀了她们吃了喝了是废物利用。” 梅仁厚一怔,痴呆呆地望着刘怀仁和黄大炮。这两个下属竟然敢骂他顶撞他,这是他未曾料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两个下属早已失了人形,形同饿鬼,又似饿狼,眼里放射着凶残的目光,全然不见了往日的人性。他禁不住连连打了几个冷战,再也说不出啥来,只觉得心口堵得慌,爬在沙窝里干呕起来……。 第131章:血色天边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干人又朝东北方向走了一遭,第二天下午却又转回到胡杨林。他们再一次遇上了“鬼打墙”。 绝望之中没了一点可食之物,丘八们把凶残的目光对准了秋妹子。 也许是因为剩下了最后一个猎物,也许是还没有饿到极点,渴到极点,这伙丘八并没有象上次那样一拥而上去宰杀猎物。他们把秋妹子绑在树杆上,剥光了衣服。美丽的女匪已勾不起这伙丘八的欲望。 他们已变成了一群饿疯了的野兽,在他们凶残的目光中,树杆上绑着的是一只已经失去肥美的奶羊而已。 秋妹子从被俘的那一刻起就想到了死。她曾做过多种假设,这伙丘八也许会枪毙了她们,把她们的脑袋打得稀巴烂;也许会一刀一刀剐了她们,让她们受尽罪再杀了她们;刀可能把她们活埋掉,甚至强奸了她们再把她们杀死。 她就是没想到这伙两脚兽会像饿狼吃羊一样吃了她们。真是太可怕了!当她看到同伙被丘八们宰割成碎块,用枪刺挑着烧烤时,恐惧得浑身筛糠。她听说过老虎吃人,亲眼见过狼吃人,也用枪打死过人,可从没经见过人吃人!这伙丘八根本就不是人,是一伙两脚兽。比老虎狼更凶残。 同伙被杀被宰割被烤熟被那伙两脚兽撕咬着吞进肚里,她全看在眼里。眼睁睁地看着同伙被宰杀,她惊恐得几乎昏死过去。 这回轮到她了。她拼命挣扎,但怎么能逃脱这伙两脚兽的魔掌。她被绑在了树杆上,并被剥光了衣服。求生的欲望让她大叫起来…… 怀勇手持一把枪刺对着她的心窝,喝令一个士兵端着皮囊准备接血…… 就在这时,秋妹子发出了尖厉的喊叫:“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怀勇似乎没有听见,眼里喷着一股邪火,端着刺刀步步逼近她。她恐惧的脸都变了形,绝望之时她把目光投向了梅仁厚,扯着嗓子狂喊:“我知道哪儿有水,不要杀我,我给你们带路!” 梅仁厚猛地睁开眼,浑身倏地出生一股力量,高喊一声:“慢动手!”挣扎起身走了过去。 那伙丘八不相信秋妹子的话,红着眼睛乱嚷嚷:“她在骗人!” “别信她!” “宰了她!”…… 怀勇的眼里喷着凶焰,端着刺刀逼近秋妹子。秋妹子出凄厉的狂喊:“求求你别杀我,我给你们带路!” 怀勇并不理睬,手中的刺刀距秋妹子只有一尺之遥。秋妹子绝望地叫了一声:“老爷,救救我……” 那时她真的害怕极了,她怕那伙饿疯了的丘八把她活剥生吞了。人吃人的景象是惨绝人寰的呵! 秋妹子呆望着跳动的灯焰,脸上又显出惊恐的神色。 梅仁厚不知从哪里生出一股力量,虎跃一步抢上前,用身体挡住黄大炮的刺刀,喊道:“不许杀她!” 怀勇一怔,说道:“老爷,你信她的话?!” 梅仁厚瞪眼道:“不要胡来!” 怀勇犹豫了。几个丘八歇斯底里地喊道:“别听这个王八蛋的,是他把咱们带上了绝路,让他滚开!”举着刺刀逼了过来。 怀勇不再犹豫,冷笑道:“老爷,我看你是被这个娘们迷住了吧?” 梅仁厚怒道:“你胡扯啥!” 怀勇又是一声冷笑:“那你拦挡啥哩?” 梅仁厚说:“她说她知道路,带咱们出去。” “你信她的鬼话?老爷,我看得出来,你喜欢她。可这会弟兄们的命要紧哩,咱们出了死人滩,我和弟兄们给你找个比她更漂亮的女人。” 梅仁厚没想到怀勇说出这样的话来,气得浑身哆嗦,怒骂一声:“放屁!” 怀勇脸色陡然一变:“你他妈的滚开!”伸手推了梅仁厚一把。 梅仁厚打了个趔趄,靠在了秋妹子的身上。他先是一怔,怀勇竟然敢对他动手,随即厉声喊道:“郭怀勇,你敢不服从命令!”他平日很少喊怀勇的大名,此时猛地喊出来,带着一股凛然的威严。 怀勇一怔,环视一下左右。他一时没明白过来梅仁厚喊谁。稍顷,他醒悟过来,梅仁厚在喊他。 可梅仁厚已是落到平阳的老虎,困在浅滩的蛟龙,没有威风了。换句话说,梅仁厚在怀勇眼里已不是老虎和蛟龙了。他狞笑道:“你狗屁命令在这会还管球用!” 还从来没有下属敢如此反抗梅仁厚的命令,他恼羞成怒,也十分清楚眼下的形势,不动真格的就镇不住这伙失去人性的两脚兽。他拔出手枪,喝喊道:“谁再敢靠前一步我就毙了谁!”朝天放了一枪。 怀勇又是一怔,看着梅仁厚手中的枪,不敢贸然向前。他身后的一伙丘八也都迟疑了,止住了脚。 梅仁厚垂下了枪口“弟兄们,你们再听我一次,先别动刀子。” 一直站在一旁的刘忠义这时上前一步,目光凶狠地瞪着梅仁厚:“老爷,她的话能信么?” 梅仁厚转过目光看着刘忠义。往日脾气绵软和善的刘忠义变了个人似的,白眼仁充满了血,透出一股凶杀之气。 他本来就瘦,现在只剩下一个骨架撑着一张人皮,胡子头长都老长老长的,胡乱奓着,找不着脸了。如果此刻他走出荒漠回到人群,一定没人能辨别出他到底是人还是兽。 正所谓,蔫人出豹子。梅仁厚讶然地看着他,半晌,说道:“老刘,你信不过我?” 刘忠义说:“老爷,啥话不用多说,你能保证她把咱们带出死人滩么?” 梅仁厚回看了一眼秋妹子,秋妹子冲他点了一下头。 梅仁厚转过目光,拍着胸脯说:“我保证!”不知为什么,他坚信秋妹子不会对他说谎。 刘忠义和郭怀勇相对而视,目光迟疑不决。 梅仁厚看出有了回旋的余地,又说:“都到了这步田地,她为啥要骗咱们呢?就算她真的骗咱们,等她把咱们带不出死人滩,咱再杀她也不迟嘛。这会还没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你俩想想,是不是这个理?” 刘忠义思忖了半天,对怀勇说:“连长的话在理。” 怀勇点了点头。 刘、郭二人垂下了手中的刺刀。梅仁厚从刘忠义手中要过刺刀,说着,给秋妹子割断了绑绳。 秋妹子身子一软,倒在了梅仁厚怀中。 梅仁厚抱着一个赤身裸体的女人,心里并没有任何欲望,只是感到有一种难以表的凄惨悲愤。他拿来衣服帮她穿上。 秋妹子穿好衣服,满怀感激地看着梅仁厚。 怀勇却不耐烦琐了,在一旁催促道:“走吧,走吧。” 这时已经红日西坠。经过刚才一番惊吓,秋妹子已是一副弱不禁风有气无力的模样,坐在沙地上喘作一团。 梅仁厚看了一眼,眉毛皱成了墨疙瘩,用商量的口气跟郭、刘二人说:“眼看天就要黑了,歇息一晚,养养精神,明天再走吧。” 刘怀仁看看天色,说:“忠义,连长说的对,夜不辨路,明儿个一大早咱就上路。” 太阳象一个血红的火球在天边燃烧,逞了一天威似乎也疲倦了。荒漠的气温开始回落。不知什么时候从南边涌起一堆乌云,先是一块乌云把夕阳涂抹得极为惨淡,随后的乌云涌过来把这份惨淡也吞没了。天地之间顿时浑沌起来。 梅仁厚惊叫一声:“不好,要变天!” 刘忠义也说了一声:“要变天。” 梅仁厚说:“忠义,你给咱把骆驼照料好。” 忽然,半空中窜出一条银蛇,亮得使人目眩;随后是一声霹雳,如同炮弹在头顶炸响,震得大地都颤抖起来。躺倒在沙窝里的这群人都忽地坐起了身,仰脸看天。只见天空中银蛇狂舞,炸雷声声。 “下雨了!下雨了!” 有人惊喜地叫喊起来。果然有铜钱大的雨点打在脸上身上,冰凉冰凉的。 “老天爷,下大点吧!救救我们吧……”刘忠义跪倒在沙地上,双手捧着瓷碗,大声祈祷。 大伙见刘忠义跪下了,也都齐刷刷地跪下,祈求上苍赐降甘霖。 梅仁厚也跪倒在地。 风在刮,电在闪,雷在鸣。可雨点却越落越稀,后来竟然销声匿迹了。这场风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约摸两袋烟工夫,云过风止,夕阳在西山顶上复出,冷笑着瞧着沙地上跪着的这一群生灵。 这一群生灵眼看着希望化为泡影,起初目瞪口呆,后来呜呜大哭,咒天骂地。再后,耗尽了气力,都一滩泥似的酥软在沙地上。 这场雨来时梅仁厚没有太大的惊喜,反而有许多恐惧,上次的沙暴让他触目惊心。因此,俄顷而失他也不怎么感到失望,甚至有点庆幸,庆幸只是一场狂风而已,而不是大沙暴。他心里清楚,到了这一步田地只能听天由命,怨天尤人只是伤精伤神,于事无补。他长长叹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沙地上。 最初铜钱-大的雨点落下时,他拿出瓷碗去接。可雨愈落愈稀,最终云飘风止。他无声地叹息了一下,垂下了举碗的双手。 夕阳落下山,天边燃起了大片的晚霞,把荒漠涂染得一片血色。 第132章:绝望的赌博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就明儿个再走。”怀勇躺倒在沙地上,随即又坐了起来,一双眼睛瞪着秋妹子:“这狗日的娘们晚上跑了咋办?” 梅仁厚说:“我看着她。” 怀勇看了梅仁厚一眼,那目光带着几分不信任。 梅仁厚环视了一下四周,又苦笑一声:“要真的有路能跑就好了。” 这时忠义开了腔:“老爷,那你就多受点累,把她看好了。” 随后又对怀勇说:“老爷看着她,咱们就放心地睡吧。”说着把身体陈放在沙地上。 责任落在了梅仁厚的肩上,他不敢掉以轻心。 他倒不担心秋妹子会偷跑,他怕有哪个饿疯了的士兵,趁他们熟睡之机杀了秋妹子。他必须保护好最后一个女俘,倘若万一她被谁杀害了,那他很可能会因此丢了性命。他要秋妹子挨着他躺下,临躺下时,还是不放心,问了一句:“你不会趁我睡着后跑球了?” 秋妹子没有避开梅仁厚的目光,稍顷,用绳子把自己的左手和梅仁厚的右手绑在了一起,紧挨着梅仁厚躺下。很单薄的衣服已无法阻挡他们的亲密接触,她的身体已是骨多肉少,失去了应有的弹性,可体温传导过去,诱惑撩拨着梅仁厚那被干渴、饥饿和疲惫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欲望。 梅仁厚干咽了一下口中潮起的少的可怜的分泌物。理智告诉梅仁厚,此时此刻不能干傻事。他挪了挪屁股,想离开秋妹子的身体。 梅仁厚竭力使自己的心平静下来,半晌,问道:“你当真能把我们带出死人滩?” 秋妹子不吭声。 “你咋不吭声哩?你给我说实话,你到底知不知道路?” “不知道。” 梅仁厚大惊:“你敢骗我?!” 秋妹子见梅仁厚变颜失色,笑了一下:“我吓你哩。” 梅仁厚松了口气:“我的命现在在你的手里攥着哩,你若把我们带不出死人滩,你死,我也得死。” “我明白,咱俩现在是拴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你明白就好。你可不能害了我,我还想活。” “我不害你,我也想活哩。” 秋妹子说罢,身子往梅仁厚身子上偎了偎。梅仁厚感觉到她的身体哆嗦了一下,没有再避开,就让她那么紧紧地偎着。他还想说点啥,可又不知道说啥才好,就静静地躺着。 他听到了自己的心跳,也听到了身边女人的心跳…… 那个荒漠之夜本来应该再生点什么事,可什么事都没有生。 迷迷糊糊之中梅仁厚感到地震了,猛地睁开眼睛,原来是秋妹子在使劲摇他的肩膀。 “咋了?”梅仁厚以为有谁要对女俘下杀手,闪目疾看,刘怀仁他们横七竖八地躺在一旁,呼呼大睡。 “天亮了,要趁早赶路。”秋妹子说。 梅仁厚举目看天,天边燃烧着朝霞,预示着这一天又是个炎阳高照的日子,死人滩最凉爽的时间是清晨,需趁早赶路。 梅仁厚想站起身,右手不得劲,这才现自己的右手腕和秋妹子的左手腕还在一起拴着。秋妹子坐起身,望着他竟然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显出一脸的纯真无邪。梅仁厚也还她一个笑容,解开拴在手腕的绳索,顿时觉得浑身轻松了许多。 梅仁厚爬起身来,吆喝大伙快点起来。大伙都明白今日是决定他们生死存亡的日子,尽管疲惫已极,但还是很快挣扎起身,准备出。 梅仁厚看了秋妹子一眼,说:“走吧。” 秋妹子点了一下头,走在前边带路。梅仁厚紧跟在她身后,刘忠义和怀勇一伙尾随其后,鱼贯而行。 走不多远,刘忠义忽然喝喊一声:“站住!” 梅仁厚和秋妹子都站住了脚,回望着刘怀仁困惑不解,不明白出了什么事。 “咋了?”梅仁厚急问刘怀仁。 刘忠义没理梅仁厚,恶狠狠地冲到秋妹子的跟前,一把抓住她的胸衣,一脸的杀气,咬牙道:“你这个臭匪婆,要把我们带到哪达去?!” 秋妹子有点懵了,慌恐地望着梅仁厚。梅仁厚上前急问:“老刘,到底是咋了?” 刘忠义反问一句:“老爷,咱们这是往哪个方向走?” 梅仁厚这才现他们是朝太阳升起的相反方向走,只是偏南了一些,心里不禁“格登”了一下,疑惑地看着秋妹子:“方向对么?” 秋妹子使劲点了一下头。 怀勇上前来,一双眼睛射着凶光:“这个臭娘们莫非要把咱们往绝路上引!” 一伙丘八都围了上来,虎视眈眈地盯着梅仁厚和秋妹子。梅仁厚心中底气不足,把目光投向秋妹子,秋妹子急忙说:“你们头两回走的方向都不对,越走越找不着水。”她指着身旁那棵“丫”字型大胡杨:“顺着这棵树左边的树杈正对的方向有一个湖,半天路程就到。” 梅仁厚仰面去看,那棵大胡杨左边树杈枝叶繁茂,绿荫似伞,是这片胡杨林最奇特的一道风景,好半晌,他收回目光,对刘忠义和怀勇说道:“跟她走吧。” 刘忠义道:“老爷,你就这么相信她?” 梅仁厚没有吭声。 怀勇又追问一句:“她要骗咱们呢?” 梅仁厚说:“都到了这步田地,她还骗咱们干啥。” 刘忠义和怀勇面面相觑,半晌,都把目光投向梅仁厚,目光中透出咄咄逼人的凶煞之气。 梅仁厚没有避开他俩的目光,淡淡地说:“咱就信她一回,假若她真格骗咱,你们把她杀了”转过头,他对秋妹子说了声:“前面带路!” 队伍继续向前走去,行进得十分艰难。 梅仁厚折了一个树枝给秋妹子。秋妹子感激地冲他做了个笑脸,拄着树枝当拐棍在前面带路。 一干人的体力消耗殆尽,求生的欲望支撑着他们朝前走。生命与饥饿和干渴、疲惫做着殊死的拼搏,艰难困苦是前所未有的。 正午时分,太阳把毒辣辣的火光倾盆倒了下来,队伍前进如蜗牛蠕动。 忽然,怀勇冲到秋妹子的面前,一双深陷的眼窝里喷出凶光,边喘边骂道:“臭匪婆,你到底知不知道路?!” 秋妹子拄着拐棍,大口喘着气,不知所措地望着怀勇。梅仁厚上前道:“怀勇……咋,咋回事?” “臭匪婆说半天的路程,这会日头都斜……过了头顶,咋还不见湖的影影?” 刘忠义一伙都围了上来,目光凶狠地瞪着梅仁厚和秋妹子。秋妹子体力消耗太大,一个劲地喘气,无法做答。不知谁喊了一声:“宰了这个土匪婆!” 立刻有好几个丘八响应:“宰了她!” 围在前边一个瘦高个抽出了刺刀,直朝秋妹子逼来。梅仁厚喊了一声:“住手!”掣出手枪,用身体护住了秋妹子,豹眼圆睁:“谁敢动手我就打死谁!” 丘八们被震慑住了,不敢轻举妄动,但还是虎视眈眈地围着梅仁厚和秋妹子。 “弟兄们,你们想想,咱们现在的行军速度有多慢!过去半天的路程咱们现在也许一天都走不到。” 秋妹子这时缓过劲来,手指远处隐约可见的沙梁说:“翻过那道沙梁就到了。” 一干人都举目远眺,一道横贯南北的沙梁隐约可见,大约有十来里地吧。可谁知道翻过那道沙梁会不会是一望无边的大沙漠呢? 梅仁厚缓和了一下口气,说:“弟兄们,再听我一句话,翻过那道沙梁若还是没希望,你们就动手。” 持刀的丘八收回了手中的家伙。 队伍拼死继续朝前走。 沙地上出现了红柳,骆驼草等植被,先是极其稀少,且十分低矮。渐渐的,红柳、骆驼草多了起来,也高大起来。忽然,怀勇弯腰捡起一团干巴巴的粪块,疑惑道:“老爷,这是啥?”递给梅仁厚。 梅仁厚看了半天,不敢肯定地说:“象是狼粪,也许是狗粪吧。”他脸上现出惊喜,在荒漠上走了半个多月,总算看到了绿色和下走兽的行迹。 忽然,走在他前边的秋妹子打了个趔趄,跌倒在地。梅仁厚急忙上前问道:“咋了?” “我的腿软……”秋妹子有气无力地说。她遭受到了前所未遇的惊吓,体力实在不支。 梅仁厚略一迟疑,搀扶起她。秋妹子冲他做了一个感激的笑脸,喘着气说:“翻过前边的沙梁就到了。” “咱们走吧。”梅仁厚搀扶着女俘艰难地往前走。沙梁近在眼前,却似乎又远在天边。一干人拼着全身的气力艰难地跋涉。 黄昏时分,这支队伍来到了沙梁上,垂目看去,下面是个狭长的沙谷,由西向东迤逦通向远方。谷内树木成林,芳草茵茵。最惹眼的是沙谷中嵌着一个如镜般的小湖。 这群人都是一怔,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几乎每个人都在揉自己的眼睛,弄明白不是做梦时,都咧着嘴无声的傻笑。有几个竟呜呜的哭了起来。 第133章:鲜美的鱼毒药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怀勇喊了一嗓子:“老天爷,我们得救了!” 刘忠义喜极而泣,喃喃道:“我们得救了……”脚下一滑,连滚带爬地下到了谷底。 怀勇一伙扔了手中的树枝,踉踉跄跄下了沙梁,直奔小湖。 梅仁厚呆呆地站在沙梁上,仿佛置身于梦幻之中。好半天,他明白这不是梦,两滴泪水竟然涌出了眼眶。他全然不觉,满怀感激地看着秋妹子。 秋妹子也满眼盈泪地看着他。 此时此刻他们泪眼相望,不知说什么才好。梅仁厚虽说对秋妹子带路充满着希望,可他在内心深处抱着和秋妹子同死的决心。他十分清楚,赶在天黑之前还走不出荒漠,他们也许都会成为这伙团丁果腹的食物。 他忽然想起了那个梦,喃喃道:“我命不该绝呵……” 秋妹子没听清,问了一句:“你说啥哩?” 梅仁厚醒过神来,动地说:“太谢你了,你救了我们。” 秋妹子也异常激动,但声音平和地说:“我是为了救自己。” 梅仁厚说:“你救了你,也救了我们。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了阎王,他说我阳寿未尽哩,有人会带我们走出死人滩的。你猜那人是谁?” “是谁?” “阎王爷说那人是个女的。” “女的?”秋妹子讶然地望着梅仁厚。 “嗯。”梅仁厚点点头:“我的梦应验了,应在了你身上。”说罢,呆呆地看着秋妹子。 秋妹子见梅仁厚目不转睛的呆呆地看她,脸上现出了少女特有的羞涩,不好意思地垂下了目光,说了句:“你傻看我干啥?” 梅仁厚自觉失态,慌忙拭去脸颊上的泪珠。 沉默半晌,秋妹子手指谷底说:“那个湖里的鱼多得数不清,又肥又鲜,伸手就能捞着。湖东边连着一条小河,顺着小河往东走,不到二十里地有个镇子,叫沙口店。” 梅仁厚这时猛地想起,来时他们经过了沙口店,还宿营了一晚上。他笑了起来,笑着笑着泪水又流了出来。 秋妹子看着他也笑了:“看你,跟个孩子似的。”长长的睫毛上也挂上了泪珠。 梅仁厚说:“咱们吃鱼去。” 秋妹子说:“吃鱼去。” 这个明镜似的小湖是上苍镶嵌在死人滩边的一颗明珠。 湖面不大,湖水不深,却清澈透明,鱼翔浅底,清晰可见。湖边绿树成荫,芳草青青。鸟在树上鸣,蚂蚱在草丛中蹦,蝶在花中飞,鱼在水中游……万物竞自由。乍从死人滩出来,见到这一方水秀绿肥之地,犹如到了仙境一般。 来到湖边,大伙一头扎进湖水里,开怀畅饮一通,待肚里再也装不进水时,便寻找可食之物。 果然如碧秀所说,湖里的鱼儿成群,见人竟不躲不避,伸手就能抓捞。抓捞上来的鱼儿条条都在一斤左右,又肥又美,怎奈都是生的。 怀勇和几个饿急了的士兵迫不及待,抓起鱼张口就咬,鱼尾还在他们手中拼命地摆动。怀勇和其他几个团丁吃的比较斯文,拨出刺刀把鱼切成碎块,生而啖之。 梅仁厚看着部下的馋相,咽了一下口水,准备效仿怀勇他们的吃法。 他抓捞了一条鱼,拨出刺刀刚要下手,有人拉了一下他的衣襟。回头一看,是秋妹子。秋妹子冲他挤了一下眼,转身就走。 他有点莫名其妙,最终收起了刺刀尾随过去。 这时只见秋妹子拣来许多干树枝,燃起一堆篝火,随后她在湖边挖来紫泥,对一旁站立观望的梅仁厚佯嗔道:“傻站着干啥,还不快帮把手。” “干啥呀?” “捞鱼嘛。” 鱼儿成群,手到擒拿,他抓捞一条,递给碧秀。秋妹子用紫泥裹住鱼儿丢进火堆。片刻功夫,一股香味从火堆中飘了出来。 梅仁厚这时全明白了,吸了一下鼻子:“好香!”一股口水竟然从嘴角流了出来。 “看把你馋的。”秋妹子笑着,用树枝从火堆中扒拉出两团紫泥。 紫泥已经变成了白色。她扔给梅仁厚一个,自己拿了一个。剥开紫泥,那鱼儿已经熟透,香味更浓。 梅仁厚拿着香气扑鼻的鱼,不禁想起死去的兄弟们,鼻子不由一酸,眼圈潮湿了。 秋妹子看他如此模样,问道:“你咋不吃?” “我想起了几个好兄弟,可惜没有走出来……” 梅仁厚的话让秋妹子也想起了自己的伙伴,不禁也黯然伤神,喃喃道:“你的人真是太残忍了,竟然把她们……”她没说下去,已是满眼泪水。 梅仁厚说:“他们也是被饥渴折磨得昏了头。” 俩人不再说啥,默默地吃鱼。 烧熟的鱼别有一番风味,尽管少了佐料,可梅仁厚觉着这是天底下最可口的美食。 香味把大伙都诱惑来了。他们看到梅仁厚和秋妹子如此吃法恍然大悟,便如法炮制。 怀勇嗔怪梅仁厚:“老爷,你太不够意思了。咋不给我们早点说。”一把抢过梅仁厚手中的半条鱼,往嘴里就塞。 梅仁厚笑了笑,从火堆里扒拉出一条鱼扔给刘忠义。刘怀仁吐了口中的生鱼块,笑道:“谢谢老爷。”这会他有了精神气,讲起客套礼仪来了。 怀勇狼吞虎咽,梅仁厚两条鱼没吃完,他已经把第五条鱼送到了嘴边。 梅仁厚突然想起那年家乡来了一伙麦客,其中一个给家里割麦。麦客是饿着肚子来的,吃了母亲烙的一个大锅盔,喝了两大碗稀饭,刚放下碗就喊肚子疼,满地打滚,最终活活撑死了。 大伙饿了好多天,这样猛吃猛喝会撑死的。他扔了手中的鱼,大声说道:“弟兄们,别吃了,留着肚子明天再吃。” 大伙见梅仁厚如此这般模样,将信将疑,但都不肯放下手中的鱼。怀勇正在撕咬第五条鱼,打了个饱嗝,边吃边嘟哝:“怕个球,我就不信还能把人撑死!” 刘忠义也说:“这么香的鱼不吃白不吃。”他的嘴功夫不如黄大炮,可也是第三条鱼已经快吃光了。 就在这时,只见怀勇脸色大变,手中的半条鱼掉在了地上,蹲下了身子。梅仁厚大惊天动地,急忙问:“怀勇,咋了?” “肚子疼……”黄大炮抱着肚子跌倒在地上。 大伙皆惊,不敢再吃手中的鱼。 这时又有几个团丁抱着肚子直打滚。梅仁厚慌了,抱住他,急问到底是怎么回事。怀勇的额头沁出黄豆大的冷汗珠子,哆嗦着说:“肚子疼……胀……” 梅仁厚惶恐吓不安,不知所措,束手无策。秋妹子在一旁冷冷地没有反应。 梅仁厚恼怒道:“,想法子救救他们。” 秋妹子依然冷冷地说:“都这模样了,我有啥法子。” 怀勇和几个士兵痛苦的*声不绝于耳,一干人看着同伙如此这般模样,却束手无策,急得连连连跺脚,唉声叹气。 秋妹子却没事人似的,掐了一把沙子在手在玩弄。怒火一下子撞上了梅仁厚的脑门,他刚想火,只见碧秀瞪着一双毛眼眼看他,嘴角竟浮出几丝得意的知纹。 他猛然醒悟,碧秀一定有救怀勇的法子。他心中一喜,消了怒火,用十分软和的口气说:“想法子救救他们吧。” 秋妹子说:“我又不是大夫,能想出个啥法子。” “我知道你一定有法子能救他们。” 秋妹子还是无动于衷。 怀勇他们抱着肚子满地打滚,其状惨不忍睹。 梅仁厚看在眼里急在心中,他见碧秀幸灾乐祸的样子,突然了火:“人都成了这个样子,你还笑!你是人还是野兽!” 秋妹子一怔,呆望着梅仁厚,目光射出一股邪火,分明在说:“你还好意思说这话?你们的人把我们的人都杀着吃了,到底谁是野兽?!” 第134章:坏人好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梅仁厚被那邪火烧软了:“碧秀,我求你了……他们是我的弟兄呵。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死呵……”未尽,两串泪珠涌出了眼眶。 秋妹子心想,怀勇一路上让她受尽折魔,并欺辱她,而且杀了她的几个同伙,她巴不得怀勇死呢,成了这般模样这是报应。 她当时真的十分幸灾乐祸。如果梅仁厚当时威逼她,要她救怀勇,她一定不会救的。可是,梅仁厚当时求她,而且哭着求她。当她看到梅仁厚流泪时,她坚硬的心一下子就软了。 梅仁厚的泪水溶化了她的*恨。为了梅仁厚的泪水,她救了怀勇他们。 秋妹子让梅仁厚按住怀勇的手脚。怀勇被按住了手脚,痛苦地摆动着毛糊糊的大脑袋。 秋妹子厉声道:“把头也按住!” 有人过来按住了怀勇的头。怀勇的眼睛瞪得老大,紧咬牙关,面目十分狰狞恐怖。 “把他的嘴撬开!”秋妹子又下了一道命令。 梅仁厚使劲按着怀勇的两只胳膊腾不出手,转脸对身边的刘忠义道:“老刘把他的嘴撬开!” 刘忠义一时慌了神,不知该怎样才能撬开怀勇的嘴。秋妹子瞪了他一眼:“真笨!找根木棍来!” 刘忠义醒悟过来,急忙找了根木棍,费了好大的劲才把怀勇的嘴撬开。 秋妹子把毛英探进怀勇的喉咙,轻轻地抚弄着。 怀勇的身子猛地一挺,嘴巴大张,一股带着腥臭味的脏物射箭似的从嘴里喷出来,喷了秋妹子一脸一身。 秋妹子皱了一下眉,换了根毛英,又探进了怀勇的喉咙……如此三番五次,怀勇吐尽了肚中的食物,这才安定下来。 秋妹子长嘘了一口气,说:“好了,他没事了。” 梅仁厚让她赶紧救治其他几个团丁。又忙活了大半天,几个团丁都得救了。碧秀额前的散贴在汗津津的脸上,浑身上下被呕吐的脏物浆了。她不管不顾,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喘着粗气。 梅仁厚这时才心中一块石头落了地。此时大伙都明白过来。不敢再尽享口福,都向碧秀投去感激的目光。 梅仁厚走过来,说:“太谢谢你了。” 秋妹子没吭声,似嗔似怨地剜了他一眼,起身去湖里洗她的一身脏污…… 这天夜晚,队伍在湖边宿营。 青蓝的天空挂着一轮明月,月亮下是一面明镜般的小湖,湖边树木成林,绿草如毯,一堆篝火燃着熊熊烈焰。 这是人间仙境?还是一幅美丽的油画?都是吧。 那夜梅仁厚和秋妹子没有睡。他们刚刚从阎王的鬼门关爬出来,都有着脱骨换胎的感觉。 秋妹子梳理着刚刚沐浴过的秀发,梅仁厚坐在她对面,一边随手给篝火堆添加树枝,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她。 她现梅仁厚在看她,抿嘴笑道:“你尽看我干啥?” 梅仁厚嘿嘿笑道:“我就弄不明白,土匪里竟然有你这样天仙般的女人。” 秋妹子的面颊上浮起两朵红霞:“我当真有你说的那么美吗?” “我嘴笨,说不出你有多美。” “没看出,你还会哄女人。” “不是哄,我是说心窝里的话。” “那……我给你做媳妇你愿意吗?” “当真?” “当真。” “你这次没有骗我?” “不会。” “一辈子都不后悔?” “一辈子都不后悔。” “那我要你答应我件事。” “啥事?” “我说了你能答应么?” “你没说我咋能知道答应不答应。” “自古官匪是仇敌。你若真的愿意娶我做媳妇,那就脱了这身老虎皮。“ “你还要去当土匪?” “不,我金盆洗手不干了。咱俩远走高飞过男耕女织的安稳日子去。” “我答应你。这打打杀杀流血伤人的事我也不想干了。” “咱俩原本是两条道上的客,能遇到一搭,生生死死了一回,这是缘份。” “是缘份。我做过一个梦,梦见了阎王,他给我说有个好女人等着我,往后还有好日子过哩。” …… 上面这段话是吴永昌猜想的。那一夜篝火直燃到天亮。 梅仁厚和秋妹子说了些什么话,没人能知道。其他人在用树枝搭起的窝棚里睡得如同死猪一般。 第二天日上树梢,队伍有节制的吃了一顿湖中鱼,便准备出发。 梅仁厚集合起队伍,清点了一下人数,包括女俘碧秀在内共四十八人。 他鼻子一酸,只觉得眼睛直潮。好半晌,他喃喃地说:“我对不起死去的弟兄们……” 刘忠义说:“老爷,这也怨不得你。” 怀勇也说:“咋能怨你呢。” 良久,梅仁厚抑制住悲痛的绪,拿出地图指给黄、刘二人看。 “这是咱们现在的位置。这湖叫小明湖,湖东边有条小河,顺着小清河去二十里就到海螺城了。你俩听明白了么?” “明白了。”二人异口同声。 梅仁厚拨出腰间的手枪。刘忠义睁大眼睛困惑不解地看着他:“老爷,你这是……” 一声枪响了,一个人树叶般地飘然落地。 队伍又出发了,沙地上清晰的留着驼队的足迹,迤逦东南而去! 第138章:沙船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初春,海螺城。 涨潮时,海潮犹如惊奔的马群,浩浩荡荡奔涌而来。而在退潮时,一波一波 推向海岸的波涛显得疲惫,哗啦哗啦地响声像是叹息。 随着潮水退下,海滩的沙层渐渐显露出来。与此同时,风渐渐减弱,变成平 日里常见的微风。 黑墨一般的夜幕悄悄退去,东方呈现鱼肚白,天空和洋面从朦胧 中逐渐显露,低低的云层迅速向天际驰去,退潮后搁浅在沙滩上的沙船迎来了第 一束曙光。 沙船,外形一般为平底方头,装有五帆至七帆。沙船主要用于运输漕米,大型沙船的承载量可达二百四十吨。 海鸥在沙船上飞来飞去,啁啾叫唤着。这是一艘小型沙船,三丈多长,一丈多宽,船龄得有个几年了,有的地方船板都发黑了。船头一块旧帆布,盖着一样 东西,从形状看,像是一门炮。 甲板上横七竖八睡着一伙人,这个枕着那个的腿,那个搂着这个的头,反疋没个样子。他们却穿着水师马甲。 海鸥的叫声吵醒了一个人。他揉揉眼,一骨碌翻身坐起来,嘟嚷了一声:“妈的” 此人姓吴名永昌,二十多岁,个头不算矮。鼻头大,皮肤发黑,肌肉呈条状,体形偏瘦,话不多 喜欢缩在人后窥视。精瘦肤黑,浑身的肉一棱二 棱的。至于尊容,略微惨淡,眼睛不大,由于颧骨高而略显深陷,眉毛重,嘴唇厚, 腮帮子的咬肌总在颤悠,鼻头大得有些滑稽。整个人显得阴郁、阴沉。 他像个老渔民一般,眯缝着眼睛看看天,右手指头动了动,掐算了一阵,接 着跳下船,抖擞精神,打了几套不知名的拳法,而后拍打着甲板喊着:“起来!都滚起来。 今天海面有雾,出海。” 沙船上睡着的几个人跳起来,有的双手拍打着屁股,喊道:“出海喽,出海嘆, 今天海面有雾,出海喽!” 他们跳下船,把沙船推进海水中,扯起风帆,向海中驶去。 木船上竖根桅杆,桅杆上挂帆,借助风力推着前 行,大凡海边生活的人都能鼓捣出来。多桅帆船一般有两三根桅杆,装有三角帆,后来又增添第四根诡杆,加横帆, 以便逆风行驶。船身稍圆,船首和船尾向上翘起,顶端有塔楼。这种船不像老式 船那样笨重,排水量小,速度较快,逆风便于驾驶。 海面风平浪静,沙船鼓帆行进着,一起一伏的挺惬意。吴永昌在船上走了一遭, 手下各就其位,遂竖起衣领,斜靠在船舱角落里,把身子调整舒服了,困倦地眨 巴着沉重的眼皮。 果不其然,海面上起雾了,而且雾气越来越重,沙船像是驶人了一堵厚厚的 雾墙,周围的水汽很重,桅杆上凝结了细细的水珠。 把舵的水脚有些慌乱,说道:“昌哥,雾太大了。” 吴永昌向上拽拽衣领,不动声色地说:“别叫昌哥,我们现在都是官军外海水师三十六标的人。我是管带,你是小卒。叫我吴管带。” 把舵的水脚搜索着前方说:“什么都看不见,怕是要迷失方向了。” 吴永昌一撇嘴:“妈的!没有海雾,我们接着在沙滩睡觉。有海雾才 出动呢。” 把舵的水手:“瞎模糊糊的,快蟹船就是来了也看不见。” 吴永昌身子往边上歪了歪,“老天爷一视同仁,你在雾里,快蟹船也在雾里, 你是瞎子,他也是瞎子。不用你看见,只要不离开这条航线,快蟹船来了,不用 你去找它,它会撞到你眼皮底下。” 第139章:挠着后脑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中午时分,雾气渐渐散了些,仍然看不远。突然间,不远处传来紧促的当当 当当的锣声,这是在警示其他船只规避。 吴永昌屏息静气听着锣声,锣声越来越响,意味着来船越来越近了。他向一旁点点头,船头的水手会意,掀掉帆布,露出一门铁铸臼炮,长度在四尺开外, 口径近两拳,通体黑黝黝的。另一个水手抱起一个炮弹,从炮口滚进炮膛。 蓦然间,一盏黄色气灯出现在雾中,发出一圈光晕。船靠得很近,是一移, 蟹船,船头是一门臼炮,臼炮旁边站着几个水脚,警惕地看着这边。一个水手发制人,喊起来:“你们是哪里的?” 吴永昌朝着快蟹船喊道:“外海水师十六标巡逻船,在这一带缉拿海盗,我是管带,你们是干什么的?”- 快蟹船上的人喊道:“我们是从海螺城来的,有知府衙门的关防,买了货运回去,水师对我们一律放行。” 吴永昌:“你们买的是什么货色,我们要登船看看。” 快蟹船上的人喊道:“船上是从黑石岛买的大烟,拢共二百斤,已经分装了。” 吴永昌:“那也要看看你们的关防。这一带海盗肆虐,海盗最想抢的就是大烟,我们水师有缉盗之责。” 快蟹船上的人喊道:“你要不嫌啰唆就跳帮过来吧。不过现在假冒水师的海盗很多,跳帮的人不要多了,一两个就行了。” 吴永昌回头递了个眼色,示意两个水手跟上他:这是他最得力的帮手,拳脚功夫都相当了得,往日里交手,都是横扫一片的。 沙船靠过去,与快蟹船搭上帮。快蟹船只比沙船大一些,高一尺多, 快蟹船甲板上的人不足十个,跟沙船里的人数差不多。 吴永昌挎着腰刀,轻巧地一跃,跳上快蟹船,他的两个帮手也跟着跳过去, 快蟹船上的人急忙用长竹竿把沙船推开了。 船老大是一个胖墩墩的中年人,厚嘴唇,小眼睛眯着,样子还算忠厚。他双手拿着个大信封,规规矩矩捧在胸前,再恭敬地递过去:“在下和同仁一道开设烟馆,常年跑海螺城航线,专门运输大烟。这是海螺城知府给沿途各关卡的信函,请水师和沿途官府予以放行,下面有知府大人关防。” 吴永昌知道当官的都要用印,他这是头一回见这玩意,长方形的,用的是紫红色水,他听人说这叫紫花大印,证明个什么事情,请沿 途予以放行之类的事情,一律要使用关防。 吴永昌漫不经心地看着信函上的紫花大印,打量着四周。他大致估算了一下, 快蟹船上连船老大在内共有九个人,看身架全是谙熟行船的水手,对搏杀之技未必在行。一旦动起手来,他解决眼前的船老大和船老大身边的人,剩下的几个就 由两个帮手处理了。 他的两个帮手都是老手,配合十分默契,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办。他 俩不约而同地软咳一声,从他身边走开,往那几个水手那边凑过去。一旦有了信号, 他们就要下手了。 吴永昌把信函慢慢腾腾地放进信封,直视着船老大,“你说你有关防,我说你没有。”他微笑着把信封几把扯碎,随手往空中一扬,看着碎纸片纷纷落下,“你们什么关防也没有,本管带认定你们的两箱大烟是抢劫来的,要没收。” 看到此举,听到此言,船老大倒也不慌乱。他说:“我是常跟水师打交道的啦, 你们是装扮成水师的,不像,很不像,通身就没有一点像的地方。你说你是管带,可你的穿戴和说话的语气,与真正的水师管带相去甚远。”说完了,又无 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抓挠着后脑勺。 过了好几天,吴永昌在船上胡思乱想时才回味过来,船老大当时抓挠 后脑勺,是在给甲板的另一端传递信号。 快蟹船上的大铜锣狂乱地响起来,当当当当地震响着海面。稍后不远处传来 沉闷的咚、咚、咚、咚数声,行家的耳朵一听就明白,这是发炮的声音。炮弹飞 行的啸声掠过,紧接着几声巨响。 梁山泊和他的两个帮手惊回首,顿时吓呆了。 炮弹准确击中了沙船。这是训练有素的炮手瞄准发炮的,每一发都击中吃水 线部位,把船身下沿撕开几个大洞,海水咕嘟咕嘟往里灌,船上的人不是当场身亡, 就是掀到海里,在浪里扑通。紧接着是一阵密集的枪声,顿时要了那几个的命。 第140章:糗样的洋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吴永昌和两个帮手还没有回过味来,还在发傻,快蟹船上的水脚一拥而上, 三四个对一个,把他们死死按倒在甲板上。那伙人使足了吃奶的力气,几乎要把 他们三个人勒死。 船上最不缺的就是绳子,水手最擅长的手艺就是系绳子打结。 水手们捆绑着梁水沟时,一艘炮船从浓雾中冲出来,咣当一声重重地靠上了快蟹船。炮船的人跳上快蟹船,只有一个人。 船老大迎上去,努出个笑容说:“哈里管带果真料事如神,是三国诸葛孔明 再生。您早就掐算准了,大雾天肯定会有海盗出来打劫,带着泰山号跟着我们, 借着大雾掩护,我们引蛇出洞,您听到了我们的锣声,发炮打个正着。呕哐呕几炮, 他们全完戏了。” 吴永昌的头被水手有力的手按在甲板上,难以动弹。耳边传来沉重的马靴声。 他转了转头颅,吃力地抬了抬脖子,向上看去,他的脸庞面前是一双西式靴子, 后面带着锃亮的马刺。 靴子骤然飞起,正闷在他的脸上,他登时昏死过去。 吴永昌苏醒过来时,快蟹船的水手把他的头拽起来,让他眼睁睁地看着:火 绳枪是前装枪,几个水脚往几杆火绳枪枪管里装填弹丸。 —杆火绳枪弹丸充填完毕,递到一个洋人手中,洋人没有瞄准就扣动扳机, 嘭的一声,他的一个帮手脑门上炸出一个窟窿。洋人拿起第二杆火绳枪,片刻, 另一个帮手的脑袋也被霰弹炸开。 这位洋人叫哈里,二十几岁。他的样子其实不用更多描绘,在吴永昌眼里,洋人都长得一个糗样。他面 庞狭长,眼睛缺乏神采,鹰钩鼻子,留着整齐的山羊胡,相貌平平。不算强壮, 瘦里巴几,肩膀溜溜下滑,即通常所说的塌肩。头发垂过耳际,向后梳理,前头 烫出个大波,但这小子却力图成为枭雄式的人物,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但是,他的长 相可一点都不枭雄,相反,怎么看怎么像个受气包。 船老大指着吴永昌对洋人说:“这家伙是海盗头儿,他自称是水师管带,跳 帮过来,想干掉我们。” 被称为哈里管带的洋人想都不想,随手拿过第三杆火绳枪。 吴永昌闯过大江大洋,见的场面不算少,经历的事也不算少,却没有即将被 打死的体验。他的脑子一片空白,浑身虚汗涌出,浑身颤抖,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 等待一颗可怕的弹丸嗅地穿过头颅…… 第141章:冲动的惩罚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吴永昌清楚地记得小时候,看到江洋大盗臭虫何上法场的情景。 那一年,吴永昌才七岁。 他亲眼看到,滚动的头颅上,双目依旧是怒睁着的。他当时既没有哭也没有喊,是被吓得麻木了,根本出不了声。难怪事后有人说,他的全副神情像是在看邻居杀一只鸡。 吴永昌跟老莫学了整十年武功,别看瘦瘦巴巴的,却有一把子力气,闪转腾挪间能把几个胖大个子 掀翻。十六岁那年,父亲甩手而去,他成了孤儿,正在为生计发愁,他被人家,天花乱坠地说了些什么美利坚,就把他领走了。 青龙镇上最大的老爷梅仁厚做生意做到了海螺城。他手下的得力干将马丁老是给他讲在海洋上的惊险奇遇。他常常随他一道去马丁家,并且整天整天地待在那里,有时候甚至在那儿过夜。 这时候,他就和马丁的儿子卢斯睡在一张床上,而吴永昌肯定是夜里大半时间都睁着眼睛,听他讲海洋上土著人岛屿的故事,还有其他旅行中的见闻。 最后,吴永昌终于情不自禁地对他所讲述的一切产生了兴趣,并慢慢地感觉到一种想去海上旅行的强烈愿望。 一天晚上,马丁家举行了个聚会,而当聚会接近尾声之时,吴永昌和卢斯都已酩酊大醉。在这种情况下,吴永昌同往常—样没有回家,而是睡在了他的床上。如他所料,他一倒下床就一动不动地呼呼大睡 聚会结束时已经快到凌晨一点,而对他平时最爱谈的话题只字未提。大约在他们躺下半个小时之后,当吴永昌模模糊糊正要入睡之时,卢斯突然从床上惊跳起来,诅咒发誓地说,这么好的西南风的夜晚,最适合航行了。 吴永昌不知道他的话是什么意思,心想可能是他酒 性发作,在说胡话。然而卢斯的语气开始平静下来,说他其实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他还补充说,仅仅是因为累了才在这么好的夜晚像条狗似的躺在床上,而他现在已决定下床穿衣,并要驾那条小船到海上去乐乐。 吴永昌也说不清楚当时是中了什么邪,反正卢斯话音刚落他马上就感到了一阵说不出的激动和喜悦,并认为他那个疯狂的念头是天底下最让人高兴、最合情合理的想法。 当时的风几乎已达到台风的强度,而且天气非常寒冷——因为那是在10月末。然而吴永昌却心醉神迷地跳下床,对他说绝对和他一样勇敢,永昌像条狗似的躺在床上也完全是因为太累,但非常愿意去海上玩一玩,或者说乐一乐。 两人立即穿好衣服,匆匆来到了船边。船停泊一座已经腐朽的旧码头,船舷正猛烈地撞着一根根粗糙的圆木。卢斯跳进船舱开始往外舀水,因为水已淹了半个船舱,舀干水后,他俩满满地扯起了船首三角帆和主帆,并冒冒失失地开船出港。 风强劲地从西南方刮来,夜晚晴朗而且寒冷。卢斯把住舵,而永昌则站在舱面的桅杆旁边。船以极快 的速度飞驶——自解缆离开码头后俩人也没说过一句话。 这时永昌问卢斯打算去哪儿,卢斯吹了好几分钟口哨,然后才粗声祖气地说:“我要去海上 ——你要是认为不合适你可以自个儿回去。” 永昌调头盯着他,尽管他表面上显得若无其事,可一眼就看出他内心正躁动不安。 凭借着月光永昌能把他看得清清楚楚——他的脸看上去比大理石 还苍白;他的手抖得那么厉害,以致于几乎把不稳舵柄。 吴永昌发现 事情有点不对劲儿,不由得开始感到惊慌。当时吴永昌对驾船还懂得 不多,每次出海都全靠朋友的航海技术。而且当他们正急速脱 离陆地的庇护之时,风力突然大大加强。 吴永昌觉得自己是顶天立地的英雄,羞于表露内心的恐惧,所以差不多有半小时坚持着一声没吭。但最后终于 忍不住了,便告诉卢斯还是往回开为妙。和刚才一样,几乎过了一分钟他才回答,“这就回 去,”他终于说道——“时间够了——这就回家。” 吴永昌期望的正是这种回答,可他说话的那种语调却让吴永昌心中充满了一种莫可名状的恐怖。他的嘴唇完全发青,他的双腿 直打哆嗦,仿佛他几乎已站立不住。 “卢斯,”吴永昌这下心惊胆战地失声喊道,“你到底怎么啦?——出了什 么事——你想干什么?” “出事了! ”他结结巴巴地说,脸上显出极度 的惊异,同时松开舵柄朝前一头倒在了舱底——“出事!没什么事,我们正在回家,你没看出来吗?” 第142章:不省人事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下吴永昌一切都明白了,冲过去把他扶起。他真醉了,烂醉如 泥——他这时既站不起来,不能说话,也看不见什么。他的两眼呆滞无光。而当吴永昌在极度绝望中松开他时,他就像一根木头重新又滚进舱底的积水中。 显而易见,那天晚上卢斯一直醉得远比想象的厉害,而他在床上的那番举动则是一种癲狂的状态,往往能使醉者模仿其神志清醒 时的外部表现。但是晚风的寒冷发挥了它通常的作用。他的 模仿意识被冷风吹散,而他在神志混乱中对自身危险处境的感 知则无疑加速了这最后的结果。 他这时已完全不省人事,而且在几个小时内不可能醒来。很难想象吴永昌当时那阵极度的恐惧。刚才壮胆的几分酒意已经消失,留给他的是双重的惊骇和不知所措。他知道自己完 全没有驾驭那条船的能力,也知道狂风巨浪正在把船驱向毁灭。 一场暴风雨显然正在身后集聚;他们既没有罗盘也没有给养;而情况非常清楚,如果继续保持航向,那不等天亮就会驶进看不见陆地的深海。 这些想法和其它一些同样可怕的念头,飞快地在吴永昌脑海中不断闪过,一时间吓得他全身瘫痪, 根本不可能采取任何措施。 此时小船正顺着风以一种可怕的速 度朝前疾驶——三角帆和主帆都鼓得满满的——船头完全被涌 起的浪花覆盖。令人惊奇的是它居然没被风打横而面临倾覆 。 卢斯已经松开舵柄,而吴永昌则吓得一直 都没想到自己应该去把住舵。幸亏船自己保持了原来的方向,而且吴永昌也慢慢地多少恢复了镇静。 风力仍在不断地加强,船头每次从朝前颠簸中翘起,后面的海浪就涌过船尾突出部,把俩人浇得浑身湿透。 吴永昌的手脚都冻得发麻,几乎已经失去知觉,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决心孤注一掷,冲向主帆,忽然松开了帆索。 不出所料,帆篷飞过船头,被水浸湿,猛然将桅杆拉断,掉进 了水中。正是桅杆断落使吴永昌免于立即葬身大海。 现在吴永昌只凭三角帆顺风而行,汹涌的波涛仍不时打上船尾,但暂时已没有马上倾覆小船的危险。 吴永昌把住了舵柄,看出尚有一线生机,不由得大大松了口气。 卢斯仍昏迷不醒地躺在舱底,见他随时有被淹死的危险,因为他躺的地方积水差不多已有一英尺深,吴永昌设法将他扶起,让他保持坐姿,用一根绳子缠在他腰部,然后把绳端拉紧捆在了甲板上的一颗环端螺栓上。 吴永昌在冷得发抖的情况下尽其所能弄好一切之后,就把自己托付给了上帝,决心以坚忍不拔来承受可能发生的任何事情。 吴永昌刚刚横下这条心,就突然听见一阵尖叫,这阵像是从上千 个魔鬼喉咙里发出的呐喊声仿佛响彻了小船周围的四面八方。 他今生今世决忘不了在那一瞬间所体验到的无以复加的恐怖,只感到毛发倒立,血液凝固,心脏完全停止了跳动,而当他还来不及抬眼搜寻一下恐怖的缘由,已经不省人事地一头栽倒在朋友身上。 第143章:死里逃生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醒来时,吴永昌发现自己在一条巨大的捕鲸船舱内,几个陌生人站在身边,而面如死灰的卢斯正在忙着搓热他的双手。 见他睁幵眼睛,卢斯高兴得发出谢天谢地的呼喊,惹得那几个相貌粗鲁的人也禁不住呵呵大笑并热泪盈眶。 他们死里逃生的经过很快就得到了解释。原来正是这艘捕鲸船撞翻了的小船,它当时为了避风而改变航向,利用它还敢扯起的大小帆迎着侧面风行驶,于是它前进的方向几乎与小船的航向形成直角。 有几位水手在前瞭望台上,可当他们发现与小船时相撞已不可避免——他们发出的警告声就是吓得吴永昌要命的那阵尖叫。 他们告诉吴永昌,当时大船压过小船就像压过一片羽毛那样轻松,船上的人丝毫没感觉到船下有阻碍。 只是当脆弱的小船被吸入大船底并顺着龙骨擦过之时,他们从风的怒吼和大海的咆哮声中听到过一阵轻微的摩擦声,但仅此面已。 船长以为小船不过是一块顺水漂浮的没用的沉船碎片。船长决意保持原航向前进,不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上。 幸运的是有两位瞭望的水手发誓说他们看见小船上有个人把舵,并说还有救起他的可能。 于是船上发生了一场争论,争论中船长生气说:“他的职责不是盯着水中的鸡蛋壳;他的船不能为这种毫无意义的情况而掉转船头;如果真有一个人被撞下水,那他也是活该,这不是任何他人的错 ——他应该被淹死而且必死无疑,” 这时大副站出来干预此事,他像船上所有的水手一 样,对船长这番既无情又卑鄙的话感到义愤填膺。 眼见大伙儿 都支持他,他便直率地告诉船长,他认为自己很想尝尝绞架的滋 味,所以他即便一上岸就被吊死现在也要违抗他的命令。 说完他 大步走过去,用肘把脸色苍白、一声不吭的船长推到一边, 自己紧紧地抓住舵轮,并用坚定的声音下令转向。 水手们迅速各就各位,大船很快就掉转了船头。这一切花了差不多5分钟,应该说即使刚才小船上有人,那他现在几乎已没有生还的希望。 但正如读者所看到的,卢斯和吴永昌都双双获救;之所以得救似乎是由于两个令人难以置信的偶然,而虔敬的卢斯则把这种幸运的偶然归于上帝的保佑。 当捕鲸船还在掉头时,那位大副已放下船上的小艇并跳入其中,随他上小艇的还有两名水手,那两位发誓说看见吴永昌掌舵的水手。他们刚把小艇划离大船的 背风面,大船就猛烈地颠簸着朝迎风面倾斜,大副见状呼地一 下从小艇座位上站起身,高声喊叫要他的水手们立即倒舵。 他可能再说别的一只是焦急地不断髙喊:倒舵!倒舵!大船上的 人尽快把舵倒回原来位置;但此时船已经掉过了船头,完全恢复了进航速度,尽管船上所有的人一直在竭尽全力收帆停船。 当大船朝小艇冲过来时,大副不顾危险伸手抓住了主锚链。这时又一 次猛烈的倾斜使大船右舷几乎完全露出水面,而他的焦虑也显 露无遗。 他看见一个人的躯体以一种最奇特的方式贴在光滑闪 亮的船底,随着船的颠簸猛烈地撞击着龙骨。 他们趁大船船身的一次次倾斜进行了好几次努力, 最后冒着小艇沉没的危险终于把他从绝境中救出并送上了大船 好像是有颗船骨螺栓向外突出 并穿透了铜板,他顺着船底滑过时正巧被它挂住,于是便以那种非常奇特的方式贴在了船底。 螺栓头划破了吴永昌身上那件破衣服的领口,划破了后颈项,然后从右耳下的两根肌 腱之间划过。尽管他看上去已经毫无生气,可他们仍然立即把他放到了床上。 船上没有医生。然而船长给了他无微不至的照料。他好像是要将功补过,要在他的船员面前为他先前那番恶 劣的态度赔罪,仿佛是上帝的一个忠实信徒。 虽然此时风力已几乎加强到了飓风的程度,可是大副的小艇又划了出去。 他刚划出去几分钟就碰上了那条小船的一些碎片,接着同他一块儿的一名水手又宣称,他间或能从呼呼的 风声中清楚地听到呼救的声音。 这一断言使那几位勇敢的水手 坚持搜寻了半个多小时,尽管船长不停地发出信号要他们回来,尽管那么脆弱的一艘小艇每时每刻都有被风浪掀翻的 危险。 事实上很难想象他们那只小艇怎么会没在惊涛骇浪中沉没。 第144章:心灵感应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毫无结果地搜寻了刚才所说的半个多小时之后,小艇决 定返回大船。可他们刚刚拿定主意,就听见从小艇旁边急速漂过 的一团黑乎乎的东西上传来一声微弱的呼叫。 他们跟随并追上了那团东西。卢斯正在甲板附近的水中挣扎,而且显然是垂死挣扎。 他们抓住他时发现他被一根绳子拴在漂浮的甲板上。他这根绳子缠在他腰部,并把绳子的一头固定于一颗螺栓,当时是 为了使他保持坐姿,可现在看来,那样做正好保住了他的性命。 小船造得并不结实,下沉时船身自然裂成碎片;可以 想象,涌进小舱的海水使舱面甲板脱离了船体,甲板无疑和其 它碎片一道浮出水面,卢斯也随之漂浮,从而逃脱了可怕的死亡。 被救上白鲸号一个多小时之后,他才能开口讲自己的情 况,或是从水手们口中了解我们的小船到底出了什么事。 最后他终于完全清醒,并详述了他在水中的感受。原来当他刚开始恢复 意识之时,他发现自己在水面以下,正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飞快旋 转,一根绳子在脖子上紧紧地绕了好几圈。 随之他突然觉得自己 迅速上浮,头重重地撞上一硬物,他又一次失去了知觉。 再度苏醒时他神志比先前更清醒,但仍旧处于一种极度茫然的状态 之中。他当时知道肯定是出了什么事,也知道自己是在水中,尽管他的嘴露在水面之上,能够比较自由地呼吸。 这时候甲板很可 能是顺着风急速漂动,把仰面浮在水上的他拽在后边。 当然,只 要他能保持这一姿势,那他几乎就没有可能被淹死。不一会儿一 个浪头直端端地把他抛上了用板,他竭尽全力让身子贴在甲板上,并趁此机会不时大声呼救。 就在他被大副发现之前, 他因精疲力竭而不得不松手重新跌入水中,完全放弃了获救的 希望。在他这番挣扎的全过程中,他没有想到任何与他遭难的根源相关的事情。 一种朦胧的恐怖和绝望之情占据了他的整个大脑。当他终于被救起之时,他脑子里几乎是一片空白;正如前文所说,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他 才完全恢复意识。 至于吴永昌,他们在整整三个半小时内徒 然地尝试了各种各样的方法之后,卢斯建议用法兰绒蘸 上热油使劲儿擦他的身子,这才使他从一种近乎于死亡的状态 中苏醒过来。 他脖子上的伤口虽说难看,但伤势并不十分严重, 所以不久就痊愈了。 在遭遇了那场少有的大风之后,白鲸号大 约在上午9点驶进了皇后港。 两人设法在早餐前赶回 了马丁先生家一幸亏聚会结束得晚,因此那天的早餐时间 也稍稍推迟。 吴永昌猜想餐桌旁所有的人自己都很累,以致于没有注 意到他俩的疲惫不堪。 不过吴永昌在欺瞒方面往往能创造奇迹。 那天之后他俩倒经常谈起这件事。不过谈的时候总禁不住浑身发抖。 在他俩的一次谈话当中,卢斯坦率地承 认,他一生中最恐怖最痛苦的时刻就是那晚在小船上他最初发现自己不胜酒力并感到就要支撑不住时,那短短一瞬。 对于任何仅仅出于偏见而赞成或反对的事,他们均不可断 然作出推论,即便所依据的是最简单明了的论据。 或许有人会认为刚才那样一次遇险将有效地平息吴永昌向往大海的激情。 可事实恰恰相反,在他们奇迹般地获救一虽期后,他反而更加强 烈地感到了-种对航海者冒险生活的渴望。 这短短的一个星期,结果却长得足以抹去那次遇险留在记忆中的阴影,并在脑海里产生出令人欣喜激动的斑斓色彩,显现出一幅幅生动形象的画面。 吴永昌与卢斯的谈话变得更加经常,而且更加充满兴趣。他用一种独特的方式讲述他那些航海故事,或许他的 故事有一大半纯属虚构,那种方式很对永昌的胃口,最能对他充 满热情、富于幻想但多少有点优郁的性格产生影响。 而且奇怪的是,他越是把他那些痛苦绝望的时刻描述得恐怖,就越是激起吴永昌对水手生活的神往。 他对那幅图画的光明一面少有同感,他总是梦见沉船、饥饿、死亡或被野蛮人俘虏;梦见在某个难以到达、无人知晓的大洋里,在某座阴沉而荒凉的岩岛上,在痛苦与忧伤中熬过一生。 从那时起他就一直确信,这样的梦幻,或者说这样的梦想因为它们相当于梦想非常普通,如同人世间数不清的种种忧郁。 卢斯完全理解这种心理状态。实际上,他俩的亲密无间很可能已经使俩人的心灵产生了感应。 第145章:曲径通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约在那事儿之后一年半之后,梅老爷的利物浦商行,开始为一次远航而修理和装备“勇士号”双桅横帆船。该船早已经老掉了牙,无论怎样修理装备也很难适于远航。 吴永昌简直弄不懂它怎么会优先于那家公司的其它好船而被选中,可情况就是如此。马丁先生被任命为该船总督,全程监督船长,而卢斯准备随父亲一道出海。 在那艘船修理装备期间,他不断地指出这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极力怂恿吴永昌趁此良机实现自己出海旅行的愿望。 卢斯将设法在勇士号上替永昌安排一个藏身之处,他保证,那个地方会非常舒服,可以在里面住上好些天,因为那期间不能在船上露面。 他说,等船开得够远,以致不可能考虑送回来的时候,就可以正式地住进舒适的船舱;至于他的父亲,他只会为这个玩笑而大笑一阵。 6月中旬终于来到,计划中的一切都已成熟。一个星期一的早晨,永昌径直去找卢斯,他正在—条街的拐角处等着。 按原计划他本来应该躲到天黑,然后再偷偷溜上那艘双桅 船,但当时老天作美产了一场大雾,于是他们决定立即上船藏起来。卢斯走向码头,永昌跟在他身后不远之处,身上 裹着他带来的一件厚厚的水手斗篷,以防被人轻易地认出。 可当他们转过第二个拐角,一个人突然站在了我跟前,直端端地盯住他的面孔,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卢斯的老祖父埃德蒙先生。“哦,天哪,小癞痢” 他愣了好一阵才 开口,“唷,唷,你把谁的脏斗篷披在身上?”在此紧要关头,他裝出一副又生气又吃惊的样子,用所能想象的最粗暴的语气答道 ——“先生!你认错人了,别再把我的新大衣说成是 脏斗篷!” 看见老先生被训斥时那番古怪的举止,他差点儿没有 笑出声来,但终于拚命忍住了。 埃德蒙一开始惊得往后倒退了两 步,脸上先是一阵发青,随之又变得通红,接着他把眼镜凑到眼 前,然后将其放下,抡起他那把雨伞向永昌猛冲过来。可他冲了一 半又骤然停步,仿佛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最后他转身顺着那条街 蹒跚而去,一路上气得浑身发抖,嘴里喃喃自语地嘀咕道:“不中 用——新眼镜不中用——以为那是浸过水的大炮不顶 用。” 经过这场惊险遭遇,他俩更加谨慎地继续前行,最后终于平安抵达码头。 勇士号甲板上只有一两个人在船头干活儿。此时,船长正在公司那边忙 乎,而且会在那里呆得很晚,所以他们一点不担心。 卢斯首先登上船的一侧,随之永昌也在没被干活儿的人察觉的情 况下跟着他上了船。 他俩立即进入主舱,发现里边空无一人。舱内装修得非常舒适,这对一艘破船来说多少有点不寻常。 那儿有四间十分漂亮的卧舱,均装有宽敞舒适的铺位。永昌还注意到舱 内有一个大火炉,而且主舱和卧舱的地板上都铺着一种价格昂贵的极厚的地毯。 天花板足足有7尺髙,总而言之,一切都显 得宽敞舒适,远远超出了永昌的预料。 可是卢斯只允许参 观了一小会儿,他坚持说必须尽快地藏起来。由他领着进了自己的卧舱,那间舱房位于船的右舷,与防水隔舱只有一墙之隔。 进舱后他立即关上门并将其闩上。永昌从来没看见过那么漂亮的一个小房间。它大约有10英尺长,只装有一个铺位,如刚才所说的一样宽敞舒适。 在紧靠隔舱的那个角落有一块4 英尺见方的空间,那里安着一桌一椅,还有一排装满书的吊架, 架上的书大多关于航海和旅行。舱内还有许多其它的小设备,还有一个类似冰箱的食品柜,里边有一大堆好东西,既有吃的又有喝的。 这时他在刚才所说的那块空间俯下身去,用手指摁了一下 角落里地毯边的某个位置,让他知道那儿有一块活动地板。随着他手指一压,活动地板靠墙的一边翘开一条 缝,足以容他伸进手指。他就这样打开了那道暗门,从那里可通往船后底舱。 接着他划燃一根火柴,点上一支小蜡烛,并将蜡烛放进一盏遮暗的提灯,然后他举着灯钻进暗门,吩咐永昌紧紧跟在他后边。 永昌下去后卢斯利用钉在活板下的一颗钉子,将活板重新置于原来的位置,地毯当然也恢复了它本来的模样,从上面舱内决看不出丝毫动过的痕迹。 第146章:饥饿的回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烛光太暗,永昌十分吃力地摸索了一阵才发现穿行在一大 堆乱七八糟的杂物之间。 不过,他的眼睹逐渐适应了阴暗,这下不太吃力地拉着朋友的衣角跟着往前走。 经过了许多弯弯曲曲的通道,他最后被领到了一口包有铁皮的箱子跟前,就像有 时用来装精美陶器的那种箱子。 它差不多有4尺高,足足有6尺长,但很窄。箱顶上放着两个空油桶,油桶上面是一大堆草 席,草席一直堆到舱顶。箱子的四周也尽可能地堆满了杂物,甚至也髙髙地堆到底舱顶板,船上的各种设备几乎无所不有,另外还有许多条板箱、备用船具、木桶和货包,以致于他们居然能找 到通往这个箱子的路似乎都绝对令人不可思议。 他后来才知道 卢斯是故意这样安排,把杂物统统都堆进这个底舱,以便为永昌提供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处,他安排这事只用了一个人帮忙, 而那个人从来不下船。 此时,卢斯向他示范那个箱子的一端可随意移动。他将其滑开,永昌这一看顿时乐了。 一床从舱铺上取来的垫褥铺过了整个箱底,箱内几乎有那么小一个空间内所能塞下的 各种使人舒服的物品,同时又留有足够的地方休息,可以坐在里边,也可伸直身体躺下。 那堆物品中有一些书籍,有三条毯子,有一大罐淡水,有一小桶饼干,此外还有一大块火腿、一只烤羊腿、以及五六瓶烧酒。 永昌马上就钻进了这个小房间,当时他那种满足的心情不亚于一位君王搬进他新建的宫殿。 卢斯接着又教他关闭箱子的方法,然后把提灯凑近地板,让他看一根铺在地板上的细绳。 他说这根绳子从我的藏身之处绕过杂物间 所有不可避免的弯弯拐拐,一直伸延到他卧舱暗门下一颗钉在底舱甲板上的钉子处。 顺着这根绳子无须他引导也能自己找 到出路,假若有什么意想不到的情况需要走那一步的话。交待完这些他便告辞,留下了那盏提灯和足够的蜡烛火柴,并保证只要能抽身他一定常下来看看。 永昌在底舱一呆就是三天三夜,其间几乎没钻出过那口箱子,只有两次站到与箱子开口那端相对的两个条板箱之间伸展胳膊腿儿。 三天里没见过卢斯一眼,但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知道这艘双桅船随时都会启航。 在这三天,他最大的感觉就是每天肚子被填得满满的。他好久没有这种舒适的感觉了。 永昌是在教堂的育婴堂长大的,那是梅老爷赞助的一个福利场所。那里进食的场所是一间宽敞的大厅,一口铜锅放在大厅一侧,开饭的时候,大师傅在锅边舀粥,他为此还特意系上了围裙,并有一两个女人替他打杂。 按照这样一种过节一般的布置,每个孩子分得一汤碗粥,绝不多给——遇上普天同庆的好日子,增发一块小面包。 那个粥碗从来用不着洗,孩子们非用汤匙把碗刮得重又明光铮亮了才住手。 进行这一道工序的时候,他们坐在那儿,眼巴巴地瞅着铜锅,恨不得把垫锅的砖也给吞下去,与此同时,他们下死劲地吸着手指头,决不放过可能掉落下来的汁水粥粒。 男孩子大都有一副呱呱叫的好胃口。一直以来,永昌和同伴们一起忍受着慢性饥饿的煎熬。到后来实在饿得顶不住了,都快发疯了,有一名男童个子长得比年龄大,又向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阴沉着脸向同伴们暗示,除非每天额外多给他一碗粥,否则难保哪天晚上他不会把睡在他身边的那个孩子吃掉,而那又偏巧是个年幼可欺的小不点。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里闪动着一副野性的饥饿目光,孩子们没有不相信的。大家开了一个会,抽签决定谁在当天傍晚吃过饭以后到大师傅那里去再要一点粥,永昌中签了。 黄昏来临,孩子们坐到了各自的位子上,大师傅身着厨子行头,往锅边一站,打下手的两个妇人站在他的身后。粥一一分发到了,冗长的祷告念完之后便是花不了多少时间的进餐。 碗里的粥一扫而光,孩子们交头接耳,直向永昌使眼色,这时,邻桌用胳膊肘轻轻推了他一下。 永昌尽管还是个孩子,却已经被饥饿与苦难逼得什么都顾不上,挺而走险了。他从桌边站起来,手里拿着汤匙和粥盆,朝大师傅走去,开口时多少有一点被自己的大胆吓了一跳: “对不起,先生,我还要一点。” 大师傅是个身强体壮的胖子,他的脸刷地变白了,好一会儿,他愕然不解地紧盯着这个造反的小家伙,接着他有点稳不大住了,便贴在锅灶上。帮厨的女人由于惊愕,孩子们则是由于害怕,一个个都动弹不得。 “什么!”大师傅好容易开了口,声音有气无力。 “对不起,先生,我还要。”永昌答道。 大师傅操起勺子,照准奥立弗头上就是一下,又伸开双臂把他紧紧夹住,尖声高呼着,快把理事叫来。 理事们正在密商要事,布尔神父一头冲进房间,情绪十分激昂,对高椅子上的绅士说道: “戈登先生,请您原谅,先生。永昌这个小子还要。” 全场为之震惊,恐惧活画在一张张脸孔上。 “还要!”戈登先生说,“镇静,回答清楚。我该没有听错,你是说他吃了按标准配给的晚餐之后还要?” “是这样,先生。”布尔答道。 “那孩子将来准会被绞死,”白背心绅士说,“我断定那孩子会被绞死。” 对这位绅士的预见,谁也没有反驳。理事会进行了一番热烈的讨论。 永昌当下就被禁闭起来。第二天早晨,大门外边贴出了一张告示,说是凡愿收留永昌酬金五个大洋,换句话说,只要有人,不论是男是女,想招一个徒弟,去从事任何一种手艺、买卖、行业,都可以来领五个大洋现金和这个孩子。 “鄙人平生确信不疑之事,”第二天早晨,穿白背心的绅士一边敲门,一边浏览着这张告示说道,“我断定这小鬼必受绞刑。” 穿白背心的绅士到底说中了没有,笔者打算以后说。如果眼下贸然点破,他会不会落得这般可怕的下场,这个故事就再也没必要讲下去了。 第147章:肮脏的买卖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然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成了一名重要的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子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与大慈大悲。 白天,他只知伤伤心心地哭,当漫漫长夜来临的时候,他总要伸出小手,捂住眼睛,想把黑暗挡在外边,他蜷缩在角落里,竭力想进入梦乡。 他不时颤栗着惊醒,身子往墙上贴得越来越紧,他仿佛感到,当黑暗与孤独四面袭来时,那一层冰冷坚硬的墙面也成了一道屏障。 永昌在单独禁闭的这段时间享受不到运动的好处,社交的乐趣,甚至宗教安慰的裨益。就运动而言,这时候正值数九寒天,他获准每天早晨到石板院子里去沐浴一番,布尔先生在场照看,为避免永昌着凉,总是十分殷勤地拿藤条抽他,给他一种全身火辣辣的感觉。 谈到社交方面,他每隔天一次被带进孩子们吃饭的大厅,当众鞭笞,以儆效尤。 每天傍晚,祷告时间一到,他就被一脚踢进那间黑屋子,获准在那儿听一听孩子们的集体祈祷,借以安慰自己的心灵,可见他远远谈不上被剥夺了宗教慰藉的益处。 理事会特意在祷告中加了一条,呼吁孩子们祈求上帝保佑,让他们成为高尚、善良、知足、听话的人,切不可犯下永昌所犯的那些个罪孽和劣行,这一番祈祷明确宣布他处于恶势力的特别庇护之下,纯系魔鬼亲自开办的工厂制造出的一件产品。 永昌就是处于这么一种吉星高照、备受关怀的境地。 一天早晨,烟囱清扫夫老甘走到这边大街上来了,他心里一直在盘算如何支付欠下的房租,房东已经变得相当不耐烦了。 老甘的算盘敲得再精,也凑不齐所需要的整整五块大洋这个数目。这一道算术难题真是逼得他走投无路,他手里拿着一根短棍,轮番地敲敲自己的脑门,又抽一下他的驴,经过育婴堂时,他的眼睛被门上的告示抓住了。 “呜——唔。”老甘冲着驴子发话了。 驴子这会儿完全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模样,它可能正在寻思,把小车上的两袋烟灰卸下来以后,是不是可以捞到一两棵白菜帮子作为犒赏,因此,它没有听见这道命令,依然磨磨蹭蹭地往前走。 老甘咆哮起来,冲着它的脑袋就是一通臭骂,重点针对它的眼睛。他赶上前去,照着驴脑袋就是一下,幸亏是头驴,换上其他畜生肯定已经脑袋开花了。 接着,老甘抓住驴头狠命一拧,客客气气地提醒它不要自作主张,这才让它掉过头来。 老甘随后又在驴头上来了一下,要它老老实实呆着,等他回来再说。 老甘把这一切搞定了,便走到大门口,读起那份招贴来了。其实,他狗屁不认识上面的字,只认得有银子。提到了银子就会有好事。 白背心的戈登倒背着双手站在门边,他刚刚在会议室里抒发了一番意味深长的感想。 他先已目睹了老甘与驴子之间发生的这一场小小的纠纷,又见那家伙走上前来看告示,不禁,冶然自得地微笑起来,他一眼就看出老甘正是永昌所需要的那一类主人。 老甘细细听戈登先生说了一遍,也在微笑:五个大洋,不多不少,正中下怀。至于随这笔钱搭配的那个孩子,老甘知道育婴堂的伙食标准,料定他将是一件合适的小行头;正好用来清扫烟囱。 戈登先生面带俯就的微笑,说道,“你觉得他怎么样?” “假若教区乐意他学一门轻巧手艺的话,扫烟囱倒是一个好活儿”老甘说,“我正好缺个徒弟,我想要他。” “进来吧。”戈登说。老甘在后边耽搁了一下,他照着驴头又是一巴掌,外带着又使劲拽了一下缰绳,告诫它不得擅自走开,这才跟着戈登进去。 听老甘重说了一下他的心愿之后,一位先生说道:“这是一种脏活啊。” “以前就有小孩子闷死在烟囱里的。”另一位绅士说道。 “那是要叫他们下来,可还没点火,就把稻草弄湿了,”老甘说道,“那就尽冒烟不起火。要催小孩子下来,五花八门的烟根本不顶事,只会把他熏睡过去,他正巴不得呢。 小鬼头,犟得要死,懒得要死,先生们,再没有比一团红火更灵的了,他们一溜小跑就下来了。先生们,这太厚道了,就是说,万一他们粘在烟囱上了,烘烘脚板,他们赶紧就得下来。” 绅士们似乎叫这一番辩解逗得乐不可支。理事们凑到一块儿,磋商了片刻,嗓门压得很低,旁人单单听到几句,“节省开支,”“账面上看得过去,”“公布一份铅印的报告。”一点不假,这几句话之所以能听出来,也是由于重复了好多遍和特别强调的缘故。 密谈总算停了下来,理事们回到各自的座位,又变得庄重起来,戈登先生说道:“我们考虑了你的申请,我们不予采纳。” “绝对不行。”白背心绅士说。 “坚决不同意。”其他的理事接上来说。 有人说已经有三四个学徒被老甘的老拳脚尖送了命,一段时间以来他就背上了这么个小小的恶名。 他心想,理事会真说不清是怎么回事,他们可能认为这件题外的事会影响正在进行的交易。果真如此的话,这和他们办事的一贯作风差得也太远了。 “那,你们是不想把他交给我喽,先生们?”老甘在门边停了下来,问道。 “是的,”戈登回答,“最低限度,鉴于这是一种脏活,我们认为必须降低补贴标准。” 老甘的脸色豁然开朗,他一个箭步回到桌前,说道:“给多少,先生们?说啊。别对一个穷人太狠心了吧。你们给多少?” “我应该说,最多三个大洋。”戈登先生说。 “嗨。”老甘说道,“给四个,先生们。只消四个,你们就永久跟他了结啦。” “三个半。”戈登先生毫不松口。 “你们是在要我的命啊,先生们。”老甘犹豫起来。 “呸。呸。胡说。”白背心绅士说,“就是一个子儿不补贴,谁拿到他也算拣了便宜了,你这个蠢家伙,带他走吧。这孩子对你再合适不过了。他时时都离不开棍子,这对他大有好处,而且管饭也花钱不多,这孩子打出世以来还没喂饱过呢。哈哈哈!” 老甘目光诡谲地看了一眼围坐在桌子跟前的理事们,发觉一张张面孔都挂着笑容,自己脸上也渐渐绽开了一丝微笑。 买卖就这样谈成了。 第148章:天使降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为了贯彻这一决定,小永昌解除了禁闭,还奉命穿上了一件干净衬衫,弄得他莫名其妙,他刚完成这一项非同寻常的健身运动,邦布尔先生又亲手为他端来一碗粥,外加一块节日面包。 看到这副吓人的场面,永昌顿时伤伤心心地大哭起来,他顺理成章地以为,理事会准是要宰了他派用场,否则绝不会用这种办法来把他填肥。 “别把眼睛哭红了,永昌,好好吃东西,不要忘恩负义,”布尔先生端着架子说道,“你要去当学徒了,永昌。” “当学徒,先生。”孩子战战兢兢地说。 “是啊,永昌,”布尔说,“你没爹没妈,这么多善良的正人君子,他们可都是你的父母,永昌,为了送你去当学徒,自谋生路,长大成人,教区花了五块大洋,永昌!——就为了一个顽皮的孤儿,一个不讨人喜欢的孤儿。” 布尔先生的口吻令人肃然起敬,说完这番话,便停下来歇歇气,可怜的孩子伤心地发出一阵阵抽泣,滚滚泪水从脸上掉落下来。 “唉唉。”布尔先生的调子不那么高了,眼见自己的口才效果颇佳,他心里真舒坦。“好啦,永昌。用袖子把眼睛擦一擦,别让眼泪掉进粥里,永昌,这可是蠢透了的事。”这话倒是不假,粥里的水已经够多的了。 布尔先生嘱咐永昌,他要做的事就是显得高高兴兴的,当推事问他想不想去学徒的时候,就回答说他太想了。 对这两条命令,永昌答应照办,再说布尔先生还客客气气地暗示,倘若任其一条出了漏子,到时候怎么处置他,可就谁也说不准了。 到了教区管事大人公署,永昌被关进一间小屋,布尔要他在那儿呆着,等自己回来叫他。 这孩子在小房间里呆了半小时,一颗心卜卜直跳,这段时间刚过,布尔先生突然把头伸了进来,连三角帽也没戴,高声说道:“喂,永昌,我亲爱的,跟我去见管事大人。” 布尔先生说着换了一副狰狞可怕的脸色,压低声音补了一句,“记住我对你说的话,你这个小流氓。” 听到这种多少有些前后矛盾的称呼,永昌天真地打量起布尔先生的面孔来,然而那位绅士没容他就此发表观感,就立刻领他走进隔壁一间房门开着的屋子。 屋子十分宽敞,有一扇大窗户。在一张写字台后边,坐着两位绅士,一位在看报,另一位借助一副玳瑁眼镜,正在端详面前放着的一小张羊皮纸。 戈登先生站在写字台前的一侧,老甘脸都没擦干净,站在另外一边,两三个长相吓人的汉子穿着长统马靴,在屋子里踱来踱去。 戴眼镜的绅士冲着那张羊皮纸片渐渐打起盹来,布尔先生把永昌带到桌子面前站定,接下来有一个短暂的间隔。 “大人,就是这个孩子。”布尔先生说道。 正在看报的绅士抬起头来看了一眼,扯了扯另一位的衣袖,那位先生这才醒过来。 “噢,就是这个孩子吗?”绅士发话了。 “就是他,先生。”布尔答道,“向管事大人鞠一躬。” 永昌直起身子,毕恭毕敬地鞠了一躬。他的管事大人头上的发粉上,心里一直在纳闷,是不是所有的管事大人生下来头上就有那么一层油光光的涂料,他们是不是因为有这玩艺才当上推事的。 “哦,”绅士说道,“我想,他是喜欢扫烟囱这一行了?” “大人,他喜欢着呢。”布尔暗暗拧了永昌一把,提醒他识相些,不要说不喜欢。 “那么,他乐意当一个清扫夫罗,是吗?”绅士盘问道。 “要是明天我们让他去干别的什么营生,他准会马上溜掉,大人。”布尔回答。 “这个人就是他的师傅吧——你,先生——要好好看待他,管他的吃住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是不是啊?”绅士又说。 “我说能做到,就一定能做到。”老甘倔头倔脑地答道。 “你说话很粗鲁,朋友,不过看起来倒是一个爽快的老实人。”绅士说着,眼镜朝这位拿奖金的申请人转了过去。 老甘那张凶相毕露的面孔本来打着心狠手辣的烙印,可这位管事大人或许一半是眼神不济,一半是想法天真,所以,是人都能看出的事,却不能指望他也看得出来。 “我相信自个儿是这样,先生。”老甘说话时眼睛一瞟,样子实在恶心。 “这一点,我丝毫也不怀疑,朋友。”老先生回答。他把鼻梁上的眼镜扶扶正,四下里找起墨水壶来。 永昌的命运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倘若墨水壶是在绅士想像中的地方,他就会把笔插下去,然后签署证书,永昌也就一径被人匆匆带走了。 可墨水壶偏偏是在老绅士的鼻子底下,接下来他照例满桌子都找遍了,还是没有找到。就在他一个劲地往前找的时候,目光落在了永昌那张苍白而惊恐的脸上。 虽说布尔在一旁递眼色警告他,掐他,永昌全然不顾,目不转睛地望着未来的主人的丑恶嘴脸,那种厌恶与恐慌交融在一起的神情任何人也不会看错,哪怕是一位喝多了的管事大人。 马丁先生停了下来,放下笔,看看永昌,又看了看戈登先生,这位先生装出在吸鼻烟,一副愉快而又若无其事的样子。 “孩子。”先生从写字台上俯下身来,说道。这声音吓了永昌一跳,他这种反应倒也情有可原,听听这话有多温和就是了,然而没有听熟的声音总是叫人害怕的,他不住地打着哆嗦,眼泪夺眶而出。 “孩子,”马丁先生说,“瞧你,脸都吓白了。出什么事了?” “离他远一点儿,”另一位管事说着,放下报纸,饶有兴致地向前探出身子。“行了,孩子,告诉我们是怎么回事,别害怕。” 永昌扑地跪下来,双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哀求他们把自己送回那间黑屋子去——饿死他——揍他——高兴宰掉也行——就是不要打发他跟那个可怕的人走。 “呃,”布尔先生说道,他抬起双手,眼珠朝上翻了翻,神情庄重得非常令人感动。“呃,永昌,阴险狡猾、心术不正的孤儿我见得多了,你是其中最无耻的一个。” “闭嘴,干事。”布尔先生刚把带“最”字的形容词说出来,第二位绅士便说道。 “对不起,大人,”布尔先生说道,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您指的是我吗?” “不错,闭上你的嘴巴。” 布尔先生惊得目瞪日呆。竟然喝令一位教区干事闭嘴。真是改天换地了。 戴了一副玳瑁眼镜的绅士看了自己的同事一眼,那一位意味深长地点点头。 “这些契约我们不予批准。”马丁先生将那张羊皮纸往旁边一扔,说道。 “我希望,”戈登先生结结巴巴地说,“我希望两位大人不要单凭一个孩子毫无理由的抗议,就认为我们有管理不善的责任。” 第二位老绅士厉声说道,“把孩子带回育婴堂去,好好对待他,看来他有这方面的需要。” 第149章:棺材铺有请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天傍晚,戈登先生非常自信、非常明确地断言,永昌不光要受绞刑,而且还会被开肠剖肚,剁成几块。 布尔先生闷闷不乐,有些神秘地直摇脑袋,宣称自己希望永昌终得善报。 对于这一点,老甘希望那小子还是归自己,尽管他大体上同意干事的话,但表达出来的愿望似乎完全相反。 第二天清晨,公众再次获悉:重新转让永昌,任何人只要愿意把他领走,可获得酬金五块大洋。 在海螺城,凡大户人家,遇到一个优越的位置,比方说财产、名分的拥有、复归、指定继承或者是预订继承,摊不到一个正在成长发育的子弟身上的时候,有一条非常普遍的习惯,就是打发他出海谋生。 依照这一个贤明通达的惯例,育婴堂理事会诸君凑到一起,商议能否把永昌交给一条小商船,送他去某个叫不出名字的小岛。 这似乎成了处置他的最好的办法了。船长没准会在哪一天饭后闲暇之时,闹着玩似地用鞭子把他抽死,或者用铁棒把他的脑袋敲开花,这两种消遣早已远近驰名,一点不稀罕。 理事会越是琢磨这个事情,越是感到好处真是说不尽,所以他们得出结论,要把永昌供养成人,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赶快送他出洋。 布尔先生领了差事,在城里四处奔波,多方打听有没有哪一位船长或者别的什么人需要一个无亲无故的小厮。 这一天,他回到育婴堂,准备报告这事的进展,刚走到大门口,迎面碰上了承办殡葬事务的老史。 老史是个瘦高个,骨节大得出奇,衣服早就磨得经纬毕露,下边配同样颜色的长统棉袜和鞋子,鞋袜上缀有补丁。 他那副长相本来就不宜带有轻松愉快的笑意,不过,总的来说,他倒是有几分职业性的诙谐。 他迎着布尔先生走上前来,步履十分轻快,亲眼地与他握手,眉间显露出内心的喜悦。 “布尔先生,我已经给昨儿晚上去世的两位女士量好了尺寸。”老史说道。 “你要发财啦,老史”布尔一边说,一边把拇指和食指插进老史递上来的鼻烟盒里。布尔用手杖在对方肩上亲亲热热地敲了敲,又说了一遍。 “真的?”老史的嗓音里带有一点似信非信,不尽了然的意思。“五块钱可太小啦,布尔先生。” “棺材不也是这样吗。”布尔答话时面带微笑,这一丝微笑他掌握得恰到好处,以不失身份为原则。 老史被这句话逗乐了,他自然不必拘谨过头,便不歇气地打了一长串哈哈。“得,得,布尔先生,”他终于笑够了,“是这话呀。话说回来,布尔先生,我们总还得有点赚头才行,干得呗吼叫的木料就是挺花钱的玩艺儿,铁把手呢,又全是经运河从伯明翰运来的。” “好啦,好啦,”布尔先生说,“哪一行都有哪一行的难处。当然赚得公平还是许可的。” “当然,当然。”老史随声附和着,“假如我在这笔那笔买卖上没赚到钱的话,您是知道的,我迟早也会捞回来——嘿嘿嘿!” “一点不错。”布尔先生说“你知不知道有谁想找个小厮,啊?有一个小子,眼目下跟一个沉甸甸的包袱似的,我应该说,是一盘石磨,吊在育婴堂脖子上,对不对?报酬很可观,” 布尔扬起手杖,指指大门上边的告示,特意在“五个大洋”字样上咚咚咚敲了三下。 “乖乖。老史说着,一把拉住邦布尔制服上的金边翻领,“我正想和您谈谈这档子事呢。您是知道的——喔,哟哟,这扣子好漂亮,布尔先生。我一直没注意到。” “是啊,我也觉得挺漂亮,”布尔自豪地低头看了一眼镶嵌在外套上的硕大的铜纽扣。 布尔从帽顶里取出一张手巾,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又重新把帽子戴端正,向殡葬承办人转过身去,用比较平和的语气说:“喂,这孩子如何?” “噢。”殡葬承办人答道,“哎,布尔先生,你也知道” “嗯。”布尔先生鼻子里发出了响声,“怎么?” “布尔先生,这个——这个——我想自个儿要这个孩子。” 布尔一把拉住老史的胳膊,领着他走进楼里。戈登与理事们关起门来谈了五分钟,商定当天傍晚就让他带永昌到棺材铺去当学,只要雇主觉得能叫徒弟干很多活,而伙食方面也还合算的话,就可以留用若干年,高兴叫他干什么就叫他干什么。 傍晚,永昌被带到了“绅士们”面前,他得知当天夜里自己就要到一家棺材铺去学徒了。 倘若他去了以后诉苦抱怨,或者去而复返,就打发他出海去,不管到时候他是淹死还是被打烂了脑袋瓜,这种情况是完全可能的。 听了这些话,永昌几乎毫无反应。于是,他们众口一辞地宣告他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小坏蛋,命令布尔先生立即把他带走。 事情很简单,永昌的感受并非太少,而应当说太多了,大有可能被落到头上的虐待弄得一辈子傻里傻气,心灰意懒。 他无动于衷地听完这一条有关他的去向的消息,接过塞到他手里的行李——拿在手里实在费不了多大劲,因为他的行李也就是一个牛皮纸包。 他又一次紧紧拉住邦布尔先生的外套袖口,由这位大人物领着去了一处新的受难场所。 第150章:照单全收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单独留在棺材店堂里,他把灯放在一*作台上,怀着敬畏的心情怯生生地环顾四周,不少年龄大得多的人也不免产生同样的心情。 一具未完工的棺材放在黑黝黝的支架上,就在店堂中间,每当他游移的目光无意中落到这可怕的东西上边,看到它是那样阴森死寂,一阵寒颤立刻传遍全身,他差一点相信真的看见一个吓人的身影从棺材里缓缓地抬起头来,把自己吓疯过去。 一长列剖成同样形状的榆木板整整齐齐靠在墙上,在昏暗的灯光下,就像一个个高耸肩膀,手插在裤兜里的幽灵似的。棺材铭牌,木屑刨花,闪闪发亮的棺材钉子,黑布碎片,疏疏落落撒了一地。 店铺里又闷又热,连空气也似乎沾上了棺材的气味。 永昌的一条破棉絮给扔在柜台底下凹进去的地方,那地方看上去跟坟墓没什么两样。 使永昌感到压抑的不仅仅是这些令人沮丧的感觉。 他孑然一身,呆在一个陌生的场所,众所周知,处于这么一种境地,随便再强大的人有时也会感到凄凉与孤独。 这孩子没有一个需要他去照看的朋友,或者反过来说,也没有朋友可以照看他。 他并不是刚刚经历了别愁离恨,也不是因为看不到亲切熟悉的面容而觉得心里沉甸甸的。 尽管如此,他依然心情沉重,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墓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清晨,永昌被外边一阵喧闹的踢打铺门的声音惊醒了,他还没来得及胡乱穿上衣服,那声音又愤怒而鲁莽地响了大约二十次。当他开始拉开门闩的时候,外边不再踢了,有个声音说道:“开门,开不开?”那声音嚷嚷着,它与刚才踢门的那两只脚属于同一个人。 “我马上就来,先生。”永昌一边回答,一边开门。 “你大概就是新来的伙计,是不是?”透过锁眼传来的声音说道。 “是的。” “你,多大了?”那声音问。 “我十岁。” “哼,那老子进来可要揍你一顿。”那声音说,“看我接不揍你,走着瞧吧,黄毛小子。”那声音许下这一番亲切诺言,便吹起了口哨。 对于永昌来说,“揍”是一个极富表现力的字眼,这一过程他领教过无数次了,因而丝毫不存侥幸心理,管他是谁,反正那个声音的主人是要极其体面地履行诺言的。 永昌的手颤抖着拍下门闩,打开铺门。 永昌朝街的两头看了看,又看了一眼街对面,他以为刚才透过锁眼跟自己打过招呼的陌生人想暖暖身子,已经走开了,因为他没看见其他人,只看见一个大块头,坐在铺子前边的木桩上,正在吃一块馒头。 大块头把馒头撕成同嘴巴差不多大小,又异常灵巧地全部投进嘴里。 永昌见没有别的客人露面,终于开口了,“是你在敲门吗?” “我踢的。”那人答道。 “你是不是要买一口棺材?”永昌天真地问。 一听这话,大块头立刻现出一副狰狞可怕的样子,宣称倘若永昌以这种方式和少爷开玩笑的话,过不了多久就需要一口棺材了。 “照我看,育婴堂来的,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吧?”大块头一边从木桩上下来了,一边摆出开导别人的派头继续说道。 “是的。”永昌应道。 “我爸爸管着育婴堂,”他说,“你就属我管,把窗板放下来,你这个懒惰的小坏蛋。” 说罢,卢斯赏了永昌一脚,神气活现地走进店铺去了,这副派头替他增光不少。 永昌取下一扇沉甸甸的窗板,摇摇晃晃地往屋子侧面的一个小天井里搬,这些东西白天放在那里,哪知刚搬头一扇就撞坏了一块玻璃。 同为学徒的陈阿林安慰他,接着也放下架子,帮着干起来。不一会儿,老史下楼来了,紧跟在后的是老板娘。 “永昌,把门关上。你的饭我放在盖子上边了,自己去拿吧,这是你的茶,端到箱子边上去,就在那儿喝,快一点,他们还要你去拾掇铺子呢。听见了吗?” 永昌正呆在离火炉最远的角落里,哆哆嗦嗦地坐在一只箱子上,吃着特意给他留下的馊臭食物。 邻近各家店铺的学徒老是喜欢在大街上用一些不堪人耳的浑名来嘲笑永昌,对这个孤儿,连最卑贱的人都可以指着鼻子骂。 他一一照单全收,概不还价。 150.1: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老史家的棺材铺是悄悄开张的,没有敲锣打鼓、也没有铺张宣传,因为棺材铺原本就跟任何喜事都扯不上关系。 城里原本的一家棺材铺在这间店开门做生意的前几天就默默关了门,歇业了。直到一个月之后,城里的人们才渐渐发现这一改变,一些议论慢慢传开。 据说,旧棺材铺的主人赚够了钱,于是带着家眷搬离了这里回老家去了。史掌柜不当家,棺材铺的真正主人是老史的姘头,有财有势,不仅买下了这间店面。 棺材铺开张的第三十七天。伙计永昌赤着上身,四仰八叉地坐在店里,慢慢悠悠地煽动着蒲扇,累了就换只手继续煽。 陈阿林从堂内走出来,看着永昌不由皱了皱眉头,轻斥道:“小子,瞧你这坐没坐相的,哪里有客人敢上门来呀,让你掌柜的看见又少不得一顿骂。” 永昌耷拉着脑袋,瞧向陈阿林,他穿着一身洗得有些发白的青灰色道袍,让人光看就觉得热,移开了目光,永昌应声道:“道长,我可没你那么高深的道行,这么大热的天还能一副怡然自得的模样。 这日头大的连苍蝇都飞不动了,你就行行好让我一边凉快着吧。” 陈阿林无声地笑了笑,自顾自坐下,端起自己刚刚泡好的铁观音来喝。 永昌微微张了张嘴,两眼发直地看着陈阿林喝茶。大热天的,居然喝热茶。永昌咽了咽口水,站起身来往内堂走。 “你不看店了?”陈阿林问道。 “进去打点井水喝,凉快一下。”永昌抽了抽嘴角,嘟囔了一句,“太平盛世的,哪里有生意可做。” 陈阿林轻笑着摇摇头,望着永昌离去的背影,喊了一句:“喝刚打上来的井水,你当心闹肚子。” 永昌守着铺子一个月都没有一笔生意,他这一转身进去,生意就上门了。 一个穿着白衣孝服的中年男子身后跟着一个随从跨进了店里。 陈阿林搁下茶碗站起身来,捻了捻自己的山羊胡子,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来客。这个中年男子有些微胖、方脸,两撇小胡子修得很好,身上穿的衣料虽不是定好的却也不错,看来是大户人家的管事。他身后的随从精瘦高挑,微微弓着背。 “这位客官可是要采买棺木、置办丧事?” “今天来是为我家林老爷置办丧事的。我家老爷办丧总是要上好的棺木才行,必须得让我家老爷走得风风光光,钱不成问题,事情办得好我家夫人另有打赏。” 陈阿林点点头,还不急答话,永昌忽然从内堂走出来,手里还捧着一大碗水,咋咋呼呼地说道:“凉快凉快!这井水可真够凉快的!老道,你要不要....” “啊,有客人来了呀,对不住对不住。”永昌连忙从椅子上撩起自己的上衣穿起来,几下子把自己收拾妥当了,又向着陈总管说道,“小子鲁莽无心得罪还请原谅。” 陈总管摆摆手,道:“无妨。你这小子莽莽撞撞,冲撞了我不碍事,莫要到了林府冲撞了夫人和少夫人,那便有你好看的!” 永昌连声道:“是是是,小子懂得。” “陈总管放心,这小子看起来粗手粗脚的,其实干活麻利又细心,绝对能把事都办妥贴了。”陈阿林颔首念道,转向永昌说道,“还不带陈总管入内堂,让陈总管好好挑挑棺木的木材。” “是是是,陈总管这边请。” 陈总管与随从跟着永昌进去之后,陈阿林还杵在原地,自言自语道:“林府林家老爷身子骨向来不错,听说前些日子林少爷在街上与人争执,林老爷还亲自拿皮条教训儿子呢,怎么突然就死了?” “陈总管来看看,这是梓木、这是楠木,都是上等的,现成的,不知总管想要那一种?棺木上的花雕亦可按总管的意思来做,不过要花些时日。另外我们店铺还出售其他丧葬用品,烛台、冥币、孝服等等,保管能把林老爷的丧事办得体体面面。” 陈阿林步入内堂时,永昌正滔滔不绝地讲着,可陈总管只是点着头挑贵的买,似乎有些心事重重的,只是无意识地微微点头罢了。 不仅陈阿林看出了陈总管的异常,永昌也发现了,便问:“陈总管,你是否有什么别的要求?” 陈总管犹豫了片刻道:“确实还有一事难以启齿,不知可否与贵店主人单独谈谈?” 永昌道:“抱歉,我家掌柜的现不在店中,有什么事情陈总管尽可告知道长。” 陈阿林含笑向陈总管点了点头道:“待掌柜回来,我会再向她说明的。” 陈总管摸了摸小胡子无奈点点头,将随从赶了出去,永昌也识相地避开了。 “总管请说吧。” “道长,今次除了要为我家老爷置办丧事之外,还要另订做一口小的灵柩。” “小的灵柩?这是?” “是给林家长孙的。” “林家长孙?不是才七八岁的年纪吗?“林老爷和林小少爷是否遇上什么灾祸了,怎么如此凑巧一同魂归西天了呢?” 陈总管皱了皱眉头,好一会儿才道:“哎,此事说来话长,只怕说了道长还未必肯信,虽然夫人下了令全府上下不得有人胡言乱语,但事有蹊跷谁心里都不踏实,或者此事还得请道长出手帮忙。” 陈阿林不接话,只静静等陈总管将事情慢慢道来。 大半月前林家刚满八岁的小少爷忽然染病,没几日便断了气,林家上下皆十分悲痛,林老爷自然大受打击,第二日也病倒了,虽请了名医来救命,可不到十日还是撒手人寰了。 这本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家门不幸,林府一时间乱作一团。但是异常诡异古怪的事情这才刚刚发生。家中最伤心欲绝的莫过于小少爷的亲母,林老爷病倒之后,林少夫人依旧死死守着爱子的遗体哭的死去活来,小少爷的屋子都不让人进去,林夫人忙着照顾林老爷本也顾不得林小少爷的丧事,而林少爷又是个没主见的人,自己儿子死了还来不及伤心,自己父亲又病了,可把他急得满屋子乱转,于是就把小少爷的丧事耽搁了。待到林老爷仙逝之后,林夫人才想着把祖孙俩的丧事一起办了吧。 进了小少爷的屋才猛然发现林少夫人还死死抱着儿子的尸身不让任何人碰,整个人还痴痴颠颠的,语无伦次,而怪就怪在小少爷的尸体在这大热的天里居然没有丝毫腐坏的痕迹,以至于连林夫人自己都有种错觉那可怜的孩子还未死。府里开始流言四起,说小少爷是被妖鬼吸去了精气才会这么不生不死的。 林夫人一介女流当下是真没了主意,只能听凭林少爷做主。林少爷思前想去地,听信了下人的话,去庙里请了得道高僧来家里念经驱魔避邪,可似乎没有任何作用,小少爷还是没有脉息没有体温也没有腐坏。 陈总管慢慢说道道:“为了避免下人七嘴八舌地乱说,坏了林家的声名,夫人便使我来先来打点后事,再请高人到家里做上七七四十九天的法事超度亡魂了。” 陈阿林听完林府的故事,面色渐渐凝重,看着陈总管幽然略带祈求的眼神,不禁暗自叹了口气,道:“此事老道定当尽快告诉离掌柜。请陈总管回府询问医生若林夫人不介意,老道想待掌柜一回来便带她上您府里去看一看。必要的话,亦可以立即为小少爷测一测身长,尽早制作完棺木,也好让已故之人早早入土为安。” 陈总管听言,想了想说道:“夫人近日精神不济,为府里那些事操碎了心,还望此事快些办妥也了去一桩心事。为小少爷测量身长一事当无问题,请离掌柜尽快来府里一趟吧。另外,方才我说的那些话希望道长能保密,那些怪力乱神之说对林府的名声始终不好。” “这个老道明白的,请陈总管放心。” “那就多谢道长了。” 陈阿林目送陈总管离开棺材铺,交代了永昌看店,自己就从侧门离开了。 距离棺材铺五条街远有一处僻静的院落,灰白色的高墙,朱红色大门,两头逾三百斤的石狮子端坐门前,这便是棺材铺离掌柜的府邸了。 一道朱门隔绝开来的是另一个幽静的世界。院落内绿树成荫、小桥流水,十分凉快,丝毫没有外头那种烈日暴晒的感觉。 整个宅子好像就是建在水面上的一样,陈阿林一路入内一路走过数座小桥。院内极静,静的只有流水潺潺之声,连虫鸣鸟叫都没有,静得让人不由心生寒意。 第151章:生意来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在老史的铺子住了有个把月了。这一天打烊以后,他们夫妇正在店堂后边的小休息室里吃晚饭。 老史恭恭敬敬地看了老婆几眼,正打算说下去,见太太眼睛朝上一翻,知道兆头不对,赶紧打住。 “干嘛。”老史婆娘厉声说道。 “没什么事,没什么。”老史说道。 “呃,你这个怪胎。”老史婆娘说。 老史低声下气地说,“我以为你不高兴听呢,我只是想说……” “呃,你想说什么都别告诉我,”老史婆娘打断了他的话,“我算老几,拜托了,别来问我。我不想插手你的秘密。”老史婆娘说这话的时候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预示着后果将是非常严重的。 “不过,”老史说道,“我想跟你商量呢。” “不,不,你不用来问我的意见,”老史婆娘大动感情,“你问别人去。”又是一阵歇斯底里的大笑,老史吓了个半死。 这是夫妇间的一种极为寻常而又受到普遍认可的程序,通常都很灵验。 老史当即告饶,请求太太特别恩准,允许自己把话说出来,老史婆娘其实很想听听是什么事。经过短短三刻钟不到的拉锯战,这婆娘总算大发慈悲,予以批准。 “这事关系到小家伙,”老史说道,“这是个漂亮的小男孩” “他理当如此,吃饱了喝足了嘛。”老史婆娘这样认为。 老史继续说,“他是吃这行饭的料子。” 老史婆娘的眼睛朝天上翻了一下,显然颇感意外,老史注意到了这一点,便接着说下去,没有给贤惠的夫人留下插话的机会。 “我不是指参加成年人葬礼的普通送殡人,而是单单替儿童出殡用的。让孩子给孩子送殡,那该有多新鲜。你尽管放心,这一招效果保准不赖。” 老史婆娘对于办理丧事可以说颇具鉴赏力,听到这个新颖的主意也大为吃惊。可是,照直承认不免有失体面,事已至此,她只好非常严厉地问,这样浅显的一个建议,他这个作丈夫的干吗事先没想到呢? 老史来了个顺水推舟,认定这是对他这个点子的默认。事情当场定下来,干这一行的秘诀须马上传授给永昌,鉴于这个目的,老板下一次外出洽谈生意,永昌就得跟着一起去。 机会很快就来了,第二天清晨,吃过早饭大约半个小时,布尔先生走进了铺子。他将手杖支在柜台上,把他的大皮夹子掏出来,从里边拈出一张纸片,递给苏尔伯雷。 老史眉开眼笑,看了一下纸片说道,“*一口棺材,哦?” “先订一副棺材,后边还有一套葬礼,由教区出钱。”布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紧了紧皮夹子上的皮带,这皮夹子跟他人一样胀鼓鼓的。 殡仪馆老板瞧了瞧那张纸片,又看看布尔先生,“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布尔摇摇头,答道:“一个很难对付的家伙,非常非常之顽固,恐怕是太得意了,老兄。” “得意,喔?”老史冷笑一声,大声说道。“真是的,这也太过分了。” “噢,是啊,真叫人恶心,”教区干事答道。“真缺德” “是这么回事。”老史表示同意。 “我们也是前天晚上才听说这家人的,”教区干事说,“他们的情况我们本来不知道,有个住在同一幢房子里的女人找到教区委员会,要求派教区大夫去看看,那儿有个女人病得很重。大夫到外边吃饭去了,他那个徒弟,把药装在一个鞋油瓶子里,捎给了他们。” “啊,倒真利索。”老史说。 “利索是利索啊,”干事回答,“可结果呢,老兄,这些个家伙真是反了,你知道他们有多忘恩负义?嗯,那个男的带回话来,说药品与他妻子的病症不合,因此她不能喝。一个星期以前才有两个工人和一个运煤的喝过,效果蛮好——现在白白奉送,分文不取,外带一个鞋油瓶子——老兄,他倒回话说她不能喝。” 这极恶行活生生地展现在布尔先生心目中,气得他满面通红,狠命地用手杖敲打着柜台。 “哟,”老史说,“我从——来——没——” “先生,从来没有。”教区干事吼了起来,“真是闻所未闻。喔,可现在她死了,我们还得去埋,这是地址姓名,这事越快了结越好。” 布尔先生由于为教区感到不平,激愤之下险些把帽戴反了,然后三脚两步跨出店门去了。 “唷,永昌,他发那么大火,都忘了问问你的情况。”老史目送教区干事大步走到街上,说道。 “是的,先生。”永昌答道。布尔来访的时候,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躲得远远的,他一听出布尔先生的嗓音,从头到脚都抖起来了。 老史拿起帽子说,“这笔生意越早做成越好。阿林,看住铺子。永昌,把帽子戴上,跟我一块儿去。” 永昌听从吩咐,跟着主人出门做生意去了。 第152章:习惯成自然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们穿过本城人口最稠密的居民区,走了一程,接着加快脚步,来到一条比先前经过的地方还要肮脏、破败、狭窄的街上,他们走走停停,找寻他们此行的目标居住的房子。 街道两边的房屋又高又大,然而非常陈旧,住户都是最穷的人,不用看偶尔遇到的几个男人女人脸上的苦相,光是看看这些房子破败的外观就可以看出这一点。 行人拢着双臂,弓腰驼背,走路躲躲闪闪。大多数房子带有铺面,可是都关得紧紧的,一派衰朽破败的样子,只有楼上用来住人。有些房屋因年久失修,眼看要坍倒在街上,就用几根大木头一端撑住墙壁,另一端牢牢地插在路上。 就连这些无异于猪栏狗窝的房子看来也被某些无家可归的倒霉蛋选中,作为夜间栖身的巢穴,因为许多钉在门窗上的粗木板已经撬开,留下的缝隙足以让一个人进进出出。 水沟阻塞不通,恶臭难闻,正在腐烂的老鼠东一只西一只,就连它们也是一副可怕的饿相。 永昌和他的老板要找的这一家到了,大门敞开着,上边既没有门环,也没有门铃拉手。 老板吩咐永昌跟上,什么也别怕,自己小心翼翼地摸索着穿过漆黑的走廊,爬上二楼。他在楼梯口踉踉跄跄地撞上了一道门,便用指结嘭嘭嘭地敲了起来。 开门的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女孩。老史一看室内的陈设,就知道这正是他要找的地方,便走进去,永昌也跟了进去。 屋子里没有生火,却有一个男人纹丝不动地蜷缩在空荡荡的炉子边上,一位老妇人也在冷冰冰的炉子前放了一张矮凳,坐在他身边。 屋子的另一个角落里有几个衣衫褴褛的小孩。有个什么东西用毯子遮盖着,放在正对门口的一个小壁龛里。永昌的目光落到了那上边,禁不住打起哆嗦来,身子不由自主地和老板贴得更紧了,尽管上边盖着毯子,这孩子却依然意识到那是一具尸体。 那男人面容瘦削,显得十分苍白,头发和胡子已经灰白,两眼充满血丝。老太婆满脸皱纹,仅有的两颗牙齿突出,挡住了下唇,目光炯炯有神。 永昌吓得连头也不敢抬,这两个人看上去和他在屋外见到的老鼠实在太相像了。 “谁也不许走近她,”老史正要往壁龛走去,那男的猛地跳了起来。“别过去。他妈的——你要想留条活命,就别过去。” “别说傻话!”老史对各式各样凄惨悲凉的事情早已见惯不惊,“别说傻话了。” “我跟你说,”那男的紧握拳头,狂暴地用脚踩着地板——“我跟你说,我不能让她入土,她在那儿得不到安宁,蛆虫会打扰她的——不是吃掉她——她已经成了空心的了。” 老板没有答理这一番咆哮,从口袋里掏出一副卷尺,跪下来,在尸体旁边量了一会儿。 “啊。”那个男子在死者的脚边跪了下来,泪水奔泻而出。“跪下吧,跪下吧——你们都来跪在她身边。听好啦。我说她是饿死的。我一点也不知道她的身体有多差,一直到她这次得了热病,后来她的皮肤连骨头都包不住了。屋子里没有生火,也没有点蜡烛,她是死在黑暗之中。尽管我们听得到她在喘气,叫孩子们的名字,可她连孩子们的脸都看不见。为了她,我上街要饭,他们却把我投进了监狱。我回来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我心里的血全都干涸了,是他们把她活活饿死的啊,是他们把她饿死的。”他伸出双手揪住自己的头发,随着一声狂叫,在地板上打起滚来,两眼发直,唾沫糊住了他的嘴唇。 孩子们吓得魂不附体,放声大哭。只有那个老太婆仿佛对这一切都充耳不闻似的,一直没有开口,她恐吓着要他们静下来,把直挺挺倒在地上的那个男子的领带松开,然后摇摇晃晃地朝殡仪馆老板走过来。 “她是我女儿,”老妇人朝尸体摆了摆头,像白痴一样乜斜着眼睛说道,在那种场合里,这个动作甚至比死亡本身还要可怕。 “天啦,天啦。唷,真是奇怪,我生了她,当时我也不年轻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快快活活的,可她却躺在那儿,冷得硬邦邦的。天啦,天啦——想想这事吧。真像是一场戏——真像是一场戏。” 可怜的老人叽哩咕噜地说着,以她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幽默格格地笑起来,棺材店老板转身就走。 “等一等,等一等。”老妇人高声说道,有点像自说自话,“她下葬是明天、后天,还是今天晚上?我都替她收拾好了,你知道,我也得去。给我送一件大的斗篷来,要穿上很暖和的,天气可真冷。去以前,我们还得吃点,喝点酒啊。千万别小气,送点儿吃的来——只要一个馒头一杯水就够了,我们会有馒头的,是不是啊?” 她急切地说,殡仪馆老板又想往门外走,被她一把拉住了大衣。 “是的,是的,”老史说道,“当然会有的,你要什么都有。”他挣脱了老妇人的拉扯,领着永昌,匆匆忙忙走了。 第二天,这户人家已经得到了十四个馒头的救济,是布尔先生亲自送来的。永昌和他的主人又一次来到这家。 布尔已经先到了,还带来四个男人,准备扛棺材。老太婆和那个男子破烂的衣衫外边披了一件旧的黑斗篷,光溜溜的黑木棺材拧紧了,四个搬运夫扛上肩,往街上走去。 “喂,老太太,您老可得走好。”老史凑近老妇人耳边低声说道,“我们已经晚了一点,走起来,伙计们——能走多快走多快。” 搬运夫肩上本来就没什么分量,一听这话,便快步小跑,两个送葬的亲属尽力不落在后头。 布尔先生和老史大步流星走在前边,永昌的两条腿比起老板的来可差远了,只得在旁边跑。 第153章:似曾相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们把棺材放在墓穴边上。天上飘起一阵冷冽的细雨。这幅景象引来了一群穿得破破烂烂的孩子,他们吵吵嚷嚷地在墓碑之间玩起捉迷藏来,忽而兴趣又变了,在棺材上边跳来跳去。两个亲属耐心地守候在一旁。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小时,忽见布尔先生、戈登先生,还有那位文书,终于一起朝墓地奔过来,紧接着牧师出现了,一边走一边穿白色的祭服。 布尔先生挥起手杖,赶跑了一两个小孩,以撑持场面。那位令人敬畏的绅士把葬礼尽力压缩了一番,不出四分钟就已宣讲完毕。他把祭服交给文书,便又走开了。 “喂”戈登对掘墓人说,“填上吧。” 填墓倒不是什么难事,墓穴装得满满的,棺材最上面离地面只有几尺。掘墓人把泥土铲进去,用脚随便跺了几下,扛起铁铲就走,后边跟着那群孩子,他们叽叽喳喳地抱怨着这游戏结束得也太快了。 “伙计,”布尔在那个鳏夫背上拍了拍,说道,“他们要关墓地了。” 那男子自打来了以后就一直伫立在墓穴旁边,没有挪过地方,这时,他猛地一愣,抬起头,目不转睛地打量着和自己打招呼的这个人,朝前走了几步,便昏倒在地。那个疯疯癫癫的老太婆对失去斗篷深感痛惜,无暇顾及到他。 于是大家往他身上泼了一罐冷水。等他醒过来,送他平平安安走出教堂墓地,这才锁上大门,各自散去。 “喂,永昌,”在回去的路上,老史问道,“你喜欢不喜欢这一行?” “还好,”永昌颇为犹豫地回答,“并不特别喜欢。” “啊,永昌,你早晚会习惯的。”老史说道,“只要你习惯了,就没事啦,孩子。” 永昌满腹疑窦,不知道老史当初习惯这一套是不是也花了很长时间。不过,他想还是不去打听这个问题为妙。在回殡仪馆的路上,他一直在捉摸自己的所见所闻。 尤其是那个老太婆,看上去是那么熟悉。 吴永昌常常在梦里梦到自己小时候的情景。不知道是真实还是他后来自己虚构的。 大概在他两岁的时候,他穿着非常的讲究,还有一个保姆照料着。 在一个美丽的夏天黄昏,保姆托故说是让孩子呼吸点新鲜空气,把他带出野外。 这位保姆,不知道是事前约好的还是怎么的,遇见一个家伙,或许就是她的情人。 他们在屋子里调情的时候,这个小姑年就牵着他在附近的院子里或者门口玩耍,有时在眼前,有时候不在眼前,以为不会出什么岔子。 就在这个当儿,来了个这么一类人,像是以拐骗小孩子为职业的。这种职业当时非常流行,他们多半是在什么地方找到穿着阔绰的娃儿就下手,或者拐骗大点的孩子卖掉。 一个女的假意把他抱在手上,亲他,逗他玩,把那个小姑娘带得远离屋子最后就给这个小姑娘讲一套美妙的故事,叫她回到保姆那儿去跟保姆说,有个太太很喜欢这个孩子,在亲他,逗他玩。 就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把他带着远走高飞了。从一个地方卖到另一个地方。 第154章:马善被人骑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个月的试用期结束了,永昌正式当上了学徒。眼下正是疾病流行的有利时节,用商界的行话来说,棺材行情看涨。 几个星期之内,永昌学到了很多经验,老史的点子别出心裁,果然立竿见影,甚而超出了他最为乐观的估计。 当地年纪最大的居民都想不起有哪个时候麻疹如此盛行,对儿童的生命形成如此严重的威胁。 小永昌多次率领葬礼行列,他配上了一条拖到膝盖的帽带,使城里所有做母亲的都生出一份说不出的感动和赞赏。 永昌还陪同老板参加了绝大多数为成年人送葬的远征,以便操练作为一个干练的殡葬承办人所必备的庄重举止和应对能力,他在无数次机会中观察到,一些意志坚定的人在经受生离死别考验时表现出令人羡慕的顺从与刚毅。 比方说,老史收到了一张替某一位有钱的老爷或者太太举行葬礼的定单,死者身边围了一大帮侄儿侄女,这些人在死者患病期间满腔悲痛,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中也全然控制不住,背地里却再欢喜不过了—个个踌躇满志,谈笑风生,无拘无束地打浑逗趣,就跟没有什么惹他们心烦的事情发生一样。 男士们以绝代英雄般的镇定克制着丧妻的痛苦,作妻子的表面上为丈夫换上了丧服,但决非出于优伤,她们内心早已盘算好了,穿上去既要尽量得体,又要尽可能增添魅力。 看得出来,一些在葬礼进行中痛不欲生的女士先生一回到家里便恢复过来,没等喝完茶已经安之若素了。 这一切细看起来,颇为令人开心,而且极富教益,永昌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内心十分佩服。 在这些正人君子的榜样感召下,他变得逆来顺受了。好几个月来,面对师兄刘二的欺凌和虐待,他一直忍气吞声。 刘二待他比当初厉害多了。眼看新来的小家伙步步高升,穿上了细白夏布长衫,自己资格比他老,不由得妒火中烧。 老史婆娘看出丈夫想和永昌联络感情,成了他的死对头。所以一头是这几位冤家,另一头是生意兴隆的殡葬业务,永昌处在二者之间,他的日子没那么舒服惬意。 一天,永昌和刘二照着平日开晚饭的时间一块儿下楼,来到厨房,共同享用一小块毫无油水的羊颈子。 刘二想戏弄一下小永昌吧。 刘二打定主意要开这么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他将双脚跷到桌布上,一把揪住永昌的头发,拧了拧他的耳朵,阐发了一通自己的看法,宣布他是一个“卑鄙小人”,而且宣称自己将来看得到他上刑场,这桩值得期待的事件迟早会发生云云。 刘二把各式各样逗猫惹狗的话题全搬了出来,凡是一个出言不逊、心理病态的人想得出来的都说了。 然而这些辱骂一句也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把永昌惹哭。刘二还想做得更滑稽一些。 “要饭的”刘二说,“你老妈还好吧?” “她死了,”永昌回答,“你别跟我谈她的事。” 永昌说这句话的时候涨红了脸,呼吸急促,嘴唇和鼻翅奇怪地翕动着,这是一场嚎陶大哭即将爆发的先兆。他的攻势更凌厉了。 “要饭的,她是怎么死的?” “老太婆告诉我,是她的心碎了,”永昌仿佛不是在回答刘二的问题,而是在对自己讲话,“我知道心碎了是怎么回事。” “要饭的,你真是蠢到家了,”诺亚看见一滴泪水顺着永昌的脸颊滚下来,“谁让你这么哭鼻子?” “不是你,”永昌赶紧抹掉眼泪答道,“反正不是你。” “不是我,嗯?” “对,不是你,够了。你别跟我提起她,最好不要提。” “要饭的,别不知羞耻了。你妈也一样。她是个美人儿,这没得说。你妈是个里里外外烂透了的践货。” “你说什么?” “里里外外烂透了的贱货” 愤怒使永昌的脸变成了深红色,他猛地跳了起来,把桌椅掀翻在地,一把卡住诺亚的脖子,拼命推搡,狂怒之下,他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用尽全身气力朝诺亚扑过去,把他打倒在地。 一分钟之前,这孩子看上去还是个沉静、温柔的小家伙,因备受虐待而显得无精打采,现在他终于忍无可忍,刘二对他死去的母亲的恶毒诬蔑使他热血沸腾。 他直挺挺地站在那里,胸脯一起一伏,目光炯炯有神,整个形象都变了。他扫了一眼伏在自己脚下的这个使自己吃尽苦头的胆小鬼,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刚强向他挑战。 “救命啦!来人啦!杀人啦!” 与刘二的呼号相应答的是老史婆娘发出的。 “噢,你这个小坏种!”老史婆娘尖叫着,使出吃奶的力气一把揪住永昌,那副劲头差不多可以与体格相当强壮又经过特别训练的男人媲美。 “你这个忘——恩——负——义的杀——人——犯”老史婆娘每停顿一次,便狠命地揍永昌一拳,并发出一声尖叫,在场的人都感到过瘾。 老史婆娘的拳头绝对不是轻飘飘的那种,她伸出一只手挽住永昌,另一只手在他脸上乱抓。刘二借助这样大好的形势,从地上爬起来,往永昌身上挥拳猛击。 这种剧烈的运动不可能搞得太久,不多一会儿,三个人便累了,抓也抓不动了,打也打不动了,他们把不断挣扎、叫喊,但丝毫也没有被制服的永昌推进垃圾地窖,锁了起来。 这事一办妥,老史婆娘便瘫倒在椅子上,放声大哭起来。 “她又犯病了。”刘二说道。 刘二在老板娘的头上、肩膀上泼了些水,她只觉得空气不够,凉水又太多了点。 “哦!刘二,真是运气啊,我们没有全都被杀死在自己的床上。” “啊!真是运气呢”刘二很有同感,“我只希望老板记住教训,别再招这些个坏蛋,他们天生就是杀人犯。强盗什么的。 刘二竟然用手腕内侧抹起眼睛来,哭得挺叫人同情,鼻子里还直哼哼。 “这可怎么好?老史婆娘高声嚷起来,“老板不在家,这屋子里一个男人都没有,不出十分钟,他就要把门踢倒啦。”永昌对那块木板猛踢猛撞,使这种可能性大大增加。 “天啦,天啦!我不知道,”刘二说道,“除非派人去报官。 “不,不,”老史婆娘想起了永昌的老朋友,“刘二,到洋先生那儿跑一趟,告诉他照直上这儿来,一分钟也别耽搁。别找你的帽子了。要快。你一边跑,一边弄把刀子贴在那只打青了的眼睛上,可以消肿。” 刘二没再多说,立刻以最快速度出发了。 刘二以最快速度在大街上狂奔,一口气跑到育婴堂门口。他在那儿歇了一两分钟,以便酝酿精彩的抽噎,堆上一脸令人难忘的眼泪与恐惧,然后砰砰砰地冲着小门敲起来。 开门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即便是在他自己的黄金时代里,看到的也只是一张张惆怅哀怨的面孔,可骤然见到这么一副苦脸,也惊得连连后退。 “唉,那小子准出了什么事。”老人说道。 第155章:肉的问题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布尔先生!”刘二喊了起来,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声音又响亮又激动,不光是一下就钻进了布尔本人的耳朵里——真巧,他就在附近——还吓得他帽子也没顾得上戴,便冲进了院子——这可是一种稀罕而又值得注意的情形,证明哪怕是一名教区干事,在某种突如其来的强力刺激下,也会有一时半会显得张皇失措,并且忘记个人的尊严。 “喔,先生”刘二说道,“永昌,先生——永昌他——” “什么?”布尔先生迫不及待地插了进来,他那金属一般的的眼睛里闪过一道欢乐的光彩。“他该没有逃走吧?他没溜掉吧,是不是?” “不,先生,不,溜是没溜,但他发疯了。”诺亚答道,“先生,他想杀死我,接着又想杀老板娘了。喔!痛死我啦!这有多痛,您瞧瞧。”说到这里,刘二把身子扭来绞去,做出各种各样的姿势,跟鳗鱼似的,好让布尔先生明白,永昌的血腥暴行造成他严重的内伤,此刻正忍受着最最剧烈的疼痛。 刘二眼看布尔先生完全被自己报导的消息吓呆了,便大叫他被打得遍体鳞伤,声音比刚才大了十倍,更增强了原有的效果。他又看见一位身穿白背心的绅士正从院子里走过,料定自己轻而易举就可以把这位绅士吸引过来,并激起他的义愤。他的哀歌唱得越发凄惨了。 这位绅士的注意力果真很快就被吸引住了,他刚走了三步,便怒气冲冲地转过身,问那个小杂种在嚎什么,布尔先生干吗不给他点颜色瞧瞧,那样一来倒是很可能使这一连串嚎哭弄假成真。 “先生,这是棺材铺的学徒,”布尔先生回答,“他差一点惨遭杀害——先生,只差一点点——就被永昌杀死了。” “真有这事?”白背心绅士骤然停住脚步,大声说道,“我早就知道了。从一开始我就觉察到一种奇怪的预兆,那个厚颜无耻的小野人迟早会被绞死。” “老板出门去了,要不然他没准已经把他给杀了,”刘二回答,“他说过想这么干。” “啊?竟然说他想这么干”白背心绅士问。 “是的,先生。”刘二答道,“先生,老板娘想问一声,布尔先生能不能匀出时间马上去一趟,抽他一顿——因为老板不在家。” “当然可以,我的孩子,当然可以,”白背心绅士亲切地微笑起来,在个子比自己还高的刘二头上拍了拍,“你是一个乖孩子——一个非常乖的孩子。这个大洋是给你的。布尔,你这就带上你的藤杖到老史家去,你就看着办好了,布尔,别轻饶了他。” “哦,我不会轻饶了他,您放心。”干事一边回答,一边整理着缠在藤杖末梢上的蜡带,这根藤杖是教区专门用来执行鞭刑的。 “也叫老史别放过他。不给他弄上点伤瘢和鞭痕制服不了他。”白背心绅士说。 “我记住了,先生。”干事答道。这功夫,布尔先生已经戴上了帽子,藤杖也整理好了,这两样东西的主人感到很满意,这才与刘二一起,直奔老史的棺材铺而来。 在这一边,局势仍不见好转。老史现在还没回来,永昌一个劲地踢着地窖的门,锐气丝毫未减。 既然他们把凶残的永昌说得那么可怕,布尔先生认为还是先谈判一番,再开门进去为妙。 他在外边照着门踢了一脚,以此作为开场白,然后把嘴凑到锁眼上,用深沉而又颇有分量的声音叫了一声: “永昌!” “开门,让我出去!”永昌在里边回答。 “永昌,你听出声音来没有?”布尔先生说。 “听出来了。” “你就不怕吗?我讲话的时候,难道你连哆嗦都没打一个”布尔先生问。 “不怕!”永昌毅然答道。 答话与布尔先生所预期的以及他素来得到的相差太大了,他吓了一大跳。 他从锁眼跟前退回去,挺了挺身子,惊愕地依次看了看站在旁边的三个人,没有吱声。 “噢,布尔先生,您看,他准是发疯了,”老史婆娘说道,“没有哪个孩子敢这样跟您说话,连一半也不敢。” “这不是发疯,”布尔沉思了半晌,答道,“是肉。” “什么?”老史婆娘大叫一声。 “是肉的问题,”布尔一本正经地回答,“你们把他喂得太饱啦,在他身上培养了一种虚假的血气和灵魂,这和他的身份极不相称。他们要血气或者是灵魂来干什么?让他们的肉体活着已经绰绰有余了。要是你们让他尽吃杂粮的话,这种事情绝不会发生。” “天啦,天啦!”老史婆娘失声叫了起来,一双眼睛虔诚地仰望着厨房的天花板。“好心没好报啊。” 老史婆娘对永昌的好心就是把各种龌龊不堪的、别人都不吃的残羹剩饭慷慨地施舍给他。 面对布尔先生的严词责难,她都抱着温柔敦厚、自我奉献的态度。 布尔先生待老史婆娘的目光重又落到地面上才说道,“依我所见,目前唯一办得到的事就是让他在地窖里关一两天,等他饿得有几分支不住了再放他出来,从今儿个起,直到他满师都只给他吃窝窝头。这孩子出身下贱,天生一副猴急相。” 布尔的议论进行到这儿,永昌听出,接下来的嘲讽又会冲着他母亲去了,便又开始狠命地踢门,把别的声音全压住了。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老史回来了。他们将永昌的罪行逐一道来,专挑最能激起他上火的言词,大肆添油加醋。老板听罢立刻打开地窖,拎住永昌的衣领,一眨眼就把造反的学徒拖了出来。 永昌的衣衫在先前挨打的时候就被撕破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抓伤了好些地方,头发乱蓬蓬地搭在前额上。 然而,满面通红的怒容仍没有消失,他一被拉出关押的地方便瞪大眼睛,无所畏惧地盯着诺亚,看上去丝毫没有泄气。 “瞧你个兔崽子,你干的好事,是不是?”老史搡了他一下,劈头就是一记耳光。 “他骂我妈妈。” “好啊,骂了又怎么样,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混蛋?那是你妈活该,我还嫌没骂够哩。” “她不是那样的。” “她就是。” “你撒谎!” 老史婆娘放声大哭,眼泪滂沱而下。 面对老婆洪流一般的泪水,老史不得不摊牌了。每一位有经验的读者保准都会认定,倘若他在从严惩罚永昌方面稍有迟疑,按照夫妻争端的先例,他就只能算是一头畜生,一个不通人情的丈夫,一个粗人;就男子汉的标准而言,只能算一件拙劣的赝品。 不管怎么说吧,这洪水般的眼泪使他无计可施,他当即拳脚齐下,把永昌痛打了一顿,连老史婆娘本人都觉得心满意足,布尔先生也完全用不着动用教区的藤杖了。 当天余下的时间里,永昌被关进了厨房里间,只有一个窝窝头与他作伴。 夜里,老史婆娘先在门外东拉西扯地说了半天,那番恭维话决不是为了纪念永昌的母亲,刘二在一旁冷言冷语,指指点点,接着老史婆娘往屋子里探头看了一眼,命令永昌回到楼上那张阴惨可怕的床铺里去。 黑洞洞的棺材店堂一片凄凉死寂,永昌独自呆在这里,直到此刻,他才将这一天的遭遇在一个孩子心中可能激起的感情宣泻出来。 他曾面带蔑视的表情听凭人们嘲弄,一声不吭地忍受鞭答毒打,因为他感觉得到,自己内心有一种正在增长的尊严,有了这种尊严,他才坚持到了最后,哪怕被他们活活架在火上烤,也不会叫一声。 然而此时,四下里没有一个人看到或者听到,永昌跪倒在地,双手捂着脸,哭了起来——哭是人的天性——但又有多少人会这般小小年纪就在老天面前倾洒泪水! 第156章:上帝保佑你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纹丝不动,跪了很久很久。当他站起来的时候,蜡烛已经快要燃到下边的灯台了。他小心翼翼地看了看四周,又凝神听了一下,然后轻手轻脚地把门锁、门闩打开,向外边望去。 这是一个寒冷阴沉的夜晚。在这孩子眼里,连星星也似乎比过去看到的还要遥远。没有一丝儿风,昏暗的树影无声地投射在地面上,显得那样阴森死寂。 他轻轻地又把门关上,借着即将熄灭的烛光,用一张手帕将自己仅有的几件衣裳捆好,随后就在一条板凳上坐下来,等着天亮。 第一束曙光顽强地穿过窗板缝隙射了进来,永昌站起来,打开门,胆怯地回头看了一眼——迟疑了一下——他已经将身后的铺门关上了,走到大街上。 他向左右看了看,拿不准该往哪儿逃。他想起往常出门曾看到运货的马车吃力地往那边小山开去,就选了这一条路。他踏上一条横穿原野的小路,知道再往前走就是公路了,便顺着小路快步走去。 永昌走在这条小路上,脑海里清清楚楚地浮现出布尔先生头一次把他从育婴堂领出来的情景,那时自己贴在布尔的身边,连走带跑地往育婴堂赶。 这条路一直通向育婴堂那幢房子。想到这一层,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差一点想折回去。然而他已经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样做会耽误不少时间。再说,天又那样早,不用担心被人看见,因此他继续朝前走去。 永昌到了育婴堂。大清早的,看不出里边有人走动的迹象。永昌停下来,偷偷地往院子里望去,只见一个孩子正在给一处小苗圃拔草。 永昌停下来的时候,那孩子抬起了苍白的面孔,永昌一眼就把自己先前的伙伴认出来了。能在走以前看到他,永昌感到很高兴,那孩子虽说比自己小一些,却是他的小朋友,常在一块儿玩。他们曾无数次一起挨打,一起受饿,一起被关禁闭。 “嘘,文庆。”永昌说道。文庆跑到门边,从栏杆里伸出一只纤细的胳膊,跟永昌打了个招呼。“有人起来了吗?” “就我一个。”文庆答道。 “文庆,你可不能说你见过我,”永昌说,“我是跑出来的,他们打我,欺负我。我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碰碰运气,还不知道是哪儿呢。你脸色太苍白了。” “我快死了,”文庆带着一丝淡淡的笑容回答,“真高兴能看到你,亲爱的,可是别停下来,别停下来。” “是的,是的,我这就和你说再见。文庆,我还要来看你,一定会的” “我也这么盼着呢,”那孩子答道,“永昌,我梦见过好多回我妈了,还梦见一些和气的面孔,都是我醒着的时候从来没有看见过的。”他爬上矮门,伸出小胳膊搂住永昌的脖子,“再见了,你会好好的。” 这番祝福发自一个稚气未尽的孩子之口,但这是永昌生平第一次听到别人为他祈祷,他往后还将历尽磨劫熬煎,饱尝酸甜苦辣,但他没有一时一刻遗忘过这些话语。 第157章:饥饿的旅程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徒步去海螺城,途中遇见一位颇为古怪的小家伙。 永昌到达小路尽头用来挡牲口的栅栏,重新上了马路。眼下是八点钟光景。 尽管离海螺城已经差不多有五里了,他仍然时而跑几步,时而溜到路旁篱笆后面去躲一躲,生怕有人赶上来把他捉回去,这样一直折腾到中午。他在一块路碑旁边坐下来歇歇气,第一次开始盘算究竟上何处谋生为好。 他身边就是路碑,上边的大字表明此地距海螺城五里。海螺城这个地名在永昌心中唤起了一连串新的想像。 海螺城那地方大得不得了!没有一个人,哪怕是布尔先生,也不能在那里找到自己。 过去他常听育婴堂里一些老头讲,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在海螺城压根儿不愁吃穿,在那个大都市里,有的谋生之道是土生土长的乡巴佬想像不到的。 对于一个无依无靠,如果得不到帮助就只能死在街头的孩子来说,伦敦是最合适的去处。这些东西从永昌脑海里掠过,他从地上跳起来,继续朝前走去。 到海螺城的距离缩短了足足四英里有余,到底还要走多久才能到目的地的念头冒了出来。 他顾虑重重,步伐也随着放慢下来,心里老在琢磨自己到那儿去有些什么本钱。 他有一个馒头和一件粗布衣服,包袱里有两条裤子,口袋里还有一个铜板——那是在一次葬礼后老史给的,那一次他发挥得异常出色。 “一件干净衣服,”永昌寻思着,“穿上肯定很舒服,两条裤子,打过补丁,也还行,一个铜板也挺不错。不过,这些东西对于冬天里走七十里的路,可帮不了什么大忙。” 但永昌的想法和大多数人碰上这类情形时一样,对于自己的难处,心中一点不糊涂,也不是漠然对待,却往往想不出任何行之有效的方法。 永昌想了好半天仍不得要领,便把小包袱换换肩,拖着沉重的双腿往前走。 一天下来,永昌走了二十里,饿了啃两口馒头,渴了喝几口从路旁住户家里讨来的水。 夜幕降临了,他拐进一个牲口棚,偷偷钻到一个干草堆底下,决定就在那里过夜。 一开始他吓得心惊肉跳,晚风呜呜咽咽,一路哀号着掠过空旷的原野,他又冷又饿,孤独的感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然而,他毕竟走得太疲倦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把烦恼忧愁全都抛到了脑后。 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他简直冻僵了,也饿得熬不过去了,他只好在经过的头一个村子就用那个铜板换了几个窝窝头。 他走了不到十二里,夜幕就又垂落下来。他的双脚肿了,两条腿软得直哆嗦。又一个夜晚在阴冷潮湿的露天里度过,情况更糟糕了,当他天亮以后登上旅途时,几乎得要爬着走了。 说真的,要不是碰上一位好心肠的邮差和一位仁慈的老太太,永昌的苦难可能已经结束了,落得和他母亲一样的下场,换句话说就是,他必定已经死在通衢大道上了。 那位邮差请他吃了一顿便饭,老太太有一个孙子,因船只失事流落异乡,她把这份心情倾注到可怜的孤儿身上,把拿得出来的东西都给了他——不仅如此——还说了一大堆体贴而亲切的话语,洒下了浸满同情与怜悯的泪水,此情此景胜过永昌以往遭受的一切痛苦,深深地沉入了他的心田。 永昌离开故乡七天了。这天一大早,他一瘸一拐地走进海螺城。各家各户的窗户紧闭着,街道上冷冷清清,还没有人起来做当天的生意。 太阳升起来了,霞光五彩缤纷。然而,朝霞仅仅是使这个孩子看到,他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与凄凉,他坐在一个冰冷的台阶上,脚上的伤口在淌血,浑身沾满尘土。 沿街的窗板一扇扇打开了,窗帘也拉了上去,人们开始来来去去。有几位停下来,打量了永昌两眼,有的匆匆走过时扭头看看。没有一个人接济他,也没有人费心问一声他是怎么上这儿来的。他没有勇气去向人家乞讨,便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他蜷作一团,在台阶上坐了一阵子,街对面有那么多的酒馆,他感到有些纳闷,他无精打采地看着一辆辆马车奔驰而过,心想这倒也真怪,他拿出超过自己年龄的勇气和决心,走了足足七天的路,马车却毫不费事,几个小时就走完了。 就在这时,他猛一定神,看到几分钟前漫不经心从自己身边走过的一个少年又倒转回来,这功夫正在街对面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自己。永昌开初一点没在意,但少年一直盯着他看,永昌便抬起头来,也以专注的目光回敬对方。 那孩子见了,就穿过马路,缓步走近永昌,说道:“伙计,怎么回事啊?” 向小流浪者发问的这个孩子同永昌年龄相仿,但样子十分古怪,永昌从来没有见到过。 他长着一个狮头鼻,额头扁平,其貌不扬,像他这样邋遢的少年到处都是,偏偏他又摆出一副十足的成年人派头。 就年龄而言,他个子偏矮,一副罗圈腿,敏锐的小眼睛怪怪的,帽子十分潇洒地扣在头上,好像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要不是戴的人自有一套妙法,帽子保准经常掉下来,他时不时地猛一摆头,帽子便重新回到老地方去了。 他身上穿着一件成年人的上衣,差点儿拖到脚后跟,袖口往胳臂上挽了一半,以便让两只手从袖子里伸出来,看样子是为了能把手插进口袋里去,事实也是如此。 他整个是一个派头十足、装模作样的小乞丐,一副小身板却穿着一双高帮马靴。 “伙计,怎么回事啊?”这个小癞痢对永昌说道。 “我饿极了,又累得要死,”永昌回答时泪水在眼睛里直打转,“我走了很远的路,七天以来我一直在走。” “走了七天。”小癞痢叫了起来,“喔,我知道了,是铁嘴的命令吧?不过,”他见永昌显出迷惑不解的神色,便又接着说,“我的好伙计,恐怕你还不知道铁嘴是怎么回事吧。” 永昌温驯地回答,他早就听说有人管鸟的嘴巴叫铁嘴。 “瞧瞧,有多嫩。”小癞痢大叫一声,“铁嘴就是巡捕” “你想吃东西,我包下了。我手头也不宽裕——只有一个铜板,不过,管他呢,我请客了,站起来吧。起步走。” 小癞痢扶着永昌站起来,一块儿来到附近的一家杂货店,在那里买了好些熟肉和一包白面馒头。 小癞痢露了一手,他把馒头扯开,然后把猪头肉塞进去,这样肉既保持了新鲜,又不会沾上灰尘。 小癞痢把面包往胳肢窝下边一夹,领着永昌拐进一家小酒馆,到里边找了一间僻静的酒室。 接着,小癞痢叫了一罐啤酒,永昌在新朋友的邀请下,狼吞虎咽地大吃起来,吃的过程中,陌生少年的目光十分专注,时不时地落到他身上。 小癞痢见永昌终于吃好了,便问道,“找到住处了没有?” “还没哩。” “钱呢?” “没有。” 古怪的少年吹了一声口哨,尽力摆脱肥大衣袖的牵绊,把手插进口袋里。 小癞痢说道,“我琢磨你今儿晚上还想找个地方睡觉,是不是?” “是啊,自从我离开家乡以来,就没睡过安稳觉。” “你也别为这点小事揉眼睛了,”小癞痢说道,“我会给你安排一个住处,一个子儿也不收你的” 第158章:一杯酒一个梦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小癞痢微笑起来,似乎想暗示末了几句说的是反话,是说着玩的,他一边说,一边喝干了酒。 有个落脚的地方,这个突如其来的提议太诱人了,叫人无法谢绝。接下来的谈话进行得更为友好,更加推心置腹。 当他们走到税卡时,已经快十一点了。他们经过酒家到了红花大道,小癞痢吩咐永昌一步也别落下,自己飞一般朝前跑去。 尽管永昌一门心思盯住自己的向导,却仍然好几次不由自主地往经过的街道两侧偷眼望去。 他从来没有见到过比这儿更为肮脏或者说更为破败的地方。街道非常狭窄,满地泥泞,空气中充满了各种污浊的气味。小铺子倒是不少,仅有的商品好像只有一群群的孩子,那些孩子这么晚了还在门口爬进爬出,或者是在屋里哇哇大哭。 在这个一片凄凉的地方,看起来景气一些的只有酒馆,一帮最下层的船工扯着嗓子,在酒馆里大吵大闹。 一些黑洞洞的过道和院落从街上分岔而去,露出几处挤在一起的破房子,在那些地方,喝得烂醉的男男女女实实在在是在污泥中打滚。有好几户的门口,一些凶相毕露的家伙正小心翼翼地往外走,一看就知道不是去干什么好事。 永昌正在盘算是否溜掉为妙,他俩已经到了山脚下。他的那位向导推开胡同附近的一扇门,抓住永昌的一条胳臂,拉着他进了走廊,又随手把门关上了。 “喂。”随着小癞痢的一声口哨,一个声音从下边传了过来。 小癞痢答道:“地瓜烧” 这看来是某种表示一切正常的口令或者暗号什么的。走廊尽头的墙上闪出一团微弱的烛光,一个男人的面孔从一个旧厨房的楼梯栏杆缺口露了出来。 “你是两个人来的?”那个男子把蜡烛挪远一些,用一只手替眼睛挡住光,说道。“那一个是谁?” “一个小兄弟。”小癞痢把永昌推到前边答道。 “哪儿来的?” “不知道,老大在不在楼上?” “在,上去吧。”蜡烛缩了回去,那张脸消失了。 永昌一只手摸索着,另一只手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同伴,高一脚低一步地登上又黑又破的楼梯,他的向导却上得轻松利落,眼见得他对这一路相当熟悉。他推开一间后室的门,拖着永昌走了进去。 这间屋子的墙壁和天花板因年深日久,满是污垢,黑黝黝的。桌子上有一个酒瓶,里边插着一支蜡烛,还有几个酒杯,一只碟子,还有些剩菜。 炉子上架着的一口煎锅里煮着肉骨头,一根绳子把锅绑在壁炉架上。一个枯瘦如柴的老头手拿烤叉,站在旁边,一大团乱蓬蓬的头发掩住了他脸上那副令人恶心的凶相。 他裹着一件油腻腻的大衣,脖子露在外边。看来他既要兼顾炉子上的煎锅,又要为一个衣架分心,衣架上挂着许多丝手绢。 几张用旧麻袋铺成的床在地板上一张挨一张排开。桌子周围坐了四五个比小癞痢小一些的孩子,一个个都摆出中年人的架式,一边吸着长长的烟袋,一边喝酒。 小癞痢低声向老头嘀咕了几句。这帮孩子围了上去,跟着又一起把头转了过来,冲着永昌嘻嘻直笑,老头也一样,一只手握着锅,转过头来。 “老大,就是他,”小癞痢说,“我朋友永昌!” 老头露出大牙笑了笑,握住永昌的手,说自己希望有幸和他结为知己。 小孩儿们一见这光景,也都叼着烟斗,围了过来,使劲和他握手,尤其是他们之中替永昌接过小包袱的那一位。 一位小绅士极为热心地替他把帽子挂起来,另一位来得更是殷勤,竟把双手插进他的衣袋里,为的是省去他睡觉时掏空腰包的麻烦,因为他已经非常累了。 要不是费金的烤叉大大方方地落在这班热心小伙子的头上、肩膀上,这一番殷勤可说不准会献到哪儿去。 “见到你我们非常高兴,永昌——非常非常,”小癞痢说,“把肉捞起来,拖一个凳子到火炉边上,永昌好坐。” 老头的那班得意门生乐得大喊大叫。 在吆喝声中,他们开始吃饭。 永昌吃了分得的一份,老头给他兑了一杯热乎乎的黄酒,叫他赶紧喝下去,还有一个小孩等着要用杯子。 永昌照办了。顿时,他感到自已被人轻轻地抱起来,放到麻袋床铺上,不一会儿便陷入了沉睡。 第159章:抓贼啦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好些日子了,永昌一直呆在老家伙的屋子里。到后来,他开始感到闷得慌,巴望上外边透透新鲜空气,并且诚心诚意地向老家伙央求过多次,要他让自己与两个伙伴一块儿到外边干活去。 永昌对老家伙毫不含糊的德性已经有所了解,他越加急切地盼着干点活。 夜里,只要机灵鬼或者小癞痢空着手回来,老家伙总是要慷慨激昂地数落一顿,连晚饭也不让吃就打发他们睡觉去。 有一次,老家伙甚至闹腾到打得他俩滚下楼梯的地步,但这不过是他的善意规劝发挥得有些过火罢了。 一天早晨,渴望已久的永昌终于得到了允许,两三天以来,伙食也变得相当糟糕。或许是出于这两个原因吧,老家伙答应了他的请求,管它是不是呢,并把他置于机灵鬼和小癞痢这一对哥们的共同监护之下。 三个孩子出发了。跟往常一样,机灵鬼把衣袖卷得高高的,帽子歪戴着。 小癞痢双手插在口袋里,一路上挺悠闲。永昌走在中间,心里琢磨着他们这是在上哪儿去,自己先要学的是哪一行手艺。 他们走路时的步态非常懒散,十分难看,纯粹是闲荡,永昌不多一会儿就意识到,两个同伴存心哄骗老家伙,根本不是去干活的。 再说,机灵鬼有一种坏习惯,他老是把别的小孩头上的帽子抓起来,仍得远远的;小癞痢从路边的摊子上连偷带拿,将好些苹果、洋葱塞进衣袋里,他的几个衣袋大得出奇,好像他浑身衣服下四面八方都有夹层似的。 这些事看上去太丢人了,永昌刚想尽量婉转地宣布自己要想办法回去了,就在这时候,机灵鬼的举动发生了一个神秘的变化,将他的思路骤然引向了另一个方面。 这当儿,他们正从附近一个小巷里走出来,机灵鬼猛然站住,将指头贴在嘴上,一边轻手轻脚地拉着两个同伴退后几步。 “什么事?”永昌问道。 “嘘!”机灵鬼回答,“看见书摊边上那个老家伙了没有?” “是街对面那位?”永昌说,“是的,看见了。” “他正合适。”机灵鬼说道。 “姿势蛮好。”小癞痢仔细看了看。 永昌惊奇地看看这一位,又看看那一位,但已经无法再问什么了,两个少年鬼鬼祟祟地溜过马路,往永昌已经注意到的那位老先生身后靠去。 永昌跟着他们走了几步,因为不知道应该上前还是退后,便站住了,他不敢出声,只是望着那边发呆。 老先生面容非常可敬,穿着体面,胳膊下夹着一根精致的竹手杖。他从摊子上取了一本书,站在原地看了起来,就好像是坐在自己书斋的安乐椅里边一般。 老先生本人的确很可能也是这种感觉。照他那副出神的样子来看,他眼睛里显然没有书摊,没有街道,也没注意到那帮孩子,一句话,什么都抛到脑后去了,心思全在他正在一字一句读的那本书上,读到一页的末行,又照老样子从下一页的顶行开始,兴致勃勃认认真真地读下去。 永昌站在几步开外,眼睛睁得再大不过了,他看到机灵鬼把手伸进老先生的衣袋,从里边掏出一个钱袋。他又看见机灵鬼把东西递给小癞痢,最后,他俩一溜烟地转过街角跑掉了,此时,他感到何等的恐惧与惊慌啊。 刹那间,金表、珠宝、老家伙,整个的谜全涌人了孩子的脑海。他迟疑了一下,由于害怕,血液在浑身血管里奔泻,他感到自己仿佛置身于熊熊燃烧的烈火中,接着,慌乱恐惧之下,他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便撩起脚尖,没命地跑开了。 这一切都发生在短短的一分钟里边。就在永昌开始跑的一瞬间,那位老先生把手伸进日袋里,猛然掉过头来。他见一个孩子以这么快的速度向前飞跑,自然认定那就是偷东西的人了。他使出全身力气,呼喊着“抓贼啊!”,便拿着书追了上去。 不过,吆喝着抓贼,抓贼的并不只是这位老先生一个人。机灵鬼和小癞痢不希望满街跑引起公众注意,俩人一拐过街角,就躲进第一个门洞里去了。 不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叫喊声,又看见永昌跑过去,便分毫不差地猜到了随后发生的事情,俩人极为敏捷地蹦了出来,高呼着“抓贼啊!” 永昌完全没有了主意,便越发惊慌,他一阵风似地朝前奔去,那位老家伙,还有机灵鬼和小癞痢两人,吼声震天地在后面追。 “抓贼啊!抓贼啊!”这喊声里蕴藏着一种魔力。听到喊声,生意人离开了柜台,车夫丢下了自己的马车,屠户扔掉了托盘,跑腿的扔下了要送的东西,学童顾不上打弹子,铺路工人摔掉了锄头,小孩子把球板扔到了一边。 大家一齐追了上来,杂沓纷乱,你推我挤:扭扯着,喊的喊,叫的叫,拐弯时撞倒了行人,闹腾得鸡飞狗跳。大街小巷,广场院落,喊声四处回荡。 “抓贼啊!抓贼啊!”上百人齐声响应。每转过一个街口,人群便会增大一轮。他们一路飞跑,踩得泥浆四溅,人行道咚咚直响。 皮影戏正演到节骨眼上,全体观众却丢下了主角潘趣,打开窗户跑出门来,人们一拥而上,加入了奋勇争先的人群,齐呼“抓贼啊!抓贼啊!”,给这喊声里注入了新的活力。 “抓贼啊!抓贼啊!”人类胸怀中向来就有一种极为根深蒂固的征服欲。一个快要憋过气去的苦孩子,为了抢在追兵的前头,累得气喘咻咻,满脸恐惧,眼含痛苦,大滴大滴的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每一根神经都绷得紧紧的。人们赶上来了,一步步逼近了,眼看他渐渐没有力气了,吆喝却更加起劲,四处欢声雷动。 终于抓住了,多美妙的一击。他倒在人行道上。人们按捺不住地团团围住他,刚赶到的争先恐后往里挤,都想瞅一眼。“一边请请。”“让他透点气吧。” “胡扯。他根本不配。”“那位先生呢?”“喏,朝这边街上来了。”“替这位先生让个地方。”“先生,是这孩子吗?”“是的。” 永昌倒在地上,浑身糊满了污泥尘土,嘴里淌血,两眼惊慌地打量着围在身边的无数面孔,这时候,那位老绅士叫跑在头里的那班人热情地拖着推着让进了圈子。 “是的,”老先生说,“恐怕就是这个孩子。” “恐怕!”人群低声咕哝着,“真是妙极了。” “可怜的孩子,”老先生说道,“他受伤了。” “先生,是我把他撂倒的,”一个粗手大脚的家伙凑上来,“我一拳打在他嘴上,手都碰伤了。是我逮住他的,先生。” 那家伙咧嘴笑了笑,碰了一下自己的帽子,巴望着替自己的一番劳苦捞点什么。老绅士厌恶地扫了他一眼,又忐忑不安地向周围看了看,似乎想竟自离去。 要不是这当儿有一位巡捕挤进人群,一把揪住永昌的衣领,他很可能已经那样做了,从而发生另一次追逐。 “喂,起来。”巡捕粗声嘎气地说。 “先生,不是我。”永昌两手紧紧地扣在一起,回头看了看,说道。 “不,不,他们不在罗,”巡捕本来想说句反话,可偏偏说中了。机灵鬼和小癞痢早就钻进遇到的头一个大杂院逃之夭夭。“喂,起来。” “您别伤着他了。”老先生同情地说。 “喔,不,我不会的。”巡捕答应着,一把便将永昌的外套几乎从背上扯了下来,以此作为证明。“哼,我可知道你们这一套,别想骗我。你倒是起不起来,你这小混蛋?” 永昌挣扎着爬起来,站都站不稳,当下便被人揪住外套衣领快步沿街拖走了。老先生走在巡捕身边。这帮人当中,凡是有本事的都抢先几步,不时回过头来,看看永昌。 孩子们发出胜利的欢呼声,朝前走去。 第160章:神秘来客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哪儿去了?”老骆驼杀气腾腾地站了起来,说道,“那小子在哪儿?” 两个小扒手呆呆地望着自己的师傅,似乎被他的火气吓了一跳,彼此忐忑不安地看了一眼,没有回答。 “那孩子怎么啦?”老骆驼一边死死揪住机灵鬼的衣领,一边用可怕的诅咒恐吓他。“说啊,不然我掐死你。” 老骆驼的神气全然不像是在开玩笑,小癞痢一向认为不管出现什么情况,明哲保身都是上策,估计第二个被掐死的肯定就是自己了,他立刻跪倒在地,发出一阵响亮的、绵延不绝的嚎叫——既像是发了疯的公牛叫,又像传声筒里的说话声。 “你说不说?”老骆驼暴跳如雷,狠命地摇拽着机灵鬼,那件宽宽大大的外套居然没把他人整个抖出来,真是不可思议。 “他给逮住了,就这么回事,”机灵鬼沮丧地说,“你放手啊,你放不放?”机灵鬼晃了一下,一使劲挣脱了身子,将肥大的外套留在了老老手里。 机灵鬼猛地抓起烤馒头的叉子,照着老骆驼背心就是一下,这一下要是叉中了的话,决不是轻而易举就能恢复过来的。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老骆驼往后一闪便躲开了,真叫人猜不透,他表面上衰老不堪,这一进一退之间却十分敏捷。 他抓起锅,准备冲着敌方头上砸过去。就在这时候,小癞痢发出一声恐怖万分的嚎叫,岔开了他的注意力,他突然改变了目标,把锅子照准机灵鬼摔去。 “还真来劲哩。”一个低沉的嗓音忿忿不平地说,“老骆驼,到底是怎么回事?” 发这一通牢骚的是一个年约三十五六岁,长得壮壮实实的汉子。此人穿一件黑色外套,淡褐色裤子脏兮兮的,半长统靴,铅灰色套袜里裹着两条粗腿,腿肚上肌肉鼓得高高的——这两条腿,又是这样一副装束,看上去总让人觉得是一件尚未完工的半成品,单缺一副脚镣作为装饰。他戴着一顶灰色帽子,脖子上裹了一条龌龊的花围巾。 一张呆板的宽脸上,胡子已经三天没刮,两只阴沉的眼睛,有一只眼睛周围什么颜色都有,那是最近挨了一击留下的。 “进来,你听见了没有?”这位引人注目的煞神咆哮起来。 一只毛蓬蓬的黄狗躲躲闪闪地跑进来,脸上带着二十来处伤痕裂口。 “你先前干吗不进来?”那汉子说道,“当着大家连我都不认了,是不是啊?躺下吧。” 这道命令伴随着一脚,把那畜生打发到了屋子的另一头。然而,狗显然已经习以为常,它悄无声息地蜷在角落里,没发出一点响动,一双贼眼一分钟约莫眨巴了二十次,看样子正在考察这间屋子。 “你在糟践这些孩子吗,你这个贪得无厌,贪——心——不——足的老家伙?”汉子大大咧咧地坐了下来。 “我真纳闷,他们怎么没有杀了你。我要是他们,准会于掉你。我要是你徒弟的话,早这么做了,嗯——不,宰了以后你就卖不出去了。” “嘘,嘘!”老骆驼浑身直哆嗦,说道,“不要说那么大声。” 那恶棍回答,“你来这一手,从来就没安过好心。你知道我名字,只管叫我的名字。时候一到,我不会丢人现眼的。” “好了,好了,张胖子”老骆驼低声下气地说,“你好像不太高兴。” 张胖子回答,“我看你也不怎么舒坦” “你疯了吗?”老骆驼扯了一把张胖子的衣袖,指了指那两个少年。 张胖子打住话头,在右耳下边做了一个打结的动作,头一偏倒在右边肩膀上——老骆驼对这类哑剧显然心领神会。 接下来,张胖子照着帮口里的说法,要了一杯酒。他的话里这类玩意儿多的是,如果一一记录下来,恐怕谁也看不懂。 “你可留神,别往里边下毒。”张胖子说着,把帽子放在桌上。 这话是说着玩的,可说话人如果看见老骆驼咬着惨白的嘴唇朝柜橱转过身去时那邪恶的一瞥,大概会想到这一警告并非纯属多余。 两三杯烧酒下肚,张胖子亲自对二个小子做了一番垂询,这一善举引起一番谈话,谈话间永昌被捕的起因与经过都给详详细细讲了出来,顺便也作了若干修改加工,机灵鬼认为在这种场合进行一些修改是很有必要的。 “我担心,”老骆驼说道,“他会讲出一些事,把我们也搭进去。” “很有可能,”张胖子恶狠狠地咧嘴笑了笑。“你倒霉了。” “我是有些担心,”老骆驼仿佛对这一番打岔毫不在意似的,说话时眼睛紧紧盯着对方。“我担心的是,如果那场把戏牵连上我们,事儿可就闹大了,况且这档子事对你比对我更为不妙。” 张胖子身子一震,朝老骆驼转过身来。可老骆驼只是把肩膀耸得快碰着耳朵了,两眼出神地盯着对面墙壁。 话头中断了好一会儿,这可敬的一伙中的每一名成员似乎都各自陷入了沉思。连那只狗也不例外,它多少有些狠巴巴地舔了舔嘴唇,像是正在盘算,到了外边怎么着也要一口咬住在街上遇见的第一人的脚脖子,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只要有肉就行。 “得有人到局子里去打听打听。” 张胖子的嗓门比进门以后低了许多。 老骆驼点点头,表示赞成。 “只要他没有招供,给判了刑,在他出来之前就不用犯愁,”张胖子说道,“到时候可得看住了。你一定要想办法把他抓在手心里。 老骆驼又点了一下头。 一点不假,这一行动方案显然十分周密。不幸的是,采纳起来却存在着一个极大的障碍。那就是,碰巧机灵鬼、小癞痢,还有老骆驼和张胖子,个个都对靠近警察局抱有一种强烈的、根深蒂固的反感,更直白的说法就是恐惧吧,不管是有什么理由或者借口都不想去。 他们就这样坐着,面面相觑,这种心中没底的情况肯定是最令人不愉快的了,很难猜测他们到底要坐多久。 不过,倒也无需作此推测了,因为永昌以前见过一次的那两位小姐这时飘然而至,谈话顿时再度活跃起来。 “来得真巧。”老骆驼说话了,“阿珠会去的,是不是啊?” “去哪儿?”阿珠问。 “到局子里跑一趟。”老骆驼诱戏道。 应该为这位小姐说句公道话,她并没有直截了当承认自己不想去,只是表达了一个热切而强烈的愿望:要去的话,她宁可“挨雷劈”,。 老骆驼的脸色沉了下来,视线离开了这位小姐,她虽然说不上雍容华贵,倒也打扮得花枝招展。 “你这是什么意思?”张胖子板着面孔,眼睛往上一抬。 “我就是这个意思。”小姐不紧不慢地说。 “你恰好是最合适的人,”张胖子解释说,“这附近没有一个人知道你的底细。” “我也并不希罕他们知道,”阿珠仍旧十分泰然。“我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她会去的”张胖子说道。 “不去。”阿珠说道。 “她会去的。”张胖子说。 张胖子终归说中了。经过轮番的恐吓哄骗,发誓许愿,这位小姐最后还是屈服了,接受了任务。 “等一下”老骆驼一边说,一边拿出一只盖着的小篮子。“用一只手拎住这个,看上去更像规矩人。” “给她一把大门钥匙,挂在另外一只手上,”张胖子说,“看上去才像那么回事。” “对,对是那么回事,”老骆驼将一把临街大门的大钥匙挂在姑娘右手食指上。“得,好极了。真是好极了。”老骆驼搓着手说。 “我可怜的的小弟啊。”阿珠放声大哭,一边痛不欲生地将那只篮子和大门钥匙绞来绞去。“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他们把他带到哪儿去了?啊,可怜可怜吧,先生们,告诉我吧,这可爱的孩子到底怎么了,求求你们,先生,行行好,先生。” 阿珠说了这一段声调极其哀痛,令人心碎欲裂的台词,在场的几位听得乐不可支,她停下来,向伙伴们眨了眨眼,微笑着面面俱到地点点头,走了出去。 “啊。真是个伶俐的丫头。”老骆驼说着,朝一班年轻朋友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像是在用这无声的劝告,要他们向刚刚看到的那个光辉榜样学着点儿似的。 “说得上是娘们中的大角色了,”张胖子生斟满自己的酒杯,大拳头往桌上一捶。 阿珠尽管孤身一人穿过大街,什么保护也没有,她不免显出了一点固有的胆怯,但仍然过了不多久就太太平平地到了。 她从巡捕房后边那条路走了进去,用钥匙在一堵牢门上轻轻敲了敲,谛听着。里边没有响动。她咳了两声,又听了听。她依然没见有回音,便开口说道。 阿珠径直找到那位穿条纹背心的巡捕,以最最凄苦的悲叹哀泣,请求他归还自己的小弟弟,大门钥匙和那只小篮子的作用立竿见影,使她显得更为楚楚动人。 “我没有抓他啊。”老人说道。 “那他在哪儿呢?”阿珠心烦意乱地哭喊着说。 “那位先生把他带走了。”巡捕回答 “什么先生?啊,谢天谢地。”阿珠嚷了起来。 在答复这一番东扯西拉的询问时,巡捕告诉这位装得活灵活现的姐姐,永昌在警察局里得了病,对证结果证明,偷东西的是另一个小孩,不是在押的一个,那位先生见他不省人事,就把他带到自己的住所去了,至于具体地点,这名巡捕只知道是在附近一个什么地方。 苦恼的姑娘怀着满腹疑窦,蹒跚着朝大门走去,一出门,踌躇不定的步履顿时变为矫健轻捷的小跑,她煞费苦心地拣了一条最最迂回曲折的途径,回到老骆驼的住所。 张胖子一听到这次探险的报告,立刻忙不迭地叫醒那只黄狗,戴上帽子,便匆匆离去。 “非得弄清楚他在哪儿不可,一定要把他找到,”老骆驼激动不己地说,“小骆驼,你什么事也别做了,各处逛逛去,听到他的消息赶紧带回来。阿珠,我一定要找到他。我相信你,在所有的事情上都信任你和机灵鬼。” 老骆驼补充说,他一只手哆嗦着,拉开抽屉。“拿点钱去,今儿晚上铺子得关一关,你们知道上哪儿找我。一分钟也别多待,赶紧走。” 他一边说,一边把他们推出房间,随后小心翼翼地在门上加了双锁,插上门闩,从暗处取出那一个在永昌面前不慎暴露过的匣子,手忙脚乱地把金表和珠宝往衣服里塞。 第161章:登堂入室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门上有人重重地敲了一下,忙乱中他给吓了一跳。“谁呀?”他厉声叫道。 “是我。”传来机灵鬼的声音。 “又怎么啦?”老骆驼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阿珠说,找到他是不是带到另一个窝去?”机灵鬼问道。 “不错,”老骆驼回答,“不管她在哪儿找到他都成。一定要找到他,把他找出来,就这么回事,往后咋办我心里有数,别怕。” 这孩子低声答应一句“知道了”,便匆匆下楼追赶同伴们去了。 “到现在为止他还没供出来,”说着,老骆驼继续忙自己的事。“他要是存心在一帮子新朋友里边把我们吐出去,就得堵住他的嘴。” 罗先生突然发出一声惊呼,永昌吓得晕了过去,过了一会他醒了。在随后的谈话中,罗先生和太太都十分谨慎,对一些事避口不谈,也不谈论永昌的过去和将来。 他想到,在生病期间,罗太太对他很好。他专心致志,听她讲了许多故事,说她有一个又可爱又漂亮的女儿嫁了一位好丈夫,女儿女婿都住在乡下,一个儿子在洋行里当职员,儿子也是个挺好的年轻人,蛮孝顺。 老太太一五一十,说了半天儿女们的长处,此外还谈到,她那体贴温柔的老爷也有无数的优点,整整二十六年了。 永昌恢复健康的那些日子是多么幸福啊。周围的一切都是那么宁静,整洁,井井有条——每一个人又都那么和蔼可亲——他向来就是在不堪中生活,在他看来,这里似乎就是天堂。 他刚恢复到能自己动手穿衣裳,罗先生便叫人替他买了一套新衣裳、一顶新帽子和一双新皮鞋。 说实话,自己原来穿的都是些烂得不成样子的破布条,永昌还从来没穿过一套新衣裳。 一天傍晚,他正坐着和罗太太聊天,罗先生传下话来,说如果永昌精神很好的话,他希望能在自己的书斋里见见他,跟他谈谈。 “哎哟,真没办法。你洗洗手,我来替你梳一个漂漂亮亮的辫子,孩子,”罗太太说。 永昌照着老太太的吩咐做了,他的模样还是十分清秀,招人喜欢。 老太太十分满意,一边将他从头打量到脚,一边说道:哪怕是早就接到通知,恐怕也没法将他打扮得更精神了。 凭着老太太这番话的鼓励,永昌敲了敲书房门。罗先生要他进去,他便走了进去。他发现这一间小小的里屋整个就是一座书城。屋里有一扇窗户,正对着几个精美的小花圃。 临窗放着一张桌子,罗先生正坐在桌前看书。一见永昌,他把书推到一边,叫他靠近桌旁坐下来。 永昌照办了,心里感到挺纳闷,不知道上什么地方才能找到要读这么多书的人,这些书好像是为了叫全世界的人都变得聪明一些才写出来的。 永昌带着明显的好奇心,打量着从地板一直垒到天花板的书架。 “好多书啊,先生,”永昌答道,“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书。” “只要你规规矩矩做人,你也可以读这些书,”老先生和蔼地说,“你会很喜爱它们,而不光是看看外表” “先生,我猜准是那些厚的。”永昌说着,指了指几本封面烫金的四开本大书。 “那倒不一定,”老先生在永昌头上拍了拍,微微一笑。“还有一些同样也是大书,尽管篇幅要小得多,怎么样,想不想长大了做个聪明人?” 永昌想了一会儿,最后才说,他觉得当一个卖书的人要好得多。一听这话,老先生开心地大笑起来,说他讲出了一件妙不可言的事。 永昌非常高兴,尽管他一点都不知道这句话妙在哪里。 “好啦,好啦,”老绅士平静下来,说道,“你别怕。我们不把你培养成一个老学究就是了,只要是正当手艺都可以学。” “先生,谢谢您。”永昌答话时那种一本正经的神气又引得罗先生大笑起来,还提到一种奇怪的直觉什么的,永昌对此一点也不懂,也没大在意。 “唔,”罗先生尽量想说得温和一些,然而在这一时刻,他的脸色仍然比永昌一向所熟悉的要严肃得多。“孩子,我希望你认认真真听我下边的话,我要和你开诚布公地谈一谈,因为我完全相信你能够懂得我的意思,就像许多年龄大一些的人那样。” “喔,先生,别对我说您要把我打发走,求您了。”永昌叫了起来,老先生这番开场白的严肃口吻吓了他一跳。“别把我赶出去,叫我又到街上去流浪,让我留在这儿,当个仆人。不要把我送回原来那个鬼地方去,先生,可怜可怜一个苦命的孩子吧。” 老先生被永昌突如其来的激奋打动了。“你不用害怕,我不会赶你,除非是你给了我这样做的理由。” “我不会的,决不会的,先生。”永昌抢着说,他有点不习惯老先生这种绕口令似的说法。 “但愿如此吧,”老绅士答应道,“我相信你也不会那样。从前,我尽力接济过一些人,到头来上当受骗。不管怎么样,我依然信任你。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这样关心你。” 罗先生娓娓而谈,与其说是对那位小伙伴讲的,不如说是对他自己。随后,他稍稍顿了一下,永昌默不作声地坐在旁边。 “好了,好了。”老先生终于开口了,语气也显得比较愉快。“你说你是一个孤儿,举目无亲,我多方打听的结果都证实了这一点。让我也听听你的故事吧,说说你是哪儿人,是谁把你带大的,又是怎么跟我见到你时和你在一起的那一伙人搞到一块儿的。什么也别隐瞒,只要我活在世上一天,你就不会是无依无靠的。” 永昌抽抽搭搭地哽咽起来,好一会儿说不出话,他刚要开始叙述自己是如何在育婴堂里长大,大门口却响起一阵颇不耐烦的“砰砰。砰砰”的敲门声,仆人跑上楼报告说,林先生来了。 “他上楼来了?”罗先生问道。 “是的,先生,”仆人答道,“他问家里有没有点心,我告诉他有,他说他是来喝茶的,饿坏了。” 罗先生微微一笑,转过脸对永昌说,林先生是他的一位老朋友,切不可对他举止稍有一点粗鲁,那位先生其实是个大好人。 “要不要我下楼去,先生?”永昌问。 “不用,”罗先生回答,“我想让你留在这儿。” 这时,一个体格魁伟的老先生走了进来。他一条腿略有些痛,拄着一根粗大的手杖。 他扭动面部,脸上做出各种表情,让人根本形容不出来。他说话时老喜欢把头扭到一边,同时两只眼睛打眼角里往外看,不免使看见他的人联想到鹦鹉。 林先生的头硕大无比,一边用手杖敲了敲地板。“嗳,这是什么。”他打量着永昌,向后退了两步。 “这就是永昌,我们前次谈到的就是他。”罗先生说。 永昌鞠了一躬。 “但愿你该不是说他就是那个患热症的小男孩吧?”林先生说着又往后退了几步。 “慢着。别吭声。停——”林先生继续说道,猝然间,他又有了新发现,不禁得意起来,对热症的满腹疑惧顿时化为乌有。 “他就是吃桔子的那个孩子。假如不是这个孩子吃了桔子,又把这一片桔子皮扔在楼梯上的话,老兄,我可以把我的脑袋连同他的一道吃下去。” “不,不,他没吃过桔子,”罗先生大笑,“行了。摘下帽子,谈一谈。” “先生,我对这个问题很有感触,”这位容易上火动怒的老先生一边把手套脱下来,一边说,“我们这条街人行道上老是多多少少有几块桔子皮什么的,我知道,是拐角上那个郎中的儿子丢在那儿的。 昨晚上有一位年轻妇女就在上边滑了一跤,撞在我家花园的栏杆上。她一爬起来,我看见她一个劲地往他那盏该死的灯笼瞅。 说到这里,暴躁的老绅士又用手杖使劲在地上顿了一下,朋友们向来就明白这个动作的意思,每当词不达意的时候,他就会这样。 随后,他依旧握着手杖,坐下来,打开一副用黑色的宽带子挂在身上的的眼镜,看了看永昌,永昌见自己成了审查对象,脸唰地红了,又鞠了一躬。 “他就是那个孩子。是吗?”林先生终于问道。 “是那个孩子。”罗先生回答。 “孩子,你好吗?”林先生说。 “好多了,先生,谢谢你。”永昌答道。 罗先生似乎意识到了,这位脾气古怪的朋友就要说出一些不中听的话来,便打发永昌下楼去告诉梅姨,他们准备用茶点。永昌一点也不喜欢客人的风度,便高高兴兴地下楼去了。 “这孩子很好,是不是?”罗先生问道。 “我不知道。”林先生没好气地说。 “不知道? “是啊,我不知道。我从来看不出小毛孩子有什么两样的。我只知道有两类孩子。一类是粉脸,一类是肉脸。” “永昌是哪一类的呢?” “粉脸。我认识一位朋友,他儿子就属于肉脸,他们还管他叫好孩子——圆圆的脑袋,脸蛋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也挺亮,可压根儿就是一个可恶透顶的孩子,身子和手脚四肢像是快把他一身蓝衣裳的线缝都撑破了,嗓门跟卖菜的差不多,还有比猪还能吃。我认识他,这个坏蛋。” “行了,”罗先生说,“永昌可不像那样,不至于激起你的火气来啊。” “是不像那个样子,”林先生回答,“没准还要坏。” 谈到这里,罗先生有点不耐烦地咳嗽起来,林先生看来却感到有说不出的欣慰。 “没准还要坏呢。”林先生重复了一遍。“他打哪儿来?姓什么叫什么?是干什么的?他得过热症,那又怎么样?热症不是只有好人才会生,不是吗?坏人有时候也会染上热症,对不对,啊?” 当时的情况是,从内心深处说,林先生很想承认永昌的仪表举止都非常讨人欢喜,可是,他生来喜欢抬杠,这一次因为拾到那块桔子皮,就更要抬抬杠了。 他暗自打定主意,谁也别想对自己发号施令,说什么一个小孩漂亮还是不漂亮,打一开始他就决心跟自己的朋友过过招。 罗先生承认,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问题他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他已经把考察永昌以往经历的事搁到一边,等到他认为那孩子经受得住的时候再说。 这时,林先生冷冷一笑,不无嘲讽地问,管家有没有晚间清点餐具的规矩,因为,只要她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没发现有一两只银汤匙不翼而飞的话,嗨,他甘愿——云云。 尽管罗先生本人也是一位急性子绅士,可他深知朋友的怪脾气,对这一切他还是带着少有的好兴致照单全收。 喝茶的时候,林先生满面春风,对点心大加赞许。气氛十分融洽。 永昌也在座,他逐渐感到自己不像刚见到这位凶巴巴的老爷时那样紧张了。 第162章:太阳墓地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你什么时候才能原原本本详详细细听到有关永昌的来历故事呢?”吃过茶点,林先生斜着眼睛盯住永昌,重新提起了这件事。 “明天上午,”罗先生回答,“到时候我希望就他一个人在我这儿。明天上午十点钟到我这里来。” “好的,先生。”永昌答道。因为林先生老是盯着自己,目光又是那样冷峻,他有点心神不定,回答起来不免有些犹豫。 “我跟你说句话,”林先生低声对罗先生说道,“明天上午他不会来找你的,我看他还没打定主意,他在骗你呢。” “我可以起誓他不会的。”罗先生温和地答道。 “假若不是的话,我甘愿——”林先生的手杖又敲了一下。 “我敢拿我的性命担保,这孩子很诚实。”罗先生说着,敲了敲桌子。 “我敢拿我的脑袋担保他会说谎。”林先生应声说道,也敲了一下桌子。 “走着瞧好了。”罗先生强压住腾起的怒气说道。 “我们走着瞧,”林先生带着一种气人的微笑回答。 真好像是命中注定似的,就在这功夫,丫鬟送进来一小包书,这是罗先生当天早晨从那位书摊掌柜那里买的,她把书放在桌子上,便准备离开房间。 “叫那送书的孩子等一下”罗先生说,“有东西要他带回去。” “先生,他已经走了。”丫鬟答道。 “把他叫回来,”罗先生说,“这人也真是的,他本身就不富裕,这些书都还没付钱呢。还有几本书也要送回去。” 大门打开了,永昌和丫鬟分两路追了出去,高声呼唤着送书来的孩子,然而连人影也没见到一个。永昌和丫鬟气喘吁吁地回来了,回报说不知道他跑到哪儿去了。 “啧啧,太遗憾了,”罗先生多有感触,“这些书今天晚上能送回去就好了。” “叫永昌去送,”林先生脸上挂着讽刺的微笑,说道,“你心中有数,他会平安送到的。” “是啊,先生,如果您同意的话,就让我去吧,”永昌请求道,“先生,我一路跑着去。” 罗先生正要开口,说永昌在这种情形下无论如何是不宜外出的,林先生发出一声饱含恶意的咳嗽,迫使他决定让永昌跑一趟,由他迅速办完这档子事,自己就可以向林先生证明,他的种种猜疑是不公正的——最低限度在这一点上——而且是立刻证明。 “你应该去”老先生说道,“书在我桌子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去拿下来。” 永昌见自己能派上用场,感到很高兴。他胳臂下夹着几本书匆匆走下楼来,帽子拿在手里,听候吩咐。 “你就说,”罗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林先生,“你是来还这些书的,并且把我欠他的钱交给他。” “要不了一炷香我就回来,先生。”永昌急不可待地说,他把大洋放进口袋,小心翼翼地把那几本书夹在胳膊下边,恭恭敬敬鞠了一躬,离开房间。太太随着他走到大门口,给了他不少嘱咐,最近的路怎么走啦,书摊老板的姓名啦,街道名称啦,永昌说他一切都清楚了。老太太又添上了许多训诫,路上要当心,别着凉,这才准许他离去。 “看在他漂亮小脸蛋的分上,可别出事啊。”老太大目送他走到门外。“不管怎么说,我真不放心让他走到我看不见的地方去。” 这时,永昌高高兴兴地扭头看了一眼,转过街角之前他点了点头,老太太笑吟吟地还了个礼,便关上大门,回自己房间去了。 “我看,一会儿他就会回来,”罗先生一边说,一边把表掏出来,放在桌子上。“到那个时候,天也快黑了。” “噢,你真以为他会回来,是不是?林先生问。 “你不这样看?”罗先生微笑着反问道。 存心闹别扭的劲头在林先生的胸中本来就难以按捺,看到朋友那副满有把握的笑容,他更来劲了。 “是的,”他用拳头捶了一下桌子,说道,“我不这样看,这孩子穿了一身新衣服,胳膊下边夹了一摞值钱的书,兜里又装着几块大洋。他会去投奔他那班盗贼老朋友的,反过来笑话你。先生,要是那孩子回到这房子里来了,我就把自己脑袋吃下去。” 说罢这番话,他把椅子往桌旁拉了拉。两个朋友一言不发坐在那里,各自怀着心事,表放在他俩之间。 尽管林先生绝对不是心术不正的坏蛋,看着自己尊敬的朋友上当受骗,他会真心诚意地感到难过,但是在这一时刻,他却由衷而强烈地希望永昌不要回来。 天色已经很暗,连表上的数字也几乎辨认不出来了。两位老先生依然默不作声地坐在那儿,表放在他俩中间。 既然没什么其他的要紧事,罗先生就跟林先生讲永昌的故事。当然,这些故事,都是永昌自己讲的。从他出生开始讲起。 他说他来自沙漠的一个大湖边。 —开始就有水。水泽很大,是遥远的冰山上的融水,形成了河流,然后冲荡成 一片湖。湖边有很多罗布麻。湖而开 阔,湖边芦苇丛生,汇人湖水有很多条小河,河边都是芦苇。再往上游走,就都是胡 杨树林,红柳和梭梭林了,可以看到野骆驼喜欢奔跑和栖息在树林里。 我记得我出生没有多久,睁开眼睛之后,被妈妈抱着来到湖边,我就看到这些 了。那时我只知道谁是我的妈妈,不知道谁是我的爸爸。不过我有很多叔叔,他们 对我都很好。我感觉我妈,我外婆,我奶奶,也就是所有的女人都能说了斿话。女 人比男人的地高,她们说话算话,还能惩罚男人。 我记得,那时候动物也很多,野骆驼、野马、野羊、野驴、野鸭、野狗、野兔子到处 都是。此外还有鱼,湖水里生长着很多鱼,最多的是大头鱼,这种鱼的脑袋很大,占 着半个身子,也很傻,很容易抓到。还有身上有五条黑道的鱼,狗鱼、鲫鱼和小白条鱼,在湖水里欢畅地游着,然后被我抓到。 孩子们抓鱼用长木棍做的鱼叉,大人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随着我逐渐长大,在芦苇荡里抓野鸭、野兔,捡拾鸟蛋,非 常开心。出门打猎都是成年男人的事,他们到傍晚会扛回来野羊和野兔。女人在 用芦苇和泥巴糊起来的圆锥形的屋子里做饭缝补衣服。我们的衣服大都是麻做 的,很结实,也很凉爽。下雨天有点凉,这样我们再披上皮衣。 我最喜欢看的就是芦花了。到了秋天,到处都是芦苇,随着风在摇摆,芦花絮飞起来,漫天遍野飘洒和飘扬起來的感觉非 常美丽。此外,骑马奔向胡杨林,可以砑到胡 杨咨欢流泪。这是一种崧欢流泪的树,我品 尝了胡杨的眼泪,真是又咸又涩,就像是人的 眼泪一样。 大人们軎欢喝一种深绿色的麻黄汁。这种汁液是从麻黄叶子和枝干里榨取出来的。 它能止痛,还能带来幻觉。妈妈说我们的生活很苦,我们喝的水逐渐变得布些咸味和苦 味儿了,沙尘暴也常来。 女人们被烟熏火燎,我能听见整个部族 的女人很多都在咳嗽。人的寿命都不长,往 往四五十岁就死了。人死了,是一件大事。 身体袈上麻布,穿上毡鞋,头上戴箝插了大雁 和水鸟的羽毛的毡帽,然后埋在北而的墓地 里。 那片墓地很大,存在几百年了。大人用胡杨木做成了圆圈形状的栅栏,木栅栏用红砂石粉涂抹得一片鲜红,看上去像是地上的 太阳在燃烧。人就埋在沙子地里,被太阳所看护。所以,那片墓地后来叫做太阳墓地。 第163章:肮脏的酒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海螺城最肮脏的地段,有一家下等酒馆,酒馆的店堂十分昏暗,这里冬天从早到晚点着一盏闪闪烁烁的煤气灯,就是在夏天,也没有一丝阳光照进这个阴森幽暗的巢穴。 这家酒馆里坐着一个正在喝酒的汉子。他守着面前的一个小酒壶和一只小玻璃杯,浑身散发出浓烈的酒味。尽管灯光十分昏暗,一个有经验的巡捕还是会毫不迟疑地认出这就是张胖子。 一只土狗伏在他的脚下,时而抬起头来,两只眼睛同时向主人眨巴眨巴,时而又舔舔嘴角上一条新的大口子,那显然是最近一次打架落下的。 “放老实点,你这狗东西!别出声!”张胖子突然打破了沉默。不知是因为这样专注的思索却被狗的眼光打乱了呢,还是因情绪受到思维的推动,需要冲着一头无辜的畜生踢一脚,以便安神静气,这个问题还有待讨论。不管原因何在,结果是狗同时挨了一脚和一句臭骂。 狗对于主人的打骂一般不会动辄予以报复,可张胖子的狗却跟它的当家人一样生性暴躁,在这一时刻,或许是由于感到受了莫大的侮辱吧,它也没费什么事,一口便咬住了一只臭鞋子,使劲摇了摇,便嗷嗷叫着缩回到一条长凳下边,正好躲过了张胖子兜头砸过来的酒壶。 “你还敢咬我,你还敢咬我?”张胖子说着,一手操起火钳,另一只手从衣袋里掏出一把折刀,不慌不忙地打开。“过来啊,你这畜生。上这边来。你聋了吗?” 狗无疑听见了,因为张胖子说话时用的是极其刺耳的调门中最最刺耳的一个音阶,然而它显然对于脖子上挨一刀抱有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所以依旧呆在原来的地方,叫得比先前更凶了,与此同时亮出牙齿,咬住火钳的一端,像一头不曾驯化的野兽似的又咬又啃。 这种抵抗使张胖子更加怒不可遏,他双膝跪下,开始对这头畜生发动极其凶猛的进攻。狗从右边跳到左边,又从左边跳到右边,上下扑腾,咆哮着,吠叫着。 张胖子一边又戳又捅,一边赌咒发誓。这场较量正进行到对于双方都万分紧急的当儿,门忽然打开了,狗立刻丢下手持火钳和折刀的张胖子,夺路逃了出去。 常言说,一个巴掌不响,吵架总得双方。张胖子一见狗不肯奉陪,失望之下,立刻把狗在这场争执中的角色交给了刚来的人。 “老鬼,你掺和到我和狗中间来干吗?”张胖子凶神恶煞地说。 “我不知道啊,我一点儿不知道。”老骆驼低声下气地回答。 “不知道,做贼心虚!”张胖子怒吼道,“没听见嚷嚷吗?” “一点声音也没有,我又不是死人。”老骆驼回答。 “喔,是的。你没听见什么,你没听见,”张胖子发出一声恶狠狠的冷笑,应声说道,“偷偷摸摸地跑来跑去,就不会有人知道你是怎么出去进来的了。老骆驼啊,半分钟以前,你要是那只狗就好了。” “为什么?”老骆驼强打起一副笑脸问。 “因为巡捕房虽说记挂你这号人的小命,你胆子连野狗的一半都赶不上,可它才不管人家高兴怎么样杀掉一只狗呢,”张胖子一边回答,一边意味深长地合上折刀。“就这么回事。” 老骆驼搓握手,在桌边坐了下来,听了朋友的这一番打趣,他假装乐呵呵地笑了笑。可是,他心里显然正烦着呢。 “一边笑去,”张胖子说着,把火钳放回原处,带着露骨的蔑视扫了他一眼。“一边笑去。轮不到你来笑话我,除非是喝了夜酒以后。我胜你一头,老骆驼,我他妈会一直这样。听着,我完了你也完了,所以你给我当心点。” “好,好,”老骆驼说道,“我全懂,我们——我们——彼此都有好处,彼此都有好处。” “哼,”张胖子似乎觉得老骆驼得到的好处远比自己多,“得啦,你有什么要说的?” “保险着呢,都用坩锅熬过了。”老骆驼答道,“你的一份我带来了,比你应得的多了许多,不过我知道,下次你不会亏待我,再说——” “少来那一套,”那强盗不耐烦地打断了他的话,“在什么地方?拿来。” “行了,张胖子,别着急!”老骆驼像哄孩子似地回答,“这儿呢。分文不少。”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张旧的棉手帕,解开角上的一个大结,取出一个棕色小纸包。 张胖子劈手夺过纸包,忙不迭地打开来,一五一十地数着里边的大洋。 “就这些,是吗?”张胖子问。 “全在这儿了。”老骆驼回答。 “一路上你没有打开这个包,私吞一两个?”张胖子满怀狐疑地问道,“别装出一副受委屈的样子,这事你干过多次了。” 张胖子指了指空酒壶,老骆驼立刻领会了这一暗示,又退出去盛酒去了,退出去之前,他与老骆驼交换了一道异样的眼色,老骆驼抬了抬眼睛,好像正等着对方的眼色似的,摇摇头作了回答,动作幅度极小,即使是一个细心旁观的第三者也几乎察觉不到。 张胖子一点也没发觉,那功夫他正弯腰系上被狗扯开的靴带。假如他注意到了的话,很可能会把两人之间一闪而过的暗号当作一个不祥之兆。 “这儿有人吗?”老骆驼问,目光依旧没有从地上抬起来,因为张胖子已经抬起头来。 “一个人也没有。”伙计的话不管是不是发自内心,一概是打鼻子里出来。“除了阿朱外,没别的人。” “阿朱!”张胖子嚷了起来,“在哪儿呢?我真服了她了。” “她在柜上点了一碟煮牛肉。”伙计回答。 “叫她上这儿来,”张胖子斟上一杯酒,说道,“叫她来。” 伙计怯生生地看了一眼费金,像是在征得他的许可,见老犹太默默地坐着,眼睛都没抬一下,便退了出去,不多一会又领着阿朱进来了,这姑娘全副行头一样不少。 “你找到线索了,是不是?”张胖子一边问,一边把酒杯递过去。 “是的,找到了”阿朱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答道,“真把我累得够呛。” “噢”老骆驼说着,头抬了起来。 当时,老骆驼那赤红的眉毛怪里怪气地皱了起来,深陷的双眼半睁半闭,他是不是在向藏不住话的阿朱发出警告,这并不重要。 她忽然打住,向张胖子抛过去几道妩媚的微笑,话锋一转谈起别的事情来了。 过了大约十分钟,老骆驼使劲咳嗽了几声,阿朱见他这副模样,便用围巾裹住肩膀,说她该走了。 张胖子想起自己和她有一段同路,表示有意要陪陪她,两人一块儿走了,隔不多远跟着那只狗,主人刚走出视野,狗就打后院溜了出去。 张胖子离开了酒馆,老骆驼从屋门口探出头去,目送他走上黑沉沉的大路,握紧拳头晃了两晃,嘟嘟哝哝地骂了一句,随后又发出一声令人毛骨悚然的狞笑,重新在桌旁坐下来,不一会儿就被一份《通缉令》的饶有趣味的版面深深地吸引住了。 第164章:羊落户口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与此同时,永昌正走在去书摊的路上,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与那位快活老头儿相隔咫尺。他稍稍走偏了一点,无意中拐进了一条背街,走了一半才发现错了,他知道这条路方向是对的,心想用不着折回去,所以依旧快步往前赶,那一叠书夹在胳膊下边。 他一边走,一边寻思,只要能看一眼可怜的小癞痢,无论要他付出多大代价都行,自己该会感到多么高兴多么满足啊,小癞痢还在挨打受饿,在这一时刻兴许正在伤伤心心地哭呢。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女子高声尖叫起来,吓了他一大跳。“喔,我亲爱的弟弟!”他还没来得及抬头看清是怎么回事,便有两条胳臂伸过来,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迫使他停住了脚步。 “哎呀,”永昌挣扎着嚷了起来,“放开我。是谁呀?你干吗拦着我?” 搂住他的这位年轻女子手里拎着一只小篮子和一把大门钥匙,用一大串呼天抢地的高声哭喊做了回答。 年轻女子叫道,“我可找到他了!呃!永昌!永昌!你这个顽皮孩子,为了你的缘故,我吃了多少苦头。回家去,走啊。噢,我可找到他了,谢谢老天爷,我找到他了!” 少妇这么没头没脑地抱怨了一通,接着又一次放声大哭,歇斯底里发作得怪吓人的,有两个这时走到近旁的女人不由得问一个头发用板油擦得亮光光的肉铺伙计,他是不是该跑一趟,把大夫请来。 肉铺伙计——他本来就在旁边看,那个样子即便不说是懒惰,也属于游手好闲——回答说,他认为没有必要。 “噢,不用,不用,不要紧,”少妇说着,紧紧抓住永昌的手。“我现在好多了。给我回家去,你这个没良心的孩子!走啊!” “太太,什么事?”一个女人问道。 “喔,太太,”年轻女子回答,“差不多一个月以前,他从爸妈那儿出走了,他们可是干活卖力,他跑去跟一伙小偷坏蛋混在一起,妈的心差一点就碎了。” “小坏蛋!”一个女人说道。 “回家去,走啊,你这个小畜生。”另一个说。 “我不,”永昌吓坏了,回答说,“我不认识她。我没有姐姐,也没有爸爸妈妈。我是一个孤儿。” “你们听听,他还嘴硬!”少妇嚷嚷着。 “阿朱!”永昌叫了起来,他这才第一次看清了她的脸,不由得惊愕地往后退去。 “你们瞧,他认出我来了!”阿朱向周围的人高声呼吁,“他自己也糊弄不过去了,哪位好人,劳驾送他回家去吧,不然的话,他真要把他爹妈活活气死,我的心也要给他碾碎了。” “这他妈什么事啊?”一个男人从一家啤酒店里奔了出来,身后紧跟着一只白狗。“小永昌!回到你那可怜的母亲那儿去,小狗崽子!照直回家去。” “我不是他们家的。我不认识他们。救命啊!救命啊!”永昌喊叫着,在那个男人强有力的怀抱里拼命挣扎。 “救命!”那男人也这么说,“没错,我会救你的,你这个小坏蛋。这是些什么书啊?是你偷来的吧,是不是?把书拿过来。”说着,他夺过永昌手里的书,使劲敲他的脑袋。 “打得好!”一个看热闹的人从一扇顶楼窗户里嚷嚷着,“非得这样才能叫他知道点厉害。” “没错!”一个睡眼惺忪的木匠喊道,冲着顶楼窗回投过去一道赞许的眼色。 “这对他有好处!”两个女人齐声说。 “而且他也是自找的!”那个男人应声说道,又给了永昌一下,一把揪住他的衣领。“走啊,你这个小坏蛋!嘿,牛眼儿,过来!看见没有,小子,看见了没有!” 一个苦命的孩子,大病初愈身体虚弱,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打击搞得他晕头转向,那只狂吠的恶犬是那样可怕,那个男人又是那样凶横,再加上围观者已经认定他确实就是大家描述的那么一个小坏蛋了,他能有什么办法! 夜幕已经降临,这儿又不是一个讲理的地方,孓然一身,反抗也是徒劳的。紧接着,他被拖进了由无数阴暗窄小的胡同组成的迷宫,被迫跟着他们一块儿走了,速度之快,使他大着胆子发出的几声呼喊变得完全叫人听不清。的确,听得清听不清都无关紧要,就算是很清楚明白,也不会有人放在心上。 煤气灯已经点亮。温太太焦急不安地守候在敞开的门口,仆人已经二十来次跑到街上去寻找永昌。客厅里没有点灯,两位老先生依然正襟危坐,面对放在他俩之间的那块怀表。 在一片宽敞的空地,狭小的胡同、院落总算到了尽头,四下里立着一些关牲口的栏杆,表明这里是一处牛马市场。 走到这里,张胖子放慢了脚步,一路上快行急走,阿朱姑娘再也支持不住了。 张胖子朝永昌转过身来,厉声命令他拉住阿朱的手。 “听见没有?”阿朱见永昌缩手缩脚,直往后看,便咆哮起来。 他们呆的地方是一个黑洞洞的角落,周围没有一点行人的踪迹。抵抗是完全没有作用的,永昌看得再清楚不过了。他伸出一只手,立刻被阿朱牢牢抓住。 “把另一只手伸给我,”张胖子说着,抓住永昌空着的那只手。“过来,牛眼儿。” 那只狗扬起头,叫了两声。 “瞧这儿。”张胖子用另一只手指着永昌的喉咙,说道,“哪怕他轻声说出一个字,就咬他。明白吗?” 狗又叫了起来,舔了舔嘴唇,两眼盯着永昌,似乎恨不得当下就咬住他的气管。 “它真是听话呢,它如果都不是,就让我成瞎子。”张胖子带着一种狞恶残忍的赞许,打量着那头畜生。“这下你知道你会得到一个什么结果了,你高兴怎么喊就怎么喊吧,狗一眨眼就会叫你这套把戏完蛋的。小家伙,跟上。” 牛眼儿摇了摇尾巴,对这一番亲热得异乎寻常的夸奖表示感谢,它又吠叫了一通,算是对永昌的忠告,便领路朝前走去。 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里的灯光几乎穿不过越来越厚浊的雾气,街道、房屋全都给包裹在朦胧混浊之中,这个陌生的地方在永昌眼里变得更加神秘莫测,他忐忑不安的心情也越来越低沉沮丧。 他们刚匆匆走了几步,一阵深沉的教堂钟声开始报时,伴随着第一声钟响,两个领路人不约而同停了下来,朝钟声的方向转过头去。 “八点了。”钟声停了,阿朱说道。 “用不着你说,我听得见。”张胖子回答。 “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听得见。” “那还用说,”张胖子答道。 张胖子先生似乎想用这一番宽慰话来压住心中腾起的妒火,他把永昌的手腕抓得更紧了,吩咐他继续往前走。 “等一等。”阿朱说,“就算下次敲八点的时候,出来上绞刑台的是你,我也不赶着走开了。 我就在这地方兜圈子,一直到我倒下去为止,哪怕地上积了雪,而我身上连一条围脖儿也没有。” “那可怎么好呢?”张胖子先生冷冰冰地说,“除非你能弄来一把挫刀,外带二十码结实的绳子,那你走五十英里也好,一步不走也好,我都无所谓。走吧,别站在那儿做祷告了。” 姑娘扑嗤一声笑了起来,裹紧围巾,他们便上路了。然而,永昌感觉到她的手在发抖,走过一盏煤气街灯的时候,他抬起眼睛,看见她脸色一片惨白。 他们沿着肮脏的背街小路走了足足半个小时,几乎没碰见什么人,一看遇上的几个人的穿着举止就猜得出,他们在社会上的身份跟张胖子先生一样。 最后,他们拐进一条非常污秽的小街,这里几乎满街都是卖旧服装的铺子。狗好像意识到自己再也用不着担任警戒了,一个劲往前奔,一直跑到一家铺子门前才停下。铺门紧闭,里边显然没有住人。这所房子破败不堪,门上钉着一块把租的木牌,看上去像是已经挂了好多年。 “到了。”张胖子叫道,一边审慎地扫了四周一眼。 阿朱钻到窗板下边,永昌随即听到一阵铃声。他们走到街对面,在一盏路灯下站了片刻。一个声音传过来,好像是一扇上下开关的窗框轻轻升起来的声音,房门无声无息地开了。 张胖子先生毫不客气地揪住吓得魂不附体的永昌的衣领,三个人快步走了进去。 过道里一片漆黑。他们停住脚步,等领他们进屋的那个人把大门关紧闩牢。 “有没有人?”张胖子问。 “没有。”一个声音答道,永昌觉得这声音以前听到过。 “老家伙在不在?”这强盗问。 “在,”那个声音回答,“唉声叹气个没完。他哪儿会高兴见到你呢?呢,不会的。” 这番答话的调门,还有那副嗓音,永昌听上去都有些耳熟,可黑暗中他连说话人的轮廓都分辨不出来。 “给个亮吧,”张胖子说道,“要不我们会摔断脖子,或者踹到狗身上。你们要是踹到狗了,可得留神自己的腿。去吧。” “你们等一会儿,我去给你们取。”那声音回答,接着便听见说话人离去的脚步声。过了一分钟,机灵鬼的身影出现了,他右手擎着一根开裂的的木棍,木棍末端插着一支蜡烛。 这个小家伙只是滑稽地冲着他咧嘴一笑,算是招呼了,便转过身,嘱咐来客跟着自己走下楼梯。他们穿过一间空荡荡的厨房,来到一个满是泥土味的房间跟前,这间屋子像是建在房后小院里的。门开了,一阵喧闹的笑声迎面扑来。 “哦,笑死我了,笑死我了。”梅少爷嚷着说,原来笑声是从他的肺里发出来的。“他在这儿哩。哦,哭啊,他在这儿。你瞧他,老骆驼,你好好看看。笑死我了,这游戏多好玩,笑死我了。拉我一把,那谁,干脆让我笑个够。” 这股子高兴劲儿来势迅猛,梅少爷一下子倒在地上,乐不可支地又蹬又踢,折腾了五分钟。接着他跳起来,从机灵鬼手中夺过那根破木棍,走上前去,绕着永昌看了又看。 机灵鬼性情一向相当阴沉,很少跟着起哄,如果这种找乐对事情有妨碍的话,他这时毫不含糊地把永昌的衣袋搜刮了一遍。 “瞧他这身打扮。”老骆驼说道,把灯移近永昌的新外套,险些儿把它烧着了。“瞧这一身。头等的料子,裁得也精致。喔,还有书呢,没的说,整个是一财主家的少爷。” 第165章:同病相怜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看到你这样光鲜真叫人高兴”老骆驼佯装谦恭地点了点头,“机灵鬼会另外给你一套衣裳,省得你把这一身的弄脏了。你要来干吗不写信跟我们说一声?我们也好弄点什么热乎的当晚饭啊。” 一听这话,梅少爷又大笑起来,他笑得那样响,老骆驼心里一下子轻松了,连机灵鬼也微微一笑。不过,既然这当儿机灵鬼已经把那五块大洋搜了出来,引起他兴致来的是老骆驼的俏皮话还是他自己的这一发现,可就难说了。 “喂。那是什么?”老骆驼刚一接过钱,张胖子便上前问道,“那是我的,老骆驼。” “不,不,我亲爱的,”老骆驼说,“是我的,那些书归你。” “不是我的才怪呢。”张胖子说道,一边神色果断地戴上帽子。“我跟阿朱两人的,告诉你,我会把这孩子送回去的。”。 老骆驼吓了一跳,永昌也吓了一跳,然而却是出自完全不同的原因,因为他还以为只要把自己送回去,争吵就真的结束了。 “喂。交出来,你交不交?”张胖子说。 “这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是吗,阿朱?”老骆驼提出。 “什么公平不公平,”张胖子反驳道,“拿过来,我告诉你。你以为我和阿朱除了当当探子,把从你手心里溜掉的小孩子抓回来,就没有别的事干了?你给我拿过来,你这个老不死的,就剩一把骨头了,还那么贪心,你给我拿过来。” 随着这一番温和的规劝,张胖子先生把大洋从老骆驼指头缝里抢过去,冷冷地劈面看了一眼老头儿,扎在围巾里。 “这是我们应得的酬劳,”张胖子说,“连一半儿都不够呢。你要是喜欢看书,把书留下好了,如果不喜欢,卖掉也行。” “书还真不赖呢,”小癞痢做出各种鬼脸,装出正在读其中一本书的样子。 “写得真不错,永昌,你说呢?”一见永昌垂头丧气,眼睛盯着这些折磨他的人,生来就富有幽默感的梅少爷又一次发出狂笑,比一开始还要来得猛。 “书是那位老先生的,”永昌绞着双手说道,“就是那位慈祥的好心老先生,我得了热症,差点死了。 他把我带到他家里,照看我,求求你们,把书送回去,把书和钱都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留在这儿都行,可是求求你们把东西送回去。他会以为是我偷走了,还有那位老太太——他们对我那样好,也会以为是我偷的,啊,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 永昌痛不欲生,说完这番话,随即跪倒在老骆驼的脚边,双手合在一起拼命哀求。 “这孩子有点道理。”老骆驼偷偷地扭头看了一眼,两道浓眉紧紧地拧成了一个结,说道。“你是对的,永昌,有道理,他们会认为是你偷走了这些东西。哈哈!”老骆驼搓了搓手,嘻嘻直笑。“就算让我们来挑选时机,也不可能这么巧。” “当然不可能喽,”张胖子回答,“我一眼看见他胳臂下夹着些书,我心里就有底了,真是再好不过了。他们都是些菩萨心肠,要不压根儿就不会收留他。他们往后一个字也不会提到他了,省得还要去报案,弄不好会把他给关起来。他现在没事了。” 在这些话由他们口中说出来的功夫,永昌时而看看这个,时而又望望那个,仿佛坠入了云里雾里,对发生的事全都茫然不解似的。张胖子刚一住嘴,他却猛然跳起来,一边不顾一切地冲出门去,一边尖声呼喊救命,这所空空如也的旧房子顿时连屋顶都轰鸣起来。 “把狗唤住。”老骆驼和他的两个弟子追了出来,阿朱高声叫着跑到门边,把门关上了。“把狗唤回来,它会把那孩子撕成碎片的。” “活该。”张胖子吆喝着,奋力想挣脱姑娘的手。“靠边站着吧你,要不我可要把你脑袋在墙上撞个粉碎。” “我不在乎,我不在乎,”阿朱姑娘口里高声喊叫着,不顾一切地跟那家伙扭打起来。“我决不让孩子被狗咬死,除非你先杀了我。” “咬死他。”张胖子牙齿咬得格格直响。“你再不放手,我可真要那么干了。” 这强盗一把将姑娘甩到房间对面,就在这时,老骆驼同两个徒弟架着永昌回来了。 “这儿怎么啦?”老骆驼环顾了一下四周,说道。 “小娘们发疯了,恐怕是。”张胖子恶狠狠地回答。 “不,小娘们没疯。”这场混战弄得阿朱脸如死灰,上气不接下气。“她才没发疯呢,老骆驼,别当回事。” “那就安静点吧,好不好?”老骆驼杀气腾腾地说。 “不,我偏不!”阿朱高声回答,“喂。你们打算如何?” 像阿朱这类身份特殊的女子有些什么派头、习惯,老骆驼先生是心中有数的。有一点他很清楚,目前再与她理论下去是要冒险的。为了岔开大家伙的注意力,他朝永昌转过身去。 “这么说,你还想跑哦,是不是?”老骆驼说着,把壁炉角上放着的一根满是节瘤、凹凸不平的棍子拿在手里。“呃?” 永昌没有答话,他呼吸急促,注视着老骆驼的一举一动。 “你想找人帮忙,把巡捕招来,对不对?”老骆驼冷笑一声,抓住永昌的肩膀。“我的小少爷,我们会把你这毛病治好的。” 老骆驼抡起棍子,狠狠地照着永昌肩上就是一棍。他扬起棍子正要来第二下,阿朱姑娘扑了上去,从他手中夺过木棍,用力扔进火里,溅出好些通红的煤块,在屋里直打转。 “我不会袖手旁观的,老骆驼,”阿朱喝道,“你已经把孩子搞到手了,还要怎么着?——放开他——你放开他,不然,我就把那个戳也给你们盖几下,提前送我上绞架算了。” 姑娘使劲地跺着地板,发出这一番恫吓。她捐着嘴唇,双手紧握,依次打量着老骆驼和那个强盗,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这是由于激怒造成的。 “嗳,阿朱”过了一会儿,老骆驼跟张胖子先生不知所措地相互看了一眼,口气和缓地说道,“你——你可从来没像今儿晚上这么懂事呢,哈哈。戏演得真漂亮。 “是又怎么样。”阿朱说道,“当心,别让我演过火了。真要是演过火了,老骆驼,你倒霉可就大了,所以我告诉你,趁早别来惹我。” 一个女人发起火来——特别是她又在所有其他的激情之中加上了不顾一切的冲动的话——身上的确便产生了某种东西,男人很少有愿意去招惹的。 老骆驼发现,再要假装误解阿朱小姐发怒这一现实的话,事情将变得无可挽回。他不由得后退几步,半带恳求半带怯懦地看了张胖子一眼,似乎想表示他才是继续这场谈话最合适的人。 面对这一番无声的召唤,也可能是因为感觉到能不能马上让阿朱小姐恢复理智关系到他本人的荣誉和影响吧,张胖子发出了大约四十来种咒骂、恐吓,这些东西来得之快表明他很有发明创造方面的才能。 然而,这一套并没有在攻击目标身上产生明显的效果,他只得依靠更为实际一些的证据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张胖子问这句话的时候使用了一句极为常用的诅咒,涉及了人类五官中最美妙的一处,凡间发出的每五万次这种诅咒中只要有一次被上苍听到,便会使双目失明变得跟麻疹一样平常。“你什么意思?活见鬼。你知道你是谁,是个什么东西?” 张胖子诅咒时常提到眼睛。 “喔,知道,我全知道。”姑娘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头摇来摇去,那副冷漠的样子装得很勉强。 “那好,你就安静点儿吧,”张胖子用平常唤狗的腔调大吼大叫,“要不我会让你安静一时半会儿的。” 姑娘又笑了起来,甚至比先前更不冷静了,她匆匆看了张胖子一眼,头又转到一边,鲜血从紧咬着的嘴唇淌下来。 “你有种,”张胖子看着她说,一副轻蔑的样子。“你也想学菩萨心肠,做上等人了。你管他叫小孩,他倒是个漂亮角色,你就跟他交个朋友吧。” 姑娘冲动地喊叫着,“早知道要我出手把他弄到这儿来,我宁可在街上给人打死,或者跟咱们今晚路过的那个地方的人换换位子。从今天晚上起他就是一个贼,一个骗子,一个魔鬼了,就有那么坏。那个老浑蛋,还非得接他一顿才满足吗?” “嗨,嗨,张胖子,”老骆驼用规劝的嗓门提醒道,指了指站在一旁的几个少年,他们瞪大眼睛看着发生的一切。“大伙说话客气点儿,客气点儿,” “客气点儿!”阿朱高声叫道。她满面怒容,看着让人害怕。“客气点儿,你这个坏蛋!不错,这些话就该我对你说。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年龄还没他一半大,我就替你偷东西了。”她指了指永昌。“我干这种买卖,这种行当已经十二年了。你不知道吗?说啊。你知不知道?” “得,得,”老骆驼一心要息事宁人,“就算那样,你也是为了混口饭吃。” “哼,混口饭吃。”姑娘答道,她不是在说话,而是用一连串厉声喊叫把这些话语倾泻出来。“我混口饭吃,又冷又湿的肮脏街道成了我的家,很久以前,就是你这个恶棍把我赶到街上,要我呆在那儿,不管白天晚上,晚上白天,一直到我死。” “你要是再多嘴的话,我可要跟你翻脸了。”老骆驼被这一番辱骂激怒了,打断了她的话。“我翻起脸来更不认人。” 姑娘没再多说,她怒不可遏地撕扯着自己的头发和衣裳,朝老骆驼撞了过去,要不是张胖子眼明手快,一把抓住她的手腕,说不定已经在他身上留下复仇的印记了。她软弱无力地挣扎了几下便昏了过去。 “她眼下没事了,”张胖子说着把她放倒在角落里。“她这么发作起来,胳膊劲大着呢。” 老骆驼抹了抹额头,微微一笑,仿佛对这场风波告一段落感到欣慰。然而无论是他、张胖子、那只狗,还是那几个孩子,似乎都认办这不过是一桩司空见惯的小事而已。 “跟娘们儿打交道真是倒霉透了,”老骆驼把棍子放回原处,说道,“可她们都挺机灵,干我们这一行又离不开她们。查理,带永昌睡觉去。” “老骆驼,他明天恐怕还是不要穿这一身漂亮衣服,是吗?”梅少爷问。 “当然不穿喽。”老骆驼亮出那种龇牙咧嘴的笑容,回答道。 梅少爷显然很乐意接受这一任务。他拿起那根破棍子,领着永昌来到隔壁厨房,里边放着两三个铺位,永昌以前就是在这里睡觉。 “把这套漂亮衣服脱下来,”梅少爷说道,“我去交给老骆驼保管。真有趣。” 苦命的永昌很不情愿地照办了,梅少爷把新衣裳卷起来夹在胳膊下边,随手锁上房门,离去了,把永昌一个人丢在黑暗之中。 隔壁传来梅少爷喧闹的笑声以及另一个女人的声音。她来得正巧,阿朱的好朋友正需要浇点凉水,促使她苏醒过来。 随便换一个比永昌所处的地方舒适一些的环境,周围都是噪音,然而他心力交困,不多一会儿就呼呼地睡着了。 第166章:我不明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第二天中午时分,机灵鬼和梅少爷外出干他们的老本行去了,老骆驼借此机会向永昌发表了长篇演说,痛斥忘恩负义的滔天罪行。 他清楚地表明,永昌的罪过非同小可,居然忍心抛下一帮时时记挂着他的朋友,再者说,大家惹来那么多的麻烦,花了那么大本钱,才把他找回来,他还一心想逃走。 老骆驼着重强调了他收留、厚待永昌这件事,当时如果没有他及时伸出援手,永昌可能已经饿死了。他讲述了某个小伙子的凄惨动人的经历,他出于恻隐之心,在类似的情形之下帮助了那个小伙子,可事实证明小伙子辜负了自己的信赖,妄图向警方通风报信,有天早晨,在老城不幸被绞死。 老骆驼毫不讳言,自己与这起惨案有关,但却声泪俱下地悲叹说,由于前边谈到的那个年轻人执迷不悟、背信弃义的行为,旁人不得不向巡捕房举报,将他作为牺牲品。 老骆驼描绘了一副令人相当厌恶的画面,说明绞刑具有种种难受之处,以此作为演说的结尾。他彬彬有礼、充满友情地表达了无数殷切的希望,除非迫不得已,他决不愿意让永昌遭受这种令人不愉快的处置。 小永昌听着老骆驼的一席话,隐隐约约听出了其中流露的阴险狠毒的威胁,他的血凉了下来。他已经有了体验,当无辜与有罪偶然交织在一起的时候,连巡捕房也很可能将其混为一谈。对于如何除掉知道得太多或者是过分藏不住话的家伙,老骆驼早有深谋老算,这类计划他的确已经不止一次设计并且实施过了。 永昌想起了他们之间争吵的缘由,似乎就与以往的某一桩类似的阴谋有关。 他怯生生地抬起头来,不想却碰上了老骆驼锐利的目光,他意识到,这位谨慎的老绅士对自己苍白的面孔和索索发抖的四肢既不是视而不见,也不是毫无兴趣。 老骆驼令人作呕地微微一笑,在永昌头上拍了拍,说只要他自己不吵不闹,专心做事,他们照旧可以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说罢,他戴上帽子,裹了一件缀有补丁的大衣,随手锁上房门,出去了。 就这样,整整一天,连同随后的好几天,从清早到半夜,永昌一个人影也见不到。在这段漫长的时光里,与他作伴的只有他自己的浮想。他怎么也忘不了那些好心的朋友,他们一定早就把自己看成另一种人了,这样的念头实在令人伤心。 约莫过了一个礼拜,老骆驼不再锁门,他可以随意在房子里到处走了。 这地方非常肮脏污秽。楼上的几个房间装有高大的木制壁炉架和大门,墙壁上镶有嵌板,壁带一直嵌到天花板。由于无人看管,这些东西积满了尘埃,已变得暗淡无光,但却装饰得千姿百态,各不相同。 根据所有这些迹象,永昌断定,很久以前,在犹太老头还没生出来的时候,这房子属于一些境遇比较好的人,说不定曾一度金碧辉煌,尽管现在满目凄凉。 在墙壁与天花板的犄角里,蜘蛛早已架好了网。有时候,永昌轻手轻脚走进一间屋子,会看见老鼠在地板上窜来窜去,惊慌不迭地跑回洞里。 除此以外,房子里再也看不见、听不到任何有生命的东西的动静声响了。有好多次,当天色暗下来,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游荡,累了便蜷缩到靠近大门的走廊角落里,盼着能尽量离有血有肉的人近一些,他呆在那儿,倾听着外边的声音,计算着时间,直到老骆驼或是那几个少年回来。 所有房间的窗板正一天天腐烂,全都关得密不透风,压窗板的横条用螺钉牢牢地钉在木槽里。仅有的光线从房顶上一个个圆孔中躲躲闪闪地溜下来,使屋子显得更加昏暗,布满奇形怪状的影子。顶楼开着一扇后窗,没有装窗板,上边的栅栏已经生锈。 永昌经常满脸惆怅地往外张望,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可是除了参差不齐、密密层层的一大片屋顶,黑沉沉的烟囱和山墙的尖顶之外,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 确实,偶尔也可以看到远处一所房子的屋顶矮墙上冒出一个头发蓬乱的脑袋,但一晃又很快消失了。永昌的了望窗是钉死了的,加上多年雨淋烟熏,往外看一片朦胧,他顶多能够把外边各种东西的形状区别开,至于想办法让别人看见他或者听到他的声音——这就好比他是呆在教堂的圆顶里边一样,根本谈不上。 一天下午,机灵鬼和梅少爷都在张罗晚上出门的事,他居然赏脸,命令永昌帮助他梳妆打扮一下。 永昌见自己能派上用处,真有些受宠若惊,身边总算有了几张面孔,哪怕看上去并不和气,也够他高兴的。再者说,他很想通过老老实实做事来感化身边的几个人,对这一提议他没有一点反对的意思,立刻表示乐意效劳,机灵鬼坐到桌子上,以便将靴子搭在永昌的一条腿上,他在地板上跪下来,替他擦鞋。 一个人摆出一副非常舒适的姿势,在餐桌上坐下来,一边抽烟斗,一边漫不经心地将一条腿荡来荡去,让别人替自己擦鞋,既省下了从前那种脱下来的麻烦,又免去了重新穿上时估计得到的痛苦,免得打断自己的暇想,有理性的动物在这种时候想来都可能体验到这种悠哉游哉的感觉,要不然就是醇厚的烟草使机灵鬼心旷神恰,或者是温馨的老酒使他的思维活动平静下来了,反正眼下他显然浑身洋溢着一种既浪漫又热忱的情趣,跟他的天性颇不相符。 他低头看了永昌一眼,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接着他又抬起头来,轻轻叹了一口气,一半是走神一半是冲着梅少爷说道:“真可惜,他不是搞我们这行的。” 梅少爷说,“他不知道好歹。” 机灵鬼又叹了一口气,吸起烟斗来,两个人吞云吐雾,一时都没作声。 “你大概连扒包是怎么回事都不知道吧?”机灵鬼悲哀地问。 “这个我懂,”永昌抬起头来,回答说,“就是小——你就是一个,对吗?”永昌说着,打住了话头。 “是啊,”机灵鬼答道,“别的行当我还瞧不上呢。”他抒发出这番感想,把帽子使劲往上一推,直瞪瞪地瞅着梅少爷,似乎想表示欢迎他发表与此相反的观点。 “是啊,”机灵鬼重复了一句,“大家伙儿全是小偷,直到那只狗,它还是我们一伙中最滑头的一个呢。” “也是嘴巴最牢靠的一个。”梅少爷加了一句。 “就是在巡捕房上它也不会汪汪叫,怕祸事落到它自个儿身上,是啊,就是把它绑起来,让它在那儿呆上两个礼拜,不给它东西吃,它也不会吭声。”机灵鬼说。 “可不是嘛。”梅少爷表示赞同。 “这狗怪怪的。碰上生人大笑或是唱歌,它从不摆出凶神恶煞的样子。”机灵鬼接着说道,“听见拉提琴,它从不乱吼乱叫。跟它不是一家子的狗,它从来不恨。噢,才不呢。” “真是个地地道道的好哥们。”机灵鬼说。 这句话仅仅是褒奖这头畜生有能耐,然而梅少爷并不知道。 “得啦,得啦,”机灵鬼将扯到一边的话题又拉了回来,这是出于职业上的细心,这种细心总是左右了他的一言一行。“反正跟这个小娃娃没一点关系。” “可不是嘛,”机灵鬼说道,“永昌,你干吗不拜老骆驼为师呢?” “不想很快发财?”机灵鬼咧嘴笑了笑,补充道。 “有了钱就可以做上等人。”机灵鬼乱扯一气。 “我不喜欢这种事,”永昌怯生生地回答,“他们放我走就好了,我——我——很想走。” “老骆驼才不想哩。”查理答道。 永昌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然而,他意识到,把自己的心思吐露得再明白一些,没准会引来祸事,只好长叹一声,继续擦鞋。 “走,”机灵鬼嚷嚷着,“哎,你的志气哪儿去了?你难道没一点自尊心?还想去投靠你那些朋友?” “喔,真没劲,”梅少爷说着,从衣袋里掏出两三张丝手绢,扔进壁橱里。“那也太没意思了,真的。” “我可干不出这种事。”机灵鬼挂着一副高傲的蔑视神气,说道。 “你也可以扔下你那些朋友,”永昌苦笑着说,“让他们去为你做的事受罚呀。” “那,”机灵鬼晃了晃烟斗,“都是考虑到老骆驼,警察知道我们一块儿混饭吃,我们要是运气不好,他也会遇到麻烦,就是这么回事,对吗?” 梅少爷赞同地点了点头,正要说话,上次永昌一路飞跑的场面突如其来地浮现在他的心目中,一下子搅得他刚吸进去的烟和笑声纠缠在一起,往上直冲脑门,往下窜进喉咙,憋得他又是咳嗽,又是跺脚,折腾了约莫五分钟之久。 “瞧瞧,”机灵鬼掏出一大把钱,全是些铜板。“这才叫快活日子呢。谁管它是哪儿钻出来的?喏,接着,那些地方钱还多着呢。你要不要,不要?哟,你这个小傻瓜。” “我不懂这是什么意思。”永昌回答。 第167章:无计可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是这个”梅少爷一边说,一边抓住围巾的一端,往空中一抛,他把头搭拉在肩膀上,牙缝里挤出一种古怪的声音,通过这样一个生动的造型,示意勒脖子跟绞刑是一回事。 “就是这个意思,”梅少爷说道,“机灵鬼,瞧他眼睛瞪得多大。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好伙伴,我都要笑死了。”梅少爷又开心地大笑一通,眼里含着泪水,叼起了烟斗。 “你已经给教坏了,”机灵鬼心满意足地审视着靴子,这工夫永昌已经把鞋擦得明光铮亮。“不过,老骆驼会培养你的,不然你可要成他手下头一件废品。你最好马上干起来,因为你脑筋还没转过来就已经玩完了。永昌,你现在纯粹是浪费时间。” 教训完毕,他又天花乱坠地说了一通,介绍他们过的这种日子附带捎来的无穷乐趣,用各种各样的暗示开导永昌,最好的办法就是别再耽搁,采取他们用过的办法来博得老骆驼的欢心。 小眼睛脸上痘疤密布,头戴皮帽,油腻腻的粗布裤子,系了一条围裙。他这身衣服确实需要好好修补一下。他向在场各位表示歉意,声明他一个小时前才“出来”。 “你猜这小子打哪里来,永昌?”老骆驼借着别的孩子正张罗着把一瓶酒往餐桌上放的功夫,笑嘻嘻地问。 “我——我——不知道,老爷”永昌回答。 “那是谁呀?”小眼睛轻蔑地看了永昌一眼,问道。 “我的一位小朋友。”老骆驼回答。 “那他还算运气不错,”小伙子意味深长地望了望老骆驼,说道。“别管我是哪儿来的,小家伙。要不了多久你也会找上门去的,我拿五个铜板打赌。” 这句俏皮话引得两个少年笑了起来,他们就同一个话题开了几句玩笑,又与老骆驼低声说了几句,便出去了。 小眼睛跟老骆驼到一旁交谈了几句,两人把椅子扯到壁炉前,老骆驼招呼永昌坐到他的身边,将谈话引入了最能激发听众兴趣的话题,比方说,干这一行的巨大优势啦,机灵鬼的精明干练啦,梅少爷的亲切可爱啦,以及老骆驼自己的豪爽大方什么的。 最后,大家再也打不起精神来,老骆驼让大家各自休息。 从这天起,永昌很少单独留下,但却几乎时时刻刻都与那两个少年呆在一起,他俩每天都要跟老骆驼一起做以前那种游戏,究竟是为他们自己有长进还是为永昌好,只有老骆驼最清楚。 其余时间,老头儿给他们讲了一些他年轻时打劫的故事,其中穿插了许多滑稽奇妙的情节,连永昌也忍不住开怀大笑,这表明他被逗乐了。 简而言之,诡计多端的老骆驼已经使这孩子落入圈套,他用孤独与忧郁去熏陶永昌的心,让他感到在这样一个阴森凄凉的地方,与随便什么人为伍都比独自沉浸在忧愁苦恼中好受一些,他现在正将毒汁缓慢地注入永昌的灵魂,企图将那颗心变黑,永远改变它的颜色。 这是一个寒冷潮湿,朔风怒号的夜晚。老骆驼穿上外套,将自己枯瘦的躯干紧紧地裹了起来。 他把衣领翻上去盖住耳朵,将下半个脸藏得严严实实,走出老巢。他锁好大门,挂上链子,又在阶梯上停下来。他听了听,几个少年把一切都弄好了,他们退回去的脚步声也听不见了,这才尽力快步顺着街道溜掉了。 老骆驼在街角停住,疑虑重重地四下里看了看,然后穿过大路,往福熙路方向奔去。 石子路面上积了厚厚的一层烂泥,黑沉沉的雾气笼罩着街道,雨点忽忽悠悠地飘落下来,什么东西摸上去都是冷冰冰、粘乎乎的。 这种夜晚似乎只适合于老骆驼之类的人外出。他无声无息地向前滑去,在墙壁、门洞的掩护下溜过。 这个狰狞可怕的老头看上去像一只令人恶心的蜥蜴,从往来出没的泥泞和暗处爬出来,趁着夜色四出蠕行,想找到一点肥美的臭鱼腐肉吃吃。 他不停地走,穿过一条条境蜒曲折的小路,很快就走进一座由龌龊的小街陋巷组成的迷宫,这种迷宫在那个闭塞的人口稠密区比比皆是。 老骆驼显然对这一带十分熟悉,绝不会因沉沉黑夜或者复杂的道路而迷失方向。他快步穿过好几条大街小巷,最后拐进一条街,这里唯一的亮光来自街道尽头的一盏孤灯。 老骆驼走到当街一所房子跟前,敲了敲门,同开门的人嘀咕几句,便上楼去了。 他刚一碰门把手,一只狗便立刻咆哮起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问是谁来了。 “是我啊,就我一个。”老骆驼一边说,一边朝屋里望。 “滚进来吧,”张胖子说道,“躺下,你这蠢货。老鬼穿了件大衣,你就不认识啦?” 看得出,那只狗先前多少是受了老骆驼一身打扮的蒙骗,因为老骆驼刚把外套脱下来,扔到椅背上,狗就退回角落里去了,刚才它就是从那儿窜出来的,一边走还一边摇尾巴,以此表示自己十分满意,这也是它的本性嘛。 “不赖。”张胖子说。 “不赖,”老骆驼答道。 后一句招呼的口气有些尴尬,表明他拿不准对方会不会答理,自从阿朱偏袒永昌的事发生以后,老骆驼和他的这位女弟子还没见过面。 如果他在这个问题上存有一点疑虑的话,也立刻被年轻女子的举动抹去了。她没有多说什么,抬起搁在壁炉挡板上的脚,把自己坐的椅子往后扯了扯,吩咐老骆驼把椅子凑到壁炉边上,这确实是一个寒冷的夜晚。 “真冷啊,阿朱”老骆驼伸出瘦骨嶙峋的双手在火上烘烤着。“好像把人都扎穿了。”老头儿说着,揉揉自己的腰。 “要扎进你的心,非得使锥子才行,”张胖子说,“阿朱,给他点酒。瞧他那副干巴巴的老骨头,抖得那样,也真叫人恶心,跟刚从坟墓里爬起来的恶鬼没什么两样。” 阿朱倒了一杯地瓜烧,敏捷地从食橱里拿出一个瓶子,里边还有好些这类瓶子。 张胖子倒了一杯,要老骆驼干了它。 “足够了,够了,多谢了。”老骆驼把酒杯举到嘴边碰了碰,便放下了。 “干吗。怕我们抢了你的头彩,是吗?”张胖子用眼睛死死盯住老骆驼,问道。“唔。” 老骆驼先生发出一声沙哑的嘲笑,抓起酒杯,把里边的酒泼进炉灰里,又替自己满满地斟了一杯,作为见面礼,端起来一饮而尽。 趁同伴喝第二杯酒的功夫,老骆驼的目光飞快地在屋里溜了一圈,不是出于好奇,他以前时常光顾这间屋子,而是出于一种习惯,闲不住,而且多疑。 这是一间陈设十分简陋的房子,只有壁橱里的东西表明这间屋子的房客不是一个凭力气吃饭的人。 室内一角靠着两三根沉甸甸的大头短棒,一把“护身器”挂在壁炉架上,此外,再也看不出有什么使人油然起疑的东西了。 “喂,”张胖子咂了咂嘴,说道,“我可是准备停当了。” “谈买卖?”老骆驼问。 “谈买卖,”张胖子回答,“有话就说。” 老骆驼把椅子拉近一些,声音压得很低。 “不错。怎么样啊?”张胖子问道。 “哦。我的意思你知道”老骆驼说道,“阿朱,他知道我的打算,不是吗?” “不,他不知道,”张胖子冷冷一笑。“或者说不想知道,都是一回事。说啊,有什么就说什么,别坐在那儿眨巴眼睛,跟我打哑谜,倒好像你不是头一个盘算持这一票似的。你打算如何?” “嘘,小点声。”老骆驼想顶住这一番火气,结果白费力气。“当心有人听见,有人听得见。” “让他们听好了。”张胖子说,“我才不在乎呢。”然而寻思一阵之后,说话时声音压低了一些,也不再那么冲动。 “嗳,”老骆驼哄着他说,“这只是我提醒一声——没别的。这个,咱们谈谈那户人家吧。你看什么时候动手,唔?什么时候动手?那些个杯盘碗盏,真是太棒了。”老骆驼乐得直搓手,眉毛向上扬起来,仿佛东西已经到手了。 “干不了。”张胖子冷冷地答道。 “当真干不了?”老骆驼应声说道,身体一下仰靠在椅子上。 “是啊,干不了,”张胖子回答,“至少不像我们估摸的那样,可以来个里应外合。 “那就是功夫不到家,”老骆驼气得脸色发青,“别跟我说这些。” “我就是要跟你说这些,”张胖子反唇相讥,“你算老几,就不能跟你说?我告诉你吧,机灵鬼在那附近已经转悠了两个星期,一个仆人也没勾搭上。” “你是不是想说,”老骆驼见对方人了,顿时软了下来,“那家的两个仆人没一个拉得过来?” “一点不错,我就是想告诉你这档子事,”张胖子回答。“老太婆用了他俩二十年,你就是给他们五百大洋,他们也不会干。” “不过,你的意思是不是说,”老骆驼争辩道,“那几个娘们也拉不过来,对不?” “一点办法也没有。”老骆驼。 第168章:邪恶计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张胖子听到这个消息,不禁两眼发直。他下巴搭拉在胸前,沉思半晌,又抬起头来,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心想套把戏算是完了。 “话说回来,”老头儿双手放在膝上,说道,“亲爱的,我们一门心思全扑到上边去了,赔进去那么多,想想真心疼。” “可不是嘛!” 张胖子说,“霉透了。” 一阵漫长难熬的沉默随之而起。老骆驼陷入了沉思,他面部扭曲,一副奸诈邪恶的样子。张胖子不时偷偷瞧他一眼。 阿朱像是生怕招惹这个入室抢劫犯,独自坐在一旁,两眼直瞪瞪地盯住火,仿佛刚才发生的一切她都听不见似的。 “老骆驼,”张胖子骤然打破了沉默,“干脆从外边下手,另加五十个大洋,值不值?” “值啊。”老骆驼好像突然醒过来,说道。 “说定了?”张胖子问。 “说定了,说定了。”老骆驼经过这一番问答变得兴奋起来,两眼炯炯放光,脸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活动。 “那好,”张胖子带着几分轻蔑甩开老骆驼的手,说道,“你高兴什么时候动手就什么时候动手。前天晚上我跟耷拉眼翻过花园围墙,试了一下门窗上的嵌板。这家子到了夜里就关门闭户,跟大牢似的。不过有个地方我们能砸开,又安全又轻巧。” “哪个地方?”老骆驼急切地问。 “嗳,”张胖子打着耳语说,“你穿过草地——” “是吗?”老骆驼说着,头往前靠去,眼珠子几乎都要掉出来了。 “啊呜。”张胖子骤然打住,跟着又嚷了起来,这当儿,阿朱难得地摇了摇头,突然回头看了一眼,又立刻转向老骆驼。“管它是什么地方。离开我,你办不了这事,我心里有数,跟你打交道,还是小心为妙。” “随你便,”老骆驼答道,“还要不要帮手?” “不要,”张胖子说,“还要一把摇柄钻和一个小孩子。头一件我们俩都有,第二件你得替我们物色到。” “一个小孩子?”老骆驼嚷道。 张胖子回答,“我需要一个孩子,个头还不能太大。” 老骆驼依然呆呆地望着炉火发愣的阿朱点了点头,打了一个暗号,示意他叫阿朱离开这间屋子。 张胖子不耐烦认为这种小心纯属多余。尽管如此,他还是同意了,要阿朱去给他取一罐烧酒来。 “你压根儿不是要什么烧酒。”阿朱交叉着双手,神色镇定地坐着不动,说道。 “我告诉你,我要。”张胖子答道。 “胡说,”姑娘淡漠地顶了一句,“老骆驼,我知道下边要说什么,他用不着提防我。” 老骆驼还在犹豫。张胖子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有些莫名其妙。 “嗨,老骆驼,你别担心老丫头了,好不好?”末了,他问道,“你认识她时间也不短了,也该信得过她,要不就是其中有鬼。她不会乱嚼舌头。是吗,阿朱?” “我看不会。”阿朱说着,把椅子拉到桌边,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我知道你不会,”老骆驼说道,“只是——”老头儿说着又停了下来。 “只是什么?”张胖子问。 “我说不准她会不会又疯疯颠颠的,你知道啊,就像那天晚上的样子。”老骆驼回答。 听到这番话,阿朱放声大笑,一仰脖子喝下去一杯白酒,神色凛然地摇了摇头,嘴里连声嚷嚷着“咱接着玩”,“千万别泄气”什么的。看来这一番举动立刻产生了效果,两人放心了,老骆驼带着满意的神情点了一下头,他俩重新坐定。 “现在行了”阿朱笑吟吟地说道,“马上告诉你们关于永昌的事。” “哈。你可真机灵,算得上我见过的姑娘中最聪明的一个。”老骆驼拍了拍她的脖子。“没错,我正要说这事呢。哈哈哈!” “关他什么事?”张胖子问道。 “那孩子正合你用。”老骆驼压低沙哑的声音作了回答,他将一个指头摁在鼻子边上,嘻嘻地狞笑着。 “他!”张胖子嚷了起来。 “带上他。”阿朱说道,“我要是你,我就这么办。他不像别的小鬼那样老练。反正你也不需要本事大的,只要他能替你打开一扇门就行。放心好了,他错不了。” “我就知道他错不了,”老骆驼搭讪道,“最近几个礼拜,他训练蛮好,也该开始自个儿养活自个儿了,再说了,别的孩子都嫌大了点。 “嗯,个子倒是正合适。”张胖子沉思着说。 “而且什么事都能替你做,”老骆驼插嘴道,“他非干不可,就是说,只要多吓唬吓唬他的话。” “吓唬他。”张胖子操着对方的口吻说,“我有言在先,这可不是做做样子的吓唬。一不做,二不休,我们真动起手来,他要是玩什么花样,你休想看到他活着回来。考虑好了你再支他去,听好喽。”这强盗说着,掂了掂刚从床架底下抽出来的一根铁撬。 “我都考虑过了,”老骆驼劲头十足地说,“我——我考察过他,相当周密。只消让他感觉到自个儿跟咱们是一伙的,心里装上这么一个想法,他就已经是一个小偷了,就成我们的人啦。一辈子都是我们的。简直再好不过了。”老头儿双手交叉搭在胸前,脑袋肩膀缩作一团,高兴得真是把他自己给抱住了。 “我们的?”张胖子说,“你该说,是你的。” 老骆驼发出一阵刺耳的笑声,说道,“只要你高兴,算我的好了” “为什么,”张胖子恶狠狠地瞪了自己这位精明的搭档一眼,“一个脸白得像粉笔的小毛孩子,你怎么这样舍得花力气?你又不是不知道,每天夜里都有五十个小孩在大众公园附近打盹,随你怎么选。” “因为他们对我一点用处也没有”老骆驼有些慌乱地回答,“留着没用。一旦出了事,光看长相就可以判他们刑,我落个鸡飞蛋打。有这个孩子,只要*得当,靠他们二十人办不了的事我也办得到。再者说,”老骆驼渐渐恢复了自制力,“要是他再给我们来个脚下抹油,可就把我们给坑了。他非得跟我们呆在一条船上不可。你别管他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我有的是办法叫他干一回打劫,别的什么我也不需要。眼下,这可比迫不得已于掉这个穷小子强多了——那样干很危险,再说我们也吃亏啊。” “什么时候下手?”阿朱问了一句。 “啊,得说定哩,”老骆驼说,“啥时候动手?” “只要他没从我这儿听到什么坏消息的话,”张胖子怪声怪气地回答,“就定在后天夜里。” “好,”老骆驼说道,“那天没有月亮。” “对。”张胖子应声说。 “怎么把货弄出来也都安排好了,是吗?”老骆驼问。 张胖子点了点头。 “还有那个——” “呃,都安排好了,”张胖子打断了他的话,“别打听细节了,你最好明天晚上把那小子带来。我天亮后一个钟头出发,你呢,也别出声,把坩锅准备好,你要做的就是这些。”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议论开了,商定阿朱在第二天天黑的时候前往张胖子的住所,接永昌过来。 老骆驼阴险地加了一句,说假如永昌对这项任务流露出一点点厌恶的意思来,自己比旁人更乐意陪着前不久护卫过永昌的阿朱走一趟。 计划中郑重其事地议定,为这一次经过深思熟虑的行动着想,可怜的永昌将无条件地交张胖子看管监护。 其次,上述张胖子先生应酌情对其作出安排。对于可能降临到那孩子头上的任何横祸妄灾,或可能遭受的任何必要惩罚,均不向老骆驼承担责任。 这些预备事项安排停当,张胖子开始毫无节制地痛饮白酒,还把铁撬挥舞得怪吓人的,同时将一些完全不合凋门的歌曲片断,与不堪人耳的咒骂混在一起,嚎了出来。 末了,他按捺不住职业上的热心,一定要去把他溜门撬锁的工具箱拿来。不一会儿,他果然拎着箱子磕磕绊绊地走进来。他打开箱子,还没来得及把里边装着的各种工具的性能特征以及构造方面的妙处介绍一二,便倒在地板上,趴着箱子睡着了。 “晚安,阿朱。”老骆驼一边照来的时候那样将自己裹起来,一边告辞。 俩人口目相遇,老头儿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那姑娘没有一点畏首畏尾的样子 老头儿又向她道了一声晚安,乘阿朱转过背去的功夫,他偷偷踹了倒在地上的张胖子一脚,这才摸索着走下楼去。 “老是这一套。” 老头儿一边往回走,一边嘟哝着自言自语。“这些娘们,最大的毛病就是,一件小事也会唤醒某种老早忘得干干净净的感情,最大的优点呢,就是这种事绝对长不了。” 老头儿边走边用这些令人愉快的回忆消磨时间。他趟过污水泥泞,回到自己那阴暗的老巢。机灵鬼还没有睡,正望眼欲穿地等他归来。 第170章:梦醒时分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睡了没有,我有话跟他说。”这是他们刚下扶梯时他讲的第一句话。 “早睡了,”机灵鬼推开一道门,答道。“在这儿呢。” 永昌躺在地板上一张粗陋的床上,睡得很沉,焦虑、哀愁以及紧闭的铁窗,使他显得那样苍白,像是死过去了一般——这不是裹上尸衣,装进棺材的死者模样,而是生命刚刚逝去时的形象:幼小柔弱的灵魂飞往天国只一瞬间的功夫,尘世间龌龊的空气还来不及玷污这正在升华的圣体。 “现在不谈,”老骆驼说着,轻轻地转身离去。”明天,明天。” 早晨,永昌醒了,发现自己那双旧鞋不翼而飞,床边放着一双鞋底厚厚实实的新鞋,他不禁吓了一大跳。刚开始他还很高兴,以为这是自己即将获得自由的预兆。 他坐下来,跟老骆驼一起吃早饭时,这些想法就顿时化为了泡影,老头儿说话时的口气和脸色更增添了他的恐慌,他告诉永昌,当天夜里要送他到张胖子那里去。 “就——就——留在那儿了?”永昌急不可待地问。 “不,不,不是让你留在那儿,”老骆驼答道,“我们舍不得你。永昌,别害怕,你还要回我们这儿来的。哈哈哈!我们可不会那样狠心,把你打发走。喔不,不会的。” 这功夫,老头儿正躬着腰在火上烤馒头,他一边这么逗弄永昌,一边回头看了看,格格地笑了起来,似乎表示他心中有数,只要有法子,永昌还是巴不得溜之大吉。 “我寻思,”老骆驼说话时一双眼睛盯在永昌身上,“你很想知道上那里干什么去啊?” 一见老贼对自己的想法了如指掌,永昌不由得红了脸,但还是大着胆子说,是的,他的确很想知道。 “你想想看,去干什么?”老骆驼反过来问他。 “我真的不知道。”永昌回答。 “呸。”老骆驼唾了一口,对着孩子的面孔细细察看了一番,带着一副沮丧的神情转过身去。“那,等会告诉你吧。” 看得出来,永昌在这个问题上没有表示出更浓厚的好奇心,老骆驼显然大为光火。然而事实上,尽管永昌心急如焚,却被老骆驼眉宇间那股掩藏不住的奸诈以及自己的种种猜测搅得六神无主,也顾不上继续问长问短。 他已经没有别的机会了,老骆驼直到天黑都是在作出门的准备,老是阴沉着脸,一声不吭。 “你可以把蜡烛点上了,”老头儿说着,把一支蜡烛放在桌上。“这儿有本书,你看看吧,等他们来接你。祝你晚安。” “晚安。”永昌轻声答道。 老骆驼朝门口走去,边走边扭过头来打量这孩子。他突然停下来,叫了一声永昌的名字。 永昌抬起头,看见老骆驼用手指了指蜡烛,意思是要他点上。永昌照办了。他把烛台放到桌上,发现老骆驼依旧站在房间对面的暗处,眉头紧锁,目不转睛地望着自己。 “当心一点,永昌。当心。”老头儿挥了挥右手,像是在警告他。“他是个鲁莽家伙,发起性子来连命都不要。不管发生什么事,一句话也别说,他要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留神些。”老骆驼重重地吐出最后一句话,绷紧的面部表情逐渐化为一种狞笑,点了点头,离开了房间。 老头儿走了,永昌用手支着脑袋,怀着一颗颤动的心,反复推敲着刚听到的一席话。 对于老骆驼的一番告诫,他越琢磨越猜不透其中的真实目的和含意,想不出派自己到张胖子那儿去会有什么罪恶目的,而这个目的又是跟老骆驼呆在一起所无法达到的。 他沉思了好一会儿,才认定自己是被选去替那个强盗打打杂,等物色到另外一个更为合适的小孩再说。小永昌早就逆来顺受惯了,呆在这里也吃尽了苦头,面对瞬息万变的前景,他就是想哭也哭不出来。他怅然若失,想了一会儿,重重地叹了口气,剔掉烛花,拿起老骆驼留给他的那本书,读了起来。 他翻了几页,刚开始还漫不经心,突然,眼前一亮,其中的一节将他吸引住了,不多一会儿他就沉浸在这本书里了。这本书记录了一帮大名鼎鼎的罪犯的生活经历和审判过程,书页已经翻得污秽不堪,盖满指头的印迹。 他在书中读到了足以使人四肢冰凉的一桩桩骇人听闻的罪行,发生在僻静路边的神秘凶杀,尸体神不知鬼不觉地给埋进了深坑,或者丢在井里,尽管这些坑和井很深,却还是瞒不过去,事隔多年到底还是给抖落出来,凶手见状一个个变得疯疯癫癫,惊恐之下只好从实招来,大声要求上绞刑架,以了结自己的痛苦。 还有这儿,他读到有人深更半夜好端端地躺在床上,却禁不住自己的种种邪念引诱,干出些个血腥的凶杀案,让人一想起来就心惊肉跳,四肢瘫软。这些吓人的描述是那样真实可靠,栩栩如生,仿佛一页页泛黄的纸张都叫血痕染红了,书上的话回荡在他的耳边,就好像那是死者的灵魂正在喃喃絮语低声诉说似的。 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惧,永昌把书合上,扔到一边,然后双膝跪下,祈求上苍别让自己作这份孽,哪怕叫他立刻倒地身死,也别让他活着去于这些令人发指的弥天大罪。 他渐渐平静下来,声音低弱而又断断续续,恳求上帝将自己从眼前的危难中解救出来,一个苦命的孤儿,从没有体验过朋友之爱或骨肉亲情,现在他孤苦伶仃,走投无路,处于邪恶与罪孽的包围之中,如果有什么援助是为这样的孩子发起的,这种援助也该到来了。 他用双手捂住脸,这时一阵悉悉——的声音惊动了他。 “什么东西!”他大叫一声跳了起来,一眼看见门边站着一个人影。“谁在那儿?” “我,我啊。”一个颤悠悠的嗓音回答说。 永昌把蜡烛举过头顶,朝门口看去。原来是阿朱。 “把蜡烛放下来,”阿朱把头扭到一边说,“我眼睛都照花了。” 永昌见她脸色发青,便轻轻地问她是不是病了,这姑娘背朝永昌,瘫倒在一张椅子上,使劲地绞着双手,没有回答。 稍停,她叫了起来,“我压根没想到是这么一回事。” “出什么事了?”永昌问道。“我能不能帮上忙?只要我有法子,一定给你帮忙。一定,真的。” 阿朱在椅子里摇来摇去,她卡住自己的喉咙,发出一阵喀喀的声音,喘得透不过气来。 “阿朱!”永昌大声喊道,“怎么了你?” 姑娘一双手拍打着膝盖,两脚在地上直跺。她忽然又停住了,紧紧地裹上围巾,打起寒颤来。 永昌将炉火拨大了一些。她把椅子拖到炉边,坐下,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末了,她抬起头来,看了看身后。 “我真不知道有时候是怎么回事,”她一边说,一边装出尽顾了整理衣服的样子。“八成是这间又潮又脏的屋子。准备好了没有?” “我跟你一块儿去吗?”永昌问。 “对,我们俩一块儿去。” “去干什么?”永昌往后一退,说道。 “去干什么?”阿朱应声说道,眼睛朝上翻了翻,她的目光刚一接触孩子的眼睛,便又转向一边。“噢。不是去干坏事。” “我不信。”永昌紧盯着她说。 “随你怎么想,”姑娘强打起笑脸,答道。“当然,也不是什么好事。” 永昌看得出,自己多多少少能够赢得这姑娘的好感,一个念头油然而生,以自己哀哀无告的处境来求得她的同情。紧接着又一个念头从他心中闪过:“现在刚敲十一点,街上行人还很多,总会有人相信自己讲的事。想到这一点,他便走上前去,略带一点慌张地说,他准备好了。” 不管是他心中的一闪念,还是他的言外之意,都没能瞒过他的这位同伴。他说话的时候,阿朱的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他,这时又看了他一眼,明明白白地表示,她已经猜到了他心中闪过的念头。 “嘘!”姑娘弯下腰来,机警地看了看周围,用手指了一下门。“你自个儿没法子。为了你,我已经下死劲试过了,可都没用,他们把你看得很牢,你真要是想逃走,现在也不是时候。” 永昌抬起头,目光紧紧地盯着她,阿朱眉宇间那种热切的表情震撼着他,看来她说的是实话:她的脸色苍白而又激动,浑身抖个不停,看得出她不是说着玩的。 “我已经救了你一回,免了你一顿打,我还会那么做,现在就是如此,”姑娘高声说道,“假如来接你的不是我,而是别人,那些人都会比我凶多了。我答应过,说你会不吵不闹,一声不吭地上那边去,要是你做不到,只会害了你自己,还有我,说不定还会要了我的命。你看看这儿。我吃了这么多苦头,都是为了你,苍天有眼,这全是真的。” 第171章:准备就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阿朱急促地指了指自己脖子、手臂上的块块伤痕,一句紧接一句地说下去:“记住这一点。眼下别再叫我为你吃苦头了。只要能办到,我会帮助你的,但我现在还没有这个力量。 他们没存心把你怎么样,他们逼你干的什么事,都不能算你的错。听着,你嘴里漏出的每一个字都跟打我一样。把手伸给我,快。你的手。” 她一把抓住永昌出于本能伸过去的手,吹熄蜡烛,拉着他走上楼去,一个隐藏在黑暗中的人影迅速把门打开,待他们走出去,门又很快关上了。 一辆双轮马车正在门外等候,姑娘拽着永昌一块儿登上马车,顺手把车帘拉拢来,她的这种急切的心情已经在和他交谈时显露出来了。车夫不待吩咐,毫不拖延地抽了一鞭,马车全速开走了。 姑娘一路上紧紧抓住永昌的手,继续把已经提到过的种种警告与保证送进他的耳朵。这一切来得那样迅疾仓促,他还没顾得上回想一下自己是在什么地方,或者说是怎么来的,马车已经在头天晚上老骆驼去过的那所房子前边停下来。 在短短的一瞬间,永昌匆匆扫了一眼空旷的街道,呼救的喊声已经到了嘴边。然而,阿朱的声音在他耳旁响了起来,那声音恳求自己别忘了她的话,语气是那样痛苦,永昌没有勇气喊出声来。犹豫中,机会错过了,这功夫他已经走进屋子,门关上了。 “这边,”阿朱说道,这才第一次松开手。 “喂。”张胖子出现在楼梯顶上,手里擎着一支蜡烛。“喔。来得正是时候。上来吧。” 以张胖子这种人的性情来说,这要算是一种极其强烈的赞许之辞,一种非常热情的欢迎了。 阿朱显然十分满意,她兴冲冲和他打招呼。 “牛眼儿回去了,”张胖子用蜡烛照着他俩走上楼梯,说道。“他在这儿会碍事的。” “是啊。”阿朱答道。 “你到底把小崽子弄来了。”张胖子待他俩走进房间,关上房门,才说道。 “是的,弄来了。”阿朱回答。 “路上没出声?” “跟一头小羊羔似的。” “这话我爱听,”张胖子阴沉地打量着永昌。“我可是看在他那一身细皮嫩内的分上,要不有他好受的。小家伙,过来,我给你上堂课,还是现在就上的好。” 张胖子就这样和新来的学生打过招呼,然后一把扯下永昌的帽子,扔到角落里,接下来他抓住永昌的肩膀,自己在桌旁坐下,让那孩子站在他面前。 “喏,第一,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张胖子拿起桌上放着的一支小手枪,说道。 永昌作了肯定的答复。 “那好,瞧这儿,”张胖子接着说道,“这是*,那儿是一颗子弹。这是填药塞要用的一小块破毡帽。” 永昌嘟嘟哝哝地说,他明白这一样样东西是干什么用的,张胖子不慌不忙地着手往手枪里安装弹药,动作非常熟练。 “这就上好啦。”张胖子装好子弹,说道。 “是的,先生,我看见了。”永昌回答。 “噢,”这强盗一把抓住永昌的手腕,将枪口对准他的太阳穴,顶了上去——孩子在这一瞬间不禁吓得跳了起来——“你跟我出门的功夫,只要说一个字;除非我叫你说,子弹就会钻进你的脑袋,连声招呼都不打。所以,如果你真的打定主意要随口说话,就先把祷告做了吧。” 张胖子朝受警告的一方瞪了一眼,以增强效果,又继续说下去: “据我所知,你真要是给开销了,压根儿不会有人正二八经问起你的事,因此,如果不是为你好,我犯不着费这个鸟劲,来跟你说东道西,听见了吗?” “干脆明说了吧,”阿朱说话时语气很重,同时向永昌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像是要他多多留神她的话。“就是说,你手头有桩活,要是让他给弄砸了,你就一枪打穿他的脑袋,管保叫他往后再也没法胡说八道了,为这事你就是去尝一尝荡秋千的滋味也不要紧,反正你一辈子干的就是这买卖,每个月都有许多生意上的事,一样要冒这个险。” “说的是啊。”张胖子表示赞许。“女人家总是三言两语就把事情说清楚了,除非碰上发神经的时候,那她们讲起来可是没完没了。现在他全明白了,我们吃晚饭,动身以前打个盹儿。” 依照这番吩咐,阿朱敏捷地摆上桌布,出去了,过了一会儿,她拿来一坛子老酒和一盘羊头肉。 张胖子逮着机会,说了好几句令人愉快的俏皮话,他发现“羊头肉”这个词碰巧也是帮口里的一种名称,是他干这一行离不开手的一种精巧的工具。 一点不假,他精神大振,或许是困为想到马上就可以大显身手了吧,他兴致勃勃,谈笑风生,理当记上一笔,以为佐证:他风趣地一口气把酒都喝了下去,粗略估计,在整个用餐的过程中,他发出的咒骂不超过八十次。 吃过晚饭——完全可以想见,永昌这顿饭的胃口实在不佳——张胖子又解决了两杯兑水的烈酒,将他自己放倒在床上,喝令南希五点钟准时叫醒他,其中用了不少骂人的话,免得南希到时候不叫他。 永昌连衣裳也没脱,就在地板上铺着的一床垫子上躺下来。南希姑娘往炉子里加了几块煤,在炉前坐下,作好了在指定时间招呼他们起床的准备。 永昌躺在垫子上,久久不敢入睡,心想阿朱不可能不抓住这个机会,把下一步的作法悄悄告诉自己。然而,姑娘一动不动,坐在火炉前沉思,不时剪去一段烛花。 永昌给期待与焦急弄得疲惫不堪,毕竟还是睡着了。 他醒来的时候,桌上已经摆满茶具,张胖子正把各种东西塞进椅背上挂着的一件大衣口袋里,阿朱在忙着准备早餐。天还没亮,屋里依然点着蜡烛。外边一片漆黑,一阵骤雨敲打着窗户,天空黑沉沉的,看来布满了乌云。 “喂,喂。”张胖子咆哮着,这时永昌已经一骨碌爬起来,“五点半了。快一点儿,要不你就吃不上早饭了,本来就晚了一些。” 永昌不一会儿就梳洗完毕,胡乱吃了一点东西,当张胖子板着脸问他的时候,他回答说自己都准备好了。 阿朱尽量不正眼看永昌,她扔过来一张手绢,要他系在脖子上。张胖子给了他一件粗布斗篷,叫他披在肩上扣上扣子。装束已毕,他伸过手去,这强盗顿了顿,随即满脸杀气地示意,那把手枪就放在他的大衣侧边口袋里。他紧紧抓住永昌的手,跟阿朱相互说了声再会,领着他出发了。 走到门边,永昌猛地转过头,盼望着能看到姑娘的眼色,然而她己经回到炉子前边的老地方,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 第172章:危险的旅行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们来到街上。这是一个令人扫兴的早晨,风疾雨猛,漫天阴云,像是要来一场暴风雨。夜里雨下得很猛,路上积起了无数的大水洼,水沟也都满了。 天空透出一道隐隐可见的微光,预示着新的一天即将来临,而这一道亮光非但没有减轻反倒加重了景物的幽暗,使街灯射出的光芒变得一片苍白,没有在湿漉漉的屋顶和凄凉的街道上洒下一丝温暖、明亮的色彩。 这一带似乎还没有人起床,房屋的窗户全都关得紧紧的,他们经过的街道也是一片沉寂,空无一人。 直到他们拐进爱斯菲尔大道,天色才总算亮起来了。灯光大多已经熄灭,几辆乡间的大车朝缓缓驶去,时而有一辆糊满泥污的公共马车咔哒咔哒地飞驰而过,车把式在赶到前边去的时候,总要惩戒性地照着呆头呆脑的大车老板来一鞭子,他们占错了车道,很可能会害得他比规定时间迟十几秒钟到站。 点着煤油灯的酒馆已经开堂,别的商号也一家接一家开始营业,路上有了零零星星的行人。 接着,络绎不绝地涌来了一群群上班的工人,头上顶着鱼筐的男男女女,装有各种蔬菜的驴车,满载活畜或是宰好的全猪全羊的双轮马车。 源源不断的人流携带着各种食品,艰难地向东郊移动着。到了商业中心区附近,喧闹声与车辆行人的往来更是有增无已。 当张胖子拉着永昌挤过菜市场之间的街道时,这种车水马龙的景象终于汇成一片喧嚣与奔忙。 天已经完全亮了,同往日没什么两样,大概一直要持续到黑夜重新来临。海螺城一半的市民迎来了他们繁忙的早晨。 这天早晨正逢赶集。地面覆盖着几乎漫过脚踝的污泥浊水,浓浊的水气不断地从刚刚宰杀的牲畜身上腾起,与仿佛是驻留在烟囱顶上的雾混合起来,沉甸甸地垂挂在市场上空。 在这一大片平地的中心,所有的畜栏,连同许许多多还可以往这片空地里挤一挤的临时棚圈,都关满了羊,水沟边的木桩上拴着三四排菜牛和牯牛。 乡下人、屠户、沿街叫买的小贩、顽童小偷、看热闹的,以及各个社会底层中的流氓无赖,密密麻麻挤成一团。 小贩打着口哨,狗狂吠乱叫,公牛边蹬蹄子边吼,羊咩咩地叫,猪嗯叽嗯叽地哼哼;小贩的叫卖声、四面八方的呼喊、咒骂、争吵;一家家酒馆里钟鸣铃响,人声喧哗;拥挤推拉,追的追,打的打,叫好的,吆喝的;市场的每一个角落都响荡着这种震耳欲聋的噪音。 一些蓬头垢面、衣衫褴楼的角色,在人群中不断跑进跑出,时隐时现,这一切构成了一副令人头晕目眩,手足无措的纷扰场面。 张胖子拖着永昌往前走,他用胳膊肘从密集的人群中拨开一条路,对那些永昌大为惊异的场面和声音毫不在意。 他有两三次跟偶然相遇的朋友点点头,对于来一番清晨小饮的多次邀请通通予以拒绝,头也不回地向前走着,直到他们摆脱这个旋涡。 “喂,小家伙,”张胖子抬眼看了看教堂的大钟,说道,“快七点了。你得走快点。走啊,别再落在后头啦,懒虫。” 说着,张胖子在小伙伴的手腕上狠命扭了一把,永昌加快步伐,变成一种介乎于快走与飞奔之间的小跑,尽力跟上这个大步流星的强盗。 他们一路上保持着这种速度,等着后边不远处一辆没拉货的马车赶上来。张胖子便尽量装出客客气气的样子,问车把式可不可以帮忙捎个脚。 “上来吧,”车把式说道,“这是你儿子?” “是啊,是我儿子。”张胖子说话时眼睛盯着永昌,一只手下意识地插进放有手枪的衣袋里。 “你爸爸走得太快了一点,是不是啊,小伙子?”车把式见累得上气不接下气,开口问道。 “没有的事,”张胖子插话说,“他习惯了。来,抓住我的手,上去吧。” 张胖子嘴里这样说,扶着永昌上了马车,车把式指了指一堆麻袋,要他在那儿躺下来,歇一会儿。 马车驶过一块又一块路牌,永昌越来越感到纳闷,不知道同伴到底要把自己带到什么地方去,马车依然载着他们不紧不慢地往前开,就好像刚刚开始这趟旅行一样。 最后,他们到了一家小酒馆前边,再走一程就要拐上另一条大路了,马车停了下来。 张胖子莽里莽撞地跳下马车,依旧抓住永昌的手不放,随即又将他抱起来放到地上,同时投过去一道狠巴巴的眼色,意味深长地用拳头在侧边衣袋上嘭嘭地拍了两下。 “再会,孩子。”车把式说。 “他在闹别扭,” 张胖子摇了摇永昌,答道,“闹别扭了。这狗崽子。你别见怪。” “我才不哩。”那人一边说,一边爬上马车。“一句话,天气可真不赖。”他赶着车走了。 张胖子眼看着马车走远了,这才告诉永昌,他可以前后左右看看,如果他有这份兴致的话,说罢又领着他上路了。 过酒店不远,他们向左拐了个弯,又折上右边一条路,他们走了很长时间,把道路两侧的许多大花园和豪华住宅甩到身后,只间或停下来喝一点酒。 奥立弗看见,有一所房子相当醒目。他们到野外游荡了几个小时,末了又回到一家客栈兼营餐饮的老店,店门口挂着的招牌已无法辨认,叫厨房炒了几样菜,就在炉灶旁边吃。 厨房是一间顶棚低矮的旧屋子,一根巨大的房梁从天花板正中横穿而过,炉子旁边放着几张高青长凳,几个身穿长罩衫的鲁莽汉子正坐在那里喝酒抽烟。 他们略略打量了一下张胖子,简直就没把永昌看在眼见赛克斯没大理会他们,他和小伙伴在一个角落里坐下来,并没有因有人在场而感到不便。 他们吃了些面条当晚饭,饭后又坐了很久,张胖子自得其乐,吸了四管烟斗,永昌认定他们再也不会赶路了。起了一个大早,又走了那么远路,他真累坏了,开始他只是在打盹,随后就被疲劳和烟草的香味所制服,不知不觉睡着了。 当张胖子一把将他推醒的时候,天已经黑尽了。他赶走睡意,坐起来,看了看四周,发现这位知名人士和一个庄稼汉模样的人正在喝酒,谈得正投机。 “那么说,你这就要去郑家桥是不是?”张胖子问。 “是啊,这就去,”那人好像已经带上了一点醉意,但也可能因此更来劲了。“再说也慢不到哪儿去。我的马回去是拉空车,不像早晨出来拉得那样重,老这么着可不行啊。真是头好牲口。” “你能不能把我和这孩子顺路捎到那儿去?”张胖子一边问,一边把酒推到新朋友面前。 “你要是马上就走,我包了,”那人从酒缸后面望着他,答道。“你是要去郑家桥?” “嗯。”张胖子回答。 “你尽管吩咐,我也走这一路,”另一位答道,“算账?” “账都算过了,是那位先生会的账。”老板娘应声说道。 “我说,”那汉子带着酒后的庄重说,“这可不行。 “干吗不行?”张胖子答道,“你帮了我们的忙,就不兴我请你喝一壶酒什么的,表示个心意?” 陌生人摆出一副老成持重的神色,将这句话推敲了一下,然后,他一把抓住张胖子的手,说他真够朋友。张胖子回答说对方是在开玩笑,因为,除非是他喝醉了,他有的是理由去证明自己是在说笑话。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跟别的客人道过晚安,便走了出去。老板娘借这功夫把杯盘碗盏收拢来,双手捧得满满的,走到门日,目送他们离去。 张胖子和永昌不再客气,管自上了马车。马的主人溜达了一两分钟,说是“替它打打气”,同时也向旅店的那个骡马夫和全世界示威,量他们也找不出同样的马,这才上了车。 接着,骡马夫奉命放松马疆。僵绳松开了,那匹马却把缰绳派上了一种非常令人讨厌的用场:大大咧咧地把缰绳甩到空中,直飞进马路对过的会客室窗户。等这一揽子绝技表演完毕,马又前蹄腾空,来了个瞬间直立,然后飞一般地跑起来,马车咔哒咔哒地响着,神气活现地出了城。 这一夜黑得出奇,湿漉漉的雾气从河上、从周围的沼泽地里升起来,在沉寂的原野上铺展开去。寒意料峭,一切都显得阴森而幽暗。 路途中谁也不说一句话,车把式不停地打瞌睡,张胖子也没有心思引他搭话。 永昌在大车角落里缩成一团,心中充满恐惧和疑虑,揣摸着枯树丛中一定有好些怪物,那些树枝恶狠狠地摇来摇去,像是面对这副凄凉的场面有着说不出的高兴似的。 当他们走过教堂时,钟正好敲七点。对面渡口窗户里亮着一盏灯,灯光越过大路,将一棵黑黝黝的杉树连同树下的一座座坟墓投入更昏暗的阴影之中。 不远的地方传来刻板的流水声,老树的叶片在晚风中微微颤动,这幅景色真像是了却尘缘时那种无声的乐章。 又走了几里路,马车停住了。两个人跳下车来。张胖子抓住永昌的手,又一次徒步朝前走去。 他们趁着夜色,趟过泥浆,继续往前走,插进黑沉沉的小路,越过寒冷广袤的荒野,一直走到能够看见前边不远处点点灯火。永昌探头仔细看了看,发现下边就是河,他们正朝桥墩走过去。 张胖子头也不回地走着,眼看就要到桥边了,突然又转向左边,朝河岸走下去。 “那边是河。”一个念头从永昌脑子里闪过,吓得他头都大了。“他带我到这个没有人的地方,是想杀死我。” 他正准备躺倒在地,为保住自己的生命作一番挣扎,却发现他俩的面前是一所孤零零的房子。这房子东倒西歪,一片破败。大门摇摇欲坠,两边各有一扇窗户,上面还有一层楼,可是一点亮光也看不见。房子里边一片漆黑,空空如也,怎么看也找不出有人居住的痕迹。 张胖子依然紧抓着永昌的手,轻轻走近低矮的门廊,把插销提起来。 门推开了,他们一起走了进去。 第173章:错误选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喂!”他们刚踏进过道,就听见一个沙哑的大嗓门嚷起来。 “别那么瞎嚷嚷,”张胖子一面说,一面闩门。“给照个亮。” 那声音嚷着说,“照个亮一把那位兄弟领进来,醒醒吧。” 说话人似乎把一只鞋拔子之类的物件朝自己所招呼的那个家伙扔了过去,要他从熟睡中醒过来,只听见一件木器哗啦一声掉到地上,接下来是一阵人们在半睡半醒时发出的那种含混不清的嘟哝声。 “听见没有?”同一个嗓门嚷道,“张胖子在走廊里,连个招呼的人都没有,你倒睡在这儿,就好像是把鸦片丸子和在饭里吃下去了似的,真是再灵验不过了。现在清醒些了,要不要用铁烛台来一下,让你完全清醒过来?” 这一番质问刚停,一双穿拖鞋的脚慌慌张张地擦着光溜溜的房间地板走了过去。从右边门里,先是闪出一道朦胧的烛光,接着出现了一个人影,这人在前边已有记载,就是那个在红花山酒馆里当小二的家伙,他老是带着那么一个从鼻子里说话的毛病。 “胖子。”狗才叫道,那份高兴劲也不知是真是假,“进来,进来吧。” “听着。你先穿好衣服,”张胖子边说边把永昌拉到前边。“快点儿。小心我踩住你的脚后跟。” 张胖子嫌永昌动作迟缓,嘟嘟哝哝骂了一句,推着他朝前走去。他们走进一间低矮昏暗、烟雾弥漫的房间。屋里放着两三张破椅子,一张餐桌和一把非常破旧的长椅。 一个男人直挺挺地躺在长椅上,两条腿跷得比头还高,正在吸一根长长的陶制烟斗。 那人穿一件做工考究的鼻烟色外套,铜纽扣,外带俗气而又刺眼的披肩背心和浅褐色厚呢马裤。 尚阿赛的脑袋或者说面部都没有多少毛发,他时不时地将几个脏得出奇的手指插进鬈发,指头上戴满了不值钱的大戒指。他的身材比中等个子略高,两条腿明摆着相当成问题,不过这种情况丝毫无损于他对自己的马靴的赞赏,他此时正怡然自得地注视着高高在上的靴子。 “老兄。”这个角色朝门口转过头去。“见到你真高兴。我简直担心你不干呢,那我只好单独冒这个险了。哦哟。” 尚阿赛以颇感意外的口气发出这一番感叹,目光落到了永昌身上,他翻身坐起来,问那是什么人。 “那个孩子,就是那个孩子啊。”张胖子把一张椅子拉到火炉旁,答道。 “笃定是老骆驼的徒弟。”尚阿赛笑嘻嘻地大声宣布。 “是的,哦。”张胖子打量着永昌,叫道。“要论清理小教堂里那班老太太的口袋,可是个顶个的宝贝儿哩。脸盘子就是他的摇钱树。” “别——别扯远了。”张胖子不耐烦地接过话头,俯身凑近斜靠在睡椅上的朋友,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尚阿赛听罢放声大笑,又惊奇地盯着永昌看了老半天。 “好了,”尚阿赛重新在椅子上坐好,说道。“趁我们在这儿坐等的功夫,给我们点吃的喝的,就当是替我们,或者说我吧,提提精神。小老弟,坐下烤烤火,歇一会儿,今天晚上你还得跟我们出门,虽说路不算太远。” 永昌没有出声,胆怯而又迷惑地看了看尚阿赛,搬了一张凳子放在壁炉旁边,坐下来,双手支住发涨的脑袋。他一点不知道自己到了什么地方,也不知道身边发生了什么事。 “来,”尚阿赛说道。“祝马到成功。”为了祝酒,他特地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空烟斗放在一旁,然后走到桌旁,斟满一杯酒,咕嘟咕嘟喝了下去,张胖子也照样来了一杯。 “给这孩子喝一口,”尚阿赛斟了半杯酒,说道。“把这喝下去。” “真的?”永昌抬起头,可怜巴巴地瞅着那个人的面孔。 “喝下去。”张胖子应声说道,“一只手在衣袋上拍了拍。“妈的,这小子比一大帮机灵鬼都要麻烦,喝,你这个不识抬举的小鬼头,喝。” 永昌叫这两个家伙凶神恶煞的样子吓坏了,赶紧把杯里的酒一口气吞了下去,随即拼命地咳嗽起来,逗得他们乐不可支,连绷着脸的张胖子也带上了一丝笑容。 这桩事了结了,张胖子美美地吃了一顿,两个家伙便倒在椅子上打起盹来。 永昌依旧坐在壁炉旁边的凳子上,裹上一床毯子,紧挨着挡灰板,直挺挺地在地板上躺了下来。 他们睡着了,或者说表面上睡着了,好一阵子,除了尚阿赛爬起来往炉子里加了一两次煤,谁也没有动一动。 永昌昏昏沉沉地打起瞌睡来,想像中仿佛自己是在黑洞洞的胡同里走迷了路,又像是在教堂墓地里游来荡去,过去一天中的这个那个场景又浮现在眼前,就在这时,张胖子一跃而起,说已经一点半了。永昌被他搅醒了。 眨眼间,另外两个人也站了起来,一齐风风火火地投入繁忙的准备。尚阿赛和他那位搭档各自用黑色大披巾将脖子和下巴裹起来,穿上大衣。 尚阿赛打开食橱,从里边摸出几样东西,急急忙忙地塞进他俩的口袋,“你的家伙呢?” “我带着呢。”张胖子回答。 “面纱、钥匙、打眼锥黑灯——没落下什么吧?”尚阿赛把一根小铁撬绑在大衣内襟的一个套环上问道。 “忘不了,”同伴答道,“给他们带几根木棒去。时候到了。” 说罢,他从同伴手中接过一根大棒,同伴已经把另一根递给了张胖子,自己正忙着替永昌戴斗篷。  “走吧。”张胖子说着,伸出一只手。 少有的长途跋涉,周围的气氛,被迫喝下去的酒,永昌已经叫这一切弄得晕头转向,他机械地把手伸给张胖子握住,他伸出手来就是这个目的。 张胖子说道,“瞧瞧外边。” 那家伙朝门口走去,回来报告说一点动静也没有。两个强盗一左一右把永昌夹在中间走出门去。 外边夜色正浓。雾比前半夜浓多了。尽管没下雨,空气却还是那样潮湿,出门没几分钟,永昌的头发、眉毛便叫四下里飘浮着的半凝结状的水汽弄得紧绷绷的了。 他们过了桥,朝着他先前已经看见过的那一片灯火走去。路程井不太远,他们走得又相当快、不久便到了。 “从镇上穿过去,”张胖子低声说,“今儿晚上路上不会有人看见我们。” 尚阿赛同意了。他们急匆匆地走过这座小城的正街。夜静更深,街上一片寂寥冷落,间或一家住户卧室里闪出昏暗的灯光,偶尔几声嘎哑的狗叫划破黑夜的沉寂。街上音无人迹。他们出城的时候,正赶上教堂的钟敲两点。 他们加快脚步,往左踏上一条大路。约莫走了四里路,三个人在孤零零的一所四周有围墙的宅院前边停住脚步。 尚阿赛几乎没顾得上歇口气,一转眼就爬上了围墙。 “先递那小子,”尚阿赛说道,“把他托上来,我抓住他。” 永昌还来不及看看四周,张胖子已经抓住他的两条胳臂,三四秒钟以后,他已经躺在围墙里边的草地上了,紧跟着张胖子也跳了进来。三个人蹑手蹑脚地朝那所房子走去。 永昌这时才明白过来,这次远行的目的即便不是杀人,也是入室抢劫,痛苦与恐惧交相袭来,使他几乎失去理智。他把双手合到一块儿一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压抑的惊叫,眼前一阵发黑,惨白的脸上直冒冷汗,两条腿怎么也不听使唤,一下子跪倒在地_ “起来。”张胖子气得直哆嗦,从衣袋里拔出手枪,低声喝道。“起来,不然我叫你*溅到草地上。” “啊。放了我吧。”永昌哭叫着,“让我跑到一边去,死在野地里吧。我再也不到这边来了,再也不了,再也不了。求你们可怜可怜我,别叫我去偷东西,饶了我吧。” 那家伙听到这一番冲着自己发出的恳求,不由得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扣上了扳机,尚阿赛一把打掉他手中的枪,用一只手捂在孩子的嘴上,拖着他往那所房子走去。 “嘘。”那家伙叫道,“这儿可不兴这一套。再说一个字,我也要收拾你,叫你脑袋开花。那样没一点响动,保准可靠,而且更文雅一些。喂,把窗板撬开。我敢发誓,他胆子大些了。我见过有些他这个年龄的老手在冷嗖嗖的晚上来这一套,一两分钟就没事了。” 张胖子一边把老骆驼骂了个狗血喷头,居然派永昌来干这个差使,一边使足了劲,悄没声地用撬棍干了起来。折腾了一阵,尚阿赛又上前帮忙,他选中的那块窗板便摇摇晃晃地打开了。 这一扇格子窗很小,离地面大约五英尺半,位于这所房子后部的走廊尽头,那里可能是洗碗间或者小作坊。 窗洞很小,宅子里的人可能认为在这里严加防范没有什么价值,然而,这个窗子已经大得足以让一个像永昌这种个头的小孩钻进去。 张胖子略施小计便制服了紧闭着的窗格,窗子顷刻间也大打开来。 “给我听着,小兔崽子,”张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盏可以避光的灯,将灯光对准永昌的脸,压低声音说道。“我把你从这儿送进去,你拿上这盏灯,悄悄地照直往面前的台阶走上去,穿过小门厅,到大门那儿去,把门打开,我们好进来。” “大门上头有个门闩,你够不着,”尚阿赛插嘴说,“门厅里有椅子,你弄一把站上去。那儿有三把椅子,上边画着一头挺大的蓝色独角兽和一把金色的草叉,是这家老太太的纹章。” “你就不能少说两句,嗯?”尚阿赛瞪了他一眼。“通房间的门是不是开着的?” “大开着呢,”张胖子为了保险,往里边瞅了瞅,答道。“妙就妙在他们老是让门开着,用搭钩挂住,狗在那地方有个窝,这样一来它睡不着的时候可以在走廊里来回溜达。哈哈!今儿晚上把狗引开了。干得真漂亮。” 第174章:意外之吻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尽管张胖子说话时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也没笑出声来,赛阿尚还是专横地要他把嘴闭上,动手干活。 张胖子住嘴了。他把自己那盏灯掏出来,放在地上,然后用脑袋顶住窗户下边的墙,双手撑住膝盖,站得稳稳当当,用自己的背搭成一级台阶。 台阶刚搭起来,赛阿尚就爬了上去,光把永昌的双脚轻轻选进窗户,稳稳地将他放到地上,但却没有松开他的衣领。 “拿上这盏灯,”张胖子朝屋子里望了望说,“看见你面前的楼梯没有?” 永昌吓得魂飞魄散,好容易说了一声“看见了”。张胖子用枪口指了指当街的大门,简略地提醒永昌留神,他始终处于手枪射程之内,要是他畏缩不前,立刻就叫他送命。 “这事一分钟就办妥了,”张胖子的嗓门依然压得很低。“我一放手,你就去。听着!” “怎么啦?”另一个家伙打着耳语说。 他们紧张地听了听。 “没事,”张胖子说着,放开了永昌。“去吧。” 在这短短的时间里,永昌恢复了知觉。他拿定主意,一定要奋力从门厅冲上楼去,向这家人报警,就算自己这样做会送命也不怕。主意已定,他立刻轻手轻脚地朝前走去。 “回来。”张胖子猝然大叫起来,“回来。回来。”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突然打破了,紧接着又是一声高喊,永昌手里的灯掉到地上,他不知道究竟应该上前,还是应该逃走。 喊声又响了起来——前边显出一点光亮——他的眼前浮动着一团幻影,那是楼梯上边两个惊慌失措。衣冠不整的男人——火光一闪——一声巨响——烟雾——哗啦啦,不知什么地方有东西打碎了——他跌跌撞撞地退了回去。 张胖子已经不见了,但转瞬间又冒了出来,趁着烟雾还没消散,一把抓住永昌的衣领。他用自己的手枪对准后边的人开火,那两个人往后退去,他赶紧把永昌拖上去。 “胳臂抱紧些,”张胖子边说边把他从窗口往外拽。“给我一块围脖,他中了枪子了。快。这小子淌了那么多血。” 一阵响亮的钟声混合着枪声。人的喊叫声传了过来,永昌感到有人扛着自己一阵风似的走在高低不平的地上。远外的喧闹声渐渐模糊,一种冰冷的感觉偷偷地爬上孩子的心头,他什么也看不清听不见了。 这大夜里天气格外寒冷。雪垫在地面上,凝结成厚厚的一层硬壳。只有飘撒在小路、角落里的团团积雪才感受到了呼啸而过的朔风,风找到了这样的战利品,似乎越加暴躁地滥施淫威,气势汹汹地抓起雪片抛到云端,把雪搅成难以计数的白蒙蒙的旋涡,撒满天空。 夜,萧瑟,黑暗,刺骨的寒冷。在这样的夜晚,家境优裕,吃饱穿暖的人们围坐在熊熊的炉火旁边,为自己舒适的家而感谢上苍。无家可归。 饥寒交迫的人们则注定只有倒毙路旁的命运。遇到这种时候,多少备受饥饿折磨的流浪者在那些空荡荡的街头巷尾闭上了双眼。就算他们罪有应得,咎由自取吧;反正他们再也不会睁开眼睛来看一个更为悲惨的世界了。 这不过是门外的光景罢了。眼下,育婴堂的女总管柯太太正坐在自己的小房间里,面对着欢腾跳跃的炉火。 这所育婴堂就是永昌出生的地方,前边已经向读者介绍过了。柯太太往一张小圆桌看了一眼,一副怡然自得的神气,桌上放着一个跟圆桌很相称的托盘,女总管们心满意足享用一餐所需要的一切,托盘里应有尽有。 事实上,柯太太正打算喝杯茶解解闷。她的目光掠过圆桌落到壁炉上边,那儿有一把小得不能再小的水壶正用小小的嗓门唱着一首小曲,她内心的快感显然平添了几分——确确实实,柯太太笑出来了。 “哎,”女总管把胳膊肘依在桌子上,若有所思地望着炉火,自说自话起来。“我敢担保,我们人人都有很多理当感恩的东西。多了去了,可惜的是我们不知道。啊。” 柯太太悲哀地摇了摇头,像是对那些愚昧无知的贫民居然不明白这一点深感痛惜似的,她将一把银汤匙插进一个茶壶里,着手熬茶。 真是的,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就足以打破脆弱心灵的平静。黑色的茶壶真小,很容易漫出来,柯太太正在探讨道德问题,壶里的茶溢了出来,柯太太的手给轻微地烫了一下。 “该死的茶壶!”可敬的女总管骂了一句,忙不迭地把茶壶放在炉边。“愚蠢的小玩意儿,只能盛两杯,谁拿着都没用。”柯太太顿了一下,“除了像我这样一个孤单寂寞的女人。天啦!” 女总管颓然倒在椅子上,又一次将胳臂肘靠在桌上,自己凄苦的命运涌上心头。小小的茶壶,不成双的茶杯,在她心里唤起了对柯尼先生的哀思,他告别人世已经二十五年有余,她承受不住了。 “我再也找不到了,”柯太太怪里怪气地说,“再也找不到了——像那样的。” 谁也不知道这话是指那位作丈夫的呢,还是指茶壶。想来应当是后者,因为柯太太说话时眼睛一直盯着茶壶,随后又把茶壶端起来。她刚品过头一杯茶,就被门上传来的一记柔和的敲门声打断了。 “喔,进来。”柯太太的话音十分尖锐。“照我猜,准是那几个老婆子要死了。她们老是挑我吃饭的时候去死。别站在那儿,把冷气放进来,真是的。什么事啊,唔?” “没什么事,太太,没事。”一个男子的声音回答。 “哦哟哟。”女总管发出一声惊呼,嗓门变得柔和多了。“是布尔先生吗?” “乐意为您效劳。”说话的正是布尔先生,他刚在门外擦去鞋上的污泥,抖掉外套上的雪花,这才一只手捏着三角帽,另一只手提着一个包袱走进来。“要不要把门关上,太太?” 女总管有些难为情,迟迟没有回答,关上门会见布尔先生多少有点不成体统。布尔趁她正在犹豫,不待接到进一步的指示,便把门关上了,他也确实冻坏了。 “天气可真厉害,布尔先生。”女总管说。 “厉害,太太,是那话,”布尔先生答道,“这天气跟教区过不去啊,太太。单是这一个该死的下午,我们就拿出去,柯太太,我们就拿出去馒头二十个,他们那帮穷鬼还嫌不够。” “当然嫌不够喽,布尔先生,他们什么时候满足过?”女总管说着呷了一口茶。 “什么时候,太太,是这话呀。”布尔先生答道,“可不,眼下就有一个男的,考虑到他有老婆和一大家人,领了馒头,分量都挺足的。他道谢了没有,太太,他道谢了没有?真连一个铜板都不值。他干什么来着,太太,又来要几块煤,他说了,只要满满一小手绢。煤。他要煤干吗?用来烤他的馒头,然后又回来要更多的。太太,这些人老是这一套,今天给了他们满满一围裙的煤,后天又会来再要一围裙,脸皮真厚,跟石膏一样。” 女总管表示自己完全赞同这一精辟的比喻,布尔先生接着说道,“我绝没有见过有什么东西像这么黑的。前天,有个男人——太太,您是过来人,可以说给您听听——有个男人,身上几乎一丝不挂,跑到我家门口去了,当时正请人吃饭,柯太太,他说非得要领点救济不可。他怎么也不肯走,客人都很生气,我给了他一袋馒头。这个忘恩负义的坏蛋,居然说:“我的天啦,这点东西能有什么用?还不如给我一副铁边眼镜” 我气得半死,要把东西收回。“你甭想得到别的东西了。” 那个无赖说:“那我就去死在大街上。” 我说:“啊,不,你不会的。” “哈哈!”女总管插嘴说,“布尔先生,后来呢?” “太太,”布尔先生回答道,“他走了,后来果真死在街上了。死脑筋的穷鬼总是有的,你有什么办法。” “我简直不敢相信。”女总管强调指出。“不过,布尔先生,难道你不认为街头救济再怎么说也是一件非常糟糕的事情吗?你是一位很有见识的人,应该知道,你说说。” “柯太太,”男人们感觉到自己在见识上高人一等时常有的那种笑容在脸上荡漾开来。“街头救济的首要原则就是,专拣穷棒子们不需要的东西给他们,然后他们就再也不想来了。” “我的天啦!”柯太太嚷了起来。“那么说,也是一件好事罗!” “是的,太太,你我之间说说也无妨,”布尔先生回答。 “这一路可别把你冻坏了,布尔先生。”女总管说道。 “风挺厉害的,太太,”布尔先生一边回答,一边将衣领翻上去。“能把人耳朵割下来。” 女总管的目光从小茶壶移到了教区干事的身上,他正朝着门口走去。布尔咳嗽一声,正准备向她道晚安,女总管红着脸问了一声,莫非——他莫非连茶也不肯喝一杯? 话音刚落,布尔先生立刻重新翻下衣领,把帽子和手杖放在一张椅子上,将另一张拖到桌边。他慢吞吞地在椅子上坐下来,借这功夫朝那位女士看了一眼。她的两只眼睛正牢牢盯住那个小小的茶壶。 布尔先生又咳嗽了一声,露出一丝笑意。 柯太太站起来,从壁橱里取出另一副杯碟。她坐回椅子上的时候,又一次与布尔先生含情脉脉的目光相遇了,脸顿时变得绯红,赶紧埋头替他沏茶。 布尔先生又咳嗽了一声——这一声比先前响得多。 “你喜欢喝得甜一点,布尔先生?”女总管手里端着糖缸,问道。 “我爱喝很甜的,真的,太太。”布尔先生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柯尼太太。 茶彻好了,默默无言地递到了手中。布尔先生在膝盖上铺了一张手帕,以免面包屑弄脏了他那条漂亮的紧身裤,开始用茶点。 为了使这类赏心乐事多点变化,他不时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不过这并没有给他的胃口带来不良影响,恰恰相反,茶和面包下肚倒像是越发顺当了。 “我发现你养了一只猫,太太,”布尔先生一眼看见,一只猫周围是她的一家子,正偎在炉前取暖。“我敢说,还有小猫。” “布尔先生,你想像不出我多么喜欢它们,”女总管回答,“它们是那样快活,那样淘气,又那样招人喜欢,简直成了我的伙伴了。” “真是些可爱的小动物,太太,”布尔先生深表赞同,“那么驯良。” “噢,可不是嘛。”女总管兴致勃勃地说,“它们对自己的家那么有感情,我敢担保,这真是一大乐趣。” “柯太太,夫人,”布尔先生慢吞吞地说,一边用茶匙替自己计算着时间。“我是说,夫人,不管大猫小猫,能跟你住在一块儿,夫人,倒会对这个家没感情,夫人,那准是头蠢驴。” “喔,布尔先生。”柯太太提出抗议了。 “不顾事实不行,太太,”布尔先生慢悠悠地挥动着茶匙,显得情意绵绵,颇为庄重,给人留下了加倍深刻的印象。“我会不胜荣幸,亲自动手淹死这样的猫。” “你可真是一个铁石心肠的男人,”女总管一边伸出手来接布尔先生的茶杯,一边活泼地说。“还得加上一句,心肠忒硬的男人。” “心肠忒硬,太太,心肠硬?”布尔先生把茶杯递过去,没再说下去,柯太太接过杯子,他顺势掐了一下她的小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张开两个巴掌在自己的滚边背心上拍了拍,稍许把椅子从壁炉旁挪开了一些。 柯太太和布尔先生本来是相对而坐,中间隔了一张圆桌,面前是壁炉,两人之间的间隔说不上很大。 可以想见,布尔先生这时正从壁炉前往后退,人依然挨着桌子,这样便增大了他与柯太太之间的距离——这一举动无疑会受到一些考虑周到的读者褒奖,看作是布尔先生这方面的一个了不起的豪侠举动。 布尔先生此时多多少少正受到时间、地点和机会的诱惑,某种充满柔情蜜意的废话就要脱口而出,似乎就会大大有失体面。 无论布尔先生意向如何,不幸的是,前边已经两次提到,桌子是圆的,布尔先生一点一点地挪动椅子,自己与女总管之间的距离不一会儿便开始缩短,他继续沿圆周外缘移动,不失时机地把自己的椅子往女总管坐的那把椅子挨过去。千真万确,两把椅子相碰了,与此同时,布尔先生停了下来。 在这个时候,女总管如果把椅子往右边挪一挪,就会引火上身,要是往左边挪,肯定栽进布尔先生的怀里,于是,她坐着一点没动,又递了一杯茶给布尔先生。 “柯太太,心肠忒硬吗?”布尔一边搅动着茶,一边抬起头来,盯着女总管的脸,说道。“你心肠硬不硬,柯太太?” “天啊!”女总管嚷道,“这样稀奇的问题,你一个单身汉也问得出来,布尔先生,你问这个干吗?” 布尔先生把茶喝了个一滴不剩,又吃了一片面包,抖掉膝盖上的碎屑,擦了擦嘴,不慌不忙地吻起女总管来。 “布尔先生,”这位考虑周到的女士低声嚷嚷着,这一阵恐慌来得非同小可,她简直说不出话来。“布尔先生,我要喊啦。”布尔没有回答,反而以一种缓慢而又不失尊严的姿势伸出胳臂,挽住女总管的腰。 正当这位女士声称自己要喊出来的功夫——对于这种得寸进尺的放肆行为,她理所当然是要喊的——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这种意图变成了多余的。 一听有人敲门,布尔先生分外敏捷地跳到一边,开始使劲地掸去酒瓶上的灰尘,女总管厉声问谁在那儿。值得一提的是,她的嗓门已经完全恢复了那种不折不扣的官腔,这是一个奇妙的实例,说明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可以有效地抵消极度恐惧造成的影响。 “夫人,劳您的驾,”一个干瘪的,相貌奇丑的女人从门口把脑袋伸了进来。“老沙快玩完了。” “哟,跟我有什么关系?”女总管怒气冲冲。“他要死又留不住她,对不对?” “是的,是的,夫人,”老妇人回答,“没人留得住,他压根治不好了。我见过许多人死,小宝宝,身强力壮的男人,都见过,我知道死的时候是什么光景。可他心里放不下,一口气很难咽下去,他说有话要说,你非得听一听。夫人,你要是不去一趟,他绝不安安生生死去。” 听到这消息,柯太太嘟嘟哝哝,冲着那些个老婆子就是一通臭骂,她们非得故意打搅一下上司才肯闭上眼睛,随后匆匆抓起一条厚实的围巾裹在身上,开门见山地请布尔先生等自己回来再走,说是怕要发生什么特别的事情。 柯太太吩咐报信的老太婆腿脚利索些,免得在楼梯上磨磨蹭蹭折腾一晚上,然后跟在老太婆后边走出房间,脸色十分阴沉,骂骂咧咧地去了。 布尔先生独自留下来以后的举动颇为令人费解。他打开壁橱,翻柯太太的东西。上述种种好奇心得到满足之后,他把三角帽歪戴在头上,一本正经地踏着舞步,绕着桌子转了四个花样不同的圈子。这一番非同寻常的表演结束了,他摘下帽子,背朝火炉,仰摊在椅子上,像是正在脑子里开列一张家具明细清单似的。 第175章:身世之谜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女总管房间里的谧宁气氛被那个老婆子打破了,老太婆担任报丧人倒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她上了年纪而且弯腰驼背,瘫软的手脚直打哆嗦,脸歪嘴瘪,还老是咕咕哝哝地翻白眼,看她那个样子,与其说是造化之功,还不如说像是一个信笔涂抹出来的怪物。 出自造化的姣好面孔留下来供我们欣赏的是多么稀少。世间的操劳、悲哀、饥饿,可以改变人们的心灵,也会改变人们的面容。 只有当种种烦恼逝去,永远失去了它们的控制力时,翻覆汹涌的云层才会消散,留下清朗的容颜。 死者的面容即便已经完全僵化,也往往会现出久已被人忘怀的那种熟睡中的婴儿的表情,恢复初生时的模样。 这些面容又一次变得那样平静,那样温和,一些从欢乐的童年时代就了解他们的人在灵柩旁边肃然跪下,仿佛看见了天使下凡。 干瘪老太婆磕磕绊绊地穿过走廊,登上楼梯,嘴里嘟嘟哝哝,含混不清地回答女总管的责骂。她终于撑不住了,便停下来喘口气,把灯递到柯尼太太手里,自己在后边歇一歇,再尽力跟上去,她的上司越发显得敏捷了,照直走进患病的妇人住的屋子。 这是一间空荡荡的阁楼,前边尽头处点着一盏昏暗的灯。另外一个老太婆守候在床边,医生的徒弟站在火炉旁。 “柯太太,晚上真够冷的。”女总管走进门去,这位年轻人说道。 “确实很冷,先生。”柯太太操着最谦和的腔调回答,一边说,一边行了个礼。 “你们应当要搞稍好一点的煤,”医生抓起锈迹斑斑的火钳,将炉子上的一大块煤敲碎。“这种东西根本对付不了一个寒冷的夜晚。” “那是上面选购的,”女总管答道,“他们至少应该让我们过得相当暖和,我们这些地方够糟糕的了。” 病人发出一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哟。”年轻人朝床边转过脸去,似乎他先前已经把患者完全忘记了。“柯太太,没指望了。” “没指望了,是吗?”女总管问道。 “他要是拖得过两小时,我才会觉得奇怪呢,”见医生说话时一门心思全放在牙签的尖头上。“整个系统崩溃了。老太婆,他是在打瞌睡吧?” 护士在床前俯身看了一下,肯定地点了点头。 “只要你们不惹出乱子,他或许就这样去了,”年轻人说道,“把灯放到地板上,那儿她看不见。” 护士照吩咐做了,与此同时,她摇了摇头,意思是这个人不会那么轻易死的。办完事情,她又回到另一个看护身旁的座位上,她的这位同伴此时也已经回到房间里。 柯太太一脸的不耐烦,裹了裹围巾,在床下首坐下来。 医生削好牙签,便一动不动地立在火炉前边,足足剔了十来分钟牙齿,然后也显得越来越不耐烦,  他向柯太太说了几句客套话,蹑手蹑脚地出去了。 她们默不作声地坐了好一会,两个老太婆从床边站起来,蜷缩在炉火近旁,伸出皱巴巴的双手取暖。火苗把一团惨白的亮光投射到她们枯槁的脸上,将她俩那副丑八怪的样子照得更加狰狞可怕。她们将就着这种姿势,低声交谈起来。 “我走了以后,他说了什么没有?”报丧的那一位问道。 “一个字也没说,”另一个回答,“有一阵子,他照着自己的胳臂又是扯又是拧,我把他的手逮住,没多久她就睡着了。他身上没多大力气,所以我轻轻松松就把他制服了。” “大夫说过给他一点热酒,喝了没有?”前一位问道。 “我本想给她灌下去,”另一个回答,“可他牙咬得紧绷绷的,手死死地抓住杯子,没法子,我只好把杯子缩回来,就那么把它给喝了,倒真不赖哩。” 两个丑八怪提心吊胆地回头看了一眼,断定没有人偷听,又往壁炉前凑了凑,开心地嘻嘻笑了起来。 “我心里有数,”先开口的那一位说,“他照样会来这一手,过后打个哈哈就算了事。” “那是啊,”另一个答道,“我这副老眼见得多了——嗨,这双老手还摸过呢。我给她打下手,总有几十回了吧。” 老太婆说着,哆哆嗦嗦地伸出手指,在面前洋洋得意晃了晃,又把手伸进衣袋胡乱摸了一气,掏出一个早已褪色的旧白铁鼻烟盒,往同伴伸过来的手心里抖出了几颗鼻烟粉末。两人正在受用,女总管本来一直在悻悻不止地等着那个生命垂危的人从昏迷中苏醒过来,这时也走过来,同她们一块儿烤火,她厉声问到底得等多久。 “夫人,要不了多久,”第二个老太婆抬起头来,望着病人的脸说。“我们谁也不会等不来阎王爷的。别着急,别着急。阎王爷很快就会上这儿来看我们大伙儿了。” “住嘴,你这个疯婆子。”女总管正颜厉色地说,“你,给我说实话,她以前是不是这样?” “常有的事。”第一个老太婆答道。 “不过再也不会这样了,”另一个补充说,“就是说,他顶多再醒来一回——您得留神,夫人,那也长不了。” “管它长啊短的,”女总管暴躁地说,“她就是醒过来也看不见我在这儿,当心着点,你们俩,看你们还敢平白无故打搅我,给院里所有的人送终压根儿不是我分内的事,我才——不说了。当心着点,你们这些鬼老婆子,真不识相。你们要是再敢糊弄我,我会立刻收拾你们的,话说在前头。” 她正想匆匆走出房间,两个妇人朝病床转过身去,忽然齐声大叫起来,柯太太不禁回头看了看。原来病人直挺挺地坐了起来,朝她们伸出胳臂。 “那是谁?”他用空洞的声音嚷道。 “嘘,嘘。”一个妇人俯身对她说,“躺下,躺下。” “我再也不躺下了。”病人挣扎着说,“我一定要告诉他。上这边来。近一点。让我悄悄告诉你。” 他一把抓住女总管的肩膀,按进床边的一把椅子里,刚要开口,又扭头看了一眼,发现那两个老太婆正朝前躬着身子,姿势很像一班心情急迫的听众。 “把她们撵走,”病人昏昏沉沉地说,“快啊,快啊。” 两个干瘪老太婆一起大放悲声,开始倾吐无数可怜巴巴的哀叹,苦命的好人竟然病得连自己最知心的朋友都不认识了,她俩作出种种保证,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他的。 这时,她俩的上司把两个人推了出去,关上房门,又回到床边。两个老太婆被赶出来以后,腔调也变了,她俩透过锁眼直嚷嚷,说老家伙喝醉了,这一点的确不是不可能的,除了医生给他开的一剂用量适中的鸦片而外,她正在最后一次品尝的掺水的酒效力下受煎熬,那是这两个可敬的老太婆出于一片好心,背地里让她喝下去的。 “现在你听着,”濒临死亡的老头大声地说,好像正在拚命挣扎,企图重新点燃一颗即将熄灭的生命火花。“就在这间屋子——就在这张床上——我伺候过一个人儿,她给带进育婴堂来的时候,脚上因为走路弄得全是伤痕,糊满了尘土和血迹。她带来一个男孩。让我想想——那又是哪一年。” “管它哪一年,”那位心情不好的听众说道,“她怎么了?” “唉,”病人喃喃地说,又恢复了先前昏昏欲睡的状况,“她怎么了?——她怎——我想起来了。”她喊叫起来,身体剧烈地抖动着,脸上腾起一团红晕,两只眼睛凸了出来——“我偷了她的东西,是我偷的。她身子还没冷——我跟你说,我把那东西偷走的时候,她还没变冷呢。” “偷了什么?”女总管大喊大叫,样子像是在喊救命。 “这个!”病人用手捂住对放方的嘴,回答说。“她唯一的东西了。她需要衣裳挡挡风寒,需要东西吃,她却把这个保存得稳稳当当,放在心口上。我告诉你,这可是金的。值钱的金子,可以用来保住她的命。” “金子!”女总管应声说道,病人向后倒去,她急不可待地跟着俯下身来。“说啊,说啊——是啊——是什么东西?那个当妈的是谁?什么时候的事?” “她嘱咐我好好保存着,”病人*了一声,答道,“她托付了我,我是唯一在她身边的人。她头一回把挂在脖子上的这个东西拿给我看的时候,我就已经在心里把它偷走了。” “知道什么?”对方问道,“说啊。” “孩子长得真像他母亲,”病人絮絮叨叨地说,没有理会这个问题。“我一看到他的脸,就再也忘不了了。苦命的姑娘。苦命的姑娘。她还那么年轻。多温驯的一只小羊羔啊。等等,要说的还多着呢。我还没全部告诉你吧,是不是?” “没有,没有,”女总管一边回答,一边低下头,全力捕捉这个垂死的人说出的每一个字,她的话音已经越来越低微。“快,来不及了。” “那个当妈的,”病人说话比先前更吃力了,“那个当妈的,死亡的痛苦一来到她身上,她就凑在我耳边小声说,只要她的宝宝活着生下来,还能长大的话,那一天总会来的,到时候他听到人家提起自己苦命的妈妈是不会感到丢脸的。“不管是男孩还是姑娘,在这个乱糟糟的世道上,你总得替这孩子安排几个好人,你得可怜一个孤苦伶丁的孩子,不能扔下不管啊!”’ “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他们叫他永昌,”病人有气无力地回答,“我把金首饰给偷走了,是——” “对呀,对呀——是什么东西?”对方大叫一声。 她急迫地向老太婆弯下腰来,想听到她的回答,又本能地缩了回去。老头子再一次缓慢而僵硬地坐起来,双手紧紧抓住床单,喉咙里咕嘟咕嘟地发出几声含混不清的声音,倒在床上不动了。 “死硬啦。”门一打开,两个老妇人冲了进来,其中一个说道。 “总归到底,什么也没说。”女总管应了一句,漫不经心地走了出去。 两个老太婆显然正忙着准备履行自己那份可怕的职责,什么也顾不上答理,她们留下来,在尸体周围徘徊着。 第176章:不知所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老骆驼一直跑到街角,才开始从坏消息造成的影响中回过神来。他丝毫也没有放慢自己异乎寻常的脚步,仍然疯疯癫癫地向前跑去。突然,一辆马车从他身边疾驶而过,行人见他险些葬身车底都不约而同地大叫起来,他这才吓得回到人行道上。 老骆驼尽量绕开繁华街道,躲躲闪闪地溜过一条条小路狭巷,最后来到了红花山。到了这里,他的步子迈得更快了,他毫不拖延,又折进了一条短巷。直到这时,他好像才意识到已经进入了自己的地盘,便又恢复了平日那副懒洋洋的步态,呼吸似乎也比较自由了。 这条狭窄阴暗的巷子通往红花山。巷内好几家肮脏的铺子里都摆着一扎扎种类齐全、花色繁多的旧丝手绢,从小偷手里收购这些东西的商贩就住在铺子里。 千百条手中在窗外的竹钉上晃来晃去,或者在门柱上迎风招展,货架上也放满了手巾。这里虽说肮脏,却也有自己的理发店、茶馆、酒店和肉铺子。 这是一个自成体系的商业区,小偷小摸的销赃市场。从清晨到黄昏来临,都有一些沉默寡言的商贩在这一带逛游,他们在黑黝黝的后厢房里洽谈生意,离去时也和来的时候一样神秘莫测。 在这里,裁缝、鞋匠、收破烂的都把各自的货物摆出来,这对小偷来说无异于广告牌。污秽的地窖里囤积着废旧铁器、骨制品、成堆的毛麻织品的边角零料,散发着霉臭味,正在生锈腐烂。 老骆驼正是拐进了这个地方。他跟胡同里那些面黄肌瘦的住户十分熟识,走过去的时候,好些正在店铺门口做买卖的人都亲热地向他点头致意,他也同样点头回礼,只此而已,没有多的话。 他一直走到这条胡同的尽头才停住脚步,跟一个身材瘦小的店家打招呼,那人硬挤在一把儿童座椅里,正坐在店门日抽烟斗。 “喂,只要一看到你,老骆驼,瞎子也能开眼。”这位可敬的买卖人说着,对老骆驼向自己请安表示感谢。 “这一带也太热了点。”老骆驼扬起眉毛,双手交叉搭在胳臂上,说道。 “是啊,我听说过这种牢骚,有一两次了,”老板回答,“不过很快就会凉下来的,你没发觉是这么回事?” 老骆驼赞同地点了一下头,指着红花山方向问,今晚有没有人上那边去。 “你说的是瘸子酒店?”那人问道。 老骆驼点了点头。 “我想想,”老板想了一会儿,接着说道,“有的,总有六七个人上那儿去了,据我所知。你那兄弟好像不在那儿。” “没看见张胖子,是吗?”老犹太带着一脸的失望问道。 “并未在场,”小个子摇摇头,说了一句蹩脚的本地话,样子十分阴险。“今晚你有什么货要给我?” “今晚没有。”老骆驼说罢转身走了。 “老骆驼,你是不是上瘸子店去?”小个子在后边叫他,“等一等。就算在那儿陪你喝两盅也行。” 老骆驼只是扭头看了一眼,挥了挥手,表示自己情愿一个人去,再说了,那小个子要从椅子上挣脱出来也确实不容易,当他好不容易站立起来时,老骆驼已经消失了。 魏老头踞起脚尖,满心以为还能看见他的人影,可希望落空了。他只得又把身子挤进小椅子里,跟对面铺子里一位老太婆彼此点头致意,其中显然搀和着种种猜疑和不信任,然后又派头十足地叼起了烟斗。 这家酒店的招牌,一班常客习惯上管它叫瘸子店,张胖子和他的狗已经在这家酒店露过面。 老骆驼跟一个男人打了个手势,就照直上楼,打开一扇房门,悄悄溜了进去。他用一只手挡住亮光,焦急地向四周看了看,看样子是在找人。 屋子里点着两盏煤气灯,窗板紧闭,褪色的红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不透一点光。天花板漆成了黑色,反正别的颜色也会被烛火熏黑的。 室内浓烟滚滚,乍一进去,简直什么东西也分辨不出来。不过渐渐地,部分烟雾从打开的门口散出去,可以看出屋子里是一大片和涌进耳朵的噪音一样乱糟糟的脑袋。 随着眼睛逐渐适应环境,旁观者看得出室内来客众多,男男女女挤在一条长桌的周围,听一个女人唱小曲儿。 老骆驼轻手轻脚地走进去,那位姑娘的手指以弹奏序曲的方式,飞快地滑过琴弦,结果引来了要求点歌的普遍呼声。 鼓噪停息之后,这位姑娘为大家献上了一支民谣,赢得一片喝彩。 真正有意思的还在于观察一下某些超群出众的面孔。店主是一个粗俗暴躁、膀大腰圆的家伙,演唱进行的时候,他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个不停,像是陶醉在欢乐之中似的,他一只眼观察着发生的一切,一只耳朵聆听着人们议论的每一件事。 他身边的姑娘面带职业上的淡漠,接受大家的赞誉,把越来越喧闹的崇拜者献上的烈酒喝下去。这些崇拜者脸上流露出的邪恶表情几乎可以说应有尽有,而且几乎是每一个阶段的都有,正是他们脸上这种可憎可恶的表情让人非看一眼不可。 他们脸上的奸诈、凶恶和不同程度的醉态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女人——有几个女人还保留着最后一丝若有若无的青春气息,几乎眼看就要褪去。 另外一些女人已经丧失了作为女性所具有的一切特征和痕迹,展现出来的不过是*和犯罪留下的一具令人恶心的空壳,有几个还仅仅是姑娘,其余的是些少妇,都还没有度过生命的黄金时代——构成了这幅可怕的画面上最阴暗最凄凉的部分。 老骆驼感到烦恼的并不是什么高尚的感情,当这一切正在进行的时候,他急切地顺着一张张面孔看过去,但显然没有看见要找的那个人。 接着,他终于捕捉到了老板的目光,便微微向他招了招手,跟进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离开了房间。 “有什么事?”那人尾随着来到楼梯口,问道。“你不跟大伙一块儿乐乐?他们一定高兴,个个都会很高兴。” 老骆驼烦躁地摇了摇头,低声悦:“他在这儿吗?” “不在。”那人回答。 “也没有张胖子的消息?”老骆驼问。 “没有,”那人答道,他正是瘸子店老板,“非等到平安无事了,他不会出来活动。我敢肯定,那边查到线索了,只要他动一动,立刻就会把这档子事搞砸了。他一点没事,要不我也该听到他的消息了。我敢打赌,张胖子会办得稳稳当当的。那事就交给他了。” “他今天晚上会来这儿吗?”老骆驼和先前一样,把这个“他”字说得特别重。 “你是指?”老板迟疑地问。 “嘘!”老骆驼说,“是啊。” “肯定会来,”老板从表袋里掏出一块金表。“刚才我还以为他在这儿呢,你只要等十分钟,他准——” “不,不,”老骆驼连声说道,他好像尽管很想见一见此人,又因为他不在而感到庆幸。“你告诉他,我来这儿找过他,叫他今天晚上一定到我那儿去。不,就说明天。既然他没在,那就明天好了。” “好吧。”那人说,“没别的事了?” “眼下没什么要说的了。”老骆驼说着往楼下走去。 “对方从扶手上探出头来,沙哑地低声说道,“现在做买卖正是时候。” 老板跟着老头儿打了个哈哈,回客人那边去了。左右无人,老骆驼脸上立刻恢复了先前那副忧心忡忡的表情。 他沉思了一会儿,叫了一辆出租马车,吩咐车夫开到贝丝勒尔草地去。他在张胖子家还有几百米的地方下了马车,徒步走完余下的一小段路。 老骆驼嘟嘟哝哝地敲了敲门。“要是这里头有什么鬼把戏的话,我也要从你这儿弄个明白,我的小妞,随你怎么机灵。” 开门的女人说阿朱在房间里。老骆驼蹑手蹑脚地走上楼,连问也没有问一声就走了进去。姑娘独自一人,蓬头散发地伏在桌子上。 “她在喝酒,”老骆驼冷漠地思忖着,“也许是有什么伤心事。” 老头儿这样思忖着,转身关上房门,这声音一下子把阿朱姑娘惊醒了。 她紧紧盯住老骆驼那张精明的面孔,问有没有什么消息,又听他把情况细细讲了一遍。事情讲完了,她一句话也没说,又像刚才那样趴在桌上,一言不发。 她烦躁地把蜡烛推到一边,有一两次,她神经质地换一下姿势,双脚沙沙地在地上蹭来蹭去,不过,也就是如此了。 趁着彼此无话可说的功夫,老骆驼的目光忐忑不安地在屋子里扫了一圈,好像是要证实一下房间里的确没有张胖子已经偷偷溜回来的任何迹象。 这一番巡视显然使他感到满意,他咳嗽了三两声,千方百计地想打开话题,可姑娘根本不理他,只当他是个石头人。末了,他又作了一次尝试,搓了搓手,用最婉转的口气说:“你也该想想,眼下他在什么地方?” 姑娘*着,作出了某种只能听懂一半的答复,她说不上来,从她发出这种压抑的声音来看,她像是快哭出来了。 “还有那个孩子,”老骆驼瞪大眼睛,看了看她的表情。“可怜的小娃娃。丢在水沟里,你想想看。” “那个孩子,”阿朱突然抬起头来,说道,“在哪儿也比在我们中间好。只要这事没有连累他,我巴不得他就躺在水沟里死掉,嫩生生的骨头烂在那儿。” “哦!”老骆驼大吃一惊,喊道。 “嗳,就是这样,”姑娘迎着他那直愣愣的目光,回答说。“要是从此以后再也见不到他,我才高兴呢。有他在身边真叫我受不了。一看见他,我就恨我自己,也恨你们所有的人。” “呸!”老骆驼轻蔑地说,“你喝醉了。” “我醉了?”姑娘伤心地叫道,“可惜我没醉,这不是你的错。依着你的心思,你巴不得我一辈子不清醒,除了现在——怎么样,这种脾气你不喜欢?” “是啊。”老犹太大怒,“不喜欢。” “那就改改我的脾气啊。”姑娘回了一句,随即放声大笑。 第177章:心神不宁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改改!”老骆驼大叫起来,同伙这种出乎意料的顽固,加上这天夜里遇到的不顺心的事,终于使他忍无可忍。 “我是要改改你的脾气。听着,你这个臭*。你给我听着,我现在只需要三言两语,就可以要张胖子的命,跟我用手掐住他的牛脖子一样稳当。他要是回来了,把那孩子给撂在后头——他要是滑过去了,却不把那孩子交还我,不管是死是活,就亲手杀了他。他一跨进这间屋子你就动手,不然你可要当心我。” “你他妈的都说了些什么?”姑娘不禁叫了起来。 “什么?”老骆驼快气疯了,继续说道,“那孩子对于我价值连城,运气来了,我可以稳稳当当得到这么大一笔钱,就因为一帮我打一声口哨就能叫他们送命的醉鬼,倒要我竹篮打水一场空吗?”’ 老头儿气喘吁吁,说到这里叫一个词卡住了,在这一瞬间,他突然打住了怒火的宣泄,整个样子都变了。他那蜷曲的双手刚才还在空中乱抓,两眼瞪得滚圆,脸上因激怒而发青,可这会儿,他在椅子里蜷作一团,浑身直哆嗦,生怕自己暴露内心的奸诈。他沉默了一会儿,大着胆子扭头看了看同伴,见她依然和刚才醒来时一样无精打采,又多少显得放心了。 老骆驼用平时的口气,哭丧着说,“你不见怪吧?” “你别再烦我,老骆驼。”姑娘缓慢地抬起头来,答道,“要是张胖子这一次没有得手的话,他还会干的。他已经替你捞到不少好处,只要办得到,还会捞到很多很多,办不到就没法子了,所以你就别提了。” “那个孩子呢,亲爱的?”老骆驼神经质地连连擦着掌心。 “那孩子只好跟别人去碰碰运气了,”阿朱赶紧打断他的话,“我再说一遍,脱离你们这一伙——就是说,如果胖子没事的话。” “我说的事怎么办?”老骆驼目光灼灼地盯着她,说道。 “你如果要我做什么事,你得从头再说一遍,”阿朱回答,“真要是这样,你最好还是明天再说。你刚折腾一阵,现在我又有点糊涂了。” 老骆驼又提出了另外几个问题,一个个都带着同样的含意,一心想要弄清这姑娘是不是已经听出他刚才脱口说出的暗示,然而她回答得干干脆脆,在他的逼视下又显得极其冷漠,他最初的想法看来是对的,她大不了多喝了两杯。 的的确确,老骆驼的一班女弟子都有一个普遍的缺点,阿朱也不例外,这个缺点在她们年龄较小的时候受到的鼓励多于制止。 她那蓬头垢面的样子和满屋浓烈的酒气,为老犹太的推测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她当时先是像前边描述的那样发作一气,接着便沉浸在抑郁之中,随后又显出百感交集、无以自拔的样子,刚刚还在垂泪,转眼间又发出各种各样的喊声,诸如“千万别说死啊”什么的,还作出种种推测,说是只要太太、先生们快活逍遥,什么事也不打紧。 老骆驼对这类事一向很有经验,见她果真到了这种地步,真有说不出的满意。 这一发现使老骆驼安心了。他此行有两个目的,把当天夜里听到的消息通知阿朱,二是亲眼核实一下张胖子还没有回来,现在两个目的都已经达到,便动身回家,丢下自己的年轻同伙,由她伏在桌子上打瞌睡。 这时已经是午夜时分。天色漆黑,严寒刺骨,他实在没有心情闲逛。寒风掠过街道,似乎想把稀稀落落的几个行人当作尘土、垃圾一样清扫掉,行人看得出都在急急忙忙赶着回家。 不过,对于老骆驼来说倒是一路顺风,强劲的阵风每次粗暴地推他一把,他都要哆嗦一阵。 他走到自己住的这条街的转角上,正胡乱地在口袋里摸大门钥匙,这时一个黑影从马路对面一个黑洞洞的门廊里窜出来,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到他身边。 “老骆驼。”一个声音贴近他耳边低声说道。 “啊。”老骆驼旋即转过头来,说道。“你是——” “是的。”陌生人打断了他的话。“我在这儿转悠了足有两个小时,你到什么鬼地方去了?” “为你的事,我亲爱的,”老骆驼顾虑重重地瞟了伙伴一眼,说话间放慢了步子。“一个晚上都是为了你的事。” “哦,那还用说。”陌生人嘲弄地说了一句。“好啊,情况如何? “情况不好。”老骆驼说。 “情况不坏吧,我想?”陌生人骤然停了下来,看了看对方,神色也很惊慌。 老骆驼摇摇头,刚打算回答,陌生人要他打住,这时两人已经来到老骆驼的门前,陌生人指着大门说,有什么事最好还是进屋去说,自己在附近站了那么久,饱受风寒,连血都冻僵了。 老骆驼面带难色,似乎很想推托,深更半夜的,自己不便把生人带到家里。果不其然,老骆驼咕咕哝哝地说了一通,屋里没有生火什么的,可是同伴却专横地重申自己的要求,他只得打开门,要同伴进来之后轻轻把门关上,自己去取个亮。 “这儿黑得跟坟墓一样,”那人摸索着朝前走了几步。“快一点。” “把门关上。”老骆驼从过道尽头小声地说。话音未落,门发出一声巨响关上了。 “这可没我的分,”另一位一边辨方向,一边说。“是风刮过去的,要不就是它自个儿关上的。快把亮拿过来,不然我会在这该死的地洞里撞个脑袋开花的。” 老骆驼摸黑走下厨房楼梯,稍停又擎着一支点亮的蜡烛走上来,还带来了消息,几个小子在前边一间,也都睡了。 他招招手要陌生人跟上,自己领路往楼上走去。 “在这儿我们可以有什么说什么”老骆驼推开二楼上的一道门,说道。“百叶窗有几个窟窿,我们把蜡烛搁在楼梯上,隔壁绝对看不到亮。” 老骆驼嘴里念叨看弯下腰,把蜡烛放在上边一段楼梯上,正对房门后放看一张没有椅罩的躺椅或者沙发,除此以外,没有一样能搬走的东西。 陌生人在躺椅上坐下来,一副精疲力竭的样子。老骆驼把扶手椅拖过来,两个人对面而坐。这里不算太黑,房门半开着,外边那盏蜡烛把一束激光投射到对而墙上。 他们压低嗓门谈了一阵。除了偶尔几个断断续续的字眼,谈话的内容一点也听不清,尽管如此,听众还是不难听出老骆驼似乎正在就同伴的某些言词替自己辩护,而后者相当烦躁。 他们就这样嘀咕了一刻钟,或许稍多一点,他们在谈话过程中几次用这个名字来称呼陌生人——略略提高嗓门说道:“我再跟你说一遍,这事安排得糟透了。干吗不让他和另外几个呆在一块儿,把他训练成一个偷偷摸摸的鼻涕虫扒手不就结了?” “哪有这么简单哩!”老骆驼耸了耸肩,喊道。 “哦,你是说你就是有法子也办不到,是不是?”耷拉眼板着面孔,问道。“你在别的小子身上不是于过好几十次了吗?只要你有耐心,顶多一年,不就可以让他给判个刑,稳稳当当地跑路,说不定还是一去不回,是不是?” “这事好处归谁?”老骆驼地问。 “我啊。”耷拉眼回答。 “又不是我,”老骆驼谈吐间显得十分恭顺。“他本来对我有用。一桩买卖两方都要做,那就得照顾两方面的利益才对,是不是?” “那又怎么着?”耷拉眼问。 “我发觉要训练他干这一行还挺费事,”老骆驼答道,“他不像别的处境相同的小子。” “见他的鬼去,是不一样。”那人咕噜着,“不然老早就成小偷了。” “我抓不到把柄,叫他变坏,”老骆驼焦急地注视着同伴的脸色,继续说道。“他还没沾过手,能吓唬他的东西我一样也没有,刚开头的时候,我们横竖得有点什么,要不就是白费劲。我能怎么样?派他跟机灵鬼一块儿出去?一出门就叫我们吃不消。为了我们大家,我真是提心吊胆。” “这不关我的事。”耷拉眼说道。 “是啊,是啊”老骆驼说。“眼下我不是烦这件事。因为,假如压根就没有这回事,你根本不会注意到他,到后来你又发觉正想找的就是他。嗨,靠着那姑娘,我替你把他弄回来了,再往后她就宠上他啦。” “勒死那姑娘。”耷拉眼心急火燎地说。 “眼下我们还不能那么干,”老骆驼微笑着答道。“再说了,那种事不是我们的本行,或者没准哪一天,我会巴不得找人给办了。这些小妞的底细,我心里有数。一旦那孩子横下心来,她的关心不会比对一块木头多到哪儿去。你想叫他当小偷,只要他还活着,我就能让他从今以后干这一行。如果——如果——”老骆驼朝对方身边凑过去——“这倒也不大可能,你听着——但万一发生最糟糕的情况,他死掉了——” “那不是我的错。”另一位惊恐万状地插了进来,双手颤抖地扣住老骆驼的肩膀。“听着,这事我可没插手,从一开始我就告诉你了,什么事都可以,只是不能让他死,我不想看见流血,这种事迟早会暴露,还会搅得人老是鬼缠身。如果他们开枪打死了他,责任绝不在我。你听见没有?快放把火烧掉这鬼地方。那是什么?” “什么?”老骆驼也惊叫一声,伸手将吓得跳起来的胆小鬼拦腰抱住。“在哪儿?” “那边。”耷拉眼朝对面墙上瞪了一眼。“那个人影。我看见一个女人的影子,裹着披风,戴了顶软帽,一阵风似地贴着护墙板溜过去。” 老骆驼松开手臂,两人慌忙从屋里奔出去。蜡烛还立在原来的地方,穿堂风已经刮得它一片狼藉,烛光照出的只有空荡荡的楼梯和他俩惨白的面孔。他们凝神听了一下,整个房子笼罩在一片死寂之中。 “那是你的幻觉。”老骆驼说着从地上端起蜡烛,伸到同伴面前。 “我看得清清楚楚。”耷拉眼哆哆嗦嗦地答道。“我第一眼看见的时候,那个影子正向前弓着身子,我一开口,它就跑开了。” 老骆驼轻蔑地向同伴那张吓得发青的面孔扫了一眼,说了声只要他乐意,可以跟着自己去看一下,便朝楼上走去。他们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看过去,屋子里空空如也,冷得出奇。他们下到走廊里,随后又走进地下室。 淡青色的潮气垂附在矮墙上边,蜗牛、鼻涕虫爬过的痕迹在烛光映照下闪闪发亮,然而一切都死一般地沉寂。 “你现在认为如何?”他们又回到走廊里,老骆驼说道。“我们俩不算,这屋里除了托比和那班小鬼,一个人也没有,他们也够安分的。你瞧。” 老骆驼从衣袋里掏出两把钥匙作为凭证,解释说,他第一次下楼的功夫就把门锁上了,为的是谈话绝对不受干扰。 耷拉眼面对这一新添的证据顿时犹豫起来。两人又继续进行了一番毫无结果的搜索,他的抗议渐渐变得不那么激昂了,接着他发出几声狞笑,承认那可能只是自己冲动之下产生的想像罢了,不过当天夜里他再也不愿意换个话题继续说下去,因为他猛然想起这时已经一点多了,于是这一对亲密朋友便分手了。 第178章:命悬一线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让狼狗咬断你们的脖子。”张胖子小声地说,牙齿咬得格格直响。“有朝一日你们谁也躲不掉,你们会把嗓子喊得更哑的。” 张胖子骂骂咧咧地把这一番诅咒发泄出来,脸上那副不顾死活的样子充分体现了他的那种不顾死活的脾气。他把受伤的永昌横放在自己的膝盖上,口过头去看看后面的追兵。 夜黑雾浓,什么东西也辨别不出来,只有嘈杂喧闹的呼喊声在空中震响,邻近的狗被告急的钟声惊醒,此呼彼应地吠叫起来,四下里响成一片。 “站住,你这个胆小鬼!”这个强盗见那五撒开两条长腿,已经抢在了前边,便厉声喝道。“站住!” 听到第二声吆喝,那五猝然停了下来。他还不敢肯定自己已经脱离了手枪的射程,张胖子可是根本没有心思闹着玩的。 “帮忙把这小子弄走,”张胖子杀气腾腾地向同伙打了个手势。“回来!” 那五做出一副要折回来的样子,慢吞吞地朝这边走来,却大着胆子表示自己老大不情愿回去,声音不大,又因为喘气,说得断断续续。 “快些!”张胖子叫道,他把永昌放在脚下一条干枯的水沟里,从衣袋里拔出一支手枪。“别跟我耍滑头。” 就在这时,喧闹声变得更嘈杂了。张胖子又一次扭头看了看,可以断定追兵正在爬他所处的这一片田野的篱笆门,有两只狗跑在头里。 “全完了!”那五喊道,“扔下这孩子,赶快溜。”他说完这句临别赠言,便正大光明地开了小差,一溜烟跑掉了。张胖子咬了咬牙,又回头看了一眼,把刚才胡乱裹住永昌的那件披风往直挺挺倒在地上的孩子身上一扔,顺着篱笆墙跑开了,看样子是想把后边的人从孩子躺着的地点引开。他在与上述地点垂直相交的另一道篱笆跟前骤然停了一下,高举手枪在空中画了一个圈,越过篱笆逃走了。 “在那边!”一个声音哆哆嗦嗦地在后边嚷道,“老爷!过来,过来!” 这两只狗跟它们的主人一样,似乎对正在进行的这场比赛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爽爽快快地听从了命令。这功夫,三个已经在这片田野上跑了一段距离的男人停止了搜索,聚在一块儿商量起来。 “我的意思,或者至少应该说,我的命令吧,”一行中最胖的一位说道,“我们还是赶紧回去。 “老爷说的话我没有不赞同的。”一个身材较矮但绝对不能算单薄的男人说,他脸色非常苍白,举止文雅,一般受到惊吓的人常常就是这副模样。 第三位已经把狗唤了回来,说道。“老爷拿主意就是了。 “当然,”矮个子回答,“无论老爷说什么,我们都不会反驳。不,不,我清楚自己的处境。谢天谢地,我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老实说,这小个子的确好像很明白自己的处境,也完全明白这实在不能算一种令人向往的处境,说话间,他的牙齿一直咔哒咔哒响个不停。 “你害怕了。”钱老爷说道。 “我不怕。”老李说。 “你怕了。”钱老爷说。 “你这是瞎扯。”补锅匠说道。 “你撒谎,老李。”凯尔司先生说。 眼下这四句你来我往的顶撞起因于钱老爷的嘲弄,而钱老爷出口伤人是因为感到气愤,别人用一句恭维话作掩护,就把再次回去的责任推到自己头上了。第三个人以十足哲学家的风范结束了这场争论。 “我来说说是怎么回事,绅士们,”他说道,“我们都害怕了。” “说你自个儿吧。”钱老爷说,一行中脸色最苍白的要算他了。 “是说我自己,”第三位答道,“在这种情形下,感觉害怕是很自然的,没有什么不对。我的确害怕了。” “我也一样,”老爷说,“只不过压根没有必要那样虚张声势,指责别人害怕了。” 这一坦率的自白使钱老爷的心肠软了下来,他当即承认自己也很害怕,于是三个人一起转过身来,步调一致地往回跑去,跑着跑着,钱老爷在同伴当中他最气短,又拖着一把干草叉,极其大度地主张停一停,让他为刚才出言不逊表示一下歉意。 “不过这事也真奇怪,”钱老爷解释完毕之后说道,“一个人只要血气上来了,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恐怕会杀人——这我知道——如果我们逮住那帮恶棍当中的一个的话。” 另外两位也有同感,他们的血气也和他一样都消退下去了,跟着便开始思考气质上的这种突变原因何在。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老爷说,“准是那道篱笆门。” “真要是它,我并不觉得奇怪。”补锅的大声疾呼,他立即采纳了这个主意。 “你尽管相信好了,”钱老爷说道,“有那扇门挡着,火气才没撞上来。我感觉到了,我正要从门上爬过去,火气突然烟消云散了。” 真是无独有偶,另外两位在同一时刻也经历了同一种令人不愉快的感受。显而易见,问题在于那道篱笆门,尤其是考虑到发生这一突变的时间是不容置疑的,因为三个人都回忆起了,他们正是在突变发生的一瞬间出现在强盗眼前的。 谈话的是三个人,其中有那两个吓跑了夜贼的男子,还有一个是走街串巷的补锅匠。补锅匠本来正在外屋睡觉,给叫醒过来,带着他的两只杂牌狗参加了这场追击。 老李身兼二职,是这家老太太手下的领班和管家,自幼便替老太太当差,至今仍被当成一个没有出息的毛孩子,尽管他已经三十出头了。 三个人用诸如此类的叙谈相互壮胆,但却依然紧紧地挤在一块儿,每当一阵疾风刮过,树枝飒飒作响,他们仁都要心神不定地直往后看。他们事先便把提灯留在树后,以免灯光指示强盗往哪个方向开火。他们窜到那棵树的后边,抓起提灯,一溜小跑地奔回家去。他们那灰蒙蒙的身影早已无法辨认,还可以看见灯光在远处闪烁摇曳,仿佛潮湿沉闷的空气正一刻不停地喷吐出一团团磷火似的。 白昼缓慢地来临,四周更加寒气袭人。雾好似一团法浊的烟云,在地面滚来滚去。草湿漉漉的,小路和低洼的地方积满了泥水。腥臭腐败的风夹着潮气,呜呜地*着,无精打采地一路刮过。 永昌倒在张胖子甩下他的那个地点,依然一动不动,昏迷不醒。 天将破晓,第一抹暗淡模糊的色彩——与其说这是白昼的诞生,不如说是黑夜的死亡——软弱无力地在空中闪射着微光,空气变得分外凛冽刺骨。 黑暗中看上去模糊可怕的物体变得越来越清晰,逐渐恢复了为人熟知的形状。 一阵骤雨僻哩啪啦地打在光秃秃的灌木丛中。尽管急雨打在身上,永昌却没有感觉到,他仍然直挺挺地躺在自己的泥土床上,无依无靠,不省人事。 终于,一阵痛苦而微弱的哭声打破了四周的沉寂,孩子发出一阵*,醒过来了。 他的左臂给用一张披巾草草包扎了一下,沉甸甸地垂在身边,动弹不得,披巾上浸透了鲜血。 他浑身瘫软,几乎无法坐起来。等到果真坐起来的时候,他吃力地掉过头去,指望有人救助,却不禁疼得*起来。 由于寒冷和疲劳,他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在哆嗦。他挣扎着站起身来,然而,从头到脚抖个不停,又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永昌从长时间昏迷中苏醒过来不久,心中突然生出一种有蠕虫爬过的恶心感,好像是在警告他,如果他躺在那儿,就必死无疑。 他站起来,试探着迈开脚步。他脑子里一片晕眩,像醉汉一样踉踉跄跄走了几步。尽管如此,他还是坚持住了,脑袋软软地搭拉在胸前,磕磕绊绊朝前走去,究竟去哪儿,他自己也不知道。 这时,许许多多纷乱迷惘的印象涌上了他的心头。他仿佛依然走在张胖子与那五之间,他俩还在气冲冲地斗嘴——他们讲的那些话又在他耳边响起。 他狠命挣扎了一下,才没有倒在地上,这下好像醒悟过来了,发现自己正在跟他们说话。接着就是单独和张胖子在一块儿,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路,跟前一天的情况一模一样。幻影一般的人从他们身边走过,他感觉到那强盗紧紧抓住他的手腕。 突然,开枪了,他连连后退,喧闹的喊声叫声在空中回荡,灯光在他的眼前闪动,四周闹闹嚷嚷,骚动不已,就在这时,一只看不见的手领着他匆匆走开。 一种说不清楚的,令人不安的疼痛感穿透所有这些浮光掠影,一刻不停地侵扰、折磨着他。 就这样,他跌跌撞撞地走着,几乎是无意识地从挡住去路的大门横木的空档或者篱笆缝隙之间爬过去,来到一条路上。 到了这里,雨下大了,他才醒悟过来。 他向四周看了看,发现不远的地方有一幢房子,或许他还有力气走到那儿。里边的人看他这份处境,说不定会可怜他的。 就算他们不怜悯吧,他想,死的时候旁边有人总比死在寂寞的旷野里好一些。这是最后的考验,他使出全身力气,颤颤悠悠地朝那所房子走去。 他一步步走近那所房子,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油然而生,有关的细节他一点也回忆不起了,但这座建筑物的式样和外观好像在哪儿见过。 那一道花园围墙。昨天晚上他就是跪在墙内的草地上,恳求那两个家伙发发慈悲的。这就是他们试图抢劫的那户人家。 永昌认出了这个地方,一阵恐惧不由得袭上心头,在那一瞬间,他甚至忘记了伤口的疼痛,只有逃走这个念头。 逃走!他连站都站不稳,就算他那稚嫩瘦小的身体处于精力充沛的状况,又能逃到哪儿去?他推了推花园门,门没有上锁,一下打开了。他蹒跚着穿过草地,登上台阶,怯生生地敲了敲门,这时他已经浑身无力,靠在这个小门廊里的一根柱子上,晕了过去。 碰巧在这个时候,补锅匠因为辛劳一夜,又担惊受怕了一夜,正在厨房里享用茶点以及各种食物,以便提神补气。 依照这户人家的主人钱老爷的脾气,他历来不赞成与低一级的佣人过于亲近,比较习惯于以一种高尚的和蔼气派与下边的人相处,使他们既不见怪,又不至于忘记他在外界的地位比他们高。 然而丧事、火警和劫案能把所有的人拉平,所以钱老爷坐在厨房炉档前边,伸直双腿,左胳膊支在桌子上,右手比比划划,正在讲述这次劫案的详细情节,他的几位听众,尤其是厨娘和女仆,听得津津有味,连大气也不敢出。 “大概是在两点半钟左右,”钱老爷说道,“没准是在靠近三点的时候,我也不敢肯定,我当时醒了,在床上翻了个身,就像现在这样,说到这里,凯尔司先生在椅子里转了个方向,又把桌布一角拉过来搭在身上,当作被子,我好像听到了一点响动。” 故事正讲到这个节骨眼上,厨娘的脸色唰地变白了,请女仆去把门关上,女仆转请补锅匠去关门,这位却假装没有听见。 “——听到了一点响动,”钱老爷继续说道,“开头我还说,这是幻觉,我正想安安心心再睡一觉,又听到了那个声音,听得清清楚楚。” “是一种什么响声?”厨子问。 “是一种什么东西破了的声音。”钱老爷回答时前后看了看, “我掀开被子,从床上坐起来,支起耳朵听着。” 厨娘和女仆同对哟的一声叫了起来,把椅子拉得更近了。 “这一次我可听得再明白不过了,”钱老爷继续说,“‘一定有人,’我说,‘在砸门,或者窗户,怎么办呢?我得把老李叫醒,免得他给人杀死在床上。不然的话,’我说,‘他没准气管叫人家从右耳到左耳这么割下来还不知道呢。’” 这时,所有的目光齐刷刷地转向了老李,他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位说书人,满脸都是绝对纯正的恐怖神色。 “我把被子掀到一边,”钱老爷摔开桌布,神色异常严峻地看着厨娘和女仆。“轻手轻脚下了床,穿上一双鞋,操起一把装足了药的手枪,我每天都要把这家伙拿上楼去,我踮起脚尖走进他的房间,把他叫醒过来,这个家伙像猪一样打着呼噜” “没有那么响,老爷。”老李低声说了一句。 第179章:遇到好心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我们恐怕是没命了,我说,”钱老爷继续说道,“‘但是别害怕。’” “他是不是害怕了?”厨娘问。 “一点没怕,”钱老爷回答,“他很坚决——啊!差不多跟我一样坚决。” “要是换上我,我保准会当场吓死。”女仆说道。 “你是妇道人家嘛。”老李略略振作了一些,应声说道。 “老李说对了,”钱老爷赞许地点了点头,“对于妇道人家,没什么可指望的。我们是男人,提上一盏遮光灯,灯就放在老李屋里的壁炉保温架上边,黑咕隆咚地摸着走下楼——就像这个样子。” 钱老爷从椅子上站起来,闭着眼睛走了两步,以便给自己的描述配上相应的动作,就在这时,他跟别的同伴一样吓了一大跳,慌慌张张地奔回椅子上。厨娘和女仆尖叫起来。 “有人敲门,”钱老爷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道,“哪位去把门打开。” 谁也不动弹。 “这倒真是件怪事,老大清早跑来敲门,”钱老爷将周围一张张煞白的面孔依次看过来,他自己也面如死灰。“可门总得开啊,听见没有,那谁?” 钱老爷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盯住老李,他生性十分谦虚,也许考虑到自己是一个无名小卒,所以认为这个问题和自己毫无关系,总之,他避而不答。 钱老爷将请求的眼光转向补锅匠,偏偏他又突如其来地睡着了。女人们更不在话下。 大家发现天已经大亮,多少放心了一些,他们让狗跑在前边,自己拾级而上。两位害怕呆在下边的女士也跟在后边上去了。 大家高声交谈,以此警告门外无论哪一个居心不良的家伙,他们在人数上占有优势,又根据同一位很有发明天才的绅士想出的一条独出心裁的妙计,在门厅里使劲扯那两只狗的尾巴,让它们没命地叫。 采取了这几项防范措施之后,钱老爷紧紧抓住补锅匠的手腕,生怕他溜掉,下达了开门的命令。 老李照办了。这一群人提心吊胆,隔着别人的肩膀往外瞅,没有发现什么可怕的东西,只见可怜的小永昌虚弱得说不出话,吃力地抬起眼睛,无声地乞求他们怜悯。 “一个孩子!”钱老爷大叫一声,勇不可当地把补锅匠掀到身后。“怎么回事——呢?——怪了——瞧这儿——你还没明白吗?” 一开门就钻到门后边去了的老李猛然看见永昌,不禁发出一声大叫,钱老爷抓住这孩子的一条腿和一只胳臂,幸好不是受伤的一只,把他拖进门厅,直挺挺地撂在地板上。 “就是他。”老李神气活现地向楼上大喊大叫。“太太,逮住一个小偷,太太。这里有个贼,小姐。受了伤了,小姐。我打中他了。” “用的是一盏提灯,小姐。”补锅匠嚷着说,他把手按在嘴边,以便让他的声音传得更清楚一些。 两个女仆带着老李生捕获了一个窃贼的消息向楼上奔去,补锅匠为抢救永昌忙得不亦乐乎,免得还没来得及把他挂上绞刑架,倒先完事了。在这一片嘈杂纷乱之中,响起了一个女子甜美的嗓音,刹那间,一切都平静下来。 “老李!”那嗓音在楼梯口轻声叫道。 “在,小姐,”老李口答,“别怕,小姐,我没怎么受伤。他也没有拼命挣扎,小姐。我三下五除二就把他制住了。” “嘘!”少女回答,“那伙小偷把姑妈吓坏了,现在你也要吓着她了。这可怜的家伙伤很重吧?” “伤得厉害,小姐。”老李带着难以形容的得意答道。 “他看上去快不行了,小姐,”老李高声喊道,那副神气跟刚才一模一样。“小姐,您不想来看他一眼?万一他果真不行了可就来不及了。” “别嚷嚷好不好,这才像个男子汉。”少女回答,“安安静静地等一下,我跟姑妈说说去。” 随着一阵和声音一样轻柔的脚步声,说话人走开了。她很快又回来了,吩咐把那个受了伤的人抬到楼上老李的房间去,要细心一点。 补锅匠去替那匹小马备鞍,立即动身赶往海螺城,以最快速度从那儿请一位巡捕和一位大夫来。 “不过您要不要先看看他,小姐。”老李非常自豪地问,仿佛永昌是某种羽毛珍奇的鸟儿,由他身手不凡地打下来的一样。“要不要看一眼,小姐?” “要看也不是现在,”少女答道,“可怜的家伙。对他好一点,看在我的分上。” 说话人转身走了,老管家抬眼凝视着她,那眼色又是骄傲又是赞赏,就好像她是自己的孩子一样。接着他朝永昌躬下身子,带着女性般的细致与热心帮着把他抬上楼去 第180章:大献殷勤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是一个雅致的房间,尽管室内陈设带有老派的舒适格调,而不是风雅的现代气派,一桌丰盛的早餐已经摆好,餐桌旁坐着两位女士。 老李一丝不苟,侍候着她们。他把自己的位置定在餐具架与餐桌之间的某个地方——身子挺得笔直,头向后仰着,略微侧向一边,左腿跨前,右手插在背心里,左手紧握着一只托盘,贴在身边——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对自己的价值与重要地位感觉极佳的人。 两位女士当中有一位年事已高。然而她腰板挺直,与她坐的那把高背橡木椅子可有一比。她穿着极为考究严谨,旧式服装上奇妙地揉进了对时尚品味的一些细小让步,非但无损于格调,反而突出了老派风格的效果。 她神色庄重,双手交叉着搭在面前的桌子上,一双丝毫也没有因为岁月流逝而变得暗淡的眼睛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同桌的年轻小姐。 这位小姐光彩照人,正当妙龄, 她不到十七岁,可以说天生丽质,模样娴静文雅,纯洁妩媚,尘世似乎本不是她的栖身之地,凡间的俗物也不是她的同类。 聪慧在她那双深邃的眼睛里闪耀,展现在她高贵的额头上,这种聪慧就她这个年龄或者说在这个世界上似乎颇为罕见。 然而,那仪态万方的温柔贤淑,那照亮整个面庞,没有留下丝毫阴影的千道光辉,特别是她的微笑,那种欢乐幸福的微笑——这一切都是为了营造家庭、炉边的安谧和幸福。 她匆忙地料理着餐桌上的琐事,偶尔抬起眼睛,发现老太太国不转睛地瞅着自己,便顽皮地把简简单单编了一下的头发从额前往后一撩,嫣然绽开笑脸,流露出温情和纯真的爱心,连神灵看着她也会眉开眼笑。 “锅匠已经动身一个多小时了,是吗?”老太太踌躇了一下问道。 “一个多小时,夫人。”老李拉住一根黑色丝带,掏出一块银壳怀表看了看,答道。 “他总是慢吞吞的。”老太太说道。 “锅匠向来就是个迟钝的孩子,夫人。”管家回答。 “我看他不是变得利索了,倒是越变越慢了。”老太太说。 “假如他停下来跟别的孩子玩的话,那才真是没法说清呢。”小姐微笑着说。 老李显然正考虑,自己彬彬有礼地笑一笑是否得体,这时,一辆双轮马车驶抵花园门,车上跳出一位胖胖的先生,一径朝门口奔来,经过某种不可思议的方式很快走进这所屋子,闯进房间,差一点把老李和早餐饭桌一块儿撞翻在地。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钱先生大声疾呼,“梅太太,又是在夜静更深的时候,我从来没听说过这种事!” 钱先生一边倾吐着这些安慰话,一边拖过一把椅子,问她们感觉如何。 “您肯定会吓死,”钱先生说道,“您干吗不派个人来?我的人只要一分钟就可以赶到,我也一样。在这种情形之下,我敢保证,我的助手一定乐意帮忙。真是没有想到。又是在夜静更深的时候。” 钱先生看来感到痛心疾首,抢劫案出人意外,又是夜间作案,就好像以人室行劫为业的人的惯例是白天办公,还会提前一两天来个预约似的。 “还有你,小姐,”钱先生说着朝年轻小姐转过身去,“我想——” “哦。太出乎意料了,真的,”金锈打断了他的话,“不过楼上有一个可怜的家伙,姑妈希望你去看看。” “啊。真是的,”大夫回答,“我差点忘了” 老李正在紧张地把茶杯重新摆好,他涨红了脸说,自己有过这份荣幸。 “老天爷有眼。”钱先生说道,“他在哪儿?领我去吧。我下来的时候,再替梅太太检查一下。他就是从那扇小窗子钻进来的,哦?唉,我简直难以相信。” 他一路唠唠叨叨,跟着老李上楼去了。钱先生是附近的一位外科医生,方圆十里之内大名鼎鼎的“大夫”,他已经有些发福,这与其归功于生活优裕,不如说是由于他乐天知命。他善良,热心,加上又是一位脾气古怪的老单身汉,当今无论哪一位探险家非得在比此地大五倍的地方才有可能发掘出这么一个。 傻子都能看出来,他是金绣的追求者。 大夫在楼上呆了很长时间,大大超出了他本人或两位女士的预想。人们从马车里取出一只又大又扁的箱子送上楼去,卧室的铃子频频拉响,仆人们川流不息跑上跑下。根据这些迹象完全可以断定,楼上正在进行某种重要的事情。最后,他总算从楼上下来了。在答复有关病人的焦急不安的询问时,他样子十分神秘,还小心翼翼地关上了门。 “这事非常离奇,梅太太。”大夫说话时背朝房门站着,好像是防止有人开门进来似的。 “他已经脱离危险了吧,我希望?”老太太问道。 “在当前情形下,这算不上离奇的事儿,”大夫回答,“尽管我认为他尚未脱离危险。你们见过这个小偷吗?” “没见过。”老太太回答。 “也没听说过关于他的什么事?” “没有。” “夫人,”老李插了进来,“钱大夫来的时候,我正想告诉您。” 事情是这样的,老李一开始没有勇气承认自己打中的仅仅是个孩子。他的勇武刚毅赢得了这么多的赞美,就是豁出性命,他也得推迟几分钟再作解释,在这宝贵的几分钟里,他临危不惧的短促英名正处在风光无限的巅峰之上。 “金锈想看看那个人,”梅太太说,“我就是没答应。” “哼。”大夫回答,“他脸上倒是没什么惊人之处。我陪你们去看看他,你们不反对吧?” “如果必要的话,”老太太答道,“当然不反对。” “那我认为有必要,”大夫说,“总而言之,我完全可以担保,您将来会因为迟迟不去看他而深感后悔。他现在非常平静,舒适。一点儿也不必害怕,我用性命担保。” 第181章:他不是坏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夫絮絮叨叨,作出了无数保证,说她们一看到罪犯肯定会大吃一惊。 他要小姐挽住他一只胳臂,把另一只手伸给梅太太,彬彬有礼,端庄稳重地领着她们往楼上走去。 “现在,”大夫轻轻转动卧室门上的把手,小声地说,“我们还是不妨听听你们对他印象如何吧。他好些日子没有理发了,不过看上去倒还一点也不凶恶。等等!让我先看看他是不是可以探视。 大夫跨前几步,朝房间里望了望,然后示意她们跟上,等她们一进来,大夫便关上门,轻轻撩开床帘。 床上躺着的并不是她们所预想的那么一个冥顽不化、凶神恶煞的歹徒,只是一个在伤痛疲劳困扰下陷入沉睡的孩子。 他那受了伤的胳臂缠着绷带,用夹板固定起来搁在胸口上,头靠在另一条手臂上,长长的头发技散在枕头上,把这条手臂遮去了一半。 这位好心的先生一手拉住床罩,默不作声地看了一分钟左右。 正当他如此专注地打量着病人的时候,年轻小姐缓缓走到近旁,在床边一张椅子上坐下来,拨开奥立弗脸上的头发。 她朝永昌俯下身去,几颗泪珠滴落在他的额头上。 孩子动了一下,在睡梦中发出微笑,仿佛这些怜悯的表示唤起了某种令人愉快的梦境,那里有他从未领略过的爱心与温情。 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芳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别离的、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 “这是怎么回事?”老太太大声说道,“这可怜的孩子绝不可能是一帮强盗的徒弟。” “罪恶,”大夫长叹一声,放下帘子,“谁能说一具漂亮的外表就不会包藏祸心?” “可他还这么小呢。”金绣直抒己见。 “小姐,”大夫悲哀地摇了摇头,回答说,“犯罪,如同死亡一样,并不是单单照顾年老体弱的人。最年轻最漂亮的也经常成为它选中的牺牲品。” “不过,你就——噢!难道你真的相信,这个瘦弱的孩子自愿充当那些社会渣滓的帮手?”金绣问。 大夫摇了摇头,意思是他担心事情完全可能就是这样。他指出他们可能会打扰病人,便领头走进隔壁房间。 “就算他干过坏事,”金绣不肯松口,“想想他是多么幼稚,想想他也许从来就没得到过母爱或家庭的温暖。虐待,毒打,或者是对面包的需求,都会驱使他跟那些逼着他干坏事的人混在一块儿。姑妈,让他们把这个正在生病的孩子投进监狱之前您可千万要想一想,不管怎么说,一进监狱他肯定就没有机会改邪归正了。由于您的仁慈与爱心,我从来没有感觉到自己失去了父母,可我也是有可能于出同样的事,跟这个苦命的小孩一样无依无靠,得不到呵护的,趁现在还来得及,您可怜可怜他吧。” 老太太把声泪俱下的姑娘搂在怀里。“你以为我会伤害他头上的一根头发吗?” “哦,不!”金绣急迫地回答道。 “不会的,肯定不会,”老太太说,“我已经来日无多,怜悯别人也就等于宽恕自己。如果要救他,我能做些什么,先生?” “让我想想,夫人,”大夫说道,“让我想一想。” 钱先生把双手插进衣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他不时停下来,用脚跟调整一下身体的平衡,蹩起额头的样子怪吓人的。 他发出各种各样的感慨,诸如“现在有办法了。”“不,还没呢。”并且多次重新开始踱方步、皱眉头,最后,他一动不动地停住了,说出了以下这一番话:“我认为,只要您全权委托我去吓唬那两个小伙子,不加任何限制,这事我就能办到。老李忠心耿耿,又是家里的老仆,这我知道。不过您有上千种办法来对他进行补偿,此外还可以奖赏奖赏像他这样一个好射手。您不反对这样做吧?” “要想保护这个孩子,又没有别的办法。”梅太太答道。 “没有别的办法,”大夫说,“没有,您相信我好了。” “既然这样,姑妈就全权委托你了,”金绣破涕为笑,“但除非万不得已,请不要过分难为他们几个。” “你似乎认为,”大夫回道,“金绣小姐,今天在场的每一位,除了你本人而外,都是铁石心肠吧。一般说来,为了成长中的全体男性着想,我希望,当第一个够格的年轻人求你施以怜悯的时候,你也是这样面慈心软,可惜我不是年轻人,否则我一定当场抓住眼前这样有利的机会,我一定会那样做的。” “你和锅匠一样是个大孩子。”金绣红着脸答道。 “好啊,”大夫开心地笑了起来。“那决不是什么特别困难的事。还是回头谈谈那个孩子,咱们还没谈到要点呢。过一小时左右他就会醒过来,我敢担保。虽然我已经跟楼下那个死脑筋的巡捕老弟说了,病人不能搬动或者说话,那会有生命危险,我们大概还是可以跟他淡谈,没有什么危险。现在,我答应——我当着你们的面对们的面对他进行审查,就是说,根据他说的话,我们能作出判断,而且我可以让你们通过冷静的理智看清楚,他本来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蛋(这种可能性比较大),那么,他就只能听天由命了,在任何情况下,我也不再插手这事了。” “不,姑妈!”金绣恳求道。 “噢,是的,姑妈!”大夫说,“这是一种交易?” “他不会堕落成坏蛋的,”金绣说道,“这不可能。” “好极了,”大夫反驳道,“那就更有理由接受我的建议了。” 最后,条约商议停当了,几个人坐下来,焦躁不安地期待着永昌苏醒过来。 两位女士的耐性注定要经历的考验,比钱先生向她们所预言的还要难熬,时间一小时接一小时地过去了,永昌依然沉睡未醒。一点不假,已经到了黄昏时分,好心的大夫才带来消息,他总算醒过来了,可以和他谈话。 大夫说,那孩子病得厉害,因为失血而非常虚弱,但他心里很烦躁,急于吐露一件什么事,大夫个人认为与其非得要他保持安静,等到第二天早上再说,不如给他这样一个机会,他反正是要讲出来的。 谈话进行了很长时间。永昌一五一十地把自己的简短身世告诉了他们,由于疼痛和精力不足,他常常不得不停下来。在一间变得昏暗的屋子里,听这个生病的孩子用微弱的声音倾诉那些狠心的人给他带来的千灾百难,真是一件*神圣的事情。 呵!当我们压迫蹂躏自己的同类时,我们何不想一想,人类作孽的罪证如同浓重的阴云,尽管升腾十分缓慢,但难逃天网,最后总有恶报倾注到我们头上——我们何不在想像中听一听死者发出悲愤的控诉,任何力量也无法压制,任何尊严也无法封锁的控诉——哪怕只是稍微想一想,听一听,那么每天每日的生活所带来的伤害、不义、磨难、痛苦、暴行和冤屈,哪里还会有落脚之处! 那天夜里,一双双亲切的手抚平了永昌的枕头,在睡梦中,美与善看护着他。他的心又平静又快乐,就是死去也毫无怨尤。 这一次重要的会见刚一结束,永昌定下心来,大夫立刻揉了揉眼睛,同时责怪这双眼睛真是不管用了,然后起身下楼,开导老李去了。 他发现客厅里里外外一个人也没有,不禁想到在厨房里着手进行这些工作可能效果更好一些,就走进了厨房。 参加这个家庭聚会的有:女仆、老李、钱先生、小锅匠(考虑到他出了不少力,特别邀请他接受当天的盛宴款待),还有那位巡捕。最后一位先生脑袋很大,大鼻子大眼,佩着一根粗大的警棍,外加一双大大的半统靴,看来他好像正在享受相应的老酒份额——事情的确也是这样。 议题仍然是前一天夜里的惊险故事。大夫进去的功夫,老李正在细说他当时如何沉着镇静,临危不乱。 老李手里端着一杯啤酒,不等上司把话说完,便担保句句话都是真的。 “坐下坐下。”大夫说着挥了挥手。 “谢谢,先生,”老李说道,“太太、小姐吩咐大家喝点啤酒,我想根本用不着老是猫在我自个儿的小屋里,先生,有心陪陪大家,就到这儿来了。” 由老李带头,在场的女士先生们大都低声咕哝了几句,对钱先生大驾光临表示领情。 钱先生面带一副保护人的气派,向全场巡视了一周,好像是说只要他们表现良好,他绝不会对他们甩手不管的。 “今天晚上病人的情况怎么样,先生?”老李问道。 “也就那样,”大夫答道,“你恐怕惹了麻烦了,老李生。” “我相信您的意思并不是说,”老李打起哆嗦来了。“他快死了。只要我想到这档子事,我这辈子就别想好过了。我不想开销一个孩子,是的,哪怕把全郡所有的餐具给我,我也不干,先生。” “那倒不成问题,”大夫含糊不清地说,“老李,你信洋教吧?” “是啊,先生,我相信是的。”老李的脸变得一片煞白,支支吾吾地说。 “那么你呢,孩子?”大夫骤然转向小锅匠,问道。 “上帝保佑。”小锅匠一下子跳了起来。“我跟他一样,先生。” “那你们告诉我,”大夫说道,“你们俩,你们二位。你们可不可以发誓,楼上的那个孩子就是昨天晚上给人从小窗户里塞进来的那一个?说啊!快说!我们等着你们回答呢。” 大家公认,大夫是世界上脾气最好的人,他居然以这样吓人的愤怒口气,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已经让老酒和兴奋搞得晕头转向的老李和补锅匠大眼瞪小眼,不知如何是好。 “警官,请注意他俩的回答,可以吗?”大夫极其严肃地摇了摇食指,又点了一下自己的鼻梁骨,提请那位大人物拿出最大限度的观察力。“这事很快就要有点眉目了。” 警官尽量摆出精明的样子,同时拿起了一直闲置在壁炉一角的警棍。 “你看得出来,这是一个简单的鉴定问题。”大夫说。 “是这么回事,先生。”警察刚一回答,就拼命咳嗽起来,匆忙中他想把啤酒喝完,结果有一部分啤酒走岔了道。 “有人闯进了这房子,”大夫说道,“有两个人曾在刹那间瞥见一个孩子,当时硝烟弥漫,大家心慌意乱,又是一片漆黑。第二天早晨,这所房子来了一个小孩,因为他碰巧又把胳膊吊起来了,这几个人对他大打出手——从而使他的生命处于极度危险之中——还发誓说他就是那个贼。现在的问题是,根据事实,这两个人的行为是否正当,如果属于不正当行为,他们又把自己置于何种境地?” 巡捕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说如果这还不算合理合法的问题,那么他倒很想见识一下什么才算。 “我再问你们一次,”大夫的声音像打雷一样。“你们俩郑重发誓,你们到底能不能指证那个孩子?” 小锅匠大惑不解地看着老李,老李也大惑不解地看着他,巡捕将一只手放在耳朵后边,等着听他俩的回答。两个女仆和补锅匠欠起身子倾听着。 大夫用犀利的目光环顾四周——就在这时,大门口传来一阵铃声,同时响起了车轮滚动的声音。 “准是巡捕来了。”小锅匠大声宣布,他显然大大松了一口气。 “什么什么?”大夫嚷嚷着,现在轮到他发呆了。 小锅匠举起一支蜡烛,回答说。“今天上午我和老李托人去请他们来的。” “什么?”大夫大叫一声。 “是的,”小锅匠回答,“我让车夫捎了个信去,先前我一直很奇怪他们怎么没上这儿来,先生。” “你们干的,是你们干的?你们这些该死的——马车怎么才到,这样慢,我没什么可说的了。”大夫说罢便走开了。 第182章:灯笼鬼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谁呀?”小锅匠解下链子,把门拉开一条缝,用手挡住烛光,往外看去。 “开门,”外边有人回答道,“我们是海螺城的巡捕,今天接到你们报警。” 听到这番话,小锅匠感到放心多了,他把门大打开来,迎面出现了一个身穿大衣的胖子,那人二话没说,在擦垫上把鞋揩干净,神色从容地走了进来,像是到了自己家里一样。 “派个人出去把我的伙计换下来,听见了吗,年轻人?”巡捕吩咐道,“他正在车那里伺候马儿。你们这里有没有车房,把车赶进去停个五分十分钟?” 小锅匠作了肯定的答复,指了指房子外边,胖子返身回到花园门口,帮着同伴把马车赶进来,小锅匠显出十分钦佩的样子,在一边替他们照亮。 他们把车安顿好,便回到屋子里,接着又被让进一间客厅。两位探员脱去大衣,摘下帽子,这才现出本相。 敲门的这位中等身材,体格强壮,年纪在五十岁上下,乌黑发亮的头发剪得很短,蓄了半截连鬓胡子,圆滚滚的脸,一双眼睛十分机警。另一位满头红发,长得瘦骨嶙峋,穿着长统靴,长相实在令人不敢恭维;一尊朝天鼻子看起来很阴险。 “告诉你们当家的,巡捕来了,听见了吗?”比较健壮的那位抹了抹头发,把一副手铐放在桌子上。“噢。晚上好,先生。我能不能私下跟你谈两句,如果你愿意的话?” 话是冲着刚刚露面的钱先生说的。这位先生打了个手势,要小锅匠退下去,自己领着两位女士走进来,把门关上了。 “这位就是本宅的女主人。”钱先生指着梅太太说道。 巡捕鞠了一躬。主人请他坐下,他便把帽子放在地板上,自己在椅子上坐下,并示意达福照此办理。后一位绅士似乎不太熟悉上流社会的规矩,要不就是在这种场合感到过于不自在——二者必居其——他四肢的肌肉接二连三地抽动了一阵,刚刚坐下来,又手忙脚乱地把手杖头塞进嘴里。 “嗯,有关此地的这一次抢劫,先生,”巡捕说道,“详细情形如何?” 钱先生显然很想赢得时间,他把事情经过讲得非常详细,还加上了大量的废话,巡捕先生则显得胸有成竹,时不时地相互点点头。 “嗯,佣人们都在议论,说这里有个孩子,这是怎么回事?”巡捕说。 “根本没有的事。”大夫回答,“纯粹是有个吓破了胆的仆人想入非非,以为他也参与了这次未遂的入室抢劫,胡扯,纯属无稽之谈。” 巡捕赞许地点了点头,一边漫不经心地摆弄着手铐,仿佛拿的是一对响板似的。“那孩子叫什么名字?他对自己的情况说了些什么?他从哪儿来?该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吧,先生?” “当然不是,”大夫神经质地朝两位女士看了一眼,回答说。“我知道他的整个经历,回头我们还可以谈谈。我想,你们一定乐意先去看看窃贼下手的地方吧?” “那还用说,”巡捕应声说道,“我们最好先勘查现场,然后再审查仆人。这是办案的老规矩。” 他们当下便把灯火置备停当,巡捕在所有其余的人陪同下,来到走廊尽头的那间小屋,从窗口往外看了看,接着到草地上走了一遭,从那扇窗户上往里边瞧了瞧。 在这之后,又举起一支蜡烛检查窗板,随后用提灯察看足迹,还用一柄草叉在灌木丛中捅了一阵。 事情办完,全体观众屏息静气,看着他们回到了别墅里。老李和小锅匠奉命再次扮演他们在前一天夜里的惊险故事中的角色,他们至少演了六七遍。 第一遍时自相矛盾的重大情节仅有一处,最后一遍也不过十来处。取得这样的结果之后,巡捕走出去,进行了长时间的磋商,与此相比,就保密程度和严肃程度而言,许多名医对最复杂的病情进行的会诊都只能算是儿戏罢了。 与此同时,大夫在隔壁房间里焦躁难耐地走来走去,梅太太和金绣望着他,神色都很焦急。 “真伤脑筋,”在快步兜了无数个圈子之后,他停了下来,说道,“我简直束手无策。” “可不是,”金绣说,“要是把这苦孩子的事源源本本讲给这些人听,总该使他获得免罪的。” “我表示怀疑,亲爱的小姐,”大夫摇了摇头,“我并不认为他会获得赦免,不管是否告诉他们。一句话,他们会说,他是干什么的?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单单从世俗的理由和可能性来判断,他的故事就非常可疑。” “你相信不相信,说真的?”金绣没让他再往下说。 “我相信,尽管这个故事很离奇,或许我这样做整个是一个老傻瓜。”大夫回答,“不管怎么说吧,把这样一个故事讲给一位老练的警察听,恐怕不大合适。” “为什么不呢?”金绣问道。 大夫回答道,“因为按照他们的眼光来衡量,这事有许多见不得人的地方。那孩子能够证明的仅仅是那些看上去对他不利的部分,而无法证明那些有利的方面。这帮混账东西,他们会追问这是什么原因,那是什么理由,什么都不相信。根据他自己的说法,你瞧,他过去一段时间跟一帮小偷混在一起,因涉嫌扒窃一位绅士的钱包进了警察局。随后又被人强行拐跑了,从那位先生家里带到一个他既不能说出点什么,又指不出东南西北的地方,他对那儿的情形连最最模糊的印象都没有。那些人似乎把他当成宝贝,不管他愿不愿意,把他从窗口塞进去,计划打劫一户人家。接下来,恰好就在他正想叫醒房子里的人,正要做这一件可以洗清他的一切罪名的事情,一个管家莽里奔撞地半路杀出来,还开枪打伤了他。就好像存心不让他替自己积点德似的。这一切你还不明白?” “我当然明白,”金绣看着大夫心急火燎的样子不禁微笑起来。“不过,我还是看不出其中有什么可以给那可怜的孩子定罪。” “是啊,”大夫答道,“当然没有。愿上帝保佑你们女人的慧眼。你们的眼睛,对任何问题都只看一个方面,无论是好是坏,就是说,总是盯住最先出现在眼前的东西。” 大夫发表了这一番经验之谈,双手插进衣袋,又开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速度比先前还要快。 “我越琢磨这件事,”大夫说道,“越觉得,假如我们把这孩子的真实经历向这些人和盘托出的话,必定后患无穷。我敢肯定谁也不会相信。即便最后他们不可能把他怎么样,只是一味地拖下去,并且把一切可能产生的疑点张扬出去,你们要拯救他脱离苦海的慈善计划还是会遇到极大的障碍。” “那怎么办?”金绣大叫起来,“天啦,天啦!他们把这些人请来干什么?” “是啊,请来干什么!”梅太太高声说道,“说穿了,我巴不得他们别上这儿来。” “在我看来,’钱先生平静地坐了下来,看样子打算豁出去了,“我们只能厚着脸皮试一下,坚持到底。我们的目的是高尚的,我们这样做也就情有可原,那孩子身上有发烧的明显症状,不宜过多交谈,这是一大福音。我们必须充分加以利用,要是利用了还是解决不了问题,我们也算尽了心了。进来。” “好的,先生,”巡捕走进房间,身后跟着他的那位同事,他顾不上多说,先把门紧紧关上。“这不是一起预谋性事件。” “什么鬼预谋性事件?”大夫很不耐烦。 “女士们,”巡捕转向两位女士,好像十分同情她们的孤陋寡闻,对大夫的无知则只能表示轻蔑,“我们把有用人参与其中的叫作预谋抢劫。” “这个案子,谁也没有怀疑他们。”梅大太说。 “很可能是这样,夫人,”巡捕回答,“正因为这样,他们反而可能参加了。” “从陈述来看就更可能了。”巡捕说道。 “我们发现这是城里人干的,”巡捕继续报告,“因为手段是一流的。” “的确非常漂亮。”他的同事小声地评论道。 “这事有两个人参加,”巡捕接着说道,“他们还带着一个小孩,看看窗户的尺寸就明白了。目前可以说的就是这些了。我们眼下就去看看你们安顿在楼上的这个孩子,如果可以的话。” “也许他们还是先喝点什么,梅太太?”大夫容光焕发,好像已经有了新的主意。 “噢!真是的!”金绣急切地叫了起来,“只要二位愿意,马上就可以办到。” “小姐,谢谢。”巡捕撩起衣袖抹了抹嘴,说道。“干这一行就是让人口干。随便来点什么,小姐。别太让您受累。” “来点什么好呢?”大夫一边问,一边跟着年轻小姐向食橱走去。 “一点点酒,先生,如果终归要喝的话,”巡捕回答,“此次从海螺城来可真冷得够呛,夫人,我一直就觉得酒很能使人心情变得暖和起来。” 这一番饶有趣味的见解是说给梅莱太太听的,她非常谦和地听着。就在讲这番话的当儿,大夫溜出了房间。 “啊!”巡捕说,“我干这一行,见过的事可多了。” “跟这一回有点像,不是吗?”巡捕应声说道,“那一回是大烟囱的事儿,是他干的。” “怎么回事?”金绣迫不及待地问,只要这两位不受欢迎的客人露出心情愉快的任何迹象,她都会加以鼓励。 “那是一次抢劫,小姐,几乎没有人搞得清楚,”巡捕说道,“有一个叫大烟囱的——” “大烟囱就是大鼻子的意思,小姐。”另一个巡捕插嘴说。 “小姐当然知道,不是吗?”巡捕质问道,“你干吗老是打岔,伙计。有个叫大烟囱的,开了一家酒馆。他有一间小院子,好些个年纪轻轻的公子哥儿都喜欢上那儿去,看看斗鸡什么的。我见得多了,安排这些消遣得花不少脑筋。当时,他还没加入哪个堂口。一天夜里,他的几十两银子被人抢了,深更半夜被一个蒙着黑眼罩的高个子从他卧室里偷走了,那个人藏在他床底下,得手之后就腾地一下跳出了窗口,窗口只有一层楼高。他那一手非常利落,不过大烟囱也挺利落,他听到响声醒了,跳下床来,抄起猎枪照他就是一枪,惊动了邻居。他们当下就嚷起有喊来啦,到各处看了看,发现大烟囱打中了那个强盗,一路上都是血迹,直到老远老远的一道篱笆,到那儿就看不到了。不管怎么说,他已经带着银子跑掉了。他这次丢了钱,情绪非常消沉,在街上转悠了三四天,拼命扯自个儿的头发,好些人都害怕他会去寻短见。 有一天,他慌慌张张跑到局里来了,谈了好一阵。他说看到那家伙昨天上午从家门前走过。晚上十点到十一点之间,他又走过去了。于是巡捕藏在那家酒馆一块小小的红窗帘后边,连帽子都没脱,只要打声招呼,马上就可以冲上去。夜深了,他正在那儿吸他的烟斗,突然之间大烟囱吼起来了:‘在这儿呢!抓贼啊!杀人啦!’巡捕冲出去,看见大烟囱一路喊叫,顺着那条街没命地跑。大烟囱一直跑,人们围上去,人人都在吆喝‘抓贼啊!’大烟囱自个儿一个劲地喊,像疯了一样。巡捕刚转过一个街角,却看不见他人影了,赶紧转过去吧,看见那儿有一堆人,就一头扎了进去:‘哪一个是贼?’‘我他妈的。’大烟囱说,‘我又让他给跑了。’这事还真怪,可哪儿也看不见人,他们就回酒馆去了。 第二天早上,巡捕来到老地方,从窗帘后边往外瞧,就为了找一个蒙着黑眼罩的高个子男人,他自个儿连眼睛都看疼了。到后来,他只好合上眼睛,好放松一会儿。就在那一瞬间,他听到大烟囱大叫起来:‘他在这儿呢!’他又一次冲上去,大烟囱已经跑出半条街去了,跑了昨天的两倍那么远,那人又不见了。就这么又折腾了一两回,有一半的邻居认为,打劫大烟囱的是灯笼鬼,后来又一直逗他玩来着,另一半邻居说,大烟囱被鬼玩疯了。 第183章:涉险过关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一直在打盹儿,但看上去病情还在恶化,热度比刚露面的时候还要高。大夫扶着他在床上支撑起来,坐了分把钟。他注视着两个陌生人,一点也不明白又要发生什么事——说实在的,他似乎连自己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都想不起来了。 “这个孩子,”钱先生温和而又饱含热情地说道,“这个孩子因为顽皮,闯进这后边的庭院,就是那个叫什么来着的先生家的庭院,偶然之中被弹簧枪打伤了,今天早晨来到这户人家求助,反倒立刻被扣留下来,他还真会异想天开。身为医生,我可以证明,那位绅士已经将孩子的生命置于极度的危险之中。” 听了这一番介绍,巡捕先生目不转睛地盯着他。莫名其妙的老李呆呆地望着两位警探,随后将目光转向永昌,又从永昌身上移向钱先生,那种惊慌与困惑兼而有之的表情真是可笑极了。 “你不会否认这一点吧?”大夫说着,轻轻地把永昌重新安顿好。 “我全是出于——出于一片好心啊,先生,”老李回答,“我真的以为就是这个孩子,否则我绝不会跟他过不去。我并不是生性不近人情,先生。” “你以为是个什么孩子?”老资格的巡捕问。 “强盗带来的孩子,先生。”老李答道,“他们——他们肯定带着个孩子。” “哦。你现在还这样认为吗?”布拉瑟斯问道。 “认为什么,现在?”老李傻乎乎地望着审问者,回答说。 “你这个蠢货,认为是同一个孩子,是不是?”巡捕不耐烦了。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老李哭丧着脸说,“我没法担保是他。” “那你认为是怎样的呢?”巡捕问。 “我不知道该怎样认为,”可怜的老李答道,“我认为这不是那个孩子,真的,我几乎可以断定根本就不是。您知道,这不可能。” “这人是不是喝了酒啊,先生?”巡捕转向大夫,问道。“好一个十足的糊涂虫,你呀。” 在这一番简短谈话过程中,钱先生一直在替病人把脉,这时他从床边椅子里站起身来,说如果两位巡捕对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的话,不妨到隔壁房间去,把锅匠叫来问一问。 他们采纳了这一提议,走进隔壁房间,小锅匠被叫了进来,他本人和他所尊敬的上司从而落入了这样一个奇异的迷宫,不断生出种种矛盾的说法和不可能发生的事情,除了证明他自己头脑极度发昏,什么事情都无法证明。 一点不假,他声称即便当下就把那个真正的小偷叫到面前,他也认不出来。他只不过是把永昌当成是他了,一则因为老李说就是他,二则此前五分钟,老李在厨房里承认,他开始感到非常担心,自己恐怕是太莽撞了点。 在诸多想人非非的臆测中,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老李是否果真打中了什么人,经过查验与他昨天晚上打了一枪的那把配对的另一支手枪的结果,发现除去*和牛皮纸填弹塞以外,并未装上杀伤力更强的东西,这一发现给大家留下了相当深刻的印象。 只有大夫不在此列,因为是他大约十分钟以前刚把弹丸拔下来的。话虽这样说,给老李留下的印象却是谁也比不上的。由于担心自己给一位同胞造成了致命伤的缘故,他已经苦恼了几个小时,他急不可待地抓住这一个新的想法,简直如获至宝。 最后,两位警官没有在永昌身上动过多的脑筋,他们自己到镇上住一晚,约定第二天上午再来。 第二天清晨,传来一个消息,说昨天晚上有两个男的和一个小孩因行迹可疑而被捕,关进了海螺城的监狱。 两位巡捕专门为此去了一趟。据查,所谓形迹可疑归结起来不过是这样一桩事实,有人发现他们在一个干草堆底下睡觉,只是形迹可疑,这两位先生只得空手而归。 简而言之,经过若干进一步的调查,费了许多口舌,巡捕房的探长才欣然同意梅太太钱先生联名保释永昌,但必须随传随到。 两个巡捕先生拿到几块洋钱的酬金,回海螺城去了,但他们二位对这次远行的目的却有不同的见解。后一位纵观全局,考虑再三,倾向于相信这一次未遂夜间行窃系高手所为。而前一位在同等程度上倾向于把这一功绩整个算在了不起的灯笼鬼头上。 此时,在梅太太和心地善良的钱先生悉心照料下,永昌的身体日趋康复。如果说发自内心,洋溢着感恩之情的热切祈祷能够上达天听——否则还成其为什么祈祷——那么,这个孤儿为他们祈求的祝福已化作宁静与欢乐,渗入了他们的心灵。 第184章:无法言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终于交上好运,好像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永昌的病痛既深又杂。除了手臂骨折的疼痛和治疗上的耽搁以外,他在又湿又冷的野外呆得太久,以致一连好几个星期发烧,身子打颤,拖得他委靡不振。 但是,他终于缓慢地逐步好转,有时候也能含着泪水说几句话了,他是多么强烈地感觉到了那两位可爱的女士的一片好心,多么热切地向往自己重新长得又结实又健康,能够做一些事来表达他的感激之情,哪怕是做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可以向她们证明,她们的爱心没有付诸东流。 一天,感激的话语跃上了永昌那苍白的唇边,他挣扎着把这些话说了出来,这时,金绣说道:“可怜的孩子!只要你愿意,会有许多机会替我们出力的。我们就要到乡下去了,姑妈的意思是你跟我们一块儿去。 幽静的环境,清洁的空气,加上春天的一切欢乐和美丽,你过不了几天就会恢复健康的,一旦可以麻烦你了,我们用得着你的地方多着呢。” “麻烦!”永昌大声说道,“大小姐,我要是能替你干活就好了。只要能让你高兴,替你浇花或者是看着你的鸟儿,要不就整天跑上跑下逗你开心,怎么都行。” “完全用不着怎么样,”金绣小姐笑盈盈地说,“以前我跟你讲过,我们有的是事情让你干。那怕你只能做到你答应的一半那么多,你就真的让我非常开心了。” “开心,小姐。”永昌叫了起来,“你这么说,你的心真好。” “我不知该有多高兴呢,”少女答道,“一想到我亲爱的好姑妈出了力,把一个人从你向我们描述的那种可悲的苦难中解救出来,这对于我就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欢乐。又知道她关怀同情的对象也真心诚意地知恩图报,你真的无法想像我有多么高兴。你懂我的意思吗?”她注视着永昌沉思的面容,问道。 “呃,是的,大小姐,我懂。”永昌急切地回答,“可我在想,我已经有点忘恩负义了。” “对谁?”少女问道。 “那位好心的先生啊,还有那位亲爱的老阿婆,他们过去对我可好呢,”永昌答道,“要是他们知道我现在多么幸福的话,他们一定很高兴,我敢保证。” “他们一定会高兴的,”永昌的女恩人说道,“钱先生真是个好人,他答应,一旦你身体好起来,能够出门旅行,他就带你去看看他们。” “是吗,小姐?”永昌高兴得容光焕发,不禁大叫了一声。“等我再一次看到他们的慈祥面容的时候,真不知道会乐成什么样子。” 永昌的身体不久就恢复得差不多了,能够经受一次远行的劳累。果不其然,一天清晨,他和钱先生乘上梅太太的小马车出发了。车到金水桥的时候,永昌脸色变得煞白,发出一声高喊。 “这孩子怎么啦?”大夫照例又紧张起来,大声问道,“你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听见了什么——感觉到了什么——哦?” “那里,先生,”永昌一边喊,一边从车窗里指出去,“那所房子。” “是啊,那有什么关系?停车。在这里停一下,”大夫嚷道,“那房子怎么了,唔?” “那些贼——他们带我去的就是那所房子。”永昌低声说道。 大夫喊道,“在那儿呢!我要下车!” 然而,车夫还没来得及从座位上跳下来,大夫已经想办法从马车里爬了出去。他跑到那所废弃的房子跟前,开始踢门,跟一个疯子似地。 “喂喂?”一个委琐丑恶的驼背汉子猛地把门打开,说道。大夫由于最后一脚用力过猛,险些跌进了过道。“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这一位大吼一声,不假思索地揪住那人的衣领。“事多着呢。打劫的事。” “还会出杀人的事呢,”驼背汉子冷冷地答道,“你要是不丢手的话。你听见没有?” “问我听见没有,”大夫说着,给了俘虏一阵猛抖。“在哪儿——他妈的那家伙,叫什么来着——对了,张胖子在哪儿,你这个贼?” 驼背汉子瞪大了眼睛,似乎无比惊诧无比愤慨的样子,随后便灵巧地挣脱大夫的手,咆哮着发出一阵可怕的诅咒,往屋子里退去。不过,他还没来得及关上房门,大夫已经二话不说,闯进了一间屋子。他焦急地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件家具,没有一样东西,能和永昌的描绘对得上,连那只食品柜的位置也不对。 “喂,”驼背汉子一直严密注视着大夫,这时说道,“你这么蛮不讲理闯进我家,打算干什么?你是想抢我呢,还是想杀了我?是哪一种啊?” “你莫非见到过一个人乘双驾马车出门杀人抢东西,你这个老东西?”生性急躁的大夫说。 “那你想干什么?”驼背问道,“你再不出去,可别怪我不客气了!滚你的!” “我认为合适的时候会走的,”钱先生一边说,一边朝另一个房间望去,那个房间和前边那间一样,完全不像永昌说的样子。“总有一天我会查到你的底细。” “你行吗?”丑恶的驼子冷冷一笑。“随你什么时候找我,我都在这儿,我在这地方住了二十五年了,一没有发疯,二不是就我一个人,还怕你?你会付出代价的,你会付出代价的。”说着,矮小的丑八怪发出一阵嚎叫,在地上又蹦又跳,像是气得失去了常态。 “真够蠢的,大大暗自说道,“那孩子准是弄错了。把这放进你的口袋,重新把你自个儿关起来吧。”随着这番话,他扔给驼背一块大洋,便回马车上去了。 驼背汉子尾随着来到车门前,一路发出无数诅咒与怒骂。然而,就在钱先生转身和车夫说话时,他探头朝马车里边望去,刹那间瞧了永昌一眼,目光是那样犀利,咄咄逼人,同时又是那样凶狠,充满敌意,永昌在后来的几个月里,不管是醒来的时候还是睡着了,都始终忘不了。 直到车夫回到座位上,那汉子还在不停地破口大骂。他们重新踏上旅途,这时还可以看见他在后边跺脚,扯头发,不知是真是假地暴跳如雷。 “我真是个笨蛋,”大夫沉默了很久才说道,“你以前知道吗,永昌?” “不知道,先生。” “那下一回可别忘了。” “一个笨蛋,”大夫再度陷入沉默,过了几分钟他又说道,“就算地方找对了,而且就是那帮家伙,我单枪匹马,又能怎么样?就算有帮手,我看也得不到什么结果,只会让我自己出丑,还不得不供出我把此事遮掩过去的经过。总之,我真是活该。我老是一时性起,搞得自己左右为难。这事应该给我一点教训才对。” 事实上,这位出色的医生一辈子办事都是凭一时冲动,这里可以对支配他的种种冲动说一句不带恶意的恭维活,他非但从来没有被卷进任何特别麻烦或者倒霉的事情中去,反而从所有认识他的人那里得到极为真诚的推崇和敬重。实事求是讲,眼下他是有一点生气,有一两分钟时间感到失望,他很想拿到有关永昌身世的确切证据,哪知遇到的头一个机会就落空了。 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常态,发现永昌在答复自己的盘问时依然老老实实,前后吻合,显然和以往一样真诚坦率。他打定主意,从今以后完全相信他的话。 因为永昌知道钱先生居住的街名,他们可以照直开到那儿去。马车折进了那条街,他的心剧烈地跳起来,几乎喘不过气。 “说吧,是哪一所房子?”钱先生问道。 “那一所。那一所。”永昌一边回答,一边急迫从车窗里往外指点着。“那所白房子。呃,快呀。开快一点。我觉得自己好像要死了,身上老是哆嗦。” “到啦,到啦。”好心的大夫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马上就要看见他们了,他们见到你安然无事,肯定会喜出望外的。” “呃!我就巴望那样!”永昌大声说道,“他们对我真好,非常非常好。” 马车朝前开去,停下了。不,不是这所房子,隔壁才是。车又开了几步,重新停了下来。永昌抬头望着那些窗户,几颗泪珠饱含着欢乐的期待滚下面颊。 天啦!白色的房子空空如也,窗扉上贴着一张招贴:“出租”。 “敲敲邻居的门看。”钱先生大声说,一边挽住永昌的胳臂。“您知道不知道,过去住在隔壁的布朗罗先生上哪儿去了?” 邻家的女仆不知道,但愿意回去问一问。她不一会就回来了,说六个星期之前,老先生已经变卖了物品,到外地去了。永昌身子往后一仰,瘫倒在地。 “他的管家也走了?”罗斯伯力先生犹豫了一下,问道。 “是的,先生,”女仆回答,“老先生,管家,全都一块儿走了。” “那就掉头回家吧,”钱先生对车夫说,“你不要停下来喂马,等开出这里再说。” “去找那位书摊掌柜,好不好,先生?”永昌说道,“我认识上那儿去的路。去见见他,求求您了,先生。去见见他吧。” “我可怜的孩子,这一天已经够令人失望的了,”大夫说,“我们俩都受够了。如果我们去找那个书摊掌柜,保准会发现他死掉了,要不就是放火烧了自家的房子,或者溜之大吉了。不,这就直接回家。”在大夫的一时冲动之下,他们便回家去了。 这一次大失所望的寻访发生在永昌满心欢喜的时刻,搞得他非常惋惜、伤心。患病期间,他无数次高高兴兴地想到,老先生和太太将要向他讲些什么,自己也会向他们讲述,有多少个漫长的日日夜夜,他都是在回忆他们替他做的那些事,痛惜自己与他们给生拉活扯地拆散了,能向他们讲述这一切该是多么惬意。 总有一天能在他们面前洗去自己身上的污垢,说清自己是如何横遭绑架的,这个希望激励着他,支持着他熬过了最近的一次次考验。 现在,他们到那么远的地方去了,带着他是一个骗子兼强盗的念头走了——他们的这个念头,也许一直到自己离开尘世之日也无法辩解了。 第185章:永失我爱(1)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然而,这种情况丝毫也没有改变他的几位恩人的态度。又是两个星期过去了,温暖、晴好的天气开始稳定,花草树木长出了嫩绿的叶片和鲜艳的繁花,这时,他们作好了准备,要离开这所房子几个月。  他们把曾经使老骆驼垂涎三尺的餐具送到银行寄存起来,留下一个仆人看房子,带着永昌到远处一所乡村别墅去了。 这个赢弱的孩子来到乡村,呼吸着芬芳的空气,置身于青山密林之中,谁能描述他感受到的快乐、喜悦、平和与宁静啊! 又有谁能说出,祥和宁静的景色是怎样映入固守闹市的人们的脑海,又是如何将它们本身具有的活力深深地注入他们疲惫不堪的心田! 人们居住在拥挤狭窄的街上,一生劳碌,从未想到过换换环境——习惯的的确确成了他们的第二天性,他们几乎可以说爱上了组成他们日常漫步的狭小天地的一砖一石——即便是他们,当死神向他们伸出手来的时候,最终也会幡然醒悟,渴望看一眼大自然的容颜。 他们一旦远离旧日喜怒哀乐的场面,似乎立刻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天地。日复一日,他们缓缓走向充满阳光的绿色草地,一看到天空、山丘、平原和湖光水影,他们便在内心唤醒了记忆,只须预先品尝一下天国的滋味便可抚平飞速衰朽的痛苦,他们像西下的落日一样平静地进入自己的坟墓,几个小时以前,他们还曾孤独地守在卧室窗日,望着落日余晖慢慢消失在自己暗淡无光的眼睛里。 宁静的山乡唤起的记忆不属于这个世界,也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意志与希望。这些回忆会温和地感染我们,教会我们如何编织鲜艳的花环,放在我们所爱的那些人的坟前;能净化我们的思想,压倒旧日的嫌隙怨恨。 可是在这一切之下,在每一颗心灵中就算是最麻木的心灵,一个模糊不清、尚未完全成形的意识,很久以前,在某个相隔遥远的时刻,就有过这种感觉的意识,始终流连不去,启迪人们庄重地瞩目遥远的未来,将傲慢与俗念压在它的下边。 他们去的地方真是美不胜收。永昌以往的日子都是耗费在龌龊的人群和喧闹的争吵当中,在这里他似乎得到了新生。 玫瑰和忍冬环绕着别墅的墙垣,常春藤爬满树干,园中百花芬芳。附近有一块小小的教堂墓地,那里没有挤满高大丑陋的墓碑,全是一些不起眼的坟茔,上面覆盖着嫩草和绿苔,村里的老人就长眠在下边。 永昌时常在这里徘徊,有时想起埋葬他母亲的荒冢,他就坐下来,偷偷地哭一阵。但是,他一旦抬起眼睛,朝头上深邃的长空望去,就不再想像她还长眠在黄土之下,虽然也会为她伤心落泪,但并不感到痛苦。 这是一段快活的时光。白昼温和而又晴朗。夜晚给他们带来的不是恐惧,也不是担忧——丝毫没有对身陷囹圄的忧思,又用不着与坏蛋周旋,只有快乐幸福的念头。 每天早晨,他走进住在小教堂附近的一位白发老先生家里,老先生纠正他的读音,教他写字,他讲话是那样和气,又那样尽心尽力,永昌觉得无论怎么去讨他的欢心都不算过分。接下来,他可以跟梅太太和金绣小姐一块儿散散步,听她们谈论书上的东西。要不就紧挨着她们,坐在某个阴凉的地方,听金绣小姐朗读,他会这么听下去,一直要到天色转暗,连字也看不清了才打住。 不过,他还得预备自己第二天的功课,在一间望出去就是花园的小房间里,他埋头用功,直到黄昏渐渐来临,到时两位女士又要出去散步,他总是和她们一道,不管她们讲什么都听得津津有味。 如果她们想要一朵花,而他能攀摘下来,或者忘了什么东西,他可以去跑一趟的话,他别提有多高兴,跑得再快不过了。 天黑尽了,回到屋里,年轻的小姐用柔和的声音低声唱一首姑妈喜爱的老歌。在这样的时刻,连蜡烛也无需点上,永昌坐在窗户旁边,听着美妙的音乐出神。 礼拜日到来了,清晨的小教堂,窗外的绿叶飒飒作响,小鸟在外边鸣啭歌唱,馥郁的空气钻进低矮的门廊,这座朴素的建筑充满芳香。 早晨六点钟,永昌就起床了,在田野里漫游,从远远近近的篱笆上采来一簇簇野花,然后满载而归。他精心安排,多方设计,用花束将早餐饭桌装点得亮丽夺目。 他还采来新鲜的千里光;作为梅小姐喂鸟的食物,还用来装饰鸟笼,雅致的式样大受赞许。 他把一只只鸟儿调弄得羽毛丰亮,伶俐活泼。余下的时间,村里常有一些小小的善事用得着他。要不然,在草地上打一场难得的板球。 再不然,养花植树方面总是有事可干的,同一位师傅也教会了永昌伺弄花草,他干得十分投入,每每干到金绣小姐出现在面前才住手,她对永昌所做的一切总是赞不绝口。 三个月就这样不知不觉过去了。对于得天独厚的有福之人来说,这三个月也算得上是称心如意了,对于永昌就更是一大幸事。 一方是纯洁无瑕而又和蔼可亲的慷慨给予,另一方是发自肺腑的最最真挚热切的感激之情,难怪在这一段短暂的时光告终的时候,永昌跟那位老太太和她的侄女已经亲如一家,他那幼小而敏感的心灵产生了强烈的依恋,而她们也报以一片爱心,并为他感到骄傲。 春天飘然逝去,夏天来临了。如果说村子当初一度很漂亮的话,那么现在则充分展示了它的风采与繁盛。早几个月里显得畏畏缩缩,赤身露体的高大树木现在进发出充沛的活力,张开绿色的手臂,遮盖住干渴的土地,把一处处无遮无掩的地点变成无可挑剔的幽静去处。 在浓密舒适的树阴下,人们可以看到,阳光沐浴下的广阔空间向远方伸展开去。大地披上了翠绿色的罩衣,散发着醇厚的芳香。这是一年中的全盛时期,万物欣欣向荣,一派欢快气象。 小别墅里的恬静生活依然如故,别墅里的人照常过得愉快而安宁。永昌早已长得身强体壮。但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都没有改变他对身边的人的深厚感情,但也有许多人就不是这样了。 他依然是当初那个被苦难榨干精力,处处要人照料的小不点儿,那个依头顺脑、满心感激的孩子。 一个皎好的夜晚,他们散步时比平素多走了一程,白天特别热,人夜皓月当空,不时有一阵异常凉爽的微风掠过。 开始也兴致勃勃,她们一边走,一边有说有笑地聊着,远远走出了平时的范围。 梅太太觉得有点累了,她们才慢悠悠地回到家里。金绣和往常一样,扔下轻便的软帽,茫然若失地坐着,她好像在哭泣。 “怎么了?”老太太说道。 金绣没有回答,似乎这句话把她从痛苦的思考中唤醒了。 “我的囡囡。”梅太太慌乱地站起来,俯下身去,喊道。“怎么回事?哭啦。,是什么事情让你伤心?” “没什么,姑妈。没什么,”少女回答,“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说不出来。可我觉得——” “该不是病了,囡囡?”梅太太插了一句。 “不,不。噢,我没病。”露丝打了个寒颤,似乎说话时有一股冷森森的寒意流遍全身。“我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把窗户关上吧。” 永昌赶紧上前,关上窗户。小姐双手捂住脸,瘫倒在沙发上,抑制不住的泪水夺眶而出。 老太太搂住她的肩膀,说道,“我以前从没见过你像这样。” “能不惊动你,我也不想惊动你,”露丝回答,“我拼命忍住,可实在忍不住了。我恐怕真的病了,姑妈。” 她确实病了,蜡烛拿过来以后,他们发现,就在回到家里这一段极短的时间里,她的脸色变得像大理石一样苍白。美丽的容颜丝毫没有改变,但表情变了。文静的脸上带着一种前所未见的焦急、疲惫的神色。过了一分钟,脸上腾起一片红晕,温柔的蓝眼睛里闪出狂乱的光芒。红晕又消失了,如同浮云掠过的影子,她再度显出死一般的苍白。 永昌眼巴巴看着老太太,不禁党察到她叫这些症状吓坏了,他自己其实也一样。可一看老太太装出不当一回事的样子,他也尽力那样做,果然有些作用。 金绣在她姑妈劝说下进去休息了,她的精神略有好转,甚至气色也好一些了,还保证说,她明天早上起来肯定就没事了。 “没事吧?”梅太太回来了,永昌说道,“今天晚上她脸色不好,可——” 老太太示意他别再说了,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坐下来,沉默了好一会儿。末了,她用颤抖的声音说道: “我相信不会。多少年来我跟她一块儿过得非常幸福——也许太幸福了。没准该是我遇上某种不幸的时候了。但我希望不是这样。” “什么?”永昌问。 “失去这个好姑娘的沉重打击,”老太太说道,“很久以来她就是我的安慰与幸福。” “上帝不会答应的!”永昌惊慌地叫了起来。 “求主保佑吧。”老太太绞扭着双手说。 “肯定不会有那么吓人的事情吧?”永昌说道,“两个小时以前,她还好好的呢。” “她现在病得很厉害,”梅太太回答,“还会更糟糕的,我相信。没有她我可怎么办啊!” 第186章:永失我爱(2)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巨大的悲痛压倒了她,永昌不得不克制住自己的感情,好言相劝,苦苦哀求,看在小姐本人的分上,她应该镇定一些。 “想一想吧,夫人,”永昌说话时,泪水径自涌进了他的眼睛。“你想想,她那么年轻,心那么好,又给身边所有的人带来那么多的欢乐和安慰。我保证——是的——确确实实的——为了你,你的心也那么好,为了她自个儿,为了所有从她那里得到幸福的人,她不会死的。上帝决不会让她那么年轻就死的。” “小点声。”梅太太把一只手放在永昌头上,说道。“你想得太天真了,可怜的孩子。不管怎么说吧,你教我懂得了自己的职责。我一下子给忘了,可我相信我会得到宽恕的,我老了,见到的病痛、死亡够多的了,我知道,与我们心爱的人分别是多么痛苦。我见过的事多了,最年轻、最善良的人也不一定总是能够从那些爱他们的人那里得到宽恕,但这一点可以在我们悲哀时带来安慰,上天是公正的。这样的事情印象深刻啊,提醒我们知道,有一个世界比这个要光明一些,并已到那里去也用不了多少时间。” 梅太大倾吐着这些话语,永昌惊奇地看到,梅太太似乎一咬牙将悲伤压了下去,说话间她挺起了腰板,变得沉着而坚定。接下来,他越发感到诧异,这种坚定始终不变,尽管照料病人的担子都落在她肩上,梅莱太太却始终有条不紊,泰然自若,履行这些职责的时候一丝不苟,从整个外表上看还挺轻松。但他毕竟年纪还小,不懂得坚强的心灵在危难之时能有多么坚强。这也难怪他不懂,又有多少坚强的人了解他们自己呢? 一个焦虑不安的夜晚过去了。清晨来临,梅太太的预言完全验证了。金绣正处于一种非常危险的热症初期。 “我们一定得主动才行,永昌,不能光是发些个干事无补的哀叹。”梅太太把一根手指放在唇边,眼睛直视着他的脸,说道。“这封信必须尽快交给钱先生。必须送到集镇上去,你抄小路穿过田野,走不到四里,到那儿再派专差骑马直接送到扬子路。那个客栈里的人会把这事办妥的。我要你去看着他们发出去,我信得过你。” 永昌说不出一句话,只是巴不得马上就走。 “这里还有一封信,”梅太太说着又停下来,沉思了一会。“但究竟是现在就发出去,还是等我看看露丝的病情再说,我简直拿不定主意。我不能发出去,除非真的出现最糟糕的事情。” “也是送到扬子路去吗,太太?”永昌急在心头,一边问,一边将颤抖着的手朝那封信伸过去。 “是的。”老太太回答,木然地把信交给了他。永昌扫了一眼信封,信是寄到某某尊贵的老爷,到底是什么地方,他也搞不清楚。 “要送去吗,太太?”永昌急不可待地抬起头来,问道。 “我想不用了,”梅太太把信收了回去。“明天再说。” 梅太太说罢,把钱包交给永昌,他不再耽搁,鼓起全身的劲头,以最快速度出发了。 他飞快地穿过田野,顺着小路跑过去,有时穿过田间小道,时而几乎被两旁高高的庄稼遮盖起来,时而又从一块空地里冒出来,几个农人正在那里忙着收割、堆垛。他一次也没有停留,只是偶尔歇几秒钟,喘喘气,一直跑到镇里的小集市,跑得满头大汗,一身尘土。 他停住脚步,四下找寻那家客栈。白色的房子是银行,红房子是啤酒作坊,黄色的是镇公所,在一个街角上有一所大房子,凡是木头的部分都漆成绿色,前面有一块招牌。这所房子刚一映入他的眼帘,他便奔了过去。 他对一个正在门廊下边打瞌睡的邮差说明了来意,邮差听懂了他要办的事之后,叫他去向店里的马夫打听,马夫又要他从头再说一遍,然后让他跟老板说去。 老板是一位高个子,戴一顶白色的帽子,浅褐色厚呢马裤配一双翻口长统靴,正靠在马厩门旁边的卿筒上,用一根银质牙签剔牙。 这位老爷慢条斯理地走进柜台,费了好长时间。钱付了,还要给马套上鞍子,邮差也得穿上制服,这足足花了十多分钟。 永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恨不得自己纵身跳上马背,向下一站飞驰而去。好容易才万事齐备,那封信也递了过去,他对邮差叮咛了又叮咛,求他尽快送到。 邮差策马启程了,穿过集市上坑坑洼洼的石子路,两分钟后已经驰上了大道。 看到告急情已经发出,没有白费功夫,永昌这才放下心来,怀着多少轻松了一点的心情,匆匆忙忙穿过客栈的院子,正要在大门口转身,不想却跟一个身披斗篷的大高个子撞上了,那人当时正从客栈里走出来。 “喝!”那人死死盯住永昌,猛一后退,嚷道。“这他妈的什么东西?” “对不起,先生,”永昌说,“我赶着回家,没看见你走过来。” 那人自言自语地嘟哝道,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烁烁地瞅着永昌。“谁想得到啊。真该把他碾成灰。他会从石头棺材里跳起来挡我的道。” “很抱歉,”永昌叫这个怪人狂乱的神色吓慌了,结结巴巴地说,“但愿我没有碰痛你。” “混账东西!”那人狂怒不止,从牙缝里咕哝着,“我要是有胆子说那句话,只要一个晚上就甩掉你了。你这个天杀的东西,你这个小混蛋。你在这儿干什么?” 那人一边挥动着拳头,一边语无论次地说。他朝永昌弗走过去,像是打算给他一拳,却又猛然跌倒在地,浑身痉挛,口吐白沫。 有一瞬间,永昌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个疯子,只顾呆呆地望着他在地上打滚,接着便冲进客店找人帮忙去了。他看着那人给架起来,太太平平地进了客店,这才转身回家。他铆足了劲一路飞跑,以弥补耽误的时间,同时怀着十分惊诧并有几分恐惧的心惰,回想起自己刚刚离开的那个人举动真是怪极了。 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在他的脑海里驻留多久,他回来以后,别墅里有的是事情占据他的心,将一切有关自身的考虑统统从记忆中挤了出去。 金绣的病情急剧恶化,午夜前她开始说胡话。一个住在当地的医生时刻守候着她。医生初步对病人作了检查,随后把梅太太引到一边,宣布她的病属于一种极其危险的类型。“说实在的,”他说道,   “她能不能痊愈,只有靠奇迹了。” 当天夜里,永昌有多少次从床上跳起来,蹑手蹑脚地溜到楼梯口,凝神谛听病房里有没有发出哪怕是最细微的响声。有多少次,每当杂乱的脚步声突然响起,他不由得担心,又有什么令人不敢想像的事情到底还是发生了,他吓得浑身发抖,额上直冒冷汗。 他声泪俱下,为那位正在深深的墓穴边缘摇摇欲坠的好姑娘的生命苦苦祈祷,这种热情远远不是他过去所作的一切能够比得上的。 这种牵挂,当一个为我们深切爱慕的人的生命在天平上摇摆不定的时候,我们却无能为力,这种牵挂是多么可怕,多么令人痛苦。一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油然而生:做一点什么事情,减轻这种我们无力缓解的痛苦,缩小这种我们无力消减的危险。 我们痛苦地想到自己是那样束手无策,我们的心直往下沉,气不停地泄,有什么刑罚拷问能与此相比?有什么想法或者作法能够在焦虑达到登峰造极之时缓解这种痛苦? 早晨到来了。小小的别墅里一片寂静。人们低声耳语,焦灼的面孔不时出现在门口,女人和孩子噙着泪水走到一边。整个漫长的白天,以及天黑之后的几个小时,永昌都在花园里轻轻地走来走去,每过一会都要抬起头来,看一眼病人的房间,他战战兢兢地看着黑沉沉的窗口,看他那副样子,好像死神已经捷足先登。 深夜,钱先生到了。“难啊,”好心的大夫一边说,一边背过脸去。“那么年轻,又那么可爱。但希望很渺茫。” 又一个早晨到来了。阳光是那样明媚,仿佛看不到人世间有一点点苦难或者忧愁。园中枝繁叶茂,百花争艳,一切都显得生机盎然,精力充沛,周围的声音和景象无不充满喜悦。 姑娘却躺在病床上,急剧地变得衰弱。永昌偷偷走进那片古老的教堂墓地,在一个长满青草的坟茔上坐下来,无声地为她哭泣,祈祷。 这一幅画面是那样宁静。优美,阳光明媚的景色中包容着那么多希望与快乐:夏天的鸟儿唱出了那么欢快的乐曲;振翅飞翔的白嘴鸦从头上一掠而过,是那样的自由;万物是那样生气勃勃,兴高采烈;孩子抬起阵阵发痛的眼睛,向周围望去,心中油然涌起这样一个念头,这不是死亡的时节,小东西尚且还那么欢乐逍遥,金绣是断断不会死的。 坟墓喜欢的是寒冷萧瑟的冬天,不喜欢阳光与花香。他几乎认定,寿衣只是用来裹住老朽干瘪的躯体,从来不把年轻娇嫩的形体拉进它们那可怕的怀抱。 教堂那边传来一声报丧的钟声,粗暴地打断了这些幼稚的想法。又是一声!又是一声!这是宣布葬礼开始的丧钟。 永昌朝家里走去,回想起小姐给予他的百般照顾,盼望着机会能再一次到来,好让他一刻不停地表明自己对她是多么感激、多么依恋。 他没有理由责备自己有多少次粗枝大叶,或者是没动脑筋,因为他是诚心诚意为她效劳的。尽管如此,仍有许许多多细小的事情浮现在他的面前,他幻想看自己当时本来可以干得更卖力、更认真一些,可惜没有那样做。 每一次死亡都会给为数不多的幸存者带来这样的想法:有那么多事情受到忽视,办到的事情又是那样少——有那么多事情被遗忘,还有更多的事情已无法挽回—! 永昌到家了,这时梅太太正坐在小客厅里。一看见她,他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因为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侄女的病床。 他战战兢兢地思忖着,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变故才促使她走到一边。他了解到,小姐陷入了沉睡,她这次醒来,不是康复与再生,便是诀别与死亡。 他们坐下来凝神谛听,几个小时连话也不敢说。没有动过的饭菜撤了下去。 他们心不在焉地望着逐渐下沉的太阳,最后又看着太阳将宣告离去的绚丽色彩撒满天空和大地。他们敏锐的耳朵猛然听到一阵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罗斯伯力先生刚一进屋,他俩便情不自禁地向门口冲去。 “金绣怎么样?”老太太嚷道,“快告诉我,我能经受得住,别再让我牵挂了!快告诉我!看在老天爷的分上!” “你一定得沉住气,”大夫扶住她说道。 “让我去死吧。她死啦。她就要死啦。” 老太太跪下来,尽力想把双手合在一块儿,然而支撑了她那么久的毅力已经随着第一声感恩祈祷一起飞向天国。 第187章:少爷回家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不!”大夫感情冲动地嚷起来,“她还会活好多年好多年,为我们大家造福。” 老太太跪下来,尽力想把双手合在一块儿,然而支撑了她那么久的毅力已经随着第一声感恩祈祷一起飞向天国。她倒在了伸开双臂接住她的朋友怀抱里。 这种欢乐几乎叫人难以承受。永昌听到这个意想不到的消息,一时目瞪口呆。他欲哭不得,说不出话,坐卧不宁。他在黄昏的宁静气息中徘徊了很久,又大哭了一场,好不容易恢复了一点理解力,这才似乎猛然醒悟过来,令人高兴的变化已经发生,自己胸中难以承受的焦虑也已化解。 夜色迅速围拢过来,他捧着一大束鲜花往家里走去,这是他精心采来装饰病房的。他正沿着公路快步走着,忽然听到身后有马车疾驰的声音。他扭头一看,只见一辆驿车飞驶而来,由于马跑得飞快,加上路面狭窄,他便靠着一道门站住,让马车通过。 车疾驰而过,永昌一眼看见车上有个好像有几分面熟的男子,不过他这一瞥太短暂了,没看清那是谁。过了一两秒钟,那顶睡帽从马车窗日伸出来,一个洪亮的嗓门喝令车夫停车。车夫勒住马,车停住了。接着,睡帽又一次探出来,那个大嗓门叫着永昌的名字。 “这里!”那个声音嚷道,“永昌,有什么消息?金绣小姐怎样了?” “是你吗,老李?”永昌一边喊着,一边朝车门奔去。 老李再次伸出大脑袋,作回答状,忽然又被坐在马车另一角的一位青年绅士拉了回去,那人急迫地探问那边有什么消息。 “快告诉我!”那位先生高声喊道,“是好些了还是更糟了?” “好些了——好得多了!”永昌赶紧回答。 青年先生大叫一声,“你能肯定?” “没问题,先生,”永昌回答,“几个小时以前就不一样了,钱先生说,危险已经全部渡过了。” 那位先生不再多说,打开车门,从里边跳出来,一把抓住永昌的肩膀,把他拉到旁边。 “你有绝对把握?孩子,再也不会出岔子了,是不是?”青年先生用颤抖的声音问,“你可别骗我,让我空欢喜一场。” “我绝对不骗你,先生,”永昌回答,“真的,你相信我好了。钱先生说,她会活好多年好多年,为我们大家造福的。” 永昌想起了为大家带来无限幸福的那个场面,泪水在他眼睛里直打转。 青年先生转过脸去,好一阵子一言不发。永昌相信自己听到他不止一次地哽咽,但又不敢另外说什么话去打搅他——他实在猜不出这位绅士的心情——便站在一边,装出尽顾了自己手里的花束的样子。 这功夫,梅少爷一直坐在马车的踏板上,胳膊肘支在膝盖上,用一张蓝地白花的布手绢不住地擦眼睛。 这个诚实耿直的汉子并不是假装动了感情,这一点完全可以从他那双红肿的眼睛上看出来,当青年先生转过身去叫他的时候,老李就用这双眼睛望着他。 梅少爷这才想起自己的仪表有失体面。 他们信步走去,永昌不时带着浓厚的兴趣和好奇心打量着这个新来的人。 他看上去约莫二十五岁,中等身材,面容开朗英俊,举止落落大方。尽管存在着年龄上的差距,但他和老太太长得很像,即便他没有提到老太太是他母亲,永昌也能毫不费力地猜出他们之间的关系。 别墅到了,梅太太正焦急不安地等候着儿子。母子见面,双方都很激动。 “妈妈,”年轻人低声说道,“您怎么不写信告诉我?” “我写了,”梅太太回答,“可经过反复考虑,我决定把信拿回来,听听钱先生的看法再说。” “可为什么,”年轻人说。“为什么要拿这样的事来冒险呢?万一金绣——那个字我说不出口——如果这场病是另一种结果,你难道还能宽恕自己?我这辈子难道还能得到幸福?” “如果发生那样的事,”梅太太说,“我担心你的幸福也就整个毁了,你早一天晚一天回来,都没有什么差别。” “万一真要是这样,妈妈,那要什么好奇怪的?”年轻人答道,“哦,我干吗要说万一呢?——这是——这是——你明白是怎么回事,妈妈——你应该明白。” 梅太太说,“我明白,她需要一个深深相爱,永不变心的人。在我做一些在我看来必须做到的事时,如果不是我感觉到了这一点,另外还知道,她爱上的人只要态度有一点改变都会使她心碎,我也不会感到自己的使命如此困难,或者说,我内心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矛盾了。” “这不公平,妈妈,”梅少爷说道,“你还是把我当小孩子,完全不懂得自己的想法,也不懂我灵魂上的一次次冲动?” “在我看来,我的好儿子,”梅太大把一只手搭在他肩上,回答道,“年轻人有许多的冲动往往难以持久,其中有一些一旦得到满足,只会变得更加短暂,转瞬即逝。总之,我相信,”老太太目不转睛,盯着儿子的面容,说道,“一个有着满腔热忱和远大抱负的男儿,如果娶了一个名节上有污点的妻子,哪怕这个污点并不是由于她的过错,那就会引来一班冷酷龌龊的小人,还会影响到孩子们——丈夫在世间取得了多大成就,就会受到多大的低毁,把他当成讥笑嘲弄的目标——总有一天,不管做丈夫的天性多么豁达,为人多么善良,都会后悔当初结下了这门亲事。做妻子的知道丈夫感到后悔了,也同样会很痛苦。” “妈妈,”年轻人按捺不住地说,“谁要是这么做,就是一头只顾自己的畜生,根本不配称作一个男人,也配不上您描述的那个女人。” “你现在是这样认为。”母亲说道。 “永远是这样。”年轻人说,“过去两天我精神上遭受的痛苦,迫使我毫不掩饰地向您承认,我是有这样一份感情,您完全清楚,这份感情并非昨天才产生,也不是我轻率形成的。我的心属于金绣。我和一切倾心于人的男子汉一样坚定。如果您在这件大事上反对我,您就是把我的安宁与幸福抓在手里,随风抛撒。妈妈,多想想这一点,多想想我吧,不要把这种幸福看得一钱不值,这事您好像想得很少。” 梅太太说,“眼下我们对这件事谈得太多,到此为止吧。” “那好,就看金绣怎么决定吧,”梅少爷接口说道,“您该不会把您的这些偏见强加于人,甚至不惜为我制造障碍吧?” “我不会的,”梅太太回答,“但我要你考虑一下——” “我已经考虑过了。”答复已经相当急躁,“妈妈,我考虑了好多年了。自打我能够进行严肃认真的思考以来,我就在考虑。我的感情永远不会改变,永远都是这样。为什么一旦说出来,我就得承受一拖再拖的痛苦呢,这种痛苦又有什么好处?不,在我离开这个地方以前,金绣得听一听我说的话。” “她会的。”梅太太答道。 “妈妈,您的态度几乎已经暗示,她会以冷冰冰的态度对待我要说的话。”年轻人说道。 “不是冷冰冰的,”老太太回答,“根本不是那样。” “那又怎么样?”年轻人直言不讳,“她还不曾另有所爱吧?” “没有,一点不假,”母亲的答道,“或许是我弄错了,你已经牢牢抓住了她的感情。我要说的,”作儿子的正想开口,老太太上住了他,接着说道,“正是这一点。在你豁出一切,拿这个机会来打赌之前,在你身不由己,飞向希望的顶点之前,要多考虑一下金绣的身世,你想想,她对我们一直忠心耿耿,无论大事小事,她的性格特点就是自我奉献,她要是得知自己的出生疑点甚多,这会给她的决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您指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我留给你去解答,”梅太太回答,“我得回她那儿去了。” “今天晚上我还能见到您吗?”年轻人急切地说。 “要不了多久,”老太太答道,“在我离开金绣的时候吧。” “您是不是要告诉她我在这儿?”梅少爷说道。 “那还用说。”梅太太回答。 “告诉她,我是多么着急,吃了多少苦头,又是多想见到她。您不会拒绝这么做吧,妈妈?” “是的,”老太太说道,“我要把一切都告诉她。”她慈爱地握了握儿子的手,匆匆离开房间。 这一番仓促的谈话正在进行的时候,钱先生和永昌一直呆在房间的另一角。 钱先生这时朝梅少爷伸过手来,互道衷心的问候。接着,大夫针对年轻朋友提出的一大堆问题做了解答,详细说明了病人的状况,这番说明和永昌的陈述一样充满希望,非常令人欣慰。 老李装出忙着收拾行李的样子,其实大夫讲的每一句话都没有落下。 “你近来打到什么特别的东西没有,老李?”大夫讲完之后问道。 “没什么特别的东西,先生。”老李的脸一直红到了耳根。 “也没逮住小偷什么的,或者认出哪一个强盗来?”大夫说道。 “没有,先生。”老李非常庄重地回答。 “哦,”大夫说道,“真是遗憾,因为你干那事非常令人敬佩。” “那孩子很不错,先生。”老李又恢复了平日那一副恩人的口气,说道,“他要我向你转达他的敬意,先生。” “那就好,”大夫说道,“看见你在这儿,我又想起来了,梅少爷,就在我被仓促叫来的前一天,我办成了一桩对你有好处的小差事。你到这边来一下,好吗?” 老李十分庄重并略带几分惊奇地走到那边角落里,荣幸地与大夫进行了一次短时间的低声会谈。谈话结束,他频频鞠躬,踏着异常*的步子退了下去。 这次密谈的主题没有在客厅里披露,但很快就传到了厨房,因为老李直接来到厨房,要了一杯酒,摆出一副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高贵气派宣布说,鉴于他在这次发生未遂盗窃案时的英勇举动,女主人深为满意,特地在钱庄给他存了25块大洋,供他个人取用生息。 一听这话,两个女仆举起双手,眼睛一齐往上翻,猜想老李不知道该得意成什么样子了。 老李把衬衫褶边扯出来,连声回答说:“不会的,不会的。”并表示如果她们注意到他对手下态度傲慢的话,一定要告诉他,他会感谢她们的。接下来,他天南海北谈了一通,不外乎举例说明他虚怀若谷,这一番高论同样得到了赞许与赏识,而且被认为是独出心裁,深得要领,大人物成天挂在嘴边的话也就这样。 第188章:梦魇丛生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楼上,当晚余下的时光在笑语欢声中过去了。大夫兴致很高,梅少爷一开始好像显得有些疲劳,或者是心事重重,不管怎么样吧,他到底还是架不住钱先生的好脾气。大夫谈笑风生,妙语连珠,回忆职业上的若干往事,又讲了一大堆小笑话,将他的幽默发挥得淋漓尽致。 永昌认为这些事真是再滑稽不过了,笑得前仰后合。这显然使大夫深感满意,他自己也笑得死去活来,并且由于共鸣的作用,哈利也几乎可以说是痛痛快快地笑起来。他们的聚会在此时此地再欢乐也不过如此罢。夜深了,他们才怀着轻松而又感激的心情去休息,在刚刚经受了疑虑与悬念之后,他们确实需要休息休息了。 第二天早晨,永昌一醒来就感到心情好一些了,他满怀希望和快乐,开始了每天清早的例行公事,这种心情已经多少天不曾有过。鸟笼又一次挂了出来,好让鸟儿在老地方歌唱。 他竭尽全力,又一次采来最芬芳的野花,想用鲜花的艳丽换取金绣的欢喜。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像更蓝更亮了。 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人们看到天地万物和自己的人类同胞,大叫一切都是那样阴暗、消沉,这并非没有道理,但这种阴暗的颜色只是他们自己带有偏见的眼睛与心灵的反映罢了。 真实的色彩是十分美妙的,需要的是更加清澈的眼光。 值得一提的是,永昌当时决不至于没有注意到,他的清晨远足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 梅少爷从第一天早晨遇见永昌满载而归以后,忽然对花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在插花艺术方面表现出了很高的鉴赏力,把小伙伴远远抛在了后边。 然而,尽管永昌在这方面略逊一筹,但他却知道上哪儿才能找到最好的花。一个早晨接着一个早晨,他们一块儿在这个地区搜索,把最娇艳的鲜花带回家。 金绣小姐卧室的窗户现在打开了,她喜欢芳醇的夏日气息涌进室内的感觉,让清新的气流帮助自己康复。 不过,在那一扇格子窗里边,每天早晨都插着一支特别小的花束,这束花曾作过精心的修剪,上边还带着露水。 永昌不禁注意到,虽说小花瓶定时换水,可凋谢了的花从来就不扔掉。他无意中还发现,每天清晨,大夫都要外出散步,只要一走进花园,必定将目光投向那个特别的角落,意味极其深长地点点头。就在这些观察之中,时光飞逝而过,金绣的病情迅速好转。 尽管小姐还没有完全走出房间,晚上不再出去,只是偶尔和梅太太一块儿在附近散散步。 永昌倒也并不感到日子难熬。他加倍努力,向那位白发老先生请教,自己刻苦用功,进步之快连他自己也感到意外。 就在他埋头用功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万万想不到的事情,使他产生了极大的恐慌和烦恼。 他平日读书是在别墅背后底楼的一个小房间里。 这是一间标准的别墅房间,格子窗外边长满茂密的素馨与忍冬,一直爬到窗顶上,到处弥漫着袭人的花香。 从窗户望出去是一个花园,花园的便门通向一片小围场。再过去就是茂密的草地和树林了。那一带没有别的人家,从那里可以望得很远。 一个景色宜人的黄昏,薄暮刚开始投向大地,永昌坐在窗前,专心致志地读书。他已经看了好一会儿。 天异常闷热,加上他又下了很大功夫,他渐渐地,一点儿一点儿地睡熟了。无论这些书的作者是何等样人,这样说绝非败坏他们的名誉。 在某些时候,会有一种假寐向我们偷偷袭来,将我们的肉体禁闭起来,但并没有让心灵脱离周围的事物,我们的心灵照样可以任意驰骋。 因此,如果一种难以遏止的迟钝感觉,精力的疲乏,对我们的意识或者活动能力完全控制不住的状况,都可以称为睡眠的话,这就是睡眠。 此时,我们还是能感觉到身边发生的一切,如果我们在这样的时刻开始做梦,我们确实讲出来的话,或者是当时确实存在的响声,便会极其迅速地融入我们的幻觉,现实与想像奇妙地结为一体,事后几乎完全不可能将二者区分开来。 这还不算此类情形下最惊人的现象。无可置疑,我们的触觉与视觉一时都趋于失灵,然而,某种外界事物的无声的存在却能够影响,甚至是实实在在地影响我们睡梦中的意识,影响从我们面前掠过的种种幻觉;在我们合上眼睛时,这种事物或许还没有来到我们身边,我们在清醒的时候也不曾意识到它近在咫尺。 永昌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坐在小屋子里,书本就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窗外,遍地蔓延的草木丛中不断送来阵阵芬芳的气息。他睡着了。 突然,景色变了,空气闷得令人窒息。他在想像中又一次惊恐万状地来到老骆驼的家里。可怕的老头依旧坐在他呆惯了的那个角落,正朝着自己指指点点,一边和侧着脸坐在旁边的另一个人低声说话。 “嘘!”他似乎听到老骆驼在说话,“就是他,错不了。走吧。” “是他。”另外的那个人好像在回答,“你以为,我还会认错他?就算有一帮子小鬼变得跟他一模一样,他站在中间,我也有办法认出他来。你就是挖地五十英尺,把他埋起来,只要你领着我从他坟头走过去,我肯定也猜得出来,他就埋在那儿,哪怕上边连个标记也没有。” 那人说这话时好像怀着深仇大恨,永昌惊醒了,猛然跳了起来。 天啦!是什么东西使血轰地一下涌入心田,使他噤口无语,动弹不得?那里——那里——在窗户那儿——就在他的面前——老骆驼站在那儿,眼睛朝屋子里窥探着,和永昌的目光相遇了,挨得那样近,永昌在向后退缩之前几乎可以摸到他。 在他旁边,有一张凶相毕露的面孔不知是因为愤怒还是惧怕,或者二者兼有而变得煞白,正是在客栈院子里跟永昌搭讪的那个人。 这副景象在他眼前不过是一晃而过,转瞬即逝,一闪就消失了。不过,他们已经认出永昌,永昌也认出了他们,他们的相貌牢牢地印入了他的记忆之中,就仿佛是深深地铭刻在石碑上,从他出生以来便竖立在他的面前一样。 有一刹那,他呆呆地站在那里,随后便高声呼救,从窗口跳进花园里。 别墅里的人听到喊声,纷纷赶到永昌呼救的地点,发现他脸色煞白,激动不已,手指着别墅背后那片草地的方向,连“老骆驼!老骆驼!”儿个字都几乎说不清了。 老李弄不清这喊叫声的含意,还是梅少爷脑子来得快,加上他已经从母亲那儿听说了永昌的经历,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他们走的是哪个方向?”他抓起角落里立着的一根沉甸甸的棒子,问道。 “那个方向,”永昌指着两个人逃走的方向,回答道,“一眨眼就看不见他们了。” “他们肯定躲在沟里。”梅少爷说道,“跟我来。尽量离我近一点。”说着,他跃过篱笆,箭一般冲了出去,其他人要想跟上都很困难。 老李使足了气力跟在后边,永昌也跟了上去,就在这当儿,外出散步的钱先生回来了,也尾随着他们,跌跌撞撞地翻过篱笆,又敏捷得超乎人们想像地一咕噜爬起来,急步加入了这一场追击,速度之快谁也不敢藐视,同时一选连声地扯着嗓子大叫,很想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他们一路飞奔,一次也没有停下来歇口气,跑在最前头的那一位冲进永昌指出的那片田野的一角,开始仔细搜索沟渠和附近的篱笆,其余的人抓紧时间赶上前来,永昌也才得到机会,将导致这一场全力追击的原委告诉钱先生。 搜索一无所获,就连新近留下的脚印也没有发现。 这时,他们站在一座小山顶上,从这里可以俯瞰方圆三四里之内的开阔原野。 左边凹地里有一个村子,可是,在跑过了永昌所指的那条路之后,他们几个非得在开阔地里兜一圈才到得了那个村子,他们在这么短促的时间里是不可能办到的。 在另一个方向,牧场的边缘连接着一片密林,但根据同样的理由,他们也无法赶到那个藏身之处。 “这肯定是个梦,永昌。”梅少爷说道。 “不,真的,先生,”永昌回想起那个老家伙的面目,顿时不寒而栗。“我可把他看清楚了。我把他们俩看得清清楚楚,就像我现在看着您一样。” “另一个是谁?”梅少爷和钱先生异口同声。 “就是我跟您讲过的那个人,在客店里一下撞到我身上的那一个。”永昌说,“我们都睁大眼睛互相看着。我可以发誓,肯定是他。” “他们走的是这条路?”梅少爷追问道,“你没弄错吧?” “错不了,那两个人就在窗子跟前,”永昌一边说,一边指了指把别墅花园和牧场隔开的那道篱笆。“高个子就从那儿跳过去。老骆驼往右边跑了几步,是从那个缺口爬出去的。” 永昌说话的时候,两位先生一直注视着他那诚恳的面孔,然后又相互看了一眼,似乎确信他说得很有道理。 可是,无论哪个方向都看不出一丝一毫有人仓惶出逃的痕迹。草很深,但除了他们自己的脚步踩过的,其余的草都没被踏倒,沟渠的两侧和边沿有一些湿漉漉的泥土,但是没有一处能认出有人的鞋印,也没有丝毫痕迹表明过去几个小时里曾经有脚踩在这块地面上。 “这可真奇怪。”梅少爷说。 “怪?”大夫应声说道,“巡捕房亲自来也弄不出什么名堂。” 尽管搜索显然已属徒劳,他们并没有停下来,直到夜幕降临,再找下去已毫无指望,这才罢手,但也是很不情愿。 老李奉命匆匆赶往村里的几家酒店,根据永昌所能提供的最为详尽的描述,前去寻访两个长相、穿着与此相符的陌生人。 在这两个人当中,老骆驼无论如何也是不难让人想起来的,假如有人看见他在附近喝酒或者是溜达的话。 尽管如此,老李却没有带着任何足以解开这个谜或者多少澄清一点疑云的消息回来。 第189章:深情表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第二天,进行了新的搜索,重又打听了一番,但结果也好不到哪儿去。第三天,奥立弗和罗斯伯力先生上镇子里去了,指望在那里看见或者听到那伙人的一点什么事情,可这一番努力同样毫无结果。几天之后,这件事渐渐被人遗忘了,跟大部分事情一样,怪事如果得不到新的养料,往往自生自灭。 与此同时,金绣日渐好转,她已经脱离了病房,能够出外走一走了,她又一次同家中的人呆在一块儿,把欢乐带到每个人的心里。 然而,尽管这一可喜的变化给这个小天地带来了明显的影响,尽管别墅里再度响起了笑语欢声,某些人,甚至包括金绣本人,却时时呈现出一种不常有的拘谨,奥立弗不可能对此毫无党察。 梅太太和儿子经常闭门长谈。金绣不止一次面带泪痕出现。在钱先生确定了回去的日子以后,这些迹象有增无已。显然有件什么事情正在进行之中,打破了少女以及另外几个人内心的平静。 终于,一天早晨,摆着早餐的房间里只有金绣一个人,梅少爷走了进去。他带着几分犹豫,恳求允许自己和她交谈片刻。 “几分钟——只需要几分钟——就够了,金绣”年轻人把椅子拖到她的面前,“我不得不一吐为快,这些话本身你其实已经明白了,我心中最珍视的希望你也并非一无所知,尽管你还没有听到这些话从我口中说出来。” 他一进门,金绣的脸色就变得一片苍白,不过这也可能是她新近患病的反应。她只是点了点头,便朝旁边的几盆花俯下身去,默默地等着他往下说。 “我——我——早就该离开这儿了。”梅少爷说道。 “你应该,真的,”金绣回答,“原谅我这么说,但我希望你离开。” “我是被最可怕、最令人烦恼的忧虑带到这儿来的,”年轻人说,“担心失去自己唯一的心上人,我的每一个愿望、每一种期待都寄托在她身上。你差一点死去,一直是在尘世和天国之间摇摆。我们知道——老天保佑——在我们的同类当中,最善良、最可爱的人往往英年早逝。” 在这些话语倾吐出来的时候,娴静的姑娘眼里噙着泪水,一颗泪珠滴落在她低头面对的花朵上,在花冠里闪出晶莹的光华,把花儿衬托得更加妩媚动人,仿佛从她那美好、年轻的心田里涌出的泪花理所当然要与天地间最娇艳的花朵一比高低似的。 “一个人,”小伙子冲动地说,“一个与菩萨一样美丽、一样天真无邪的姑娘,在生与死之间摇摆不定。噢!她所亲近的遥远世界已经在她眼前揭开了一半,谁能指望她会回到这个世界的悲哀和不幸中来啊!知道你正在像上界的光辉投射到几间的柔和阴影一样离去,再也没有希望祈求上苍为了那些在此徘徊流连的人而把你留下,又一点儿都不知道有什么理由值得你留下,感觉到你已经属于那一片光明的乐土,许许多多最美丽、最善良的人早就飞到那里去了,尽管聊以慰藉的办法很多很多,却还要祈求把你还给那些爱你的人。我白天黑夜都处在这样的心请。恐惧、忧虑和自私的懊悔像奔腾的激流一样朝我涌来,生怕你一旦死去,就永远也不会知道我对你的爱是多么忠贞,这股激流几乎把我的知觉和理智一起冲走了。你恢复过来了,一天一天,我曾用由于渴望和深情而变得近乎盲目的眼睛,注视着你死里逃生。难道你会对我说,你希望我抛开这份深情?要知道,正是这份深情使我的心变软了,改变了我对生活的态度。” “我没有这个意思,”金绣流着泪水说,“我只是希望你离开这儿,你就可以重新转向崇高的事业,转向值得你追求的事业。” “没有什么事,哪怕是最崇高的追求,能比得上赢得像你这样的一颗心,”年轻人握住她的手,说道,“金绣,多少年了——多少年来——我一直爱着你,向往着功成名就以后荣归故里,再告诉你,一切都仅仅是为了与你分享才去追求的——我做了一个又一个白日梦,幻想着在那个欢乐的时刻,我怎样才能使你回想起,我曾经用了那么多不会说话的象征来表达一个孩子的眷恋,我要向你求婚,以此取代我们之间以往的默契。那个时刻还没有到来,可现在,功名尚未成就,青年时代的幻想也尚未实现,我还是要向你呈献这一颗早就属于你的心,将自己的一切都寄托在你用来回答我的请求的一句话上。” “你的品行一直很善良,高尚,”金绣竭力控制着激动不已的感情,说道,“既然你相信我并非麻木不仁或者忘恩负义的人,那就请听我的回答。” “你的回答是,我可以努力争取配得上你,是吗,金绣?” “我的回答是,”金绣答道,“你必须尽力忘掉我,我不是要你忘掉我是你以前心心相印的同伴,因为那会深深地刺伤我的心,而是要忘掉我是你爱上的人。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吧,想一想那里有多少颗心,你都会因为赢得那样的心而感到骄傲的。如果你愿意,可以向我吐露一二,我会做你最诚挚、最热心、最忠实的朋友。” 金绣说到这里顿了一下,用一只手捂住面孔,听任泪水夺眶而出,梅少爷依旧握着她的另一只手。  “你的理由呢,金绣,”他好容易才低声说出话来,“你作出这个决定的理由呢?” “你有权知道理由,”金绣答道,“你不管怎么说也改变不了我的决心。这是我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为我自己,也为了别人,我必须这样做。” “为你自己?” “是的,我只能这样,我,一个无依无靠又没有嫁妆的姑娘,只有一个不明不白的名声,我不应该让你的朋友有理由怀疑我是出于卑鄙的动机,才接受你的初恋,把自己变成一种累赘,强加在你所有的希望、计划之上。为了你,为了你的亲人,我有义务阻止你凭着慷慨天性中的那份热情办事,为你的前途设置这样一个巨大的障碍。” “如果你的心意和你的责任感是一致的话——”梅少爷又开始了。 “并不一致。”金绣的脸涨得通红。 “那你也是爱我的?”梅少爷说,“我只要你说这句话,只要你说这句话,解一解这个失望的苦果。” “要是我能够做到,又不至于使我所爱的人深受其害的话,”金绣回答道,“我本来——” “就会以完全不同的态度接受我的心里话?”梅少爷说道,“至少,金绣,别对我隐瞒这一点。” “我会的,”金绣说,“等等。”她把那只手抽出来,“我们干吗要让这一次痛苦的谈话继续下去呢?这次谈话对于我是极为痛苦的,但同时也会产生永久的幸福。知道我曾经在你的心目中占据了我现在这样的崇高位置,你在生活中取得的每一个胜利都将赋予我新的毅力,使我变得更加坚定,这就是幸福。再见了,我们以后见面再也不会像今天这样了。但我们可以保持另外一种关系,不是像今天的谈话会使我们结成的那种关系,我们彼此都会感到非常幸福。有一颗真挚热切的心在为你祈祷,愿一切真心、坦诚的源泉降下每一声祝福,为你带来欢乐和成功。” “让我再说一句,金绣,”梅少爷说道,“用你自己的话讲讲理由,让我听一听从你口中说出来的理由。” “你的前程十分辉煌,”金绣坚定地回答,“一切荣誉,凡是凭着卓越的才干和有势力的亲戚能够在社会上取得的荣华富贵都在等着你。但那些亲戚是很高傲的,我既不愿意和可能瞧不起我的生身母亲的人周旋,也不愿意为代替我母亲位置的那个人的儿子带来屈辱或挫折,一句话,”少女说着,转过脸去,她一时的坚定已经开始动摇,“我的名字上有一个污点,而世人却要用来殃及无辜。我绝不会让别人代我受过,责难统统由我一个人来承担。” “还有一句话,金绣,还有一句!”梅少爷高声嚷着,冲到她的面前,“要是我不那么——不那么走运,世人就是这样说的——要是我命中注定要过一种淡泊宁静的生活——要是我很穷,又有病,又无依无靠的话——你也会拒绝我吗?还是因为我将来有可能享尽荣华富贵就一定会对出生斤斤计较?” “别逼我回答,”金绣答道,“这个问题现在不存在,永远也不存在。强人所难是不公平的,就更别提善意了。” “如果你的答复和我几乎敢于期望的回答相符,”梅少爷反驳道,“它就将在我孤独的行程上撒下一道幸福的光彩,照亮我面前的道路。你简简单单说几句,对于一个爱你超过一切的人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这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哦,金绣!看在我灼热而持久的爱慕分上,看在我已经为你承受的以及你一定要我承受的一切痛苦的分上,答复我这一个问题吧!” “那么,假如你的命运另有安排,”金绣答道,“假如你的地位只是略微高出我一点,而不是远远超过我——如果在任何悠闲淡泊的贫贱生活中,我都能帮助你,安慰你,而不是在一帮雄心勃勃的名流当中成为你的一个污点,一块绊脚石——我也无须经受这一磨难。我现在就完全有理由感到幸福,极大的幸福。可另一方面,哈利,我承认,我本来应该得到更大的幸福。” 金绣倾吐着这一番衷情,很久以前,当她还是一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把昔日的一些心愿珍藏在心底,此刻,这些夙愿随着记忆纷纷涌上心头,如同重温凋零的愿望不免会引出泪水一样,眼泪也为她带来了宽慰。 “这种软弱我没法克制,但它总是使我的心意变得更加坚定,”金绣伸出手来,说道,“现在我必须离开你了,真的。” “我求你答应一件事,”梅少爷说,“再谈一次,仅仅再谈一次——不超过一年,但也可能大大提前——请允许我还可以就这个主题和你最后谈一次。” “不要强迫我改变我的正确决定,”金绣带着一丝忧郁的笑意,回答道,“这没有什么好处。” “不,”梅少爷说道,“我要听你重新说一遍,如果你愿意——最后重复一遍。不管我今后取得何种地位或者财富,我要把它们统统放在你的脚下。要是你仍然坚持你现在的决定,我决不试图用言语或行动去加以改变。” “就这样吧,”金绣回答,“那只会多一次痛苦,到那个时候,我或许更能够经受得起了。” 她再一次伸出手去,可小伙子却把她搂进怀里,在她那清秀的额头上吻了一下,匆匆走出了房间。 第190章:分手总在下雨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是一个阴云密布、空气沉闷的早晨。阴沉了整整一夜的云霭铺展开来,化作大团浓厚而呆滞的水气,早已凝聚起大滴的雨点,似乎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这么说,你决定今天早上跟我一块儿走了,嗯?”大夫问道,梅少爷这时走到餐桌前,跟他和永昌一起吃早点。“怎么,你的心情或者说打算,前半个小时和后半个小时都不一样。” “好歹有一天,你会改变看法的。” 梅少爷无缘无故地红了脸,说道。 “但愿我会,”钱先生答道,“不过我承认,我恐怕做不到。可昨天早晨,你还匆匆忙忙决定留下来,像一个孝顺儿子,陪你妈妈到海边去。还没到中午,你又宣布,你要顺道陪我去海螺城,给我这么大面子。晚上,你又神秘兮兮地鼓动我在女士们起床之前就动身。结果呢,小永昌到现在还给钉在这儿吃早点,他本来早该去牧场寻找各样奇花异草了。太糟糕了,不是吗,永昌?” “要是你跟少爷上路的时候我不在家,我会非常难过的,先生。”永昌答道。 “那才够交情,”大夫说道,“你回来的时候可得来找我。不过,说正经的,哈利,你这么急着要走,是不是大人物那边有什么消息?” “大人物,”哈利回答,“在这个称谓下边,你恐怕把我那位非常体面的老前辈也包括进去了。自从我来到这里,大人物根本就没和我联系过,一年中的这个时候好像不大可能有什么事,要我务必赶到他们那儿去。” “好啊,”大夫说道,“你这家伙真怪。可话说回来,他们可能把你扶上位,你这套一会儿一个花样的作风对于准备从政倒没有什么坏处。这其中自有一定道理。不管是为了角逐地位,锦标,还是赌赛马,训练有素总是需要的。” 梅少爷的样子似乎无意将这一番简短的对话继续下去,否则他只消用一两句话就能把大夫给噎住,他只说了一句“我们走着瞧”,没有继续发挥下去。不一会儿,驿车驶到了门口,老李进来取行李,好心的大夫奔到外边,看行李捆扎得是否牢靠。 “永昌,”梅少爷压低声音说道,“我跟你说句话。” 永昌走到站在窗前向自己打招呼的梅少爷面前,见他整个神态显示出悲哀与激动交织在一起的心情,不由得大吃一惊。 “你现在学会写字了,是吗?” 梅少爷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是这样,先生。”永昌回答。 “我又要出门了,也许要走一段时间。我希望你给我写信——就算半个月一次吧。每隔一个礼拜的礼拜一,交邮政局。可以吗?” “那还用说,先生,我很高兴做这件事。”永昌大声说道,对这项使命非常满意。 “我想要知道——知道我母亲和锦绣小姐身体好不好,” 梅少爷说,“你可以写上满满的一张纸,告诉我,你们怎样散步,你们谈了些什么——她是不是——我说的是她们——看上去是不是非常快乐,非常健康。你懂我的意思?” “噢,懂,先生,完全懂。”永昌答道。 “你不要向她们提起这件事,” 梅少爷紧赶着把话带了过去,“因为这样一来我母亲会急于更勤地给我写信,这对于她可是一件麻烦和操心的事。这就算是你我之间的一个秘密,别忘了把每件事都告诉我。全靠你了。” 永昌意识到了自己的重要性,很有几分得意,感到很荣幸,他诚心诚意地保证守口如瓶,实话实说。梅少爷向他告别,并一再承诺,要多多关心他、保护他。 大夫上了马车。老李手扶着打开的车门站在一旁。两个女仆在花园里看着他们。 梅少爷朝那扇格子窗偷偷扫了一眼,跳上马车。 “走!”他嚷着说,“使劲,快,用最快速度!今天只有开飞车才合我的心意。” “喂喂。”大夫连忙把面前的玻璃放下来,冲着车夫吆喝道,“开什么也别开飞车,这才合我的心意,听见没有?” 铃声叮叮,蹄声得得,驿车顺着大路走远了,声音渐渐听不到了,只看见马车在飞速行驶,几乎隐没在飞扬的尘土之中,时而完全消失,时而重新出现,这取决于视线是否受阻或道路情况是否复杂。直到连那一团烟尘也看不见了,注目相送的人才各自散去。 马车早就驶出好几里开外了,却还有一位送行的人依然用眼睛盯着驿车消逝的那个地方。原来当梅少爷朝着窗子抬眼望去的时候,金绣本人就坐在那道白色窗帘的后边,窗帘挡住了哈利的视线。 “他好像很高兴的样子,”她终于开口了,“我一时还担心他会怎么样呢。我估计错了。我真是非常,非常高兴。” 眼泪是悲哀的信号,也是欢乐的信号。但是,当金绣坐在窗前沉思时,眼睛依旧盯着同一个方向,从她脸上滚落下来的泪水中蕴含着的忧伤却似乎多于欢乐。 第191章:胖子发昏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个地方远远不只是一个名声可疑的去处,早就远近闻名,住在这里的全都是下三烂的歹徒恶棍,这些家伙打着各式各样自食其力的幌子,主要靠偷窃和作案为生。 这里整个是一个棚屋和茅舍的大杂烩——有些是用七长八短的砖石仓仓猝猝盖起来的,另一些是用蛀蚀过的旧船板搭在一起——完全没有进行过收拾整理,大部分距离河岸只有几米远。 几条拖上河滩的破木船拴在岸边的矮墙上,到处散落着一支船桨或是一卷绳子什么的,乍眼看去,似乎暗示这些简陋小屋的居户从事某种水上职业。不过,一巳看到这些东西七零八落地摆在那里,没有人用,过路人无需作难就能揣摸出,这些东西放在那儿,与其说是考虑到实际用途,不如说是拿来装装样子。 在这一群茅屋的中心,紧挨河边,立着一幢上边几层悬在水上的大房子。这房子从前是一家什么工厂,当年也许曾经为附近居民提供过就业的机会,但早已成为废墟。老鼠,蛀虫,加上潮气的侵蚀,房屋的木桩已经烂掉,楼的很大一部分已经沉人水中,余下来的部分摇摇欲坠,伏在黑沉沉的水流上,好像是在等待一个适当的机会,跟随旧日同伴而去,接受同样的命运。 张胖子从小憩中醒来了,他睡意朦胧地大吼一声,问现在是夜里几点钟了。 外表上,这屋子不像他的旧居那样称心,只是一所劣等的公寓,陈设简陋,面积也很有限。光线只能从屋顶一个小小的窗*进来,屋子旁边是一条狭窄肮脏的胡同。这里并不缺乏表明这位先生近来时运不济的其它征兆,家具严重不足,舒适完全无从谈起,加上连内外换洗衣物这样琐细的动产也都看不见,道出了一种极度窘困的处境。 这个家伙躺在床上,把他那件白色的大衣裹在身上,死灰色的病容,一星期没刮的胡子又硬又黑,这一切表明他的整个嘴脸毫无改观。 那只狗伏在床边,时而闷闷不乐地看一眼主人,当街上或者楼下有什么响动引起它的注意,它便竖起耳朵,发出一阵低沉的吠叫。 靠窗坐着一个女的,正忙着替他补一件他平时穿的旧背心,她脸色苍白,由于照料病人,加上度日艰难,她变得十分瘦削,要不是听到她口答张胖子问话的嗓声,让人很难认出她就是阿朱。 “七点刚过一会儿,”姑娘说道,“今天晚上你觉得怎么样?” “软得跟唾沫一样,”张胖子先生冲着自己的眼睛和手脚咒骂了一句,回答道。“来,给咱搭把手,让我从这张该死的床上下来。 张胖子没有因为生病而脾气变得好一些。姑娘将他扶起来,搀着他朝一把椅子走去,他嘟嘟哝哝,不住口地骂她笨手笨脚,还打了她。 “哭鼻子了,是吗?”张胖子说,“得了吧。别站在那儿抽抽搭搭的。你要是除了擦鼻子抹眼泪以外什么事也干不了,那就干脆滚蛋。听见没有?” “听见了,”姑娘把脸转到一边,硬撑着笑了一声,回答道。“你又在胡思乱想了?” “哦。你想通了,是不是?”张胖子看见泪水在她眼睛里直打转,又吼了起来。“这样对你有些好处,你想通了。” “你今天晚上不是真的想对我这么凶,是吗?”姑娘说着,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 “不是?”张胖子嚷道,“为什么不?” “那么多个夜晚,”姑娘带着一点女姓的温柔说,这样一来,连她的声音也变得悦耳了。“那么多个夜晚,我一直忍着,不跟你发火,照看你,关心你,就好像你还是个孩子,这还是我头一次看着你像这个样子。你要是想到这一点,就不会像刚才那样对待我了,是吗?说呀,说呀,说你不会的。” “得了,就这样吧,”张胖子先生答应了,“我不会的。唔,他妈的,啧啧,这丫头又在哭鼻子。” “没什么,”姑娘说着倒在一把椅子上,“你不用管我,很快就会过去的。” “什么东西会过去的?”张胖子先生恶狠狠地问,“你又在干什么蠢事?起来,干你的活去,别拿你那些娘儿们的胡扯来烦我。” 换上任何一个时候,这种训斥,连同发出训斥时的腔调,都会产生预期的效果。可这一次,张胖子先生还没来得及按照在类似场合的惯例发出几句得体的恶言,来为他的威胁加点佐料,那姑娘已经实在虚弱不堪,筋疲力尽,头搭拉在椅背上,晕过去了。 张胖子先生不太清楚如何应付这种非同小可的紧急情况——因为阿朱的癔症一旦发作,通常来势迅猛,完全要由病人死打硬撑,旁人帮不上什么忙——他试了一下用咒骂的办法,发现这种处理方式一点效果也没有,只得叫人帮忙。 第192章:贼窝生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儿怎么啦?”老骆驼往屋里张望着,说道。 “帮这姑娘一把,你还有完没完?”张胖子不耐烦地回答,“别站在那儿耍贫嘴,冲着我嘻皮笑脸。” 老骆驼发出一声惊呼,奔上前来对姑娘施行救助,这功夫,机灵鬼跟着自己的恩师也已经走进来,他连忙把背在身上的一个包裹放在地板上,从脚跟脚走进来的假少爷手里夺过一只瓶子,一转眼已经用牙齿将瓶塞拔出来,先尝了尝瓶子里的东西,以免出错,随后又往病人嗓子眼里倒了一些。 “你给她扇几口新鲜空气”假少爷吩咐道,“解开衬裙的时候,老骆驼,你就拍她的手。” 这些经过协调的急救措施进行得热火朝天,功夫不大便产生了理想的效果。姑娘逐渐恢复了知觉,晃晃悠悠地走到床边的一张椅子跟前,把脸埋在枕头上,让多少有些感到诧异的张胖子先生去对付那三个不速之客。 “哟,是哪阵邪风把你给刮到这儿来啦?”他问老骆驼。 “压根儿不是邪风,邪风是不会给谁带来好处的,我带来了一点你看见保准高兴的好东西。机灵鬼打开包袱,把今天早上我们花光了钱才买来的那一点点小东西交给胖子。” 机灵鬼依照老骆驼先生的嘱咐,解开他带来的那个用旧台布做成的大包裹,把里边的物品一件一件地放到桌上,一边大肆吹嘘这些东西多么难得,多么美妙。 “多好的鸡肉饼,”机灵鬼要他看看一块很大的馅饼。“多嫩的腿儿,那几根骨头入嘴就化,用不着剔出来。绿茶,浓得不得了,你要是用滚水来泡,准会把茶壶盖也给顶飞了。糖有点发潮,成色是差一点—,一斤最好的鲜肉,还有一瓶剑南春” 假少爷从他的一个硕大无比的口袋里掏出用塞子塞得很严的一大瓶酒,眨眼之间已经从瓶子里倒出满满一杯纯酒精,那位病号毫不迟疑,一仰脖子喝了下去。 “啊!”老骆驼心满意足地搓了搓手,说道,“你顶得住,你现在顶得住了。” “顶得住!”张胖子大叫起来,“我就是给撂倒二十次,你也不会帮我一把。三个多礼拜了,你这个假仁假义的混蛋,把我一个人丢在这种处境里不管,你是什么意思?” “小崽子们,瞧他说的。”老骆驼耸了耸肩说,“我们给他带了这么多好——东——西。” “东西倒是不错,”张胖子往桌上扫了一眼,火气略略消了一些,说道。“你自个儿说说,干吗要把我丢在这儿?这些日子我心情坏透了,身子骨也垮了,又没钱花,全齐了,你却一直扔下我不管,简直把我看得连那只狗都不如。” “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玩的狗呢,”假少爷嚷嚷着,照张胖子先生的要求把狗赶开了。“跟个老太太上菜市场一样,总闻得出吃的东西来,它上台演戏准能发财,。” “别吵吵,”张胖子看见狗已经退回到床底下去了,却还在忿忿不平地嗷嗷叫,就吼了一声。“你还有什么好说的,你这个干瘪瘪的老窝主,嗯?” “我离开海螺城有一个多礼拜了,去办了件事。”老骆驼回答。 “还有半个月又怎么说呢?”张胖子刨根问底,“你把我丢在这地方,跟一只生病的耗子躺在洞里似的,另外那半个月是怎么回事?” “我也是没法子,”老骆驼答道,“当着人面我不便详细解释。可我实在没法子,我拿性命担保。” “拿你的什么担保?”张胖子用极其厌恶的口气吼道,“喏。你们哪个小子,替我切一片馅饼下来,去去我嘴里这味,他的话真能咽死我。” “别发脾气了”老骆驼依头顺脑地劝道,“我绝对没有忘掉你,一次也没有。” “没有?我量你也没有,”张胖子带着苦笑回答说,“我躺在这地方,每个钟头又是哆嗦又是发烧,你都在想鬼点子,出馊主意,让我干这个,干那个,只要我一好起来,什么都让他去做,再便宜没有了,反正够穷的了,还非得替你干活。要不是这姑娘,我早就没命了。” “你瞧,”老骆驼赶紧抓住这句话作挡箭牌,“要不是这姑娘。除了苦命的老骆驼,谁还能帮你弄到这样好使唤的姑娘?” “他说的倒是实话。”阿珠连忙上前说道,”随他去,随他吧。” 阿珠一出面,谈话就转了一个方向。两个少年接到处处谨慎的老骆驼递过来的一道诡谲的眼色,开始一个劲地向她敬酒,可她喝得很有节制。 这功夫,老骆驼强装出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逐渐使张胖子先生心情好了一些,老骆驼假意把张胖子先生的恐吓当做是插科打诨,接下来,张胖子多喝了一些酒,也给了他面子,讲了一两个粗俗的笑话,老骆驼直打哈哈,一副非常开心的样子。 “事情倒是蛮不错,”张胖子先生说道,“但你今天晚上非得给我弄几个现钱不可。” “我身边一个子儿也没有。”老骆驼回答。 “可你家里多的是钱,”张胖子顶了一句,“我得拿一些那儿的。” “多的是钱!”老骆驼扬起双手,大叫起来,“我还没有多到可以——” “我不知道你弄了多少钱,而且我敢说连你自己都不知道,那可是得花很多时间去数的,”张胖子说,“反正我今天要钱,废话少说。” “行,行,”老骆驼叹了口气,说道,“我回头派机灵鬼给你送来。” “这种事你才不会干呢,”张胖子答道,“机灵鬼机灵过头了点,他不是忘了带,就是走迷了路,要不就是碰上警察来不了了,横竖都有借口,只要有你的吩咐。还是阿珠到那边窝里去取,一切稳稳当当。她去的功夫,我躺下打个盹。” 经过多次讨价还价,老骆驼将对方要求的贷款数目从五个大洋压低到了五个大子儿。 他连连赌咒发誓说,那样一来,他就只剩十八个铜钱来维持家用了。张胖子板着面孔说,要是没有多的钱了,也只好凑合着用了。于是,阿珠准备陪老骆驼到家里去,机灵鬼和假少爷把那些食物放进橱里。 老骆驼向自己的贴心伙伴告别,由阿珠和那两个少年陪着回去了。与此同时,张胖子先生倒在床上,安心要睡到姑娘回来。 他们平安到达了老骆驼的住所,。 “没有人来过?”老骆驼问道。 “鬼都没有一个,”瘸子将衣领往上扯了扯,回答说。“没劲,同喝剩的酒一样。你是得弄点什么看得过去的东西酬谢我,老骆驼,我替你看了那么久的家。我他妈无聊,要不是我脾气好,有心替这个年轻人解解闷,我已经睡觉去了,睡得和在新门监狱里头一样沉。无聊死了,我要是说瞎话,让我不得好死。” 瘸子一边发出这样那样属于同一类型的感慨,一边神气活现地将到手的钱橹到一起,塞进背心口袋里,似乎他这么个大人物根本就没把这样小的银币放在眼里。钱放好了,他大模大样地走出了房间,风度翩翩,仪态高雅,引得基瘸子朝他穿着长靴的双腿频频投以艳羡的眼光,直到再也看不见了才打住。 他向众人担保说,只花了十五个六铜钱结识那样一位有头有脸的人物,他认为一点不贵,他才不把自己的小指头一弹输掉的钱放在心上。 “你可真是个怪人。”假少爷让这一番声明逗乐了,说道。 “一点也不怪,”瘸子回答,“我是不是很怪,老骆驼?” “你非常机灵。”老骆驼说着,拍拍他的肩膀,朝另外两个徒弟眨了眨眼睛。 “机灵鬼!你们该去干活了。快走。快十点了,什么事还没干呢。” 遵照这一暗示,两个少年向阿珠点了点头,戴上帽子,离开了房间。机灵鬼和他那位乐天派伙伴一路上都在寻开心,讲了很多俏皮话。 “听着,”等两个徒弟离开房间,老骆驼说道,“我去给你拿那些钱,阿珠。这把钥匙是小食品柜上的,里边放着那几个男孩弄来的一些零碎东西,亲爱的。我的钱从来不上锁,因为我没有弄到什么非得锁上不行,亲爱的。哈哈哈!没什么需要上锁的。这是一份苦差使,阿珠,而且不讨好,我不过是喜欢看见年轻人围在我身边而已。什么我都得忍着,什么都得忍。嘘!”他慌里慌张地说,一边把钥匙塞进怀里。“那是谁?听!” 姑娘双臂交叉坐在桌旁,像是一点也不感兴趣似的,要么就是根本不在乎有没有人进来出去,管他是谁呢,这时候,一个男子的低语声传到了她的耳朵里。一听到这个声音,她闪电一般敏捷地扯下软帽和技巾,扔到桌子底下。老骆驼立刻回过头来,她又低声抱怨起天气炎热来,这种懒洋洋的口吻和刚才那种极为慌乱迅速的举动形成鲜明的反差,不过,老骆驼一点也没有觉察到,他刚才是背朝着阿珠。 “呸。”老骆驼低声说道,像是感到很不凑巧。“我先前约的那个人,他下楼到我们这儿来了。他在这儿的时候,钱的事一个字也没别提,阿珠。他呆不了多久,要不了十分钟。” 第193章:危险游戏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个男子的脚步声在外边楼梯上响了起来。老骆驼将瘦骨嶙峋的食指在嘴唇上接了一下,端起蜡烛朝门口走去。老骆驼和来客同时到门口,那人匆匆走进房间,已经到了姑娘的面前,却还没有看见她。 来客是老孟。 “这是我的一个学生,”老骆驼见老孟一看有生人就直往后退,便说道,“阿珠,你不要走。” 姑娘往桌旁靠了靠,漫不经心地看了老孟一眼,就把目光缩了回去,然而就在来客朝老骆驼转过身去的当儿,她又偷偷看了一眼,这一次的目光是那样敏捷锐利,意味深长,假如有哪位看热闹的注意到了这种变化,几乎可以肯定不会相信这两种目光是发自同一个人。 “有什么消息吗?”老骆驼问。 “重大消息。” “是——是不是好消息?”老骆驼吞吞吐吐地问,似乎害怕会因为过于乐观而触怒对方。 “还算不坏,”老孟微微一笑,答道,“我这一趟真够麻利的。我跟你说句话。” 姑娘往桌上靠得更紧了,没有提出要离开这间屋子,尽管她看得出老孟是冲着她说的。老骆驼可能有顾虑,如果硬要撵她出去的话,她没准会大声件气地谈到那笔钱的事,就朝楼上指了指,领着老孟走出房间。 “不要到从前咱们呆过的那个鬼窝子里去。”她听得出那个汉子一边上楼,一边还在说话。老骆驼笑起来,回答了一句什么话,她没听清楚,楼板发出嘎嘎的响声,看来他把同伴带到了三楼上。 他俩的脚步声在房子里发出的回响还没有平息下来,阿珠已经脱掉鞋子,撩起衣据胡乱盖在头上,裹住肩膀,站在门口屏息谛听。 响声刚一停下,她便迈开轻柔得令人难以置信的脚步,溜出房间,无声无息地登上楼梯,消失在幽暗的楼上。 屋子里有一刻钟或一刻钟以上空无一人,随后,姑娘依旧像一丝游魂似的飘然而归,紧接着便听见那两个人下来了。 老孟直接出门往街上去了,老骆驼为了钱的事又一次慢吞吞地走上楼去。他回来的功夫,姑娘正在整理她的披巾和帽子,像是准备离去。 “嗨,阿珠,”老骆驼放下蜡烛,嚷嚷着往后退去,“你脸色这么苍白。” “苍白?”姑娘应声说道,她将双手罩在额上,像是打算仔细看看他似的。 “太可怕了,你一个人在干什么呢?” “什么也没干,不就是坐在这个闷热的地方,也不知过了多久了,”姑娘轻描淡写地回答,“好了。放我回去吧,这才乖。” 老骆驼把钱如数点清递到她手里,每点一张钞票都要叹一声气。他们没再多谈,就分手了。 阿珠来到空旷的街上,在一个台阶上坐下来,有好一阵子,她仿佛全然处在困惑之中,不知道该走哪条路。忽然,她站起身来,朝着与张胖子正在等候她返回的那个地方完全相反的方向匆匆而去,她不断加快步伐,最后逐渐变成了拼命奔跑。她一直跑得耗尽了浑身气力,才停下来喘喘气。 这时她好像突然醒悟过来,意识到自己是在做一件想做而又做不到的事情,她深感痛惜,绞扭着双手,泪如泉涌。 也许是眼泪使她心头轻松了一些,要不就是意识到自己完全无能为力,总之,她掉过头,用差不多同样快的速度朝相反的方向飞奔而去——一方面是为了抢回丢失的时间,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与自己汹涌的思潮保持同样的节奏——很快就到了她先前丢下那个强盗一个人呆着的住所。 即使她出现的时候多少显得有些不安,张胖子也没有看出来,他只是问了一声钱拿到没有,在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之后,他发出一声满意的怪叫,就又把脑袋搁到枕头上,继续做被她的归来打断了的美梦。 算她运气好,钞票到手的第二天,张胖子先生尽顾了吃吃喝喝,加上在安抚他的暴躁脾气方面又产生了很好的效果,他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对她的行为举止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她显得心不在焉,神经紧张,似乎即将迈出大胆而又危险的一步,而这一步是经过了激烈的斗争才下定决心的。 这种神态瞒不过眼睛像山猫一样厉害的老骆驼,他很可能会立刻警觉起来,但张胖子先生就不一样了——他是个粗人,无论对谁一贯采取粗暴的态度,从来不为一些比较细致微妙的事操心,更何况前边已经讲过,他又正处于一种少有的好情绪之中——他看不出阿珠的举动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的的确确,他一点也没有为她操心,即使她的不安表现得远比实际情况还要引人注目,也不大可能引起他的疑心。 白昼渐渐过去了,姑娘的兴奋有增无已。 天色暗下来以后,她坐在一旁,单等那个强盗醉倒入睡,她的脸颊苍白得异乎寻常,眼睛里却有一团火,连张胖子也惊讶地注意到了。 由于发烧,张胖子十分虚弱,躺在床上,正在喝为减少刺激作用而掺上热水的杜松子酒。他已经是第三次或第四次把杯子推到阿珠面前,要她给重新斟上,这些迹象才头一次引起他的注意。 他用手支起身子,打量着姑娘的脸色,说道。“你看上去就跟死人活过来一样。出什么事儿了?” “出什么事儿了?”姑娘回答,“没出什么事。你这样瞪着我干吗?” “这是哪门子蠢事?”张胖子抓住她的肩膀,狠命地摇晃,问道。“怎么回事?你是什么意思?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好多事”姑娘浑身发抖,双手捂住眼睛,回答道。“可是,天啦!这有什么大不了的?” 她故作轻松,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但那种口吻给张胖子留下的印象似乎比她开口说话之前那种慌乱任性的神态还要深一些。 “我来告诉你是咋回事吧,”张胖子说,“你要不是得了热病,眼看着就要发作,那就是有什么事不对头了,有点危险呢。你该不是——不,他妈的。你不会于那种事。” “干什么事?”姑娘问。 “不,”张胖子直瞪瞪地望着她,一边喃喃自语,“没有比这小娘们更死心塌地的了,要不我三个月以前就已经割断她的喉咙了。她准是要发热病了,就这么回事。” 张胖子凭着这份信心打起精神来,将那杯酒喝了个底朝天,接着,他骂骂咧咧地叫着给他药。姑娘非常敏捷地跳起来,背朝着他迅速把药倒进杯子,端到他的嘴边,他喝光了里边的东西。 “好了,”那强盗说道,“过来坐在我旁边,拿出你平常的模样来,不然的话,我可要叫你变个样子,让你想认也认不出来。” 姑娘顺从了。张胖子紧紧握住她的手,倒在枕头上,眼睛盯着她的脸,合上又睁开,再合上,再睁开。他不停地改变姿势,两三分钟之间,他几次差一点睡着了,又几次带着惊恐的神情坐起来,若有所失地看看周围。终于,正当他好像要强撑着起来的时候,却突然堕入了沉睡。紧抓着的手松开了,举起的胳膊软弱无力地垂在身旁。 他躺在那里,不省人事。 “鸦片酊终于起作用了,”姑娘从床边站起来,喃喃地说。“现在,我也许已经赶不上了。” 她急急忙忙戴上帽子,系好披巾,一再战战兢兢地回头望望,生怕安眠药起不了作用,张胖子的大手随时都可能搁到自己的肩上。 接着她无声无息地把房门打开又关上,匆匆离开了这所房子。 她必须经过一条小巷才能走上大街,在黑洞洞的巷子里,一个更夫吆喝着九点半了。 “早就过了半点了?”姑娘问道。 “再过一刻钟就敲十点。”那人把提灯举到她的面前,说道。 “不花上一个多钟头我是到不了那儿了。”阿珠低声说了一句,飞快地从他身边跑过去,转眼间已经到了街上。 她直奔海螺城西区,沿途经过一条又一条偏僻小街,街上的许多店铺已经开始关门。 钟敲十点,她越发焦躁难耐。她沿着狭窄的便道飞奔而去,胳膊肘撞得行人东倒西歪,穿过几条拥挤的街道时,她几乎是从马头下边冲过去,一群群的人正在那里焦急地等着马车过去以后再走。 “这女人发疯了。”她一冲过去,人们纷纷回过头来望一望。一进入伦敦城的几个比较富有的区域,街道就不那么拥挤了。她横冲直撞,从零零星星的行人身边匆匆赶过,大大激起了人们的好奇心。有几个在后边加快了脚步,仿佛想知道她以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速度是奔什么地方去,还有几个人跑到她前边,回头看看,不禁对她这种毫不减慢的速度感到吃惊,但他们一个接一个全都落在了后面,当她接近目的地的时候,已经只剩她一个人。 那是一处家庭旅馆,坐落在公园附近一条幽静而又漂亮的街上。旅馆门前点着一盏灯,耀眼的灯光引导着她来到这个地点。 这时,钟敲了十一点。她磨磨蹭蹭地走了几步,像是有些踌踌不定,又打定主意走上前去似的。钟声使她下定了决心,她走进门厅。门房的座位上空无一人。她面带难色地看了看四周,接着朝楼梯走去。 “喂,小姐!”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从她身后一道门里往外张望着,说道。“你上这儿找谁呀?” “找一位住在这里的小姐。”姑娘回答。 “一位小姐?”伴随着回答而来的是一道嘲笑的眼色。“哪儿来什么小姐?” “梅小姐。”阿珠说。 少妇直到这个时候才注意到阿珠的模样,不由得鄙弃地瞥了她一眼,叫了一个男侍者来招呼她。阿珠将自己的请求说了一遍。 “我该怎样称呼呢?”侍者问。 “怎么称呼都没关系。”阿珠回答。 “也不用说是什么事?”侍者说。 “是的,也不用说,”姑娘答道,“我必须见见这位小姐。” “得了吧。”侍者说着,便将她朝门外推。“没有这样的事。出去出去。” “除非你们把我抬出去。”阿珠不顾一切地说,“而且我会叫你们两个人吃不了兜着走。有没有人,”她看了看四周,说道,“愿意为像我这样的可怜人捎个口信?” 这一番恳求打动了一个面慈心善的厨子,他正和另外几个侍者在一旁观望,便上前排难解纷。 “你替她传上去不就行了?”厨子说道。 “这有什么用?”侍者回答,“你该不会认为小姐愿意见她这号人吧,唔?” 这句话暗示阿珠身份可疑,四个女仆贞洁的胸中激起了极大的义愤,几个人慷慨激昂,宣称这娘们给所有的女性丢脸,极力主张将她毫不客气地扔到阴沟里去。 “你们爱把我怎么样就怎么样,”姑娘说着,再一次朝几位男士转过头去。“只要先答应我的请求,捎个信上去。” 软心肠的厨子又作了一番调解,结果还是最早露面的那个待者答应为她通报。 “怎么说呢?”他一只脚踏在楼梯上说道。 “就说,有个年轻女人真心实意地请求跟梅小姐单独谈谈,”阿珠道,“你就说,小姐只要听听她非说不可的头一句话,就会明白是听她往下说,还是把她当成骗子赶出门去。” “我说,”那男子说,“你还真有办法。” “你去通报吧,”阿珠果断地说,“我要听回音。” 小二快步上楼去了。阿珠站在原地,她脸色惨白,气急败坏,听着几个贞洁的侍女冷言冷语地大声议论,她气得嘴唇直哆嗦。那几个传女在这方面很有些本事,男持者回来了,叫她上楼去,这时她们越发显出本事来。 “这个世道,规矩人真是做不得。”第一个侍女说道。 “破铜烂铁也比用火炼过的金子值钱。”第二位说。 第三个尽顾了感叹:“有身份的女人是些什么东西。”第四位用一句“丢人现眼”为一首四重唱开了个头。 阿珠没理会她们那一套,因为她心里还装着更要紧的事,她浑身发抖,跟在男跟班身后,走进一间天花板上点着一盏吊灯的小会客室。 跟班将她领到这里,就退了出去。 第193章:圣洁之约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阿朱姑娘混迹于海螺城的街头巷尾,一生都在最下流的藏污纳垢之所度过,然而她身上仍留下了女子天性中的某种东西。 听到一阵轻快的脚步声朝着与她进来的那扇门相对的的另一扇门走来,想到这个小小的房间马上就要呈现出鲜明的对比,她觉得有一种深惭形秽的意识压在自己心上,不由得缩成一团,似乎简直不敢与她求见的那个人会面似的。 与这些比较纯真的感情抗衡的却是自尊。她是一个与小偷、恶棍为伍的可怜虫,沦落风尘的小*,就连这样一个堕落的人也有一份自尊,不愿流露出一丝女性的情感,她把这种情感看成软弱,但唯有这种情感将她与人性连接起来了,从她的孩提时代开始,无法无天的生活已经抹去了人性的许许多多痕迹。 她抬起眼睛,刚够看到一个苗条、漂亮的姑娘出现在面前,随即把目光转向地上,装出漫不经心的样子摇了摇头,说话了:“要见到你可真是不容易,小姐。我要是发起火来,走了,总有一天你会后悔,而且不是平白无故的后悔。” “我非常抱歉,如果有谁对你失礼的话,”金绣回答,“不要那样想,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见我。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对方这种体贴的语调,柔和的声音,落落大方的态度,丝毫没有傲慢或者厌恶的口吻,完全出乎阿朱姑娘的预料,她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噢,小姐!”她感情冲动地说,“要是你这样的人多一些,我这样的就会少几个了——是这样的——是这样的。” “请坐,”金绣恳切地说,“如果你缺少什么,或者有什么不幸,我一定真心诚意帮助你,只要我办得到——真的。请坐。” “让我站着,小姐,”阿朱边说边哭,“你跟我说话别那样客气,你还不怎么了解我呢,那扇门关了没有?” “已经关上了,”金绣说着,后退了几步,好像是万一需要呼救,别人更便于接应似的。“怎么回事?” “因为,”阿朱姑娘说道,“我就要把我的命,还有别人的命交到你手里。我就是把小永昌拖回老骆驼家里去的那个姑娘,就是他从那所房子里出来的那个晚上。” “你?”金绣说。 “是我,小姐。”姑娘回答,“我就是你已经听说的那个不要脸的东西,跟盗贼一块鬼混,自从我回忆得起走上海螺城街头的那一瞬间以来,我就没过一天好日子,没听到一句好话,他们让我怎么活我就怎么活,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小姐,你只管离我远一点,我不会在意。我的年龄比你凭眼睛看的要小一些,我早就不把这些当回事了。我走在拥挤的人行道上,连最穷的女人都直往后退。” “真可怕。”金绣说着,不由自主地从陌生的来客身边退开了。 “小姐,”姑娘哭喊着,“你从小就有亲人关心你照看你,从来没有受冻挨饿,没经历过胡作非为喝酒闹事的场面,还有——还有比这更坏的事,这些事我在摇篮里就习惯了。我可以用这个词,小胡同和阴沟既然是我的摇篮,将来还会作我的灵床。” “有我同情你。”金绣已经语不成声,“你的话把我的心都绞碎了。” “愿老天保佑你的好心。”姑娘回答,“你要是知道我有时候干的事情,你会同情我的,真的。我好歹溜出来了,那些人要是知道我在这儿,把我偷听来的话告诉了你,准会杀了我。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老孟的男人?” “不认识。”金绣说。 “他认识你,”姑娘答道,“还知道你住在这儿,我就是听他提起这地方才找到你的。” “我从来没听说过这个名字。”金绣说道。 “那一定是我们那伙人告诉他的,”姑娘继续说道,“我先前也想到过。前一阵,就是金绣因为那次打劫给带到你们家那天晚上过了没有多久,我怀疑这个人,我暗地里听到了他同骆驼之间进行的一次谈话。根据我听到的事,我发现老孟,就是我向你问起的那个男人” “是的,”金绣说道,“我明白。” “老孟,”姑娘接着说道,“偶然看见金绣跟我们那儿的两个男孩在一起,那是在我们头一回丢掉他的那一天,他一下子就认出来了,他自己正在等的就是那个孩子,可我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他和骆驼谈成了一笔买卖,一旦把永昌给弄回来了,骆驼可以拿到一笔钱,要是把他培养成了一个贼,往后还可以拿到更多的钱,那个老孟可司有他自己的目的,需要这么做。” “什么目的?”金绣问。 “我正在偷听,指望着把事情搞清楚,可他一眼看见我在墙上的影子,”姑娘说道,“除了我,能及时逃走,不被他们发现的人可不多。但我躲过了,昨天晚上我又看见他了。” “当时发生了什么事?” “我这就告诉你,小姐。他昨天晚上又来了。他们照老样上楼去了,我把自己裹了个严严实实,免得影子把我给暴露了,又到门口去偷听。我听到老孟一开头就说:‘就这样,仅有的几样能够确定那孩子身份的证据掉到河底去了,从他母亲那儿把东西弄到手的那个老妖婆正在棺材里腐烂哩。他们笑起来了,说他这一手干得漂亮。老孟,一提起那个孩子,就变得非常野蛮,说他眼下算是把那个小鬼的钱太太平平弄到手了,不过他宁愿用别的办法拿到这笔钱。因为,如果能把他送进海螺城的每一个监狱去泡一泡,等骆驼在永昌身上结结实实发一笔财,之后再轻而易举让他犯下某一种死罪,弄到绞刑架上挂起来,把他父亲在遗嘱中夸下的海口捅个稀巴烂,那才带劲呢。”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金绣越听越糊涂。 “完全是事实,小姐,尽管是出自我的日中,”姑娘回答,“当时,他一个劲地骂,我听上去挺平常的,你肯定没有听到过,他说,一方面要取那孩子的命,另一方面他自己又不必冒上绞刑架的危险,他才能消心头之恨。可是因为做不到,他必须盯住永昌生活中的每一个转折关头,只要利用一下那孩子的身世和经历,还有机会收拾他。‘说简单点,骆驼,’他说,‘你可还从来没有布置过像我替我的小兄弟永昌设下的这种圈套呢。”’ “他的兄弟!”金绣叫了起来。 “那是他说的,”阿朱说着,提心吊胆地看了看四周,从开始说话起,张胖子的影子就在她的眼前时隐时现,害得她不停地四顾张望。“还有呢。他提到你和另外一位女士的时候说,简直就是老天有心跟他过不去,永昌才落到你们手中。他哈哈大笑,说这事也有几分乐趣,你们为了弄清楚你们那只两条腿的哈巴狗是谁,就是出几千大洋,你们也是肯的,只要你们有。” “你该不是说,”金绣的脸色变得一片煞白,“这话当真?” “他说得咬牙切齿,怒气冲天,再认真不过了,”姑娘摇了摇头,回答道,“他仇恨心一上来,从不开玩笑。我认识许多人,干的事情还要坏,可我宁愿听他们讲个十回八回,也不愿意听那个老孟讲一回。天晚了,我还得赶回家去,别让人家疑心我为这事出来过。我得马上回去。” “可我能做些什么呢?”金绣说,“你走了,我怎么根据这个消息采取措施呢?回来,回来,既然你把同伴描绘得那样可怕,那你干吗还要回那儿去?我马上可以把隔壁一位先生叫来,只要你把这个消息再对他讲一遍,要不了半个小时你就能够转到某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了。” “干吗回去?”姑娘说,“我必须回去,因为——这种事我怎么对你这样纯洁的小姐说呢?——在我向你讲到的那些人中间有一个,他们当中最无法无天的一个,我离不开他——是的,哪怕能够摆脱我现在过的这种生活,我也离不开他。” “你曾经保护过这可爱的孩子,”金绣说道,“为了把你听来的话告诉我,你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来到这里,你的态度打动了我,我相信你说的都是事实。你的悔恨和羞愧感都是明摆着的,这一切无不使我相信,你完全可以重新作人。”热心的金绣姑娘泪水顺着面颊不住地往下淌。“我也是一个女人,不要对我的恳求充耳不闻。我是第一个——我敢肯定,我是第一个向你表示同情的人。听听我的话,让我来挽救你,你还可以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小姐,”姑娘双膝跪下,哭喊着,“小姐,你是头一个用这样的话为我祝福的人,我要是几年以前听到这些话,或许还可以摆脱罪孽而又不幸的生活。可现在太晚了,太晚了。” “仟悔和赎罪永远也不会嫌晚。”金绣说道。 “太晚了,”姑娘的内心痛苦不堪,哭着说,“我现在不能丢下他。我不愿意叫他去送死。” “那怎么会呢?”金绣问。 “他没得救了,”姑娘大声说,“如果我把对你讲的话告诉别人,让他们都给抓起来,他必死无疑。他是最大胆的一个,又那样残忍。” “为了这样一个人,”金绣嚷了起来,“你怎么能舍弃未来的一切希望,舍弃近在眼前的获救机会呢?你这是在发疯。” “我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姑娘回答,“我只知道本来就是这样,不光我一个人,还有成百上千个和我一样堕落的苦命人也是这样。我必须回去。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上帝在惩罚我犯下的罪过,但就是受尽痛苦、虐待,我也要回到他那儿去,而且我相信,哪怕知道自己最终会死在他手里,我也要回去。” “我该怎么办呢?”金绣说道,“我不应该让你就这样离开我。” “你应该,小姐,我知道你会让我走的,”姑娘站起来,回答说,“你不会不让我走,因为我相信你的好心,我也没有逼你答应我,尽管我本来可以那样做。” “那,你带来这个消息又有什么用?”金绣说道,“其中的秘密必须调查清楚,你一心要搭救金绣,才把事情透露给我,我怎么才能帮助他呢?” “你身边准有一位好心的先生,他听到这件事能保守秘密,并且建议你该怎么办。”姑娘回答。 “可到了必要的时候我上哪儿找你呢?”金绣问道,“我不想打听那些个可怕的人住在什么地方,可你往后能不能在哪一个固定的时间在什么地方散步或者是经过呢?” “你能不能答应我,你一定严守秘密,你一个人,或者是跟唯一知道这事的人一块儿来,并且我不会受到监视、盯梢什么的?” “我向你郑重保证。” “每个礼拜天的晚上,从十一点到敲十二点之间,”姑娘毫不迟疑地说,“只要我还活着,准在海螺城桥上散步。” 第194章:温馨重逢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等一下,”金绣见姑娘急步朝房门走去,赶紧说道,“再考虑考虑你自己的处境,这是你摆脱这种处境的机会。你可以向我提出要求,不单单是因为你主动带来了这个消息,而且因为你作为一个女人,几乎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明明一句话就可以使你得救,你难道还是要回到那帮强盗那儿去,回到那个人那儿去吗?” “像你这样年轻,心眼好,人又长得漂亮的小姐,”阿朱镇定地回答,“一旦你们把心交给了男人,爱情也会把你们带到天涯海角——甚至连像你这样有一个家,有朋友,还有别的崇拜者,要什么有什么的人,也是一样的。我这号人,除了棺材盖,连个屋顶都没有,生了病或者临死的时候身边没有一个朋友,我们把一颗烂掉的心随便交给哪个男人,让他填上在我们苦命的一生中始终空着的位置,谁还能指望搭救我们呢?可怜可怜吧,可怜一下我们,要知道,我们只剩下这点女人的感情了,而这点感情本来可以使人感到欣慰、骄傲的,可是由于无情的天意也变成了新的折磨和痛苦。” “你要不要,”金绣顿了一下说,“从我这儿拿点钱,你可以正正当当地活下去——无论如何也要挨到我们重新见面,好吗?” “我绝不接受一个铜子。”阿朱连连摆手,答道。 “请不要拒人于千里之外,”金绣说着,诚恳地走上前去,“我真的愿意为你尽力。” “假如你能马上结束我的生命,小姐,”姑娘绞扭着双手,回答,“就是为我大大尽了力了。今天晚上,想起我干的那些事,我比以往什么时候都要伤心,我一直生活在地狱里,死后能够不进那个地狱已经不错了。愿你得到的幸福和我蒙受的耻辱一样多。” 这个不幸的姑娘就这样一边说,一边大声抽噎着离去了。这一次非同寻常的会见与其说像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情,不如说更像来去匆匆的一场梦,不堪重负的金绣倒在椅子上,竭力想把纷乱的思想理出一个头绪. 的确,金绣面临着一次非同寻常的考验,处境十分困难。她心急如焚,想要把牵连到永昌的身世的秘密搞个水落石出,刚刚与自己交谈过的那个可怜的女子是如此信赖她这样一个纯真的少女,她不能不将这种信任看得十分神圣。 她的言谈举止打动了金绣的心,与她对自己所保护的那个孩子的爱心融合在一起的,还有在真挚和热情方面几乎毫不逊色的一个心愿,争取让这个流浪的姑娘迷途知返,重新做人。 她们打算在海螺城只逗留三天,然后再到遥远的海滨去住几个星期。眼下已经是第一天的午夜。在接下来的四十八小时里,她该走下什么样的行动方针,又如何行动呢?或者说,她怎样才能推迟这趟旅行,又不至于令人油然生疑? 钱先生跟她们一块儿来到海螺城,还要在这儿住两天。但金绣深知这位杰出的绅士性情急躁,她清楚地预见到,他一听就会勃然大怒,对再次拐走永昌的毛贼恨得七窍生烟,所以金绣不敢将秘密向他和盘托出,除非她替那个姑娘进行的辩解能够得到有经验的人支持。 这些也是在把这件事告诉梅莱夫人的时候必须极其谨慎,举止分毫不乱的理由,老太太的头一阵冲动准是去找那位可敬的大夫商量。她一度考虑争取得到梅少爷的帮助,可这个念头却唤起了对最后一次分别的记忆,她似乎不配叫他回来——泪水随着这一连串的回忆涌上了双眼——此时他或许已经学会如何将她淡忘,懂得排遣惆怅了。 金绣度过了一个顾虑重重的不眠之夜,她思绪万千,各种各样的考虑依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她忽而倾向于这一种方法,忽而倾向于那一种办法,忽而又全部推翻。第二天,她考虑再三,终于顾不了那么多,决定请梅少爷来商量。 “如果他回到这个地方感到痛苦的话,”她想道,“我该会多么痛苦啊!不过,他也许不来,他可以写信,或者他人倒是来了,却故意避开我——他走的时候就是这样。我简直没有想到他会这样,可这对我们俩反而更好。”想到这里,金绣放下了笔,转过脸去,仿佛不愿意让即将替自己担任使者的信笺看见她在哭泣似的。 她已经第五十次将同一支笔拿起来,又放下,反复考虑这封信的头一行该怎么写,但又一个字也写不出来,就在这时,上街散步的永昌上气不接下气地走进了房间,从他按捺不住的激动来看,似乎又有什么令人不安的事情发生。 “怎么了你,这么慌里慌张的?”金绣迎上前去,问道。 “我简直不知道是怎么的,我好像快喘不过气了,”孩子回答,“哦,天啦,你想啊,我终于又要看到他了,你也能明白我对你讲的全是真话。” “我从来没有认为你对我们说的不是真话,”金绣安慰他说,“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的是谁呀?” “我看见那位先生了,”金绣兴奋得几乎连话也说不清了,“就是对我非常好的那位老先生我们经常谈到的。” “在什么地方?”金绣问。 “从马车上下来,”永昌掉下了喜悦的泪水,回答说,“走进一所房子里去了。我没跟他搭话——我没法跟他说话,他没有看见我呢,我一个劲地发抖,连朝他走过去都做不到。可老李替我问了,他是不是住在那儿,他们说是的。你瞧,”永昌说着,展开一张纸片,“就在这上边,他就住在这个地方——我马上就到那儿去。当我又见到他,又听到他说话的功夫,真不知该怎么办。” 这些话,连同其他许多七长八短的欢呼,大大转移了金绣的注意力,她看了看地址,河滨大道,当即决定抓住这个意外的机会。 “快!”她说道,“吩咐他们雇一辆马车,准备好跟我一块儿去。我这就带你到那儿去,一分钟也别耽搁。我只告诉姑妈我们出去个把小时,你收拾好了就走。” 金绣根本用不着催促,不出五分钟,他们已经坐上马车直奔河滨大道。到了那个地方,金绣将永昌留在马车里,借口老先生接见他也需要准备准备,她让仆人送上自己的名片,说有非常要紧的事求见罗先生。 仆人不多一会就回来了,请她立即上楼。金绣小姐跟着仆人走进楼上的一个房间,见到一位慈眉善目,身穿墨绿色外套的老先生。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坐着另一位穿淡黄马褂的老先生,看上去就不太和气,双手交叉,按在一根粗大的手杖上,托住自己的下巴。 “哎呀呀,”穿墨绿色外套的先生礼貌周全,连忙站起来,说道,“小姐,请您原谅,您多担待。请坐。” “您是罗先生吧,请问?”金绣说着,看了一眼另一位先生,又把目光移向说话的那一位。 “正是在下,”老先生说道,“这是我的朋友林先生。你让我们谈几分钟好不好?” “我想,”金绣小姐插了一句,“在我们谈话的这段时间里,不必麻烦这位先生回避。如果我所闻属实的话,他知道我想和您商量的事。” 罗先生低下头。已经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硬邦邦鞠了一躬的林先生,又硬邦邦地鞠了一躬,腾地坐了下来。 “我肯定会让您大吃一惊,”金绣不免觉得有些难以启齿,“您毕竟曾经对我的一个非常可爱的小朋友表示出的仁慈与善意,我相信您有兴趣再一次听到他的事。” “不错。”罗先生说。 “您知道他名字叫永昌。”金绣答道。 这句话刚从她口中说出来,装出正在桌上放着的一本大书的林先生就把书给翻了个身,发出哗啦一声巨响,他身子一仰靠在椅背上,脸上所有的表情都不见了,只剩下百分之百的惊异,瞪大眼睛,视而不见地愣了半天,接着,他好像对自己的心情居然这样暴露无余感到有些难为情,他身子猛然一扭,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两眼直视前方,发出一声惊异的声音,最后好像不是飘散在空中,而是渐渐消失在他胃部那些深不可测的坑洼里。 罗先生同样觉得诧异,只不过没有用这种古怪的态度表现出来。他把椅子往小姐身边挪了挪,说道: “答应我,小姐,再也不要提到你说的善意、仁慈什么的,反正旁人也不知道。如果你拿得出任何证据,能够改变我一度对那个苦孩子得出的不良印象,让我也看看这些证据。” “一个坏东西。如果他不是个坏东西的话,我就把我的脑袋吃下去。”林先生忿忿不平地说,他说话用的是腹语术,脸上的肌肉纹丝不动。 “那个孩子天性好,又有一副热心肠,”金绣红着脸说,“上天有意要让他受到的磨难超过他的年龄。” “我才六十一岁,”林先生僵硬的面孔依旧纹丝不动,“偏偏那个永昌少说也有十二岁了,就一肚子坏水,我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 “小姐,别跟我这位朋友计较,”罗先生说,“他这个人有口无心。” “不对,是有口有心。”林先生大叫起来。 “不,是有口无心。”罗先生说着站了起来,他的火气显然上来了。 “如果是有口无心的话,他会把他的脑袋吃下去。”林先生还在大喊大叫。 “真要是这样,他理应把脑袋敲下来才对。”罗先生说。 “可他偏偏想看一看谁敢这么做。”林先生一边应对,一边用手杖敲打着地板。 事情就是如此,两位老先生几次动了火气,随后又遵循他们向来的惯例握手言和。 “好了,小姐,”罗先生说道,“回到你的一腔美意如此关切的题目上来吧,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得到了这个苦孩子的什么消息?请允许我说两句,为了把他找回来,我想尽了一切办法,开始我认为他在骗我,而他先前那班同伙又缠上了他,想从我这儿捞点什么,我的这种想法自从我出国以来已经大大动摇了。” 金绣已经抽空把思绪整理了一番,她直截了当,几句话便将永昌离开布朗罗先生的住宅之后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只保留了阿朱报告的消息,准备私下告诉这位先生。她最后保证说,那孩子过去几个月里唯一感到遗憾的就是不能与从前的恩人和朋友相见。 “谢天谢地。”老先生说道,“这对我真是莫大的欣慰。可您还没有告诉我,小姐,眼下他在什么地方。您一定得原谅我对您求全责备——可为什么不带他一起来呢?” “他正在大门外边一辆马车里等着呢。”金绣回答。 “在这个大门外边!”老先生大叫一声,匆匆离开房间,走下楼,跳上马车踏板二话没说便冲进了车厢。 果不其然,他刚一个箭步窜回先前的座位,罗先生便带着永昌回来了,林先生非常谦和地向他表示欢迎,即便此时此刻的喜悦就是对金绣为永昌担忧、惦念得到的唯一报偿,她也心满意足了。 “慢着慢着,还有一个不应该忘掉的人,”罗先生一边说,一边摇铃,“请把温太太叫到这儿来。” 老管家风风火火地应召而来。她在门口行了个礼,等候着吩咐。 “哦,你的眼神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罗先生有些气恼,问道。 “是啊,先生,那可不,”老太太回答,“人的眼神,到我这个岁数,是不会越来越好的,先生。” “这话我早跟你说过,”罗先生回道,“你倒是戴上眼镜,看你能不能自己弄明白为什么叫你来,好吗?” 老太太开始在衣袋里找眼镜,但永昌的耐心已经再也经受不住这一新的考验,他刚一冲动起来便屈服了,纵身扑进老太太怀里。 “我的老天爷!”老太太一把抱住他,惊呼着,“这不是我那个受冤枉的孩子吗?” “我亲爱的老阿妈!”永昌哭喊道。 第195章:营救计划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会回来的——我知道他会回来,”老太太将他搂在怀里说:“瞧他气色多好,又打扮得像个好人家的子弟啦。这么长日子,你都到哪儿去了?啊!脸蛋还是那样俊,只是没那么苍白了。眼睛也还是那样温顺,但不那么忧郁了。这些我都没忘,还有他温和的微笑,天天都拿来和我自己的几个宝贝孩子比来比去,我还是个快快活活的年轻女子的时候,我那些孩子就死了。”好心的老太太就这么絮絮叨叨地说着,忽而让金绣退后一步,看看他长高了多少,忽而又把他拉到身边,溺爱地抚摸他的头发,搂住他的脖子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罗先生丢下她,领着金绣走进另一个房间。在那里,他听金绣讲了她与阿朱见面的全部经过,不禁感到大为震惊和惶惑。 金绣还解释了没有立刻向她家的朋友钱先生露出一点口风的原因,老先生认为她做得相当谨慎,并且欣然答应亲自与那位可敬的大夫进行一次严肃的会谈。 为了让他早一些实施这一计划,随即商定当天晚上八点钟由他到旅馆作一次拜访,与此同时,发生的所有事情都应该谨慎小心地通知梅夫人。这些预备措施安排停当,金绣与永昌便回去了。 对那位好心的大夫发起火来会达到什么程度,金绣绝非估计过高。阿朱的来历刚一向他摊开,警告与诅咒就像瓢泼大雨一样从他口中倾泻而出,他扬言要请巡捕先生共同出谋划策,将阿朱头一个捉拿归案,他当场戴上帽子,准备立刻出发以得到那两位名探的帮助。 毫无疑问,在一时性起之下,他会将这种意图付诸实施,丝毫也不考虑后果,幸好他受到了阻止,这一方面是由于罗先生以不相上下的激烈态度加以阻拦,他也有一副火暴脾气,另一方面则是大家提出了种种论证和主张,用这些理由来打消他轻举妄动的念头似乎再合适不过了。 “那到底怎么办呢?”他们与两位女士重新聚到一起,心急莽撞的大夫说道,“我们要不要恳请他们每人笑纳一百大洋左右的酬金,聊表我们的敬意,并且因为他们厚待永昌,我们要表示一点感激之情?” “不完全如此,”罗先生笑着回答,“但我们必须谨慎行事,步步留心。” “谨慎行事,步步留心!”大夫嚷了起来,“我要把他们一个个全都送到——” “送到哪儿都可以,”罗先生打断了他的话,“不过,得考虑一下,是不是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就能达到我们预期的目的?” “什么目的?”大夫问道。 “很简单,查清永昌的身世,替他把应得的遗产夺回来,假如这个故事并非虚构,那么他的这笔遗产已经被人用欺诈手段剥夺了。” “啊!”钱先生一边说,一边用小手帕擦着汗水,“我差一点把这茬给忘了。” “你想一想,”钱先生追问道,“姑且不谈这苦命的姑娘,假定有可能将这帮恶棍绳之以法,又不危及她的安全,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 “大概,至少得绞死其中的几个,”大夫提议,“其余的流放。” “好极了,”罗先生微微一笑说,“他们迟早会落得咎由自取的下场” “怎么呢?”大夫问。 “的确如此。很清楚,要探明这个秘密,我们将会遇到异乎寻常的困难,除非能够让老孟这个人就范。这只能智取,要趁他不在那些人中间的时候逮住他。其理由是,假定他已经在押,我们也拿不出指控他的证据。他甚至于没有参与这伙歹徒的任何一次抢劫。即使他没有获得释放,最多也就是作为流氓、无赖给关进监狱,不会受到进一步的惩罚,以后我们休想从他回中掏出一句话,他会变得又聋,又哑,又瞎,整个一个白痴。” “那,”大夫性急地说,“我再问你一句,你难道认为,信守我们向那个姑娘作出的承诺是合乎理智的,我们本着最美好最善良的意愿作出了这一保证,可实际上——” “请不要对这一点多加争论,小姐,”金绣正打算开口,罗先生拦住了她。“承诺是必须遵守的。我并不认为这会给我们的行动造成丝毫妨碍。不过,在决定任何一种明确的行动方针之前,我们有必要见见那姑娘,向她讲明,是由我们,而不是由法律去对付这个老孟,她是否愿意指认一下他,换句话说,如果她不愿意,或者无能为力的话,就请她讲讲他常去什么地方,长的什么样子,以便能把他给认出来。星期天晚上之前是见不着她了,今天才星期二。我建议,大家在此期间要绝对保持冷静,这些事情就是对永昌本人也要保密。” 钱先生不断扭歪了脸,作出不以为然的样子,但还是接受了这一项一拖就是整整五天的提议,他不得不承认眼下他也想不出更好的法子,加上金绣与梅夫人又都极力支持罗先生,这位先生的提议获得一致通过。 “我很想求得我朋友林先生的帮助。”他说道,“他是一个怪人,但精明强干,或许能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帮助,他当过师爷。” “我不反对你向朋友求援,如果我也可以请我自己的朋友来的话。”大夫说。 罗先生说:“是哪一位呢?” “那位夫人的儿子,也是这位小姐的至交。”大夫说着,指指梅夫人,又附带着意味深长地瞅了一眼她的侄女方才住嘴。 金绣脸上一片通红,但却一言不发。 “不用说,只要还有一线希望,能够把这一项调查搞下去,我们就呆在海螺城好了,”梅夫人说,“我们大家都对这件事如此关心,我也不会在乎劳神费事,计较花销,我心甘情愿留在这里,就算呆上一年半载吧,只要你们能叫我相信,事情还有戏。” “好极了。”罗先生应声说道,“我看诸位的表情,大家都想问一问,我怎么会仓促出国,以至于在需要证明永昌的故事是否属实的时候,却找不到我了。容我明言在先,到了我认为适当的时机,不劳各位问起,我自会把我本人的故事奉献给大家,在此之前,请不要问我。相信我吧,我作出这一请求是有充分理由的,否则我也许会燃起一些注定无法实现的希望,只会增加已经多到无可计数的困难与失望。行了。晚餐已经开出来了,一直孤孤单单地守在隔壁房间里的小永昌,这功夫要开始动脑筋了,以为我们都不喜欢他了,要将他扫地出门呢。” 随着这番话,老先生陪同梅太太走进餐室。钱先生领着金绣跟在后边。大家的讨论到此暂时告一段落。 第196章:臭味相投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瘸子酒店里。柜台里只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人,胳膊肘支在柜台上,正在看一张污秽的报纸。他阴沉地看着店里,狠巴巴地盯着周围的一切,仿佛这世界欠他一百吊钱。 这时,晚上出来活动的老骆驼便走进了柜台,想打听自己的某个徒弟的情况。 “嘘!”小二说道,“隔壁屋里有陌生人。” “陌生人。”老头儿打着耳语重复了一遍。 “啊。也是个古怪的家伙,”小二补充道,“打乡下来,不过跑不出你的手,要不就是我看错了。” 老骆驼看样子对这个消息很有兴趣,他登上一张脚凳,小心翼翼地将眼睛凑到玻璃上,从这个秘密哨位上可以看到,那家伙正在吃盘子里的冷牛肉,喝壶里的酒,随意分一些牛肉、啤酒给随行的女人,而她则安安分分坐在一旁吃着,喝着—— “啊哈。”老骆驼朝小二转过头来,低声说道。“我喜欢那小子的长相。他会对我们有用的。他已经懂得如何训练那丫头了。 你别像耗子一样发出那么多声音,让我听听他们在说什么——让我听听。” 老骆驼又一次把眼睛凑到玻璃上,耳朵转向壁板,全神贯注地听着,一脸狡猾而又急切的神情,活像一个老鬼。 “所以我打算做一个城里人,”男人蹬了蹬腿,继续说道,老骆驼迟到一步,没听到开头的部分。“再也不去伺候那些宝贝棺材了,过一种城里人的生活,而且,只要你高兴,尽可以做一位太太。” “我自然再高兴不过了”女人回答,“可钱柜不是天天都有得腾,别人往后会查出来的。” “去他妈的钱柜。”男人说,“除了腾空钱柜以外,有的是事情。” “你指的是什么?”同伴问。 “钱包啦,女人家的提袋啦,住宅啦,邮车啦。”男人喝啤酒喝得性起,说道。 “可这么些事,你也办不了呀。”女人说道。 “我要找能办事的人合伙干,”男人回答,“他们有法子派给咱这样那样用处的。你自己就抵得上五十个娘们。只要我把你放出去,绝对找不到像你这样花言巧语诡计多端的人。” “天啦,听你这么说人家才叫开心呢!”女人大叫起来,说着就往他怀里钻。 “唉唉,够了够了,你别过分亲热,免得我跟你发火,”男人说着,狠命挣脱开来。“我想当某一伙人的首领,让他们都乖乖听我的,还要到处跟着他们,连他们自个儿都不知道。这才合我的心思,只要油水大就行。咱们只要结交几位这类的人,我说,就是花掉你弄到的那张二十两的银票据也划得来——再说了,我们自个也不大清楚怎么出手。” 这一番见解抒发已毕,男人摆出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对着酒杯观察了一阵,又使劲摇了摇缸子里的酒,朝女人点点头,算是给她面子,他呷了一口酒,看上去精神振作了许多。他正盘算着再来一口,却停住了,房门突然打开,一个陌生人走了进来。 陌生人就是老骆驼。他走上前来,样子非常和气,深深地鞠了一躬,在最近的一张餐桌上坐下来。 “立冬了,好冷啊,”老骆驼搓着双手,说道。“我看得出,是从乡下来的吧?” “你怎么看出来的?”那男人问道。 “海螺城没那么多尘土。”老骆驼指了指男人和他那位同伴的鞋,又指了指那两个包袱。 “你这人真有眼力,”男人说道,“哈哈!你听听。” “是啊,一个人呆在海螺城还真得有点眼力劲儿才行”老骆驼压低声音,推心置腹地打起耳语来。“那可假不了。” 老骆驼说过这句话,用右手食指敲了敲鼻翼,给对方敬酒。 “真是好酒。”男人咂了咂嘴,说道。 “呵呵”老骆驼说道,“一个男子汉要想成天有这个酒喝,就得不断把钱柜里的钱,或者钱包,或者女人的提袋,或者住宅、邮车倒腾个精光。” 男人猛一听见从他自己的高论中摘引出来的片段,顿时瘫倒在椅子上,他面如死灰,极度恐惧地看看老骆驼,又看看女人。 “用不着担心”老骆驼说着,把椅子挪近了一些。“哈哈。真是运气,只有我一个人偶然听见你在说话,幸好只有我一个人。” “不是我拿的,”男人不再像一位信心十足的城里人那样将两条腿伸得长长的,而是尽可能缩回到椅子底下,结结巴巴地说。“全是她干的。钱在你身上,你知道钱在你那儿。” “钱在谁身上,或者说是谁干的,都没有关系。”老骆驼回答道,眼睛却像鹰隼一样扫了一眼那个姑娘和两个包袱。“我本人就是干这行的,就为这个我喜欢你们。” “哪一行?”男人略微回过神来,问道。 “正经买卖,”老骆驼回答,“店里这几个人也一样。你们算是找了个正着,这地方再安全不过了。全城没有一个地方比瘸子店更保险的,就是说,那要看我是不是高兴了,我对你和这位小娘子挺喜欢,所以才说那句话,你们尽管放心。” 有了这一番保证,男人的心可能已经放下了,但他的身体总觉得不自在,他扭来扭去,变换成各种粗俗不雅的姿势,同时用交织着恐惧和猜疑的眼神望着新结识的朋友。 “我还可以告诉你,”老骆驼友好地连连点头,又嘟嘟哝哝地说了几句鼓励的话,让女人定下心来,随后说道。“我有个兄弟,恐怕能够满足你朝思暮想的心愿,帮助你走上正道,在他那里,你一开始就可以挑选这一行里你认为最适合的一个部门,还可以把其余的都学会。” “你说话倒像是当真的。”男人答道。 “不当真对我有什么好处?”老骆驼耸耸肩膀,问道。“过来!我同你上外边说句话。” “没有必要挪地方嘛,怪麻烦的,”男人说着,缓缓地重新把腿伸了出去。“让她乘这功夫把行李搬上楼去。二娘,留心那些个包袱。” 这一道命令下达得威风凛凛,又毫无异议地得到了执行。男人见壮汉拉开房门,等着她出去,赶紧拿起包裹走开。 “她训练得还不错,是吗?”他边问边坐回老地方,口气活像是个驯服了某种野兽的饲养员。 “太棒了,”老骆驼拍了拍他的肩膀,答道。“你真是一把好手。” “那还用说,我如果不是天才的话,就不会在这儿了,”男人回答,“可我还是得说,你别浪费时间,她就要回来了。” “那你认为如何呢?”老骆驼说道,“你要是喜欢我兄弟,跟他合伙岂不更好?” “他做的买卖到底好不好,问题在这里。”男人眨巴着两只小眼睛中的一只,应声说道。 “顶了尖了,雇了好多的帮手,全是这一行里最出色的高手。” “清一色的城里人?”男人问。 “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乡下人。要不是他眼下相当缺人手,就算是我推荐,恐怕他也不会要你。”老骆驼回答。 “我什么时候可以见到他?”男人满腹疑窦,问道。 “明天早晨。”老骆驼答。 “在什么地方?” “就在这儿。” “嗯。”罗汉说道,“工钱怎么算啊?” “日子过得像一位城里人——食宿烟酒全部免费——加上你全部所得的一半,还有那位小娘子挣到的一半。”老骆驼回答。 这个男人单凭他那份*裸的贪婪,连像这样诱人的条件会不会接受,还大可怀疑。但他想到,要是他予以拒绝,这位新相识可以立刻将自己扭送巡捕房,他渐渐软下来,说他认为这还算合适。 “不过你要明白,”男人把话说明了,“既然她往后可以做的事很多,我希望找一件非常轻松的事。” “一件小小的,有趣的事?”老骆驼提议。 “啊。反正是那类的事,”男人回答,“你认为眼下什么对我合适呢?不用花多大力气,又不太危险,你知道。那是一码事。” “我听你说起过对其他人盯梢的事,”老骆驼说道,“我朋友正需要这方面的能人,非常需要。” “是啊,我是说过,而且我有的时候并不反对于这种事,”男人慢吞吞地回答。“不过,这种事本身是赚不到钱的,你知道。” “那倒是真的。”老骆驼沉思着,或者说装出沉思的样子,说道。“是啊,赚不到钱。” “那你意思如何?”男人焦急地望着他,问道。“可不可以偷偷摸摸干点什么,只要事情靠得住,而且不比呆在家里危险多少。” “在老太太身上打主意怎么样啊?”老骆驼问,“把她们的手提袋、小包裹夺过来,转个弯就跑不见了,可有不少的钱好赚呢。” “有的时候,她们不是要大喊大叫,用手乱抓吗?”男人摇着脑袋反问道,“那种事恐怕不合我的意。还有没有别的路子?” “有了。”老骆驼将一只手搁在男人的膝盖上,说道。“收娃娃税。” “这是什么?”男人听不懂了。 “娃娃嘛,亲爱的,”老骆驼说道,“就是母亲派去买东西的小孩,他们身上总是带着些个铜钱出来。收税,就是把他们的钱抢走——他们向来是把钱捏在手里——然后将他们推到水沟里,再慢慢吞吞地走开,就好像什么事没有,不就是有个小孩自己掉进沟里摔疼了?哈哈哈!” “哈哈!”男人欣喜若狂地双腿直蹬,放声大笑。“哦哟哟,就干这事。” “说定了,”老骆驼回答,“我们可以在德胜门一带划几块好地盘给你,那些地方派小孩出来买东西的很多,白天无论哪个时间,你爱把多少娃娃推到沟里都成。哈哈哈!” 说到这里,老骆驼戳了一下男人的肋骨,两人同时爆发出一阵经久不息的高声大笑。 “呵,一切都很好。”男人说道,他已经止住笑,女人也回到了屋里。“我们说定,明天什么时间?” “十点钟行不行?”老骆驼问,他见男人点头认可,又补充说,“我向我的好朋友介绍的时候,该如何称呼呢?” “罗汉”男人回答,他对这类紧急情况已有所准备。“这位是我老婆二娘。” 老骆驼边说边鞠躬,礼貌周全得令人可笑,向这样一位乡下人行礼。 “贱人,这位先生在说话,你听见没有?”罗汉发出雷鸣般的吼声。 “听见了,罗汉。”二娘也没好气地回答道。 “她管我叫罗汉!”男人朝老骆驼转过身去,说道。“你明白吗?” “噢,是的,我明白——完全明白,”老骆驼回答,他只有这一次讲的是实话。“明儿见。明儿见。” 第197章:真不机灵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老骆驼先生动身上路了。罗汉先叫他那位贤明的太太注意力集中,开始围绕自己敲定的事情对她进行开导,那种居高临下、目空一切的神气,不仅对于堂堂大丈夫中的一员十分得体,而且俨然就是一位城里人,深知在海螺城及其附近收娃娃税是一份前途远大的工作。 “原来你说的兄弟就是你自个儿呀,是不是?”  罗汉向老骆驼问道,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他第二天便搬进了老骆驼的住所。“天啦,我昨晚上也想到过。” “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兄弟,”老骆驼脸上堆满谄媚笑容,答道。“在任何地方都找不出一个和他自个儿一样的好兄弟。” “有时候也不一定,”罗汉装出一副城府很深的样子回答。“你知道,有些人不跟别人作对,专跟自己过不去。” “别信那一套。”老骆驼说,“一个人跟自己过不去,那只是因为他和自己作兄弟作过头了,不是因为他什么人都挂在心上,就是不关心他自己。呸,呸!天下没有这种事。” “就是有,也不应该。”罗汉回答。 “那才在理。”罗汉大叫起来。 “在一个像我们这样的小帮派里边。”老骆驼感到有必要强调一下,“我们有一个笼统的老大,就是说,你不能把自己当成一号来考虑,要想一想我。” “噢,老东西。”罗汉骂了一句。 “你想,”老骆驼装出没有留意这句插话的样子,继续说道,“我们现在难分彼此,有共同的利益,非得这样不可啊。你的目标是关心我,就是关心你自己。” “当然啦,”罗汉回答,“你这话有道理。” “对呀。你不能只关心自己这个老大,就不管我这个老大了。” “你意思我是老二吧?”罗汉颇有自爱的美德。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老骆驼反驳道,“我对于你是同等重要的,就和你对你自己一样。” 罗汉插嘴说,“你可真逗,我非常欣赏你,不过,我们的交情还没达到那么深。” “只是琢磨琢磨,考虑一下而已,”老骆驼说 “你办了一件非常漂亮的事,就冲你办的事,我喜欢你。可同时,这事儿也在你脖子上系了一条领圈,拴上去轻而易举,解下来可就难了。” 罗汉用手摸了摸围巾,像是感到围得太紧,不怎么舒服似的,他嘟嘟哝哝,用声调而不是用语言表示同意。 “什么是掉脑袋?”老骆驼继续说道,“就是一眨眼的功夫,脑袋没了。始终走在平路上,当心点,这就是你当老大的目的。” “这还用说,”罗汉回答,“你干吗说这些?” “无非是让你明白我的意思,”老骆驼扬起眉梢,说道,“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依靠我,要把我的这份小买卖做得顺顺当当,就要靠你了。首先是你当好自己的老大,其次把我党老大。你越是看重自己的老大,就越要靠我。说来说去,我们还是回到我开初跟你说的那句话了——以老大为重,我们大家才能抱成一团,我们必须这样做,否则只有各奔东西。” “这倒是真的,”罗汉若有所思地答道,“噢!你这个老滑头。” 老骆驼先生,这样赞美他的才能,绝不是一般的恭维话,自己确实已经在这个新徒弟心中留下了足智多谋的印象,在两人交往之初就建立这种印象是至关紧要的。为了加深这个必要而又有用的印象,他趁热打铁,将业务的规模、范畴相当详尽地介绍了一番,把事实与虚构揉和在一起,尽量使之适合自己的用意。 他将二者运用得非常娴熟,罗汉眼中的崇拜之情,同时又带有一点有益的畏惧,唤起这种畏惧是非常理想的。 “正是由于你我之间这种相互信赖,我才能在蒙受重大损失的时候得到安慰,”老骆驼说道,“昨天上午我失去了一个最好的帮手。” “你该不是说他死啦?”罗汉叫了起来。 “不,不,”老骆驼回答,“还没有那么倒霉。” “哦,我想他是——” “被抓了而已”老骆驼插了一句。 “什么大罪?”罗汉问。 “不,”老骆驼答道,“不太严重,他扒钱包。他们在他身上搜出一个银鼻烟盒——是他自己的,是他自个的,他自个吸鼻烟,很喜欢吸。他们要把他关押到今天,认为他们知道东西是谁的。他值得上五十个上好的鼻烟盒,我愿意出那个价把他赎回来。可惜你没见过机灵鬼,可惜你没见过机灵鬼。” “唔,我往后会见到他的,你不觉得?”罗汉说。 “这事我放不下,”老骆驼叹了口气,回答,“如果他们没什么新的证据,我们再把他接回来就是了。可是,如果他们有新证据,那就成累犯了。他们现在知道那小伙子有多机灵了。他会得一张永久牢票,他们会给机灵鬼弄张永久票。” 罗汉刨根问底,“你这样对我说话有什么好处,你干吗不用我能听明白的话来说呢?” 老骆驼正打算把这个神秘的词语翻译成通俗的语言,这样经过解释,罗汉就可以明白了。 就在这时,假少爷突然走了进来,打断了他俩的谈话,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扭歪了脸,那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反倒让人觉得有些滑稽。 “全完了,老骆驼。”新伙伴相互认识之后,说道。 “你说什么?” “他们把盒子的失主给找到了,还有两三个人要来指认他,机灵鬼免不了要出去走一趟了。”假少爷回答,“我得穿一身丧服,老骆驼,扎上一条帽带,在他动身出去以前去看看他。 这不着调的机灵鬼——为了普普通通一个喷嚏盒子,只值两个铜钱,就要吃牢饭了。我一直以为,顶起码也是为一块带链子和戳子的金表。噢,他干吗不去把一位有钱老东西的贵重东西偷个精光,要走也要走得像有身份的人,不能像个普普通通的扒手,既不体面又不光彩。” 假少爷对倒霉的朋友深表同情,说罢在离得最近的椅子上坐下来,一脸懊恼沮丧的神色。 “你唠叨他既不体面又不光彩干什么。”老骆驼嚷了起来,朝徒弟投过去一道愤怒的眼色。“他一直不就是你们当中的头儿吗?你们有谁能在嗅觉方面跟他比比或者赶上他的。嗯?” “一个也没有,”假少爷感到有些后悔,声音也变得干巴巴的了。“一个也没有。” “那你还说什么?”老骆驼依旧怒不可遏,“你哭的哪门子丧?” “因为这种事不会记录——在案的,对不对?”罗汉按捺不住一肚子的懊恼,公然顶撞起自己的老恩师来了。“大家连他为人的一半都不了解。他怎么能收进新门一览呢?兴许压根儿就不在那儿。呵,天啦,天啦,这个打击太大了。” “哈哈!”老骆驼摊开右手,朝罗汉转过身来,发出一阵怪笑,身子晃来晃去,像是在抽风。“瞧瞧,他们对自己的本行看得多自豪,这还不漂亮吗?” 罗汉点头称是。老骆驼朝伤心的假少爷端详了几秒钟,显然感到满意,这才走上前去,拍了拍那位小子的肩膀。 “别发愁,”老骆驼哄着他说,“会出来的,肯定会出来。将来人人都会知道他是一个多么聪明的人,他自己会露脸的,不会给老伙计、老师傅丢脸。你想想,他又是多么年轻。在他那个岁数就给请去,多有面子啊。” “唔,这是一种面子,是啊。”假少爷说道,他心头略微感到宽慰了一点。 “他要什么就会有什么,”老骆驼继续说,“他在那个石瓮里,应当过得像一位少爷,像一位少爷那样。每天有酒喝,口袋里有钱让他玩玩掷钱游戏,如果他花不出去的话。” “不,要是他花得出去呢?”他嚷道。 “嗳,那就花呗,”老骆驼回答,“我们要找一个大人物,找一个口才最好的人,为他辩护。他也可以自己辩护,要是他高兴的话,我们会在报纸上读到这一切,逮不着的机灵鬼,数次引起哄堂大笑,此间法官均捧住肚子?” “哈哈!”假少爷大笑,“那才好玩呢,对不对,老骆驼?我说,机灵鬼八成要给他们添麻烦了,是不是?” “八成?”老骆驼大叫一声,“十成——他一定会的。” “啊,没错,他一定会的。”假少爷搓着手重复了一遍。 “我眼下好像看见了他一样呢。”老骆驼将目光转向徒弟,高声说道。 “我也看见了,”假少爷嚷道,“哈哈哈!这一切好像全在我面前,看得真真切切,老骆驼,真有趣。非常非常有趣。那些带假发的大人物全都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跟他们谈得又亲热又愉快,就好像他是法官的儿子,正在宴会上发表演讲似的!” 说真的,假少爷的脾气的确与众不同,经过老骆驼先生的一番细细调理,这位年轻朋友一开始倾向于把关在狱中的机灵鬼看成是牺牲品,这时转而认为他是一出极不寻常、极为优雅的滑稽戏中的主角,巴不得那一天早日到来,好让自己的老伙计有机会大显身手。 “我们必须了解一下他今天过得如何,找个什么方便的办法,”老骆驼说道,“让我想想。” “要不要我去?”假少爷问。 “不行不行,”老骆驼回答,“你疯了吗?简直是发疯,你也会进去的,那儿——不,查理,不行。一次损失一个已经够了。” “你该不会打算亲自出马,我想?”假少爷风趣地挤了挤眼,说。 “那也不太合适。”老骆驼一边摇头,一边回答。 “那你干吗不派这位新来的伙计去呢?”假少爷伸出一只手搭在罗汉肩上,问道。“谁也不认识他。” “哦,如果他不反对——”老骆驼说道。 “反对?”假少爷插了上去,“他有什么好反对的?” “倒真是没什么好反对的,亲爱的,”老骆驼说道,朝波尔特先生转过身去。“真的没什么。” “噢,这事我得说两句,你知道,”罗汉说着,连连摇头,往门口退去,露出一种神志清醒的恐慌。“不,不——我不干,这种事不属于我的部门,这不行。” “他进了哪个部门,老骆驼?”贝兹少爷极其厌恶地打量着罗汉细长的身板,问道。“一出乱子就溜之大吉,一切顺利的时候就海吃海喝,他的分内事就是这个?” “得了吧你,”波尔特先生反唇相讥,“不许你这样目无尊长,小子,小心找错了地方。” 听到这一番堂而皇之的恐吓,假少爷放声大笑。老骆驼过了好一阵子才找着机会从中排解,向罗汉说明,他到轻罪法庭走一趟不可能招来危险。 他参与的那件小事的通报连同他个人的相貌说明都还没有转到海螺城来,甚至很可能没有人怀疑他躲到大都会来了。况且,只要他适当地换一身打扮,到局子里走一趟与到海螺城的任何一个地方去一样安全,因为人家最想不到他会自愿前去的就是那个地方。 第198章:扬名法庭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罗汉多少有几分让这些解释说服了,但更大程度上是屈服于对老骆驼的恐惧,最终还是勉强答应去作这一次探险。 依照老骆驼的吩咐,他当即换了一身装束,穿上一件车把式的上衣,裹上绑腿,这些物品在老骆驼这里都是现成的。 他还备了一顶上边插着好几张过路税票的毡帽和一根车夫的鞭子。有了这身披挂,他就可以像一个乡巴佬,上局子里逛逛去了,别人一看都会以为他是去满足好奇心的。 他本来就长得土里土气,骨瘦如柴,正好符合要求,老骆驼先生相信,他扮演这个角色真是再恰当不过了,完全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一切安排停当,他记熟了辨认逮不着的机灵鬼所需要的外貌特征,由假少爷陪着穿过昏暗、曲折的小路,来到离法庭的不远的地方。 假少爷教这个乡巴佬如何穿过走廊,进了院子如何上楼走到右边的一道门前,如何先摘下帽子再进入法庭,说完便嘱咐他快去快回,答应在两人分手的地方等他回来。 罗汉,分毫不差地按照得到的指示行事。假少爷对那个场所了如指掌,指示十分精确,所以他一路上无需发问,也没有遇上什么障碍,便走进了法庭。 他挤进一个肮脏、闷热的房间,混在多半是妇女的人群中。法庭前边有一个用栏杆隔开的台子,左边靠墙的地方是替囚犯安排的被告席,证人席在中间,右边是几位巡捕坐的审判席,这个令人肃然起敬的场所的前面这着一道帏幕,这样一来审判席便不至于处在众目睽睽之下,任凭庶民百姓去想像司法的全副尊严,要是他们想像得出来的话。 被告席上只有两个女人,她们向各自的崇拜者频频点头致意,书记员正在向两名警察和一个俯在桌上的便衣宣读几份供词,一名看守依着被告席栏杆站在那里,无精打采地用一把大钥匙在鼻子上拍打着,有时停下来叫一声“肃静”,以制止一班闲杂人等不成体统的高声交谈,有时又神色严厉地抬起头,吩咐某个女人“把孩子弄出去”,这种情况往往是某个营养不良的婴儿发出微弱的哭声,而母亲的技巾又没有完全捂住,从而打破了司法的庄重性。 屋子里散发着闷热的臭味,墙壁脏得要命,天花板变成了黑色。壁炉架上放着一尊陈旧的、让烟熏黑了的胸像,被告席的上方有一只挂满灰尘的挂钟——看来这是全场唯一正常运转的东西。 每一样有生命的东西都带有罪恶或者贫穷的痕迹,要不就是与二者时有接触,一些没有生命的物体则在一旁皱眉观望,上边积了一层油腻腻的污垢,二者相比,差不多同样令人不快。 罗汉急切地向用眼睛搜寻机灵鬼,虽然有几个女人尽可胜任这位名角的母亲或者姐姐,一看就很像他父亲的男人也不止一个,却看不到一个人符合他所得到的机灵鬼的相貌说明。 他疑虑重重,忐忑不安,直等到那两个被判收监再审的妇人昂首阔步地走出去,接着又出来一名囚犯,他立刻意识到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要打听的对象,才很快走下心来。 来者果真是机灵鬼,他拖着鞋底走进法庭,宽大的外套衣袖和往常一样卷了起来,左手插在衣袋里,右手拿着帽子,身后跟着看守,那种摇摇摆摆的步伐简直难以描摹。到了被告席上,他用大家都能听见的声音问,为什么要把他安排在这么一个丢人现眼的位置。 “住嘴,听见没有?”看守说道。 “我是城里人,不是吗?”机灵鬼答道,“我的权利到哪儿去了?” “要不了多久你就会得到你的权利了,”看守反驳道,“还要撒点胡椒面。” “我要是得不到我的权利的话,咱们看对这些个铁嘴怎么说吧,”机灵鬼回答,“喂喂,这地方是怎么回事啊?我真要劳法官人处置一下这件小事,他们看报纸也别耽搁我呀,我约了一位先生在老城会面,我可是说话算话的人,而且在正经事上头非常守时,要是到时候我没在那儿,他会走掉的,那功夫兴许没法打官司,叫他们赔偿耽搁我的损失费了。不,绝对不行!” 这当儿,机灵电煞有介事地摆出一副决心已定,马上就要打一场官司的样子,要求看守通报一下“坐在审判席的那两个滑头的名字”,逗得旁听的群众哄堂大笑,假少爷如果听到他这样问笑起来也不过如此。 “肃静!”看守喝道。 “怎么回事?”一位法官问。 “一件扒窃钱包案子,大人。” “这小孩从前来过这儿没有?” “他照理来过多次了,”看守回答,“别处他也都去过。我对他非常了解,大人。” “哦。你认识我,是吗?”机灵鬼嚷嚷起来,立刻抓住这句话不放。“很好。不管怎么说,这属于诽谤罪。” 又是一阵笑声,又响起一声“肃静”。 “哎,证人在哪儿?”书记员说道。 “啊。说的可也是,”机灵鬼加了一句,“证人在哪儿呢?我想见见他们。” 这一愿望立刻得到了满足,一个警察走上前来,他亲眼看见被告在人群中窥伺一位不知道姓名的绅士的衣袋,并且的的确确从该绅士衣袋里掏出了一张手巾,是一张很旧的手巾,在自己脸上指了一下,然后又不慌不忙地放回去了。鉴于这个原因,他一有机会走到近旁便立即拘留了机灵鬼。搜身的结果是查出银质鼻烟盒一只,盒盖上刻有物主的姓名。该绅士经查询《名绅录》业已找到,他当场宣誓鼻烟盒是他的,他昨天从前述人群中挤出来,一眨眼鼻烟盒就不见了。他曾注意到,人群中有一位小绅士挤来挤去特别卖力,而那位小绅士就是自己面前的这名被告。 “小孩,你有什么要问这位证人的吗?”法官说道。 “我不愿意降低身份跟他说什么话。”机灵鬼回答。 “你到底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听见没有,大人问你有什么要说的?”看守用胳膊肘捅了一下默不作声的机灵鬼,问道。 “对不起,”机灵鬼心不在焉地抬起头来,“你是在跟我说话吗,哥们?” “大人。我从来没见过这样十足的小无赖,”警察苦笑着说。“你就没什么要说的,小伙子?” “不,”机灵鬼回答,“不在这儿说,这儿不是讲公道的地方。我有话可以上别处说去,他也一样,还有许许多多很有名望的熟人也是这样,管保会叫那帮铁嘴巴不得自己压根没有生下来,要不就是怪他们跟班今天早上出门之前没把自个儿挂在帽钉上,才整到我头上来了。我要——” “好啦,可以收监了。”书记员没让他把话说完。“带下去。” “走。”看守说道。 “哦哟。走就走,”机灵鬼用手掌掸了掸帽子,回答。“啊,瞧你们那副熊样,怕也没用,我不会饶了你们的,半个子儿也不饶,你们会付出代价的,哥们。我才不跟你们一般见识。眼下你们就是跪下来求我,我也不走了。得了,带我上监狱去!把我带走吧!” 说完最后这几句话,机灵鬼给人揪住衣领带下去了,走到院子里,一路上还在扬言要告到议会去,随后,他又自我批准,当着看守的面,得意忘形地咧着嘴直笑。 罗汉亲眼看着他给单独关进一间小小的囚室,才铆足了劲朝与假少爷分手的地方赶去。他在原地等了一会儿,才跟那位小东西会合了。 假少爷躲在一个进退两便的处所,仔细地观察着四外,直到确信自己这位新朋友没有被什么不相干的人盯上,才小心翼翼地露面了。 他俩一块儿匆匆离去,替老骆驼先生带去了令人鼓舞的消息,机灵鬼丝毫没有辜负师傅的栽培,正在为他自己创立辉煌的名声。 第199章:狗要咬狗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阿珠姑娘虽然对耍猾做假的全套功夫十分娴熟,却也很难完全隐瞒迈出这一步在她心中产生的影响。她记得,不管是诡计多端的老骆驼,还是残忍无情的张胖子,他们的那些诡计对其他人只字不提,在她面前却毫不隐瞒,两个人完全相信她是靠得住的,根本不会怀疑到她头上。尽管这些诡计十分奸诈,策划者胆大包天,尽管她对老犹太深恶痛绝,是他一步一步领着自己,在罪恶与不幸的深渊中越陷越深,难以自拔,然而有的时候,即便是对于他,阿珠仍然感到有些于心不忍,怕自己泄露出去的事会使他落入他躲避了那么久的铁拳,并且最终会栽在自己手里——虽说他完全是罪有应得。 然而,这些仅仅是心灵上的动摇,虽然她无法与多年来的伙伴一刀两断,但还是能够抱定一个目标,决不因为任何顾虑而回心转意。她放心不下的是张胖子,这一点本来更有可能诱使她在最后一分钟退缩变卦,但她已经得到人家会为她严守秘密的保证,也没有泄漏可能导致他落入法网的任何线索,为了他的缘故,甚至拒绝从包围着她的所有罪恶和苦难中逃出来——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已经横下一条心。 尽管内心的斗争都以这样的结果告终,但它们依然一次又一次向她袭来,并且在她身上留下了痕迹。不出几天,她就变得苍白而又消瘦。 她时常对面前发生的事毫不理会,或者根本不介人众人的谈话,而过去她在这类谈话中嗓门比谁都大。 有的时候,她干巴巴地发出一阵笑声,无缘无故或者说毫无意义地大闹一通。可往往刹那之间,她又无精精打采地坐了下来,手支着脑袋沉思默想。她有时也想尽力振作起来,但这种努力甚至比这些征兆更能说明她心神不定,她所想的和同伴们正在商量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星期天夜里,附近教堂的钟声开始报时。 张胖子与老骆驼在聊天,却还是停下来谛听着。阿珠姑娘蜷缩着身子坐在一个矮凳上,她也抬起头来,听了听。十一点。 “离半夜还有一个钟头,”阿珠拉起窗板看了看外边,又回到座位上,说道。“天又黑又问,今儿晚上做买卖真是没得说。” “啊。”老骆驼回答,“真可惜,我们连一笔可以做的现成买卖都没有。” “你算是说对了一回,”张胖子绷着脸说,“确实可惜啊,我也有点这种感觉。” 老骆驼叹了口气,沮丧地摇了摇头。 “等我们把事情好好排个队,非得把丢掉的时光补回来不可。我就知道这个。” “说得可也是,”老骆驼一边回答,一边大着胆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听你这么一说,我就放心了。” “你放心了。” 张胖子嚷嚷着,“得了,就这样吧。” “哈哈哈!”老骆驼大笑起来,好像这一点点让步也使他感到欣慰。“你今儿晚上像你自个儿了,这才像你自个嘛。” “干什么,你那只皱巴巴的老爪子搁在我胳膊上,我可没觉得像我自己,你给我拿开。” 张胖子说着,撂开老骆驼的手。 “这会弄得你神经紧张,比尔——让你觉得给人逮住了,是不是啊?”老骆驼决定不生气,说道。 “让我觉得给魔鬼逮住了,”张胖子回敬道,“像你这副嘴脸,压根找不出第二个,除了你爹,这功夫他没准正在烧他那带点花白的红胡子,要不就是你根本没个爹,直接就从魔鬼那儿来了——我才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老骆驼对这一番恭维没有回答,只是扯了一下张胖子的衣袖,用手指朝阿珠指去,她借前边那番谈话的机会戴上软帽,正要离开房间。 张胖子大声地说,“阿珠,晚上都这功夫了,小丫头还要上哪儿去啊?” “没多远。” “这叫什么话?”张胖子问道,“你上什么地方去?” “我说了,没有多远。” “我问的是什么地方?” 张胖子钉得很紧,“我的话你听见没有?” “我不知道什么地方。”姑娘回答。 “你不知道我知道,” 张胖子这样说主要是出于固执,倒也不是真有什么原因反对阿珠姑娘去她一心想去的地方。“哪儿也别去。坐下。” “我不舒服,我先前跟你讲过的,”姑娘答道,“我想吹吹凉风。” “你把脑袋从窗户里伸出去不就得了。” 张胖子回答。 “这哪儿够,”姑娘说道,“我要上街。” “那你休想出去。”张胖子一口拒绝,站起来锁上房门,抽出钥匙,又扯下她头上的软帽,扔到一只旧衣柜顶上。“行了,”那强盗说,“眼下就安安静静呆在老地方吧,好不好?” “一顶软帽,多大一回事,还想留住我?”姑娘脸色一片煞白。“你是什么意思,比尔?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 “知不知道我在——噢!”张胖子大声嚷嚷着转向老骆驼。“她疯了,你知道,要不然绝不敢这样跟我说话。” “你是要把我逼上绝路啊,”姑娘双手按在胸脯上,似乎想竭力压住满腔怒火,喃喃地说。“你放我出去,听见没有——现在——马上——” “不行!”张胖子说道。 “告诉他,放我出去,老骆驼,他最好是放我出去,这对他有好处,听见没有?”阿珠大喊大叫,一边用脚踩着地板。 “听见没有!”张胖子在椅子上转了个身,面朝着她。“行啊!我要是过半分钟还听见你在说话,狗就会一日咬住你脖子,看你还能不能这样尖声嚷嚷。真是见鬼了你,贱货。怎么回事?” “让我出去,”姑娘一本正经地说,随后便在门边的地板上坐下来,说道。“比尔,让我出去吧。你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你不明白,真的。只要一个钟头——就够了——就够了!” “胡说八道,这小娘们要是还没疯得没个底,我敢把我的手脚一只一只割下来。”张胖子吼叫着,粗暴地抓住她的胳膊。“起来。” “除非你让我出去——除非你让我出去——就不起来——就不起来!”姑娘尖叫着。张胖子看了一会儿,瞅准机会突然扼住她的双手,任凭她挣扎扭打,把她拖进隔壁小屋,推到一把椅子上,用力按住,自己在一张长凳上坐下来。 她轮番挣扎,哀求,直到钟敲十二点,她折腾得筋疲力尽,这才不再坚持原来的要求。张胖子警告了一声,又加了一通诅咒,要她当晚别再打算出去,便扔下她去慢慢缓过劲来,自己回到老骆驼那儿。 “哎呀。”这个专门入室抢劫的家伙擦了擦脸上的汗水,说道。“真是个稀奇古怪的小娘们。” “你可以这么说,”老骆驼若有所思地答道,“你可以这么说。” “她干吗想起来今儿晚上要出去,你知道不知道?”张胖子问,“对了,照道理你比我了解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固执,我想是女人的固执。” “对啊,我想也是,”张胖子咕哝着,“我还以为把她*好了呢,敢情还是照样可恶。” “更可恶了,”老骆驼依旧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我压根儿没想到她会这样,为了一点小事。” “我也没想到,”张胖子说道,“恐怕她血里是沾上了一点热病的病根,出不来了——唔?” “很有点像。”’ “她要是再这样闹腾,我就给她放点血,用不着麻烦大夫。”张胖子说。 老骆驼点点头,对这种疗法表示赞同。 “那些日子,我起不来床,她没日没夜守在我身边,而你,就跟一头黑心狼似的,老是躲得远远的,”张胖子说道,“我们那一向也太寒伧了点,这样那样的,搞得她又着急又心烦,而且她在这儿关了那么久,也有点坐不住了——唔?” “是啊,”老骆驼低声答道,“别说了。” 他刚说出这句话,阿珠姑娘便出来了,她回到先前的座位上,两只眼睛又红又肿,身子左右摇晃,脑袋昂起,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放声大笑。 “哟,她现在又换了一个花样。”张胖子大叫起来,惊愕地看了同伴一眼。 老骆驼点点头,示意张胖子暂时不要理她。过了几分钟,姑娘恢复了平时的样子。老骆驼咬着张胖子的耳朵说,不用担心她发病了,然后拿起帽子,和他道了晚安。他走到房间门口,又停住了,回头看看,问有没有人愿意替他下楼的时候照照亮,因为楼梯上一片漆黑。 “替他照个亮,让他下去。”张胖子正在装烟斗,说道,“他要是把自个儿脖子摔断了,让那班看热闹的落个一场空才叫可惜哩。替他照个亮。” 阿珠擎着蜡烛,跟在老头儿身后走下楼来。到了走廊里,他将一根指头接在嘴唇上,靠近姑娘身边,低声说道: “阿珠,怎么回事啊?” “你是什么意思?”姑娘同样低声答道。 “所有这一切总有个原因,”老骆驼回答,“既然他,”——他用瘦仃仃的食指朝楼上指了指——“对你这么刻薄,你干吗不——” “哦!”姑娘叫了一声,老骆驼骤然打住,嘴巴差一点没碰着她的耳朵,双眼逼视着她的眼睛。 “眼下不提了,”老骆驼说道,“我们以后再商量。你可以把我当朋友,一个可靠的朋友。我手头有的是办法,又稳当又秘密。你要是想报仇,就是为他把你和狗一样看待的那些事报仇——和狗一样!连他的狗都不如,他有时候还同狗闹着玩呢——你来找我好了。我是说,你尽管来找我。他跟你交往日子不长,你我可是老朋友了,阿珠。” “我很了解你,”姑娘回答,连最起码的感动也没有表示。“再见。” 老骆驼想跟她握握手,她往后退去,又用镇定的声音说了一声再见,对于他临别的一瞥,她会意地点了点头,便把门关上了。 老骆驼朝自己的住处走去,一门心思全用在脑子里那些进进出出的鬼点子上头。他已经看出——这个念头是缓慢地一步一步形成的,而不是根据刚才的一幕,尽管这事为他提供了佐证 阿珠不堪忍受那个强盗的粗暴对待,打算另寻新欢。她近来神色大变,常常单独外出,以前她对团伙的利益那样热心,现在似乎变得相当冷漠,加上她不顾死活,急着要在当晚一个特定的时间出门,凡此种种都有助于证实这个推测,至少在他看来,这几乎成了十拿九稳的事。 她新结识的那位相好不在他那班忠心耿耿的部下当中。加上阿珠这样一个帮手,此人完全可能成为一株非常宝贵的摇钱树,必须毫不拖延地弄到手。 还有一个目的,一个更为阴险的目的必须达到。张胖子知道的事太多了,他那些恶言冷语给老骆驼造成的伤害虽然看不见,但产生的刻骨仇恨并没有因此而减轻。 那姑娘必须懂得,就是说,即使能够把张胖子给甩了,她也绝对躲不过他的疯狂报复,这口气肯定会出在她最近认识的相好头上,弄个肢体残废,没准儿还得送命。 “只要劝说一番,”老骆驼思忖道,“她会不答应给他下点毒药?为了达到相同的目的,以前就有娘们干过这种事,甚至比这更辣手的也有。活该这个危险的家伙完蛋了,我讨厌这家伙,以后他的位置会有人来填的。那姑娘干了杀人勾当,把柄攥在我手里,往后怎么摆布她还不得由着我。” 老骆驼刚才独自坐在那个强盗的房间里,在那个短暂的间隔,这些事情从他脑海里掠过。他对这些事看得很重,临走的时候又趁机用一些断断续续的暗示向阿珠试探过了,那姑娘没有一点惊奇的表情,也没有佯装不懂他的意思。 姑娘显然已经心领神会,这从她临别的眼神看得出来。 可是,一个谋害张胖子性命的计划也许会把她吓得缩回去,而这正是必须达到的主要目的之一。“我怎么才能增加对她的影响呢?”老骆驼蹑手蹑脚地往家里走,一路都在盘算。“怎么才能再加一把力?” 这样的脑袋瓜真可以称得上足智多谋。就算不逼她自己说出来,他也可以设一个暗探,找到她刚换的心上人,然后扬言要把这事统统告诉张胖子,除非她参与自己的计划,还愁她不答应? “我有办法,”老骆驼险些儿高声说了出来,“到时候她不敢不由着我,又不是要她的命,又不是要她的命。我有绝对的把握。办法都是现成的,立马就可以见效。你反正逃不出我的手心。” 他扭过头,恶狠狠地看了一眼自己丢下那个冒失家伙的地点,做了一个恐吓的手势,又继续赶路,枯瘦的双手忙个不停,使劲拧他那件破烂不堪的外衣褶缝,仿佛手指的每一个动作都是在把一个可恨的仇敌碾成齑粉 第200章:熊人盯梢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第二天,老骆驼一清早就起来了。他焦躁地等候着自己的新伙计露面,左等右等,也不知等了多久,新伙计才来,并当即开始狼吞虎咽地吃早餐。 “罗汉!”老骆驼拉过来一把椅子,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开口说道。 “唔,我在这儿呢,”罗汉回答,“什么事?我吃完东西以前,任你什么事儿也别叫我做。你们这个地方就这点不好,吃顿饭的时间都不给够。” “你可以边吃边谈嘛,对不对?”老骆驼嘴里这么说,心底深处却在骂这家伙也太能吃了。 “行啊,可以。我边吃边谈还更舒服一些,”罗汉说着,咬了一大口馒头。“二娘呢?” “没在,”老骆驼说道,“我今儿早上打发她和另一个小娘们上街去了,我想单独跟你谈谈。” “噢。”罗汉说道,“你该叫她先做一些包子。唔,说吧。” 看起来的确无需过分担心有什么东西会妨碍他的胃口,他刚才坐下来的时候就明摆着要大干一番。 “昨天你干得不赖,”老骆驼说道,“头天开张就是六个大子儿。收娃娃税会让你发财的。” “你别忘了,还有三口锅,一把水壶。”罗汉大声说。 “忘不了,忘不了。你他妈的就是个天才。” “对于一位生手来说,我认为已经很不错了,”罗汉大言不惭,“锅子是我从晾杆上取下来的,那把壶自个儿站在一家小酒馆外边。我心想碰上下雨它可要长锈或者着凉什么的,这你知道,哦?哈哈哈!” 老骆驼装出笑得非常开心的样子,罗汉大笑之余,一连咬了几大口,把第一块黄油面包给解决掉了,又开始对付第二块。 老骆驼往桌上俯下身来,说道,“替我办件事,这事需要非常小心谨慎。” “我说,”罗汉回答,“你就别支着我去冒险,或者派我上你那个什么法庭了吧。那种事对我不合适,不合适,我先跟你说一声。” “这事一点危险也没有——连最小最小的危险也没有,”老骆驼说,“不就是和个女人玩玩捉迷藏。” “是个老婆子?”罗汉问道。 “年轻的。”老骆驼回答。 “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我有数。”罗汉说道,“我干吗要盯她的梢?要不要——” “什么事也不用做,只要告诉我,她去了什么地方,碰见谁来着,如果可能的话,她说了些什么。如果是在街上,就把那条街记住,如果是一户人家,就记住那家人,把你探听到的情况统统给我带回来。” “你付我多少钱?”罗汉放下杯子,眼睛紧盯着自己的雇主。 “只要你干得好,我付你一个大洋。”老骆驼说道,一心指望尽量把他的兴趣引过来。“为了办一件也没什么油水的事,我还从来没给过这个数呢。” “她是什么人?”罗汉问道。 “我们的人。” “哦哟。”罗汉把鼻子一皱,嚷道,“你疑心她了吧,是不?” “她交了些个新朋友,亲爱的,我必须弄清楚他们是什么人。”老骆驼回答。 “明白了,”罗汉说道,“纯粹是为了了解他们,看他们是不是正派人,啊?哈哈哈!” “我知道你会的。”老骆驼见自己的计划成功了,大为高兴,不由得大叫起来。 “当然,当然,”罗汉回答,“她在什么地方?我上哪儿等她?我得上哪儿去?” “那些事,你就听我的好了。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把她交待给你,”老骆驼说道,“你做好准备,其余的事交给我来办。” 当天夜里,以及第二天,第三天的晚上,这名密探坐在家里,他穿好靴子,浑身车夫打扮,只等老骆驼一声令下立刻出动。六个晚上过去了——六个漫长难熬的夜晚——每天夜里,老骆驼回来的时候都带着一脸的沮丧,说一句时候未到。第七天夜里,他回来得早一些,满脸掩饰不住的狂喜。这天是星期天。 “今天晚上她出来了,”老骆驼说道,“肯定是同一件差使,错不了。她整天只身一人,而她害怕的那个人天亮前是回不来的了。跟我来。快!” 罗汉二话不说,拔腿就走,因为老骆驼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连他也受到感染。两人蹑手蹑脚地离开住所,匆匆穿过一大片错综复杂的街巷,最后来到一家客店门前,罗汉认出来了,这就是自己初到海螺城住过一晚的那家客店。 已经十一点过了,店门关闭着。老骆驼轻轻吹了一声口哨,门缓缓打开,他们悄没声地走进去,门又在他们身后关上了。 老骆驼和替他们开门的那个年轻的店小二简直连低声说话也不敢,两人打了几句哑语,向罗汉指了一下那块玻璃,打着手势要他爬上去,看清隔壁房间里那个人。 “是不是那个女的?”他问,声音几乎和呼吸一样轻。 老骆驼点头称是。 “我看不清她的脸,”罗汉低声说道,“她埋着头,蜡烛又在她身子后边。” “呆着别动。”老骆驼打着耳语,做了个手势,那人退了出去。转眼间,小伙子走进了隔壁房间,以剪烛花为幌子,将蜡烛移到所需要的位置,一边与那姑娘搭讪,有意引她扬起脸来。 “这下我瞧见她了。”暗探叫道。 “看清楚了?” “一千个人里边我也认得出她。” 房门开了,姑娘走了出来,他赶紧退下去。老骆驼拽着他躲到一块挂着帘子的小隔板后边,两个人屏住呼吸,姑娘从离他们的藏身之处只有几步的地方走过去,又从他们进来的那道门出去了。 “嘘!”小伙子打开门,叫道,“是时候了。” 罗汉与老骆驼交换了一个眼色,便冲了出去。 “往左,”小伙子低声说道,“向左拐弯,走马路对面。” 他照着做了,借着路灯认出了姑娘渐渐远去的身影,她已经走了一段距离。罗汉在他认为不失谨慎的限度内尽量靠近对方,一直走在街的对面,这样更便于观察她的举动。姑娘紧张地接连回头看去,还停下来了一次,让两个紧紧跟在她身后的男人走过去。看来她一边走一边在替自己鼓劲,步子变得更沉稳更坚定了。那个包打听一直与她保持着这样的距离,目光盯在她身上,尾随在后赴约。 教堂的钟声敲十一点三刻的时候,两个人影出现在清水桥上。一个步履匆匆走在前边的是个女人,她急切地四下张望,像是在寻找某一个预期的目标。另一个男人的身影鬼鬼祟祟,一路上尽量走在最阴暗的影子底下,他不时调节自己的步伐,与那个女的保持一定的距离,女的停下他也停下,女的继续走他也暗暗往前移动,但即使跟踪得来劲了也决不赶到她的前边。 就这样,他们来到海河岸。这时,那女的显然感到失望,因为她心急火燎地搜索过来,却没有在过路行人中见到自己要找的人,便转身走了回来。 这个动作非常突然,但监视她的人并没有忙中出错,一闪身躲进桥墩顶上一处四进去的地方,并且翻过栏杆,藏得更加严实。他听着那女的从对面便道上走过去。女的走到前边,和先前的距离差不多了,他才无声无息地溜出来,又一次跟上去。 几乎是在桥的中间,女的停住了。那个男的也停下来。 夜色深沉,星月无光。整天天气都很差,此时此地,已经没有什么人来来去去。即或有,也是行色匆匆快步走过,不管是对那个女的,还是牢牢盯住她的那个男人,很可能连看也没看一眼,就是看见了也肯定没有留意。有几个伦敦穷汉这天晚上碰巧从桥上路过,打算找一处冷冰冰的拱道或者门户大开的破房子权且栖身,这一男一女的外表也没有引来他们那种令人讨厌的目光。 两人默默地站在那里,不同任何过路人搭话,别人也不和他们交谈。 河面上笼罩着一层雾气,停泊在各个码头上的小船燃点起的红色灯火因而显得颜色更深,岸边阴沉混沌的建筑物显得越发昏暗朦胧。沿河两岸一些货栈早就被烟雾熏得污迹斑斑,呆板而又忧郁地从密密层层的屋顶、山墙中耸立起来,冷森森地向水面皱着眉头,乌黑的河水连它们那粗大丑陋的样子也照不出来。 幽暗中,教堂的钟楼和尖顶隐隐可见,依旧像个巨灵神守卫着这座历史悠久的大桥。 姑娘忐忑不安地走来走去——那个暗中盯梢的男人一直严密监视着她——这功夫,教堂响起沉重的钟声,宣告又一天寿终正寝。 午夜已降临这座人烟密集的都市,酒店、监狱、疯人院,进入这些生与死、健康与疾病共同拥有的寝室,降临尸体那僵直冷峻的面孔与孩子平静甜美的酣睡。 十二点敲过不到两分钟,在离大桥很近的地方,一个少女由一位鬓发斑白的先生陪伴着,从一辆出租马车上下来,将马车打发走,便直端端往桥上走来。他们刚踏上便道,姑娘猛然惊起,立即迎上前去。 他们缓步走上桥,一边查看着四周,看样子是对某种实现的可能性极小的事只抱着姑且一试的态度,这时,两人突然与那位新伙伴走到了一块。随着一声刚刚发出就戛然而止的惊呼,他们停住了脚步,因为就在这一瞬间,一个乡下人打扮的汉子走到他们跟前——的确擦了他们一下。 “不要在这儿,”阿朱急促地说,“我害怕在这儿和你们说话。上——马路外边——到下边石阶那儿去。” 她这么说着,用手指了一下要他们去的方向,那个乡下人回头看了一眼,粗声嘎气地问他们干吗把整个便道都给占着,随后就走开了。 阿朱姑娘所指的石阶,是一段上下船的石梯,那个乡下人模样的汉子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赶到那个地方,他对地形观察了片刻,便开始往下走。 乡下人来到这个地点,忙忙慌慌地看了看周围,眼前似乎没有更好的藏身之处了,加上潮水已经退了,这里有的是立足的地方。他溜到一旁,背朝壁柱,来了个以逸待劳:料定他们不会再往下走,即便听不见他们在讲什么,也可以稳稳当当地继续盯住他们。 第201章:危险逼近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时间在这个僻静的角落显得如此拖沓,这名暗探又是如此急切,恨不得马上探明他们住这次会面的意图,要知道这和他光听介绍而估计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不止一次认为这事算是吹了,并且劝自己相信,他们要么是远远地在上边停住不走了,要么就是另外找了个地方去进行密谈。他正想从躲藏的地方走出来,回到大路上去,就在这当儿,他听到了脚步声,紧接着是几乎近在耳旁的说话声。 他身子一挺,笔直地贴在石壁上,屏住呼吸,聚精会神地谛听着。 “这下可够远的了,”一个声音说道,显然是那位先生的嗓音,“我不能叫这位小姐再往前走了。换了别人,都会对你信不过,连此地也不肯来的,可你也看得出,我愿意顺着你的心思。” “顺着我的心思。”这正是罗汉跟踪的那个姑娘的声音,“你真能体谅人,先生。顺着我的心思。好了,好了,这没什么关系。” “哦,为什么呢,”老先生的口气温和了一些,“你把我们带到这么一个隐蔽的地方,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你干吗不让我和你在上边谈,那地方有灯,又有人走动,却偏要引我们到这个荒凉的黑窟窿里来?” “我刚才告诉过你,”阿珠回答,“我害怕在那儿和你说话。不知道怎么的,”姑娘说话时浑身直哆嗦,“可今天晚上我真是怕得要命,站都站不稳。” “怕什么呢?”那位先生似乎对她很同情。 “我简直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姑娘回答,“要知道就好了。我一整天想的都是可怕的念头,死神,带血的裹尸布,越害怕身上越发烫,像是给架在火上烤一样。今天晚上我看了一本书,想混混时间,这些东西又从书上跑出来了。” “这是想像。”老先生安慰她说。 “不是想像,”姑娘的声音很沙哑,“我敢发誓,我看见书上每一页都有‘棺材’这两个字,字体又大又黑——嗳,刚才在街上,他们就抬着一副棺材从我身边走过。” “这种事不足为奇,” 老先生说道,“我也时常遇到。” “那是真的棺材,”姑娘答道,“我看到的不是真的。” 她说话的回气的确非同寻常,躲在一旁偷听的暗探禁不住毛骨悚然,连血都凉了。接着他又听到那位小姐柔和的声音,只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轻松,那位小姐恳求她平静下来,不要听任这样可怕的幻觉来折磨自己。 “请你好好劝劝她,”小姐对老先生说,“苦命的姑娘。” 姑娘嚷道,“小姐,有些人自称是大善人,他们对待我们这样苦命人为什么不能像你这样体贴、善意呢?你又年轻又美貌,我们失去的一切你都有,你完全可以高傲一些,用不着这么谦卑。” “哦。”老先生说道,“回教徒把脸洗净,然后面朝东方做祷告。而那些所谓的好人,对穷人没有一丝好颜色。” 这番话表面上是向年轻小姐说的,但目的也许是给阿珠一点时间,让她定下心来。稍停,老先生自己便和她攀谈起来。 “上星期天晚上你不在这里。”他说道。 “我来不了,”阿珠回答,“硬给留下了。” “被谁?” “我以前跟小姐说过的那个人。” “今天晚上我们到这儿来,没有人怀疑你是来向什么人通风报信的?”老先生说。 “没有,”姑娘摇了摇头,回答,“我离开他可真不容易,除非让他知道为什么。要不是上一次出来以前我给他服了一点鸦片,我也见不着这位小姐了。” “在你回去之前,他没醒过来?”老先生问道。 “没有,不管是他,还是他们中的哪一个,都没有怀疑我。” “很好,”老先生说道,“眼下你听我说。” “我听着呢。”姑娘在他停下来的刹那间回答。 “这位小姐,”老先生开日了,“把差不多半个月以前你说的事,告诉了我和另外几位可以完全信赖的朋友。坦率地说,一开始我怀疑你是否绝对靠得住,但现在我深信你是靠得住的。” “我靠得住。”姑娘真诚地说。 “我再说一遍,我对此深信不疑。为了向你证明我对你的信任,我要毫无保留地告诉你,我们打算从利用老孟这个人的恐惧着手,逼他说出秘密,不管这是个什么样的秘密。但如果——如果——”老先生说,“不能把他给逮住,或者,即便逮住了,却无法迫使他按我们的意图行事,你就必须告发那个老骆驼。” “老骆驼!”姑娘猛一后退,发出一声惊叫。 “你必须告发那个人。”老先生说道。 “我不干。我绝不会干这种事!”姑娘回答,“虽说他是个恶鬼,对待我比恶鬼还要可恶,我也绝不会干这种事。” “你不愿意?”老先生仿佛对这一答复已有充分准备似的。 “绝不!”姑娘答道。 “可不可以告诉我原因?” “有一个原因,”姑娘断然回答,“有一个原因是小姐知道的,而巨也会支持我,我知道她会支持我,因为我跟她有约在先。再说,还有一个原因,他虽说是个坏蛋,可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们许多人干的都是同样的勾当,我不能出卖他们,他们——不管是哪一个——本来都有机会出卖我,可都没有出卖我,尽管他们是坏人。” “既然如此,”老先生随即说道,似乎这正是他一心要达到的目的一般,“那就把老孟交给我,由我来对付他。” “要是他供出别人怎么办?” “我答应你,在这种情形下,只要他说出真相,事情就算作罢,永昌的简短经历当中一定有种种变故,不便分之于世。一旦真相大白,他们也就脱离干系了。” “如果弄不清楚呢?”姑娘提醒道。 “那么,”老先生继续说道,“除非你同意,那个老骆驼不会被送上法庭。如果出现这种情形,我大概可以向你讲明理由,你会同意这样做的。” “小姐是不是也答应?”姑娘问道。 “我答应你,”露丝回答,“我真心诚意地保证。” “老孟决不会明白你们是怎么知道这些事情的?”姑娘略略顿了一下,说道。 “绝对不会,”老先生回答,“这件事就要落到他头上了,叫他根本无从猜测。” “我是个骗子,从小就生活在骗子中间,”姑娘再度沉默下来,过了一会儿,她说道,“但我相信你的话。” 从他们二位口中得到她尽可放心的担保之后,她开始描述当天晚上她一走出来就被盯上的那家小酒馆叫什么名宇,在什么地方,她说话的声音很低,那个在一旁偷听的暗探常常连她讲的大意也难以琢磨。 从她偶尔稍停片刻这一点来判断,老先生似乎正在对她提供的情况匆匆作一些记录。她一五一十地说明了小酒店的方位,从哪里进行监视位置最好,又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哪几个晚上盘可司前去酒店的可能性最大,几点钟,接下来,她似乎考虑了一会儿,以便更为清晰地回想他的外貌特征。 “他个儿高高的,”姑娘说道,“长得很结实,不胖,走路的样子鬼鬼祟祟的,老是回头看,先瞧瞧这一边,然后又瞧瞧另一边。别忘了,因为他的眼睛往里凹,比哪一个男人都深得多,你单凭这一点就完全可以把他认出来。脸黑黑的,头发和眼睛也一样。尽管大不了二十六岁,就算二十八岁吧,皮肤已经长了很多褶子,挺憔悴的。他的嘴唇经常没有血色,齿痕很深。他一抽筋就不得了,有时候咬得手上满是伤痕——你干吗吓一大跳?”姑娘说着,猝然停了下来。 老先生连忙回答,他这是无意识的动作,请她继续说下去。 “这个人的情况,”姑娘说道,“有一部分是我从其他住在店里的人那儿了解到的,就是我跟你说的那家酒店,我也只见过他两次,两次他都披着一件大斗篷。可以供你们识别他的特征恐怕也就是这些了。慢着,还有,”她补充说,“他的脖子,他转过脸去的时候,围巾下边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一点儿,那儿有——” “一大块红斑,像是烧伤或者烫伤。”老先生大声说道。 “怎么回事?你认识他!”姑娘说。 年轻小姐发出一声惊呼,一时间,三个人都沉默下来,那个偷听的人甚至可以清清楚楚地听到他们呼吸的声音。 “我想是的,”老先生打破了沉默,“根据你的描述理应如此。再说吧。很多人彼此像得出奇,也可能不是同一个人。” 他说出这番话的时候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朝前走了两步,离藏在暗处的密探更近了,后者清清楚楚地听到他低声说道:“肯定是他。” “好吧,”说话间,他似乎又回到了刚才站的地方,“姑娘,你给了我们极为可贵的帮助,愿你由此得到好报。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没什么。”阿珠回答。 “你不要固执一词,”老先生答道,他的声音和语气充满了好意,再硬、再固执的心也不能不感动,“你考虑一下,尽管说。” “没有什么,先生。”姑娘一边回答,一边哭了起来,“你帮不了我,我一点指望都没有了,真的。” “你不要自暴自弃,”老先生说道,“你以往白白耗费了青春,老天只给我们一次,永远不会再给,但是,你未来还有希望,那是要靠你自己去追求才能到来的。在海螺城也可以,如果你不敢留在这里的话,国外也可以,这不仅是我们力所能及的事,也是我们的殷切希望。天亮以前,在太阳照亮这条河之前,你就可以到达你从前那班同伙完全够不着的地方,并且不会留下一点痕迹,就好像你一下子从尘世间消失了一样。说吧。我不愿意让你回去跟哪个以往的同伙说一句话或者看一眼哪一处老巢,甚至不愿意让你再呼吸一口那里的空气,那种空气只会给你带来噩运。把这一切统统抛开吧,趁现在还有时间和机会。” “她就要被说服了,”年轻小姐大声说道,“她在犹豫,一定是的。” “只怕不一定。”老先生说道。 “是的,先生,我不会改变主意,”经过短时间的努力,姑娘答道,““我与过去的生话是用链条拴在一起的。我现在讨厌它、恨它,但却离不开它。我只能走到再也回不来的地步才算了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即使你很久以前就对我这样说,我也会哈哈大笑,不当一回事。不过,”她慌慌张张地回头看了一眼,“我又怕起来了,我得回家去了。” “回家!”年轻的小姐重复了一遍,特别在“家”这个字眼上加重了语气。 “是的,回家,小姐,”姑娘答道,“那是我用一辈子的操劳替自己营造起来的家。我们分手吧。我会被人盯上或者认出来的。走吧!走吧!如果我替你们帮了什么忙的话,我没有别的要求,只求你们不要管我,让我自个儿走自个儿的路。” 第202章:杀心渐起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毫无作用,”老先生叹了一口气,说道,“我们呆在此地,说不定会危及她的安全,我们可能耽搁她太久了,已经超出她原来的估计。” “是啊,是啊,”姑娘一个劲地催促,“已经超出了。” “这苦命的人会得到什么样的归宿啊。”年轻小姐哭了。 “什么归宿。”姑娘重复了一遍。“瞧瞧你前边吧,小姐,瞧瞧那漆黑的河水。你肯定不知读到过多少回了,像我这样的人跳进水流之中,没有一个人在乎,没有一个人哭。兴许是几年以后,或者只要几个月也不一定,但我终究会走到那一步的。” “求你了,别那么说。”年轻小姐哽咽着答道。 “这样的事不会传进你耳朵里的,不要让你听到这样可怕的事。”姑娘回答说,“再见,再见了。” 老老先生转过脸去。 “这个钱包,”年轻小姐叫道,“看在我的分上,请你收下,遇到急需的时候多少可以用得上。” “不。”姑娘回答,“我做这件事不是为了钱,就让我把这一点记在心里吧。不过——你可以把你带在身上的东西给我一样:我想要一样东西——不,不,不是戒指——你的手套或者是手绢——我想保存一样属于你的东西作个纪念,可爱的小姐。天啦!愿老天保佑你!再见,再见吧!” 见阿珠姑娘极为冲动,加上担心她如果被人发现会遭到毒打虐待,老老先生似乎这才下决心答应她的恳求,离她而去。清晰可闻的脚步声渐渐远去,说话声停止了。 年轻小姐与她那位同伴的身影不多一会就出现在桥面上。他们在石梯顶上停下来。 “听!”金绣听着,忽然叫了一声,“她是不是在叫!我好像听见了她的声音。” “不,”罗先生悲哀地往后看了一眼,答道,“她还在老地方站着,在我们离去之前,她是不会走开的。” 金绣还在犹豫,但老老先生挽住她的胳膊,略一用力,领着她走了。他们渐渐消失了,姑娘几乎直挺挺地瘫倒在一级石梯上,满心的愁苦化作辛酸的泪水中涌泻而出。 过了一会儿,她站起来,拖着疲软的脚步,摇摇晃晃地登上街面去了。几分钟过去了,那个惊异不置的偷听者仍呆在原地一动不动,他一次又一次用审慎的目光环顾四周,确信自己身边没有其他的人了,才缓缓地从隐藏的地方爬出来,同下来的时候一样借着石壁的阴影,偷偷摸摸地往桥上走去。 罗汉走到上边,又不止一次地往外窥探,断定没有人注意到自己,然后一跃而出,撒开双腿,以最快的速度往老骆驼的住所奔去 这绝对会产生致命的后果。 离破晓差不多还有两小时,秋天里的这一个时辰确实可以称为死寂的深夜,街道寂寥冷落,连各种声音似乎都已酣然入睡,淫欲与骚动也步履蹒跚地回家睡觉去了。 就是在这样一个万籁俱寂的时刻,老骆驼坐守在自己的老巢里。他五官扭曲,脸色苍白,通红的两眼布满血丝,与其说他像人,不如说像个狰狞可怕的幽灵,浑身湿漉漉地从墓穴里爬出来,却又受到恶神的侵扰。 他弯腰曲背坐在冷冰冰的壁炉前边,身上裹着破旧的被单,面朝身边桌子上放着的一支即将燃尽的蜡烛。他陷入了沉思,右手举到唇边,用嘴去啃又长又黑的指甲,他那牙齿脱落的龈肉中露出几颗照说只有狗或者是老鼠嘴里才有的尖牙。 地板上,罗汉直挺挺地躺在一张垫子上边,睡得正香。老头儿间或朝他瞧一眼,接着便又把目光移向蜡烛,燃过的烛心搭拉下来,几乎断成了两截,滚烫的蜡油一团团滴落在桌上,这些迹象分明表示他心不在焉。 的确如此。他为自己那套妙计落空而懊恼,恨那个胆敢与陌生人勾勾搭搭的姑娘,丝毫也不相信她拒绝告发自己是出于一片真心,为失去报复张胖子的机会而感到极度失望,他担心法网难逃,老巢覆灭,而且会搭上老命,这一切煽起了一股狂暴的怒火——这些激愤的念头一个接着一个,不间断地飞速旋转着从老骆驼脑海里掠过,一个个邪恶的设想,一个个极其晦暗的意念在他心里翻腾。 他坐在那里,丝毫也没有改变姿势,似乎也完全没有注意到时间,直到他敏锐的听觉像是被街上的一阵脚步声所吸引。 “终于来了,”他抹了抹干得发烫的嘴唇,喃喃地说,“终于来了。” 说话间,门铃轻轻响了起来。他蹑手蹑脚地爬上楼梯,往门口走去,不一会儿就领着一个用围巾裹住下巴,胳膊下边夹着一包东西的男子回来了。那人坐下来,脱掉大衣,现出张胖子魁梧的身躯。 “喏。”他把那包东西放在桌上。“把这个收好喽,尽量多卖几个钱。好不容易才搞到的,我本来以为三个小时以前就到得了这儿呢。” 老骆驼抓起那包东西,锁进食橱里,重新坐下来,依旧一言不发。然而,在这一举动的前前后后,他的目光一刻也没离开过那个强盗。眼下两人面对面坐下来,他两眼直瞪瞪地望着张胖子,嘴唇抖得厉害,感情不仅主宰着他,连他的模样也改变了,那个打家劫舍的家伙不由自主地把椅子往后挪了挪,细细打量着他,那副惊恐的样子绝不是装出来的。 “怎么回事?”张胖子嚷道,“你干吗这样看着人家?” 老骆驼扬起右手,在空中晃了晃发抖的食指,可他实在太冲动了,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妈的。”张胖子神色慌乱地摸了摸胸口,说道,“他发疯了。我在这儿得留点神。” “不,不,”老骆驼好歹能出声了,“不是——不是你的事,我不是——不是找你的岔子。” “噢,你不是,对吗?’张胖子恶狠狠地打量着他,一边故意把手枪放进一个更称手的口袋里。“这叫运气——我们当中总有一个。到底是哪一个运气好,倒没什么关系。” “我有话要对你说,比尔,”老骆驼说着,将椅子挪近了一些,“你听了肯定比我还要难受。” “哎?”那强盗看样子有些不信,“说出来呀。快点儿,要不阿珠还以为我出事了呢。” “出事!”老骆驼嚷道。“她自个儿心里头,早就把这事盘算好了。” 张胖子迷惑不解地盯着老骆驼的脸,从他脸上却又找不到满意的解释,便一把揪住老骆驼的衣领,结结实实抖了他几下。 “说,说呀。”他说道,“你要是不说,可就要断气了。张开嘴,把你要说的话爽爽快快说出来。说出来呀,你这个天打雷劈的老狗,快说。” “如果,躺在那儿的小伙子——”老骆驼开口了。 张胖子朝罗汉睡的地方转过脸去,像是当初不曾注意到他似的。“呃。”他哼了一声,又恢复了刚才的姿势。 “假定那个小伙子,”老骆驼往下说道,“要去告密——把我们大伙儿全捅出去——第一步找到合适的人,接着在街上跟他们接头,为的是把我们的相貌特征记下来,每一个特征都说得清清楚楚,这样就可以把我们认出来,再告诉他们在哪个窝子里可以轻而易举抓住我们。假定他打算干这一揽子事,外加上把我们大家多多少少都有份的一件事给供出去——纯粹是他自个儿胡思乱想,一没有给逮住,二没有掉进圈套或是受牧师的挑唆,也不是没有吃的喝的——纯粹是他自个儿胡思乱想,心甘情愿,几个晚上溜出去找那班最喜欢跟我们作对的人,向他们告密。你听见我的话了吗?”老骆驼吼叫着,眼里喷射着怒火,“假如他干了这一切,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张胖子发出一句恶毒的诅咒,“他要是在我进来以前还留着条命的话,我就把他的脑袋碾成碎片,他有多少根头发,碎片就有多少块。” “如果是我干的呢!”老骆驼几乎嚎叫起来,“我知道的事情太多了,除了我自己以外,还能叫那么多人都给绞死。” “我不知道,”张胖子答道,单单是听到这一种假设,他便咬牙切齿,脸色铁青。“我没准会在牢里干一件什么事,让他们替我打上铁镣。如果我跟你是同时受审,我就在公堂上扑到你身上,当着众人用铁镣把你的脑汁敲出来。我有这份气力。”这强盗抬起一条肌肉发达的胳臂,扬了扬,嘴里嘟嘟囔囔。“我会把你的脑袋捣成肉泥,就像是有辆满载货物的马车打上边开过去一样。” “你真的干得出?” “那还用说。”张胖子说,“不信你就试试。” “如果是假少爷,或者是机灵鬼,或者是,或者——” “管他是谁呢,’张胖子不耐烦地说,“不管哪一个,我伺候起来没什么两样。” 老骆驼死死地盯着这个强盗,示意他别再说话,自己在地铺上俯下身来,摇了摇正在睡觉的人,打算把他叫起来。张胖子躬着身子坐在椅子里,手搭在膝盖上,在一边观望,看样子他真有点摸不着头脑,弄不清这一个个话中有话的问题到底想要得出一个什么结论。 “可怜的小子。”老骆驼抬起头来,一张等着好戏看的表情,话说得很慢,加强语气的地方十分明显。“他累坏了——守了她那么久给累的——一直守着她呢。” “你说什么?”张胖子身子往后一仰,问道。 老骆驼没有搭腔,只是又一次朝睡觉的人弯下腰,拖他坐了起来。诺亚直等到自己的假名给叫了好几次之后,才揉揉眼睛,重重地打了一个问欠,睡眼惺忪地向四周看看。 “把那事再给我讲讲——再讲一遍,也让他听听。”老犹太说着,指了指张胖子。 “给你讲什么呀?”睡意正浓的罗汉老大不高兴地扭了扭身子,问道。 “那件有关——阿珠的事,”老骆驼说着,一把握住张胖子的手腕,像是为了防止他没听出个究竟就从这所房子里冲出去似的。“你跟着她去了?” “是的。” “是去清水桥?” “对呀。” “她在那儿跟两个人碰了头?” “是这么回事。” “那是一位老先生,还有一位小姐,她以前去找过别人一回。他们要她说出所有的同伙,首先是老孟,她照办了——要她描述一下他的长相,她照办了——要她说出我们碰面和来来去去的房子是个什么样,她照办了——最好从什么地方进行监视,她说了——大家什么时候上那儿去,她说了。这一切都是她干的。她就这么一句一句讲出来了,没有一句罗嗦的,也没有人逼她——她干了没有——莫非她没干?”老骆驼大吼大叫,快气得发疯了。 第203章:血腥清晨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们问她,”罗汉清醒了不少,他像是隐隐约约意识到了张胖子的身份,说道,“他们问她上星期天为什么没按她约好的时间来。她说她来不了。” “为什么来不了——为什么?把那句话告诉他。” “因为胖子,就是从前向他们提起过的那个人,把她给关在家里了。”罗汉回答。 “还说了他什么?”老骆驼嚷嚷着,“从前向他们提起过的那个人,她还说了他什么?告诉他。” “噢,说是除非他知道她要去什么地方,她轻易出不了门,”罗汉说,“所以,头一次去见那位小姐,她——哈哈哈!她说到这事的时候,可把我逗乐了,真的——她给他用了一点儿鸦片。” “操他娘的!”张胖子大吼一声,猛力挣脱老骆驼的手。“闪开!” 他把老骆驼摔到一边,奔出房间,怒不可遏地登上楼梯。 “胖子!”老骆驼慌忙跟上去,喊道。“听我一句话,就一句话。” 这句话原本是来不及说的,幸亏那个打家劫舍的家伙没法开门出去,就在张胖子徒劳无益地冲着大门使劲,一边破口大骂的当儿,老骆驼气喘吁吁地赶上前来。 “让我出去,”张胖子说道,“别跟我说话,你给我当心点。听见没有,让我出去。” “听我说一句,”老骆驼将手按在门锁上,说道,“你不会——” “说。”对方回答。 “你不会——太——莽撞吧?” 天将破晓,门口的亮光尽够让他们看清彼此的面孔。他俩相互瞥了一眼,两个人眼睛里都燃着一团火,这一点是不会看错的。 “我的意思是,”老骆驼说道,他显然意识到眼下一切花言巧语都已无济于事,“为了安全起见,别太莽撞。利索些,别太冒失。” 张胖子没有答腔,这功夫老骆驼已经拧开了门锁,他管自拉开大门,向静悄悄的街上冲去。 这强盗一步也没有停留,没有考虑片刻,既没有左顾右盼,没有朝天空抬起目光,也没有将目光投向地面。他横下一条心,两眼直瞪瞪地望着前方,牙齿紧紧地咬在一起,绷紧的下巴像是快要戳穿皮肤似的。 他没有嘀咕一句,也没有放松一条肌肉,一路狂奔,来到了家门口。他用钥匙轻轻地打开门,快步跨上楼梯,走进自己的房间,又在门上加了双锁。他把一张很沉的桌子推上去顶住门,然后掀开床帘。 阿朱姑娘衣装不整地躺在床上。张胖子将她从睡梦中惊醒了,她吃惊地睁开眼睛,慌忙支起身来。 “起来!”那家伙说道。 “原来是你啊。”姑娘见他回来,显得很高兴。 “是我,”张胖子应了一声,“起来。” 房间里点着一支蜡烛,汉子劈手从烛台上拔下蜡烛,扔到炉栅底下。见窗外已是晨曦初露,姑娘跳下床来,打算把窗帘拨到一边。 “由它去,”张胖子伸手拦住了她,说道,“这点光线够我办事儿的了。” 姑娘惊慌地压低声音说道,“你干吗那样瞧着我?” 那强盗坐下来,鼓着鼻孔,胸口一起一伏,照她打量了几秒钟,接着,他卡住姑娘的头和脖子,将她拖到屋子中央,朝门口看了一眼,把一只大巴掌捂在她的嘴上。 姑娘透不过气来,拼命挣扎,死亡的威胁给她带来了力气——“我——我不会喊叫的——一声也不叫——听我——你讲吧——你说我到底干了什么。” “你心里有数,你这个鬼婆娘。”那强盗尽量不让自己大声喘气,回答道,“今儿晚上你给盯上了,你说的话句句都有人听着呢。” “那么,看在老天爷分上,你就饶我一命吧,就像我也饶了你的命一样。”姑娘搂住他,答道,“你不会忍心杀我的。噢,想想吧,单是这一个晚上,为了你,我放弃了一切。你照理还有时间考虑,免得你犯下大罪。我绝不松手,你别想甩开我。为了你自己,也为了我,不要让你的手沾上我的血。我凭着自己有罪的灵魂担保,我对得起你。” 汉子暴跳如雷,想挣脱自己的手,但姑娘的双臂紧紧地抱着他,不管他怎么扭扯,也没法掰开她的胳膊。 姑娘哭喊着,竭力把头贴在他的胸前,“今晚那位老先生,还有那位可爱的小姐,答应替我在外国安一个家,让我清静安宁地过完这一辈子。我再去找他们,跪下求他们对你也发发这样的慈悲和善心,让我们俩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你我离得远远的,过干净一些的日子,除了祷告的时候以外,忘掉我们以前过的日子,彼此永不见面。 悔过永远不会太晚,他们对我就是这样说的——眼下我才知道——可我们需要时间——只要一点点时间。” 那个强盗终于腾出一条胳臂,握住了他的手枪。尽管正在火头上,他脑海里也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只要一开枪,肯定倾刻败露。他使出浑身力气,照着姑娘仰起的面孔,用枪柄猛击了两下。 她身子一晃倒了下去,鲜血从额上一道深深的伤口里涌出,几乎糊住了她的眼睛,但她吃力地挺身跪起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白色的手绢,强撑着软软的身子,握着手绢,高高地朝天举起。 这幅景象看上去太可怕了。凶手跌跌撞撞地退到墙边,一只手遮住自己的视线,另一只手抓起一根粗大的棒子,将她击倒。 在清晨的空气中散发着血腥味的种种惨状里,最恶心最惨烈的就是这一件。 太阳——明朗的太阳,阳光一视同仁地穿透艳丽的彩色玻璃和纸糊的窗格,穿透教堂的圆顶和腐朽的缝隙。 阳光照亮了横放着那个遇害女子的房间。确实照亮了。张胖子曾妄想把光明挡在窗外,可阳光还是会照射进来的。如果说,这副情景即便是在阴暗的早晨也令人骇然,那么现在,当一切都披上了灿烂的日光,这又是一副什么光景啊! 他一动不动,连走动一下都不敢。遇害者曾发出一声*,手动了一下。他带着火头上新添的恐惧,又给了她一击,又是一击。他一度扔下一张毯子将尸体盖住,然而一想到那双眼睛,想像它们冲着自己转过来,比起看见它们直瞪瞪地朝上看着,仿佛在看天花板上那一摊血迹的倒影在阳光下摇曳起舞似的,情况更糟。 他又把毯子扯掉了。尸体躺在那里——无非是血和肉,只此而已——可那是什么样的肉,多么多的血啊! 他划着火柴,生起炉子,将木棒扔在里边。木棒梢头上带着的头发烧着了,蜷缩成一小片薄灰,微风抓起它来,飘飘悠悠地飞进烟囱,就连这一点也把他吓坏了,尽管他是那样身强体壮。 他抓住这件凶器,直到它断裂开来,随即扔在煤上,让它慢慢烧尽,化成了灰。 他洗了洗手,把衣服擦擦干净,衣服上有几处血迹怎么也擦不掉,他索性把那几块剪下来,烧掉了。房间里的血迹怎么到处都是?连狗爪子上也都是血。 整个这段时间,他一次也没有背对尸体,是的,片刻也没有。一切部收拾好了,他退到门口,一边拉住狗,以免那畜生的爪子又一次沾上血迹,把新的罪证带到大街上。 他轻轻地关门上锁,取下钥匙,离开了那所房子。 他走到马路对面,抬头瞅了瞅那扇窗户,必须保证外面什么也看不出来。窗帘纹丝不动地垂挂着,她本想拉开窗帘,让屋里亮一些,可她再也看不到亮光了。 尸体几乎就横躺在窗帘下边。这一点他是知道的。天啦,阳光怎么偏偏往那个地方倾泻。 这一瞥只是一刹那的功夫。谢天谢地,总算脱离了那个房间。他冲着狗打了一声口哨,快步走开了。 他一点主意没有,也不知道上哪儿去——刚一动身下山,便又朝右边插过去,抄小路穿过田野。 他涉过洼地,沿着余下的一段荒原往北郊的田野走去,在田边一道篱笆底下躺下来,睡着了。 不多一会儿,他又起来,开始赶路——不是深入乡村,而是沿着大路返回海螺城——接着又倒回来——又从另一边朝他已经走过的那一带走去——时而在田野里游来荡去,时而躺在沟边歇一歇,时而又一跃而起,换一个地方躺下,随后又四处乱跑。 上什么地方弄点吃的喝的呢,既要近便,又要人不太多?他有时疾走飞奔,有时出于一种奇怪的逆反心理,像蜗牛一样磨磨蹭蹭,或者索性停下来,懒洋洋地用手杖在篱笆上敲敲打打。 可是到了那个地方,他遇见的每一个人——连站在门口的小孩也一样——好像都拿出一副怀疑的目光瞅着他似的。他只得转过身,没有胆量去买点吃的喝的,尽管他已经好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他又一次在荒原上游荡开了,不知道该上哪儿去。 他游荡了不知多少里路,又回到了老地方,早晨与中午已经过去了,白昼即将结束,他仍在东游西荡,上坡下坡,兜了一圈又一圈,始终在原地徘徊。 已经是夜里九点钟了,村子里一片宁静,那汉子浑身筋疲力尽,从教堂旁边的小山上走下来。狗也因少有这种训练走起来一瘸一拐。他们顺着狭窄的街道蹒跚而行,悄悄溜进一家小酒店,原来是店里暗淡的灯光将他们引到了这里。店堂里生着一炉火,有几个农民正围着火炉喝酒。 他们替这位陌生人让出了一块地方,可他却在最远的角落里坐下来,独自吃喝,说得更确切一些,是和他的狗一起吃,他时不时地扔给那畜生一点儿吃的。 第204章:亡命生涯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几个聚在一块儿的人谈起了附近的土地与农民。这些话题说够了,又转而开始议论上礼拜天下葬的某个老头儿的岁数。 在场的年轻人认为他很有一把年纪了,而几个老头子却宣称他还年轻呢——一位满头白发的老公公说,死者并不比自己年长——要是他好好保养,至少还可以活十年到十五年——要是好好保养的话。 这个话题没有什么引人入胜或者说激起恐慌的内容。那强盗付了账,不声不响地坐在角落里,无人注意,差一点睡着了。就在这时,一位不速之客进门的嘈杂声将他的睡意多少赶走了一些。 来者是一个喜欢插科打诨的小贩兼江湖骗子,背上挂着一口箱子,周游四乡,兜售磨刀石、磨刀皮带、剃刀、洗面水、治狗病和治马病的药、廉价胭脂水粉什么的。 他一进店门,就跟几个乡下人有说有笑,无伤大雅地相互逗乐,等他吃饱喝足了,又来了个顺水推舟,打开百宝箱,一边开玩笑,一边做起了生意。 “那是什么玩意儿?好吃不好吃?”一个乡下人嘻皮笑脸地指着箱子角落里的几块形状像糕点的东西问道。 “这个嘛,”那家伙拿起一块来,说道,“这就是那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专去各种丝绸、缎子、毛毯上的斑点、锈迹、污渍、霉点。 任何迹印,不管是酒迹印、水果渍、水渍、色斑,还是沥青迹印,用这种百灵百验、物超所值的合成肥皂,擦一下管保全部褪尽。 若是哪位女士名誉上有了污点,只要吞一块下去,立刻药到病除——这可是毒药呢。 如果哪一位先生有心证明自己的清白,只需要咽一小块,从此名声就不成问题——因为这玩意儿简直跟手枪子弹一样令人称心如意,而且味道差了许多,结果当然是名声大振。一个铜板一块。有这么多的好处,只卖一便士一块。” 当场便有了两位买主,更多的听众显然也动心了。小贩见此情形,叫得更起劲了:“这玩意儿一造出来,*购一空,”那家伙说道,“眼下一直开足马力生产,还是供应不上。那些人可卖力了,累死了马上给寡妇发抚恤金,一个孩子每年二十个铜钱,双胞胎翻倍。专去各种酒类污渍、水果污渍、酒污渍、水渍、油漆、泥浆、血迹。在座一位先生帽子上就有一个迹印,他还没有来得及请我喝一杯酒,我就已经擦掉它了。” “嗨!”张胖子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把帽子还我。” “先生,你还没来得及走到房间这边来拿帽子,”小贩朝众人挤了挤眼,答道,“我就可以把它擦得干干净净。各位先生注意了,这位先生帽子上有一块深色的迹印,大不过一个铜子儿,不管是酒渍、水果渍、水渍、泥浆,还是血迹——” 那人没能再说下去,因为张胖子发出一声刺耳的咒骂,掀翻桌子,劈手夺过帽子,冲出酒店去了。 反常的精神状态,内心的举棋不定,是由不得这个凶手的,已经整整折磨了他一天。这时他发觉后面没有人追上来,人们顶多也就是把他当成一个憋着股子火气的醉汉罢了。 他转身离开小镇。街上停着一辆邮车,他避开车灯的光亮走过去,认出这是海螺城开来的邮车,正停在那所小小的邮局前边。他差不多猜得到接下来会出现什么情况,却还是走到马路对面,凝神谛听着。 押车的职员站在车门口,正在等邮袋,一个穿着像是猎场看守员的男人走上前去,押运员将已经放在便道上的一个篮子递给他。 “这是给你家里人的,”押运员说道:“喂,里边的人手脚快一点好不好?这该死的邮袋,前天晚上都还没弄好,这样是不行的,你不是不知道。” “城里有啥新闻?”猎场看守一边问一边往窗板退去,这样更便于欣赏一下那几匹马。 “没有,据我所知没什么新闻,”押运员戴上手套,答道,“粮价涨了一点儿。我听说清水桥出了一起凶杀案,不过我不大相信。” “噢,一点不假,”一位打车窗里往外张望的绅士说道,“真是一起可怕的凶杀。” “是吗,先生?”押运员触了一下帽子,问道,“先生,是男的还是女的?” “一个女人,”先生回答,“据估计——” “得了吧。”赶车人不耐烦地嚷了起来。 “这该死的邮袋,”押运员嚷嚷着,“你们里边的人是睡着了不是?” “来啦!”邮局职员跑出来,嚷了一声。 “来啦,”押运员咕哝着:“啊,跟那位千金小姐一样,说是马上就要嫁上我了,可我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兑现。行了,开车。好——哩!” 邮车喇叭发出几个欢快的音符,车开走了。 张胖子依旧站在街上,对刚才听到的一席话显然无动于衷。他只是不知道该往哪儿走,没有比这更叫他恼火的了。末了,他又一次往回走去。 他闷头闷脑地往前走。可是,当他把小镇抛在身后,来到空荡荡、黑沉沉的的大路上,就有一种恐怖的感觉悄悄爬上心头,他浑身里里外外都哆嗦起来。 眼前的每一个物体,不管是实物还是阴影,不管是静的还是动的,全都很像某种可怕的东西。然而,这些恐惧比起那个从清晨以来与他寸步不离的怪影就算不得什么了。 朦胧中,他分辨得出它的影子,说得出最细微的特征,记得它是怎样身体僵直、面孔冷峻地行走的。 他听得到它的衣服擦着树叶沙沙作响,每一阵微风都会送来那最后一声低沉的惨叫。 他如果停下,影子也停下。他如果疾走飞奔,影子也紧随在后——它并不跑——真要是跑倒还好些,而是像一具仅仅赋有生命机理的躯体,由一股既不增强也不停息的阴风在后面缓缓地推动。 他几次把心一横转过身来,决心把这个幻影赶走,哪怕它会下死劲地瞅着自己,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血液也凝滞了:因为幻影也随着自己一起转过来,又跑到身后去了。 上午他一直是面对着它,而眼下它就在自己身后——寸步不离。 他如果背靠土坡,便会感到它悬在头上,寒冷的夜空清晰地映出它的轮廓。他仰天倒在路上——背贴着路面,它就直挺挺地站在他的头上,一言不发,一动不动——一块活生生的墓碑,刻有用鲜血写下的墓志铭。 谁也不要说什么凶手可以逍遥法外,老天没长眼睛。这样提心吊胆地熬过漫长的一分钟,与横死几百回也差不了多少。 他经过的野地里有一个茅棚,提供了过夜的栖身之所。小屋门前长着三棵高大的杨树,里边一片漆黑,晚风卷着一阵悲凉的哭泣声呜呜咽咽地刮过树梢。 天亮以前,他没法再走了。他直挺挺地紧贴墙根躺着——等来的却是新的折磨。 这时候,一个幻影出现在他的面前,与他躲开的那个一样顽固,但更加可怕。 一片黑暗之中,出现了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那样暗淡,那样呆滞,他宁可眼睁睁地看着它们,也不愿让它们走进自己的想像。 眼睛本身在闪光,却没有照亮任何东西。眼睛只有两只,可它们无处不在。 如果他合上双眼,脑海里便会出现那个房间,每一样东西都是熟悉的——的确,如果让他凭记忆将屋里的东西过一遍的话,有几样也许还想不起来,一件一件全在各自的老地方。 那具尸体仍在它原来的地方,眼睛与他偷偷溜走时看见的一样。 他一跃而起,冲进屋外的野地里。那个影子又跟上他了。他又一次走进小屋,钻到角落里。他还没来得及躺下,那双眼睛又出现了。 他呆在这地方,唯有他才清楚自己是多么恐惧,他手脚捉对儿地打着哆嗦,冷汗从每一个毛孔涌出来。 突然,晚风中腾起一阵喧闹声,喊声叫声在远处响成一片,其中交织着慌乱与惊愕。在这个凄凉冷落的地方听到人的声响,即便真正是不祥的预兆,对于他也是一大安慰。 危险临头,他又有了力量与精神,他猛然跳起来,冲到门外的旷野里。 广阔的天空像是着了火。一片高过一片的火头挟着阵雨般的火星,旋转着冲天而起,点亮了方圆几英里的天空,把一团团浓烟朝他站的方向驱赶过来。又有新的声音加入了呐喊,呼声更高了。 他听得出那是一片呼喊:“失火了!”喊声中混合着警钟鸣响,重物倒塌,火柱爆裂的声音。烈焰围住一个新的障碍物,火舌箭一般蹿起来,像是补充了食物似的。 在他远远旁观的当儿,喧闹声越来越嘈杂,那边有人——男的女的都有——火光熊熊,人来人往。 这情景在他看来如同是一种新的生活。他飞奔过去——直端端的,一头冲了过去——冲过荆棘灌丛,跃过栅栏和篱笆,和他那条汪汪地高声吠叫着跑在前边的狗一样像是发了疯。 第205章:浮出水面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他赶到现场。衣冠不整的人影往来狂奔,有几个人正拚命把受惊的马从马厩里拉出来,另一些人在把牛群从院子和草棚里轰出去,还有一些顶着纷飞的火星,冒着烧得通红的屋梁滚落下来的危险,从燃烧的木桩、柱子当中往外搬东西。 一小时前还有门有窗的地方张开大日,吐出团团烈火,墙壁摇摇晃晃,坍塌在燃烧的火井里。铅和铁熔化了,白热的液体倾泻到地上。 女人、小孩在尖声喊叫,男人们用喧闹的吆喝与欢呼相互壮胆。救火泵哐卿哐啷,水声哗哗,溅落在滚烫的木板上,发出咝咝的声音,汇成一片可怕的喧嚣声。他也跟着吆喝起来,直到喊哑了嗓子。 他摆脱了记忆,也摆脱了他自己,一头扎进了最稠密的人群之中。 这一夜,他东冲西闯,一会儿救火,一会儿在浓烟烈火中奔忙,从不让自己脱离声音和人群最稠密的地方。 他跑上跑下,爬梯子,上房顶,穿楼层,不顾在他的重压下颤颤悠悠的地板,冒着掉落下来的砖石,在大火蔓延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他的身影。然而,他真是生了一副鬼神庇护的命,身上没有落下一丝擦伤,也没有碰着压着,没有感到疲倦,脑子里空空如也,一直于到又一个黎明到来,火场上只剩下缕缕烟雾和黑乎乎的废墟。 疯狂的亢奋过去了,那个可怕的意识带着十倍的威力去而复返,他明白自己犯下了大罪。 他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因为人们都在三五成群地交谈,他担心自己会成为谈话的主题。他用指头发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手势,狗领会了。 他俩偷偷地走开了。有几个人正坐在那儿,他们招呼他一块儿吃点东西。他胡乱吃了些馒头和肉食,一口酒刚喝下肚,便听见几个海螺城来的救火员正在议论那极凶杀案。“听人说,他逃到乡下去了,”其中一个说道,“他们照样会抓住他的,侦探已经出发了。” 他慌忙走开,一直走到险些儿跌倒在地才停下来。接着,他在一条小路上躺下来,睡了很久,但断断续续,很不安稳。他又一次起来游荡,犹豫不决,不知何去何从,担心又得挨过一个孤寂的夜晚。 猛然间,他不顾一切地作出了决定:回海螺城去。 “不管怎么样,上那儿总有人可以说说话,”他思忖道,“又是一个呱呱叫的藏身之地。我在乡下留了那么多痕迹,他们决不会想到回海螺城抓我。我干吗不能躲上个把礼拜,然后,从老骆驼身上硬讨一笔现钱?妈的,我豁出去了。” 在这个念头驱使下,他毫不耽搁地开始行动,选择行人最少的路径动身往回走去,打定主意在近郊先躲一躲,等天黑下来,再绕道进入城,直奔选定的目的地。 然而,狗是个问题。如果他的长相特征已经发往各地的话,肯定不会漏掉一条,那就是狗也不见了,很可能是跟他在一块儿。 这一点可能导致他在穿街走巷的时候被捕。他决定把狗淹死。他朝前走去,四下里寻找池塘。他拾起一块大石头,边走边把石头系在手绢上。 这些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的时候,那畜生抬起头来,望着主人的面孔。 不知是它凭本能悟出兆头不妙,还是因为那强盗斜眼看它的目光比平常更凶了一些,它躲躲闪闪地走在后边,距离拉得比往常远一些,他一放慢脚步,狗就畏缩不前。 主人在一个水池边上停下来,回头唤它,它干脆不走了。 “听见我唤你没有?上这儿来!”张胖子喝道。 那畜生在习惯驱使下走上前来。可是,当张胖子俯下身来,将手绢往它脖子上套的时候,它却呜呜叫了一声,跳开了。 “回来!”那强盗说道。 狗摇了摇尾巴,但没有动弹。张胖子打了一个活套,又一次唤它过来。 狗上前几步,又退回去,踌躇片刻,便转身以最快速度逃走了。 那汉子一次又一次地打着唿哨,坐下来等候着,满以为它还会回来,然而狗再也没有露面,他只好重新踏上旅途。 这边,看上去文弱的罗先生,正在组织一场深入的谈话,和一个号称是老孟的人。 老孟与罗先生终于会面了,记述他们的谈话以及打断这次谈话的消息。 暮色刚开始降临,罗先生乘坐出租马车,在自己的家门口下了车。 他轻轻叩门。房门打开了。一个虎彪彪的汉子从车厢里出来,站在踏板的侧边,与此同时,另一个坐在驭者座位上的汉子也走下来,站在另一侧。布朗罗先生做了一个手势,他俩扶着一个人走下马车,一左一右夹着他匆匆进了屋子。这个人就是老孟。 他们以同一种方式一言不发地登上楼梯,罗先生走在前边,领着他们来到一间后房。在这个房间的门口,上楼时就显然老大不乐意的老孟停住了。两个汉子看着朝罗先生,听候指示。 “他知道好歹,”罗先生说道,“如果他犹豫不前,或者不听你们的命令随便乱来,就把他拖上街去,找警察帮忙,以我的名义告发他这个罪犯。’” “你怎么敢这样说我?”老孟问道。 “你怎么敢逼我出此下策,小子?”罗先生正颜厉色面对着他,反问道,“你疯了吗,还想走出这所房子?放开他。行了,先生,你可以走了,我们会跟上来的。不过,我警告你,只要你一只脚踏上街道,我就要把你抓起来。我主意已定,说到做到。你要是真打算那么着,那你可是咎由自取。” “这两条狗在街上绑架我,弄到这儿来,是你指使的?”老孟依次打量着站在身边的两个人问道。 “是我叫他们干的。”罗先生回答,“这两个人由我负责。你到了没法收场的地步时,不要来求我发慈悲,到时候,权利已经不在我手里,得由别人做主,你不要自己跳进深渊,还说是我把你推进去的。” 老孟显然左右为难,而且很惊慌。他犹豫起来。 “你赶快决定吧,”罗先生十分坚定,神态自若地说,“如果你希望我公开提出指控,将你交付法办——我再说一遍,这条路你并非不清楚,尽管我不难料到你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而且一想起来就打哆嗦——那我可就无能为力了。如果不是这样,你请求我网开一面,向那些你深深伤害过的人请求宽恕,就坐到那把椅子上去,一句话也别说,它恭候你已经整整两天了。” 老孟叽叽咕咕说了几句,谁也听不明白。他还在犹豫。 “你抓紧时间,”罗先生说道,“我只要说一句,选择的机会就将一去不返。” 那个人依然举棋不定。 “我不喜欢跟人讨价还价,”罗先生说。 “这么说——”老孟吞吞吐吐,“这么说——就没有折衷的办法了?” “没有。” 老孟带着焦急的目光注视着老先生,在对方的表情中看到的唯有严厉与决心。他走进房间,耸了耸肩,坐下去。 “从外边把门锁上,”罗先生对两名随从说。 那两人应声退了出去,罗先生和老孟单独留下来。 “先生,”老孟摔掉帽子、斗篷,说,“绝妙的招待,这还是我父亲交情最深的朋友。” “正因为我是你父亲交情最深的朋友,年轻人,”罗先生答道,“正因为我幸福的青年时代的希望与抱负都是与他联系在一起的,都是与那个和他有同胞血缘关系的可爱的人儿紧紧相连的,她年纪轻轻,就到上帝那儿去了,丢下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呆在这里。因为在那个早晨,他和我一块儿跪在他唯一的姐姐的灵床旁边,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他姐姐本来就要成为*了——可上天又有了另外的安排。因为从那时起,我这颗凋萎的心就一直拴在他身上,直到他去世,尽管他经受了种种考验,铸成了种种大错。因为我心里充满了旧日的回忆和友谊,甚而一看见你,就会勾起我对他的思念。正因为这种种缘故,直到现在——是的,直到现在——我还身不由主,对你这样客气,并且因为你辱没了这个姓氏而感到脸红。” “这跟姓氏有什么相干?”对方过了一会才问道,此前他一直默默地注视着激动不已的老先生,同时顽梗地表示自己莫名其妙。“这个姓氏跟我有什么关系?” “没有什么关系,”罗先生回答,“和你毫不相干,但这也是她的姓氏,尽管时过境迁,我,一个老年人,只要一听到陌生人提起这个姓,我还会像当年一样面热心跳。你改名换姓了,我非常高兴——非常高兴——非常高兴。” “这一切倒挺不错,”老孟沉默了半天才说,他绷着脸,身子满不在乎地摇来摇去,罗先生用手捂着脸,坐在那儿。“你找我到底有什么事?” “你有一个弟弟,”罗先生打起精神说道,“一个弟弟,我在街上走到你背后,轻轻说了一声他的名字,几乎单凭这一招,你就会沉不住气,紧张兮兮地跟我上这儿来。” “我没有弟弟,”老孟回答,“你知道我是独子。你干吗跟我说起什么弟弟来了?这一点你我都清楚。” “你还是听听的好,有些事我很清楚,而你也许并不知道,”罗先生说,“我自有办法让你产生兴趣。我知道,你那个倒霉的父亲当时还是个孩子,在门阀观念和最龌龊、最狭隘的虚荣心逼迫下结了一门不幸的婚姻,而你又是这门亲事唯一的,也是极不自然的结果。” “你的话很难听,可我并不计较,”老孟嘲弄地笑了笑,插嘴说,“你知道情况,这对我也就足够了。” “可我还了解到,”老先生继续说道,“那一场阴差阳错的结合带来的是灾难、慢性折磨、无休止的苦恼。我知道那不幸的一对各自套着沉重的枷锁,度日如年,过得是何等的厌倦,这对于两个人来说都是有害的。我知道,冷冰冰的表面关系是如何变成公开的辱骂,冷淡如何让位于厌恶,厌恶又变成仇恨,仇恨再变成诅咒,直到最后终于把那条响当当的锁链扯断,各奔东西,彼此都带着一截可恨的链条,那一锁链只有死亡才能斩断,两个人都强装出开心得不得了的样子,想的是换一个环境,不让别人看见这个链条。你母亲大功告成,很快就忘掉了。可是过了多少年,那东西仍在你父亲心里生锈、腐烂。” “对了,他们分居了,”老孟说道,“那又怎么样呢?” “他们分居了一个时期,”罗先生回答。“你母亲在海螺城纵情享乐,完全把年轻丈夫给忘了,而你父亲眼看前途无望,一直在徘徊不定,结交了一班新朋友。最低限度,这一点你是知道的。” “我不知道,”老孟说着,将目光转向一边,一只脚在地上打着拍子,摆出一副概不认账的样子。“我不知道。” 第206章:孟即是梅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你的态度和你的所作所为一样使我确信,你非但没有忘记这件事,而且始终耿耿于怀,”罗先生回答,“我说的是十五年以前,当时你不过十一岁,而你父亲只有三十一岁——我重复一遍,他奉父命结婚的时候还是个孩子。你是要我重提那些使你父亲的名声蒙上阴影的事情呢,还是不用我说,你自己将真实情况告诉我?” “我没有什么好说的,”老孟答道,“只要你愿意,只管说你的。” “当时,那班新朋友中,”罗先生说道,“有一个是你母亲的哥哥,他妻子大约半年以前去世了,丢下两个孩子——在早还有几个,但幸而只有两个,都是女儿,一个如花似玉的十九岁姑娘,另一个小丫头只有三两岁。”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老孟问。 “他们住在乡下,”罗先生仿佛没有听见这句插话,“你父亲有一天看上了一个丫鬟” 老先生顿了一下,他见孟可司咬着嘴唇,两眼盯住地板,便立即往下说道:“到年底,他和那个丫鬟订下了婚约,订下了*的婚约,赢得了那个纯洁无瑕的姑娘的芳心。” “你的故事还真够长的,不就是个女人嘛。”老孟烦躁地在椅子上折腾着,说道。 “这个真实的故事充满苦难和不幸,年轻人,”罗先生回答,“这类故事通常都是如此。如果是一个单纯快乐美满的故事,那就很短。后来,这个丫鬟就要杀掉你父亲,但是没有成功。他逃到了山上,投奔了土匪。然后,你舅舅就在你们家,看上了你爸爸的一个姨太太,一天晚上侮辱了她。然后,你爸爸就设计杀了你舅舅。土匪带兵洗劫了你舅舅家。你爸爸又和土匪斗了三年,最后把土匪都杀光了,然后他自己也不知所踪。消息一传到小王庄,你母亲就带着你跟去了,她到的那一天,没有留下遗嘱——没有遗嘱——于是全部财产落入你们母子的手中。” 故事讲到这里,老孟屏住呼吸,全神贯注地谛听着,尽管眼睛没有正对着说话的人。罗先生打住话头,老孟换了一个姿势,擦了擦发烫的脸和手,一个人骤然间如释重负就是这个样子。 “他之前来过海螺城,”罗先生目不转睛地望着对方的脸,缓缓地说,“他来找过我。” “这我没听说过。”老孟插了一句,口气中本想表示此话不可信,却反而表明他更多的是感到一阵不愉快的惊奇。 “他来找过我,留下了一些东西,其中有一幅画像——他亲笔画的一幅肖像——那个可怜的姑娘的肖像,他不愿意把画丢在家里,但旅途匆匆,又没法带在身边。焦虑悔恨之下,他瘦得形销骨立。他心神不定,语无伦次,谈到了他自己造成的祸患与耻辱,向我吐露他要不惜一切代价,照到他。甚至于对我,他也没有进一步倾吐衷肠,只答应写信,把一切都告诉我,并表示事后还会来看我,作为在世的最后一次,啊!那本身就是最后一次。我没有收到信,也再没有见到他。” “等到一切都结束了,”罗先生略微顿了一下,说道,“我到他  结下那笔孽债的地方去了——我可以用世人通行的说法,因为世间的苛责或是宽厚对于他已经没有什么两样——我打定主意,如果我的担心变成了现实,也要让那位一时迷途的姑娘找到一个可以栖身的家,找到一颗能够同情她的心。” 老孟越发畅快地舒了一口气,带着胜利的微笑回头看了一眼。 “你的弟弟,”罗先生把椅子朝对方挪近了一些,说道,“你的弟弟,是个身体瘦弱,衣衫褴楼,受人鄙视的孩子,一只比机缘更强有力的手推着他来到我面前,我把他从罪恶可耻的生活中救了出来。 “什么?”老孟嚷起来。 “是我把他救出来的,”罗先生说道,“我刚才不是说过,我很快就会激起你的兴趣。不错,是我把他救出来的——我明白,你那个狡滑的同伙隐瞒了我的名宇,虽说他才不管你听不听得出说的是谁。当时他被我救出来,住在我家里养病,他与我前边谈到的那幅画上的姑娘长得很像,使我大吃一惊。即使是在我初次见到他的时候,尽管他浑身污垢,可怜巴巴的,他脸上就有一种表情若隐若现,我似乎在一场栩栩如生的梦境里猛然发现了一位老朋友的身影。我用不着告诉你,我还没弄清他的来历,他就被人拐跑了—— “干吗不说呢?”老孟赶紧问了一句。 “因为这事你心里有数。” “我” “当面抵赖是无济于事的,”罗先生回答,“我会让你明白,我知道的不只这一件事。” “你——你——没法证明有什么事情对我不利,”老孟结结巴巴地说,“我量你也没那么大本事。” “走着瞧吧,”老先生用犀利的目光看了他一眼,回答,“我失去了那个孩子,虽然我多方努力,还是没能找到他。你母亲已经死了,我知道,只有你能解开这个谜,只有你一个人。我最后一次听到你的消息的时候,你呆在你自己的领地上。你的下人也不知道你的住处。他们说,你来来去去,和以前一样神秘——有时一连几天都在,有时又是几个月不在——看起来还是不断出没于那几个下流的场所,跟那班丧尽廉耻的家伙搅在一起,你从还是一个无法无天的孩子的时候起,就和他们打得火热。我一次又一次向他们打听,连他们都嫌烦了。我白天黑夜在街上走来走去,可直到两个小时以前,我所有的努力都毫无结果,我从没有见到过你一次。” “你现在真的看见我了,”老孟大着胆子站起来,“那又怎么样?欺诈和抢劫都是响当当的罪名——你以为,你凭空想像,一个小鬼长得跟一个死人无聊时胡乱涂几笔的什么画长得有点像,就可以证明了?硬说我有个弟弟。你甚至搞不清那一对情种有没有生过孩子,你根本搞不清楚。” “我过去确实不清楚,”罗先生也站了起来,说道,“可是过去半个月里,我一切都打听清楚了。你有一个弟弟。你知道这件事,而且认识他。遗嘱本来也是有的,被你母亲销毁了,她临终的时候,又把这个秘密和得到的好处留给了你。遗嘱里提到一个孩子,可能将成为这一可悲的结合的产物,那个孩子后来还是生下来了,无意之中又叫你给碰上了,最早引起你疑心的就是他长得很像他父亲。你把那些证据给毁了,我们眼下就用你自己对和你连手的那个老骆驼说过的话好了。仅有的几样能够确定那孩子身份的证据掉到河底去了,从他母亲那儿把东西弄到手的那个老妖婆正在棺材里腐烂哩。’不肖之子,懦夫,骗子——你,乘黑夜跟一帮盗贼、杀人犯策划于密室之中——你,你的阴谋诡计使一个比你们好一百万倍的姑娘死于非命——你,自幼就伤透了你生身父亲的心,邪念、罪孽、淫欲,这一切都在你身上溃烂,直到它们找到一种可怕的病态才算发泄出来,这种病态甚而把你的面孔变成了你的灵魂的一个缩影——你,你还敢跟我顶?” “不,不,不!”这个懦夫连声说道,他终于被对方一一历数的控诉压倒了。 “每一句话!”老先生喝斥道,“你跟那个该死的恶棍之间说的每一句话我都知道。墙上的影子听见了你们的窃窃私语,把你们的话传到了我的耳边。看到那个孩子备受虐待,连一个堕落的姑娘也幡然醒悟,给了她勇气和近乎于美德的品性。凶杀已经发生了,即便你在事实上不是同谋,你在道义上也难逃罪责。” “不,不,”老孟连忙否认,“那——那件事我一点也不知道。我正想去打听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就把我抓了来。我不知道起因,还当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吵架呢。” “这一些只是你的秘密的一部分,”罗先生答道,“你愿意全部讲出来吗?” “是的,我愿意。” “你愿不愿意写一份说明事实真相的供词,再当着证人的面宣读?” “这我也答应。” “你老老实实呆在此地,等笔录写好了,跟我一块儿到我认为最适当的地方去作一下公证,怎么样?” “如果你一定要那么着,我照办就是了。”老孟回答。 “你必须做的还不止这些,”罗先生说道,“你必须对一个与世无争但却无辜受害的孩子作出赔偿,确实是这样,尽管他是一笔孽债的产物。你没有忘记遗嘱的条款。你必须将关于你弟弟的条款付诸实施,然后你高兴到哪儿去就到哪儿去。在这个世界上你们再也无需见面了。” 老孟来来去去地踱着步子,神色阴沉而又奸诈,他在斟酌这一提议,也想看看能不能找到另外的出路,正处在恐惧和仇恨的两面夹攻之中。房门被急匆匆打开了,钱先生兴奋不已地走进房间。 “那个人即将被捕,”他嚷着说,“今晚就要逮住他。” “是那个凶手吗?”罗先生问。 “对,对,”大夫回答,“有人看见他的狗在某一个老巢附近转来转去,看来用不着怀疑,狗的主人要么已经在那儿了,要么就是打算趁天黑到那儿去。密探已经把各个方向都看住了。我跟奉命捉拿他的人谈过,他们告诉我,他跑不了。政府今天晚上已经出了一百大洋的赏格。” “老骆驼呢,他怎么样了?”罗先生说。 “我刚听说还没抓住,可他跑不掉,说不定到这个时候已经抓住了。他们对付他还是满有把握的。” “你拿定主意没有?”罗先生低声问老孟。 “拿定了,”他回答。“你——你——能替我保密吗?” “我一定保密。你呆在这儿等我回来。这可是你要想平安无事的唯一希望。” 他们离开了房间,门重新锁上了。 第207章:树倒猴散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你进展如何?”大夫打着耳语问了一句。 “我能够指望办到的都办到了,甚至超出了一些。有那个苦命的姑娘报告的消息,结合我从前的所见所闻,我们那位好朋友的现场调查,我一点也没给他留下退路,将他的卑劣行径全部摊开,有了这些事实,情况变得跟白昼一样明朗。你写封信通知大家,后天傍晚七时碰头。 我们得提前几个小时到那个地方,还是需要休息休息——特别是那位小姐,她非常需要镇定,你我眼下还真没法想像。我的血一直在沸腾,得替遇害的那个可怜的姑娘报仇。他们走的哪一条路?” “你照直赶到警察局,还来得及,”钱先生回答。“我留在这儿。” 两位先生匆匆分手,彼此都兴奋得全然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追与逃。 教堂位于清水河的一侧,由于运煤船腾起的灰尘和密密麻麻的矮房子喷出的烟,两岸的建筑物都非常龌龊,河上的船只也是黑黢黢的。 海螺城本来就有许许多多不为人知的地区,在这一带至今仍存在着一个最肮脏、最奇怪、最不同寻常的区域,绝大多数海螺城市民甚至连它的名字也说不上来。 要想前往这个去处,游人必须穿过一大片稠密、狭窄、泥泞的街道,住在这里的都是最下等、最穷的水上人家,他们的谋生之道也不难想见。店铺里堆放着价格最廉、质量最差的食品。 最蹩脚、最不值钱的衣装服饰悬挂在商家门前,在住房栏杆、窗口迎风招展。到处都是最低级的劳动力、搬运压舱货的脚夫、煤船装卸工、浪*子、衣衫褴楼的儿童,还有河滨的渣滓废物,你在中间挤来挤去,吃力地往前走。 无数的小巷左右岔开去,巷子里不断涌出令人恶心的景象和气味。笨重的马车装载着堆积如山的货物,从遍布每一个角落的堆栈、库房里哐啷哐啷地开出来,叫人什么也听不见。 好不容易才来到比先前经过的街道更为偏僻,行人也不是那么多的街上,只见突出在便道上方的骑楼摇摇欲坠,一堵堵断壁残垣像是在你经过时就会倒下来似的,烟囱塌了一半,另一半也在犹豫,把守窗户的铁条年深日久,上边锈迹斑斑,糊满污迹,差不多都烂透了——一切颓败破落的迹象这里应有尽有。 恶人岛就坐落在这一带,从南渡码头再往前走就到了。恶人岛四周的臭水沟涨潮时可以达到六至八尺深、十五至二十尺宽,这条水沟以前叫磨坊池,可这些年里人们就知道它叫臭塘沟。 这是清水河分出来的一条港汉或者说水湾,只要在满潮时打开磨坊的水闸,就可以把水放满,水沟的老名字就是这么来的。 开闸的时候,外来人只要站在磨坊巷那些横跨水沟的木桥上望去,就会看到两岸的居民打开后门、窗户,把吊桶、提桶,以及各式各样的家用器皿放下去打水。 你将目光从这幅汲水图转向房子本身,眼前的景象不免会使你大吃一惊。 五六所房子合用屋后的一条摇摇晃晃的木板走廊,透过木板上的窟窿可以看到下边的淤泥。窗户破破烂烂,有的修理过,晾衣杆从窗口伸出来,但上边从来不见晾着衣服。房间又小又脏,室内密不透风,充满恶臭,连用来藏污纳垢似乎都嫌太脏。 木板房子悬在烂泥臭水之上,像是马上就要掉下去的样子——有一些已经掉下去了。墙壁污秽不堪,地基一天天腐烂,怵目惊心的贫困,令人恶心的污垢、腐物和垃圾——这一切装点着荒唐沟的两岸。 恶人岛上的堆栈空空如也,连房顶也没有,墙壁东倒西歪,窗户已不成其为窗户,门倒在街上,烟囱黑黝黝的,却从不冒烟。 三四十年前,这里市面相当繁荣,可而今,它的确已经成了一座孤岛。 房舍没有主人,胆大的人就破门而人,据为己有。他们住在这里,死在这里。这些人必有各自重大的原因才来找一处秘密的住所,要么就是确实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否则也不必到恶人岛上来逃难。 这些房子里有一座相当大的孤楼,房子的其他方面都已破败不堪,唯有门窗防范森严。房子的后部濒临水沟,情况就是前边描绘过的那样——在二楼的一个房间里,有三个人聚在一块儿,这三人愁眉苦脸,不时露出惶惑而期待的神色相互看一眼,已经在沉默中坐了好一阵子。 三个人当中,一个是机灵鬼,另一个是假少爷,第三个约莫五十岁上下,也是以偷盗为生的,他的鼻子在以往的一次斗殴中差不多给揍扁了,脸上带着一道可怕的伤痕,兴许也可以追溯到同一个场合。这人是一个从海外逃回来的流放犯,不知道叫什么。 “我的好伙计!”机灵鬼转过脸去,说道,“既然那两处老窝都呆不下去了,你还是另外找个地方避避风得了,不该上这儿来。” “死脑筋,你干吗不呢?”假少爷也说。 “嗳,我本以为你见到我会比这个样子高兴一些呢。”机灵鬼神情沮丧地回答。 “你呀你呀,年轻人”耷拉眼说道,“一个人像我这样独来独往,凭这一手才弄到一套舒适的房子安顿下来,周围也没人又是打听又是闻味,有幸看见一位处在你这样境况的年轻人光临,真是令人担待不起啊。” “尤其是,这位独来独往的年轻人家里还住着一个朋友,这个朋友从国外回来的时间比预期的早了一些,偏偏他又很谦虚,不愿去向巡捕房报到。”假少爷补充说。 在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机灵鬼似乎对于保持平素那副魔鬼见了也会发愁的臭架子终于绝望,他不再下功夫,转向假少爷说道:“老骆驼又是啥时候给抓去的?” “正是吃午饭的当儿——今天下午两点钟。我打洗衣坊烟囱里溜掉了,波波一头栽进那个空的大水桶,可他两条腿太长了,竖在水桶顶上,他们就又把他抓住了。” “盐丁儿呢?” “可怜的盐丁儿。她跑去看那具尸体,说是去告个别,”假少爷一张脸拉得越来越长,答道,“一下就疯了,又是尖叫又是说胡话,拿脑袋往墙壁上撞,他们只好给她穿上约束衣,带她上医院去了——她眼下在那儿。” “这是一次大扫荡,”耷拉眼咬着嘴唇说道,“搭进去的可不光是一个人。” “现在正是审判期,”假少爷说道,“只要预审结束,波波供出了老骆驼——从他以前说的话来看,他肯定会招供——他们可以判定老骆驼是事前从犯,星期五开庭审判,从今儿个算起,再过六天他可就要荡秋千了,我他——” “你们准听说了,百姓吼得才叫厉害,”假少爷说道,“要不是警察豁出命来赶,他已经给撕成碎片了。他倒下去了一次,可警察在他四周围成一个圆圈,硬冲出去了。你们没有看见他四顾张望的样子,浑身是泥,满脸淌血,贴在警察身边,就好像警察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似的。我眼下还看得见,人群拼命往前挤,他们也顶不住,就把他夹在自己人中间拖走了。我看得见,人们一个接一个跳上来,咬牙切齿,嗷嗷直叫,朝他扑过去。我看得见他头发、胡子上的血,我听得见,娘们儿都吵吵着挤进街角的人群中,发誓要把他的心挖出来。” 吓得魂不附体的现场目击者捂住耳朵,闭着眼睛站起来,狂暴地走来走去,像是神智错乱了一般。 当他作出这些举动的时候,另外两个默默地坐在一旁,直瞪瞪地盯着地板,这时,楼梯上响起一阵啪哒啪哒的声音,张胖子的狗窜进了屋里。他们往窗口奔去,又跑下楼,冲到街上。 狗是从一扇开着的窗户里跳进来的,它没有跟着三个人跑,它的主人也没有出现。 “这是什么意思?”三个人又回来了,托比说道。“他不会上这儿来的。我——我——但愿不会。” “他要是上这儿来的话,会带着狗一块儿来,”凯格斯俯下身来,察看着那只躺在地板上直喘气的畜生。“喂。咱给它点儿水喝,瞧它跑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它把水全喝下去了,一滴也不剩,”假少爷不作声地盯着狗看了一阵,说道。“满身泥浆——腿也瘸了——眼睛也快睁不开了——一定走了很远的路。” “它能打哪儿来!”机灵鬼嚷道,“它保准到别的窝子去过了,发现里边全是生人才跑到这儿来的,这地方它来过多次,又是经常来。可一开始它是从什么地方来?没有那个人,它怎么会一路跑来?” “他——“他不会寻短见的,你们认为呢?”假少爷说道。 机灵鬼摇了摇头。 “要是他死了,狗一定会把我们领到他自杀的地方去。”耷拉眼说,“不。他恐怕已经逃出海螺城,把狗撇下了。他肯定是耍了什么花招,要不狗也不会这样老实。” 这种解释看来可能性最大,所以大家也就认可了。狗钻到一把椅子下边,蜷成一团睡了,谁也没再去管它。 这时,天已经黑下来,窗板关上了,他们点亮一支蜡烛,放在桌上。近两天来发生的这些可怕的事件深深地印在他们仨心上,加上自己处境危险,前途未定,便越发感到紧张。 他们挪动椅子,彼此靠得紧紧的,听到每一声响动都心惊肉跳。他们绝少说话,有话也是低声耳语,看他们那副噤若寒蝉的样子,好像那个惨遭谋杀的女人的尸体就停放在隔壁房间里。 有一阵子,他们就这么坐着,突然,楼下响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第208章:墙倒人推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敲门声又响了。 机灵鬼走到窗前,哆哆嗦嗦地探出头去。用不着告诉他们来者是谁了,他那苍白的面孔已经足够了。 眨眼之间,狗也警觉起来,哀叫着往门日奔去。 “我们还是得让他进来。”机灵鬼端起蜡烛说道。 “就想不出什么别的法子?”耷拉眼声音沙哑地问。 “没法子,只能让他进来。” “别把咱丢在黑屋子里。”机灵鬼一边说,一边从壁炉架上取下一支蜡烛,等他双手哆嗦地点亮蜡烛,敲门声已经又响了两次。 机灵鬼下楼开门去了,回来时身后跟着一个汉子,那人用一面手巾裹住下半个脸,另一张手巾裹住戴着帽子的脑袋。他慢吞吞地解下手巾。苍白的面容,眍进去的双眼,凹陷的脸颊,一个星期没刮的胡子,瘦削的身形,急促的呼吸:这简直就是张胖子的幽灵。 他伸手扶住屋子正中放着的一把椅子,正想一屁股坐下去,忽然打了个寒战,又仿佛是想回头看一眼,他把椅子拖到紧靠墙根的地方——近得不能再近了——抵着墙壁,坐了下去。 谁也不说一句话。他一声不吭,挨次打量着他们。即便有谁的目光偷偷抬起来,与他的目光相接,也立即转向一旁。当他瓮声瓮气打破沉默的时候,他们吓了一跳,就好像以前从未听到过他的声音一样。 “狗怎么上这儿来的?”他问道。 “自个儿来的,来了三个小时了。” “老骆驼被捕了。真有这事还是撒谎?” “真的。” 他们再度沉默下来。 “都给我见鬼去,”张胖子抬手抹了抹额头,说道。“你们就没什么要跟我说的?” 三个人忐忑不安地动了一下,谁也没有开口。 “这房子是你的,’张胖子转过睑,冲着机灵鬼说道:“你是打算出卖我呢,还是让我住在这儿,等这次搜捕过去?” “你留下好了,要是你认为安全的话。”被问到的人略略犹豫了一下,答道。 张胖子慢慢地抬起双眼,看了看身后的墙壁,主要是想试一下转过头去,并不是真想这么做。他接着说道:“尸体——尸体——尸体埋了没有?” 三个人摇了摇头。 “怎么还没埋呢?”他脱口说道,又像刚才那样朝身后看了一眼。“把这样难看的的东西留在地面上做什么?——谁在敲门?” 机灵鬼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没什么好怕的,这才离开房间,紧接着又领着三膘子回来了。 张胖子正对门坐着,少年刚一进屋,迎面就看见了他。 张胖子将目光朝他转过去,少年一边往后退,一边说:“你在楼下干吗不告诉我?” 那三个人吓得魂不附体,看着实在令人害怕,那恶棍不禁想讨好一下这个刚刚进门的少年,他因此点了点头,做出愿意跟他握握手的样子。 “让我到另外哪一间屋子里去。”少年不住地往后退,说道。 “三膘子。”张胖子说着,朝前走去。“你难道——你不认识我了?” “别再挨近我,”少年还在后退,他眼里含着恐惧,盯住凶手的脸。 汉子走了两步便停住了,彼此四目对视,结果,张胖子的眼睛渐渐垂下了。 “你们仨作证——我不怕他——如果他们上这儿来抓他,我就把他交出去,说到做到,我马上告发你。他可以为这事杀死我,要是他高兴的话,或者是有这份胆子,可只要我在这儿,我就要把他交出去。 哪怕会把他活活放进锅里煮,我也要把他交出去。杀人啦!救命啊!你们仨谁要是有种的话,就给我帮帮忙。杀人啦!救命啊!把他抓起来!” 少年大喊大叫,并伴以狂暴的手势,果真一头朝那个大汉扑了上去,力量之猛,加上出其不意,竟将他撞倒在地。 三位旁观者呆若水鸡,谁也没有插手,少年和汉子在地上滚作一团。 少年毫不理会拳头雨点般落到自己身上,双手将杀人犯胸前的衣裳拽得越来越紧,使出浑身的劲头,不停地呼救。 然而,双方毕竟力量悬殊,这一番较量很快就见分晓了。 张胖子将少年掀到地上,将膝盖压在他的脖子上,就在这时,三膘子神色恐慌地扯了他一把,指了指窗户。 下边火光闪烁,有人情绪激昂地高声交谈,急促的脚步声响成一片——人数似乎还真不少——从离得最近的那座木桥上过来了。 人群中好像有一个人骑在马上,高低不平的石子路面上响起了咔哒咔哒的马蹄声。 火光越来越多,脚步声越来越密集,越来越嘈杂。紧接着,门口传来一阵重重的敲门声,无数愤怒的人声汇成一片闹哄哄的鼓噪,即使是胆子最大的人也会为之颤抖。 “救命啊!”少年尖声喊叫起来,声音划破夜空,“他在这儿呢。把门砸开!” “我们奉命到此捉拿凶犯!”有人在外边大声喊道。鼓噪声再次掀起,而且更响了。 “把门砸开!”少年尖叫着,“我跟你们说,他们绝不会开门的。照直往有亮的屋子里冲。把门砸开!” 他刚一住口,门上和楼下窗板上便响起密急而沉重的撞击声,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嘹亮的欢呼声,听到声音的人第一次对于呼声之高得到一个相当准确的概念。 “找个什么地方,把门打开,我好把这尖声怪叫的小鬼关起来,”张胖子杀气腾腾地喝道,一边毫不费力地拖着少年跑来跑去,就好像他是一条空口袋似的。“就是那扇门,快!”他把少年扔进去,插上门闩,转了一下钥匙。“楼下的门牢实不牢实?” “上了双保险,外带链条。”机灵鬼答道,他和另外两个人依然是一副束手无策,不知所措的样子。 “护墙板呢——坚不坚固? “包着铁皮。” “窗户也是?” “是的,窗户也是。” “见你妈的鬼。”这歹徒豁出去了,他把窗格推上去,恶狠狠地冲着人群嚷道,“随你们怎么着吧。我还要耍你们一把。” 在所有传到人耳朵里来的可怕的大喊大叫声中,没有一种比得上激怒的人群的吼声。有人大声吆喝,要离得最近的人点火烧房子,另一些人咆哮着,叫警察开枪打死他。 在所有的人当中,骑在马上的那个人尤其怒不可遏,他飞身下鞍,如同分开水流一般拨开人群,挤到窗子下边,高喊起来,声音压过了所有的鼓噪。“谁去搬一架梯子来,给他二十铜板。” 离得最近的几个嗓门接过这声呼喊,成百个声音群起响应。有的叫搬梯子,有的叫拿大锤来,有的举着火炬跑来跑去,像是在找这些东西,却又原样回来,重新发出怒吼。 有人通过无济于事的咒骂来出气,有人疯子一般拼命往前挤,反而妨碍了楼下那些人的进展。有几个胆子最大的想利用水落管和墙壁的裂缝爬上去。 人潮在黑暗中翻涌,像一片麦田在狂风怒号下起伏翻滚,不时齐声发出愤怒的鼓噪。 “潮水,”杀人犯关上窗户,将那些面孔关在外边,跌跌撞撞地退到屋子里,嚷嚷着。“我上来的功夫正在涨潮。给我根绳子,要长一点的。他们都在房子前边,我可以跳进荒唐沟,从那儿逃出去。给我一根绳子,不然的话,我索性再添三条人命,然后杀死我自己。” 三个惊恐万状的汉子指了指存放这类东西的地方。杀人犯慌里慌张地选了一根最长最结实的绳子。匆匆爬上房顶。 房子背后的所有窗户很久以前就用砖给砌上了,只有关着机灵鬼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小的活动天窗,但实在太小,他简直没法钻过去。 然而,正是从这个出口,三膘子一迭连声地向外面的人吆喝着,要他们把住屋后。 正因如此,当杀人犯好歹从顶楼上的门里钻出来,出现在房顶上的时候,一阵高亢的呼喊将这一情况通知了房子前边的人,众人立刻推推搡搡,蜂拥而来,汇成一股奔腾的激流。 杀人犯用特意带上去的一块木板死死地顶住门,让人很难从里边打开,他从瓦上爬过去,隔着低矮的胸墙往下看。 潮水退了,濠沟成了一片泥沼。 在这几个瞬间里,人群静下来,观察着他的动作,猜不透他想干什么,然而,他们刚一明白他的打算落空了,立刻掀起一阵胜利的欢呼和咒骂的巨浪,与此相比,先前的呐喊只能算是耳语。 声浪此起彼伏。一些离得太远的人弄不清其中的含意,也跟着吼起来。顿时骂声四起,回响不绝,仿佛伦敦市民已倾城出动,前来诅咒这个杀人凶犯似的。 房子前边的人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愤怒的面孔汇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到处都有耀眼的火把替人们引路,照亮他们怒火满腔的神情。 群众冲进壕沟对岸的房子,把窗框推上去,或者干脆砸烂。每一个窗日都层层叠叠挤着许多面孔。 大群大群的人站在每家每户的房顶上。一座座小桥在人群的重压下弯曲了。人流还在不断涌来,都想找个角落或者空档喊几嗓子,就是瞅一眼那个恶棍也好。 “这下逮住他啦,”一个男子在最近的那座桥上嚷道,“太棒了。” 人们纷纷摘下帽子,拿在手中挥动着,喊声又一次腾空而起。 “谁要是活捉了杀人犯,我一定赏五十个大洋!”一位老先生在同一个地方呼喊道:“我一定留在此地恭候领赏的人。” 又是一阵欢呼。在这一刹那间,一个消息在人群中传开了:大门终于撞开了,刚开始叫搬梯子的那个人已经冲上楼去。消息一个传一个,人潮猝转向。 站在窗口的人见桥上的人蜂拥而退,也冲到街上,加入了正乱哄哄地返回原处的人群:一个个推来操去,争先恐后,人人心急火燎,都想赶到门口,以便在警察将犯人押出来时看个仔细。 有的几乎挤得透不过气来,有的在混乱中挤倒在地受到践踏,一声声长呼短叫实在可怕。狭窄的道路完全堵塞了。有的东冲西突,打算回到房子正面的空地,有的拼命挣扎,徒劳地想挤出人群,就在这当儿,本来集中在杀人犯身上的注意力却分散了,尽管人们一心想要抓住他的急切心情有增无已。 第209章:不过为钱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那个汉子缩作一团,蹲下来。人群气势汹汹,加上自己已经无计可施,他完全给镇住了。 然而他敏捷的反应并不亚于突如其来的变化,他刚一看出人们的注意力忽然转移了方向,便一跃而起,决定作最后的一搏以保住性命,那就是跳进濠沟,冒着陷于灭顶的危险,尽量利用黑暗与混乱偷偷溜掉。 他顿时抖擞精神,房子里边的吵闹声表明,的确已经有人冲进来了。他必须行动起来……他一只脚顶住烟囱,把绳子的一端紧紧地绕在上边。几乎只是一眨眼的功夫,他已经凭着双手和牙齿将另一端挽成一个结实的活套,他可以利用绳子垂落到离地不超过他自己身高的地方,然后用手里的小刀割断绳子,落下去。 他刚把活结套在头上,准备勒在胳膊下边,上边提到过的那位老先生急切地告诫周围的人,凶手马上就要往下坠了——就是在这一瞬间,凶手突然回头望着身后的房顶,双臂高举过头,发出一声恐怖的惊叫。 “那双眼睛又来了!”他尖声呼喊着,犹如鬼哭狼嚎。 他打了一个趔趄,仿佛被闪电击中了似的,接着便失去平衡,从胸墙上栽了下去。活套拴在他的脖子上,绳子经他身体重量一拉,绷得像弓弦一样紧,快得像离弦之箭。他掉下去约莫三十五尺,猛然打住,四肢可怕地抽搐了一下。他吊在那儿,渐渐僵硬的手里握着那把打开的折刀。 年代久远的烟囱被扯得抖了几下,可还是勇敢地经受住了。杀人犯贴着墙壁荡来荡去,已经没有一丝生气。 机灵鬼把挡住自己视线的这具晃晃悠悠的尸体推到一边,央求人们看在上帝的分上,快来接他出去。 一只到现在才露面的狗哀号着,在胸墙上来回奔跑。它定了定神,纵身朝死者肩上跳去。 它没有达到目的,掉进了沟里,它在半空中翻了个跟斗,一头撞在一块石头上,顿时*迸裂。 两天后,下午三点钟光景,永昌登上一辆旅行马车,朝着他出生的小村庄飞驶而去。和他同行的有金绣、温太太,还有那位好心的大夫。 罗先生和一个隐名埋姓的人乘的是后边一辆驿车。 一路上,他们谈的不多。永昌激动得心里卜卜直跳,他不敢相信,无法整理自己的思绪,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几个同行的人受到的影响显然也几乎不在他之下,至少是一样。 罗先生在迫使老孟招供之后,已经小心翼翼地把事情的实质告诉了他和那两位女士。 尽管大家都知道这次旅行的目的是要让一开始就很顺利的工作圆满结束,整个事情却仍然笼罩在疑云迷雾之中,足够使他们一直放心不下。 这位好心的朋友在钱先生的帮助下,谨慎地切断了所有的消息渠道,让他们无法得知最近发生的种种可怕的事件。他说:“一点不假,要不了多久他们准会知道的,那也比目前好一些,反正不会更糟。” 于是乎,他们一路上默不作声,各人都在琢磨把大家聚到一块儿来的这件事,谁也不愿意把萦绕在心头的想法说出来。 如果说,当马车沿着永昌从未见过的一条大路朝他的出生地驶去的时候,永昌在这些思绪影响下还能一直保持沉默的话,到了他们折进他曾徒步走过的那条路——他当时是一个可怜的流浪儿,上无片瓦,无家可归,又没有朋友相助——有多少往事涌进他的记忆,又有多少复杂的感触在他胸中苏醒过来。 “瞧那儿,那儿!”永昌急切地抓住金绣的手,指着车窗外边,嚷着说。“那个阻挡牲口的栅栏好像是我爬过的,我偷偷地在那些篱笆后边走,生怕有人照我扑过来,把我抓回去。再过去有一条小路穿过田野,通往我小时候呆过的老房子。” 他们终于到了镇上,马车行驶在狭窄的街道上,这时要让永昌不要过于兴奋竟成了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那边是棺材铺,跟过去一模一样,只是看上去比他记忆中的要小一些,也没有那么威风了——还是那些早已熟知的店铺和房子,其中的几乎每一家他都去办过一些小事,就是这辆车,停在那家老字号的酒馆门口 那就是育婴堂,他童年时代可怕的牢笼,它那些黑洞洞的窗户好像正愁眉苦脸地望着街上——站在大门口的还是那个瘦弱的看门人,永昌一看见他便不由自主地往后一缩,接着又笑自已竟会蠢到这种地步,哭了一阵子,又笑了——门口和窗口有许多面孔都是他十分熟悉的——差不多每一样东西都在,就好像他不过是昨天才离开这里,而他整个的新生活只是一场美梦罢了。 然而,这完全是不折不扣的、令人愉快的现实。他们照直开往那家头号旅馆的门口。在这里,林先生做好了接待他们的一切准备。 他笑容满面,和蔼可亲,没有提到要把自己的脑袋吃下去——是的,他一次也没有打这个赌,哪怕是在和一位老资格的邮差争论走哪条路去伦敦最近的时候也没有提起,他一口咬定自己才最清楚,尽管那条路他只走过一次,而那一次又睡得很沉。 晚餐己经开出,卧室收拾停当,一切都像变戏法似地安排好了。 尽管如此,开初半小时的忙乱过去了,这时,他们一路上出现的那种沉默与拘谨又蔓延开来。 罗先生没和他们共进晚餐,而是单独呆在一个房间里。另外有两位先生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去,两个人在那个短暂的间隔里也是在一旁交谈,神色十分焦虑。 有一次,梅太太被叫了出去,过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回来,当时她的眼睛都哭肿了。 金绣和永昌本来就对最近揭露出的秘密一无所知,现在又是这种情况,弄得他俩神经紧张,很是不安。 他俩默默地坐着发愣。即使偶尔交谈几句,声音也压得很低,好像连他们自己的声音也害怕听见似的。 好容易到了九点钟,他们还以为当天晚上再也听不到什么消息的时候,钱先生与林先生走进房间,后边跟着罗先生和一个男人,永昌一见此人便大吃一惊,险些叫出声来。 他们告诉他,这人是他的哥哥,梅少爷! 梅少爷,也就是曾经化名为老孟的那个人,将仇恨的目光投向惊奇不置的永昌,在门边坐了下来,即使到了现在,他也掩饰不住这种仇恨。 罗先生手里拿着几份文件,走到金绣和永昌已经端坐一旁的那张桌子跟前。 “这是一桩苦差事,”他说道,“这些声明本来已经在伦敦当着许多绅士的面签过字了,可还是得在这儿把要点重申一下。我并不是存心要让你丢人现眼,不过,在大家分手以前,还得听你亲口念一遍,原因你是知道的。” “说下去,”被点到的那个人把脸转到一边,说道,“快一点。我大概也做得差不多了,不要再为难我了。” “这个孩子,”罗先生把永昌拉到身旁,一只手搭在他的头上,说道:“是你的异母兄弟。是你父亲、我的好朋友梅仁厚的非婚生儿子,可怜他母亲,生下他就死了。” “是啊,”梅少爷瞪眼怒视着颤栗不止的永昌,也许他已经听见那孩子的心在卜卜直跳。“那正是他们的私生子。” “你用这个字眼!”罗先生严厉地说,“是在侮辱那些早已超脱于世间的流言蜚语之外的人,除了你以外,不会使任何一个活着的人蒙受耻辱。这些都不提了。他是不是在这个镇上出生的?” “在本镇的育婴堂院,”回答的口气相当阴沉,“你那儿不是写着嘛。”说话的时候,他不耐烦地指了指那些文件。 “我要在这儿证实一下。”罗先生环顾着室内的听众,说道。 “那就听着!你们!”梅少爷转向罗先生说道,“他给你写了短短几行就封起来,文件封套上还有一个说明,要等到他死了以后才发出去。那些文件当中有一封信,是给那个贱人的,另一个是份遗嘱。” “信是怎么写的?”罗先生问道。 “信?——只有一张纸,上边涂了又涂,他向那姑娘编了一段假话,说他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总有一天会揭开的——所以自己当时没有娶她。她还是一如既往,对他深信不疑,直到信任过了头,失去了谁也无法再交还给她的东西。当时,她还有几个月就要分娩。他把自己的打算统统告诉了她,只要他还活着,就不会让她名誉扫地。他脑子肯定出毛病了。” “说说遗嘱的情况。”罗先生说道,永昌此时已是泪如泉涌。 梅少爷一言不发。 “遗嘱的大意和那封信是一样的,”罗先生替他说道:“上边谈到了妻子给他带来的不幸,还谈到你顽劣的性格,歹毒的心肠和过早形成的邪恶欲望,你是他唯一的儿子,可你受到的*就是仇恨自己的父亲。他把大部分财产分为相等的两份:一份给你们,另一份给他们的孩子,只要孩子能平安生下来,并达到法定成年期。假如是个女孩,那笔钱的继承是无条件的。但如果是男孩,就有一个条件,就是说,他在未成年期间绝对不能做什么不体面的事情玷污他的姓氏。他说,立下这样的遗嘱,是为了表明他对孩子母亲的信任和他自己的信念——随着死亡的逼近,这种信念反而增强了。万一他希望落空,到时候这笔钱就归你,因为到了那个时候,也只有到了两个儿子都成了一路货的时候,他才承认你有权优先申请他的财产,而你过去没把任何人放在心上,从小就以冷漠和厌恶来打击他。” 第210章:滴血认亲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我母亲!”梅少爷提高了嗓门:“做了一个女人应该做的事。她烧掉了这份遗嘱。那封信也永远到不了收信人手里。她把那封信和别的一些证据留下了,担心他们俩会想尽办法赖掉这桩丑事。” 房间里一片沉寂。稍停,罗先生接上了故事的线索。 “她的病一直拖着,死也死不了,活着就是受罪”梅少爷说道,“她把这些秘密,连同她对这些秘密牵涉到的每一个人的仇恨,那种压抑不住的刻骨仇恨,一块儿传给了我——尽管她犯不着这样做,因为我早就继承下来了。 她不相信那姑娘会自杀,连孩子一块儿毁了,却总感觉有一个男孩生下来了,并且还活着。我向她发誓,只要一碰上小家伙,我就要穷追到底,让他一刻也不得安宁,一定要狠狠地收拾他,决不手软,我要把满腹的仇恨发泄在他头上,如果办得到的话,我要一直把他拖到绞刑架下,往那份侮辱人的遗嘱上吐唾沫,那上边全是空口瞎吹的大话。 她没说错。我终于碰上他了。开头还挺不错,要不是因为那个满口胡话的*,我已经把事办妥了。 这恶棍紧抱双臂,怀着无处发泄的怨恨,嘟嘟哝哝地咒骂自己无能。罗先生转过身来,在座的一个个听得心惊肉跳,他解释说,老骆驼向来就是他梅少爷的老搭档、知心人,得到很大一笔酬金,条件就是将永昌引入陷阱,万一他被救出去了,必须退还部分报酬,两人在这个问题上曾发生争执,也才有了他们的乡村别墅之行,目的是为了认定那是不是奥立弗。 “小金盒和戒指呢?”罗先生转向梅少爷问道。“我从我告诉过你的那一男一女那儿把东西买下来了,他们是从看护那儿偷来的,看护又是从死人身上偷去的,”梅少爷眼睛都没有抬一下,答道,“后来的情况你已经知道了。” 罗先生朝林先生略一点头,后者极为敏捷地走出去,很快又带着两个人回来了,前边推着的是布尔太太,后边拖着的是她的满心不乐意的丈夫。 “我该不是眼花了吧。”布尔先生大叫一声,故作热情的表演实在拙劣,“那不是小坏蛋吗?哦,你不知道我多替你难过——” “住嘴,蠢货!”布尔太太咕哝了一句。 “这是人之常情,人之常情,邦布尔太太,不是吗?”育婴堂院长另有看法,“我就不能感到高兴,是我代表教区把他带大了,现在看见他和这些非常和蔼可亲的女士先生们在一起,我能不高兴吗?我一直很喜欢那个孩子,就好像他是我的孩子一样,”布尔先生顿了一下,才找到这样一个恰当的比方,“小少爷,我亲爱的,你还记不记得那位好福气的白背心绅士?啊他上礼拜升天了,用了一口栎木棺材,把手是镀金的。” “得了吧,老兄,”林先生尖刻地说,“克制一下你的感情。” “先生,我尽量就是了,”布尔先生回答,“你好吗,先生?希望你非常之健康。” 这一问候是冲着罗先生发出的,因为他已经走到离这可敬的一对儿很近的地方。他指了一下梅少爷,问道:“你们认识那个人吗?” “不认识。”布尔太太矢口否认。 “你可能也不认识吧?”罗先生问她的老公。 “我一辈子也没见过他。”布尔先生说。 “或许,也不曾把什么东西卖给他?” “没有。”布尔太太回答。 “或许,你们根本就不曾有过一个小金盒和一只戒指吧?” “那还用说。”女总管答道,“你干吗把我们带到这儿,是来回答诸如此类胡扯的吗?” 罗先生又一次朝林先生点了点头,那位绅士又一次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动作异常敏捷。这一次他带回来的不是一对身强体壮的夫妻,而是两个患病风症的老太婆,她俩摇摇晃晃地走进来,浑身直哆嗦。 “老沙而死的那个晚上,你关上了门,”走在前边的一个颤巍巍地抬起一只手,说道,“可你关不住响声,也堵不住门缝。” “说得对,说得对,”另一个望望四周,努了努她那没有牙齿的嘴巴,说道,“说得对。” “我们听见老沙丽拼命想把她干的好事告诉你,瞧见你从她手中接过一张纸,第二天我们还盯你的梢,看见你走进当铺去了。”头一个说。 “是啊,”第二个补充说,“那是‘一个小金盒和一枚戒指’。我们都打听清楚了,看见东西交给了你。我们当时就在旁边。哦!就在旁边。” “我们知道的可不光是那档子事,”头一个接着说道,“很久以前,她就经常向我们说起,那个年轻妈妈对她讲过,她感到自己熬不过去了,她本来要到孩子他爸的坟跟前去,死也要死在那里,不曾想路上病倒了。” “你们要不要见一见当铺老板本人?”林先生做了一个要往门口去的动作,问道。 “不,”女总管回答,“既然他——”她指了指梅少爷——“胆小鬼,他居然承认了,我看他什么都招了,你又向这些丑八怪都打听过,找到了这两个合适的证人,我也没什么多说的。我的确把那两样东西给卖了;东西你是永远也找不着的了,那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罗先生答道,“不过有件事倒是需要我们过问一下,你们俩今后再也不能担任负责的职务了。你们可以走了。” “我希望,”林先生带着两个老妇人出去了,布尔先生看看四周,哭丧着脸说,“我希望,不至于因为这一件不幸的小事革掉我的教区公职,是吗?” “革职是免不了的,”罗先生回答,“你还是死了那条心吧,这对你们已经很便宜了。” “这全怪布尔太太,她非要这么干。”布尔先生先回头望了一眼,确信自己的搭档已经离开房间,这才连称冤枉。 “这不成其为理由,”罗先生答道,“销毁那两件首饰的时候,你在场,而且照法律的眼光来看,两者之中,你的罪责的确更严重。因为法律认为你妻子的行为是受你的指使。” “要是法律这样认为,”布尔先生把帽子夹在两只手中间使劲地搓,说道,“法律就是一头蠢驴——一个白痴,如果这就是法律的眼光,那么法律准是个单身汉。我但愿法律落到最坏的下场,只有亲身体验过了,睁开眼睛了,才明白丈夫能不能支配妻子——这要靠亲身体验。” 布尔先生加重语气,把最后几个字重复了一遍,紧紧地戴上帽子,双手插在口袋里,跟着他的贤内助下楼去了。 “小姐,”罗先生转向金绣说道,“把手伸给我。不要发抖。你用不着害怕,听一听我们不得不讲的最后几句话。” “你的话要是和我有关——我不知道这怎么可能,可如果——还是另找时间告诉我吧。我现在既没有力气,也打不起精神。” “不,”老先生挽起她的胳臂,回答说,“我相信你的毅力不止这么一点。先生,你认识这位小姐吗?” “认识。”梅少爷回答。 “我现在不认识你了。”露丝有气无力地回答。 “我经常想你。”梅少爷答道。 罗先先生说道,“梅老爷失踪的小女儿?” “说下去,”罗先生说道。” “你现在看见她了吗?”他对梅太太说。 “看见了。就靠在你肩上。” 梅太太一把抱住马上就要晕厥过去的金绣姑娘,大声说道,“一点也不比我最宝贝的孩子差。就是把世上的一切财富都给我,我也不会丢下她,我的宝贝妞妞。” “你一直就是我唯一的亲人,”金绣依偎着她,哭喊道,“我的心都要炸开了,这一切我真承受不起了。” “更多的事你都承受住了,你一向就是最善良、最温柔的姑娘,总是把幸福抛给认识的每一个人,”梅太太慈爱地抱住她,说道,“来,过来啊,我的宝贝,想想是谁还等着把你搂在怀里,苦命的孩子。瞧这儿——你瞧,他来了。” “你不是姨妈,”’永昌伸出双臂,搂住露丝的脖子,喊叫着。“我永远也不叫她姨妈——我要叫姐姐,我亲爱的好姐姐,一开始就有个什么东西在教我,我的心才爱得这样深。” 两个孤儿长时间地紧紧拥抱,泪水滚滚流淌,相互讲出一些不连贯的话语。转瞬之间,他俩都知道了各自的父亲、姐姐、母亲是谁。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的杯子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的快慰。 “我的孩子,”梅太太说道,“你上哪儿去了,干吗你看上去那样伤心?这功夫眼泪还顺着脸偷偷淌个没完,出什么事了?” 这是一个希望动辄破灭的世界,对于我们极为珍视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带来最高荣誉的希望,经常都是这样。 第211章:死亡判决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法庭,从地板到天花板,砌满了人的面孔。每一寸空间都射出好奇而又急切的目光。从被告席前边的横栏,到旁听席最靠边的狭小角落,所有的目光都倾注在一个人身上——老骆驼。 他身前身后——上上下下,左边右边,仿佛天地之间布满闪闪发光的眼睛,将他整个包围起来。 在这一片有生命的亮光照射下,他站在那里,一只手搭在面前的木板上,另一只手罩着耳朵,脑袋朝前伸出,以便把主审法官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听得更清楚一些,主审法官正在向陪审团陈述对他的指控。他不时将眼光骤然转向陪审团,看看他们对一些有利于自己的细枝末节有何反应。 听到主审法官用清晰得可怕的声音历数对自己不利的那些事实,他又转向自己的诉讼代理人,默默地哀求他无论如何也要替自己辩护几句。 除了这些焦急的表示之外,他的手脚一动不动。开庭以来,他就几乎没有动一下。现在法官的话说完了,他却依旧保持先前那种全神贯注的紧张样子,眼睛盯着主审法官,好像还在听。 法庭上响起一阵轻微的喧闹,让他回过神来。他掉过头,看见陪审团凑到一块儿,正在斟酌他们的裁决。当他的目光不知不觉中落到旁听席上的时候,他看得出,人们为了看清他的相貌正争先恐后地站起来,有的匆匆戴上眼镜,有的在和旁边的人低声交谈,明摆着一副厌恶的脸色。 有几个人似乎没注意他,只是一个劲儿地望着陪审团,很不耐烦,对于他们怎么这样拖拖拉拉感到不解。然而,他看不出哪一张面孔带有一丝一毫对自己的同情——甚至包括在场的许多女人——看到的只有一个共同心愿,那就是对他绳之以法。 就在他目光惶惑地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当儿,死一般的寂静又一次降临,他扭头一看,只见陪审员们都朝主审法官转过身来。别吱声。 他们只是在请求准予退庭罢了。 陪审团成员出去了,他眼巴巴地挨个看着他们的脸色,似乎想看出大部分人的倾向,但毫无结果。看守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机械地走到被告席的尽头,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看守刚才指了指这把椅子,要不他准还没看见。 他又一次抬起头,朝旁听席望去。有些人在吃东西,还有一些在用手绢扇风,那个地方人头攒动,真够热的。 有个小伙子正在一个小笔记本上替他画速写。他很想知道究竟像不像,就一直看着,和哪位闲着没事的观众一样。这时,艺术家把铅笔尖折断了,开始用小刀重新削铅笔。 当他以相同的方式将眼睛转向法官时,他的心思又管自忙开了,法官的衣着式样如何,花费多少,是怎么穿上去的。 审判席上还有一位胖胖的老先生,约莫半个小时以前出去了,这功夫才回来。 他一心想知道那人是不是吃晚饭去了,吃的什么,在哪儿吃的。他漫不经心地想着这一连串的念头,直到某一个新的物体映入他的眼帘,就又顺着另一条思路胡思乱想。 在这段时间里,他的心一刻也没摆脱过一种沉重的压抑感,坟墓已经在他的脚下张开大口,这种感觉一直扭住他不放,但有些模糊、笼统,他没法定下心来想想。 就这样,当他哆哆嗦嗦,因想到即将死去而浑身火辣辣的时候,他开始数面前有几根尖头朝上的铁栏杆,寻思着其中一根的尖头是怎么折断的,他们是要修好它呢,还是让它就这么着。 接着,他想起了绞刑架和断头台的种种可怕之处——想着想着又停下来,细心观察一个男人往地板上泼水降温——随后又开始胡思乱想了。 终于有人叫了一声“肃静”。人们屏住呼吸,不约而同地朝门口望去。陪审团回来了,紧挨着他走过去。他们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一张张脸都像是石雕。 紧接着是一片静默,没有一点儿沙沙的声响,连呼吸声也听不见。毫无意外,被告罪名成立! 一阵可怕的吼声响遍了这所大楼,又一阵吼声,又是一阵吼声。接着,一片喧闹的叫骂随之而起,愤怒的喊声如同雷鸣一般,越来越近,越来越响。法庭外边的民众发出一片欢呼,迎来了他将于星期一处决的新闻。 喧闹声平息下来了,有人问他对宣判死刑有什么要说的没有。他又摆出了那副凝神谛听的姿势,专注地看着问话的人提出这个问题。然而,直到问题重复了两遍,他才似乎听明白了,接着只是咕哝着自己上了年纪,声音越来越小,再次沉默下来。 法官戴上黑色的帽子,犯人依然无动于衷地站着。旁听席里有个女人看到这可怕的肃穆情景,不禁发出一声惊叫,他慌忙抬头望去,仿佛对这种干扰大为恼火一般,然后更加专注地伸长了脖子。 法官的讲话庄重严肃,扣人心弦,判决听上去令人毛骨悚然。 他纹丝不动,站在那里,像是一座大理石雕像。看守将一只手按在他的胳臂上,吩咐他退席,这时,他那张憔悴枯槁的面孔仍旧朝前伸着,下颚垂了下来,两眼直瞪瞪地望着前边。他昏昏沉沉地往四周看了一眼,便服从了。 他被押送到法庭下边一间石板房间,有几名犯人正在那里等候提审,另外几个犯人围在栅栏前跟亲友谈话,栅栏外边就是院子了。没有人和他搭话。 当他经过时,犯人纷纷后退,让那班挤在栅栏前边的人将他看得更清楚一些。众人以种种不堪入耳的谩骂、尖叫和嘘声轰他。他挥了挥拳头,很想给他们一巴掌。 然而,几名带路的看守催着他走开了。他们穿过一段灯光昏暗的甬道,到了监狱里边。 在这里,看守在他身上搜查了一通,他身边不能带有足以抢在法律前边的工具。 这一道仪式进行之后,他被领进一间关押死刑犯的牢房,独自一人留在那儿。 他在牢门对面的一张石凳上坐下来,这东西既当椅子又当床凳。他睁着一双充血的眼睛,盯着地面,试图整理一下思绪。过了一会儿,他回忆起了法官说的那一席话里的几个支离破碎的片段,尽管当时他似乎连一句话也没听清。 这些只言片语渐渐散落到各自的位置上,一点一点地说出了更多的东西,功夫不大他便全都明白了,几乎和正在宣判一样。判处绞刑,就地正法——这就是结局。判处绞刑,就地正法。 天黑下来了,他开始回想所有那些死在绞刑架上的熟人,其中有些人是死在他的手中。 他们接二连三地出现,他简直数不过来。他曾目睹有些人死去,还打趣过他们,因为他们死的时候还在念念有词。 记得那块踏板咔哒一声掉落下来,人们顷刻之间就从身强体壮的汉子变成了在半空中晃荡的衣架。 他们中兴许有人在这间牢房里呆过——就坐在这个地方。四周二片漆黑,人们干吗不点个亮呢?这间牢房已经建成多年,肯定有许多人的最后时光是在这儿打发的。 呆在此地,像是坐在一个遍布死尸的墓穴里,套在头上的帽子,绞索,捆绑起来的胳臂,他所熟悉的面孔,哪怕蒙着那个可怕的罩子,他也能认出来——点个亮,点个亮。 他双手捶打着结实的牢门和四壁,直到砸得皮开肉绽,这时,有两个人走进来,一个将手里举着的蜡烛插进固定在墙上的铁烛台里,另一个拖进来一床褥子,准备在这里过夜。犯人再也不是孤身一人了。 夜晚来临了——漆黑、凄凉、死寂的夜晚。其他的守夜人听见教堂的钟声报时一般都很高兴,因为钟声预告的是生命与来日。对他来说,钟声带来的却是绝望。铁钟轰鸣,每一下都送来那个声音,那个低沉、空洞的声音——死亡。 清晨的喧闹与繁忙居然钻进了牢房,这对他又有什么好处? 这不过是另一种丧钟,警告之中又添上了嘲弄。 白天过去了——白天?这叫什么白天:刚一到来就匆匆离去——黑夜重又降临。夜是那样漫长,又是那样短促。漫长是因为它那死一般的寂静,短促是因为一个小时接一个小时飞逝而去。 一时间,他狂暴不已,骂骂咧咧,一时间哭哭嚷嚷,揪扯头发。 教堂的几位长老曾来到他的身边做祷告,叫他用咒骂轰了出去。他们又一次走进来,打算奉献一番善举,他干脆把众人打跑了。 礼拜六夜里。他只能再活一夜了。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天已经破晓——礼拜天到了。 直到这可怕的最后一夜,一种意识到自己已经濒临绝境的幻灭感向他那晦暗的灵魂全力袭来。他倒也不是抱有什么明确的或者说很大的希望,以为自己能够得到宽恕,而是他认为死亡近在眼前的可能性仍然很模糊,根本无法细想下去。 他同那两个轮流看守他的男子很少谈话,两人也没打算引起他的注意。他醒着坐在那里,却又在做梦。他时时惊跳而起,嘴里喘着大气,浑身皮肤滚烫,慌乱地跑来跑去,恐惧与愤怒骤然发作,连那两名看守,他们对这类场面早已屡见不鲜,也胆战心惊地躲着他。 末了,在歹心邪念的折磨下,他变得十分可怕,看守吓得不敢单独和他面对面坐在那里;只得两个人一块儿看着他。 他蜷缩在石床上,回想着往事。被捕那天,他被人群中飞来的什么东西打伤,脑袋上还扎着一块亚麻布。 头发技散在毫无血色的脸上,胡须给扯掉了不少,这时成了一绺一绺的。双眼放射出可怕的光泽。 好久没有洗澡,皮肤给体内的高烧烤得起了折皱。八点,九点,十点。如果这不是吓唬他的恶作剧,而是果真这样接踵而至的一个又一个小时,到它们转回来的时候,他又在什么地方。 十一点。前一个小时的钟声刚刚停止轰鸣,钟又敲响了。到八点钟,他将成为自己的葬礼行列里唯一的送丧人。现在是十一点。 第212章:神秘小船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突然,声音变调了。震耳欲聋的尖利摩擦声,然后是凄厉的冲撞声。一瞬间,世界颠倒了、瓦解了。 冲击、震动、旋转——压迫、剧痛、惊愕、狼狈、恐怖、焦躁——爆炸! 升腾扩张的火光被割裂、飞散。但散开的火光顿时又集合起来,摇动、变色、成长,然后发出凶恶的咆哮——成为一头红黑相间的斑斓火龙…… 有一对男女。 男方约莫三十岁出头,高个子削肩膀,非常英俊的美男子。头发往后梳,轮廓鲜明的五官,宽广的前额略显苍白,看来与日晒无缘。 女方紧紧挨在他身边。身高刚及男方的肩膀,滴溜溜转动的大眼睛。她含情脉脉看着男方。肤色与男方一样白皙,天真无邪的面容配上直短发,非常相称。 浑身披着鲜血和玻璃碎片倒卧着。从两人嘴中,发出微弱的*声。 露出血红牙齿的火龙向他们袭来。灼热而锐利的爪毫不留情地伸向倒卧着的两人。 啊!——女人大声呼叫。 她声嘶力竭地大喊,拼命爬动,逃避火龙的袭击。她一边逃,一边回头望着男人。 男人举起手臂,抬起上半身,也想爬出来。但是他的下半身已被火龙追到。 不久,男人的身体——腿、躯体、胳膊、头发,全被火龙灼热的爪和牙咬住,赤红的毒舌将男人舔了几舔,一骨碌将他吞入口中。 女人再度放声呼救。 她一边喊着男人的名字,一边赶回来。伸出伤痕累累的手,抓住男人的双手,使劲全力地拉。 看见女人的脸容,那男人茫然若失的眼神微微发光,烧烂的嘴唇痉挛般地动了一动。显然,男人在喊女人的名字——他一生中最爱的女人的名字…… 斑斓火龙继续咆哮着,翻腾跳跃。 它的无形之爪终于伸到女人身上,吱吱吱的皮肤烧焦声伴随着异臭,剧烈的痛楚与灼热感渐渐退化成迟钝的麻痹感。 在熊熊燃烧的无情火焰中,男人和女人喘息着。 凄厉的野兽般的叫声划过夜空,留下长长的尾声。失调的意识渐渐沉入漆黑的无底深渊…… 烈焰将一颗心烧成白灰。 老骆驼苏醒过来时,躺在一张不熟悉的床上。 回想当时的体验,就像做了一场朦胧的梦。 浑身,包括头和脸被绷带包着,甚至稍动,便像无数支针刺肉般地感到剧痛。 看来伤势不轻呀。他很奇怪为什么身处此地呢?对他来说,与其说是疑问,不如说感到不可思议。 不久,医生出现了,四十岁左右的魁梧男人,扁平脸上有一对发出凶光的小眼睛,略歪而厚实的嘴唇。 根据医生所说,他因为遭遇某种事故,负了濒死的重伤。但是,他完全不明白医生在说什么。 再说,他对医生称他为“老骆驼”,感觉非常奇怪。根本不觉得是在叫他。 他连自己的姓名,也完全遗忘了。 医生的险恶眼光,盯视着仰天躺在床上的被绷带包住的脸孔,然后,当他向上看的眼光接触时,他稍稍移开视线,用悲天悯人的语调告诉他一些情况。 他因为杀人、盗窃等罪名被巡捕房逮捕了。在逃跑的过程中全身撞伤、骨折,再加上烧伤。 这个坏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五雷轰顶!老骆驼情不自禁地狂喊起来,并扭动身体。 医生和狱警们慌忙按住他的身子。尽管如此,他忘了身体的痛楚,大叫大闹,胡乱地挥舞双手。 医生给他注射鸦片,不久他渐渐沉人梦乡。在淡淡的意识中,他明白到自己的心灵是一片空白。 在药物作用下,连续几天睡了醒、醒了睡。每次睡醒,医生都会过来了解他的身体状况和情绪。但他没有回答的力气。 他把自己封闭在厚厚的自制茧壳中。医生每次巡房都会告诉一些关于“他”的情况。但听在他的耳中,都变成了毫无意义的脱离现实的空谈,似乎是出自深奥难懂的学术书中的术语和算式的罗列。 那时医生所说的只言片语,如今不再能完整地回想起来了。 随着日子的流逝,身体的伤口正在慢慢愈合。但是即使一星期过去了,两星期过去了,心中仍是一片空白。 他到底是谁呢?不是老骆驼吗?一个盗贼吗? 这个问题可以说与全身所受的烧伤和失去的双腿同等重要。不!它甚至比后者更重要,因为时时刻刻困扰着他的心。 因为某个机缘,而让他找到了可以解开心结的线头。虽然它只不过是微光一闪,无法让他立即恢复记忆,但对置身于黑暗中的他来说,毋宁说是看到了一线光明。 新门监狱那些可怕的墙壁把那么多的不幸和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痛苦隐藏起来,不单单瞒过了人们的眼睛,而且更多更长久的是瞒过了人们的思考,那些墙壁也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惨状。 几个从门外路过的人放慢脚步,很想知道明天就要上绞刑架的那个人在干什么,人们要是看得见他,那天夜里可就别想安然入睡了。 从黄昏直到差不多午夜,人们三两成群来到接待室门口,神色焦虑地打听有没有接到什么缓期执行的命令。 得到的回答是否定的,他们又将这个大快人心的消息传给了大街上一簇簇的人群,大家比比划划,相互议论,说他肯定会从那道门里出来,绞刑台会搭在那里,然后恋恋不舍地走开,还不断回头,想像着那个场面。 人们渐渐散去。在深夜的一个小时里,街道留给了幽静与黑暗。 监狱前边的空场已经清理出来,几道结实的黑漆栅栏横架在马路上,用来抵挡预期的人群的挤压。 这时,罗先生和永昌出现在木栅入口,他们出示了由一位司法长官签署的准予探访犯人的指令,便立刻被让进了接待室。 “这位小先生也一块儿去吗,先生?”负责替他们引路的警察说道。“这种情形不适合小孩子看,先生。” “的确不适合,朋友,”罗先生回答,“但我与这个人的事情同他密切相关。并且,在这个人得意忘形、为非作歹达到顶峰的时候,这孩子见过他,所以我认为不妨,即使需要忍受一定程度的痛苦和惧怕也是值得的,眼下他应该去见见他。” 这番话是在旁边说的,为的是不让永昌听见。警察举手敬了一个礼,又颇为好奇地看了永昌一眼,打开与他们进来的那道门相对的另一道门,带着他们穿过阴暗曲折的通道,往牢房走去。 “这儿,”狱警在一个黑洞洞的走廊里停下来,有两名工人正一声不吭地在走廊里做某些准备工作。 警察说道:“这就是他上路的地方,如果您走这一边,还可以看见他出去经过的门。” 狱警领着他俩来到一间石板铺地的厨房,里边安放着好几口为犯人做饭的铜锅,他朝一道门指了指。 门的上方有一个敞开的格子窗,窗外传来七嘴八舌的说话声,其中还混杂着榔头起落和木板掉在地上的响声。人们正在搭绞刑架。 他们朝前走去,穿过一道道由别的狱警从里边打开的坚固的牢门,走进一个大院,登上狭窄的阶梯,进入走廊,走廊左侧又是一排坚固的牢门。 狱警示意他们在原地等一等,自己用一串钥匙敲了敲其中的一道门。两名看守小声嘀咕了几句,才来到门外走廊里,他们伸伸懒腰,似乎对这一轮临时的换班感到很高兴,然后示意两位探视人跟着那名警察进牢房里去。 罗先生和永昌走了进去。 死刑犯坐在床上,身子晃来晃去,脸上的表情不大像人,倒像是一头落入陷阱的野兽。 他的心思显然正在昔时的生活中游荡,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除了把他们的到来当作幻觉的一部分而外,什么也没有意识到。 他嘴里咕噜着什么。 狱警拉起奥立弗空着的那只手,低声嘱咐他不要惊慌,自己一言不发地在一旁静观。 “带他睡觉去!”老骆驼高声嚷道,“你们听见没有,你们几个?” “老骆驼。”狱警开口了。 “你们在叫谁?” “喂,”狱警把手搁在老骆驼胸口上,要他坐着别动,说道,“有人来看你,恐怕要问你几个问题。老骆驼,老骆驼。你是人不是?” 他抬起头来回答,脸上看不到一点人类的表情,唯有愤怒和恐惧,“你们在说什么?” 说话间,他一眼看见了罗先生和永昌。他退缩到石凳上最远的角落,一边问他们上这儿来想要知道什么。 “别着急,”狱警仍旧按住他说道,“请吧,先生,你想说什么就告诉他好了。请快一点,时间越往后拖,他情况越糟糕。” “你手头有几份文件,”布朗罗先生上前说道,“是一个叫老孟的人为了保险交给你的。” “这完全是胡说八道,”老骆驼回答,“我没有文件——一份也没有。” 罗先生严肃地说,“眼下就别说那个了,死亡正在步步迈逼,还是告诉我文件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张胖子已经送了命,老孟也招认了,别指望再捞到点什么,那些文件在哪儿?” 老骆驼看着永昌,突然之间好像着了魔似的说:“你还记得我给你折的小纸船吗?小纸船沿着灌满雨水的排水沟,跌跌撞撞地冲过危险的漩涡,顺着大街一直到河里去.......” 第213章:变形鸟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老骆驼挥了挥手,嚷嚷着,“过来,这儿来。让我小声告诉你。” “我不怕。”永昌松开罗先生的手,低声说了一句。 “小船!”老骆驼将永昌拉到身边,说道,“我想和你聊聊,我想和你聊聊。你还记得那天吗?发洪水的时候,你放的那艘小纸船。不远处,枯枝败叶和石块堵塞了排水沟,雨水不断地溢出来。雨水先是在路面上试探地占领了几个手指大的地方,然后就贪婪地大把大把地攫取——那是雨下到第三天的情景。到第四天的中午,大块的木头就能像小木筏一样漂浮了。” 永昌好像唤醒了沉睡的记忆,那天下着大雨,他在放一艘小纸船,他记得那个放声大笑的场景。多变的水流将小纸船带到了在路面沟壑形成的急流中。 急流带着小纸船纵贯大王镇上唯一的大街,越来越快。大王镇在哪儿,地图上没有标示,早就隐匿于世,你也不必太在乎它是否真的存在。这样的地理概念,对我们来说毫不重要。 他不得不拼命奔跑。在泥泞的路上,雨水在他的红雨靴下四处飞溅。雨靴上的带扣发出叮当的声音,伴随着奔向他离奇的失踪之路。 呼啸而行的小船严然就是一艘战船昂首挺进,破浪而行,直达大街左边的排水沟。就在此时,一条新的小溪加入进来,形成了一个很大的漩涡,眼看小船就要倾覆了,但是小船终于挺了过来。 在小永昌的欢呼声中,小船又调整了航向,继续向两条大街的交汇处疾驶而去。永昌继续猛跑,追赶小纸船。在他的头顶上,枯枝和仅留的黄叶在十月的狂风中瑟瑟发抖——风暴是今年最无情的收割者。 老骆驼的手中握着一个东西,他摊开那双枯骨一般的双手,手上握着一件奇怪的信物,一颗鬼蛇印,龟嘴上有一道裂痕,龟背上还有一道问号形状的刮痕,不管怎么说,这个东西很稀奇。 稀奇并且强大。永昌可以感受到手中的能量像电流一般震撼。 “这可是个好东西!”他悄声对身边站着身边站着的男孩说:“你唤醒它吧!” 老骆驼握着永昌的手,把鬼蛇印放进胸前的口袋里,连同它圆睁的眼睛、贝壳的花纹,接着轻轻地拍了拍胸脯,确保这个神奇的东西会安全地跟随他。 “我会开枪打死他们,直到把子弹打光,如果在他们杀了我之前我弹尽粮绝,我会痛打他们,哪怕是用枪柄” “噢!老天保佑这个不幸的人吧!”永昌放声大哭起来。 “五分钟的战斗能够让人铭记千年,你不必死得高高兴兴,但必须得死而无憾,因为你已经从头到尾地活了一”。 永昌突然之间感觉到一种水晶般的透彻。他的感官被激活了,他不仅听得出呼吸的沉静韵律,还有潮汐般的血脉暗涌,从脖颈的一边涌向大脑,又从另一边涌向心脏。 他记得张胖子曾经说过:“从第一颗发射出的子弹到最后一具尸体倒下,哪怕是最短暂的战斗,对于身处其境的人来说也觉得很漫长。时间变得很有弹性,能拉伸一切灰飞烟灭的瞬间。他当时边听边点头,好像听懂了似的,其实当时他并不懂” 现在他懂了。 他感觉到身边有很多莫名的神魔力量,他们有很多,实在太多了,就在周围,就是被鬼蛇印唤醒的,不计其数。他们好像都是从地下来的,身上带着泥土和血腥的味道。 他们面无表情,毫无血色,死气沉沉,有一些纤细得好像一个在风中飘曳的芦苇,身躯被幽暗昏蓝的光晕笼罩着。 老骆驼脸上一副严峻的表情,喉咙里发出一种类似于某种动物的嘶吼声。 永昌又看到许多幻象,看到了烛台上放射出的赤橙色的火焰,每张桌子上都有很多的蜡烛,嵌插在玻璃烛台中,桌布在光影中摇曳。在恍惚中,他看到了,终于看到了。 这绝对不是人类的喊声,他几乎能肯定这一点,这嗡嗡的声音对人类来说太过低沉了。这是一种鸟和人的杂交兽体,这怪物就在老骆驼的影子里。从他的衣服领口里伸出来的头,布满了光溜溜的暗黄色羽毛。 鸟头上的双眼,仿佛就像两滴柏油一样,黏在脑袋上。 永昌闻到了一股臭味。那绝对不是自己的。青春期的少年总是散发着浓烈的荷尔蒙气息,甚至在他们刚刚洗完澡打扮一新的时候也一样,那正是他们的身体忙于大批量生产的东西。 而濒临死亡,准备决斗的人也会散发出同样的臭气。 永昌也闻到了这种强烈的体味。 这种味道足以煽动人的脾气和情绪的鲜血。但这念头在永昌的脑子里还没有成形,他就立刻明白了,攻击力是从龟背上盛气凌人地发散出来的。 老骆驼变成的鸟人前额上的红色小洞眼正要大大地裂开,粗野地笑着,嘶哑而放荡地尖声呼喊着。 他听见老骆驼喘着粗气,气息急速而低沉。不仅如此,一阵刺耳的咔哒咔哒声从脚下传来,像是快速低哑的敲打声。这两种声响瞬间混合在一起,永昌不禁浑身冰凉。 永昌看到涌出的昆虫,虫子们继续前行,不管它们到了哪里,老骆驼胸前的鬼蛇印都对它们毫无影响力。 老骆驼以飞快的速度踩碎了三只虫子,昆虫的脆壳发出噼啪的破裂声,在这番新的绝对静谧中听起来极为恐怖。 这个变化的鸟人并不打算吃它们,只是拨弄着这些尸体,每一只都像老鼠那么大,然后,它把死虫甩到空中,一口咬断脖子,下巴一松,咧嘴一笑。 其余的虫子都撤回去了,躲在阴暗的角落里。 “永昌,我们走吧”鸟人说。 永昌转向他,一脸困惑。 这对他来说,是绝对不可能的。 经过罗先生的充分而又周密的调查,梅家的那笔遗产,除去梅少爷已经挥霍的部分,如果在他与奥立弗之间平分,各自可得几十万大洋。依照父亲的遗嘱,永昌本来有权得到全部财产,但罗先生不愿意剥夺那位长子改邪归正的机会,提出了这样一个分配方式,他的那位幼小的被保护人愉快地接受了。 罗先生准备把永昌当作亲生儿子收养下来,带着他和老管家迁往新居,离自己那几位老朋友的住宅不到一英里,满足了永昌那热情而又真挚的心怀中余下的唯一希望,就这样,他把一个小小的团体联系在一起,他们的幸福俨然达到了在这个动荡不定的世界上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或许,过不了几年,永昌就会结婚了,罗先生在余年里细细品味两个孩子的幸福,自己的一生没有虚度,又曾不断地向他俩倾注最温暖的爱心和无微不至的关怀。 “我们得一起走”鸟人说。 永昌没有任何反应,他转过身,面对着无边的黑暗。和先前的喧哗狂热的浪笑相比,挂毯背后现在的沉寂更可怖,就像上了膛、瞄准人的武器般沉寂。 这间牢房,在另一个世界里,不是牢房,而是一个宫殿,鬼魂们的宫殿,在这个世界里的囚徒满怀死亡的恐惧时,他们却正在举行一场盛宴。 黑暗的挂毯被掀起前的一秒钟,永昌窥出了其中暗藏的黑色幽默,漫不经心地一瞥很可能会忽视,盛宴桌上的主菜烧烤,竟然是人形,他们正在饕餮人肉,生饮人血。 这些奇怪的生物们,个个耷拉着畸形,不能闭合的裂嘴,里面支着硕大尖利的牙齿,一起迸发出恐怖的狂笑。 他们的眼睛黑漆漆的就像是盲的,脸颊和眉毛处的皮肤,甚至连手背上都是,布满锐齿般的鳞片。在和大餐室里的吸血鬼们一样,他们的身边笼罩着阴森光晕,但这些家伙的光色就如浸于毒液的紫罗兰,深深的紫色看起来几乎等同于黑色。 看似腐烂的脓水从他们的眼角、嘴角滴滴淌下。他们中有人正叽里呱啦地乱语,不少人则在嗤笑,听来却不像是发声,而更像是从空气中捕获而来的,仿佛那声音能活生生地撕扯下来。 永昌的脸色变得刷白,正凝视屋内的景象,恐惧在他眼底颤动闪烁,眼珠子都快从眼窝里瞪出来了。在这群怪物面前,所有的企图都似乎被忘个干干净净。 永昌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喊叫,直到听到口中说出的声音是什么:“他们会先杀了你,在我的眼皮底下杀了你,喝你的血” 永昌下意识地把手抹进衬衣的开口处,拉出吊在脖子上的十字架。十字架泛出蓝白色的明亮火焰。两个走在最前面的怪物,刚想抓住他,把他拽入身边深紫色的迷雾中。 而现在,他们却往后退了一步,带着痛苦高声嘶叫起来。永昌看着他们的皮肤发出斯斯的烧灼声,并开始溶解。这情景带来的凶残野蛮的快感充斥了他的全身上下。 一个怪物不管不顾地冲上来,那是个奇形怪状的骷髅,套着一身布满青苔和野草的礼服,脖子上还挂着类似于勋章的东西。 这东西迅猛地探出一只长指甲的手,直指永昌手中正要举起的十字架。就在即将要被他抓住的最后一瞬间,永昌的手猛地向下一坠,怪物的爪子就在一寸之上,错过了。 第213章:群魔乱舞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想也不想就疾步冲向前,用十字架的尖端戳中那怪物的前额,扎进了那犹如黄羊皮纸一般的皮肤里。明晃晃的十字架顺利地扎进去,像是烧红的串肉钎子,轻松地插进一块泥巴。 那怪物发出一声惊惶而痛苦的惨叫,连叫声都好像是融化了的液态,他跌跌撞撞地朝后退去。永昌抽回了拿着十字架的手。有那么一瞬间,就在那老怪物抬起爪子想抚眉弄眼之前,永昌看清了自己的十字架戳出的洞眼。 接着,浓稠的黄色脓液顺着老怪物的手指尖滴溅出来。他的膝盖颤抖不停,再也站不住了,踉跄着一下摔倒在两张餐桌之间。这东西的脸孔已经彻底坍塌,而那恰好被两只扭曲的爪子捂住了。笼罩着他的光晕,也如风中残烛一般扑闪了几下,随后完全消退,只剩下一摊黄色的液体,溶解了的血肉像呕吐物一般从袖口和裤管喷溅而出。 永昌机敏地大步迈向别的怪物,他的恐惧消失了。 “拿开”一个怪物喊道,他张开手掌,遮住自己丑陋的脸孔。 他已经把那些怪物逼到了角落里,大块的脓瘤出现在怪物们的手上、脸上,像硫酸般蚕食着那些变质的皮肤。 几个怪物顿时猛扑上来,被长长的利齿阻碍的嘴唇怪异地扭曲着,也许应该看作是他们的狞笑。永昌迎着他们伸出手去。他的手指在发光,仿佛它们曾在蓝火中浸染过。 “都离我远一点”永昌高声喊着:“我命令你们” 正在这时候,鸟人老骆驼伸出他的鸟爪子,紧紧掐住永昌的脖子。 “放开我”永昌大声地喊叫着,但显而易见,这声指令是毫无效果的。和那些怪物不同,鸟人毫不畏惧所谓的上帝。 永昌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深深地刺进了他的脖子。永昌心想,帮帮我,上帝。于是,他感觉到力量流入了他的生命。他翻身滚向左边,这时候,那些爪子在撕扯他的衬衣,撕成了一条又一条的断带。 就在这个时候,外面的枪声响了,在牢房里震耳欲聋。那些怪物们的脑袋像个灌满血的葫芦,现在炸裂了,血肉溅到了密密麻麻拥挤在他身后的怪物们身上。 牢房里满是惊悚的尖叫,也是难以置信的尖呼。 鸟头人的鸟嘴一张一合,能够清楚地看到他的喉结以为兴奋而颤动不已。 鸟头人抓起永昌飞走了,撞翻了眼前的一切,三根黄色的羽毛在悬浮在空中,懒洋洋地飘来飘去。 留下一脸惊愕的人们。 夜空如洗。 大地无声,天空寂静。 暴雨过后展露出一片狭窄的天空,漫天星斗无比明亮,在天幕上闪烁,如蓝色的水晶。 四周岩壁高耸,圈成一个深谷,往上看,天空就像一个透亮闪烁的玻璃盖。 到底,这是在哪里? 永昌一动不动地躺了两天三夜,撕心裂肺的痛楚已经慢慢习惯,大难不死,他感觉还有一点侥幸 可惜到底是什么造成了他现在这样的杯具,他没有半点头绪,莫名其妙。 永昌朝天伸出了中指,却又如此吃力。 这两天里身体慢慢恢复了一点感觉,永昌尝试着转动脖子,虽然痛的要命,到底还是可以艰难地打量四周。 这是一个陡峭的山谷,岩壁直上直下,如刀削斧砍。岩缝间树的黑影像大地伸展的手臂,似是想要接住什么。 谷底巨木森森,树间失巢的鸟还在烦躁不休,偶尔叫几声叫到人寒毛直立,毛骨悚然。 他躺的地方倒还算宽敞,周围都是柔软的草地,深可齐腰,要不是他周围被碾平了一片,他什么也不会看到。 要了解谷底的状况,大概要等到能站起来了。 要站起来,很难!永昌无奈苦笑。 胃空了,饿了两天,已经感觉到饥饿产生的那种灼烧的感觉了。饥火中烧,就像是不吃不喝不眠不休玩了几宿通宵游戏那样的感觉,比起那样还要更难受些。 水,刚才下雨的时候喝了不少,现在头发都还泡在泥浆里,渴死倒不用担心。 要是再不吃东西,虚弱的身体就要受不了了。 没有能量补充,他的器官会衰竭,也会因为体温过低而休克,直至死亡。 他全身裹在袋子里,这是一个大号的黑色袋子,尺寸超出了他以前用过的同类型的袋子,就是装上两个人也够。果然是杀人灭口,毁尸灭迹的必备佳品啊! 手臂稍稍挪动,就是爬,就是嚼草根,也要活下去。 永昌做着打算,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在梦里,他又梦到了金绣小姐,心痛得泪流满面。 天边只露出一丝微光,叽叽喳喳的鸟叫就让刚入睡眠的永昌醒来。这些有今天不知明日的小东西又欢声鸣叫了,只为了早起能多找到些食物,仿佛一场大雨不过是一阵清风,一缕尘烟。 人如果能像鸟这么活着,那也是一种境界啊。 永昌自嘲的笑笑,心情也变得开朗起来。随意地打了个翻身,被硬物硌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痛苦中,他开心地笑了。 恢复的不错,虽然痛,至少也能打半个翻身,很好,很强!身体的恢复速度简直超乎想象,伤筋动骨一百天,那么严重的撞击,搁一般人早就挂了,我还是好好的。 或许,再躺一躺也就好了。 没有医生,没有特效药,也死不了。 时间,可不就是最好的良医嘛。 稍微动了动僵直的手指,挪移到了拉链的位置。 既然,生活的主题就剩下生存这两个字,那就为艰巨而伟大的野外求生任务奋斗吧。 永昌伸展伸展四肢,感觉恢复了一点对身体的控制,基本可以爬行了,不过也称得上是龟速。 顾及不了依然疼痛的身体,当务之急是要找到吃的,喝的。 要是万分幸运地死里逃生再在这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荒郊野外渴死饿死,那就太杯具了。 永昌模糊地记得是那鸟人把他带到天上的,然后在漆黑的地方把自己扔下了。 不过他差不多也是死过一回了,不可能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他只能试着接受。 如果遭遇了命运*,既然无法反抗,那就只能尝试着,享受。 不明白的是,自己怎么会被“抛尸”荒野呢? 现在他已经可以确认,自己被人象垃圾一样给丢弃了 可这方式也忒诡异了些,一般人不是就扔路边、垃圾场、河底,要不就是荒山野岭嘛? 何必这么费事,弄到这样迥异寻常的地方,简直就是舍近求远嘛,焚尸灭迹应该比这省事。大卸八块,扔到路边,没准还能让人以为幸运地捡了副蹄髈、肘子呢。 至于自己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妖孽般地半血“复活“,暂时也只能归结为奇迹了。难道还能真相信自己是不死之身不成,就是落枕,也不是那么快能恢复的。 管不了这么多,命中遭劫,那就是命该如此,先活下去,再想办法回家。至于报仇什么的,目前来说太遥远。饭总要一口一口吃,路总要一步一步走。 想到吃饭,永昌干涩的口腔里稍微感觉到湿润。环顾四周,壁立千尺,飞鸟难渡,看得出来是一个环形的火山口。 看岩壁上茂盛的老树粗藤,还有四周高大的树木,以及茂密的草地,大概不会是一个活火山,至少空气中看不到烟雾,也闻不到硫磺味。 还好还好,至少不会葬身岩浆火海,化成飞灰了。 凭借几天来空气中传来的熟悉的淡淡腥味,还有天空盘旋的海鸟,大概,这是大海中某个无名的火山岛。 嗨,费力把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扔到这里,真是太瞧得起我了。每时每刻,这世界上的人就在不停地出现,消失,少了一个两个的,只如大漠中吹起一粒沙。 用得着嘛?! 拖着慢慢熟悉的身体,永昌终于可以在被丢弃后的第五个清晨开始对这个被遗弃之地的首次探索,右手握住常年带着的匕首,一头污泥,一身破烂,一脸的哀伤和落寞。 他开始躺的地方,靠近谷底周边的巨树林,虽然这么多天他受伤后散发的血腥味也没有招致野兽的袭击,甚至苍蝇都不屑光顾,大概这个无路可通的绝地也没有什么野兽会择人而噬。 或许即使曾经有,在这个缺乏食物来源的地方,稍微大型的肉食动物也会被生存法则的无上神力消灭得干干净净。 不过小心为上,还是要带上贴身武器防身,万一,不能有任何万一。以这样一具虚弱的肉身,抵挡不住哪怕是一只松鼠的攻击。 稍有懈怠,马上玩完! 日过中空,永昌一路爬行的距离也没有超出二百米。 不过他也已经差不多到了谷地的中间,毕竟这不过只是一个狭窄封闭的深谷,南北东西相距不超过一公里,周围山壁的高度看上去也差不多这么高。 季风看看周边的地形,感觉自己掉落在了一个巨大的锅底。 釜底游鱼,形容现在的自己着实贴切不过。 果然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在这个遵从丛林法则的社会,弱者无法拒绝弱肉强食的残酷现实,一朝沦落,就被无情的命运摆布。 永昌内心无言咆哮,诅咒着势利的命运之神。 第214章:山间偶遇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谷地中央,火山湖。 一泓碧水宛如翡翠,无风也无浪,镜面一样照映苍穹、岩壁、绿树、青草,仿佛亘古从未起过波澜,只有无尽岁月的沧桑和寂寞,美如天堂。 几天来的暴风雨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大自然果然包容万物,哪怕是一头恐龙陨落在这个小小山谷里,无穷岁月之后也只余一堆枯骨,一缕尘烟,最后什么也不会留下。 永昌爬行到湖边,精疲力竭,大半天的运动早已经消耗了全部的体能,干渴让他感觉嗓子要冒烟,饥饿的灼烧又开始在胃里折磨他。 一路上过来他也不是没有吃草籽和草根,对于酷爱肉食的他来说实在应付不了身体的消耗。难道我要依靠吃草存活吗? 狼行天下吃肉,狗行天下吃屎,难道我永昌,好歹也曾行走四方,遍历过无数风浪的人物,最终要沦落为食草动物嘛? 永昌找到一个破了一半的碗,趴在水边舀了半瓶水,轻轻喝一小口,还好也没有恶心反胃。看来身体状况不太坏,水也没有什么不对。 不过在这样的境况下,就是水有什么不妥,也顾忌不了那么多了,饮鸩止渴不就是为了渴嘛。说起来水质还不错,清凉甘冽。 接下来他痛快的喝了一大口。 半碗水下肚,居然还打了一个饱嗝,永昌简直想苦笑,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 活着就是幸福吧。 火山湖不过数十亩大小,深不见底,这样大的水体,应该能养育野生的鱼类。食欲驱使着永昌无法休息太久,总要想办法丰衣足食,解决温饱问题。 将血迹未消的左手伸进水面轻轻拨动,右手紧握着匕首,以身为饵。 或许水中有猛兽会循着血腥味而来,那就全力一搏,拼个你死我活,反正今天,要吃肉,用新鲜的血肉补充破损的肉身,恢复身体的机能。 要不,这百十来斤就扔这了。或许,在这个渺无人迹的谷底,水里会有没有见识过人心险恶的好奇宝宝来一探究竟。 不管结局如何,那就等着吧。 左手浸泡在冰冷的湖水里,伤痛和刺骨的寒冷使手臂控制不住地颤抖,平静的湖面泛起涟漪,水面也开始四处冒出细微的波纹,果然人生不寂寞,至少还有小鱼小虾什么的,让他可以绝处逢生。 至于有没有大家伙,且再等等看。 十几条银白色的小鱼围绕在手边,不停吸吮着皮肤上粘附的污秽,痒痒的,很舒服。 手稍稍抖动,小鱼就会惊慌失措的四散而逃,然后看看没有什么危险就又围拢过来,在手上啄一口又飞快地窜到一边,惊起片片水花。 不一会,围拢过来的鱼就能有几十条,都不到巴掌大。 弱小的生命无法察觉强者的杀机,也无法识破微不足道的诱惑隐藏着圈套。 永昌褪去上身血迹斑斑的衬衣,纽扣逐一扣上,放进水里用手撑成一个兜笼,不声不响地等待猎物上钩。 惊散的鱼群无法抵抗食物的诱惑,更多的白色小鱼围拢在陷阱的周围,总会有好奇的家伙钻进陷阱的中央,不要多,有三条就足以解决今天的晚餐。 永昌数着数,感觉差不多了,将双手用力扬起,衬衣撒着水花抛在了身后。留下一群傻瓜茫然无绪,然后惊慌失措四散而逃,潜藏踪迹。 湖面恢复了平静,仿佛,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全身都湿透,七八条失水的小鱼在永昌身上和身边挣扎跳跃,可是从岸上回归水里会比从这个绝地回到人世更容易吗?何况岸边还趴着一尊肉食猛兽虎视眈眈,早已注定了它们成为人类食物的命运。 永昌将猎物一条条放进布袋里,不对称的杀戮没有任何心理上的负担,八条鱼,让他只有收获后的满足。 这样的满足超过了第一次吃肉。大概,和女人的第一次,可以比拟。 将八条鱼统统剖开,内脏丢弃在水中,再也没了力气移动,浓重的血腥味也没有引出设想中的水中猛兽,大概这片水面就只有这么一种单一的鱼类吧。 平原容不下猛虎,浅水养不了蛟龙。食物虽然单调了一点,不过无灾无难。 永昌窃笑,因为收获远远超过了预期,他又苦笑,因为手边没有任何烹饪的工具和材料,他也没有力气去动手制备,无奈,只能生吃了。 一片片鱼肉切下来,没有骨头也没有刺,生来就是做食物的料。 看看世间那些没有骨头也没有刺的软弱之辈,哪个会不沦落为强者的猎物?要不,就只能躲在人迹罕至的边缘,苟且偷生。 就像这些鱼!美味啊! 即使这生鱼片没有加作料,血肉的味道天然鲜美,柔嫩多-汁,淡淡的腥味,刺激着肠胃的蠕动,仿佛这血肉,迅速补充了他流失的血液,修补了破损的**。恢复能量的感觉,就是机体功能逐渐复苏,觉醒。 饱餐之后,永昌慢慢感觉到了丝丝力量,心中无比满足。 他很想大吼一声,打破这片山谷的寂静,可是他全身的机能并没有太多恢复,稍稍用力就会发痛,所以想要仰天长啸作虎吼山林状的冲动只好作罢。 一只受伤的羚羊,还是不要摆出猛虎的气势,那是徒惹耻笑。 他苦笑,痛得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 大半天爬过的距离,虚弱的身体不堪重负。 休息半晌,等恢复了部分力量之后,永昌勉力可以直立走回,半个小时,天还没有黑,就回到了出发的位置。 他不愿费力去生火,也不想今后的计划,永昌光着上身,倒头就睡。 这一天太累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睡觉是最好的治疗,如果是治不好的伤,那只不过还是继续睡,长睡不起,没什么大不了。 一顿饱餐,一夜好眠,永昌头一次感觉这样神清气爽。 还有昨天剩下的三条鱼,为了防备可能的窃贼盗取到手的食物,他还是用衣服包裹着。 听着林间欢快的鸟鸣,吃着美味的生鱼片,环顾四周,永昌对新一天的探索充满了期待,或许,今天还可以多抓几条鱼。 深涧,幽谷,水潭,银鱼,场景如此熟悉, 昌神情有些恍惚。 在这岩壁森森,出路渺无,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好地方,真的可以忍受无聊的山居岁月吗? 永昌痛心疾首,直拍脑袋。 一声若有若无的*,自不远处传来。 有人?! 永昌刹那间警醒起来,站在当场,寒毛倒立。然而四周除了鸟鸣,哪还有别的声音。 “谁?!” 他壮着胆子喝问。 “嘤-” 这一次,回应他的,分明是一个女子带着丝丝痛楚的娇呼声。 趟过齐腰深的青草,行出不过十步,只见草丛中一个黑色袋子微微扭动,看凸现的形状,似乎是人的身体。之前听到的声音,便是从袋子里发出。 永昌拨开袋口,渐次露出一瀑青丝,一张苍白的俏脸,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小女孩额头有道伤痕,显是刚刚结的痂,脸上血迹未消,目光中尚带着惊恐和呆滞。 金绣小姐! “喂,金绣姐姐?” “能说话嘛?” 金绣一动不动,也不吭声,只定定地看着他,不时发出一声痛苦的*。看这情形,如果不是受伤了,饿晕了,就是吓傻了。 没奈何,永昌只能先将金绣从袋子里慢慢挪出来,又转身取了半瓶水,一条鱼。 喝了点水,永昌又碎碎喂了一条鱼,金绣方才有了一点生气。神色没有了之前那么恐惧,眼睛也注视起永昌,随着他的动作而转动。看来刚刚实在是饿得狠了,连说话也全无力气。 细细打量,金绣穿着一身鹅黄色绸裙,虽然沾满了血迹,却难掩丽色,显露出一种古典的美艳。金绣身子尚未长开,微微鼓起的胸脯略具规模,体态却也婀娜,倒是个小美人胚子。 饮水进食之后,苍白的脸庞稍微见了一丝血色,眉眼间若嗔若喜,半慌半怯。许是久困袋中,还没有回复生气。 “能说话嘛?” 金绣微微摇了摇头,双眸中淌出两行泪水,断线的珍珠也似。 “同是天涯沦落人啊。” 这时节,永昌方才想起了当时朦朦胧胧那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又多一个麻烦。” 大概说的,就是眼前这位吧。 “唉!是个小麻烦啊。” 陷身荒野绝谷,如今身边又多了一张口,往后生计更是为难。不过沦落在此,有这么一个俏丽的小姑娘相伴,至少也不至于太过寂寞。 这丫头现在比植物人好不了多少,多半是受了内伤,还没有恢复过来。之前几日没有听到动静许是还在昏迷,听闻季风的叹息,方才悠悠醒转。 小女孩伤在腿上,脚踝有点骨折。不过小孩子身体恢复能力强,看这情况,矫正之后,应该没有大碍。 昨日捕来的鱼全进来肚子,眼下首要解决的,还是食物问题。 收拾下有悲有喜的复杂心情,收起睡袋,扛上背包,沿着昨天趟开的道路,永昌踏着清晨谷口漏下的第一缕阳光,向湖边出发。 水边早已没有了昨天留下的血迹。饥饿的生命不惮以同类的血肉满足自身的需求,即使人类也不例外。 或许同样的陷阱,现在也无法让那些呆傻的鱼类接受教训吧。 这一次,可不是一个衣服做成的陷阱,而是季风数日存身的睡袋,里面有他身体受损失落的血肉。那么,就快来享受我的供奉吧。 然后,就轮到你们来滋润我的脏腑。以血肉换血肉,不多不少,天公地道! 好东西啊。等身体恢复了,很有必要好好研究一下,或许能找出一些有用的线索。 不出所料,永昌的血肉已经是这里鱼类熟悉的美食,仿佛需要排队就餐,人潮汹涌的麻辣烫小店一样,它们简直把这件衣服做成的袋子当成了便利餐厅。 感受到袋里鱼群的扑腾争抢,永昌慢慢收紧袋口,搞定! 这一次捕捞到的鱼多到几乎让永昌要放弃,因为一袋子的鱼和水所要承载的重量已经不是他现在的那点体力所能承受。 无数小鱼在袋子里乱游乱撞,想要冲破生命的牢笼,力量却是如此微不足道。 第216章:羽化成仙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静下心,稍微松开袋口,一点点让袋子里的水流出,持续了半个钟头,差不多鱼多水少,他才把袋子一点点拖上湖岸。 袋子放在地上,任由水从松松的袋口流出,袋里垂死的呆鱼只剩下了上跳下窜的份,最终逃不脱开膛破肚,成为他人腹中食的命运。 弱者的命运,大抵如此! 出发时在林边采集的树枝派上了用场,一条条的小鱼被剖心挖腹,内脏丢进以前装食物的塑料袋,备做下次捕捞的诱饵。 鱼身每四条用树枝穿成一串,等烤熟了,正好一餐吃一串。 做完二十个鱼串,一个上午的工作也就告一段落,将近三十斤白鱼,足够吃上一个星期的大餐了。 无趣的是,现在没有油,没有盐,没有调料,只能纯烧烤。 唉,知足吧,好歹无风也无雨。 挖个浅坑,将内脏埋在岸边,用衣服裹起鱼串,将近三十斤的食物扛在肩上,内心无比满足。 想在炎热潮湿的季节保存一周的食物,要不晒成鱼干,要不烤成鱼片。后者以后还能直接吃,比较节省时间,所以现在多费点事也是值得的。 看到永昌拖了一个袋子回来,等了半天的金绣眼里露出一丝欣喜。 “饿了吧?瞧,我们的粮食有着落了。你再忍忍,我给你烤鱼去。” 永昌不敢在树林子底下弄烧烤,也不敢在草地上生火,一个不慎引起大火,那烤干的就不仅仅是鱼了。 找个树荫边草木稀少的地方,用树枝扫拢了一圈树叶,确保烧烤的范围足够,不至引起大火。 柴火是现成的,几天前掉落的树叶断枝都已将近干枯,林中更有无数个年月积累下来枯枝,层层叠叠,让人无法踏足进入。 在林下扒拉了一堆枯树枝,一根根架在树叶上,搭成一个人高的柴火堆。如果是晚上,现在就可以开始篝火晚会了,不过白天日当正午,烧上火堆就不是享受浪漫而是忍受煎熬。 为了吃,没有什么不能忍受,吃饭比天大,如果没东西吃,那就是,天塌了! 兜里的火柴还有一半,省着点用还可以凑合几个月,火种保存得好的话用个一两年也不是不可能。 在枯叶下面点上,一缕轻烟缓缓升起,永昌已经迫不及待要品尝烤鱼的鲜香美味了。生鱼片再可口再营养,烤鱼才是王道。 篝火熊熊燃烧,一道淡淡的青烟直上蓝天,差不多半个小时,一堆柴火就变成了灰烬和木炭,通红通红的,暖到人心里去。 炭火堆边四角插上丫字形的树枝,在四边搭上树枝固定就成了一个简易的烤架。 永昌把鱼串全部架到炭火堆上,不停地翻转着烤串,望着滋滋流油的烤鱼,他虽然全身热汗,口水却忍不住直流。 不等最中间先熟的烤串冷却,永昌迫不及待地咬上一口,“咝“烫,酥松香软,果然好味道,称得上美味大餐。 现在更是饿了几天,一条烤鱼足以让他内牛满面,掩面痛哭。 为了鱼,也为了,自己。 一个烤串下肚,浑身懒洋洋的舒服到直想*。这个时候已经烤熟的鱼串都已放到一边冷却,架子上还有近半没熟的鱼串,就着余热就能烤熟了。 永昌拿出一串温热的鱼串回到原地,金绣远远的闻到烤鱼香味,早已望穿秋水。 可口的烤鱼下肚,神色总算恢复了些正常,没有了惊恐、痛苦和呆滞,带着邻家小妹妹般清澈的笑容。看她有了生气,永昌也很高兴。 吃饱、穿暖、有人陪,幸福就是如此简单。 他拿起衣服跑到湖边将里面的血污洗干净,一条条烤鱼装了进去,以后几天,他可以枕着烤鱼睡觉了。 白天才过了一半,还是得找点事做,虽然几天下来也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可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总要预防未知的危险,何况他不想以后一直靠着烤鱼活下去。 谁知道水里的鱼够不够吃呢?冷水鱼生长的速度可是很慢的。做一个可开发资源状况调查,虽非急迫,却是必须。 接下来的一个下午永昌绕着火山湖走了一圈,他没有发现其他人类的痕迹,也没有发现危险的动物,没有蚊子、苍蝇、蟑螂、老鼠,甚至青蛙和蛇也没有。 这真是一个干净的地方,一个安全的净土,除了天上的鸟,水里的鱼和独自前行的人类,这是一个寂寞的天堂。 可是一个蟑螂和老鼠都无法存活的地方,难道就不是吞噬生命的地狱? 或许因为这么密闭的环境,造成了食物链断裂,或许,山谷高度导致内外环境差异巨大,周围的生物无法生存,又或许,这里会在某个时候出现特殊的状况会导致动物的尽数灭绝。 想到最后一个可能,永昌感到了一丝恐惧。 未知的危险才是真正的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什么样的危险那样提心吊胆的生活,那日子过得还不如死刑待决的囚犯呢。 死囚至少还能知道自己确切的截止日期,临行还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只要意志够坚强,美酒美食地享受一番,岂不快哉! 虽然头顶若隐若现地悬着一把利剑,永昌这厮却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有今天不管明天的家伙。担忧和恐惧也就在脑中转了一圈,又是云淡风轻,继续得过且过。 走回露营地,在火堆上加上树叶枯枝,很快余烬复燃,熊熊篝火又照亮了寂寞的山谷。 和金绣一起进了晚餐,就近躺进衣服里,数着天上的星星,无风无雨,无喜无悲,天高云淡。 人生真是寂寞如雪! 日子一天天过去,金绣已经能够站起来走动。 当日大概是摔伤了,兼之饿了五六天,身体过于虚弱。虽然恢复了行动能力,这些时日却从未开口说话。 整日里跟着永昌,捕鱼、生火、烤鱼,象一个乖巧的小尾巴。 金绣小姐失忆后变成了个哑巴?要是那样,岂不是可惜了?! 这些日子,烤鱼为食的生活已经耗尽了永昌对食物的热情,偶尔在草丛中找到小丛蘑菇,或者抓到掉落树下的飞鸟,那才是令人激动的时刻。 没有食盐,没有调料,也许,变成“白毛女”、“白毛”男的日子即将到来了吧。 夏去秋来,草木荣枯。 几个月下来永昌虽然身体恢复利索,状态全满,甚至感觉比以前的小身板还要结实,可他也失去了探索谷底的热情。 就这么一个几乎可以一目了然的小山谷,已经没有多少隐藏的秘密了。 树林被他列为禁地,经年积累的枯枝,踏进去就是一步一个陷阱。他不想折在这里被串在树枝上,看着自己血流干,慢慢等死变成肉干。 那样对自己太残忍,不好玩,不是他期待的人生结局。 如果能够选择,他宁愿醉死梦乡。 偶尔,树林边生长的酒瓶树是他觅食的目标,据说这是猴面包树的近亲,树干内有大量的水分,内存大量淀粉,挖出来磨粉也可以做面包。 不过就他那把小匕首,实在不是趁手的工具。连个锅子也没有,粥做不了,更别说面包了。 割去周边的枯草,使得他们的宿营地开阔了许多,直通湖边。只要不下雨,那堆火种就一直保持着阴燃状态,也许雨季即将过去,下雨的时候不多,日渐稀少。 火山湖中大概也没有什么危险,在里边经常游泳,除了好像永远不知道害怕的小鱼,别的还真没有发现。 这令他沮丧,这样的生活,太单调了。 闲下来的时候,他就给金绣讲些笑话或者自己编故事,引得小丫头“咯咯”直笑。 然后,他就会变得呆呆傻傻。思念如刀,切割到他的灵魂深处。 有时候,永昌漂浮在湖水里,裸泳是肆无忌惮,反正连来偷窥的母蚊子都没有一只,就是金绣也躲得远远的。 他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失忆的人,不会失去羞耻感。 前些时照顾她吃喝拉撒,换衣洗身早看光了。 他只当是自己的小姐姐,倒也没有什么邪念,现吃不行,那是不道德滴。 他的身体现在就象一座火山,可能吸收了太多的血肉,能量充足,激情澎湃,却找不到宣泄的出口。 所以吃饱喝足之余,不是绕湖奔跑,就是下水畅游。 只有清凉的湖水,可以抚平心灵的痛楚,涤荡可以令他走火入魔的火气。 仰望天空,这是永昌现在做得最多的动作,地方狭小,可不就坐井观天嘛。 躺在湖中央,他看着,纯净的天空,陡峭的山谷,群鸟在上空盘旋,一道黑烟冲霄而上,壮观啊,悲怆而凄美。 慢来,这莫不是,着火了...... 天干物燥,阴燃的火堆大概有炭块爆裂,溅出的火星点着了草丛或者枯。 现在就是利剑落下,末日到来的日子吧? 大火炉,自己一直生活在一个大火炉中间,还以为生活在美丽而寂寞的天堂,没想到,最后的结局,竟然是在这个火山湖中,被煮成一锅人肉鱼汤。 温水煮青蛙的滋味,绝不会令人愉快。 永昌此刻,没有恐惧,没有悲伤。结局如果早已注定,何必再和命运抗争,就让烈火熊熊烧起吧,我就在这烈火中,化成烟尘,化做轻风。 然后我,还是我,一阵风,来自虚空,归于乌有。 大火肆虐着,自宿营地向四周蔓延,热浪蒸腾。湖面刮过一阵风,吹向树林,助长了烈火的气焰,火龙扫过草地直向湖边扫来,撩起的火舌将树木点化成一个个巨大的火把,“噼啪“炸响。 烈焰滔滔,仿佛有毁天灭地之势。 曾经,他非常喜欢火。 点火,观火,这是雄性动物的本能,是刀耕火种时代就遗传下来的生命基因。 火代表着收获,代表着食物,代表财富和权力。 秋去冬来时候,点燃田埂上干枯的草丛,看烈焰卷过枯草,火光驱散寒流,无尽暖意,流淌在心间,那是一年中最开心的时刻,可比大年夜放烟花。 不过现在,火是死神的召唤,灿烂,辉煌,让人迷失,沉沦,直至毁灭。 永昌游回岸边,穿上衣服,迎着烈焰,当风而立。 衣襟在风中猎猎作响,飘飘然如羽化成仙。 反正在这个绝地,无处可逃,被烤熟只是或早或晚。不如来个痛快,带着尊严浴火飞升。 如此壮观的场面,可算绚烂。 第217章:火龙滋水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过来吧,命运,你也就是一个慢吞吞的娘门儿” 永昌竖起了中指,掏出愤怒的分身,朝着火龙滋水,向一直玩弄自己人生的命运嘲笑。反击毫无力量,也没人理会,回应他的只有愈演愈烈的滔天热浪。 烈焰舔舐着周边的树林草丛,热气蒸腾,卷起阵阵狂风,在永昌的身边“呜呜“咆哮。 金绣慌慌张张的从远处跑过来,急切地拉扯他的胳膊。 “别害怕,陪着你呢。”永昌握住了她的小手。 “风!” 小手急指向身后,天可怜见,这丫头终于开口了。 风?哪里来的风? 在这个密闭的山谷,不是大风大雨的日子,从未有风吹来。或许,有一个向外的通道,带来新鲜的空气,和一线生机? 就在身后! “快跑!” 永昌在生死一瞬间反应过来,背上背包,拉起金绣,沿着湖边,向着风起的方向飞快奔跑。在快要离开湖边的时候拿出夹在衣服中的毛巾浸泡,将两人全身打湿,再将毛巾系在脖子上,一路狂奔。 对着宿营地的湖岸这边,是一道缓坡,这边树木要稀疏一些,不过还是枯枝满地。 顾不上树枝可能会扎破鞋底,划开衣裤,两人牵手在树枝间跳跃前行。 越到近前,风越强劲,“呼呼“狂啸,两三百米的距离,只用了二十分钟就穿越了这片平时探索的禁地。 前方,是一个黑洞洞的石穴,这是风的巢穴。 跑到洞口,永昌感觉身体几乎要被狂风卷起,情急之下,他停止了奔跑,拉着金绣匍匐在地上一点点向前挪动。 这是一个狭窄的山洞,稍高过人身,宽不及两米,洞口明显留下烟熏火燎的痕迹,不过时日看来不短,呈现古旧的灰黑色。 借着身后的火光,能够看到人工穿凿痕迹的洞壁,再向深处,已是深不可测,不知通往何处。 也许这个地方,是以前落难者挖掘的逃生通道吧。 也许这里曾经幸存活下来的前辈是一个,或许是几个矿工吧,专业啊。 几个月来永昌也没有发现什么人类活动的痕迹,看来万能的时间和自然之手早已经把久远的历史遗迹掩盖抹除,消失在岁月的尘埃下。 或许以后,自己也会毫无意外地消失在这里吧。背包,睡袋,尸骨,被泥土掩埋,被风雨侵蚀。最后,尘归尘,土归土,了无声息,不留痕迹。 一路爬行,永昌再没有什么发现,到了山洞深处,光线已经非常暗淡,地面无法看清,只能用手摸索前进。 地面平坦,先前一小段是石板路,也比较平滑,到了中间,就是柔软的泥土,有点湿,在这地底,潮气比较重,好在不用担心缺氧。 身处洞中,才感觉到风的恐怖。 如果此刻犯傻站立起来,瞬间就会被大风卷起,在洞壁上撞上个百八十回,然后血肉模糊的被送入烈火熊熊燃烧的焚尸炉中化为灰烬。 永昌可不愿意在逃过一劫后前功尽弃。 在行进过程中摸到几块石头塞进背包里,将背包上的几个活扣锁住拉紧,再反手拉出两件衬衣,拿出几条烤鱼,背包里总要存放点食物的好习惯一直保持的不错。 一起吃了烤鱼,感觉舒服多了。 趴在稍稍避风的低洼处,永昌给金绣和自己用湿衣服裹住头,静待风停火歇。 头顶的风声呼啸了一个晚上,习惯了这种恐怖怪声的永昌并没有难受多久就已经习惯,临近半夜便已抱着乖巧的金绣酣然入睡,只是比平常晚睡了几个钟头,以至于白天一切都已恢复了平静,他还在埋头大睡。 洞内温度渐渐降下来,茫然苏醒,他还一时有点搞不清状况,迷迷糊糊记得好像还要逃生,怎么现在这么平静来? 他毫不知情,在一个巨大火炉的通风口上安然睡了一个晚上是多么幸运,或许在比较靠近洞口的地方放上几个红薯烙饼,现在他就可以开始享用早餐了,或者是午餐。 洞中不知时日,谁知道过去了多久? “醒了嘛?” “嗯!”黑暗中,怀里金绣轻声回应。 “你能说话啦?” “回官人......这些天,奴婢都是跟自个说话来着。” “能说话就好啊。什么官人不官人,奴婢不奴婢的。”金绣说话文绉绉的,莫非真有点傻了? “大哥!”金绣说话脆生生的,象黄鹂啼唱,煞是好听。 “金绣小姐,你还记得我吗?” “小妹是大宋山东清河县黄金庄人氏,娘家姓潘,小名唤作金莲。自小便被拐卖到阳谷县做了大户人家的丫鬟......” “啥?潘-金-莲?!”永昌一时间转不过弯来,被这个名字震得一口气呛住,咳嗽个不住,就是后头的话也没听进去。 “大哥也知道小妹名字嘛?前头一个从河南府过来叫做什么飞狐公子的大官人问到我名字,居然起了不良之心,想要强抢了去。奴家......小妹只合一头撞死在树上,此后醒来,便已到了这里。要不是大哥看顾,金莲一命休矣。呜....” 黑暗中,永昌怀里搂着小金莲,回想金绣的容貌,天生丽质,芙蓉初发。 唉,这权贵豪门子弟,行事确是有些张扬,肆无忌惮啊。或许,自己当日遇上的纨绔,便也是那只手遮天,横行天下的飞狐公子。 安抚好金绣,待她含泪睡去,永昌决定还是继续摸索朝外走,看看那边有没有出路。釜底游鱼的优游生活和通向外面自由世界的机会相比,那是微不足道。 为了自由,生命都可以放弃,何况是这样无滋无味的囚笼生活? 这个地方,可以是一个人的地狱,也可以是两个人的天堂,就是这个天堂寂寞了一点,单调了一点,贫瘠了一点。 风景还是不错的说。 举步向前,并不需要走多久,就有光亮在远方。希望越大,可能失望就会更大。永昌并不是一个盲目的乐观主义者,所以短短的几十米他走得小心翼翼。 握刀在手,预防可能的危机。 或许,外面是另一个绝地,或许,那边是真正地天堂,或许,那里只是一条回家的路而已。 他可以肯定外面绝对不会是人口稠密的闹市,否则这个山谷一定会早就被开发成了冒险的乐园,他可还没见过比这更好的地方。 就像用足了力气想要打中敌人,结果对面只是一团空气,走到山洞的尽头,就是这样的感觉,真的没有什么危险,先前的警醒用在了空处。 这是一座高山的迎风面,面向浩瀚的大海,脚下是一座热带海岛,沙滩如带,不知伸向何方。这一侧的树林,看来种类还比较丰富,椰林,棕榈这些常见的热带植物,让他明白自己已经远离家乡。 海边景色宜人,只是渺无人迹,不免让人感觉失望。 永昌所站立的位置,视野受限于地形,一道地缝削过崖壁,造成了山体的崩塌,洞口就在这个塌缝上,悬崖高立千尺,无路可下。 不知道当时那些挖洞的前辈有没有打通通道逃出生天,或者只是因为山体崩塌才在自然之力的帮助下显露出这方洞口。 或许以前的人发现了这道地缝在岩壁形成的通道,于是顺势扩大到达了这里。 火山、地震这些门道自己没有过专门研究,只能稍稍揣测。反正前人的遗迹,他也没有能力去考证,想那些有的没的有嘛用?自己还是进退两难,自身不保呢。 洞内还在穿流着微微的风,永昌估计将近一天一夜下来,山谷的大火应该已经基本熄灭,至少有也不会很大。 伸展双手,可以触到山洞的两侧,习惯了黑暗,缓缓迈出脚步,行向归途。 那个居住了小半年的地方,估计已是满地狼藉。 刚刚通道的出口那边还是风和日丽,回到山谷这边,永昌只想到一个词:地狱。 这里就像是一个独立的天地,被神秘的力量封印在这个山谷里,外面的天气是晴朗的,是阳光的,但是山谷里,现在是阴沉沉的一片,天空还在淅淅沥沥下着雨,估计是谷底蒸腾的热气,触发了雨云。 所有可以看到的东西,都黑糊糊的,就是那个好像永远也不会干涸的火山湖,也是黑的。 大树失去了衣襟,变成了一个个赤身**的鬼怪雕像,面目狰狞,偶尔冒出的乌烟象是魔鬼的呼吸。空气中弥漫着令人窒息的雾气,是草木燃烧后的炭气和烟毒。 从天堂到地狱,只需要一个晚上。凭着模糊的印象,回到栖身的地方。 不出意外,那件诡异的衣服还在那个地方,一点也没有要破损的样子。这是一个比永昌自身更加诡异的存在,不知道什么样的状况才是它的极限。 将近小半袋的食物也还在,好端端的躺在被卷成一捆的袋中,它们好像也当满世界的大火是个玩笑,一个屁。 永昌感觉到了嘲笑,被一个垃圾袋和一堆食物鄙视了。只有他惊慌失措,亡命奔逃。低头看看破损的衣服和自己与四周融为一体的烟火色,他感到脸红。 或许当时,躺在袋子里? 不敢想象,我又不是该死的烤鱼干。 灰头土脸的永昌毫无形象地坐在污泥中,就着雨水享用他的烤鱼大餐。 或许现在去找找,能找到没有完全烧焦的烤鸟吧,这个想法也就一闪念而已,谁耐烦到炭堆里找鸟形的炭块,还不如到湖里捡死鱼来的实在。 不过雨天下到那个污水横流的黑泥汤里去摸鱼,他实在不愿意,现在又不是没有吃的。 吃饱喝足,打着一路饱嗝。 走进山洞,石板的地面还有余温,以后这就是新的宿营地。夜幕已经降下,金绣还在沉睡着,永昌便也侧身躺下。 回归简单原始的生活,睡觉就是主题,要不还能干吗? 创造一个民族的伟大事业绝对不是一个两个人可以完成的。上帝那是一个非人类的存在,可以近亲繁殖。 活着就是睡着,死了还要继续,或许一梦惊起,百年已过。 反正世界都已经毁灭了,洗洗要睡,不洗,还是要睡。 一场大梦,危机恐慌烟消云散。洞外居然还有鸟叫,奇怪也,或许先前见机侥幸逃生的鸟又习惯性地回来觅食了,甚至,能飞的可能一只也没有死掉呢。 在这个地方,鸟们才是大能,以永昌的逃生本事,和它们完全不在一个级数上。 人家展翅一飞就可以逢凶化吉,慢吞吞的人类呢,那就只能看造化,早就说过鸟活得比人自在。 鸟人,这个词再一次闪过脑海,纠结啊。可恨的鸟人,把自己带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第218章:骇人发现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有时候,人类不得不承认比不上鸟类。还好现在的技术发达,能飞的鸟人还是比较多了。 雨已停歇,业已毁灭的世界乌漆抹黑,树林光秃秃一片,草地干干净净,火山湖虽然还是很黑,不过脏污大部已经沉淀。 站在洞口的土坡上,永昌需要好好考虑接下来的生存之道,人生已经到达了谷底,也不需要愁眉苦脸了。 不管无不无聊,辛不辛苦,好死不如赖活着。 万千道理,也不过吃喝拉撒睡。 所以,不用计较,也不必悲观,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 燃料不用发愁,四处都是烤成木炭的树枝树干,收集到山洞里足可以满足数十年使用。 食物,或许会有一段时间要闹饥荒,掏掏酒瓶树,也可以弄到不少食物。 至于鱼,这次估计要损失不少,不过以山谷和火山湖的比例,按道理一下暴雨谷底就会闹洪灾,可是这种状况并没有出现过,或许是短时期没出现。 那就是说,这个小湖可能也存在着外流的通道,就像地震可以撕裂岩壁形成向外的通道,湖底也会有排泄的途径。 如果是这样,那这个小小火山湖就有点深不可测的味道了,或许鱼类的损失不会那么大,就是死亡的鱼类,最终也会变成其他同类的食物,壮大它们的种群。 那么,食物也就没有什么需要太担心的了。 现在他需要考虑的,主要就是要怎么离开这里了。面对高耸的悬崖峭壁,换了谁都只能是束手无策。 绕着树林转了一个上午,这是他第一次探索这片树林。 之前他一直好奇为什么山谷中央没有长树,而是只长在靠近岩壁的较高处一圈。 看来真正大雨季节,真的会把树木都淹死,只有耐涝的杂草,可以在谷中旺盛生长,即使有小树长到中间来,也会被凶猛的草根抢夺去所有的养分,被茎叶遮蔽所有的阳光。 长期的竞争,最终达成了树林和草地的微妙平衡,井水不犯河水。 树林就像一个末日战场,所有的希望都会在这里断绝,没有任何生命的踪迹,除了一个孤独的人类。 或许雨季到来,表皮枯死的树木,才会再度萌发新枝。 秋天,大概就一直这样子了。 以后,这里就是永昌的免费燃料堆,任由他搜刮。 出得林间,永昌长出了一口气,古树森森,死气沉沉的氛围实在太压抑了。 湖边,一道瘦弱的身影正在忙碌,收拾着岸边的浮鱼。果然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小小年纪做起事来也不慌不忙,颇有一些气度。 湖面,谷口,高空,不停有海鸟飞旋,不时叼起一条死鱼。 这是它们的盛宴时刻,让人感到绝望境地中的一丝生气。远处的高空,更有一道矫健的巨大飞影,在云间翱翔,一闪而没。 水中,也不时有半大小鱼掀起浪花。不管是鱼还是鸟,至少是个伴。 绝谷,幽湖,游鱼,飞鸟,一袭鹅黄裙裾的少女,好像一幅泼墨山水,时间,仿佛凝固。 永昌有那么一刻失神,踩着灰屑,走向湖边。 “永昌,过来吃饭了!” “就来!” 永昌用破布基本可以净化出可以放心饮用的清水。 和小永昌并排躺在睡袋上,就着水,嚼着鱼干,惬意无比。死里求生,苦中作乐,也只有永昌这货能如此超脱,安之若素。 人心安处,便是身安乐处! 望向山洞的方向,雨水冲刷过的山坡半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显露出不同于这个山谷的颜色,就像黑色幕布上出现的一排白色,蓝色,绿色,灰色等等不同颜色的光点。 焚尽荒草,洗尽浮尘,在雨后的阳光下展露出这个神秘深谷最后的秘密. 永昌快步跑上土坡,在他面前的,是一个个与他所熟悉的裹尸袋!无数的裹尸袋! 永昌无法言喻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的预感让他感到恐惧,他害怕将要面对的发现。 三十三个裹尸袋,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山坡上,有的已经露出了大半,有的只是一角,雨水并没有完全冲刷出它们的全貌。或许,地下掩埋着更多! 只有这些,大概被人发现,整理好了浅浅掩埋,被泥土和草地遮盖。如果不是大火和雨水掀开薄薄的纱巾所掩盖的真相,它们将继续被掩埋在历史的尘埃中,直至,湮灭无踪。 走近中间露出大半的白色袋子,永昌小心地清理干净周边的泥土,将系紧的袋口打开,深深吸了一口气。 里面,果然,静静地躺着一具骷髅。 震惊,只是因为预感得到证实。 接下来的两天两夜,永昌不眠不休,疯魔般挖土,挖土,将不同颜色,不同重量的布袋清理出来,并排放在山坡上。 他两眼赤红,青筋暴起,就是小姑娘靠近,也为他的神色惊恐。不过她经历了生死,大抵能够体会到那种生死由人,命如草芥的愤怒。 有她细心照顾着,一日三餐地伺候着,永昌才没有真个疯魔,力竭虚脱而倒下。 面前的袋子里,是三十三具破碎的尸体,和不同的裹尸,物品塞在一个个袋子里。 有的肉身尚存,似乎只是睡过去,等待苏醒的时刻。 有的早已化成枯骨,甚至轻轻碰触,就变成碎屑。即使装盛他们的袋子具备神奇的功能,也无法阻止岁月的侵蚀,最终化作尘土。 永昌头一次如此恐惧与愤怒,人的生命,不是可有可无的裹尸,肉身遗蜕,也不可以如此随意弃置。 想到自己的经历,他可以肯定自己如果遇难丧命,也是同样的归宿,幸运的话最终被后来者收集,掩埋。不幸的话也不过是成为一个散落在谷中,最终沉埋地下的孤魂野鬼。 一定还有其他的袋子,深埋在未被发现的角落,暴露在眼前的,显然只是部分的事实。 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愤怒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他首先要整理死者的遗物,寻找可能的线索,还要将他们入土为安,深埋地下,不再暴尸荒野。 然后,就是活下去,直面未知的,强大的仇敌。 “啾—啾—” 正思量间,永昌突闻头上传来两声尖利唿哨。 高天之上,一道金光盘旋而下,展开双翅,怕不有一丈多宽。那只大鸟又回来了? 须臾间,大鸟落下山谷,傲立坡上。想必如此众多的尸首也令它惊诧,挡不住好奇心,是以下来一探究竟。 永昌站在坡下,也抬头看向这不速之客。 白首,黄喙,金瞳,羽毛金中带赤,色彩鲜明,端的威猛。看其形态,似乎就是前天在牢里遇到的那只。此物性猛而力强,以大型鸟兽为食。然而眼前这头大鸟,并非寻常金雕可比,高大雄壮,形态优雅,卓然有王者姿态。 面对如此大鸟,永昌也颇有压力。一侧的小金绣更是偎依在他身后,不敢观看。 如此大鸟,直如神物,怕不有百十来斤重量。雕类力大,能抓起数倍重量的猎物。等闲黄羊麋鹿,估计逃不过那精钢般的利爪。 就是狮子老虎,也要避其锋芒,要是惹翻了它,稍有不备,被拽到半空摔下,怕是要头破血流,肠穿肚烂,可不是好耍的。 那天在牢里没有完全看清楚。 永昌转身从永昌手里把来几条烤鱼,抛到二三十米开外。也不知这些许诱惑,能不能消除这厮的敌意。 好在这大雕似乎并无敌意,踱步过来几口将烤鱼叼起吞下,似乎异常满意,感觉很合口味。 一对金翅扇动几下,一跃而起,直上高空,片刻便在云端失去了踪影。 老骆驼这个狗东西,好像一直不肯放过自己,想到这点,永昌气不打一处来。 火过三天,雨后两天,山谷又呈现复苏的征兆。 火山湖面已经澄净,永昌想要干干净净,精神饱满地为三十三个逝去的生命送行。 在清凉的湖水里洗涤干净多日的烟尘,坐在岸边默默用完午餐。然后,他需要一次充足的睡眠,为接下来的计划积攒力量。 第二天,还是一个晴朗舒适的日子,永昌和金绣吃过早餐,便开始他的整理工作。 按照顺序,似乎裹尸袋的排列基本上是按照遗体的完好程度摆放,基本可以据此排出时间顺序。 按照古人的习惯,擅动死者的遗物是对亡灵的亵渎,不过现在,他肩负这么多冤死者的仇恨,对习俗的尊重只能是一种奢望。 前两天的清理过程中,在袋子中间他也发现了一些工具,半新半旧,用起来没有问题。现在整理遗物之前,先还是要挖掘出足够深,足够长,足够宽的坑道。 就让这些不同时代,不同性别,不同种族的各色人等同居一穴吧,想必不寂寞。 也许是这些死者中有三位是矿工,要不就是石匠,工具非常齐备,锤子,凿子,锄头,铁铲,尖镐,铁扒,一应俱全。他们的遗留物中居然还有一大一小两口铁锅,可能是从别的死者那里得到的遗物。 看来那个人工挖掘的洞穴是他们的杰作了,就是包裹他们的裹尸袋,也是相同的颜色,鼓鼓囊囊。 不知当时他们是同时存活了下来,还是只幸存了一两个,不过看看山洞的工作量,那可不是一人之力可以完成的。 永昌使出全身力气,用了五天的功夫,沿着山坡总算挖出了一道长近三十米,深近两米的坑道。虽然紧凑了一点,不过一个人体力有限,只能希望这里的新居民稍微体谅一下,这样也方便在下面肩并肩谈天说地不是? 可能是这里的环境锻炼了永昌的体能,或许是这个山谷中的食物提供了充足的能量,反正换做从前,他连半条这样的坑道也是挖不出来的,指望一个曾经的宅男做如此巨大的体力活,没有个十天半个月,简直无法想象。 这期间,那只大鸟也经常过来围观,似乎对永昌的举动充满了好奇。 永昌感觉到一阵凉意,虽然没有亲眼看到,但是他感觉老骆驼就在附近。 第219章:检阅尸体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样一头大鸟,端的威武,吃过了十数条烤鱼,双方竟也相处和谐起来。每每叼起一条鱼,它还会点头摆翅,口里发出“咕咕”声,表示感谢。 永昌不由疑惑,这头大鸟,如此善通人意,莫非竟是驯养的不成?与这样一头灵物为友,倒也是一件趣事。 “鸟兄,兄弟以后便叫你鸟头人,只有这样威风的称号,方配得上你这般神俊。你意下如何?” 听到永昌叫出“鸟头人”,大雕神色中竟有一丝不满意,听上去好像是在嘲讽它? 永昌试探着叫道:“鸟人!” 大鸟只是摇头。 “大鸟!” “啾—”大鸟连连点头,发出一声长啸,翅膀连连摆动,似乎喜不自胜。或许,前人也有叫它大鸟的,而且关系非同寻常,否则也不至于如此激动。 大鸟在山坡上奔跑起来,振羽高飞,不一会就盘旋飞上山顶,失去了踪影。 永昌也不以为意,反正这大鸟天天过来,就当是多了一个友邻罢。 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的任务,永昌决定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疲累如泥的身体。不能得到足够的休息和补充,接下来的脏活累活可有点扛不住。 湿邪入体,中暑着凉,都说不准,还没完工,自己就得先倒下。 永昌淘洗干净两口旧铁锅,用老办法逮了几条鱼,干蘑菇炖鲜鱼汤,就着烤鱼片,再煮点酒瓶树树干里掏出的淀粉,一顿大餐可谓从未有的丰盛,直吃得他和小永昌肚子溜圆,无比满足。 这样没滋没味的食物,搁以前根本就不会问津,现在,相对于永昌现在的大餐,那也是一个天一个地的距离。 满足地拍着半圆的肚子躺在湖岸边,不想动也不想想事,就发发呆,晒晒太阳,晚上再晒晒星星和月亮,有这么多“人”陪着,旁边还有个绝色小姑娘,这样挺好,今夜不寂寞。 一个美丽的裹尸场,一个绝佳的弃尸坑。 想要发生的事,一般不会如愿,不想发生的事,往往出人意外。 对此,永昌只能感叹一声“长生天啊!” 永昌将一具具遗骸搬进坑道里,久远的尸骨其实也就一堆骨头渣子。他尽量将人的各个部件按照正常状态摆放,骨头摆在坑里,裹尸袋和遗物相应地摆在坑边。 亡者就应该赤条条地来,赤条条地去。他也不会刻意去剥下人家的衣服,当然,如果尸骨都变成了碎块,衣服风化,他也不会费心去做新寿衣。 这是一个相当挑战个人意志的过程,分辨尸骨和遗物,再各自归为两堆。 随着顺序整理,后面的遗体大概是时间相对较短些,肉身开始比较完整,甚至是比较新鲜。 对,就是这两个字,也许因为这里的环境因素,更大的可能也许要归于裹尸袋,这些诡异的裹尸袋看来保鲜的功能超强啊。 其中有两位是比较新鲜完整的女尸,金发黑发的让他多看了几眼,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东方的优雅和西方的奔放就在土坑中较量着,时间没有化去娇艳的容颜和傲人的身材,这让永昌无限纠结。 检视排成两列的尸骸和遗物,永昌就像阎王爷巡视他的奴隶一样,在山坡上徘徊。 他不懂医术,也不是侦探,他只能尽量从尸体和遗物中找出事情的真相。 即使是部分的真相,也足以让他了解自己的处境,拨开眼前的迷雾。 可能大部分的尸骨年代过于久远,将近二十具已经彻底化为枯骨。 只能根据骨架的高矮,骨节的粗细和残存的随身物品来大概判断他们的性别和年龄。 不过即使是男人,身材也比较矮小,大概也就一米五六的样子,年代久远,身材矮小,骨节粗大。 这些,难道是,传说中的原人? 看看他们随身的物品,基本已经腐朽,即使留存的,也就是些破铜烂铁,没有什么研究的价值,看来都是穷人啊。 只有其中一具比较高大的男性尸骨,基本能有现代人的体型,随身携带了一柄古朴的短刀。 长约两尺,没有花纹,刀柄上缠着同样材质的金属丝,刀背宽厚平直,只有刀尖有一道弧线,形状有点像屠夫用来剁骨头的砍刀。 短刀黝黑厚重,散发出一股迫人的压力,似乎曾经饱饮鲜血,以至于杀机隐现,给人强大的视觉冲击。 也不知这刀是用什么金属打造,被包裹在死者的衣物中,在搬运的时候才滚落地上,差点砸到永昌的脚。 看来这或许是一个古代的武士啊,当然也不排除是杀猪屠狗辈。 看着卖相全无而又刀体沉重的这件古董“武器”,永昌忍住了丢掉它的冲动,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玄铁宝刀? 好歹,这也是他现在唯一的一把防身武器了,至于那把精钢合金匕首?永昌觉得还是归为工具比较合适。 削削水果,切切菜啊什么的,好使! 其他人身上基本上就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了,看别人跑到个深洞幽谷之类的地方,好歹都能捞点古董啊秘籍之类的宝贝,自己怎么就木有这个运气呢? 看来古人太穷,也没有什么值钱的物件,还是不计较了,木有酬劳,咱也得给人家入土为安不是。 视线转移到剩下的十来具尸骨边,这些倒是保存得比较完整。除了有几具遭受的破坏比较严重,有点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外,其他的接近九具尸体就可以看到基本的面貌。只是气色不如常人。 五男四女,古今中外,倒是很齐全,道士,和尚,剩下六个基本是寻常人的打扮,看不准具体的职业。 或许,最后那三具男性是最后的遇难者,从他们的衣着和工具,可能是矿工之类的劳动者。 样貌粗犷,骨节粗大,很明显是常年劳作的。不过或许他们也是收集了别人的工具放在了身边。 看看三人身边躺着的那两具样貌身材出众,肤色风情各异的女尸,永昌隐隐猜到了可能的状况。 从这些尸骨年代跨度数千年的情况看,这些裹尸袋大概能够保持尸体原貌的效力至少能有几百年。 两个古装的和尚道士,不像是遭受过车祸的样子。或许,这些得道高人,只是被人当做了小白鼠研究一番,最后像平常的实验材料一样丢弃在垃圾场里。 传说中的得道飞升,莫非就是界个样子? 想象一下,前朝历代那些所谓的高人,在人迹罕至的洞天福地追求天道,寄望长生。某一天,突然一道白光罩体,然后“嗖”的一下就消失不见。 或许在当时的目击者看来,这些高人肯定是飞升仙界了。 不过在未知的时空,可能这些长期以草木露水为食的修道者因为营养不良像小白鼠一样被人关在笼子里接受观察,实验,失败后再被塞入裹尸袋丢掉,这也是完全可能。 两位漂亮小姐基本上完整无缺,睡美人一样和三个粗壮的男人躺在了一起,像是穿越百年的不伦之恋。 一连整理了三十具尸体,永昌也没有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和有价值的线索,这些人已经被搜刮过一遍了,除了一把被遗漏的“宝刀”。 他心里有了点底,将眼光投到了最后三个男人身上,难怪就数这三个袋子里边东西多,这几个幸运地遇难者早已经干了一票了,难怪各个一穷二白呢。 想要一一对应找线索也是不可能了,这几个人也已经知道了是什么样子了,他们三个的东西放以后慢慢研究。还是先干活,让他们沉眠吧。 要是让他们就这么躺着,说不准今晚真会有人爬到脖子边上吹风了,想想就有点瘆得慌啊。 整理掩埋尸体这样的事,永昌坚决不让小金绣拢场,小小年纪,只怕还承受不住这样恐怖恶心的事情。顶多,也就是帮着做饭,找些蘑菇野菜块茎,补充热量和营养。 这一日,消失了两天的大鸟又来了,利爪之下,竟然还有一条数丈长的黑色巨蟒。 “哗”的一声巨蟒从低空中摔落下来,砸起一地土灰,怕不有三四百斤重量。 如此大蛇,必然也是丛林中的王者,如今被大鸟抓来,早已没有了动静,头上身上到处创伤,估计遭受了大鸟连番攻击方才得手。 大鸟站立一旁,神色甚是激动,似乎等待永昌动手收拾。 “大鸟,多谢了!” “啾啾-” 大鸟喜不自胜,连连点头,华丽的羽毛伸展开,能有四五米宽度。 永  昌也不犯憷,竟把手摸上了大鸟脖子,细细抚摸,亲热的就像是自家的宠物。 永昌拿起匕首,从巨蟒肚子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蛇胆,在大鸟期望的目光中,一口将蛇胆吞下,顿时满口胆汁,实在苦不堪言。 须臾,一股清凉之气自腹中传来,弥漫全身,直感觉神清气爽,实在是妙不可言。 花了半天时间,永昌在小金莲的协助下,总算将几百斤的巨蟒料理干净。接下来的日子,可以温饱无忧了。 当下,大块烤蛇肉,大锅蛇羹,二人一雕,吃了个痛快。大雕吃饱喝足,方才盘旋而去。 生者为过客,死者找归宿。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第220章:打熬筋骨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又忙活了整整两天,掩埋掉尸首,尘归尘,土归土,入土为安。接下来的事情,反正出不去,大不了也就在这边上再挖个坑。 将所有的裹尸袋都归整到一块,永昌一趟趟跑来跑去,总算是将这些东西拖到了山洞内,三十个空袋子卷到一起,没有多大的重量也不占地,改天洗干净了还可以用。 超级裹尸袋啊,不知道还有些什么神奇功效。 剩下那三个男人的袋子他放在了一边,这几个袋子里看来东西不少,甚至还有一些在掩埋的时候被放在了袋子外面,腐朽得只剩下了残片,也看不出曾经是什么东西,引不起他探究的兴趣。 轻轻的将三个袋子里的东西倒出,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 都到这份上了,同是天涯沦落人! 还有一些包裹一袋一袋地装着东西,这几个人搜刮之后得来的东西还是归了类的,只是不知道会有些什么东西,永昌很期待。 打开身边的一个包裹,里面是几套衣服,有男款女款,有新有旧,看来其他人也不是没有换洗衣物的,反正自己也有几件换洗,不稀罕,且略过。 再翻开另外一个,不过是几双破烂的鞋子。 再翻一个,开始有些小失落的心情又有了些兴奋,呵呵,就说不应该一穷二白吧,还是有一些首饰挂件之类的,手镯,耳环,项链,吊坠,腰牌等等千奇百怪。 金银珠玉晃眼,都在这里了,虽然只是些随身的小物件,那也是值钱的古董啊。 即使在这个一袋金子的价值不如一条鱼的地方,永昌还是感觉到心跳不已。 小富即安,这个时候的小永昌也就这点出息。现在人都回不去呢,不能太鸡动。 抑制住困顿已久的激动,永昌接着翻寻别人的收藏品。值得临死都要妥善保存的东西,总该有点好处。 最后三个裹尸袋里倒出来的七个小包裹,两袋是衣服,一袋是金银珠宝。 “捡到大便宜啊!” 永昌这回真的有些小鸡动,没有油盐调料的日子,他实在是扛不住了。 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炖一锅美味的鱼汤。 一个人的垃圾,另一个人的宝藏,自然界的规律就是这样。 永昌靠着洞壁,躺在睡袋里,回味着鲜鱼汤的滋味,盘点这一天的收获,那是相当满足。 现在可用的材料和工具比以前无疑要充足多了,他相信自己可以靠这些过一段时间的好日子,等到调理好身体,就可以想办法逃出生天了。 有了希望,生活才会有滋味,才会有活下去的动力,如果一个人,因为绝望的处境而心生绝望,那是活不下去的,精神崩溃,就是肉身崩溃的前兆。 几天来接触到的东西太过诡异,让他思绪纷乱,迷糊中沉沉睡去,脑海中朦朦胧胧浮现一个个女人的形体。黑发的,金发的,彪悍的,温柔的,狂野的,妩媚的,一个个似曾相识,却又面貌模糊,仿佛海市蜃楼,可望而不可即。 一夜辗转反侧,清早醒来,回味了一夜好梦。 独处深谷日久,居然已经忘记了昨夜梦里浮现的居然的样子。 唉,一夕春梦了无痕,如今却向哪方寻觅? 孤独,无边的孤独象是腐蚀精神和体力的毒药,侵蚀到灵魂深处。虽然曾经的他喜欢独处,但现在无限渴望回归了。 人世间,才是最舒适的安身之所啊。 身边只有一个俊俏小萝莉,能看不能吃,反而更增痛苦。 面对痛苦,就是要把裹尸袋当睡袋的心态。 钻出睡袋,一跃而起,追求享受和懒惰积累下来的臃肿在缺衣少食的困境中得到了锤炼,赘肉消失,几个月下来充足的营养和每日的锻炼改造了他的形体,也增强了力量。 昨天喝下的鱼汤,哪怕只是加了一包调料,却像掉落干草堆里的一颗火星,一个小小的引子,就让他燃烧起回归的热情,无可抵挡。 也是,食髓知味,轻易哪能淡漠人间滋味。山居寂寞,更勾起无穷的欲念,心魔纷起,如潮如浪。 永昌一时失神。 暂时克制住心底的蠢动,挚起昨日得来的短刀。短短不到两尺之躯,怕不有二三十斤重量,平常人哪里使唤得动? 他也想试试这把奇怪的武器,历千年而不朽,经风雨而不摧,总有些神奇之处。那位前辈拿着的这样一把黑不溜秋的家伙,很是诡秘。这样的武器,出刀无一丝光华,确实是偷袭刺杀的绝佳利器。 或许那人也曾是一位风骚绝代的高人,可惜陨落在了这个寂寂无名的荒谷中,最终化做一堆枯骨。 不过这样猥琐诡异的武器,正当永昌的下怀。 无声无息,无色无光,杀人于无形,很有高手的风范。 立身死寂的林边,看不到群鸟的身影。 这些受尽惊吓的弱小生灵,不敢再栖身在生机殆尽的林子里,只偶尔飞临湖上,寻机抓捕浮头的游鱼。 估计要等草木重生,它们才会重新安居此地。 永昌持刀而立,对准焦黑的树干,一刀劈下。没有华丽的招数,只凭一股蛮力,“嗤“,刀身不当几分力气,海碗粗的树干应声而倒。如轻风滑过水面,利剪裁开纸张,切豆腐般一刀两段,好不利落。 果然是一口好刀! 永昌目瞪口呆地看着劈开的树桩,心潮澎湃,惊喜莫名。 这就是传说中劈山开路,杀人越货的无双利器啊,一刀之下,人神辟易,何等威风?! 那一小袋珠宝古玩比起这柄宝刀,直如沙石土块,没了诸多价值。这才是真正可以倚靠,在荒野绝境中安身立命的傍身之物,有了这样的本钱,他又多了几许逃出生天的把握。 以前也没学过武术,什么刀枪剑戟,十八般武器样样不会。 不过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也不知道是自己颇有天赋,还是因为进食了太多这钟灵毓秀之地鱼肉的血食,或者是在时空隧道中冥冥中得到了改造,永昌可以感受到身体中澎湃的力量,感觉异常敏锐,出手迅疾如风。 也不管什么招数,劈、砍,刺、挑,胡乱舞动,卷得木屑横飞,满地狼藉。 不觉间苦练半晌,全身热汗淋漓,好不痛快!远处,金绣小萝莉看到永昌舞动的身影,双眸一瞬不瞬,对这位熟悉的陌生人满心的崇拜。 熟悉的陌生人,永昌想到这里颇有点心酸。 永昌拄刀站在林中,周身空旷,树木枝条,化做满地木屑,尘灰飞扬,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干净,黑扑扑倒像幽冥中逃出的恶鬼,地府里出世的魔神。 收起短刀,在湖边洗漱干净,和金绣一起吃了些鱼汤鱼干,便独自静坐洞中,沉思默想。 或许前人在这些裹尸袋中收集的食物不止于此,不过掘洞辛苦,火山湖中所出也有限,只怕能吃的早已消耗干净。 那掘洞的三两人等,或许也曾经在这里生活了漫长的岁月,不过食物短缺,生活苦寂,要不也不会留下两具漂亮女尸满足那点恶趣味了。 即或他们打通了逃生的洞穴,要面对的也是千丈悬崖,陡峭绝壁,茫茫大海,辛苦一场,希望又告断绝,换谁也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吧。 最后卧倒荒草丛中,漠然待死,也是屈服在了命运的淫威之下,静待生命的终结,悲情如斯,令人叹息。 永昌自忖不是那么意志坚强的人,面对诱惑他会沉沦,面对困境也会沮丧。不过,好死不如赖活着的道理,那是百分百的遵从,百折不摧,哪怕生活困顿,也不会放弃希望。 生猛海鲜的日子能享受,萝卜白菜的淡泊生活也能折腾出水花,绝不自甘平凡。所以他在绝境中也能甘之如饴,苦中作乐。不过没有经受长久的考验,也不知道他生存的极限。 现在这样的日子,马马虎虎也还过得下去,不至于会中途崩溃。 没有练习过精妙的刀术,想要有所成就,只有勤于练习,求快求利,熟能生巧之下,自创的劈、挡、刺三招合为一体,日日摸索,苦练不辍,直至运用如行云流水。一刀劈出,木石俱裂。格挡之间,如封似闭。瞬息刺杀,鬼神莫测。 每日里,永昌只是打熬筋骨,锤炼身体,劈砍,格挡,刺杀练习数千上万次,余下还要绕湖奔跑二十圈,直到精疲力竭,双臂疲软,两腿麻木,方才罢休。 只有练到快如闪电,才能在实战中举重若轻,似慢实快,立于不败之地。 每日里,他苦练身法,刀技,好在谷底湖中游鱼众多,四周又有许多酒瓶树,还能挖掘到草根块茎,食物无虞。加之那大鸟经常过来,不时抓来些山鸡、野兔、岩羊等野物,隔三差五就能大打牙祭。 大鸟和两人厮混熟了,一男一女一鸟,相处竟如多年好友,它带来礼物,金绣虽然是大户人家小姐,但是生活的苦难已经教会了她一切。 简单的食材也能做得鲜美可口,山珍野味更是令人垂涎,永昌和大鸟都大饱口福。 度日无忧,永昌便更加全心全意刻苦锻炼,期望以后能多几分自保的把握。 日日练刀,季风削平了无数山石,劈倒了无量树木,也算熟悉了手中宝刀。虽然说不上刀人合一之类的玄妙,不过运用纯熟,自觉也有了一技之长,在荒野中存活绝没有问题。 或许在那些抛尸灭迹的凶人眼中,他不过和长眠地下的那些遇难者一样是小白鼠一个层次的存在,不过锦鲤可以化为蛟龙,白鼠何尝不能变成凶兽? 永昌不是那么容易认命的,侥幸不死,那是得到了命运轮回中泄露的一线生机,一番造化。但有一点机会,他就不会甘于沉沦,承受命运之轮的盘磨蹂躏。 除了锻炼和捕食,闲下来,季风就在火山湖中畅游,这也是休息和锻炼的窍门。 他调整呼吸吐纳,永昌最多可以在水中闭气五六分钟,逐步突破了自己以前接近三分钟的极限。 在水中运动,四肢百骸自由舒畅,流转如意,就像回到生命母胎中一般滋养了身体,全身动作自然协调,好似一尾游鱼在水波中穿折,偶有银鱼靠近,挨挨擦擦的啄食皮肤上脱落的碎屑,随手抓来,就成了食物。 弱肉强食,天地至理,永昌现在捕捉再多的鱼类也毫不在意,加上有不少的调料,还可以过上几个月有滋有味的日子。兴致一来,就开波破浪,追得群鱼抱头鼠窜,有时也能有所收获。 清澈的湖水里,就像入住了一头凶兽,搅得整片水域不得安宁,以后,就是不下诱饵设陷阱,徒手捕捞也是吃喝不愁了。 简单的日子最容易打发,数月的时间倏忽而过,永昌也不知道现在时日,什么季节。如果是热带,一年两季,那就只有旱季雨季。 算算在谷中的时间也有大半年,旱季也即将结束,雨季一来,枯木衰草,又会焕发生机。灾难的痕迹,将被洗刷于无形。 之前三个多月在恢复身体,浑浑噩噩,漫无头绪,只求一饱,等大火焚尽,现出生路,他才打起精神,为以后的日子筹谋。虽然如今是什么处境,仍然还模糊不清,不过总要离开这里,才能再作打算。 黑色短刀有开山破石之能,削铁如泥之利。目前想不出办法从洞穴外面出口的悬崖上垂降下去,漫说没有足够的长绳,就是有,一个不小心,千米峭壁就能丧了性命,就算是用袋子改造成降落伞,危险系数还是太大。 为了保险起见,永昌放弃了洞穴悬崖的方向,每天用短刀削制木棍,再在崖壁上斜斜地用刀打洞,一刀下去,就能划出一条石缝,碎石扑哧下落。 稍稍加宽,就能将木棍塞入其中,再用刀背敲实,足以承受两个人的重量。木棍搭成两排,头上手抓,下面脚踩,眼看着一条出去的道路蜿蜒而上。 过了火的树枝表面碳化,能经受长期的风化,不过随着通道越搭越高,永昌也害怕。 谷底倒也没有风,只要手脚抓牢,不会轻易掉下,不过出于小心谨慎,他不想冒摔成肉酱的风险,还是得检查洞里的装备,看看有什么办法提高一下施工的安全系数。 第221章:惟别而已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想起那个装药的袋子里还有几打避孕用品,永昌有种峰回路转的明悟,这些东西,或许是某个纨绔猎艳的凶器,不过现在倒是些好东西。 那个时代,虽然没有现在杜蕾斯产品,但是人类已经学会用猪肠、羊肠来制作避孕用品了。 回到洞里,拆开包装盒,数量还不少,能有四五十个,个个大号。 吹气球不是难事,不过吹起来不免嘴上有些油滑,心里就别别扭扭的。一直吹到气球能有两米来长,半米直径,也没有吹破,只是气压太大,再也无法吹下去了才作罢。 套口打成死结,拿起木棍的尖头轻轻一刺,想象中的爆炸并没有发生,再拿着精钢匕首划上去,同样安然无恙。 神奇啊,这就是神器,百无禁忌,无往不利。永昌眼球都差点爆出来,好强大,人类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永无止境。 惊讶了一把,永昌摸过宝刀,在气球上一划,杀戮神器轻松突破了防御法宝的守护,气球并不爆裂,高压气体喷射而出,像个火箭一样在洞里乱飞乱撞,最后缩成一团掉在地上。 这些防御法宝看来还是差了些成色,级别不高啊,碰上利器还是会有割的隐患,不过一般情况下剪刀和牙齿绝不用担心。 收起破损的套子,依法炮制,一气吹了九个大气球,摊在地上,足有十来个平方。 “哥哥,这是什么东西,这般神妙?!”一旁金绣看得稀奇,便要帮他。 “打住,这种东西,妹子你且莫要碰它。” 汗,这么小的女孩子,怎么能接触这种成人必备之物呢。以永昌的心思,便要把流传后世艳名远播的娇娃*成清纯的绝代佳人,决计不会让她插手。 永昌找出一个裹尸袋,用刀切成了数十条近四米长条,三条一把搓成一根细绳,做出来二十几根绳子,用力拉扯也没有断裂的样子,放下了心。 又用了三根绳子在套口又扎了一圈,将气球摆在洞外,按照滑翔伞的样子扎成两米多宽接近五米的一个小排,微微拱起。 用完所有绳子,确定结实牢靠,从下方引出九根绳索,在绳子末端扎成一股,这样受力均匀,还可以稍稍控制方向。 拿起这个奇形怪状的滑翔伞,全没有重量,也是,不过几个套套,一个袋子,费得多少重量? 不过好在体积倒是够大,放在地上可以当睡垫,摆在水里能当气排,在空中,还不知道效用怎么样。 拉起一串气球,一手握着绳索,一手配合攀登,上到木桩通道六七米高处,向下轻轻一跃,如腾云驾雾,晃悠悠软绵绵的落在了地上,浑身犹在梦里。 背上背包,装上些食物,加大了许多重量,再次跳下,任然安然无恙,平时六七米的高度,跳下来也有些勉强,现在却只如下几级楼梯,轻松愉快,甚至带上了宝刀,仍然没感觉多大震动。 永昌玩的不亦乐乎,不断往上攀爬,向下跳跃,到了二十几米高处,通道到了尽头,才没有再尝试。再往高处,有了这层保护,也不会再有多大危险,只要注意将绳索系牢在身上,逐步尝试,将木梯搭到天上,也是不怕。 其后他又用绳子把金绣绑在背上,如法施为,把个小姑娘吓得小脸煞白。好在永昌练得熟练,落地倒也稳当。如此几次,就连金绣也大觉过瘾,直呼“神奇”“绝妙”。 永昌现在信心满满,有了滑翔伞,还多了一个逃生的方式,向上可以搭梯,向下可以通过山洞从那边一跃而下,不过一下子突破千米悬崖,他还是没把握。 马有失蹄,人有失足。 万一有点闪失,岂不是要摔成肉酱? 现在搭个天梯,慢慢尝试,步步求证,那才是稳妥的办法,到时候上到几百米高的崖顶,降落下来还没事的话那就有两条通道了,哪怕上到山顶,还是没有脱困的道路,再回洞口下崖壁速降也是个备用的方案。 有了法宝护身,永昌的天梯工程一帆风顺,也就是开石打桩,搬运木材,不耗多大力气,每天都能搭出上百米的木桩来,让他很有点成就感。 每次背上一捆木棍攀上梯顶,将桩子打完,就潇洒转身,一手持刀,一手拽绳,飘然御风,如神魔降世。 到了后来,随着天梯越来越高,金绣再也不随他陪练了,数十几百米的高度,看着就恐怖。然而,永昌从天而降的风采,却是令她心往神驰。 如此干了半月,终于上到了谷顶。其中辛苦,自不足为外人道。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站在在陡峭的崖顶,看不到神马群山,只能看到茫茫大海中的一座孤岛,延绵十数里,蜿蜒如游蛇,脚下的山峰就是昂起的头颅,幽幽山谷,像张开的大口,吞吐日月。 等它一旦吐出猩红的信子,就会有毁天灭地的威能,汹涌的岩浆和冲天的烟雾,会轻易吞没脚下的土地,遮蔽住漫天星斗。 远方落日如蛋黄,浮沉在海天之间。 已近黄昏时候,这山顶毕竟不是栖身之所,永昌看了看隐隐沉入暮色中的岛屿,不做多留,返身跃下山谷,衣襟当风,飘然出尘。 这种飞行的感觉让他沉醉,如果是放在以前,他会投入在这项玩乐之中,流连忘返,不过现在还不能肯定是否脱险,归途遥远,还需要加上十分小心,更有未知的强敌隐没在时空间,让他不敢停留。 降落谷底,永昌心中大定,现在自己武力值大涨,地上行得,水里去得,在天梯上跳跃数百个回合,自上而下的突袭更是颇有心得,哪怕面对绝世高手也尽可一刀超度之。 近日就可以离开谷底,探索外面的世界了,回想这大半年的艰险,禁不住喟然长叹,感慨世事无常。 在弄清楚外头形势之前,他也不会放弃这个山谷,毕竟这里也是条绝佳的退路,遇到强敌追杀,可以退入这里隐匿踪迹,就是以后,城市的日子腻味了,也可以来这里度度假。而小金莲也不愿离谷,这是她和永昌哥哥的天地,衣食饱暖,无忧无虑。 永昌正有此意,外面情况不明,待得探清形势,再将她接出谷不迟。好在有大鹏守护、照应,金莲又喜欢和大鹏自言自语,倒也并不寂寞。食物、安全,皆不用担心,只是怕这个本来已经有些自闭症迹象的小妹以后更加不愿与人相处。以后,能早点回来就尽快回来吧,除此更无善策。 忽忽数日,永昌整日捕鱼,掏树洞,积聚粮食,而金绣又在一旁帮着加工,把鲜鱼烤成鱼干,把酒瓶树树浆晒成干粉,几天的努力,已有几百斤食物,以金绣的小肚量,自是一年半载都吃不完。 这一日,兄妹两人享用过晚餐,金绣开始给帮着哥哥整理随身物品,去到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万事多加一分小心,才是求生图存之道。 谨慎筹谋,大胆行动,是他一贯的风格。 武器,那是必须带在身边的,现在他的武器也就一把短刀一把匕首,匕首也算是利器,刀更是宝刀,近身肉搏自负无双无对。 不过远程攻击就成了软肋,哪怕是投匕首,命中目标的距离也只有二三十米。 自己潜在的敌人可以纵横千年,瞬息万里,来去无踪,与之相比,简直就是蚂蚁和苍鹰的距离。 虽然蚂蚁不用担心苍鹰的攻击,不过那不是不能,而是不屑,是忽略,引不起哪怕瞬间的注视,小小蚂蚁,只是苍鹰偶尔停留时利爪下踩烂的肉酱,即或有一二逃得性命,也不会被注意,更丝毫不会放在心上,因为超越了层级的对立,已经称不上对手。 就像强国舞动资本的魔爪,弱国就会象受惊的羚羊一般跳跃挣扎,身上掉落的皮毛血肉,不会有人在意,只能自己抱痛舔舐伤口。 亿万人中受到伤害的个体,更只能自生自灭。不过哪怕就是羚羊,也有雄壮的犄角,可以找到机会向虎豹豺狼发动致命一击。 而一只弱小的蚂蚁,想要挑战苍鹰,乃是一个注定要杯具的笑话。 只有聚集起蚁潮,以千百万的数量方可滚滚向前,无可阻挡。蛇虫之属,化为枯骨,猛虎雄狮,纷纷退避,如此力量,才可以让苍鹰无法落脚,甚至直捣巢穴,不留皮毛。 护具也不可缺少,这就要靠那刀枪不入的裹尸袋了,永昌早拿了几个黑袋子用短刀改做了一身加厚的外套,没有纽扣,都是用边角做的绳扣,头套也没漏下,甚至刀把上都加了一个护套。 暂时用不上的东西就放在洞里。金绣平日闲着没事,也能栽种些菜蔬,那些工具便可以用得着。 第二天,永昌起了个绝早,做好早饭,饭后又带着金绣在山谷中巡查了一圈,看看没有什么错漏,便返回居住数月的洞室,洞壁上,有一颗骷髅头骨图案,面目狰狞。 他踌躇片刻,捡了一段碳条,在骷髅头边留下一段文字:“生死之仇,必千倍百倍以报之!” 背上背包,提起短刀和气球,来到天梯下,回头看着金绣,永昌心里有那么一丝不舍。此一别,不知前路如何,再见又是何时? “金绣,照顾好自己。” “哥,妹妹等你回来!” 临行,兄妹两相拥而泣。 正所谓黯然神伤者,惟别而已! 第222章:吃喝不愁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座无名的海岛沉睡在大洋的无尽碧波之中,蜿蜒如长蛇。蛇头起处,是一座高达数千米的火山。 雨季即将到来,平静的洋面酝酿着滔天的巨浪,就是徐徐吹拂的海风也可能在下一刻翻脸无情,潮热的空气,几乎可以挤出水来。 高大茂密的热带丛林覆盖着整片岛屿,浓密的树荫下,阳光几乎无法直射地面,只漏下点点光斑,地上厚厚的树叶,在潮热阴暗的环境中散发出霉味。 在无风无雨的日子,林中积聚的瘴气,就成为吞噬生命的魔雾,让人不知不觉丧失生机,与草木同腐,终归化做泥土。 一道溪流在雨林中穿过,带着微微的清凉,缓缓流淌,旱季将尽未尽,雨季将来未来,干涸的河床在烈日下喘息,浅浅的水流也无法隐藏游鱼的踪迹。 在炎热的时刻,飞鸟匿迹,走兽遁形,寂静的山林间,只有一道黑影,沿着潺潺流水,从高处走来。 正是刚刚离开深谷绝境数日的永昌。 穿着一袭黑袍,全身裹得严严实实,永昌在烈日下也没有感觉到酷热难当。 他告别金绣出谷之后,极目远望,很容易就找到了下山的道路。 山顶,是光秃秃的火山岩,天高风钜,草木不生,寒风习习,明显较之谷底要冷许多,大概这也是山谷内外隔绝,生态迥乎不同的缘故。 从上而下,草木渐渐丰茂,半山腰,是一道细细的瀑布,跌宕岩层,飞珠溅玉,在山壁上溅起淡淡水雾,落入山脚的水潭。 数百米的落差和千万年的水流冲刷,在周边形成了一个天然的湖泊。湖泊的出口,一道溪流通往密林深处,不知经过多远的路程,注入大海。 得脱自由,永昌自两三千米的山顶一路飞奔而下,身似游龙,形如飞燕,轻盈矫健,转折起伏。 山坡上的树枝岩石不能阻挡住他的身影,十来米的悬壁,不过是一步跃下,不过一刻钟,就如飞鸟落在山脚。 在山谷中的数月苦练,终于有所成就,具备了强大的力量,也磨练出坚韧的意志。 或许是因为经历了生死,在时空碰撞中吸收了空间乱流中狂暴的能量。 如今他身轻体健,举重若轻,像是受了圣人点化,被大能灌顶,打通了任督二脉,力大如龙象,敏捷似猿猴,更兼耳聪目明,眼前道路豁然开朗。 得了奇遇,命运将从此改变。只等寻得出路,回归往日的生活,就要开创崭新的未来。 永昌对新生活无限憧憬,眼冒星光,信心十足。飞流直下三千尺,原来一柱擎青天。 洗尽一身的烟尘与寂寞,永昌浸泡在湖水中,环顾青山、绿水,享受飞瀑、水烟。 荒谷中岁月分外漫长,只有寂静的山谷,狭窄的天空,平静的火山湖,象一幅静物画,而自己就是画中人;即便食物,也单调的除了烤鱼就是鱼汤,没有新鲜花样。 看着四周山影映入水光,白云飘过天空,游鱼跃出水面,海鸟飞向远方,真是赏心悦目,胸怀舒畅。 他忍不住要舒展身体,在温润的湖水中畅游一番,好像躺在一个温润的女人怀抱里一样。 一个鱼跃,弹出水面,深深吸一口气,又扎入水中。 这湖中的鱼类,种类众多,除了常见的四大家鱼,还有吃了几个月的银鱼,在永昌的追逐下惊慌失措,抱头鼠窜,亡命奔逃。水底的虾兵蟹将,也匆忙闪避,免得受了无妄之灾。 在水中畅游了半天,也有点疲倦,接近正午,到了就餐的时候。永昌游向岸边,先去吃点鱼干垫垫肚子,等下午再打点野味。 说实在的,鱼早就吃腻味了,到了外面,是该改善生活,更新食谱了。 “噗通噗通”,岸边扑腾起片片水花,就像他刚才鱼跃入水的声音。 看向声响来处,惊见岸上两三条狰狞的鳄鱼,阻挡住上岸的道路。大概水中现在也有数条猛兽,正朝自己而来。 永昌在湖中的一番动静,早就惊动了这方水域的霸主,慢慢围拢过来,等待捕猎的时机,猎物靠近,就是发动致命绝杀的时刻。 鳄鱼是水中的凶兽,也是狩猎的专家,耐性超强,阴险无比,无声无息靠近,在你没有反应过来的瞬间,就已张开巨口,数吨的咬力无可挣扎,飞速的旋转让人窒息,最终只能被绞杀成残肢断臂,血浆肉糜,绝没有半点温存,只有血淋的,杀戮。 如果不是猎物太少,猎手太多,要担心食物不够瓜分,进食的本能战胜了耐心,连岸边扑腾的水花估计也不会有。等到察觉危险悄悄靠近的时候,死神早就已经将猎物团团包围,无路可逃。 永昌可不想去改善别人的生活,也不想上鳄鱼的菜谱。 逃,当然也能逃出,不过他也不愿一味逃避,如果面对一群没有智慧的披鳞挂角之物就落荒而逃,那还是缩回山谷里,过安安静静的日子吧。 永昌面前,分明看到了一条杀戮的道路,这群捕猎者,就成为我正餐前的点心吧。 五六条凶兽劈波破浪而来,岸上两三条也忍不住加入就餐的队伍。 面对凶悍的巨鳄,永昌不退反进,迎向当先一条,不待它张开血盆大口,一拳迅即砸在它鼻孔上两眼之间,这条想要抢鲜的家伙丧失了攻击的意识,只不住地翻滚挣扎。 再一手抱紧鳄鱼脖子,翻转肚皮,全力箍住,空出右手锤在柔软的鱼腹上。 “扑哧”,肚皮破裂,内脏挤了出来,鲜血立刻染红了一片湖水,手中的对手不再挣扎,对着扑来的群兽扔出了一把内脏,鲜血顿时激起了嗜血的凶性,纷纷冲刺过来。 永昌继续撕扯鳄鱼,不停将内脏血肉对着兽群抛洒,登时面前一片猩红,血腥扑鼻,兽群在血食的诱惑中陷入迷离,动物的本能混乱了它们攻击的初衷,不由得停下来疯狂进食。 愚昧的生物不惮以同类的血肉为食,或许同类相残才是它们的本性,同类的血肉才是最熟悉的美味。 湖面上群兽争食,翻滚起汹涌波涛,在一片血腥之下,永昌藏匿了踪迹,绕过兽群潜游向岸边。 永昌全身肌肉绷起,眼中充斥着无边的血腥和无尽的杀戮,一刀在手,象一尊嗜血的神魔。 现在,攻守易位,那就继续这场狩猎的游戏吧,当猎物变成狩猎者,狩猎者变成了猎物,不知它们知不知道逃避呢。 永昌长啸一声,跃入水面,向着鳄群波涛翻滚的餐桌游去。三四百斤的食物一时还吃不完。 鳄鱼完全不理会游过来的侵入者,只是在将要靠近时愤怒地嘶吼几声,警告靠近的异类不要妄图过来分享它们的血食。 拖刀入水,永昌游到鳄群的下方,对准白色的腹部轻轻一刀划过,水中发出扑哧闷响,血线鱼肠,胆汁粪便,五颜六色,在淡红的湖水中飙出,激射成一团彩色的迷雾,举手之间,就结果了一条凶悍的猛兽。 只如端起一杯茶,点着一颗烟,轻松写意。 黑影游移,避过了鳄鱼的视线,愚蠢的凶物如何能够了解人类的狡诈与残忍,舞刀连连,沉迷在血肉滋味中的众多猎食者丧失了警觉,变成了被捕杀的猎物,开膛破肚,无一幸免,全都化做刀下亡魂。 永昌浮游水中,静待更多鳄鱼的同类或是湖中可能的凶兽出没。 也许疯狂的杀戮和浓重的杀机早惊退了伺机而动的猎食者,停留半响,除了一群前来争食血肉碎末的游鱼,大型的鱼族兽类再没有出现。 或许这群巨鳄已是这片水域食物链的顶端,当更加凶猛的野兽出现,弱小的动物只能避其锋芒,隐匿形迹。 往返岸边,将鳄鱼的躯体拖走,堆起一座肉山,八条巨鳄,内脏虽然已经清空,剩下的一条也能有两三百斤重量,去除骨架头尾,净肉能有两千斤,全部晒成鱼干倒是轻点,也能有上千斤。 巨大的收获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就是顿顿吃肉,将将也要一年才能吃完,那还不吃到吐? 话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算是无上美味,鳄鱼也是水中龙了,做成海鲜大餐绝不会便宜,吃不完丢掉,那是暴殄天物。 最后永昌还是决定晒成肉干,趁着雨季还没到,烈日下面半天就能晒好。在湖边靠近山脚瀑布的地方找到一片石台,石板面平平整整,稍稍倾向湖面,倒是天然一个好晒场。 用短刀把鳄鱼肉切成厚厚的肉片,摊在滚烫的石板上暴晒。鲜红的嫩肉眼见得在灼热的阳光下变成暗红色,过上一两个小时就翻晒一遍,如此再三,肉片已变成肉干,咬一口,真是鲜美劲道,再晒下去就咬不烂了,硌牙口。 “啾-” 头上传来熟悉的叫声,抬眼望去,大鸟正在高天之上盘旋。 永昌一个唿哨,一点金光已自云端激射而下,不多时已停在了石台上。 像巨鳄这般凶兽,几百斤庞大躯体,加之狡诈阴险,又有巨口利齿,就是大鸟等闲也不会招惹。 大鸟从高处看到永昌的威风,也是异常兴奋,站在他身边,神形很是雀跃。看到石板上的肉干,它也不客气,专门找小块肉干,连连叼起咽下。这等美味,与烤肉又自不同。 大鸟一顿猛吃,已经吃不下,永昌拿起两大块肉干,向山顶一指,它便抓起肉块腾空而起,飞向山谷,须臾间又化作一点金光,消失不见。 “真是一头神鸟啊!”他由衷感叹。大鸟性子傲,和人交往自有一股神气。即便你给它喂食,它也绝不会像鸡鸭般聒噪,吃得满意,它才会微微点头示意。像极了贵族绅士,不愧是空中王者,一方霸主。 永昌拿来三个备用的裹尸袋,将肉干一股脑装好打包,很是长出了一口气。 吃喝不愁,就是最大的快乐。 天色近晚,日已西垂,永昌枕着背包,躺在肉包上,一手烤鱼,一手肉干,看夕阳西下,明月升空,云霞明灭,星斗闪烁,清风徐来,涛声过耳,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可惜无酒,徒唤奈何。 第223章:丛林法则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白天的血腥味太重,可能已经引来了不少的掠食者虎视眈眈,黑夜会掩藏杀机,更会引来杀戮。 他不敢马虎,砍倒了几棵粗壮的枯树,削割成两三米一节,树枝树干交错搭起一个两米多高的柴火堆,一边放足了备用的木料,待到天色完全暗淡下来,就点起篝火,就着火光半睡半醒,刀不离手,防备野兽的袭击。 大半个晚上,身边就没有停止动物躁动的声音,有愤怒的咆哮,有痛苦的呼唤,有悲伤的哀鸣,也有失落的叹息,争抢,撕咬,打斗,奔跑,在火光中、夜色里忽隐忽现,呈现出一个魑魅魍魉的世界。 直到将近黎明时分,形形*的强盗窃贼才悄然离去,只留下黑暗中孤独的火光。 天色微明,永昌在鼓噪的鸟叫声中被吵醒,地上晒肉干留下的碎屑,成了它们的早餐,似乎还有不足,想要向他索取更多。 看看湖边,昨天丢掉的鱼头鱼骨消失得干干净净,看来都是一帮畏首畏尾的窃贼,为了一堆残羹冷炙争吵不休,闹了这大半宿。 要是来了真正的强盗,他自己也免不了要来一场打斗。不过真正的危险,他也不希望遇上,在险恶的荒岛丛林中,万一的伤害都有可能引起猎杀者的觊觎。所以,双方相安无事,各取所需,那是最好的局面。 永昌在湖边打了一锅水,就着木炭烧开装满水壶,余下半锅煮肉片,放上小袋调料,又是一顿丰盛的早餐。提起短刀在场上练习了一个时辰,再在湖里洗漱完毕,慢火炖出的肉粥已经香气弥漫,勾起来肚里的馋虫。 用完早餐,永昌再次固定了装肉干的袋子,背起包沿着湖边查看。他要在这里找一个临时的落脚点,食物必须掩藏起来,自己夜里才可以睡得安稳。 想到雨季将近,永昌想要找个湖岸高处的洞穴,这样才能遮风避雨,就是湖水上涨,也不用担心。 但沿着湖岸寻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让他满意的地方。湖岸起伏,树丛茂密,难得有一个可以容身又方便出入,地势要高,环境还要好的地方,条件设定太多注,定了机会的渺茫。 悻悻往回走向晒肉的石台,远远就有一丝不安的感觉。 隐隐约约一个黑色的影子在石台上晃动,发出轻轻的咆哮,带着烦躁的情绪。 可以确定不是人、而是野兽,永昌轻轻嘘了口气。他对人可比对野兽要戒备多了,野兽的力量有限,人类的心机难测,处境险恶,更要小心。 走近石台,看到肉干堆边是一头高大的黑熊,这是真正的猛兽,人立而起,怕是有两三米高,几百斤重量,平常人被扑倒压实,内脏都要被挤碎。 地上的炭火堆已经熄灭,做过早餐的铁锅被扔在一边,大概这头畜生也品尝过人间美味,又闻到了肉干包里的香味,便想要顺手牵羊了。 不劳而获,哪有这等便宜的好事? 早上出发的时候,永昌用绳索把袋子扎了个结实,打不开,搬不动,直急得这头笨熊绕着食物团团转,不停低沉地嘶吼,烦躁不已的样子蛮滑稽。 永昌轻轻拉开拉链,从背包里拿出两条烤鱼,手里握紧短刀,慢慢走近平台,打定主意先谈判。 听话有鱼吃,不听话吃刀子。 话说咱还没吃过熊掌呢,嘿嘿。 黑熊停下了脚步,回头看到永昌,吓了一大跳似地退缩下身子,想要逃跑又放不下食物。 走又不是,留也不是,进退两难的样子,憨态可掬。 可能这个狡猾的家伙早就已经见识过湖里新窜出的猛兽,看到了这个怪兽将一具具巨鳄象它抓鱼一样甩到岸上的恐怖,也不敢面对那怪物强大的杀机,晚上熊熊燃烧的火光更让它不敢接近,只能在黑暗中低声咆哮,宣泄无穷的怨念。 大概昨晚它也是一宿未眠,肉食的诱惑让它一直隐藏在暗处。等到永昌远离石台,才麻着胆子过来找食,结果被抓了个人,嗯,熊赃并获。 继续朝前逼近,黑熊也慢慢后退,发出低低嘶吼,似哀求,似恐吓,整一个色厉内荏的熊货。 永昌故意逗弄它,要试探这头猛兽的极限,并不停留,继续逼迫。眼看离自己的食物越来越远,黑熊忍不住愤怒,人立而起,不住咆哮,张牙舞爪,脚步却半点不敢向前,始终保持二十多米的距离,随时准备逃跑。那件黑沉沉的物事,挨上可不是好耍的。 永昌突然扬起短刀,一道黑光映入黑熊眼球,简直惊破了它脆弱的心灵,眨眼就跑出几十步,看看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才又恋恋不舍地回头。满头雾水,一脸茫然,搞不清状况。 追又不追,打又不打,这怪兽到底想要干嘛咧? 在黑熊绝望而迷惘的目光中,一个黑点从天而降,掉在了脚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看看永昌,嗅嗅烤鱼,黑熊又惊又喜,更加困惑不已。 几两重,巴掌大的小鱼也就是一口零食,嘎巴嘎巴就没了,熟食的味道却更让它纠结,不敢靠近,不忍离开。一时之间人和熊僵持着。 一方有意逗弄,一方纠结万分,十分诡异。 又扔出一条烤鱼,也就二十来米远,掉在中间的石板上,黑熊过了半晌也不敢靠近,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永昌,余光却不时瞟向地上的食物,那眼神中有喜悦、有期待、有恐惧、有痛苦、有哀怨,一时间五味俱全。 俗话说人老成精,熊老,也是很聪明的,狗熊狗熊,此类动物通灵,善知人意,*一番,倒也乖觉。 永昌索性慢慢坐在了石板上,背包摊在一边,短刀放在身后,一点没有威胁的样子。 感觉到了释放的善意,黑熊慢慢靠近过来,嗅着烤鱼香味,鼻子不停耸动,咬到食物立马转身跑开,就像家里曾经养过的那条狗一样。也不知道从哪里跑来,天天过来蹭点饭吃,喂熟了就在空着的鸡窝里落了脚,不过一直怕人,扔根香肠过去,就能吓得它惊慌失措,跑出十几二十米才回头观望,看了又看,闻了又闻,才小心翼翼地叼起食物跑到一边慢慢享受。 看到这头熊,永昌倍感亲切,暂时打消了烤熊肉,炖熊掌的念头,又拿出了几条烤鱼逗弄,引诱这个粗壮怯懦的家伙。 不过得承认,它也算很聪明,否则这会儿它差不多也变成一堆烂肉,等着下锅了。 换成一个人类在某片丛林成为一方霸主,站在食物链的顶端,面对未知的强大的怪兽,他也会害怕,勇敢的方式是冲杀到死,聪明的选择就是小心试探,尝试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这头熊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还尝到了甜头,就有点留恋难舍的意思,趴在二三十米的地方砸吧嘴巴,摇头晃脑。 永昌脚下扔的烤鱼,它也不敢来叼走,只眼巴巴地看着,象一只向主人讨要食物的宠物。 时间还早,永昌也不愿意在*一只宠物上花费太多精力,一脚将烤鱼踢飞,背起包,提了刀,准备搭一个临时住所。 他不想在雨季到来的时候再躺在睡袋里边淋雨,湖边也找不到现成的山洞,自己挖一个完全没必要,就地取材搭建木屋就好。 石台高出水面将近五六米,靠着山脚缓缓抬升,不会积水又比较平缓,即使雨季也不用担心。 而且石头的地面比起泥土地面要舒适坚固,就是基础不好做,没有趁手的工具,没法凿洞立木桩,方方正正的木屋是不好搭了,只能搭一间半人字形的窝棚,还是简单点好了。 也就存放点食物,再有睡觉的空间,只求遮风避雨,没有什么好讲究的。 在平台靠近山脚的岩壁,找了一处稍稍斜出的石墙,拿着根三米左右的直木棍,比划了大致的长宽和高度,有个两米多高,近三米宽,搭成一个长长的木屋,十来个平方,住进去正合适。 拿着棍子比照着在石板上画好线,一个三米宽五米长的基础就确定下来,接下来就是准备材料了。 永昌拿起短刀,沿着湖岸专挑又粗又直的硬木下手,一刀劈下,就是一颗老树轰然倒下,让远处观望的黑熊吓了大跳,不知道这个直立行走的猛兽到底在干什么。 削去枝节,一趟趟将整根整根的树干搬到石台上,三十多根木料花费了半天时间,在山谷中几个月练出的劈砍功夫,等闲几百年的大树都要轻松砍倒,几十年的硬木,更不在话下。 干完活,也没有耽误吃午餐,吃着烤鱼,就着凉白开,匆匆吃完,不远处的黑熊还趴在平台边上,好奇地观察这个人类奇怪的举动。 它模糊地意识到自己的脖子并没有树干坚硬,无法理解的危险让它更加不敢靠近。 不过,食物的诱惑实在难以抵挡,所以一直不甘心离开。 永昌从包里拎出片肉干和两条烤鱼,对着黑熊扬扬手,却不抛过去,让它心痒难搔,在石板上不安地扭动,挠头搔首,一付讨好的模样。 永昌将一条鱼抛了过去,然后在它咀嚼的时候慢慢靠近,在它想要惊慌逃开的一刻又丢下条烤鱼,把它稳住。 动物,尤其是肉食动物,对于敌意非常敏感,只要足够镇定,不表露威胁,就是狮子老虎也可以靠近,摸摸脖子,捋捋皮毛,甚至老虎屁股也不是摸不得的。 所以,当永昌一身轻松,拿着大块的肉片靠近的时候,黑熊没有太过惊慌,不做反抗,也不跑开,只小心地咀嚼强者恩赐的食物,伏低身躯,表示畏服,以免遭受无谓的攻击。 就是永昌手中的肉干,它也不敢抢夺,只目光灼灼地盯着食物。就像头狼进食的时候,幼狼只能在一旁老老实实等着看着,如果上前争抢,不免要被抓咬得头破血流,被狠狠地蹂躏。 或许一次僭越,就会失去性命。 这是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是深藏于祖先基因中遗传下来的动物本能。 永昌将几斤重的肉片撕成细条,一点点丢在脚下。 黑熊就在他脚下进食,丢一点它就吃一点,非常乖巧。 这只是它伪装的表像,面对弱小的动物,它还是一头残暴血腥的丛林猛兽,不过是丰富的生存经验让它知道进攻与退让,发达的大脑也使它比别的丛林野兽更加聪明,狡诈,更能适应凶险的环境,把握危险的尺度。 它此时低垂头颅,伏下身躯,不完全是畏惧和降服,而是应对新的危险状况的一种适应与学习,它在适应与学习和另一头猛兽的相处之道。 第224章:荒野奇观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相比那些借助黑夜窃取残羹冷炙,鬼鬼祟祟的鼠辈,敢于靠近面对未知的危险并且还能有所收获,证明了它内心的强大和相当的智慧。 既不鲁莽,也不逃避,这才是一头真正的丛林猛兽,兽中王者。 想想看,如果一个人能在荒野中陪着狮群睡觉,甚至靠着狮子当枕头,挤取母狮的奶水当饮料,那是何等的强大? 只有具备了这种精神和身体的强大,才能在厮杀与退避之外找到第三种选择,自然和谐。 当然前提就是双方都要有相当的智慧,再强大的猛人,也不会蠢到在鬣狗群中睡觉。因为象鬣狗这样卑劣凶残的动物,受本能的驱使,除了杀戮和逃避,不会做别的选择。 而恰恰是它们的卑劣与凶残,昭示了这种动物的怯懦和愚蠢。 当离群的狮子遇上独行的猎豹,如果它们预计到双方实力相当,那么一般的情况下,它们就不会相互伤害,至多吼两声威胁一下。 无谓的拼杀造成的伤害是致命的,行动缓慢就会被残酷的环境淘汰,因为无法捕杀而饥饿、倒下,成为其他捕猎者甚至是食腐动物的食物。 所以可能的情况下,它们不仅不会厮杀,甚至会联合起来,协作捕猎,分享食物。 永昌无惧黑熊可能带来的威胁,当然也不会放松对它的警惕,而黑熊被食物诱惑,又本能地感觉到猛兽收起了杀机。 所以人和兽达成了暂时的平衡,放弃了敌对,因为些许的物质诱惑建立了简单的依存关系,或许称之为收养更来得恰当些。 猫猫狗狗,是百无聊赖的妇人喜欢的宠物,狼獒骏马,甚或是熊狮虎豹,这样的灵兽才是强者的伙伴,可与之周游天下,征伐四方。 当他将手轻轻放在了黑熊的头顶,顺着脖子轻轻梳理皮毛的时候,它开始只是稍微有些紧张,在适应过后就听之任之,专心享用新奇美味的食物。表露出的情绪,明显是一种舒适,满足和愉快,和驯服一条大狗没有什么区别。 永昌以前用一样的方式驯服过不少流浪狗,了解各种动物的习性。 这个时候的猛兽,不管是狮子还是老虎,其实跟只小猫一样安静、温顺。 要是胆小的人,那就不能尝试。怯懦会引发杀机,紧张情绪流露会让野兽同样紧张而且愤怒,它们为了对抗不良情绪,通常的反应只有一种,就是攻击。 这就是为什么,惊慌失措常遭狗咬,鬼鬼祟祟会被马踢。 动物其实比人更害怕,而且反应直接,用的都是杀招,毫不留情,以先保证自身的安全。 所以,面对动物轻易不要表示敌意或者恐惧,镇定地自然地接触,才是不同物种间愉快交流的窍门。 借助短刀的利刃,将砍伐的三四十根硬木截成一般长短,都有三米来长,砍下多出的头尾正好晚上当柴火。 永昌把木料两头削成楔状,正好可以卡在刀割出来的石槽里,稳稳当当。就是黑熊这般大型野兽也莫想破坏木屋的骨架,只要将棚子的两头挡住,就是一个安全的住所。 看着两头的口子,永昌有些为难,没有钉子锤子,就没法将木料固定在两头的框架上,更别说安个门了。这样两头豁口,辛苦一天建成的防线还不是形同虚设? 原始的生活果然是不方便呐,难怪原始人什么也做不了,整天只能造人玩。 想来想去,还是只能用绳子固定,将木料一头卡在石槽里,一头用绳子捆牢固定在斜面上,将近日落时分,总算将木棚的一头堵住了。 这样晚上睡在里面,至少是没有后顾之忧,等明天按上扇门,基本就算完工了。 将三袋肉干搬进木屋,再在门口架起篝火,烧水、烤肉,吃饭。 永昌此刻,感觉非常惬意,想想在城市里生活,谋得一套房子何其艰难,现在在这依山傍水的幽静之处,拥有一间水景房也就是一两天的功夫,举手之劳,何其容易?! 扔了片肉干给不远处趴着的黑熊,返身回到屋里,安然入睡。有如此强大的猛兽守护着,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到了第二天,永昌想办法做了个三角形的框架,两点固定,就像块活动的门板,进门出门就用绳索绑住,应该还没有野兽会强大到能解绳结,如果有那就只能认了。 接下来的两天就只割了些茅草编成草帘子,铺在房顶上防雨,再将木料上的结疤栨头修整清爽,等一切妥当,就可以离开湖泊,开始探索这片荒野了。 近两天和黑熊有了些默契,靠近投食一点都不惊慌,拍打拍打厚厚的皮肉,抓挠它的大脑袋,居然也安之若素。 这个熊货,适应能力真是很强啊。 闲下来的时候,将熊赶到湖里,一起游泳、捕鱼,配合起来也有模有样,不是个只会吃白食的家伙。 反正肉干足够,烤鱼早就吃腻味了,就将抓到的鱼统统抛给这只大胃王,让它跑得屁颠屁颠的,乐此不疲。 等房子搭建完成,已是下山之后的第五天。 这几日,大鸟也常来,一鸟一熊,互相都有些顾忌。显然黑熊这山中霸主也知道空中王者的厉害,远远的并不靠近,大鸟倒似是闲庭信步,悠然自得,不过也不去招惹那黑厮。 有一等通灵鸟兽相随,永昌这日子过得也不烦闷,房子盖好,他便准备出发探索这个荒岛。 永昌背了包,拿起随身物件,朝着河流,向着海边进发。 黑熊远远地吊在身后,一人一熊,保持着微妙的距离。人熊殊异,并不能完全沟通,即使能够沟通,性情绝不相同,保持适当的戒备,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尤其在陌生的环境,稍稍隔开,还是一种掩护。 只有在安静安全的环境下,或者具备了足够的信任,相互之间才能缩短距离。 而大鸟不屑与慢吞吞的人类和黑熊消磨时间,早已经飞的不见踪影了。 “熊大,过来。”永昌坐到河床中一块光滑的岩石上,从背包里拿出两片烤肉干,对着身后的大家伙扬扬手,叫着给它新起的名字。 黑熊像只大狗般趴在永昌脚边,吃得津津有味。 这货现在嘴巴吃刁了,一路上连下水捕鱼都敷衍了事,看来很有必要降低伙食供应了。 哼哼,食物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海岛细长,几度曲折,下山之时极目远眺,也没有见到别的河流,这条在密林中缓缓流淌的水流,大概是岛上的主河道了。 至于枝干,在旱季应该早就消失了。 只有雨季到来的时候,才会有道道洪流从山谷间奔涌而出,而脚下温柔的河水,将化身吞噬巨兽,泥沙砾石、枯树断枝,统统席卷而下,莫可阻挡。 宽阔的河床上,只有遍地的卵石,和一道细细的水流。浅可见底,漫不过膝盖。 溯水而上的鳟鱼,在平缓处露出黑黑的背脊,溅起道道水花。如果不是要探查岛上的状况,永昌真想停下来,玩会儿水,抓几条鱼,享受片刻安宁。 河滩之上,不时出现些骷髅白骨、鱼头腐尸,恶臭阵阵,蚊蝇乱飞,时刻提醒他这还是在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一个充满危机的荒野孤岛。 一路走走停停,观察四周的环境。荒岛余生,不知何时就会面对突如其来的危险,他必须将岛上的地形记在心里,即使黑暗中也不能迷失道路。 他无法确定,是否能找到人类的踪迹,即使找到,也无法确定是否会有敌意。 即使都没有问题,要离开这个荒凉的孤岛,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存一份小心,多几条退路,才会增加些生存的机会。 沿着溪谷一路而下,不过是十数里的路程,一片滩涂沼泽横亘在永昌的面前,这是长年雨水冲刷形成的泥沼,野草丛生,树木横斜。 再远处,就是河流入海口,一个宽阔的峡湾,层岩叠起,乱石穿空,枝藤茂密,郁郁葱葱,碧波荡漾,白鸟低飞,天光山色,尽入画中。 好一处化外仙境! 沿着溪流山谷一番探查,花费了小半天时间。永昌打算休息片刻,也盘算一下怎么绕过这片滩涂。 泥潭沼泽,穿行不易,估计会有不少蛇虫、鳄鱼之类的出没其中。 摆在面前的也就两个选择,要不绕着走,从杂树乱草间开辟道路,要不就只能造船出海,顺着水流,绕着海岸,一览海岛全貌。 “嗡嗡………”,两眼半开半闭,带着一丝疲倦与午餐后的昏沉,让永昌不觉小睡片刻。半梦半醒间,恍恍惚惚看到峡湾沼泽的水面草丛,升腾起一片烟云,掠过丛林,遮蔽住天空,轻盈飘荡,朝着河谷轰鸣而来。 “这是?” 疑惑观望间,黑熊已然不在身边,笨拙的身躯飞一般直向河中冲去,慌不择路,惊叫连连,恐惧的神色远远超过当初见到永昌提刀逼迫的时候,完全就是大难降临,落荒而逃的样子。 嗡嗡嗡的声音越来越近,黑云已经遮住了永昌头顶的天空,昏暗无光。 周围的山谷中树枝草丛间传来“扑哧哧“的躁动,显然山林中大大小小的动物也预感到了巨大的危机,亡命奔逃。 几只野鹿受其惊动,奔出林子,四顾彷徨,进退失措,兜头转身,越过灌木乱石,向溪流远处逃窜。 在乌云降落的瞬间,他只看到成千上万黑色的虫子,也看不清是甲虫、蚂蚁、野蜂、苍蝇还是蚊子,如波涛翻卷,如烟云流散,如浪如潮,声势骇人。 “轰”的一声,当头落下。永昌戴上了头套,将背包套盖住脸面,包住双手,学着那头笨熊的样子,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一时间,衣服上,河滩上,水流中,山林间,噼里啪啦响个不停。微小的生物,一旦聚集起巨大的数量,真是惊天动地,鬼神退避。 死亡的阴影令人踹不过气来,连空气中也弥漫这浓烈的死气,天罗地网般,密不透风。 良久,又是“轰“的一声,虫云复起,沿着河谷向着上游移动,逐渐远去,如烟云飘荡,如尘土飞扬,烟尘笼罩下,只见无数野鸡野兔之属惊慌逃命,蛙蛇之类,难免丧生,惶惶惊鸟,不敢低飞,水里游鱼,窜于浅底。 永昌目瞪口呆地注视这一幕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荒野奇观。 第225章:一样调调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河滩上,虫潮落脚停留的地方染上了淡淡的黑色,无数折翅的小虫,在地面挣扎。 仔细观察,其实只是一种很小的长脚花斑蚊,落入水中,不免要成鱼食,聚集了无穷众生之力,威力竟然惊人如斯。 他自忖如果没有防护外衣,刚才是裸露在外的话,很有可能会丧生利口之下,来日也只能化作河中枯骨。 看向河中,黑熊仍然趴在水里。 河道干涸,水流低落,藏不住肥硕的躯干,撅起的屁股和后背露出水面,一动不动,莫不是? “熊大!” 黑熊未动,没有半点回应,耸起的脊背上血迹斑斑,颜色发黑,犹有数十蚊虫盘旋其上,舍不得离去。 永昌泼起一阵水花,将群蚊驱散,再把水中庞然大物翻转,看去已是出的气多,进的气少,昏厥过去,口吐白沫,气若游丝。 幸亏蚊群倏忽来去,时间不长,否则直接就淹死了。 还好没死,那就有的救。 永昌携带有各种药物,须臾不离,尽数放在包里。 他把黑熊拖离水里,拿出两支解毒剂滴到熊鼻子里,再灌了些水,翻转它的身体露出鲜血淋漓的背臀,看上去实在是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令人回想起来还是心有余悸,如果当时自己不是裹得严严实实,只怕也就是这个模样了。 看来这花脚蚊子毒性不小,否则黑熊这样的丛林猛兽也不会避之如蛇蝎,蚊口之下,哪怕藏到了水里,又有皮毛遮挡,也难逃一劫。 拿清水冲洗干净黑熊受伤的背部,将止血消炎的药粉细细撒在上面,静待它慢慢醒来,自己看向蚊团前进的方向,正是先前落脚的湖泊。 看来今晚,是回不去了。 没过多大一会儿,黑熊恢复了知觉,不过大概是四肢麻痹,无法动弹,只是一双大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呜呜咽咽,像极了受伤的宠物,向主人诉说委屈。 在这样惊险莫名的荒岛上,永昌也是一头受伤的困兽,何其相似,有这样一头猛兽作为宠物,也算是困境中的唯一一丝慰藉,即便消耗了他许多或许将来可以保命的灵药,他也没觉得丝毫可惜。 黑熊负伤成了负担,永昌已经无法再继续探索的计划,一天下来,也就是走过了这片河谷了,反正荒野寂寞,时日多多,慢慢探索,也不失稳妥。 谁知道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孤岛,孕藏了几多凶兽、多少水怪? 昏沉的河谷,一片寂静。 即便蚊群早已离开,左近却再没有生灵发出一丝声响,万籁俱寂,在黄昏涨潮的时刻,只听到远处海潮拍岸的声音。动静之间,更见几分诡异。 天色渐渐暗淡,黑暗中,河床上,只现一点野火忽明忽暗,永昌就着火堆烤鱼做晚餐,恢复过来的熊大在火旁垂涎欲滴,食欲战胜了伤痛,早就把白天惊心动魄的蚊灾抛之脑后。 吃饱喝足,明月当空,一人一熊,枕籍而卧。 营火渐熄,只剩下一堆通红的炭块,偶尔爆出数点火光,残月隐没在层云中,海边潮声归于平静,溪流水声潺潺,如此的夜晚,如此安宁和谐。 永昌丝毫不担心夜晚牵动的危机,枕着野兽入睡,算是一种新鲜体验。以黑熊在丛林中生存的经验和与生俱来的本能,可以规避一般的危险,否则如此庞然大物也无法长到成年。 只是几天下来他也没有见到别的熊出没,估计是没到交配季节。公熊是不会和母熊一起的。 以熊性的凶猛,即使到了求欢交-配的季节,如果母熊身边还有与别的雄性生养的幼崽,它们将会千方百计把幼崽杀死甚至咬食,实在自私残暴。 虽然这也算是高级物种进化到了一定程度产生的自我意识,不过这种只顾自身基因传递,而不考虑种族繁衍壮大的自私行为,到底显现了野兽的愚蠢自私和凶残的本性。 熊是伴随着杀戮成长的,幼年的危机重重,成年的同类相残,构成一个血腥的生命循环。 所以熊其实是不适合作为宠物饲养的,其狡猾阴险、自私残暴,性近于狼。 动画片里那些憨态可掬的形象,实在是对动物世界残酷真相的扭曲。 不过相比绵羊屡屡打得饿狼死去活来,落荒而逃的荒诞喜剧,把熊稍稍美化还算可以接受。 夜晚的凉风,带来海浪卷起的淡淡腥味,树林间落叶沙沙响动,恍惚中黑熊蹲起身子,发出阵阵低沉地咆哮,似乎在警告,在威胁,看来又有某种危机要在黑夜中上演。 永昌捡了一捆枯枝架在了渐渐泛白的炭块上,不多久,干枯的树木就被引燃,成为一道护卫他安全的屏障。他拿起短刀,看向黑熊张望的方向。 经历了几个月的恢复,永昌感觉身体状况出奇的好,就像是为了适应荒野生存而被兽化,被进化,被改造。 强大的力量,迅捷的速度和敏锐的感官,配上锋利的宝刀,他就像是天生的丛林猛兽,百兽之王。 只是对危险的察觉还没有象黑熊那样具有与生俱来的预感,还需要不断地磨炼提升,在杀戮中提升。 借着点点火光和月色,可以听到沼泽的方向,淤泥翻动,草丛压倒的声音,看到沿着河谷向下,道道黑影正向上游移动,在这淤泥潭里,会出现什么样的危险? 鳄鱼,这是永昌的第一反应,看过无数动物世界纪录片,他也知道河口、沼泽这样的淤积潮湿之地是蛇虫、鳄鱼的领地。白天他就已经领教了蚊群的凶险,现在,就看看到底会招惹什么样的野兽吧。 条条黑影游移而来,在渐渐明亮的火光中,分明是无数巨蟒,避过了白天的酷热,在将近午夜时分,趁着凉爽的黑影,集体出动来寻找可口的宵夜。 “无知者无畏啊!” 就是黑熊也没有白天遇到群蚊时的惊恐,伤势未愈的它愤怒万分,在主人的身侧向着敌群咆哮不已,或许正是它散发出的血腥味吸引了捕猎者的觊觎,估计它也是因为屡受藐视而愤怒欲狂。 一般来说,巨蟒没有剧毒,不过蛇吞象本身就是蛇类的绝技,被活活吞噬的感觉,绝对不会令人愉快。被巨蟒缠上,可不是好耍的。 放任黑熊冲向蟒群,永昌只是冷眼旁观。蟒蛇这种爬虫,应该是黑熊平日常见的猎物吧,如果时时都要自己动手,那收养这样的宠物,或者说护卫,那不是白白浪费食物嘛。还不如当初,直接就砍成一堆肉呢。 熊掌,可是他眼馋了好多年的美食,熊胆,也是清心明目,解毒之良药。 黑熊称得上是这座海岛上有数的霸主,估计蛇群早就见识过它的凶猛,面对如此凶兽咆哮而来,蛇群明显有片刻的骚动。 只见一条黑影冲入蛇群,熊掌抓拍,连连猛击,当先几条巨蟒还没有发动攻势,就已经被拍碎了脑袋,拧断了身子,百十斤的长虫面对上千斤的巨兽,绝不是一个重量级的厮杀。 黑熊连连咆哮,狂暴不已,血肉横飞,无视蟒群的攻击。估计身上遭致了不少的撕咬,不过这厮皮厚肉粗,应该没有大碍,何况白天给它用的药应该还没失去药效,不用替它担心。 随着蟒蛇越杀越多,黑熊渐渐陷入了包围,身上缠绕了两条巨蟒,有点挣扎不开,在蟒群中不断翻滚,河床上的卵石将缠绕不休的长虫硌得血肉模糊。 永昌提起短刀,全身披挂,也冲入了蟒群。 “来死吧!” 一刀两断,就是最好的注释,在他的眼中,群蟒和山谷中的树干没有两样,挥动短刀,血光喷溅,没有哪条小蛇能成为他前进的障碍,只有满地的血肉溜滑,稍微迟缓了他的脚步。 “鹰的眼睛!” “熊的力量!” “豹的速度!” 永昌也施展开他的绝技,劈刀,格挡,刺杀,毫无保留。即狮虎博兔,亦尽全力,何况面对如潮巨蟒,稍不留神,就是骨断筋折,丧生蟒吻的下场。 “扑哧” 几个呼吸间,永昌就已经痛宰了一二十条巨蟒,清空了一片障碍,这时黑熊也已经摆脱了蟒蛇的束缚,从包围圈了冲杀出来。 “熊大,跑!” 看看游移而来的巨蟒源源不断,永昌也是瞠目结舌,这是个蛇窝吗,怎的如此密集? 或许,可能,大概,在这午夜时分,正是群蟒交合的时候,而永昌露营靠近的地方,正好是别人大开派对的场地,一人一熊侵占了它们的地盘,自然引来了潮水般的攻击。 就是白天那么密集的蚊群,估计也是到了交合的季节,集体狂欢吧,而一路所到之处,遍地都是它们的食物,正是消耗完体力后待取的能源。 雨季,就要来了。 动物都已经为即将到来的美好时光做好了准备。 真是,在一个错误的时间,睡在了一个错误的地点,闯到狂蟒欢聚的夜店里过夜,简直是无妄之灾啊。 永昌有了决断,果断地为约会的情侣们挪地方。果然蛇性好淫,半点也没有错的。 摸黑向着上游移动,远远的避开了蟒群。 人家现在有正经要事忙活,不过一旦忙活完了感觉腹中乏食,那可不就要就近找吃的吗? 一条一两百斤的巨蟒,等闲活吞一两百斤的人类,也不是太过为难。再厉害,中了人家的招,也不过就是一盘菜。 重新点起一堆篝火,永昌已经无法继续入睡,想想上游飘荡如烟云的蚊团不知隐藏在何处,下有无数巨蟒在狂欢,它们都在尽情享受激情生活。 唯有孤独的人类,被夹在中间进退两难。 当然,黑熊也算一个。 下游隐隐传来撕咬,争抢,奔跑的喧闹,不知是因为狼多肉少,还是欲求不满,抑或是满地血腥激起了同类相残,又或者是有了外敌入侵。 最好是来群天敌过来抢食,河水中漂流的血腥应该已经引来杀机,比如就来个狂蟒对巨鳄之类的戏码,两强相争,两败俱伤,最后死得个干干净净,那就是最好的状况了。 冷眼旁观的渔翁自然就可以坐等收获。 等到日出时分,下游的狂欢派对估计已经结束,喧闹不再。渐近沼泽,风中带着的腥臭越重,大清早,就要不少苍蝇到处乱飞,几条鬣狗游荡奔跑,吠叫不停。 它们没有理由不为之疯狂欢喜,昨天露营过的地方,纯粹就是一片厮杀的战场,满地尸骸,血肉密布,见证了昨夜的疯狂。 一个疯狂的夜晚,不知道有多少巨蟒、巨鳄落入对方的口中,那一定是一个壮观而疯狂的场面,可惜未得一见。 满地残骸,是蝇营狗苟的食腐动物最终的收获。 人和熊都不屑去和鬣狗抢食,或许寥寥几条被蟒蛇勒死的鳄鱼,可以考虑一下。 不过如此血腥的场面,或许还会引来更加巨大的危险,还是先闪为妙。食物和生存相比,还是很容易选择的,当然是在粮多肉足的前提下,这样的选择才理直气壮,如果象初到谷底那样的状况,永昌估计也会拼死抢肉吃。 在面临生存困境的时候,人和动物并没有太多不同,不过是人类吃饱喝足之后,要比动物稍微斯文点,还可以喝茶论道,谈情说爱,不是太过狼狈,而已。 同样的行为,其实动物也有么,人家猴群吃饱了,也知道互相梳理毛发,捕捉虱子,有空再开展传宗接代的活动。 一样调调。 第226章:不是不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惊慌失措了一分钟,觉得丛林整个儿朝自己压来。所有远处的声响,都被恐惧放大,敲击着永昌的理智。 永昌想象自己被怪兽跟踪,被他们用邪恶荧亮的眼睛盯着,伺机扑击。 永昌抬起头,看到在季风中怒涌的云层转瞬间吞没了新临的夜空。一阵阴风自林间吹来,绕着永昌僵硬的身体。 片刻后,熊大站起来往前走,轻轻拉着浑身紧绷的永昌跟着它。永昌心不甘情不愿地跟着,紧张愤怒地高笑了几声。 没想到永昌竟会沦落到让熊大在丛林里带路,不过让永昌来带路似乎也说不过去,永昌根本不知道身在何处。 熊大继续走在看不见的小径上,拉着永昌跟在它身后。永昌已失去时间的概念了,但永昌猜应该在林子里走了一个小时,也许两个小时了。 浓密的丛林在黑暗中妖气冲天,倒不是说白天这里就不吓人了,可是手电筒的微光根本照不远,看起来反而更糟。 薄月升空,顶上的密林不时筛进月光,熊大的皮毛在银色的月光下闪闪发亮。 永昌望着前方,瞥见熊大在光影中移动时泛光的身躯。当月儿躲到云层后,前方路径上的熊大便整个儿消失不见了。 熊大粗暴地用身体将荆棘推到一旁,仿佛在帮永昌开路。 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后,熊大终于把永昌带到一棵大柚木旁的竹林边。它凑着鼻子在空中不知闻些什么,然后走到草地边躺下来。 “这表示咱们今晚要睡在这儿吗?”永昌发着牢骚。 永昌先解开熊大项圈上的绳索。 永昌生了一小堆火。头两次被风吹熄了,但第三次便烧了起来,还发出悦耳的噼啪声。 等火堆生得够大之后,永昌在旁边又放了些更大的木柴,以备稍后添加。 永昌从剥了一大片弯曲的树皮,把木屑清理掉,将塑料袋衬到树皮上,往里头倒了一瓶水,然后把这个临时凑成的水碗拿给熊大喝。 它把水全舔干了,而且还一直舔着袋子。永昌又为它倒了一瓶水,它也很快喝完了。 永昌走回火堆边,被一声恐怖的嚎叫声吓了一大跳。熊大立即站起来,旋风般地冲出去,消失在黑暗里。 永昌听到了一声低吼,紧接着是凶狠的咆哮。永昌心惊胆战地注视着熊大消失的漆黑树林,但它旋即又毫发无伤地回来了,并开始在柚树上摩擦身体。 等蹭够了,又移往下一棵树,然后是另一棵树,直到在四周每棵树上都擦过后才停止。 “天啊,熊大,你这么痒吗。”永昌任由它忙着磨蹭,自己把装衣服的软袋子拍松,拿来当枕头,然后把长袖衬衫拉到头上,拿出拼布被盖在腿上。 永昌虽然很不想把被子弄脏,但非保暖不可。 永昌侧过身把脸靠在手上,望着火堆,豆大的泪珠忍不住淌下脸颊。 永昌开始聆听四周各种诡异的声响,听到咔嚓声、哨声、爆裂声和噼啪声,想象可怕的爬虫钻入头发,溜进永昌的袜子里。 永昌发着抖坐起来,把拼布被贴身塞紧,覆住全身,然后把自己包得像木乃伊一样,又躺回地上。 感觉好多了,但永昌又开始想象有动物溜到身后。就在永昌打算翻身仰躺时,熊大躺到永昌身边,用背抵住永昌的背,然后开始发出呼噜声。 永昌心怀感激地擦掉脸上的泪水,聆听熊大猫呼声逐渐转为平稳的低息,不再听到奇奇怪怪的暗夜声了。 永昌贴着熊大的背,没想到自己竟能在丛林里睡着。 刺眼的阳光射在永昌的眼皮上,永昌慢慢张开眼睛,一时间想不起自己在哪里。永昌高举着手想伸个懒腰,结果背部因睡在硬地上被硌得痛死了,而且腿还被重重地压住了。 永昌垂眼一看,熊大紧闭着眼睛睡得正香,它的头和一只脚掌压在永昌的腿上。 永昌低喊:“熊大,起来,永昌的腿麻了。” 它动都不动。 永昌坐起来轻轻推他的身体。“起来了,熊大,移一移啦!” 它轻吼一声,还是不动。 “熊大!听话!移一下!”永昌摇着腿用力推它。 它终于张开眼睛,打了个露出全副牙齿的大呵欠,然后滚到一侧,松开永昌的腿。 永昌站起来抖抖被子,折好塞入袋子里,然后把余烬踩熄,确定没有东西在烧。 “顺便告诉你,永昌最讨厌露营了。”永昌大声地抱怨道:“永昌不喜欢这里没有厕所,在丛林里走路时听到的‘大自然的呼唤’,是永昌最讨厌的。” 永昌最后拿起黄绳子。 熊大只是坐在那儿看着永昌。永昌自己无法带路,只好认栽地把绳子收入袋内。 “好吧,熊大。永昌准备好了,咱们今天要往哪儿走?” 熊大转身又钻入丛林里,在树林和矮树间穿绕,越过岩石和小溪。它似乎一点也不着急,甚至隔一阵子便停下来休息,好像知道永昌需要喘口气。太阳出来了,丛林里变得非常湿热,永昌脱掉长袖衬衫绑在腰上。 丛林里绿意盎然,飘着刺鼻的香气,大型落叶树疏落有致,枝条纤垂,橄榄绿的叶子也和永昌习惯见到的长青深绿树叶不一样。 深灰色的树皮摸上去极粗糙,裂缝处的树皮掀开来,薄薄地剥落而下。 飞鼠在林间腾跳,永昌们常惊扰到正在吃草的鹿群,它们一闻到熊大的气味,便快速跳开了。 永昌察看熊大的反应,它根本不去理会。永昌注意到另一株个头较小、枝干也很像纸片的树,但树干的裂缝滴出的是黏稠的树脂。 永昌曾扶着树干把鞋底的小石子拔掉,结果接下来一个小时,都在努力清理手指上的黏糊。 好不容易才把树脂清理干净,在穿过一片特别密实的长草及竹林时,一群颜色鲜丽的鸟被吓得四处蹿飞,永昌吃惊地往后一退,撞到另一棵有树脂的树,整个上臂又被沾得黏糊糊的。 熊大在一条小溪边驻足,永昌拿出水瓶一口气喝完。背包变轻了真好,可是永昌又担心水喝完后会无处取水。 永昌想应该学熊大一样喝溪水,但最好还是不要,因为永昌的身体没有它强壮。 熊大晃到永昌身边坐下来。 “不对。”永昌看着熊大的蓝眼睛说,“没道理啊,他有什么理由把永昌大老远带到这里,只为了让永昌在丛林里迷路?他不可能知道你会把永昌带到这里,或是永昌会跟着你走呀,而且他看起来也不像会骗人的那种人。” 熊大把目光转到地上,颇有罪恶感的模样。 稍事休息后,熊大又站起来走了几步,然后转身等永昌。永昌勉强离开岩石,嘀嘀咕咕地发着牢骚跟在它后面。 “熊大,咱们接下来要去哪儿?看你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它继续带永昌走在只有它看得见的路径上,走了整个早上,直至下午。 熊大钻进了矮丛林里,永昌跟了上去,发现矮树丛的另一边有一小片空地。 看到空地正中央有间小屋子,永昌松了一大口气。屋子弯曲的屋顶是以藤条绑在一起,然后像毯子般披到顶上的。屋墙以粗纤编捆的竹片构成,缝隙处则以干草泥土填补。 小屋四周是高约半米的石堆矮墙,石上长满厚厚的青苔。小屋前方的墙上贴着薄薄的石板,板上漆着各种不明其意的符号和图纹。屋子的入口极小,一般身材的人得弯着腰才进得去。一串衣服晾在风中翻飞,屋子侧边还辟了一小片茂盛的花园。 永昌们走近石墙,永昌正要跨过去时,熊大从永昌旁边一跃而过。“熊大!你存心吓死人吗?先出个声或什么的行不行?” 永昌们走近小屋,永昌本想敲那扇小门,但又迟疑不决地看着熊大。“永昌们得先处理一下你的事。”永昌从背包里拿出黄绳,走到院子旁的树边。熊大拖拖拉拉地走在后面,永昌要它再靠近些,等它终于离得够近了,永昌便把绳子穿过项圈,将另一头绑到树上。熊大一脸不高兴。 “对不起,熊大,可是不绑不行啊,会吓到别人的。永昌答应你一定尽快回来。” 永昌正要朝小屋走,却被身后一个沉稳的男声止住,那声音说:“真的有必要这样吗?” 永昌慢慢转过身,看到一名强壮的年轻人站在永昌身后。他看起来有二十出头,比永昌高了一个头,而且身材精实,露出平滑结实的铜色胸膛。轻软的长裤卷至脚踝,下面是一对光脚。 他乌亮的黑发从脸上梳开,在颈背上微微卷着。 男人伸出手说:“我是熊大。” 男人伸着手,小心翼翼地朝永昌挨近,又重复一遍:“熊大。” 他看起来并不吓人,但永昌还是浑身发僵。永昌满脑问号地伸出手,徒劳地想阻止他走过来。“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他靠得太近了。男人将一双手放在筋肉结实的胸口上,缓缓说道:“我就是熊大熊大。” 他翻开手心,亮出熊大的项圈和缠在指上的黄绳。永昌看看他后面,熊大果然不见了。 永昌退开几步,拉开两人之间的距离。男子看到永昌的动作,立即停在原地。 永昌的膝盖窝撞到了石墙,只好停下来拼命眨眼,永昌还是没听懂他的话。 “熊大呢?永昌不明白,你是不是把它怎么了?” “没有。永昌就是它。” 他又开始朝永昌走来了,永昌摇着头。 “不可能,你不可能是它。” 永昌想再退一步,结果差点摔翻过石墙。男子一个箭步冲上来抓住永昌的手腕,将永昌扶稳:“你还好吗?”他客气地问。 “不好!”他还抓着永昌,永昌看着他的手,想象那是一只熊爪。 永昌低声说:“不,不会的!怎么可能,那怎么可能?” 他沉稳的声音令人心静:“请进入屋子里吧,屋主此刻不在,你可以坐下来放松一下,永昌会试着跟你解释这一切。” 永昌震惊到没有余力争辩,只好跟着他走向小屋。永昌相信他不会伤害永昌,就像永昌对熊大的感受一样。男子低头穿门而入,进到小屋内,也将身后的永昌一起拉了进去。 那是一座只有一个房间的小屋,屋角有张小床,侧墙有扇小窗,屋中另一个角落摆着桌子和两把椅子。拉开的帘子后,是座小小的浴缸。厨房里只有一个水槽、一台抽水机和一个矮柜,以及几个摆放各式罐头和香料的架子。顶上的天花板挂了几串晒干了的香草和植物,房里飘满了甜香。 男人要永昌坐到床上,然后自己靠在墙边,静静地等永昌安顿下来。 永昌不再像起初那般震惊了,永昌打起精神,开始评估现状。他就是熊大熊大!永昌们互望了一会儿后,永昌知道他说的是事实,因为他们的眼睛一模一样。 第226章:总算有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不知道昨夜的战争胜负如何,只从留下的尸骸看,应该是体型更加庞大的巨鳄更胜一筹。 不过,落荒而逃的群蟒和饱食离去的巨鳄仍然是永昌不想也不敢面对的存在,蚁多咬死象,这道理谁不明白? 即便浑身是铁,一个人而已,能打几根钉! 杀得完群蟒,杀得尽巨鳄,也没多大意义,一来浪费了食物,二来也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所以永昌选择退回去,重新寻找探索的方向。 回头路好走,就是不知道剧毒的花脚蚊群隐藏何处,毕竟回头的方向和先前蚊群前进的方向是一致的,要主动送菜,压力不是一般的大。 还好沿着河走,还有个退路,大不了自己再包裹起来,让熊大再练练潜水好了。 一路寂静,是生机渺无的静,是死气沉沉的静,一天,河床上留下的大小尸骸就已经开始发臭。 小鹿、野兔、蛇鼠之类,血肉模糊,躯体干瘪,颜色发黑。 看来这个品种的蚊子,可以取名叫花脚吸血鬼,绝技包括了穿刺、吸食和大剧毒术,群体攻击无敌。 永昌走完回程又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比起昨天,速度上没有快多少,甚至比出发时还要谨慎许多,毕竟存在着已知的隐藏的敌人,那就需要时刻防备。 可是一个上午走完,还是没有看到毒蚊出现,到了湖边,就算是这两天把河谷探索了一个来回。 昨天出发时,湖面如镜,如一弯翡翠,温婉清澈。 今日水上,净是脏污,碧波绿水蒙上了一层黑幕,细细观看,这层黑灰一样的赃物,可不就是昨天肆虐的毒蚊? 真真不可思议,昨天还是万千毒蚊群骚,所过之处鸡飞狗跳,所向披靡,今天就这样全灭了,简简单单,无声无息,这样的局面大出永昌意料之外,无法领悟这种过把瘾就死,死了还要做,爱的高深境界。 大概,为了物种的繁衍,它们已经消耗尽生命潜能吧。 也许,大概,可能,从沼泽出发,一路交合,在湖里产卵,死亡,再新一代孵化,在雨季随波逐流冲到下游,再在沼泽长大,然后又是一个生命的轮回。 蚊子的生命历程很短,也许一次生命轮回中也就威风那么一次,风骚那么一次,如此渺小,如此微不足道,可是总有那么一刻,它们汇聚的能量,让整个丛林为之颤抖,绚烂如昙花一现,又如流星划破夜空,生命终结在最辉煌的时刻,壮哉如斯! 蛇虫鼠蚁,也有通天彻地之能! 雨季终于是来了! 起了风,半空卷起满天乌云,云聚云散,如潮流汹涌,云层渐厚,墨色渐深,如锅底反扣,天色暗淡,风过山林,林木树干,欲为之摧折倾倒,发出如撕裂布帛的哗哗巨响。 天色如墨染,漆黑中数声滚雷“轰”“轰”炸响,道道闪电在黑暗中如银蛇游窜,火网交织,牵丝蛛结,游移不定。 突兀的海岛是雷电攻击的焦点。 “噼啪!”炸雷仿佛就在身边砸下,感觉整个木屋都在震动,时不时的,道道亮光就透过木门的缝隙穿进乌漆抹黑的屋内。 暴雨如注,仿佛天池底漏,银河倒灌。疾风骤雨中,海岛仿佛一条小船,滔滔巨浪,不断冲击海岸,势必要将孤岛推翻,淹没,吞噬。说不尽的壮美,那是天地之凶威,非人力所能比拟。 弱小的生物,如一人一熊,只能避缩茅舍,不敢正撄其锋芒,耐心等待风停雨歇,暗中希望不要被雷电照顾,一个雷打下,再强大的生物也要变成焦炭。 还好永昌早经历了一次暴雨季节,深有感受,虽然他经历的可能只是一个雨季的尾巴,不过已经足够他为之防备了。把房子搭在岩壁下,突出的石壁能遮挡风雨,还能使房子不突出地面,不至于招来雷电。 一场雨,一下就是三天。 这一年的第一场豪雨,仿佛要把数月的积蓄发泄殆尽。 那是玉帝会嫦娥,佛祖拜观音,千年万年积蓄,一朝倾注,真个痛快淋漓。天上一日,人间百年,果然一点不假。 还好神仙也只能坚持三天,哦,换算他们的时间可能也就几秒钟完事。要真个一天就是一日,一日就是一天,那世界,也就毁灭了。 想到三天两头的大雨,永昌有些失神,很是感慨: 神仙,那过的是啥日子? 每时每刻都要交公粮,还活不活啦?难怪神仙都想下凡。 永昌恍然大悟,报之以深深的同情。对自己惨痛的命运,也少了几分抱怨。 执掌命运的女神,竟然,果然,就是一个欲求不满的*,无可发泄之下,蹂躏众生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遭受了命运的*,在没有力量反抗的时候,便只能默默忍耐,而忍耐,就是最强大的力量。 潮湿,在淫雨之下,没有东西是干燥的,屋内的空气都是湿的,木炭,都已经点不上火。 吃了三天冷肉干,永昌闷的发慌,动不能动,睡不想睡。挥手练刀,不出意料就得房倒屋塌。 只好穿上外衣,戴上头套,钻出屋子,静待云开日出,烟消云散。 风雨渐歇,是要告一段落了。 两三百米开外,一匹白练倒挂,飞珠溅玉,落地轰鸣巨响。“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壮观,壮美,就是如此的美景。 湖水暴涨,已经快要到平台脚下,还好地势较高,又靠近山脚,不虞有灌顶之患。 湖面水流翻滚,水色浑浊,搅起一个个漩涡。 远处,数天前的涓涓细流,如今已是真正的吞噬巨兽,滚滚而下,那干涸的河床,估计现在已经洪水满溢,无法通行了。 或许,一场水过,沼泽已成汪洋,蛇鳄已经散避,危险不再,即或三三两两犹在水中,也不足为患,挥手可灭。 宽阔的水面正好行船,是时候拿出些套套做筏子了,独一无二、轻便好用的皮筏,真是小东西,大用途啊。 风雨过后,必是阳光灿烂的日子,不过这热带蒸笼里,头天凉爽,过得两天,又会潮热难当。 如果不是海风吹拂,受热中暑只是等闲。永昌乘着碧空如洗,明月当空的好天色,做起他的漂流筏。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一人独居孤岛,真是苦寂无聊,蛋疼的紧啊。 复明日,潮水落去,洪流渐歇,天高云淡,是个凉爽宜人的好天气。 清早,永昌就打点好行装,背包在后,短刀在侧,左手轻筏,右手木浆,只待发舟入海,环岛探查。 黑熊不能同行,体积太大太重,无法载起。 打发两片肉干,让它自行其是。 放筏入水,随波逐流。一个人的荒野,一个人的漂流,洪水奔流,跌宕起伏,壮观而凄美,豪迈又孤独。 一时只见一人在水,一熊在岸,相向而行。 它倒也没有轻易离去。总算不负我一番关照啊,收这么个小弟也算是没有亏了本,就当养了条宠物狗,能守家还能打猎。 洪流如奔马,早将黑熊甩在身后,这厮也是岛上土著,自可寻得道路,不去管它。 峡谷险滩,飞快后退,十数里的河谷,半个钟头就穿梭而过,一片沼泽,已是汪洋,避过横斜杂乱的沼泽树林,一头扎进了峡湾中间。 层叠岩嶂,在晨光中已见稀疏,葱翠枝藤,被风吹雨打,一派萧索。 一弯碧水,已化作混沌,洪水冲刷的泥沙草木断枝,使得宁静美丽的峡湾一片狼藉。 放眼看去,河水海水交接的地方,清浊分明,无数鱼类,隐没其间。水流带来了养分,养育了细虾游鱼,吸引了大鱼水兽。 一个峡湾,就是一条生物链。 或许,链条延伸,只怕凶猛无敌的海底巨怪,循腥而来,也是有的。 雨季,可不正是食物丰盛的季节? 一场风雨,带来遍地狼藉,也带来满地生机。 看游鱼戏水,黑影追逐,波纹搅动,就知道捕猎的旺季到来了。 环顾峡湾,岩壁似要围合一圈,成为一个泻湖,一条沙堤,隐没在潮水中,向前延伸。 远方,下风向,日出处,隐现一道模糊的黑影。 是一条船,一条搁浅的帆船。 一场风雨过后,或许是黑夜,让停靠的帆船搁浅在沙堤上。此时此刻,永昌不知道是否赶上了回归的机遇,还是遇到了新的陷阱。 要知人心不测,腹中有山川之险,一念生万物,机遇和陷阱,也仅仅是在一念之间。 尤其是对海面上混生活的人来说,善恶之分,很难分辨清白,一个混字,足以搅和黑白界限。 突如其来的新事物,让永昌悚然一惊,趴在筏子上不再动作,双眼盯紧帆船,看有没有人向这边观望。 雨后初晴的清晨,海浪也还平静着,风轻轻的,帆船上没有人踪,只破破烂烂的帆布随风摇摆。 细看四周,离船较近的海滩也渺无人迹,没看见小船舢板,也没有帐篷睡袋,应是无人上岸。 或许,这船也是昨天晚上,看风雨平息,才靠岸修整的,不料仓促间陷入了沙中,搁浅于此。 荒岛,黑夜,谅他们也不敢冒险下船,应是要等天亮之后才能上岛查看究竟。 经历过几天惊涛骇浪,船里就有人,此刻也是被折腾得动弹不得,瘫软如泥吧。 或许,这就是一条空船,那也是不一定,传说中的幽灵船,大抵就是这般的破烂。 仗着几分胆色,对自己的判断也有几分信心,永昌决定就近看个究竟,轻轻划动木浆,随着水流,向着帆船靠近。 其实现在上船,就是一项冒险。 昏黄的水面,漂浮着透明的皮筏,上面载着一个全套黑衣的窥视者,只要有人稍微看上一眼,定会马上为怪异事物而惊觉。 接下来,就是一个人挑战一船人了。 虽然如此,不得不为,等到船上的人分散开来,撒在这片岛屿上,那更加容易暴露自己。敌我不明的情况下,先一步探知对方根底,才好早作打算,预为布置。 永昌象只黑猫一样,从筏子上顺着锚链悄悄爬上了甲板。近看更为清楚,这是一艘三桅帆船,约三四十米长,七八米宽,纯木质船体,前桅上挂着布条,他推测大概是前帆,主桅挂的横帆也是布满破洞,后桅杆上挂着的三角纵帆无力低垂着。 整艘船上看不到机械动力装置,也就是个千多吨的样子,船体小,样式老,实在是件老古董,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只看看破烂的前帆主帆,布满洞口和血迹的船甲板,停泊之前定已饱经蹂躏,满是炮击和火枪射击的痕迹。 或许这艘古董木帆船之所以来到这里,就是避难逃亡,这样一个祸端的到来,或许带来的是更大的危险。 而尾随而来的,会是何等凶险? 是怪兽,海盗,还是军舰?! 船甲板上只有一层,估计甲板之下能有两层,中层住人,底层放货,以这样大小的船,也就能住进个三四十个人,载个三四百吨货物,顶天了。 船舱内安静无声,可这也并不代表就舱内无人,将耳朵贴在舱门上仔细倾听,似乎能听到细微的*和呼吸,是那种受创入睡后无意识的痛苦*。 呼吸声很近,靠近门边,透过微微敞开的舱门,几乎近在咫尺,大概是看船守夜的人,熬不住漫漫长夜,在恍恍惚惚打盹。 薄日初升,光线黯淡,一道黑影在晨光中穿入舱门,就在守门人迷糊的一刻出手刀砍在了他的脖子上,没能发出半点声音。 永昌环视舱内,昏暗无光,摆设杂乱,一片狼藉,有一股重重的煤油味。船舱大概分成了几间,外边这间,应该是聚会议事兼做餐厅的地方,前后房间关着门,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情况。 他把打晕的中年厨师模样的壮硕看守轻轻移出船舱外,短刀反扣在他脖子上,扇了几巴掌,将看守打醒过来,顺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看到一个凶悍的黑衣人架了刀子在脖子上,看守有点慌张,更多的则是惊恐,发出“嗯嗯啊啊”的声音。 “不许叫!叫就宰了你。” 对方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永昌的话,但是应该能明白他的意思,拼命点头。 命悬人手,就是硬汉也不得不低头,何况只是一个看门守夜的喽啰? “你们是什么人?有多少人?” “你听得懂汉语吗?” 鸡同鸭讲,看到永昌脸色渐渐变冷,一袭黑衣更加衬托出几分狰狞。看守越紧张越不知所措,越不知所措越恐慌,又不知道对方叽里呱啦些什么,隐隐能猜到如果自己没有价值,大概会是怎样悲惨的下场。 “噗通”一声,中年悲剧男很自觉地跪倒在了甲板上,趴低身子,双手反扣,一幅引颈待缚的模样。 乖觉圆滑,见机得很,看来这厮对绑票摸哨那一套熟之极矣,晓得情况不好便选择了屈服。 倒也是个妙人。 永昌再一次挥手,把看守打晕。 为防万一,解下了他的腰带,也就是一根绳子,捆住了他的双手,拴在了船尾的锚链上。 唉,也不知道是哪里的穷人,连一根皮带也没有。 太寒酸了! 轻轻打开舱门,他决定一间间房间搜索。 靠近船头的房间房门紧闭,对面的房门倒是虚掩着。先易后难,那就先过去看看。 推开木门,一股恶臭扑面而来,那是男人特有的汗臭和流血化脓的腥臭,混杂在一起实在令人闻之欲呕。 房间里打着地铺,七八个男人打着绷带,半睡半醒躺在地上。有伤手伤脚的,有缠腰缚肩的,也有裹着脖子包着头的,伤兵躺了一地。 有人在睡梦中痛苦地低低*,有人大概是发烧说着胡话。地上血迹斑斑,几把老式步枪随意的摊在角落。 看来这一船人很是经过了一场恶战,也让永昌不由冒出了一身冷汗。 冒犯一帮凶人,那是很没有把握的事情,毕竟以前只是个白面书生,不说手无缚鸡之力,至少没杀过人,打架的次数也是一只手数的过来。 毫无经验,要挑战一帮见过血腥还有枪有弹的强人,总归是底气不足。 第227章:收服众人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无谓的冒险,会招致杀身之祸! 可惜他现在已经无法退出了,除非杀掉船尾的看守灭口,不过要是那样,同样也会招来凶狠的报复。 想了想,突然记起背包中放的有大杀器,麻醉催情两类药物,有混合的,有分装的,有粉剂,也有喷剂,分类详细,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 摸出一瓶麻醉喷剂,插上一根软导管,小心地靠近边上几个看上去最强壮,受伤也最轻微的伤员,屏住一口气,对着他们的鼻子就是一阵喷,剩下的一个个都没有漏下。 香气弥漫在房间里,试探过最边上伤员的反应,拍打捏掐也没见醒来,放下了心。 永昌实在受不住了,麻药的气味多多少少吸了一点,赶紧退出来,关上房门,要是自己也被麻翻,那就太他妈妈的杯具了,那是绝对的自摆乌龙,智者所不为也。 很满意,真是广告做得好,不如效果好。一喷就灵,一喷就大,哦,跑题了。 不过以前这样的广告看多了,这样灵验的产品没见过,这是实打实的圣品,真正大杀器。 接下来就好办了,先贴门听声,如果里边有人就把喷管伸进去,悄悄的干活,大声的不要,喷完就走,以免自己中招。搞定了上层船舱,永昌又找到了下层的通风口,他把上下层出入的舱门堵得严严实实,然后对着通风口就是一阵狂喷,这可不就是“瓮中捉鳖”嘛。 三个指头捉田螺,手到擒来。不用冒厮杀的风险,只需喷点香水,划得来! 果然是捡到了宝。他人的垃圾,别人的宝藏,确实是居之不疑的真理。 凭着熏老鼠洞,灭蟑螂的经验,喷药完了还要憋上几分钟,才能保证药力完全发作。 永昌轻轻带上舱门,在甲板上吹了一会风。估摸着时候差不多了,才把舱门敞开,让晨风吹进船舱,为了保险,又从包里拉出条毛巾,用水壶里的水打湿了,紧紧地包住口鼻,然后才提起短刀,施施然穿堂入户。 嗯,打家劫舍的时候,到了!男的靠左,女的靠右,不男不女的站中间,威风凛凛,何等风骚? 可惜注定了开场就是独角戏,船舱内鸦雀无声。虽然用*是下三滥下九流的路数,不过形势比人强,不得不为尔。 不理会一帮子伤兵,只将地上的长短火枪、水手弯刀、匕首之类的武器收缴了,拿布包起,走到船尾抛到皮筏子上。再来到对面房间。 又打开通道舱门,等通了风,透了气,才小心步入底舱。 下层没有光,也没有灯,借着手电筒的光束,楼梯下,过道间,空无一物。 这一层,中间是个大厅,摆放的杂物,地板上还有通向底舱的出入口,有木板封住锁死,上面还挂着一把老式长锁,也是古董货。 两头各有有两间大房,房门敞开着,同样散发着脚臭汗臭和腥臭,一般二般的意志,实在抵挡不住一帮大老爷们的王八之气,很熏人,很霸道。 下面这几间房里,三三两两地住着共计有十五个人,看上去是一些长年跑船的水手,明显和上层几个伤兵不同,打着绷带的也就三个,还是胳膊上的轻伤。 长年水里行船的人皮肤黝黑,不修边幅,衣食没什么讲究。地上乱丢的烟卷酒瓶,房里拉的绳子,墙上钉的钉子,乱挂着衣服床单之类破破烂烂的杂物,条条缕缕,像是穿越到了非洲丛林,难民营。 大厅里也有煤油马灯,就点了灯,关了电筒。 找了几根绳索,将众水手一个个反捆起丢到大厅,再绑成几串,象待宰的羔羊。厅中摆了个木桶,有盖有瓢,盛满了水,应该是防备走水做的准备。 永昌抄起水瓢将水手们浇得湿透,毕竟下面地方大,*估计药力就弱些,淋湿了,渐次就有人醒来,恍恍惚惚,一脸茫然,一头雾水。 “你们是什么人?” 众人左顾右盼,惊惶失措,象一群受惊的鹌鹑。 “你们听得懂汉话吗?” 沉默...... 永昌慢慢举起了手中刀,准备开张立威。 “英雄饶命,英雄饶命!俺懂,俺懂官话!“ 总算有个机灵的年轻水手跪了出来,却是大王镇的,带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转念也就一瞬间,回过神来,放下了黑乎乎砍柴刀一样的利器,继续询问。 “俺家大王镇的,以前俺们已经当兵的,抢了条快船跑到海上来混碗饭吃,混了也有几年了。 “船上水手大部分是俺老乡,都是些在海里混了有年头的老油条。 “这一趟俺们接了买卖跑海螺城,让海盗盯上了,是毒龙的船,追了俺们几天几夜,两条船让三条船追着打,大船抢没了,让炮砸得稀巴烂,估计早让那帮猴子扔海里了。 “幸亏得俺们船快,可是毒龙的船也不慢,一路追着咬,它们的一条快船一直追了俺们七天七夜,一直在海里兜圈子。大风大雨的,差点就喂了鱼,昨天靠晚上俺们才跑到这,一个没留神就搁浅了。原来俺们十八个老乡,死了五个,呜呜呜......” 许四倒豆子一样交代,也是在发泄自己的恐惧,碎碎念念叨着。 一个个字眼象道道闪电在永昌的脑海里闪过,又像块块巨石在他心里激起惊涛骇浪。 这是什么样的世界?! “上面的是什么人?”永昌总算摁捺住心底的震惊。 “俺们水手都睡在下边,死了七个,都丢海里了。唉,死的死,伤的伤,伤了脑袋身子的,只怕是活不了了,也就四五个人,还能熬得下去,怕也要落下个残废......”,这人嘴碎,永昌也懒得打断他,自己沉思默想,梳理信息,考虑如何应对目前的处境。 那些都还太遥远,自己孤悬海上,能否自保尚在两可之间,搁浅的帆船,也不一定能成为逃生的载体,何况后面还有穷凶极恶的海盗,毒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现出狰狞的獠牙。 人毕竟挡不住大炮。 ‘每逢大事须静气,心静,则万物莫不自得’,永昌默念真经,抛开杂念,镇定心神,继续问话: “底舱装的什么东西?” “蔗糖,烟草,香料,药材,布匹等有一两千担。粮食,淡水,油盐,老酒,还有燃料加起来也有几十担,这都是俺们船上自用的。噢,舱底还关了两个毒龙海盗跳帮过来的刀手,手脚都打断了,丢在下面,估计也快咽气了。” 许四真是有问必答,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关键是自己手里握着刀把子。 基本了解了船上的情况,在舱房里又搜罗了一圈,将武器搬到一起,警告了一众水手不要轻举妄动。 各位,欢迎到恶人岛,本人是这里的岛主,永昌。内有神兽守护,外有大阵封锁,向来生人勿近,否则,进得来,出不去。哼哼,你们闯到我这里来,中了岛上的瘴气剧毒,那是天灾,怪不得人。要不是我心怀悲悯之心,施以解救,你们少则三天,多则五日,就无药可救,早晚变成一堆枯骨。” 船上众人面面相觑,惊惶失色。永昌继续装神弄鬼,添油加醋,要在众人心中种下恐惧和服从的种子。 “听说你们身后还有海盗的快船追杀,将敌人带到了我这灵蛇岛。我在这岛上向来与世无争,你们把危险带来,是无妄之灾,按说罪无可赦。 我念在诸位也是老乡,沧海茫茫,同为一脉,萍水相逢,也算有缘。我也不忍心,就这么,杀了你们。” 看众人惧色更甚,永昌缓过来神色。 “不过,以后在我这岛上,就必须服从我的命令,等消灭了毒龙海盗,我自会放你们回去。否则......“ “嗤“的一声,一道黑光一闪而过,舱门应声而倒,尽皆目瞪口呆。 恩已施,威已立,虽一身入众人,庶几可以无忧矣。永昌面含微笑,长身而立,镇住了场面。 “现在,你们中间没有受伤和轻伤的,给我到船头去,走不动的就爬过去,重伤的留在这”,永昌的语气很冷。 很快,几个水手先站了起来,显然是没有受什么伤的,虽然还有些酸软无力,歪歪扭扭地速度走向了船头,其他几个水手也跟了过去。 各人顾各人,一帮乌合之众! 几乎人人带伤,有五个受伤不重,勉强可以站立行走。其他三个,几乎就是命悬一线的样子,一个伤了大腿,一个伤了肚子,还有一个包着头,听说是被木屑扎进了眼睛,可能伤到了大脑。不过这些人倒也算讲义气,在永昌的严令下还是不离不弃,似乎永昌刚才的语气,让他们有了什么不好的预感,害怕对受伤的同伴不利。 “我这里,不收留废物。”永昌继续施压。 “噗通”,几条汉子跪在了面前,向永昌边磕头边求饶:“老大开恩,我们这几个兄弟,我们自己照顾,绝不拖累先生,请先生高抬贵手!” “你们知道不服从我命令的下场吗?”永昌语气愈冷。 他向来厌恶国人动不动就下跪的习惯,那是蛮族几百年野蛮统治愚弄奴化百姓造成的恶果,是汉人十数代人屈辱的印记。 “都给我站起来,站起来说话!谁说,我要怎么样他们了,嗯?!你们很好,能够忠心护主,没有偷奸耍滑,还能做到不抛弃、不放弃自己的弟兄,我很欣赏你们今天的表现。所以现在,我要奖赏你们。 “去拿两瓶烈酒来,快去!” 许四脚步匆匆,跑进了船舱,估计一路逃亡,伤者又多,药物、烈酒之类也是必备之物,很快就从船舱里抱出来一坛酒来,还顺手带了两个大腕。 “你来,给我摁住这厮两条腿。” 又低头盯着伤了大腿的汉子,盯得他直发毛,又柔声询问:“你怕疼嘛? “嗯,要是怕疼,那我就切下你的脑袋,我手快刀更快,一点也不会疼。 “要是不怕,倒还可以救你一救,不过刀子刮肉,就要有点胆色了。” “老大尽管动手,我老邹死都不怕,哪里怕疼。咱也做得来那张冀之德,关云之长”。这厮倒也强硬,明明心底害怕,还撑着做出豪迈的姿态。令永昌也暗叹自愧不如。 “呵呵,老大莫怪,我这伙计念过几年私塾,喜欢吊书袋子,其实也没啥子学问。” 永昌也不理会许四的一副小心翼翼,从背包里拿出几小包药粉,用自己水壶里的水调和成糊状,然后一把撕开老邹大腿上的绑带,大概受伤有好几天了,伤口已经化脓,腥臭扑鼻。 “他受的什么伤,枪伤?” “正是枪伤,铅子还在里面,没取出来。” 永昌皱眉不语,铅弹可就有些麻烦,铅有毒,必须仔细清理,那痛楚就不是一般人能受得了的了。 想了想,还是用上了喷剂。汉子一喷就倒。永昌拿出随身的匕首,用烈酒冲洗过,先让许四动手用烈酒清洗了创口,然后永昌才亲手清理皮肉,挑出嵌进了大腿骨的铅子,还好腿骨没断,又削掉了发黑的腐肉,才糊上药泥,细细抹匀。 “就这样露在外面,好得快!” 永昌阻止了许四绑布条,转身又去治疗肚子受伤的护卫,这个伤的更重,早已经昏迷了,也省得用麻药,直接清洗,削肉,上药,看得几个护卫心惊肉跳。 那个包着头伤到了左眼的护卫估摸着要轮到自己了,早已经吓得手脚发软。永昌也不管他,让许四他们自己如法炮制,强摁着上了药,麻药都没有用,直疼得这名注定要成为独眼龙的护卫满地打滚。 惨叫声传到船头,偷偷观望的水手们有的暗自庆幸,有点幸灾乐祸。 一百人能有一百样心思,这些海上混饭吃的老油条更是些开了窍的人精,和护卫们明显不是一条心,各个都是只想如何自保。 永昌铁了心要整治他们,要是以后还是这般油滑模样,只待海盗袭来,就让他们做炮灰。 第228章:渺小蚂蚁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剩下的这些药泥,你们几个自己匀着使用。这是本门圣药,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奇效,生肌补血,更是立竿见影。” 待大伙儿拆除了绷带,清创上了药,一个个只感觉伤痛全消,清凉透骨,身上也恢复了力气,顿时喜上眉梢,那是久旱逢甘露的欣快,是从地狱升入天堂的幸福。 这一回,许四他们几个真心诚意地磕了几个响头,永昌也坦然受了礼。 众人对永昌的吩咐再没有半点的犹豫,任凭老邹三人昏睡养伤,自有安排照顾。许四五个跟在永昌身后,来到了船头。 面对着十五个懒散的水手,永昌不由冷下了脸,眼光锐利如刀,刺向一众软塌塌站立的水手,黑色短刀倒提手中,似乎随时要择人而噬。 杀气,有如实质般压得十数个壮汉心惊胆战,就像一群受惊的鹌鹑,瑟瑟发抖。 “我看得出来,你们只是在海上混饭吃的,可能你们界个样子,也只能混碗饭吃,人都想有条活路,这我怪不得你们。 “你们有些人是当过兵的,遇上海盗劫道你们又跑到了我这里,你们可以偷奸耍滑,脚底抹油。 “你们是活到了现在,不过,海盗再追过来呢,你们想躲到哪里去? “船搁浅了,你们能钻鱼肚子里? “你们看看这几位,个个挂彩,你们呢? “你们知不知道什么才是同舟共济?你们到底知不知道,什么叫做,羞耻?! “都是堂堂七尺高的汉子,就不知道脸红? “我刚才跟队长他们几位讲过,我这里,不收废物! “如果谁要是没有这胆子,不想横下来一条心,船上有两条划子,我做主,分给你们一条,食物,淡水管够,趁早给我滚他娘的蛋!” 水手们各个羞愧难言,头缩得低低的,唯恐惹到永昌注意,尽管有人不服气,一点也不敢露出敌意。 “要是想留下来,那就是一条船上的伙计,是兄弟,不再是护卫和水手,船已经搁浅了,不需要你们驾船,以后要做的,就是跟着爷,不管是毒龙还是毒蛇,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你们摸摸下面那玩意儿在不在,要是带把的爷们,就给我收起那副吊儿郎当的鸟样。” 水手和护卫都挺直了身子。永昌看也不看,憋了那么久没说过话,要不就是自言自语,他太想发泄一下了。继续怒吼:“干的好的,老子有赏,立了功的,爷还有重赏。混日子的我有罚,偷奸耍滑,甚至是图谋不轨的,我有刀子,我养的有野兽,猪肉也吃,狗肉也吃,有那猪狗不如的东西,尽管来试试我这屠龙宝刀。我有屠龙绝技,杀猪屠狗,等闲事尔。” “我等听从大哥吩咐!“许四等早已心服口服,纷纷拜倒。 “我等听从大哥吩咐!“有人带头,随大流的水手也跟着拜倒,在目前这种处境下,离开海岛就是个死,不说追杀的海盗,恶劣的风暴,即便永昌也不一定会留他们。同舟共济,就要同心。 永昌训完话,将许四叫到一旁,问过底舱俩个俘虏的情况。只知道他们一路穷追不舍,是为了有件海盗们眼红的东西,势在必得,其他的一概不知。跳帮刀手,其实也就是冲锋陷阵的炮灰,小喽啰。 别的情况,就是海盗快船上也有二三十个人,领头的是毒龙的亲弟弟,匪号叫做夜叉,喜欢剥皮抽筋,生啖人肉,令海上商旅闻风丧胆的南海夜叉。 永昌花了将近一个上午组织起船上一帮人,二十个可用的壮丁,分成了四队,每队五人。施了恩,立了威,一众护卫无不听命。 做护卫的,一般都有点身手,最是佩服武功高强的强人,这会儿一个个感觉自己又是龙精虎猛的,早把永昌当神仙一流人物看待了。 一组负责后勤饮食,照顾伤员,手脚不太灵便的,以及范家三女也归入这一组,组头就安排了叫孙达的憨憨胖胖的汉子,据说煲得好靓汤,做得手好菜。这厮只手上擦破了点皮,护卫中受伤最轻,倒是有运气。早上被摸了舌头,磕头如捣蒜,束手待缚,被绑在锚链上的,就是他了; 二组选了五个眼力好的,准备上岛后负责登高警戒,观察敌情,传递消息。领头的护卫叫刘阳,还有个叫做孟海山,人看着机灵,也安排在这一组; 三组负责殿后配合,协助接应,在对敌时作为埋伏的暗子和突击的预备队,领头的叫张人称“快刀张”,功夫在一众护卫中仅次于许四。 他在大王镇因怒杀人,得罪了权贵,因为经历见识不凡,颇受重视,各地码头他最熟,所以常常由他负责交涉,也是可以独当一面的人物; 四组是战斗主力,抽出五个在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上都比较突出的壮汉,形成突击力量,老邹担任头领,一组六人,随永昌行动。有事杀敌,无事狩猎捕鱼。 许四作为护卫队长,为人豪爽仗义,身手好,又熟悉船员情况,是做永昌副手的不二人选。 安排好分工,永昌安排许四把底舱的两个海盗提上甲板,捆在桅杆上,把匕首交到船员手里,让他们一人捅上一刀,人人手上沾血,又不许伤到致命处。 直到海盗身上鲜血淋漓,惨叫声渐渐微弱,永昌才砍断绳索,随手将他们远远地扔到了海里,就像丢掉一袋垃圾,让一群大汉惊叹不已。 不到一刻钟,海水就像开了锅一样,昏黄的水面上钻出得有鳄鱼、巨蟒、食人鲳等等大小水兽,不一会两具人体就支离破碎,血肉消散,只看得一群人毛骨悚然,全身冰凉。胆小的更是浑身发抖,冷汗直流,不由暗暗庆幸昨晚没有弃船上岸是如何明智。 这片古怪的海域,便是永昌也心怀畏惧。 面对大自然蕴藏的凶险,人类微渺如虫蚁,依靠个人的力量,须臾间便会被吞噬。 待众人平静下来,永昌安排一众船员放下小船,往岛上运送伤员,转移必备物资。蔗糖,烟草,香料,药材,布匹等等根据需要多少装了些,粮食,油盐,老酒,还有燃料则尽数搬走。 永昌上了皮筏,许四划桨,由快刀张安排卸货装船,带领两艘小船跟在筏子后面。 透明柔软的皮筏,让人惊讶不已,就是稳重的许四也是满脸好奇,又摸又捏,琢磨不出是什么材质。 海滩上,一个黑点慢慢接近,逐渐清晰,对着小船和筏子吼叫,嘿嘿,这家伙配合得不错啊。 “老大,那是什么怪物?” 岛上没有熊,就是出现在了这座岛上也已是诡异,大家没见过此物,自然把它当成了怪物。许四是北方人,行走过江湖,倒也有些见识。 “那是头黑熊。只是,我从没见过这么大个的,怕是能有千把斤。老大,这就是岛上豢养的神兽吗?“ 永昌点头称是。 顿时,众人看他的眼光中充满了灼热的崇拜,乖乖,收养如此威猛的巨兽当做护岛神兽,果然是高人呐。女人,更加容易崇拜强大的男人,神色间,已带着几分迷离,双眼中,有一丝烟水朦胧。 后面的两船,见到岸上巨熊嘶吼,迟疑不敢跟进。 永昌也不招呼他们,让女人们抓紧绳索,待皮筏将将靠岸,一跃而起,如大鹏展翅,越过七八米的水面,轻轻落在了沙滩上。那霎那间的风骚,颠倒众生。 熊大颠颠的跑了过来,缠着永昌亲热地舔蹭,象一只讨好取宠的大狗。 “熊大,今天表现不错,看赏。“ 手里,掏出了一块从船上得来的熏肉。 永昌吩咐众人将船上的东西搬到岸上,又来回两趟,运过来足够的物资,把皮筏上的武器交还给几个护卫和三四组的队员。自己则带着黑熊开路进入岸边丛林,靠近峡湾,石岩林立,找了两里路就发现了个遮风避雨的山洞,正可当做海边的落脚点。 这里离湖泊约有二十里,搬运东西不便,但是离海面又太近,遭遇敌袭不容易转移。心里计较了一番,决定将后勤基地放到湖边,后勤组,预备队和三个侦察组的队员去那边安营扎寨,带走部分物资,反正那里肉干也有千几百斤,足够吃喝一阵子了。 峡湾这边,就留战斗组和两个侦察组的队员,方便两边联络。 计议已定,永昌安排下许四负责整理洞穴,搬运物资,隐藏小船皮筏并消除痕迹。 自己和黑熊去找返回湖泊的道路。洪水虽然已经过去,不过河水充沛,暗流汹涌,绝无可能循河而上,估计要等几个月后旱季到来,河道才能重新干涸,供人通行。 至于穿越雨林,想想十数里披荆斩棘行进的艰难,他想都没想过。 沿着海滩往火山走,地形逐渐险峻,断岩巨石,密布海岸,山体逐渐走高。 黑熊可能猜测到永昌的的意向,“吼吼”叫了两声,一步当先,将他带进了一条狭窄的石壁缝隙。 一线天。 石缝仅仅可容一人一熊并排通过,最宽处不过五米,端的形势险要,数十米高处,只能通过一道暗淡的光线。 沿着岩缝向上七拐八拐走了数百米,终于登上一片岩石顶部,眼前豁然开朗。不远处的脚下,就是平静的湖泊,在高山飞瀑之下,显得格外静谧,仿佛可以容纳万古的忧愁。 黑熊继续向前,一路奔跑,穿过岩石和树木,沿着无数野兽趟开的山路绕到了靠近湖边一处山崖下,然后就失去了身影。 那里,是它存身的巢穴,一个洞穴群。 三个高低错落的洞口,出现在永昌面前。 走进洞去,凉爽干燥,里面有宽敞的石厅,有十数间石室相连,似乎是天然形成再经人工开凿,中间最宽敞的一间有三四十平米,四面方正,开口狭小,当中安放着一张巨大的石床。 洞壁上,刻着一个似曾相识的骷髅头像,好像和山谷石洞中看到的一样。 洞中还有台阶通道连接不同洞窟,向上又是两层洞穴。再里边,还有延伸的空间,似乎通向山腹。高低错落之处,石钟乳滴落的水池,透出阵阵凉气,比得上永昌曾经多次游览的冷江波月洞。 洞中数处,甚至还有石块象是桌椅摆放,有石板似乎是床榻,洞穴外侧,有烟熏火燎的石灶,显是前人遗迹,这里,曾经住过人。 而且,年代很久远。宽阔的空间,足可以容纳数百人居住。一洞三层,也方便防守,只要守住底层就可以控制出入,上层洞口还可以提供火力支援。 永昌沉吟片刻,已定下搬家的打算。 出了山洞,转望向石台,大概只有里把路,侧对着这里。奶奶的,难怪当初见得到我离开就来偷吃呢。 这个熊穴也够隐秘,掩在岩壁后面,树木遮挡,非要靠近才能看见。 如果早知道近路,永昌当时走到海边也就三四里路,到峡湾的位置不到十里,也不用七拐八拐的漂流近二十里洪流。也就是有黑熊这个土著,知道平常到海边捕鱼的兽道,要是外人,绝难发现。 永昌沿着原路返回海边,只留下了两个侦查队员注意海面情况,其余的人全部搬运物资前往湖边,除了重伤员和女人,没人可以例外,就是黑熊,也驼了两大袋米,随着永昌前进。 等到队伍转移完毕,日已西垂,将近黄昏,想想一天下来的经历,比得上在荒谷中大半年。 再过上几天,等物资转移泰半,人心便可稳定下来。 永昌苦寂孤独的荒岛生活,总算多了些人气。虽然人心难齐,但一船人已是前无出路,后有追兵,几乎到了穷途末路。即使投靠永昌可能只是一时权宜之计,不过相信过些时日,他自然可以收拾人心,收于己用。 永昌现在迫切需要壮大自己的力量,一个人实在太渺小,他不想做一只渺小的蚂蚁,湮没在历史的长河中。 第229章:初战告捷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永昌站在崖顶,看得见远处的海面,看不见近处的海滩。他觉得现在布置的点太多,主要还是手下的人太少,要防备随时可能出现的敌人,他只能布置一条薄弱的警戒线。 如果将峡湾的物资全部转移,便可以集中力量,只需要防守好岩缝通道,再安排人上山顶负责观察全岛就行了。 现下形势并不安稳,是以永昌也没想要将金绣从谷里接出来。还是再等等看吧,反正有大鸟在,传送东西倒也方便。深谷隐秘,他也并不为金绣的安全担心,等安定下来,再作打算。 暮色中,一个身影出现在谷底,如果永昌以前的眼神,还分不出是敌是友,不过现在的他,即使借着微光,远景也可以分辨清楚。 只是山体蜿蜒起伏,丛林阻隔,看不到峡湾的方向。 他站的位置角度极佳,形势险要,斜斜往上的岩缝石壁,一目了然,如果要拒敌,只需在崖顶堆放大石,往下推落,就比得上炮弹攻击,而且避无可避。 实在是个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险要之处。 黑影渐渐走近,喘息不定,显得慌张匆忙。 “许四,有什么情况?”黑暗中,他听到了是永昌的声音,那种平和而略带威严的声音,已经刻在了他的脑海里,杀人抛尸、行若无事的冷酷更是让他心有余悸。 “报告大哥,刚才我看到了毒龙帮的快船,就是追杀我们那条,和我们的船靠的很近,我上山的时候,还看到他们放了划子上岸搜索,刘头现在还守在哨位盯着呢。” “有没有看到多少人上岸?” “大概十五个左右。” “嗯,你做得不错,先去吃饭休息,等会我会叫你。” 海盗船追了七天七夜,阴魂不散,哪怕暴风雨也没能令其退缩,显然所图者大。 永昌召集众人,通告了敌情,吩咐开饭。 等吃饱喝足,安排了侦查队员轮流守夜,让战斗组和预备组带上冷*,换了夜行衣,带上黑熊,在留守队员和众女的关切目光中,出发前往海边。 永昌在这个时代的初战,就此开始...... 来到乱石滩,永昌让众人停下休息,安排老邹去联系快刀张。 约有一个小时,两个黑影穿过了乱石堆,走近了营地。 “大哥!”快刀张拱手施礼。 “说说那面的情况。” “是,大哥。毒龙上岸了十五个,在岸上搜索了一个时辰,没有进林子,刚才我离开的时候还在海滩上烧了堆火聚餐,估计今晚他们不会有行动了。” 永昌估摸着海盗也不敢在陌生的海岛上摸黑搜索,要有行动也要明天才会展开全岛搜索。 看看天色,暗自感叹。 月黑风高,真个是杀人夜。 接近黎明时分,正是夜晚最黑暗的时候。 平静的海滩,一堆篝火将近熄灭,只留下少许炭块随着微风忽明忽灭。火堆旁,两个守夜人也已经沉睡,周围沙地上,十几个面貌凶恶、皮肤黝黑、身材矮小的海盗席地而卧。 微弱的火光,无法透过沉沉夜色,沙滩上,数条黑影向着这边靠近,为首的一人回头低声吩咐: “尽量用刀,留下活口”,低语声被海浪掩盖,七个人像七只幽灵靠近了凶悍的海盗。 永昌一马当先,匍匐前进,悄然无声,最前沿的一个海盗还在熟睡中就被轻轻地割下了脑袋,陷入了永恒的沉睡,相对于海盗们这种刀口上拼杀的生活,谁能说这不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 一组兄弟分散开来,各自分工,围杀周边的敌人,不放走一个漏网之鱼。永昌当中冲入海盗群,一跃而起,象风一样游走在篝火残光中。 “扑哧”两个! “扑哧”三个! “扑哧”四个! 宝刀堪称神器,不知是什么材料打造,绝非凡铁,莫非这是传说中破碎虚空的空间神器嘛?嘿嘿,死里逃生,还真是捡到宝了。 那天胡扯什么屠龙宝刀,倒也名副其实啊。 永昌头次上阵杀贼,竟然没有半点罪恶感,这帮杀人越货,草菅人命的悍匪,在他眼中和害他入绝境的凶人没有区别,既然是弱肉强食,那就做我刀下的祭品吧。 祭奠我的前生,或者后世,反正,在我原来的那个世界里,我已经不存在了。 这一世,我要将面对的敌人,踩踏在我的脚下。 一道黑影,一片黑芒,呼吸间扫荡了一片海滩。 永昌从兴奋中回过神来,看向一地的尸首。 他独自斩首九级,身上滴血未沾,静立满地血腥中,真似一只地狱中走脱的厉鬼,幽冥里放出的恶魔。 许四六人仅仅只来得及斩杀掉四个海盗,看着永昌的狠辣和如此诡秘的身手,都暗自咋舌不已。 群盗只剩下火堆旁看守的两个人,仍然还在酣睡中,似乎丝毫不担心面临的危机,可能他们只当是在追赶一群羔羊,哪能想到一头雄狮率领的羊群也可以对抗群狼。 何况能顶着海盗的大炮枪子跑上七天七夜的一帮人,哪里能称得上是一群绵羊?! 骄兵必败啊,永昌心底把这当做教训,小心谨慎才是乱世求存之道啊。 他出手用刀背将两个海盗打晕,丢到一边。 不远处黑熊和张柏雄带领的预备队也背着刀举着枪跑过来。 一人一熊站立炭火堆边,永昌忍不住发出一声长啸, “啊喔-----” 我是在向群狼挑衅嘛,还是我本性,便是这般嗜血? 永昌自己心里暗暗嘀咕:“嗷-----” 熊大闻到浓浓血腥发出兴奋的咆哮,一只手臂,被它撕裂,张口大嚼,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令人骨头发麻,手脚发软。 永昌对此满不在乎,弱肉强食,自然之道,天地至理。 他让许四安排手下收捡海盗的刀枪,再把十几颗头颅和砍下的残肢沿路丢向沼泽,如此一顿大餐定会引来群蟒,巨鳄和鬣狗。 等天亮的时候,不知道麻杆能不能找到手下一帮喽啰的骨头渣子。 清晨,峡湾,海滩。 一群衣衫褴褛、满脸凶悍之气的男人并排站立。 面前,是满地的血迹,残留的皮肉,破碎的骨头和掏空的头颅。破碎的布片因为沾染鲜血而暗红发沉,见证了夜晚的杀戮。 一个阴冷的瘦个子*在队列之前,身后鸦雀无声。 首领的冷酷无情早映在他们心底,无人敢在他暴怒时有丝毫触犯。越是沉默,爆发出来就越是凶残和血腥。 这个男人,是毒龙的弟弟,也是毒龙帮的头号干将。从小就因为身材瘦小饱受别人欺负,因为贫穷吃不饱,穿不暖。 所以比起从小凶勇斗狠,身强体壮的哥哥,他更加阴险,更凶残。他更能忍,像一条毒蛇,伺机而动。 对于冒犯他的人,他有耐心等待敌人出现破绽,然后一击致命。 他无法忍受有人冒犯他脆弱的自尊,所以冒犯他的人,他会狠狠地折磨,强奸他们的妻女,一刀刀削割他们的肢体,然后掏出心脏下酒,他享受宰割的乐趣。 但是,他有一个麻痹人的名字:麻杆! 喜欢暗夜杀人,剥皮抽筋,生啖人肉的麻杆。 现在,麻杆愤怒了! 一群逃亡的绵羊,冒犯了他的尊严。 虽然地上撒满的血肉和凌乱的脚印,还有争斗留下的两具弱小动物的残尸,以及凌晨传来的野兽的咆哮,令人会误认为这一场杀戮是岛上野兽的手笔,不过他认定了野兽只是杀戮之后的掩饰,因为他自己也精于此道。 麻杆微微皱眉,恼怒不已。 山脚,湖滨,熊穴。 山道上,一队精神抖擞的男人,人人一身劲装,背着刀枪,神色愉快,不见一丝疲倦,仿佛一夜狩猎归来。 老邹已经先一步回来报信,留守的众人也放下了担忧,满脸喜色。 “大哥!” 关切的,尊敬的,崇拜的,畏惧地声音,向着领头的永昌打着招呼。 一场完胜,稳住了众人忐忑不安的心情,看到了回归的希望。 所以,人们的目光是热切的。 生死存亡的压力,让失去亲人,兄弟和朋友的他们,甚至没有时间去悲伤。 现在,他们流下了喜悦的泪水。 大厅里,收缴的刀枪整齐的摆在地上,十二支七成新的毛瑟步枪,这是一款枪机直动式步枪,有一个装5发弹的固定式弹匣。 这款枪动操作简便,应该是哪里抢来的新货。不过是保养不善,看上去有点旧,比起范家范家发给护卫的老式步枪,不知要强到哪里去了。 五把钢刀,是海盗们专业跳帮用的水手弯刀,比起护卫们的装备也要好的多。 询问过十五名水手,得知他们基本上也会使用枪支,大半枪法熟练。毕竟他们大部分在北洋干过,在海上也混过多年,可谓出生入死,刀口余生,也有些保命的手段。 跟着永昌的主力队员都发下了刀枪,侦察队员暂时只有砍刀,而后勤组如果不算菜刀的话,就两把刀防身。 有了二十一支步枪,几乎可以人手一支,钢刀也有二十多把,队伍的装备一下就升级了。 永昌优先让战斗组和预备队员挑选出十六把比较好用的步枪和钢刀,他打算让主力,后备主力和准主力,也就是侦察组,都装备上相对齐全统一的武器。 后勤组的四个轻伤员、三个重伤员加上三个妇女共十个人,算是队伍里最多的一组人,暂时就只能使用挑剩下的五支长短火枪和几把钢刀了,卷了口的家伙总不能让上一线干仗的战士使用吧。 “刘阳!“ “到!”刘阳”啪“的站起来,这是永昌定下的规矩,用军法治下,才能做到令行禁止,纪律严明。 “这次你坚守哨位,发现敌情,及时通报,算你的首功。这套最好的装备,就交给你了。“ “谢谢大哥!“刘阳为人内敛,当众受到表扬,也是满脸通红,兴奋激动地神色,憋都憋不住,不由昂首挺胸,象一只骄傲的公鸡。 “老邹!“ “到!” “报信及时,观察细致,算你二功,以后再接再厉!“ “谢谢大哥!老邹满脸欢笑,呲牙咧嘴地退下。 “快刀张!” “到!” “今天你这队杀敌勇猛,无人畏缩,表现出色,集体记功一次,歼灭来敌之后,赏你们好酒好肉,饱食三天。” “谢谢大哥!”队员轰然响应。 趁着天刚刚亮,永昌安排刘阳继续带人盯梢,叮嘱千万不可暴露,让郭英杰负责审问两个俘虏,其他战斗人员喝酒吃肉,抽空休息。 敌人火力凶猛,不可力敌,只能以巧破力。 巧,那就是天时,地利,人和。如今初战告捷,三者都在我手,只要到了晚上,火炮无法瞄准,岛上就是我的天下。 永昌有自信消灭这股海盗,我有神器在手,宝甲护体,谁能奈的我何? 洞穴大厅里,十几个队员眉飞色舞,大吃大喝,终于有了些欢声笑语。人群中讲得最起劲的要数跳脱机灵的许四,唠唠叨叨有点像个北方老太太。 “大哥手提屠龙宝刀,一马当先,冲入海盗群中,只见手起刀落,人头滚滚,郭头领和弟兄们紧随在后,阿生慢了一步,竟然抢不到人头,就想要杀向中间的两个海盗,刚迈开一步,就见一道黑影,一闪,眼睛一花,两个海盗就被季大哥丢出了几丈开外,跟丢一条小鱼一样轻松。” 坐在老邹旁边的老乡陈大生,说的阿生,就是他了。高大的汉子,现在也为了没能立功腼腆脸红。 “哈哈哈哈”众人看着陈大生又是一阵大笑。 “大哥治病救人,药到病除,堪称一绝,没想到,武功更是盖世无双,大哥,真乃神人也。” 读过几天书,腿伤初愈的郭瀚文一脸郑重,摇头晃脑,吊起了书袋子。 酸秀才的模样,又惹得众人哄堂大笑。 ...... 第231章:一丝微笑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洞外野兽的嘶吼几乎叫了一个通宵。 当天色逐渐明亮,几乎已经被烟火烤成了熏肉的豹猫终于幸福地昏睡在了布堆上,这是他一生中最恐惧的夜晚,恐惧到了令他如此渴望能在睡梦中遗忘. 即便就此长睡不醒,也是解脱。 洞外的野兽也已经闻不到洞中的血腥,传出来的,只有难闻的烟熏味。于是,饥饿疲惫的兽群沿着血迹,分散开来寻找新鲜的肉食。 在距离海边将近里许的地方,一棵高大的树干上挂着一个瘦小的黑影。他也是随着麻杆逃跑的海盗,在丛林中迷失后唯一的幸存者,他只是在与黑熊的搏斗中后背上被熊爪划去了几条肉丝,受伤轻微,所以机灵的他在遭遇野兽时象猴子一样攀上了树枝,然后就挂在了树干上。 一滴滴的鲜血渗出伤口,沿着他的背脊,流过臀沟,浸湿了裤管往树下滴落。在树下耐心等待的鬣狗不时地舔舐到数滴鲜美的血液,这是它们生活中难以品尝到得奇妙饮品,带给它们敏感的味蕾全新的享受。 树上的施主明显供应不足,滴落的饮品稀稀拉拉,让它们渐渐失去了耐心,没有礼貌地不断往上吼叫,撕咬树皮,抓挠树干,催促上菜的进度。 挂在树上的海盗,艰难地熬过了一个通宵,也等到了黎明,听到了清晨林间鸟儿的歌唱,可是,他等不到早餐,也等不到,脚下兽群的离开。 他绝望地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将是成为一块肉干,自动从树上掉下,落入鬣狗的口中。 永昌坐在潮湿的沙地上,旁边是手下三员大将,一头熊两名护卫。左肩和胸腹间的剧痛已慢慢平息,群兽争食的险恶环境让他不得不忘记伤痛和疲倦,只能靠着黑熊柔软的躯体稍作休息。 许四和永昌的伤势不重,他们服下了永昌的伤药后过了将近一个时辰就已经完全恢复,感觉超过了当初敷用永昌配置的药泥。 此时只感觉四肢百骸,蕴藏无穷力气,奇经八脉,一股暖流流转不息,全身舒泰。自己事自己知,这就是一种脱胎换骨的奇妙感觉。这不是吃了药,而是服下了凝聚了天地元气的仙丹灵药。 难道,这就是大哥所说的重赏? 那也太重了! 将近半夜,林中的嘶吼慢慢低沉,细雨也慢慢停歇,估计狩猎已经接近尾声,永昌伤重,可能已经伤到了骨头,只能靠着黑熊慢慢调息。三个人等待了半夜,追敌已是不能,回撤也是不甘,最后郭张二人低声商量了一下,报告永昌由永昌回去报信,许四负责守夜,永昌点头答应。 过了一个时辰,十几条黑影飞奔而来,除了后勤班守卫基地,余下的十五个男人都随着永昌过来了。 众人席地而坐,在外围成一圈,场中只剩下永昌和一头熊。 可时间如流水,永不回头,黎明还是在鸟鸣声中到来。永昌令大家先吃早餐,然后还是许四、老邹开路一行十九人握刀扛枪,浩浩荡荡杀向林中的落脚点。 途中,永昌一眼看到了挂在树上奄奄一息的幸存者,“啪”的一声枪响,树下的鬣狗四散而逃,枪声也惊动了树上的海盗,他艰难地回过头来,留恋地再看了看这个世界,呼吸了最后的一口空气,松开了双手,“嗵”的一声闷响,就此跌落红尘。 昨晚的血迹还在路上残留,一直通向洞穴的方向,不过印迹逐渐稀疏,通向各个方向,密林中找不到出口,只有动物的好胃口,迷失其中,生机渺茫。 靠近洞口,永昌远远地就看到了洞中的情况,直通通的洞穴里,只有一堆灰烬,一堆物资,和两具人体。能最后到达这里的,已经可以称得上强者,足以令永昌心生敬佩。 许四和永昌进洞将两个昏迷的海盗拖到了洞外,一个断手,一个完好无缺,看来就是昨天晚上交过手的那对黄金搭档。此时这两个人,就像两具尸体一样毫无反应,随身带的水不宜浪费,永昌让几个男人解腰带放水。 麻杆还是昏迷不醒,豹猫被呛醒过来,看到四周的人群,他眼神中闪过一丝喜悦和冷漠,表情平淡,似乎无喜无悲。 永昌抓住了豹猫眼中瞬间转换的神色,他懂得,那是绝望后的解脱,是听天由命的坦然,也有一丝逃脱了野兽捕食的庆幸,这个凶悍的海盗,已经放弃了挣扎,心甘情愿地听任敌人来割下他的头颅,对自己的命运漠不关心。 堪破生死,灵魂便得到了解脱! 永昌挥手让周围的人散开,分组搜索山洞附近,确保没有漏网之鱼或者潜伏的野兽。虽然还是早上,不过经过了一夜的蹲守,没有休息好,还淋了雨,休整一下是有必要的。 船上可能剩下的人不多,不过大炮不是功夫高就可以拿下的。毕竟昨天麻杆搜索的时候,船上的炮声就响个不停,留守的海盗中一定有擅长操炮的人才。 冒然行事,只会导致功败垂成。 永昌冷冷地盯着表情漠然的豹猫,这头垂死的野兽,已经失去了信念和对生存的渴求,看来他这番挫折,受到的打击不小。 也许麻杆是他一直追随的偶像,或者是他同生共死的兄弟,不过海盗群中,弱肉强食的规则不会比丛林中更温存,生死杀戮中顶多也就是长期形成了一种依存的关系,就像强者豢养的野兽,他也只不过是更强者手下的杀戮工具。 永昌不相信面前的这个海盗会是所谓忠心耿耿之辈,或许,将这头暗夜凶兽熬上一段时间,也可以收服作为自己的爪牙,就像熊大一样。 麻杆已经醒了,流尽体内鲜血之后黑色的皮肤发灰,一种死灰之色浮现。或许他自己已经陷入了临死之前的弥留,不过大概回光返照,他的眼睛紧盯着永昌,充满了不甘。 或许,他还想再来一次,但是一个完美的杀手,不会给他第二次机会。 昨夜的厮杀本来是他擅长的手段,完美的陷阱屡试不爽,可惜因为一头黑熊的出现打乱了他的一番布置,提前暴露了他小心设置的圈套。 他自信自己的功夫和手下的强悍,这帮手下精锐是百战余生的悍匪,配合默契,他也几乎就成功了。现在,经过了杀戮之后,他失去了手臂,险恶的局面又不给他包扎伤口的时间,野兽围杀下的一路逃亡更耗尽了他的体力。再加上大半个晚上无人照料,血已流干,再也没有反抗的力量,一个晚上的熏烤更是让他窒息,加剧了他的虚弱。 他只是不甘心地观察自己的敌人,似乎要记住仇敌的模样,永昌象恶魔一样的造型,加上一旁的高大猛兽,让他知道一切已是绝望,这是他闯出凶名之后头一次对自己的力量失去了信心,就是完好无缺,又能如何? 永昌一脚把麻杆踢开,就像他当初将脚下的烤鱼踢开,麻杆,像个破麻袋一样飞了出去,掉落到一道石沟中,发出声闷响,随他而去的是黑熊带起的微风。 豹猫冷漠地看着永昌折腾自己的伙伴,听着麻杆落地的声音,黑熊撕裂肢体的声音,咀嚼的声音,他已经完全听天由命了,他不指望敌人会放过他,任他逃走,况且他已是全身乏力,虚弱不堪。 永昌让人把豹猫高高挂在树枝上,再让人将山洞清理干净,把装布匹、烟草、香料的袋子摆成两排,就像北方车马店的大通铺,十几个人就躺在麻包上吃饭休息。 金绣还是无微不至地服侍着,为了让永昌睡得舒服,也顾不得少女的羞涩,让他把脑袋枕在了她的大腿上,温暖,柔软。 一股处子的芬芳钻进了永昌的鼻子,没有一会,他就进入了酣睡,从未有这样的安宁。 一觉醒来,已是正午,永昌感觉神清气爽,伤痛全消。 贪婪地吸入一口夹杂着少女体香的空气,手轻轻握住金绣柔若无骨的小手,侧眼看去,上方是两座挺拔秀丽的山峰,在黑色劲装的衬托下更显得性感诱人。 女孩靠着洞壁佯睡着,睫毛微微颤抖,出卖了她内心的紧张。 金绣早就已经醒了,手被一双粗糙的大手握着,传来温暖和力量,双腿被永昌的头枕着,给她异样的感觉,一股成熟男子的气息,吹在她敏感的腰腹处,暖暖的,痒痒的,让她几乎要融化。 一个上午的亲密相依,未经人事的羞涩少女,被眼前这个男人深深吸引,让她迷离,让她沦陷。 等到身下一轻,男人离开了她的大腿,走出山洞,她才敢睁开一双迷惘的美目,心底涌出一丝空虚和失落。 永昌已经大体上恢复了伤势,但他也不愿别人知道,大敌已去,自己正好休息休息,带着一帮手下,还总是要亲力亲为,那不变成头老黄牛,给人当牛做马了。 何况,海盗精锐尽数折戟沉沙,剩下小猫三两只,也好让手下的菜鸟锻炼一下身手。不经杀戮积累经验,菜鸟永远也成不了老鸟。 如果毒龙的大部队开过来,靠着自己一个那是扛不住的。 队伍休整了一个白天,一个个早就憋着一股气,有永昌带着黑熊和两个护卫消灭十多个凶悍海盗的辉煌战绩在前,由不得他们不振奋。接近天黑,永昌集合好队伍安排夜袭。三队人马十七个人站立在面前,个个精神抖擞。金绣和黑熊在身后,上船战斗轮不着他们,所以他打算带在身边,做全队接应。 黑夜笼罩了海面,两条小船和一条皮筏推入了水中,十七个队员都穿着跨时代的黑色防弹衣,按照俘虏的交代,敌人也就剩下了六个,这样压倒性的优势,不出意料,就是完胜。 许四和永昌各带一条小船,刘阳和孟海山划的是筏子,在黑夜笼罩的海面上,三班人马悄悄的向着海盗船靠近。船头点上了警戒的油灯,灯光穿不透重重夜色,只能照到船头甲板。 许四带着人绕到了船尾,攀着锚链,一一登船,铁链晃动的声音掩盖在海浪翻转的响声中,十七个队员全部登船,船上也无人察觉。 困兽犹斗,也会临死挣扎,许四带着人悄悄靠近船舱,两个战斗班负责清理船舱,侦查班继续向前,清洗甲板。狮子搏兔,犹尽全力,永昌的命令就是不留海盗俘虏,让他们放开手脚杀敌。 许四贴着舱门侧耳倾听,船内声音嘈杂,估计是到了吃晚餐的时候,喝酒吃饭吆喝声传到了门外,还混杂着男女调笑的声音,显然船上海盗并不担心自己首领的安全,麻杆的威名让他们行事肆无忌惮,没有了首领压制他们更是加紧享受美食美色。殊不知,此刻他们的杀神首领麻杆,已经被夜晚吞噬得只剩下了骨头。 前面船头甲板的方向传来倒地的声音,然后船沿下挂着的油灯就被取下,灯光下照出小山东嬉笑的黑脸。 队伍重新聚齐,一半举刀,一半持枪,鱼贯而入,冲进了舱室。 船上的人呆住了,十几个男人女人还没有反应过来,迎面就是一阵枪声和火光,然后刀光闪耀,在场的海盗落下一地滚滚人头。许四和永昌带人分散冲入边上房间追杀漏网的海盗,只带出了厨房中煮饭的两个女人。 两班人于是再冲下底舱继续清剿敌人,留下侦察班五人看守俘虏。房内只剩下了几个女人,上身光着,晃动着象牙一样洁白,甜瓜一样肥硕的木瓜,战战兢兢不知所措。 不一会,底舱中传出了几声枪响和厮杀声,惨叫声,很快就告结束。攻其不备,又是夜袭,许四带着两班战兵没过多久就带着人上来,身后押着十几个衣服凌乱的女人。 加起来,一艘海盗船上携带了二十几个女人,看她们的样貌,估计都是抢来的战利品,随船做了慰安妇。 永昌伫立在海边,望向海盗船的方向,枪声在夜里传出很远,”啪啪“,像是放了十数响鞭炮。不久,船上沉寂下来,一艘小船向着海岸划来。永昌在黑夜里也能借着微微光线清晰视物,看得见过来的是自己的几个手下,还有几个女人。 女奴?海盗们有这么点收藏,也是情有可原,做的都是刀头上舔血的买卖,谁也不知道明天是死是活,杀戮和享受成了生活的全部,缺少一样,这杀头买卖就没法做了。要不就得憋疯,要不就得让人灭掉。 许四从小船上跳了下来,快步走向永昌。 “大哥!” “赢了?” “赢了。” 这个厚重的汉子脸上也掩盖不住激动和快意,目光灼灼的看着这个带领他们一次一次迎击海盗的男人,这是一个强大的男人,一个神一样的男人。 “伤亡如何?” “报告大哥,船上六名海盗全数击杀,弟兄们无一伤亡。下底舱的时候,阿生冲在最前面,让看守肉票的海盗打了一枪,不过没事了,大哥给的东西确实是好。” 想想身上穿的这身衣服,许四也无法评价了,昨天晚上搏杀时也被海盗砍了几刀,吃了两颗药不过个把时辰就没事了,陈大生胸口中枪,居然缓缓神就行若无事,让对面的海盗竟然忘记了反抗,糊里糊涂地就被乱刀砍倒。 “缴获怎么样?”永昌的语气还是那样平静,惜字如金,似乎只是在谈论一件细微琐事。 “船上抓了二十二个女人,有三个估计是绑的肉票,随船带过来了,都是洋女人,叽里呱啦的说个不停,一句也听不懂,其他的女人现在都押在甲板上。刀、枪、炮弹、*数目太多,还在清点,晚上看不清,估计要明天才能点清楚,大哥您看?” 嗯,不急了,剩下的真的只是琐事。 “你辛苦了!叫个人过去通知他们彻底搜查一下船舱,别藏了什么人。另外,让永昌带人留下看船,注意晚上要轮流守夜,保持两人值哨,一明一暗。让刘阳给他留两个人,一个时辰换一拨,一个晚上正好轮一遍。 “你带着剩下的人撤回来,船上的女人都要转移到岸上,现在还不能放松警惕,万一里边有毒龙的人,就有可能出事,小心使得万年船。” “还是我自己去一趟吧,请大哥放心!”许四来去匆匆,对永昌吩咐的事,他是生怕会出半点纰漏。永昌对这个豪爽仗义的汉子很满意,难得的是办事干脆,考虑细致。 让他不由得露出了一丝微笑。 第233章:一片光明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经历了一个疯狂而放纵的夜晚,一觉醒来,永昌感觉神清气爽,内心无比安宁。 水火相济,水*融,真是消除不良情绪的无上妙法。 疲倦的美熟女还在沉睡中,像一只蜷缩的小猫,发出轻微的鼾声,嘴角流涎,像一道晶莹透亮的丝线垂落。 波浪一样的卷发在晨光中绽放着金色的光泽,薄被无法遮挡住迷人的火辣女体,两座挺拔的山峰随着呼吸连绵起伏。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莫名的他心底忽然惊觉。美色只是磨炼意志的鼎炉,如果沉迷在欲海中,他会意志消沉,失去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生存的勇气,屈居荒岛上苟且偷生。 或许,他可以收藏、品味这样高贵的女人,作为自己的女奴,聊解心底的寂寞与孤独。 但他也渴望和金绣那样纯洁的女孩子谈谈恋爱,寻找到心灵的归宿。 灵与肉的交流,才是完美的结合。 至于德琳娜,那就先有性后有爱吧,如果有这个可能的话。慢慢享用着她迷人的身体,尝试着沟通相处。 但现在,还不是可以沉迷的时候。 他释放出一道暖流,抽出了分身,下床穿好衣服,提起短刀,准备去山洞外开始晨练。 感觉到了冲击的一股热流,然后就是身体突然的空虚,让熟睡的女人在朦胧中醒来,睁开了迷醉的双眼,轻轻唤了一声“主人-” “嗯,你再睡一会吧,我出去一下”。 拍了拍德琳娜翘挺的丰-臀,强忍住一声动人娇呼带给他的诱惑与冲动,转身离开了山洞。 “迷死人的妖精!”永昌内心嘀咕,却是一脸满足的微笑。 一夜激情,永昌感觉到了身体的虚弱。 活动开筋骨,舒展身体,永昌呼呼地舞动短刀,惊动了酣睡的黑熊。平时每天坚持的锻炼因为受过麻杆与海盗的袭击,还是留下了伤痛,昨晚的疯狂也消耗了他的体能。 他只是练习了半个时辰就流下一身汗水。虚弱,身体还是虚弱了。而且,他引以为傲的速度在与海盗对战的时候也没有占到太多的便宜,没有杀敌的经验,对上久经杀戮的悍盗,优势基本持平。 昨晚的夜袭,他之所以不亲自上船,也是还没有彻底恢复。在身体虚弱的时候,他的精神也出现了虚弱,让爱情一时占据了上风,看到成熟的女人,竟然无法克制自己汹涌的激情。 他急匆匆离开的样子,估计是个成年男人就能看出来。还好是自己的手下,他不用顾忌他们的想法。 以现在的处境,他需要充沛的体力和旺盛的精力。坐在一段树干上休息了一会,他还是决定服用收藏的药片。经过了黑熊,护卫以及自己的实验,他在谷底找到的药物还是有着神奇功效的。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只能一点一点试用,以免药物失效,反而带来副作用。他从口袋里种类齐全的药品中找到了三个小药瓶,上面标示着中文的品名:强身健体,提神醒脑,固精壮阳..... “轰”,身体里像是翻滚起一波一波的巨浪,一股股热流象海啸一样冲击着他的四肢百骸,奇经八脉,能量在药物散入永昌的脏腑后不断涌入他的身体。 热!每一个细胞仿佛都在燃烧,消失,又重新生成; 涨!每一块肌肉都在增长壮大,扩张,又一样鼓起。 永昌死死咬牙忍住似乎要让他爆裂的无尽的剧痛,如果早知道药力会来得如此之快如此猛烈,他定会一样一样尝试,每次半份剂量,那就不必承受这样的煎熬了。 难道这些药物之所以象垃圾一样被丢弃,就是因为药性太过强烈,还是因为是过期的药品而产生的强大副作用? 如果不是黑熊受到毒蚊叮咬后撒上药后恢复的不错,他都不会拿出来给人试用,早就直接扔水里了。 熬过了一阵能量的冲击,永昌总算恢复了清醒,全身上下,就像在热汤里泡过,豆珠一样的汗水还在毛孔中淌出。 体会着体内流转的热流,永昌飞身投入了丛林中,挥舞短刀,劈、挡、刺,卷起了一股旋风,粗壮的树木应声而断,看不到他游移的影像,只见一时间四周树木倾倒一地。 永昌砍下一段合腰粗的树干,将近三丈长短,估计能有五六百斤重量,弯腰抱起,感觉就像当日在湖中向岸上抛掷巨鳄时一样容易,甚至还要轻松。 他抡起树干当做木棍,象风车一样转动,带动树枝野草乱飞。他自己估摸着自己的力量,大概比下山时增长了一倍,速度也大大提升。 现在要是空手对付海盗,一二十个不在话下,借助宝刀,穿上防护服,一个人就可以将麻杆的一帮人马全灭。 直到感觉体内的热流逐渐平息,永昌才停止了他在森林中的暴力砍伐,而数十棵百年大树已经毁在了他的刀下。 在靠近山洞的地方找到了一处水源,洗去了身上的汗渍尘垢,没有换洗的内衣,他穿着防护外套就回到了山洞。 德琳娜已经醒了,穿着那身凌乱的淡蓝色丝质长裙,坐在麻包上,默默的等待永昌归来。 看到这个魔鬼身材而又楚楚动人的金发美人,永昌意识到早上为什么居然会下意识的服用了一颗大补的药物了,他的潜意识里还是对这个可以让男人那个啥尽人亡的祸水级尤物充满顾忌啊。 三十多岁,正是一个女人最诱人的年龄,在床上,这是一个强大的对手,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他服药未尝不是对这头美丽的野兽没有足够的把握的证据呢? 何况海边和基地还有几朵或已盛开或含苞待放的鲜花,还等待他这只勤劳的蜜蜂去采撷。 来到海滩边,营地里烟火缭绕,半干半湿的树木燃烧的呛人气味弥漫在树林中。数十个男男女女或蹲或坐,围着几口铁锅在等待着开餐,看来早已到了早餐时间。 许四和永昌两人坐在树林边倒地的一段枯木上抽着旱烟卷,不时向着山洞的方向张望。 永昌早就看到了海边的状况,看来昨晚没有发生什么状况,保持着稳定的步伐继续向前,身后缀着一个湖蓝色的修长身影,再后面是一头硕大的黑熊。 看见了永昌,许邹二人就像突然间有了底气,精神一振,丢下烟卷,站得笔直。 “老大好!” “坐吧,说说昨晚的情况。”永昌向德琳娜摆摆手,示意她去营地,自己坐在了那段枯树上,向许四要了棵烟卷,后者周到地帮着点上了火。 “大哥,晚上营地没有什么异常,那些女人都很老实。早饭也准备好了,就等大哥来开饭。” “船上的东西,昨天晚上和今天一早也清点好了,共计有五百支步枪,三十万发子弹,还有四门机关炮,五万发子弹,还有两百发炮弹,十箱*,五桶*,弯刀三十多把,金银两箱,食物药材若干。”许四将船上的缴获情况向永昌一一汇报,末了又补充了一句:“船头船尾还有两门火炮,已经拆下来搬到了岸上,其他的东西安排了弟兄们还在往下搬。” 永昌对两个年纪比自己还要大上几岁的手下很满意,能让自己省心,做事主动周全,很有经验,不愧是跑惯了码头的老江湖。再了解深入一些,可以收下作为自己的第一批亲信了。 “你们做的不赖,先吃饭吧。”拍拍两人的肩膀,永昌带头走向露营地。 营地里,德琳娜紧紧拥抱着女儿海伦,向她不停地诉说着什么,漂亮女仆叶莲娜俏立一旁,表情平静如水。 不远处,海盗船上搬下来的货物堆成了一座小山,海面上,几条小船在来回运货,有些小繁忙的样子。 沙滩上,缴获的武器码得整整齐齐。 永昌像是捡到宝一样围着转圈,看到巨大的收获,战士们眼中也闪着灼热的光芒。 五百支m98式毛瑟步枪枪,三十万发子弹,m98式毛瑟步枪是毛瑟研制的步枪中最有名的,m98式毛瑟步枪的型号很多,但基本结构大同小异,都是枪机直动式步枪,有一个装5发弹的固定式弹匣。 这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世界上使用量最大的步枪之一,经典! 四门机关炮,是德国马克沁mg08机枪。马克沁在1884年制造出世界上第一支能够自动连续射击的机枪,射速达每分钟600发以上,重达近三十公斤,需要四个人来完成操纵与射击。一个瞄准,一人供弹,一人进行观察了望,一人协调指挥。 人少的时候,三个人两个人也可以完成射击。五万发子弹,四挺重机枪尽情扫射的话,半个钟头就能打光,也就吃餐饭的功夫啊。 永昌很享受眼前的一切被机关枪如秋风扫落叶一般扫荡的感觉。 永昌觉得收获还是少了点。 两门火炮也是这个时代的新式武器, 1898年克虏伯70mm山炮,口径:70mm, 炮管长:14倍口径,高低射界:-10度~+20度, 弹丸重:4.3kg,弹药初速:280m/sec, 重量:280kg, 最大射程:3800m,还有两百发炮弹,勉强可以打一场营连级别的小规模战役了,防守基地相当凶猛。 十箱*,是原始的香瓜式*和触发式*,共计各有近五百颗。 五桶*,每桶两百磅,做*包或者*都可以派的上用场。 在海盗们的收藏中,还有金银珠宝和一些各式各样的小玩意,比如单筒望远镜,装备了远程侦察设备,难怪海盗们能一直追着帆船的屁股后面跑了。 虽然海盗们的武器装备在后世不够看,不过在这个旧时代,它们就是最先进的利器了。 海盗们守着这条黄金水道,还真是富得流油。 看着海边小山一样的武器,永昌很庆幸当时夜叉没有重视自己,或许他们还不了解手里武器的威力,基本上都还保持着使用步枪加弯刀的传统海盗作战方式,武器大部分都封存在舱底,甚至近身战斗的时候,居然都忘记了使用步枪,提着水手弯刀就上场了。 如果当时架上几挺马克沁,永昌和手下一帮人都只有被打得落荒而逃的份。 现在有了自保的资本,永昌对在乱世立足又有了几分信心。崛起的脚步,就从向海盗们开刀开始吧。脚下,就是我建立势力的资本,身后,就是我发展壮大的地盘。黑夜漫漫,我独自打出一片光明。 第224章:围捕野兽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消灭麻杆后第十天,基地开始了一轮修造木门,做门帘与改造山洞的热潮。更加独立的洞室,加厚的门帘,严实的门板在放了假闲下来的男人女人手中加工出来。 永昌也没闲着,干脆将三间洞室打通,将两个门用石头和粘土封住,里外再用泥抹平,他这个首领算是利用特权有了一套宽敞的两室一厅,只要将唯一的出口关上,里面就是他们的私密空间。 永昌的力气大,速度快,工具也好,砌墙的石头都在五百斤往上,大石层层堆叠,然后用刀削平整,用边角填满缝隙,抹上泥巴,分散的洞房就成为一体。 然后他再将出口削得方正平整,让人做了扇厚木门,再蒙上一个垃圾袋,关上之后,刀砍不烂,火烧不坏,看上去普普通通,却是洞里最安全的密室。 为了不至于和外面太隔绝,他还特意在门上捅出一个小洞,这样门外报告,门内还是能听到。 干完了一天活,改造大功告成。 永昌精神抖擞地将六个漂亮女人笼到了自己的套房里分配房间,羞答答的金绣还抹不开,洋妞们倒是大大方方的选了一间小点的偏房,貌似将大点的房间留给了大房。 短短时日,居然也入乡随俗,竟然能了解国人的习俗?那也蛮灵光了! 永昌理所当然的独自占据了正中大房,控制着进出的大门。 一个星期七天,看看左边,三个,看看右边,也是三个,如果夜夜翻牌子,好像一个星期只能休息一天。 永昌很庆幸,现在身体倍棒,吃嘛嘛香,一个晚上吃上六条小鱼也不会撑着。 都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话一点也不带错的。 基地大宴三天,永昌也尝到了夜夜新郎的感觉,金绣年纪又小,其他五女尤其是德林娜担当了重任,毕竟经验丰富,体质又好,竟是屡战不败。 如此过了三天,他也感觉吃不消了,幸好岛上没出过什么大事,否则遇上敌袭,他又要手脚发软,落在后面压阵了。 子日:“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连番鏖战,并不比杀海盗来得轻松,真有些筋骨酥软的感觉。痛苦时日长,开心日子短,放松了一下,就到这里吧。 歼灭麻杆十几天过去,毒龙也该快出现,是时候打起精神,准备迎接新的挑战。 当日晚间夜袭俘获的两个海盗早在前几天就当成了诱捕湖边巨鳄和湖中食肉鱼类的诱饵,浸在木笼中葬身鱼腹,如今留下的俘虏只有一个,就是被熬了近半个月的豹猫。 如今的豹猫,已经因为十几天的饥饿折磨的奄奄一息,每天肉汤鱼汤米汤地吊着,养分还算充足,绝对饿不死,但流质食物让他只感觉腹中空荡荡的,浑身乏力,整日关在山洞的黑牢中更是让他脸色变得苍白。 豹猫被许四提出来丢在草坪上的时候就是这么一副死狗的样子,就连阳光也让他显得畏缩,看向永昌的眼神有些呆滞,又闪过一丝光亮。 他虽然不再怕死,可是他非常害怕面前的这个男人,这个神秘而又狠辣的男人。 这么多天过去了,显然面前这个人并不愿意杀死自己,或者是不屑于杀死自己吧。至少,在这个男人手下或许能留下自己一条命。 永昌知道面前这只受伤的野兽绝不是看上去那样虚弱,他也了解这些天让人送过去的食物,如果现在扔给豹猫一把刀,一般的兄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恢复过来至少也是许四这个水准的。 要是夜战,或许只有永昌可以稳赢,几个班的头目能打成平手都算是运气,麻杆他们当时那么自负也是有道理的。 盯着豹猫的眼睛,目光中散发出的压迫气息让他无法抗拒,慢慢地,眼中的神色变得平静,豹猫也屈起身体,任由永昌将手掌落在了自己的头顶,脖子,感觉就像是千斤巨石压在了肩膀上,然后,突然间压力就消失了,他抬起头,看到了永昌眼中淡淡的笑意。 “以后,你就是我养的一条狗。” 一把钢刀,一盆炖肉,丢在了豹猫面前。 转向草坪上,永昌统帅的战士和家属们已经整理好了队列,现在,男人和女人的脸上都容光焕发,精神饱满。 显然,几天的雨露滋润和好酒好肉的营养补充,众人的精神和身体都已经调整到了最佳的状态。 “以后早上战斗班组都要轮流练习射击,每天实弹二十发,五十米脱靶超过十发的没有早饭吃,沿湖跑两圈,脱靶超过五发的早饭减半,跑一圈。正中靶心超过十发的,当天可以享受三餐酒肉,下午加入狩猎队。” 豹猫吃过了一盆烂糊的杂烩肉糜,鱼肉、兔肉、蛇肉混淆在一起,味道很怪,不过十几天没有吃过固体食物的肠胃感觉到了力量。 随着下午的到来,他也知道了自己的将要扮演的角色:猎物。 在基地开始午餐的时候,他被人带着绕道离开湖边的雷区,然后带着一把钢刀,一块冷肉,向着丛林方向逃窜。 他就像屁股上着了火,因为有人告诉了他,他必须在丛林里存活两天两夜,每天将会有不同队伍轮流来追捕他,抓到的结果是一顿鞭打,如果他能躲过追捕,他可以返回基地,过两天舒适的日子,然后一切继续。 其实他不知道,追捕他的兄弟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果抓不到他,兄弟将只能在基地大厅里睡大通铺,让新“媳妇”守空房。至于晚餐减半,立正罚站之类的倒在其次了。 所以,面临可能降临的惩罚,下午参加追捕的队伍其实也没有被午餐耽误多少时间,紧紧追着豹猫的脚步就进入了密林。 这片被河道和海岸包夹的区域,正是永昌想要清理出来的狩猎场。 敌人如果要进攻基地,除了海边通道,就绕不开河道和这片雨林,让豹猫这个人形野兽在前面探路,降低了下面兄弟的风险。 如果有什么野兽,也正好可以猎杀,当做基地的食物。 丛林狩猎,不仅仅豹猫是围捕的猎物,野兽也是。 将来,等熟悉了这片区域的地形,来犯的海盗必然也会成为他们追捕的目标。 至于豹猫是不是会被丛林中的野兽捕杀,这根本不在永昌的考虑范围之内,既然他能在众多野兽的追杀中熬过了一个晚上,那也能熬过两晚上,虽然他忽略了山洞和火种,不过,不是临走打发了一块熟肉嘛。 鳄鱼干做的美食,一般人难得尝到的山珍海味,要是两天都扛不住,直接喂了野兽也算死得其所,免得浪费食物。 热带雨林是豹猫熟悉的环境,但是这座海岛的雨林对他来说又是陌生的,仿佛数百年没有过人迹。 厚厚的树叶铺满地面,数人甚至是十数人也无法合抱的参天大树遮挡住正午的阳光,林荫下斑驳陆离,阴森恐怖,偶尔枯树叶簌簌的响动会打破抑郁的安静,令人毛骨悚然。 独自走在密林中,只感觉某个阴影中有窥视的眼睛,在不怀好意地盯着他,随时可能会给与他致命一击。但是四周观察,四处都是阴影,都是厚厚的枯叶,即使大活人埋藏在枯叶之下,也没人会关注。 身后的猎人还在紧追不舍,簌簌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形成一道散兵线向前推进,在树林中散发出的杀气惊动了许多隐藏的动物,野兔,山鸡,蛇鼠惊慌四窜,豹猫很满意自己之前的小心谨慎,他在雨林中的丰富生存经验让他可以悄悄的潜行。 甚至,当追捕者的脚步踩到了他的头顶,他也一动不动,没有人察觉枯树叶中微微的凸起,当小队人马继续向前,引得林中一片喧闹,豹猫知道自己安全了,周边的危险暂时被清除了,这里,将是自己今晚的露营地。 今天早上在射击项目上优胜的五个兄弟在同豹猫躲猫猫的比赛中完败,在丛林中没头没脑地转悠了半天,除了带回了不少野味,只能垂头丧气的接受惩罚。 兄弟清空的安全地带里,豹猫优哉游哉的从树叶堆里爬起来,静静等待天黑,没有火种,他根本就不害怕,只要追捕他的人马撤回,他就能自己生火,在树林中度过一个温暖的夜晚。中午拿到的肉块足够他熬过一天,明天,只要随便弄点野味,一次任务就结束了。 钢刀与枯枝的擦刮终于引起了火花,一小堆枯叶堆在清空的林间空地上,一个小小的火堆,只要不熄灭,他就有信心对付过去一个晚上。树木遮挡住火光,夜晚淹没了黑烟,离着基地五六里的距离,不用担心被人发现。 豹猫享受了一个自由而宁静的夜晚,有多久,没有这么舒服自在了? 清晨,豹猫借着微微光亮,麻利地摸到了鸟窝,晨起的鸟已经离巢觅食,巢中留下了幼鸟和鸟蛋,扫荡了几个鸟窝,豹猫自信已经备足了一天的食物。 在自己熟悉的环境,找吃的真是太容易了,哪怕就是不爬树掏鸟窝,到树叶下面刨泥巴,他也能找到蚯蚓当粮食。 昨晚的火堆已经熄灭,火灶还散发着热气,将小鸟和鸟蛋埋在火灰中,不用等太久,食物烤熟的香味就飘到了鼻子里。 扒开灰烬,将食物放到一边冷却,再在灰上撒上一泡尿,再洒上几把树叶,昨晚露营的痕迹就消失了。 他一天所要做的,就是找个地方好好享受完鸟肉鸟蛋,再睡上一觉,就可以安然返回营地了。 豹猫等了大半个上午,才等到了搜索的兄弟,背上背着枪,手里提着刀。 按照永昌的安排,如果没有遇上猛兽和敌人,是不许用枪的,山林中,有时候冷兵器比*更有用。借助地形,杀人之后还不会被敌人发现,永昌就是要让兄弟们锻炼近身肉搏的能力。 兄弟们透过树叶中散发出的淡淡烟味和肉香味总算找到了豹猫的宿营地,除此之外,他们一无所获,不知道猎物就隐藏在不远处,草草搜索一番后便继续向前。 百无聊赖的豹猫远远的跟在搜索队列的后面,猎人和猎物掉了个个,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消灭掉一半人马然后脱身逃跑,可那又能怎么样,他一个人离不开这个小岛,也打不过强大的对手。 就是毒龙大举开到,作为麻杆手下大将的他也无法承担全军覆没的后果,或许按照毒龙的规矩,会把他吊在水里,一点点地往下放喂鲨鱼,自己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脚,大腿,命根,然后是腰部,消失在大鱼的利齿下,直到他咽气都不算完...... 与其如此,还不如做一头野兽呢。 第225章:致命诱惑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下午的狩猎继续着昨天的程序,没有头绪的捕猎队最后只能捕猎,尽力寻找山间野兽,有刀枪在手,收获比起昨天的那一组要多,毕竟时间比上一队充裕了很多。 临近天黑,得意洋洋的豹猫尾随着收队返回的捕猎队伍,目送着他们逐渐远去,脸上泛起了一丝笑意,然后就像一头感应到了危险的游蛇,迅速趴进了草丛中,张目四顾,也没有发现危险的踪迹,心慢慢平静下来。 然后,他发现了落到脚边的小块肉片,然后沿着树干往上看,在高高的树枝上找到了一个黑黑的影子,和一张让他恐惧的脸,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藏头露尾的惊慌样子。 然后,一道黑影从二十多米高处飞跃而下,象俯冲向野兔的苍鹰。 胆战心惊的豹猫落在了一人一熊的包围中。 他知道,自己落在了猎人的手心里。 垂头丧气的豹猫尾随着狩猎的队伍返回基地,在他前面,六名满载而归的兄弟同样一脸沮丧。 他们也不是因为睡通铺或者罚站感觉失落,而是一天的搜索失败意味着整个基地将近二十名战斗兄弟败在了俘虏的手下败将手里。 换做任何一个有血气的男人,感觉到了自己的力量,不免要自信心膨胀,尤其消灭了追杀的海盗后,又受到永昌的鞭策和*。枪法、刀法都算得上进步迅速,如果再遇上海盗,他们都自信可以堂堂正正迎战。 但是豹猫的神出鬼没,却让他们感觉无处下手,使不上劲。 如果海盗使用偷袭或者潜伏的手段,他们将无法避过冷枪和夜袭,落到和当日露宿海滩的十几个海盗一样的下场,人头滚滚,血流满地。 六个兄弟自觉地站在了老巢的草坪上,站得笔挺,猎获自然有后勤班的人接受,而他们几个要站够两个时辰之后,才能回去吃冷饭,睡硬板床,大通铺。 回到基地,永昌叫住了豹猫,又叫过熟悉南洋周边语言的郭英杰,将豹猫带到了湖边石台他当初修建的木屋。 一个是已经归心的手下,一个是屈服的海盗俘虏。 现在,他可以试着揭开范家船队遭到海盗数千里生死追杀的谜团了。 或许,这场厮杀的背后是大家族财产纠葛的龌龊; 或许,牵涉到不同势力的累世之仇; 更或许,不死不休的追杀背后,隐藏着惊天秘密。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不会有无缘无故的恨,杀人越货的海盗,绝不会因为一条小船,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冒着在暴风雨中倾覆的危险,追击数千里大海而不愿退却。 他也暗自推测,剖析毒龙派出自己的亲弟弟一路紧随的原由。如果只是为了船上的财富,范家老爷的大船已经被俘获,一条小船相较而言算是可有可无。 如果是为了这些女人的美貌,他绝不相信刀尖上跳舞枪口下吃饭的海盗会为了几个女人甘冒在海上暴风雨中翻船的奇险。 那么剩下的理由,要不就是为了争夺家产借刀杀人,要不就是范家和毒龙有不解之仇,要不就是范家牵涉到海盗的巨大利益,而线索就在范家父女身上。 或许作为麻杆的亲信,豹猫对此可能不一定知道来龙去脉,但也应当能知道一星半点。 “以后,不用你杀海盗,但是你要将我的手下训练的跟海盗一样,掌握海盗的战斗方式,生存手段。 “如果训练的好,我可以给你战士待遇,甚至,以后可以让你找个中意的女人,传承你的血脉。 “如果,要是藏着什么手段,我会把你喂鳄鱼。告诉他!”永昌转向许四。 听到转述的招揽之意,没有太多的犹豫,豹猫点了点头,面对比他更强的强者,他选择了屈服和顺从。 十几天的半饥半饱和捆绑,让他想起了酗酒的父亲对他的放任不理,三餐不继,醉酒以后的拳脚相加,还有父子冲突后关在黑屋子里被遗忘的痛苦和绝望。 这些,他不想再次体会。 以前加入海盗,不就是为了扬眉吐气,活得痛快,享受别人畏惧的目光嘛? 如果可以,他甚至希望能跟随新的主人再次体会杀戮的激情。鲜血令他兴奋,美酒、女人让他陶醉。 他知道,他还有机会重来,因为在面前这个男人的眼里,他能看到自己的价值。他就是一条狗,一把刀,是握在别人手里的工具,他不在乎主人是谁。 猫,是阴冷的动物,没有忠诚,没有勇气,但是也不缺乏在黑暗中突袭的力量。 老虎不需要害怕小猫的袭击,但是可以借助它的力量,毕竟讲到抓老鼠,老虎还是力有不逮。 豹猫其实并没有对毒龙帮的归属感,有的只是一个落脚的地方,在一个地方呆得再久,他也可以毫不犹豫地离开。他无所谓背叛,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忠诚。 永昌从看到豹猫第一眼,仿佛就看透了他的内心,所以才会把它收养,就是要把它当做手里的刀,杀人的工具。 虽然他不指望一只猫可以像一条狗一样忠诚,不过,就像孟尝君养士,不一定需要忠诚,能用就行,关键时候,当做炮灰就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告诉我,毒龙为什么会让麻杆一路不停地追杀这样一条小帆船,到底,有什么秘密?” 永昌的话让许四心头一震,毕竟这涉及到了整船人的命运,也关系到一些秘密。如果是心怀叵测的人,肯定要对他们不利。 “主人,我也不知道多少,只听麻杆说过,范家以前得罪过毒龙,范家祖上还传下了一个几十年前的秘密,是关于恶人岛海盗宝藏的传说。据说,范家就是当年海王的后人。 “海王当年纵横南洋,劫掠了无数南洋巨商,西洋宝船,几十年的积累大部分储存在恶人岛上。毒龙的人还潜入了范家,探听到了范家的底细,这次范老爷就是要借助洋人势力招揽高手,打开恶人岛的海盗宝藏。” 豹猫能说到这个份上,已经是麻杆对他无比信任了,换个人,必然会被灭口。 “你知道恶人岛在哪里吗?”永昌看向了两人。 “没有人知道,传说海王的老巢就是恶人岛,但是去过的人都是有去无回,所以才被人称为恶人岛。 当年海王手下挂起的骷髅旗,令周边的海盗都闻风丧胆。不过那已经是五六十年前的事情了,现在还能知道故事的人不多。 传说谁也没有见过海王的真实模样,但是一身上天入地的功夫无人能敌。” 在永昌手里憋屈了十几天不闻不问的豹猫将自己知道的一股脑地倒出来,也不怕永昌会杀人灭口。 这个杀人无算的精悍海盗,也有点眼光,他能洞察杀机,或许,他意识到了坦承底细就是最好的自保手段。 永昌莫名的想到了自己洞壁上淡淡的骷髅图案,又想到了山谷石洞中的印记。难道,这又是一个幸存者? 豹猫已经没有什么可以交代,永昌目光灼灼地看着许四,良久,对方微不可查地向他点了点头。 作为范家的老人,许四知道一些内情,但肯定也知道的不多,要解开谜底,还是要着落在范家小姐范念人身上。 回到山洞,用过晚餐,永昌打发开几女各自回房,独独留下了范念人,他决定和她进行一次灵魂和的深层次交流。 一番温存之后,湿吻接踵而至,小美人已经晕陶陶软绵绵,初经人事的小女孩已经失去了自我,这事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就会有什么区别的,十六七岁正是容易沉迷的年纪。 看着怀中二八佳人如桃花一样艳丽的娇容,象白玉凝脂般的肌肤,还有一对酥软的鸽子,永昌腹中涌起一片火热。 一阵疾风骤雨之后,范念人迷失了,沉浸在如梦如幻的暖流中,再也找不到方向。 话说永昌的身体强壮了,感觉也敏锐了,可是他的阀值也高了,按说一个初长成的女孩还无法承受他的冲击,打开他最后的阀门,不过范念人甜甜糯糯的*,细弱却有魔力,穿透到他的心底,召唤出他蓄积了两天的洪流。 “念人,哥问你点事,你要如实告诉我,关系到这里所有人的性命。”永昌说的郑重,手按住柔软处也不再揉捏。沉醉中的女孩也回过神来,等待他的下文。 “你知不知道,海王?” 身边的女人露出一丝错愕,转瞬间又变得坦然,脸上浮现甜美的微笑。 “永哥,奴家就知道你迟早会问,不错,麻杆追杀我们定然就是为了奴手里的宝图。家父安排得周密,也不知道怎么会让外人知道了行踪。家里一定出了内鬼,奴家一直怀疑,是不是跟那个贱人有关系。” “哪个贱人?” “就是家父的继室,一向和她家里的两个堂兄弟不清不白的,奴家只是一直不好向家父提,那样羞人的事,奴家怎么好开口?” 又是俗套的豪门宫斗。 “哥以后会帮你查清楚,会替你做主的,你给哥看看,到底是什么宝图。是范家的就是范家的,找到了,我只取我能拿的一份。” 我的就是你的,你的当然也是我的。 永昌虽然不屑于拿女人的东西,不过海盗之物,不义之财,他不介意拿来一用。 现在,他需要尽快壮大自己的力量,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建立起自己的势力。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貌似,自己也有窃取命运,蹂躏命运的机会。 第226章:白色绸布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范念人没有回答,从床下散落的红肚兜里剔开一个夹层,抽出了一片白色绸布...... 海盗宝藏的秘密展现在眼前,绸布上是一座山峰,从高高的山顶往下,是婉约的陆地延伸向海洋,这是一座海岛图案,从这样的角度,任谁也不知道到底是哪里,除非曾经到达过绘画的位置。 在绸布上方,写的则是一行震古烁今的大字:“天下一家,同享太平!” “轰!”永昌绝倒,感觉脑海中响起一道惊雷,直炸得他外焦里嫩,骨酥筋麻。 手里是一幅女人的手迹,看起来还是一位女将的手迹。永昌无法体会那个时代的激情与疯狂。 不过他可以大概揣测,可能是某一个不幸而又幸运的女子,因为时空碰撞的惯性,被撞到了比他更加久远的时代。 可能是鸦片战争前后,或者是太平天国时期,被人遗弃在绝谷中,尔后幸运地逃离了绝境,成为海上的一方霸主:海王。 再然后,她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自己留下小部分,却将大部分留存下来,想要献给心中的上帝。 这是一个诡异的故事,除了他,在这个时代没人能想像得到,也无人能够理解。 自己口中所说的灵蛇岛,只是一时杜撰,糊弄初来乍到的一众护卫水手。看来在海盗历史中,这里就是传说中的恶人岛了。 这里,是范念人的祖辈曾经纵横大洋的老巢,海王的藏宝之地。 清晨,永昌拉着范念人的小手,飞一般的奔向山顶,悬崖绝壁,小女生就趴在永昌的肩膀上纵跃而上,两三千米的高度,将近十里的曲折攀升,只用了大半个小时。 “啾-”一声熟悉的声音自十数里外传来,以永昌目光之利,也看不到大鸟的影子。 未几,一道金色光点自天边射来,瞬间便化成一片金风,降落在山巅。 这段时间,永昌有些日子没看见大鸟的身影,也不知道是不是到了雨季,也到了它的春天。如果它能带来一窝小鸟,那委实不错。他昨晚本已打算下谷底去探望金绣,有了大鸟在,待会正好一起下去。 一男一女一只大鸟站在山顶,拉风无比,犹在云里雾里的范念人被永昌握住了柔柔纤手,看向下方,茫茫大海,海岛延绵,再看看永昌伸手递过来的宝图,她惊呆了。 坐在山顶的一片石头上,永昌抱住瑟瑟发抖的范念人,两千多米的高度,足以使气温下降二十度,她单薄的身体,无法抵御透骨的寒。感受到永昌的体贴和温暖,她心中感觉无比的安宁和甜蜜。 “永哥!”一声娇呼,细不可闻,却是听得永昌荡气回肠。手伸进了衣角,嘴吻上了香唇,少女甜甜的气息和淡淡的体香让他生机勃勃。如果不是考虑到清晨露重,山高寒冷,他忍不住就要将可人儿就地法办了。 下次,一定要带着睡袋。 一轮红日从远方升起,就象一颗蛋黄从水波中跳出来,金色的光芒渲染着天边的云彩,脚底的海面上弥漫着雾气,缠绕着海岸线,让海边的山丘树木变得朦朦胧胧,飘渺虚幻,美不胜收。 “你知道吗,我好喜欢听你自称奴家,如果你喜欢,我会经常带你来看日出的,好吗?” “嗯,唔-” 永昌给范念人多披了一件外衣,让她留在山顶少待。然后变魔术般从不远处找出降落伞,唿哨一声,招呼过大鸟,在小美人惊讶的目光中如一朵白云,伴随着金色云朵飘然而下。 “啾-” 待大鸟降落谷底,永昌还在半空中飘着。听到熟悉的声音,小金绣已经跑了过来,再张望天空,不由喜出望外。 兄妹两分别有日,自是欢喜无限。现在外头暂时安定,永昌便打算将金绣带出谷去,正好也可以和范念人众女做个伴。 听到永昌的打算,金绣并无不可,一个人呆在谷底,没有永昌陪伴,实在是孤独之极。 当下,永昌将山洞整理了一番,找出绳子将金莲绑在背上,将降落伞系在腰间,便如猿猴般纵跃而上。 上的谷来,永昌将小脸煞白,惊魂未定的金莲放下,让她休息。叫过范念人,将自己的义妹介绍给她。姑嫂见面,又是一番亲热。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们下山回去吃早餐。” 永昌在范念人吹弹可破的脸庞上亲了亲,一手抱起美娇娃,一手又抱起小金绣,象一头雄鹰,飞下了山峰。起落之间,毫无滞涩,怀中两人起初吓得双眼紧闭,只听得风声“呼呼”吹过,好奇的张开了美目,然后就陶醉在飞一般的感觉中,放声尖叫,直如黄鹂百灵,嗓音各有美妙。 且不说永昌将俏丽的小金绣带回老巢,引得众女热情交结,他放下了心,估计众女的热情,可以让小妹妹放下心事,敞开心扉。 吃过早餐,拿起短刀,带了些食物和备用物品,自己独自去发掘宝藏的秘密。 至于基地,他并不具体管理,各班人员都是正副班长各司其责,十几天下来也算井井有条,他倒成了甩手掌柜。 在藏宝图上并没有明显的线索,图上只有山峰,山脚的湖泊,细细的河流和几道海湾。想到“国之瑰宝,水落石出”几个字,他带上了轻便的皮筏,顺着湖泊河道穿过沼泽,再沿着海岸全线探查,估计草草查探一番,也需要几天。 他也不想惊动别人,基地要防备敌船来袭,放松不得,如果让别人知道宝藏的事情,无端又会出现什么意外。就是真的发现了什么宝藏,他现在也不打算开启,暂时,没有用得上的地方,难道用来打发海盗? 就算是探宝兼考察地形吧,反正上次发舟入海就遇上了搁浅的帆船,想要一探全岛的计划刚刚开始就告中断。 永昌将皮筏放到了湖里,不远处,瀑布的轰响已经渐渐低落,十几天没再下雨,水流小了不少,一道白练从几百米高处垂落,飘起一片水烟,带着高山的清凉之意。 湖中已经没有了猛兽,几天的清理,鳄鱼都成了基地的猎获,有的已经上了餐桌,有的变成了肉干,就是青鱼白鱼之类的蠢物,也减少了很多,毕竟人类的捕猎手段,让它们有了畏惧,不敢再轻易靠近。 不过方圆数百亩的湖泊,也不担心食物资源枯竭,几十个人再怎么吃也吃不完,何况山中有山珍,海里有海鲜,湖鲜只占菜谱的小部分而已。 湖面早已经平静,永昌也不划水,任由皮筏向着河流方向慢慢漂移,自己利用良好的视力观察几百米范围内的地形地貌,貌似没有什么特异之处。 现在雨水充沛,离着“水落石出”还有好几个月的等待,他出来看看也就是姑且为之,透透气的成分算是占了大头。 经由湖泊的豁口进入河道,皮筏的速度猛然加快,就如骑上奔马驰骋向前。 河岸飞快倒退,只有到了宽阔的河面才能稍稍放缓脚步,到了高低起伏,岩石跌宕处,皮筏就像换成了障碍跑,一跳一撞。 还好比起第一次,水流算是平缓了不少,那一次漂流,不是奔马,而是惊马,那种紧张与速度数倍于此。 人在轻舟上,穿行山水间,如画的景致电影片段般卷动,向身后迅速退去,不由豪气生发,皮筏酷似一叶扁舟,随着水流漂泊。 从湖中漂到沼泽,沿途用了将近大半个上午的时间,半吊子的探索一无所获,却欣赏了一路风景。 慢慢靠近沼泽,岸边伸向河面的树枝上卷曲的蛇类慢慢增多,蟒蛇则比较少见,无数的蛇将头伸向空中,就像一段枯枝,空中飞旋的水鸟如果没有注意就会主动送进蛇吻,成为上门的食物。 三角形的蛇头,全身近似枯枝的斑纹令永昌很是忌惮。 蛇咬在衣服上倒是不怕,就怕不小心从树上掉到脖子里,那就糟糕了。身上解毒的药品剩下的已经不多,就是别的药物也并不是很多。 他基本不懂医药,即使认识的两种蛇药也是老家乡下的药草,在这里估计找不到,就是找到,他也不敢用啊。 所以一贯谨慎的永昌选择了全身护甲包裹,象龟壳一样前进,只露出一双眼睛查看四周。 河面渐渐宽阔,岸边淤泥中偶尔可以看见些老朋友的身影。当时永昌下山,一群鳄鱼可是进行了热烈的欢迎,还送上了海量食物。 现在看到泥汤水草中出没的鳄鱼,他只能克制住和它们亲切会谈的冲动,顺水漂流,捕获到猎物也不好带回去。 或许有空的时候,可以带人来收刮这些肉食。 沼泽中水草茂盛,几场大雨带来了上游冲刷下来的养分,密密丛生的水草覆盖在水面上,穿行其中,就像穿过一片草原中的一条河流,徜徉在绿色的海里。 嫩绿的水草间,无数的小黑点来回游动,有些是小鱼刚刚孵化的幼苗,也有些应该是从上游下来的毒蚊幼虫。一片美丽的景色,穿行其间,如行走画中。 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知道,这片美景下孕育着的无尽杀机。 在这个长年要经受泥沙淤积的地方,肯定不会有人将宝藏沉埋在这里。永昌只打算安全的穿过去,用半天的时间探索峡湾的地貌。 沼泽似乎就是永昌麻烦的聚集地,第一次来他遇上了恐怖的毒蚊大军迁移,晚上露营又占了群蟒苟合的场地,临到半夜,竟然还在夹板中体验一场血腥的种族仇杀,虽然是巨蟒战巨鳄,也听得他心有余悸。 面对巨大的种群数量,无论是毒蚊,蟒蛇还是鳄鱼,他都只能选择回避。 一个人独处孤岛,超出常人的身手根本就不够看。 哪怕就是现在,队伍壮大了,面对自然孕育出来的猛兽,他还是得小心翼翼,逐个击破没有难度,群殴绝对是送菜。 如果数百上千条巨鳄冲杀起来,几十个人就是拿着枪也只能跑路。 这一次,似乎麻烦又要找上门来了。水流在水草间流速很慢,几百米的距离给潜伏的猛兽提供了围猎的机会。 远远近近,无数的线条在草丛中延伸,水草被推开,形成一道道绿色的波浪,就像两个扇面上的脉络,永昌就是扇面上无数线条汇集的中心。 第227章:史前怪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簌簌簌簌”,是越来越急切的水草倒伏的声音,溅起的水花飞溅声也逐渐密集,浓重的杀机笼罩在永昌周围。 皮筏上木浆划水的声音,象是猎物挣扎的水声,一个落单的貌似虚弱的猎物,正是午餐的点心。沼泽中的猛兽,已经做好了就餐的准备。 总是这么无奈,永昌不想无谓的厮杀,还要浪费大量的食材,不想浪费食物的宅男加家庭妇男习性让他深感可惜。 虽然浪费食物,而且还是少有的美食,令永昌惋惜,不过他也不愿意成为鳄鱼的食物,百十来斤只是鳄群的餐点,连主食都算不上。 为了自己安全,浪费也只能浪费。 永昌收起了木浆,左手紧抓住绳索,右手紧握住短刀,皮筏很长,他只能消灭两边的巨鳄,如果鳄鱼一哄而上,估计小筏子会翻船。 游得最近的鳄鱼已经在三米之外,正挡在皮筏的前面等待猎物自动送到嘴边,永昌即使趴到前面伸手挥刀也无法砍到蓄势待发的猛兽,四米多的长度让坐在当中的他根本够不着两头。 鳄鱼猛地弹出水面,头部压在了皮筏前端,让筏子往前翘起,还好套子溜滑,无法着力,庞大的身体瞬间就滑进了水底,只发出了牙齿咬合的撞击声,让人牙根发酸。 这只鳄鱼虽然一击不成,却也降低了皮筏的速度,在水道里打横。筏子斜过来时,露出了水底游动的黑影,永昌毫不犹豫就一刀砍下,一股鲜血迅速从水底冒出,第一个冒险者虽然没有被一刀两断,身体却被砍的半断半连。 筏子前面暂时没有鳄鱼,永昌赶紧用刀面拨动水面,纠正方向,这个时候第二条鳄鱼也已经靠拢,张开了大口,咬住了皮筏的尾端,就要往水底拖。 形势万分危急,一旦筏子被拖下水,他也得落水,在水草密布的沼泽中和水兽拼斗,绝对是以短击长,自蹈绝地。 永昌翻转身体,两腿前伸,平衡住筏子,右手向着鳄鱼的上颚划去。“嘎吱”,鳄鱼的上颚牙齿和半拉脑袋被砍削下来,血水飞溅,染红了一片水域。 鳄群不断围拢过来,永昌左右砍杀,被挤得寸步难行,皮筏在群攻之下反而平稳下来,巨大的体积令它难以被拖入水中,几个方向受力相互抵消,让他可以专心砍杀两侧的鳄鱼群。 当他砍破了十数具鳄鱼躯体,河道已经被堵塞,两侧鳄鱼的尸体阻挡了后来者的通道,受血气刺激的鳄群也停止了攻击,转而开始撕咬同类的血肉。 一时间水面沸腾,水花四溅,永昌的周围都是滚动的鳄鱼肚皮,如果他愿意,可以轻而易举的清理这片沼泽里的鳄群。想了想,他还是没有下手,毕竟,他还需要给基地留下食物。 大不了,以后自己尽量不再靠近沼泽,做几道陷阱,一条一条捕获,那才是细水长流,沼泽就会变成他的养殖场,种群自繁自养,食物永不枯竭。 皮筏慢慢脱离了群鳄争食的水域,前方的河道,变成了血色河流,鲜红的通道向远处蔓延,片片破碎的皮肉,漂浮在水面上,流向大海。皮筏随着血水漂流,缓缓离开了沼泽,进入峡湾之中。 只见蓝色的海水中就像飘荡着一道淡淡粉红色的带子,渐行渐远,慢慢消失。 “簌簌簌,刷刷刷……”皮筏边缘的水纹,抖动异常。无数条躁狂的食人鱼,像老鼠磨牙,激烈啃咬筏子下面的皮膜。仿佛一把锯子,想在下面割出一个洞,漂浮在水面上食物便会从洞口坠入万丈深渊。 食人鱼的方口,长满锯齿型的锋利牙齿,咯吱咯吱的啃啄声,听得人心里发毛。 散布在水中的血肉残渣,引来了鱼群争食,水面不时有黑色的鱼脊游窜,搅动起阵阵水声,也搅起水底淤泥,河流与海水相接之处,呈现出红白蓝三种颜色,红的鲜血,蓝的海水,白的泥浆,构成美丽的杀戮图画。 好在皮筏材料确实特异,挡住了杀戮的利齿。食人鱼群虽然数量惊人,却无法跳起来咬人,水中血肉的诱惑,最终令它们转移了目标,在血流中消失。 远处的海鸟,早已注意到这边的动静,无数黑脚信天翁、海燕、军舰鸟、海雀、海鸥等等数百上千飞禽在这一片海域上下盘旋,与水中巨鳄,食人鱼争抢漂浮的血肉。就是金翅大鹏也被惊动,飞临峡湾。它这头鸟中王者降临,群鸟纷纷闪避,不敢挡住它的去路。 捞起大块鲜肉,大鹏转身飞上山岩,开始慢条斯理,细嚼慢咽。 经历了在沼泽中的搏杀,永昌全身湿透,衣服上溅满了鱼血,腥臭难闻。 他已经不敢再在水中停留,十几条鳄鱼的血肉,可以污染大片的海域,几公里以外的猎食者也会闻到血腥味纷至沓来,而他会被越来越多的水兽当做食物追逐。 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这片区域,赶紧绕过沼泽地登陆海滩,或者爬到帆船上去。 只有等到这场聚餐结束,食客散去,才是继续查探峡湾的时机。 从河口到海滩接近五百米,到帆船搁浅的位置稍微远一些,不过顺水飘过去,要花的力气倒也差不了多少。 永昌选择了上船。 毕竟绕过沼泽地有可能会遇到从水草中钻出的鳄鱼,而到了船上,关上舱门,他倒是可以稍微休息一下。 在封闭的空间里更加安全,可以安心睡上一会儿。 皮筏漂到了峡湾中间基本上就失去了水流的动力,只能靠木浆划动才能前进。这里离帆船还有将近四百米的距离。身后泛着血色的河流没有断绝,或许水里不仅有永昌宰杀的鳄鱼流出的血液,还有同类争抢造成的创伤。 上千升的鱼血可以染红数百数千米河道,成为水中凶兽巨大的诱饵。峡湾中水花搅动的响声越来越响亮,没有因为距离越来越远而降低。远处的嗜血生物都被吸引了过来。 永昌现在处在只能进不能退的境地,身后是鱼群争抢食物打斗搅动水面的声音,筏子边也有越来越多的黑影游过,大鱼四五米长的影子让他不愿招惹,看着长长的鱼脊划出的波纹,像一条条巨型*破浪而行,他只能一动不动,慢慢等待鱼群过去。 晚来的客人照样可以吃到大餐,从远处循踪而来的大鱼群大多都是鲨鱼,看那凶猛的样子绝不会对人就会客气半分。 十几具鳄鱼的尸体大部分要落到它们的嘴里。 争得筋疲力尽的鳄鱼顶多只能算是螳螂,被迟来的黄雀尾随,最后还没吃饱就要被按吨计重的巨鲨打得落花流水,说不准幸存的大鳄也要变成鲨鱼的腹中食。 而凶猛的食人鱼群,尽管数量居多,却只能落下些食物残渣。甚至渺小的躯体,会被巨鲨进食的旋流卷入,成为强者的点心。 看着数十条鲨鱼从身边经过,他有些后悔自己贪图便利的行为。 和水中巨兽相向而行,一不小心就会碰出激情的火花。在如此凶险的水域,要尽可能避免无谓的冲突。一旦落入水里,就很难再爬上来,如果让小鱼从领口钻进去,自己的身体,就会马上变成餐厅。 他几次面对危险动物,都是一群一群的,还是在对方的主场,心里实在憋屈。 也只有黑熊,因为个体强大而独来独往,最终让他收在手下,捡了便宜。 其他的,他哪怕蚊子都搞不定。 继续往前,离船接近百米了,他总算松了口气,再加把劲,就可以上船休息了,峡湾中的争斗追逐都与他再无关系。 峡湾的外围,搁浅在沙堤上的帆船还在随着海浪摇摇晃晃,船板上的破洞都已经清晰可见。 突然,前方远处的海面下呈现出大团黑影,黑影的移动带起巨大的漩涡,掀起一阵大浪,浪头打来,皮筏起伏不定,浪花溅在筏子上,打得永昌也全身湿透。 身后大鱼小鱼纷纷逃窜,刚才从容前来就餐的鲨鱼群游得最快,对头上的皮筏毫不理会,径自从永昌脚下游过,向着深海窜去。 便是大鸟也飞到他头上,不停盘旋,发出急促的叫声。 是什么让它们如此惊恐,难道是,来了鲸鱼? 即使是虎鲸也不至于让鲨鱼如此恐惧,而且在这浅水湾里,越是大鱼,越容易搁浅,如果一条几十吨的巨鲸搁浅到峡湾里,那基地一年的鱼肉和油脂都解决了。 永昌摁下疑惑,压制心底对未知危险的恐惧,加紧划桨。等到身体攀在了锚链上,顿时就有了底气。 这片峡湾,隐藏的危险层出不穷,让他每次到这里闯荡,都要遇上不可知的意外。 还好每次都能化险为夷,不过光凭运气那是靠不住的,幸好他有一把好刀,防护装备也不错。 人类如果不使用工具,在自然界里真是什么也不是。 身子还在半空,身后漩涡已经卷到,这个时候只要三两下就可以上船,靠着船板护栏抵挡住可能的袭击。 当左手攀到船舷的同时,脚上传来了巨大的拉力,似乎要将他撕裂。 在这生死关口,他也顾不得回头看是什么生物如此凶猛,一手抓牢船舷,一手挥刀,转身向着脚下砍去。 一段象鼻子一样粗大却又扁平的肢体从脚踝上跌落,斑白的表皮丑陋难看,断口处喷出粘呼呼的液体,也溅到了永昌的身上。 水里传来巨大的痛呼声,卷起的涡流就像要将巨大的帆船吞没。 永昌翻身越过船舷,掉过头来,看向海面。 一个硕大无朋的丑陋脑袋从水下浮起,挥舞着无数柔软的象巨蟒一样粗长的肢体,像是长在怪物头上的长发。怪物表皮泛着灰白色,散布着蓝色的斑纹,两只突出的眼睛,射出邪恶的光芒。它发出的咆哮,充满了痛苦和愤怒。 看那长满蓝色吸盘的肢体,长达十几二十米,每根都有大腿粗。圆圆的脑袋,有一间房子那么大,身体舒展开来,能够盖住半面甲板。 这是一只巨型深海章鱼,传说中摧毁船只,吞噬海上商旅的史前怪物。 第228章:傲慢生物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概峡湾每到雨季,洪水从雨林中冲下来的养分会让这里成为食物丰盛的餐厅,这里,也是鲨鱼群和大章鱼的养殖场。现在,这只海怪正要准备就餐,却竟然被食物伤害到了自己的躯体。 这如何让它不感觉愤怒。 高端生物的傲慢受到了冒犯,这是它无法忍受的,在这片海域,向来都是它们自由进食,从无天敌可以伤害到它们。 这个狭窄的浅水湾,只是他们的澡盆。 章鱼挥动它巨大的触手,重重地砸向永昌,来势凶猛。永昌只能侧向翻滚,躲过一击。 触手砸在了甲板上,发出巨大的闷响,甲板上残留的杂物,被砸的跳起来。 趁着章鱼旧力已去,新力未生的停顿,永昌的短刀已经砍落,将一截五六米长的触手留在了甲板上。肢体滚动的声音,让他大概可以判断出收割的肉食能有四五百斤,抵得上一头肥猪。 章鱼照面间就失去了两条触手,已经愤怒得失去了理智,放弃了远程攻击,身体靠近船舷,四条触手在水底支撑住身体,两条触手完全伸到了甲板上横扫,竟是要近身肉搏。 可惜它的肢体实在太长,十几米距离抡一圈的时间,足够永昌伏低身体,在触角的缝隙中迅速靠近章鱼的脑袋。 找准了眼睛的位置,横向削去,在电光火石间,又向两侧的触手下手。章鱼“嗷”一声痛呼,失去了船上支撑的双臂,又丧失了双眼,身体迅速跌落在了水里,砸起的漫天水花,就像放了一颗*,正好让永昌可以冲洗一下身上的粘液。 章鱼沉到了水底,水面冒出大片浓黑的液体,慢慢失去了踪迹,也不知道是死是活。如果只是断了四肢,暂时还不会死,不过双眼和头皮都被削开了,估计已是垂死不远。 看看留在甲板上两长一短三截触手,永昌有些无可奈何,现在船上的物资已经搬空了,新鲜的鱼肉没有盐腌渍很容易腐烂,也容易招来危险。 如果老巢没有人接应,一时半会也搬不走。 他只好费劲将大海怪送给他的礼物搬进了船舱,来回搬运,长触手都变成了两截,五段章鱼肉,能有两吨重。 回去后,基地所有人都可以敞开肚子享受极品海鲜铁板烧了。 半空盘旋的大鸟见得永昌脱离了危险,便即刻飞了过来,欢喜不已。如果没有它示警,估计自己也不会重视,别的海鸟,一惊一乍的引不起他的警惕。而大鸟都急了,那就是真正危险来临。连鸟王也搞不定的存在,显然厉害。 “谢了,大鸟!”永昌一刀削下一片章鱼肉,切成碎片,让它吃了。待大鸟肚子鼓起,便又懒懒的飞走,大概找地方消食去了。 回船舱拆了一些床板木箱桌椅之类的柴火劈成细木条当做燃料,先将鲜肉烤干,减低了重量,也可以延缓腐烂的速度。 等到明天水位降低,他就可以沿着沙石堆成的一道弧线扛着海鲜回到岸上。以他的速度,来回五趟也就是一个小时的时间。 河流冲刷下来的泥沙,在峡湾出口处已经形成了一道堤岸,只是高度不够,只能在早上退潮的时候,露出宽仅数米的顶部,白天晚上又将淹没在水面下。 如果再过上几十几百年,峡湾就会形成一个泻湖,一个几千亩的淡水湖。 乱石滩头,两具望远镜一直伸向峡湾的方向,皮筏漂流到入海口,再到永昌上船与大海怪搏杀的场面都映入了哨兵的眼中。 两双呆滞的目光凝固在海面上,那里空空荡荡,已经不见了巨大的怪兽头颅。 海面平静之后,一道身影飞快的穿过乱石堆,向着基地的方向飞奔而去。 永昌休息了片刻,又站在了船尾查看海面的动静,居高临下,方便了他洞察先机。不多时,他听到了岸上传来熟悉的声音,再过一会,两条小船从雨林中搬到了海滩上。 永昌向着身后打了一个简单的手势:原地待命。 他的前方不远处,海面上又卷起了巨大的漩涡,一个连着一个,浪潮席卷而来,一个个硕大的怪兽脑袋,从水面下缓缓冒了出来。 一二三四五六七,二十几头大海怪相继露头,是否有后继力量还不可知。这么多的巨兽可能是受到它们那只开路先锋临死前的召唤,集中了力量,整理好队伍后浩浩荡荡,倾巢而出。 岸上的几个杀过人也打过野兽的男人们已经惊呆了,永昌站在船舷边,强作镇静。貌似,这一次,他得罪了不能得罪的势力,他将要面对的,是一个大海怪家族。 身边没有战友,没有步枪,没有大炮,也没有**。 手里只有一把两尺来长的黑色短刀,上面沾满了海盗和猛兽的鲜血。 面对扑面而来的滔滔杀机,永昌内心平静下来,胸中豪气顿生。 等待着,开始一场,死亡的舞蹈。 永昌体内热流激荡,气息流转,自身的力量、速度和反应能力都调整到了最佳状态,做好了搏杀强敌的准备。 永昌跌宕起伏的人生让他养成了小心谨慎的习惯,不过每当大事,他却并不慌张。 有道是:万事不过头点地,人生几见月当头。 又道: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几经生死,又何惧一死? 永昌的长发在海风中飘起,双眼赤红,脸上遮掩不住的兴奋和激动。这是自他出谷下山以来最强大的对手,畏惧不顶用,那就激起心底的戾气,恐惧化做杀气,看看能不能通过这次自己的晋级考。 鳄鱼巨蟒,小怪而已,大海怪才是天地间最恐怖的杀手,打下大怪,那他就算是晋升专业八级的恶魔猎手了。 一二十米长的触手,房子大的脑袋不是白长出来的,那是经过了无数的海底杀戮,吞噬了无数生灵性命,用数以万计的血肉堆积出来的杀戮机器。 触手不仅仅是肉食,更是无数根索命的链条,狰狞的章鱼头里装的也不仅仅是黑色的染料,还有野兽的智慧。 传说中,章鱼是海里最聪明的一种生物,和海豚不相上下。只要给它们足够的时间进化,据说还可以超过人类,当然这是某些砖家扯蛋的研究结果,至于拿章鱼来预测世界杯比赛结果,那就是纯粹的找乐了。 以永昌看,章鱼最好的归宿,就是铁板和烤架。 海浪已经涌上了甲板,永昌在船舷边又被洗了个澡,里外湿透,爽快。 来了! 生死如浮云,此生何惧?! 永昌意气风发,淡漠了生死,眼中浮现无尽的恨意。 恨苍天不公,恨命运无情,以致沦落到险恶的异世,要不断在绝境中挣扎。 五六条触手从海浪中伸出,狠狠的砸向甲板,巨力击在船舷上,结实的硬木化成了碎屑,甲板上“轰隆隆”的响声不绝于耳。 章鱼连砸带扫,前桅杆和帆布在撕扯之下,哗啦啦倒下,砸在了主帆上。甲板上层的房间也已经是岌岌可危,房板松裂,墙体洞穿,摇摇欲坠,再也不能住人。 永昌在触手中间跳跃闪避,不敢有一秒半秒的停留,不断移动中,短刀一刻不停。甲板上血水横流,甲板外嘶吼不停,海水象沸腾了一样翻滚。 而不管永昌砍下了多少触手,总会有更多的触手从水里砸过来,仿佛永远砍不完。 狡猾的海怪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战术配合能力,它们先是发动了集中攻击搞群殴,然后又是纵向攻击又是横向攻击,充分覆盖了甲板上狭窄的空间。 永昌避无可避之下,也只能冒着被断肢砸中的压力,同时砍向几条触手,然后章鱼伤口上喷出的粘液就撒在了他的身上头上脸上,腥臭难闻的气味让他止不住要呕吐。 而身体也被砸下的断肢撞到甲板上,滑向船头,立时就有几条触手如影随形,向他伸了过来。 他只能舞出刀花,将攻击挡住,削下小段小段的章鱼触手。 后甲板已经溜滑无比,站不住脚,永昌连滚带爬,跑到了微微翘起的船头。 好在帆船是在沙堤上搁浅,横向水深不过一米多,不利章鱼迂回包抄。它们只能趴在沙堤上,两面侧向继续攻击。 章鱼久攻不下,搞起了车轮战,算起来甲板上跌落的触手已有十多条,小截肢体更是无数,掉下了好几吨肉,攻击却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就是二十几只大章鱼,也有将近两百条触手,他现在只是砍去了十几分之一,伤了几只,杀死的一条没有。 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番道理在打怪物身上完全不管用,身具八臂的它们少了一条两条的只会变得更凶猛,大脑袋上灯泡似的眼睛射出阴冷的寒光,咆哮声震耳欲聋。 砍手不如砍头,吸取了教训,永昌从船舷上跃起,越过五六米的距离跳到了一条触手的后端,身体下屈,刀往后挥出,砍掉了一段触手。 同时借力弹起,跳到了一只海怪柔软的脑袋上。 “嗤-”一声,划开了一条长长的豁口,在*还没有迸裂的瞬间,脚借着章鱼脑壳的弹力,又跳到了另一条靠近的章鱼头上。 身后,传来绝望的哀嚎。 如法施为,又结果了一个巨兽的性命,他赶紧跳回到甲板上。 “啪”,身后的章鱼脑袋上同时被两条触手砸中,*混合着粘液被巨大的压力挤了出来,形成了一道彩色喷泉,红的蓝的黑的白的色彩缤纷,绚丽而又恐怖。 永昌只是被群怪撞到了三次,倒地不算砍头算,他还可以继续战斗,而对手却已经损失了至少十分之一的力量。 不过看天色已晚,也该收工了。 打怪杀怪耗费了大量体力,他得吃点东西睡一觉,工作永远做不完,还得明天再做。 明天之后当然还有明天,他不相信大海怪会一直惦记他这一口肉。 钻进没有舱门的船舱,迅速下到了甲板下层,堵好通道,借着打火机的光亮找到了船舱最中间的位置。 吃了条烤鹿腿,喝了点酒,抽了颗烟卷,倒头就睡,船舱中鼾声雷动。 有肉吃,有酒喝,有烟抽,有地方睡,就是很简单的满足。 嗯,也就稍微缺点啥么。 夜晚颇不宁静,漆黑的海面上,是一轮残月,无法挣脱出黑夜的怀抱,只漏出微微的光芒。 看似平静的海面上,是一艘残破的帆船,一地狼藉的甲板上,是道道斑驳的怪影,扫荡着突出的杂物。 夜里没有风,船在水中轻轻地摇晃着,拍起阵阵水花,波浪涌动间合奏出优美的旋律。 数十只大海怪,数百条触手,将帆船当成摇篮一样,轻轻地摇着,让永昌做了一个好梦。 睡的香,起得早。 当永昌在船舱里用完了早餐,想要爬上甲板,却发现通道门已经完全被堵死,估计上层舱房已经报销了,碎片压在了盖板上,无法顶起来。 他无奈之下只能破坏通道,几刀下去,哗啦啦掉下来一堆木片木棍,幸好他提早避开,要不然就要弄得灰头土脸。 头顶已经泛起了鱼肚白,天亮了。 永昌小心地钻出了通道,头上一片空白,甲板层船舱已经消失不见,三根桅杆几片破帆布也失去了踪影,只能看到满地碎屑。 就是早先烤的半干的章鱼肉,也被夹杂在木屑中,弄得到处都是。 他用套套做的皮筏,倒是唯一没有受损的东西。他早用绳索将筏子系牢在船头,现在随着一根掉落水里插在沙堤上的木棍固定在水边,在波浪中轻轻摇摆。 甲板比船舷厚实牢靠,虽有破坏却还基本齐整,昨晚海怪们想要弄翻船的险恶企图没有得逞,只弄坏了甲板上的附属物,帆船主体还是好好的。 近千吨的帆船不是十几几十吨的变异大海怪能撼动的,船体陷在泥沙里,越摇晃只会陷得越深。 海怪们大概也累了,辛苦了大半宿,该是在海底舔舐伤口,养精蓄锐。海面上看不到漩涡,也看不见黑影,让永昌大大松了口气。 潮水退去之后,沙堤露了出来,高出海面近半米的通道,正好供他撤退。 如果老巢接应得好,他还打算把收获带回去,好几吨章鱼肉一时半会儿是消耗不了了,不过尝过饥饿滋味的老宅男怎么也不会浪费食物。有便宜当然就要捡,更何况还是自己拼死拼活抢到的极品海鲜呢。 几斤几两的章鱼是个小女生都会吃过,大男人可能还不屑去吃,不过十几二十吨一条的章鱼,有谁吃过? 第229章:生死决斗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物以稀为贵。 史前大章鱼这样的稀罕物,就是不好吃也值得收藏。 象鼻子,熊脚板,鲍鱼,鱼翅,燕窝,这些东西都没有什么味道。加工得好,也就成了美味。 谁能保证大海怪的肉就不能成为极品,绝品,王品? 天色渐渐放亮,淡淡的晨雾在阳光中消散,视线从百米扩展到了几百米外的海滩,数道身影清晰可见。 昨天许四就带着基地的人手前来接应,听从了永昌原地待命的命令,昨晚就露营在海滩上。 不过他们也不是什么事也没干,当十几个人推着几艘小船下水的时候,他发现有两艘船上架着机枪,队员个个背着枪,提着刀,腰上挂着*,全副武装,雄赳赳气昂昂,有了点彪悍的样子。 五条小船列成十字队形划向帆船,两挺重机枪分列两侧,交叉掩护着船队前进。除了划船的队员,其余战士都警惕地扫视着湖面。 小船队沿着沙堤,穿过河道入海的豁口,靠近了帆船。永昌没有下船,继续警惕着四周海面。 三个班的战士只留下了四个防守基地,现在永昌有十三个壮劳力可以动用,二十几个女人也将在早餐后赶来参加搬运,看来昨天的战斗情形都落在了战士们的眼里。 在他们看来,这不过是又一场战斗胜利后的大丰收。 永昌隐隐约约感觉到海怪们不会就此罢休,它们说不准就埋伏在海底沙层下等待偷袭。 他布置了六名战士在沙堤上建立机枪阵地,两人操枪,两人供弹,每组还配一人扔*。 两挺马克沁一挺防守海面,一挺防守峡湾,为了保险起见,永昌从搬运食物的战士*拿来了二十枚*,如果海怪们包抄袭击,他就是一门人形速射炮。 装船很顺利,永昌将触手砍成两三米一节,一段段抛进了水里,然后让人将肉用绳子连成一串,最后用船拖到海边,省力又省事。 船队变成了长蛇阵,三条拖船带着长长的肉串走在中间,两艘载着机枪的火力支援艇一前一后,警戒海怪的同时还要防备鲨鱼、鳄鱼。 皮筏子用绳子牵着,吊在最后面。永昌自己走在沙堤上,尾随队伍前进。 当船队刚刚到了二三十米宽的河口,永昌还来不及上皮筏过到对岸,异变突起。 沙堤两侧突然就扬起了无数触手,看那布满黄白斑点的表皮,永昌恍然悟到章鱼另外一个身份:伪装大师。 章鱼可以随意变换颜色,让自己与周围环境完美融合,所以即使从船上看,也无法发现它们的踪影,却不知道它们其实一直就大大方方的躺在脚下。就象一滩沙子,只等着它们的生死仇敌下船,就发动致命袭击。 大部分的袭击都冲着永昌而去,这种高智慧的生物,显然会记仇。令它们死伤一小半的永昌激起了它们的仇恨,必欲处之而后快。 而且大海怪居然还会打埋伏,知道包抄。峡湾里潜进了五六条章鱼,它们从入海口迂回到了侧翼,这一下,几十米长的船队就陷入了海怪们的伏击圈。 一条拖船猝不及防之下被触手打翻在水里,船上的三人瞬间被水流吞没,队伍前后的机枪手反应过来,两道火链象死神的镰刀,扫向突出水面的触手和硕大头颅。 重机枪子弹带着巨大的惯性,撞上章鱼触手可以将其撕裂成两截,巨大的章鱼脑袋更是可以轻易瞄准的靶子,一枪就是一个大洞,可惜扫射过去的一枪两枪的着弹就是打不死,只留下怪兽的惨嚎。 永昌处在十多条章鱼的包围中,机枪又不敢向着他扫射,他只好掉过头往帆船的方向奔跑。 他的速度可以稍微超过章鱼的游动,但是触手却很快,象一片肉-臂森林向他罩下。 间不容发中,他只能一手挥刀,一手不断往身后甩*。 “轰轰轰”,大海怪们被炸蒙了,追兵停了下来,永昌才有时间观察情况。 身后沙堤两侧,满地血腥,两具海怪的尸体静静地漂浮在内侧,堤外也有几具或重伤或死亡的尸体,血肉模糊,被其他章鱼拖拉着,向着深水区潜去。 入海口另一头,也漂浮着一具怪兽尸体,堤外死伤的章鱼也不见踪影,估计已经被同类拖走。 队员们一面警戒,一面派人跳下船,解救落水的队员,两条拖船已经倾覆,五个人在怪兽的袭击中被打落到水里。 交手也就几分钟,却像是经历了世界末日,留下散碎的残肢和巨大的尸体。漂浮在水面上的死鱼,可以覆盖住半亩方圆。阴险狡诈的怪群一击即走,估计也受到了重创。 招呼郭英杰断后的小船接应他渡过了入海口,重新回到沙堤上,落水的队员也已经打捞上来,五人落水,只捞上来四个,上来的四个人三个很快就清醒过来,只有一人还在昏迷中,被摆放在了沙堤上。 “报告大哥,颜益坚没有找到,其他落水的队员已经转移到岸上,两艘拖船翻船,正在打捞,请大哥指示。”组织救援的刘阳向永昌汇报。 永昌皱起了眉头,他知道那个山东出来的前水手,在船刚来的时候就负了轻伤,后来让他安排在了后勤组,永昌重新调整队伍的时候颜益坚主动加入战斗队伍,被分到了张柏雄的战斗班。 现在找不到人影,在清澈的水面下,可以看到数十米范围,一旦被受伤的大章鱼拖到峡湾深处,那就是凶多吉少。 没人会认为落水失踪这么久还能生还,永昌也对失踪的士兵不存希望,最好的情况,就是找到躲在峡湾里的大海怪,把尸体抢回来。 永昌留下了一条火力支援船,堵在了入海口,另一条护送捞出来的小船继续组成船队向海边登陆。他要把伤员送回老巢,留下来的队伍就在峡湾里清剿被困住的海怪。 三条拖船很快到了岸边,女人们已经前来搬运。 二十几个人,带来了各式各样的工具。黑熊和豹猫也跟了过来,看着水里巨大的尸体发呆。 豹猫只配备了弯刀,只能站在岸上观望。 将伤员和鱼肉丢给了后勤,战斗队伍分成了两拨,四个人划着火力支援船与永昌会合,余下一名队员带着落水恢复了的三个队员在岸上警戒。其他女人开始了忙碌的搬运。 余下三人开到靠近沙堤的岸边,防备海里的海怪爬进来攻击。 永昌身边只有七个人,两艘小船,两挺重机枪,五十多枚*。他自己保留了三十枚*,留下二十多枚给防守入海口的机枪阵地。 入海口的沙堤上四个战士构建了一道薄弱的防线,两个人操作机枪,两个人负责投弹。 永昌带着两条小船开始往峡湾中追击,一条船上配备了三个人,两人操枪,一个划船,永昌自己一个人坐一条船,挂着了后边,他负责投弹。 峡湾中水深处也只有几米,刚才小船落水时仅仅是侧翻,因为靠近沙堤,水深还不到一米,几个人一用力就翻转了过来。 落水的战士,如果不是被海怪拖走,在齐腰深的水里不会有什么危险,唯一昏迷的战士可能是因为触手砸在了身体,受到了撞击。至于他具体受到什么伤害,只能等把颜益坚先抢回来再查看了。 数千亩峡湾,只是海怪们的澡盆,难以隐藏踪迹,也无法逃脱。 永昌半蹲在船上保持平衡,手臂用力甩出,*抛到了百多米外,在水下发出闷响,溅起十几米高的水花。与他同步,沙堤上,海滩上的队员也在向水里投弹,一时间水面沸腾,响声不绝。 大海怪大概已经被爆炸声吓破了胆,只见几道波浪直指向沼泽地,然后在沼泽水草间出现了三条深深的压痕,就像碳棒在白纸上划线一样明显。 显然,章鱼的脑袋够大,智慧却不够用了,慌不择路之下,逃到了只有两三米深的沼泽地,想要藏到水草里。 可惜它们不是小鱼,躯体太过庞大,在水草的纠缠下移动缓慢,圆鼓鼓的脑袋还露在了外面,成了非常打眼的目标。 小船飞快地追了上去,“哒哒哒”的重机枪响起,死神的镰刀又开始收割怪兽的生命。 永昌连续抛出了七八颗*,每只海怪都有份享用两三个香瓜。 于是,海怪们杯具了,峡湾里漂浮着六具大章鱼尸体,如此众多的食物却没有招来客人,鲨鱼早已远遁,鳄群更是不敢露头。 前前后后,永昌杀掉的加上机枪打死的大章鱼,至少也有十几条。 远处,海里传来大海怪的咆哮。 畏惧于*和子弹的威力,它们不敢靠拢,却又想抢回同类的尸体,只能远远地威胁。 从它们的嘶吼声中,永昌能听到痛苦与愤怒,透过望远镜,永昌还能看到几十个伏在水面的硕大黑球,看来昨晚海怪们又来了援军,远不止二十几条。 永昌看得心里发麻,将两挺马克沁都安放在沙堤上防守,派人加紧拖运大章鱼的尸体,要赶在涨潮前撤退。 沙滩上堆满了鱼肉,六条大章鱼象六座肉山,丑恶狰狞,散发出难闻的腥臭。一个个大脑袋被剖开,黑色的液体流在了沙滩上,臭不可闻。 在逃进沼泽的三具章鱼体内,永昌终于找到了失踪的兄弟。他身体完整无缺,皮肤紫黑,大腿上还有机枪子弹穿孔打出的血块,看来应该是先窒息而死,然后被大章鱼囫囵吞下,至于枪伤,不过是无意间打中,爆出早已经凝固的淤血。 人兽对决,大海怪死了十几只,基地一死一伤,永昌也被打得够呛,算是两败俱伤。 最后以弱小的人类取胜宣告结束,还收获了数十吨的鱼肉,算是战争的红利。 不过这只是暂时休战,估计海怪们不会善罢甘休,数十个大脑袋还游荡在深海中,窥视人群。 永昌只能息了探查海岸线的念头,先带领基地的男人女人们搬运食物,返回老巢。 经历了一场生死对决,实在太累了。 第230章:无聊日子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湖边,营地。 山洞的上方,飘着淡淡的黑烟。 那是海盗船上带回来的女人们在用木炭熏制腊鱼干。前两天结束了和大章鱼的战斗,收获的几座肉山收拾干净后有三四十吨重量,整个基地将近五十个人搬运了一天,来回十几趟搬到了山崖下。幸好前段时间闲暇之余做了十多辆人力车,运力大增。 然后,负责后勤的女人和前段时间在训练中落后的队员又花了两天时间才把肉运进了山洞。 海岛上食物丰富,雨季刚刚开始,才进入五月,天气开始变得闷热,看来又要开始新一轮的暴雨。 永昌打发了没有值守任务的男人们组队去雨林中寻找食物。蘑菇,竹笋,木耳,椰子,野菜,酒瓶树心,水果,凡是可以吃的,能栽种的就移栽到湖边整理好的数十亩土地上,不能移栽的就送回洞里。 储备好食物,他才能放心应对将来的敌人。孤岛之上,只要保证安全和食物,又有了一群漂亮而又能干的女人,男人们才能活得有滋有味。 女人们要赶在暴雨前将稍微有点变味的章鱼肉熏好,这样就是困在岛上也是衣食无忧。 这样一个世外孤岛,给了永昌一种桃花源的感觉。 搬东西,找食物这样的琐事,他这个首领是不会动手的,又不是克虏伯野炮那样的好东西。 此刻,他就舒舒服服地躺在自己做的靠椅上,在草坪里晒着太阳,吹着湖风。 美女们坐在一旁给他按摩着大腿,不时给他喂上一口专门给他做的豆腐脑。 这东西可不简单,大章鱼的脑子白花花的,让他装了两百多斤,专门用他的独门保鲜袋装着。做的时候加了磨得细细的豆浆去去腥,再放上两艘船上搬来的最好的调料,也磨得细细的,在大锅里用文火慢慢搅和。等到凝固后,那味道就四个字:“鲜、滑、嫩、爽” 永昌舒服地品味这海中的无上美味,头上靠着两团棉花,德琳娜在给他轻柔的揉捏着肩膀,双手不时地滑到他隆起的胸肌上。 舒服,这日子过得真叫一个腐败糜烂呐。 小金绣服侍一旁,也是羡慕不已,她不是羡慕永昌的享受,而是羡慕几位嫂嫂能和自家大哥如此亲近。在她生活的时代,男人三妻四妾,可不是常事?这么英武不凡的男人,可是小姑娘心中的白马王子。在和永昌困居谷底之时,听了许多童话故事,心里便生出了朦胧的想法,以后嫁人,就要哥哥这样的,聪明,英俊,勇敢。 想到羞人的东西,金绣的小脸上不由浮起一抹红晕...... 永昌不在意自己搞特殊,他理所当然地把享受最好的东西当做他这个首领应得的,食物,女人。 搞什么官兵一体那不就乱了套么,要叫他公平分配,那身边的六个娇滴滴的大小美人就得少一大半,打死他也不会干。 他也不是不给别人机会,他挑剩下的能给出去的毫不吝啬。当班长的有班长的待遇,当战兵的有战兵的待遇,伙夫和女人就只能排在最后。 能力不同,分工不同,待遇自然也不同。只要给手下发展的机会,给与相应的奖赏,无人不服,无人不从。 从古到今的制度,一直就是有着等级差别,无论什么团体,只要打出什么平均,平等的旗帜,那就是一场骗局的开始,最后是悲剧的结尾。 讲着慈悲最响亮的最残忍,说着廉洁最频繁的最腐败。理想,信仰,往往都是蒙蔽世人的幌子 唉,不提也罢吧。 他不讨厌真小人,却害怕伪君子。所以,他在基地里实行的制度,就是透明的等级制度,每个人都有希望。 只要是按照规则获得应当应分的奖赏,哪怕再奢侈,也不算过分。 杀怪之战已经过了好几天,大海怪们还在海湾附近游荡,有时也会对着岩壁方向嘶吼,它们知道同伴被带去了哪里,可惜无论它们如何强大,上了岸就是任人宰割的一团团肉食。 如果它们敢爬进乱石滩,那些从山崖上崩落在海滩上奇形怪状的石头将成为怪兽的陷阱,对此永昌也只好说一声“欢迎光临”,然后就可以带人去搬肉了。 大海怪绝不是傻子,它们只潜伏在水里,等待敌人进入它们的地盘。 好吧,海里你称霸,陆上我为王。 永昌也不愿无谓的损失,毕竟一死一伤的结果,已经不是他愿意承担的沉重。手下总共才几个人,海怪死的再多,跟他没有一毛钱的关系,没有了人员,他以后还怎么在乱世中建立基业? 于是,岸上和海里,陷入了长久的对峙和等待。 暴风雨,又来了。 晴朗了大半个月的天空重新布满乌云,天空如锅底,沉沉地压在海面上。高大的火山已经半截没入了云层中,空中电蛇游走,惊雷滚滚,树林中炸响的闪电,避开了百年老树,枯死的树干燃烧的火焰,雨水也不能浇灭。 海上的水面,不是沸腾,而是天河倒卷,巨浪铺天盖地,似乎要将几十平方公里的小岛淹没在水中。 滂沱大雨中,对面不见人,伸手不见五指。 湖水暴涨,河道中洪流如咆哮的野兽席卷而下,岩缝中的狭窄通道,已经灌满了雨水和泥浆。 一场大雨之后,地形都将改变。 永昌撤回了所有侦查、防守的队员,搬回了所有的武器,就是两门大炮,也包上了层层油布,防止几乎没有间隙的雨幕渗入浸泡。 有暴雨阻挡,没有船只可以靠岸,也没有敌人可以通过进入基地的两条通道,狭缝中站不住脚,河道边更留不住人,哪怕霸王龙站在狂暴的河流中,也会被冲击,翻转,破碎,陨落,湮灭。 五天五夜,潮湿的日日夜夜,就是龟缩在山洞中,空气是湿的,风也是湿的,如果不是在清理周边树木的时候烧出了几十吨的杂树木炭,几十个人连热饭热菜也吃不上。 永昌有利器在手,当时他沿着山洞周围和湖岸,将所有阻挡到射界的大树杂树全部连根砍断,然后让人搬到了湖边挖出的沙土坑,树枝一段段码好,下层是粗枝,越往上树枝越细,最上层是枯草落叶。 一通大火之后,上层的草叶点着了中层的细枝条,然后变成通红的木炭掉落到坑底,沙土坑下层密闭,只能透出一点点空气,不能充分燃烧,高温蒸馏出来的木煤气连同一氧化碳在深坑上层燃烧,保持着火炉的高温。 烧到最后,炉底只剩下三分之一,通红的木炭最后得不到氧气供应只能慢慢熄灭。 几十个平方,三米多深的炉中,最后也只能烧出三四十吨又黑又干的粗木炭。 简陋的柴火气化炉效率不到百分之二十,细枝条一点没剩下,都变成了白灰,枉他还自诩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如果自己去包山开木炭窑,估计也就能挣个烟钱。 山洞下层宽敞,有无数洞室,适合住人。中层存放杂物和粮食,出口用石头和泥巴草草封闭。顶层狭小,仅仅作为通风口。 在山洞的大厅里,通红的火堆驱散了黑暗和寒冷,大家虽然不能出门,日子过得还是很舒坦。 热气和淡淡黑烟沿着洞顶升腾,持续熏烤这上层洞穴中悬挂着的肉块,男男女女围在火边,喝酒吃肉,打发百无聊赖的时间。 耐不住寂寞的男人,早已回到了自己的洞室,在属于自己的洞穴里探寻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真谛,创造族群的任务,就在不断的探寻和拼搏中完成。 无聊的日子,即使是永昌也不例外,他要探索的洞穴很多,大小形态各异,身体已经恢复,大章鱼的几下打击造成的伤痛三两天时间就已经消失。 那一次用过的药物,还在持续发挥着药效,他能感觉到身体的力量还在慢慢增长,某方面的能力虽然没有再晋级,不过他也已经很满意了。 两组大小美人,简直是中西合璧,让永昌在锻炼之余享受到了美妙的滋味,领略到飞升仙界的幻境。 承受不住他的凶猛,最后六个女人只能联合起来,共同抵挡他的索求。土地,总要耕耘和浇灌才能更加肥沃,展现出无穷的潜力。而耕地的犁铧,因为不断的打磨,变得更加锐利,挥刀断水,抽鞭裂石,轻轻的突刺,便会导引出股股滚烫的热流。 永昌梦想中的春天,在黑暗宁静的山洞中悄然到来...... 春天在雨季到来,当暴风雨停息之后,他期待已久的海盗船,也到来了。 当孟海山向永昌汇报了敌情后,随着一声令下,海岛上的众人陷入了忙碌的战斗准备中。 穿过风暴大海之后来到孤岛的船队共有九艘帆船,阵容庞大,气势,嗯,萎靡。 狼狈的帆船上桅杆倾斜,有的已经折断,有的只剩下两片破布,显然在这场罕见的风暴中损失不轻。 永昌隐藏在乱石堆中,默默观察着到来的海盗船队。大大小小的木帆船,显然不只是平素渔民打渔的工具,只是装备就比渔船要强悍百倍。 撞角,火炮,这些也算是这个时代比较先进的装备了,只要不对上正规海军铁甲舰,一般商船很可以轻松拿下。 透过望远镜的镜头,他看到了海盗船上的标志。 一具凶猛海兽的黑色影子,飘荡在破烂的旗帜上:那是一条鲨鱼。 第231章:起锚远航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日近中天,船上的工匠们陆续上了岸。 泰山号就要起锚了。 许四和郭英从船长室里走了出来说:“把大家集合起来吧!” “好啦,执行使命吧!” 孟海达帮着腔。 这两位语气强硬、威风凛凛,俨然是船上的最高指挥官。可真正的指挥官——永昌到现在也没露面。 这在普通的商船上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因为船只启航离港用不着船长做什么具体的指挥,那是领港人的事情。他们只要坐在船长室里就可以了,而事实上他们已经是这样,在船长室里和自己的亲人做着告别的交谈,直到亲人们坐上小艇和领港人一齐离开大船为止。 “嗨,让他们到船梢儿来,这些狗娘养的!” 郭英催促着看样了有点懒懒散散的人。 “拆掉那个破棚子!” 这个命令是同“起锚”一样重要的命令,“泰山号”每次出航都是如此。 “转绞车,起锚!快!快!” 这是第三道命令。 三道命令一下,大家忙碌了起来。 随着绞车的转动,铁锚被缓缓地从水里拉了起来。孟海达全神贯注地盯着这个过程,嘴里哼着一首凄婉的曲子。 水手们也在唱歌,不过不是离别的凄凉之作,更不是圣歌,而是一首关于一个什么港上的姑娘的歌。 许四现在站在船尾,他没唱歌,他在不停地吼叫,让人担心船还没出港就会让他给骂沉了! 三德子靠在船舷上,很自然地想歇一歇,可还没回过神儿来,屁股上就挨了重重的一踢! “混蛋,在船上你就是这么干活的吗?” 许四对着他破口大骂,马上就又扭向了别的水手,不依不饶地吼着。 “使劲绞,笨蛋!” “绞呵,你,你这个懒鬼,绞啊!” 他边说边走,脚落在几乎每个人的屁股上。 在海达的歌声中,在许四的叫骂声中,“泰山号”起了锚,扬了帆,驶上了荒凉的大海。 时值隆冬,船舷上的冰栏,像一排大白象牙,在月光中闪着冰冷的光。 海浪滚滚,远离了恶人岛的安乐窝,绿茸茸的森林。海盗们心中也有自己的圣地。 明镜湖,浪花四起,尽管冰冷的海上寒风刺骨,但想起美丽的明镜湖,永昌还是感到了一阵内心中的轻松。 春意朦胧,万物复苏,莺飞草长的幻象出现在他的头脑中,让他沉入无比甜美的憧憬或者说回忆之中。 大海的胸膛辽阔了起来,许四机械地捡起一根绳子头儿,拴在了桅杆上,继而猛地抓住郭英的手,表情复杂地看着他的伙计。 海达的态度一向有哲学的味道,不过此刻他的眼中也饱含了泪水。 经过一阵惶惶然的忙碌,两个人逐渐平稳了下来,海达以一种无比坚定的口气说:“咱们该走了!老娘们,咱说一声再见吧!小艇靠上来了。” “嗨,再转一转立桅下帆!” “再见!” “愿海神娘娘保佑你们!” “走了,别总和女人勾勾搭搭的呀!” 许四催着他们:“够啦,别哆嗦了,走吧!” 潮湿的海风夹着几声海鸥的鸣叫在空中掠过,他们高喊了几声,随着大船,冲入了茫茫的大洋。 冬夜茫茫,泰山号船头恶狠狠地劈开冰冷的浪花,驶入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掌舵的竟然是胖墩! 天啊,他几乎就没在岸上呆啊!刚刚死里逃生,如今就又义无反顾地踏上了这未知的征程。 难道是陆地会烧坏他的双脚? 不,人间那些不可思议的事都是默默地进行的。喧哗者不真诚,最深挚的怀念也是没有墓碑的形式的。这里,我们这小小的一节,算做奉献给他的墓志铭吧! 他像一只下了海的船,注定要在海上度过一生。 有生活的温馨与舒适、安宁和幸福的港湾,对他对全人类都是亲切的、富有吸引力的,在那里他可以得到慈祥的关怀和无微不至的帮助。 然而他命中注定,只能短暂地享受甚至是瞭望一下这一切,他的生活在海里。 当然,港湾也有不可爱的时候,那就是刮大风的时候。所有的船只都非常害怕它们殷勤的邀请,你只要稍一不小心,让它们蹭着一点船骨,那一切就都完了。 这种时候,你必须竭尽全力,扯帆转舵,避开陆地强力的吸力,和狂风抗争着再一次投向疯狂的大海的怀抱。 此时此刻,船只的救难者,就是它们最危险的敌人! 胖墩也许就是深刻地洞悉了这一点吧,他知道自己毕生的努力就是要让船在海中,让船在海中自由地行驶;宇宙间那股装出一副甜蜜的面孔的邪恶力量、那种要把他拉向死一般没有生气的陆地的力量,是他始终要抗拒的东西。 波涛滚滚,浩渺无垠的大海,像是高深莫测的上帝、喜怒无常的哲学家,躲避它是可耻的事,只有爬行着的蠢物才躲到下风头去、躲到干燥的陆地上去。 胖墩正是人们所期望的勇士吧!他的努力不会白费的,他不屈不挠的搏斗会有回报的。 永昌希望他的手下们勇敢起来,像胖墩那样振奋精神,勇往直前! 人们认为海盗属于屠宰业中的一支,双手沾满了鲜血,身上有屠戮者的污秽和腥臭。 其实,人们对杀戮他们的同类的那些人反倒没有这种感觉了,他们称那些杀人如麻的家伙为将军。 和那些尸臭冲天的战场比起来,海盗船上滑溜溜的甲板不知要干净多少倍呢!那些操纵杀人武器的士兵们回到后方时,会受到人们的热烈欢迎,肉林酒池的招待会让他们昏昏然。 不过,如果让他们去面对大章鱼的眼睛,大概没有几个还能站住脚而不瘫在地上。人类头脑中的恐怖观念,无论如何也是不能与神秘的上帝奇观相比较的。 当然,人们在意识到那些照耀我们海螺城的灯烛都是由鱼油制成的时候,还是对他们这样的人心怀敬意的,因为他们的劳动为大家带来了光明。 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海盗都是些什么人,他们的所作所为究竟如何吧。 在人类史上,没有任何一种别的事业像海盗业这么轰轰烈烈。我在这里不想吧啦吧啦地抄一大堆历史。 捕鲸业中已经出了大量惊心动魄的故事,而且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上演这样的故事,都讲出来显然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 海盗不仅仅是一个产业,它还兼有探险与开发的功能。地球上各个荒无人烟的角落几乎都有了海盗船的足迹,它发现了大量不为外人所知的洋面和岛屿。 如今的兵舰在那些地方纵横驰骋,他们大约应该为早期的开发者、探路人——海盗们——鸣炮致意吧! 人们尽可以去歌颂那些探险家、旅行家,在我个人心目中,最伟大的却是海盗船上的那些船长们。他们几乎是赤手空拳地踏足于文明未至的蛮荒之地,荒礁野滩,危机四伏,他们勇敢地迎接了那一切。 当然,海盗们一如既往,为了梦想中的财富,他们宁可面对如他们的祖先所面对的那些原始的恐怖和危险,而义无反顾。 你也许会说,从审美的角度讲,海盗与他们自身的业绩是不相配的;你还会说,以海盗为体裁的作品没有什么名着,海盗中也没出过什么有名的作家。 好吧,你如果这样说的话,我可要和你斗上几十个回合了。不把你打得人仰马翻我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加勒比海盗》已经拍到8了吧? 有人说海盗不高雅,他们的血管里流淌的不是高贵的血。果真如此吗?非也。 谁不是说了吗?盗亦有道! 如果你对皇帝下跪的话,那么我相信你也会对海盗们致敬的!一个一生中捕到过五十艘商船的海盗,远比占领过同样多的城池的将军威风! 永昌心想,如果生命中还有什么闪光之处的话;如果我在这个纷纷攘攘的世界上还配有一点我并不追求的名望的话;如果我还为人类做了一点有益的事情的话,在他的抽屉里还能找到一部什么手稿的话,那么所有的这一切都应归功于海盗事业! “油头粉面”之辈一向为人们所不齿,人们视其为浅薄和无聊。 事实上,这些“油头粉面”之徒中,有些人大概是因为医疗上的需要才如此的,诸如要对付头上的疮、癞之类。 刚开始,只有瘌痢头,才需要往头上抹油。 但是,现在,哪个人模狗样的不往头上抹油呢?不管是赌神还是赌圣,就连女王加冕都需要往头上抹。 那么那是一种什么油呢?橄榄油?蓖麻油?鱼肝油?阿三神油?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女王在加冕时所用的头油,必须出之于自然,未受污染未加人工、最高尚最纯洁,那就只有抹香鲸油了! 海盗们必须都像角斗士一样强壮。 永昌把一个黑人选作自己在海上的侍卫,不管他以前叫什么名字,反正永昌现在叫他斯巴达克死。 一个神话般的传奇。 斯巴达克死身颀体长,肌肉发达,一块块的硬得像回炉的面包。然而他的眼神里却透着一种先天的瘦削,好像他出生在饥荒年份,或许是禁食的日子里。 他的这种瘦削,既不是体力不支的羸弱,也不是精力衰退的疲惫,而是一种成年男人所特有的精力与体力的浓缩。 他是一个精力充沛的人,像古罗马人那样有感染力。仿佛他会以这副模样永生! 他不怕冰天雪地,也不怕热带的烈日骄阳,他有超强的适应能力,面对什么样的危险也能泰然处之。 他的生活是一连串丰富多彩的哑剧,他以行动回答一切。 他为人诚挚,有虔诚的信念和坚定不移的信心,海上既紧张又孤独的生活使他常常进入一种迷信状态。不过,这种迷信更多的是出之于智慧而不是愚昧。 这个有着与众不同的容貌和纤细敏感的心灵的人,如果说他心中还有那么一个软弱的角落的话,那就是为他女人所保留的。 “没有谁不怕海盗!” 斯巴达克死这句话透露着两层意思:坦然地承认现实,才称得上真正的勇敢;和这样一个人一起出海,比和一个懦弱的人一起出海更危险。 “啊,像斯巴达克死这样的细心人,在海盗中可以说是屡见不鲜的。” 斯达巴克并非莽撞的十字军骑士,他认为勇敢主要的不是一种感*彩,而只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从自己的身上召唤而来的一种行动的力量。 和船上的淡水、面包之类的东西一样,勇敢也是一种必备品,不可随意浪费。落日西沉以后,他从不下海、打鱼他都不干,他认为没有任何必要做无谓的牺牲。 海岛打鱼是为了自己的生活,如果让鱼给“打”了,岂不是反而成了满足鱼的生活要求的食物了吗?他父亲和他兄弟在冰冷黑暗的大洋中的命运是他永远不能忘记的。 斯巴达克死就是这样一个人,既往的经历使他一往无前的勇气显得丧失了锐气,变得老谋深算。 这并不是说他丧失了一般意义上的魄力,诸如与海、与风、与鲸、与人世间一般的不平作斗争的勇气。但是,面对更大的、精神上的恐怖,他也感到是一种威胁了,因为精力过度集中。 当然,写一个人丧失勇气,是一件于人于己都很难为情的事。不过,我们人类虽然确是有些缺点,有恶棍,有凶犯,也有傻瓜,也还有像联合证券公司以及国家那样让人憎恶的面孔,但我们最终还是没有丧失那高贵的理想的。 人类的理想是那么光辉灿烂,如果他们发现谁身上有了阴暗的缺失以后,就会立刻与其分道扬镳。 人类的心中永远激荡着一种恢宏的大丈夫气概,这种气概也许已经与他们如今的外在形象有了些距离,但他们也还是不能容忍一个失魂落魄的可耻之徒的。 丧失了尊严的人,连天上的神仙也会不齿的! 我这里讲的“尊严”不是帝王将相的尊严,而是海岛的尊严,这尊严表现在他们有力的臂膀上,表现在他们手中投枪的闪光上。 我也许要将人类的一些高贵品质归之于一些最卑贱的海岛身上,在他们之中挑选出感人的悲剧人物来;我也许还要写到您的灵光在他们有力的臂膀上的闪光,写到彩虹一样的五彩之路接续了他们充满厄运的命运之路…… 第232章:鲨鱼鳄鱼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这个打着鲨鱼旗的船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不过肯定不是良善之辈,否则不会打出这样令人恐怖的旗帜。永昌转头叫过了跟随他过来侦查的郭英和许四。 “这是鲨鱼帮的船。”郭英一眼就做出了判断。 “鲨鱼帮是盘踞在这一带的大海盗,专门劫掠这条水道上的商船。 “鲨鱼帮的舵爷为人义气,在道上鼎鼎大名,向来都在广东海面上讨饭吃,怎么会跑这么远,到这里来了?奇怪!” 许四跑过很多码头,熟悉海盗的一些情况,看样子,这鲨鱼帮在广东一带也算是大有名气了。 这次来的九条船,最小的也有七八百吨,三艘大船至少上了两千吨,对于普通渔船来说已经是木船时代的高端产品了,搁浅的帆船和被遗弃的焦龙海盗船在这艘船面前就像小弟弟。 这么多船上过来的海盗,至少能有三百,现在的敌我对比,已经达到了二十比一,身边的两人,已经倒抽了一口冷气。 此刻,九艘船就停靠在峡湾的边缘,四艘划子,已经驶向了两艘空船。 永昌料错了,海盗船上不是来了三百海盗,而是五百有余。五百多名经验丰富的积年大盗,已经大摇大摆地开到了他的家门口。 此时,鲨鱼帮的老大舵爷正心情沉重,满脸沮丧地站在最大的一艘海盗船上。 这次,他通过潜伏在焦龙帮中的棋子,打听到了行内的一个秘密,传说中的恶人岛宝藏,将要被焦龙获得。惊人的财富,对越来越受到各国舰队压制的鲨鱼帮是一个壮大的机会。他如何会放弃这样的机会? 他家世代渔民,往上三代没有一个男人是死在岸上的,他爹就是想让他在陆上逍遥,不要沾水。 可惜,他老爹自己也在海盗间的火拼中丧命。从小在海边长大的他子承父业,也捧起了刀头舔血的饭碗。 靠着他家世代为盗积累起来的人脉,还有他的勇猛果断,和一身好功夫,带出了一只精悍的海盗船队。前前后后干了几票大买卖,队伍发展到了上千人,占据了一座小岛当做老巢,好生兴旺。 在海面上鲨鱼帮的名号也算是声名远震,是数一数二的巨寇。 而他舵爷,也凭着手下六百精锐,成了水道上跺跺脚就地动山摇的人物。 这次,他集中了手下所有的精锐,十二条船,七百多海盗和熟练水手,就是想要全力一击,从焦龙手里虎口夺食。 按照大概的方向,他追寻了将近一个月,在就要放弃的时候却遇上了平生未见的海上大风暴。整整五天五夜,海盗船队的大小木帆船就在海浪、漩涡中兜转,在死亡和绝望中挣扎。 最后他损失了三条船,将近两百名海盗和水手。剩下的,也都已是个个精疲力竭,成了强弩之末。 虽然他现在找到了两艘船,不过他没有欣喜,而是有了一丝莫名的慌乱。这种感觉是只有遭遇强敌时才有的预感。 前面的两艘船,没看见有一个人影。 按照内线提供的情报,带队追杀范家的正是焦龙兄弟俩,而面前停泊在峡湾边上的海盗船,就是焦龙的亲弟弟夜叉的坐舰。 这个焦龙麾下的第一猛将,向来都是凭着一艘快船一马当先,杀人越货拿的从来都是头一份。 而搁浅在浅水里的那艘船,竟然连船帆,桅杆和上层建筑都已经消失不见,如果不是有手下人认识这艘由一帮逃兵驾驶的快船,他绝对不敢相信这就是他花了九牛二虎之力寻找的目标。 要什么样的遭遇,才能造成眼前的这般惨况? “舵爷,小的们回来了。”手下的亲信护卫队长龅牙苏提醒他,打断了他的沉思。 这个叫做阿发的大胖子是自己几十年的跟班,龅牙苏他爹就是舵爷他爹的心腹,从小一起厮混,年轻时就跟着他斗勇斗狠。 打架的时候被人用石头砸掉了满口牙,龅牙苏也算是鲨鱼帮里响当当的字号。 看向目标方向,几艘划子陆陆续续地靠近了坐舰,不过一会,两个带队的小头目就站在了他面前。 “舵爷!‘多年的积威令手下不敢随便开口,恭恭敬敬的向他行过礼,两人就站在下首等待他的询问。 “瞧清楚啦?“ “回舵爷,焦龙的船上没有人,里边的东西都搬空了,属下仔细看过船头船尾,原来放炮的位置也是空的,给人搬走了。就是两层船舱里都有血迹和枪眼,看上去过了有些日子,都干了,地上有拖运尸首留下的血迹。” 先回话的是舵爷的远房亲戚满舵,以前打猎为生,投在鲨鱼帮干了几个年头,跳帮抢船没多大能耐,就是眼睛毒,枪法好,靠着亲戚关系混了个小头目。现在领着二十几个手下专司打探消息,侦查敌情。 “回,回舵爷,湾里那艘船上到处都是打斗痕迹,到处都是炮洞和枪眼,甲板上都是坑,满地血污。船栏板都断了,房子也都被扫平了,下面倒是还算干净,连个老鼠都没看见。许是,许是人都死了,或。或许,这条船撞了邪,船上的人都死绝了。“ 满舵的副手陆三脸上布满了惧色,他还在为在木船上看到的情景心里发怵。 舵爷将目光投向了海岛上,沉吟半晌,也做不了决定。明明猎物已经在眼前,他却感觉这一趟买卖有点凶险难测,似乎前面潜藏着莫名的危险。 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纯粹是一个老海盗的直觉。 江湖越老,胆子越小,多年为盗见惯生死的一方首领,早已不是刚出道时候动则拔刀相见的青涩小海盗,二十几年把船当家的劫掠生涯让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感觉。 他决定亲自上到搁浅的船上去看看,再决定船队的行止。 一条惨不忍睹的货船就在舵爷的脚下,饶是他见惯了血腥,船上破碎的木片,翘起的甲板和深陷的坑洞,已让他倒吸了一口冷气。 那绝不是炮弹或者*爆炸造成的破坏,而是一种巨大物体打击造成的痕迹,看着甲板上长达几米一条的陷坑,被巨力扫平的舱房,船桅和船舷,他不由想起了一个海盗间故老传说中的海怪。莫非? 逃! 这是作为一个老海盗的直觉反应,这里,非常危险,非是人力可以抗拒。莫名的,他惊惧心慌,冷汗直流。 然而作为鲨鱼帮的老大,上位者的尊严不容许他轻易退缩。何况他带着庞大的海盗船队,虽然人员武器有些损失,可手下还有九艘船,十几门炮,五百多个彪悍的汉子。 如果因为自己的猜测就撤退,以后他还怎么领袖群雄? 他自知手下都是一帮桀骜不驯的亡命之徒,没有哪个手上没有几条人命。 要是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就放弃发大财的机会,会不会有人对他舵爷屁股底下的那把交椅起了觊觎之心,那就不好说的很了。 回到船上,舵爷召集了手下的头目,二十几个汉子聚集在了他的旗舰上。 “情况就是这样,那两条船大概是遭到了不明海兽袭击,船上的人和武器货物都不见了,应该是上了岛。 “岛上,有大批红货等着我们去取,范家小姑娘身上还关系到一注大财,找到了,我鲨鱼帮在海面上就是一家独大,找不到,好处就全部要落到焦龙的手里,以后我们见着焦龙就得绕道走。 “这次,我要亲自带队上岛去,一半人手守船,一半人手上岸。你们谁愿意跟我上去啊?” 舵爷的语速不急不缓,语气不咸不淡,凌厉的目光扫过一众手下,心里却早有成算。 自己的心腹干将得带着,从洋行买的两百条埃菲尔德步枪,几百枚*,就是上岸后安全的保障。 至于从南洋投靠过来的那些炮灰,就让他们守船吧。留下几个嫡系手下看着,也出不了什么事。 呆在船上不安全,上岸也不一定就没危险,舵爷的一众手下纷纷表忠心,没有一个表示留下的。 最后舵爷将手下大将都带在了身边,挑了近三百人,放船下水,浩浩荡荡地划向了即将沉入暮色中的海岛。 远处,无人注意的海面,一个巨大的黑影,缓缓地没入了深水中,带起一片漩涡。 舵爷带着大队人马等上了海滩。 三百多号精锐的海盗,令他有信心抵御未知的危险。敌人,也就一条海盗船,能有几个人? 范家?几个护卫,十几个水手,能成什么事? 估计他们两帮人还在岛上捉迷藏躲猫猫吧。 至于岛上有什么野兽,那不是他担心的,新买的武器崭新锃亮,几百码内出现野兽就是加餐。 唯一担心可能会出现的海怪,上了岸也不用再操心。 传说中,海怪能拖沉渔船,生吞活人,但是海边从没有发生过这种事,也就是在水里的本事。 舵爷打定了注意,把事办完离开海岛之前,他是不打算上船了。人老了,胆子也小了,好汉不复当年勇。 想当年,一把刀,一个人,勇猛无匹,意气风发,是何等英雄? 现在的鲨鱼帮老大,也只是一个看家守业,小心谨慎的坐地虎,轻易不离窝,要不是为了一注传说中的大财,他也不会倾巢而出。 以后,他也就守着这份家业,将海盗这项大有前途的事业传承下去。 令他郁闷的是,虽然他前后收了十几个漂亮女人,却没有一个给他传下后的。唯一的掌上明珠,也是野得很,性情高傲,手下的小伙子没有一个瞧上眼的,想要招一个赘婿,也是好事多磨。 难道自己是前世造孽太深,还是今生作恶太多,以至于陆家要在自己这代绝后? 舵爷扪心自问,在海盗这一行里,他还是算比较守规矩的,事从不做绝,给人留三分余地。 来往的商船,客商的货物向来至多取三成。至于洋鬼子,那只要撞上,就没有客气讲。杀光,抢光,卖光,半点线索都不会给人留下。 盗亦有道,对自己人讲规矩,对外人没规矩,这就是他舵爷的规矩。 圆圆的月亮慢慢升起来,雨过天晴后的夜晚,苍穹如洗,万里无云。星斗闪烁,就像嵌在水晶上的宝石。五月的凉风徐徐吹拂,带着熟悉的海腥味,令人感觉舒畅。 鲨鱼帮的人马就在海滩上一字排开,十多堆篝火照得见远近。多年为盗让他们保持了高度的警惕性,尤其在这陌生的地方。明岗暗哨加倍布防,放哨的海盗心都放在了嗓子眼,提得紧紧地,丝毫不敢放松。 但有一丝懈怠,要是让舵爷见着了,帮规可不轻饶。 海盗露营向来不怎么讲究,十几二十个人的小队就人挨着人地向火打地铺,在沙滩上铺上干草棉布就算是很讲究了,那都是小头目的待遇。 一般的喽啰,也就垫点干草凑合一宿。 舵爷很舒适地躺在最中间的火堆边,地上铺着油布,上面铺着虎皮,身上盖着鹅绒被。 龅牙苏带着几个贴身护卫围拢在周边,将他保护的严严实实,妥妥帖帖。 “嗖嗖嗖.....”,露营地靠近沼泽,海盗们露营的火光和煮食饭菜的香味吸引来了不速之客,海边沙地草丛中传来细微的声响。 “嚓嚓嚓.....”,声音越发密集而凌乱,渐渐变作轰隆声,似乎群马奔腾而来,营地陷入了紧张而茫然的临战状态,海盗们个个面面相觑,莫名其妙。 在明亮的火光下,数十米外,海滩和沼泽的主人,峡湾中的土著露出了狰狞的面目。 成百上千条巨蟒鳄鱼汹涌而来,扭动的躯体,卷起了沙尘,几百米的地段只见黑影憧憧,在夜色中竟有点铺天盖地的气势。 第233章:惊恐尖叫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海盗们和沼泽挨得太近了,就连熟悉巨鳄的永昌他们都是远远的扎营,远离沼泽。 鲨鱼帮初来乍到,已经侵占了它们的地盘,让它们失去了安全感,平时比邻而居的鳄鱼蟒蛇虽然常有争斗,面对成群的外敌却同时露出来獠牙,竟然组成了联军。 动物对地盘非常敏感,人兽冲突已是无法避免。 在那一瞬间,野兽群体攻击的气势让从未见过如此场面的巨鲨众人惊慌失措,当舵爷反应过来令海盗们举枪时,鳄蟒大军已经突入百米之内。 在沼泽方向警戒的海盗慌不择路向着营地逃回来,有两三个人已经陷入了兽群的包围,惊慌之下,有人竟然冲进了海里企图逃过一劫。 人类跑步的速度,可以勉强逃脱鳄鱼或者是蟒蛇的追杀,但一旦失去冷静,人就会犯错,比如,脚软,比如,被石头绊倒,最糟糕的,当然是跳到水里和鳄鱼比赛游泳。 能够成为海盗精锐的当然不会太笨,不过没见过这样的场面那是没有办法的。冷静的反应快的,马上就能镇静下来走直线跑回去,逃过一劫。至于少部分脚软的,摔倒的,或者走之字被撵上的,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咆哮的巨口越来越近,最后成为动物的粪便。 优胜劣汰,自然法则就是如此残酷。 跳进海里的海盗最终也没有游过巨鳄,只见水面翻腾,不一会就失去了挣扎的身影。 一条生命,就因为一时的愚蠢而葬送了,只留下一片水花。 “射击!快射击!快!快!” 看到手下的惨状,舵爷再也无法镇定,在他的催促和死亡的压力下,海盗们纷纷端起了手中的枪。 “嘭嘭嘭”,老式步枪的声音像爆豆子一样此起彼伏,响成一片,几百杆枪射向了沼泽方向,几十支也瞄准了海里的几条鳄鱼。 在海里的速度比不上岸上,几十声枪响之后,三条巨鳄翻起了白花花的肚皮。 然而岸上的猛兽太多,在夜晚也无法瞄准,蟒蛇容易打死,但身体细长,难以打中,鳄鱼体型庞大,是良好的枪靶,但是一枪两枪的根本就打不死。 眼看着,双方的距离仅仅四五十步。 有些胆小一点的海盗,裤裆已经湿了,散发出臊臭气味,枪端在手里也拿不稳,只能胡乱的向着前方射击,打不打得到,全凭运气。 “好畜生!“舵爷愤怒了。 纵横江湖几十年的一方豪雄,今天竟然被一群鳞甲爬虫欺到了头上,眼看兽群在一步步逼近,竟是悍不畏死。 舵爷接过了龅牙苏递上的*,带领十几个护卫,向着兽潮扔出了大杀器。 “轰轰轰“,几十响*在兽潮中爆发,猛然止住了攻击的脚步。巨大的响声和震动,令巨蟒鳄鱼如潮水般退去。动物害怕炸雷,闪电,乃是基因遗传下来的本能。 *的伤害远超过稀稀落落的枪弹,巨大的响声更是超过了它们承受的底限。于是鳄鱼巨蟒纷纷掉头,向着山林,向着沼泽,向着海面四散而逃,留下一地破碎的血肉。 舵爷今天莫名其妙地就损失了几个手下,如何能如此轻易放过,搬过了装弹的箱子,分发了百多颗*,让人向着兽群逃散的方向追击。 一排排的*扔了出去,火光照亮了天空,在黑暗的夜色中分外绚烂。 海面上,窜水逃逸的鳄鱼最凄惨,水传播震动的速度和效率是空气的数倍,受到的炸伤更加严重。被炸得翻白的鳄鱼死亡的不多,主要是被震晕了,估计醒过来,也成了白痴。 无法想象动物受到严重脑震荡是什么样的状况,反正在没有动物医院的海水里,它们估计只能成为同类或者其他水族的食物。 海盗们追击着残敌,要将它们远远地驱散,保证营地的安全。几颗*被抛得比较远,却偏离了方向,丢到了离岸边四五十米的地方。 “轰---“*在水底发出闷响。 “吼------“,突然之间,水面暴涨,波浪翻滚,十几个巨大的黑影,从水里冒了出来,挥舞着巨大的触手,发出痛苦的咆哮。 几十道浪潮,向着远方奔涌,卷起巨大的旋流。 成片撒出的*,有几颗不经意间丢进了潜伏在峡湾水底的海怪群中,这些被肉食和血腥吸引过来的巨兽,正准备发动攻击,打扫这片狼藉的战场,做人兽冲突后收拾残局的黄雀。 可惜,几个海盗无意的投弹偏差拯救了他们自己的生命,却让狡猾的猎人受到了伤害。 巨大的震荡冲击着硕大的头颅,越是聪明的大脑越是经受不起爆炸的伤害。 最终,这群潜伏等待的大章鱼,没有享受到预想中的美食,却近距离欣赏了一次声光演示。这是它们从未体验过的精彩刺激。 于是,外表强大,内心脆弱的大海怪们,杯具了。 时耶?命耶? 舵爷凝视着海湾里漂浮着的几具鳄鱼尸体,更远处,两具巨大的黑影,那数十米长的触角,令他不寒而栗。 海怪群还在向着峡湾的出口而去,咆哮声令身经百战的老海盗也两股战战,手脚发软。他没有下令开枪,也没有向船上示警。 后怕,无法想象,灾难,即将到来。 如果不是无意中误打误中,靠近岸边的人群说不得要被拖走一大半,就是躲开了,也会被吓破胆。 几十头怪兽,真是一场噩梦。前头的两艘船,停靠已久,船上的人估计也是凶多吉少。现在这么多海怪还流连不去,似有所图,而自己,也将被困在这座孤岛上。 进退两难! 称雄一方的舵爷现在也是一筹莫展,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巨大的海怪群向着自己的船队方向而去。 心里充满了苦涩。 大海怪的复仇开始了。 停泊在远离海岸的深水处,船队只能从岸上的火光,密集的枪声和连续的爆炸声判断出对手的强大。但是,上岸的海盗遭遇了什么样的对手,船上的一众海盗和水手一无所知。只能举起手中的枪,站在船舷边向着海滩张望。 一袭的巨浪向着船队卷来,借着微弱的火光和月色,只能看到波浪中起伏的巨大黑影,但是那恐怖的咆哮声,已经传递到每一个人的心底。 那是痛苦,那是愤怒,那是仇恨。 船上海盗们已经感觉到了巨大的危机。 舵爷上岸带走了大部分的骨干,船上能做主的一个也没有,无法统一指挥,各个小头目只能各自管治自己船上的手下。配合,已经谈不上,还能举枪,那也是出于悍盗的本能,算得上是相当凶猛。 稀稀落落的枪声从相隔几十上百米的各条船上响起,向着水中的不明物体发射。 海怪群中发出了更加巨大的嘶吼,船上的海盗只感觉脑袋发胀,恶心眩晕。 体质差一点的,已经趴在了甲板上,手中的枪掉落在地,甚至落到了水中。 稍微好一点的,也只能抱着枪,靠着船舷,稳住自己的身体。 只有少数彪悍超群的精锐,还能勉强向着越来越近的怪物开枪射击。 船队呈两排横向对着海岸线,如果不是之前有岸上火光和血腥的吸引,海盗船就是大章鱼攻击的首要目标。 被炸伤炸痛的大章鱼们无法攻击到岸上的人群,只能将怒火发泄到停留在船上的海盗们。 船队正好挡住了它们的退路上,成了它们打击的目标。 只见从海水中冒出了一个硕大无比的脑袋,向着涌出入海口的怪兽群连连吼叫,然后大海怪变成了密集的队形,向着最靠近海岸方向的一艘木船冲去。 就像一个个巨大的*,数十个二三十米长的身体在一头有三四十米长的大海怪头领的带领下,集中攻击在木船的一侧。 几百吨的木船在几百吨的巨大力量攻击下,就像是被一只大脚狠狠地蹬了一脚,船舷高高翘起,另一侧的甲板都已压到了水里。 甲板上的海盗水手纷纷飞了起来,弹向天空。 有的撞上了船舱,有的被桅杆挂住,有的头上脚下的磕在了甲板上,还有不少人被抛向空中,掉落在十几二十米外的海水里。 一条船上也就二十来个海盗,遭遇了大海怪的第一波冲击之后,还能站立起来的不过四五个,就是能够勉强站立,手里的武器也不知飞到了哪里。 等到翘起的一侧向下砸落,另一侧又高高抬起,甲板上根本站不住脚。这个时候,无数的触手缠上了船舷,船舱和桅杆,数百吨的重量压在一侧,重心严重偏移。 船上的海盗纷纷滑落,掉在了海怪们的身边,然后**就被数条触手同时抓住,撕裂,变成了肉块。 船慢慢地侧向竖起,抬得越来越高,然后,当高处的一侧压过了下侧船舷,“哗啦啦“地砸在水里,船舷和甲板砸在十几只大海怪的头上。 船翻了。 临近的海盗船上,无数双眼睛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的发生,都不由停下了手中火枪的射击。 落在水中的同伴,也无人敢放船下去搭救,只能看着水中倏忽闪现的巨大触手,将一具具挣扎的生命,吞噬在无尽的海水中。 夜里看不清状况,但他们可以想象得到,海面上飘散的鲜血和漂浮的碎肉。 出于恐惧,也为了避免同样的命运降临到自己的头上,剩余海盗船上的头目们不由而同反应过来,催促手下的喽啰瞄准射击。 步枪的弹丸很难伤害到大章鱼的肢体和躯干,小小的子弹打在它们身上,就像蚊子叮咬一样,只是感觉不舒服而已,反而让它们更加愤怒。 海怪头领的大脑袋里装满了智慧,反应迅速,一击成功后马上带着海怪们潜入水里,然后再次发动全力向另外一艘木船攻击。 水阻挡了子弹的速度,降低了受到的伤害,在海怪群靠近了海盗船之后,步枪就失去了射击的角度,于是,第二艘船也杯具了。 接着,第三艘,第四艘木船相继沉没,也就一顿饭的功夫。 大海怪们似乎总结了教训,打出了经验,翻船的时候闪避的动作越来越熟练,侧翻的撞击再也落不到它们的头上。 只待船只倾覆,它们就躲在水里,猎食在水面上挣扎的猎物。 大海怪的凶猛,令海盗胆寒。 不甘心束手待毙的头目们终于在四艘海盗船侧翻之后想到了自保的办法,旗舰上的海盗搬出了两箱舵爷留下的*,严阵以待,防备着水下的攻击。 其他船上没有*,只能赶紧搬运炮弹,试图用火炮抵御大海怪的如潮攻势。 海怪们避开了三艘大船,只向小一点的帆船下手,凡是有人的小型帆船,都是它们攻击的目标。 是以,之前夜叉留下的空船,倒是逃过了一劫。 海盗船上的炮弹终于到位了。 “轰-轰轰-“,炮弹砸向了海面,在水中炸响。船头船尾的炮位,无法自由转向,也打不到海怪们的准确位置。不过巨大的响声和震荡,还是令海怪们退避了,没入了水中。 海面上再也看不到那些巨大的头颅。 “嘘—“众人不由同时松了一口气。 海盗高兴得太早,就在那呼吸之间,剩下的六条船又重新陷入了绝境。 无数的触手,从水底伸出,攀到了船上。海怪们已经改变了策略,放弃了集中冲击,改成分散近身肉搏,这是它们擅长的攻击方式。 木船上就像是瞬间长出了无数粗大的藤蔓,在空中挥舞,连砸带扫,卷起一具具躯体,抛到海中,只留下惊恐的尖叫。 第234章:奇妙世界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船队中的海盗们彻底崩溃了,除了旗舰上的三十多个海盗依靠*挡住并打退了海怪的袭击,其他的海盗纷纷逃进船舱。 可是,人的脚步远远赶不上大章鱼触手的挥动,柔软的长臂上布满斑驳陆离的吸盘,贴到身上就逃不开束缚。于是,大部分的海盗消失在了逃亡的路上,逃进船舱保住性命的海盗十不存一。 旗舰上,海盗头目黑牛双目圆睁,死死地盯着船舷。他手下的三十几个在大海怪的第一轮袭击中死伤惨重,却没有全军覆没。 他现在带着余下的二十几个手下紧紧地守在船甲板中央,靠着船舱抵御住大海怪的攻击。只要船边发出异常的动静,一颗*就向响动的方向丢去。 步枪对海怪无效,大炮打不中,舵爷给他这个嫡系留下的*也不多,也就两箱,不到一百颗。 他实在没有信心在船上坚持到天亮。身边的海盗,都是他老家招揽的兄弟,因为祖辈的交情,被看重旧情的舵爷当做了心腹。 因为没有被大海怪砸中,余下的海盗都全须全尾的没有损伤,战斗力还在。被攻击的,现在估计已经落到了大海怪的肚子里。 黑牛向来彪悍勇猛,但是再猛也有个限度,他不是个无知无畏的白痴,对自然和大海,那是发自心底的敬畏。 风暴,漩涡,鲨鱼,海蛇,他经历过无数的凶险。这次的遭遇的大海怪,就像是放大了千百倍的章鱼,那是成了精的东西,让他深感无力。 听着远处船队传出的枪声,炮声,惊叫声和临死前的惨呼声,他骨头发寒,手脚颤栗,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也会成为怪兽的食物。 然后,附近船上的反击就逐渐消失了,再也没有了尖叫,就好像,白天在海面上看到的那两艘空船。 死!这是他唯一想到的词语,其他船上的同伴都已经死了吧。 接下来,他还是不得不继续观察海面上的动静。 远处的帆船,又开始继续先前的噩梦,一条接着一条倾覆在海里,倒扣着渐渐沉没。 最后,整个船队只剩下了三艘停泊在中间的大船,黑牛驻守的旗舰居中防卫,*的威力让大海怪不敢靠近。但其余的两艘,此时已经变成了摇篮。 孤零零的桅杆在暗夜里无助地扭动,仿佛遭受强盗蹂躏的良家女子,船体上发出的刺耳的喀嚓声,就像是痛苦的嘶嚎。 在恐怖的巨兽面前,他们这些海盗可不就是一群受蹂躏的可怜虫? 黑牛二十多年的生命中最漫长的夜晚终于过去,借着黎明的微光,一幅末世的凄惨景象呈现在他面前。 天亮了,潮退后的海面平静下来。 天边透出一丝微光,穿过如薄纱般的海雾,帆船如漂泊在幻境中的片片落叶,孤零零地耸立在水上。看不到海岸,也看不到方向。 躲藏在船舱里的人们爬上了甲板,旗舰上的海盗们茫然地走动,张望四方,有如在晨雾中游荡的幽灵。 平静的海湾外,一道低矮的沙堤从水中露出来,沙堤外,四处漂浮着碎裂的船板,桅杆倒插在水里,倾覆的帆船随着波浪载沉载浮,像一具具巨大的乌龟壳。 海水中,能看到成群结队游荡的点点黑影,那是食人鱼在寻找漂在水中的残羹冷炙。偶尔,朦胧的海面上会浮现一道深黑色的鱼脊,破开水面,象*在水面航行,那是三三两两聚集过来找食的鲨鱼。 远处的沼泽中,不时会传来水草翻滚的声音,划破清晨的寂静。昨晚的惨烈厮杀,岸上和水中都留下了蟒蛇巨鳄的尸体,峡湾中,甚至还有两具庞大的海怪尸体,被吃掉了一小半。 巨鳄们饱餐了一夜,现在正在沼泽中惬意地转动身体,帮助肠胃尽快消化掉食物,准备继续连场盛宴。 三艘船上的海盗直看得胆战心惊,这是一个多么凶险的地方,看看周边如此美丽宁静的环境,谁也料想不到这里竟然是一个热闹餐厅,而自己就是餐桌上的食物。 海盗们都彼此看到了同伴脸上的惊惧,除了旗舰之外,其他幸存的两艘船已经成了平顶,甲板上层建筑被扫平。 桅杆,船舱,船舷,大炮,统统消失不见。 船,变成了漂浮在水上的平台。 而旗舰也好不了多少,船首炮被推倒散架,船尾的火炮更是无影无踪。 庞大的船队,从出发时的十二艘完好的帆船,到了现在,已经是凄凄惨惨的只剩下三艘破船。 能有自保之力的,也就剩下这一艘。 红日如一枚鸡卵,从牛乳般的白雾中逐渐显现,驱散了眼前的迷障。 零乱的船队,呈现在众人面前。 望向海面,数颗硕大的头颅漂浮在水上,面目狰狞,圆鼓鼓的巨目中散发出冰冷的寒光。 那是愤怒,仇恨,蔑视,贪婪和犹豫的光芒,随时准备着发动致命的攻击。 黑牛心里发苦,不知道如何逃脱这样的困境。 遥遥望向海滩的方向,六七百米外,有一道他熟悉的身影,舵爷,这是他崇拜的英雄。看见了自己的首领,黑牛的心里涌起了丝丝温暖,感觉踏实了许多。 这个功夫超群的中年男人,对自己这个长相丑陋的晚辈一直关照有加,如果不是舵爷慧眼识珠,一向自卑的黑牛绝然没有可能在桀骜的群岛中脱颖而出,还能以己所长成为一队海盗的头领。 从小,黑牛就是家人嫌弃,他人嘲弄的对象,黝黑的面容,粗壮的身体,被别人笑话是头大黑牛。 然而,外表粗犷的黑牛内心非常细腻而敏感。 当父亲将年轻力壮的他带到舵爷面前想要谋个饭碗的时候,是舵爷收留了他,发现了他的淳朴和聪慧,还给了他机会学习武艺。 从此在鲨鱼帮里他也闯出了名号,成了后起之秀。 这些年闯荡四海,他也挣下了一份家业,更受大当家的关照,分到了两个娇艳如花,水嫩白皙的东洋女子,辛勤耕耘之下,竟然也生了几个娃。 少小时受尽屈辱的时候,谁能想到? 为了这样的大当家,便是死,也是值了。 黑牛抱定了必死的决心,一定要冲出重重包围,回到舵爷的身边。 旗舰上还有一艘没有受损的划子,余下的两箱*已经将近用完,还有十来颗,二十几个人用一艘划子是上不了岸的。 唯一的办法,是少部分人上去划船,其余人抓着船舷下水游泳,用*开路,一起闯出条生路。 如果呆在船上,只能成为待宰的羔羊,早晚成为海怪的食物。 黑牛带着手下放下了船上的筏子,又打手势招呼两边船上幸存的几个海盗示意他们向自己靠拢。 至于那些人会不会听从,他是管不了了。 他唯一能够提供的帮助,就是向着两边各投出了一枚*,为他们靠拢过来清扫通道。 “我负责扔*,其他人围在两侧给我使劲游水,大家伙是死是活,就看老天爷开不开眼了。弟兄们,准备下船!” 黑牛在自己的小队里素来得人心,他自己容貌丑陋,对别人就格外宽厚,渐渐博得了大家的接纳和信重,他办事也干脆利落,安排下去大家都乐意听从。 于是一种海盗纷纷跳下了旗舰,聚拢在划子周围 黑牛利索地爬上了划子,打开了半空的弹药箱,手里握着*警戒着海面。 两侧几十米外的大船上,幸存的海盗只有两个跳下了船,其他三四个看看水中翻涌的漩涡和游曳的鲨鱼,不敢冒险,缩回了船舱。 哼,无胆鼠辈! 大家并没有停留,人到齐了,黑牛下令阿牛和阿四划船,另外船上过来的两人只能加紧靠拢。 将近六百米,*还有十一颗,差不多六十米用一颗*,在这深不见底的水面,到底能不能冲过去,实在是没有把握。 不过看了看露出水面的沙堤,黑牛不再犹豫,向着前方扔出了两颗*。 “轰轰“,水面上爆起两道水柱,惊散了附近的鱼群。 “快点!“黑牛转向那两个海盗游来的方向,然后,他赶紧又投出了一颗*,在那两人的方向,已经不见了刚刚还在起伏的身影。 又没了两个。 或许,那几个选择留下也是对的。 黑牛现在脸色真的很黑,*的威力并不如何大,炸鱼或许有用,对于大家伙,很难奏效。现在他们已经完全没有退路了,只有向前,向前! *开路,密集的爆炸之下,旗舰到沙堤的百多米距离很快就到了,手中也只剩下了一颗*。 看着四百多米长的沙堤,黑牛感受到了面对命运的无力和身陷绝境的无奈。 “轰轰轰”,只见前方跑过来三道敏捷的黑影,不时向两边抛出*这时舵爷派出的援兵。 “快跑,舵爷派人来就我们了!” 黑牛精神大振。 “快快快,再快一点!”他不停大声催促。 终于,两队人马会合到了一起,来不及寒暄,向着海滩方向继续玩命奔跑。 靠近了海滩,两边的*也已经用完,离上岸还有四五十米,二十几个人的队伍排成了三四十米长度。队伍的后面,又卷起了波浪和漩涡,一众海盗不敢回头,不敢停留,亡命奔逃。 在海滩上,鲨鱼帮的同伴已经在两侧掩护,几十支枪不停地向水中射击,不时地投出两颗*。一行二十八个人,在踏上陆地的时候,还剩下二十五个。 三个落在最后的海盗,在几百名同伴的注视下,被海水中伸出的长臂拖入了水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生命如此脆弱! 看到舵爷高大的身影,黑牛跪倒在地,痛哭失声。 这是鲨鱼帮数十年来遭遇的最大打击。 两百多名海盗精锐逃出来的仅仅二十二个。更大的损失是船,出来的十二条船只剩下一条能用,这可是舵爷大部分的家底,船上的武器和物资都是他多年来一点一点攒起来的。 如今,因为一时的贪心,心血都付之东流。更为严重的是,他们三百多口,已经失去了退路,船只、物资、武器,都已经无法支持他们返回老巢。 除非留下大部分人手在岛上,派人将大船开回去报信,这样才有可能安全撤离。 面对沉重的打击,舵爷脸上无喜无悲,似乎,只是在赌场输了一局牌九。 毕竟,希望还是有的。只要有希望,就值得博上一博。 舵爷重新整理了队伍,分派人手,扎营,探路,警戒,打猎,有条不紊,做了几十年首领的稳重威严镇定了海盗们慌乱的人心。 满舵带领他的十多个手下沿着海滩向前搜索,而稍作休整的黑牛接过了探查密林的任务,心腹大将龅牙苏,则在吆喝着重新布置营地。 “还是来了。” 四五里外,乱石滩中,一只握着望远镜筒的手放了下来,永昌发出了一声叹息。 鲨鱼帮到来发生的前前后后,都落入了永昌的眼中,蟒蛇巨鳄的集群攻击,大海怪的咆哮,海盗船队的倾覆,仿佛玄幻电影中的场景,就在他眼前一幕幕地上演着。 这是一个奇妙的世界! 第235章:亡命本性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鲨鱼帮的惨剧令永昌心有戚戚,暗呼侥幸。 他叫过了三个班长,如此这般交代了一番,然后施施然走出了乱石滩,带上熊大,沿着海滩,向鲨鱼帮的营地而去。 这次,他准备会一会那位传闻中的海盗帮首领。 “站住!什么人?” 满舵带着人马围住了海边出现的陌生黑衣人,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永昌的胸口,永昌身后高大的野兽发出低沉的咆哮,恐吓着弱小的人类,令一众海盗禁不住地颤栗。 “把枪放下,前头带路,我要见你们舵爷。” 永昌挥手示意熊大安静趴下,眼中却散发出一丝怒意,被十几支枪指着,任谁也不会愉快。 他凌厉的眼神令满舵仿佛对上了山中的猛舵,这是他所见过的最森冷最锐利的眼光,如刀割在他身上,让他浑身难受,鸭梨山大。 手中的枪不由得低垂下来,似乎感觉到即便是手中有枪,他们也不是眼前这神秘人物和他身后猛兽的对手。 “请问您是?”满舵小心询问,毕竟这是个陌生的地方,如何就有人知道舵爷的大名,而且面对一个不知根底的陌生人,不由他不小心一点。 “前面带路吧。”永昌的声音淡淡的,抬脚就往前走去,就像行走在自家的花园。 “舵爷,那边有一个穿黑衣服的人要见您老人家,还带了一头大熊。”满舵派出来报信的小喽啰一路飞奔,向大当家报告情况。 “那个人什么样子,说了什么?” “回舵爷,那个人年纪二三十岁左右,全身上下套在衣服里,只露出一张脸,应该也是汉人,他说要见舵爷。那人带着的那只熊大得很,好不吓人呐。” “哦,他直接说的是要见舵爷,真是这么说的?”舵爷奇道,心里犯了嘀咕,这里莫非有什么江湖人物? “他是这么说的。” “好,你下去吧。” 当永昌带着熊大出现在鲨鱼帮的营地,只见两百多个海盗站得齐齐整整,流露出一种身经百战的积年海盗所具有的彪悍之气。 满舵穿着短褂,一副老渔民的模样,站在队伍前面,不动如山,确有一股山停岳峙的雄浑沉稳。 “敢问尊客可是鲨鱼帮舵爷当面?”永昌不卑不亢地抱了抱拳,迎向当先的舵爷。 舵爷也回了一礼,打量眼前这个同样长着黑头发,黑眼睛,黄皮肤的健壮汉子,心里摸不到底,更是疑惑。 “客气了,我就是,不知少侠上下如何称呼?” “本人姓吴,名永昌,是这恶人岛的岛主。不知贵帮到我恶人岛有何贵干?”永昌的语气不咸不淡,又自然而然地扯出了当初蒙骗范家小姐妹那一套说辞。 “敝帮这次乃是出来做趟买卖,途中遭遇了风暴,才误入贵宝地。如有冒犯之处,还望多多包涵。” 在这个处处透着诡异的地方,舵爷也收起威风,不得不多了几分客气。 “只怕不仅仅是普通买卖这么简单吧。”永昌直言道破,手指向帆船搁浅的方向。 “要说冒犯,这恶人岛也算得上是千年禁岛,生人未得允许擅自上岛,那就是自蹈绝地,向来是有来无回。这岛上舵豹熊罴,龙蛇鱼兽,皆是我门下豢养。要说冒犯,自然有因果报应,前有毒龙帮,后有鲨鱼帮,不知道舵爷知否那毒龙帮夜叉的下场?” 永昌神神叨叨的一番胡说八道,直惊得一班海盗冷汗“唰唰唰”地往下流。 舵爷知道夜叉手下的实力,凭借他那条船上的精锐手下和强大的武器装备,自己就是派出三条船也留不下他。 现在就是还剩下三百精兵,没有了船只,火炮,就像老舵磕掉了门牙,对上夜叉也不见得能讨得了好。 永昌转身走向海边,向着犹在海湾外游移不去的海怪群放声长啸,如舵啸,如龙吟,气息悠长,连绵不绝。 未几,海面平静了。 一个冷傲的男人独立沧海,衣襟当风,飘然物外,一头亘古猛兽驯服俯首,趴在脚下,形成了强烈的对照。 诸多海盗集体石化。 “夜叉的下场,就是巨兽的肚肠。”永昌傲然回首。 许多年以后,已入耄耋之年的满舵还在向自己的儿孙一遍遍讲述着那个男人绝世的风采,浑浊的老眼中在这个时候就会绽放出灼热的光芒。 山寨大厅。 “舵爷请坐。上茶!” 舵爷在龅牙苏的护卫下跟随永昌来到了山洞,他一路没有看到大队士卒,也没看到火枪火炮。 但是他看到的几个黑衣人,都彪悍健壮,进退有度,透出精锐之气。 伺候一旁的两个女仆,也是上上之姿,称得上国色天香。这个岛主,处处都透着神秘,大气,气势逼人,那是一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自信。 显然,自己看到的只是表面,没有足够的实力,他相信面前的年轻人不会有底气单刀赴会,还邀请自己过来做客。 他就不怕被人窥破底细么? 其实,永昌只不过是唱了一出空城计而已。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对付这种多疑的老江湖就是最好的办法,不怕他们胡乱猜。 自己就那么几十号人,能拉出来拿枪的男人也就二十多个,他不敢妄图靠着几十号人马收服三百多个纵横海上多年的惯盗。 最理想的状况,就是借助鲨鱼帮的力量,抵挡住毒龙的袭击。 没一会,端上了两杯香茗,是上好的动听碧螺春,现下不是大户人家,一般人享用不上。 “好茶!“舵爷端茶浅浅尝了一口。 “舵爷,看在你我都是汉人血脉,我就直说了。你们所求,都在我这里。范家小姐,现在已是我的妻室,谁要是想打她的主意,说不得,那是死路一条。”永昌吹开茶沫子,慢慢品着茶,侃侃而谈,干脆就把事儿挑明了。 “四月那场风暴之后,范家的船搁浅在海边,是我解救了他们。不久,夜叉就尾随而来,第二天,夜叉连同他三十几号人马被我砍了喂鱼。 “以我看来,舵爷也是为了宝藏而来吧。不过我看,这宝是找不成了。眼下舵爷应该也能了解形势,失了船,鲨鱼帮可以说自身难保。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几日毒龙也快到了。到时候两舵相争,不知道舵爷有什么打算?“ 舵爷很纠结,默默无言。 “我这岛上尽多野兽,倒是靠海边林子里少一点,不过海中多有巨怪,不畏枪弹,毁船食人就像吃饭喝汤。 如果鲨鱼帮留在海边,我可以断言,不出十天半个月,数百人马必然尸骨无存。“永昌端视老海盗,继续言道: “为舵爷计,鲨鱼帮可以退入山林,暂作休整,所需如有不足,本门可以提供一二。不过本门向来隐居孤岛,与世无争,鲨鱼帮携带诸多火器上岛,这是不能容许的,请舵爷交出一半火枪弹药。如此,双方方可和平共处。” “当然这也只是权宜之计,恶人岛非是久留之地。贵帮的退路,还要着落在毒龙的身上。贵帮驻守山林和海滩,不得靠近乱石滩两里之内。如此,两家合力剿灭毒龙,所得半数归贵帮,半数归我,不知舵爷意下如何?” 老海盗继续沉默,永昌口水都讲干了,也有了一丝不耐。 “当然啦,如果舵爷还是放不下执念,大可试上一试,然后我们再谈。如何?” 永昌的口气淡淡的,听在舵爷的耳中,却是如雷轰耳。 好大的口气,好强的气势! 回到营地,陆舵放下了心里的犹豫。 毕竟,传说中的魔鬼岛宝藏,不是轻易能够放弃的,自己损失了近半人马,大半船只,如果没有巨额财宝,要重振声威不知还要到什么时候。到时候鲨鱼帮实力衰微,不知有多少舵视眈眈的势力想要吞下这块肥肉。 财货动人心,自己还有三百精锐,不是没有一搏之力。看那岛主的地盘,也就几个山洞,能藏的了多少人?何况他们僻处荒岛,哪怕是得到了范家和夜叉的武器,能有自己手下装备精良? 一方枭雄霸主的豪气弥漫胸中,当年征伐四方的热血冲上头颅,决心已下,计议已定。这一次,怎么也有五成把握。 舵爷要说没有忐忑,那是假的,人生地不熟,就是最大的不利。 但现在容不得他犹豫,如果毒龙真的来了,鲨鱼帮就成了风箱里的老鼠,进退两难。 安排属下用过午餐,他将手下骨干叫道了一起。 “范家小姐就在那个岛主手里,他们掌握了宝藏的秘密,富贵险中求,找到了财宝,我舵爷亏待不了弟兄们,立功就有赏,谁愿意带人出战?”舵爷站在上首,舵视群寇。 “属下愿往! “属下愿往! ......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贪婪是海盗的本性,为了财货,少不了愿意豁出性命的亡命之徒。 海岸,乱石滩。 千万年的风雨侵蚀让靠近火山的侧面高峻陡峭,地质运动造成的山体崩塌使悬崖下方的海滩布满了奇形怪状,大大小小的岩石。 在这两三里长,百来米宽的狭长地带,如果不是熟悉地形的人,很容易陷在乱石堆砌的陷阱中,便是找到了道路,也是崎岖险峻,行进艰难。 海山藏身在乱石滩头,透过望远镜注视着远处蹒跚前行的海盗队伍,百人,这就是舵爷派出来试探的力量。 他也听说过鲨鱼帮的威名,但是自从跟随了季老大之后,他就感觉自己境界提高了,对这些落魄如同落水狗一样的海盗居然有几分瞧不上眼。 自己的新大哥虽然只认识了将将一月,还谈不上熟悉,不过永昌搏杀群寇,独斗大海怪的霹雳手段令他折服不已。 这就是一头引领狼群的雄狮,是笑傲百兽的王者。 跟着这样的大哥,哪怕自己只是一头狼,也有勇气搏杀舵豹。 海山已经将自己从颤栗的小绵羊提升到了野狼,当初怯懦的小山东,仿佛只是另一个人,与他毫不相干。 近了! 第236章:光点靠近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海盗已经突进到了乱石滩外一里远近,早已被笼罩在大炮的射程内。 海山心底冷笑,不自量力,一群小羊羔也来挑衅百兽之王的威严嘛? 真是不知死活! 岩缝就在乱石滩的中间,从崖顶距离乱石滩边上也就两里左右。沿着悬崖边缘,甚至可以突前到乱石滩头,那里安放着一门火炮和一挺重机枪,在百多米的高处俯视海滩。 岩缝顶上,又是一个火炮阵地和机枪阵地,防守着乱石滩和海面。 就是敌人突破了这两道防线进入到岩缝通道,近两里的狭缝也随处都是凶险,随手丢下一块石头就是炮弹。 没有个万八千人,填不满这道防线。 头上,永昌站在崖顶吹风,脚下负责观察敌人动向的孟海山趴在石头堆里晒太阳,而具体负责战斗的郭英坐在石头上闭目养神,等待永昌的命令。 三个人都有点临战前的兴奋,看永昌那副优哉游哉的样子,就知道海盗们有难了。 “轰轰轰---”,连续几道*爆炸的声音传来,九连环的*阵在海盗群中开了花。一颗*的杀伤半径将近二十米,九雷连环更是叠加了杀伤的威力。 一个呼吸间,数百片*碎片和无数沙石就覆盖了大片海滩,三十几个海盗死的死,伤的伤,倒下了超过三成。 听着脚下传来痛苦的惨嚎,永昌没有怜悯,没有同情,这就是贪婪的代价。 如果这场较量己方败在海盗手里,估计所要承受的痛苦将数倍于此吧。 财宝,美色,武器,粮食,哪一样都是海盗们无法抗拒的诱惑。 一旦落败,岛上的男人,女人,没有谁能够幸免。 虽然同是人,不过对面的可是一群强寇,不可以常理揣度,亦非情理可以说服。 不把他们打痛,如何能够接受教训? 海盗们停了下来,*这样的武器在这个时代里是最新式装备,没有一个海盗见识过,他们只能猜想是某种*,疑神疑鬼地四处张望。 看了半天,海盗们也没有看出名堂,后续的*,枪子也没有出来,更没有枪炮击发的响声。 于是,剩下的六七十个海盗朝着乱石滩的方向继续前进,带着迟疑和恐惧,小心翼翼,犹犹豫豫。队伍开始分散,拉长,向着未知的危险摸索前行。 “轰轰—“又是几声爆炸,将余下的海盗炸得发毛,如是乎,又有二十多人倒在血泊中,而幸存的将近四十个残兵败将再也顾及不了同伴,夺路而逃。 永昌没有下令开枪,也没有下令开炮,任由众海盗逃命,只留下一地的尸骸和伤员。其实,如果他们向着下面扔下几十个*,基本可以将海盗一网打尽。不过他也不愿意将鲨鱼帮得罪到死,总得给他们留下点力量好帮他抵抗毒龙,现成的炮灰不用白不用。 要是舵爷拼了老命来和他死磕,己方的死伤也无法难免。何况弹药也要钱,是他以后在乱世中立足的资本。能省则省,他宅男的本性已经深入到了骨子里,一包泡面都可以将就一宿,何况价值不菲的弹药乎? “传令许四,湖边做好迎敌准备,通知刘阳,侦察班配合战斗班防守湖滨防线。斯巴达克死,继续守备海滩沿线。“ 永昌做好安排,离开了崖头,路过崖顶阵地的时候,交代了留守的大生几句,慢步返回山洞。 永昌有把握守住基地,因为现在他有数道严密的防线可以凭借。 海滩方向,乱石滩区域布置了数十枚*,刚才只用掉了一小半,等天黑派人补埋几十颗,埋远一点,海盗们绝对想不到。 悬崖顶上布置了两道防线,居高临下,地形占了优势。岩缝通道也有人防守,易守难攻。 四道防线将通道守得严严实实的。 至于湖岸方向,他只布置了一道*阵和两挺马克沁,两个班的战士。 看上去只有两道防线,可是凶险难测的密林,错综复杂的地形就是一道最好的防线,海盗想要穿过十几里的密林进攻基地,要看他们有没有这么好的牙口。 此刻,在败退的海盗还在返回营地途中的时候,舵爷的另一路人马正在阴暗的热带雨林里艰难跋涉。 满舵带着他的十几个手下跟随在队伍的后面。午餐后,舵爷派出了百人队正面强攻,又选拔了五十多人组建突击队作为奇兵,想要侧后袭击。而打猎出身的他理所当然地被选中了。 满舵见识过永昌的本事,一个能够降龙伏舵的人物,岂是自己这样的小海盗可以撼动的? 尽管不愿意,舵爷点了名,他也只能带队出发。这一队人马全是山区出身的,腿脚利索,配发了全新的钢枪,甚至每人携带了两颗*,可谓装备精良。 热带雨林中树木高大,三四十米高数人合抱的大树随处可见,树冠密不透风,林间光线黯淡,大雨后地上堆积的枯枝落叶散发出腐烂的气味,令人闻之欲呕。 树叶厚密,令地面成为了天然的陷阱,稍不注意,一脚踏中深坑就会摔在地上,如果不走运撞上树桩,断枝,石头,就是头破血流的严重后果。 闷头走了十来里,五十多人的队伍已经有六七个人非战斗受伤。崴了脚的,磕破膝盖的,撞了头的,也不排除是胆小狡猾的老油子主动受伤,几个人就拖累了队伍的行进速度。 在这密林中鬼影憧憧,凶险难测,海盗们也不能丢下同伴不管,否则可能就喂了野兽。 带队的几个头目商量之后只能留下几个人照顾他们,慢慢跟在队伍后面。陆满舵就是这些人的头目,他乐得落在后面,领了后队,就可以避免面对那个强大的男人了。 多年行猎的敏锐感觉让他心生警惕,跟随他的小队人马已经脱离了大部队,而且他们还是远远地吊在后面。但是,他灵敏的耳朵却能听到身后远近各处树叶的沙沙声,那是动物行走奔跑的响动。 不好! 自己这些人里边散发出去的血腥气味已经吸引了山林中的野兽。 十来个海盗开始紧张起来,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长枪。 “喔嗬嗬嗬---“,那是鬣狗群的笑声,那种声音尖锐刺耳,仿佛厉鬼嚎哭。 林中逐渐热闹起来,鬣狗,山豹,巨蟒,乌鸦,金刚鹦鹉,狰狞的黑影在树叶上跳跃,在树枝上游移,在半空中飞舞,充满了即将进食的兴奋。 “嘭“,满舵率先打中了一只山豹,然后紧张不安的海盗们争相射击,将恐惧发射载子弹的击发中,胆小的更是脸色发白,战战兢兢地掏出了*,向着鬣狗群抛去,却忘了拉引信。 “轰轰轰“,受了他的启发,四五颗*向着野兽抛去,地上溅起了血肉,落叶、枯枝、羽毛在空中飞舞。 受到爆炸的轰击,兽群退却了。 海盗们加紧步伐,身后留下了热闹的撕咬,争斗,咆哮的喧嚣。如果他们没有挡住这波攻击,也会成为野兽撕咬争夺的食物。 满舵知道这只是杀戮的开端,血腥招来更多的血腥,他们的退路已经断了。身后,必然会聚集越来越多的野兽。 他们如果原路返回,将是送上门的食物。 “哒哒哒哒哒哒“,他听到了前方枪弹密集射击的声音,间或在树林中传来*爆炸的巨响和同伴撕心裂肺的惨叫。 糟了,中了埋伏! 当他带着队伍赶到交战的前线,之前先行一步的四十多人大部队,已经死伤藉地,到处都是爆炸造成的深坑,残肢断臂,血污和散乱的枪械。剩下的囫囵个儿没受伤的海盗不到三分之一。 舵爷的突击队,打残了。 鲨鱼帮到底只是海上横行的巨寇,对于陆战山地战并不擅长,更不可能了解后世*阵的神奇。 当舵爷派出的奇兵艰难抵达湖边的矮丘坡顶,他们看到了两里多外的湖面,平地和缓缓向下的草坡,明显是人工改造过的地貌。 于是,精神抖擞的海盗们向着坡下冲去,在他们眼前,看不到敌人的影子,他们心中充满了胜利的希望和必胜的信心。金银珠宝似乎在眼前晃动,洞中美人们的酥-乳就要在手中揉捏。 他们体内肾上腺素急速分泌,脚步变得轻快而敏捷。 海盗们毫无防备,隐藏在阵地里的战士在张柏雄的命令下扣动了手中的扳机,两条枪弹组成的火链扫在行进的队伍中,象死神的镰刀。 手臂,大腿和头颅,经受不起重机枪子弹的巨大惯性,在中弹的瞬间脱离了身体,柔软的躯体,一旦被子弹扫中,就是肠断肚穿,截成两段,骨肉糜烂。 海盗队伍一下子就陷入了慌乱,幸存的三十来个海盗狼狈后退,却遭遇了*的轰炸,几乎人人挂彩。 退回到坡上林中,突击队已经只剩下二十几人,没有受多大伤的只有一半,他们已经残了。 即便加上满舵带来的十多人,三十几个海盗尽皆胆丧,再也不敢发动攻击。 入夜,鲨鱼帮营地,慌乱的海盗群中惨嚎声不绝于耳,那是下午受到*伤害的同伴忍受不住痛楚,只能通过哀嚎和*缓解伤痛的折磨。 而潜入密林的突击队伍,至今不见踪影。 远处曾经传出机枪扫射和*爆炸的声响,不过,现在响声早已经消失,而队伍却迟迟没有出现。 想到昨晚遭遇的野兽袭击,令人对他们的安危无法乐观,众人惶惶不安,就是晚饭也无心享用。 远处,一个光点慢慢靠近。 第237章:握手言欢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一个黑衣人,举着火把出现在营地前。 “俺大哥有话,告知鲨鱼帮舵老大。” 奉命传话的大生瓮声瓮气,带着一丝傲慢。 “我就是舵爷,请问吴先生有何指教?”舵爷排众而出。 “俺大哥说,看在大家都是老乡血脉,同胞份上,允许各位带回死者尸首和伤员。 “至于另一支队伍,你们就不用等啦。” “俺大哥还说,恶人岛是凶险之地,请舵爷保重!” 大生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返身离去,消失在夜色中。 “老大,现在怎么办?”陆满舵的队伍在密林中跌跌撞撞,迷失了方向。天色暗了下来。找不到出路,手下人不免心慌,他们只能听到远处传来野兽的嘶吼。 “咯咯咯......”,那是夜枭恐怖的笑声,传透过丛林黑幕,闻者无不毛骨悚然。 “停下吧,我们跑不出去了。是死是活,先熬过一晚上再说。”现在突击队里三个头领一死一伤,满舵已是当然的领头人。 三十几个残兵败将围坐在一片空地上,十一人相对完好,也就擦伤,摔伤,扭伤,十七人轻伤,还有五个重伤员,奄奄一息。 明知受伤的同伴会招致野兽的攻击,也会拖累队伍的速度,谁也不敢提出放弃。否则,下一次轮到被放弃的那个人就将是自己。 用火折子点着了一堆枯枝树叶,火光让大家心里多了少许安全感。不过不远处地面上传来的沙沙声,却令他们不敢放松警惕,手握长枪,拽着*,不停地往火堆里投放可燃物。 嘶吼,咆哮和哀嚎充斥在密林间,整整一个晚上,无人敢真正睡着。直到凌晨,兽群散去,林地上才恢复了平静,疲倦的海盗们再也扛不住疲劳与困倦,沉沉入睡。 “起来,起来,统统起来!”一只脚踢在陆满舵的肩上,他下意识地去摸枪,却抓了一个空。 张开迷糊的双眼,只见几个黑衣人端着枪指着歪七扭八地躺在地上的同伴。 步枪,砍刀和*都已经被搜去,三十多号人手无寸铁,眼见着只能束手待毙。 他明白过来,现在,他已经成为了敌人的俘虏。 三十三个俘虏畏缩着,被张柏雄带着几名战士围在了中间。他只带了五个人,三个是自己的手下,还有侦察班的一名兄弟。 人数虽少,他们却有恃无恐,抬头看向高处,一个熟悉的影子坐在半空中的树干上,二三十米的高的望天树,天知道自己的老大是怎么三两下就“飞”上去的。 永昌现在功力见长,蹬在树枝上,一跃就是三四米,像个弹簧一样借着反弹之力一个呼吸间就攀上了树冠,落在属下战士们眼里,可不就是“飞”了? 永昌默默观察着四周的动静,平安无事,舵爷没有派出后援,野兽也已远遁,林中寂静,只有尚未熄灭的火堆发出的青烟在晨雾中飘散。 他赶在人最困倦的时候收网,抓捕受困的海盗就像从网底捞鱼一样轻而易举。 没有任何察觉,没有任何反抗。 等到海盗被踢醒,反应迟钝的家伙甚至还在抱怨打搅了人家的好梦。许是昨晚没有吃什么东西,梦里都在开怀大嚼。 “你们现在是我们的俘虏,给我放老实一点,敢打我们的主意,简直不知死活!” 柏雄本来已经准备好了承受些许伤亡,没想到带着队伍突入林中不到两里地,就发现几十个海盗象死狗一样躺在地上,随便他们收拾。 活干的轻松,不由语气中带着一股豪气。 “排好队往前走,敢逃跑的,就地枪毙!”杀气腾腾的队伍逼近俘虏,让豺狼转化成了绵羊。 “嗖”的一声破空之声从树上传来,一道黑影从天而降,如天将飞临,俯视凡尘,震慑万方。 不远处,熊大从树林里钻了出来。 敢情,这里还有几道后手。 刚才如果反抗,估计现在已成了刀下鬼,口中食。 满舵心里暗呼,幸好没有企图反复,如果落在这个神奇的男人手里,自己绝对就像落入猛舵口中的小白兔,别说今天,下一刻的呼吸都不一定能够拥有。 作为一个猎人,虽然做惯了海盗,他少了些杀戮之气,却明辨强弱,善观风色。屈服于强者是丛林的法则,弱肉强食则是海上的规矩。自然而然地,年轻的猎人选择了屈服。 满舵主动配合,督促同伴互相搀扶,跟上张柏雄他们的步伐。没过一会,湖泊出现在他们面前。 折腾了一个晚上,居然逃出不到两里,转了半天都在林子里兜转,难怪轻易就被俘虏了,对方就是以逸待劳,瓮中捉鳖。 丛林是一个巨大的陷阱,黑夜是一道严密的防线,凶残的野兽更是忠实的守护者,令海盗们无法逃脱。 山洞前,草坪上。 邋遢狼狈,满身污渍的俘虏已经在湖边洗净身体,破烂的衣物被勒令丢弃,三十几个男人就穿着短裤衩坐在了地上。 三两个战士持枪警戒着草地,基地里的女人早就躲在了洞中。 近乎赤身的男人,不是这个时代的女人们敢于观看的。 后世的男人越来越难以征服傲慢的女人,盖因男人自己把女人宠坏了。如果突然放出一帮邪气凛然的汉子,哪怕是直接提枪上阵,单刀直入也只会激起一片性奋的尖叫。 永昌小时候性格偏于腼腆,看到那些整天在外面混的同学肆无忌惮地调戏自己心仪的女生,而女孩子们居然很高兴,“咯咯咯“笑个不停,象一只只小母鸡。 他只能目瞪口呆,羡慕嫉妒恨! 收回了漫无目的的思绪,面对着一群真正的海盗,永昌心里不由得有几分得意。 “现在,我给你们两个选择:“或者,跟随我,做我的奴仆,听我的命令,为我卖命。我将赐予你们灵药和食物,也会在适当的时候给与你们自由与财富,少则几年,多则十年。不过,将来如有人背叛,将死于乱刀之下,葬于野兽之口; “或者,你们可以离开,回到你们鲨鱼帮去,我允许你们穿走我发给你们的短裤,不过来日如果再来冒犯,我将不再留情,有死无生。 “现在,你们可以选择,一旦决定,不容反悔。” 永昌的语气斩钉截铁,杀气腾腾。 没有一个海盗站出来说话,越是精明的人,越不容易相信真话,想要离开的海盗有几个,不过在他们看来选择离开只会死得快。 最终,只有满舵犹犹豫豫地站了出来,虽然有所畏惧,然而作为舵爷的亲戚和骨干,他不愿意背负背叛的骂名。 或许,站出来的代价就是死亡。因为留下的,是炮灰,而离开的,将来可能是敌人。 有谁愿意轻易放任敌人离开,纵舵归山? 满舵绝对赌一把。 幸运的是,他赌对了。 永昌没有为难他,在一众没有信仰和理想,沦落在杀戮与掠夺中的海盗里,难得出来一个愿意坚持自己原则的人。 满舵离开了,带走了愿意离开的人,踏上了返回海边的不测归途。 他们随身携带的武器,只有一把永昌退还给他们的钢刀。 茂密的热带雨林,即使在晴朗的白天,树林下也是阴暗沉闷的,方便了隐藏的野兽捕捉猎物。 满舵带着五名海盗残兵踉踉跄跄,跌跌撞撞地在密林中穿行着,艰难地辨认来时的路径。 凭借着猎人的丰富经验,他们没有迷路,也幸运的没有遭到野兽的攻击,只是在一天的艰难跋涉中被树枝和荆棘划得伤痕累累。 海滩出现在眼前。海浪拍打着沙滩,沙如雪,沐浴在向晚的阳光里。白云飘浮在天空,红霞点染,绚烂如织锦。 回首丛林,这一天一夜的经历,恍如隔世。 满舵的回归令舵爷意外。一天一夜的等待本已令他丧失了希望,三百多人的队伍损失了近百,更是让他深受打击。 当六个近乎赤身,体无完肤的手下从密林中走出来时,舵爷惊呆了,双目中噙满了泪水。 他无力再次发动进攻,失去了手下,从中年即将步入老年的海盗首领将只是一头没牙的老舵。诚然,他手中还有筹码,可显然永昌也没尽全力。 双方甫一交手,在对方的影子都没有见着的情况下,己方就已经溃败。如果永昌不留手,全军覆没就是必然的结局。 舵爷面临着平生最窘迫的局面,这也是他最虚弱的时刻。两百多名海盗,是他最后的依仗,他想起了永昌送他离开的时候说过的话:打过再谈。 “那就再谈谈吧。”舵爷自言自语,深深嘘了口气。 “舵爷,请!”永昌举起了酒碗,向再度前来赴会的鲨鱼帮首领敬酒。 此时,天高云淡,月明星稀。 天上月,遥望似一团银。 山崖之上,点起了数十支火把,将崖顶照得通亮。永昌就在这悬崖绝顶招待客人,灯火通明的山道上,端菜送酒的女仆络绎不绝。 身后是巍巍高山,崖前是茫茫大海,在这天地沧海之间宴客,别有一番格调。 “来,这是难得一见的神仙豆腐,是用深海怪兽的脑髓搭配豆浆再加了上好的香料调制,由广东厨子料理了小半个月方才做成,入口即化,比欧人的乳酪要滑-爽鲜美多了。 “这是红烧鳄鱼,蟒蛇羹,还有烤鹿排,都是岛上特产,请随意品尝!” 永昌这一刻不再是一个冷酷的首领,更像是一个和人谈判的商人,热情地招待着到访的客户。 “岛主大才,兄弟已经领教了,多有得罪之处,还望先生海涵!”舵爷端起酒碗,一饮而尽。 “不知道岛主前日的提议,是否还算数?” 当下鲨鱼帮元气大伤,想要夺宝已经实力不济,先求自保方可徐图后计。 “算数算数!你我两家,本无仇怨,之前较量一番,也算是不打不相识,舵爷也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我们就以碗中酒,一笑泯恩仇,如何?” “哈哈哈,说得好!干!”陆舵也是提得起,放得下的豪杰,消却了贪念,便将些许恩怨抛之脑后。 “干!”永昌占了上风,心里不由得有些得意,俘虏和武器,就是他缴获的红利。 “以后,想来舵爷还要在这岛上盘桓一段日子,海边那一片,暂时就划给贵帮作为驻地。自沼泽至湖泊以南,山林和海滩你我两家各占一半。至于河对岸,乃是本门所有,凶险莫测之地,请舵爷关照属下不要冒险渡河,以免造成无谓的损伤。” 雨季刚刚开始,雨水充沛,河流就是一道最好的防线。 第238章:编队训练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估计鲨鱼帮在岛上也待不了几个月,为防他们探明全岛面貌,以后再来侵犯,到时候地利不复我独有,便丧失了极大的优势。 故此,不得不预先有所限制。 “还是那句话,贵帮所需如有不足,本门可以提供一二,请帮主莫要客气。先前贵属在山里受了伤,遭到野兽围困,被我带回门内,不知舵爷可要带回去?” “老大客气了,几个不成器的东西,就拜托先生照顾了。”舵爷有苦难言,海盗没有太多信义可讲,相互之间的吞并火拼是常事。 受伤被俘之后,投降也是无牵无挂,除非是有根底的亲信、嫡系,才会保持些忠诚。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宾主尽欢,舵爷带着两个随从告辞而去。 第二日,鲨鱼帮送来一百杆步枪,两百颗*,算作是暂留岛上的酬劳。 经过了几天的治疗,受伤的二十几个俘虏也基本恢复。 有几个断胳膊断腿的海盗,被永昌打发了做杂务。 余下的,便都是精锐,计有二十一人,与原来手下的可战之士数目相当,如何使用,很费了他一番踌躇。 永昌没有太多的管理经验,曾经开过一间小公司,也不过几个人。以前在外企里当部门经理,下属也个个像是驯服的小绵羊,按照规章制度按部就班的就可以开展工作。 可现在的手下品流复杂,更多了这许多海盗,都是桀骜不驯之辈,以前的经验再也不管用,只能以资借鉴。 身处乱世,要立足、求存、图强,不可不掌兵。 永昌不知兵,虽然他参加了两次军训,只是识得皮毛。不过看过了海量穿越架空重生小说,多了上百年的见识,无数倍的信息,自有他的体会与见解。 大势在我,这时代,谁能与我争锋? 永昌集合了基地的人马,准备重整队伍,以军法治下。 “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海上来了鲨鱼帮,几天前也有过一次小小的交锋,这二十七个新来的兄弟,就是鲨鱼帮过来的。 “舵爷已经将你们交给了我,以后,你们就是我的人了。之前我已经给过你们选择的机会,既然你们选择了留下,以后就不得有二心。背叛者,死!” 投降的海盗们纷纷跪倒,口称‘不敢’。 这些人里,有人明白自己已无退路,回鲨鱼帮也是死路一条,估计陆满舵也已将他们投降的情况告知帮里,现在只能给永昌卖命。 还有人是受了永昌的恩惠,受伤被俘,不仅没有把他们杀掉,还安排人医治。药验如神,几天功夫就恢复了身体,令他们心怀感激。 混日子的人当然也有,在哪都是吃饭,鲨鱼帮和永昌这里没什么区别,永昌这里日子过得还舒服些。有奶便是娘,其实也是人类的本性。 看海盗降兵们的神色,永昌心里有了底。 一个多月来,永昌逃出绝境,驯服了黑熊,收编了范家的一众护卫和水手,消灭了夜叉,建立了自己的基地,也有了需要守护、呵护和牵挂的女人。 在这个时代,他不再是孤家寡人。 想到即将到来的大时代,他不由豪气干云,觉醒了强者的意志。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击水三千里。” “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男儿当如是也!” 数十名男女肃立场中,等待永昌继续训话。 “不怕告诉你们,这座岛的名字,并非恶人岛,而是叫做魔鬼岛。” 底下众人有人惊讶,有人恐惧,有人欣喜,也有人茫然。,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魔鬼岛意味着什么。 神秘的恶人岛,是古老的海盗传说中埋藏宝物的巢穴,地如其名,凶险莫测。 永昌之所以将秘密揭开,一则许多人知道的秘密不算秘密,二则找到宝藏迟早瞒不过众人。 这是一个巨大的诱饵,也是一个险恶的陷阱。心怀不轨者,会因为这诱饵和陷阱而迷失,疯狂,*,陨落在杀机重重的深海与丛林,尸骨无存。 “恶人岛是海中禁地,不经我同意,擅自上岛者,杀无赦!” “日前,鲨鱼帮经我允许,在岛上暂住,和我们划界防守,共同对付毒龙帮。或许,不久之后,我们就会面临一场恶战。敌众我寡,没有必死的勇气,就没有幸存的希望。轻生忘死,则所向无敌。” “毒龙帮自夜叉之后,一个多月没有踪影,不过他们准备越久,来的人就越多,我们不能打无准备之仗。” “我决定:即日起组建恶人岛卫队,代号,恶魔。今天开始进行选拔,分成三个项目,长跑,拳脚和射击。 “女人也可以参加选拔,组建女子卫队,代号,凤凰。你们女人如果想要向毒龙帮报仇,就要自己拿起武器,亲自雪耻泄恨!” “是,大哥!”之前的战士们站了起来大声回应,女人跟着站起,而海盗们也学着他们的样子响应。 “以后,我们以后要发展壮大,要成为南洋响当当的一支队伍,是军队,而不是游兵散勇。头领就是长官,而下属就是士兵。记住了?” “是,老大!”这回,声音就比较一致了。 原来的基地人员,共计有二十三个男人,二十五个女人,加上二十七个俘虏,永昌的队伍已经发展到了七十五个人。他决定将护卫队发展到五十人,刷下来的男人和女人充作后勤力量。 选拔开始了。 第一个项目是长跑。除去三个伙夫,六个负伤残疾的海盗和两个负责放哨的战士,就是永昌也在出发的队伍中。四十多个人将要沿着湖边跑三圈,接近五公里距离。 随着范念人喊出一声“预备,跑!“永昌如离弦之箭冲出了队伍,一马当先,很快就消失在众人的眼前,反应过来之后,众人纷纷开跑,往前追赶。 永昌现在体力大增,速度也达到了两分钟跑一圈的程度,湖边的石头土坑,都在他奔驰中一跃而过,无法造成障碍,起落较大的地形,正好锻炼他翻跃跳纵的技巧。 感觉自己身轻如燕,耳边风声“呼呼“作响,好像自己就是一匹奔腾的天马,在天地间御风而行。快意飞奔中,永昌几已忘形。 待到五分钟后,他就超过了跑完大半圈的众人,在经过范海琼身边时,还不忘鱼跃前空翻,卖弄一下自己敏捷的身手,引来众女一片秋波和尖叫。 永昌越跑越是兴奋,一气跑了六圈,方才停下休息。将近十公里障碍跑,不过一刻钟。 湖边的队伍已经变得稀稀落落,快的将近完成了三圈,而慢的第二圈方才跑了一半。 长年的海上生活,造成了下盘稳扎,在水上很矫健,上了岸就成了鸭子似的,摇摇晃晃,慢慢悠悠,无法适应复杂的地形。 过了半个小时,队伍才算跑完,每个人都领到了一块代表名次的小牌子。 第一名,是有一身轻功的柏雄,而郭英毕竟比他大了几岁,虽气力悠长,却长于搏杀而短于速度,只得了第二,孟海居然拿了第三,算是个异数,在原来的水手中排了第一。 这个人机灵,永昌当初分配人手的时候就看到了他眼快手快脚快的优点,是个侦查传信的好材料。 接下来的拳脚选拔范家护卫们继续领先,郭英稳居第一。而海盗们死死压制住了原来一众水手,占据中游。 最后拳脚胜出的前十名一起挑战永昌,在一阵旋风中,只见永昌像一道闪电,拉出几条虚影,在人群中游移不定,将一个个人体丢沙包一样垒成了一堆,而众人连一片衣角也没有摸着。 桀骜不驯的海盗们老实了,凶悍的面容显露出惊惧的神色,不再是表面上的顺服。 到了射击项目,海盗们的优势发挥了出来,前二十名占去了十一个,护卫占了六个,水手占了三个,如果没有永昌坐镇,海盗这一股力量的加入,将导致力量严重失衡。 这也是永昌宁愿将俘虏放回一部分的原因,他总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的异类,象无根的水草、浮萍,四边无靠。如果要掌控局面,他只能玩平衡。 男人们的选拔完成,轮到了女子。 除了范念人不用参加选拔,二十四个女人全部进行三项选拔。最后冯蔷姐妹轻松胜出。年轻,练过功夫,造成了她们良好的体质。 而凯西自幼接受过贵族式教育,象骑马,打猎,剑术之类的都有过专门训练,身体素质也出类拔萃。她稳稳坐了第三把交椅,而且在射击一项上独占鳌头。 一天的选拔之后,男人被淘汰了六个,除去永昌,只剩下三十三个,加上没参加选拔的两个放哨的战士,共计三十五人,其中五人将担任永昌的随从护卫。 其他三十人打散组建三个战斗班,分别由郭英、柏雄和许四三人担任班长,大生,景辉和孟海还是做他们的副班长。 没别的原因,永昌用熟了。 海盗们初来乍到,不可委以重任,只能拿步枪,每人配发一个*,交战时临阵补充。 大炮、机枪还是只能由队伍里的老人操作,这样他才能放心,不会有炮往基地里边轰的忧虑。 人心有山川之险,他不得不防一手。 女队选拔出来十五人组成卫队,分成三个小队,范念人便是统领。 凤凰,浴火重生的神鸟,这些从海盗船上解救下来的女人,经过一番磨炼,便会伸展开美丽的翅膀,翱翔于九天之上。 范念人兼管基地后勤,德林娜一旁协助。这个洋人小娘已经开始学习汉语,能进行简单的对话,兼且擅长管理,又是永昌在这个时代的第一个女人。于是永昌给了她些许权利。 第239章:一声长啸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不到万不得已,永昌是不愿意让女人上阵的。 剩下的二十五个男男女女,都列入了后勤班,这些人不是伤兵,就是残疾,或是老弱,腿未痊愈还有点瘸的范大厨很幸运的当上了最庞大队伍的班长。 看他那一朵花似的胖脸,就知道他上岛以后过的那是相当滋润。 海龙这两个受伤的护卫已经恢复,一起加入了战斗队伍。而张瀚因为伤重未愈,还留在基地里养伤,只能做一些低烈度运动。 海龙失去了左眼,一只眼的优势让他在射击选拔中脱颖而出,以后可以享受战士待遇。对此,他很自豪,自己不会成为废人,而是可以为大哥效力的一名枪手。 之前自己也分到了一个南洋女子,娇小玲珑而又乖巧,跟着这样的大哥和“姑爷”,死了也值。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救命之恩只能报之以命。 独眼龙拿着永昌为了弥补他身体缺陷专门配给他的光学瞄准镜“*”,决心一定要练成啥子“狙击手”。 基地进入了紧张的备战,每天操练队列,沿湖跑圈,实弹打靶,两道防线又加埋了*,防守更加严密。 人手充足的情况下,后勤班每天都安排人下湖捕鱼,快船和海盗船上都有渔网,上千亩的湖里水产丰富,养育着无数鱼类,其中不乏上百斤的大鱼。 基地每天都有新鲜的鱼汤,烤鱼也有大量储藏。 食物再也不会匮乏。 永昌有时也会带上一班战士到丛林里狩猎,弄点獐、鹿、狍子、野兔、野鸡之类的野味打打牙祭。 偶尔,他们会在林子里遇到鲨鱼帮的人马,他们两百多人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没有给养,全靠打猎捕鱼,过得实在艰难。 丛林里的野兽遭了殃,纷纷跑到永昌这边的地盘避难,海盗追踪而来,渐渐越走越远。 不过鲨鱼帮的海盗知道永昌他们的厉害,不敢挑衅,双方一直相安无事。 这一天,永昌带上了轮休的三班,又到雨林里打猎。 刚走出了三里地,迎面就跑来了一头受伤的野猪,肥硕的屁股和结实的肚子上都插着一根扎枪,庞大的野猪在树林里乱窜,发出凄厉的嚎叫。 不用说,这是海盗们的猎物。 远远的,他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陆满舵,这个曾经给他带过路,也曾经被他俘虏又被放回去的海盗。 从俘虏那里,他知道些这个海盗小头目的一些底细。 曾经的猎人,现在又重操旧业了。 永昌一跃而起,无声无息地接近了野猪,挥手之间结束了这个大家伙的生命,汩汩的鲜血从颈部流出,染红了一地落叶,妖艳而凄美。 七八个海盗远远地看着已经倒地的野猪,不敢靠近,不愿离去。这个地方,已经到了永昌的领地,他们越界了。 虽然猎物是他们打到,却最终跑到了基地这边,永昌就是让刘阳安排人把这几百斤重的野猪抬回去,海盗们也无话可说。 永昌向着满舵招了招手,后者轻快地跑了过来,心里感觉到一线希望,脸上都带了一丝讨好的笑容。 “舵爷!”陆满舵利索地打了个千向他请安,脸上很恭敬,也很诚恳。 “起来吧。”永昌坐在了一段倒地的树干上。 “说说看,这猎物我该怎么处理呢?” “全凭舵爷吩咐,老大怎么安排就怎么办,您要是多少给小的们分一些,小的们就感激不尽了。” “算了,看你言不由衷的,叫人把东西抬走吧,我也不缺这么一头野物。说说看,你们现在是不是有啥困难呦?” “多谢舵爷大人大量!不瞒您说,我们现在有些缺粮。舵爷带大家伙上岸的时候,就带了三天的干粮,在岛上呆了这十来天,野菜野果也吃了几天,在海里打渔小有收获,但是大家都不敢下水,只能弄些小鱼小虾蛤蜊什么的打上一锅淡汤,牙缝都塞不满。舵爷安排了几队人手轮流打猎,营地附近的野物都打没了,这才请老大见谅!” 满舵说完,又拜倒在地。 “唉,舵爷这是跟我客气呀。相见就是有缘,这样吧,你回去给舵爷传个话。我下午派人去将林子里那个山洞周边的*起掉,你们派五十个人给我将洞里的蔗糖,烟草,香料和布匹各运一半过来,剩下的两百来担就归你们了,也不白劳动你们,回头我打发你们五十担粮食。叫人过来把猪抬回去吧,你先回去给舵爷报个信。” 满舵磕了三个响头,又利索地割下两条猪后腿,恭谨地呈放在永昌脚下,叫过属下,抬着野猪匆忙离开。 原本他舔不下脸来,受了这么大的恩惠,还把猪抬走,实在是说不过去。可中午的午餐都还没有着落,大家伙眼看着就只能饿肚子。 他只能舍了脸皮做一回小人。 “你说的是真的?”舵爷听了满舵的报告,又惊又喜。当日永昌告诉过他山洞的事,不过也提醒他洞外埋了*,所以这么多天以来他都不敢靠近那片山洞,只能在靠近林子的沙滩上露营。 十几天下来,长期养尊处优的壮实身体都瘦了一圈,愁的呀。 手下两百多张嘴,都等着吃饭。 可是船沉了,就是剩下了三条也上不去,有粮食吃不上,没人敢舍身去给大海怪送餐。 海盗们只能坐吃山空,眼看着猎获越来越少,竟然到了三餐不继的地步。 现在永昌开了口,鲨鱼帮就有了容身的山洞,有了补充体力的砂糖,有了保暖的布料,烟草更是老烟枪须臾不可缺少的东西,香料虽然珍贵,在这里却成了最不值钱的玩意儿。 更别提永昌许给他的五十担粮食了。 有了这么多粮食,他至少一个月不用为吃食发愁。 舵爷现在已经对永昌这个人完全琢磨不透了。 待人客气,杀人狠辣,勒索武器毫不手软,抓到的俘虏说放就放,几十担粮食说给就给,似乎毫不介意会喂饱了一群敌人。 这个人行事简直是天马行空,又透着强大的自信。 或许,这人根本就没有把鲨鱼帮当做敌人, 或许,是没有把鲨鱼帮当做够分量的敌人。 显然,此人只可为友,绝不可为敌! 午后,永昌派出了柏雄带队去鲨鱼帮营地,靠近山洞埋放的三十多颗*被小心地起了出来。 然后,鲨鱼帮的海盗们改行做起了挑夫,扛着用木棍削成的粗糙不平的扁担,将山洞中的存货运往基地。 两百担,几乎每一个海盗都轮得到一担。 永昌在乱石滩中开放了一条通道,允许海盗们每次进去二十个人,进入乱石滩之前自然要搜身,一路也都有人押送,头顶上更有大炮和机枪舵视眈眈。 到了基地,三层洞口和湖岸架上了马克沁重机枪和毛瑟步枪,一路过来,海盗们可谓是战战兢兢,直出冷汗。 “娘啊,幸好当日没有继续进攻,要不然来多少死多少,多少条人命也不够填的!” 海盗们守规矩,永昌也就大方。反正当日打海怪收获了几十吨肉,按照部位分了等级,上等的肉自然自己留着,估摸着提了两三吨等外品,放在了草坪上,任由海盗们自己带回去。 至于大米玉米大豆之类的粮食,永昌反而觉得珍贵。要知道杀海怪食物来得快,种田收成慢,思来想去,他最后还是决定打发几千斤章鱼肉了事,管他们会不会吃鱼肉吃到吐。 相反,海盗们很高兴,他们不敢下海,打猎所得又少,有肉吃对于吃不饱的人来说是很幸福的事,永昌无意中当了一回“愚蠢的皇帝”,晋朝司马家的那一位白痴天子在大灾之年就说过百姓:“没有饭吃,何不吃肉?” 现在他也干起了拿肉干抵干粮的买卖,不给粮食,给肉。 看着山洞里像小山一样高高堆起的熏肉干,散发出一股熟悉的气味,似乎那晚的宴席上就尝到过。舵爷咧开了嘴,心里不由感叹。 “这位老大,真是一个妙人呐。” 出于礼貌,舵爷当晚拜访了季风。 带着几个手下骨干,再次享受了一次崖顶夜宴的高规格接待,双方的交情似乎在觥筹交错中得到了升华。 “季风老弟,老哥哥借花献佛,敬你一碗酒,“一则感谢你的大人大量,不计前嫌;二则谢过你的仗义相助,如果不是你,敝帮上下就要困死、饿死在这海岛上;三则敬你的好手段,真真是降龙伏虎,巨鲨帮上下都是望尘莫及啊!来,我先干为敬!” 咕咚咕咚,舵爷亮了亮碗底,干了。 “舵爷,我们也算是不打不相识的交情,有话我也就直说了。“ “请讲!” “你看我这小岛如何?“ “形势险要,易守难攻,是个好地方!“ “舵爷看我身手如何? “请老弟一展神采!”,老海盗两眼放光,一众手下也跃跃欲试,想要伸量一下永昌的实力。 “跟我来!”永昌提起短刀,带领众海盗与手下骨干来到悬崖边。夜风习习,涛声阵阵,丢下一块石头,半晌才传来落地的回声。 “崖顶距离地面约有百丈,看我到下面点堆火来。”永昌丢下两捆篝火边堆放的柴火到崖底,然后纵身一跃,人已经消失在悬崖边。 “啊!”过了数个呼吸,随侍一旁的范念人几女才从惊恐中恢复过来,发出几声尖叫。 虽然永昌的神奇手段她们都曾见识过,从这么高的悬崖跳下却是超出了她们的想象。 舵爷也如在云里雾里,这位莫非,想自杀? “当当当当,当当当”,几声金石相击的脆响从悬崖下传来,众人望向黑沉沉的崖底,脚下的声音分明是人在半空中挥刀砍削山崖,试图阻挡下坠之势。 永昌熟悉悬崖地形,即便在黑夜里,他也可以借着星月微光看到凸凹起伏之处,可以供他腾挪纵跃。 短刀插进岩石中,如同利刃裁纸,减缓了下坠的力道。 几个呼吸间,双脚已经踏上了地面,在不远处找到散落的柴火,扫拢起来用打火机点着,不一会,干枯的柴草燃起熊熊大火。 借着火光,永昌向着崖顶挥挥手,发出一声长啸。 第240章:深不见底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力量,速度和技巧,是永昌最大的优势,现在他已经达到了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的境界,百十丈的悬崖峭壁,他都有信心攀登垂降。 再调整了一下呼吸,永昌一步迈出七八米,攀到了石壁上,借着凸凹起伏之处和先前刀划出来的缝隙,手脚并用,象一具弹簧一样向上弹射,直看得崖顶上的众人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儿。 两三分钟后,永昌从石崖下飞纵而出,跃到了众人的身后,神采飞扬,威风凛凛,似仙似妖,如神如魔。 男人,女人,都已化成了石像。 良久,永昌望向舵爷:“你看我的身手,如何?” “咳咳咳”,舵爷从呆滞状态中回过神来,眼中充满了狂热,向永昌郑重地施了一礼:“兄弟真乃神人也!” “这不过是一点轻身功夫,上阵杀敌,还要有真本事。来,你,还有你,过来,英杰,给他们每人一把枪、五发子弹。你们两个同时向我开枪,打伤了我这枪归你们,要是打死了算我功夫不到家,不用两位负责。开始!” 被永昌点中的满舵和黑面都是他有印象的海盗头目,他们听到永昌的命令,不由自主就开了枪 “呯呯呯呯“,两人打的漫无目的,永昌左躲右闪,用衣服最厚实的地方挡住子弹,顺势卸掉冲击力,然后用手接住,十发子弹在转瞬间打完,而永昌仍然肃立原地。 没有伤口,没有鲜血,也没有中弹受伤之后熟悉的惨叫,永昌默默伸出左手,十颗弹头安静地躺在手心里,令所有人咋舌不已。 “如此身手,如此基业,老子要在这儿立足,开宗立派,舵爷以为然否?“ “啊,不敢,兄弟世外高人,能见到兄弟是我的福气,叫舵爷真是折杀我了。既然先生要开宗立派,我愿意拜在门下,巨鲨帮从此也归先生驱使,望师父收留!” 舵爷翻身拜倒,跪伏在永昌面前。 “大哥,师傅,把俺也收下吧!” 孟海也跑了过来拜倒在地。 “请师父收留!“几个范家护卫一齐拜倒。 “请师父收我们为徒!“海盗们跪在了舵爷的后边。 看着脚下黑压压的人头,永昌有些欣喜,也有些头痛。欣喜的是自己终于可以大开山门收小弟了,在这个时代,“天地君亲师“是最牢靠的链条,比宗法和社团规矩对人心的约束力更大。 头痛的是自己根本就是半吊子把式,武功一点不会,又拿什么来教徒弟呢,难道用广播体操,军体拳? 是教他们砍挡刺?还是教他们飞檐走壁?又或者,教他们挡子弹?唉,走一步算一步吧。 “你们都起来吧,随我学艺,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拜入门墙的,我要查看过你们的资质,然后方可收为记名弟子。 “待一年半载,或三年五年之后,如果确实是传承我功法的材料,才能成为内门弟子。拜师之后,就是我门徒,要守我门规,听我吩咐,你们要想好了。” 永昌现在倒是不担心压制不住巨鲨帮了。他本来的意思,只是要露一手震慑对手,让海盗们在岛上安生一点,不越界不愈矩,哪知道收服得这么彻底。 舵爷是个武痴,年轻时候曾经到处拜师学艺,也就练了身粗浅功夫。纵横海上,凭的是一股子勇猛和胆识过人。 他现在感觉遇上了货真价实的高人,刀枪不入,飞天遁地。哪怕就是学得一招半式,传给后人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至于江湖地位神马都是浮云,他也已经是四十靠五十的人,江湖饭快要吃不动了。 之前见识了永昌飞檐走壁的功夫,他就已经意动,只是犹豫自己偌大年纪拜一个后生仔为师,有些难为情。现在看永昌神奇手段层出不穷,心里已经折服。只磕头不起,恳求永昌答应。 至于海盗们,则是既想学点功夫,又能跟随舵爷,毕竟作为亲信,服从已是深入到骨子里的习惯。舵爷都拜师了,自己哪里还能站着? 就是不能当徒弟,当个徒孙也是好的。 而原先收下的众人,早就投在了永昌手下,一个多月的相处,自是见识了那一身降龙伏虎,高来高去的本事。更兼医术神奇,近乎起死回生,对自己人宽厚大方,对敌人心狠手辣,正是平生难得一见的强者。 这当口,哪里能让几个海盗专美于前。 于是乎,众人并没有起身,只“师父”、“大哥”的叫个不停,眼巴巴地看向永昌,让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男人看男人,怎么感觉就这么别扭呢? 计有6虎,郭英,柏雄,刘阳,陈大生,孟海,刘景,满舵,黑面,共有九人。 “以后,我这门派就游龙门,取龙游大海之意。你们九个就是我游龙门开山弟子。“ “师父英明!“得以收录门墙,众人欣喜若狂,只要跟随师父三年五载,开山弟子成为内门弟子就是板上钉钉,以后自己也有机缘象世外高人一样行走江湖了。 回到了山洞大厅里,九个徒弟正式磕头拜师,然后又将范念人推上上,拜过了师娘。 一套礼行下来已是半晌,永昌也琢磨出一套门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现在要定下师门门规。“ “请师父示下!“ “第一,不可数典忘祖,背叛师门; “第二,同门师兄弟同气连枝,要相互提携,不可同门相欺,更不可同门相残; “第三,汉家儿女,当以汉人福祉为念,绝不可残害汉人无辜百姓,更不能奸-淫汉人良家女子。 “凡有违背门规者,轻则断手,废除武功,逐出师门;重则人人得而诛之,清理门户。 “惩恶扬善乃是侠义之道,你们日后行走江湖,当行侠仗义,为门人弟子树立榜样。至于其他的,酒色财气,荣华富贵,本门百无禁忌。” 简简单单约法三章,并无太多繁琐约束,便是巨鲨帮,只要稍微收敛,仍然能纵横海上,这令海盗出身的三人松了一口气。 这个师父,真是性情中人啊,比起那些和尚道士收个徒弟规矩百十条,罗嗦一大堆,不知道要强到哪里去了,就是爽快。 “黑面,你这名字实在不雅,既然你不愿恢复本姓,那就以门为姓,你排第九,取名叫做龙十如何?” “谢谢师父赐名,小九很满意!”黑面躬身道谢。 “好了,夜已深,老二,你安排老大他们三个的住处,今晚他们就在这里歇息。6虎,你把余下的手下打回去,安抚帮众,不要松懈,说不准毒龙帮什么时候就来。” “是,师父!” 回到房里,范念人六女还在灯下等待,而不像平时各回各的房间睡觉,看见永昌回来,象一只小鸟一样投入了怀里,带起一阵香风。 “我也要拜师学功夫,老公你就收下我们吧,以后我们会贴身保护你的。”小美人说得很暧昧,让永昌鸡冻不已。 “老公!”一时莺莺燕燕的不绝于耳,都要向永昌拜师。 “咳咳咳你们以后是弟子们的师娘,要不就是小师娘,见人大一辈,不是更好?至于学功夫,我老早就收下你们了,难道我的功夫还不好?” “不嘛不嘛,人家不依了,老公你尽干坏事,哪里教过我们什么功夫,我要学能飞的功夫。”调皮的冯念人起了嗲,其他几女也是美目连连送秋波。风骚*德林娜更是挺起了傲人的丰胸,摆出媚人姿态,让永昌虚火蹭蹭蹭的往上冒。 “嗯,我可以答应你们,单独给你们传授功夫,不过今晚,你们要一起伺候我,大被同眠,呵呵呵。” 冯念人转身就想逃,被永昌搂住了纤腰,小美人满脸通红,全身酥软,在永昌怀里不停扭动,出细不可闻的*。他一个个地品味,体验,感受不同的美妙触觉,房中弥漫着菲靡的气息,满室皆春。 一夜无话。 清早,永昌神采奕奕地出现在湖边,昨夜他很兴奋,一番鏖战之后,众女皆已昏睡,他却是神清气爽,心境安宁。只睡了四五个小时,就已经神完气足。 天刚亮,他开始在湖边奔跑,泄多余的精力。 几个新收的弟子昨晚也睡得很浅,兴奋,让他们难得睡着,翻了一宿的烙饼。 “师父早安!” “早!” “既然起来了,就随我爬山,早餐之后我再来考校你们的武艺。”说完,永昌带头奔向了火山脚下。 一道黑影渐行渐远,直至化做一个黑色小点,在悬崖,巨石和树木间时隐时现。 柏雄一马当先,冲在了队伍的前面。 慢慢的,崎岖难行的山路拉开了队伍的距离,险峻的高崖只能绕道爬行,还好有侦察班的人天天值哨,在山中走出了一条小路,众人只要沿着路走就能省去不少力气。 6虎最终落在了后面,只有龙十和满舵扶持他往上攀登。年纪大了,不服老不行,不过他好歹也是称霸一方的巨枭,不愿承认自己真的垂垂老矣。 他挣开从前的属下,现在的两个师弟伸出的手臂,咬着牙向上爬。两三千米的高山,直用了大半个时辰,方才登顶。 喘息已定,张眼环视,只见大海茫茫,山岛竦峙,如龟息,似龙游,云层从脚底升起,山风在耳边呼啸,果然高处不胜寒。 永昌的身影傲立在山谷上方,先到的几个师弟也在向着深谷张望。下方,深不见底,笼罩在薄雾之中。 第241章:君子善御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在天梯附近找到用几块大石压着固定的滑翔伞,永昌叫过几个徒弟。 “君子善御于物,借助这件宝贝,纵使万丈深渊,也大可去得。你们瞧好了,以后你们下了山要自己多加练习。 一年之内,要练会直降山谷。这深谷是岛上第一凶险之地,高却不过两三百丈,谷中气流平稳,最是适合垂降。你们看山顶迎风面,悬崖千丈,气流紊乱,三年之内,你们就要学会从此处飞跃下山。” “学会这门绝技,以后你们对敌,可以借天地之势,以上克下,威莫能当。现在,都给我瞧好了,我只示范一遍,学到多少,看各人的秉赋。” 永昌一手拉绳,一手握刀,向着谷底一跃,只见近乎透明的滑翔伞下,人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云雾中,真似神仙中人,谪入凡间。 “师父是不是活神仙?”回过神来的陈大生一脸的崇拜,两眼放光。发达了!跟着神仙混,也能学到本事飞天入地,逍遥世间,就是生老病死,说不准师父还会赐予长生不老的灵药。 “虽不中,亦不远矣。”郭英难得卖弄了一回,一副酸秀才的架势,其余师兄弟也是连连点头称是,欣喜溢于言表。 永昌下到谷底,沿着火山湖转了一圈,谷中风物,并无多大变化,不过连场大雨,滋润了草木,枯树衰草,已经萌发了绿意,不再是死气沉沉的末日景象。 想必再过不久,这里就又是一个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世外桃源。 到时候,带上几女,到这谷中逍遥快活一段时间也是不错,即使在这里享受一番天体浴,和一众美女幕天席地在山谷里坦身相对,也没人能够窥视。 就是强敌未除,还不到放松的时候。 永昌攀上了天梯,不过两刻钟,就穿出薄雾,出现在众人面前。 面对徒弟们崇拜间杂着惊讶的目光,永昌很享受,能让几个年纪比自己大了几岁十几岁的老徒弟折服,让他很有成就感,不过脸上却不动声色,一脸淡然神色。 “回去吧,早餐之后,考校武艺。” 考校武艺只是永昌的借口,实在是他自己没有半点武艺,想要拿徒弟的功夫做参考。 果然,一番考校之后,各人的本事就显露了出来。 舵爷所学驳杂,少林罗汉拳,武当太极拳,鹰爪功,都学过一些,跟随江湖卖艺的把式,练了个一鳞半爪。许多年过去,基本已经忘得差不多了。 他最厉害的,是从厮杀中练就的刀法,朴实无华,却刀刀狠辣,是杀敌保命的绝招。 演练中,舵爷显露出一方枭雄的霸气,大气,沉稳,狠辣,似乎不将对手放在眼里,刀出不留手,势要取下敌人颈上头颅方才罢休,可谓霸者之刀。 “好!老大,你学的那些花架子已经很久没练了吧,这实用才是最好的,你这刀法颇为诡谲霸道,只是体力似乎不支,速度不够快。来,你砍我两刀试试。” 永昌示意陆虎结束演武,自己要上场和他对练。 “师父,徒弟冒犯了。”舵爷躬身施礼,提刀上前。石台上舞起一片刀光,永昌在刀影中闪避,钢刀的轨迹似乎变得很慢很慢,像是放着慢镜头。 他从容侧身,恰似闲庭信步,躲过了必中的一击。 如此再三,陆虎见得着人却近不了身,更别提扫中永昌的衣角,只能干瞪眼。 “当-”,永昌一个手刀切在他腕上,钢刀落地,发出脆响。舵爷虎思索片刻,也没想出破解之法。 “师父高明,徒弟输了。” “你输得不冤,年纪大了,反应慢,已经不宜再练习近身搏杀。回头我给你推宫过穴,打通经脉,再传你一门暗器功法,以后就以练武强身为基础,侧重枪法和暗器。你且退到一边,看师弟们练武。” “是,多谢师父!” “老二,轮到你了!”永昌叫过郭英。 这个二徒弟年近四十,比永昌还大了几岁。 他在范家当了十多年护卫队长,为人豪爽仗义,练的是家传刀法,有个名目,叫做*,取开山裂石之意。刀式大开大合,如大江奔流,烈马腾空,慷慨豪迈,有睥睨天下之势。一往无前,莫可抵挡,一股浩然之气充塞天地。 自古燕赵之地多豪杰,这一套刀法,实在是英雄的刀法,是豪杰的刀法,浩然大气,气势雄浑,可谓王者之刀。 舞刀已毕,郭英静立台中。永昌半晌沉默,心中感叹不已。自思量,除了速度,力量和反应能力,武艺上面,实在没有可以传授弟子的。 “好刀法!”永昌赞叹了一声,刀如其人,相得益彰啊。 “你的刀术已近化境,师父就将你这套刀法完善一二,日后传给你们师兄弟。” “谨遵师父教诲!” 接下来柏雄练了一套青城剑法,剑势凌厉,身法飘逸,也颇为精妙。虽没有陆虎的狠辣,没有郭英杰的大气,却胜在别具风骨,走的轻灵机动的路子,像是游走的毒蛇,在你不经意间发动致命一击,置人于死地。 这是刺客之剑。 至于其他几个徒弟,他们六个都没有学过什么功夫,也就几下子庄稼把式。 永昌心中已有了计较:舵爷年老,可以把守后方,参谋全局; 郭英正当壮年,为人沉稳,可以做独当一面的大将; 柏雄为人任侠,有刺杀的天份,回头把豹猫交给他,能成一对好搭档,兼且他交游广泛,如果以后要建立势力,这个三徒弟倒是不二人选; 陈大生勇猛,是个厮杀汉,可以冲锋陷阵; 孟海机灵,正好侦查敌情,打探消息,负责情报; 满舵枪法出众,好好*,将来可以带出一支狙击队伍,成为永昌暗地里的尖刀; 斯巴达克死忠诚勇猛,可以负责贴身护卫; 其他没有突出的优势,胜在稳健,擅长协调配合,可以练习枪炮,充当步兵头领,也算是将才。 以后,就让郭英给大生四个师弟传授*法,柏雄提点孟海和满舵习练剑术,舵爷的霸道刀法和郭英的*法都适宜在队伍中推广,以后他们两人就负责传授刀术。 至于枪法,轻功和练兵之法,就由永昌传授。他这个当师父的,最大的依仗,就是还剩下接近一半的“灵药”,这是他可以大大方方收徒的原因。 既然自己没什么真功夫,就给点好处,让弟子们提升一下体能境界吧。想必,用了他的“仙丹”,这些老徒弟们应该能识货,不会抱怨白拜了个师父。 当晚,永昌在山洞里找了一处安静房间,取出几颗通经活络,强身健体的药丸,两包提神醒脑的药粉,细细捣碎,用一坛烈酒勾兑,再将一众徒弟叫进房里。 “既然已经定下了师徒名分,我也不藏私,这是本门的灵药,有打通经脉,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返老还童的功效,兑酒喝下,有助药力发挥。你们每人一碗,轮流服用,我来给你们护法调理,免得走火入魔。没有服药的到门外把守,没有我的吩咐,任何人都不许进来。” “是,多谢师父!”徒弟们轰然应诺,陈大生脸都憋得通红,掩饰不住的兴奋。师父果然是活神仙呐,这下可以尝到仙丹了。 “你们师兄弟按大小轮流来,先小后大,龙十留下,其他人退出去吧。”永昌掩上了门,示意龙九除去衣物,只剩下一条裤衩,然后在地面铺的毯子上盘坐,端起酒杯,让他将药酒分三趟慢慢喝下。 永昌紧守一旁,防备可能的意外。几个大徒弟年纪比较大,怕药力太强会有不妥,只好让年轻的先来,做他的小白鼠了。 “闭上眼睛,全身放松,紧守心神,不可胡思乱想,细细体会体内变化,保持呼吸平稳。” “噼噼啪啪“,永昌开始给龙十全身推拿松骨,以便加快药力发挥。以前享受过无数次盲人按摩可不是一点也没学到,慢慢地,他的手法越来越熟练,拍击声一时如细雨连绵。 一时如冰雹落地,大珠小珠落玉盘,渐渐有了和谐的韵律。 第一趟服药,一刻钟后,龙十开始全身发热,汗出如浆; 两刻钟,第二口酒,黑色的皮肤开始黑里透红,成了紫色,全身颤抖,肌肉隆起,呼吸急促,似乎在承受着莫大的痛苦折磨; 三刻钟,三口酒,他呼吸变缓,肤色渐渐还原,身体从紧绷慢慢放松; 过了四刻钟,龙十舒畅地张开了双眼,黝黑的脸上展露出由衷的笑意。 “师父!”龙十起身跳起,恭恭敬敬的给永昌磕了三个响头,不如此,他感觉无法表达自己的开心与感激。 “起来吧,是不是感觉体力充沛,热气流转,耳聪目明,浑身舒畅?“卖力地给他做了一个钟的按摩,永昌也出了一身牛毛汗。药酒起了效果,不过似乎量多了一点,看来自己也要喝一点。 “是的,师父!弟子感觉像是脱胎换骨了一样,说不出的舒畅,全身发热,感觉力气大增,只想找人打一架。” “嗯,这可是灵丹妙药,自有一番奇效。你去湖里洗个澡,再找你二师兄跟着他练几遍*,然后去你师娘那里领杆枪,打一百发子弹练练眼力。 “要还是觉得力气用不完,就沿着湖边全速奔跑,跑到跑不动为止,正好将药力完全发挥。 “这几天你要勤练不辍,能得多少好处,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等到满舵进到房里,龙十已经被好奇的陈大生众人拦住,像个小孩子一样眉飞色舞的向几位师兄讲起了灵药的神奇功效。 总归就是,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 第242章:丰收时节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闻一口祛除百病,尝一口长生不老,简直成了太上老君的不死仙丹了。 老实人吹牛,还真是能把牛给吹死。 “小十,还不快去!”房里传出永昌的呵斥,龙十咧了咧一张黑脸,拉了郭英飞也似的出洞去了。 接下来,几个弟子都酌量服用了药酒,永昌在一旁推拿按摩。如此忙碌了一整夜,感觉像是打了一场硬仗,还好他自己也不时喝上一小口,最后喝得比徒弟们都多一些,体力又随着一股热流游走开始不断提升。 最后坛中酒还剩下小半,他打算留给自己的女人们慢慢服用,女子量小,分量足够。以后体力增长,再通宵夜战起来,估计双方可以厮杀个旗鼓相当。 永昌漫步走出山洞,来到湖边。只见天色微明,圆月西垂,清风徐来,水波不兴,说不出的惬意。 晨光下,几道奔腾的身影,在湖边跑圈。原来却是体力过剩的弟子们还在发泄无穷的精力,看到永昌出来,纷纷过来叫过师父,侍立一旁,等他发话。 “这药酒服下之后感觉如何?” 弟子们齐齐拜倒:“师父赐药,果然是灵丹妙药,其验如神,弟子感觉像是年轻了二十岁,神清气爽,身轻如燕,如果不是亲自体会,别人说给我听都不敢相信。” 首先说话的是大弟子陆虎,他精神饱满,地阁方圆,倒的确像是年轻了许多。 “是嘞,俺喝了师父赏赐的仙酒,力壮如牛,就是撞上只老虎,俺也能把它抓来给师傅当猫养着。” 大生心愿已足,说不出的快意。 “嗯,你们几个资质天份各有不同,现在我问你们,你们举手回答。 “感觉力气增长的,有几个?“ 手举起来,九个。 “感觉速度快捷的有几个?“ 还是九个。 “感觉枪法倍增的有几个?“ 这次只有五个,孟海,满舵和龙十,其余四人有些犹豫,还是没有举手,夜能视物已经不得了了,不过枪法倍增太难,有所提高是真的。 “感觉年轻了的有几个?“ 陆虎,郭英,柏雄,大生四人举起了手。 “好你个小五,你本来就年轻嘛,还能年轻到娘肚子里去?“永昌拍了下陈大生的脑袋,引得大伙儿哈哈大笑。 这些捡来的垃圾,还真成了宝贝。每个人都多少得了些好处,至少在力量和速度方面,都有加成的功效。 永昌收的这几个便宜徒弟,恩威并济之下,现在算是彻底归心了。 汉人向来尊师重教,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见礼教影响之深,已经渗入到了骨子里。 九位弟子,将是永昌纵横大洋的心腹大将,而手下卫队和鲨鱼帮一众海盗,就是他发家的基业。 想到自己短短一个多月就从孤身一人到了坐拥数百虎贲的一方豪强,永昌不由胸中豪气顿生,意气风发。 海盗们已经传遍了舵爷拜师的各种传闻。几个海盗骨干回来按照陆虎吩咐统领队伍,不经意间向手下透露了一些永昌的手段和拜师的大概经过。 于是随着故事传播,版本各有不同。有说永昌能上天入地,飞来飞去的,有说他刀枪不入,金刚不败的,更有人猜测永昌是神仙下凡,或者是大鹏转世,要不就是修成了金刚罗汉,有不死金身。 反正古人迷信,无法理解的事情,往往就能往神仙鬼怪上面扯,如是,谣言越传越玄乎。 当永昌带着众弟子和熊大、豹猫来到鲨鱼帮营地,他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情欢迎。甚至,有迷信中毒已深的老海盗居然向着他磕头跪拜,口称“拜见活神仙!” 真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见到哪个神仙或者是伪神仙就烧香,这也是中国人的传统了。 各行各业都有神,四方土地都是仙。 神仙就是百姓寄托各种愿望的工具,有什么样的愿望,中国人就能创造出什么样的神仙。就连烧火煮饭都有灶神管,你说奇怪不奇怪? 相比西方只信上帝一位,中国人的信仰就太复杂了,真正的多神崇拜。在中国,谁都有可能成神。蠢到死的关羽成了武神,有时还跑兼职做财神。 想当初这厮大意失荆州,败在后生晚辈陆羽手里,落荒而逃,一根绳子绊倒就成了阶下囚,落得死无全尸,实在谈不上一个武字。三国乱战,都是为了地盘和利益,也谈不上仁义。 至于保佑发财,那更是个笑话,人老曹给了他高薪显爵,居然挂冠而去,跳槽回了濒临破产倒闭的刘氏企业。虽然刘记后来勉强挂牌上市,也没有逃过被恶意收购的下场。 还有那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算是外国人吧,跑到中国拿了暂住证,申领了绿卡,几番整容,竟然成了雍容华贵的妇人。 人家教派在发源地印度早已经式微没落,一个落魄的老外在中国却和玉皇大帝,太上老君等等大佬平起平坐。 想佛教初传时,观音的形象还是一个印度血统的黑瘦男人,到了中国,历经千百年变化后,红头阿三如今成了白里透红,与众不同的丰腴美*,也不知是为了取悦佛祖,还是为了媚惑众生? 呜呼,国人爱人妖,竟是古今一脉相承。汉唐之际,男风盛行,也在情理之中。 扯远了,扯远了!有点猥琐,这不能怪俺啊! 永昌安然享受着膜拜,心底却充满了鄙夷。他需要的不是愚昧的海盗,而是忠诚勇敢的将士。封建迷信害死人,要改造灵魂,必是一项艰难无比的工程。 鲨鱼帮两百多名海盗在陆虎的带领下拜见了永昌,鲨鱼帮从此易帜,成了他的属下。 然而换个名义容易,要人心归附却很难。海盗里也不乏心怀野心之辈,改换了门庭,他们又要重新做起,自然不会乐意。 永昌不会给自己留下隐患,收编人马,那是内定给张柏雄的任务。 他让柏雄带着手下在鲨鱼帮里担任副帮主,舵爷还是做他的帮主。以后,师兄弟两个就是自己的耳目,普通帮众根本就和他没有直接的联系,加之满舵和龙十本来就是海盗头目,自己还是能够掌握大局的。 鲨鱼帮,今后也算是自己门下的外围帮派了。 如果有表现出众的海盗,经由几个徒弟推荐,就可以进入到基地深造,收录门下。 这个,就像小学念完上中学,中学念完上大学,要优秀的人才才能得到提升。 资质平庸者,心怀异心者,在长期的考察中自然就被淘汰。 而自己轻松地站立在金字塔顶端,只待人才尽入彀中。 永昌有几分得意,站在山洞口,准备给海盗们安排一次冒险,清理沼泽是开胃小菜,打海怪是饕餮盛宴,而沉船里的物资和武器,则是盛宴之后附送的礼品。 紧张刺激的战斗之后,十几天前还打生打死的两个团体就能初步融合。同时,永昌也想通过屠戮深海大章鱼这样的史前怪兽让海盗们产生不可战胜的念头,在心底埋下服从的种子,当这些种子生长发芽,就是他收获的季节。 “今天,我将带你们找点活干,干什么呢? “你们说说看,你们到这里以后,最怕的,是什么?” “大海怪!” “*! “野兽!” “饿肚子。” 海盗们各有各的答案,各有各的理由,乱轰轰象是菜市场,听得永昌直皱眉。他抬了抬手,又缓缓压下。 “安静点,听师父训话!“陆虎的积威犹在,一声呵斥,场面就安静下来。 “就是说,你们要么怕大海怪,要么怕野兽,要么怕饿肚子,还怕踩到*。现在,鲨鱼帮已经是我的属下,你们自然不用踩*了,你们有肉吃,就不用饿肚子。那么剩下的问题就是山里海里的野兽和大海怪了。 “今天,我就带你们去灭了沼泽里的大鳄鱼,再下海抓几只怪物。晚上大开宴席,好酒好肉管饱。” “好!”底下的海盗们轰然响应,有永昌带头,他们拾起了信心,毕竟是多年海贼,胆子还是有的。 虽然不敢独自挑战巨兽,不过人多势众,胆气就壮,所谓“群胆”是也。 趁着上午的时间,永昌率领鲨鱼帮众抬着几个划子去沼泽地找鳄鱼的麻烦,凡是超过一米的鳄鱼,都将是做肉干的材料。两百多个海盗,要是几百只鳄鱼都搞不定,那就白瞎了一身好皮囊。 郭英带着永昌的手令回基地准备下午打怪的装备,陆虎也安排了人提前做好准备。 没走多远的距离,大队人马就来到了沼泽边上。 “来,丢些碎肉出去,准备招呼客人。”永昌对于杀鳄鱼早已经没有了压力,站在岸上高处安排好海盗们布置包围圈,只等客人上门来。 新鲜的野鸡野兔被切成碎肉,连毛带血地丢在了沼泽中。血腥味是最好的诱饵,很快安静的沼泽水草中开始沸腾,巨鳄翻滚趟开的水草成一条条不断聚集的线条,线条指向的目标正是血腥味最浓的岸上。 “哗啦啦”,趟水声越来越激烈,渐成奔涌之势,沼泽就像煮开了一锅粥。 稍微胆怯些的海盗承受不住这种气势,趴在地上握着枪的手都控制不住地抖动。 “镇静点,越是怕,越是死得快!”同伴间互相打气,以免有人提前开枪走火,惊动了猎物,那就前功尽弃,怕是要被重罚了。 来了! 先是十多条,然后几十条,数百条鳄鱼扭动着肥硕的躯体从泥泽中爬出来,向着半圆形包围圈中心的诱饵而去。那里满地鲜血,却没有什么肉给它们吃,几十块带血的肉骨头,被鳄鱼群争得不亦乐乎。 等到再也没有鳄鱼出来,永昌举起了拳头。 “收网!” “轰轰轰---”“砰砰砰---”,*,*,枪子密集响起,在这人类施展高科技武器的战场上,鳄鱼的血肉之躯如何能够抵挡? 几个呼吸间,场中已是一片血污,再没有能够逃跑的巨鳄,碎裂的,残破的,伤残的,昏迷的猎物零零散散摆满了一地,一道道血流汇聚中央,慢慢竟积成一片血泊。 为防万一,每一头鳄鱼都被补了刀。就在这血气弥漫的屠宰场,海盗们开始开肠破肚的工作。如此多的肉食,如果不及时处理,在这样潮热的天气里很容易就会**。 食物丰收,每个人都是喜气洋洋。虽然见惯了血腥,如此大的场面还是有人会受不住恶心呕吐,不过收获的喜悦盖过了恶心,如是就有不少怪异的面孔,间杂着难受与喜悦,扛着沉重的肉块,向着营地快步返回。 三百多头巨鳄,已经是这上千亩沼泽能够承受的极限,它们在人类的阴谋中集体倒下,只留下水草中瘦弱的幼崽。 近期之内,岛上的人类不用再担心鳄群的袭击了。 而肉食,谁都可以吃到撑。 三百多头大小鳄鱼,割下的肉将近十万斤,即便大家天天吃肉,也要差不多一年才能消耗干净。到了明年,鲜肉又要上市了。 丰收时节,没人可以叫苦叫累,每人负责搬运三四百斤肉食,个个象吃了兴奋剂一样来去如风。 惯行海上的海盗们被这片海域中的凶险给吓惨了,靠着打猎勉强填饱了肚子,十几天下来,他们终于盼到了希望。 有肉,就有希望! 在沼泽中屠杀巨鳄,只是今天活动前的热身,大戏,即将在下午开幕。等待海怪们的,将是连台好戏。 第243章:舵爷出海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有饭吃的人是幸福的,有肉吃更是无上的幸福。 对于困守海岛,陷入绝境的海盗们来说,永昌的到来,是一个巨大的惊喜,让他们忘记了往日的过节。 死了的不会抱怨,受伤的不敢抱怨,没有死也没受伤的海盗,吃着永昌给的肉干,喝着新鲜的肉汤,他们哪里还有什么好抱怨的? 于是,经历了一场轻松的狩猎和一个上午的忙碌之后,海盗营地里人人都带着满足的神色。 熊熊的炭火在草地上燃烧,滋滋流油的肉片散发着诱人的香味,食物的香味引得人食指大动,口水直流。 撒上盐末和香料,待到肉色金黄,咬上一口,外焦里嫩,真是无上美味。尽情饱食,海盗们满足的拍着填满了海鲜烧烤的肚子。 舵爷看着开心的手下,十多天来的忧虑一扫而光。 在他眼里,永昌这个年轻的师父是神奇的。对他们来说,清理沼泽是莫大的困难,永昌到了后在举手间就被解决了。食物短缺的问题,一直令他头痛,现在他要头痛的却是怎么保存食物。 近千担鲜肉,就是要烤成肉干也要几天功夫,如果下场雨,不烂也要发霉。 他将担心报告给了永昌,这却是个问题,本来还打算再打几头大章鱼,顺便打捞上沉船弄点物资呢。 永昌想了想,还是决定继续下午的计划,他的目标不是积攒食物,而是火炮和炮弹。 只要岛上有足够的远程火力,即便毒龙过来多少人,他也不会落在下风。 挑出了一百精壮,余下的海盗在陆虎的带领下趁着天气好晒肉干,烤肉块,先初步加工再挂到山洞里慢慢脱水,只要烧上一堆火,就可以熏腊肉。 黑不溜秋,却是长久的食物。 郭英带着二十名战士过来了,同时带过来的还有两挺机枪,一百枚*,一百颗*,再加上鲨鱼帮百来颗*这最后的家底。 这下,够海怪们喝一壶的了。 但愿,这趟买卖不会折本。 二十条小船一字排开,其中四条是范家和夜叉船上的,其余十几条是鲨鱼帮登陆划留下来的,海怪来袭后就一直摆放在树林边,再也没有下过水。 一百二十名精壮的汉子,划船的,打枪的,扔*的,操控机枪的,分工明确。 撒在了广阔的水面里,显得微不足道。 “轰轰轰---”,爆炸的闷响从水底传来,溅起一条条水柱。水底游鱼遭了殃,从水里浮上来,翻着肚皮。更多的是纷纷逃窜的鱼类,在水面上翻起浪花,向着远处遁去。 将近百颗*,投在峡湾里,说不上是杯水车薪,不过也清理不了这片水域,只是打草惊蛇而已。 峡湾水浅,不是大海怪喜欢活动的地方,一番折腾,一条海怪也没有打到。 翻白的大鱼小鱼顺着水流漂向出海口,沙堤露出浅浅的一道线,将海湾包围,出海口就是鱼肉和鱼血唯一的出口。加之上午杀鳄鱼收集了大量的鲜血,投放到水里,浓重的血腥味慢慢扩散向深海。 小船停靠在沙堤内侧,战士和海盗并肩作战,端枪指向海面,两挺马克沁重机枪封锁着出海口,耐心等待前来就餐的客人。 随着投放的鱼血越来越多,一条壮观的血色长河漂浮在海面上,延伸向远方。 永昌决定行使他最高领导人的权力,他决定排舵爷出征打怪,自己的心腹斯巴达去当监军。 太阳高挂在正头顶,明晃晃的。 舵爷坐在他的挂在后甲板上的小艇里,正在全神贯注地观测太阳。 他低着头,在自己雪白的牙腿的上半截上计算着纬度,什么也不理会。 茶房过来叫船长吃饭了。 他从船长室的小舱口探出头来,脸就像是一个圆面包一样,只是很苍白。 “舵爷,可以吃饭了。”茶房对着船长说。 舵爷似乎是没有听见,仍然一心一意地在牙腿上计算着。 只一小下,就见他站了起来,抓住旁边的后帆索,身子一晃就落到了甲板上。 他看了一下一直也坐在后甲板上的斯达巴克死,平淡地说了一句:  “吃饭吧,斯达巴克死。” 那声音让人听起来似乎感受不到欢快,而多少带有几分抑郁。 之后,他再没有说什么,径直进了船长室。 斯达巴克死并没有立即行动,而是算计着舵爷已经在餐桌旁坐好了以后,才从甲板上跳了起来。 他在甲板上转了几转,又神色严肃地看了看罗盘,这才露出了喜悦。 “吃饭了。” 他招呼着郭英。 之后,他也径直走进船长室里去了。 如果说,舵爷是这个船上的,那么大副斯达巴克则是他的大王子,郭英则是二王子,其他的按职位等级依次类推。 即使是吃饭,也同样得以这个顺序进入船长室,坐在餐桌前。 郭英没有立即进船长室去,而是在索具周围晃了一下,还摇动了一下主帆索,看看是否结实。 之后,他走向了船长室,一边走一边叫着:“孟海,吃饭了。” 现在的甲板上只剩下三王子孟海一个人了。 他看看四周,空荡荡的,于是他解脱了,就像是一个孩子失去了大人和兄长的束缚。 他踢掉自己的鞋,光着脚在甲板上跳起水手舞来,像是一阵疾风吹过。 在迅疾的舞动中,他摘下自己的帽子,和着舞蹈的节律,将它扔进了后桅楼。 之后,他愉快地走下了船长室,就像是一个奴隶去自己的主人面前领取食物一样。 他的脸上满是欢喜。 在茫茫大海中行驶的打怪船,其中是有很多奇怪的事情发生的,现在我们讲述的作为君主的船长和作为王子的大副之间的微妙关系就是一例。 船长和自己的几个大副之间是不可能总是以谦恭作为支撑点的,就像是一个家庭中,没有哪个儿子不和自己的老子吵架一样。 打怪是一项火气十足的事情,打怪的人也是如此,这种火性不可能永远不在自己的船长面前发出来。 所以,船长手下的这些高级船员们也是会向着船长露出火来的,虽然这样冒犯了自己的上司。 但是,这种情形都是在甲板上发生的,而在船长室的餐桌旁,这些人的火气则不敢有丝毫的显现。 即使是刚刚发了火,那些高级船员们现在坐在船长室的餐桌前之后,也都一个一个地像猫一样。 他们按照铁打不变的规矩,在船长面前立刻就毕恭毕敬,卑躬屈膝起来。 同刚才怒火中升的样子相比,谁也不会相信,那竟是同一个人,这样一来,这令人难以相信的事实就显得十分的滑稽和可笑。 其实想来倒也简单,这打怪船是船长的领地,而船长室是他的宫殿,他在餐桌前的椅子则是他的宝座。 面对坐在宝座上,赐发食物给自己的君主,没有哪个船员在这个场合敢于触犯天条。 舵爷此时坐在饭桌的上手,他面前的饭桌上镶着雪白的牙骨。 舵爷犹如一只有着自己的家庭的海狮,披散着鬃毛,蹲坐在白色的珊瑚礁之上,威严但不动声色地看着自己的孩子们。 而那些本来很好斗的孩子们现在却乖乖地围坐在自己的周围。 然而现在的舵爷却没有任何王者的气概,也许不是他没有,而是深藏在他的内心。 主菜被首先摆到了舵爷的面前。 舵爷开始为自己从大块的肉上往下切。 其他的几个人都一声不吭地看着他,谁也不说话,甚至是无关紧要的一句话。 舵爷切完了,向斯达巴克死示意,要斯达巴克死把盆子移走。 斯达巴克死把盆子挪过来,开始轻轻地为自己切肉。 这时候静极了,谁也不做声,哪怕是斯达巴克的刀子碰在盆壁上响一声,也会把大家吓一跳的。 剩下的人依次切肉,然后一声不响地吃着,嚼着,把肉悄无声息地吞下肚去。 舵爷始终一声不响,其他的人也大气不出。 其实舵爷根本没有立过在餐桌上不准说话的规矩,只不过是下属们太畏怯他了。 如果这时底舱里有点儿什么事的话,比如说一只老鼠出现并闹出动静,那对于斯塔布来讲,简直是救命一样,因为他正被肉噎住,但又不敢弄出声响,他可以趁机解决一下自己的问题。 在船长室吃饭的四个人中,数书呆子张翰文最为可怜。 他仿佛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中最小的一个儿子,什么权利都没有,惟一要做的就是看着长辈和哥哥们的脸色,服从他们的话。 然而同一个家庭不同的是,作为最小的一员,他却得不到恩宠。 在船长室的餐桌上,他经常的食物只是咸牛肉的胫骨,只是腌鸡的爪子,因为这是按照顺序取过之后留给他的,或者说是他自己不敢放胆去吃的结果。 他是从来不敢在船长室的餐桌上放开胆子去取自己喜欢吃的菜的,在他看来,那无异于一个小偷在偷东西。 其实,舵爷根本没有这样认为,别的人也没有这样认为,除了职位关系之外,没有人会这样看待他。 他只是偶尔自己取过菜,是在舵爷不在意的时候乘机干的,那时,他简直有点儿心惊胆寒。 然而无论如何,他也不敢自己去取牛油吃,他觉得,在这漫漫无期的航行之中,牛油是极其珍贵的东西,万不是自己这种人所能食用的。 可怜而又自卑的孩子呀! 第244章:昏昏沉沉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可是翰文的可怜还远不在此。 在船长室吃饭的所有人中,翰文是最后进来坐下的。而这时别人可能已经开始吃了。就是还没有开始吃,那么自己也是最后一个,因为盛食物的盆儿是最后一个传到自己的面前的。 等翰文开始吃的时候,别人都已经半饱了,等别人已经吃饱的时候,翰文才吃了个半饱。 倒霉的是:翰文必须第一个离位,走出船长室,这是规矩。 最后一个开始,却要第一个结束,试想一下,翰文的吃饭时间会是多么的紧迫,如果是斯塔布碰巧那天胃口不舒服,吃了几口就要离座的话,那么一定要走在他前面的翰文会是多么的沮丧。 翰文自己在私下的时候说过,自从自己升了三副,获准在船长室吃饭之后,自己几乎从来没有吃过饱饭。 对于他来讲,饿是身为高级船员的惟一感受。 为此,他失去了许多快乐的东西,就拿吃饭来说,再也不能手里拿着一块咸牛肉,随意地吃用了。 对于他来讲,升为高级船员只是一种虚荣,而且是他并不喜欢的虚荣。 就在舵爷率领着三个大副绅士味儿十足地吃完头一拨儿而离席后,船长室的餐桌及餐布被走形式一样地清洗了一遍,之后,便迎来了第二拨客人。 这是三个枪手,同前面一拨的四个人相比,或者是三个人,因为舵爷本人并不在受拘束之列,这三个人简直是快活、自由和幸福到了极点。 虽然他们享受的只是残羹冷炙,但他们却是如此的洒脱和自在,他们谁也不怕,互相之间也没有必要拘束,而他们的上司,就是刚刚离去的三个人,席间甚至连牙齿都不敢碰出响声来。 三个人大吃大喝着,把食物嚼得吱吱作响,看他们一个一个津津有味的样子,你甚至想,他们才是这些食物的真正的主人。 通常他们会把桌上所有的食物都吃个精光,但是有些时候还不够,还要让茶房再抬上一块没有断好的牛肉来。 这种情况下,茶房往往很知趣地跑去张罗,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这样做的话,那么一顿不客气的戏耍就要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他们会像掷标枪一样地把吃饭的叉子顶着他的后背,甚至把他的头塞进一个大木桶里。 在这几个标枪手吃饭的时候,茶房汤圆总是很小心,甚至是有些害怕,他总是躲在隔壁的小厨房里,隔着门缝儿看他们享受完自己的美餐。 看着这三个生龙活虎的人吃饭对于汤圆来说,简直是一种莫大的折磨。最要命的是,他们在席间为了割肉,竟会拿出随身带的刀和磨刀石来,霍霍地磨,这时,汤圆禁不注要晕过去,因为他不知道他们会不会一时兴起,把自己宰掉。 直到这三个人吃饱了,带着一路声音离去的时候,汤圆才会长出一口气。 这几个人虽然在船长室里吃饭,并且也声称住在里面,但他们基本上不到那里去,只是睡觉时偶尔经过罢了。 这和所有打怪船的做法是一样的,舵爷的做法既不落后,也不出格。 之所以谁都要远离船长室,是因为他们觉得舵爷并不是一个容易接近的人。 舵爷把自己的一切都包藏得紧紧的,像是一个冬眠的动物。 天高海阔,一碧如洗,简直令人心旷神怡。 说到瞭望者,其实是捕鲸船上很特殊的一件事。 桅顶上有没有瞭望者,是辨别一艘船是不是打怪船的重要标志。 绝大多数的打怪船,从它一开始驶离出发港,到马上就要驶进归港,其间的三五年中,桅顶上无时不刻没有瞭望者的身影。 即使刚出港时,离真正的目的地,也就是捕鲸的渔场,还有一万五千海里以上的路程;虽然归港时,是绝不可能在海岸边发现海怪的。 这是打怪船的信念。 做瞭望者是一项极其古老的职业,也是一项伟大的职业,至于最早的瞭望者,恐怕从远古的时候就开始有了,只不过那时更接近于神话的意味而已。 根据历史学家的考证,最早的瞭望者是在陆地上而不是在海里。 在古时候,人们总是在岸边搭起一个高高的瞭望台,有人在上面瞭望着海面,一旦发现鲸的踪迹,便对海边装备停当的打怪船发出信号,海边的打怪船就会迅速地冲向目标。 之后,当打怪船必须远渡重洋去打怪的时候,这个构思被设计打怪船的人采纳了,于是,我们现在在桅顶上的瞭望者便应运而生了。 他们是两个小时一换班,桅顶上保持昼夜都有人。站在桅顶上,离甲板足有一百英尺高,就像是踩着内只巨大的高跷。 在他们的双脚间,海水在不断地涌去,各种海兽也在不断地游走,我站在这里,被一片连绵的海浪所吸引。 打怪船在寂静之中悄然向前驶去,有些像是懒洋洋的。 和风吹拂,叫人也懒洋洋的,似乎要睡眠过去,不过可不敢真的睡着了。 你也许会觉得有些枯燥,可是,你要是连这一点点时间的枯燥都无法克服的话,你简直无法度过这个为期三四年的漫漫的行程。 在这三四年的时间里,几乎一切都是固定的,什么时候要干什么,怎么干,即使是发现大鲸了,程序也是固定的,谁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你的所有的食物都堆在底舱里,甚至连饭谱都不会变,你根本不必为这事操心。 你的一切位置也是固定的,干活的地方,吃饭的地方和睡觉的地方,这些地方简直就只是一个你的栖身之地,只有弹九大小,没有丝毫的舒服感。 要说最舒服的地方,还应该说是桅顶了,这里避开了一切的喧闹和嘈杂,眼里和耳朵里满是安宁。 可是,你仔细地想一想,在三四年的行程里,你要在桅顶上度过加起来总数为几个月的时间,这么多的时间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瀚文站在桅顶的瞭望处,任凭海浪把船颠来颠去,船再把我颠来颠去,就像是骑在一只公牛的角上一般。 可是天冷的时候就不会这么惬意了,你会觉得那滋味简直是要了命,恨不得在瞭望处能立时建起一处房子,好抵挡那刀子一样的海风。 可是,像我们这样的活动范围的打怪船,除了一件暂可挡风的衣物之外,是没有更有效的设置的。 由此,不禁羡慕那些在北极附近出没的捕鲸船,他们的桅顶都有一个小帐篷或者是一个大木桶一样的设施,守望者就躲在里面,用以抗拒严寒。 甚至,这守望处里面还有着座位和一些辅助的用具,像话筒、望远镜、罗盘甚至烟斗等等。 当然,你也可以带一枝*上去,在发现目标的时候射杀它们。 然而,他们没有必要在瞭望台的问题上下这么大功夫,对于他们来讲,寒冷那只是短暂的一瞬。 绝大部分时间里,我们行驶在晴朗温暖炎热的海域里,我们对周围环境的感觉和天空一样晴朗。 他们可以悠闲地攀上索具,一边攀一边瞭望周围,还可以在高点儿的地方停下来,跟旁边的人聊上几句,然后再接着向上。 在攀上桅顶的过程中,经常孟海要几次停下来,瞭望大海或者谈心。 凭良心说,瀚文并不是一个优秀的瞭望者,甚至可以说是不合格的。其中的原因是,在他履行瞭望使命的时候,心里总是在思考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简直没有办法集中精力去做应该做的事。 他在不住地思索和感想,至于我的“发现大怪,大声疾呼”的使命,一次都没有完成过。 所以,对于一个以功利为目的的船主来讲,雇佣这样的人是一个损失,虽然他对打怪事业可能会有其他的贡献。 但是,打怪船上却经常有这样的人,他们在陆上厌了,或者是受了刺激,或者是到海上来找刺激,总之他们上打怪船的目的并不是打怪,而是因为忧郁或者浪漫的原因。 真正的海盗觉得打怪这个行当是靠真本事吃饭的,并非是靠深沉的思想和充沛的情感。 原本不远处可能有一大群海怪,但是这个小伙子已经被起伏不定的浪涛和万千的思绪弄得晕晕乎乎,全然没有了一点识别的能力。 他像是吸了鸦片烟一样,整天昏昏沉沉,竟不知自己身处何地,把脚下的海洋当做了一幅变幻的画面。 这画面里有着无数的灵魂,这些灵魂有各种各样的,有的奇特,有的隐约,有的美丽,全都是像鲸鱼一样的东西,把他的思维弄得混乱不堪。 这时候,这青年实际上已经失去了他的知觉,只是靠着这只不断前行的船给自己一点点生气而已。 而船又依靠着什么给自己以生气呢? 海洋。 海洋靠什么呢? 上帝。 现在看来,使这一切焕发生机的源泉,还是上帝。 一个早晨,刚刚吃过早饭,舵爷遵循自己的老习惯,从船长室的舱门走出来,来到了甲板上。 这是他的老习惯了,也是打怪船里许多船长的习惯,就像是乡间的老爷吃完了饭后,一定要在自己的领地里走一圈儿一样。 他在甲板上来来回回地走着,踱起了圈子,他的皮靴踩在甲板上,响起了坚实的“咚咚”声。 如果你注意舵爷经常踱步的圈子的话,你会发现,甲板上有一圈儿凹痕,那是他的皮靴的功绩。 再请你注视一下舵爷的脑门儿,你会发现,他的脑门儿上也有一圈儿新奇的痕迹,那是什么呢? 让我告诉你,那是他的思想的脚印。 舵爷的脚步声在甲板上有规律地响着,所有的船员都很熟悉了。 遇到舵爷有疑难的问题的时候,那脚步的响动声似乎就大了许多,甲板上的印痕也由此深了一些。 舵爷在甲板上散步的时候,总是心事重重的,他的每一次向前和转身都似乎是要下很大的决心,可以看得出来,那是他的思想在做激烈的斗争。 他的每一个动作都是他内心的反映。 船员们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们知道,舵爷心中的事情就要显露出来了。 “你注意到了没有,舵爷心中的小鸡雏已经快把蛋壳都啄破了,马上就要钻出来了。” 就在瀚文和孟海耳语的时候,舵爷的思想斗争加剧了。 他一会儿在甲板上踱着,一会儿又钻进船长室去,一会儿又钻出来。 他的脸色坚定和严峻起来。 就这样,舵爷几乎是整整地踱了一天,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了。 这时,他立在舷墙边上,不动了。同时,一只手抓着护桅索。 “斯达巴克死,请你把大家都叫到这里来。” 舵爷下着命令。 “这是……” 斯达巴克死不知道有什么紧急情况发生,有些诧异。 “把大家都叫到船尾来。” 舵爷又重复了一句。 接着,他又抬头对着桅顶上的人嚷道:“下来吧,桅顶上的人,到我这儿来。” 所有的人都集结齐了,一起站在舵爷的面前。 第245章:要喝人血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大家都以一种既惊讶又担心的神情看着舵爷。 舵爷的脸上严峻异常,好像是一场暴风雨就要到来了一般。 舵爷用锐利的眼光扫射着大伙。 看过一遍后,舵爷重又散起步来,只是步履沉重得多了。 人群开始叽叽喳喳起来,有的在咬耳朵:“难道他是叫我们来欣赏他的方步吗?” 只一小会儿,舵爷便突然停了下来。 他面对着大伙儿,喊了起来:“当你们看到一只大鲸的时候,怎么办?” “大声呼叫。” 大伙儿一齐回答。 “很好。” 舵爷没有想到他的问题竟会回答得这么热烈,不禁高声赞许。 “那么接下来呢?”他又问。 “放艇去追。” 大家还是一起回答。 “大家是怎么想的?”舵爷发出第三问。 “有它没我!有我没它!” 大家情绪高涨起来。 舵爷显然对大家的回答满意极了,脸色竟然变得奇特和快活异常起来。 大家于是有些不太明白,这在平常像是背书一样的问题,何以让舵爷如此兴奋不已。 舵爷的脚在那个镟孔里钻个不停,同时手紧紧地抓着护桅索。 他拿出一个银元,一个闪着光的银元。 他把银元举在空中。 “你们可看到这个东西了吗?打到怪了,你们想要多少有多少!” 人群一阵涌动。 “斯达巴克死,请你拿一把大锤来。”舵爷说。 就在他去拿锤的时候,舵爷用自己的衣角缓缓地擦着那银元,嘴里一边叨念着什么。 大锤拿来了,送到了舵爷手里。 舵爷拎着大锤,举着银元,走到主桅前:“不管你们之中的谁,只要他发现一只大怪,一只皱着额头勾着嘴巴并且右尾上有三个枪口的大怪,那么,100块大洋就属于谁。” 舵爷一气说完,斩钉截铁。 “万岁!万岁!” 人群一片欢呼。 舵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那个银元钉在了主桅上。 “要记住,只要你一看到那家伙,就一定要大声叫喊,并且一定要盯牢它!” 人群兴奋起来,像是一锅滚沸的开水一样。 三个标枪手比其他的人更感兴趣,当舵爷说到大怪的时候,三个人不禁一跳,好像是触动了他们心中的某些回忆。 “舵爷,你的腿是不是就是它弄的?” “谁说的?” 舵爷大声地叫起来,但随即就停了下来。 他顿了一下,承认了。 “是呀,你说得没有错,就是那家伙搞掉了我的腿,弄得我现在只能穿着这破骨头站在这儿。” 舵爷像是一只麋鹿被射中了心脏,充满兽性地呜咽起来。 “是的,就是那家伙让我成了这样,让我永远成了独脚的可怜水手,我就是走遍天涯海角,追到地狱的火坑里,也一定要抓住它,否则我是绝不撒手的。” “朋友们,我请你们来,是要你们帮我抓住那家伙,我们一定会扎得它浑身冒黑血,一定要铲尽它的黑鳍,你们说怎么样?” “对!对!” 水手们标枪手们齐声附和。 舵爷激动极了。 “你们都是勇敢的水手,汤圆,快去拿酒来,让我们干一杯吧!” 舵爷一扭头,看见了在一边不做声的斯达巴克死。 “怎么,斯巴达,你怎么拉着脸呢?你难道不高兴捉住那大怪么?” “我很高兴打死那家伙,来为您出气,如果我们能碰见它的话。但是,我们不能只为了它呀,我们是来打怪的,不是专门来报仇的,仅仅靠那几桶油是赚不了几个钱的。” 斯巴达平静地说。 “你怎么只是想到你的钱呀,斯巴达,同我的仇恨比起来,钱又算得了什么呢?” 舵爷有些气急了。 “他在捶打自己的胸膛啊,看样子,他已经快要失去他的理智了。” 瀚文悄声说:“为什么非要疯了似的去和一个没有灵性的畜牲较量,去争个你死我活呢?” 斯巴达依旧不肯让步。 “你听着,斯巴达,你所期待的分账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何况还是很小的,那只是谁都能有的东西,只是身外之物而已呀!” “抛掉这些身外之物吧,如果你随我捉杀掉大怪之后,你便会觉得你得到的价值要比钱多得多呢!” “这样被大怪鲸压迫着,你不觉得透不过气来吗?我可是就像蹲了监狱一样,我受不了邪恶和凶暴对我的这种虐待,我要出去,我要撞破这监狱的墙。” “不管是什么压迫和欺辱着我,我都是不能忍受的,我都要打碎它们,就是太阳也是如此,如果它也侮辱我的话。” “这世界是公平的,我只是在维持这公平,我不接受谁的统治,我只相信真理的存在。” “别那么呆呆地看我,斯巴达,那样还不如恶毒地瞪着我,看你那涨红的脸,分明你已经被我的愤怒感染了,这就对了,我真希望你能和我一样对大白鲸充满仇恨,我不会在乎你对我说的不好听的话的。” “你再看看我们这些水手,虽然他们说不出更多的道理,但是他们热血沸腾,他们都支持我,你看他们笑得多让人高兴。” “好了,别再想其他的了,来吧,斯巴达,没有什么会让你比消灭大怪更能出名了。” “怎么你不说话了,我看得出,你已经打起精神来了,好了,现在我们一致了,你也是和我一道的人了,我相信你不会背叛我的。” 舵爷一口气说了一大通。 “愿海神娘娘保佑我,保佑我们大家吧。” 斯巴达无奈地嘟囔着。 看到斯巴达不再当众反对自己,舵爷心中感到快活极了。 “快拿杯子来!” 他快活地大声命令。 杯子里斟满了酒,被递到舵爷的手里。 他又命令标枪手们拿着标枪在他的面前站成一排,大副们也拿着鱼枪站在他身旁,其余的人排成一个大圈儿把他们围起来。 舵爷扫视了一遍之后,把沉甸甸的酒瓶递给一个水手: “喝吧,传下去,挨个儿喝!” 水手们依照命令挨个喝着。 一瓶喝光,舵爷又叫:“汤圆,再拿酒来!” 酒又上来了。 舵爷把酒斟满,高高举起来:“来吧,让我们宣誓吧!” 舵爷的目光灼灼逼人,看着三个大副。 三个大副在舵爷的逼视下畏缩起来。 “你们阻挡不了我,我将率领着包括你们在内的所有人向大怪进击!” 舵爷心里自豪地想。 “来吧,让我们痛快地喝吧,三个大副呀,给我们三个勇敢的标枪手斟上酒吧。” “来吧,喝吧,发誓吧,好了,我们已经发过誓了,太阳也同意了,明天早上它就会为我们做证的。” “让我们把大海怪斯坦利追击到底,把它打进地狱,我们必须那样做,因为我们已经发过誓了,否则的话,海神娘娘要惩罚我们的。” 三个标枪手一边随着舵爷咒骂着,一边把杯中的酒一饮而进。 斯达巴克脸色发白,浑身发抖,摇晃个不停。 所有的水手再次喝了一圈儿。 在那些和舵爷一起高声叫喊,一起发誓的水手中,包括算秀才瀚文。 在当时那种激昂的气氛中,他叫得非常响亮,不仅如此,还把誓言紧紧地锤在了心上,就像是舵爷把银元牢牢地钉在了桅杆上一样。 在那一刻,强烈的复仇的意识充满了他的头脑,这意识来自于对舵爷所遭受的不幸的同情,来自于由此对大海怪产生的仇恨。 他的双耳中已经灌满了关于大海怪的故事,灌满了有关它的凶残、狡诈和不可战胜。 对于打怪人来讲,这是一种耻辱。 每一个真正的打怪人都会发出以上的誓言的。 然而,他叫得越响亮,他的灵魂就越畏惧。 其实,也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大海怪的。 那大海怪长期以来,一直过着一种离群索居的生活,遇到它的机会实在不会是很多。 不光是遇到它的机会很少,就是听说过它的打怪船也并没有占到很多的数目。 因为所有的打怪船都是各自为战的,他们虽然总数很多,但是散布在世界各大洋的渔场里,有的甚至专门到偏远的地方去冒险,所以,这些打怪船很难说什么时候会碰到自己的同行,有时甚至在为时一年多的行程里也碰不到几只,这样一来,消息自然流通得很慢了。 只有少数见过它的船才会领略到它的风采并叹服它的存在,只有极少数见过它并打过它的船才会领教过它的厉害并由此而产生身体上的痛苦和思想上的仇恨。 这些尝过斯坦利的苦头的打怪船,他们在一开始也并不晓得大海怪斯坦利的厉害,即使是以前听说过的也是如此。 他们就像是平常一样地放下小艇去追赶,一副大无畏的样子,如同追击一只再平常不过的海怪。 可是结果呢?他们无一例外地都遭到了打击,甚至有的打击是致命的,这时他们才感到了大海怪斯坦利的可怖。 在对大海怪斯坦利的战斗中,没有人胜利过,其实这是必然的,否则的话,就不会有大海怪斯坦利的种种故事和我们的种种故事了。 现在,只要哪只船在追捕中遇到了致命的麻烦,而又没有确定对象是谁的时候,总是推断为大海怪斯坦利所为,于是,大海怪下的血债越来越多。 这其中的很多事对于大海怪来讲实在冤枉。 谁让它充当海怪界的领袖,充当海怪的最强大最凶恶的一面的化身呢? 在人们的传说之中,它已经被添油加醋地神化了,传说中的离奇和可怖实际上要比真正的它程度大得多。 于是打怪船把几乎所有的仇恨都指向它,谁让它是领袖呢?做领袖就要付出比做普通一员多得多的代价,这是适用于一切的规律。 从这个意义上讲,大海怪斯坦利已经成了一个神,一个令企图征服自己的种族的人所畏惧万分的神。 打怪人对大海怪斯坦利的恐惧并不是仅仅因为它的凶残,而是基于对整体海怪家族的一种畏缩的心理。 这种心理的产生是由来已久的。 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不少的海怪学家指出:在所有的海洋动物中,斯坦利是最凶残的一种,是最令其他海兽感到害怕的一种。 他们甚至说:大海怪是要喝人血的! 第246章:神的化身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可见,斯坦利在海洋之中的可怕形象是早就确立了的,不是始于斯坦利,斯坦利只是将它发展到了顶峰。 当时的这种看法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 由于打怪条件的限制,人们在海怪面前,没有太大的优势而已。 这也是海怪是人类开始追捕的最后一个鲸种的原因。 随着打怪技术的发展和装备条件的提高,人们对海怪的恐惧开始减弱了,美国人开始把海怪作为了自己猎取的第一目标。 可是上述的心理还在影响着人们,不是有句俗话叫做“虎倒威在”么?何况海怪现在依然张牙舞爪呢? 所以,至今还有一些打怪者,也不愿去和斯坦利打一场。 诱惑归诱惑,命是绝对要惜的。 迄今为止,除了海盗船外,很多其他船竟根本没有碰过海怪一下。 甚至,在好奇感极强地听有关大海怪的传奇故事时,还有一种惊惧的心情。 是呀,有哪一种海怪的生活像恶人岛附近的生活这样,壮烈和如火如荼呢? 敢于面对大海怪的人,可不是那种随随便便的打怪者,只有打怪者中的王者,才敢于以自己上乘的胆量、技术和勇气,来面对海怪类中的王者。 否则,即使你不惜失去一切,其结果也只会是再多一个悲剧而已。 可是,猎捕大海怪,尤其是斯坦利,是打怪船的荣誉所在,这也是一些打怪船在遇到斯坦利的时候,毫不度量自己的能力,奋勇冲上去送死的原因所在。 斯坦利就这样充满神秘和迷信色彩地生活在辽阔的大海之中。 既然是充满神秘和迷信的色彩,说明在它的身上还存有许多不可了解的秘密,这些秘密在追捕的人看来,都是无法理解的。 这些秘密中最令人费解的一个就是它的隐身法。 什么是它的隐身法呢? 打怪人经常看到的情况是:大怪在被扎中了之后,往往是迅速地潜到了海的深处去了,你等啊等啊,最后,它不是不再出现了,就是在你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趾高气扬地浮出海面来。 大怪的这种叫捕鲸者又气恼又无奈的本领就是我们所说的“隐身法”。 这是大怪逃脱的一个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尽管它的身上插满了枪头,尽管它被射得血流海面,可它还是安然无恙地游走了。 等它在几百海里外浮出海面的时候,它依旧是原来的样子,丝毫看不出刚刚受过攻击并负伤了的样子。 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这斯坦利的神奇。 其实,先不要说这些传说,仅仅是从斯坦利的外表来看,就已经很够一个王者的派头了。 这还不是说它的体魄是非凡的,而是强调它的种种不凡的体征。 它有着一个异常雪白的前额,仅这一点,就足以奠定它在鲸界的不同凡响。 它的前额满是褶皱,深浅不一地凝结在一起。 它的背峰高高的,同样是雪白无比,像一个金字塔一样,又像是耸立的雪山。 它的身体的其他部分,同样尽是些条纹和斑点,还有大理石纹,值得强调的是:它身上所有的一切,都和它得到的称谓是吻合的。 在正午的时候,斯坦利缓缓地穿过深蓝色的海洋,在它的身后,是一路银河一样的泡沫的痕迹,在闪耀的阳光下,泛着生动的光芒。 这时,你一定会被这景象所征服,你会张大嘴巴,注视良久,然后说:“看,斯坦利!” 凭着这些卓越的特点,它确立了自己在海洋鲸类中出类拔萃的形象。 当然,斯坦利使人望而生畏的威力的最重要的支撑点,并不是它的外表。 那来自于它的一切内在的本领和品质。 来自于它在突击的时候所表现出的机智、狡诈、阴险和无往而不胜的气概。 每一个经受过斯坦利打击的人,都会深深地理解上述的一切。 它会在兴高采烈的追捕者面前游来游去,并不让你看出它的警觉来,有时还会故意地翻几个身,让你产生这大鲸已经是穷途末路了的感觉。 即使是它的身上插有枪头,它也会这样做,因为那对它来讲,实在是算不得什么。 就在你觉着这大鲸已经快成为囊中之物的时候,它对你的报复到来了。 它扑上来,或者从海底冲上来,只一下,你的小艇就已经粉碎了。 如果你对它不是得罪很深的话,你会有机会在惊慌之中逃回大船去,否则,它会把你送到一个你根本就不想这么快就去的世界。 由追击斯坦利而引发的惨案,现在已经有好几起了。 这几起惨案在打怪者中广泛流传起来,可是仍旧有人对此不以为奇,他们把这些人的死伤归结于神对捕鲸者的加害,并不认为完全是海怪的厉害所在。 这一切,都是因为他们没有亲身经历过那场面,如果让他们亲临现场,看一看那些在险境之中挣扎着,在小艇的碎片儿和伙伴的肢体中挣扎求生的水手,看一看他们又惊恐又悲愤又无奈的表情,他们一定会明白这一切的根本所在。 现在就有一个船长在和斯坦利苦斗。 他的四周,已经有三只小艇被冲破了,碎片儿和桨在周围漂荡着。 他从自己破烂了的船头胡乱地拿起一把刀来,向着大怪猛地扔过去。 他想以此结束大怪的生命。 可这是多么愚蠢的呀! 正在这时,斯坦利从他的下面伸出头来,挥起镰刀一样的下腭,就像是一把锋利的刀在割草一样,只一下,便把那船长的腿给割掉了。 这是斯坦利所不常使用的一个毒辣的手段。 可怜的舵爷就此成了独腿。 然而,这船长并没有由此消沉下去,而是把对海怪的仇恨演变成了一种狂热的信仰。 他被自己消灭大海怪的意念迷住了,他的头脑里满是疯狂的报复念头,几乎成了病态。 在他看来,斯坦利不仅仅是他肉体上的敌人,而且是他精神上的敌人,他的一切,现在只是靠了消灭莫比•迪克的信念维持着。 他把斯坦利看成是一切恶行的化身,他把他的对世间的一切憎恶都集中在它的身上。 在船长看来,他自己已经是一个正义、良心和真理的化身了,他要代表一切同邪恶对立的势力,同这白色的魔鬼斗争到底。 即使是遍体鳞伤,即使是命归大海,他也在所不惜。 这苦苦寻求着决战的痛苦折磨得船长死去活来。 在他看来,自己的余生只是为这场决战准备的。 这船长就是舵爷。 舵爷的这种为了与斯坦利决一死战而朝思暮想、以致于走火入魔的情形,其实也并不一定是在他的腿失去的当时就形成的。 斯坦利对他的打击是突然的,他没有预料到的,就在刚刚失去的时候,他的精神上还并没有感到多大的痛苦,只是气愤和苦恼而已。 由于意外的事故,他们不得不立即转向回返。 舵爷躺在吊铺上,心情简直是糟透了,就是在这时候,他的已经残缺了的躯体和他已经伤残了的灵魂开始对起话未。 躯体和灵魂的痛苦在相互地交流着,这样一来,舵爷的痛苦顿时增加了若干倍,以致于到了他几乎不能承受的地步了。 他狂叫着,并且大闹起来,以致于他的大副不得不把他绑起来。 他一直被绑了好长时间,从寒冷的海域到热带海域,直到进入了温度相宜的海域,他的神志才开始清醒过来。 也就是在那个被绑着穿越寒冷的海洋的时候,舵爷的意志,对斯坦利的仇恨和报复的意志,变得不可改变了。 直到驶进了温和的海域,舵爷的反应才开始平静下来了。 他的大副为他松了绑。 他从一直是乌沉沉的舱里出来,走进阳光里。 他的脸色苍白,但是依然透着一股坚定的力量。 他依旧开始发号施令了,而且镇定自若。 船上的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以为他们的舵爷真的就此痊愈了。 他们哪里知道,他们看到的只是舵爷的外表,而他的心里,那时候依旧是狂乱不止,只不过舵爷以自己表面的镇定将内心伪装起来了而已。 自此,舵爷的疯狂的内心一天也没有安静下来过。 现在,他的疯狂的心态早已演变成了一个集疯狂、力量和手段于一体的狂魔,盘踞在他的心中,让他一刻也不能安宁下来。 这狂魔摧毁了舵爷心中一切与复仇心理不符的意念,占据了他的全部。 现在的舵爷,并没有失去他的外在的一切力量,虽然他失去了一条腿,但这并不影响他的整体的强大。 原有的强大加上狂魔的役使,舵爷现在简直是一个神的化身了。 他拥有了任何的人所不能拥有的力量。 这力量无可不摧。 他把惟一的目标指向莫比•迪克。 寻找斯坦利并与之决一死战,这是舵爷此时的不可更改的意念。 所有的一切,都是以此为中心进行的。 当然,对于舵爷来讲,要实施他的计划,很多必要的手段是不可缺少的,对此,舵爷的心里很清醒。 这手段将保证他依靠他的船上所有人的力量,形成一个坚强的整体,共同实现他的意愿。 舵爷心里明白,他自己早已开始为实现这一目的做准备了。 很早以前,他已经开始把自己的真实思想伪装起来了,他开始沉默寡言,直到现在也一样。 这伪装使他获得了第一步成功,没有人发现他的令人惊恐的动机,甚至没有人怀疑他,他们对他的阴郁只是表示了足够的理解,反而更放心了。 在他们看来,有足够的经验的、有足够的智慧的、有足够的仇恨的舵爷是打怪这个行业的最理想的人选。 于是,舵爷就这样带着一群还没有完全体察到他的真实动机的水手们,登上了“裴廓德号”,开始了自己走遍天下、报仇雪恨的历程。 对于打怪来说,现在的泰山号真是一个十分完美的组合。 让我们来看一下它的阵容:虽然满头白发,但是不畏鬼神甚至自己就是一个神且充满力量和智慧的舵爷;诚实有独立指挥能力的监军斯达巴克; 什么都无所谓的,乐观的孟海;厚道忠实的龙十; 有史以来最优秀的标枪手柏雄、陈大生和大个子; 一群以光棍、亡命徒和生番为主组成的水手队伍。 上面这个群体,似乎就是专门为舵爷实施复仇计划而准备的。 除了这个群体,我敢说,世界上的任何捕鲸船都不可能把斯坦利怎么样。 真是天助舵爷! 并且,舵爷似乎就是神的化身,他以自己心中的魔法使这些人同样中了魔症,把自己的仇恨变成了全船的仇恨,虽然有些船员和莫比•迪克无冤无仇甚至没有见过,虽然有的船员从传说中对斯坦利恐惧万分。 这对于舵爷来说,是迄今为止最大的成功。 现在,一切都在按照舵爷预先设计好的方案运行,下面的一个任务就是发现斯坦利了。 第247章:白色阴影 - 一笑香街 - 爱腊迭里失 我们都已经很清楚,在舵爷对白鲸的所有感觉里,仇恨是压倒一切的。 而对于其他的水手来讲,对白鲸的感觉是很复杂的,除了表面的一些因素之外,所有人的心里都有着一种难以言状的恐怖。 谁也说不清那恐怖的确切来源,只是无时无刻不被这东西笼罩着。 谁都试着把这种恐怖的心理描述出来,虽然说这样做是很难的。 闭起眼睛,想一想海怪斯坦利的什么东西最让你害怕。 是它的白色。 在白色没有和斯坦利联系起来以前,真的是很优美很让人赞叹的一种颜色。 白色的大理石,白色的山茶花,白色的珍珠,这些都是多么赏心悦目呀! 在许多国家里,白色是神圣不可亵渎的颜色,是人们在精神上供奉的凛然不可侵犯的神明。 古代的古国要尊拜白象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王权统治的象征,在自己的国旗上印有雪白的战马,凯撒王朝的继承人把这颜色定为王室的颜色。 以上的例子数不胜数,足以表明自古至今人们对白色的喜爱程度。 白色充满愉悦,罗马人觉着汉白玉的大理石象征着欢乐的日子。 白色充满高贵和纯洁,它是新娘的标志。 白色充满尊严,是神经不可侵犯的法律和王权的所在。 白色充满智慧,是思想和才能的体现。 至高无上的王权,主宰精神的神明,纯洁美丽的新娘,这些在人世间最让人敬仰和崇拜的东西,无一不和白色联系在了一起。 事情到了一定的程度,它的正的一面往往就要演变产生负的作用。 不知道这是一件事物的登峰造极,还是它的恶化。 出于对白色的盲目推崇,导致白色的不良后果产生了。 比如我们要用白绸将一个死去的人包裹起来,还要把他放进用白色大理石营建的墓穴之中去。 这样一来,白色立即就与鬼魂和幽灵联系起来了,人们马上就看到了白色的另一面,也就是悲伤、恐怖和厌恶。 就这样,白色在人们心中产生了阴影。 人们在看到白色的同时,除了原有的尊敬之外,也开始对它产生了疑虑。 于是,一切真实的和不真实的忧郁、恐惧,都被罩上了白色的外衣。 大家想像一下,在所有的传说中,鬼神的出现,没有任何一次不和白色连接在一起,几乎成了固定的模式。 于是,白色演变成了既*又恐怖,既欢乐又忧郁,既纯洁又令人厌恶的颜色。 于是,也有的东西借助于白色的威严和强大而让人们触目惊心。 雪白的北极熊和雪白的鲨鱼就是两例。 不管它们本身对人的危险程度如何,单单就它们二者给人的表面印象来看,就已经让人觉着既可怖又厌恶了。 所有在海上的人都忌讳看到它们,都会像躲避鬼魂一样躲避它们。 然而,这里所说的只是环境中的白色对人的不良影响,可更重要的是白色对人的心理上的影响。 正是这一点,决定了斯坦利•迪克在水手们的思想上产生的巨大作用。 于是在水手们的眼里,许多白色变成了让他们恐怖和畏缩的具有神力的事物。 一只船在历经了长期的漂泊之后,就要靠近一个异乡的港口了,这时正是夜间,你被喊起来,被指令到甲板上去瞭望,防止大船撞上礁石。 在这孤寂的夜里,你站在甲板向四周望去,四周的大海是乳白色的,海浪在你的四周跳跃个不停,就像是无数只白熊包围着你。 这时你的头脑会觉着一下子紧张起来,你会觉着那简直是无数的白色的幽灵在勾引你的灵魂,这时,礁石的危险几乎算不得什么了。 类似的感觉还会出现在当你见到连绵不断的积雪时,你会立时就联想起,自己一旦迷失在这白色的世界里,将会是个什么样的结果。 你会为自己有可能遇到的危险而感到万分恐怖。 可是,这样的以白色为主宰的景象很多很多,于是我们的神经变得很脆弱很脆弱。 白色对人类所具有的魔力,我们永远也不可能把他们弄清楚,就像是一个只会预示和验证凶兆的谜。 我们猜不透它,它却无时无刻不在威慑着我们。 它们看似轻飘,实则沉重地压在我们心里,使我们因为它们的存在而备感无力。 我们躲避它们,甚至于向它们屈服。 这是一个夜色多么美好的晚上,月光皎洁,海面像是汪洋一片的水银。 正是值夜班的时候,水手们在甲板上站成一长溜,从中甲板的淡水大桶一直到船尾喝水的地方。 他们传递着一只水桶,水桶里是淡水,他们通过传递水桶的办法来把大淡水桶里的淡水运到喝水处去。 大家传着水桶,谁也不说话,脚下一动也不动。 甲板上静极了,没有人说话,气氛很安宁。 只有桅和帆有时响着,还有船的龙骨。 这时,靠近舱口的一个叫阿基的水手悄悄地对挨着自己的一个叫阿波的水手说: “你听到舱里的声音没有?阿波。” “快接住桶吧,别疑神疑鬼了。” 阿波打断他的话。 “哎,又有了,就在舱口的下面,有一阵咳嗽声。” 阿基依旧竖着耳朵。 “咳嗽个鬼吧,把那空桶拿过来。” 阿波依然不相信。 “又响起来了,还是在那甲,好像有人在睡梦中翻着身,对,就是那响动。” 阿基十分惊诧的样子。 “别再胡说了,恐怕是你昨晚吃下去的面包在你的肚子里翻身吧?” 阿波打趣道。 “随你怎样取笑,反正我相信我的耳朵。” 阿基坚定地说。 “好吧,那你就相信吧,反正你的耳朵不正常,还记得在离开了恶人岛五十海里的时候,你还能听见你老婆的缝衣车的声音呢!” 阿波依旧不认真。 阿基不再理他。 “我不和你争论,事情早晚要清楚的。” 停了一下,阿基又说。 “也许,那里面还藏着什么人吧?我们谁都没有见过的什么人。难怪早上我听斯塔布对弗拉斯克说要出什么大事情了,肯定是舵爷在弄什么。” 阿波有些不耐烦了。 “去你的吧,阿基,你这信口胡说的家伙,快一点把桶接过去。 斯坦利就是这白色中的最杰出的代表。 那晚,在舵爷领着所有的水手发过誓后,他回到了自己的舱里。 这时,海上起风了,水手们正在甲板上狂欢。 舵爷能听得到他们的叫喊声,接着,斯巴达的小鼓敲起来了。 舵爷对自己的鼓动和引导很满意。 他走到一只柜子前,拿出一大卷航海图来,把它们放在桌子上。 那些航海图皱里巴叽的,都已经泛黄了。 舵爷挨着桌子坐下去,开始全神贯注地研究起那卷图来。 他一边看着,一边思索着,还不时地在图上做着标记。 桌子上是一大摞航海日记,那是他多年以来驶遍世界各大洋的辛勤的结晶。 他就这样做着他的功课,忘却了除了航海图之外的一切。 吊在他头顶的蜡锡灯在不停地晃动。 昏暗的灯光照着他满是皱纹的额头,那些皱纹就像是画在他的额头上的航线。 舵爷几乎每天晚上都把自己关在舱里,研究这些航海图,这是他的老功课了。 他必须做好一切准备,这样才能找到他的冤家。 对一个根本就不了解大海怪的人来讲,如果你让他在浩瀚的大海中去发现一只大怪物,那简直比让他登天还难。 可是对舵爷,对于这个几乎在海洋之中摸爬滚打了一辈子并且以捕鲸为生的船长来讲,他就可以凭借一切方法来找到他的对手。 他可以研究海潮的情况,大海怪的食料的漂流情况,以此推断大海怪在特定时间里所应该处的位置。 事实上,大海怪的活动是有着它的规律的,这对于一个打怪老手来讲,他的心中是有数的。 所以打怪人根据经验,在世界的各大洋里确定了捕获海怪的渔场,并且绘制了海怪的迁移路线和时间表。 有经验的打怪船,正是根据上述规律进行作业的。 这里说一下斯坦利的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本领。 大海怪在从一个食料场迁移到另一个食料场的时候,它的游行距离可能很长很长,有时甚至要跨洋。然而,它游进的路线却是相当直的,直得就像是我们在图上用尺子比着画出来的一样。 在长达几千海里的迁移之中,它的航道只有几海里宽,航道精确到这种地步,实在是惊人的。 我们至今也搞不清大海怪是靠了一种什么样的导航系统,也许只是本能吧。 这样,几海里宽度的航道给打怪船提供了机会,因为,对于打怪船上的瞭望者来讲,几海里的海域完全在他的瞭望范围之内。 因为大海怪鲸的喷水使它自己把自己踪迹的可视范围大大地扩大了。 正是基于上述的原因,舵爷有了相当的把握,非但如此,由于他科学地安排了自己行进的路线,所以使得自己的船即使是在穿越渔场时都有可能遇到斯坦利。 舵爷所设计的追捕方案和追捕路线虽说是可行的,但是,就一件事情的固有规律来讲,却又是必然的。 就拿斯坦利来说,它有着自己固有的行动规律,对于它自己,这个规律是铁打不变的,就像是太阳在恒久不变地运行一样。 太阳每年都会在南北回归线附近各逗留一阵,对于斯坦利来讲,它有着和太阳惊人的相似之处,只不过,它逗留的地方不是南北回归线附近,而是——赤道线,时间是——夏至前后。 这就是捕捉斯坦利的特定的时间和地点。 斯坦利已经连续几年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逗留,这一点舵爷早已铭记在心了。 根据舵爷收集的情况,所有被斯坦利酿成的惨案,无一例外都是如出一辙,包括舵爷自己在内。 那是斯坦利引以骄傲的地方,那是它的领地,是它不可侵犯的领地。 那是舵爷遭受耻辱的地方。 那也将是舵爷和斯坦利最终的决战地。 或者埋葬斯坦利,或者埋葬舵爷,就在那个地方,这是不可更改的。 当舵爷率领着泰山号离开恶人的时候,按照舵爷的推算,正应该是斯坦利出现在赤道渔场的季节。 只可惜,泰山号是无法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及时赶到。 “让那该死的家伙再痛快一个夏天吧。” 舵爷在心里恨恨地想。 泰山号必须等待下一个季节的来临。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