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33 - 九妖变 - 早雨 ?多年淬炼出来的身体恢复能力强悍,不一会儿罗洁身上的伤基本愈合了,华洛的大招虽然看起来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但实际上都是皮肉伤,并没有伤筋动骨。 当罗洁和六号搜遍城堡找到赢元帅的时候,后者已经变成一具身首异处的尸体。 说是身首异处都有些勉强,下巴还留在身体上,半个头已经稀烂,遍地都是。 至于那个传说中的绿衫军前军团长、一手策划改造人行动的华复邦,则没有看到。 本着对待恶人杀光烧光抢光的政策,华洛将赢元帅手上的储物戒拿走了,华洛的那杆枪也被华洛收走,他没有想到居然是地阶下品的灵器,这些叛军还真是有路子搞到好东西。 顺带拿走的还有华洛的储物戒。 华复邦杀掉赢元帅之后没有拿走任何东西直接离开,他也已经不在乎这些东西。 房间里的一些名贵古董已经被赢元帅砸坏了,让罗洁这个财迷直叫败家,作为国子监文院的优秀学生以及家族继承人,关于财宝方面的教育他接受得非常多,自然能够看得出那些东西是前朝皇室的御用品,价值不菲。 有些遗憾,在六号一脸鄙视中,两人准备离开城堡,去解决外面那些人。 那些人都是些罪恶滔天的匪徒! 就在两人刚刚走出城堡大门的时候,罗洁感到危险,拉着六号赶紧退回门内。 只见铺天盖地的弓箭射向门口,哪怕两人钢筋铁骨一般的身体,被射成马蜂窝,估计也活不下来。 可怜了门口那个守候的小兵,他刚打出信号目标来了,还没来得及跑,就被华复邦下令的绿衫军们射出的弓箭射成筛子。 “给我杀了他们!谁拿到他们的人头我收他当义子,未来就是军团长,可以学我华家的传承功法!”华复邦大声吼道。 空头支票,没错就是空头支票,华复邦已经心存死志,什么样的空头都开出来。 整个绿衫军数千人的基地城堡,罗洁和六号相视苦笑,那就上吧! 罗洁用从华洛那里得到的长枪率先冲入人群,大开杀戒。 六号也不甘落后,拳脚相加,如杀戮机器一般,一拳一脚带走一条条生命。 “不行,这样还没杀光,我们就累死了,擒贼先擒王,我们去杀了华复邦!” “好!” 两人用蛮力杀出一条血路,虽然报酬诱惑,但没有命怎么去拿?见两人杀得红眼,赶紧让开一条路。 他们都是来混吃混喝,而不是来找死的,叛军?现在的这些人早已称不上叛军,只是一群山贼罢了。 终于有顺手的枪,罗洁直奔华复邦。 “疾风天狼刺!”罗洁速度骤然暴增,枪头幻化出火狼,击中华复邦。 华复邦看到溃不成军的绿衫军的表现的时候,已经彻底死心,连挣扎都没有。 不过可能是坏人做久了,华复邦死前大吼一声:“我们这些年来抢夺的财物都被他们抢走了!” “老团长死了!” “我们要给老团长报仇!” “杀了他们……” “……” 说得好听,实际上都是为了钱。 为了争夺华复邦手上的储物戒指,这些本来贪生怕死的绿衫军匪徒都不要命一般两人杀去。 两人实力虽强,但是在人海战术下,两人体力逐渐不支,绿衫军更凶猛的朝两人扑去,前面的死了后面的再来。 罗洁杀得手都软了,胳膊沉重得快要抬不起来,星力更是早已耗尽,杀几千只羊都得累死,何况是人? 看到两人快要撑不下去,绿衫军的人更加积极,不要命的冲上去,两人岌岌可危。 就在两人快要撑不住的时候,般的声音传来。 “快!杀光他们,把恩人救出来!” 是那些被罗洁救出来的人回到各自村子将村里人带来了! 罗洁和六号精神一振,奋力杀出重围和人们汇合。 “他们的团长还有元帅都死了,杀光他们灭亡绿衫军!”罗洁高呼道。 听到这个消息那些本来还有顾虑的村民全都士气高涨,拿起扁担锄头甚至是板凳等武器上前拼命。 和其他几个叛军不同,绿衫军由于这十几年来的改变,真正立志于复辟前朝的那些领袖全都跑到其他叛军那里去了,只有知道他们的改造人计划的华复邦一家还在支持赢元帅,所以官方根本没把这个小势力放在眼里。 正因为如此,他们居然成为所有叛军中最臭名昭著的。 一番恶战之后,绿衫军全部被杀光,一个不留。 这些人手里都沾满鲜血和女人的眼泪,村民们一个都不肯放过全部杀光。 …… “白云真好啊,什么都不用担心,就那样自由自在的在天上飘荡。” 罗洁躺在一个山坡的草地上看着天空,惬意的说道。 绿衫军一战本来罗洁只是居于义愤,想要帮这些人解决难题而已,没想到收获颇丰,一把华复邦留给自己最强的儿子华洛的地阶下品长枪,品质都快赶上家里的月牙枪了。 除此之外,最大的收获便是赢元帅的储物戒。 华洛和华复邦倒真是一心效忠赢元帅,储物戒里全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值钱的都交到赢元帅那里了,五万金币的银票,这些年来赢元帅自己私藏的钱还真不少。 至于绿衫军抢夺来的粮食等物品分给了那些村民们,钱罗洁则是自己收了起来,总不能白忙不是? 唯一可惜的一点是村民们对绿衫军的仇恨太大了,生怕放过一个人,一把火把城堡和绿衫军的基地全部烧光,什么都没有留下,他本来还想找找那个传说中的龙大师有没有留下点什么关于人体改造的资料,看起来这些改造人的特点和他很相似,但是事已至此,懊恼也没用,他不是一个爱纠结这些东西的人,既然烧了就烧了吧。 在包子山休整了两天,罗洁身体完全恢复,果然如之前所想,拼尽全力战斗之后,实力增长迅速,顺利的突破到星璇中期,他现在正面和华洛交手也有信心击败对手。 34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万塔之城是整个大夏帝国实力最强的学院,几乎整个国家的天才都在这里,我们广目天公国和你们中州的天才汇集的西院……” 赶车的老大爷正在为罗洁等人介绍万塔之城学院的事情。 都是一些最基本的资料,和印象中的没有不同,不过罗洁一直有些疑惑:“原来如此,但是这里为什么叫万塔之城?这里没有那么多塔吧?”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赶车的老大爷哈哈一笑,一副了然的样子,“据说当年我们大夏帝国的开国皇帝把国界扩张到西部的时候只有高耸林立的塔,没有其他人居住过的痕迹,但是那些士兵不懂这些塔的珍贵,把大部分塔都拆掉了,现在想修都修不出来。” 老大爷语气中带着遗憾。 这就像是前世的官方对于文物的态度吧?先是一个劲拆掉,后来又想要复原,但是哪有那么容易,最后只能遗憾的失去那些东西。 不过这和罗洁没有多大关系,他是来这里学一些战斗技巧和战技,而不是来管这些东西。 他曾和万塔之城的总院长公孙彻曾有过一面之缘,当年来帮他测试天赋的就是这位皇室的老皇叔,算起来两人算是亲戚。 看着从未离开过村子的任蓉蓉和任杰两人一脸兴奋的样子,罗洁觉得很有趣。 从包子山离开的时候,两人硬要跟着他一起,任蓉蓉是以报恩为理由,任杰则是想要当罗洁的小弟。 当初在中州买的坐骑弄丢了,三人只能去驿站租了一辆科多兽拉的车前往万塔之城,好处呢就是不会迷路了。 罗洁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驾车的老大爷很健谈,倒是多了一番乐趣。 数日之后,三人到达目的地,广目天公国第二大城市学院之城。 说是一个学院,实际上已经不仅仅是学院而已,里面普通人占大多数,从人口来看在整个帝国都排在前几。 本来万塔之城只是万塔学院,后来一些商人在周边建立商铺,收购那些学生们完成任务或者历练之后猎取的妖兽材料,很快发展起来,后来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官方也眼红了,插上一脚,在这里设立万塔之城,由皇族兼任城主和学院院长,城市面积在百年之后的现在发展到仅次于都城的程度。 这里的商业非常繁华,甚至比公国的都城还要繁华,各大商会和公会的总部就在这里。 原因很简单,这里有着最强的武者群体,交通便利。 来到万塔之城后,罗洁三人问好路之后直奔万塔之城中心的学院去。 一路上三人四处打量这个从未来过的地方,这里还保留着一部分万塔的痕迹,最引人注目的是城市正中心,位于学院中央的通天高塔,在离万塔之城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罗洁都看到了这个塔,到了城里后更是觉得惊叹,这高度完全不输给前世的那些摩天大楼,真不知道在这个科技落后的世界是怎样鬼斧神工的方法建造出来的。 三人来到城市中心的学院门口,还没进去就被拦住了。 “站住,这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你有什么事?”门卫盛气凌人的问道,那眼神中带着鄙夷。 这个门卫实力仅仅只有星士期,显然,三人身上毫无星力波动,被当成普通人了。 “我有事情找公孙院长。”罗洁很客气的答道。 “找公孙院长?院长是随随便便都能见到的吗?”门卫的语气非常轻蔑。 罗洁耐着性子说道:“我和公孙院长是亲戚,麻烦帮我通传一声。” “和院长是亲戚?哈哈我还是驸马呢!假冒院长亲戚想要进去的人多了去了,别没事自找麻烦,小心我送你去官府!” 就在罗洁快要发作的时候,有人来解围了。 “阿洁哥,你终于来了,我们都等了好久了,咦,这两位是?”林美盼刚好从门口出来,正好碰到被拦下的罗洁。 “真巧美盼,我刚到,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任蓉蓉和任杰。” 活泼的任杰跳出来说道:“我是老大的小弟,我叫任杰,未来要成为和老大一样的高手。” 任蓉蓉赶紧拉住任杰,从林美盼的衣着打扮来看,她就知道这女孩不是普通人,“你好我叫任蓉蓉,是少爷的女仆,这是我弟弟。” 是的,女仆,任蓉蓉硬要跟着罗洁离开的理由就是要当他的女仆报恩。 罗洁倒也乐得多一个女仆,平时有人端茶递水的,还是个美少女,也不错。 作为门卫,自然得认识那些大人物,林美盼西院院长的女儿,又是个出了名的捣蛋精。 “原来这人真的和院长认识!”门卫知道这次闯祸了,认识西院院长的女儿,那么可能真的就是总院长的亲戚! 门卫赶紧说道:“我就说你不是骗人的,我这就去帮你向院长通传,对了,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不用了,我带我阿洁哥去找公孙叔叔。”林美盼主动承担起这个任务。 罗洁这个年纪,在这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门卫看来十有八九是来求学的,至于身上没有星力波动,肯定是用了什么特殊的灵器来遮掩实力,他自认是他的实力看不出来罢了。 门卫惺惺一笑,目送罗洁三人在林美盼的带领下走进大门,只能叹一口气,看来抱大腿的机会给自己浪费了,连混个脸熟的事情都搞砸了,估计只能当一辈子门卫了。 …… 公孙彻,万塔之城的第二任院长,说起来这个学院成立至今也不过百年历史,第一任院长是帝国皇帝的儿子公孙昊日,一个实力超群又不喜欢权力的皇子,数年后公孙昊日留下一封信将院长和兼任的城主之位传给儿子就那样消失了,现在的公孙彻是现在的皇帝的叔叔,算起来罗洁还得叫他一声姥爷。 公孙彻细细打量着罗洁,罗洁在下面动都不敢动,他从公孙彻身上感受到强大的压迫力,自己能够探测对手实力的能力在这次完全没有效果。 公孙彻已经快一百岁,说起来这个学院建立不久他就出生了,但是实力强大的他看起来也就四十来岁的样子。 岁月在强者身上很难看出痕迹。 看着罗洁的体魄和周围弥漫的浓郁星辰之力,公孙彻心里叹了一口气,从根骨和星辰之力亲和度上看,这个小子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可惜了可惜。 十年前他回中州的时候曾检查过罗洁的身体,先天丹田破损,实在是可惜。 听这小子说他想去西院学习,虽然听说了他击败东院那个新招的天才的事情,但是星士期和突破星士期之后完全是两个世界,不是靠身体强壮就能赢的。 从公孙彻那惋惜的眼神中,罗洁自然看出了是什么意思,他嘴角微微一笑,控制好星力,猛地爆发出来。 公孙彻吓了一跳,罗洁突然从一个没有丝毫星力的“废物”,一瞬间变成星璇一阶的实力,就是那么突然,围绕罗洁周身的红色星芒宣告着天才没有被埋没! “你的丹田治好了?”公孙彻有些激动,先不提他和罗洁父亲关系很好,就说罗家是现任皇帝的忠实继承者,罗家的继承者是一个强者,都是他值得高兴的事情。 “额,没有。”罗洁按照早已设计好的说法答道。 “没有?”公孙彻一愣,这可是实打实的星璇一阶的实力,而且星力浑厚,远超普通人。 “我这次出去游历,意外的获得了一种不用丹田而是将星力储存在经脉中的功法,这十多年的苦修我的实力早就到了星士巅峰,很快就突破了。” 这是罗洁计划好的说辞,对普通人他可以说是靠着法器遮掩实力,但是对这个实力比父亲还强的强者,有的谎言一下子就戳破了,要是被细细研究,说不定真被研究出个什么毛病,还不如半真半假的解释,除了星力储存的位置和得到功法的过程之外,其他的都是真话。 “原来如此。”公孙彻释然,很多奇奇怪怪的功法都是存在的,有这种不用丹田剑走偏锋的功法也很正常。 “好,既然如此,我给你写封推荐信,你就和美盼这丫头一起去西院吧,还有这两位……等等!”公孙彻安排好罗洁的事情,正准备让他们离开,然后将罗洁平安来到万塔之城并且找到解决丹田问题的事情写封信告诉罗洁父母让他们不用担心的时候,想起了还有两个人。 他本来只是随便问问这两个不是学生的人,罗洁怎么安排,没想到一下子发现出大事了! 任蓉蓉很平常,很普通,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但是任杰那周身环绕的浓郁星辰之力,星辰之力的亲和度奇高,都快赶上罗洁了! 罗洁顺着公孙彻惊讶的眼神看向任杰,这小子有什么不对吗?还是做错什么事了?没有啊,任杰来到这里后一直很安分的站着,虽然狡黠的眼睛咕噜噜的不停转悠,四处打量着,但也没什么事吧? 罗洁心里一动,眼睛里猩红一闪而逝,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立刻又恢复正常。 任杰这小子居然有这么强的星辰之力亲和度!完全没有想到啊! 罗洁在开启赤瞳的时候对星辰之力非常敏感,所以能够看穿一定程度对手的实力,那些实力强悍的人虽然没有看清比自己实力强的人境界的能力,但是他们实力越强,对星辰之力越敏感,所以公孙彻只是一眼边看出任杰是个天才! 一下子公孙彻对任杰的态度霎时不一样了。 “他叫任杰,是我刚认识的小弟弟,很有正义感,和我一起灭掉了绿衫军。”罗洁赶紧介绍任杰给公孙彻。 “哦?原来绿衫军是你们消灭的?我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在猜是谁,不错不错,大功一件。”公孙彻丝毫没有怀疑罗洁的说法,那种小势力灭了就灭了,他连绿衫军头目到底是谁实力如何都不知道,不然肯定得大吃一惊,那不是刚刚突破到星璇期的罗洁能对付的对手。 罗洁说出这话的时候就有些后悔,但是看公孙彻没有什么反应,松了一口气。 “任杰,不错,想要当我徒弟吗?”公孙彻突然扔出一个大炸弹。 “啥?” 不仅是任杰和任蓉蓉没有想到,连罗洁这个介绍的人都惊呆了,公孙彻要收任杰徒弟? 35 - 九妖变 - 早雨 看出三人的疑惑,公孙彻说道:“我觉得任杰小朋友和我很投缘,怎么样,想当我徒弟吗?” 公孙彻还没有收过徒弟,作为总院长的他不担任四大学院中任何一个学院的院长,只是偶尔上上课,他理想的徒弟是按照他的教导开始修炼的,那些天才们来到万塔之城的时候已经接近星璇期或者已经突破到星璇期,修炼方式和功法已经固定,年龄那么大了改功法也不现实,所以一直没有能够找到继承者,快一百岁的他又没有子女,所以徒弟这事一直耽搁着。 这择日不如撞日,来得好不如来得巧,刚好任杰出现,公孙彻收徒之心一下子活跃起来。 任杰惊讶过后很快反应过来,他那狡猾的眼睛一亮:“要我当你徒弟可以,但是你也得收我姐姐当徒弟。” “这……”公孙彻看了一眼任蓉蓉,很普通的女孩,而且年龄那么大了,别说修炼成高手,能不能突破到星璇期都是个问题。 “小杰你别胡闹,我还要照顾少爷。”任蓉蓉很聪明,自然知道公孙彻看她是什么意思,她听到弟弟要被这个大人物收为徒弟的时候高兴得不得了,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弟弟的前途。 “都在一个学院里,你还是可以照顾老大的,”任杰大声说道,“不收我姐姐当徒弟,我也不当了。” “院长大人你别听我弟弟胡闹,他还小不懂事。”任蓉蓉知道说不过弟弟,赶紧向公孙彻道歉,生怕惹怒了他,不收自己弟弟了。 一脸倔强的任杰,心里善良一心为弟弟着想的任蓉蓉,公孙彻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道:“好吧,既然如此,你们两个我一起收下吧,正好我炼丹房还差一个整理药材的人手,蓉蓉你就和我学习当药师吧。” “师傅万岁!”任杰兴奋的跳了起来,然后跪下叫师傅,聪明如他。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任蓉蓉也立刻跪下拜师。 堂堂万塔之城的院长,就这么草率的收了两个徒弟…… …… 罗洁和任蓉蓉还有林美盼一起回到西院,任杰被公孙彻留下来好好检查天赋去了,至于任蓉蓉,公孙彻本就没有报什么期望,只是看在任蓉蓉一副朴实的样子,觉得她整理一下药材或许能够胜任,让她先去照顾罗洁,他以为任蓉蓉是罗洁的仆人。 不过公孙彻不是拘泥与身份这种东西的人,从他这里不知道走出多少一文不值到功成名就的人。 意外的捡到一个天才,罗洁纠结的是任杰被公孙彻收为徒弟,这平白的就比自己高了一辈……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和林美盼一起来到西院,发现大门口拥挤着一大群人,基本都是女生。 都是冲着西院大门口的几个人。 万塔学院位于万塔之城中心,在这又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分院,要就读这所学院,有三种方式,第一是天赋,天才他们当来来者不拒,第二是钱,给予一定程度的赞助,可以将自己的子女送到这个学院就读,还有一个就是军功,征战异族,包围边境有一定贡献的,他们的子女也会破例招收进来。 久而久之,学院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比如追星族。 那些顶尖天才是全体女生追捧的对象,其中就包括西院的风云人物安歌和罕付泽。 虽然不知道安歌和罕付泽在这大门口站着干什么,但是不妨碍这些追星的小姑娘们来围观尖叫。 这场面,罗洁曾经见过很多次了,在中州的时候,八杰集那几个家伙一到国子监,就是这种状况。 “……”罗洁看到这情形,拉着林美盼和任蓉蓉从一旁往里面冲。 “阿泽和安歌在那边……”正想去和罕付泽和安歌打招呼的林美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速度全开的罗洁拉走了,那速度三两下消失在人群中。 …… 学院里有普通学生住的那种集体宿舍,六个人一间小屋,也他们这种有钱人住的独栋小楼,那些顶尖天才们也会在完成一些任务或者在学院比拼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被奖励一栋小楼,居住环境当然要比宿舍好很多,修炼的时候也不用特意去修炼房,安全性强很多。 安歌和罕付泽扑了个空,回到他们住的小楼的时候,发现他们要等的人已经到了。 罗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像下午没有看到他们。 小聚了一番,罗洁的房间早就打扫好了,现在多了一个人,本来罗洁的意思是让任蓉蓉去林美盼家住,林美盼也很开心可以多一个人一起玩,她那个姐姐太冷太无趣了,还是任蓉蓉更合得来,可是任蓉蓉以要照顾罗洁为由,要和罗洁住在一起,好在是这个小楼房间不少,整理出一个空房间,买了些日用品就那样住下了。 第二天,任蓉蓉去公孙彻那里帮忙打杂去了,罗洁没让林美盼和罕付泽等人和他一起,独自去报名。 虽然有公孙彻的介绍信,罗洁也只是一个普通学生,而不像任杰那样幸运的成为院长的弟子。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颇大,他得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听课,而不是任杰那么幸运接受一对一教导,甚至学习院长的功法。 不过罗洁来这里主要是学习战斗技巧和关于武者世界的知识,他不需要那些功法,所以也没差。 最让罗洁感到惊奇的是那个从赢元帅那里得到的戒指,不是普通的戒指。 罗洁用星力炼化这个戒指后,发现有这是个有着内世界的神奇戒指! 花了一段时间准备,罗洁决定激活戒指的功能,于是传到戒指中去…… …… 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很久,当罗洁睁开双眼,发现已经不在自己的房间内,而是出现在一片深山老林中,周围满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清风刮过,还能听到树叶晃动的声音。 这是让自己上演野外求生? 罗洁看着周围那一望无际的树木,脑子里的知识告诉他,深山老林是十分危险的,不说有没有什么野兽,就是一条毒蛇,一些毒虫,那也是致命的! 看到周围的环境,罗洁已经有了穿越回去,学习一下野外生存技能的打算,只有有了野外生存的能力,才能走出这片深山老林,获得更多的信息。 就在他准备动用神戒回去时,一道威武的声音响彻山林: “嗷呜!!!!” 尼玛!这是要闹哪样??? 罗洁整个人都思密达了,他听得真切,这是虎啸的声音,似乎还不远!还好穿越之初,没有直接穿到老虎身边,不然能不能活命还是个问题!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罗洁转头望去,脸都绿了,只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悠哉悠哉地往他这边走了过来,不是老虎又是什么? 老虎悠哉悠哉地走着,双眸凶光闪烁的盯着他,一看就知道将他当作了猎物。 罗洁双腿开始不自觉的微微颤抖,这是直面百兽之王的正常反应,要知道这不是动物园笼子里的老虎,而是他么野生的! 好在他虽然生惧,还没有被吓到失去理智,知道利用神戒回去。 意念未动,平地再传一声吼:“孽畜!休要伤人!!!” 这次虽是人声,却比百兽之王还亮上三分,震得罗洁有那么一瞬的暂时性耳聋。 余音尚绕,一个身穿短衫,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手持一柄环首刀,背挎长弓的自树林一边走了过来。 那如若巨雷的声音,正是从此人口中发出,罗洁转头望去,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怪异,先不说这人为何面对老虎丝毫不见惧色,单单此人的嗓门,就称得上最强男高音了! 那吊睛白额大虫转动大头望了过去,双眸中凶光更盛,百兽之王威,岂容挑畔,很明显,这头吊睛白额大虫的猎物,已经从罗洁转向了来人。 然后…… 罗洁看到了一个让他整个人更思密达的场景。 只见那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咧嘴笑了笑,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兴奋,然后……他竟然将手中的环首刀往地上一掷,刀身没入地底尺余! 汉子面对老虎,竟是放弃了兵器,观其摸样,是要肉搏? 难不成自己来到了一个高武世界? 就在罗洁暗暗猜想时,汉子双脚在地上一蹬,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那吊睛白额大虫扑去! 罗洁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程度,比武侠影视里飞来飞去的场景更加美观,更加暴力,这是真正的爆发力! 汉子这一跃,没有任何助跑,单凭瞬间的爆发力,飞跃了七八米!高度也有一两米! 这还是人吗!? 汉子与吊睛白额大虫之间,并没有树木阻碍,也使得汉子这一跃,直面吊睛白额大虫。 吊睛白额大虫自然也不是善类,把两只爪在地上一按,和身一扑,往汉子迎了上去,在它的认知里,没有惧怕一说。 这一幕,在罗洁眼里极具冲击力,其实也不过是一息间的事情。 汉子在与吊睛白额大虫将要相遇时,在空中做出了一个闪躲的动作,巧而又巧的避过吊睛白额大虫,来到大虫身侧,一拳猛然击出! “砰!” 罗洁听到了一拳到肉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道夹杂着痛苦的哀吼。 汉子也不知有多少力气,打在吊睛白额大虫腰部,只是一拳便将吊睛白额大虫放倒在地,将其打的站不起身。 然后拳拳到肉与越来越弱的哀吼声响起,吊睛白额大虫很快命丧在汉子拳下。 赤手空拳打死老虎! 罗洁看着这一幕,很想上前问一句,你特么可是武松?就算是武松景阳冈打虎,也特么没有这么轻松吧? 就在罗洁的碎碎念中,打死了老虎的汉子,往他这边走了过来,这一个动作引得罗洁浑身汗毛立起,在他眼中,汉子比老虎更加凶残! 此时此刻,他已经有了利用神戒回去的想法,以这汉子的爆发力,近了身动起手来,他连回去的机会都未必拥有。 “莫要害怕。” 汉子似乎也看出了罗洁的惧意,并未走得太近,笑着开口,嗓门依旧很大,然后上下打量了罗洁一翻,皱眉问道:“你怎得这副打扮?” 罗洁一身休闲服,与汉子的古装短衫格格不入,他定了定神,说道:“在下罗洁,见过壮士,感谢壮士救命之恩。” 都是天朝语言,两人的交流并没有问题,罗洁也就套起近乎,他当然不会说自己也有在老虎口中逃命的本事。 “无妨!”汉子随意的摆了摆手,道:“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不知兄台高姓?哪里人士?” 张飞看着眼前之人,白白净净的,似乎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就是一头短发太过刺眼,还有这身衣着太过怪异,只是料子不错? 罗洁听到‘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之后,整个人又思密达了…… 36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跟着张飞走出山林,走的腿都酸了,来到了一片桃园中。 果然…… 看着这片桃园,罗洁一副了然的神色,自从听到这汉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 竟然是汉末三国!跨越了将近两千年的时空! 张飞那惊人的爆发力,轻松惬意打死老虎的情景,也让罗洁知道,原来古代猛将并非浪得虚名,若是配上盔甲、宝马、兵器等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其实并不算夸张! 此时罗洁心中有太多的惊叹。 这片桃园,不用想也知道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案发地点,没想到后面竟是接连着一片深山老林。 若不是张飞闲来无事,时常进深山老林打猎,只怕罗洁第一次的穿越之旅,已经结束,面对那老虎早已回到现代,而且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再次穿越。 他可不是张飞,他怕老虎啊!万一直接穿越到老虎身旁,他就是一坨虎粪的下场…… “子初,这便是某庄后的桃园!”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桃园,张飞手中提着老虎,就跟拎着一只小猫一样,那画面美的罗洁不忍直视。 一路上,罗洁已经编造了一个身份,来自徐州一个林姓世家,是一个世家子,游学至此,至于这副怪异的打扮与短发,则被他推到了一个久居深山的异人身上。 他正是游学至此,在深山里得遇异人,拜师学艺已经数载矣! 罗洁都为自己的这份机智感到醉了,至于徐州,林姓世家,深山异人神马的,那都是浮云。 罗洁,林子初。 子初是罗洁临时为自己起的表字,比起玄德、孟德、奉先神马的,简直弱爆了,没办法,谁让他语文成绩不好? 张飞对罗洁的一番说辞并未怀疑,一则罗洁也没有什么好让他怀疑的,二则罗洁白白净净的,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皆不相同,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 再则深山奇遇,也不是没有前车之鉴,那张角老儿“因入山采药,遇一老人,碧眼童颜,手执藜杖,唤至一洞中,以天书三卷授之,曰太平要术”的事情,传的比比皆是。 张角老儿也因此自称大贤良师,云游四方,散施符水,为人治病,徒众日多。 张飞将罗洁当作了与张角老儿一样,有奇遇之人,所以以礼相待,邀罗洁到庄上作客。 也就是张三哥如此,要是关二哥在此,见到罗洁奇装异服还有那头短发,肯定没什么好感。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罗洁这发型在美髯公关二哥眼里,那是不孝的典型代表。 “子初不妨在庄上小住几日,让吾一尽地主之谊。”张飞是个好客之人,罗洁一路上的言行举止,还有奇装异服等等,也让他十分好奇。 如此一来,正对了罗洁的意,他来到这汉末三国,还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据他所知,历史上张飞可是个有钱人,散尽家财为刘备募兵,参与黄巾之乱,活脱脱的一个土豪。 两人走过桃园,来到庄中,张飞招来一个下人,领着罗洁去客房休息,自己则去泡制猎到的老虎。 当罗洁跟着下人,左转右转的走了许久,才来到客房,不禁感叹,张飞果然是土豪,看这也不知几进几出的庄子就知道了。 关上房门,罗洁定了定神,默念“回去。” 身影一瞬消失在客房内。 再次回过神来,罗洁已经回到了地球上,自己的房间内。 虽然已经知道神戒可以穿梭世界的功能,罗洁心里还是赞叹了一番,然后拿起桌子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 10点38分。 自己是8点多穿越,然后折腾了大约两个小时,从山上来到张飞庄子的客房。 罗洁若有所思,看来地球与汉末三国这两个世界,时间上对等的,没有小说里那种“那边十分钟,这边才过了一分钟”的时间流速。 对了对时间,罗洁坐在电脑椅上,深思起来。 真正用神戒穿梭了世界,又确定了另外一个世界之后,他的心思就澎湃多了! 汉末三国! 自己可以来往汉末三国与地球之间,应该做些什么? 虽然这只是神戒打通的第一个世界,已然让罗洁激动的不能自已。 穿越三国可以做什么? 诸侯争霸! 想做皇帝吗?谁不想啊! 男儿的梦想,需要解释吗? 凭借自己可以自由来往两个世界,凭借现代的科技与知识,凭借自己对汉末三国的未卜先知,罗洁第一次发现,原来逐鹿三国,一统天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同时,他又可以从汉末三国,拿一些金子、古董之类的宝贝回来,在地球上发家致富! 自己一统三国之后,天下都是自己的,想要什么宝贝,还不是应有尽有? 罗洁意.淫了一会,给自己点了个赞,都特么想到一统三国以后的事了,谁有自己深谋远虑? 只是这第一步又应该如何展开呢? 罗洁眼珠转了转,落在电脑桌上的一个物件身上,发现事情不要太容易! 那是他从网上买的一个夜光瓶,当初看着好玩又便宜,就随手订了一个。这玩意在地球上没什么价值,放在汉末三国,无疑是一个唬人的宝贝。 就用它做自己的第一桶金! 罗洁站起身来,拿起夜光瓶,想了想,又拿了一个打火机,意念一动,身形消失在了房间内。 再次回过神来,便是张飞庄上的客房。 在客房中休息了一会,张飞风风火火的赶来,大嗓门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子初可休息好了?今日开虎宴!” 哥来自现代,还没吃过老虎肉呢!听到虎宴的罗洁,嘀咕了一句,打开房门,朝张飞神神秘秘的道:“翼德,来来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张飞看着罗洁神神秘秘的摸样,有些摸不着头脑,依言进屋。 客房内。 张飞看着桌子上会发光的宝贝,明显雷得不轻。 这会发光的宝贝,难道是仙家之物?子初是他从山上带下来的,下山时并没有什么随身物件,怎么就多出这么一个宝物? 如此一来,张飞看向罗洁的目光,变得颇为诡异。 若是换一些人在此,面对这“仙家之物”,再有罗洁是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难免有见财起意的心思。但张飞是谁,那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张三哥,长坂坡一声吼,喝退百万曹军的人物。 虽然长坂坡的事如今还没有发生,日后会不会发生也未可知,但张飞没有丝毫动心的意思,只是对罗洁变戏法似的手段,不明觉厉。 迎着张飞的目光,罗洁笑了笑,道:“翼德看这宝贝价值几何?我刚刚下山,缺少些盘缠。” 听到罗洁要卖这“仙家之物”,张飞又是雷得不轻,这等宝物,任谁不是作为传家宝似的珍藏? 张飞土豪的性子一起,摆手道:“子初缺少盘缠,尽管开口便是,这等宝物岂能随意变卖?” 罗洁心说,你想要的话,改明哥在网上订十个八个送你,嘴上却道:“这宝贝是要卖的,我还有一个宝贝送给翼德。” 不待张飞说话,罗洁从兜里摸出一个打火机,“啪!”的一声,火苗亮起。 张飞本想再劝,听到罗洁有宝贝相赠,也是十分好奇,见到罗洁这一手御火的法术,不禁轻退一步,仔细望去,火苗从罗洁手中一个宝贝中蹿出。 罗洁看着轻松虐虎的张飞,被一个小小的打火机吓的后退,不禁嘴角翘起,又演示了几遍打火机的功能,一甩手,将打火机扔向了张飞。 张飞珍而重之的接到手中,动作温柔的不能再温柔,然后拿着打火机不亦乐乎的玩了起来,直呼宝贝。 罗洁以宝物相赠,张飞推脱了几句后,还是忍不住收了起来,奈何宝物太过诱人! 收起宝物,两人的关系自然是更进一步,若说之前张飞只是与特立独行的罗洁有些投缘与好奇,如今两人就差拜把子了。 罗洁不禁感叹,看来这送礼到哪都行得通啊! 而后罗洁要卖夜光瓶,张飞不忍这等宝贝随意变卖,但是劝了许久,见劝不下罗洁,只好带着他前往当铺。 罗洁没想到汉代就有当铺的存在,本以为找一些商贾之流呢。 随着张飞领他出庄,罗洁第一次见到了以往只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古代城池。街上行人并不算多,其中一些行人更是衣衫褴褛,有气无力的,活脱脱的丐帮中人形象。 见到此情此景,罗洁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难怪要爆发黄巾之乱,百姓都尼玛穷困成这样了,吃不饱饭的人,被有心人一煽动,能不乱吗? 城中的百姓见到罗洁这奇装异服的摸样,虽然都有些诧异,但也没有太过理会,温饱都成问题,哪还有功夫去在意这些不相干的事。 等等! 罗洁突然醒悟,自己还不知道今年是哪一年呢,黄巾之乱不知多久爆发?张飞如今还在庄中,并没有追随刘备参与黄巾之乱,这黄巾之乱自然是没有爆发了。 罗洁突然问一旁的张飞道:“翼德,今年是哪一年?” “光和六年。”张飞微微一愣,很快答道。 光和六年!罗洁这个历史半吊子,对这一年倒也不陌生,光和六年就是公元183年,鼎鼎大名的黄巾之乱,就在公元184年。 也就是说,明年就要爆发黄巾之乱!至于几月份,具体还有多久,看天气也能猜到一二,眼看着就要过冬了。 罗洁一边思考着,一边跟着张飞,也没心情去领略古代城池的风光,这古代城池看来看去,也就那么回事,除却一些置身其中的新鲜感,与现代都市还是差的远。 不多时,张飞停下脚步,指着一家店铺道:“这是卫家所开的当铺,信誉昭著,子初若是要卖宝物,找卫家最为妥当。” 卫家!罗洁若有所思,汉末三国几个富甲天下的大商之家,似乎就有卫家,只是不知是否是同一个,看张飞都有些推崇,多半是了。 两人走进当铺,张飞的大嗓门响起:“伙计,典当宝贝!” “把典当的东西拿出来,先行估价。”当铺的伙计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伸手,言语中颇有些傲气。 张飞也不在意,看了罗洁一眼,似乎在问,真的要把这“仙家之物”当掉? 罗洁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张飞叹了口气,将手中的包裹递给了当铺伙计。 当铺伙计起初还不怎么在意,但当他打开包裹,看到会发光的夜光瓶,顿时一脸震惊,目光再也挪不开了。 半晌,直到张飞有些不耐烦时,店铺伙计回过神来,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恭恭敬敬道:“两位客官,这宝物太过珍贵,我只是一个小伙计,无法做主,得请掌柜的来才行,客官请稍等片刻。” 罗洁点了点头,不甚在意。 张飞虽然也是如此,却怕这店铺见财起意,私吞了“仙家之物”,暗自留神起来,若是对方敢私吞,说不得他要施展拳脚。 也不怪他信不过卫家,奈何这宝贝太过诱人,谁知道卫家会不会做出自毁名誉的事情。 罗洁并不知张飞的心思,若是知道,定会感叹这位历史上的猛将兄,原来也是一位心细的人。他可是见过张飞发威的场景,若是张飞动起手来,等闲百八十个汉子,未必是这位猛将兄的对手。 当铺的伙计,并没有让暗自留神的张飞多等,很快又回来了,恭恭敬敬道:“掌柜的请两位客官到后堂一叙。” 罗洁与张飞点头,在当铺伙计的引路下,走进了后堂。 37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与张飞两人,在当铺伙计的引路下走进后堂,一个古装老人正跪坐在一小几旁,仔细端详着夜光瓶,那全神贯注的摸样以及神情,好似在看一个绝世美人。 被夜光瓶吸引的老人,并没有注意到几人的到来,当铺伙计上前恭敬道:“掌柜的,小的将货主带来了。” 老人这才回过神,转头往罗洁与张飞看来,目光落在罗洁身上,见到他与奇装异服的打扮,目光中闪过几分诧异之色,然后起身热情的迎了上来。 “两位请坐。” 老人将罗洁与张飞引到小几旁,在两人的对面跪坐下去。 张飞依言跪坐,罗洁也是有样学样的跪坐下来,老人正想说话,见当铺伙计还立在一旁,摆了摆手道:“这没你的事了,到前面去照看着。” 当铺伙计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两位客官,还未请教尊姓大名?”老人向罗洁与张飞抱拳一礼,淡然问道。 “某姓张名飞!” “在下姓林,单名一个杨字。” 老人点头,听到张飞的名号时,神色微动,“世居涿郡,颇有庄田,卖酒屠猪”的张飞张翼德,还是有些名声的,相传武力过人,身形外貌也对的上号。 张飞的名号,让老人抛开了其它心思,开门见山道:“两位客官,老朽就直说了吧,这件宝物,小店希望直接买下,作价千金!” 典当与直接买下,自然是不同的。 “我去,一个夜光瓶就能作价千金!” 罗洁暗自吐槽,不动声色的往张飞看了过去,张飞微微点头,表示这个价格还算可以。 罗洁道:“成交。” 老人见罗洁如此爽快,微微有些诧异,随后拍了拍手掌,两个挎刀汉子从房间的另外一个房门,推门而进。 其中一个汉子抱拳道:“掌柜的,有何吩咐?” “取一千金来。” “一千金?”挎刀汉子吃了一惊。 老人点了点头,摆手道:“快去。” “是!”两个挎刀汉子应声离开。 老人看向罗洁与张飞,说道:“两位客官稍等片刻。” 罗洁与张飞点了点头,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先前的两个挎刀汉子回来,抬着一口大木箱。 老人对挎刀汉子道:“打开!” 罗洁看到大木箱时,就知道里面是黄金,但是箱子打开后,还是感觉整个人都有些思密达了,璀璨的金色啊!要不要这么黄?汉代的黄金不都说是黄铜吗?怎么是金子? 交易完成,这么一箱子黄金罗洁可搬不动,但是在张飞手中,就好似一个空箱子,随意的提在手中。 张飞这举重若轻的手段,让两个挎刀汉子看的也是惊惧不已,两人可是合力抬过来的,在人家手中如同儿戏! 罗洁可没有感叹张飞天生神力的心思,脑子里都是黄金,两人出了当铺,回到庄中。 罗洁与张飞一起用膳,吃的正是虎宴,如今这虎肉也没有让他惊奇,心思全飘到了那一箱子黄金身上,那一箱子黄金被张飞送到了他的客房中。 吃过虎宴,在没什么娱乐设施的汉末,张飞本想拉着罗洁促膝长谈,奈何罗洁借口疲惫,回房休息。 张飞不好强留,送罗洁回客房之后,又去把玩新到手的宝贝,打火机了。 客房中。 罗洁看着金灿灿的一箱子黄金,半晌才淡定下来,心说以自己的能力,这黄金以后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淡定啊淡定! 虽然早就有些预料,但是一个网上随手订的夜光瓶,能换成一箱金灿灿的黄金,还是让他激动莫名。 过了一会儿,罗洁挑选了几根金条,默念“回去。” 身形一瞬消失在客房,再次回过神来,就是现代房间中。 看了看时间,刚刚12点,吃过虎宴的罗洁,告知老妈中午不在家吃饭,便匆匆出门了,其目的,自然是卖黄金。 川海市作为东山省名列前茅的临海城市,经济繁荣是毋庸置疑的,在市里找几家经营黄金的店铺十分容易。 罗洁打车来到市区一家名为“周大福”的珠宝店,走了进去,这周大福珠宝店在川海市也是小有名气,经营黄金珠宝。 “欢迎光临,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吗?”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迎了上来,十分有礼貌。 罗洁对珠宝首饰不感兴趣,直接问道:“你们老板在吗?” 女孩一愣,很有礼貌的笑着说道:“您稍等,我去请我们经理。” 女孩说着走向二楼,只留给罗洁一个背影,那裙子包裹着的小臀,很是诱人。 罗洁在大厅中随意的看了看,无聊的等待着,另外几个女营业员见他是来找经理的,根本没有买东西的意思,也没有上来接待的。 罗洁撇了撇嘴,泥煤!势利啊! 没一会儿,一个成功人士打扮,西装革履的中年人,随着女孩下了楼。 “徐天,敝店经理。”徐天不着痕迹的打量了罗洁一番,伸出手来,表面上十分和气,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周大福珠宝店,可不是人人都可以消费的起的,何况直接找他这个经理? “罗洁。”罗洁伸出手和徐天握了握。 “林老弟楼上请。”徐天笑了笑,请罗洁上楼。 两人来到二楼坐下,不等徐天开口,罗洁从口袋中摸出一根金条,金灿灿的,问道:“徐经理,贵店可收黄金?” 尽管罗洁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还是蛮紧张的,毕竟是卖金条啊!金条的来路又无法解释,要是沾染上官司,那可就大大不妙。 但转念一想,金条而已,大不了就说自己从地里挖出来的,难不成还要将他法办? “哦?”徐天一愣,显然被罗洁这一手雷了一下,没想到这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竟然是来卖金条的。 徐天接过金条打量了几眼,问道:“林老弟的黄金,可有发票?” “没有。”罗洁摇头,心说哥从汉末弄来的金条,难不成让卫家当铺给你开个发票? 徐天皱了皱眉,猜测着黄金的来历,以及罗洁的背景,叹道:“这可不好办了……” 从周大福珠宝店出来,罗洁手中提着十几万现金,这还是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还是现金!当然,汉末那一箱子黄金除外,说的是软妹币。 由于他的黄金没有发票等物,价格被徐天压低了不少,但是分量十足,三根金条还是卖出了十五万多的价格。 若是来路正的黄金,这个价格怕是要翻上一倍,也就是说罗洁基本亏了一半。 没事!黄金咱多的是! 从网上订几个夜光瓶,黄金不是问题!现在还有一箱子呢! 罗洁喜滋滋的想着,提着十几万现金的激动心情渐渐平复下来,有钱了之后干什么?貌似是要花钱!不过提着这么多现金,总觉得不怎么安全。 于是罗洁直奔银行,将十五万存入账户,留了几千块零头。 几千块只能算是零头,咱也是有钱人了! 罗洁嘀咕着,一挥手,拦了一辆的士,坐上去道:“师傅,紫苑花园!” 紫苑花园就是罗洁的住址,如今有钱了,他没有选择去消费,而是选择了回家,卖黄金折腾半晌,又跑了一趟银行,前后折腾了快一个下午。 他还想着在汉末三国争霸呢,黄巾之乱快要爆发,时不待我啊! 紫苑花园,位于川海市的北城区,北城区又是本市著名的大学区域,紫苑花园更是紧挨着大学城。 在小区外下车,罗洁的肚子有些咕咕叫了,早晨没吃饭,中午在汉末吃的虎宴,可惜心挂那一箱子黄金,没吃多少,折腾了一个下午,已经是饿的不行。 饿了干什么,当然是吃饭。 罗洁走进一家名叫“川府百味”的饭店,这家川府百味在附近小有名气,菜做的很可口,不但小区里的住户经常光临,大学城里的学生也时常来此消费。 走进川府百味,如罗洁猜想的一样,客人很多,正巧,还有最后一张桌子。 如今有钱了,这钱又来得太过容易,罗洁也不知道节省,大手一挥,一个人就点了四菜一汤,奢侈啊! 罗洁恬不知耻的为自己的奢侈点了个赞,坐等上菜,四处打量着,突然眼前一亮。 三个美女走进大厅,风格各不相同,一个长发温婉,一个短发妖艳,一个中发高冷,让人想不眼前一亮都难。 看三个美女的打扮,似乎是大学城的学生,妥妥的校花级别。 让罗洁没有想到的是,三个美女看着客满的大厅,问了问服务员,然后径直向他这边走了过来,只有那温婉妹子似乎有点不愿意。 见到这种情景,罗洁一愣,傻子也知道三个美女过来干什么,似乎是要拼桌啊,难道自己得到了神戒之后,桃花运也跟着旺盛起来? 果然,三个美女走到罗洁桌旁,短发妖艳的妹子笑着说:“帅哥,介意我们拼桌吗?” 罗洁笑道:“好啊!” 近距离打量三个妹子,罗洁这才发现,三个妹子的身材都不错,尤其是短发妖艳的妹子,凶器目测有d! 就冲这对凶器,也要请妹子搓一顿,谁让咱有钱了呢? 罗洁大手一挥,喊来服务员,又加了几个菜,还有三副碗筷,一副要请客的样子,活脱脱的土豪作风。 短发大胸妹见罗洁这番摸样,咯咯一笑,和另外两个妹子坐下,笑眯眯的道:“介绍一下,本人王佳妮,这位美女叫张月,这位叫夏清,今天让你破费了。” 短发大胸妹王佳妮,高冷妹子张月,温婉妹子夏清。 罗洁点了点头,笑着道:“我叫罗洁,你们是大学生吧?” “你怎么知道的?”王佳妮惊讶道。 “那边就是大学城,你们一身青春气息,不难猜嘛!”罗洁往北方指了指,笑眯眯的说道。 “聪明。”王佳妮给罗洁点了个赞,“林大帅哥是干什么的?” “我嘛,倒腾黄金的。”罗洁如实说道。 “咯咯……”王佳妮娇笑起来,另外两个妹子似乎没有插口的意思,一个温柔婉约,一个依旧高冷。 好在王佳妮性格活泼,挺会聊天,随着饭菜上桌,一顿饭下来吃的倒是不错。 最后,四个人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三个妹子要回学校,罗洁也有事在身,又叫了几个菜打包,拿着一顿饭换来的三个电话号码回家了。 如今逐鹿三国的大业等着他,罗洁第一次感觉到,“没有时间儿女情长”原来是酱紫啊!不过那三个妹子,愿不愿意跟他儿女情长,还是两说…… 三个妹子回学校的路上。 王佳妮笑嘻嘻的说道:“怎么样?刚刚那个罗洁还行吧?长得还可以,那一双剑眉还有点性感呢?” 温婉妹子夏清微微摇了摇头,高冷妹子张月一针见血道:“打肿脸充胖子!” “嘻嘻,三个大美女在场,任谁不要表现一下?”王佳妮嘻嘻一笑,表示十分理解罗洁,但同样默认了,这厮是在打肿脸充胖子。 要是罗洁听到了,心说哥给你弄一箱黄金来,还敢说哥打肿脸充胖子? 可惜他没有听到,高冷妹子张月依旧是言语犀利:“既然你觉得不错,你自己上吧!” 王佳妮撇了撇嘴道:“我才不上,我男朋友至少也得有个千万身家,这样本姑娘以后就可以天天玩,不用工作了!那罗洁虽然人不错,但是金钱嘛,明显达不到本姑娘的要求。” 夏清轻轻摇头,并不认同,张月不置可否。 三女一路说说笑笑的回了学校,罗洁并不知自己是三女话题中的主角,他回到家里,把打包的饭菜放在桌上,自然是给老妈买的。 老妈如今退休在家,每天下午打打麻将,倒也逍遥自在,罗洁父亲早逝,一个姐姐已经出嫁,自己与老妈在家相依为命。 说起来,有住房,家里也有些存款,老妈也有不低的退休金。罗洁虽然大学毕业,一事无成,但是小日子过的还算可以,本是按部就班的工作、结婚,却因为从天而降的神戒,一天下来,已经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 老妈打麻将还没有回来,罗洁回了自己的房间。 38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坐在电脑前,上网查阅资料。 只见度娘搜索栏上写着几个大字:穿越三国 我艹!怎么都是穿越三国的小说? 罗洁看着度娘网页上的各种穿越三国小说,无力吐槽,又搜索“怎么在三国发展”“三国发展谋略”等等,没有太大收获。 马丹!看看这些穿越三国的小说,都写些什么吧,好歹能借鉴借鉴。 第一本,穿越成了皇子,还附带一个发明家系统? 第二本,穿越成了刘备刘玄德? 靠。 第三本,富二代穿越三国,成了汉室宗亲,还是一个二代,开始了二代吊炸天的争霸路线。 第四本,穿越成了袁绍的儿子? 尼玛,有没有靠谱一点的? 第五本,三国竟然神话了,我艹,不走虎躯一震,谋臣猛将拜服的路线了,改走玄幻流吗? 一本本小说扫下来,罗洁已经无力吐槽,不过还是有些收获的,那就是钱粮、谋臣、武将啊! 似乎比较重要,也是最为基础的,就是钱粮! 自己已经有了一箱黄金,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罗洁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个赞,而且“武将”中,已经和猛将兄张飞发展的不错。 但是一箱黄金明显是不够称霸天下的。 多弄几个夜光瓶过去?不是长久之计!这瓶子弄多了,也就不那么值钱了。 酿酒?刚刚好像有一个帖子提到,在汉末酿酒,对那个时代的农耕社会破坏太大,黄巾之乱就是因为粮食不够,百姓没饭吃闹得。 楼主很热心的提到,在汉末酿酒,每十斤酒酿出来,就得有百八十个百姓饿死。 但是这一切!对于罗洁来说都不是问题,他可以从现代把酒弄过去,大不了多穿越几趟也就是了! 如此想着,罗洁从家里翻出一瓶梦之蓝存酒,撕掉标签,回到房间,意念一动就穿越了。 汉末的天色同样黑了下来。 张飞这边找罗洁吃晚饭,客房内只有一箱黄金,人却不见了。 张飞找了半天没找到,正暗自着急,殊不知罗洁和三个妹子共进晚餐。 “子初去了何处?某到处都找不到!”张飞看着从客房里走出来的罗洁,一副见鬼的表情,心说房中明明无人? 罗洁这神出鬼没的手段,以及之前拿出来的“仙家之物”,在张飞心里打上了神秘莫测的标签,更加确定他是在深山里有了奇遇,说不得就是神仙中人! 这位名传千古的猛将兄,对鬼神之说也有着莫名的忌惮与信奉,时代如此。 “咳咳!”罗洁避而不谈,心说哥回了地球现代,给你解释不通,扬了扬手中的酒瓶道:“翼德,给你带了点好东西。” 张飞看着罗洁又变戏法似的变出东西,依旧不明觉厉,还想追问几句,接下来却被一股从未闻过的酒香,生生的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罗洁打开手中的酒瓶,一股酒香传出,张飞本就是个“卖酒屠猪”的嗜酒之辈,历史上更是因为酒醉鞭策士兵,被反叛的士兵趁其熟睡割下脑袋。 当然,那都是张飞纵横天下几十年后的事情,又因二兄关羽之死,伤心过度所致,至于历史真相到底如何,还是演义杜撰,已经无从考究。 不论如何,张飞的嗜酒,放眼整个汉末三国,那也是数一数二的。 汉末的酿酒技术不高,酿出的酒亦是不佳,这一瓶撕掉标签的梦之蓝,放眼近两千年前的汉末,对于张飞来说那就是琼浆玉液,就好似一个绝世美女于一个色中饿鬼。 “好酒!好烈!”张飞不顾形象的从罗洁手中抢过瓶子,仰头闷了一口。 罗洁看着一脸沉醉的张飞,不合时宜的问道:“翼德看这瓶酒,作价几何?” “作价千金!老张买了!”张飞一听罗洁要把这瓶酒卖掉,顿时眼珠子一瞪。 罗洁听了,心说不愧是嗜酒如命的土豪,这一瓶酒用千金来买,真的是醉了。 同时他对现代酒在汉末的市场,也有了一番了解,所谓物以稀为贵,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吃不饱饭,谁还有钱买酒,更何况是现代酒,这好东西自然是要卖给达官显贵之流,而且作价要高! 就像张飞说的,作价千金!钱粮滚滚而来啊! 心情大好的罗洁,摆了摆手,十分土豪道:“我与翼德之间的情谊何止千金,这瓶酒就送给翼德了!” 张飞闻言,看了看手中的仙酿,这位历史上的猛将兄,激动的不行,当场就要拉着罗洁拜把子。 张飞一手举着酒瓶子,一脸激动道:“我张飞世居涿郡,颇有庄田,卖酒屠猪,专好结交天下豪杰,从未见过子初这般豪爽之人,如子初不弃,你我二人祭告天地,结为兄弟!” 罗洁特立独行,相赠的“仙家宝物”打火机,还有如今的“仙酿”,无一不是价值千金,他的豪爽大方与神秘莫测,让张飞为之折服。 一个打火机,还有一瓶梦之蓝,就可以拐得张三哥结拜,说出去都未必有人信。 罗洁并不知道张飞的心思,但也能猜到一二,用他的话来说,来自于现代的他,在汉末这个时代,就像是黑暗中的萤火虫,是辣么的拉风。 罗洁道:“明日你我就于庄后的桃园中,祭告天地,结为兄弟,生死与共!” “如此甚好!”张飞依旧处于激动莫名的状态,见罗洁答应,更是手舞足蹈,哪还有轻松虐虎时的风采? 实则张飞今年的年龄并不大,只是长的比较着急,古代人又比较早熟,他还是一个未及二十岁的年轻人。 接下来的晚宴依旧是以虎肉为主,一瓶梦之蓝下去,号称酒量过人的张飞,那也是喝的烂醉。现代白酒的度数可不是盖的,哪怕是张飞,第一次接触这高度白酒,也没有扛住。 罗洁回到客房中,开始思考接下来以酒发家的“大计。” 次日。 桃园中。 张飞已命人备下乌牛白马祭礼等项,在汉末睡了一晚的罗洁,也来到园子里。 两人焚香而拜,誓约: “罗洁、张飞虽为异姓,既结为兄弟,则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誓毕,罗洁年长为兄,张飞为弟。 “大哥!”张飞叫的顺口。 “二弟。”罗洁笑了笑,心说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张三哥,如今要改成张二哥了,至于关二哥,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卖枣子呢。 接下来便是早膳,张飞可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正用膳间,问罗洁道:“大哥,不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可要回徐州家里?” 罗洁这才想起来,自己编造了一个徐州林姓世家,游学世家子的身份,摇头道:“我与翼德一样,双亲已逝,家里也没有什么牵挂,路途遥远,所幸便不回去了。再者为兄另有一番打算。” 罗洁心里默念,扫瑞啊老妈,我不是有意咒你的…… “如此甚好!”张飞已经将罗洁当做世上唯一的亲人,听到他不回去,那是真心高兴,他本有了与大哥一同离开的心思。 至于罗洁双亲已逝,这个有些伤感的话题,在颇有些没心没肺的张飞眼中,被直接忽略了。 张飞吃了块虎肉,转口问道:“大哥有什么打算?” 罗洁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接下来,罗洁回到客房中,穿越回现代,与老妈打了个招呼,说最近忙着找工作,不怎么在家,吃饭不用等他等等,便匆匆出了家门,开始了买酒之旅。 老妈看着罗洁开始忙着找工作,也是感叹儿子懂事了,并让他不要太累,家里不缺他这一口饭吃,然后就出门找姐妹逛街去了。 罗洁来来回回的弄了十几箱酒,也是给他累的不轻,然后又将标签什么的全部撕掉,来回穿越,一趟趟的搬到了张飞庄子中的客房。 被罗洁唤来的张飞,看着房中的一瓶瓶仙酿,就如同色.狼看到脱光衣服的美女,目光都变得绿幽幽的。 罗洁这变戏法似的手段,凭空变出这么多仙酿,更让张飞确定大哥神仙中人的身份,如今他已经将大哥当做世上至亲,倒也没有追问。 在他看来,大哥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再者神仙中人或许有着自己的避讳。 罗洁笑道:“翼德不要看了,这酒以后管够,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酒卖出去。” 张飞听到这酒管够,马上一副“幸福的要死”的神色,但是听到大哥要把这些酒卖出去,立即又变了脸色,两个字足以形容,那就是难看。 “好了,说以后管够,那就是管够,不过喝酒伤身,要懂得节制。”看着张飞一脸便秘的表情,罗洁笑着摇了摇头。 张飞想起大哥变戏法似的手段,了然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就是卖酒。 好东西从来都不怕卖不出去,这被冠名为“琼浆玉液”的仙酿一出,很快风靡涿郡,便是涿郡周边的士族中人与达官显贵,也有所耳闻。 汉末是一个氏族门阀强盛的年代,其强大甚至可以与皇权抗争,别看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但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生活是奢靡之极。 用一句话形容,那便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就是权力的顶点皇帝,做着卖官贩爵的买卖,也未尝不是对氏族势力的反抗和妥协。 罗洁的要价,也是按照张飞的意思,百金一瓶!即便如此,也有许多人为求仙酿,一掷千金。 罗洁还十分大方的,附送一个在汉末称得上宝物的玻璃瓶,也就是酒瓶子。 财源广进。 如今黄金在张飞庄子中,已经堆成了小山,而且随着琼浆玉液的销售,日后会源源不断,这还只是几天的功夫,卖了几批酒而已。 坐拥金山的罗洁,完成了钱粮方面的第一步,又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发展。 钱粮、谋臣、武将。 钱粮已有,谋臣不好招,武将则有张飞。 思考了一会,罗洁恍然大悟,有将无兵,那也是光杆司令!这时他想到了在网上扫过的穿越三国小说,有了下一步的打算。 有钱了干什么?圈地! 罗洁唤来张飞,看着一脸酒气的二弟,不禁剑眉一皱,不满道:“翼德,饮酒可以,但要懂得节制!怎得不听劝?” 在汉末呆了几天,罗洁说话语气也开始向古人靠拢,张飞却露出一个有些赖皮的笑容,嬉笑道:“大哥的琼浆玉液太过诱人,老张实在管不住这张嘴啊!” 罗洁听了,无奈的摇了摇头,二弟这个嗜酒之辈初见美酒,多喝一些也算正常,日后加以管制就是了。 想起唤张飞来的本意,罗洁问道:“翼德,涿郡可有人要出售土地?”言下之意,哥哥要开始圈地了! 张飞有些醉醺醺的,也不问罗洁到底是什么意思,接口道:“这几日卖酒时,倒是有那么一户士族要卖土地,听闻是要去洛阳买官,手中钱财不够。” 罗洁了然的点了点头,如今这世道,皇帝做着卖官贩爵的买卖,买官已经成了一种风气,汉灵帝更是明码标价。 想到这里,罗洁灵光一闪,尼玛!哥直接买个官不就是了? 官是要买,圈地也不能耽误,圈地以后还要招些人,训练部队呢? 罗洁又问道:“对方手中有多少土地?什么价钱?” 张飞醉醺醺的道:“一个小士族,有三千亩田,作价两千金,如今还没有卖出去。” 罗洁一听,尼玛!三千亩田,还只是一个小士族!难怪说汉末是一个氏族门阀强盛的年代,那些穿越三国的小说里,也有提到,那些著名的大士族,土地无数,单单家仆都是数以万计。 其中为最者,如门生故吏遍布的袁家,形成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掌控的力量更是不输皇帝。 “买了!”罗洁大手一挥,如今他并不缺黄金,都特么的堆成山了。 张飞这才有些回过神来,大哥买地干什么,要在涿郡安家了? 39 - 九妖变 - 早雨 花了两千金,从一个小士族手中买了三千亩田之后,我又思考着接下来的发展。 以往大学毕业,无所事事,本想自在一段时间,也不着急找工作,清闲的可以。没想到得到神戒不过短短几天,竟有一种忙成狗的感觉。 现在已经进行了圈地,接下来就是招一些流民,训练一支部队,用于不久的黄巾之乱。 另外,还要去一趟洛阳,买一个官当当。 这个官不为别的,只为了在接下来的黄巾之乱中,师出有名。 我可不想跟刘备似的,招募一些兵士,靠着一个汉室宗亲的名头,在黄巾之乱中立功不少,最后却因为一个“白身”,平白被人看不起。最终更是因为没钱打点,功勋不少,只得了一个县尉。 咱是有钱人,怎么也要买个一郡太守当当! 我买了地,还没有到自己的地头看看,索性唤来张飞,一齐前往。 我购得的三千亩田,位于城西外二十里处,他与张飞乘坐马车,用了小半个时辰,才赶到这里。 马车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坐,最近在城中卖酒,买地等等,都是以马车代步,只是这马车摇摇晃晃的,坐着很不舒服,主要是路不行。 我可没有出钱修路的觉悟,他与张飞下了马车,望着一望无际的田野,心说这都是哥的土地啊!这要是放在现代,哪能这么圈地? 一亩,就是六百多平方米。三千亩,整整将近两百万平方米。 眼看着就要入冬,三千亩田里的庄稼,已经被上一任主人收割了,留给我的只有地,还有一些佃户。 佃户住在三千亩田中的一个村子里,本属于上一任主人的财产,负责给主人种地,如今已经属于我。 人当做牲口卖,而且是不要钱似的白送,也就是汉末如此。而这些佃户能够帮主人种地,有口饭吃,比那些饿死的流民,已经好上太多。 我与张飞又步行了半个多时辰,才走到佃户所在的村子,刚进村庄,就见到数百人,正聚集在村里的一片空地上。 其中一位老者,见到我与张飞到来,赶忙迎了上来。 “尊驾可是这片田地的新主人?”老者行了一礼,恭声问道。 “在下我,正是这片田地的新主人。”我点了点头,心说这里佃户已经知道换了主人,看这摸样,似乎在等自己视察。 见我承认,老者立马跪倒在地,说道:“西亭村八十二户佃农,三百一十七人,见过新主人。” 老者身后的数百人也跟着跪了下去,“见过新主人”的声音不绝于耳。 佃农本就是“地主”的私人财产,便是将其打杀,也是不犯法的,也就是说,这条命已经卖给了我。 “老人家快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数百人给他下跪,生生的给他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扶起老者,尼玛!折寿啊! 我这一扶,倒把老者吓的不轻,第一次见到这么谦虚有礼的主人。 我不傻,反而是个聪明人,看着老者与数百人诧异的表情,轻咳一声,说道:“大家都起来吧!以后不用动不动的就行跪拜之礼。” 众人都有些诧异,只以为新主人不喜欢跪拜之礼。 张飞在一旁插口道:“我大哥不喜俗礼,以后不用动不动的就下跪!” 几天时间接触下来,张飞对特立独行的我,也是有些了解的,他这一开口,让数百佃农纷纷明了。 我看着似是村里主事人的老者,问道:“老人家贵姓?” 老者忙道:“不敢,老朽姓秦,贱名一个宜字。” 我点头道:“秦老,带我在村子里转转吧!” “贱民不敢当主人如此称呼。”秦老又是吓的不轻。 看着秦老的反应,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时代如此,他也没心思计较这些俗礼,当下往村子里走去,事关接下来的计划。 数百佃农让开一条道路,张飞紧随其后,秦老忙上前引路。 我在村里转了一圈,那些简陋破败的房屋让他不忍直视,尼玛!几乎每一家的房子都开了天窗!这要是放在现代,一个个都是危房。 以往在城池中,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见到破败的村庄,一个个营养不良的佃农,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多了一份责任。 他也不知道这份责任从哪里来的,但实实在在的存在着。 在村子里转着,我已经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那就是建造房屋,吸收流民,组建部队。 建造房屋与吸收流民并不冲突,可以用吸收来的流民来建造房屋,单凭西亭村几百口人,还有老幼,还不知要建造到猴年马月去。 走到一座很大的房屋前,我看着这座完好无损的房屋,与村里一个个都开了天窗的房屋截然不同,不禁问道:“这间屋子是干什么的?原主人住的?” 秦老道:“主人,这是存放粮食的库房,里面还有一百多石粮食,是前任主人留下的。” “进去看看。”我也不知道这一石粮食,到底是多少。 大门推开,我走进库房,只见一百多担粮食放在角落,每一担粮食目测也有一百来斤,也就是汉代的计量单位,一石。 一百多石粮食,一万多斤口粮,堆在库房的角落,倒也不太起眼,只是占据了库房的一小部分。 我笑着道:“看来邓芝那厮还不错,给我留了一百多石粮食。” 秦老在一旁小心翼翼的说道:“主人,这一百多石粮食,是前任主人车马不够,运不走,所以才留下的。” 我一听,尼玛,白给邓芝那厮点赞了,感情是哥自作多情,他就是用了两千金,从邓芝手中买的这三千亩田。 张飞听了,在一旁哈哈大笑。 我看着一百多石粮食,心想这一万多斤粮食虽然不少,但是随着招收流民,建造房屋,还是不够吃的,任重而道远啊! 好在,哥不缺钱!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带着张飞,又是卖酒,又是买粮食,又要买马匹,又是招收流民,建造房屋,挑选青壮者加以训练等等,简直忙成狗。 西亭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房屋如雨后春笋般而起,住进了数千流民。 我让张飞从其中挑选了一千青壮,加以训练,名义上则是护卫。 一千护卫都是骑兵,马匹也是我不惜重金买来的,就是盔甲、兵器,也是我出钱打造的上等之物。 以我的能力,短短时间,也只能组建这一千骑兵。 张飞初出茅庐,虽然武力上称得上猛将,但练兵上只能算一般般,我将训练现代士兵的方法,自己一边琢磨,一边跟着张飞瞎练。 最让他感兴趣的,则是张飞的功夫。 张飞一身天生神力自不用说,天生的猛将兄,但后天也是有训练的,根据张飞所说,还是家传的功夫! 我跟着张飞练练拳脚与骑术,训练士兵,兴致倒也不错。 在汉末忙了一个月,我终于得空回到现代逛逛,这一个月来,他倒腾白酒也没少折腾,又从汉末拿出一点黄金来卖,弄了个百万身家。 当然,也止步于一百万,黄金来的不明不白,要是惹上有心人的主意,再引来公安机关的注意,那可是不小的麻烦。 我不是没有想过,从汉末弄一些古董来卖,毕竟古董这玩意的来路,只说是祖传的就是,这年头,家里有祖传古董的不在少数。 古董价值又高,是一个来钱的好门路。奈何汉末至今将近两千年,没有这将近两千年的时间沉淀,从汉末拿来的东西,能称得上古董吗? 就算我将汉末的东西拿回来,顶多也是一个足以“以假乱真”的新品而已。 不过没有古董,单单拿出一点黄金,我也有了百万身家。 有钱了,自然是要消费。 我先是到汽车城的一家4s店,大手一挥,买了一辆奥迪a4l,连带着交税上牌,一天下来就搞定了,服务是没得说,总共花了四十多万。 百万身家一下就去了快一半,我感叹,钱还真是好东西! 驾照在上大学的时候已经考了,按照老妈的意思,在他上班之后,拿出一些存款给他买辆车代步,但也仅限于十万左右,如今直接开上了奥迪。 开着座驾,体会着爽歪歪的手感,想到老妈,有些兴奋的我不禁头疼起来,这车和钱的来历,怎么解释? 灵光一闪,我决定推到股票身上,就说这一个多月跟着朋友炒股,以自己的私房钱赚了百来万,反正老妈也不懂这些,会不明觉厉就是了。 其实我这厮也不懂炒股,不明觉厉。 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赞,我驾车来到市区的新苏商厦。新苏商厦是川海市有名的商场,对于以前的我来说,那是高档场所,不是他消费的地方。 今天在4s店里买车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人的思想觉悟,都有他那么高,大部分人那都是看表面的。 他一身‘平民装备’进4s店的时候,人家都以为他来参观的,不是来买车的。 所以,我决定换换装备,来到了新苏商厦。 我决定换换全身上下的装备,所以先来到了新苏商厦一楼的手机卖场。 “先生您好,需要购买手机吗?”营业员妹子有礼貌的问道。 “买部手机,要好一点的。” “先生您需要什么价位的?” “三星最新款的。”我想了想,没有选择烂大街的橘子牌,也没有说要什么价位的。 “这款三星s5是最新款,售价4999,5.1英寸,1600万像素,四核……”营业员妹子如数家珍。 “就它了。”眼前这款手机,我看着挺有眼缘,试用了一下,感觉还不错,直接拍板买下,有钱就是任性。 营业员妹子见我这么豪爽,看他的目光也变得不一样了。 这让我满足了一点不知从哪来的虚荣心,将之前的手机卡退下,装到了新手机上。 买完手机,我往另外一个区域走去,又买了一个笔记本和艾派德,要的都是功能最佳的,这次笔记本的牌子倒是烂大街的橘子。 这款橘子笔记本售价整整两万,性能那是没的说。 一会功夫换了三件装备,我来到了商场三楼的服装区,走进了一家品牌男装店。 “先生,这件衣服穿在您身上,真是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它的价值,我在这里工作这么长时间,从来没见过您这样有范的!” 试了几款衣服,年轻漂亮的导购小姐,不停的在夸赞着我,让这厮觉得不买就是罪过啊!于是,大手一挥。 “好了,这款,还有刚才试穿的两款,都买了。”我也懒得换下来,直接拍板买下,有钱就是任性。 导购小姐喜笑颜开:“好的,您稍等。” 一时间,店里的人看我的目光也不一样了,高富帅啊!要知道我所在的区域,还有试的衣服,一套至少上万。 这放在以前,那也是我不敢想的,如今只得感叹,有钱真特么的好! 穿着一身名牌休闲装,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男装店,正为自己不知从哪来的虚荣心沉醉,突然听到有人喊他。 “我?” 我微微一愣,转头一看,呦,还真是巧了,这不是上次在川府百味遇到的妹子吗,只是上次有三个妹子,这次只有两个。 校花级别的妹子总是让人不易遗忘,我清楚的记得,这两个妹子,一个短发大胸妹叫王佳妮,另外一个高冷妹子,张月。 “林大帅哥,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有钱人呐。”王佳妮走上前来,新奇的打量着我,她可是看到我从男装店走了出来,那可是高档品牌。 单单我这一身,就得上万! 自己上次竟然看走眼了?王佳妮不由得有些懊悔,双方可是一个多月没联系了,本以为以后会没有什么交际的。 高冷妹子张月看向我的目光,也有了些不同。 40 - 九妖变 - 早雨 看出三人的疑惑,公孙彻说道:“我觉得任杰小朋友和我很投缘,怎么样,想当我徒弟吗?” 公孙彻还没有收过徒弟,作为总院长的他不担任四大学院中任何一个学院的院长,只是偶尔上上课,他理想的徒弟是按照他的教导开始修炼的,那些天才们来到万塔之城的时候已经接近星璇期或者已经突破到星璇期,修炼方式和功法已经固定,年龄那么大了改功法也不现实,所以一直没有能够找到继承者,快一百岁的他又没有子女,所以徒弟这事一直耽搁着。 这择日不如撞日,来得好不如来得巧,刚好任杰出现,公孙彻收徒之心一下子活跃起来。 任杰惊讶过后很快反应过来,他那狡猾的眼睛一亮:“要我当你徒弟可以,但是你也得收我姐姐当徒弟。” “这……”公孙彻看了一眼任蓉蓉,很普通的女孩,而且年龄那么大了,别说修炼成高手,能不能突破到星璇期都是个问题。 “小杰你别胡闹,我还要照顾少爷。”任蓉蓉很聪明,自然知道公孙彻看她是什么意思,她听到弟弟要被这个大人物收为徒弟的时候高兴得不得了,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弟弟的前途。 “都在一个学院里,你还是可以照顾老大的,”任杰大声说道,“不收我姐姐当徒弟,我也不当了。” “院长大人你别听我弟弟胡闹,他还小不懂事。”任蓉蓉知道说不过弟弟,赶紧向公孙彻道歉,生怕惹怒了他,不收自己弟弟了。 一脸倔强的任杰,心里善良一心为弟弟着想的任蓉蓉,公孙彻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道:“好吧,既然如此,你们两个我一起收下吧,正好我炼丹房还差一个整理药材的人手,蓉蓉你就和我学习当药师吧。” “师傅万岁!”任杰兴奋的跳了起来,然后跪下叫师傅,聪明如他。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任蓉蓉也立刻跪下拜师。 堂堂万塔之城的院长,就这么草率的收了两个徒弟…… …… 罗洁和任蓉蓉还有林美盼一起回到西院,任杰被公孙彻留下来好好检查天赋去了,至于任蓉蓉,公孙彻本就没有报什么期望,只是看在任蓉蓉一副朴实的样子,觉得她整理一下药材或许能够胜任,让她先去照顾罗洁,他以为任蓉蓉是罗洁的仆人。 不过公孙彻不是拘泥与身份这种东西的人,从他这里不知道走出多少一文不值到功成名就的人。 意外的捡到一个天才,罗洁纠结的是任杰被公孙彻收为徒弟,这平白的就比自己高了一辈……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和林美盼一起来到西院,发现大门口拥挤着一大群人,基本都是女生。 都是冲着西院大门口的几个人。 万塔学院位于万塔之城中心,在这又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分院,要就读这所学院,有三种方式,第一是天赋,天才他们当来来者不拒,第二是钱,给予一定程度的赞助,可以将自己的子女送到这个学院就读,还有一个就是军功,征战异族,包围边境有一定贡献的,他们的子女也会破例招收进来。 久而久之,学院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比如追星族。 那些顶尖天才是全体女生追捧的对象,其中就包括西院的风云人物安歌和罕付泽。 虽然不知道安歌和罕付泽在这大门口站着干什么,但是不妨碍这些追星的小姑娘们来围观尖叫。 这场面,罗洁曾经见过很多次了,在中州的时候,八杰集那几个家伙一到国子监,就是这种状况。 “……”罗洁看到这情形,拉着林美盼和任蓉蓉从一旁往里面冲。 “阿泽和安歌在那边……”正想去和罕付泽和安歌打招呼的林美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速度全开的罗洁拉走了,那速度三两下消失在人群中。 …… 学院里有普通学生住的那种集体宿舍,六个人一间小屋,也他们这种有钱人住的独栋小楼,那些顶尖天才们也会在完成一些任务或者在学院比拼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被奖励一栋小楼,居住环境当然要比宿舍好很多,修炼的时候也不用特意去修炼房,安全性强很多。 安歌和罕付泽扑了个空,回到他们住的小楼的时候,发现他们要等的人已经到了。 罗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像下午没有看到他们。 小聚了一番,罗洁的房间早就打扫好了,现在多了一个人,本来罗洁的意思是让任蓉蓉去林美盼家住,林美盼也很开心可以多一个人一起玩,她那个姐姐太冷太无趣了,还是任蓉蓉更合得来,可是任蓉蓉以要照顾罗洁为由,要和罗洁住在一起,好在是这个小楼房间不少,整理出一个空房间,买了些日用品就那样住下了。 第二天,任蓉蓉去公孙彻那里帮忙打杂去了,罗洁没让林美盼和罕付泽等人和他一起,独自去报名。 虽然有公孙彻的介绍信,罗洁也只是一个普通学生,而不像任杰那样幸运的成为院长的弟子。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颇大,他得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听课,而不是任杰那么幸运接受一对一教导,甚至学习院长的功法。 不过罗洁来这里主要是学习战斗技巧和关于武者世界的知识,他不需要那些功法,所以也没差。 最让罗洁感到惊奇的是那个从赢元帅那里得到的戒指,不是普通的戒指。 罗洁用星力炼化这个戒指后,发现有这是个有着内世界的神奇戒指! 花了一段时间准备,罗洁决定激活戒指的功能,于是传到戒指中去…… …… 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很久,当罗洁睁开双眼,发现已经不在自己的房间内,而是出现在一片深山老林中,周围满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清风刮过,还能听到树叶晃动的声音。 这是让自己上演野外求生? 罗洁看着周围那一望无际的树木,脑子里的知识告诉他,深山老林是十分危险的,不说有没有什么野兽,就是一条毒蛇,一些毒虫,那也是致命的! 看到周围的环境,罗洁已经有了穿越回去,学习一下野外生存技能的打算,只有有了野外生存的能力,才能走出这片深山老林,获得更多的信息。 就在他准备动用神戒回去时,一道威武的声音响彻山林: “嗷呜!!!!” 尼玛!这是要闹哪样??? 罗洁整个人都思密达了,他听得真切,这是虎啸的声音,似乎还不远!还好穿越之初,没有直接穿到老虎身边,不然能不能活命还是个问题!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罗洁转头望去,脸都绿了,只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悠哉悠哉地往他这边走了过来,不是老虎又是什么? 老虎悠哉悠哉地走着,双眸凶光闪烁的盯着他,一看就知道将他当作了猎物。 罗洁双腿开始不自觉的微微颤抖,这是直面百兽之王的正常反应,要知道这不是动物园笼子里的老虎,而是他么野生的! 好在他虽然生惧,还没有被吓到失去理智,知道利用神戒回去。 意念未动,平地再传一声吼:“孽畜!休要伤人!!!” 这次虽是人声,却比百兽之王还亮上三分,震得罗洁有那么一瞬的暂时性耳聋。 余音尚绕,一个身穿短衫,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手持一柄环首刀,背挎长弓的自树林一边走了过来。 那如若巨雷的声音,正是从此人口中发出,罗洁转头望去,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怪异,先不说这人为何面对老虎丝毫不见惧色,单单此人的嗓门,就称得上最强男高音了! 那吊睛白额大虫转动大头望了过去,双眸中凶光更盛,百兽之王威,岂容挑畔,很明显,这头吊睛白额大虫的猎物,已经从罗洁转向了来人。 然后…… 罗洁看到了一个让他整个人更思密达的场景。 只见那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咧嘴笑了笑,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兴奋,然后……他竟然将手中的环首刀往地上一掷,刀身没入地底尺余! 汉子面对老虎,竟是放弃了兵器,观其摸样,是要肉搏? 难不成自己来到了一个高武世界? 就在罗洁暗暗猜想时,汉子双脚在地上一蹬,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那吊睛白额大虫扑去! 罗洁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程度,比武侠影视里飞来飞去的场景更加美观,更加暴力,这是真正的爆发力! 汉子这一跃,没有任何助跑,单凭瞬间的爆发力,飞跃了七八米!高度也有一两米! 这还是人吗!? 汉子与吊睛白额大虫之间,并没有树木阻碍,也使得汉子这一跃,直面吊睛白额大虫。 吊睛白额大虫自然也不是善类,把两只爪在地上一按,和身一扑,往汉子迎了上去,在它的认知里,没有惧怕一说。 这一幕,在罗洁眼里极具冲击力,其实也不过是一息间的事情。 汉子在与吊睛白额大虫将要相遇时,在空中做出了一个闪躲的动作,巧而又巧的避过吊睛白额大虫,来到大虫身侧,一拳猛然击出! “砰!” 罗洁听到了一拳到肉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道夹杂着痛苦的哀吼。 汉子也不知有多少力气,打在吊睛白额大虫腰部,只是一拳便将吊睛白额大虫放倒在地,将其打的站不起身。 然后拳拳到肉与越来越弱的哀吼声响起,吊睛白额大虫很快命丧在汉子拳下。 赤手空拳打死老虎! 罗洁看着这一幕,很想上前问一句,你特么可是武松?就算是武松景阳冈打虎,也特么没有这么轻松吧? 就在罗洁的碎碎念中,打死了老虎的汉子,往他这边走了过来,这一个动作引得罗洁浑身汗毛立起,在他眼中,汉子比老虎更加凶残! 此时此刻,他已经有了利用神戒回去的想法,以这汉子的爆发力,近了身动起手来,他连回去的机会都未必拥有。 “莫要害怕。” 汉子似乎也看出了罗洁的惧意,并未走得太近,笑着开口,嗓门依旧很大,然后上下打量了罗洁一翻,皱眉问道:“你怎得这副打扮?” 罗洁一身休闲服,与汉子的古装短衫格格不入,他定了定神,说道:“在下罗洁,见过壮士,感谢壮士救命之恩。” 都是天朝语言,两人的交流并没有问题,罗洁也就套起近乎,他当然不会说自己也有在老虎口中逃命的本事。 “无妨!”汉子随意的摆了摆手,道:“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不知兄台高姓?哪里人士?” 张飞看着眼前之人,白白净净的,似乎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就是一头短发太过刺眼,还有这身衣着太过怪异,只是料子不错? 罗洁听到‘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之后,整个人又思密达了…… 41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么巧,两位大美女好啊!”一个多月没见,妹子依旧是那么美艳动人,我笑着打了个招呼,“看你们两手空空的,还没买好东西?” “这里的东西那么贵,可不是我们这些平头小百姓买得起的,我和月月今天下午没课,就出来逛逛,散散心。”王佳妮新奇的打量着我,“我们可不像林大帅哥那么有钱,一身衣服,抵得上我们一个学期的生活费了!” 按照正常程序,应该是土豪大手一挥,洒钱把妹。我虽然不差钱,但也没有土豪到在这里请妹子消费的程度,只是笑了笑。 不过妹子当前,身为雄性动物,他也没有放过的觉悟,“你们逛好了没有?一起吃个饭?” “好啊!”我已经成为王佳妮眼中的高富帅,自然也没有放过的道理,张月也没有反对。 三人出了新苏商厦,看到我的a4座驾,两个妹子倒也没有奇怪,一身衣服都上万了,开a4只能算是低调。 王佳妮可不知道,单单这a4座驾就用了我将近一半的身家,之所以在新苏商厦换了一身“黄金级别装备”,那纯粹是钱来的太过容易,烧的。 我选了一家西餐厅,要了间包厢,吃的倒是不错,三个人已经是第二次一起吃饭了,也挺谈的来。 只是我时不时的幽默,并没有抹去张月妹子眉宇间的些许愁容。 我为自己的察言观色技能点了个赞之后,吃过饭天早已黑了,就送两个妹子回了学校。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张月对王佳妮说道:“妮妮,你先下车吧,我有点事和我说。” 王佳妮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最终轻轻叹了口气,大有深意的看了张月与我一眼,下车走进了学校。 我一头雾水,转头看着后座的张月,笑着问:“美女,有什么事和我说?” “我需要钱。”张月直截了当,这是她的说话风格,旋即脸上闪过一丝嫣红,“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剧情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搞什么?妹子上门求包.养的节奏? 张月对于我,那也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虽然没有王佳妮那一对凶器的d罩,目测也有c!配上那美丽的脸蛋,某雄性动物对“情.人”这个词,砰然心动。 “我…我还是第一次。”张月又来了一记神补刀。 我剑眉微微一挑,问:“你需要多少钱?” “我妈妈两年前患了重病,两年来为了看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房子也卖掉了。” 张月轻轻的叹了口气,两年来的生活显然不好,“好在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器官,对方要三十万,加上手术费和疗养费,一共需要五十万。” 说到这里,张月看着我,幽幽道:“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只能去找别人了。” 我剑眉微挑,没想到如此狗血的剧情,竟然落在他的身上,以张月的姿色,在这个年头,找个肯出五十万包.养她的土豪,其实也挺容易。 张月找他,难不成是看出了自己的本质,被自己独一无二的气质吸引?我恬不知耻的想着,大手一挥道:“你是我的人了!” 包.养妹子需要理由吗? 洛阳一行,我除了对千年古都的期盼,还有一个心思,就是盼着这一路上有拦路山匪。 他先前搜索的一系列穿越三国小说中,可是有不少山匪拦路打劫,然后被主角的王八之气镇服,甘为小弟的桥段。 而且这拦路山匪的来头也是不小,弱者有周仓之流,也是个猛将,强者多如典韦,汉末三国的绝世猛将,武力值爆表,不在张飞之下。 如今这些猛将们,要么是在野状态,要么会在即将到来的黄巾之乱中崭露头角,知晓历史的我也是心痒,想展露一下王八之气,奈何没有机会。 有没有王八之气先不说,一路顺顺利利的赶路到洛阳,他也没有完成这个心愿。 我暗自吐槽,搞什么?都说如今盗匪四起,怎么一路这么安全?从张飞口中问清了路线,他才明白过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张角已准备来年起义,早就派出心腹教众,扮作山贼四处掠劫钱粮,为来年的起义做准备。 各地的奏折如雪花般送往洛阳,却都被十常侍拦了下来。 我这一行人,从涿郡出发,路径冀州来到洛阳。 冀州是哪?那是黄巾的大本营,经营的如铁桶一般,基本可以算作张角治下,张角自然不会在自己的地盘掠劫钱粮,也没有这个必要。 在如今山匪四起的情况下,我一行人,走的却是山匪最少的地带。 唯一不变的,就是随处可见的流民,或三五十人一群,或百十人一队,都是丐帮中人的标准打扮,神色麻木。看得我也是心情不佳,一路上就在马车里玩艾派德,没有信号,只能玩玩单机游戏。 以至于看到高大巍峨的洛阳雄城,我也少了些惊叹的心思,但不得不承认,洛阳城的雄伟,远非影视剧中的产物可比,城楼巍峨耸立,稳如泰山,沉淀着古朴而大气的厚重感,不愧是这个时代的世界级大城。 进入洛阳城,我眼前一亮,总算找到了一些身处古代的感觉,宽敞的街道两旁,满是以往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小摊小贩。 卖水果的,卖雨伞的,卖扇子的,卖胭脂水粉的,还有一些农具、葫芦之类,琳琅满目,街上也是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一副太平盛世的景象,谁又能想到乱世将至? 我一路上打开车窗,新奇的看着,直到来到一家大客栈前,名为“福来客栈”,一行百余人在福来客栈落脚。 安顿下来后,我就拉着张飞前往皇宫所在,本想打听打听在哪里买官,远远的就看到一些人簇拥在皇宫外的一面红墙下。 这些人都是衣冠楚楚的,一看就知道是这个时代的“上等人”,也就是氏族中人。 我与张飞走上前去观看,只见红墙上贴着长长的告示,上面郝然是一个个官位的价格,明码标价! 我“啧啧”地赞叹了一声,能如此明目张胆的卖官贩爵,倒是让他对那汉灵帝有些佩服了,一般的皇帝可是做不到。 他在告示上搜索起来,在汉末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将古文认的七七八八了,本来就是个文化人,学习起来并不难。 “幽州代郡平舒县县令,一千金。” “幽州辽西郡令支县县令,一千金。” “徐州东海郡阴平县县令,一千五百金。” …… …… “并州云中郡太守,八千金。” “青州东海郡太守,七千金。” 我扫视了一遍,最终将目标锁定在青州东海郡太守,虽然是明码标价,这一郡太守的位子也是不多,青州东海郡太守,是最便宜的一个。 我有着自己的打算,此行只买一个虚名而已,自然是捡便宜的买。 同时他对汉末官职的价格,有了一个直面的了解,一个县令竟然要一千金!抵得上他那“仙家之物”夜光瓶的价格了。不过想想也是,县令是一县之长,已经是很流弊了! 一郡太守要七八千金,更是贵的离谱,要知道一个小氏族邓家,世代积累的三千亩田,也不过卖了两千金而已,那可是一辈辈积攒与传下来的。氏族,在这个世代,那可是真正的贵族。 难怪邓芝那厮要卖地,又言买官钱财不够,看来是想买个太守做做。以整个邓家的家底,也要卖地才能凑齐钱财,也或许是邓芝准备举族搬迁,也说不定。 至于邓芝那厮买到什么官,到任以后能不能把买官的钱“赚”回来,就不是我关心的事情了。黄巾之乱将至,战乱纷飞,他还真不怎么看好邓芝那厮。 决定了要买青州东海郡太守,我往墙边走了过去,那里站着一个面白无须的年轻人,观其打扮,我心下明了,这个年轻人就是皇宫特产的生物,太监。 走到近处,我向这个特殊生物道:“这位公公,在下想捐一个官。” 特殊生物,也就是面白无须的年轻人闻言,双眸微亮,一脸和善道:“公子这边请。” 我向身后的张飞打了个眼色,两人跟着年轻太监走进了宫门,不多时,就来到一间宫殿前。 “公子请,小人告退了。”年轻太监只是引路,将我与张飞引到宫殿前,寥寥一句,便转身离去。 我笑了笑,张飞上前伸手一推,殿门应声而开。 两人步入宫殿,只见大殿当中摆着一张书案,两侧各有一排书架,上面满是竹简,整体而言,布置的十分简洁。 大殿正中的书案后面,坐着一老一少两个太监。 一老一少两个太监正在说着话,见到殿门打开,便知生意上门,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东海与琅琊两郡,乃我大汉盛产海盐的富庶之地,今年年初,海上刮起狂风巨浪,延续肆虐半月有余,诸多良田与盐户遭了大灾,东海郡受损最大……” 老太监一听我要买东海郡太守的位子,立马笑成了一朵菊花脸,从宫殿一侧的书架上拿起一个竹简,翻开之后,孜孜不倦的介绍起来。 我这才知道,原来东海郡是招了天灾,前任东海郡太守才落了马,这是一个烂摊子。汉末不愧是天灾人祸不断的乱世,处处都充满‘惊喜。’ 难怪都说徐州富庶,原来是盛产海盐的地盘,不富庶才怪! 我嘀咕了一句,既然决定了买下东海郡太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他让张飞回福来客栈,带着人运了七千金过来。 一老一少两个太监,从大殿正中的书案上,拿出了一张盖有玉玺的文书,拿着文书就可以到东海郡上任,成为太守了。 我为汉灵帝旗下生意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怀揣文书,与张飞一干人等回到了福来客栈。 一行人只是在洛阳城休息了一天,就踏上归途。 我来洛阳,除了买官也没有什么要办的事情,他踏上归途之前,还办了一件十分不道德的事情,那就是命人在洛阳城散步谣言,说张角那厮要造反。 张角散施符水,为人治病,自称大贤良师,徒众越来越多,如今已经难以计数,这个谣言一出,那是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谣言一出,就有止不住的趋势,可见古代人也是十分八卦的,传到了有心人的耳朵里,最终也传到了汉灵帝那里。 实际上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无人看出张角的反心,总有那么一些人独具慧眼,站在时代的前沿,只是这些人出于各自的原因,没有点明。 汉灵帝听到谣言,召张角入宫,张角怀有异心,自是不敢去。 汉灵帝大怒,下旨捉拿张角。 张角也不是好惹的,开始了造反大业,乃立三十六方,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称为将军。 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癸亥,天下大吉。” 张角自称“天公将军”,他的两个兄弟,张宝称“地公将军”,张梁称“人公将军。” 于众曰:“今汉运将终,大圣人出。汝等皆宜顺天从正,以乐太平。” 就这样,四方百姓,裹黄巾从张角反者四五十万,贼势浩大! 张角造反了,而且贼势浩大,官军望风而靡,听到这个消息的汉灵帝脸都绿了。 何进奏帝火速降诏,令各处备御,讨贼立功。一面遣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各引精兵、分三路讨之。 自此,拉开了汉末三国的序幕。 此时的我,一路回到了涿郡,就听到了张角造反的消息。 从他命人散布谣言离开洛阳城,到汉灵帝听到谣言,宣召张角入宫,张角不从,汉灵帝下旨捉拿,张角造反,时间赶得刚刚好。 我是有意为之,他并不打算去东海郡赴任,只是买一个太守的官职,在接下来的黄巾之乱中有个身份。按照这厮的意思,凭什么让他去等张角造反,既然早晚要反,又要被消灭,不如来的更早一些! 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生生变成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癸亥,天下大吉”,我可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反正甲子年184年也是反,癸亥年183年也是反。 殊不知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好似将整个天下玩弄于手掌之中的手段,让一直跟着我的张飞,对这个大哥是佩服的不能自抑。 张飞可是亲眼看着大哥,轻描淡写间,搅动了整个天下的局势! 若是我知道张飞的心思,定会告诉这个二弟,洗洗睡吧,想太多了。有他没他,张角终究是要反的,他只是轻轻推了一把而已。 这就是不同时代的人,所不同之处。 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如今带上了千名骑兵,开始了讨贼立功的大业。 时逢黄巾中的一军,程远志统兵五万,前犯幽州分界,幽州刺史郭勋闻得贼兵将至,召校尉邹靖计议。 邹靖道:“贼兵众,我兵寡,明公宜作速招军应敌。” 郭勋点头,随即出榜招募义兵。 就这样,我与张飞,领着一千骑兵,来到幽州的中心蓟城,面见郭勋。 郭勋得知“东海郡太守”领军前来,也是醉了,东海郡远在徐州,东海太守怎么跑到幽州来了? 不论如何,我领兵来援,对郭勋来说是个好消息。 刺史府内,议事大厅。 郭勋居于主位。 一身戎装的我与张飞,居于左手边,此时我看着对面坐着的几个人,暗自称奇。 居于右手边的,当先一人是个年轻将军,乃郭勋麾下校尉邹靖。 邹靖此人并不能让我称奇,让他惊讶的是,坐在邹靖旁边的两个人。 其中一人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两个耳朵特别长,一双手臂也是特别长。 单单看此人的卖相,也只能让我有些惊讶,但坐在此人旁边的一人,就让他明白了两人的身份。 另外一人,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不怒自威! 不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关公,又是谁来? 不用说,那个耳朵和手臂都特别长的男子,就是刘备刘玄德。 刘备与关羽,这两个在乱世中颠沛流离许多年的难兄难弟,还是凑在了一起,只是张飞坐在了他们对面,三兄弟变成了两兄弟。 居于主位的郭勋开口了,两人的身份也如我所料。 “……………” 42 - 九妖变 - 早雨 “今日得子初与玄德相助,吾心甚喜,黄巾贼将程远志统兵五万来犯涿郡,令邹靖统兵一万,与诸位前去破敌!” 郭勋倒是不含糊,直接让我与刘备,与邹靖一同去迎战黄巾,同时点明了刘玄德的身份,证实了我的猜测。 果然是玄德兄与云长兄啊! 我暗自嘀咕了一句,与邹靖、张飞、刘备、关羽等人一同起身领命。 “诺!” “诺!” …… 涿郡,大兴山下。 我与张飞又回到了涿郡,看了看远处的大兴山,我嘴角上扬,穿越之初,他就是到了大兴山上,与张飞相遇,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 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两人已经率军上了战场。 我与张飞的一千铁骑打头阵,同行的邹靖统兵一万,在后方掠阵,至于刘备,只有千余兵士,同样在后方掠阵。 与我一方狭路相逢者,正是来犯幽州,到了涿郡,由程远志率领的黄巾军,足有五万之数,都是以黄巾系在额头上。 只是这些人与我的一千铁骑,形成鲜明的对比。 五万黄巾军,九成九都是面有菜色,他们不久前还是吃不饱饭的流民或是佃农,或是自愿,或是被逼着造反,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反观我的一千铁骑,装备精良不说,一个个都是面色红润,精气神十足。 我麾下的军士,单论待遇,绝对是大汉之最,平日里训练都是一日三餐,而且顿顿有肉。这肉还是从张飞庄子上运来的,谁让张二哥做的是“屠猪贩酒”的买卖。 在这个时代,这是绝无仅有的待遇,要知道一般的军队都是一日两餐,能吃饱就不错了。所以这些兵士训练起来也最是刻苦,一个个根本不懂什么叫偷奸耍滑,只知道卖命的训练。 一千铁骑本就是流民中的佼佼者,体质不错,吃的喝的跟上,又卖命的训练,已经是一等一的精兵,只是尚未见血而已。 就算如此,对上一般的山匪,一个个也都是以一挡十的精兵。 若是组合在一起,更是势不可挡。 眼前的五万黄巾军,除了些许精锐,九成九以上却是连山匪都不如,之前多是一些饥寒交迫的流民。 这也是两军相遇后,我敢打头阵的原因,他见到黄巾军的阵容,觉得以一千对五万,竟然有些轻轻松松的感觉。 我也是醉了,本以为这么夸张的事情,都是杜撰的! 眼前的事情却告诉他,原来真相是酱紫的! 张飞看着前方的五万黄巾军,不屑道:“乌合之众而已!大哥稍待,我去破了贼军!” 张飞虽初上战场,却已经有了绝世猛将的些许风采。 我点了点头,他对这个二弟的武力值最是了解。 张飞见我点头,咧嘴一笑,脸上闪过一丝兴奋之色,打马上前,手中丈八蛇矛一举,喝道: “燕人张飞在此,反国逆贼,还不投降!” 声若巨雷,传遍战场,黄巾军一阵耸动,以为是天神下凡。 黄巾军渠帅程远志也是一惊,暗道这厮好大的声音,听闻对方让他投降,便是一怒,遣副将邓茂出战。 邓茂乃程远志手下一员大将,神勇过人,称得上猛将之流,但程远志显然低估了张飞的武力值。 邓茂领命,打马而出,张飞打马迎了上去,两者相遇,丈八蛇矛一出,只是一击,手起处,刺中了邓茂心窝。 只是一合,邓茂落马! 以张飞那爆表的武力值,惊人的瞬间爆发力,若非同等级别的武将,决计是难以抵挡的。 邓茂落马,黄巾军更是一阵耸动,其中大多见识过邓茂将军的神勇,如今神勇的邓将军,与敌将交手一合,就被刺落马下,这让他们如何不惊! 张飞一合将邓茂刺落马下,不屑一笑,打马便往黄巾军冲了过去,目标直指程远志! 单骑冲向五万大军,单论气势,竟是单骑更胜一筹! 我总算明白,‘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的意思,有此一将,胜过千军万马! “随我杀!” 我手中长枪一扬,大喝一声,率领一千铁骑往黄巾大军冲了过去。 他不能让张飞孤身深入五万大军之中,人力有穷时! 直面面对一千铁骑的冲锋,那种压力是难以想象的,若是训练有素的精兵,或许不会如何。但这群乌合之众的黄巾军,本就被张飞的神勇所震慑,如今面对一千骑兵的冲锋,竟开始四散而逃。 这让本就心生退意的程远志也是措手不及,大军一乱,他也没了办法,面对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的张飞与一千铁骑,咬了咬牙,带领身边的心腹精锐,迎了上去。 程远志能够成为一方渠帅,那也是有些本事的,至少有视死如归的勇气。他身边的五百亲卫,都是黄巾军的精锐,称作黄巾力士,与那些新加入的流民不同,一个个都称得上精兵。 但程远志与五百黄巾力士,遇上更为精锐的一千铁骑,与武力值爆表的张飞,也没有翻出多大的浪花。 随着程远志被张飞一矛挑落马下,这场遭遇战彻底结束,除了已经逃远一些的黄巾军,投降者不计其数。 我虽然没有多少武力值,但一场大战下来,却丝毫未损,周围的铁骑紧紧相随,将他守护的是如铁桶一般,这些人,都有着替他挡刀子,挡利箭的决心。 丝毫未损的我,此时正在呕吐不止。 战场是残酷的,铁骑所到之处,到处都是断手断脚,还有那飞扬的头颅,映成血流成河的画面! 来自现代,没有见过血腥的我,见到这样的场景,已经是双目泛红,之前的一幕幕,都在冲刷着他的神经。 “尼玛!行军打仗真不是人干的活!” 我的身影出现在房间内,回到了现代,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大多数男儿都有一个将军梦,所谓沙场点兵、驰骋疆场、烽火连天,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如今我对战争,那古代的战场,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那就是尸横遍野、残肢断臂、血流成河! 回到现代,看看时间,下午5点,老妈打麻将还没有回来,我拿起手机,给张月打了过去。 最近一个多月,我在汉末忙前忙后,很少与张月联系,只是偶尔回到现代,跟她发发微.信,或是电话联系一下。好在张月并不问他在忙什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照顾好自己等等。 这让我觉得很贴心,要是张月问起来,还真不好解释。 “学校门口见。” 张月正在宿舍复习功课,两人说了几句,约好6点在学校门口见面。 我挂了电话,看着自己一身戎装,不禁笑了笑,要是穿着这么一副将军铠甲出去,回头率指定不低,标准的coser一枚。 我可没有出去秀回头率的意思,费了不少劲才将铠甲脱下,换上一身名牌休闲服,在家里休息了一会,这才出了家门,驱车往川海大学驶去。 他所住的紫苑花园本就紧靠着大学城,开车来到川海大学也只是用了很短一会功夫。 看着川海大学外停留的车辆,我的a4座驾,只能算中等偏下。 都是来泡妹子的啊! 我啧啧赞叹了一句,靠在车边等着张月,没想到刚过了一会,就有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过来搭讪,问要不要一起玩。 若是以前,我肯定让妹子上车,去一起‘玩一玩’,但现在有了张月,只能婉言拒绝。 两个妹子被拒绝了也不生气,娇笑着离去,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庞,不禁感叹自己的魅力又增大了。 但是他很快就看到,两个妹子往前面一辆车走了过去,那是一辆红色的路虎揽胜,一个帅气的年轻男子靠在车边,似乎也在等人。 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又开始搭讪,结果又被拒绝了。 见到这个结果,我不禁为那个哥们点了个赞,定力不错啊!那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不禁让他联想到了双飞,对于男人而言,有着莫名的诱.惑。 我一路目送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搭讪了几次后,最终上了一辆q7。车辆开走,也不知她们去哪‘玩’,又去玩什么了。 许小龙靠在自己的座驾旁边,刚刚拒绝了两个妹子的搭讪,不禁觉得有些惋惜,要不是有事在身,今晚说不得就要来个双飞。 想到有事在身,许小龙就怒火横生。 张月,是他在川海大学泡妞时遇到的,那凹凸有致的身段,精致的脸蛋,还有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高冷范儿,顿时深深的吸引住了许小龙。 可惜不知是许小龙以前在川海大学泡妞,留下一个花花公子名声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张月对许小龙一向是不假辞色,拒绝骚扰。 越是这样,许小龙越是不想放弃,后来托人打听,得知了张月家里的情况,知道这妞急需用钱给母亲做手术,许小龙的心思就火热起来了。 就算是花个百八十万,能把这个高冷女神拿下,那也是值了!到时候在床上,一定要让她乖乖臣服! 可惜天不遂人愿,许小龙紧紧盯住的猎物,在一个多月前,竟然被别人猎走了!这一点,从张月的母亲完成手术,还有他从朋友那得到的消息来看,已经确认无疑! 许小龙的朋友,正是张月的一个室友,只是一点小恩小惠小礼物,他就很顺利的拿下了张月的室友,作为内应,用来泡妞。 他为了泡妞也是费了不少功夫的,许小龙从张月的室友那里得知,张月已经有了男朋友。 如此一来,许小龙怒从心起,很想知道这个抢他猎物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没想到等消息,一等就是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来,许小龙一直没有逮着机会,终于在今天下午,许小龙从张月的室友那里得知,张月6点要在学校门口,与男朋友见面。 得到消息后,许小龙马不停蹄的驱车来到川海大学外,要看看抢他猎物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要是背景深厚的,他惹不起,那也就算了。 要是没什么背景的,许小龙发誓,一定要让他知道,乱泡妞是要付出代价的! 许小龙怒火横生,表面上依旧平静,与旁边开a4的哥们相视一笑,两人都拒绝了那两个搭讪的妹子,一时间竟有些惺惺相惜。 哥们定力不错啊! 但很快,许小龙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一直想推倒的高冷女神张月,从川海大学出来后,走向了与他惺惺相惜的哥们。 许小龙目测那哥们与张月上了a4,驱车离去。 “尼玛!” 许小龙目瞪口呆,恶狠狠的来了一句国骂,上车尾随而去,哪还有刚才的惺惺相惜? 我一边开车,一边不老实的将手放在张月腿上,笑嘻嘻的问道:“想吃点什么?” 一个多月不见,我的心里也很是火热,不由得想起了酒店那夜的疯狂,那次张月初尝禁.果,两人只是折腾了两次。 如此想着,我的手越发不老实起来,摸向了不该摸的地方。 张月按住腿上越来越不老实的手,白了我一眼,想了想道:“川府百味吧!” “好!”我点头,川府百味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高档餐厅,但做的菜很可口,也有纪念意义。 川府百味本就在大学城旁边,两人很快就到了。 43 - 九妖变 - 早雨 川府百味外。 许小龙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喂,景龙,是我,我在紫苑家园外面的川府百味门口,嗯,你带几个人过来,有点事。” 郝景龙,是许小龙的一个哥们,在金鼎娱乐会所给人看场子的,说是道上混的,实际上就是个保安头子。 金鼎娱乐会所就在大学城附近,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光顾,经常在大学城泡妹子的许小龙自然是常客。他与郝景龙一个有钱,一个有人,一拍即合,很快勾搭在一起。 过了一会,四个二三十岁的青年来到了川府百味外,四个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有点痞气,俗称混混。 为首的一人,眼神中带着几分桀骜,扫视一圈后,很快往一辆红色的路虎揽胜走了过去,身后三个手持球棒的青年赶紧跟上。 “龙哥。”桀骜青年走近,向车旁的许小龙笑着打了个招呼,平日里都是小弟们叫他龙哥,现在他却要叫别人龙哥。 没办法,谁有钱谁是爹,不对,是谁有钱谁是哥。这不,眼前的龙哥,前不久刚请兄弟们去良家足浴玩了个通宵,活脱脱的摇钱树。 “这次麻烦兄弟们了。”许小龙点了点头,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上面有着一个女神级别的美女,郝然是张月,“一会这个妞从川府百味出来,你们教训教训和她一起的男的。” “明白!敢得罪龙哥,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他!”郝景龙一脸我懂的表情,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干,他仔细瞧了瞧手机上的照片,眼前一亮,心说这么漂亮,不会是p的吧? “晚上少不了兄弟们的好处。”许小龙点了点头,说完打开车门进了座驾,准备看好戏,他也是小心,先让几个混混教训一下那小子,试探一下那小子有没有什么背景。 不过看那小子开的a4,还有车牌号,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估计是他想多了。就算是惹出了事,也有郝景龙那几个混混顶着,他只躲在幕后就行了。 许小龙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要是那小子没什么背景,以后就不是教训一次的事了,一定要经常教训他,教训到改为止!让他知道乱泡妞是要付出代价的! 郝景龙与身后的三个小弟听到有好处,都是喜笑颜开,忠心耿耿的在川府百味外站起岗来。从川府百味吃完饭出来的普通老百姓和学生,见到这四个带着痞气的混混,都是刻意避开。 终于,在郝景龙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个让他眼前一亮的美女从门口走了出来,他咽了咽口水,心说照片原来不是p的! 郝景龙没有忘了正事,给三个小弟使了个眼神,四人上前,将一男一女拦了下来。 这一男一女,自然是我与张月。 两人刚在川府百味吃完饭,精力旺盛的我正想带张月去做一些爱做的事情,突然被四个青年拦住了路,也是一愣,这四个人有些痞气,似乎是混混? “有事?”我一头雾水,心说也没得罪什么人,这四个来者不善的混混是要干什么? “让这个妞陪哥几个去玩一玩。”郝景龙一脸色迷迷的看着张月,身后的三个小弟也被吸引了目光,美女多见,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美女不多见。 “哥几个开玩笑吧?”我剑眉一皱,这是光天化日强抢民女的节奏?尼玛!这是现代,不是汉末啊! “谁他妈跟你开玩笑!”郝景龙脸色一变,一脸凶狠,当着美女的面踩人就是爽,尤其踩的这人,好像还是美女的男朋友?尼玛的,真是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呵呵!哥们混哪的?” “老子…呃!!!” 我双眼一眯,笑眯眯的刚问出口,一脚已经踢了出去,正中为首青年的下体。 那一刻,似乎有蛋碎的声音响起。 郝景龙刚想继续装逼,没有防备之下,捂着蛋蛋倒在了地上,疼的嗷嗷直叫,“嗷……给老子上……弄死他!” 三个拿着球棒的小弟看着龙哥的惨状,不自觉的后退一步,看着都觉得蛋疼!但是龙哥发了话,三人同时上前,球棒往对方身上招呼了过去。 此时我跟着张飞训练一个多月的功底显了出来,要知道他每天站桩,都要站上一个时辰,那份苦不是白吃的。 脚步在地上一蹬,我往其中一个混混直接横撞过去,论反应力,他虽然与张飞那样的绝世猛将相差甚远,但比起普通人还是快了一点。 这一撞,避开了球棒,直接将一个混混撞了一个踉跄,然后又是毫不犹豫的一脚! 混混被撞的还没站稳,下体就有一阵剧痛传来,和龙哥一样捂着蛋蛋倒在地上,疼的嗷嗷直叫。 后面拿出手机想要报警的张月,吃惊的停下了动作,没想到我竟然这么能打。 此刻郝景龙与一个小弟倒在地上,另外两个小弟看着同伴的惨状,望向我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畏惧,知道遇上狠人了。 我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又懂得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这一架打的很是痛快,旋即眼神不善的往另外两个混混看了过去。 两个混混同时后退一步,隐约觉得蛋疼。 “******!愣着干什么……给我上!”郝景龙捂着蛋,叫了起来。 两个小弟只得听话,拿着球棒冲了上来,这次两人都谨慎了许多,随时准备护住自己的蛋蛋。 我一步迈出,刚一抬脚,两个混混几乎是条件反射,同时做出护住下体的动作。 我只是一个假动作,快速伸出手,抓住其中一个人的头发,猛然往下一拽,膝盖抬起,“砰!”的一声,这个混混捂着脸倒在了地上。 随着我笑眯眯的看了过来,最后一个混混看着同伴的惨状,很没有义气的扔下球棒,转身跑了! 他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做混混这个没有前途又危险的职业了,回去就辞职,换个地方做保安去! 这一架,我虽然打的很爽,觉得自己在汉末一个多月的苦练没有白费,但同样打的莫名其妙。 “为什么找我们麻烦?”我走到为首的混混面前,蹲下身子问出了声。 “看你们不爽!”郝景龙涨红着脸,疼的直抽抽,倒是硬气。 “难道是张月太漂亮,这几个混混起了色心,才上前调.戏?”我并没有想到其他方面,暗说也没有得罪什么人,这一架打爽了! 他与有些目瞪口呆的张月一起走向座驾,开车走了。 毕竟是街头斗殴,一会引来了警察,虽然错不在他,但到了派出所也是麻烦。至于他走了之后,那几个混混报不报警,就不是他能左右的事情了。 想来几个混混是不会报警的,毕竟是他们‘调.戏民女’在先,我自卫在后。 正如我所料,郝景龙等几个混混并没有报警,毕竟是道上混的,挨打了报警太丢面子。 其实最主要的是,他们是肇事一方,否则的话,现在验出个轻伤,就能有个七八万赔偿,郝景龙岂会放过这笔横财? 坐在车里的许小龙,看着郝景龙等几个混混的惨状,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蛋蛋,直呼侥幸,还好他没有直接参与,否则现在蛋疼的可能就是他了。 望着张月与那小子上了车,车辆开走之后,许小龙的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郁,这才下车往郝景龙等人走了过去。 郝景龙虽然没办成事,但事情因他而起,许小龙也不能不管不顾,花些钱是肯定的了。 ………… 车里的气氛有些暧.昧,我开着车,一只手不老实的放在张月腿上,本想开往酒店,却鬼使神差的拐了个弯,往小区内开去。 川府百味本就在紫苑花园外,很快我就来到了小区的地下车库。 不一会,从外面看去,车辆开始轻轻晃动起来… 过了许久,晃动的车体恢复了平静,我抽出纸巾,开始擦拭车里的水渍与张月身上的不明物体,收拾了一番后,穿好衣服的我驱车往外面驶去。 出了小区,我驾车来到了与张月第一次开房的四星级酒店。 下了车,看着熟悉的酒店,我想起与张月第一次开房时的情景,腹中火起,又有些迫不及待,不禁为自己的战斗力点了个赞。 张月俏脸有些发红的下了车,想起刚刚在车上疯狂的举动,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但她并没有拒绝我。 两人走进了酒店。 ………… 次日一早,我与张月出了酒店,驱车赶往川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事情总是惊人的相似,两人第一次开房,第二天便赶往医院。如今第二次开房,第二天同样是赶往医院。 只不过时隔一个多月,心态各有不同。 一个多月前,张月任性似的找了我,扬言要幼稚那么一次,一个多月后,以两人的幸福甜蜜指数来看,她的选择十分明确。 我也很享受这种恋爱的感觉,不得不承认,张月很符合他心中女朋友的标准,两人的相识不过是川府百味的一场偶遇,但缘分就是那么奇妙。 “阿姨做手术我也没有去医院,阿姨和叔叔不会怪我吧?”想起自己的准丈母娘,从完成手术到疗养期间,自己还没有露过面,我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们知道你在忙。”看着有些紧张的我,张月露出了笑容,“我爸妈很通情理的,而且很感激你借钱给我们。” “什么你呀我呀,我们之间还分你我?”我坏坏一笑,开着车,一只手又不老实起来。 张月无奈的白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精力。 两人先是买了些水果,然后来到川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乘坐电梯来到四楼的重症病房。 “我来了。”见到我与张月走进病房,张月的父亲立刻走了上来。 “叔叔好,阿姨好。”我笑着打了个招呼,明显看出张叔叔比上一次见面时,精神了许多,显然是因为阿姨顺利完成了手术。 “扬扬来了。”相比张爸爸的感激与客气,病床上的张妈妈可就亲切多了,已经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女婿。 “阿姨气色恢复的真好!都怪我,最近太忙,没有来看阿姨。”我很自觉的进入了女婿的角色,来到病床边上坐下,一脸自责的神色。 “哪里,年轻人事业为重,忙一点是应该的,不能像你叔叔,一辈子都不知道上进。”张妈妈没有丝毫怪罪的意思,反而劝慰起了我。 张爸爸表示无故躺枪,张月也只能坐在一旁,看着我与母亲聊了起来,好似我才是母亲的亲生儿子。 天不遂人愿,这其乐融融的温馨一幕,很快被一道有些傲慢的声音打破。 “半年多不见,大嫂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嘛。”一对中年夫妇走进了病房,开口的正是其中的中年妇女。 “姑姑,姑父。”张月见到来人,起身打了个招呼。 “姑姑,姑父。”我有样学样,也站起身打了个招呼。 “谁是你姑姑,别乱认亲戚。”中年妇女却不领情,看了我一眼,语气中有些傲慢。 什么情况?我有些不淡定了,哥好好的给你打个招呼,摆这么个臭脸干什么? 怎么说我也是数千流民的主子,手下有上千铁骑的主,一向受尊敬惯了,反唇相讥道:“叫你一声姑姑,那是尊敬长辈,你当自己是小龙女?” 中年妇女也没有想到我这么刺头,看向张月的父亲,语气不善:“大哥,这是月儿的男朋友吧?你看看月儿找的都是什么人?这么没有礼貌!” 张月父母都是皱起了眉头,张月父亲本想说话,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咽了下去。 44 - 九妖变 - 早雨 ?“大哥,这是月儿的男朋友吧?你看看月儿找的都是什么人?这么没有礼貌!” “月儿也是,交男朋友也没个分寸!” “大哥大嫂,你们也不管管月儿?” 中年妇女喋喋不休,最终看向我,冷笑道:“小子,张家可是个火坑,我劝你不要随便跳!” 我剑眉微皱,没想到张月有这么个极品姑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哔哔的中年妇女。 “姑姑,我交什么样的男朋友,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们家欠你的十万块钱,等我毕业工作了,会还给你的。”张月淡淡开口,为我抱起不平。 我这才明白事情的根本所在,原来是张月家欠了人家十万块钱,想来是以前为了给阿姨看病借的,当真是亲兄妹明算账啊!只不过借了十万块,就这么趾高气昂,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 不过转念一想,在这年头,肯借出十万块给人治病的亲戚,那也是不多了。 此刻这个亲戚依旧趾高气昂,中年妇女笑了起来:“还?指望什么还?先把自己家的无底洞填好再说吧!” 这尼玛又是火坑,又是无底洞的,我表示看不下去,接口道:“姑姑是吧?月儿家欠你们的十万块钱,我替她还上就是。” 此话一出,张月姑姑两口子的眼神都有些变了,似乎有些不信。 “我,我们家欠你的已经够多了,这钱我们以后会想办法还上的。”张月父亲走上前几步,一脸感叹的说道。 “是啊扬扬,不能再要你出钱了。”躺在病床上的张妈妈双眼微红,都是自己的病,拖累了全家。 张月没有说话,想起了我的话,两人之间不分你我。 倒是一旁张月的姑姑,有些摸不清情况了。 张月的姑姑名叫张琪,本以为借给大哥,用来给嫂子看病的十万块,基本是打了水漂,谁让嫂子的病是个无底洞。 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轻描淡写的就要还上,难道是一个富二代?以张月的条件,找个富二代倒是挺有可能。想到借出去的钱可以收回来,张琪的脸色就好看了很多,不再是一副讨债的死人脸。 她还不知道,大嫂的病已经治好了。人就是这样,当初出于亲情借出了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嫂子的病好像一个无底洞,张琪的心思慢慢就变了。自己的十万块就当是做了善事,在大哥一家面前也就越来越趾高气昂,觉得高他们一等。 “没关系的,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我去取钱。”在张月父母,姑姑姑父,还有病房里其他病人与家属的目光下,我走出了病房。 走出病房的我,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没想到张月还挺有个性,既然是求包.养,当初直接要个六十万或者一百万,不就把债还上了? 这年头,一百万包.养个情.人的土豪,也是大有人在。 这妞欠债了也不跟自己说,真是任性啊! 我并没有走出医院,前往银行,因为银行卡里没多少钱了。 不过十万块钱明显难不倒他,来到医院的洗手间,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拿了几根金条后,又穿越回了现代,地点自然是离开时的洗手间。 回到病房。 我从兜里拿出三根金条,递给了张月的姑姑,语气随意:“懒的跑一趟银行,我是做黄金生意的,正巧后备箱里有些金条,这三根金条最少也能卖个十几万,就抵了那十万的债吧!” 这一下,就连风轻云淡的张月,看向我的目光也有些不同了,十分意外,没想到他真的如第一次见面时所说,是倒腾黄金的。 她还以为我年纪轻轻,靠的是家里呢,毕竟白手起家这么土豪的,还真是太稀有了。不过就算如此,也排除不了靠家里的可能,黄金生意岂是说做就做的。 张月有些意外,张月的父母更是不能淡定,病房里的病人与家属也是震惊莫名,看人家说的,后备箱里有些金条!要不要这么牛逼? 张月的姑姑接过金条,两口子掂量了一下,互相的眼神中都是震惊,显然我装逼装的十分到位,把这两口子镇住了。 我心说,哥再去卖黄金,一来一回的太麻烦,时间久了,你们还以为哥跑了呢? “用金条还债,真是了不得。”同病房的一位家属,打破了病房内的寂静。 拿着金条的张琪,在病房内上演了一出变脸的绝技,起身对我笑着说:“哎呀,你也真是的,都是一家人了,还和姑姑客气什么?这钱还不还的,姑姑也不急。” 小康家庭的张琪,被我随手甩黄金的手段,震惊的不行,不自觉的就低了一等,再没有了之前的趾高气昂。 这个社会,如果不开眼得罪了人,这个人又有钱有势力,那无疑是很大的麻烦,要是这个人又瑕疵必报,那就是一场灾难。 虽然在法制社会,不能轻易取走一个人的性命,但有的是手段让你生不如死。 若是反过来,结交了一个大人物,好处也是难以想象。何况张琪本就是张月的姑姑,这变脸套近乎的绝技,耍的是出神入化。 “呵呵。”我笑了笑,没有接口,笑眯眯的来到张月身边坐下,与张月父母说起了话。 “扬扬,谢谢你,让你破费了。”张妈妈躺在病床上,眼角挂着泪水。 我笑笑说:“阿姨不要这么说,一家人嘛,这都是应该的。” “大哥,大嫂,我们就先走了。”张琪夫妇也看出自己不太受待见,又急着去鉴定黄金的真伪,告辞离去。 张琪夫妇要走,也没人挽留,张妈妈看我那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天不遂人愿,这其乐融融的一幕,又被人破坏了,破坏者正是前脚刚走,又去而复返的张琪夫妇,只不过这次多了两个人。 两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手持匕首,一脸凶狠的走了进来。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张琪拿着金条的手微微颤抖,与老公一起退入病房。 我转头望去,也是一惊。尼玛!这是闹哪样?抢劫?拍电影吗? 昨天遇上光天化日调.戏民女的,今天又遇上大白天抢劫的,我也是醉了。 这尼玛到底是现代,还是汉末乱世? 两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都是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拿着匕首,脸上明显带着凶狠之色,一看就不是善类。 病房内,张月与父母,还有临床的一个病号老人,以及陪床的家属,一个个也是瞪大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什么年代了,竟然有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还是在医院里,当医院的监控是假的吗? “三哥,我们的运气真不错,这娘们竟然拿着金条!”其中一个男子看着张琪手中的金条,脸上满是贪婪,咧嘴笑了起来。 被称作三哥的男子点了点头,看着张琪手中的金条,眼神中闪过贪婪之色,恶狠狠的说道:“把金条交出来,不然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张月的这位姑姑明显吓的不轻,眼看着就要哭了,在歹徒的威胁下也不敢犹豫,颤抖着将手中的三根金条递了过去,“金条都给你,求求你,别伤害我…” “分量不轻啊!”三哥接过金条,掂量了一下,眼睛一亮,随即看向同伙,“强子,你去搜搜他们的身,看还有没有金条,我去做正事。” 强子点了点头,上前对张琪夫妇搜起身来,三哥则走向了病房最里面的一张病床。 我与张月等人听了,这才明白,对方不是来打劫的,是来‘办正事’的,打劫不过是正巧遇上了,顺手牵羊而已。 病房内一共有三张病床,第一张病床住着的是一个老人病号,还有四五十岁的男子,是陪床家属。先前赞叹我用金条还债了不得的,就是这个陪床家属。 中间的一张病床,住着的就是张月的母亲,我与张月,还有张爸爸正在病床边上。 最后一张病床,住着一个陷入昏睡,脸色苍白的小女孩,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此时歹徒行凶,却没有一个敢站出来的,不论是第一张病床上的老人与家属,还是张月一家人,都选择了沉默。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做了鸵鸟,如果他们有制伏歹徒的能力,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站出来,但他们明显没有这个能力,毕竟人家手里的刀子不是假的! 这两个人既然敢抢劫黄金,已经构成了重罪,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真上前阻止的话,绝对如人家所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说着容易,做起来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尤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情况下。 然而我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在被称作三哥的男子从旁边走过的时候,突然一伸脚,将其跘了一个踉跄。 在男子被跘了一下,险些摔倒的时候,我猛然起身,照着男子头部就是一脚,“砰!”的一声,男子倒地不起。 一脚将其踢的昏迷,生死不知,可见我这一脚力气之大,若是没有汉末一个多月的训练,这简单的两个动作以及力道,他绝对是完不成的。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让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彷如时间静止。 怕是连倒地不起的‘三哥’,都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他在进入病房之后,就将病房内的情况看了个清楚,绝对是没有想到,一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竟然敢对他出手,而且这么干净利落! “三哥!”正在对张琪夫妇搜身的强子,不可置信的惊呼一声,恶狠狠的盯住我,快步上前,手中的匕首没有丝毫犹豫的刺了过来。 “小心!” “扬扬!” “我…” 张月与父母惊呼出声,三个人同时做出准备帮忙的动作,但明显没有歹徒的匕首快。 面对匕首,我脸上闪过一丝狠色,脚步一错,身子一斜,本是刺向腹部的匕首从手臂上划了过去,然后他毫不犹豫的一抬膝盖,顶向了男子的下体。 男子一击不中,本想将匕首换个方向再次刺出,下体就是一阵剧痛传来,捂着蛋蛋倒在了地上,一张脸瞬间涨成红紫色。 这一下,我可没有留手,昨天与几个混混街头斗殴的时候,他还留了几分力道,如今用膝盖全力一顶,估计这个男子后半生的性福是没有了。 这时,他才感觉到手臂上的剧痛传来,咧嘴抽抽了起来。 在歹徒走向病床上那小女孩的时候,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事实上也没有时间让他多想,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对歹徒出手了。 “我,你没事吧!”张月一脸惊慌的走了上来,看着我一只手捂着自己的手臂,沾满了血迹,双眸里满是慌张。 张爸爸与张妈妈也是一脸关心的看着我,生怕自己这个女婿有什么闪失。 一旁的张琪夫妇面色就有些精彩了,没想到月儿新找的男朋友不仅土豪,竟然这么狠!那可是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 一号病床的老人与家属,一脸钦佩的看着我,小伙子给力啊! 医护人员与警方人员先后到来,我在张月的陪伴下,治伤去了,手臂上挨了一刀,疼的他也是直抽冷气,看的张月心疼不已。 我虽然疼的不轻,暗自却庆幸不已,好在汉末一个多月的训练,有与人过招的经验。否则面对那刺来的匕首,要是慢一点点,可就不是手臂上挨一刀那么简单了。 45 - 九妖变 - 早雨 ?我回到病房,正配合着刑警队的人做完笔录,病房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皮鞋声,一名穿着白色高级警官警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周局长!”病房内的警务人员纷纷起身。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目光在病房内扫视一圈,看到三号病床上的小女孩平安无事,稍稍松了口气,旋即看向刑警队中队长,问道:“怎么回事?” 常务副局长来了,刑警队中队长哪敢怠慢,事实上周局长的到来在他的意料之中,“根据调查,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两个犯罪份子,想要对瑶瑶不利。” “张子杰犯罪团伙?”中年男子眼神一凝,不见喜怒。 刑警队中队长点头道:“张子杰犯罪团伙是活跃于我省的贩毒团伙,张子杰的弟弟张子玉,于今年被缉毒支队周队长缉拿归案,所以……” 我,张月,张月父母,张琪夫妇,以及一号床的病号与家属,都已经做了笔录,此刻都在聚精会神的听着,这种桥段往往只出现在影视里,没想到被他们亲身经历了。 我暗自给刑警队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他去治伤这一前一后的功夫,刑警队已经将歹徒查了个清清楚楚,有些改变了他对警方的印象。 没办法,当今社会仇警仇官仇富的论调太深,我这个刚刚大学毕业,涉世不深的叼丝,难免受些影响。 周明磊听了刑警队中队长的话,轻轻叹了口气,果然如他所料,对方是来报复自己的妹妹,所以自己的小外甥女才遭了殃。 还好,还好瑶瑶没有出事,否则他不敢想象自己的妹妹会变成什么样子。 说曹操曹操到,周明磊刚想着自己的妹妹,病房外就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走进来一个女警。 我等人转头看了过去,不知道又来了一位什么人物? 女警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皮肤白皙,精致的脸蛋散发着成熟的妩媚,即便穿着宽大的浅蓝警服,也能看出凹凸有致的身材。 一朵漂亮的女警花!这是众人一致的心思。 女警花与先前到来的中年男子一样,目光在病房内快速扫视一圈,看到三号病床上的小女孩平安无事,明显松了口气。 周冰走到周明磊面前,“哥,怎么回事?”众人这才明白,原来两人是兄妹,原本以为到来的一男一女,是小女孩的父母呢。 周明磊看了刑警队中队长一眼,示意其说下去。 “歹徒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两个犯罪份子。”刑警队中队长一句话,就让周冰明白是怎么回事,张子杰的亲弟弟张子玉,正是她亲手缉拿归案的。 “两个歹徒来到病房以后……”刑警队中队长没有停留,将案发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周明磊与周冰听完,都看向了坐在二号病床边上的我,周冰快步上前,伸出手,脸上带着深深的感激:“多谢同志救了我女儿!” 我站起身来,与漂亮女警花握了握手,谦虚道:“不用谢,换做别人也会这么做的。” 一句话说的病房内其他人红了脸,之前在歹徒准备‘做正事’的时候,他们可都是做了鸵鸟。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对我的钦佩,张月对我更为倾心,谁不想自己的男朋友是个英雄? 张爸爸与张妈妈对自己这个女婿更为满意,将女儿托付于这样的人,他们是放心的不能再放心。张琪夫妇对我也是有些钦佩的,一号病床的老人与家属同样如此。 “现在见义勇为的年轻人不多了,尤其是面对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 周明磊上前几步,向我伸出了手:“周明磊,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多谢小兄弟的援手之恩,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只要不是违背原则的事情,周某人绝不推辞。” 这是报恩,也是一个承诺,其中不乏周明磊对我的欣赏,正如他所说,面对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敢于见义勇为的年轻人,真的是不多了。 这番话倒是说的我有些不好意思,要不是他跟张飞练过一个多月,面对那两个歹徒,他也未必有见义勇为的勇气。 至于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我也不太明白其中的分量,至少站在他面前这个中年人,在他眼里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 “你好,我叫我。”我与周明磊握了握手,他不是体制中人,觉得没有什么,一旁包括刑警队中队长在内的警务人员,一个个都是眼热的紧。 刑警队的人做完笔录,并没有停留,留下两个人保护小女孩,其余的纷纷离去。 周明磊也没有逗留多久,忙于工作上的事情告辞离去,只有漂亮女警花周冰留了下来。 我本来对三号病床小女孩的家属是有些意见的,这里是重症病房,小女孩住院,却连个陪床家属都没有。 从周冰口中才知道,她丈夫早逝,自己又忙于工作,所以请了特护人员照顾女儿,歹徒行凶那会,特护人员刚巧不在而已。 我也是第二次来医院,对这些并不了解,但并不妨碍他对周冰的钦佩,这是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务人员,女儿得了重病,依旧是战斗在第一线,以至于引来犯罪份子的报复。 缉毒支队大队长! 我以往看新闻,只看到某某明星吸毒,大家围着这个明星开始八卦,却很少有人留意到,明星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 贩毒是个极为暴利的行业,从来不缺少铤而走险的犯罪份子。 川海市是经济繁荣的临海城市,更少不了犯罪份子的光顾,但是我大天朝也不缺少周冰这样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务人员。 我打着要忙事业的借口,与张月一起离开了医院,张爸爸与张妈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这不,胳膊上还包扎着伤口呢。 张琪夫妇早已拿着失而复得的黄金离开了医院,周冰对我又是一阵感谢不提。 把张月送回学校,我回到家里,和老妈一起吃了个午饭,由于衣服遮着,老妈也没注意到他手臂受了伤。 如今我自己赚了钱,买了车,虽然经常忙的见不着人,老妈却对他十分放心,只是提醒他炒股风险很大,要悠着点,我也是哭笑不得,谁让他说自己的钱是炒股赚来的呢? 老妈吃完午饭就出去打麻将了,几乎是每天必备的活动,我在房间里费了半天劲,把藏在衣柜里的铠甲穿好,意念一动,穿越到了汉末。 从昨天下午回到现代,和张月约了一晚,到今天上午在医院发生的事情,前后也只是过去了不到一天。 自前番在大兴山下,我以一千铁骑大破五万黄巾贼之后,黄巾军又派了五万大军来犯涿郡。 我与张飞领一千铁骑,邹靖领一万汉军,刘备与关羽领着招募的一千士兵,退到涿郡治所涿县备战。 这一次来犯的五万黄巾军,可不是程远志那五万乌合之众可比的。 程远志身边只有五百之数的黄巾力士,也就是黄巾精锐,其余所谓的五万大军,不过是临时招募来的流民与佃农,除了人多,几乎没什么战斗力。 根据斥候得来的消息,此次来犯的五万大军,由黄巾渠帅张牛角率领。 张牛角此人,通晓历史的我还是知道的。张牛角不但是张角的得意弟子,似乎还是张角的族人,颇有些本领,否则也不会青史留名,为两千年后的我所知。 张牛角的部队,乃黄巾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单单战力不俗的黄巾力士,就不下一万之数。 张牛角麾下的其余四万军队,也是来自黄巾的大本营冀州,经过初步的训练与‘洗脑’,远非临时招募来的流民与佃农可比。 我并没有因为以一千铁骑击败五万黄巾的乌合之众而骄傲,相反十分谨慎,在得到消息后,就与邹靖、刘备等人率军回涿县备战。 上一次程远志与身边五百精锐的临死反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好那般的黄巾精锐只有五百之数,要是有个数千人,胜负难料。 那些黄巾力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视死如归!因为他们有信仰!也就是说,已经被大贤良师张角给忽悠成死士了。 也正是有这些黄巾精锐,才让历史上张角起义失败后,大大小小的黄巾作乱不断。因为他们是真正的黄巾教徒,有坚定的信仰,即便张角死了,也遵从大贤良师起义的初衷,而且不断努力着。 而在历史上,黄巾起义声势浩大,之所以短短不到一年,就宣告失败,也是因为张角病死,让黄巾军失去了信仰,否则还能折腾几年。 要是有数千信仰坚定,训练有素,视死如归的黄巾精锐,张飞率领一千铁骑冲杀,估计也要陷进去。 所以我选择了退避守城。 此时天下也是战事不断,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各引精兵,分三路征讨黄巾。时有英雄袁绍、袁术、曹操、公孙瓒等等,招募兵马讨贼,刘备也算其中一个。 双方互有胜负,如程远志这样的乌合之众,自然是败北无疑,但也有精锐的黄巾军,打的官军丢盔卸甲。 张牛角麾下的军队,无疑是黄巾中的精锐,在听说程远志被灭了以后,张角便命他前来攻打幽州。 涿县,我刚刚穿越过来不久,就有人来报,邹靖请他到议事大厅。 我嘴角一咧,在汉末他有种时刻都在忙碌的感觉,昨日刚退守涿县,回到现代潇洒了一晚,今天又开始在汉末忙碌了。 召来张飞,两人一起来到议事大厅,就见到邹靖与刘备、关羽跪坐在右手边的案几前,两人来到左手边坐下。 至于正中的主位,却无人问津。 邹靖身为校尉,与我这个太守是平级,此时的校尉还比较值钱,历史上直到董卓乱政之后,各地诸侯自立,胡乱分封,校尉才变成了大白菜。 “黄巾贼张牛角率众来犯,子初可有良策?”我刚刚落座,邹靖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声。 退守涿县时,我给邹靖分析了张牛角与程远志的差距,邹靖本就通晓兵事,立刻明白了张牛角麾下五万黄巾贼的厉害,同时对大破黄巾的我较为钦佩。 “子瑜勿忧,守城即可。” 我笑了笑,旋即道:“子瑜可领兵三千,守西门。分兵两千与玄德兄,守北门。分兵三千与云长兄,守东门。” “再分兵两千与我,守南门。” “另外要注意城中的黄巾细作,以防被诈开城门。” 邹靖听后,点头赞道:“善!”只是他对刘备与关羽的能力有些怀疑,但是见我笃定的摸样,也没有再说什么。 刘备与关羽看向我的目光有些不同,没想到这东海林太守如此看得起他们兄弟二人,要知道他们二人还是白身。 来自现代的我自然知道刘备与关羽的能力,虽然二人如今初出茅庐,但又岂是庸碌之辈,各有过人之处。 就这样,我与张飞领着自家的一千铁骑,还有两千汉军,来到了涿县南门。 刘备领着自家的一千士兵与两千汉军,去了北门。 关羽领着三千汉军去了东门,邹靖则领着三千汉军去了西门。 然后各自派了信得过的人守门,以防被黄巾细作诈开城门。 两日间,黄巾军如期而至,浩浩荡荡的来了。 46 - 九妖变 - 早雨 五万黄巾大军,浩浩荡荡的自南方而来。 “看来那击溃程远志之人,早有准备。” 大军前方,一身戎装,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张牛角,看着防守严密的涿县,勒马笑道。 张牛角身旁一名年轻将领,闻言也是一笑,旋即不屑道:“程远志不过一群乌合之众,这人倒也聪明,我大军一到,便龟缩不出。” 张牛角微微皱眉,程远志毕竟是昔日同僚,都是信奉大贤良师的黄巾教徒,而且为大贤良师的大业而死,怎得能够如此贬低? 想到褚燕的性子,张牛角无奈的摇了摇头,此子神勇过人,在军中无有对手,素有“飞燕”之称,也正因为如此,养成了此子桀骜不驯的性子。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年轻人有些桀骜不驯倒也无妨,日后多加磨练就是了。以褚燕的神勇,乃他麾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将,于毒,眭固等将,皆不是其十合之敌。 摇头过后,张牛角开始下令: “令,褚燕引军一万,攻打南门,于毒引军一万,攻打西门,眭固引军一万,攻打东门,白绕引军一万,佯攻北门!” 围三阙一,乃张牛角从兵书上学来的,佯攻北门,给敌军留一条退路,于拿下城池大为有利,否则敌军背水一战,于拿下城池大大不利。 “诺!” “诺!” “诺…” 褚燕、于毒、眭固、白绕纷纷领命,各自引军一万,磨刀霍霍的准备拿下城池,建立功勋。 张牛角则引领一万最精锐的黄巾力士,后退数里,安营扎寨,坐镇后方。 张牛角引军后退,褚燕却极为嚣张,命一万大军就地扎营,生火做饭,自己则打马前来挑战。 “汝等鼠辈,可识得我褚燕?快快献城投降,饶汝等一命!” 根据得来的消息,褚燕知道汉军只有一万有余,又要分守四个城门,这南门也就是有数千兵士,若是将对方引出来,正中褚燕下怀。 对方龟缩不出,褚燕叫嚣一番,也可以打击敌方士气,涨自家威风,于接下来的攻城大为有利。 要是对方派出将领来与他放对,那更是再好不过,古往今来,阵前斩将都是提升自家士气,打击敌方士气的最好方法! 褚燕虽然有些桀骜不驯,带兵打仗却颇有些头脑。 当然,这一切都源于他的神勇过人,自信无有敌手,这不,城门上有一将领已经怒气横生,忍不住了。 城门上的将领自然是张飞,张翼德。 “大哥!贼子竟如此嚣张,待俺老张去取了他的首级来!”城门楼上,张飞望着城外叫嚣的褚燕,虎目几欲喷火。 我面色一动,没想到城外叫嚣的将领竟然是褚燕? 褚燕此人在汉末也是个名人,名头更在此次来犯的黄巾渠帅张牛角之上。 历史上黄巾起义失败,张牛角被流箭射中,临死之际,命令部下尊奉褚燕为首领。 褚燕被众人拥戴做了首领,于是改姓张,唤作张燕。 张燕这人可了不得,骁勇善战,领黑山军,号称聚众百万,历史上与袁绍的军队,吕布的军队都放过对,黑山军却依然坚挺,最后被曹操招安,封侯福泽子嗣。 没想到竟然是褚燕!也就是张燕! 我笑了笑,看着城外嚣张到不行的褚燕,心下已经有了主意,对一旁的张飞道:“翼德,你出城去会一会那褚燕,但是……” 张飞听到大哥让他出城会一会褚燕,顿时一脸兴奋,但是听着后面的命令,面色就有些古怪了。 他自然不会违背大哥的命令,嘀咕了几句后,下了城门楼,命人打开城门,打马冲了出去。 “黄巾小儿休得嚣张,识得燕人张飞否?” 张飞一马单骑,嗓门依旧是高的吓人,令远方正生火做饭的黄巾军都顿了一顿,纷纷遥望而来,看看是谁人敢与“飞燕”将军一战? 褚燕也是一惊,暗道这厮好大的嗓门,听说斩了邓茂、程远志的,正是这燕人张飞。 不知道这厮的勇武,是否比得过他的嗓门? 褚燕在黄巾军中无有敌手,那也是寂寞如雪,高处不胜寒,想要一个对手而不得啊! 有些兴奋的褚燕,紧了紧手中长枪,一提马缰,胯下坐骑立马向来将奔去。 “铛!!!” 两人相遇,长枪与丈八蛇矛撞在一起,金铁交击的声音在战场上响起,就是城门楼上的我,隔着老远也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就在耳边。 尼玛!这就是绝世猛将啊!我暗自吐槽,没有天生的神力,单凭后天的努力只怕练不到这个境界。 战场上的褚燕与张飞,心情各有不同。 褚燕手臂被震得有些发麻,暗道这厮好大的力气,但是看到对方也微微有些颤抖的手臂,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是势均力敌。 张飞的手臂会被震得发麻吗?自然是不会! 论起神勇,在汉末三国能与张飞战成平手的,也就关羽、马超、赵云、黄忠、许褚、典韦等寥寥一些绝世猛将。 相比这些人,褚燕的武力值还是差了那么一些。 张飞微微颤抖的手臂自然是装出来的,也是我吩咐的。 就这样,以为势均力敌遇到对手的褚燕,极为兴奋,那寂寞如雪,高处不胜寒的情感得以抒发,与张飞战在一起。 双方你来我往,一直战了上百回合! 远方生火做饭的黄巾军,已经看的是目瞪口呆,时不时的从大军中传出叫好的声浪。 城门楼上也传出擂鼓助威的声音。 好似一场绝世大战! 就连我此时也闹不清楚,翼德与那褚燕到底是真的势均力敌,还是佯装? 张飞仿佛知道了我的心思,心说俺老张装了上百合,褚燕那厮已经有些力竭,终于可以爆发了! 只是一合,猛然爆发的张飞,丈八蛇矛一摆,手起处,将褚燕扫在马下。 被扫落马下,口吐鲜血的褚燕有些回不过神来,刚刚还打的势均力敌,眼看着就要打到高.潮,‘回去休息,来日再战’了,怎么对方突然像磕了药似的? 城门楼上,我望着张飞擒下褚燕,黄巾军一阵大乱,再顾不得生火做饭,往后退了开去,不禁笑了起来。 张飞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褚燕的武力值也正如他所知道的那般,距离绝世猛将还差了一点。或许褚燕拼尽全力,能与张飞斗个十几回合或者几十合,但也仅限于几十合而已了。 不多时,张飞提着褚燕回到城中,命人将其绑了,带上城门楼来见我。 “大哥,这黄巾小儿我给你擒来了!” 张飞的大嗓门响起,见褚燕屹立当场,丝毫没有俘虏的样子,一脚向其腿弯踢了过去。 张飞的力气何其大,一脚将褚燕踢的跪倒在地,而且跪拜的姿势刚刚好,隐见不凡。 “士可杀不可辱!”褚燕跪在地上,还没从落败中醒过神来,此刻淬不及防被踢的跪在地上,状若疯魔的吼了起来,挣扎着想要起身。 张飞冷笑一声,一伸手,按在了褚燕肩膀上,顿时叫其动弹不得。 “大哥,你叫我用计擒了这黄巾小儿有何用?还不如一矛捅了痛快!以这厮的武艺,俺老张不出二十合,就能将他捅个透明窟窿!” 张飞有些不解的看向我,这番话,却说得褚燕幡然醒悟,原来这厮是故意让他,用计擒他! 我笑着摇了摇头,张飞固然能够击败褚燕,但人家也不是傻子,打不过还不能跑?不用计别说擒住,就是杀也杀不了的。 我也不来“快快给壮士松绑”那一套,上前打量起褚燕,褚燕也在打量着他,两人对视了一会。 半晌,我开口了,一句话就让褚燕变得有些不淡定。 “我可以放你走,但是你要与我打个赌。” “如何赌?”褚燕一听对方要放他走,一时难以置信,怎么说他也是黄巾大将,而且是无有敌手的第一猛将!想到这里,褚燕不禁扭头看了张飞一眼,深受打击。 对方竟然要放他走? 褚燕也不想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只是打个赌而已,又不是让他投降,有希望自然不甘放弃。 我笑吟吟的道:“今日我与你打赌,黄巾在三年内必败无疑,若是不败,自不用提。若是败了,日后你要奉我为主。” 褚燕听了,先是惊诧,而后皱眉沉思了起来,如今他黄巾势大,与汉军互有胜负,甚至占一些上风。说三年内黄巾必败,他是万万不信的。 只要有大贤良师在,他黄巾怎么会败? 我可不会告诉他,历史上张角在来年起义,当年就病死了,一场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就此落败。 如今的张角,在明年会不会病死,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事了,与褚燕打赌赢了固然是好,打赌输了也不损失什么。 就算是褚燕日后赌输了不守信用,我一样没什么损失。 “好!我与你赌了!我褚燕有言在先,不论输赢,你若是放我回去,待涿县一破,我也绕你一条性命!” 褚燕沉吟了一会,掷地有声的开口,而且已经想到攻破涿县以后的事情了。 听褚燕这么说,我笑了起来,有张飞、刘备、关羽、邹靖分守城门,还有一万多汉军,涿县可不是那么容易破的。 我摆了摆手道:“翼德,送他出城。” 张飞虽然不明白大哥为何看重这个黄巾小将,但对我言听计从,嘀咕了一句后,依言将他送出城去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攻防战。 张牛角对褚燕的归来也是十分惊诧,问清楚了事情原委,更是不明觉厉,褚燕也没有隐瞒,将被擒与打赌的事情说了个清楚。 张牛角不明觉厉过后,最在意的却是那擒拿褚燕的张飞,褚燕的武勇张牛角最为清楚,而在张飞手下,竟然走不过二十合,那还是人吗? 很快,张牛角就明白,这一个小小的涿县,不是人的不仅是张飞一个。 根据战报,涿县分守东门的一个红脸敌将,使一口青龙偃月刀,不知将多少悍不畏死,冲上墙头的黄巾教众,生生劈成了两半。 涿县称不上雄城,寻常的攻城器械就能攀上墙头,但这小小的涿县,却让张牛角无从下口,久攻不下。 若说守城最为轻松的,就是我与张飞分守的南门。 他麾下一千铁骑,本就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而且不缺弓箭,一个个都十分善射。 单单这一千善射的护卫来到城墙上,就给敌军造成了重创,毕竟是守城,以逸待劳,只管射就是了! 这一场攻防战,前前后后打了七八日,黄巾军死伤不少,守城将士也有不少损伤,但依旧是固若金汤。 张牛角想着要不要绕过涿县,去攻打幽州腹地,或许此举还可以将涿县中的汉军引出来,打个伏击。 然而张牛角的想法与计划还没实施,就接到张角命人传来的军令,命他回军冀州。 军令不可违。 就这样,在涿县外丢下了一两万将士的性命后,张牛角召回褚燕、于毒、眭固、白绕等将,回军冀州。 看着退走的黄巾军,我若有所悟,看来是张角那边战事不顺。想要以一己之力硬抗整个大汉,又恰逢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更何况由于我的不道德行为,摆了张角一道,让张角比历史上起义提前,准备的还不充足,这个弊端慢慢就显露了出来。 “大哥,要不要我率领铁骑追击?”看着退走的黄巾军,一直守城的张飞十分不爽,战意盎然。 我不禁好笑,随即否定了张飞的请战,先不说对方是不是引他出城,黄巾军还有三万多,其中还有一万黄巾力士精锐,这是说冲就冲的吗? 47 - 九妖变 - 早雨 如我所料,因为他的不道德行为,迫使张角比历史上提前造反,准备不足的地方渐渐显露出来。 不仅如此。 时逢皇甫嵩与朱儁,被黄巾精锐打的退入长社,龟缩不出,嵩与儁计曰:“贼依草结营,当用火攻之。” 一场大火,败尽黄巾十几万大军,其中不乏黄巾精锐,“地公将军”张宝与“人公将军”张梁战死。 在冀州老本营与卢植作战的张角,听闻消息,口吐鲜血,大病不起。 张角也是个有大魄力的,见大势已去,自己又大病不起,召回张牛角等心腹,做出了临死前最后一个决定。 张角最后的决定,便是令黄巾教徒退入山林,以待时变。 也就是说,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来的快去的也快,就此宣告失败。 张角这一个‘以待时变’的决定不打紧,却给汉室留下了一个十分头痛的祸患。 各地黄巾退入山林,有黑山、黄龙、白波、左校、郭大贤、于氐根、青牛角、张白骑、刘石、左髭丈八、平汉、大计、司隶、掾哉、雷公、浮云、飞燕、白雀、杨凤、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绕、畦固、苦哂之徒,并起山谷间,不可胜数。 多者如黑山军,乃张牛角率领,十余万黄巾精锐,少者也有一两万。 黄巾退入山林,多不胜数,让围剿的汉军也是无可奈何,双方竟是又成了对峙状态。 黄巾遵奉张角的遗命,以待时变,汉室也相应的给出了对策。 汉灵帝接受太常刘焉的建议,将刺史改为州牧,由宗室或重臣担任,让其拥有地方军、政之权,以便加强地方政权的实力,更易控制地方,有效进剿黄巾余部。 州牧掌军、政之权,已经是土皇帝般的存在,正因汉灵帝下放权力,助长地方军拥兵自重,才养成了日后的各地诸侯。 这一州牧制度,在历史上本是188年出现,当时各地黄巾余孽作乱,又有不少造反者,如边章、韩遂,张纯、张举等等,汉室感到无力,才放出了州牧制。 如今提前了好几年。 由于我的到来,历史的车轮从黄巾之乱,开始扭转了方向。 洛阳城,张让府中。 张让乃十常侍之首,亦是宦官之首,汉灵帝极其宠信,常谓“张常侍是我父”,可见宠信。 如今张让在大厅中,正看着几样宝物怔怔出神。 一个会发光的瓶子,好似仙家之物。 一个能发出仙乐,有小人自动起舞的仙盒,让张让看得目不转睛。 一个美轮美奂,不知何物雕成的太公垂钓像,附有一封书信,“当今圣上称张大人为阿父,张大人必能如姜太公,辅佐圣上,中兴汉室。” 姜太公是谁?那是周武王的尚父,辅佐武王开辟周朝八百年江山! 另外还有一箱子黄金,与前几样宝物一比,在一向搜刮暴敛,骄纵贪婪的张让眼里,反倒没有什么价值了。 “东海太守林子初,倒是个妙人。”张让将几件宝物,欣赏把玩了许久许久,笑呵呵的赞叹了一声。 次日。 早朝。 “圣上临朝!” 张让虽为太监,声音却中气十足,响彻在皇宫大殿。 汉灵帝往日里贪图享乐,早朝是能不上就不上,如今黄巾之乱一起,这个贪图享乐的皇帝也变得勤快起来,毕竟他不想失去这九五之尊的位子。 不多时,百官齐至朝堂。 一脸纵欲过度摸样的汉灵帝,精神不佳的坐稳,开口道:“关于各州州牧,各位卿家有何建议?” 州牧制度一出,就成了争抢的对象,毕竟州牧掌管军、政大权,乃一方诸侯。 汉灵帝也不是傻子,与世家大族的博弈中,将提出州牧制度的刘焉封为益州牧,又封刘表为荆州牧,用的都是老刘家的人。 就算是日后诸侯拥兵自重,那也是老刘家的事,轮不到外人。面对各地多不胜数的黄巾,汉灵帝同意州牧制度,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百官之中走出一人,持笏躬身道: “启禀圣上,东海太守我,曾斩黄巾渠帅程远志于幽州,破黄巾贼十万之众,又拒黄巾渠帅张牛角于涿郡,大功于社稷,可表幽州牧。” 幽州可不是一个好地方,乃大汉边境,时有草原异族入侵劫掠,如今要抵御异族不说,还要与黄巾余部作战。 而且幽州乃穷苦之地,往年的粮食多靠冀州与青州接济,才能支撑下去。 种种条件下来,幽州牧可不是一个香饽饽,反而做的不好,容易死翘翘,外族与黄巾可不是闹着玩的。 幽州牧虽然是个苦差,毕竟是一州州牧,位高权重,不能轻易册封,如今位置还空着,众多大臣与世家大族也在观望着。 表东海太守我为幽州牧,百官中出奇的无人反对。 张让一派的官员,有了张让的会意,自然不会反对,提出要表我为幽州牧的,就是张让一派的人。 而一些重臣,如卢植、皇甫嵩、朱儁等,都知晓我败黄巾的功勋,虽然斩程远志,败黄巾十万之众有些夸张,但那也是实打实的事情。 这些人都是汉室忠臣,觉得表我为幽州牧,反倒是好事,毕竟能力在那里,能否抵御异族,荡平黄巾,坐稳幽州牧的位子,就看此人自己了。 一些世家大族如袁家,见无人反对,又是幽州苦寒之地,也是没有出来反对。 他们反对也未必有效,最终还是要看圣上的意思。 有张让提前说了好话,汉灵帝也知道幽州的情况,那可是个烂摊子,汉灵帝道:“既如此,封我为幽州牧。” …… 一个夜光瓶,一个音乐盒,一个水晶姜太公雕像,一箱子黄金,换来了一个幽州牧的位子。 当我拿到册封的诏书时,不禁笑了起来,真尼玛便宜啊!不过想起那一箱子黄金,算起来这幽州牧还是挺值钱的。 我坐在电脑椅上,神色间有些犹豫。 用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换来了幽州牧的位子,他已经到幽州上任了,这前前后后也忙碌了不少时日。 自己手中的神戒,已经到了一百日的期限,可以再次打通一个世界了。 就在刚刚,他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 我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 本来神戒只有一个联系,那就是汉末三国的世界,如今又多了一个,不知那边又是个什么地界? 犹豫了一会,我决定过去看看。 意念一动,我的身形一瞬消失在房间中。 …… “又是树林?不会又有老虎吧!” 早已习惯用神戒穿梭世界的我,本来已经做好准备,要是有危险,就瞬间回去。 如今看着周围的树木,不禁吐槽起来。 第一次穿越汉末三国就是一片树林,这次虽然也是树林,但我明显感到不一样,这里不同于深山老林,似乎有一些行走的痕迹。 我眼前一亮,既然如此,顺着走出去看看,也好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界。 小心翼翼的走了半个多小时,我出了林子,看到一条道路,道路边上有着一个酒肆。 “又是古代?”我看着酒肆,若有所思,心说过去打听打听消息再说。 我走向酒肆,远远的就看到一个青衣少女,正在酒炉旁料理酒水,似乎听到了脚步声,青衣少女转过身来。 一回头吓一跳! 我看着青衣少女婀娜多姿的背影,正暗自好奇,待少女转过身来,就看到了少女的容貌。 黑黝黝的粗糙肤色,一脸的豆斑。 哥不是以貌取人的人,我暗自吐槽了一句,来到酒肆找个桌子坐了下来。 青衣少女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也在打量着我,她是对我一身的奇装异服有些好奇,过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上前问道:“客官要些什么?” 我见少女的摸样,也知道自己一身休闲服有些格格不入,随口说道:“来壶酒。” 话音刚落,一旁道路的北方突然传来了马蹄声。 我与青衣少女转头望去,只见一前四后五匹快马奔了过来,当先一匹骏马全身雪白,马勒脚蹬都是白银打就,鞍上一个锦衣少年。 锦衣少年十八九岁的摸样,腰悬宝剑,背负长弓,左肩上还有着一头猎鹰,好不威风。 就是我见了,也是暗自赞叹一声,鲜衣怒马少年时,就是少年的真实写照。一旁的青衣少女见了,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中,也闪过几分异彩。 五匹快马很快到了酒肆处,皆是勒马停下。 五人下马,锦衣少年身后的四人,是两个大汉,还有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个大汉叫道:“老蔡呢?怎么不出来牵马?” 此时两个年轻人,已经来到酒肆拉开长凳,用衣袖拂去灰尘,请那锦衣少年入座。 大汉见无人答应,面色有些不快,与另外一个大汉陪着锦衣少年入座,那两个年轻人又去拴了马,坐了另外一张桌子。 这时,酒肆的内堂里咳嗽声响,走出一个白发老人,上前说道:“客官请坐,喝酒么?” 先前叫喊的大汉道:“不喝酒,难道还喝茶?先打三斤竹叶青上来。老蔡去了哪里?怎么?这酒店换了老板?” 白发老人道:“是,是,宛儿,先打三斤竹叶青。不瞒众位客官说,小老儿姓萨,原是本地人氏,自幼在外做生意,儿子媳妇都死了,心想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才带着孙女儿回到故乡。” “哪知道离家四十多年,家乡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在了。刚好这家酒店的老蔡不想干了,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小老儿。唉,总算回到故乡啦,听着人人说着家乡话,心里就说不出的受用,惭愧得紧,小老儿自己都不会说了。” 青衣少女托着一只木盘,将三壶酒放在桌上,那一脸豆斑,黑黝黝的脸蛋,让锦衣少年等人也是一惊。 大汉向旁边一桌的两个年轻人打了个眼色,两个年轻人会意,拿了猎来的一只野鸡、一只黄兔,交给白发老人道:“洗剥干净了,去炒两大盆。” 白发老人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青衣少女不等老人吩咐,已经将牛肉、蚕豆之类的端上桌来,那大汉道:“这位林公子,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少年英雄,行侠仗义,挥金如土。你这两盘菜倘若炒得合了少镖头的胃口,你那三十两银子的本钱,不用一两个月便能赚回来!” 白发老人道:“是,是!多谢,多谢!” 一旁的我,看着白发老人提了野鸡、黄兔离去,有些不爽的撇了撇嘴,尼玛,哥才是主角好不好? 哥还有事问这店家呢!还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界呢? 福威镖局,貌似听着有点耳熟。 我正想着是不是和那锦衣少年打个招呼,套点信息,忽然又有马蹄声响,自道路北方传了过来。 尼玛!没完没了了!我翻了翻白眼。 那锦衣少年一行人,也在打量着我,毕竟这一身奇装异服实属罕见,此时听得马蹄声,也转头望了过去。 两匹马来的很快,不多时来到酒肆外,只听得一人道:“这里有酒店,喝两碗去!” 川四口音!我眼前一亮,看来即便是在古代,还是在大天朝啊!应该没有穿梭到什么异世界去。 只见两个汉子将坐骑系在店前的大榕树下,走了过来,在酒肆内环视了一眼,就大咧咧的坐下。 这两个人的打扮,让我暗自吐槽。 一身青袍,看着很是斯文,下面却光着两条腿!脚下赤足,穿着无耳麻鞋,好似凉鞋一般。 而且两个人头上还缠了白布。 非主流啊! 最让我注意的,却是这两个人都带着一柄剑,那锦衣少年一行人也带着刀剑与弓箭,像极了影视里的江湖中人。 48 - 九妖变 - 早雨 意念一动,我的身影一瞬消失在房间内,来到了汉末。 他已经到幽州上任,做了幽州牧,治所在蓟城。 我来到幽州后,原幽州刺史郭勋去了洛阳述职,他也就住进了原本的刺史府,住宅与办公一体。 从房间内出来,我向门口的两个亲卫道:“刘三,你去寻翼德,让他到大厅议事。” “诺!”刘三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旋即我往府中的议事大厅走去,另外一个亲卫赵七赶忙跟上,两个亲卫早已习惯了主公的神神秘秘,时常在房间内,不让任何人打扰。 府中随处可见有精兵把守,都是我的亲卫,也就是当初训练的一千铁骑,一个个都是死忠。 我来到议事大厅的主位坐下,刚坐了一会,张飞就风风火火的赶来了。 “大哥,你将幽州大小事务交给俺老张,真是所托非人啊!” 我不在汉末的时候,这幽州大小事务就交给了张飞,张飞一个武将,虽然也识文断字,但管理幽州的大小事务,就相形见绌了。 好在有邹靖帮衬着,张飞才应付的来,就算如此,也是忙的昏头转向。 我做了幽州牧之后,邹靖便认了他做主公,正式投靠,算是麾下一员战将。 看着张飞有些憋屈的摸样,我也知道让他一个武将管理幽州的大小事务,有些不伦不类,但没办法,手下人才少啊! 想到这里,我问道:“招贤馆的事情进展如何?” 到幽州上任之后,我深感人才不够,第一时间就下了命令,开了个招贤馆,招揽人才,不论出身。 此举在氏族门阀横行的汉末,也算是极为罕见的事情,要知道诸多寒门学子因为没有背景与门路,绝了为官的道路。 招贤馆的事情是张飞一手督办的,不仅招揽识文断字的人才,还招揽武将,武艺由张飞考较。 张飞似乎知道大哥找他所为何事,笑呵呵的从怀里摸出一枚竹简,一句话就让我差点吐血。 “这是大哥吩咐记下的名单。” “昨日招了一个武艺过人的小将,与俺老张大战百合,真是过瘾!俺老张已经封他做了军司马,叫赵云,赵子龙!” 张飞如今也是校尉之职,与一郡太守平级,又奉了我的命令,招募军队,位高权重。 “赵云,赵子龙!”陡然听到这个名字,我差点吐血,这是福从天降的节奏? 一身是胆的赵子龙,百万曹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的人物,后世无数人的偶像。 我丝毫没有怀疑是否是历史上的那位,能够与张飞大战百合,又叫这个名字的,没有第二人。 我对赵云并不陌生,历史上赵云学艺有成,出山先是投靠了公孙瓒,抵御异族。如今来他所开设的招贤馆,同样是参军,抵御异族,倒也不太奇怪。 幽州与并州一向是与草原异族作战的第一线。 这么一想,我反而想通了,既然赵云到了他手下,还能让他跑了吗? 我又翻开手中的竹简,仔细阅读起来,看看有没有知道的三国名人。 这么一看,我又是一惊,招贤馆还真是招来了人才。 最为瞩目的一个,就是田丰,字元皓。 田丰其人,历史上是袁绍部下谋臣,为人刚直,能力十分出众,多次向袁绍进言而不被采纳,可谓良臣跟了庸主。 有了田丰,我已经心满意足,挨个看下去,又看到了一个他所知道的人。 这位也是个姓田的,田畴,字子泰。 我知道他,是因为曾看过一个三国忠义之臣的帖子,此人竟然位列前茅。 历史上,幽州牧刘虞招募人才,田畴受荐,封为从事。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田畴受到了重视,对刘虞忠心不二,他曾提醒刘虞,说公孙瓒这个人野心极大,要小心。 田畴被派去出使朝廷,朝廷拜田畴骑都尉,他拒绝了。三位公府联合举荐,他也拒绝了。 田畴拒绝了高官厚禄,宁肯回去做刘虞的幕僚,只可惜,他回到幽州的时候,刘虞已经被公孙瓒宰了。 一臣不事二主,刘虞被杀后,田畴无心仕途,领着一批百姓隐居深山,躬耕劳作,收徒讲学,将一个山村活脱脱的发展成了世外桃源,救活了近万人。 袁绍看重田畴的能力,想请他出来为官,他拒绝了。袁绍之后,袁尚请田畴出来做官,他又拒绝了。 只有在后来,曹操征伐乌丸,请田畴为使者,田畴这才出来做了曹操的向导。 这是因为乌桓曾入侵中原,掠走了边境汉朝百姓10多万,为了被掠走的百姓,田畴这才出山。 田畴凭借着熟门熟路,献计破了乌桓,功成后曹操封他为亭侯,又被田畴拒绝了。 纵观田畴一生,可谓是个忠义又能力出众的能臣。 回味着有关田畴的那个帖子,我不禁笑了起来,本以为有了田丰这个能人,收获已经很大了,没想到田畴竟然也来了他的招贤馆。 “赵七,命人设宴!我要见见田丰田子皓,还有田畴田子泰。” 我嘴角上扬,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补了一句,“还有赵云赵子龙!” “诺!”亲卫赵七恭敬领命,他与刘三身为我的贴身亲卫,也算有不小的权力,府中的大小事物,都是我下令,二人去办。 我看向张飞,笑着道:“翼德,这人就要你去请了。” “好!”张飞点头领命,他一向不尊什么礼数,也不与我打招呼,风风火火的就去请人了。 我看着张飞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就像张飞习惯了他的神神秘秘一样,他也习惯了张飞的大大咧咧。 宴会就在府中的议事大厅。 我高居主位。 张飞在左手边第一张案几前,后边第二张案几坐着一个少年,浓眉大眼,气度不凡。 右手边的第一张案几前和第二张案几前,各自坐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一个面容清癯,作文士打扮,另外一个面容普普通通,也是文士打扮。 我端着酒盏,打量着三人,赵子龙还是一少年!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 打量了一会,我手中酒盏一举,笑着道:“诸位不必拘束。” “诺!” “诺!” “诺!” 田丰,田畴,赵云举起酒盏,与我对饮,依旧不敢逾越,都有些放不开,毕竟面对的是一州州牧。唯有张飞已经自己喝上了,贪杯之人也。 我在打量着三人,三人也在打量着这位幽州牧。 田丰听闻招贤馆的名声而来,并没有彻底投靠我的意思。 所谓君则臣,臣亦则君。若非心中明主,田丰是不会认主的。 说白了,田丰是来考量我的。 相较田丰,田畴的心思就简单多了,只是想一展才能,若是有人给他这个平台,他就会尽力去做好。 赵云的心思也较为单纯,初出茅庐,参军抵御草原异族而已。 其实我开设招贤馆,已经让三人心生好感,此举大贤也! 酒是好东西,尤其是我拿出的现代白酒,在汉末已经有了响亮的名头,琼浆玉液,价值百金。 此酒虽然辛辣,却香醇无比,回味无穷,相比汉末其它的酒,称为仙酿绝不为过。 只是两盏酒下去,宴会的气氛就热烈了起来,我作为一州州牧,开始考量起田丰与田畴。 赵云的武艺自不用说,我也知道田丰与田畴的能力,其实就是走个过场,问的都是一些幽州的形势与民生,应该如何发展等等。 田丰与田畴都是胸有沟渠之人,对答如流。 而后,我封田丰为幽州别驾,别驾等同于幽州的副长官,掌管幽州大小事宜,心说总算找到了能人,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他还惦记着男人的终极浪漫,要去学武呢! 我又封田畴为从事,等同幕僚,他也有事要田畴去办。 至于赵云,依旧是张飞手下,跟着训练军队。 如今草原异族并无异动,但偌大的幽州只有邹靖的一万汉军,抵御张牛角的时候还死伤了一些,力量十分薄弱。 如今我掌管一州军、政大权,不用如原幽州刺史诸多制肘,直接让张飞招募了十万军队。 田丰也没想到被封幽州别驾,只这一点,对我的胸襟与手段有了些敬佩。 田畴被封从事,面色微微涨红,受到了重视,颇有些士为知己者死的意思。 宴会后,我回到现代,买了许多种子,如玉米、稻米、小麦、红薯等等,来回穿梭运到了汉末,召来田畴,让田畴去试验种田。 这些种子哪些在汉末能种,哪些不能种,汉末的土地是否种植的起来,就不是我关心的事情了,全部交给了田畴。 在汉末还没有这些粮食,不过以我看历史小说的经验,所谓红薯一出,谁与争锋? 这玩意放在古代,那可是提高粮食产量的神器。 田畴对这些粮食种子也是惊奇不已,这是州牧的第一个任务,他自是准备全力完成,之后不久,他就发现了这些种子的神奇之处。 幽州的事情告一段落,我总算是松了口气,争霸这一条路,简直忙成狗,他这还算好的,知道田丰与田畴的为人与性格,放心大胆的让他们做事。 换做汉末的任何一路诸侯,怕是都没有如此胸襟气魄,就算是曹操与刘备,那也是大权在握,天天忙成狗。 如今我抱着一个小箱子,身形一瞬出现在了房间中,这是他从汉末搜集来的一箱子玉器,用的都是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白酒交易而来。 这交易的事情,还是他让张飞去办的。 此举,也让我这位幽州牧多了一个‘喜爱奇珍异宝’的名声,不少世家大族都与这位幽州牧做过交易,除了玉器外,那就是交易粮食了。 百姓多有饿死,这些世家大族中却堆满了余粮。 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这些几十上百块的东西,让一个个世家大族视为珍宝,不惜高价交易,用来作镇族之宝,我也是醉了。 “毕竟没见过世面啊!”我啧啧赞叹了一句,打开手中的小箱子,目光一时移不开了,也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摸样。 过了一会,他拿出一个白玉镯子,把小箱子放在衣柜里,就出了门。 座驾从地下车库驶出,出了小区直往市区而去,二十多分钟后,我来到了市区的玉器一条街。 停了车,我往玉器一条街走去,玉器一条街在川海市极为出名,喜爱玉器之人的聚集地。 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对玉器并不怎么感冒,稍微好一些的玉器就贵的要死,哪是他一个小叼丝玩的起的。 “白玉轩!” 走进玉器一条街,我看着左手边第一家店的名字,想了想兜里的白玉镯子,心说倒也贴切,抬脚走了进去。 白玉轩有上百个平方,店内一张张整洁的玻璃柜台,摆放着一件件玉器饰品。 这也是我选择白玉轩的原因,能在玉器一条街有个临街门市,又上百个平方的,档次低不了。 单单白玉轩这个店面,一年少说也得要几十万租金。 “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些什么?” 我看了过去,不是想象中的营业员,竟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丽少妇,看样子不是经理就是老板。 玉器店不同于普通店铺,生意不多,需不需要营业员全看店主的意思,不过每一单生意都有不小的利润。 49 - 九妖变 - 早雨 “你们这里收不收玉器?”我打量着少妇。 屋里开着空调,十分暖和,少妇穿着白色的羊绒衫,黑色的裙子,露着黑色丝袜包裹着的小腿,很是诱人。 后翘看不到,前凸十分明显。 美丽少妇显然习惯了男人这样的目光,也不在意,笑着说:“我们这里收玉器,不过要看玉器的品质。” 言下之意,不够档次的玉器不收。 “嗯。”我点了点头,从兜里摸出白玉手镯,刚拿出来,少妇就有些惊讶,“和田籽料!” 少妇本就是爱玉之人,作为行家,一眼就看出了玉镯的质地。 我对玉器也不懂,只知道这是汉末世家大族的收藏中,最好的玉器,作为交易,那些世家大族也不敢坑骗堂堂幽州牧。 对于少妇的惊讶,我也不意外,就是他这个不懂玉的人,也能看出白玉手镯不错,旋即将白玉手镯递了过去。 “羊脂玉?”刚一入手,少妇立马就变了脸色,紧接着拿出一个强光小手电,细细打量了起来。 仔细打量着玉镯,罗雯难掩心中惊讶,和田籽料已经是珍品,没想到竟是籽料中最珍贵的羊脂玉。 和田玉分为山料与籽料,山料的品质并不是很好,但籽料就不一样了。 籽料是山料经雨水冲刷流入河中,经过长时间的河水漂流,变得细腻晶莹,如凝如脂,才造就了著名的和田玉。 和田籽料中,最珍贵的就是羊脂玉,凝如白脂。 寻常的和田籽料,虽然不是明码标价,但一般都是两千左右一克。羊脂玉就不一样了,要翻个十倍,数十倍,乃至百倍! 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就是这个道理,玉石的价格不好确定,在不同的人眼里,有着不同的价值。 作为行家,罗雯清楚的知道羊脂玉的价值。 和田籽料在乾隆年间,那个有着“玉痴皇帝”雅号的乾隆皇帝带头,已经大肆开采了一遍。 而在现代,和田籽料几乎在2004年的时候就开采完了,大多都掌握在大商家手里,人家说多少钱,那就是多少钱。 就在前两年,12年的时候,疆新人又开采了一遍,开采出一百斤籽料,其中有一公斤是羊脂玉。 籽料已经是珍品,羊脂玉更是无价! 细细打量着这件羊脂玉镯,质地纯,结构细,水头足,尤其握了二十多分钟,手里已经微微有了油脂感,罗雯已经被它吸引了。 “怎么样?”我等了快半个小时,看着眼前的美丽少妇有越来越投入的迹象,轻声打断了她。 “先生的这件玉镯是珍品。” 鉴定了半天,美丽少妇说出了一句让我无语的话来,哥也知道是珍品,这是汉末顶尖的玉器,不然哥也不会拿出来卖! 我问了一句很俗的话:“值多少钱?” “如果先生真心实意的要卖,我愿意出价500万,这个价格绝对公平。”罗雯心里想了一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很高的价格,“先生可以去玉器街的其他店里看看,绝对不会超出这个价格。” 罗雯的神色十分笃定,这件玉镯要是500万到了她手里,以后转手就能赚个几十万,要是机缘到了,赚个一百万也是有可能的。 她开出的价格,放眼玉器街,其实已经到顶了,毕竟大家都要赚钱的,除非是私人收藏,否则不会超出500万。 罗雯这么做,也是给我留下一个好印象,希望他到其他店里看了以后,因为这个好印象,把玉镯卖给她。 这也算是罗雯做生意的心得,但是眼前这位客人的反应,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成交!”我眼皮微微跳了跳,没想到玉器这么值钱,一个玉镯就能卖万啊! 他也没有怀疑眼前的女人会坑骗他,一是因为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二是因为从察言观色来看,女人似乎没有骗他。 最主要的是!家里还有一箱子玉器呢!不差这一件! 罗雯没想到生意就这么做成了,这位客人不需要去其他店里走走,就不怕被骗了?可能也是个行家!否则怎么可能拥有这件玉镯? 我看着短信提示里的一串零,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整整五百万! 虽然他也曾是百万富翁,但是这五百万来的太容易了,一时间让他也有些愣神。 出了白玉轩,我驱车回到家里,从衣柜里拿出箱子,打开以后,看到的不再是一箱玉器,而是一箱子money。 我本想将这一箱子玉器都换成money,但转念一想,这么卖玉器,要是被人盯上就不好了。 财帛动人心啊!我明白这个道理。 被人盯上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咱找警察叔叔,自己手里还有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的电话呢,主要是自己的玉器来源没法解释。 想了一会,有了主意后,我又驾车来到玉器一条街,走进了白玉轩。 “咦?先生您有什么需要?”罗雯正爱不释手的把玩着五百万买来的玉镯,这五百万几乎是她全部的流动资金。 做玉器生意十年,罗雯也算是赚了不少钱,但玉器生意比较压货,白玉轩内的玉器,总价值还在她手里的流动资金之上。 看到出手玉镯的人去而复返,罗雯不由得愣了愣,摸不清对方的意图,难不成对方反悔了?还是怎么着? “玉器街有赌石的地方吗?没有的话,老板可知道川海市哪里有赌石的?”我笑了笑,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这里指的是真正的羊脂玉,兔子对玉器的研究不算多,懂那么一点,这里写的都是真的,算是科普了。错了莫怪~~) “赌石?”罗雯俏脸一怔,没想到对方竟然问玉器街和川海市有没有赌石的地方。对方出手玉镯,又这么问,应该是行内人士。看样子,似乎是个外地人? 本市的行内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赌石的地方,心思百转中,罗雯笑着说道:“玉器街的如意堂,就有一些原石。先生如果要赌石,我倒是知道一个信誉不错的地方。” “哦?哪里?”我可不知道眼前的美丽少妇,短短时间就转过许多心思,将他当成了内行人。 “周大福珠宝店,离这里不远,正好我也没什么事,和先生一起去看看?”罗雯笑着说道,想要和眼前的年轻人结识一下,多个朋友多条路,兴许以后还会做交易呢。 “也好!”我微微一愣,没想到是周大福珠宝店,倒还真是不远,就在市区,他第一次卖黄金的地方,没想到那里还赌石。 罗雯穿上外套,关上店门,也没有开车,上了我的车,往周大福珠宝店而去,让她有些诧异的是,眼里的这个‘外地人’竟然认识路。 “周大福珠宝店的周老板,早年就是做赌石生意起家的,在川海市信誉极好,不会出现以次充好的假货……” 罗雯坐在副驾驶,和我聊了起来。 从闲聊中,我这才知道,周大福珠宝店的老板,名字就叫周大福,早年靠赌石生意起家,在本市的玉石行业也算是名声在外。 要不是罗雯告诉他,他还不知道赌石这一块,还有假石头呢!原本以为只是能不能解出玉呢? 要是去赌石,买到了以次充好的纯石头,那才叫冤。 我开着车,和罗雯闲谈着,不禁感叹自己懂的还是少啊!长长见识倒也不错。 周大福珠宝店也在市区,不到十分钟,两人就到了,进了店门,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迎了上来,十分有礼貌。 “欢迎光临,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我找徐经理。”罗雯说道,看样子不是第一次来了。 “您稍等,我去请我们经理。”女孩愣了愣,说着走向二楼。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周大福珠宝店,曾经为了卖黄金,还来了两次,但也仅限于两次,其他的金条都拿去其他金店卖了。 要是一直在同一家店卖金条,不惹麻烦才怪,他可是听说,黄金交易量大了是要备案的。以往我都是以‘黑货’的价格来卖黄金,赔点钱也不在乎,又多跑了几家店,倒是没惹什么麻烦。 “罗小姐!咦,林老弟?”西装革履,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徐天下了楼,看到罗雯与我一齐前来,有些惊讶。 作为行内人,罗雯的白玉斋在玉器街有些名气,徐天本就认识,我来他这里卖过两次金条,他也赚了不少钱。 尤其第二次交易金条,徐天是以私人名义买下的,后来通过自己的手段,小赚了一笔。 他当然记得我这个财主,心想这个林老弟什么时候再来卖金条?没想到却是与罗雯一起来了。 “你们认识?”罗雯有些惊讶。 “有过几面之缘。”我笑了笑。 “两位楼上请。”徐天见我的摸样,就知道不愿提起黄金的事情,跟着笑了笑,请两人上楼。 三人来到二楼,徐天亲自为两人沏了茶,露出了一个亲切的笑容,“两位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啊?” 罗雯笑着说:“听说周老板前段时间,又从南边弄到一批原石,我和林先生过来看看。” “罗小姐的消息倒是灵通,既然如此,先喝茶,还是上楼看看?”徐天听闻两人是来赌石的,露出一个有些意外的神色。 罗雯虽然来过这里,但并不是赌石行家,没玩过这个,难道是这个林老弟要赌石? 我对喝茶不怎么感冒,也不愿意耽误时间,笑着道:“去楼上看看吧!” “也好!” 三人屁股还没坐热,又上了三楼,来到一个房间前,徐天拿出钥匙开了门,笑着请罗雯与我入内。 进来以后,我才发现这个房间不小,快和一楼的营业大厅一样大了,而且朝阳,就是有点冷,大冬天的。 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平添了些温暖,房间两侧有着两排巨大的货架,上面依次摆放着大大小小,造型各异的石头。 徐天指了指左边的一边货架,笑着道:“这边是半赌的赌货,已经开了窗。” 又指了指右边的货架,“这边是全赌的赌货,我们周老板名声在外,童叟无欺,罗小姐与林老弟尽管放心。” 我轻轻点头,看来赌石还挺讲究的,以他的智商对所谓半赌与全赌,倒是不难理解。 左边货架上的石头,大多都有摩擦过的痕迹,露出一块块绿色,所谓半赌,就是已经说明里面有玉,买家赌里面的大小和品级就可以了。 右边货架上的石头,都没有动过的痕迹,所谓全赌,那就是赌里面有没有货,全凭眼力与运气。 我点了点头,然后上前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左边的货架看完,又到后边的货架看。 徐天与罗雯也不打扰,两人看我专注的摸样,都以为这是个行家,虽然这个行家有点年轻。 “随便买几块好了。”我装模作样的看着,心思却飘到了别的地方,买几块原石,自己也算踏足了玉石行业,以后出手一些玉器,也好有个遮掩。 “这一块,这一块,还有这一块。”我指了指右边货架的三块,全赌的赌货比较便宜一些,他本来就是当做石头来买,没必要买半赌的。 有玉器傍身,他对这些原石,还真没什么赌性。 “林老弟,你既然是和罗小姐一起来的,那也不是外人,这三块原石,算你三万块一斤。” 徐天脸上带着笑容,心里却摸不清我的底细,看他刚才看货时全神贯注的摸样,说不定还真是个赌石行家。 这番话说的很到位,照顾到了罗雯的面子,我见罗雯点了点头,知道这个价格算是市场价,徐天没有坑他。 只是这原石按斤卖,让他有些绯腹,泥煤的,当买菜吗? 想想有三万块一斤的菜,我也是醉了。 三块原石一共有三十多斤,一下就花了一百多万! “这原石就像房价一样,早些年几千块一斤,后来涨到一万多,现在已经涨到三万了。”徐天也颇有感叹,也不知道是感叹原石的价格,还是房价。 早些年不论是囤积原石,还是买几套房子,以那时的价格,现在早已经赚翻了,翻了十倍不止。 “呵呵。”我点了点头,没有插话,用pos机结了账,在徐天的帮助下,把三块石头搬到了后备箱。 我没有选择现场切石,徐天见怪不怪,以为这位林老弟要回去自己动手。 我开车把罗雯送回玉器街,互相留了个电话,然后驾车回家,把三块原石搬上楼,随手就扔进了衣柜里。 这一百多万的三块石头,他也懒得动,只是用来做个遮掩而已,现在他也是行内人了。 用一百多万的石头压衣柜,我不禁为自己的土豪行为点了个赞。 忙了半天,终于给自己以后出手玉器打了个掩护,我可以放心大胆的出手玉器了。 虽然这些原石切出来的都是翡翠,属于硬玉,我手中的玉器都是软玉,但只要踏入这一行就可以。 我正式从倒腾黄金的,转变成了玉器商人。 在汉末还没有翡翠的出现,这玩意产自缅甸,所以我手里都是软玉,没有硬玉。但是他已经想着,以后称霸天下了,要不要派军队去缅甸,抢上一批原石回来? 三万块一斤啊!抢个万儿八千斤的,那就是好几个亿! 听说这玩意切出来的极品翡翠,一块就能卖个几千万! 翡翠原石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才和房价一样,涨得那么快,但是咱有神戒,简直就是作弊利器啊! 我意.淫了一会,然后就准备出手自己手中的玉器。 出手之前,他特地上网查了查,这才知道,自己手里的玉器,多是珍贵的羊脂玉,有价无市的存在。 在汉代,只有王侯将相和王公贵族才有资格佩戴这些顶尖玉器,所以才被那些世家大族收藏,也是就是说,那些世家大族祖上,或多或少的都出现过一些流弊人物。 难怪一个玉镯能卖500万。 我赞叹了一会,只要自己在汉末发展下去,把顶尖玉器都搜集起来,或者派人去开采和田玉,以后还会缺钱吗? 50 - 九妖变 - 早雨 之后三天,我流转于玉器一条街,开始逐一出手自己手中的玉器。 每一件玉器都卖出了上百万的价格,由于是汉代的雕刻工艺,还让几个老板和经理惊奇了一把。 其中一件玉器,由于是汉代的雕刻工艺,手艺绝佳,被当作了古董,对方竟然开价八百万,我讨价还价后,以九百万成交。 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手中的玉器还被当作了古董,不是说古董都要经过时间与历史的沉淀吗?难道玉器例外? 不论如何,这是好事。 我流转玉器街整整三天,对这里也算是有些熟悉。 他去的都是玉器街一楼一些上档次的玉器店,白玉轩那个规模,在这里已经算是中上等。 小一些的玉器店他都没有去,对方不一定买得起,玉器街二楼是个大商场,都是一个个柜台和一些个体小老板,也不是我的选择。 除了和白玉轩规模差不多的,比白玉轩好一些的玉器店也有三四家,其中最好的两家,一家是南方知名珠宝公司在这里的分店,一家是港岛的珠宝公司在这里的分店。 单单这两家店,我就各自出手了三件玉器,那件被当作古董,以九百万成交的,就是在港岛的珠宝公司分店卖的。 我手里的都是有价无市的好货,根本就没有卖不出去的情况,三天下来,一箱子玉器只剩下最后一件,卡里整整多了八千七百万! “八千多万啊!哥都快成亿万富翁了!这钱来的也忒容易!” 三天下来,我对暴涨的身家已经有些免疫,有神戒在手,钱已经不是什么问题。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对钱也可以免疫,当真是环境造就人,环境不同,欲望也不同! 我从小箱子里拿出最后一件挂饰,造型呈龙状,卷着身子,通体凝如白脂。 “几十上百块的东西,换来几百万的东西,哥也是醉了。”我拿着龙形挂饰,赞叹起来,把空无一物的小箱子放进衣柜,就出了门。 他也知道,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对于汉末那些人来说,无异于珍宝。 尤其是音乐盒这东西,会自动放音乐,对于汉代人绝壁是“神仙法宝”一级的宝贝。 但是两者的差价也太大了,上万倍! 我开车来到玉器街,停了车往里面走去,心里盘算着,今天这最后一件玉器,要在哪一家店里卖? 找个和白玉轩档次差不多的吧! “我?” 我正走着,突然听到有人叫他,转身一看,也是十分惊讶,“乐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正有些惊讶的看着我,女孩皮肤白皙,一头秀发自然垂落,精致的脸蛋上戴着一副秀气的眼镜,充满诱.惑的知性美。 杨乐乐,我的初中同桌,标准的白富美。 杨乐乐的父亲是川海市东城区的区长,母亲做茶叶生意,资产几千万,杨乐乐人又长得标致,不是白富美又是什么。 但这并不妨碍我这个小叼丝和白富美的关系好,两人是初中同桌,那时的感情比较纯粹,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 我和杨乐乐同桌,还有前面的两个同学,刘肖与吴娜,在初中时都喜欢水木年华的歌,四人前后位,关系十分要好。 在这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四人从初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即便不在一所学校,也经常保持着联系,维护着初中时的纯真感情。 如今大家都大学毕业,刘肖是个富二代,去了家里帮忙,做起了海鲜生意,吴娜考上了研究生,在外地读研。 我对老妈说,跟着朋友炒股赚了些钱,就是推到了刘肖这个二代身上。 杨乐乐大学毕业,选择出去旅游,这不,一去就是大半年,快年底了这才回来。 不得不说,我与杨乐乐的性格还是比较贴近的,所以两人也很谈得来。两人大学毕业都是选择放松一段时间,然后正式投入社会。 只是我是在家里放松,杨乐乐是环球旅游放松,这就是小叼丝和白富美的差距。 “听说你最近很忙啊,扣扣群里都见不到你的身影。”杨乐乐几步来到我身前,很自然的打趣着,两人的关系,那也算的上闺蜜了。 “是有点忙。”我点了点头,如实说道,从几个月前得到神戒,一直穿梭于汉末与现代,忙得很少上扣扣。 我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否则总免不了扯谎,“听说刘肖和吴娜在一起了,你知道吗?” “刘肖和吴娜暧.昧了那么多年,总算是修成正果了。”杨乐乐本想问我最近在忙些什么,连扣扣都顾不得上,现在一听,也跟着八卦起来。 “哪啊!”我摇了摇头,嘿嘿笑道:“读大学的时候,刘肖那小子不知道往南方跑了多少趟了。” 刘肖在京城读大学,吴娜在南方,两人在初中时就有点小暧.昧,后来又是在同一所高中,虽然不是一个班,但也走得比较近。 吴娜初中时就是班花,容貌那是没的说,不然也不会迷得刘肖找不着北,对于两人的事情,刘肖对我可是说了不少,他比杨乐乐知道的更清楚。 “原来如此,看来刘肖这小子没少下功夫。”杨乐乐恍然大悟。 “那是,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我想起刘肖当初的诉苦,异地恋不容易,何况当时还没恋,相隔千里,追女孩的难度可想而知。 刘肖那时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放松,这朵校花就被别人摘走了。 “修成正果就好。”杨乐乐真心为刘肖与吴娜祝福了一句,好像想起了什么,“你最近到底在忙些什么?” “最近做起了玉石生意。”我一听,乾坤大挪移神功没有成功,话题又回到了这里,也是有些无语。 “玉石生意?听说要不少本钱啊!”杨乐乐上下打量了我几眼,一脸的不信,我的情况,作为闺蜜,她能不清楚吗? 要是换做其他人,这么说话,难免有瞧不起我的意思在内,但两人的关系显然不一般,我苦笑道:“哥现在也是身家不菲的人了,赌石知道吗?” “赌石!”杨乐乐俏脸一变,有些嗔怒,她不喜欢我沾染上赌博的习惯,秀眉紧紧皱起,扶了扶眼镜:“你怎么做起了这个?” 赌博,往往容易让人与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几个词汇联系到一起,尤其还不是小赌怡情的那种,而是赌石! “我说大小姐,你造我们这些小叼丝要奋斗有多难?而且哥也赚了不少。”我当然看得出,杨乐乐是真的关心他,见她有些生气,赶忙赔笑。 “就你!还赚了不少?”杨乐乐被气笑了,一脸不信。 “话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跑到玉器街来了?难不成也对玉器产生了兴趣?不会是追随哥的脚步吧?”我又开始施展乾坤大挪移神功,转移话题。 “去你的,我昨天刚到家,老爷子明天过寿,所以特地赶回来的,不然还想多玩几天。”杨乐乐成功中招,笑着说:“正好,你做起了玉石生意,今天买玉器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给姐长长眼。” “老爷子喜欢玉器?”我知道杨乐乐爱玩的性格,否则也不会大半年不着家,这才明白,原来是杨乐乐的爷爷要过大寿了。 杨乐乐的爷爷可不简单,市长位子退下来的。 “嗯。”杨乐乐点了点头,秀眉轻轻一挑:“走吧!给姐长眼去!” “好。”我不禁苦笑起来,他虽然在玉器街流转了三天,对玉器懂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仅限于一点点而已,这怎么长眼? 心思百转中,我指了指街口,笑着说道:“街口那家白玉轩的老板,和我有些交情,就去她那里吧!” 到白玉轩去买件玉器,凭借两人的交情,以他对罗雯的认识,应该不会太坑。 三天下来,我对玉石行业有了一些了解,上好的玉器从来不怕没人要,但那都是百万起价的,相对而言,价格浮动不会太大。 而除了那些真正的珍品,其它的玉器就说不准了,比如同一件玉器,真正价值也就是一两万,但是在商家手里,可以卖出七八万,乃至十几万的价格。 这就是内行与外行的差别,哪怕是刚入门的人,也容易被忽悠。 “咦?”这次换到杨乐乐有些惊讶了,没想到我还真是个行内人士,看样子还是交游广阔啊! “林先生?这位是?” 罗雯还是那副打扮,穿着白色的羊绒衫,黑色的裙子,露着黑色丝袜包裹着的小腿,在开着空调的店里,性感又写意。 罗雯也是有千万身家的人,生活怎能不写意,这时看到我与一个女孩到来,笑着迎了过来。 “罗小姐。”我笑着打了个招呼,单论姿色,罗雯与杨乐乐不分伯仲,一个成熟妩媚,一个知性与青春的混合体,“这是我同学,杨乐乐,过来看看玉器。乐乐,这是罗雯罗小姐,白玉轩的老板。” “杨小姐你好。”罗雯笑着伸出了手,看了看杨乐乐,又看了看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两人挺般配。 “罗小姐你好。”杨乐乐并没有在意罗雯的目光,有些惊讶我在玉石这一行,似乎混的还行,白玉轩的规格不小,老板看到我如此热情,就说明了问题。 “杨小姐想要什么样的玉器?还是先随便看看?”罗雯很自然的问出了口,似乎都不是外人,很是亲切。 “我爷爷明天过寿,老爷子比较喜欢玉器,所以准备挑选一件玉器做寿礼。”杨乐乐说着看向我,意思是给姐长眼,姐也不懂! “罗小姐推荐一下?”我心说哥也不懂,把问题推给了罗雯。 罗雯倒是不知道那么多弯弯绕,她还以为我是业内人士,带杨乐乐来买玉器,也算是照顾她生意,目光在一个个玻璃柜台中转了转,最终定格在一件玉器上。 罗雯走到柜台后面,把玉器拿了出来,向跟过来的我与杨乐乐介绍道:“这件飞天在天手把件,和田籽料,白度一级,纯净无杂质,雕工精细,广(和谐)东工艺,无棉无花无裂无僵,在整个白玉轩,属于珍品之列。” 店名叫白玉轩,店里虽然也有翡翠等硬玉,但主打的还是和田玉器。 我与杨乐乐往罗雯手中的手把件看了过去,这件玉器正面是一条飞龙,背面则是一块玉石,供人在手里把玩,俗称手把件。 两人又看了看玻璃柜台里的标价,288888,二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 杨乐乐看向了我,虽然没有说话,但意思很明显,这件玉器怎么样?这件玉器卖相不错,她看着也挺喜欢的,但也仅限于喜欢而已,她对玉器不太感兴趣。 “这个价格?”看到杨乐乐的眼神,就知道她已经意动了,我看向罗雯,不置可否的问了一句,其实他也拿不准价格。 “林先生也是业内人士,如果中意这件玉器,十五万就可以拿走。”罗雯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听到直接从二十八万八,直接降成十五万,我并没有太过意外,三天来流转于玉器市场,没事也上网查了查,知道这些玉器的价格浮动很大。 不过这件玉器是和田籽料,在玉器街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一般和田籽料也是两千左右一克,这件玉器我一眼就看得出来,有克左右,毕竟这几天没少卖。 也就是说,罗雯即使赚了一些,但也没有赚太多。这玩意也不是名家雕工,经过三天来我的了解,比较著名的名家,出手一次,单单雕刻费用就是几十万,而且有着自己的工作室和徒弟们,工作室的收费还算正常。 至于不著名的雕工,完全又是另外一个层次,雕刻糊口或者爱好而已。 相较于我这个刚刚入门之人的淡定,杨乐乐就很惊讶了,这一句话的功夫,就从二十八万八变成了十五万,直接降价了快一半。 本来她觉得,就算讲价,最起码也不会少于二十万的。 我这个业内人士的名头,不禁让杨乐乐高看了他一眼,也有些意外,这小子是什么货色,她这个闺蜜还能不了解?这几个月混的不错嘛! 我给了杨乐乐一个眼神,意思是可以,罗雯给面子,再还价就不好了。 “那就多谢罗小姐了。”杨乐乐笑嘻嘻的道谢,然后用pos机结了帐,大学毕业还没有参加工作,就能随便拿出个十来万,白富美的风采显露无疑。 要是几个月前,我只能表示,有钱人的生活他不懂,但现在十来万也不放在眼里了。 杨乐乐拿着玉器和证书,在我与罗雯客气了几句后,两人出了白玉轩。 “这是你新买的?”看到我的座驾时,杨乐乐已经不是惊讶,而是吃惊了,短短几个月就赚到几十万,以她对我的知根知底,难度可想而知。 “上来吧,刚回来,给你接接风!刘肖那小子忙着海鲜生意,成天两地跑,听说做了海鲜礼盒加工去外地卖,忙的要死。吴娜还没有放寒假,只能咱俩聚聚了。”我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看着车外吃惊的杨乐乐,笑嘻嘻的说道。 最近几个月他虽然忙,但对于铁哥们的动态,还是知道的。 川海市是临海城市,刘肖家里有养殖场,做海鲜礼盒加工的时候,还想要拉我一把。要是我得到神戒之前,或许就跟着入点股,但有了神戒之后,自然是委婉拒绝。 临海城市的海鲜一向便宜,加工成海鲜礼盒运去别的城市卖,利润也是不小的,毕竟天朝还是不临海的城市多。 “没看出来,你小子本事不小嘛!不会是出卖色相,找富婆包.养了吧?”杨乐乐坐进了副驾驶,她大学时考的驾照,以前偶尔开车也是开家里的车,这次回来还没来得及买车呢,没想到这小子已经开上奥迪了。 “嘿嘿!虽然哥有出卖色相的资本,奈何没有出卖色相的心啊!”我扬了扬眉,笑嘻嘻的往一家西餐厅开去。 杨乐乐撇了撇嘴,我还是有点小帅的,但她更吃惊于我最近几个月的事业发展,完全与她想的不一样啊! 两人吃了饭,我送杨乐乐回家,杨乐乐邀请他明天参加老爷子的寿宴,我想了想,也就应下了。 当晚,我回到家,打开电脑,电脑正在启动的时候,身形一瞬就消失在了房间内。 来到汉末露了个面,看看没什么事情,又穿越了回来。 毕竟是一州州牧,掌管偌大的幽州,总是不露面也是不好,他也就是见了见田丰与田畴,走过场似的问了问幽州事宜。 田丰与田畴都住在他的刺史府,倒是好找,张飞与赵云则直接住在了军营。 穿越回来的时候,电脑已经打开了,我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枪械。” 一时间,各式各样的枪支武器出现在页面,号称世界武器大全。 搜索枪械,自然是为了去笑傲江湖的世界,用来自保,就算是那些武林高手,能和子弹一起飞的,估计也没有几个。 世界武器大全倒是琳琅满目,可惜满足不了我的要求,拿不到手里啊!他只得在搜索栏换上了“怎么才能弄到真枪”的字眼。 这次的信息更是琳琅满目。 打开第一个帖子,映入眼帘的就是, “朋友,那是非法的,要蹲大狱的,现在的枪都是仿真的,也没真枪。” “你当警察就有枪了~” “哥们,要干大事吗?带我一个!” “去美国买,狙击枪都买得到。” “个人建议,不要和法律过不去……” “淘宝买。” “兄弟,京东知道不?” “哥们牛逼,求带我一起装逼一起飞。” “要真枪的话,找xx网。” “……” “……” 单单打开的第一个帖子,就有很多回复的,众多水军虽然水的给力,但没有一个对我有用的。 他还打开了那个所谓的xx网,尼玛,页面显示此网站已经被封了。 我也不着急,一个个帖子的翻下去,看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有用的信息。 这条信息是这样写的:“如果想要真枪,又没有门路,可以去射击俱乐部,在俱乐部里透漏一下想要真枪的消息,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联系你。友情提示,可能是军火贩子,也可能是条子。” 我看着这条信息,若有所悟,看起来挺靠谱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管真假,自己倒是需要参加一个射击俱乐部,毕竟自己完全没摸过枪啊! 恩,要练习练习。 接着,我又开始搜索起有关川海市射击俱乐部的信息。 忙了半天,总算有了些收获,我关上电脑,躺在床上想着事情,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我睡着前,一直在纠结,对于男人来说,枪械浪漫一些,还是绝世武功,仗剑江湖浪漫一些? 他更偏向后者一点。 51 - 九妖变 - 早雨 一夜无话。 第二天是周六,也是杨乐乐家老爷子的大寿,寿宴地点就在杨乐乐家里,市区朝阳路上的别墅区。 说实在的,我与杨乐乐认识那么多年,还没去过她的家里,最多也就是像昨天晚上一样,送到家门口。一个是看到大别墅,小叼丝的心里作祟,一个是女孩子家也不是随便去的。 我也在考虑着,要买栋别墅住住,有钱了就要生活的舒服些。 老爷子的寿宴时间定在晚上,也是为了迎合宾客的时间,要知道许多人白天是很忙的,尤其是上流社会的人。 能参加老爷子寿宴的,都是些上流社会的人,杨乐乐邀请我,也是想帮他一把,结交一些人脉,对于他来说,有着不少好处。 单说玉石生意,上好的玉器,消费人群就是这些所谓的社会上流群体。 要是以前,我恐怕不会接受杨乐乐的好意,两人的感情比较纯粹,属于什么都谈得来的闺蜜,沾染上这些乱七八糟的,总是不美。 但是现在,我抱着见识见识,给老爷子祝个寿的心里,答应了下来,想到这里,他都觉得自己以前有心理问题。 今天是周六,张月也没课,最近这丫头忙着复习功课,迎接考试,我也忙着自己的事情,又是一段时间没见了。 我给张月打了个电话,约好在学校门口见面。 小区外面就是大学城,离川海大学也不远,只是一会功夫,我就接到了张月,开车往市区的新苏商厦驶去。 作为一个男朋友,我还没有给张月买过东西,他决定履行一下义务。 手机、艾派德,高性能的笔记本,一下就花了两三万,我眼睛都没有眨一下,不禁感叹有钱真特么的好! “买这些东西干嘛?那么浪费。”张月皱眉,有些不喜,两三万对于她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她不喜欢我这么浪费的行为。 尤其是她不缺这些东西,甚至用不到这些东西,她又不是没有手机和笔记本,艾派德更是多余,这一会,已经抗议了好几次。 抗议无效,我直接刷卡提货,笑着说:“没事,最近又赚了些钱,几万块钱都是小事!” 他说的可是实话,最近三天在玉器市场卖了八千多万的货,而且基本是无本买卖,也就是说这八千多万是纯利润。 几万块钱都是小事!这番话说的,一旁卖笔记本的营业员小.妞,看向我的眼里直冒光,但是看到张月的姿色,小.妞只能黯然失神。 “赚了钱应该存起来。”张月幽幽说着,我明显没有听进去。 两人又来到商场三楼的服装区,我给张月买了几套高档品牌女装,又去买了个包包,前后又花了好几万,看的张月直皱眉,对于我的土豪与奢侈,又多了一番认识。 “哥也不是铺张浪费的人。”我感叹着,心里补了一句,奈何这钱来的太容易啊!就像是透支的信用卡,花的就像不是自己的钱似的。 张月一脸无奈,这还不浪费?那什么叫做浪费? 从新苏商厦出来,我驾车来到了玉器街。 老爷子过寿,怎么着也要带着礼物不是,我也没有去别的店,故地重游,又来到了白玉轩。 “林先生,这位是?”罗雯看到张月的时候,看向我的目光就有些玩味了。 “我女朋友,张月。月儿,这是罗雯罗小姐,白玉轩的老板。”我笑着说道,以他的聪明,哪能看不出罗雯眼里的意思,心里有些叫屈,不是罗雯想的那样,杨乐乐那是闺蜜。 “罗小姐好。” “张小姐好。” 我笑道:“老爷子今天过寿,我也来选一件玉器。” 罗雯了然的点了点头,看向我的目光更加玩味,这是要带女朋友,去参加杨小姐家老爷子的寿宴?也不怕俩女孩争风吃醋? 罗雯对我的大胆有些佩服,然后推荐了一款代代封侯的手把件,标价166666,十六万六千六百六十六,到了我手里,却只用了五万块。 这款代代封侯的手把件,质地显然比昨天那件飞龙在天的手把件,要差一点,不过也算是拿得出手了。 毕竟是送寿礼,价值几万块的寿礼,已经很是奢侈。 起码张月就是这么认为的,送个生日礼物都要五万,想想刚刚在新苏商厦买的东西,反倒觉得不算太浪费。 离开白玉轩,我与张月一起吃过午饭,下午来到游乐场,正玩的开心,就接到了杨乐乐的电话。 “在哪呢?早点过来,姐快无聊死了!”杨乐乐的声音从电话里传了出来。 “好勒!一会就到!”我随手挂了电话,与张月已经玩了几个项目,正坐在游乐园的木椅上休息,笑着说,“那边杨大小姐催了,我们过去吧!” 张月轻轻点头,两人往游乐场外走去,游乐场建在北城区,来这里玩的除了本市群众,多是大学城里的学生,生意也是十分火爆,少有冷清的时候。 两人出了游乐场,驾车往市区驶去,二十多分钟后,来到了市区朝阳路的别墅区。 杨家宅院外,我在大门前递交了请帖,刚进入大院不久,就见到了杨乐乐。 杨乐乐本是嬉笑着走过来,待看到我身旁的张月时,就有些变了脸色,有些不自然的笑着问:“我,这位是?” “我女朋友,张月。月儿,这是杨乐乐,我的初中同桌。”我正在杨家的大宅里张望,没注意到杨乐乐的脸色。 杨家的大宅,对着大门的正中方向,有着一栋很大的别墅。 大门与别墅的中间地段很大,有着独立的花园,以及一个游泳池,还有草坪与车库。 此刻虽然寿宴的时间还没到,但已经有一些人到来,正零零散散的分布在院子内,或是在草坪上,或是在泳池旁,又或是坐在供人休息的长椅上,端着酒杯各自交谈着。 与影视里的上流人物宴会,几乎是一模一样,只是现在时间没到,人还有些少而已,这还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会。 他正看的暗自点头,心说自己也弄套这样的别墅,再请上几个佣人,想必住着会很舒服,老妈也可以享享清福。 嗯,弄两套好了,张月家的房子为了治病也卖了,正好一家一套,住个对门或者做个邻居。 我正浮想联翩,已经想着两家住对门以后的生活,这边杨乐乐已经恢复了正常神色,只是眼神中有些黯然,“我不是外人,你跟着他叫我乐乐就行了,我就跟着他叫你月儿了。” “好的。”张月礼貌性的笑了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会,稍微有些拘谨。 “你可别爆我的丑事。”我回过神来,对着杨乐乐笑了笑,两人可是闺蜜,认识那么多年,他可是有不少把柄在杨乐乐手上,都是年少时的丑事。 “放心吧!”杨乐乐白了我一眼,藏起了眼中的黯然。 两人的关系颇有些奇妙。 对于杨乐乐,我是真的将她当做闺蜜,就像是四人小团体里的刘肖一样,那是铁哥们。只有与吴娜没有这么熟悉,但关系也很好。 杨乐乐标准的白富美一枚,两人是初中同桌,关系又那么熟,要是没点情愫,说出来怕是没人相信。 但是我有自知之明,两人不论家室还是生活都相差太大。 所以在高中以后,他就将杨乐乐定位在闺蜜知己的位置上,不会抱有非分之想,久而久之,那么多年相处下来,也就真的把她当成了闺蜜。 反观杨乐乐,也不知道自己对我是什么感情,或许是闺蜜。 那么多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甚至把他当成了自己的私人物品。 如今自己的私人物品,私人闺蜜,突然成了别人的男朋友,杨乐乐怎么会舒服,就像是自己的玩具被人夺走了一样。 她与我的点点滴滴,一时间在脑海里翻腾,竟有些想大哭一场的冲动,这还是要强的自己吗? 难道自己早就喜欢上了我? 杨乐乐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从来没有一个男生可以让她如此用心,我除外,以前她当我是姐妹来着。 “乐乐,这两位是?” 正在杨乐乐心思百转,烦乱之极的时候,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目光在我与张月身上转了转,问出了声。 “大伯。”杨乐乐压下百转的心思,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自己的大伯,介绍道,“这是我初中同学,我,这是他的女朋友,张月。” 一听到是杨乐乐的初中同学,中年男子“嗯”了一声,似乎没了兴致,随意的问道:“贤侄是做什么的?” 杨乐乐看到大伯的摸样,暗自叹了口气。 “做些玉石生意。”我笑了笑,也在打量着中年男子,心说这就是杨乐乐的大伯? 作为闺蜜,我对杨乐乐的这位大伯,那可是如雷贯耳。 杨乐乐大伯的具体名字,我已经记不清楚,他只知道高中那会,杨乐乐经常拿这位大伯做反面教材,用来教育他。 杨乐乐的这位大伯,年轻的时候,家里老爷子还在位,有个市长老子,在川海市可谓风光一时,标准的纨绔子弟,还是纨绔子弟里的领头羊。 可惜随着老爷子退下来,人走茶凉。前两年还好,老爷子有些余威,还有些人脉,但时间一长,买账的已经不多了。 老爷子不好使了,杨乐乐的这位大伯明显尝到了苦头,浪子回头,自己搞了一个装修公司,勉强有着千万身家。就这样,还是托了他的弟弟,川海市东城区区长,也就是杨乐乐老爸的福。 杨家两兄弟,老大混成了这样,杨乐乐的老爸还算争气,坐上了区长的位子。 所以老爷子经常拿大儿子的事情,来教育家里的其他人,杨乐乐就是被教育者之一,杨乐乐在家里被教育了,就拿这个反面教材来教育我。 要说这个反面教材也有点用,要不是杨乐乐高中那会,经常教育督促我,估计献身网络的他,连个三流本科大学都考不上。 “贤侄家里是做玉石生意的?”杨乐乐的大伯双眼一亮,由于老爷子喜欢玉器,他对玉石也有那么点研究。他并不知道,我对他可是如雷贯耳。 见我这么年轻,又涉足玉石生意,杨乐乐的大伯惯性思维,就以为我家里是做玉石生意的,到底是习惯了纨绔,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家庭背景。 玉石生意可是有着许多油水! “不是,我也是刚涉足玉石行业,白手起家。”我笑了笑,他说自己是做玉石生意的,也是找个名头,来参加这样的宴会,要是顶个社会闲散人员的名头,那不是找轻视? “既然是乐乐的同学,就是我杨家的客人,你们随意就行。”杨乐乐的大伯听了,没有再追问玉石生意的事情,客气了一句,转身离去。 不屑的意思溢于言表,一个刚刚踏入玉石行业的年轻人,也敢说是做玉石生意的?不知所谓! “嗨!我这个大伯就这样,你们别见怪。”杨乐乐见大伯走远了,尴尬的笑了笑,她这位大伯的性子有些乖戾。 虽然大伯浪子回头,开了家公司,有了千万身家,但是千万身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望不可即,对于另外一个圈子来说,却是垫底的存在。 大伯曾经呼风唤雨惯了,突然成了垫底的存在,又长年被老爷子拿来做反面教材,性子能好才怪。 “没事。”我笑了笑,还挺谢谢这位大伯的,要不然当年他就是专科的命,专科与本科虽然一字之差,大学毕业之后却天差地别。 当然,如今神戒在手,就是有个博士学位,我也不放在眼里了。 “这是送老爷子的礼物,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我拿出一个盒子和一个玉器证书,里面放着从白玉轩买的代代封侯手把件。 杨乐乐接过礼物一看,有些惊讶,“那么客气干什么?”她虽然不懂玉器,但是看这件玉器的摸样,应该不便宜。 “哥现在不差钱。”我笑了起来。 “那我就替爷爷谢谢你们了,别站着了,到里面坐。”杨乐乐白了我一眼,领着我与张月往别墅走去。 “我还没去过你的闺房呢?”我突然想到作为闺蜜,还没进过这位大小姐的闺房,似乎有点不太称职。 “今儿个就满足你的好奇心。” 三人说说笑笑,来到了别墅内二楼的一个房间,开门而入。 “你的闺房这么卡哇伊?”我看着杨乐乐的闺房,竟然是粉红色的,还有不少毛绒玩具,不由得有些无语。在他眼里,这位闺蜜一向是强势与知性的,闺房应该干脆利落一些。 张月看着杨乐乐的闺房,双眸亮了亮,女生大多喜欢将自己的闺房布置的文馨可爱一些。 三人在杨乐乐的闺房里坐了一会,随意的聊着天,闲聊中,杨乐乐对我与张月的恋爱史不停追问。 我的情商不算低,当着张月的面,提起当初包.养的事情,跟作死有什么区别,只得施展乾坤大挪移神功,转移话题,实在转移不了,就含糊其辞的说两句。 他并没有注意到,杨乐乐眼神中一闪即逝的黯然,不知何时,这个死党闺蜜对她已经有秘密了,她以为我是在秀恩爱。 张月看到我有些招架不住,脸上露出笑意,她其实不太避讳包.养的事情。 “你不用下去招待客人?”我当真是招架不住,带张月来参加寿宴,似乎不是个好决定。 “有大伯在那里就行了,我在川海也没有什么熟人,只邀请了你们过来。” “……” 在我的煎熬中,终于到了晚上,宴会正式开始。 所谓寿宴,其实就是吃,夜间,老爷子露了面,就开始上菜了。 我与张月,随着杨乐乐坐在主桌,引来了许多目光。 主桌上,坐的都是杨家人,有杨家老爷子,杨乐乐的父母,杨乐乐的大伯一家人,还有杨乐乐,以及坐在杨乐乐旁边的我与张月。 这两个人是谁?很是面生啊! 来参加宴会的,多是川海上流圈子里的人,大多都打过照面。 老爷子毕竟是市长位子退下来的,又有一个做区长的儿子,老爷子过寿,大家自然要给面子,而且可以趁着寿宴,交流交流感情,结交一些朋友之类。 我坐的也有些拘谨,这位大小姐是什么意思,给他安排这么一个位子,弄的他像是杨家女婿似的,哥可是带着女朋友呢? 不论如何,我与张月已经坐在了主桌,宴会还是要继续进行的。 杨乐乐将我与张月介绍给家人认识,我变得正经起来,与张月一起对杨家的长辈逐一问好。 谁让杨乐乐辈分低呢?在座的只有杨乐乐大伯家的孩子,是个七八岁的小子,叫杨乐乐堂姐,其余的都是长辈。 我也没有想到,杨乐乐的这位大伯,家里孩子才七八岁大。要知道杨乐乐都二十出头了,以前只听说这位的反面教材史,倒是没听说过这位的情史。 他哪里知道,杨乐乐的大伯,当年作为川海纨绔子弟的领头羊,也是风.流成性,一直没有成家。直到后来浪子回头,开了一家公司后,才结婚生子。 杨乐乐的伯母,普通人家,很是贤惠。 “爷爷好…叔叔好…阿姨好…” 我与张月逐一问好,除了杨乐乐的大伯外,大家都温和回应,这厮与张月坐了下来,也是松了口气,难得有这么正经的时候。 “爷爷,这是我为你选的生日礼物。”杨乐乐见我如负释重的摸样,偷偷一笑,她还不知道这个闺蜜什么性格? 杨乐乐拿出飞龙在天的手把件,向老爷子走了过去,嘴里说道,“爷爷你是行家,看看这件玉器怎么样?我也为你选了件玉器。” “和田籽料!” 杨家老爷子面容很是普通,要不是坐在这里,只怕还以为是一个普通老人,无法与曾经的市长联系到一起。 虽然面容普通,老爷子言行举止间,却自有一番气度,作为一个喜爱玉器之人,一入手,就看出了玉器的质地,自己这个孙女有心了。 七十大寿,本就是喜事,晚辈和睦孝顺,则是更大的喜事。老爷子曾位高权重,又享尽人间清福,不枉一生。 “不错!不错!乐乐有心了。”老爷子露出了笑容,看得出来很是高兴。 “乐乐的同学也为老爷子选了件玉器?我可是知道,乐乐的这位同学是做玉石生意的,想必出手不凡,不会比乐乐的礼物差!” 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带着让人讨厌的语调,偏偏声音有些大,一时成了整个宴会的焦点。 所有人都往主桌这边看了过来。 声音的主人,正是杨乐乐的大伯。 杨仁成开口之后,看着我,脸上有着几分不屑。 这个小子,之前在他面前说是做玉石生意的,他倒是要看看这个小子怎么出糗!杨仁成对于玉器也有点研究,知道侄女送老爷子的那件玉器,没有个十几二十万,是拿不下来的。 看看你小子做玉石生意的,拿出的玉器是不是比之前那件好! 杨仁成所料不差,我准备的礼物,还真就没有杨乐乐的那件好,而且差了不少。 杨乐乐听了大伯的话,脸上满是恼怒,刚刚想把我送的礼物也拿出来,好事成双,此刻还怎么拿? 大伯这不是赤果果的挤兑吗? 别说是杨乐乐,就是老爷子与杨乐乐的父母,也皱起了眉头,挤兑客人,这岂是杨家的待客之道? 杨仁成却死猪不怕开水烫,作为家里的反面教材,他也习惯了,随便你们怎么着!还能吃了他不成?没事找事的事情,他最乐意干了! 所有人望来,从杨仁成先前的那番话,以及老爷子手里的玉器,聪明者已经看明白是怎么回事,饶有兴致的观望着。有一些反应不过来的,也好奇的看着事情的发展。 事情的主角我,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笑眯眯的望了杨乐乐的大伯一眼,抬脚往老爷子那边走了过去,让后面暗暗着急的张月,不知道该怎么办。 “哥得罪你了?泥煤的!哥哥记住你了!”我脸上笑眯眯的,心里却早已经骂开了,同时有些庆幸,还好昨天有一件玉器,因为遇到了杨乐乐,并没有出手。 不然今天这面子,肯定是丢定了! 作为男人,最忌讳的就是被人打脸,我走到老爷子身前,从兜里摸出一件玉器,笑呵呵的道:“这是晚辈准备的礼物,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玉器呈龙状,卷着身子,凝如白脂。 “咦?”老爷子正对大儿子的行为不喜,见年轻人走了过来,正准备说几句话,为年轻人摆脱尴尬,一时间被我拿出的玉器吸引了目光。 一入手,老爷子就轻呼道:“羊脂玉!” “这雕工,似乎出自名家之手,但不是北派,也不是苏派,也不是海派,似乎是古人工艺?”作为一个喜爱玉器之人,退休后的大部分精力都在这上面,见到顶尖玉器,老爷子立刻就被吸引了。 事情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大家都看得出来,年轻人拿出的玉器是好东西,不然怎么会让老爷子如此着迷? 杨仁成听到老爷子叫出羊脂玉的时候,本能的反应就是不信,那玩意的价值,他还是清楚的。这一件玉器不得几百万?拿来送礼,疯了吧! 但是老爷子着迷的摸样,又不得不让他相信,杨仁成一脸见鬼的表情。 “这件玉器,怕是要三四百万。”邻桌的一人开口,声音不小,充满赞叹。 大家往开口的人看了过去,本是有些不信的神色顿时一变,拿价值三四百万的玉器当作寿礼,莫不是疯了? 但是开口的人是周大福,作为周大福珠宝店的老板,名声在外。大家基本都知道他的身份,在玉石行业颇有名声,岂会乱说? 如此一来,大家看向我的目光就有些诡异了,这是什么身家,给老爷子送个寿礼,要花上三四百万? “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明磊来晚了!还请恕罪!”正在大家惊叹时,一道声音传了过来,伴随着急促的皮鞋声,一个中年男子大踏步而来。 这一下,大家纷纷起身,来者可是公安局的常务副局长,实权人物! 杨家老爷子的宴会,可谓是十分精彩。 几百万的生日礼物都出来了,能不精彩吗? 在座的人非富即贵,几百万还是能拿得出来的,但即便你有上亿的身家,也不能随便拿几百万扔着玩。 拿来给老爷子作寿礼,和扔着玩有什么区别? 众人莫不在惊叹,随着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的到来,大家又来了精神,这可是川海的实权人物,在座的人都不陌生。 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周明磊!这位的父亲曾在川海市任职,与杨老爷子交情不浅。 杨老爷子退下了,但周明磊的父亲相较年轻一些,还没有退下,如今正在省厅身居要职。 不论是实权还是家世,都让周明磊耀眼无比,刚刚到来就成了整个宴会的焦点,将先前的神秘年轻人压了下去。 “明磊来晚了,还请老爷子见谅!”杨老爷子与父亲是故交,周明磊是晚辈,来到后就是赶紧道歉,作为常务副局长,公务很是繁忙。 “来了就好!”杨老爷子自然知道周明磊的工作比较忙,但此时已经被玉器吸引了注意力,明磊又不是外人,也懒得与他客气。 周明磊面色一窒,有点摸不清情况,目光往周围扫了过去。 目光一转,周明磊就是一愣,来到老爷子身旁的另外一侧,笑呵呵的伸出了手:“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了林小弟!” 眼前的年轻人,不正是救了他外甥女一命,让他记下恩情又颇有好感的我?只是对于我出现在这里,他也有些惊讶。 这一下,宴会中人齐齐一愣,纷纷猜测着这个神秘年轻人的身份,能随便拿出几百万的东西当做生日礼物的,在川海也是不多,川海市的亿万富豪里没听说有这么一位? 看样子,这个神秘年轻人与周明磊也是交情不浅,颇为亲密! 神秘,有钱,有背景!这是大家一致的心思。 “周大哥,我也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我也有些惊讶,笑呵呵的与周明磊握了握手。 “周老弟快请坐。”老爷子对周明磊怠慢,那是长辈,怎么做都没有关系。杨仁成与杨仁功可不敢怠慢这位市局的常务副局长,哪怕两家的交情很好,又哪怕杨仁功是东城区区长。 杨仁成与杨仁功一齐相迎,心思各有不同。 杨仁成只感觉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过,傻子也看的出来,自己挤兑的这个年轻人,很是厉害,有钱又有背景! 就是他开了家装修公司,有着千万身家,但所有的流动资金,估计也就刚刚买的起那件玉器,被人家随随便便就拿来送礼了! 没法比,踢到铁板了!杨仁成心里叫苦。 杨仁功倒是只有惊讶,没想到女儿的同学,竟然如此不俗?回头倒是要问问,到底是个什么背景。 “都坐,不用这么客气。”周明磊面上带笑,招呼着大家坐了下来,强大的气场显露无疑,一时间好似成了主人。 周明磊虽然想与我这个印象很好的年轻人多交流交流,但今天是来贺寿的,不能驳了主人家的面子,只得与杨仁成、杨仁功坐在了一起,说起话来。 宴会恢复正常,周明磊这才从杨家兄弟口中知道,原来我拿出一件价值几百万的玉器,给老爷子做贺礼。 这让他诧异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这个年轻人这么有钱,还这么有正义感,敢与手持凶器的歹徒搏命,很有前途啊! 我见周明磊望来,对着这位老大哥笑了笑,他此时正受着杨乐乐的严刑拷问,腰间已经被掐了好几次。 “说,玉器哪来的?怎么和周叔叔认识的?你和周叔叔称兄道弟的,那不就成了姐的长辈?快说!” 杨乐乐除了震惊,还是震惊,她对这个一起长大的闺蜜太了解了,这是什么情况? “不是告诉你,哥哥做玉石生意赚了些钱,和周大哥认识,那是个意外。”我面露苦笑,偷偷的揉了揉腰,估计已经青一块紫一块了。 一旁的张月也被自己男朋友的出手镇住了,几百万的玉器,就那么送人了? 杨家人也时不时的看我一眼,十分惊叹。 就在宴会众人交流着,主桌上气氛诡异的时候,老爷子从把玩玉器中抬起了头,虽然没有用强光灯细细观摩,但握了一会,手中已经微微有了油脂感,让他更加确定这件玉器的质地。 看雕工,好似古人工艺,这件玉器要是放在古代,非王公贵族不可佩戴,绝对的顶尖之列。放在如今,没有个几百万根本买不下来。 若是定义为古代玉器,价值又要翻一翻不止。 即便是对于老爷子来说,这件玉器也太过贵重,老爷子恋恋不舍从玉器上的收回目光,起身几步来到我身旁,面上带笑道:“小伙子,你这份心意,老头子心领了,这件玉器太过贵重,老头子我不能收。” 老爷子一动,又成了宴会的焦点,大家都好奇的观望着,听到这里,很多人并不意外,这件玉器确实有点贵重,都抵得上一栋别墅了。 “这是晚辈的一番心意,爷爷只管收下就是。”我站起身来,他早猜到了这个结果,要不是有人找事,他也不会把这件玉器拿出来。但既然拿出来了,收回去难免不美,他又不差这一件玉器。 众人讶然,看的出来,这个年轻人是真的不把这件玉器放在心上,那表情与神态是作不了假的,有钱就是任性啊! 杨老爷子作为喜爱玉器之人,自然不舍得将这件玉器还回去,但出于做人的原则,他岂能收下小辈这么贵重的礼物?要是自家人,那也就算了,奈何人家只是孙女的同学。 老爷子正想再说,又是一道声音传了过来。 “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齐枫来迟了,还望恕罪!” 杨老爷子的寿宴一波三折。 众人正互相交谈着,猜测着那个神秘年轻人的身份,没想到又来了一位大拿。 这位可是川海市真正的大拿,齐市长家的独子,齐枫。 齐市长是一步步爬上来的,能力毋庸置疑,根深蒂固自不用说。齐枫作为家里独子,在川海市呼风唤雨的存在。 齐市长与杨家老爷子都曾是官场中人,称得上故交,齐枫能来并不奇怪。 就连杨老爷子也不敢怠慢这位齐少,领着杨家人迎了上去,一番客套,将我送玉器的事情先搁在了一旁。 齐枫毫无疑问的坐在了主桌,与老爷子谈笑风生,强大的气场,将周明磊都有些压了下去。 “这人什么来头?”我有些纳闷,问身旁的杨乐乐。 “齐市长家的公子,川海市年轻一辈最耀眼的人物。”杨乐乐赞叹着说道。 “不就是你大伯的翻版嘛?”我见杨乐乐的摸样,就有些不爽,又一个反面教材! “切!”杨乐乐白了我一眼,看了看大伯,低声说道,“我大伯要是能和这位比,估计老爷子做梦都能笑醒了,你以为二代们一个个都那么纨绔?” “齐市长家的这位公子,如今不到三十岁,已经是康安集团的董事长。康安知道吧?年产值数亿。”杨乐乐小声说道。 “康安的董事长?”我有些惊诧的看了正与老爷子谈笑风生的齐枫一眼,康安制药嘛,最近几年特别有名,他怎么能不知道,没想到是这个年轻人的产业。 那可是远近闻名的大集团!年产值数亿! 53 - 九妖变 - 早雨 与现代、汉末不同,笑傲江湖的世界,正是春.光烂漫的季节。 但是不论现代、汉末临近年底,还是笑傲江湖的开春,温度都不算高,不然我穿梭世界还要根据天气换衣服,也很是麻烦。 相较下来,笑傲江湖世界的温度,比现代、汉末高一点。 三月,春意盎然。 一条大道上,一匹骏马正不快不慢的前行。 马上的骑士,穿着一身有些时尚的休闲服,与这幅古景格格不入,除了我也没有别人。 我肆意的领略着古代的风光,一路上游山玩水很是享受。 我正不紧不慢的策马而行,身后的大道上传来了打马声,好奇的回过头,只见两匹骏马飞驰而来。 “骑那么快干什么?”我撇了撇嘴,要说他不紧不慢的,时速也就是十迈左右,后面两匹马估计有个三四十迈。 我盯着后方两匹飞驰而来的骏马,这里可是笑傲江湖所在的武侠世界,一个不小心容易丢了小命。 “咦?” “咦?” “咦?” 两匹飞驰而来的骏马到了近处,三声轻咦同时传出。 我笑了起来,这不正是当初在酒肆内打过照面,乔装打扮的岳灵珊与劳德诺? 岳灵珊与劳德诺两人也在惊疑的看着我,当初此人凭空消失的手段,让两人一直难以忘记,敬若鬼神。就算只是轻功,达到这个地步,在江湖中人眼里,与鬼神也没什么区别了。 没想到在赶去衡阳的路上,又遇到了这位高人? 我看着两人惊疑不定的眼神,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两人在想什么,以他的聪明倒是不难理解两人的想法。 我轻咳一声,放开手中马缰,拱手道:“见过华山派岳姑娘,劳先生。” “你认识我们?” “前辈识得我们?” 岳灵珊与劳德诺都是一惊,反应差不多,两人的措辞高下立判,一个菜鸟,一个江湖老鸟。 劳德诺看上去五六十岁,却叫我一个毛头小子前辈,礼敬有加,马屁拍的很是到位。 “前辈?”我暗自一乐,不置可否的笑着道:“在下我,见过两位。” “华山派岳灵珊见过林公子。” “华山派劳德诺见过林公子。” 岳灵珊与劳德诺不敢怠慢,拱手一礼。 “嗯。”我点了点头,正想问两人到哪里去,然后来个如此巧合,一路同行神马的,又是一阵打马声从后方的大道上传来。 三人同时转头望去,只见十余匹骏马飞驰而来。 马上的骑士个个身着青布长袍,赤足穿着无耳麻鞋,头上缠了白布,标准的青城派打扮。 十余匹骏马很快到了近处,纷纷停了下来,一阵骏马嘶鸣声响起。 “真是冤家路窄。”我看着十几个骑士的为首之人,双眼一眯,嘴角挂起了笑容,不是那日拿剑刺他的余人彦,又有谁来? 看来因为他的到来,已经改变了笑傲江湖的剧情,余人彦并没有被林平之杀死。 我的手已经摸向了腰间,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悄然出现在手中,很是熟练的上膛拉开保险。 余人彦勒住胯下骏马,目光落在岳灵珊与劳德诺身上,怒声喝道:“小娘皮,老不死的,说!你们将林平之掳哪去了?” 皮肤黝黑,一脸豆斑的岳灵珊娇哼一声,道:“我们只是看不惯某些人恃强凌弱,这才出手救了林平之,至于他到哪里去了,你自己不会去找?” 劳德诺道:“林平之不在我们手上,至于人在哪,我们也不曾知晓。” “格老子的!给老子拿……”余人彦大怒,要不是这两个人突然插手,也不会让林平之趁乱跑了,正想将两人拿下,目光突然扫到了一个人。 此人骑着高头大马,衣着甚是古怪,正是前些时日,在酒肆遇到的神秘人。当时他以剑刺去,此人竟凭空消失了! “你!你……”余人彦声音戛然而止,指着我结巴起来。 “看来余少侠还记得我?”我笑眯眯的,心想活该你倒霉,自己送上门来,哥哥的枪法,就拿你来做开门红! 我早就有了杀人的觉悟,甚至对这个未知的感觉,有那么一点兴奋,虽然他上过战场,见过尸山血海的场景,但到底没有亲手杀过人。 今天就要拿一血了! 对于当初差点一剑将他刺个透心凉,心飞扬的余人彦,我也没有什么好留情的,一抬手,“啾”的一声,子弹正中余人彦心口。 余人彦胸口出现一抹殷红,身子在马上晃了一下,“砰!”的栽倒在地,表情还停留在见到我的吃惊上。 事情的发展,出乎众人的意料。 岳灵珊与劳德诺满是震惊,没想到我说杀人就杀人,更对他杀人的手段不明觉厉,这是什么暗器? 与余人彦同来的十余名骑士中,有一人叫了起来,“他杀了少观主,为少观主报仇!” 我看了过去,咧嘴一笑,不正是当初跟余人彦一起的人? 这人只叫喊,也不见动作,怂恿其他同门上来报仇。然而这些同门也不傻,根本就没看清楚少观主是怎么死的,知道对方是高手! 一时间,场面诡异的静止下来。 过了一会,我也不见有出头鸟,杀人那紧张、兴奋、又难以言明的感觉,在对峙中渐渐散去,不耐烦道:“还不走?将你们一并杀了!” “我们走!去禀报观主,为少观主报仇!” 开口的还是怂恿同门的那人,青城派十余人调转马头,头也不回的快速离去。 目的同是衡阳城,我、岳灵珊、劳德诺三人理所当然的一起上路了。 看岳灵珊与劳德诺的摸样,对我很是尊敬,把他当成了高人,堪比鬼神。 而我,正在想着要不要趁机拜岳灵珊为师,加入华山派! 对于他来说,除了劳德诺这个嵩山派安插在华山派的奸细,拜华山派的谁人为师,并不打紧,只要能加入华山派,学到武功就行,最主要的是内功! 我也不指望现在就学到华山派的紫霞神功,那玩意除了老岳自己,连他媳妇宁中则都没有传,华山一众弟子也是干看着。 紫霞神功是好玩意,可惜学不到! 根据华山派的历史来看,创派祖师应该是南宋时全真教,全真七子之一的郝大通。 老岳是华山第十三代掌门,时间往前推到宋朝,南宋时华山论剑那会,华山派还没有出现,这么一来就对上了。 我对于金老爷子的小说并不陌生,众说纷纷,虽然没有明确记载,却大多认为华山派祖师爷是郝大通。按照这个推论,紫霞神功不是当年全真教的高深内功,就与王重阳留下的先天功脱不了干系。 好东西啊! 我只能是想想而已,他对内功一-长-风-文-学-www-无所知,能学到华山派的基础内功,目前而言就已经很满足了。 那么问题来了,想学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就要拜入华山派。 当晚,我、岳灵珊、劳德诺三人来到一个小镇,这里距离衡阳城还有几百里路程。 三人来到一家客栈外,店小二迎了上来。 我从兜里摸出一片金叶子递给了店小二,半个多月来已经是轻车熟路,笑着道:“照看好马匹,一桌上好酒菜,开三间上房!剩下的赏你了!” 金叶子虽然只有拇指大小,薄薄的,很是小巧,但它是金子! 店小二双眼冒光的接过,辨认了一下真伪,紧接着激动的高声叫了起来:“多谢大爷赏!大爷里面请!” 后面的岳灵珊与劳德诺难免惊讶,金银对武林中人来说,看似不重要,但谁也少不了它。 就拿如今的华山派来说,虽然没落的原因是剑宗与气宗之争,高手陨落。但凋零至此,也是因为华山派没什么产业,钱财不够,声势壮不起来。 五岳之首的嵩山派就不一样了,赚钱的买卖做着,越来越多的弟子收着,声势越来越大。 想想笑傲江湖中,华山派众人寄居在林平之的外公,洛阳金刀王家,为了点银子闹出的笑话还少吗? 岳灵珊与劳德诺虽然不愁吃穿用度,但也不怎么富裕,被我出手就甩金子的行为,晃了一下眼。 三人落座,酒菜还未上桌,岳灵珊与劳德诺因为我出手大方,正感叹着高人就是不一样的时候,我一本正经的开口了。 “岳姑娘,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我目光炯炯的盯着岳灵珊。 “林公子请说?”岳灵珊先是一怔,不知道我闹哪样,旋即好像想到了什么,俏脸红了起来。 劳德诺一脸纳闷的看着我,不知道这个神秘高人要干什么? 岳灵珊在路上就卸去了伪装,脸蛋很是漂亮,尤其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很是慑人。 此刻娇羞起来的摸样,让我看得也是愣了一下,心说这妞后来被林平之勾搭走,也不全是偶然,心思太活跃。 “这个…在下想拜岳姑娘为师,还请姑娘不要推辞!” 此话一出,正全神贯注的劳德诺身子晃了一晃,差点跌落在地,岳灵珊吃惊的长大了小嘴,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既然岳姑娘没有拒绝,就算是答应了!” 我笑呵呵的站起身来,对着岳灵珊就是躬身一礼,在岳灵珊与劳德诺的目瞪口呆中,叫道:“徒儿见过师傅!” “这…这…公子使不得。”岳灵珊站起身来,连连摆手,脑子不太够用,这人武功如此高强,怎得突然要拜她为师? 劳德诺也是一脸纳闷,什么情况?这个厉害非常的神秘高人,要拜小师妹为师?? 有人要拜师,要是换成有点经验的江湖中人,就知道怎么应对。但岳灵珊这个江湖菜鸟,明显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劳德诺这个江湖老鸟,在一旁看着,也不敢阻止,他可是见识过我的手段,青城派的人说杀就杀,眼都不带眨的。 “师傅请坐。”我很快进入了徒弟的角色。 岳灵珊神色木讷,依言坐了下来,明显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就收了一个徒弟?还没有经过爹爹和娘亲同意呢?这个人已经如此厉害,为何要拜她为师?这就算行了拜师礼? 诸多问题,在岳灵珊脑海中盘旋。 随着上好的酒菜上桌,这一顿饭,除了我,岳灵珊与劳德诺都是吃的索然无味,还在想着怎么都想不通的问题。 入夜。 我来到客房,回到现代拿了一个音乐盒,这玩意当初买了好几箱。 穿越回客房,我出了自己的房间,敲响了岳灵珊的房门。 “公子有什么事?”岳灵珊打开房门,还没有习惯师傅的身份。 “师傅,徒儿有一件礼物奉上,权作拜师礼。”我扬了扬手中的音乐盒,笑着说道。 岳灵珊有些惊讶,让我进屋,很快就被他启动的音乐盒吸引。 这是什么宝贝? 能发出如此好听的乐曲,还有小人在上面起舞! 仙家宝贝? 岳灵珊被音乐盒迷得不知东南西北,根本就兴不起拒绝的念头。 待岳灵珊细细把玩了个够,我问道:“师傅,我也算是华山派的人了,给我讲讲华山派的事情如何?” 岳灵珊一听我打听华山派的事情,又想起他拜师的事,本能的反应就是,这人对华山派图谋不轨? 转念一想,岳灵珊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华山派有什么值得打听的? 想起华山派的事情,想起爹爹与娘亲,还有同门师兄们,岳灵珊露出笑容,很有兴致的为我讲了起来。 君子剑岳不群,岳夫人宁女侠,到令狐冲等人,华山趣事等等。 渐渐的,从华山派的趣事,说到了华山派的武功。 我全神贯注的听着,但很快,他就不淡定了。 华山剑法先不说,他最在意的内功一途,没有一定的穴道、经脉等相关知识,根本学不会! 岳灵珊被我一口一个师傅的叫着,渐渐进入角色,觉得好玩,似模似样的认真教了起来。 也无怪乎她没什么防备,在她看来,我已经无比厉害,这些‘粗浅功夫’不会放在眼里。 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起劲。 “好困!” 我打着哈哈起了床,要不是订了闹铃,估计要一觉睡到中午。 昨天夜里,他和岳灵珊聊到半夜一两点。 我对于内功总算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要是在以前,有人问他,内功是什么? 我肯定看白痴似的看着对方,是个人都知道,内功是武林高手必备的玩意。 但是这玩意真的存在吗? 以前我是不信的,但现在不信不行,而且可以说出个子丑寅卯。 内功! 简单来说,其实就是呼吸吐纳,搬运自身气血,在丹田中凝聚出内力,进而游走经脉。 寥寥几句话,似乎不难,但想要完成这看似简单的一步,就要有内功心法,也就是修炼法门。 说起来,修炼内功和道家的练气,原理上极为相似。 呼吸吐纳,搬运气血的法门至关重要。 法门不同,修炼出来的内力本质就不同,寻常内力与北冥真气怎能一样? 同样也由于修炼法门的不同,修炼起来,进境有快有慢。 这些都是我从岳灵珊这个便宜师傅口中知道的,同时他也知道一些岳灵珊不知道的东西。 吸星大法那是任我行的看家本领,知道的多是魔道中人,或者江湖上的成名人物,或是江湖中的消息灵通之辈。 纵观武侠,我知道大部分内功心法都属于同一个层次,循序渐进,谁练的年头多,谁的内力就深。 但总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内功心法,是寻常内功无法相比的。 如九阴真经、九阳神功、北冥神功、小无相功、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等等。 或内力精纯、或进境极快、或吸人内力、或有奇效。 张无忌修炼九阳神功短短几年,内力比许多修炼数十载的江湖名宿还要厉害。这内功心法的重要性,也就突显了出来。 九阳神功,内力自成循环,生生不息,自动护体反弹外力攻击,而且百毒不侵等等,流弊的没边,与我现在的目标,华山派基础内功,一个天一个地。 当然。这些顶尖的内功心法,修炼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不是给你一本武功秘籍,你就能练成武林高手。 如九阳神功,练到最后大关,必须熬过全身燥热**之苦,打通全身几百个穴道,才能真正练成神功。否则只是积存九阳内力,施展内力不能淋漓尽致,战斗后容易泄气过度致死,如觉远和尚。 所谓的不容易练,对于我来说,那也是只能想想,他倒是知道九阳神功当年被张无忌埋在了昆仑山,但昆仑山那么大,肿么找? 除却九阳神功这些顶尖的内功心法,也有一些内功心法,要比寻常的高深不少。 如老岳的紫霞神功,左冷禅的寒冰真气,老任的吸星大法等等,都是看家本领。 其实我能取到的顶尖武功,并不是没有,辟邪剑谱就藏在林平之家里的老宅! 欲练此功,挥刀自宫! 修炼此内功心法,当先养心,令心不起淫亵,超然于物外方可。若心存淫亵,不但无功,反而有性命之忧。 我可没有切******的打算,就算此功进境极快,挥刀自宫,三年可成。 我现在对内功已经有了根本的认识,也从岳灵珊那里学到了不少修炼内功所需的常识,但并没有学到华山派基础内功的心法。 事关一派根基,那是从来不轻传的。 别看许多龙套一个个都练过,那也要正式拜入华山派才能学到,哪怕我拜了岳灵珊为师,也没有学到内功心法。 不过已经拜了师,正是拜入华山派的日子已经不远,只要过了老岳那一关。 我穿上防刺服,装备上手枪,意念一动,来到了客栈的客房内,他晚上睡觉都是回现代睡的,不然在这江湖上,半夜被人弄死的事情常有发生。 我、岳灵珊、劳德诺三人用了早饭,出了小镇往衡阳城赶去。 岳灵珊对自己包裹小心翼翼的摸样,让我看得好笑,不就一个音乐盒嘛? 不过他眼前的任务,就是伺候好这位大小姐,日后好顺顺利利的拜入华山派。 赶路了一日多,三人来到了衡阳城。 只是一天多相处下来,岳灵珊就与我变得颇为亲密,也渐渐习惯了师傅的身份,忘却了我杀人的手段。 我不禁感叹,天真就是好啊! 这日上午,三人刚刚赶到衡阳城,突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岳灵珊牵着马,停下脚步,看着路边的茶馆说道:“徒儿,二师哥,看样子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溅得我衣裳快湿透了,到这里喝杯茶去。” “好勒!” 我点头应了一声,劳德诺也没什么意见,主要是怕这个神秘师侄,看着天真无邪的小师妹,劳德诺暗自摇头不已。 三人拴了马,来到茶馆坐下,叫了壶茶。 劳德诺目光一扫,见到旁边桌上的七只半截茶杯,不禁“咦”的一声轻呼,道:“小师妹,师…侄,你们瞧!” 岳灵珊看去,也是十分惊奇:“这一手功夫好了得,是谁削断了七只茶杯?” 我目光转动,心下了然。 劳德诺笑道:“小师妹,我考你一考,一剑七出,砍金断玉,这七只茶杯,是谁削断的?” “我又没瞧见,怎知是谁削…”岳灵珊微嗔,想起自己的徒儿还在这里,不能丢了面子,思考了一下,拍手笑道:“我知道啦!三十六路回风落雁剑,第十七招‘一剑落九雁’,这是刘正风刘三爷的杰作。” 劳德诺看了我一眼,见他笑而不语,笑着摇头道:“只怕刘三爷的剑法还不到这造诣,你只猜中了一半。” 岳灵珊一愣,好似想起了什么,笑了起来:“我知道了!这是‘潇湘夜雨’莫大先生!” 话音一落,突然间七八个声音一齐响起,有的拍手,有的轰笑,都道:“师妹好眼力。” 本来伏在桌上打瞌睡的两人站了起来,又有五人从茶馆内堂走出来,有的是脚夫打扮,有个手拿算盘,是个做买卖的模样,更有个肩头蹲着头小猴儿,似是耍猴儿戏的。 我看到这些人,心下明了,这就是华山派的一众龙套,看来早就在这里等岳灵珊与劳德诺了。 看来快见到君子剑老岳了! 不出所料,岳灵珊笑道:“哈,一批下三滥的原来都躲在这里,倒吓了我一大跳!大师哥呢?” “怎么一见面就骂我们是下三滥的?” “别的不问,就只问大师哥。” “我们昨儿跟大师哥分手,他叫我们先来。这会儿多半他酒也醒了,就会赶来。” “这位少侠是?二师哥怎得叫他师侄?” “……” 华山派一众龙套,老三梁发、老四施戴子、老五高根明、老六陆大有、老七陶钧、老八英白罗齐齐登场。 “咳!”岳灵珊俏脸一红,轻咳一声,说道:“大家听我说,他是我新收的徒弟,我。” 此言一出,众人绝倒,小师妹竟然收徒弟了? 一时间,一众龙套围着岳灵珊与我问了起来,场面好不热闹。 除了脚夫打扮,有些木讷的老四施戴子没参与,也就只有劳德诺在一旁静静看着,想起我神鬼莫测的手段,看着玩闹的师弟们,心里不知是何滋味。 到现在,劳德诺也没想明白我为何拜小师妹为师,起初以为是个玩笑,现在看其摸样,似乎是真的拜师,成为华山中人。 以后的华山派要热闹了!也不知道此人若加入华山派,会不会有碍左盟主的大计? 除了内奸劳德诺,华山派的一众师兄弟,一个个长风文学 我只是表达了仰慕华山派的意思,又善于交流,只是一会功夫,就和华山派的“师伯们”混熟了。 看得出来,这群师伯对于华山派多了个师侄小辈,也是乐得不行。 “怪不得劳德诺耍的你们团团转,除了这厮演技好,与你们太天真也不无关系。”我一边和师伯们说笑,一边暗自吐槽。一群自幼在山上长大的人,又被一个‘君子’教导,结果可想而知。 众人说说闹闹,在茶馆里等令狐冲,而后去刘府与岳不群会合,这一等就是大半天,天都快黑了。 期间有卖馄饨的经过,大家一起吃了顿馄饨。只有我多看了那卖馄饨的几眼,似乎是个龙套,雁荡山何三七,没事喜欢挑着副馄饨担子游行江湖。 众人继续说闹等待,外面街上传来了脚步声响,很快,一群尼姑冒雨登场。 看到这群尼姑,除了我,华山弟子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令狐冲那厮为了救恒山弟子仪琳,和田伯光纠缠,消息传出,这些正派人士便以为令狐冲与淫贼田伯光同流合污。 让我来说,那就是俩字,无脑啊! 来者正是智商着急的恒山派尼姑们,领头的是仪琳的师傅,恒山白云庵庵主。 也是恒山派掌门定闲师太的师妹,定逸师太。 定逸师太一番兴师问罪,衡山派的人接踵而至,领头的是刘正风的徒弟向大年和米为义,还很贴心的带了不少雨伞。 结果就是大家一起前往刘府。 我跟在人堆里,打着伞,出了茶馆转过街角,向北走去,过了三条长街,只见左首一座大宅,门口点着四盏大灯笼,十余人手执火把,还有人张着雨伞,正忙着迎客。 进了刘府,在坐满宾客的大厅中,我见到了鼎鼎大名的岳不群,没想到岳不群竟然这么帅! 岳不群长着一张堪称完美的帅气脸蛋,三四十岁的摸样,温文儒雅,青袍缓带,右手拿着一把折扇,潇洒的不行,这要是被大叔控看见,立马就得跪! “爹爹!” “师傅!” “……” 岳灵珊与华山众弟子赶忙上前拜见,我跟在后面,一声“师祖”叫出了口。 “这位是?”岳不群一愣。 “爹爹,这是女儿新收的徒弟,叫我。”岳灵珊俏脸发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收的徒弟?”岳不群拿着折扇的手微微一颤,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女儿。 岳灵珊害羞的点了点头,我向岳不群施礼道:“我拜见师祖。” “此事日后再说。”岳不群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笑着摇了摇头,很是温文儒雅。 虽然岳不群对女儿突然收了个徒弟满是疑问,但眼下不是追究的时候,定逸师太正在一旁,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 对令狐冲惹出来的麻烦,岳不群也很是头疼,他还没想好怎么应付,大厅外传来一个娇嫩的声音。 “师父,我回来啦!” 定逸师太脸色陡变,喝道:“仪琳?快给我滚进来!” 大厅中看热闹的宾客,都好奇的张望过去,想要看看公然与田伯光那个淫贼,还有华山派首徒令狐冲,在酒楼上饮酒的小尼姑,到底是怎么一个人物。 我也很是好奇的张望过去,眼前陡然一亮,一个身形婀娜,清秀绝俗的小美人走了进来,可惜是个尼姑。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和我知道的一样。 泰山派弟子与青城派弟子的尸身被人送了过来,矛头都指向田伯光与令狐冲。仪琳则将令狐冲坐斗田伯光,救她脱险的事情说了出来,为令狐冲洗清了罪名。 接着又引出了乔装成驼子的林平之,还有塞北明驼木高峰,以及那青城派的余沧海,一番争斗,最后林平之被岳不群收录门墙。 看着自己穿越之初,赞为‘鲜衣怒马少年时’的林平之,如今混到这副惨状,我不禁多看了灭他满门的余矮子几眼。 余矮子还不知道我杀了他儿子余人彦,看来是消息还没有送到,当时逃走的那十几个青城派弟子,都是往衡阳相反的方向走的。 我的小师叔林平之,也在狠狠的盯着余沧海,那可是灭他满门的凶手! 一场闹剧闹到深夜,当晚,众人都在刘府休息,来日便是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 我又穿回了现代睡觉,在这边才睡的安心。 一大早的被闹铃吵醒,我起了床,装备上防刺服和手枪,穿越到了刘府客房。 要说刘府实在是不小,院子套着院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王爷府邸呢。 我住的是华山派专署院落,单单这个院子就有十多间厢房。 “老刘也是个土豪啊!估计那洗手的盆子是金子打造的,不是镀金的。” 我嘀咕了一句,出了客房,院子内已经有几个华山弟子,老二劳德诺,老四施戴子,老六陆大有。 “见过几位师伯。”我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 “师侄早!”劳德诺有点拘谨。 “师侄早!”施戴子老实木讷。 “师侄早啊。”陆大有最是热情,逗弄着肩膀上的猴儿。 不多时,华山派众人齐聚,往刘府的前院而去。 这一大早的,刘府已经是十分热闹,除了留宿在刘府的客人赶到正院,府外也是络绎不绝的有人到来。 54 - 九妖变 - 早雨 我跟着岳不群等人到了前院,与正在招呼宾客的刘正风打了个招呼,来到大厅的一桌落座。 要不要提醒一下这位刘三爷呢? 老刘与魔教曲洋,这对k歌k出来基情的好基友,下场之惨,也是数得着的。 一个被灭满门,一个带着孙女一起挂了。 “人做了事情就得负责,老刘和魔教长老搞基,也是作死。” “算了,还是提醒一下老刘,搞基也罪不至死,何况被灭了满门。” 我想了一会,决定帮刘正风一把,虽然老刘连早饭都没管,看样子是准备中午金盆洗手大会的时候一起吃。 刘正风手上功夫很硬,将衡山派发展的也是有声有色,势力不小。之所以轻易的被嵩山派灭了满门,还不是因为嵩山派趁其不备,控制了老刘一家老小,让他放弃了抵抗。 要是有了防备,动起手来,强龙不压地头蛇,老刘也未必憷了嵩山派。 有了决定,在岳不群与岳灵珊等人的诧异目光中,我起身往大厅中央的刘正风走了过去。 “刘老爷子,在下有要事相商,可否移驾一谈。”我来到刘正风身旁,笑着开口。 “哦?”正迎接宾客的刘正风微微一怔,旋即点了点头。 我正想与刘正风到后堂说事,突然身子一顿,转过头,迎上一道锐利眼神。 眼神的主人身材不高,穿着一件道袍,头发梳成一个髻状,插着一根木簪子,鬓角些许白发,脸色红润,气度非凡,正是青城派掌门余沧海。 余沧海紧紧的盯着我,怒气隐而不发,他身后一个青城派弟子,上前附耳说了一句。 我见到这个青城派弟子,手已经摸向了腰间,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出现在手中,很是熟脸的上膛拉开保险。 此人不是他人,正是余人彦的跟班,他杀死余人彦的时候,此人就在当场,看样子刚刚赶到刘府报信。 “是你杀了我儿子!”余沧海操着浓重的川味口音,见到我的动作,暗自警惕,知道他手里拿的是一件暗器。 “是!”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绷紧心神,不知道手枪对上余沧海这样的高手,会是怎么个下场? “很好!”余沧海怒极而笑,脚下一蹬,往我飞扑而来。 余沧海纵横江湖,轻功与摧心掌享负盛名,身形极快。 有路不走,偏偏要飞!会轻功就是任性! 我想都没想,抬手的同时就扣动了扳机,“啾!啾!啾!”的枪声连连响起。 飞扑而来的余沧海,来的快,退的更快,我都没看清楚自己到底打中了几枪,就看到余沧海飞退,一个起落就到了大厅外,再一个起落,就看不到身影了。 唯有地上的鲜血,说明余沧海中枪了。 技惊四座! 我与余沧海两人间的变故,说了两句话就动手,出乎大厅中一众江湖客的意料。 然而动手的结果,更出乎众人的意料! 名满江湖几十载,做下福威镖局上下几百口凶案的余沧海,竟然败了?还败的如此干脆?那是什么暗器? 我的小心脏也是怦怦直跳,余沧海的身形虽快,但还没有到惨绝人寰的地步,那是躲不过子弹的。 同时他对武林高手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这是他早有准备,全神戒备的情况下,才能反应的过来。要是没有防备,估计连掏枪的机会都没有。 岳不群看着我手中的事物,心下满是震惊,这就是女儿提及的暗器? 那暗器的威力,他自认也躲不过去! 他昨日夜里已经询问过岳灵珊,有关于收徒与我的事情,岳不群很是震惊了一把,听闻此子有凭空消失在眼前的轻功,莫非是真的? 观此子的脚步与眼神,不像是身负上乘武功的摸样,难不成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如果他问问劳德诺,就知道劳德诺也是这么一个想法,这个老江湖认为我的武功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所以才看着不像一个高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劳德诺是亲眼所见,不比老岳怀有猜疑。 老岳震惊了,用深邃的目光打量着我,同时还有一道灼热的目光,紧紧的盯在我身上。 林平之眼神灼热的看着我,恨不得用目光把他融化了,灭他满门的余沧海,就这么被击败了? 要是自己有那件暗器在手,岂不是可以报仇雪恨了! 林平之紧紧盯着我手中的事物,他并不知道,这叫做手枪。 “刘老爷子,里面说话吧?”我一时间成了目光汇聚的焦点,看向刘正风。 “里面请!”刘正风态度转了个弯,伸手一引,不敢怠慢。 我把嵩山派准备灭刘正风满门的事情告知,刘正风深信不疑,因为他提到了魔教长老曲洋。 接下来的金盆洗手大会,有了我横插一脚,变得有些不同。 先是一场前戏。 门外砰砰两声铳响,跟着鼓乐之声大作,又有鸣锣喝道的声音响起。 一名朝廷官员昂然直入,居中一站,身后的衙役右腿跪下,双手高举过顶,呈上一只用黄缎覆盖的托盘,盘中放着一个卷轴。 官员躬着身子,接过卷轴,朗声道:“圣旨到,刘正风听旨。” 群雄一惊,都以为刘正风犯了事,要被下旨抄家。有些沉不住气的已经去抓身上兵刃,料想这官员既来宣旨,刘府前后一定已密布官兵,一场大厮杀已难避免。 可见这群江湖人士对朝廷的态度! 来到刘府的一众宾客虽然并非黑.道中人,也不是犯上作乱之徒,但在武林中各具名望,均是自视甚高的人物,对官府向来不瞧在眼中。 刘正风很是镇定,双膝一屈跪了下来,向那官员连磕了三个头,朗声道:“微臣刘正风听旨,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雄一见,无不愕然。 “微臣刘正风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刘正风捐官的前戏一过,后面就是金盆洗手的正头戏。 仆役们上来献菜斟酒,饿了半天的群雄开始大吃大喝。 刘正风拿出金盆子,说了一番场面话,正想洗手,随着一声“且住!”,嵩山派的人拿着五岳剑派盟主的令旗赶到。 嵩山派指认刘正风与魔教长老曲洋搞基,勾结魔教,图谋不轨。 刘正风并未否认,只说他和基友曲洋一见如故,倾盖相交,十余次连床夜话,偶然涉及门户宗派的异见,基友总是深自叹息,认为双方如此争斗,殊属无谓。 所谓你抚琴来我吹箫,琴箫相和也。 此话一出,在场群雄中,一些人对刘正风的为人极为了解,见他说的情真意切,又要归隐,表示理解。有一些则不置可否,持观望态度。有一些与魔教有深仇大恨的,依旧难以释怀。 总的来说,大家已经默许了刘正风与曲洋的基情,让他金盆洗手,退出江湖。 嵩山派是来铲除衡山派刘正风一脉的,哪能同意刘正风金盆洗手? 既然群雄不帮忙,嵩山派以“勾结魔教”的名头强行降罪,就要自己动手。 强龙不压地头蛇,衡山派也不是好惹的。嵩山派本准备趁其不备,拿下刘正风一家老小,逼迫其就范,谁想到衡山派早有准备,功亏一篑。 一时间剑拔弩张! 这时候,名满江湖的君子剑老岳站了出来,做起了和事老,嵩山派也不愿与衡山派两败俱伤,只得讪讪退走。 最终,刘正风金盆洗手,退隐江湖,做了朝廷的参将。 事后,我跟着岳不群等人回华山,刘正风亲自相送,满是感激,送了不少金银财宝以作谢礼。 我大手一挥,分给了华山派的师兄弟们,和大家刷了一大截亲密度,老岳也默许了。 回华山的途中,令狐冲归队,带来了林平之父母横死的消息。林平之这个可怜的娃,本想求岳不群救他被擒的父母,如今眼都红了。 那眼神连我都不忍直视,闪烁着一种叫仇恨的光芒。 …… …… 华山。 亦称西岳,为著名五岳之一,素有“自古华山一条路,奇险天下第一山。”的美称。 我还是第一次来到华山,就是在现代也没来这里旅游过。他第一次见识了什么叫做奇峰罗列,置身其中,很是想登高望远,体会一下俯视万物的感觉。 “华山派果然是个不错的选择,就这里的风景,也值回票价了!”我走在队伍中,来到了玉女峰下。 高明根和陆大有已经先行上峰报讯,华山派其余二十多名弟子迎下峰来,拜见岳不群。 我有些诧异的看去,没想到华山派还有六个女弟子,摸样还都不错,此时六女围起岳灵珊,叽叽喳喳说个不休。 我还以为华山派就岳灵珊一个女弟子呢!得,这次连不止师伯师叔,连师姑都有了。 一番叙旧,令狐冲因为此行在外惹是生非,被岳不群罚入思过崖,面壁思过。 然后老岳看着我,觉得有必要找他谈一谈。 我正羡慕令狐冲呢,这厮被罚入思过崖,虽然在此期间,爱慕的小师妹被人勾搭走,但也学到了剑道终极技能独孤九剑啊! 我跟着岳不群来到大殿后堂。 “听德诺说,你当日显露了一手极为不俗的轻功,又身怀利器,为何要拜灵珊为师?”岳不群脸上挂着温文尔雅的笑容,看似和我随意的聊着,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我笑了笑,不答反问:“师祖可知道风清扬?” “风师叔!?”岳不群笑容一窒,满是惊疑,风清扬是当年剑宗与气宗之争,“清”字辈的唯一存活者,比“不”字辈要高一辈的人物。 “我林家与风前辈有些渊源,所以特地拜入华山派。”我笑呵呵的,有什么渊源呢?哥就是不告诉你! 岳不群也是被忽悠的摸不着头脑,没想到此子竟然与风师叔有渊源?拜入华山派到底什么目的?难不成是剑宗的人,要来生事?还是夺权? 这一下,老岳也不敢阻止了,他惹不起风清扬。 风清扬是谁?那是当年“清”字辈第一人,剑宗与气宗约斗,要特地将风清扬诓骗走,都不敢让他参与! 当年的魔教教主任我行,那是“闻风而逃”,你以为魔教是白给的? 接下来,林平之与我正式入门。 林平之成了二代弟子中最小的一个,我成了华山派三代弟子第一人。他也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宁中则这个中年美妇,一派侠女范儿! 我不仅见到了宁中则,更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心法。 我看着到手的封面“华山心法”的书本,一脸激动! “我了个艹!” 华山派的一间木屋内,我盘膝坐在床榻上,一脸郁闷,那本“华山心法”正在左手边的床上躺着。 他已经入门几日,白天跟着师伯、师叔、师姑们练练剑法,晚上就练华山心法。 岳灵珊、劳德诺等一众华山弟子,不少都见过我击败余沧海的情景,没想到他竟然练起了华山剑法,观其摸样,好似不会武功一样! 众人心思各异,就连暗处观察的岳不群,也是看不透这个三代弟子第一人,到底此人有何目的呢?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们,哥的目的就是华山心法,但是如今他对华山心法也是绝望了! 经过几天的钻研,他已经初步掌握了华山心法中,呼吸吐纳的规律,以及搬运气血的法门。但是每每按照心法法门在丹田中凝聚出内力,想要游走经脉,完成一个小周天,彻底留住这股内力的时候,就失败了! 他是成年人,经脉已经成型,也就是说经脉已经堵塞!内功要孩童或者少年,经脉通畅的时候才能练成! 也不是说成年人就完全没有机会,但是我想要成功,就要每每凝聚出内力冲刷经脉,直到把经脉冲刷的不再堵塞,能够运转一个小周天,才能完成内功的第一步。 目测这第一步,需要个七八年苦功! 哥也是醉了!我拿起左手边的华山心法,看着自己辛苦得来的玩意,良久,仰天无语。 自己纵横江湖的目标,刚刚起步就要夭折了吗? 我也没了办法,就是老岳把紫霞神功传给他,估计以紫霞神功那高深的内功心法,能够让他提前几年完成第一步,练出内力吧! 就算提前几年,那也要好几年苦功! 良久,我放弃了钻牛角尖,只能没事练练这华山心法了,就算艰难,那也不能放弃,慢慢的冲刷经脉吧! “笃!笃!”的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林平之的声音,“林师侄,在吗?” 听到林平之的声音,我有些无语,最近几天,林平之这小子也不去勾搭岳灵珊,每天就是缠着他,搞什么搞? 令狐冲面壁一年,你小子要把握机会啊!不去勾搭岳灵珊,难不成找哥搞基? 我打开门,就见到林平之一脸善意笑容的站在门外,无语道:“进来吧!” 林平之依言进屋,两人落座,林平之借着两人都是刚上华山,很是有缘,一副关心我在华山上住不住的惯的样子,几日来一直如此。 从华山派的一众同门,到起居饮食等等,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林平之的示好之意表露无疑。 几天下来,我也有点不耐烦了,他是修炼华山心法没有成果,不然正修炼着,林平之过来捣乱,一个不好就容易走火入魔。 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想的! “林师叔,你三天两头的来我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我直接问出了口。 林平之一听,脸上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过了一会,咬牙道:“平之做您的师叔,实属托大!我想借您的暗器,找余沧海那贼子报仇!平之知道那是稀世宝物,愿以性命担保,报仇之后定当奉还!” 林平之说着,站起来对着我直接跪了下去,说的是情真意切,一脸恳求。 暗器?原来是要借手枪!我拍了拍脑袋,这才明白过来,这几天一门心思放在华山心法上,跟入了魔似的,没有想到这一点。 看来是自己那日击败余沧海,让林平之有了借手枪报仇的想法。 要不要借呢?我看着跪在地上的林平之,借给他一把手枪倒也无妨! 看着林平之可怜的摸样,要是不借给他,估计就要想不开了,我无语的点了点头。 见他点头,林平之大喜,叩首道:“多谢公子大恩,平之定当铭记在心,永世不忘!” 我有些无语,你以为有一把手枪,就能与整个青城派抗衡?放着辟邪剑谱不练,跟哥学打枪? 两人来到屋外,我教林平之玩起了手枪,还别说,林平之天赋颇高,只是一会功夫,就把枪法练的有模有样。 林平之看着远方树上一个个弹孔,深感报仇有望,一腔热血沸腾,对我充满了浓浓的感激之情…… “内功没练成,还搭了一把手枪进去。” 次日一早,我在现代起床,今天也不打算去华山练剑,因为张月今天放寒假,想起自己买别墅的计划,今天就去实施! 给张月打了个电话,约好在学校门口见面,我和老妈一起吃了个早饭,在老妈欣慰的目光中,出门去了。 儿子出息了!虽然有些忙,却也事业有成!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儿子在忙些什么,只知道他炒股赚了不少钱。 驾车出了小区,没多久,我来到了川海大学门口,时逢寒假,大学门口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 我下了车,靠在车边等着张月,看着人来人往的大学生们,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还真是有点怀念那会的时光。 正无聊的等待着,突然一个方向变得热闹起来。 只见一个带着眼镜,摸样挺斯文的小伙子,正拉着一个穿着打扮很时髦的靓丽姑娘,大声哀求道:“小敏,能不能不要分手?不要分手好不好?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 小伙子的大声哀求,顿时让两人成了焦点,我看了过去,有些无语,这是闹分手啊!放假还真是个分手的好季节! 对于这些要死要活的校园爱情,我已经是过来人,无奈的摇了摇头,正巧,张月出了校门走了过来,两人准备离开。 “小敏!” 张月虽然放寒假,但并没有离校,所以也没带行李,看她进了副驾驶,我刚刚打开车门,准备驱车离去,突然一愣,转头看了过去。 校门口的分手风波,剧情又发生了转变,从两人苦情戏变成了三角恋。而且第三者还是个四五十岁,大腹便便的胖子。 胖子呼喊了一声,快步走到闹分手的年轻小情侣身旁,接过时髦女孩手中的行李箱,轻蔑的看了斯文小伙一眼,淡淡道:“小敏已经跟你提出分手,就不要死缠烂打了。” 胖子的出现,让周围打酱油的围观群众,瞬间就明白怎么回事。 这分明是“女孩嫌贫爱富,傍了大款,甩了男朋友”的戏码。 我看得也是嘴角翘了起来,有意思! 天朝国人就是这样,看象棋的永远是最咋呼的,围观酱油众是最不怕事大的,我也不例外。 “少爷,老爷叫我来接您!”我高呼一声,快步走了过去,然后一躬身,接过斯文小伙手中的行李箱,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正悲催欲绝的斯文小伙一愣,脑子有点不够用,如同木偶似的跟在我身后。 “什么情况?” “那哥们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装穷?” “有钱人家?才一辆a4而已。” “人家那叫低调,低调懂不懂?有钱人的心理你不懂!” “……” “哗”的一声,围观群众咋呼开了,这什么节奏?先是两人苦情戏,演变成第三者插足,现在又成了富家少爷装穷的偶像剧? 时髦女孩愣在当场,自己的前男友是个富家少爷?只是装穷而已? 她后悔了。 胖子也是愣在当场,不过在愣了愣之后,拉着小敏走向自己的座驾。 ………… 水榭花都,位于川海市的北城区,紧挨着市区。住在这里,在整个北城区都是地位的象征,相对的,房价也是整个北城区最高的。 水榭花都东南角的别墅群,房价更是位列整个川海市前茅。这里的房价高自然有它的道理,一幢幢别墅建的都是豪华之极。 由于房价高,水榭花都的别墅也是不好卖,变成了地产商手里的不动产。至少王小允在这里做了半年多的售楼小姐,还没见卖出去一幢。 王小允来到水榭花都售楼处半年多,也只卖出去两套房子,深深感觉到这个行业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在不出卖自己身体的前提下。 她在是否靠身体赚钱的问题上,深深的纠结着。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她,想要生活的潇洒一些,就放弃原则吧!在当今社会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另外一个声音告诉她,要坚持原则,过过平常的小日子就可以了,她又不是活不下去。这个社会的有钱人哪有那么多?否则那些别墅怎么没人买? 王小允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着,看到有人走进了售楼处,迅速迎了上去,不愿意靠身体赚钱,她也只能更努力一些。 “我?”看到来人,王小允就是一怔,这不是自己的高中同学嘛?身旁的女孩是他的女朋友?比自己还漂亮! 我怕是发财了,王小允很快明白过来。在这个社会,女人有时候也是男人身份地位的象征,在这里工作半年多,她长了不少见识。 “王小允?你在这里工作?”我一愣,没想到遇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学,他把那个失恋的小伙子送到车站,就来到了水榭花都的售楼处,准备买别墅。 我当然知道,水榭花都是整个北城区最好的小区,他也不准备去市区或者最繁荣的东城区,因为老妈的朋友和牌友,大多都在北城区。 要是离开北城区,老妈肯定会生活的不自在。 “是啊,大学毕业就回来了,在这里上班。”王小允脸上堆出笑容,看着我与他的女伙伴,笑着说:“怎么样?看样子你是发财啦!要照顾照顾我们这些老同学啊!” “呵呵!”我笑了笑,既然遇到老同学,当然是能帮衬就帮衬一把,他也知道,售楼处销售人员的工作,多是靠提成吃饭的。 “我来看看你们这里的别墅。”我说出了一句让王小允很是吃惊的话,她还以为就算这个老同学发财了,也只是买水榭花都的商品房而已,没想到竟然是冲着别墅来的。 “我们这里的别墅,绝对让你满意。”王小允甜甜一笑,看向我的同伴,笑着问:“这位是?” “这是我女朋友,张月。这是我高中同学,王小允。”我为两人介绍道,两女礼貌性的握了握手。 “我们这里的别墅,绝对是北城区最好的。放眼整个川海市,也排的上号……”王小允甜甜一笑,拿出职业风范,孜孜不倦的为我与张月介绍起来。 “我们去看看房子?”我本就心属水榭花都的别墅,听了王小允的介绍后更加满意,决定现场看一看。虽然这里的价格不便宜,1000万起售。 王小允见我一副真的要买的样子,就算有点心理准备,还是吃惊了长大了嘴巴,那些钱对她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少妇走了过来,胸前挂着大厅经理的牌子,对王小允说道:“小允,李总点名要你陪他去看房子,他说满意的话,就和你签了!” 王小允秀眉皱起,往大厅一处看了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西装革履,成功人士打扮的男子,心里暗骂了一句,斯文败类! 我皱了皱剑眉,插口道:“王小允正在给我介绍房子。” 我对售楼处销售人员的一些“交易”早就有所耳闻,没想到只是过来一趟,当场就遇上了,而且还是这么赤果果的。 他顺着王小允的眼光看过去,那边坐在沙发上,西装革履的男子,正笑眯眯的望着这边。 让王小允去陪他看房子,要是看的满意,就和王小允签,这“满意”方面,实在是让人浮想联翩。 如果王小允让这位李总满意了,签下来一套房子,提成那是少不了的。不过看王小允的表情,我就知道她不愿意去陪这位李总,否则也不用大厅经理亲自过来请。 我感叹着这个社会如此现实的同时,身为老同学,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 大厅经理本想将王小允请过去陪李总,再为眼前这两位看房的客户换一位销售人员,没想到这个年轻人横插一脚。 看了看那边的李总,再看看眼前的两个年轻人,胸前挂着大厅经理牌子的美丽少妇,笑着说道:“这位先生,我再为您换一名销售人员,您看好不好?” 那边的李总是真要买房子,眼前的两个年轻人,谁知道买不买?孰轻孰重,她有自己的理解。 我笑了起来,摇头道:“我看不好!” 美丽少妇歉意一笑,说道:“李总,小允正在陪客户。” “哦?”李总看了王小允身旁的年轻男女一眼,双眼一亮,这个女人的姿色让她心动不已,连王小允都比了下去。 越是如此,他愈发的看这个年轻男子不顺眼,皮笑肉不笑的道:“水榭花都可是高档小区,要是只看房不买房的,就不要耽误人家工作人员的时间。” 我扬了扬眉,并没有理睬这位李总,看向了美丽少妇,淡淡道:“这就是你们水榭花都的服务态度?看来我在这里买别墅之前,要和你们领导反映一下这里的情况了!” 美丽少妇一听,有些不信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他是来买别墅的?要是果真如此,这个年轻人向售楼部的经理反应一下,她这个大厅经理估计就要干到头了,社会就是这么的现实。 公司不会为了自己的利润,而在乎她一个小小的大厅经理。卖出去一套别墅的利润,是要有几百万的。 这就像她为了公司的利润,逼迫王小允去陪李总看房一样,要是王小允没有陪好这位李总,让公司损失利润,估计王小允在这里的工作,也要走到尽头了。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你?买别墅?”李总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一脸的讥笑,他堂堂川海市的金领级别,年薪三四十万,也只买得起水榭花都的商品房而已。 这里的一套别墅,以他的能力,也要首付再还贷几十年,才能住上一套!他不想背负着巨大的房贷压力过日子,所以就没考虑过这里的别墅。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太年轻了,想在这里买别墅,没有个亿万身家的老子,那连想都不用想。川海市的亿万富豪不多不少,也不会让后辈这么挥霍,家里又不是没有房子,而且大多都是住的别墅。 这个年轻人要买别墅,他能信吗? “我买不买别墅,和你没有关系。”我看了这位李总一眼,对于这种渣渣根本懒得搭理,看向了美丽少妇,淡淡说道:“我要和王小允去看房子,怎么样?你还要不要为我换一位销售人员?” “不用了,小允,快陪这位先生和小姐去看房子吧!”美丽少妇挤出几分笑容,看着一旁脸色阴沉下来的李总,又赔出几分笑容,笑的鱼尾纹都快出来了。 她不敢赌,要是这个年轻人真的要买别墅,再去跟上边的领导反映一下,她就失业了!这里大厅经理的待遇可是很不错的,她不想丢了饭碗。 我淡淡一笑,心里感叹有钱就是这么吊炸天! 然后他与张月,跟着王小允去看了房子,在王小允一脸的震惊神色中,拍板买下两套挨着的别墅。 “这里的别墅,一点也不比乐乐家的差啊!”这是我的心声,他与张月,跟着王小允来带贵宾室,签了合约,全额付款。 当我与张月从贵宾室走出来的时候,售楼部经理一脸笑容的陪送着,得到消息的销售人员,看着走在后面的王小允,眼都红了! 两幢别墅,将近三千万,说买就买!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王小允的提成,一次就要有几十万! 就连大厅经理与那位一直等着看好戏的李总,也是眼都直了,前者庆幸不已,后者一脸见鬼的表情。 我的心情不错,王小允这位老同学没有坑他,替他争取了不少利润,买下两幢别墅的合约里,竟然为他争取到了一台总付款8%左右的汽车。 百分之八,也有两百多万,附送的汽车比他的座驾要流弊多了。 两百多万的汽车白送,让我对地产业的利润多了一番认识,他是消费者,地产商才是受益者。也不知道这两套总价将近三千万的别墅,地产商能赚多少钱? 不论如何,我对这两套别墅是十分满意的,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 第二天,他就拿到了房照,不禁为售楼部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按照我的要求,售楼部介绍了一家室内装潢的一流工作室。 这家工作室的服务态度,更是让我满意,一个电话,设计师就匆匆忙忙的赶来,虽然知道是钱在作祟,他还是忍不住爽了一把。 我与张月,跟设计师一起,为自己的新家如何装修动起了脑子。 张月在我买下两套别墅的时候,心里就有了点预兆,但当她知道,有一套别墅是给自己父母住的时候,只有满满的感动。 “谢谢你。”一向风轻云淡,高冷范儿十足的张月,脸庞上划过泪痕。 “跟我还提什么谢字。” 我笑了笑,一边开车,一只手又不老实起来,在张月的腿上摩擦着,渐渐摸向不该摸的地方,被俏脸发红的张月按住。 两人在去第一人民医院的路上。 经过十几天的装修,房子已经可以入住,这已经是极快的速度,与我舍得花钱也不无关系。 临近年底,张月的母亲已经可以出院,我有了买房的打算后,就没打算让未来的丈母娘在医院过年。 两人到了医院,来到四楼的重症病房,张妈妈一直在这里疗养,如今已经差不多康复了。 让我有些叹气的是,三号病床的瑶瑶,小脸苍白的在昏睡中,这个小丫头的命运实在是不好。 接了丈母娘与老丈人出院,我开着车直接来到了水榭花都,当张爸爸与张妈妈知道我在这里为他们买了别墅的时候,当场吓了一跳! 他们这就住进了水榭花都,还是上千万的豪华别墅?这让他们看我的目光又不一样了,既有感谢,又有难以置信,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我竟然这么有钱? 张妈妈不得不拉着张月,到一旁私下聊了一会,要确定两个人的关系,要是我只是个普通的有钱人,以女儿的条件,她觉得也挺般配。 但是对方能随便拿出一千多万买别墅,不得不让张妈妈多想了,女儿是被包.养了?还是什么情况?一个男人太有钱,就让人不得不与“变坏”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我也没有在意,过了一会,见张月与母亲走了过来,有些好奇的问张月道:“刚才阿姨和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张月俏脸一红,眉目流转间极为诱人,“我妈问了问咱俩的关系,有没有结婚的打算。还有就是……没结婚打算的话,让我注意避孕…” “哈哈!”我笑出了声,结婚他暂时没有想过,觉得有点过早,不过等老妈也搬过来,都住的那么近了,可以让两家人先熟悉熟悉。 说做就做,把未来丈母娘和老丈人安置好以后,我又把老妈接了过来。 看着水榭花都上千万的豪华别墅,老妈的心脏差点受不了,儿子这赚钱速度,是去抢银行了? 我又费了一番唇舌,都推到了股票上,说最近买的股票暴涨,赚了钱就买了别墅,毕竟别墅属于不动资产。 听他这么说,老妈反而很是赞同,老百姓都这样,把房子看的十分重要。 接下来,我又请了一个保姆和一个司机,专门伺候老妈。 买别墅送的车在前几天就到了,是一辆奔驰s550,我很是满意,以前那辆a4配上司机,就给老妈用了。 张爸爸与张妈妈拒绝了请保姆的事情,他们表示不太习惯,自己有手有脚的,可以照顾自己。 我如今豪宅住着,好车开着,有张月陪着,小日子过的很舒服,就等着过年了。 或是穿越去华山练练剑法,或是去幽州露个面,学着处理一下政事,或者去校场看看张飞训练军队,逍遥的不行。 从前段时间的忙成狗,到现在突然有些悠闲,我反而有点不太习惯,这天,思考了一会,他决定在汉末多招揽一些人才。 谋臣先不说,有了田丰与田畴,他已经是十分轻松。凭着对三国的了解,加上我大天朝的水军,我对谋臣已经没有太大的渴求。 到时候遇上甚么事情,上网发个帖子,自有我大水军出谋划策。 有田丰与田畴暂时足够,其他谋臣如郭嘉、戏志才神马的,我也没有到“求贤若渴”的地步,反而对猛将兄们很是在意,尤其是在对张飞那非人武力十分了解的前提下。 我在自己的房间中,坐在电脑前,打开度娘,搜索起来。 想了想,他先是在度娘的搜索栏上打出了“典韦”的名字。 典韦(?-197年),陈留己吾(今河(和谐)南商(和谐)丘市宁(和谐)陵(和谐)县己吾城村)人。东汉末年曹操部将,相貌魁梧,膂力过人。本属张邈,后归曹操。曹操征讨吕布时被募为陷阵,表现英勇,被拜为校尉,宿卫曹操。建安二年(公元197年),张绣背叛曹操,典韦为保护曹操而独挡叛军,击杀多人,但最终因寡不敌众而战死。 典韦,外号古之恶来,汉末三国的绝世猛将,一度被评为老二,仅次于吕布。 5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一条条看下去,典韦早年为好友报仇,杀人离去,后面有数百人追击,却无一人敢靠近。 也就是说,现如今的典韦,不是在陈留己吾,还没有杀人,就是杀人在逃,或者已经投靠了张邈。 好办!我笑了起来,过去找找就知道了,就算典韦是杀人在逃,他也有妻儿要照顾,不会逃的太远,估计就在附近的山林中。 据说古之恶来典韦,有在山林中逐虎过涧的故事,把老虎追的惶惶而逃,想想那个画面,我也是醉了! 但他知道这一切多半是真的,因为他见过张飞轻松虐虎的风采,两人的武力值怕是差不多。 话说回来,这些猛将兄还真是喜欢杀人逃逸,典韦如此,关羽也是因为杀人逃逸,变成了卖枣子的。 我想了想,又在度娘搜索栏上打出了“黄忠”的名字。 “……”又是诸多信息,黄忠老年时能与鼎盛时期的关羽一战,现在还是中年,据说未必输给吕布。 而后,他把汉末三国排的上号的绝世猛将都所搜索了一遍。 “马超”,现在还是未成年的小屁孩。 “许褚”,拉着狂奔的疯牛,反方向行走百余步!这什么力道? “太史慈”,避居辽东?幽州辽东郡那不是哥的地盘吗? “……” 我把猛将兄们的资料查了一遍,由于最近比较悠闲,就有了亲自走一趟的打算,去展露一下“王八之气”,把猛将兄们统统收为小弟! 所谓的“王八之气”听着玄乎,其实那也是存在的。它存在的根本,就是我高居幽州牧,放下身段,亲自相请,让人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操。 如典韦,出身普通百姓,在汉末算得上贫贱出身,草莽英雄。这些草莽英雄,就没有想一展抱负的心思吗? 神勇过人的典韦无疑有这个心思,否则也不会投靠张邈,可惜在汉末这个时代,太过看重出身,能慧识英雄的实在是不多。 我身为幽州牧,掌管一州军、政大权,地位在寻常百姓眼里堪比皇帝,若是亲自来请典韦为将,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相较于出身草莽的典韦,出身小氏族的许褚就不那么好请,不过我相信只要肯下功夫,应该还是可以的。 黄忠与太史慈,也有点难度。 就在我准备亲自走一趟的时候,本是悠闲的日子突然忙碌起来,一个个电话打了过来。 到年底了,高中同学每年的聚会。我的初中四人小团伙,刘肖与吴娜也都回到川海,杨乐乐提议要聚聚。 除此之外,老妈还给我安排了一件十分让他头疼的事情,那就是去相亲! 相亲,算是我大天朝一项极具特色的民间活动,现如今更是相亲交友的生活服务类节目横行。 我本来准备过年把张月领进家门,给老妈见见,没想到还没实施,老妈就给他来了一记迎头痛击。 说起来,这事也与他有关。老妈突然住上了上千万的豪宅,出门都有专车接送,老妈的朋友和牌友们,都知道她的儿子发了。 如此一来,一听我还是单身,不少人就有了给他介绍对象的心思,老妈那能拒绝吗?她恨不得多个儿媳妇,然后抱上大胖孙子呢,现在儿子事业有成,接下来当然是要成家。 老妈挑挑选选,最终从一个好姐妹那里,为我选了一个女孩,以儿子现在的条件,她也是很挑的。 老妈有了决定,那也是说一不二的主,直接把任务派给了我。 他也没想到相亲这种事情会落在自己头上,本以为这辈子与相亲无缘了呢! 我拿着老妈给的一个手机号,仰天无语,相亲,聚会,再到过年走亲戚神马的,突然有种挺忙的感觉。 老妈给了任务,我不能不去,索性去见见,应付了事。马上就过年了,再把张月领回家里让老妈见见。 “让赵云走上一趟吧!”我如此想着,穿越来到汉末,写下几分资料。 他的毛笔字有够难看,好在还能让人看的懂,分别是“黄忠”“许褚”“典韦”“太史慈”的资料,末了还有一份“华佗”的资料。 我想请来这位历史上著名的神医,看看他能不能治好小瑶瑶的病,不过让华佗为小瑶瑶看病这件事情,还欠缺很多可操作性。 先把人请来了再说。 要说华佗这位神医也是悲了个催,提议要给曹操开颅治病,被曹操怀疑,下狱被拷问致死。这是要给曹操做手术啊!还是脑科手术! 我命人唤来赵云,把几分资料,还有要注意的地方细细说了一遍,让赵云领上百名护卫,带上些钱财,亲自去办这件事情。 “能请的来最好,请不来也不用勉强。”末了,我笑着说了一句,让赵云亲自去请,也是因为赵云的武力值,去请这些猛将兄们再好不过,说不得到时候双方还比试比试呢? 赵云躬身领命:“诺!” “对了,还有那华佗,到处行医,应该不算难找,要是不肯来,绑也要绑来!”我怕请不动这位神医,又补了一句。 想来华佗应该会给他这位幽州牧面子吧?找他看个病而已。 “诺!”赵云神色一动,再次领命。 …………… …………… 韩尚轩,坐落在川海市市区的一家自助餐厅,188元一位,算得上中档自助餐。 我驱车赶到这里,来到餐厅门口,拿出手机打了过去。正是老妈给他的手机号码,他与相亲的对象约在韩尚轩一起吃午饭。 当然,这件事情他没有告诉张月,我又不是傻子,只是不好驳了老妈和她老姐妹的面子而已。 电话刚刚打出去,后面就响起了一阵手机铃声,我有些诧异的转过身去,眼前不由得一亮。 一个穿着浅色职业女装,内衬白色衬衫的ol美女走了过来,白皙精致的脸蛋上画着淡妆,既漂亮又有干练的风范,身材很棒,一双腿很是修长。 “我?”ol美女扬了扬手中的手机,问出了声。 “李欣?”我心说老妈的眼光真是不错,要是没有张月,他倒是可以考虑和这个美女深入交流一下。 两人互相打量着,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我也是第一次相亲,感觉到尴尬的气氛,轻咳了一声,没话找话道:“你什么时候到的?” “刚到一会儿,我的公司就在附近,下班就过来了。”李欣对相亲似乎也不熟,笑着说道:“我们进去吧?” 两人往韩尚轩里走去,餐厅里的装饰不错,蓝色的灯光,餐具与桌椅也是以蓝色格调为主,让人仿佛置身海边,有种浪漫唯美的感觉。 “听说你是做股票的?”我主动交了自助餐费,与林欣一起选了餐之后,两人刚刚落座,李欣笑着问出了声。 “和朋友一起做,算是刚刚入行。”我无力吐槽,哥哪里懂什么股票?哥明明是做玉石生意的…… 看来自己做股票赚钱的事情,已经被老妈深信不疑,而且经由她的嘴传了出去,希望以后别被亲戚朋友找上门,要跟着炒股才好。 我第一次为自己的谎言,感到了头疼。 我面对一个如此漂亮的ol美女,艰难的抵住了外界的诱.惑,哥是有女朋友的人啊! 他与李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李欣,川海人,一流大学毕业,没有继续读研,选择回川海工作,现如今在一家模特公司做模特经纪人。 以李欣自身的条件,我觉得她已经可以去做模特,而且还是条件优秀的模特。不过她要是做模特的话,估计老妈就不会安排这次相亲了。 没办法,模特这个行业已经被黑出翔,老百姓都知道。 李欣脸上挂着轻笑,暗自却皱眉不已,她不傻,看得出来,这个我对她似乎兴趣不大,没想到以自己的条件,第一次相亲就这么失败。 这让她有点失落,就算知道对面坐的是一个千万富豪,还是有些不忿,以自己的姿色,就那么不吸引男人?以往可不是这样的! “李欣?”李欣正有些失落,突然听到有人叫她,这是一个熟悉又让她有些讨厌的声音,转过头,一个西装革履,成功人士打扮的男子走了过来。 “李总。”面对这个与她同姓的公司总经理,李欣无奈的站起身来,自从进了公司,这位李总就一直追求她,让她有些厌烦,她听过一些这位李总的负面八卦。 “你也在这里吃饭啊!”李总笑呵呵的,他可是听公司的下属说,李欣今天中午出来相亲,打听到了地点,他就匆匆赶了过来。 李欣这个女人从一进公司,就让他心动不已,想要推倒在床上! 他倒要看看李欣的相亲对象怎么样,以自己的条件,足够给李欣的相亲对象造成压力了吧!他可是年薪三四十万的金领,堂堂总经理。 但是与李欣相亲的对象,背对着自己的男子转身之后,他的表情立即变了,轻呼道:“是你?” 我站起来一转身,不禁有些诧异,这不是前段时间在水榭花都遇上的人渣吗?想要让王小允陪他看房的那位。 “你们认识?”李欣有些意外。 “有过一面之缘。”我笑了笑,礼貌性的伸出了手,笑着道:“李总你好!” “你好!”李总挤出几分笑容,和我握了握手,有些不自然的道:“你们吃,我去选餐了!” 说完,李总转身离去,这个年轻人他惹不起,能随便拿出将近三千万买下两套别墅的人,背景可想而知,对他这个金领而言,不是一个级别的。 “人渣!有女朋友了还来相亲!”李总心里暗骂,想起了那天在水榭花都售楼部的情景,这个年轻人可是带着女伴的,那也是个极漂亮的女人!自己怎么就没有个好老子,有那么多钱,这些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你们公司的这位李总,人品可不怎么样。”我坐下后直言不讳,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李欣,挺好的一个姑娘,别被那个斯文败类给欺骗了感情神马的,他看那厮十分不爽。 “呵呵!”李欣笑而不语,心里有些惊讶,怎么一向高高在上的李总,见了我像老鼠见了猫似的。 ………… 回到家,把相亲的事情对老妈应付过去,我又开始了悠闲的日子。 先是与杨乐乐、刘肖、吴娜聚了聚,无非就是吃吃饭,唱唱歌神马的,放松放松,我把张月带了过去,女朋友嘛,让好哥们见见。 杨乐乐有些黯然,却掩饰的很好,没有被我发现。 刘肖表示对我暴涨的身家诧异不已,有点对赌石感兴趣了,作为铁哥们,他对我十分了解,可谓是白手起家,现在竟然开着两百多万的车,住着上千万的豪宅。 这尼玛有点天方夜谭啊! 刘肖还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把赚钱的事情都推到了他身上,说是跟他一起炒股赚的。 没两天,我又去参加了高中的同学聚会,这次他没有带张月,同学聚会没几个带家属的,大家都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 高中毕业后,每年年底都会举行一次同学聚会,同学们聚在一起,叙叙离愁。轻松和谐的气氛,让大家都很享受。 但这一次高中同学聚会,让我明显的感觉到不一样,有几个同学做起了狗腿子,被捧的那位同学叫赵保真,有一个科长老子。 以往轻松和谐的气氛,在大家步入社会之后,夹杂了势利的成分,让我索然无味。 尤其是赵保真见王小允对自己十分热情,对他又有些不理不睬,开始挤兑起自己,还有几个狗腿子声援。 我当然知道王小允对自己热情的原因,上次买房可是让她赚了几十万提成。几十万!那是我得到神戒之前,也要心动不已的巨款。 没意思,我暗自摇头,觉得明年的同学聚会,他大概是不会来了。 聚餐完,大家要去k歌,我借口有事离去,走向自己的座驾,驾车扬长而去,惊爆了一地眼球。 “奔驰s0!两百多万!我的车?” “……” 赵保真总算明白,为什么王小允对我这么热情,对自己有点不理不睬,原本以为只是我比自己帅一点点,恩,就那么一点点。 现在他明白了!自己刚才还对人家冷嘲热讽,在周围同学惊叹的时候,赵保真有点脸红。 虽然同学聚会玩的不怎么样,我的新年却过的不错,过年的时候把张月领进了家门,老妈见了以后很是满意。 喜气洋洋的过了个年,我又开始了悠闲的逍遥日子,没事到华山练练剑法,闲暇的时候练练华山心法,或是去幽州转转,直至等到了赵云的归来。 赵云这一去就是两个多月,在交通不算发达的汉末,办事效率其实已经算是很高了。 随他而来的还有典韦、黄忠、许褚、华佗四人! 伴随着这个好消息,我又得到了一个坏消息。 过完年逍遥了一段时间,我手中的神戒已经到了一百天期限。 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我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这已经是打通的第三个世界。 第一次是汉末三国,第二次是笑傲江湖,这一次又是什么呢? 我本想去探探路,现如今却不得不因为事情耽搁了下来。 他让赵云去找的人,典韦、黄忠、许褚、华佗都已经请来,唯有太史慈没有找到。 太史慈并没有在老家,赵云按照我的命令,给太史慈在家的老母亲送了不少钱财,并留下书信一封,表达招揽之意。 我明白,看来太史慈真的如他所知道的那样,避居辽东。 幽州辽东郡,我身为幽州牧,在自己的地盘上本应该好找才是。但是现如今别说找太史慈,辽东郡都已经被乌桓人占去了! 不仅如此,辽西郡、上谷郡、代郡也被乌桓与鲜卑大军占了去,渔阳郡也被张举、张纯的叛军所占! 偌大的幽州,我已经丢了一半! 这就是随着赵云归来,我得到好消息之余,随之而来的坏消息。 幽州的地盘瞬间就丢了一半,我如此被动,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实际上他丢的那几个郡,除了被张举、张纯叛军所占的渔阳郡,其它的本来就不怎么归他管辖,只是名义上是幽州的地盘而已。 这与乌桓一族的历史有关。 乌桓和鲜卑原本居住在原匈奴地区,东汉中期,乌桓族其中一个头领率领族人内迁,被获准定居在幽州几个郡附近,并且负责招揽其他乌桓人前来投靠,就此开始,其他乌桓人逐渐加入内迁行列。 汉朝国土之外的乌桓人很多都内迁进来了。这些内迁的乌桓后来在幽州逐渐发展出三个大据点,即辽西郡附近的辽西乌桓,上谷郡附近的上谷乌桓,以及辽东郡附近的辽东乌桓,一般统称为三郡乌桓。 除此之外,代郡附近也有不少乌桓部落。 辽西郡、辽东郡、上谷郡、代郡外面有乌桓部落,内部也是乌桓与汉人混居。 大汉王朝强大的时候,这些乌桓人就作为大汉王朝的看门狗,抵御草原上的其他异族,乃“以夷制夷”的政策。 但是看门狗也是会咬人的,随着大汉王朝越来越衰弱,乌桓人不但不为大汉王朝看门,反而时常引草原上的部落,一起劫掠大汉边境。 在幽州,没有乌桓人的支持,做官都很难做的安稳。历史上的幽州牧刘虞,就是以拉拢这些异族为主,就算如此,还是有公孙瓒的原因存在。 要不是公孙瓒对这些草原异族恨极,打起仗来不要命,把这些草原异族也打怕了,刘虞这才出来唱了个红脸,捡了个便宜。 没有公孙瓒那个白脸,刘虞这出戏怕也唱不下去。 我到幽州上任之后,命张飞招募十万军队,便是不愿意受制于人,只有将幽州真正的掌握在自己手里,那才叫幽州牧。 同时他又封邹靖为乌桓校尉,领军一万北上,安抚乌桓的同时,抵御草原上的异族。 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乌桓人竟然联合鲜卑,以及张举、张纯一起进犯幽州!乌桓校尉邹靖与一万汉军,已经被乌桓与鲜卑人消灭。 如今乌桓与鲜卑共二十多万控弦之士,以及张举、张纯的十万叛军来攻,我只得领军备战。 面对三十多万大军,就是我麾下有十万大军,也只得选择防守,要知道乌桓与鲜卑单单骑兵就二十多万! ……… 乌桓与鲜卑二十多万骑兵,以及张纯、张举的十万大军,共计三十多万,围着蓟城安营扎寨,浩浩荡荡的仿佛看不到尽头。 安营扎寨之后,便有许多乌桓与鲜卑的骑兵从营寨中而出,往四面八方而去。 掠劫! 自占了辽西郡、辽东郡、上谷郡、代郡全境,乌桓人与鲜卑人就尝到了甜头,钱粮、奴隶就是他们掠劫的目标! 数十万大军前方,辽西乌桓首领丘力居,辽东乌桓首领苏仆延,上谷郡乌桓首领那楼,代郡乌桓首领普富卢,鲜卑首领和连,以及张纯、张举等人,皆是一身戎装,骑在马上,遥望蓟城。 丘力居望着防身严密的蓟城,心中难免得意。 乌桓部落中,丘力居虽然只是辽西乌桓首领,其余乌桓首领苏仆延、普富卢、那楼却都以他为首。 这次乌桓、鲜卑、汉人叛军大举进犯幽州的事情,正是他丘力居策划的。 自从得知汉朝开州牧制,幽州牧我上任,大肆兴兵,竟募兵十万之后,丘力居就有了对策。 虽然这位幽州牧以一己之力,竟然能募兵十万,装备并养活这支军队,让丘力居十分震惊,但他更在意的是乌桓人的未来。 若是幽州有十万汉军,来日他乌桓还怎么劫掠汉朝边境? 丘力居要让这位幽州牧明白,在幽州,没有乌桓人的支持,官位是坐不稳的。 是以,丘力居遣使前往鲜卑族,联系了檀石槐死后,继任鲜卑首领的和连。和连此人生性贪婪,对富裕的大汉王朝虎视眈眈,与丘力居一拍即合。 丘力居又联系了与他有交易往来的张举、张纯,此二人乃渔阳郡的豪强,他许诺二人,占据幽州全境后,上表大汉朝廷,推张举为幽州牧。 张举、张纯得到消息后,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起兵占据了渔阳郡,而后合围蓟城。 可以说,如今大好局面,皆是由丘力居从中穿针引线,联合纵横构成。 与丘力居不同,鲜卑首领和连望着蓟城,眼神中满是贪婪,遥想着占领幽州以后的幸福生活。 一旁的张举、张纯兄弟,也是心思各异。 张举看着丘力居的得意笑容,心里冷笑,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是事成之后,上表大汉朝廷,推他为幽州牧,到时候他不过是乌桓与鲜卑的傀儡罢了。 但丘力居开出的条件,不得不让张举心动,以如今衰弱的大汉朝,事成之后,他这个幽州牧怕是要坐实了! 州牧制度一出,各地诸侯开始拥兵自重,朝廷的威信与掌控力已经大不如前! 等他坐了幽州牧的位子,便可以虎视青、冀两州,以乌桓人与鲜卑人为手中利剑,为他争抢地盘,再伺机培养属于自己的汉人军队,制衡乌桓与鲜卑。 到时候天下唾手可得! 心思各异的数人,遥望着防守严密的蓟城。 我能让他们得逞吗? 蓟城城墙之上,我拿着一个望远镜,遥望着敌军的情景。 田丰、田畴、张飞、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立于左右,不明觉厉的看着我手中的物件,不知道这是什么宝贝? 造型就够唬人的! 众人也不打扰,直至我看了半晌,乌桓、鲜卑、张举叛军可谓是兵强马壮,尤其那些草原游牧民族,一个个脸上就好似写着凶狠两个字。 放下望远镜,我眉头皱起,历史上幽州也没有闹出这么大动静啊?搞什么搞? 看样子因为他的到来,整个汉末已经变得完全不同了! 泥煤的!三十多万大军!怎么一打起仗来,哥就要龟缩不出?哥特么不是属乌龟的! “主公勿忧!”田丰见我皱眉,上前一步,躬身施礼。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田丰对我待人谦和,又不刚愎自用方面很是满意,同时又被我委以重任,已经甘心认了主公。 他哪里知道,我是为了偷懒,才这么重用他。 “哦?”我看着田丰一脸自信的摸样,心下一动。 不知这个幽州别驾哪里来的自信?就是他们,看到远方的三十多万大军,也不免有些失了锐气。 “元皓何以教我?”我笑着问道,无力吐槽,都特么什么时候了,还跟哥摆架子! 但凡有些自命不凡的军师、幕僚之流,都喜欢摆个架子,就差在脸上写上“来请教我啊!”几个大字。 主公都屈尊下问了,田丰也不含糊,又是躬身一礼,言道:“依丰看来,敌军有三败!” 说着,又摆起了架子。我无力吐槽,难怪你在历史上不受袁绍待见,除了刚直,与自己作死也不无关系。 “元皓说话就是不爽快!”张飞在一旁听得有些不耐烦了,虎目一瞪道:“依俺老张来看,敌军敢进犯幽州,不识得我大哥的厉害,亦不知道俺燕人张飞的名头,就该一败!” 我无语的看了张飞一眼,后面一句话才是你想说的吧?然而田丰接下来的话更让他无语,田元皓竟然也拍起了马屁。 “敌军不知主公厉害,又不知翼德将军的神勇,此乃一败也!”田丰爽朗一笑,一句话引得黄忠、典韦、许褚往张飞看了过去,不知这位张将军如何神勇,比又自己如何? 唯有赵云对张飞的武艺比较了解,少年时的赵云尚不是张飞的敌手,不过也相差不远。 我被拍的挺舒服,示意田丰说下去。 田丰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神色,朗声道:“敌军连下辽东、辽西、渔阳、上谷、代郡等地,看似士气正盛,实则已成骄兵,所谓骄兵必败!此乃二败也!” “乌桓、鲜卑控弦之士二十万,实则由诸多大小部落组成,各自为政,人心不齐!张举、张纯叛军,十万之数看似强盛,实则乃裹挟百姓的乌合之众!此乃三败也!” “说得好!” 我赞了一声,就是他看到敌方三十多万大军,其中又有二十多万凶狠的异族,也有些担忧,此时被田丰一说,反而有些放下了心。 古人的智慧,那也是不可小觑的。 就连张飞、田畴、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等人,听得也是暗自点头,单凭这番面对强敌,谈笑风生的风采,已经让他们对田丰心生敬佩。 田丰给我的惊喜显然不是一个,见众人有了斗志,当即躬身道:“丰有一计,可破敌军!” “元皓有何计谋?”我更为惊讶,他一向觉得自己挺聪明的,一时也没有想到破敌的方法。 “此计不难,阳谋也!”田丰往城外远方一指,进言道:“敌军初至,尚在安营扎寨,定然想不到我军会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我看着远方地平线上的黑线,那可是三十多万大军,营地怕是要上百里,田丰竟然建议主动出击? “然也!”田丰自信一笑,言道:“主公只需派一名良将,率领数千精骑主动出击,马踏联营,敌军或乌合之众,或各自为政,人心不齐,定当大乱!” “此时只需率领大军正面进攻,定可战而胜之!” 田丰献计,不禁让我为之侧目,这个田元皓还真是大胆,不过说的也挺有道理,包括他在内的众将,面对三十多万大军都感到棘手,田丰竟然要主动进攻! 我想到的是龟缩防守,田丰想到的是进攻,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田丰已经说服了他,我往城墙上的诸将看去,不论张飞还是赵云,或是新到的典韦、许褚、黄忠,都是一脸的跃跃欲试。 率领数千铁骑,冲击数十万大军的营地,这种勇气可不是谁人都有的,他们却一脸跃跃欲试,也不知是受田丰话语的挑动,想要建功,还是源于自身的神勇。 或者两者皆有! 跃跃欲试的众将,又让我高看了田丰一眼,看来谋臣也是不可或缺的,自己以后要多招揽一些这方面的人才了,不知那鬼才郭嘉,还有那贾诩、诸葛亮、司马懿之辈,又是怎么个模样? 沉吟了一会,我的目光落在赵云身上。 “云不才,愿为主公分忧!”赵云迎着我的目光,单膝跪地,轰然请命! “好!令赵云引三千精骑,主动出击!” 我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黄忠、典韦、许褚身上,道:“令黄忠、典韦、许褚三人,各领两千精骑,随后马塌联营!” 这三人都是青史留名的人物,应该不会让他失望,他让张飞募兵十万,其中也只有近万骑兵而已。 养活十万军队,又要打造装备,又要购买马匹,还有粮食供给,就是以我的身家,加上幽州的粮草,也有点相形见绌。 “诺!” “诺!” 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等将轰然领命! 田丰有些诧异的看了新至幽州的黄忠、典韦、许褚一眼,不知三人有何能耐,能让主公派赵云亲自去请,又一来就委以重任。 三千精骑从蓟城城门鱼贯而出,为首一名少年将领,浓眉大眼,阔面重颐,白马银枪,威风凛凛! 随着少年将领手中银枪一举,没有呼喊,肃然屹立的三千精骑如同决了堤的洪水,往前方涌动。 由静而动,由慢而快! 在三千精骑完成了全力冲刺的时候,已经汹涌如一波惊涛骇浪,往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贼军营寨席卷而去。 “呦嗬!” “嗬哈~” 蓟城的动静,并没有瞒过贼军的眼睛,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很是凶悍,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拿起武器怪叫着冲上自己的马匹,并且自觉的聚集起千余骑,毫不畏惧的迎了上去! 三千骑兵与千余骑,在地平线上如两股黑色洪流,猛然撞击在一起! 我站在城墙之上,握紧手中的望远镜,死死的观望着。 只是看了片刻,他就松了口气。 他刚刚已经见识了田丰的嘴,现在就见识了赵子龙的枪! 一杆银枪在赵云手中,好似活了过来,处处借力,顺势而为。 枪速也变得愈发快捷,好似有残影出现,令人防不胜防! 我总算明白,历史上的赵云为何能在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除了曹操爱才不许让人放箭,这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术已经是最好的诠释! 三千精骑在赵云的带领下,将贼军匆匆聚集起来的千余骑很快冲散,而后如同一股黑色洪流,冲进了望不到边际的贼军营寨。 尽管有敌军不断阻拦,却无人是赵子龙的一合之敌,拦不下他哪怕一丝一毫的脚步! “赵子龙的武技,更适合于万军之中,而非武将单挑!”良久,我叹了口气,看到赵子龙率领三千精骑冲进敌军营寨,如入无人之境,他就知道今天这场仗,已经胜了! 在黄忠、许褚、典韦的带领下,又各有两千精骑冲入贼军营寨,为本就大乱的贼军营寨,又掀起了滔天波澜。 三人的武力值并没有让我失望,他用望远镜看的清清楚楚,黄忠与许褚使的是大刀,典韦用的是双戟,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那强横的爆发力,丝毫不弱于我曾亲眼目睹,张飞虐虎时的风采! 张飞已经整军完毕,率领五万步卒从蓟城城门鱼贯而出,往贼军营寨平推了过去。 这一仗,就如田丰说的那样,贼军有三败,而且败的干干脆脆! 斩首数万!贼军溃散者不计其数,张举、张纯于乱军之中被黄忠射杀。 辽西乌桓首领丘力居、辽东乌桓首领苏仆延、上古乌桓首领那楼、代郡乌桓首领普富卢、鲜卑首领和连率领败军逃走。 ……… 深夜。 乌桓与鲜卑联军大营。 羊脂火把燃烧正烈,把牛皮大帐照的透亮,丘力居、苏仆延、那楼、普富卢、和连,正召集麾下将领议事。 一场大战下来,张举、张纯战死,十万汉人军队溃散,乌桓与鲜卑多名战将战死,被斩杀者数万,溃散者也是不计其数,许多中小部落都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如今五名乌桓与鲜卑头领,聚集起来的族人只有六万之数,其中鲜卑占了两万多。 也就是说,一场大战下来,丘力居、苏仆延、那楼、普富卢麾下的族人已经不到万骑。 风响处,紧闭地帐帘忽然被人一把掀开,一道身影走了进来,带起的劲风将帐中正燃烧的羊脂火把荡地忽明忽暗。 来者是丘力居的从子蹋顿,蹋顿目光在帐中环视一圈,缓缓道:“汉军已经退去,并未追击。” 此言一出,不论是丘力居、和连等五位首领,还是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将领,都松了口气。 今日三十多万大军合围蓟城,只要攻下此城,偌大的幽州唾手可得,是何等的风光! 一日之间,三十多万大军兵败,只余六万人! 这一日的惨状,怕是他们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了。 和连道:“汉人强悍,我鲜卑男儿不是对手,这就退兵了!” 檀石槐死后,和连继任鲜卑首领,由于他生性贪婪,部下多有不服,已经让鲜卑内部开始分裂。 和连也不是傻子,已经发现鲜卑内部有分裂的迹象,这次发动战争就是为了把矛头指向外人,解决这个问题。 谁想到一日之间,十多万鲜卑男儿,只剩下两万!那些逃走的中小部落,日后多半不会服从他这位鲜卑首领。 和连所虑者,是回去以后如何坐稳鲜卑首领的位子,至于这幽州,见识了汉军的强悍,他已经不抱有任何幻想。 “哎!”丘力居欲言又止,明白劝不下和连,随后叹了口气。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经此大败,他在乌桓人的眼里,威信力也要大打折扣。苏仆延、那楼、普富卢虽然依旧对他信服,但乌桓其他中小部落的首领,怕是要离心离德了。 面对那强悍的汉军,如何守得住辽东、辽西、上谷、代郡等地,都成问题! ……… 数日后,我听着田丰的汇报,目光变得深邃,脸色阴郁。 但凡贼军所过之地,十室九空!除了侥幸逃过一劫的汉人,其余不是被杀害,死状残忍,就是被绑走做了奴隶。 我对这种大型战争,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受现代教育的影响,所谓“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在他看来,异族与汉人的战争,和汉人与汉人之间的战争,没有太大差别。 黄巾之乱,汉人杀汉人,不也杀的挺起劲? 但是这些异族的残暴不仁,超乎我的想象。 田丰见我阴沉着脸色,叹了口气,进言道:“主公且宽心,自古以来,蛮夷之辈残暴不仁,边境百姓深受其苦。这些蛮夷不堪教化,在他们眼中,杀的人越多,越是英雄,主公不必为这些蛮夷所举忧心。” 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他也做一次蛮夷眼中的英雄!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哥是只挨打不还手的人吗? -- 蓟城外一战,幽州军虽然战果辉煌,损失却也不小。 单单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率领出击的共九千精骑,就战死了一半还多! 倒是五万步卒损失不大,当时贼军营寨已经乱成一团,见五万汉军来攻,只是稍稍抵挡了一下,一些中小部落就开始逃离,张举、张纯的十万乌合之众更是开始溃散。 最终步卒损失数千人。 相对于这些损失,以田丰的话来说,单单缴获的数万战马,已经赚大了!有了这些战马,就可以组建数万精骑! 接下来,我拜黄忠为校尉,田丰为军师,率军五万,讨伐渔阳、辽西、辽东、上谷、代郡等地。 张举与张纯被黄忠于乱军之中射死,渔阳郡算是不战而下,而被乌桓人与鲜卑人占领的其余四郡,却都是要拿回来的。 我相信黄忠与田丰的能力,而他自己,也准备给这些蛮夷送上一份大礼。 这个大礼还要准备准备,我穿越回现代,上网查了查川海市最好的别墅。 家里有老妈和保姆司机在,做起事来很是不方便,我就有了另外建立一个“基地”的打算,上网查了一会,他锁定了安氏集团麾下的一个恒海别墅。 这个黑涩会头子搞了房地产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由黑转白,又涉及了不少其他领域,如今的安氏集团,已经是川海市数一数二的大集团。 对于安氏集团和安仁义,作为川海人,我是从小就听过,初中那会还特别崇拜这个黑涩会老大呢! 我锁定的恒海别墅,就是安氏集团斥资巨款打造的海景别墅群,位于川海最为繁荣的东城区海岸。 56 - 九妖变 - 早雨 我如今也不差钱,而且已经买了两套别墅,想要再建立一个“基地”,他准备再买一套最好的。 追求最好的东西,属于人的普遍心理问题,我也不例外,出了门,驾车往东城区的恒海别墅售楼部而去。 半个多小时后,我停下车,看着眼前比高级会所还豪华的建筑,也是一愣,这售楼部够气派的!比水榭花都的售楼部强多了! 踏上门口的红地毯,刚刚进门,就有两个穿着高叉旗袍的靓丽女人,齐齐一躬身,脆生道:“欢迎光临。” 我微微点头,走进了富丽堂皇的大厅。 整座大厅呈欧式风格,高贵大气的罗马石柱,和光滑如镜的地板,都让我为之惊诧,这比他以前去的ktv神马的,装修的还要大气许多! 就在我觉得自己有点土包子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面容娇媚的漂亮女子。女子穿着一身黑色罗裙,风姿妖娆的走了过来,罗裙下露出光滑的小腿,每走一步,那水蛇般的腰肢就像随时会断掉一般。 娇媚女子走到我身前,很有礼貌的笑着说道:“先生您好,我是恒海a区的客服经理,彭娇,专程为先生服务的,您可以叫我娇娇。” “娇娇?”我看着这个娇媚女子,一颦一笑都特别勾人,联想到了售楼部的一些额外交易。 不说别的,单凭服务人员的相貌气质,就比水榭花都那些销售人员高了许多。就连长得挺漂亮的王小允,与眼前的女人一比,也显得青涩了许多。 不愧是网上查到的,川海市排行第一的别墅!别墅怎么样不知道,售楼小姐算是排在第一了! “是的,先生这边请。”彭娇妩媚一笑,引领着我来到大厅的一处沙发落座。 “先生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刚刚落座,彭娇就笑着问出了声,言语间丝毫不见生分,似乎两人很是熟络,看得出来,这个女人在人际交往上有一手。 我点了点头,一句话就让这个女人眼前一亮,“我来看看房子。” “先生来我们恒海,真是明确的选择。”彭娇脸上挂起笑容,称赞了一声,笑着说道:“我们的别墅位于海边沙滩上,是川海市最为顶级的海景别墅,除了拥有一睁开眼就能看到梦幻般的无敌海景,紧挨别墅配备的游泳池更让居住者充分感受到额外的清凉与放松,精心的室内设计和绝佳的室外风景……” “……白色沙滩,蓝绿色海洋和微风轻抚的棕榈树,以及豪华的设计都让它尊贵无比。别墅共有卧室,浴室,酒窖,餐厅,影院,厨房……” 彭娇一边十分专业的讲解着,一边注意着我的脸色,能来到这里看房子的人,对这里的价格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确定,眼前这个人,到底是真有买房的打算,还是来打酱油的。 眼前的人听着她的介绍,一副专心致志的聆听摸样,神色极为淡然,以她的经验来看,多半有戏!这种人是真的准备买! 我当然是真的准备买,听了娇娇的介绍后,更为满意,住在这样的海景别墅里应该是顶级享受了。就算在汉末住深宅大院,都比不上,不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去看看吧!” 我的一句话,让彭娇心里狂喜,脸上更是挂起妩媚笑容。 门外备有观光用的高尔夫球车,几分钟后,观光车带着我与彭娇来到了恒海别墅a区。 我看着眼前的一幢海景别墅,已经有了买下的打算,以他在网上查到的价格,这里的海景别墅八千万起售,竟让他觉得有些物有所值。 两人来到别墅二楼的宽广阳台上,我遥望着远方的海天一色,心里更加满意。 第六十章前往新世界 我在恒海别墅a区买了一幢别墅,这里让他很是满意的地方,就是已经有了豪华装修,不用再为装修折腾时间。 户主要是不满意也可以重新装修,但我明显没这个心思与功夫,昨天拒绝了那位客服经理彭娇的“暗示”之后,签了合约,付了两千多万首付款,售楼部当天就把一切手续办妥。 八千五百万!我选择了首付百分之三十,要是在水榭花都买那两套别墅之前,他倒是可以一次性付清,现如今却没有那个身家了。 不过赚钱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大事。 我还记得看房时,娇娇那句为他争取购房优惠,甚至带来一些惊喜的话语。这“惊喜”是什么,我当然明白,但是他对这些售楼小姐没有太大兴趣,所以委婉拒绝。 高级**也是**! 我暗自摇头,感叹着世上的诱.惑实在不小,难怪男人有钱容易变坏,好在哥是个好男人。 我为自己点了个赞,拿出高性能的橘子牌笔记本,在网上找到上次的店主,订购了三千套防刺服。 都是轻便坚韧的防刺服,这次买的多,比上次他买的那套便宜了许多,2500元一套,三千套下来总共花了七百五十万。 我订了三千套防刺服,又搜索起“连弩”的设计图纸与原理,“连弩”这玩意经过两千年的发展,不论射程与穿透力,还是轻便方面,都远远胜过汉代。 恒海别墅的服务那是没得说,购房当天已经把网络搞定,我查阅了一会,出门去打印“连弩”的设计图纸。 一来一回用了一个多小时,我穿越到汉末,召来从事田畴,让他拿着“连弩”的设计图纸,找能工巧匠去打造。 汉代的能工巧匠地位低下,堂堂幽州牧自然不缺少这些人手,而且也不用亲自去办。 田畴看着“连弩”的设计图纸,直呼巧夺天工,像看护绝世珍宝似的,捂在怀里小心翼翼的奉命离去。 防刺服还有几天才到,我的计划还要再等等,穿越回海景别墅内,欣赏了一会远方的水天一色美景,他决定去新世界看看。 第一次是汉末三国,第二次是笑傲江湖,不知道这一次是个什么世界? 意念一动,我消失在房间内。 …… “又是树林?哥与树林有缘?” 用神戒穿梭世界,对于我来说早已是轻车熟路,但他并没有掉以轻心,做好了有危险就瞬间回去的准备。 但是看着周围的树木,我不禁吐槽起来。 不同于第一次穿越汉末三国的深山老林,也不同于第二次有人迹行走的密林,这次却是一个小林子。 我往林子外走去,就见到一条宽敞的官道,看着周围的环境,他觉得这里应该是古代。 与现代的公路截然不同嘛! 我顺着官道一路走去,走了几里路程,就见到了一座雄城,心下好奇的往雄城方向走去。进了城,就是眼前一亮,这比汉末的洛阳城,以及笑傲江湖的城池还要繁华大气。 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一副繁荣景象。 难不成来到了大唐盛世?我看着那一栋栋金碧辉煌的酒楼,里面坐着一个个身着华服的古人,暗暗揣测着。 我正好奇的四处打量着,忽然听到前面人声喧哗,喝彩之声不绝于耳,远远望去,围着一堆人,不知在看甚么。 变戏法的?杂耍? 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顺着人群中的缝隙挤到前面,只见中间老大一块空地,地下插了一面锦旗,白底红花,绣着“比武招亲”四个金字。 “我去,原来是比武相亲。”我眼前一亮,这种桥段以往只在电视里见到过,目光往场中转去。 “比武招亲”的大旗下,两人正拳来脚去的打得热闹,一个是红衣少女,一个是魁梧汉子。 两人你来我往打的很是热闹,我好歹也在华山练过几个月的剑法,眼力还是有的,那红衣少女举手投足间颇有法度,一看就练过,不比岳灵珊差。 看来又是个武侠世界,有武功的存在! 与红衣少女一比,那魁梧汉子却武艺平平,练得是一些粗浅功夫。 如我所料,那红衣少女卖个破绽,上盘露空。 大汉大喜,一招“双蛟出洞”,双拳呼地打出,直取少女胸口。 红衣少女脚步一错,身形滑开,左臂横扫,蓬的一声,击在大汉背上。 大汉收足不住,向前跌了出去,直跌得灰头土脸,爬起身来,满脸羞惭,挤入人丛中很快消失不见。 围观的众人喝起彩来,红衣少女掠了掠头发,退到旗杆之下。 我这才仔细瞧清楚少女的容貌,不禁暗自点了个赞,少女十七八岁年纪,亭亭玉立,脸上有些许风尘干练之色,明眸皓齿,很是可人。 正在我打量着少女时,一个中年汉子站了出来,向众人团团作了一个四方揖,朗声说道: “在下姓穆名易,山(和谐)东人氏。路经贵地,一不求名,二不为利,只为小女念慈,年已及笄,尚未许得婆家。她曾许下一愿,不望夫婿富贵,但愿是个武艺超群的好汉,因此斗胆比武招亲。凡年在三十岁以下,尚未娶亲,能胜得小女一拳一脚的,在下即将小女许配于他。在下父女两人,自南至北,经历七路,只因成名的豪杰都已婚配,而少年英雄又少肯于下顾,是以始终未得良缘。” 说到这里,中年汉子顿了顿,又继续为比武招亲打起了广告。 “……” 我一脸震惊,心里吐槽开了,穆易?小女念慈? 穆念慈? 这特么不是射雕英雄传里杨康的媳妇嘛?杨过的老母! 又来到了金老爷子的书中世界? 竟然是射雕英雄传的世界? 我有点不淡定了,这种不淡定,不是源于来到金老爷子的书中世界,毕竟他在笑傲江湖的世界已经是常客。 这种不淡定,是他慢慢平复下去的一颗武侠心,就在那么一瞬间,听到穆易、穆念慈名字的一瞬间,猛然燃烧了起来! 经脉有点堵塞,练出内力要七八年?不是问题! 九阴真经等着你! 这个世界的外挂太多了,多到我淡定不了,少林寺里还躺着九阳神功,有了这些神功相助,纵横江湖的梦想还远吗? 绝世武功,仗剑江湖,男人的终极浪漫,根本就拒绝不了! 就在我陷入深思,内心激动不已的时候,忽然听到鸾铃响动,转头看去,数十名健仆拥着一个少年公子驰马而来。 那公子见了“比武招亲”的锦旗,往穆念慈打量了几眼,微微一笑,下马走进人丛,向穆念慈问道:“比武招亲的可是这位姑娘吗?” 看着这位一身锦袍,十八九岁,摸样俊美的不像话的公子,我哪能不知道是谁?这不就是杨过的老子,杨康嘛? 一群人对杨康晓以大义,告诉他该怎么怎么做,当人家二十年的父子情是假的吗?荣华富贵是那么容易舍弃的? 尽管我觉得杨康是个杯具,但是对他在比武招亲上调.戏了一下穆念慈,就让这傻妞从此芳心暗许,痴心不改,有点不爽。 我也不知道这点不爽是哪里来的,看着神采风.流的杨康,再看看穆念慈,觉得有必要拯救一下这个傻妞,至于以后杨过还能不能出生,关他毛事? “郭靖!”我转头看向身后的人群,呼喊了一声。 “刷”的一下,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看着我,有点憨的问道:“兄台,你叫我?” “郭兄弟,你好!”我看着眼前这个憨憨傻傻的愣头小子,无法与那个“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大侠郭靖联系到一起,初出茅庐啊! 郭靖的出现,并不出乎我的意料,既然是射雕里比武招亲的戏份,他哪能不知道郭靖与装扮成小乞丐的黄蓉就在附近? “兄台,你认识我?”郭靖更有点摸不清头脑了。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看到那个人了吗?”我笑了笑,指了指场中正卖弄风骚的杨康。 郭靖不明所以的点头,表示看到了。 “这人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手下功夫又不弱,这位穆姑娘若是输给了他,这辈子的幸福就悔了。” 我一边说,一边看着郭靖的表情,见他眉头皱起,继续说道:“男子汉大丈夫,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岂能看着一个良家女子落入火坑,奈何我不会武功,眼睁睁的看着,却无力阻止。” “要是我会武功,能阻止他就好了…哎!”我说着,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 “娘亲从小就教导我要行侠仗义,我这就去阻止那个花花公子!不能让那穆姑娘落入火坑!”郭靖见到我的摸样,根本就没怀疑他说的是真是假,如此想着,迈步向场中走去。 杨康刚问了穆易与穆念慈几个问题,卖弄完风骚,准备显露一下身手,装装逼,就见到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走了过来,向他说道:“你不能和这位姑娘比武!” 杨康看白痴似的看了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眼,问道:“我为什么不能和她比武?” “…”郭靖张了张嘴,笨劲又上来了,实在欠缺叙述能力,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想了想,大声道:“你就是不能和她比武!” 围观的众人,不由得哄笑起来,这不明摆着,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也看上了人家姑娘。 有人叫道:“你哥儿俩先比一比吧,谁赢了谁上!” 杨康恍然大悟,不屑的看了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眼,淡淡道:“也好!我就陪你玩玩!” 说着,杨康衣袖轻抖,人向右转,左手衣袖突从身后向对方肩头拂去,很是潇洒。 郭靖也不是善茬,被全真教的马钰调.教了两年,学得全真教的高深内功,又跟江南七怪练了一些五花八门的功夫,动起手来一点也不含糊。 郭靖俯身前窜,颇为巧妙的从袖底钻过,见对方的右手衣袖又夹杂着劲风扑来,足下一点,身子似箭离弦,倏地向后跃出。 这一下变招救急,身手敏捷,引得围观众人一阵叫好。 杨康跟着全真教的丘处机练了多年,又跟着藏身在王府的梅超风练了武功,那也是有真功夫的。 看到这小子的矫捷身形,杨康就知道不使出真功夫,拿不下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 连个愣头愣脑的小子都拿不下,那还怎么装逼? 杨康索性使出了从梅超风处学来的劈空掌,顿时力压郭靖一头。 两人你来我往的,打的很是热闹。 一直打到街道西边传来喝道之声,十几名军汉健仆手执藤条,向两边乱打,驱逐闲人,有人叫道:“王妃来啦!” 王妃正是杨康的母亲,穆易的老相好,两人四目相对,皆是震惊之极! 杨康还不知道穆易就是他亲爹,见母亲来了,与郭靖罢手,上前跟母亲见礼。 见成功拯救了穆念慈这个傻妞,我心满意足,转而打起了王府内梁子翁那条蛇的主意,那可是梁子翁用珍贵药材喂了几十年的药蛇,饮其血能够增强数十年内力! 之后王府的高手,全真教王处一纷纷登场,我又兴致勃勃的看起了戏,心下盘算着。 一场闹剧散去,我目送见到王妃后,一脸失神的穆易,还有又没招到夫婿,脸上有点失望的穆念慈离去。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地上,那里有着一个寸许深的脚印。 这是全真教王处一出场时,为了装逼硬生生在地上踩出来的,这让我有点吃惊,没想到全真七子也这么流弊。 在他的认知里,全真七子见到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任何一人,都跪得妥妥的,没想到只是全真七子之一的铁脚仙王处一,这身武功就堪称出神入化了。 看来全真七子之一的郝大通,日后能创下华山派一脉,一直延续到明朝的笑傲江湖,乃至清朝的鹿鼎记,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王处一又带着郭靖去赵王府装逼,我也在挂念着赵王府里的那条蛇,盘算着接下来的事情。 接下来,王处一到王府装逼,结果遇上了梁子翁、灵智上人、彭连虎、沙通天、欧阳克等人。这些人也不是白给的,那都是纵横一方的江湖大佬,武功跟岳不群、余沧海一个级别。 何况还有欧阳克那厮,欧阳锋名义上的侄子,实际上的儿子,武功更是过硬。 结果就是王处一装逼装过了头,吃了灵智上人一记毒砂掌,差点挂了。 想到这里,我已经有了打算,在城中逛了起来。 难怪这么繁华,让他以为来到了大唐盛世,原来是大金国的国都。这大金国硬生生把北宋打成了南宋,结果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享受,腐败。 从这繁花似锦的国都,就能看出一二。 “如今成吉思汗已经崛起,这大金国也走到尽头了。”我呵呵一笑,在城内新奇的逛着,到处都是卖各种玩意、胭脂水粉的,还有一些他也没见过的小吃,心下好奇也买来尝尝。 逛了半天,我来到一家药铺附近,开始蹲点。刚才他就注意到,有不少军汉健仆前往一间间药铺,搜刮药材。 肯定是王处一吃了一记毒砂掌,要这几味药材清除内脏毒气,否则终身残废。结果杨康棋高一着,见王处一逃走,命人把这几位药材都买光了。 我等了一会,就见到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走进药铺,没多久又垂头丧气的走了出来,不是郭靖还有谁来? “郭兄弟!”我走上前去。 “是你?”郭靖见到我,惊喜的叫了一声,看样子已经把我当成了朋友。 我看着傻乎乎,没有一点防备之心的郭靖,好笑之余,拱手道:“在下我,见过郭兄弟。” 郭靖恍然大悟,还没有与这位兄台通报姓名,拱手道:“我叫郭靖,见过林兄!”之前我为何会知道他名字的事情,已经被忘的干干净净。 我点了点头,看似随意的问道:“适才郭兄弟怎么垂头丧气的?” “是这样的,王道长他……”郭靖把自己跟王处一前往王府拜会,却遭杨康毒手的事情说了一遍。他实在想不通,杨康是丘道长的弟子,便是王道长的师侄,为何被王道长呵斥了一顿,事情就发展成这样。 这其中免不了灵智上人、梁子翁等人,想要在小王爷面前显威立功的心思,所以王处一才成了出头鸟。个中曲折,我能明白,郭靖却是怎么想也想不通了。 “这可怎么办?”我听了,也为中毒的王道长着急起来,让郭靖看的好一番感动,这位林兄先前就怀有侠义之心,要救穆姑娘,现在一看,果然是性情中人! “先回客店吧!”郭靖有些垂头丧气,跑遍了药铺也没买到王道长说的几味药材,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好!”我笑着点头,就这么跟着郭靖回到了客店,他发现跟着郭靖在一起就是省事,根本不用找什么借口同行,郭靖也不在意,问都不问。 回到客店,我在外候着,郭靖跟王处一把买不到药材的事情一说,王处一分析了一下,他这才明白,是赵王府中人把药材都买光了,当下就要到附近的市镇中去买。 他能想到的,杨康怎么能想不到,王处一劝慰了几句,奈何郭靖是个倔牛,非要去市镇中看看。 “我赶到附近市镇去,他们未必也把那里的药都买光了。”郭靖来到店中,对我如是说道。 “郭兄弟言之有理。”我表示赞同。 郭靖听我这么说,仿佛看到了希望,脸上露出笑容,正要去打听附近市镇的远近道路,只见店小二匆匆进来,递了一封信给他,信封上写着“郭大爷亲启”五字。 “是谁给我的信?”郭靖心中奇怪,撕开封皮,抽出一张白纸,见纸上写道:“我在城外向西十里的湖边等你,有要紧事对你说,快来。” 下面画着一个小叫花的图像,笑嘻嘻的正是黄蓉,形貌甚是神似。 “原来是黄贤弟!”看到小叫花的图像,郭靖心里大喜,对我道:“我的好朋友约我见面,黄贤弟聪明伶俐,买药的事情,可以跟他商量商量。” “好啊!”我依旧是赞同,心说黄蓉终于现身了,能不能潜入赵王府拿到那条蛇,就看你们两个的主角光环给不给力了。 两人出了客店,从西门而出,往城外走去。 城外飘起了飞雪,雪花点点扑面,放眼只见白茫茫的一片。野外人踪绝迹,行了将近十里,前面水光闪动,有一个小小湖泊。 此时天气还不算太寒冷,湖面并未结冰,雪花落在湖面,都融在水里。湖边一排排都是梅树,梅花再加上冰花雪蕊,更显皎洁。 郭靖四望不见人影,有些焦急,鼓起嗓门叫了起来:“黄贤弟!黄贤弟!” “忽喇喇”一声响,惊起两只水鸟。 就在这时,一叶轻舟自湖面上缓缓荡来。 不论郭靖,还是我,都鼓起眼珠子望了过去。 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灿然生光。 郭靖见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不禁看得呆了。 我也瞪着眼看着,这是大名鼎鼎的黄蓉啊!现如今的黄蓉不过十五六岁摸样,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眼珠转动间,带着天生的灵动。 这比“翁美玲”版的俏黄蓉,还要更胜几分!我在心底点了个赞。 “郭哥哥,郭哥哥!”少女连叫了两声,才将陷入痴呆郭靖惊醒。 少女笑道:“怎么?不认识我啦?” 郭靖听她声音和黄蓉相似,但一个肮脏褴褛的男叫花,怎么会忽然变成一个仙女,真是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是你的黄贤弟啊,你不理我了吗?”少女跺了跺脚,娇嗔道。 郭靖再定神一看,见她眉目口鼻确和黄蓉一模一样,说道:“你……你………” 黄蓉嫣然一笑,说道:“我本是女子,谁要你黄贤弟、黄贤弟的叫我?快上船来罢。” 郭靖恍在梦中,双足一点,跃上船去。 小船划走…… 我看着小船划走,一脸无语,特么的,他不会轻功啊! 郭靖,你倒是等等哥?黄蓉,泥煤的,让哥上船啊! 郭靖被黄蓉迷得找不着北,已然把他忘了,黄蓉是看见了,但是直接把他当成了空气。 过了一会,为了借助两人的主角光环,我压下无语,扯起嗓子对着越来越远的小船叫了起来:“郭兄弟!我还没上船那!” “啊!蓉儿,林兄还在岸上!”正在船上与黄蓉你侬我侬的郭靖,听到叫声猛然一拍脑袋,这才想了起来。 “有我陪着靖哥哥就好,他可以走了。”一会功夫,郭哥哥就变成了靖哥哥,黄蓉俏皮一笑,一点也理会岸上的那人。 那人在比武招亲的时候,怂恿靖哥哥入场,看在他一路上陪靖哥哥聊天解闷的份上,她就不报复了。 但是想上船?没门! “可是…”郭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靖哥哥,我们还是商量一下怎么救王道长吧!”郭靖哪是黄蓉的对手,一句话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郭靖看着岸边越来越远的我,心道,林兄,对不住了,反正你也不会武功,救人的事就不要搀和进去了! 然后小两口开始商量起来,免不了打情骂俏,你侬我侬。 …… 看着小船消失在视野里,我一脸便秘的表情,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里,怎么一个凄惨了得。 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郭靖的待遇怎么这么好? 就在我满是吐槽的时候,和他一比,更凄惨的人物出现了。 西边的梅树林中隐隐传来争吵之声,我好奇的走了过去,只听一人粗声道:“这当儿还摆甚么大师哥的架子?大家半斤八两,你还不是也在半空中荡秋千。” 又有一人道:“******!刚才你若不是这么胆小,转身先逃,咱们四个打他一个,难道便会输了?” 又有一人道:“你逃得摔了一跤,也不见得有甚么了不起。” 又有一人道:“明刀明枪的交战,咱们决不能输,谁料得到这小叫花诡计百出……” 我顺着声音走进梅树林,抬头一看,四个人吊在空中,摇摇摆摆,兀自指手划脚的争吵不休。 “黄河四鬼!”我心下明了,这四人是鬼门龙王沙通天的徒弟,要找郭靖的麻烦,却被黄蓉横插一脚,引到这里吊了起来。 黄河四鬼见到我走进梅树林,纷纷叫嚷起来:“小兄弟,快来割断我们身上绳索,放我们下来!” “你来帮个忙,我给你一百两银子!” “每人一百两,一共四百两!” “你要八百两也行。” “咳!”我轻咳一声,朗声问道:“敢问四位兄台高姓大名?为何被吊在这里?” 黄河四鬼纷纷道:“我们是黄河帮的,我是断魂刀沈青刚,我们被小人暗算,中了诡计,才被吊在这里!” “我是追命枪吴青烈!” “我是夺魄鞭马青雄!” “我是丧门斧钱青健!” 我大吃一惊,连忙一拱手道:“原来是黄河帮的好汉,敢问可是鬼门龙王沙老前辈的四位高徒?” “正是我们!” “你听过我们的名头?” “你知道我们师傅?” “……” 我赶忙上前解开绳子,把四人放了下来,笑呵呵的道:“四位哥哥的大名,小弟如雷贯耳!” 黄河四鬼的师傅,鬼门龙王沙通天,脾气暴躁,对四人动辄打骂。四人也不是天资高的人物,一身本领没学到多少。此番初入中原,一听名头竟然传到了这里,一个个惊诧之余,也有几分心喜。 “哪里,哪里,兄弟救了我四人,我等定当厚报!”老大沈青刚脸上露出欣喜之色,看我的眼神很是和善。 “理该如此!”另外三人也露出惊喜的神色,没想到中原也有人听过他们的名头。 我一副“谢我就是侮辱我”的神色,有些生气道:“四位哥哥这就见外了!” “……”黄河四鬼有点感动,拉着我往城里走去,邀他到赵王府里作客,要好好招待报答他一下。 我看着这几个书中的龙套反派,越看越是可爱,泥煤的,比郭靖、黄蓉靠谱多了。 总算是能进赵王府了!拿了药蛇哥就走! 我和黄河四鬼一起往城中走去,路上难免拍这“四位哥哥”一点马屁。 还别说,黄河四鬼有个流弊师傅,黄河帮的势力也不小,在赵王府中很是受礼遇。我跟他们来到王府中,吩咐一声,一桌上好的酒席就摆了上来。 入夜。 我自赵王府的客房中走出,唤来一个仆役,说道:“带我去梁子翁梁老先生的药房,梁老先生让我去取几位药。” 仆役丝毫没有怀疑,赔笑的点了点头,带着我往梁子翁的住处与药房走去。 在他眼中,这些武林高手都是王爷重金请来的贵客,那是不敢怠慢的。他也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只知道这位爷白天还与黄河帮的四位爷一起喝酒来着。 一路上没有出什么意外,我跟着仆役来到梁子翁的住处。以他的了解,此时夜间,梁子翁等人应该被完颜洪烈请去议事,完颜洪烈找到了武穆遗书的线索,请这些高手帮他去取武穆遗书。 武穆遗书也算是射雕里的一宝,乃大名鼎鼎的岳飞遗留,一直延续到元末明初的倚天屠龙记,被藏在屠龙刀内。 我对这玩意兴趣不是很大,也没有取到手的心思,此时来到梁子翁的药房前,挥了挥手,让仆役退走。 我借着夜色四下望了望,梁子翁喜静,在王府里的住处有些偏僻,周围没什么人,正符合了他的心思。 而且武功还不错,小小年纪,已经和黄河四鬼、华山派弟子一个级别。 我走到屋前,轻轻地敲了敲房门。 一个摸样清秀的童子打开房门,看着我的一身奇装异服,有些诧异的问道:“何事?” “小王爷让我来取几味药材。”我换了一套说辞,这药童没有怀疑,毕竟这是在戒备森严的赵王府内。 “药方呢?”药童一伸手,问道。 “在这里…”我说着,猛然一抬脚,往药童的下体踢了过去,跟着张飞练过一个多月的站桩与拳脚,比寻常的普通人还是快捷一点的。 但是面对身怀内功的药童,明显是不够用,虽然药童没有防备,情急之下只是轻轻向后一跃,就十分敏捷的躲了开去,脸上露出惊怒的神色。 “对不住了!”我暗自摇了摇头,本来只是想制伏你,谁让你反应这么快呢? 自作孽,不可活! 我一抬手,扣动扳机,“啾!啾!”两声,两颗子弹从带着消音器的手枪中射出,正中药童胸口。 药童的胸口出现两抹殷红,身子晃了一晃,“砰!”的一声栽倒在地,脸上还带着惊怒与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收起手枪,走进药房关起房门,来到药童的尸体旁,默念了一声对不住,伸手一抚,把药童的双目合上。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也见过战场上尸山血海的情形,我还是有点不太适应,毕竟这药童跟他无仇无怨的,只是挡了他的路。 我站起身来,再不管地上的尸体,往药房中望去。借着房中的烛光,只见架子上、桌上、榻上、地下,到处放满了诸般药材,以及大大小小的瓶儿、罐儿、缸儿、钵儿。 刚才沉浸在杀人的感觉中,还不觉得有什么,此时只觉得药气冲鼻。 我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个放在架子上的大竹篓上面,心下一喜,走上前去。 我走到近处,小心翼翼的按住竹篓的盖子,轻轻晃动了一下,里面立即传出了“嘶嘶!”的声音。 为了确保无误,我将竹篓的盖子,打开了一条小小的细缝,有点心惊肉跳的眯着眼仔细看去,果然看到一条通体朱红,小碗粗细的蛇。 他还真是怕这条蛇突然挣脱竹篓出来,要知道郭靖可是差点就让这条蛇给办了! 按紧竹篓,我意念一动,身形消失在药房内,来到了海景别墅中,扯下床单,把竹篓绑了个结结实实。 看着地上被绑得结结实实的竹篓,我也不急于一时,蛇这种生物,几个月不吃不喝也死不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带活物穿越,不出意料,这条蛇还好好的躺在竹篓里,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 然后他又穿越回了药房,大大咧咧的从药房中走出,关上房门,心里与黄河四鬼道了声再见,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了王府。 府中的仆役与护卫知道他是王爷请来的贵客,也没人阻拦,只道这人夜晚出去,多半是去逛窑子喝花酒了。 不到一天功夫,就得到了想要的药蛇,想想那药蛇被郭靖吸血,浪费了不少,还能增强诸多内力。如今要是泡制得当,数十年的内力那是跑不了了! 至于这是梁子翁大半生的心血,我早就抛出脑外,赵王府的势力之大勿用怀疑,未眠夜长梦多,我连夜买了匹良驹,出城而去。 这次他的目标是终南山。 所谓终南山下,活死人墓也。 我马不停蹄的赶路数日,这期间订的三千套防刺服送到,他又费了不少劲,来回穿梭搬到了汉末。 唤来田畴一问,连弩与弩箭经过试验后,能射两百步,不逊于强弓! 连弩已经开始加紧打造,而且田畴对保密工作做的十分到位,生怕这等利器的制作方法传了出去。眼力独到的他,哪能不明白这巧夺天工的利器的价值。 终于赶路到终南山,全真教的地盘,我可没有直接找上古墓派的打算,而是回到现代,买了一套潜水装备。 长大在临海城市,我从小就学会了游泳,水性还不错,买了一套潜水装备,直接在家里的游泳池试了试,用的是得心应手。 接下来,就是找到活死人墓的水下通道! 我看着这一套潜水装备,心说比高深的闭气功夫流弊多了。 “山洞,山洞…” 我在终南山中转了足足两天,所到之处都做了记号,省得走重复了。 这两天他已经探过几十个山洞,都没见到洞内有溪水或是潭水,这一会,前面比较隐蔽的地方,又出现一个山洞。 我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拿着手电筒一照,看到洞内深处有着一潭潭水。 “我艹!终于找到了!” 我把洞内照了个遍,没有发现蛇虫之类的玩意,这才往山洞深处走去,来到潭水边打量了一会,穿越回现代,拿起房间中的潜水装备,又穿了回来。 武装完毕,我往潭内潜去,开着潜水灯,顺着一个方向游了好一会,浮出水面,看到了一间石室。 虽然知道水下没什么异物危险,他还是有点提心吊胆的,真的到达了目的地,这才松了口气。 我从水里爬出,来到石室中,抬头一看,室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迹符号,最右处写着四个大字: “九阴真经” “王重阳也够操蛋的,全真教的武功被**破去,结果拿九阴真经里的武功来装逼。”我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声里满是畅快! 九阴真经,乃北宋年间的黄裳所著。 黄裳,状元及第,原为文官,因校对而悟通武学义理。及后黄裳被派遣消灭明教,官兵无能败阵,黄裳不服,单人匹马杀伤了明教多人,引来众人上门寻仇。黄裳不敌逃走,家人尽数被杀。 为雪深仇,黄裳隐居40多年,苦思破解敌人武功之道。 40余年后重出江湖,此时仇家均已死去,余下的当年一个少女,也已年迈。黄裳有见于此,对自己为仇恨而偏执感慨万分,遂将毕生所学写成,传之后世。 九阴真经集合武学与道家典学于一身,涉猎之广,无可比拟,称之为巅峰造极也不为过。 其中的“易筋锻骨篇”,便解决了成年人修习内力艰难的难题。 概因为黄裳在校对而悟通武学义理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人,与成年后开始接触武功的我,那是难兄难弟,经脉都有点堵塞、闭塞。 不过这位难兄已经想出了解决方法,那自然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我目光在其余如“解穴秘诀”“闭气秘诀”“移魂大法”等武功刻录上一扫,直接选择无视,开始细细研读起“易筋锻骨篇。” “骨者,生於精气,而与筋连,筋之伸缩,则增力,骨之重者,则髓满。筋之伸缩,骨之灵活,全系锻炼。头为五阳之首,尾闾为督脉……” “易筋锻骨篇”亦是九阴真经起初的心法,练成后功力等方面均进展迅速,更是有提纯内力的特效。杨过后来就是练了“易筋锻骨篇”,功力大进的。 “……人徒知枯坐息思为进德之功,殊不知上达之士,圆通定慧,体用双修,即动而静,虽撄而宁……” 读到后面,我表示给跪了,这特么的有点难啊!他也算在华山派练过几个月的武林中人,对剑法、心法都有所涉猎,如今看着这“易筋锻骨篇”,只觉得越来越晦涩难明。 杨过好歹还有小龙女教导,两人一起研习九阴真经,我仰头无语,他不敢随便练,万一练出个走火入魔,当场就得跪! “得找个武学高手教导自己啊!”我在脑子里搜索起来,找谁呢? 自己的便宜师傅岳灵珊,那肯定是不行,估计看见九阴真经也得给跪。 岳不群身为一派宗师,肯定能悟的透九阴真经,关键是把九阴真经给他,他也不一定好好教自己。万一使个坏心眼,教错一点半点的,自己不就跪了? 笑傲江湖的世界,我除了跟华山派的人熟点,也就只能去找刘正风。刘正风也是武学大家,虽然退隐,但好歹有份恩情在,这人不比岳不群,是个真正的君子,比较靠谱。 我在射雕这个世界,只认识郭靖与黄河四鬼,一个比一个不靠谱,九阴真经这玩意,又不能轻易示人,思来想去,只能去找刘正风。 “罢了!”我准备把九阴真经抄下来,然后去找刘正风,临行之前,他决定去古墓里看看。 兴许能看到萝莉时期的小龙女呢? 古墓里机关不少,我也不敢乱闯,但是他知道这后面是间墓室,给古墓派的死人准备的,还算比较安全。 我拿着手电筒往石室的一侧通道走去,没多久,就见到一排石阶,手电筒在上面照了照,就看到一个机关。 机关这玩意,我还是第一次见,以往只在电视里看过,随着他伸手一转动,“轰隆隆”声响起,石阶尽头的石板自行移开。 我走到上面,拿手电筒一照,就看到一侧有着“**,欲胜全真。重阳一生,不弱于人”十六个大字,还有密密麻麻一排小字。 浓墨所书,笔力苍劲,正是王重阳所留。里面记载着王重阳偷偷来吊祭林朝英,见到石室顶上林朝英留下的**,竟把全真派所有的武功尽数破去,索性在棺材下面的石室中,留下武功破去**。 “啧啧…这王重阳,也是醉了!”我看着王重阳用九阴真经来装逼,呵呵一笑,放下手电筒,伸手往上面使劲拽去,费了半天劲,才把棺材盖移开一截。 我站在下面的石阶上,上半身露出石棺,一转头,不由得一愣。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正一脸吃惊的看着他,表情似乎有点害怕? 任谁看到棺材里突然出来一个人,都会有点害怕的。 57 - 九妖变 - 早雨 “你…你是谁?”小萝莉有点吃惊,亦有点害怕的看着石棺中的我。 “……”我看着这个十三四岁,一身白衣的小萝莉,小脸蛋长得很俊,一点也不比黄蓉差,他要是不知道这是谁,射雕与神雕那就白看了。 按照年纪来看,小龙女在十几年后,杨过入古墓的时候,最多也就二十岁,先如今不可能十三四岁。 这个出现在古墓里的小萝莉,那就只有李莫愁了。 李莫愁,为情所伤的悲情女子,绰号“赤练仙子。” 她倾心陆展元,曾不顾男女之嫌为其疗伤。因为不肯听师父的话立誓不离古墓,而被师父逐出师门,本想与陆展元共浴爱河,却没想到被陆展元狠心抛弃。 因为陆展元的无情,自此身心大受打击,性情大变,因爱成恨。后杀陆家满门,并折磨陆展元之女陆无双。 纵横江湖十几年,手执冰魄银针杀人无数,江湖中人无不对之闻风丧胆。但良心未泯,曾抚养刚出生的郭襄。在绝情谷中被万千情花刺中后,仍不忘陆展元,最后烧死于大火中。 我看着这个小萝莉,仿佛看到了她今后的一生,这种感觉很是奇妙,以往见到张飞、岳灵珊、岳不群、郭靖、黄蓉等人,这种感[长][风]文学觉都没有那么强烈。 难道自己对这个痴情小萝莉,有特别的想法?我摇了摇头,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小妹妹别怕,我不是坏人。”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小萝莉脆生问道,似乎没有太大的防备心。 “我在山下的潭水中洗澡,顺着潭底就游到了这里。”我半真半假的说道。 “古墓还有一条水下通道?”小萝莉有点吃惊。 “古墓?”我装作听不懂,指了指身下,笑着说道:“我就是从下边进来的,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叫李莫愁,这里…这里是古墓派。”小萝莉见我不似作假,放下了戒备,脆生问道:“大哥哥叫什么名字?住在山下吗?” 看得出来,小萝莉对山下,或者说古墓外面,是有点好奇与向往的。我摇了摇头,笑着道:“我叫我,家在另外一个地方,并非在山下。” “哦?大哥哥的家在哪儿?很远吗?”小萝莉似乎是个问题宝宝。 我看着萌萌哒的李莫愁,想想记忆中那个杀人如麻的赤炼仙子,也是有点醉了。不过李莫愁的出现,让他有了另外的想法。 也许可以让这个小萝莉教导自己九阴真经,李莫愁可是古墓派弟子,武学正宗,日后更是自创赤炼神掌、冰魄银针的人物,天赋之高,毋庸置疑。 要不是被赶出古墓派,成就绝不下于小龙女,甚至要胜出不少,看来古墓派收弟子还是很有一套的。 “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我一句话,就让小萝莉双眸一亮,不知很遥远的地方,是哪里? “隔着一个位面呢,能不远吗?”我心下一笑,想了想,说道:“我在下面的石室中,发现了一部武学典籍,里面的武功太过高深,我有点看不懂,小妹妹你有没有兴趣?” “高深的武学典籍?”小萝莉有点意外,没想到石棺下面的石室,还有武学典籍? “是啊!”我点头。 然后…… 两人来到顺着石棺下面的石阶,来到通道,走了一会,就到了石室中,只是小萝莉对我手中的手电筒有点好奇。 “喜欢吗?送你。”我扬了扬手中的手电筒,递给了小萝莉。 小萝莉也不客气,接到手中,按照我教她的方法,一开一关的按着开关,看着灯光一闪一闪的,觉得很是好玩。 “这就是外面世界的东西吗?真是好玩。”小萝莉脆生说道,她自幼在古墓长大,没见过这些新奇的玩意。 “这是哥哥家乡的东西,外面是没有的。”我笑了笑,外面的世界再过个千八百年,才能造出这玩意。 “多谢哥哥的好意,我不能要,被师傅知道了,会被责罚的。”小萝莉新奇的把玩了一会,把手电筒还给了我。 她已经决定,把水下通道的事情瞒住师傅,不然的话,通道被师傅封死,以后就见不到这位大哥哥了。 两人站在石室中,小萝莉顺着我手中的灯光,打量着石室顶上的武功,虽然还没有听过“九阴真经”的名头,但是她自幼习武,如今已经有所成就,一眼就看出这里面的高深之处。 “这九阴真经竟然比我们古墓派的武功,还要高深许多。”小萝莉这次是真的有点吃惊了,听师傅说,祖师婆婆传下的武功,可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比全真教的牛鼻子王重阳还要厉害的。 “莫愁,你悟得透这九阴真经里的武功吗?能不能教教我?”我一看小萝莉的摸样,就知道有戏,恬不知耻的开口了。 向一个小萝莉卖萌求教,我表示也是醉了,谁让人家流弊呢! 小萝莉看着我,思考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 “那这句‘合和汇丹田,落雪雪不化,缩如一寒珠,雪落无化雪,扩为雾环身’是什么意思?”我指着易筋锻骨篇里的一句心法口诀,问出了声。 “这是……”小萝莉思考了一会,认真的讲解起来。 两人一问一答,很快就过了大半天。 “大哥哥,我该回去了,师傅找不到我,会生气的。”小萝莉脆生说道,其实她是怕师傅找到石棺中的通道,进而封死,以后就见不到大哥哥了。 好在师傅最近收了一个小师妹进门,心思都在小师妹身上,她才无聊的乱转,听到墓室中有动静,好奇的过来看看,遇上了这位大哥哥。 “好!”我有点意犹未尽,总算摸透了一些心法法门,但是还没有全部学会,当下恬不知耻的问道:“小妹妹,我们还能见面吗?” “我有机会,会再来这间石室的。”小萝莉有点脸红,说完就顺着通道跑去。 “莫愁有点早熟啊!”我摸了摸下巴,他又不是傻子,看着脸红的小萝莉,哪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才十三四岁,就知道知道害羞了? 难怪说古人早熟,也不对,现在的小学生都知道谈恋爱了。 次日一早,我驾车来到东城区的一家商场,开始了大采购。 吃的喝的,包括巧克力、薯片等零食,还有各种果汁饮料,大包小包的,甚至还有一个毛绒玩具,大部分都是准备送给小萝莉李莫愁的。 为了讨好这位小萝莉,我也是用心了,大采购完毕,回到海景别墅内,来回穿梭了几趟,把这些东西运到了石室。 然后我在盘膝坐在地上,看着石室顶上的九阴真经心法,初步开始尝试。 经过小萝莉的讲解,他已经掌握了心法中的第一重。 “子午卯酉四正时,归气丹田掌前推。面北背南朝天盘,意随两掌行当中。意注丹田一阳动,左右回收对两穴。拜佛合什当胸作,真气旋转贯其中。气行任督小周天,温养丹田一柱香。快慢合乎三十六……” 按照九阴真经第一重的心法,我面北背南盘坐,双掌前推,开始修炼。 随着心法口诀的修炼,一股精纯之极的内力,自我的丹田中而生,进而游走经脉,以往有点堵塞、闭塞的经脉,在这股精纯内力的冲击下,竟然瞬间就冲开了些许。 内力冲开些许经脉后,渐渐无力,消弭于无形。 我睁开双目,难掩惊喜的神文学色,单单真经心法的第一重就有如此奇效,只要努力,估计月余的时间就能把经脉冲刷完毕。 要是修炼了后面的心法,估计又要提高几倍效率,要知道整个“易筋锻骨篇”,本就是为冲开经脉,锻炼筋骨,提纯内力而准备的。 我没有继续修炼,就这么在石室中等待着李莫愁。 小萝莉没有让他多等,中午刚过,石室一旁的通道中就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大哥哥,这些是什么?”小萝莉看着地上的一堆东西,有点吃惊,亦有点好奇。 “这是带给你的礼物。”我拿起毛绒玩具,递给了小脸上满是惊喜的小萝莉,又指了指零食、巧克力、果汁饮料等物,笑着道:“这都是些吃的喝的,也是送给你的。” “多谢大哥哥!可是我不能要…”小萝莉先是惊喜,旋即想起了师傅,这些东西是不能带回古墓里的。 我见她的神色,明显喜欢这些礼物,心下一转,很快就明白她在为难什么,笑着道:“这些吃的喝的,你在这里吃就好,至于这个娃娃,就放在石室里好了。” “好啊!”小萝莉想了想,赞同的点了点头,也没想过古墓与山下隔着水流,这些东西是怎么带过来的。 我陪着小萝莉吃起了零食,看着大快朵颐的小萝莉,又开始请教起九阴真经的心法口诀。 …… 七天时间很快过去,小萝莉每天都来到石室中寻找我,两人吃吃喝喝,玩玩闹闹,我请教九阴真经的心法,小萝莉则经常问一些外面的事情。 我对外面的大金、南宋也是一知半解,随意的应付着,偶尔讲几个小故事,哄得小萝莉很是开心。 只是七天功夫,就以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将周身经脉冲刷完毕,并且完成了心法的第一重,运行了一个小周天,着实出乎我的意料。 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后,丹田中已经有了一点精纯之极的内力,我终于体会到了内力这个“万金油”的好处。 身心都有一个质的飞跃啊! 这一天,我已经将心法口诀学得差不多,虽然后面几重还无法修习,但也已经记在脑子里,并且有了大概的了解。 后面有一些高深的地方,就是小萝莉也一知半解,小萝莉也同样修习了这篇心法,看样子收获良多。 “莫愁,哥哥有点事,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下午,小萝莉准时的出现在石室内,我决定要离开,他还有不少事要办。 “大哥哥要去哪?”小萝莉本是开开心心的,心中既挂念着大哥哥,又想着那些好吃的,此时一听,惊讶、伤心、难过、难舍等情绪瞬间出现在脸上。 “哥哥还有许多事情要去做,一有空了,我就会回来看你的。”我也有点不舍,但毕竟是成年人,对悲欢离合、来日方长早有了一番理解,摸了摸小萝莉的脑袋,轻声说道。 小萝莉神色复杂,半晌,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大哥哥要保重,要记得来看莫愁!” “会的。”我摸着小萝莉的脑袋,想了想,说道:“记住一个叫陆展元的人,此人不是个好人,对你们古墓派图谋不轨,如果遇见了,记得多留个心眼。” “陆展元?我知道了,大哥哥。”小萝莉歪着脑袋想了想,表示明白了,没想到竟然有人对她们古墓派图谋不轨。 “恩,我走了。” 在小萝莉不舍的目光中,我把潜水装备穿好,潜入水中,消失不见。 他对陆展元那个始乱终弃的货可没有好感,这是没遇上,要是遇上,他不介意直接送其上西天。 有了这番话,想必小萝莉日后遇见陆展元,也不会倾心这货了。 我顺着水流来到山下的山洞中,穿越回了现代。 他并不知道,在他离开后,小萝莉时常会来到藏有九阴真经的石室中,或是练功,或是静静发呆。 提起房间内被床单紧紧系着的竹篓,晃了晃,里面立即传来了“嘶嘶!”的声音,十天过去,这条蛇不吃不喝,依旧是活蹦乱跳的。 意念一动,来到汉末,我打开房门,命人唤来典韦。 典韦已被我拜为校尉,统领亲卫军,护卫州牧府,位高权重,与一郡太守一个级别。 对典韦来说,晋升为校尉,已经是一步登天,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对我这位主公是死心塌地,只是这位主公有点神秘,时常见不到人。 即便如此,典韦也不会有别的心思,这是一个轻生死,重豪义的时代。 第六十八章意外的电话 “主公!” 个头接近两米,极为魁梧的典韦,向我拱手一礼,然后目光在地上被“布条”包裹着的竹篓上扫了一眼,敏锐的洞察力告诉他,竹篓里有着轻微的动静,似乎是一个活物。 “恶来啊!来来来,有件事让你帮忙。”我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个头的典韦,笑呵呵的说道,‘恶来’是他为典韦起的表字。 不得不说,典韦极为魁梧,相貌也很是凶悍,即便脸上没什么表情,一眼望去,第一时间也会联想到“凶狠”这个词。 古之恶来,名副其实。 “愿为主公分忧!”这位主公没有什么架子,典韦早已知晓,但他不会逾越,抱拳一礼。 要是张飞在这,肯定早就嚷嚷开了,我看着恭恭敬敬的典韦,也有些无奈,时代如此,一些礼仪规矩已经刻到了骨子里,并不是他可以改变的,也就张飞算是异类。 “这里面有条大蛇,有些凶悍,恶来你帮我把它取出,直接弄死就行!”我指了指地上被床单包裹着的竹篓,笑着说道。 58 - 九妖变 - 早雨 “诺!”典韦拱手领命,心想原来是条蛇。 “主公勿忧!”典韦笑了一声,他是山中的常户,杀人躲进山中曾逐虎过涧的主,直至被赵云寻到请来幽州。 区区一条蛇能耐他何? 典韦来到竹篓前,蹲下身子,轻轻一扯,“刺啦”一声,床单应声而开,然后随意的打开了盖子。 一条殷红如血的大蛇,猛地蹿出,直奔典韦脸上扑来! 电光火石间,典韦一抬手,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握住了蛇的颈部,看上去如同大蛇主动钻进他手里一样。 大蛇被握住颈部,蛇身往典韦手臂上缠来,被他猛地一甩,力道过处,大蛇就没了动静。 我在一旁看的是目瞪口呆,直到典韦提着小碗粗细、通体朱红的死蛇献到他面前,这才回过神来,画面美得不忍直视! “刘三,命人将这条蛇的血放出来,存入木桶,一滴也不能浪费!”我看着大蛇在典韦手中如同玩物,苦笑一声,唤来门口的亲卫刘三。 “另外将蛇胆取出。”我想了想,补充道:“再命人把它做成蛇羹,赐予恶来!” “诺!” 刘三走进房中,看着典韦手中的朱红大蛇,有点吃惊,小心翼翼的接过之后,领命而去。 “谢主公!”典韦抱拳一礼,对于这位神神秘秘的主公是一点也看不透,单单这条蛇从哪来的,他就想不明白,想不明白索性就不想。 府中下人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小半桶蛇血与蛇胆很快送到,典韦也领命去享受蛇羹了。 这是梁子翁照方采集药材,又费了千辛万苦,在深山密林中捕到了一条奇毒的大蝮蛇,以各种珍奇的药物饲养而成。 大蝮蛇体色本是灰黑,服了丹砂、参茸等药物后渐渐变红,喂养了几十年,现如今已毒性尽去,通体变得朱红,单单它身上的肉也很有营养,蕴含大量精气。 但是我对蛇肉无爱。 穿越回现代,他到厨房拿来一个勺子,又把蛇胆放进冰箱,提着木桶来到了二楼的阳台上。 望着远方水天一色的美景,我觉得这幢海景别墅没有买错,周围安静的很,是个练功的好地方。 盘膝坐在阳台上,我拿勺子在木桶内舀了一勺,看着猩红的蛇血,皱了皱眉头,他选择了一口闷! 按照梁子翁的方子,这条喂养了几十年的药蛇,蛇血才是最为精华的地方。梁子翁哪怕从辽东被完颜洪烈请到燕京,把它也是带在身畔。 眼见功德圆满,准备吮吸蛇血,静坐修功之后,便可养颜益寿,大增功力,如今却便宜了我。 只是一勺子蛇血,我就感觉到腹中炎热异常,似乎有火球在体内烧起,连忙运转九阴真经的心法口诀,炼化起来。 直至行功半个多小时,我睁开双目,只觉得功力大进!这一勺子蛇血,就省去了他许久的静坐苦修。 我又拿起勺子,在木桶内舀了一勺,又是一口闷。 …… 几天过后,直至我把木桶内的蛇血全部喝完,已经平添了数十年的内力,单论内功,俨然是一代高手。 我在阳台上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脸上掩不住高兴的神色,想他半个多月前还为修炼不成内力而苦恼,短短时间,竟然修炼成数十年的内力。 其简单程度,超乎想象。 “还要多谢莫愁那个丫头。”我笑了笑,盘算起接下来的打算。汉末的连弩已经准备的差不多,是时候走一趟草原了!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那些蛮夷之辈进犯幽州,他堂堂幽州牧,岂能只挨打不还手? 还有就是再赚点钱,把这幢让他十分满意的海景别墅的贷款还上。 想了一会,我已经有了决定,这一趟草原之行怕是要耗费些时日,先给老妈和张月打个电话说一声。 就说是又要出差一段时间好了!反正他这段时间‘一直在出差。’ 我虽然不想说谎,但是也没办法,总不能告诉老妈,你儿子要去草原攻打蛮夷了! “……”电话打通,老妈嘱咐了一会要注意身体,别太劳累,就挂了电话。 我正想给张月打过去,手机铃声突然响起,看着来电显示,不禁有些意外,竟然是张月的好姐妹,王佳妮打来的。 “我,我和月月在金鼎娱乐会所,3402,快来救我们,记得多喊些人……”电话那头王佳妮的声音有点小,带着慌乱,“听到了吗……” “听到了,3402?”我面色阴沉下来,刚说了一句话,那头就匆匆挂了。 金鼎娱乐会所。 3402包厢内,王佳妮挂了电话,走出洗手间。 此刻她心中满是慌乱,没想到室友过生日,大家一起吃了生日餐,来到金鼎娱乐会所k歌,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一群混混闯入包厢,强行让她们陪酒,当她们是陪酒小姐吗? 王佳妮当场就要报警,但是当这群混混的头目,一个寸头男子当着大家的面,给北城区派出所所长打了个电话之后,包括她在内,所有人都开始恐惧。 寸头男子在电话里说了,他在金鼎娱乐会所处理点私事,明显是告诉那边接到报警电话,不用出警! 王佳妮的报警电话,果真变得杳无音讯,她第一次知道,社会竟然有这么黑暗的一面,警察与混混串通一气! 接下来,王佳妮她们被强行陪着这群混混喝酒,至于喝多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她们已经不敢想象。 终于,王佳妮偷偷摸摸的藏起手机,借着上厕所的功夫,给我打了过去,在川海市能帮到她的,也只有我了,何况我是月月的男朋友。 王佳妮有点后悔把夏清也喊来了,她与夏清是发小,一同来到川海市读书,虽然都在大学城区域,但并不在同一所大学。 今天室友朱燕敏过生日,她与张月,还有另外一个室友陈欣一起庆祝,正巧是周末,王佳妮就给夏清打了个电话,叫来一起玩。 谁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情! “上个厕所也这么久!”一个青年男子守在洗手间门口,见王佳妮出来,说话的同时,不忘在王佳妮的腰间摸了一把。 这让王佳妮更加恐惧,只盼着我早点到来。 如果我在这里,见到这个青年男子,肯定能认出来,这就是当初他在川府百味门口,一脚踢中蛋蛋的混混头目。 即便洗手间就在包厢内,郝景龙也怕这个小.妞跑了,占便宜的同时,推着她往前走去,期待着待会的事情。 等这几个小.妞都喝醉了,他一定要好好爽一把!只可惜要先被强哥享受,强哥说了,他要来个双飞! 包厢内的五个妹子,只有这个短发的妖艳小.妞,还有一个长发的温婉小.妞,姿色极为出众。 还有一个姿色出众的,就是让他看到以后,感觉有点蛋疼的美女。当初在川府百味门口,按照许小龙的吩咐,上前调.戏的那位。 这位美女已经被许小龙内定,那两个美女又要被强哥来个双飞,另外两个妹子,姿色就很一般了。 包厢内,见到张月一杯酒喝下,脸色更加红润,许小龙淫邪的笑了起来。今天生日的正主朱燕敏,就是他‘买通’的那位,知道朱燕敏要过生日,他就让朱燕敏把张月她们几个室友叫出来庆祝。 这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上次郝景龙被揍了之后,许小龙没敢轻举妄动,一直到张月渡过寒假又开了学,他的心思又活跃起来,今天终于逮到了机会! 只是许小龙没有想到,郝景龙的胆子这么小,竟然不敢做这件事。非要叫上‘强哥’,拉个顶包的。 这位‘强哥’可是金鼎娱乐会所的老板,据说是黑涩会出身,心狠手黑,许小龙也不敢惹。 许小龙本来想与张月、王佳妮来个双飞!王佳妮这个小.妞,他也惦记很久了,如今被强哥看上,他只能放弃。 想象着张月喝醉后,被他征服在床上的情景,许小龙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 我阴沉着脸色,驾车出了别墅区,一路往北城区驶去。 金鼎娱乐会所在北城区很是出名,因为紧挨着大学城而生意火爆,距离他以前的家又不远,我自然是知道的。 车开的很快,十多分钟后,我来到金鼎娱乐会所,把车一停,快步往里面走了进去,没一会,就找到了3402包厢。 没有任何犹豫,我对着门就是一脚,“嘭!”的一声,包厢门应声而开。 包厢内,所有人都往门口望来,我走进包厢,看着里面的情景,脸色更加阴沉。 张月脸色绯红的坐在沙发上,如同一个醉美人,一个有点眼熟的年轻男子,正在伺机占便宜,张月无力的抵抗着。 “我!”王佳妮与夏清正被强行陪着寸头男子喝酒,见到我到来,立马跳了起来,但是见到他一人前来,没带一个帮手的时候,脸上刚刚露出的惊喜瞬间凝固。 另外两个妹子,正与小混混喝酒,此刻望向门口,一个惊喜,一个错愕。 我走上前,看了有点眼熟,正占张月便宜的年轻男子一眼,冷声道:“放开你的手!” 许小龙见到我出现,也是一脸错愕,也不知是想起当初在川府百味门口的情景,还是被气势所慑,很是听话的把手放开了。 醉眼朦胧的张月见到我前来,高兴的挣扎站起,可惜醉的已经没什么力气,刚刚站起就扑倒在我身上。 我抱住张月,目光往包厢内扫了过去,看到郝景龙的时候就是一愣,这不是当初在川府百味门口,被他教训的混混头子吗?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坐在包厢正中的寸头男子身上,此时包厢内的混混,都在凶狠的望着他,唯有这个寸头男子很是平静。 看摸样,只要寸头男子一声令下,这群混混就要一拥而上,这种无形的威慑力,更为寸头男子平添不少气势。 “朋友,什么来路?”寸头男子坐在沙发上,打量了我一番,见他面对一包厢的人,竟然没有惧色,心里有些诧异,语气平静的开口。 “你不用管我是什么来路,我只知道,她是我女朋友!”我怀里揽着张月,冷冷一笑,很是霸气。 这种霸气,在寸头男子眼里那就是狂妄,一个眼神,距离我最近的一个混混就冲了上去。 “小子找死!”混混快步上前,一脚踹来。 我怀里揽着醉眼朦胧的张月,面对一脚踹来的混混,同样一脚踹了过去。 与混混的不同,他这一脚夹杂着内力,十分快捷,后发先至。 “砰!” “啊!!!” 即便我并没有用全力,这一脚踹在混混身上,随着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响起,混混还是直接被踹飞了出去! 混混的身体在半空滑翔了三四米,落在后方的沙发上,“嘭!”一声,又滚到了地上,捂着肚子悲惨**。 包厢内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彷如时间静止! 看着地上捂着肚子,跟一个虾米似的当事者,之前的一幕,在众人眼中犹如电影镜头,这尼玛是拍电影吗? 王佳妮吃惊的望着我,没想到他就这么能打,这么暴力,她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一个人来了。 夏清双眸中满是异彩的看着我。 朱燕敏与陈欣一脸震惊。 与几个妹子不同,包括寸头男子与一群混混望着我,震惊中就带着一些惊惧了。 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暴力!尤其这个人还是敌对方,强烈的冲击感刺激着他们的神经。郝景龙见到我之后,就隐约觉得有点蛋疼,此时见到他大发神`长`风`文学`威,震惊中更是蛋疼无比。 众人中,只有许小龙还算淡定,就算对方是个练家子,很能打,面对这么多人也不一定能打赢吧? 寸头男子曾是从打打杀杀起家的,从没见过这么暴力的练家子,像这样能把人一脚踹飞三四米的,还是第一次见! 压下震惊,寸头男子沉声道:“给我上!废了他!” 老大发话了,一群小弟不能不上,尽管他们心中畏惧,仗着人多势众,还是凶狠的冲了上来。 有的拿起桌上的酒瓶子,有的直接从身上摸出了刀子。 尽管十几个凶狠的混混一拥而上,但是面对拥有数十年内力的高手我,下场只有一个。 最先冲来的一个混混最是凶狠,从身上摸出了一把刀子,没有丝毫犹豫的捅了过来,这一刀要是捅实,多半会闹出人命! 我右手揽着张月,左手闪电般探出,轻而易举的握住混混的手腕,然后扭了一下。 “咔嚓”一声,之后就是一声凄厉惨叫。 我一脚踹出,男子的身体倒飞而起,与身后的两个混混撞在一起,三人滚在地上造成一片混乱。 这样的一幕,让其他的混混的更加惊惧,但是老大在后面看着,他们无法退缩。郝景龙也拿着酒瓶子,一脸赴死表情的冲了上来。 他们的结果自然好不到哪里去,最终十几个混混都倒在地上,发出一片痛苦的**。 一个人打一群,还让了一只手,完胜! 打完收工,我把张月扶到一旁的沙发上,看着醉眼朦胧,死死抱住自己的张月,无奈一笑,轻声安慰几句,掰开了她的手。 我转头看向有点眼熟的年轻男子,迈步走了过去。 “你…你要干什么?”许小龙一脸惊惧,万万没想到今天的事情会演变成这个样子。 我打量了年轻男子几眼,还是没有想起来对方是谁,只是有点眼熟,语气平静的问道:“刚才是哪只手占了我女朋友便宜?” “我有钱!我可以给你钱!求求你放过我…”许小龙哪能不明白对方想干什么。 我淡淡道:“我也可以把你两只手都打断。” 许小龙满是惊惧,心念急转,最终伸出有点颤抖的左手。 我没有丝毫犹豫,抓住手腕就是一扭,“咔嚓”一声,杀猪似的惨叫在包厢内响起。 看了一眼倒在沙发上,捂着左臂惨叫的年轻男子,我又往包厢沙发的正中位置走去。 王佳妮与夏清正一脸震惊中带着崇拜的看着我,见他走来,有点心跳加速,同样是英雄救美,张月是主角,她们沦为配角,她们此刻甚至有点嫉妒张月了。 又帅气,又多金,又能打,又有范……我并不知道两女给他点了无数个赞,挥了挥手,让王佳妮与夏清走开,目光落在寸头男子身上。 寸头男子哪还有最初的淡定与强大气场,如今不过在强作镇定。 我淡淡道:“你不用选了,两只手我都要。” 我不管想象,如果他今天没有接到电话,事情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要知道他可是经常几个位面跑的,电话时常接不到,今天差一点就悔恨终身! 这滔天的怒火,自然要有人来承受。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安氏集团的人!你敢动我,就别想在川海市呆下去!”寸头男子强作镇定的威胁道。 “安氏集团?”我一愣,没想到寸头男子这么有来头,安氏集团是川海市数一数二的大集团,他那八千多万的海景别墅,就来自于安氏集团的麾下产业,他哪能不知道? 我有点犹豫了,为了出气得罪安氏集团,犯不犯得上? “你自己伸出来,还是让我动手?”片刻后,我笑了起来,不管他如何选择,梁子都已经结下。 “cnm!”寸头男子见对方不卖安氏集团面子,忽然握紧拳头往我腹部击来。 这一拳按照格斗的标准来说,那是快、准、狠,但是并没有逃出被我握住手腕的下场,然后就是使劲一扭。 “咔嚓”一声,寸头男子强忍着剧痛,嘴里发出低沉的闷哼,倒也硬气,我一用力,把他从沙发上提了起来,抓住另外一只手,又是一扭。 寸头男子强忍剧痛,脸色涨红,眼神中满是暴戾,仍不放弃威胁:“你在会所内行凶伤人,等着警察找上门吧!” 我正想扶起张月,领着几个女孩离去,闻言停下了脚步。 (多谢朋友们的打赏,月底单章点名拜谢,多谢!!) 我本已准备离开,听到寸头男子的话,停下脚步,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着寸头男子。 这个举动,让寸头男子心中一颤,满是暴戾的眼神变得有些惊恐,难道此人因为他的威胁,想要斩草除根?还是要再打断他的腿? 斩草除根应该不会,毕竟会所外面是有监控的,此人进来的时候已经被监控拍到,又有这么多人在场,不可能堂而皇之的杀人! 寸头男子为自己的莽撞有些后悔,同时为自己的腿默哀起来。 我看着寸头男子的怂样,不屑的笑了笑,想了想,说道:“你报警吧!” 此言一出,寸头男子、许小龙、王佳妮、夏清、朱燕敏、陈欣等人,还有地上的混混,齐齐一愣。 神马情况?主动让人报警,这是要投案自首? 寸头男子摸不清对方的意图,身体上的剧痛让他无暇思考太多,对一旁躺在地上的小弟道:“拿我的手机,给李所长打电话,报警!” 寸头男子也没有想到,不久前还给李所长打电话,说要在会所里处理点私事,暗示那边接到报警电话不用出警,现在他就要求着警察快点到来。 一旁的躺在地上的小弟正是郝景龙,因为留了个心眼,他受伤:长:风:文学比较轻,躺在地上装出悲惨呻. 吟的样子,此时听话的拿起强哥放在桌上的手机,找出李所长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我你要小心,他认识派出所的所长。”王佳妮走到我身旁坐下,将之前这人给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让她报警无果的事情说了出来。 我皱了皱眉头,他没有离开,让对方报警,就是要彻底解决这件事情。毕竟会所有监控,他进门的时候就被拍到了,如果对方报警,自己也难免被警察找到。 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到派出所解决这件事情,省得麻烦。 对方**未遂不说,又是先动手,我属于正当防卫,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没想到对方与派出所所长这么熟,已经到了一个电话,就可以让对方包庇犯罪行为的地步? 有周冰这位缉毒女警花的例子在前,我对警察的印象不错,现在才明白,这个行业也是有好有坏的,现如今的黑警言论,并非空穴来风。 想了想,我拿出手机,给周明磊打了过去。 “喂?”周明磊的电话很快接通。 “周大哥,有点事麻烦你。”我开门见山的说道,电话那边传来周明磊的爽朗笑声,“我说小兄弟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有什么事,尽管开口!” “是这样的……”我把这边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接着传来周明磊的声音,“嗯,这件事情我知道了,小兄弟不用担心,我会处理的。” “多谢周大哥。”我笑着说道,周明磊客气了一句,就挂了电话。 包厢内的人见到我打电话,一个个猜测起来,此人有来头?还是虚张声势? 一时间,众人心思各异。 …… 李建今天的心情不错,接到了金鼎娱乐会所老板刘永强的电话,说是处理点私事,暗示他行个方便。 李建每年都拿了刘永强不少钱,自认为有义务帮他们解决一些问题,何况这件事情过后,刘永强多半还会送上一份厚礼,这人是很会来事的。 没想到过了没多久,他又接到了刘永强的电话,这次却是刘永强的一个小弟打来的,说金鼎娱乐会所出现恶性斗殴事件,有人行凶伤人,连刘永强的胳膊都被打断了! 这一下,让李建着实吃了一惊,刘永强在自己的地盘上被打断手臂,手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不论如何,电话打过来了,还是报警电话,李建更有义务为他们解决问题,这就准备安排人出警。 谁想到电话刚挂,又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李建的手就是一抖,竟然是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周明磊,两人同属于一个系统,虽然不是一个级别,却也认识。 “周局长?”李建接通电话,恭敬的叫了一声,但周明磊接下来的话,让他的一颗小心脏“噗通噗通”的快速跳了起来。 “……” 李建挂了电话,一脸灰白,急匆匆出门,安排人员出警,目标直指金鼎娱乐会所。 不得不说,在李所长的督促下,警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没多大会,就来到了金鼎娱乐会所门口。在李所长的带领下,急匆匆的冲向3402包厢。 包厢的门虚掩着,李所长上前一推,走进包厢。 包厢内的所有人都往门口望了过去,刘永强见到李所长到来,强忍着剧痛的脸上,露出有些残忍的笑容,进了派出所,一定要好好整治打断他手的小子!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凝固,只见李所长目光在包厢内一扫,见到包厢内的情况后,有些惊诧,开口问道:“哪位是我,林先生?” “我是。”我站起身来。 李建快步上前,伸出了手,赔笑道:“林先生受惊了!”从接到周明磊的电话后,他心中就仿佛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过,没想到刘永强处理点私事,竟然惹到这么一尊大佛! 单单他的包庇行为就难逃一劫,所长怕是干到头了,如果对方追究起来,他的下场可能会更惨! “呵呵!”我笑了笑,和对方握了握手,还不知道来人是谁呢?看他这副摸样,不用说,是看周明磊的面子。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的表情都是很丰富。 王佳妮与夏清看着我,都觉得他很神秘,为他点了无数个赞之后,又点了一个“有权势”的赞,不得不说,拥有权势的男人是很迷人的,至少她们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到了派出所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带队出警的男子,就是之前包庇刘永强犯罪行为的派出所所长。 这让他升起的一点好感瞬间烟消云散,同时他也得知了那寸头男子的名字和来头。 刘永强,金鼎娱乐会所老板,据说早年是安乐会成员。 安乐会,就是大名鼎鼎的安氏集团前身,作为川海人,我从小就听过,不过安乐会的老大安仁义从黑转白后,安乐会自此销声匿迹。 难怪刘永强说自己是安氏集团的人,原来有这么一层关系。我与张月、王佳妮、夏清、朱燕敏、陈欣等人做完笔录,把几个女孩分别送回了学校。 刘永强只是强行让几个女孩陪酒而已,构不成强.奸未遂罪,虽然是他的手下先对我动手,但是我下手太狠,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双方都不追究,又或者说无法追究。 至于派出所所长包庇刘永强的事情,那就轮不到我关心了,他已经把这件事情告诉周明磊,这位常务副局长怎么做,并不是他可以左右的。 这次的事情让我第一次体会到权势的好处与快感,这是在汉末身为堂堂幽州牧也不曾有的。 得罪了刘永强,这人不仅是北城区的地头蛇,背后又站着安氏集团,这让我有些头疼,他自己倒是无妨,有自保的能力,但是张月与老妈的安全呢? 这些无法无天的人,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 未雨绸缪,我不喜欢被动,心里已经对刘永强起了杀机。杀人这种事情,那是他以前想都不曾想过的,但是得到神戒后的经历,竟让他对杀人有些淡漠了。 杀人是要吃枪子的理论,已经被抛出脑外。 但是他与刘永强的冲突刚过,刘永强若是出个意外,那不明摆着是他干的吗?到时候不仅警察会找上门,想必安氏集团也不会放过他。 而且不留任何证据的杀一个人,这个人又有一群小弟护着,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即便我拥有神戒可以毁尸灭迹,毕竟没有作案经验,要是一不小心留下个蛛丝马迹,麻烦就大了。 “**烦啊!”我暗自摇了摇头,红颜祸水,古人诚不欺我,女人总是麻烦的源泉,尤其是漂亮女人。 回到海景别墅,我开始思索起来,现在风头正紧,不易对刘永强下手,为今之计,只能先行自保了。 考虑到张月与老妈的安全,我觉得有必要请保镖了。 保镖这种生物,对于以前的我来说,那就是高大上的存在,没想到自己也会有用到的一天,接着他在网上搜索起“川海保镖公司”“川海市安全顾问公司”之类的标题。 …… 次日一早。 我驾车来到南城区的一座写字楼前。这座写字楼二十层左右,在南城区很常见,不怎么起眼,里面却有着一个川海市上流社会中的著名公司。 “白水安全顾问公司”,老板白水,据说有军方背景,公司内的保镖多是退伍特种兵,又接受了安保训练,素质极高。 这是我昨晚搜索了好一会才看到的,也不知道靠不靠谱?别看他如今八千多万的别墅住着,到底还不算上流社会的人,人家追求的时装、汽车、皮草、香槟、护照、渡假、游艇等等等等,我只能表示自己是个叼丝。 走进写字楼,来到前台说明来意,前台就领着我来到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即便穿着一身西装,也带着一股精壮气息。 我如今内功已成,眼力不俗,见到这个精壮男子,就知道自己没来错地方,这人可能就是退伍的特种兵,比普通人精悍许多。 “鄙人张勇,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精壮男子不紧不慢的迎了上来,向我伸出了手。 “我。”我伸手与他握了握。 “林先生是要请保镖?鄙公司提供的保镖,有全日制与时薪制两种。”张勇请我入座,也没有上茶水的意思,说话更是开门见山。 我噎了一下,没想到对方这么直接,特种兵都这么有个性的吗? 我道:“我要的是精英。” 张勇自信一笑:“林先生放心,请了我们白水安全顾问公司的保镖,我们将绝对保护客户的安全!” 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在川海市位列第一,毋庸置疑,他有着这份自信,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价钱也不便宜。 我被对方的自信渲染,点了点头,在张勇的带领下,在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内转了转,这座二十层的写字楼,自二层往上,竟然都是训练的地方。 各种健身器械与一些我从没见过的训练方式,几乎每一层都有人在训练,而且有男有女,一个个都很是精悍。 我觉得很满意,问了一下价格,既有些意料之中,也有些咋舌,一人一天五千。 一个月就要十五万!对于普通老板姓来说,都够首付买套房子了。 最终,我选了一个女保镖,还有一个男保镖,虽然不便宜,但是钱不是问题! 女保镖被我安排去了川海大学,贴身保护张月,至于两个人能不能相处的来,生活方不方便,不是他关心的问题,钱可不是白花的。 男保镖被我安排到家里,给老妈做司机兼保镖,原本的司机只能说抱歉了。 我准备长期雇佣这个司机兼保镖,哪怕一个月十五万,一年下来就得一百八十万! 暂时解决了麻烦,我也是松了口气。 就算地位如周明磊,自己的外甥女也是差点出事,我却用金钱暂时解决了麻烦,要么说现如今是金钱社会? 来到汉末,我命人传来张飞、典韦、赵云、许褚等将,以及从事田畴,准备出征草原。 诸将跃跃欲试,田畴却反对我亲征,一州之主,岂可轻动? 我已经有了决定,田畴的进谏只能被驳回。 如今黄忠与田丰征伐辽西、辽东、上谷、渔阳、代郡等地,已有捷报,打的乌桓叫苦不迭。 幽州除却黑山军,已无忧虑。 黑山军居于太行山脉,地理位置极佳,寇略冀州、并州、幽州、司隶等地。 黑山军首领正是张牛角,曾与我作战过的那位,两人也算是老熟人了。 但是这位老熟人的黑山军并未进犯过幽州,或许是碍于我曾击败黄巾的威名,或许是碍于幽州兵强马壮,又有强悍的乌桓,也或许是褚燕从中起了作用。 当然,也可能是幽州贫乏,没什么油水。 尽管黑山军从未进犯过幽州,但不得不防,我留下赵云与田畴坐镇,又有数万大军,可保万无一失。 他原本想留下张飞坐镇幽州,奈何张飞直嚷嚷着要去草原,我对这个义弟也没办法,只得同意。 典韦作为亲卫统领,那也是要去的。许褚算是新将,又请命前往,我为了笼络这位虎侯的心,也不能拒绝。 如此一来,只能‘委屈’赵云留守幽州,哪怕赵子龙也想随军出征。 这驭下之术,我也算是用心了,随后命人点齐三千精骑,把三千套防刺服分发下去。连弩则早在我的授意下,配备给了麾下亲卫,就算加紧打造,也只有一千连弩。 分发完毕,三千精骑备好数日口粮,整军出发。 ……… 草原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美丽,从浅蓝色到宝石蓝,变化莫测,每一种颜色都有它独特的风味,这么美的景色难免会使人心情愉快。 而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正发生着并不美好的事情。 一支繁杂庞大的队伍,正在草原上缓缓前行。 庞大队伍的中央,不仅有牲口、车马,还有着连牲口都不如的汉人! 上千名鲜卑骑兵,腰佩弯刀,肩挂长弓,从庞大队伍的两旁缓缓前行,为首的鲜卑首领身材雄壮,望了中间缓慢的队伍一眼,眸中掠过一丝不满。 雄壮汉子乃鲜卑一个中小部落的首领,没有姓氏,名叫狼撬。在鲜卑大王檀石槐统一鲜卑之后,鲜卑人才有了姓氏,那是属于极少数鲜卑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檀石槐逝世,和连继任鲜卑大王,此番领着十余万鲜卑男儿南征大汉,连下大汉数郡,抢夺了数不尽的奴隶与钱粮,让鲜卑男儿喜不自禁。 谁想到一日之间,败于汉军! 那一日的情景,三十多万大军被击溃,狼撬怕是一辈子也难以忘记。 好在他逃了出来! 一场大败,和连带领鲜卑男儿回军草原,将攻下的辽西、辽东、上古、渔阳、代郡等地让给了乌桓人。 草原才是他们的归宿,那恐怖的汉军,就让乌桓人去抵挡吧! 狼撬领着一千多部落勇士,沿路又掠夺了不少汉人奴隶与钱粮,直至逃出关外,来到大草原上,才松了口气。 “这些汉人贱种,走的真慢!”狼撬看着中间缓慢的队伍,眉头皱起,嘟囔了一句,反正已经回到大草原,慢一些就慢一些吧! 就在这时,脚下的大地开始微微颤抖,后方远处隐隐传来马蹄声。 这支庞大的队伍,不论是两旁的鲜卑骑兵,还是中间的车马奴隶,都本能的往后方望去。 狼撬面色大变,成长在草原上的他,哪能不知道这是有骑兵前来的征兆,极目往后方眺望,只见苍茫的地平线上,有一道淡淡的黑线正在缓缓蠕动。 59 - 九妖变 - 早雨 那道蠕动的黑线越来越近,只是片刻,就出现了滚滚而来的骑兵队伍,脚下的大地开始剧烈颤抖。 “首,首领,是汉军!”一名鲜卑骑兵突然嘶吼起来,声音里透出一丝恐惧,不久前,三十多万大军就是被汉军击溃。 狼撬同样看得清楚,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脸上露出恐惧与不解之色,出关要道被乌桓人占领着,汉军怎么这么快就追到了草原上?难不成乌桓人已经战败?还是像祖上那样,又投降了汉人? “该死的乌桓贱种!”狼撬阴沉着脸色,咬了咬牙,抽出腰间弯刀,高举过顶狠狠地挥出,厉声大喝道:“鲜卑的勇士们不要怕!草原的神会庇佑我们,杀了这些汉狗!鼓起你们的勇气,随我杀~~” 狼撬算是有些头脑,汉军骑兵已经冲来,他们此刻若是逃跑,未必可以逃得掉,还要面对被冲散的危险,同样会失去钱粮、奴隶、牲口。 如此一来,不如与汉军拼了! 在这大草原上,他鲜卑男儿皆是马上控弦的勇士,未必会输! “杀!” “杀~” 狼撬的带头起了作用,在他的带领下,一千多鲜卑骑兵往汉人骑兵迎了上去,且纷纷拿起肩上长弓,准备在汉人骑兵到了射程之后,以弓箭射之! 狼撬微微弯腰,强壮的身体正随着战马奔跑,有节奏地起伏着,强弓已经握于手中,一枝拇指粗的狼牙箭已绰于弦上,冰冷的箭矢指向前方,目光转动间,准备射杀汉军的将领! 然而射程未到,狼撬眸子微缩,前方的汉人骑兵纷纷举起手中一个小巧弓弩,随后,密集如蝗的弩箭射了过来! 如此小巧的弓弩,竟比弓箭还要强劲! 霎时间人仰马翻! 一场遭遇战没有任何悬念。 在这个没有马镫的年代,骑射的威力不如步射,概因为骑射时还要用双腿的力量驾驭战马。 能够骑射之人本就是骑兵中的精英,在这一点上,汉人是不如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的。但是连弩这种东西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 尤其是我带来的连弩,能射两百步,本就不比强弓弱,又不如何费力,不论步战还是骑战都能发挥出原有的威力。 一番连射,鲜卑骑兵已经有不下百人落马,人的惨叫声与马儿的嘶鸣声冲天而起,一片人仰马翻。 部落首领狼撬当场死于箭雨之下。 张飞一马当先,率领精骑冲入,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丈八蛇矛一个横扫,就有数名鲜卑骑兵被直接扫飞了出去!而后点、刺、劈、撩,丈八蛇矛每次击出,手起处,便有一人落马。 一千余鲜卑骑兵,死伤者过半,剩余几百骑溃散而逃。 当我率领精骑到来的时候,只看到一片死伤的鲜卑骑兵,还有车马、牲口、钱粮,以及被俘虏的汉人奴隶。 张举、张纯死后,渔阳郡已不战而下,我率军从渔阳郡的关口出关,没多久,就发现了敌军的踪迹。 被外族俘虏的汉人奴隶跪了一地,也不知是感恩,还是吓的。 同样跪着的,还有刚刚被俘虏的鲜卑人,以及一些伤残,只是被缚了手脚,这些东西原本是绑缚在汉人奴隶身上的。 “大哥,这些鲜卑人怎么办?”张飞全身上下被鲜血染红,犹如一个杀神。 我淡淡道:“鲜卑人进犯我大汉,烧杀抢掠,罪不可恕,当斩。” 此言一出,除却张飞浑不在意,典韦与许褚,以及周围的亲卫都是一惊,没想到往日里平易近人的主公,竟会下了这么一个嗜血的命令。 命令已下,张飞大手一挥,一百精骑翻身下马,纷纷抄起一把马刀,呼啦啦的涌进被绑缚的鲜卑人群中,各自按住一名鲜卑人的颈部,马刀狠狠劈下,一颗颗人头滚落在地,鲜血顷刻间染红了地面。 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我率军远击草原,一是为了报异族进犯的一箭之仇,二是为了异族掠走的汉人,哪还有功夫去管理这些鲜卑俘虏? 何况他们本就犯了死罪! 指引被俘虏的汉人,将车马、钱粮、牲口运回渔阳郡之后,我率领三千精骑奔向草原。 ……… 半个多月后。 我轻轻喝住战马,许褚、典韦犹如两尊凶神恶煞,护住左右,典韦肩后斜插两枝大铁戟,许褚手持大刀,两人盔甲几乎染成暗红色。 绵绵不息地战马响鼻声中,两千精骑屹立在我身后,他们身上的铠甲,同样染上了猩红色,散出令人窒息的凌冽。 两千精骑巍然不动,前方远处有着一个鲜卑部落。 张飞已率领一千精骑长驱直入,杀入那密集的毡包群中,与鲜卑人战至一起。 这是一个鲜卑的中小部落,人口并不算多,在和连征伐大汉惨败后,人口更是少的可怜。 一千精骑杀入,分成一个个小队,杀向一个个毡包,张飞则率领一百多精骑,直奔中央那宏伟的牛皮大帐而去,显然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大帐。 几十名守卫在帐蓬外地鲜卑勇士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悍不畏死的迎了上来。 张飞怪笑一声,右臂一抡,手中的丈八蛇矛一个横扫,将冲在最前面的三名鲜卑护卫扫飞出去,而后丈八蛇矛一个突刺,一名鲜卑护卫的胸膛直接凹了下去,双眼陡然凸出,死死的瞪着张飞,眸中渐渐失去生机。 与此同时,跟在张飞身后的一百多精骑赶到,将几十名护卫杀的干干净净。 这样的场景,在我杀入草原后,已经见了几十次,或是张飞、或是典韦、或是许褚率军出击,也就是说,陨落在他手中的大小部落已经有几十个。 从起初的乌桓部落,到如今的鲜卑部落。 而他率领的三千精骑却少有损伤,本就身负铠甲不说,又有防刺服在身,就是受了些伤,也有我准备好的伤药,穿梭一趟就能拿过来。 然而战争并不像看到的那么顺利,随着深入草原,到了鲜卑腹地,我才知道了鲜卑的强大,根据俘虏的交代,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和连带领十余万族中青壮,在幽州一场打败损失不少,有女人与孩子在,过些年,鲜卑族就能恢复元气。 面对这种情况,我也没有办法,毕竟他的三千精骑不能攻城,只能攻打一个个中小部落。 就算如此,幽州铁骑的名声已经传了开去,从最初的乌桓部落,到如今的鲜卑部落! 被俘虏的汉人奴隶已经解救了不少,让他们带着粮食、牲口自行回幽州,我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 难怪史上有五胡乱华的惨剧,单单看五胡之一的鲜卑,现如今就如此强盛,可见一斑。 而历史上汉末的人口急剧减少,内部连年征战,从最初的几千万人口,到最后只剩七百万人,死伤不计其数,与强盛的五胡形成鲜明对比。 正在我神游天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的时候,斥候来报。 “报主公!附近的一个鲜卑部落率军杀来,有一千多骑!” 我点了点头,对这种情况并不陌生,自从杀入鲜卑腹地,攻打了几个鲜卑部落,就与鲜卑骑兵打了几场遭遇战。 在强横的连弩下,遭遇战战无不胜,让皆是控弦之士的草原男儿没了用武之地。 左右的许褚、典韦皆面露跃跃欲试的嗜血之色,我笑了笑,下令道:“令许褚率一千铁骑,迎击敌军!” “诺!” 川海市,东城区,老王百货批发部。 老板王胖子正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上网看着小说,这是他平时在店里的最大爱好。 王胖子也不挑剔,几乎什么口味的小说都看,现在正看着的,是一本历史的穿越小说。 主角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把神灯点亮,就可以穿梭于明朝与现代之间,然后主角凭借着现代的各种先进玩意,攻略明朝,简直是爽歪歪。 王胖子心想,要是自己也有这么一盏神灯就好了,自己批发部里的东西还怕卖不出去?统统运到古代去卖!这些放到古代那都是好东西!尤其是食盐,在古代更是贵重物品! 正在王胖子一边看小说,一边yy时,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门口,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 “先生有什么需要?”看着年轻人走进自己店里,王胖子赶忙站了起来,从对方的座驾来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他虽然不太懂车,却也知道奔驰的价值。 “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大量!”年轻人笑着开口。 “不知道先生需要多少?”王胖子不知这个大量是多少,有点纳闷,要大量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干什么? “方便面一千箱,矿—长—风—文学www.{c}{f}{w}{x}.net泉水一千件,面包一千箱,火腿肠一千箱。”年轻人一开口,就让王胖子吃了一惊,做了多年批发生意,心下只是一算,就知道了其中的利润,这场十几万的买卖下来,他能赚不少! 大生意啊!王胖子吃惊的同时,心里狂喜不已,按照小说中的话来说,真是足不出户,喜从天降! 平时那些进货的,最多也就是几十箱上百箱,哪有一下子要几千箱的? “不知先生要什么牌子的?”王胖子尽量把语气放的客气与低微。 “方便面要康师傅的吧!至于矿泉水,面包,火腿肠,你推荐一个牌子,要好的!”年轻人淡淡说道,表示不差钱。 顿了顿,年轻人补充道:“要快!晚上必须送到!” “农夫山泉的矿泉水不错,还有金锣的火腿肠,达利园的面包,先生您看怎么样?”王胖子推荐了几个牌子,见年轻人点头,又问道:“不知道先生要把货物送到哪?” 客人表示不差钱,王胖子能有问题吗?他已经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把货送到! “不远,就在附近的恒海别墅区。”年轻人一开口,又让王胖子吃了一惊,身为川海东城区的人,哪能不知道恒海别墅区。 恒海别墅区,距离他的批发部本来就不远,王胖子曾打听过,那里的海景别墅八千万起售! 这让王胖子看向年轻人的目光,变得更加不同,就是搞不明白,眼前的年轻人要这么多面包、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干什么? 难不成开party?王胖子表示呵呵,转念一想,难不成像刚刚看的小说里一样,运到古代去? 自嘲一笑,王胖子为自己这个天方夜谭的想法,感到有些荒谬。 他并不知道,他的想法与真相,竟然是一致的。 在这里买这么多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又住在恒海别墅区的,正是我,他同样不知道,自己买一次东西,竟然差点就被一个爱看小说的批发部老板,猜到了老底。 大草原上连番征战。 在见识了鲜卑的强盛后,我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鲜卑在幽州一战损伤不少,但也能集结出几万大军,等鲜卑反应过来,集结大军围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打鲜卑部落,是为了解救的汉人奴隶争取时间,让他们回到幽州。 大大小小又打了几仗,算算时间差不多,我下令回军。 来的时候,攻打了不少部落,吃喝补给都不愁,这往回走的时候,却是一路坦途,粮食补给成了问题。 三千铁骑都是轻装简行,没有补给部队,数日间,身上的口粮已经吃完。 不过这在我眼中,并不算什么问题,三千人吃吃喝喝,他还是养的起的!大草原上没有,去现代买就是了! 所以他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就找到了东城区的“老王百货批发部”,百度地图上显示,这个批发部距离恒海别墅区很近。 用pos机结了帐,直接付了十多万的款,我也不怕这批发部的老板骗他,回到海景别墅内等着送货。 天色刚黑,王胖子亲自开着一辆货车,来到恒海别墅区,后面还跟着三辆货车。 高额的物业费不是白花的,恒海别墅区的安全性毋庸置疑,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四辆货车被检查过后,才被放了进来。 王胖子看着一幢幢海景别墅,眼神里满是羡慕与不甘,他这一辈子怕是住不上这样的别墅,直至把货卸下,又多看了几眼,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 汉末,大草原。 天色已黑,三千精骑幕天席地的休息着,随身携带的口粮吃完,又是在没有补给的大草原上,让他们心中有些慌乱。 三千精骑的正中央有着一座大帐,典韦怀抱大铁戟坐在账外,背靠大帐,双眼半开半合的休息着。 这座大帐,是除了口粮、兵器外,唯一的行军物品,当然是我专用,哪怕张飞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是他搞特殊,概因为平时穿越回现代,拿一些伤药、发炎药的时候,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再穿越回来。 如今这座大帐更为他提供了掩护,来回穿梭着,一箱箱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被运了过来。 如今内功大成,身心都有一个质的飞跃,一次抱上几箱东西也不觉得重。 当一箱箱面包、火腿肠从大帐中搬出来的时候,所有人看向我的目光都变了。 不明觉厉中,带着崇拜、狂热等色彩,把这位主公当成了神仙下凡。 就是许褚与典韦两位绝世猛将,望向我的目光中也满是难以置信,以及一些莫名的意味,敬畏?崇拜?迷茫?庆幸?很难读的明白。 只有张飞早就习惯了我的神秘与神奇,只是有些咋舌,大哥又开始变东西了,以前是各种宝贝,现如今变出了吃的! 三千精骑开始吃了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而后在我的命令下,所有箱子与包装纸就地焚烧。 这些包装上的图案与文字,更让他们不明觉厉,只觉得神秘无比。 草原上并不缺水,每人都带有水囊,我买矿泉水也只是以防万一,而且准备煮个方便面,但是刚刚发现一个很囧的事情,那就是忘了没有锅碗…… 他买的是袋装的,不是桶装的…如果是桶装的,他回现代拿个锅烧点水,每人还能吃上一碗热面。 一次让众将士终生难忘的晚餐过后,便是幕天席地的一夜休息。 次日。 一场狼獒之战! 几十头草原狼,正围着一只藏獒不断的打转攻击,狼声狗吠中,鲜血四溅。 动物的战争明显已经到了白热化,三千精骑到来有着不小的动静,并没有影响到战斗的双方。 “竟然是藏獒!”我喃喃道,场中的藏獒体型外貌和狮子差不多,头大额宽,顶骨略圆,有着茂密的黑色鬣毛,身高足足有一米多,体长更是有一米五以上。 要不是场中的狗吠声,我还真以为这是一头狮子! 对于藏獒,他了解不少,并且十分喜欢,本来就准备存钱养上一头,只是后来的际遇,让他淡了这个心思。 据有关记载考证,藏獒是商周时期由古羌人培育出的,周以后,藏獒广为流传,深受帝王将相所宠爱。 但是根据考古学家对其古化石的鉴定,证实其历史却已超过五千年。 国外有关文献对其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士迪夫犬均含有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后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于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古语“犬四尺为獒”充分说明了獒的身高体尺特征及格性用途。藏獒的警觉勇猛,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警惕,但是对于不侵犯领地的动物它却可以置之不理,这也彰显了它正真正高傲、威严的气势。 纯种的藏獒对陌生人有强烈的敌意,但对主人十分忠诚,并且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终生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主人去世,那么这只藏獒就会不吃不喝,直到饿死为止。 古代汉语造字者以“獒”命名的理由,可能就是以人之“傲”取掉“人”加“犬”而得,有着与人可比的地位。 我看着前方的藏獒,心思飘到了他处,没想到竟然会在两千年的汉末,见到了纯种藏獒!在现代,随着市场上的炒作,藏獒的价值不断攀升,随着藏獒的杂交,一头纯种藏獒已经很难见了。 护卫左右的许褚道:“主公,此乃獒也!古书记载,西戎之长致贡其獒。犬高四尺曰獒。以大为异。” 我有些意外的看了许褚一眼,到底是氏族出身,哪怕只是一个小氏族,懂得就比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多,只是没想到这位虎侯,也是一位爱读书的人。 就在这时,一头草原狼一个猛扑,咬在了藏獒的脖颈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伤口,滋滋鲜血不断流下,而这头草原狼也被藏獒一巴掌拍飞,哀鸣一声,身上多了一个深深的伤口。 即便是藏獒这种可搏狮虎的猛兽,也无法应付群狼的攻击,老虎见到群狼,那也是要退避三舍的。 受此重击,藏獒嘴里发出一道沉闷的吼叫声,声音中已显无力。 其余的草原狼眼中流露出残暴凶光,死去同伴的鲜血让它们更加的兴奋,悍不畏死的扑了上去,将藏獒淹没。 我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罢了,这是一场属于大自然的战斗。 不过遇上这群草原狼,他就不用再来回搬运东西了,直接吃狼肉! 我看了左右的典韦与许褚一眼,抬手一指,笑着道:“谁去把这些狼猎来?” “某去!” “许褚愿往!” 典韦与许褚纷纷请命,跃跃欲试。 “恶来去吧!速战速决!”我看了典韦腰间的一排精致短戟,笑着开口。 “诺!” 典韦领命,打马往前方冲了过去,来到近处便引起了草原狼的注意,纷纷转过身来,警惕的看着这个入侵者。 典韦咧嘴一笑,翻身下马,双脚在地上一蹬,身子向狼群飞跃过去。 一头草原狼猛扑上来,典韦身子一错,在半空一抬手,按住草原狼的脖子一扭,草原狼便“嘭”的一声摔落出去,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几十头草原狼有些骚乱。 典韦抽出背上的一对大铁戟,直入狼群,所过之处,草原狼皆是一击毙命! 直至二十几头草原狼毙命,剩余的狼群就丧失了斗志,如潮水般四散而逃。 看着逃散的狼群,典韦把一对打铁戟交到左手,右手在腰间一抹,手中多了一支精致短戟,一甩手,流光一闪,一头草原狼哀鸣一声,毙命倒地,正中脑袋! 接下来,一支支短戟从典韦手中甩出,逃跑的十几头草原狼纷纷毙命。 几十头草原狼犹如玩物,纷纷化作尸体倒在地上,场中不可一世的典韦,正为在主公面前表现了一把感到高兴,突然轻咦一声,往一处看了过去。 那里有着一个被刨出的小土坑,土坑里有着一头许仲康口中所说的“獒”,只是这头“獒”是个幼崽。 我打马前来,看着典韦大发神威的场景,不禁有些羡慕,即便他有数十年的内力在身,却只会粗浅的运用,与典韦这种绝世猛将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人家那是天生神力,加上后天习武,一身武艺已经浑然天成,爆发力更是不用如内力一般,还要运力,使得是心应手。 是该学习一些武功招式的时候了! 我正想着,打马来到近处,顺着典韦的目光看去,也看到了土坑中的藏獒幼崽,双眼猛地亮了起来。 当我回到幽州,已经是七八天之后。 州府,议事大厅。 张飞、赵云、黄忠、许褚等将,以及田丰、田畴等人齐聚。 我高居主位,怀里抱着一头毛绒绒的黑色幼獒,小藏獒正张开没有牙齿的小嘴,咬着我的袖子。 田丰爽朗一笑,朗声道:“恭喜主公平定乌丸,得五万乌桓精骑!” 我逗弄了一下怀里的小藏獒,抬起头来,笑着道:“此战多亏黄将军与田先生才是。” 自从他率领三千铁骑杀入草原,攻破一个个乌桓部落,占据辽西、辽东、上谷、代郡等地的乌桓人,面临黄忠五万大军的征讨,本就叫苦不迭,听闻老巢被袭,军心大乱。 而后一番征战,黄忠与田丰率领大军,将辽西、辽东、上古、代郡一一攻下,乌桓归降。 自此幽州彻底平定,尽入掌握,又平添五万精骑,田丰献策,打乱编入军中。 黄忠连道“不敢”,拱手道:“主公亲征草原,扬我大汉威名,忠自愧不如!” 黄忠本在荆州从军,名声不显,被赵云寻到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思来到幽州,没想到一到幽州就被委以重任,一身才能得以施展。 接下来就是大战过后的事宜安排,以及论功行赏等等。有田丰在,我只是听听意见,然后决定实施就行了,手下有能臣,那是轻松的不能再轻松。 议事过后,我命人押来一个死囚,提着死囚来到自己房内。 典韦怕主公有所损伤,想要跟进,奈何我不让任何人入内,他也没有办法,不知道主公押一个死囚入房干什么? 房内,我把死囚的眼睛蒙上,意念一动,提着死囚穿越到了现代。 确认死囚没什么事情,我又把死囚带回汉末,命人将其押了下去。 “果然可以带着活人穿越啊!”再次回到现代,我赞叹一声,拿出手机,找到周冰的号码打了过去。 他还记得给瑶瑶看病的事,华佗正在府上,只是他一直事物缠身,这件事情又缺乏一些可操作性,一直耽误至今。 通过电话,我驱车出了别墅区,往市区的第一人民医院驶去。 二十分钟后,我来到医院四楼的重症病房,刚刚进门,就见到周冰急匆匆的迎了上来。 “林小弟,你说的是真的吗?”周冰见到我,急不可耐的问出了声,电话里我告诉他,认识一个老中医,医术极为高明,可能对瑶瑶的病情有帮助,两人约好在医院见面详谈。 “当然是真的。”我示意这朵漂亮女警花稍安勿躁,笑着说道:“不过周姐,我认识的那位老中医,虽然医术高明,却不见外人。要不是我和他关系有点特殊,连我也是不肯见的,所以只能我带着瑶瑶去看病。” 关心则乱,周冰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此时听到我的话,秀眉微蹙。 过了一会,周冰做出了决定,“那就麻烦林小弟了!”前些时日因为金鼎娱乐会所的事情,她听大哥提起了我。 在杨老爷子寿宴上的事情,大哥也告诉她了,她没想到我竟然是个富豪。 此时我要单独带着瑶瑶去看病,她虽然没有怀疑我有什么坏心思,但女儿不在身边,总有点不太放心。 但是想起那行事古怪的老中医,周冰最终还是决定试一试,有希望总是好的!这些老中医越是行事古怪,在寻常人眼里,却越代表着医术高明。 “周姐不用客气,我也很喜欢瑶瑶的。”我看着病床上入睡的瑶瑶,想了想,说道:“只是那位老中医,到底能不能治好瑶瑶的病,我也没有把握。” “林小弟肯帮忙,周姐已经感激不尽,至于瑶瑶的病情,只能听天由命了。”周冰轻轻叹了口气,漂亮的脸蛋上露出几分黯然。 我又安慰了几句,与周冰一起为瑶瑶办了出院手续,带着瑶瑶往自己的海景别墅而去。 周冰看着我驾车扬长而去,漂亮的脸蛋写满了祈祷、祝福、希望等情绪。 “我哥哥?”正开着车,后座上正昏睡的瑶瑶醒了,见到不是往日里的病房,一双大眼睛里露出几分迷茫,看到了前面的我。 “瑶瑶醒了?”我一愣。 “嗯,我哥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妈妈呢?”瑶瑶好奇的看着车外,好似要看个够,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些景色了,哪怕只是寻常街道。 “哥哥带你去找一位老中医看病,瑶瑶的病就快好起来了。”我笑了笑,嘴里安慰着。 “嗯,瑶瑶会好起来的。”瑶瑶一听,坚定的点了点头。 …… “哇!狗狗!”海景别墅二楼的卧室内,落地窗外就是海天一色的美景,瑶瑶却无暇欣赏,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床上的藏獒幼崽,上前就要把它抱起来。 小藏獒却不领情,看着小萝莉,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咬了过去。 “我哥哥,它咬我!”瑶瑶不乐意了,对后面跟来的我哭诉道,一脸的不开心。 我无奈一笑,他也没有办法,小藏獒很是个性,当初他从土坑里把小藏獒抱起来,小藏獒睁开眼看到他,就很是依赖。 对于别人,那一向是很凶的,哪怕是个没有牙齿的幼崽。 “小黑乖,以后瑶瑶就是你的朋友了。”我抱起小藏獒,给它起了一个很是俗气的名字,递到了瑶瑶怀里,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乐不乐意。 小藏獒明显不乐意,在瑶瑶的怀里挣扎着,逗得小萝莉咯咯直笑。 “瑶瑶乖,等哥哥一会。”我看着小萝莉和小黑玩,小黑还没有长牙齿,他也不怕瑶瑶受伤,退出房间,关上房门,来到了另外一间卧室。 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我命人把华佗传来。 华佗,天朝史上极为着名的神医,可谓家喻户晓。 华佗(约公元145年-公元208年),字元化,一名旉,沛国谯县人,东汉末年着名的医学家,与董奉、张仲景并称为“建安三神医。” 少时曾在外游学,行医足迹遍及天下,钻研医术而不求仕途。他医术全面,尤其擅长外科,精于手术。并精通内、妇、儿、针灸各科。 晚年因遭曹操怀疑,下狱被拷问致死。 华佗被后人称为“外科圣手”“外科鼻祖”,又多用神医称呼,以“华佗再世”“元化重生”称誉有杰出医术的医师。 汉末。 我看着眼前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与历史上的着名神医,很难联系在一起。 华佗看上去四十岁左右,与汉末的寻常百姓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比较镇定自若,这位神医,也在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我。 “见过州牧大人。”华佗向我行了一礼。 “先生不必多礼。”我笑着道:“冒昧将先生请来,有一事相求。” “不敢,大人请吩咐。”华佗即便已经名声在外,是个神医,到底还是白身,与一州州牧天差地别,连忙又行了一礼。 华佗只是猜对了一半,我是找他看病,但是看病的方式有些特别。 我走上前来,在华佗有些惊诧的目光中,抓起他的胳膊,然后…… 华佗脸上的镇定神色,瞬间变得震惊之极,双目中满是不可思议的色彩。 刚刚还在幽州牧的房间内,只是一瞬,他竟然来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旁边的那是床?墙上挂的黑块又是什么? 华佗转头往外面一看,竟然看到了大海! 卧室内的东西,在华佗眼中都是新奇的,让他暂时忘却了是怎么来到这里,满是探索与不可思议的看了起来。 “咳!”我轻咳一声,让有些着魔的华佗回过神来。 “州…牧大人,这…这…”华佗回过神来,想起两人是如何到来的,开始浮想联翩,这是什么神通?挪移法术? 华佗无法淡定,双腿有点打颤,这位幽州牧竟然是神仙下凡吗?这里是仙界? “先生请随我来。”我看着一脸震惊的华佗,不禁笑了笑,古人穿越到现代,华佗也算是头一遭了! 他也不解释,要知道说的越多,一个个问题越难解释的明白。不如保持一些神秘感,等华佗给瑶瑶看完病,就送他回去,让他自己去猜吧! 我打开卧室的门走了出去,华佗左瞧右看的跟在后面,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门把手,在他眼里也是不可思议。 “我哥哥!狗狗不乖!”我与华佗来到另外一间卧室,瑶瑶抱着小藏獒走了上来,小藏獒在她的怀里挣扎着。 “瑶瑶乖,把小黑给我,医生来给你看病了。”我笑了笑,在瑶瑶不舍的目光下,把小藏獒抱了过来,到了他怀里,小藏獒立马安静下来,张开没有牙齿的小嘴,咬起他的袖子。 瑶瑶有点好奇的看向华佗,知识面不广的小萝莉,分不清楚古人与现代人的服装区别。 华佗也在好奇的看着瑶瑶,这就是仙界的小仙女吗? 这位小仙女生病了!华佗一眼就看了出来,心说原来幽州牧让他来仙界,竟然是给小仙女看病的。 直接用仙界的法术治病不就行了? 华佗正表示脑子不够用,我淡淡道:“有劳先生了。” 华佗连道“不敢”,如今我在他眼中,已经不是一州州牧那么简单,那是天上的神仙! 在我的眼神示意下,华佗走到瑶瑶身旁,抓过小萝莉的小手,把起脉来。 小萝莉安安静静的,我却有点紧张,直至过了十多分钟,华佗期间面色数变,最终摇了摇头。 我心头一沉,难道华佗也没有办法? “怎么样?”我看华佗迟迟不开口,不由得问出了声。 “这位…小姐的心衰之证,小人也没有把握治愈,只能延缓其症状。”华佗其实是不敢开口,害怕自己治不好,落得一个惨淡下场。 若是以前,最多也就是一死罢了,华佗虽然不想死,游走天下却也见惯了生生死死,早已看淡。 现在可不一样了,得罪了神仙,他怕是想死都难!就算是死了,魂魄怕也不能超生! “呼!”我松了口气,对华佗有点怨念,泥煤的,又是变脸又是摇头,他还以为华佗也没有办法。 如今看来,华佗确实称得上神医,现代医术都没有办法的事情,华佗竟然能延缓其症状。 能够延缓瑶瑶的病症,对我来说就是个好消息,总比看着小丫头一天天走向死亡的好。 我说道:“那就有劳先生了。” “这个,小人的器具还在凡间……”华佗有些犹犹豫豫的说道。 我一愣,心里笑了起来,凡间?感情华佗把这里当仙界了?联想力也够丰富的! “先生稍等。”我笑了笑,走到卧室外面,关上房间门,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 “刘三,把华佗先生的行医器具取来。”我对门外的亲卫吩咐一声,刘三领命而去,没多久,一个小箱子被送了过来。 拿起小箱子,意念一动,我回到现代,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去。 “……”华佗看着自己的箱子出现,更确定我刚刚是回‘凡间’了。 他也不避讳我在一旁,当场为瑶瑶看起病来,我这才知道,华佗用的是针灸之术。 瑶瑶这个小丫头很是乖巧,不吵不闹的,配合着华佗的针灸,针灸过后,华佗又开了一个药方。 每隔一天,我就把华佗从汉末带到现代,给瑶瑶针灸一次。 随着针灸的次数增多,配合着华佗开的药方,瑶瑶的病症明显有些好转,苍白的小脸带上了些许红润。按照华佗的话来说,病症已经得到延缓,只是他也没有治愈的办法。 尽管没有彻底治好瑶瑶的病,我已经很是满意,至少病症延缓,已经有了希望,有神戒在手,日后再想办法就是了。 笑傲里的平一指,不就是个江湖圣手吗? 七八天后,已经不用针灸,只需用药物治疗,我也就没有必要再让华佗来到现代,拿出手机给周冰大了过去。 他也不准备放过华佗,让华佗在幽州开馆授徒,多教出一些小神医,算是造福苍生了。 60 - 九妖变 - 早雨 华佗表示一点也不敢违背这位神仙的意思,幽州牧是神仙下凡,以及仙界的事情,他也是守口如瓶,生怕祸从口出,死了倒不打紧,怕的是死后也不得超生! 通了电话,我与周冰约好在第一人民医院见面。 “狗狗!”瑶瑶听说要离开,看着床上的小藏獒,一脸的不舍。 小萝莉与小藏獒相处了七八天,小藏獒对她却不感冒,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我,只认这一个主人。 “好了瑶瑶,以后再让小黑陪你玩。”我笑了笑,领着小丫头往外面走去。 二十多分钟后,第一人民医院外面,我见到了正翘首以盼的周冰,这朵漂亮的女警花今天没有穿警服,而是穿着一身运动装,********的身材尽显无疑。 我在周冰身上偷偷瞄了几眼,周冰正一脸关切的看着女儿,也没有注意到。 女儿的气色明显有了好转,这让周冰欣喜若狂,又有些患得患失,尽管她在电话里已经知道,经过老中医的诊治,瑶瑶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但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这些年,为了瑶瑶的病,她已经想尽了办法,却一筹莫展,只能看着女儿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我与周冰带着瑶瑶去医院做了检查,连主治医生都直呼奇迹,看向我的目光变了又变,他很想知道,治好瑶瑶的那位老中医到底是谁? 如此神技,称为医学泰斗也不为过! 我看着主治医生的模样,客气的笑了笑,脸上明摆着写了“拒绝”俩字,丫的华佗在另外一个位面呢,你想见就见? “多谢林小弟。”周冰看向我,郑重道谢,一句话概括了太多感情。 “周姐见外了,那位神医说要回去研究一下瑶瑶的病症,日后有机会治好也说不定。”我笑了笑,又撒了一个谎,以后找到平一指那厮,让他给瑶瑶看病,在这边也好有个借口。 此话一出,更让周冰激动的不知所措,已经不知怎么表达谢意。 我把华佗开的药方给了周冰,带着已经好转的瑶瑶,三人一起吃了个饭,又去北城区的游乐场玩了玩。 女儿开心,周冰今天又放假,自然不会拒绝。 一天过去,我把周冰与瑶瑶送回了家,让他有些诧异的是,周冰家竟然住在水榭花都,这不是和他一个小区吗?只是他在水榭花都买的是两套别墅,周冰家住的是商品房。 既然回来了,我当然要回家陪老妈吃个饭,在周冰满是感激的目光下,与小瑶瑶说了声再见,就往小区内的别墅区开去。 周冰看着我驾车扬长而去,目光有些复杂,其中多是感激,也有些感叹。她已经不知道多久没这么开心了,三人下午在游乐场玩的时候,让她感到十分温馨。 摇了摇头,周冰把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出脑外,领着女儿往楼内走去。 我回到家,难免又在老妈面前撒了个谎,他感觉一直拿“炒股”做掩饰,早晚要穿帮,他准备回头开一间公司,也好为自己赚钱与资金来源打个掩护。 …… 次日,我又打着忙的借口离开了家,来到海景别墅内,意念一动,身形消失不见。 射雕世界,终南山下的一个山洞中,我走了出来,正是连接古墓的地方,沉吟了一会,他决定这次不进古墓,先不说能不能见到小萝莉李莫愁,就是见到了,也难免又一场离别。 来到射雕世界,我是为了学武,如今空有一身深厚的内力,却不怎么懂得运用,他也是有点醉了。 纵观射雕,能学武的地方其实不少。 如小萝莉所在的古墓派,传自林朝英,那是一位可以与天下第一人王重阳比肩的人物,比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还要厉害。古墓派的轻功位列顶尖,其他武功也不错。 要是我开口,小萝莉李莫愁多半会教他的,但此举属于偷学,他又有了目标,所以没有选择。 其次,如全真教之类的武功,我表示看不上眼,不是全真教的武功不行,实在是他的眼光太高了。 另外如东邪黄药师所传桃花岛武功,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欧阳锋的蛤蟆功,南帝段王爷的一阳指等等,轻易不传。 其中倒是有我看得上眼的功夫,如弹指神通、降龙十八掌、一阳指之类,都是靠内功打底,比较容易练的武学神功。 奈何人家不教! 最终,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地方,那就是襄阳城附近。 那里有着一个传奇人物,独孤求败留下的剑冢,还有一头现代家喻户晓的神雕,还有着可以增强内力的蛇胆,简直就是一个宝地。 按照分析,我一路来到襄阳城后,就开始搜索起来,他的办法也简单,那就是打听毒蛇出没的地方。 神雕所在的山谷,与毒蛇出没的地方并不远,原著中的杨过断臂后,从襄阳城出来也跑不远,附近而已。 最终,我在一个姓李的老汉的口中,打听到一个毒蛇出没的森林。 这种毒蛇全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脚,行动如风,李老汉也是机缘巧合见过一次,正是我寻找的菩斯曲蛇。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我心满意足,从兜里摸出一个行走江湖的必备物品,在汉末命人打造的金叶子,给了李老汉,惹得李老汉双眼冒光,不住道谢。 襄阳城外,山峦叠障。 连绵百里的群山中,一个穿着现代休闲服,怀中抱着一头黑色小藏獒的男子正在前行,步伐之间甚是灵动,不似凡人。 这个抱着黑色小藏獒的男子,自然是我无疑,他已经在山中转了两天,神戒在手,也不缺乏补给,吃喝不愁,就在山里转悠。 有小藏獒陪伴着,让总是单独行动的我,排解了一些寂寞孤独感,神戒的秘密,除了他以外,怀里的小藏獒也知道了,虽然小家伙什么都不懂。 李老汉说的那个林子他已经找到,但是并没有靠近,那里边可是有菩斯曲蛇,我空有一身深厚内力,却只会粗浅的运用,与行动如风的菩斯曲蛇放对,多半也得给跪。 围着这个林子,我在周围搜索起来,一搜索就是两天,如今正在探索着,西北方向传来一阵阵雕鸣,声音微带嘶哑,但激越苍凉,气势甚豪。 我双眼猛地一亮,此情此景,出现在这里的,除了那头家喻户晓的神雕,还能有谁? 迈开步伐,他循着鸣叫声赶了过去,有内力打底,一跳一跃间,普通人已经无法比拟,很是快速。 眼前郝然是一头大雕! 大雕身形甚巨,目测有两米大多,形貌丑陋之极,全身羽毛疏疏落落,似是被人拔去了一大半似的,毛色黄黑,显得甚是肮脏。 我看着这头尽显狰狞的丑雕,就知道找对了正主,与金老爷子的原著不同,以往他看的电视剧版的神雕,那都是会飞的,很是神骏。 原著里的神雕,却是不会飞的,概因为身形太重,飞不起来! 这样一只丑雕,与我往日在电视剧里看到的神雕,简直是天差地别,但是架不住人家厉害,就是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来了,也不敢说完胜这只雕。 最重要的是,大雕似乎听得懂人话! 大雕钓嘴弯曲,头顶生着个血红的大肉瘤,并没有发现一旁窥测的我,正迈着大步走来走去,双腿奇粗,高视阔步,鸣叫了一会,只听得左近簌簌声响。 我往那边看了过去,四条毒蛇一齐如箭般飞了出来,往大雕飞射而去,他瞧得清楚,毒蛇全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脚,正是菩斯曲蛇! 大雕弯喙转头,电光火石间,连啄四下,四条菩斯曲蛇立即毙命,出嘴部位之准,行动之疾,宛如一个绝世高手,我表示给跪了。 大雕张开大口,将四条毒蛇一一吞入腹中,原来是捕猎进食。 大雕在进食,我却在沉吟,原著里杨过能和大雕相识,是因为有一条大蟒与丑雕相斗,杨过当时上前相助,得到了大雕的认可,获得了人家的友谊。 而自己呢?要进剑冢,必须要过了大雕这一关才行。 想了想,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按照来时猜想的那样,上前试一试。 拨开深浅的树丛,我抱着小藏獒走了出去,此刻小藏獒在他怀里正缩紧身子,它的鼻子很是灵敏,早就嗅到了丑雕的气息,那狰狞凶威,却给小家伙吓着了。 我安抚了一下怀里的小藏獒,此刻大雕刚刚进食完毕,很是灵敏的转过身来,双目如电,盯住我。 “这个…雕兄,我没有恶意的,想和你交个朋友,你看怎么样?”我露出一个自以为和善的笑容,有些紧张的看着大雕,随时准备跑路,万一大雕把他当成了敌人,他可干不过人家。 大雕听了,竟然露出一个十分人性化的思考神色,这个神色落在我眼中,让他直呼有戏,这头大雕果然听得懂人话! 能沟通,事情就好办。 我最怕的就是不能沟通,又没办法用强,让他真去拿手**杀这头大雕,不说能不能成功,他也下不去这个手啊! 我心里狂喜,大雕上下大量了他一番,又看了看他怀里的小藏獒,鸣叫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表达什么意思,然后缓步往我走了过来。 在我有些紧张,随时准备用神戒跑路的心情中,大雕伸出翅膀在他肩头轻轻拍了几下。 我哪还不明白神雕什么意思,看样子这个朋友是交下了,当下笑道:“小弟我,见过雕兄!” 大雕点了点脑袋,又高鸣三声,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鸣叫了三声过后,大雕转身大踏步而去。我一看,想了想,也跟了上去,虽然不知大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可以不请自来嘛! 大雕转头一看,见我跟了上来,又是高鸣一声,身形开始加速,在山石草丛之中行走疾如奔马。 “雕兄,等等我啊!”我高呼一声,也不管大雕是什么意思,是要甩开他,还是和他比比脚力?看样子多半是前者。 使出了吃奶的紧,有一身内力打底,我在后边一跳一跃的,这才没有跟丢,一狂奔就是半个多小时,一直来到一个深谷前。 大雕正站在谷口,看着后边追上来的我,鸣叫了一声,自顾自的进谷去了。 似乎没有邀请我进去的意思! 我有点无语,他自认脸皮不算薄,但是已经厚着脸皮跟了上来,再闯入大雕‘家里’,惹得大雕不高兴,那可就不妙了。 在谷口站了一会,我意念一动,穿越回了现代,拿出手机,翻出老王百货批发部老板,王胖子的电话,打了过去。 “喂,林先生?”电话很快接通,王胖子略带恭敬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道:“王老板,有点事麻烦你……” “林先生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老王能办到的决不推辞。”王胖子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就很是诧异,没想到是前些时间订了n多方便面、面包、火腿肠、矿泉水的怪异富豪。 那天亲眼见识了恒海的海景别墅,他跟哥们好一阵吹嘘呢!现如今富豪又打来电话,还说有事麻烦他,他能放过这个结交的机会吗? “我需要二十箱五粮液。”这位林先生也没有客气的意思,直入正题,一开口就是二十箱五粮液,让王胖子的胖脸上立马堆出笑容。 一箱五粮液就是三千多,二十箱就是七八万,他又能赚不少! “……”接下来这位林先生的要求,就让王胖子有些诧异了,竟然让他帮忙联系一家酒店,要求可以做蛇羹的,然后外卖送到林先生那里。 这位林先生喜欢吃蛇羹?这让王胖子有点腻味,别看他吃得胖,他对蛇肉可是敬而远之,但是林先生的要求,他当然不会拒绝。 挂了电话,王胖子马不停蹄的开始忙活了。 …… 我挂了电话,觉得认识这个王胖子倒是不错,以后办点琐事什么的,也有个跑腿的。他有秘密在身,也不方便请佣人,遇到事情总要亲自跑腿。 只是等了不到一个小时,王胖子就打来电话,已经开着小货车到了别墅区外,而且已经联系好了外卖蛇羹的酒店,做好就会送来。 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就见到了王胖子,客气了一句后,笑着问道:“王老板,pos机带了吗?” 王胖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小货车中取出一个pos机来,要是一些普通的酒,为了结交这位富豪,二十箱他也就白送了。 但是二十箱五粮液,那可是七八万,他还真舍不得下这个本钱,不是小数目啊!在人家富豪面前打肿脸充胖子,那是不好的行为。 也许自己咬牙切齿的送出七八万的酒,人家根本没当一回事呢!那不就白送了? 接下来的事情,更让王胖子觉得自己明智,果然猜对了,这点钱在人家眼里不算什么,根本讨不到人情! 二十箱五粮液,这位林先生直接给了十万!那两三万就算是跑腿费,两三万啊,跟特么两块钱似的! 王胖子卸了货,与我又客气了一会,直到酒店的蛇羹送到,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去,又没忘了多看看这些海景别墅,这辈子别说住了,多看几眼都是奢侈啊! 人比人得死,王胖子在无限的怨念中离开,我则拿着蛇羹与五粮液,意念一动,来到了射雕世界的山谷外。 这次他没有带小藏獒过来,左手拿酒,右手端盆子,手不够用了。他对蛇肉可是没爱,蛇羹当然是为了讨好刚认识的朋友准备的,这位刚认识的朋友就是大雕。 我拿着东西往山谷内走了进去,刚进去不久,就大声叫了起来:“雕兄在吗?小弟我,来看你了!” 没有人搭理! 一边走一边叫,过了良久,我来到一个大山洞前,终于见到了正主,大雕从山洞内迈着步子走了出来,盯着我,鸣叫了几声,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雕兄,小弟给你带了点东西!”我心里吐槽,泥煤的,不知道迎接一下吗?这么有个性? 尽管心里吐槽,我脸上依旧堆出了笑容,打开右手中的盆盖,一阵香气传了出来,即便他对蛇肉无爱,闻到香气也激发了食欲。 “咕咕!”香味一出,大雕低沉的叫了一声,有些意动的迈步走了上来,看了看我手中的蛇羹,又看向了我。 “知道雕兄喜欢吃蛇,这是特地为雕兄准备的。”我表示在一头大雕面前卖萌,也是醉了。 大雕却很吃他这一套,高鸣三声,这次鸣声之中明显带了友善的意味,又伸出翅膀在他肩头轻轻拍了几下。 然后…… 大雕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一盆蛇羹很快入腹,接着又是几声欢喜的鸣叫,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看得出来,它很是满意! 我扬了扬左手中的五粮液,笑着问道:“不知雕兄喝酒否?” 大雕先是点了点脑袋,旋即有些不解的看向五粮液,不明白这是什么。但是当我打开瓶盖,一股浓郁的酒香传出之后,大雕猛然高鸣起来,叫声连连。 “雕兄请。”我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摸出两个杯子,倒出五粮液,与大雕一人一杯的对饮起来。 酒能促进人的感情,我现在知道,哪怕是雕也一样!他与大雕对饮了一会,两人已经很是亲近,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和谐。 对饮过后,大雕咬住我的衣角扯了几扯,随即放开,大踏步走到山洞前,向着山洞点了三下头,叫了三声,回头望着我。 我哪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大雕向山洞行礼,似乎是让他跟着做,看样子是让自己进洞,瞻仰独孤求败了! 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我还准备做长期战斗呢!多促进促进感情嘛? 这就达到了目的? 我走到洞前,学着大雕了模样,向山洞行了三礼,看得大雕满意点头,伸出翅膀轻轻拍了他一下,踏步进入山洞。 我看着黑黝黝的山洞,面露好奇的跟了进去,虽然知道里面有什么,但是真要亲眼见到了,还是有点激动。 这可是武侠小说中的传奇人物,独孤求败的隐居之所! 山洞其实很浅,走了不到十米,已抵尽头。洞中除了一张石桌、一张石凳之外更无别物。 大雕向洞角叫了几声,我转头看去,洞角有一堆乱石高起。 独孤求败,传奇人物。 从未出场过,只被口中提及。 独孤求败一生境界阶段分为利剑级、软剑级、重剑级、木剑级、无剑级,对应用不同的武器。剑意存于心中,手中有剑无剑已无分别,一如风清扬教导令狐冲的“手指就是剑”,剑魔本人就是一柄最强的剑。 无剑胜有剑与无招胜有招,是独孤求败武学体系不同层面的不同表现形式,手中无剑则无不可为剑,心中无招则无不可成招,形无常形,法无定法,无迹可寻,无孔不入。 我看着洞角一堆乱石高起,极似一个坟墓,就知道这是剑魔独孤求败的葬身之所,一抬头,洞壁上隐约有字,只是尘封苔蔽,黑暗中瞧不清楚。 我捡起一根枯枝,从兜里摸出打火机点燃,上前伸手抹去洞壁上的青苔,现出三行字来,字迹笔划甚细,入石却极深,显然是用极锋利的兵刃划成。 三行字道:“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柰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下面落款是:“剑魔独孤求败。” 沉醉良久,我回过神来,朝着石墓拜了几拜,以示对剑魔的尊敬,一旁大雕见他对石墓行礼,似乎心中欢喜,伸出翅膀又在他肩头轻拍几下。 我的目的可不单单是瞻仰一下剑魔真迹,他是为了习武而来,拜了几拜后,对大雕笑道:“雕兄,小弟第一次来到这里,带我去谷里转转?” 大雕点了点头,高鸣一声,迈着步子往洞外走去,我赶忙跟上。 独孤求败隐居的山谷,风景着实不错,树木苍翠,山气清佳。 我却无心欣赏,一直左顾右盼的搜索着,直到大雕带他转了一会后,眼前猛地一亮,看到了一座峭壁。 峭壁如一座极大的屏风,冲天而起,峭壁中部离地约二十余丈处,生着一块三四丈见方的大石,似一个平台,石上隐隐刻得有字。 我极目上望,瞧清楚是“剑冢”两个大字。 看着这座峭壁,我哪里不知道这是独孤求败的埋剑之所,他来这里就是为了重剑而来,他曾在华山练过几个月的剑法,在他看来,那些剑法哪里敌得过以力破巧的重剑? 只要重剑如臂使指,内功深厚,便能纵横江湖! 但是看着这座峭壁,以及离地二十余丈处的平台,我还真是有点打怵,那可是七八十米高!爬的时候一个不小心,那就得玩完! 好在峭壁上每隔数尺,就生有一丛青苔,是一个个小小的洞穴,供人攀爬。 独臂的杨过都能上去,我给自己打了打气,对一旁的大雕笑着道:“雕兄,我上去看看!” 说完,见大雕点了点头脑袋,高鸣一声,并没有反对,我就依着峭壁上的一个个洞穴往上面爬去。 好在有内里打底,已经不是普通人,手脚十分灵敏,我小心翼翼的爬了一会,终于爬上了平台。 我刚刚爬上来,下面就传来了“咕咕”叫声,俯首往下面看去,只见大雕伸爪抓住峭壁上的洞穴,正自纵跃上来。 它身躯虽重,腿劲爪力却十分厉害,几乎一两个呼吸的功夫,就窜上了平台,好似一个绝世高手,与笨拙的我形成鲜明对比。 被一只大雕以绝对的优势比了下去,我吃味的撇了撇嘴,转头看去,只见大石上“剑冢”两个大字之旁,尚有两行字体较小的石刻: “剑魔独孤求败既无敌于天下,乃埋剑于斯。呜呼!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 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 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达到这种高度? 我眼中闪烁起异样的光芒,那是极度向往的色彩! 压下心中的激荡,我低下头来,只见许多石块堆着一个大坟。这坟背向山谷,俯仰空阔,别说剑魔本人如何英雄,单是这座剑冢便已占尽形势。 这时,大雕低叫了几声,伸出钢爪,抓起剑冢上的石头,移在一旁。 大雕双爪起落不停,不多时便搬开冢上石块,露出并列着的三柄长剑。在第一、第二两把剑之间,另有一块长条石片。三柄剑和石片并列于一块大青石之上。 我也不知大雕是什么意思,上前提起右首第一柄剑,只见剑下的石上刻有两行小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四尺青峰,锋利无比。 我放下利剑,拿起第一、第二两把剑之间的长条石片,石片下的青石上也刻有两行小字:“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不祥,乃弃之深谷。” 石片代表紫薇软剑。 我放下石片,目光落在第二把剑上,这就是他此行的目标,重剑! 三尺多长,两边剑锋都是钝口,剑尖更圆圆的似是个半球,造型很是奇特。 入手果然很沉!三尺多长的一把剑,我掂量了一下,怕是又七八十斤重,有内力打底,他倒也拿得动。 剑下的石刻,见两行小字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 这把重剑,却有不少故事,后来被熔炼打造成屠龙刀与倚天剑,铸剑时被分别藏入武穆遗书、降龙十八掌、九阴真经等兵书神功,引起一段‘倚天屠龙’的传说。 放下重剑,我拿起第三把剑,入手轻飘飘的浑似无物,正是一柄木剑,剑下的石刻道:“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 无剑胜有剑,无招胜有招,正是终极技能独孤九剑! 但是如此神技,却只传到了风清扬与令狐冲那里,已经是几百年后的事情。 我叹了口气,看来想学独孤九剑,还是要去找风清扬啊!但是他如今就算是去找风清扬,风清扬又愿意教他,他也未必学得会。 令狐冲学得独孤九剑,也是有多年的剑法功底,又悟性奇高,才学会了这个剑道终极技能。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得,所以他准备以重剑入手。 正在我怔怔入神时,大雕咕的一声叫,低头衔起重剑,放入我手中,跟着又是咕的一声叫,突然左翅势挟劲风,向他当头扑击而下。 来不及多想,我气运丹田,力贯双臂,手中重剑迎了上去,与大雕的左翅一碰。 “铛!”的一道金铁交击声响起,我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剑上传来,压得他沉闷之极,急忙运转内力相抗,才好受了许多。 可大雕似乎一点事也没有,右翅顺势一击,我手中的重剑应声而飞,“铛”的砸在地上。 言似缓慢,实则一人一雕不过交手了两招而已。 我只抵住了大雕一招,已经完败,此时大雕“咕咕”的叫了一声,竟然漏出一个鄙视的神色。 被一头大雕鄙视了…… 时隔一个多月。 深山幽谷,峭壁平台。 我手持重剑,轻轻一抖,随意挽出一朵剑花,一柄七八十斤的重剑在他手上,已经与寻常利剑无异。 轻若无物,如臂使指。 “将来内力日益增长,能把木剑使出重剑的效果来,才算是更进一步!”时隔一个多月,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武学新手,如今重剑在手,大可与天下群雄争锋,但境界不同,体悟又有不同。 如今他追求的已经不是以重剑横行天下,而是手持木剑,却能使出七八十斤重剑的效果来,如此这般,可进一步。 大雕站在一旁,通灵的它已经看出我有了离开的意思,有些闷闷不乐的低“咕”一声,秃头疾缩迅伸,弯弯的尖喙向我胸山直喙。 我笑了笑,大雕这宛如绝世高手的一击,若是一个多月前,他自然是只能跑路,当下一抬手臂,手中重剑犹如神助,横于胸前,及时封住大雕的攻击。 大雕一嘴便啄在剑上,一人一雕各自一震,后退一步。 大雕一声高鸣,向前迈出一步,右翅着地横扫,往我足胫掠来。 我足下一点,纵身高高跃起,手中重剑从高空劈下,带起凌冽劲风,宛风$文学..如奔腾而下的飞龙! “铛!”的一声响,又是剑喙相交,大雕同样封住我一剑。 时至今日,一人一雕已不分伯仲,一个多月间,已交手无数次。 从最初我只能抵住大雕一招,到后来重剑运用的越来越熟练,在一次次实战中,精进若斯。 “雕兄,今日不打了!”我轻巧落地,笑着开口。 大雕却不愿放手,有些不乐意的低“咕”一声,踏步上前,双翅齐至,势道极是威猛! “雕兄,小弟不奉陪了!” 我大笑一声,纵身一跃,避过大雕攻击的同时,已经往平台外跳了出去,脚下在一个个青苔洞穴中借力,一两个呼吸的功夫已经落到地面。 “汪汪!”峭壁下,一头极似狮子的黑色藏獒,见到我出现,猛然扑了过来,很是亲昵的蹭了起来。 “呵呵!”我拍了拍小黑的脑袋,一个多月来,小藏獒已经有接近一米高,体型也有一米多长,很是雄壮。 这还要多亏了菩斯曲蛇的蛇胆,我服食了一个多月的菩斯曲蛇蛇胆,不仅内力大增,身上的力气也是大增,重剑使得越来越顺手,与这蛇胆也脱不了干系。 如今单以内力而论,我已经不输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等当世绝顶高手。 菩斯曲蛇全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角,行走如风,这种奇物在我眼里,已经有了化蛟的征兆。若是头顶的肉角化作龙角,与一条缩小版的蛟龙有什么区别? 当我每天回到现代,叫来外卖的蛇羹,带着好酒来到山谷中,就与大雕达成了‘以物易物’的协议。大雕为他猎捕普斯曲蛇,换取蛇羹与美酒。 大雕如此雄壮,力道奇大无比,也与吞食普斯曲蛇不无关系,我索性将蛇胆拿来喂养小藏獒,这么一喂,果然有奇效。 小藏獒长得很快不说,一身力气也是极速增长,如今已经比猛虎还要厉害,已经是附近山中的一霸。不仅如此,小藏獒的智慧似乎也有所提高,很是通灵。 独孤求败以雕为友,我以狗为友,却也乐得自在。 这时,大雕也从平台上跃下,我笑着道:“雕兄,小弟这就告辞了,日后若有机会,再来看望雕兄。” 近几天,大雕已经看出我有离开的意思,闻说有些闷闷不乐的“咕咕”叫了几声,也不知是舍不得我,还是舍不得美酒佳肴? 我也有些不舍,他从大雕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大雕昔年经常与独孤求败动手,其实已经是一个另类的武学高手,一次次交手间,让他获益良多。 但是终归是要走的,就像与小萝莉李莫愁离别一样,悲欢离合,来日方长。 在大雕恋恋不舍的目光下,我与小黑往山谷外走去,一直到出了群山,我抓住小黑,意念一动,来到了现代。 学成内功,远走草原,深谷习武,前前后后又是一百天过去,我选择今天离开,就是因为神戒又到了一百天的期限。 先是汉末三国,再是笑傲江湖,又是射雕英雄传,这次不知道是个什么世界? 海景别墅中,我站在阳台上,小黑卧在一旁,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 我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 沉吟了一下,我没有带小黑,而是选择自己过去看看,虽然前面三个世界都挺安全的,但小心驶得万年船,一旦有危险,就用神戒瞬间回来。 我拿起重剑,意念一动,身形消失在阳台上,让卧在一旁的小黑“汪汪”叫了起来,它好似也习惯了这样场景,叫了一会,就又卧在了阳台上,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 “果然又是树林!” 我做着有危险就瞬间回去的准备,一瞬回过神来,看着周围的场景,有些无语。 怎么每次都是林子? 我提着重剑,往林子外走了过去,步伐很是灵动,速度亦是很快,一看就是身怀轻功的武林高手。 提着重剑走在林子中,我掐指一算,自己得到神戒已经三百天,快一年了! 先是到了汉末三国的世界,又到了笑傲江湖的世界,再到射雕世界,如今又到了一个未知世界,想想这将近一年的经历,真是有些恍若梦中。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已经是堂堂幽州牧,麾下精兵强将,带甲十万,又学成一身武功,虽然其中有些坎坷,但已经可与绝顶高手比肩! 自己曾经身为一个小叼丝,所追求的金钱与美女,如今也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照这么一个个位面打通下去,日后会怎么样,自己又能走到哪一步,我有些好奇与向往。 我一边神游天外,一边往林子外走去,还没走出林子,就听到一个方向传来了“轰轰隆隆”的水声,不禁有些好奇的往那边走去。 不多时,我走出林子,只见西北角上,隔着悬崖,一条大瀑布从高崖上直泻下来,犹如银河倒悬。 “好一条瀑布!”我啧啧赞叹一声,走上前来准备欣赏一下美景,刚刚走到悬崖边上,不禁轻咦一声,往下看去。 只见悬崖下方二十多丈的位置,有一个人正抱着一棵古松的树枝,挂在半空不住摇晃。 “上边那位兄台,在下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快快找人救命啊!在下必有重谢!”下边正荡秋千的人,往上极目眺望,见到有人出现在悬崖边上,大声呼喊起来。 “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我正在看戏,闻言脸色变得古怪起来,天龙八部?怎么打通的这几个位面,都是金老爷子的书中世界? 他已经先后到了笑傲江湖与射雕,听到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的名头,哪里还不知道这是天龙八部? 下边的段誉,不正是坠崖得了奇遇,学到了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吗? 61 - 九妖变 - 早雨 想到两种神功,我有些意动,想了想,朝下面喊道:“段兄稍等,我这就来救你!” 我自然不会告诉他,哥不救你,你也死不了,还有一份逆天奇遇。如今小小的悬崖峭壁还真是难不住他,在深谷与大雕习武的时候,经常攀爬那座峭壁,早已是轻车熟路。 我纵身一跃,就这么向悬崖下边跳了下去,引得下面正荡秋千的段誉一声惊呼。 身子极速坠落,只是两个呼吸的功夫,我就来到了段誉抱着的古松旁,手中重剑往峭壁上猛然一戳,就这么戳了进去,身子稳稳停下。 “在下我,见过段兄。”我抓着插入峭壁的重剑,身子挂在半空,与抱着古松树枝荡秋千的段誉打了个招呼,这个打招呼的场景有些特别。 “在…在下段誉,见过林兄。”段誉紧紧抱着古松树枝,如今命在旦夕,勉强笑了笑。 “段兄不必担心,看到那儿的山缝了吗?我这就送你过去。”我笑了笑,也不管段誉愿不愿意,左手抓着重剑,右手一伸,把段誉从古松树枝上拽了下来。 然后轻轻一抛,段誉就向一侧悬崖上的山缝飞了过去。 “啊呀…”段誉在空中惊呼,落入山缝,一伸手,牢牢揪住崖旁的一根短枝,双足也找到了站立之处,这才惊魂略定,回头过来,满是怨念的看向我。 我“呵呵”一笑,身子一翻,足下在前边古松上一点的同时,重剑也从峭壁中拔了出来,一个纵跃,飞身来到了山缝中,与段誉并肩而立。 “林兄好轻功!”段誉双眼一亮,虽然他不喜欢习武,却也懂得欣赏。 我谦虚道:“不足挂齿。” “林兄,我们怕是上不去了,好在这条山缝有许多草木砂石,可以攀爬而下。”段誉对武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讪讪一笑,指了指延伸向下的山缝。 段誉又道:“对了,在下还没有谢过林兄的救命之恩,真是感激不尽。” 我笑了笑,摆了摆手道:“无妨,恰逢其会罢了,我们这就下去吧!” 他还惦记着下边的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呢! 虽然北冥神功需要散尽内力来练,让如今内功大成的我不愿意选择,但也可以借鉴一下,涨涨见识,如今他可不是什么都看不懂的武学小白了。 凌波微步那是势在必得的一门终极步法轻功! 段誉应了声“好”,沿着崖缝,慢慢爬落,崖缝中尽多砂石草木,不致一溜而下,爬到后来,段誉衣衫早给荆刺扯得东破一块,西烂一条,手脚上更是到处破损,爬了许久,才爬到崖底。 与段誉一比,我就潇洒多了,足下在一处处砂石草木上借力,一纵一跃的,很是灵敏。 崖底乃一座山谷,轰隆轰隆的声音响彻,只见左边山崖上一条大瀑布如玉龙悬空,滚滚而下,倾入一座清澈异常的大湖之中。 大瀑布不断注入,湖水却不满溢,想来另有泄水之处。瀑布注入处湖水翻滚,只离得瀑布十余丈,湖水便一平如镜。 如此美景,段誉看得入神,见湖畔生着一丛丛茶花,竟然忘了处境与一旁的我,走过去细细品赏起来,喃喃道:“此处茶花虽多,品类也只寥寥,只有这几本‘羽衣霓裳’,倒比我家的长得好。这几本‘步步生莲’,品种就不纯了。” “咳,段兄,我们还是想想怎么出去吧!”我心说不亏是个著名的呆子,这时候还有心情赏花?还这么投入? “啊!是极!”段誉回过神来,抱歉一笑。 两人转了起来,寻找出口。 这湖作椭圆之形,大半部隐在花树丛中,两人自西而东,又自东向西,兜了个圈子,约有三里远近。 东南西北尽是悬崖峭壁,绝无出路,只有下来的山坡比较最斜,其余各处决计无法攀上,仰望高崖,白雾封谷,下来容易,再想上去却是万难。 “这里没有出路,咱们两个怕是要共赴黄泉了,都是在下连累了林兄。”段誉有些垂头丧气,不住的道歉。 我笑而不语。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在谷里找找,是否藏有出口。” 我笑了笑,觉得段誉虽然是个呆子,去也呆得可爱,单单这份善心,就与郭靖那愣小子有得一比。如今这呆子命不久矣,虽然有些失落,却只知道一个劲的对他道歉。 “林兄说得极是。”段誉双眼一亮,对我这份淡然与洒脱佩服不已。 我在山谷中围着石壁转了起来,拿着重剑敲敲打打的,一直到来到一块岩石前方,停下了脚步。 这块岩石猛一看,就觉得有些突兀,我轻轻一推,手掌沾到岩上青苔,觉得滑腻腻地,但岩石也摇晃了起来。 见状,我就知道找对了地方,运力猛然一推,石底发出藤萝之类的断绝声音,缠结岩石的藤草尽断,岩石缓缓转动,如一扇大门,只转到一半,露出一个三尺来高的洞穴。 “咦?林兄,竟然有洞穴!”一直跟在我身后的段誉,惊喜的叫了起来。 “进去看看吧!”我点了点头,弯腰走进洞去,虽然洞内毫无光亮,但以他如今的内功修为,黑暗中也能勉强视物了。 看着娇滴滴的段誉,要不是知道他后来痴心王语嫣,我真有点怀疑,这厮有小受的潜质。 我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啪”的一声打开,为洞穴内带来了火光,借着微弱的火光,可以看到洞穴内地底的石板很是整齐,显然有人休整过,道路向下倾斜,前方隐约有一个铜门。 “这是什么?”段誉目光被打火机吸引,身为镇南王世子,奇珍古玩见得多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神奇的物品,竟然可以凭空生火。 “打火机。”我说着往前方走去,轻轻一推,铜门应声而开。 “打火机?哎!林兄,这里似乎有人住,我们是不是先敲一敲门?”段誉正新奇着,见到我的动作,又轻呼起来,奈何话还没说完,门就被我推开了。 我无语的看了段誉一眼,刚刚还觉得这呆子呆得可爱,现在已经觉得他有点事妈。 门后有刺鼻的霉气传出,显然已经久无人居,随着铜门被推开,亮光陡然出现,只见门后是一座圆形石室,朦朦胧胧地光亮从左边透来。 左边光亮处有鱼虾游走,我看着镶在石壁的一块大水晶,啧啧称奇,他自然知道,这里是昔年无崖子与李秋水的隐居之所。 两人的隐居之所倒也奇特,竟然开创了水下世界的先河,把石室建在了湖水中,再用水晶作窗户,可以欣赏水下世界的景色。 总体来说,比他的海景别墅还要别致! “糟糕!我们这是走到湖底来啦!”段誉看着窗外的水中美景,惊呼起来,本以为找到了出谷的路,没想到竟然来到了湖底。 放眼看去,石室中放着一只石桌,桌前有凳,桌上坚着一铜镜,镜旁放着些梳子钗钏之属,看来是闺阁所居,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铜镜上生满铜绿,桌上也是尘土寸积,不知已有多少年无人来此。 “稍安勿躁。”我有点无语,目光在石室内一扫,在东边石壁上看到一道细缝,走上前伸手一推,石壁缓缓移开,又露出一个洞穴来,前方是一排石级。 “啊呀!”段誉大叫一声,有些手舞足蹈,感觉今天的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这又是通往谷外的希望? 我已经顺着石级向下走去,段誉赶忙跟上,过了一会,出现一个宫装美女,手持长剑,剑尖对着二人。 “啊!竟然有人?”段誉一声惊呼。 “这是一座玉像。”我无奈的看了咋咋呼呼的段誉一眼,但不得不承认,这座玉像雕刻的和真人极为相似。 女子玉像由白玉雕成,与生人一般大小,身上一件淡黄色绸衫微微颤动,更奇的是一对眸子莹然有光,神彩飞扬。 这座玉像要是搬到现代去,估计能卖出个天价! 我正在心里给玉像估价,段誉也看了个仔细,见这女子玉像仪态万方,与活人极为相似,口中连连说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这般瞪眼瞧着姑娘,忒也无礼。” 明知无礼,段誉眼光却始终无法避开她那对眸子,发起呆来,半晌,他深深一揖,说道:“神仙姐姐,小生段誉今日得睹芳容,死而无憾。姐姐在此离世独居,不也太寂寞了么?” 我在一旁看着,见到段誉这番模样,也是给跪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定情? 对着玉像定情,这尼玛脑子是正常人吗? “不知神仙姐姐如何称呼?”段誉像神经病似的,竟然对着玉像问候起来。 “段兄,这是玉像,不是真人。”我看不下去了,开口唤醒了段誉。 “啊!林兄,抱歉,实在是太像真人了!”段誉回过神来,苦着脸道:“要是这位神仙姐姐,能活过来跟我说一句话,我便是为她死一千遍,一万遍,也如身登极乐,欢喜无限!” 段誉说着,对着这位‘神仙姐姐’跪了下去,要行大礼,跪下才发现,原来脚下又两个蒲团,他双膝正巧跪在较大的蒲团上。 玉像足前另有一较小蒲团,想是让人磕头用的。 段誉也不犹豫,一个头磕下去,只见玉像双脚的鞋子内侧似乎绣得有字。凝目看去,认出右足鞋上绣的是“磕首千遍,供我驱策”八字,左足鞋上绣的是“遵行我命,百死无悔”八个字。 这十六个字比蝇头还小,鞋子是湖绿色,十六个字以葱绿细丝绣成,只比底色略深,石室中光影朦胧,若非磕下头去,又再凝神细看,决计不会见到。 段誉只觉得给神仙姐姐磕首千遍,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当即恭恭敬敬的向玉像磕起头来。 我看着段誉抽风似的,一个头又一个头的磕着,真心无语了,正常人跟不上蛇精病的想法啊! 我看着段誉抽风似的,不多不少的整整磕了一千个头,也是有点醉了。 他在一旁数数都数烦了,段誉却一脸神圣虔诚的表情,一直把小蒲团上一层薄薄的蒲草磕破,然后惊喜的掏摸出一个绸包来。 “林兄,原来神仙姐姐早有安排,这绸包是神仙姐姐赐下的啊!”段誉拿着绸包,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 “上面好像有字。”我对这个蛇精病是无语了,指了指绸包。 “啊呀…果然有字!”段誉站起身来,竟然没有忘了与我共享‘宝物’,把绸包横在两人中间,只见白绸上写着几行细字: “汝既磕首千遍,自当供我驱策,终身无悔。此卷为我逍遥派武功精要,每日卯午酉三时,务须用心修习一次,若稍有懈惰,余将蹙眉痛心矣。神功既成,可至琅擐福地遍阅诸般典籍,天下各门派武功家数尽集于斯,亦即尽为汝用。勉之勉之,学成下山,为余杀尽逍遥派弟子,有一遗漏,余于天上地下耿耿长恨也。” 我无语的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段兄不必担心,这石室内又不止你一个人,神仙姐姐的命令,不是还有我可以为你分担嘛?” 段誉恍然大悟道:“对啊!正该如此!林兄你武功高强,定能为神仙姐姐杀尽逍遥派弟子!神仙姐姐叫我们学她的逍遥派武功,却又吩咐我们去杀尽逍遥派弟子,嗯,想来她逍遥派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害苦了她,因此她要报仇。” “她直到临终,此仇始终未报,于是想收个弟子来完成遗志。这些人既害得神仙姐姐这般伤心,自是大大的坏人恶人,尽数杀了也是该的。” “孔夫子说:‘以直报怨’,就是这个道理,爹爹也说,遇上坏人恶人,你不杀他,他便要杀你,倘若不会武功,惟有任其宰割。这话其实也是不错的。” “神仙姐姐仙去已数十年,世上也不知还有没有逍遥派。常言道:恶有恶报,说不定他们早已个个恶贯满盈,再不用我们动手去杀。世上既已没了逍遥派弟子,神仙姐姐的心愿已偿,她在天上地下,也不用耿耿长恨了。” 段誉一听我要为他分担,一脸的惊喜,嘟嘟囔囔说了一通,也不知是在劝服我,还是在劝服自己,在他眼里,神仙姐姐说的那都是对的! 我被段誉的傻样气乐了,心说你这位神仙姐姐还没死呢,如今正在西夏皇宫逍遥自在,不过他不会说出口,指了指绸包道:“看看绸包里的逍遥派武功吧!” 段誉点了点头,打开绸包,里面是个卷成一卷的帛卷。 展将开来,第一行写着“北冥神功。” 字迹娟秀而有力,与绸包外所书的笔致相同。其后写道: “庄子‘逍遥游’有云:‘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也。’又云:‘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是故本派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既厚,天下武功无不为我所用,犹之北冥,大舟小舟无不载,大鱼小鱼无不容。是故内力为本,招数为末。以下诸图,务须用心修习。” 段誉赞道:“神仙姐姐这段话说得再也明白不过了,这北冥神功是修积内力的功夫,学了自然丝毫无碍。” 说着,左手慢慢展开帛卷,突然间“啊”的一声,面红耳赤的看了我一眼,赶忙将帛卷卷起,紧紧抱在怀里,如同一个小怨妇一般,说道:“林兄,我们不能亵渎神仙姐姐啊!” 刚刚展开的帛卷上,郝然是一个横卧的裸女画像,全身一丝不挂,面貌与玉像一般无异。 段誉觉得自己多瞧一眼,就是亵渎了神仙姐姐,让我也看了,更是罪不可恕。 我无语,泥煤的,北冥神功就在眼前,别逼哥用强!开口道:“我们若是不看,岂不是违背了神仙姐姐的遗愿?” “这…哎…好吧!”段誉犹豫了一会,咬了咬牙,尽管心里不舍,但还是神仙姐姐的遗愿比较重要,当下说道:“林兄要是学会了这北冥神功,能不能把帛卷送给小弟?小弟感激不尽!” “可以!”我点了点头,心说哥也没有收藏黄图的习惯。 段誉一脸惊喜道:“多谢林兄!”说着,有些不舍的把帛卷递给了我。 我把帛卷打开,认认真真的研读起来,段誉在一旁跟一个被强.奸的小怨妇似的,目光幽怨的看着他。 良久,我把北冥神功一幅幅图仔细看了数遍,记得清清楚楚,不禁吐了口气,叹道:“世人练功,皆自云门而至少商,北冥神功却反其道而行,自少商而至云门,拇指与人相接,彼之内力即入我身,贮于云门等诸穴。然敌之内力若胜于我,则海水倒灌而入江河,精妙之极,也凶险之极啊!” “林兄,你学会了?”段誉眼巴巴的看着我,希望他快点学完神功,觉得这是对神仙姐姐的亵渎啊! 这傻小子,原著里因为怕亵渎‘神仙姐姐’,都没敢多看,把北冥神功练了个一知半解,时灵时不灵的,我想想也觉得好笑,摇了摇头道:“北冥神功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学会?倒是这帛卷后面记载了一门轻功,可以与段兄一同研习一二。” 我将帛卷彻底展开,只见三十六幅裸女图像后面,帛卷尽处题着“凌波微步”四字,其后绘着无数足印,注明“妇妹”、“无妄”等等字样,尽是易经中的方位。 只见足印密密麻麻,不知有几千百个,自一个足印至另一个足印均有绿线贯串,线上绘有箭头,这是一套繁复的步法。 最后写着一行字道:“猝遇强敌,以此保身,更积内力,再取敌命。” 这也是我找段誉一同研习凌波微步的原因,对于易经,他也是一知半解,要是他自己来练,不研究个十天半个月,估计是没戏。 但是眼前有一个现成的老师,别看段誉不会武功,却是个博学之人。 “咦?”段誉看着这门‘凌波微步’,有些见猎心喜,前几****还在全心全意的钻研易经,一见到这些方位足印,登时精神大振。 我与段誉研究了许久凌波微步,直到他学会才停了下来。 段誉这个武学小白竟然看一遍就会了,我愣是足足看了好多遍,又请教了段誉许多次,才堪堪将这门步法学会。 在深谷与神雕习武的一个多月间,我以深厚的内力,在实战中创出一套纵跃的功夫,已经是极为不俗的轻功,要知道他吃了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后,一身内力已经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比肩。 有内力打底,许多功夫都很是容易练。 但是我那套纵跃的功夫,与凌波微步又是天差地别。 凌波微步是一门以步法为主的轻功,以易经八八六十四卦为基础,使用者按特定顺序踏着卦象方位行进,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正好行走一个大圈。 此步法精妙异常,习者可以用来躲避众多敌人的进攻。此外凌波微步每踏出一步,都与内力息息相关,决非单是迈步行走而已,若无内功根基之人,将凌波微步强行走将起来,会造成自绝经脉的危境。 但是有内功根基之人,以此步法走将起来,内力则自然而然的运转,一个周天又一个周天,每走一遍,不消耗内力不说,还可以让内力有一分增益。 “不愧是轻功中的终极技能,论其精妙,不比剑道中的终极技能差!”我暗自感叹,将手中的帛卷递给了段誉。 他俩约定过,等我把神功学会,这卷‘黄图’就由段誉收藏,北冥神功虽然没有学会,我却也已经记在心中。 “多谢林兄赠卷之情!林兄更对小弟有救命之恩,如林兄不嫌弃,咱们结为异姓兄弟如何?”段誉把帛卷紧紧抱在怀中,如同抱着一个绝世珍宝,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结拜?也好!”我愣了愣,没想到段誉找他结拜,这小子可是大理皇族,身份尊贵,与人结为异性兄弟,颇有些同享富贵的意思。 我虽然更流弊,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但是段誉不知道!看来这个小受兼事妈,人到底还是不错的。 “小弟今年十九,不知林兄?”段誉见我答应,很是高兴。 我道:“我今年二十二。” “小弟拜见大哥!”段誉立即躬身一拜。 “二弟不必多礼。”我将段誉扶起,笑着道:“我们还是找一找出口吧!既然神仙姐姐留下遗愿,这里定然不会是一条死路。” “大哥说得极是。”段誉回过神来,这才想起来,两人还被困在山谷。 两人搜索起来,在石室左边找到一个月洞门,门旁壁上凿着四字:“琅擐福地’ 段誉惊咦道:“神仙姐姐言道,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学典籍,尽集于斯!” “进去看看吧!”我摇了摇头,上前推开月洞门,他自然知道,这里边的武学典籍,都被李秋水的女儿搬到曼陀山庄去了。 一踏进门,果然如我知道的那样,这“琅擐福地”是个极大的石洞,比外面的石室大了数倍,洞中一排排的列满木制书架,可是架上却空洞洞地连一本书册也无。 “竟然是空的!”段誉惊诧起来。 “走吧!”我已经在室旁找到一条斜向上的石级,踏步而上,段誉赶忙跟上。 走到一百多级时,已转了三个弯,隐隐听到轰隆轰隆的水声,又行二百余级,水声已然振耳欲聋,前方有光亮透入。 两人加快脚步,走到石级的尽头,前面是个洞口,我走出来一看,外边怒涛汹涌,水流湍急,乃一条大江。 江岸山石壁立,嶙峋巍峨。 “咦,大哥,这里是澜沧江畔!我们出来啦!”后边的段誉走出洞口,惊喜的叫了起来。 我点了点头,明知故问道:“嗯,二弟准备去哪?可是回家?” “小弟要去一趟万劫谷,小弟如今只有六七天好活了。”一连串的奇遇过后,段誉这才想起了正事。 “这是为何?”我装作有些吃惊的模样。 段誉苦笑,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他跟马五德上无量剑派观看比武,巧遇钟灵,与钟灵一起被赶出无量山。 后来又上神农帮劝架,结果钟灵的闪电貂咬伤了人,钟灵被抓,他也被神农帮帮主下了七日断肠散,七日内必须到钟灵的家里,万劫谷,寻来闪电貂的解药,换取自己与钟灵的小命。 结果段誉在路上巧遇无量剑派的人,因为恰巧听到了人家的秘密,被追杀到坠崖! “……钟姑娘与神农帮的人,还在等着解药呢!”段誉苦笑道。 “想不到二弟遇上了这等麻烦事。”我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转口道:“二弟不必去万劫谷了,我与你去神农帮走一趟,把七日断肠散的解药拿来就是!” “这…大哥武功高强,神农帮的人自然是不敌的。”段誉有些意动,又有些犹豫着道:“但是神农帮数十口人,中了闪电貂的毒,我要是不为他们寻来解药,他们也会没命的。” 我无语,这小子自己性命都要不保了,竟然还为别人着想,单单这份思想觉悟就不是盖的,这就是主角与龙套的差距吗? 我自问不是个龙套,有着自己的主意,笑着道:“这也好办,我们把钟姑娘救出来,让她回家取了闪电貂的解药送来就是。”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闪电貂是引出莽牯朱蛤的关键,那玩意吃了百毒不侵,也是个逆天级别的宝贝。早早救了钟灵,才好去找那莽牯朱蛤。 “大哥言之有理。”段誉双眼一亮,连连点头。 入夜时分。 我与段誉来到神农帮驻地。 刚到神农帮驻地,就听到前方的大屋里,传来断断续续的痛呼声与呻.吟声,正是被闪电貂咬伤中毒的神农帮中人。 “师兄,你怎么样?” “这貂儿的毒性太烈,我神农帮也是用毒的行家,熬制的解毒汤竟然无法压制毒性,更别谈解毒了!” “是啊!我也未曾见过这种奇毒,幸好那个小丫头在咱们手里,希望姓段的小子能把解药带来!” “希望如此,否则……” 我与段誉走向正中的大屋,刚刚走到屋外,就听到里面除了痛呼呻.吟声,还传来了两个人的谈话声。 推门而入,只见一屋子病恹恹的神农帮众,正中的主位上,一左一右坐着两个老者,面色苍白,正以内力强行压制毒性,先前的交谈声便是来自此二人。 “姓段的小子!” “解药带来了?” 一屋子神农帮众往门口望来,或惊或喜,主位上的两个老者惊喜出声,以为段誉带来了解药。 “放你娘的臭屁!” “小子找死!” 两个老者空欢喜一场,又惊又怒。 左手边一个老者猛然起身,往段誉飞扑过来,就要给他点苦头吃,段誉一惊,正想运用刚学会的凌波微步躲避,就见到老者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回去。 我收回右脚,以他雄厚的内力,对付一个武功平平的江湖中人,也就是一脚的事情。 老者倒飞而回,身子砸在后方的桌椅上,一片狼藉,惨呼声响起。 “阁下是什么人?为何要与我神农帮过不去?”右手边的老者看着同伴的惨状,惊疑不定的起身,以他行走江湖多年的眼力,哪能看不出与段誉同来的年轻人,竟是一个武林高手! “别废话,带我们去找钟姑娘,不然,死!”我说着,手中提着的重剑往地上一戳,猛烈的气劲中,以剑头为中心,地面开始四裂开来,一个蜘蛛网般的地面瞬间出现。 这装逼装的,比当初王处一出场,在地面踩出一个脚印还要流弊! 一屋子的神农帮众,一个个都是一脸惊骇,为首的老者更是一脸难以置信,对方年纪轻轻,竟然有了这等功力?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就是一旁的段誉,也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意识到自己的这位结拜大哥,武功不单单是高强那么简单,怕是比父亲还要厉害许多! 我装逼过后,目光落在为首的老者身上,顿时让老者身子一缩,犹如被猛兽盯上,颤声道:“尊驾息怒,我这就带二位去寻那小姑娘。” “走吧!”我点了点头,老者在前头带路,他与段誉跟在后边。 出了大屋,在神农帮驻地走了一会,三人来到一间柴房前,柴房门外站着两个中年男子,见到老者前来,有些诧异的看了后边的我与段誉一眼,齐齐躬身道:“见过二长老!” “嗯,你们先行退下。”带路的老者点了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把身上的钥匙拿来。” 两个中年男子不明所以,不知中毒的二长老为何来此,但也不敢违背命令,恭恭敬敬的把钥匙交出。 二长老索要钥匙,难不成要解开里面那小姑娘身上的锁链,行苟且之事?也不知二长老这身子骨,又中毒在身,能不能行房事? 两个中年男子猜测着退了下去。 “尊驾要找的小姑娘,就在柴房里。”老者转头看向我,强笑一声,把刚到手的钥匙交了出来,说道:“这是小姑娘身上锁链的钥匙。” 我点头,给了段誉一个眼神,段誉接过钥匙,推门而入,不一会,再出来时,身旁就多了一个少女。 少女约莫十六七岁年纪,一身青衫,一双大眼珠滴溜溜的转着,尽显灵动,明媚照人,脸上带着些许稚气,未脱童稚之态。 “这位就是我的结拜大哥,我林大哥,大哥,这是钟灵钟姑娘。”段誉笑着为两人介绍道。 “多谢林大哥救命之恩。”钟灵大眼睛眨了眨,显然已经从段誉那知道了两人救她的事情。 “小钟灵不用客气。”我笑了笑,心说难怪是段正淳的私生女,以那钟万仇的遗传基因,怕是生不出这么一个小美人来。 钟灵眨了眨大眼睛,嬉笑道:“林大哥,我叫钟灵,不叫小钟灵。” “好!小钟灵!”我点了点头,一开口就让钟灵咧嘴,段誉嬉笑不已,继而转头看向带路的神农帮长老,淡淡道:“带我们去取七日断肠散的解药。” 老者面色微变,若是取了七日断肠散的解药,这些人离去,他们身上的闪电貂毒怎么办? 老者正在犹豫,但见年轻人扬了扬手中怪模怪样的剑,安慰自己心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带着三人往药房而去。 寻了七日断肠散的解药后,我、段誉、钟灵三人扬长而去。 至于之后神农帮帮主司空玄听闻事情始末,如何处置这位‘通敌’的二长老,就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了。 三人离开神农帮,段誉就要钟灵回家去取闪电貂的解药,给神农帮的人送来。钟灵虽然有些不乐意救这些‘恶人’,却敌不过段誉的啰嗦神功,无奈答应。 我一时也没事,索性跟着两人去万劫谷看看,据他所知,万劫谷谷主钟万仇,请了四大恶人前来,要对付段誉的老爹段正淳,却也是一场好戏。 那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不正是段誉的亲爹?亲爹斗后爹,好一场家庭伦理剧! 我想起这个便宜二弟的身世,看着他正与钟灵说说闹闹,无语的笑了笑。 三人正走着,突然见到前方一匹黑色骏马倒在路边,马头垂落,血染草地。 “啊!是木姐姐的黑玫瑰!”走近一看,钟灵瞪着大眼睛惊呼一声。 “小煞神孙三霸是你杀的,是不是?”路旁的树林中,传来一个响亮的大嗓门声音。 “小煞神孙三霸是你杀的,是不是?”树林中响起一个大嗓门声音。 “是!”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响起,带着几分忌惮之意。 “我且问你,我听人说,你长年戴了面幕,不许别人见你容貌,倘若有人见到了,你如不杀他,便得嫁他,此言可真?”还是那个声音,大嗓门十分响亮。 “是又如何?”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 “你干么立下这个怪规矩?”大嗓门声音带了几分惊奇。 “这是我在师父跟前立下的毒誓,若非如此,师父便不传我武艺。”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多了几分不耐烦,又带着几分忌惮。 “我那徒儿孙三霸,是不是想看你容貌,因而给你害死?”大嗓门的声音带了几分粗暴怒意。 “原来那人是你的徒弟?你知道自己徒儿的脾气,死了怪不得别人!”女子没有否认。 “我徒儿看到了你容貌没有?” “没有!” “好!三霸这小子死不瞑目,让我来瞧瞧你的相貌。看你到底是个丑八怪,还是个天仙般的美女。” “你敢!?” 我三人见到路边倒毙的黑色骏马,被树林中的声音吸引而来,眼看着快到了声音的来源处,一个人影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的落在我怀中。 我左手提着重剑,右手一伸,就将人影接在怀里,看着怀里的美人,愣了一愣,这是一张娇柔婉转,堪称完美的脸蛋。 美人落在我怀里,也是愣了愣,见对方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自己看,顿时觉得不妥,连忙伸手在自己的脸蛋上一摸。 入手的是自己光滑的肌肤,面纱已经不见!仔细一想,竟是刚才被那人一掌击飞,在半空被树枝把面纱扯了下来! 不见了面纱,美人有些慌乱,下意识的看向对方,想要动手把他杀掉,但仔细一看,觉得此人虽然一头短发有点怪异,长得还是挺英武好看的。 英武之气来自于我近日来的习武,他看着怀里的美人,面色有些古怪,从钟灵叫出“木姐姐的黑玫瑰”时,他就知道林子里的女人是木婉清。 而那个大嗓门声音的主人,就是被木婉清杀了徒弟,前来寻仇的南海鳄神,岳来三。 让我面色古怪的是,他竟然看到了木婉清的脸,他哪能不知道,木婉清曾立誓,谁看了她的脸,要么被她杀了,要么娶她? 天意弄人啊! 跟在后边的段誉与钟灵,一个在木婉清的脸蛋上瞧了瞧,觉得这姑娘好生漂亮,一个一脸吃惊,林大哥竟然看到了木姐姐的脸?她可是知道木姐姐的誓言! 正在一男一女以怀抱的姿势,都有些出神时,先前那个大嗓门声音传了过来,伴随着声音,还有一道身影飞跃而来。 “快让我岳老二看看你到底长甚么模样?” “咦?又来了三个小娃娃。” 我等人望去,人影落定,是一个长着凶悍面孔的汉子,身材高大,背着一对鳄鱼剪。 这就是南海鳄神岳老三? 我有些新奇的看着岳老三,这人他印象很深,而且印象不错。岳老三位居四大恶人之三,外号「凶神恶煞」,却自称排行老二,性子较为“可爱。” 脑子那是直通到底的,为人极讲信用,说到做到。有时会为小小的一句话不想失约而被骗,武功高力气大,使用的兵器为鳄尾鞭及鳄嘴剪。 正是岳老三可爱的性格,让我对这个天龙中的人物印象颇深,如今就生生的站在了他面前。 我正新奇着,怀中的美人开口了,美人说道:“你想看我的样貌,先问过我的丈夫再说。” “丈夫?” “丈夫?” “……” 几道声音同时响起,包括岳老三、我、段誉、钟灵在内,声音中都有些意外。 这就多了个媳妇? 我有些无语,岳老三叫道:“你已经嫁人了?谁是你丈夫?” 木婉清目光在我脸上一转,说道:“我曾经立誓,哪一个男子见到我的脸,我如不杀他,便嫁给他。这人已经见了我的容貌,我不愿杀他,只好嫁他。” 这番话既是说给岳老三听的,也是说给我听的,说着,木婉清的俏脸上露出几分红晕,娇羞的模样诱.人犯罪。 岳老三一怔,一双驼铃般的眼睛,往我瞪了过来,恶声道:“你家娘子杀了我徒儿,这笔账怎么算?” “你说怎么算?”我一笑,看向怀里的美人,笑着道:“你先下来。” 木婉清这才想起,自己还在对方怀里,想起他已经是自己的丈夫,不禁全身一热,起身后说道:“郎君小心,这人的武功高的很,一会我拖住他,你们快跑!” 木婉清这才看到后边的段誉与钟灵,俏脸一怔,危机时刻也没有功夫与钟灵叙旧,正想着如何救自己的丈夫。 这话让我一愣,没想到这个从天而降的媳妇,竟然如此至情至性,已经准备为他舍命了? 这让他有点感动,我笑了笑,刚想安慰一句,只听岳老三道:“我徒儿死了,当然是你们偿命!” “说得有理。”我赞同的点了点头,让木婉清一呆,自己的这位郎君,难不成脑子不好使? 我转口说道:“我看你武功不错,这样吧!咱们打个赌,我赌你接不了我两招!” 此话一出,木婉清更是看白痴似的看着我,心里哀叹,自己竟然找了一个傻郎君?转念一想,今天是生是死还不知道,罢了…… “甚么!?”岳老三一怔,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我接不了你两招?” 说着,岳老三怒气横生,身子一纵,一只大手往我抓来。 我迈着凌波微步,只跨出一步,便避开了岳老三奔雷闪电般的这一抓。 “咦?”岳老三惊咦一声,看向我的目光中多了几分郑重,凝声道:“你这是什么功夫?” “凌波微步。”我也不隐瞒,把左手中的重剑递到右手,淡淡道:“出武器吧!能接住我两招,便是你赢了!” 岳老三闻言大怒,虽然对方身法古怪,年纪轻轻却大言不惭,他乃江湖成名高手,在对方眼里竟然只是接不住两招的货色? 岳老三虽然是个浑人,江湖经验却十分丰富,从对方的古怪身法中,已经看出对方不俗之处,此时也不托大,将背后的鳄鱼剪取到手中。 手中的鳄鱼剪,快若闪电般往对方剪去。 我面上带笑,迈着凌波微步,左踏一步,右跨一步,轻飘飘的已转到了岳老三背后,伸手在他秃顶上拍了一掌。 岳老三惊觉对方手掌居然神出鬼没的拍到了自己头顶,暗叫:“我命休矣!” 但头皮和掌心一触,岳老三立知这一掌之中全无内力。 我收回手,笑嘻嘻的道:“怎么样?” 一旁的木婉清、钟灵看得是目瞪口呆,没想到我这么厉害,只有段誉双眼冒光,原来凌波微步如此精妙,他以后打不过别人,也不用担心被别人打了! “no,我还没出招!”我摇了摇手指,右手重剑一抬,就这么自上而下的往岳老三劈去,平平无奇的一招力劈华山,却带起凌冽无比的劲风。 岳老三虽然认输,却也不会束手待毙,手中鳄鱼剪一抬,往对方的怪模怪样的剑剪了过去。 “铛!!!”的一声巨响。 鳄鱼剪硬生生的被砸成了两半,剪身更是成一个怪异的弯曲形状,吃了一记重击,岳老三直觉得虎口麻木,胸口一阵沉闷之极的感觉。 就在这时,剪身一半砸落在他脚骨之上,让刚刚运行内力,平息了不适的岳老三,又痛又怒的叫了起来。 我看着捂着脚又蹦又跳的岳老三,笑着道:“怎么样,我说你接不了我两招吧!” 一旁的木婉清、钟灵、段誉早已是看得目瞪口呆!岳老三一脸震惊中带着几分难以置信,对方内力竟然远胜于他,怕是老大也有所不及,这小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从娘胎里练武,也他奶奶的没有这么深厚的内力吧! “我岳老二认输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你看着办吧!”岳老三倒也光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咱们先前有过赌约,赌你接不了我两招,如今你输了,就拜我为师吧!”我一句话,让在场中人顿觉荒谬。 我竟然要收岳老三做徒弟,这简直颠覆了他们的三观。 岳老三自己也是如此,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难以置信道:“你要我拜你为师?” 我点头道:“不错,你若拜我为师,我这一身功夫都可以传给你。但拜师之后,师尊之命,便不可有违,我要你做什么,你便须遵命而行,否则欺师灭祖,不合规矩。你答不答允?” 先前的赌约只是我一面之词,岳老三并未亲口应允,正在活命与拜师间犹豫,此时听到对方竟然要把这一身功夫都传给他,顿时双眼冒光。 不想学的那是傻子!学会之后,岂不是连老大都压不住他?到时候他就是天下最恶的第一大恶人!再也不是老二、老三! 至于遵从师命,在岳老三眼里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拜师便拜师!”岳老三咬了咬牙,说着突然跪倒在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向我连磕了八个响头,大声叫道:“师父,弟子岳老二给你磕头,日后定当遵从师命,否则便是乌龟儿子王八蛋!” “好徒儿,起来吧!”我笑着点头,心说这么容易就收到一个便宜徒弟,真是不错。他收岳老三为徒,也没有别的目的,一是对这个可爱的恶人有些好感,再则就是为了多个跑腿的,日后做事方便许多。 当然,他收跑腿的,那也是看条件的。岳老三一身武功也不是白给的,一身数十载的内力很是雄厚,已然是一方高手,不比练紫霞神功的岳不群差到哪去。 岳老三站起身来,又叫了一声“师父”,很是乖巧。 见他这般乖巧,我更为满意,一旁毁三观的木婉清、钟灵、段誉,呆立当场。 正在我为自己的决定满意时,接下来的事情让他更加满意,觉得多个打下手的,确实不错。 只听一阵脚步声响起,树林中钻进十几个人来,以两个老妪为首,剩下的都是持刀拿剑的汉子。 为首一个老妪指着木婉清道:“我们是来捉拿这小贱人,不相干的让开!” 我一看到来人这番模样,心下明了,这是曼陀山庄王夫人派人追杀木婉清来了,准确的说,是追杀木婉清的师父兼生母。 几个老女人都是段正淳的相好,争风吃醋而已。 岳老三闻言,当即大怒:“这小姑娘是我师父的老婆,就是我师娘,谁敢拿她!他奶奶的!” 说着,岳老三纵身一跃,顷刻间到了为首的老妪身前,左手反手伸出,已抓住老妪的胸口,身向左侧,右手五根手指掀住她头盖。 左手右转,右手左转,双手交叉一扭,“喀喇”一声,便将老妪的脖子扭断了。 老妪也是身怀武功的人,但是在岳老三面前就显得武功平平,手中的兵器还未施展出一招,便已身死。 除了我,旁观众人无不吓得呆了。 岳老三随手一抖,将老妪的尸身掷在一旁,往日与老妪交好的三名大汉齐声虎吼,扑将上来,岳老三右足连踢三脚,三名大汉高高飞起,落在地上惨呼起来。 其余来人无不吓得倒退。 岳老三被激发了凶性,咧嘴笑道:“喀喇一响,扭断了脖子,好玩,好玩。老子扭一个脖子不够,还要扭第二个!” 说着就要动手,来人见到同伴被扭断脖子的惨状,无不吓得魂飞魄散,倒在地上的三个汉子更是一脸惊骇,此时想逃走都没了力气。 “够了,让他们走吧!”我淡淡开口,心说有个打下手的着实不错,不然的话,为了自己的便宜媳妇,免不了又要动手。 我只对高手有兴趣,对这些小鱼小虾可没有动手的兴致,与大雕那个另类的绝世高手一场场实战下来,‘口味’已经是很叼了! 岳老三在他眼里,勉强算得上一个高手。 “是,师父!”岳老三收敛了凶性,回到我身旁一副乖巧的样子,让众人看的是目瞪口呆,这前后的落差也太大了! 无量山,树林中。 我、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五人正在前行,钟灵口中吹着口哨,正在寻找她走失的闪电貂。 五人已经寻找了一会,这时,随着嘘溜溜的口哨声,灰影一闪,一只小兽从高树上急速跃落,蹲在五人身前丈许之外,一对亮晶晶的小眼骨碌碌地转动。 “貂儿!”钟灵欢呼一声,又吹了一声口哨,灰影一闪,闪电貂飞扑进了她怀里。 “林大哥,你怎么知道貂儿在这片树林内?”钟灵抱着闪电貂,眨了眨大眼睛,问我道。 “闪电貂与你走失,定然不会走远,它又以毒蛇为食,无量山这片树林中多有毒蛇毒虫,想来它多半会在这里的。”我笑了笑,嘴上说着推理的内容,心说哥是从书里看来的。 “林大哥好聪明!”钟灵娇笑着,木婉清、段誉、岳老三也是连连点头,认为有理。 钟灵问道:“不知林大哥找貂儿做什么?” 我笑道:“要用它把莽牯朱蛤引出来。” 钟灵惊呼道:“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依我岳老二看,也不过是说说罢了。文殊菩萨骑狮子,普贤菩萨骑白象,太上老君骑青牛,这莽牯朱蛤是万毒之王,神通广大,毒性厉害,故老相传,就说它是瘟菩萨的坐骑,其实也未必是真的。” 段誉好奇道:“这莽牯朱蛤到底是什么样儿?” “想知道莽牯朱蛤长什么样,用闪电貂把它引出来就是了。”我笑了笑,看向钟灵。 钟灵这才明白林大哥找貂儿是用来做什么的,只是用貂儿引出莽牯朱蛤而已,她自然愿意帮忙,当下吹了几声口哨,闪电貂从怀里飞扑出去,往前方的树林中一蹦一跳的走着。 五人跟上。 两个时辰后,入夜。 猛听得“江昂、江昂、江昂”几下巨吼,声音似是牛哞,却又多了几分凄厉之意。 跟着“卟、卟、卟”声响,草丛中跃出一只小小蛤蟆,长不逾两寸,全身殷红胜血,眼睛却闪闪发出金光。 它嘴一张,颈下薄皮震动,便是江昂一声牛鸣般的吼叫,如此小小身子,竟能发出偌大鸣叫。 在它身前,闪电貂正蹲在地上,见到朱蛤,似乎颇有畏缩之意,转头想逃,却又不敢逃。 我、段誉、木婉清、岳老三、钟灵五人就跟在后面不远处,见到莽牯朱蛤都是眼前一亮。 段誉赞叹道:“这名字取得倒好,声若牯牛,全身朱红,果然是莽牯朱蛤。‘莽牯朱蛤’这个名字,定是见过它的人给取的。” 莽牯朱蛤嘴一张,江昂一声叫,一股淡淡的红雾向闪电貂喷去,闪电貂颇为畏惧,身子一蹿,灰影一闪,往一旁躲去。 此举似乎在莽牯朱蛤的意料之中,它喷出红雾后,就是一蹬腿,扑落的地点正是闪电貂逃窜的方向。 按照它以往的捕猎经验,今天这只貂儿怕是逃不得,就在此时,一颗石子如流光般激射而来。 石子正中莽牯朱蛤脑袋,这只万毒之王翻身摔落,立时毙命。 石子正是我以内力掷出,虽然没有弹指神通般的威力,但是对付一只蛤蟆还是可以的。 岳老三见状,很是有狗腿子的天赋,就要上前为师父把莽牯朱蛤取来,谁想到刚刚迈出几步,就闻到莽牯朱蛤自行散发的毒气,脑袋一晕,险些倒地。 岳老三赶忙退后,运起内力抵制住毒性,惊呼道:“好险!这莽牯朱蛤太毒啦!要不是我岳老二内功深厚,此刻怕是已经化为一滩脓血!” 我、岳灵珊、段誉、钟灵见状,这才明白莽牯朱蛤的厉害,这万毒之王,寻常人只要是一接近,闻到它身上自行散发的毒气,那就是一滩脓血的下场。 不然这莽牯朱蛤,早就给人捕捉去了。 岳老三只吸了一口毒气,中毒不深又内功深厚,过了一会,就以内力强行把毒逼了出来,此刻五人看着远处的莽牯朱蛤,干瞪眼。 闪电貂不惧莽牯朱蛤身上自行散发的毒气,那是因为闪电貂本身就怀有剧毒,他们五人一时接近不得。 我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仔细一想,原著中段誉先是被闪电貂误伤咬中,身中剧毒,莽牯朱蛤又追着一条蜈蚣,一前一后钻进了他身体里,以毒攻毒,中和了三种毒性,才造成万毒不侵的体质。 照眼前的形式看,把莽牯朱蛤这种剧毒之物吃了,别说获得万毒不侵的体质了,妥妥的立时毙命。 62 - 九妖变 - 早雨 “该怎么办呢?”我皱眉,莽牯朱蛤已经到手,等它的毒气散发完毕,就可以取来。 但是如何‘吃’呢? 清蒸还是水煮倒是随意,关键是怎么中和了它的毒性! 中和! 我一挑眉,想起自己曾盗了梁子翁一条药蛇,那条药蛇的蛇胆,还在家里的冰箱里放着呢! 那条药蛇被梁子翁以珍贵药材喂养了几十年,药性之强毋庸置疑,蛇胆本就是解毒圣物,倒是可以试试中和莽牯朱蛤的毒性。 “你们看着莽牯朱蛤,我去去就来。” 我看向木婉清、段誉、钟灵、岳老三,笑着说了一句,话音刚落,就在四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身形突兀的消失不见。 “……” 四人一脸见鬼的表情,连忙四下张望,树林中没有一点声响与身影,我哪去了? 这已经不是轻功的范涛了,这尼玛还是人吗? “自己竟找了一个神仙郎君?”木婉清。 “我的结拜大哥竟然是神仙中人?”段誉。 “林大哥竟然是神仙下凡嘛?”钟灵。 “老子竟然拜了个神仙当师父!”岳老三。 海景别墅。 “还好当初觉得药蛇的蛇胆是解毒圣物,把它留了下来。”我出现在二楼阳台上,等候了许久的小黑“汪汪”叫了起来。 好在家里有我给他储备的肉食,也不至于饿着。 “走!”我笑了笑,对小黑说了一声,往楼下走去,小黑很是灵动乖巧,好似听懂了一样,跟在我身后。 来到厨房打开冰箱,木盘盛着的蛇胆就放在里面,当初药蛇的蛇肉赏给了典韦,蛇血已化作数十载的内力,只剩下这枚蛇胆了。 我用重剑挑起盛着蛇胆的木盘,关上冰箱,一只手抓起小黑,意念一动,与小黑一齐消失不见。 “咦?”我惊咦一声,自己前后不过离开一会功夫,这边就发生了变故? 树林中有两个人正在交手,其中一个就是我新收的好徒儿岳老三。 只见一个形如竹竿的人影,围绕在岳老三周围飘忽不定,好似没有重量一样,速度却又极快。 岳老三则站在原地不动,每当人影攻来时,就闪电般出手将其逼退。 一个轻功极为高明,一个不动如山,双方一时谁也奈何不得谁。 “岳老三,你犯的着为了一个小美人,跟自家兄弟过不去?”那飘忽在林中半空的人影,厉声喝道。 “他奶奶的!老四!你别不知好歹!这小姑娘是我师娘,你敢动我师娘,就是跟我岳老二过不去!”岳老三的一对鳄鱼剪被我生生劈成废铁,鳄鱼鞭又没带在身上,没有趁手的兵器,一时只能被动防守。 好在他的武功高过老四,倒也防守的住,只是轻功有些不如而已,否则他也不会在四大恶人中排行老三。其实岳老三觉得自己应该排名在老二才对,所以常以老二自称,那叶二娘的武功,与他也只是伯仲之间。 “我呸!岳老三你又坏我好事!这小美人是你师娘?你师父呢?”飘忽不定的人影怒喝,两人全神贯注的交手,并没有注意到一旁穿梭而来的我。 “我师父?”岳老三想起自己那个神仙中人的师父,觉得有必要劝一劝老四,让他别作死。 尚未开口,只听一道声音响起。 “他师父在这。” 我脚步一挪,迈着凌波微步,直留下一道幻影,已经来到半空飘忽不定的人影身后,化掌成刀,切向他的后脑。 这蕴含内力的一击,要是击中,此人立时毙命自不用说。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这飘忽不定的人影不仅极快,在半空竟然能够随意借力,身影硬生生的往旁边横移了丈余。 人影落在地上,现出一个身材极高,却又极瘦,好似一根竹竿的汉子,拿着一对铁爪钢杖。 “你是谁?”竹竿汉子凝声问道,对方轻功之高他也是第一次见,竟然无声无息的摸到了他身后。 要不是他天赋异禀的轻功,以及丰富的经验,刚才那一招已然毙命。 今日路过无量山,他被莽牯朱蛤的叫声吸引,想来一探究竟,见识一下这万毒之王,没想到竟然遇见一个小美人,**如命的他岂肯放过。 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意料,岳老三竟然说这小美人是他师娘,如今又凭空冒出一个师父,真是见了鬼了! “这是我师父,老四,识相的赶快滚!”岳老三上前两步,怒喝一声,看似在驱赶老四,实则是为了他好,如今我在他眼里已经是神仙中人,神仙一怒,凡人岂能承受? “这就是你师父?”老四却不领情,仗着一身轻功横行天下惯了,从来没有遇过挫折,打不过还不能跑?对方轻功高,也未必跑的过他。 “你是云中鹤?”我看着这个如同一根竹竿的男子,对他这幅相貌也是有点醉了,真的是竹竿! 四大恶人中的老四,穷凶极恶云中鹤,轻功极高,武功也不错的一个**淫贼。 云中鹤诧异道:“你认识我?” “是就好办!”我对这个淫贼本就没什么好感,更何况此人**自己的便宜媳妇? “接着!”我左手中的重剑一抖,上面拖着的木盘往岳老三飞去,被岳老三接到手中。 将重剑递在右手,脚步一挪,身子化作一道虚影,我眨眼间来到云中鹤身前,手中的重剑一记力劈华山,带起凌冽的劲风,当头落下! 又是这平平无奇的一招,云中鹤的选择如同岳老三一样,也是以手中兵器硬接。 他与当初的岳老三一样,以为对方只是轻功极高,仅此而已。年纪轻轻的也就二十岁模样,就算练了一门极为高明的轻功,这一身武功与内力,又能强到哪去? 这么一个想法,注定云中鹤要悲剧。 云中鹤抬起右手的铁爪钢杖,去迎接对方怪模怪样的剑,左手中的铁爪钢杖探出,直取对方胸膛。 奈何这左手的铁爪钢杖,还没探出去,右手就是一阵剧痛传来,接着他就失去了知觉。 一根铁爪钢杖,被硬剑生生劈成怪异的弯曲形状,力道不减,落在云中鹤头上,将其脑袋来了个开花。 脚步一挪间,我已经退了回来,以免被红的白的溅到身上。 他也是第一次这么暴力的杀人,凝神望了一眼后,压下心中不适,也不是他暴力,这是以重剑为武器的结果。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后方的木婉清、岳老三、钟灵、段誉面色各有不同。 木婉清手下有过人命,也是混过江湖的,觉得杀人并不算什么,只是郎君的手段太暴力了一些。 钟灵扭过头去,吓的不敢看。 那红的白的映成的画面,段誉更是不忍直视。 岳老三为老四默哀一声,兄弟走好。 四人虽然各有不同,却又有同一个想法,原来神仙一怒,结果就是凡人殒命。 莽牯朱蛤的毒气散去,我准备开动,这才发现一个很囧的事情,忘了带锅… 他又回到现代,在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四人怪异的目光下,拿了一个锅过来,锅里有水。 另外还有几个在四人眼里十分精致的勺子。 四人一脸想问又不敢问的表情,怕犯了神仙中人的忌讳。 我看着四人的神色,哪能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了笑,他也不点透,接下来就是生火煮朱蛤。 在一锅猩红的汤水中,我把蛇胆放了进去,这锅汤水很快就变了颜色,最终竟中和成乳白色,带着一股清香。 “应该是没有毒了!”我拿勺子舀了一勺,喝了一小口,他内功深厚,修炼的又是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就算有些毒,却也不惧。 这口汤水下肚,我只觉得神清气爽,身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至于发生了什么变化,他也说不清楚。 有益无害! “大家一起喝吧!如所料不错,这莽牯朱蛤的毒性中和之后,食之有万毒不侵的特性。”我笑了笑,一开口,让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四人这才明白,他为何来寻这莽牯朱蛤。 也不知我回到‘仙界’以后,瘟神菩萨知道他吃了自己的坐骑,会不会找他麻烦? 四人脑洞大开,好东西在眼前,又有我招呼着,也拿起十分精致的勺子,开始喝起汤来,汤水入腹,一个个都是神清气爽。 一锅汤自然算不上美味,甚至不太好喝,却被五人很快喝完。 看着锅内莽牯朱蛤的小尸体,已经没有了毒性,众人都没有下口,那形状实在有些难以下咽。 我也觉得如此,汤水已经起到了作用,所以这莽牯朱蛤的尸体没必要执着,结果就是入了小黑的口。 小黑“汪汪”两声,吃得倒是很香。 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四人看着小黑,心想这头被我带回来,突然出现的神犬,莫不是传说中二郎真君的哮天神犬? 二郎神的神话传说,在神州大地可是已经流传了千年。 “林郎,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木婉清看着我,一双美目好似有光华流转,极为诱.人。对于这个神仙般的郎君,她也没了办法,但打定主意,郎君到哪,她就到哪。 她只怕夫君回了‘仙界’,她却独守人间。 “去万劫谷转转吧!那里可是很热闹。”迎着美人的勾魂目光,我心中直呼定力不够,想了想,笑着说道。 “去我家里?我家里怎么热闹啦?”钟灵眨了眨大眼睛,面露好奇。 岳来三的面色有些古怪,万劫谷谷主钟万仇,请他们四大恶人前来,要对付大理段氏。 原本这万劫谷谷主,他们四大恶人并不放在眼里,一个小角色而已。但是老大段延庆,正巧与大理段氏有仇怨,有个地头蛇帮忙,却也不错。 所以才有了四大恶人万劫谷一行。 他们四大恶人也不是时时都聚在一起的,岳老三也没想到去往万劫谷的路上,会发生这么多变故,自己竟然拜了个神仙师父,老四更是直接归西。 自己这位神仙师父去万劫谷干什么?会不会对老大不利? 岳老三与老大的情分很深,不如与叶二娘、云中鹤一般,这时有点焦急起来,一脸的欲言又止,想说又不敢说的神色。 木婉清自然是没有意见,郎君到哪,她就去哪。 段誉还惦记着让钟灵回家拿解药,好给神农帮的人送去,可以的话,他准备亲自走一趟才放心。 我纯粹是为了看热闹,心思各异的五人,往万劫谷而去,并没有在这毒蛇毒虫过多的林子中停留。 有钟灵带路,五人赶着夜路也是轻车熟路,次日天亮的时候,来到了一座铁索桥旁,只见桥边石上刻着“善人渡”三个大字。 五人扶着铁索,踏上桥板。 铁索桥共是四条铁索,两条在下,上铺木板,以供行走,两条在旁作为扶手。 一踏上桥,几条铁索便即幌动,行到江心,铁索晃得更加厉害。一瞥眼间,但见江水荡荡,激起无数泡沫,如快马奔腾般从脚底飞过,只要一个失足,卷入江水,任你多好的水性也难活命。 我与岳老三都是高手,过桥很是轻松,木婉清与钟灵绷紧心神,也算轻松。 只有段誉战战兢兢的颤声念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不敢向下再看,一步步的挨到了桥头。 天色已亮,半个时辰后。 只见迎面黑压压的一座大森林,走到近处,左首一排九株大松树参天并列,钟灵欢呼一声:“到家了!” 她绕到自右数到第四株树后,拨开长草,树上出现一洞,回头看向我等人,嬉笑道:“我们万劫谷的入口,就在这株大松树中。” 钟灵钻进树洞,左手拨开枯草,右手摸到一个大铁环,用力提起,木板掀开,下面便是一道石级。 五人依次而入,将木板放回原处后,沿石级向下走去,三十余级后石级右转,数丈后折而向上。 “这万劫谷的通道够隐秘的,要不是提前知道,怕是费尽心思也找不到。”我对这些密洞通道之类的,也算是见识过不少,万劫谷的堪称‘设计方案’之最。 其余向古墓的水下通道,无量山崖底的水下通道,设计方案都是一般般。 五人向上走了三十余级石级,来到平地,眼前大片草地,尽头处又全是一株株松树。 走过草地,只见一株大松上削下了丈许长、尺许宽的一片,漆上白漆,写着九个大字:“姓段者入此谷杀无赦。” 八字黑色,那“杀”字却作殷红之色。 “姓段者入此谷杀无赦。” 八字黑色,那“杀”字却作殷红之色。 段誉看到后,立马一脸便秘的表情。 只见树上钉着一枚铁钉,钉上悬着一柄小铁锤,钟灵提起小铁锤,往“段”字上敲去,铁锤击落,发出铮的一下金属响声,着实响亮。 在段誉更为便秘的表情下,钟灵又敲了两下。 没一会儿,只听得松树后一个少女声音叫道:“小姐回来了!”语音中充满了喜悦。 一个少女从树后走出,见到我、段誉、岳老三、木婉清等人,有些惊诧。 钟灵问道:“我爹爹和娘都在家里吗?” 少女道:“回小姐,老爷和夫人都在谷里,老爷正在招待两位贵客呢!” “定是老大与叶二娘到了!”岳老三插口道,说着看了我一眼,不知道这位神仙师父会不会对老大不利? “尊驾贵姓?”少女看向岳老三,想起老爷说有四位贵客到来,如今只到了两位,吩咐她在这边迎接呢。 岳老三大大咧咧道:“老子姓岳!” 岳老三一听,立刻暴跳起来,喝道:“我是岳老二,干么叫我三老爷?你存心瞧我不起!” 说着,一掌往少女头上拍去,他平生最恨人喊他老三。 钟灵一声惊呼,段誉与木婉清也变了脸色。 “住手!”我断喝一声,手中重剑一抬,出现在少女额头前,封住了岳老三一掌。 “嘭!”的一声,岳老三一掌拍在重剑上,强烈的劲风将少女的青丝吹起,他也被上边的力道震得后退数步。 “以后不可随意杀人!”我横了岳老三一眼,语气毋庸置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收的这个徒弟虽然是个直肠子,有时傻得可爱,却也是个喜怒无常之辈,杀人更是家常便饭。 “是,师父。”之前发过誓要遵从师命,知道自己师父是神仙中人后,岳老三更是不敢违背。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少女这才回过神来,刚才竟然险些就死了!连连向我躬身道谢。 我摆了摆手,正想安慰这小姑娘几句,他还是很有公德心的,只听一道声音传了过来。 “我说老三,你什么时候这么听话了?这还是自称‘凶神恶煞’的岳老三嘛?” 迎面走来三人,当先一人长着一张马脸,眼睛生得甚高,一个圆圆的大鼻子却和嘴巴挤在一块,以致眼睛与鼻子之间,留下了一大块一无所有的空白,很是丑陋。 另外一人,穿着一身青袍,看上去五六十岁模样,长须垂胸,面目漆黑,脸上有被毁过容的痕迹,也有些丑陋。 最后一人是一名女子,身披一袭淡青色长衫,满头长发,约莫四十来岁年纪,相貌颇为娟秀,但两边面颊上各有三条殷红血痕,自眼底直划到下颊,似乎刚被人用手抓破一般,平添了八分丑陋。 开口说话的正是女子,我看着迎面走来的三人,再看看身旁的岳老三,觉得自己这个便宜徒弟,虽然长得凶悍一点,却也算正常人。 来者三人,正是万劫谷谷主钟万仇,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四大恶人中的老二,叶二娘。 一个比一个难看。 “叶二娘,你不要嚣张!”岳老三对我乖巧,对叶二娘却不买账,见到段延庆后,叫了一声:“老大!” “自称‘凶神恶煞’的岳老三,如今竟然听一个毛头小子的话,真是稀奇。”叶二娘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语气戏谑。 岳老三大怒,不顾场合就要动手,却听我淡笑道:“自称‘无恶不作’的叶二娘,原本是个好姑娘,可惜后来为了报恩,与一个和尚私通,生下一个儿子。更为可惜的是,这个儿子刚刚出生,就被人夺走了!” “你…你…你…你是谁?你……你怎么知道?你胡说八道!”叶二娘原本笑嘻嘻的,立马变了脸色,一脸见鬼的表情,尖声叫道。 话音刚落,叶二娘似乎想到了什么,颤声道:“你怎么知道我儿子被人夺走了?是不是你干的!不对,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你当时不过是个孩童而已……” 叶二娘有点语无伦次,魔魔道道的,一旁众人面色各异。 段延庆意外的看着我,叶二娘的事情连他这个做老大的都不知道,这个年轻后生竟然知道的如此清楚?看二娘的表情,这个年轻后生说得明显是真的。 岳老三心说师父不愧是神仙中人,这就是知过去晓未来的神通? 钟灵、段誉、木婉清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神仙啊! 钟万仇与谷中丫鬟,不明觉厉。 我看着叶二娘挤兑自己的便宜徒弟,自己这个做师父脸上也不好过,所以出言讥讽了几句。 他随便几句话,却正中要害,直接戳到了点上。 叶二娘笑不出来了,我笑道:“做恶人也不要太嚣张,要不要我说出那个和尚的名讳?” “不要!”叶二娘尖叫一声,“求求你!别说出来!当初都是我**他的!不关他的事……” 叶二娘惊叫着哀求起来,说着突然变了脸色,脸上生出杀意,想要杀人灭口。 “叶二娘,你要干什么!”岳老三见叶二娘这般模样,迈步上前,很忠实的做起了狗腿子。 叶二娘厉声道:“岳老三,你让开!” “老三?”一个声音想起,在场却无人开口,正是段延庆的腹语术。 段延庆本来是大理太子,后因大理内乱,被奸臣杨义贞谋国后流亡出外。 因其身份,受到多方追杀,在湖广道上遇到强仇围攻,虽然用奋力应战而尽歼诸敌,最后却身中无数刀伤,不但面目全毁,双腿残废,连说话都不能了。 从此面上木无表情,口不能言,腿不能走,只能以「腹语」传意,以拐杖点地走路,连吃饭也只能用手扳开嘴巴,像寄信那样把食物投下去。 他挣扎着一路行来,来到天龙寺外,唯一的指望,是要请枯荣大师主持公道,但此时大臣都以为他死了,于是拥立段正淳的哥哥段正明继任大理国皇位,而段正明又立段正淳为皇太弟,段延庆悲愤欲绝。 恰好此时刀白凤因为段正淳的多情愤怒不止,于是刀白凤为了报复段正淳的负心薄幸,便委身于段延庆,于是有了后来的段誉。 正因这场露水姻缘,使段延庆重拾做人的信心,更把「段家剑」和「一阳指」神功融入铁杖功夫之中,终于以一残疾之身成为一等一的高手,练成武功后,开始向当年追杀他的人展开疯狂报复,因手段残忍,得到了“恶贯满盈”的绰号。 二娘就算与老三不合,那也是自家人,老三怎么帮起了外人? “老大!”岳老三看向段延庆,一脸便秘的叫了一声,怕老大与老四一样,作死啊! 他又看了我一眼,想起自己这位师父的神仙身份,怕有诸多忌讳,一脸的想说又不敢说的表情。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老三,你让开。”叶二娘要杀人,他当然是要帮着自家人的。 叶二娘已经取出兵器,一脸杀意的看着我,不管这人是如何知道那段往事的,为了那人的清誉,她要杀人灭口! “我不能让!老大,这是我师父,我师父可是神仙下凡!”岳老三眼看着叶二娘要与师父放对,老大也插了一脚,立即跳脚地叫了起来。 此话一出,除了木婉清、钟灵、段誉三人并不意外,段延庆、叶二娘、钟万仇、谷中丫鬟顿觉荒谬,一脸的不信,神仙下凡? 吹流弊呢!?这世上哪有神仙下凡的事情? 岳老三见段延庆不信,更是急的跳脚,他与老大感情颇深,自然不希望老大去送死,老四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我笑道:“徒弟,你让开。”感情岳老三与华佗一样,都把他当成了天上的神仙下凡,看来不是古人想象力丰富,这是普遍认知。 “师父…”岳老三回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段延庆,一脸蛋疼的直跺脚,还是听话的让开了。 “忆子成痴,残害婴儿,可悲,该死!” 我淡淡开口,手中重剑一抬,迈着凌波微步,只两步,就出现在叶二娘身前,又是一招力劈华山! 凌冽的劲风“呼呼”响起。 叶二娘的“破戒刀法”以快而无形,防不胜防著称,此刻却只能堪堪举起手中的柳叶刀,往上方挡去。 “铛!”的一声金铁交击声,重剑落下,锋利无比的柳叶刀顿时成了怪异的弯曲形状。 重剑落势不减,直指叶二娘头颅,叶二娘大惊失色,忍不住闭目等死。 “噗!”的一声响,一道一阳指力从一侧射来,击在重剑一侧,让重剑硬生生的偏移开来,从叶二娘身旁落下。 “来得好!” 我轻轻一抖,七八十斤的重剑好似没有重量一般,挽了一朵剑花,脚步一挪,身形诡异的出现在段延庆身前,同样一招力劈华山! 凌冽的劲风中,段延庆一脸凝重,手中钢杖蕴含着无穷的一阳指力,往上一点。 钢杖杖尖点在重剑剑身,“噗”的一声响,我后退一步,段延庆飞退数丈! 感应着钢杖上传来的力道,飞退的段延庆一脸不可思议,这人二十岁左右的模样,内力竟然如此雄厚!那怪模怪样的剑更是诡异,竟然沉重无比! 这还是人吗?难不成真如老三说的那样,是神仙下凡? 我却不给段延庆思考的时间,此刻正有些兴奋,终于遇到能接他一招的人物,可以过过手瘾! 迈着凌波微步,我留下一道幻影,诡异的出现在段延庆身侧,重剑一个横扫! 段延庆连忙运起钢杖与一阳指力,往重剑封去,这一下要是挨实了,绝对是有死无生! 钢杖与重剑相交,又是我被阻了一下,段延庆飞退的场景。 我第一次体会到与真正的武林高手交手的快感,虽然占尽优势,却不愿罢手,又是欺身而上。 一旁的钟万仇、叶二娘、岳老三、段誉、木婉清、钟灵、谷中丫鬟早已是目瞪口呆。 只见我的残影乱动,一直不离段延庆左右,每每一击,都有“呼呼”的凌冽劲风声响起。 段延庆如一个皮球一般,被击打的在空中乱飞。 十余招后,段延庆手中钢杖脱手,如叶二娘一般,把双目一闭,等死! 顷刻,没有想象中的死亡来临,段延庆睁开双目,只见重剑竖立头顶,并没有落下,不解的看向我。 我收剑笑道:“延庆太子不必害怕,在下只是一时技痒而已。” “自己怕了吗?”死亡来临的那一刻,诸多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段延庆不知自己怕了没有。 一旁看了一场自认为‘绝世大战’的众人,纷纷回过神来,意犹未尽,有钦佩、有惊惧、有向往,不一而足。 钟万仇一张马脸上满是蛋疼,谷中怎么来了这么一个妖孽般的人物?这要是发起疯来,谁挡得住? 他娘的! “几位贵客,快里边请。” 钟万仇看着妖孽般的我,也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神仙下凡,此刻一点也不敢怠慢,把众人往谷内引去。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请四大恶人来对付大理段氏,竟然引来这么一个来意不明的逆天人物。 我瞄了叶二娘一眼,顿时让叶二娘一脸惊惧,下意识的想逃,却又不敢动,正如当初被莽牯朱蛤盯住的闪电貂。 既然此女在他剑下逃了性命,我也没了再次出剑的兴致,淡淡道:“当年你儿子被抢走后,被送在少林寺出家,法号虚竹。” 正惊惧的叶二娘顿时变了脸色,激动、惊喜与难以置信交加,颤声问道:“尊驾说的…可是真的?” 我道:“他身上有你留下的印记,你一寻便知。” “多谢尊驾告知。”一脸激动的叶二娘顿时信了八分,没想到我竟然连儿子身上的印记都知道! 叶二娘也是混迹江湖多年的人物,已经看出我对她先是生出杀意,此刻杀意又不知为何散去,得知儿子的消息后,急匆匆地往万劫谷外而去,却是什么也顾不得了。 这让段延庆、钟万仇、岳老三、段誉、木婉清、钟灵、谷中丫鬟等人,看着激动着离去的叶二娘,更加不明觉厉。 四大恶人一个已经归西,一个已经离去,一个做了自己徒弟,最后一个段延庆刚刚死里逃生,正有些患得患失。 这让我顿觉无趣,一场好戏还没开始就差不多落下帷幕。 这亲爹斗后爹的戏码,怕是不怎么精彩了,看着一脸崇拜望着自己的段誉,我笑了笑,罢了,给这个便宜二弟解决点麻烦吧! 众人在钟万仇的热情招待下,刚刚来到大厅落座,只听我道:“我与延庆太子有些话要说,你们回避一下。” 客大欺主。 钟万仇不敢有什么意见,挥了挥手,带着大厅中几个下人退了下去,岳老三、段誉、木婉清、钟灵等人一同回避。 “不知尊驾有何见教?”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他并不喜欢延庆太子这个称呼,他本是大理段氏正宗,流入邪魔外道,是他的恨事。 我一句话,就让段延庆没有心思去计较称呼的事情,只听他道:“天龙寺外,菩提树下,化子邋遢,观音长发。” “你…你怎么知道?”声音从段延庆腹部传出,语气中说不出的难以置信与激动,一如之前的叶二娘。 他对当年在天龙寺外出现,与他有过一场露水姻缘的白衣女子,心里充满了敬畏感激之情,一直将其当做观音菩萨,是来点化他的。 陈年往事,竟被人一语道破,段延庆终于明白了先前二娘为何那么激动。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这种‘知过去晓未来’的本事,有些无趣,一旦戳到点上,当事人总是一脸见鬼的表情。 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觉得自己并不像鬼,摇了摇头,淡笑道:“延庆太子本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年轻之时,未遭大变之日,也是个尊贵英俊的王子,恐怕比外面段誉那小子还要俊逸高贵几分,沦落到要与江湖上的魑魅魍魉为伴,想来是痛苦的。” 这种被人当面戳中内心想法的感觉,着实难以言明,段延庆既有些难以置信,又生出几分知己感,眼前的人太了解他了!直透心底! 原来外面那个后生就是段誉,段延庆目光凝了一下,这本是他此行的目标人物,以段誉引段正明、段正淳等人来万劫谷,做一个了断。 但是这件事,与‘观音长发’的事情一比,顿时被段延庆抛之脑后,目光盯着我,他看得出来,我还有话说。 我向大厅外指了指,笑道:“当年的观音长发,就是段誉那小子的生母,也是段正淳的正妻,刀白凤。” “刀白凤因为段正淳的多情,心生愤慨,为了报复段正淳的负心薄幸,便委身于一个邋遢叫花子,这个邋遢叫花子是谁,延庆太子想来很清楚。” “什么!?”惊疑的声音从段延庆腹部,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我接下来一句话,又让他更加激动起来。 “段誉其实不是段正淳的子嗣,而是你的亲生儿子。” 段延庆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心念百转,觉得对方没有必要骗他,毕竟是与不是,查证一翻便可知道。 对方神仙般的人物,何必戏耍于他? 自己竟然有儿子了? 段延庆心中说不出的激动,他一生从未有过男女之情,蓦然间竟知道世上还有一个自己的亲骨血,喜悦满怀。只觉得什么名利尊荣,什么帝王基业,都万万不及一个儿子来得可贵。 正如我所说,他堂堂大理王子,沦落到要与江湖上的魑魅魍魉为伴,是他平生恨事,极为痛苦。 除了作恶,他不知道怎么还能做什么。 “我不能再为善了。”这便是段延庆最大的痛苦,这一刻,听闻自己在世间竟然还有一个亲骨血,让他觉得自己从绝望之中释放了出来。 良久,段延庆以腹语术问道:“尊驾为何要告知段某这些?”他想不通。 “我很钦佩延庆太子百折不挠的毅力。”我笑了笑,又道:“段誉那小子也与我有结拜之情,你又是他亲爹,说起来也算是我的长辈了。” 他说的不错,当年就算没有刀白凤化作观音长发,段延庆这样的人杰,也会重新振作,只是刀白凤的出现,成了他的另一种精神寄托而已。 对于段延庆这个人,我是很钦佩的。 段延庆百感交集,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答案,想到外面的段誉,再想想自己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不知道该不该相认? 就算相认,对方会接受他吗? 段延庆没了寻仇的心思,钟万仇更是被吓着了,一场好戏就此落下帷幕。 钟万仇一脸赔笑,终于将眼里的这些“瘟神”送出了万劫谷,很是松了口气,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生是非,与爱妻好好过日子。 这个世界真是太危险了!凶人横行啊! 我、段延庆、岳老三、木婉清、段誉离谷,小钟灵留在家里,段誉离开前,已让钟灵派万劫谷的人,把闪电貂的解药给神农帮送去。 “大哥,我们去中原转转?”段誉看着我,根本没有回家的心思,一心想在外游玩,他又看了看段延庆,总觉得这人看他的目光有些诡异。 段延庆看着段誉,越看越像年轻时的自己,目光既欣慰又复杂。 我不置可否,往远处一点,自从吃了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不仅内力与力气大进,眼力也变得很好,看得很远。 不多时,只见一前四后五道身影飞奔而来,极为迅速,一看便知武功不弱。 五道人影来到近处,当先一人是一个穿着宽袍大袖的中年男子,三绺长须,形貌高雅,双手持着一枝铁笛,后面跟着四个中年人。 “高叔叔!”段誉见到来人,讪讪一笑:“朱四哥你们也来啦!” 来者正是大理高君候,以及大理皇宫褚、古、傅、朱四大护卫。 段誉一看,就知道这些人是来“抓”他回家的。 那宽袍大袖的高君候微微一笑,道:“公子爷,幸好你安然无恙。我们先是寻到马五德家,又寻到无量山,通过神农帮的人,才知道你的大体下落,这几位是?” 高君候说着,往我、段延庆、岳老三、木婉清四人看了过来,我与木婉清倒也没有什么,当他看到段延庆与岳老三时,目光顿时一凝,变得郑重。 这二人与近日相传,来大理生事的四大恶人中的段延庆与岳老三,有些相似。难不成那两个年轻男女,是云中鹤与叶二娘?太过年轻!应该不是。 段延庆见到高君候却没什么好脸色,他如今这般模样,高君候认不出他来,他却认得高君候。 当年正是高君候起兵讨伐篡夺大理国君主之位的杨义贞,一力拥护段正明为大理国主的。 我看着这位宽袍客高君候,也有些新奇,以他的眼力,一看就看出这位高君候武功不弱,估计与自己的徒弟岳老三不相上下。 这位侯爷名为高升泰,曾起兵讨伐杨义贞,拥立段正明为大理国主。后来,高升泰更是自立为王,在位二年,临终遗命,又把政权还给了段氏,也就是段正淳。 说起来,此人也算是个有点传奇色彩的人物,只是在江湖中名声不算显赫,醉心于宦海权利。 段誉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见高叔叔问起,笑着道:“这是我的结义大哥,我。这位是…嫂嫂木婉清。” 一句话让木婉清红晕上脸,段誉看了段延庆与岳老三一眼,又道:“这位是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先生,这位是四大恶人之中的岳老三,已经拜我大哥为师。” 此话一出,高升泰与四大护卫顿时面色一遍,戒备起来,四大恶人! “见过延庆太子。”高升泰看向段延庆,抱拳一礼,又忍不住看了看我,听公子爷所说,竟然与此人结义?那岳老三竟拜了此人为师? 这让高升泰有点摸不着头脑。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我早已不是甚么延庆太子,只是一个江湖客而已。”知道段誉是他亲生儿子后,段延庆对那些陈年往事的执念,已经彻底放开,颇有些大彻大悟的意思。 这让高升泰极为意外,他得到消息,四大恶人来者不善,没想到竟然与公子爷混到了一起? “王爷已经亲自去接王妃,公子爷可前去与王爷会合。”高升泰把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也没有理清段誉、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混在一起,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因为四大恶人来犯,王爷才会去接王妃回来,怕王妃孤身在外有什么危险。 段延庆听了,目露感慨,那王妃不正是当年的观世音菩萨? 知道那观世音菩萨为何与他有一场露水情缘后,段延庆的敬畏感激之情也淡了,如今只有段誉这骨肉亲情牵绊着他。 “爹爹去找妈妈了?太好了!”段誉有些惊喜的叫了一声,父母两地分别多年,如今这是要重归于好,段誉转头看向我,“大哥是否与我们同去?也好见识一下大理风光,让小弟一尽地主之谊。” “也好!”我笑着点头,心说他还没到大理游玩过呢,不知道这千年前的大理,风光如何?记得看过一个电影,黄勃与徐争那对基友,就是奔着大理去的。 木婉清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郎君去哪,她就去哪,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与郎君成亲。这位郎君似是神仙中人,能够与凡人成亲吗? 岳老三更是没有意见,一心一意做师父的狗腿子,而且还想着学师父那身神功呢! 段延庆则被我告知,有件事情让他帮忙,他驱除心中执念后,也有些无所事事,感激我恩情,一听有事要他帮忙,那是当仁不让。 当下一行人往玉虚观而去,刀白凤自号玉虚散人,独居在玉虚观中。 玉虚观距离这里并不远,一个多时辰后,一行人转过了一个山岗,迎面笔直一条大道,只见西首绿柳丛中,小湖旁有一角黄墙露出。 来到近处,但见那黄墙原来是所寺观,匾额上写着‘玉虚观’三字。 63 - 九妖变 - 早雨 段誉大声叫道:“妈妈,誉儿来了!” 不一会,观中走出一个道姑,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模样,却又似二十七八岁,保养的极好,姿容美貌,端庄秀丽。 我、木婉清、段延庆、段誉、高君候、四大护卫等人,齐齐看向走出来的美貌道姑。 众人心思各异,尚未来得及叙旧,只听一侧的大道上,传来了马蹄声。 众人转首望去,数百骑兵飞驰而来,一面镶着“镇南”两字的大旗迎风招展。 “是爹爹来了!”段誉惊喜的叫了一声。 亲儿子叫别人爹爹,让段延庆目光复杂,再看看那刀白凤,果然与当年的长发观音极为相似,一时之间,诸多想法闪过,竟是愣在当场。 刀白凤看到那边“镇南”大旗,却冷哼一声,没什么好脸色。 我面上带笑,正笑嘻嘻的观望着,这可是大名鼎鼎的段氏种.马! 段正淳,年轻时游历天下,**之极,与诸多美人相好,而且一个个都给他生了女儿,除了康敏。 木婉清还是段正淳的亲生女儿呢! 入目中,当先一骑,是一个穿着紫袍的中年男人,一张国字脸,神态威猛,浓眉大眼,肃然有王者之相,又不失**倜傥。 又一个大叔范,而且是气质混搭流。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大叔范的男神,岳不群,估计大叔控看了这两人,立马都得跪。 如今这个大叔范十足,大名鼎鼎的段氏种.马,来到玉虚观前,翻身下马,目光在段誉与我等人身上一转,一挥手,让高君候等人止住了行礼的动作。 他快步走向刀白凤,先前还肃然的表情,一瞬变得柔情万种:“凤凰儿!” 我看得是目瞪口呆,段氏种.马,名不虚传。 这一声似乎蕴含着无数情感的轻呼,以及那柔情万种的神情,刚刚还冷着脸的刀白凤,竟是瞬间融化了。 段正淳趁热打铁:“听闻四大恶人要来大理生事,我特地来接你回家,跟我回去吧!” “好!”刀白凤如同中了魔,点了点头,多年的分别与委屈,竟是被这一声呼唤给散去了。 我表示给跪了,看来那么多女人为段正淳争风吃醋,痴心不改,一斗就是好多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原来男人也可以如此有魅力! 相比下来,段正淳口中的“四大恶人”中的老大,段延庆,也在一旁看着,见‘长发观音’与段正常眉目传情,心中百感交集。 段正淳牵起刀白凤的手,来到段誉、我等人身前,看着段誉喝道:“誉儿,你当真胡闹之极!看我回去不打断你的腿!” 段誉吐了吐舌头,表示一点也不憷。 “这几位是?”段正淳看向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问高君候道,看到木婉清的时候,目光顿了一顿,似乎有点眼熟。 “回王爷,这位我林少侠,是公子爷的结义兄长,这位是林少侠的妻子,木婉清。”高君候显然是误会了,以为木婉清是我的发妻。 段正淳先是有些意外,没想到儿子离家出走,竟然与人结义,多了一个结义兄长。听到后边的时候,见木婉清娇俏可人的模样,立马给了我一个眼神。 那是一个见到同道中人的眼神。 我笑了笑,与段正淳点头示意,算是无声的回应,拱手道:“见过段王爷!”说起来,段正淳还是他的便宜岳父。 段誉插口道:“爹爹,当初我失足落下悬崖,还是大哥救了我!” 段正淳脸色微变,没想到儿子竟然遇险,刀白凤也是一脸关切。 还有一个十分关切的人,那就是段誉的亲爹段延庆,这位恶贯满盈也是关心则乱。 段正淳郑重道:“多谢林少侠救了誉儿的性命!” “多谢少侠!”刀白凤亦是诚恳言谢。 我拱手笑道:“两位不必客气。” “咳!”高君候轻咳一声,心说还没说到重点,又为段延庆与岳老三介绍道:“这位是当年的延庆太子,这位是岳老三。” “延庆太子!”段正淳变了脸色,皇兄段正明的国主之位,说起来原本应该是段延庆的。 “段王爷不必多虑,我不再是甚么延庆太子,只是一个江湖客而已。”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他也看开了,任你段正淳再**显贵,带了绿帽子却不自知,还替自己养了儿子。 段正淳可不知这么多弯弯绕,否则怕是有当场拼命的想法,此刻见到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也不敢怠慢,只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难不成让皇兄退位让回去?那是不可能的。 封段延庆一个王爷?那也是不可能的。 一行心思各异的众人,有着数百骑兵保驾护航,一路往大理城而去。 黄昏时分,一行人进了大理城南门。 进了大理城,‘镇南’大旗所过之处,竟得众百姓大声欢呼:“镇南王爷千岁!”“大将军千岁!” 段正淳挥手作答,段延庆目光复杂。 我则在看着这千年前大理城的风光,只见城内人烟稠密,大街上青石平铺,市肆繁华,古香古色。 不过比起后世的大理,似乎少了一些味道,哪怕后世的大理,只是我在影视里见到的。他已经决定,有空了就带老妈与张月她们去大理转转,旅旅游。 一行人走街过坊,走出一个牌坊后,折而向东,行了约莫两里路,来到一座大府第前。府门前两面大旗,旗上分别绣的是‘镇南’‘保国’两字,府额上写的是‘镇南王府。’ 门口站满了亲兵卫士,躬身行礼,恭迎王爷、王妃回府。 此刻已是黄昏,一顿晚宴过后,众人留在镇南王府休息。 让我有点囧的是,王府竟然给他和木婉清安排在了一个房间。 ---- 镇南王府,客房内。 木婉清又喜又忧,一颗心怦怦乱跳,只觉双颊发烧,俏脸发红地看着我,一双美目中好似有光华流转,勾人心魂。 两人独处一室,让她有些欢喜与娇羞,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言而喻,同时她又怕被这位神仙下凡的夫君拒绝。 若是寻常人,依她的性子,遵循誓言,要么杀了,要么娶她。但是放在这位神仙般的夫君身上,显然行不通。 桌上点着一枝红烛,烛火映在美人身上,更显妩媚。 我看着欲拒还迎的木婉清,心跳有点加速,换成任何一个正常男人,这么一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美人,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都难免心动。 “林郎。”在有些暧.昧的气氛中,木婉清低声唤了一句。 “咳!”我不好再做哑巴,轻咳一声,内心中天人交合。 上还是不上?这是个问题。 上了就是**,不上,**不如。 我纠结着,哪怕不在同一个世界,也好像感觉到张月那隔着位面的幽怨目光,自己要是从了木婉清,对得起张月吗? 木婉清见他这番模样,美目一黯,落下泪来,“林郎是不是嫌弃我?” 风$文学.. “我怎么会嫌弃你?”都说女人的眼泪杀伤力很大,我见木婉清落泪,有点手足无措。 “那林郎为何…为何…”木婉清有些说不出口,咬了咬玉牙,竟是伸手脱下了衣衫,露出一个红色裹胸,包裹着一对挺拔山峰。 美人都这样了,我不是不解风情的人,要是他此刻不愿意,怕是木婉清自杀的心都有了。 “阿米豆腐,罪过罪过。” 我自我安慰,默念了一句佛号,下一刻已经站起,把手伸入裹胸,攀上一座山峰。 木婉清“嘤咛”一声,倒在怀里。 花径不曾缘扫客,****今始为君开。 …… …… 接下来的两天,由段誉作为地主,领着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在大理城内游玩。 我白天游玩,领略着千年前的大理风光,准备回到现代也带老妈与张月她们去大理旅旅游,做做对比,看看古香古色与现代风情,哪个更胜一筹。 晚上就与美人在床上做做运动,很是逍遥自在。 这天下午,段誉领着四人来到天龙寺,准备上香祈福。 天龙寺,大理国的皇家寺院,大理崇尚佛学,许多皇帝退位后都在天龙寺出家为僧。 天龙寺在大理有着支柱性的作用,可称为段氏政权得以稳定的保障者,当年延庆太子被人追杀,第一个就想到来找天龙寺的枯荣大师主持公道,可见一斑。 若是寻常人,自然进不去天龙寺,但是有段誉这位镇南王世子领着,众人还是进得去的。 天龙寺并不在大理城内,而是在大理城外点苍山中岳峰之北,正式寺名叫作崇圣寺,但大理百姓叫惯了,都称之为天龙寺,背负苍山,面临洱水,极占形胜。 寺有三塔,建于唐初,大者高二百余尺,十六级,塔顶有铁铸记云:“大唐贞观尉迟敬德造。”相传天龙寺有五宝,三塔为五宝之首。 由段誉带路,我等人来到寺外,遥望高塔,都有些新奇,一个人除外,那就是段延庆。 段延庆最近两天,一直与亲生儿子段誉一起游玩,看得出来心情很是不错,他也没有认亲的意思,只觉得段誉好,他就好。 父爱如山,段延庆觉得段誉作为镇南王世子,要比做他四大恶人之首的儿子,要好得多。 这位延庆太子,看着天龙寺,目光复杂,当年来求枯荣大师主持公道,却被拒于门外,即便如今因为段誉放下了过往执念,心中也难免有些不平。 就在段延庆看着天龙寺,心绪难平的时候,让他心中更为不平的人出现了,只见一个面容方正的中年男子来到天龙寺外,身后跟着一些皇室护卫。 即便这个中年男子穿着一身寻常紫袍,段延庆还是一眼认了出来,这就是当今大理国主,段正明,保定帝。 保定帝见到我一行人,目光落在段誉身上,略有些诧异道:“誉儿?” “侄儿拜见伯父。”段誉也没想到会在天龙寺**到保定帝,笑嘻嘻的上前行了一礼,对这位皇帝也没什么敬畏,反倒很是亲近。 “这几位是?”保定帝看向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明知故问道,他已经听淳弟提过誉儿的事情,知道这几人的底细。 其中段延庆更是重中之重,保定帝也摸不清段延庆的意图,只是他天性方正善良,只要这位昔日的延庆太子不生事,他就当没看见这位四大恶人之首。 “这位是侄儿的结义兄长我,这位是嫂嫂木婉清,这位是段先生,这位是岳老三,我们来天龙寺上香祈福。”段誉笑着介绍道,他如今才彻底搞明白段延庆的身份,没想到竟是昔日大理国的太子。 保定帝微微颔首,并没有摆国主的架子,反倒是以江湖礼,抱拳道:“见过几位朋友。”大理段氏本就行走江湖,此礼倒也不差。 “见过皇帝陛下。”我上下打量了保定帝好几番,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古代皇帝,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国主,颇有些看大熊猫的意思。 段延庆以腹语术“哼”了声,算作回答。 木婉清只是轻轻点头,也不太恭敬。 “你就是大理的皇帝?听说你武功不错,来来来,我们比划比划!”岳老三更绝,竟是要与保定帝过过招。 四人的反应,实在出乎保定帝的意料,愣在当场,过了一会,才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段誉与四人相处惯了,知道他们的性子,并没有觉得奇怪,反而对保定帝来天龙寺很是意外,好奇问道:“伯父怎么来了天龙寺?” 保定帝这才想起正事,看了段延庆一眼,淡淡道:“进寺便知。” 保定帝往天龙寺内走去,段誉不明所以,看了我等人一眼,众人都有些好奇的跟了上去。 只有我心下明了,想来是那鸠摩智到了,这厮心痒六脉神剑,打着祭奠慕容博的借口,准备与天龙寺的众僧过过招,强取剑谱。 要是寻常和尚也就罢了,任你武功再高,堂堂大理国的皇家寺院,岂容放肆?但鸠摩智是吐蕃国师,背后站着一个国家,哪怕是大理国也不敢怠慢。 保定帝一入寺,便去谒见方丈本因大师。 本因大师若以俗家辈份排列,是保定帝的叔父,出家人既不拘君臣之礼,也不叙家人辈行,两人以平等礼法相见。 本因方丈看了段誉一眼,目光在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等人身上一转,略一沉吟,有些不解道:“这些施主是?” “这些是我大理的客人,这位是当年的延庆太子!”保定帝说着,看了段延庆一眼,他将段延庆引入天龙寺中,也是想试探一下这位当年的延庆太子,到底有何意图,能够了却这段旧怨,那是再好不过。 而天龙寺正是了却这段旧怨的最好地方,因为段延庆的亲人在这,如眼前的本因方丈。 “甚么!?”本因面色大变,极为意外的看向段/长/风/文学延庆,惊呼道:“你是延庆?” “见过叔父。”段延庆目光复杂,以腹语术叫了一声,眼前的本因方丈,出家前,与他的父亲上德帝段廉义,是极为要好的堂兄弟。 本因面色激动,没想到竟见到了段延庆这个侄儿,不禁想起了被奸臣所害的族兄,上德帝段廉义,良久,叹了口气。 当年出家前,他与族兄的独子,也就是延庆太子,那也是极为亲近的。当年延庆太子来天龙寺求助,本因有心相助,但枯荣大师有令不可插手,他当年又人微言轻,才有心无力。 本因直言问道:“延庆,你回到大理,所欲何为?”在他看来,这位侄儿回到大理,定是心中不平,想要报复。 “小侄回到大理,确实想要与段氏做个了断,夺回属于我的东西。幸得林少侠点化,已放下心中执念,如今只想做一个闲散的江湖客罢了。” 段延庆何等聪明的人物,一眼就看穿这位叔父的想法,以腹语术淡淡出声。这让众人纷纷看向我,不知他是如何点化这位延庆太子的? “阿弥陀佛!”本因意外之极,向我施了一个佛礼,道了一声佛号,实则心里满是疑问。 保定帝也是如此,正视起我。 反观段誉、木婉清、岳老三,虽然不知道我如何点化段延庆的,却习惯了他神仙般的手段,并不意外。 迎着众人的目光,我轻轻点头,算是示意。 保定帝也不好追问,问起正事:“大师命人请我来,不知有甚么事?” 本因道了声佛号,看了我与段延庆等人一眼,沉吟片刻,道:“请随我去牟尼堂。” 除了我心下明了,对那六脉神剑的剑谱也有些心痒,众人都是不明所以。 两名小沙弥在前引路,其后是本因方丈,保定帝与我等人,由左首瑞鹤门而入,经幌天门、清都瑶台、无无境、三元宫、兜率大士院、雨花院、般若台,来到一条长廊之侧。 “这天龙寺估计比大理皇宫还要富丽堂皇。”我一路走来,好奇的观望着,这么富丽堂皇的寺院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那少林寺又如何? 两名小沙弥躬身分站长廊两旁,停步不行。 众人沿长廊向西走,来到几间屋前。 只见那几间屋全以松木拾成,板门木柱,木料均不去皮,天然质朴,和一路行来金碧辉煌的殿堂截然不同。 屋前,本因方丈双手合什,道了声佛号:“阿弥陀佛!” 屋内一人说道:“方丈请进!” 本因伸手缓缓推门。板门支支格格的作响,显是平时极少有人启闭。 保定帝、我、木婉清、段誉、段延庆、岳老三等人都有些好奇的跟了进去,只见室中有四个和尚分坐四个蒲团。 三僧进外,其中二僧容色枯槁,另一个半大魁梧。 东首的一个和尚脸朝里壁,一动不动。 其中两个枯黄精瘦的僧人法名本观、本相,都是本因方丈的师兄,那魁梧的僧人法名本参,是本因的师弟。 我眉头一挑,没想到这天龙寺中的和尚,一个个竟都是江湖上罕见的好手,屋内的几个和尚,一身气机都不在保定帝之下,放眼江湖,都是横着走的人物。 比起一等一的高手,号称四大恶人之首,横行天下的段延庆,这些和尚怕也只是稍逊一筹,要是两个一起上,段延庆也得掂量掂量。 看来天龙寺也是有货的,转念一想,这些人都是段延庆与段正明的叔父辈,多练了十几二十年,已经被后辈迎头赶上,也不算出类拔萃。 东首朝里面壁,一动不动的和尚,一身气机更是若有若无,明显是内功练到了极为精深的地步,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怕也不是对手。 此时段延庆正恨恨的看向那面壁和尚,以腹语术道:“枯荣大师的枯荣禅功,是愈发精进了!” 三位和尚已经起身,那面壁和尚却一动不动,此刻屋内众人都没有出声,显然是不想打断那面壁和尚的功课。 段延庆这一出声,让三位起身的和尚眉头皱起。 那面壁和尚却依旧一动不动,好似没有听到。 本因方丈看着延庆侄儿这番模样,就知道他对当年来天龙寺求助,枯荣大师不管不顾有怨气,此刻不愿大家起了冲突,站出来道:“正明,此番请你来,是为了大雪山大轮明王之约,你先参详参详。” “大雪山大轮明王佛法渊深,跟咱们有何瓜葛?”保定帝不解,见本因方丈从怀中取出一封金光灿烂的住来,递了过来,伸手接住。 着手重甸甸地,但见这信奇异之极,是用黄金打成极薄的封皮,上用白金嵌出文字,乃是梵文。 保定帝识得写的是:“书呈崇圣寺住侍” 众人目光所及,我、木婉清、岳老三顿时成了文盲,段誉小声道:“书呈崇圣寺住侍。” 说着,只见保定帝从金套中抽出信笺,也是一张极薄的金笺,上用梵文书写,大意说: “当年与姑苏慕容博先生相会,订交结友,谈论当世武功。慕容先生言下对贵寺‘六脉神剑’备致推崇,深以未得拜观为憾。近闻慕容先生仙逝,哀痛无已,为报知己,拟向贵寺讨求该经,焚化于慕容先生墓前,日内来取,勿却为幸。贫僧自当以贵重礼物还报,未敢空手妄取也。” 信末署名‘大雪山大轮寺释子鸠摩智合十百拜。’ 众人目光所及,又是段誉为我三个文盲,小声解说起来。 我只觉得这金笺造型精致,笺上梵文也以白金镶嵌而成,镶工极尽精细,显是高手匠人花费了无数心血方始制成,上面的字符却一个也不认识。 “没想到这鸠摩智也挺奢侈的,这玩意要是拿到现代去,就算不是古董,也能卖不少钱。”我笑了笑,单是一个信封、一张信笺,就是两件弥足珍贵的宝物,这大轮明王的豪奢,可想而知。 事情却如他所料的那样,果然是鸠摩智那厮来了。 保定帝素知大轮明王鸠摩智是吐蕃国的护国法王,但只听说他具大智慧,精通佛法,每隔五年,开坛讲经说法,西域天竺各地的高僧大德,云集大雪山大轮寺,执经问难,研讨内典,闻法既毕,无不欢喜赞叹而去。 就连保定帝也曾动过前去听经之念,这信中说与姑苏慕容博谈论武功,结为知己,然则也是一位武学高手。这等大智大慧之人,不学武则已,既为此道中人,定然非同小可。 “六脉神剑?”想起信中提及的武学,保定帝不禁问出了声,此等武学他也是第一次听。 屋内众人提起心神,除了我与几个和尚外,段延庆这位昔年太子,也是第一次听说。 本因方丈道:“‘六脉神剑经’乃本寺镇寺之宝,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正明,我大理段氏最高深的武学是在天龙寺,你是世俗之人,虽是自己子侄,许多武学的秘奥,亦不能向你泄漏……” 猛听得“呜哗--”一声大喝,各人耳中均震得嗡嗡作响。 正是佛门中一门极上乘的功夫,叫作‘狮子吼’,一声断喝中蕴蓄深厚内力,大有慑敌警友之效。 只听那面壁而坐的僧人说道:“我大理段氏的事情,岂容外人知道?” 说着,站起转身,目光炯炯的盯住我、木婉清、岳老三,还有段延庆。 第一百零一章借来看看 …… …… 我、木婉清、段延庆、段誉、岳老三被赶到了屋外。 保定帝留在屋内,与几个和尚商议大雪山大轮明王之约的事情。 我摸了摸鼻子,他对那六脉神剑很是心痒,那是一门称不上剑法,却又号称天下第一剑的武学。 这种武学神功,凡是习武之人,哪个不想一观? 奈何那是段氏的东西,我也不好下手,好吧,其实是因为屋里那些人一起上,他也没有把握拿下。 这一对一与一对六,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何况对方六人一个个都是高手,那枯荣大师一身内功更是极为精深。 至于抢人家的东西?我觉得自己只是借来看看而已,嗯,就是这样。 就是段延庆这位段氏正宗也被赶了出来,延庆太子被枯荣禅师喝斥,本想翻脸,但是看了看一旁的段誉,为了亲儿子终究是忍了下来。 饶是如此,段延庆也是心绪难平。 “大哥,我们去上香祈福?”段誉对甚么六脉神剑倒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根本就没放在心上,笑着说道。 我挑了挑眉,终究难抵六脉神剑的诱.惑,这武学神功就在眼前,却不能一窥究竟=长=风=文学=,实在是心痒难耐。 “段先生,那‘六脉神剑经’乃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先生不想一睹真容?”我看向段延庆,笑着开口,他相信以延庆太子的聪明,不难理解他的意思。 言下之意,两人联手,去‘借’经一看。 段延庆是个聪明绝顶的人,立即就明白了我的意思,略一沉吟,以腹语术问道:“林少侠也想见识一下那六脉神剑经?” 我笑着点了点头,身为习武之人,他不信段延庆能抵得住武学神功的诱.惑,更何况那本就是属于段延庆的东西,这位延庆太子可是段氏正宗。 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却成了别人的,段延庆岂会服气,要知道聪明绝顶的人物,那也是心高气傲的。 段延庆沉吟片刻,我于他有再造之恩,既然开口,他自是不好拒绝。他也想看一看那‘六脉神剑经’,如何能称得上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好!” 段誉看着两人打哑谜,有些不明所以,还不知道两人已经打定主意,进去抢东西。 木婉清倒是反应了过来,林郎见识一下那‘六脉神剑经’,这是要与段先生硬枪了。 岳老三也是没有反应过来,我与段延庆已经推门而入。 只听枯荣大师道:“咱们倘若分别练那六脉神剑,不论是谁,终究内力不足,都是练不成的。我也曾想到一个取巧的法子,各人修习一脉,六人一齐出手。虽然以六敌一,胜之不武,但我们并非和他单独比武争雄,而是保经护寺,就算一百人斗他一人,却也说不得了。只是算来算去,天龙寺中再也寻不出第六个指力相当的好手来,所以请正明来凑凑数。只不过你须得剃个光头,改穿僧装才……” 枯荣大师越说越快,似乎颇为兴奋,但语气仍是冷冰冰地,与他所练的枯荣禅功有关。就是他的一张脸,也是奇特之极,左边的一半脸色红润,皮光柔滑,犹如婴儿,右边的一半却如枯骨,除了一张焦黄的面皮之外全无肌肉,骨头突了出来,宛然便是半个骷髅骨头。 随着屋门被推开,声音戛然而止。 枯荣大师看着走进来的我与段延庆,冷冰冰地喝道:“放肆!” 本因方丈疑声道:“延庆?” “两位这是何意?”保定帝看着走进来的两人,也有些纳闷。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六脉神剑经’既为我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我乃段氏正宗,也想借来一观。” “我是来助拳的。”我无耻的笑了笑,似乎之前主动找段延庆联手的人不是他。 此言一出,屋内六人都变了脸色,都不是傻子,哪能听不出对方是要强取? 枯荣大师冷冷的盯着段延庆,一抬手,双手拇指同时按出,“嗤嗤”两声急响,两道一阳指力向段延庆右胸左肩袭来。 枯荣大师本就是一方高手,闭门苦修枯荣禅功数十载后,虽然未将枯荣禅功修至大成,一身功力也是大进。若是将枯荣禅功修至大成,足以位列世之顶尖。 段延庆位列四大恶人之首,横行天下,一身武功也不是白给的,虽然尚不如枯荣大师,那是因为对方比他多练了几十年的缘故。 蕴含着一阳指力的铁杖扬起,挡住了刺向自己右胸而来的一道指力,跟着另一只拐杖在地上一点,向右急射而出,避开了袭向左肩的一道指力。 枯荣大师与段延庆动起了手,我也没有闲着。 迈着凌波微步,只是两步,就来到一个魁梧和尚身前,正是本因方丈的师弟,本参。 手中重剑一抬,又是他极为熟练的一招力劈华山,带着凌冽的劲风,当头罩下! 本参被我诡异迅捷的身法一惊,待反应过来,那怪模怪样的剑已经带着凌冽的劲风劈下,唯有并起双指,一道一阳指力激射,迎了上去。 本参虽也是一方高手,与段延庆还是有些差距的,段延庆以蕴含一阳指力的铁杖能堪堪接住我一记重剑,本参这一道一阳指力却是不行。 “噗!”的一声响,一阳指力与重剑相交,被毫无悬念的劈散,重剑顺势落下! “师弟小心!” “师兄小心!” 几声惊呼同时想起,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等人本来还有顾忌,又对本参有信心,这才没有出手。 谁想到这个年轻后生竟然如此厉害? 此时四人也不怕一阳指力误伤交手中的本参,本参命在旦夕,四人纷纷施展一阳指,往我激射了过去。 第一百零二章六脉神剑经 我手中重剑一停,头也不回,脚步微挪,身子在原地打转,留下一串残影。 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四人发出的一阳指力,从残影中穿插了过去,没有伤到我分毫,却激射在他身前的本参身上。 四道情急而发的一阳指力,顿时将本参击成重伤,魁梧的身子倒地不起。 我本就没有杀人的意思,此举正在他的意料之中,就是四人不出手,他也不准备要了本参性命,只准备让他失去行动能力而已。 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皆是又惊又怒,既惊诧于对方那神鬼莫测的身法,又为重伤的本参而怒。 就是一旁正在交手的枯荣大师与段延庆,也难掩震惊,枯荣大师震惊之极,段延庆哪怕与我交过手,第二次见他出手,还是难免惊叹。 有段延庆拖住让我最为忌惮的枯荣大师,他对付剩下几人就方便多了,以他的功力兼之凌波微波,这几个人也就是送菜的份。 我转过身来,脚步一挪,左迈一步,右跨一步,化作一串残影欺身而上,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四人压下震惊,纷纷出手,一阳指力乱飞,笼罩我周身。 然而这些乱飞的一阳指力,在我左摇右晃,留下一串:长:风:文学串残影的身形下,好似商量好的一般,纷纷穿插了过去,没有伤到他哪怕分毫。 我避过一道道一阳指力,欺身来到四人身前,左手带着雄厚的内劲,往刚刚施展完一阳指力,来不及变招的保定帝拍了过去。 保定帝竭力闪避,还是被拍在左肩,身子往后倒飞,撞在木屋内的墙壁上,让整座木屋都晃了一晃。 “好雄厚的内力…”保定帝从墙壁上落下,已是受了不轻的内伤,为我刚刚那一掌的内劲而震惊,怕是枯荣大师也没有这份功力! 失去了行动能力的保定帝震惊之极,对方年纪轻轻,这还是人吗?练的是什么神功? 与保定帝落得同样下场的还有本因方丈,我欺身后,一掌拍向保定帝,手中重剑则向本因方丈一个直刺。 本因方丈亦是刚刚施展完一阳指力,来不及变招,见这把粗大黝黑,钝头无锋的怪剑刺来,连忙足下一点,飞身而退。 奈何动作不够快,剑头正中胸口,本因也如保定帝一样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受了不轻的内伤,失去了反抗能力。 这还是我收了七八分力道,不然五分力道就能要了本因的性命。 本因方丈亦是面色震惊之极,实难相信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有如此雄厚的内劲,一身武功堪称冠绝天下! 想来那‘北乔峰,南慕容’也不过如此,甚至有所不如! 保定帝与本因方丈失去了反抗能力,震惊之极,还站着的本观与本相面面相窥,两人经验丰富,已经知道不是对方的对手。 两人所料不差,我再次出手,他们就与保定帝、本因方丈落得一个同样的下场,这还是我手下留情的结果。 后边跟着进屋的木婉清、岳老三、段誉,虽然早已见识过我的神奇,还是有些目瞪口呆。 段誉更是变了脸色,大哥好端端的怎么与伯父他们动起了手?自己这位结拜大哥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惹到了可如何是好?怕是整个大理国都会有难! 段誉这边脑洞大开,我却上前与枯荣大师交起了手。 “段先生且退开!”这是我自段延庆之后,见到的又一个高手,比段延庆还要厉害几分,自然是见猎心喜。 自从武功精进后,他就想效仿独孤求败,拜尽天下高手,这才不枉江湖走一遭! 枯荣大师见本因、本观、本相、本参、保定帝五人的惨状,又惊又怒,此刻也动了真火,哪怕知道自己的武功怕是不如对方,却也不憷。 段延庆刚刚退开,还没等我上前,枯荣大师已飞身而来,身法十分精妙迅捷,大理段氏也是有货的。 身在半空,枯荣大师双手拇指一按,“嗤嗤!”两声急响,两道极快的一阳指力往我身上两个要害袭来。 我也不躲避,一抬手,重剑斜横在胸前,两道一阳指力一上一下,分别射在剑身的两端,“噗噗!”两声,带起强烈的气劲后,消散不见。 此刻枯荣大师已经来到我身前,一掌当头拍下,没有丝毫留情。 我双眼一眯,也有些动怒,不就是想看看六脉神剑经吗?哥已经手下留情,这老和尚却想要他的命! 殊不知六脉神剑经在枯荣大师眼中,那是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两人的想法与看法,那是隔着千年时光与一个位面的。 我动怒,也不退避,斜横在胸前的重剑一个转折,剑头往枯荣大师胸前直刺。 剑长手短。 枯荣大师一掌尚未拍到我头颅,剑头距他胸口已不到一寸,枯荣大师立时后退,上前时固然迅疾,后退也是快速绝伦。 也不见他如何跨步,已向左后侧斜退数尺。 在这关口直趋斜退,确是武林中罕见的轻功,与他那一身精深无比的功力打底,脱不了干系。 在枯荣大师飞身斜退时,我已迈着凌波微步快速赶上,手中重剑直直的往枯荣大师胸口砸去! 枯荣大师身在半空,已来不及闪避,只得运起全身功力于双掌,向重剑迎去。 两人功力相仿,我以数十年功力以及后来菩斯曲蛇蛇胆奇效,内功稍胜一筹,但是以肉掌硬接玄铁重剑,结果只有一个。 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枯荣大师的一双手掌算是彻底废了,落地后,他面色灰白,发怔的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事情。 只是一招!他就败给了一个年轻后辈! 64 - 九妖变 - 早雨 这时,枯荣大师才看清楚对方的重剑,竟然是以玄铁制成! 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物,各种宝物见过不计其数,此剑粗大黝黑,钝头无锋,造型固然怪异,却威猛异常,剑身深黑之中隐隐透出红光,明显是以玄铁制成! 玄铁乃天下至宝,便是要得一两也是绝难,寻常刀枪剑戟之中,只要加入半两数钱,凡铁立成利器,也不知这年轻后生从哪觅得这许多玄铁? 这剑通体由玄铁制成,难怪交手之中,只觉沉重之极! 这还是第一个认出我手中玄铁重剑真身的人,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这一下清净了,枯荣大师废了双手,也受了内伤,本因、本观、本相、本参、保定帝五人都倒在地上,运气平息内伤。 屋门口木婉清、岳老三、段誉面色各有不同。 段延庆目露赞叹,我的目光,却落在屋内的一个地方,只见一个蒲团后面放着一个木盒,已经打开,露出里面一个卷轴。 我上前拿起卷轴,在众人或惊、或怒、或呆、或不明所以的神色中,悬在壁上,卷轴舒开。 帛面年深日久,已成焦黄之色,帛上绘着个裸体男子的图形,身上注明穴位,以红线黑线绘着六脉的运走径道。 第一百零三章欲练六脉,先修一阳 论起武功,枯荣大师比段延庆还要强上一筹,毕竟是段氏一代领军人物,又比后者多练了几十年,稍胜一筹并不奇怪。 但高手之争,只在旦夕。 段延庆尚且能在我手下抵挡十几招,枯荣大师却一招败北!概因为前者当初属于被动防守,枯荣大师则怒极而攻,无功而返后吃了大亏。 我第一次体会到了重剑剑法的真正威力,难怪独孤求败可以执之横行天下,他与枯荣大师内功相仿,对方更是习武一辈子,竟然就这么轻易的败在他手下。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此刻六脉神剑经的画轴被我取出,悬在壁上,卷轴舒开。 帛面年深日久,已成焦黄之色,帛上绘着个裸体男子的图形,身上注明穴位,以红线黑线绘着六脉的运走径道。 我一看,这只是六脉神剑的其中一脉剑谱,心想应该是几个和尚为新来的保定帝准备的。 六人准备各练一脉,迎战鸠摩智,枯荣大师与本因方丈他们怕是早就见过六脉神剑,只有保定帝还是个生手。 想来六脉神剑的其它剑谱也在这个屋里,毕竟这里可谓是天龙寺最安全的地方。 我搜索了一会,果然,又搜出五+长+风+文学+个画轴,一一悬在壁上,卷轴舒开。 “来来来,一起研究研究。”我向站在门口的段誉、岳老三、木婉清招了招手,三人齐齐一愣,迈步上前。 段延庆则早被帛面上的图形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他是一阳指的大行家,这‘六脉神剑经’以一阳指指力为根基,自是一看即明。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六人又惊又怒,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就这么被人堂而皇之的观看! 他们却无可奈何,此处是枯荣大师的闭关之所,地处偏僻,周围无人,保定帝的护卫也没有跟上来,可谓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且对方武功之高,真要拿着剑谱走,他们怕是拦不住,就是召集大军,武林高手只要不是被围住,那也是来去自如的。 良久,段延庆目露精光,以腹语术赞叹道:“六脉神剑,并非真剑,乃是以真气化作剑气,有质无形,可称无形气剑,一旦施展出来,怕是威力无穷!” 我也在细细观摩着六脉神剑经,也就是剑谱,点头道:“所谓六脉,即手之六脉太阴肺经、厥阴心包经、少阴心经、太阳小肠经、阳明胃经、少阳三焦经,每一脉剑法都神奇无比啊!” “以我的内力修为,怕也只能修成其中两脉。”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虽然是在谦虚,却又带着些许骄傲。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修成其中两脉,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事情,屋内的段氏中人,怕是只有他与枯荣大师可以做到。 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等人,只能修习其中一脉。 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闻言,叹了口气,他当初也精研过此六脉神剑,认为将六脉全部练成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才转而修炼另一门高深武学,枯荣禅功。 段延庆话音刚落,似乎有点想在亲儿子面前显摆显摆,同时也展现了他武学天赋上的惊人一面。 只见他运起真气,以腹语术道:“这是手少阳三焦经脉,真气自丹田而至肩臂诸穴,同清冷渊而到肘弯中的天井,更下而至四渎、三阳络、会宗、外关、阳池、中渚、注液门,凝成剑气,自无名指的‘关冲’穴中射出!” 话音未落,只见段延庆身上真气激荡,轻轻一抬铁杖,六脉神剑的剑气通过铁杖施展开来。 只是一瞬,前方地上就多出一个深不见底的小洞。 无声无息,威力极大! 我双眼一亮,这六脉神剑的剑气比子弹的威力还要大上许多,论起速度也是不遑多让,比一阳指力要厉害不少。 一阳指力虽然也威力不小,速度还是及不上子弹的,威力则看施展之人的内力与一阳指修为。 六脉神剑如此威力,能躲过的怕是不多,难怪慕容复见了六脉神剑立马就跪,乔峰见到六脉神剑更是自叹不如。 如此神功,我哪能不心动,见段延庆依照剑谱,瞬间就施展出六脉神剑,不由得大为心动。 段延庆何等聪明的人物,见我的面色,就猜出他想干什么,立即以腹语术劝阻道:“林少侠切勿强行修炼六脉神剑!” 我不解道:“为何?”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此六脉神剑,要以段氏一阳指为根基,方可练成。” 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目光一闪,意外的看了段延庆一眼,没想到他武学天赋如此惊人,竟然短短时间就堪破六脉神剑的隐患。 这个隐患,对于一阳指修为高深的段氏中人来说,并不算隐患,段氏祖先曾传下“欲练六脉,先修一阳”的警语。 但是对于不曾修习一阳指的外人来说,那便是致命隐患,他本想让这个年轻人吃个大亏,没想到段延庆一眼看出,武学天赋与细心缺一不可。 我一听,给了段延庆一个“你糊弄傻子呢?”的眼神,他早已不是武学小白,六脉神剑的剑谱就在眼前,哪能看不明白? 此六脉神剑,只需依照剑谱上的记载,运转内力,也就是真气,游走一个个穴位后,转变成无形剑气,然后射出去就行了! 只要内力足够,就能依照剑谱修习,他对于六脉神剑要以段氏一阳指为根基的说法,有些嗤之以鼻,以为是段氏糊弄外人的。 原著中的段誉也没有修炼过一阳指,不一样凭借强横的北冥真气,修成六脉神剑? 段延庆见我不信,以腹语术道:“这六脉神剑神妙万方,威力无穷,但若仗着内功深厚强行修习,轻则经脉受损,重则成为废人!” “何意?”我觉得似乎抓住了要点,又不得其解。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须知这真气外放成无形剑气,需经一个个穴道反复盘旋方成,此举经脉负担极大,寻常人无法忍受。而一阳指有一功效,那便是在日常修习时,缓缓扩充与强化经脉,待可以修行六脉神剑时,经脉已非常人可比,便不会生出祸患。”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以前只听说过一阳指疗伤有奇效,没想到还有这个特性,原来六脉神剑要以一阳指为根基,不是谣传。 倒是他小觑段氏了,我警醒,看来自己武功大进,总是无有敌手后,开始有点飘飘然了。 第一百零四章鸠摩智驾到 我细细一想,原着中段誉不仅是凭借着强横的北冥真气,练成这六脉神剑,实则还有着诸多奇遇,机缘巧合才练成的。 也就是说,那时的段誉经脉已经很强,承受得住六脉神剑的运转法门。 我转头看了一旁,正好奇观望着六脉神剑剑谱的段誉一眼,这小子的北冥神功还没开始练,也没有吸人内力,又少了些际遇,就算看了这六脉神剑剑谱,那也是白搭。 不过段誉只要修习北冥神功与一阳指,稳扎稳打,修炼成六脉神剑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自己,我反而觉得自己可以练一练这六脉神剑,他的经脉不同于常人。 我成年后习武,修炼的是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易筋锻骨篇”,这门内功心法除了可以提纯内力,使内力更为精纯,以及增快内功的修炼速度外,最大的特点就在经脉上。 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不仅冲开了我有点闭塞的经脉,去除了他成年习武的障碍,同时又拓宽了他的经脉,修炼时也在强化着经脉。 后来吃了不少菩斯曲蛇的蛇胆,这宝贝对经脉也有着诸多助益。 神功就在眼前,不修炼实在心痒难耐,我沉吟了一会,理清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决定试,长,风,文学一试。 以他异于常人的经脉,就算练不成这六脉神剑,顶多也就是经脉受点损,“易筋锻骨篇”这门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也有着修补经脉的特性。 有了决定,我运起内力,自丹田而至肩臂诸穴,同清冷渊而到肘弯中的天井,更下而至四渎、三阳络、会宗、外关、阳池、中渚、注液门,凝成剑气,抬手一点。 一道无形剑气自他无名指的‘关冲’穴中射出,无声无息,前方地上一瞬就多了一个深不见底的细洞。 我修习的也是手少阳三焦经脉这一脉,事实证明,他之前是多虑了,他的经脉强度足以修习六脉神剑。 他的举动,却引起屋内众人的震惊。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看着我轻松将六脉神剑其中一脉剑法练成,一个个震惊之极,这还是人吗? 一身武功足以冠绝天下不说,竟然没有修炼一阳指,就把六脉神剑练成了! 段延庆也有些惊疑,对我着实看不透,不说他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冠绝天下的武功,就是他对一些陈年往事知道的清清楚楚,仿佛当时亲身经历过一般,就神鬼莫测的很。 反倒是段誉、木婉清、岳老三习以为常,已经吃惊习惯了,神仙嘛,哪能与凡人相提并论。 我又将六脉神剑的其余五脉剑谱,一一记下,别看他轻轻松松就练成其中一脉剑法,但是想再练成另一脉剑法,将两脉剑法融会贯通,施展自如,却非一时之功。 以他的功力,怕也只能将其中两脉剑法融会贯通,修行第三脉剑法更是极为勉强,不知成败的事情。 段延庆也不甘落后,把一幅幅六脉神剑的剑谱,记了个通透。 段誉兴致不大,但他天生聪颖,只看了一遍便记住了。岳老三则看着神功望而兴叹,他可不是神仙师父,听了老大所言,没有一阳指打底,那是不敢练。 木婉清也只是瞧瞧,她别说一阳指打底了,就是自身的内力,距离这六脉神剑的要求也相差甚远。 众人把六脉神剑剑谱‘借阅’了一番,段誉丝毫没有站错阵营的觉悟,大家看着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等人,不知该如何处置。 我想了想,得罪了大理皇帝,又把天龙寺一号人物枯荣大师的双手废了,这大理怕是呆不下去了。 他本就没有在这里定居的意思,而且另有打算,否则行事也不会这么肆无忌惮,沉吟片刻,看向段誉,笑嘻嘻的道:“二弟,这里的烂摊子就交给你了,我们这便要离开大理,去办些事情。” “大哥要走?”段誉看着伯父他们的情形,也知道今天的事情难以善了,他心里想的却是如何化解这场冲突,平息大哥的怒火,毕竟这位结拜大哥是神仙啊! 听闻我要走,段誉有些意外,也有点不舍,我当他是便宜二弟,他对这位结义兄长却是情真意切的。 我笑着点头道:“不错,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来日还会相见的。” 段誉也知道劝不下这位大哥,何况以如今的情形来看,大哥离开大理也好,以免冲突加深,他面露不舍地点了点头。 一旁的段延庆也有些不舍,却是对段誉这位亲儿子的,奈何我之前说有件事情要他帮忙,他是要跟着走的。而且他也‘借阅’了六脉神剑剑谱,这件事情不易善了。 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正想离开,众人鼻端忽然闻到一阵柔和的檀香,跟着一声若有若无的梵唱远远飘来。 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面色一变,喃喃道:“善哉,善哉!大明轮王到了!” 躺在地上的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面面相窥,他们受伤不轻,大明轮王却到了,看来这六脉神剑的剑谱,注定无法太平。 先是被人强行‘借阅’,如今又要被人强行取走,焚化于他人坟前! 保定帝面露思索,看了我一眼,又看向段誉,开口道:“誉儿,你去请明王到牟尼堂来叙会吧!” 我也看了看保定帝,两人目光相对,有些心照不宣。 保定帝已看出他并无恶意,只是对六脉神剑见猎心喜而已,此刻大轮明王一到,天龙寺无力迎战,却是想要借他之手。 我也是这个意思,他打伤了人,又看了人家的六脉神剑剑谱,觉得自己还是有良心的,就当做做好事。 其实他也有些见猎心喜,想要与鸠摩智过过手,这对手的武功,却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了! 本因方丈将壁上悬挂的六脉神剑剑谱取下,又取过六个蒲团,一排放在地上。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一一落座后,又调息起来,伤得不轻。 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站在一旁,过了一会,只听得段誉的声音道:“明王法驾,请移这边牟尼堂。” 另一个声音道:“有劳施主领路。” 声音甚是亲切谦和,彬彬有礼,让人一听就不自觉的心生好感,比段誉的娘娘腔好听太多。 门外听脚步声共有十来个人,段誉推开板门,说道:“明王请!” 大轮明王道:“得罪!”举步进了堂中。 室内众人,齐齐看向大轮明王。 鸠摩智看上去不到五十岁年纪,布衣芒鞋,脸上神采飞扬,隐隐似有宝光流动,便如是明珠宝玉,自然生辉。 任谁一眼看去,都会觉得好一个得道高僧! 除了我外,室内众人看着鸠摩智,都难免心生亲近之意。 我虽然是第一次见到鸠摩智,却知道这和尚不是个好东西,道貌岸然,一身精深武功自不用说,那一身佛学却喂了狗。 鸠摩智,天资聪敏,过目不忘,痴(长)迷于武学,自得吐蕃国密教宁玛派上师授以“火焰刀”神功后,在吐蕃扫荡****,威震西陲,功力见识均已臻于极高境界,具大智慧,精通佛法,每隔五年,开坛讲经说法。 后来又与姑苏慕容氏传人慕容博结为朋友,用“火焰刀”的修练法诀交换,得以学习少林派绝学。 鸠摩智只身前往大理国,企图抢夺大理不传之秘,并展示“无相劫指”“拈花指”和“多罗叶指”震摄众僧,以一己之力使“火焰刀”挑战天龙寺众僧合力使出的“六脉神剑”,引发一场无形刀剑之战。 一战不果,剑谱被毁,使鸠摩智与天龙寺结下仇怨。鸠摩智便擒下保定帝为人质,段誉情急出手,最终“火焰刀”不敌“六脉神剑”,但段誉却被鸠摩智擒下。 鸠摩智于是掳走段誉,威逼利诱以套取剑谱,最后却让段誉逃脱。 鸠摩智在太湖畔与段誉、阿朱、阿碧二姝失散之后,曾先潜回参合庄,起初见到庄中书房的藏书只是些之类书生所用的书本,全无所得。隔日才见到王夫人李青萝到参合庄找女儿,鸠摩智见机行事,跟踪至王家,在琅嬛玉洞中得知逍遥派「小无相功」的练法。 后来游坦之在路上遇到鸠摩智,误以为鸠摩智是去少林寺的高僧,并将「易筋经」交给了鸠摩智,鸠摩智从此得到「易筋经」练法,至此内力大增,但因练功急于求成,反之练出内伤。 后鸠摩智到少林寺装逼,被虚竹所败。在西夏国王招亲期间,意外跌落一口枯井里,同时因走火入魔而狂性大发,一身内功刚好被段誉的“北冥神功”吸走。 鸠摩智从此武功尽失,却因此而大彻大悟,返回吐蕃,埋首钻研佛经,成为一代高僧。 说起来,鸠摩智的一生也堪称传奇,最后也得了善终,但如今我与鸠摩智初次见面,两人都尚未开始中原之行。 无巧不巧,大理成了两人中原之行前的同一站。 鸠摩智走进屋内,也是一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等人,皆受了内伤,而且不轻。 鸠摩智到来之前,早已对天龙寺进行了打探,所以将众人一一认出,就是尚未来得及剃度的保定帝,也被他一眼认了出来。 然而天龙寺的人都受了伤,就让他有些摸不清头脑,转头一看,见屋里竟然还有人存在,又是一怔。 这些人自然是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 鸠摩智压下心中疑问,向盘坐正中的枯荣大师合什为礼,说道:“吐蕃国晚辈鸠摩智,参见前辈大师。有常无常,双树枯荣,南北西东,非假非空!” 枯荣大师双手已被我废了,无奈只能拢在僧袍内,无法还礼,闻言一惊,接口道:“大轮明王博学精深,果然名不虚传,一见面便道破了老衲所参枯禅的来历。明王远来,老衲未克远迎。明王慈悲!” 鸠摩智道:“天龙威名,小僧素所钦慕,今日得见庄严宝相,大是欢喜。” 本因方丈道:“明王请坐。” 鸠摩智道谢坐下。 鸠摩智双手合什,说道:“佛曰:不生不灭,不垢不净。小僧根哭鲁钝,未能参透爱憎生死。小僧生平有一知交,是大宋姑苏人氏,复姓慕容,单名一个‘博’字。昔年小僧与彼邂逅相逢,讲武论剑。这位慕容先生于天下武学无所不窥,无所不精,小僧得彼指点数日,生平疑义,颇有所解,又得慕容先生慨赠上乘武学秘笈,深恩厚德,无敢或忘。不意大英雄天不假年,慕容先生西归极乐。小僧有一不情之请,还望众长老慈悲。” 本因方丈道:“明王与慕容先生相交一场,即是因缘,缘分既尽,何必强求?慕容先生往生极乐,莲池礼佛,于人间武学,岂再措意?明王此举,不嫌蛇足么?” 鸠摩智道:“方丈指点,确为至理。只是小僧生性痴顽,闭关四十日,始终难断思念良友之情。慕容先生当年论及天下剑法,深信大理天龙寺‘六脉神剑’为天下诸剑中第一,恨未得见,引为平生最大憾事。” 本因道:“敝寺僻处南疆,得蒙慕容先生推爱,实感荣宠。但不知当年慕容先生何不亲来求借剑经一观?” 鸠摩智长叹一声,惨然色变,默然半晌,才道:“慕容先生情知此经是贵寺镇刹之宝,坦然求观,定不蒙允。他道大理段氏贵为帝皇,不忘昔年江湖义气,仁惠爱民,泽被苍生,他也不便出之于偷盗强取。” 本因谢道:“多承慕容先生夸奖。既然慕容先生很瞧得起大理段氏,明王是他好友,须当体念慕容先生的遗意。” 鸠摩智道:“只是那日小僧曾夸口言道:‘小僧是吐蕃国师,于大理段氏无亲无故,吐蕃大理两国,亦无亲厚邦交。慕容先生既不便亲取,由小僧代劳便是。’大丈夫一言既出,生死无悔。小僧对慕容先生既有此约,决计不能食言。” 说着双手轻轻击了三掌,门外两名汉子抬了一只檀木箱子进来,放在地下。 鸠摩智袍袖一拂,箱盖无风自开,只见里面是一只灿然生光的黄金小箱。 鸠摩智俯身取出金箱,托在手中,揭开金箱箱盖,取出来三本旧册,凝视着这三本书,忽然间泪水滴滴而下,溅湿衣襟,神情哀切,悲不自胜。 众人见他落泪,无不大为诧异,枯荣大师道:“明王心念故友,尘缘不净,岂不愧称‘高僧’两字?” 我看着鸠摩智手中的三本书,突然插口道:“大师拿的可是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手书?” 鸠摩智正哭得起劲,闻言一怔,他还没说,这人怎么知道?点头道:“这三卷武功诀要,乃慕容先生手书,阐述少林派七十二门绝技的要旨、练法,以及破解之道。” 众人听了,都是一惊:“少林派七十二门绝技名震天下,据说少林自创派以来,险了宋初曾有一位高僧身兼二十三门绝技之外,从没有第二人曾练到二十门以上。这位慕容先生能知悉少林七十二门绝反的要旨,已然令人难信,至于连破解之道也尽皆通晓,那更是不可思议了。” 只听鸠摩智继续道:“慕容先生将此三卷奇书赐赠,小僧披阅钻研之下,获益良多。现愿将这三卷奇书,与贵寺交换六脉神剑宝经。若蒙众位大师俯允,令小僧得完昔年信诺,实是感激不尽。” 即便鸠摩智拿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来换,枯荣大师还是不依,段氏中人,一阳指尚且修习不得巅峰,要旁人的武学奇经作甚? 所谓武功无优劣,功力有高下,当然,这是以一阳指与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来说。 若是换成凌波微步、独孤九剑等终极技能,又是另外一个层次。 鸠摩智见枯荣大师一副死也不换的模样,语气淡然,却威胁道:“我吐蕃国主久慕大理国风土人情,早有与贵国国主会猎大理之念,只是小僧心想此举势必多伤人命,大违我佛慈悲本怀,数年来一直竭力劝止。” 言下之意,要是不同意,那就是两个国家的事情了! 他是吐蕃国师,吐蕃国自国主而下,人人崇信佛法,便与大理国无异。鸠摩智向得国王信任,是和是战,多半可凭他一言而决。 枯荣大师等人皱眉,既然鸠摩智这么说,那就要分个高下,来决定六脉神剑剑谱的去留。倘若为了一部经书而致两国生灵涂炭,委实大大的不值得。吐蕃强而大理弱,战事一起,大局可虑。 这么一来,又回到了初衷,枯荣大师等人都受了伤,无暇再战,齐齐往我看去。 他们也都明白,我有出手相助的意思,至于之前的‘借阅’六脉神剑之举,只能暂且搁下不提。 枯荣大师已暗下决定,若是我不是对手,就是把六脉神剑经毁了,也不能让外人得去! 我看着鸠摩智手中的三本旧册,心说忘了少林七十二门绝技这一茬了! 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我正觉得自己除了重剑剑法,武功一途上的见识终究有些少,就有人送来了少林七十二门绝技。 既然拿出来了,还想拿回去吗? 除了增长见识外,我虽重剑厉害,持之可以横行天下,终究有些短板,如手上功夫等等,就连凌波微步,也是前几天刚学会的。 如此一来,我看向鸠摩智的目光变得很是友善,来送技能书了,能不友善么? 鸠摩智见众人齐齐看向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今天的事情透着古怪,天龙寺的众僧竟然都受了伤,也不知谁人如此厉害,竟然把他们全部打伤? 就是他同时与枯荣大师等人放对,也不敢说有取胜的把握。 眼前这个年轻人之前一语道出少林七十二门绝技的真身,更让鸠摩智不明觉厉。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我笑着上前,持剑拱手道:“见过明王。” 鸠摩智将三本旧册放回黄金小箱,合什为礼道:“见过施主,敢问施主高姓?” 我笑道:“在下我,想与大师商量个事情。” 风$文学..“何事?”鸠摩智一怔,面露不解。 我笑而不语,转身走到屋内一侧,摸出六个卷轴来,在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相、本观、本参等人又惊又怒的目光下,走了回来,笑着道:“这是六脉神剑的剑谱。” 木婉清、段延庆、段誉、岳老三看着我,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神仙的想法总是猜不透啊猜不透。 鸠摩智双眼一亮,好似有精光闪过,目光炯炯的盯着我手中剑谱,呼吸微微急促。 从枯荣大师等人的神色中,以鸠摩智的聪明,哪能看不出这是真的剑谱,旋即他更为不解的看向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此事透着一股子古怪! 我一手抱着剑谱,一抬手,手中重剑指了指鸠摩智手中的黄金小箱,笑着道:“我与明王打个赌如何?” 鸠摩智心中一动,对方似乎对自己手中的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有兴趣,试探着问道:“敢问赌约如何?” 我笑着道:“赌注便是这六脉神剑的剑谱,与少林七十二门绝技,至于赌约嘛,便是我与明王过过招,若谁胜个一招半式,便算是赢了!” 此言一出,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相、本观、本参等人更是又惊又怒,面露悲愤,那是祖传的剑谱,竟然被别人拿来当做赌注! 奈何形势比人强,他们也没有办法。 一旁的段延庆无心插手段氏的事情,看着枯荣大师他们吃瘪,暗自开心不已。段誉更是没有站错阵营的觉悟,对六脉神剑这等神功也不怎么放在心上。 鸠摩智闻说,极为意外的看着我,对方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竟然要与他过过招?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六脉神剑的剑谱就在眼前,鸠摩智就算是再想不通,也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将黄金小箱放在地上,合什为礼道:“施主请!” 鸠摩智倒也直接!我一愣,把手中的六脉神剑剑谱一抛,尽数落入岳老三手中。 “明王小心了!” 我迈起凌波微步,脚步一挪,形似鬼魅般来到鸠摩智身前,留下一串残影,手中重剑自上而下,猛然一个下劈! 又是他最为常用的一招力劈华山,带起凌冽的劲风,这一次我运起全部功力,劲风凌冽如出海蛟龙! 鸠摩智本有些不放在心上,一个年轻后生武功再强能强到哪去? 但是从见到对方鬼魅身法时,鸠摩智就是一惊,在对方出剑时,身形已经飞退,袍袖挥处,手掌从袖底穿出,两记‘火焰刀’向我砍去。 这以内力凝聚而成的火焰刀,论威力比枯荣大师的一阳指力还要强上许多,实乃堪堪与六脉神剑相比的武学神功。 我运起全部功力的一记重剑,猛地一停,举重若轻已妙至巅峰,旋即他脚步微挪,身形在原地打转,留下一道道残影。 两记火焰刀从残影中穿插而过,激射在后方的墙壁上,“嘭嘭!”两声,留下两个大洞,竟是将墙壁打穿了! “好精妙的轻功!”鸠摩智眼中精光闪烁,赞叹出声,心里则震惊之极,天下何时出了这等人物?年纪轻轻,一身武功已堪称绝顶! 我有些兴奋的笑了笑,还是第一次见到在他重剑下能够全身而退的人物,当即迈起凌波微步,身似鬼魅般来到鸠摩智身侧,重剑一个横扫! 鸠摩智早已放下轻视,全神贯注的迎战,见对方攻来,不闪不避,手掌动处,四记火焰刀砍去。 我无奈,手中重剑只能又停了下来,迈起凌波微步躲避。 这就像一个灵敏之极的剑士,遇上一个会顺发法术的魔法师,谁也奈何不得谁! 我第一次感觉到重剑剑法遇上敌手,体会着与同级别高手交手的快感,与鸠摩智斗了起来。 鸠摩智亦是全神贯注的与我争斗,对方的身法委实太过精妙,竟然能轻松写意的躲过火焰刀!对方那手中怪剑的威力,更让鸠摩智震惊之极,怕是吃上一记,立即就败了! 两人你来我往,在屋内争斗起来,高手过招,这牟尼堂可遭了殃,眼看着已经摇摇欲坠,马上就要崩塌。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以及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段誉等人,一个个都是又惊又叹的看着。 武功练到我与鸠摩智这种程度,放眼天下已罕有敌手,这种交手十年难得一见! 殊不知交手中的两人,一个畅快淋漓,一个有苦说不出。 我手中重剑剑法与凌波微步配合着施展开来,战得实在痛快! 鸠摩智的火焰刀极为耗费内力,眼看着就要支撑不住,对方却越战越猛,不禁心中哀叹,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持之横行天下不是没有道理,哪怕是同级别的对手,也只有败北的份! 在吃了鸠摩智许多记火焰刀,满是疮痍的牟尼堂内。 我收剑而立,看着飞身退至门口,面露惊叹与难以置信神色,随时准备跑路的鸠摩智,朗声道:“承让!” 鸠摩智面色变幻,实难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人物,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冠绝天下的武功,这就是从娘胎里练功,也没有如此厉害? 65 - 九妖变 - 早雨 简直就是妖孽! 觉得自己从吐蕃国出来,一身武功应该横行天下的鸠摩智,瞬间就被颠覆了三观,受得打击难以言喻。 “告辞!”鸠摩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的黄金小箱,那从慕容博手里得来的少林七十二门绝技,算是拱手让人了。 他当初不仅以火焰刀的法门相换,还许了慕容博不少好处,如慕容博起事,他会游说吐蕃国主相助云云,才将这少林七十二门绝技弄到了手,很是不容易。 但如今颠覆了三观,深受打击的鸠摩智无暇太过计较这些,领着随从意兴阑珊地走了。 鸠摩智走了,我也不愿意多留,让岳老三把六脉神剑的剑谱放下,又让他抱起黄金小箱,与段誉告辞后,出了天龙寺。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等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论如何,此番保住了六脉神剑经,也算是万幸。 以那大轮明王的精妙武功,背后又有吐蕃国撑腰,今日若不是我出面,天龙寺想要保住六脉神剑经着实很难。 天龙寺外,我看向段延庆,见他一副恋恋不舍的神色,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由得有些好笑,看来这位四大恶人之首,有点离不开儿子啊! 笑了笑,我问起正事:“段先生可知道擂鼓山?” 段延庆一怔,以腹语术道:“擂鼓山在嵩.县之南,屈原冈的东北,山中有一位聋哑先生。” “聋哑先生苏星河?”我心说段延庆认识路,那是再好不过,省了许多功夫。 “正是。”段延庆点头,以腹语术出声:“聋哑先生是中原武林的一位高手耆宿,又聋又哑,但据说武功甚高,门下弟子也均刺耳断舌,创下了‘聋哑门’的名头。” 我笑着道:“那就请段先生带路,往擂鼓山走一趟。” 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不解,不知要去擂鼓山做什么,难不成我与那聋哑先生有什么恩怨纠葛? …… …… …… 擂鼓山。 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策马而来,驻足山前。 一路上,我自大理入中原,虽然马不停蹄的赶路,却也领略到不少大宋风光,比笑傲位面的明朝,还要繁华富饶许多。 射雕位面所在的南宋更是无法相比,那儿也就是在金国国都才能看到繁荣景象,我从金国国都去往终南山的路上,见识了不少乱世景象。 不过这些世界与汉末三国一比,都要繁荣不少,说明随着时间推移,世界还是在不断进步的。 “这便到了。”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 我点了点头,也不停留,四人下马直入山道,地势越来越高,步行半个多时辰,来到一地。 但见竹荫森森,景色清幽,山涧旁用巨竹搭着一个凉亭,构筑精雅,极尽巧思,竹即是亭,亭即是竹,一眼看去,竟分不出是竹林还是亭子。 凉亭中坐着两个身穿乡农衣衫的青年汉子,见到我等人前来,都有些惊诧的起身相迎,走到近处,两人纷纷打起手势,乃两个聋哑人。 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四人虽然不懂哑语,却也知道两个聋哑人在问他们的来意,但就算是知道,也没法沟通。 段延庆一抬手中钢杖,运起一阳指力在地上写到: “我等前来拜访聋哑先生” 两个青年汉子见段延庆这手精妙功夫,均是一惊,他们两个虽然穿着似农夫,却是聋哑门人,那也是会武功的,立即明白这人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 两人对视一眼,以手势比划了一会,不知在商议什么,片刻后,两人同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转身带路。 凉亭前方是陡峭的山道,两个青年汉子武功竟也不错,健步如飞。 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自然是跟得上,飞跃了一会,一行人进了一个山谷。 谷中都是松树,山风过去,松声若涛。 在林间行了里许,来到三间木屋之前。只见屋前的一株大树之下,有一老人坐在一块大石前,大石上有棋盘,但见那棋盘雕在大青石上,黑子、白子全是晶莹发光,摆着一副棋局。 那老人是个矮瘦的干瘪老头儿,见到众人前来,双眉一轩,目光在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等人身上打转,打量着。 两个青年汉子上前比划起了手势,又指了指我等人。 老人点了点头,挥了挥手,两个青年汉子恭敬的退开。 段延庆已被棋盘上的棋局吸引了注意力,他乃聪明绝顶的人物,自负棋艺精湛,放眼天下罕有敌手,一见到精妙棋局,瞬间就入了神。 岳老三抱着一个黄金小箱,他是个粗人,只是在打量着干瘪老头儿,这就是那聋哑先生?也不知道武功究竟如何? 木婉清则一颗芳心都在郎君身上,甚么聋哑先生与棋局,根本就放不进心里。 我上前笑道:“在下我,见过聪辩先生!” 老人好似听不到,又聋又哑的样子,心里却很是惊诧,他常年以聋哑先生自居,‘聪辩先生’这个雅号,却是三十年不曾用过,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不知道这个年轻后生从哪听来的?观其模样,也就是二十岁左右,自己用那聪辩先生的雅号时,这个年轻后生还没有出生。 第一百零八章珍珑棋局 话说逍遥派掌门无崖子有两个徒弟,首徒苏星河,二徒弟丁春秋。 苏星河外号聪辩先生,在师父无崖子被逆徒丁春秋暗算,打下山崖,养伤装死后,摆出师父无崖子的珍珑棋局,以棋局为师父寻找传人。 苏星河精通琴棋书画,医学占卜,疏于武学,不敌精研武功的师弟丁春秋。 所以两人定下约定,苏星河自此不得开口说话,才逃得性命。 苏星河遣散了门下‘函谷八友’等八个弟子后,不但自己做了聋哑老人,连门下新收的弟子,也都让他们做了聋子哑子。 苏星河以聋哑先生自居三十年,没想到被一个来意不明的年轻人,一语道破了鲜为人知的昔年外号,这个外号已经三十年没有听人提起过了。 他正装聋作哑,猜测着年轻人的来意,年轻人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震惊之极,再顾不得作聋哑状。 我笑道:“这珍珑棋局当真奇妙,需败中求胜,置之死地而后生,方可破解。” 此话一出,苏星河浑身一震,这珍珑棋局他已经熟得不能再熟! 这三十年来,苏星河于这局棋的千百种变化,均已拆解得烂熟于胸,对方不论如何下子,都不能逾越他已拆解过的范%长%风%文学围。 但一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是顷刻思索,困扰了他三十年的珍珑棋局,豁然开朗,醍醐灌顶。 苏星河指着我,结结巴巴的开口道:“你…你竟然一眼看出这珍珑棋局的解法?” 三十年来,我是一个破解珍珑棋局的人,而且是秒解! 正在观摩珍珑棋局的段延庆身子也是一震,按照我的提示略一思索,心中直呼高明! 置之死地而后生,当先杀了自己一大块白棋后,黑棋虽然大占优势,白棋却已有回旋的余地,不再像他之前推测的那般缚手缚脚,顾此失彼。 但自己杀了自己一大块白子,大违根本棋理,任何稍懂弈理之人,都绝不会去下这一着,那等于是提剑自刎、横刀自杀。 就连苏星河三十年来,也没有想到走这一着棋。 苏星河站起身来,朝我深深一辑,而后一扬手,指着棋局对面的座位,笑道:“公子请坐!” 我点头坐下,拿起一块白子,放在那一块已被黑棋围得密不通风的白棋之中。 这大块白棋本来尚有一气,虽然黑棋随时可将之吃净,但只要对方一时无暇去吃,总还有一线生机,苦苦挣扎,全凭于此。 现如今我将自己的白棋吃了,棋道之中,从无这等自杀的行径。这白棋一死,白方眼看是全军覆没了。 苏星河面上挂笑,拿起一块黑子,与我对弈。 我对围棋只是略懂,哪能下得过苏星河?但山人自有妙计,只听一个细细的声音钻入耳中:“下‘平’位三九路!” 我依言拿起白子,下在“平”位三九路上。 待苏星河应了黑棋后,那声音又钻入耳中:“‘平’位二八路。” 我再将一枚白棋下在“平”位二八路上。 苏星河脸上神色很是欢喜赞叹,应了一块黑子。 段延庆站在一旁,正以“传音入密”的上乘内功,以深厚内力将话语送入我耳中。 段延庆本是聪明绝顶的人物,棋艺精湛之极,自问放眼天下罕有敌手,却没想到被我叫来帮忙做这么一件事情。 这不是投机取巧吗? 段延庆刚刚听到我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之语,还以为他是一位棋艺妙至巅峰之人,但想起来的路上,我让他帮忙做的事情,又觉得有些荒谬,此人的行事当真是猜不透啊猜不透。 就算是想不通,段延庆该帮忙还是要帮忙的。 就这么着,段延庆以“传音入密”的上乘内功帮我作弊,最终赢下了这一盘棋,棋艺之高,苏星河甘拜下风。 苏星河满脸笑容的站起身来,拱手道:“公子天赋英才,可喜可贺。先师布下此局,数十年来无人能解,公子解开这个珍珑,在下感激不尽。” “先生客气了!”我也是笑着站起身,心说把段延庆带来果然带对了,他虽然知道破解珍珑棋局的关键所在,那是从书里看来的,真要下棋,他妥妥的要跪。 苏星河面上挂着笑容,看得出来很是开心,终于为师父找到了传人!当下走到一旁的三间木屋之前,伸手肃客,道:“公子,请进!” 我故作不知:“先生这是何意?” “公子进去便知。”苏星河笑得高深莫测。 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在一旁发愣的看着,表示脑子跟不上事情的发展,这木屋里又是甚么? 但见这三间木屋建构得好生奇怪,竟没门户,不知如何进去。 就在三人纳闷时,我已走到木屋前,抬手就是蕴含内力的一掌,只听“咔嚓”一声,木屋开了一个大洞。 我也不迟疑,举步走了进去,里面是一间空空荡荡,一无所有的房屋。 只听一个十分好听的男子声音从左边传来:“我等了三十年,已没有多少时候能再等,进来吧!” 突然传出一个声音,我也不吃惊,举步往左边走去,伸手在板壁上轻轻一拍,“喀喇喇”一声响,那板壁已日久腐朽,当即破了一个大洞。 我走进大洞,里面又是一间空空荡荡的房间,却有一个人坐在半空。 无崖子! 我抬头看去,只见一条黑色绳子连在横梁之上,把一个人的身子缚住,将让他悬空吊起。 悬空之人,长须三尺,没一根斑白,脸如冠玉,更无半丝皱纹,年纪显然已经不小,却仍神采飞扬,风度闲雅。 好一个神采**的人物,老年尚且如此,难怪年轻的时候,可以把师姐师妹迷的找不着北! 我打量几眼,持剑拱手道:“小子我,见过无崖子前辈。” 无崖子的目光正落在我手中的重剑上,以他的眼力与见识,哪能看不出这是一把玄铁重剑,正有些惊诧,听闻对方直接道出自己的名号,饶是见惯了风浪起伏,还是吃了一惊。 再仔细看去,此人年纪轻轻,气机浑厚,竟怀有一身深厚内功? 无崖子脸色发怔:“你认得我?” 我笑了笑,半真半假地道:“在下曾机缘巧合,听闻过一些逍遥派的事情,又曾到过无量山中琅嬛福地,借阅过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的秘籍。” 无崖子征了又征,今日的事情着实出乎意料。 本欣喜得到一个传人,可以传他一身内功,没想到对方竟然知道自己的名讳,还知道一些逍遥派的事情,竟然还到过琅嬛福地,还借阅了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的秘籍? 无崖子表示脑子有点不够用。 第一百零九章无崖子 无崖子发怔的看着我,意外实在太多,想了一会儿怎么也想不通,半晌,无崖子笑道:“我先试一试你的武功再说!” 他见我年纪轻轻,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俨然是世间绝顶高手的模样,吃惊之余难免有些不服。 想他无崖子何等人物,虽然如今落得残疾,动弹不得,当年也曾以天下第一自居,他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也没有如此功力! 我闻言一怔,看着无崖子被绳子缚着,悬空吊起,这般模样还要试自己的武功? 老兄你能把自己的吃喝拉撒照顾全就不错了!也不知这无崖子,把自己封闭在三间没有门窗的木屋内,三十年来是如何吃喝的?难不成已经辟谷?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也不见无崖子如何动作,他的衣袖竟自行扬起,往我肩膀抽来,这条袖子竟是出乎意料的长,而且劲风之凌冽,一点也不逊色于我的重剑威力! 对方已经到了“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 哪怕是一柄木剑,一条袖子,也能使出重剑的效果来! 无崖子曾经使不使剑,我并不知道,现如今他只知道,对方境界之高,并不是-长-风-文-学-www-他可以与之相比的。 电光火石间,我手中重剑一抬,向上斜刺,与对方抽来的袖子击在一起。 “嘭!”的一声,“呼呼”的劲风在屋内刮起! 我手持重剑后退两步,一脸震惊,无崖子收回毫发无损的长袖,点到即止,面露赞叹道:“不错!不错!不错!” 连着三声“不错”,可见无崖子内心也是不平静的,赞叹之中竟有些佩服,他在这个年纪也没有这份功力,而且对方将一把玄铁重剑如臂使指,很是不俗。 我第一次正视起无崖子来,没想到对方行动不便,还能如此厉害。 他以前对无崖子这个人,并不怎么看好,要不是为了对方一身功力,他都懒得走这一趟。 一个把感情问题处理的一团糟,连累自己的师姐与师妹遭殃,教出两个徒弟,一个半废,一个叛师,还带了绿帽子的人,我实在是无法看好。 但如今两人匆匆交手一招,我不得不写一个“服”字,至少在武学一途上如此。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心思各有不同,无崖子突然幽幽道:“你对我逍遥派的事情,知晓多少?” 我想了想,说道:“相传逍遥派乃逍遥子前辈所创,所传三名弟子,大弟子天山童姥,二弟子无崖子,三弟子李秋水。” 无崖子默默点头,并未计较对方直呼他的姓名,逍遥派当年也是响当当的门派,虽然在武林中很是神秘,却也有不少人知道的。 虽然知道的这些人,无一不是武林中的名宿,如少林上一代方丈灵门大师等人,但总有人知晓。所以无崖子对我知晓这些,并不意外。 只是此子到过琅嬛福地,又好似对当年往事很了解的样子,就让他很是想不通,那都是些隐私! “逍遥子前辈传下三门神功,天山童姥练了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此神功玄妙之极,堪称不老不死!”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每次返老还童的同时内功需重新练起,并且午时需饮生血,这样一天恢复一年功力和容貌,但因为童姥开始修练的年纪太小,三焦失调,永远是八九岁女童的模样。” “不过天山童姥二十六岁那年,练功有成,手少阳三焦经脉逐渐好转,本可发育长大,与常人无异,哪知遭李秋水暗算,在背后大声一吓,导致走火入魔,彻底长不高了。这其中的缘由,前辈想必知道?” 我笑说着,看着无崖子。 饶是无崖子见惯风浪起伏,被一个小辈当面戳穿当年往事,也不禁老脸发红,当年大师姐与小师妹为他争风吃醋,小师妹才趁大师姐练功时暗算,导致大师姐身材永远长不大。 无崖子当然不会爱上一个孩童身形的大师姐,所以选择了师妹李秋水。 他没想到此子竟然对这段陈年往事知道的如此清楚,连大师姐练功的详尽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老脸发红之余,也很是震惊,也不知对方从哪里知晓的? 难不成是大师姐或小师妹告诉此子的? 我见无崖子老脸发红,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揭穿,继续道:“逍遥子前辈传下的第二门神功,便是北冥神功,由无崖子前辈所得,此神功比起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神奇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 无崖子欣然点头,北冥神功位列本门三大神功之首,当年他正是凭借此神功,力压大师姐与小师妹,当上逍遥派掌门的。 不过三十年过去,无崖子一直停滞不前,已然无法与大师姐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相比了。 我接着道:“逍遥子前辈传下的第三门神功,便是李秋水的小无相功。” 无崖子默然点头,听人提起陈年往事,不禁想起当年与大师姐、小师妹一同在逍遥派学艺的日子,怅然若失,多年过去,已是沧海桑田。 良久,无崖子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你对我逍遥派知之甚深,可是听大师姐或是小师妹提起的?” 在他看来,除了他自己,就只有大师姐与小师妹知晓这些陈年往事了。 我摇头道:“小子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知这些事情的。” “机缘巧合?”无崖子一怔,沉吟片刻,笑道:“你倒是与我逍遥派有缘。” 三十年不曾出去,无崖子也不知外面发生些什么事情。大限将至,纵观自己一生,他不由得比较信封命运、缘分这些事情,此子与逍遥派有缘,合该传承他这一身功力。 我来找无崖子,就是为了他那一身足足有七十年火候的北冥真气。 这北冥真气极为精纯,位列世间顶尖内力之一,寻常武林中人就算练得百年内力,也未必可以与之相比。 我以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练就的这一身内力,同样极为精纯,堪称世间顶尖内力之一,但吞食了蛇血与诸多菩斯曲蛇蛇胆后,也不过五十年左右的火候而已。 可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等人比肩,或者说与“西狂”杨过类似。 想要练就北冥真气,就要散去自己一身功力,关键点却在一个“忘”字。 若不能彻底忘却自己原本所练的内功心法,而散功修炼北冥神功,极为容易走火入魔。 无崖子的师妹兼媳妇儿李秋水,那也是会北冥神功的,更在琅嬛福地留下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命有缘人杀尽逍遥派弟子。 李秋水没有修炼北冥神功,便是因为做不到一个“忘”字,她的小无相功已经极为精深,练功已经如“条件反射”,若散功修炼北冥神功,又忘不了小无相功的内功心法,届时两种心法冲突,免不了一个走火入魔的下场。 我自当初在琅嬛福地得到北冥神功,细细精研后,早已不是武学小白的耍砍ぃ糠纾课难.net芸炀兔靼琢烁鲋性涤伞?br/> 说起来,他修习内功还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想要散功修炼北冥神功,做到一个“忘”字,并不算太难,但终究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所以北冥神功不是他的选择。 但是他细细精研北冥神功后,又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没有练就北冥真气,也是可以吸人内力的。 大体来说,北冥神功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内功心法,可以练就北冥真气。北冥真气极为神奇,海纳百川,可以熔炼他人内力,去其糟糠,留其精华,为自己所用。 北冥神功另外一个部分,就是吸人内力的法门。 如任我行的吸星大法,便是会吸人内力的法门,虽然不知道老任是从哪里学来的,却学了个北冥神功的残缺版。 任我行只会吸人内力的法门,没有海纳百川的北冥真气打底,所以成了不伦不类的吸星大法,最终练功留下了隐患。 而另外一个会此法门的,就是丁春秋。 丁春秋比任我行要高明一些,吸人内力并不敢随便炼化,而是以毒把吸来的内力化去,所以又一个北冥神功残缺版诞生,那就是“化功大法。” 不过在我看来,丁春秋也高明不到哪去,化功大法太过歹毒,简直就是把自己当**实验田,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吸入新的**,来压制体内旧的**。 这哪里还有什么人生乐趣可言?还不如葵花宝典与辟邪剑谱,把鸡鸡一切,一劳永逸,一次性投入,不用追加。 如此来说,没有北冥真气打底,只会北冥神功中吸人内力的法门,是害大于益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如吸来的内力极为精纯,慢慢炼化为己用,并没有什么祸患。任我行的吸星大法,就是因为随便乱吸,吸来的内力杂而不纯,才留下隐患。 但这种极为精纯的内力,已位列世间顶尖,极为罕见,怀有者无不是风骚人物,不是你想吸就吸的。 如我以九阴真经练就的内力,如小无相功的内力,如九阳神功的内力,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的内力等等。 我当初拿着北冥神功细细精研后,想起原著中天山童姥曾对李秋水说过,李秋水想要盗她一生神功,就明白了个中缘由。 李秋水与无崖子结为夫妻,夫妻之间哪有什么秘密?所以李秋水从无崖子处学来了北冥神功,会吸人内力的法门。 也就是说,我要是不散功修习北冥真气,也可以吸人内力,不过只能捡顶尖内力吸,慢慢炼化为己用。 那么问题来了。 是冒着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散功修习北冥真气,以后可以经常吸人内力,增进功力。 还是不修习北冥真气,只能捡顶尖的内力吸,眼前就有无崖子的七十年功力可以传给他。 权衡利弊后,我没有选择冒险,觉得自己还是稳扎稳打的好,没有必要冒这个险,待无崖子把七十年功力传给他,加上他自身的内力,足以傲视天下。 日后若真是想吸,大不了用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培养一批内力精纯的人出来,再吸就是了!这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正巧在于一个“纯”字! 我觉得自己有点邪恶了。 无崖子作为北冥神功的传人,自然知晓个中缘由,幽幽问道:“你既然在琅嬛福地中借阅过北冥神功的秘籍,定然知晓个中厉害,我这一身内力亦要有个传人,你可有选择?” 言下之意,无崖子已经准备把一身功力传给我,从刚才的交手中,他就知晓我的内力并不是北冥真气,对他这身功力更是想不通。 只是散功重修北冥真气,还是不散功,只接收他毕生功力,在于我的选择。 在无崖子看来,此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内力,所练内功心法定然是非同小可,比北冥神功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子如何选择,他也不好强迫。 而且在他看来,此子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有如此内力,定是从小就开始练了。如此一来,一旦散功重修北冥神功,走火入魔的可能性极大,很是危险。 “小子愿传承前辈一身功力。”我笑了笑,没有提起散功重修北冥的事情,自然是不愿意了。 无崖子点了点头,并不意外,转而叹了口气道:“你既然知晓我逍遥派隐秘,可知晓丁春秋这个逆徒?” 无崖子本能的觉得,对方是知晓丁春秋的事情的,他传功一是了个心愿,再则就是找个传人把丁春秋灭了! 这种事情还是问清楚的好,丁春秋可是无崖子心中的一根刺。 我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他也有一个问题,想问无崖子很久了。 上架感言 周日凌晨12点半,开通vip章节。(网站估计会有延迟,不造你们懂不懂?) 也就是说,这本书要上架了! 一直写到现在,本书的成绩比较理想,所以在这里,兔子要多谢大家给予的支持! 感谢给本书点击、推荐、收藏、点赞、打赏的朋友们,感谢每一个朋友! 还有书评区一个叫“奈何桥北的游魂”的朋友,每天都在书评区维护与支持兔子,还和一些无脑喷争论,兔子一直默默地看在眼里,放在心里。 无脑喷别自己站队,也别打我……好吧,其实我想说的是,有种你来****啊! 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怎么能写小说。 有点扯远了,其实兔子最想说的是,谢谢大家!拜谢! 嗯,下面进入正题。 上架感言这玩意,总是不离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求订阅。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求!必须得求!求爷爷告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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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蛋碎了一地,这尼玛性别也对不上啊?无崖子和扫地僧搞基? 无崖子一怔,旋即老脸发红。没想到这个小子竟然连这种事情都知道!李秋水的妹妹? 他自然知道指的是谁! 无崖子又看了看我,原本以为这个小子对当年的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如今看来也不尽然,或许在哪里道听途说的吧! 也不知这三十年来,谁把当年往事传了出去? 无崖子叹气道:“秋水并没有妹妹。” “没有妹妹?”我一愣,想不通。 无崖子老脸发红,目光微微闪烁,想起了当年往事。幽幽道:“当年秋水暗算了大师姐,害得大师姐永远是孩童身形,所以我就与秋水在一起了。” 我点头,表示明白。 无崖子以幽幽的声音继续道:“你所言秋水的妹妹。是琅嬛福地中的玉像吧!那是我在秋水的基础上,追求完美所雕刻出来的。” 说到这里,无崖子长叹一口气。幽幽道:“它固然美轮美奂,却根本没有真人!” 没有真人! 我脸色发怔。没想到竟是这么一个答案,以他的聪明以及对事情的了解。仔细一想就明白了。 感情是无崖子婚后生活不满意,或者说对李秋水不太满意,所以在李秋水的基础上,雕刻了一个玉像,这是追求完美的表现。 难不成无崖子是处女座? 我无语,也正是无崖子成日对着玉像发呆,痴迷不已,李秋水被冷落了又气不过,所以才找了许多面首,直接给无崖子送了不止一顶绿帽子。 故事有点玄幻啊!竟然不是真人! 也是,逍遥派这一代只有三个传人,根本就没有提及第四个传人的事情,再则以李秋水的性子,要是有这么一个亲妹子,定然会拉到自己一方做帮手的。 那时候就是四角恋,而不是三角恋了。 记得李秋水说过,天山童姥找她寻仇时,小妹还只十一岁,看来是那个雕像存在十一年了? 痴迷一个自己幻想出来的人物,我表示给无崖子跪了,这也不是一个正常人,和段誉那蛇精病有一拼。 其实都是寂寞惹得祸,琅嬛福地居于崖底,琅嬛玉洞更是不见日月,两人朝夕相处就算再美之人也看腻了。 66 - 九妖变 - 早雨 无崖子痴迷玉像,自己yy,算是换换口味,也不算出轨。相反李秋水就比较过分,还找俊男过来当无涯子面调情,性质不同。 无崖子并不知道我转过这么多心思,否则恼羞成怒,这一身功力怕是不肯传了。 他看着我,沉吟片刻,道:“你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功力,可有师承?可愿入我逍遥派?” “小子并无师承,这一身功力也是机缘巧合练得,愿入逍遥派。”我半真半假的说道,为了无崖子这毕生功力,拜个师磕个头,他也认了! 不必拘泥于小节,我心里自我安慰着,没想到无崖子却说出一番让他很是意外的话来。 “机缘巧合?”无崖子一怔,很是意外,又有些赞叹我福缘深厚,年纪轻轻有这份功力,已经是天大的福缘,如今又要传承他毕生功力,以后这天下还不是横着走? 就算是大限将至,曾为逍遥派掌门,堪称天下第一人的无崖子,也不禁有点羡慕我的福缘了。 无崖子到底是堪破世情的人,很快就回过神来,脸上挂起笑容道:“你能解破我的棋局,聪明才智,非同小可。这一身武功,我年轻时也及不上,所以我也不占你便宜!” 无崖子面色变得郑重,道:“我斗胆代师收徒,收你为师尊的四弟子!” “代师收徒?”我一怔,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待遇,无崖子可是将近一百岁的人物,这辈分不要太高! “多谢师兄!”送上门的便宜,该占还是要占,我拱手言谢,随后又问了一个憋在心里的问题:“敢问师兄,师尊他老人家去了何处?” 据说少林的扫地僧,武功位列天龙第一,那是因为他就是逍遥派的创始人,逍遥子! 对于这个猜测,我也是很想知道的。 无崖子看白痴似的看了我一眼,淡然道:“师尊他老人家,早已坐化。”师尊要是活着,那已经是一百七八十岁高龄了。 “已经坐化?”我嘀咕了一句,看来那扫地僧就是个少林寺和尚,并不是什么隐藏boss。 无崖子点头道:“师尊他老人家当初创下逍遥派,与本门三门神功时,已经是高龄,现如今近百年过去,哪能留在人世间?” 我点头,表示明白,然后目光落在无崖子身上,不再说话。 接下来就是传功。 无崖子面露追忆,良久,叹了口气,又哈哈一笑,突然身形拔起,在半空中一个筋斗,头上所戴方巾飞入屋角,左足在屋梁上一撑,头下脚上的倒落下来。 脑袋正巧顶在我的头顶,两人天灵盖和天灵盖相接。 我只觉得脑海发热,一股热气自头顶一路向下,流入经脉,当即盘膝而坐,运转内功心法,炼化热气。 随着他坐下,无崖子倒悬的身形也跟着往下一沉,两人依旧是天灵盖与天灵根相接,如同连体。 无崖子逆运北冥神功,省却我许多功夫,而且炼化起来更有诸多助益。 良久。 我在无崖子的相助下,将他毕生功力炼化完毕,睁开眼来,无崖子已经老态龙钟的坐在一旁,两人相连的头顶早已分开。 我起身,真心实意的躬身一礼道:“多谢前辈!” 无崖子满身满脸大汗淋漓,不住滴向他的身上,而他面颊、头颈、发根各处,仍是有汗水源源渗出。本来洁白俊美的脸之上,竟布满了一条条纵横交叉的深深皱纹,满头浓密头发已尽数脱落,而一丛光亮乌黑的长髯,也都变成了白须。 老态龙钟,看上去没有一百多岁,也像有百岁高龄。 无崖子眯起双眼,有气没力的一笑,说道:“大功告成,你福缘深厚,日后能走到哪一步,我也无法预料。” 我如今不过二十岁左右年纪,就有一身冠绝天下的功力,这份福缘,哪怕无崖子也忍不住羡慕。 如今尚且如此,再过个几十年,那不成了真正的陆地神仙? 无崖子对我日后的风姿,开始yy起来,殊不知两人不在一个层次,我是游走各个位面的人物,日后到底怎么样,他自己都不清楚。 我默然点头,算是承认了无崖子的说法。 无崖子又是有气没力的一笑,用力从左手指上脱下一枚宝石指环,递给我,只是他力气耗竭,手有些哆哆嗦嗦。 “这是逍遥派掌门指环……”无崖子有气无力的说着,见我接过,砰的一声,倒在地上,就此不动了。 我向无崖子的遗体,又拜了几拜,以示尊敬与谢意。 而后,他转身往木屋外走去,外面的人想必也等急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我传功 我左手带着逍遥派掌门的宝石戒指,走出木屋。 说起来,这是他得到的第二枚戒指,与神戒一比,这枚戒指更加显眼,论功能,却是一个天地一个地了。 木屋外,苏星河,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正在等待,一个个大眼瞪小眼,也没什么交流,见我出来都是眼前一亮。 苏星河的目光最毒,落在我左手的宝石戒指上,立即明白其中究竟,心中又悲又喜。悲的是师父怕是已经离世,喜的是师父终于找到了传人! “师父可是已经?”苏星河语气有些颤抖的问出了声。 我点了点头,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不明所以。 苏星河快步向木屋内走了进去,片刻后,屋内响起一声哀鸣:“师父,师父,你终于舍弟子而去了!” 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更加不明所以,不知道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见片刻后,苏星河走了出来,向我跪倒,磕下头去,说道:“逍遥派不肖弟子苏星河,拜见本派新任掌门。” 三人更不明觉厉。 我将苏星河扶起,说道:“无崖子师兄代师收徒,已将我收为逍遥子前辈的四弟子。” 苏星河一怔,本以为我会**长**风**文学是师父收的小弟子,是他的师弟,没想到师父竟然代师收徒? “拜见掌门师叔!”苏星河没有怀疑,因为怀疑也没甚么用,又是躬身一礼。接着又道:“掌门师叔当真福泽深厚之极。我和丁春秋想这只宝石指环,想了几十年。始终不能到手,你却在短短时间内。得到师父的垂青,更让师父代师收徒。” 我一怔,没想到苏星河还挺会拍马屁的,笑了笑道:“机缘巧合罢了。” 一旁的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都是一脸不明所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表示脑子跟不上。 我见他们三人一脸的欲言又止,不由得笑了笑,来到棋盘旁落座,笑着开口道:“也罢。我就与你们讲一讲逍遥派的事情。” “相传逍遥派由逍遥子前辈所创,这位前辈是位奇人,曾创下三门神功……” “……” 随着我缓缓道来,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都是一脸向往的听着,越听越是着迷,没想到武林中还有如此辛密。 就连苏星河,对当年的一些事情,也不如我知道的清楚,当年长辈的隐私。哪会说给后辈听。 良久,等我说到自己得了无崖子毕生功力后,众人心思各异。 苏星河为师父功力得到传人欣喜,木婉清为郎君功力大进。欢欣不已。 岳老三又是羡慕又是向往。 段延庆这个聪明绝顶的人物,终于知道我来到这里是什么目的,此人又得了那位无崖子前辈七十年内力。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我得到无崖子毕生功力,也很是开心。自从他得到神戒后,作为一个俗人。最先想到的是如何发家致富,改变人生。 后来钱财美人轻易得到,他的眼光与目标也有些变了,置身江湖,难免想体会一番快意恩仇,仗剑而行的味道。 男人的终极浪漫,根本就拒绝不了! 武功有所成就后,他想的就是更进一步,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实力,总是没有错的,有这枚神戒在手,谁知道会走到哪一步? 对于神戒的来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透,只能不再想。 如今实力大进,他哪能不开心,目光在苏星河、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身上一转,笑呵呵的开口道:“师尊逍遥子所创的三门神功,固然都是世所罕见,我却也有一门神功,人人可练,有着诸多妙用,今日便传于诸位!” 苏星河意外,没想到这位掌门师叔也有一门神功,不知是甚么? 木婉清不是很在意,一颗芳心只在郎君身上。 岳老三很是兴奋,这位神仙师父总算准备传他武功啦! 段延庆也很是意外,没想到我竟然也准备传他一门神功?他对我年纪轻轻的就有惊人武功,早就好奇不已。 我看了岳老三一眼,笑着道:“岳老三是我的大弟子,也是逍遥派中人了!” 他又看了看苏星河:“星河是无崖子师兄的弟子,也是我逍遥派中人,可得神功。” “婉妹是自家人,自不用说。”我一句话让木婉清红了脸,又看向段延庆道:“段先生也不是外人,对我又有相助之恩,这门神功也可学得。” 我指的是下棋作弊一事,与段延庆心照不宣。 “这门神功名曰九阴真经,我所传乃九阴真经中“易筋锻骨篇”,与少林寺至宝易筋经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个中神奇,你们练了便知。” “第一重诀曰:子午卯酉四正时,归气丹田掌前推。面北背南朝天盘,意随两掌行当中。意注丹田一阳动,左右回收对***拜佛合什当胸作,真气旋转贯其中。气行任督小周天,温养丹田一柱香。快慢合乎三十六,九阴神功第一重……” 我将九阴真经缓缓传下,除了木婉清外,苏星河、段延庆、岳老三都不是庸手,很快便沉浸其中,体会着个中奥妙。 至于木婉清,我晚上给她开个小灶便是。 就这样,把无崖子安葬之后,我暂且在谷中定居下来,苏星河、段延庆、岳老三、木婉清则开始修炼九阴真经,一个个功力大进。 同时我把凌波微步也传了下去,苏星河本身就会这门步法,段延庆则是残疾,无法修习。 岳老三与木婉清开始修习凌波微步,才让我知道一件事情,原来他的武学天赋竟然很是惊人。 岳老三与木婉清足足学了几天,才勉强把这门轻功学会,我当初不过几个时辰,凌波微步已经入门。 接着,我又让苏星河放出消息,引那丁春秋过来,准备清理门户。 丁春秋觊觎逍遥派武功,所以才一直没有对苏星河下毒手,倒是容易引来。苏星河向我提了一下丁春秋的毒功与“化功大法”后,见这位掌门师叔很是自信,又有他与段延庆等人一起帮手,当下就依言照办了。 只是没想到,丁春秋没有引来,反而引来一位不速之客。 第一百一十三章天山童姥 擂鼓山,山谷内。 岳老三看着一个女童,有些好奇地问道:“小姑娘,你怎么跑到这里来得?” 女童看上去不过八九岁模样,但衣着华丽,双目如电,炯炯有神,似有一股凌人的威严。 岳老三是个浑人,并没有看出女童的不俗,但后边好奇走来的我见到女童,以他的眼力,哪能看不出女童那一身高深莫测的气机! 天山童姥!我略一思索,心中就是一声惊呼,赶忙迈起凌波微步,快步上前。 因为女童已经对岳老三出手,只见她老气横秋的扫了岳老三一眼,那眼神决计不是一个孩童应该有的,接着身形一动,化作一团灰影,几乎是瞬间就来到岳老三身前。 岳老三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女童一掌已经当头罩来,带着凌冽无比的掌风,那无以伦比的速度,岳老三根本反应不过来! “我命休矣!”岳老三只来得及转过这么一个念头,在凌冽无比的掌风下,闭目等死。 天山童姥平生最恨就是别人叫他小姑娘,因为身形无法长大,所以她常年在天山不愿外出,不愿见到外人。 天山童姥固然武功冠绝天下,却有着自己也不愿承认的自卑,此番若不是听说苏星河邀丁-长-风-文-学-www-春秋来擂鼓山,她哪会下山? 在她看来,苏星河邀丁春秋前来,定与无崖子有关! 眼前这人喊她作小姑娘,多年来性格自卑又暴戾的天山童姥,当下就准备要了他的性命。 就在此时。一道身影自一侧出现,一把粗大黝黑。钝头无锋的怪剑横扫而来。 那怪剑带起的劲风,连天山童姥都不敢小觑。她这一掌固然能带走一条性命,自己也要挨上一剑,不死也得重伤! 电光火石间,天山童姥把手一缩,身子化作一团灰影,已然到了一旁,躲过这一剑。 她倒要瞧瞧,这个使剑的高手是谁,单论功力。竟然与她有得一拼! 但是当她看向使剑之人,目光瞬间被使剑之人的左手吸引,上面有着一枚宝石戒指。 天山童姥一脸的不可思议,颤声道:“这枚七宝戒指,你是从哪得来的?”声音甚是苍老。 我暗道好险,持剑拱手道:“师弟我,见过大师姐!”要不是他正巧在场,自己这位开山大弟子就一命呜呼了! 死亡没有来临,岳老三睁开眼睛。这才知道师父救了他,这时他再看向女童,听到师父的称呼,立即知道这是逍遥派的天山童姥! 武功之高。比师父前些时日提起中,有过之而无不及!岳老三表示有点害怕这女童。 天山童姥喃喃道:“你叫我大师姐?” 我点头道:“正是,无崖子师兄代师收徒。已将我收为师尊四弟子,并传以逍遥派掌门职位。” “胡说八道!”天山童姥清喝一声。指着我道:“无崖子呢?他怎么会把逍遥派掌门传给你?还代师收徒?让他出来见我!” “无崖子师兄已经仙逝。”我叹了口气,缓缓说道。 “臭小子!再敢胡说。看我不要了你的性命!”天山童姥面色微变,厉声一喝,只不过声音中有些颤抖:“无崖子一身武功,他不散功,怎么死得了?一个人要死,哪有那么容易!?” 以北冥神功的神奇,要是无崖子没有遇害,一路练过来,怕是可以突破人体极限,如天山童姥说的那样,想死都难! 但无崖子没有那个福分,我幽幽道:“无崖子师兄已经散功,一身功力已尽数传给了我。” “我不信!”天山童姥语气颤抖,说着身形一动,化作一团灰影,往我飞扑而来,出手就是一记天山六阳掌! 天山童姥身形与掌法之快,乃我第一次见,就是境界极高的无崖子也无法与之相比。毕竟无崖子三十年停滞不前,这个大师姐却一直在进步,而且越来越厉害。 若是我得到无崖子内力之前,估计在这一招之下,重剑还没有扫出去,已经毙命于掌下,就是以凌波微步躲闪,也未必可以躲过几招。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但是以我如今加起来一百多年的功力,与天山童姥已经是一个级别,手中重剑一个直刺。 剑长手短,天山童姥又身形短小,这一掌决计是拍不到我身上的,重剑已经抵达她的胸口。 很快,我就知道了两人就算功力相仿,甚至他更胜一些,但武功差距却正巧相反,而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天山童姥单掌在重剑剑头一拍,“嘭!”的一声响,以天山六阳掌的霸道,猛然一击,竟然肉掌与重剑不分高下! “撒手!”接着天山童姥一声清喝,另一只手掌不知何时来到我手腕处,如小鸡叨米般猛然一点,手速快得没有天理! 正是天山折梅手中的一招。 我很是听话的撒了手,迈起凌波微步抽身而退,重剑“铛!”的一声落在地上,要是不撒手,他这只手可就废了! 我一脸蛋疼的表情,本以为得到无崖子的功力后,可以横行天下再无敌手,没想到败的这么干脆!他终究是半路出家,自己与大雕练的重剑剑法,欺负一下鸠摩智之流还可以,遇到这位逍遥派宗师,不敌对方武功精妙。 我看着天山童姥,这个伪萝莉不讲理,他也没有了办法。 天山童姥一招败了我,却没有继续出手的意思,站在原地全身颤抖,眼睛中竟然落下泪来,喃喃道:“那没良心的小贼,果然把一身功力传给了你?” 刚刚交手一招,她已经试探出对方功力深浅,对方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怎么可能拥有百年功力!定是如他所说的那样,无崖子把功力传给了他。 她之前还有些不信,现在却信了,却又不敢信,内心矛盾之极。 多年不见那小贼,她这次得到消息后,心中思念终于压过身体上的自卑,赶过来见上一面,没想到竟听到了那小贼的死讯! 这时,谷中的苏星河、段延庆、木婉清也赶了过来,苏星河看着女童,惊呼一声:“大师伯!” “星河!”天山童姥见到苏星河现身,脸色更为惨白,一双清澈的大眼睛中,泪水滴滴落下,颤声道:“你师父他…” 苏星河面露悲色,叹道:“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逝了。” 女童身子一晃,似乎被抽去了全部精气神,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没良心的小贼!” 段延庆与木婉清听到苏星河称女童为大师伯,就知道这是我所讲逍遥派故事里的天山童姥,再看看地上的重剑,虽然没有见到我与天山童姥交手,却也隐约猜到了一些。 能让我的重剑落地,这一身功夫该有多么惊世骇俗? 半晌,天山童姥站起身来,轻声道:“带我去那小贼的坟前,我要见他最后一面。” 苏星河不敢怠慢,躬身一礼后,做了一个手势,引着天山童姥往谷中一个地方走去。 只留下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面面相窥。 我更是一脸蛋疼,实在没想到自己与天山童姥的差距竟然这么大! 同样是百年功力,差距又怎么可以这么大? 他最近传了段延庆、苏星河、木婉清、岳老三等人九阴真经,自己闲来无事,也在研习少林七十二绝技。 其中的龙爪手,大力金刚掌,是他挑出来的手上功夫,弥补自己的短板,有雄厚的内力打底,已经练出一些火候。 但是从刚刚的交手中,我立刻知道这两门绝技,与天山童姥的手上功夫,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我看着天山童姥的背影,无语。 第一百一十四章童姥VS丁春秋 丁春秋得到苏星河的传讯后,略一思索,便召集门人,往擂鼓山而来。 虽然不知道这位师兄找他有甚么事情,但总不好不来,未免这位师兄找了帮手设下埋伏,所以丁春秋领着星宿派倾巢出动。 丁春秋对自己的武功有着绝对的自信,一身毒功与化功大法让江湖中人闻风丧胆,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并不怕苏星河设下埋伏! 当一众星宿派弟子,用竹轿抬着丁春秋,前后左右拥簇着进入擂鼓山,来到满是松树的山谷,在林间行了里许后,一众人来到三间木屋前。 然后… 丁春秋见到了一个做梦也不想见到的人。 那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女童,看上去只有八九岁模样,但双目如电,炯炯有神,似有一股凌人的威严。 大师伯天山童姥! 丁春秋身子开始颤抖,见女童以凌厉的目光扫来,犹如被猛兽盯上的猎物,本能的转身想跑,却又不敢动弹! 若说这世上谁让他害怕,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师伯天山童姥!而且怕的不是一星半点!他多年来在星宿海,少有外出,除了练功外,便是害怕见到这位大师伯,好在这位大师伯在天山极少外出。 &长&风&文学{www}.{cf}{wx}.{net}他怕这位大师伯知晓他暗算无崖子的事情,到时候哪能绕得了他? 现如今迎着天山童姥的目光,丁春秋已经明白,大师伯怕是知晓无崖子的事情了! 果然,只听天山童姥幽幽道:“你做的好事!”声音苍老。带着彻骨寒意。 一众星宿派弟子不明所以,并不认识天山童姥。有一人习惯性的拍起丁春秋马屁,向天山童姥叫道:“小姑娘。见到老仙还不磕头行礼?” 另一人不甘落后,拍马屁道:“对对对!快向老仙磕头行礼,老仙一高兴将你收入门下,你就是鱼跃龙门啦!” “……” 一众星宿派弟子谁也不甘落后,一个个都叫了起来,阿谀奉承的马屁功夫,是在星宿派生存的必备技能。 此时的星宿老仙丁春秋,却脸色惨白,已经无暇与这群脑残弟子计较。一门心思想着怎么逃过今天这一劫。 “老仙?”天山童姥露出一个不属于八九岁女童的不屑神色,身形一动,化作一团灰影,消失在了原地。 再次出现时,已经到了丁春秋近处,速度之快犹如瞬移! 丁春秋本能的就想迈起凌波微步逃命,奈何天山童姥实在是太快,快到他只能被动迎战! 天山童姥一记天山六阳掌,几乎是运起全身功力。那刮起的掌风四散开来,瞬间让周围的马屁声戛然而止。 一众星宿派弟子只觉得呼吸困难,运起内力只能勉强保持站立,不至于跌倒。哪还能说的出话?有几个功力尚浅的弟子,受掌风压迫,一口口鲜血当场喷出。身子萎靡倒地。 处于天山六阳掌正中心,被锁定的丁春秋更是不好受。来不及多想,只得举掌相迎。毒功与化功大法同时施展开来。 那带毒的掌风在天山六阳掌的掌风下,被刮的一干二净,两掌相碰,丁春秋那让武林中人闻风丧胆的化功大法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咔嚓”一声,丁春秋的手腕呈现出不规则的扭曲状。 天山童姥又是一掌,正中丁春秋胸口,凌冽无比的掌法,直接将丁春秋的胸骨打了进去,这位让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星宿老仙,当场毙命! 一众星宿派弟子呆若木鸡,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旋即如下饺子一般,一个个跪倒在地,连连叩首,竟是将往日的马屁功夫都给吓忘了,只知道磕头不止。 天山童姥老气横秋道:“都给我滚!” 一众星宿派弟子落荒而逃,只留下丁春秋的尸体与竹轿。 我、木婉清、苏星河、段延庆、岳老三就在不远处看着,见天山童姥大发神威,一个个都表示叹服。 天山童姥却没有搭理众人,往谷中一个方向深深望了一眼,足下一点,身子如飞燕般凌空飞起,不多时就消失在山谷内。 那是无崖子的埋骨方向。 “星河,把丁春秋的尸身收起来吧!”我望了飞走的天山童姥一眼,看向苏星河,淡淡开口。 他又看了看松树林,一众星宿派弟子落荒而逃,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少女身影,如果猜得不错,应该是阿紫。 说起来,阿紫与木婉清同父异母,也是种马段正淳的女儿,算得上我的小姨子,不过他又不是保姆,对这个刁钻狠辣的小姨子也没什么好感,懒得去管。 苏星河点头应道:“是,掌门师叔。” 昨日天山童姥到来,得知无崖子的死讯后,在无崖子坟前呆立良久,一直呢喃着“没良心的小贼”,许久后,才问起无崖子的事情。 得知无崖子三十年前被丁春秋暗算,如今大限将至,不得不散功后,天山童姥目光发寒,就要杀向星宿海,但是一想苏星河约了丁春秋前来,便在谷中等着。 有天山童姥出手,我省了不少功夫,虽然以他如今的功力,重剑剑法还是能虐一虐丁春秋的,但也没有天山童姥的天山六阳掌那么暴力。 如今天山童姥走了,曾在她手下一招败北的我,心里既佩服,又生出一股不服,同样是百年功力,差距不能这么大啊! 然后他开始思索起来,如何缩短这中间的差距?武功不如一个伪萝莉,丢面! 想来想去,我把目标定在一个剑道终极技能上,那就是独孤九剑。 独孤九剑乃独孤求败倾尽一生经验,所创的剑道终极技能。总决式共有三百六十种变化,料敌于先机,讲究的是速度的判断和速度的出手。在敌人出手的一刹那察觉敌人的破绽,然后在敌人来不及变招的情况下速度制敌。 也正是独孤求败穷其一生所追求的,也是独孤九剑所阐明的境界无招和速度。 想要学这一个终极技能,就要去找风清扬。 我想起自己已经有一些时日,没有在华山上出现,也不知华山派现在怎么样了?令狐冲是不是还在思过崖面壁,已经学了独孤九剑? 他还是华山派三代第一大弟子呢! 第一百一十五章现代与汉末 海景别墅。 我的身影出现在二楼阳台上,正晒着阳光的小黑“汪汪”叫了起来,扑到我腿边,低下脑袋蹭着。 我拍了拍小黑的脑袋,小黑自从吃了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一直不停发育,如今已经一米多高,身子也有一米五六长。 丝毫不逊色当初我在草原上见到的那头成年藏獒,论力气,吃了许多菩斯曲蛇蛇胆的小黑更是完爆它的母亲,比猛虎大虫还要厉害的多,俨然如一个小高手。 小黑低下脑袋,很是亲昵的蹭在我腿边,最近除了进食以外,很少见到这个主人。 我到了天龙位面后,诸多经历,后来在擂鼓山潜心习武,倒是冷落了这头宠物。 说起来,他这个男朋友与做儿子的,也很不尽职,所以我没有急着去学独孤九剑,而是给张月打了个电话,约她到家里吃饭。 自从上一年秋季得到神戒,如今三百多天过去,已经是夏季,张月正在家里过暑假,两家住在隔壁,倒很方便。 我驾车来到水榭花都的别墅区,先到隔壁家叫了张月,与张爸爸和张妈妈客气了一会,领着小黑回到家里。 一进家门,我脚步一顿,转头看去,迎上一道警惕目光文学,那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精壮男子。 我向男子笑着点了点头,这正是他从白水安全顾问公司请来的人,给老妈做司机兼保镖,特种兵退伍又在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受训。很专业,也很强。 以我如今的目光来看。这人完全可以ko十几个小混混之流。 张月身后也跟着一个女保镖,是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岁。模样普通,有点女汉子的姑娘,也是白水安全顾问公司请来的。 精壮男子见过我,收起眼中的警惕后,很是诧异的看了雄壮的小黑一眼,他也是个爱狗之人,如此雄壮的藏獒可是不多见。 好似察觉了他的目光,小黑朝他“汪汪”叫了两声,叫声很是威严。似乎又有点不屑? 我回家,老妈自然很是高兴,嘘寒问暖的,对他平时不着家难免有点抱怨。 吃饭时敷衍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说起工作,我准备把开公司的事情提上日程,一直撒谎也不容易! 饭后,我与张月陪老妈一起说说话,他这才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张月经常来看望老妈,陪老妈聊天解闷。 这对准婆媳倒是处的很好! 这让我对这个女朋友更加满意,同时又对自己在其他位面出轨有点自责。不过这点自责很快被他抛之脑后,他准备好好安慰一下这个女朋友。 陪老妈聊了会天,我拉着张月来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好好‘安慰’一下她。 ………… 温馨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我在家里陪老妈和张月呆了两天。不得不又找了个借口离开。 来到海景别墅,在小黑的“汪汪”叫声中。我的身形消失不见。 汉末三国。 我自房间内走出,看向亲卫刘三,下令道:“召田别驾,田从事,汉升将军,还有翼德他们来府中,就说我要设宴!” “诺!”刘三领命,恭敬退下。 我又看向亲卫赵七:“命人准备酒宴。” “诺!”赵七领命,恭敬离去。 我笑了笑,往府中前院转去,不久就见到了典韦,典韦很是尽职的守卫州府,虽然如今整个幽州是固若金汤。 有了我带来的种子,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幽州百姓已经摆脱吃不饱饭的困境。整个幽州都变得富裕起来,兼兵多将广,大有天下第一州的架势。 幽州有如此局面,少不了田丰与田畴的操劳,我偶尔来一趟汉末,想见两人一面都比较困难,相比他这个悠哉悠哉的州牧,田丰与田畴两人简直是忙成狗。 然而这忙成狗的两人,却乐在其中,觉得这是主公对他们的信任,对他们的看重。 我偷着乐之余,难免觉得有些好笑,他这个主公久不露面,也是不好。虽然手下人都忠心耿耿,还是要露露面,巩固一下政权,宣示一下存在的。 我与典韦在州府大厅中等待了许久,不论是忙碌的田丰与田畴,还是在校场的黄忠、张飞等人,来来回回的都需要时间。 “大哥!!”如若奔雷的声音响起,一听就知道是张飞张翼德到来。 往大厅门口看去,只见张飞龙行虎步的踏入厅内,后面是老成持重的黄忠黄汉升,面有悍色的虎痴许褚,浓眉大眼的少年赵云赵子龙。 “拜见主公!”除了张飞大大咧咧外,众将皆抱拳行礼。 我笑着道:“诸将不必多礼,都坐!” “诺!”众将不敢逾越,规矩已经刻到了这个时代的人的骨子里。 随着众将到来,田丰与田畴也很快到来。 见礼后,众人落座,我命人上酒上菜,众人推杯换盏,好不自在。 如今天下虽然已有乱象,各地或有黄巾余孽作乱,或有匪贼,更有扯旗造反者。 但整个幽州却一副太平景象,自从上次张纯、张举勾结乌桓、鲜卑两族,三十多万大军进犯幽州,被一举歼灭后,已经打出了名声。 我更是亲率铁骑远击草原,救回的汉人俘虏不计其数,草原各族皆闻风丧胆,乌桓族更是彻底投降,乌丸数万精骑被编入幽州军。 整个幽州对这位幽州牧,可谓感恩戴德,兼之如今幽州不仅太平,又变得富裕起来,迁居者甚多,大有位居天下第一州的意思。 我更是位列天下诸侯之首,名声在外,这是他也不曾想到的。 如今汉庭犹在,就算幽州兵强马壮,我有心逐鹿天下,也不到时候,只能缓缓图之。 汉末需要一记猛药,也不知道那董卓如今发展的如何了? 推杯换盏间,我的心思飘到了别处。 一场酒宴过后,众人都有要职在身,纷纷散去,各忙各的,只有我与典韦留了下来。 我又与典韦闲聊了一会,觉得汉末实在没什么休闲娱乐活动,回到房间后,意念一动,回到了现代。 他的心思又回到独孤九剑这个剑道终极技能上。 单章求月票 请看章节名字,你们应该懂的。 月票啊!这玩意求了不一定有,不求一定没有! 最近我会尽量爆发的。 各位大爷行行好吧!!! 感谢一下最新的一位舵主,“吗吗1234”给跪了!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一百一十六章风清扬与独孤九剑 (又一位大舵主,“teng1861”,给跪了!多谢投月票的大爷们!还有月票的大爷们,行行好吧!!) 海景别墅。 卧室内,窗外就是海天一色的美景,我无心欣赏,正在窗边玩着笔记本电脑。 只见度娘搜索栏上写着一行字:风清扬与独孤九剑 风清扬是如何学会独孤九剑的呢? 搜索了半天,我只看到风清扬会独孤九剑,武功盖世,剑法超群等帖子,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有说是独孤求败把自己独创的剑法,传给了某位天资聪敏的人,流传了下来。 也有人说是扯淡,如果独孤求败有直接传人的话,怎么可能在江湖上完全没有人知道? 再看笑傲江湖里面,方证大师和冲虚看到了令狐冲的剑法,就马上联想到了他是风清扬的传人,所以风清扬就是唯一会独孤九剑的人。 也有说独孤求败把自己独创的剑法,写成剑谱流传了下来,被风清扬得到,许多人认为这个比较靠谱。 我看着一个个帖子,皱眉不已,其实也不怪众多帖子没有详解,这种问题本来就是个谜。 就像是小龙女的妈妈是谁?这怎么可能知道? 文学 当然,如果我肯下功夫查查,有神戒在手,去射雕位面走一趟,或许还可以查到小龙女的妈妈是谁。 当初在古墓石室修习九阴真经的时候,小萝莉李莫愁告诉他,小龙女那时节刚刚拜入古墓派。还是个幼童。 皱眉沉思了一会,我发了个帖子。标题如下。 “如果你是华山派弟子,怎么从风清扬手中学来独孤九剑?” 我等了一会。很快就有人回帖。 一楼:“讨好风清扬不就学到独孤九剑了?” 我看了看一楼,表示无语,哥们,智商呢?这还用说吗?关键是怎么讨好?风清扬又不是大雕! 过了一会,二楼出现:“风清扬年轻时候被人骗过,上了个大当,现在年老为精,肯定多疑,想骗是不可能了!也只有令狐冲那样的至情至性之辈。才能打动这老人精的心。” 说的很是中肯,也很对,我更无语,还是没有办法,他不是令狐冲啊! 等了一会,陆续有人回帖。 三楼:“楼上说的倒也未必,风清扬的独孤九剑,传自独孤求败一脉,建议冒充独孤求败的后人!” 我看着三楼的回复。愣了一愣,话说他当初为了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心法,忽悠岳不群的时候,就说与风清扬颇有渊源。其实是准备冒充独孤求败后人的。 只是没想到当时老岳一听风清扬的名头,根本就没敢多问,我还暗自嘲笑了老岳一把。 三楼这哥们倒与他的想法很是不谋而合! 四楼:“风清扬那厮万年死宅。但不一定想叫独孤九剑失传,说不定早就在物色传人了。交给令狐冲不一定是机缘巧合。” 我一愣,说得有理。看来令狐冲也不完全是运起好,可能早就入了风清扬的法眼,风清扬在华山隐居多年,可能就跟四楼说的似的,一直在物色传人。 这么一来,我觉得他更加没戏,他拜入华山派不久,估计风清扬都不认识他! 五楼:“综上所述,想要从风清扬那个死宅加人精手里学来独孤九剑,只能靠忽悠!” 我征了一下,敲起键盘,回复道:“五楼真相了!” 五楼的回复给了我灵感,说起来他一个穿越之人,还忽悠不了风清扬? 我沉思了一会,又看了看三楼的建议,有了办法。 我拿起艾派德,下载了一部电影,站起身来意念一动,身影消失不见。 正卧在一旁的小黑见状,习惯性的“汪汪”叫了两声,又趴在了地上。 华山派。 我自屋内走出,不由得一愣,这里是华山派男弟子的居住区,往日总能见到人,现如今却冷冷清清的。 地上有着落叶,一看就知道不少天没人打扫了。 以我如今一百多年的功力,已然听出周围没人,周围的房屋里也没有华山派弟子。 略一思索,我就明白,看来是老岳与宁中则领着华山派弟子,倾巢出动,下山避难去了。 避难不假,好似是嵩山派联合了昔年华山剑宗的余党,准备掌控华山,但老岳下山的根本目的,还是林平之家的辟邪剑谱。 如果猜的不错,众人应该是往林平之的外公家,洛阳金刀王元霸家里去了。 关于这些事情,我只是想了想,也没有放在心上,当初他拜岳灵珊为师,不过是个玩笑,其目的就是为了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心法。 当时他还是一个武学纯小白,得了华山心法也没练成,说起来也是一段辛酸史,都是眼泪。 现如今摇身一变,我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精纯内力,放眼笑傲位面,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就是会吸星大法的任我行见了,妥妥的也得给跪! 想起当初自己辛苦练习华山心法的日子,我笑了起来,而后迈起凌波微步,往思过崖而去,足不挨地,飘然如仙! 从旁边看去,就像一个仙人在凭空行走一样! “也不知林平之那小子怎么样了?那小子在枪法上倒是很有天赋。”整个华山派,除了岳灵珊那个便宜师父,也就林平之与我的关系比较近,当初还从我这里借了一把手枪过去,我还亲自教过他打枪。 想起当初趣事,我笑着摇了摇头,不多时,飞跃上了思过崖,悬崖峭壁,如履平地。 其实这里原本不叫思过崖,反而因为令狐冲在这里面壁而得名。 这是玉女峰绝顶的一个危崖之上,危崖上有个山洞,是华山派历代弟子犯规后囚禁受罚之所。 崖上光秃秃的寸草不生,更无一株树木,除一个山洞外,一无所有。华山本来草木清华,景色极幽,这危崖却例外,自来相传是玉女发钗上的一颗珍珠。 当年华山派的祖师以此危崖为惩罚弟子之所,主要便因此处无草无木,无虫无鸟,受罚的弟子在面壁思过之时,不致为外物所扰,心有旁骛。 我来到思过崖上,运起内力喊了起来:“风清扬!!!!” 第一百一十七章万年死宅风清扬 “风清扬!!!” 我运足一百多年的内力,呼喊起来,声音滚滚,不仅响彻思过崖,更顺着思过崖往四周传去,声震四野。 就是周围的山林中,也有不少被我声音惊动的野外生物。 但是过了一会,我也没有见到风清扬现身。 “不在?”我无语,风清扬不会教过令狐冲独孤九剑之后,就跑了吧? 风清扬不在,我也没有办法,华山那么大,也不知道这老头藏在哪?又或者跑出华山玩去了? 说好的万年死宅呢? 我沉吟了一下,迈步往思过崖上的山洞内走去,那里面有不少前人留下的武学,基本上概括了五岳剑派的所有剑法以及破解方法,有一些招式,在如今的五岳剑派中都失传了。 虽然这些剑法加起来,都比不上独孤九剑这个剑道终极技能,但也很是不俗,我也想看看,增长眼力与见识。 进入山洞,只见地下有一块光溜溜的大石,也不知华山派有多少前辈曾在这里坐过,以至于这块大石竟坐得这等滑溜。 大石一旁的左侧石壁上,刻着“风清扬”三个大字,是以利器所刻,笔划苍劲,深有半寸。 我看到“,长,风,文学风清扬”三个打字,更为无语,泥煤的,这个万年死宅到底跑哪去了? 我拿起手中的重剑,在洞中周围的石壁上,“叮叮当当”的敲打起来,直到敲到一个地方时。声音有点变化,明显隔着石壁两三寸的后面是空的。 “令狐冲这小子也不道德。自己学了剑法,又把这里堵上了!” 我嘀咕了一声。手中重剑用力一砸,“嘭!”的一声巨响,石壁上就破了一个大洞,出现一条窄窄的通道。 以我如今一百多年的功力,就算是漆黑夜间,也如白昼一般,他也不用照明,直接往黑暗的通道内走去。 刚走没几步,就见到通道旁伏着一具骷髅。骷髅身上的衣着已腐朽成为尘土,身旁放着两柄大斧,即便在漆黑的通道里,我也看到了大斧上的寒光,这是一柄利器。 旁边墙壁上都是利斧砍过的一片片切痕,很明显,这条通道是用利斧一下下砍出来的,只可惜,只差两三寸。这人就能把通道彻底打通,通往外面的思过崖山洞。 我当然知道骷髅的主人生前是什么人,他也不在意,继续往通道内走去。刚走没几步,只见地下又有两具骷髅,一具倚壁而坐。一具蜷成一团。 我继续走了十几米,顺着通道转而向左。眼前出现了个极大的石洞,足可容得千人之众。洞中又有七具骸骨,或坐或卧,身旁均有兵刃。 一对铁牌,一对判官笔,一根铁棍,一根铜棒,一具似是雷震挡,另一件则是生满狼牙的三尖两刃刀,更有一件兵刃似刀非刀、似剑非剑,造型很是古怪。 前后一共十具骷髅,魔教十大长老。 只见右首山壁离地数丈处突出一块大石,似是个平台,大石之下石壁上刻着十六个大字:“五岳剑派,无耻下流,比武不胜,暗算害人。” 每四个字一排,一共四排,每个字都有尺许见方,深入山石,是用极锋利的兵刃刻入,深达数寸。 十六个字棱角四射,大有剑拔弩张之态。 又见十六个大字之旁更刻了无数小字,都是些“卑鄙无赖”“可耻已极”“低能”“懦怯”等等诅咒字眼,满壁尽是骂人的语句。 “魔教中人不都善使阴谋诡计的么?这么容易就被五岳剑派困在这里,活活饿死,还学泼妇骂街,也是醉了。” 我微微摇头,目光往上边看去,只见石壁更上方,一行字刻着道:“范松赵鹤破恒山剑法于此。” 这一行之旁是无数人形,每两个人形一组,一个使剑而另一个使斧,粗略一计,少说也有五六百个人形,显然是使斧的人形在破解使剑人形的剑法。 在这些人形之旁,赫然出现一行字迹:“张乘云张乘风尽破华山剑法。” 这一行之旁也有无数人形,每两个人形一组,一个使剑,另外一个使棍棒,显然是使棍棒的人,在破解使剑人形的剑法。 自恒山剑法与华山剑法之后,嵩山剑法、泰山剑法、衡山剑法,也一一被一个个人形图案破了。 我很快被五岳剑派的剑法吸引,不自觉又钻研起魔教十大长老,破解五岳剑派剑法的招式。 一把玄铁重剑在他手里好似活了过来,将所有招式一一使出,举重若轻,好似没有重量一样。大半天的功夫下来,竟然将所有招式都演练了一遍。 “有点简单啊?”我自己也有点诧异,难不成自己武学天赋惊人,这些招式练一遍就会? “可能内功太深厚了,有一百多年的内力打底,练起武功来驾轻就熟。”我想了想,觉得应该是这么回事。 学完这些武功招式后,我往通道外走去,此刻天色已经有点黑了,刚刚走出思过崖的山洞,脸色就是一怔。 只见山洞口站着一个白须青袍老者,身材消瘦挺拔,带着一股出尘气质。 我一愣:“风清扬?” “你认得我?你又是谁?”风清扬见我从山洞中走出来,面色也是一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此人一身气机浑厚,内力深不可测。 偏偏模样又如此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左右。 更为奇怪的是此人的穿着,这还是风清扬平生第一次见。 “我乃华山派三代首席大弟子!”我笑了笑,说出一个很拉风的名号! 现如今他穿着一个t恤,一个大裤衩子,脚下穿着拖鞋,左手拿着艾派德,右手提着重剑,很是休闲也很另类,不过这一身也是不便宜的,都是买的名牌,有钱嘛,任性! 这一身造型放在现代很是平常,放在风清扬眼里,那就是古怪之极了。 就是我以前的穿着,在古代也很是吸引眼球,任谁第一次见了,都会印象深刻,暗觉奇怪。 “华山派三代首席大弟子?”风清扬愣住。 我点了点头道:“我师父是岳灵珊!” “……” 第一百一十八章忽悠风清扬 风清扬刚刚跑到山下去吃饭,自从岳不群与宁中则带着华山派弟子倾巢出动,不见踪影,连厨房的伙食都停了! 也难为了他这个宅男,以前他可是厨房的暗中常客。 风清扬刚吃完饭回来,就见到一个造型另类,年纪轻轻的小子,让他难以相信的是,这个小子竟然内功深不可测,让他也望尘莫及。 当知道这个年轻小子的师父后,风清扬顿时不淡定了,竟然是岳灵珊那个小丫头! 隐居华山多年,他哪能不知道岳不群与宁丫头的女儿,岳灵珊!一个武功平平的黄毛丫头! 愣了半晌,风清扬开口道:“阁下没有开玩笑?” “呵呵!我拜入华山派纯属玩笑之举,说起来,我是为了风先生而来。”我笑了笑,半真半假的说着。 “为了风某?”风清扬又是一怔,拱手道:“请赐教?”我这一身浑厚气机,深不可测的内息,让他很是不可思议与正视。 我笑着问道:“风先生可是会独孤九剑?” 风清扬点了点头,他会独孤九剑不是什么秘密,虽然如今江湖上已经鲜有人知,但也有一些老一辈人物知晓的。 我又问道:“敢问风先生的独孤九剑,长风文学传自何处?” 风清扬一怔,还是答道:“传自一位复姓独孤的前辈。”他也有些纳闷,这个小子问这些干甚么? “复姓独孤的前辈?”我疑问出声,泥煤的,剧本不对啊。独孤一脉还有传人? 独孤世家么?我表示脑子有点跟不上了,有点玄幻啊! 风清扬点头道:“是的。那位前辈复姓独孤,名作求败。”说着。悠然神往。 “独孤求败?”我一愣,拍了拍脑袋,他竟然被风清扬绕进去了,一脑子想着忽悠风清扬,但是想得太多,把自己绕进去了! 死人一样也可以传剑法的,他还以为那位复姓独孤的前辈,是个活人,是独孤家的后辈呢! 风清扬不知道这么多弯弯绕。点了点头道:“是的。” “这就对了!”我脸上挂起笑容,说道:“我正是为了此事而来。” 风清扬不解道:“何意?” “孤独求败正是先祖。”我撒了一个大谎,让风清扬愣在当场,这个年轻小子竟然是独孤求败的后人? 我正好笑的看着风清扬的反应,突然也是一愣,因为他见风清扬错愕过后,神色似乎很是尴尬,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好尴尬的? 风清扬脸色有些尴尬,一抱拳道:“原来竟是独孤前辈的后人么?风某失敬!”他也有点半信半疑。但是此子年纪轻轻,一身内功就深不可测,让他望尘莫及,他不由得信了大半。也许只有那位惊才绝艳的独孤前辈,后人才能够同样惊才绝艳吧! 只是风清扬年轻时上过大当,吃了个大亏。现在对于任何事情,那都是抱有怀疑态度的。 也不是你说独孤求败是你先祖。那就是的! 我哪能不明白风清扬的意思,虽然他嘴上说着“失敬”。心里却是有些不信的,当下直言问道:“先生可是不信?” 风清扬不置可否,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意思很明显了,说独孤求败是你先祖,凭证呢? 我扬了扬左手的艾派德,笑着道:“风先生若是不信,一看便知真假。” 风琴杨对我左手里的物品,早就好奇不已了,这个造型独特的物件,到底是甚么? 然后风清扬的目光变得不可思议,一脸的震惊莫名,他只见我在那个物品上随意的戳了几下,那物件竟然发出光芒来!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那光芒更显刺眼。 这是甚么?仙家法宝吗? “风先生请看。”我点开自己下在艾派德里的电影,朝一脸震惊莫名的风清扬招了招手。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做,是由朱延凭执导,宁才神编剧,赵本扇、小沈养、林夕蕾等主演的一部电影。 讲述了小沈养扮演的一个鞋匠,经历了各种阴差阳错的奇遇,最终成为一代武林宗师。 而这个武林宗师,原型就是独孤求败。 风清扬一脸震惊莫名,又有些好奇的走了过来,想看看我让他看甚么,他第一次见这种仙家法宝。 电影开始播放,片头一过,当有人物出境的时候…… 67 - 九妖变 - 早雨 “你…你…你竟然把人收进了法宝内?”风清扬突然身子一震,指着我,结结巴巴的叫了起来,语气中满是震惊。 “噗!”我失笑出声,看着这般反应的风清扬,也是醉了,原来艾派德还可以当法宝使的吗? 我笑着道:“风先生稍安勿躁,看完再说。” 风清扬不明觉厉,既然对方这么说了,他只能看下去。 这部电影一共90多分钟,也就是一个多小时,半个多时辰。 半个多时辰过后,电影结局,在小沈羊与一只大雕的画面中,落下帷幕。 风清扬看着我在这个法宝上随意戳了几下,法宝的光芒就消失不见,变成十分光滑的漆黑表面。 他对我驾驭法宝的手段,更加不明觉厉。 我笑着道:“这是我独孤家祖传的宝贝,记录着先祖的一些事情……” 不待风清扬开口,我又编了一个故事,那就是先祖独孤求败,后以利剑、软剑、重剑、木剑,先后为兵器,最终悟出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电影中小沈养饰演的独孤求败,只是机缘巧合得了一身冠绝天下的内力,对于武学却一窍不通。 我道:“最终先祖与雕为友,隐居山谷。我独孤家传人未免他人觊觎,自此以林姓自居。” 风清扬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又看了看我手中的法宝,今天的事情对他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可以说是这一生以来,最大的冲击!就是早年上的那一个大当,也不如今日的心境起伏大。 我看着陷入震惊中的风清扬,笑着道:“我也是今日才知晓,先祖所创独孤九剑竟然现世已久,特来寻风先生一解心中所惑。” 第一百一十九章剑谱 风清扬只觉得被颠覆了三观,不说我手中的“法宝”,没想到他一直心存无限敬意的独孤前辈,年轻时竟然是一个小鞋匠? 竟然是机缘巧合,才造就了那一身堪称无敌的内力? 风清扬又看了看我,此子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难怪可以有一身深不可测的内功,让他也望尘莫及。 独孤一脉竟然一直保留有那种增加内力的方法吗? 风清扬对我是独孤家后人的事情,此刻已经深信不疑,祖传的仙家法宝都出现了,能不信吗?也许只有独孤前辈那等人物,才有资格拥有这仙家法宝吧! 就在这时,只听我道:“敢问风先生的独孤九剑,从何处学来?”只有问清楚了,才好接着忽悠! 风清扬一听,脸色又变得尴尬起来,连连轻“咳”了几声,犹豫了半晌,最终咬了咬牙,踌躇着道:“独孤九剑的剑谱,是我机缘巧合去过独孤前辈隐居的山谷,从独孤前辈的坟里得来的。” 这一下,轮到我不淡定了,脸色瞬间变得古怪之极。 独孤求败的坟! 那不正是大雕所在山谷,那个山洞里,石头堆积出来的坟吗? 独孤九剑的剑谱,竟然藏在那里! ~长~风~文~学~ 我只觉得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过,早知道把独孤求败的坟挖出来看看! 也不行!大雕日日守在山谷里,对独孤求败的坟十分恭敬,是决计不会让我挖的。想来风清扬去挖坟的时候,大雕已经已经逝世了。 大雕固然神异。寿命比人类还长一些,终究也有限度的。 “风某冒犯独孤前辈。实属不该。”风清扬一直小心翼翼的看着我的脸色,生怕他挖了独孤求败的坟,眼前这个独孤家的后人知晓以后,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 对方那一身深不可测的内功,让他望尘莫及,他也未必是对手,而且对方更有“法宝”在手,要是把他收入那“法宝”内,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但他风清扬一生光明磊落,不屑于撒谎,所以选择了实话实说。 我看着风清扬,很是无语,没想到风老头还能干出掘墓的事情来,心念转过,装作有些生气的模样,责问道:“我先祖留下的剑谱呢?” “我这就去取!”风清扬一听,立马飞跃出了思过崖。去取独孤九剑的剑谱。 这位独孤家的后人倒也好休养,竟然没有直接动手,风清扬自问,要是有人掘了他先祖的坟。定要与对方见个高低! 我看着风清扬那堪称绝顶轻功的身形,很快消失在思过崖,心说这风老头不会跑了吧? 罢了。风清扬要是跑了,我准备去射雕位面。自己取独孤九剑的剑谱,到时候把大雕引开。赶忙取了剑谱,再把独孤求败的坟规整好就是了。 谁能想到那堆烂石头下面,除了独孤求败的遗骸之外,还有他留下的剑谱? 也是醉了! 风清扬的人品还是过硬的,我等了一会,只见风清扬捧着一个木盒,身形一闪一闪的上了思过崖,轻功了得。 “这便是独孤前辈留下的剑谱,今日便物归原主。”风清扬对木盒很是宝贝,双手捧着,郑重的递给我。 我把艾派德随意的放在地上,在风清扬有点便秘的表情中,用重剑把木盒挑了过来,打开一看,一本书册上,书写着“独孤九剑”四个大字。 那仙家宝贝就这么随意的扔在地上?面对祖先传下的剑谱,竟然如此不敬?风清扬有点不淡定了,想责问几句,想起自己掘人家祖坟的事情,还是算了,不能节外生枝。 见我满意的点了点头,风清扬又轻“咳”一声,有些尴尬道:“风某不知独孤前辈在世上还有后人,所以斗胆把独孤九剑传给了华山派一名后辈。” 感情风老头把独孤九剑当做自己的原创作品了,我心里鄙视了一下,随口问道:“是令狐冲吧?” “正是。”风清扬一怔,没想到我竟然知道,他不是说过让令狐冲那小子保密的吗?这令狐小子当真不靠谱,竟然说出去了? 风清扬准备日后找令狐冲说道说道。 “无妨,既然令狐冲学了独孤九剑,那便是他福缘深厚,你日后告诉他,不可再传于他人就是了。”我随意的点了点头,很是装逼的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风清扬一听,立即对我心生敬佩,独孤家的后人就是大度,不追究他掘独孤家祖坟的事情不说,对于他私传独孤九剑也不追究。 还说那是令狐小子福缘深厚,这番话说的真是气度非凡呐! 我已经得到独孤九剑的剑谱,现在一门心思都在剑谱上,也不愿多留,当下说道:“好了,既然已讨回我独孤家的剑谱,我也就告辞了。” “后会有期。”风清扬一怔,没想到我这么干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当今武林除了那在黑木崖闭门不出,同样很宅的东方不败,风清扬已经没有敌手,可谓高手寂寞。 如今见到气机浑厚,内功深不可测的独孤家后人,风清扬难免技痒,他又看了看我手中的怪剑,心说这就是剑冢中的那把玄铁重剑吧! 风清扬到那山谷剑冢的时候,剑冢里只留下一把利剑与木剑。 他也不知玄铁重剑后来被铸成“倚天剑屠龙刀”的故事,倚天屠龙的时节在元末明初,距离如今也已经很多年了。 我见到风清扬跃跃欲试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但现在一门心思在独孤九剑上,哪愿意与风清扬过招? 以他一百多年的深厚功力,与风清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单论内力,风清扬也就是鸠摩智那个等级,就算会独孤九剑,但是底子相对太薄,也是打不过我的。 看在风老头送技能书的份上,我决定不打击风老头的自信,把地上的艾派德捡起来,迈起凌波微步,就这么往思过崖外“飞”走。 以我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凭虚御风,如同仙人。 风清扬看着我那宛如仙人般的身形,心里不得不写一个“服”字,单论轻功,他已经是江湖绝顶,如今一见独孤家的后人,才知道是井底之蛙。 ……… ……… 我回到华山派弟子的居住区,意念一动,回到了现代。 小黑见主人出现,“汪汪”叫了两声,然后见主人往卧室外走去,赶忙迈动蹄子跟上。 我把艾派德往床上一扔,从木盒里拿出独孤九剑的剑谱,一手拿着剑谱,一手提着重剑,来到了二楼的阳台上。 旋即他就有些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剑谱。 入目第一页有五个大字:“留待有缘人” “有缘人?”我表示有点醉,独孤求败眼里的有缘人,就是掘他坟墓的人?这也不是一个正常人啊! 游走位面,蛇精病见多了,我也就习惯了,翻开第二页,入目就是共有三百六十种变化的总决式。 总诀:归妹趋无妄,无妄趋同人,同人趋大有。甲转丙,丙转庚,庚转癸。子丑之交,辰巳之交,午未之交。风雷是一变,山泽是一变,水火是一变。乾坤相激,震兑相激,离巽相激。三增而成五,五增而成九…… 我很快沉浸其中,一边捉摸着,一边一页页的翻看下去。 破剑式:用以破解普天下各门各派的剑法。 破剑式虽只一式,但其中于天下各门各派剑法要义兼收并蓄,虽说“无招”,却以普天下剑法之招数为根基,因而其变化之多端不逊于总决式。 破刀式:以破解单刀、双刀、柳叶刀、鬼头刀、大砍刀、斩马刀种种刀法。讲究以轻御重,以快制慢。 破枪式:包括破解长枪,大戟、蛇矛、齐眉棍、狼牙棒、白蜡杆、禅杖、方便铲种种长兵刃之法。 破鞭式:破解解钢鞭、点穴橛、拐子、峨眉刺、匕首、斧、铁牌、八角槌、铁椎等等短兵刃。 破索式:破解长索、短鞭、三节棍、炼子枪、铁链、渔网、飞锤、流星等等软兵刃。 破掌式:破解拳脚指掌上功夫,长拳短打、擒拿点穴、鹰爪虎爪、铁沙神掌诸般拳脚功夫。 破箭式:破解诸般暗器,须得先学听风辨器之术,不但要能以一柄长剑击开敌人发射来的种种暗器,还须借力反打,以敌人射来的暗器反射伤敌。 破气式:对付身具上乘内功的敌人而用,神而明之,存乎一心。 独孤九剑所阐述的境界,与我知道的一样,在敌人出手的一刹那察觉敌人的破绽,然后在敌人来不及变招的情况下速度的制敌。 追求的是“无招”境界的眼力,以及极致的速度! 我用把重剑当作寻常利剑来使用,一手拿着剑谱,一手演练起独孤九剑的剑招。 从有招到无招,这是一个过程。 一旁的小黑看着主人的动作,似乎觉得好玩,也跟着似模似样的比划起来,动作很是搞笑。 第一百二十章穿越的木婉清与岳老三 独孤九剑不比五岳剑派的剑法,我在海景别墅内,足足练了两天,才堪堪将独孤九剑练到入门。 到底如何,还要与人动动手才能知道。 看了看手中的重剑,我觉得自己已经用不上它,而是需要一把寻常宝剑,他如今已经过了重剑的境界。 独孤求败利剑之后是重剑,重剑之后的木剑,我却刚巧相反,重剑之后选择利剑。 说不上谁高谁低,想来单论内力,独孤求败也是不如我的,两人走的路不同而已。 重剑已经用不上,我可不想像杨过那样,把它熔炼成倚天剑与屠龙刀,但是抱着废物利用的心理,他准备把重剑传给自己的开山大弟子,岳老三。 他本就答应过要传岳老三武功的。 意念一动,在小黑的“汪汪”叫声中,我来到了擂鼓山的山谷内。 岳老三正在山谷中无所事事地练着武功,虽然有九阴真经的心法练着,最近武功大进,但是憋在擂鼓山中,明显不符合他的性子。 至于段延庆,见我无事后,直接返回大理去了,看样子对亲儿子段誉很是思念,不想离开其左右。 段延庆走的时候,曾说过我但有所命,令人传讯一声,长-风.net定义不容辞云云的话语。 老段说的认真,我却也没放在心上,两人的眼界不同,段延庆的眼界局限于这个世界,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苏星河则一直在擂鼓山中,练着九阴真经的心法。随时听候逍遥派新掌门的命令,丁春秋已经死了。他心愿已了,也没了别的心思。 木婉清当然是在谷中等着郎君。 “师父!”岳老三正无聊的练着一门掌法。正是少林派七十二绝技中的大力金刚掌,见到我突然出现,见怪不怪,连忙上前恭敬的叫了一声。 “嗯!”我点了点头,随手把重剑抛了过去,说道:“以后这把玄铁重剑就归你了!” 岳老三连忙伸手接过,以他的内力,这把玄铁重剑倒是拿得动,但是想如我那般如臂使指。就算是练了九阴真经,却也差些火候。 我当然知道岳老三的短板,为了这个开山大弟子,他也准备出点力,开口道:“你去把婉妹叫来。” “是!”岳老三正高高兴兴的把玩着重剑,闻说赶忙跑去请师娘。 过了一会,木婉清迈着凌波微步赶来,对我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也不知郎君这几日去哪了?多半是回仙界去了。 她担心郎君一去不返。 我见木婉清的深情模样。很是受用,见岳老三也跟了上来,轻“咳”一声,开口道:“今日我要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见他说的郑重。木婉清与岳老三都是眼前一亮,两人早就见惯了我的神奇,难不成郎君、师父要带他们去仙界?这下可涨见识啦! “去之前。我要给你们讲些事情。”我看两人的模样,也猜出他们在想什么。他接下来讲的事情,也与“神仙”有关。 木婉清与岳老三都是一脸好奇。作洗耳恭听状。 “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如今所在的世界,便是其中之一……” “……” 我编造了一个故事,大致就是他们所在的世界,只是大千世界之一,至于他本人,则是神仙下凡,游历大千世界的。 木婉清、岳老三听得入神,没有丝毫怀疑,听到这里连连点头,郎君、师父果然是神仙下凡! “现在我要带你们去另外一个大千世界,那里有一种菩斯曲蛇,吃了菩斯曲蛇的蛇胆,可以增强内力,也可以增强自身力气。” 我一番话,让木婉清与岳老三眼睛发亮,一个想去别的大千世界看看,一个对那菩斯曲蛇的蛇胆很是向往。 我也是为了让岳老三练成重剑剑法,才愿意跑这一趟,顺便让婉妹也增强一下内力。 其实如果他猜的不错,天龙位面也是有菩斯曲蛇的,就在襄阳城外。 天龙位面在北宋,射雕位面在南宋,中间隔着不短的时间。我估摸着,独孤求败就是在天龙之后,射雕之前,这个中间的时间段出现的。 他是以自己的了解,加上大雕的年龄推断的。 天龙位面的襄阳城外,多半有菩斯曲蛇的存在,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大雕怕是还没有出生。我曾答应那位雕兄回去看他,一段时间未见,也想回去看看这位另类的良师益友。 另外,我也想带木婉清与岳老三穿越一下,定当有不少乐趣。 我左手牵起木婉清的小手,右手抓住岳老三的肩膀,意念一动,就来到了现代,紧接着又意念一动,来到射雕位面。 木婉清与岳老三只觉得眼前花了两下,再次定神时,已经来到一片群山外。 正是襄阳城外的群山旁。 尽管两人都有心理准备,脸色还是变得不可思议,这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走吧!菩斯曲蛇就在这片群山内,我们先去看一位老朋友。”我笑了笑,迈起凌波微步,往群山内而去。 木婉清与岳老三连忙迈起凌波微步跟上,郎君、师父的老朋友,难不成也是一位神仙? 两个多时辰后,三人来到一个深谷前,我迈步往谷内走去,木婉清与岳老三跟在后面。 过了一会,三人来到谷中一个大山洞前,我高声叫道:“雕兄,小弟来看你了!” “咕咕!”欢喜的鸣叫声自山洞内传来,大雕从山洞内蹿了出来,身形之快犹如一个绝顶高手。 木婉清与岳老三目瞪口呆,没想到郎君、师父的老朋友,竟然是一头大雕,看大雕的模样很是通灵,难不成是妖怪? 大雕伸出翅膀在我肩头轻轻拍了几下,又欢喜的鸣叫几声,看得出来很是高兴,然后转过脑袋,看向木婉清与岳老三,又咕咕叫了一声,似乎在问,这两人是谁? 木婉清与岳老三更觉得大雕是妖怪,智慧竟然与人无异。 “这是内子木婉清,这是我新收的徒弟,岳老三。”我笑了笑,为两人介绍道。 大雕点了点头脑袋,向木婉清与岳老三鸣叫了三声,算是认可,旋即又向我“咕咕”的叫了起来,眼神中带着渴望。 “雕兄的酒喝完了?”我瞬间就明白了大雕的意思,他走的时候,可是给大雕留了很多瓶五粮液,把他所有的存货都搬来了,没想到大雕喝的这么快。 大雕当然是听懂了,连连点头,“咕咕”叫着,意思是再弄点好酒来! “你们等一会!”我无语,大雕是他的良师益友,只是要求喝个酒而已,他能拒绝嘛? 我意念一动,回到现代,小黑立刻“汪汪”地叫了起来,刚刚它似乎看到主人出现了一瞬间? 我安抚了一下小黑,拿出手机,翻出老王百货批发部老板,王胖子的电话,打了过去。 “喂,林先生?”电话很快接通,王胖子略带恭敬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笑道:“王老板,又要麻烦你了。” “不麻烦,林先生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老王能办到的决不推辞。”王胖子的声音传来,带着些许讨好,说的很是坚定,似乎让他上刀山下火海,那都是小事! “这次还是需要二十箱五粮液。”我也不客气,又不是不给钱,还给了不少好处费,直接说道。 “林先生请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送到,林先生还有其他吩咐吗?”王胖子的声音传来,带着些许欣喜。 我道:“没了!越快越好!” 说着,又客气了一句就挂了电话,这次王胖子办事比上次更快,只是半个多小时,王胖子就打来电话,已经开着小货车到了别墅区外。 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就见到了王胖子,和上次一样,用pos机结了账,直接给了十万。去除二十箱五粮液的价钱,剩下的两三万就算是跑腿费。 有钱就是任性! 王胖子双眼发亮,为认识这位有钱的大老板欣喜不已,三笔生意下来,就赚了快十万! 王胖子卸了货,与我随意客气了几句,见我有送客的意思,他识趣的告辞离开,又没忘了多看看海景别墅,刚刚赚的钱立马觉得不多了,海景别墅太奢侈啊! 人不人得死,王胖子已经是第三次来,只觉得一次比一次的怨念大。 我拿起一箱五粮液,又抓起小黑,意念一动,来到了深谷中。 大雕、木婉清、岳老三正大眼瞪小眼的等着,两人只觉得与妖怪呆在一起,不是很安全啊!但是想起这妖怪是郎君、师父的朋友,才稍稍放心。 大雕见到我手中的箱子,很是欢快的“咕咕“叫了起来,有些急不可耐,见到小黑出现,伸出翅膀在小黑身上轻轻拍了几下。 小黑“汪汪”叫了几声,它与这头大雕却也是认识的。 木婉清与岳老三第二次见到小黑,更觉得这应该是天上的神犬,不知是不是那哮天犬? 第一百二十一章投资行 我、木婉清、岳老三三人,暂时在深谷中住了下来。 这里可不比擂鼓山中的山谷,那里是苏星河所创聋哑门的地盘,吃喝住行都有聋哑门人伺候着。 相比起来,大雕所在的深谷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所以岳老三成了苦力,伐木在深谷内建了两间木屋,岳老三住了个单间,我与木婉清住了个双人间。 至于被褥等一些生活用品,也是我让岳老三去山外的襄阳城买的。 这一下,岳老三可涨了见识。 他来到襄阳城中,找人问了问当今年号,问清楚之后不禁目瞪口呆,咋舌不已,竟然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 大辽国竟然被大金国灭了!大宋如今偏居南方,已经换了好几茬皇帝! 自己这就来到了一百多年后?岳老三即便已经听我讲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事情,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他觉得自己要是回去了,可以做一位算命先生!预言帝啊! 岳老三陷入深深的yy中,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才将被褥等生活用品,辛辛苦苦的搬到深谷。 这时他看师父的目光又不一样了,无限崇拜…… 深谷内,剑冢前。 (长) 我拿起独孤求败留下的木剑,运起内力随意的挥洒了两下,脸色变得古怪起来,没想到他水到渠成的到了“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 以他如今的内力,随意一把树枝。也可以用出重剑的效果来。 我若有所思,原来这个境界。是以内力为基础的,想来当年独孤求败到达这个境界。也是内力日益精深以后,才做到的。 我把木剑放下,又拿起第一柄利剑,剑下的石上刻着两行小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这把四尺青峰,绝对是一把好剑。 我左手拿起宝剑,拇指一弹,伴随着一声脆响。露出半寸剑身,寒光闪闪,一看便知锋利无比。 右手拔出宝剑,试了几式剑招,我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 接下来的日子很是悠闲,我没事就陪雕兄喝喝酒,或者陪美人做做运动,或者调教一下岳老三的重剑剑法。 这一调教,才让我知道自己的武学天赋竟然真得是不错的。当初与大雕实战,自己悟出了重剑剑法。如今有他教着,岳老三学着,都没他当初自己悟的快。 木婉清与岳老三一直吃着菩斯曲蛇的蛇胆。内力增进极快,对自身也很有助益,如经脉、气血、力气等等。 小黑也是如此。又吃了不少菩斯曲蛇的蛇胆,如今已经能与我过几招了。 我练习武功时。见小黑总是跟着玩耍,很是好玩。没事就与小黑对练起来,拿小黑练练独孤九剑,有不少乐趣。 现如今我武功大成,放眼天下已经罕有对手,又没有什么事情缠身,想了想,他决定把开公司的事情提上日程。 一直从古代拿玉器到现代去卖,也不是个办法,次数多了总会引起有心人的主意,那是要出事情的。 我虽然不怕,但是有老妈与张月他们在,又有自己的发小朋友,出了事情难免瞻前顾后,不好处理。 要是引起TC有关部门的主意,那更是无法善了,除非我躲在其他世界不回去,否则一回去,那就是小白鼠的下场。 武功再高,也敌不过现代化军队! 所以我准备开一间公司发展着,再涉足玉石古董行业,为自己的资金来源做个掩护。 他还有恒海别墅的房贷没还呢,需要赚钱啊!我也不想在老妈那里天天撒谎了,说天天在外面忙,一个谎圆另一个谎,实在苦逼的很。 回到现代,我上网查了查,不知道自己开一间什么公司合适?张月倒是学经济管理的,到时候可以让她帮自己管理公司。 查了一会,我也没查到什么好建议,查到的不是广告,就是一些走上人生巅峰的臆想帖子。 综合下来,有钱的话,两个行业最是赚钱,房地产和炒股! 但是这两个行业,我都玩不转,房地产费心费力,关系网错中复杂,有钱也需要投入很多精力,还不一定成功,不是首选。 炒股,我更是一窍不通。 我只是上网查查信息,他也是活了二十多年的人,脑子还是有得,想了想,觉得还是涉足玉器与古董行业比较靠谱。 开一间玉器行,再开一间古董行! 虽然与我最初的想法,直接搞一间大公司,出任董事长差距很大,但现实就是如此,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有了决定后,我正想关闭网页,突然眉头一挑,被一个帖子吸引了注意力。 帖子中吸引他注意力的是“投资行”三个字。 投资行,又称投资银行,投资公司,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 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一,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区别一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二,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商业银行的标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区别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 我把帖子细细浏览完,双眼发亮,这不正是自己所需要的行业嘛? 投资行涉及借贷,抵押,投资各个行业等等,只要你有钱,就能玩得转! 我最不缺的是什么?那就是钱!而且投资行涉及各个行业,可以为他的玉器、古董、黄金等来源做最好的掩护。 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我开始搜索起投资行的资料,这一搜索,眉头不禁皱起,投资行不如帖子楼主说的那样,有钱就能开的。 单单TC审计部门那里,就是一道难关,没有“通天”的关系,很少能过得去。 我无语,忍不住给了楼主一个回复,吐槽了一下。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几个月前的帖子,楼主竟然还在关注着,立即就回复了。 内容如下:“投资行在TC行不通,哥们你可以去港岛注册公司,那边比较容易。还有就是奉劝哥们一句,yy无罪,过度yy就不好了!开投资行?别做梦了!” “……” 第一百二十二章旅游 “……” 看着楼主的回复,我忍不住给他点了个赞。 就冲他出的这个主意,我都有邀请他到自己投资行工作,给个好待遇的想法了! 是的,我已经准备开投资行,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行业,投资行的董事长,多流弊,多拉风! 想了想,我还是放弃邀请这哥们的想法,主要是一来二去的太麻烦,眼下还是准备一下去港岛注册公司的事情。 我手里还有点资金,只是去港岛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流程,他也不懂,需要探探路。 眼看着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我出了卧室,往楼下走去,自从在深谷里调教岳老三武功后,他也没甚么事情要忙,所以就搬回来陪着老妈一起住。 说起来,得到神戒三百多天,将近一年的时间,我除了偶尔清闲,一直是忙忙碌碌的,比上大学的时候还不着家,老妈又没了老伴,也很是孤单的。 还好,张月是个懂事的姑娘,没事经常来陪陪老妈,让我觉得很是温心。 “妈,看什么呢?”我来到楼下,见老妈正拿着东西仔细看着,问出了声。 “旅游团的广告。”老妈头也不抬,继续浏览着。 +长+风+文学+我走近一看,老妈正看着某一家旅行社的广告,桌上也放着不少旅行团的广告与资料。 “哪来的?”我无语,这广告都发到家里来了?让他更无语的是,他竟然猜对了。 水榭花都是北城区的顶级小区。里面的别墅区住的更是富豪,旅行社能放过这些富豪么?发广告那是必须的。 “当然是别人发的。”老妈抬起头来。看白痴似的看了自己儿子一眼,怎么变傻了呢? 我无语。转移话题道:“你想出去转转?”他这才想起来,上次决定带老妈与张月去大理旅游,还没有实施呢! 反正最近也没事,开公司的事情也有了眉目,索性出去转转。 “是啊!每天除了逛街就是打打牌,在家里也挺无聊的。”老妈点了点头,意思是准备出去旅旅游,转一转。 自从儿子出息后,她打麻将也觉得无趣了。以前和一帮老姐妹打麻将,小赌怡情,输输赢赢的也有点乐趣。 但是现如今儿子有钱了,她出门都有专车接送,还有司机兼保镖跟着,以前的小赌怡情,现在就成了不值一提的小钱,打牌少了很多乐趣。 至于赌些大的,刺激刺激。她直接过滤了这个想法,自制力还是有的。 要是我知道老妈的想法,肯定会很无语,而且支持老妈去赌些大的。就当找找乐趣,玩一玩,钱是什么?他已经没有概念了! 可惜我也不是老妈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老妈的想法,见老妈要出去旅游。笑着说道:“正巧我最近也没事,叫上月儿她们一家。一起去南.云大理那边转转吧!” “好啊!”老妈很是高兴,她怕儿子忙,所以想跟着旅游团去转一转,人多热闹嘛。 不过现在见儿子也去,还准备叫上月儿她们一家,她也没有放弃跟团的想法,因为她已经选定了一个旅行社,还是那句话,人多热闹嘛!人上了年纪,总喜欢热热闹闹的。 我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他属于晚生,老妈如今都已经五十多岁,开始出现白头发了。 “我这就给月儿打电话。”我见老妈高兴,也很是开心,拿出电话,见老妈还拿着旅行社的广告,笑着道:“我们自己去玩就行,跟团多麻烦?” “我想着还是跟旅游团走,人多热闹,有导游领着也省心,还有导游给介绍,也挺不错的。”老妈有自己的意见。 “也行!”年轻人与老人的想法不同,我表示尊重老妈的选择,老妈高兴就好! 我拨出张月的号码,目光在桌子上的众广告一扫,有些无语,都是TC国际旅行社的广告,每一个旅行社都不离国际俩字,看着很是高大上,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样? “月儿,过来一起吃午饭吧!有点事跟你商量一下。”电话很快接通,张月正在放暑假,家就在隔壁,我直接让她过来。 “好!”电话里传来张月的声音,依然是精简干练的说话方式。 没一会,我就见到张月,还有张月的女保镖,模样普通,有点女汉子的姑娘。 家里现在有保姆,还有厨师,生活很是不错,开饭更是准时准点。 吃饭时,我把出去旅游的事情一说,张月想了一下就答应了,未来婆婆想出去转转,散散心,她当然要支持。 张爸爸与张妈妈也在家里呆着,张妈妈的病还没有彻底养好,张爸爸一直在家里照看着,还没有出去工作,都是有时间的人。 吃过饭,我就拨打了老妈选定的那一家旅行社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小姑娘,声音很是热情。 我想了想,定了七人的位子。 他自己,老妈,张月,张爸爸,张妈妈,家里的司机兼保镖,张月的女保镖,刚巧七人。 旅行社的小姑娘一听,更加热情了,问清楚了地址后,就准备来上门服务服务服务,当面洽谈,敲定相关事宜。 这也省了我自己跑一趟。 …… 次日。 68 - 九妖变 - 早雨 旅行社的办事效率很赞,次日一早的灰机,直接灰去昆.明。 我,老妈,张月,张爸爸,张妈妈,家里的司机兼保镖,张月的女保镖,一早就来到了机场,此次跟团的人约定在这里集合。 集合完毕后,我粗略一数,人倒是不少,加上他们七人,一共有四十人左右。 然后大家乘坐灰机,灰往南.云,昆.明。 这次去南.云,不止有我选定的大理,还有丽.江,昆.明,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几个地方。 好不容易出来旅游一趟,当然要玩个过瘾。 这也是老妈与张爸爸、张妈妈第一次见面,双方相处的很融洽,按照我的意思,张爸爸、张妈妈并没有把他借钱看病,出钱买房的事情说出来。 老妈要是知道了,难免多想,像现在这么相处就挺好,我向老妈撒谎也不是第一次了,也不差这一次。 会撒谎就是任性! 第一百二十三章坑爹的旅游团 旅游了三天,我已经后悔跟旅游团了。 就连老妈也开始后悔,前两天还好,在昆.明游玩的不错,但是当来到大理以后,旅游团就开始坑。 没事就往一家家店里跑,还怂恿着团员消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旅游团跟这些店是商量好了,带人来店里消费,店里肯定给了旅游团不少好处。 就这么一家店接着一家店,彻底败坏了旅游的兴致。 我还没来得及看看,到底是现代的大理好,还是千年前的大理好?已经表示给旅游团跪了!他也是第一次跟团旅游,不知道这里面这么多弯弯绕,只觉得坑爹! “我说导游,我们是来旅游的,不是来逛街的!”终于有一个人忍不下去了,这是一个一家三口,开口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旁站着一个面容娇好,挺有气质,看上去三十多岁女人,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 “是啊!我们来的时候,可没说要逛这么多店!”又有一个人跟着开口,是一对年轻小情侣里的男的。 “是啊……”整个旅游团跟着乱了起来,都觉得旅游团很坑! 我给了老妈一个眼神,意思是你非要跟团,这下坑了吧!自己玩多方便? [长_风]文学老妈无语,跟着旅游团里的人嚷嚷起来,她也不满,要发泄! “大家听我说!”导游是个四十岁左右,留着短发,精明干练的女人。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后,大声道:“我带的这个团。就是这样的,大家安心逛完店铺。就可以去景点玩了!多点耐心就可以啦!” 女导游说的很是客气,让大家多点耐心,但都是出来旅游散心的,谁愿意这么逛街? 没人买女导游的帐,最先开口的中年男子叫道:“你这样乱来,我可以去告你!还可以去旅游局告你们旅行社!” “对,我们可以去告你!” “我要投诉你们旅行社!” “……”群情激奋,旅游团的人又跟着嚷嚷起来,我无语的看着老妈。老妈也跟着起哄。 “大家静一静!”女导游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大声道:“你们想告可以,等旅游完回去,随便告!你们要是愿意这么耗着,大家就在这耗,反正耽误的不是我的时间,等十五天的旅游期一过,你们还是要回去!” 女导游霸气侧漏。只要不是傻子,就看出来人家旅游社有关系,女导游这么做也是旅行社默许的。 这年头关系网错综复杂,什么行业的水都很深! 老娘上头有人!女导游明摆着是这个意思。你能拿老娘怎么着? 起码旅游团的人拿她没有办法,闹腾的人群选择了沉默,女导游说的虽然不中听。却是对的,大家耗在这。耗费的是大家的时间。 人家都不怕投诉,不怕告。你能怎么着?最终只能任命。 一片唉声叹气中,女导游引领着大家进入下一个店铺。 “慢着!” 淡淡的声音响起,正唉声叹气的人们一愣,只见我走了出来,不知道这个小伙子要干什么?难不成忍不了了,要殴打这个女导游? 几十人心中直叫好,期待着我赶紧打,好解解气,至于后果?生气的人有几个能顾得了后果的?反正也不关自己的事! “扬扬,别惹麻烦。”老妈虽然气不过,却不想惹事,连忙上前拉住儿子。 “妈你放心。”我笑了笑,松开老妈的手,走到女导游面前。 这事他能忍吗?指定是不能忍!更何况让老妈也跟着堵气,那就更加不能忍。 “你想怎么样?小伙子,这是在南.云,你人生地不熟的,可不要惹麻烦。”女导游看着我,不自然的神色一闪而过,她也怕挨打,但立马又硬气起来。 女导游脸上写满了“我在南.云有人,你别惹我”的表情。 “扬扬!”老妈忍不住又喊了一句,张月与张爸爸、张妈妈,还有两个保镖,也是关切的看着,这是闹哪样? 众人心中直呼,往脸上打! “呵呵!我要是你,现在就去下一个景点,不继续在这里墨迹。”我看着女导游咧嘴一笑。 “你要是愿意在这里耗着,耽误大家的时间,咱们就继续耗。”女导游表示不憷,而且瞬间为我拉了仇恨,是这个小伙子耽误大家时间,不是她。 这一下,众人心中期待着女导游挨打的同时,又觉得有理,耽误时间啊! 大家又忍不住埋怨起我,可谓是一点团体精神也没有。 “还是上车吧!”我咧了咧嘴,一伸手,抓住女导游的肩膀,往旅游团的大巴方向走去。 “哎!你放手!你给我放手……”女导游竭尽全力的挣脱。 我如今是绝世高手,哪能让一个女导游挣脱?很快就拉着女导游来到大巴,伸手一推,把她推了上去。 后面的旅游团人群直呼给力,这小伙子力气真大,够野蛮!够暴力! 我家里的两个保镖,眼睛都有些发亮,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练家子,拖动一个成年人走动,让这个成年人一点也不能反抗,需要的力气不是一般的大,虽然这个成年人是个女的。 就是他们俩,也做不到这么轻松写意。 “你!”女导游在车上一个踉跄,刚刚站稳,就回过头来对我怒目而视。 “坐好!”我往女导游肩膀上一按,就把她按在一个坐位上,等后面的人都上了车,这才看向司机,淡淡道:“开车!去下一个景点!” 女导游叫道:“不许开!” 司机是个四五十岁的男子,看看我,又看看女导游,没动弹。 “老迟,你来开!”我看向自己家的司机兼保镖,下了命令。 老迟名叫迟南,特种兵退伍,在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受训做保镖,虽然赚的钱一大部分都属于公司,但也是高薪人群。 高薪同时又代表着精英,老迟作为保镖,不仅要保护雇主的安全,眼力劲也是有的。最近一段时间在我家吃得好住得好,也没什么事情,每天就是开开车,也是逍遥自在。 老迟觉得终于到自己展现精英一面的时候了,不能白吃白住不干活,听了我的话,立马向司机走去,在司机有些害怕的神色中,一伸手,就把他从司机坐位上拉了出来。 然后老迟很专业的拿出手机,打开一个地图,开车赶往下一个景点。 旅游团的司机在一旁作鸵鸟状,也没有出头的意思,本来就不关他甚么事,出头再挨顿打,可就不值了。 旅游团的几十口人,看着我这么暴力,这么直接,心中直呼给力,同时又为这个小伙子担心起来,人家旅游团常年跑团,明显在南.云有人,这个小伙子不要惹上甚么麻烦才好。 大家总算有了点团队精神,老妈也为儿子担心起来,没想到扬扬现在的性格,竟然这么张扬,难不成是她起得名字的问题? 来到下一个景点,我把女导游拽下车,用她的导游证,领着大家游玩。 之前已经在昆.明游玩了两天,我也算有经验,一手拉着女导游,让她反抗不得,同时充当起了临时导游。 除了老妈一行人有点担心,大家很快又投入旅游的乐趣中去,潇潇洒洒的玩了一天。 入夜。 酒店门口的一侧。 女导游一个电话,叫来了当地十几个混混,她是有人的! 她要教训一下那个嚣张的小子,让他知道一下什么叫做天高地厚! 女导游正做着打算,看看什么时机教训那个小子合适,她虽然有人,却也不敢随便做违法的事情,教训一下就可以,而且不能留下证据。 女导游正在这里纠结着,只见她想教训的小子,领着今天负责开车的男子,从酒店里走了出来,然后拐了个弯,直奔她走来。 这两个人是瞎吗?看不到她身边十几个拿着球棒的混混?就这么走过来了? 不论如何,该教训的还是要教训,女导游看着走来的两人,没有好脸色道:“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年轻气盛,是容易惹麻烦的!” “就是他们两个,好好教训一下!”女导游说完,看向身边十几个混混,对其中一个老大模样的人说道。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别说十几个混混,就是成百上千的混混,就这个档次,只能呵呵。 我笑道:“老迟,教给你了!” “好勒!”老迟点了点头,此时十几个混混已经拿着棍棒冲了上来,他一个直踹,将冲在最前面的混混踹飞了出去,压倒了后面的两个混混。 暴力又直接! 女导游终于知道这两个人一点也瞎,只见那男子冲入人群,如同虎入羊群,虽然也挨了几下,却无伤大雅。 只是一会功夫,十几个混混全部倒在地上。 ……… 第二天,旅游团的人都惊诧的发现,女导游竟然又主动带起团来,而且不再去逛什么店铺,很是敬业。 简直可以颁发TC十大杰出导游奖! 这让大家惊奇不已,但很快就投入旅游的乐趣当中。 老妈见女导游没有找儿子的麻烦,又敬业起来,终于放下了心,开始开开心心的游玩。 第一百二十四章绑架 旅游了半个月,我一家与张月一家人一起回到川海。 我把准备去港岛注册公司的事情跟张月说了说,张月开学大四,不久就要实习,我准备让她帮着自己管理公司。 关于投资公司的事情,我是小白一个,张月到底是经济管理专业的,又是信得过的人,他也不至于抓瞎。 张月对我的打算有点吃惊,投资公司不是谁都能玩得转的,男朋友开口了,她当然要来帮忙。这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个机会。 现如今大学生毕业,前途早不是那么似锦了。 我准备去港岛注册公司,开始忙着办签证的事情,也就是港澳通行证,这种事情急不来,即便他花了些钱,也需要几天时间才能下来。 下午,我忙完以后,驾车回家,进了水榭花都小区,路过一栋楼的时候微微一愣,拍了拍脑袋,他倒是忘了周冰与小瑶瑶也住在这里。 瑶瑶自从病情转好,就没继续住院,回到了家里。有一段时间没见到小丫头了,我也挺想念的,把车停在一边,往楼内走去。 周冰告诉过他门牌号,我乘坐电梯来到六楼,找到周冰家的家门,按了按门铃。 门开的很快,几乎是刚按下去风$文学..几秒钟,门就被快速打开,这让我有点诧异,开门的周冰脸色不太好看,见到我,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林小弟?你怎么来啦?” “周姐,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我见周冰的神色。有些纳闷的问道。 “进来说。”周冰往门外看了看,让我进屋。 周冰家的装饰。是标准的商业型小区住户的装修,我走进屋内。只见客厅中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脸上似乎写着“着急”俩字。 “这是我们家的保姆,李姐。”周冰关上门走了过来。 我看两人的神色,意识到似乎出了事,问道:“瑶瑶呢?” “瑶瑶被人绑走了…”周冰脸上露出焦急、担心、无助等神色,从桌上拿起一个字条,递给了我。 我接过一看,只见字条上写着:“想要你女儿好好的,就别报警。在家里等着。”钢笔字,字迹不是很好看。 “谁干的?”我眉头皱起,他和小瑶瑶的感情很不错,为小瑶瑶治病还费了不少心思,这是一个让人心生疼爱的小丫头。 还没等周冰开口,我想起了一个人,“是张子杰犯罪团伙?” 他还记得当初去医院看望张妈妈的时候,曾制服了两个歹徒,就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人。据说是个贩毒团伙,张子杰的亲弟弟张子玉,就是被周冰逮捕的。 当时和两个歹徒搏斗,他还挨了一刀子! 那时候张子杰犯罪团伙也是要绑架瑶瑶。但是事情败露后,听周冰说,张子杰犯罪团伙早就逃走了。 “我也不清楚。很有可能是张子杰犯罪团伙。”周冰也认为是张子杰犯罪团伙卷土重来,毕竟现如今的人都惜命的很。即便她作为缉毒支队队长,逮捕过不少罪犯。但是向她报复的,只有过张子杰犯罪团伙一个。 犯罪份子躲都来不及,有几个没事还敢主动招惹警方的?据说张子杰与张子玉兄弟两个,从小相依为命,感情很深,所以才不计后果的报复。 “现在怎么办?”对这种事情,我也没有办法。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周冰无助的叹了口气,按说身为警务人员,她此时应该报警,协助警方打击罪犯,但是人都有私心,她能置女儿的安危于不顾吗? 周冰看向家里的保姆,说道:“李姐,这里没什么事情了,你先回去吧,记得,别报警。” 李姐是一个看上去比较老实的妇女,此刻正惊慌与着急,下午瑶瑶被绑走的时候,她正在给瑶瑶洗衣服,出来人就不见了,只见到一张字条。 她也不敢报警,只好给周冰打电话。 “那…我先回去了?”李姐虽然也挺喜欢瑶瑶这个孩子,希望瑶瑶没事,但她并不愿意,也不敢参与到这种事情里面。 “李姐慢走。”周冰点了点头,看向我,说道:“林小弟,歹徒让我在家里等着,应该还有下一步行动,这里不安全,你先回去吧!” 在周冰看来,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取瑶瑶的安全,已经足够了,此刻也顾不得其他了,我在这不安全不说,还容易节外生枝。 “我陪周姐在这里等等吧,不瞒周姐说,我练过一些功夫,对付几个歹徒还是可以的。”我哪里愿意走,小瑶瑶出了事,他当然要管上一管。 以他如今百多年的内力,以及一身绝世武功,哪能对付不了一些歹徒,就是寻常的枪械也奈何不了他了。 “张子杰犯罪团伙都是一些亡命徒,林小弟你还是先回去吧!”周冰有些感动,又有些无语,还以为林小弟认为那些歹徒,都是如当初医院里的那两个歹徒一样。 张子杰犯罪团伙那是有枪械的,当初医院里的两个歹徒没有带枪,只是用刀子,还给林小弟划了一刀呢! “也好,那周姐你小心一些。”我想了想说道,难不成他能告诉周冰,他是绝世高手,都可以与子弹齐舞了? “嗯。”周冰脸上有些感动与无助,点了点头,准备送我出门。 我只是假意告辞,出了这种事情,他能走嘛? 他准备到楼下守株待兔,等着歹徒上门,然后见机行事,但是计划跟不上变化,两人走到门口,刚刚开门,就见到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站在门外。 鸭舌帽男子上去三十多岁,脸上带着几分凶相,正想按门铃,见到门自己开了,也是一愣。 见到周冰与我两个人在一起,鸭舌帽更是愣住,难不成周冰不顾女儿的安危,联系警方了? 他看着我,以为是警务人员,脸色立即变得凶狠起来,厉声道:“周冰,你敢报警!不想要女儿活命了!?” “哥们,误会。”我也是一愣,歹徒这是认为他是警察? 第一百二十五章被绑了 “哥们,误会。” “这是误会,他是我的朋友。” 我与周冰一起开口解释,鸭舌帽男子愣了愣,眉头一皱,这才明白是自己太敏感了,这人未必是警务人员。 谁让老大派他来干这么危险的事情,这不是让他自投罗网嘛?要是周冰已经通知了警方,他这个出头鸟插翅难逃。 压下心中的紧张后,鸭舌帽男子凶狠道:“既然赶上了,那只能怪你命不好!周冰,你最好劝劝你这位朋友,别轻举妄动,不然你女儿就要没命!” 周冰蹙起秀眉,没想到这么巧,林小弟还是被卷了进来,她有些求助的看向我,脸上又是无助,又是恳求,希望这位林小弟别节外生枝,同时又愧疚不已。 “我配合!”我表示愿意配合,这让周冰更加愧疚,林小弟已经帮了她很多,没想到到头来连累了林小弟。 我与周冰一齐被鸭舌帽男子“请”下楼,进了楼下一个面包车内。 然后鸭舌帽男子很是神奇的从兜里摸出一根很长的绳子,把我与周冰绑在一起。 我看得一愣,哥们可以啊,练过魔术?也不知他那裤兜有多深,竟然装下这么长一根绳子。 鸭舌帽男子用绳:长:风:文学子把两人绑在了一起后,走向驾驶座,启动面包车,往小区外驶去。 “林小弟,周姐对不住你!”周冰身体扭动了一下,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一脸愧疚的对我说道。 我本想安慰周冰几句。但是随着周冰的扭动,两人的身体产生了摩擦。 两人面对面的被绑在一起。现在又是夏天,我穿着t恤和大裤衩子。周冰穿着一身浅色警服,透过衣领可以看到一片白皙。 周冰扭动身体,身前一对饱满山峰的挤压感与摩擦感,瞬间让我有了感觉,再看看对方那精致中带着妩媚的脸蛋,他可耻的硬了。 “啊!你!”周冰感受到被一个坚硬的物体抵住,身为一个过来人,立马知道那是什么,一双美目瞬间瞪得圆圆的。不可思议中带着一丝羞意。 “周姐,我不是故意的。”我苦笑一声,想挪动一下身体,避免这种尴尬,但是身体一动,不可避免地顶了周冰一下。 “你不要动!”周冰脸蛋发红,本能的想要向后挪动身体,但是两人被绑在一起,她的动作自然牵动了我。 她一向后。我就跟着一向前,两人再次撞击了一下。 周冰娇呼一声:“啊!”尽力扭过头看了开车的鸭舌帽男子一眼,见对方没有注意,才悄悄松了口气。仍忍不住娇羞不已。 林小弟为什么有反应,身为一个过来人,她哪能不明白。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她在这种情况下。竟然也有了反应,有些湿润了。 两人的身体紧紧绑在一起。呼吸都有些急促,周冰竟然忍不住又动了一下,丈夫去世多年,她已经不知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一旦爆发出来,竟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我见到周冰的动作,忍不住有些兴奋,暗骂了自己一声后,鬼使神差地又挪动了一下身体。 又是一下撞击。 两人好似商量好的一样,又好似有了某种无形的默契,周冰精致的脸蛋到白皙的脖颈开始泛红,一片绯红色中,夹杂着娇羞与忘我。 我从配合着周冰的动作,到开始主动晃动…… 良久,周冰的身体剧烈抽搐了几下,我又不是初哥,哪能不知道周姐怎么了,奈何他还没有到啊! 我忍不住又挪动了几下身体,周冰却向他靠了过来,低声哀求道:“求求你,不要了!”这种无形的出轨,已经让她觉得很是羞耻与不可思议,有了一次后,她已经冷静了下来,开始哀求,害怕发生第二次。 她与林小弟性命堪忧,能不能活到明天还不知道,就当自己死前最后放纵了一次吧! 周冰哀求着,我微微一怔,停下了动作,哥们可以风流,但是不能下流,既然周姐不愿意,他哪能用强? 鸭舌帽男子开着车,足足开了好几个小时,天色早已黑了下来。 最后我这个川海本地人,都不知道这哥们把车开哪去了,听这哥们的口音,明明是东北的嘛?竟然对川海这么熟悉? 我也明白,这哥们是怕有人跟踪,不确定周冰是不是联系了警方。 然后他就看着这哥们,又转了一个小时,估摸着已经到了川海某个县的一个郊区,最终面包车停在一片荒地中。 鸭舌帽男子轻轻吐了口气,看来也很是紧张,下了车打开后面车门,把我与周冰拽了下来,说道:“跟我来。” 两人被绑在一起,行走很是不方便,奈何形势比人强,我虽然能挣脱,但是顾忌瑶瑶的安危,只能认这哥们称雄! 泥煤的! 我暗骂了一句,在鸭舌帽男子的看押下,与周冰纠结着往前方走去,那边有着一个废旧工厂。 看着前方的废旧工厂,我有些无语,这场景与电视里拍的差不多啊,难不成犯罪分子都喜欢废弃工厂? 进入废旧工厂后,本来黑暗的厂房内,突然亮起了灯光。 一个四十多岁,面容很是普通的男子走了过来,身上有着一股无形的气势,其身后跟着三个中年男子。 “老六,怎么回事?”带头男子见到周冰后,眼神中闪过刻骨的仇恨,见到一个年轻人与周冰绑在一起,心中本能的一惊,出声问道。 难不成出了什么意外? “老大,这小子是周冰的朋友,我去的时候正好被他赶上,我怕事情败露,就一起绑来了!”鸭舌帽男子快速解释道。 带头男子眉头皱起,这其中不会有什么蹊跷吧?罢了,也管不了那么多! 仇恨的目光亮起,带头男子看着周冰,恶狠狠的道:“臭婆娘,你害得我弟弟吃枪子,我让你不得好死!” 他正是张子杰,弟弟张子玉被周冰逮捕,执行了枪决。 周冰冷着脸道:“我愿意为你弟弟偿命,祸不及家人,希望你放了我女儿,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照旧求月票 这样单章插入,感觉不太好,会影响大家阅读。 但是兔子也没办法,大家都在求月票,我也得求啊!有月票的大爷们行行好吧! 有月票,兔子就尽力爆发! 第一百二十六章救人 “我说兄弟,我能不能插句话?”废旧工厂内,我看着张子杰,开口说道。 周冰、张子杰等贩子团伙的人,都有点不明所以的看向我,死到临头了,这小子竟然这么淡定,是不是正常人? 张子杰不置可否道:“有什么遗言,赶紧说,不过张某人是不会为你办理后事的,怪只能怪你命不好!” 我扭动了一下姿势,胸前在周冰的饱满双峰上蹭了蹭,笑呵呵的道:“这个,你们把人家女儿绑来了,现如今正主也到了,还买一送一,搭进来一个,能不能让我们见一见人质?” 周冰俏脸一红,身体又有了感觉,胸前两枚红豆已经凸起,听着我的话,有些不可思议,林小弟是当真不怕死嘛?还有心情与歹徒开玩笑? 不过她也很想知道女儿怎么样了,一脸关切。 周冰尚且如此,张子杰等人更是觉得不可思议,这小子是不是傻?是不是虎?是不是彪? 知不知道自己快死了?还有心情开玩笑? 真他娘的心大! 众人不禁对我有点佩服了,张子杰冷“哼”一声道:“那小丫头就在里面,虽然我们没对她怎么样,但是小丫头好像受到惊吓,犯了病,也活不久了!”+长+风+文学+ 说到这里,张子杰看向周冰,冷冷地笑了起来,冷言道:“不是我们不守规矩,那小丫头自己犯病,可怪不得我们!正好,也让你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黄泉路上也多个作伴的!” “瑶瑶!”周冰一听瑶瑶犯了病,美目中瞬间充满了泪水。滴滴答答地落了下来,是她连累了女儿! 我眼中闪过一丝厉芒。既然瑶瑶在这个工厂里,那就好办了!对付几个歹徒他还是有把握的,只是怕找不到瑶瑶! 只是没想到瑶瑶竟然发病了?也不知道病情怎么样了? 我身子微微一震,内力过处,身上的绳子断成了一节一节的,落在地上。 这突出起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一脸的不可思议,这是拍电影吗?武林高手? 张子杰不愧是亡命徒首领。在其他人愣神的时候,面对这个犹如电影里武林高手的人物,直接拔出手枪,极为熟练的上膛拉开保险,就要将对方击毙。 69 - 九妖变 - 早雨 ?然而他最后的意识也停留在这里,枪还没开,眼前一花后,脖子上一阵剧痛传来,旋即“砰”得一声倒在地上。 我挣脱绳索后。见张子杰掏枪,尽管张子杰的动作已经很快,但是在他眼里还是慢的可以。 他好整以暇的一伸懒腰,舒缓了一下被绑了几个小时的身体。然后身子轻轻一晃,消失在原地,一瞬来到张子杰身前。 我抓住张子杰的脖子轻轻一扭。这个犯罪团伙的头子就此毙命。 如此变故,让在场众人愣了又愣。实在是超出他们的认知,武林高手?超人? 我步伐挪动。身形一闪一闪的犹如瞬移,每次出现,都是在一名歹徒的身旁,出手是同样一招扭脖子,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直到他出现在最后一人,也就是绑着他与周冰前来的鸭舌帽男子身旁时,这名鸭舌帽男子才堪堪反应过来,没办法,我的身形实在是太快了! 反应过来后,鸭舌帽男子像是见了鬼一样,转身想跑,接着脖子传来剧痛,身子砰然倒地。 杀了几个歹徒,像是杀了几只小鸡一样,做完这一切,我拍了拍手,走到周冰面前,一只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叫道:“周姐!” 呆若木鸡的周冰回过神来,指着我,“你…你…”的结巴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实在是颠覆了三观。 现实中竟然真的有武林高手!? 以前周冰是不信的,但是现在不信不行! 我也曾是个普通人,懂得周冰的震撼,说道:“我们还是先去找瑶瑶吧!” “对!”想起女儿,周冰哪还顾得了武林高手的事情,张子杰说女儿受到惊吓犯了病,她更是担心不已! 周冰往厂房深处跑去,我赶忙跟上,也不知还有没有残余的歹徒? 过了一小会,两人在一个房间内找到了瑶瑶,小丫头正一脸苍白的陷入昏迷,躺在一张破旧床上。 我耳朵微动,听了一会,确定这一路走来已经没有残余的歹徒,放下心后,往瑶瑶看去,面色微变,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瑶瑶气息若有若无,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瑶瑶!”周冰扑倒在瑶瑶身旁,六神无主,她与我在被鸭舌帽男子押下楼的时候,手机等物品,在对方的示意下留在了家里。 周冰起身就往房间外跑去,准备用张子杰等人的手机,打电话叫救护车。 “慢着!”让她有些愣神的是,我一伸手,拦住了她! 周冰已经有些入了魔:“让开。” “周姐,你冷静一下。”我按住周冰,待她稍稍冷静了一下,说道:“瑶瑶已经命悬一线,周姐你要是信得过我,就把瑶瑶交给我,或许我有办法可以救她!” 周冰一呆,听我这么说,想起他那武林高手般的身手,以及当初找人为瑶瑶治病,许多医院都治不好的病竟然好转,心中不禁涌起了希望。 “林小弟,求求你救救瑶瑶!只要能救回瑶瑶,我什么都答应你!”周冰一脸激动,仍旧有点六神无主。 “周姐,我救瑶瑶,需要去找一位神医,现在我用内力护住瑶瑶的心脉,带她过去。”我缓缓开口,走到瑶瑶身旁,把小丫头扶起,一手按在小丫头的背上,内力缓缓送了进去,护住小丫头的心脉。 内力送到,瑶瑶苍白的脸色渐渐恢复了一点红润,气息也不似那般若有若无。 周冰见到“内力”这种传说中的东西出现,哪怕见识过我的武功,还是忍不住呆在当场,见瑶瑶有所好转后,不禁喜极而泣,激动道:“神医在哪里?我们这就过去!” 我摇了摇头,说道:“那位神医不见外人,否则肯定不会救治瑶瑶,我自己去就行了!说来也巧,那神医的住处离这里不远,我用轻功一会就能赶到。” 我撒了一个谎,周冰现在心神大乱,也没有怀疑,听得连连点头,激动道:“那就麻烦林小弟了!多谢林小弟…多谢…” 对于我的种种恩情,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道:“我这就过去,还有一件事麻烦周姐。” “林小弟是让我对今天的事情保密?”周冰不是傻子,这个节骨眼上,我还能有什么事情麻烦她?林小弟肯定是不想别人知道他会武功的事情。 “我会保密的,后面的事情,我也会妥善处理,林小弟不会有任何麻烦。”周冰这时才恢复了一些缉毒支队队长的风范,斩钉截铁的说道。 “我相信周姐。”我点了点头,怀里抱着瑶瑶,不断的输送着内力,然后往房间外走去,出了房间,身子在厂房内几个闪烁,就消失不见。 这让追出房间的周冰,看得一愣一愣的,今天的事情大起大落,让她难以平静,武林高手与内力的出现,更让她难以置信,但事实就在眼前,又不得不信。 然后她走到张子杰的尸体旁,把手枪拿在手里,又摸出张子杰的手机,拨打了大哥周明磊的电话号码,这里的事情需要善后。 我抱着瑶瑶出了废旧工厂,随意选了一个方向,飞跃了许久,见这里很是偏僻,无人光临,意念一动,抱着瑶瑶消失不见。 第一百二十七章束手无策 周明磊接到电话,亲自带着刑警队的人赶赴现场。 看着废旧工厂内的一具具尸体,再看看形单影只的周冰,包括周明磊在内的警方人员都是一愣,这是拍电影?女主角逆袭歹徒? 警方人员开始勘查现场,周明磊拉着周冰来到一旁,问起了事情经过,歹徒到底是怎么死的?瑶瑶呢? 周冰把事情大体说了一遍,其中隐瞒了一些,大体是他与我一齐被绑来,与歹徒斗智斗勇,合力杀死了歹徒。 我在她嘴里,变成了练过拳脚功夫的一个练家子,而不是武林高手,如此倒也说得过去。 “我?”周明磊皱着眉头,他对这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印象很深,而且印象不错,后来这个小伙子也找他帮过忙,这个小伙子又认识一位神医,缓解了自己外甥女的病情,两人的交情不算浅。 周明磊很是意外,没想到我是个练家子,然而他此刻想的却是其它事情,周明磊看着妹妹周冰,严肃道:“冰冰,你怎么不报警?” “哥,瑶瑶被绑走,事出突然,我哪能顾得了那么多,张子杰要杀的是我,只要救瑶瑶有一线希望,我也不能放弃!”周冰轻轻叹了口气,分析道:“张子杰犯罪团伙极为狡猾,肯定一直监视`长`风`文学`着我家里的动静,那现身的犯罪份子,也只是投石问路,我不敢有丝毫的轻举妄动。” 顿了顿,周冰叹了口气道:“我让保姆回家,就是想让她探探路的。事情太突然了!犯罪份子又早有准备。这次多亏了林小弟啊!” 其实她后来让我离开,也未必没有让我探探路的意思。她当时关心则乱,有点六神无主。面对种种突发事情,也有点失了分寸。 周明磊皱了皱眉,换做他来,也未必比小妹做的更好,但是这件事情上,小妹身为警务人员,却隐瞒不报,已经犯了“原则”问题,需要妥善处理啊! 万幸的是妹子没事!瑶瑶也被我带去找神医救治了! “该死的犯罪份子!”周明磊皱着眉头轻声一喝。看向忙碌的警务人员,以及张子杰等人的尸体,即便这些犯罪份子已经死了,他也恨不得让他们再死一次! ……… 汉末三国,我抱着瑶瑶出现在房间内,一手按在瑶瑶背后输送着内力,走到门口打开房门,向日夜守在门外的亲卫道:“刘三,速速把华佗华神医请来!” “诺!”刘三一怔。很是忠实的执行了命令,躬身告退后,向外面快速奔跑而去,去请华佗。 华佗自上次被我带到“仙界”后。回来就遵从我的命令,开设医馆授徒救人,如今在幽州名声很大。堪比我这位“远击草原,慑服蛮夷。救百姓于水火”的幽州牧。 等了一会,华佗跟在刘三身后。快步走到了我房外,刘三正准备通报一声,就听到主公的声音道:“请华神医进来。” “诺!”刘三抱拳领命,看向后面的华佗,请道:“华神医请!” 华佗走进屋内,看到我怀里的瑶瑶,就是一愣,这不是上次找他看病的仙界小仙女嘛?以他的医术,一眼就看出病症所在。 小仙女这是受惊过度,旧病复发,已命悬一线! 华佗一抱拳,躬身道:“小人见过幽州牧!” “华神医不必多礼,快来看看!”我催促起来。 “告罪!”华佗不敢怠慢,走向前,小心翼翼的为瑶瑶把脉,过了一会,松开手,后退两步,一躬身道:“小人无能,请主公赎罪。” 华佗已认这位幽州牧为主,在他眼里这位幽州牧可是神仙,但是如今小仙女的病情,却让他束手无策。 同时华佗有点惊诧,按理来说,小仙女已命在旦夕,却有一股神奇的外力,在护持着小仙女的心脉,这是在与阎王爷挣命啊! 那神奇的外力,莫非就是神仙的法力?这让华佗看向我的目光,变得更加敬仰。 “真的没有办法?”尽管我知道华佗不敢骗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声。 华佗躬身道:“请主公赎罪!” 我眉头皱起,说道:“罢了,你先下去吧!” “小人告退!” “把门带上!” 我看着华佗走了出去,带上了房门,意念一动,来到现代的荒原,紧接着意念一动,又来到了擂鼓山中。 华佗没有办法,我说不失望那是假的,但是只失望没用,他还是要想办法。 不知道苏星河有没有办法救治瑶瑶? 苏星河精通琴棋书画、医学占卜,虽然武功是个半吊子,却教出“函谷八友”这样的徒弟。 函谷八友之一的薛慕华,江湖人称薛神医,医术超神,无所不治。 徒弟尚且如此,师父应该差不了,我来到擂鼓山中,赶着夜色直奔苏星河的房间。 苏星河已经入睡,但是听到逍遥派掌门人叫门,很是麻利的穿上衣服,打开房门,正准备行礼,见到我怀里的瑶瑶就是一怔。 “见过掌门人。”苏星河面露疑惑,行了一礼。 “嗯!”我点了点头,也不与苏星河客气,走进屋内,说道:“星河,快来给小丫头看病!” “是!”苏星河虽心存疑惑,却不敢抗命,躬了躬身以示尊敬后,上前小心翼翼的为小姑娘把起脉来。 没一会儿,苏星河的眉头紧紧皱起,这小姑娘是心衰之症,之前似乎受过一位杏林高手的医治,有所好转,现如今似乎是受惊过度,命悬一线。 苏星河虽然医术超群,只一把脉,就把瑶瑶之前的病情猜的七七八八,但最终在我带着希望的目光下,还是摇了摇头道:“回禀掌门人,星河无能为力!若不是掌门人以内力护住这位小姐的心脉,这位小姐早已……” 苏星河虽然没有说下去,话里的意思却很明白。 我皱着眉头,没想到苏星河竟然束手无策,不禁面露不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一百二十八章求医 苏星河面色有点尴尬,踌躇着道:“师侄当年沉迷琴棋书画,医学占卜,于武学一道疏漏甚多,后来师父被逆贼丁春秋所害,师侄才幡然醒悟,勤修武学,妄图找丁春秋报仇。” 苏星河顿了顿,苦笑道:“如此一来,师侄不论于琴棋书画、医学占卜,或是武学一道,都差强人意。” “哦?”我眉头皱起,按照苏星河这么说,他还真不愧半废这个名头,要是在琴棋书画、医学占卜上继续深究下去,可能出个杂学大家。 但是三十年来,他又放弃了琴棋书画、医学占卜这条道路,把武学捡了起来,两条路都没走好。 心念转动,我皱眉问道:“你的意思是?” 苏星河道:“师侄曾有八个亲传徒儿,在江湖上以函谷八友自居。这八名徒儿各自修习了一门杂学,其中薛慕华精修医学一途多年,单论医术,更在师侄之上,兴许有办法救治这位小姐。” “你速速将薛慕华找来。”薛慕华是谁,我还是知道的,江湖上大名鼎鼎的薛神医,人送外号“阎王敌。” 所谓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单凭“阎王敌”这个名号,就知道薛慕华的医术怎么样。 先前倒是我想错了,苏长风.net星河是函谷八友的师父,但是论杂学,已经放弃三十年的苏星河,未必及得上这些各自专修一门的徒弟们,师父不一定就比徒弟厉害! “是!”苏星河看着我怀里命悬一线的小姑娘。知道轻重缓急,当下说道:“师侄这就去?” 我点了点头道:“去吧!” “师侄告退!”苏星河躬身一礼,走向屋外,连夜去寻自己的徒弟薛慕华。 见苏星河这么说,我心中又升起希望,只盼那薛慕华无愧“阎王敌”的名号,能够从阎王手中把病人的性命抢回来! 想了想,我觉得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还要另外想想办法,笑傲位面中还有一位名医。人称“杀人名医”的平一指。 平一指。人送外号“杀人名医”,认为生老病死自有老天的道理,所以“医一人,杀一人;杀一人。医一人。” 据说没有平一指治不好的病人。令狐冲那个小子除外。原著中令狐冲是因为多股内力在体内乱窜。那已经不属于病情,属于走火入魔,而且不是一般的走火入魔。 最终由于无法医治令狐冲的怪症。平一指口吐鲜血,死于五霸冈上。 思考了一会,我这边让苏星河去寻薛慕华,另一旁准备去找平一指求医。 意念一动,我抱着瑶瑶回到现代荒野,紧接着又来到了深谷中。 此时已经夜间,木婉清对于突然出现在房间内的夫君早已习惯,但是见到夫君怀里的小姑娘,不禁有些诧异。 木婉清春光乍泄的披上衣衫,上前轻声问道:“林郎,这是?” 我苦笑道:“这小丫头病重,现如今要去求医,婉妹你去把岳老三叫来。” 木婉清轻轻点头,快速把衣衫穿好,往屋外走去,没一会,就领着岳老三走回房内。 “师父!”岳老三诧异的看了我怀里的小姑娘一眼,恭声叫道。 “嗯,老三,你与婉妹跟我走一趟,去办些事情。”我微微颔首,也不拖沓,带着两人开始穿梭位面。 …… 华山,华山派弟子的居住区。 如今岳不群与宁中则领着华山派弟子倾巢出动,这里是冷冷清清。 我抱着瑶瑶,以及刚刚穿越来的木婉清与岳老三,一路往华山下走去。 这已经是木婉清与岳老三第二次穿梭大千世界,还是觉得新奇不已,好奇的往四周打量着。 众人来到华山下的一个小镇,买了一辆马车,由岳老三做车夫,连夜赶路。 数日后,一行人来到洛阳,直奔洛阳金刀王家。 按照我的推测,此时华山派一行人已经到了林平之的外公家,洛阳金刀王家内,而令狐冲那小子估计已经与任盈盈勾搭上了。 任盈盈与绿竹翁隐居在洛阳绿竹巷中,正是我此行的目标。 任盈盈是任我行的女儿,又是日月神教的圣姑,只要找到她,就能轻松摆平平一指。 那平一指性情古怪,在我看来远没有任盈盈好摆平,与其与那平一指做什么杀一人,救一人的游戏,不如让任盈盈这位圣姑出面,而且顺路。 马车在岳老三的驾驶下,来到王家门口,但见房舍高大,朱红漆的大门,门上两个大铜环,擦得晶光雪亮,八名壮汉垂手在大门外侍候。 大门敞开着,门后梁上悬着一块黑漆大匾,写着“见义勇为”四个金字,下面落款是HN省的巡抚某人。 八名壮汉中的一人向马车走来,问道:“敢问车内何人?到我王家有何贵干?” 岳老三横了壮汉一眼,大大咧咧道:“车内当然是我师父让老人家,我师父要干甚么,轮的着你来管?赶紧让你家主人出来迎接!” 自从岳老三跟了神仙师父,种种奇遇,如今又武功大进,性子是越发嚣张跋扈,除了师父和师娘,那是谁也不放在眼里。 嗯,当初差点一掌将他打死的天山童姥除外。 岳老三嚣张跋扈,却惹怒了看门的壮汉,在洛阳地界,谁不卖金刀王家几分面子。找上门还如此嚣张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壮汉身怀武功,大怒之下就往岳老三抓来,你一个车夫也敢这么嚣张? 岳老三冷“哼”一声,对付这种小喽啰当然用不上横在一旁的重剑,单掌一拍,壮汉就凭空飞了出去。 岳老三练了九阴真经与吃了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后,内功大为精进,已经是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西狂杨过一个级别的人物。 这一掌直接把壮汉拍飞了十几米,直飞入王家敞开着的大门。 壮汉虽然飞得远,却也只是落在地上口喷鲜血而已,岳老三留了手,谨记着师父的教诲,那就是不要随意杀人。 这一下,看守王家大门的另外七名壮汉无不耸动。 第一百二十九章岳老三逞威 金刀无敌威震中原,金刀王家在洛阳一带,黑白两道都很吃的开,任谁见了都要卖几分面子。 但是当有人打上门,这人武功深不可测,嚣张跋扈,偏偏又是个赶车的车夫,事情就变得很是蹊跷。 在一众也是江湖中人的壮汉眼中,马车内的人,那是神秘莫测!也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难不成是魔教教主东方不败? 我在马车内也看到了外面的情形,不禁笑了笑,自己这个开山大弟子还真是没收错,专业狗腿子不说,还会装逼,真是个好队友! 岳老三横了王家看门的一众壮汉一眼,喝道:“还不去请你家主人,出来迎接我师父他老人家!” 一众壮汉对视一眼,不敢怠慢,快速商量了一下后,有一人快步往府内走去,另有两人去扶起被打伤的同伴。 没一会,只听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不知哪位朋友大驾光临,在下未曾远迎,可当真失礼之极哪!” 只见一群人从王家走了出来,当先一人已有七十来岁,满面红光,颚下一丛长长的白须飘在胸前,精神矍铄,左手呛啷啷的玩着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腰间挎着一把连鞘金刀。 正是金刀无敌王元霸。 武林中人手玩。长.风。文学铁胆,甚是寻常,均是镔铁或纯钢所铸,王元霸手中所握的却是两枚黄澄澄的金胆,比之铁胆固重了一倍有余,而且大显华贵之气。 王元霸身侧。跟着一个青袍缓带的书生,手中持着一把折扇,腰悬长剑,正是岳不群。 岳不群身侧跟着宁中则,身后是一众华山派弟子,另外一旁则是一众王家子弟。 岳老三扫视了众人一眼,冷哼道:“我师父大驾光临,你却不曾远迎,确实失礼之极!”这番话说得很没道理,王家又不知他们要来。哪能远迎? 但岳老三是个浑人。一向是凭喜好行事。 走到府外的王元霸一怔,眉头皱起,他只是客气一句而已,对方却这么不知礼数。真当王家是好欺负的? 王元霸到底是混过的。强压下心中怒气。挤出笑容,好声好语地问道:“敢问阁下的师父是?” 岳老三横了他一眼,很是装逼道:“我师父的名讳。也是你能问的?” 这一下,正在马车内给瑶瑶输送着内力的我也乐了,这个徒弟还真是会装逼,他也乐得如此,正好让岳老三教训教训这帮人,震慑众人。 要知道他只是华山派的三代弟子,在场众人无一不是他的“长辈”,要是此刻现身,难免有诸多不便。多半还要展露一下武功震慑众人,才能免去一些麻烦。 既然有徒儿代劳,我当然是乐得省事,在车内看着热闹,武林中人,还是以“武力值”说话的。 自己这个开山大弟子的“武力值”,已然很高。 以我如今一百多年的深厚内力,一直用内力护持着瑶瑶的心脉,也不怎么费力。若是换了得到无崖子毕生功力前,这么几天几夜的输送内力,多半会有些吃力。 现如今他几天不眠不休的输送内力,也不觉得疲惫,一身功力之雄厚,简直称得上陆地神仙。 王元霸的两个儿子最先忍不住,他们王家何等受过这等侮辱?在中州一带武林之中,谁不对王家趋奉唯恐不及?就是华山派掌门岳不群登门时,那也是客客气气,不敢有丝毫小瞧。 王伯奋、王仲强二人在这一带武林中名头甚响,兄弟俩都身材甚高,只王仲强要肥胖得多。两人太阳穴高高鼓起,手上筋骨突出,显然内外功造诣都很是了得。 父亲受辱,两兄弟更是忍不了,两兄弟齐齐怒喝一声“大胆”,往岳老三飞跃扑来。 身材肥胖得多的王仲强,身形竟十分迅捷,最先飞跃到马车前,一拳带着“呼呼”的劲风往岳老三打来。 就是岳老三拜我为师前,武功也比王家两兄弟高出一大截,如今修习了九阴真经,吃了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与他们更不是一个级别的。 岳老三有心试试自己新练成的重剑剑法,见这小子武功也不错,拿起横在一旁的重剑,一个直刺。 不说剑长手短,以王仲强的武功,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直接被重剑的剑头戳在胸口,身子倒飞而起。 这时王伯奋也从后面扑来,见此变故,只来得及惊惧,尚未来得及变招,胸口也被那怪模怪样的剑戳中,伴随着一股剧痛传来,身子倒飞而起。 匆匆交手两招,在场中人无不愣住,这个凶神恶煞的车夫武功之高,出乎他们的意料。 王元霸这才知道,刚才下人禀报丝毫没有夸张,对方是个高手! 不过以王元霸如今的功力,自幼习武,至今六十多年,已然大成,人送外号金刀无敌。他与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对,也可以做到一招取胜,自觉未必输给对方。 儿子被打了,老爹能不出头么? 王元霸把手中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以暗器的手法打出,紧接着“仓啷!”一声,拔出腰间金刀,一个飞跃,直奔马车。 王元霸身形极快,飞跃空中就是一招力劈华山,以势压人! 岳不群双目一凝,没想到王元霸武功如此之高,比自己竟丝毫不弱,先前倒低估了他。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岳不群双眸收缩,只见那面色凶狠的车夫也不起身,怪模怪样的剑随手一挽,“铛铛!”两声,将两枚金胆挑飞。 面对王元霸一招气势逼人的力劈华山,对方猛然将剑一挑,刀剑相撞,一声极为刺耳的金铁交击声响起,王元霸手中金刀竟倒飞而起,直从王家大门强梁上方飞过,不知落到哪里去了。 王元霸单脚在马车木梁上一踩,极为迅捷的又退了回来,右手颤动不止,一招惜败! 岳不群见王元霸出手后,自问与这金刀无敌王元霸武功不分伯仲,没想到王元霸一招就败了! 对方如此高的武功,竟甘为车夫?车内又是谁? 第一百三十章三代首席弟子现身 岳老三不是个只挨打不还手的人,见对方连连对他出手,不禁激起凶性。 他身子一晃,从马车上跃出,直奔王元霸飞去,飞跃空中就是一招力劈华山,带着凌冽的劲风,以势压人! 招式与王元霸先前攻向他时一模一样,只是武器不同,一柄金刀,一把重剑,武器主人的武功也不同。 岳老三已位列江湖绝顶高手,身形极快,王元霸却也不是吃素的,打不过还不能跑? 想也没想,王元霸转身往府内极速掠去,几个呼吸就不见了身影,岳老三本想追击,但是马车内传出师父的声音: “不用追了。” 众人看着王元霸转身逃跑,都有些目瞪口呆,虽然他们也表示理解,毕竟对手太厉害,不跑就得没命!但是想起那“金刀无敌”的响亮名头,这么做是不是太没骨气? 就是招呼大家一齐上也好啊!虽然大家一起上也未必斗得过对方,起码不会失了气节! 我的声音一出,众人面色各异。 “是,师父!”岳老三收剑走回马车旁,一脸乖巧的模样,哪还有刚才的半分凶神恶煞,以及高手风度? 众人无不惊诧,马车内是这凶人的师父,那武功是该有多厉-长-风-文-学-www-害,听声音却很是年轻。 岳不群面色一动,听出了我的声音,没想到马车内竟然是本门三代首席弟子,自己女儿的徒弟! 这个本门三代首席弟子前些时日无故失踪。如今竟然有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凶人徒弟?论资排辈,这个凶人岂不是华山派四代弟子? 岳不群嘴角微微抽动,再也无法维持脸上的温和笑容,颠覆了三观! 人群中的岳灵珊小嘴张大,她也听出了自己徒弟的声音,自己这个徒弟拜入华山派一段时间后,就神秘失踪了,她还找了一段时日呢! 其余华山派中人对我都不是很熟悉,一时没有听出来,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林平之。 “车内可是林…恩公?”林平之摸了摸怀里的“暗器”。惊叫出声,这是他从恩公那求来的,恩公把如此厉害的暗器借给他,他一直感恩戴德。铭记于心。 这位恩公前些时日神秘失踪。林平之也找寻与担忧了许久。 众人纷纷看向林平之。没想到他竟然与马车内的人认识?莫非这人是来找林平之的? 岳不群与岳灵珊也在纳闷,我如何成了林平之的恩公? “是小林子啊!”我怀里抱着瑶瑶,示意婉妹掀起车帘。微微探头。 见林平之一身锦袍,又恢复了当初初次穿越,第一次见他时那鲜衣怒马的几分风采,我微微笑了笑,这是来到金刀王家,小林子又找到靠山了? 殊不知金刀王家也觊觎林家的辟邪剑谱,林平之还是太嫩。 “恩公!”林平之快步上前,躬身叫了一声,语气中有点激动,这是父母被害后,第一个真心待他好,又对他有大恩的人,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嗯。”我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见王家门口的众人,都以诡异的目光看着自己,咧嘴笑了笑,看向岳不群道:“令狐冲呢?” 王家的人皆诧异不已,原来这人是来找华山派首徒令狐冲的? 华山派的弟子们却一个个惊呆了,这不是本门三代首席弟子,岳灵珊的徒弟我么? 再看看那手持怪剑的凶人车夫,华山派弟子纷纷表示脑子不太够用,眼下这是什么情况? 宁中则见是我,脸上满是不可思议,旋即看向丈夫,见丈夫的神色,心下一动,原来丈夫早就听出来了。 岳不群微微皱眉,反问道:“你找冲儿何事?” “我师父做事,还用向你交代?快说,令狐冲人在哪?”我尚未开口,岳老三却叫了起来,一副狗腿子的模样,他根本不知道令狐冲是谁。 岳不群面色一窒,看了看岳老三手中的怪剑,心中叹息,这人武功之高,一招击败与他不分伯仲的王元霸,简直高得不可思议。 怎得就成了我的徒弟?还如此忠心耿耿? 形势比人强,岳不群叹了口气,正想开口,宁中则却拉了一下丈夫,蹙眉唤道:“夫君。”她怕对方寻找冲儿,欲对冲儿不利。 “你这个小娘们别多事!”岳老三一见,又叫了起来。 我轻声喝道:“不得无礼。”他对宁中则这个女侠,还是颇有些好感与敬仰的。 “是,师父。”岳老三立即点了点头,果真不再无礼,那乖巧的模样让在场众人心中直呼,刚才的凶神恶煞呢?刚刚的高手风范呢?怎么可以这个样子? 武功如此之高,竟然叫一个年轻人做师父?还这么听话? 我看了宁中则一眼,又看向岳不群,笑着道:“我找令狐冲有点事,放心,不会害他的。” 岳不群见我没有本门三代弟子该有的礼数,也不敢责问,要是换作本门其他弟子,以他的习惯,早就劈头盖脸一顿说教加责罚。 岳不群沉吟片刻,说道:“冲儿在绿竹巷,与人学习音律之道。” “绿竹巷怎么走?”我心说令狐冲果然与任盈盈勾搭上了,本想让令狐冲带他过去,行事比较方便,没想到令狐冲没在。 岳不群道:“绿竹巷在洛阳城东城,地处隐蔽,是一条窄窄的巷子,巷子尽头,有一片绿竹丛,内中有五间小舍,冲儿就在那里。” “多谢!”我点了点头,正想示意岳老三驾车,没想众人的目光齐齐往一个方向看去。 他也探出头,往那边看去,只见一个青年走来,长方脸蛋,剑眉薄唇,一脸的颓废,不是令狐冲还有谁来? 令狐冲见众人齐聚王家门口,很是诧异,又看向马车,见到车内的我,一呆后,皱起眉头道:“我,你怎得如此无礼,不敬师长?” 言下之意,我身为本门三代弟子,见到本派掌门人与掌门夫人,理应下车见礼才是,倒是他们小辈弟子之间,平日里没那么多礼数。 令狐冲刚说完,就见众人以很是诡异的目光,齐齐盯着自己。 70 - 九妖变 - 早雨 ?众人齐齐看向令狐冲,作死啊! 果然,那凶神恶煞般的车夫,怒视令狐冲一眼,骂道:“他奶奶的,你敢跟我师父这么说话?” “你师父?”令狐冲一愣,此人是我的徒弟,那不是本门四代弟子了?自己的辈分长得有点快啊! 岳老三当场就要动手,我笑着道:“住手!” 岳老三听话住手,我看着一脸颓废的令狐冲,再看看人群中站在一起的林平之与岳灵珊,不禁觉得好笑。 小林子从他这借了一把手枪后,又跑去勾搭岳灵珊,也不知道是少年多情,还是想泡上掌门千金,积蓄一些报仇的力量。 林平之却也明白,单凭一件“暗器”,与整个青城派抗衡那是不可能的,想杀余沧海不是那么简单。 那时节我还在华山练练剑法,一切都看在眼里,结果就是岳灵珊移情别恋,在思过崖上的令狐冲悲剧了。 在人群中没有见到陆大有,我就知道他不在的这段时间,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令狐冲被怀疑杀死师弟、偷走、自学等等,遭受师父师娘的猜忌,最心爱的小师妹心有他属,而且身受极重内伤,命不久长,完全成了一个颓长风.net废青年。 我准备找令狐冲引见任盈盈,好方便行事,见令狐冲这么被坑,准备做个顺水人情,帮他一把。 在我看来。也就是几句话的事情,这个人情做的够便宜。 我转头看向岳不群,笑着问道:“紫霞秘籍是不是被偷了?”是与不是,还是问清楚的好,否则闹个乌龙就搞笑了。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无不诧异,紫霞秘籍是华山派的镇派至宝,竟然被偷了么? 岳不群微微一怔道:“你怎得知道?”难不成是我偷得?大有的死与我有关? 令狐冲也目光炯炯地盯着我,凝声问道:“大有的死是不是与你有关?” 狗咬吕洞宾啊!我扫了令狐冲一眼,旋即转头看向岳不群身后的劳德诺。轻笑道:“紫霞秘籍是你偷的。陆大有也是你杀的,是也不是?” 众人齐齐看向劳德诺,转折太快,表示脑子跟不上事情的发展。 劳德诺眼神微不可查地闪烁了一下。旋即恢复正常。平淡道:“大有与我情同手足。我怎么会害他,紫霞秘籍乃本门至宝,我是万万不敢觊觎的。” 劳德诺往日待人和善。他这么一说,除了岳不群,在场的华山派弟子都连连点头,没有怀疑。 岳不群早就知道劳德诺是嵩山派安插的奸细,只是他玩的更高明,来了一个计中计,假装不知。此刻听到我这么说,心下转动间,已信了七八成。 只是不知我是如何知晓这些事情的? 我呵呵一笑,正想开口,只听岳老三重剑横指劳德诺,叫道:“我师父说是你杀的,那便是你杀的!是也不是?” 只待对方说个“不是”,岳老三就准备动手。 除了令狐冲外,见识过岳老三武功的众人无不蛋疼,这他娘的还讲不讲理? 见自己这个开山大弟子如此犯浑,我也乐了,想了想,突然说道:“紫霞秘籍你是不是贴身藏着?” 劳德诺正有些惊惧,他还真怕那个凶人犯浑,突然一听我这么说,面上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神色,此人是怎么知道的? 旋即劳德诺脸色恢复正常,看向岳老三,淡然道:“这位前辈武功高强,却也不能平白冤枉在下。” 我一直盯着劳德诺的脸,见有过那么一瞬的不自然,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当下呵呵笑道:“是与不是,搜一搜不就知道了?” 劳德诺正色道:“我华山派名门正宗,岂能容你这般侮辱?” 令狐冲亦正色道:“我,你也太不敬师长了些!”他准备以大师伯的身份,教育一下这位三代首席弟子,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尊师重道。 我无语的看了令狐冲一眼,这小子怎么乱咬?直接开口道:“老三,你去搜搜。” “是,师父!”岳老三听话的点了点头,迈步向劳德诺走了过去,先前见识过他武功的众人无不有些惊惧,不敢阻拦。 就是岳不群,也不着痕迹的拉着媳妇儿宁中则往一旁躲了躲。这是个浑人,而且是个武功极高的浑人,不能惹! 没看到金刀无敌王元霸都不顾气节的跑了吗? 众人无不惊惧,不敢插手,劳德诺更是转身想逃,令狐冲却站了出来,喝道:“不得对我华山弟子无礼!” “仓啷!”一声,令狐冲抽出佩剑,快步上前,就要动手。 “他奶奶的!”岳老三早就看令狐冲不顺眼,见这小子横插一脚,骂了一句后,手中重剑就横扫了过去,凌冽的劲风几乎将令狐冲的身躯吹倒。 “冲儿小心!” “大师兄小心!” “……” 宁中则、岳灵珊等华山中人,无不惊呼出声。 在凌冽的劲风中,令狐冲犹如海浪中一叶小舟,仿佛随时会倒,他此刻受了极重的内伤,内力无法使用,怎么看也是一个“死”字。 但令狐冲手中剑斜着一点,快速划向岳老三手腕,这一剑犹如神来之笔,岳老三的重剑固然能落在他身上,但同时手腕势必保不住。 结果便会是两败俱伤。 这犹如神来之笔的一剑,让在场众人无不惊诧,眼神发亮。 “咦?”岳老三还是爱惜自己的手腕的,不得不收手,退后两步,惊疑的看着令狐冲,道:“你小子剑法古怪!有古怪!” 说着,岳老三看了马车内的师父一眼,在深谷习武时,他曾亲眼见过,师父的剑法也是这般古怪的。 独孤九剑这个剑道终极技能不是白叫的,令狐冲虽然无法动用内力,但有多年的练剑经验与身体素质,出剑妙至巅峰,能与位列绝顶高手的岳老三拼个两败俱伤。 岳老三却也不是吃素的,见这小子剑法古怪,横了他一眼,大声喝道:“滚开!” 这一声大喝蕴含着岳老三的雄厚内力,与佛门武学“狮吼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没有狮吼功那般专门的运劲法门与威力罢了。 但内力正是令狐冲的短板,他只觉得两耳嗡嗡作响,身子猛然一颤后,一口鲜血喷出,跌坐在地。 就是王家门口的众人,也觉得两耳嗡嗡地响,都有些惊惧的看着岳老三,此人内力之高,简直闻所未闻。 唯有修习了紫霞神功的岳不群脸上紫光一闪,没有受到影响,饶是如此,他看向岳老三的目光也带着不可思议。原本以为此人只是仗着那古里古怪的剑,以及内功深厚些,没想到内力竟高出他一大截! 岳老三喝倒令狐冲后,迈起大步往劳德诺走去,众人无不避让。 劳德诺有些慌了神,看向岳不群,求救道:“师父救我!” “德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让他搜一搜吧!”形势比人强,岳不群淡然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在场众人无不表示理解。 劳德诺一脸便秘的表情,见对方就要走到身前,咬了咬牙,转身欲逃。 以劳德诺的武功,哪能逃得过岳老三的追击,迈着凌波微步,只两步,岳老三就诡异的出现在劳德诺身前,伸手一拍。 以劳德诺的武功,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掌拍在肩膀上,身子软软倒地。 岳老三毫不客气的搜查起来,没一会,把劳德诺的衣衫用力一撕,摸出一本秘籍,上书“紫霞神功”四字。 第一百三十二章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岳老三翻出紫霞神功,在岳不群一脸蛋疼的表情下,堂而皇之的翻开看了看。 华山派弟子却无不震惊,没想到紫霞神功是二师兄劳德诺偷得,这位二师兄往日为人和善,待他们亲厚,实实在在的一个好人,大家的感情十分之好! 二师兄竟偷了紫霞神功,杀了六猴么? “比九阴真经差多了嘛?”随意的看了几眼,岳老三很是装逼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九阴真经? 那是什么武功? 时隔多年,这门曾名传天下,引起华山论剑的武学神功,早已在江湖上失传,有没有人知道还是两说。 但是这人口中的九阴真经,竟然比华山派的镇派至宝紫霞神功还要厉害许多,这就让众人无不震惊!再想起这凶神恶煞的车夫,武功之高前所未见,众人更开始浮想联翩。 岳不群眼眸微缩,九阴真经又是什么绝学,另一门与辟邪剑谱比肩的神功吗? 岳老三与我的来历,让岳不群猜破脑袋也猜不到。 我笑着道:“把秘籍还给人家。” “是,师父。”岳老三点了点头,把紫霞神功随手扔给了岳不群,被岳不群郑重接住。 岳不群风$文学..收起秘籍,拱手道:“多谢!” 岳老三却不搭理他,径直走回了马车旁。 我看了看地上一脸呆住的令狐冲,又看向岳不群。笑着道:“令狐冲练得是风清扬所传独孤九剑,不是什么辟邪剑谱。” 岳不群等华山中人无不怔住,令狐冲这段时间剑术大进,堪称超神,前些时日在白马庙更是一剑刺瞎了一十五位一流高手的眼睛。 令狐冲又是最后见到林平之的爹娘,林震南夫妇的人,大家都怀疑他私吞了辟邪剑谱。 如今一听,竟然是风清扬所传独孤九剑? 华山派中人,除了岳不群与宁中则面露震惊,其余弟子无人听过风清扬与独孤九剑的名头。不明觉厉。 先是紫霞神功的秘籍现身。又是甚么九阴真经,现在又出了独孤九剑的名头,众人表示脑子不够用啊! 岳不群这才知道,自己错怪令狐冲了。他对自己这个大徒弟也是抱有怀疑的。即便他看着令狐冲长大。对这个大弟子了解甚深。但耐不住令狐冲如今的剑法太厉害,让人不得不怀疑。 宁中则亦是如此。 令狐冲正为劳德诺的所作所为震惊,又为自己洗脱嫌疑有些庆幸。听到我所说,如同见了鬼一样,指着我道:“你…你…你怎么知道?” 我笑着道:“当然是风老头告诉我的。” 令狐冲立即大怒道:“你竟然对他老人家不敬?” “我与风老头渊源甚深,轮不到你插嘴。”我翻了翻白眼,对令狐冲的性子是了解了,只要事关华山派长辈,有一点不敬,这厮就跟疯狗一样乱咬。 令狐冲面色一窒,仍有些愤愤不平,心下却信了七八分,他被传独孤九剑的事情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对方还能从哪里知道? 如今我当众说了出来,令狐冲也松了口气,这段时间一直被怀疑,又无法辩解,真是委屈之极,这让他对我感激起来。 我扫了众人一眼,看向令狐冲,笑着道:“我去绿竹巷,找里面的主人有些事情,劳烦带个路,引见一下。” “你不会对婆婆不利吧?”令狐冲狐疑的看了岳老三一眼,这人武功之高,前所未见,逞起凶来谁制的住?他最近委屈之极,只有那婆婆一人相信他,对他好,他自然不愿婆婆受到伤害。 “婆婆?”我嗤笑一声,笑着道:“放心,一来我有事要她帮忙,作为条件,我也会帮她一个忙。” 令狐冲闻说,又看了岳老三一眼,点了点头,觉得我没必要骗他。 想了想,我又看向林平之,他对这小子感官不错,不介意提点一句,笑着道:“小林子,你可知道你家的辟邪剑谱在哪?” 此言一出,王家门口的众人,脸色都变了! “不知。”林平之被我点名,稍稍有点激动,闻言摇了摇头,旋即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脸激动道:“莫非恩公知道?” 这一下,王家门口的众人都是眼中发亮,那是一种明显带着欲望的眼神。 明传江湖的辟邪剑谱,林家灭门惨案的根源! 相比华山派的紫霞神功,与那虚无缥缈,第一次听说的九阴真经、独孤九剑,众人对辟邪剑谱更加感兴趣,一个个目光炯炯的盯着我。 我不答,反问道:“令狐冲有没有交代你父母的遗言?” “这个…”林平之有点为难,看了地上的令狐冲一眼,又回头看了看众人,咬牙道:“大师兄说,我父母逝世之时,说向阳巷老宅中的物事,要我好好照看,不过千万不可翻看,否则祸患无穷。” 此言一出,众人皆来了精神,向阳巷老宅?岳不群更是目光闪烁。 顿了顿,林平之又道:“只是向阳巷老宅,我年少时也曾去过,里面没有什么贵重物事。” “辟邪剑谱就藏在里面,你可知道你父母为何不让你翻看,否则祸患无穷?”我笑了笑,看来林平之这小子倒也实诚,敢对他讲真话,这让他对这小子又增加了些好感。 “辟邪剑谱就在里面?”林平之目光炯炯有神,众人亦是如此,直接忽略了祸患无穷这个词。 只有岳老三与马车内的木婉清一头雾水,没听过辟邪剑谱的名头,就是紫霞神功也是第一次听说。两人来自北宋时期,这几百年后才出现的东西,当然是没有听说过。 我看着众人的反应,既在意料之中,也不免有些好笑,他第一次体会到“辟邪剑谱”这四个字,在笑傲江湖里的魅力。 “辟邪剑谱固然是一门绝学。”我笑着开口,等众人都回过神,往他看了过来,继而道:“但是想练这门绝学,就要先做一件事!一件所有男人都不想做的事!” 事关家传武学,林平之赶忙问道:“什么事?” 众人皆盯着我,既对他如何知道的这么清楚,心存疑虑,又想知道关于辟邪剑谱的事情。 我笑道:“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众人无不色变,林平之张大了嘴巴,原来如此!难怪爹爹没有练这门神功,临终遗言让他不要翻看! 岳不群的脸色也变了,隐约觉得下体有点不适。 岳老三一脸稀奇,第一次听说这等绝学,还有需要先行自宫的? 马车内的木婉清白了林郎一脸,俏脸有点发红。 我看着震惊的众人,笑着道:“这门绝学害处多于溢出,谁愿意练,谁就去向阳巷老宅抢吧!辟邪剑谱出世,小林子你也会轻松许多的。” 现如今盯着林平之的不止岳不群,王元霸等人,还有许多人藏在暗处,今天我把话放出,林平之也就没有了价值,想来会激起一场腥风血雨了! 腥风血雨自然与我无关,他更乐得看热闹,敢去抢那辟邪剑劈,然后自切******的,没有一个正常人,爱闹闹,爱抢抢去吧! 这里的事情一了,我便看向坐在地上脱力的令狐冲,说道:“这便走吧!”说着给了岳老三一个眼神,冲令狐冲扬了扬下巴,示意岳老三把他弄上马车,这就准备开路。 岳老三领命,他对令狐冲没甚么好感,横了令狐冲一眼,上前把令狐冲抓起,往马车前面的左手边一扔,自己来到右手边,把重剑一放,拿起马鞭扬了起来。 “驾!”鞭响声与马儿的嘶鸣声响起,马车扬长而去。 王家门口的众人一个个都没有回过神来,今天的经历实在诡异,脑子有点跟不上。 又是华山叛徒,又是紫霞秘籍,又是九阴真经,又是独孤九剑,后来更是爆出了辟邪剑谱!真真让人难以置信,犹如梦中。 过了半晌,王家的人这才想起往府内逃去的王老爷子,以及受伤倒地的王家两兄弟,手忙脚乱起来。 岳不群与宁中则命人收起劳德诺的尸身,准备安葬一下,岳不群更是在为辟邪剑谱的事情蛋疼,没想到这门绝学竟然要自宫? 他倒也没怀疑过我的说法,对方没必要骗他,而且对应林震南一家的下场,一想就想通了。 林震南的先辈凭借此门武功横行天下,林震南却为何武功平平?很好解释,不愿意切******! …… 岳老三驾着马车,在令狐冲的指路下,来到洛阳城东城,又饶了几个弯,再过了几条小街,来到一条窄窄的巷子之中。 马车无法通过,众人下车步行,巷子尽头,好大一片绿竹丛,迎风摇曳,雅致天然。 令狐冲看了我怀里的瑶瑶一眼,有些惊诧,既惊诧于小姑娘的衣着,与我一样古怪,又惊诧于小姑娘陷入昏迷,我一直输送着内力。 众人抵达绿竹丛,便听得琴韵丁冬,有人正在抚琴,小巷中一片清凉宁静,和外面的洛阳城宛然是两个世界。 第一百三十三章平一指 令狐冲看向我,言道:“我得先请示一下姑姑,看她见不见你。” 让自己的师父在外面等,岳老三闻说,就要犯浑,被我喝止道:“别闹事!” 他让令狐冲带路,就是准备与任盈盈好好“交流”,这个魔教圣姑性子高傲又古怪,就算武力值高,也未必可以相逼。 我自然也有杀手锏,那就是老任任我行。 令狐冲看了岳老三一眼,对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武功高得不可思议的徒弟也很是纳闷,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往里面走去。 我等人等了一会儿,令狐冲走出来道:“婆婆有请。” 在令狐冲的带领下,我一行人走向左边一间小舍,来到小舍窗边驻足。 窗边的细竹窗帘后,隐隐约约可以见到有个人影,五官面貌却一点也无法见到。 “不知林公子找我有什么事。”声音从窗内传来,既不如何苍老,也不如何清脆,显然用内力改动了声线。 岳老三见自家师父只是被请到窗外,连门都不让进,不禁大怒,却被我用眼神制止,我笑着道:“在下找任姑娘,是想请姑娘帮个忙,作为条件,在下也会帮姑娘一个忙。” “你认得我?”窗:长:风:文学内的声音传出,并不如何意外,却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味,明摆着不愿意帮这个忙,也没甚么需要帮忙的。 我不以为意,笑着道:“日月神教的圣姑任盈盈。在下自然识得。任姑娘不必忙着拒绝,在下要帮任姑娘的这个忙,事关任姑娘的生父,日月神教的前任教主,任我行。” “甚么!”窗帘猛然被掀开,露出一个带着面纱的姑娘,其身侧站着一名老者,老者脸上满是震惊。 老者便是侍奉任盈盈的绿竹翁,两人听闻事关任我行,都震惊不已。 还有一个震惊不已。并蛋疼无比的人物。那就是一旁的令狐冲,婆婆竟然是日月神教的圣姑,这是闹哪样? “事关我父亲?”任盈盈没有继续掩饰声音,说出的话悦耳动听。目光炯炯的盯着我。先前听令狐冲提起此人时。她便对这个华山派三代首席弟子的种种事情有些惊奇。 也正是这份惊奇,让任盈盈决定见上一见,否则便是令狐冲口中。对方有个武功极高的凶人做帮手,以她的性子,不想见也是不会见的。 我目光在任盈盈脸上转了转,隔着面纱也看不出长得怎么样,闻说笑着道:“任姑娘的父亲尚在人世,只是被东方不败囚禁在一个地方。” 任盈盈惊疑问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父亲真的尚在人世吗? 我笑着道:“只需任姑娘帮在下一个忙,在下便帮任姑娘把令尊救出。据说贵教向问天向左使,一直在查探令尊的下落,想来任姑娘也不会全然不知吧?” 任盈盈蹙起眉头,想了想向叔叔的事情,仔细一想,还真是如此,向叔叔一直在秘密打探着甚么事情,莫非真是父亲的下落? 但是东方叔叔一向待她不薄,不像是囚禁了父亲的样子啊! 任盈盈有点凌乱,我继续道:“是与不是,任姑娘一试便知。只需帮了在下这个忙,很快就可以知道结果,想来任姑娘不会连这点冒险精神都没有吧?” 任盈盈思索片刻,目光在我身上转了转,落在他怀里的瑶瑶身上,转而问道:“你要我帮的忙,与这个小姑娘有关系吧?” “正是。”我点了点头,手中一直输送着内力,护持着瑶瑶的心脉,言道:“这小丫头命在旦夕,需找平一指救治。” “原来如此。”任盈盈点了点头,平一指性子古怪,立下的救人规矩也很是古怪,乃江湖上有名的难缠人物。不过这个难缠人物对她来说,很是容易摆平,一句话的事情,平一指是她父亲的旧部。 任盈盈有了决定,便与我一行人,一齐出了绿竹巷,准备前往开封府。 令狐冲得知任盈盈是日月神教的圣姑后,一脸的纠结,双方告辞,纠结着回洛阳王家去了。 我一行人,坐重水北上,赶往开封府,杀人名医平一指正在开封府。 不到一日功夫,一行人便来到开封府,由任盈盈带路,来到开封府内的一个山坳,沿着山路,经过十几株大柳树,只见一条小溪之畔有几间瓦屋。 任盈盈来到瓦屋前,直接呼唤道:“平一指。” 片刻后,一间瓦屋内走出一个矮胖子。 “是谁?”这矮胖子脑袋极大,生一撇鼠须,摇头晃脑,形相十分滑稽,语气不善地叫了一声,上门求医者,无不对他恭恭敬敬,敢上门直呼他姓名的还是第一次见。 但是当仔细一看,认清来人后,矮胖子立即跪倒在地,惊呼道:“不知圣姑驾临,还请赎罪。” 任盈盈也不客气,直接说道:“你来给这小姑娘治病。” “是!”矮胖子正是平一指,他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然后站起身,请道:“诸位里面请。” 众人进了一间瓦屋内落座,平一指在任盈盈的示意下,没有过多客气,上前为我怀里的瑶瑶把起脉来。 见到两人的怪异装束,平一指难免有些惊诧,并未多问,开始诊病。 我有些紧张的看着平一指,按说平一指与薛慕华的医术,说不上谁高谁低,要是这平一指也没有办法,就算是薛慕华来,也未必能救治好瑶瑶。 希望能治好! 直到我盯着平一指半晌后,平一指才松开手,皱着眉头,一脸的为难神色。 我直问道:“如何?” “难!难!难!”平一指连连摇头,说了三个难字。 “到底有没有办法?”我无语,“难难难”是什么意思? 平一指解释道:“办法是有,但是太难!” “…………”若不是有求于他,冲他这么墨迹,我非赏他一掌不可,皱眉问道:“什么办法?又怎么个难法?” 第一百三十五章杭州城 这一日,我、任盈盈、绿竹翁三人来到杭州,舍舟登陆,买了三匹骏马,乘马进了杭州城。 杭州古称临安,南宋时建为都城,向来是个好去处。进得城来,一路上行人比肩,笙歌处处。 不论现代还是古代,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西湖之畔,但见碧波如镜,垂柳拂水,景物之美,直如神仙境地。 我欣赏着美景,回忆着梅庄所在,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只好向行人问路。他只记得任我行被囚禁在西湖底,通道就在“梅庄”内,这“梅庄”想必就在西湖附近。 这引得任盈盈与绿竹翁两人很是怀疑,不靠谱啊! 我正在打听梅庄所在,只见一名白衣老者往三人这边走来。 这白衣老者身材甚高,很是显眼,往这边走来的时候,我一眼便落在他身上,目测估摸着有一米九多,老者气机浑厚,显然有一身精深内功,是个高手。 白衣老者容貌清癯,颏下疏疏朗朗一丛花白长须,垂在胸前,走近后,看着任盈盈叫了一声:“大小姐!” 任盈盈见到白衣老者很是意外,旋即甜甜叫道:“向叔叔!” 原来是向问天! “大小姐怎得在这里?这位是?”向文学问天看了我与绿竹翁一眼,绿竹翁他自然认识,这个小白脸莫非是大小姐的情郎? “此事说来话长,这里说话不太方便。”任盈盈见到向叔叔现身。对我说的事情又多信了几分,想来向叔叔也查到父亲被囚禁在附近么? 向问天向西湖附近的一家酒楼扬了扬脑袋,笑道:“我们那边说话。” 向问天领头,我、任盈盈、绿竹翁三人牵马来到酒楼,让小厮照看坐骑,众人来到酒楼三楼的一个包厢。 刚一落座,向问天便问道:“大小姐,听闻你在洛阳城清闲度日,怎得来了杭州城?” 任盈盈看了我一眼,说道:“听这位林公子说。我父亲被囚禁在西湖底。所以…” “甚么!?”向问天大吃一惊,目光炯炯的盯向我,轻喝道:“你怎么知道?”莫非是东方贼子的手下? 他小心翼翼的打探多年,才打探到任教主被东方贼子囚禁在西湖底。由江南四友看管。一直想法设法的想要救出任教主。 但东方贼子也不是吃素的。那杨莲亭好似知道了甚么,已准备对他下手。 看向问天的架势,盯着我。一旦有所不对就要动手,一时间剑拔弩张。 任盈盈与绿竹翁也很是激动,没想到父亲、教主真的还活着! “向先生不必多心,任老先生的事情,我也是听人提起。”我笑了笑,示意向问天稍安勿躁,笑着道:“我有事情求到了任姑娘那里,投桃报李,答应帮任姑娘救出任老先生。” 向问天看向任盈盈,待任盈盈点了点头后,稍稍安心,又问道:“教主的事情极为隐秘,你又从何处知晓?至于救出教主,哼哼……” 言下之意,他向问天许久都没救出教主,你一个毛头小子也想逞能? 71 - 九妖变 - 早雨 ?被向问天瞧不起,我不禁翻了翻白眼,咧嘴道:“我是听风清扬说的。”以他如今一身百多年的雄厚内力,已到了返璞归真境界,不经施展,很难有人可以察觉,向问天也看不出来。 “风…风先生?”向问天面色一变,他是江湖的老一辈人物,当年与教主纵横江湖时,哪能不知道风清扬的名头? 当年风清扬名头太盛,人传“望风而逃”,以此来取笑魔教教主任我行。以风清扬的能力,知晓一些江湖隐秘,却也不难。 我点头道:“不错。” 这下向问天有点不淡定了,问道:“阁下莫非是风先生的传人?”说完立觉不对,此人直呼风清扬的名字,哪有半分敬意? 我摇了摇头,笑着道:“我与风老头渊源很深,一时半会的说不清楚。” 向问天微微颔首,江湖上谁还没点秘密,他也不追问,心下却信了几分。 “阁下准备如何救出教主?”向问天听到风清扬的名头,不再小觑我,但仍旧不信他能救出教主。 我淡笑道:“当然是武力解决。” “武力解决?”向问天一听,给了我一个“你当我傻啊!”的表情,哂笑道:“阁下说笑了!” 我一笑,也不多说,抬起手掌缓缓往向问天推了过去。 向问天有些惊诧,没想到此子敢对他出手,正想着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真当自己是风清扬了? 但向问天的脸色很快就变了,对方这一掌看似缓慢,竟让他生出一种无法躲避的感觉,只得运起内力,一掌迎了上去。 两掌碰在一起,没有四射的气劲,无声无息。 向问天触电般收回手掌,猛然起身,惊疑不定的看着我,结结巴巴道:“你…你…你…” 任盈盈与绿竹翁看得是目瞪口呆,他们自然不会以为向问天在做戏,向叔叔、向左使明显是在我手下吃了大亏! 向问天的武功在日月神教,堪称东方不败之下第一人,竟然在我这个年轻人手下吃了亏,让两人很难相信。 作为当事人,向问天更是难以置信,两掌相碰,他只感觉到对方内力如海,而他向来自负的一身雄厚内力,竟然只如河流。 河流与海,孰高孰低,还用说吗? “这还是人吗?”向问天结巴了半晌,以诡异的目光看着我。 我呵呵一笑,淡淡道:“这下向先生信了吧?” 向问天点了点头,表示不能不信,犹豫了一下,说道:“此事还需计较一番,需江南四友齐聚,方可动手。否则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对方启动机关,任教主便要葬身湖底。” 我点了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把江南四友引出来,然后动手。 四人计划了一番,托了向问天的福,他一直想救出任我行,本就有些计划与打算。 只见向问天伸手在头上与下巴一抹,内力过处,头发与胡子纷纷脱落,除了头顶少些戒疤,俨然成了一个光头和尚。 一前一后完全成了两个人,这乔装打扮倒是省事! 绿竹翁咧了咧嘴,有样学样,有些心疼地把头发与胡子一去,一前一后,也成了另外一个人。 两人都是日月神教的老人,与江南四友是打过照面的。 四人在酒楼吃了顿饭,出来后,向问天不知从哪弄了匹马,四人纵马来到西湖附近的一个所在。 这里一边倚着小山,和外边湖水相隔着一条长堤,很是幽静。 四人下马,将坐骑系在河边的柳树之上,向山边的石级上行去,转了几个弯,遍地都是梅树,老干横斜,枝叶茂密,想像初春梅花盛开之日,香雪如海,定然观赏不尽。 穿过一大片梅林后,四人走上一条青石板大路,来到一座朱门白墙的大庄院外,行到近处,见大门外写着“梅庄”两个大字,旁边署着“虞允文题”四字,儒雅之中透着勃勃英气。 向问天走上前去,抓住门上擦得精光雪亮的大铜环,敲了起来。 他将铜环敲了四下,停一停,再敲两下,停一停,敲了五下,又停一停,再敲三下,然后放下铜环,退在一旁。 过了半晌,大门缓缓打开,并肩走出两个家人装束的老者,二人目光炯炯,步履稳重,显是武功不低。 两名老者在向问天、我、任盈盈、绿竹翁身上转了转,左首那人问道:“四位驾临敝庄,有何贵干?” 第一百三十六章一字电剑 我隐约记得,这两人一个是‘一字电剑’丁坚,一个是‘五路神’施令威,都是江湖上的好手,跟着江南四友退隐在梅庄,看守任我行。 向问天笑着问道:“两位可是‘一字电剑’丁坚与‘五路神’施令威?” 先前开口那名老者惊疑一声,凝声道:“你怎么知道?” 向问天笑道:“想当年丁兄在祁连山下单掌劈四霸,一剑伏双雄。施兄在HB横江救孤,一柄紫金八卦刀杀得青龙帮一十三名大头子血溅汉水江头,这等威风,在下却常在心头。” 是人都愿意被捧,丁施二人听了向问天这一番话,不由得都脸露喜色。 丁坚微微一笑,说道:“小事一件,何足挂齿?阁下见闻倒广博得很,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向问天笑道:“我乃嵩山左盟主的师叔童化金,这位是风清扬风老前辈的唯一传人我,这两位是我那左师侄的朋友,听我那师侄说起梅庄中有琴棋书画的隐世高人,并作‘江南四友’,心中甚为不服,定要来比较一番,不知贵庄几位庄主可在?” 丁施二人一听,都是一怔,左冷禅的师叔?风清扬的传人?这两个名头都有点唬人。 原来是听左冷禅所言,前来找几位庄主!长!风!文学比试琴棋书画的! 其中丁坚听闻我乃风清扬传人,身为使剑的高手,难免有些技痒,他也听闻过独孤九剑的名头。一直没有得见,引为遗憾。 丁坚道:“既然这几位朋友来寻庄主,行高雅之事,丁某自不该阻拦。只不过我们兄弟二人,久疏江湖,少有耳闻,能否请林兄弟亮上一手?我们也好安排通禀!” 说完,丁坚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眼神中带着渴望! 众人的目光亦落在我身上,我笑了笑。左手拇指一弹。伴随着一声脆响,露出半寸剑身,寒光闪闪,正是独孤求败留下的四尺青峰。 我道:“请!” 丁坚身为一个剑客。一向剑不离身。见状刷的一声。把腰间悬着的宝剑拔了出来,朗声道:“请!” 两人都很是客气,让对方先出招。 四尺青峰并未出鞘。我笑着摇了摇头,淡然道:“丁兄请!” 丁坚闻说,有些动怒,他本是个狂傲之人,昔年因为太过狂傲,后来遭逢强敌,逼得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幸得“江南四友”出手相救解困,他才投身梅庄,甘为厮役。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丁坚依旧是个狂傲剑客,见对方年纪轻轻,剑不出鞘,便让他先出手,哪能不气? 动怒之下,丁坚道了声“小心”,话音未落,长剑横挥,“嗤”的一声轻响,一道长长的电光疾闪而过。 “一字电剑”每招之出,皆如闪电横空,令人一见之下,惊心动魄,先自生了怯意。 我面上挂笑,心中不免有点兴奋,自从学了独孤九剑后,第一次遇到剑道中人,而且对方剑法不弱。 但他心中的兴奋很快散去,丁坚有点不给力! 这“一字电剑”只出得一招,我便瞧出了其中三个破绽,若剑取破绽,则直接取胜。 我并未直取破绽,而是挥剑格挡,准备看看“一字电剑”的后招。 丁坚见剑招被封住,心下微微一惊,果然是个剑道高手! 他也不急于进攻,只是长剑连划,似是对来客尽了礼敬之道,真正用意却是要我神驰目眩之余,难以抵挡他的后着。 只见周围满是电光,耀人眼目。 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施令威四人皆全神贯注的看着,这等剑道高手交手,在江湖中亦是极为罕见。 众人既对丁坚的“一字电剑”有些吃惊,没想到丁坚隐退多年,功夫并未落下,反而精进若斯,怕是五岳剑派的掌门也就是这个水平。 同时众人又对风轻云淡的我极为惊诧,只见他手中四尺青峰每每一出,总能恰到好处的封住“一字电剑”的剑招。 待过了十几招后,我已从丁坚的剑法中瞧出几十个破绽,自觉已经涨够了见识,当下开口道:“得罪!” 话音未落,手中长剑斜斜指出,时逢丁坚一剑正自左而右急掠而过,我的剑锋距他手腕只有一两寸! 旁人看去,犹如丁坚这一掠之势,正好将自己手腕送到他剑锋上去。 施令威惊叫道:“小心!” 丁坚自己也是一惊,电光火石间,只觉得自己的手腕是保不住了! 就在这顷刻之间,只见我手腕轻轻一转,剑锋侧了过来,“啪”的一声响,丁坚的手腕与剑锋平面来了个实打实的接触。 尽管我没用内力,但丁坚一掠之势太快,冲力之下手腕传来一阵剧痛,宝剑脱手而飞。 不论如何,丁坚的手腕是保住了,他全身都是冷汗,看着我,眼中有惊惧,有佩服,有赞叹,躬身道:“多谢林兄弟剑下留情。” 我笑笑道:“丁兄不必客气,承让了!” 向问天笑着插口道:“还请丁兄安排通禀!” “不敢!”丁坚哪里还敢怠慢,直接说道:“四位请随我进厅上用茶,待在下去禀告敝上。” 丁坚虽为下人,却是一个实打实的高手,梅庄庄主也从未把他当下人。 我等人能不能进庄,丁坚就能决定,如今他对我很是佩服,通禀多麻烦?直接进来就是! 当下我、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四人进了梅庄,在丁坚、施令威两人的引路下,过一个大天井,天井左右各植一棵老梅,枝干如铁,极是苍劲。 来到大厅,丁施二人请四人落座,命人上茶。 丁坚看向我,面露苦笑道:“待在下去禀告敝上,见与不见,却是难言。”四位庄主皆性子高傲、古怪,难说会不会见啊! 向天问笑道:“两位和江南四友名虽主仆,情若兄弟。四位前辈可不会不给丁施二兄的面子。” 丁坚苦笑着摇了摇头,又看了我一眼,心说冲这位林兄弟手下留情的份上,也要尽力游说,让四位庄主见上大家一面。 第一百三十七章江南四友 我、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在大厅内用茶,半盏茶后,一名老者走进大厅,身后跟着丁坚、施令威两人。 “四位高人驾临敝庄,未克远迎,恕罪,恕罪。”老者六十来岁年纪,骨瘦如柴,脸上肌肉都凹了进去,直如一具骷髅,双目却炯炯有神。 “这是敝庄大庄主黄钟公。”丁坚为众人介绍,心说费了好多口舌,才把大庄主请出来。 向问天抱拳道:“久闻黄庄主琴武双绝,我那左师侄对黄庄主一向赞誉有加,说黄庄主不仅武功高强,琴技更是天下第一,不巧正被这两位朋友听在耳中,非要来领教一番。” 黄钟公已听丁坚说过四人的来意,笑呵呵地摆了摆手道:“老朽久不抚琴,怎敢献丑。” 任盈盈站了出来,带着面纱也看不清楚容貌,扶了一礼道:“小女子听闻黄庄主的大名,一时技痒,有一册琴谱,还请赐教。” “哦?是何琴谱?”黄钟公到底是个琴道痴人,闻说立马来了兴致,这人是左冷禅介绍来的,必定非同小可,拿出来的琴谱能差么? “还请借琴一用。”任盈盈轻声说道,这是要当场演奏。 黄钟公看向丁坚与施令威,笑着道:“取我的琴来。” &长&风&文学..丁坚与施令威领命退出大厅,众人等了一会,再次回来时,丁坚怀里已多了一把瑶琴,颜色暗旧。当是数百年甚至是千年以上的古物。 施令威则提着琴案。 “好琴!” 任盈盈赞叹一声,轻轻一笑,一曲奏来。 琴声响起,幽雅动听,弹不多久,突然间琴音高了上去,越响越高,到后来越转越高,琴韵竟然履险如夷,举重若轻。毫不费力的便转了上去。 这一曲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温柔雅致,奏了良久,琴韵渐缓,似乎乐音在不住远去。倒像奏琴之人走出了数十丈之遥。又走到数里之外。细微几不可再闻。 此曲正是任盈盈从令狐冲那得来的笑傲江湖曲,就是我这个不懂琴艺之人,听得也是如痴如醉。很是意外的看了任盈盈一眼,没想到这么好听。 黄钟公更是有点失魂落魄,良久,拜服道:“姑娘琴技,在下叹服,还请告知此曲之名。” 任盈盈扶了一礼,轻声道:“黄庄主不必客气,此曲名为‘笑傲江湖曲’,让黄庄主见笑了。” “不敢!”黄钟公摇了摇头,一脸赞叹道:“此曲似乎需要琴箫合奏,但姑娘仅凭一己之力,演奏如神,实让在下叹服!” 任盈盈这次并未客气,轻轻点头,再客气就是矫情了! 这时向问天站了起来,朗声笑道:“我这几位朋友,斗胆领教四位庄主的技艺,不知另外三位庄主身在何处?” 黄钟公已为任盈盈琴技折服,知道这是真正的高人,也不敢轻怠,看向丁坚与施令威道:“去请其他三位庄主过来!” 江南四友隐居梅庄,一向孤高,黄钟公于琴艺上输了,见对方又挑战其余三人,难免有些不忿,琴棋书画总不能全输了吧? 过了一会,一个极高极瘦的黑衣老者走了进来,这人眉清目秀,只是脸色泛白,似乎是一具僵尸模样,令人一见之下,心中便感到一阵凉意。 黑衣老者手中拖着一个棋盘,上面有一黑一白两盒棋子,刚走进来,便朗声道:“听闻有高人在琴艺上折服大哥,又挑战我兄弟三人,在下梅庄二庄主黑白子,这便请了!” 黑白子说着,目光在我、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身上扫视。 我站了出来,笑着道:“在下有一棋局,请二庄主赐教。” 黑白子把手中棋盘一横,言道:“请!” 我也不客气,把两盒棋子拿起,然后以黑子布下一个棋局。 他对棋艺没太大研究,却记得“珍珑棋局”的摆法,自从内力大为精进,修炼九阴真经的心法,精气神似乎有所提高,他的记忆力也跟着精进,堪称过目不忘。 “咦?”珍珑棋局一摆下,黑白子便惊咦一声,目光炯炯的盯着手中棋盘,一动不动,好似入了魔。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都大为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没想到这人的棋艺竟然如此厉害? 黄钟公一见二弟的模样,就知道遇上对手,能否取胜实难两说,只能抱希望于三弟四弟了! 不多时,又有两人走进大厅,后边跟着丁坚与施令威两人。 其中一人矮矮胖胖,头顶秃得油光滑亮,一根头发也无,右手提着一枝大笔,衣衫上都是墨迹。 另外一人髯长及腹,左手拿着一只酒杯,脸上醺醺然大有醉意。 黄钟公笑着介绍道:“这是三弟秃笔翁,四弟丹青生。” 秃笔翁与丹青生听闻有人来梅庄较艺,先是赢了大哥,又挑战他们兄弟三人,很是不忿,目光往我等人扫视过去。 我等人却交换了一下眼神:“动手!”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三人身形闪动,便来到房门处,很是迅捷的把屋门关上。 我迈着凌波微步,只两步,来到黄钟公身侧,一掌拍出。 事出突然,黄钟公见几人的动作,便知不妙,却也不太担心,对自己兄弟众人的武功很有信心。 见我一掌派来,黄钟公面露冷笑,运起全身内力,猛然一掌迎了上去! “嘭!”的一声,气劲四射中,黄钟公的身子倒飞数丈,落在大厅一侧,口中鲜血不要钱似的吐了出来,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我。 “大哥!” “庄主!” 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同时惊呼出声,一脸的震惊莫名与难以置信,唯有黑白子还看着手中棋盘怔怔入神,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迈起凌波微步,左迈一步,右跨一步,便转到了秃笔翁身侧,又是一掌拍出,秃笔翁提起手中大笔相迎,伴随着一声脆响与四散的气劲。 大笔折断,秃笔翁飞扑而出,落在地上受了重伤。 接着丹青生、丁坚、施令威,以及怔怔入神的黑白子都落得同样下场。 一时间技惊四座。 第一百三十八章任我行 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虽然知道我武功高强,但见到六位隐退江湖多年的高手,败得这么干脆利落,还是有点难以置信,颠覆三观。 打完收工,我拍了拍手,笑道:“办正事吧!” 向问天对梅庄的事情早就打听详尽,在四位庄主身上搜了起来,搜出一大串钥匙与四把钥匙。 众人把四位庄主、丁坚、施令威等人绑了,又把梅庄内的下人都控制住,一齐来到大庄主黄钟公的居室,继而走进内室。 室内一床一几,陈设简单,床上挂了纱帐,甚是陈旧,已呈黄色。几上放着一张短琴,通体黝黑,似是铁制。 向问天上前掀开床上被褥,揭起床板,下面却是块铁板,上有铜环。 他握住铜环,向上一提,一块四尺来阔、五尺来长的铁板应手而起,露出一个长大方洞。这铁板厚达半尺,显是甚是沉重,向问天平放在地上,喜道:“教主就在这里面!”说着便向洞中跃入。 任盈盈、绿竹翁相视一眼,都有喜色,跟着跃下。 我脚步挪动,也跟着跃下,只见下面墙壁上点着一盏油灯,发出淡黄色光芒,是个地道。 行了约莫二丈,前面已无去路。向问天从怀中取出一!长!风!文学串钥匙,插入了一个匙孔,转了几转,向内推动。只听得轧轧声响,一扇石门缓缓开了。 众人走进石门,地道一路向下倾斜。走出数十丈后,又来到一扇门前。向问天又取出钥匙,将门开了,这一次却是一扇铁门。 地势不断的向下倾斜,已深入地底百丈有余,地道转了几个弯,前面又出现一道门。 第三道门户却是由四道门夹成,一道铁门后,一道钉满了棉絮的木门,其后又是一道铁门。又是一道钉棉的板门。 我无语。只记得任我行被囚禁在西湖底,没想到一个通道,设了这么多道门。 随着一扇扇门被打开,壁上与足底已十分潮湿。怕是已深入西湖之底。 众人继续前行。终于。又来到了一道门前… 这是一道铁门,门上有四个钥匙孔,向问天拿出从四位庄主身上搜出来的四把钥匙。分别插入四个钥匙孔,依次转了几转,听钥匙转动之声极是窒滞,锁孔中显是生满铁锈。这道铁门,也不知有多少日子没打开了。 向问天运劲向内一推,只听得叽叽格格一阵响,铁门向内移开。 铁门一开,一阵霉气扑鼻而至,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纷纷快步走了进去,一脸的望眼欲穿。 我跟着走了进去,囚室不过丈许见方,靠墙一榻,榻上坐着一人,长须垂至胸前,胡子满脸,再也瞧不清他的面容,头发须眉都是深黑之色,全无斑白。 除了老任,还有谁来? 任我行正站起身来,身上发出一阵轻微的呛啷之声,乃一根根细小的铁链自行碰撞作声,只见他双手手腕和双足,都套着铁圈,圈上连着铁链通到身后墙壁之上。 任我行看向来人,激动地身子发颤,双眼冒着精光,颤声道:“盈盈!是我女儿盈盈?你怎得来了?快过来!让爹爹好好看看!” 任盈盈走进囚室时,便去了脸上面纱,露出一张精致美艳的面孔。父女俩相隔多年未见,任盈盈当年更是一女童,任我行还是一眼认了出来。 任盈盈快步上前,跪倒在任我行身前,已是泪流满面:“都是女儿不孝,方知爹爹被关在这里,来得太迟,让您老人家受苦了!” 向问天与绿竹翁齐齐跪倒:“拜见教主!” 任我行“哈哈”大笑,意气风发道:“好!很好!老夫没有看错你们!梅庄的人已经拿下?” 向问天一脸激动道:“教主宽心,梅庄的人已全部擒下,属下这就锯开教主身上的铁链。” 向问天说着,从怀里取出一枚钢球,球上嵌有一粒小小的钢珠,轻轻转得几转,拉出一条极细的钢丝出来。这钢丝一端连在钢球之上,丝上都是锯齿,却是一把打造得精巧之极的钢丝锯子。 他显然早有准备,拿着钢丝锯子锯起任我行身上的铁链。 任我行微微颔首,这才看向我,问道:“这位小友是?”又看了看女儿,莫非是女儿的情郎? 任盈盈说道:“爹爹,此行多亏林公子出手,制住江南四友,我们才能救你多困。” “哦?”任我行眼中陡然有精光闪烁,意外的看着我,江南四友的武功虽然不被他放在眼里,却也是江湖上实打实的高手。那黄钟公更是内功深厚,武功不输向左使,江南四友竟被这小子制住? 女儿不会骗自己,这小子武功竟然这么高? 任我行想不通,心存疑虑,却也不说,拱手道:“多谢林兄弟出手相助,后生可畏。林兄弟既救老夫脱困,老夫也不能没什么表示,待我重掌日月神教,向兄弟为日月神教的光明左使,你便为我教的光明右使,你我三人同掌大权,你意下如何?” 向问天虽然早就贵为日月神教左使,但现在跟了老主子又被重用,还是激动的不行,这份忠心硬是要得。 反观我,就有点无语了,任我行这厮说得好听,还不是为了重掌日月神教拉个帮手? 想了想,我觉得做个光明右使也没甚么,反正需要与老任合作,当下笑呵呵地道:“恭敬不如从命,只是在下有一事相求!” 任我行面露意外,朗声笑道:“甚么事?林兄弟救我脱困,有事但说无妨!”说着看了看女儿,莫非这小子是要提亲? 我可不知道老任已经有点想招他做女婿的意思,直言道:“在下有一个小妹命在旦夕,找平一指医治,需千年雪参方可!” “哦?”任我行更为意外,没想到是这么件事,沉吟片刻,笑道:“便依了林兄弟!” 我拱手道:“多谢教主!” 任我行脱困,千年雪参有望,一时间囚室内的人可谓皆大欢喜。 第一百三十九章吸星大法 梅庄,大厅内。 只听一人“哈哈”大笑,笑声声震屋瓦! 我挑了挑眉,看着意气风发的任我行,没想到老任的内功这么高?竟然比他接受了无崖子毕生功力前,还要高上不少。 也就是说,老任竟然比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这个级别的武功,还要高上一些。 这让我有些意外,看来任我行被囚禁的这些年,克服了吸星大法的隐患,武功大为精进,不愧是boss级别的人物! 任我行意气风发的看着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等人,大笑道:“你们当年效忠于我,后来反悔,效忠于那东方贼子,现如今老夫再给你们一次机会,向我效忠,否则死!” 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面色各有不同,有的面露沉吟,有的意动,有的看向黄钟公。 黄钟公略一沉吟,叹了口气道:“我四兄弟身入日月神教,本意是在江湖上行侠仗义,好好作一番事业。但任教主性子暴躁,威福自用,我四兄弟早萌退志。东方教主接任之后,宠信奸佞,锄除教中老兄弟。我四人更是心灰意懒,讨此差使,一来得以远离黑木崖,不必与人勾心斗角,二来闲居西湖,琴书遣怀。文学十二年来,清福也已享得够了。人生于世,忧多乐少,本就如此……” 言下之意,却是不屈服了。 “大哥!”黑白子面色微变。惊叫一声,显然意见有些不同。 我有些意外的看了黄钟公一眼,没想到老黄还是位侠士,当初加入魔教,竟然是想行侠仗义,作一番事业?想想也是醉了! 如今老黄慷慨赴死,倒让我高看了他一眼。 “既然如此,老夫就成全你!” 黄钟公慷慨赴死,任我行并没有欣赏的意思,任谁被人关押了十多年。看见‘牢头’也不会有什么好感。老任肯招揽一番,已经尽显枭雄风范。 任我行一掌往黄钟公头顶拍去,这一掌带着他毕生功力,掌风凌冽。气势惊人。竟将黄钟公身后的桌椅刮地倒飞而起。 众人无不震惊。看来任教主的武功已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任我行也存了震慑众人的意思,这一掌用了全力,然而让他震惊的是。一个手掌突然出现,与他硬碰硬的对了一掌。 两掌“嘭!”的一声撞在一起,劲风之凌冽,刮得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等人皆倒退几步。 任我行只觉得一股雄厚的内力传来,忍不住后退数步。 我也小退一步,甩了甩手掌,单论内力的“量”,老任已不输无崖子,甚至犹有过之,但是论起内力的“质”,还是不如无崖子的北冥真气。 虽说无崖子武功停滞三十年不前,老任能以“吸星大法”赶上“北冥神功”的正主,也端得厉害。不过与我的一百多年既雄厚又精纯的内力一比,老任还是差了一些。 72 - 九妖变 - 早雨 ?“你!”任我行极为震惊的看着我,此子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内力竟然胜过他,这练的是什么武功? 旋即任我行的眼中闪过一丝狠辣,此子如此年纪尚且如此,过些年还了得?他已经有了除去我的心思,即便我有恩于他。 如此想着,任我行脸上的震惊散去,不动声色的问道:“林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也是一头雾水,不知我救黄钟公等人作甚? 黄钟公等人同样是一头雾水,这是窝里反? 我看了黄钟公等人一眼,看向任我行,笑着道:“教主大量,我看黄钟公也是个人才,不如将这些人归于我麾下,我怎么说也是日月神教的光明右使,做个光杆司令毕竟不妥。” 我救下黄钟公,一则比较欣赏老黄,二则也是告诉任我行,哥虽说是光明右使,名义上是你的属下,其实是合作关系,你自己掂量着点,别把哥当属下使唤。 “黄先生意下如何?”我转头看向黄钟公,要是老黄不愿意,他也没有办法。 黄钟公沉吟起来,这人年纪轻轻,武功高得不可思议,又是圣教的光明右使,自己兄弟等人投了他,未必不是一条好出路。 这比性子暴躁,威福自用的任我行要强多了! 沉吟片刻,黄钟公点了点头。 任我行见我自行做主,一点也没将他这位教主放在眼里,似乎也不生气,和颜悦色的笑道:“既然林兄弟有心绕他一命,他又愿意归顺,便依了林兄弟!” 任我行一边说着,一边向我走近,突然间一伸手,一掌往我当胸印来。 任我行脸上笑吟吟的甚是和蔼,说出的话也很动听,这一招实在出乎屋内众人的意料,就是向问天与任盈盈也没想到教主、父亲会突然出手。 我却早有防备,老任是什么尿性,他还能不清楚?那是个唯我独尊,瑕疵必报的主,抚了他的面子,能善了么? 任我行一掌印来,我同样一掌迎了上去。 两掌相遇,任我行当即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吸星大法! 我感觉到一股吸力从任我行掌中传来,似乎想要将自己的内力吸走,面上微微一笑,运转起北冥神功吸人内力的法门,同样往任我行吸了过去。 如此结果便是吸力抵消,谁也吸不了谁。 “我吸!”任我行心中震惊莫名,对方竟然也能吸人内力?这是从哪学得吸星大法? “我再吸!”任我行不认为对方在吸星大法上的造诣,能赶得上他,当下竭尽全力! “我吸吸吸!”任我行吸了半天,无奈发现,奈何不了对方,手掌一震,后退数步,与我分了开来。 而后任我行看着我,暗作防备,面上朗声笑道:“适才见林兄弟显露了一手俊俏功夫,一时技痒与林兄弟切磋几招,请勿见怪。” 我笑着道:“不敢!” 厅内众人无不震惊莫名,任我行的吸星大法他们是早就知道的,见他突然出手,与我掌对掌,心下已经替我默哀,但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料。 他们看着我,只觉不明觉厉,此刻也都看出来,任我行是对我心生不满,所以下手。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皆防备起来,若我反击,他们便要与教主、父亲群起而攻之。 黄钟公等人也在看着我的反应,只见他笑着说了一句,似乎也不生气,好似任我行没有对他出手一般。 这让正暗自防备的任我行也有些纳闷,要是换了有人偷袭他,他忍不了。 气氛一时有些诡异。 任我行并未熄灭除去我的心思,看了看他手里的宝剑,眼珠一转,笑着道:“林兄弟内力深厚,着实难得,当真是后生可畏,不知剑法如何?老夫多年不曾与人动武,着实有些技痒,不如你我切磋一二?” 这一次,傻子都看出来任我行的目的。 我却好似看不出来一样,笑着道:“既然教主有如此兴致,在下也不好扫兴。” 见任我行要与他比试剑法,我这才真的来了些兴致,不知道老任剑法怎么样? 任我行看向女儿任盈盈,朗声笑道:“乖女儿,借剑一用。” 任盈盈轻轻一抛,把手中的连鞘宝剑抛向任我行,这让向问天看得暗暗着急,心说我的剑法了得,与华山派风清扬渊源很深,教主此举有点自讨苦吃啊! 知道教主的性子,向问天也不敢插口,只做好准备,一旦不妙就出手围攻! 任盈盈与绿竹翁也见识过我击败丁坚的高超剑技,同样做出了围攻的准备。 第一百四十章剑术精进 任我行手中宝剑出鞘,看着我,此子竟然会吸人内力的法门,那年纪轻轻这一身功力如此深厚,也不难解释。 只是这么乱吸,没留下甚么隐患么? 他可是在西湖底整整十多年,才堪堪将吸星大法的隐患除去。 即便此子内功深厚,犹胜于他,任我行也不认为对方的其它功夫能强到哪去,人力有穷时,年纪轻轻有这身内力已经是极为逆天,哪有各个方便都很变态的人? 心中诸多念头转过,任我行手中宝剑一抬,朗声笑道:“林兄弟,请!” 任我行礼让,我这次却没有客气,四尺青峰出鞘,挺剑向任我行刺去,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招,却似蕴含了无穷变化,而且快得不可思议。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任我行双目一凝,满是震惊,电光火石间也来不及多想,手中宝剑直刺我左胸,这一式剑法守中带攻,攻中有守,乃一招攻守兼备的凌厉剑法,意在逼迫我回守。 我双目一亮,挥剑格挡,他可没有与任我行两败俱伤的想法,虽只过了一招,便知道任我行也是个剑道高手。 如此想着,我第二剑又刺了过去,仍是蕴含着无穷变化,快得不可思议。 文学 独孤九剑的“破剑式”虽只一式,但其中于天下各门各派剑法要义兼收并蓄,虽说“无招”,却是以普天下剑法之招数为根基。 任我行面对独孤九剑。已显得有些被动,无奈之下宝剑挥转,刺向我右肩,仍是守中带攻,攻中有守的妙着,逼迫我回守。 我横剑一封,老任前后两记剑招竟没有半分破绽,难以仗剑直入,取其要害,端得厉害。 如此想着。四尺青峰斜斜点出。刺向对方小腹,又一招蕴含着无穷变化,快得不可思议的剑招。 一连三招都如此被动,任我行的脸面有些挂不住。眼中陡然精光闪烁。回剑旁掠。继而转守为攻,每一招都是以命换命的招数! 我当然不会与老任拼个两败俱伤,二人你一剑来。我一剑去,霎时间拆了二十余招。 任我行的剑法变化繁复无比,即便我从中看出一两个破绽,只是任我行招数变幻无方,又带着以命博命的狠辣,他也无法攻其瑕隙。 此乃我修习独孤九剑后,遇到的第一个看得上眼的对手,使出独孤九剑一时竟也不能建功,不禁让他有些兴奋,全心倾注于剑法之中。 两人剑上皆蕴含着深厚内力,剑锋过处,隐隐有风雷之声。 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等人,皆目露精光的看着,此等交手放眼江湖上,决计是百年难得一见。 众人见任我行与我相斗,剑法精奇,惊叹不已,看到后来,两人剑法的妙处已然无法领略。 身为剑道高手的一字电剑丁坚,见到两人的招式,更是苦苦思索其中精要的所在,想了良久,方始领会。但其时二人早已另拆了十余招,这十余招到底如何拆,他是全然的视而不见了,骇异之余,敬佩不已。 我只觉得与老任过招,独孤九剑的种种奥妙精微之处,以往只在剑谱中得来,如今终发挥得淋漓尽致,畅快不已。 反观任我行,再拆四十余招,见我出招越来越得心应手,又接连变换八门上乘剑法,有的攻势凌厉,有的招数连绵,有的小巧迅捷,有的威猛沉稳,皆被我轻松自如的应付。 任我行所学剑法已尽数使了一遍,出剑已略感窒滞。 交手至此,我从剑谱上学来的独孤九剑,经过实战,向前迈出一大步。 使这“独孤九剑”,除了精熟剑诀剑术之外,有极大一部分依赖使剑者的领悟,一份自由挥洒、更无规范的境界。 使剑者聪明智慧越高,剑法也就越高,每一场比剑,便如是大诗人灵感到来,作出了一首好诗一般。 任我行横剑一封,身子向后一跃,暗作戒备,面上朗声笑道:“林兄弟剑术超群,老夫佩服!” 众人大惊,任我行这是服软了? 到后来,他们已看不清任我行与我的交手,也不知道这结果到底如何? 结果只有我与任我行两个人知道,我已逼得任我行把所有剑法都使了一遍,出剑有些窒滞,他自己又剑术大进。 两人若再次交手,只需几招,我便可将任我行拿下。 这也是任我行惊惧的地方,暗暗给向问天、绿竹翁、任盈盈使了个眼色,一旦不妙,便群起而攻之,即便不是对手,他任我行会束手待毙么? 哪怕以命博命,也要拼个两败俱伤! 我的反应却出乎任我行的意料,只见他笑着道:“承让了!”好似任我行没有对他出过手一样。 我意在震慑一下老任,表明一下合作关系,而非上司与下属。对他而言,取到千年雪参才是最重要的,须知那黑木崖不是那么好闯的。 黑木崖机关密布不乏火药,教众甚多不乏高手,还有个东方不败坐镇,我又不知道千年雪参放在哪,一旦有个意外导致空手而归,难免不美。 任我行面色一怔,暗作戒备,面上带笑道:“有林兄弟相助,老夫重掌日月神教,指日可待!” 任我行也猜不透我的想法,暗作戒备的同时,看了看自家闺女,难不成这小子看上了盈盈?若是如此,此子倒也配得上自己的女儿! 我赞同的点了点头,笑着道:“祝教主马到成功,我们这便杀上黑木崖?” 任我行又是一怔,杀上黑木崖岂是那么简单的?当即笑道:“林兄弟说笑了,重掌日月神教,还需要筹谋一番。” 沉吟片刻,任我行道:“我们先去一趟五毒教,取一件宝贝。” “甚么宝贝?”我挑了挑眉,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等人面露好奇。 任我行“哈哈”一笑道:“这个宝贝便是三尸脑神丹!” 此言一出,除了我、任盈盈、向问天外,众人都变了脸色,就连绿竹翁都变了脸色,不知教主会不会喂他吃上一颗? 第一百四十一章上黑木崖 深夜。 黑木崖附近一家酒店。 任我行、我、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等一干人齐聚,另外还有七名目光炯炯,一看便知内功不弱的高手。 任我行可谓意气风发,自从去五毒教取了三尸脑神丹,联络教中旧人,竟出乎意料的容易。 十个中倒有八个不胜之喜,均说东方不败近年来倒行逆施,已近于众叛亲离的地步。 尤其那杨莲亭,本来不过是神教中一个无名小卒,只因巴结上东方不败,大权在手,作威作福,将教中不少功臣斥革的斥革,害死的害死。 若不是限于教中严规,早已有人起来造反了。 除了任我行与我等从梅庄出来的人,店内另外七名高手,便是日月神教十大长老中的七位,一个个都吃了三尸脑神丹。 反倒是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等人,如今归于我这位光明右使麾下,被他一句话,免去了三尸脑神丹。 这三尸脑神丹极为狠辣,内含蛊虫,一旦吃了此丹,就要在每年端午节的午时服用药物。如若该时不服克制尸虫的药物,原来的药性一过,尸虫脱伏而出。 尸虫一经入脑,其人行动如妖如/长/风/文学鬼,再也不可以常理测度,理性一失,连父母妻子也会咬来吃了。 酒店内,我正悠哉悠哉地饮酒,其余众人摄于任我行的‘淫威’。都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不敢有丝毫逾越。 能坐着的,唯有任我行、我、任盈盈、向问天四人而已。 众人看着我还有闲情饮酒,在任我行面前似乎一点规矩都没有,除了黄钟公等梅庄的人,其余无不惊诧莫名,这是什么情况? 就算这小子被封光明右使,但若是惹了任教主不快,哪还有命在?莫非这小子与圣姑有一腿,是任教主的女婿。才敢如此放肆? 如此过了半个多时辰。忽听得外面嘘溜溜、嘘溜溜的哨子声响,静夜中听来,令人毛骨悚然。 任我行正闭目等待,听到声响。“哈哈”一笑道:“那姓杨的又帮着咱们干了一桩大事。岂不是须得多谢他才是?” 站着的众人齐齐躬身道:“教主英明!” 任我行找了教中十大长老。其中七人吃了三尸脑神丹,愿意归降,另外两人不愿归降。都被任我行当场杀了! 最后一人,风雷堂长老童百熊,与东方不败乃过命的交情,不愿归降,任我行本想一并杀了,却被白虎堂长老上官云献计,留了一命。 而后上官云去杨莲亭那里,揭发童百熊勾结任我行,意图谋反。 童百熊仗着资历老,与东方不败又是过命的交情,为人正直,所以往日看不惯杨莲亭的行为,处处与他作对。即便告到东方不败那里,童百熊也是安然无恙。 时逢任我行重出江湖的消息传出,在江湖上掀起了滔天风浪,杨莲亭得到上官云的“揭发”后,终于逮着对童百熊下手的机会,哪能放过? 此举正在上官云的意料之中,如今计划显然成功了。 过了片刻,只听四匹马从长街上奔驰而过,马上乘者大声传令:“教主有令:风雷堂长老童百熊勾结敌人,谋叛本教,立即擒拿归坛,如有违抗,格杀勿论。” 向问天笑着道:“连童老这样的人物,东方不败竟也和他翻脸,咱们大事必成!” 任我行兴高采烈,说道:“东方不败捉拿童百熊,黑木崖上自是吵翻了天,咱们上崖的时机到了!” 众人又躬身道:“教主英明!” 当下一行人往黑木崖而去,出了小镇行了十几里后,先是来到一片长滩,山石殷红如血,水流湍急,乃有名的猩猩滩。 过了猩猩滩向北而行,两边石壁如墙,中间仅有一道宽约五尺的石道。 一路上日月教教众把守严密,但一见到上官云等人,都十分恭谨。 一行人经过三处山道,又来到一处水滩之前,上官云放出响箭,对岸摇过来三艘小船,将一行人接了过去。 我一路上看得连连点头,这黑木崖果然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作为基地当是首选,乘船过了水摊后,到得对岸,一路上山,道路陡峭,地势极险,两侧尽是万丈山谷。 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一路上山走了许久,众人终于来到日月神教总坛,上官云命人向东方不败通禀,说有要事禀报。 见上官云等七大长老齐至,总坛教众也不敢怠慢,前去通禀,过了一会,半空中银铃声响,上官云等七大长老的脸色,条件反射似的变得恭恭敬敬。 任盈盈看了我与任我行一眼,低声道:“教主令旨到,不可有丝毫动作。” 放眼瞧去,只见总坛中一干教众在这刹那间突然都站在原地不动,便似中邪着魔一般。 银铃声从高而下的响将下来,十分迅速,铃声止歇不久,一名身穿黄衣的教徒走进来,双手展开一幅黄布,读道:“日月神教文成武德、仁义英明教主东方令曰:上官云等人遵奉令旨,上崖进见。” 上官云等人躬身道:“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老任看得怔怔出奇,就是他当年作教主时,也没有这般威风,心下竟有些向往,待自己重掌日月神教,也要这般。 我看得也是好笑,东方不败这是把自己当皇帝了?想来是杨莲亭搞得,这货倒是会拍马屁! 当下一行人“遵旨”,沿着石级上崖,经过了三道铁门,每一处铁闸之前,均有人喝问当晚口令,检查腰牌。 到得一道大石门前,只见两旁刻着两行大字,右首是“文成武德”,左首是“仁义英明”,横额上刻着“日月光明”四个大红字。 过了石门,只见地下放着一只大竹篓,足可装得十来石米。 等一行人坐着古代版的人力电梯,由绞索绞盘,将竹篓绞上崖顶时,天色已经亮了起来。 我站在黑木崖顶,看着太阳从升起,日光从东方照来,别有一番滋味,不禁挑了挑眉头,轻笑道:“日出东方,唯我不败!” …… 第一百四十二章东方不败 黑木崖顶,成德殿口。 一众日月神教的武士,看着上官云等人道:“请长老教出兵器。” 日月神教立有严规,教众若是携带兵刃踏入成德殿一步,那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任我行与向天问、任盈盈等日月神教的老人,为防被人认出,都带着斗篷,此刻任我行一掀斗篷,怒喝道:“动手!” 众人纷纷亮起兵器,向守卫在殿门口的上百名武士杀了过去。 任我行、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绿竹翁、丁坚、施令威、上官云等七大长老,皆是当世高手。 事出突然,日月神教的武士又武功平平,没有一人能在众人手上过上两招,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已被杀的只剩十余人,苟延残喘着往成德殿内退去。 任我行从怀里摸出十几枚铜钱,运力于掌,往前一撒。 十几枚铜钱带着雄厚的内劲,“嗖嗖!”声过处,一个个击在残存武士的额头,直接从额头穿了过去! 随着十几名武士倒地,众人鱼贯而入。 我跟着走进大殿,对于这些小喽啰,他也没有出手的意思。 “东方贼子,拿命来!”任我行走进成德殿一看?长?风?文学,便看到居中而坐的东方不败,飞扑了上去。 守卫在东方不败身前的,有一名英武男子,以及十名紫衫侍者。 英武男子有些慌乱,十名紫衫侍者却身怀武功。纷纷杀了上来,被向问天、黄钟公、上官云等人迎住。 居中而坐的东方不败对众人视而不见,站起来往后殿走去,任我行皱了皱眉,暗自戒备着飞跃上前,一掌往东方不败拍去。 按说以东方不败的武功,足以应付这只是试探的一掌,然而任我行一掌却将东方不败击飞出去。 任我行沉吟顷刻,哈哈大笑道:“这东方不败是假货!” 那边十名紫衫侍者已被众高手围杀,向问天“刷”的一鞭。卷住台上英武男子的双足。登时便将他拖倒在地,喝问道:“杨莲亭,东方贼子在哪?” 刚刚走进大殿的我微微一怔,原来这就是小攻杨莲亭?杨莲亭与东方不败搞基。东方不败已经切了鸡鸡。自然只能做一只受。 只见被向问天拿住的杨莲亭昂然道:“你是甚么东西。也配来问我?” 向问天冷笑一声,右掌一起,喀的一声。将他左腿小腿骨斩断了。 岂知杨莲亭武功平平,为人居然极是硬朗,喝道:“你有种便将我杀了,这等折磨老子,算甚么英雄好汉?” 向问天笑道:“有这等便宜的事?”手起掌落,喀的一声响,又将他右腿小腿骨斩断,左手一桩,将他顿在地下。 杨莲亭双足着地,小腿上的断骨戳将上来,剧痛可想而知,可是他竟然哼也不哼一声。 饶是向问天恨极这教中奸贼,也忍不住赞道:“好汉子!” 我也有些惊诧,没想到杨莲亭还是条硬汉。 向问天道:“姓杨的,我敬重你是条硬汉,不再折磨于你。此刻黑木崖上下通路早已断绝,东方不败如非身有双翼,否则无法逃脱。你快带我们去找他,男子汉大丈夫,何必藏头露尾?大家爽爽快快的作个了断,岂不痛快?” 杨莲亭冷笑道:“东方教主天下无敌,你们胆敢去送死,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好,我就带你们去见他。” 杨莲亭如此直接,倒让众人一愣,除了任我行与我外,众人多年摄于东方不败的淫威,以及那天下第一的名头,心下都有些不自在。 任我行“哈哈”一笑道:“走,去见见东方不败!” 众人见任我行在,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向问天一把将杨莲亭抓起,问道:“怎么走?” 杨莲亭道:“向里面走!” 众人走到成德殿后,经过一道长廊,到了一座花园之中,走入西首一间小石屋。 杨莲亭道:“推左首墙壁。” 任我行伸手一推,那墙原来是活的,露出一扇门来,里面尚有一道铁门。 杨莲亭从身边摸出一串钥匙,扔向任我行,打开了铁门,里面是一条地道。 众人从地道一路向下,地道两旁点着几盏油灯,昏灯如豆,一片阴沉沉地。 即将见到东方不败,气氛一时凝重非常,任我行见了,朗声一笑道:“东方不败这厮将我关在西湖湖底,哪知道报应不爽,他自己也是身入牢笼。这条地道,比之孤山梅庄的也好不了多少。” 哪知转了几个弯,前面豁然开朗,露出天光。 众人突然闻到一阵花香,胸襟为之一爽。从地道中出来,竟是置身于一个极精致的小花园中,红梅绿竹,青松翠柏,布置得极具匠心,池塘中数对鸳鸯悠游其间,池旁有四只白鹤。 众人万料不到会见到这等美景,无不暗暗称奇,待绕过一堆假山,一个大花圃中尽是深红和粉红的玫瑰,争芳竞艳,娇丽无俦。 “不错不错!”我不同于全神戒备的众人,看着周围的景色,连连点头,旋即听前方一间精雅的小舍中,传来一道声音。 “莲弟,你带谁一起来了?” 声音尖锐,嗓子却粗,似是男子,又似女子,令人一听之下,不由得寒毛直竖。 杨莲亭道:“是你的老朋友,他非见你不可。” 内室那人道:“你为甚么带他来?这里只有你一个人才能进来。除了你之外,我谁也不爱见。”最后这两句说得嗲声嗲气,显然是女子声调,但声音却明明是男人。 众人大多都与东方不败熟悉,这声音确然是他,只是恰如捏紧喉咙学唱花旦一般,娇媚做作,却又不像是开玩笑。 大家面面相觑,尽皆骇异。 就是我,听着东方不败学女人说话,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杨莲亭叹了口气道:“不行啊,我不带他来,他便要杀我。我怎能不见你一面而死?” 房内那人尖声道:“有谁这样大胆,敢欺侮你?是任我行吗?你叫他进来!” “是我!”任我行哈哈一笑,作个手势,示意众人进去,最先给了上官云一个眼色。 上官云顿时一脸便秘的表情,苦着脸上前掀起绣着一丛牡丹的锦缎门帷,往精致小舍内走了进去。 众人跟上,只见房内花团锦簇,脂粉浓香扑鼻,东首一张梳妆台畔坐着一人,身穿粉红衣衫,左手拿着一个绣花绷架,右手持着一枚绣花针,抬起头来,脸有诧异之色。 但这人脸上的惊讶神态,却又远不如任我行等人,除了我之外,众人都认得这人明明便是夺取了日月神教教主之位、十余年来号称武功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 可是此刻东方不败剃光了胡须,脸上竟然施了脂粉,身上那件衣衫式样男不男、女不女,颜色之妖,便穿在任盈盈身上,也显得太娇艳、太刺眼了些。 这样一位惊天动地、威震当世的武林怪杰,竟然躲在闺房之中刺绣! 任我行本来满腔怒火,这时却也忍不住好笑,喝道:“东方不败,你在装疯吗?” “果然是任教主!你终于来了!莲弟,你……你……怎么了?是给他打伤了吗?”东方不败尖叫一声。 紧接着,众人只觉眼前有一团粉红色的物事一闪,似乎东方不败的身子动了一动,但听得“嘭”的一声响,向问天的身子怦然倒地,俯伏在地,一动不动。 “向左使!”任我行惊怒之极,他看得清楚,向问天眉心、左右太阳穴、鼻下人中四处大穴上,都有一个细小红点,微微有血渗出,显是被东方不败用手中的绣花针所刺。 东方不败出手之快,换作他任我行也未必承受的住,如此想着,任我行不着痕迹的后退几步。 东方不败这神乎其神的轻功,让众人无不震惊,震惊中又带着些许恐惧。 只有我心下赞叹,葵花宝典果然够快! 东方不败抱着杨莲亭,走向床边把他放在床上,脸上一副爱怜无限的神情,连问:“疼得厉害吗?”又道:“只是断了腿骨,不要紧的,你放心好啦,我立刻给你接好。” 东方不败说着,慢慢给杨莲亭除了鞋袜,拉过熏得喷香的绣被,盖在他身上,便似一个贤淑的妻子服侍丈夫一般。 这画面美得我都不忍直视,其余众人皆相顾骇然,人人想笑,只是这情状太过诡异,却又笑不出来。 东方不败抬起头来,看向任我行、我一行人,阴沉着脸道:“你们伤了莲弟,真真该死!” 东方不败又看向任我行,缓缓道:“任教主,我让你在杭州西湖颐养天年。常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西湖风景,那是天下有名的了,孤山梅庄,更是西湖景色绝佳之处,你又出来作甚?” 任我行不屑一笑,道:“原来你让我在西湖湖底的黑牢中颐养天年,可要多谢你了。” 杨莲亭躺在床上叫道:“快快动手!婆婆妈妈的,令人闷煞!”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12.天灵宝箱 - 九妖变 - 早雨 广目天公国、连云行省、落日森林连云山脉段外围。 罗洁一拳将一头一阶妖兽尖角野猪击毙,用随身带的小刀将它脑袋里的妖核挑出,放进腰间的小袋子里。 短短一个下午他已经杀了数十头一阶妖兽,拿到一小袋妖核。 虽说一阶妖兽的妖核没有什么用处,非常廉价,才一银币一块,但也聊胜于无。 普通野兽也妖兽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妖核,没有妖核的野兽除非是吃到什么灵草灵石,不然永远都只是野兽,过个几年几十年就会老去死去。 拥有妖核的妖兽,它会本能的吸收星辰之力,强化自身。同时它生存的环境会更加险恶,不仅要面对更强大的妖兽的捕食,同类的竞争,还有人类的猎杀。 罗洁拿出地图,他对这花了五金币买到的地图还算满意,里面标记的路线都很安全。里面还标明了几头普通的二阶妖兽和一头三阶妖兽疾风狼的位置,他接下来准备找只二阶妖兽试试手。 不过这二阶妖兽罗洁可得好好选一选,妖兽每高一阶,实力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有的二阶妖兽实力在星士期和星璇期之间,正好适合罗洁;有的却接近星璇四阶,实力强劲。 杀了一下午妖兽罗洁肚子有些饿了,刚准备拿出干粮吃,忽然他看到地上这头野猪。 “我去!这里有这么多食材我竟然还想着吃干粮,那破玩意儿都快吃吐了。”罗洁从王城出来后,一直都吃的干粮,那玩意儿味道真不怎么样,偶尔吃一下还行,顿顿当饭吃可真难受。 这个世界的生态坏境就是好,罗洁在森林里随便找了条小溪,水都干净得可以直接捧起来喝。 喝了几口水解渴后,罗洁将刚才杀掉的野猪的野猪腿肉割了一根下来,在小溪里洗干净,就地生火准备吃顿烤肉。 这可是纯天然的野猪肉啊!看到那近乎完美的肉质,就能够想象烤好之后该有多香多美味。 然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罗洁做菜方面理论知识不少,指点刀元做了很多菜,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下过几次厨。 当他看到被自己烤得焦糊糊的野猪肉的时候,心想幸好那哥几个不在,要知道他可在哥几个面前吹过牛,他说过他做菜比刀元还好吃。那哥几个看到罗洁常常给刀元指点怎么做菜,还真信了。 吃呢?还是不吃呢?罗洁看着卖相糟糕的烤肉,心里很纠结。 “真是浪费!真是浪费!上好尖角野猪的大腿肉竟然被你用来这样浪费!暴遣天物啊!真是气煞道爷我了。” 就在罗洁犹豫要不要吃的时候,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传来,内容让他老脸一红。 罗洁看向声音的来源,居然是一个穿着道袍的胖子神棍! 在大夏帝国这个信仰很开放的帝国,佛道儒都是主流的宗教流派,这倒是让他很有熟悉的感觉,这世界很多地方和上辈子的古代差不多。 相对来说,儒家更接地气,很多东西都和政治以及维护皇权有关,罗洁在文院的时候就是学的儒家的东西。 普度众生的佛教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而道教很多人跑去充当算命先生,或者说有很多算命先生打着道教的旗号招摇撞骗,导致道教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神棍挂上钩。 不过这世界的道士和和尚都不禁酒色,不用吃斋,讲究酒肉穿肠过佛祖道祖心中留,倒挺符合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 这胖子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二十多岁的年龄,一脸憨相,比罗洁矮了差不多半个头。 不管罗洁异样的眼光,胖子三两步跃到罗洁旁边,将他手中的烤肉和小刀抢过去,三两刀将表面一层焦糊的肉割掉,露出还有血丝的肉。 好吧,罗洁只是把外面一层烤焦了,里面还没熟。 不过罗洁现在的心思却不在这里,他眼睛里闪过一抹猩红,这胖神棍很不一般!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胖子从他手上抢过烤肉和刀的时候,他没有反应过来,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被抢走了! “哈哈,说起来真是惭愧,在下白活了十几年还没下过厨,还真不会烤肉。这位道长您难道会做烤肉吗?”罗洁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哈哈笑道。 听到罗洁的话,得意的一笑,显然罗洁的话真好拍准了马屁。 “道爷我别的不行,但是说道吃,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就说这尖角野猪,最好的烹饪方法恰好就是你现在用的烤,可以你手艺不行,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一块肉,看我来给你烤一块……”原来这胖神棍姓高,他说到吃的根本停不下来,说着就操刀开始烤起肉来。 只见这个姓高的胖神棍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一罐又一罐的调料,在罗洁生的火上面烤着肉,将调料一样一样的往肉上撒,很快一阵诱人的香味就出来了,看得罗洁直吞口水。 很快,刚才被罗洁浪费的那块肉变成一块金黄透亮、吱吱冒油的烤肉,香喷喷的味道把罗洁看得眼睛都直了。 胖神棍很满意的将烤好的肉递到罗洁手里。 “来尝尝道爷的手艺如何。”胖神棍的语气非常得意。 接过烤肉,罗洁顾不得烫就往嘴里送,烫的哇哇直叫,但是还是一个劲吃。皮酥肉嫩,馨香诱人,他咬了一口后再也停不下来,本就饿得不行的他抵挡不住这烤肉的诱惑。 看着狼吞虎咽一般的罗洁,胖神棍乐得直笑,自己的手艺被别人认可是作为一个厨师最得意的事情。不过这胖神棍的心里诧异,他推算了好几次,眼前这少年的未来都如一片混沌,完全看不透。而且他打量了半天,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但是又能如此轻易的杀掉一阶妖兽,并且还是一击致命。 “真是不可思议的一个人。”胖神棍心里有了计较。 很快一大根野猪腿被罗洁一个人吃完了,终于将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填饱,只不过他现在的样子可不好看,脸上手上全是油。看着一脸笑意的胖神棍,罗洁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赶紧在小溪里将手上和脸上的油脂清理干净。 “谢谢你了道长,如果不是你,我估计又得吃干粮了,敢问道长怎么称呼?”罗洁试探性问道,他刚才吃烤肉的时候也有些戒备,只不过被烤肉的诱惑和肚子饿打败了。 “道爷我姓高,名若清,一个到处流浪的道士……” 经过一番交流,罗洁知道了这胖神棍名字叫高若清,是一个四处流浪的道士,他自称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奇门遁甲样样精通,甚至还前知五百年,后晓五百年,吹牛吹得罗洁直翻白眼。 “那高道长你倒是说说,我未来会发生什么事?”罗洁一脸不相信的问道。 经过一番交流,罗洁摸清楚了这胖子的个性,他的实力罗洁看不透,非常强,至少比自己要强很多。不过他的个性非常随和,并且这世界上道士总是受到异样的眼光,他对于很多事都很看得开,也很好开玩笑。 听到罗洁的话,高若清也是叹了一口气,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幽幽的说道:“我夜观天象,罗小弟你的未来就像隐藏在漫天星海中的一颗明珠,捉摸不透。” 罗洁听了之后很无语,你个神棍就神棍吧,随便扯几句不行么,还来个琢磨不透。 看到罗洁一脸鄙视,高若清笑了笑,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突然,正在开玩笑的两人神色一禀。 “罗小弟你也听到了?”高若清没有了之前的笑容。 “嗯。”罗洁点点头,面色严肃,他刚刚听到一声狼嚎,声音很小,除此之外,还有人类的声音,有人被狼群堵上了! 罗洁有这附近的地图,上面标志了妖兽出没的地点和妖兽的种类,他知道这附近有疾风银狼出没。 疾风银狼并不是什么高阶妖兽,只是普通的一阶妖兽罢了,它的特点是毛发当中有些许银色,实力越强,变成银色的毛发就越多。 普通的疾风妖狼,一对一的情况下,七级以上的星士都能击败他们。 但是疾风银狼却是连星璇期武者都不愿招惹的对象,因为他们是群居的妖兽!每次出动都是几十头,几百头! 并且他们中间银色毛发浓郁到一定程度的,将会晋级到二阶妖兽,甚至有的疾风银狼狼群中会出现全身毛发都是银色的存在,那可是强大的三阶妖兽――疾风银狼王! 听到那一声狼嚎中的星力波动,肯定不是普通的疾风银狼,普通疾风银狼的狼嚎没有如此威慑力,这很可能是一头二阶疾风银狼,甚至是三阶狼王! 罗洁第一反应是赶紧逃,那些人好像是在逃命,肯定是被狼群追杀。不是罗洁不想救他们,而是疾风妖狼在星璇期都是很恐怖的存在。光是二阶疾风银狼就够罗洁喝一壶的,更别说有可能出现的三阶狼王,还有那一群狼崽子们!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天灵宝箱 - 九妖变 - 早雨 广目天公国、连云行省、落日森林连云山脉段外围。 罗洁一拳将一头一阶妖兽尖角野猪击毙,用随身带的小刀将它脑袋里的妖核挑出,放进腰间的小袋子里。 短短一个下午他已经杀了数十头一阶妖兽,拿到一小袋妖核。 虽说一阶妖兽的妖核没有什么用处,非常廉价,才一银币一块,但也聊胜于无。 普通野兽也妖兽的区别就在于有没有妖核,没有妖核的野兽除非是吃到什么灵草灵石,不然永远都只是野兽,过个几年几十年就会老去死去。 拥有妖核的妖兽,它会本能的吸收星辰之力,强化自身。同时它生存的环境会更加险恶,不仅要面对更强大的妖兽的捕食,同类的竞争,还有人类的猎杀。 罗洁拿出地图,他对这花了五金币买到的地图还算满意,里面标记的路线都很安全。里面还标明了几头普通的二阶妖兽和一头三阶妖兽疾风狼的位置,他接下来准备找只二阶妖兽试试手。 不过这二阶妖兽罗洁可得好好选一选,妖兽每高一阶,实力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有的二阶妖兽实力在星士期和星璇期之间,正好适合罗洁;有的却接近星璇四阶,实力强劲。 杀了一下午妖兽罗洁肚子有些饿了,刚准备拿出干粮吃,忽然他看到地上这头野猪。 “我去!这里有这么多食材我竟然还想着吃干粮,那破玩意儿都快吃吐了。”罗洁从王城出来后,一直都吃的干粮,那玩意儿味道真不怎么样,偶尔吃一下还行,顿顿当饭吃可真难受。 这个世界的生态坏境就是好,罗洁在森林里随便找了条小溪,水都干净得可以直接捧起来喝。 喝了几口水解渴后,罗洁将刚才杀掉的野猪的野猪腿肉割了一根下来,在小溪里洗干净,就地生火准备吃顿烤肉。 这可是纯天然的野猪肉啊!看到那近乎完美的肉质,就能够想象烤好之后该有多香多美味。 然后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罗洁做菜方面理论知识不少,指点刀元做了很多菜,但是实际上他并没有下过几次厨。 当他看到被自己烤得焦糊糊的野猪肉的时候,心想幸好那哥几个不在,要知道他可在哥几个面前吹过牛,他说过他做菜比刀元还好吃。那哥几个看到罗洁常常给刀元指点怎么做菜,还真信了。 吃呢?还是不吃呢?罗洁看着卖相糟糕的烤肉,心里很纠结。 “真是浪费!真是浪费!上好尖角野猪的大腿肉竟然被你用来这样浪费!暴遣天物啊!真是气煞道爷我了。” 就在罗洁犹豫要不要吃的时候,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传来,内容让他老脸一红。 罗洁看向声音的来源,居然是一个穿着道袍的胖子神棍! 在大夏帝国这个信仰很开放的帝国,佛道儒都是主流的宗教流派,这倒是让他很有熟悉的感觉,这世界很多地方和上辈子的古代差不多。 相对来说,儒家更接地气,很多东西都和政治以及维护皇权有关,罗洁在文院的时候就是学的儒家的东西。 普度众生的佛教更容易被人们接受。而道教很多人跑去充当算命先生,或者说有很多算命先生打着道教的旗号招摇撞骗,导致道教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神棍挂上钩。 不过这世界的道士和和尚都不禁酒色,不用吃斋,讲究酒肉穿肠过佛祖道祖心中留,倒挺符合这个强者为尊的世界。 这胖子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的,二十多岁的年龄,一脸憨相,比罗洁矮了差不多半个头。 不管罗洁异样的眼光,胖子三两步跃到罗洁旁边,将他手中的烤肉和小刀抢过去,三两刀将表面一层焦糊的肉割掉,露出还有血丝的肉。 好吧,罗洁只是把外面一层烤焦了,里面还没熟。 不过罗洁现在的心思却不在这里,他眼睛里闪过一抹猩红,这胖神棍很不一般!这看起来人畜无害的胖子从他手上抢过烤肉和刀的时候,他没有反应过来,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就被抢走了! “哈哈,说起来真是惭愧,在下白活了十几年还没下过厨,还真不会烤肉。这位道长您难道会做烤肉吗?”罗洁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哈哈笑道。 听到罗洁的话,得意的一笑,显然罗洁的话真好拍准了马屁。 “道爷我别的不行,但是说道吃,我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就说这尖角野猪,最好的烹饪方法恰好就是你现在用的烤,可以你手艺不行,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一块肉,看我来给你烤一块……”原来这胖神棍姓高,他说到吃的根本停不下来,说着就操刀开始烤起肉来。 只见这个姓高的胖神棍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一罐又一罐的调料,在罗洁生的火上面烤着肉,将调料一样一样的往肉上撒,很快一阵诱人的香味就出来了,看得罗洁直吞口水。 很快,刚才被罗洁浪费的那块肉变成一块金黄透亮、吱吱冒油的烤肉,香喷喷的味道把罗洁看得眼睛都直了。 胖神棍很满意的将烤好的肉递到罗洁手里。 “来尝尝道爷的手艺如何。”胖神棍的语气非常得意。 接过烤肉,罗洁顾不得烫就往嘴里送,烫的哇哇直叫,但是还是一个劲吃。皮酥肉嫩,馨香诱人,他咬了一口后再也停不下来,本就饿得不行的他抵挡不住这烤肉的诱惑。 看着狼吞虎咽一般的罗洁,胖神棍乐得直笑,自己的手艺被别人认可是作为一个厨师最得意的事情。不过这胖神棍的心里诧异,他推算了好几次,眼前这少年的未来都如一片混沌,完全看不透。而且他打量了半天,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但是又能如此轻易的杀掉一阶妖兽,并且还是一击致命。 “真是不可思议的一个人。”胖神棍心里有了计较。 很快一大根野猪腿被罗洁一个人吃完了,终于将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填饱,只不过他现在的样子可不好看,脸上手上全是油。看着一脸笑意的胖神棍,罗洁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赶紧在小溪里将手上和脸上的油脂清理干净。 “谢谢你了道长,如果不是你,我估计又得吃干粮了,敢问道长怎么称呼?”罗洁试探性问道,他刚才吃烤肉的时候也有些戒备,只不过被烤肉的诱惑和肚子饿打败了。 “道爷我姓高,名若清,一个到处流浪的道士……” 经过一番交流,罗洁知道了这胖神棍名字叫高若清,是一个四处流浪的道士,他自称自己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古通今、奇门遁甲样样精通,甚至还前知五百年,后晓五百年,吹牛吹得罗洁直翻白眼。 “那高道长你倒是说说,我未来会发生什么事?”罗洁一脸不相信的问道。 经过一番交流,罗洁摸清楚了这胖子的个性,他的实力罗洁看不透,非常强,至少比自己要强很多。不过他的个性非常随和,并且这世界上道士总是受到异样的眼光,他对于很多事都很看得开,也很好开玩笑。 听到罗洁的话,高若清也是叹了一口气,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星空,幽幽的说道:“我夜观天象,罗小弟你的未来就像隐藏在漫天星海中的一颗明珠,捉摸不透。” 罗洁听了之后很无语,你个神棍就神棍吧,随便扯几句不行么,还来个琢磨不透。 看到罗洁一脸鄙视,高若清笑了笑,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突然,正在开玩笑的两人神色一禀。 “罗小弟你也听到了?”高若清没有了之前的笑容。 “嗯。”罗洁点点头,面色严肃,他刚刚听到一声狼嚎,声音很小,除此之外,还有人类的声音,有人被狼群堵上了! 罗洁有这附近的地图,上面标志了妖兽出没的地点和妖兽的种类,他知道这附近有疾风银狼出没。 疾风银狼并不是什么高阶妖兽,只是普通的一阶妖兽罢了,它的特点是毛发当中有些许银色,实力越强,变成银色的毛发就越多。 普通的疾风妖狼,一对一的情况下,七级以上的星士都能击败他们。 但是疾风银狼却是连星璇期武者都不愿招惹的对象,因为他们是群居的妖兽!每次出动都是几十头,几百头! 并且他们中间银色毛发浓郁到一定程度的,将会晋级到二阶妖兽,甚至有的疾风银狼狼群中会出现全身毛发都是银色的存在,那可是强大的三阶妖兽――疾风银狼王! 听到那一声狼嚎中的星力波动,肯定不是普通的疾风银狼,普通疾风银狼的狼嚎没有如此威慑力,这很可能是一头二阶疾风银狼,甚至是三阶狼王! 罗洁第一反应是赶紧逃,那些人好像是在逃命,肯定是被狼群追杀。不是罗洁不想救他们,而是疾风妖狼在星璇期都是很恐怖的存在。光是二阶疾风银狼就够罗洁喝一壶的,更别说有可能出现的三阶狼王,还有那一群狼崽子们!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32. - 九妖变 - 早雨 华洛重重的一击让罗洁遍体凌伤倒飞出去,他料想这小子绝对已经失去战斗力,那样的攻击哪怕是他自己星璇巅峰的实力被击中,不死也要残废,这小子展现出来的实力也就在星璇中期。 “把这小子带回去,赢元帅那个死胖子应该不会再啰嗦了吧,真不知道老爹怎么想的,直接把那个胖子杀了自立为王不是更好?”华洛嘴里喋喋不休。 就在华洛大意的时候,一阵劲风扑面,随之而来的是一只血淋淋的拳头,他赶紧用手挡住。 巨大的力量超乎华洛想象,他的星力之前放大招的时候用得七七八八,加上出于自信,没有将星力附着在身上防御,只听见咔嚓一声,紧接着是锥心的痛,手臂硬生生被打断! 罗洁手上喷出猛烈的火焰,华洛华丽丽的再一次变成火球倒飞出去,砸入墙内。 “混蛋!我不管了,我要杀了你!”华洛愤怒的声音传来,关键时刻他用所剩不多的星力覆盖全身,才没有被赤龙烈焰烧成重伤,但是衣服和头发未能幸免,现在的他形象还不如一个乞丐。 “你现在的星力所剩不多吧?我要捏死你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罗洁张狂的说道。 现在的他虽然在战斗中能够保持意识,但战斗状态的他明显性格和平时完全不同,张狂、嗜血、桀骜等等词语都不足以形容。 和之前没有意识的时候单纯的嗜血不一样,现在的罗洁摆明了就是个战斗狂,只有傲字能够形容他对于战斗的自信。 华洛气急败坏的从储物戒中拿出一个玉盒,玉盒打开,浓郁的星辰之力顿时遍布整个空间。 玉盒中有两颗丹药,浓郁的星辰之力可以看出价值不菲! “小子,你死定了!我要让你清楚惹怒我的下场!”华洛不管这个药的副作用,这是他特意用来在保命的时候用的特殊丹药,哪怕只是吃一颗,都会让身体产生巨大的负担,并且产生不可逆转的损伤,这次他是真的愤怒到了极点,直接将两颗一起吞下。 霎时间,本来施放大招,又勉强防御罗洁的赤龙烈焰后星力几近枯竭的华洛体内星力瞬间变得极其充裕,甚至是溢满出来,从周身窍穴喷发出大量火红色星力。 华洛爆裂的星力仿佛不要钱一般,在他周身笼罩。 看到丹药的效果,罗洁脑海中瞬间冒出丹药的名字——裂星丹!帝国军队特供的丹药,他曾在书上看到过介绍,由于价格以及副作用的原因,只有执行特殊任务的特殊部队才有这种丹药。 没想到绿衫军也能弄到这个,看来帝国的情况不是太妙啊! 罗洁惊讶的目光一闪即逝,这丹药很厉害!不过当他看到华洛似乎控制不住自己力量的时候,发出一声嗤笑:“歪门邪道!自己的力量终究不是自己的,你能控制这些星力吗?小心把自己的经脉给撑爆了。” 罗洁说得一点都没错,华洛本来吃一颗这个丹药身体都受不了,这次直接吃了两颗,他已经感觉到体内的星力控制不住了,经脉快要被充斥在体内的星力撑破。 但华洛听到罗洁的话之后,变得更加愤怒:“给我去死吧!” 华洛左手断了,不过他右手没有问题,挥动长枪发泄般的肆意挥洒着枪芒,朝着罗洁的方向不断攻击。 不似之前大招那样铺天盖地的封锁整个空间,但是单独一枪却比之前威力大出不止一筹! 罗洁虽然狂傲,但他不傻,清楚的感受到其中的蕴含的威力,不敢硬碰硬用身体挡,赶紧躲开。 就在罗洁尽力躲避枪芒的时候,危险的感觉将他笼罩。 转头一看,华洛已经攻到他的面前!暴躁的星芒附着的长枪已经到他眼前。 “我命休矣!”罗洁感受到死亡的威胁,这一刻,他心想如果之前干脆的不装-逼将对方弄死就好了。 电光火石之间,罗洁后面扑出一个身影,用手臂挡住了长枪,同时将华洛撞飞,救了罗洁一命! 是六号! 这家伙没死! 容不得罗洁多去思考,身体做出了最明智的动作,他瞬间冲向华洛,一拳打在对方头上,将刚要爬起来的华洛再次打倒在地,同时另一只手将打在华洛脖子上,生生将脖子打断。 这还不放心,补上一记赤龙烈焰吗,华洛体内不受控制的星力成了烈焰最好的燃料,直到华洛心脏停止跳动,他才松开手来。 六号在一旁看得浑身发毛,这小子真是狠辣!一时间他连插在自己手臂上的长枪都忘了拔下来。 一番战斗下来,罗洁的星力消耗得七七八八,看到对手死了,他直接倒在地上,好一会儿才喘过气,向六号问道:“你没死?” “废话,我死了还能来救你?”六号没好气的说道,虽然他脸上的伤靠着强悍的恢复能力愈合了,但这小子真狠,本来想装死的他真的差点死了,多亏这改造过的身体。 想到这六号心里苦笑,这还得感激绿衫军? “我说,你手不疼吗?”罗洁看着还在六号还在流血的手臂问道,那长枪还插在里面。 “靠!”六号这才想起这茬,直接将枪拔了出来,鲜血溅了一地。 “靠!”这次是罗洁,他没有想到六号这么带劲,就这样拔出来了? “这种小痛我已经习惯了。”六号淡淡的说道,很快,他手臂上的伤口停止流血,要不了多久伤口就会愈合。 听着六号的话,罗洁沉默了,显然,作为一个他们口中的试验品,六号之前受到的伤害,不是这一点点身体的伤能形容的。 “你不是被他们控制吗?现在没有了?”罗洁转移话题问道,顺势坐起来盘腿修炼恢复一点星力。 虽然这里很危险,但是没有星力更危险,能恢复一点是一点。 “那个叫龙大师的药师抽出我的一丝灵魂封印在灵器里控制我,他们可能是以为我被你杀了,把灵器毁掉了,我已经没有那种可能随时被灭杀灵魂的感觉。”六号老老实实的答道。 “原来如此……” …… 赢元帅和华复邦那边。 “看你们惹的好事!死了!我们最强的大将死了!”赢元帅气急败坏的将房间里的东西统统砸坏,“现在他们把华洛杀了,马上就要来杀我们!” “元帅,龙大师,你们赶紧逃,我来拦住他们,只要作为前朝皇子的你还在,我们就有东山再起的时候,有龙大师这些年来研究的成果,只要找到合适的试验品,我们就能制造出最强的军队,光复大秦!”华复邦赶紧打开地道,这是修建这个基地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的退路,直接通到大山的另一边,逃进茫茫森林,哪怕是星云境甚至星海境的人都找不到。 “谁他-妈管你这些,他们杀上门来我们什么都没有了,没有钱没有材料,我要怎么改造自己怎么长生不老!”赢元帅气急败坏之下将内心的话说了出来。 “长生不老?元帅你这些年来全力做这个研究是为了长生不老?”华复邦呆呆的问道。 “当然是为了长生不老,我还没享受够,谁管你光复不光复,大秦已经灭亡了,我要自己活下来,享受你们给我抓回来的女人,享受皇帝的生活……”赢元帅仿佛没有看到华复邦越来越狰狞的脸。 “哈哈哈哈哈……” 华复邦大笑着打断了赢元帅自顾自的说话,在赢元帅惊恐的表情中掐住他的脖子举了起来。 华复邦高大的身材将赢元帅举起,后者脖子被掐住说话都说不出来,脚不停往下蹬,仿佛想要踩在地面,但是他矮胖的身体脚离地面仿佛是那么的遥远。 “棢我华复邦一生忠心耿耿为了光复大秦,找到了你这个沦为奴隶的大秦皇子,一心辅佐你,不顾自己遗臭万年,将军队变成山贼窝,没想到居然换来这么个结果!”说着华复邦把赢元帅往地上狠狠砸去,赢元帅的脑袋顿时爆裂,红白之物溅得满地。 龙大师则在华复邦暴怒的时候赶紧钻进地道逃之夭夭,华复邦也没有那个心思去管他,他现在只剩下一个念头,给儿子报仇,然后去死。 当然,他知道早已过巅峰的自己不是那两个人的对手,十几年前没有突破星璇期的他步入生理上的中年期,身体机能开始下降,实力也在逐渐衰退。 修炼者会根据境界的突破延长寿命,身体老化程度和普通人类似,寿命的比例开始衰老,到了一定年龄比例之后,除非发生奇迹,不然基本没有突破的可能,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衰老死亡。 这十几年间,华洛的实力已经超过华复邦,华洛都打不过这两个人,他肯定也打不过…… 33 - 九妖变 - 早雨 ?多年淬炼出来的身体恢复能力强悍,不一会儿罗洁身上的伤基本愈合了,华洛的大招虽然看起来把他打得遍体鳞伤,但实际上都是皮肉伤,并没有伤筋动骨。 当罗洁和六号搜遍城堡找到赢元帅的时候,后者已经变成一具身首异处的尸体。 说是身首异处都有些勉强,下巴还留在身体上,半个头已经稀烂,遍地都是。 至于那个传说中的绿衫军前军团长、一手策划改造人行动的华复邦,则没有看到。 本着对待恶人杀光烧光抢光的政策,华洛将赢元帅手上的储物戒拿走了,华洛的那杆枪也被华洛收走,他没有想到居然是地阶下品的灵器,这些叛军还真是有路子搞到好东西。 顺带拿走的还有华洛的储物戒。 华复邦杀掉赢元帅之后没有拿走任何东西直接离开,他也已经不在乎这些东西。 房间里的一些名贵古董已经被赢元帅砸坏了,让罗洁这个财迷直叫败家,作为国子监文院的优秀学生以及家族继承人,关于财宝方面的教育他接受得非常多,自然能够看得出那些东西是前朝皇室的御用品,价值不菲。 有些遗憾,在六号一脸鄙视中,两人准备离开城堡,去解决外面那些人。 那些人都是些罪恶滔天的匪徒! 就在两人刚刚走出城堡大门的时候,罗洁感到危险,拉着六号赶紧退回门内。 只见铺天盖地的弓箭射向门口,哪怕两人钢筋铁骨一般的身体,被射成马蜂窝,估计也活不下来。 可怜了门口那个守候的小兵,他刚打出信号目标来了,还没来得及跑,就被华复邦下令的绿衫军们射出的弓箭射成筛子。 “给我杀了他们!谁拿到他们的人头我收他当义子,未来就是军团长,可以学我华家的传承功法!”华复邦大声吼道。 空头支票,没错就是空头支票,华复邦已经心存死志,什么样的空头都开出来。 整个绿衫军数千人的基地城堡,罗洁和六号相视苦笑,那就上吧! 罗洁用从华洛那里得到的长枪率先冲入人群,大开杀戒。 六号也不甘落后,拳脚相加,如杀戮机器一般,一拳一脚带走一条条生命。 “不行,这样还没杀光,我们就累死了,擒贼先擒王,我们去杀了华复邦!” “好!” 两人用蛮力杀出一条血路,虽然报酬诱惑,但没有命怎么去拿?见两人杀得红眼,赶紧让开一条路。 他们都是来混吃混喝,而不是来找死的,叛军?现在的这些人早已称不上叛军,只是一群山贼罢了。 终于有顺手的枪,罗洁直奔华复邦。 “疾风天狼刺!”罗洁速度骤然暴增,枪头幻化出火狼,击中华复邦。 华复邦看到溃不成军的绿衫军的表现的时候,已经彻底死心,连挣扎都没有。 不过可能是坏人做久了,华复邦死前大吼一声:“我们这些年来抢夺的财物都被他们抢走了!” “老团长死了!” “我们要给老团长报仇!” “杀了他们……” “……” 说得好听,实际上都是为了钱。 为了争夺华复邦手上的储物戒指,这些本来贪生怕死的绿衫军匪徒都不要命一般两人杀去。 两人实力虽强,但是在人海战术下,两人体力逐渐不支,绿衫军更凶猛的朝两人扑去,前面的死了后面的再来。 罗洁杀得手都软了,胳膊沉重得快要抬不起来,星力更是早已耗尽,杀几千只羊都得累死,何况是人? 看到两人快要撑不下去,绿衫军的人更加积极,不要命的冲上去,两人岌岌可危。 就在两人快要撑不住的时候,般的声音传来。 “快!杀光他们,把恩人救出来!” 是那些被罗洁救出来的人回到各自村子将村里人带来了! 罗洁和六号精神一振,奋力杀出重围和人们汇合。 “他们的团长还有元帅都死了,杀光他们灭亡绿衫军!”罗洁高呼道。 听到这个消息那些本来还有顾虑的村民全都士气高涨,拿起扁担锄头甚至是板凳等武器上前拼命。 和其他几个叛军不同,绿衫军由于这十几年来的改变,真正立志于复辟前朝的那些领袖全都跑到其他叛军那里去了,只有知道他们的改造人计划的华复邦一家还在支持赢元帅,所以官方根本没把这个小势力放在眼里。 正因为如此,他们居然成为所有叛军中最臭名昭著的。 一番恶战之后,绿衫军全部被杀光,一个不留。 这些人手里都沾满鲜血和女人的眼泪,村民们一个都不肯放过全部杀光。 …… “白云真好啊,什么都不用担心,就那样自由自在的在天上飘荡。” 罗洁躺在一个山坡的草地上看着天空,惬意的说道。 绿衫军一战本来罗洁只是居于义愤,想要帮这些人解决难题而已,没想到收获颇丰,一把华复邦留给自己最强的儿子华洛的地阶下品长枪,品质都快赶上家里的月牙枪了。 除此之外,最大的收获便是赢元帅的储物戒。 华洛和华复邦倒真是一心效忠赢元帅,储物戒里全是一些不值钱的东西,值钱的都交到赢元帅那里了,五万金币的银票,这些年来赢元帅自己私藏的钱还真不少。 至于绿衫军抢夺来的粮食等物品分给了那些村民们,钱罗洁则是自己收了起来,总不能白忙不是? 唯一可惜的一点是村民们对绿衫军的仇恨太大了,生怕放过一个人,一把火把城堡和绿衫军的基地全部烧光,什么都没有留下,他本来还想找找那个传说中的龙大师有没有留下点什么关于人体改造的资料,看起来这些改造人的特点和他很相似,但是事已至此,懊恼也没用,他不是一个爱纠结这些东西的人,既然烧了就烧了吧。 在包子山休整了两天,罗洁身体完全恢复,果然如之前所想,拼尽全力战斗之后,实力增长迅速,顺利的突破到星璇中期,他现在正面和华洛交手也有信心击败对手。 34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万塔之城是整个大夏帝国实力最强的学院,几乎整个国家的天才都在这里,我们广目天公国和你们中州的天才汇集的西院……” 赶车的老大爷正在为罗洁等人介绍万塔之城学院的事情。 都是一些最基本的资料,和印象中的没有不同,不过罗洁一直有些疑惑:“原来如此,但是这里为什么叫万塔之城?这里没有那么多塔吧?”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问,”赶车的老大爷哈哈一笑,一副了然的样子,“据说当年我们大夏帝国的开国皇帝把国界扩张到西部的时候只有高耸林立的塔,没有其他人居住过的痕迹,但是那些士兵不懂这些塔的珍贵,把大部分塔都拆掉了,现在想修都修不出来。” 老大爷语气中带着遗憾。 这就像是前世的官方对于文物的态度吧?先是一个劲拆掉,后来又想要复原,但是哪有那么容易,最后只能遗憾的失去那些东西。 不过这和罗洁没有多大关系,他是来这里学一些战斗技巧和战技,而不是来管这些东西。 他曾和万塔之城的总院长公孙彻曾有过一面之缘,当年来帮他测试天赋的就是这位皇室的老皇叔,算起来两人算是亲戚。 看着从未离开过村子的任蓉蓉和任杰两人一脸兴奋的样子,罗洁觉得很有趣。 从包子山离开的时候,两人硬要跟着他一起,任蓉蓉是以报恩为理由,任杰则是想要当罗洁的小弟。 当初在中州买的坐骑弄丢了,三人只能去驿站租了一辆科多兽拉的车前往万塔之城,好处呢就是不会迷路了。 罗洁没有想到的是这个驾车的老大爷很健谈,倒是多了一番乐趣。 数日之后,三人到达目的地,广目天公国第二大城市学院之城。 说是一个学院,实际上已经不仅仅是学院而已,里面普通人占大多数,从人口来看在整个帝国都排在前几。 本来万塔之城只是万塔学院,后来一些商人在周边建立商铺,收购那些学生们完成任务或者历练之后猎取的妖兽材料,很快发展起来,后来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官方也眼红了,插上一脚,在这里设立万塔之城,由皇族兼任城主和学院院长,城市面积在百年之后的现在发展到仅次于都城的程度。 这里的商业非常繁华,甚至比公国的都城还要繁华,各大商会和公会的总部就在这里。 原因很简单,这里有着最强的武者群体,交通便利。 来到万塔之城后,罗洁三人问好路之后直奔万塔之城中心的学院去。 一路上三人四处打量这个从未来过的地方,这里还保留着一部分万塔的痕迹,最引人注目的是城市正中心,位于学院中央的通天高塔,在离万塔之城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罗洁都看到了这个塔,到了城里后更是觉得惊叹,这高度完全不输给前世的那些摩天大楼,真不知道在这个科技落后的世界是怎样鬼斧神工的方法建造出来的。 三人来到城市中心的学院门口,还没进去就被拦住了。 “站住,这里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你有什么事?”门卫盛气凌人的问道,那眼神中带着鄙夷。 这个门卫实力仅仅只有星士期,显然,三人身上毫无星力波动,被当成普通人了。 “我有事情找公孙院长。”罗洁很客气的答道。 “找公孙院长?院长是随随便便都能见到的吗?”门卫的语气非常轻蔑。 罗洁耐着性子说道:“我和公孙院长是亲戚,麻烦帮我通传一声。” “和院长是亲戚?哈哈我还是驸马呢!假冒院长亲戚想要进去的人多了去了,别没事自找麻烦,小心我送你去官府!” 就在罗洁快要发作的时候,有人来解围了。 “阿洁哥,你终于来了,我们都等了好久了,咦,这两位是?”林美盼刚好从门口出来,正好碰到被拦下的罗洁。 “真巧美盼,我刚到,这是我新认识的朋友,任蓉蓉和任杰。” 活泼的任杰跳出来说道:“我是老大的小弟,我叫任杰,未来要成为和老大一样的高手。” 任蓉蓉赶紧拉住任杰,从林美盼的衣着打扮来看,她就知道这女孩不是普通人,“你好我叫任蓉蓉,是少爷的女仆,这是我弟弟。” 是的,女仆,任蓉蓉硬要跟着罗洁离开的理由就是要当他的女仆报恩。 罗洁倒也乐得多一个女仆,平时有人端茶递水的,还是个美少女,也不错。 作为门卫,自然得认识那些大人物,林美盼西院院长的女儿,又是个出了名的捣蛋精。 “原来这人真的和院长认识!”门卫知道这次闯祸了,认识西院院长的女儿,那么可能真的就是总院长的亲戚! 门卫赶紧说道:“我就说你不是骗人的,我这就去帮你向院长通传,对了,这位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不用了,我带我阿洁哥去找公孙叔叔。”林美盼主动承担起这个任务。 罗洁这个年纪,在这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门卫看来十有八九是来求学的,至于身上没有星力波动,肯定是用了什么特殊的灵器来遮掩实力,他自认是他的实力看不出来罢了。 门卫惺惺一笑,目送罗洁三人在林美盼的带领下走进大门,只能叹一口气,看来抱大腿的机会给自己浪费了,连混个脸熟的事情都搞砸了,估计只能当一辈子门卫了。 …… 公孙彻,万塔之城的第二任院长,说起来这个学院成立至今也不过百年历史,第一任院长是帝国皇帝的儿子公孙昊日,一个实力超群又不喜欢权力的皇子,数年后公孙昊日留下一封信将院长和兼任的城主之位传给儿子就那样消失了,现在的公孙彻是现在的皇帝的叔叔,算起来罗洁还得叫他一声姥爷。 公孙彻细细打量着罗洁,罗洁在下面动都不敢动,他从公孙彻身上感受到强大的压迫力,自己能够探测对手实力的能力在这次完全没有效果。 公孙彻已经快一百岁,说起来这个学院建立不久他就出生了,但是实力强大的他看起来也就四十来岁的样子。 岁月在强者身上很难看出痕迹。 看着罗洁的体魄和周围弥漫的浓郁星辰之力,公孙彻心里叹了一口气,从根骨和星辰之力亲和度上看,这个小子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可惜了可惜。 十年前他回中州的时候曾检查过罗洁的身体,先天丹田破损,实在是可惜。 听这小子说他想去西院学习,虽然听说了他击败东院那个新招的天才的事情,但是星士期和突破星士期之后完全是两个世界,不是靠身体强壮就能赢的。 从公孙彻那惋惜的眼神中,罗洁自然看出了是什么意思,他嘴角微微一笑,控制好星力,猛地爆发出来。 公孙彻吓了一跳,罗洁突然从一个没有丝毫星力的“废物”,一瞬间变成星璇一阶的实力,就是那么突然,围绕罗洁周身的红色星芒宣告着天才没有被埋没! “你的丹田治好了?”公孙彻有些激动,先不提他和罗洁父亲关系很好,就说罗家是现任皇帝的忠实继承者,罗家的继承者是一个强者,都是他值得高兴的事情。 “额,没有。”罗洁按照早已设计好的说法答道。 “没有?”公孙彻一愣,这可是实打实的星璇一阶的实力,而且星力浑厚,远超普通人。 “我这次出去游历,意外的获得了一种不用丹田而是将星力储存在经脉中的功法,这十多年的苦修我的实力早就到了星士巅峰,很快就突破了。” 这是罗洁计划好的说辞,对普通人他可以说是靠着法器遮掩实力,但是对这个实力比父亲还强的强者,有的谎言一下子就戳破了,要是被细细研究,说不定真被研究出个什么毛病,还不如半真半假的解释,除了星力储存的位置和得到功法的过程之外,其他的都是真话。 “原来如此。”公孙彻释然,很多奇奇怪怪的功法都是存在的,有这种不用丹田剑走偏锋的功法也很正常。 “好,既然如此,我给你写封推荐信,你就和美盼这丫头一起去西院吧,还有这两位……等等!”公孙彻安排好罗洁的事情,正准备让他们离开,然后将罗洁平安来到万塔之城并且找到解决丹田问题的事情写封信告诉罗洁父母让他们不用担心的时候,想起了还有两个人。 他本来只是随便问问这两个不是学生的人,罗洁怎么安排,没想到一下子发现出大事了! 任蓉蓉很平常,很普通,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但是任杰那周身环绕的浓郁星辰之力,星辰之力的亲和度奇高,都快赶上罗洁了! 罗洁顺着公孙彻惊讶的眼神看向任杰,这小子有什么不对吗?还是做错什么事了?没有啊,任杰来到这里后一直很安分的站着,虽然狡黠的眼睛咕噜噜的不停转悠,四处打量着,但也没什么事吧? 罗洁心里一动,眼睛里猩红一闪而逝,脸上露出一丝惊讶,立刻又恢复正常。 任杰这小子居然有这么强的星辰之力亲和度!完全没有想到啊! 罗洁在开启赤瞳的时候对星辰之力非常敏感,所以能够看穿一定程度对手的实力,那些实力强悍的人虽然没有看清比自己实力强的人境界的能力,但是他们实力越强,对星辰之力越敏感,所以公孙彻只是一眼边看出任杰是个天才! 一下子公孙彻对任杰的态度霎时不一样了。 “他叫任杰,是我刚认识的小弟弟,很有正义感,和我一起灭掉了绿衫军。”罗洁赶紧介绍任杰给公孙彻。 “哦?原来绿衫军是你们消灭的?我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还在猜是谁,不错不错,大功一件。”公孙彻丝毫没有怀疑罗洁的说法,那种小势力灭了就灭了,他连绿衫军头目到底是谁实力如何都不知道,不然肯定得大吃一惊,那不是刚刚突破到星璇期的罗洁能对付的对手。 罗洁说出这话的时候就有些后悔,但是看公孙彻没有什么反应,松了一口气。 “任杰,不错,想要当我徒弟吗?”公孙彻突然扔出一个大炸弹。 “啥?” 不仅是任杰和任蓉蓉没有想到,连罗洁这个介绍的人都惊呆了,公孙彻要收任杰徒弟? 35 - 九妖变 - 早雨 看出三人的疑惑,公孙彻说道:“我觉得任杰小朋友和我很投缘,怎么样,想当我徒弟吗?” 公孙彻还没有收过徒弟,作为总院长的他不担任四大学院中任何一个学院的院长,只是偶尔上上课,他理想的徒弟是按照他的教导开始修炼的,那些天才们来到万塔之城的时候已经接近星璇期或者已经突破到星璇期,修炼方式和功法已经固定,年龄那么大了改功法也不现实,所以一直没有能够找到继承者,快一百岁的他又没有子女,所以徒弟这事一直耽搁着。 这择日不如撞日,来得好不如来得巧,刚好任杰出现,公孙彻收徒之心一下子活跃起来。 任杰惊讶过后很快反应过来,他那狡猾的眼睛一亮:“要我当你徒弟可以,但是你也得收我姐姐当徒弟。” “这……”公孙彻看了一眼任蓉蓉,很普通的女孩,而且年龄那么大了,别说修炼成高手,能不能突破到星璇期都是个问题。 “小杰你别胡闹,我还要照顾少爷。”任蓉蓉很聪明,自然知道公孙彻看她是什么意思,她听到弟弟要被这个大人物收为徒弟的时候高兴得不得了,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弟弟的前途。 “都在一个学院里,你还是可以照顾老大的,”任杰大声说道,“不收我姐姐当徒弟,我也不当了。” “院长大人你别听我弟弟胡闹,他还小不懂事。”任蓉蓉知道说不过弟弟,赶紧向公孙彻道歉,生怕惹怒了他,不收自己弟弟了。 一脸倔强的任杰,心里善良一心为弟弟着想的任蓉蓉,公孙彻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道:“好吧,既然如此,你们两个我一起收下吧,正好我炼丹房还差一个整理药材的人手,蓉蓉你就和我学习当药师吧。” “师傅万岁!”任杰兴奋的跳了起来,然后跪下叫师傅,聪明如他。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任蓉蓉也立刻跪下拜师。 堂堂万塔之城的院长,就这么草率的收了两个徒弟…… …… 罗洁和任蓉蓉还有林美盼一起回到西院,任杰被公孙彻留下来好好检查天赋去了,至于任蓉蓉,公孙彻本就没有报什么期望,只是看在任蓉蓉一副朴实的样子,觉得她整理一下药材或许能够胜任,让她先去照顾罗洁,他以为任蓉蓉是罗洁的仆人。 不过公孙彻不是拘泥与身份这种东西的人,从他这里不知道走出多少一文不值到功成名就的人。 意外的捡到一个天才,罗洁纠结的是任杰被公孙彻收为徒弟,这平白的就比自己高了一辈……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和林美盼一起来到西院,发现大门口拥挤着一大群人,基本都是女生。 都是冲着西院大门口的几个人。 万塔学院位于万塔之城中心,在这又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分院,要就读这所学院,有三种方式,第一是天赋,天才他们当来来者不拒,第二是钱,给予一定程度的赞助,可以将自己的子女送到这个学院就读,还有一个就是军功,征战异族,包围边境有一定贡献的,他们的子女也会破例招收进来。 久而久之,学院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比如追星族。 那些顶尖天才是全体女生追捧的对象,其中就包括西院的风云人物安歌和罕付泽。 虽然不知道安歌和罕付泽在这大门口站着干什么,但是不妨碍这些追星的小姑娘们来围观尖叫。 这场面,罗洁曾经见过很多次了,在中州的时候,八杰集那几个家伙一到国子监,就是这种状况。 “……”罗洁看到这情形,拉着林美盼和任蓉蓉从一旁往里面冲。 “阿泽和安歌在那边……”正想去和罕付泽和安歌打招呼的林美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速度全开的罗洁拉走了,那速度三两下消失在人群中。 …… 学院里有普通学生住的那种集体宿舍,六个人一间小屋,也他们这种有钱人住的独栋小楼,那些顶尖天才们也会在完成一些任务或者在学院比拼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被奖励一栋小楼,居住环境当然要比宿舍好很多,修炼的时候也不用特意去修炼房,安全性强很多。 安歌和罕付泽扑了个空,回到他们住的小楼的时候,发现他们要等的人已经到了。 罗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像下午没有看到他们。 小聚了一番,罗洁的房间早就打扫好了,现在多了一个人,本来罗洁的意思是让任蓉蓉去林美盼家住,林美盼也很开心可以多一个人一起玩,她那个姐姐太冷太无趣了,还是任蓉蓉更合得来,可是任蓉蓉以要照顾罗洁为由,要和罗洁住在一起,好在是这个小楼房间不少,整理出一个空房间,买了些日用品就那样住下了。 第二天,任蓉蓉去公孙彻那里帮忙打杂去了,罗洁没让林美盼和罕付泽等人和他一起,独自去报名。 虽然有公孙彻的介绍信,罗洁也只是一个普通学生,而不像任杰那样幸运的成为院长的弟子。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颇大,他得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听课,而不是任杰那么幸运接受一对一教导,甚至学习院长的功法。 不过罗洁来这里主要是学习战斗技巧和关于武者世界的知识,他不需要那些功法,所以也没差。 最让罗洁感到惊奇的是那个从赢元帅那里得到的戒指,不是普通的戒指。 罗洁用星力炼化这个戒指后,发现有这是个有着内世界的神奇戒指! 花了一段时间准备,罗洁决定激活戒指的功能,于是传到戒指中去…… …… 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很久,当罗洁睁开双眼,发现已经不在自己的房间内,而是出现在一片深山老林中,周围满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清风刮过,还能听到树叶晃动的声音。 这是让自己上演野外求生? 罗洁看着周围那一望无际的树木,脑子里的知识告诉他,深山老林是十分危险的,不说有没有什么野兽,就是一条毒蛇,一些毒虫,那也是致命的! 看到周围的环境,罗洁已经有了穿越回去,学习一下野外生存技能的打算,只有有了野外生存的能力,才能走出这片深山老林,获得更多的信息。 就在他准备动用神戒回去时,一道威武的声音响彻山林: “嗷呜!!!!” 尼玛!这是要闹哪样??? 罗洁整个人都思密达了,他听得真切,这是虎啸的声音,似乎还不远!还好穿越之初,没有直接穿到老虎身边,不然能不能活命还是个问题!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罗洁转头望去,脸都绿了,只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悠哉悠哉地往他这边走了过来,不是老虎又是什么? 老虎悠哉悠哉地走着,双眸凶光闪烁的盯着他,一看就知道将他当作了猎物。 罗洁双腿开始不自觉的微微颤抖,这是直面百兽之王的正常反应,要知道这不是动物园笼子里的老虎,而是他么野生的! 好在他虽然生惧,还没有被吓到失去理智,知道利用神戒回去。 意念未动,平地再传一声吼:“孽畜!休要伤人!!!” 这次虽是人声,却比百兽之王还亮上三分,震得罗洁有那么一瞬的暂时性耳聋。 余音尚绕,一个身穿短衫,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手持一柄环首刀,背挎长弓的自树林一边走了过来。 那如若巨雷的声音,正是从此人口中发出,罗洁转头望去,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怪异,先不说这人为何面对老虎丝毫不见惧色,单单此人的嗓门,就称得上最强男高音了! 那吊睛白额大虫转动大头望了过去,双眸中凶光更盛,百兽之王威,岂容挑畔,很明显,这头吊睛白额大虫的猎物,已经从罗洁转向了来人。 然后…… 罗洁看到了一个让他整个人更思密达的场景。 只见那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咧嘴笑了笑,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兴奋,然后……他竟然将手中的环首刀往地上一掷,刀身没入地底尺余! 汉子面对老虎,竟是放弃了兵器,观其摸样,是要肉搏? 难不成自己来到了一个高武世界? 就在罗洁暗暗猜想时,汉子双脚在地上一蹬,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那吊睛白额大虫扑去! 罗洁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程度,比武侠影视里飞来飞去的场景更加美观,更加暴力,这是真正的爆发力! 汉子这一跃,没有任何助跑,单凭瞬间的爆发力,飞跃了七八米!高度也有一两米! 这还是人吗!? 汉子与吊睛白额大虫之间,并没有树木阻碍,也使得汉子这一跃,直面吊睛白额大虫。 吊睛白额大虫自然也不是善类,把两只爪在地上一按,和身一扑,往汉子迎了上去,在它的认知里,没有惧怕一说。 这一幕,在罗洁眼里极具冲击力,其实也不过是一息间的事情。 汉子在与吊睛白额大虫将要相遇时,在空中做出了一个闪躲的动作,巧而又巧的避过吊睛白额大虫,来到大虫身侧,一拳猛然击出! “砰!” 罗洁听到了一拳到肉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道夹杂着痛苦的哀吼。 汉子也不知有多少力气,打在吊睛白额大虫腰部,只是一拳便将吊睛白额大虫放倒在地,将其打的站不起身。 然后拳拳到肉与越来越弱的哀吼声响起,吊睛白额大虫很快命丧在汉子拳下。 赤手空拳打死老虎! 罗洁看着这一幕,很想上前问一句,你特么可是武松?就算是武松景阳冈打虎,也特么没有这么轻松吧? 就在罗洁的碎碎念中,打死了老虎的汉子,往他这边走了过来,这一个动作引得罗洁浑身汗毛立起,在他眼中,汉子比老虎更加凶残! 此时此刻,他已经有了利用神戒回去的想法,以这汉子的爆发力,近了身动起手来,他连回去的机会都未必拥有。 “莫要害怕。” 汉子似乎也看出了罗洁的惧意,并未走得太近,笑着开口,嗓门依旧很大,然后上下打量了罗洁一翻,皱眉问道:“你怎得这副打扮?” 罗洁一身休闲服,与汉子的古装短衫格格不入,他定了定神,说道:“在下罗洁,见过壮士,感谢壮士救命之恩。” 都是天朝语言,两人的交流并没有问题,罗洁也就套起近乎,他当然不会说自己也有在老虎口中逃命的本事。 “无妨!”汉子随意的摆了摆手,道:“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不知兄台高姓?哪里人士?” 张飞看着眼前之人,白白净净的,似乎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就是一头短发太过刺眼,还有这身衣着太过怪异,只是料子不错? 罗洁听到‘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之后,整个人又思密达了…… 36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跟着张飞走出山林,走的腿都酸了,来到了一片桃园中。 果然…… 看着这片桃园,罗洁一副了然的神色,自从听到这汉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来到了什么地方。 竟然是汉末三国!跨越了将近两千年的时空! 张飞那惊人的爆发力,轻松惬意打死老虎的情景,也让罗洁知道,原来古代猛将并非浪得虚名,若是配上盔甲、宝马、兵器等等,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其实并不算夸张! 此时罗洁心中有太多的惊叹。 这片桃园,不用想也知道是‘刘关张桃园三结义’的案发地点,没想到后面竟是接连着一片深山老林。 若不是张飞闲来无事,时常进深山老林打猎,只怕罗洁第一次的穿越之旅,已经结束,面对那老虎早已回到现代,而且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再次穿越。 他可不是张飞,他怕老虎啊!万一直接穿越到老虎身旁,他就是一坨虎粪的下场…… “子初,这便是某庄后的桃园!” 两人一前一后来到桃园,张飞手中提着老虎,就跟拎着一只小猫一样,那画面美的罗洁不忍直视。 一路上,罗洁已经编造了一个身份,来自徐州一个林姓世家,是一个世家子,游学至此,至于这副怪异的打扮与短发,则被他推到了一个久居深山的异人身上。 他正是游学至此,在深山里得遇异人,拜师学艺已经数载矣! 罗洁都为自己的这份机智感到醉了,至于徐州,林姓世家,深山异人神马的,那都是浮云。 罗洁,林子初。 子初是罗洁临时为自己起的表字,比起玄德、孟德、奉先神马的,简直弱爆了,没办法,谁让他语文成绩不好? 张飞对罗洁的一番说辞并未怀疑,一则罗洁也没有什么好让他怀疑的,二则罗洁白白净净的,与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皆不相同,一看便是养尊处优的世家子。 再则深山奇遇,也不是没有前车之鉴,那张角老儿“因入山采药,遇一老人,碧眼童颜,手执藜杖,唤至一洞中,以天书三卷授之,曰太平要术”的事情,传的比比皆是。 张角老儿也因此自称大贤良师,云游四方,散施符水,为人治病,徒众日多。 张飞将罗洁当作了与张角老儿一样,有奇遇之人,所以以礼相待,邀罗洁到庄上作客。 也就是张三哥如此,要是关二哥在此,见到罗洁奇装异服还有那头短发,肯定没什么好感。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罗洁这发型在美髯公关二哥眼里,那是不孝的典型代表。 “子初不妨在庄上小住几日,让吾一尽地主之谊。”张飞是个好客之人,罗洁一路上的言行举止,还有奇装异服等等,也让他十分好奇。 如此一来,正对了罗洁的意,他来到这汉末三国,还没有一个落脚的地方,据他所知,历史上张飞可是个有钱人,散尽家财为刘备募兵,参与黄巾之乱,活脱脱的一个土豪。 两人走过桃园,来到庄中,张飞招来一个下人,领着罗洁去客房休息,自己则去泡制猎到的老虎。 当罗洁跟着下人,左转右转的走了许久,才来到客房,不禁感叹,张飞果然是土豪,看这也不知几进几出的庄子就知道了。 关上房门,罗洁定了定神,默念“回去。” 身影一瞬消失在客房内。 再次回过神来,罗洁已经回到了地球上,自己的房间内。 虽然已经知道神戒可以穿梭世界的功能,罗洁心里还是赞叹了一番,然后拿起桌子上的手机,看了看时间。 10点38分。 自己是8点多穿越,然后折腾了大约两个小时,从山上来到张飞庄子的客房。 罗洁若有所思,看来地球与汉末三国这两个世界,时间上对等的,没有小说里那种“那边十分钟,这边才过了一分钟”的时间流速。 对了对时间,罗洁坐在电脑椅上,深思起来。 真正用神戒穿梭了世界,又确定了另外一个世界之后,他的心思就澎湃多了! 汉末三国! 自己可以来往汉末三国与地球之间,应该做些什么? 虽然这只是神戒打通的第一个世界,已然让罗洁激动的不能自已。 穿越三国可以做什么? 诸侯争霸! 想做皇帝吗?谁不想啊! 男儿的梦想,需要解释吗? 凭借自己可以自由来往两个世界,凭借现代的科技与知识,凭借自己对汉末三国的未卜先知,罗洁第一次发现,原来逐鹿三国,一统天下,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 同时,他又可以从汉末三国,拿一些金子、古董之类的宝贝回来,在地球上发家致富! 自己一统三国之后,天下都是自己的,想要什么宝贝,还不是应有尽有? 罗洁意.淫了一会,给自己点了个赞,都特么想到一统三国以后的事了,谁有自己深谋远虑? 只是这第一步又应该如何展开呢? 罗洁眼珠转了转,落在电脑桌上的一个物件身上,发现事情不要太容易! 那是他从网上买的一个夜光瓶,当初看着好玩又便宜,就随手订了一个。这玩意在地球上没什么价值,放在汉末三国,无疑是一个唬人的宝贝。 就用它做自己的第一桶金! 罗洁站起身来,拿起夜光瓶,想了想,又拿了一个打火机,意念一动,身形消失在了房间内。 再次回过神来,便是张飞庄上的客房。 在客房中休息了一会,张飞风风火火的赶来,大嗓门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子初可休息好了?今日开虎宴!” 哥来自现代,还没吃过老虎肉呢!听到虎宴的罗洁,嘀咕了一句,打开房门,朝张飞神神秘秘的道:“翼德,来来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张飞看着罗洁神神秘秘的摸样,有些摸不着头脑,依言进屋。 客房内。 张飞看着桌子上会发光的宝贝,明显雷得不轻。 这会发光的宝贝,难道是仙家之物?子初是他从山上带下来的,下山时并没有什么随身物件,怎么就多出这么一个宝物? 如此一来,张飞看向罗洁的目光,变得颇为诡异。 若是换一些人在此,面对这“仙家之物”,再有罗洁是个外乡人,人生地不熟的,难免有见财起意的心思。但张飞是谁,那是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张三哥,长坂坡一声吼,喝退百万曹军的人物。 虽然长坂坡的事如今还没有发生,日后会不会发生也未可知,但张飞没有丝毫动心的意思,只是对罗洁变戏法似的手段,不明觉厉。 迎着张飞的目光,罗洁笑了笑,道:“翼德看这宝贝价值几何?我刚刚下山,缺少些盘缠。” 听到罗洁要卖这“仙家之物”,张飞又是雷得不轻,这等宝物,任谁不是作为传家宝似的珍藏? 张飞土豪的性子一起,摆手道:“子初缺少盘缠,尽管开口便是,这等宝物岂能随意变卖?” 罗洁心说,你想要的话,改明哥在网上订十个八个送你,嘴上却道:“这宝贝是要卖的,我还有一个宝贝送给翼德。” 不待张飞说话,罗洁从兜里摸出一个打火机,“啪!”的一声,火苗亮起。 张飞本想再劝,听到罗洁有宝贝相赠,也是十分好奇,见到罗洁这一手御火的法术,不禁轻退一步,仔细望去,火苗从罗洁手中一个宝贝中蹿出。 罗洁看着轻松虐虎的张飞,被一个小小的打火机吓的后退,不禁嘴角翘起,又演示了几遍打火机的功能,一甩手,将打火机扔向了张飞。 张飞珍而重之的接到手中,动作温柔的不能再温柔,然后拿着打火机不亦乐乎的玩了起来,直呼宝贝。 罗洁以宝物相赠,张飞推脱了几句后,还是忍不住收了起来,奈何宝物太过诱人! 收起宝物,两人的关系自然是更进一步,若说之前张飞只是与特立独行的罗洁有些投缘与好奇,如今两人就差拜把子了。 罗洁不禁感叹,看来这送礼到哪都行得通啊! 而后罗洁要卖夜光瓶,张飞不忍这等宝贝随意变卖,但是劝了许久,见劝不下罗洁,只好带着他前往当铺。 罗洁没想到汉代就有当铺的存在,本以为找一些商贾之流呢。 随着张飞领他出庄,罗洁第一次见到了以往只能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古代城池。街上行人并不算多,其中一些行人更是衣衫褴褛,有气无力的,活脱脱的丐帮中人形象。 见到此情此景,罗洁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难怪要爆发黄巾之乱,百姓都尼玛穷困成这样了,吃不饱饭的人,被有心人一煽动,能不乱吗? 城中的百姓见到罗洁这奇装异服的摸样,虽然都有些诧异,但也没有太过理会,温饱都成问题,哪还有功夫去在意这些不相干的事。 等等! 罗洁突然醒悟,自己还不知道今年是哪一年呢,黄巾之乱不知多久爆发?张飞如今还在庄中,并没有追随刘备参与黄巾之乱,这黄巾之乱自然是没有爆发了。 罗洁突然问一旁的张飞道:“翼德,今年是哪一年?” “光和六年。”张飞微微一愣,很快答道。 光和六年!罗洁这个历史半吊子,对这一年倒也不陌生,光和六年就是公元183年,鼎鼎大名的黄巾之乱,就在公元184年。 也就是说,明年就要爆发黄巾之乱!至于几月份,具体还有多久,看天气也能猜到一二,眼看着就要过冬了。 罗洁一边思考着,一边跟着张飞,也没心情去领略古代城池的风光,这古代城池看来看去,也就那么回事,除却一些置身其中的新鲜感,与现代都市还是差的远。 不多时,张飞停下脚步,指着一家店铺道:“这是卫家所开的当铺,信誉昭著,子初若是要卖宝物,找卫家最为妥当。” 卫家!罗洁若有所思,汉末三国几个富甲天下的大商之家,似乎就有卫家,只是不知是否是同一个,看张飞都有些推崇,多半是了。 两人走进当铺,张飞的大嗓门响起:“伙计,典当宝贝!” “把典当的东西拿出来,先行估价。”当铺的伙计是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一伸手,言语中颇有些傲气。 张飞也不在意,看了罗洁一眼,似乎在问,真的要把这“仙家之物”当掉? 罗洁给了他一个肯定的眼神,张飞叹了口气,将手中的包裹递给了当铺伙计。 当铺伙计起初还不怎么在意,但当他打开包裹,看到会发光的夜光瓶,顿时一脸震惊,目光再也挪不开了。 半晌,直到张飞有些不耐烦时,店铺伙计回过神来,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恭恭敬敬道:“两位客官,这宝物太过珍贵,我只是一个小伙计,无法做主,得请掌柜的来才行,客官请稍等片刻。” 罗洁点了点头,不甚在意。 张飞虽然也是如此,却怕这店铺见财起意,私吞了“仙家之物”,暗自留神起来,若是对方敢私吞,说不得他要施展拳脚。 也不怪他信不过卫家,奈何这宝贝太过诱人,谁知道卫家会不会做出自毁名誉的事情。 罗洁并不知张飞的心思,若是知道,定会感叹这位历史上的猛将兄,原来也是一位心细的人。他可是见过张飞发威的场景,若是张飞动起手来,等闲百八十个汉子,未必是这位猛将兄的对手。 当铺的伙计,并没有让暗自留神的张飞多等,很快又回来了,恭恭敬敬道:“掌柜的请两位客官到后堂一叙。” 罗洁与张飞点头,在当铺伙计的引路下,走进了后堂。 37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与张飞两人,在当铺伙计的引路下走进后堂,一个古装老人正跪坐在一小几旁,仔细端详着夜光瓶,那全神贯注的摸样以及神情,好似在看一个绝世美人。 被夜光瓶吸引的老人,并没有注意到几人的到来,当铺伙计上前恭敬道:“掌柜的,小的将货主带来了。” 老人这才回过神,转头往罗洁与张飞看来,目光落在罗洁身上,见到他与奇装异服的打扮,目光中闪过几分诧异之色,然后起身热情的迎了上来。 “两位请坐。” 老人将罗洁与张飞引到小几旁,在两人的对面跪坐下去。 张飞依言跪坐,罗洁也是有样学样的跪坐下来,老人正想说话,见当铺伙计还立在一旁,摆了摆手道:“这没你的事了,到前面去照看着。” 当铺伙计应了一声,退了出去。 “两位客官,还未请教尊姓大名?”老人向罗洁与张飞抱拳一礼,淡然问道。 “某姓张名飞!” “在下姓林,单名一个杨字。” 老人点头,听到张飞的名号时,神色微动,“世居涿郡,颇有庄田,卖酒屠猪”的张飞张翼德,还是有些名声的,相传武力过人,身形外貌也对的上号。 张飞的名号,让老人抛开了其它心思,开门见山道:“两位客官,老朽就直说了吧,这件宝物,小店希望直接买下,作价千金!” 典当与直接买下,自然是不同的。 “我去,一个夜光瓶就能作价千金!” 罗洁暗自吐槽,不动声色的往张飞看了过去,张飞微微点头,表示这个价格还算可以。 罗洁道:“成交。” 老人见罗洁如此爽快,微微有些诧异,随后拍了拍手掌,两个挎刀汉子从房间的另外一个房门,推门而进。 其中一个汉子抱拳道:“掌柜的,有何吩咐?” “取一千金来。” “一千金?”挎刀汉子吃了一惊。 老人点了点头,摆手道:“快去。” “是!”两个挎刀汉子应声离开。 老人看向罗洁与张飞,说道:“两位客官稍等片刻。” 罗洁与张飞点了点头,约莫一炷香的功夫,先前的两个挎刀汉子回来,抬着一口大木箱。 老人对挎刀汉子道:“打开!” 罗洁看到大木箱时,就知道里面是黄金,但是箱子打开后,还是感觉整个人都有些思密达了,璀璨的金色啊!要不要这么黄?汉代的黄金不都说是黄铜吗?怎么是金子? 交易完成,这么一箱子黄金罗洁可搬不动,但是在张飞手中,就好似一个空箱子,随意的提在手中。 张飞这举重若轻的手段,让两个挎刀汉子看的也是惊惧不已,两人可是合力抬过来的,在人家手中如同儿戏! 罗洁可没有感叹张飞天生神力的心思,脑子里都是黄金,两人出了当铺,回到庄中。 罗洁与张飞一起用膳,吃的正是虎宴,如今这虎肉也没有让他惊奇,心思全飘到了那一箱子黄金身上,那一箱子黄金被张飞送到了他的客房中。 吃过虎宴,在没什么娱乐设施的汉末,张飞本想拉着罗洁促膝长谈,奈何罗洁借口疲惫,回房休息。 张飞不好强留,送罗洁回客房之后,又去把玩新到手的宝贝,打火机了。 客房中。 罗洁看着金灿灿的一箱子黄金,半晌才淡定下来,心说以自己的能力,这黄金以后还不是要多少有多少,淡定啊淡定! 虽然早就有些预料,但是一个网上随手订的夜光瓶,能换成一箱金灿灿的黄金,还是让他激动莫名。 过了一会儿,罗洁挑选了几根金条,默念“回去。” 身形一瞬消失在客房,再次回过神来,就是现代房间中。 看了看时间,刚刚12点,吃过虎宴的罗洁,告知老妈中午不在家吃饭,便匆匆出门了,其目的,自然是卖黄金。 川海市作为东山省名列前茅的临海城市,经济繁荣是毋庸置疑的,在市里找几家经营黄金的店铺十分容易。 罗洁打车来到市区一家名为“周大福”的珠宝店,走了进去,这周大福珠宝店在川海市也是小有名气,经营黄金珠宝。 “欢迎光临,先生您好,请问有什么需要吗?”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迎了上来,十分有礼貌。 罗洁对珠宝首饰不感兴趣,直接问道:“你们老板在吗?” 女孩一愣,很有礼貌的笑着说道:“您稍等,我去请我们经理。” 女孩说着走向二楼,只留给罗洁一个背影,那裙子包裹着的小臀,很是诱人。 罗洁在大厅中随意的看了看,无聊的等待着,另外几个女营业员见他是来找经理的,根本没有买东西的意思,也没有上来接待的。 罗洁撇了撇嘴,泥煤!势利啊! 没一会儿,一个成功人士打扮,西装革履的中年人,随着女孩下了楼。 “徐天,敝店经理。”徐天不着痕迹的打量了罗洁一番,伸出手来,表面上十分和气,心里却有些不以为然。周大福珠宝店,可不是人人都可以消费的起的,何况直接找他这个经理? “罗洁。”罗洁伸出手和徐天握了握。 “林老弟楼上请。”徐天笑了笑,请罗洁上楼。 两人来到二楼坐下,不等徐天开口,罗洁从口袋中摸出一根金条,金灿灿的,问道:“徐经理,贵店可收黄金?” 尽管罗洁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心里还是蛮紧张的,毕竟是卖金条啊!金条的来路又无法解释,要是沾染上官司,那可就大大不妙。 但转念一想,金条而已,大不了就说自己从地里挖出来的,难不成还要将他法办? “哦?”徐天一愣,显然被罗洁这一手雷了一下,没想到这个普普通通的小伙子,竟然是来卖金条的。 徐天接过金条打量了几眼,问道:“林老弟的黄金,可有发票?” “没有。”罗洁摇头,心说哥从汉末弄来的金条,难不成让卫家当铺给你开个发票? 徐天皱了皱眉,猜测着黄金的来历,以及罗洁的背景,叹道:“这可不好办了……” 从周大福珠宝店出来,罗洁手中提着十几万现金,这还是他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还是现金!当然,汉末那一箱子黄金除外,说的是软妹币。 由于他的黄金没有发票等物,价格被徐天压低了不少,但是分量十足,三根金条还是卖出了十五万多的价格。 若是来路正的黄金,这个价格怕是要翻上一倍,也就是说罗洁基本亏了一半。 没事!黄金咱多的是! 从网上订几个夜光瓶,黄金不是问题!现在还有一箱子呢! 罗洁喜滋滋的想着,提着十几万现金的激动心情渐渐平复下来,有钱了之后干什么?貌似是要花钱!不过提着这么多现金,总觉得不怎么安全。 于是罗洁直奔银行,将十五万存入账户,留了几千块零头。 几千块只能算是零头,咱也是有钱人了! 罗洁嘀咕着,一挥手,拦了一辆的士,坐上去道:“师傅,紫苑花园!” 紫苑花园就是罗洁的住址,如今有钱了,他没有选择去消费,而是选择了回家,卖黄金折腾半晌,又跑了一趟银行,前后折腾了快一个下午。 他还想着在汉末三国争霸呢,黄巾之乱快要爆发,时不待我啊! 紫苑花园,位于川海市的北城区,北城区又是本市著名的大学区域,紫苑花园更是紧挨着大学城。 在小区外下车,罗洁的肚子有些咕咕叫了,早晨没吃饭,中午在汉末吃的虎宴,可惜心挂那一箱子黄金,没吃多少,折腾了一个下午,已经是饿的不行。 饿了干什么,当然是吃饭。 罗洁走进一家名叫“川府百味”的饭店,这家川府百味在附近小有名气,菜做的很可口,不但小区里的住户经常光临,大学城里的学生也时常来此消费。 走进川府百味,如罗洁猜想的一样,客人很多,正巧,还有最后一张桌子。 如今有钱了,这钱又来得太过容易,罗洁也不知道节省,大手一挥,一个人就点了四菜一汤,奢侈啊! 罗洁恬不知耻的为自己的奢侈点了个赞,坐等上菜,四处打量着,突然眼前一亮。 三个美女走进大厅,风格各不相同,一个长发温婉,一个短发妖艳,一个中发高冷,让人想不眼前一亮都难。 看三个美女的打扮,似乎是大学城的学生,妥妥的校花级别。 让罗洁没有想到的是,三个美女看着客满的大厅,问了问服务员,然后径直向他这边走了过来,只有那温婉妹子似乎有点不愿意。 见到这种情景,罗洁一愣,傻子也知道三个美女过来干什么,似乎是要拼桌啊,难道自己得到了神戒之后,桃花运也跟着旺盛起来? 果然,三个美女走到罗洁桌旁,短发妖艳的妹子笑着说:“帅哥,介意我们拼桌吗?” 罗洁笑道:“好啊!” 近距离打量三个妹子,罗洁这才发现,三个妹子的身材都不错,尤其是短发妖艳的妹子,凶器目测有d! 就冲这对凶器,也要请妹子搓一顿,谁让咱有钱了呢? 罗洁大手一挥,喊来服务员,又加了几个菜,还有三副碗筷,一副要请客的样子,活脱脱的土豪作风。 短发大胸妹见罗洁这番摸样,咯咯一笑,和另外两个妹子坐下,笑眯眯的道:“介绍一下,本人王佳妮,这位美女叫张月,这位叫夏清,今天让你破费了。” 短发大胸妹王佳妮,高冷妹子张月,温婉妹子夏清。 罗洁点了点头,笑着道:“我叫罗洁,你们是大学生吧?” “你怎么知道的?”王佳妮惊讶道。 “那边就是大学城,你们一身青春气息,不难猜嘛!”罗洁往北方指了指,笑眯眯的说道。 “聪明。”王佳妮给罗洁点了个赞,“林大帅哥是干什么的?” “我嘛,倒腾黄金的。”罗洁如实说道。 “咯咯……”王佳妮娇笑起来,另外两个妹子似乎没有插口的意思,一个温柔婉约,一个依旧高冷。 好在王佳妮性格活泼,挺会聊天,随着饭菜上桌,一顿饭下来吃的倒是不错。 最后,四个人互相留了电话号码,三个妹子要回学校,罗洁也有事在身,又叫了几个菜打包,拿着一顿饭换来的三个电话号码回家了。 如今逐鹿三国的大业等着他,罗洁第一次感觉到,“没有时间儿女情长”原来是酱紫啊!不过那三个妹子,愿不愿意跟他儿女情长,还是两说…… 三个妹子回学校的路上。 王佳妮笑嘻嘻的说道:“怎么样?刚刚那个罗洁还行吧?长得还可以,那一双剑眉还有点性感呢?” 温婉妹子夏清微微摇了摇头,高冷妹子张月一针见血道:“打肿脸充胖子!” “嘻嘻,三个大美女在场,任谁不要表现一下?”王佳妮嘻嘻一笑,表示十分理解罗洁,但同样默认了,这厮是在打肿脸充胖子。 要是罗洁听到了,心说哥给你弄一箱黄金来,还敢说哥打肿脸充胖子? 可惜他没有听到,高冷妹子张月依旧是言语犀利:“既然你觉得不错,你自己上吧!” 王佳妮撇了撇嘴道:“我才不上,我男朋友至少也得有个千万身家,这样本姑娘以后就可以天天玩,不用工作了!那罗洁虽然人不错,但是金钱嘛,明显达不到本姑娘的要求。” 夏清轻轻摇头,并不认同,张月不置可否。 三女一路说说笑笑的回了学校,罗洁并不知自己是三女话题中的主角,他回到家里,把打包的饭菜放在桌上,自然是给老妈买的。 老妈如今退休在家,每天下午打打麻将,倒也逍遥自在,罗洁父亲早逝,一个姐姐已经出嫁,自己与老妈在家相依为命。 说起来,有住房,家里也有些存款,老妈也有不低的退休金。罗洁虽然大学毕业,一事无成,但是小日子过的还算可以,本是按部就班的工作、结婚,却因为从天而降的神戒,一天下来,已经走上了另外一条道路。 老妈打麻将还没有回来,罗洁回了自己的房间。 38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坐在电脑前,上网查阅资料。 只见度娘搜索栏上写着几个大字:穿越三国 我艹!怎么都是穿越三国的小说? 罗洁看着度娘网页上的各种穿越三国小说,无力吐槽,又搜索“怎么在三国发展”“三国发展谋略”等等,没有太大收获。 马丹!看看这些穿越三国的小说,都写些什么吧,好歹能借鉴借鉴。 第一本,穿越成了皇子,还附带一个发明家系统? 第二本,穿越成了刘备刘玄德? 靠。 第三本,富二代穿越三国,成了汉室宗亲,还是一个二代,开始了二代吊炸天的争霸路线。 第四本,穿越成了袁绍的儿子? 尼玛,有没有靠谱一点的? 第五本,三国竟然神话了,我艹,不走虎躯一震,谋臣猛将拜服的路线了,改走玄幻流吗? 一本本小说扫下来,罗洁已经无力吐槽,不过还是有些收获的,那就是钱粮、谋臣、武将啊! 似乎比较重要,也是最为基础的,就是钱粮! 自己已经有了一箱黄金,原来不知不觉已经迈出了第一步,罗洁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个赞,而且“武将”中,已经和猛将兄张飞发展的不错。 但是一箱黄金明显是不够称霸天下的。 多弄几个夜光瓶过去?不是长久之计!这瓶子弄多了,也就不那么值钱了。 酿酒?刚刚好像有一个帖子提到,在汉末酿酒,对那个时代的农耕社会破坏太大,黄巾之乱就是因为粮食不够,百姓没饭吃闹得。 楼主很热心的提到,在汉末酿酒,每十斤酒酿出来,就得有百八十个百姓饿死。 但是这一切!对于罗洁来说都不是问题,他可以从现代把酒弄过去,大不了多穿越几趟也就是了! 如此想着,罗洁从家里翻出一瓶梦之蓝存酒,撕掉标签,回到房间,意念一动就穿越了。 汉末的天色同样黑了下来。 张飞这边找罗洁吃晚饭,客房内只有一箱黄金,人却不见了。 张飞找了半天没找到,正暗自着急,殊不知罗洁和三个妹子共进晚餐。 “子初去了何处?某到处都找不到!”张飞看着从客房里走出来的罗洁,一副见鬼的表情,心说房中明明无人? 罗洁这神出鬼没的手段,以及之前拿出来的“仙家之物”,在张飞心里打上了神秘莫测的标签,更加确定他是在深山里有了奇遇,说不得就是神仙中人! 这位名传千古的猛将兄,对鬼神之说也有着莫名的忌惮与信奉,时代如此。 “咳咳!”罗洁避而不谈,心说哥回了地球现代,给你解释不通,扬了扬手中的酒瓶道:“翼德,给你带了点好东西。” 张飞看着罗洁又变戏法似的变出东西,依旧不明觉厉,还想追问几句,接下来却被一股从未闻过的酒香,生生的吸引了全部注意力。 罗洁打开手中的酒瓶,一股酒香传出,张飞本就是个“卖酒屠猪”的嗜酒之辈,历史上更是因为酒醉鞭策士兵,被反叛的士兵趁其熟睡割下脑袋。 当然,那都是张飞纵横天下几十年后的事情,又因二兄关羽之死,伤心过度所致,至于历史真相到底如何,还是演义杜撰,已经无从考究。 不论如何,张飞的嗜酒,放眼整个汉末三国,那也是数一数二的。 汉末的酿酒技术不高,酿出的酒亦是不佳,这一瓶撕掉标签的梦之蓝,放眼近两千年前的汉末,对于张飞来说那就是琼浆玉液,就好似一个绝世美女于一个色中饿鬼。 “好酒!好烈!”张飞不顾形象的从罗洁手中抢过瓶子,仰头闷了一口。 罗洁看着一脸沉醉的张飞,不合时宜的问道:“翼德看这瓶酒,作价几何?” “作价千金!老张买了!”张飞一听罗洁要把这瓶酒卖掉,顿时眼珠子一瞪。 罗洁听了,心说不愧是嗜酒如命的土豪,这一瓶酒用千金来买,真的是醉了。 同时他对现代酒在汉末的市场,也有了一番了解,所谓物以稀为贵,这个时代的大部分人都吃不饱饭,谁还有钱买酒,更何况是现代酒,这好东西自然是要卖给达官显贵之流,而且作价要高! 就像张飞说的,作价千金!钱粮滚滚而来啊! 心情大好的罗洁,摆了摆手,十分土豪道:“我与翼德之间的情谊何止千金,这瓶酒就送给翼德了!” 张飞闻言,看了看手中的仙酿,这位历史上的猛将兄,激动的不行,当场就要拉着罗洁拜把子。 张飞一手举着酒瓶子,一脸激动道:“我张飞世居涿郡,颇有庄田,卖酒屠猪,专好结交天下豪杰,从未见过子初这般豪爽之人,如子初不弃,你我二人祭告天地,结为兄弟!” 罗洁特立独行,相赠的“仙家宝物”打火机,还有如今的“仙酿”,无一不是价值千金,他的豪爽大方与神秘莫测,让张飞为之折服。 一个打火机,还有一瓶梦之蓝,就可以拐得张三哥结拜,说出去都未必有人信。 罗洁并不知道张飞的心思,但也能猜到一二,用他的话来说,来自于现代的他,在汉末这个时代,就像是黑暗中的萤火虫,是辣么的拉风。 罗洁道:“明日你我就于庄后的桃园中,祭告天地,结为兄弟,生死与共!” “如此甚好!”张飞依旧处于激动莫名的状态,见罗洁答应,更是手舞足蹈,哪还有轻松虐虎时的风采? 实则张飞今年的年龄并不大,只是长的比较着急,古代人又比较早熟,他还是一个未及二十岁的年轻人。 接下来的晚宴依旧是以虎肉为主,一瓶梦之蓝下去,号称酒量过人的张飞,那也是喝的烂醉。现代白酒的度数可不是盖的,哪怕是张飞,第一次接触这高度白酒,也没有扛住。 罗洁回到客房中,开始思考接下来以酒发家的“大计。” 次日。 桃园中。 张飞已命人备下乌牛白马祭礼等项,在汉末睡了一晚的罗洁,也来到园子里。 两人焚香而拜,誓约: “罗洁、张飞虽为异姓,既结为兄弟,则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皇天后土,实鉴此心,背义忘恩,天人共戮!” 誓毕,罗洁年长为兄,张飞为弟。 “大哥!”张飞叫的顺口。 “二弟。”罗洁笑了笑,心说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张三哥,如今要改成张二哥了,至于关二哥,现在还不知道在哪卖枣子呢。 接下来便是早膳,张飞可没有食不言寝不语的习惯,正用膳间,问罗洁道:“大哥,不知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可要回徐州家里?” 罗洁这才想起来,自己编造了一个徐州林姓世家,游学世家子的身份,摇头道:“我与翼德一样,双亲已逝,家里也没有什么牵挂,路途遥远,所幸便不回去了。再者为兄另有一番打算。” 罗洁心里默念,扫瑞啊老妈,我不是有意咒你的…… “如此甚好!”张飞已经将罗洁当做世上唯一的亲人,听到他不回去,那是真心高兴,他本有了与大哥一同离开的心思。 至于罗洁双亲已逝,这个有些伤感的话题,在颇有些没心没肺的张飞眼中,被直接忽略了。 张飞吃了块虎肉,转口问道:“大哥有什么打算?” 罗洁只是笑笑,没有说话。 接下来,罗洁回到客房中,穿越回现代,与老妈打了个招呼,说最近忙着找工作,不怎么在家,吃饭不用等他等等,便匆匆出了家门,开始了买酒之旅。 老妈看着罗洁开始忙着找工作,也是感叹儿子懂事了,并让他不要太累,家里不缺他这一口饭吃,然后就出门找姐妹逛街去了。 罗洁来来回回的弄了十几箱酒,也是给他累的不轻,然后又将标签什么的全部撕掉,来回穿越,一趟趟的搬到了张飞庄子中的客房。 被罗洁唤来的张飞,看着房中的一瓶瓶仙酿,就如同色.狼看到脱光衣服的美女,目光都变得绿幽幽的。 罗洁这变戏法似的手段,凭空变出这么多仙酿,更让张飞确定大哥神仙中人的身份,如今他已经将大哥当做世上至亲,倒也没有追问。 在他看来,大哥想说的时候自然会说,再者神仙中人或许有着自己的避讳。 罗洁笑道:“翼德不要看了,这酒以后管够,现在要做的,就是把这些酒卖出去。” 张飞听到这酒管够,马上一副“幸福的要死”的神色,但是听到大哥要把这些酒卖出去,立即又变了脸色,两个字足以形容,那就是难看。 “好了,说以后管够,那就是管够,不过喝酒伤身,要懂得节制。”看着张飞一脸便秘的表情,罗洁笑着摇了摇头。 张飞想起大哥变戏法似的手段,了然的点了点头。 接下来就是卖酒。 好东西从来都不怕卖不出去,这被冠名为“琼浆玉液”的仙酿一出,很快风靡涿郡,便是涿郡周边的士族中人与达官显贵,也有所耳闻。 汉末是一个氏族门阀强盛的年代,其强大甚至可以与皇权抗争,别看这个时代大多数人都吃不饱饭,但是有那么一小部分人,生活是奢靡之极。 用一句话形容,那便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就是权力的顶点皇帝,做着卖官贩爵的买卖,也未尝不是对氏族势力的反抗和妥协。 罗洁的要价,也是按照张飞的意思,百金一瓶!即便如此,也有许多人为求仙酿,一掷千金。 罗洁还十分大方的,附送一个在汉末称得上宝物的玻璃瓶,也就是酒瓶子。 财源广进。 如今黄金在张飞庄子中,已经堆成了小山,而且随着琼浆玉液的销售,日后会源源不断,这还只是几天的功夫,卖了几批酒而已。 坐拥金山的罗洁,完成了钱粮方面的第一步,又开始思考接下来的发展。 钱粮、谋臣、武将。 钱粮已有,谋臣不好招,武将则有张飞。 思考了一会,罗洁恍然大悟,有将无兵,那也是光杆司令!这时他想到了在网上扫过的穿越三国小说,有了下一步的打算。 有钱了干什么?圈地! 罗洁唤来张飞,看着一脸酒气的二弟,不禁剑眉一皱,不满道:“翼德,饮酒可以,但要懂得节制!怎得不听劝?” 在汉末呆了几天,罗洁说话语气也开始向古人靠拢,张飞却露出一个有些赖皮的笑容,嬉笑道:“大哥的琼浆玉液太过诱人,老张实在管不住这张嘴啊!” 罗洁听了,无奈的摇了摇头,二弟这个嗜酒之辈初见美酒,多喝一些也算正常,日后加以管制就是了。 想起唤张飞来的本意,罗洁问道:“翼德,涿郡可有人要出售土地?”言下之意,哥哥要开始圈地了! 张飞有些醉醺醺的,也不问罗洁到底是什么意思,接口道:“这几日卖酒时,倒是有那么一户士族要卖土地,听闻是要去洛阳买官,手中钱财不够。” 罗洁了然的点了点头,如今这世道,皇帝做着卖官贩爵的买卖,买官已经成了一种风气,汉灵帝更是明码标价。 想到这里,罗洁灵光一闪,尼玛!哥直接买个官不就是了? 官是要买,圈地也不能耽误,圈地以后还要招些人,训练部队呢? 罗洁又问道:“对方手中有多少土地?什么价钱?” 张飞醉醺醺的道:“一个小士族,有三千亩田,作价两千金,如今还没有卖出去。” 罗洁一听,尼玛!三千亩田,还只是一个小士族!难怪说汉末是一个氏族门阀强盛的年代,那些穿越三国的小说里,也有提到,那些著名的大士族,土地无数,单单家仆都是数以万计。 其中为最者,如门生故吏遍布的袁家,形成一张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掌控的力量更是不输皇帝。 “买了!”罗洁大手一挥,如今他并不缺黄金,都特么的堆成山了。 张飞这才有些回过神来,大哥买地干什么,要在涿郡安家了? 39 - 九妖变 - 早雨 花了两千金,从一个小士族手中买了三千亩田之后,我又思考着接下来的发展。 以往大学毕业,无所事事,本想自在一段时间,也不着急找工作,清闲的可以。没想到得到神戒不过短短几天,竟有一种忙成狗的感觉。 现在已经进行了圈地,接下来就是招一些流民,训练一支部队,用于不久的黄巾之乱。 另外,还要去一趟洛阳,买一个官当当。 这个官不为别的,只为了在接下来的黄巾之乱中,师出有名。 我可不想跟刘备似的,招募一些兵士,靠着一个汉室宗亲的名头,在黄巾之乱中立功不少,最后却因为一个“白身”,平白被人看不起。最终更是因为没钱打点,功勋不少,只得了一个县尉。 咱是有钱人,怎么也要买个一郡太守当当! 我买了地,还没有到自己的地头看看,索性唤来张飞,一齐前往。 我购得的三千亩田,位于城西外二十里处,他与张飞乘坐马车,用了小半个时辰,才赶到这里。 马车已经不是我第一次坐,最近在城中卖酒,买地等等,都是以马车代步,只是这马车摇摇晃晃的,坐着很不舒服,主要是路不行。 我可没有出钱修路的觉悟,他与张飞下了马车,望着一望无际的田野,心说这都是哥的土地啊!这要是放在现代,哪能这么圈地? 一亩,就是六百多平方米。三千亩,整整将近两百万平方米。 眼看着就要入冬,三千亩田里的庄稼,已经被上一任主人收割了,留给我的只有地,还有一些佃户。 佃户住在三千亩田中的一个村子里,本属于上一任主人的财产,负责给主人种地,如今已经属于我。 人当做牲口卖,而且是不要钱似的白送,也就是汉末如此。而这些佃户能够帮主人种地,有口饭吃,比那些饿死的流民,已经好上太多。 我与张飞又步行了半个多时辰,才走到佃户所在的村子,刚进村庄,就见到数百人,正聚集在村里的一片空地上。 其中一位老者,见到我与张飞到来,赶忙迎了上来。 “尊驾可是这片田地的新主人?”老者行了一礼,恭声问道。 “在下我,正是这片田地的新主人。”我点了点头,心说这里佃户已经知道换了主人,看这摸样,似乎在等自己视察。 见我承认,老者立马跪倒在地,说道:“西亭村八十二户佃农,三百一十七人,见过新主人。” 老者身后的数百人也跟着跪了下去,“见过新主人”的声音不绝于耳。 佃农本就是“地主”的私人财产,便是将其打杀,也是不犯法的,也就是说,这条命已经卖给了我。 “老人家快起来!”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数百人给他下跪,生生的给他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扶起老者,尼玛!折寿啊! 我这一扶,倒把老者吓的不轻,第一次见到这么谦虚有礼的主人。 我不傻,反而是个聪明人,看着老者与数百人诧异的表情,轻咳一声,说道:“大家都起来吧!以后不用动不动的就行跪拜之礼。” 众人都有些诧异,只以为新主人不喜欢跪拜之礼。 张飞在一旁插口道:“我大哥不喜俗礼,以后不用动不动的就下跪!” 几天时间接触下来,张飞对特立独行的我,也是有些了解的,他这一开口,让数百佃农纷纷明了。 我看着似是村里主事人的老者,问道:“老人家贵姓?” 老者忙道:“不敢,老朽姓秦,贱名一个宜字。” 我点头道:“秦老,带我在村子里转转吧!” “贱民不敢当主人如此称呼。”秦老又是吓的不轻。 看着秦老的反应,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时代如此,他也没心思计较这些俗礼,当下往村子里走去,事关接下来的计划。 数百佃农让开一条道路,张飞紧随其后,秦老忙上前引路。 我在村里转了一圈,那些简陋破败的房屋让他不忍直视,尼玛!几乎每一家的房子都开了天窗!这要是放在现代,一个个都是危房。 以往在城池中,还不觉得有什么,如今见到破败的村庄,一个个营养不良的佃农,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多了一份责任。 他也不知道这份责任从哪里来的,但实实在在的存在着。 在村子里转着,我已经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那就是建造房屋,吸收流民,组建部队。 建造房屋与吸收流民并不冲突,可以用吸收来的流民来建造房屋,单凭西亭村几百口人,还有老幼,还不知要建造到猴年马月去。 走到一座很大的房屋前,我看着这座完好无损的房屋,与村里一个个都开了天窗的房屋截然不同,不禁问道:“这间屋子是干什么的?原主人住的?” 秦老道:“主人,这是存放粮食的库房,里面还有一百多石粮食,是前任主人留下的。” “进去看看。”我也不知道这一石粮食,到底是多少。 大门推开,我走进库房,只见一百多担粮食放在角落,每一担粮食目测也有一百来斤,也就是汉代的计量单位,一石。 一百多石粮食,一万多斤口粮,堆在库房的角落,倒也不太起眼,只是占据了库房的一小部分。 我笑着道:“看来邓芝那厮还不错,给我留了一百多石粮食。” 秦老在一旁小心翼翼的说道:“主人,这一百多石粮食,是前任主人车马不够,运不走,所以才留下的。” 我一听,尼玛,白给邓芝那厮点赞了,感情是哥自作多情,他就是用了两千金,从邓芝手中买的这三千亩田。 张飞听了,在一旁哈哈大笑。 我看着一百多石粮食,心想这一万多斤粮食虽然不少,但是随着招收流民,建造房屋,还是不够吃的,任重而道远啊! 好在,哥不缺钱!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带着张飞,又是卖酒,又是买粮食,又要买马匹,又是招收流民,建造房屋,挑选青壮者加以训练等等,简直忙成狗。 西亭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房屋如雨后春笋般而起,住进了数千流民。 我让张飞从其中挑选了一千青壮,加以训练,名义上则是护卫。 一千护卫都是骑兵,马匹也是我不惜重金买来的,就是盔甲、兵器,也是我出钱打造的上等之物。 以我的能力,短短时间,也只能组建这一千骑兵。 张飞初出茅庐,虽然武力上称得上猛将,但练兵上只能算一般般,我将训练现代士兵的方法,自己一边琢磨,一边跟着张飞瞎练。 最让他感兴趣的,则是张飞的功夫。 张飞一身天生神力自不用说,天生的猛将兄,但后天也是有训练的,根据张飞所说,还是家传的功夫! 我跟着张飞练练拳脚与骑术,训练士兵,兴致倒也不错。 在汉末忙了一个月,我终于得空回到现代逛逛,这一个月来,他倒腾白酒也没少折腾,又从汉末拿出一点黄金来卖,弄了个百万身家。 当然,也止步于一百万,黄金来的不明不白,要是惹上有心人的主意,再引来公安机关的注意,那可是不小的麻烦。 我不是没有想过,从汉末弄一些古董来卖,毕竟古董这玩意的来路,只说是祖传的就是,这年头,家里有祖传古董的不在少数。 古董价值又高,是一个来钱的好门路。奈何汉末至今将近两千年,没有这将近两千年的时间沉淀,从汉末拿来的东西,能称得上古董吗? 就算我将汉末的东西拿回来,顶多也是一个足以“以假乱真”的新品而已。 不过没有古董,单单拿出一点黄金,我也有了百万身家。 有钱了,自然是要消费。 我先是到汽车城的一家4s店,大手一挥,买了一辆奥迪a4l,连带着交税上牌,一天下来就搞定了,服务是没得说,总共花了四十多万。 百万身家一下就去了快一半,我感叹,钱还真是好东西! 驾照在上大学的时候已经考了,按照老妈的意思,在他上班之后,拿出一些存款给他买辆车代步,但也仅限于十万左右,如今直接开上了奥迪。 开着座驾,体会着爽歪歪的手感,想到老妈,有些兴奋的我不禁头疼起来,这车和钱的来历,怎么解释? 灵光一闪,我决定推到股票身上,就说这一个多月跟着朋友炒股,以自己的私房钱赚了百来万,反正老妈也不懂这些,会不明觉厉就是了。 其实我这厮也不懂炒股,不明觉厉。 为自己的聪明才智点了赞,我驾车来到市区的新苏商厦。新苏商厦是川海市有名的商场,对于以前的我来说,那是高档场所,不是他消费的地方。 今天在4s店里买车的经历,让我意识到,这个世界不是所有人的思想觉悟,都有他那么高,大部分人那都是看表面的。 他一身‘平民装备’进4s店的时候,人家都以为他来参观的,不是来买车的。 所以,我决定换换装备,来到了新苏商厦。 我决定换换全身上下的装备,所以先来到了新苏商厦一楼的手机卖场。 “先生您好,需要购买手机吗?”营业员妹子有礼貌的问道。 “买部手机,要好一点的。” “先生您需要什么价位的?” “三星最新款的。”我想了想,没有选择烂大街的橘子牌,也没有说要什么价位的。 “这款三星s5是最新款,售价4999,5.1英寸,1600万像素,四核……”营业员妹子如数家珍。 “就它了。”眼前这款手机,我看着挺有眼缘,试用了一下,感觉还不错,直接拍板买下,有钱就是任性。 营业员妹子见我这么豪爽,看他的目光也变得不一样了。 这让我满足了一点不知从哪来的虚荣心,将之前的手机卡退下,装到了新手机上。 买完手机,我往另外一个区域走去,又买了一个笔记本和艾派德,要的都是功能最佳的,这次笔记本的牌子倒是烂大街的橘子。 这款橘子笔记本售价整整两万,性能那是没的说。 一会功夫换了三件装备,我来到了商场三楼的服装区,走进了一家品牌男装店。 “先生,这件衣服穿在您身上,真是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它的价值,我在这里工作这么长时间,从来没见过您这样有范的!” 试了几款衣服,年轻漂亮的导购小姐,不停的在夸赞着我,让这厮觉得不买就是罪过啊!于是,大手一挥。 “好了,这款,还有刚才试穿的两款,都买了。”我也懒得换下来,直接拍板买下,有钱就是任性。 导购小姐喜笑颜开:“好的,您稍等。” 一时间,店里的人看我的目光也不一样了,高富帅啊!要知道我所在的区域,还有试的衣服,一套至少上万。 这放在以前,那也是我不敢想的,如今只得感叹,有钱真特么的好! 穿着一身名牌休闲装,我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走出男装店,正为自己不知从哪来的虚荣心沉醉,突然听到有人喊他。 “我?” 我微微一愣,转头一看,呦,还真是巧了,这不是上次在川府百味遇到的妹子吗,只是上次有三个妹子,这次只有两个。 校花级别的妹子总是让人不易遗忘,我清楚的记得,这两个妹子,一个短发大胸妹叫王佳妮,另外一个高冷妹子,张月。 “林大帅哥,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有钱人呐。”王佳妮走上前来,新奇的打量着我,她可是看到我从男装店走了出来,那可是高档品牌。 单单我这一身,就得上万! 自己上次竟然看走眼了?王佳妮不由得有些懊悔,双方可是一个多月没联系了,本以为以后会没有什么交际的。 高冷妹子张月看向我的目光,也有了些不同。 40 - 九妖变 - 早雨 看出三人的疑惑,公孙彻说道:“我觉得任杰小朋友和我很投缘,怎么样,想当我徒弟吗?” 公孙彻还没有收过徒弟,作为总院长的他不担任四大学院中任何一个学院的院长,只是偶尔上上课,他理想的徒弟是按照他的教导开始修炼的,那些天才们来到万塔之城的时候已经接近星璇期或者已经突破到星璇期,修炼方式和功法已经固定,年龄那么大了改功法也不现实,所以一直没有能够找到继承者,快一百岁的他又没有子女,所以徒弟这事一直耽搁着。 这择日不如撞日,来得好不如来得巧,刚好任杰出现,公孙彻收徒之心一下子活跃起来。 任杰惊讶过后很快反应过来,他那狡猾的眼睛一亮:“要我当你徒弟可以,但是你也得收我姐姐当徒弟。” “这……”公孙彻看了一眼任蓉蓉,很普通的女孩,而且年龄那么大了,别说修炼成高手,能不能突破到星璇期都是个问题。 “小杰你别胡闹,我还要照顾少爷。”任蓉蓉很聪明,自然知道公孙彻看她是什么意思,她听到弟弟要被这个大人物收为徒弟的时候高兴得不得了,不想因为自己耽误弟弟的前途。 “都在一个学院里,你还是可以照顾老大的,”任杰大声说道,“不收我姐姐当徒弟,我也不当了。” “院长大人你别听我弟弟胡闹,他还小不懂事。”任蓉蓉知道说不过弟弟,赶紧向公孙彻道歉,生怕惹怒了他,不收自己弟弟了。 一脸倔强的任杰,心里善良一心为弟弟着想的任蓉蓉,公孙彻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道:“好吧,既然如此,你们两个我一起收下吧,正好我炼丹房还差一个整理药材的人手,蓉蓉你就和我学习当药师吧。” “师傅万岁!”任杰兴奋的跳了起来,然后跪下叫师傅,聪明如他。 “师傅在上,请受徒儿一拜。”任蓉蓉也立刻跪下拜师。 堂堂万塔之城的院长,就这么草率的收了两个徒弟…… …… 罗洁和任蓉蓉还有林美盼一起回到西院,任杰被公孙彻留下来好好检查天赋去了,至于任蓉蓉,公孙彻本就没有报什么期望,只是看在任蓉蓉一副朴实的样子,觉得她整理一下药材或许能够胜任,让她先去照顾罗洁,他以为任蓉蓉是罗洁的仆人。 不过公孙彻不是拘泥与身份这种东西的人,从他这里不知道走出多少一文不值到功成名就的人。 意外的捡到一个天才,罗洁纠结的是任杰被公孙彻收为徒弟,这平白的就比自己高了一辈…… 真是个悲伤的故事。 和林美盼一起来到西院,发现大门口拥挤着一大群人,基本都是女生。 都是冲着西院大门口的几个人。 万塔学院位于万塔之城中心,在这又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分院,要就读这所学院,有三种方式,第一是天赋,天才他们当来来者不拒,第二是钱,给予一定程度的赞助,可以将自己的子女送到这个学院就读,还有一个就是军功,征战异族,包围边境有一定贡献的,他们的子女也会破例招收进来。 久而久之,学院的人越来越多,各式各样的人都有。 比如追星族。 那些顶尖天才是全体女生追捧的对象,其中就包括西院的风云人物安歌和罕付泽。 虽然不知道安歌和罕付泽在这大门口站着干什么,但是不妨碍这些追星的小姑娘们来围观尖叫。 这场面,罗洁曾经见过很多次了,在中州的时候,八杰集那几个家伙一到国子监,就是这种状况。 “……”罗洁看到这情形,拉着林美盼和任蓉蓉从一旁往里面冲。 “阿泽和安歌在那边……”正想去和罕付泽和安歌打招呼的林美盼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速度全开的罗洁拉走了,那速度三两下消失在人群中。 …… 学院里有普通学生住的那种集体宿舍,六个人一间小屋,也他们这种有钱人住的独栋小楼,那些顶尖天才们也会在完成一些任务或者在学院比拼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人被奖励一栋小楼,居住环境当然要比宿舍好很多,修炼的时候也不用特意去修炼房,安全性强很多。 安歌和罕付泽扑了个空,回到他们住的小楼的时候,发现他们要等的人已经到了。 罗洁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好像下午没有看到他们。 小聚了一番,罗洁的房间早就打扫好了,现在多了一个人,本来罗洁的意思是让任蓉蓉去林美盼家住,林美盼也很开心可以多一个人一起玩,她那个姐姐太冷太无趣了,还是任蓉蓉更合得来,可是任蓉蓉以要照顾罗洁为由,要和罗洁住在一起,好在是这个小楼房间不少,整理出一个空房间,买了些日用品就那样住下了。 第二天,任蓉蓉去公孙彻那里帮忙打杂去了,罗洁没让林美盼和罕付泽等人和他一起,独自去报名。 虽然有公孙彻的介绍信,罗洁也只是一个普通学生,而不像任杰那样幸运的成为院长的弟子。 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颇大,他得和其他学生一起学习,听课,而不是任杰那么幸运接受一对一教导,甚至学习院长的功法。 不过罗洁来这里主要是学习战斗技巧和关于武者世界的知识,他不需要那些功法,所以也没差。 最让罗洁感到惊奇的是那个从赢元帅那里得到的戒指,不是普通的戒指。 罗洁用星力炼化这个戒指后,发现有这是个有着内世界的神奇戒指! 花了一段时间准备,罗洁决定激活戒指的功能,于是传到戒指中去…… …… 也许是一瞬间,也许是很久,当罗洁睁开双眼,发现已经不在自己的房间内,而是出现在一片深山老林中,周围满是郁郁葱葱的树木,偶尔有清风刮过,还能听到树叶晃动的声音。 这是让自己上演野外求生? 罗洁看着周围那一望无际的树木,脑子里的知识告诉他,深山老林是十分危险的,不说有没有什么野兽,就是一条毒蛇,一些毒虫,那也是致命的! 看到周围的环境,罗洁已经有了穿越回去,学习一下野外生存技能的打算,只有有了野外生存的能力,才能走出这片深山老林,获得更多的信息。 就在他准备动用神戒回去时,一道威武的声音响彻山林: “嗷呜!!!!” 尼玛!这是要闹哪样??? 罗洁整个人都思密达了,他听得真切,这是虎啸的声音,似乎还不远!还好穿越之初,没有直接穿到老虎身边,不然能不能活命还是个问题! 这个世界太危险了! 罗洁转头望去,脸都绿了,只见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悠哉悠哉地往他这边走了过来,不是老虎又是什么? 老虎悠哉悠哉地走着,双眸凶光闪烁的盯着他,一看就知道将他当作了猎物。 罗洁双腿开始不自觉的微微颤抖,这是直面百兽之王的正常反应,要知道这不是动物园笼子里的老虎,而是他么野生的! 好在他虽然生惧,还没有被吓到失去理智,知道利用神戒回去。 意念未动,平地再传一声吼:“孽畜!休要伤人!!!” 这次虽是人声,却比百兽之王还亮上三分,震得罗洁有那么一瞬的暂时性耳聋。 余音尚绕,一个身穿短衫,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手持一柄环首刀,背挎长弓的自树林一边走了过来。 那如若巨雷的声音,正是从此人口中发出,罗洁转头望去,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怪异,先不说这人为何面对老虎丝毫不见惧色,单单此人的嗓门,就称得上最强男高音了! 那吊睛白额大虫转动大头望了过去,双眸中凶光更盛,百兽之王威,岂容挑畔,很明显,这头吊睛白额大虫的猎物,已经从罗洁转向了来人。 然后…… 罗洁看到了一个让他整个人更思密达的场景。 只见那身长八尺,豹头环眼,燕颔虎须的汉子,咧嘴笑了笑,脸上似乎闪过一丝兴奋,然后……他竟然将手中的环首刀往地上一掷,刀身没入地底尺余! 汉子面对老虎,竟是放弃了兵器,观其摸样,是要肉搏? 难不成自己来到了一个高武世界? 就在罗洁暗暗猜想时,汉子双脚在地上一蹬,如同飞鸟一般腾空而起,直朝那吊睛白额大虫扑去! 罗洁从来都不知道,一个人的爆发力可以达到这种程度,比武侠影视里飞来飞去的场景更加美观,更加暴力,这是真正的爆发力! 汉子这一跃,没有任何助跑,单凭瞬间的爆发力,飞跃了七八米!高度也有一两米! 这还是人吗!? 汉子与吊睛白额大虫之间,并没有树木阻碍,也使得汉子这一跃,直面吊睛白额大虫。 吊睛白额大虫自然也不是善类,把两只爪在地上一按,和身一扑,往汉子迎了上去,在它的认知里,没有惧怕一说。 这一幕,在罗洁眼里极具冲击力,其实也不过是一息间的事情。 汉子在与吊睛白额大虫将要相遇时,在空中做出了一个闪躲的动作,巧而又巧的避过吊睛白额大虫,来到大虫身侧,一拳猛然击出! “砰!” 罗洁听到了一拳到肉的声音,紧接着就是一道夹杂着痛苦的哀吼。 汉子也不知有多少力气,打在吊睛白额大虫腰部,只是一拳便将吊睛白额大虫放倒在地,将其打的站不起身。 然后拳拳到肉与越来越弱的哀吼声响起,吊睛白额大虫很快命丧在汉子拳下。 赤手空拳打死老虎! 罗洁看着这一幕,很想上前问一句,你特么可是武松?就算是武松景阳冈打虎,也特么没有这么轻松吧? 就在罗洁的碎碎念中,打死了老虎的汉子,往他这边走了过来,这一个动作引得罗洁浑身汗毛立起,在他眼中,汉子比老虎更加凶残! 此时此刻,他已经有了利用神戒回去的想法,以这汉子的爆发力,近了身动起手来,他连回去的机会都未必拥有。 “莫要害怕。” 汉子似乎也看出了罗洁的惧意,并未走得太近,笑着开口,嗓门依旧很大,然后上下打量了罗洁一翻,皱眉问道:“你怎得这副打扮?” 罗洁一身休闲服,与汉子的古装短衫格格不入,他定了定神,说道:“在下罗洁,见过壮士,感谢壮士救命之恩。” 都是天朝语言,两人的交流并没有问题,罗洁也就套起近乎,他当然不会说自己也有在老虎口中逃命的本事。 “无妨!”汉子随意的摆了摆手,道:“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不知兄台高姓?哪里人士?” 张飞看着眼前之人,白白净净的,似乎是一个养尊处优的世家子,就是一头短发太过刺眼,还有这身衣着太过怪异,只是料子不错? 罗洁听到‘某姓张名飞,字翼德,世居涿郡’之后,整个人又思密达了…… 41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么巧,两位大美女好啊!”一个多月没见,妹子依旧是那么美艳动人,我笑着打了个招呼,“看你们两手空空的,还没买好东西?” “这里的东西那么贵,可不是我们这些平头小百姓买得起的,我和月月今天下午没课,就出来逛逛,散散心。”王佳妮新奇的打量着我,“我们可不像林大帅哥那么有钱,一身衣服,抵得上我们一个学期的生活费了!” 按照正常程序,应该是土豪大手一挥,洒钱把妹。我虽然不差钱,但也没有土豪到在这里请妹子消费的程度,只是笑了笑。 不过妹子当前,身为雄性动物,他也没有放过的觉悟,“你们逛好了没有?一起吃个饭?” “好啊!”我已经成为王佳妮眼中的高富帅,自然也没有放过的道理,张月也没有反对。 三人出了新苏商厦,看到我的a4座驾,两个妹子倒也没有奇怪,一身衣服都上万了,开a4只能算是低调。 王佳妮可不知道,单单这a4座驾就用了我将近一半的身家,之所以在新苏商厦换了一身“黄金级别装备”,那纯粹是钱来的太过容易,烧的。 我选了一家西餐厅,要了间包厢,吃的倒是不错,三个人已经是第二次一起吃饭了,也挺谈的来。 只是我时不时的幽默,并没有抹去张月妹子眉宇间的些许愁容。 我为自己的察言观色技能点了个赞之后,吃过饭天早已黑了,就送两个妹子回了学校。让他有些意外的是,张月对王佳妮说道:“妮妮,你先下车吧,我有点事和我说。” 王佳妮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最终轻轻叹了口气,大有深意的看了张月与我一眼,下车走进了学校。 我一头雾水,转头看着后座的张月,笑着问:“美女,有什么事和我说?” “我需要钱。”张月直截了当,这是她的说话风格,旋即脸上闪过一丝嫣红,“我可以做你的情.人。” 剧情的发展,出乎我的意料,搞什么?妹子上门求包.养的节奏? 张月对于我,那也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虽然没有王佳妮那一对凶器的d罩,目测也有c!配上那美丽的脸蛋,某雄性动物对“情.人”这个词,砰然心动。 “我…我还是第一次。”张月又来了一记神补刀。 我剑眉微微一挑,问:“你需要多少钱?” “我妈妈两年前患了重病,两年来为了看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房子也卖掉了。” 张月轻轻的叹了口气,两年来的生活显然不好,“好在终于找到了合适的器官,对方要三十万,加上手术费和疗养费,一共需要五十万。” 说到这里,张月看着我,幽幽道:“如果你不肯答应,我只能去找别人了。” 我剑眉微挑,没想到如此狗血的剧情,竟然落在他的身上,以张月的姿色,在这个年头,找个肯出五十万包.养她的土豪,其实也挺容易。 张月找他,难不成是看出了自己的本质,被自己独一无二的气质吸引?我恬不知耻的想着,大手一挥道:“你是我的人了!” 包.养妹子需要理由吗? 洛阳一行,我除了对千年古都的期盼,还有一个心思,就是盼着这一路上有拦路山匪。 他先前搜索的一系列穿越三国小说中,可是有不少山匪拦路打劫,然后被主角的王八之气镇服,甘为小弟的桥段。 而且这拦路山匪的来头也是不小,弱者有周仓之流,也是个猛将,强者多如典韦,汉末三国的绝世猛将,武力值爆表,不在张飞之下。 如今这些猛将们,要么是在野状态,要么会在即将到来的黄巾之乱中崭露头角,知晓历史的我也是心痒,想展露一下王八之气,奈何没有机会。 有没有王八之气先不说,一路顺顺利利的赶路到洛阳,他也没有完成这个心愿。 我暗自吐槽,搞什么?都说如今盗匪四起,怎么一路这么安全?从张飞口中问清了路线,他才明白过来。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张角已准备来年起义,早就派出心腹教众,扮作山贼四处掠劫钱粮,为来年的起义做准备。 各地的奏折如雪花般送往洛阳,却都被十常侍拦了下来。 我这一行人,从涿郡出发,路径冀州来到洛阳。 冀州是哪?那是黄巾的大本营,经营的如铁桶一般,基本可以算作张角治下,张角自然不会在自己的地盘掠劫钱粮,也没有这个必要。 在如今山匪四起的情况下,我一行人,走的却是山匪最少的地带。 唯一不变的,就是随处可见的流民,或三五十人一群,或百十人一队,都是丐帮中人的标准打扮,神色麻木。看得我也是心情不佳,一路上就在马车里玩艾派德,没有信号,只能玩玩单机游戏。 以至于看到高大巍峨的洛阳雄城,我也少了些惊叹的心思,但不得不承认,洛阳城的雄伟,远非影视剧中的产物可比,城楼巍峨耸立,稳如泰山,沉淀着古朴而大气的厚重感,不愧是这个时代的世界级大城。 进入洛阳城,我眼前一亮,总算找到了一些身处古代的感觉,宽敞的街道两旁,满是以往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小摊小贩。 卖水果的,卖雨伞的,卖扇子的,卖胭脂水粉的,还有一些农具、葫芦之类,琳琅满目,街上也是人来人往,十分热闹,一副太平盛世的景象,谁又能想到乱世将至? 我一路上打开车窗,新奇的看着,直到来到一家大客栈前,名为“福来客栈”,一行百余人在福来客栈落脚。 安顿下来后,我就拉着张飞前往皇宫所在,本想打听打听在哪里买官,远远的就看到一些人簇拥在皇宫外的一面红墙下。 这些人都是衣冠楚楚的,一看就知道是这个时代的“上等人”,也就是氏族中人。 我与张飞走上前去观看,只见红墙上贴着长长的告示,上面郝然是一个个官位的价格,明码标价! 我“啧啧”地赞叹了一声,能如此明目张胆的卖官贩爵,倒是让他对那汉灵帝有些佩服了,一般的皇帝可是做不到。 他在告示上搜索起来,在汉末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将古文认的七七八八了,本来就是个文化人,学习起来并不难。 “幽州代郡平舒县县令,一千金。” “幽州辽西郡令支县县令,一千金。” “徐州东海郡阴平县县令,一千五百金。” …… …… “并州云中郡太守,八千金。” “青州东海郡太守,七千金。” 我扫视了一遍,最终将目标锁定在青州东海郡太守,虽然是明码标价,这一郡太守的位子也是不多,青州东海郡太守,是最便宜的一个。 我有着自己的打算,此行只买一个虚名而已,自然是捡便宜的买。 同时他对汉末官职的价格,有了一个直面的了解,一个县令竟然要一千金!抵得上他那“仙家之物”夜光瓶的价格了。不过想想也是,县令是一县之长,已经是很流弊了! 一郡太守要七八千金,更是贵的离谱,要知道一个小氏族邓家,世代积累的三千亩田,也不过卖了两千金而已,那可是一辈辈积攒与传下来的。氏族,在这个世代,那可是真正的贵族。 难怪邓芝那厮要卖地,又言买官钱财不够,看来是想买个太守做做。以整个邓家的家底,也要卖地才能凑齐钱财,也或许是邓芝准备举族搬迁,也说不定。 至于邓芝那厮买到什么官,到任以后能不能把买官的钱“赚”回来,就不是我关心的事情了。黄巾之乱将至,战乱纷飞,他还真不怎么看好邓芝那厮。 决定了要买青州东海郡太守,我往墙边走了过去,那里站着一个面白无须的年轻人,观其打扮,我心下明了,这个年轻人就是皇宫特产的生物,太监。 走到近处,我向这个特殊生物道:“这位公公,在下想捐一个官。” 特殊生物,也就是面白无须的年轻人闻言,双眸微亮,一脸和善道:“公子这边请。” 我向身后的张飞打了个眼色,两人跟着年轻太监走进了宫门,不多时,就来到一间宫殿前。 “公子请,小人告退了。”年轻太监只是引路,将我与张飞引到宫殿前,寥寥一句,便转身离去。 我笑了笑,张飞上前伸手一推,殿门应声而开。 两人步入宫殿,只见大殿当中摆着一张书案,两侧各有一排书架,上面满是竹简,整体而言,布置的十分简洁。 大殿正中的书案后面,坐着一老一少两个太监。 一老一少两个太监正在说着话,见到殿门打开,便知生意上门,笑盈盈的迎了上来。 “东海与琅琊两郡,乃我大汉盛产海盐的富庶之地,今年年初,海上刮起狂风巨浪,延续肆虐半月有余,诸多良田与盐户遭了大灾,东海郡受损最大……” 老太监一听我要买东海郡太守的位子,立马笑成了一朵菊花脸,从宫殿一侧的书架上拿起一个竹简,翻开之后,孜孜不倦的介绍起来。 我这才知道,原来东海郡是招了天灾,前任东海郡太守才落了马,这是一个烂摊子。汉末不愧是天灾人祸不断的乱世,处处都充满‘惊喜。’ 难怪都说徐州富庶,原来是盛产海盐的地盘,不富庶才怪! 我嘀咕了一句,既然决定了买下东海郡太守,接下来的事情就好办了,他让张飞回福来客栈,带着人运了七千金过来。 一老一少两个太监,从大殿正中的书案上,拿出了一张盖有玉玺的文书,拿着文书就可以到东海郡上任,成为太守了。 我为汉灵帝旗下生意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怀揣文书,与张飞一干人等回到了福来客栈。 一行人只是在洛阳城休息了一天,就踏上归途。 我来洛阳,除了买官也没有什么要办的事情,他踏上归途之前,还办了一件十分不道德的事情,那就是命人在洛阳城散步谣言,说张角那厮要造反。 张角散施符水,为人治病,自称大贤良师,徒众越来越多,如今已经难以计数,这个谣言一出,那是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谣言一出,就有止不住的趋势,可见古代人也是十分八卦的,传到了有心人的耳朵里,最终也传到了汉灵帝那里。 实际上在这个时代,并不是无人看出张角的反心,总有那么一些人独具慧眼,站在时代的前沿,只是这些人出于各自的原因,没有点明。 汉灵帝听到谣言,召张角入宫,张角怀有异心,自是不敢去。 汉灵帝大怒,下旨捉拿张角。 张角也不是好惹的,开始了造反大业,乃立三十六方,大方万余人,小方六七千,各立渠帅,称为将军。 讹言:“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癸亥,天下大吉。” 张角自称“天公将军”,他的两个兄弟,张宝称“地公将军”,张梁称“人公将军。” 于众曰:“今汉运将终,大圣人出。汝等皆宜顺天从正,以乐太平。” 就这样,四方百姓,裹黄巾从张角反者四五十万,贼势浩大! 张角造反了,而且贼势浩大,官军望风而靡,听到这个消息的汉灵帝脸都绿了。 何进奏帝火速降诏,令各处备御,讨贼立功。一面遣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各引精兵、分三路讨之。 自此,拉开了汉末三国的序幕。 此时的我,一路回到了涿郡,就听到了张角造反的消息。 从他命人散布谣言离开洛阳城,到汉灵帝听到谣言,宣召张角入宫,张角不从,汉灵帝下旨捉拿,张角造反,时间赶得刚刚好。 我是有意为之,他并不打算去东海郡赴任,只是买一个太守的官职,在接下来的黄巾之乱中有个身份。按照这厮的意思,凭什么让他去等张角造反,既然早晚要反,又要被消灭,不如来的更早一些! 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生生变成了“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癸亥,天下大吉”,我可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反正甲子年184年也是反,癸亥年183年也是反。 殊不知这种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好似将整个天下玩弄于手掌之中的手段,让一直跟着我的张飞,对这个大哥是佩服的不能自抑。 张飞可是亲眼看着大哥,轻描淡写间,搅动了整个天下的局势! 若是我知道张飞的心思,定会告诉这个二弟,洗洗睡吧,想太多了。有他没他,张角终究是要反的,他只是轻轻推了一把而已。 这就是不同时代的人,所不同之处。 两个不同时代的人,如今带上了千名骑兵,开始了讨贼立功的大业。 时逢黄巾中的一军,程远志统兵五万,前犯幽州分界,幽州刺史郭勋闻得贼兵将至,召校尉邹靖计议。 邹靖道:“贼兵众,我兵寡,明公宜作速招军应敌。” 郭勋点头,随即出榜招募义兵。 就这样,我与张飞,领着一千骑兵,来到幽州的中心蓟城,面见郭勋。 郭勋得知“东海郡太守”领军前来,也是醉了,东海郡远在徐州,东海太守怎么跑到幽州来了? 不论如何,我领兵来援,对郭勋来说是个好消息。 刺史府内,议事大厅。 郭勋居于主位。 一身戎装的我与张飞,居于左手边,此时我看着对面坐着的几个人,暗自称奇。 居于右手边的,当先一人是个年轻将军,乃郭勋麾下校尉邹靖。 邹靖此人并不能让我称奇,让他惊讶的是,坐在邹靖旁边的两个人。 其中一人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两个耳朵特别长,一双手臂也是特别长。 单单看此人的卖相,也只能让我有些惊讶,但坐在此人旁边的一人,就让他明白了两人的身份。 另外一人,身长九尺,髯长二尺,面如重枣,丹凤眼,卧蚕眉,相貌堂堂,不怒自威! 不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关公,又是谁来? 不用说,那个耳朵和手臂都特别长的男子,就是刘备刘玄德。 刘备与关羽,这两个在乱世中颠沛流离许多年的难兄难弟,还是凑在了一起,只是张飞坐在了他们对面,三兄弟变成了两兄弟。 居于主位的郭勋开口了,两人的身份也如我所料。 “……………” 42 - 九妖变 - 早雨 “今日得子初与玄德相助,吾心甚喜,黄巾贼将程远志统兵五万来犯涿郡,令邹靖统兵一万,与诸位前去破敌!” 郭勋倒是不含糊,直接让我与刘备,与邹靖一同去迎战黄巾,同时点明了刘玄德的身份,证实了我的猜测。 果然是玄德兄与云长兄啊! 我暗自嘀咕了一句,与邹靖、张飞、刘备、关羽等人一同起身领命。 “诺!” “诺!” …… 涿郡,大兴山下。 我与张飞又回到了涿郡,看了看远处的大兴山,我嘴角上扬,穿越之初,他就是到了大兴山上,与张飞相遇,才有了后面一系列的事情。 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两人已经率军上了战场。 我与张飞的一千铁骑打头阵,同行的邹靖统兵一万,在后方掠阵,至于刘备,只有千余兵士,同样在后方掠阵。 与我一方狭路相逢者,正是来犯幽州,到了涿郡,由程远志率领的黄巾军,足有五万之数,都是以黄巾系在额头上。 只是这些人与我的一千铁骑,形成鲜明的对比。 五万黄巾军,九成九都是面有菜色,他们不久前还是吃不饱饭的流民或是佃农,或是自愿,或是被逼着造反,武器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反观我的一千铁骑,装备精良不说,一个个都是面色红润,精气神十足。 我麾下的军士,单论待遇,绝对是大汉之最,平日里训练都是一日三餐,而且顿顿有肉。这肉还是从张飞庄子上运来的,谁让张二哥做的是“屠猪贩酒”的买卖。 在这个时代,这是绝无仅有的待遇,要知道一般的军队都是一日两餐,能吃饱就不错了。所以这些兵士训练起来也最是刻苦,一个个根本不懂什么叫偷奸耍滑,只知道卖命的训练。 一千铁骑本就是流民中的佼佼者,体质不错,吃的喝的跟上,又卖命的训练,已经是一等一的精兵,只是尚未见血而已。 就算如此,对上一般的山匪,一个个也都是以一挡十的精兵。 若是组合在一起,更是势不可挡。 眼前的五万黄巾军,除了些许精锐,九成九以上却是连山匪都不如,之前多是一些饥寒交迫的流民。 这也是两军相遇后,我敢打头阵的原因,他见到黄巾军的阵容,觉得以一千对五万,竟然有些轻轻松松的感觉。 我也是醉了,本以为这么夸张的事情,都是杜撰的! 眼前的事情却告诉他,原来真相是酱紫的! 张飞看着前方的五万黄巾军,不屑道:“乌合之众而已!大哥稍待,我去破了贼军!” 张飞虽初上战场,却已经有了绝世猛将的些许风采。 我点了点头,他对这个二弟的武力值最是了解。 张飞见我点头,咧嘴一笑,脸上闪过一丝兴奋之色,打马上前,手中丈八蛇矛一举,喝道: “燕人张飞在此,反国逆贼,还不投降!” 声若巨雷,传遍战场,黄巾军一阵耸动,以为是天神下凡。 黄巾军渠帅程远志也是一惊,暗道这厮好大的声音,听闻对方让他投降,便是一怒,遣副将邓茂出战。 邓茂乃程远志手下一员大将,神勇过人,称得上猛将之流,但程远志显然低估了张飞的武力值。 邓茂领命,打马而出,张飞打马迎了上去,两者相遇,丈八蛇矛一出,只是一击,手起处,刺中了邓茂心窝。 只是一合,邓茂落马! 以张飞那爆表的武力值,惊人的瞬间爆发力,若非同等级别的武将,决计是难以抵挡的。 邓茂落马,黄巾军更是一阵耸动,其中大多见识过邓茂将军的神勇,如今神勇的邓将军,与敌将交手一合,就被刺落马下,这让他们如何不惊! 张飞一合将邓茂刺落马下,不屑一笑,打马便往黄巾军冲了过去,目标直指程远志! 单骑冲向五万大军,单论气势,竟是单骑更胜一筹! 我总算明白,‘千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句话的意思,有此一将,胜过千军万马! “随我杀!” 我手中长枪一扬,大喝一声,率领一千铁骑往黄巾大军冲了过去。 他不能让张飞孤身深入五万大军之中,人力有穷时! 直面面对一千铁骑的冲锋,那种压力是难以想象的,若是训练有素的精兵,或许不会如何。但这群乌合之众的黄巾军,本就被张飞的神勇所震慑,如今面对一千骑兵的冲锋,竟开始四散而逃。 这让本就心生退意的程远志也是措手不及,大军一乱,他也没了办法,面对来势汹汹,势不可挡的张飞与一千铁骑,咬了咬牙,带领身边的心腹精锐,迎了上去。 程远志能够成为一方渠帅,那也是有些本事的,至少有视死如归的勇气。他身边的五百亲卫,都是黄巾军的精锐,称作黄巾力士,与那些新加入的流民不同,一个个都称得上精兵。 但程远志与五百黄巾力士,遇上更为精锐的一千铁骑,与武力值爆表的张飞,也没有翻出多大的浪花。 随着程远志被张飞一矛挑落马下,这场遭遇战彻底结束,除了已经逃远一些的黄巾军,投降者不计其数。 我虽然没有多少武力值,但一场大战下来,却丝毫未损,周围的铁骑紧紧相随,将他守护的是如铁桶一般,这些人,都有着替他挡刀子,挡利箭的决心。 丝毫未损的我,此时正在呕吐不止。 战场是残酷的,铁骑所到之处,到处都是断手断脚,还有那飞扬的头颅,映成血流成河的画面! 来自现代,没有见过血腥的我,见到这样的场景,已经是双目泛红,之前的一幕幕,都在冲刷着他的神经。 “尼玛!行军打仗真不是人干的活!” 我的身影出现在房间内,回到了现代,恶狠狠的骂了一句。 大多数男儿都有一个将军梦,所谓沙场点兵、驰骋疆场、烽火连天,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如今我对战争,那古代的战场,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那就是尸横遍野、残肢断臂、血流成河! 回到现代,看看时间,下午5点,老妈打麻将还没有回来,我拿起手机,给张月打了过去。 最近一个多月,我在汉末忙前忙后,很少与张月联系,只是偶尔回到现代,跟她发发微.信,或是电话联系一下。好在张月并不问他在忙什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照顾好自己等等。 这让我觉得很贴心,要是张月问起来,还真不好解释。 “学校门口见。” 张月正在宿舍复习功课,两人说了几句,约好6点在学校门口见面。 我挂了电话,看着自己一身戎装,不禁笑了笑,要是穿着这么一副将军铠甲出去,回头率指定不低,标准的coser一枚。 我可没有出去秀回头率的意思,费了不少劲才将铠甲脱下,换上一身名牌休闲服,在家里休息了一会,这才出了家门,驱车往川海大学驶去。 他所住的紫苑花园本就紧靠着大学城,开车来到川海大学也只是用了很短一会功夫。 看着川海大学外停留的车辆,我的a4座驾,只能算中等偏下。 都是来泡妹子的啊! 我啧啧赞叹了一句,靠在车边等着张月,没想到刚过了一会,就有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过来搭讪,问要不要一起玩。 若是以前,我肯定让妹子上车,去一起‘玩一玩’,但现在有了张月,只能婉言拒绝。 两个妹子被拒绝了也不生气,娇笑着离去,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庞,不禁感叹自己的魅力又增大了。 但是他很快就看到,两个妹子往前面一辆车走了过去,那是一辆红色的路虎揽胜,一个帅气的年轻男子靠在车边,似乎也在等人。 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又开始搭讪,结果又被拒绝了。 见到这个结果,我不禁为那个哥们点了个赞,定力不错啊!那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不禁让他联想到了双飞,对于男人而言,有着莫名的诱.惑。 我一路目送两个青春靓丽的妹子,搭讪了几次后,最终上了一辆q7。车辆开走,也不知她们去哪‘玩’,又去玩什么了。 许小龙靠在自己的座驾旁边,刚刚拒绝了两个妹子的搭讪,不禁觉得有些惋惜,要不是有事在身,今晚说不得就要来个双飞。 想到有事在身,许小龙就怒火横生。 张月,是他在川海大学泡妞时遇到的,那凹凸有致的身段,精致的脸蛋,还有似乎是与生俱来的高冷范儿,顿时深深的吸引住了许小龙。 可惜不知是许小龙以前在川海大学泡妞,留下一个花花公子名声的缘故,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张月对许小龙一向是不假辞色,拒绝骚扰。 越是这样,许小龙越是不想放弃,后来托人打听,得知了张月家里的情况,知道这妞急需用钱给母亲做手术,许小龙的心思就火热起来了。 就算是花个百八十万,能把这个高冷女神拿下,那也是值了!到时候在床上,一定要让她乖乖臣服! 可惜天不遂人愿,许小龙紧紧盯住的猎物,在一个多月前,竟然被别人猎走了!这一点,从张月的母亲完成手术,还有他从朋友那得到的消息来看,已经确认无疑! 许小龙的朋友,正是张月的一个室友,只是一点小恩小惠小礼物,他就很顺利的拿下了张月的室友,作为内应,用来泡妞。 他为了泡妞也是费了不少功夫的,许小龙从张月的室友那里得知,张月已经有了男朋友。 如此一来,许小龙怒从心起,很想知道这个抢他猎物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没想到等消息,一等就是一个多月。 这一个多月来,许小龙一直没有逮着机会,终于在今天下午,许小龙从张月的室友那里得知,张月6点要在学校门口,与男朋友见面。 得到消息后,许小龙马不停蹄的驱车来到川海大学外,要看看抢他猎物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要是背景深厚的,他惹不起,那也就算了。 要是没什么背景的,许小龙发誓,一定要让他知道,乱泡妞是要付出代价的! 许小龙怒火横生,表面上依旧平静,与旁边开a4的哥们相视一笑,两人都拒绝了那两个搭讪的妹子,一时间竟有些惺惺相惜。 哥们定力不错啊! 但很快,许小龙就笑不出来了,因为他一直想推倒的高冷女神张月,从川海大学出来后,走向了与他惺惺相惜的哥们。 许小龙目测那哥们与张月上了a4,驱车离去。 “尼玛!” 许小龙目瞪口呆,恶狠狠的来了一句国骂,上车尾随而去,哪还有刚才的惺惺相惜? 我一边开车,一边不老实的将手放在张月腿上,笑嘻嘻的问道:“想吃点什么?” 一个多月不见,我的心里也很是火热,不由得想起了酒店那夜的疯狂,那次张月初尝禁.果,两人只是折腾了两次。 如此想着,我的手越发不老实起来,摸向了不该摸的地方。 张月按住腿上越来越不老实的手,白了我一眼,想了想道:“川府百味吧!” “好!”我点头,川府百味是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虽然不是什么高档餐厅,但做的菜很可口,也有纪念意义。 川府百味本就在大学城旁边,两人很快就到了。 43 - 九妖变 - 早雨 川府百味外。 许小龙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喂,景龙,是我,我在紫苑家园外面的川府百味门口,嗯,你带几个人过来,有点事。” 郝景龙,是许小龙的一个哥们,在金鼎娱乐会所给人看场子的,说是道上混的,实际上就是个保安头子。 金鼎娱乐会所就在大学城附近,吸引了很多大学生光顾,经常在大学城泡妹子的许小龙自然是常客。他与郝景龙一个有钱,一个有人,一拍即合,很快勾搭在一起。 过了一会,四个二三十岁的青年来到了川府百味外,四个人都有着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有点痞气,俗称混混。 为首的一人,眼神中带着几分桀骜,扫视一圈后,很快往一辆红色的路虎揽胜走了过去,身后三个手持球棒的青年赶紧跟上。 “龙哥。”桀骜青年走近,向车旁的许小龙笑着打了个招呼,平日里都是小弟们叫他龙哥,现在他却要叫别人龙哥。 没办法,谁有钱谁是爹,不对,是谁有钱谁是哥。这不,眼前的龙哥,前不久刚请兄弟们去良家足浴玩了个通宵,活脱脱的摇钱树。 “这次麻烦兄弟们了。”许小龙点了点头,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上面有着一个女神级别的美女,郝然是张月,“一会这个妞从川府百味出来,你们教训教训和她一起的男的。” “明白!敢得罪龙哥,我一定好好教训教训他!”郝景龙一脸我懂的表情,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干,他仔细瞧了瞧手机上的照片,眼前一亮,心说这么漂亮,不会是p的吧? “晚上少不了兄弟们的好处。”许小龙点了点头,说完打开车门进了座驾,准备看好戏,他也是小心,先让几个混混教训一下那小子,试探一下那小子有没有什么背景。 不过看那小子开的a4,还有车牌号,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估计是他想多了。就算是惹出了事,也有郝景龙那几个混混顶着,他只躲在幕后就行了。 许小龙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沾沾自喜,要是那小子没什么背景,以后就不是教训一次的事了,一定要经常教训他,教训到改为止!让他知道乱泡妞是要付出代价的! 郝景龙与身后的三个小弟听到有好处,都是喜笑颜开,忠心耿耿的在川府百味外站起岗来。从川府百味吃完饭出来的普通老百姓和学生,见到这四个带着痞气的混混,都是刻意避开。 终于,在郝景龙有些不耐烦的时候,一个让他眼前一亮的美女从门口走了出来,他咽了咽口水,心说照片原来不是p的! 郝景龙没有忘了正事,给三个小弟使了个眼神,四人上前,将一男一女拦了下来。 这一男一女,自然是我与张月。 两人刚在川府百味吃完饭,精力旺盛的我正想带张月去做一些爱做的事情,突然被四个青年拦住了路,也是一愣,这四个人有些痞气,似乎是混混? “有事?”我一头雾水,心说也没得罪什么人,这四个来者不善的混混是要干什么? “让这个妞陪哥几个去玩一玩。”郝景龙一脸色迷迷的看着张月,身后的三个小弟也被吸引了目光,美女多见,这么漂亮又有气质的美女不多见。 “哥几个开玩笑吧?”我剑眉一皱,这是光天化日强抢民女的节奏?尼玛!这是现代,不是汉末啊! “谁他妈跟你开玩笑!”郝景龙脸色一变,一脸凶狠,当着美女的面踩人就是爽,尤其踩的这人,好像还是美女的男朋友?尼玛的,真是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呵呵!哥们混哪的?” “老子…呃!!!” 我双眼一眯,笑眯眯的刚问出口,一脚已经踢了出去,正中为首青年的下体。 那一刻,似乎有蛋碎的声音响起。 郝景龙刚想继续装逼,没有防备之下,捂着蛋蛋倒在了地上,疼的嗷嗷直叫,“嗷……给老子上……弄死他!” 三个拿着球棒的小弟看着龙哥的惨状,不自觉的后退一步,看着都觉得蛋疼!但是龙哥发了话,三人同时上前,球棒往对方身上招呼了过去。 此时我跟着张飞训练一个多月的功底显了出来,要知道他每天站桩,都要站上一个时辰,那份苦不是白吃的。 脚步在地上一蹬,我往其中一个混混直接横撞过去,论反应力,他虽然与张飞那样的绝世猛将相差甚远,但比起普通人还是快了一点。 这一撞,避开了球棒,直接将一个混混撞了一个踉跄,然后又是毫不犹豫的一脚! 混混被撞的还没站稳,下体就有一阵剧痛传来,和龙哥一样捂着蛋蛋倒在地上,疼的嗷嗷直叫。 后面拿出手机想要报警的张月,吃惊的停下了动作,没想到我竟然这么能打。 此刻郝景龙与一个小弟倒在地上,另外两个小弟看着同伴的惨状,望向我的目光中多了几分畏惧,知道遇上狠人了。 我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又懂得先下手为强的道理,这一架打的很是痛快,旋即眼神不善的往另外两个混混看了过去。 两个混混同时后退一步,隐约觉得蛋疼。 “******!愣着干什么……给我上!”郝景龙捂着蛋,叫了起来。 两个小弟只得听话,拿着球棒冲了上来,这次两人都谨慎了许多,随时准备护住自己的蛋蛋。 我一步迈出,刚一抬脚,两个混混几乎是条件反射,同时做出护住下体的动作。 我只是一个假动作,快速伸出手,抓住其中一个人的头发,猛然往下一拽,膝盖抬起,“砰!”的一声,这个混混捂着脸倒在了地上。 随着我笑眯眯的看了过来,最后一个混混看着同伴的惨状,很没有义气的扔下球棒,转身跑了! 他心里发誓,以后再也不做混混这个没有前途又危险的职业了,回去就辞职,换个地方做保安去! 这一架,我虽然打的很爽,觉得自己在汉末一个多月的苦练没有白费,但同样打的莫名其妙。 “为什么找我们麻烦?”我走到为首的混混面前,蹲下身子问出了声。 “看你们不爽!”郝景龙涨红着脸,疼的直抽抽,倒是硬气。 “难道是张月太漂亮,这几个混混起了色心,才上前调.戏?”我并没有想到其他方面,暗说也没有得罪什么人,这一架打爽了! 他与有些目瞪口呆的张月一起走向座驾,开车走了。 毕竟是街头斗殴,一会引来了警察,虽然错不在他,但到了派出所也是麻烦。至于他走了之后,那几个混混报不报警,就不是他能左右的事情了。 想来几个混混是不会报警的,毕竟是他们‘调.戏民女’在先,我自卫在后。 正如我所料,郝景龙等几个混混并没有报警,毕竟是道上混的,挨打了报警太丢面子。 其实最主要的是,他们是肇事一方,否则的话,现在验出个轻伤,就能有个七八万赔偿,郝景龙岂会放过这笔横财? 坐在车里的许小龙,看着郝景龙等几个混混的惨状,情不自禁的摸了摸自己的蛋蛋,直呼侥幸,还好他没有直接参与,否则现在蛋疼的可能就是他了。 望着张月与那小子上了车,车辆开走之后,许小龙的眼神中闪过一丝阴郁,这才下车往郝景龙等人走了过去。 郝景龙虽然没办成事,但事情因他而起,许小龙也不能不管不顾,花些钱是肯定的了。 ………… 车里的气氛有些暧.昧,我开着车,一只手不老实的放在张月腿上,本想开往酒店,却鬼使神差的拐了个弯,往小区内开去。 川府百味本就在紫苑花园外,很快我就来到了小区的地下车库。 不一会,从外面看去,车辆开始轻轻晃动起来… 过了许久,晃动的车体恢复了平静,我抽出纸巾,开始擦拭车里的水渍与张月身上的不明物体,收拾了一番后,穿好衣服的我驱车往外面驶去。 出了小区,我驾车来到了与张月第一次开房的四星级酒店。 下了车,看着熟悉的酒店,我想起与张月第一次开房时的情景,腹中火起,又有些迫不及待,不禁为自己的战斗力点了个赞。 张月俏脸有些发红的下了车,想起刚刚在车上疯狂的举动,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但她并没有拒绝我。 两人走进了酒店。 ………… 次日一早,我与张月出了酒店,驱车赶往川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事情总是惊人的相似,两人第一次开房,第二天便赶往医院。如今第二次开房,第二天同样是赶往医院。 只不过时隔一个多月,心态各有不同。 一个多月前,张月任性似的找了我,扬言要幼稚那么一次,一个多月后,以两人的幸福甜蜜指数来看,她的选择十分明确。 我也很享受这种恋爱的感觉,不得不承认,张月很符合他心中女朋友的标准,两人的相识不过是川府百味的一场偶遇,但缘分就是那么奇妙。 “阿姨做手术我也没有去医院,阿姨和叔叔不会怪我吧?”想起自己的准丈母娘,从完成手术到疗养期间,自己还没有露过面,我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们知道你在忙。”看着有些紧张的我,张月露出了笑容,“我爸妈很通情理的,而且很感激你借钱给我们。” “什么你呀我呀,我们之间还分你我?”我坏坏一笑,开着车,一只手又不老实起来。 张月无奈的白了他一眼,不知道他哪来的那么大精力。 两人先是买了些水果,然后来到川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乘坐电梯来到四楼的重症病房。 “我来了。”见到我与张月走进病房,张月的父亲立刻走了上来。 “叔叔好,阿姨好。”我笑着打了个招呼,明显看出张叔叔比上一次见面时,精神了许多,显然是因为阿姨顺利完成了手术。 “扬扬来了。”相比张爸爸的感激与客气,病床上的张妈妈可就亲切多了,已经把我当成了自己的女婿。 “阿姨气色恢复的真好!都怪我,最近太忙,没有来看阿姨。”我很自觉的进入了女婿的角色,来到病床边上坐下,一脸自责的神色。 “哪里,年轻人事业为重,忙一点是应该的,不能像你叔叔,一辈子都不知道上进。”张妈妈没有丝毫怪罪的意思,反而劝慰起了我。 张爸爸表示无故躺枪,张月也只能坐在一旁,看着我与母亲聊了起来,好似我才是母亲的亲生儿子。 天不遂人愿,这其乐融融的温馨一幕,很快被一道有些傲慢的声音打破。 “半年多不见,大嫂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嘛。”一对中年夫妇走进了病房,开口的正是其中的中年妇女。 “姑姑,姑父。”张月见到来人,起身打了个招呼。 “姑姑,姑父。”我有样学样,也站起身打了个招呼。 “谁是你姑姑,别乱认亲戚。”中年妇女却不领情,看了我一眼,语气中有些傲慢。 什么情况?我有些不淡定了,哥好好的给你打个招呼,摆这么个臭脸干什么? 怎么说我也是数千流民的主子,手下有上千铁骑的主,一向受尊敬惯了,反唇相讥道:“叫你一声姑姑,那是尊敬长辈,你当自己是小龙女?” 中年妇女也没有想到我这么刺头,看向张月的父亲,语气不善:“大哥,这是月儿的男朋友吧?你看看月儿找的都是什么人?这么没有礼貌!” 张月父母都是皱起了眉头,张月父亲本想说话,似乎想起了什么,又咽了下去。 44 - 九妖变 - 早雨 ?“大哥,这是月儿的男朋友吧?你看看月儿找的都是什么人?这么没有礼貌!” “月儿也是,交男朋友也没个分寸!” “大哥大嫂,你们也不管管月儿?” 中年妇女喋喋不休,最终看向我,冷笑道:“小子,张家可是个火坑,我劝你不要随便跳!” 我剑眉微皱,没想到张月有这么个极品姑姑,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能哔哔的中年妇女。 “姑姑,我交什么样的男朋友,是我自己的事情,我们家欠你的十万块钱,等我毕业工作了,会还给你的。”张月淡淡开口,为我抱起不平。 我这才明白事情的根本所在,原来是张月家欠了人家十万块钱,想来是以前为了给阿姨看病借的,当真是亲兄妹明算账啊!只不过借了十万块,就这么趾高气昂,觉得自己高人一等了? 不过转念一想,在这年头,肯借出十万块给人治病的亲戚,那也是不多了。 此刻这个亲戚依旧趾高气昂,中年妇女笑了起来:“还?指望什么还?先把自己家的无底洞填好再说吧!” 这尼玛又是火坑,又是无底洞的,我表示看不下去,接口道:“姑姑是吧?月儿家欠你们的十万块钱,我替她还上就是。” 此话一出,张月姑姑两口子的眼神都有些变了,似乎有些不信。 “我,我们家欠你的已经够多了,这钱我们以后会想办法还上的。”张月父亲走上前几步,一脸感叹的说道。 “是啊扬扬,不能再要你出钱了。”躺在病床上的张妈妈双眼微红,都是自己的病,拖累了全家。 张月没有说话,想起了我的话,两人之间不分你我。 倒是一旁张月的姑姑,有些摸不清情况了。 张月的姑姑名叫张琪,本以为借给大哥,用来给嫂子看病的十万块,基本是打了水漂,谁让嫂子的病是个无底洞。 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人,轻描淡写的就要还上,难道是一个富二代?以张月的条件,找个富二代倒是挺有可能。想到借出去的钱可以收回来,张琪的脸色就好看了很多,不再是一副讨债的死人脸。 她还不知道,大嫂的病已经治好了。人就是这样,当初出于亲情借出了钱,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嫂子的病好像一个无底洞,张琪的心思慢慢就变了。自己的十万块就当是做了善事,在大哥一家面前也就越来越趾高气昂,觉得高他们一等。 “没关系的,都是一家人,不用这么客气,我去取钱。”在张月父母,姑姑姑父,还有病房里其他病人与家属的目光下,我走出了病房。 走出病房的我,脸上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没想到张月还挺有个性,既然是求包.养,当初直接要个六十万或者一百万,不就把债还上了? 这年头,一百万包.养个情.人的土豪,也是大有人在。 这妞欠债了也不跟自己说,真是任性啊! 我并没有走出医院,前往银行,因为银行卡里没多少钱了。 不过十万块钱明显难不倒他,来到医院的洗手间,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拿了几根金条后,又穿越回了现代,地点自然是离开时的洗手间。 回到病房。 我从兜里拿出三根金条,递给了张月的姑姑,语气随意:“懒的跑一趟银行,我是做黄金生意的,正巧后备箱里有些金条,这三根金条最少也能卖个十几万,就抵了那十万的债吧!” 这一下,就连风轻云淡的张月,看向我的目光也有些不同了,十分意外,没想到他真的如第一次见面时所说,是倒腾黄金的。 她还以为我年纪轻轻,靠的是家里呢,毕竟白手起家这么土豪的,还真是太稀有了。不过就算如此,也排除不了靠家里的可能,黄金生意岂是说做就做的。 张月有些意外,张月的父母更是不能淡定,病房里的病人与家属也是震惊莫名,看人家说的,后备箱里有些金条!要不要这么牛逼? 张月的姑姑接过金条,两口子掂量了一下,互相的眼神中都是震惊,显然我装逼装的十分到位,把这两口子镇住了。 我心说,哥再去卖黄金,一来一回的太麻烦,时间久了,你们还以为哥跑了呢? “用金条还债,真是了不得。”同病房的一位家属,打破了病房内的寂静。 拿着金条的张琪,在病房内上演了一出变脸的绝技,起身对我笑着说:“哎呀,你也真是的,都是一家人了,还和姑姑客气什么?这钱还不还的,姑姑也不急。” 小康家庭的张琪,被我随手甩黄金的手段,震惊的不行,不自觉的就低了一等,再没有了之前的趾高气昂。 这个社会,如果不开眼得罪了人,这个人又有钱有势力,那无疑是很大的麻烦,要是这个人又瑕疵必报,那就是一场灾难。 虽然在法制社会,不能轻易取走一个人的性命,但有的是手段让你生不如死。 若是反过来,结交了一个大人物,好处也是难以想象。何况张琪本就是张月的姑姑,这变脸套近乎的绝技,耍的是出神入化。 “呵呵。”我笑了笑,没有接口,笑眯眯的来到张月身边坐下,与张月父母说起了话。 “扬扬,谢谢你,让你破费了。”张妈妈躺在病床上,眼角挂着泪水。 我笑笑说:“阿姨不要这么说,一家人嘛,这都是应该的。” “大哥,大嫂,我们就先走了。”张琪夫妇也看出自己不太受待见,又急着去鉴定黄金的真伪,告辞离去。 张琪夫妇要走,也没人挽留,张妈妈看我那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天不遂人愿,这其乐融融的一幕,又被人破坏了,破坏者正是前脚刚走,又去而复返的张琪夫妇,只不过这次多了两个人。 两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手持匕首,一脸凶狠的走了进来。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张琪拿着金条的手微微颤抖,与老公一起退入病房。 我转头望去,也是一惊。尼玛!这是闹哪样?抢劫?拍电影吗? 昨天遇上光天化日调.戏民女的,今天又遇上大白天抢劫的,我也是醉了。 这尼玛到底是现代,还是汉末乱世? 两个看上去三十多岁的男子,都是穿着一身黑色休闲服,拿着匕首,脸上明显带着凶狠之色,一看就不是善类。 病房内,张月与父母,还有临床的一个病号老人,以及陪床的家属,一个个也是瞪大了眼睛,仿佛看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什么年代了,竟然有光天化日之下抢劫的,还是在医院里,当医院的监控是假的吗? “三哥,我们的运气真不错,这娘们竟然拿着金条!”其中一个男子看着张琪手中的金条,脸上满是贪婪,咧嘴笑了起来。 被称作三哥的男子点了点头,看着张琪手中的金条,眼神中闪过贪婪之色,恶狠狠的说道:“把金条交出来,不然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张月的这位姑姑明显吓的不轻,眼看着就要哭了,在歹徒的威胁下也不敢犹豫,颤抖着将手中的三根金条递了过去,“金条都给你,求求你,别伤害我…” “分量不轻啊!”三哥接过金条,掂量了一下,眼睛一亮,随即看向同伙,“强子,你去搜搜他们的身,看还有没有金条,我去做正事。” 强子点了点头,上前对张琪夫妇搜起身来,三哥则走向了病房最里面的一张病床。 我与张月等人听了,这才明白,对方不是来打劫的,是来‘办正事’的,打劫不过是正巧遇上了,顺手牵羊而已。 病房内一共有三张病床,第一张病床住着的是一个老人病号,还有四五十岁的男子,是陪床家属。先前赞叹我用金条还债了不得的,就是这个陪床家属。 中间的一张病床,住着的就是张月的母亲,我与张月,还有张爸爸正在病床边上。 最后一张病床,住着一个陷入昏睡,脸色苍白的小女孩,看上去只有七八岁的样子。 此时歹徒行凶,却没有一个敢站出来的,不论是第一张病床上的老人与家属,还是张月一家人,都选择了沉默。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做了鸵鸟,如果他们有制伏歹徒的能力,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站出来,但他们明显没有这个能力,毕竟人家手里的刀子不是假的! 这两个人既然敢抢劫黄金,已经构成了重罪,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真上前阻止的话,绝对如人家所说,‘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说着容易,做起来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尤其是要付出很大代价的情况下。 然而我也不知道抽了什么风,在被称作三哥的男子从旁边走过的时候,突然一伸脚,将其跘了一个踉跄。 在男子被跘了一下,险些摔倒的时候,我猛然起身,照着男子头部就是一脚,“砰!”的一声,男子倒地不起。 一脚将其踢的昏迷,生死不知,可见我这一脚力气之大,若是没有汉末一个多月的训练,这简单的两个动作以及力道,他绝对是完不成的。 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让病房里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彷如时间静止。 怕是连倒地不起的‘三哥’,都没有想到会是这个结果,他在进入病房之后,就将病房内的情况看了个清楚,绝对是没有想到,一个看似普通的年轻人,竟然敢对他出手,而且这么干净利落! “三哥!”正在对张琪夫妇搜身的强子,不可置信的惊呼一声,恶狠狠的盯住我,快步上前,手中的匕首没有丝毫犹豫的刺了过来。 “小心!” “扬扬!” “我…” 张月与父母惊呼出声,三个人同时做出准备帮忙的动作,但明显没有歹徒的匕首快。 面对匕首,我脸上闪过一丝狠色,脚步一错,身子一斜,本是刺向腹部的匕首从手臂上划了过去,然后他毫不犹豫的一抬膝盖,顶向了男子的下体。 男子一击不中,本想将匕首换个方向再次刺出,下体就是一阵剧痛传来,捂着蛋蛋倒在了地上,一张脸瞬间涨成红紫色。 这一下,我可没有留手,昨天与几个混混街头斗殴的时候,他还留了几分力道,如今用膝盖全力一顶,估计这个男子后半生的性福是没有了。 这时,他才感觉到手臂上的剧痛传来,咧嘴抽抽了起来。 在歹徒走向病床上那小女孩的时候,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想的,事实上也没有时间让他多想,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对歹徒出手了。 “我,你没事吧!”张月一脸惊慌的走了上来,看着我一只手捂着自己的手臂,沾满了血迹,双眸里满是慌张。 张爸爸与张妈妈也是一脸关心的看着我,生怕自己这个女婿有什么闪失。 一旁的张琪夫妇面色就有些精彩了,没想到月儿新找的男朋友不仅土豪,竟然这么狠!那可是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 一号病床的老人与家属,一脸钦佩的看着我,小伙子给力啊! 医护人员与警方人员先后到来,我在张月的陪伴下,治伤去了,手臂上挨了一刀,疼的他也是直抽冷气,看的张月心疼不已。 我虽然疼的不轻,暗自却庆幸不已,好在汉末一个多月的训练,有与人过招的经验。否则面对那刺来的匕首,要是慢一点点,可就不是手臂上挨一刀那么简单了。 45 - 九妖变 - 早雨 ?我回到病房,正配合着刑警队的人做完笔录,病房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皮鞋声,一名穿着白色高级警官警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周局长!”病房内的警务人员纷纷起身。 中年男子点了点头,目光在病房内扫视一圈,看到三号病床上的小女孩平安无事,稍稍松了口气,旋即看向刑警队中队长,问道:“怎么回事?” 常务副局长来了,刑警队中队长哪敢怠慢,事实上周局长的到来在他的意料之中,“根据调查,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两个犯罪份子,想要对瑶瑶不利。” “张子杰犯罪团伙?”中年男子眼神一凝,不见喜怒。 刑警队中队长点头道:“张子杰犯罪团伙是活跃于我省的贩毒团伙,张子杰的弟弟张子玉,于今年被缉毒支队周队长缉拿归案,所以……” 我,张月,张月父母,张琪夫妇,以及一号床的病号与家属,都已经做了笔录,此刻都在聚精会神的听着,这种桥段往往只出现在影视里,没想到被他们亲身经历了。 我暗自给刑警队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他去治伤这一前一后的功夫,刑警队已经将歹徒查了个清清楚楚,有些改变了他对警方的印象。 没办法,当今社会仇警仇官仇富的论调太深,我这个刚刚大学毕业,涉世不深的叼丝,难免受些影响。 周明磊听了刑警队中队长的话,轻轻叹了口气,果然如他所料,对方是来报复自己的妹妹,所以自己的小外甥女才遭了殃。 还好,还好瑶瑶没有出事,否则他不敢想象自己的妹妹会变成什么样子。 说曹操曹操到,周明磊刚想着自己的妹妹,病房外就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走进来一个女警。 我等人转头看了过去,不知道又来了一位什么人物? 女警看上去三十岁左右,皮肤白皙,精致的脸蛋散发着成熟的妩媚,即便穿着宽大的浅蓝警服,也能看出凹凸有致的身材。 一朵漂亮的女警花!这是众人一致的心思。 女警花与先前到来的中年男子一样,目光在病房内快速扫视一圈,看到三号病床上的小女孩平安无事,明显松了口气。 周冰走到周明磊面前,“哥,怎么回事?”众人这才明白,原来两人是兄妹,原本以为到来的一男一女,是小女孩的父母呢。 周明磊看了刑警队中队长一眼,示意其说下去。 “歹徒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两个犯罪份子。”刑警队中队长一句话,就让周冰明白是怎么回事,张子杰的亲弟弟张子玉,正是她亲手缉拿归案的。 “两个歹徒来到病房以后……”刑警队中队长没有停留,将案发经过详细的说了一遍。 周明磊与周冰听完,都看向了坐在二号病床边上的我,周冰快步上前,伸出手,脸上带着深深的感激:“多谢同志救了我女儿!” 我站起身来,与漂亮女警花握了握手,谦虚道:“不用谢,换做别人也会这么做的。” 一句话说的病房内其他人红了脸,之前在歹徒准备‘做正事’的时候,他们可都是做了鸵鸟。 不过这不妨碍他们对我的钦佩,张月对我更为倾心,谁不想自己的男朋友是个英雄? 张爸爸与张妈妈对自己这个女婿更为满意,将女儿托付于这样的人,他们是放心的不能再放心。张琪夫妇对我也是有些钦佩的,一号病床的老人与家属同样如此。 “现在见义勇为的年轻人不多了,尤其是面对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 周明磊上前几步,向我伸出了手:“周明磊,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多谢小兄弟的援手之恩,以后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尽管开口,只要不是违背原则的事情,周某人绝不推辞。” 这是报恩,也是一个承诺,其中不乏周明磊对我的欣赏,正如他所说,面对两个手持凶器的歹徒,敢于见义勇为的年轻人,真的是不多了。 这番话倒是说的我有些不好意思,要不是他跟张飞练过一个多月,面对那两个歹徒,他也未必有见义勇为的勇气。 至于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我也不太明白其中的分量,至少站在他面前这个中年人,在他眼里与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两个肩膀扛一个脑袋。 “你好,我叫我。”我与周明磊握了握手,他不是体制中人,觉得没有什么,一旁包括刑警队中队长在内的警务人员,一个个都是眼热的紧。 刑警队的人做完笔录,并没有停留,留下两个人保护小女孩,其余的纷纷离去。 周明磊也没有逗留多久,忙于工作上的事情告辞离去,只有漂亮女警花周冰留了下来。 我本来对三号病床小女孩的家属是有些意见的,这里是重症病房,小女孩住院,却连个陪床家属都没有。 从周冰口中才知道,她丈夫早逝,自己又忙于工作,所以请了特护人员照顾女儿,歹徒行凶那会,特护人员刚巧不在而已。 我也是第二次来医院,对这些并不了解,但并不妨碍他对周冰的钦佩,这是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务人员,女儿得了重病,依旧是战斗在第一线,以至于引来犯罪份子的报复。 缉毒支队大队长! 我以往看新闻,只看到某某明星吸毒,大家围着这个明星开始八卦,却很少有人留意到,明星的毒品是从哪里来的? 贩毒是个极为暴利的行业,从来不缺少铤而走险的犯罪份子。 川海市是经济繁荣的临海城市,更少不了犯罪份子的光顾,但是我大天朝也不缺少周冰这样战斗在第一线的警务人员。 我打着要忙事业的借口,与张月一起离开了医院,张爸爸与张妈妈只是让他注意身体,这不,胳膊上还包扎着伤口呢。 张琪夫妇早已拿着失而复得的黄金离开了医院,周冰对我又是一阵感谢不提。 把张月送回学校,我回到家里,和老妈一起吃了个午饭,由于衣服遮着,老妈也没注意到他手臂受了伤。 如今我自己赚了钱,买了车,虽然经常忙的见不着人,老妈却对他十分放心,只是提醒他炒股风险很大,要悠着点,我也是哭笑不得,谁让他说自己的钱是炒股赚来的呢? 老妈吃完午饭就出去打麻将了,几乎是每天必备的活动,我在房间里费了半天劲,把藏在衣柜里的铠甲穿好,意念一动,穿越到了汉末。 从昨天下午回到现代,和张月约了一晚,到今天上午在医院发生的事情,前后也只是过去了不到一天。 自前番在大兴山下,我以一千铁骑大破五万黄巾贼之后,黄巾军又派了五万大军来犯涿郡。 我与张飞领一千铁骑,邹靖领一万汉军,刘备与关羽领着招募的一千士兵,退到涿郡治所涿县备战。 这一次来犯的五万黄巾军,可不是程远志那五万乌合之众可比的。 程远志身边只有五百之数的黄巾力士,也就是黄巾精锐,其余所谓的五万大军,不过是临时招募来的流民与佃农,除了人多,几乎没什么战斗力。 根据斥候得来的消息,此次来犯的五万大军,由黄巾渠帅张牛角率领。 张牛角此人,通晓历史的我还是知道的。张牛角不但是张角的得意弟子,似乎还是张角的族人,颇有些本领,否则也不会青史留名,为两千年后的我所知。 张牛角的部队,乃黄巾军中最精锐的那一部分,单单战力不俗的黄巾力士,就不下一万之数。 张牛角麾下的其余四万军队,也是来自黄巾的大本营冀州,经过初步的训练与‘洗脑’,远非临时招募来的流民与佃农可比。 我并没有因为以一千铁骑击败五万黄巾的乌合之众而骄傲,相反十分谨慎,在得到消息后,就与邹靖、刘备等人率军回涿县备战。 上一次程远志与身边五百精锐的临死反扑,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好那般的黄巾精锐只有五百之数,要是有个数千人,胜负难料。 那些黄巾力士装备精良,训练有素,而且视死如归!因为他们有信仰!也就是说,已经被大贤良师张角给忽悠成死士了。 也正是有这些黄巾精锐,才让历史上张角起义失败后,大大小小的黄巾作乱不断。因为他们是真正的黄巾教徒,有坚定的信仰,即便张角死了,也遵从大贤良师起义的初衷,而且不断努力着。 而在历史上,黄巾起义声势浩大,之所以短短不到一年,就宣告失败,也是因为张角病死,让黄巾军失去了信仰,否则还能折腾几年。 要是有数千信仰坚定,训练有素,视死如归的黄巾精锐,张飞率领一千铁骑冲杀,估计也要陷进去。 所以我选择了退避守城。 此时天下也是战事不断,中郎将卢植、皇甫嵩、朱儁,各引精兵,分三路征讨黄巾。时有英雄袁绍、袁术、曹操、公孙瓒等等,招募兵马讨贼,刘备也算其中一个。 双方互有胜负,如程远志这样的乌合之众,自然是败北无疑,但也有精锐的黄巾军,打的官军丢盔卸甲。 张牛角麾下的军队,无疑是黄巾中的精锐,在听说程远志被灭了以后,张角便命他前来攻打幽州。 涿县,我刚刚穿越过来不久,就有人来报,邹靖请他到议事大厅。 我嘴角一咧,在汉末他有种时刻都在忙碌的感觉,昨日刚退守涿县,回到现代潇洒了一晚,今天又开始在汉末忙碌了。 召来张飞,两人一起来到议事大厅,就见到邹靖与刘备、关羽跪坐在右手边的案几前,两人来到左手边坐下。 至于正中的主位,却无人问津。 邹靖身为校尉,与我这个太守是平级,此时的校尉还比较值钱,历史上直到董卓乱政之后,各地诸侯自立,胡乱分封,校尉才变成了大白菜。 “黄巾贼张牛角率众来犯,子初可有良策?”我刚刚落座,邹靖就迫不及待的问出了声。 退守涿县时,我给邹靖分析了张牛角与程远志的差距,邹靖本就通晓兵事,立刻明白了张牛角麾下五万黄巾贼的厉害,同时对大破黄巾的我较为钦佩。 “子瑜勿忧,守城即可。” 我笑了笑,旋即道:“子瑜可领兵三千,守西门。分兵两千与玄德兄,守北门。分兵三千与云长兄,守东门。” “再分兵两千与我,守南门。” “另外要注意城中的黄巾细作,以防被诈开城门。” 邹靖听后,点头赞道:“善!”只是他对刘备与关羽的能力有些怀疑,但是见我笃定的摸样,也没有再说什么。 刘备与关羽看向我的目光有些不同,没想到这东海林太守如此看得起他们兄弟二人,要知道他们二人还是白身。 来自现代的我自然知道刘备与关羽的能力,虽然二人如今初出茅庐,但又岂是庸碌之辈,各有过人之处。 就这样,我与张飞领着自家的一千铁骑,还有两千汉军,来到了涿县南门。 刘备领着自家的一千士兵与两千汉军,去了北门。 关羽领着三千汉军去了东门,邹靖则领着三千汉军去了西门。 然后各自派了信得过的人守门,以防被黄巾细作诈开城门。 两日间,黄巾军如期而至,浩浩荡荡的来了。 46 - 九妖变 - 早雨 五万黄巾大军,浩浩荡荡的自南方而来。 “看来那击溃程远志之人,早有准备。” 大军前方,一身戎装,骑在马上威风凛凛的张牛角,看着防守严密的涿县,勒马笑道。 张牛角身旁一名年轻将领,闻言也是一笑,旋即不屑道:“程远志不过一群乌合之众,这人倒也聪明,我大军一到,便龟缩不出。” 张牛角微微皱眉,程远志毕竟是昔日同僚,都是信奉大贤良师的黄巾教徒,而且为大贤良师的大业而死,怎得能够如此贬低? 想到褚燕的性子,张牛角无奈的摇了摇头,此子神勇过人,在军中无有对手,素有“飞燕”之称,也正因为如此,养成了此子桀骜不驯的性子。 不过这一切都不是问题,年轻人有些桀骜不驯倒也无妨,日后多加磨练就是了。以褚燕的神勇,乃他麾下当之无愧的第一将,于毒,眭固等将,皆不是其十合之敌。 摇头过后,张牛角开始下令: “令,褚燕引军一万,攻打南门,于毒引军一万,攻打西门,眭固引军一万,攻打东门,白绕引军一万,佯攻北门!” 围三阙一,乃张牛角从兵书上学来的,佯攻北门,给敌军留一条退路,于拿下城池大为有利,否则敌军背水一战,于拿下城池大大不利。 “诺!” “诺!” “诺…” 褚燕、于毒、眭固、白绕纷纷领命,各自引军一万,磨刀霍霍的准备拿下城池,建立功勋。 张牛角则引领一万最精锐的黄巾力士,后退数里,安营扎寨,坐镇后方。 张牛角引军后退,褚燕却极为嚣张,命一万大军就地扎营,生火做饭,自己则打马前来挑战。 “汝等鼠辈,可识得我褚燕?快快献城投降,饶汝等一命!” 根据得来的消息,褚燕知道汉军只有一万有余,又要分守四个城门,这南门也就是有数千兵士,若是将对方引出来,正中褚燕下怀。 对方龟缩不出,褚燕叫嚣一番,也可以打击敌方士气,涨自家威风,于接下来的攻城大为有利。 要是对方派出将领来与他放对,那更是再好不过,古往今来,阵前斩将都是提升自家士气,打击敌方士气的最好方法! 褚燕虽然有些桀骜不驯,带兵打仗却颇有些头脑。 当然,这一切都源于他的神勇过人,自信无有敌手,这不,城门上有一将领已经怒气横生,忍不住了。 城门上的将领自然是张飞,张翼德。 “大哥!贼子竟如此嚣张,待俺老张去取了他的首级来!”城门楼上,张飞望着城外叫嚣的褚燕,虎目几欲喷火。 我面色一动,没想到城外叫嚣的将领竟然是褚燕? 褚燕此人在汉末也是个名人,名头更在此次来犯的黄巾渠帅张牛角之上。 历史上黄巾起义失败,张牛角被流箭射中,临死之际,命令部下尊奉褚燕为首领。 褚燕被众人拥戴做了首领,于是改姓张,唤作张燕。 张燕这人可了不得,骁勇善战,领黑山军,号称聚众百万,历史上与袁绍的军队,吕布的军队都放过对,黑山军却依然坚挺,最后被曹操招安,封侯福泽子嗣。 没想到竟然是褚燕!也就是张燕! 我笑了笑,看着城外嚣张到不行的褚燕,心下已经有了主意,对一旁的张飞道:“翼德,你出城去会一会那褚燕,但是……” 张飞听到大哥让他出城会一会褚燕,顿时一脸兴奋,但是听着后面的命令,面色就有些古怪了。 他自然不会违背大哥的命令,嘀咕了几句后,下了城门楼,命人打开城门,打马冲了出去。 “黄巾小儿休得嚣张,识得燕人张飞否?” 张飞一马单骑,嗓门依旧是高的吓人,令远方正生火做饭的黄巾军都顿了一顿,纷纷遥望而来,看看是谁人敢与“飞燕”将军一战? 褚燕也是一惊,暗道这厮好大的嗓门,听说斩了邓茂、程远志的,正是这燕人张飞。 不知道这厮的勇武,是否比得过他的嗓门? 褚燕在黄巾军中无有敌手,那也是寂寞如雪,高处不胜寒,想要一个对手而不得啊! 有些兴奋的褚燕,紧了紧手中长枪,一提马缰,胯下坐骑立马向来将奔去。 “铛!!!” 两人相遇,长枪与丈八蛇矛撞在一起,金铁交击的声音在战场上响起,就是城门楼上的我,隔着老远也听得清清楚楚,仿佛就在耳边。 尼玛!这就是绝世猛将啊!我暗自吐槽,没有天生的神力,单凭后天的努力只怕练不到这个境界。 战场上的褚燕与张飞,心情各有不同。 褚燕手臂被震得有些发麻,暗道这厮好大的力气,但是看到对方也微微有些颤抖的手臂,这才松了口气,看来是势均力敌。 张飞的手臂会被震得发麻吗?自然是不会! 论起神勇,在汉末三国能与张飞战成平手的,也就关羽、马超、赵云、黄忠、许褚、典韦等寥寥一些绝世猛将。 相比这些人,褚燕的武力值还是差了那么一些。 张飞微微颤抖的手臂自然是装出来的,也是我吩咐的。 就这样,以为势均力敌遇到对手的褚燕,极为兴奋,那寂寞如雪,高处不胜寒的情感得以抒发,与张飞战在一起。 双方你来我往,一直战了上百回合! 远方生火做饭的黄巾军,已经看的是目瞪口呆,时不时的从大军中传出叫好的声浪。 城门楼上也传出擂鼓助威的声音。 好似一场绝世大战! 就连我此时也闹不清楚,翼德与那褚燕到底是真的势均力敌,还是佯装? 张飞仿佛知道了我的心思,心说俺老张装了上百合,褚燕那厮已经有些力竭,终于可以爆发了! 只是一合,猛然爆发的张飞,丈八蛇矛一摆,手起处,将褚燕扫在马下。 被扫落马下,口吐鲜血的褚燕有些回不过神来,刚刚还打的势均力敌,眼看着就要打到高.潮,‘回去休息,来日再战’了,怎么对方突然像磕了药似的? 城门楼上,我望着张飞擒下褚燕,黄巾军一阵大乱,再顾不得生火做饭,往后退了开去,不禁笑了起来。 张飞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褚燕的武力值也正如他所知道的那般,距离绝世猛将还差了一点。或许褚燕拼尽全力,能与张飞斗个十几回合或者几十合,但也仅限于几十合而已了。 不多时,张飞提着褚燕回到城中,命人将其绑了,带上城门楼来见我。 “大哥,这黄巾小儿我给你擒来了!” 张飞的大嗓门响起,见褚燕屹立当场,丝毫没有俘虏的样子,一脚向其腿弯踢了过去。 张飞的力气何其大,一脚将褚燕踢的跪倒在地,而且跪拜的姿势刚刚好,隐见不凡。 “士可杀不可辱!”褚燕跪在地上,还没从落败中醒过神来,此刻淬不及防被踢的跪在地上,状若疯魔的吼了起来,挣扎着想要起身。 张飞冷笑一声,一伸手,按在了褚燕肩膀上,顿时叫其动弹不得。 “大哥,你叫我用计擒了这黄巾小儿有何用?还不如一矛捅了痛快!以这厮的武艺,俺老张不出二十合,就能将他捅个透明窟窿!” 张飞有些不解的看向我,这番话,却说得褚燕幡然醒悟,原来这厮是故意让他,用计擒他! 我笑着摇了摇头,张飞固然能够击败褚燕,但人家也不是傻子,打不过还不能跑?不用计别说擒住,就是杀也杀不了的。 我也不来“快快给壮士松绑”那一套,上前打量起褚燕,褚燕也在打量着他,两人对视了一会。 半晌,我开口了,一句话就让褚燕变得有些不淡定。 “我可以放你走,但是你要与我打个赌。” “如何赌?”褚燕一听对方要放他走,一时难以置信,怎么说他也是黄巾大将,而且是无有敌手的第一猛将!想到这里,褚燕不禁扭头看了张飞一眼,深受打击。 对方竟然要放他走? 褚燕也不想落个身首异处的下场,只是打个赌而已,又不是让他投降,有希望自然不甘放弃。 我笑吟吟的道:“今日我与你打赌,黄巾在三年内必败无疑,若是不败,自不用提。若是败了,日后你要奉我为主。” 褚燕听了,先是惊诧,而后皱眉沉思了起来,如今他黄巾势大,与汉军互有胜负,甚至占一些上风。说三年内黄巾必败,他是万万不信的。 只要有大贤良师在,他黄巾怎么会败? 我可不会告诉他,历史上张角在来年起义,当年就病死了,一场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就此落败。 如今的张角,在明年会不会病死,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事了,与褚燕打赌赢了固然是好,打赌输了也不损失什么。 就算是褚燕日后赌输了不守信用,我一样没什么损失。 “好!我与你赌了!我褚燕有言在先,不论输赢,你若是放我回去,待涿县一破,我也绕你一条性命!” 褚燕沉吟了一会,掷地有声的开口,而且已经想到攻破涿县以后的事情了。 听褚燕这么说,我笑了起来,有张飞、刘备、关羽、邹靖分守城门,还有一万多汉军,涿县可不是那么容易破的。 我摆了摆手道:“翼德,送他出城。” 张飞虽然不明白大哥为何看重这个黄巾小将,但对我言听计从,嘀咕了一句后,依言将他送出城去了。 接下来就是一场攻防战。 张牛角对褚燕的归来也是十分惊诧,问清楚了事情原委,更是不明觉厉,褚燕也没有隐瞒,将被擒与打赌的事情说了个清楚。 张牛角不明觉厉过后,最在意的却是那擒拿褚燕的张飞,褚燕的武勇张牛角最为清楚,而在张飞手下,竟然走不过二十合,那还是人吗? 很快,张牛角就明白,这一个小小的涿县,不是人的不仅是张飞一个。 根据战报,涿县分守东门的一个红脸敌将,使一口青龙偃月刀,不知将多少悍不畏死,冲上墙头的黄巾教众,生生劈成了两半。 涿县称不上雄城,寻常的攻城器械就能攀上墙头,但这小小的涿县,却让张牛角无从下口,久攻不下。 若说守城最为轻松的,就是我与张飞分守的南门。 他麾下一千铁骑,本就是训练有素,装备精良,而且不缺弓箭,一个个都十分善射。 单单这一千善射的护卫来到城墙上,就给敌军造成了重创,毕竟是守城,以逸待劳,只管射就是了! 这一场攻防战,前前后后打了七八日,黄巾军死伤不少,守城将士也有不少损伤,但依旧是固若金汤。 张牛角想着要不要绕过涿县,去攻打幽州腹地,或许此举还可以将涿县中的汉军引出来,打个伏击。 然而张牛角的想法与计划还没实施,就接到张角命人传来的军令,命他回军冀州。 军令不可违。 就这样,在涿县外丢下了一两万将士的性命后,张牛角召回褚燕、于毒、眭固、白绕等将,回军冀州。 看着退走的黄巾军,我若有所悟,看来是张角那边战事不顺。想要以一己之力硬抗整个大汉,又恰逢这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更何况由于我的不道德行为,摆了张角一道,让张角比历史上起义提前,准备的还不充足,这个弊端慢慢就显露了出来。 “大哥,要不要我率领铁骑追击?”看着退走的黄巾军,一直守城的张飞十分不爽,战意盎然。 我不禁好笑,随即否定了张飞的请战,先不说对方是不是引他出城,黄巾军还有三万多,其中还有一万黄巾力士精锐,这是说冲就冲的吗? 47 - 九妖变 - 早雨 如我所料,因为他的不道德行为,迫使张角比历史上提前造反,准备不足的地方渐渐显露出来。 不仅如此。 时逢皇甫嵩与朱儁,被黄巾精锐打的退入长社,龟缩不出,嵩与儁计曰:“贼依草结营,当用火攻之。” 一场大火,败尽黄巾十几万大军,其中不乏黄巾精锐,“地公将军”张宝与“人公将军”张梁战死。 在冀州老本营与卢植作战的张角,听闻消息,口吐鲜血,大病不起。 张角也是个有大魄力的,见大势已去,自己又大病不起,召回张牛角等心腹,做出了临死前最后一个决定。 张角最后的决定,便是令黄巾教徒退入山林,以待时变。 也就是说,浩浩荡荡的黄巾起义,来的快去的也快,就此宣告失败。 张角这一个‘以待时变’的决定不打紧,却给汉室留下了一个十分头痛的祸患。 各地黄巾退入山林,有黑山、黄龙、白波、左校、郭大贤、于氐根、青牛角、张白骑、刘石、左髭丈八、平汉、大计、司隶、掾哉、雷公、浮云、飞燕、白雀、杨凤、于毒、五鹿、李大目、白绕、畦固、苦哂之徒,并起山谷间,不可胜数。 多者如黑山军,乃张牛角率领,十余万黄巾精锐,少者也有一两万。 黄巾退入山林,多不胜数,让围剿的汉军也是无可奈何,双方竟是又成了对峙状态。 黄巾遵奉张角的遗命,以待时变,汉室也相应的给出了对策。 汉灵帝接受太常刘焉的建议,将刺史改为州牧,由宗室或重臣担任,让其拥有地方军、政之权,以便加强地方政权的实力,更易控制地方,有效进剿黄巾余部。 州牧掌军、政之权,已经是土皇帝般的存在,正因汉灵帝下放权力,助长地方军拥兵自重,才养成了日后的各地诸侯。 这一州牧制度,在历史上本是188年出现,当时各地黄巾余孽作乱,又有不少造反者,如边章、韩遂,张纯、张举等等,汉室感到无力,才放出了州牧制。 如今提前了好几年。 由于我的到来,历史的车轮从黄巾之乱,开始扭转了方向。 洛阳城,张让府中。 张让乃十常侍之首,亦是宦官之首,汉灵帝极其宠信,常谓“张常侍是我父”,可见宠信。 如今张让在大厅中,正看着几样宝物怔怔出神。 一个会发光的瓶子,好似仙家之物。 一个能发出仙乐,有小人自动起舞的仙盒,让张让看得目不转睛。 一个美轮美奂,不知何物雕成的太公垂钓像,附有一封书信,“当今圣上称张大人为阿父,张大人必能如姜太公,辅佐圣上,中兴汉室。” 姜太公是谁?那是周武王的尚父,辅佐武王开辟周朝八百年江山! 另外还有一箱子黄金,与前几样宝物一比,在一向搜刮暴敛,骄纵贪婪的张让眼里,反倒没有什么价值了。 “东海太守林子初,倒是个妙人。”张让将几件宝物,欣赏把玩了许久许久,笑呵呵的赞叹了一声。 次日。 早朝。 “圣上临朝!” 张让虽为太监,声音却中气十足,响彻在皇宫大殿。 汉灵帝往日里贪图享乐,早朝是能不上就不上,如今黄巾之乱一起,这个贪图享乐的皇帝也变得勤快起来,毕竟他不想失去这九五之尊的位子。 不多时,百官齐至朝堂。 一脸纵欲过度摸样的汉灵帝,精神不佳的坐稳,开口道:“关于各州州牧,各位卿家有何建议?” 州牧制度一出,就成了争抢的对象,毕竟州牧掌管军、政大权,乃一方诸侯。 汉灵帝也不是傻子,与世家大族的博弈中,将提出州牧制度的刘焉封为益州牧,又封刘表为荆州牧,用的都是老刘家的人。 就算是日后诸侯拥兵自重,那也是老刘家的事,轮不到外人。面对各地多不胜数的黄巾,汉灵帝同意州牧制度,其实也是无奈之举。 百官之中走出一人,持笏躬身道: “启禀圣上,东海太守我,曾斩黄巾渠帅程远志于幽州,破黄巾贼十万之众,又拒黄巾渠帅张牛角于涿郡,大功于社稷,可表幽州牧。” 幽州可不是一个好地方,乃大汉边境,时有草原异族入侵劫掠,如今要抵御异族不说,还要与黄巾余部作战。 而且幽州乃穷苦之地,往年的粮食多靠冀州与青州接济,才能支撑下去。 种种条件下来,幽州牧可不是一个香饽饽,反而做的不好,容易死翘翘,外族与黄巾可不是闹着玩的。 幽州牧虽然是个苦差,毕竟是一州州牧,位高权重,不能轻易册封,如今位置还空着,众多大臣与世家大族也在观望着。 表东海太守我为幽州牧,百官中出奇的无人反对。 张让一派的官员,有了张让的会意,自然不会反对,提出要表我为幽州牧的,就是张让一派的人。 而一些重臣,如卢植、皇甫嵩、朱儁等,都知晓我败黄巾的功勋,虽然斩程远志,败黄巾十万之众有些夸张,但那也是实打实的事情。 这些人都是汉室忠臣,觉得表我为幽州牧,反倒是好事,毕竟能力在那里,能否抵御异族,荡平黄巾,坐稳幽州牧的位子,就看此人自己了。 一些世家大族如袁家,见无人反对,又是幽州苦寒之地,也是没有出来反对。 他们反对也未必有效,最终还是要看圣上的意思。 有张让提前说了好话,汉灵帝也知道幽州的情况,那可是个烂摊子,汉灵帝道:“既如此,封我为幽州牧。” …… 一个夜光瓶,一个音乐盒,一个水晶姜太公雕像,一箱子黄金,换来了一个幽州牧的位子。 当我拿到册封的诏书时,不禁笑了起来,真尼玛便宜啊!不过想起那一箱子黄金,算起来这幽州牧还是挺值钱的。 我坐在电脑椅上,神色间有些犹豫。 用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换来了幽州牧的位子,他已经到幽州上任了,这前前后后也忙碌了不少时日。 自己手中的神戒,已经到了一百日的期限,可以再次打通一个世界了。 就在刚刚,他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 我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 本来神戒只有一个联系,那就是汉末三国的世界,如今又多了一个,不知那边又是个什么地界? 犹豫了一会,我决定过去看看。 意念一动,我的身形一瞬消失在房间中。 …… “又是树林?不会又有老虎吧!” 早已习惯用神戒穿梭世界的我,本来已经做好准备,要是有危险,就瞬间回去。 如今看着周围的树木,不禁吐槽起来。 第一次穿越汉末三国就是一片树林,这次虽然也是树林,但我明显感到不一样,这里不同于深山老林,似乎有一些行走的痕迹。 我眼前一亮,既然如此,顺着走出去看看,也好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界。 小心翼翼的走了半个多小时,我出了林子,看到一条道路,道路边上有着一个酒肆。 “又是古代?”我看着酒肆,若有所思,心说过去打听打听消息再说。 我走向酒肆,远远的就看到一个青衣少女,正在酒炉旁料理酒水,似乎听到了脚步声,青衣少女转过身来。 一回头吓一跳! 我看着青衣少女婀娜多姿的背影,正暗自好奇,待少女转过身来,就看到了少女的容貌。 黑黝黝的粗糙肤色,一脸的豆斑。 哥不是以貌取人的人,我暗自吐槽了一句,来到酒肆找个桌子坐了下来。 青衣少女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也在打量着我,她是对我一身的奇装异服有些好奇,过了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上前问道:“客官要些什么?” 我见少女的摸样,也知道自己一身休闲服有些格格不入,随口说道:“来壶酒。” 话音刚落,一旁道路的北方突然传来了马蹄声。 我与青衣少女转头望去,只见一前四后五匹快马奔了过来,当先一匹骏马全身雪白,马勒脚蹬都是白银打就,鞍上一个锦衣少年。 锦衣少年十八九岁的摸样,腰悬宝剑,背负长弓,左肩上还有着一头猎鹰,好不威风。 就是我见了,也是暗自赞叹一声,鲜衣怒马少年时,就是少年的真实写照。一旁的青衣少女见了,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中,也闪过几分异彩。 五匹快马很快到了酒肆处,皆是勒马停下。 五人下马,锦衣少年身后的四人,是两个大汉,还有两个年轻人。 其中一个大汉叫道:“老蔡呢?怎么不出来牵马?” 此时两个年轻人,已经来到酒肆拉开长凳,用衣袖拂去灰尘,请那锦衣少年入座。 大汉见无人答应,面色有些不快,与另外一个大汉陪着锦衣少年入座,那两个年轻人又去拴了马,坐了另外一张桌子。 这时,酒肆的内堂里咳嗽声响,走出一个白发老人,上前说道:“客官请坐,喝酒么?” 先前叫喊的大汉道:“不喝酒,难道还喝茶?先打三斤竹叶青上来。老蔡去了哪里?怎么?这酒店换了老板?” 白发老人道:“是,是,宛儿,先打三斤竹叶青。不瞒众位客官说,小老儿姓萨,原是本地人氏,自幼在外做生意,儿子媳妇都死了,心想树高千丈,叶落归根,这才带着孙女儿回到故乡。” “哪知道离家四十多年,家乡的亲戚朋友一个都不在了。刚好这家酒店的老蔡不想干了,三十两银子卖给了小老儿。唉,总算回到故乡啦,听着人人说着家乡话,心里就说不出的受用,惭愧得紧,小老儿自己都不会说了。” 青衣少女托着一只木盘,将三壶酒放在桌上,那一脸豆斑,黑黝黝的脸蛋,让锦衣少年等人也是一惊。 大汉向旁边一桌的两个年轻人打了个眼色,两个年轻人会意,拿了猎来的一只野鸡、一只黄兔,交给白发老人道:“洗剥干净了,去炒两大盆。” 白发老人道:“是!是!爷们要下酒,先用些牛肉、蚕豆、花生。” 青衣少女不等老人吩咐,已经将牛肉、蚕豆之类的端上桌来,那大汉道:“这位林公子,是福威镖局的少镖头,少年英雄,行侠仗义,挥金如土。你这两盘菜倘若炒得合了少镖头的胃口,你那三十两银子的本钱,不用一两个月便能赚回来!” 白发老人道:“是,是!多谢,多谢!” 一旁的我,看着白发老人提了野鸡、黄兔离去,有些不爽的撇了撇嘴,尼玛,哥才是主角好不好? 哥还有事问这店家呢!还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界呢? 福威镖局,貌似听着有点耳熟。 我正想着是不是和那锦衣少年打个招呼,套点信息,忽然又有马蹄声响,自道路北方传了过来。 尼玛!没完没了了!我翻了翻白眼。 那锦衣少年一行人,也在打量着我,毕竟这一身奇装异服实属罕见,此时听得马蹄声,也转头望了过去。 两匹马来的很快,不多时来到酒肆外,只听得一人道:“这里有酒店,喝两碗去!” 川四口音!我眼前一亮,看来即便是在古代,还是在大天朝啊!应该没有穿梭到什么异世界去。 只见两个汉子将坐骑系在店前的大榕树下,走了过来,在酒肆内环视了一眼,就大咧咧的坐下。 这两个人的打扮,让我暗自吐槽。 一身青袍,看着很是斯文,下面却光着两条腿!脚下赤足,穿着无耳麻鞋,好似凉鞋一般。 而且两个人头上还缠了白布。 非主流啊! 最让我注意的,却是这两个人都带着一柄剑,那锦衣少年一行人也带着刀剑与弓箭,像极了影视里的江湖中人。 48 - 九妖变 - 早雨 意念一动,我的身影一瞬消失在房间内,来到了汉末。 他已经到幽州上任,做了幽州牧,治所在蓟城。 我来到幽州后,原幽州刺史郭勋去了洛阳述职,他也就住进了原本的刺史府,住宅与办公一体。 从房间内出来,我向门口的两个亲卫道:“刘三,你去寻翼德,让他到大厅议事。” “诺!”刘三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旋即我往府中的议事大厅走去,另外一个亲卫赵七赶忙跟上,两个亲卫早已习惯了主公的神神秘秘,时常在房间内,不让任何人打扰。 府中随处可见有精兵把守,都是我的亲卫,也就是当初训练的一千铁骑,一个个都是死忠。 我来到议事大厅的主位坐下,刚坐了一会,张飞就风风火火的赶来了。 “大哥,你将幽州大小事务交给俺老张,真是所托非人啊!” 我不在汉末的时候,这幽州大小事务就交给了张飞,张飞一个武将,虽然也识文断字,但管理幽州的大小事务,就相形见绌了。 好在有邹靖帮衬着,张飞才应付的来,就算如此,也是忙的昏头转向。 我做了幽州牧之后,邹靖便认了他做主公,正式投靠,算是麾下一员战将。 看着张飞有些憋屈的摸样,我也知道让他一个武将管理幽州的大小事务,有些不伦不类,但没办法,手下人才少啊! 想到这里,我问道:“招贤馆的事情进展如何?” 到幽州上任之后,我深感人才不够,第一时间就下了命令,开了个招贤馆,招揽人才,不论出身。 此举在氏族门阀横行的汉末,也算是极为罕见的事情,要知道诸多寒门学子因为没有背景与门路,绝了为官的道路。 招贤馆的事情是张飞一手督办的,不仅招揽识文断字的人才,还招揽武将,武艺由张飞考较。 张飞似乎知道大哥找他所为何事,笑呵呵的从怀里摸出一枚竹简,一句话就让我差点吐血。 “这是大哥吩咐记下的名单。” “昨日招了一个武艺过人的小将,与俺老张大战百合,真是过瘾!俺老张已经封他做了军司马,叫赵云,赵子龙!” 张飞如今也是校尉之职,与一郡太守平级,又奉了我的命令,招募军队,位高权重。 “赵云,赵子龙!”陡然听到这个名字,我差点吐血,这是福从天降的节奏? 一身是胆的赵子龙,百万曹军中杀了个七进七出的人物,后世无数人的偶像。 我丝毫没有怀疑是否是历史上的那位,能够与张飞大战百合,又叫这个名字的,没有第二人。 我对赵云并不陌生,历史上赵云学艺有成,出山先是投靠了公孙瓒,抵御异族。如今来他所开设的招贤馆,同样是参军,抵御异族,倒也不太奇怪。 幽州与并州一向是与草原异族作战的第一线。 这么一想,我反而想通了,既然赵云到了他手下,还能让他跑了吗? 我又翻开手中的竹简,仔细阅读起来,看看有没有知道的三国名人。 这么一看,我又是一惊,招贤馆还真是招来了人才。 最为瞩目的一个,就是田丰,字元皓。 田丰其人,历史上是袁绍部下谋臣,为人刚直,能力十分出众,多次向袁绍进言而不被采纳,可谓良臣跟了庸主。 有了田丰,我已经心满意足,挨个看下去,又看到了一个他所知道的人。 这位也是个姓田的,田畴,字子泰。 我知道他,是因为曾看过一个三国忠义之臣的帖子,此人竟然位列前茅。 历史上,幽州牧刘虞招募人才,田畴受荐,封为从事。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田畴受到了重视,对刘虞忠心不二,他曾提醒刘虞,说公孙瓒这个人野心极大,要小心。 田畴被派去出使朝廷,朝廷拜田畴骑都尉,他拒绝了。三位公府联合举荐,他也拒绝了。 田畴拒绝了高官厚禄,宁肯回去做刘虞的幕僚,只可惜,他回到幽州的时候,刘虞已经被公孙瓒宰了。 一臣不事二主,刘虞被杀后,田畴无心仕途,领着一批百姓隐居深山,躬耕劳作,收徒讲学,将一个山村活脱脱的发展成了世外桃源,救活了近万人。 袁绍看重田畴的能力,想请他出来为官,他拒绝了。袁绍之后,袁尚请田畴出来做官,他又拒绝了。 只有在后来,曹操征伐乌丸,请田畴为使者,田畴这才出来做了曹操的向导。 这是因为乌桓曾入侵中原,掠走了边境汉朝百姓10多万,为了被掠走的百姓,田畴这才出山。 田畴凭借着熟门熟路,献计破了乌桓,功成后曹操封他为亭侯,又被田畴拒绝了。 纵观田畴一生,可谓是个忠义又能力出众的能臣。 回味着有关田畴的那个帖子,我不禁笑了起来,本以为有了田丰这个能人,收获已经很大了,没想到田畴竟然也来了他的招贤馆。 “赵七,命人设宴!我要见见田丰田子皓,还有田畴田子泰。” 我嘴角上扬,似乎想到了什么,又补了一句,“还有赵云赵子龙!” “诺!”亲卫赵七恭敬领命,他与刘三身为我的贴身亲卫,也算有不小的权力,府中的大小事物,都是我下令,二人去办。 我看向张飞,笑着道:“翼德,这人就要你去请了。” “好!”张飞点头领命,他一向不尊什么礼数,也不与我打招呼,风风火火的就去请人了。 我看着张飞的背影,无奈的摇了摇头,就像张飞习惯了他的神神秘秘一样,他也习惯了张飞的大大咧咧。 宴会就在府中的议事大厅。 我高居主位。 张飞在左手边第一张案几前,后边第二张案几坐着一个少年,浓眉大眼,气度不凡。 右手边的第一张案几前和第二张案几前,各自坐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一个面容清癯,作文士打扮,另外一个面容普普通通,也是文士打扮。 我端着酒盏,打量着三人,赵子龙还是一少年!看上去也就十六七岁? 打量了一会,我手中酒盏一举,笑着道:“诸位不必拘束。” “诺!” “诺!” “诺!” 田丰,田畴,赵云举起酒盏,与我对饮,依旧不敢逾越,都有些放不开,毕竟面对的是一州州牧。唯有张飞已经自己喝上了,贪杯之人也。 我在打量着三人,三人也在打量着这位幽州牧。 田丰听闻招贤馆的名声而来,并没有彻底投靠我的意思。 所谓君则臣,臣亦则君。若非心中明主,田丰是不会认主的。 说白了,田丰是来考量我的。 相较田丰,田畴的心思就简单多了,只是想一展才能,若是有人给他这个平台,他就会尽力去做好。 赵云的心思也较为单纯,初出茅庐,参军抵御草原异族而已。 其实我开设招贤馆,已经让三人心生好感,此举大贤也! 酒是好东西,尤其是我拿出的现代白酒,在汉末已经有了响亮的名头,琼浆玉液,价值百金。 此酒虽然辛辣,却香醇无比,回味无穷,相比汉末其它的酒,称为仙酿绝不为过。 只是两盏酒下去,宴会的气氛就热烈了起来,我作为一州州牧,开始考量起田丰与田畴。 赵云的武艺自不用说,我也知道田丰与田畴的能力,其实就是走个过场,问的都是一些幽州的形势与民生,应该如何发展等等。 田丰与田畴都是胸有沟渠之人,对答如流。 而后,我封田丰为幽州别驾,别驾等同于幽州的副长官,掌管幽州大小事宜,心说总算找到了能人,可以做甩手掌柜了。 他还惦记着男人的终极浪漫,要去学武呢! 我又封田畴为从事,等同幕僚,他也有事要田畴去办。 至于赵云,依旧是张飞手下,跟着训练军队。 如今草原异族并无异动,但偌大的幽州只有邹靖的一万汉军,抵御张牛角的时候还死伤了一些,力量十分薄弱。 如今我掌管一州军、政大权,不用如原幽州刺史诸多制肘,直接让张飞招募了十万军队。 田丰也没想到被封幽州别驾,只这一点,对我的胸襟与手段有了些敬佩。 田畴被封从事,面色微微涨红,受到了重视,颇有些士为知己者死的意思。 宴会后,我回到现代,买了许多种子,如玉米、稻米、小麦、红薯等等,来回穿梭运到了汉末,召来田畴,让田畴去试验种田。 这些种子哪些在汉末能种,哪些不能种,汉末的土地是否种植的起来,就不是我关心的事情了,全部交给了田畴。 在汉末还没有这些粮食,不过以我看历史小说的经验,所谓红薯一出,谁与争锋? 这玩意放在古代,那可是提高粮食产量的神器。 田畴对这些粮食种子也是惊奇不已,这是州牧的第一个任务,他自是准备全力完成,之后不久,他就发现了这些种子的神奇之处。 幽州的事情告一段落,我总算是松了口气,争霸这一条路,简直忙成狗,他这还算好的,知道田丰与田畴的为人与性格,放心大胆的让他们做事。 换做汉末的任何一路诸侯,怕是都没有如此胸襟气魄,就算是曹操与刘备,那也是大权在握,天天忙成狗。 如今我抱着一个小箱子,身形一瞬出现在了房间中,这是他从汉末搜集来的一箱子玉器,用的都是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白酒交易而来。 这交易的事情,还是他让张飞去办的。 此举,也让我这位幽州牧多了一个‘喜爱奇珍异宝’的名声,不少世家大族都与这位幽州牧做过交易,除了玉器外,那就是交易粮食了。 百姓多有饿死,这些世家大族中却堆满了余粮。 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这些几十上百块的东西,让一个个世家大族视为珍宝,不惜高价交易,用来作镇族之宝,我也是醉了。 “毕竟没见过世面啊!”我啧啧赞叹了一句,打开手中的小箱子,目光一时移不开了,也是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摸样。 过了一会,他拿出一个白玉镯子,把小箱子放在衣柜里,就出了门。 座驾从地下车库驶出,出了小区直往市区而去,二十多分钟后,我来到了市区的玉器一条街。 停了车,我往玉器一条街走去,玉器一条街在川海市极为出名,喜爱玉器之人的聚集地。 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这里,他对玉器并不怎么感冒,稍微好一些的玉器就贵的要死,哪是他一个小叼丝玩的起的。 “白玉轩!” 走进玉器一条街,我看着左手边第一家店的名字,想了想兜里的白玉镯子,心说倒也贴切,抬脚走了进去。 白玉轩有上百个平方,店内一张张整洁的玻璃柜台,摆放着一件件玉器饰品。 这也是我选择白玉轩的原因,能在玉器一条街有个临街门市,又上百个平方的,档次低不了。 单单白玉轩这个店面,一年少说也得要几十万租金。 “先生您好,请问需要些什么?” 我看了过去,不是想象中的营业员,竟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美丽少妇,看样子不是经理就是老板。 玉器店不同于普通店铺,生意不多,需不需要营业员全看店主的意思,不过每一单生意都有不小的利润。 49 - 九妖变 - 早雨 “你们这里收不收玉器?”我打量着少妇。 屋里开着空调,十分暖和,少妇穿着白色的羊绒衫,黑色的裙子,露着黑色丝袜包裹着的小腿,很是诱人。 后翘看不到,前凸十分明显。 美丽少妇显然习惯了男人这样的目光,也不在意,笑着说:“我们这里收玉器,不过要看玉器的品质。” 言下之意,不够档次的玉器不收。 “嗯。”我点了点头,从兜里摸出白玉手镯,刚拿出来,少妇就有些惊讶,“和田籽料!” 少妇本就是爱玉之人,作为行家,一眼就看出了玉镯的质地。 我对玉器也不懂,只知道这是汉末世家大族的收藏中,最好的玉器,作为交易,那些世家大族也不敢坑骗堂堂幽州牧。 对于少妇的惊讶,我也不意外,就是他这个不懂玉的人,也能看出白玉手镯不错,旋即将白玉手镯递了过去。 “羊脂玉?”刚一入手,少妇立马就变了脸色,紧接着拿出一个强光小手电,细细打量了起来。 仔细打量着玉镯,罗雯难掩心中惊讶,和田籽料已经是珍品,没想到竟是籽料中最珍贵的羊脂玉。 和田玉分为山料与籽料,山料的品质并不是很好,但籽料就不一样了。 籽料是山料经雨水冲刷流入河中,经过长时间的河水漂流,变得细腻晶莹,如凝如脂,才造就了著名的和田玉。 和田籽料中,最珍贵的就是羊脂玉,凝如白脂。 寻常的和田籽料,虽然不是明码标价,但一般都是两千左右一克。羊脂玉就不一样了,要翻个十倍,数十倍,乃至百倍! 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就是这个道理,玉石的价格不好确定,在不同的人眼里,有着不同的价值。 作为行家,罗雯清楚的知道羊脂玉的价值。 和田籽料在乾隆年间,那个有着“玉痴皇帝”雅号的乾隆皇帝带头,已经大肆开采了一遍。 而在现代,和田籽料几乎在2004年的时候就开采完了,大多都掌握在大商家手里,人家说多少钱,那就是多少钱。 就在前两年,12年的时候,疆新人又开采了一遍,开采出一百斤籽料,其中有一公斤是羊脂玉。 籽料已经是珍品,羊脂玉更是无价! 细细打量着这件羊脂玉镯,质地纯,结构细,水头足,尤其握了二十多分钟,手里已经微微有了油脂感,罗雯已经被它吸引了。 “怎么样?”我等了快半个小时,看着眼前的美丽少妇有越来越投入的迹象,轻声打断了她。 “先生的这件玉镯是珍品。” 鉴定了半天,美丽少妇说出了一句让我无语的话来,哥也知道是珍品,这是汉末顶尖的玉器,不然哥也不会拿出来卖! 我问了一句很俗的话:“值多少钱?” “如果先生真心实意的要卖,我愿意出价500万,这个价格绝对公平。”罗雯心里想了一下,然后给出了一个很高的价格,“先生可以去玉器街的其他店里看看,绝对不会超出这个价格。” 罗雯的神色十分笃定,这件玉镯要是500万到了她手里,以后转手就能赚个几十万,要是机缘到了,赚个一百万也是有可能的。 她开出的价格,放眼玉器街,其实已经到顶了,毕竟大家都要赚钱的,除非是私人收藏,否则不会超出500万。 罗雯这么做,也是给我留下一个好印象,希望他到其他店里看了以后,因为这个好印象,把玉镯卖给她。 这也算是罗雯做生意的心得,但是眼前这位客人的反应,更出乎她的意料之外。 “成交!”我眼皮微微跳了跳,没想到玉器这么值钱,一个玉镯就能卖万啊! 他也没有怀疑眼前的女人会坑骗他,一是因为这个价格已经超出了他的认知,二是因为从察言观色来看,女人似乎没有骗他。 最主要的是!家里还有一箱子玉器呢!不差这一件! 罗雯没想到生意就这么做成了,这位客人不需要去其他店里走走,就不怕被骗了?可能也是个行家!否则怎么可能拥有这件玉镯? 我看着短信提示里的一串零,个十百千万,十万,百万,整整五百万! 虽然他也曾是百万富翁,但是这五百万来的太容易了,一时间让他也有些愣神。 出了白玉轩,我驱车回到家里,从衣柜里拿出箱子,打开以后,看到的不再是一箱玉器,而是一箱子money。 我本想将这一箱子玉器都换成money,但转念一想,这么卖玉器,要是被人盯上就不好了。 财帛动人心啊!我明白这个道理。 被人盯上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咱找警察叔叔,自己手里还有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的电话呢,主要是自己的玉器来源没法解释。 想了一会,有了主意后,我又驾车来到玉器一条街,走进了白玉轩。 “咦?先生您有什么需要?”罗雯正爱不释手的把玩着五百万买来的玉镯,这五百万几乎是她全部的流动资金。 做玉器生意十年,罗雯也算是赚了不少钱,但玉器生意比较压货,白玉轩内的玉器,总价值还在她手里的流动资金之上。 看到出手玉镯的人去而复返,罗雯不由得愣了愣,摸不清对方的意图,难不成对方反悔了?还是怎么着? “玉器街有赌石的地方吗?没有的话,老板可知道川海市哪里有赌石的?”我笑了笑,问出了这么一句话。 (这里指的是真正的羊脂玉,兔子对玉器的研究不算多,懂那么一点,这里写的都是真的,算是科普了。错了莫怪~~) “赌石?”罗雯俏脸一怔,没想到对方竟然问玉器街和川海市有没有赌石的地方。对方出手玉镯,又这么问,应该是行内人士。看样子,似乎是个外地人? 本市的行内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赌石的地方,心思百转中,罗雯笑着说道:“玉器街的如意堂,就有一些原石。先生如果要赌石,我倒是知道一个信誉不错的地方。” “哦?哪里?”我可不知道眼前的美丽少妇,短短时间就转过许多心思,将他当成了内行人。 “周大福珠宝店,离这里不远,正好我也没什么事,和先生一起去看看?”罗雯笑着说道,想要和眼前的年轻人结识一下,多个朋友多条路,兴许以后还会做交易呢。 “也好!”我微微一愣,没想到是周大福珠宝店,倒还真是不远,就在市区,他第一次卖黄金的地方,没想到那里还赌石。 罗雯穿上外套,关上店门,也没有开车,上了我的车,往周大福珠宝店而去,让她有些诧异的是,眼里的这个‘外地人’竟然认识路。 “周大福珠宝店的周老板,早年就是做赌石生意起家的,在川海市信誉极好,不会出现以次充好的假货……” 罗雯坐在副驾驶,和我聊了起来。 从闲聊中,我这才知道,周大福珠宝店的老板,名字就叫周大福,早年靠赌石生意起家,在本市的玉石行业也算是名声在外。 要不是罗雯告诉他,他还不知道赌石这一块,还有假石头呢!原本以为只是能不能解出玉呢? 要是去赌石,买到了以次充好的纯石头,那才叫冤。 我开着车,和罗雯闲谈着,不禁感叹自己懂的还是少啊!长长见识倒也不错。 周大福珠宝店也在市区,不到十分钟,两人就到了,进了店门,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迎了上来,十分有礼貌。 “欢迎光临,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我找徐经理。”罗雯说道,看样子不是第一次来了。 “您稍等,我去请我们经理。”女孩愣了愣,说着走向二楼。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来周大福珠宝店,曾经为了卖黄金,还来了两次,但也仅限于两次,其他的金条都拿去其他金店卖了。 要是一直在同一家店卖金条,不惹麻烦才怪,他可是听说,黄金交易量大了是要备案的。以往我都是以‘黑货’的价格来卖黄金,赔点钱也不在乎,又多跑了几家店,倒是没惹什么麻烦。 “罗小姐!咦,林老弟?”西装革履,一看就是成功人士的徐天下了楼,看到罗雯与我一齐前来,有些惊讶。 作为行内人,罗雯的白玉斋在玉器街有些名气,徐天本就认识,我来他这里卖过两次金条,他也赚了不少钱。 尤其第二次交易金条,徐天是以私人名义买下的,后来通过自己的手段,小赚了一笔。 他当然记得我这个财主,心想这个林老弟什么时候再来卖金条?没想到却是与罗雯一起来了。 “你们认识?”罗雯有些惊讶。 “有过几面之缘。”我笑了笑。 “两位楼上请。”徐天见我的摸样,就知道不愿提起黄金的事情,跟着笑了笑,请两人上楼。 三人来到二楼,徐天亲自为两人沏了茶,露出了一个亲切的笑容,“两位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啊?” 罗雯笑着说:“听说周老板前段时间,又从南边弄到一批原石,我和林先生过来看看。” “罗小姐的消息倒是灵通,既然如此,先喝茶,还是上楼看看?”徐天听闻两人是来赌石的,露出一个有些意外的神色。 罗雯虽然来过这里,但并不是赌石行家,没玩过这个,难道是这个林老弟要赌石? 我对喝茶不怎么感冒,也不愿意耽误时间,笑着道:“去楼上看看吧!” “也好!” 三人屁股还没坐热,又上了三楼,来到一个房间前,徐天拿出钥匙开了门,笑着请罗雯与我入内。 进来以后,我才发现这个房间不小,快和一楼的营业大厅一样大了,而且朝阳,就是有点冷,大冬天的。 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平添了些温暖,房间两侧有着两排巨大的货架,上面依次摆放着大大小小,造型各异的石头。 徐天指了指左边的一边货架,笑着道:“这边是半赌的赌货,已经开了窗。” 又指了指右边的货架,“这边是全赌的赌货,我们周老板名声在外,童叟无欺,罗小姐与林老弟尽管放心。” 我轻轻点头,看来赌石还挺讲究的,以他的智商对所谓半赌与全赌,倒是不难理解。 左边货架上的石头,大多都有摩擦过的痕迹,露出一块块绿色,所谓半赌,就是已经说明里面有玉,买家赌里面的大小和品级就可以了。 右边货架上的石头,都没有动过的痕迹,所谓全赌,那就是赌里面有没有货,全凭眼力与运气。 我点了点头,然后上前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左边的货架看完,又到后边的货架看。 徐天与罗雯也不打扰,两人看我专注的摸样,都以为这是个行家,虽然这个行家有点年轻。 “随便买几块好了。”我装模作样的看着,心思却飘到了别的地方,买几块原石,自己也算踏足了玉石行业,以后出手一些玉器,也好有个遮掩。 “这一块,这一块,还有这一块。”我指了指右边货架的三块,全赌的赌货比较便宜一些,他本来就是当做石头来买,没必要买半赌的。 有玉器傍身,他对这些原石,还真没什么赌性。 “林老弟,你既然是和罗小姐一起来的,那也不是外人,这三块原石,算你三万块一斤。” 徐天脸上带着笑容,心里却摸不清我的底细,看他刚才看货时全神贯注的摸样,说不定还真是个赌石行家。 这番话说的很到位,照顾到了罗雯的面子,我见罗雯点了点头,知道这个价格算是市场价,徐天没有坑他。 只是这原石按斤卖,让他有些绯腹,泥煤的,当买菜吗? 想想有三万块一斤的菜,我也是醉了。 三块原石一共有三十多斤,一下就花了一百多万! “这原石就像房价一样,早些年几千块一斤,后来涨到一万多,现在已经涨到三万了。”徐天也颇有感叹,也不知道是感叹原石的价格,还是房价。 早些年不论是囤积原石,还是买几套房子,以那时的价格,现在早已经赚翻了,翻了十倍不止。 “呵呵。”我点了点头,没有插话,用pos机结了账,在徐天的帮助下,把三块石头搬到了后备箱。 我没有选择现场切石,徐天见怪不怪,以为这位林老弟要回去自己动手。 我开车把罗雯送回玉器街,互相留了个电话,然后驾车回家,把三块原石搬上楼,随手就扔进了衣柜里。 这一百多万的三块石头,他也懒得动,只是用来做个遮掩而已,现在他也是行内人了。 用一百多万的石头压衣柜,我不禁为自己的土豪行为点了个赞。 忙了半天,终于给自己以后出手玉器打了个掩护,我可以放心大胆的出手玉器了。 虽然这些原石切出来的都是翡翠,属于硬玉,我手中的玉器都是软玉,但只要踏入这一行就可以。 我正式从倒腾黄金的,转变成了玉器商人。 在汉末还没有翡翠的出现,这玩意产自缅甸,所以我手里都是软玉,没有硬玉。但是他已经想着,以后称霸天下了,要不要派军队去缅甸,抢上一批原石回来? 三万块一斤啊!抢个万儿八千斤的,那就是好几个亿! 听说这玩意切出来的极品翡翠,一块就能卖个几千万! 翡翠原石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才和房价一样,涨得那么快,但是咱有神戒,简直就是作弊利器啊! 我意.淫了一会,然后就准备出手自己手中的玉器。 出手之前,他特地上网查了查,这才知道,自己手里的玉器,多是珍贵的羊脂玉,有价无市的存在。 在汉代,只有王侯将相和王公贵族才有资格佩戴这些顶尖玉器,所以才被那些世家大族收藏,也是就是说,那些世家大族祖上,或多或少的都出现过一些流弊人物。 难怪一个玉镯能卖500万。 我赞叹了一会,只要自己在汉末发展下去,把顶尖玉器都搜集起来,或者派人去开采和田玉,以后还会缺钱吗? 50 - 九妖变 - 早雨 之后三天,我流转于玉器一条街,开始逐一出手自己手中的玉器。 每一件玉器都卖出了上百万的价格,由于是汉代的雕刻工艺,还让几个老板和经理惊奇了一把。 其中一件玉器,由于是汉代的雕刻工艺,手艺绝佳,被当作了古董,对方竟然开价八百万,我讨价还价后,以九百万成交。 我也没有想到,自己手中的玉器还被当作了古董,不是说古董都要经过时间与历史的沉淀吗?难道玉器例外? 不论如何,这是好事。 我流转玉器街整整三天,对这里也算是有些熟悉。 他去的都是玉器街一楼一些上档次的玉器店,白玉轩那个规模,在这里已经算是中上等。 小一些的玉器店他都没有去,对方不一定买得起,玉器街二楼是个大商场,都是一个个柜台和一些个体小老板,也不是我的选择。 除了和白玉轩规模差不多的,比白玉轩好一些的玉器店也有三四家,其中最好的两家,一家是南方知名珠宝公司在这里的分店,一家是港岛的珠宝公司在这里的分店。 单单这两家店,我就各自出手了三件玉器,那件被当作古董,以九百万成交的,就是在港岛的珠宝公司分店卖的。 我手里的都是有价无市的好货,根本就没有卖不出去的情况,三天下来,一箱子玉器只剩下最后一件,卡里整整多了八千七百万! “八千多万啊!哥都快成亿万富翁了!这钱来的也忒容易!” 三天下来,我对暴涨的身家已经有些免疫,有神戒在手,钱已经不是什么问题。 我从来没想过,自己对钱也可以免疫,当真是环境造就人,环境不同,欲望也不同! 我从小箱子里拿出最后一件挂饰,造型呈龙状,卷着身子,通体凝如白脂。 “几十上百块的东西,换来几百万的东西,哥也是醉了。”我拿着龙形挂饰,赞叹起来,把空无一物的小箱子放进衣柜,就出了门。 他也知道,夜光瓶、音乐盒、水晶制品对于汉末那些人来说,无异于珍宝。 尤其是音乐盒这东西,会自动放音乐,对于汉代人绝壁是“神仙法宝”一级的宝贝。 但是两者的差价也太大了,上万倍! 我开车来到玉器街,停了车往里面走去,心里盘算着,今天这最后一件玉器,要在哪一家店里卖? 找个和白玉轩档次差不多的吧! “我?” 我正走着,突然听到有人叫他,转身一看,也是十分惊讶,“乐乐?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一个身材高挑的女孩正有些惊讶的看着我,女孩皮肤白皙,一头秀发自然垂落,精致的脸蛋上戴着一副秀气的眼镜,充满诱.惑的知性美。 杨乐乐,我的初中同桌,标准的白富美。 杨乐乐的父亲是川海市东城区的区长,母亲做茶叶生意,资产几千万,杨乐乐人又长得标致,不是白富美又是什么。 但这并不妨碍我这个小叼丝和白富美的关系好,两人是初中同桌,那时的感情比较纯粹,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 我和杨乐乐同桌,还有前面的两个同学,刘肖与吴娜,在初中时都喜欢水木年华的歌,四人前后位,关系十分要好。 在这个网络信息发达的时代,四人从初中一直到大学毕业,即便不在一所学校,也经常保持着联系,维护着初中时的纯真感情。 如今大家都大学毕业,刘肖是个富二代,去了家里帮忙,做起了海鲜生意,吴娜考上了研究生,在外地读研。 我对老妈说,跟着朋友炒股赚了些钱,就是推到了刘肖这个二代身上。 杨乐乐大学毕业,选择出去旅游,这不,一去就是大半年,快年底了这才回来。 不得不说,我与杨乐乐的性格还是比较贴近的,所以两人也很谈得来。两人大学毕业都是选择放松一段时间,然后正式投入社会。 只是我是在家里放松,杨乐乐是环球旅游放松,这就是小叼丝和白富美的差距。 “听说你最近很忙啊,扣扣群里都见不到你的身影。”杨乐乐几步来到我身前,很自然的打趣着,两人的关系,那也算的上闺蜜了。 “是有点忙。”我点了点头,如实说道,从几个月前得到神戒,一直穿梭于汉末与现代,忙得很少上扣扣。 我并不想在这个话题上多做纠缠,否则总免不了扯谎,“听说刘肖和吴娜在一起了,你知道吗?” “刘肖和吴娜暧.昧了那么多年,总算是修成正果了。”杨乐乐本想问我最近在忙些什么,连扣扣都顾不得上,现在一听,也跟着八卦起来。 “哪啊!”我摇了摇头,嘿嘿笑道:“读大学的时候,刘肖那小子不知道往南方跑了多少趟了。” 刘肖在京城读大学,吴娜在南方,两人在初中时就有点小暧.昧,后来又是在同一所高中,虽然不是一个班,但也走得比较近。 吴娜初中时就是班花,容貌那是没的说,不然也不会迷得刘肖找不着北,对于两人的事情,刘肖对我可是说了不少,他比杨乐乐知道的更清楚。 “原来如此,看来刘肖这小子没少下功夫。”杨乐乐恍然大悟。 “那是,说起来也是一把辛酸泪。”我想起刘肖当初的诉苦,异地恋不容易,何况当时还没恋,相隔千里,追女孩的难度可想而知。 刘肖那时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放松,这朵校花就被别人摘走了。 “修成正果就好。”杨乐乐真心为刘肖与吴娜祝福了一句,好像想起了什么,“你最近到底在忙些什么?” “最近做起了玉石生意。”我一听,乾坤大挪移神功没有成功,话题又回到了这里,也是有些无语。 “玉石生意?听说要不少本钱啊!”杨乐乐上下打量了我几眼,一脸的不信,我的情况,作为闺蜜,她能不清楚吗? 要是换做其他人,这么说话,难免有瞧不起我的意思在内,但两人的关系显然不一般,我苦笑道:“哥现在也是身家不菲的人了,赌石知道吗?” “赌石!”杨乐乐俏脸一变,有些嗔怒,她不喜欢我沾染上赌博的习惯,秀眉紧紧皱起,扶了扶眼镜:“你怎么做起了这个?” 赌博,往往容易让人与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几个词汇联系到一起,尤其还不是小赌怡情的那种,而是赌石! “我说大小姐,你造我们这些小叼丝要奋斗有多难?而且哥也赚了不少。”我当然看得出,杨乐乐是真的关心他,见她有些生气,赶忙赔笑。 “就你!还赚了不少?”杨乐乐被气笑了,一脸不信。 “话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跑到玉器街来了?难不成也对玉器产生了兴趣?不会是追随哥的脚步吧?”我又开始施展乾坤大挪移神功,转移话题。 “去你的,我昨天刚到家,老爷子明天过寿,所以特地赶回来的,不然还想多玩几天。”杨乐乐成功中招,笑着说:“正好,你做起了玉石生意,今天买玉器的事情就交给你了,给姐长长眼。” “老爷子喜欢玉器?”我知道杨乐乐爱玩的性格,否则也不会大半年不着家,这才明白,原来是杨乐乐的爷爷要过大寿了。 杨乐乐的爷爷可不简单,市长位子退下来的。 “嗯。”杨乐乐点了点头,秀眉轻轻一挑:“走吧!给姐长眼去!” “好。”我不禁苦笑起来,他虽然在玉器街流转了三天,对玉器懂了那么一点点,但也仅限于一点点而已,这怎么长眼? 心思百转中,我指了指街口,笑着说道:“街口那家白玉轩的老板,和我有些交情,就去她那里吧!” 到白玉轩去买件玉器,凭借两人的交情,以他对罗雯的认识,应该不会太坑。 三天下来,我对玉石行业有了一些了解,上好的玉器从来不怕没人要,但那都是百万起价的,相对而言,价格浮动不会太大。 而除了那些真正的珍品,其它的玉器就说不准了,比如同一件玉器,真正价值也就是一两万,但是在商家手里,可以卖出七八万,乃至十几万的价格。 这就是内行与外行的差别,哪怕是刚入门的人,也容易被忽悠。 “咦?”这次换到杨乐乐有些惊讶了,没想到我还真是个行内人士,看样子还是交游广阔啊! “林先生?这位是?” 罗雯还是那副打扮,穿着白色的羊绒衫,黑色的裙子,露着黑色丝袜包裹着的小腿,在开着空调的店里,性感又写意。 罗雯也是有千万身家的人,生活怎能不写意,这时看到我与一个女孩到来,笑着迎了过来。 “罗小姐。”我笑着打了个招呼,单论姿色,罗雯与杨乐乐不分伯仲,一个成熟妩媚,一个知性与青春的混合体,“这是我同学,杨乐乐,过来看看玉器。乐乐,这是罗雯罗小姐,白玉轩的老板。” “杨小姐你好。”罗雯笑着伸出了手,看了看杨乐乐,又看了看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两人挺般配。 “罗小姐你好。”杨乐乐并没有在意罗雯的目光,有些惊讶我在玉石这一行,似乎混的还行,白玉轩的规格不小,老板看到我如此热情,就说明了问题。 “杨小姐想要什么样的玉器?还是先随便看看?”罗雯很自然的问出了口,似乎都不是外人,很是亲切。 “我爷爷明天过寿,老爷子比较喜欢玉器,所以准备挑选一件玉器做寿礼。”杨乐乐说着看向我,意思是给姐长眼,姐也不懂! “罗小姐推荐一下?”我心说哥也不懂,把问题推给了罗雯。 罗雯倒是不知道那么多弯弯绕,她还以为我是业内人士,带杨乐乐来买玉器,也算是照顾她生意,目光在一个个玻璃柜台中转了转,最终定格在一件玉器上。 罗雯走到柜台后面,把玉器拿了出来,向跟过来的我与杨乐乐介绍道:“这件飞天在天手把件,和田籽料,白度一级,纯净无杂质,雕工精细,广(和谐)东工艺,无棉无花无裂无僵,在整个白玉轩,属于珍品之列。” 店名叫白玉轩,店里虽然也有翡翠等硬玉,但主打的还是和田玉器。 我与杨乐乐往罗雯手中的手把件看了过去,这件玉器正面是一条飞龙,背面则是一块玉石,供人在手里把玩,俗称手把件。 两人又看了看玻璃柜台里的标价,288888,二十八万八千八百八十八。 杨乐乐看向了我,虽然没有说话,但意思很明显,这件玉器怎么样?这件玉器卖相不错,她看着也挺喜欢的,但也仅限于喜欢而已,她对玉器不太感兴趣。 “这个价格?”看到杨乐乐的眼神,就知道她已经意动了,我看向罗雯,不置可否的问了一句,其实他也拿不准价格。 “林先生也是业内人士,如果中意这件玉器,十五万就可以拿走。”罗雯露出一个迷人的笑容。 听到直接从二十八万八,直接降成十五万,我并没有太过意外,三天来流转于玉器市场,没事也上网查了查,知道这些玉器的价格浮动很大。 不过这件玉器是和田籽料,在玉器街虽然没有明码标价,但一般和田籽料也是两千左右一克,这件玉器我一眼就看得出来,有克左右,毕竟这几天没少卖。 也就是说,罗雯即使赚了一些,但也没有赚太多。这玩意也不是名家雕工,经过三天来我的了解,比较著名的名家,出手一次,单单雕刻费用就是几十万,而且有着自己的工作室和徒弟们,工作室的收费还算正常。 至于不著名的雕工,完全又是另外一个层次,雕刻糊口或者爱好而已。 相较于我这个刚刚入门之人的淡定,杨乐乐就很惊讶了,这一句话的功夫,就从二十八万八变成了十五万,直接降价了快一半。 本来她觉得,就算讲价,最起码也不会少于二十万的。 我这个业内人士的名头,不禁让杨乐乐高看了他一眼,也有些意外,这小子是什么货色,她这个闺蜜还能不了解?这几个月混的不错嘛! 我给了杨乐乐一个眼神,意思是可以,罗雯给面子,再还价就不好了。 “那就多谢罗小姐了。”杨乐乐笑嘻嘻的道谢,然后用pos机结了帐,大学毕业还没有参加工作,就能随便拿出个十来万,白富美的风采显露无疑。 要是几个月前,我只能表示,有钱人的生活他不懂,但现在十来万也不放在眼里了。 杨乐乐拿着玉器和证书,在我与罗雯客气了几句后,两人出了白玉轩。 “这是你新买的?”看到我的座驾时,杨乐乐已经不是惊讶,而是吃惊了,短短几个月就赚到几十万,以她对我的知根知底,难度可想而知。 “上来吧,刚回来,给你接接风!刘肖那小子忙着海鲜生意,成天两地跑,听说做了海鲜礼盒加工去外地卖,忙的要死。吴娜还没有放寒假,只能咱俩聚聚了。”我打开车门坐了进去,看着车外吃惊的杨乐乐,笑嘻嘻的说道。 最近几个月他虽然忙,但对于铁哥们的动态,还是知道的。 川海市是临海城市,刘肖家里有养殖场,做海鲜礼盒加工的时候,还想要拉我一把。要是我得到神戒之前,或许就跟着入点股,但有了神戒之后,自然是委婉拒绝。 临海城市的海鲜一向便宜,加工成海鲜礼盒运去别的城市卖,利润也是不小的,毕竟天朝还是不临海的城市多。 “没看出来,你小子本事不小嘛!不会是出卖色相,找富婆包.养了吧?”杨乐乐坐进了副驾驶,她大学时考的驾照,以前偶尔开车也是开家里的车,这次回来还没来得及买车呢,没想到这小子已经开上奥迪了。 “嘿嘿!虽然哥有出卖色相的资本,奈何没有出卖色相的心啊!”我扬了扬眉,笑嘻嘻的往一家西餐厅开去。 杨乐乐撇了撇嘴,我还是有点小帅的,但她更吃惊于我最近几个月的事业发展,完全与她想的不一样啊! 两人吃了饭,我送杨乐乐回家,杨乐乐邀请他明天参加老爷子的寿宴,我想了想,也就应下了。 当晚,我回到家,打开电脑,电脑正在启动的时候,身形一瞬就消失在了房间内。 来到汉末露了个面,看看没什么事情,又穿越了回来。 毕竟是一州州牧,掌管偌大的幽州,总是不露面也是不好,他也就是见了见田丰与田畴,走过场似的问了问幽州事宜。 田丰与田畴都住在他的刺史府,倒是好找,张飞与赵云则直接住在了军营。 穿越回来的时候,电脑已经打开了,我打开百度,开始搜索起“枪械。” 一时间,各式各样的枪支武器出现在页面,号称世界武器大全。 搜索枪械,自然是为了去笑傲江湖的世界,用来自保,就算是那些武林高手,能和子弹一起飞的,估计也没有几个。 世界武器大全倒是琳琅满目,可惜满足不了我的要求,拿不到手里啊!他只得在搜索栏换上了“怎么才能弄到真枪”的字眼。 这次的信息更是琳琅满目。 打开第一个帖子,映入眼帘的就是, “朋友,那是非法的,要蹲大狱的,现在的枪都是仿真的,也没真枪。” “你当警察就有枪了~” “哥们,要干大事吗?带我一个!” “去美国买,狙击枪都买得到。” “个人建议,不要和法律过不去……” “淘宝买。” “兄弟,京东知道不?” “哥们牛逼,求带我一起装逼一起飞。” “要真枪的话,找xx网。” “……” “……” 单单打开的第一个帖子,就有很多回复的,众多水军虽然水的给力,但没有一个对我有用的。 他还打开了那个所谓的xx网,尼玛,页面显示此网站已经被封了。 我也不着急,一个个帖子的翻下去,看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个有用的信息。 这条信息是这样写的:“如果想要真枪,又没有门路,可以去射击俱乐部,在俱乐部里透漏一下想要真枪的消息,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联系你。友情提示,可能是军火贩子,也可能是条子。” 我看着这条信息,若有所悟,看起来挺靠谱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不管真假,自己倒是需要参加一个射击俱乐部,毕竟自己完全没摸过枪啊! 恩,要练习练习。 接着,我又开始搜索起有关川海市射击俱乐部的信息。 忙了半天,总算有了些收获,我关上电脑,躺在床上想着事情,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我睡着前,一直在纠结,对于男人来说,枪械浪漫一些,还是绝世武功,仗剑江湖浪漫一些? 他更偏向后者一点。 53 - 九妖变 - 早雨 与现代、汉末不同,笑傲江湖的世界,正是春.光烂漫的季节。 但是不论现代、汉末临近年底,还是笑傲江湖的开春,温度都不算高,不然我穿梭世界还要根据天气换衣服,也很是麻烦。 相较下来,笑傲江湖世界的温度,比现代、汉末高一点。 三月,春意盎然。 一条大道上,一匹骏马正不快不慢的前行。 马上的骑士,穿着一身有些时尚的休闲服,与这幅古景格格不入,除了我也没有别人。 我肆意的领略着古代的风光,一路上游山玩水很是享受。 我正不紧不慢的策马而行,身后的大道上传来了打马声,好奇的回过头,只见两匹骏马飞驰而来。 “骑那么快干什么?”我撇了撇嘴,要说他不紧不慢的,时速也就是十迈左右,后面两匹马估计有个三四十迈。 我盯着后方两匹飞驰而来的骏马,这里可是笑傲江湖所在的武侠世界,一个不小心容易丢了小命。 “咦?” “咦?” “咦?” 两匹飞驰而来的骏马到了近处,三声轻咦同时传出。 我笑了起来,这不正是当初在酒肆内打过照面,乔装打扮的岳灵珊与劳德诺? 岳灵珊与劳德诺两人也在惊疑的看着我,当初此人凭空消失的手段,让两人一直难以忘记,敬若鬼神。就算只是轻功,达到这个地步,在江湖中人眼里,与鬼神也没什么区别了。 没想到在赶去衡阳的路上,又遇到了这位高人? 我看着两人惊疑不定的眼神,先是一愣,旋即反应过来两人在想什么,以他的聪明倒是不难理解两人的想法。 我轻咳一声,放开手中马缰,拱手道:“见过华山派岳姑娘,劳先生。” “你认识我们?” “前辈识得我们?” 岳灵珊与劳德诺都是一惊,反应差不多,两人的措辞高下立判,一个菜鸟,一个江湖老鸟。 劳德诺看上去五六十岁,却叫我一个毛头小子前辈,礼敬有加,马屁拍的很是到位。 “前辈?”我暗自一乐,不置可否的笑着道:“在下我,见过两位。” “华山派岳灵珊见过林公子。” “华山派劳德诺见过林公子。” 岳灵珊与劳德诺不敢怠慢,拱手一礼。 “嗯。”我点了点头,正想问两人到哪里去,然后来个如此巧合,一路同行神马的,又是一阵打马声从后方的大道上传来。 三人同时转头望去,只见十余匹骏马飞驰而来。 马上的骑士个个身着青布长袍,赤足穿着无耳麻鞋,头上缠了白布,标准的青城派打扮。 十余匹骏马很快到了近处,纷纷停了下来,一阵骏马嘶鸣声响起。 “真是冤家路窄。”我看着十几个骑士的为首之人,双眼一眯,嘴角挂起了笑容,不是那日拿剑刺他的余人彦,又有谁来? 看来因为他的到来,已经改变了笑傲江湖的剧情,余人彦并没有被林平之杀死。 我的手已经摸向了腰间,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悄然出现在手中,很是熟练的上膛拉开保险。 余人彦勒住胯下骏马,目光落在岳灵珊与劳德诺身上,怒声喝道:“小娘皮,老不死的,说!你们将林平之掳哪去了?” 皮肤黝黑,一脸豆斑的岳灵珊娇哼一声,道:“我们只是看不惯某些人恃强凌弱,这才出手救了林平之,至于他到哪里去了,你自己不会去找?” 劳德诺道:“林平之不在我们手上,至于人在哪,我们也不曾知晓。” “格老子的!给老子拿……”余人彦大怒,要不是这两个人突然插手,也不会让林平之趁乱跑了,正想将两人拿下,目光突然扫到了一个人。 此人骑着高头大马,衣着甚是古怪,正是前些时日,在酒肆遇到的神秘人。当时他以剑刺去,此人竟凭空消失了! “你!你……”余人彦声音戛然而止,指着我结巴起来。 “看来余少侠还记得我?”我笑眯眯的,心想活该你倒霉,自己送上门来,哥哥的枪法,就拿你来做开门红! 我早就有了杀人的觉悟,甚至对这个未知的感觉,有那么一点兴奋,虽然他上过战场,见过尸山血海的场景,但到底没有亲手杀过人。 今天就要拿一血了! 对于当初差点一剑将他刺个透心凉,心飞扬的余人彦,我也没有什么好留情的,一抬手,“啾”的一声,子弹正中余人彦心口。 余人彦胸口出现一抹殷红,身子在马上晃了一下,“砰!”的栽倒在地,表情还停留在见到我的吃惊上。 事情的发展,出乎众人的意料。 岳灵珊与劳德诺满是震惊,没想到我说杀人就杀人,更对他杀人的手段不明觉厉,这是什么暗器? 与余人彦同来的十余名骑士中,有一人叫了起来,“他杀了少观主,为少观主报仇!” 我看了过去,咧嘴一笑,不正是当初跟余人彦一起的人? 这人只叫喊,也不见动作,怂恿其他同门上来报仇。然而这些同门也不傻,根本就没看清楚少观主是怎么死的,知道对方是高手! 一时间,场面诡异的静止下来。 过了一会,我也不见有出头鸟,杀人那紧张、兴奋、又难以言明的感觉,在对峙中渐渐散去,不耐烦道:“还不走?将你们一并杀了!” “我们走!去禀报观主,为少观主报仇!” 开口的还是怂恿同门的那人,青城派十余人调转马头,头也不回的快速离去。 目的同是衡阳城,我、岳灵珊、劳德诺三人理所当然的一起上路了。 看岳灵珊与劳德诺的摸样,对我很是尊敬,把他当成了高人,堪比鬼神。 而我,正在想着要不要趁机拜岳灵珊为师,加入华山派! 对于他来说,除了劳德诺这个嵩山派安插在华山派的奸细,拜华山派的谁人为师,并不打紧,只要能加入华山派,学到武功就行,最主要的是内功! 我也不指望现在就学到华山派的紫霞神功,那玩意除了老岳自己,连他媳妇宁中则都没有传,华山一众弟子也是干看着。 紫霞神功是好玩意,可惜学不到! 根据华山派的历史来看,创派祖师应该是南宋时全真教,全真七子之一的郝大通。 老岳是华山第十三代掌门,时间往前推到宋朝,南宋时华山论剑那会,华山派还没有出现,这么一来就对上了。 我对于金老爷子的小说并不陌生,众说纷纷,虽然没有明确记载,却大多认为华山派祖师爷是郝大通。按照这个推论,紫霞神功不是当年全真教的高深内功,就与王重阳留下的先天功脱不了干系。 好东西啊! 我只能是想想而已,他对内功一-长-风-文-学-www-无所知,能学到华山派的基础内功,目前而言就已经很满足了。 那么问题来了,想学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就要拜入华山派。 当晚,我、岳灵珊、劳德诺三人来到一个小镇,这里距离衡阳城还有几百里路程。 三人来到一家客栈外,店小二迎了上来。 我从兜里摸出一片金叶子递给了店小二,半个多月来已经是轻车熟路,笑着道:“照看好马匹,一桌上好酒菜,开三间上房!剩下的赏你了!” 金叶子虽然只有拇指大小,薄薄的,很是小巧,但它是金子! 店小二双眼冒光的接过,辨认了一下真伪,紧接着激动的高声叫了起来:“多谢大爷赏!大爷里面请!” 后面的岳灵珊与劳德诺难免惊讶,金银对武林中人来说,看似不重要,但谁也少不了它。 就拿如今的华山派来说,虽然没落的原因是剑宗与气宗之争,高手陨落。但凋零至此,也是因为华山派没什么产业,钱财不够,声势壮不起来。 五岳之首的嵩山派就不一样了,赚钱的买卖做着,越来越多的弟子收着,声势越来越大。 想想笑傲江湖中,华山派众人寄居在林平之的外公,洛阳金刀王家,为了点银子闹出的笑话还少吗? 岳灵珊与劳德诺虽然不愁吃穿用度,但也不怎么富裕,被我出手就甩金子的行为,晃了一下眼。 三人落座,酒菜还未上桌,岳灵珊与劳德诺因为我出手大方,正感叹着高人就是不一样的时候,我一本正经的开口了。 “岳姑娘,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我目光炯炯的盯着岳灵珊。 “林公子请说?”岳灵珊先是一怔,不知道我闹哪样,旋即好像想到了什么,俏脸红了起来。 劳德诺一脸纳闷的看着我,不知道这个神秘高人要干什么? 岳灵珊在路上就卸去了伪装,脸蛋很是漂亮,尤其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很是慑人。 此刻娇羞起来的摸样,让我看得也是愣了一下,心说这妞后来被林平之勾搭走,也不全是偶然,心思太活跃。 “这个…在下想拜岳姑娘为师,还请姑娘不要推辞!” 此话一出,正全神贯注的劳德诺身子晃了一晃,差点跌落在地,岳灵珊吃惊的长大了小嘴,不明所以的看着我。 “既然岳姑娘没有拒绝,就算是答应了!” 我笑呵呵的站起身来,对着岳灵珊就是躬身一礼,在岳灵珊与劳德诺的目瞪口呆中,叫道:“徒儿见过师傅!” “这…这…公子使不得。”岳灵珊站起身来,连连摆手,脑子不太够用,这人武功如此高强,怎得突然要拜她为师? 劳德诺也是一脸纳闷,什么情况?这个厉害非常的神秘高人,要拜小师妹为师?? 有人要拜师,要是换成有点经验的江湖中人,就知道怎么应对。但岳灵珊这个江湖菜鸟,明显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劳德诺这个江湖老鸟,在一旁看着,也不敢阻止,他可是见识过我的手段,青城派的人说杀就杀,眼都不带眨的。 “师傅请坐。”我很快进入了徒弟的角色。 岳灵珊神色木讷,依言坐了下来,明显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就收了一个徒弟?还没有经过爹爹和娘亲同意呢?这个人已经如此厉害,为何要拜她为师?这就算行了拜师礼? 诸多问题,在岳灵珊脑海中盘旋。 随着上好的酒菜上桌,这一顿饭,除了我,岳灵珊与劳德诺都是吃的索然无味,还在想着怎么都想不通的问题。 入夜。 我来到客房,回到现代拿了一个音乐盒,这玩意当初买了好几箱。 穿越回客房,我出了自己的房间,敲响了岳灵珊的房门。 “公子有什么事?”岳灵珊打开房门,还没有习惯师傅的身份。 “师傅,徒儿有一件礼物奉上,权作拜师礼。”我扬了扬手中的音乐盒,笑着说道。 岳灵珊有些惊讶,让我进屋,很快就被他启动的音乐盒吸引。 这是什么宝贝? 能发出如此好听的乐曲,还有小人在上面起舞! 仙家宝贝? 岳灵珊被音乐盒迷得不知东南西北,根本就兴不起拒绝的念头。 待岳灵珊细细把玩了个够,我问道:“师傅,我也算是华山派的人了,给我讲讲华山派的事情如何?” 岳灵珊一听我打听华山派的事情,又想起他拜师的事,本能的反应就是,这人对华山派图谋不轨? 转念一想,岳灵珊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华山派有什么值得打听的? 想起华山派的事情,想起爹爹与娘亲,还有同门师兄们,岳灵珊露出笑容,很有兴致的为我讲了起来。 君子剑岳不群,岳夫人宁女侠,到令狐冲等人,华山趣事等等。 渐渐的,从华山派的趣事,说到了华山派的武功。 我全神贯注的听着,但很快,他就不淡定了。 华山剑法先不说,他最在意的内功一途,没有一定的穴道、经脉等相关知识,根本学不会! 岳灵珊被我一口一个师傅的叫着,渐渐进入角色,觉得好玩,似模似样的认真教了起来。 也无怪乎她没什么防备,在她看来,我已经无比厉害,这些‘粗浅功夫’不会放在眼里。 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起劲。 “好困!” 我打着哈哈起了床,要不是订了闹铃,估计要一觉睡到中午。 昨天夜里,他和岳灵珊聊到半夜一两点。 我对于内功总算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要是在以前,有人问他,内功是什么? 我肯定看白痴似的看着对方,是个人都知道,内功是武林高手必备的玩意。 但是这玩意真的存在吗? 以前我是不信的,但现在不信不行,而且可以说出个子丑寅卯。 内功! 简单来说,其实就是呼吸吐纳,搬运自身气血,在丹田中凝聚出内力,进而游走经脉。 寥寥几句话,似乎不难,但想要完成这看似简单的一步,就要有内功心法,也就是修炼法门。 说起来,修炼内功和道家的练气,原理上极为相似。 呼吸吐纳,搬运气血的法门至关重要。 法门不同,修炼出来的内力本质就不同,寻常内力与北冥真气怎能一样? 同样也由于修炼法门的不同,修炼起来,进境有快有慢。 这些都是我从岳灵珊这个便宜师傅口中知道的,同时他也知道一些岳灵珊不知道的东西。 吸星大法那是任我行的看家本领,知道的多是魔道中人,或者江湖上的成名人物,或是江湖中的消息灵通之辈。 纵观武侠,我知道大部分内功心法都属于同一个层次,循序渐进,谁练的年头多,谁的内力就深。 但总有一些不同寻常的内功心法,是寻常内功无法相比的。 如九阴真经、九阳神功、北冥神功、小无相功、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等等。 或内力精纯、或进境极快、或吸人内力、或有奇效。 张无忌修炼九阳神功短短几年,内力比许多修炼数十载的江湖名宿还要厉害。这内功心法的重要性,也就突显了出来。 九阳神功,内力自成循环,生生不息,自动护体反弹外力攻击,而且百毒不侵等等,流弊的没边,与我现在的目标,华山派基础内功,一个天一个地。 当然。这些顶尖的内功心法,修炼起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不是给你一本武功秘籍,你就能练成武林高手。 如九阳神功,练到最后大关,必须熬过全身燥热**之苦,打通全身几百个穴道,才能真正练成神功。否则只是积存九阳内力,施展内力不能淋漓尽致,战斗后容易泄气过度致死,如觉远和尚。 所谓的不容易练,对于我来说,那也是只能想想,他倒是知道九阳神功当年被张无忌埋在了昆仑山,但昆仑山那么大,肿么找? 除却九阳神功这些顶尖的内功心法,也有一些内功心法,要比寻常的高深不少。 如老岳的紫霞神功,左冷禅的寒冰真气,老任的吸星大法等等,都是看家本领。 其实我能取到的顶尖武功,并不是没有,辟邪剑谱就藏在林平之家里的老宅! 欲练此功,挥刀自宫! 修炼此内功心法,当先养心,令心不起淫亵,超然于物外方可。若心存淫亵,不但无功,反而有性命之忧。 我可没有切******的打算,就算此功进境极快,挥刀自宫,三年可成。 我现在对内功已经有了根本的认识,也从岳灵珊那里学到了不少修炼内功所需的常识,但并没有学到华山派基础内功的心法。 事关一派根基,那是从来不轻传的。 别看许多龙套一个个都练过,那也要正式拜入华山派才能学到,哪怕我拜了岳灵珊为师,也没有学到内功心法。 不过已经拜了师,正是拜入华山派的日子已经不远,只要过了老岳那一关。 我穿上防刺服,装备上手枪,意念一动,来到了客栈的客房内,他晚上睡觉都是回现代睡的,不然在这江湖上,半夜被人弄死的事情常有发生。 我、岳灵珊、劳德诺三人用了早饭,出了小镇往衡阳城赶去。 岳灵珊对自己包裹小心翼翼的摸样,让我看得好笑,不就一个音乐盒嘛? 不过他眼前的任务,就是伺候好这位大小姐,日后好顺顺利利的拜入华山派。 赶路了一日多,三人来到了衡阳城。 只是一天多相处下来,岳灵珊就与我变得颇为亲密,也渐渐习惯了师傅的身份,忘却了我杀人的手段。 我不禁感叹,天真就是好啊! 这日上午,三人刚刚赶到衡阳城,突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 岳灵珊牵着马,停下脚步,看着路边的茶馆说道:“徒儿,二师哥,看样子这雨一时半会停不了,溅得我衣裳快湿透了,到这里喝杯茶去。” “好勒!” 我点头应了一声,劳德诺也没什么意见,主要是怕这个神秘师侄,看着天真无邪的小师妹,劳德诺暗自摇头不已。 三人拴了马,来到茶馆坐下,叫了壶茶。 劳德诺目光一扫,见到旁边桌上的七只半截茶杯,不禁“咦”的一声轻呼,道:“小师妹,师…侄,你们瞧!” 岳灵珊看去,也是十分惊奇:“这一手功夫好了得,是谁削断了七只茶杯?” 我目光转动,心下了然。 劳德诺笑道:“小师妹,我考你一考,一剑七出,砍金断玉,这七只茶杯,是谁削断的?” “我又没瞧见,怎知是谁削…”岳灵珊微嗔,想起自己的徒儿还在这里,不能丢了面子,思考了一下,拍手笑道:“我知道啦!三十六路回风落雁剑,第十七招‘一剑落九雁’,这是刘正风刘三爷的杰作。” 劳德诺看了我一眼,见他笑而不语,笑着摇头道:“只怕刘三爷的剑法还不到这造诣,你只猜中了一半。” 岳灵珊一愣,好似想起了什么,笑了起来:“我知道了!这是‘潇湘夜雨’莫大先生!” 话音一落,突然间七八个声音一齐响起,有的拍手,有的轰笑,都道:“师妹好眼力。” 本来伏在桌上打瞌睡的两人站了起来,又有五人从茶馆内堂走出来,有的是脚夫打扮,有个手拿算盘,是个做买卖的模样,更有个肩头蹲着头小猴儿,似是耍猴儿戏的。 我看到这些人,心下明了,这就是华山派的一众龙套,看来早就在这里等岳灵珊与劳德诺了。 看来快见到君子剑老岳了! 不出所料,岳灵珊笑道:“哈,一批下三滥的原来都躲在这里,倒吓了我一大跳!大师哥呢?” “怎么一见面就骂我们是下三滥的?” “别的不问,就只问大师哥。” “我们昨儿跟大师哥分手,他叫我们先来。这会儿多半他酒也醒了,就会赶来。” “这位少侠是?二师哥怎得叫他师侄?” “……” 华山派一众龙套,老三梁发、老四施戴子、老五高根明、老六陆大有、老七陶钧、老八英白罗齐齐登场。 “咳!”岳灵珊俏脸一红,轻咳一声,说道:“大家听我说,他是我新收的徒弟,我。” 此言一出,众人绝倒,小师妹竟然收徒弟了? 一时间,一众龙套围着岳灵珊与我问了起来,场面好不热闹。 除了脚夫打扮,有些木讷的老四施戴子没参与,也就只有劳德诺在一旁静静看着,想起我神鬼莫测的手段,看着玩闹的师弟们,心里不知是何滋味。 到现在,劳德诺也没想明白我为何拜小师妹为师,起初以为是个玩笑,现在看其摸样,似乎是真的拜师,成为华山中人。 以后的华山派要热闹了!也不知道此人若加入华山派,会不会有碍左盟主的大计? 除了内奸劳德诺,华山派的一众师兄弟,一个个长风文学 我只是表达了仰慕华山派的意思,又善于交流,只是一会功夫,就和华山派的“师伯们”混熟了。 看得出来,这群师伯对于华山派多了个师侄小辈,也是乐得不行。 “怪不得劳德诺耍的你们团团转,除了这厮演技好,与你们太天真也不无关系。”我一边和师伯们说笑,一边暗自吐槽。一群自幼在山上长大的人,又被一个‘君子’教导,结果可想而知。 众人说说闹闹,在茶馆里等令狐冲,而后去刘府与岳不群会合,这一等就是大半天,天都快黑了。 期间有卖馄饨的经过,大家一起吃了顿馄饨。只有我多看了那卖馄饨的几眼,似乎是个龙套,雁荡山何三七,没事喜欢挑着副馄饨担子游行江湖。 众人继续说闹等待,外面街上传来了脚步声响,很快,一群尼姑冒雨登场。 看到这群尼姑,除了我,华山弟子们都不知道怎么回事。 令狐冲那厮为了救恒山弟子仪琳,和田伯光纠缠,消息传出,这些正派人士便以为令狐冲与淫贼田伯光同流合污。 让我来说,那就是俩字,无脑啊! 来者正是智商着急的恒山派尼姑们,领头的是仪琳的师傅,恒山白云庵庵主。 也是恒山派掌门定闲师太的师妹,定逸师太。 定逸师太一番兴师问罪,衡山派的人接踵而至,领头的是刘正风的徒弟向大年和米为义,还很贴心的带了不少雨伞。 结果就是大家一起前往刘府。 我跟在人堆里,打着伞,出了茶馆转过街角,向北走去,过了三条长街,只见左首一座大宅,门口点着四盏大灯笼,十余人手执火把,还有人张着雨伞,正忙着迎客。 进了刘府,在坐满宾客的大厅中,我见到了鼎鼎大名的岳不群,没想到岳不群竟然这么帅! 岳不群长着一张堪称完美的帅气脸蛋,三四十岁的摸样,温文儒雅,青袍缓带,右手拿着一把折扇,潇洒的不行,这要是被大叔控看见,立马就得跪! “爹爹!” “师傅!” “……” 岳灵珊与华山众弟子赶忙上前拜见,我跟在后面,一声“师祖”叫出了口。 “这位是?”岳不群一愣。 “爹爹,这是女儿新收的徒弟,叫我。”岳灵珊俏脸发红,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你收的徒弟?”岳不群拿着折扇的手微微一颤,有些不可思议的看着自己的女儿。 岳灵珊害羞的点了点头,我向岳不群施礼道:“我拜见师祖。” “此事日后再说。”岳不群上下打量了我几眼,笑着摇了摇头,很是温文儒雅。 虽然岳不群对女儿突然收了个徒弟满是疑问,但眼下不是追究的时候,定逸师太正在一旁,一副兴师问罪的架势。 对令狐冲惹出来的麻烦,岳不群也很是头疼,他还没想好怎么应付,大厅外传来一个娇嫩的声音。 “师父,我回来啦!” 定逸师太脸色陡变,喝道:“仪琳?快给我滚进来!” 大厅中看热闹的宾客,都好奇的张望过去,想要看看公然与田伯光那个淫贼,还有华山派首徒令狐冲,在酒楼上饮酒的小尼姑,到底是怎么一个人物。 我也很是好奇的张望过去,眼前陡然一亮,一个身形婀娜,清秀绝俗的小美人走了进来,可惜是个尼姑。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和我知道的一样。 泰山派弟子与青城派弟子的尸身被人送了过来,矛头都指向田伯光与令狐冲。仪琳则将令狐冲坐斗田伯光,救她脱险的事情说了出来,为令狐冲洗清了罪名。 接着又引出了乔装成驼子的林平之,还有塞北明驼木高峰,以及那青城派的余沧海,一番争斗,最后林平之被岳不群收录门墙。 看着自己穿越之初,赞为‘鲜衣怒马少年时’的林平之,如今混到这副惨状,我不禁多看了灭他满门的余矮子几眼。 余矮子还不知道我杀了他儿子余人彦,看来是消息还没有送到,当时逃走的那十几个青城派弟子,都是往衡阳相反的方向走的。 我的小师叔林平之,也在狠狠的盯着余沧海,那可是灭他满门的凶手! 一场闹剧闹到深夜,当晚,众人都在刘府休息,来日便是刘正风的金盆洗手大会。 我又穿回了现代睡觉,在这边才睡的安心。 一大早的被闹铃吵醒,我起了床,装备上防刺服和手枪,穿越到了刘府客房。 要说刘府实在是不小,院子套着院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王爷府邸呢。 我住的是华山派专署院落,单单这个院子就有十多间厢房。 “老刘也是个土豪啊!估计那洗手的盆子是金子打造的,不是镀金的。” 我嘀咕了一句,出了客房,院子内已经有几个华山弟子,老二劳德诺,老四施戴子,老六陆大有。 “见过几位师伯。”我笑嘻嘻的打了个招呼。 “师侄早!”劳德诺有点拘谨。 “师侄早!”施戴子老实木讷。 “师侄早啊。”陆大有最是热情,逗弄着肩膀上的猴儿。 不多时,华山派众人齐聚,往刘府的前院而去。 这一大早的,刘府已经是十分热闹,除了留宿在刘府的客人赶到正院,府外也是络绎不绝的有人到来。 54 - 九妖变 - 早雨 我跟着岳不群等人到了前院,与正在招呼宾客的刘正风打了个招呼,来到大厅的一桌落座。 要不要提醒一下这位刘三爷呢? 老刘与魔教曲洋,这对k歌k出来基情的好基友,下场之惨,也是数得着的。 一个被灭满门,一个带着孙女一起挂了。 “人做了事情就得负责,老刘和魔教长老搞基,也是作死。” “算了,还是提醒一下老刘,搞基也罪不至死,何况被灭了满门。” 我想了一会,决定帮刘正风一把,虽然老刘连早饭都没管,看样子是准备中午金盆洗手大会的时候一起吃。 刘正风手上功夫很硬,将衡山派发展的也是有声有色,势力不小。之所以轻易的被嵩山派灭了满门,还不是因为嵩山派趁其不备,控制了老刘一家老小,让他放弃了抵抗。 要是有了防备,动起手来,强龙不压地头蛇,老刘也未必憷了嵩山派。 有了决定,在岳不群与岳灵珊等人的诧异目光中,我起身往大厅中央的刘正风走了过去。 “刘老爷子,在下有要事相商,可否移驾一谈。”我来到刘正风身旁,笑着开口。 “哦?”正迎接宾客的刘正风微微一怔,旋即点了点头。 我正想与刘正风到后堂说事,突然身子一顿,转过头,迎上一道锐利眼神。 眼神的主人身材不高,穿着一件道袍,头发梳成一个髻状,插着一根木簪子,鬓角些许白发,脸色红润,气度非凡,正是青城派掌门余沧海。 余沧海紧紧的盯着我,怒气隐而不发,他身后一个青城派弟子,上前附耳说了一句。 我见到这个青城派弟子,手已经摸向了腰间,一把带着消音器的手枪出现在手中,很是熟脸的上膛拉开保险。 此人不是他人,正是余人彦的跟班,他杀死余人彦的时候,此人就在当场,看样子刚刚赶到刘府报信。 “是你杀了我儿子!”余沧海操着浓重的川味口音,见到我的动作,暗自警惕,知道他手里拿的是一件暗器。 “是!”我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绷紧心神,不知道手枪对上余沧海这样的高手,会是怎么个下场? “很好!”余沧海怒极而笑,脚下一蹬,往我飞扑而来。 余沧海纵横江湖,轻功与摧心掌享负盛名,身形极快。 有路不走,偏偏要飞!会轻功就是任性! 我想都没想,抬手的同时就扣动了扳机,“啾!啾!啾!”的枪声连连响起。 飞扑而来的余沧海,来的快,退的更快,我都没看清楚自己到底打中了几枪,就看到余沧海飞退,一个起落就到了大厅外,再一个起落,就看不到身影了。 唯有地上的鲜血,说明余沧海中枪了。 技惊四座! 我与余沧海两人间的变故,说了两句话就动手,出乎大厅中一众江湖客的意料。 然而动手的结果,更出乎众人的意料! 名满江湖几十载,做下福威镖局上下几百口凶案的余沧海,竟然败了?还败的如此干脆?那是什么暗器? 我的小心脏也是怦怦直跳,余沧海的身形虽快,但还没有到惨绝人寰的地步,那是躲不过子弹的。 同时他对武林高手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这是他早有准备,全神戒备的情况下,才能反应的过来。要是没有防备,估计连掏枪的机会都没有。 岳不群看着我手中的事物,心下满是震惊,这就是女儿提及的暗器? 那暗器的威力,他自认也躲不过去! 他昨日夜里已经询问过岳灵珊,有关于收徒与我的事情,岳不群很是震惊了一把,听闻此子有凭空消失在眼前的轻功,莫非是真的? 观此子的脚步与眼神,不像是身负上乘武功的摸样,难不成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如果他问问劳德诺,就知道劳德诺也是这么一个想法,这个老江湖认为我的武功已经到了返璞归真的境界,所以才看着不像一个高手。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劳德诺是亲眼所见,不比老岳怀有猜疑。 老岳震惊了,用深邃的目光打量着我,同时还有一道灼热的目光,紧紧的盯在我身上。 林平之眼神灼热的看着我,恨不得用目光把他融化了,灭他满门的余沧海,就这么被击败了? 要是自己有那件暗器在手,岂不是可以报仇雪恨了! 林平之紧紧盯着我手中的事物,他并不知道,这叫做手枪。 “刘老爷子,里面说话吧?”我一时间成了目光汇聚的焦点,看向刘正风。 “里面请!”刘正风态度转了个弯,伸手一引,不敢怠慢。 我把嵩山派准备灭刘正风满门的事情告知,刘正风深信不疑,因为他提到了魔教长老曲洋。 接下来的金盆洗手大会,有了我横插一脚,变得有些不同。 先是一场前戏。 门外砰砰两声铳响,跟着鼓乐之声大作,又有鸣锣喝道的声音响起。 一名朝廷官员昂然直入,居中一站,身后的衙役右腿跪下,双手高举过顶,呈上一只用黄缎覆盖的托盘,盘中放着一个卷轴。 官员躬着身子,接过卷轴,朗声道:“圣旨到,刘正风听旨。” 群雄一惊,都以为刘正风犯了事,要被下旨抄家。有些沉不住气的已经去抓身上兵刃,料想这官员既来宣旨,刘府前后一定已密布官兵,一场大厮杀已难避免。 可见这群江湖人士对朝廷的态度! 来到刘府的一众宾客虽然并非黑.道中人,也不是犯上作乱之徒,但在武林中各具名望,均是自视甚高的人物,对官府向来不瞧在眼中。 刘正风很是镇定,双膝一屈跪了下来,向那官员连磕了三个头,朗声道:“微臣刘正风听旨,我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雄一见,无不愕然。 “微臣刘正风谢恩,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刘正风捐官的前戏一过,后面就是金盆洗手的正头戏。 仆役们上来献菜斟酒,饿了半天的群雄开始大吃大喝。 刘正风拿出金盆子,说了一番场面话,正想洗手,随着一声“且住!”,嵩山派的人拿着五岳剑派盟主的令旗赶到。 嵩山派指认刘正风与魔教长老曲洋搞基,勾结魔教,图谋不轨。 刘正风并未否认,只说他和基友曲洋一见如故,倾盖相交,十余次连床夜话,偶然涉及门户宗派的异见,基友总是深自叹息,认为双方如此争斗,殊属无谓。 所谓你抚琴来我吹箫,琴箫相和也。 此话一出,在场群雄中,一些人对刘正风的为人极为了解,见他说的情真意切,又要归隐,表示理解。有一些则不置可否,持观望态度。有一些与魔教有深仇大恨的,依旧难以释怀。 总的来说,大家已经默许了刘正风与曲洋的基情,让他金盆洗手,退出江湖。 嵩山派是来铲除衡山派刘正风一脉的,哪能同意刘正风金盆洗手? 既然群雄不帮忙,嵩山派以“勾结魔教”的名头强行降罪,就要自己动手。 强龙不压地头蛇,衡山派也不是好惹的。嵩山派本准备趁其不备,拿下刘正风一家老小,逼迫其就范,谁想到衡山派早有准备,功亏一篑。 一时间剑拔弩张! 这时候,名满江湖的君子剑老岳站了出来,做起了和事老,嵩山派也不愿与衡山派两败俱伤,只得讪讪退走。 最终,刘正风金盆洗手,退隐江湖,做了朝廷的参将。 事后,我跟着岳不群等人回华山,刘正风亲自相送,满是感激,送了不少金银财宝以作谢礼。 我大手一挥,分给了华山派的师兄弟们,和大家刷了一大截亲密度,老岳也默许了。 回华山的途中,令狐冲归队,带来了林平之父母横死的消息。林平之这个可怜的娃,本想求岳不群救他被擒的父母,如今眼都红了。 那眼神连我都不忍直视,闪烁着一种叫仇恨的光芒。 …… …… 华山。 亦称西岳,为著名五岳之一,素有“自古华山一条路,奇险天下第一山。”的美称。 我还是第一次来到华山,就是在现代也没来这里旅游过。他第一次见识了什么叫做奇峰罗列,置身其中,很是想登高望远,体会一下俯视万物的感觉。 “华山派果然是个不错的选择,就这里的风景,也值回票价了!”我走在队伍中,来到了玉女峰下。 高明根和陆大有已经先行上峰报讯,华山派其余二十多名弟子迎下峰来,拜见岳不群。 我有些诧异的看去,没想到华山派还有六个女弟子,摸样还都不错,此时六女围起岳灵珊,叽叽喳喳说个不休。 我还以为华山派就岳灵珊一个女弟子呢!得,这次连不止师伯师叔,连师姑都有了。 一番叙旧,令狐冲因为此行在外惹是生非,被岳不群罚入思过崖,面壁思过。 然后老岳看着我,觉得有必要找他谈一谈。 我正羡慕令狐冲呢,这厮被罚入思过崖,虽然在此期间,爱慕的小师妹被人勾搭走,但也学到了剑道终极技能独孤九剑啊! 我跟着岳不群来到大殿后堂。 “听德诺说,你当日显露了一手极为不俗的轻功,又身怀利器,为何要拜灵珊为师?”岳不群脸上挂着温文尔雅的笑容,看似和我随意的聊着,却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我笑了笑,不答反问:“师祖可知道风清扬?” “风师叔!?”岳不群笑容一窒,满是惊疑,风清扬是当年剑宗与气宗之争,“清”字辈的唯一存活者,比“不”字辈要高一辈的人物。 “我林家与风前辈有些渊源,所以特地拜入华山派。”我笑呵呵的,有什么渊源呢?哥就是不告诉你! 岳不群也是被忽悠的摸不着头脑,没想到此子竟然与风师叔有渊源?拜入华山派到底什么目的?难不成是剑宗的人,要来生事?还是夺权? 这一下,老岳也不敢阻止了,他惹不起风清扬。 风清扬是谁?那是当年“清”字辈第一人,剑宗与气宗约斗,要特地将风清扬诓骗走,都不敢让他参与! 当年的魔教教主任我行,那是“闻风而逃”,你以为魔教是白给的? 接下来,林平之与我正式入门。 林平之成了二代弟子中最小的一个,我成了华山派三代弟子第一人。他也如愿以偿的见到了宁中则这个中年美妇,一派侠女范儿! 我不仅见到了宁中则,更如愿以偿的得到了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心法。 我看着到手的封面“华山心法”的书本,一脸激动! “我了个艹!” 华山派的一间木屋内,我盘膝坐在床榻上,一脸郁闷,那本“华山心法”正在左手边的床上躺着。 他已经入门几日,白天跟着师伯、师叔、师姑们练练剑法,晚上就练华山心法。 岳灵珊、劳德诺等一众华山弟子,不少都见过我击败余沧海的情景,没想到他竟然练起了华山剑法,观其摸样,好似不会武功一样! 众人心思各异,就连暗处观察的岳不群,也是看不透这个三代弟子第一人,到底此人有何目的呢?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们,哥的目的就是华山心法,但是如今他对华山心法也是绝望了! 经过几天的钻研,他已经初步掌握了华山心法中,呼吸吐纳的规律,以及搬运气血的法门。但是每每按照心法法门在丹田中凝聚出内力,想要游走经脉,完成一个小周天,彻底留住这股内力的时候,就失败了! 他是成年人,经脉已经成型,也就是说经脉已经堵塞!内功要孩童或者少年,经脉通畅的时候才能练成! 也不是说成年人就完全没有机会,但是我想要成功,就要每每凝聚出内力冲刷经脉,直到把经脉冲刷的不再堵塞,能够运转一个小周天,才能完成内功的第一步。 目测这第一步,需要个七八年苦功! 哥也是醉了!我拿起左手边的华山心法,看着自己辛苦得来的玩意,良久,仰天无语。 自己纵横江湖的目标,刚刚起步就要夭折了吗? 我也没了办法,就是老岳把紫霞神功传给他,估计以紫霞神功那高深的内功心法,能够让他提前几年完成第一步,练出内力吧! 就算提前几年,那也要好几年苦功! 良久,我放弃了钻牛角尖,只能没事练练这华山心法了,就算艰难,那也不能放弃,慢慢的冲刷经脉吧! “笃!笃!”的敲门声响起,门外传来林平之的声音,“林师侄,在吗?” 听到林平之的声音,我有些无语,最近几天,林平之这小子也不去勾搭岳灵珊,每天就是缠着他,搞什么搞? 令狐冲面壁一年,你小子要把握机会啊!不去勾搭岳灵珊,难不成找哥搞基? 我打开门,就见到林平之一脸善意笑容的站在门外,无语道:“进来吧!” 林平之依言进屋,两人落座,林平之借着两人都是刚上华山,很是有缘,一副关心我在华山上住不住的惯的样子,几日来一直如此。 从华山派的一众同门,到起居饮食等等,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林平之的示好之意表露无疑。 几天下来,我也有点不耐烦了,他是修炼华山心法没有成果,不然正修炼着,林平之过来捣乱,一个不好就容易走火入魔。 也不知道这小子怎么想的! “林师叔,你三天两头的来我这里,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我直接问出了口。 林平之一听,脸上露出几分犹豫之色,过了一会,咬牙道:“平之做您的师叔,实属托大!我想借您的暗器,找余沧海那贼子报仇!平之知道那是稀世宝物,愿以性命担保,报仇之后定当奉还!” 林平之说着,站起来对着我直接跪了下去,说的是情真意切,一脸恳求。 暗器?原来是要借手枪!我拍了拍脑袋,这才明白过来,这几天一门心思放在华山心法上,跟入了魔似的,没有想到这一点。 看来是自己那日击败余沧海,让林平之有了借手枪报仇的想法。 要不要借呢?我看着跪在地上的林平之,借给他一把手枪倒也无妨! 看着林平之可怜的摸样,要是不借给他,估计就要想不开了,我无语的点了点头。 见他点头,林平之大喜,叩首道:“多谢公子大恩,平之定当铭记在心,永世不忘!” 我有些无语,你以为有一把手枪,就能与整个青城派抗衡?放着辟邪剑谱不练,跟哥学打枪? 两人来到屋外,我教林平之玩起了手枪,还别说,林平之天赋颇高,只是一会功夫,就把枪法练的有模有样。 林平之看着远方树上一个个弹孔,深感报仇有望,一腔热血沸腾,对我充满了浓浓的感激之情…… “内功没练成,还搭了一把手枪进去。” 次日一早,我在现代起床,今天也不打算去华山练剑,因为张月今天放寒假,想起自己买别墅的计划,今天就去实施! 给张月打了个电话,约好在学校门口见面,我和老妈一起吃了个早饭,在老妈欣慰的目光中,出门去了。 儿子出息了!虽然有些忙,却也事业有成!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儿子在忙些什么,只知道他炒股赚了不少钱。 驾车出了小区,没多久,我来到了川海大学门口,时逢寒假,大学门口人来人往的,很是热闹。 我下了车,靠在车边等着张月,看着人来人往的大学生们,想起了自己的大学生活,还真是有点怀念那会的时光。 正无聊的等待着,突然一个方向变得热闹起来。 只见一个带着眼镜,摸样挺斯文的小伙子,正拉着一个穿着打扮很时髦的靓丽姑娘,大声哀求道:“小敏,能不能不要分手?不要分手好不好?我会对你好一辈子的!” 小伙子的大声哀求,顿时让两人成了焦点,我看了过去,有些无语,这是闹分手啊!放假还真是个分手的好季节! 对于这些要死要活的校园爱情,我已经是过来人,无奈的摇了摇头,正巧,张月出了校门走了过来,两人准备离开。 “小敏!” 张月虽然放寒假,但并没有离校,所以也没带行李,看她进了副驾驶,我刚刚打开车门,准备驱车离去,突然一愣,转头看了过去。 校门口的分手风波,剧情又发生了转变,从两人苦情戏变成了三角恋。而且第三者还是个四五十岁,大腹便便的胖子。 胖子呼喊了一声,快步走到闹分手的年轻小情侣身旁,接过时髦女孩手中的行李箱,轻蔑的看了斯文小伙一眼,淡淡道:“小敏已经跟你提出分手,就不要死缠烂打了。” 胖子的出现,让周围打酱油的围观群众,瞬间就明白怎么回事。 这分明是“女孩嫌贫爱富,傍了大款,甩了男朋友”的戏码。 我看得也是嘴角翘了起来,有意思! 天朝国人就是这样,看象棋的永远是最咋呼的,围观酱油众是最不怕事大的,我也不例外。 “少爷,老爷叫我来接您!”我高呼一声,快步走了过去,然后一躬身,接过斯文小伙手中的行李箱,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正悲催欲绝的斯文小伙一愣,脑子有点不够用,如同木偶似的跟在我身后。 “什么情况?” “那哥们是有钱人家的少爷?装穷?” “有钱人家?才一辆a4而已。” “人家那叫低调,低调懂不懂?有钱人的心理你不懂!” “……” “哗”的一声,围观群众咋呼开了,这什么节奏?先是两人苦情戏,演变成第三者插足,现在又成了富家少爷装穷的偶像剧? 时髦女孩愣在当场,自己的前男友是个富家少爷?只是装穷而已? 她后悔了。 胖子也是愣在当场,不过在愣了愣之后,拉着小敏走向自己的座驾。 ………… 水榭花都,位于川海市的北城区,紧挨着市区。住在这里,在整个北城区都是地位的象征,相对的,房价也是整个北城区最高的。 水榭花都东南角的别墅群,房价更是位列整个川海市前茅。这里的房价高自然有它的道理,一幢幢别墅建的都是豪华之极。 由于房价高,水榭花都的别墅也是不好卖,变成了地产商手里的不动产。至少王小允在这里做了半年多的售楼小姐,还没见卖出去一幢。 王小允来到水榭花都售楼处半年多,也只卖出去两套房子,深深感觉到这个行业不是那么容易做的,在不出卖自己身体的前提下。 她在是否靠身体赚钱的问题上,深深的纠结着。心里有一个声音告诉她,想要生活的潇洒一些,就放弃原则吧!在当今社会也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另外一个声音告诉她,要坚持原则,过过平常的小日子就可以了,她又不是活不下去。这个社会的有钱人哪有那么多?否则那些别墅怎么没人买? 王小允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结着,看到有人走进了售楼处,迅速迎了上去,不愿意靠身体赚钱,她也只能更努力一些。 “我?”看到来人,王小允就是一怔,这不是自己的高中同学嘛?身旁的女孩是他的女朋友?比自己还漂亮! 我怕是发财了,王小允很快明白过来。在这个社会,女人有时候也是男人身份地位的象征,在这里工作半年多,她长了不少见识。 “王小允?你在这里工作?”我一愣,没想到遇到了自己的高中同学,他把那个失恋的小伙子送到车站,就来到了水榭花都的售楼处,准备买别墅。 我当然知道,水榭花都是整个北城区最好的小区,他也不准备去市区或者最繁荣的东城区,因为老妈的朋友和牌友,大多都在北城区。 要是离开北城区,老妈肯定会生活的不自在。 “是啊,大学毕业就回来了,在这里上班。”王小允脸上堆出笑容,看着我与他的女伙伴,笑着说:“怎么样?看样子你是发财啦!要照顾照顾我们这些老同学啊!” “呵呵!”我笑了笑,既然遇到老同学,当然是能帮衬就帮衬一把,他也知道,售楼处销售人员的工作,多是靠提成吃饭的。 “我来看看你们这里的别墅。”我说出了一句让王小允很是吃惊的话,她还以为就算这个老同学发财了,也只是买水榭花都的商品房而已,没想到竟然是冲着别墅来的。 “我们这里的别墅,绝对让你满意。”王小允甜甜一笑,看向我的同伴,笑着问:“这位是?” “这是我女朋友,张月。这是我高中同学,王小允。”我为两人介绍道,两女礼貌性的握了握手。 “我们这里的别墅,绝对是北城区最好的。放眼整个川海市,也排的上号……”王小允甜甜一笑,拿出职业风范,孜孜不倦的为我与张月介绍起来。 “我们去看看房子?”我本就心属水榭花都的别墅,听了王小允的介绍后更加满意,决定现场看一看。虽然这里的价格不便宜,1000万起售。 王小允见我一副真的要买的样子,就算有点心理准备,还是吃惊了长大了嘴巴,那些钱对她来说是个天文数字。 这时一个三十多岁的美丽少妇走了过来,胸前挂着大厅经理的牌子,对王小允说道:“小允,李总点名要你陪他去看房子,他说满意的话,就和你签了!” 王小允秀眉皱起,往大厅一处看了过去,那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三十多岁,西装革履,成功人士打扮的男子,心里暗骂了一句,斯文败类! 我皱了皱剑眉,插口道:“王小允正在给我介绍房子。” 我对售楼处销售人员的一些“交易”早就有所耳闻,没想到只是过来一趟,当场就遇上了,而且还是这么赤果果的。 他顺着王小允的眼光看过去,那边坐在沙发上,西装革履的男子,正笑眯眯的望着这边。 让王小允去陪他看房子,要是看的满意,就和王小允签,这“满意”方面,实在是让人浮想联翩。 如果王小允让这位李总满意了,签下来一套房子,提成那是少不了的。不过看王小允的表情,我就知道她不愿意去陪这位李总,否则也不用大厅经理亲自过来请。 我感叹着这个社会如此现实的同时,身为老同学,当仁不让的站了出来。 大厅经理本想将王小允请过去陪李总,再为眼前这两位看房的客户换一位销售人员,没想到这个年轻人横插一脚。 看了看那边的李总,再看看眼前的两个年轻人,胸前挂着大厅经理牌子的美丽少妇,笑着说道:“这位先生,我再为您换一名销售人员,您看好不好?” 那边的李总是真要买房子,眼前的两个年轻人,谁知道买不买?孰轻孰重,她有自己的理解。 我笑了起来,摇头道:“我看不好!” 美丽少妇歉意一笑,说道:“李总,小允正在陪客户。” “哦?”李总看了王小允身旁的年轻男女一眼,双眼一亮,这个女人的姿色让她心动不已,连王小允都比了下去。 越是如此,他愈发的看这个年轻男子不顺眼,皮笑肉不笑的道:“水榭花都可是高档小区,要是只看房不买房的,就不要耽误人家工作人员的时间。” 我扬了扬眉,并没有理睬这位李总,看向了美丽少妇,淡淡道:“这就是你们水榭花都的服务态度?看来我在这里买别墅之前,要和你们领导反映一下这里的情况了!” 美丽少妇一听,有些不信的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他是来买别墅的?要是果真如此,这个年轻人向售楼部的经理反应一下,她这个大厅经理估计就要干到头了,社会就是这么的现实。 公司不会为了自己的利润,而在乎她一个小小的大厅经理。卖出去一套别墅的利润,是要有几百万的。 这就像她为了公司的利润,逼迫王小允去陪李总看房一样,要是王小允没有陪好这位李总,让公司损失利润,估计王小允在这里的工作,也要走到尽头了。 天理循环,报应不爽。 “你?买别墅?”李总看着眼前的年轻人,一脸的讥笑,他堂堂川海市的金领级别,年薪三四十万,也只买得起水榭花都的商品房而已。 这里的一套别墅,以他的能力,也要首付再还贷几十年,才能住上一套!他不想背负着巨大的房贷压力过日子,所以就没考虑过这里的别墅。 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太年轻了,想在这里买别墅,没有个亿万身家的老子,那连想都不用想。川海市的亿万富豪不多不少,也不会让后辈这么挥霍,家里又不是没有房子,而且大多都是住的别墅。 这个年轻人要买别墅,他能信吗? “我买不买别墅,和你没有关系。”我看了这位李总一眼,对于这种渣渣根本懒得搭理,看向了美丽少妇,淡淡说道:“我要和王小允去看房子,怎么样?你还要不要为我换一位销售人员?” “不用了,小允,快陪这位先生和小姐去看房子吧!”美丽少妇挤出几分笑容,看着一旁脸色阴沉下来的李总,又赔出几分笑容,笑的鱼尾纹都快出来了。 她不敢赌,要是这个年轻人真的要买别墅,再去跟上边的领导反映一下,她就失业了!这里大厅经理的待遇可是很不错的,她不想丢了饭碗。 我淡淡一笑,心里感叹有钱就是这么吊炸天! 然后他与张月,跟着王小允去看了房子,在王小允一脸的震惊神色中,拍板买下两套挨着的别墅。 “这里的别墅,一点也不比乐乐家的差啊!”这是我的心声,他与张月,跟着王小允来带贵宾室,签了合约,全额付款。 当我与张月从贵宾室走出来的时候,售楼部经理一脸笑容的陪送着,得到消息的销售人员,看着走在后面的王小允,眼都红了! 两幢别墅,将近三千万,说买就买!这个社会太疯狂了! 王小允的提成,一次就要有几十万! 就连大厅经理与那位一直等着看好戏的李总,也是眼都直了,前者庆幸不已,后者一脸见鬼的表情。 我的心情不错,王小允这位老同学没有坑他,替他争取了不少利润,买下两幢别墅的合约里,竟然为他争取到了一台总付款8%左右的汽车。 百分之八,也有两百多万,附送的汽车比他的座驾要流弊多了。 两百多万的汽车白送,让我对地产业的利润多了一番认识,他是消费者,地产商才是受益者。也不知道这两套总价将近三千万的别墅,地产商能赚多少钱? 不论如何,我对这两套别墅是十分满意的,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 第二天,他就拿到了房照,不禁为售楼部的办事效率点了个赞。按照我的要求,售楼部介绍了一家室内装潢的一流工作室。 这家工作室的服务态度,更是让我满意,一个电话,设计师就匆匆忙忙的赶来,虽然知道是钱在作祟,他还是忍不住爽了一把。 我与张月,跟设计师一起,为自己的新家如何装修动起了脑子。 张月在我买下两套别墅的时候,心里就有了点预兆,但当她知道,有一套别墅是给自己父母住的时候,只有满满的感动。 “谢谢你。”一向风轻云淡,高冷范儿十足的张月,脸庞上划过泪痕。 “跟我还提什么谢字。” 我笑了笑,一边开车,一只手又不老实起来,在张月的腿上摩擦着,渐渐摸向不该摸的地方,被俏脸发红的张月按住。 两人在去第一人民医院的路上。 经过十几天的装修,房子已经可以入住,这已经是极快的速度,与我舍得花钱也不无关系。 临近年底,张月的母亲已经可以出院,我有了买房的打算后,就没打算让未来的丈母娘在医院过年。 两人到了医院,来到四楼的重症病房,张妈妈一直在这里疗养,如今已经差不多康复了。 让我有些叹气的是,三号病床的瑶瑶,小脸苍白的在昏睡中,这个小丫头的命运实在是不好。 接了丈母娘与老丈人出院,我开着车直接来到了水榭花都,当张爸爸与张妈妈知道我在这里为他们买了别墅的时候,当场吓了一跳! 他们这就住进了水榭花都,还是上千万的豪华别墅?这让他们看我的目光又不一样了,既有感谢,又有难以置信,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我竟然这么有钱? 张妈妈不得不拉着张月,到一旁私下聊了一会,要确定两个人的关系,要是我只是个普通的有钱人,以女儿的条件,她觉得也挺般配。 但是对方能随便拿出一千多万买别墅,不得不让张妈妈多想了,女儿是被包.养了?还是什么情况?一个男人太有钱,就让人不得不与“变坏”这个词联系到一起。 我也没有在意,过了一会,见张月与母亲走了过来,有些好奇的问张月道:“刚才阿姨和你说什么了?” “没什么。”张月俏脸一红,眉目流转间极为诱人,“我妈问了问咱俩的关系,有没有结婚的打算。还有就是……没结婚打算的话,让我注意避孕…” “哈哈!”我笑出了声,结婚他暂时没有想过,觉得有点过早,不过等老妈也搬过来,都住的那么近了,可以让两家人先熟悉熟悉。 说做就做,把未来丈母娘和老丈人安置好以后,我又把老妈接了过来。 看着水榭花都上千万的豪华别墅,老妈的心脏差点受不了,儿子这赚钱速度,是去抢银行了? 我又费了一番唇舌,都推到了股票上,说最近买的股票暴涨,赚了钱就买了别墅,毕竟别墅属于不动资产。 听他这么说,老妈反而很是赞同,老百姓都这样,把房子看的十分重要。 接下来,我又请了一个保姆和一个司机,专门伺候老妈。 买别墅送的车在前几天就到了,是一辆奔驰s550,我很是满意,以前那辆a4配上司机,就给老妈用了。 张爸爸与张妈妈拒绝了请保姆的事情,他们表示不太习惯,自己有手有脚的,可以照顾自己。 我如今豪宅住着,好车开着,有张月陪着,小日子过的很舒服,就等着过年了。 或是穿越去华山练练剑法,或是去幽州露个面,学着处理一下政事,或者去校场看看张飞训练军队,逍遥的不行。 从前段时间的忙成狗,到现在突然有些悠闲,我反而有点不太习惯,这天,思考了一会,他决定在汉末多招揽一些人才。 谋臣先不说,有了田丰与田畴,他已经是十分轻松。凭着对三国的了解,加上我大天朝的水军,我对谋臣已经没有太大的渴求。 到时候遇上甚么事情,上网发个帖子,自有我大水军出谋划策。 有田丰与田畴暂时足够,其他谋臣如郭嘉、戏志才神马的,我也没有到“求贤若渴”的地步,反而对猛将兄们很是在意,尤其是在对张飞那非人武力十分了解的前提下。 我在自己的房间中,坐在电脑前,打开度娘,搜索起来。 想了想,他先是在度娘的搜索栏上打出了“典韦”的名字。 典韦(?-197年),陈留己吾(今河(和谐)南商(和谐)丘市宁(和谐)陵(和谐)县己吾城村)人。东汉末年曹操部将,相貌魁梧,膂力过人。本属张邈,后归曹操。曹操征讨吕布时被募为陷阵,表现英勇,被拜为校尉,宿卫曹操。建安二年(公元197年),张绣背叛曹操,典韦为保护曹操而独挡叛军,击杀多人,但最终因寡不敌众而战死。 典韦,外号古之恶来,汉末三国的绝世猛将,一度被评为老二,仅次于吕布。 5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一条条看下去,典韦早年为好友报仇,杀人离去,后面有数百人追击,却无一人敢靠近。 也就是说,现如今的典韦,不是在陈留己吾,还没有杀人,就是杀人在逃,或者已经投靠了张邈。 好办!我笑了起来,过去找找就知道了,就算典韦是杀人在逃,他也有妻儿要照顾,不会逃的太远,估计就在附近的山林中。 据说古之恶来典韦,有在山林中逐虎过涧的故事,把老虎追的惶惶而逃,想想那个画面,我也是醉了! 但他知道这一切多半是真的,因为他见过张飞轻松虐虎的风采,两人的武力值怕是差不多。 话说回来,这些猛将兄还真是喜欢杀人逃逸,典韦如此,关羽也是因为杀人逃逸,变成了卖枣子的。 我想了想,又在度娘搜索栏上打出了“黄忠”的名字。 “……”又是诸多信息,黄忠老年时能与鼎盛时期的关羽一战,现在还是中年,据说未必输给吕布。 而后,他把汉末三国排的上号的绝世猛将都所搜索了一遍。 “马超”,现在还是未成年的小屁孩。 “许褚”,拉着狂奔的疯牛,反方向行走百余步!这什么力道? “太史慈”,避居辽东?幽州辽东郡那不是哥的地盘吗? “……” 我把猛将兄们的资料查了一遍,由于最近比较悠闲,就有了亲自走一趟的打算,去展露一下“王八之气”,把猛将兄们统统收为小弟! 所谓的“王八之气”听着玄乎,其实那也是存在的。它存在的根本,就是我高居幽州牧,放下身段,亲自相请,让人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情操。 如典韦,出身普通百姓,在汉末算得上贫贱出身,草莽英雄。这些草莽英雄,就没有想一展抱负的心思吗? 神勇过人的典韦无疑有这个心思,否则也不会投靠张邈,可惜在汉末这个时代,太过看重出身,能慧识英雄的实在是不多。 我身为幽州牧,掌管一州军、政大权,地位在寻常百姓眼里堪比皇帝,若是亲自来请典韦为将,结果是不言而喻的。 相较于出身草莽的典韦,出身小氏族的许褚就不那么好请,不过我相信只要肯下功夫,应该还是可以的。 黄忠与太史慈,也有点难度。 就在我准备亲自走一趟的时候,本是悠闲的日子突然忙碌起来,一个个电话打了过来。 到年底了,高中同学每年的聚会。我的初中四人小团伙,刘肖与吴娜也都回到川海,杨乐乐提议要聚聚。 除此之外,老妈还给我安排了一件十分让他头疼的事情,那就是去相亲! 相亲,算是我大天朝一项极具特色的民间活动,现如今更是相亲交友的生活服务类节目横行。 我本来准备过年把张月领进家门,给老妈见见,没想到还没实施,老妈就给他来了一记迎头痛击。 说起来,这事也与他有关。老妈突然住上了上千万的豪宅,出门都有专车接送,老妈的朋友和牌友们,都知道她的儿子发了。 如此一来,一听我还是单身,不少人就有了给他介绍对象的心思,老妈那能拒绝吗?她恨不得多个儿媳妇,然后抱上大胖孙子呢,现在儿子事业有成,接下来当然是要成家。 老妈挑挑选选,最终从一个好姐妹那里,为我选了一个女孩,以儿子现在的条件,她也是很挑的。 老妈有了决定,那也是说一不二的主,直接把任务派给了我。 他也没想到相亲这种事情会落在自己头上,本以为这辈子与相亲无缘了呢! 我拿着老妈给的一个手机号,仰天无语,相亲,聚会,再到过年走亲戚神马的,突然有种挺忙的感觉。 老妈给了任务,我不能不去,索性去见见,应付了事。马上就过年了,再把张月领回家里让老妈见见。 “让赵云走上一趟吧!”我如此想着,穿越来到汉末,写下几分资料。 他的毛笔字有够难看,好在还能让人看的懂,分别是“黄忠”“许褚”“典韦”“太史慈”的资料,末了还有一份“华佗”的资料。 我想请来这位历史上著名的神医,看看他能不能治好小瑶瑶的病,不过让华佗为小瑶瑶看病这件事情,还欠缺很多可操作性。 先把人请来了再说。 要说华佗这位神医也是悲了个催,提议要给曹操开颅治病,被曹操怀疑,下狱被拷问致死。这是要给曹操做手术啊!还是脑科手术! 我命人唤来赵云,把几分资料,还有要注意的地方细细说了一遍,让赵云领上百名护卫,带上些钱财,亲自去办这件事情。 “能请的来最好,请不来也不用勉强。”末了,我笑着说了一句,让赵云亲自去请,也是因为赵云的武力值,去请这些猛将兄们再好不过,说不得到时候双方还比试比试呢? 赵云躬身领命:“诺!” “对了,还有那华佗,到处行医,应该不算难找,要是不肯来,绑也要绑来!”我怕请不动这位神医,又补了一句。 想来华佗应该会给他这位幽州牧面子吧?找他看个病而已。 “诺!”赵云神色一动,再次领命。 …………… …………… 韩尚轩,坐落在川海市市区的一家自助餐厅,188元一位,算得上中档自助餐。 我驱车赶到这里,来到餐厅门口,拿出手机打了过去。正是老妈给他的手机号码,他与相亲的对象约在韩尚轩一起吃午饭。 当然,这件事情他没有告诉张月,我又不是傻子,只是不好驳了老妈和她老姐妹的面子而已。 电话刚刚打出去,后面就响起了一阵手机铃声,我有些诧异的转过身去,眼前不由得一亮。 一个穿着浅色职业女装,内衬白色衬衫的ol美女走了过来,白皙精致的脸蛋上画着淡妆,既漂亮又有干练的风范,身材很棒,一双腿很是修长。 “我?”ol美女扬了扬手中的手机,问出了声。 “李欣?”我心说老妈的眼光真是不错,要是没有张月,他倒是可以考虑和这个美女深入交流一下。 两人互相打量着,气氛一时有些尴尬,我也是第一次相亲,感觉到尴尬的气氛,轻咳了一声,没话找话道:“你什么时候到的?” “刚到一会儿,我的公司就在附近,下班就过来了。”李欣对相亲似乎也不熟,笑着说道:“我们进去吧?” 两人往韩尚轩里走去,餐厅里的装饰不错,蓝色的灯光,餐具与桌椅也是以蓝色格调为主,让人仿佛置身海边,有种浪漫唯美的感觉。 “听说你是做股票的?”我主动交了自助餐费,与林欣一起选了餐之后,两人刚刚落座,李欣笑着问出了声。 “和朋友一起做,算是刚刚入行。”我无力吐槽,哥哪里懂什么股票?哥明明是做玉石生意的…… 看来自己做股票赚钱的事情,已经被老妈深信不疑,而且经由她的嘴传了出去,希望以后别被亲戚朋友找上门,要跟着炒股才好。 我第一次为自己的谎言,感到了头疼。 我面对一个如此漂亮的ol美女,艰难的抵住了外界的诱.惑,哥是有女朋友的人啊! 他与李欣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李欣,川海人,一流大学毕业,没有继续读研,选择回川海工作,现如今在一家模特公司做模特经纪人。 以李欣自身的条件,我觉得她已经可以去做模特,而且还是条件优秀的模特。不过她要是做模特的话,估计老妈就不会安排这次相亲了。 没办法,模特这个行业已经被黑出翔,老百姓都知道。 李欣脸上挂着轻笑,暗自却皱眉不已,她不傻,看得出来,这个我对她似乎兴趣不大,没想到以自己的条件,第一次相亲就这么失败。 这让她有点失落,就算知道对面坐的是一个千万富豪,还是有些不忿,以自己的姿色,就那么不吸引男人?以往可不是这样的! “李欣?”李欣正有些失落,突然听到有人叫她,这是一个熟悉又让她有些讨厌的声音,转过头,一个西装革履,成功人士打扮的男子走了过来。 “李总。”面对这个与她同姓的公司总经理,李欣无奈的站起身来,自从进了公司,这位李总就一直追求她,让她有些厌烦,她听过一些这位李总的负面八卦。 “你也在这里吃饭啊!”李总笑呵呵的,他可是听公司的下属说,李欣今天中午出来相亲,打听到了地点,他就匆匆赶了过来。 李欣这个女人从一进公司,就让他心动不已,想要推倒在床上! 他倒要看看李欣的相亲对象怎么样,以自己的条件,足够给李欣的相亲对象造成压力了吧!他可是年薪三四十万的金领,堂堂总经理。 但是与李欣相亲的对象,背对着自己的男子转身之后,他的表情立即变了,轻呼道:“是你?” 我站起来一转身,不禁有些诧异,这不是前段时间在水榭花都遇上的人渣吗?想要让王小允陪他看房的那位。 “你们认识?”李欣有些意外。 “有过一面之缘。”我笑了笑,礼貌性的伸出了手,笑着道:“李总你好!” “你好!”李总挤出几分笑容,和我握了握手,有些不自然的道:“你们吃,我去选餐了!” 说完,李总转身离去,这个年轻人他惹不起,能随便拿出将近三千万买下两套别墅的人,背景可想而知,对他这个金领而言,不是一个级别的。 “人渣!有女朋友了还来相亲!”李总心里暗骂,想起了那天在水榭花都售楼部的情景,这个年轻人可是带着女伴的,那也是个极漂亮的女人!自己怎么就没有个好老子,有那么多钱,这些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 “你们公司的这位李总,人品可不怎么样。”我坐下后直言不讳,他觉得有必要提醒一下李欣,挺好的一个姑娘,别被那个斯文败类给欺骗了感情神马的,他看那厮十分不爽。 “呵呵!”李欣笑而不语,心里有些惊讶,怎么一向高高在上的李总,见了我像老鼠见了猫似的。 ………… 回到家,把相亲的事情对老妈应付过去,我又开始了悠闲的日子。 先是与杨乐乐、刘肖、吴娜聚了聚,无非就是吃吃饭,唱唱歌神马的,放松放松,我把张月带了过去,女朋友嘛,让好哥们见见。 杨乐乐有些黯然,却掩饰的很好,没有被我发现。 刘肖表示对我暴涨的身家诧异不已,有点对赌石感兴趣了,作为铁哥们,他对我十分了解,可谓是白手起家,现在竟然开着两百多万的车,住着上千万的豪宅。 这尼玛有点天方夜谭啊! 刘肖还不知道,我在家里的时候,把赚钱的事情都推到了他身上,说是跟他一起炒股赚的。 没两天,我又去参加了高中的同学聚会,这次他没有带张月,同学聚会没几个带家属的,大家都是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 高中毕业后,每年年底都会举行一次同学聚会,同学们聚在一起,叙叙离愁。轻松和谐的气氛,让大家都很享受。 但这一次高中同学聚会,让我明显的感觉到不一样,有几个同学做起了狗腿子,被捧的那位同学叫赵保真,有一个科长老子。 以往轻松和谐的气氛,在大家步入社会之后,夹杂了势利的成分,让我索然无味。 尤其是赵保真见王小允对自己十分热情,对他又有些不理不睬,开始挤兑起自己,还有几个狗腿子声援。 我当然知道王小允对自己热情的原因,上次买房可是让她赚了几十万提成。几十万!那是我得到神戒之前,也要心动不已的巨款。 没意思,我暗自摇头,觉得明年的同学聚会,他大概是不会来了。 聚餐完,大家要去k歌,我借口有事离去,走向自己的座驾,驾车扬长而去,惊爆了一地眼球。 “奔驰s0!两百多万!我的车?” “……” 赵保真总算明白,为什么王小允对我这么热情,对自己有点不理不睬,原本以为只是我比自己帅一点点,恩,就那么一点点。 现在他明白了!自己刚才还对人家冷嘲热讽,在周围同学惊叹的时候,赵保真有点脸红。 虽然同学聚会玩的不怎么样,我的新年却过的不错,过年的时候把张月领进了家门,老妈见了以后很是满意。 喜气洋洋的过了个年,我又开始了悠闲的逍遥日子,没事到华山练练剑法,闲暇的时候练练华山心法,或是去幽州转转,直至等到了赵云的归来。 赵云这一去就是两个多月,在交通不算发达的汉末,办事效率其实已经算是很高了。 随他而来的还有典韦、黄忠、许褚、华佗四人! 伴随着这个好消息,我又得到了一个坏消息。 过完年逍遥了一段时间,我手中的神戒已经到了一百天期限。 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我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这已经是打通的第三个世界。 第一次是汉末三国,第二次是笑傲江湖,这一次又是什么呢? 我本想去探探路,现如今却不得不因为事情耽搁了下来。 他让赵云去找的人,典韦、黄忠、许褚、华佗都已经请来,唯有太史慈没有找到。 太史慈并没有在老家,赵云按照我的命令,给太史慈在家的老母亲送了不少钱财,并留下书信一封,表达招揽之意。 我明白,看来太史慈真的如他所知道的那样,避居辽东。 幽州辽东郡,我身为幽州牧,在自己的地盘上本应该好找才是。但是现如今别说找太史慈,辽东郡都已经被乌桓人占去了! 不仅如此,辽西郡、上谷郡、代郡也被乌桓与鲜卑大军占了去,渔阳郡也被张举、张纯的叛军所占! 偌大的幽州,我已经丢了一半! 这就是随着赵云归来,我得到好消息之余,随之而来的坏消息。 幽州的地盘瞬间就丢了一半,我如此被动,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实际上他丢的那几个郡,除了被张举、张纯叛军所占的渔阳郡,其它的本来就不怎么归他管辖,只是名义上是幽州的地盘而已。 这与乌桓一族的历史有关。 乌桓和鲜卑原本居住在原匈奴地区,东汉中期,乌桓族其中一个头领率领族人内迁,被获准定居在幽州几个郡附近,并且负责招揽其他乌桓人前来投靠,就此开始,其他乌桓人逐渐加入内迁行列。 汉朝国土之外的乌桓人很多都内迁进来了。这些内迁的乌桓后来在幽州逐渐发展出三个大据点,即辽西郡附近的辽西乌桓,上谷郡附近的上谷乌桓,以及辽东郡附近的辽东乌桓,一般统称为三郡乌桓。 除此之外,代郡附近也有不少乌桓部落。 辽西郡、辽东郡、上谷郡、代郡外面有乌桓部落,内部也是乌桓与汉人混居。 大汉王朝强大的时候,这些乌桓人就作为大汉王朝的看门狗,抵御草原上的其他异族,乃“以夷制夷”的政策。 但是看门狗也是会咬人的,随着大汉王朝越来越衰弱,乌桓人不但不为大汉王朝看门,反而时常引草原上的部落,一起劫掠大汉边境。 在幽州,没有乌桓人的支持,做官都很难做的安稳。历史上的幽州牧刘虞,就是以拉拢这些异族为主,就算如此,还是有公孙瓒的原因存在。 要不是公孙瓒对这些草原异族恨极,打起仗来不要命,把这些草原异族也打怕了,刘虞这才出来唱了个红脸,捡了个便宜。 没有公孙瓒那个白脸,刘虞这出戏怕也唱不下去。 我到幽州上任之后,命张飞招募十万军队,便是不愿意受制于人,只有将幽州真正的掌握在自己手里,那才叫幽州牧。 同时他又封邹靖为乌桓校尉,领军一万北上,安抚乌桓的同时,抵御草原上的异族。 但是事情的发展,出乎他的意料,乌桓人竟然联合鲜卑,以及张举、张纯一起进犯幽州!乌桓校尉邹靖与一万汉军,已经被乌桓与鲜卑人消灭。 如今乌桓与鲜卑共二十多万控弦之士,以及张举、张纯的十万叛军来攻,我只得领军备战。 面对三十多万大军,就是我麾下有十万大军,也只得选择防守,要知道乌桓与鲜卑单单骑兵就二十多万! ……… 乌桓与鲜卑二十多万骑兵,以及张纯、张举的十万大军,共计三十多万,围着蓟城安营扎寨,浩浩荡荡的仿佛看不到尽头。 安营扎寨之后,便有许多乌桓与鲜卑的骑兵从营寨中而出,往四面八方而去。 掠劫! 自占了辽西郡、辽东郡、上谷郡、代郡全境,乌桓人与鲜卑人就尝到了甜头,钱粮、奴隶就是他们掠劫的目标! 数十万大军前方,辽西乌桓首领丘力居,辽东乌桓首领苏仆延,上谷郡乌桓首领那楼,代郡乌桓首领普富卢,鲜卑首领和连,以及张纯、张举等人,皆是一身戎装,骑在马上,遥望蓟城。 丘力居望着防身严密的蓟城,心中难免得意。 乌桓部落中,丘力居虽然只是辽西乌桓首领,其余乌桓首领苏仆延、普富卢、那楼却都以他为首。 这次乌桓、鲜卑、汉人叛军大举进犯幽州的事情,正是他丘力居策划的。 自从得知汉朝开州牧制,幽州牧我上任,大肆兴兵,竟募兵十万之后,丘力居就有了对策。 虽然这位幽州牧以一己之力,竟然能募兵十万,装备并养活这支军队,让丘力居十分震惊,但他更在意的是乌桓人的未来。 若是幽州有十万汉军,来日他乌桓还怎么劫掠汉朝边境? 丘力居要让这位幽州牧明白,在幽州,没有乌桓人的支持,官位是坐不稳的。 是以,丘力居遣使前往鲜卑族,联系了檀石槐死后,继任鲜卑首领的和连。和连此人生性贪婪,对富裕的大汉王朝虎视眈眈,与丘力居一拍即合。 丘力居又联系了与他有交易往来的张举、张纯,此二人乃渔阳郡的豪强,他许诺二人,占据幽州全境后,上表大汉朝廷,推张举为幽州牧。 张举、张纯得到消息后,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了,起兵占据了渔阳郡,而后合围蓟城。 可以说,如今大好局面,皆是由丘力居从中穿针引线,联合纵横构成。 与丘力居不同,鲜卑首领和连望着蓟城,眼神中满是贪婪,遥想着占领幽州以后的幸福生活。 一旁的张举、张纯兄弟,也是心思各异。 张举看着丘力居的得意笑容,心里冷笑,所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说是事成之后,上表大汉朝廷,推他为幽州牧,到时候他不过是乌桓与鲜卑的傀儡罢了。 但丘力居开出的条件,不得不让张举心动,以如今衰弱的大汉朝,事成之后,他这个幽州牧怕是要坐实了! 州牧制度一出,各地诸侯开始拥兵自重,朝廷的威信与掌控力已经大不如前! 等他坐了幽州牧的位子,便可以虎视青、冀两州,以乌桓人与鲜卑人为手中利剑,为他争抢地盘,再伺机培养属于自己的汉人军队,制衡乌桓与鲜卑。 到时候天下唾手可得! 心思各异的数人,遥望着防守严密的蓟城。 我能让他们得逞吗? 蓟城城墙之上,我拿着一个望远镜,遥望着敌军的情景。 田丰、田畴、张飞、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立于左右,不明觉厉的看着我手中的物件,不知道这是什么宝贝? 造型就够唬人的! 众人也不打扰,直至我看了半晌,乌桓、鲜卑、张举叛军可谓是兵强马壮,尤其那些草原游牧民族,一个个脸上就好似写着凶狠两个字。 放下望远镜,我眉头皱起,历史上幽州也没有闹出这么大动静啊?搞什么搞? 看样子因为他的到来,整个汉末已经变得完全不同了! 泥煤的!三十多万大军!怎么一打起仗来,哥就要龟缩不出?哥特么不是属乌龟的! “主公勿忧!”田丰见我皱眉,上前一步,躬身施礼。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田丰对我待人谦和,又不刚愎自用方面很是满意,同时又被我委以重任,已经甘心认了主公。 他哪里知道,我是为了偷懒,才这么重用他。 “哦?”我看着田丰一脸自信的摸样,心下一动。 不知这个幽州别驾哪里来的自信?就是他们,看到远方的三十多万大军,也不免有些失了锐气。 “元皓何以教我?”我笑着问道,无力吐槽,都特么什么时候了,还跟哥摆架子! 但凡有些自命不凡的军师、幕僚之流,都喜欢摆个架子,就差在脸上写上“来请教我啊!”几个大字。 主公都屈尊下问了,田丰也不含糊,又是躬身一礼,言道:“依丰看来,敌军有三败!” 说着,又摆起了架子。我无力吐槽,难怪你在历史上不受袁绍待见,除了刚直,与自己作死也不无关系。 “元皓说话就是不爽快!”张飞在一旁听得有些不耐烦了,虎目一瞪道:“依俺老张来看,敌军敢进犯幽州,不识得我大哥的厉害,亦不知道俺燕人张飞的名头,就该一败!” 我无语的看了张飞一眼,后面一句话才是你想说的吧?然而田丰接下来的话更让他无语,田元皓竟然也拍起了马屁。 “敌军不知主公厉害,又不知翼德将军的神勇,此乃一败也!”田丰爽朗一笑,一句话引得黄忠、典韦、许褚往张飞看了过去,不知这位张将军如何神勇,比又自己如何? 唯有赵云对张飞的武艺比较了解,少年时的赵云尚不是张飞的敌手,不过也相差不远。 我被拍的挺舒服,示意田丰说下去。 田丰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神色,朗声道:“敌军连下辽东、辽西、渔阳、上谷、代郡等地,看似士气正盛,实则已成骄兵,所谓骄兵必败!此乃二败也!” “乌桓、鲜卑控弦之士二十万,实则由诸多大小部落组成,各自为政,人心不齐!张举、张纯叛军,十万之数看似强盛,实则乃裹挟百姓的乌合之众!此乃三败也!” “说得好!” 我赞了一声,就是他看到敌方三十多万大军,其中又有二十多万凶狠的异族,也有些担忧,此时被田丰一说,反而有些放下了心。 古人的智慧,那也是不可小觑的。 就连张飞、田畴、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等人,听得也是暗自点头,单凭这番面对强敌,谈笑风生的风采,已经让他们对田丰心生敬佩。 田丰给我的惊喜显然不是一个,见众人有了斗志,当即躬身道:“丰有一计,可破敌军!” “元皓有何计谋?”我更为惊讶,他一向觉得自己挺聪明的,一时也没有想到破敌的方法。 “此计不难,阳谋也!”田丰往城外远方一指,进言道:“敌军初至,尚在安营扎寨,定然想不到我军会主动出击!” “主动出击?”我看着远方地平线上的黑线,那可是三十多万大军,营地怕是要上百里,田丰竟然建议主动出击? “然也!”田丰自信一笑,言道:“主公只需派一名良将,率领数千精骑主动出击,马踏联营,敌军或乌合之众,或各自为政,人心不齐,定当大乱!” “此时只需率领大军正面进攻,定可战而胜之!” 田丰献计,不禁让我为之侧目,这个田元皓还真是大胆,不过说的也挺有道理,包括他在内的众将,面对三十多万大军都感到棘手,田丰竟然要主动进攻! 我想到的是龟缩防守,田丰想到的是进攻,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田丰已经说服了他,我往城墙上的诸将看去,不论张飞还是赵云,或是新到的典韦、许褚、黄忠,都是一脸的跃跃欲试。 率领数千铁骑,冲击数十万大军的营地,这种勇气可不是谁人都有的,他们却一脸跃跃欲试,也不知是受田丰话语的挑动,想要建功,还是源于自身的神勇。 或者两者皆有! 跃跃欲试的众将,又让我高看了田丰一眼,看来谋臣也是不可或缺的,自己以后要多招揽一些这方面的人才了,不知那鬼才郭嘉,还有那贾诩、诸葛亮、司马懿之辈,又是怎么个模样? 沉吟了一会,我的目光落在赵云身上。 “云不才,愿为主公分忧!”赵云迎着我的目光,单膝跪地,轰然请命! “好!令赵云引三千精骑,主动出击!” 我点了点头,目光落在黄忠、典韦、许褚身上,道:“令黄忠、典韦、许褚三人,各领两千精骑,随后马塌联营!” 这三人都是青史留名的人物,应该不会让他失望,他让张飞募兵十万,其中也只有近万骑兵而已。 养活十万军队,又要打造装备,又要购买马匹,还有粮食供给,就是以我的身家,加上幽州的粮草,也有点相形见绌。 “诺!” “诺!” 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等将轰然领命! 田丰有些诧异的看了新至幽州的黄忠、典韦、许褚一眼,不知三人有何能耐,能让主公派赵云亲自去请,又一来就委以重任。 三千精骑从蓟城城门鱼贯而出,为首一名少年将领,浓眉大眼,阔面重颐,白马银枪,威风凛凛! 随着少年将领手中银枪一举,没有呼喊,肃然屹立的三千精骑如同决了堤的洪水,往前方涌动。 由静而动,由慢而快! 在三千精骑完成了全力冲刺的时候,已经汹涌如一波惊涛骇浪,往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贼军营寨席卷而去。 “呦嗬!” “嗬哈~” 蓟城的动静,并没有瞒过贼军的眼睛,这些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很是凶悍,纷纷放下手中的活计,拿起武器怪叫着冲上自己的马匹,并且自觉的聚集起千余骑,毫不畏惧的迎了上去! 三千骑兵与千余骑,在地平线上如两股黑色洪流,猛然撞击在一起! 我站在城墙之上,握紧手中的望远镜,死死的观望着。 只是看了片刻,他就松了口气。 他刚刚已经见识了田丰的嘴,现在就见识了赵子龙的枪! 一杆银枪在赵云手中,好似活了过来,处处借力,顺势而为。 枪速也变得愈发快捷,好似有残影出现,令人防不胜防! 我总算明白,历史上的赵云为何能在百万曹军中七进七出,除了曹操爱才不许让人放箭,这一手出神入化的枪术已经是最好的诠释! 三千精骑在赵云的带领下,将贼军匆匆聚集起来的千余骑很快冲散,而后如同一股黑色洪流,冲进了望不到边际的贼军营寨。 尽管有敌军不断阻拦,却无人是赵子龙的一合之敌,拦不下他哪怕一丝一毫的脚步! “赵子龙的武技,更适合于万军之中,而非武将单挑!”良久,我叹了口气,看到赵子龙率领三千精骑冲进敌军营寨,如入无人之境,他就知道今天这场仗,已经胜了! 在黄忠、许褚、典韦的带领下,又各有两千精骑冲入贼军营寨,为本就大乱的贼军营寨,又掀起了滔天波澜。 三人的武力值并没有让我失望,他用望远镜看的清清楚楚,黄忠与许褚使的是大刀,典韦用的是双戟,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 那强横的爆发力,丝毫不弱于我曾亲眼目睹,张飞虐虎时的风采! 张飞已经整军完毕,率领五万步卒从蓟城城门鱼贯而出,往贼军营寨平推了过去。 这一仗,就如田丰说的那样,贼军有三败,而且败的干干脆脆! 斩首数万!贼军溃散者不计其数,张举、张纯于乱军之中被黄忠射杀。 辽西乌桓首领丘力居、辽东乌桓首领苏仆延、上古乌桓首领那楼、代郡乌桓首领普富卢、鲜卑首领和连率领败军逃走。 ……… 深夜。 乌桓与鲜卑联军大营。 羊脂火把燃烧正烈,把牛皮大帐照的透亮,丘力居、苏仆延、那楼、普富卢、和连,正召集麾下将领议事。 一场大战下来,张举、张纯战死,十万汉人军队溃散,乌桓与鲜卑多名战将战死,被斩杀者数万,溃散者也是不计其数,许多中小部落都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 如今五名乌桓与鲜卑头领,聚集起来的族人只有六万之数,其中鲜卑占了两万多。 也就是说,一场大战下来,丘力居、苏仆延、那楼、普富卢麾下的族人已经不到万骑。 风响处,紧闭地帐帘忽然被人一把掀开,一道身影走了进来,带起的劲风将帐中正燃烧的羊脂火把荡地忽明忽暗。 来者是丘力居的从子蹋顿,蹋顿目光在帐中环视一圈,缓缓道:“汉军已经退去,并未追击。” 此言一出,不论是丘力居、和连等五位首领,还是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将领,都松了口气。 今日三十多万大军合围蓟城,只要攻下此城,偌大的幽州唾手可得,是何等的风光! 一日之间,三十多万大军兵败,只余六万人! 这一日的惨状,怕是他们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了。 和连道:“汉人强悍,我鲜卑男儿不是对手,这就退兵了!” 檀石槐死后,和连继任鲜卑首领,由于他生性贪婪,部下多有不服,已经让鲜卑内部开始分裂。 和连也不是傻子,已经发现鲜卑内部有分裂的迹象,这次发动战争就是为了把矛头指向外人,解决这个问题。 谁想到一日之间,十多万鲜卑男儿,只剩下两万!那些逃走的中小部落,日后多半不会服从他这位鲜卑首领。 和连所虑者,是回去以后如何坐稳鲜卑首领的位子,至于这幽州,见识了汉军的强悍,他已经不抱有任何幻想。 “哎!”丘力居欲言又止,明白劝不下和连,随后叹了口气。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经此大败,他在乌桓人的眼里,威信力也要大打折扣。苏仆延、那楼、普富卢虽然依旧对他信服,但乌桓其他中小部落的首领,怕是要离心离德了。 面对那强悍的汉军,如何守得住辽东、辽西、上谷、代郡等地,都成问题! ……… 数日后,我听着田丰的汇报,目光变得深邃,脸色阴郁。 但凡贼军所过之地,十室九空!除了侥幸逃过一劫的汉人,其余不是被杀害,死状残忍,就是被绑走做了奴隶。 我对这种大型战争,有了一个深刻的认识,受现代教育的影响,所谓“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在他看来,异族与汉人的战争,和汉人与汉人之间的战争,没有太大差别。 黄巾之乱,汉人杀汉人,不也杀的挺起劲? 但是这些异族的残暴不仁,超乎我的想象。 田丰见我阴沉着脸色,叹了口气,进言道:“主公且宽心,自古以来,蛮夷之辈残暴不仁,边境百姓深受其苦。这些蛮夷不堪教化,在他们眼中,杀的人越多,越是英雄,主公不必为这些蛮夷所举忧心。” 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他也做一次蛮夷眼中的英雄!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哥是只挨打不还手的人吗? -- 蓟城外一战,幽州军虽然战果辉煌,损失却也不小。 单单赵云、黄忠、典韦、许褚率领出击的共九千精骑,就战死了一半还多! 倒是五万步卒损失不大,当时贼军营寨已经乱成一团,见五万汉军来攻,只是稍稍抵挡了一下,一些中小部落就开始逃离,张举、张纯的十万乌合之众更是开始溃散。 最终步卒损失数千人。 相对于这些损失,以田丰的话来说,单单缴获的数万战马,已经赚大了!有了这些战马,就可以组建数万精骑! 接下来,我拜黄忠为校尉,田丰为军师,率军五万,讨伐渔阳、辽西、辽东、上谷、代郡等地。 张举与张纯被黄忠于乱军之中射死,渔阳郡算是不战而下,而被乌桓人与鲜卑人占领的其余四郡,却都是要拿回来的。 我相信黄忠与田丰的能力,而他自己,也准备给这些蛮夷送上一份大礼。 这个大礼还要准备准备,我穿越回现代,上网查了查川海市最好的别墅。 家里有老妈和保姆司机在,做起事来很是不方便,我就有了另外建立一个“基地”的打算,上网查了一会,他锁定了安氏集团麾下的一个恒海别墅。 这个黑涩会头子搞了房地产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后来由黑转白,又涉及了不少其他领域,如今的安氏集团,已经是川海市数一数二的大集团。 对于安氏集团和安仁义,作为川海人,我是从小就听过,初中那会还特别崇拜这个黑涩会老大呢! 我锁定的恒海别墅,就是安氏集团斥资巨款打造的海景别墅群,位于川海最为繁荣的东城区海岸。 56 - 九妖变 - 早雨 我如今也不差钱,而且已经买了两套别墅,想要再建立一个“基地”,他准备再买一套最好的。 追求最好的东西,属于人的普遍心理问题,我也不例外,出了门,驾车往东城区的恒海别墅售楼部而去。 半个多小时后,我停下车,看着眼前比高级会所还豪华的建筑,也是一愣,这售楼部够气派的!比水榭花都的售楼部强多了! 踏上门口的红地毯,刚刚进门,就有两个穿着高叉旗袍的靓丽女人,齐齐一躬身,脆生道:“欢迎光临。” 我微微点头,走进了富丽堂皇的大厅。 整座大厅呈欧式风格,高贵大气的罗马石柱,和光滑如镜的地板,都让我为之惊诧,这比他以前去的ktv神马的,装修的还要大气许多! 就在我觉得自己有点土包子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面容娇媚的漂亮女子。女子穿着一身黑色罗裙,风姿妖娆的走了过来,罗裙下露出光滑的小腿,每走一步,那水蛇般的腰肢就像随时会断掉一般。 娇媚女子走到我身前,很有礼貌的笑着说道:“先生您好,我是恒海a区的客服经理,彭娇,专程为先生服务的,您可以叫我娇娇。” “娇娇?”我看着这个娇媚女子,一颦一笑都特别勾人,联想到了售楼部的一些额外交易。 不说别的,单凭服务人员的相貌气质,就比水榭花都那些销售人员高了许多。就连长得挺漂亮的王小允,与眼前的女人一比,也显得青涩了许多。 不愧是网上查到的,川海市排行第一的别墅!别墅怎么样不知道,售楼小姐算是排在第一了! “是的,先生这边请。”彭娇妩媚一笑,引领着我来到大厅的一处沙发落座。 “先生是第一次来这里吧?”刚刚落座,彭娇就笑着问出了声,言语间丝毫不见生分,似乎两人很是熟络,看得出来,这个女人在人际交往上有一手。 我点了点头,一句话就让这个女人眼前一亮,“我来看看房子。” “先生来我们恒海,真是明确的选择。”彭娇脸上挂起笑容,称赞了一声,笑着说道:“我们的别墅位于海边沙滩上,是川海市最为顶级的海景别墅,除了拥有一睁开眼就能看到梦幻般的无敌海景,紧挨别墅配备的游泳池更让居住者充分感受到额外的清凉与放松,精心的室内设计和绝佳的室外风景……” “……白色沙滩,蓝绿色海洋和微风轻抚的棕榈树,以及豪华的设计都让它尊贵无比。别墅共有卧室,浴室,酒窖,餐厅,影院,厨房……” 彭娇一边十分专业的讲解着,一边注意着我的脸色,能来到这里看房子的人,对这里的价格都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她现在要做的,就是要确定,眼前这个人,到底是真有买房的打算,还是来打酱油的。 眼前的人听着她的介绍,一副专心致志的聆听摸样,神色极为淡然,以她的经验来看,多半有戏!这种人是真的准备买! 我当然是真的准备买,听了娇娇的介绍后,更为满意,住在这样的海景别墅里应该是顶级享受了。就算在汉末住深宅大院,都比不上,不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去看看吧!” 我的一句话,让彭娇心里狂喜,脸上更是挂起妩媚笑容。 门外备有观光用的高尔夫球车,几分钟后,观光车带着我与彭娇来到了恒海别墅a区。 我看着眼前的一幢海景别墅,已经有了买下的打算,以他在网上查到的价格,这里的海景别墅八千万起售,竟让他觉得有些物有所值。 两人来到别墅二楼的宽广阳台上,我遥望着远方的海天一色,心里更加满意。 第六十章前往新世界 我在恒海别墅a区买了一幢别墅,这里让他很是满意的地方,就是已经有了豪华装修,不用再为装修折腾时间。 户主要是不满意也可以重新装修,但我明显没这个心思与功夫,昨天拒绝了那位客服经理彭娇的“暗示”之后,签了合约,付了两千多万首付款,售楼部当天就把一切手续办妥。 八千五百万!我选择了首付百分之三十,要是在水榭花都买那两套别墅之前,他倒是可以一次性付清,现如今却没有那个身家了。 不过赚钱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大事。 我还记得看房时,娇娇那句为他争取购房优惠,甚至带来一些惊喜的话语。这“惊喜”是什么,我当然明白,但是他对这些售楼小姐没有太大兴趣,所以委婉拒绝。 高级**也是**! 我暗自摇头,感叹着世上的诱.惑实在不小,难怪男人有钱容易变坏,好在哥是个好男人。 我为自己点了个赞,拿出高性能的橘子牌笔记本,在网上找到上次的店主,订购了三千套防刺服。 都是轻便坚韧的防刺服,这次买的多,比上次他买的那套便宜了许多,2500元一套,三千套下来总共花了七百五十万。 我订了三千套防刺服,又搜索起“连弩”的设计图纸与原理,“连弩”这玩意经过两千年的发展,不论射程与穿透力,还是轻便方面,都远远胜过汉代。 恒海别墅的服务那是没得说,购房当天已经把网络搞定,我查阅了一会,出门去打印“连弩”的设计图纸。 一来一回用了一个多小时,我穿越到汉末,召来从事田畴,让他拿着“连弩”的设计图纸,找能工巧匠去打造。 汉代的能工巧匠地位低下,堂堂幽州牧自然不缺少这些人手,而且也不用亲自去办。 田畴看着“连弩”的设计图纸,直呼巧夺天工,像看护绝世珍宝似的,捂在怀里小心翼翼的奉命离去。 防刺服还有几天才到,我的计划还要再等等,穿越回海景别墅内,欣赏了一会远方的水天一色美景,他决定去新世界看看。 第一次是汉末三国,第二次是笑傲江湖,不知道这一次是个什么世界? 意念一动,我消失在房间内。 …… “又是树林?哥与树林有缘?” 用神戒穿梭世界,对于我来说早已是轻车熟路,但他并没有掉以轻心,做好了有危险就瞬间回去的准备。 但是看着周围的树木,我不禁吐槽起来。 不同于第一次穿越汉末三国的深山老林,也不同于第二次有人迹行走的密林,这次却是一个小林子。 我往林子外走去,就见到一条宽敞的官道,看着周围的环境,他觉得这里应该是古代。 与现代的公路截然不同嘛! 我顺着官道一路走去,走了几里路程,就见到了一座雄城,心下好奇的往雄城方向走去。进了城,就是眼前一亮,这比汉末的洛阳城,以及笑傲江湖的城池还要繁华大气。 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一副繁荣景象。 难不成来到了大唐盛世?我看着那一栋栋金碧辉煌的酒楼,里面坐着一个个身着华服的古人,暗暗揣测着。 我正好奇的四处打量着,忽然听到前面人声喧哗,喝彩之声不绝于耳,远远望去,围着一堆人,不知在看甚么。 变戏法的?杂耍? 我好奇的走了过去,顺着人群中的缝隙挤到前面,只见中间老大一块空地,地下插了一面锦旗,白底红花,绣着“比武招亲”四个金字。 “我去,原来是比武相亲。”我眼前一亮,这种桥段以往只在电视里见到过,目光往场中转去。 “比武招亲”的大旗下,两人正拳来脚去的打得热闹,一个是红衣少女,一个是魁梧汉子。 两人你来我往打的很是热闹,我好歹也在华山练过几个月的剑法,眼力还是有的,那红衣少女举手投足间颇有法度,一看就练过,不比岳灵珊差。 看来又是个武侠世界,有武功的存在! 与红衣少女一比,那魁梧汉子却武艺平平,练得是一些粗浅功夫。 如我所料,那红衣少女卖个破绽,上盘露空。 大汉大喜,一招“双蛟出洞”,双拳呼地打出,直取少女胸口。 红衣少女脚步一错,身形滑开,左臂横扫,蓬的一声,击在大汉背上。 大汉收足不住,向前跌了出去,直跌得灰头土脸,爬起身来,满脸羞惭,挤入人丛中很快消失不见。 围观的众人喝起彩来,红衣少女掠了掠头发,退到旗杆之下。 我这才仔细瞧清楚少女的容貌,不禁暗自点了个赞,少女十七八岁年纪,亭亭玉立,脸上有些许风尘干练之色,明眸皓齿,很是可人。 正在我打量着少女时,一个中年汉子站了出来,向众人团团作了一个四方揖,朗声说道: “在下姓穆名易,山(和谐)东人氏。路经贵地,一不求名,二不为利,只为小女念慈,年已及笄,尚未许得婆家。她曾许下一愿,不望夫婿富贵,但愿是个武艺超群的好汉,因此斗胆比武招亲。凡年在三十岁以下,尚未娶亲,能胜得小女一拳一脚的,在下即将小女许配于他。在下父女两人,自南至北,经历七路,只因成名的豪杰都已婚配,而少年英雄又少肯于下顾,是以始终未得良缘。” 说到这里,中年汉子顿了顿,又继续为比武招亲打起了广告。 “……” 我一脸震惊,心里吐槽开了,穆易?小女念慈? 穆念慈? 这特么不是射雕英雄传里杨康的媳妇嘛?杨过的老母! 又来到了金老爷子的书中世界? 竟然是射雕英雄传的世界? 我有点不淡定了,这种不淡定,不是源于来到金老爷子的书中世界,毕竟他在笑傲江湖的世界已经是常客。 这种不淡定,是他慢慢平复下去的一颗武侠心,就在那么一瞬间,听到穆易、穆念慈名字的一瞬间,猛然燃烧了起来! 经脉有点堵塞,练出内力要七八年?不是问题! 九阴真经等着你! 这个世界的外挂太多了,多到我淡定不了,少林寺里还躺着九阳神功,有了这些神功相助,纵横江湖的梦想还远吗? 绝世武功,仗剑江湖,男人的终极浪漫,根本就拒绝不了! 就在我陷入深思,内心激动不已的时候,忽然听到鸾铃响动,转头看去,数十名健仆拥着一个少年公子驰马而来。 那公子见了“比武招亲”的锦旗,往穆念慈打量了几眼,微微一笑,下马走进人丛,向穆念慈问道:“比武招亲的可是这位姑娘吗?” 看着这位一身锦袍,十八九岁,摸样俊美的不像话的公子,我哪能不知道是谁?这不就是杨过的老子,杨康嘛? 一群人对杨康晓以大义,告诉他该怎么怎么做,当人家二十年的父子情是假的吗?荣华富贵是那么容易舍弃的? 尽管我觉得杨康是个杯具,但是对他在比武招亲上调.戏了一下穆念慈,就让这傻妞从此芳心暗许,痴心不改,有点不爽。 我也不知道这点不爽是哪里来的,看着神采风.流的杨康,再看看穆念慈,觉得有必要拯救一下这个傻妞,至于以后杨过还能不能出生,关他毛事? “郭靖!”我转头看向身后的人群,呼喊了一声。 “刷”的一下,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从人群中钻了出来,看着我,有点憨的问道:“兄台,你叫我?” “郭兄弟,你好!”我看着眼前这个憨憨傻傻的愣头小子,无法与那个“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大侠郭靖联系到一起,初出茅庐啊! 郭靖的出现,并不出乎我的意料,既然是射雕里比武招亲的戏份,他哪能不知道郭靖与装扮成小乞丐的黄蓉就在附近? “兄台,你认识我?”郭靖更有点摸不清头脑了。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看到那个人了吗?”我笑了笑,指了指场中正卖弄风骚的杨康。 郭靖不明所以的点头,表示看到了。 “这人是有名的花花公子,手下功夫又不弱,这位穆姑娘若是输给了他,这辈子的幸福就悔了。” 我一边说,一边看着郭靖的表情,见他眉头皱起,继续说道:“男子汉大丈夫,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岂能看着一个良家女子落入火坑,奈何我不会武功,眼睁睁的看着,却无力阻止。” “要是我会武功,能阻止他就好了…哎!”我说着,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 “娘亲从小就教导我要行侠仗义,我这就去阻止那个花花公子!不能让那穆姑娘落入火坑!”郭靖见到我的摸样,根本就没怀疑他说的是真是假,如此想着,迈步向场中走去。 杨康刚问了穆易与穆念慈几个问题,卖弄完风骚,准备显露一下身手,装装逼,就见到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走了过来,向他说道:“你不能和这位姑娘比武!” 杨康看白痴似的看了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眼,问道:“我为什么不能和她比武?” “…”郭靖张了张嘴,笨劲又上来了,实在欠缺叙述能力,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想了想,大声道:“你就是不能和她比武!” 围观的众人,不由得哄笑起来,这不明摆着,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也看上了人家姑娘。 有人叫道:“你哥儿俩先比一比吧,谁赢了谁上!” 杨康恍然大悟,不屑的看了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一眼,淡淡道:“也好!我就陪你玩玩!” 说着,杨康衣袖轻抖,人向右转,左手衣袖突从身后向对方肩头拂去,很是潇洒。 郭靖也不是善茬,被全真教的马钰调.教了两年,学得全真教的高深内功,又跟江南七怪练了一些五花八门的功夫,动起手来一点也不含糊。 郭靖俯身前窜,颇为巧妙的从袖底钻过,见对方的右手衣袖又夹杂着劲风扑来,足下一点,身子似箭离弦,倏地向后跃出。 这一下变招救急,身手敏捷,引得围观众人一阵叫好。 杨康跟着全真教的丘处机练了多年,又跟着藏身在王府的梅超风练了武功,那也是有真功夫的。 看到这小子的矫捷身形,杨康就知道不使出真功夫,拿不下这个愣头愣脑的小子。 连个愣头愣脑的小子都拿不下,那还怎么装逼? 杨康索性使出了从梅超风处学来的劈空掌,顿时力压郭靖一头。 两人你来我往的,打的很是热闹。 一直打到街道西边传来喝道之声,十几名军汉健仆手执藤条,向两边乱打,驱逐闲人,有人叫道:“王妃来啦!” 王妃正是杨康的母亲,穆易的老相好,两人四目相对,皆是震惊之极! 杨康还不知道穆易就是他亲爹,见母亲来了,与郭靖罢手,上前跟母亲见礼。 见成功拯救了穆念慈这个傻妞,我心满意足,转而打起了王府内梁子翁那条蛇的主意,那可是梁子翁用珍贵药材喂了几十年的药蛇,饮其血能够增强数十年内力! 之后王府的高手,全真教王处一纷纷登场,我又兴致勃勃的看起了戏,心下盘算着。 一场闹剧散去,我目送见到王妃后,一脸失神的穆易,还有又没招到夫婿,脸上有点失望的穆念慈离去。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地上,那里有着一个寸许深的脚印。 这是全真教王处一出场时,为了装逼硬生生在地上踩出来的,这让我有点吃惊,没想到全真七子也这么流弊。 在他的认知里,全真七子见到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的任何一人,都跪得妥妥的,没想到只是全真七子之一的铁脚仙王处一,这身武功就堪称出神入化了。 看来全真七子之一的郝大通,日后能创下华山派一脉,一直延续到明朝的笑傲江湖,乃至清朝的鹿鼎记,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现在王处一又带着郭靖去赵王府装逼,我也在挂念着赵王府里的那条蛇,盘算着接下来的事情。 接下来,王处一到王府装逼,结果遇上了梁子翁、灵智上人、彭连虎、沙通天、欧阳克等人。这些人也不是白给的,那都是纵横一方的江湖大佬,武功跟岳不群、余沧海一个级别。 何况还有欧阳克那厮,欧阳锋名义上的侄子,实际上的儿子,武功更是过硬。 结果就是王处一装逼装过了头,吃了灵智上人一记毒砂掌,差点挂了。 想到这里,我已经有了打算,在城中逛了起来。 难怪这么繁华,让他以为来到了大唐盛世,原来是大金国的国都。这大金国硬生生把北宋打成了南宋,结果别的没学会,就学会了享受,腐败。 从这繁花似锦的国都,就能看出一二。 “如今成吉思汗已经崛起,这大金国也走到尽头了。”我呵呵一笑,在城内新奇的逛着,到处都是卖各种玩意、胭脂水粉的,还有一些他也没见过的小吃,心下好奇也买来尝尝。 逛了半天,我来到一家药铺附近,开始蹲点。刚才他就注意到,有不少军汉健仆前往一间间药铺,搜刮药材。 肯定是王处一吃了一记毒砂掌,要这几味药材清除内脏毒气,否则终身残废。结果杨康棋高一着,见王处一逃走,命人把这几位药材都买光了。 我等了一会,就见到一个愣头愣脑的小子走进药铺,没多久又垂头丧气的走了出来,不是郭靖还有谁来? “郭兄弟!”我走上前去。 “是你?”郭靖见到我,惊喜的叫了一声,看样子已经把我当成了朋友。 我看着傻乎乎,没有一点防备之心的郭靖,好笑之余,拱手道:“在下我,见过郭兄弟。” 郭靖恍然大悟,还没有与这位兄台通报姓名,拱手道:“我叫郭靖,见过林兄!”之前我为何会知道他名字的事情,已经被忘的干干净净。 我点了点头,看似随意的问道:“适才郭兄弟怎么垂头丧气的?” “是这样的,王道长他……”郭靖把自己跟王处一前往王府拜会,却遭杨康毒手的事情说了一遍。他实在想不通,杨康是丘道长的弟子,便是王道长的师侄,为何被王道长呵斥了一顿,事情就发展成这样。 这其中免不了灵智上人、梁子翁等人,想要在小王爷面前显威立功的心思,所以王处一才成了出头鸟。个中曲折,我能明白,郭靖却是怎么想也想不通了。 “这可怎么办?”我听了,也为中毒的王道长着急起来,让郭靖看的好一番感动,这位林兄先前就怀有侠义之心,要救穆姑娘,现在一看,果然是性情中人! “先回客店吧!”郭靖有些垂头丧气,跑遍了药铺也没买到王道长说的几味药材,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好!”我笑着点头,就这么跟着郭靖回到了客店,他发现跟着郭靖在一起就是省事,根本不用找什么借口同行,郭靖也不在意,问都不问。 回到客店,我在外候着,郭靖跟王处一把买不到药材的事情一说,王处一分析了一下,他这才明白,是赵王府中人把药材都买光了,当下就要到附近的市镇中去买。 他能想到的,杨康怎么能想不到,王处一劝慰了几句,奈何郭靖是个倔牛,非要去市镇中看看。 “我赶到附近市镇去,他们未必也把那里的药都买光了。”郭靖来到店中,对我如是说道。 “郭兄弟言之有理。”我表示赞同。 郭靖听我这么说,仿佛看到了希望,脸上露出笑容,正要去打听附近市镇的远近道路,只见店小二匆匆进来,递了一封信给他,信封上写着“郭大爷亲启”五字。 “是谁给我的信?”郭靖心中奇怪,撕开封皮,抽出一张白纸,见纸上写道:“我在城外向西十里的湖边等你,有要紧事对你说,快来。” 下面画着一个小叫花的图像,笑嘻嘻的正是黄蓉,形貌甚是神似。 “原来是黄贤弟!”看到小叫花的图像,郭靖心里大喜,对我道:“我的好朋友约我见面,黄贤弟聪明伶俐,买药的事情,可以跟他商量商量。” “好啊!”我依旧是赞同,心说黄蓉终于现身了,能不能潜入赵王府拿到那条蛇,就看你们两个的主角光环给不给力了。 两人出了客店,从西门而出,往城外走去。 城外飘起了飞雪,雪花点点扑面,放眼只见白茫茫的一片。野外人踪绝迹,行了将近十里,前面水光闪动,有一个小小湖泊。 此时天气还不算太寒冷,湖面并未结冰,雪花落在湖面,都融在水里。湖边一排排都是梅树,梅花再加上冰花雪蕊,更显皎洁。 郭靖四望不见人影,有些焦急,鼓起嗓门叫了起来:“黄贤弟!黄贤弟!” “忽喇喇”一声响,惊起两只水鸟。 就在这时,一叶轻舟自湖面上缓缓荡来。 不论郭靖,还是我,都鼓起眼珠子望了过去。 船尾一个女子持桨荡舟,长发披肩,全身白衣,头发上束了条金带,白雪一映,灿然生光。 郭靖见少女一身装束犹如仙女,不禁看得呆了。 我也瞪着眼看着,这是大名鼎鼎的黄蓉啊!现如今的黄蓉不过十五六岁摸样,肌肤胜雪,娇美无比,容色绝丽,眼珠转动间,带着天生的灵动。 这比“翁美玲”版的俏黄蓉,还要更胜几分!我在心底点了个赞。 “郭哥哥,郭哥哥!”少女连叫了两声,才将陷入痴呆郭靖惊醒。 少女笑道:“怎么?不认识我啦?” 郭靖听她声音和黄蓉相似,但一个肮脏褴褛的男叫花,怎么会忽然变成一个仙女,真是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是你的黄贤弟啊,你不理我了吗?”少女跺了跺脚,娇嗔道。 郭靖再定神一看,见她眉目口鼻确和黄蓉一模一样,说道:“你……你………” 黄蓉嫣然一笑,说道:“我本是女子,谁要你黄贤弟、黄贤弟的叫我?快上船来罢。” 郭靖恍在梦中,双足一点,跃上船去。 小船划走…… 我看着小船划走,一脸无语,特么的,他不会轻功啊! 郭靖,你倒是等等哥?黄蓉,泥煤的,让哥上船啊! 郭靖被黄蓉迷得找不着北,已然把他忘了,黄蓉是看见了,但是直接把他当成了空气。 过了一会,为了借助两人的主角光环,我压下无语,扯起嗓子对着越来越远的小船叫了起来:“郭兄弟!我还没上船那!” “啊!蓉儿,林兄还在岸上!”正在船上与黄蓉你侬我侬的郭靖,听到叫声猛然一拍脑袋,这才想了起来。 “有我陪着靖哥哥就好,他可以走了。”一会功夫,郭哥哥就变成了靖哥哥,黄蓉俏皮一笑,一点也理会岸上的那人。 那人在比武招亲的时候,怂恿靖哥哥入场,看在他一路上陪靖哥哥聊天解闷的份上,她就不报复了。 但是想上船?没门! “可是…”郭靖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靖哥哥,我们还是商量一下怎么救王道长吧!”郭靖哪是黄蓉的对手,一句话就被转移了注意力。 “……”郭靖看着岸边越来越远的我,心道,林兄,对不住了,反正你也不会武功,救人的事就不要搀和进去了! 然后小两口开始商量起来,免不了打情骂俏,你侬我侬。 …… 看着小船消失在视野里,我一脸便秘的表情,一个人站在冰天雪地里,怎么一个凄惨了得。 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郭靖的待遇怎么这么好? 就在我满是吐槽的时候,和他一比,更凄惨的人物出现了。 西边的梅树林中隐隐传来争吵之声,我好奇的走了过去,只听一人粗声道:“这当儿还摆甚么大师哥的架子?大家半斤八两,你还不是也在半空中荡秋千。” 又有一人道:“******!刚才你若不是这么胆小,转身先逃,咱们四个打他一个,难道便会输了?” 又有一人道:“你逃得摔了一跤,也不见得有甚么了不起。” 又有一人道:“明刀明枪的交战,咱们决不能输,谁料得到这小叫花诡计百出……” 我顺着声音走进梅树林,抬头一看,四个人吊在空中,摇摇摆摆,兀自指手划脚的争吵不休。 “黄河四鬼!”我心下明了,这四人是鬼门龙王沙通天的徒弟,要找郭靖的麻烦,却被黄蓉横插一脚,引到这里吊了起来。 黄河四鬼见到我走进梅树林,纷纷叫嚷起来:“小兄弟,快来割断我们身上绳索,放我们下来!” “你来帮个忙,我给你一百两银子!” “每人一百两,一共四百两!” “你要八百两也行。” “咳!”我轻咳一声,朗声问道:“敢问四位兄台高姓大名?为何被吊在这里?” 黄河四鬼纷纷道:“我们是黄河帮的,我是断魂刀沈青刚,我们被小人暗算,中了诡计,才被吊在这里!” “我是追命枪吴青烈!” “我是夺魄鞭马青雄!” “我是丧门斧钱青健!” 我大吃一惊,连忙一拱手道:“原来是黄河帮的好汉,敢问可是鬼门龙王沙老前辈的四位高徒?” “正是我们!” “你听过我们的名头?” “你知道我们师傅?” “……” 我赶忙上前解开绳子,把四人放了下来,笑呵呵的道:“四位哥哥的大名,小弟如雷贯耳!” 黄河四鬼的师傅,鬼门龙王沙通天,脾气暴躁,对四人动辄打骂。四人也不是天资高的人物,一身本领没学到多少。此番初入中原,一听名头竟然传到了这里,一个个惊诧之余,也有几分心喜。 “哪里,哪里,兄弟救了我四人,我等定当厚报!”老大沈青刚脸上露出欣喜之色,看我的眼神很是和善。 “理该如此!”另外三人也露出惊喜的神色,没想到中原也有人听过他们的名头。 我一副“谢我就是侮辱我”的神色,有些生气道:“四位哥哥这就见外了!” “……”黄河四鬼有点感动,拉着我往城里走去,邀他到赵王府里作客,要好好招待报答他一下。 我看着这几个书中的龙套反派,越看越是可爱,泥煤的,比郭靖、黄蓉靠谱多了。 总算是能进赵王府了!拿了药蛇哥就走! 我和黄河四鬼一起往城中走去,路上难免拍这“四位哥哥”一点马屁。 还别说,黄河四鬼有个流弊师傅,黄河帮的势力也不小,在赵王府中很是受礼遇。我跟他们来到王府中,吩咐一声,一桌上好的酒席就摆了上来。 入夜。 我自赵王府的客房中走出,唤来一个仆役,说道:“带我去梁子翁梁老先生的药房,梁老先生让我去取几位药。” 仆役丝毫没有怀疑,赔笑的点了点头,带着我往梁子翁的住处与药房走去。 在他眼中,这些武林高手都是王爷重金请来的贵客,那是不敢怠慢的。他也分不清楚哪个是哪个,只知道这位爷白天还与黄河帮的四位爷一起喝酒来着。 一路上没有出什么意外,我跟着仆役来到梁子翁的住处。以他的了解,此时夜间,梁子翁等人应该被完颜洪烈请去议事,完颜洪烈找到了武穆遗书的线索,请这些高手帮他去取武穆遗书。 武穆遗书也算是射雕里的一宝,乃大名鼎鼎的岳飞遗留,一直延续到元末明初的倚天屠龙记,被藏在屠龙刀内。 我对这玩意兴趣不是很大,也没有取到手的心思,此时来到梁子翁的药房前,挥了挥手,让仆役退走。 我借着夜色四下望了望,梁子翁喜静,在王府里的住处有些偏僻,周围没什么人,正符合了他的心思。 而且武功还不错,小小年纪,已经和黄河四鬼、华山派弟子一个级别。 我走到屋前,轻轻地敲了敲房门。 一个摸样清秀的童子打开房门,看着我的一身奇装异服,有些诧异的问道:“何事?” “小王爷让我来取几味药材。”我换了一套说辞,这药童没有怀疑,毕竟这是在戒备森严的赵王府内。 “药方呢?”药童一伸手,问道。 “在这里…”我说着,猛然一抬脚,往药童的下体踢了过去,跟着张飞练过一个多月的站桩与拳脚,比寻常的普通人还是快捷一点的。 但是面对身怀内功的药童,明显是不够用,虽然药童没有防备,情急之下只是轻轻向后一跃,就十分敏捷的躲了开去,脸上露出惊怒的神色。 “对不住了!”我暗自摇了摇头,本来只是想制伏你,谁让你反应这么快呢? 自作孽,不可活! 我一抬手,扣动扳机,“啾!啾!”两声,两颗子弹从带着消音器的手枪中射出,正中药童胸口。 药童的胸口出现两抹殷红,身子晃了一晃,“砰!”的一声栽倒在地,脸上还带着惊怒与难以置信的神色。 我收起手枪,走进药房关起房门,来到药童的尸体旁,默念了一声对不住,伸手一抚,把药童的双目合上。 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也见过战场上尸山血海的情形,我还是有点不太适应,毕竟这药童跟他无仇无怨的,只是挡了他的路。 我站起身来,再不管地上的尸体,往药房中望去。借着房中的烛光,只见架子上、桌上、榻上、地下,到处放满了诸般药材,以及大大小小的瓶儿、罐儿、缸儿、钵儿。 刚才沉浸在杀人的感觉中,还不觉得有什么,此时只觉得药气冲鼻。 我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个放在架子上的大竹篓上面,心下一喜,走上前去。 我走到近处,小心翼翼的按住竹篓的盖子,轻轻晃动了一下,里面立即传出了“嘶嘶!”的声音。 为了确保无误,我将竹篓的盖子,打开了一条小小的细缝,有点心惊肉跳的眯着眼仔细看去,果然看到一条通体朱红,小碗粗细的蛇。 他还真是怕这条蛇突然挣脱竹篓出来,要知道郭靖可是差点就让这条蛇给办了! 按紧竹篓,我意念一动,身形消失在药房内,来到了海景别墅中,扯下床单,把竹篓绑了个结结实实。 看着地上被绑得结结实实的竹篓,我也不急于一时,蛇这种生物,几个月不吃不喝也死不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带活物穿越,不出意料,这条蛇还好好的躺在竹篓里,不时发出“嘶嘶!”的声音。 然后他又穿越回了药房,大大咧咧的从药房中走出,关上房门,心里与黄河四鬼道了声再见,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出了王府。 府中的仆役与护卫知道他是王爷请来的贵客,也没人阻拦,只道这人夜晚出去,多半是去逛窑子喝花酒了。 不到一天功夫,就得到了想要的药蛇,想想那药蛇被郭靖吸血,浪费了不少,还能增强诸多内力。如今要是泡制得当,数十年的内力那是跑不了了! 至于这是梁子翁大半生的心血,我早就抛出脑外,赵王府的势力之大勿用怀疑,未眠夜长梦多,我连夜买了匹良驹,出城而去。 这次他的目标是终南山。 所谓终南山下,活死人墓也。 我马不停蹄的赶路数日,这期间订的三千套防刺服送到,他又费了不少劲,来回穿梭搬到了汉末。 唤来田畴一问,连弩与弩箭经过试验后,能射两百步,不逊于强弓! 连弩已经开始加紧打造,而且田畴对保密工作做的十分到位,生怕这等利器的制作方法传了出去。眼力独到的他,哪能不明白这巧夺天工的利器的价值。 终于赶路到终南山,全真教的地盘,我可没有直接找上古墓派的打算,而是回到现代,买了一套潜水装备。 长大在临海城市,我从小就学会了游泳,水性还不错,买了一套潜水装备,直接在家里的游泳池试了试,用的是得心应手。 接下来,就是找到活死人墓的水下通道! 我看着这一套潜水装备,心说比高深的闭气功夫流弊多了。 “山洞,山洞…” 我在终南山中转了足足两天,所到之处都做了记号,省得走重复了。 这两天他已经探过几十个山洞,都没见到洞内有溪水或是潭水,这一会,前面比较隐蔽的地方,又出现一个山洞。 我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拿着手电筒一照,看到洞内深处有着一潭潭水。 “我艹!终于找到了!” 我把洞内照了个遍,没有发现蛇虫之类的玩意,这才往山洞深处走去,来到潭水边打量了一会,穿越回现代,拿起房间中的潜水装备,又穿了回来。 武装完毕,我往潭内潜去,开着潜水灯,顺着一个方向游了好一会,浮出水面,看到了一间石室。 虽然知道水下没什么异物危险,他还是有点提心吊胆的,真的到达了目的地,这才松了口气。 我从水里爬出,来到石室中,抬头一看,室顶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迹符号,最右处写着四个大字: “九阴真经” “王重阳也够操蛋的,全真教的武功被**破去,结果拿九阴真经里的武功来装逼。”我呵呵地笑了起来,笑声里满是畅快! 九阴真经,乃北宋年间的黄裳所著。 黄裳,状元及第,原为文官,因校对而悟通武学义理。及后黄裳被派遣消灭明教,官兵无能败阵,黄裳不服,单人匹马杀伤了明教多人,引来众人上门寻仇。黄裳不敌逃走,家人尽数被杀。 为雪深仇,黄裳隐居40多年,苦思破解敌人武功之道。 40余年后重出江湖,此时仇家均已死去,余下的当年一个少女,也已年迈。黄裳有见于此,对自己为仇恨而偏执感慨万分,遂将毕生所学写成,传之后世。 九阴真经集合武学与道家典学于一身,涉猎之广,无可比拟,称之为巅峰造极也不为过。 其中的“易筋锻骨篇”,便解决了成年人修习内力艰难的难题。 概因为黄裳在校对而悟通武学义理的时候,已经是成年人,与成年后开始接触武功的我,那是难兄难弟,经脉都有点堵塞、闭塞。 不过这位难兄已经想出了解决方法,那自然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我目光在其余如“解穴秘诀”“闭气秘诀”“移魂大法”等武功刻录上一扫,直接选择无视,开始细细研读起“易筋锻骨篇。” “骨者,生於精气,而与筋连,筋之伸缩,则增力,骨之重者,则髓满。筋之伸缩,骨之灵活,全系锻炼。头为五阳之首,尾闾为督脉……” “易筋锻骨篇”亦是九阴真经起初的心法,练成后功力等方面均进展迅速,更是有提纯内力的特效。杨过后来就是练了“易筋锻骨篇”,功力大进的。 “……人徒知枯坐息思为进德之功,殊不知上达之士,圆通定慧,体用双修,即动而静,虽撄而宁……” 读到后面,我表示给跪了,这特么的有点难啊!他也算在华山派练过几个月的武林中人,对剑法、心法都有所涉猎,如今看着这“易筋锻骨篇”,只觉得越来越晦涩难明。 杨过好歹还有小龙女教导,两人一起研习九阴真经,我仰头无语,他不敢随便练,万一练出个走火入魔,当场就得跪! “得找个武学高手教导自己啊!”我在脑子里搜索起来,找谁呢? 自己的便宜师傅岳灵珊,那肯定是不行,估计看见九阴真经也得给跪。 岳不群身为一派宗师,肯定能悟的透九阴真经,关键是把九阴真经给他,他也不一定好好教自己。万一使个坏心眼,教错一点半点的,自己不就跪了? 笑傲江湖的世界,我除了跟华山派的人熟点,也就只能去找刘正风。刘正风也是武学大家,虽然退隐,但好歹有份恩情在,这人不比岳不群,是个真正的君子,比较靠谱。 我在射雕这个世界,只认识郭靖与黄河四鬼,一个比一个不靠谱,九阴真经这玩意,又不能轻易示人,思来想去,只能去找刘正风。 “罢了!”我准备把九阴真经抄下来,然后去找刘正风,临行之前,他决定去古墓里看看。 兴许能看到萝莉时期的小龙女呢? 古墓里机关不少,我也不敢乱闯,但是他知道这后面是间墓室,给古墓派的死人准备的,还算比较安全。 我拿着手电筒往石室的一侧通道走去,没多久,就见到一排石阶,手电筒在上面照了照,就看到一个机关。 机关这玩意,我还是第一次见,以往只在电视里看过,随着他伸手一转动,“轰隆隆”声响起,石阶尽头的石板自行移开。 我走到上面,拿手电筒一照,就看到一侧有着“**,欲胜全真。重阳一生,不弱于人”十六个大字,还有密密麻麻一排小字。 浓墨所书,笔力苍劲,正是王重阳所留。里面记载着王重阳偷偷来吊祭林朝英,见到石室顶上林朝英留下的**,竟把全真派所有的武功尽数破去,索性在棺材下面的石室中,留下武功破去**。 “啧啧…这王重阳,也是醉了!”我看着王重阳用九阴真经来装逼,呵呵一笑,放下手电筒,伸手往上面使劲拽去,费了半天劲,才把棺材盖移开一截。 我站在下面的石阶上,上半身露出石棺,一转头,不由得一愣。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萝莉,正一脸吃惊的看着他,表情似乎有点害怕? 任谁看到棺材里突然出来一个人,都会有点害怕的。 57 - 九妖变 - 早雨 “你…你是谁?”小萝莉有点吃惊,亦有点害怕的看着石棺中的我。 “……”我看着这个十三四岁,一身白衣的小萝莉,小脸蛋长得很俊,一点也不比黄蓉差,他要是不知道这是谁,射雕与神雕那就白看了。 按照年纪来看,小龙女在十几年后,杨过入古墓的时候,最多也就二十岁,先如今不可能十三四岁。 这个出现在古墓里的小萝莉,那就只有李莫愁了。 李莫愁,为情所伤的悲情女子,绰号“赤练仙子。” 她倾心陆展元,曾不顾男女之嫌为其疗伤。因为不肯听师父的话立誓不离古墓,而被师父逐出师门,本想与陆展元共浴爱河,却没想到被陆展元狠心抛弃。 因为陆展元的无情,自此身心大受打击,性情大变,因爱成恨。后杀陆家满门,并折磨陆展元之女陆无双。 纵横江湖十几年,手执冰魄银针杀人无数,江湖中人无不对之闻风丧胆。但良心未泯,曾抚养刚出生的郭襄。在绝情谷中被万千情花刺中后,仍不忘陆展元,最后烧死于大火中。 我看着这个小萝莉,仿佛看到了她今后的一生,这种感觉很是奇妙,以往见到张飞、岳灵珊、岳不群、郭靖、黄蓉等人,这种感[长][风]文学觉都没有那么强烈。 难道自己对这个痴情小萝莉,有特别的想法?我摇了摇头,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小妹妹别怕,我不是坏人。”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小萝莉脆生问道,似乎没有太大的防备心。 “我在山下的潭水中洗澡,顺着潭底就游到了这里。”我半真半假的说道。 “古墓还有一条水下通道?”小萝莉有点吃惊。 “古墓?”我装作听不懂,指了指身下,笑着说道:“我就是从下边进来的,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我叫李莫愁,这里…这里是古墓派。”小萝莉见我不似作假,放下了戒备,脆生问道:“大哥哥叫什么名字?住在山下吗?” 看得出来,小萝莉对山下,或者说古墓外面,是有点好奇与向往的。我摇了摇头,笑着道:“我叫我,家在另外一个地方,并非在山下。” “哦?大哥哥的家在哪儿?很远吗?”小萝莉似乎是个问题宝宝。 我看着萌萌哒的李莫愁,想想记忆中那个杀人如麻的赤炼仙子,也是有点醉了。不过李莫愁的出现,让他有了另外的想法。 也许可以让这个小萝莉教导自己九阴真经,李莫愁可是古墓派弟子,武学正宗,日后更是自创赤炼神掌、冰魄银针的人物,天赋之高,毋庸置疑。 要不是被赶出古墓派,成就绝不下于小龙女,甚至要胜出不少,看来古墓派收弟子还是很有一套的。 “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我一句话,就让小萝莉双眸一亮,不知很遥远的地方,是哪里? “隔着一个位面呢,能不远吗?”我心下一笑,想了想,说道:“我在下面的石室中,发现了一部武学典籍,里面的武功太过高深,我有点看不懂,小妹妹你有没有兴趣?” “高深的武学典籍?”小萝莉有点意外,没想到石棺下面的石室,还有武学典籍? “是啊!”我点头。 然后…… 两人来到顺着石棺下面的石阶,来到通道,走了一会,就到了石室中,只是小萝莉对我手中的手电筒有点好奇。 “喜欢吗?送你。”我扬了扬手中的手电筒,递给了小萝莉。 小萝莉也不客气,接到手中,按照我教她的方法,一开一关的按着开关,看着灯光一闪一闪的,觉得很是好玩。 “这就是外面世界的东西吗?真是好玩。”小萝莉脆生说道,她自幼在古墓长大,没见过这些新奇的玩意。 “这是哥哥家乡的东西,外面是没有的。”我笑了笑,外面的世界再过个千八百年,才能造出这玩意。 “多谢哥哥的好意,我不能要,被师傅知道了,会被责罚的。”小萝莉新奇的把玩了一会,把手电筒还给了我。 她已经决定,把水下通道的事情瞒住师傅,不然的话,通道被师傅封死,以后就见不到这位大哥哥了。 两人站在石室中,小萝莉顺着我手中的灯光,打量着石室顶上的武功,虽然还没有听过“九阴真经”的名头,但是她自幼习武,如今已经有所成就,一眼就看出这里面的高深之处。 “这九阴真经竟然比我们古墓派的武功,还要高深许多。”小萝莉这次是真的有点吃惊了,听师傅说,祖师婆婆传下的武功,可是真正的天下第一,比全真教的牛鼻子王重阳还要厉害的。 “莫愁,你悟得透这九阴真经里的武功吗?能不能教教我?”我一看小萝莉的摸样,就知道有戏,恬不知耻的开口了。 向一个小萝莉卖萌求教,我表示也是醉了,谁让人家流弊呢! 小萝莉看着我,思考了一会,然后点了点头。 “那这句‘合和汇丹田,落雪雪不化,缩如一寒珠,雪落无化雪,扩为雾环身’是什么意思?”我指着易筋锻骨篇里的一句心法口诀,问出了声。 “这是……”小萝莉思考了一会,认真的讲解起来。 两人一问一答,很快就过了大半天。 “大哥哥,我该回去了,师傅找不到我,会生气的。”小萝莉脆生说道,其实她是怕师傅找到石棺中的通道,进而封死,以后就见不到大哥哥了。 好在师傅最近收了一个小师妹进门,心思都在小师妹身上,她才无聊的乱转,听到墓室中有动静,好奇的过来看看,遇上了这位大哥哥。 “好!”我有点意犹未尽,总算摸透了一些心法法门,但是还没有全部学会,当下恬不知耻的问道:“小妹妹,我们还能见面吗?” “我有机会,会再来这间石室的。”小萝莉有点脸红,说完就顺着通道跑去。 “莫愁有点早熟啊!”我摸了摸下巴,他又不是傻子,看着脸红的小萝莉,哪能不知道怎么回事。 这才十三四岁,就知道知道害羞了? 难怪说古人早熟,也不对,现在的小学生都知道谈恋爱了。 次日一早,我驾车来到东城区的一家商场,开始了大采购。 吃的喝的,包括巧克力、薯片等零食,还有各种果汁饮料,大包小包的,甚至还有一个毛绒玩具,大部分都是准备送给小萝莉李莫愁的。 为了讨好这位小萝莉,我也是用心了,大采购完毕,回到海景别墅内,来回穿梭了几趟,把这些东西运到了石室。 然后我在盘膝坐在地上,看着石室顶上的九阴真经心法,初步开始尝试。 经过小萝莉的讲解,他已经掌握了心法中的第一重。 “子午卯酉四正时,归气丹田掌前推。面北背南朝天盘,意随两掌行当中。意注丹田一阳动,左右回收对两穴。拜佛合什当胸作,真气旋转贯其中。气行任督小周天,温养丹田一柱香。快慢合乎三十六……” 按照九阴真经第一重的心法,我面北背南盘坐,双掌前推,开始修炼。 随着心法口诀的修炼,一股精纯之极的内力,自我的丹田中而生,进而游走经脉,以往有点堵塞、闭塞的经脉,在这股精纯内力的冲击下,竟然瞬间就冲开了些许。 内力冲开些许经脉后,渐渐无力,消弭于无形。 我睁开双目,难掩惊喜的神文学色,单单真经心法的第一重就有如此奇效,只要努力,估计月余的时间就能把经脉冲刷完毕。 要是修炼了后面的心法,估计又要提高几倍效率,要知道整个“易筋锻骨篇”,本就是为冲开经脉,锻炼筋骨,提纯内力而准备的。 我没有继续修炼,就这么在石室中等待着李莫愁。 小萝莉没有让他多等,中午刚过,石室一旁的通道中就传来了轻微的脚步声。 “大哥哥,这些是什么?”小萝莉看着地上的一堆东西,有点吃惊,亦有点好奇。 “这是带给你的礼物。”我拿起毛绒玩具,递给了小脸上满是惊喜的小萝莉,又指了指零食、巧克力、果汁饮料等物,笑着道:“这都是些吃的喝的,也是送给你的。” “多谢大哥哥!可是我不能要…”小萝莉先是惊喜,旋即想起了师傅,这些东西是不能带回古墓里的。 我见她的神色,明显喜欢这些礼物,心下一转,很快就明白她在为难什么,笑着道:“这些吃的喝的,你在这里吃就好,至于这个娃娃,就放在石室里好了。” “好啊!”小萝莉想了想,赞同的点了点头,也没想过古墓与山下隔着水流,这些东西是怎么带过来的。 我陪着小萝莉吃起了零食,看着大快朵颐的小萝莉,又开始请教起九阴真经的心法口诀。 …… 七天时间很快过去,小萝莉每天都来到石室中寻找我,两人吃吃喝喝,玩玩闹闹,我请教九阴真经的心法,小萝莉则经常问一些外面的事情。 我对外面的大金、南宋也是一知半解,随意的应付着,偶尔讲几个小故事,哄得小萝莉很是开心。 只是七天功夫,就以九阴真经的“易筋锻骨篇”,将周身经脉冲刷完毕,并且完成了心法的第一重,运行了一个小周天,着实出乎我的意料。 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后,丹田中已经有了一点精纯之极的内力,我终于体会到了内力这个“万金油”的好处。 身心都有一个质的飞跃啊! 这一天,我已经将心法口诀学得差不多,虽然后面几重还无法修习,但也已经记在脑子里,并且有了大概的了解。 后面有一些高深的地方,就是小萝莉也一知半解,小萝莉也同样修习了这篇心法,看样子收获良多。 “莫愁,哥哥有点事,要离开一段时间了。”下午,小萝莉准时的出现在石室内,我决定要离开,他还有不少事要办。 “大哥哥要去哪?”小萝莉本是开开心心的,心中既挂念着大哥哥,又想着那些好吃的,此时一听,惊讶、伤心、难过、难舍等情绪瞬间出现在脸上。 “哥哥还有许多事情要去做,一有空了,我就会回来看你的。”我也有点不舍,但毕竟是成年人,对悲欢离合、来日方长早有了一番理解,摸了摸小萝莉的脑袋,轻声说道。 小萝莉神色复杂,半晌,千言万语汇聚成一句话:“大哥哥要保重,要记得来看莫愁!” “会的。”我摸着小萝莉的脑袋,想了想,说道:“记住一个叫陆展元的人,此人不是个好人,对你们古墓派图谋不轨,如果遇见了,记得多留个心眼。” “陆展元?我知道了,大哥哥。”小萝莉歪着脑袋想了想,表示明白了,没想到竟然有人对她们古墓派图谋不轨。 “恩,我走了。” 在小萝莉不舍的目光中,我把潜水装备穿好,潜入水中,消失不见。 他对陆展元那个始乱终弃的货可没有好感,这是没遇上,要是遇上,他不介意直接送其上西天。 有了这番话,想必小萝莉日后遇见陆展元,也不会倾心这货了。 我顺着水流来到山下的山洞中,穿越回了现代。 他并不知道,在他离开后,小萝莉时常会来到藏有九阴真经的石室中,或是练功,或是静静发呆。 提起房间内被床单紧紧系着的竹篓,晃了晃,里面立即传来了“嘶嘶!”的声音,十天过去,这条蛇不吃不喝,依旧是活蹦乱跳的。 意念一动,来到汉末,我打开房门,命人唤来典韦。 典韦已被我拜为校尉,统领亲卫军,护卫州牧府,位高权重,与一郡太守一个级别。 对典韦来说,晋升为校尉,已经是一步登天,所谓士为知己者死,对我这位主公是死心塌地,只是这位主公有点神秘,时常见不到人。 即便如此,典韦也不会有别的心思,这是一个轻生死,重豪义的时代。 第六十八章意外的电话 “主公!” 个头接近两米,极为魁梧的典韦,向我拱手一礼,然后目光在地上被“布条”包裹着的竹篓上扫了一眼,敏锐的洞察力告诉他,竹篓里有着轻微的动静,似乎是一个活物。 “恶来啊!来来来,有件事让你帮忙。”我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个头的典韦,笑呵呵的说道,‘恶来’是他为典韦起的表字。 不得不说,典韦极为魁梧,相貌也很是凶悍,即便脸上没什么表情,一眼望去,第一时间也会联想到“凶狠”这个词。 古之恶来,名副其实。 “愿为主公分忧!”这位主公没有什么架子,典韦早已知晓,但他不会逾越,抱拳一礼。 要是张飞在这,肯定早就嚷嚷开了,我看着恭恭敬敬的典韦,也有些无奈,时代如此,一些礼仪规矩已经刻到了骨子里,并不是他可以改变的,也就张飞算是异类。 “这里面有条大蛇,有些凶悍,恶来你帮我把它取出,直接弄死就行!”我指了指地上被床单包裹着的竹篓,笑着说道。 58 - 九妖变 - 早雨 “诺!”典韦拱手领命,心想原来是条蛇。 “主公勿忧!”典韦笑了一声,他是山中的常户,杀人躲进山中曾逐虎过涧的主,直至被赵云寻到请来幽州。 区区一条蛇能耐他何? 典韦来到竹篓前,蹲下身子,轻轻一扯,“刺啦”一声,床单应声而开,然后随意的打开了盖子。 一条殷红如血的大蛇,猛地蹿出,直奔典韦脸上扑来! 电光火石间,典韦一抬手,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握住了蛇的颈部,看上去如同大蛇主动钻进他手里一样。 大蛇被握住颈部,蛇身往典韦手臂上缠来,被他猛地一甩,力道过处,大蛇就没了动静。 我在一旁看的是目瞪口呆,直到典韦提着小碗粗细、通体朱红的死蛇献到他面前,这才回过神来,画面美得不忍直视! “刘三,命人将这条蛇的血放出来,存入木桶,一滴也不能浪费!”我看着大蛇在典韦手中如同玩物,苦笑一声,唤来门口的亲卫刘三。 “另外将蛇胆取出。”我想了想,补充道:“再命人把它做成蛇羹,赐予恶来!” “诺!” 刘三走进房中,看着典韦手中的朱红大蛇,有点吃惊,小心翼翼的接过之后,领命而去。 “谢主公!”典韦抱拳一礼,对于这位神神秘秘的主公是一点也看不透,单单这条蛇从哪来的,他就想不明白,想不明白索性就不想。 府中下人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小半桶蛇血与蛇胆很快送到,典韦也领命去享受蛇羹了。 这是梁子翁照方采集药材,又费了千辛万苦,在深山密林中捕到了一条奇毒的大蝮蛇,以各种珍奇的药物饲养而成。 大蝮蛇体色本是灰黑,服了丹砂、参茸等药物后渐渐变红,喂养了几十年,现如今已毒性尽去,通体变得朱红,单单它身上的肉也很有营养,蕴含大量精气。 但是我对蛇肉无爱。 穿越回现代,他到厨房拿来一个勺子,又把蛇胆放进冰箱,提着木桶来到了二楼的阳台上。 望着远方水天一色的美景,我觉得这幢海景别墅没有买错,周围安静的很,是个练功的好地方。 盘膝坐在阳台上,我拿勺子在木桶内舀了一勺,看着猩红的蛇血,皱了皱眉头,他选择了一口闷! 按照梁子翁的方子,这条喂养了几十年的药蛇,蛇血才是最为精华的地方。梁子翁哪怕从辽东被完颜洪烈请到燕京,把它也是带在身畔。 眼见功德圆满,准备吮吸蛇血,静坐修功之后,便可养颜益寿,大增功力,如今却便宜了我。 只是一勺子蛇血,我就感觉到腹中炎热异常,似乎有火球在体内烧起,连忙运转九阴真经的心法口诀,炼化起来。 直至行功半个多小时,我睁开双目,只觉得功力大进!这一勺子蛇血,就省去了他许久的静坐苦修。 我又拿起勺子,在木桶内舀了一勺,又是一口闷。 …… 几天过后,直至我把木桶内的蛇血全部喝完,已经平添了数十年的内力,单论内功,俨然是一代高手。 我在阳台上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脸上掩不住高兴的神色,想他半个多月前还为修炼不成内力而苦恼,短短时间,竟然修炼成数十年的内力。 其简单程度,超乎想象。 “还要多谢莫愁那个丫头。”我笑了笑,盘算起接下来的打算。汉末的连弩已经准备的差不多,是时候走一趟草原了! 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那些蛮夷之辈进犯幽州,他堂堂幽州牧,岂能只挨打不还手? 还有就是再赚点钱,把这幢让他十分满意的海景别墅的贷款还上。 想了一会,我已经有了决定,这一趟草原之行怕是要耗费些时日,先给老妈和张月打个电话说一声。 就说是又要出差一段时间好了!反正他这段时间‘一直在出差。’ 我虽然不想说谎,但是也没办法,总不能告诉老妈,你儿子要去草原攻打蛮夷了! “……”电话打通,老妈嘱咐了一会要注意身体,别太劳累,就挂了电话。 我正想给张月打过去,手机铃声突然响起,看着来电显示,不禁有些意外,竟然是张月的好姐妹,王佳妮打来的。 “我,我和月月在金鼎娱乐会所,3402,快来救我们,记得多喊些人……”电话那头王佳妮的声音有点小,带着慌乱,“听到了吗……” “听到了,3402?”我面色阴沉下来,刚说了一句话,那头就匆匆挂了。 金鼎娱乐会所。 3402包厢内,王佳妮挂了电话,走出洗手间。 此刻她心中满是慌乱,没想到室友过生日,大家一起吃了生日餐,来到金鼎娱乐会所k歌,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一群混混闯入包厢,强行让她们陪酒,当她们是陪酒小姐吗? 王佳妮当场就要报警,但是当这群混混的头目,一个寸头男子当着大家的面,给北城区派出所所长打了个电话之后,包括她在内,所有人都开始恐惧。 寸头男子在电话里说了,他在金鼎娱乐会所处理点私事,明显是告诉那边接到报警电话,不用出警! 王佳妮的报警电话,果真变得杳无音讯,她第一次知道,社会竟然有这么黑暗的一面,警察与混混串通一气! 接下来,王佳妮她们被强行陪着这群混混喝酒,至于喝多之后会发生什么事情,她们已经不敢想象。 终于,王佳妮偷偷摸摸的藏起手机,借着上厕所的功夫,给我打了过去,在川海市能帮到她的,也只有我了,何况我是月月的男朋友。 王佳妮有点后悔把夏清也喊来了,她与夏清是发小,一同来到川海市读书,虽然都在大学城区域,但并不在同一所大学。 今天室友朱燕敏过生日,她与张月,还有另外一个室友陈欣一起庆祝,正巧是周末,王佳妮就给夏清打了个电话,叫来一起玩。 谁想到会遇到这种事情! “上个厕所也这么久!”一个青年男子守在洗手间门口,见王佳妮出来,说话的同时,不忘在王佳妮的腰间摸了一把。 这让王佳妮更加恐惧,只盼着我早点到来。 如果我在这里,见到这个青年男子,肯定能认出来,这就是当初他在川府百味门口,一脚踢中蛋蛋的混混头目。 即便洗手间就在包厢内,郝景龙也怕这个小.妞跑了,占便宜的同时,推着她往前走去,期待着待会的事情。 等这几个小.妞都喝醉了,他一定要好好爽一把!只可惜要先被强哥享受,强哥说了,他要来个双飞! 包厢内的五个妹子,只有这个短发的妖艳小.妞,还有一个长发的温婉小.妞,姿色极为出众。 还有一个姿色出众的,就是让他看到以后,感觉有点蛋疼的美女。当初在川府百味门口,按照许小龙的吩咐,上前调.戏的那位。 这位美女已经被许小龙内定,那两个美女又要被强哥来个双飞,另外两个妹子,姿色就很一般了。 包厢内,见到张月一杯酒喝下,脸色更加红润,许小龙淫邪的笑了起来。今天生日的正主朱燕敏,就是他‘买通’的那位,知道朱燕敏要过生日,他就让朱燕敏把张月她们几个室友叫出来庆祝。 这一切都是他安排好的,上次郝景龙被揍了之后,许小龙没敢轻举妄动,一直到张月渡过寒假又开了学,他的心思又活跃起来,今天终于逮到了机会! 只是许小龙没有想到,郝景龙的胆子这么小,竟然不敢做这件事。非要叫上‘强哥’,拉个顶包的。 这位‘强哥’可是金鼎娱乐会所的老板,据说是黑涩会出身,心狠手黑,许小龙也不敢惹。 许小龙本来想与张月、王佳妮来个双飞!王佳妮这个小.妞,他也惦记很久了,如今被强哥看上,他只能放弃。 想象着张月喝醉后,被他征服在床上的情景,许小龙已经有点迫不及待了。 ……… 我阴沉着脸色,驾车出了别墅区,一路往北城区驶去。 金鼎娱乐会所在北城区很是出名,因为紧挨着大学城而生意火爆,距离他以前的家又不远,我自然是知道的。 车开的很快,十多分钟后,我来到金鼎娱乐会所,把车一停,快步往里面走了进去,没一会,就找到了3402包厢。 没有任何犹豫,我对着门就是一脚,“嘭!”的一声,包厢门应声而开。 包厢内,所有人都往门口望来,我走进包厢,看着里面的情景,脸色更加阴沉。 张月脸色绯红的坐在沙发上,如同一个醉美人,一个有点眼熟的年轻男子,正在伺机占便宜,张月无力的抵抗着。 “我!”王佳妮与夏清正被强行陪着寸头男子喝酒,见到我到来,立马跳了起来,但是见到他一人前来,没带一个帮手的时候,脸上刚刚露出的惊喜瞬间凝固。 另外两个妹子,正与小混混喝酒,此刻望向门口,一个惊喜,一个错愕。 我走上前,看了有点眼熟,正占张月便宜的年轻男子一眼,冷声道:“放开你的手!” 许小龙见到我出现,也是一脸错愕,也不知是想起当初在川府百味门口的情景,还是被气势所慑,很是听话的把手放开了。 醉眼朦胧的张月见到我前来,高兴的挣扎站起,可惜醉的已经没什么力气,刚刚站起就扑倒在我身上。 我抱住张月,目光往包厢内扫了过去,看到郝景龙的时候就是一愣,这不是当初在川府百味门口,被他教训的混混头子吗?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坐在包厢正中的寸头男子身上,此时包厢内的混混,都在凶狠的望着他,唯有这个寸头男子很是平静。 看摸样,只要寸头男子一声令下,这群混混就要一拥而上,这种无形的威慑力,更为寸头男子平添不少气势。 “朋友,什么来路?”寸头男子坐在沙发上,打量了我一番,见他面对一包厢的人,竟然没有惧色,心里有些诧异,语气平静的开口。 “你不用管我是什么来路,我只知道,她是我女朋友!”我怀里揽着张月,冷冷一笑,很是霸气。 这种霸气,在寸头男子眼里那就是狂妄,一个眼神,距离我最近的一个混混就冲了上去。 “小子找死!”混混快步上前,一脚踹来。 我怀里揽着醉眼朦胧的张月,面对一脚踹来的混混,同样一脚踹了过去。 与混混的不同,他这一脚夹杂着内力,十分快捷,后发先至。 “砰!” “啊!!!” 即便我并没有用全力,这一脚踹在混混身上,随着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响起,混混还是直接被踹飞了出去! 混混的身体在半空滑翔了三四米,落在后方的沙发上,“嘭!”一声,又滚到了地上,捂着肚子悲惨**。 包厢内的所有人都呆住了,彷如时间静止! 看着地上捂着肚子,跟一个虾米似的当事者,之前的一幕,在众人眼中犹如电影镜头,这尼玛是拍电影吗? 王佳妮吃惊的望着我,没想到他就这么能打,这么暴力,她终于明白我为什么一个人来了。 夏清双眸中满是异彩的看着我。 朱燕敏与陈欣一脸震惊。 与几个妹子不同,包括寸头男子与一群混混望着我,震惊中就带着一些惊惧了。 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暴力!尤其这个人还是敌对方,强烈的冲击感刺激着他们的神经。郝景龙见到我之后,就隐约觉得有点蛋疼,此时见到他大发神`长`风`文学`威,震惊中更是蛋疼无比。 众人中,只有许小龙还算淡定,就算对方是个练家子,很能打,面对这么多人也不一定能打赢吧? 寸头男子曾是从打打杀杀起家的,从没见过这么暴力的练家子,像这样能把人一脚踹飞三四米的,还是第一次见! 压下震惊,寸头男子沉声道:“给我上!废了他!” 老大发话了,一群小弟不能不上,尽管他们心中畏惧,仗着人多势众,还是凶狠的冲了上来。 有的拿起桌上的酒瓶子,有的直接从身上摸出了刀子。 尽管十几个凶狠的混混一拥而上,但是面对拥有数十年内力的高手我,下场只有一个。 最先冲来的一个混混最是凶狠,从身上摸出了一把刀子,没有丝毫犹豫的捅了过来,这一刀要是捅实,多半会闹出人命! 我右手揽着张月,左手闪电般探出,轻而易举的握住混混的手腕,然后扭了一下。 “咔嚓”一声,之后就是一声凄厉惨叫。 我一脚踹出,男子的身体倒飞而起,与身后的两个混混撞在一起,三人滚在地上造成一片混乱。 这样的一幕,让其他的混混的更加惊惧,但是老大在后面看着,他们无法退缩。郝景龙也拿着酒瓶子,一脸赴死表情的冲了上来。 他们的结果自然好不到哪里去,最终十几个混混都倒在地上,发出一片痛苦的**。 一个人打一群,还让了一只手,完胜! 打完收工,我把张月扶到一旁的沙发上,看着醉眼朦胧,死死抱住自己的张月,无奈一笑,轻声安慰几句,掰开了她的手。 我转头看向有点眼熟的年轻男子,迈步走了过去。 “你…你要干什么?”许小龙一脸惊惧,万万没想到今天的事情会演变成这个样子。 我打量了年轻男子几眼,还是没有想起来对方是谁,只是有点眼熟,语气平静的问道:“刚才是哪只手占了我女朋友便宜?” “我有钱!我可以给你钱!求求你放过我…”许小龙哪能不明白对方想干什么。 我淡淡道:“我也可以把你两只手都打断。” 许小龙满是惊惧,心念急转,最终伸出有点颤抖的左手。 我没有丝毫犹豫,抓住手腕就是一扭,“咔嚓”一声,杀猪似的惨叫在包厢内响起。 看了一眼倒在沙发上,捂着左臂惨叫的年轻男子,我又往包厢沙发的正中位置走去。 王佳妮与夏清正一脸震惊中带着崇拜的看着我,见他走来,有点心跳加速,同样是英雄救美,张月是主角,她们沦为配角,她们此刻甚至有点嫉妒张月了。 又帅气,又多金,又能打,又有范……我并不知道两女给他点了无数个赞,挥了挥手,让王佳妮与夏清走开,目光落在寸头男子身上。 寸头男子哪还有最初的淡定与强大气场,如今不过在强作镇定。 我淡淡道:“你不用选了,两只手我都要。” 我不管想象,如果他今天没有接到电话,事情的结果会是什么样子!要知道他可是经常几个位面跑的,电话时常接不到,今天差一点就悔恨终身! 这滔天的怒火,自然要有人来承受。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安氏集团的人!你敢动我,就别想在川海市呆下去!”寸头男子强作镇定的威胁道。 “安氏集团?”我一愣,没想到寸头男子这么有来头,安氏集团是川海市数一数二的大集团,他那八千多万的海景别墅,就来自于安氏集团的麾下产业,他哪能不知道? 我有点犹豫了,为了出气得罪安氏集团,犯不犯得上? “你自己伸出来,还是让我动手?”片刻后,我笑了起来,不管他如何选择,梁子都已经结下。 “cnm!”寸头男子见对方不卖安氏集团面子,忽然握紧拳头往我腹部击来。 这一拳按照格斗的标准来说,那是快、准、狠,但是并没有逃出被我握住手腕的下场,然后就是使劲一扭。 “咔嚓”一声,寸头男子强忍着剧痛,嘴里发出低沉的闷哼,倒也硬气,我一用力,把他从沙发上提了起来,抓住另外一只手,又是一扭。 寸头男子强忍剧痛,脸色涨红,眼神中满是暴戾,仍不放弃威胁:“你在会所内行凶伤人,等着警察找上门吧!” 我正想扶起张月,领着几个女孩离去,闻言停下了脚步。 (多谢朋友们的打赏,月底单章点名拜谢,多谢!!) 我本已准备离开,听到寸头男子的话,停下脚步,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看着寸头男子。 这个举动,让寸头男子心中一颤,满是暴戾的眼神变得有些惊恐,难道此人因为他的威胁,想要斩草除根?还是要再打断他的腿? 斩草除根应该不会,毕竟会所外面是有监控的,此人进来的时候已经被监控拍到,又有这么多人在场,不可能堂而皇之的杀人! 寸头男子为自己的莽撞有些后悔,同时为自己的腿默哀起来。 我看着寸头男子的怂样,不屑的笑了笑,想了想,说道:“你报警吧!” 此言一出,寸头男子、许小龙、王佳妮、夏清、朱燕敏、陈欣等人,还有地上的混混,齐齐一愣。 神马情况?主动让人报警,这是要投案自首? 寸头男子摸不清对方的意图,身体上的剧痛让他无暇思考太多,对一旁躺在地上的小弟道:“拿我的手机,给李所长打电话,报警!” 寸头男子也没有想到,不久前还给李所长打电话,说要在会所里处理点私事,暗示那边接到报警电话不用出警,现在他就要求着警察快点到来。 一旁的躺在地上的小弟正是郝景龙,因为留了个心眼,他受伤:长:风:文学比较轻,躺在地上装出悲惨呻. 吟的样子,此时听话的拿起强哥放在桌上的手机,找出李所长的电话号码,拨打了过去。 “我你要小心,他认识派出所的所长。”王佳妮走到我身旁坐下,将之前这人给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让她报警无果的事情说了出来。 我皱了皱眉头,他没有离开,让对方报警,就是要彻底解决这件事情。毕竟会所有监控,他进门的时候就被拍到了,如果对方报警,自己也难免被警察找到。 既然如此,还不如直接到派出所解决这件事情,省得麻烦。 对方**未遂不说,又是先动手,我属于正当防卫,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过错。没想到对方与派出所所长这么熟,已经到了一个电话,就可以让对方包庇犯罪行为的地步? 有周冰这位缉毒女警花的例子在前,我对警察的印象不错,现在才明白,这个行业也是有好有坏的,现如今的黑警言论,并非空穴来风。 想了想,我拿出手机,给周明磊打了过去。 “喂?”周明磊的电话很快接通。 “周大哥,有点事麻烦你。”我开门见山的说道,电话那边传来周明磊的爽朗笑声,“我说小兄弟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有什么事,尽管开口!” “是这样的……”我把这边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接着传来周明磊的声音,“嗯,这件事情我知道了,小兄弟不用担心,我会处理的。” “多谢周大哥。”我笑着说道,周明磊客气了一句,就挂了电话。 包厢内的人见到我打电话,一个个猜测起来,此人有来头?还是虚张声势? 一时间,众人心思各异。 …… 李建今天的心情不错,接到了金鼎娱乐会所老板刘永强的电话,说是处理点私事,暗示他行个方便。 李建每年都拿了刘永强不少钱,自认为有义务帮他们解决一些问题,何况这件事情过后,刘永强多半还会送上一份厚礼,这人是很会来事的。 没想到过了没多久,他又接到了刘永强的电话,这次却是刘永强的一个小弟打来的,说金鼎娱乐会所出现恶性斗殴事件,有人行凶伤人,连刘永强的胳膊都被打断了! 这一下,让李建着实吃了一惊,刘永强在自己的地盘上被打断手臂,手底下的人都是吃干饭的? 不论如何,电话打过来了,还是报警电话,李建更有义务为他们解决问题,这就准备安排人出警。 谁想到电话刚挂,又响了起来,看到来电显示,李建的手就是一抖,竟然是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周明磊,两人同属于一个系统,虽然不是一个级别,却也认识。 “周局长?”李建接通电话,恭敬的叫了一声,但周明磊接下来的话,让他的一颗小心脏“噗通噗通”的快速跳了起来。 “……” 李建挂了电话,一脸灰白,急匆匆出门,安排人员出警,目标直指金鼎娱乐会所。 不得不说,在李所长的督促下,警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还是很快的,没多大会,就来到了金鼎娱乐会所门口。在李所长的带领下,急匆匆的冲向3402包厢。 包厢的门虚掩着,李所长上前一推,走进包厢。 包厢内的所有人都往门口望了过去,刘永强见到李所长到来,强忍着剧痛的脸上,露出有些残忍的笑容,进了派出所,一定要好好整治打断他手的小子! 但是他的笑容很快凝固,只见李所长目光在包厢内一扫,见到包厢内的情况后,有些惊诧,开口问道:“哪位是我,林先生?” “我是。”我站起身来。 李建快步上前,伸出了手,赔笑道:“林先生受惊了!”从接到周明磊的电话后,他心中就仿佛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过,没想到刘永强处理点私事,竟然惹到这么一尊大佛! 单单他的包庇行为就难逃一劫,所长怕是干到头了,如果对方追究起来,他的下场可能会更惨! “呵呵!”我笑了笑,和对方握了握手,还不知道来人是谁呢?看他这副摸样,不用说,是看周明磊的面子。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所有人的表情都是很丰富。 王佳妮与夏清看着我,都觉得他很神秘,为他点了无数个赞之后,又点了一个“有权势”的赞,不得不说,拥有权势的男人是很迷人的,至少她们现在是这么认为的。 到了派出所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带队出警的男子,就是之前包庇刘永强犯罪行为的派出所所长。 这让他升起的一点好感瞬间烟消云散,同时他也得知了那寸头男子的名字和来头。 刘永强,金鼎娱乐会所老板,据说早年是安乐会成员。 安乐会,就是大名鼎鼎的安氏集团前身,作为川海人,我从小就听过,不过安乐会的老大安仁义从黑转白后,安乐会自此销声匿迹。 难怪刘永强说自己是安氏集团的人,原来有这么一层关系。我与张月、王佳妮、夏清、朱燕敏、陈欣等人做完笔录,把几个女孩分别送回了学校。 刘永强只是强行让几个女孩陪酒而已,构不成强.奸未遂罪,虽然是他的手下先对我动手,但是我下手太狠,最后这件事不了了之,双方都不追究,又或者说无法追究。 至于派出所所长包庇刘永强的事情,那就轮不到我关心了,他已经把这件事情告诉周明磊,这位常务副局长怎么做,并不是他可以左右的。 这次的事情让我第一次体会到权势的好处与快感,这是在汉末身为堂堂幽州牧也不曾有的。 得罪了刘永强,这人不仅是北城区的地头蛇,背后又站着安氏集团,这让我有些头疼,他自己倒是无妨,有自保的能力,但是张月与老妈的安全呢? 这些无法无天的人,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 未雨绸缪,我不喜欢被动,心里已经对刘永强起了杀机。杀人这种事情,那是他以前想都不曾想过的,但是得到神戒后的经历,竟让他对杀人有些淡漠了。 杀人是要吃枪子的理论,已经被抛出脑外。 但是他与刘永强的冲突刚过,刘永强若是出个意外,那不明摆着是他干的吗?到时候不仅警察会找上门,想必安氏集团也不会放过他。 而且不留任何证据的杀一个人,这个人又有一群小弟护着,也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即便我拥有神戒可以毁尸灭迹,毕竟没有作案经验,要是一不小心留下个蛛丝马迹,麻烦就大了。 “**烦啊!”我暗自摇了摇头,红颜祸水,古人诚不欺我,女人总是麻烦的源泉,尤其是漂亮女人。 回到海景别墅,我开始思索起来,现在风头正紧,不易对刘永强下手,为今之计,只能先行自保了。 考虑到张月与老妈的安全,我觉得有必要请保镖了。 保镖这种生物,对于以前的我来说,那就是高大上的存在,没想到自己也会有用到的一天,接着他在网上搜索起“川海保镖公司”“川海市安全顾问公司”之类的标题。 …… 次日一早。 我驾车来到南城区的一座写字楼前。这座写字楼二十层左右,在南城区很常见,不怎么起眼,里面却有着一个川海市上流社会中的著名公司。 “白水安全顾问公司”,老板白水,据说有军方背景,公司内的保镖多是退伍特种兵,又接受了安保训练,素质极高。 这是我昨晚搜索了好一会才看到的,也不知道靠不靠谱?别看他如今八千多万的别墅住着,到底还不算上流社会的人,人家追求的时装、汽车、皮草、香槟、护照、渡假、游艇等等等等,我只能表示自己是个叼丝。 走进写字楼,来到前台说明来意,前台就领着我来到一间办公室,里面坐着一个三四十岁的男子,即便穿着一身西装,也带着一股精壮气息。 我如今内功已成,眼力不俗,见到这个精壮男子,就知道自己没来错地方,这人可能就是退伍的特种兵,比普通人精悍许多。 “鄙人张勇,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副总经理。”精壮男子不紧不慢的迎了上来,向我伸出了手。 “我。”我伸手与他握了握。 “林先生是要请保镖?鄙公司提供的保镖,有全日制与时薪制两种。”张勇请我入座,也没有上茶水的意思,说话更是开门见山。 我噎了一下,没想到对方这么直接,特种兵都这么有个性的吗? 我道:“我要的是精英。” 张勇自信一笑:“林先生放心,请了我们白水安全顾问公司的保镖,我们将绝对保护客户的安全!” 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在川海市位列第一,毋庸置疑,他有着这份自信,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价钱也不便宜。 我被对方的自信渲染,点了点头,在张勇的带领下,在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内转了转,这座二十层的写字楼,自二层往上,竟然都是训练的地方。 各种健身器械与一些我从没见过的训练方式,几乎每一层都有人在训练,而且有男有女,一个个都很是精悍。 我觉得很满意,问了一下价格,既有些意料之中,也有些咋舌,一人一天五千。 一个月就要十五万!对于普通老板姓来说,都够首付买套房子了。 最终,我选了一个女保镖,还有一个男保镖,虽然不便宜,但是钱不是问题! 女保镖被我安排去了川海大学,贴身保护张月,至于两个人能不能相处的来,生活方不方便,不是他关心的问题,钱可不是白花的。 男保镖被我安排到家里,给老妈做司机兼保镖,原本的司机只能说抱歉了。 我准备长期雇佣这个司机兼保镖,哪怕一个月十五万,一年下来就得一百八十万! 暂时解决了麻烦,我也是松了口气。 就算地位如周明磊,自己的外甥女也是差点出事,我却用金钱暂时解决了麻烦,要么说现如今是金钱社会? 来到汉末,我命人传来张飞、典韦、赵云、许褚等将,以及从事田畴,准备出征草原。 诸将跃跃欲试,田畴却反对我亲征,一州之主,岂可轻动? 我已经有了决定,田畴的进谏只能被驳回。 如今黄忠与田丰征伐辽西、辽东、上谷、渔阳、代郡等地,已有捷报,打的乌桓叫苦不迭。 幽州除却黑山军,已无忧虑。 黑山军居于太行山脉,地理位置极佳,寇略冀州、并州、幽州、司隶等地。 黑山军首领正是张牛角,曾与我作战过的那位,两人也算是老熟人了。 但是这位老熟人的黑山军并未进犯过幽州,或许是碍于我曾击败黄巾的威名,或许是碍于幽州兵强马壮,又有强悍的乌桓,也或许是褚燕从中起了作用。 当然,也可能是幽州贫乏,没什么油水。 尽管黑山军从未进犯过幽州,但不得不防,我留下赵云与田畴坐镇,又有数万大军,可保万无一失。 他原本想留下张飞坐镇幽州,奈何张飞直嚷嚷着要去草原,我对这个义弟也没办法,只得同意。 典韦作为亲卫统领,那也是要去的。许褚算是新将,又请命前往,我为了笼络这位虎侯的心,也不能拒绝。 如此一来,只能‘委屈’赵云留守幽州,哪怕赵子龙也想随军出征。 这驭下之术,我也算是用心了,随后命人点齐三千精骑,把三千套防刺服分发下去。连弩则早在我的授意下,配备给了麾下亲卫,就算加紧打造,也只有一千连弩。 分发完毕,三千精骑备好数日口粮,整军出发。 ……… 草原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美丽,从浅蓝色到宝石蓝,变化莫测,每一种颜色都有它独特的风味,这么美的景色难免会使人心情愉快。 而在这片美丽的天空下,正发生着并不美好的事情。 一支繁杂庞大的队伍,正在草原上缓缓前行。 庞大队伍的中央,不仅有牲口、车马,还有着连牲口都不如的汉人! 上千名鲜卑骑兵,腰佩弯刀,肩挂长弓,从庞大队伍的两旁缓缓前行,为首的鲜卑首领身材雄壮,望了中间缓慢的队伍一眼,眸中掠过一丝不满。 雄壮汉子乃鲜卑一个中小部落的首领,没有姓氏,名叫狼撬。在鲜卑大王檀石槐统一鲜卑之后,鲜卑人才有了姓氏,那是属于极少数鲜卑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檀石槐逝世,和连继任鲜卑大王,此番领着十余万鲜卑男儿南征大汉,连下大汉数郡,抢夺了数不尽的奴隶与钱粮,让鲜卑男儿喜不自禁。 谁想到一日之间,败于汉军! 那一日的情景,三十多万大军被击溃,狼撬怕是一辈子也难以忘记。 好在他逃了出来! 一场大败,和连带领鲜卑男儿回军草原,将攻下的辽西、辽东、上古、渔阳、代郡等地让给了乌桓人。 草原才是他们的归宿,那恐怖的汉军,就让乌桓人去抵挡吧! 狼撬领着一千多部落勇士,沿路又掠夺了不少汉人奴隶与钱粮,直至逃出关外,来到大草原上,才松了口气。 “这些汉人贱种,走的真慢!”狼撬看着中间缓慢的队伍,眉头皱起,嘟囔了一句,反正已经回到大草原,慢一些就慢一些吧! 就在这时,脚下的大地开始微微颤抖,后方远处隐隐传来马蹄声。 这支庞大的队伍,不论是两旁的鲜卑骑兵,还是中间的车马奴隶,都本能的往后方望去。 狼撬面色大变,成长在草原上的他,哪能不知道这是有骑兵前来的征兆,极目往后方眺望,只见苍茫的地平线上,有一道淡淡的黑线正在缓缓蠕动。 59 - 九妖变 - 早雨 那道蠕动的黑线越来越近,只是片刻,就出现了滚滚而来的骑兵队伍,脚下的大地开始剧烈颤抖。 “首,首领,是汉军!”一名鲜卑骑兵突然嘶吼起来,声音里透出一丝恐惧,不久前,三十多万大军就是被汉军击溃。 狼撬同样看得清楚,不禁倒吸一口冷气,脸上露出恐惧与不解之色,出关要道被乌桓人占领着,汉军怎么这么快就追到了草原上?难不成乌桓人已经战败?还是像祖上那样,又投降了汉人? “该死的乌桓贱种!”狼撬阴沉着脸色,咬了咬牙,抽出腰间弯刀,高举过顶狠狠地挥出,厉声大喝道:“鲜卑的勇士们不要怕!草原的神会庇佑我们,杀了这些汉狗!鼓起你们的勇气,随我杀~~” 狼撬算是有些头脑,汉军骑兵已经冲来,他们此刻若是逃跑,未必可以逃得掉,还要面对被冲散的危险,同样会失去钱粮、奴隶、牲口。 如此一来,不如与汉军拼了! 在这大草原上,他鲜卑男儿皆是马上控弦的勇士,未必会输! “杀!” “杀~” 狼撬的带头起了作用,在他的带领下,一千多鲜卑骑兵往汉人骑兵迎了上去,且纷纷拿起肩上长弓,准备在汉人骑兵到了射程之后,以弓箭射之! 狼撬微微弯腰,强壮的身体正随着战马奔跑,有节奏地起伏着,强弓已经握于手中,一枝拇指粗的狼牙箭已绰于弦上,冰冷的箭矢指向前方,目光转动间,准备射杀汉军的将领! 然而射程未到,狼撬眸子微缩,前方的汉人骑兵纷纷举起手中一个小巧弓弩,随后,密集如蝗的弩箭射了过来! 如此小巧的弓弩,竟比弓箭还要强劲! 霎时间人仰马翻! 一场遭遇战没有任何悬念。 在这个没有马镫的年代,骑射的威力不如步射,概因为骑射时还要用双腿的力量驾驭战马。 能够骑射之人本就是骑兵中的精英,在这一点上,汉人是不如这些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的。但是连弩这种东西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现状。 尤其是我带来的连弩,能射两百步,本就不比强弓弱,又不如何费力,不论步战还是骑战都能发挥出原有的威力。 一番连射,鲜卑骑兵已经有不下百人落马,人的惨叫声与马儿的嘶鸣声冲天而起,一片人仰马翻。 部落首领狼撬当场死于箭雨之下。 张飞一马当先,率领精骑冲入,所过之处没有一合之敌,丈八蛇矛一个横扫,就有数名鲜卑骑兵被直接扫飞了出去!而后点、刺、劈、撩,丈八蛇矛每次击出,手起处,便有一人落马。 一千余鲜卑骑兵,死伤者过半,剩余几百骑溃散而逃。 当我率领精骑到来的时候,只看到一片死伤的鲜卑骑兵,还有车马、牲口、钱粮,以及被俘虏的汉人奴隶。 张举、张纯死后,渔阳郡已不战而下,我率军从渔阳郡的关口出关,没多久,就发现了敌军的踪迹。 被外族俘虏的汉人奴隶跪了一地,也不知是感恩,还是吓的。 同样跪着的,还有刚刚被俘虏的鲜卑人,以及一些伤残,只是被缚了手脚,这些东西原本是绑缚在汉人奴隶身上的。 “大哥,这些鲜卑人怎么办?”张飞全身上下被鲜血染红,犹如一个杀神。 我淡淡道:“鲜卑人进犯我大汉,烧杀抢掠,罪不可恕,当斩。” 此言一出,除却张飞浑不在意,典韦与许褚,以及周围的亲卫都是一惊,没想到往日里平易近人的主公,竟会下了这么一个嗜血的命令。 命令已下,张飞大手一挥,一百精骑翻身下马,纷纷抄起一把马刀,呼啦啦的涌进被绑缚的鲜卑人群中,各自按住一名鲜卑人的颈部,马刀狠狠劈下,一颗颗人头滚落在地,鲜血顷刻间染红了地面。 微不可查的叹了口气,我率军远击草原,一是为了报异族进犯的一箭之仇,二是为了异族掠走的汉人,哪还有功夫去管理这些鲜卑俘虏? 何况他们本就犯了死罪! 指引被俘虏的汉人,将车马、钱粮、牲口运回渔阳郡之后,我率领三千精骑奔向草原。 ……… 半个多月后。 我轻轻喝住战马,许褚、典韦犹如两尊凶神恶煞,护住左右,典韦肩后斜插两枝大铁戟,许褚手持大刀,两人盔甲几乎染成暗红色。 绵绵不息地战马响鼻声中,两千精骑屹立在我身后,他们身上的铠甲,同样染上了猩红色,散出令人窒息的凌冽。 两千精骑巍然不动,前方远处有着一个鲜卑部落。 张飞已率领一千精骑长驱直入,杀入那密集的毡包群中,与鲜卑人战至一起。 这是一个鲜卑的中小部落,人口并不算多,在和连征伐大汉惨败后,人口更是少的可怜。 一千精骑杀入,分成一个个小队,杀向一个个毡包,张飞则率领一百多精骑,直奔中央那宏伟的牛皮大帐而去,显然是这个部落的首领大帐。 几十名守卫在帐蓬外地鲜卑勇士挥舞着手中的武器,悍不畏死的迎了上来。 张飞怪笑一声,右臂一抡,手中的丈八蛇矛一个横扫,将冲在最前面的三名鲜卑护卫扫飞出去,而后丈八蛇矛一个突刺,一名鲜卑护卫的胸膛直接凹了下去,双眼陡然凸出,死死的瞪着张飞,眸中渐渐失去生机。 与此同时,跟在张飞身后的一百多精骑赶到,将几十名护卫杀的干干净净。 这样的场景,在我杀入草原后,已经见了几十次,或是张飞、或是典韦、或是许褚率军出击,也就是说,陨落在他手中的大小部落已经有几十个。 从起初的乌桓部落,到如今的鲜卑部落。 而他率领的三千精骑却少有损伤,本就身负铠甲不说,又有防刺服在身,就是受了些伤,也有我准备好的伤药,穿梭一趟就能拿过来。 然而战争并不像看到的那么顺利,随着深入草原,到了鲜卑腹地,我才知道了鲜卑的强大,根据俘虏的交代,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和连带领十余万族中青壮,在幽州一场打败损失不少,有女人与孩子在,过些年,鲜卑族就能恢复元气。 面对这种情况,我也没有办法,毕竟他的三千精骑不能攻城,只能攻打一个个中小部落。 就算如此,幽州铁骑的名声已经传了开去,从最初的乌桓部落,到如今的鲜卑部落! 被俘虏的汉人奴隶已经解救了不少,让他们带着粮食、牲口自行回幽州,我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 难怪史上有五胡乱华的惨剧,单单看五胡之一的鲜卑,现如今就如此强盛,可见一斑。 而历史上汉末的人口急剧减少,内部连年征战,从最初的几千万人口,到最后只剩七百万人,死伤不计其数,与强盛的五胡形成鲜明对比。 正在我神游天外,觉得自己有必要为这个时代做点什么的时候,斥候来报。 “报主公!附近的一个鲜卑部落率军杀来,有一千多骑!” 我点了点头,对这种情况并不陌生,自从杀入鲜卑腹地,攻打了几个鲜卑部落,就与鲜卑骑兵打了几场遭遇战。 在强横的连弩下,遭遇战战无不胜,让皆是控弦之士的草原男儿没了用武之地。 左右的许褚、典韦皆面露跃跃欲试的嗜血之色,我笑了笑,下令道:“令许褚率一千铁骑,迎击敌军!” “诺!” 川海市,东城区,老王百货批发部。 老板王胖子正坐在柜台后面的电脑前,上网看着小说,这是他平时在店里的最大爱好。 王胖子也不挑剔,几乎什么口味的小说都看,现在正看着的,是一本历史的穿越小说。 主角得到了一盏神灯,只要把神灯点亮,就可以穿梭于明朝与现代之间,然后主角凭借着现代的各种先进玩意,攻略明朝,简直是爽歪歪。 王胖子心想,要是自己也有这么一盏神灯就好了,自己批发部里的东西还怕卖不出去?统统运到古代去卖!这些放到古代那都是好东西!尤其是食盐,在古代更是贵重物品! 正在王胖子一边看小说,一边yy时,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门口,车上下来一个年轻人。 “先生有什么需要?”看着年轻人走进自己店里,王胖子赶忙站了起来,从对方的座驾来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他虽然不太懂车,却也知道奔驰的价值。 “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大量!”年轻人笑着开口。 “不知道先生需要多少?”王胖子不知这个大量是多少,有点纳闷,要大量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干什么? “方便面一千箱,矿—长—风—文学www.{c}{f}{w}{x}.net泉水一千件,面包一千箱,火腿肠一千箱。”年轻人一开口,就让王胖子吃了一惊,做了多年批发生意,心下只是一算,就知道了其中的利润,这场十几万的买卖下来,他能赚不少! 大生意啊!王胖子吃惊的同时,心里狂喜不已,按照小说中的话来说,真是足不出户,喜从天降! 平时那些进货的,最多也就是几十箱上百箱,哪有一下子要几千箱的? “不知先生要什么牌子的?”王胖子尽量把语气放的客气与低微。 “方便面要康师傅的吧!至于矿泉水,面包,火腿肠,你推荐一个牌子,要好的!”年轻人淡淡说道,表示不差钱。 顿了顿,年轻人补充道:“要快!晚上必须送到!” “农夫山泉的矿泉水不错,还有金锣的火腿肠,达利园的面包,先生您看怎么样?”王胖子推荐了几个牌子,见年轻人点头,又问道:“不知道先生要把货物送到哪?” 客人表示不差钱,王胖子能有问题吗?他已经决定,以最快的速度把货送到! “不远,就在附近的恒海别墅区。”年轻人一开口,又让王胖子吃了一惊,身为川海东城区的人,哪能不知道恒海别墅区。 恒海别墅区,距离他的批发部本来就不远,王胖子曾打听过,那里的海景别墅八千万起售! 这让王胖子看向年轻人的目光,变得更加不同,就是搞不明白,眼前的年轻人要这么多面包、方便面、火腿肠、矿泉水干什么? 难不成开party?王胖子表示呵呵,转念一想,难不成像刚刚看的小说里一样,运到古代去? 自嘲一笑,王胖子为自己这个天方夜谭的想法,感到有些荒谬。 他并不知道,他的想法与真相,竟然是一致的。 在这里买这么多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又住在恒海别墅区的,正是我,他同样不知道,自己买一次东西,竟然差点就被一个爱看小说的批发部老板,猜到了老底。 大草原上连番征战。 在见识了鲜卑的强盛后,我已经有了回军的打算,鲜卑有幕容、拓跋、去斤、独孤、屈突等部,城邑十余座,人口三十多万! 即便鲜卑在幽州一战损伤不少,但也能集结出几万大军,等鲜卑反应过来,集结大军围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打鲜卑部落,是为了解救的汉人奴隶争取时间,让他们回到幽州。 大大小小又打了几仗,算算时间差不多,我下令回军。 来的时候,攻打了不少部落,吃喝补给都不愁,这往回走的时候,却是一路坦途,粮食补给成了问题。 三千铁骑都是轻装简行,没有补给部队,数日间,身上的口粮已经吃完。 不过这在我眼中,并不算什么问题,三千人吃吃喝喝,他还是养的起的!大草原上没有,去现代买就是了! 所以他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就找到了东城区的“老王百货批发部”,百度地图上显示,这个批发部距离恒海别墅区很近。 用pos机结了帐,直接付了十多万的款,我也不怕这批发部的老板骗他,回到海景别墅内等着送货。 天色刚黑,王胖子亲自开着一辆货车,来到恒海别墅区,后面还跟着三辆货车。 高额的物业费不是白花的,恒海别墅区的安全性毋庸置疑,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四辆货车被检查过后,才被放了进来。 王胖子看着一幢幢海景别墅,眼神里满是羡慕与不甘,他这一辈子怕是住不上这样的别墅,直至把货卸下,又多看了几眼,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 汉末,大草原。 天色已黑,三千精骑幕天席地的休息着,随身携带的口粮吃完,又是在没有补给的大草原上,让他们心中有些慌乱。 三千精骑的正中央有着一座大帐,典韦怀抱大铁戟坐在账外,背靠大帐,双眼半开半合的休息着。 这座大帐,是除了口粮、兵器外,唯一的行军物品,当然是我专用,哪怕张飞也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是他搞特殊,概因为平时穿越回现代,拿一些伤药、发炎药的时候,总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消失不见,再穿越回来。 如今这座大帐更为他提供了掩护,来回穿梭着,一箱箱方便面、火腿肠、面包、矿泉水被运了过来。 如今内功大成,身心都有一个质的飞跃,一次抱上几箱东西也不觉得重。 当一箱箱面包、火腿肠从大帐中搬出来的时候,所有人看向我的目光都变了。 不明觉厉中,带着崇拜、狂热等色彩,把这位主公当成了神仙下凡。 就是许褚与典韦两位绝世猛将,望向我的目光中也满是难以置信,以及一些莫名的意味,敬畏?崇拜?迷茫?庆幸?很难读的明白。 只有张飞早就习惯了我的神秘与神奇,只是有些咋舌,大哥又开始变东西了,以前是各种宝贝,现如今变出了吃的! 三千精骑开始吃了起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的东西,而后在我的命令下,所有箱子与包装纸就地焚烧。 这些包装上的图案与文字,更让他们不明觉厉,只觉得神秘无比。 草原上并不缺水,每人都带有水囊,我买矿泉水也只是以防万一,而且准备煮个方便面,但是刚刚发现一个很囧的事情,那就是忘了没有锅碗…… 他买的是袋装的,不是桶装的…如果是桶装的,他回现代拿个锅烧点水,每人还能吃上一碗热面。 一次让众将士终生难忘的晚餐过后,便是幕天席地的一夜休息。 次日。 一场狼獒之战! 几十头草原狼,正围着一只藏獒不断的打转攻击,狼声狗吠中,鲜血四溅。 动物的战争明显已经到了白热化,三千精骑到来有着不小的动静,并没有影响到战斗的双方。 “竟然是藏獒!”我喃喃道,场中的藏獒体型外貌和狮子差不多,头大额宽,顶骨略圆,有着茂密的黑色鬣毛,身高足足有一米多,体长更是有一米五以上。 要不是场中的狗吠声,我还真以为这是一头狮子! 对于藏獒,他了解不少,并且十分喜欢,本来就准备存钱养上一头,只是后来的际遇,让他淡了这个心思。 据有关记载考证,藏獒是商周时期由古羌人培育出的,周以后,藏獒广为流传,深受帝王将相所宠爱。 但是根据考古学家对其古化石的鉴定,证实其历史却已超过五千年。 国外有关文献对其有详细记载,证明圣伯纳、大丹、匈牙利牧羊犬、纽芬兰犬及世界多**士迪夫犬均含有藏獒的血统。公元前55年,腓尼基人将其由中亚西亚运至英国繁殖,后至罗马帝国时,獒犬被带至罗马,在圆剧场中用于和熊、狮搏斗,此外在多数的罗马战争中,藏獒亦作为军犬。 古语“犬四尺为獒”充分说明了獒的身高体尺特征及格性用途。藏獒的警觉勇猛,对主人忠诚,对陌生人警惕,但是对于不侵犯领地的动物它却可以置之不理,这也彰显了它正真正高傲、威严的气势。 纯种的藏獒对陌生人有强烈的敌意,但对主人十分忠诚,并且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终生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主人去世,那么这只藏獒就会不吃不喝,直到饿死为止。 古代汉语造字者以“獒”命名的理由,可能就是以人之“傲”取掉“人”加“犬”而得,有着与人可比的地位。 我看着前方的藏獒,心思飘到了他处,没想到竟然会在两千年的汉末,见到了纯种藏獒!在现代,随着市场上的炒作,藏獒的价值不断攀升,随着藏獒的杂交,一头纯种藏獒已经很难见了。 护卫左右的许褚道:“主公,此乃獒也!古书记载,西戎之长致贡其獒。犬高四尺曰獒。以大为异。” 我有些意外的看了许褚一眼,到底是氏族出身,哪怕只是一个小氏族,懂得就比这个时代的大多数人多,只是没想到这位虎侯,也是一位爱读书的人。 就在这时,一头草原狼一个猛扑,咬在了藏獒的脖颈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伤口,滋滋鲜血不断流下,而这头草原狼也被藏獒一巴掌拍飞,哀鸣一声,身上多了一个深深的伤口。 即便是藏獒这种可搏狮虎的猛兽,也无法应付群狼的攻击,老虎见到群狼,那也是要退避三舍的。 受此重击,藏獒嘴里发出一道沉闷的吼叫声,声音中已显无力。 其余的草原狼眼中流露出残暴凶光,死去同伴的鲜血让它们更加的兴奋,悍不畏死的扑了上去,将藏獒淹没。 我有些惋惜的叹了口气,罢了,这是一场属于大自然的战斗。 不过遇上这群草原狼,他就不用再来回搬运东西了,直接吃狼肉! 我看了左右的典韦与许褚一眼,抬手一指,笑着道:“谁去把这些狼猎来?” “某去!” “许褚愿往!” 典韦与许褚纷纷请命,跃跃欲试。 “恶来去吧!速战速决!”我看了典韦腰间的一排精致短戟,笑着开口。 “诺!” 典韦领命,打马往前方冲了过去,来到近处便引起了草原狼的注意,纷纷转过身来,警惕的看着这个入侵者。 典韦咧嘴一笑,翻身下马,双脚在地上一蹬,身子向狼群飞跃过去。 一头草原狼猛扑上来,典韦身子一错,在半空一抬手,按住草原狼的脖子一扭,草原狼便“嘭”的一声摔落出去,倒在地上没了声息。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几十头草原狼有些骚乱。 典韦抽出背上的一对大铁戟,直入狼群,所过之处,草原狼皆是一击毙命! 直至二十几头草原狼毙命,剩余的狼群就丧失了斗志,如潮水般四散而逃。 看着逃散的狼群,典韦把一对打铁戟交到左手,右手在腰间一抹,手中多了一支精致短戟,一甩手,流光一闪,一头草原狼哀鸣一声,毙命倒地,正中脑袋! 接下来,一支支短戟从典韦手中甩出,逃跑的十几头草原狼纷纷毙命。 几十头草原狼犹如玩物,纷纷化作尸体倒在地上,场中不可一世的典韦,正为在主公面前表现了一把感到高兴,突然轻咦一声,往一处看了过去。 那里有着一个被刨出的小土坑,土坑里有着一头许仲康口中所说的“獒”,只是这头“獒”是个幼崽。 我打马前来,看着典韦大发神威的场景,不禁有些羡慕,即便他有数十年的内力在身,却只会粗浅的运用,与典韦这种绝世猛将一比,还是小巫见大巫。 人家那是天生神力,加上后天习武,一身武艺已经浑然天成,爆发力更是不用如内力一般,还要运力,使得是心应手。 是该学习一些武功招式的时候了! 我正想着,打马来到近处,顺着典韦的目光看去,也看到了土坑中的藏獒幼崽,双眼猛地亮了起来。 当我回到幽州,已经是七八天之后。 州府,议事大厅。 张飞、赵云、黄忠、许褚等将,以及田丰、田畴等人齐聚。 我高居主位,怀里抱着一头毛绒绒的黑色幼獒,小藏獒正张开没有牙齿的小嘴,咬着我的袖子。 田丰爽朗一笑,朗声道:“恭喜主公平定乌丸,得五万乌桓精骑!” 我逗弄了一下怀里的小藏獒,抬起头来,笑着道:“此战多亏黄将军与田先生才是。” 自从他率领三千铁骑杀入草原,攻破一个个乌桓部落,占据辽西、辽东、上谷、代郡等地的乌桓人,面临黄忠五万大军的征讨,本就叫苦不迭,听闻老巢被袭,军心大乱。 而后一番征战,黄忠与田丰率领大军,将辽西、辽东、上古、代郡一一攻下,乌桓归降。 自此幽州彻底平定,尽入掌握,又平添五万精骑,田丰献策,打乱编入军中。 黄忠连道“不敢”,拱手道:“主公亲征草原,扬我大汉威名,忠自愧不如!” 黄忠本在荆州从军,名声不显,被赵云寻到后,抱着试一试的心思来到幽州,没想到一到幽州就被委以重任,一身才能得以施展。 接下来就是大战过后的事宜安排,以及论功行赏等等。有田丰在,我只是听听意见,然后决定实施就行了,手下有能臣,那是轻松的不能再轻松。 议事过后,我命人押来一个死囚,提着死囚来到自己房内。 典韦怕主公有所损伤,想要跟进,奈何我不让任何人入内,他也没有办法,不知道主公押一个死囚入房干什么? 房内,我把死囚的眼睛蒙上,意念一动,提着死囚穿越到了现代。 确认死囚没什么事情,我又把死囚带回汉末,命人将其押了下去。 “果然可以带着活人穿越啊!”再次回到现代,我赞叹一声,拿出手机,找到周冰的号码打了过去。 他还记得给瑶瑶看病的事,华佗正在府上,只是他一直事物缠身,这件事情又缺乏一些可操作性,一直耽误至今。 通过电话,我驱车出了别墅区,往市区的第一人民医院驶去。 二十分钟后,我来到医院四楼的重症病房,刚刚进门,就见到周冰急匆匆的迎了上来。 “林小弟,你说的是真的吗?”周冰见到我,急不可耐的问出了声,电话里我告诉他,认识一个老中医,医术极为高明,可能对瑶瑶的病情有帮助,两人约好在医院见面详谈。 “当然是真的。”我示意这朵漂亮女警花稍安勿躁,笑着说道:“不过周姐,我认识的那位老中医,虽然医术高明,却不见外人。要不是我和他关系有点特殊,连我也是不肯见的,所以只能我带着瑶瑶去看病。” 关心则乱,周冰也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此时听到我的话,秀眉微蹙。 过了一会,周冰做出了决定,“那就麻烦林小弟了!”前些时日因为金鼎娱乐会所的事情,她听大哥提起了我。 在杨老爷子寿宴上的事情,大哥也告诉她了,她没想到我竟然是个富豪。 此时我要单独带着瑶瑶去看病,她虽然没有怀疑我有什么坏心思,但女儿不在身边,总有点不太放心。 但是想起那行事古怪的老中医,周冰最终还是决定试一试,有希望总是好的!这些老中医越是行事古怪,在寻常人眼里,却越代表着医术高明。 “周姐不用客气,我也很喜欢瑶瑶的。”我看着病床上入睡的瑶瑶,想了想,说道:“只是那位老中医,到底能不能治好瑶瑶的病,我也没有把握。” “林小弟肯帮忙,周姐已经感激不尽,至于瑶瑶的病情,只能听天由命了。”周冰轻轻叹了口气,漂亮的脸蛋上露出几分黯然。 我又安慰了几句,与周冰一起为瑶瑶办了出院手续,带着瑶瑶往自己的海景别墅而去。 周冰看着我驾车扬长而去,漂亮的脸蛋写满了祈祷、祝福、希望等情绪。 “我哥哥?”正开着车,后座上正昏睡的瑶瑶醒了,见到不是往日里的病房,一双大眼睛里露出几分迷茫,看到了前面的我。 “瑶瑶醒了?”我一愣。 “嗯,我哥哥,我们这是要去哪?妈妈呢?”瑶瑶好奇的看着车外,好似要看个够,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些景色了,哪怕只是寻常街道。 “哥哥带你去找一位老中医看病,瑶瑶的病就快好起来了。”我笑了笑,嘴里安慰着。 “嗯,瑶瑶会好起来的。”瑶瑶一听,坚定的点了点头。 …… “哇!狗狗!”海景别墅二楼的卧室内,落地窗外就是海天一色的美景,瑶瑶却无暇欣赏,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床上的藏獒幼崽,上前就要把它抱起来。 小藏獒却不领情,看着小萝莉,张开没有牙齿的嘴咬了过去。 “我哥哥,它咬我!”瑶瑶不乐意了,对后面跟来的我哭诉道,一脸的不开心。 我无奈一笑,他也没有办法,小藏獒很是个性,当初他从土坑里把小藏獒抱起来,小藏獒睁开眼看到他,就很是依赖。 对于别人,那一向是很凶的,哪怕是个没有牙齿的幼崽。 “小黑乖,以后瑶瑶就是你的朋友了。”我抱起小藏獒,给它起了一个很是俗气的名字,递到了瑶瑶怀里,也不管它听不听得懂,乐不乐意。 小藏獒明显不乐意,在瑶瑶的怀里挣扎着,逗得小萝莉咯咯直笑。 “瑶瑶乖,等哥哥一会。”我看着小萝莉和小黑玩,小黑还没有长牙齿,他也不怕瑶瑶受伤,退出房间,关上房门,来到了另外一间卧室。 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我命人把华佗传来。 华佗,天朝史上极为着名的神医,可谓家喻户晓。 华佗(约公元145年-公元208年),字元化,一名旉,沛国谯县人,东汉末年着名的医学家,与董奉、张仲景并称为“建安三神医。” 少时曾在外游学,行医足迹遍及天下,钻研医术而不求仕途。他医术全面,尤其擅长外科,精于手术。并精通内、妇、儿、针灸各科。 晚年因遭曹操怀疑,下狱被拷问致死。 华佗被后人称为“外科圣手”“外科鼻祖”,又多用神医称呼,以“华佗再世”“元化重生”称誉有杰出医术的医师。 汉末。 我看着眼前普普通通的中年男子,与历史上的着名神医,很难联系在一起。 华佗看上去四十岁左右,与汉末的寻常百姓没什么两样,唯一不同的,就是比较镇定自若,这位神医,也在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我。 “见过州牧大人。”华佗向我行了一礼。 “先生不必多礼。”我笑着道:“冒昧将先生请来,有一事相求。” “不敢,大人请吩咐。”华佗即便已经名声在外,是个神医,到底还是白身,与一州州牧天差地别,连忙又行了一礼。 华佗只是猜对了一半,我是找他看病,但是看病的方式有些特别。 我走上前来,在华佗有些惊诧的目光中,抓起他的胳膊,然后…… 华佗脸上的镇定神色,瞬间变得震惊之极,双目中满是不可思议的色彩。 刚刚还在幽州牧的房间内,只是一瞬,他竟然来到了一个从未见过的地方,旁边的那是床?墙上挂的黑块又是什么? 华佗转头往外面一看,竟然看到了大海! 卧室内的东西,在华佗眼中都是新奇的,让他暂时忘却了是怎么来到这里,满是探索与不可思议的看了起来。 “咳!”我轻咳一声,让有些着魔的华佗回过神来。 “州…牧大人,这…这…”华佗回过神来,想起两人是如何到来的,开始浮想联翩,这是什么神通?挪移法术? 华佗无法淡定,双腿有点打颤,这位幽州牧竟然是神仙下凡吗?这里是仙界? “先生请随我来。”我看着一脸震惊的华佗,不禁笑了笑,古人穿越到现代,华佗也算是头一遭了! 他也不解释,要知道说的越多,一个个问题越难解释的明白。不如保持一些神秘感,等华佗给瑶瑶看完病,就送他回去,让他自己去猜吧! 我打开卧室的门走了出去,华佗左瞧右看的跟在后面,哪怕是一个小小的门把手,在他眼里也是不可思议。 “我哥哥!狗狗不乖!”我与华佗来到另外一间卧室,瑶瑶抱着小藏獒走了上来,小藏獒在她的怀里挣扎着。 “瑶瑶乖,把小黑给我,医生来给你看病了。”我笑了笑,在瑶瑶不舍的目光下,把小藏獒抱了过来,到了他怀里,小藏獒立马安静下来,张开没有牙齿的小嘴,咬起他的袖子。 瑶瑶有点好奇的看向华佗,知识面不广的小萝莉,分不清楚古人与现代人的服装区别。 华佗也在好奇的看着瑶瑶,这就是仙界的小仙女吗? 这位小仙女生病了!华佗一眼就看了出来,心说原来幽州牧让他来仙界,竟然是给小仙女看病的。 直接用仙界的法术治病不就行了? 华佗正表示脑子不够用,我淡淡道:“有劳先生了。” 华佗连道“不敢”,如今我在他眼中,已经不是一州州牧那么简单,那是天上的神仙! 在我的眼神示意下,华佗走到瑶瑶身旁,抓过小萝莉的小手,把起脉来。 小萝莉安安静静的,我却有点紧张,直至过了十多分钟,华佗期间面色数变,最终摇了摇头。 我心头一沉,难道华佗也没有办法? “怎么样?”我看华佗迟迟不开口,不由得问出了声。 “这位…小姐的心衰之证,小人也没有把握治愈,只能延缓其症状。”华佗其实是不敢开口,害怕自己治不好,落得一个惨淡下场。 若是以前,最多也就是一死罢了,华佗虽然不想死,游走天下却也见惯了生生死死,早已看淡。 现在可不一样了,得罪了神仙,他怕是想死都难!就算是死了,魂魄怕也不能超生! “呼!”我松了口气,对华佗有点怨念,泥煤的,又是变脸又是摇头,他还以为华佗也没有办法。 如今看来,华佗确实称得上神医,现代医术都没有办法的事情,华佗竟然能延缓其症状。 能够延缓瑶瑶的病症,对我来说就是个好消息,总比看着小丫头一天天走向死亡的好。 我说道:“那就有劳先生了。” “这个,小人的器具还在凡间……”华佗有些犹犹豫豫的说道。 我一愣,心里笑了起来,凡间?感情华佗把这里当仙界了?联想力也够丰富的! “先生稍等。”我笑了笑,走到卧室外面,关上房间门,意念一动就来到了汉末。 “刘三,把华佗先生的行医器具取来。”我对门外的亲卫吩咐一声,刘三领命而去,没多久,一个小箱子被送了过来。 拿起小箱子,意念一动,我回到现代,推开卧室的门走了进去。 “……”华佗看着自己的箱子出现,更确定我刚刚是回‘凡间’了。 他也不避讳我在一旁,当场为瑶瑶看起病来,我这才知道,华佗用的是针灸之术。 瑶瑶这个小丫头很是乖巧,不吵不闹的,配合着华佗的针灸,针灸过后,华佗又开了一个药方。 每隔一天,我就把华佗从汉末带到现代,给瑶瑶针灸一次。 随着针灸的次数增多,配合着华佗开的药方,瑶瑶的病症明显有些好转,苍白的小脸带上了些许红润。按照华佗的话来说,病症已经得到延缓,只是他也没有治愈的办法。 尽管没有彻底治好瑶瑶的病,我已经很是满意,至少病症延缓,已经有了希望,有神戒在手,日后再想办法就是了。 笑傲里的平一指,不就是个江湖圣手吗? 七八天后,已经不用针灸,只需用药物治疗,我也就没有必要再让华佗来到现代,拿出手机给周冰大了过去。 他也不准备放过华佗,让华佗在幽州开馆授徒,多教出一些小神医,算是造福苍生了。 60 - 九妖变 - 早雨 华佗表示一点也不敢违背这位神仙的意思,幽州牧是神仙下凡,以及仙界的事情,他也是守口如瓶,生怕祸从口出,死了倒不打紧,怕的是死后也不得超生! 通了电话,我与周冰约好在第一人民医院见面。 “狗狗!”瑶瑶听说要离开,看着床上的小藏獒,一脸的不舍。 小萝莉与小藏獒相处了七八天,小藏獒对她却不感冒,只是眼巴巴的看着我,只认这一个主人。 “好了瑶瑶,以后再让小黑陪你玩。”我笑了笑,领着小丫头往外面走去。 二十多分钟后,第一人民医院外面,我见到了正翘首以盼的周冰,这朵漂亮的女警花今天没有穿警服,而是穿着一身运动装,********的身材尽显无疑。 我在周冰身上偷偷瞄了几眼,周冰正一脸关切的看着女儿,也没有注意到。 女儿的气色明显有了好转,这让周冰欣喜若狂,又有些患得患失,尽管她在电话里已经知道,经过老中医的诊治,瑶瑶的病情已经得到了控制,但还是有些难以置信。 这些年,为了瑶瑶的病,她已经想尽了办法,却一筹莫展,只能看着女儿一步步的走向死亡。 我与周冰带着瑶瑶去医院做了检查,连主治医生都直呼奇迹,看向我的目光变了又变,他很想知道,治好瑶瑶的那位老中医到底是谁? 如此神技,称为医学泰斗也不为过! 我看着主治医生的模样,客气的笑了笑,脸上明摆着写了“拒绝”俩字,丫的华佗在另外一个位面呢,你想见就见? “多谢林小弟。”周冰看向我,郑重道谢,一句话概括了太多感情。 “周姐见外了,那位神医说要回去研究一下瑶瑶的病症,日后有机会治好也说不定。”我笑了笑,又撒了一个谎,以后找到平一指那厮,让他给瑶瑶看病,在这边也好有个借口。 此话一出,更让周冰激动的不知所措,已经不知怎么表达谢意。 我把华佗开的药方给了周冰,带着已经好转的瑶瑶,三人一起吃了个饭,又去北城区的游乐场玩了玩。 女儿开心,周冰今天又放假,自然不会拒绝。 一天过去,我把周冰与瑶瑶送回了家,让他有些诧异的是,周冰家竟然住在水榭花都,这不是和他一个小区吗?只是他在水榭花都买的是两套别墅,周冰家住的是商品房。 既然回来了,我当然要回家陪老妈吃个饭,在周冰满是感激的目光下,与小瑶瑶说了声再见,就往小区内的别墅区开去。 周冰看着我驾车扬长而去,目光有些复杂,其中多是感激,也有些感叹。她已经不知道多久没这么开心了,三人下午在游乐场玩的时候,让她感到十分温馨。 摇了摇头,周冰把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出脑外,领着女儿往楼内走去。 我回到家,难免又在老妈面前撒了个谎,他感觉一直拿“炒股”做掩饰,早晚要穿帮,他准备回头开一间公司,也好为自己赚钱与资金来源打个掩护。 …… 次日,我又打着忙的借口离开了家,来到海景别墅内,意念一动,身形消失不见。 射雕世界,终南山下的一个山洞中,我走了出来,正是连接古墓的地方,沉吟了一会,他决定这次不进古墓,先不说能不能见到小萝莉李莫愁,就是见到了,也难免又一场离别。 来到射雕世界,我是为了学武,如今空有一身深厚的内力,却不怎么懂得运用,他也是有点醉了。 纵观射雕,能学武的地方其实不少。 如小萝莉所在的古墓派,传自林朝英,那是一位可以与天下第一人王重阳比肩的人物,比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还要厉害。古墓派的轻功位列顶尖,其他武功也不错。 要是我开口,小萝莉李莫愁多半会教他的,但此举属于偷学,他又有了目标,所以没有选择。 其次,如全真教之类的武功,我表示看不上眼,不是全真教的武功不行,实在是他的眼光太高了。 另外如东邪黄药师所传桃花岛武功,洪七公的降龙十八掌,欧阳锋的蛤蟆功,南帝段王爷的一阳指等等,轻易不传。 其中倒是有我看得上眼的功夫,如弹指神通、降龙十八掌、一阳指之类,都是靠内功打底,比较容易练的武学神功。 奈何人家不教! 最终,我把目标锁定在了一个地方,那就是襄阳城附近。 那里有着一个传奇人物,独孤求败留下的剑冢,还有一头现代家喻户晓的神雕,还有着可以增强内力的蛇胆,简直就是一个宝地。 按照分析,我一路来到襄阳城后,就开始搜索起来,他的办法也简单,那就是打听毒蛇出没的地方。 神雕所在的山谷,与毒蛇出没的地方并不远,原著中的杨过断臂后,从襄阳城出来也跑不远,附近而已。 最终,我在一个姓李的老汉的口中,打听到一个毒蛇出没的森林。 这种毒蛇全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脚,行动如风,李老汉也是机缘巧合见过一次,正是我寻找的菩斯曲蛇。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我心满意足,从兜里摸出一个行走江湖的必备物品,在汉末命人打造的金叶子,给了李老汉,惹得李老汉双眼冒光,不住道谢。 襄阳城外,山峦叠障。 连绵百里的群山中,一个穿着现代休闲服,怀中抱着一头黑色小藏獒的男子正在前行,步伐之间甚是灵动,不似凡人。 这个抱着黑色小藏獒的男子,自然是我无疑,他已经在山中转了两天,神戒在手,也不缺乏补给,吃喝不愁,就在山里转悠。 有小藏獒陪伴着,让总是单独行动的我,排解了一些寂寞孤独感,神戒的秘密,除了他以外,怀里的小藏獒也知道了,虽然小家伙什么都不懂。 李老汉说的那个林子他已经找到,但是并没有靠近,那里边可是有菩斯曲蛇,我空有一身深厚内力,却只会粗浅的运用,与行动如风的菩斯曲蛇放对,多半也得给跪。 围着这个林子,我在周围搜索起来,一搜索就是两天,如今正在探索着,西北方向传来一阵阵雕鸣,声音微带嘶哑,但激越苍凉,气势甚豪。 我双眼猛地一亮,此情此景,出现在这里的,除了那头家喻户晓的神雕,还能有谁? 迈开步伐,他循着鸣叫声赶了过去,有内力打底,一跳一跃间,普通人已经无法比拟,很是快速。 眼前郝然是一头大雕! 大雕身形甚巨,目测有两米大多,形貌丑陋之极,全身羽毛疏疏落落,似是被人拔去了一大半似的,毛色黄黑,显得甚是肮脏。 我看着这头尽显狰狞的丑雕,就知道找对了正主,与金老爷子的原著不同,以往他看的电视剧版的神雕,那都是会飞的,很是神骏。 原著里的神雕,却是不会飞的,概因为身形太重,飞不起来! 这样一只丑雕,与我往日在电视剧里看到的神雕,简直是天差地别,但是架不住人家厉害,就是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来了,也不敢说完胜这只雕。 最重要的是,大雕似乎听得懂人话! 大雕钓嘴弯曲,头顶生着个血红的大肉瘤,并没有发现一旁窥测的我,正迈着大步走来走去,双腿奇粗,高视阔步,鸣叫了一会,只听得左近簌簌声响。 我往那边看了过去,四条毒蛇一齐如箭般飞了出来,往大雕飞射而去,他瞧得清楚,毒蛇全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脚,正是菩斯曲蛇! 大雕弯喙转头,电光火石间,连啄四下,四条菩斯曲蛇立即毙命,出嘴部位之准,行动之疾,宛如一个绝世高手,我表示给跪了。 大雕张开大口,将四条毒蛇一一吞入腹中,原来是捕猎进食。 大雕在进食,我却在沉吟,原著里杨过能和大雕相识,是因为有一条大蟒与丑雕相斗,杨过当时上前相助,得到了大雕的认可,获得了人家的友谊。 而自己呢?要进剑冢,必须要过了大雕这一关才行。 想了想,我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只好按照来时猜想的那样,上前试一试。 拨开深浅的树丛,我抱着小藏獒走了出去,此刻小藏獒在他怀里正缩紧身子,它的鼻子很是灵敏,早就嗅到了丑雕的气息,那狰狞凶威,却给小家伙吓着了。 我安抚了一下怀里的小藏獒,此刻大雕刚刚进食完毕,很是灵敏的转过身来,双目如电,盯住我。 “这个…雕兄,我没有恶意的,想和你交个朋友,你看怎么样?”我露出一个自以为和善的笑容,有些紧张的看着大雕,随时准备跑路,万一大雕把他当成了敌人,他可干不过人家。 大雕听了,竟然露出一个十分人性化的思考神色,这个神色落在我眼中,让他直呼有戏,这头大雕果然听得懂人话! 能沟通,事情就好办。 我最怕的就是不能沟通,又没办法用强,让他真去拿手**杀这头大雕,不说能不能成功,他也下不去这个手啊! 我心里狂喜,大雕上下大量了他一番,又看了看他怀里的小藏獒,鸣叫了一声,也不知道是表达什么意思,然后缓步往我走了过来。 在我有些紧张,随时准备用神戒跑路的心情中,大雕伸出翅膀在他肩头轻轻拍了几下。 我哪还不明白神雕什么意思,看样子这个朋友是交下了,当下笑道:“小弟我,见过雕兄!” 大雕点了点脑袋,又高鸣三声,也不知是什么意思。 鸣叫了三声过后,大雕转身大踏步而去。我一看,想了想,也跟了上去,虽然不知大雕是什么意思,但是他可以不请自来嘛! 大雕转头一看,见我跟了上来,又是高鸣一声,身形开始加速,在山石草丛之中行走疾如奔马。 “雕兄,等等我啊!”我高呼一声,也不管大雕是什么意思,是要甩开他,还是和他比比脚力?看样子多半是前者。 使出了吃奶的紧,有一身内力打底,我在后边一跳一跃的,这才没有跟丢,一狂奔就是半个多小时,一直来到一个深谷前。 大雕正站在谷口,看着后边追上来的我,鸣叫了一声,自顾自的进谷去了。 似乎没有邀请我进去的意思! 我有点无语,他自认脸皮不算薄,但是已经厚着脸皮跟了上来,再闯入大雕‘家里’,惹得大雕不高兴,那可就不妙了。 在谷口站了一会,我意念一动,穿越回了现代,拿出手机,翻出老王百货批发部老板,王胖子的电话,打了过去。 “喂,林先生?”电话很快接通,王胖子略带恭敬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道:“王老板,有点事麻烦你……” “林先生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老王能办到的决不推辞。”王胖子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就很是诧异,没想到是前些时间订了n多方便面、面包、火腿肠、矿泉水的怪异富豪。 那天亲眼见识了恒海的海景别墅,他跟哥们好一阵吹嘘呢!现如今富豪又打来电话,还说有事麻烦他,他能放过这个结交的机会吗? “我需要二十箱五粮液。”这位林先生也没有客气的意思,直入正题,一开口就是二十箱五粮液,让王胖子的胖脸上立马堆出笑容。 一箱五粮液就是三千多,二十箱就是七八万,他又能赚不少! “……”接下来这位林先生的要求,就让王胖子有些诧异了,竟然让他帮忙联系一家酒店,要求可以做蛇羹的,然后外卖送到林先生那里。 这位林先生喜欢吃蛇羹?这让王胖子有点腻味,别看他吃得胖,他对蛇肉可是敬而远之,但是林先生的要求,他当然不会拒绝。 挂了电话,王胖子马不停蹄的开始忙活了。 …… 我挂了电话,觉得认识这个王胖子倒是不错,以后办点琐事什么的,也有个跑腿的。他有秘密在身,也不方便请佣人,遇到事情总要亲自跑腿。 只是等了不到一个小时,王胖子就打来电话,已经开着小货车到了别墅区外,而且已经联系好了外卖蛇羹的酒店,做好就会送来。 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就见到了王胖子,客气了一句后,笑着问道:“王老板,pos机带了吗?” 王胖子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从小货车中取出一个pos机来,要是一些普通的酒,为了结交这位富豪,二十箱他也就白送了。 但是二十箱五粮液,那可是七八万,他还真舍不得下这个本钱,不是小数目啊!在人家富豪面前打肿脸充胖子,那是不好的行为。 也许自己咬牙切齿的送出七八万的酒,人家根本没当一回事呢!那不就白送了? 接下来的事情,更让王胖子觉得自己明智,果然猜对了,这点钱在人家眼里不算什么,根本讨不到人情! 二十箱五粮液,这位林先生直接给了十万!那两三万就算是跑腿费,两三万啊,跟特么两块钱似的! 王胖子卸了货,与我又客气了一会,直到酒店的蛇羹送到,这才恋恋不舍的离去,又没忘了多看看这些海景别墅,这辈子别说住了,多看几眼都是奢侈啊! 人比人得死,王胖子在无限的怨念中离开,我则拿着蛇羹与五粮液,意念一动,来到了射雕世界的山谷外。 这次他没有带小藏獒过来,左手拿酒,右手端盆子,手不够用了。他对蛇肉可是没爱,蛇羹当然是为了讨好刚认识的朋友准备的,这位刚认识的朋友就是大雕。 我拿着东西往山谷内走了进去,刚进去不久,就大声叫了起来:“雕兄在吗?小弟我,来看你了!” 没有人搭理! 一边走一边叫,过了良久,我来到一个大山洞前,终于见到了正主,大雕从山洞内迈着步子走了出来,盯着我,鸣叫了几声,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雕兄,小弟给你带了点东西!”我心里吐槽,泥煤的,不知道迎接一下吗?这么有个性? 尽管心里吐槽,我脸上依旧堆出了笑容,打开右手中的盆盖,一阵香气传了出来,即便他对蛇肉无爱,闻到香气也激发了食欲。 “咕咕!”香味一出,大雕低沉的叫了一声,有些意动的迈步走了上来,看了看我手中的蛇羹,又看向了我。 “知道雕兄喜欢吃蛇,这是特地为雕兄准备的。”我表示在一头大雕面前卖萌,也是醉了。 大雕却很吃他这一套,高鸣三声,这次鸣声之中明显带了友善的意味,又伸出翅膀在他肩头轻轻拍了几下。 然后…… 大雕毫不客气的吃了起来,一盆蛇羹很快入腹,接着又是几声欢喜的鸣叫,虽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看得出来,它很是满意! 我扬了扬左手中的五粮液,笑着问道:“不知雕兄喝酒否?” 大雕先是点了点脑袋,旋即有些不解的看向五粮液,不明白这是什么。但是当我打开瓶盖,一股浓郁的酒香传出之后,大雕猛然高鸣起来,叫声连连。 “雕兄请。”我变戏法似的从兜里摸出两个杯子,倒出五粮液,与大雕一人一杯的对饮起来。 酒能促进人的感情,我现在知道,哪怕是雕也一样!他与大雕对饮了一会,两人已经很是亲近,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和谐。 对饮过后,大雕咬住我的衣角扯了几扯,随即放开,大踏步走到山洞前,向着山洞点了三下头,叫了三声,回头望着我。 我哪能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大雕向山洞行礼,似乎是让他跟着做,看样子是让自己进洞,瞻仰独孤求败了! 没想到事情这么顺利,我还准备做长期战斗呢!多促进促进感情嘛? 这就达到了目的? 我走到洞前,学着大雕了模样,向山洞行了三礼,看得大雕满意点头,伸出翅膀轻轻拍了他一下,踏步进入山洞。 我看着黑黝黝的山洞,面露好奇的跟了进去,虽然知道里面有什么,但是真要亲眼见到了,还是有点激动。 这可是武侠小说中的传奇人物,独孤求败的隐居之所! 山洞其实很浅,走了不到十米,已抵尽头。洞中除了一张石桌、一张石凳之外更无别物。 大雕向洞角叫了几声,我转头看去,洞角有一堆乱石高起。 独孤求败,传奇人物。 从未出场过,只被口中提及。 独孤求败一生境界阶段分为利剑级、软剑级、重剑级、木剑级、无剑级,对应用不同的武器。剑意存于心中,手中有剑无剑已无分别,一如风清扬教导令狐冲的“手指就是剑”,剑魔本人就是一柄最强的剑。 无剑胜有剑与无招胜有招,是独孤求败武学体系不同层面的不同表现形式,手中无剑则无不可为剑,心中无招则无不可成招,形无常形,法无定法,无迹可寻,无孔不入。 我看着洞角一堆乱石高起,极似一个坟墓,就知道这是剑魔独孤求败的葬身之所,一抬头,洞壁上隐约有字,只是尘封苔蔽,黑暗中瞧不清楚。 我捡起一根枯枝,从兜里摸出打火机点燃,上前伸手抹去洞壁上的青苔,现出三行字来,字迹笔划甚细,入石却极深,显然是用极锋利的兵刃划成。 三行字道:“纵横江湖三十余载,杀尽仇寇,败尽英雄,天下更无抗手,无可柰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下面落款是:“剑魔独孤求败。” 沉醉良久,我回过神来,朝着石墓拜了几拜,以示对剑魔的尊敬,一旁大雕见他对石墓行礼,似乎心中欢喜,伸出翅膀又在他肩头轻拍几下。 我的目的可不单单是瞻仰一下剑魔真迹,他是为了习武而来,拜了几拜后,对大雕笑道:“雕兄,小弟第一次来到这里,带我去谷里转转?” 大雕点了点头,高鸣一声,迈着步子往洞外走去,我赶忙跟上。 独孤求败隐居的山谷,风景着实不错,树木苍翠,山气清佳。 我却无心欣赏,一直左顾右盼的搜索着,直到大雕带他转了一会后,眼前猛地一亮,看到了一座峭壁。 峭壁如一座极大的屏风,冲天而起,峭壁中部离地约二十余丈处,生着一块三四丈见方的大石,似一个平台,石上隐隐刻得有字。 我极目上望,瞧清楚是“剑冢”两个大字。 看着这座峭壁,我哪里不知道这是独孤求败的埋剑之所,他来这里就是为了重剑而来,他曾在华山练过几个月的剑法,在他看来,那些剑法哪里敌得过以力破巧的重剑? 只要重剑如臂使指,内功深厚,便能纵横江湖! 但是看着这座峭壁,以及离地二十余丈处的平台,我还真是有点打怵,那可是七八十米高!爬的时候一个不小心,那就得玩完! 好在峭壁上每隔数尺,就生有一丛青苔,是一个个小小的洞穴,供人攀爬。 独臂的杨过都能上去,我给自己打了打气,对一旁的大雕笑着道:“雕兄,我上去看看!” 说完,见大雕点了点头脑袋,高鸣一声,并没有反对,我就依着峭壁上的一个个洞穴往上面爬去。 好在有内里打底,已经不是普通人,手脚十分灵敏,我小心翼翼的爬了一会,终于爬上了平台。 我刚刚爬上来,下面就传来了“咕咕”叫声,俯首往下面看去,只见大雕伸爪抓住峭壁上的洞穴,正自纵跃上来。 它身躯虽重,腿劲爪力却十分厉害,几乎一两个呼吸的功夫,就窜上了平台,好似一个绝世高手,与笨拙的我形成鲜明对比。 被一只大雕以绝对的优势比了下去,我吃味的撇了撇嘴,转头看去,只见大石上“剑冢”两个大字之旁,尚有两行字体较小的石刻: “剑魔独孤求败既无敌于天下,乃埋剑于斯。呜呼!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 群雄束手,长剑空利,不亦悲夫! 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达到这种高度? 我眼中闪烁起异样的光芒,那是极度向往的色彩! 压下心中的激荡,我低下头来,只见许多石块堆着一个大坟。这坟背向山谷,俯仰空阔,别说剑魔本人如何英雄,单是这座剑冢便已占尽形势。 这时,大雕低叫了几声,伸出钢爪,抓起剑冢上的石头,移在一旁。 大雕双爪起落不停,不多时便搬开冢上石块,露出并列着的三柄长剑。在第一、第二两把剑之间,另有一块长条石片。三柄剑和石片并列于一块大青石之上。 我也不知大雕是什么意思,上前提起右首第一柄剑,只见剑下的石上刻有两行小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四尺青峰,锋利无比。 我放下利剑,拿起第一、第二两把剑之间的长条石片,石片下的青石上也刻有两行小字:“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不祥,乃弃之深谷。” 石片代表紫薇软剑。 我放下石片,目光落在第二把剑上,这就是他此行的目标,重剑! 三尺多长,两边剑锋都是钝口,剑尖更圆圆的似是个半球,造型很是奇特。 入手果然很沉!三尺多长的一把剑,我掂量了一下,怕是又七八十斤重,有内力打底,他倒也拿得动。 剑下的石刻,见两行小字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前恃之横行天下。” 这把重剑,却有不少故事,后来被熔炼打造成屠龙刀与倚天剑,铸剑时被分别藏入武穆遗书、降龙十八掌、九阴真经等兵书神功,引起一段‘倚天屠龙’的传说。 放下重剑,我拿起第三把剑,入手轻飘飘的浑似无物,正是一柄木剑,剑下的石刻道:“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自此精修,渐进于无剑胜有剑之境。” 无剑胜有剑,无招胜有招,正是终极技能独孤九剑! 但是如此神技,却只传到了风清扬与令狐冲那里,已经是几百年后的事情。 我叹了口气,看来想学独孤九剑,还是要去找风清扬啊!但是他如今就算是去找风清扬,风清扬又愿意教他,他也未必学得会。 令狐冲学得独孤九剑,也是有多年的剑法功底,又悟性奇高,才学会了这个剑道终极技能。 饭要一口一口吃,路要一步一步走,这个道理我还是懂得,所以他准备以重剑入手。 正在我怔怔入神时,大雕咕的一声叫,低头衔起重剑,放入我手中,跟着又是咕的一声叫,突然左翅势挟劲风,向他当头扑击而下。 来不及多想,我气运丹田,力贯双臂,手中重剑迎了上去,与大雕的左翅一碰。 “铛!”的一道金铁交击声响起,我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剑上传来,压得他沉闷之极,急忙运转内力相抗,才好受了许多。 可大雕似乎一点事也没有,右翅顺势一击,我手中的重剑应声而飞,“铛”的砸在地上。 言似缓慢,实则一人一雕不过交手了两招而已。 我只抵住了大雕一招,已经完败,此时大雕“咕咕”的叫了一声,竟然漏出一个鄙视的神色。 被一头大雕鄙视了…… 时隔一个多月。 深山幽谷,峭壁平台。 我手持重剑,轻轻一抖,随意挽出一朵剑花,一柄七八十斤的重剑在他手上,已经与寻常利剑无异。 轻若无物,如臂使指。 “将来内力日益增长,能把木剑使出重剑的效果来,才算是更进一步!”时隔一个多月,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武学新手,如今重剑在手,大可与天下群雄争锋,但境界不同,体悟又有不同。 如今他追求的已经不是以重剑横行天下,而是手持木剑,却能使出七八十斤重剑的效果来,如此这般,可进一步。 大雕站在一旁,通灵的它已经看出我有了离开的意思,有些闷闷不乐的低“咕”一声,秃头疾缩迅伸,弯弯的尖喙向我胸山直喙。 我笑了笑,大雕这宛如绝世高手的一击,若是一个多月前,他自然是只能跑路,当下一抬手臂,手中重剑犹如神助,横于胸前,及时封住大雕的攻击。 大雕一嘴便啄在剑上,一人一雕各自一震,后退一步。 大雕一声高鸣,向前迈出一步,右翅着地横扫,往我足胫掠来。 我足下一点,纵身高高跃起,手中重剑从高空劈下,带起凌冽劲风,宛风$文学..如奔腾而下的飞龙! “铛!”的一声响,又是剑喙相交,大雕同样封住我一剑。 时至今日,一人一雕已不分伯仲,一个多月间,已交手无数次。 从最初我只能抵住大雕一招,到后来重剑运用的越来越熟练,在一次次实战中,精进若斯。 “雕兄,今日不打了!”我轻巧落地,笑着开口。 大雕却不愿放手,有些不乐意的低“咕”一声,踏步上前,双翅齐至,势道极是威猛! “雕兄,小弟不奉陪了!” 我大笑一声,纵身一跃,避过大雕攻击的同时,已经往平台外跳了出去,脚下在一个个青苔洞穴中借力,一两个呼吸的功夫已经落到地面。 “汪汪!”峭壁下,一头极似狮子的黑色藏獒,见到我出现,猛然扑了过来,很是亲昵的蹭了起来。 “呵呵!”我拍了拍小黑的脑袋,一个多月来,小藏獒已经有接近一米高,体型也有一米多长,很是雄壮。 这还要多亏了菩斯曲蛇的蛇胆,我服食了一个多月的菩斯曲蛇蛇胆,不仅内力大增,身上的力气也是大增,重剑使得越来越顺手,与这蛇胆也脱不了干系。 如今单以内力而论,我已经不输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等当世绝顶高手。 菩斯曲蛇全身隐隐发出金光,头顶上生有肉角,行走如风,这种奇物在我眼里,已经有了化蛟的征兆。若是头顶的肉角化作龙角,与一条缩小版的蛟龙有什么区别? 当我每天回到现代,叫来外卖的蛇羹,带着好酒来到山谷中,就与大雕达成了‘以物易物’的协议。大雕为他猎捕普斯曲蛇,换取蛇羹与美酒。 大雕如此雄壮,力道奇大无比,也与吞食普斯曲蛇不无关系,我索性将蛇胆拿来喂养小藏獒,这么一喂,果然有奇效。 小藏獒长得很快不说,一身力气也是极速增长,如今已经比猛虎还要厉害,已经是附近山中的一霸。不仅如此,小藏獒的智慧似乎也有所提高,很是通灵。 独孤求败以雕为友,我以狗为友,却也乐得自在。 这时,大雕也从平台上跃下,我笑着道:“雕兄,小弟这就告辞了,日后若有机会,再来看望雕兄。” 近几天,大雕已经看出我有离开的意思,闻说有些闷闷不乐的“咕咕”叫了几声,也不知是舍不得我,还是舍不得美酒佳肴? 我也有些不舍,他从大雕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大雕昔年经常与独孤求败动手,其实已经是一个另类的武学高手,一次次交手间,让他获益良多。 但是终归是要走的,就像与小萝莉李莫愁离别一样,悲欢离合,来日方长。 在大雕恋恋不舍的目光下,我与小黑往山谷外走去,一直到出了群山,我抓住小黑,意念一动,来到了现代。 学成内功,远走草原,深谷习武,前前后后又是一百天过去,我选择今天离开,就是因为神戒又到了一百天的期限。 先是汉末三国,再是笑傲江湖,又是射雕英雄传,这次不知道是个什么世界? 海景别墅中,我站在阳台上,小黑卧在一旁,意念一动,一抹灵光自神戒上发出,一瞬没入虚空,消失不见。 我感觉到,那冥冥虚空处,与手中的神戒又多了一个联系。 沉吟了一下,我没有带小黑,而是选择自己过去看看,虽然前面三个世界都挺安全的,但小心驶得万年船,一旦有危险,就用神戒瞬间回来。 我拿起重剑,意念一动,身形消失在阳台上,让卧在一旁的小黑“汪汪”叫了起来,它好似也习惯了这样场景,叫了一会,就又卧在了阳台上,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 “果然又是树林!” 我做着有危险就瞬间回去的准备,一瞬回过神来,看着周围的场景,有些无语。 怎么每次都是林子? 我提着重剑,往林子外走了过去,步伐很是灵动,速度亦是很快,一看就是身怀轻功的武林高手。 提着重剑走在林子中,我掐指一算,自己得到神戒已经三百天,快一年了! 先是到了汉末三国的世界,又到了笑傲江湖的世界,再到射雕世界,如今又到了一个未知世界,想想这将近一年的经历,真是有些恍若梦中。 不到一年的时间,他已经是堂堂幽州牧,麾下精兵强将,带甲十万,又学成一身武功,虽然其中有些坎坷,但已经可与绝顶高手比肩! 自己曾经身为一个小叼丝,所追求的金钱与美女,如今也如探囊取物般容易。 照这么一个个位面打通下去,日后会怎么样,自己又能走到哪一步,我有些好奇与向往。 我一边神游天外,一边往林子外走去,还没走出林子,就听到一个方向传来了“轰轰隆隆”的水声,不禁有些好奇的往那边走去。 不多时,我走出林子,只见西北角上,隔着悬崖,一条大瀑布从高崖上直泻下来,犹如银河倒悬。 “好一条瀑布!”我啧啧赞叹一声,走上前来准备欣赏一下美景,刚刚走到悬崖边上,不禁轻咦一声,往下看去。 只见悬崖下方二十多丈的位置,有一个人正抱着一棵古松的树枝,挂在半空不住摇晃。 “上边那位兄台,在下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快快找人救命啊!在下必有重谢!”下边正荡秋千的人,往上极目眺望,见到有人出现在悬崖边上,大声呼喊起来。 “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我正在看戏,闻言脸色变得古怪起来,天龙八部?怎么打通的这几个位面,都是金老爷子的书中世界? 他已经先后到了笑傲江湖与射雕,听到大理镇南王世子段誉的名头,哪里还不知道这是天龙八部? 下边的段誉,不正是坠崖得了奇遇,学到了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吗? 61 - 九妖变 - 早雨 想到两种神功,我有些意动,想了想,朝下面喊道:“段兄稍等,我这就来救你!” 我自然不会告诉他,哥不救你,你也死不了,还有一份逆天奇遇。如今小小的悬崖峭壁还真是难不住他,在深谷与大雕习武的时候,经常攀爬那座峭壁,早已是轻车熟路。 我纵身一跃,就这么向悬崖下边跳了下去,引得下面正荡秋千的段誉一声惊呼。 身子极速坠落,只是两个呼吸的功夫,我就来到了段誉抱着的古松旁,手中重剑往峭壁上猛然一戳,就这么戳了进去,身子稳稳停下。 “在下我,见过段兄。”我抓着插入峭壁的重剑,身子挂在半空,与抱着古松树枝荡秋千的段誉打了个招呼,这个打招呼的场景有些特别。 “在…在下段誉,见过林兄。”段誉紧紧抱着古松树枝,如今命在旦夕,勉强笑了笑。 “段兄不必担心,看到那儿的山缝了吗?我这就送你过去。”我笑了笑,也不管段誉愿不愿意,左手抓着重剑,右手一伸,把段誉从古松树枝上拽了下来。 然后轻轻一抛,段誉就向一侧悬崖上的山缝飞了过去。 “啊呀…”段誉在空中惊呼,落入山缝,一伸手,牢牢揪住崖旁的一根短枝,双足也找到了站立之处,这才惊魂略定,回头过来,满是怨念的看向我。 我“呵呵”一笑,身子一翻,足下在前边古松上一点的同时,重剑也从峭壁中拔了出来,一个纵跃,飞身来到了山缝中,与段誉并肩而立。 “林兄好轻功!”段誉双眼一亮,虽然他不喜欢习武,却也懂得欣赏。 我谦虚道:“不足挂齿。” “林兄,我们怕是上不去了,好在这条山缝有许多草木砂石,可以攀爬而下。”段誉对武功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讪讪一笑,指了指延伸向下的山缝。 段誉又道:“对了,在下还没有谢过林兄的救命之恩,真是感激不尽。” 我笑了笑,摆了摆手道:“无妨,恰逢其会罢了,我们这就下去吧!” 他还惦记着下边的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呢! 虽然北冥神功需要散尽内力来练,让如今内功大成的我不愿意选择,但也可以借鉴一下,涨涨见识,如今他可不是什么都看不懂的武学小白了。 凌波微步那是势在必得的一门终极步法轻功! 段誉应了声“好”,沿着崖缝,慢慢爬落,崖缝中尽多砂石草木,不致一溜而下,爬到后来,段誉衣衫早给荆刺扯得东破一块,西烂一条,手脚上更是到处破损,爬了许久,才爬到崖底。 与段誉一比,我就潇洒多了,足下在一处处砂石草木上借力,一纵一跃的,很是灵敏。 崖底乃一座山谷,轰隆轰隆的声音响彻,只见左边山崖上一条大瀑布如玉龙悬空,滚滚而下,倾入一座清澈异常的大湖之中。 大瀑布不断注入,湖水却不满溢,想来另有泄水之处。瀑布注入处湖水翻滚,只离得瀑布十余丈,湖水便一平如镜。 如此美景,段誉看得入神,见湖畔生着一丛丛茶花,竟然忘了处境与一旁的我,走过去细细品赏起来,喃喃道:“此处茶花虽多,品类也只寥寥,只有这几本‘羽衣霓裳’,倒比我家的长得好。这几本‘步步生莲’,品种就不纯了。” “咳,段兄,我们还是想想怎么出去吧!”我心说不亏是个著名的呆子,这时候还有心情赏花?还这么投入? “啊!是极!”段誉回过神来,抱歉一笑。 两人转了起来,寻找出口。 这湖作椭圆之形,大半部隐在花树丛中,两人自西而东,又自东向西,兜了个圈子,约有三里远近。 东南西北尽是悬崖峭壁,绝无出路,只有下来的山坡比较最斜,其余各处决计无法攀上,仰望高崖,白雾封谷,下来容易,再想上去却是万难。 “这里没有出路,咱们两个怕是要共赴黄泉了,都是在下连累了林兄。”段誉有些垂头丧气,不住的道歉。 我笑而不语。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我们在谷里找找,是否藏有出口。” 我笑了笑,觉得段誉虽然是个呆子,去也呆得可爱,单单这份善心,就与郭靖那愣小子有得一比。如今这呆子命不久矣,虽然有些失落,却只知道一个劲的对他道歉。 “林兄说得极是。”段誉双眼一亮,对我这份淡然与洒脱佩服不已。 我在山谷中围着石壁转了起来,拿着重剑敲敲打打的,一直到来到一块岩石前方,停下了脚步。 这块岩石猛一看,就觉得有些突兀,我轻轻一推,手掌沾到岩上青苔,觉得滑腻腻地,但岩石也摇晃了起来。 见状,我就知道找对了地方,运力猛然一推,石底发出藤萝之类的断绝声音,缠结岩石的藤草尽断,岩石缓缓转动,如一扇大门,只转到一半,露出一个三尺来高的洞穴。 “咦?林兄,竟然有洞穴!”一直跟在我身后的段誉,惊喜的叫了起来。 “进去看看吧!”我点了点头,弯腰走进洞去,虽然洞内毫无光亮,但以他如今的内功修为,黑暗中也能勉强视物了。 看着娇滴滴的段誉,要不是知道他后来痴心王语嫣,我真有点怀疑,这厮有小受的潜质。 我从兜里摸出打火机,“啪”的一声打开,为洞穴内带来了火光,借着微弱的火光,可以看到洞穴内地底的石板很是整齐,显然有人休整过,道路向下倾斜,前方隐约有一个铜门。 “这是什么?”段誉目光被打火机吸引,身为镇南王世子,奇珍古玩见得多了,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神奇的物品,竟然可以凭空生火。 “打火机。”我说着往前方走去,轻轻一推,铜门应声而开。 “打火机?哎!林兄,这里似乎有人住,我们是不是先敲一敲门?”段誉正新奇着,见到我的动作,又轻呼起来,奈何话还没说完,门就被我推开了。 我无语的看了段誉一眼,刚刚还觉得这呆子呆得可爱,现在已经觉得他有点事妈。 门后有刺鼻的霉气传出,显然已经久无人居,随着铜门被推开,亮光陡然出现,只见门后是一座圆形石室,朦朦胧胧地光亮从左边透来。 左边光亮处有鱼虾游走,我看着镶在石壁的一块大水晶,啧啧称奇,他自然知道,这里是昔年无崖子与李秋水的隐居之所。 两人的隐居之所倒也奇特,竟然开创了水下世界的先河,把石室建在了湖水中,再用水晶作窗户,可以欣赏水下世界的景色。 总体来说,比他的海景别墅还要别致! “糟糕!我们这是走到湖底来啦!”段誉看着窗外的水中美景,惊呼起来,本以为找到了出谷的路,没想到竟然来到了湖底。 放眼看去,石室中放着一只石桌,桌前有凳,桌上坚着一铜镜,镜旁放着些梳子钗钏之属,看来是闺阁所居,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铜镜上生满铜绿,桌上也是尘土寸积,不知已有多少年无人来此。 “稍安勿躁。”我有点无语,目光在石室内一扫,在东边石壁上看到一道细缝,走上前伸手一推,石壁缓缓移开,又露出一个洞穴来,前方是一排石级。 “啊呀!”段誉大叫一声,有些手舞足蹈,感觉今天的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这又是通往谷外的希望? 我已经顺着石级向下走去,段誉赶忙跟上,过了一会,出现一个宫装美女,手持长剑,剑尖对着二人。 “啊!竟然有人?”段誉一声惊呼。 “这是一座玉像。”我无奈的看了咋咋呼呼的段誉一眼,但不得不承认,这座玉像雕刻的和真人极为相似。 女子玉像由白玉雕成,与生人一般大小,身上一件淡黄色绸衫微微颤动,更奇的是一对眸子莹然有光,神彩飞扬。 这座玉像要是搬到现代去,估计能卖出个天价! 我正在心里给玉像估价,段誉也看了个仔细,见这女子玉像仪态万方,与活人极为相似,口中连连说道:“对不住,对不住!我这般瞪眼瞧着姑娘,忒也无礼。” 明知无礼,段誉眼光却始终无法避开她那对眸子,发起呆来,半晌,他深深一揖,说道:“神仙姐姐,小生段誉今日得睹芳容,死而无憾。姐姐在此离世独居,不也太寂寞了么?” 我在一旁看着,见到段誉这番模样,也是给跪了!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定情? 对着玉像定情,这尼玛脑子是正常人吗? “不知神仙姐姐如何称呼?”段誉像神经病似的,竟然对着玉像问候起来。 “段兄,这是玉像,不是真人。”我看不下去了,开口唤醒了段誉。 “啊!林兄,抱歉,实在是太像真人了!”段誉回过神来,苦着脸道:“要是这位神仙姐姐,能活过来跟我说一句话,我便是为她死一千遍,一万遍,也如身登极乐,欢喜无限!” 段誉说着,对着这位‘神仙姐姐’跪了下去,要行大礼,跪下才发现,原来脚下又两个蒲团,他双膝正巧跪在较大的蒲团上。 玉像足前另有一较小蒲团,想是让人磕头用的。 段誉也不犹豫,一个头磕下去,只见玉像双脚的鞋子内侧似乎绣得有字。凝目看去,认出右足鞋上绣的是“磕首千遍,供我驱策”八字,左足鞋上绣的是“遵行我命,百死无悔”八个字。 这十六个字比蝇头还小,鞋子是湖绿色,十六个字以葱绿细丝绣成,只比底色略深,石室中光影朦胧,若非磕下头去,又再凝神细看,决计不会见到。 段誉只觉得给神仙姐姐磕首千遍,那是天经地义的事,当即恭恭敬敬的向玉像磕起头来。 我看着段誉抽风似的,一个头又一个头的磕着,真心无语了,正常人跟不上蛇精病的想法啊! 我看着段誉抽风似的,不多不少的整整磕了一千个头,也是有点醉了。 他在一旁数数都数烦了,段誉却一脸神圣虔诚的表情,一直把小蒲团上一层薄薄的蒲草磕破,然后惊喜的掏摸出一个绸包来。 “林兄,原来神仙姐姐早有安排,这绸包是神仙姐姐赐下的啊!”段誉拿着绸包,激动得有点语无伦次。 “上面好像有字。”我对这个蛇精病是无语了,指了指绸包。 “啊呀…果然有字!”段誉站起身来,竟然没有忘了与我共享‘宝物’,把绸包横在两人中间,只见白绸上写着几行细字: “汝既磕首千遍,自当供我驱策,终身无悔。此卷为我逍遥派武功精要,每日卯午酉三时,务须用心修习一次,若稍有懈惰,余将蹙眉痛心矣。神功既成,可至琅擐福地遍阅诸般典籍,天下各门派武功家数尽集于斯,亦即尽为汝用。勉之勉之,学成下山,为余杀尽逍遥派弟子,有一遗漏,余于天上地下耿耿长恨也。” 我无语的笑了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段兄不必担心,这石室内又不止你一个人,神仙姐姐的命令,不是还有我可以为你分担嘛?” 段誉恍然大悟道:“对啊!正该如此!林兄你武功高强,定能为神仙姐姐杀尽逍遥派弟子!神仙姐姐叫我们学她的逍遥派武功,却又吩咐我们去杀尽逍遥派弟子,嗯,想来她逍遥派的师兄弟、师姐妹们,害苦了她,因此她要报仇。” “她直到临终,此仇始终未报,于是想收个弟子来完成遗志。这些人既害得神仙姐姐这般伤心,自是大大的坏人恶人,尽数杀了也是该的。” “孔夫子说:‘以直报怨’,就是这个道理,爹爹也说,遇上坏人恶人,你不杀他,他便要杀你,倘若不会武功,惟有任其宰割。这话其实也是不错的。” “神仙姐姐仙去已数十年,世上也不知还有没有逍遥派。常言道:恶有恶报,说不定他们早已个个恶贯满盈,再不用我们动手去杀。世上既已没了逍遥派弟子,神仙姐姐的心愿已偿,她在天上地下,也不用耿耿长恨了。” 段誉一听我要为他分担,一脸的惊喜,嘟嘟囔囔说了一通,也不知是在劝服我,还是在劝服自己,在他眼里,神仙姐姐说的那都是对的! 我被段誉的傻样气乐了,心说你这位神仙姐姐还没死呢,如今正在西夏皇宫逍遥自在,不过他不会说出口,指了指绸包道:“看看绸包里的逍遥派武功吧!” 段誉点了点头,打开绸包,里面是个卷成一卷的帛卷。 展将开来,第一行写着“北冥神功。” 字迹娟秀而有力,与绸包外所书的笔致相同。其后写道: “庄子‘逍遥游’有云:‘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也。’又云:‘且夫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是故本派武功,以积蓄内力为第一要义。内力既厚,天下武功无不为我所用,犹之北冥,大舟小舟无不载,大鱼小鱼无不容。是故内力为本,招数为末。以下诸图,务须用心修习。” 段誉赞道:“神仙姐姐这段话说得再也明白不过了,这北冥神功是修积内力的功夫,学了自然丝毫无碍。” 说着,左手慢慢展开帛卷,突然间“啊”的一声,面红耳赤的看了我一眼,赶忙将帛卷卷起,紧紧抱在怀里,如同一个小怨妇一般,说道:“林兄,我们不能亵渎神仙姐姐啊!” 刚刚展开的帛卷上,郝然是一个横卧的裸女画像,全身一丝不挂,面貌与玉像一般无异。 段誉觉得自己多瞧一眼,就是亵渎了神仙姐姐,让我也看了,更是罪不可恕。 我无语,泥煤的,北冥神功就在眼前,别逼哥用强!开口道:“我们若是不看,岂不是违背了神仙姐姐的遗愿?” “这…哎…好吧!”段誉犹豫了一会,咬了咬牙,尽管心里不舍,但还是神仙姐姐的遗愿比较重要,当下说道:“林兄要是学会了这北冥神功,能不能把帛卷送给小弟?小弟感激不尽!” “可以!”我点了点头,心说哥也没有收藏黄图的习惯。 段誉一脸惊喜道:“多谢林兄!”说着,有些不舍的把帛卷递给了我。 我把帛卷打开,认认真真的研读起来,段誉在一旁跟一个被强.奸的小怨妇似的,目光幽怨的看着他。 良久,我把北冥神功一幅幅图仔细看了数遍,记得清清楚楚,不禁吐了口气,叹道:“世人练功,皆自云门而至少商,北冥神功却反其道而行,自少商而至云门,拇指与人相接,彼之内力即入我身,贮于云门等诸穴。然敌之内力若胜于我,则海水倒灌而入江河,精妙之极,也凶险之极啊!” “林兄,你学会了?”段誉眼巴巴的看着我,希望他快点学完神功,觉得这是对神仙姐姐的亵渎啊! 这傻小子,原著里因为怕亵渎‘神仙姐姐’,都没敢多看,把北冥神功练了个一知半解,时灵时不灵的,我想想也觉得好笑,摇了摇头道:“北冥神功怎么可能那么快就学会?倒是这帛卷后面记载了一门轻功,可以与段兄一同研习一二。” 我将帛卷彻底展开,只见三十六幅裸女图像后面,帛卷尽处题着“凌波微步”四字,其后绘着无数足印,注明“妇妹”、“无妄”等等字样,尽是易经中的方位。 只见足印密密麻麻,不知有几千百个,自一个足印至另一个足印均有绿线贯串,线上绘有箭头,这是一套繁复的步法。 最后写着一行字道:“猝遇强敌,以此保身,更积内力,再取敌命。” 这也是我找段誉一同研习凌波微步的原因,对于易经,他也是一知半解,要是他自己来练,不研究个十天半个月,估计是没戏。 但是眼前有一个现成的老师,别看段誉不会武功,却是个博学之人。 “咦?”段誉看着这门‘凌波微步’,有些见猎心喜,前几****还在全心全意的钻研易经,一见到这些方位足印,登时精神大振。 我与段誉研究了许久凌波微步,直到他学会才停了下来。 段誉这个武学小白竟然看一遍就会了,我愣是足足看了好多遍,又请教了段誉许多次,才堪堪将这门步法学会。 在深谷与神雕习武的一个多月间,我以深厚的内力,在实战中创出一套纵跃的功夫,已经是极为不俗的轻功,要知道他吃了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后,一身内力已经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比肩。 有内力打底,许多功夫都很是容易练。 但是我那套纵跃的功夫,与凌波微步又是天差地别。 凌波微步是一门以步法为主的轻功,以易经八八六十四卦为基础,使用者按特定顺序踏着卦象方位行进,从第一步到最后一步正好行走一个大圈。 此步法精妙异常,习者可以用来躲避众多敌人的进攻。此外凌波微步每踏出一步,都与内力息息相关,决非单是迈步行走而已,若无内功根基之人,将凌波微步强行走将起来,会造成自绝经脉的危境。 但是有内功根基之人,以此步法走将起来,内力则自然而然的运转,一个周天又一个周天,每走一遍,不消耗内力不说,还可以让内力有一分增益。 “不愧是轻功中的终极技能,论其精妙,不比剑道中的终极技能差!”我暗自感叹,将手中的帛卷递给了段誉。 他俩约定过,等我把神功学会,这卷‘黄图’就由段誉收藏,北冥神功虽然没有学会,我却也已经记在心中。 “多谢林兄赠卷之情!林兄更对小弟有救命之恩,如林兄不嫌弃,咱们结为异姓兄弟如何?”段誉把帛卷紧紧抱在怀中,如同抱着一个绝世珍宝,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结拜?也好!”我愣了愣,没想到段誉找他结拜,这小子可是大理皇族,身份尊贵,与人结为异性兄弟,颇有些同享富贵的意思。 我虽然更流弊,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但是段誉不知道!看来这个小受兼事妈,人到底还是不错的。 “小弟今年十九,不知林兄?”段誉见我答应,很是高兴。 我道:“我今年二十二。” “小弟拜见大哥!”段誉立即躬身一拜。 “二弟不必多礼。”我将段誉扶起,笑着道:“我们还是找一找出口吧!既然神仙姐姐留下遗愿,这里定然不会是一条死路。” “大哥说得极是。”段誉回过神来,这才想起来,两人还被困在山谷。 两人搜索起来,在石室左边找到一个月洞门,门旁壁上凿着四字:“琅擐福地’ 段誉惊咦道:“神仙姐姐言道,天下各门各派的武学典籍,尽集于斯!” “进去看看吧!”我摇了摇头,上前推开月洞门,他自然知道,这里边的武学典籍,都被李秋水的女儿搬到曼陀山庄去了。 一踏进门,果然如我知道的那样,这“琅擐福地”是个极大的石洞,比外面的石室大了数倍,洞中一排排的列满木制书架,可是架上却空洞洞地连一本书册也无。 “竟然是空的!”段誉惊诧起来。 “走吧!”我已经在室旁找到一条斜向上的石级,踏步而上,段誉赶忙跟上。 走到一百多级时,已转了三个弯,隐隐听到轰隆轰隆的水声,又行二百余级,水声已然振耳欲聋,前方有光亮透入。 两人加快脚步,走到石级的尽头,前面是个洞口,我走出来一看,外边怒涛汹涌,水流湍急,乃一条大江。 江岸山石壁立,嶙峋巍峨。 “咦,大哥,这里是澜沧江畔!我们出来啦!”后边的段誉走出洞口,惊喜的叫了起来。 我点了点头,明知故问道:“嗯,二弟准备去哪?可是回家?” “小弟要去一趟万劫谷,小弟如今只有六七天好活了。”一连串的奇遇过后,段誉这才想起了正事。 “这是为何?”我装作有些吃惊的模样。 段誉苦笑,把白天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他跟马五德上无量剑派观看比武,巧遇钟灵,与钟灵一起被赶出无量山。 后来又上神农帮劝架,结果钟灵的闪电貂咬伤了人,钟灵被抓,他也被神农帮帮主下了七日断肠散,七日内必须到钟灵的家里,万劫谷,寻来闪电貂的解药,换取自己与钟灵的小命。 结果段誉在路上巧遇无量剑派的人,因为恰巧听到了人家的秘密,被追杀到坠崖! “……钟姑娘与神农帮的人,还在等着解药呢!”段誉苦笑道。 “想不到二弟遇上了这等麻烦事。”我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转口道:“二弟不必去万劫谷了,我与你去神农帮走一趟,把七日断肠散的解药拿来就是!” “这…大哥武功高强,神农帮的人自然是不敌的。”段誉有些意动,又有些犹豫着道:“但是神农帮数十口人,中了闪电貂的毒,我要是不为他们寻来解药,他们也会没命的。” 我无语,这小子自己性命都要不保了,竟然还为别人着想,单单这份思想觉悟就不是盖的,这就是主角与龙套的差距吗? 我自问不是个龙套,有着自己的主意,笑着道:“这也好办,我们把钟姑娘救出来,让她回家取了闪电貂的解药送来就是。”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闪电貂是引出莽牯朱蛤的关键,那玩意吃了百毒不侵,也是个逆天级别的宝贝。早早救了钟灵,才好去找那莽牯朱蛤。 “大哥言之有理。”段誉双眼一亮,连连点头。 入夜时分。 我与段誉来到神农帮驻地。 刚到神农帮驻地,就听到前方的大屋里,传来断断续续的痛呼声与呻.吟声,正是被闪电貂咬伤中毒的神农帮中人。 “师兄,你怎么样?” “这貂儿的毒性太烈,我神农帮也是用毒的行家,熬制的解毒汤竟然无法压制毒性,更别谈解毒了!” “是啊!我也未曾见过这种奇毒,幸好那个小丫头在咱们手里,希望姓段的小子能把解药带来!” “希望如此,否则……” 我与段誉走向正中的大屋,刚刚走到屋外,就听到里面除了痛呼呻.吟声,还传来了两个人的谈话声。 推门而入,只见一屋子病恹恹的神农帮众,正中的主位上,一左一右坐着两个老者,面色苍白,正以内力强行压制毒性,先前的交谈声便是来自此二人。 “姓段的小子!” “解药带来了?” 一屋子神农帮众往门口望来,或惊或喜,主位上的两个老者惊喜出声,以为段誉带来了解药。 “放你娘的臭屁!” “小子找死!” 两个老者空欢喜一场,又惊又怒。 左手边一个老者猛然起身,往段誉飞扑过来,就要给他点苦头吃,段誉一惊,正想运用刚学会的凌波微步躲避,就见到老者以比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回去。 我收回右脚,以他雄厚的内力,对付一个武功平平的江湖中人,也就是一脚的事情。 老者倒飞而回,身子砸在后方的桌椅上,一片狼藉,惨呼声响起。 “阁下是什么人?为何要与我神农帮过不去?”右手边的老者看着同伴的惨状,惊疑不定的起身,以他行走江湖多年的眼力,哪能看不出与段誉同来的年轻人,竟是一个武林高手! “别废话,带我们去找钟姑娘,不然,死!”我说着,手中提着的重剑往地上一戳,猛烈的气劲中,以剑头为中心,地面开始四裂开来,一个蜘蛛网般的地面瞬间出现。 这装逼装的,比当初王处一出场,在地面踩出一个脚印还要流弊! 一屋子的神农帮众,一个个都是一脸惊骇,为首的老者更是一脸难以置信,对方年纪轻轻,竟然有了这等功力?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就是一旁的段誉,也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意识到自己的这位结拜大哥,武功不单单是高强那么简单,怕是比父亲还要厉害许多! 我装逼过后,目光落在为首的老者身上,顿时让老者身子一缩,犹如被猛兽盯上,颤声道:“尊驾息怒,我这就带二位去寻那小姑娘。” “走吧!”我点了点头,老者在前头带路,他与段誉跟在后边。 出了大屋,在神农帮驻地走了一会,三人来到一间柴房前,柴房门外站着两个中年男子,见到老者前来,有些诧异的看了后边的我与段誉一眼,齐齐躬身道:“见过二长老!” “嗯,你们先行退下。”带路的老者点了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说道:“把身上的钥匙拿来。” 两个中年男子不明所以,不知中毒的二长老为何来此,但也不敢违背命令,恭恭敬敬的把钥匙交出。 二长老索要钥匙,难不成要解开里面那小姑娘身上的锁链,行苟且之事?也不知二长老这身子骨,又中毒在身,能不能行房事? 两个中年男子猜测着退了下去。 “尊驾要找的小姑娘,就在柴房里。”老者转头看向我,强笑一声,把刚到手的钥匙交了出来,说道:“这是小姑娘身上锁链的钥匙。” 我点头,给了段誉一个眼神,段誉接过钥匙,推门而入,不一会,再出来时,身旁就多了一个少女。 少女约莫十六七岁年纪,一身青衫,一双大眼珠滴溜溜的转着,尽显灵动,明媚照人,脸上带着些许稚气,未脱童稚之态。 “这位就是我的结拜大哥,我林大哥,大哥,这是钟灵钟姑娘。”段誉笑着为两人介绍道。 “多谢林大哥救命之恩。”钟灵大眼睛眨了眨,显然已经从段誉那知道了两人救她的事情。 “小钟灵不用客气。”我笑了笑,心说难怪是段正淳的私生女,以那钟万仇的遗传基因,怕是生不出这么一个小美人来。 钟灵眨了眨大眼睛,嬉笑道:“林大哥,我叫钟灵,不叫小钟灵。” “好!小钟灵!”我点了点头,一开口就让钟灵咧嘴,段誉嬉笑不已,继而转头看向带路的神农帮长老,淡淡道:“带我们去取七日断肠散的解药。” 老者面色微变,若是取了七日断肠散的解药,这些人离去,他们身上的闪电貂毒怎么办? 老者正在犹豫,但见年轻人扬了扬手中怪模怪样的剑,安慰自己心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带着三人往药房而去。 寻了七日断肠散的解药后,我、段誉、钟灵三人扬长而去。 至于之后神农帮帮主司空玄听闻事情始末,如何处置这位‘通敌’的二长老,就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了。 三人离开神农帮,段誉就要钟灵回家去取闪电貂的解药,给神农帮的人送来。钟灵虽然有些不乐意救这些‘恶人’,却敌不过段誉的啰嗦神功,无奈答应。 我一时也没事,索性跟着两人去万劫谷看看,据他所知,万劫谷谷主钟万仇,请了四大恶人前来,要对付段誉的老爹段正淳,却也是一场好戏。 那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不正是段誉的亲爹?亲爹斗后爹,好一场家庭伦理剧! 我想起这个便宜二弟的身世,看着他正与钟灵说说闹闹,无语的笑了笑。 三人正走着,突然见到前方一匹黑色骏马倒在路边,马头垂落,血染草地。 “啊!是木姐姐的黑玫瑰!”走近一看,钟灵瞪着大眼睛惊呼一声。 “小煞神孙三霸是你杀的,是不是?”路旁的树林中,传来一个响亮的大嗓门声音。 “小煞神孙三霸是你杀的,是不是?”树林中响起一个大嗓门声音。 “是!”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响起,带着几分忌惮之意。 “我且问你,我听人说,你长年戴了面幕,不许别人见你容貌,倘若有人见到了,你如不杀他,便得嫁他,此言可真?”还是那个声音,大嗓门十分响亮。 “是又如何?”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 “你干么立下这个怪规矩?”大嗓门声音带了几分惊奇。 “这是我在师父跟前立下的毒誓,若非如此,师父便不传我武艺。”清脆悦耳的女子声音多了几分不耐烦,又带着几分忌惮。 “我那徒儿孙三霸,是不是想看你容貌,因而给你害死?”大嗓门的声音带了几分粗暴怒意。 “原来那人是你的徒弟?你知道自己徒儿的脾气,死了怪不得别人!”女子没有否认。 “我徒儿看到了你容貌没有?” “没有!” “好!三霸这小子死不瞑目,让我来瞧瞧你的相貌。看你到底是个丑八怪,还是个天仙般的美女。” “你敢!?” 我三人见到路边倒毙的黑色骏马,被树林中的声音吸引而来,眼看着快到了声音的来源处,一个人影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的落在我怀中。 我左手提着重剑,右手一伸,就将人影接在怀里,看着怀里的美人,愣了一愣,这是一张娇柔婉转,堪称完美的脸蛋。 美人落在我怀里,也是愣了愣,见对方眼睛眨都不眨的盯着自己看,顿时觉得不妥,连忙伸手在自己的脸蛋上一摸。 入手的是自己光滑的肌肤,面纱已经不见!仔细一想,竟是刚才被那人一掌击飞,在半空被树枝把面纱扯了下来! 不见了面纱,美人有些慌乱,下意识的看向对方,想要动手把他杀掉,但仔细一看,觉得此人虽然一头短发有点怪异,长得还是挺英武好看的。 英武之气来自于我近日来的习武,他看着怀里的美人,面色有些古怪,从钟灵叫出“木姐姐的黑玫瑰”时,他就知道林子里的女人是木婉清。 而那个大嗓门声音的主人,就是被木婉清杀了徒弟,前来寻仇的南海鳄神,岳来三。 让我面色古怪的是,他竟然看到了木婉清的脸,他哪能不知道,木婉清曾立誓,谁看了她的脸,要么被她杀了,要么娶她? 天意弄人啊! 跟在后边的段誉与钟灵,一个在木婉清的脸蛋上瞧了瞧,觉得这姑娘好生漂亮,一个一脸吃惊,林大哥竟然看到了木姐姐的脸?她可是知道木姐姐的誓言! 正在一男一女以怀抱的姿势,都有些出神时,先前那个大嗓门声音传了过来,伴随着声音,还有一道身影飞跃而来。 “快让我岳老二看看你到底长甚么模样?” “咦?又来了三个小娃娃。” 我等人望去,人影落定,是一个长着凶悍面孔的汉子,身材高大,背着一对鳄鱼剪。 这就是南海鳄神岳老三? 我有些新奇的看着岳老三,这人他印象很深,而且印象不错。岳老三位居四大恶人之三,外号「凶神恶煞」,却自称排行老二,性子较为“可爱。” 脑子那是直通到底的,为人极讲信用,说到做到。有时会为小小的一句话不想失约而被骗,武功高力气大,使用的兵器为鳄尾鞭及鳄嘴剪。 正是岳老三可爱的性格,让我对这个天龙中的人物印象颇深,如今就生生的站在了他面前。 我正新奇着,怀中的美人开口了,美人说道:“你想看我的样貌,先问过我的丈夫再说。” “丈夫?” “丈夫?” “……” 几道声音同时响起,包括岳老三、我、段誉、钟灵在内,声音中都有些意外。 这就多了个媳妇? 我有些无语,岳老三叫道:“你已经嫁人了?谁是你丈夫?” 木婉清目光在我脸上一转,说道:“我曾经立誓,哪一个男子见到我的脸,我如不杀他,便嫁给他。这人已经见了我的容貌,我不愿杀他,只好嫁他。” 这番话既是说给岳老三听的,也是说给我听的,说着,木婉清的俏脸上露出几分红晕,娇羞的模样诱.人犯罪。 岳老三一怔,一双驼铃般的眼睛,往我瞪了过来,恶声道:“你家娘子杀了我徒儿,这笔账怎么算?” “你说怎么算?”我一笑,看向怀里的美人,笑着道:“你先下来。” 木婉清这才想起,自己还在对方怀里,想起他已经是自己的丈夫,不禁全身一热,起身后说道:“郎君小心,这人的武功高的很,一会我拖住他,你们快跑!” 木婉清这才看到后边的段誉与钟灵,俏脸一怔,危机时刻也没有功夫与钟灵叙旧,正想着如何救自己的丈夫。 这话让我一愣,没想到这个从天而降的媳妇,竟然如此至情至性,已经准备为他舍命了? 这让他有点感动,我笑了笑,刚想安慰一句,只听岳老三道:“我徒儿死了,当然是你们偿命!” “说得有理。”我赞同的点了点头,让木婉清一呆,自己的这位郎君,难不成脑子不好使? 我转口说道:“我看你武功不错,这样吧!咱们打个赌,我赌你接不了我两招!” 此话一出,木婉清更是看白痴似的看着我,心里哀叹,自己竟然找了一个傻郎君?转念一想,今天是生是死还不知道,罢了…… “甚么!?”岳老三一怔,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道:“我接不了你两招?” 说着,岳老三怒气横生,身子一纵,一只大手往我抓来。 我迈着凌波微步,只跨出一步,便避开了岳老三奔雷闪电般的这一抓。 “咦?”岳老三惊咦一声,看向我的目光中多了几分郑重,凝声道:“你这是什么功夫?” “凌波微步。”我也不隐瞒,把左手中的重剑递到右手,淡淡道:“出武器吧!能接住我两招,便是你赢了!” 岳老三闻言大怒,虽然对方身法古怪,年纪轻轻却大言不惭,他乃江湖成名高手,在对方眼里竟然只是接不住两招的货色? 岳老三虽然是个浑人,江湖经验却十分丰富,从对方的古怪身法中,已经看出对方不俗之处,此时也不托大,将背后的鳄鱼剪取到手中。 手中的鳄鱼剪,快若闪电般往对方剪去。 我面上带笑,迈着凌波微步,左踏一步,右跨一步,轻飘飘的已转到了岳老三背后,伸手在他秃顶上拍了一掌。 岳老三惊觉对方手掌居然神出鬼没的拍到了自己头顶,暗叫:“我命休矣!” 但头皮和掌心一触,岳老三立知这一掌之中全无内力。 我收回手,笑嘻嘻的道:“怎么样?” 一旁的木婉清、钟灵看得是目瞪口呆,没想到我这么厉害,只有段誉双眼冒光,原来凌波微步如此精妙,他以后打不过别人,也不用担心被别人打了! “no,我还没出招!”我摇了摇手指,右手重剑一抬,就这么自上而下的往岳老三劈去,平平无奇的一招力劈华山,却带起凌冽无比的劲风。 岳老三虽然认输,却也不会束手待毙,手中鳄鱼剪一抬,往对方的怪模怪样的剑剪了过去。 “铛!!!”的一声巨响。 鳄鱼剪硬生生的被砸成了两半,剪身更是成一个怪异的弯曲形状,吃了一记重击,岳老三直觉得虎口麻木,胸口一阵沉闷之极的感觉。 就在这时,剪身一半砸落在他脚骨之上,让刚刚运行内力,平息了不适的岳老三,又痛又怒的叫了起来。 我看着捂着脚又蹦又跳的岳老三,笑着道:“怎么样,我说你接不了我两招吧!” 一旁的木婉清、钟灵、段誉早已是看得目瞪口呆!岳老三一脸震惊中带着几分难以置信,对方内力竟然远胜于他,怕是老大也有所不及,这小子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的年纪,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从娘胎里练武,也他奶奶的没有这么深厚的内力吧! “我岳老二认输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你看着办吧!”岳老三倒也光棍,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 “咱们先前有过赌约,赌你接不了我两招,如今你输了,就拜我为师吧!”我一句话,让在场中人顿觉荒谬。 我竟然要收岳老三做徒弟,这简直颠覆了他们的三观。 岳老三自己也是如此,指了指自己的鼻子,难以置信道:“你要我拜你为师?” 我点头道:“不错,你若拜我为师,我这一身功夫都可以传给你。但拜师之后,师尊之命,便不可有违,我要你做什么,你便须遵命而行,否则欺师灭祖,不合规矩。你答不答允?” 先前的赌约只是我一面之词,岳老三并未亲口应允,正在活命与拜师间犹豫,此时听到对方竟然要把这一身功夫都传给他,顿时双眼冒光。 不想学的那是傻子!学会之后,岂不是连老大都压不住他?到时候他就是天下最恶的第一大恶人!再也不是老二、老三! 至于遵从师命,在岳老三眼里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拜师便拜师!”岳老三咬了咬牙,说着突然跪倒在地,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向我连磕了八个响头,大声叫道:“师父,弟子岳老二给你磕头,日后定当遵从师命,否则便是乌龟儿子王八蛋!” “好徒儿,起来吧!”我笑着点头,心说这么容易就收到一个便宜徒弟,真是不错。他收岳老三为徒,也没有别的目的,一是对这个可爱的恶人有些好感,再则就是为了多个跑腿的,日后做事方便许多。 当然,他收跑腿的,那也是看条件的。岳老三一身武功也不是白给的,一身数十载的内力很是雄厚,已然是一方高手,不比练紫霞神功的岳不群差到哪去。 岳老三站起身来,又叫了一声“师父”,很是乖巧。 见他这般乖巧,我更为满意,一旁毁三观的木婉清、钟灵、段誉,呆立当场。 正在我为自己的决定满意时,接下来的事情让他更加满意,觉得多个打下手的,确实不错。 只听一阵脚步声响起,树林中钻进十几个人来,以两个老妪为首,剩下的都是持刀拿剑的汉子。 为首一个老妪指着木婉清道:“我们是来捉拿这小贱人,不相干的让开!” 我一看到来人这番模样,心下明了,这是曼陀山庄王夫人派人追杀木婉清来了,准确的说,是追杀木婉清的师父兼生母。 几个老女人都是段正淳的相好,争风吃醋而已。 岳老三闻言,当即大怒:“这小姑娘是我师父的老婆,就是我师娘,谁敢拿她!他奶奶的!” 说着,岳老三纵身一跃,顷刻间到了为首的老妪身前,左手反手伸出,已抓住老妪的胸口,身向左侧,右手五根手指掀住她头盖。 左手右转,右手左转,双手交叉一扭,“喀喇”一声,便将老妪的脖子扭断了。 老妪也是身怀武功的人,但是在岳老三面前就显得武功平平,手中的兵器还未施展出一招,便已身死。 除了我,旁观众人无不吓得呆了。 岳老三随手一抖,将老妪的尸身掷在一旁,往日与老妪交好的三名大汉齐声虎吼,扑将上来,岳老三右足连踢三脚,三名大汉高高飞起,落在地上惨呼起来。 其余来人无不吓得倒退。 岳老三被激发了凶性,咧嘴笑道:“喀喇一响,扭断了脖子,好玩,好玩。老子扭一个脖子不够,还要扭第二个!” 说着就要动手,来人见到同伴被扭断脖子的惨状,无不吓得魂飞魄散,倒在地上的三个汉子更是一脸惊骇,此时想逃走都没了力气。 “够了,让他们走吧!”我淡淡开口,心说有个打下手的着实不错,不然的话,为了自己的便宜媳妇,免不了又要动手。 我只对高手有兴趣,对这些小鱼小虾可没有动手的兴致,与大雕那个另类的绝世高手一场场实战下来,‘口味’已经是很叼了! 岳老三在他眼里,勉强算得上一个高手。 “是,师父!”岳老三收敛了凶性,回到我身旁一副乖巧的样子,让众人看的是目瞪口呆,这前后的落差也太大了! 无量山,树林中。 我、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五人正在前行,钟灵口中吹着口哨,正在寻找她走失的闪电貂。 五人已经寻找了一会,这时,随着嘘溜溜的口哨声,灰影一闪,一只小兽从高树上急速跃落,蹲在五人身前丈许之外,一对亮晶晶的小眼骨碌碌地转动。 “貂儿!”钟灵欢呼一声,又吹了一声口哨,灰影一闪,闪电貂飞扑进了她怀里。 “林大哥,你怎么知道貂儿在这片树林内?”钟灵抱着闪电貂,眨了眨大眼睛,问我道。 “闪电貂与你走失,定然不会走远,它又以毒蛇为食,无量山这片树林中多有毒蛇毒虫,想来它多半会在这里的。”我笑了笑,嘴上说着推理的内容,心说哥是从书里看来的。 “林大哥好聪明!”钟灵娇笑着,木婉清、段誉、岳老三也是连连点头,认为有理。 钟灵问道:“不知林大哥找貂儿做什么?” 我笑道:“要用它把莽牯朱蛤引出来。” 钟灵惊呼道:“万毒之王,莽牯朱蛤。” “依我岳老二看,也不过是说说罢了。文殊菩萨骑狮子,普贤菩萨骑白象,太上老君骑青牛,这莽牯朱蛤是万毒之王,神通广大,毒性厉害,故老相传,就说它是瘟菩萨的坐骑,其实也未必是真的。” 段誉好奇道:“这莽牯朱蛤到底是什么样儿?” “想知道莽牯朱蛤长什么样,用闪电貂把它引出来就是了。”我笑了笑,看向钟灵。 钟灵这才明白林大哥找貂儿是用来做什么的,只是用貂儿引出莽牯朱蛤而已,她自然愿意帮忙,当下吹了几声口哨,闪电貂从怀里飞扑出去,往前方的树林中一蹦一跳的走着。 五人跟上。 两个时辰后,入夜。 猛听得“江昂、江昂、江昂”几下巨吼,声音似是牛哞,却又多了几分凄厉之意。 跟着“卟、卟、卟”声响,草丛中跃出一只小小蛤蟆,长不逾两寸,全身殷红胜血,眼睛却闪闪发出金光。 它嘴一张,颈下薄皮震动,便是江昂一声牛鸣般的吼叫,如此小小身子,竟能发出偌大鸣叫。 在它身前,闪电貂正蹲在地上,见到朱蛤,似乎颇有畏缩之意,转头想逃,却又不敢逃。 我、段誉、木婉清、岳老三、钟灵五人就跟在后面不远处,见到莽牯朱蛤都是眼前一亮。 段誉赞叹道:“这名字取得倒好,声若牯牛,全身朱红,果然是莽牯朱蛤。‘莽牯朱蛤’这个名字,定是见过它的人给取的。” 莽牯朱蛤嘴一张,江昂一声叫,一股淡淡的红雾向闪电貂喷去,闪电貂颇为畏惧,身子一蹿,灰影一闪,往一旁躲去。 此举似乎在莽牯朱蛤的意料之中,它喷出红雾后,就是一蹬腿,扑落的地点正是闪电貂逃窜的方向。 按照它以往的捕猎经验,今天这只貂儿怕是逃不得,就在此时,一颗石子如流光般激射而来。 石子正中莽牯朱蛤脑袋,这只万毒之王翻身摔落,立时毙命。 石子正是我以内力掷出,虽然没有弹指神通般的威力,但是对付一只蛤蟆还是可以的。 岳老三见状,很是有狗腿子的天赋,就要上前为师父把莽牯朱蛤取来,谁想到刚刚迈出几步,就闻到莽牯朱蛤自行散发的毒气,脑袋一晕,险些倒地。 岳老三赶忙退后,运起内力抵制住毒性,惊呼道:“好险!这莽牯朱蛤太毒啦!要不是我岳老二内功深厚,此刻怕是已经化为一滩脓血!” 我、岳灵珊、段誉、钟灵见状,这才明白莽牯朱蛤的厉害,这万毒之王,寻常人只要是一接近,闻到它身上自行散发的毒气,那就是一滩脓血的下场。 不然这莽牯朱蛤,早就给人捕捉去了。 岳老三只吸了一口毒气,中毒不深又内功深厚,过了一会,就以内力强行把毒逼了出来,此刻五人看着远处的莽牯朱蛤,干瞪眼。 闪电貂不惧莽牯朱蛤身上自行散发的毒气,那是因为闪电貂本身就怀有剧毒,他们五人一时接近不得。 我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仔细一想,原著中段誉先是被闪电貂误伤咬中,身中剧毒,莽牯朱蛤又追着一条蜈蚣,一前一后钻进了他身体里,以毒攻毒,中和了三种毒性,才造成万毒不侵的体质。 照眼前的形式看,把莽牯朱蛤这种剧毒之物吃了,别说获得万毒不侵的体质了,妥妥的立时毙命。 62 - 九妖变 - 早雨 “该怎么办呢?”我皱眉,莽牯朱蛤已经到手,等它的毒气散发完毕,就可以取来。 但是如何‘吃’呢? 清蒸还是水煮倒是随意,关键是怎么中和了它的毒性! 中和! 我一挑眉,想起自己曾盗了梁子翁一条药蛇,那条药蛇的蛇胆,还在家里的冰箱里放着呢! 那条药蛇被梁子翁以珍贵药材喂养了几十年,药性之强毋庸置疑,蛇胆本就是解毒圣物,倒是可以试试中和莽牯朱蛤的毒性。 “你们看着莽牯朱蛤,我去去就来。” 我看向木婉清、段誉、钟灵、岳老三,笑着说了一句,话音刚落,就在四人目瞪口呆的目光中,身形突兀的消失不见。 “……” 四人一脸见鬼的表情,连忙四下张望,树林中没有一点声响与身影,我哪去了? 这已经不是轻功的范涛了,这尼玛还是人吗? “自己竟找了一个神仙郎君?”木婉清。 “我的结拜大哥竟然是神仙中人?”段誉。 “林大哥竟然是神仙下凡嘛?”钟灵。 “老子竟然拜了个神仙当师父!”岳老三。 海景别墅。 “还好当初觉得药蛇的蛇胆是解毒圣物,把它留了下来。”我出现在二楼阳台上,等候了许久的小黑“汪汪”叫了起来。 好在家里有我给他储备的肉食,也不至于饿着。 “走!”我笑了笑,对小黑说了一声,往楼下走去,小黑很是灵动乖巧,好似听懂了一样,跟在我身后。 来到厨房打开冰箱,木盘盛着的蛇胆就放在里面,当初药蛇的蛇肉赏给了典韦,蛇血已化作数十载的内力,只剩下这枚蛇胆了。 我用重剑挑起盛着蛇胆的木盘,关上冰箱,一只手抓起小黑,意念一动,与小黑一齐消失不见。 “咦?”我惊咦一声,自己前后不过离开一会功夫,这边就发生了变故? 树林中有两个人正在交手,其中一个就是我新收的好徒儿岳老三。 只见一个形如竹竿的人影,围绕在岳老三周围飘忽不定,好似没有重量一样,速度却又极快。 岳老三则站在原地不动,每当人影攻来时,就闪电般出手将其逼退。 一个轻功极为高明,一个不动如山,双方一时谁也奈何不得谁。 “岳老三,你犯的着为了一个小美人,跟自家兄弟过不去?”那飘忽在林中半空的人影,厉声喝道。 “他奶奶的!老四!你别不知好歹!这小姑娘是我师娘,你敢动我师娘,就是跟我岳老二过不去!”岳老三的一对鳄鱼剪被我生生劈成废铁,鳄鱼鞭又没带在身上,没有趁手的兵器,一时只能被动防守。 好在他的武功高过老四,倒也防守的住,只是轻功有些不如而已,否则他也不会在四大恶人中排行老三。其实岳老三觉得自己应该排名在老二才对,所以常以老二自称,那叶二娘的武功,与他也只是伯仲之间。 “我呸!岳老三你又坏我好事!这小美人是你师娘?你师父呢?”飘忽不定的人影怒喝,两人全神贯注的交手,并没有注意到一旁穿梭而来的我。 “我师父?”岳老三想起自己那个神仙中人的师父,觉得有必要劝一劝老四,让他别作死。 尚未开口,只听一道声音响起。 “他师父在这。” 我脚步一挪,迈着凌波微步,直留下一道幻影,已经来到半空飘忽不定的人影身后,化掌成刀,切向他的后脑。 这蕴含内力的一击,要是击中,此人立时毙命自不用说。 让我有些意外的是,这飘忽不定的人影不仅极快,在半空竟然能够随意借力,身影硬生生的往旁边横移了丈余。 人影落在地上,现出一个身材极高,却又极瘦,好似一根竹竿的汉子,拿着一对铁爪钢杖。 “你是谁?”竹竿汉子凝声问道,对方轻功之高他也是第一次见,竟然无声无息的摸到了他身后。 要不是他天赋异禀的轻功,以及丰富的经验,刚才那一招已然毙命。 今日路过无量山,他被莽牯朱蛤的叫声吸引,想来一探究竟,见识一下这万毒之王,没想到竟然遇见一个小美人,**如命的他岂肯放过。 接下来的事情却出乎意料,岳老三竟然说这小美人是他师娘,如今又凭空冒出一个师父,真是见了鬼了! “这是我师父,老四,识相的赶快滚!”岳老三上前两步,怒喝一声,看似在驱赶老四,实则是为了他好,如今我在他眼里已经是神仙中人,神仙一怒,凡人岂能承受? “这就是你师父?”老四却不领情,仗着一身轻功横行天下惯了,从来没有遇过挫折,打不过还不能跑?对方轻功高,也未必跑的过他。 “你是云中鹤?”我看着这个如同一根竹竿的男子,对他这幅相貌也是有点醉了,真的是竹竿! 四大恶人中的老四,穷凶极恶云中鹤,轻功极高,武功也不错的一个**淫贼。 云中鹤诧异道:“你认识我?” “是就好办!”我对这个淫贼本就没什么好感,更何况此人**自己的便宜媳妇? “接着!”我左手中的重剑一抖,上面拖着的木盘往岳老三飞去,被岳老三接到手中。 将重剑递在右手,脚步一挪,身子化作一道虚影,我眨眼间来到云中鹤身前,手中的重剑一记力劈华山,带起凌冽的劲风,当头落下! 又是这平平无奇的一招,云中鹤的选择如同岳老三一样,也是以手中兵器硬接。 他与当初的岳老三一样,以为对方只是轻功极高,仅此而已。年纪轻轻的也就二十岁模样,就算练了一门极为高明的轻功,这一身武功与内力,又能强到哪去? 这么一个想法,注定云中鹤要悲剧。 云中鹤抬起右手的铁爪钢杖,去迎接对方怪模怪样的剑,左手中的铁爪钢杖探出,直取对方胸膛。 奈何这左手的铁爪钢杖,还没探出去,右手就是一阵剧痛传来,接着他就失去了知觉。 一根铁爪钢杖,被硬剑生生劈成怪异的弯曲形状,力道不减,落在云中鹤头上,将其脑袋来了个开花。 脚步一挪间,我已经退了回来,以免被红的白的溅到身上。 他也是第一次这么暴力的杀人,凝神望了一眼后,压下心中不适,也不是他暴力,这是以重剑为武器的结果。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后方的木婉清、岳老三、钟灵、段誉面色各有不同。 木婉清手下有过人命,也是混过江湖的,觉得杀人并不算什么,只是郎君的手段太暴力了一些。 钟灵扭过头去,吓的不敢看。 那红的白的映成的画面,段誉更是不忍直视。 岳老三为老四默哀一声,兄弟走好。 四人虽然各有不同,却又有同一个想法,原来神仙一怒,结果就是凡人殒命。 莽牯朱蛤的毒气散去,我准备开动,这才发现一个很囧的事情,忘了带锅… 他又回到现代,在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四人怪异的目光下,拿了一个锅过来,锅里有水。 另外还有几个在四人眼里十分精致的勺子。 四人一脸想问又不敢问的表情,怕犯了神仙中人的忌讳。 我看着四人的神色,哪能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笑了笑,他也不点透,接下来就是生火煮朱蛤。 在一锅猩红的汤水中,我把蛇胆放了进去,这锅汤水很快就变了颜色,最终竟中和成乳白色,带着一股清香。 “应该是没有毒了!”我拿勺子舀了一勺,喝了一小口,他内功深厚,修炼的又是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就算有些毒,却也不惧。 这口汤水下肚,我只觉得神清气爽,身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至于发生了什么变化,他也说不清楚。 有益无害! “大家一起喝吧!如所料不错,这莽牯朱蛤的毒性中和之后,食之有万毒不侵的特性。”我笑了笑,一开口,让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四人这才明白,他为何来寻这莽牯朱蛤。 也不知我回到‘仙界’以后,瘟神菩萨知道他吃了自己的坐骑,会不会找他麻烦? 四人脑洞大开,好东西在眼前,又有我招呼着,也拿起十分精致的勺子,开始喝起汤来,汤水入腹,一个个都是神清气爽。 一锅汤自然算不上美味,甚至不太好喝,却被五人很快喝完。 看着锅内莽牯朱蛤的小尸体,已经没有了毒性,众人都没有下口,那形状实在有些难以下咽。 我也觉得如此,汤水已经起到了作用,所以这莽牯朱蛤的尸体没必要执着,结果就是入了小黑的口。 小黑“汪汪”两声,吃得倒是很香。 木婉清、段誉、岳老三、钟灵四人看着小黑,心想这头被我带回来,突然出现的神犬,莫不是传说中二郎真君的哮天神犬? 二郎神的神话传说,在神州大地可是已经流传了千年。 “林郎,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木婉清看着我,一双美目好似有光华流转,极为诱.人。对于这个神仙般的郎君,她也没了办法,但打定主意,郎君到哪,她就到哪。 她只怕夫君回了‘仙界’,她却独守人间。 “去万劫谷转转吧!那里可是很热闹。”迎着美人的勾魂目光,我心中直呼定力不够,想了想,笑着说道。 “去我家里?我家里怎么热闹啦?”钟灵眨了眨大眼睛,面露好奇。 岳来三的面色有些古怪,万劫谷谷主钟万仇,请他们四大恶人前来,要对付大理段氏。 原本这万劫谷谷主,他们四大恶人并不放在眼里,一个小角色而已。但是老大段延庆,正巧与大理段氏有仇怨,有个地头蛇帮忙,却也不错。 所以才有了四大恶人万劫谷一行。 他们四大恶人也不是时时都聚在一起的,岳老三也没想到去往万劫谷的路上,会发生这么多变故,自己竟然拜了个神仙师父,老四更是直接归西。 自己这位神仙师父去万劫谷干什么?会不会对老大不利? 岳老三与老大的情分很深,不如与叶二娘、云中鹤一般,这时有点焦急起来,一脸的欲言又止,想说又不敢说的神色。 木婉清自然是没有意见,郎君到哪,她就去哪。 段誉还惦记着让钟灵回家拿解药,好给神农帮的人送去,可以的话,他准备亲自走一趟才放心。 我纯粹是为了看热闹,心思各异的五人,往万劫谷而去,并没有在这毒蛇毒虫过多的林子中停留。 有钟灵带路,五人赶着夜路也是轻车熟路,次日天亮的时候,来到了一座铁索桥旁,只见桥边石上刻着“善人渡”三个大字。 五人扶着铁索,踏上桥板。 铁索桥共是四条铁索,两条在下,上铺木板,以供行走,两条在旁作为扶手。 一踏上桥,几条铁索便即幌动,行到江心,铁索晃得更加厉害。一瞥眼间,但见江水荡荡,激起无数泡沫,如快马奔腾般从脚底飞过,只要一个失足,卷入江水,任你多好的水性也难活命。 我与岳老三都是高手,过桥很是轻松,木婉清与钟灵绷紧心神,也算轻松。 只有段誉战战兢兢的颤声念诵:“阿弥陀佛,阿弥陀佛”,不敢向下再看,一步步的挨到了桥头。 天色已亮,半个时辰后。 只见迎面黑压压的一座大森林,走到近处,左首一排九株大松树参天并列,钟灵欢呼一声:“到家了!” 她绕到自右数到第四株树后,拨开长草,树上出现一洞,回头看向我等人,嬉笑道:“我们万劫谷的入口,就在这株大松树中。” 钟灵钻进树洞,左手拨开枯草,右手摸到一个大铁环,用力提起,木板掀开,下面便是一道石级。 五人依次而入,将木板放回原处后,沿石级向下走去,三十余级后石级右转,数丈后折而向上。 “这万劫谷的通道够隐秘的,要不是提前知道,怕是费尽心思也找不到。”我对这些密洞通道之类的,也算是见识过不少,万劫谷的堪称‘设计方案’之最。 其余向古墓的水下通道,无量山崖底的水下通道,设计方案都是一般般。 五人向上走了三十余级石级,来到平地,眼前大片草地,尽头处又全是一株株松树。 走过草地,只见一株大松上削下了丈许长、尺许宽的一片,漆上白漆,写着九个大字:“姓段者入此谷杀无赦。” 八字黑色,那“杀”字却作殷红之色。 “姓段者入此谷杀无赦。” 八字黑色,那“杀”字却作殷红之色。 段誉看到后,立马一脸便秘的表情。 只见树上钉着一枚铁钉,钉上悬着一柄小铁锤,钟灵提起小铁锤,往“段”字上敲去,铁锤击落,发出铮的一下金属响声,着实响亮。 在段誉更为便秘的表情下,钟灵又敲了两下。 没一会儿,只听得松树后一个少女声音叫道:“小姐回来了!”语音中充满了喜悦。 一个少女从树后走出,见到我、段誉、岳老三、木婉清等人,有些惊诧。 钟灵问道:“我爹爹和娘都在家里吗?” 少女道:“回小姐,老爷和夫人都在谷里,老爷正在招待两位贵客呢!” “定是老大与叶二娘到了!”岳老三插口道,说着看了我一眼,不知道这位神仙师父会不会对老大不利? “尊驾贵姓?”少女看向岳老三,想起老爷说有四位贵客到来,如今只到了两位,吩咐她在这边迎接呢。 岳老三大大咧咧道:“老子姓岳!” 岳老三一听,立刻暴跳起来,喝道:“我是岳老二,干么叫我三老爷?你存心瞧我不起!” 说着,一掌往少女头上拍去,他平生最恨人喊他老三。 钟灵一声惊呼,段誉与木婉清也变了脸色。 “住手!”我断喝一声,手中重剑一抬,出现在少女额头前,封住了岳老三一掌。 “嘭!”的一声,岳老三一掌拍在重剑上,强烈的劲风将少女的青丝吹起,他也被上边的力道震得后退数步。 “以后不可随意杀人!”我横了岳老三一眼,语气毋庸置疑,他这才意识到,自己收的这个徒弟虽然是个直肠子,有时傻得可爱,却也是个喜怒无常之辈,杀人更是家常便饭。 “是,师父。”之前发过誓要遵从师命,知道自己师父是神仙中人后,岳老三更是不敢违背。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少女这才回过神来,刚才竟然险些就死了!连连向我躬身道谢。 我摆了摆手,正想安慰这小姑娘几句,他还是很有公德心的,只听一道声音传了过来。 “我说老三,你什么时候这么听话了?这还是自称‘凶神恶煞’的岳老三嘛?” 迎面走来三人,当先一人长着一张马脸,眼睛生得甚高,一个圆圆的大鼻子却和嘴巴挤在一块,以致眼睛与鼻子之间,留下了一大块一无所有的空白,很是丑陋。 另外一人,穿着一身青袍,看上去五六十岁模样,长须垂胸,面目漆黑,脸上有被毁过容的痕迹,也有些丑陋。 最后一人是一名女子,身披一袭淡青色长衫,满头长发,约莫四十来岁年纪,相貌颇为娟秀,但两边面颊上各有三条殷红血痕,自眼底直划到下颊,似乎刚被人用手抓破一般,平添了八分丑陋。 开口说话的正是女子,我看着迎面走来的三人,再看看身旁的岳老三,觉得自己这个便宜徒弟,虽然长得凶悍一点,却也算正常人。 来者三人,正是万劫谷谷主钟万仇,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四大恶人中的老二,叶二娘。 一个比一个难看。 “叶二娘,你不要嚣张!”岳老三对我乖巧,对叶二娘却不买账,见到段延庆后,叫了一声:“老大!” “自称‘凶神恶煞’的岳老三,如今竟然听一个毛头小子的话,真是稀奇。”叶二娘目光在我身上打转,语气戏谑。 岳老三大怒,不顾场合就要动手,却听我淡笑道:“自称‘无恶不作’的叶二娘,原本是个好姑娘,可惜后来为了报恩,与一个和尚私通,生下一个儿子。更为可惜的是,这个儿子刚刚出生,就被人夺走了!” “你…你…你…你是谁?你……你怎么知道?你胡说八道!”叶二娘原本笑嘻嘻的,立马变了脸色,一脸见鬼的表情,尖声叫道。 话音刚落,叶二娘似乎想到了什么,颤声道:“你怎么知道我儿子被人夺走了?是不是你干的!不对,那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你当时不过是个孩童而已……” 叶二娘有点语无伦次,魔魔道道的,一旁众人面色各异。 段延庆意外的看着我,叶二娘的事情连他这个做老大的都不知道,这个年轻后生竟然知道的如此清楚?看二娘的表情,这个年轻后生说得明显是真的。 岳老三心说师父不愧是神仙中人,这就是知过去晓未来的神通? 钟灵、段誉、木婉清也是这么想的,当真是神仙啊! 钟万仇与谷中丫鬟,不明觉厉。 我看着叶二娘挤兑自己的便宜徒弟,自己这个做师父脸上也不好过,所以出言讥讽了几句。 他随便几句话,却正中要害,直接戳到了点上。 叶二娘笑不出来了,我笑道:“做恶人也不要太嚣张,要不要我说出那个和尚的名讳?” “不要!”叶二娘尖叫一声,“求求你!别说出来!当初都是我**他的!不关他的事……” 叶二娘惊叫着哀求起来,说着突然变了脸色,脸上生出杀意,想要杀人灭口。 “叶二娘,你要干什么!”岳老三见叶二娘这般模样,迈步上前,很忠实的做起了狗腿子。 叶二娘厉声道:“岳老三,你让开!” “老三?”一个声音想起,在场却无人开口,正是段延庆的腹语术。 段延庆本来是大理太子,后因大理内乱,被奸臣杨义贞谋国后流亡出外。 因其身份,受到多方追杀,在湖广道上遇到强仇围攻,虽然用奋力应战而尽歼诸敌,最后却身中无数刀伤,不但面目全毁,双腿残废,连说话都不能了。 从此面上木无表情,口不能言,腿不能走,只能以「腹语」传意,以拐杖点地走路,连吃饭也只能用手扳开嘴巴,像寄信那样把食物投下去。 他挣扎着一路行来,来到天龙寺外,唯一的指望,是要请枯荣大师主持公道,但此时大臣都以为他死了,于是拥立段正淳的哥哥段正明继任大理国皇位,而段正明又立段正淳为皇太弟,段延庆悲愤欲绝。 恰好此时刀白凤因为段正淳的多情愤怒不止,于是刀白凤为了报复段正淳的负心薄幸,便委身于段延庆,于是有了后来的段誉。 正因这场露水姻缘,使段延庆重拾做人的信心,更把「段家剑」和「一阳指」神功融入铁杖功夫之中,终于以一残疾之身成为一等一的高手,练成武功后,开始向当年追杀他的人展开疯狂报复,因手段残忍,得到了“恶贯满盈”的绰号。 二娘就算与老三不合,那也是自家人,老三怎么帮起了外人? “老大!”岳老三看向段延庆,一脸便秘的叫了一声,怕老大与老四一样,作死啊! 他又看了我一眼,想起自己这位师父的神仙身份,怕有诸多忌讳,一脸的想说又不敢说的表情。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老三,你让开。”叶二娘要杀人,他当然是要帮着自家人的。 叶二娘已经取出兵器,一脸杀意的看着我,不管这人是如何知道那段往事的,为了那人的清誉,她要杀人灭口! “我不能让!老大,这是我师父,我师父可是神仙下凡!”岳老三眼看着叶二娘要与师父放对,老大也插了一脚,立即跳脚地叫了起来。 此话一出,除了木婉清、钟灵、段誉三人并不意外,段延庆、叶二娘、钟万仇、谷中丫鬟顿觉荒谬,一脸的不信,神仙下凡? 吹流弊呢!?这世上哪有神仙下凡的事情? 岳老三见段延庆不信,更是急的跳脚,他与老大感情颇深,自然不希望老大去送死,老四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 我笑道:“徒弟,你让开。”感情岳老三与华佗一样,都把他当成了天上的神仙下凡,看来不是古人想象力丰富,这是普遍认知。 “师父…”岳老三回头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段延庆,一脸蛋疼的直跺脚,还是听话的让开了。 “忆子成痴,残害婴儿,可悲,该死!” 我淡淡开口,手中重剑一抬,迈着凌波微步,只两步,就出现在叶二娘身前,又是一招力劈华山! 凌冽的劲风“呼呼”响起。 叶二娘的“破戒刀法”以快而无形,防不胜防著称,此刻却只能堪堪举起手中的柳叶刀,往上方挡去。 “铛!”的一声金铁交击声,重剑落下,锋利无比的柳叶刀顿时成了怪异的弯曲形状。 重剑落势不减,直指叶二娘头颅,叶二娘大惊失色,忍不住闭目等死。 “噗!”的一声响,一道一阳指力从一侧射来,击在重剑一侧,让重剑硬生生的偏移开来,从叶二娘身旁落下。 “来得好!” 我轻轻一抖,七八十斤的重剑好似没有重量一般,挽了一朵剑花,脚步一挪,身形诡异的出现在段延庆身前,同样一招力劈华山! 凌冽的劲风中,段延庆一脸凝重,手中钢杖蕴含着无穷的一阳指力,往上一点。 钢杖杖尖点在重剑剑身,“噗”的一声响,我后退一步,段延庆飞退数丈! 感应着钢杖上传来的力道,飞退的段延庆一脸不可思议,这人二十岁左右的模样,内力竟然如此雄厚!那怪模怪样的剑更是诡异,竟然沉重无比! 这还是人吗?难不成真如老三说的那样,是神仙下凡? 我却不给段延庆思考的时间,此刻正有些兴奋,终于遇到能接他一招的人物,可以过过手瘾! 迈着凌波微步,我留下一道幻影,诡异的出现在段延庆身侧,重剑一个横扫! 段延庆连忙运起钢杖与一阳指力,往重剑封去,这一下要是挨实了,绝对是有死无生! 钢杖与重剑相交,又是我被阻了一下,段延庆飞退的场景。 我第一次体会到与真正的武林高手交手的快感,虽然占尽优势,却不愿罢手,又是欺身而上。 一旁的钟万仇、叶二娘、岳老三、段誉、木婉清、钟灵、谷中丫鬟早已是目瞪口呆。 只见我的残影乱动,一直不离段延庆左右,每每一击,都有“呼呼”的凌冽劲风声响起。 段延庆如一个皮球一般,被击打的在空中乱飞。 十余招后,段延庆手中钢杖脱手,如叶二娘一般,把双目一闭,等死! 顷刻,没有想象中的死亡来临,段延庆睁开双目,只见重剑竖立头顶,并没有落下,不解的看向我。 我收剑笑道:“延庆太子不必害怕,在下只是一时技痒而已。” “自己怕了吗?”死亡来临的那一刻,诸多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段延庆不知自己怕了没有。 一旁看了一场自认为‘绝世大战’的众人,纷纷回过神来,意犹未尽,有钦佩、有惊惧、有向往,不一而足。 钟万仇一张马脸上满是蛋疼,谷中怎么来了这么一个妖孽般的人物?这要是发起疯来,谁挡得住? 他娘的! “几位贵客,快里边请。” 钟万仇看着妖孽般的我,也不管他是不是真的神仙下凡,此刻一点也不敢怠慢,把众人往谷内引去。 此刻他已经有些后悔,请四大恶人来对付大理段氏,竟然引来这么一个来意不明的逆天人物。 我瞄了叶二娘一眼,顿时让叶二娘一脸惊惧,下意识的想逃,却又不敢动,正如当初被莽牯朱蛤盯住的闪电貂。 既然此女在他剑下逃了性命,我也没了再次出剑的兴致,淡淡道:“当年你儿子被抢走后,被送在少林寺出家,法号虚竹。” 正惊惧的叶二娘顿时变了脸色,激动、惊喜与难以置信交加,颤声问道:“尊驾说的…可是真的?” 我道:“他身上有你留下的印记,你一寻便知。” “多谢尊驾告知。”一脸激动的叶二娘顿时信了八分,没想到我竟然连儿子身上的印记都知道! 叶二娘也是混迹江湖多年的人物,已经看出我对她先是生出杀意,此刻杀意又不知为何散去,得知儿子的消息后,急匆匆地往万劫谷外而去,却是什么也顾不得了。 这让段延庆、钟万仇、岳老三、段誉、木婉清、钟灵、谷中丫鬟等人,看着激动着离去的叶二娘,更加不明觉厉。 四大恶人一个已经归西,一个已经离去,一个做了自己徒弟,最后一个段延庆刚刚死里逃生,正有些患得患失。 这让我顿觉无趣,一场好戏还没开始就差不多落下帷幕。 这亲爹斗后爹的戏码,怕是不怎么精彩了,看着一脸崇拜望着自己的段誉,我笑了笑,罢了,给这个便宜二弟解决点麻烦吧! 众人在钟万仇的热情招待下,刚刚来到大厅落座,只听我道:“我与延庆太子有些话要说,你们回避一下。” 客大欺主。 钟万仇不敢有什么意见,挥了挥手,带着大厅中几个下人退了下去,岳老三、段誉、木婉清、钟灵等人一同回避。 “不知尊驾有何见教?”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他并不喜欢延庆太子这个称呼,他本是大理段氏正宗,流入邪魔外道,是他的恨事。 我一句话,就让段延庆没有心思去计较称呼的事情,只听他道:“天龙寺外,菩提树下,化子邋遢,观音长发。” “你…你怎么知道?”声音从段延庆腹部传出,语气中说不出的难以置信与激动,一如之前的叶二娘。 他对当年在天龙寺外出现,与他有过一场露水姻缘的白衣女子,心里充满了敬畏感激之情,一直将其当做观音菩萨,是来点化他的。 陈年往事,竟被人一语道破,段延庆终于明白了先前二娘为何那么激动。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这种‘知过去晓未来’的本事,有些无趣,一旦戳到点上,当事人总是一脸见鬼的表情。 摸了摸自己的脸,我觉得自己并不像鬼,摇了摇头,淡笑道:“延庆太子本是个聪明绝顶的人,年轻之时,未遭大变之日,也是个尊贵英俊的王子,恐怕比外面段誉那小子还要俊逸高贵几分,沦落到要与江湖上的魑魅魍魉为伴,想来是痛苦的。” 这种被人当面戳中内心想法的感觉,着实难以言明,段延庆既有些难以置信,又生出几分知己感,眼前的人太了解他了!直透心底! 原来外面那个后生就是段誉,段延庆目光凝了一下,这本是他此行的目标人物,以段誉引段正明、段正淳等人来万劫谷,做一个了断。 但是这件事,与‘观音长发’的事情一比,顿时被段延庆抛之脑后,目光盯着我,他看得出来,我还有话说。 我向大厅外指了指,笑道:“当年的观音长发,就是段誉那小子的生母,也是段正淳的正妻,刀白凤。” “刀白凤因为段正淳的多情,心生愤慨,为了报复段正淳的负心薄幸,便委身于一个邋遢叫花子,这个邋遢叫花子是谁,延庆太子想来很清楚。” “什么!?”惊疑的声音从段延庆腹部,万万没想到会是这么个结果,我接下来一句话,又让他更加激动起来。 “段誉其实不是段正淳的子嗣,而是你的亲生儿子。” 段延庆一脸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心念百转,觉得对方没有必要骗他,毕竟是与不是,查证一翻便可知道。 对方神仙般的人物,何必戏耍于他? 自己竟然有儿子了? 段延庆心中说不出的激动,他一生从未有过男女之情,蓦然间竟知道世上还有一个自己的亲骨血,喜悦满怀。只觉得什么名利尊荣,什么帝王基业,都万万不及一个儿子来得可贵。 正如我所说,他堂堂大理王子,沦落到要与江湖上的魑魅魍魉为伴,是他平生恨事,极为痛苦。 除了作恶,他不知道怎么还能做什么。 “我不能再为善了。”这便是段延庆最大的痛苦,这一刻,听闻自己在世间竟然还有一个亲骨血,让他觉得自己从绝望之中释放了出来。 良久,段延庆以腹语术问道:“尊驾为何要告知段某这些?”他想不通。 “我很钦佩延庆太子百折不挠的毅力。”我笑了笑,又道:“段誉那小子也与我有结拜之情,你又是他亲爹,说起来也算是我的长辈了。” 他说的不错,当年就算没有刀白凤化作观音长发,段延庆这样的人杰,也会重新振作,只是刀白凤的出现,成了他的另一种精神寄托而已。 对于段延庆这个人,我是很钦佩的。 段延庆百感交集,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答案,想到外面的段誉,再想想自己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不知道该不该相认? 就算相认,对方会接受他吗? 段延庆没了寻仇的心思,钟万仇更是被吓着了,一场好戏就此落下帷幕。 钟万仇一脸赔笑,终于将眼里的这些“瘟神”送出了万劫谷,很是松了口气,打定主意以后再也不生是非,与爱妻好好过日子。 这个世界真是太危险了!凶人横行啊! 我、段延庆、岳老三、木婉清、段誉离谷,小钟灵留在家里,段誉离开前,已让钟灵派万劫谷的人,把闪电貂的解药给神农帮送去。 “大哥,我们去中原转转?”段誉看着我,根本没有回家的心思,一心想在外游玩,他又看了看段延庆,总觉得这人看他的目光有些诡异。 段延庆看着段誉,越看越像年轻时的自己,目光既欣慰又复杂。 我不置可否,往远处一点,自从吃了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不仅内力与力气大进,眼力也变得很好,看得很远。 不多时,只见一前四后五道身影飞奔而来,极为迅速,一看便知武功不弱。 五道人影来到近处,当先一人是一个穿着宽袍大袖的中年男子,三绺长须,形貌高雅,双手持着一枝铁笛,后面跟着四个中年人。 “高叔叔!”段誉见到来人,讪讪一笑:“朱四哥你们也来啦!” 来者正是大理高君候,以及大理皇宫褚、古、傅、朱四大护卫。 段誉一看,就知道这些人是来“抓”他回家的。 那宽袍大袖的高君候微微一笑,道:“公子爷,幸好你安然无恙。我们先是寻到马五德家,又寻到无量山,通过神农帮的人,才知道你的大体下落,这几位是?” 高君候说着,往我、段延庆、岳老三、木婉清四人看了过来,我与木婉清倒也没有什么,当他看到段延庆与岳老三时,目光顿时一凝,变得郑重。 这二人与近日相传,来大理生事的四大恶人中的段延庆与岳老三,有些相似。难不成那两个年轻男女,是云中鹤与叶二娘?太过年轻!应该不是。 段延庆见到高君候却没什么好脸色,他如今这般模样,高君候认不出他来,他却认得高君候。 当年正是高君候起兵讨伐篡夺大理国君主之位的杨义贞,一力拥护段正明为大理国主的。 我看着这位宽袍客高君候,也有些新奇,以他的眼力,一看就看出这位高君候武功不弱,估计与自己的徒弟岳老三不相上下。 这位侯爷名为高升泰,曾起兵讨伐杨义贞,拥立段正明为大理国主。后来,高升泰更是自立为王,在位二年,临终遗命,又把政权还给了段氏,也就是段正淳。 说起来,此人也算是个有点传奇色彩的人物,只是在江湖中名声不算显赫,醉心于宦海权利。 段誉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见高叔叔问起,笑着道:“这是我的结义大哥,我。这位是…嫂嫂木婉清。” 一句话让木婉清红晕上脸,段誉看了段延庆与岳老三一眼,又道:“这位是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先生,这位是四大恶人之中的岳老三,已经拜我大哥为师。” 此话一出,高升泰与四大护卫顿时面色一遍,戒备起来,四大恶人! “见过延庆太子。”高升泰看向段延庆,抱拳一礼,又忍不住看了看我,听公子爷所说,竟然与此人结义?那岳老三竟拜了此人为师? 这让高升泰有点摸不着头脑。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我早已不是甚么延庆太子,只是一个江湖客而已。”知道段誉是他亲生儿子后,段延庆对那些陈年往事的执念,已经彻底放开,颇有些大彻大悟的意思。 这让高升泰极为意外,他得到消息,四大恶人来者不善,没想到竟然与公子爷混到了一起? “王爷已经亲自去接王妃,公子爷可前去与王爷会合。”高升泰把想象力发挥到极致,也没有理清段誉、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混在一起,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因为四大恶人来犯,王爷才会去接王妃回来,怕王妃孤身在外有什么危险。 段延庆听了,目露感慨,那王妃不正是当年的观世音菩萨? 知道那观世音菩萨为何与他有一场露水情缘后,段延庆的敬畏感激之情也淡了,如今只有段誉这骨肉亲情牵绊着他。 “爹爹去找妈妈了?太好了!”段誉有些惊喜的叫了一声,父母两地分别多年,如今这是要重归于好,段誉转头看向我,“大哥是否与我们同去?也好见识一下大理风光,让小弟一尽地主之谊。” “也好!”我笑着点头,心说他还没到大理游玩过呢,不知道这千年前的大理,风光如何?记得看过一个电影,黄勃与徐争那对基友,就是奔着大理去的。 木婉清自然是没有什么意见,郎君去哪,她就去哪,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与郎君成亲。这位郎君似是神仙中人,能够与凡人成亲吗? 岳老三更是没有意见,一心一意做师父的狗腿子,而且还想着学师父那身神功呢! 段延庆则被我告知,有件事情让他帮忙,他驱除心中执念后,也有些无所事事,感激我恩情,一听有事要他帮忙,那是当仁不让。 当下一行人往玉虚观而去,刀白凤自号玉虚散人,独居在玉虚观中。 玉虚观距离这里并不远,一个多时辰后,一行人转过了一个山岗,迎面笔直一条大道,只见西首绿柳丛中,小湖旁有一角黄墙露出。 来到近处,但见那黄墙原来是所寺观,匾额上写着‘玉虚观’三字。 63 - 九妖变 - 早雨 段誉大声叫道:“妈妈,誉儿来了!” 不一会,观中走出一个道姑,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模样,却又似二十七八岁,保养的极好,姿容美貌,端庄秀丽。 我、木婉清、段延庆、段誉、高君候、四大护卫等人,齐齐看向走出来的美貌道姑。 众人心思各异,尚未来得及叙旧,只听一侧的大道上,传来了马蹄声。 众人转首望去,数百骑兵飞驰而来,一面镶着“镇南”两字的大旗迎风招展。 “是爹爹来了!”段誉惊喜的叫了一声。 亲儿子叫别人爹爹,让段延庆目光复杂,再看看那刀白凤,果然与当年的长发观音极为相似,一时之间,诸多想法闪过,竟是愣在当场。 刀白凤看到那边“镇南”大旗,却冷哼一声,没什么好脸色。 我面上带笑,正笑嘻嘻的观望着,这可是大名鼎鼎的段氏种.马! 段正淳,年轻时游历天下,**之极,与诸多美人相好,而且一个个都给他生了女儿,除了康敏。 木婉清还是段正淳的亲生女儿呢! 入目中,当先一骑,是一个穿着紫袍的中年男人,一张国字脸,神态威猛,浓眉大眼,肃然有王者之相,又不失**倜傥。 又一个大叔范,而且是气质混搭流。 这让我不禁想起了另外一个大叔范的男神,岳不群,估计大叔控看了这两人,立马都得跪。 如今这个大叔范十足,大名鼎鼎的段氏种.马,来到玉虚观前,翻身下马,目光在段誉与我等人身上一转,一挥手,让高君候等人止住了行礼的动作。 他快步走向刀白凤,先前还肃然的表情,一瞬变得柔情万种:“凤凰儿!” 我看得是目瞪口呆,段氏种.马,名不虚传。 这一声似乎蕴含着无数情感的轻呼,以及那柔情万种的神情,刚刚还冷着脸的刀白凤,竟是瞬间融化了。 段正淳趁热打铁:“听闻四大恶人要来大理生事,我特地来接你回家,跟我回去吧!” “好!”刀白凤如同中了魔,点了点头,多年的分别与委屈,竟是被这一声呼唤给散去了。 我表示给跪了,看来那么多女人为段正淳争风吃醋,痴心不改,一斗就是好多年,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原来男人也可以如此有魅力! 相比下来,段正淳口中的“四大恶人”中的老大,段延庆,也在一旁看着,见‘长发观音’与段正常眉目传情,心中百感交集。 段正淳牵起刀白凤的手,来到段誉、我等人身前,看着段誉喝道:“誉儿,你当真胡闹之极!看我回去不打断你的腿!” 段誉吐了吐舌头,表示一点也不憷。 “这几位是?”段正淳看向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问高君候道,看到木婉清的时候,目光顿了一顿,似乎有点眼熟。 “回王爷,这位我林少侠,是公子爷的结义兄长,这位是林少侠的妻子,木婉清。”高君候显然是误会了,以为木婉清是我的发妻。 段正淳先是有些意外,没想到儿子离家出走,竟然与人结义,多了一个结义兄长。听到后边的时候,见木婉清娇俏可人的模样,立马给了我一个眼神。 那是一个见到同道中人的眼神。 我笑了笑,与段正淳点头示意,算是无声的回应,拱手道:“见过段王爷!”说起来,段正淳还是他的便宜岳父。 段誉插口道:“爹爹,当初我失足落下悬崖,还是大哥救了我!” 段正淳脸色微变,没想到儿子竟然遇险,刀白凤也是一脸关切。 还有一个十分关切的人,那就是段誉的亲爹段延庆,这位恶贯满盈也是关心则乱。 段正淳郑重道:“多谢林少侠救了誉儿的性命!” “多谢少侠!”刀白凤亦是诚恳言谢。 我拱手笑道:“两位不必客气。” “咳!”高君候轻咳一声,心说还没说到重点,又为段延庆与岳老三介绍道:“这位是当年的延庆太子,这位是岳老三。” “延庆太子!”段正淳变了脸色,皇兄段正明的国主之位,说起来原本应该是段延庆的。 “段王爷不必多虑,我不再是甚么延庆太子,只是一个江湖客而已。”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他也看开了,任你段正淳再**显贵,带了绿帽子却不自知,还替自己养了儿子。 段正淳可不知这么多弯弯绕,否则怕是有当场拼命的想法,此刻见到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也不敢怠慢,只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难不成让皇兄退位让回去?那是不可能的。 封段延庆一个王爷?那也是不可能的。 一行心思各异的众人,有着数百骑兵保驾护航,一路往大理城而去。 黄昏时分,一行人进了大理城南门。 进了大理城,‘镇南’大旗所过之处,竟得众百姓大声欢呼:“镇南王爷千岁!”“大将军千岁!” 段正淳挥手作答,段延庆目光复杂。 我则在看着这千年前大理城的风光,只见城内人烟稠密,大街上青石平铺,市肆繁华,古香古色。 不过比起后世的大理,似乎少了一些味道,哪怕后世的大理,只是我在影视里见到的。他已经决定,有空了就带老妈与张月她们去大理转转,旅旅游。 一行人走街过坊,走出一个牌坊后,折而向东,行了约莫两里路,来到一座大府第前。府门前两面大旗,旗上分别绣的是‘镇南’‘保国’两字,府额上写的是‘镇南王府。’ 门口站满了亲兵卫士,躬身行礼,恭迎王爷、王妃回府。 此刻已是黄昏,一顿晚宴过后,众人留在镇南王府休息。 让我有点囧的是,王府竟然给他和木婉清安排在了一个房间。 ---- 镇南王府,客房内。 木婉清又喜又忧,一颗心怦怦乱跳,只觉双颊发烧,俏脸发红地看着我,一双美目中好似有光华流转,勾人心魂。 两人独处一室,让她有些欢喜与娇羞,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不言而喻,同时她又怕被这位神仙下凡的夫君拒绝。 若是寻常人,依她的性子,遵循誓言,要么杀了,要么娶她。但是放在这位神仙般的夫君身上,显然行不通。 桌上点着一枝红烛,烛火映在美人身上,更显妩媚。 我看着欲拒还迎的木婉清,心跳有点加速,换成任何一个正常男人,这么一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美人,一副任君采摘的模样,都难免心动。 “林郎。”在有些暧.昧的气氛中,木婉清低声唤了一句。 “咳!”我不好再做哑巴,轻咳一声,内心中天人交合。 上还是不上?这是个问题。 上了就是**,不上,**不如。 我纠结着,哪怕不在同一个世界,也好像感觉到张月那隔着位面的幽怨目光,自己要是从了木婉清,对得起张月吗? 木婉清见他这番模样,美目一黯,落下泪来,“林郎是不是嫌弃我?” 风$文学.. “我怎么会嫌弃你?”都说女人的眼泪杀伤力很大,我见木婉清落泪,有点手足无措。 “那林郎为何…为何…”木婉清有些说不出口,咬了咬玉牙,竟是伸手脱下了衣衫,露出一个红色裹胸,包裹着一对挺拔山峰。 美人都这样了,我不是不解风情的人,要是他此刻不愿意,怕是木婉清自杀的心都有了。 “阿米豆腐,罪过罪过。” 我自我安慰,默念了一句佛号,下一刻已经站起,把手伸入裹胸,攀上一座山峰。 木婉清“嘤咛”一声,倒在怀里。 花径不曾缘扫客,****今始为君开。 …… …… 接下来的两天,由段誉作为地主,领着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在大理城内游玩。 我白天游玩,领略着千年前的大理风光,准备回到现代也带老妈与张月她们去大理旅旅游,做做对比,看看古香古色与现代风情,哪个更胜一筹。 晚上就与美人在床上做做运动,很是逍遥自在。 这天下午,段誉领着四人来到天龙寺,准备上香祈福。 天龙寺,大理国的皇家寺院,大理崇尚佛学,许多皇帝退位后都在天龙寺出家为僧。 天龙寺在大理有着支柱性的作用,可称为段氏政权得以稳定的保障者,当年延庆太子被人追杀,第一个就想到来找天龙寺的枯荣大师主持公道,可见一斑。 若是寻常人,自然进不去天龙寺,但是有段誉这位镇南王世子领着,众人还是进得去的。 天龙寺并不在大理城内,而是在大理城外点苍山中岳峰之北,正式寺名叫作崇圣寺,但大理百姓叫惯了,都称之为天龙寺,背负苍山,面临洱水,极占形胜。 寺有三塔,建于唐初,大者高二百余尺,十六级,塔顶有铁铸记云:“大唐贞观尉迟敬德造。”相传天龙寺有五宝,三塔为五宝之首。 由段誉带路,我等人来到寺外,遥望高塔,都有些新奇,一个人除外,那就是段延庆。 段延庆最近两天,一直与亲生儿子段誉一起游玩,看得出来心情很是不错,他也没有认亲的意思,只觉得段誉好,他就好。 父爱如山,段延庆觉得段誉作为镇南王世子,要比做他四大恶人之首的儿子,要好得多。 这位延庆太子,看着天龙寺,目光复杂,当年来求枯荣大师主持公道,却被拒于门外,即便如今因为段誉放下了过往执念,心中也难免有些不平。 就在段延庆看着天龙寺,心绪难平的时候,让他心中更为不平的人出现了,只见一个面容方正的中年男子来到天龙寺外,身后跟着一些皇室护卫。 即便这个中年男子穿着一身寻常紫袍,段延庆还是一眼认了出来,这就是当今大理国主,段正明,保定帝。 保定帝见到我一行人,目光落在段誉身上,略有些诧异道:“誉儿?” “侄儿拜见伯父。”段誉也没想到会在天龙寺**到保定帝,笑嘻嘻的上前行了一礼,对这位皇帝也没什么敬畏,反倒很是亲近。 “这几位是?”保定帝看向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明知故问道,他已经听淳弟提过誉儿的事情,知道这几人的底细。 其中段延庆更是重中之重,保定帝也摸不清段延庆的意图,只是他天性方正善良,只要这位昔日的延庆太子不生事,他就当没看见这位四大恶人之首。 “这位是侄儿的结义兄长我,这位是嫂嫂木婉清,这位是段先生,这位是岳老三,我们来天龙寺上香祈福。”段誉笑着介绍道,他如今才彻底搞明白段延庆的身份,没想到竟是昔日大理国的太子。 保定帝微微颔首,并没有摆国主的架子,反倒是以江湖礼,抱拳道:“见过几位朋友。”大理段氏本就行走江湖,此礼倒也不差。 “见过皇帝陛下。”我上下打量了保定帝好几番,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古代皇帝,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大理国主,颇有些看大熊猫的意思。 段延庆以腹语术“哼”了声,算作回答。 木婉清只是轻轻点头,也不太恭敬。 “你就是大理的皇帝?听说你武功不错,来来来,我们比划比划!”岳老三更绝,竟是要与保定帝过过招。 四人的反应,实在出乎保定帝的意料,愣在当场,过了一会,才哭笑不得的摇了摇头。 段誉与四人相处惯了,知道他们的性子,并没有觉得奇怪,反而对保定帝来天龙寺很是意外,好奇问道:“伯父怎么来了天龙寺?” 保定帝这才想起正事,看了段延庆一眼,淡淡道:“进寺便知。” 保定帝往天龙寺内走去,段誉不明所以,看了我等人一眼,众人都有些好奇的跟了上去。 只有我心下明了,想来是那鸠摩智到了,这厮心痒六脉神剑,打着祭奠慕容博的借口,准备与天龙寺的众僧过过招,强取剑谱。 要是寻常和尚也就罢了,任你武功再高,堂堂大理国的皇家寺院,岂容放肆?但鸠摩智是吐蕃国师,背后站着一个国家,哪怕是大理国也不敢怠慢。 保定帝一入寺,便去谒见方丈本因大师。 本因大师若以俗家辈份排列,是保定帝的叔父,出家人既不拘君臣之礼,也不叙家人辈行,两人以平等礼法相见。 本因方丈看了段誉一眼,目光在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等人身上一转,略一沉吟,有些不解道:“这些施主是?” “这些是我大理的客人,这位是当年的延庆太子!”保定帝说着,看了段延庆一眼,他将段延庆引入天龙寺中,也是想试探一下这位当年的延庆太子,到底有何意图,能够了却这段旧怨,那是再好不过。 而天龙寺正是了却这段旧怨的最好地方,因为段延庆的亲人在这,如眼前的本因方丈。 “甚么!?”本因面色大变,极为意外的看向段/长/风/文学延庆,惊呼道:“你是延庆?” “见过叔父。”段延庆目光复杂,以腹语术叫了一声,眼前的本因方丈,出家前,与他的父亲上德帝段廉义,是极为要好的堂兄弟。 本因面色激动,没想到竟见到了段延庆这个侄儿,不禁想起了被奸臣所害的族兄,上德帝段廉义,良久,叹了口气。 当年出家前,他与族兄的独子,也就是延庆太子,那也是极为亲近的。当年延庆太子来天龙寺求助,本因有心相助,但枯荣大师有令不可插手,他当年又人微言轻,才有心无力。 本因直言问道:“延庆,你回到大理,所欲何为?”在他看来,这位侄儿回到大理,定是心中不平,想要报复。 “小侄回到大理,确实想要与段氏做个了断,夺回属于我的东西。幸得林少侠点化,已放下心中执念,如今只想做一个闲散的江湖客罢了。” 段延庆何等聪明的人物,一眼就看穿这位叔父的想法,以腹语术淡淡出声。这让众人纷纷看向我,不知他是如何点化这位延庆太子的? “阿弥陀佛!”本因意外之极,向我施了一个佛礼,道了一声佛号,实则心里满是疑问。 保定帝也是如此,正视起我。 反观段誉、木婉清、岳老三,虽然不知道我如何点化段延庆的,却习惯了他神仙般的手段,并不意外。 迎着众人的目光,我轻轻点头,算是示意。 保定帝也不好追问,问起正事:“大师命人请我来,不知有甚么事?” 本因道了声佛号,看了我与段延庆等人一眼,沉吟片刻,道:“请随我去牟尼堂。” 除了我心下明了,对那六脉神剑的剑谱也有些心痒,众人都是不明所以。 两名小沙弥在前引路,其后是本因方丈,保定帝与我等人,由左首瑞鹤门而入,经幌天门、清都瑶台、无无境、三元宫、兜率大士院、雨花院、般若台,来到一条长廊之侧。 “这天龙寺估计比大理皇宫还要富丽堂皇。”我一路走来,好奇的观望着,这么富丽堂皇的寺院他还是第一次见,不知道那少林寺又如何? 两名小沙弥躬身分站长廊两旁,停步不行。 众人沿长廊向西走,来到几间屋前。 只见那几间屋全以松木拾成,板门木柱,木料均不去皮,天然质朴,和一路行来金碧辉煌的殿堂截然不同。 屋前,本因方丈双手合什,道了声佛号:“阿弥陀佛!” 屋内一人说道:“方丈请进!” 本因伸手缓缓推门。板门支支格格的作响,显是平时极少有人启闭。 保定帝、我、木婉清、段誉、段延庆、岳老三等人都有些好奇的跟了进去,只见室中有四个和尚分坐四个蒲团。 三僧进外,其中二僧容色枯槁,另一个半大魁梧。 东首的一个和尚脸朝里壁,一动不动。 其中两个枯黄精瘦的僧人法名本观、本相,都是本因方丈的师兄,那魁梧的僧人法名本参,是本因的师弟。 我眉头一挑,没想到这天龙寺中的和尚,一个个竟都是江湖上罕见的好手,屋内的几个和尚,一身气机都不在保定帝之下,放眼江湖,都是横着走的人物。 比起一等一的高手,号称四大恶人之首,横行天下的段延庆,这些和尚怕也只是稍逊一筹,要是两个一起上,段延庆也得掂量掂量。 看来天龙寺也是有货的,转念一想,这些人都是段延庆与段正明的叔父辈,多练了十几二十年,已经被后辈迎头赶上,也不算出类拔萃。 东首朝里面壁,一动不动的和尚,一身气机更是若有若无,明显是内功练到了极为精深的地步,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怕也不是对手。 此时段延庆正恨恨的看向那面壁和尚,以腹语术道:“枯荣大师的枯荣禅功,是愈发精进了!” 三位和尚已经起身,那面壁和尚却一动不动,此刻屋内众人都没有出声,显然是不想打断那面壁和尚的功课。 段延庆这一出声,让三位起身的和尚眉头皱起。 那面壁和尚却依旧一动不动,好似没有听到。 本因方丈看着延庆侄儿这番模样,就知道他对当年来天龙寺求助,枯荣大师不管不顾有怨气,此刻不愿大家起了冲突,站出来道:“正明,此番请你来,是为了大雪山大轮明王之约,你先参详参详。” “大雪山大轮明王佛法渊深,跟咱们有何瓜葛?”保定帝不解,见本因方丈从怀中取出一封金光灿烂的住来,递了过来,伸手接住。 着手重甸甸地,但见这信奇异之极,是用黄金打成极薄的封皮,上用白金嵌出文字,乃是梵文。 保定帝识得写的是:“书呈崇圣寺住侍” 众人目光所及,我、木婉清、岳老三顿时成了文盲,段誉小声道:“书呈崇圣寺住侍。” 说着,只见保定帝从金套中抽出信笺,也是一张极薄的金笺,上用梵文书写,大意说: “当年与姑苏慕容博先生相会,订交结友,谈论当世武功。慕容先生言下对贵寺‘六脉神剑’备致推崇,深以未得拜观为憾。近闻慕容先生仙逝,哀痛无已,为报知己,拟向贵寺讨求该经,焚化于慕容先生墓前,日内来取,勿却为幸。贫僧自当以贵重礼物还报,未敢空手妄取也。” 信末署名‘大雪山大轮寺释子鸠摩智合十百拜。’ 众人目光所及,又是段誉为我三个文盲,小声解说起来。 我只觉得这金笺造型精致,笺上梵文也以白金镶嵌而成,镶工极尽精细,显是高手匠人花费了无数心血方始制成,上面的字符却一个也不认识。 “没想到这鸠摩智也挺奢侈的,这玩意要是拿到现代去,就算不是古董,也能卖不少钱。”我笑了笑,单是一个信封、一张信笺,就是两件弥足珍贵的宝物,这大轮明王的豪奢,可想而知。 事情却如他所料的那样,果然是鸠摩智那厮来了。 保定帝素知大轮明王鸠摩智是吐蕃国的护国法王,但只听说他具大智慧,精通佛法,每隔五年,开坛讲经说法,西域天竺各地的高僧大德,云集大雪山大轮寺,执经问难,研讨内典,闻法既毕,无不欢喜赞叹而去。 就连保定帝也曾动过前去听经之念,这信中说与姑苏慕容博谈论武功,结为知己,然则也是一位武学高手。这等大智大慧之人,不学武则已,既为此道中人,定然非同小可。 “六脉神剑?”想起信中提及的武学,保定帝不禁问出了声,此等武学他也是第一次听。 屋内众人提起心神,除了我与几个和尚外,段延庆这位昔年太子,也是第一次听说。 本因方丈道:“‘六脉神剑经’乃本寺镇寺之宝,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正明,我大理段氏最高深的武学是在天龙寺,你是世俗之人,虽是自己子侄,许多武学的秘奥,亦不能向你泄漏……” 猛听得“呜哗--”一声大喝,各人耳中均震得嗡嗡作响。 正是佛门中一门极上乘的功夫,叫作‘狮子吼’,一声断喝中蕴蓄深厚内力,大有慑敌警友之效。 只听那面壁而坐的僧人说道:“我大理段氏的事情,岂容外人知道?” 说着,站起转身,目光炯炯的盯住我、木婉清、岳老三,还有段延庆。 第一百零一章借来看看 …… …… 我、木婉清、段延庆、段誉、岳老三被赶到了屋外。 保定帝留在屋内,与几个和尚商议大雪山大轮明王之约的事情。 我摸了摸鼻子,他对那六脉神剑很是心痒,那是一门称不上剑法,却又号称天下第一剑的武学。 这种武学神功,凡是习武之人,哪个不想一观? 奈何那是段氏的东西,我也不好下手,好吧,其实是因为屋里那些人一起上,他也没有把握拿下。 这一对一与一对六,完全不是一个概念,何况对方六人一个个都是高手,那枯荣大师一身内功更是极为精深。 至于抢人家的东西?我觉得自己只是借来看看而已,嗯,就是这样。 就是段延庆这位段氏正宗也被赶了出来,延庆太子被枯荣禅师喝斥,本想翻脸,但是看了看一旁的段誉,为了亲儿子终究是忍了下来。 饶是如此,段延庆也是心绪难平。 “大哥,我们去上香祈福?”段誉对甚么六脉神剑倒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根本就没放在心上,笑着说道。 我挑了挑眉,终究难抵六脉神剑的诱.惑,这武学神功就在眼前,却不能一窥究竟=长=风=文学=,实在是心痒难耐。 “段先生,那‘六脉神剑经’乃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先生不想一睹真容?”我看向段延庆,笑着开口,他相信以延庆太子的聪明,不难理解他的意思。 言下之意,两人联手,去‘借’经一看。 段延庆是个聪明绝顶的人,立即就明白了我的意思,略一沉吟,以腹语术问道:“林少侠也想见识一下那六脉神剑经?” 我笑着点了点头,身为习武之人,他不信段延庆能抵得住武学神功的诱.惑,更何况那本就是属于段延庆的东西,这位延庆太子可是段氏正宗。 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现在却成了别人的,段延庆岂会服气,要知道聪明绝顶的人物,那也是心高气傲的。 段延庆沉吟片刻,我于他有再造之恩,既然开口,他自是不好拒绝。他也想看一看那‘六脉神剑经’,如何能称得上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好!” 段誉看着两人打哑谜,有些不明所以,还不知道两人已经打定主意,进去抢东西。 木婉清倒是反应了过来,林郎见识一下那‘六脉神剑经’,这是要与段先生硬枪了。 岳老三也是没有反应过来,我与段延庆已经推门而入。 只听枯荣大师道:“咱们倘若分别练那六脉神剑,不论是谁,终究内力不足,都是练不成的。我也曾想到一个取巧的法子,各人修习一脉,六人一齐出手。虽然以六敌一,胜之不武,但我们并非和他单独比武争雄,而是保经护寺,就算一百人斗他一人,却也说不得了。只是算来算去,天龙寺中再也寻不出第六个指力相当的好手来,所以请正明来凑凑数。只不过你须得剃个光头,改穿僧装才……” 枯荣大师越说越快,似乎颇为兴奋,但语气仍是冷冰冰地,与他所练的枯荣禅功有关。就是他的一张脸,也是奇特之极,左边的一半脸色红润,皮光柔滑,犹如婴儿,右边的一半却如枯骨,除了一张焦黄的面皮之外全无肌肉,骨头突了出来,宛然便是半个骷髅骨头。 随着屋门被推开,声音戛然而止。 枯荣大师看着走进来的我与段延庆,冷冰冰地喝道:“放肆!” 本因方丈疑声道:“延庆?” “两位这是何意?”保定帝看着走进来的两人,也有些纳闷。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六脉神剑经’既为我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我乃段氏正宗,也想借来一观。” “我是来助拳的。”我无耻的笑了笑,似乎之前主动找段延庆联手的人不是他。 此言一出,屋内六人都变了脸色,都不是傻子,哪能听不出对方是要强取? 枯荣大师冷冷的盯着段延庆,一抬手,双手拇指同时按出,“嗤嗤”两声急响,两道一阳指力向段延庆右胸左肩袭来。 枯荣大师本就是一方高手,闭门苦修枯荣禅功数十载后,虽然未将枯荣禅功修至大成,一身功力也是大进。若是将枯荣禅功修至大成,足以位列世之顶尖。 段延庆位列四大恶人之首,横行天下,一身武功也不是白给的,虽然尚不如枯荣大师,那是因为对方比他多练了几十年的缘故。 蕴含着一阳指力的铁杖扬起,挡住了刺向自己右胸而来的一道指力,跟着另一只拐杖在地上一点,向右急射而出,避开了袭向左肩的一道指力。 枯荣大师与段延庆动起了手,我也没有闲着。 迈着凌波微步,只是两步,就来到一个魁梧和尚身前,正是本因方丈的师弟,本参。 手中重剑一抬,又是他极为熟练的一招力劈华山,带着凌冽的劲风,当头罩下! 本参被我诡异迅捷的身法一惊,待反应过来,那怪模怪样的剑已经带着凌冽的劲风劈下,唯有并起双指,一道一阳指力激射,迎了上去。 本参虽也是一方高手,与段延庆还是有些差距的,段延庆以蕴含一阳指力的铁杖能堪堪接住我一记重剑,本参这一道一阳指力却是不行。 “噗!”的一声响,一阳指力与重剑相交,被毫无悬念的劈散,重剑顺势落下! “师弟小心!” “师兄小心!” 几声惊呼同时想起,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等人本来还有顾忌,又对本参有信心,这才没有出手。 谁想到这个年轻后生竟然如此厉害? 此时四人也不怕一阳指力误伤交手中的本参,本参命在旦夕,四人纷纷施展一阳指,往我激射了过去。 第一百零二章六脉神剑经 我手中重剑一停,头也不回,脚步微挪,身子在原地打转,留下一串残影。 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四人发出的一阳指力,从残影中穿插了过去,没有伤到我分毫,却激射在他身前的本参身上。 四道情急而发的一阳指力,顿时将本参击成重伤,魁梧的身子倒地不起。 我本就没有杀人的意思,此举正在他的意料之中,就是四人不出手,他也不准备要了本参性命,只准备让他失去行动能力而已。 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皆是又惊又怒,既惊诧于对方那神鬼莫测的身法,又为重伤的本参而怒。 就是一旁正在交手的枯荣大师与段延庆,也难掩震惊,枯荣大师震惊之极,段延庆哪怕与我交过手,第二次见他出手,还是难免惊叹。 有段延庆拖住让我最为忌惮的枯荣大师,他对付剩下几人就方便多了,以他的功力兼之凌波微波,这几个人也就是送菜的份。 我转过身来,脚步一挪,左迈一步,右跨一步,化作一串残影欺身而上,本因、本观、本相、保定帝四人压下震惊,纷纷出手,一阳指力乱飞,笼罩我周身。 然而这些乱飞的一阳指力,在我左摇右晃,留下一串:长:风:文学串残影的身形下,好似商量好的一般,纷纷穿插了过去,没有伤到他哪怕分毫。 我避过一道道一阳指力,欺身来到四人身前,左手带着雄厚的内劲,往刚刚施展完一阳指力,来不及变招的保定帝拍了过去。 保定帝竭力闪避,还是被拍在左肩,身子往后倒飞,撞在木屋内的墙壁上,让整座木屋都晃了一晃。 “好雄厚的内力…”保定帝从墙壁上落下,已是受了不轻的内伤,为我刚刚那一掌的内劲而震惊,怕是枯荣大师也没有这份功力! 失去了行动能力的保定帝震惊之极,对方年纪轻轻,这还是人吗?练的是什么神功? 与保定帝落得同样下场的还有本因方丈,我欺身后,一掌拍向保定帝,手中重剑则向本因方丈一个直刺。 本因方丈亦是刚刚施展完一阳指力,来不及变招,见这把粗大黝黑,钝头无锋的怪剑刺来,连忙足下一点,飞身而退。 奈何动作不够快,剑头正中胸口,本因也如保定帝一样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受了不轻的内伤,失去了反抗能力。 这还是我收了七八分力道,不然五分力道就能要了本因的性命。 本因方丈亦是面色震惊之极,实难相信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有如此雄厚的内劲,一身武功堪称冠绝天下! 想来那‘北乔峰,南慕容’也不过如此,甚至有所不如! 保定帝与本因方丈失去了反抗能力,震惊之极,还站着的本观与本相面面相窥,两人经验丰富,已经知道不是对方的对手。 两人所料不差,我再次出手,他们就与保定帝、本因方丈落得一个同样的下场,这还是我手下留情的结果。 后边跟着进屋的木婉清、岳老三、段誉,虽然早已见识过我的神奇,还是有些目瞪口呆。 段誉更是变了脸色,大哥好端端的怎么与伯父他们动起了手?自己这位结拜大哥可是天上的神仙下凡,惹到了可如何是好?怕是整个大理国都会有难! 段誉这边脑洞大开,我却上前与枯荣大师交起了手。 “段先生且退开!”这是我自段延庆之后,见到的又一个高手,比段延庆还要厉害几分,自然是见猎心喜。 自从武功精进后,他就想效仿独孤求败,拜尽天下高手,这才不枉江湖走一遭! 枯荣大师见本因、本观、本相、本参、保定帝五人的惨状,又惊又怒,此刻也动了真火,哪怕知道自己的武功怕是不如对方,却也不憷。 段延庆刚刚退开,还没等我上前,枯荣大师已飞身而来,身法十分精妙迅捷,大理段氏也是有货的。 身在半空,枯荣大师双手拇指一按,“嗤嗤!”两声急响,两道极快的一阳指力往我身上两个要害袭来。 我也不躲避,一抬手,重剑斜横在胸前,两道一阳指力一上一下,分别射在剑身的两端,“噗噗!”两声,带起强烈的气劲后,消散不见。 此刻枯荣大师已经来到我身前,一掌当头拍下,没有丝毫留情。 我双眼一眯,也有些动怒,不就是想看看六脉神剑经吗?哥已经手下留情,这老和尚却想要他的命! 殊不知六脉神剑经在枯荣大师眼中,那是比性命还重要的东西,两人的想法与看法,那是隔着千年时光与一个位面的。 我动怒,也不退避,斜横在胸前的重剑一个转折,剑头往枯荣大师胸前直刺。 剑长手短。 枯荣大师一掌尚未拍到我头颅,剑头距他胸口已不到一寸,枯荣大师立时后退,上前时固然迅疾,后退也是快速绝伦。 也不见他如何跨步,已向左后侧斜退数尺。 在这关口直趋斜退,确是武林中罕见的轻功,与他那一身精深无比的功力打底,脱不了干系。 在枯荣大师飞身斜退时,我已迈着凌波微步快速赶上,手中重剑直直的往枯荣大师胸口砸去! 枯荣大师身在半空,已来不及闪避,只得运起全身功力于双掌,向重剑迎去。 两人功力相仿,我以数十年功力以及后来菩斯曲蛇蛇胆奇效,内功稍胜一筹,但是以肉掌硬接玄铁重剑,结果只有一个。 骨头断裂的声音响起,枯荣大师的一双手掌算是彻底废了,落地后,他面色灰白,发怔的看着我,似乎不敢相信眼前的事情。 只是一招!他就败给了一个年轻后辈! 64 - 九妖变 - 早雨 这时,枯荣大师才看清楚对方的重剑,竟然是以玄铁制成! 他是个见多识广的人物,各种宝物见过不计其数,此剑粗大黝黑,钝头无锋,造型固然怪异,却威猛异常,剑身深黑之中隐隐透出红光,明显是以玄铁制成! 玄铁乃天下至宝,便是要得一两也是绝难,寻常刀枪剑戟之中,只要加入半两数钱,凡铁立成利器,也不知这年轻后生从哪觅得这许多玄铁? 这剑通体由玄铁制成,难怪交手之中,只觉沉重之极! 这还是第一个认出我手中玄铁重剑真身的人,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这一下清净了,枯荣大师废了双手,也受了内伤,本因、本观、本相、本参、保定帝五人都倒在地上,运气平息内伤。 屋门口木婉清、岳老三、段誉面色各有不同。 段延庆目露赞叹,我的目光,却落在屋内的一个地方,只见一个蒲团后面放着一个木盒,已经打开,露出里面一个卷轴。 我上前拿起卷轴,在众人或惊、或怒、或呆、或不明所以的神色中,悬在壁上,卷轴舒开。 帛面年深日久,已成焦黄之色,帛上绘着个裸体男子的图形,身上注明穴位,以红线黑线绘着六脉的运走径道。 第一百零三章欲练六脉,先修一阳 论起武功,枯荣大师比段延庆还要强上一筹,毕竟是段氏一代领军人物,又比后者多练了几十年,稍胜一筹并不奇怪。 但高手之争,只在旦夕。 段延庆尚且能在我手下抵挡十几招,枯荣大师却一招败北!概因为前者当初属于被动防守,枯荣大师则怒极而攻,无功而返后吃了大亏。 我第一次体会到了重剑剑法的真正威力,难怪独孤求败可以执之横行天下,他与枯荣大师内功相仿,对方更是习武一辈子,竟然就这么轻易的败在他手下。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此刻六脉神剑经的画轴被我取出,悬在壁上,卷轴舒开。 帛面年深日久,已成焦黄之色,帛上绘着个裸体男子的图形,身上注明穴位,以红线黑线绘着六脉的运走径道。 我一看,这只是六脉神剑的其中一脉剑谱,心想应该是几个和尚为新来的保定帝准备的。 六人准备各练一脉,迎战鸠摩智,枯荣大师与本因方丈他们怕是早就见过六脉神剑,只有保定帝还是个生手。 想来六脉神剑的其它剑谱也在这个屋里,毕竟这里可谓是天龙寺最安全的地方。 我搜索了一会,果然,又搜出五+长+风+文学+个画轴,一一悬在壁上,卷轴舒开。 “来来来,一起研究研究。”我向站在门口的段誉、岳老三、木婉清招了招手,三人齐齐一愣,迈步上前。 段延庆则早被帛面上的图形吸引了全部注意力,他是一阳指的大行家,这‘六脉神剑经’以一阳指指力为根基,自是一看即明。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六人又惊又怒,大理段氏武学的至高法要,就这么被人堂而皇之的观看! 他们却无可奈何,此处是枯荣大师的闭关之所,地处偏僻,周围无人,保定帝的护卫也没有跟上来,可谓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而且对方武功之高,真要拿着剑谱走,他们怕是拦不住,就是召集大军,武林高手只要不是被围住,那也是来去自如的。 良久,段延庆目露精光,以腹语术赞叹道:“六脉神剑,并非真剑,乃是以真气化作剑气,有质无形,可称无形气剑,一旦施展出来,怕是威力无穷!” 我也在细细观摩着六脉神剑经,也就是剑谱,点头道:“所谓六脉,即手之六脉太阴肺经、厥阴心包经、少阴心经、太阳小肠经、阳明胃经、少阳三焦经,每一脉剑法都神奇无比啊!” “以我的内力修为,怕也只能修成其中两脉。”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虽然是在谦虚,却又带着些许骄傲。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修成其中两脉,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事情,屋内的段氏中人,怕是只有他与枯荣大师可以做到。 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等人,只能修习其中一脉。 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闻言,叹了口气,他当初也精研过此六脉神剑,认为将六脉全部练成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才转而修炼另一门高深武学,枯荣禅功。 段延庆话音刚落,似乎有点想在亲儿子面前显摆显摆,同时也展现了他武学天赋上的惊人一面。 只见他运起真气,以腹语术道:“这是手少阳三焦经脉,真气自丹田而至肩臂诸穴,同清冷渊而到肘弯中的天井,更下而至四渎、三阳络、会宗、外关、阳池、中渚、注液门,凝成剑气,自无名指的‘关冲’穴中射出!” 话音未落,只见段延庆身上真气激荡,轻轻一抬铁杖,六脉神剑的剑气通过铁杖施展开来。 只是一瞬,前方地上就多出一个深不见底的小洞。 无声无息,威力极大! 我双眼一亮,这六脉神剑的剑气比子弹的威力还要大上许多,论起速度也是不遑多让,比一阳指力要厉害不少。 一阳指力虽然也威力不小,速度还是及不上子弹的,威力则看施展之人的内力与一阳指修为。 六脉神剑如此威力,能躲过的怕是不多,难怪慕容复见了六脉神剑立马就跪,乔峰见到六脉神剑更是自叹不如。 如此神功,我哪能不心动,见段延庆依照剑谱,瞬间就施展出六脉神剑,不由得大为心动。 段延庆何等聪明的人物,见我的面色,就猜出他想干什么,立即以腹语术劝阻道:“林少侠切勿强行修炼六脉神剑!” 我不解道:“为何?”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此六脉神剑,要以段氏一阳指为根基,方可练成。” 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目光一闪,意外的看了段延庆一眼,没想到他武学天赋如此惊人,竟然短短时间就堪破六脉神剑的隐患。 这个隐患,对于一阳指修为高深的段氏中人来说,并不算隐患,段氏祖先曾传下“欲练六脉,先修一阳”的警语。 但是对于不曾修习一阳指的外人来说,那便是致命隐患,他本想让这个年轻人吃个大亏,没想到段延庆一眼看出,武学天赋与细心缺一不可。 我一听,给了段延庆一个“你糊弄傻子呢?”的眼神,他早已不是武学小白,六脉神剑的剑谱就在眼前,哪能看不明白? 此六脉神剑,只需依照剑谱上的记载,运转内力,也就是真气,游走一个个穴位后,转变成无形剑气,然后射出去就行了! 只要内力足够,就能依照剑谱修习,他对于六脉神剑要以段氏一阳指为根基的说法,有些嗤之以鼻,以为是段氏糊弄外人的。 原著中的段誉也没有修炼过一阳指,不一样凭借强横的北冥真气,修成六脉神剑? 段延庆见我不信,以腹语术道:“这六脉神剑神妙万方,威力无穷,但若仗着内功深厚强行修习,轻则经脉受损,重则成为废人!” “何意?”我觉得似乎抓住了要点,又不得其解。 段延庆以腹语术道:“须知这真气外放成无形剑气,需经一个个穴道反复盘旋方成,此举经脉负担极大,寻常人无法忍受。而一阳指有一功效,那便是在日常修习时,缓缓扩充与强化经脉,待可以修行六脉神剑时,经脉已非常人可比,便不会生出祸患。”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以前只听说过一阳指疗伤有奇效,没想到还有这个特性,原来六脉神剑要以一阳指为根基,不是谣传。 倒是他小觑段氏了,我警醒,看来自己武功大进,总是无有敌手后,开始有点飘飘然了。 第一百零四章鸠摩智驾到 我细细一想,原着中段誉不仅是凭借着强横的北冥真气,练成这六脉神剑,实则还有着诸多奇遇,机缘巧合才练成的。 也就是说,那时的段誉经脉已经很强,承受得住六脉神剑的运转法门。 我转头看了一旁,正好奇观望着六脉神剑剑谱的段誉一眼,这小子的北冥神功还没开始练,也没有吸人内力,又少了些际遇,就算看了这六脉神剑剑谱,那也是白搭。 不过段誉只要修习北冥神功与一阳指,稳扎稳打,修炼成六脉神剑还是有希望的。 反观自己,我反而觉得自己可以练一练这六脉神剑,他的经脉不同于常人。 我成年后习武,修炼的是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易筋锻骨篇”,这门内功心法除了可以提纯内力,使内力更为精纯,以及增快内功的修炼速度外,最大的特点就在经脉上。 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不仅冲开了我有点闭塞的经脉,去除了他成年习武的障碍,同时又拓宽了他的经脉,修炼时也在强化着经脉。 后来吃了不少菩斯曲蛇的蛇胆,这宝贝对经脉也有着诸多助益。 神功就在眼前,不修炼实在心痒难耐,我沉吟了一会,理清了其中的利害关系后,决定试,长,风,文学一试。 以他异于常人的经脉,就算练不成这六脉神剑,顶多也就是经脉受点损,“易筋锻骨篇”这门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也有着修补经脉的特性。 有了决定,我运起内力,自丹田而至肩臂诸穴,同清冷渊而到肘弯中的天井,更下而至四渎、三阳络、会宗、外关、阳池、中渚、注液门,凝成剑气,抬手一点。 一道无形剑气自他无名指的‘关冲’穴中射出,无声无息,前方地上一瞬就多了一个深不见底的细洞。 我修习的也是手少阳三焦经脉这一脉,事实证明,他之前是多虑了,他的经脉强度足以修习六脉神剑。 他的举动,却引起屋内众人的震惊。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看着我轻松将六脉神剑其中一脉剑法练成,一个个震惊之极,这还是人吗? 一身武功足以冠绝天下不说,竟然没有修炼一阳指,就把六脉神剑练成了! 段延庆也有些惊疑,对我着实看不透,不说他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冠绝天下的武功,就是他对一些陈年往事知道的清清楚楚,仿佛当时亲身经历过一般,就神鬼莫测的很。 反倒是段誉、木婉清、岳老三习以为常,已经吃惊习惯了,神仙嘛,哪能与凡人相提并论。 我又将六脉神剑的其余五脉剑谱,一一记下,别看他轻轻松松就练成其中一脉剑法,但是想再练成另一脉剑法,将两脉剑法融会贯通,施展自如,却非一时之功。 以他的功力,怕也只能将其中两脉剑法融会贯通,修行第三脉剑法更是极为勉强,不知成败的事情。 段延庆也不甘落后,把一幅幅六脉神剑的剑谱,记了个通透。 段誉兴致不大,但他天生聪颖,只看了一遍便记住了。岳老三则看着神功望而兴叹,他可不是神仙师父,听了老大所言,没有一阳指打底,那是不敢练。 木婉清也只是瞧瞧,她别说一阳指打底了,就是自身的内力,距离这六脉神剑的要求也相差甚远。 众人把六脉神剑剑谱‘借阅’了一番,段誉丝毫没有站错阵营的觉悟,大家看着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等人,不知该如何处置。 我想了想,得罪了大理皇帝,又把天龙寺一号人物枯荣大师的双手废了,这大理怕是呆不下去了。 他本就没有在这里定居的意思,而且另有打算,否则行事也不会这么肆无忌惮,沉吟片刻,看向段誉,笑嘻嘻的道:“二弟,这里的烂摊子就交给你了,我们这便要离开大理,去办些事情。” “大哥要走?”段誉看着伯父他们的情形,也知道今天的事情难以善了,他心里想的却是如何化解这场冲突,平息大哥的怒火,毕竟这位结拜大哥是神仙啊! 听闻我要走,段誉有些意外,也有点不舍,我当他是便宜二弟,他对这位结义兄长却是情真意切的。 我笑着点头道:“不错,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我们来日还会相见的。” 段誉也知道劝不下这位大哥,何况以如今的情形来看,大哥离开大理也好,以免冲突加深,他面露不舍地点了点头。 一旁的段延庆也有些不舍,却是对段誉这位亲儿子的,奈何我之前说有件事情要他帮忙,他是要跟着走的。而且他也‘借阅’了六脉神剑剑谱,这件事情不易善了。 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正想离开,众人鼻端忽然闻到一阵柔和的檀香,跟着一声若有若无的梵唱远远飘来。 躺在地上的枯荣大师面色一变,喃喃道:“善哉,善哉!大明轮王到了!” 躺在地上的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面面相窥,他们受伤不轻,大明轮王却到了,看来这六脉神剑的剑谱,注定无法太平。 先是被人强行‘借阅’,如今又要被人强行取走,焚化于他人坟前! 保定帝面露思索,看了我一眼,又看向段誉,开口道:“誉儿,你去请明王到牟尼堂来叙会吧!” 我也看了看保定帝,两人目光相对,有些心照不宣。 保定帝已看出他并无恶意,只是对六脉神剑见猎心喜而已,此刻大轮明王一到,天龙寺无力迎战,却是想要借他之手。 我也是这个意思,他打伤了人,又看了人家的六脉神剑剑谱,觉得自己还是有良心的,就当做做好事。 其实他也有些见猎心喜,想要与鸠摩智过过手,这对手的武功,却是一个比一个厉害了! 本因方丈将壁上悬挂的六脉神剑剑谱取下,又取过六个蒲团,一排放在地上。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一一落座后,又调息起来,伤得不轻。 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站在一旁,过了一会,只听得段誉的声音道:“明王法驾,请移这边牟尼堂。” 另一个声音道:“有劳施主领路。” 声音甚是亲切谦和,彬彬有礼,让人一听就不自觉的心生好感,比段誉的娘娘腔好听太多。 门外听脚步声共有十来个人,段誉推开板门,说道:“明王请!” 大轮明王道:“得罪!”举步进了堂中。 室内众人,齐齐看向大轮明王。 鸠摩智看上去不到五十岁年纪,布衣芒鞋,脸上神采飞扬,隐隐似有宝光流动,便如是明珠宝玉,自然生辉。 任谁一眼看去,都会觉得好一个得道高僧! 除了我外,室内众人看着鸠摩智,都难免心生亲近之意。 我虽然是第一次见到鸠摩智,却知道这和尚不是个好东西,道貌岸然,一身精深武功自不用说,那一身佛学却喂了狗。 鸠摩智,天资聪敏,过目不忘,痴(长)迷于武学,自得吐蕃国密教宁玛派上师授以“火焰刀”神功后,在吐蕃扫荡****,威震西陲,功力见识均已臻于极高境界,具大智慧,精通佛法,每隔五年,开坛讲经说法。 后来又与姑苏慕容氏传人慕容博结为朋友,用“火焰刀”的修练法诀交换,得以学习少林派绝学。 鸠摩智只身前往大理国,企图抢夺大理不传之秘,并展示“无相劫指”“拈花指”和“多罗叶指”震摄众僧,以一己之力使“火焰刀”挑战天龙寺众僧合力使出的“六脉神剑”,引发一场无形刀剑之战。 一战不果,剑谱被毁,使鸠摩智与天龙寺结下仇怨。鸠摩智便擒下保定帝为人质,段誉情急出手,最终“火焰刀”不敌“六脉神剑”,但段誉却被鸠摩智擒下。 鸠摩智于是掳走段誉,威逼利诱以套取剑谱,最后却让段誉逃脱。 鸠摩智在太湖畔与段誉、阿朱、阿碧二姝失散之后,曾先潜回参合庄,起初见到庄中书房的藏书只是些之类书生所用的书本,全无所得。隔日才见到王夫人李青萝到参合庄找女儿,鸠摩智见机行事,跟踪至王家,在琅嬛玉洞中得知逍遥派「小无相功」的练法。 后来游坦之在路上遇到鸠摩智,误以为鸠摩智是去少林寺的高僧,并将「易筋经」交给了鸠摩智,鸠摩智从此得到「易筋经」练法,至此内力大增,但因练功急于求成,反之练出内伤。 后鸠摩智到少林寺装逼,被虚竹所败。在西夏国王招亲期间,意外跌落一口枯井里,同时因走火入魔而狂性大发,一身内功刚好被段誉的“北冥神功”吸走。 鸠摩智从此武功尽失,却因此而大彻大悟,返回吐蕃,埋首钻研佛经,成为一代高僧。 说起来,鸠摩智的一生也堪称传奇,最后也得了善终,但如今我与鸠摩智初次见面,两人都尚未开始中原之行。 无巧不巧,大理成了两人中原之行前的同一站。 鸠摩智走进屋内,也是一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等人,皆受了内伤,而且不轻。 鸠摩智到来之前,早已对天龙寺进行了打探,所以将众人一一认出,就是尚未来得及剃度的保定帝,也被他一眼认了出来。 然而天龙寺的人都受了伤,就让他有些摸不清头脑,转头一看,见屋里竟然还有人存在,又是一怔。 这些人自然是我、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 鸠摩智压下心中疑问,向盘坐正中的枯荣大师合什为礼,说道:“吐蕃国晚辈鸠摩智,参见前辈大师。有常无常,双树枯荣,南北西东,非假非空!” 枯荣大师双手已被我废了,无奈只能拢在僧袍内,无法还礼,闻言一惊,接口道:“大轮明王博学精深,果然名不虚传,一见面便道破了老衲所参枯禅的来历。明王远来,老衲未克远迎。明王慈悲!” 鸠摩智道:“天龙威名,小僧素所钦慕,今日得见庄严宝相,大是欢喜。” 本因方丈道:“明王请坐。” 鸠摩智道谢坐下。 鸠摩智双手合什,说道:“佛曰:不生不灭,不垢不净。小僧根哭鲁钝,未能参透爱憎生死。小僧生平有一知交,是大宋姑苏人氏,复姓慕容,单名一个‘博’字。昔年小僧与彼邂逅相逢,讲武论剑。这位慕容先生于天下武学无所不窥,无所不精,小僧得彼指点数日,生平疑义,颇有所解,又得慕容先生慨赠上乘武学秘笈,深恩厚德,无敢或忘。不意大英雄天不假年,慕容先生西归极乐。小僧有一不情之请,还望众长老慈悲。” 本因方丈道:“明王与慕容先生相交一场,即是因缘,缘分既尽,何必强求?慕容先生往生极乐,莲池礼佛,于人间武学,岂再措意?明王此举,不嫌蛇足么?” 鸠摩智道:“方丈指点,确为至理。只是小僧生性痴顽,闭关四十日,始终难断思念良友之情。慕容先生当年论及天下剑法,深信大理天龙寺‘六脉神剑’为天下诸剑中第一,恨未得见,引为平生最大憾事。” 本因道:“敝寺僻处南疆,得蒙慕容先生推爱,实感荣宠。但不知当年慕容先生何不亲来求借剑经一观?” 鸠摩智长叹一声,惨然色变,默然半晌,才道:“慕容先生情知此经是贵寺镇刹之宝,坦然求观,定不蒙允。他道大理段氏贵为帝皇,不忘昔年江湖义气,仁惠爱民,泽被苍生,他也不便出之于偷盗强取。” 本因谢道:“多承慕容先生夸奖。既然慕容先生很瞧得起大理段氏,明王是他好友,须当体念慕容先生的遗意。” 鸠摩智道:“只是那日小僧曾夸口言道:‘小僧是吐蕃国师,于大理段氏无亲无故,吐蕃大理两国,亦无亲厚邦交。慕容先生既不便亲取,由小僧代劳便是。’大丈夫一言既出,生死无悔。小僧对慕容先生既有此约,决计不能食言。” 说着双手轻轻击了三掌,门外两名汉子抬了一只檀木箱子进来,放在地下。 鸠摩智袍袖一拂,箱盖无风自开,只见里面是一只灿然生光的黄金小箱。 鸠摩智俯身取出金箱,托在手中,揭开金箱箱盖,取出来三本旧册,凝视着这三本书,忽然间泪水滴滴而下,溅湿衣襟,神情哀切,悲不自胜。 众人见他落泪,无不大为诧异,枯荣大师道:“明王心念故友,尘缘不净,岂不愧称‘高僧’两字?” 我看着鸠摩智手中的三本书,突然插口道:“大师拿的可是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手书?” 鸠摩智正哭得起劲,闻言一怔,他还没说,这人怎么知道?点头道:“这三卷武功诀要,乃慕容先生手书,阐述少林派七十二门绝技的要旨、练法,以及破解之道。” 众人听了,都是一惊:“少林派七十二门绝技名震天下,据说少林自创派以来,险了宋初曾有一位高僧身兼二十三门绝技之外,从没有第二人曾练到二十门以上。这位慕容先生能知悉少林七十二门绝反的要旨,已然令人难信,至于连破解之道也尽皆通晓,那更是不可思议了。” 只听鸠摩智继续道:“慕容先生将此三卷奇书赐赠,小僧披阅钻研之下,获益良多。现愿将这三卷奇书,与贵寺交换六脉神剑宝经。若蒙众位大师俯允,令小僧得完昔年信诺,实是感激不尽。” 即便鸠摩智拿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来换,枯荣大师还是不依,段氏中人,一阳指尚且修习不得巅峰,要旁人的武学奇经作甚? 所谓武功无优劣,功力有高下,当然,这是以一阳指与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来说。 若是换成凌波微步、独孤九剑等终极技能,又是另外一个层次。 鸠摩智见枯荣大师一副死也不换的模样,语气淡然,却威胁道:“我吐蕃国主久慕大理国风土人情,早有与贵国国主会猎大理之念,只是小僧心想此举势必多伤人命,大违我佛慈悲本怀,数年来一直竭力劝止。” 言下之意,要是不同意,那就是两个国家的事情了! 他是吐蕃国师,吐蕃国自国主而下,人人崇信佛法,便与大理国无异。鸠摩智向得国王信任,是和是战,多半可凭他一言而决。 枯荣大师等人皱眉,既然鸠摩智这么说,那就要分个高下,来决定六脉神剑剑谱的去留。倘若为了一部经书而致两国生灵涂炭,委实大大的不值得。吐蕃强而大理弱,战事一起,大局可虑。 这么一来,又回到了初衷,枯荣大师等人都受了伤,无暇再战,齐齐往我看去。 他们也都明白,我有出手相助的意思,至于之前的‘借阅’六脉神剑之举,只能暂且搁下不提。 枯荣大师已暗下决定,若是我不是对手,就是把六脉神剑经毁了,也不能让外人得去! 我看着鸠摩智手中的三本旧册,心说忘了少林七十二门绝技这一茬了! 真是瞌睡了有人送枕头,我正觉得自己除了重剑剑法,武功一途上的见识终究有些少,就有人送来了少林七十二门绝技。 既然拿出来了,还想拿回去吗? 除了增长见识外,我虽重剑厉害,持之可以横行天下,终究有些短板,如手上功夫等等,就连凌波微步,也是前几天刚学会的。 如此一来,我看向鸠摩智的目光变得很是友善,来送技能书了,能不友善么? 鸠摩智见众人齐齐看向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今天的事情透着古怪,天龙寺的众僧竟然都受了伤,也不知谁人如此厉害,竟然把他们全部打伤? 就是他同时与枯荣大师等人放对,也不敢说有取胜的把握。 眼前这个年轻人之前一语道出少林七十二门绝技的真身,更让鸠摩智不明觉厉。 见众人的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我笑着上前,持剑拱手道:“见过明王。” 鸠摩智将三本旧册放回黄金小箱,合什为礼道:“见过施主,敢问施主高姓?” 我笑道:“在下我,想与大师商量个事情。” 风$文学..“何事?”鸠摩智一怔,面露不解。 我笑而不语,转身走到屋内一侧,摸出六个卷轴来,在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相、本观、本参等人又惊又怒的目光下,走了回来,笑着道:“这是六脉神剑的剑谱。” 木婉清、段延庆、段誉、岳老三看着我,也不知道他要做什么,神仙的想法总是猜不透啊猜不透。 鸠摩智双眼一亮,好似有精光闪过,目光炯炯的盯着我手中剑谱,呼吸微微急促。 从枯荣大师等人的神色中,以鸠摩智的聪明,哪能看不出这是真的剑谱,旋即他更为不解的看向我,不知道他要做什么?此事透着一股子古怪! 我一手抱着剑谱,一抬手,手中重剑指了指鸠摩智手中的黄金小箱,笑着道:“我与明王打个赌如何?” 鸠摩智心中一动,对方似乎对自己手中的少林七十二门绝技有兴趣,试探着问道:“敢问赌约如何?” 我笑着道:“赌注便是这六脉神剑的剑谱,与少林七十二门绝技,至于赌约嘛,便是我与明王过过招,若谁胜个一招半式,便算是赢了!” 此言一出,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相、本观、本参等人更是又惊又怒,面露悲愤,那是祖传的剑谱,竟然被别人拿来当做赌注! 奈何形势比人强,他们也没有办法。 一旁的段延庆无心插手段氏的事情,看着枯荣大师他们吃瘪,暗自开心不已。段誉更是没有站错阵营的觉悟,对六脉神剑这等神功也不怎么放在心上。 鸠摩智闻说,极为意外的看着我,对方看上去也就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竟然要与他过过招?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六脉神剑的剑谱就在眼前,鸠摩智就算是再想不通,也不会放过这个好机会,将黄金小箱放在地上,合什为礼道:“施主请!” 鸠摩智倒也直接!我一愣,把手中的六脉神剑剑谱一抛,尽数落入岳老三手中。 “明王小心了!” 我迈起凌波微步,脚步一挪,形似鬼魅般来到鸠摩智身前,留下一串残影,手中重剑自上而下,猛然一个下劈! 又是他最为常用的一招力劈华山,带起凌冽的劲风,这一次我运起全部功力,劲风凌冽如出海蛟龙! 鸠摩智本有些不放在心上,一个年轻后生武功再强能强到哪去? 但是从见到对方鬼魅身法时,鸠摩智就是一惊,在对方出剑时,身形已经飞退,袍袖挥处,手掌从袖底穿出,两记‘火焰刀’向我砍去。 这以内力凝聚而成的火焰刀,论威力比枯荣大师的一阳指力还要强上许多,实乃堪堪与六脉神剑相比的武学神功。 我运起全部功力的一记重剑,猛地一停,举重若轻已妙至巅峰,旋即他脚步微挪,身形在原地打转,留下一道道残影。 两记火焰刀从残影中穿插而过,激射在后方的墙壁上,“嘭嘭!”两声,留下两个大洞,竟是将墙壁打穿了! “好精妙的轻功!”鸠摩智眼中精光闪烁,赞叹出声,心里则震惊之极,天下何时出了这等人物?年纪轻轻,一身武功已堪称绝顶! 我有些兴奋的笑了笑,还是第一次见到在他重剑下能够全身而退的人物,当即迈起凌波微步,身似鬼魅般来到鸠摩智身侧,重剑一个横扫! 鸠摩智早已放下轻视,全神贯注的迎战,见对方攻来,不闪不避,手掌动处,四记火焰刀砍去。 我无奈,手中重剑只能又停了下来,迈起凌波微步躲避。 这就像一个灵敏之极的剑士,遇上一个会顺发法术的魔法师,谁也奈何不得谁! 我第一次感觉到重剑剑法遇上敌手,体会着与同级别高手交手的快感,与鸠摩智斗了起来。 鸠摩智亦是全神贯注的与我争斗,对方的身法委实太过精妙,竟然能轻松写意的躲过火焰刀!对方那手中怪剑的威力,更让鸠摩智震惊之极,怕是吃上一记,立即就败了! 两人你来我往,在屋内争斗起来,高手过招,这牟尼堂可遭了殃,眼看着已经摇摇欲坠,马上就要崩塌。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本观、本相、本参,以及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段誉等人,一个个都是又惊又叹的看着。 武功练到我与鸠摩智这种程度,放眼天下已罕有敌手,这种交手十年难得一见! 殊不知交手中的两人,一个畅快淋漓,一个有苦说不出。 我手中重剑剑法与凌波微步配合着施展开来,战得实在痛快! 鸠摩智的火焰刀极为耗费内力,眼看着就要支撑不住,对方却越战越猛,不禁心中哀叹,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持之横行天下不是没有道理,哪怕是同级别的对手,也只有败北的份! 在吃了鸠摩智许多记火焰刀,满是疮痍的牟尼堂内。 我收剑而立,看着飞身退至门口,面露惊叹与难以置信神色,随时准备跑路的鸠摩智,朗声道:“承让!” 鸠摩智面色变幻,实难相信世上竟有如此人物,年纪轻轻就有一身冠绝天下的武功,这就是从娘胎里练功,也没有如此厉害? 65 - 九妖变 - 早雨 简直就是妖孽! 觉得自己从吐蕃国出来,一身武功应该横行天下的鸠摩智,瞬间就被颠覆了三观,受得打击难以言喻。 “告辞!”鸠摩智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地上的黄金小箱,那从慕容博手里得来的少林七十二门绝技,算是拱手让人了。 他当初不仅以火焰刀的法门相换,还许了慕容博不少好处,如慕容博起事,他会游说吐蕃国主相助云云,才将这少林七十二门绝技弄到了手,很是不容易。 但如今颠覆了三观,深受打击的鸠摩智无暇太过计较这些,领着随从意兴阑珊地走了。 鸠摩智走了,我也不愿意多留,让岳老三把六脉神剑的剑谱放下,又让他抱起黄金小箱,与段誉告辞后,出了天龙寺。 枯荣大师、保定帝、本因方丈等人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不论如何,此番保住了六脉神剑经,也算是万幸。 以那大轮明王的精妙武功,背后又有吐蕃国撑腰,今日若不是我出面,天龙寺想要保住六脉神剑经着实很难。 天龙寺外,我看向段延庆,见他一副恋恋不舍的神色,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由得有些好笑,看来这位四大恶人之首,有点离不开儿子啊! 笑了笑,我问起正事:“段先生可知道擂鼓山?” 段延庆一怔,以腹语术道:“擂鼓山在嵩.县之南,屈原冈的东北,山中有一位聋哑先生。” “聋哑先生苏星河?”我心说段延庆认识路,那是再好不过,省了许多功夫。 “正是。”段延庆点头,以腹语术出声:“聋哑先生是中原武林的一位高手耆宿,又聋又哑,但据说武功甚高,门下弟子也均刺耳断舌,创下了‘聋哑门’的名头。” 我笑着道:“那就请段先生带路,往擂鼓山走一趟。” 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不解,不知要去擂鼓山做什么,难不成我与那聋哑先生有什么恩怨纠葛? …… …… …… 擂鼓山。 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策马而来,驻足山前。 一路上,我自大理入中原,虽然马不停蹄的赶路,却也领略到不少大宋风光,比笑傲位面的明朝,还要繁华富饶许多。 射雕位面所在的南宋更是无法相比,那儿也就是在金国国都才能看到繁荣景象,我从金国国都去往终南山的路上,见识了不少乱世景象。 不过这些世界与汉末三国一比,都要繁荣不少,说明随着时间推移,世界还是在不断进步的。 “这便到了。”段延庆以腹语术出声。 我点了点头,也不停留,四人下马直入山道,地势越来越高,步行半个多时辰,来到一地。 但见竹荫森森,景色清幽,山涧旁用巨竹搭着一个凉亭,构筑精雅,极尽巧思,竹即是亭,亭即是竹,一眼看去,竟分不出是竹林还是亭子。 凉亭中坐着两个身穿乡农衣衫的青年汉子,见到我等人前来,都有些惊诧的起身相迎,走到近处,两人纷纷打起手势,乃两个聋哑人。 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四人虽然不懂哑语,却也知道两个聋哑人在问他们的来意,但就算是知道,也没法沟通。 段延庆一抬手中钢杖,运起一阳指力在地上写到: “我等前来拜访聋哑先生” 两个青年汉子见段延庆这手精妙功夫,均是一惊,他们两个虽然穿着似农夫,却是聋哑门人,那也是会武功的,立即明白这人是江湖中一等一的高手。 两人对视一眼,以手势比划了一会,不知在商议什么,片刻后,两人同时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转身带路。 凉亭前方是陡峭的山道,两个青年汉子武功竟也不错,健步如飞。 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自然是跟得上,飞跃了一会,一行人进了一个山谷。 谷中都是松树,山风过去,松声若涛。 在林间行了里许,来到三间木屋之前。只见屋前的一株大树之下,有一老人坐在一块大石前,大石上有棋盘,但见那棋盘雕在大青石上,黑子、白子全是晶莹发光,摆着一副棋局。 那老人是个矮瘦的干瘪老头儿,见到众人前来,双眉一轩,目光在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等人身上打转,打量着。 两个青年汉子上前比划起了手势,又指了指我等人。 老人点了点头,挥了挥手,两个青年汉子恭敬的退开。 段延庆已被棋盘上的棋局吸引了注意力,他乃聪明绝顶的人物,自负棋艺精湛,放眼天下罕有敌手,一见到精妙棋局,瞬间就入了神。 岳老三抱着一个黄金小箱,他是个粗人,只是在打量着干瘪老头儿,这就是那聋哑先生?也不知道武功究竟如何? 木婉清则一颗芳心都在郎君身上,甚么聋哑先生与棋局,根本就放不进心里。 我上前笑道:“在下我,见过聪辩先生!” 老人好似听不到,又聋又哑的样子,心里却很是惊诧,他常年以聋哑先生自居,‘聪辩先生’这个雅号,却是三十年不曾用过,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不知道这个年轻后生从哪听来的?观其模样,也就是二十岁左右,自己用那聪辩先生的雅号时,这个年轻后生还没有出生。 第一百零八章珍珑棋局 话说逍遥派掌门无崖子有两个徒弟,首徒苏星河,二徒弟丁春秋。 苏星河外号聪辩先生,在师父无崖子被逆徒丁春秋暗算,打下山崖,养伤装死后,摆出师父无崖子的珍珑棋局,以棋局为师父寻找传人。 苏星河精通琴棋书画,医学占卜,疏于武学,不敌精研武功的师弟丁春秋。 所以两人定下约定,苏星河自此不得开口说话,才逃得性命。 苏星河遣散了门下‘函谷八友’等八个弟子后,不但自己做了聋哑老人,连门下新收的弟子,也都让他们做了聋子哑子。 苏星河以聋哑先生自居三十年,没想到被一个来意不明的年轻人,一语道破了鲜为人知的昔年外号,这个外号已经三十年没有听人提起过了。 他正装聋作哑,猜测着年轻人的来意,年轻人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他震惊之极,再顾不得作聋哑状。 我笑道:“这珍珑棋局当真奇妙,需败中求胜,置之死地而后生,方可破解。” 此话一出,苏星河浑身一震,这珍珑棋局他已经熟得不能再熟! 这三十年来,苏星河于这局棋的千百种变化,均已拆解得烂熟于胸,对方不论如何下子,都不能逾越他已拆解过的范%长%风%文学围。 但一想到置之死地而后生,只是顷刻思索,困扰了他三十年的珍珑棋局,豁然开朗,醍醐灌顶。 苏星河指着我,结结巴巴的开口道:“你…你竟然一眼看出这珍珑棋局的解法?” 三十年来,我是一个破解珍珑棋局的人,而且是秒解! 正在观摩珍珑棋局的段延庆身子也是一震,按照我的提示略一思索,心中直呼高明! 置之死地而后生,当先杀了自己一大块白棋后,黑棋虽然大占优势,白棋却已有回旋的余地,不再像他之前推测的那般缚手缚脚,顾此失彼。 但自己杀了自己一大块白子,大违根本棋理,任何稍懂弈理之人,都绝不会去下这一着,那等于是提剑自刎、横刀自杀。 就连苏星河三十年来,也没有想到走这一着棋。 苏星河站起身来,朝我深深一辑,而后一扬手,指着棋局对面的座位,笑道:“公子请坐!” 我点头坐下,拿起一块白子,放在那一块已被黑棋围得密不通风的白棋之中。 这大块白棋本来尚有一气,虽然黑棋随时可将之吃净,但只要对方一时无暇去吃,总还有一线生机,苦苦挣扎,全凭于此。 现如今我将自己的白棋吃了,棋道之中,从无这等自杀的行径。这白棋一死,白方眼看是全军覆没了。 苏星河面上挂笑,拿起一块黑子,与我对弈。 我对围棋只是略懂,哪能下得过苏星河?但山人自有妙计,只听一个细细的声音钻入耳中:“下‘平’位三九路!” 我依言拿起白子,下在“平”位三九路上。 待苏星河应了黑棋后,那声音又钻入耳中:“‘平’位二八路。” 我再将一枚白棋下在“平”位二八路上。 苏星河脸上神色很是欢喜赞叹,应了一块黑子。 段延庆站在一旁,正以“传音入密”的上乘内功,以深厚内力将话语送入我耳中。 段延庆本是聪明绝顶的人物,棋艺精湛之极,自问放眼天下罕有敌手,却没想到被我叫来帮忙做这么一件事情。 这不是投机取巧吗? 段延庆刚刚听到我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之语,还以为他是一位棋艺妙至巅峰之人,但想起来的路上,我让他帮忙做的事情,又觉得有些荒谬,此人的行事当真是猜不透啊猜不透。 就算是想不通,段延庆该帮忙还是要帮忙的。 就这么着,段延庆以“传音入密”的上乘内功帮我作弊,最终赢下了这一盘棋,棋艺之高,苏星河甘拜下风。 苏星河满脸笑容的站起身来,拱手道:“公子天赋英才,可喜可贺。先师布下此局,数十年来无人能解,公子解开这个珍珑,在下感激不尽。” “先生客气了!”我也是笑着站起身,心说把段延庆带来果然带对了,他虽然知道破解珍珑棋局的关键所在,那是从书里看来的,真要下棋,他妥妥的要跪。 苏星河面上挂着笑容,看得出来很是开心,终于为师父找到了传人!当下走到一旁的三间木屋之前,伸手肃客,道:“公子,请进!” 我故作不知:“先生这是何意?” “公子进去便知。”苏星河笑得高深莫测。 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在一旁发愣的看着,表示脑子跟不上事情的发展,这木屋里又是甚么? 但见这三间木屋建构得好生奇怪,竟没门户,不知如何进去。 就在三人纳闷时,我已走到木屋前,抬手就是蕴含内力的一掌,只听“咔嚓”一声,木屋开了一个大洞。 我也不迟疑,举步走了进去,里面是一间空空荡荡,一无所有的房屋。 只听一个十分好听的男子声音从左边传来:“我等了三十年,已没有多少时候能再等,进来吧!” 突然传出一个声音,我也不吃惊,举步往左边走去,伸手在板壁上轻轻一拍,“喀喇喇”一声响,那板壁已日久腐朽,当即破了一个大洞。 我走进大洞,里面又是一间空空荡荡的房间,却有一个人坐在半空。 无崖子! 我抬头看去,只见一条黑色绳子连在横梁之上,把一个人的身子缚住,将让他悬空吊起。 悬空之人,长须三尺,没一根斑白,脸如冠玉,更无半丝皱纹,年纪显然已经不小,却仍神采飞扬,风度闲雅。 好一个神采**的人物,老年尚且如此,难怪年轻的时候,可以把师姐师妹迷的找不着北! 我打量几眼,持剑拱手道:“小子我,见过无崖子前辈。” 无崖子的目光正落在我手中的重剑上,以他的眼力与见识,哪能看不出这是一把玄铁重剑,正有些惊诧,听闻对方直接道出自己的名号,饶是见惯了风浪起伏,还是吃了一惊。 再仔细看去,此人年纪轻轻,气机浑厚,竟怀有一身深厚内功? 无崖子脸色发怔:“你认得我?” 我笑了笑,半真半假地道:“在下曾机缘巧合,听闻过一些逍遥派的事情,又曾到过无量山中琅嬛福地,借阅过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的秘籍。” 无崖子征了又征,今日的事情着实出乎意料。 本欣喜得到一个传人,可以传他一身内功,没想到对方竟然知道自己的名讳,还知道一些逍遥派的事情,竟然还到过琅嬛福地,还借阅了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的秘籍? 无崖子表示脑子有点不够用。 第一百零九章无崖子 无崖子发怔的看着我,意外实在太多,想了一会儿怎么也想不通,半晌,无崖子笑道:“我先试一试你的武功再说!” 他见我年纪轻轻,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俨然是世间绝顶高手的模样,吃惊之余难免有些不服。 想他无崖子何等人物,虽然如今落得残疾,动弹不得,当年也曾以天下第一自居,他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也没有如此功力! 我闻言一怔,看着无崖子被绳子缚着,悬空吊起,这般模样还要试自己的武功? 老兄你能把自己的吃喝拉撒照顾全就不错了!也不知这无崖子,把自己封闭在三间没有门窗的木屋内,三十年来是如何吃喝的?难不成已经辟谷? 很快,我就知道自己的想法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也不见无崖子如何动作,他的衣袖竟自行扬起,往我肩膀抽来,这条袖子竟是出乎意料的长,而且劲风之凌冽,一点也不逊色于我的重剑威力! 对方已经到了“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 哪怕是一柄木剑,一条袖子,也能使出重剑的效果来! 无崖子曾经使不使剑,我并不知道,现如今他只知道,对方境界之高,并不是-长-风-文-学-www-他可以与之相比的。 电光火石间,我手中重剑一抬,向上斜刺,与对方抽来的袖子击在一起。 “嘭!”的一声,“呼呼”的劲风在屋内刮起! 我手持重剑后退两步,一脸震惊,无崖子收回毫发无损的长袖,点到即止,面露赞叹道:“不错!不错!不错!” 连着三声“不错”,可见无崖子内心也是不平静的,赞叹之中竟有些佩服,他在这个年纪也没有这份功力,而且对方将一把玄铁重剑如臂使指,很是不俗。 我第一次正视起无崖子来,没想到对方行动不便,还能如此厉害。 他以前对无崖子这个人,并不怎么看好,要不是为了对方一身功力,他都懒得走这一趟。 一个把感情问题处理的一团糟,连累自己的师姐与师妹遭殃,教出两个徒弟,一个半废,一个叛师,还带了绿帽子的人,我实在是无法看好。 但如今两人匆匆交手一招,我不得不写一个“服”字,至少在武学一途上如此。 两人对视了一会儿,心思各有不同,无崖子突然幽幽道:“你对我逍遥派的事情,知晓多少?” 我想了想,说道:“相传逍遥派乃逍遥子前辈所创,所传三名弟子,大弟子天山童姥,二弟子无崖子,三弟子李秋水。” 无崖子默默点头,并未计较对方直呼他的姓名,逍遥派当年也是响当当的门派,虽然在武林中很是神秘,却也有不少人知道的。 虽然知道的这些人,无一不是武林中的名宿,如少林上一代方丈灵门大师等人,但总有人知晓。所以无崖子对我知晓这些,并不意外。 只是此子到过琅嬛福地,又好似对当年往事很了解的样子,就让他很是想不通,那都是些隐私! “逍遥子前辈传下三门神功,天山童姥练了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此神功玄妙之极,堪称不老不死!” “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每三十年返老还童一次,每次返老还童的同时内功需重新练起,并且午时需饮生血,这样一天恢复一年功力和容貌,但因为童姥开始修练的年纪太小,三焦失调,永远是八九岁女童的模样。” “不过天山童姥二十六岁那年,练功有成,手少阳三焦经脉逐渐好转,本可发育长大,与常人无异,哪知遭李秋水暗算,在背后大声一吓,导致走火入魔,彻底长不高了。这其中的缘由,前辈想必知道?” 我笑说着,看着无崖子。 饶是无崖子见惯风浪起伏,被一个小辈当面戳穿当年往事,也不禁老脸发红,当年大师姐与小师妹为他争风吃醋,小师妹才趁大师姐练功时暗算,导致大师姐身材永远长不大。 无崖子当然不会爱上一个孩童身形的大师姐,所以选择了师妹李秋水。 他没想到此子竟然对这段陈年往事知道的如此清楚,连大师姐练功的详尽都知道的一清二楚,老脸发红之余,也很是震惊,也不知对方从哪里知晓的? 难不成是大师姐或小师妹告诉此子的? 我见无崖子老脸发红,哪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揭穿,继续道:“逍遥子前辈传下的第二门神功,便是北冥神功,由无崖子前辈所得,此神功比起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神奇之处,有过之而无不及。” 无崖子欣然点头,北冥神功位列本门三大神功之首,当年他正是凭借此神功,力压大师姐与小师妹,当上逍遥派掌门的。 不过三十年过去,无崖子一直停滞不前,已然无法与大师姐的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相比了。 我接着道:“逍遥子前辈传下的第三门神功,便是李秋水的小无相功。” 无崖子默然点头,听人提起陈年往事,不禁想起当年与大师姐、小师妹一同在逍遥派学艺的日子,怅然若失,多年过去,已是沧海桑田。 良久,无崖子叹了口气道:“没想到你对我逍遥派知之甚深,可是听大师姐或是小师妹提起的?” 在他看来,除了他自己,就只有大师姐与小师妹知晓这些陈年往事了。 我摇头道:“小子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知这些事情的。” “机缘巧合?”无崖子一怔,沉吟片刻,笑道:“你倒是与我逍遥派有缘。” 三十年不曾出去,无崖子也不知外面发生些什么事情。大限将至,纵观自己一生,他不由得比较信封命运、缘分这些事情,此子与逍遥派有缘,合该传承他这一身功力。 我来找无崖子,就是为了他那一身足足有七十年火候的北冥真气。 这北冥真气极为精纯,位列世间顶尖内力之一,寻常武林中人就算练得百年内力,也未必可以与之相比。 我以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练就的这一身内力,同样极为精纯,堪称世间顶尖内力之一,但吞食了蛇血与诸多菩斯曲蛇蛇胆后,也不过五十年左右的火候而已。 可与东邪、西毒、南帝、北丐等人比肩,或者说与“西狂”杨过类似。 想要练就北冥真气,就要散去自己一身功力,关键点却在一个“忘”字。 若不能彻底忘却自己原本所练的内功心法,而散功修炼北冥神功,极为容易走火入魔。 无崖子的师妹兼媳妇儿李秋水,那也是会北冥神功的,更在琅嬛福地留下北冥神功与凌波微步,命有缘人杀尽逍遥派弟子。 李秋水没有修炼北冥神功,便是因为做不到一个“忘”字,她的小无相功已经极为精深,练功已经如“条件反射”,若散功修炼北冥神功,又忘不了小无相功的内功心法,届时两种心法冲突,免不了一个走火入魔的下场。 我自当初在琅嬛福地得到北冥神功,细细精研后,早已不是武学小白的耍砍ぃ糠纾课难.net芸炀兔靼琢烁鲋性涤伞?br/> 说起来,他修习内功还不到几个月的时间,想要散功修炼北冥神功,做到一个“忘”字,并不算太难,但终究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所以北冥神功不是他的选择。 但是他细细精研北冥神功后,又发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没有练就北冥真气,也是可以吸人内力的。 大体来说,北冥神功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内功心法,可以练就北冥真气。北冥真气极为神奇,海纳百川,可以熔炼他人内力,去其糟糠,留其精华,为自己所用。 北冥神功另外一个部分,就是吸人内力的法门。 如任我行的吸星大法,便是会吸人内力的法门,虽然不知道老任是从哪里学来的,却学了个北冥神功的残缺版。 任我行只会吸人内力的法门,没有海纳百川的北冥真气打底,所以成了不伦不类的吸星大法,最终练功留下了隐患。 而另外一个会此法门的,就是丁春秋。 丁春秋比任我行要高明一些,吸人内力并不敢随便炼化,而是以毒把吸来的内力化去,所以又一个北冥神功残缺版诞生,那就是“化功大法。” 不过在我看来,丁春秋也高明不到哪去,化功大法太过歹毒,简直就是把自己当**实验田,而且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吸入新的**,来压制体内旧的**。 这哪里还有什么人生乐趣可言?还不如葵花宝典与辟邪剑谱,把鸡鸡一切,一劳永逸,一次性投入,不用追加。 如此来说,没有北冥真气打底,只会北冥神功中吸人内力的法门,是害大于益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如吸来的内力极为精纯,慢慢炼化为己用,并没有什么祸患。任我行的吸星大法,就是因为随便乱吸,吸来的内力杂而不纯,才留下隐患。 但这种极为精纯的内力,已位列世间顶尖,极为罕见,怀有者无不是风骚人物,不是你想吸就吸的。 如我以九阴真经练就的内力,如小无相功的内力,如九阳神功的内力,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的内力等等。 我当初拿着北冥神功细细精研后,想起原著中天山童姥曾对李秋水说过,李秋水想要盗她一生神功,就明白了个中缘由。 李秋水与无崖子结为夫妻,夫妻之间哪有什么秘密?所以李秋水从无崖子处学来了北冥神功,会吸人内力的法门。 也就是说,我要是不散功修习北冥真气,也可以吸人内力,不过只能捡顶尖内力吸,慢慢炼化为己用。 那么问题来了。 是冒着有走火入魔的危险,散功修习北冥真气,以后可以经常吸人内力,增进功力。 还是不修习北冥真气,只能捡顶尖的内力吸,眼前就有无崖子的七十年功力可以传给他。 权衡利弊后,我没有选择冒险,觉得自己还是稳扎稳打的好,没有必要冒这个险,待无崖子把七十年功力传给他,加上他自身的内力,足以傲视天下。 日后若真是想吸,大不了用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培养一批内力精纯的人出来,再吸就是了!这九阴真经的内功心法,正巧在于一个“纯”字! 我觉得自己有点邪恶了。 无崖子作为北冥神功的传人,自然知晓个中缘由,幽幽问道:“你既然在琅嬛福地中借阅过北冥神功的秘籍,定然知晓个中厉害,我这一身内力亦要有个传人,你可有选择?” 言下之意,无崖子已经准备把一身功力传给我,从刚才的交手中,他就知晓我的内力并不是北冥真气,对他这身功力更是想不通。 只是散功重修北冥真气,还是不散功,只接收他毕生功力,在于我的选择。 在无崖子看来,此子年纪轻轻就有如此内力,所练内功心法定然是非同小可,比北冥神功有过之而无不及,此子如何选择,他也不好强迫。 而且在他看来,此子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有如此内力,定是从小就开始练了。如此一来,一旦散功重修北冥神功,走火入魔的可能性极大,很是危险。 “小子愿传承前辈一身功力。”我笑了笑,没有提起散功重修北冥的事情,自然是不愿意了。 无崖子点了点头,并不意外,转而叹了口气道:“你既然知晓我逍遥派隐秘,可知晓丁春秋这个逆徒?” 无崖子本能的觉得,对方是知晓丁春秋的事情的,他传功一是了个心愿,再则就是找个传人把丁春秋灭了! 这种事情还是问清楚的好,丁春秋可是无崖子心中的一根刺。 我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他也有一个问题,想问无崖子很久了。 上架感言 周日凌晨12点半,开通vip章节。(网站估计会有延迟,不造你们懂不懂?) 也就是说,这本书要上架了! 一直写到现在,本书的成绩比较理想,所以在这里,兔子要多谢大家给予的支持! 感谢给本书点击、推荐、收藏、点赞、打赏的朋友们,感谢每一个朋友! 还有书评区一个叫“奈何桥北的游魂”的朋友,每天都在书评区维护与支持兔子,还和一些无脑喷争论,兔子一直默默地看在眼里,放在心里。 无脑喷别自己站队,也别打我……好吧,其实我想说的是,有种你来****啊! 没有一颗强大的心脏,怎么能写小说。 有点扯远了,其实兔子最想说的是,谢谢大家!拜谢! 嗯,下面进入正题。 上架感言这玩意,总是不离一个中心思想,那就是求订阅。 不管怎么说,还是得求!必须得求!求爷爷告奶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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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蛋碎了一地,这尼玛性别也对不上啊?无崖子和扫地僧搞基? 无崖子一怔,旋即老脸发红。没想到这个小子竟然连这种事情都知道!李秋水的妹妹? 他自然知道指的是谁! 无崖子又看了看我,原本以为这个小子对当年的事情,知道的一清二楚,如今看来也不尽然,或许在哪里道听途说的吧! 也不知这三十年来,谁把当年往事传了出去? 无崖子叹气道:“秋水并没有妹妹。” “没有妹妹?”我一愣,想不通。 无崖子老脸发红,目光微微闪烁,想起了当年往事。幽幽道:“当年秋水暗算了大师姐,害得大师姐永远是孩童身形,所以我就与秋水在一起了。” 我点头,表示明白。 无崖子以幽幽的声音继续道:“你所言秋水的妹妹。是琅嬛福地中的玉像吧!那是我在秋水的基础上,追求完美所雕刻出来的。” 说到这里,无崖子长叹一口气。幽幽道:“它固然美轮美奂,却根本没有真人!” 没有真人! 我脸色发怔。没想到竟是这么一个答案,以他的聪明以及对事情的了解。仔细一想就明白了。 感情是无崖子婚后生活不满意,或者说对李秋水不太满意,所以在李秋水的基础上,雕刻了一个玉像,这是追求完美的表现。 难不成无崖子是处女座? 我无语,也正是无崖子成日对着玉像发呆,痴迷不已,李秋水被冷落了又气不过,所以才找了许多面首,直接给无崖子送了不止一顶绿帽子。 故事有点玄幻啊!竟然不是真人! 也是,逍遥派这一代只有三个传人,根本就没有提及第四个传人的事情,再则以李秋水的性子,要是有这么一个亲妹子,定然会拉到自己一方做帮手的。 那时候就是四角恋,而不是三角恋了。 记得李秋水说过,天山童姥找她寻仇时,小妹还只十一岁,看来是那个雕像存在十一年了? 痴迷一个自己幻想出来的人物,我表示给无崖子跪了,这也不是一个正常人,和段誉那蛇精病有一拼。 其实都是寂寞惹得祸,琅嬛福地居于崖底,琅嬛玉洞更是不见日月,两人朝夕相处就算再美之人也看腻了。 66 - 九妖变 - 早雨 无崖子痴迷玉像,自己yy,算是换换口味,也不算出轨。相反李秋水就比较过分,还找俊男过来当无涯子面调情,性质不同。 无崖子并不知道我转过这么多心思,否则恼羞成怒,这一身功力怕是不肯传了。 他看着我,沉吟片刻,道:“你年纪轻轻便有如此功力,可有师承?可愿入我逍遥派?” “小子并无师承,这一身功力也是机缘巧合练得,愿入逍遥派。”我半真半假的说道,为了无崖子这毕生功力,拜个师磕个头,他也认了! 不必拘泥于小节,我心里自我安慰着,没想到无崖子却说出一番让他很是意外的话来。 “机缘巧合?”无崖子一怔,很是意外,又有些赞叹我福缘深厚,年纪轻轻有这份功力,已经是天大的福缘,如今又要传承他毕生功力,以后这天下还不是横着走? 就算是大限将至,曾为逍遥派掌门,堪称天下第一人的无崖子,也不禁有点羡慕我的福缘了。 无崖子到底是堪破世情的人,很快就回过神来,脸上挂起笑容道:“你能解破我的棋局,聪明才智,非同小可。这一身武功,我年轻时也及不上,所以我也不占你便宜!” 无崖子面色变得郑重,道:“我斗胆代师收徒,收你为师尊的四弟子!” “代师收徒?”我一怔,没想到自己还有这个待遇,无崖子可是将近一百岁的人物,这辈分不要太高! “多谢师兄!”送上门的便宜,该占还是要占,我拱手言谢,随后又问了一个憋在心里的问题:“敢问师兄,师尊他老人家去了何处?” 据说少林的扫地僧,武功位列天龙第一,那是因为他就是逍遥派的创始人,逍遥子! 对于这个猜测,我也是很想知道的。 无崖子看白痴似的看了我一眼,淡然道:“师尊他老人家,早已坐化。”师尊要是活着,那已经是一百七八十岁高龄了。 “已经坐化?”我嘀咕了一句,看来那扫地僧就是个少林寺和尚,并不是什么隐藏boss。 无崖子点头道:“师尊他老人家当初创下逍遥派,与本门三门神功时,已经是高龄,现如今近百年过去,哪能留在人世间?” 我点头,表示明白,然后目光落在无崖子身上,不再说话。 接下来就是传功。 无崖子面露追忆,良久,叹了口气,又哈哈一笑,突然身形拔起,在半空中一个筋斗,头上所戴方巾飞入屋角,左足在屋梁上一撑,头下脚上的倒落下来。 脑袋正巧顶在我的头顶,两人天灵盖和天灵盖相接。 我只觉得脑海发热,一股热气自头顶一路向下,流入经脉,当即盘膝而坐,运转内功心法,炼化热气。 随着他坐下,无崖子倒悬的身形也跟着往下一沉,两人依旧是天灵盖与天灵根相接,如同连体。 无崖子逆运北冥神功,省却我许多功夫,而且炼化起来更有诸多助益。 良久。 我在无崖子的相助下,将他毕生功力炼化完毕,睁开眼来,无崖子已经老态龙钟的坐在一旁,两人相连的头顶早已分开。 我起身,真心实意的躬身一礼道:“多谢前辈!” 无崖子满身满脸大汗淋漓,不住滴向他的身上,而他面颊、头颈、发根各处,仍是有汗水源源渗出。本来洁白俊美的脸之上,竟布满了一条条纵横交叉的深深皱纹,满头浓密头发已尽数脱落,而一丛光亮乌黑的长髯,也都变成了白须。 老态龙钟,看上去没有一百多岁,也像有百岁高龄。 无崖子眯起双眼,有气没力的一笑,说道:“大功告成,你福缘深厚,日后能走到哪一步,我也无法预料。” 我如今不过二十岁左右年纪,就有一身冠绝天下的功力,这份福缘,哪怕无崖子也忍不住羡慕。 如今尚且如此,再过个几十年,那不成了真正的陆地神仙? 无崖子对我日后的风姿,开始yy起来,殊不知两人不在一个层次,我是游走各个位面的人物,日后到底怎么样,他自己都不清楚。 我默然点头,算是承认了无崖子的说法。 无崖子又是有气没力的一笑,用力从左手指上脱下一枚宝石指环,递给我,只是他力气耗竭,手有些哆哆嗦嗦。 “这是逍遥派掌门指环……”无崖子有气无力的说着,见我接过,砰的一声,倒在地上,就此不动了。 我向无崖子的遗体,又拜了几拜,以示尊敬与谢意。 而后,他转身往木屋外走去,外面的人想必也等急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我传功 我左手带着逍遥派掌门的宝石戒指,走出木屋。 说起来,这是他得到的第二枚戒指,与神戒一比,这枚戒指更加显眼,论功能,却是一个天地一个地了。 木屋外,苏星河,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正在等待,一个个大眼瞪小眼,也没什么交流,见我出来都是眼前一亮。 苏星河的目光最毒,落在我左手的宝石戒指上,立即明白其中究竟,心中又悲又喜。悲的是师父怕是已经离世,喜的是师父终于找到了传人! “师父可是已经?”苏星河语气有些颤抖的问出了声。 我点了点头,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不明所以。 苏星河快步向木屋内走了进去,片刻后,屋内响起一声哀鸣:“师父,师父,你终于舍弟子而去了!” 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更加不明所以,不知道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但见片刻后,苏星河走了出来,向我跪倒,磕下头去,说道:“逍遥派不肖弟子苏星河,拜见本派新任掌门。” 三人更不明觉厉。 我将苏星河扶起,说道:“无崖子师兄代师收徒,已将我收为逍遥子前辈的四弟子。” 苏星河一怔,本以为我会**长**风**文学是师父收的小弟子,是他的师弟,没想到师父竟然代师收徒? “拜见掌门师叔!”苏星河没有怀疑,因为怀疑也没甚么用,又是躬身一礼。接着又道:“掌门师叔当真福泽深厚之极。我和丁春秋想这只宝石指环,想了几十年。始终不能到手,你却在短短时间内。得到师父的垂青,更让师父代师收徒。” 我一怔,没想到苏星河还挺会拍马屁的,笑了笑道:“机缘巧合罢了。” 一旁的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都是一脸不明所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表示脑子跟不上。 我见他们三人一脸的欲言又止,不由得笑了笑,来到棋盘旁落座,笑着开口道:“也罢。我就与你们讲一讲逍遥派的事情。” “相传逍遥派由逍遥子前辈所创,这位前辈是位奇人,曾创下三门神功……” “……” 随着我缓缓道来,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都是一脸向往的听着,越听越是着迷,没想到武林中还有如此辛密。 就连苏星河,对当年的一些事情,也不如我知道的清楚,当年长辈的隐私。哪会说给后辈听。 良久,等我说到自己得了无崖子毕生功力后,众人心思各异。 苏星河为师父功力得到传人欣喜,木婉清为郎君功力大进。欢欣不已。 岳老三又是羡慕又是向往。 段延庆这个聪明绝顶的人物,终于知道我来到这里是什么目的,此人又得了那位无崖子前辈七十年内力。这他娘的还是人吗? 我得到无崖子毕生功力,也很是开心。自从他得到神戒后,作为一个俗人。最先想到的是如何发家致富,改变人生。 后来钱财美人轻易得到,他的眼光与目标也有些变了,置身江湖,难免想体会一番快意恩仇,仗剑而行的味道。 男人的终极浪漫,根本就拒绝不了! 武功有所成就后,他想的就是更进一步,尽可能提高自己的实力,总是没有错的,有这枚神戒在手,谁知道会走到哪一步? 对于神戒的来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透,只能不再想。 如今实力大进,他哪能不开心,目光在苏星河、木婉清、段延庆、岳老三身上一转,笑呵呵的开口道:“师尊逍遥子所创的三门神功,固然都是世所罕见,我却也有一门神功,人人可练,有着诸多妙用,今日便传于诸位!” 苏星河意外,没想到这位掌门师叔也有一门神功,不知是甚么? 木婉清不是很在意,一颗芳心只在郎君身上。 岳老三很是兴奋,这位神仙师父总算准备传他武功啦! 段延庆也很是意外,没想到我竟然也准备传他一门神功?他对我年纪轻轻的就有惊人武功,早就好奇不已。 我看了岳老三一眼,笑着道:“岳老三是我的大弟子,也是逍遥派中人了!” 他又看了看苏星河:“星河是无崖子师兄的弟子,也是我逍遥派中人,可得神功。” “婉妹是自家人,自不用说。”我一句话让木婉清红了脸,又看向段延庆道:“段先生也不是外人,对我又有相助之恩,这门神功也可学得。” 我指的是下棋作弊一事,与段延庆心照不宣。 “这门神功名曰九阴真经,我所传乃九阴真经中“易筋锻骨篇”,与少林寺至宝易筋经颇有异曲同工之妙,个中神奇,你们练了便知。” “第一重诀曰:子午卯酉四正时,归气丹田掌前推。面北背南朝天盘,意随两掌行当中。意注丹田一阳动,左右回收对***拜佛合什当胸作,真气旋转贯其中。气行任督小周天,温养丹田一柱香。快慢合乎三十六,九阴神功第一重……” 我将九阴真经缓缓传下,除了木婉清外,苏星河、段延庆、岳老三都不是庸手,很快便沉浸其中,体会着个中奥妙。 至于木婉清,我晚上给她开个小灶便是。 就这样,把无崖子安葬之后,我暂且在谷中定居下来,苏星河、段延庆、岳老三、木婉清则开始修炼九阴真经,一个个功力大进。 同时我把凌波微步也传了下去,苏星河本身就会这门步法,段延庆则是残疾,无法修习。 岳老三与木婉清开始修习凌波微步,才让我知道一件事情,原来他的武学天赋竟然很是惊人。 岳老三与木婉清足足学了几天,才勉强把这门轻功学会,我当初不过几个时辰,凌波微步已经入门。 接着,我又让苏星河放出消息,引那丁春秋过来,准备清理门户。 丁春秋觊觎逍遥派武功,所以才一直没有对苏星河下毒手,倒是容易引来。苏星河向我提了一下丁春秋的毒功与“化功大法”后,见这位掌门师叔很是自信,又有他与段延庆等人一起帮手,当下就依言照办了。 只是没想到,丁春秋没有引来,反而引来一位不速之客。 第一百一十三章天山童姥 擂鼓山,山谷内。 岳老三看着一个女童,有些好奇地问道:“小姑娘,你怎么跑到这里来得?” 女童看上去不过八九岁模样,但衣着华丽,双目如电,炯炯有神,似有一股凌人的威严。 岳老三是个浑人,并没有看出女童的不俗,但后边好奇走来的我见到女童,以他的眼力,哪能看不出女童那一身高深莫测的气机! 天山童姥!我略一思索,心中就是一声惊呼,赶忙迈起凌波微步,快步上前。 因为女童已经对岳老三出手,只见她老气横秋的扫了岳老三一眼,那眼神决计不是一个孩童应该有的,接着身形一动,化作一团灰影,几乎是瞬间就来到岳老三身前。 岳老三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女童一掌已经当头罩来,带着凌冽无比的掌风,那无以伦比的速度,岳老三根本反应不过来! “我命休矣!”岳老三只来得及转过这么一个念头,在凌冽无比的掌风下,闭目等死。 天山童姥平生最恨就是别人叫他小姑娘,因为身形无法长大,所以她常年在天山不愿外出,不愿见到外人。 天山童姥固然武功冠绝天下,却有着自己也不愿承认的自卑,此番若不是听说苏星河邀丁-长-风-文-学-www-春秋来擂鼓山,她哪会下山? 在她看来,苏星河邀丁春秋前来,定与无崖子有关! 眼前这人喊她作小姑娘,多年来性格自卑又暴戾的天山童姥,当下就准备要了他的性命。 就在此时。一道身影自一侧出现,一把粗大黝黑。钝头无锋的怪剑横扫而来。 那怪剑带起的劲风,连天山童姥都不敢小觑。她这一掌固然能带走一条性命,自己也要挨上一剑,不死也得重伤! 电光火石间,天山童姥把手一缩,身子化作一团灰影,已然到了一旁,躲过这一剑。 她倒要瞧瞧,这个使剑的高手是谁,单论功力。竟然与她有得一拼! 但是当她看向使剑之人,目光瞬间被使剑之人的左手吸引,上面有着一枚宝石戒指。 天山童姥一脸的不可思议,颤声道:“这枚七宝戒指,你是从哪得来的?”声音甚是苍老。 我暗道好险,持剑拱手道:“师弟我,见过大师姐!”要不是他正巧在场,自己这位开山大弟子就一命呜呼了! 死亡没有来临,岳老三睁开眼睛。这才知道师父救了他,这时他再看向女童,听到师父的称呼,立即知道这是逍遥派的天山童姥! 武功之高。比师父前些时日提起中,有过之而无不及!岳老三表示有点害怕这女童。 天山童姥喃喃道:“你叫我大师姐?” 我点头道:“正是,无崖子师兄代师收徒。已将我收为师尊四弟子,并传以逍遥派掌门职位。” “胡说八道!”天山童姥清喝一声。指着我道:“无崖子呢?他怎么会把逍遥派掌门传给你?还代师收徒?让他出来见我!” “无崖子师兄已经仙逝。”我叹了口气,缓缓说道。 “臭小子!再敢胡说。看我不要了你的性命!”天山童姥面色微变,厉声一喝,只不过声音中有些颤抖:“无崖子一身武功,他不散功,怎么死得了?一个人要死,哪有那么容易!?” 以北冥神功的神奇,要是无崖子没有遇害,一路练过来,怕是可以突破人体极限,如天山童姥说的那样,想死都难! 但无崖子没有那个福分,我幽幽道:“无崖子师兄已经散功,一身功力已尽数传给了我。” “我不信!”天山童姥语气颤抖,说着身形一动,化作一团灰影,往我飞扑而来,出手就是一记天山六阳掌! 天山童姥身形与掌法之快,乃我第一次见,就是境界极高的无崖子也无法与之相比。毕竟无崖子三十年停滞不前,这个大师姐却一直在进步,而且越来越厉害。 若是我得到无崖子内力之前,估计在这一招之下,重剑还没有扫出去,已经毙命于掌下,就是以凌波微步躲闪,也未必可以躲过几招。 根本不是一个层次。 但是以我如今加起来一百多年的功力,与天山童姥已经是一个级别,手中重剑一个直刺。 剑长手短,天山童姥又身形短小,这一掌决计是拍不到我身上的,重剑已经抵达她的胸口。 很快,我就知道了两人就算功力相仿,甚至他更胜一些,但武功差距却正巧相反,而且差得不是一点半点。 天山童姥单掌在重剑剑头一拍,“嘭!”的一声响,以天山六阳掌的霸道,猛然一击,竟然肉掌与重剑不分高下! “撒手!”接着天山童姥一声清喝,另一只手掌不知何时来到我手腕处,如小鸡叨米般猛然一点,手速快得没有天理! 正是天山折梅手中的一招。 我很是听话的撒了手,迈起凌波微步抽身而退,重剑“铛!”的一声落在地上,要是不撒手,他这只手可就废了! 我一脸蛋疼的表情,本以为得到无崖子的功力后,可以横行天下再无敌手,没想到败的这么干脆!他终究是半路出家,自己与大雕练的重剑剑法,欺负一下鸠摩智之流还可以,遇到这位逍遥派宗师,不敌对方武功精妙。 我看着天山童姥,这个伪萝莉不讲理,他也没有了办法。 天山童姥一招败了我,却没有继续出手的意思,站在原地全身颤抖,眼睛中竟然落下泪来,喃喃道:“那没良心的小贼,果然把一身功力传给了你?” 刚刚交手一招,她已经试探出对方功力深浅,对方不过二十岁左右的年纪,怎么可能拥有百年功力!定是如他所说的那样,无崖子把功力传给了他。 她之前还有些不信,现在却信了,却又不敢信,内心矛盾之极。 多年不见那小贼,她这次得到消息后,心中思念终于压过身体上的自卑,赶过来见上一面,没想到竟听到了那小贼的死讯! 这时,谷中的苏星河、段延庆、木婉清也赶了过来,苏星河看着女童,惊呼一声:“大师伯!” “星河!”天山童姥见到苏星河现身,脸色更为惨白,一双清澈的大眼睛中,泪水滴滴落下,颤声道:“你师父他…” 苏星河面露悲色,叹道:“师父他老人家已经仙逝了。” 女童身子一晃,似乎被抽去了全部精气神,跌坐在地上,喃喃道:“没良心的小贼!” 段延庆与木婉清听到苏星河称女童为大师伯,就知道这是我所讲逍遥派故事里的天山童姥,再看看地上的重剑,虽然没有见到我与天山童姥交手,却也隐约猜到了一些。 能让我的重剑落地,这一身功夫该有多么惊世骇俗? 半晌,天山童姥站起身来,轻声道:“带我去那小贼的坟前,我要见他最后一面。” 苏星河不敢怠慢,躬身一礼后,做了一个手势,引着天山童姥往谷中一个地方走去。 只留下我、段延庆、木婉清、岳老三面面相窥。 我更是一脸蛋疼,实在没想到自己与天山童姥的差距竟然这么大! 同样是百年功力,差距又怎么可以这么大? 他最近传了段延庆、苏星河、木婉清、岳老三等人九阴真经,自己闲来无事,也在研习少林七十二绝技。 其中的龙爪手,大力金刚掌,是他挑出来的手上功夫,弥补自己的短板,有雄厚的内力打底,已经练出一些火候。 但是从刚刚的交手中,我立刻知道这两门绝技,与天山童姥的手上功夫,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 我看着天山童姥的背影,无语。 第一百一十四章童姥VS丁春秋 丁春秋得到苏星河的传讯后,略一思索,便召集门人,往擂鼓山而来。 虽然不知道这位师兄找他有甚么事情,但总不好不来,未免这位师兄找了帮手设下埋伏,所以丁春秋领着星宿派倾巢出动。 丁春秋对自己的武功有着绝对的自信,一身毒功与化功大法让江湖中人闻风丧胆,不是没有道理的。 他并不怕苏星河设下埋伏! 当一众星宿派弟子,用竹轿抬着丁春秋,前后左右拥簇着进入擂鼓山,来到满是松树的山谷,在林间行了里许后,一众人来到三间木屋前。 然后… 丁春秋见到了一个做梦也不想见到的人。 那是一个衣着华丽的女童,看上去只有八九岁模样,但双目如电,炯炯有神,似有一股凌人的威严。 大师伯天山童姥! 丁春秋身子开始颤抖,见女童以凌厉的目光扫来,犹如被猛兽盯上的猎物,本能的转身想跑,却又不敢动弹! 若说这世上谁让他害怕,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师伯天山童姥!而且怕的不是一星半点!他多年来在星宿海,少有外出,除了练功外,便是害怕见到这位大师伯,好在这位大师伯在天山极少外出。 &长&风&文学{www}.{cf}{wx}.{net}他怕这位大师伯知晓他暗算无崖子的事情,到时候哪能绕得了他? 现如今迎着天山童姥的目光,丁春秋已经明白,大师伯怕是知晓无崖子的事情了! 果然,只听天山童姥幽幽道:“你做的好事!”声音苍老。带着彻骨寒意。 一众星宿派弟子不明所以,并不认识天山童姥。有一人习惯性的拍起丁春秋马屁,向天山童姥叫道:“小姑娘。见到老仙还不磕头行礼?” 另一人不甘落后,拍马屁道:“对对对!快向老仙磕头行礼,老仙一高兴将你收入门下,你就是鱼跃龙门啦!” “……” 一众星宿派弟子谁也不甘落后,一个个都叫了起来,阿谀奉承的马屁功夫,是在星宿派生存的必备技能。 此时的星宿老仙丁春秋,却脸色惨白,已经无暇与这群脑残弟子计较。一门心思想着怎么逃过今天这一劫。 “老仙?”天山童姥露出一个不属于八九岁女童的不屑神色,身形一动,化作一团灰影,消失在了原地。 再次出现时,已经到了丁春秋近处,速度之快犹如瞬移! 丁春秋本能的就想迈起凌波微步逃命,奈何天山童姥实在是太快,快到他只能被动迎战! 天山童姥一记天山六阳掌,几乎是运起全身功力。那刮起的掌风四散开来,瞬间让周围的马屁声戛然而止。 一众星宿派弟子只觉得呼吸困难,运起内力只能勉强保持站立,不至于跌倒。哪还能说的出话?有几个功力尚浅的弟子,受掌风压迫,一口口鲜血当场喷出。身子萎靡倒地。 处于天山六阳掌正中心,被锁定的丁春秋更是不好受。来不及多想,只得举掌相迎。毒功与化功大法同时施展开来。 那带毒的掌风在天山六阳掌的掌风下,被刮的一干二净,两掌相碰,丁春秋那让武林中人闻风丧胆的化功大法没有起到半点作用。 “咔嚓”一声,丁春秋的手腕呈现出不规则的扭曲状。 天山童姥又是一掌,正中丁春秋胸口,凌冽无比的掌法,直接将丁春秋的胸骨打了进去,这位让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星宿老仙,当场毙命! 一众星宿派弟子呆若木鸡,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旋即如下饺子一般,一个个跪倒在地,连连叩首,竟是将往日的马屁功夫都给吓忘了,只知道磕头不止。 天山童姥老气横秋道:“都给我滚!” 一众星宿派弟子落荒而逃,只留下丁春秋的尸体与竹轿。 我、木婉清、苏星河、段延庆、岳老三就在不远处看着,见天山童姥大发神威,一个个都表示叹服。 天山童姥却没有搭理众人,往谷中一个方向深深望了一眼,足下一点,身子如飞燕般凌空飞起,不多时就消失在山谷内。 那是无崖子的埋骨方向。 “星河,把丁春秋的尸身收起来吧!”我望了飞走的天山童姥一眼,看向苏星河,淡淡开口。 他又看了看松树林,一众星宿派弟子落荒而逃,他刚刚看到了一个少女身影,如果猜得不错,应该是阿紫。 说起来,阿紫与木婉清同父异母,也是种马段正淳的女儿,算得上我的小姨子,不过他又不是保姆,对这个刁钻狠辣的小姨子也没什么好感,懒得去管。 苏星河点头应道:“是,掌门师叔。” 昨日天山童姥到来,得知无崖子的死讯后,在无崖子坟前呆立良久,一直呢喃着“没良心的小贼”,许久后,才问起无崖子的事情。 得知无崖子三十年前被丁春秋暗算,如今大限将至,不得不散功后,天山童姥目光发寒,就要杀向星宿海,但是一想苏星河约了丁春秋前来,便在谷中等着。 有天山童姥出手,我省了不少功夫,虽然以他如今的功力,重剑剑法还是能虐一虐丁春秋的,但也没有天山童姥的天山六阳掌那么暴力。 如今天山童姥走了,曾在她手下一招败北的我,心里既佩服,又生出一股不服,同样是百年功力,差距不能这么大啊! 然后他开始思索起来,如何缩短这中间的差距?武功不如一个伪萝莉,丢面! 想来想去,我把目标定在一个剑道终极技能上,那就是独孤九剑。 独孤九剑乃独孤求败倾尽一生经验,所创的剑道终极技能。总决式共有三百六十种变化,料敌于先机,讲究的是速度的判断和速度的出手。在敌人出手的一刹那察觉敌人的破绽,然后在敌人来不及变招的情况下速度制敌。 也正是独孤求败穷其一生所追求的,也是独孤九剑所阐明的境界无招和速度。 想要学这一个终极技能,就要去找风清扬。 我想起自己已经有一些时日,没有在华山上出现,也不知华山派现在怎么样了?令狐冲是不是还在思过崖面壁,已经学了独孤九剑? 他还是华山派三代第一大弟子呢! 第一百一十五章现代与汉末 海景别墅。 我的身影出现在二楼阳台上,正晒着阳光的小黑“汪汪”叫了起来,扑到我腿边,低下脑袋蹭着。 我拍了拍小黑的脑袋,小黑自从吃了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一直不停发育,如今已经一米多高,身子也有一米五六长。 丝毫不逊色当初我在草原上见到的那头成年藏獒,论力气,吃了许多菩斯曲蛇蛇胆的小黑更是完爆它的母亲,比猛虎大虫还要厉害的多,俨然如一个小高手。 小黑低下脑袋,很是亲昵的蹭在我腿边,最近除了进食以外,很少见到这个主人。 我到了天龙位面后,诸多经历,后来在擂鼓山潜心习武,倒是冷落了这头宠物。 说起来,他这个男朋友与做儿子的,也很不尽职,所以我没有急着去学独孤九剑,而是给张月打了个电话,约她到家里吃饭。 自从上一年秋季得到神戒,如今三百多天过去,已经是夏季,张月正在家里过暑假,两家住在隔壁,倒很方便。 我驾车来到水榭花都的别墅区,先到隔壁家叫了张月,与张爸爸和张妈妈客气了一会,领着小黑回到家里。 一进家门,我脚步一顿,转头看去,迎上一道警惕目光文学,那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精壮男子。 我向男子笑着点了点头,这正是他从白水安全顾问公司请来的人,给老妈做司机兼保镖,特种兵退伍又在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受训。很专业,也很强。 以我如今的目光来看。这人完全可以ko十几个小混混之流。 张月身后也跟着一个女保镖,是一个看上去二十七八岁。模样普通,有点女汉子的姑娘,也是白水安全顾问公司请来的。 精壮男子见过我,收起眼中的警惕后,很是诧异的看了雄壮的小黑一眼,他也是个爱狗之人,如此雄壮的藏獒可是不多见。 好似察觉了他的目光,小黑朝他“汪汪”叫了两声,叫声很是威严。似乎又有点不屑? 我回家,老妈自然很是高兴,嘘寒问暖的,对他平时不着家难免有点抱怨。 吃饭时敷衍了一些工作上的事情,说起工作,我准备把开公司的事情提上日程,一直撒谎也不容易! 饭后,我与张月陪老妈一起说说话,他这才知道。自己不在的时候,张月经常来看望老妈,陪老妈聊天解闷。 这对准婆媳倒是处的很好! 这让我对这个女朋友更加满意,同时又对自己在其他位面出轨有点自责。不过这点自责很快被他抛之脑后,他准备好好安慰一下这个女朋友。 陪老妈聊了会天,我拉着张月来到自己的房间。准备好好‘安慰’一下她。 ………… 温馨的时光总是过的很快,我在家里陪老妈和张月呆了两天。不得不又找了个借口离开。 来到海景别墅,在小黑的“汪汪”叫声中。我的身形消失不见。 汉末三国。 我自房间内走出,看向亲卫刘三,下令道:“召田别驾,田从事,汉升将军,还有翼德他们来府中,就说我要设宴!” “诺!”刘三领命,恭敬退下。 我又看向亲卫赵七:“命人准备酒宴。” “诺!”赵七领命,恭敬离去。 我笑了笑,往府中前院转去,不久就见到了典韦,典韦很是尽职的守卫州府,虽然如今整个幽州是固若金汤。 有了我带来的种子,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发展,幽州百姓已经摆脱吃不饱饭的困境。整个幽州都变得富裕起来,兼兵多将广,大有天下第一州的架势。 幽州有如此局面,少不了田丰与田畴的操劳,我偶尔来一趟汉末,想见两人一面都比较困难,相比他这个悠哉悠哉的州牧,田丰与田畴两人简直是忙成狗。 然而这忙成狗的两人,却乐在其中,觉得这是主公对他们的信任,对他们的看重。 我偷着乐之余,难免觉得有些好笑,他这个主公久不露面,也是不好。虽然手下人都忠心耿耿,还是要露露面,巩固一下政权,宣示一下存在的。 我与典韦在州府大厅中等待了许久,不论是忙碌的田丰与田畴,还是在校场的黄忠、张飞等人,来来回回的都需要时间。 “大哥!!”如若奔雷的声音响起,一听就知道是张飞张翼德到来。 往大厅门口看去,只见张飞龙行虎步的踏入厅内,后面是老成持重的黄忠黄汉升,面有悍色的虎痴许褚,浓眉大眼的少年赵云赵子龙。 “拜见主公!”除了张飞大大咧咧外,众将皆抱拳行礼。 我笑着道:“诸将不必多礼,都坐!” “诺!”众将不敢逾越,规矩已经刻到了这个时代的人的骨子里。 随着众将到来,田丰与田畴也很快到来。 见礼后,众人落座,我命人上酒上菜,众人推杯换盏,好不自在。 如今天下虽然已有乱象,各地或有黄巾余孽作乱,或有匪贼,更有扯旗造反者。 但整个幽州却一副太平景象,自从上次张纯、张举勾结乌桓、鲜卑两族,三十多万大军进犯幽州,被一举歼灭后,已经打出了名声。 我更是亲率铁骑远击草原,救回的汉人俘虏不计其数,草原各族皆闻风丧胆,乌桓族更是彻底投降,乌丸数万精骑被编入幽州军。 整个幽州对这位幽州牧,可谓感恩戴德,兼之如今幽州不仅太平,又变得富裕起来,迁居者甚多,大有位居天下第一州的意思。 我更是位列天下诸侯之首,名声在外,这是他也不曾想到的。 如今汉庭犹在,就算幽州兵强马壮,我有心逐鹿天下,也不到时候,只能缓缓图之。 汉末需要一记猛药,也不知道那董卓如今发展的如何了? 推杯换盏间,我的心思飘到了别处。 一场酒宴过后,众人都有要职在身,纷纷散去,各忙各的,只有我与典韦留了下来。 我又与典韦闲聊了一会,觉得汉末实在没什么休闲娱乐活动,回到房间后,意念一动,回到了现代。 他的心思又回到独孤九剑这个剑道终极技能上。 单章求月票 请看章节名字,你们应该懂的。 月票啊!这玩意求了不一定有,不求一定没有! 最近我会尽量爆发的。 各位大爷行行好吧!!! 感谢一下最新的一位舵主,“吗吗1234”给跪了!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第一百一十六章风清扬与独孤九剑 (又一位大舵主,“teng1861”,给跪了!多谢投月票的大爷们!还有月票的大爷们,行行好吧!!) 海景别墅。 卧室内,窗外就是海天一色的美景,我无心欣赏,正在窗边玩着笔记本电脑。 只见度娘搜索栏上写着一行字:风清扬与独孤九剑 风清扬是如何学会独孤九剑的呢? 搜索了半天,我只看到风清扬会独孤九剑,武功盖世,剑法超群等帖子,也没找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有说是独孤求败把自己独创的剑法,传给了某位天资聪敏的人,流传了下来。 也有人说是扯淡,如果独孤求败有直接传人的话,怎么可能在江湖上完全没有人知道? 再看笑傲江湖里面,方证大师和冲虚看到了令狐冲的剑法,就马上联想到了他是风清扬的传人,所以风清扬就是唯一会独孤九剑的人。 也有说独孤求败把自己独创的剑法,写成剑谱流传了下来,被风清扬得到,许多人认为这个比较靠谱。 我看着一个个帖子,皱眉不已,其实也不怪众多帖子没有详解,这种问题本来就是个谜。 就像是小龙女的妈妈是谁?这怎么可能知道? 文学 当然,如果我肯下功夫查查,有神戒在手,去射雕位面走一趟,或许还可以查到小龙女的妈妈是谁。 当初在古墓石室修习九阴真经的时候,小萝莉李莫愁告诉他,小龙女那时节刚刚拜入古墓派。还是个幼童。 皱眉沉思了一会,我发了个帖子。标题如下。 “如果你是华山派弟子,怎么从风清扬手中学来独孤九剑?” 我等了一会。很快就有人回帖。 一楼:“讨好风清扬不就学到独孤九剑了?” 我看了看一楼,表示无语,哥们,智商呢?这还用说吗?关键是怎么讨好?风清扬又不是大雕! 过了一会,二楼出现:“风清扬年轻时候被人骗过,上了个大当,现在年老为精,肯定多疑,想骗是不可能了!也只有令狐冲那样的至情至性之辈。才能打动这老人精的心。” 说的很是中肯,也很对,我更无语,还是没有办法,他不是令狐冲啊! 等了一会,陆续有人回帖。 三楼:“楼上说的倒也未必,风清扬的独孤九剑,传自独孤求败一脉,建议冒充独孤求败的后人!” 我看着三楼的回复。愣了一愣,话说他当初为了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心法,忽悠岳不群的时候,就说与风清扬颇有渊源。其实是准备冒充独孤求败后人的。 只是没想到当时老岳一听风清扬的名头,根本就没敢多问,我还暗自嘲笑了老岳一把。 三楼这哥们倒与他的想法很是不谋而合! 四楼:“风清扬那厮万年死宅。但不一定想叫独孤九剑失传,说不定早就在物色传人了。交给令狐冲不一定是机缘巧合。” 我一愣,说得有理。看来令狐冲也不完全是运起好,可能早就入了风清扬的法眼,风清扬在华山隐居多年,可能就跟四楼说的似的,一直在物色传人。 这么一来,我觉得他更加没戏,他拜入华山派不久,估计风清扬都不认识他! 五楼:“综上所述,想要从风清扬那个死宅加人精手里学来独孤九剑,只能靠忽悠!” 我征了一下,敲起键盘,回复道:“五楼真相了!” 五楼的回复给了我灵感,说起来他一个穿越之人,还忽悠不了风清扬? 我沉思了一会,又看了看三楼的建议,有了办法。 我拿起艾派德,下载了一部电影,站起身来意念一动,身影消失不见。 正卧在一旁的小黑见状,习惯性的“汪汪”叫了两声,又趴在了地上。 华山派。 我自屋内走出,不由得一愣,这里是华山派男弟子的居住区,往日总能见到人,现如今却冷冷清清的。 地上有着落叶,一看就知道不少天没人打扫了。 以我如今一百多年的功力,已然听出周围没人,周围的房屋里也没有华山派弟子。 略一思索,我就明白,看来是老岳与宁中则领着华山派弟子,倾巢出动,下山避难去了。 避难不假,好似是嵩山派联合了昔年华山剑宗的余党,准备掌控华山,但老岳下山的根本目的,还是林平之家的辟邪剑谱。 如果猜的不错,众人应该是往林平之的外公家,洛阳金刀王元霸家里去了。 关于这些事情,我只是想了想,也没有放在心上,当初他拜岳灵珊为师,不过是个玩笑,其目的就是为了华山派的基础内功心法。 当时他还是一个武学纯小白,得了华山心法也没练成,说起来也是一段辛酸史,都是眼泪。 现如今摇身一变,我已经有了一百多年的精纯内力,放眼笑傲位面,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就是会吸星大法的任我行见了,妥妥的也得给跪! 想起当初自己辛苦练习华山心法的日子,我笑了起来,而后迈起凌波微步,往思过崖而去,足不挨地,飘然如仙! 从旁边看去,就像一个仙人在凭空行走一样! “也不知林平之那小子怎么样了?那小子在枪法上倒是很有天赋。”整个华山派,除了岳灵珊那个便宜师父,也就林平之与我的关系比较近,当初还从我这里借了一把手枪过去,我还亲自教过他打枪。 想起当初趣事,我笑着摇了摇头,不多时,飞跃上了思过崖,悬崖峭壁,如履平地。 其实这里原本不叫思过崖,反而因为令狐冲在这里面壁而得名。 这是玉女峰绝顶的一个危崖之上,危崖上有个山洞,是华山派历代弟子犯规后囚禁受罚之所。 崖上光秃秃的寸草不生,更无一株树木,除一个山洞外,一无所有。华山本来草木清华,景色极幽,这危崖却例外,自来相传是玉女发钗上的一颗珍珠。 当年华山派的祖师以此危崖为惩罚弟子之所,主要便因此处无草无木,无虫无鸟,受罚的弟子在面壁思过之时,不致为外物所扰,心有旁骛。 我来到思过崖上,运起内力喊了起来:“风清扬!!!!” 第一百一十七章万年死宅风清扬 “风清扬!!!” 我运足一百多年的内力,呼喊起来,声音滚滚,不仅响彻思过崖,更顺着思过崖往四周传去,声震四野。 就是周围的山林中,也有不少被我声音惊动的野外生物。 但是过了一会,我也没有见到风清扬现身。 “不在?”我无语,风清扬不会教过令狐冲独孤九剑之后,就跑了吧? 风清扬不在,我也没有办法,华山那么大,也不知道这老头藏在哪?又或者跑出华山玩去了? 说好的万年死宅呢? 我沉吟了一下,迈步往思过崖上的山洞内走去,那里面有不少前人留下的武学,基本上概括了五岳剑派的所有剑法以及破解方法,有一些招式,在如今的五岳剑派中都失传了。 虽然这些剑法加起来,都比不上独孤九剑这个剑道终极技能,但也很是不俗,我也想看看,增长眼力与见识。 进入山洞,只见地下有一块光溜溜的大石,也不知华山派有多少前辈曾在这里坐过,以至于这块大石竟坐得这等滑溜。 大石一旁的左侧石壁上,刻着“风清扬”三个大字,是以利器所刻,笔划苍劲,深有半寸。 我看到“,长,风,文学风清扬”三个打字,更为无语,泥煤的,这个万年死宅到底跑哪去了? 我拿起手中的重剑,在洞中周围的石壁上,“叮叮当当”的敲打起来,直到敲到一个地方时。声音有点变化,明显隔着石壁两三寸的后面是空的。 “令狐冲这小子也不道德。自己学了剑法,又把这里堵上了!” 我嘀咕了一声。手中重剑用力一砸,“嘭!”的一声巨响,石壁上就破了一个大洞,出现一条窄窄的通道。 以我如今一百多年的功力,就算是漆黑夜间,也如白昼一般,他也不用照明,直接往黑暗的通道内走去。 刚走没几步,就见到通道旁伏着一具骷髅。骷髅身上的衣着已腐朽成为尘土,身旁放着两柄大斧,即便在漆黑的通道里,我也看到了大斧上的寒光,这是一柄利器。 旁边墙壁上都是利斧砍过的一片片切痕,很明显,这条通道是用利斧一下下砍出来的,只可惜,只差两三寸。这人就能把通道彻底打通,通往外面的思过崖山洞。 我当然知道骷髅的主人生前是什么人,他也不在意,继续往通道内走去。刚走没几步,只见地下又有两具骷髅,一具倚壁而坐。一具蜷成一团。 我继续走了十几米,顺着通道转而向左。眼前出现了个极大的石洞,足可容得千人之众。洞中又有七具骸骨,或坐或卧,身旁均有兵刃。 一对铁牌,一对判官笔,一根铁棍,一根铜棒,一具似是雷震挡,另一件则是生满狼牙的三尖两刃刀,更有一件兵刃似刀非刀、似剑非剑,造型很是古怪。 前后一共十具骷髅,魔教十大长老。 只见右首山壁离地数丈处突出一块大石,似是个平台,大石之下石壁上刻着十六个大字:“五岳剑派,无耻下流,比武不胜,暗算害人。” 每四个字一排,一共四排,每个字都有尺许见方,深入山石,是用极锋利的兵刃刻入,深达数寸。 十六个字棱角四射,大有剑拔弩张之态。 又见十六个大字之旁更刻了无数小字,都是些“卑鄙无赖”“可耻已极”“低能”“懦怯”等等诅咒字眼,满壁尽是骂人的语句。 “魔教中人不都善使阴谋诡计的么?这么容易就被五岳剑派困在这里,活活饿死,还学泼妇骂街,也是醉了。” 我微微摇头,目光往上边看去,只见石壁更上方,一行字刻着道:“范松赵鹤破恒山剑法于此。” 这一行之旁是无数人形,每两个人形一组,一个使剑而另一个使斧,粗略一计,少说也有五六百个人形,显然是使斧的人形在破解使剑人形的剑法。 在这些人形之旁,赫然出现一行字迹:“张乘云张乘风尽破华山剑法。” 这一行之旁也有无数人形,每两个人形一组,一个使剑,另外一个使棍棒,显然是使棍棒的人,在破解使剑人形的剑法。 自恒山剑法与华山剑法之后,嵩山剑法、泰山剑法、衡山剑法,也一一被一个个人形图案破了。 我很快被五岳剑派的剑法吸引,不自觉又钻研起魔教十大长老,破解五岳剑派剑法的招式。 一把玄铁重剑在他手里好似活了过来,将所有招式一一使出,举重若轻,好似没有重量一样。大半天的功夫下来,竟然将所有招式都演练了一遍。 “有点简单啊?”我自己也有点诧异,难不成自己武学天赋惊人,这些招式练一遍就会? “可能内功太深厚了,有一百多年的内力打底,练起武功来驾轻就熟。”我想了想,觉得应该是这么回事。 学完这些武功招式后,我往通道外走去,此刻天色已经有点黑了,刚刚走出思过崖的山洞,脸色就是一怔。 只见山洞口站着一个白须青袍老者,身材消瘦挺拔,带着一股出尘气质。 我一愣:“风清扬?” “你认得我?你又是谁?”风清扬见我从山洞中走出来,面色也是一怔,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此人一身气机浑厚,内力深不可测。 偏偏模样又如此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岁左右。 更为奇怪的是此人的穿着,这还是风清扬平生第一次见。 “我乃华山派三代首席大弟子!”我笑了笑,说出一个很拉风的名号! 现如今他穿着一个t恤,一个大裤衩子,脚下穿着拖鞋,左手拿着艾派德,右手提着重剑,很是休闲也很另类,不过这一身也是不便宜的,都是买的名牌,有钱嘛,任性! 这一身造型放在现代很是平常,放在风清扬眼里,那就是古怪之极了。 就是我以前的穿着,在古代也很是吸引眼球,任谁第一次见了,都会印象深刻,暗觉奇怪。 “华山派三代首席大弟子?”风清扬愣住。 我点了点头道:“我师父是岳灵珊!” “……” 第一百一十八章忽悠风清扬 风清扬刚刚跑到山下去吃饭,自从岳不群与宁中则带着华山派弟子倾巢出动,不见踪影,连厨房的伙食都停了! 也难为了他这个宅男,以前他可是厨房的暗中常客。 风清扬刚吃完饭回来,就见到一个造型另类,年纪轻轻的小子,让他难以相信的是,这个小子竟然内功深不可测,让他也望尘莫及。 当知道这个年轻小子的师父后,风清扬顿时不淡定了,竟然是岳灵珊那个小丫头! 隐居华山多年,他哪能不知道岳不群与宁丫头的女儿,岳灵珊!一个武功平平的黄毛丫头! 愣了半晌,风清扬开口道:“阁下没有开玩笑?” “呵呵!我拜入华山派纯属玩笑之举,说起来,我是为了风先生而来。”我笑了笑,半真半假的说着。 “为了风某?”风清扬又是一怔,拱手道:“请赐教?”我这一身浑厚气机,深不可测的内息,让他很是不可思议与正视。 我笑着问道:“风先生可是会独孤九剑?” 风清扬点了点头,他会独孤九剑不是什么秘密,虽然如今江湖上已经鲜有人知,但也有一些老一辈人物知晓的。 我又问道:“敢问风先生的独孤九剑,长风文学传自何处?” 风清扬一怔,还是答道:“传自一位复姓独孤的前辈。”他也有些纳闷,这个小子问这些干甚么? “复姓独孤的前辈?”我疑问出声,泥煤的,剧本不对啊。独孤一脉还有传人? 独孤世家么?我表示脑子有点跟不上了,有点玄幻啊! 风清扬点头道:“是的。那位前辈复姓独孤,名作求败。”说着。悠然神往。 “独孤求败?”我一愣,拍了拍脑袋,他竟然被风清扬绕进去了,一脑子想着忽悠风清扬,但是想得太多,把自己绕进去了! 死人一样也可以传剑法的,他还以为那位复姓独孤的前辈,是个活人,是独孤家的后辈呢! 风清扬不知道这么多弯弯绕。点了点头道:“是的。” “这就对了!”我脸上挂起笑容,说道:“我正是为了此事而来。” 风清扬不解道:“何意?” “孤独求败正是先祖。”我撒了一个大谎,让风清扬愣在当场,这个年轻小子竟然是独孤求败的后人? 我正好笑的看着风清扬的反应,突然也是一愣,因为他见风清扬错愕过后,神色似乎很是尴尬,这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好尴尬的? 风清扬脸色有些尴尬,一抱拳道:“原来竟是独孤前辈的后人么?风某失敬!”他也有点半信半疑。但是此子年纪轻轻,一身内功就深不可测,让他望尘莫及,他不由得信了大半。也许只有那位惊才绝艳的独孤前辈,后人才能够同样惊才绝艳吧! 只是风清扬年轻时上过大当,吃了个大亏。现在对于任何事情,那都是抱有怀疑态度的。 也不是你说独孤求败是你先祖。那就是的! 我哪能不明白风清扬的意思,虽然他嘴上说着“失敬”。心里却是有些不信的,当下直言问道:“先生可是不信?” 风清扬不置可否,既不点头,也不摇头,意思很明显了,说独孤求败是你先祖,凭证呢? 我扬了扬左手的艾派德,笑着道:“风先生若是不信,一看便知真假。” 风琴杨对我左手里的物品,早就好奇不已了,这个造型独特的物件,到底是甚么? 然后风清扬的目光变得不可思议,一脸的震惊莫名,他只见我在那个物品上随意的戳了几下,那物件竟然发出光芒来! 此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那光芒更显刺眼。 这是甚么?仙家法宝吗? “风先生请看。”我点开自己下在艾派德里的电影,朝一脸震惊莫名的风清扬招了招手。 这部电影的名字叫做,是由朱延凭执导,宁才神编剧,赵本扇、小沈养、林夕蕾等主演的一部电影。 讲述了小沈养扮演的一个鞋匠,经历了各种阴差阳错的奇遇,最终成为一代武林宗师。 而这个武林宗师,原型就是独孤求败。 风清扬一脸震惊莫名,又有些好奇的走了过来,想看看我让他看甚么,他第一次见这种仙家法宝。 电影开始播放,片头一过,当有人物出境的时候…… 67 - 九妖变 - 早雨 “你…你…你竟然把人收进了法宝内?”风清扬突然身子一震,指着我,结结巴巴的叫了起来,语气中满是震惊。 “噗!”我失笑出声,看着这般反应的风清扬,也是醉了,原来艾派德还可以当法宝使的吗? 我笑着道:“风先生稍安勿躁,看完再说。” 风清扬不明觉厉,既然对方这么说了,他只能看下去。 这部电影一共90多分钟,也就是一个多小时,半个多时辰。 半个多时辰过后,电影结局,在小沈羊与一只大雕的画面中,落下帷幕。 风清扬看着我在这个法宝上随意戳了几下,法宝的光芒就消失不见,变成十分光滑的漆黑表面。 他对我驾驭法宝的手段,更加不明觉厉。 我笑着道:“这是我独孤家祖传的宝贝,记录着先祖的一些事情……” 不待风清扬开口,我又编了一个故事,那就是先祖独孤求败,后以利剑、软剑、重剑、木剑,先后为兵器,最终悟出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电影中小沈养饰演的独孤求败,只是机缘巧合得了一身冠绝天下的内力,对于武学却一窍不通。 我道:“最终先祖与雕为友,隐居山谷。我独孤家传人未免他人觊觎,自此以林姓自居。” 风清扬被忽悠得一愣一愣的,又看了看我手中的法宝,今天的事情对他的冲击实在是太大了。 可以说是这一生以来,最大的冲击!就是早年上的那一个大当,也不如今日的心境起伏大。 我看着陷入震惊中的风清扬,笑着道:“我也是今日才知晓,先祖所创独孤九剑竟然现世已久,特来寻风先生一解心中所惑。” 第一百一十九章剑谱 风清扬只觉得被颠覆了三观,不说我手中的“法宝”,没想到他一直心存无限敬意的独孤前辈,年轻时竟然是一个小鞋匠? 竟然是机缘巧合,才造就了那一身堪称无敌的内力? 风清扬又看了看我,此子不过二十岁左右模样,难怪可以有一身深不可测的内功,让他也望尘莫及。 独孤一脉竟然一直保留有那种增加内力的方法吗? 风清扬对我是独孤家后人的事情,此刻已经深信不疑,祖传的仙家法宝都出现了,能不信吗?也许只有独孤前辈那等人物,才有资格拥有这仙家法宝吧! 就在这时,只听我道:“敢问风先生的独孤九剑,从何处学来?”只有问清楚了,才好接着忽悠! 风清扬一听,脸色又变得尴尬起来,连连轻“咳”了几声,犹豫了半晌,最终咬了咬牙,踌躇着道:“独孤九剑的剑谱,是我机缘巧合去过独孤前辈隐居的山谷,从独孤前辈的坟里得来的。” 这一下,轮到我不淡定了,脸色瞬间变得古怪之极。 独孤求败的坟! 那不正是大雕所在山谷,那个山洞里,石头堆积出来的坟吗? 独孤九剑的剑谱,竟然藏在那里! ~长~风~文~学~ 我只觉得心中一万头草泥马奔过,早知道把独孤求败的坟挖出来看看! 也不行!大雕日日守在山谷里,对独孤求败的坟十分恭敬,是决计不会让我挖的。想来风清扬去挖坟的时候,大雕已经已经逝世了。 大雕固然神异。寿命比人类还长一些,终究也有限度的。 “风某冒犯独孤前辈。实属不该。”风清扬一直小心翼翼的看着我的脸色,生怕他挖了独孤求败的坟,眼前这个独孤家的后人知晓以后,做出什么过激的事情来。 对方那一身深不可测的内功,让他望尘莫及,他也未必是对手,而且对方更有“法宝”在手,要是把他收入那“法宝”内,可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但他风清扬一生光明磊落,不屑于撒谎,所以选择了实话实说。 我看着风清扬,很是无语,没想到风老头还能干出掘墓的事情来,心念转过,装作有些生气的模样,责问道:“我先祖留下的剑谱呢?” “我这就去取!”风清扬一听,立马飞跃出了思过崖。去取独孤九剑的剑谱。 这位独孤家的后人倒也好休养,竟然没有直接动手,风清扬自问,要是有人掘了他先祖的坟。定要与对方见个高低! 我看着风清扬那堪称绝顶轻功的身形,很快消失在思过崖,心说这风老头不会跑了吧? 罢了。风清扬要是跑了,我准备去射雕位面。自己取独孤九剑的剑谱,到时候把大雕引开。赶忙取了剑谱,再把独孤求败的坟规整好就是了。 谁能想到那堆烂石头下面,除了独孤求败的遗骸之外,还有他留下的剑谱? 也是醉了! 风清扬的人品还是过硬的,我等了一会,只见风清扬捧着一个木盒,身形一闪一闪的上了思过崖,轻功了得。 “这便是独孤前辈留下的剑谱,今日便物归原主。”风清扬对木盒很是宝贝,双手捧着,郑重的递给我。 我把艾派德随意的放在地上,在风清扬有点便秘的表情中,用重剑把木盒挑了过来,打开一看,一本书册上,书写着“独孤九剑”四个大字。 那仙家宝贝就这么随意的扔在地上?面对祖先传下的剑谱,竟然如此不敬?风清扬有点不淡定了,想责问几句,想起自己掘人家祖坟的事情,还是算了,不能节外生枝。 见我满意的点了点头,风清扬又轻“咳”一声,有些尴尬道:“风某不知独孤前辈在世上还有后人,所以斗胆把独孤九剑传给了华山派一名后辈。” 感情风老头把独孤九剑当做自己的原创作品了,我心里鄙视了一下,随口问道:“是令狐冲吧?” “正是。”风清扬一怔,没想到我竟然知道,他不是说过让令狐冲那小子保密的吗?这令狐小子当真不靠谱,竟然说出去了? 风清扬准备日后找令狐冲说道说道。 “无妨,既然令狐冲学了独孤九剑,那便是他福缘深厚,你日后告诉他,不可再传于他人就是了。”我随意的点了点头,很是装逼的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风清扬一听,立即对我心生敬佩,独孤家的后人就是大度,不追究他掘独孤家祖坟的事情不说,对于他私传独孤九剑也不追究。 还说那是令狐小子福缘深厚,这番话说的真是气度非凡呐! 我已经得到独孤九剑的剑谱,现在一门心思都在剑谱上,也不愿多留,当下说道:“好了,既然已讨回我独孤家的剑谱,我也就告辞了。” “后会有期。”风清扬一怔,没想到我这么干脆,说来就来,说走就走。 当今武林除了那在黑木崖闭门不出,同样很宅的东方不败,风清扬已经没有敌手,可谓高手寂寞。 如今见到气机浑厚,内功深不可测的独孤家后人,风清扬难免技痒,他又看了看我手中的怪剑,心说这就是剑冢中的那把玄铁重剑吧! 风清扬到那山谷剑冢的时候,剑冢里只留下一把利剑与木剑。 他也不知玄铁重剑后来被铸成“倚天剑屠龙刀”的故事,倚天屠龙的时节在元末明初,距离如今也已经很多年了。 我见到风清扬跃跃欲试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但现在一门心思在独孤九剑上,哪愿意与风清扬过招? 以他一百多年的深厚功力,与风清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单论内力,风清扬也就是鸠摩智那个等级,就算会独孤九剑,但是底子相对太薄,也是打不过我的。 看在风老头送技能书的份上,我决定不打击风老头的自信,把地上的艾派德捡起来,迈起凌波微步,就这么往思过崖外“飞”走。 以我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凭虚御风,如同仙人。 风清扬看着我那宛如仙人般的身形,心里不得不写一个“服”字,单论轻功,他已经是江湖绝顶,如今一见独孤家的后人,才知道是井底之蛙。 ……… ……… 我回到华山派弟子的居住区,意念一动,回到了现代。 小黑见主人出现,“汪汪”叫了两声,然后见主人往卧室外走去,赶忙迈动蹄子跟上。 我把艾派德往床上一扔,从木盒里拿出独孤九剑的剑谱,一手拿着剑谱,一手提着重剑,来到了二楼的阳台上。 旋即他就有些迫不及待的翻开了剑谱。 入目第一页有五个大字:“留待有缘人” “有缘人?”我表示有点醉,独孤求败眼里的有缘人,就是掘他坟墓的人?这也不是一个正常人啊! 游走位面,蛇精病见多了,我也就习惯了,翻开第二页,入目就是共有三百六十种变化的总决式。 总诀:归妹趋无妄,无妄趋同人,同人趋大有。甲转丙,丙转庚,庚转癸。子丑之交,辰巳之交,午未之交。风雷是一变,山泽是一变,水火是一变。乾坤相激,震兑相激,离巽相激。三增而成五,五增而成九…… 我很快沉浸其中,一边捉摸着,一边一页页的翻看下去。 破剑式:用以破解普天下各门各派的剑法。 破剑式虽只一式,但其中于天下各门各派剑法要义兼收并蓄,虽说“无招”,却以普天下剑法之招数为根基,因而其变化之多端不逊于总决式。 破刀式:以破解单刀、双刀、柳叶刀、鬼头刀、大砍刀、斩马刀种种刀法。讲究以轻御重,以快制慢。 破枪式:包括破解长枪,大戟、蛇矛、齐眉棍、狼牙棒、白蜡杆、禅杖、方便铲种种长兵刃之法。 破鞭式:破解解钢鞭、点穴橛、拐子、峨眉刺、匕首、斧、铁牌、八角槌、铁椎等等短兵刃。 破索式:破解长索、短鞭、三节棍、炼子枪、铁链、渔网、飞锤、流星等等软兵刃。 破掌式:破解拳脚指掌上功夫,长拳短打、擒拿点穴、鹰爪虎爪、铁沙神掌诸般拳脚功夫。 破箭式:破解诸般暗器,须得先学听风辨器之术,不但要能以一柄长剑击开敌人发射来的种种暗器,还须借力反打,以敌人射来的暗器反射伤敌。 破气式:对付身具上乘内功的敌人而用,神而明之,存乎一心。 独孤九剑所阐述的境界,与我知道的一样,在敌人出手的一刹那察觉敌人的破绽,然后在敌人来不及变招的情况下速度的制敌。 追求的是“无招”境界的眼力,以及极致的速度! 我用把重剑当作寻常利剑来使用,一手拿着剑谱,一手演练起独孤九剑的剑招。 从有招到无招,这是一个过程。 一旁的小黑看着主人的动作,似乎觉得好玩,也跟着似模似样的比划起来,动作很是搞笑。 第一百二十章穿越的木婉清与岳老三 独孤九剑不比五岳剑派的剑法,我在海景别墅内,足足练了两天,才堪堪将独孤九剑练到入门。 到底如何,还要与人动动手才能知道。 看了看手中的重剑,我觉得自己已经用不上它,而是需要一把寻常宝剑,他如今已经过了重剑的境界。 独孤求败利剑之后是重剑,重剑之后的木剑,我却刚巧相反,重剑之后选择利剑。 说不上谁高谁低,想来单论内力,独孤求败也是不如我的,两人走的路不同而已。 重剑已经用不上,我可不想像杨过那样,把它熔炼成倚天剑与屠龙刀,但是抱着废物利用的心理,他准备把重剑传给自己的开山大弟子,岳老三。 他本就答应过要传岳老三武功的。 意念一动,在小黑的“汪汪”叫声中,我来到了擂鼓山的山谷内。 岳老三正在山谷中无所事事地练着武功,虽然有九阴真经的心法练着,最近武功大进,但是憋在擂鼓山中,明显不符合他的性子。 至于段延庆,见我无事后,直接返回大理去了,看样子对亲儿子段誉很是思念,不想离开其左右。 段延庆走的时候,曾说过我但有所命,令人传讯一声,长-风.net定义不容辞云云的话语。 老段说的认真,我却也没放在心上,两人的眼界不同,段延庆的眼界局限于这个世界,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苏星河则一直在擂鼓山中,练着九阴真经的心法。随时听候逍遥派新掌门的命令,丁春秋已经死了。他心愿已了,也没了别的心思。 木婉清当然是在谷中等着郎君。 “师父!”岳老三正无聊的练着一门掌法。正是少林派七十二绝技中的大力金刚掌,见到我突然出现,见怪不怪,连忙上前恭敬的叫了一声。 “嗯!”我点了点头,随手把重剑抛了过去,说道:“以后这把玄铁重剑就归你了!” 岳老三连忙伸手接过,以他的内力,这把玄铁重剑倒是拿得动,但是想如我那般如臂使指。就算是练了九阴真经,却也差些火候。 我当然知道岳老三的短板,为了这个开山大弟子,他也准备出点力,开口道:“你去把婉妹叫来。” “是!”岳老三正高高兴兴的把玩着重剑,闻说赶忙跑去请师娘。 过了一会,木婉清迈着凌波微步赶来,对我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也不知郎君这几日去哪了?多半是回仙界去了。 她担心郎君一去不返。 我见木婉清的深情模样。很是受用,见岳老三也跟了上来,轻“咳”一声,开口道:“今日我要带你们去一个地方。” 见他说的郑重。木婉清与岳老三都是眼前一亮,两人早就见惯了我的神奇,难不成郎君、师父要带他们去仙界?这下可涨见识啦! “去之前。我要给你们讲些事情。”我看两人的模样,也猜出他们在想什么。他接下来讲的事情,也与“神仙”有关。 木婉清与岳老三都是一脸好奇。作洗耳恭听状。 “所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如今所在的世界,便是其中之一……” “……” 我编造了一个故事,大致就是他们所在的世界,只是大千世界之一,至于他本人,则是神仙下凡,游历大千世界的。 木婉清、岳老三听得入神,没有丝毫怀疑,听到这里连连点头,郎君、师父果然是神仙下凡! “现在我要带你们去另外一个大千世界,那里有一种菩斯曲蛇,吃了菩斯曲蛇的蛇胆,可以增强内力,也可以增强自身力气。” 我一番话,让木婉清与岳老三眼睛发亮,一个想去别的大千世界看看,一个对那菩斯曲蛇的蛇胆很是向往。 我也是为了让岳老三练成重剑剑法,才愿意跑这一趟,顺便让婉妹也增强一下内力。 其实如果他猜的不错,天龙位面也是有菩斯曲蛇的,就在襄阳城外。 天龙位面在北宋,射雕位面在南宋,中间隔着不短的时间。我估摸着,独孤求败就是在天龙之后,射雕之前,这个中间的时间段出现的。 他是以自己的了解,加上大雕的年龄推断的。 天龙位面的襄阳城外,多半有菩斯曲蛇的存在,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大雕怕是还没有出生。我曾答应那位雕兄回去看他,一段时间未见,也想回去看看这位另类的良师益友。 另外,我也想带木婉清与岳老三穿越一下,定当有不少乐趣。 我左手牵起木婉清的小手,右手抓住岳老三的肩膀,意念一动,就来到了现代,紧接着又意念一动,来到射雕位面。 木婉清与岳老三只觉得眼前花了两下,再次定神时,已经来到一片群山外。 正是襄阳城外的群山旁。 尽管两人都有心理准备,脸色还是变得不可思议,这就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走吧!菩斯曲蛇就在这片群山内,我们先去看一位老朋友。”我笑了笑,迈起凌波微步,往群山内而去。 木婉清与岳老三连忙迈起凌波微步跟上,郎君、师父的老朋友,难不成也是一位神仙? 两个多时辰后,三人来到一个深谷前,我迈步往谷内走去,木婉清与岳老三跟在后面。 过了一会,三人来到谷中一个大山洞前,我高声叫道:“雕兄,小弟来看你了!” “咕咕!”欢喜的鸣叫声自山洞内传来,大雕从山洞内蹿了出来,身形之快犹如一个绝顶高手。 木婉清与岳老三目瞪口呆,没想到郎君、师父的老朋友,竟然是一头大雕,看大雕的模样很是通灵,难不成是妖怪? 大雕伸出翅膀在我肩头轻轻拍了几下,又欢喜的鸣叫几声,看得出来很是高兴,然后转过脑袋,看向木婉清与岳老三,又咕咕叫了一声,似乎在问,这两人是谁? 木婉清与岳老三更觉得大雕是妖怪,智慧竟然与人无异。 “这是内子木婉清,这是我新收的徒弟,岳老三。”我笑了笑,为两人介绍道。 大雕点了点头脑袋,向木婉清与岳老三鸣叫了三声,算是认可,旋即又向我“咕咕”的叫了起来,眼神中带着渴望。 “雕兄的酒喝完了?”我瞬间就明白了大雕的意思,他走的时候,可是给大雕留了很多瓶五粮液,把他所有的存货都搬来了,没想到大雕喝的这么快。 大雕当然是听懂了,连连点头,“咕咕”叫着,意思是再弄点好酒来! “你们等一会!”我无语,大雕是他的良师益友,只是要求喝个酒而已,他能拒绝嘛? 我意念一动,回到现代,小黑立刻“汪汪”地叫了起来,刚刚它似乎看到主人出现了一瞬间? 我安抚了一下小黑,拿出手机,翻出老王百货批发部老板,王胖子的电话,打了过去。 “喂,林先生?”电话很快接通,王胖子略带恭敬的声音传了过来。 我笑道:“王老板,又要麻烦你了。” “不麻烦,林先生有什么事,尽管开口,我老王能办到的决不推辞。”王胖子的声音传来,带着些许讨好,说的很是坚定,似乎让他上刀山下火海,那都是小事! “这次还是需要二十箱五粮液。”我也不客气,又不是不给钱,还给了不少好处费,直接说道。 “林先生请放心,我会以最快的速度送到,林先生还有其他吩咐吗?”王胖子的声音传来,带着些许欣喜。 我道:“没了!越快越好!” 说着,又客气了一句就挂了电话,这次王胖子办事比上次更快,只是半个多小时,王胖子就打来电话,已经开着小货车到了别墅区外。 我给门卫处打了个电话,没一会就见到了王胖子,和上次一样,用pos机结了账,直接给了十万。去除二十箱五粮液的价钱,剩下的两三万就算是跑腿费。 有钱就是任性! 王胖子双眼发亮,为认识这位有钱的大老板欣喜不已,三笔生意下来,就赚了快十万! 王胖子卸了货,与我随意客气了几句,见我有送客的意思,他识趣的告辞离开,又没忘了多看看海景别墅,刚刚赚的钱立马觉得不多了,海景别墅太奢侈啊! 人不人得死,王胖子已经是第三次来,只觉得一次比一次的怨念大。 我拿起一箱五粮液,又抓起小黑,意念一动,来到了深谷中。 大雕、木婉清、岳老三正大眼瞪小眼的等着,两人只觉得与妖怪呆在一起,不是很安全啊!但是想起这妖怪是郎君、师父的朋友,才稍稍放心。 大雕见到我手中的箱子,很是欢快的“咕咕“叫了起来,有些急不可耐,见到小黑出现,伸出翅膀在小黑身上轻轻拍了几下。 小黑“汪汪”叫了几声,它与这头大雕却也是认识的。 木婉清与岳老三第二次见到小黑,更觉得这应该是天上的神犬,不知是不是那哮天犬? 第一百二十一章投资行 我、木婉清、岳老三三人,暂时在深谷中住了下来。 这里可不比擂鼓山中的山谷,那里是苏星河所创聋哑门的地盘,吃喝住行都有聋哑门人伺候着。 相比起来,大雕所在的深谷就没有这个待遇了。 所以岳老三成了苦力,伐木在深谷内建了两间木屋,岳老三住了个单间,我与木婉清住了个双人间。 至于被褥等一些生活用品,也是我让岳老三去山外的襄阳城买的。 这一下,岳老三可涨了见识。 他来到襄阳城中,找人问了问当今年号,问清楚之后不禁目瞪口呆,咋舌不已,竟然已经过去了一百多年! 大辽国竟然被大金国灭了!大宋如今偏居南方,已经换了好几茬皇帝! 自己这就来到了一百多年后?岳老三即便已经听我讲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的事情,还是有点难以置信。 他觉得自己要是回去了,可以做一位算命先生!预言帝啊! 岳老三陷入深深的yy中,来来回回跑了好几趟,才将被褥等生活用品,辛辛苦苦的搬到深谷。 这时他看师父的目光又不一样了,无限崇拜…… 深谷内,剑冢前。 (长) 我拿起独孤求败留下的木剑,运起内力随意的挥洒了两下,脸色变得古怪起来,没想到他水到渠成的到了“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的境界。 以他如今的内力,随意一把树枝。也可以用出重剑的效果来。 我若有所思,原来这个境界。是以内力为基础的,想来当年独孤求败到达这个境界。也是内力日益精深以后,才做到的。 我把木剑放下,又拿起第一柄利剑,剑下的石上刻着两行小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这把四尺青峰,绝对是一把好剑。 我左手拿起宝剑,拇指一弹,伴随着一声脆响。露出半寸剑身,寒光闪闪,一看便知锋利无比。 右手拔出宝剑,试了几式剑招,我很是满意的点了点头。 …… 接下来的日子很是悠闲,我没事就陪雕兄喝喝酒,或者陪美人做做运动,或者调教一下岳老三的重剑剑法。 这一调教,才让我知道自己的武学天赋竟然真得是不错的。当初与大雕实战,自己悟出了重剑剑法。如今有他教着,岳老三学着,都没他当初自己悟的快。 木婉清与岳老三一直吃着菩斯曲蛇的蛇胆。内力增进极快,对自身也很有助益,如经脉、气血、力气等等。 小黑也是如此。又吃了不少菩斯曲蛇的蛇胆,如今已经能与我过几招了。 我练习武功时。见小黑总是跟着玩耍,很是好玩。没事就与小黑对练起来,拿小黑练练独孤九剑,有不少乐趣。 现如今我武功大成,放眼天下已经罕有对手,又没有什么事情缠身,想了想,他决定把开公司的事情提上日程。 一直从古代拿玉器到现代去卖,也不是个办法,次数多了总会引起有心人的主意,那是要出事情的。 我虽然不怕,但是有老妈与张月他们在,又有自己的发小朋友,出了事情难免瞻前顾后,不好处理。 要是引起TC有关部门的主意,那更是无法善了,除非我躲在其他世界不回去,否则一回去,那就是小白鼠的下场。 武功再高,也敌不过现代化军队! 所以我准备开一间公司发展着,再涉足玉石古董行业,为自己的资金来源做个掩护。 他还有恒海别墅的房贷没还呢,需要赚钱啊!我也不想在老妈那里天天撒谎了,说天天在外面忙,一个谎圆另一个谎,实在苦逼的很。 回到现代,我上网查了查,不知道自己开一间什么公司合适?张月倒是学经济管理的,到时候可以让她帮自己管理公司。 查了一会,我也没查到什么好建议,查到的不是广告,就是一些走上人生巅峰的臆想帖子。 综合下来,有钱的话,两个行业最是赚钱,房地产和炒股! 但是这两个行业,我都玩不转,房地产费心费力,关系网错中复杂,有钱也需要投入很多精力,还不一定成功,不是首选。 炒股,我更是一窍不通。 我只是上网查查信息,他也是活了二十多年的人,脑子还是有得,想了想,觉得还是涉足玉器与古董行业比较靠谱。 开一间玉器行,再开一间古董行! 虽然与我最初的想法,直接搞一间大公司,出任董事长差距很大,但现实就是如此,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有了决定后,我正想关闭网页,突然眉头一挑,被一个帖子吸引了注意力。 帖子中吸引他注意力的是“投资行”三个字。 投资行,又称投资银行,投资公司,是与商业银行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是现代金融业适应现代经济发展形成的一个新兴行业。 它区别于其他相关行业的显著特点是,其一,它属于金融服务业,这是区别一般性咨询、中介服务业的标志;其二,它主要服务于资本市场,这是区别商业银行的标志;其三,它是智力密集型行业,这是区别其他专业性金融服务机构的标志。 我把帖子细细浏览完,双眼发亮,这不正是自己所需要的行业嘛? 投资行涉及借贷,抵押,投资各个行业等等,只要你有钱,就能玩得转! 我最不缺的是什么?那就是钱!而且投资行涉及各个行业,可以为他的玉器、古董、黄金等来源做最好的掩护。 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定做的! 我开始搜索起投资行的资料,这一搜索,眉头不禁皱起,投资行不如帖子楼主说的那样,有钱就能开的。 单单TC审计部门那里,就是一道难关,没有“通天”的关系,很少能过得去。 我无语,忍不住给了楼主一个回复,吐槽了一下。 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几个月前的帖子,楼主竟然还在关注着,立即就回复了。 内容如下:“投资行在TC行不通,哥们你可以去港岛注册公司,那边比较容易。还有就是奉劝哥们一句,yy无罪,过度yy就不好了!开投资行?别做梦了!” “……” 第一百二十二章旅游 “……” 看着楼主的回复,我忍不住给他点了个赞。 就冲他出的这个主意,我都有邀请他到自己投资行工作,给个好待遇的想法了! 是的,我已经准备开投资行,这简直就是为他量身定做的行业,投资行的董事长,多流弊,多拉风! 想了想,我还是放弃邀请这哥们的想法,主要是一来二去的太麻烦,眼下还是准备一下去港岛注册公司的事情。 我手里还有点资金,只是去港岛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流程,他也不懂,需要探探路。 眼看着到了吃午饭的时候,我出了卧室,往楼下走去,自从在深谷里调教岳老三武功后,他也没甚么事情要忙,所以就搬回来陪着老妈一起住。 说起来,得到神戒三百多天,将近一年的时间,我除了偶尔清闲,一直是忙忙碌碌的,比上大学的时候还不着家,老妈又没了老伴,也很是孤单的。 还好,张月是个懂事的姑娘,没事经常来陪陪老妈,让我觉得很是温心。 “妈,看什么呢?”我来到楼下,见老妈正拿着东西仔细看着,问出了声。 “旅游团的广告。”老妈头也不抬,继续浏览着。 +长+风+文学+我走近一看,老妈正看着某一家旅行社的广告,桌上也放着不少旅行团的广告与资料。 “哪来的?”我无语,这广告都发到家里来了?让他更无语的是,他竟然猜对了。 水榭花都是北城区的顶级小区。里面的别墅区住的更是富豪,旅行社能放过这些富豪么?发广告那是必须的。 “当然是别人发的。”老妈抬起头来。看白痴似的看了自己儿子一眼,怎么变傻了呢? 我无语。转移话题道:“你想出去转转?”他这才想起来,上次决定带老妈与张月去大理旅游,还没有实施呢! 反正最近也没事,开公司的事情也有了眉目,索性出去转转。 “是啊!每天除了逛街就是打打牌,在家里也挺无聊的。”老妈点了点头,意思是准备出去旅旅游,转一转。 自从儿子出息后,她打麻将也觉得无趣了。以前和一帮老姐妹打麻将,小赌怡情,输输赢赢的也有点乐趣。 但是现如今儿子有钱了,她出门都有专车接送,还有司机兼保镖跟着,以前的小赌怡情,现在就成了不值一提的小钱,打牌少了很多乐趣。 至于赌些大的,刺激刺激。她直接过滤了这个想法,自制力还是有的。 要是我知道老妈的想法,肯定会很无语,而且支持老妈去赌些大的。就当找找乐趣,玩一玩,钱是什么?他已经没有概念了! 可惜我也不是老妈肚子里的蛔虫。不知道老妈的想法,见老妈要出去旅游。笑着说道:“正巧我最近也没事,叫上月儿她们一家。一起去南.云大理那边转转吧!” “好啊!”老妈很是高兴,她怕儿子忙,所以想跟着旅游团去转一转,人多热闹嘛。 不过现在见儿子也去,还准备叫上月儿她们一家,她也没有放弃跟团的想法,因为她已经选定了一个旅行社,还是那句话,人多热闹嘛!人上了年纪,总喜欢热热闹闹的。 我有一个姐姐已经出嫁,他属于晚生,老妈如今都已经五十多岁,开始出现白头发了。 “我这就给月儿打电话。”我见老妈高兴,也很是开心,拿出电话,见老妈还拿着旅行社的广告,笑着道:“我们自己去玩就行,跟团多麻烦?” “我想着还是跟旅游团走,人多热闹,有导游领着也省心,还有导游给介绍,也挺不错的。”老妈有自己的意见。 “也行!”年轻人与老人的想法不同,我表示尊重老妈的选择,老妈高兴就好! 我拨出张月的号码,目光在桌子上的众广告一扫,有些无语,都是TC国际旅行社的广告,每一个旅行社都不离国际俩字,看着很是高大上,就是不知道到底怎么样? “月儿,过来一起吃午饭吧!有点事跟你商量一下。”电话很快接通,张月正在放暑假,家就在隔壁,我直接让她过来。 “好!”电话里传来张月的声音,依然是精简干练的说话方式。 没一会,我就见到张月,还有张月的女保镖,模样普通,有点女汉子的姑娘。 家里现在有保姆,还有厨师,生活很是不错,开饭更是准时准点。 吃饭时,我把出去旅游的事情一说,张月想了一下就答应了,未来婆婆想出去转转,散散心,她当然要支持。 张爸爸与张妈妈也在家里呆着,张妈妈的病还没有彻底养好,张爸爸一直在家里照看着,还没有出去工作,都是有时间的人。 吃过饭,我就拨打了老妈选定的那一家旅行社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个小姑娘,声音很是热情。 我想了想,定了七人的位子。 他自己,老妈,张月,张爸爸,张妈妈,家里的司机兼保镖,张月的女保镖,刚巧七人。 旅行社的小姑娘一听,更加热情了,问清楚了地址后,就准备来上门服务服务服务,当面洽谈,敲定相关事宜。 这也省了我自己跑一趟。 …… 次日。 68 - 九妖变 - 早雨 旅行社的办事效率很赞,次日一早的灰机,直接灰去昆.明。 我,老妈,张月,张爸爸,张妈妈,家里的司机兼保镖,张月的女保镖,一早就来到了机场,此次跟团的人约定在这里集合。 集合完毕后,我粗略一数,人倒是不少,加上他们七人,一共有四十人左右。 然后大家乘坐灰机,灰往南.云,昆.明。 这次去南.云,不止有我选定的大理,还有丽.江,昆.明,香.格里拉,西.双版纳等几个地方。 好不容易出来旅游一趟,当然要玩个过瘾。 这也是老妈与张爸爸、张妈妈第一次见面,双方相处的很融洽,按照我的意思,张爸爸、张妈妈并没有把他借钱看病,出钱买房的事情说出来。 老妈要是知道了,难免多想,像现在这么相处就挺好,我向老妈撒谎也不是第一次了,也不差这一次。 会撒谎就是任性! 第一百二十三章坑爹的旅游团 旅游了三天,我已经后悔跟旅游团了。 就连老妈也开始后悔,前两天还好,在昆.明游玩的不错,但是当来到大理以后,旅游团就开始坑。 没事就往一家家店里跑,还怂恿着团员消费。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旅游团跟这些店是商量好了,带人来店里消费,店里肯定给了旅游团不少好处。 就这么一家店接着一家店,彻底败坏了旅游的兴致。 我还没来得及看看,到底是现代的大理好,还是千年前的大理好?已经表示给旅游团跪了!他也是第一次跟团旅游,不知道这里面这么多弯弯绕,只觉得坑爹! “我说导游,我们是来旅游的,不是来逛街的!”终于有一个人忍不下去了,这是一个一家三口,开口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他身旁站着一个面容娇好,挺有气质,看上去三十多岁女人,还有一个十岁左右的男孩。 “是啊!我们来的时候,可没说要逛这么多店!”又有一个人跟着开口,是一对年轻小情侣里的男的。 “是啊……”整个旅游团跟着乱了起来,都觉得旅游团很坑! 我给了老妈一个眼神,意思是你非要跟团,这下坑了吧!自己玩多方便? [长_风]文学老妈无语,跟着旅游团里的人嚷嚷起来,她也不满,要发泄! “大家听我说!”导游是个四十岁左右,留着短发,精明干练的女人。示意大家安静下来后,大声道:“我带的这个团。就是这样的,大家安心逛完店铺。就可以去景点玩了!多点耐心就可以啦!” 女导游说的很是客气,让大家多点耐心,但都是出来旅游散心的,谁愿意这么逛街? 没人买女导游的帐,最先开口的中年男子叫道:“你这样乱来,我可以去告你!还可以去旅游局告你们旅行社!” “对,我们可以去告你!” “我要投诉你们旅行社!” “……”群情激奋,旅游团的人又跟着嚷嚷起来,我无语的看着老妈。老妈也跟着起哄。 “大家静一静!”女导游挥了挥手,示意大家安静,大声道:“你们想告可以,等旅游完回去,随便告!你们要是愿意这么耗着,大家就在这耗,反正耽误的不是我的时间,等十五天的旅游期一过,你们还是要回去!” 女导游霸气侧漏。只要不是傻子,就看出来人家旅游社有关系,女导游这么做也是旅行社默许的。 这年头关系网错综复杂,什么行业的水都很深! 老娘上头有人!女导游明摆着是这个意思。你能拿老娘怎么着? 起码旅游团的人拿她没有办法,闹腾的人群选择了沉默,女导游说的虽然不中听。却是对的,大家耗在这。耗费的是大家的时间。 人家都不怕投诉,不怕告。你能怎么着?最终只能任命。 一片唉声叹气中,女导游引领着大家进入下一个店铺。 “慢着!” 淡淡的声音响起,正唉声叹气的人们一愣,只见我走了出来,不知道这个小伙子要干什么?难不成忍不了了,要殴打这个女导游? 几十人心中直叫好,期待着我赶紧打,好解解气,至于后果?生气的人有几个能顾得了后果的?反正也不关自己的事! “扬扬,别惹麻烦。”老妈虽然气不过,却不想惹事,连忙上前拉住儿子。 “妈你放心。”我笑了笑,松开老妈的手,走到女导游面前。 这事他能忍吗?指定是不能忍!更何况让老妈也跟着堵气,那就更加不能忍。 “你想怎么样?小伙子,这是在南.云,你人生地不熟的,可不要惹麻烦。”女导游看着我,不自然的神色一闪而过,她也怕挨打,但立马又硬气起来。 女导游脸上写满了“我在南.云有人,你别惹我”的表情。 “扬扬!”老妈忍不住又喊了一句,张月与张爸爸、张妈妈,还有两个保镖,也是关切的看着,这是闹哪样? 众人心中直呼,往脸上打! “呵呵!我要是你,现在就去下一个景点,不继续在这里墨迹。”我看着女导游咧嘴一笑。 “你要是愿意在这里耗着,耽误大家的时间,咱们就继续耗。”女导游表示不憷,而且瞬间为我拉了仇恨,是这个小伙子耽误大家时间,不是她。 这一下,众人心中期待着女导游挨打的同时,又觉得有理,耽误时间啊! 大家又忍不住埋怨起我,可谓是一点团体精神也没有。 “还是上车吧!”我咧了咧嘴,一伸手,抓住女导游的肩膀,往旅游团的大巴方向走去。 “哎!你放手!你给我放手……”女导游竭尽全力的挣脱。 我如今是绝世高手,哪能让一个女导游挣脱?很快就拉着女导游来到大巴,伸手一推,把她推了上去。 后面的旅游团人群直呼给力,这小伙子力气真大,够野蛮!够暴力! 我家里的两个保镖,眼睛都有些发亮,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练家子,拖动一个成年人走动,让这个成年人一点也不能反抗,需要的力气不是一般的大,虽然这个成年人是个女的。 就是他们俩,也做不到这么轻松写意。 “你!”女导游在车上一个踉跄,刚刚站稳,就回过头来对我怒目而视。 “坐好!”我往女导游肩膀上一按,就把她按在一个坐位上,等后面的人都上了车,这才看向司机,淡淡道:“开车!去下一个景点!” 女导游叫道:“不许开!” 司机是个四五十岁的男子,看看我,又看看女导游,没动弹。 “老迟,你来开!”我看向自己家的司机兼保镖,下了命令。 老迟名叫迟南,特种兵退伍,在白水安全顾问公司受训做保镖,虽然赚的钱一大部分都属于公司,但也是高薪人群。 高薪同时又代表着精英,老迟作为保镖,不仅要保护雇主的安全,眼力劲也是有的。最近一段时间在我家吃得好住得好,也没什么事情,每天就是开开车,也是逍遥自在。 老迟觉得终于到自己展现精英一面的时候了,不能白吃白住不干活,听了我的话,立马向司机走去,在司机有些害怕的神色中,一伸手,就把他从司机坐位上拉了出来。 然后老迟很专业的拿出手机,打开一个地图,开车赶往下一个景点。 旅游团的司机在一旁作鸵鸟状,也没有出头的意思,本来就不关他甚么事,出头再挨顿打,可就不值了。 旅游团的几十口人,看着我这么暴力,这么直接,心中直呼给力,同时又为这个小伙子担心起来,人家旅游团常年跑团,明显在南.云有人,这个小伙子不要惹上甚么麻烦才好。 大家总算有了点团队精神,老妈也为儿子担心起来,没想到扬扬现在的性格,竟然这么张扬,难不成是她起得名字的问题? 来到下一个景点,我把女导游拽下车,用她的导游证,领着大家游玩。 之前已经在昆.明游玩了两天,我也算有经验,一手拉着女导游,让她反抗不得,同时充当起了临时导游。 除了老妈一行人有点担心,大家很快又投入旅游的乐趣中去,潇潇洒洒的玩了一天。 入夜。 酒店门口的一侧。 女导游一个电话,叫来了当地十几个混混,她是有人的! 她要教训一下那个嚣张的小子,让他知道一下什么叫做天高地厚! 女导游正做着打算,看看什么时机教训那个小子合适,她虽然有人,却也不敢随便做违法的事情,教训一下就可以,而且不能留下证据。 女导游正在这里纠结着,只见她想教训的小子,领着今天负责开车的男子,从酒店里走了出来,然后拐了个弯,直奔她走来。 这两个人是瞎吗?看不到她身边十几个拿着球棒的混混?就这么走过来了? 不论如何,该教训的还是要教训,女导游看着走来的两人,没有好脸色道:“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年轻气盛,是容易惹麻烦的!” “就是他们两个,好好教训一下!”女导游说完,看向身边十几个混混,对其中一个老大模样的人说道。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别说十几个混混,就是成百上千的混混,就这个档次,只能呵呵。 我笑道:“老迟,教给你了!” “好勒!”老迟点了点头,此时十几个混混已经拿着棍棒冲了上来,他一个直踹,将冲在最前面的混混踹飞了出去,压倒了后面的两个混混。 暴力又直接! 女导游终于知道这两个人一点也瞎,只见那男子冲入人群,如同虎入羊群,虽然也挨了几下,却无伤大雅。 只是一会功夫,十几个混混全部倒在地上。 ……… 第二天,旅游团的人都惊诧的发现,女导游竟然又主动带起团来,而且不再去逛什么店铺,很是敬业。 简直可以颁发TC十大杰出导游奖! 这让大家惊奇不已,但很快就投入旅游的乐趣当中。 老妈见女导游没有找儿子的麻烦,又敬业起来,终于放下了心,开始开开心心的游玩。 第一百二十四章绑架 旅游了半个月,我一家与张月一家人一起回到川海。 我把准备去港岛注册公司的事情跟张月说了说,张月开学大四,不久就要实习,我准备让她帮着自己管理公司。 关于投资公司的事情,我是小白一个,张月到底是经济管理专业的,又是信得过的人,他也不至于抓瞎。 张月对我的打算有点吃惊,投资公司不是谁都能玩得转的,男朋友开口了,她当然要来帮忙。这对她来说,何尝不是一个机会。 现如今大学生毕业,前途早不是那么似锦了。 我准备去港岛注册公司,开始忙着办签证的事情,也就是港澳通行证,这种事情急不来,即便他花了些钱,也需要几天时间才能下来。 下午,我忙完以后,驾车回家,进了水榭花都小区,路过一栋楼的时候微微一愣,拍了拍脑袋,他倒是忘了周冰与小瑶瑶也住在这里。 瑶瑶自从病情转好,就没继续住院,回到了家里。有一段时间没见到小丫头了,我也挺想念的,把车停在一边,往楼内走去。 周冰告诉过他门牌号,我乘坐电梯来到六楼,找到周冰家的家门,按了按门铃。 门开的很快,几乎是刚按下去风$文学..几秒钟,门就被快速打开,这让我有点诧异,开门的周冰脸色不太好看,见到我,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林小弟?你怎么来啦?” “周姐,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我见周冰的神色。有些纳闷的问道。 “进来说。”周冰往门外看了看,让我进屋。 周冰家的装饰。是标准的商业型小区住户的装修,我走进屋内。只见客厅中坐着一个四十多岁的妇女,脸上似乎写着“着急”俩字。 “这是我们家的保姆,李姐。”周冰关上门走了过来。 我看两人的神色,意识到似乎出了事,问道:“瑶瑶呢?” “瑶瑶被人绑走了…”周冰脸上露出焦急、担心、无助等神色,从桌上拿起一个字条,递给了我。 我接过一看,只见字条上写着:“想要你女儿好好的,就别报警。在家里等着。”钢笔字,字迹不是很好看。 “谁干的?”我眉头皱起,他和小瑶瑶的感情很不错,为小瑶瑶治病还费了不少心思,这是一个让人心生疼爱的小丫头。 还没等周冰开口,我想起了一个人,“是张子杰犯罪团伙?” 他还记得当初去医院看望张妈妈的时候,曾制服了两个歹徒,就是张子杰犯罪团伙的人。据说是个贩毒团伙,张子杰的亲弟弟张子玉,就是被周冰逮捕的。 当时和两个歹徒搏斗,他还挨了一刀子! 那时候张子杰犯罪团伙也是要绑架瑶瑶。但是事情败露后,听周冰说,张子杰犯罪团伙早就逃走了。 “我也不清楚。很有可能是张子杰犯罪团伙。”周冰也认为是张子杰犯罪团伙卷土重来,毕竟现如今的人都惜命的很。即便她作为缉毒支队队长,逮捕过不少罪犯。但是向她报复的,只有过张子杰犯罪团伙一个。 犯罪份子躲都来不及,有几个没事还敢主动招惹警方的?据说张子杰与张子玉兄弟两个,从小相依为命,感情很深,所以才不计后果的报复。 “现在怎么办?”对这种事情,我也没有办法。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周冰无助的叹了口气,按说身为警务人员,她此时应该报警,协助警方打击罪犯,但是人都有私心,她能置女儿的安危于不顾吗? 周冰看向家里的保姆,说道:“李姐,这里没什么事情了,你先回去吧,记得,别报警。” 李姐是一个看上去比较老实的妇女,此刻正惊慌与着急,下午瑶瑶被绑走的时候,她正在给瑶瑶洗衣服,出来人就不见了,只见到一张字条。 她也不敢报警,只好给周冰打电话。 “那…我先回去了?”李姐虽然也挺喜欢瑶瑶这个孩子,希望瑶瑶没事,但她并不愿意,也不敢参与到这种事情里面。 “李姐慢走。”周冰点了点头,看向我,说道:“林小弟,歹徒让我在家里等着,应该还有下一步行动,这里不安全,你先回去吧!” 在周冰看来,能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取瑶瑶的安全,已经足够了,此刻也顾不得其他了,我在这不安全不说,还容易节外生枝。 “我陪周姐在这里等等吧,不瞒周姐说,我练过一些功夫,对付几个歹徒还是可以的。”我哪里愿意走,小瑶瑶出了事,他当然要管上一管。 以他如今百多年的内力,以及一身绝世武功,哪能对付不了一些歹徒,就是寻常的枪械也奈何不了他了。 “张子杰犯罪团伙都是一些亡命徒,林小弟你还是先回去吧!”周冰有些感动,又有些无语,还以为林小弟认为那些歹徒,都是如当初医院里的那两个歹徒一样。 张子杰犯罪团伙那是有枪械的,当初医院里的两个歹徒没有带枪,只是用刀子,还给林小弟划了一刀呢! “也好,那周姐你小心一些。”我想了想说道,难不成他能告诉周冰,他是绝世高手,都可以与子弹齐舞了? “嗯。”周冰脸上有些感动与无助,点了点头,准备送我出门。 我只是假意告辞,出了这种事情,他能走嘛? 他准备到楼下守株待兔,等着歹徒上门,然后见机行事,但是计划跟不上变化,两人走到门口,刚刚开门,就见到一个带着鸭舌帽的男子站在门外。 鸭舌帽男子上去三十多岁,脸上带着几分凶相,正想按门铃,见到门自己开了,也是一愣。 见到周冰与我两个人在一起,鸭舌帽更是愣住,难不成周冰不顾女儿的安危,联系警方了? 他看着我,以为是警务人员,脸色立即变得凶狠起来,厉声道:“周冰,你敢报警!不想要女儿活命了!?” “哥们,误会。”我也是一愣,歹徒这是认为他是警察? 第一百二十五章被绑了 “哥们,误会。” “这是误会,他是我的朋友。” 我与周冰一起开口解释,鸭舌帽男子愣了愣,眉头一皱,这才明白是自己太敏感了,这人未必是警务人员。 谁让老大派他来干这么危险的事情,这不是让他自投罗网嘛?要是周冰已经通知了警方,他这个出头鸟插翅难逃。 压下心中的紧张后,鸭舌帽男子凶狠道:“既然赶上了,那只能怪你命不好!周冰,你最好劝劝你这位朋友,别轻举妄动,不然你女儿就要没命!” 周冰蹙起秀眉,没想到这么巧,林小弟还是被卷了进来,她有些求助的看向我,脸上又是无助,又是恳求,希望这位林小弟别节外生枝,同时又愧疚不已。 “我配合!”我表示愿意配合,这让周冰更加愧疚,林小弟已经帮了她很多,没想到到头来连累了林小弟。 我与周冰一齐被鸭舌帽男子“请”下楼,进了楼下一个面包车内。 然后鸭舌帽男子很是神奇的从兜里摸出一根很长的绳子,把我与周冰绑在一起。 我看得一愣,哥们可以啊,练过魔术?也不知他那裤兜有多深,竟然装下这么长一根绳子。 鸭舌帽男子用绳:长:风:文学子把两人绑在了一起后,走向驾驶座,启动面包车,往小区外驶去。 “林小弟,周姐对不住你!”周冰身体扭动了一下,换了个舒服点的姿势,一脸愧疚的对我说道。 我本想安慰周冰几句。但是随着周冰的扭动,两人的身体产生了摩擦。 两人面对面的被绑在一起。现在又是夏天,我穿着t恤和大裤衩子。周冰穿着一身浅色警服,透过衣领可以看到一片白皙。 周冰扭动身体,身前一对饱满山峰的挤压感与摩擦感,瞬间让我有了感觉,再看看对方那精致中带着妩媚的脸蛋,他可耻的硬了。 “啊!你!”周冰感受到被一个坚硬的物体抵住,身为一个过来人,立马知道那是什么,一双美目瞬间瞪得圆圆的。不可思议中带着一丝羞意。 “周姐,我不是故意的。”我苦笑一声,想挪动一下身体,避免这种尴尬,但是身体一动,不可避免地顶了周冰一下。 “你不要动!”周冰脸蛋发红,本能的想要向后挪动身体,但是两人被绑在一起,她的动作自然牵动了我。 她一向后。我就跟着一向前,两人再次撞击了一下。 周冰娇呼一声:“啊!”尽力扭过头看了开车的鸭舌帽男子一眼,见对方没有注意,才悄悄松了口气。仍忍不住娇羞不已。 林小弟为什么有反应,身为一个过来人,她哪能不明白。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她在这种情况下。竟然也有了反应,有些湿润了。 两人的身体紧紧绑在一起。呼吸都有些急促,周冰竟然忍不住又动了一下,丈夫去世多年,她已经不知多久没有这种感觉,一旦爆发出来,竟然有些控制不住自己。 我见到周冰的动作,忍不住有些兴奋,暗骂了自己一声后,鬼使神差地又挪动了一下身体。 又是一下撞击。 两人好似商量好的一样,又好似有了某种无形的默契,周冰精致的脸蛋到白皙的脖颈开始泛红,一片绯红色中,夹杂着娇羞与忘我。 我从配合着周冰的动作,到开始主动晃动…… 良久,周冰的身体剧烈抽搐了几下,我又不是初哥,哪能不知道周姐怎么了,奈何他还没有到啊! 我忍不住又挪动了几下身体,周冰却向他靠了过来,低声哀求道:“求求你,不要了!”这种无形的出轨,已经让她觉得很是羞耻与不可思议,有了一次后,她已经冷静了下来,开始哀求,害怕发生第二次。 她与林小弟性命堪忧,能不能活到明天还不知道,就当自己死前最后放纵了一次吧! 周冰哀求着,我微微一怔,停下了动作,哥们可以风流,但是不能下流,既然周姐不愿意,他哪能用强? 鸭舌帽男子开着车,足足开了好几个小时,天色早已黑了下来。 最后我这个川海本地人,都不知道这哥们把车开哪去了,听这哥们的口音,明明是东北的嘛?竟然对川海这么熟悉? 我也明白,这哥们是怕有人跟踪,不确定周冰是不是联系了警方。 然后他就看着这哥们,又转了一个小时,估摸着已经到了川海某个县的一个郊区,最终面包车停在一片荒地中。 鸭舌帽男子轻轻吐了口气,看来也很是紧张,下了车打开后面车门,把我与周冰拽了下来,说道:“跟我来。” 两人被绑在一起,行走很是不方便,奈何形势比人强,我虽然能挣脱,但是顾忌瑶瑶的安危,只能认这哥们称雄! 泥煤的! 我暗骂了一句,在鸭舌帽男子的看押下,与周冰纠结着往前方走去,那边有着一个废旧工厂。 看着前方的废旧工厂,我有些无语,这场景与电视里拍的差不多啊,难不成犯罪分子都喜欢废弃工厂? 进入废旧工厂后,本来黑暗的厂房内,突然亮起了灯光。 一个四十多岁,面容很是普通的男子走了过来,身上有着一股无形的气势,其身后跟着三个中年男子。 “老六,怎么回事?”带头男子见到周冰后,眼神中闪过刻骨的仇恨,见到一个年轻人与周冰绑在一起,心中本能的一惊,出声问道。 难不成出了什么意外? “老大,这小子是周冰的朋友,我去的时候正好被他赶上,我怕事情败露,就一起绑来了!”鸭舌帽男子快速解释道。 带头男子眉头皱起,这其中不会有什么蹊跷吧?罢了,也管不了那么多! 仇恨的目光亮起,带头男子看着周冰,恶狠狠的道:“臭婆娘,你害得我弟弟吃枪子,我让你不得好死!” 他正是张子杰,弟弟张子玉被周冰逮捕,执行了枪决。 周冰冷着脸道:“我愿意为你弟弟偿命,祸不及家人,希望你放了我女儿,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照旧求月票 这样单章插入,感觉不太好,会影响大家阅读。 但是兔子也没办法,大家都在求月票,我也得求啊!有月票的大爷们行行好吧! 有月票,兔子就尽力爆发! 第一百二十六章救人 “我说兄弟,我能不能插句话?”废旧工厂内,我看着张子杰,开口说道。 周冰、张子杰等贩子团伙的人,都有点不明所以的看向我,死到临头了,这小子竟然这么淡定,是不是正常人? 张子杰不置可否道:“有什么遗言,赶紧说,不过张某人是不会为你办理后事的,怪只能怪你命不好!” 我扭动了一下姿势,胸前在周冰的饱满双峰上蹭了蹭,笑呵呵的道:“这个,你们把人家女儿绑来了,现如今正主也到了,还买一送一,搭进来一个,能不能让我们见一见人质?” 周冰俏脸一红,身体又有了感觉,胸前两枚红豆已经凸起,听着我的话,有些不可思议,林小弟是当真不怕死嘛?还有心情与歹徒开玩笑? 不过她也很想知道女儿怎么样了,一脸关切。 周冰尚且如此,张子杰等人更是觉得不可思议,这小子是不是傻?是不是虎?是不是彪? 知不知道自己快死了?还有心情开玩笑? 真他娘的心大! 众人不禁对我有点佩服了,张子杰冷“哼”一声道:“那小丫头就在里面,虽然我们没对她怎么样,但是小丫头好像受到惊吓,犯了病,也活不久了!”+长+风+文学+ 说到这里,张子杰看向周冰,冷冷地笑了起来,冷言道:“不是我们不守规矩,那小丫头自己犯病,可怪不得我们!正好,也让你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黄泉路上也多个作伴的!” “瑶瑶!”周冰一听瑶瑶犯了病,美目中瞬间充满了泪水。滴滴答答地落了下来,是她连累了女儿! 我眼中闪过一丝厉芒。既然瑶瑶在这个工厂里,那就好办了!对付几个歹徒他还是有把握的,只是怕找不到瑶瑶! 只是没想到瑶瑶竟然发病了?也不知道病情怎么样了? 我身子微微一震,内力过处,身上的绳子断成了一节一节的,落在地上。 这突出起来的变故,让所有人都愣住了,一脸的不可思议,这是拍电影吗?武林高手? 张子杰不愧是亡命徒首领。在其他人愣神的时候,面对这个犹如电影里武林高手的人物,直接拔出手枪,极为熟练的上膛拉开保险,就要将对方击毙。 69 - 九妖变 - 早雨 ?然而他最后的意识也停留在这里,枪还没开,眼前一花后,脖子上一阵剧痛传来,旋即“砰”得一声倒在地上。 我挣脱绳索后。见张子杰掏枪,尽管张子杰的动作已经很快,但是在他眼里还是慢的可以。 他好整以暇的一伸懒腰,舒缓了一下被绑了几个小时的身体。然后身子轻轻一晃,消失在原地,一瞬来到张子杰身前。 我抓住张子杰的脖子轻轻一扭。这个犯罪团伙的头子就此毙命。 如此变故,让在场众人愣了又愣。实在是超出他们的认知,武林高手?超人? 我步伐挪动。身形一闪一闪的犹如瞬移,每次出现,都是在一名歹徒的身旁,出手是同样一招扭脖子,没有留下一个活口。 直到他出现在最后一人,也就是绑着他与周冰前来的鸭舌帽男子身旁时,这名鸭舌帽男子才堪堪反应过来,没办法,我的身形实在是太快了! 反应过来后,鸭舌帽男子像是见了鬼一样,转身想跑,接着脖子传来剧痛,身子砰然倒地。 杀了几个歹徒,像是杀了几只小鸡一样,做完这一切,我拍了拍手,走到周冰面前,一只手在她眼前晃了晃,叫道:“周姐!” 呆若木鸡的周冰回过神来,指着我,“你…你…”的结巴了半天,也没说出话来,实在是颠覆了三观。 现实中竟然真的有武林高手!? 以前周冰是不信的,但是现在不信不行! 我也曾是个普通人,懂得周冰的震撼,说道:“我们还是先去找瑶瑶吧!” “对!”想起女儿,周冰哪还顾得了武林高手的事情,张子杰说女儿受到惊吓犯了病,她更是担心不已! 周冰往厂房深处跑去,我赶忙跟上,也不知还有没有残余的歹徒? 过了一小会,两人在一个房间内找到了瑶瑶,小丫头正一脸苍白的陷入昏迷,躺在一张破旧床上。 我耳朵微动,听了一会,确定这一路走来已经没有残余的歹徒,放下心后,往瑶瑶看去,面色微变,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瑶瑶气息若有若无,眼见着是活不成了! “瑶瑶!”周冰扑倒在瑶瑶身旁,六神无主,她与我在被鸭舌帽男子押下楼的时候,手机等物品,在对方的示意下留在了家里。 周冰起身就往房间外跑去,准备用张子杰等人的手机,打电话叫救护车。 “慢着!”让她有些愣神的是,我一伸手,拦住了她! 周冰已经有些入了魔:“让开。” “周姐,你冷静一下。”我按住周冰,待她稍稍冷静了一下,说道:“瑶瑶已经命悬一线,周姐你要是信得过我,就把瑶瑶交给我,或许我有办法可以救她!” 周冰一呆,听我这么说,想起他那武林高手般的身手,以及当初找人为瑶瑶治病,许多医院都治不好的病竟然好转,心中不禁涌起了希望。 “林小弟,求求你救救瑶瑶!只要能救回瑶瑶,我什么都答应你!”周冰一脸激动,仍旧有点六神无主。 “周姐,我救瑶瑶,需要去找一位神医,现在我用内力护住瑶瑶的心脉,带她过去。”我缓缓开口,走到瑶瑶身旁,把小丫头扶起,一手按在小丫头的背上,内力缓缓送了进去,护住小丫头的心脉。 内力送到,瑶瑶苍白的脸色渐渐恢复了一点红润,气息也不似那般若有若无。 周冰见到“内力”这种传说中的东西出现,哪怕见识过我的武功,还是忍不住呆在当场,见瑶瑶有所好转后,不禁喜极而泣,激动道:“神医在哪里?我们这就过去!” 我摇了摇头,说道:“那位神医不见外人,否则肯定不会救治瑶瑶,我自己去就行了!说来也巧,那神医的住处离这里不远,我用轻功一会就能赶到。” 我撒了一个谎,周冰现在心神大乱,也没有怀疑,听得连连点头,激动道:“那就麻烦林小弟了!多谢林小弟…多谢…” 对于我的种种恩情,她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 我道:“我这就过去,还有一件事麻烦周姐。” “林小弟是让我对今天的事情保密?”周冰不是傻子,这个节骨眼上,我还能有什么事情麻烦她?林小弟肯定是不想别人知道他会武功的事情。 “我会保密的,后面的事情,我也会妥善处理,林小弟不会有任何麻烦。”周冰这时才恢复了一些缉毒支队队长的风范,斩钉截铁的说道。 “我相信周姐。”我点了点头,怀里抱着瑶瑶,不断的输送着内力,然后往房间外走去,出了房间,身子在厂房内几个闪烁,就消失不见。 这让追出房间的周冰,看得一愣一愣的,今天的事情大起大落,让她难以平静,武林高手与内力的出现,更让她难以置信,但事实就在眼前,又不得不信。 然后她走到张子杰的尸体旁,把手枪拿在手里,又摸出张子杰的手机,拨打了大哥周明磊的电话号码,这里的事情需要善后。 我抱着瑶瑶出了废旧工厂,随意选了一个方向,飞跃了许久,见这里很是偏僻,无人光临,意念一动,抱着瑶瑶消失不见。 第一百二十七章束手无策 周明磊接到电话,亲自带着刑警队的人赶赴现场。 看着废旧工厂内的一具具尸体,再看看形单影只的周冰,包括周明磊在内的警方人员都是一愣,这是拍电影?女主角逆袭歹徒? 警方人员开始勘查现场,周明磊拉着周冰来到一旁,问起了事情经过,歹徒到底是怎么死的?瑶瑶呢? 周冰把事情大体说了一遍,其中隐瞒了一些,大体是他与我一齐被绑来,与歹徒斗智斗勇,合力杀死了歹徒。 我在她嘴里,变成了练过拳脚功夫的一个练家子,而不是武林高手,如此倒也说得过去。 “我?”周明磊皱着眉头,他对这个见义勇为的小伙子印象很深,而且印象不错,后来这个小伙子也找他帮过忙,这个小伙子又认识一位神医,缓解了自己外甥女的病情,两人的交情不算浅。 周明磊很是意外,没想到我是个练家子,然而他此刻想的却是其它事情,周明磊看着妹妹周冰,严肃道:“冰冰,你怎么不报警?” “哥,瑶瑶被绑走,事出突然,我哪能顾得了那么多,张子杰要杀的是我,只要救瑶瑶有一线希望,我也不能放弃!”周冰轻轻叹了口气,分析道:“张子杰犯罪团伙极为狡猾,肯定一直监视`长`风`文学`着我家里的动静,那现身的犯罪份子,也只是投石问路,我不敢有丝毫的轻举妄动。” 顿了顿,周冰叹了口气道:“我让保姆回家,就是想让她探探路的。事情太突然了!犯罪份子又早有准备。这次多亏了林小弟啊!” 其实她后来让我离开,也未必没有让我探探路的意思。她当时关心则乱,有点六神无主。面对种种突发事情,也有点失了分寸。 周明磊皱了皱眉,换做他来,也未必比小妹做的更好,但是这件事情上,小妹身为警务人员,却隐瞒不报,已经犯了“原则”问题,需要妥善处理啊! 万幸的是妹子没事!瑶瑶也被我带去找神医救治了! “该死的犯罪份子!”周明磊皱着眉头轻声一喝。看向忙碌的警务人员,以及张子杰等人的尸体,即便这些犯罪份子已经死了,他也恨不得让他们再死一次! ……… 汉末三国,我抱着瑶瑶出现在房间内,一手按在瑶瑶背后输送着内力,走到门口打开房门,向日夜守在门外的亲卫道:“刘三,速速把华佗华神医请来!” “诺!”刘三一怔。很是忠实的执行了命令,躬身告退后,向外面快速奔跑而去,去请华佗。 华佗自上次被我带到“仙界”后。回来就遵从我的命令,开设医馆授徒救人,如今在幽州名声很大。堪比我这位“远击草原,慑服蛮夷。救百姓于水火”的幽州牧。 等了一会,华佗跟在刘三身后。快步走到了我房外,刘三正准备通报一声,就听到主公的声音道:“请华神医进来。” “诺!”刘三抱拳领命,看向后面的华佗,请道:“华神医请!” 华佗走进屋内,看到我怀里的瑶瑶,就是一愣,这不是上次找他看病的仙界小仙女嘛?以他的医术,一眼就看出病症所在。 小仙女这是受惊过度,旧病复发,已命悬一线! 华佗一抱拳,躬身道:“小人见过幽州牧!” “华神医不必多礼,快来看看!”我催促起来。 “告罪!”华佗不敢怠慢,走向前,小心翼翼的为瑶瑶把脉,过了一会,松开手,后退两步,一躬身道:“小人无能,请主公赎罪。” 华佗已认这位幽州牧为主,在他眼里这位幽州牧可是神仙,但是如今小仙女的病情,却让他束手无策。 同时华佗有点惊诧,按理来说,小仙女已命在旦夕,却有一股神奇的外力,在护持着小仙女的心脉,这是在与阎王爷挣命啊! 那神奇的外力,莫非就是神仙的法力?这让华佗看向我的目光,变得更加敬仰。 “真的没有办法?”尽管我知道华佗不敢骗他,还是忍不住问了一声。 华佗躬身道:“请主公赎罪!” 我眉头皱起,说道:“罢了,你先下去吧!” “小人告退!” “把门带上!” 我看着华佗走了出去,带上了房门,意念一动,来到现代的荒原,紧接着意念一动,又来到了擂鼓山中。 华佗没有办法,我说不失望那是假的,但是只失望没用,他还是要想办法。 不知道苏星河有没有办法救治瑶瑶? 苏星河精通琴棋书画、医学占卜,虽然武功是个半吊子,却教出“函谷八友”这样的徒弟。 函谷八友之一的薛慕华,江湖人称薛神医,医术超神,无所不治。 徒弟尚且如此,师父应该差不了,我来到擂鼓山中,赶着夜色直奔苏星河的房间。 苏星河已经入睡,但是听到逍遥派掌门人叫门,很是麻利的穿上衣服,打开房门,正准备行礼,见到我怀里的瑶瑶就是一怔。 “见过掌门人。”苏星河面露疑惑,行了一礼。 “嗯!”我点了点头,也不与苏星河客气,走进屋内,说道:“星河,快来给小丫头看病!” “是!”苏星河虽心存疑惑,却不敢抗命,躬了躬身以示尊敬后,上前小心翼翼的为小姑娘把起脉来。 没一会儿,苏星河的眉头紧紧皱起,这小姑娘是心衰之症,之前似乎受过一位杏林高手的医治,有所好转,现如今似乎是受惊过度,命悬一线。 苏星河虽然医术超群,只一把脉,就把瑶瑶之前的病情猜的七七八八,但最终在我带着希望的目光下,还是摇了摇头道:“回禀掌门人,星河无能为力!若不是掌门人以内力护住这位小姐的心脉,这位小姐早已……” 苏星河虽然没有说下去,话里的意思却很明白。 我皱着眉头,没想到苏星河竟然束手无策,不禁面露不甘:“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第一百二十八章求医 苏星河面色有点尴尬,踌躇着道:“师侄当年沉迷琴棋书画,医学占卜,于武学一道疏漏甚多,后来师父被逆贼丁春秋所害,师侄才幡然醒悟,勤修武学,妄图找丁春秋报仇。” 苏星河顿了顿,苦笑道:“如此一来,师侄不论于琴棋书画、医学占卜,或是武学一道,都差强人意。” “哦?”我眉头皱起,按照苏星河这么说,他还真不愧半废这个名头,要是在琴棋书画、医学占卜上继续深究下去,可能出个杂学大家。 但是三十年来,他又放弃了琴棋书画、医学占卜这条道路,把武学捡了起来,两条路都没走好。 心念转动,我皱眉问道:“你的意思是?” 苏星河道:“师侄曾有八个亲传徒儿,在江湖上以函谷八友自居。这八名徒儿各自修习了一门杂学,其中薛慕华精修医学一途多年,单论医术,更在师侄之上,兴许有办法救治这位小姐。” “你速速将薛慕华找来。”薛慕华是谁,我还是知道的,江湖上大名鼎鼎的薛神医,人送外号“阎王敌。” 所谓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单凭“阎王敌”这个名号,就知道薛慕华的医术怎么样。 先前倒是我想错了,苏长风.net星河是函谷八友的师父,但是论杂学,已经放弃三十年的苏星河,未必及得上这些各自专修一门的徒弟们,师父不一定就比徒弟厉害! “是!”苏星河看着我怀里命悬一线的小姑娘。知道轻重缓急,当下说道:“师侄这就去?” 我点了点头道:“去吧!” “师侄告退!”苏星河躬身一礼,走向屋外,连夜去寻自己的徒弟薛慕华。 见苏星河这么说,我心中又升起希望,只盼那薛慕华无愧“阎王敌”的名号,能够从阎王手中把病人的性命抢回来! 想了想,我觉得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还要另外想想办法,笑傲位面中还有一位名医。人称“杀人名医”的平一指。 平一指。人送外号“杀人名医”,认为生老病死自有老天的道理,所以“医一人,杀一人;杀一人。医一人。” 据说没有平一指治不好的病人。令狐冲那个小子除外。原著中令狐冲是因为多股内力在体内乱窜。那已经不属于病情,属于走火入魔,而且不是一般的走火入魔。 最终由于无法医治令狐冲的怪症。平一指口吐鲜血,死于五霸冈上。 思考了一会,我这边让苏星河去寻薛慕华,另一旁准备去找平一指求医。 意念一动,我抱着瑶瑶回到现代荒野,紧接着又来到了深谷中。 此时已经夜间,木婉清对于突然出现在房间内的夫君早已习惯,但是见到夫君怀里的小姑娘,不禁有些诧异。 木婉清春光乍泄的披上衣衫,上前轻声问道:“林郎,这是?” 我苦笑道:“这小丫头病重,现如今要去求医,婉妹你去把岳老三叫来。” 木婉清轻轻点头,快速把衣衫穿好,往屋外走去,没一会,就领着岳老三走回房内。 “师父!”岳老三诧异的看了我怀里的小姑娘一眼,恭声叫道。 “嗯,老三,你与婉妹跟我走一趟,去办些事情。”我微微颔首,也不拖沓,带着两人开始穿梭位面。 …… 华山,华山派弟子的居住区。 如今岳不群与宁中则领着华山派弟子倾巢出动,这里是冷冷清清。 我抱着瑶瑶,以及刚刚穿越来的木婉清与岳老三,一路往华山下走去。 这已经是木婉清与岳老三第二次穿梭大千世界,还是觉得新奇不已,好奇的往四周打量着。 众人来到华山下的一个小镇,买了一辆马车,由岳老三做车夫,连夜赶路。 数日后,一行人来到洛阳,直奔洛阳金刀王家。 按照我的推测,此时华山派一行人已经到了林平之的外公家,洛阳金刀王家内,而令狐冲那小子估计已经与任盈盈勾搭上了。 任盈盈与绿竹翁隐居在洛阳绿竹巷中,正是我此行的目标。 任盈盈是任我行的女儿,又是日月神教的圣姑,只要找到她,就能轻松摆平平一指。 那平一指性情古怪,在我看来远没有任盈盈好摆平,与其与那平一指做什么杀一人,救一人的游戏,不如让任盈盈这位圣姑出面,而且顺路。 马车在岳老三的驾驶下,来到王家门口,但见房舍高大,朱红漆的大门,门上两个大铜环,擦得晶光雪亮,八名壮汉垂手在大门外侍候。 大门敞开着,门后梁上悬着一块黑漆大匾,写着“见义勇为”四个金字,下面落款是HN省的巡抚某人。 八名壮汉中的一人向马车走来,问道:“敢问车内何人?到我王家有何贵干?” 岳老三横了壮汉一眼,大大咧咧道:“车内当然是我师父让老人家,我师父要干甚么,轮的着你来管?赶紧让你家主人出来迎接!” 自从岳老三跟了神仙师父,种种奇遇,如今又武功大进,性子是越发嚣张跋扈,除了师父和师娘,那是谁也不放在眼里。 嗯,当初差点一掌将他打死的天山童姥除外。 岳老三嚣张跋扈,却惹怒了看门的壮汉,在洛阳地界,谁不卖金刀王家几分面子。找上门还如此嚣张的他还是第一次见。 壮汉身怀武功,大怒之下就往岳老三抓来,你一个车夫也敢这么嚣张? 岳老三冷“哼”一声,对付这种小喽啰当然用不上横在一旁的重剑,单掌一拍,壮汉就凭空飞了出去。 岳老三练了九阴真经与吃了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后,内功大为精进,已经是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西狂杨过一个级别的人物。 这一掌直接把壮汉拍飞了十几米,直飞入王家敞开着的大门。 壮汉虽然飞得远,却也只是落在地上口喷鲜血而已,岳老三留了手,谨记着师父的教诲,那就是不要随意杀人。 这一下,看守王家大门的另外七名壮汉无不耸动。 第一百二十九章岳老三逞威 金刀无敌威震中原,金刀王家在洛阳一带,黑白两道都很吃的开,任谁见了都要卖几分面子。 但是当有人打上门,这人武功深不可测,嚣张跋扈,偏偏又是个赶车的车夫,事情就变得很是蹊跷。 在一众也是江湖中人的壮汉眼中,马车内的人,那是神秘莫测!也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难不成是魔教教主东方不败? 我在马车内也看到了外面的情形,不禁笑了笑,自己这个开山大弟子还真是没收错,专业狗腿子不说,还会装逼,真是个好队友! 岳老三横了王家看门的一众壮汉一眼,喝道:“还不去请你家主人,出来迎接我师父他老人家!” 一众壮汉对视一眼,不敢怠慢,快速商量了一下后,有一人快步往府内走去,另有两人去扶起被打伤的同伴。 没一会,只听一个洪亮的声音传来:“不知哪位朋友大驾光临,在下未曾远迎,可当真失礼之极哪!” 只见一群人从王家走了出来,当先一人已有七十来岁,满面红光,颚下一丛长长的白须飘在胸前,精神矍铄,左手呛啷啷的玩着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腰间挎着一把连鞘金刀。 正是金刀无敌王元霸。 武林中人手玩。长.风。文学铁胆,甚是寻常,均是镔铁或纯钢所铸,王元霸手中所握的却是两枚黄澄澄的金胆,比之铁胆固重了一倍有余,而且大显华贵之气。 王元霸身侧。跟着一个青袍缓带的书生,手中持着一把折扇,腰悬长剑,正是岳不群。 岳不群身侧跟着宁中则,身后是一众华山派弟子,另外一旁则是一众王家子弟。 岳老三扫视了众人一眼,冷哼道:“我师父大驾光临,你却不曾远迎,确实失礼之极!”这番话说得很没道理,王家又不知他们要来。哪能远迎? 但岳老三是个浑人。一向是凭喜好行事。 走到府外的王元霸一怔,眉头皱起,他只是客气一句而已,对方却这么不知礼数。真当王家是好欺负的? 王元霸到底是混过的。强压下心中怒气。挤出笑容,好声好语地问道:“敢问阁下的师父是?” 岳老三横了他一眼,很是装逼道:“我师父的名讳。也是你能问的?” 这一下,正在马车内给瑶瑶输送着内力的我也乐了,这个徒弟还真是会装逼,他也乐得如此,正好让岳老三教训教训这帮人,震慑众人。 要知道他只是华山派的三代弟子,在场众人无一不是他的“长辈”,要是此刻现身,难免有诸多不便。多半还要展露一下武功震慑众人,才能免去一些麻烦。 既然有徒儿代劳,我当然是乐得省事,在车内看着热闹,武林中人,还是以“武力值”说话的。 自己这个开山大弟子的“武力值”,已然很高。 以我如今一百多年的深厚内力,一直用内力护持着瑶瑶的心脉,也不怎么费力。若是换了得到无崖子毕生功力前,这么几天几夜的输送内力,多半会有些吃力。 现如今他几天不眠不休的输送内力,也不觉得疲惫,一身功力之雄厚,简直称得上陆地神仙。 王元霸的两个儿子最先忍不住,他们王家何等受过这等侮辱?在中州一带武林之中,谁不对王家趋奉唯恐不及?就是华山派掌门岳不群登门时,那也是客客气气,不敢有丝毫小瞧。 王伯奋、王仲强二人在这一带武林中名头甚响,兄弟俩都身材甚高,只王仲强要肥胖得多。两人太阳穴高高鼓起,手上筋骨突出,显然内外功造诣都很是了得。 父亲受辱,两兄弟更是忍不了,两兄弟齐齐怒喝一声“大胆”,往岳老三飞跃扑来。 身材肥胖得多的王仲强,身形竟十分迅捷,最先飞跃到马车前,一拳带着“呼呼”的劲风往岳老三打来。 就是岳老三拜我为师前,武功也比王家两兄弟高出一大截,如今修习了九阴真经,吃了诸多菩斯曲蛇的蛇胆,与他们更不是一个级别的。 岳老三有心试试自己新练成的重剑剑法,见这小子武功也不错,拿起横在一旁的重剑,一个直刺。 不说剑长手短,以王仲强的武功,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直接被重剑的剑头戳在胸口,身子倒飞而起。 这时王伯奋也从后面扑来,见此变故,只来得及惊惧,尚未来得及变招,胸口也被那怪模怪样的剑戳中,伴随着一股剧痛传来,身子倒飞而起。 匆匆交手两招,在场中人无不愣住,这个凶神恶煞的车夫武功之高,出乎他们的意料。 王元霸这才知道,刚才下人禀报丝毫没有夸张,对方是个高手! 不过以王元霸如今的功力,自幼习武,至今六十多年,已然大成,人送外号金刀无敌。他与自己的两个孩子放对,也可以做到一招取胜,自觉未必输给对方。 儿子被打了,老爹能不出头么? 王元霸把手中两枚鹅蛋大小的金胆,以暗器的手法打出,紧接着“仓啷!”一声,拔出腰间金刀,一个飞跃,直奔马车。 王元霸身形极快,飞跃空中就是一招力劈华山,以势压人! 岳不群双目一凝,没想到王元霸武功如此之高,比自己竟丝毫不弱,先前倒低估了他。 然而接下来的一幕让岳不群双眸收缩,只见那面色凶狠的车夫也不起身,怪模怪样的剑随手一挽,“铛铛!”两声,将两枚金胆挑飞。 面对王元霸一招气势逼人的力劈华山,对方猛然将剑一挑,刀剑相撞,一声极为刺耳的金铁交击声响起,王元霸手中金刀竟倒飞而起,直从王家大门强梁上方飞过,不知落到哪里去了。 王元霸单脚在马车木梁上一踩,极为迅捷的又退了回来,右手颤动不止,一招惜败! 岳不群见王元霸出手后,自问与这金刀无敌王元霸武功不分伯仲,没想到王元霸一招就败了! 对方如此高的武功,竟甘为车夫?车内又是谁? 第一百三十章三代首席弟子现身 岳老三不是个只挨打不还手的人,见对方连连对他出手,不禁激起凶性。 他身子一晃,从马车上跃出,直奔王元霸飞去,飞跃空中就是一招力劈华山,带着凌冽的劲风,以势压人! 招式与王元霸先前攻向他时一模一样,只是武器不同,一柄金刀,一把重剑,武器主人的武功也不同。 岳老三已位列江湖绝顶高手,身形极快,王元霸却也不是吃素的,打不过还不能跑? 想也没想,王元霸转身往府内极速掠去,几个呼吸就不见了身影,岳老三本想追击,但是马车内传出师父的声音: “不用追了。” 众人看着王元霸转身逃跑,都有些目瞪口呆,虽然他们也表示理解,毕竟对手太厉害,不跑就得没命!但是想起那“金刀无敌”的响亮名头,这么做是不是太没骨气? 就是招呼大家一齐上也好啊!虽然大家一起上也未必斗得过对方,起码不会失了气节! 我的声音一出,众人面色各异。 “是,师父!”岳老三收剑走回马车旁,一脸乖巧的模样,哪还有刚才的半分凶神恶煞,以及高手风度? 众人无不惊诧,马车内是这凶人的师父,那武功是该有多厉-长-风-文-学-www-害,听声音却很是年轻。 岳不群面色一动,听出了我的声音,没想到马车内竟然是本门三代首席弟子,自己女儿的徒弟! 这个本门三代首席弟子前些时日无故失踪。如今竟然有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凶人徒弟?论资排辈,这个凶人岂不是华山派四代弟子? 岳不群嘴角微微抽动,再也无法维持脸上的温和笑容,颠覆了三观! 人群中的岳灵珊小嘴张大,她也听出了自己徒弟的声音,自己这个徒弟拜入华山派一段时间后,就神秘失踪了,她还找了一段时日呢! 其余华山派中人对我都不是很熟悉,一时没有听出来,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林平之。 “车内可是林…恩公?”林平之摸了摸怀里的“暗器”。惊叫出声,这是他从恩公那求来的,恩公把如此厉害的暗器借给他,他一直感恩戴德。铭记于心。 这位恩公前些时日神秘失踪。林平之也找寻与担忧了许久。 众人纷纷看向林平之。没想到他竟然与马车内的人认识?莫非这人是来找林平之的? 岳不群与岳灵珊也在纳闷,我如何成了林平之的恩公? “是小林子啊!”我怀里抱着瑶瑶,示意婉妹掀起车帘。微微探头。 见林平之一身锦袍,又恢复了当初初次穿越,第一次见他时那鲜衣怒马的几分风采,我微微笑了笑,这是来到金刀王家,小林子又找到靠山了? 殊不知金刀王家也觊觎林家的辟邪剑谱,林平之还是太嫩。 “恩公!”林平之快步上前,躬身叫了一声,语气中有点激动,这是父母被害后,第一个真心待他好,又对他有大恩的人,起码他是这么认为的。 “嗯。”我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见王家门口的众人,都以诡异的目光看着自己,咧嘴笑了笑,看向岳不群道:“令狐冲呢?” 王家的人皆诧异不已,原来这人是来找华山派首徒令狐冲的? 华山派的弟子们却一个个惊呆了,这不是本门三代首席弟子,岳灵珊的徒弟我么? 再看看那手持怪剑的凶人车夫,华山派弟子纷纷表示脑子不太够用,眼下这是什么情况? 宁中则见是我,脸上满是不可思议,旋即看向丈夫,见丈夫的神色,心下一动,原来丈夫早就听出来了。 岳不群微微皱眉,反问道:“你找冲儿何事?” “我师父做事,还用向你交代?快说,令狐冲人在哪?”我尚未开口,岳老三却叫了起来,一副狗腿子的模样,他根本不知道令狐冲是谁。 岳不群面色一窒,看了看岳老三手中的怪剑,心中叹息,这人武功之高,一招击败与他不分伯仲的王元霸,简直高得不可思议。 怎得就成了我的徒弟?还如此忠心耿耿? 形势比人强,岳不群叹了口气,正想开口,宁中则却拉了一下丈夫,蹙眉唤道:“夫君。”她怕对方寻找冲儿,欲对冲儿不利。 “你这个小娘们别多事!”岳老三一见,又叫了起来。 我轻声喝道:“不得无礼。”他对宁中则这个女侠,还是颇有些好感与敬仰的。 “是,师父。”岳老三立即点了点头,果真不再无礼,那乖巧的模样让在场众人心中直呼,刚才的凶神恶煞呢?刚刚的高手风范呢?怎么可以这个样子? 武功如此之高,竟然叫一个年轻人做师父?还这么听话? 我看了宁中则一眼,又看向岳不群,笑着道:“我找令狐冲有点事,放心,不会害他的。” 岳不群见我没有本门三代弟子该有的礼数,也不敢责问,要是换作本门其他弟子,以他的习惯,早就劈头盖脸一顿说教加责罚。 岳不群沉吟片刻,说道:“冲儿在绿竹巷,与人学习音律之道。” “绿竹巷怎么走?”我心说令狐冲果然与任盈盈勾搭上了,本想让令狐冲带他过去,行事比较方便,没想到令狐冲没在。 岳不群道:“绿竹巷在洛阳城东城,地处隐蔽,是一条窄窄的巷子,巷子尽头,有一片绿竹丛,内中有五间小舍,冲儿就在那里。” “多谢!”我点了点头,正想示意岳老三驾车,没想众人的目光齐齐往一个方向看去。 他也探出头,往那边看去,只见一个青年走来,长方脸蛋,剑眉薄唇,一脸的颓废,不是令狐冲还有谁来? 令狐冲见众人齐聚王家门口,很是诧异,又看向马车,见到车内的我,一呆后,皱起眉头道:“我,你怎得如此无礼,不敬师长?” 言下之意,我身为本门三代弟子,见到本派掌门人与掌门夫人,理应下车见礼才是,倒是他们小辈弟子之间,平日里没那么多礼数。 令狐冲刚说完,就见众人以很是诡异的目光,齐齐盯着自己。 70 - 九妖变 - 早雨 ?众人齐齐看向令狐冲,作死啊! 果然,那凶神恶煞般的车夫,怒视令狐冲一眼,骂道:“他奶奶的,你敢跟我师父这么说话?” “你师父?”令狐冲一愣,此人是我的徒弟,那不是本门四代弟子了?自己的辈分长得有点快啊! 岳老三当场就要动手,我笑着道:“住手!” 岳老三听话住手,我看着一脸颓废的令狐冲,再看看人群中站在一起的林平之与岳灵珊,不禁觉得好笑。 小林子从他这借了一把手枪后,又跑去勾搭岳灵珊,也不知道是少年多情,还是想泡上掌门千金,积蓄一些报仇的力量。 林平之却也明白,单凭一件“暗器”,与整个青城派抗衡那是不可能的,想杀余沧海不是那么简单。 那时节我还在华山练练剑法,一切都看在眼里,结果就是岳灵珊移情别恋,在思过崖上的令狐冲悲剧了。 在人群中没有见到陆大有,我就知道他不在的这段时间,该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令狐冲被怀疑杀死师弟、偷走、自学等等,遭受师父师娘的猜忌,最心爱的小师妹心有他属,而且身受极重内伤,命不久长,完全成了一个颓长风.net废青年。 我准备找令狐冲引见任盈盈,好方便行事,见令狐冲这么被坑,准备做个顺水人情,帮他一把。 在我看来。也就是几句话的事情,这个人情做的够便宜。 我转头看向岳不群,笑着问道:“紫霞秘籍是不是被偷了?”是与不是,还是问清楚的好,否则闹个乌龙就搞笑了。 此言一出,在场众人无不诧异,紫霞秘籍是华山派的镇派至宝,竟然被偷了么? 岳不群微微一怔道:“你怎得知道?”难不成是我偷得?大有的死与我有关? 令狐冲也目光炯炯地盯着我,凝声问道:“大有的死是不是与你有关?” 狗咬吕洞宾啊!我扫了令狐冲一眼,旋即转头看向岳不群身后的劳德诺。轻笑道:“紫霞秘籍是你偷的。陆大有也是你杀的,是也不是?” 众人齐齐看向劳德诺,转折太快,表示脑子跟不上事情的发展。 劳德诺眼神微不可查地闪烁了一下。旋即恢复正常。平淡道:“大有与我情同手足。我怎么会害他,紫霞秘籍乃本门至宝,我是万万不敢觊觎的。” 劳德诺往日待人和善。他这么一说,除了岳不群,在场的华山派弟子都连连点头,没有怀疑。 岳不群早就知道劳德诺是嵩山派安插的奸细,只是他玩的更高明,来了一个计中计,假装不知。此刻听到我这么说,心下转动间,已信了七八成。 只是不知我是如何知晓这些事情的? 我呵呵一笑,正想开口,只听岳老三重剑横指劳德诺,叫道:“我师父说是你杀的,那便是你杀的!是也不是?” 只待对方说个“不是”,岳老三就准备动手。 除了令狐冲外,见识过岳老三武功的众人无不蛋疼,这他娘的还讲不讲理? 见自己这个开山大弟子如此犯浑,我也乐了,想了想,突然说道:“紫霞秘籍你是不是贴身藏着?” 劳德诺正有些惊惧,他还真怕那个凶人犯浑,突然一听我这么说,面上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神色,此人是怎么知道的? 旋即劳德诺脸色恢复正常,看向岳老三,淡然道:“这位前辈武功高强,却也不能平白冤枉在下。” 我一直盯着劳德诺的脸,见有过那么一瞬的不自然,就知道自己猜对了,当下呵呵笑道:“是与不是,搜一搜不就知道了?” 劳德诺正色道:“我华山派名门正宗,岂能容你这般侮辱?” 令狐冲亦正色道:“我,你也太不敬师长了些!”他准备以大师伯的身份,教育一下这位三代首席弟子,让他知道什么叫做尊师重道。 我无语的看了令狐冲一眼,这小子怎么乱咬?直接开口道:“老三,你去搜搜。” “是,师父!”岳老三听话的点了点头,迈步向劳德诺走了过去,先前见识过他武功的众人无不有些惊惧,不敢阻拦。 就是岳不群,也不着痕迹的拉着媳妇儿宁中则往一旁躲了躲。这是个浑人,而且是个武功极高的浑人,不能惹! 没看到金刀无敌王元霸都不顾气节的跑了吗? 众人无不惊惧,不敢插手,劳德诺更是转身想逃,令狐冲却站了出来,喝道:“不得对我华山弟子无礼!” “仓啷!”一声,令狐冲抽出佩剑,快步上前,就要动手。 “他奶奶的!”岳老三早就看令狐冲不顺眼,见这小子横插一脚,骂了一句后,手中重剑就横扫了过去,凌冽的劲风几乎将令狐冲的身躯吹倒。 “冲儿小心!” “大师兄小心!” “……” 宁中则、岳灵珊等华山中人,无不惊呼出声。 在凌冽的劲风中,令狐冲犹如海浪中一叶小舟,仿佛随时会倒,他此刻受了极重的内伤,内力无法使用,怎么看也是一个“死”字。 但令狐冲手中剑斜着一点,快速划向岳老三手腕,这一剑犹如神来之笔,岳老三的重剑固然能落在他身上,但同时手腕势必保不住。 结果便会是两败俱伤。 这犹如神来之笔的一剑,让在场众人无不惊诧,眼神发亮。 “咦?”岳老三还是爱惜自己的手腕的,不得不收手,退后两步,惊疑的看着令狐冲,道:“你小子剑法古怪!有古怪!” 说着,岳老三看了马车内的师父一眼,在深谷习武时,他曾亲眼见过,师父的剑法也是这般古怪的。 独孤九剑这个剑道终极技能不是白叫的,令狐冲虽然无法动用内力,但有多年的练剑经验与身体素质,出剑妙至巅峰,能与位列绝顶高手的岳老三拼个两败俱伤。 岳老三却也不是吃素的,见这小子剑法古怪,横了他一眼,大声喝道:“滚开!” 这一声大喝蕴含着岳老三的雄厚内力,与佛门武学“狮吼功”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没有狮吼功那般专门的运劲法门与威力罢了。 但内力正是令狐冲的短板,他只觉得两耳嗡嗡作响,身子猛然一颤后,一口鲜血喷出,跌坐在地。 就是王家门口的众人,也觉得两耳嗡嗡地响,都有些惊惧的看着岳老三,此人内力之高,简直闻所未闻。 唯有修习了紫霞神功的岳不群脸上紫光一闪,没有受到影响,饶是如此,他看向岳老三的目光也带着不可思议。原本以为此人只是仗着那古里古怪的剑,以及内功深厚些,没想到内力竟高出他一大截! 岳老三喝倒令狐冲后,迈起大步往劳德诺走去,众人无不避让。 劳德诺有些慌了神,看向岳不群,求救道:“师父救我!” “德诺,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让他搜一搜吧!”形势比人强,岳不群淡然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在场众人无不表示理解。 劳德诺一脸便秘的表情,见对方就要走到身前,咬了咬牙,转身欲逃。 以劳德诺的武功,哪能逃得过岳老三的追击,迈着凌波微步,只两步,岳老三就诡异的出现在劳德诺身前,伸手一拍。 以劳德诺的武功,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掌拍在肩膀上,身子软软倒地。 岳老三毫不客气的搜查起来,没一会,把劳德诺的衣衫用力一撕,摸出一本秘籍,上书“紫霞神功”四字。 第一百三十二章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岳老三翻出紫霞神功,在岳不群一脸蛋疼的表情下,堂而皇之的翻开看了看。 华山派弟子却无不震惊,没想到紫霞神功是二师兄劳德诺偷得,这位二师兄往日为人和善,待他们亲厚,实实在在的一个好人,大家的感情十分之好! 二师兄竟偷了紫霞神功,杀了六猴么? “比九阴真经差多了嘛?”随意的看了几眼,岳老三很是装逼的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九阴真经? 那是什么武功? 时隔多年,这门曾名传天下,引起华山论剑的武学神功,早已在江湖上失传,有没有人知道还是两说。 但是这人口中的九阴真经,竟然比华山派的镇派至宝紫霞神功还要厉害许多,这就让众人无不震惊!再想起这凶神恶煞的车夫,武功之高前所未见,众人更开始浮想联翩。 岳不群眼眸微缩,九阴真经又是什么绝学,另一门与辟邪剑谱比肩的神功吗? 岳老三与我的来历,让岳不群猜破脑袋也猜不到。 我笑着道:“把秘籍还给人家。” “是,师父。”岳老三点了点头,把紫霞神功随手扔给了岳不群,被岳不群郑重接住。 岳不群风$文学..收起秘籍,拱手道:“多谢!” 岳老三却不搭理他,径直走回了马车旁。 我看了看地上一脸呆住的令狐冲,又看向岳不群。笑着道:“令狐冲练得是风清扬所传独孤九剑,不是什么辟邪剑谱。” 岳不群等华山中人无不怔住,令狐冲这段时间剑术大进,堪称超神,前些时日在白马庙更是一剑刺瞎了一十五位一流高手的眼睛。 令狐冲又是最后见到林平之的爹娘,林震南夫妇的人,大家都怀疑他私吞了辟邪剑谱。 如今一听,竟然是风清扬所传独孤九剑? 华山派中人,除了岳不群与宁中则面露震惊,其余弟子无人听过风清扬与独孤九剑的名头。不明觉厉。 先是紫霞神功的秘籍现身。又是甚么九阴真经,现在又出了独孤九剑的名头,众人表示脑子不够用啊! 岳不群这才知道,自己错怪令狐冲了。他对自己这个大徒弟也是抱有怀疑的。即便他看着令狐冲长大。对这个大弟子了解甚深。但耐不住令狐冲如今的剑法太厉害,让人不得不怀疑。 宁中则亦是如此。 令狐冲正为劳德诺的所作所为震惊,又为自己洗脱嫌疑有些庆幸。听到我所说,如同见了鬼一样,指着我道:“你…你…你怎么知道?” 我笑着道:“当然是风老头告诉我的。” 令狐冲立即大怒道:“你竟然对他老人家不敬?” “我与风老头渊源甚深,轮不到你插嘴。”我翻了翻白眼,对令狐冲的性子是了解了,只要事关华山派长辈,有一点不敬,这厮就跟疯狗一样乱咬。 令狐冲面色一窒,仍有些愤愤不平,心下却信了七八分,他被传独孤九剑的事情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对方还能从哪里知道? 如今我当众说了出来,令狐冲也松了口气,这段时间一直被怀疑,又无法辩解,真是委屈之极,这让他对我感激起来。 我扫了众人一眼,看向令狐冲,笑着道:“我去绿竹巷,找里面的主人有些事情,劳烦带个路,引见一下。” “你不会对婆婆不利吧?”令狐冲狐疑的看了岳老三一眼,这人武功之高,前所未见,逞起凶来谁制的住?他最近委屈之极,只有那婆婆一人相信他,对他好,他自然不愿婆婆受到伤害。 “婆婆?”我嗤笑一声,笑着道:“放心,一来我有事要她帮忙,作为条件,我也会帮她一个忙。” 令狐冲闻说,又看了岳老三一眼,点了点头,觉得我没必要骗他。 想了想,我又看向林平之,他对这小子感官不错,不介意提点一句,笑着道:“小林子,你可知道你家的辟邪剑谱在哪?” 此言一出,王家门口的众人,脸色都变了! “不知。”林平之被我点名,稍稍有点激动,闻言摇了摇头,旋即似乎想到了什么,一脸激动道:“莫非恩公知道?” 这一下,王家门口的众人都是眼中发亮,那是一种明显带着欲望的眼神。 明传江湖的辟邪剑谱,林家灭门惨案的根源! 相比华山派的紫霞神功,与那虚无缥缈,第一次听说的九阴真经、独孤九剑,众人对辟邪剑谱更加感兴趣,一个个目光炯炯的盯着我。 我不答,反问道:“令狐冲有没有交代你父母的遗言?” “这个…”林平之有点为难,看了地上的令狐冲一眼,又回头看了看众人,咬牙道:“大师兄说,我父母逝世之时,说向阳巷老宅中的物事,要我好好照看,不过千万不可翻看,否则祸患无穷。” 此言一出,众人皆来了精神,向阳巷老宅?岳不群更是目光闪烁。 顿了顿,林平之又道:“只是向阳巷老宅,我年少时也曾去过,里面没有什么贵重物事。” “辟邪剑谱就藏在里面,你可知道你父母为何不让你翻看,否则祸患无穷?”我笑了笑,看来林平之这小子倒也实诚,敢对他讲真话,这让他对这小子又增加了些好感。 “辟邪剑谱就在里面?”林平之目光炯炯有神,众人亦是如此,直接忽略了祸患无穷这个词。 只有岳老三与马车内的木婉清一头雾水,没听过辟邪剑谱的名头,就是紫霞神功也是第一次听说。两人来自北宋时期,这几百年后才出现的东西,当然是没有听说过。 我看着众人的反应,既在意料之中,也不免有些好笑,他第一次体会到“辟邪剑谱”这四个字,在笑傲江湖里的魅力。 “辟邪剑谱固然是一门绝学。”我笑着开口,等众人都回过神,往他看了过来,继而道:“但是想练这门绝学,就要先做一件事!一件所有男人都不想做的事!” 事关家传武学,林平之赶忙问道:“什么事?” 众人皆盯着我,既对他如何知道的这么清楚,心存疑虑,又想知道关于辟邪剑谱的事情。 我笑道:“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欲练此功,必先自宫! 众人无不色变,林平之张大了嘴巴,原来如此!难怪爹爹没有练这门神功,临终遗言让他不要翻看! 岳不群的脸色也变了,隐约觉得下体有点不适。 岳老三一脸稀奇,第一次听说这等绝学,还有需要先行自宫的? 马车内的木婉清白了林郎一脸,俏脸有点发红。 我看着震惊的众人,笑着道:“这门绝学害处多于溢出,谁愿意练,谁就去向阳巷老宅抢吧!辟邪剑谱出世,小林子你也会轻松许多的。” 现如今盯着林平之的不止岳不群,王元霸等人,还有许多人藏在暗处,今天我把话放出,林平之也就没有了价值,想来会激起一场腥风血雨了! 腥风血雨自然与我无关,他更乐得看热闹,敢去抢那辟邪剑劈,然后自切******的,没有一个正常人,爱闹闹,爱抢抢去吧! 这里的事情一了,我便看向坐在地上脱力的令狐冲,说道:“这便走吧!”说着给了岳老三一个眼神,冲令狐冲扬了扬下巴,示意岳老三把他弄上马车,这就准备开路。 岳老三领命,他对令狐冲没甚么好感,横了令狐冲一眼,上前把令狐冲抓起,往马车前面的左手边一扔,自己来到右手边,把重剑一放,拿起马鞭扬了起来。 “驾!”鞭响声与马儿的嘶鸣声响起,马车扬长而去。 王家门口的众人一个个都没有回过神来,今天的经历实在诡异,脑子有点跟不上。 又是华山叛徒,又是紫霞秘籍,又是九阴真经,又是独孤九剑,后来更是爆出了辟邪剑谱!真真让人难以置信,犹如梦中。 过了半晌,王家的人这才想起往府内逃去的王老爷子,以及受伤倒地的王家两兄弟,手忙脚乱起来。 岳不群与宁中则命人收起劳德诺的尸身,准备安葬一下,岳不群更是在为辟邪剑谱的事情蛋疼,没想到这门绝学竟然要自宫? 他倒也没怀疑过我的说法,对方没必要骗他,而且对应林震南一家的下场,一想就想通了。 林震南的先辈凭借此门武功横行天下,林震南却为何武功平平?很好解释,不愿意切******! …… 岳老三驾着马车,在令狐冲的指路下,来到洛阳城东城,又饶了几个弯,再过了几条小街,来到一条窄窄的巷子之中。 马车无法通过,众人下车步行,巷子尽头,好大一片绿竹丛,迎风摇曳,雅致天然。 令狐冲看了我怀里的瑶瑶一眼,有些惊诧,既惊诧于小姑娘的衣着,与我一样古怪,又惊诧于小姑娘陷入昏迷,我一直输送着内力。 众人抵达绿竹丛,便听得琴韵丁冬,有人正在抚琴,小巷中一片清凉宁静,和外面的洛阳城宛然是两个世界。 第一百三十三章平一指 令狐冲看向我,言道:“我得先请示一下姑姑,看她见不见你。” 让自己的师父在外面等,岳老三闻说,就要犯浑,被我喝止道:“别闹事!” 他让令狐冲带路,就是准备与任盈盈好好“交流”,这个魔教圣姑性子高傲又古怪,就算武力值高,也未必可以相逼。 我自然也有杀手锏,那就是老任任我行。 令狐冲看了岳老三一眼,对我这个突然冒出来的,武功高得不可思议的徒弟也很是纳闷,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往里面走去。 我等人等了一会儿,令狐冲走出来道:“婆婆有请。” 在令狐冲的带领下,我一行人走向左边一间小舍,来到小舍窗边驻足。 窗边的细竹窗帘后,隐隐约约可以见到有个人影,五官面貌却一点也无法见到。 “不知林公子找我有什么事。”声音从窗内传来,既不如何苍老,也不如何清脆,显然用内力改动了声线。 岳老三见自家师父只是被请到窗外,连门都不让进,不禁大怒,却被我用眼神制止,我笑着道:“在下找任姑娘,是想请姑娘帮个忙,作为条件,在下也会帮姑娘一个忙。” “你认得我?”窗:长:风:文学内的声音传出,并不如何意外,却透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意味,明摆着不愿意帮这个忙,也没甚么需要帮忙的。 我不以为意,笑着道:“日月神教的圣姑任盈盈。在下自然识得。任姑娘不必忙着拒绝,在下要帮任姑娘的这个忙,事关任姑娘的生父,日月神教的前任教主,任我行。” “甚么!”窗帘猛然被掀开,露出一个带着面纱的姑娘,其身侧站着一名老者,老者脸上满是震惊。 老者便是侍奉任盈盈的绿竹翁,两人听闻事关任我行,都震惊不已。 还有一个震惊不已。并蛋疼无比的人物。那就是一旁的令狐冲,婆婆竟然是日月神教的圣姑,这是闹哪样? “事关我父亲?”任盈盈没有继续掩饰声音,说出的话悦耳动听。目光炯炯的盯着我。先前听令狐冲提起此人时。她便对这个华山派三代首席弟子的种种事情有些惊奇。 也正是这份惊奇,让任盈盈决定见上一见,否则便是令狐冲口中。对方有个武功极高的凶人做帮手,以她的性子,不想见也是不会见的。 我目光在任盈盈脸上转了转,隔着面纱也看不出长得怎么样,闻说笑着道:“任姑娘的父亲尚在人世,只是被东方不败囚禁在一个地方。” 任盈盈惊疑问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是假?”父亲真的尚在人世吗? 我笑着道:“只需任姑娘帮在下一个忙,在下便帮任姑娘把令尊救出。据说贵教向问天向左使,一直在查探令尊的下落,想来任姑娘也不会全然不知吧?” 任盈盈蹙起眉头,想了想向叔叔的事情,仔细一想,还真是如此,向叔叔一直在秘密打探着甚么事情,莫非真是父亲的下落? 但是东方叔叔一向待她不薄,不像是囚禁了父亲的样子啊! 任盈盈有点凌乱,我继续道:“是与不是,任姑娘一试便知。只需帮了在下这个忙,很快就可以知道结果,想来任姑娘不会连这点冒险精神都没有吧?” 任盈盈思索片刻,目光在我身上转了转,落在他怀里的瑶瑶身上,转而问道:“你要我帮的忙,与这个小姑娘有关系吧?” “正是。”我点了点头,手中一直输送着内力,护持着瑶瑶的心脉,言道:“这小丫头命在旦夕,需找平一指救治。” “原来如此。”任盈盈点了点头,平一指性子古怪,立下的救人规矩也很是古怪,乃江湖上有名的难缠人物。不过这个难缠人物对她来说,很是容易摆平,一句话的事情,平一指是她父亲的旧部。 任盈盈有了决定,便与我一行人,一齐出了绿竹巷,准备前往开封府。 令狐冲得知任盈盈是日月神教的圣姑后,一脸的纠结,双方告辞,纠结着回洛阳王家去了。 我一行人,坐重水北上,赶往开封府,杀人名医平一指正在开封府。 不到一日功夫,一行人便来到开封府,由任盈盈带路,来到开封府内的一个山坳,沿着山路,经过十几株大柳树,只见一条小溪之畔有几间瓦屋。 任盈盈来到瓦屋前,直接呼唤道:“平一指。” 片刻后,一间瓦屋内走出一个矮胖子。 “是谁?”这矮胖子脑袋极大,生一撇鼠须,摇头晃脑,形相十分滑稽,语气不善地叫了一声,上门求医者,无不对他恭恭敬敬,敢上门直呼他姓名的还是第一次见。 但是当仔细一看,认清来人后,矮胖子立即跪倒在地,惊呼道:“不知圣姑驾临,还请赎罪。” 任盈盈也不客气,直接说道:“你来给这小姑娘治病。” “是!”矮胖子正是平一指,他恭恭敬敬的应了一声,然后站起身,请道:“诸位里面请。” 众人进了一间瓦屋内落座,平一指在任盈盈的示意下,没有过多客气,上前为我怀里的瑶瑶把起脉来。 见到两人的怪异装束,平一指难免有些惊诧,并未多问,开始诊病。 我有些紧张的看着平一指,按说平一指与薛慕华的医术,说不上谁高谁低,要是这平一指也没有办法,就算是薛慕华来,也未必能救治好瑶瑶。 希望能治好! 直到我盯着平一指半晌后,平一指才松开手,皱着眉头,一脸的为难神色。 我直问道:“如何?” “难!难!难!”平一指连连摇头,说了三个难字。 “到底有没有办法?”我无语,“难难难”是什么意思? 平一指解释道:“办法是有,但是太难!” “…………”若不是有求于他,冲他这么墨迹,我非赏他一掌不可,皱眉问道:“什么办法?又怎么个难法?” 第一百三十五章杭州城 这一日,我、任盈盈、绿竹翁三人来到杭州,舍舟登陆,买了三匹骏马,乘马进了杭州城。 杭州古称临安,南宋时建为都城,向来是个好去处。进得城来,一路上行人比肩,笙歌处处。 不论现代还是古代,我还是第一次来到西湖之畔,但见碧波如镜,垂柳拂水,景物之美,直如神仙境地。 我欣赏着美景,回忆着梅庄所在,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只好向行人问路。他只记得任我行被囚禁在西湖底,通道就在“梅庄”内,这“梅庄”想必就在西湖附近。 这引得任盈盈与绿竹翁两人很是怀疑,不靠谱啊! 我正在打听梅庄所在,只见一名白衣老者往三人这边走来。 这白衣老者身材甚高,很是显眼,往这边走来的时候,我一眼便落在他身上,目测估摸着有一米九多,老者气机浑厚,显然有一身精深内功,是个高手。 白衣老者容貌清癯,颏下疏疏朗朗一丛花白长须,垂在胸前,走近后,看着任盈盈叫了一声:“大小姐!” 任盈盈见到白衣老者很是意外,旋即甜甜叫道:“向叔叔!” 原来是向问天! “大小姐怎得在这里?这位是?”向文学问天看了我与绿竹翁一眼,绿竹翁他自然认识,这个小白脸莫非是大小姐的情郎? “此事说来话长,这里说话不太方便。”任盈盈见到向叔叔现身。对我说的事情又多信了几分,想来向叔叔也查到父亲被囚禁在附近么? 向问天向西湖附近的一家酒楼扬了扬脑袋,笑道:“我们那边说话。” 向问天领头,我、任盈盈、绿竹翁三人牵马来到酒楼,让小厮照看坐骑,众人来到酒楼三楼的一个包厢。 刚一落座,向问天便问道:“大小姐,听闻你在洛阳城清闲度日,怎得来了杭州城?” 任盈盈看了我一眼,说道:“听这位林公子说。我父亲被囚禁在西湖底。所以…” “甚么!?”向问天大吃一惊,目光炯炯的盯向我,轻喝道:“你怎么知道?”莫非是东方贼子的手下? 他小心翼翼的打探多年,才打探到任教主被东方贼子囚禁在西湖底。由江南四友看管。一直想法设法的想要救出任教主。 但东方贼子也不是吃素的。那杨莲亭好似知道了甚么,已准备对他下手。 看向问天的架势,盯着我。一旦有所不对就要动手,一时间剑拔弩张。 任盈盈与绿竹翁也很是激动,没想到父亲、教主真的还活着! “向先生不必多心,任老先生的事情,我也是听人提起。”我笑了笑,示意向问天稍安勿躁,笑着道:“我有事情求到了任姑娘那里,投桃报李,答应帮任姑娘救出任老先生。” 向问天看向任盈盈,待任盈盈点了点头后,稍稍安心,又问道:“教主的事情极为隐秘,你又从何处知晓?至于救出教主,哼哼……” 言下之意,他向问天许久都没救出教主,你一个毛头小子也想逞能? 71 - 九妖变 - 早雨 ?被向问天瞧不起,我不禁翻了翻白眼,咧嘴道:“我是听风清扬说的。”以他如今一身百多年的雄厚内力,已到了返璞归真境界,不经施展,很难有人可以察觉,向问天也看不出来。 “风…风先生?”向问天面色一变,他是江湖的老一辈人物,当年与教主纵横江湖时,哪能不知道风清扬的名头? 当年风清扬名头太盛,人传“望风而逃”,以此来取笑魔教教主任我行。以风清扬的能力,知晓一些江湖隐秘,却也不难。 我点头道:“不错。” 这下向问天有点不淡定了,问道:“阁下莫非是风先生的传人?”说完立觉不对,此人直呼风清扬的名字,哪有半分敬意? 我摇了摇头,笑着道:“我与风老头渊源很深,一时半会的说不清楚。” 向问天微微颔首,江湖上谁还没点秘密,他也不追问,心下却信了几分。 “阁下准备如何救出教主?”向问天听到风清扬的名头,不再小觑我,但仍旧不信他能救出教主。 我淡笑道:“当然是武力解决。” “武力解决?”向问天一听,给了我一个“你当我傻啊!”的表情,哂笑道:“阁下说笑了!” 我一笑,也不多说,抬起手掌缓缓往向问天推了过去。 向问天有些惊诧,没想到此子敢对他出手,正想着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真当自己是风清扬了? 但向问天的脸色很快就变了,对方这一掌看似缓慢,竟让他生出一种无法躲避的感觉,只得运起内力,一掌迎了上去。 两掌碰在一起,没有四射的气劲,无声无息。 向问天触电般收回手掌,猛然起身,惊疑不定的看着我,结结巴巴道:“你…你…你…” 任盈盈与绿竹翁看得是目瞪口呆,他们自然不会以为向问天在做戏,向叔叔、向左使明显是在我手下吃了大亏! 向问天的武功在日月神教,堪称东方不败之下第一人,竟然在我这个年轻人手下吃了亏,让两人很难相信。 作为当事人,向问天更是难以置信,两掌相碰,他只感觉到对方内力如海,而他向来自负的一身雄厚内力,竟然只如河流。 河流与海,孰高孰低,还用说吗? “这还是人吗?”向问天结巴了半晌,以诡异的目光看着我。 我呵呵一笑,淡淡道:“这下向先生信了吧?” 向问天点了点头,表示不能不信,犹豫了一下,说道:“此事还需计较一番,需江南四友齐聚,方可动手。否则一旦有个风吹草动,对方启动机关,任教主便要葬身湖底。” 我点了点头,他也是这么想的,把江南四友引出来,然后动手。 四人计划了一番,托了向问天的福,他一直想救出任我行,本就有些计划与打算。 只见向问天伸手在头上与下巴一抹,内力过处,头发与胡子纷纷脱落,除了头顶少些戒疤,俨然成了一个光头和尚。 一前一后完全成了两个人,这乔装打扮倒是省事! 绿竹翁咧了咧嘴,有样学样,有些心疼地把头发与胡子一去,一前一后,也成了另外一个人。 两人都是日月神教的老人,与江南四友是打过照面的。 四人在酒楼吃了顿饭,出来后,向问天不知从哪弄了匹马,四人纵马来到西湖附近的一个所在。 这里一边倚着小山,和外边湖水相隔着一条长堤,很是幽静。 四人下马,将坐骑系在河边的柳树之上,向山边的石级上行去,转了几个弯,遍地都是梅树,老干横斜,枝叶茂密,想像初春梅花盛开之日,香雪如海,定然观赏不尽。 穿过一大片梅林后,四人走上一条青石板大路,来到一座朱门白墙的大庄院外,行到近处,见大门外写着“梅庄”两个大字,旁边署着“虞允文题”四字,儒雅之中透着勃勃英气。 向问天走上前去,抓住门上擦得精光雪亮的大铜环,敲了起来。 他将铜环敲了四下,停一停,再敲两下,停一停,敲了五下,又停一停,再敲三下,然后放下铜环,退在一旁。 过了半晌,大门缓缓打开,并肩走出两个家人装束的老者,二人目光炯炯,步履稳重,显是武功不低。 两名老者在向问天、我、任盈盈、绿竹翁身上转了转,左首那人问道:“四位驾临敝庄,有何贵干?” 第一百三十六章一字电剑 我隐约记得,这两人一个是‘一字电剑’丁坚,一个是‘五路神’施令威,都是江湖上的好手,跟着江南四友退隐在梅庄,看守任我行。 向问天笑着问道:“两位可是‘一字电剑’丁坚与‘五路神’施令威?” 先前开口那名老者惊疑一声,凝声道:“你怎么知道?” 向问天笑道:“想当年丁兄在祁连山下单掌劈四霸,一剑伏双雄。施兄在HB横江救孤,一柄紫金八卦刀杀得青龙帮一十三名大头子血溅汉水江头,这等威风,在下却常在心头。” 是人都愿意被捧,丁施二人听了向问天这一番话,不由得都脸露喜色。 丁坚微微一笑,说道:“小事一件,何足挂齿?阁下见闻倒广博得很,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向问天笑道:“我乃嵩山左盟主的师叔童化金,这位是风清扬风老前辈的唯一传人我,这两位是我那左师侄的朋友,听我那师侄说起梅庄中有琴棋书画的隐世高人,并作‘江南四友’,心中甚为不服,定要来比较一番,不知贵庄几位庄主可在?” 丁施二人一听,都是一怔,左冷禅的师叔?风清扬的传人?这两个名头都有点唬人。 原来是听左冷禅所言,前来找几位庄主!长!风!文学比试琴棋书画的! 其中丁坚听闻我乃风清扬传人,身为使剑的高手,难免有些技痒,他也听闻过独孤九剑的名头。一直没有得见,引为遗憾。 丁坚道:“既然这几位朋友来寻庄主,行高雅之事,丁某自不该阻拦。只不过我们兄弟二人,久疏江湖,少有耳闻,能否请林兄弟亮上一手?我们也好安排通禀!” 说完,丁坚目光炯炯的盯着我,眼神中带着渴望! 众人的目光亦落在我身上,我笑了笑。左手拇指一弹。伴随着一声脆响,露出半寸剑身,寒光闪闪,正是独孤求败留下的四尺青峰。 我道:“请!” 丁坚身为一个剑客。一向剑不离身。见状刷的一声。把腰间悬着的宝剑拔了出来,朗声道:“请!” 两人都很是客气,让对方先出招。 四尺青峰并未出鞘。我笑着摇了摇头,淡然道:“丁兄请!” 丁坚闻说,有些动怒,他本是个狂傲之人,昔年因为太过狂傲,后来遭逢强敌,逼得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幸得“江南四友”出手相救解困,他才投身梅庄,甘为厮役。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丁坚依旧是个狂傲剑客,见对方年纪轻轻,剑不出鞘,便让他先出手,哪能不气? 动怒之下,丁坚道了声“小心”,话音未落,长剑横挥,“嗤”的一声轻响,一道长长的电光疾闪而过。 “一字电剑”每招之出,皆如闪电横空,令人一见之下,惊心动魄,先自生了怯意。 我面上挂笑,心中不免有点兴奋,自从学了独孤九剑后,第一次遇到剑道中人,而且对方剑法不弱。 但他心中的兴奋很快散去,丁坚有点不给力! 这“一字电剑”只出得一招,我便瞧出了其中三个破绽,若剑取破绽,则直接取胜。 我并未直取破绽,而是挥剑格挡,准备看看“一字电剑”的后招。 丁坚见剑招被封住,心下微微一惊,果然是个剑道高手! 他也不急于进攻,只是长剑连划,似是对来客尽了礼敬之道,真正用意却是要我神驰目眩之余,难以抵挡他的后着。 只见周围满是电光,耀人眼目。 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施令威四人皆全神贯注的看着,这等剑道高手交手,在江湖中亦是极为罕见。 众人既对丁坚的“一字电剑”有些吃惊,没想到丁坚隐退多年,功夫并未落下,反而精进若斯,怕是五岳剑派的掌门也就是这个水平。 同时众人又对风轻云淡的我极为惊诧,只见他手中四尺青峰每每一出,总能恰到好处的封住“一字电剑”的剑招。 待过了十几招后,我已从丁坚的剑法中瞧出几十个破绽,自觉已经涨够了见识,当下开口道:“得罪!” 话音未落,手中长剑斜斜指出,时逢丁坚一剑正自左而右急掠而过,我的剑锋距他手腕只有一两寸! 旁人看去,犹如丁坚这一掠之势,正好将自己手腕送到他剑锋上去。 施令威惊叫道:“小心!” 丁坚自己也是一惊,电光火石间,只觉得自己的手腕是保不住了! 就在这顷刻之间,只见我手腕轻轻一转,剑锋侧了过来,“啪”的一声响,丁坚的手腕与剑锋平面来了个实打实的接触。 尽管我没用内力,但丁坚一掠之势太快,冲力之下手腕传来一阵剧痛,宝剑脱手而飞。 不论如何,丁坚的手腕是保住了,他全身都是冷汗,看着我,眼中有惊惧,有佩服,有赞叹,躬身道:“多谢林兄弟剑下留情。” 我笑笑道:“丁兄不必客气,承让了!” 向问天笑着插口道:“还请丁兄安排通禀!” “不敢!”丁坚哪里还敢怠慢,直接说道:“四位请随我进厅上用茶,待在下去禀告敝上。” 丁坚虽为下人,却是一个实打实的高手,梅庄庄主也从未把他当下人。 我等人能不能进庄,丁坚就能决定,如今他对我很是佩服,通禀多麻烦?直接进来就是! 当下我、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四人进了梅庄,在丁坚、施令威两人的引路下,过一个大天井,天井左右各植一棵老梅,枝干如铁,极是苍劲。 来到大厅,丁施二人请四人落座,命人上茶。 丁坚看向我,面露苦笑道:“待在下去禀告敝上,见与不见,却是难言。”四位庄主皆性子高傲、古怪,难说会不会见啊! 向天问笑道:“两位和江南四友名虽主仆,情若兄弟。四位前辈可不会不给丁施二兄的面子。” 丁坚苦笑着摇了摇头,又看了我一眼,心说冲这位林兄弟手下留情的份上,也要尽力游说,让四位庄主见上大家一面。 第一百三十七章江南四友 我、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在大厅内用茶,半盏茶后,一名老者走进大厅,身后跟着丁坚、施令威两人。 “四位高人驾临敝庄,未克远迎,恕罪,恕罪。”老者六十来岁年纪,骨瘦如柴,脸上肌肉都凹了进去,直如一具骷髅,双目却炯炯有神。 “这是敝庄大庄主黄钟公。”丁坚为众人介绍,心说费了好多口舌,才把大庄主请出来。 向问天抱拳道:“久闻黄庄主琴武双绝,我那左师侄对黄庄主一向赞誉有加,说黄庄主不仅武功高强,琴技更是天下第一,不巧正被这两位朋友听在耳中,非要来领教一番。” 黄钟公已听丁坚说过四人的来意,笑呵呵地摆了摆手道:“老朽久不抚琴,怎敢献丑。” 任盈盈站了出来,带着面纱也看不清楚容貌,扶了一礼道:“小女子听闻黄庄主的大名,一时技痒,有一册琴谱,还请赐教。” “哦?是何琴谱?”黄钟公到底是个琴道痴人,闻说立马来了兴致,这人是左冷禅介绍来的,必定非同小可,拿出来的琴谱能差么? “还请借琴一用。”任盈盈轻声说道,这是要当场演奏。 黄钟公看向丁坚与施令威,笑着道:“取我的琴来。” &长&风&文学..丁坚与施令威领命退出大厅,众人等了一会,再次回来时,丁坚怀里已多了一把瑶琴,颜色暗旧。当是数百年甚至是千年以上的古物。 施令威则提着琴案。 “好琴!” 任盈盈赞叹一声,轻轻一笑,一曲奏来。 琴声响起,幽雅动听,弹不多久,突然间琴音高了上去,越响越高,到后来越转越高,琴韵竟然履险如夷,举重若轻。毫不费力的便转了上去。 这一曲时而慷慨激昂。时而温柔雅致,奏了良久,琴韵渐缓,似乎乐音在不住远去。倒像奏琴之人走出了数十丈之遥。又走到数里之外。细微几不可再闻。 此曲正是任盈盈从令狐冲那得来的笑傲江湖曲,就是我这个不懂琴艺之人,听得也是如痴如醉。很是意外的看了任盈盈一眼,没想到这么好听。 黄钟公更是有点失魂落魄,良久,拜服道:“姑娘琴技,在下叹服,还请告知此曲之名。” 任盈盈扶了一礼,轻声道:“黄庄主不必客气,此曲名为‘笑傲江湖曲’,让黄庄主见笑了。” “不敢!”黄钟公摇了摇头,一脸赞叹道:“此曲似乎需要琴箫合奏,但姑娘仅凭一己之力,演奏如神,实让在下叹服!” 任盈盈这次并未客气,轻轻点头,再客气就是矫情了! 这时向问天站了起来,朗声笑道:“我这几位朋友,斗胆领教四位庄主的技艺,不知另外三位庄主身在何处?” 黄钟公已为任盈盈琴技折服,知道这是真正的高人,也不敢轻怠,看向丁坚与施令威道:“去请其他三位庄主过来!” 江南四友隐居梅庄,一向孤高,黄钟公于琴艺上输了,见对方又挑战其余三人,难免有些不忿,琴棋书画总不能全输了吧? 过了一会,一个极高极瘦的黑衣老者走了进来,这人眉清目秀,只是脸色泛白,似乎是一具僵尸模样,令人一见之下,心中便感到一阵凉意。 黑衣老者手中拖着一个棋盘,上面有一黑一白两盒棋子,刚走进来,便朗声道:“听闻有高人在琴艺上折服大哥,又挑战我兄弟三人,在下梅庄二庄主黑白子,这便请了!” 黑白子说着,目光在我、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身上扫视。 我站了出来,笑着道:“在下有一棋局,请二庄主赐教。” 黑白子把手中棋盘一横,言道:“请!” 我也不客气,把两盒棋子拿起,然后以黑子布下一个棋局。 他对棋艺没太大研究,却记得“珍珑棋局”的摆法,自从内力大为精进,修炼九阴真经的心法,精气神似乎有所提高,他的记忆力也跟着精进,堪称过目不忘。 “咦?”珍珑棋局一摆下,黑白子便惊咦一声,目光炯炯的盯着手中棋盘,一动不动,好似入了魔。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都大为诧异的看了我一眼,没想到这人的棋艺竟然如此厉害? 黄钟公一见二弟的模样,就知道遇上对手,能否取胜实难两说,只能抱希望于三弟四弟了! 不多时,又有两人走进大厅,后边跟着丁坚与施令威两人。 其中一人矮矮胖胖,头顶秃得油光滑亮,一根头发也无,右手提着一枝大笔,衣衫上都是墨迹。 另外一人髯长及腹,左手拿着一只酒杯,脸上醺醺然大有醉意。 黄钟公笑着介绍道:“这是三弟秃笔翁,四弟丹青生。” 秃笔翁与丹青生听闻有人来梅庄较艺,先是赢了大哥,又挑战他们兄弟三人,很是不忿,目光往我等人扫视过去。 我等人却交换了一下眼神:“动手!”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三人身形闪动,便来到房门处,很是迅捷的把屋门关上。 我迈着凌波微步,只两步,来到黄钟公身侧,一掌拍出。 事出突然,黄钟公见几人的动作,便知不妙,却也不太担心,对自己兄弟众人的武功很有信心。 见我一掌派来,黄钟公面露冷笑,运起全身内力,猛然一掌迎了上去! “嘭!”的一声,气劲四射中,黄钟公的身子倒飞数丈,落在大厅一侧,口中鲜血不要钱似的吐了出来,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我。 “大哥!” “庄主!” 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同时惊呼出声,一脸的震惊莫名与难以置信,唯有黑白子还看着手中棋盘怔怔入神,两耳不闻窗外事。 我迈起凌波微步,左迈一步,右跨一步,便转到了秃笔翁身侧,又是一掌拍出,秃笔翁提起手中大笔相迎,伴随着一声脆响与四散的气劲。 大笔折断,秃笔翁飞扑而出,落在地上受了重伤。 接着丹青生、丁坚、施令威,以及怔怔入神的黑白子都落得同样下场。 一时间技惊四座。 第一百三十八章任我行 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虽然知道我武功高强,但见到六位隐退江湖多年的高手,败得这么干脆利落,还是有点难以置信,颠覆三观。 打完收工,我拍了拍手,笑道:“办正事吧!” 向问天对梅庄的事情早就打听详尽,在四位庄主身上搜了起来,搜出一大串钥匙与四把钥匙。 众人把四位庄主、丁坚、施令威等人绑了,又把梅庄内的下人都控制住,一齐来到大庄主黄钟公的居室,继而走进内室。 室内一床一几,陈设简单,床上挂了纱帐,甚是陈旧,已呈黄色。几上放着一张短琴,通体黝黑,似是铁制。 向问天上前掀开床上被褥,揭起床板,下面却是块铁板,上有铜环。 他握住铜环,向上一提,一块四尺来阔、五尺来长的铁板应手而起,露出一个长大方洞。这铁板厚达半尺,显是甚是沉重,向问天平放在地上,喜道:“教主就在这里面!”说着便向洞中跃入。 任盈盈、绿竹翁相视一眼,都有喜色,跟着跃下。 我脚步挪动,也跟着跃下,只见下面墙壁上点着一盏油灯,发出淡黄色光芒,是个地道。 行了约莫二丈,前面已无去路。向问天从怀中取出一!长!风!文学串钥匙,插入了一个匙孔,转了几转,向内推动。只听得轧轧声响,一扇石门缓缓开了。 众人走进石门,地道一路向下倾斜。走出数十丈后,又来到一扇门前。向问天又取出钥匙,将门开了,这一次却是一扇铁门。 地势不断的向下倾斜,已深入地底百丈有余,地道转了几个弯,前面又出现一道门。 第三道门户却是由四道门夹成,一道铁门后,一道钉满了棉絮的木门,其后又是一道铁门。又是一道钉棉的板门。 我无语。只记得任我行被囚禁在西湖底,没想到一个通道,设了这么多道门。 随着一扇扇门被打开,壁上与足底已十分潮湿。怕是已深入西湖之底。 众人继续前行。终于。又来到了一道门前… 这是一道铁门,门上有四个钥匙孔,向问天拿出从四位庄主身上搜出来的四把钥匙。分别插入四个钥匙孔,依次转了几转,听钥匙转动之声极是窒滞,锁孔中显是生满铁锈。这道铁门,也不知有多少日子没打开了。 向问天运劲向内一推,只听得叽叽格格一阵响,铁门向内移开。 铁门一开,一阵霉气扑鼻而至,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纷纷快步走了进去,一脸的望眼欲穿。 我跟着走了进去,囚室不过丈许见方,靠墙一榻,榻上坐着一人,长须垂至胸前,胡子满脸,再也瞧不清他的面容,头发须眉都是深黑之色,全无斑白。 除了老任,还有谁来? 任我行正站起身来,身上发出一阵轻微的呛啷之声,乃一根根细小的铁链自行碰撞作声,只见他双手手腕和双足,都套着铁圈,圈上连着铁链通到身后墙壁之上。 任我行看向来人,激动地身子发颤,双眼冒着精光,颤声道:“盈盈!是我女儿盈盈?你怎得来了?快过来!让爹爹好好看看!” 任盈盈走进囚室时,便去了脸上面纱,露出一张精致美艳的面孔。父女俩相隔多年未见,任盈盈当年更是一女童,任我行还是一眼认了出来。 任盈盈快步上前,跪倒在任我行身前,已是泪流满面:“都是女儿不孝,方知爹爹被关在这里,来得太迟,让您老人家受苦了!” 向问天与绿竹翁齐齐跪倒:“拜见教主!” 任我行“哈哈”大笑,意气风发道:“好!很好!老夫没有看错你们!梅庄的人已经拿下?” 向问天一脸激动道:“教主宽心,梅庄的人已全部擒下,属下这就锯开教主身上的铁链。” 向问天说着,从怀里取出一枚钢球,球上嵌有一粒小小的钢珠,轻轻转得几转,拉出一条极细的钢丝出来。这钢丝一端连在钢球之上,丝上都是锯齿,却是一把打造得精巧之极的钢丝锯子。 他显然早有准备,拿着钢丝锯子锯起任我行身上的铁链。 任我行微微颔首,这才看向我,问道:“这位小友是?”又看了看女儿,莫非是女儿的情郎? 任盈盈说道:“爹爹,此行多亏林公子出手,制住江南四友,我们才能救你多困。” “哦?”任我行眼中陡然有精光闪烁,意外的看着我,江南四友的武功虽然不被他放在眼里,却也是江湖上实打实的高手。那黄钟公更是内功深厚,武功不输向左使,江南四友竟被这小子制住? 女儿不会骗自己,这小子武功竟然这么高? 任我行想不通,心存疑虑,却也不说,拱手道:“多谢林兄弟出手相助,后生可畏。林兄弟既救老夫脱困,老夫也不能没什么表示,待我重掌日月神教,向兄弟为日月神教的光明左使,你便为我教的光明右使,你我三人同掌大权,你意下如何?” 向问天虽然早就贵为日月神教左使,但现在跟了老主子又被重用,还是激动的不行,这份忠心硬是要得。 反观我,就有点无语了,任我行这厮说得好听,还不是为了重掌日月神教拉个帮手? 想了想,我觉得做个光明右使也没甚么,反正需要与老任合作,当下笑呵呵地道:“恭敬不如从命,只是在下有一事相求!” 任我行面露意外,朗声笑道:“甚么事?林兄弟救我脱困,有事但说无妨!”说着看了看女儿,莫非这小子是要提亲? 我可不知道老任已经有点想招他做女婿的意思,直言道:“在下有一个小妹命在旦夕,找平一指医治,需千年雪参方可!” “哦?”任我行更为意外,没想到是这么件事,沉吟片刻,笑道:“便依了林兄弟!” 我拱手道:“多谢教主!” 任我行脱困,千年雪参有望,一时间囚室内的人可谓皆大欢喜。 第一百三十九章吸星大法 梅庄,大厅内。 只听一人“哈哈”大笑,笑声声震屋瓦! 我挑了挑眉,看着意气风发的任我行,没想到老任的内功这么高?竟然比他接受了无崖子毕生功力前,还要高上不少。 也就是说,老任竟然比东邪、西毒、南帝、北丐这个级别的武功,还要高上一些。 这让我有些意外,看来任我行被囚禁的这些年,克服了吸星大法的隐患,武功大为精进,不愧是boss级别的人物! 任我行意气风发的看着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等人,大笑道:“你们当年效忠于我,后来反悔,效忠于那东方贼子,现如今老夫再给你们一次机会,向我效忠,否则死!” 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面色各有不同,有的面露沉吟,有的意动,有的看向黄钟公。 黄钟公略一沉吟,叹了口气道:“我四兄弟身入日月神教,本意是在江湖上行侠仗义,好好作一番事业。但任教主性子暴躁,威福自用,我四兄弟早萌退志。东方教主接任之后,宠信奸佞,锄除教中老兄弟。我四人更是心灰意懒,讨此差使,一来得以远离黑木崖,不必与人勾心斗角,二来闲居西湖,琴书遣怀。文学十二年来,清福也已享得够了。人生于世,忧多乐少,本就如此……” 言下之意,却是不屈服了。 “大哥!”黑白子面色微变。惊叫一声,显然意见有些不同。 我有些意外的看了黄钟公一眼,没想到老黄还是位侠士,当初加入魔教,竟然是想行侠仗义,作一番事业?想想也是醉了! 如今老黄慷慨赴死,倒让我高看了他一眼。 “既然如此,老夫就成全你!” 黄钟公慷慨赴死,任我行并没有欣赏的意思,任谁被人关押了十多年。看见‘牢头’也不会有什么好感。老任肯招揽一番,已经尽显枭雄风范。 任我行一掌往黄钟公头顶拍去,这一掌带着他毕生功力,掌风凌冽。气势惊人。竟将黄钟公身后的桌椅刮地倒飞而起。 众人无不震惊。看来任教主的武功已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任我行也存了震慑众人的意思,这一掌用了全力,然而让他震惊的是。一个手掌突然出现,与他硬碰硬的对了一掌。 两掌“嘭!”的一声撞在一起,劲风之凌冽,刮得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等人皆倒退几步。 任我行只觉得一股雄厚的内力传来,忍不住后退数步。 我也小退一步,甩了甩手掌,单论内力的“量”,老任已不输无崖子,甚至犹有过之,但是论起内力的“质”,还是不如无崖子的北冥真气。 虽说无崖子武功停滞三十年不前,老任能以“吸星大法”赶上“北冥神功”的正主,也端得厉害。不过与我的一百多年既雄厚又精纯的内力一比,老任还是差了一些。 72 - 九妖变 - 早雨 ?“你!”任我行极为震惊的看着我,此子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内力竟然胜过他,这练的是什么武功? 旋即任我行的眼中闪过一丝狠辣,此子如此年纪尚且如此,过些年还了得?他已经有了除去我的心思,即便我有恩于他。 如此想着,任我行脸上的震惊散去,不动声色的问道:“林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也是一头雾水,不知我救黄钟公等人作甚? 黄钟公等人同样是一头雾水,这是窝里反? 我看了黄钟公等人一眼,看向任我行,笑着道:“教主大量,我看黄钟公也是个人才,不如将这些人归于我麾下,我怎么说也是日月神教的光明右使,做个光杆司令毕竟不妥。” 我救下黄钟公,一则比较欣赏老黄,二则也是告诉任我行,哥虽说是光明右使,名义上是你的属下,其实是合作关系,你自己掂量着点,别把哥当属下使唤。 “黄先生意下如何?”我转头看向黄钟公,要是老黄不愿意,他也没有办法。 黄钟公沉吟起来,这人年纪轻轻,武功高得不可思议,又是圣教的光明右使,自己兄弟等人投了他,未必不是一条好出路。 这比性子暴躁,威福自用的任我行要强多了! 沉吟片刻,黄钟公点了点头。 任我行见我自行做主,一点也没将他这位教主放在眼里,似乎也不生气,和颜悦色的笑道:“既然林兄弟有心绕他一命,他又愿意归顺,便依了林兄弟!” 任我行一边说着,一边向我走近,突然间一伸手,一掌往我当胸印来。 任我行脸上笑吟吟的甚是和蔼,说出的话也很动听,这一招实在出乎屋内众人的意料,就是向问天与任盈盈也没想到教主、父亲会突然出手。 我却早有防备,老任是什么尿性,他还能不清楚?那是个唯我独尊,瑕疵必报的主,抚了他的面子,能善了么? 任我行一掌印来,我同样一掌迎了上去。 两掌相遇,任我行当即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吸星大法! 我感觉到一股吸力从任我行掌中传来,似乎想要将自己的内力吸走,面上微微一笑,运转起北冥神功吸人内力的法门,同样往任我行吸了过去。 如此结果便是吸力抵消,谁也吸不了谁。 “我吸!”任我行心中震惊莫名,对方竟然也能吸人内力?这是从哪学得吸星大法? “我再吸!”任我行不认为对方在吸星大法上的造诣,能赶得上他,当下竭尽全力! “我吸吸吸!”任我行吸了半天,无奈发现,奈何不了对方,手掌一震,后退数步,与我分了开来。 而后任我行看着我,暗作防备,面上朗声笑道:“适才见林兄弟显露了一手俊俏功夫,一时技痒与林兄弟切磋几招,请勿见怪。” 我笑着道:“不敢!” 厅内众人无不震惊莫名,任我行的吸星大法他们是早就知道的,见他突然出手,与我掌对掌,心下已经替我默哀,但结果却出乎众人的意料。 他们看着我,只觉不明觉厉,此刻也都看出来,任我行是对我心生不满,所以下手。 任盈盈、向问天、绿竹翁皆防备起来,若我反击,他们便要与教主、父亲群起而攻之。 黄钟公等人也在看着我的反应,只见他笑着说了一句,似乎也不生气,好似任我行没有对他出手一般。 这让正暗自防备的任我行也有些纳闷,要是换了有人偷袭他,他忍不了。 气氛一时有些诡异。 任我行并未熄灭除去我的心思,看了看他手里的宝剑,眼珠一转,笑着道:“林兄弟内力深厚,着实难得,当真是后生可畏,不知剑法如何?老夫多年不曾与人动武,着实有些技痒,不如你我切磋一二?” 这一次,傻子都看出来任我行的目的。 我却好似看不出来一样,笑着道:“既然教主有如此兴致,在下也不好扫兴。” 见任我行要与他比试剑法,我这才真的来了些兴致,不知道老任剑法怎么样? 任我行看向女儿任盈盈,朗声笑道:“乖女儿,借剑一用。” 任盈盈轻轻一抛,把手中的连鞘宝剑抛向任我行,这让向问天看得暗暗着急,心说我的剑法了得,与华山派风清扬渊源很深,教主此举有点自讨苦吃啊! 知道教主的性子,向问天也不敢插口,只做好准备,一旦不妙就出手围攻! 任盈盈与绿竹翁也见识过我击败丁坚的高超剑技,同样做出了围攻的准备。 第一百四十章剑术精进 任我行手中宝剑出鞘,看着我,此子竟然会吸人内力的法门,那年纪轻轻这一身功力如此深厚,也不难解释。 只是这么乱吸,没留下甚么隐患么? 他可是在西湖底整整十多年,才堪堪将吸星大法的隐患除去。 即便此子内功深厚,犹胜于他,任我行也不认为对方的其它功夫能强到哪去,人力有穷时,年纪轻轻有这身内力已经是极为逆天,哪有各个方便都很变态的人? 心中诸多念头转过,任我行手中宝剑一抬,朗声笑道:“林兄弟,请!” 任我行礼让,我这次却没有客气,四尺青峰出鞘,挺剑向任我行刺去,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招,却似蕴含了无穷变化,而且快得不可思议。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任我行双目一凝,满是震惊,电光火石间也来不及多想,手中宝剑直刺我左胸,这一式剑法守中带攻,攻中有守,乃一招攻守兼备的凌厉剑法,意在逼迫我回守。 我双目一亮,挥剑格挡,他可没有与任我行两败俱伤的想法,虽只过了一招,便知道任我行也是个剑道高手。 如此想着,我第二剑又刺了过去,仍是蕴含着无穷变化,快得不可思议。 文学 独孤九剑的“破剑式”虽只一式,但其中于天下各门各派剑法要义兼收并蓄,虽说“无招”,却是以普天下剑法之招数为根基。 任我行面对独孤九剑。已显得有些被动,无奈之下宝剑挥转,刺向我右肩,仍是守中带攻,攻中有守的妙着,逼迫我回守。 我横剑一封,老任前后两记剑招竟没有半分破绽,难以仗剑直入,取其要害,端得厉害。 如此想着。四尺青峰斜斜点出。刺向对方小腹,又一招蕴含着无穷变化,快得不可思议的剑招。 一连三招都如此被动,任我行的脸面有些挂不住。眼中陡然精光闪烁。回剑旁掠。继而转守为攻,每一招都是以命换命的招数! 我当然不会与老任拼个两败俱伤,二人你一剑来。我一剑去,霎时间拆了二十余招。 任我行的剑法变化繁复无比,即便我从中看出一两个破绽,只是任我行招数变幻无方,又带着以命博命的狠辣,他也无法攻其瑕隙。 此乃我修习独孤九剑后,遇到的第一个看得上眼的对手,使出独孤九剑一时竟也不能建功,不禁让他有些兴奋,全心倾注于剑法之中。 两人剑上皆蕴含着深厚内力,剑锋过处,隐隐有风雷之声。 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等人,皆目露精光的看着,此等交手放眼江湖上,决计是百年难得一见。 众人见任我行与我相斗,剑法精奇,惊叹不已,看到后来,两人剑法的妙处已然无法领略。 身为剑道高手的一字电剑丁坚,见到两人的招式,更是苦苦思索其中精要的所在,想了良久,方始领会。但其时二人早已另拆了十余招,这十余招到底如何拆,他是全然的视而不见了,骇异之余,敬佩不已。 我只觉得与老任过招,独孤九剑的种种奥妙精微之处,以往只在剑谱中得来,如今终发挥得淋漓尽致,畅快不已。 反观任我行,再拆四十余招,见我出招越来越得心应手,又接连变换八门上乘剑法,有的攻势凌厉,有的招数连绵,有的小巧迅捷,有的威猛沉稳,皆被我轻松自如的应付。 任我行所学剑法已尽数使了一遍,出剑已略感窒滞。 交手至此,我从剑谱上学来的独孤九剑,经过实战,向前迈出一大步。 使这“独孤九剑”,除了精熟剑诀剑术之外,有极大一部分依赖使剑者的领悟,一份自由挥洒、更无规范的境界。 使剑者聪明智慧越高,剑法也就越高,每一场比剑,便如是大诗人灵感到来,作出了一首好诗一般。 任我行横剑一封,身子向后一跃,暗作戒备,面上朗声笑道:“林兄弟剑术超群,老夫佩服!” 众人大惊,任我行这是服软了? 到后来,他们已看不清任我行与我的交手,也不知道这结果到底如何? 结果只有我与任我行两个人知道,我已逼得任我行把所有剑法都使了一遍,出剑有些窒滞,他自己又剑术大进。 两人若再次交手,只需几招,我便可将任我行拿下。 这也是任我行惊惧的地方,暗暗给向问天、绿竹翁、任盈盈使了个眼色,一旦不妙,便群起而攻之,即便不是对手,他任我行会束手待毙么? 哪怕以命博命,也要拼个两败俱伤! 我的反应却出乎任我行的意料,只见他笑着道:“承让了!”好似任我行没有对他出过手一样。 我意在震慑一下老任,表明一下合作关系,而非上司与下属。对他而言,取到千年雪参才是最重要的,须知那黑木崖不是那么好闯的。 黑木崖机关密布不乏火药,教众甚多不乏高手,还有个东方不败坐镇,我又不知道千年雪参放在哪,一旦有个意外导致空手而归,难免不美。 任我行面色一怔,暗作戒备,面上带笑道:“有林兄弟相助,老夫重掌日月神教,指日可待!” 任我行也猜不透我的想法,暗作戒备的同时,看了看自家闺女,难不成这小子看上了盈盈?若是如此,此子倒也配得上自己的女儿! 我赞同的点了点头,笑着道:“祝教主马到成功,我们这便杀上黑木崖?” 任我行又是一怔,杀上黑木崖岂是那么简单的?当即笑道:“林兄弟说笑了,重掌日月神教,还需要筹谋一番。” 沉吟片刻,任我行道:“我们先去一趟五毒教,取一件宝贝。” “甚么宝贝?”我挑了挑眉,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等人面露好奇。 任我行“哈哈”一笑道:“这个宝贝便是三尸脑神丹!” 此言一出,除了我、任盈盈、向问天外,众人都变了脸色,就连绿竹翁都变了脸色,不知教主会不会喂他吃上一颗? 第一百四十一章上黑木崖 深夜。 黑木崖附近一家酒店。 任我行、我、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等一干人齐聚,另外还有七名目光炯炯,一看便知内功不弱的高手。 任我行可谓意气风发,自从去五毒教取了三尸脑神丹,联络教中旧人,竟出乎意料的容易。 十个中倒有八个不胜之喜,均说东方不败近年来倒行逆施,已近于众叛亲离的地步。 尤其那杨莲亭,本来不过是神教中一个无名小卒,只因巴结上东方不败,大权在手,作威作福,将教中不少功臣斥革的斥革,害死的害死。 若不是限于教中严规,早已有人起来造反了。 除了任我行与我等从梅庄出来的人,店内另外七名高手,便是日月神教十大长老中的七位,一个个都吃了三尸脑神丹。 反倒是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丹青生、丁坚、施令威等人,如今归于我这位光明右使麾下,被他一句话,免去了三尸脑神丹。 这三尸脑神丹极为狠辣,内含蛊虫,一旦吃了此丹,就要在每年端午节的午时服用药物。如若该时不服克制尸虫的药物,原来的药性一过,尸虫脱伏而出。 尸虫一经入脑,其人行动如妖如/长/风/文学鬼,再也不可以常理测度,理性一失,连父母妻子也会咬来吃了。 酒店内,我正悠哉悠哉地饮酒,其余众人摄于任我行的‘淫威’。都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不敢有丝毫逾越。 能坐着的,唯有任我行、我、任盈盈、向问天四人而已。 众人看着我还有闲情饮酒,在任我行面前似乎一点规矩都没有,除了黄钟公等梅庄的人,其余无不惊诧莫名,这是什么情况? 就算这小子被封光明右使,但若是惹了任教主不快,哪还有命在?莫非这小子与圣姑有一腿,是任教主的女婿。才敢如此放肆? 如此过了半个多时辰。忽听得外面嘘溜溜、嘘溜溜的哨子声响,静夜中听来,令人毛骨悚然。 任我行正闭目等待,听到声响。“哈哈”一笑道:“那姓杨的又帮着咱们干了一桩大事。岂不是须得多谢他才是?” 站着的众人齐齐躬身道:“教主英明!” 任我行找了教中十大长老。其中七人吃了三尸脑神丹,愿意归降,另外两人不愿归降。都被任我行当场杀了! 最后一人,风雷堂长老童百熊,与东方不败乃过命的交情,不愿归降,任我行本想一并杀了,却被白虎堂长老上官云献计,留了一命。 而后上官云去杨莲亭那里,揭发童百熊勾结任我行,意图谋反。 童百熊仗着资历老,与东方不败又是过命的交情,为人正直,所以往日看不惯杨莲亭的行为,处处与他作对。即便告到东方不败那里,童百熊也是安然无恙。 时逢任我行重出江湖的消息传出,在江湖上掀起了滔天风浪,杨莲亭得到上官云的“揭发”后,终于逮着对童百熊下手的机会,哪能放过? 此举正在上官云的意料之中,如今计划显然成功了。 过了片刻,只听四匹马从长街上奔驰而过,马上乘者大声传令:“教主有令:风雷堂长老童百熊勾结敌人,谋叛本教,立即擒拿归坛,如有违抗,格杀勿论。” 向问天笑着道:“连童老这样的人物,东方不败竟也和他翻脸,咱们大事必成!” 任我行兴高采烈,说道:“东方不败捉拿童百熊,黑木崖上自是吵翻了天,咱们上崖的时机到了!” 众人又躬身道:“教主英明!” 当下一行人往黑木崖而去,出了小镇行了十几里后,先是来到一片长滩,山石殷红如血,水流湍急,乃有名的猩猩滩。 过了猩猩滩向北而行,两边石壁如墙,中间仅有一道宽约五尺的石道。 一路上日月教教众把守严密,但一见到上官云等人,都十分恭谨。 一行人经过三处山道,又来到一处水滩之前,上官云放出响箭,对岸摇过来三艘小船,将一行人接了过去。 我一路上看得连连点头,这黑木崖果然是个易守难攻的好地方,作为基地当是首选,乘船过了水摊后,到得对岸,一路上山,道路陡峭,地势极险,两侧尽是万丈山谷。 可谓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一路上山走了许久,众人终于来到日月神教总坛,上官云命人向东方不败通禀,说有要事禀报。 见上官云等七大长老齐至,总坛教众也不敢怠慢,前去通禀,过了一会,半空中银铃声响,上官云等七大长老的脸色,条件反射似的变得恭恭敬敬。 任盈盈看了我与任我行一眼,低声道:“教主令旨到,不可有丝毫动作。” 放眼瞧去,只见总坛中一干教众在这刹那间突然都站在原地不动,便似中邪着魔一般。 银铃声从高而下的响将下来,十分迅速,铃声止歇不久,一名身穿黄衣的教徒走进来,双手展开一幅黄布,读道:“日月神教文成武德、仁义英明教主东方令曰:上官云等人遵奉令旨,上崖进见。” 上官云等人躬身道:“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老任看得怔怔出奇,就是他当年作教主时,也没有这般威风,心下竟有些向往,待自己重掌日月神教,也要这般。 我看得也是好笑,东方不败这是把自己当皇帝了?想来是杨莲亭搞得,这货倒是会拍马屁! 当下一行人“遵旨”,沿着石级上崖,经过了三道铁门,每一处铁闸之前,均有人喝问当晚口令,检查腰牌。 到得一道大石门前,只见两旁刻着两行大字,右首是“文成武德”,左首是“仁义英明”,横额上刻着“日月光明”四个大红字。 过了石门,只见地下放着一只大竹篓,足可装得十来石米。 等一行人坐着古代版的人力电梯,由绞索绞盘,将竹篓绞上崖顶时,天色已经亮了起来。 我站在黑木崖顶,看着太阳从升起,日光从东方照来,别有一番滋味,不禁挑了挑眉头,轻笑道:“日出东方,唯我不败!” …… 第一百四十二章东方不败 黑木崖顶,成德殿口。 一众日月神教的武士,看着上官云等人道:“请长老教出兵器。” 日月神教立有严规,教众若是携带兵刃踏入成德殿一步,那是十恶不赦的死罪。 任我行与向天问、任盈盈等日月神教的老人,为防被人认出,都带着斗篷,此刻任我行一掀斗篷,怒喝道:“动手!” 众人纷纷亮起兵器,向守卫在殿门口的上百名武士杀了过去。 任我行、向问天、任盈盈、绿竹翁、黄钟公、黑白子、秃笔翁、绿竹翁、丁坚、施令威、上官云等七大长老,皆是当世高手。 事出突然,日月神教的武士又武功平平,没有一人能在众人手上过上两招,只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已被杀的只剩十余人,苟延残喘着往成德殿内退去。 任我行从怀里摸出十几枚铜钱,运力于掌,往前一撒。 十几枚铜钱带着雄厚的内劲,“嗖嗖!”声过处,一个个击在残存武士的额头,直接从额头穿了过去! 随着十几名武士倒地,众人鱼贯而入。 我跟着走进大殿,对于这些小喽啰,他也没有出手的意思。 “东方贼子,拿命来!”任我行走进成德殿一看?长?风?文学,便看到居中而坐的东方不败,飞扑了上去。 守卫在东方不败身前的,有一名英武男子,以及十名紫衫侍者。 英武男子有些慌乱,十名紫衫侍者却身怀武功。纷纷杀了上来,被向问天、黄钟公、上官云等人迎住。 居中而坐的东方不败对众人视而不见,站起来往后殿走去,任我行皱了皱眉,暗自戒备着飞跃上前,一掌往东方不败拍去。 按说以东方不败的武功,足以应付这只是试探的一掌,然而任我行一掌却将东方不败击飞出去。 任我行沉吟顷刻,哈哈大笑道:“这东方不败是假货!” 那边十名紫衫侍者已被众高手围杀,向问天“刷”的一鞭。卷住台上英武男子的双足。登时便将他拖倒在地,喝问道:“杨莲亭,东方贼子在哪?” 刚刚走进大殿的我微微一怔,原来这就是小攻杨莲亭?杨莲亭与东方不败搞基。东方不败已经切了鸡鸡。自然只能做一只受。 只见被向问天拿住的杨莲亭昂然道:“你是甚么东西。也配来问我?” 向问天冷笑一声,右掌一起,喀的一声。将他左腿小腿骨斩断了。 岂知杨莲亭武功平平,为人居然极是硬朗,喝道:“你有种便将我杀了,这等折磨老子,算甚么英雄好汉?” 向问天笑道:“有这等便宜的事?”手起掌落,喀的一声响,又将他右腿小腿骨斩断,左手一桩,将他顿在地下。 杨莲亭双足着地,小腿上的断骨戳将上来,剧痛可想而知,可是他竟然哼也不哼一声。 饶是向问天恨极这教中奸贼,也忍不住赞道:“好汉子!” 我也有些惊诧,没想到杨莲亭还是条硬汉。 向问天道:“姓杨的,我敬重你是条硬汉,不再折磨于你。此刻黑木崖上下通路早已断绝,东方不败如非身有双翼,否则无法逃脱。你快带我们去找他,男子汉大丈夫,何必藏头露尾?大家爽爽快快的作个了断,岂不痛快?” 杨莲亭冷笑道:“东方教主天下无敌,你们胆敢去送死,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好,我就带你们去见他。” 杨莲亭如此直接,倒让众人一愣,除了任我行与我外,众人多年摄于东方不败的淫威,以及那天下第一的名头,心下都有些不自在。 任我行“哈哈”一笑道:“走,去见见东方不败!” 众人见任我行在,仿佛找到了主心骨,向问天一把将杨莲亭抓起,问道:“怎么走?” 杨莲亭道:“向里面走!” 众人走到成德殿后,经过一道长廊,到了一座花园之中,走入西首一间小石屋。 杨莲亭道:“推左首墙壁。” 任我行伸手一推,那墙原来是活的,露出一扇门来,里面尚有一道铁门。 杨莲亭从身边摸出一串钥匙,扔向任我行,打开了铁门,里面是一条地道。 众人从地道一路向下,地道两旁点着几盏油灯,昏灯如豆,一片阴沉沉地。 即将见到东方不败,气氛一时凝重非常,任我行见了,朗声一笑道:“东方不败这厮将我关在西湖湖底,哪知道报应不爽,他自己也是身入牢笼。这条地道,比之孤山梅庄的也好不了多少。” 哪知转了几个弯,前面豁然开朗,露出天光。 众人突然闻到一阵花香,胸襟为之一爽。从地道中出来,竟是置身于一个极精致的小花园中,红梅绿竹,青松翠柏,布置得极具匠心,池塘中数对鸳鸯悠游其间,池旁有四只白鹤。 众人万料不到会见到这等美景,无不暗暗称奇,待绕过一堆假山,一个大花圃中尽是深红和粉红的玫瑰,争芳竞艳,娇丽无俦。 “不错不错!”我不同于全神戒备的众人,看着周围的景色,连连点头,旋即听前方一间精雅的小舍中,传来一道声音。 “莲弟,你带谁一起来了?” 声音尖锐,嗓子却粗,似是男子,又似女子,令人一听之下,不由得寒毛直竖。 杨莲亭道:“是你的老朋友,他非见你不可。” 内室那人道:“你为甚么带他来?这里只有你一个人才能进来。除了你之外,我谁也不爱见。”最后这两句说得嗲声嗲气,显然是女子声调,但声音却明明是男人。 众人大多都与东方不败熟悉,这声音确然是他,只是恰如捏紧喉咙学唱花旦一般,娇媚做作,却又不像是开玩笑。 大家面面相觑,尽皆骇异。 就是我,听着东方不败学女人说话,也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杨莲亭叹了口气道:“不行啊,我不带他来,他便要杀我。我怎能不见你一面而死?” 房内那人尖声道:“有谁这样大胆,敢欺侮你?是任我行吗?你叫他进来!” “是我!”任我行哈哈一笑,作个手势,示意众人进去,最先给了上官云一个眼色。 上官云顿时一脸便秘的表情,苦着脸上前掀起绣着一丛牡丹的锦缎门帷,往精致小舍内走了进去。 众人跟上,只见房内花团锦簇,脂粉浓香扑鼻,东首一张梳妆台畔坐着一人,身穿粉红衣衫,左手拿着一个绣花绷架,右手持着一枚绣花针,抬起头来,脸有诧异之色。 但这人脸上的惊讶神态,却又远不如任我行等人,除了我之外,众人都认得这人明明便是夺取了日月神教教主之位、十余年来号称武功天下第一的东方不败。 可是此刻东方不败剃光了胡须,脸上竟然施了脂粉,身上那件衣衫式样男不男、女不女,颜色之妖,便穿在任盈盈身上,也显得太娇艳、太刺眼了些。 这样一位惊天动地、威震当世的武林怪杰,竟然躲在闺房之中刺绣! 任我行本来满腔怒火,这时却也忍不住好笑,喝道:“东方不败,你在装疯吗?” “果然是任教主!你终于来了!莲弟,你……你……怎么了?是给他打伤了吗?”东方不败尖叫一声。 紧接着,众人只觉眼前有一团粉红色的物事一闪,似乎东方不败的身子动了一动,但听得“嘭”的一声响,向问天的身子怦然倒地,俯伏在地,一动不动。 “向左使!”任我行惊怒之极,他看得清楚,向问天眉心、左右太阳穴、鼻下人中四处大穴上,都有一个细小红点,微微有血渗出,显是被东方不败用手中的绣花针所刺。 东方不败出手之快,换作他任我行也未必承受的住,如此想着,任我行不着痕迹的后退几步。 东方不败这神乎其神的轻功,让众人无不震惊,震惊中又带着些许恐惧。 只有我心下赞叹,葵花宝典果然够快! 东方不败抱着杨莲亭,走向床边把他放在床上,脸上一副爱怜无限的神情,连问:“疼得厉害吗?”又道:“只是断了腿骨,不要紧的,你放心好啦,我立刻给你接好。” 东方不败说着,慢慢给杨莲亭除了鞋袜,拉过熏得喷香的绣被,盖在他身上,便似一个贤淑的妻子服侍丈夫一般。 这画面美得我都不忍直视,其余众人皆相顾骇然,人人想笑,只是这情状太过诡异,却又笑不出来。 东方不败抬起头来,看向任我行、我一行人,阴沉着脸道:“你们伤了莲弟,真真该死!” 东方不败又看向任我行,缓缓道:“任教主,我让你在杭州西湖颐养天年。常言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西湖风景,那是天下有名的了,孤山梅庄,更是西湖景色绝佳之处,你又出来作甚?” 任我行不屑一笑,道:“原来你让我在西湖湖底的黑牢中颐养天年,可要多谢你了。” 杨莲亭躺在床上叫道:“快快动手!婆婆妈妈的,令人闷煞!” 73 - 九妖变 - 早雨 世俗之人自然想不到,整座山脉中部早已被七大修仙派之一的黄枫谷,占据了数千年之久。 从上面看上去,此处和其它的山脉没什么区别,也是山岭险峻。树木葱郁,但实际上却是被一座超大的奇门大阵所覆盖,全是幻象而已。 下面其实早已密密麻麻的建起了无数的楼台,大殿,更有一些脚踏叶子形状法器的修仙者,在低空处飞来飞去。不停忙碌着。 黄枫谷上上下下共有弟子一万多人,其中炼气期的弟子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筑基期的弟子只有数百人而已,这些人才是黄枫谷的中坚力量。 筑基期之上的结丹期大高手,则只有寥寥数人,他们基本上都长年处于闭关之中,不再过问谷内的事物。 除非有关黄枫谷生死存亡的大事,否则就是掌门人,等闲也见不到这些人的面。 至于谷内的唯一的元婴级修士。则是门中所有人的师叔祖,据说已有九百余岁的高龄,不但一身的法力深不可测,道术通玄,而且还能元婴出窍,神游万里,是活生生的一位陆地活神仙。 不过,此老早已不在谷中。也不再越国境内,而是周游其他列国去了。谁也不知他何时才能回谷。 谷内的弟子被划分为三大阶层。 最低级的就是那些连筑基丹都未曾服用过的弟子,这些人在谷内最多,也是法力最浅的一批人。这些人不但平时从事的杂务最多,修炼的时间最少,而且也是谷内地位最低的人,虽然他们有个听起来很有气势的称呼“执事弟子。” 比他们地位稍好些的则是那些服用了筑基丹。但却未曾进入到筑基期的弟子。这些人的基础功法基本上都到了顶峰,法力比那些执事弟子要强了一大截,于是他们便承担起了带领和统管众多执事弟子职责,平常被称呼为“领事弟子。” 而地位最高、待遇最好的就是能进入到筑基期的弟子了。他们这些上天的宠儿,才能算作真正的修仙者。是踏上了修仙路的真正修士。 这些人筑基成功后,会被允许在整个太岳山脉找一个灵气充足的地方,单辟洞府独自修炼,可以不用承担任何的杂务,只专心修炼即可,而且每年还会配发给各种稀有材料和大量的灵石,以资助他们加速修炼。 他们唯一的义务就是,在本门遭遇大敌时必须出手相助,不得抗命不从。 黄枫谷出除了这些弟子外,还有操纵门内真正大权的各种管事。 这些管事都是那些进入到筑基期后,经过一段时间修炼,自知无望进入结丹期的弟子中冒出来的。他们自愿放弃继续修炼,而愿意负责谷内闲杂事物的专门管理。 严格说起来,黄枫谷的掌门人也是一名高级管事,只是他负责的是整个门派的统筹规划罢了,是其他管事们的管事。 真正决定门派生死存亡的,还是那些不理外事的结丹期以上的修士们。正是他们的存在,那些邪魔外道才不敢欺上门来,黄枫谷才能作为七大仙派之一屹立至今。 否则作为七大仙派的黄枫谷早就被那些法力高深的妖人,灭了无数次满门了。 我通过升仙大会后,拜入了黄枫谷,自然而然的,也就成了谷内最为低级的“执事弟子。” 执事弟子,每个月都必须完成一定的交付工作,比如说,去几处矿产地监督矿工挖矿,在本门所开的坊市值勤,照看谷内的灵禽异兽、以及种植一些灵根奇药等等杂七杂八的工作。然后视完成工作的具体情况,门内会按月发放一些灵石给这些弟子,以示奖励。 灵石,乃蕴含着灵气的石头,可供修仙者吸收炼化,增快修炼的速度。 另外,布阵、炼器等等,很多时候都少不了灵石的帮助,由于灵石的广泛性,所以,也就成了修仙界公认的货币。 灵石也分为低阶灵石、中阶灵石、上阶灵石,兑换比例乃一百比一。因为中阶灵石所蕴含的灵气更为浓郁,更为精纯,乃低阶灵石的百倍。 同样的,上阶灵石也是中阶灵石的百倍。 至于传说中,上阶灵石之上还有着极品灵石,极为罕见,根本就兑换不到。 我成为执事弟子后,被分配到一个差事,就是照看谷内的灵禽异兽,这可不是一个好差事,灵禽异兽可不是那么好伺候的。 没办法,谁让他没有丝毫背景呢? 同时,他也被赐予一颗筑基丹,这是升仙大会的奖励。 同一时间,韩立通过升仙令,也进入了黄枫谷。(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一章两年多 时光荏苒,一晃就是两年多。 我拜入黄枫谷,成为执事弟子,照看灵禽异兽,以他的能力,倒也手到擒来。甚至闲着没事儿,他还从照看的灵禽异兽里,弄了个宠物玩玩。 我豢养的宠物,是一条黄金蛇,属于寻常异兽,因为其全身上下坚硬无比,堪比法器,所以被列为“灵禽异兽”之一。 但厉害的修士,驾驭着厉害一些的法器,也可以将黄金蛇轻易斩杀。 所以,黄金蛇只能属于寻常异兽。 我之所以看上这条黄金蛇,是因为这条黄金蛇可以进化,根据黄枫谷内的古籍记载,黄金蛇可以进化成黄金蟒,到时,神通大涨。 只是黄金蛇想要进化成黄金蟒,需要大量的天材地宝喂养,即便是结丹期大高手,也未必供养的起,即便供养的起,黄金蛇想要进化,还要看机缘。 传说,黄金蟒还可以进化成黄金蛟龙,一旦进化成为金蛟,堪称凡人界无敌的存在,只是,那都是传说中的事情…… 我的眼光自然不差,挑选宠物,也是看上了黄金蛇的潜力,至于培养的难度,直接被他忽略了。 两年多的时间,他的修为也从练气八层,修炼到了练气十二层,其后,他把升仙大会获得的那枚筑基丹给吃了,筑基失败,修为卡在了练气十三层。 没办法,这具身体是水、火、木三灵根,资质太普通,即便以我的能力。一枚筑基丹也是筑基失败,按照他的推测,还需要一到两枚筑基丹,才能筑基成功。 这两年多,我照看灵禽异兽的同时。没事儿也涉猎一下炼丹、炼器,或者画画符箓之类,以他的能力,基本是一学就会。 若非有丹药辅助,以这具身体的资质,两年多的时间。即便是我,也不可能从练气八层修炼到练气十二层。 没办法,还是那句话,资质太普通! 我也意识到,以这具身体的资质。想要快速增进修为,还是得需要大量的修炼资源,以他的能力,也无法忽略这种先天缺陷。 我很低调的渡过了两年多的时间,除了与韩立那小子偶尔碰碰面,在黄枫谷基本没有朋友。 在这两年中,黄枫谷也发生了不少事情。在十年一次的升仙大会后,与黄枫谷相辅相成的各个修仙家族。又有上千名根骨、属性皆都不错的少年,拜入到了黄枫谷门下。 甚至在其中还出现了两名属性相同的“变异灵根”同胞兄弟,而且还是异灵根中。以破坏力而著称的“雷灵根。” 修仙家族,乃修仙者结合、繁衍形成的家族,与修仙门派的关系,如同大树与枝叶,相辅相成。 这对“雷灵根”兄弟的出现,彻底吸引了谷内高层的目光。甚至连门内闭关已久的一位结丹期长老。都为此破例出关了一趟,并在察看了两人的根骨后。公开声明,只要这两人能够筑基成功。此老就会将他们收为门下,亲自来教导此兄弟二人。 这个声明一出,自然羡煞了其他的师兄弟们。但除此兄弟两人外,这批弟子中竟还出现了几位资质不凡的天才人物。 比如说,一个小家族的李姓少年,竟然才十一二岁的年纪,就已把基础功法练至了第九层顶峰,还未曾服用任何的丹药,可称得上是进步奇速,一点也不逊色于变异灵根的拥有者。 另一位姓王的七八岁的童子,那就更加了不得,他不但是修仙大族王家的直系血脉,而且还是天生的“玄阴之眼”,竟可修炼早已失传数百年的“叱目神光”,大可克制天下间的所有阴魂鬼怪。 当然除了这二人外,还有其他一些比普通弟子明显高处一大截的杰出人才。 比起前几次新弟子的招收,这次可堪称是一次了不起的大丰收,让钟大掌门喜的一连数日都合不拢嘴。甚至还一度以为,是不是上天开了眼,企图让黄枫谷凌驾于其他各派之上啊! 但是当谷外传来了,七大派中实力最强的“掩月宗”竟然在新收的弟子中,发现了一名“天灵根”的小姑娘时,这位才刚刚雄心勃勃没几天的钟大掌门,给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 天灵根,单一属性的灵根,千年难得一见,修行奇才,修炼起来极快不说,一直到结丹期都毫无瓶颈,甚至进阶元婴期也比他人轻松许多。 各大门派的元婴老祖,大多都是天灵根修士! 但不管怎么说,这批新进弟子彻底把黄枫谷上上下下的目光全都吸引住了。就是连那些入门早些的低级弟子,也天天议论着哪位天才师兄弟,今天基础功法又进步了多少,或者又做出了什么惊人举动! 在这么多耀眼新秀的光芒之下,我与韩立这两个新入门的小bsq,早被外界忘得一干二净了。 但是如今我与韩立,都不得不报名参加了“血色试炼”,没办法,为了筑基丹。 血色试炼,地点在一处禁地。 能被修仙者都称为禁地,这些地方当然都是极度危险,普遍都是那种环境恶劣地处偏僻的所在。有的还是一些妖魔的巢穴地,必须一路斩杀才可通过。还有的更是存在一些上古禁法,必须要费力破禁,才有希望进入其内。 血色试炼,就是出自后一种禁地,那是某处被风属性古禁给一直封闭住的所在。 那里的禁法非常的厉害,原本凭他们修仙派的力量是没有希望打开的。但是后来不知怎么竟被人发现,这禁法每过五年时间,就会有五天的衰弱期。 在这期间,如果有数名结丹期修士,一齐施法强行破禁的话,可以暂时打开一条通路,可让一定数量的人入内。 但是当通路出现,所有修仙者都试图进去时,另一个意外出现了。 筑基以后的修仙者全被里层的另一种古怪禁制挡在了外面,而炼气期的人则毫无阻碍的进入了其内,还采集到了大量的稀有灵药,并把它们带了出来。 这个发现立即轰动了越国修仙界,于是七大修仙派每五年,就派一批筑基期以下的弟子进入禁地,去收集大量灵药,“筑基丹主药”更是其中的重中之重。 一开始时,各修仙派的弟子还能秋毫不犯、各自行事,对被选上的弟子来说,这是一次大大的美差。但随着历年不断的收集搜刮,禁地内的灵药渐渐稀少后,各门派间为了某株奇药互相争执、大大出手的事开始不断发生。 到了数百年前的某次,甚至有弟子在争斗中丧失了性命。 那一次的人命出现,让各大派间彻底撕破了脸皮,干脆明打起了弱肉强食、天地不仁的旗号,鼓励起门下弟子去抢夺他人,让禁地之行彻底染上了血色。 所以,称为血色试炼。 在里面,杀人抢药,都是各大门派默许,甚至鼓动的事情,争斗极为激烈,也极为血腥。 如此一来,灵药在逐渐减少,而禁地内的争抢也一次比一次激烈,一次比一次血腥了。 各大门派,能从禁地内活着出来的弟子还不足原先的三分之一,各大派的弟子惜命,纷纷开始躲避不去。 所以,各大门派开出了诱人的奖励,若谁能从禁地带出灵药,门派就会视带出宝物的多少,发放奖励,从灵石到法器、灵丹,应有尽有。 最为吸引人的,就是还会奖励筑基丹! 如此,让参加血色试炼的弟子,变得更加疯狂。(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二章血色试炼 建州,北部。 越国与元武国临界的某座荒山。 山上,站着数十名高高矮矮的黄衫之人,他们衣衫迎风飘动,年纪各不相同。 大些的白发苍苍,一脸的皱纹,已到知天命之年。小的细皮嫩肉,唇红齿白,稚气尚未蜕尽,但全都默然无语,有秩序的站列着。 我与韩立就在其中,他们是来参加血色试炼的。 最前面的是一位不怒自威的老者,此老倒背着双手,悠然的望着天空一动不动,正在出神。 在他后面,是四男一女,皆神态肃然之人。 老者,乃黄枫谷结丹期的李师祖,后面五位,则是随行的五名筑基期管事。 我与韩立,就与众多参加血色试炼的练气期同门,整齐地站在五位筑基期管事身后。众同门,有的神色紧张,局促不安。有的满不在乎,左顾右盼。还有的微笑不语,不露声色。 这次参加血色试炼的,包括我在内,练气十三层的,足有七人,都是服用了筑基丹,筑基失败,卡在十三层,不上不下的。 剩下的,练气十二层的弟子,占了大多数。 最后十一层的弟子,则只有三人,分别是韩立,以及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和一位十六七岁的小家伙。 到了此地,众弟子们才从几位管事口中得知,此处是和其他仙派约好的相聚之处,只有七大派的人聚集齐了,才会一同出发去开启禁地。 否则单凭一门一派之力,是无法进入禁地的。 约定好的时间。是明日的上午。因为禁地是在建州境内,黄枫谷也算是半个东道主,所以本门一般都是提前一日,先来此山等候其他各派。 现在众弟子是可以自由行动的。 既然几位管事都这样说了,众人自然一哄而散。在山上纷纷各行其事,为即将发生的大战,做些最后的准备。 于是,众弟子,有的盘膝而坐,养精蓄锐。有的拿出法器。不停擦拭。还有的呆呆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但也有几人,神色自如,笑谈如常,如同外出游玩的一样轻松。显然自信心满满。 “怎么样?有没有把握?”我与韩立也到了一旁,背靠一块大石,坐在地上休息,我笑呵呵地问出了声,自然是指得此次血色试炼。 两人在门中都没有什么朋友,两年多相处下来,交情也算不错。只是相对我的大大咧咧,韩立为人处世。处处都很谨慎。 韩立苦笑着摇了摇头,“小弟才十一层的修为,把握不大。” 我听得好笑。心说你小子还装,他哪能不知道,韩立这小子有着神秘的小瓶子外挂,可以脆生灵药。 灵药,在修仙界几乎是最为珍贵的宝物,所以。韩立这小子也是富得流油,弄了一身的防身宝物。战斗力极强。 若不是“筑基期主药”只在禁地里有,韩立弄不到种子。没办法用神秘小瓶子催生,估计早就自己炼制筑基丹,进行筑基了。 我也不点透,笑着道:“要是没有把握,进去以后,可以找哥,哥会照顾你的,谁让咱俩有缘呢?” “多谢林兄厚爱!”韩立微微一怔,苦笑着说道,却是委婉的拒绝了,两年多来,他也习惯了我的说话方式。 对这位“附体重生”的前辈,他是一点也摸不透,总有一种感觉,似乎对方洞悉一切,知道自己的秘密! 这种感觉,让他有些难以置信,自己的秘密从没有告诉第二个人,应该不会被知道吧? 同时,这位林兄,短短两年多的时间,就从练气八层,修炼到了练气十三层,这个速度,让他望尘莫及。 要知道,他可以催生灵药,有着灵丹妙药辅助,两年多的时间,才修行到练气十一层。 真是人比人得死! 他自然不知道,两人论境界,根本不是一个档次的。 我笑呵呵地道:“那你自己小心。”他自然知道韩立拒绝的原因,这小子自认为秘密太多,一向习惯独来独往。 他也没有放在心上,血色试炼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小副本,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见到他满不在乎的神态,韩立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即便有众多宝物防身,心中还是有些忐忑不安,这位林兄倒好,似乎不是去进行血色试炼,而像是去逛窑子! 就在这时,突围的人,突然一阵骚动。 所有人不约而同的仰起了脖子,向着一侧的天边望去。 只见蔚蓝的天空上,出现了几点星星样的光芒闪烁,并渐渐的大了起来,片刻后,就多出了一连串的黑点出来。 在黑点们的下方,银光闪动,似乎黑点们就是乘坐着这些星光,从天外而来。 看到此奇景,众人骚动的更厉害了。 “安静!你们成了什么样子了!这是清虚门的飞行法器——雪虹绫,不要大惊小怪,丢了我们的黄枫谷的脸面。”一名四肢粗短的中年筑基期管事,脸色一沉,大声训斥了几句。 这话果然管用,骚动立即平息了下来,当然小声的嘀咕,偶尔还是有的。 这会儿,黑点已经清晰了,是一个个身穿灰色道袍的修仙者,其中大部分都是手持拂尘,头盘道髻。但也有几位仅衣衫是道袍,其余一切却完全是世俗的样子,看来是未出家的俗家子弟。 他们脚下的星辰,竟是一道白色无暇的虹桥,虹桥上银光点点,甚为耀眼,不知镶嵌着何物。 这时,白色虹桥已架载着清虚门的众人,降落到了山上,正落在黄枫谷等人的对面。 为首的一位中年道士,用手轻轻一招,然后白光一闪,雪虹绫所化的虹桥消失不见了,只是对方的手中,多了一件锦缎状的物品。 “没想到这次又是李施主带队,贫道浮云子有礼了!”中年道士几步走到黄枫谷李师祖的面前,满面春风的说道,听那口气,似乎还是熟人。 李师祖却没有什么好脸色,“哼!你这个牛鼻子能来,李某人就不能来了吗?” “嘿嘿,在各自门内,就你我进入结丹期最晚,这跑腿的工作,我们不做谁又去做。”中年道士毫不在意,把拂尘一甩,脸上的笑容不变。 李师祖哼了哼道:“你这牛鼻子诡计多端,上次可坑苦了我,这次别想再来这一套!” “李施主这是什么话,认赌服输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有什么谁坑谁啊?”道士打了个哈哈。 李师祖听了,双目寒光一闪,似乎想要发怒,但随即想到了什么,气势又回落了下来,满是不甘的说道:“我那块铁精,炼入到了你的青钧剑,让它威力又大了一分吧!李某辛苦了十来年,就提炼出了这么一块,还便宜了你这牛鼻子!” 他的话里酸意十足,显然对那所谓的铁精,大感心痛。 “哈哈,原来大名鼎鼎的李仙师,竟对区区一点铁精也会如此上心!好吧,这次我带来了另一件东西,绝对在那铁精之上,只要这次的赌局赢了,足可以弥补你上次的损失。”道士手捻胡须,笑吟吟的说道。 两名结丹期祖师在交谈,众多筑基期与练气期的小bsq只能静静听着,我面色微动,似乎因为这两个货的赌约,韩立才得以拜入这位李祖师门下,成为亲传弟子。 这不禁让他有些犯难,看来这次血色试炼要改变一下计划,他可不想成为这位李祖师的亲传弟子。 并不是他不想抢韩立的机缘,而是结丹期,在他看来也就是不远的事情,平白无故多这么个师父,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三章赌约 readx;我正为了这两个结丹期的货,即将进行的赌约,有些头疼,准备改一改血色试炼的计划。 他原本也没有什么计划,就是进入血色试炼,大杀四方,该拿拿,该吃吃,该抢得抢。最终满载而归,换取筑基丹与修炼资源,进行筑基,以及筑基期之后的修炼。 但是如今,却要改动一下了。 听到中年道士这次还要与自己赌,李师祖摇了摇头,一口回绝,“不赌!绝不赌了,你以为我会一连两次,上同一种当?” “不赌?李施主的眼光竟然如此高了,连妖兽血线蛟的内丹都入不了眼内?”中年道士作出了惊愕的表情,怎么看,都觉得非常虚假。 但李师祖似乎就吃这一套,神色突然大变,声音都变得有些颤抖,“血线蛟内丹?” “可不是吗!听说李施主为了此物,曾在元武国的蟠龙江险滩,一住就是三十多年,但还是遗憾而去。所以这次贫道花了大价钱,特意为施主求来的!”中年道士不慌不忙的说着,一副吃定了对方的神情。 “不可能!血线蛟哪是这么好捉的,更别说还能把内丹保存下来。不是在信口胡说,戏弄我吧?”李师祖激动了一会儿,平静下来,露出怀疑之色。 “贫道是出家人,不打诳语?施主可以自己看上一眼。”中年道士笑呵呵地,一翻手,一个白白的,泛着血色光华的圆球,出现在了李师祖眼前,让其看的双目放光,恨不得一把就给抢过来。 “施主的银甲角蟒若服下此丹,潜修一二十年,想必一定会从筑基中期一跃至后期,再苦修个百余年,就是进入结丹期。也不是没可能的。”中年道士依旧是笑呵呵地,话里充满了诱惑之意。 李师祖听了,冷哼一声,板着个脸。似乎不为所动,但闪烁不定的眼神,暴露出内心的骚动。 他所豢养的宠物,银甲角蟒,若服下血线蛟的内丹。定会如对方所说,轻轻松松从筑基中期,进阶筑基后期,再苦修百多年,多半会进入结丹期。 结丹期的银甲角蟒,可是一大助力!比大多结丹期修士还要厉害! 到时候,仗着宠物,再加上他自身的修为与神通,还不得大杀四方? 中年道士见李师祖的模样,心下一笑。嘴上说道:“这么难得的赌注,施主都要犹豫上半天,难道真对贵谷弟子的实力,这么不看好吗?” 李师祖哼了哼道:“我们黄枫谷的弟子,还轮不到你清虚门来品头论足。” 接着,他向中年道士身后的一行人,扫了几眼,立即对清虚门弟子的实力,就有了大概的了解,和黄枫谷弟子实力都差不多。 李师祖咬了咬牙。当即道:“好,我赌了!不过,你倒惦记上了我哪件宝贝?”思量了一番后,他觉得此次的赌胜负之数。应在五五之分,出于对那内丹的极度渴望,他选择赌了! 中年道士笑呵呵地说道:“呵呵,贫道对施主其他的宝物并不感兴趣,只想在赌局侥幸胜出之后,希望施主在今后二十年内。再给贫道提炼两块同样大小的铁精而已。李施主真火的精纯,在七大派中是赫赫有名的,想必这是小事一桩!” (本章完) 74 - 九妖变 - 早雨 铁精,结丹期以上修士才能用真火,从纯铁中提炼出来的法宝原料,可炼制法宝,或炼入法宝,增强法宝威能。 只是提炼铁精,极为消耗时间与心力,李师祖上一次耗费十多年的世间,才提炼出来的一块铁精,就被中年道士赢走了。 “再要两块同样的铁精?”李师祖脸色很难看,几乎立即蹦了起来,“牛鼻子,你打算让我当苦力啊!” 中年道士摇头晃脑的说道:“怎么会呢?只要赢了,你就不需如此了,那可是五级妖兽的内丹!相当于我们修士的结丹初期,绝对值这个价钱!” 妖兽,也分等级,一级妖兽相当于练气期。二级妖兽,相当于筑基初期,三级妖兽,相当于筑基中期,四级妖兽,相当于筑基后期。 五级妖兽,相当于结丹初期,六级妖兽,相当于结丹中期,七级妖兽,相当于结丹后期。 七级妖兽,渡过天劫后,便是八级妖兽,可以化作人形,又称化形期妖兽,相当于元婴初期。 九级妖兽,化形中期,相当于元婴中期,十级妖兽,化形后期,相当于元婴后期。 十级之后,便是化神! 妖兽与人一样,修行之路,殊途同归。 我所豢养的黄金蛇,也不过是一级妖兽而已,经过他两年多的精心培养,还特地为它炼制了不少丹药,已经到了一级妖兽的顶峰,快要进阶二级妖兽。 五级妖兽,相当于结丹初期,还是血线蛟的内丹,自然值两块铁精的价钱。 李祖师犹豫了一会儿后,慢吞吞地伸出一只手掌,冷冷问道:“还按上次的规矩?先看谁家采集的灵药最多,其次看质量的好坏,再不行,最后看活着走出禁地的人数?” “当然了,一切照旧!”中年道士笑着点了点头,也伸出一只手掌,就要和李祖师对击一下,算是把赌约成立了。 “啪!”地一声脆响。中年道士的确和某只手掌击上了,可他的神情没有一丝高兴之意,反而哭丧了起来。 他击上的不是李祖师伸出的手掌,而是凭空中出现的另一只脏兮兮的手,这只手诡异的在两人中间突兀的出现,满是油腻和污垢,不知多长时间没清洗过了! 一直关注本门师祖对话的两派弟子,对于这突的情景,看得目瞪口呆。 “穹前辈!”中年道士和李师祖,脸色青的同时喊道。 “什么前辈?我可不敢当,我和你们一样都是结丹期的境界,只不过早进了几年而已!”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二人中间响起,接着,一个装扮古怪的人,渐渐在那里显出身形。 这人脸上满是油腻,黑乎乎的一大片,连真容都看不出来,穿着打了数个布丁的蓝衫,留着数寸长的一头短,腰间夹着一个洗得白的青布包,怪里怪气。 “几年?是数百年才对!”看清楚来人的相貌后,李师祖和中年道士心里一阵的苦笑,可不敢露出丝毫的不敬之意。 此怪人不仅年龄大的吓人,一只脚都踏进了元婴期,而且其独创的无形遁法更是名震修仙界,就连附近数国的修仙各派,都久闻其名。 不知是否因大限即将来临,却一直未能完全进入元婴期的缘故,其脾性在近百年来,越来越古怪,非常喜欢捉弄结丹期的修士,几乎七大派这寥寥数十名高阶修士,都被其戏弄的狼狈不堪。 但这些平常在门内,一直都被当祖师爷供着的修士,却拿他毫无办法。 论法力深厚,此人在结丹期修士中是屈一指的。论后台背景,其是七大派中实力最强的掩月宗之人。 找本门的元婴期老祖来教训他一顿,可这些元婴期老祖们,多半与其认识,就是不认识的几人,也不愿为区区小事自找麻烦! 如此一来,这位在修仙界的高层中,彻底成了一个“恶霸”兼“无赖”的形象,基本上,谁见谁自求多福!希望他那天的心情好,否则一番小戏弄和苦头是免不了! 这样一位恶客突然驾临,怎能不让李师祖和道士大吃一惊,满肚子的忐忑不安!他二人可是身受过其苦啊! “既然是打赌,光你们二人岂不太冷清,就算我这糟老头一个吧!”这位穹前辈似乎心情不错,却说出了让二人叫苦不迭的话来。 中年道士强作笑容,陪笑道:“前辈说笑了,我们两家弟子如何能和掩月宗的高徒相比,肯定是准输无赢,不用赌,我等就干拜下风!” 李祖师嘴唇紧闭,但脸上流露的神情,却表明对此一百二十个赞同。 穹老头听了,嘿嘿冷笑了几声,两眼一翻,道:“我会做这种欺人的下作事吗?放心好了,只要你们两家的成绩加起来,过本宗,那就算本人输,然后你二人再分胜负就是了。” “果真?”中年道士一听,不禁松了一口气,这位虽然喜怒无常,笑骂随心,但所说的话确是斩钉截铁,从未背诺过。 如此一来,这赌局也算很公平,甚至他二人还略占了些便宜。 “这三枚无形针的符宝,是闲来没事时炼制玩的,反正我也没什么后人,就作这次的赌注吧!”穹老头一抬手,亮出了三张画有七色针的符箓,一晃又收了起来。 李祖师和道士见此,掩饰不住脸上的惊容,不禁互看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中,看出了一分贪婪之色。 符宝,乃将法宝的部分威能,封印入符箓,属于一种半成品法宝。 穹老头的无形针,是采用五金之精,并融合了这人独创的无形遁法,炼制而成。可来无影,去无踪,伤人于无形之间,实在是厉害之极。 据说,就是元婴期的修士与之对上,都极为头痛,这也是穹老头能横行霸道的依仗之一。 即便只是符宝,只有无形针的部分威能,但依照其隐身效果,对于结丹期修士来说,也是一件利器! 最终,“啪啪”几声,三人击掌,赌约形成。 第六百二十四章进入禁地 黄枫谷李祖师,与清虚门的中年道士,以及掩月宗的穹老怪立下了赌约。 我与韩立等众多练气期的小bsq们,一个个只能听着,但赌约的结果到底如何,还是得看他们在血色试炼中的表现。 我对这次赌约略知一二,清虚门的中年道士,仗着门下有一位极为出色,战斗力极强的弟子参加血色试炼,所以准备坑李祖师一把。 若不是半路杀出韩立这小子,帮李祖师赢了赌约,李祖师妥妥地就被坑了。 而掩月宗的穹老怪,敢立下1v2的赌约,也不是没有依仗的。 掩月宗乃七大派之,门下弟子较为出色不说,此次掩月宗参加血色试炼的弟子中,还有着一个开了外挂一般的存在。 南宫婉,掩月宗结丹期修士。 其修行的,每隔数十年就要轮回一次,会变回年幼时的模样,重新生长,修为也会生变化。 倒是与当年,我的大师姐天山童姥,所修炼的极为相似,只是一个是武学功法,一个是仙家法门而已。 所以,这次轮回重修的南宫婉,以练气期的修为,参加了血色试炼。 但是其原本是结丹期修士…■,身价不菲,体内又有着结丹期修士才有的法宝,战斗力极强,属于血色试炼中,一个隐藏的boss级人物。 韩立更是机缘巧合,与此女在血色试炼中,一齐中了一头筑基期墨蛟,淫囊袋中的催情雾气,生了关系! 以至于后来,韩立与南宫婉纷纷结成元婴后。结为夫妇,此女也是韩立心中最重要的人。 我虽然对此方世界,只知道个大概,但这些事情,还是知晓的。 就这么着,心怀鬼胎的清虚门道士。以及掩月宗穹老怪心里都是乐呵呵地。 黄枫谷的李祖师完全不知自己被坑,正在教育着谷内弟子。 “我知道,你们觉得,我们拿你们的生死之行打赌,似乎太不尊重你们。若是其他人,或许会找众多的借口,来给自己开解。 但是我李某人,一向不屑于此!我就明白的告诉你们,修仙界的真实面目及其残酷性。也算是我的一些忠告。” “你们听好,在修仙界里,不论是名门正派还是邪魔外道,追求的都是逆天行事、优胜劣汰。 只不过,正派讲究的是徐徐缓进,水到渠成,功法较为温和,但经常打除魔卫道的旗号去干一些小人的行径。多是假仁假义、伪君子之流的多。 邪派魔道则力求法力突飞猛进,一味追求功法威力强大。修炼过程过于阴狠恶毒,有投机取巧之嫌,虽然号称随心所欲,显示真性,但实际上随着功法的精进,却会逐渐行为偏激。迷失掉人的本性,甚至变得极度嗜血残忍。” “但无论正邪双方,及其他修仙派,实际上执行的都是弱肉强食的那一套。我们修仙者可不是世间的俗人!功法境界高的修士,视低阶修士为蝼蚁。一语不合,就一击灭杀,这都是常有之事。” “你们年纪轻,入门时间短,所以未被告知越国修仙界的来历!” “千年前,我们越国也是和其他地方一样,是正邪对立,而那时的七大派都只是不入流的小门派。为了生存,只好一直在正邪两派间做墙头草,哪一方的实力大些,我们这些小派就倒向哪一方,根本被当时的正邪大派们都瞧不起! 但是后来,正邪双方生了一场极为惨烈的大战,他们所有高手尽出,结果此战过后,实力大损,再也无力压制我们黄枫谷等小门派,一段时间后,被我等七派联手将他们双方一块拔起,连道统都给灭的一干二净,以防东山再起。” “如今你们学的许多功法,其实就是当时正邪双方遗留的战利品。这也奠定了我们七大派在越国独大的局面,一旦还有正邪门派想要侵入此地,我等七派就会立即联手将其击退,绝不给他们立足之机。 所以,我们七派所传授的功法,既有正派的也有邪派的,还有一些则是独有的!在阵营上,属于中立门派,不正不邪!” “你等以前一直待在谷内苦修,有出过山门的,也只是在越国这巴掌大的地方打转而已,就未曾接触到真正修仙界,更没见识过修仙界的黑暗血腥一面。 但实际上其地方,正邪双方,佛、道、儒、魔、妖五大修仙流派,都是并存于世的,其混乱程度远出你等的想象。 像杀人夺宝,灭族灭门之事,那根本就是家常便饭,并且大多的地方,反而是邪魔一方大占上风,动不动就会杀人立威,血腥十足。” 李祖师以教育着谷内弟子,嘟嘟囔囔地说了一大通,顿了顿,又道:“修仙界就是如此,弱肉强食!嘿嘿,这些话,不知几日后,你们活下来的人中,能有几人真正领悟? 你们应该听到了,这次的赌局对李某很重要!如能赢得赌局,我绝不会亏待了你们。这次帮我获胜的弟子,统统重赏,贡献最大的,可在筑基后被我收入门下。” 黄枫谷众多练气期的小bsq们,正在消化着修仙界的事情,怔怔出神,但立即就被李祖师的级许诺,刺激地兴奋起来。 能让一位结丹期修士,收入门下,这是什么概念?整个黄枫谷能有这般好运的,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千年难遇的良机! 看到谷内众弟子们激动起来,一个个跃跃欲试,李师祖微微一笑,大为满意。 只要能获得赌局的胜利,就是多收三四个弟子,那也是小事一桩,顶多随意找个地方一安置,再传点功法,就轻松打了。 接着,越国七大修仙派的人6续到来,分别是七派之掩月宗,以及黄枫谷、清虚门、灵兽山、巨剑门、化刀坞、天阙堡。 七派的结丹期长老们,趁古禁制五年一次的薄弱之际,联手打开一条通道,让各派练气期弟子纷纷进入其中。 通道并不长,二十来丈的距离,我跟在众多弟子中飞入通道,眼前一花,就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第六百二十五章收个小弟 参加血色试炼,进入禁地的人,都会被禁地内的某种挪移阵法,瞬间传送到禁地的各个角落。 这处禁地,有着古怪的禁制,只允许练气期弟子进入其中,似乎是某个上古门派,给门中练气期弟子们试炼用的。 只是时过境迁,修仙界越来越不给力,早不负上古时期的风采了。 七大派的结丹期修士联手,才勉强打出一条通道而已,还要趁禁制五年一次的薄弱之际,孰高孰低,一眼可见。 我等众弟子,在进入血色试炼前,早就得到了管事们放的资料,都是禁地内的一些事项,随机传送就是其中之一。 有可能传送到最核心的地带,在那里,一出现就有大把的灵草可收集,这是走了大运的家伙。 也有可能一经传送,面前就有数只妖兽注视着,不经过一番血战,根本无法脱安然身。至于更倒霉家伙,干脆直接送到了某处绝地里,马上就一命呜呼了,当然这种情况出现的最少。 出现最多的,就是如我这样,传送到禁地的角落里,只能自行摸索着前进。 这是一片树林。 我左右看了看,笑了起来,自己果然与林子有缘,传送进个禁地,也能传送到林子里。 入目之下,周围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木,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射下,形成粗细不一的光柱。远处偶尔传来兽吼声,偶尔有大风吹过,巨大的树叶响起哗哗的声音。 在这里也无法辨认方向,我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身子轻飘飘的飞起,往前方飞去,只是过了一会儿,他就轻“咦”一声,停了下来。 只见森林尽头。出现一处悬崖,悬崖脚下,两人正在斗法。 其中一人,穿着黑色的紧身衣,面容粗犷,身材魁梧。粗大的手掌上握着一把巨剑,乃七大派之一,巨剑门的弟子。 巨剑门的大汉,大部分战斗力都在一柄巨剑上,在七大派中属于中等偏上。 另外一人。中等身材,看上去三十岁左右,长着一张马脸,穿着一身黄衫,正是黄枫谷的服饰,黄枫谷弟子战斗力有强有弱,总的来说,在七大派中。只能属于中等偏下。 两人都是练气期十二层的修为。 这时,那中等身材的黄枫谷弟子却已经伤痕累累,在巨剑门大汉的猛攻下。眼看着就要败亡当场。 我的到来,以及毫不掩饰的身形,立即引起两人的注意力,两人一惊一喜。 巨剑门大汉见对方来了同门,而且是练气期十三层的修为,自是一惊。倒也不惧。他的对手已经受了重伤,无力再战。以他的战斗力。哪怕是练气期十三层的修仙者,也能斗上一斗。 黄枫谷弟子则惊喜交。惊呼道:“师兄,快救救小弟!”真真得是绝处逢生! 我笑了笑,血色试炼不愧是血色试炼,到处都是厮杀,都带着血腥,他施施然地来到两人近处,交手的两人,自然而然地停下了手。 说是两人停手,不如说是巨剑门大汉停手,黄枫谷弟子则松了口气,身上伤痕累累,险些跌倒在地。 我看向巨剑门弟子,淡笑道:“遇上本人,算你倒霉,交出储物袋,饶你一命!” 巨剑门大汉双目一瞪,怒道:“狂妄!莫以为法力高上一些,我就怕了你?” “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我摇了摇头,杀人者,人亦杀之,一抬手,祭出一柄红色飞剑,往巨剑门大汉射去。 这柄红色飞剑,正是他当年在升仙大会上夺得的那柄组合法器,只是这几年,经过他的重新炼制,已经是顶阶的法器。 以他的境界,学一些炼丹、炼器、画符的技艺,还不是手到擒来,也以此赚了一些灵石,用来购买良材与灵药,进行炼丹、炼器等等。 红色飞剑带着惊人的威能,让巨剑门大汉猛地一惊,单凭此顶阶飞剑与对方的修为,他已经不如! 正想着如何退走,巨剑门大汉就见到对方的红色飞剑,在半空光华一闪,突地变成五柄小剑,而后,幻化成五个热浪逼人的火球,往自己围了过来。 这五个热浪逼人的火球,即便以他练气十二层的修为,也感到一阵心惊肉跳,上面的火热气息,竟不输于炼器所需的先天真火! 几乎是一瞬间,巨剑门大汉就出绝望的怒吼,“饶命!我愿交出储物袋……” 然而五个热浪逼人,气势汹汹的火球并没有停下,以合围之势,往他攻来,让他只能挥舞巨剑连连抵挡,身上的衣衫以及皮肉被火光溅射到,立即就是一片焦糊。 一个回合,巨剑门大汉就落入下风,败亡在即。 那伤痕累累的黄枫谷弟子,看得是目瞪口呆,仔细在我脸上盯了几眼,这位师兄看上去眼生的很,在谷内名声不显,没想到竟如此厉害! 这份手段,已足以傲视谷内所有练气期弟子。 没一会儿,巨剑门大汉就在五个气势汹汹火球的围攻下,惨呼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声息,周身上下已是如同黑炭。 我一抬手,将飞剑收起,同时,神识控制着大汉的储物袋飞到手中,神识一扫,咧嘴笑了起来。 都说抢劫是家致富的捷径,果然不错,这个练气期十二层的巨剑门大汉,也算小有身家,让他了一笔小财。这还只是一个人而已,若是多打劫一些人,还不得了? 如此想着,我不由得看向一旁的黄枫谷弟子,想着是不是再打劫一下,转念一想,毕竟是同门,还是算了。 我的目光,让这位伤痕累累的黄枫谷弟子一阵心惊肉跳,血色试炼中哪怕是同门,为了利益,也有许多下死手的! 黄枫谷连忙挤出笑容,只是笑比哭还难看,说道:“多谢师兄救命之恩,小弟永生不忘!日后若有差遣,万死不辞!若违此誓,天打雷劈!” 我听得哑然失笑,以往习惯了有手下办事,到了此方世界,还没有一个小弟,这个小子虽然只有练气期,倒也快筑基了。 罢了,就勉强收下吧! 至于对方同不同意,我直接没考虑。 第六百二十六章路遇劫杀 我领着自己新收的小弟,前往禁地的中心区域,禁地中的灵药绝大部分都在中心区域,那里宝物多,人也多! 我新收的小弟,看上去三十岁左右,中等身材,长着一张马脸,名字倒也对得起他这张脸,叫做马如龙! 马如龙出身一个小的修仙家族,族中有一位筑基期长辈,以及一些练气期小辈,他也算是小辈中出类拔萃的一个了。 但毕竟是小小的修仙家族,凑不出筑基丹为他进行筑基,马如龙只能冒险参加血色试炼,试一试机缘。 若不是机缘巧合碰上我,马如龙估计已经命归黄泉。 像马如龙这样的修仙者有许多,甚至有许多修仙家族的子弟,以及散修,还不如马如龙。 修仙界就是如此,天地不仁,优胜略汰,弱肉强食,许许多多的修仙者,都苦苦挣扎在这条修仙路上。 因为在家中排行老三,所以马如龙还有着一个小号,人称马三,因为长着一张比较特别的马脸,所以在黄枫谷内,也算小有名气。 这时,我与马三正在赶路,马三突然谨慎地停了下来,惊呼道:“师兄!?” 这是一个交叉的路口,一名巨剑门的弟子,以及一名天阙堡的弟子,前后堵住了我与马三的去路。 巨剑门的弟子以大汉居多,这与修炼功法有关,这名巨剑门的弟子也是魁梧大汉,长着一脸的络腮胡子,正狞笑地看着我与马三。 这两名黄枫谷的弟子,一名练气期十三层。一名练气期十二层。而且练气期十二层之人,气息大弱,显然是受了不轻的伤,战斗力大减。 显然这两名黄枫谷的弟子经历了一场大战,估计防身的宝贝都消耗了不少。正便宜了他们! 所以,这名巨剑门的络腮胡子,以及天阙堡弟子,盯着我、马三两人,脸上都写着信心满满的神色。 因为络腮胡子本就是练气期十三层的修为,天阙堡弟子也修炼到了练气期十二层的顶峰。又是以逸待劳。自然不惧,更何况他们本就是在这里“狩猎”的。 相比我的悠然自得,小弟马三就显得有些紧张,毕竟是自己受了重伤,经过灵药与调息。也只是恢复了一点而已,没什么战斗力。 不知道林师兄以一敌二,能不能行? “严兄弟,这个练气十三层的交给我!”络腮胡子向天阙堡弟子嘿嘿一笑,森然说道,至于气息大弱的马三,直接被忽略了。 天阙堡的弟子听了,双肩一耸。不在意的说道:“随你的便,我在一旁照应点就是了。不过,可别像上次那样。阴沟里翻了船啊!否则,又欠下了一次救命的人情!” “哈哈,那次绝对是个意外!放心好了!”络腮胡子先是脸上一红,随后嘴一撇,轻蔑的说道。 “咳,你好自为之吧!我可不希望。有一天为此而听到你的噩耗。毕竟多年的酒肉朋友了,再找一个脾气相投的还真不太容易!” 天阙堡弟子摇了摇头。似乎对络腮胡子的自大,大感头痛。不过。他也不认为眼前对手,会对自己老友构成什么威胁,毕竟,他在一旁掠阵呢! 显然,这两人虽不属于同一门派,却关系不错,是老朋友了,而且还有过命的交情。 我呵呵一笑,笑着道:“唠够了没?动手吧!我劝二位,还是一起上为妙!” “狂妄!” 不知巨剑门弟子是否都是暴脾气,这个络腮胡子也如我之前斩杀的巨剑门弟子一样,大喝一声,抄起巨剑,就冲了过来。 只是相比先前那名巨剑门弟子,这个络腮胡子的法力要高上一些,巨剑的威能,似乎也强了不少。 在冲出的过程中,络腮胡子忙里抽闲,还祭出一张绿色的木属性防御符箓,化作一层防御罩,将自己护住。 同时,他在腰间的一个口袋摸了一下,口袋内立即蹿出一条长着一对紫色肉翅的碧绿色怪蛇,此蛇一出现,就立即“呱呱”的怪叫了几声,暴躁地往我冲来。 这是一级顶峰的妖兽,相当于练气期顶峰。 有此异兽相助,再加上本身的战斗力,显然这名巨剑门的络腮胡子大汉,战斗力不弱,在同阶中算是强者。 我哼了哼,一拍腰间储物袋,故技重施,祭出顶阶的红色飞剑,飞剑在半空光华一闪,化作五柄小剑。 随着他抬手掐了一道法诀,五柄小剑紧接着就幻化成五个热浪逼人,气势汹汹的火球,往大汉与那长着一对紫色肉翅的碧绿色怪蛇攻去。 这一套组合法器一出,又是顶阶的法器,立即让巨剑门的络腮胡子与天阙堡弟子一惊。 络腮胡子停下身形,挥舞着巨剑,抵挡起火球,火光溅射到他身上,也被那木属性符箓化作的护罩挡住。 但观其左挡右支的情形,也是落入下风,这还只是四个火球围攻而已。 另外一个火球,往那长着一对紫色肉翅的碧绿色怪蛇袭去,立即让怪蛇出“呱呱”的怪叫声,远远避开。 这火球威能极盛,能把它给活活烧死! 只一个会合,胜负已定,这也是马三当初见了我的手段,心说这位师兄足以傲视谷内所有练气期弟子的原因。 黄枫谷的练气期弟子自然也不是吃素的,奈何我的法器、术法等等,已经极强,就是筑基期修士碰上,也得小心应付一二。 掠阵的天阙堡弟子自然也闲不住了,刚想祭出法器,就见到对方从储物袋中,摸出一杆青色长枪,这杆青色长枪威能极盛,又是一件顶阶法器! 而且惊人的是,这杆青色长枪上还闪烁着电光,竟是一件雷电属性的顶阶法器! 青光一闪,带着电光,青色长枪被对方投掷而出,向他电射而来。 这让他攻击的念头,一瞬化作防御的本能,但脸上带着绝望,一连摸出几张防御符箓与一块铁盾法器施展开来,但面对那凶威赫赫的长枪,还是徒劳无功…… 第六百二十七章岳封拦路 readx;带着雷电属性的青色长枪,也是我炼制的,顶阶的法器,在攻击性的法器中,攻击力堪称顶尖之流。 长枪化作一道电芒,****至天阙堡弟子面前,势如破竹,天阙堡弟子祭出的几张防御符箓以及铁盾法器,几乎在一瞬间,纷纷被击破。 接着,电芒一闪,天阙堡弟子一声惨呼,倒在地上。 这让看到此情景的巨剑门络腮胡子,以及马三,一个个面露震惊。 只不过络腮胡子震惊中带着绝望,马三震惊的神色中,带着不可思议、大喜之色,没想到这位林师兄竟然这么给力! 75 - 九妖变 - 早雨 自己抱的这个大腿,真是太他娘的粗了! 我伸手一招,将闪烁着电光的长枪招至手中,没有丝毫犹豫,法力输入,猛然向巨剑门的络腮胡子投掷了过去。 络腮胡子在气势汹汹的火球围攻下,本就不堪抵挡,电芒射来,落得一个与同伴同样的下场,身死道消。 打完收工,将法器收起,我看向马三,笑着道:“打扫战场!” 马三见我看来,本能的就想说几句恭维的话,再表表忠心,闻言面色一征,赶忙应道:“是!” 说完,马三将巨剑门弟子以及天阙堡弟子的尸身搜索了一遍,再将两人的法器与储物袋收起,捧着来到我身前。 我笑了笑道:“你先收着!”说着,往禁地中心的方向,轻飘飘的飞去。 也不知道韩立这小子传送到了什么地方?想必因为他的到来,会变得有些不同,也不知道还会不会与南宫婉那个妹纸发生关系? 马三立即跟上。 两人继续赶往禁地的中心区域。 就在我与马三灭杀了对手,赶往中心区域的时候,整个禁地中,也迎来了血色试炼中的第一次杀戮狂潮。 各种厉害的角色纷纷露出了獠牙,开始对附近的弱小之人进行了大清洗,越是靠近中心地带的地区。杀戮就越发的频繁和血腥。 如我与马三,就是“被清洗”与“反清洗”的事件之一。 说起来,禁地中的各派弟子,大体上可分为三类人。 一类是实力极弱。功法只有十一层的人。 他们进入禁地的原因种种不一,要么是有不得已的苦衷,是被逼而来,要么是怀有侥幸的心里,打算混水摸鱼。但不管他们的目的是何。却都是处于血色试炼的最底层,只能扮演着被别人杀戮的角色。 如韩立,只有练气期十一层的修为,为了筑基丹,不得不前来,但他是个开着外挂的例外。 往往禁地的第一天刚过,除了比较机灵和有特殊自保手段的几人外,这类实力太弱的人就会被别人清除的差不多了。 第二类人,像被我击杀的巨剑门络腮胡子,以及天阙堡弟子这类人。也算厉害一些的角色,但又自视综合实力,不及禁地中顶尖的高手,自知得到灵物无望。 他们不愿和禁地内的顶尖高手拼命,去谋取什么灵药,却把注意打到了第一类和同类的人身上,意图借此良机杀人抢宝,闷声发大财。 这些人在血色试炼的前两天比较活跃,但从第三日起,其中的胜出者会自动在禁地中销声匿迹。不再现身了。 因为他们很清楚,血色试炼的五天中,后三天是顶尖高手的疯狂对决之日,在此期间碰上的话。他们这些实力稍弱之人,绝对是死路一条。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自大或对自身实力认识不清之人,会一头撞进争抢灵药的漩涡中,而落得个尸骨全无的下场。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见机的早。抽身的快,往往是血色试炼中生还最多的一类人。 最后一类人则最少了。 他们是金字塔的最顶层,是各派进入禁地的最精锐子弟,是真正被各派上层寄予厚望之人,至于其他的同门,则顶多是引开他派注意的炮灰而已 这些精锐,法力深厚,还配有威力惊人的顶级法器!他们的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击杀其他各派之人,夺取足够多的灵药! 而如今,第一次大规模杀戮的开始,就是在他们的默契下不约而同进行的,为的就是清除掉想浑水摸鱼的杂鱼类角色,免得被这些人妨碍了手脚,另生枝节出来。 并且,他们对有人早一步进入到了中心区域的事情,并不急躁和惊慌。毕竟进的容易,但想带着灵药从中出来的话,那可就难了! …… …… 一日多后。 我与马三渐渐靠近了禁地的中心区域,这时,又遇到了对手。 这名对手,显然是禁地中的第三类人,属于金字塔的最顶层,是各派进入禁地的最精锐子弟,真正被各派上层寄予厚望之人。 他们实力强大,正在清除掉想浑水摸鱼的杂鱼类角色,免得后几日在争夺灵药中,被这些人妨碍了手脚,另生枝节出来。 我与马三,显然成了“被清除”的人,拦住他们的,是一名穿着蓝色衣衫的中年人。 蓝衣中年人,双眼细长,鹰勾鼻子,一身的煞气,尤为奇特的是,这人脸上满是交错的疤痕,让人一见就不禁打了个冷颤,想要敬而远之,一身功法,已是练气期十三层的顶峰。 蓝衣中年人正目露凶光地打量着我与马三,我脸色淡然,马三却突然伸出手,指着对方,有些颤抖地叫道:“岳封!天阙堡的狂人岳封!” “嘿嘿!”蓝衣中年人狰狞一笑,脸上交错的疤痕更显恐怖,狞笑道:“没想到,你还认识本大爷,今天大爷心情好,交出储物袋,饶你们一命!” 我一听,立即有些无语,这货竟然抢他的台词?同时,他也有些不悦地看了马三一眼,这个小弟真是……不怎么样。 还他娘的没干仗呢,就先怂了? 就算对方来头大,也没必要大惊小怪的,这不是瞧不起他这位大哥吗? 我淡淡道:“原话奉还,交出储物袋,饶你一命!” 蓝衣人岳封听了,仔细地打量了我几眼,狰狞道:“自己找死,可怪不得我!”(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八章小小劲敌 readx;岳封的脸色很不好看,对方竟然轻视于他,要知道他可是凶名在外。 他当年虽然筑基未成,但依仗几件不错的法器和凶狠毒辣的手段,在各派的低阶弟子中凶名远扬! 他曾因为结仇,把其他修仙者关在黑屋内,一连折磨个三天三夜,让其日夜哀号不断,才将人杀死,彰显凶残。 七大派的寻常弟子,不要说见到他本人,就是听到他的名号,那也是脸色煞白,立即远遁。 同时,他也狡猾的很,虽然对低阶修仙者凶恶无比,但一见实力远在他之上的人,马上就会闻风遁走,逃回到天阙堡避难。天阙堡的人为了自己的威名,自然不会把他交出去。 追杀他的高阶修士,投鼠忌器,只能干瞪双眼,瞅着他逍遥自在。 但风头一过,封岳又会大摇大摆的出堡,继续残毒其他修仙者! 如此一来,封岳在七大派中,更加凶焰狂涨,恶名远播!也使他本人越发的肆无忌惮,除了个别几位,声名不在他之下的他派弟子外,根本就不把其他练气期修士再放进眼里了! 我与马三,自然也没有被岳封放在眼里,如今却反被轻视,立即激起了凶性! 岳封刚想出手,就见对方一抬手,祭出一柄红色飞剑,威能极盛,竟是顶阶的法器,这让他狰狞一笑,原来是仗着顶阶法器! 刚想讥讽对方几句,岳封就见到那柄顶阶的飞剑法器,在半空红光一闪,竟一分为五,化作五柄细小的红色飞剑。 “顶阶的组合法器!” 这让岳封有些意外。但旋即,眼中露出贪婪之色。见对方掐出一道法诀,五柄细小的红色飞剑,化作五个气势汹汹、热浪逼人的火球,他也做出了动作。 岳封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件黄色的伞形法器,不慌不忙地把此伞一撑,一个滚圆的类似护罩一样的黄色光球,立即将他周身封住。 五个气势汹汹、热浪逼人的火球,撞在类似护罩的黄色光球上,爆发出一连串的轰响声。紧接着被弹开,黄色光球竟是丝毫未损。 竟也是件顶阶的法器,而且是较为罕见的顶阶防御法器,防御威能极盛! 抵住对方的攻击,岳封得意地笑了起来,自从他得到这个顶阶的“黄罗伞”以来,就再也没被低阶修仙者伤到过! “受死吧!” 岳封抱着速战速决。将对方这套顶阶组合法器夺来的心思,从储物袋中又摸出一件宝贝,是一张化着小刀图案的符箓,散发着惊人的灵气。 此宝一出,正观战的马三立即惊呼出声,“符宝!” 符宝,属于半成品法宝。结丹期以上的修士将法宝的部分威能封印进符箓中。就是筑基期修士遇上了,也得小心应付。一不小心,也可能给跪。 岳封将法力注入符箓中,顷刻间,符箓化作一柄黄色小刀的模样,这柄小刀造型古怪,刀柄足有一尺长,刀刃却只有三四村的样子。 它通体晶莹透彻,释放着刺目的黄芒,周身灵气爆棚,散发着惊人的威压。 法宝,是结丹期修士才能炼制的宝物,即便符宝中只有其部分威能,也很是厉害了。 只不过此物,结丹期修士也不肯轻易炼制,因为一旦将法宝的部分威能封入符箓,炼成符宝,原本的法宝就会受损,需要温养许久,才能恢复。 所以,符宝乃罕见的宝物。除了背景、身家极丰富的低阶修士,也只有韩立这种开了外挂,富得流油的修士才能用得起。 古怪小刀,释放着刺目黄芒,带着惊人的威压往我刺来。 我没好气地看了一旁大呼小叫,一脸惊惧的小弟马三一眼,接着,伸手往储物袋内一模,摸出一块龟甲盾,往古怪小刀迎了上去。 这块龟甲盾,与组合飞剑、青色长枪一样,都是当年他在升仙大会擂台上的战利品,但经过这几年他加以炼制,都成了威能极盛的顶阶法器。 龟甲盾也不例外,属于顶阶的防御法器,还是个中精品,被我炼入了大量寒铁精华,虽不如炼制法宝所需的铁精,但也只是稍差那么一点点。 古怪小刀与龟甲盾一碰触,就发出“吱吱”的摩擦声,虽然古怪小刀身为符宝,立即就占据了上风,将龟甲盾压得后退了一些,但龟甲盾后退了一些后,顽强地将古怪小刀给抵挡住了。 这不禁让岳封极为惊讶,他本以为,对方会将组合的顶阶法器回撤,用来自保,然后他准备再施展其他手段,力压对方,以求取胜。 没想到,对方竟也拥有顶阶的防御法器,观其威能,一点也不比自己的“黄罗伞”逊色。 如此一来,事情就变得有些棘手了。 要知道符宝属于消耗品,一旦其中封印的法宝威能消耗殆尽,也就废了! 岳封知道自己遇上了不输于自己的狠角色,以多年的交战经验盘算了一下,已生出退走的心思。 一旁的马三,更是一脸震惊的看着,他娘的,自己抱得这个大腿,真是够粗!就跟个无底洞似的,各种顶阶法器层出不穷! 然而马三并不知道,即便以我的身家,这几年来,也只炼制了几件顶阶的法器而已,要知道他的精力也是有限的。 又要修炼,又要为自己与宠物炼丹,又要炼器,没事儿还画画符,以及吸收修仙界的各种知识等等。 他还有最后一件顶阶法器没有出手,那就是一柄最常用的四尺青锋。 我脚步一错,施展凌波微步,来到岳封身侧,手中出现一柄散发着惊人威压的四尺青锋,也是一柄顶阶的飞剑法器! 一抬手,四尺青锋在一瞬间,刺出七十八剑,落在岳封身外黄色护罩的同一个点上,顷刻间,“嗤”地一声,黄球涣散。 下一瞬间,四尺青锋透胸而过,将岳封了账! 顶阶法器,配上绝世的身法与剑法,就是这么牛逼,岳封与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境界的。 一旁的马三,已然看得呆住了,大脑当机!(未完待续~^~) 第六百二十九章中心区域 我转头看向一旁目瞪口呆的马三,没好气地道:“打扫战场吧!以后没事儿别大惊小叫的,须知不论遇到什么对手,都不能自乱阵脚,否则未战就输了一半!” 马三这才回过神来,立即应道:“是!” 自己抱得这个大腿,这位林师兄,也他娘的太厉害了! 接着,马三开始打扫战场,如重新化作符箓的符宝,以及岳封的顶阶防御法器黄罗伞、储物袋等等。 另外,岳封脚上的一双靴子,竟也是件宝物,看上去不怎么显眼,却可以极大提高人的速度。 此一战,可谓收获颇丰。 马三捧着一众宝物来到我身前,就听到了让他狂喜的话语。 我淡笑着道:“这些东西你先收着,符宝与法器拿来防身!” 自己的这个小弟也太弱了,而且有点怂。 只不过他怂的原因,大部分是因为没有厉害的手段。 马三先是露出难以置信的神色,愣了一会儿,才狂喜道:“多谢师兄!”林师兄竟然将符宝以及顶阶法器,赐给他了! 我好笑地摆了摆手,“不必客气!” 接着,两人继续赶往中心区域。 这时,经≡过一两天的杀戮,禁地内残留的各派弟子,只剩下七十多人,比刚进来时的人数,少了一半还多。 这七十多人,又有大部分远离中心区域,或销声匿迹,或寻觅一些禁地内的其他宝物。 另外一小部分,就是各大派的精英弟子,进行了大清洗后,进入中心区域。准备抢夺灵药。 接下来,我与马三继续赶路,终于来到了中心区域的外围,这一路上,倒是安然无事。 因为这条路上的弟子,都被岳封给清理的差不多了。我与马三本来也是被“清洗”之人,只不过把岳封给“反清洗”了而已。 这时,我与马三来到中心区域外围,一堵数丈高的石墙前。 在石墙一侧不远处,有着一面古色古香的青铜大门,铜门上铭印着许多类似花纹一样的古文。 这扇铜门如今大敞着,说明已有人进入其内。 根据黄枫谷发放的资料,这样的铜门应该有四扇,分别对应着四个方向。也是能进入中心区的唯一入口。 除此之外,其余的地方,都被看似不高的石墙圈在了其内。 如果有谁不想从铜门进入,而是投机取巧,从石墙上跳入中心区的话,那这人绝对会倒了大霉,会被墙上附着的风系禁法,给切成碎片。 我打量了一下中心区域的入口。就准备进入其中,悠然自得。 相比之下。一旁的马三就有些忐忑不安,要知道这可是禁地中的中心区域,七大派的“狠人”都进入其中,抢夺灵药。 但是一想到自己已经有符宝与顶阶法器护身,再看看一侧的林师兄,这位“狠人中的狠人”。马三又有些放下心来。 我走入,马三赶忙跟上。 刚一进入,两人眼前,就呈现出一片鸟语花香的仙境画面,各种奇花异草和许多说不出名字的怪树。触目皆是。 碗口大的银色花,鲜红似血的怪树,散发奇香的紫草,粗如人腰的黄竹等等,可都是外界难得一见的罕见灵物。 在这些珍奇的草木中,有一条蜿蜒曲折的碎石小路,一直通向了被枝叶遮住的远方,一眼望去似乎并未有尽头。 我微微吸了口气,暗自点头,好浓郁的灵气,也只有如此浓郁的灵气,才能养出这么多外界罕见的灵物。这里,看模样,很明显是某个上古门派或是上古修士的居所、药园之类,又位于**空间内,也算是小小的洞天福地。 当然,这是以林大圣人的眼光来看,若是被外面的越国七大修仙派知道,还不得惊掉大牙,这种地方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梦寐以求的仙府洞天。 只是他们进不来而已。 中心区域的面积很大,几乎占了整个禁地的三分之一,并被四周的石墙围成了大圆圈。 从四道铜门的周边向里算起,整个地区分为三大层。 我与马三所处的地方,就是中心区域的最外层。 根据黄枫谷发放的资料,从这里到下一层的地段并不大。 在此范围内,生有的花草树木,虽然个个珍奇稀少,乃世间罕见的珍奇草木。但是能作为灵药,对修仙者有实际效用的,却是少之又少,大多都只能观赏把玩之用。 根据七大派推测,这一层区域应该是禁地主人故意如此的,是把这层当作了类似花园一样的所在。 那些争奇斗艳、极为抢眼的花草果木,原本就是让禁地主人赏心悦目之用,对修仙者没什么太大的用处。 真正对修仙者大有用途的上品灵药,还是产自在中心区域的第二层。 进入此地的精英弟子们,大多就是冲着此层而来的。炼制筑基丹的三大主药也在其中,也是他们的最大目标。 根据资料,第二层完全是一个巨大的环形山脉,终年都被伸手不见五指的迷雾封锁的严严实实。 在此环形山脉中,既有山洞、密谷、峭壁等天然灵地,也石屋、石殿之类的人工建筑,各种天地灵药就都生长在这些场所。 黄枫谷发放的资料,就有这些场所,一些灵药的大概分布图,都是历届进入此地的弟子,所记录的。 不过此环形山脉中的迷雾太大、太厚重了!各派弟子进入山脉后,就会彻底迷失在雾中,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慢慢摸索着前进,至于能否再次走出去,就要全靠自己的运气。 更让人头痛的是,在环形山上还生有无数地妖兽。 一些厉害的妖兽,即使是七大派精英弟们遇上,也只有落荒而逃的份儿。 想要进入环形山脉中寻宝,就要驱除山脉中的迷雾,时间,则在进入禁地第三日的早上,七大派的弟子早在进入前,就已经约定好了。 我与马三,也没有贸然进入第二层区域的环形山脉,静静地等着第三日的到来。(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章进入 readx;中心区域的第二层,是一座终年笼罩着迷雾的环形山脉,众弟子所需的灵药,就在这座环形山脉中。 最初,进入禁地的各派弟子,都只是在中心区域的外围,采些普通的灵药就算完事,根本无法进入其中。因为进入其中,就会迷失方向,基本走不出来。 但是后来,有一名掩月宗的修士,费尽心机炼制了一颗名曰“月阳宝珠”的法宝,可以放出奇光,克制迷雾。 如此一来,掩月宗凭借此宝,背着各大门派,派遣弟子在第二层区域驱除迷雾,采摘灵药,满载而归。 凭借如此收货,掩月宗炼制出大批的筑基丹,而后广招弟子,让门派实力一跃飞天,成为越国七大门派之首,奠定了越国第一修仙派的地位。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月阳宝珠”的信息还是透漏了出去,其余六大修仙派找上门来,一番讨价还价,“月阳宝珠”就成了七大派共有之物。 即便如此,掩月宗已然成了众派之首,独领。 禁地开启的第三日早上。 我与马三,正在环形山脉外等着,眼前是无边无际的弥天大雾,白茫茫的一片,遮天蔽日,将整座环形山脉笼罩在内。 就在这时,西南方向,传来一股惊人的灵气。 接着,一道冲天的白色光柱,在遥远的地方直上云霄,在茫茫雾海的上空,凝聚成一颗巨大的光球。 (本章完) 76 - 九妖变 - 早雨 光球虽然形成,光柱却没有丝毫想要停下的意思,仍然不停地往光球内注入能量。于是,光球越来越大。越来越刺眼,最后如同一颗新升的太阳一样。让人不敢注视。 片刻后,光柱消失不见,只留下那颗巨大的光球漂浮高空。 紧接着,巨大的光球扭曲变形了起来,表面就如同面团一样的开凹陷凸起。 “砰……”地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巨型光球在高空中爆裂开来,化为了无数拳头大小的漂亮光点飘落了下来,洒向下面白茫茫的迷雾,如同一场艳丽之极的光雨。 每个白色光球一掉进迷雾内,立刻就让附近的浓雾如蛟龙一样的活了过来。拼命的以光球为中心自动挤了过去。但一接触后,迷雾就会立即被光球化去,但光球也会黯淡了不少。 当更多的光球与大雾接触后,整个迷雾区已变得山崩海啸一样的惊人,所有的雾气都在不停的翻滚沸腾着,犹如巨型妖兽在做困兽之斗一样,在做其最后的挣扎。 显然。这是掩月宗那名曰“月阳宝珠”的法宝,弄出的惊天动地的动静。 结丹期修士驾驭法宝,已初步有移山倒海之威,尽管这“月阳宝珠”只是掩月宗的练气期弟子驭使的,但也不俗。 最终,大雾在和光球的一番搏斗后,渐渐稀薄起来。高大险恶的环形山轮廓。出现在山外各处弟子的面前。 “好高大!” 我与马三站在环形山外围的一处,马三看着现出身形的环形山。出一声惊叹。 从这里看去,此山高达千丈,高耸入云看不见峰顶,山表上怪石与峭壁触目皆是,密密麻麻的参天巨树,更是遍布全山。 更令人心惊的是,此山两侧,连绵不绝奇险山势一直通向远处,不知延续到何处才是尽头。 我没有回应马三,回应马三的,则是山中6续传来的妖兽怒吼声,显然“月阳宝珠”驱除白雾的动静,惊动了里面的妖兽,怒吼声狰狞凄厉,让人听了不寒而栗。 这些妖兽,大多都是为了守护灵药而存在,较为奇特的是,每当有弟子将妖兽击杀,采摘完灵药,下一次再进入禁地,这些妖兽还会再次神奇的出现。 这时,隐约可以看到,远方时不时有身影进入环形山脉中,而且度极快。 我转头看向马三,笑着道:“我们也走吧!”说完,展开身形,往环形山内掠去,度极快。 马三赶忙跟着,他有着从岳封那里得来的一双靴子法器,可以增快度,倒也跟得上。 进入环形山内,参天大树形成的密林,我一抬手,手腕上一个黄金色的手镯似的“东西”,突然活了过来,游走到他平平伸出的手掌心中,仰起头颅,吐着蛇信,乃一条黄金小蛇。 一旁的马三见了,有些惊讶的叫了一句,“黄金蛇?”黄金蛇属于寻常的灵禽异兽,倒也不会让他如此惊讶。 让他惊讶的是,这条黄金蛇身上的气息,已经到了一级顶阶,眼看着就要进阶二级妖兽。进阶二级妖兽,便相当于筑基期修士了! 这位林师兄的手段,还真是……层出不穷。 我笑了笑,没有搭理马三,而是通过心神,给自己豢养的宠物“小金”,下了一个命令,那就是让它感应周围的妖兽气息。 妖兽的嗅觉十分灵敏,可以感应到其他妖兽的气味,而妖兽所在地,大多都有着灵药的存在。 黄金蛇又有不同,身为蛇类,没有鼻子,但可以用舌头接收嗅觉,比其他妖兽还要灵敏的多。 只见黄金蛇吐出的蛇信,有两根分叉,正往分别这各个方向不同的气味。 过了一会儿,我笑着道:“走!”说着,展开身形,往密林的一个方向飞去,小金也重新变成金手镯似的东西,爬回他的手腕,缠绕着,一动不动。 马三赶忙跟上,忍不住多看了我的手腕几眼,一级巅峰的妖兽,用来偷袭,也算是出其不意的杀招。 也不知这位林师兄,还有多少秘密,往日在黄枫谷名声不显,谁都不知道,谷内练气期的弟子中,还有着这么一位牛逼到没边儿的人物。 “咦?” 过了一会儿,我与马三停下身形,看着前方,还挺热闹。 按照小金的指引,它从这个方向嗅到了其他妖兽的气味,而且是气息强大的妖兽气味,因为气息越强大的妖兽,守护的灵药就越上档次。 如今吸引它的那头妖兽,已经倒在地上,一命呜呼,三名修士正在对峙。 第六百三十一章紫猴花 一头长着火红独角的怪鹿,身两分的躺在血泊中,正是它把“小金”与我、马三引来的。 怪兽尸体的不远处,长着两株成熟的“紫猴花”,乃炼制筑基丹所需的主药! 怪兽尸体的前方,则有三名修士,呈三角位置站着,但谁也没有出手,正在对峙。 终于,其中一名穿着蓝色衣衫,看上去二十多岁的青年,带着怒意开口了,“你二人到底是何意?这只炙角鹿,可是我独自杀的,灵药应该归我才对!” 三人正在全神贯注的对峙,以免被对手偷袭,倒也没有注意到远方的我与马三。 蓝衫青年身材修长,面目英挺,一手拿着一把青色飞叉,另一只手托着一颗黄色珠子,两件法器灵光耀眼,威能极盛,一看就知是顶阶法器! 难怪可以轻易击杀看守紫猴花的妖兽。 “道兄,没想到今年又见面了,你我还真是大有缘分啊!”这次说话的,是三人中,一位手柱拐杖凡人青衫老者,对蓝衫青年的质问并未理会,而是向三人中的另一位中年道士打了个招呼,一脸慈眉善目的和蔼之色。 “是啊,我也没想到,今年还会和李施主再碰到了一起!”中年道士背着一把带鞘的简朴长剑,神情自若,同样也没瞅青年一眼。 天阙堡的蓝衫青年大怒,他自小资质不凡,家世显赫,人又长的英俊潇洒,从来到哪里都是被人瞩目的焦点。可现在却被这两个家伙如此的羞辱,怎能让他不怒! 但其余两人的交谈,立即让他变了脸色。 青衫老者笑眯眯地道:“旧事就不用提了,如今这里有两株灵药,你我二人正好平分。一人一株如何?” 中年道士略一沉吟后,点头道:“也好,我等实力差不多,拼斗下去也是个两百俱伤的结果,就这样吧,我没意见!” 蓝衫青年又惊又怒。对方竟然要联手,但两株紫猴花,他又怎能甘心放弃,心念急转下,突然展开身形。往那两株紫猴花奔去。 “找死!” 青衫老者见了,怒喝一声,一扬手把手中的拐杖扔了出去,化为了一条青光直奔青年打去。 拐杖所化的青光快得不可思议,只是闪了一下,就后先至的到了青年背后,准备打下。 蓝衫青年大惊,这是什么法器。怎么这么快?不过事已至此,他也不及多想,一抬手。手中的青色飞叉往后迎去,身形却丝毫不停的继续向前奔去,准备夺取灵药! “小友,已经迟了!还是离去的为妙,不要迫贫道今日大开杀戒!”接着,身后就传来中年道士不温不燥的声音。好似就紧贴在了他身后一样,让蓝衫青年吓的魂飞天外! 蓝衫青年脸色煞白地回过了头。中年道士就离他就只有一丈开外,正笑吟吟的望着他! 脸色苍白的蓝衫青年不再言语。立即掉转方向谷外狂奔,连头都不敢再回望一下,以这两人展现的手段,他根本不是对手! “嘿嘿!道兄的灵狐步,比以前更厉害了,真是出神入化啊!”青山老者见中年道士,放过那蓝衫青年一马,有些奇怪,但也未出手阻拦。 “没什么,雕虫小技罢了!”中年道士淡淡的望了一眼蓝衫青年消失的背影,慢悠悠的说道。 青衫老者接着又好奇地问出了声,“道兄为何放此人离去?这小家伙的法器不错,我都有些动心了!” 中年道士苦笑一声,道:“这人可杀不得,他手中托着的落尘珠,乃天阙堡马云龙的成名法器,他与马云龙,必定大有关系。” 青衫老者变了脸色,“就是那个天阙堡,百年来,最有希望踏入结丹期的马云龙?” “不错!”中年道士点了点头。 青山老者也露出苦色,苦笑着说道:“多亏道友提醒,否则,我真要犯下大错!咳,还是把灵药采走,别再来了什么不之客!” 他们虽然在练气期弟子中是佼佼者,但是与人家有希望结丹的筑基期巅峰修士一比,天差地别。 若他真的将这个小家伙杀了,夺得那两件顶阶法器,消息传出去,马云龙岂能绕得了他?若是马云龙结丹成功,被以为结丹期老祖惦记上,那可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慢着!” 两人正准备各自采摘一朵紫猴花,一道声音自远处传来,只见一名面容俊秀的年轻人,以及一名长着一张马脸的中年人走了过来。 这两位不之客,自然是我与马三,二人刚刚与那落荒而逃的青年打了个罩面,就走了进来。 没想到那蓝衫青年这么不给力,拿着两件顶阶法器,一个罩面就给跪了。 青衫老者与中年道士相视一眼,这两人敢大大咧咧的过来,想必不是傻子,就是有着底气,能来到这里的自然不是傻子,也就是说,这两人非同常人。 我走到近处,大大咧咧地道:“这两株紫猴花,本人要了,识相的就赶紧走!” 青衫老者与中年道士同时皱了皱眉。 青衫老者冷笑一声,道:“口气倒是不小!”说着,将手中的拐杖扔了出去,只是闪了一闪,就到了我身前,当头打下。 我脸色不变,伸手在腰间的储物袋一模,龟甲盾凭空出现,挡在拐杖前方,两者相交,出“铛—”的一声,金铁交击的悠长声响。 “顶阶防御法器!”青衫老者与中年道士同时惊诧出声。 青衫老者向中年道士使了个眼色,中年道士会意,使出平生最得意的“灵狐步”,身形一瞬间消失在原地,下一瞬,出现在我身后。 背负的古朴长剑已然出鞘,往我背心刺来。 然而下一刻,中年道士的脸色就变了,因为他一剑将此人从背后透胸而过,竟没有利刃入肉的感觉。 竟是残影! 下一瞬间,一柄四尺青锋从他胸前透出,我的身形出现在中年道士身后。 “好快……”中年道士死前,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的神色,怦然倒地。 第六百三十二章同门 将中年道士解决了之后,我顺手把青衫老者也给干掉了,这两人虽然在练气期修士中属于佼佼者,但比起岳封,还稍有些不如。 我与其交手,没有悬念。 我习惯性地向一旁的马三道:“打扫战场!这两件顶阶法器不错,你拿着防身吧!” 马三闻言先是一怔,旋即狂喜,赶忙道:“多谢师兄!” 对这位林师兄的高手段,他也稍稍有些适应了,没想到林师兄还是这么大方,又送了他两件顶阶法器! 不论青衫老者的拐杖,还是那中年道士的古朴长剑,都是顶阶法器中的精品! 马三开始打扫战场,将青衫老者、中年道士的法器、储物袋收起,又在尸体上搜了一遍。 我则把两株紫猴花采摘,收入一只玉盒,这可是炼制筑基丹的主药,也是他所需要的东西。 接着,我让小金感应了一会儿,与马三往另外一个方向飞去。 按照与小金的心神联系,这一次,它用蛇信感应到的,不是妖兽的气息,而是附近有灵药的气息,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没一会儿,我与马三来到一个地方。 这是环形山中,一座位于山脊的石屋前,有四个人分成两排,正在驱使着各种法器争斗。 其中一男一女二人身穿黄色服饰,正是我与马三的同门,黄枫谷的弟子。 男的看上去四十多岁,一脸书卷气,手中持有一杆银光闪闪的巨笔,以及一本金光灿灿的金书。一挥一展之间,漫天地银符金光。把对面二人杀得汗流浃背,脸色青。 女子看上去二十多岁,貌美如花,正指挥着一蓝一黄两件飞剑法器在一旁协助,虽然也是顶阶法器,但并不是精品。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此女实力别说与同伴相比,就是与两名对手一比,那也是差了许多,根本起不到什么牵制坐拥。 他们的对手。却不是同一个门派的人。 一个灵兽山的丑陋汉子,驱使着一条碗口粗飞蛇,以及一大群巨型黄蜂,凶威极盛。 另一位,则是一名相貌阴柔俊美的年轻修士,观其一身的青衣,应该是化刀坞的弟子。 青衣修士身前的两把红色飞刀。光芒四射,一看就知不是凡品法器。 然而这本应该是进攻性法器的飞刀,现如今却在其身前,舞出两道光幕,吃力地挡着如同繁星一样的点点银符。 我与马三来到远处,马三一件场内情景,立即低声道:“是陈家的两位师兄、师姐。” “陈家?”我对黄枫谷的同门并不熟。满打满算。只有韩立这一个朋友而已,如今也只多了马三这个小弟。 马三应道:“陈家势力庞大。族中有不少筑基修士,属于本门顶尖的修仙家族。”与陈家一比,他所在的马家,只有一位筑基修士,后辈中又没有杰出的人才,只能算是渣渣。 顿了顿,马三又道:“那位师兄是陈家的大公子,陈天,那位师姐,乃陈家家主的独生女,陈雪。”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目光往场内扫去,争斗仍在继续。 化刀坞的青衣修士,似乎有些支撑不住,开口服软,“住手,不打了,我二人认输!姓陈的,算你狠,这石屋内的灵药归你们了!” 一旁的灵兽山丑汉听了,除了面露不甘外,并没有出言阻止,算是默认了青衣修士的言语,并将飞蛇和蜂群唤回身边。 “哼!你们说认输就认输,哪有这么便宜的事!”陈雪撩起额前的长,不甘心的说道,刚才她一直被直接忽视了,不由得憋了一肚子的闷气,语气大为不善。 “你想怎样,难道还想斩尽杀绝?就怕你们还没这个本事!”化刀坞的青衣修士一听,恼怒地尖叫起来,竟如同女子受惊的声音一样。 让所有人都不由得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意外的看了这货几眼,是个娘炮? 陈家的大公子陈天皱了皱眉,用眼神制止了还想开口的妹妹,神色平和的道:“当然不会了。我七妹只是说些气话而已!两位尽管走就是了,陈某决不会为难的!” “嘿嘿!陈兄真不亏为陈氏家族的大公子,气度就是某些小丫头不一样,那我等就告辞了!”化刀坞的青衣修士忽然平静下来,声音也恢复成了正常声,一瞬变成翩翩美公子的模样,其前后反人大感诧异。 说完这话,青衣修士与灵兽山丑汉,恋恋不舍地望了一眼那石屋,心痛的离开了此地,消失在山脊后不见了踪影。 见对方退走,陈天微微一笑,目光扫到自己的妹妹,就想教育她几句,以她这样的性子,在修仙界的路只怕会不好走。 刚想说话,陈天面色变了变,转头看向远处的一个方向,喝道:“哪位朋友到此,还请现身一见!” “这货倒也机敏!”我笑了笑,被现了,也就与马三向石屋前走去。 石屋内的灵药,他已经当成了自己的。 “马三?”见到两名穿着黄枫谷服饰的同门,陈天的脸色放松下来,其中一人年纪轻轻,面容俊秀,较为眼生,是进入禁地的十三层弟子之一。 另外一人,长着一张标志性的马脸,在黄枫谷小有名气,陈天倒也认识。 来到近处,马三立即恭敬地打了个招呼,“见过陈师兄、陈师姐!”没办法,谁让陈家势力太大! 见到小弟这副怂样,我不禁皱了皱眉,他也不准备墨迹,抬手一指石屋,大大咧咧地道:“里面的灵药本人要了,两位同门请了!” 此话一出,陈天与陈雪立即变了脸色。 陈天脸色阴沉,并以审视的目光看向这位同门,他并不认为,对方如此嚣张,是因为没有脑子。 陈雪则历喝道:“找死!莫要以为大家是同门,就可以如此放肆!今日就让你吃点苦头!” 说着,就要动手。 马三一脸苦笑,这位林师兄,做事一向是这么的……直接。 第六百三十三章调.教小弟 一听我要石屋内的灵药,而且语气很是嚣张,陈天、陈雪兄妹立即炸毛。 陈雪当即就要出手,教训一下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同门。 我挑了挑眉,转头看向一旁的马三,淡淡道:“你上!” “我?”马三一愣,没想到林师兄竟然让他上,对方可是陈家的大公子,还有陈家家主的独生女! 但是在我威严的目光下,马三还是应了一声“是”,说完,站了出来。 陈天、陈雪也是一愣,没想到对方让马三出战,一个皱了皱眉,一个面露不以为然的神色。马三在黄枫谷小有名气,全是因为他那一张马脸,可与实力没有半分关系。 可以说是弱的很! 陈雪冷“哼”了一声,俊俏的脸蛋上挂着毫不掩饰的轻视之色,也不多说,玉手扬起,一蓝一黄两件飞剑法器“嗖嗖…”射出,往马三****而来。 陈雪毫不掩饰的轻视,马三自然看到了,似乎触动了心里的某些东西,他的神色变得郑重,伸手往腰间的储物袋上一模,身前出现一把连鞘的古朴长剑。 正是我缴获的战利品,顶级法器里的珍品。 马三伸手一点,“仓啷”一声,古朴长剑出鞘,白光耀眼,一看便知是顶尖法器。 “铛铛—”两声金铁交击的声音响起,古朴长剑以一敌二,迎住陈雪的两柄飞剑,丝毫不落下风,甚至还微微占了一些上风。 显然同是顶阶法器,也有极为明显的高下之分。 这一交手,让陈天、陈雪都变了脸色。 陈雪小嘴微张,有些难以置信。 陈天则皱着眉头。重新审视着马三,以及一旁负手而立,悠然观战的我。 沉吟顷刻,陈天喝道:“请赐教!”说着,左手中金光灿灿的金书,以及右手中银光闪闪的巨笔同时施展开来。 一挥一展之间。漫天地银符金光往马三杀来。 这也是一件顶尖的法器,论威能,又比马三的古朴长剑厉害不少,之前可是打得化刀坞与灵兽山两人灰头土脸。 马三脸色不变,伸手在储物袋上一模,手中多了一把黄灿灿的小伞,将小伞张开,现出一个类似于护罩的黄色光球,叫他护在其中。 漫天的银符金光。击打在类似护罩的黄色光球上,响起“嗤嗤”的声音,黄色光球巍然不动。 “顶阶防御法器!”陈天、陈雪又变了脸色,陈天好似响起了什么,惊呼道:“这是狂人岳封的黄罗伞!” 这一下,他看向马三、我的目光变了又变,闪烁不定,岳封的黄罗伞竟然到了这二人手中。说明岳封多半已经被这二人给做掉了! 岳封名头在外,属于七大派练气期弟子中。顶尖的几人之一,实力自不用说。 这让陈天变得极为小心,已经有与妹妹退走的心思,虽是同门,禁地中也有许多下死手的!他可不想一个不小心,栽在这里。 一旁观战的我。让他忌惮非常。 马三却没有停手的心思,匆匆地交手,让他意识到,自己这一身法器、实力,已经是今非昔比。大有扬眉吐气的意思。 伸手在储物袋上一模,一张画着小刀图案的符箓出现在手中,散着惊人的灵压! 陈天、陈雪齐齐惊呼出声,“符宝!”两人出身陈家,见多识广,自然认得这种宝物!哪怕是陈家,也绝少拥有这种宝物,这是只有结丹期老祖才能炼制的,而且结丹期老祖轻易不会炼制符宝。 还没等马三将符宝祭出,陈天已经收手,漫天的银符金光散去,苦笑着说道:“石屋内的灵药归两位了!” “大哥!”陈雪一脸不甘的叫了一声,但看到对方手中的符宝,也只能把这口气咽下,收回两柄飞剑。 两人对马三的种种法器,都有些难以置信,这还是谷内那个实力平平的马三? 马三也有些怔怔出神,自己竟然战胜了谷内大有名气的陈家大公子,而且还是以一敌二,这让他有些恍若梦中。 我负手而立,只是轻轻颔,他让马三上,就是为了调教一下这个小弟,省得整天一副怂样。 他也不管陈天、陈雪二人,渡步走入石屋,双眼微微亮,这里有着炼制筑基丹的主药,以及一些辅药,还有一些珍稀的灵草。 我也不客气,全部收了起来。 陈天、陈雪看着我走出石屋,一副满载而归的模样,更加的惊疑不定,马三以这位眼生的同门,马是瞻的样子。 马三已经如此厉害,这位眼生的同门,又厉害到什么程度?岂不是要逆天? 若是马三知道两人的想法,定会大点头颅,表示赞同,这时,见林师兄以黄金蛇探查了一会儿,说了声,“走!” 77 - 九妖变 - 早雨 身形往远方飘去。 他连忙跟上。 陈天、陈雪看得一愣一愣的,对方竟然豢养了一条黄金蛇,还是一级顶阶的,眼看着就能进阶二级妖兽,相当于筑基期修士。 兄妹俩面面相窥,只觉得今天发生的事情,很是不可思议。 …… …… 两日多后。 我与马三在两天多的时间内,大杀四方,又吃又拿又抢,杀人越货也是分内的事儿,收货很是丰富。 还有半天多的时间,就是出禁地之时。 这时,两人来到一处隐秘的山洞。 “林师兄?”马三腰间挂着几十个储物袋,跟个“储物袋贩子”似的,不知道林师兄找这么一个隐秘山洞做什么? “把储物袋里的东西整理一下,这么带出去,太显眼。”我笑着说了一句,而后盘膝而坐,从自己的储物袋中,取出一尊鼎炉,以及许多玉盒。 “我要炼丹,你护法!” 我只说了一句,就开始炼丹,所炼制的丹药,正是筑基丹,他已经将炼制筑基丹所需的灵药凑齐。 “炼丹?”马三一愣,这个时候,林师兄竟然要炼丹?但他还是习惯性的选择了服从,开始在一旁整理储物袋,并且为林师兄护法。 过了半晌,马三闻到药香,回头一看,这才一脸震惊的惊呼道:“筑基丹!!??”(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四章筑基 血色试炼结束。 李祖师虽然输了赌约,还是将贡献最大的韩立收成了记名弟子当然,他并不是因为韩立的功劳,而是因为,作为师父,可以享有徒弟在血色试炼中的一半收获。 也就是说,韩立所获得的二十几株灵药,有一半都要进李祖师的口袋,另外一半,才上缴宗门,成为他的功勋。 韩立对此倒也不太在乎,毕竟他有着可以催生灵药的神秘小瓶子,最不缺的就是灵药。 至于我与马三,此行的收货,只有一株灵药,根本就不够兑换筑基丹的,只能兑换法器、灵石之类。 两人自然也不在乎,我在禁地中炼制了不少筑基丹,以及大量的灵丹妙药,还有着两人杀人越货的许多法器、灵石、丹药、符箓等等,可谓是富得流油。 众人回到黄枫谷后,谷内一日既往的安静。 我开始闭关,冲击筑基境界。 时间一晃,就是一年。 这一日,筑基成功的我与马三,来到掌门所在的议事殿。 我服用了两枚筑基丹,筑基成功,与他推测的差不多。马三则足足服用了四枚筑基丹,这才筑基成功。 只不过相比我的稳扎稳打,马三比我筑基的还快,四枚筑基丹接连服下,直接冲击成功,不得不说,这个小弟还是有一股狠劲的。 否则,马三也不会冒生命危险,去参加血色试炼,有着坚定的道心。 这时,我与马三来到议事殿外。两名守在门外的练气期年轻弟子立即上前,躬身施礼道:“见过两位师叔。有什么需要晚辈效劳的吗?” 修仙派,一向以修为论辈分,我与马三没有掩饰筑基期的修为,身份一目了然。 马三道:“掌门在吗?我们有事要见他一下。” 两名年轻弟子相视一眼,其中一人道:“掌门正在议事殿内,师叔稍等,容弟子去禀报一声。” 马三点头道:“好!”他心下也有些激动,自己也成为“师叔”了!想起从血色试炼中,绝处逢生后的种种经历,真是恍若梦中! 很快。我与马三就见到了钟掌门。 “我?马三?”这位钟掌门也有些纳闷,没有听过这两位筑基期师弟的名头啊!看模样,更是眼生。 不管是之前低调的我,还是在练气期弟子中小有名气的马三,都入不得这位钟掌门的法眼。 但如今两人双双筑基成功,身份地位自然不同。 钟掌门一捻三缕长髯,微笑着说道:“恭喜两位师弟进入筑基期啊!本门的高阶弟子又增加两人。真是可喜可贺之事!” “马某也是侥幸!”马三客气了一句,我只是笑着点头,也不多说。 双方也没什么交情,又客气了几句后,钟掌门去议事殿的内殿,取出一件白色玉蝶,挡着我与马三的面。用一杆金漆笔。在玉牒上密密麻麻众多名字的最下方,写上了“我”与“马如龙”的名讳。 这算是给两人登册好了。成为筑基期修士,成为谷内的核心弟子 接着,钟掌门又取出一些中品灵识,以及两套布制阵法所需的器具、玉简等等,交给两人,笑着道:“这些灵石,是每名刚筑基的弟子,都会获得的一次性奖赏。以后每年,还会有一块中阶灵石的免费发放,而不需要你们做任何杂务! 至于这几杆迷踪旗,则是开辟洞府的必备之物,虽然它们所布下的迷踪法阵,只是最简单的小型阵法,但足以抵挡凡人或者野兽的侵扰了! 当然若是师弟本身就精通阵法,自然就可以不用这些小旗。另外,这块玉简里就有布阵要诀和操纵手法,当然关于筑基后应该注意的一些事情,我也拷贝在了里面。 两位师弟回去后,可细看一番。” 顿了顿,钟掌门又笑着道:“两位师弟筑基成功,便可以随意选一处地界,开辟洞府,种养一些灵药,豢养上一二头灵兽,独自清修,逍遥自在!” “多谢师兄指点。” 我与马三又与钟掌门客气了一会儿,离开了议事殿。 接着,两人在太岳山脉中,选了两座靠得比较近的山峰,各自开辟了一座洞府。 用马三的话来说,那就是离林师兄的洞府近一些,方便多聆听林师兄的教诲,听候林师兄的差遣。 我对这个小弟也很是满意,他收这个小弟不就是为了有个跑腿的,日后做事也方便一些。 马三筑基成功,在黄枫谷的众多练气期弟子中,也掀起不小的风波,毕竟他一张马脸,往日小有名气。 这让许多练气期弟子,后悔没有参加血色试炼,他们都以为马三是在血色试炼中收获不小,这才得到筑基丹,筑基成功的。 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马三确实收获不小。 众多练气期弟子羡慕、后悔不已,也懊恼不已,因为下一次血色试炼,要等到六七十年以后了。 七大门派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将禁地关闭六七十年,让里面的灵药得以生长,以免做出杀鸡取卵的事情。 甚至七大门派,还会派人将一些灵药种子,种在禁地之内,里面灵气浓郁,适合灵药生长。 这也是韩立参加血色试炼的根本原因,否则以他的谨慎性格,大可以等五年后,参加下一次的血色试炼,到时候修为、实力大进,把握更大一些。 …… 在修仙家族马家,马三的地位也一跃成为家族中的第二人,整个马家,也只有两名筑基修士而已,还要算上新筑基的马三本人。 黄枫谷内,又有人如我、马三一样,陆续筑基成功。 如陈家的陈天、陈雪兄妹,虽然血色试炼收货不多,但恰逢宗门开炉炼制筑基丹,陈家为两人争取到了服用筑基丹的名额,纷纷筑基成功。 在黄枫谷,陈家属于顶尖的修仙家族,筑基期修士很多,势力极大,错综复杂。 另外,韩立也成了新晋的筑基修士之一,其外,还有一些天才弟子,纷纷筑基成功。(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五章功法 (七夕出了点状况,第三更补上!万分抱歉!!!) 黄枫谷,主峰,位于山腰的藏经阁。 我与马三飞身来到藏经阁前,筑基期修士,已经可以不用御器,而凭空飞行,只不过速度要慢上一些。 藏经阁一层内,都是一些基础功法,以及一些中低阶的术法,以及一些门内修士的修炼心得等等。 两人刚进入藏经阁一层,看守藏经阁的练气期弟子立即躬身行礼,口称“师叔。” 我与马三微微颔首,直接走上藏经阁二层,二层内,有着筑基期修士所需要的功法,以及术法法诀等等。 看守藏经阁二层的,乃一名谷内的筑基期管事,已是花甲之年,看上去有些苍老,见到我与马三,笑着迎了上来,道:“见过两位师弟。” 我与马三微微见礼,“见过师兄。” 看守藏经阁二层的年老管事微微一笑,便道:“两位师弟是来选功法的?”谷内不时有筑基成功的修士到此选功法,感应到我与马三刚刚筑基成功的气息,他便知道是怎么回事。 “不错。”c⊙我与马三点了点头。 “两位师弟请。”年老管事往藏经阁二层内一指,只见二层内有着三排整列的书架,上面摆放着一枚枚玉简,或是一些散发着奇特光芒的书籍、纸张等等。 “多谢师兄!” 我与马三也不客气,道了声谢后,往书架的方向走去。 来到一排书架前,马三笑着问出了声,“师兄要选哪一类功法?” “哦?”我挑了挑眉,不答反问道:“都有哪几类功法?” 马三出身修仙家族。族中也有一位筑基修士,耳闻目染,倒也知道一些,笑着道:“我们黄枫谷的功法,或者说越国七大派的功法,大致都可以分为三类。” 见我露出感兴趣的神色。马三继续道:“其一便是修炼速度最快的,但是修炼这种功法,法力不纯,后期瓶颈会越来越多,难以结成金丹。 这类功法战斗力也不强,不过正是此点,修炼此功法的修士也创造了几门保命神通,如防御法术或者遁术之类。” 马三说着,目光在木架上一扫。上前拿起一枚玉简,笑着说道:“比如这一部‘炎阳功’,法力增进速度十分快,但进阶筑基后期后,便会瓶颈重重,难以寸进。 此功法有一个实用的小神通‘炎阳盾’,可以在对敌时增加一层威力不俗的防御护盾,在火属姓灵气充裕的地界威力更大。算是一种不错的保命手段。” 见我脸上感兴趣的神色更浓,马三放下“炎阳功”的玉简。又拿起一本书籍,说道:“这一部‘烈焰诀’,法力增进速度也是十分快,此功法也有一个实用的小神通‘烈焰遁’,可以在关键时刻化身火焰,火遁逃命。 这类功法。适合四灵根与五灵根侥幸筑基的修士修炼,这些修士能够进阶筑基后期已经是邀天之幸,只图修炼速度最快,也不计较这些,基本已经放弃了结丹。”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道:“这类功法,法力不纯,不可取。” 马三也跟着点了点头,他也不准备修炼这类功法,接口道:“这是其一,第二类功法,修炼起来,法力精纯,战斗力也强,结成金丹的概率也比第一类高上一些。 此种功法在修仙界中流传较广,保密不严,修士普遍都可以寻到。 不过此种功法有一个缺点,便是修炼速度较慢,即便是三灵根的修士,没有几番际遇,也难以修炼到筑基后期。 这种功法往往也带着一两门克敌制胜的神通,战斗力远超修炼第一类功法的修士,甚至可以越阶挑战前者。” 说着,马三目光在书架上扫视一遍,拿起其中一枚玉简,笑着道:“比如这一部‘乾元功’,修为增进速度慢,法力精纯,战斗力比较强,带有两个威能不俗的神通,‘乾元盾’与‘乾元剑气。’ ‘乾元盾’是一个威能不俗的防御法术,‘乾元剑气’可以发出一种攻击力不俗的剑气。 此功法进阶金丹后,可以炼制本命法宝乾元剑,配合施展‘乾元剑气’,威力更是惊人。” 顿了顿,马三又道:“这类功法,修炼速度很慢,不过大多灵根、资质不错的修士,都会修炼这类功法。” 我听得点了点头,这第二类功法,法力精纯,战斗力比较强,可取。至于修炼速度慢上一些,倒也没有什么大碍。 接着,他好奇的问出了声,“还有没有第三类功法?” 马三点了点头,道:“自然是有的,第三类功法,修炼速度较快,法力又精纯,战斗力又强!” 这让我双目一亮,但接着又皱起眉头,既然有这种功法,谁还修炼第一类与第二类功法? 果然,马三苦笑道:“只是这第三类功法,往往都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由于时间太久,几乎每一部功法都残缺不全,修炼起来,容易走火入魔。” 马三说着,走到另外一排木架前,拿起一本散发着金光的书籍,来到我面前,将其展开,只见金光闪闪的书籍内,有些残缺不全。 也不知是人为损坏的,还是时间太久,自然损坏的。 马三道:“比如这部‘火云神功’,相传乃上古时期的修仙大派‘火云神宗’的镇派功法,修炼速度极快,法力也极为精纯,战斗力极强。 而且修炼‘火云神功’,更是可以收服天地间的异火为己用,极为厉害! 相传收服异火后,不但可以增强功法的威力,还可以增快修炼的速度,斗法时,也可以将异火加持在法宝之上,极大的提高战斗力。 而且异火还有助于炼丹、炼器等等,奥妙无穷……只是可惜,这部‘火云神功’,已残缺不全,贸然修炼,难免会走火入魔。” 我的目光落在马三手中金灿灿的书籍上,书籍表面有着‘火云神功’四个鎏金大字,心说不愧是上古修仙大派的镇派功法,各种妙用,听着就很流弊。 他已经决定,就修炼这部《火云神功》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六章魔道入侵 第一类功法,修炼速度快,法力不纯。 第二类功法,修炼速度慢,法力精纯。 第三类功法,修炼速度又快,法力又精纯。 我当然是选择第三类,至于功法残缺不全,修炼起来容易走火入魔的事情,直接被他忽略。以他的境界,可以一边修炼,一边将这部功法补全。 马三本想选择第二类功法,虽然修炼速度慢些,但他是三灵根的修士,若是有几番机遇的话,还是可以修炼到筑基后期,有生之年,或许可以冲击一下结丹境界的。 但林师兄让他跟着修炼这部《火云神功》,马三不由得有些惊疑不定,这可是容易走火入魔啊! 最终,马三习惯性地选择了服从。 很快,他就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多么的正确。 修仙者一生中,除了寻宝、斗法、历练等等,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修炼,尤其是进阶筑基期之后。 我与马三也不例外,不知不觉间,已经修炼了数载。 期间,我已经将火云神功的前半部功法,补全的差不多了,这种流传下来的】上古功法,修炼速度快不说,法力更是精纯之极。 再有着在血色试炼中,以禁地内灵药炼制的筑基丹、高级灵丹等等,几年时间,我与马三已经修炼到了筑基中期。 将筑基丹,当作增进法力的灵丹妙药来用,估计也只有我一家,在外界,哪个修仙门派与修仙家族,不是把筑基丹当作宝贝。 哪怕是我豢养的黄金蛇,也吃了几颗筑基丹。成功进阶二级妖兽,相当于筑基初期修士,并且在不惜灵药喂养的情况下,已经到了二级顶峰,眼看着就可以进阶三级妖兽,相当于筑基中期修士。 尽管如此。当年在血色试炼中炼制的灵丹妙药,还没有用完。 本来按照我的意思,闭关冲击到筑基后期再说,但很快,被修仙界发生的一件大事,打乱了修炼计划。 魔道入侵! 与越国隔着姜国、车骑国的地方,有着一个超级大国,天罗国。 天罗国有着六大魔道宗门,每一个魔道宗门的实力。都要比越国七大修仙派之首的掩月宗,还要强上许多。 若是两个魔道宗门,就是把越国七大修仙派绑在一块,也干不过人家。 这一次,天罗国六大魔道宗门联手,先是收买了姜国、车骑国等两国内几个修仙宗门,作为内应,里应外合。一举拿下了姜国与车骑国的地盘。 而后,气势汹汹的往越国杀来。 这场搅动了数个国家的大战。让修仙界彻底乱了! 越国七大修仙派中的灵兽山,竟然原本是天罗国六大魔道宗门之一,御灵宗的一个分支,是数千年前,魔道中人提前就埋在越国的一个潜伏暗桩。 这次天罗国魔道六宗入侵越国,此伏笔自然要启用。魔道希望能起到和当日一举拿下姜国和车骑国一样的奇效。 但是谁知灵兽山的高层,在这数千年的传承中,早已不愿自认御灵宗的一份子,更不愿自己头上突然多出一个太上皇出来。 结果在和越国其余六派一番通气后,玩了个计中计。让魔道中人信以为真的派人来偷袭七派修士的一个重要地点。 魔道偷袭的数千修士,在半路上就被埋伏好的七派修士,以绝对优势迎头痛击,让魔道中人吃了一个大亏,甚至当场战死了两名结丹期修士。 这给魔道六宗的当头一棒,自然也让七派中人欢庆不已,士气大振。 魔道六宗恼羞成怒,开始大举猛攻。 七派也不甘示弱,布开阵势迎击。 双方就在越国和姜国、车骑国的两处交界处,一连大战了十几场,死伤的修士已多达上万!就连结丹期修士都阵亡了七八名,堪称惨烈之极! 然而,到底是魔道六宗强,实力实在不是越国修仙界可比的。 七八场争斗后,七派在对方地狂攻之下,明显的支撑不住,若不是七派在己方提前布置好了数个禁制大阵,可以依靠阵势负隅顽抗的话,早就不敌败落下来。 但即使这样,七派也绝撑不了多久的。 就在越国这方岌岌可危的时候,应七派地邀请,与越国相邻的元武国和紫金国的两个国家的修仙者,终于赶到支援。 七派早在和魔道六宗开战之前,就很明智地派能说会道之人,分别向两国派出了求援的信使。 这两国的修仙诸派一接到此信,自然也害怕魔道将越国拿下,他们两国同样会被吞并。 不用信使花费什么口舌援,两国就同仇敌忾的汇集了大部分修士,星夜前来支援。 有了这两国修士的加盟,越国和魔道六宗的实力,总算不是悬殊太大了,七派依仗着防守的大阵威力,还真硬生生的将魔道的攻势接了下来。 如此一来,魔道六宗打算一鼓作气拿下越国的企图,自然破灭。双方的争斗,陷入了僵局,打成了消耗战。 大的会战是少了起来,但是小规模的突袭战,在越国和魔道六宗的后方不约而同的多了起来。 特别是一些良材和灵石的产地,更是七派和魔道偷袭的主要目标,一来,可以得到良材、灵石等等,二来,可以削弱对方的实力。 我与马三,因为是近几年的新晋筑基期修士,并没有被派去参与之前的大战,毕竟七大派也不是傻子,不会派这些“宗门未来的希望”去白白送死。 被派去的,不是修为高深的筑基修士,比如筑基中期与筑基后期的修士,就是一些作为炮灰的练气期弟子。 当然,若是宗门知道我与马三短短几年,就修炼到了筑基中期,会不会被派去,也是两说。 只是现如今,七大派损失了大量人手后,我与马三这些近几年新晋的筑基修士,也不得不被征用了。 我与马三被征调,来到主峰的议事殿,钟掌门见两人短短几年,纷纷进阶筑基中期,也是吃了一惊,倒也识趣的没有多问。(未完待续。。) 第六百三十七章深入敌后 车骑国,寒雾山脉。 寒雾山脉连绵上千里,终年笼罩在浓浓的寒雾之中,由此得名,其内,盛产冰属性的良材、灵药等等。 此刻,十多名穿着黄衫的筑基修士,正行走在寒雾山脉中。 其中有一人,年纪轻轻,面容俊秀,筑基中期的修为。他身侧略靠后的位置,跟着一名长着一张马脸,看上去三十多人的中年汉子,也是筑基中期的修为。 正是我与马三。 (本章完) 78 - 九妖变 - 早雨 自从两人被征召到议事殿后,钟掌门就下达了宗门的命令,身为筑基期修士,享有谷内大把的福利,唯一的责任,就是要替宗门作战。 如今魔道入侵,正是需要他们为宗门作战的时候。 我与马三自然无法违背,接到了深入敌后,进行偷袭的任务。 在越国与天罗国第一场大战后,得到元武国与紫金国的倾力相助,如今,正呈现对峙状态。 大的会战没有进行,似这种小规模的突袭战,在双方的后方各处,都在上演。 魔道六宗的修士,有许多都深入越国境地,偷袭越国各处的矿v点、灵脉等等。 越国七大派的修士,以及元武国、紫金国的修士,也有许多深入敌后,偷袭对方的矿点、灵脉等地点。 车骑国已经被魔道六宗占领,成了魔道六宗的地盘,我与马三这支队伍,就是深入敌后的其中之一,且都是筑基修士,练气期的弟子来了只能成为累赘。 除了我与马三外,另外十余人都是黄枫谷的筑基修士,老的白苍苍,满脸皱纹。估计已有一百五六十岁,眼看着再有几十年,就要寿元耗尽而去。 筑基修士,也只有两百载的寿元而已。 其中也有如马三一样的中年修士,而年轻的,如我者。算上他只有两人,都是年纪轻轻,筑基成功的。 另外一名年纪轻轻,就筑基成功的同门,我倒也听说过,乃当年在谷内小有名气的李姓少年。 当年,李姓少年才十一二岁的年纪,就已经把基础功法修炼至第九层顶峰,还未曾服用任何的丹药。可以称得上进步神。 他乃双灵根的少见资质,悟性也是非凡。 李姓少年自然受到黄枫谷的重点培养,在血色试炼后,宗门开炉炼制筑基丹,李姓少年就成了有幸服用筑基丹的重点弟子之一,而后,筑基成功。 现如今,宗门生死存亡之际。李姓少年也被派出来执行任务了。 只不过与近几年新筑基的我与马三一比,李姓少年还只是筑基初期的修为。他可没有上古功法以及大量的灵丹妙药,即便资质再好,修炼也需要时间。 这时,寒雾山脉内,十多名筑基修士的队伍,渐渐分成三队。 前方。以刘江与刘海两兄弟为,形成一个五人小队。 刘江与刘海兄弟,出身一个小型的修仙家族刘家,但兄弟二人资质、机遇不错,一百岁出头的年纪。都已经修炼至筑基后期,在黄枫谷的筑基修士中,名气不小。 跟在刘江与刘海兄弟身后的,是三名筑基中期的修士,看上去也都是三四十岁左右,眼含精光,都是一副不好惹的模样。 这是第一梯队。 第二队,则只有两人,那就是我与马三。 我不紧不慢的跟在前方五人身后,马三则紧跟在我侧后位置。 这是第二梯队。 再往后,则是第三梯队,以一名白苍苍的落姓修士为,李姓少年等人都在其中,都是筑基中期,或者筑基初期的修为。 三个梯队,并非因为修为的差距造成的,而是因为作战的想法。 如第一梯队的刘氏兄弟等五人,来到寒雾山脉,都有着杀人立功,并且杀人越货,搜集宝物的想法。 后方第三梯队的人,则没有那么大的功利心,只想着能够安全渡过这次任务,回到黄枫谷交差就行了。 至于中间的第二梯队,我与马三,完全是个例外。 我对任务既不怎么上心,也没有退缩的想法,马三则为他马是瞻。 眼看着,三个梯队中,第三梯队在前行的过程中,越来越靠后,足足落后了一百多丈时,为的刘氏兄弟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他们止步脚步,刘江回过头来,脸色冰冷的道:“你们是怎么回事?要是完不成破坏魔道修士采集寒雾石的任务,遭到宗门责罚,谁来承担责任?” 寒雾石,乃寒雾山脉的特产良材,可以炼制顶阶法器,威力不俗,价值不菲。 “刘师兄,咱们修炼到如今的修为,也不容易,你这么拼命做什么?与魔道修士作战,平白坏了性命,可划不来!” 第三个梯队中,白苍苍的落姓修士,不咸不淡的开口,他活了一百五六十年,年纪越大,越不想死。 按照他的想法,来到寒雾山脉浑水摸鱼一番,然后回宗门交还任务就行了,至于任务到底完成的怎么样,宗门也无法核实。 双方的气氛一时有些僵硬,我与马三夹在中间看热闹,也不插话。 相比兄长刘江的直来直去,兄弟刘海是个惯有主意的,兄弟二人能有今时今日的修为、地位,多亏了刘海的机灵。 刘海略一沉吟,打破了僵硬的气氛,道:“不如这样,咱们十多人一起行动,多有些不便,分成两个小队更为灵活一些。 两个小队相隔几里,互相警戒、支援。 到了寒雾湖之后,先查探一下那里的情况,若是敌方实力较弱,就一起动手,若实力太强,再进行商议,诸位师弟以为如何?” 寒雾湖,位于寒雾山脉的中心,正是寒雾石的产地。 “如此也好!”白苍苍的落姓修士沉吟了一下,点头答应。 众人也纷纷应下,如此,分成两个队伍。 第一个队伍,还是以刘氏兄弟为的五人小队,我与马三则来到第二个队伍之中。 我虽然对这个任务不置可否,倒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就让刘氏兄弟那些人折腾去吧! 第六百三十八章寒雾湖 寒雾山脉,不仅终年笼罩着雾气,方向难辨,其中更有不少妖兽活动。 刘氏兄弟的五人小队,以及我等人的第二小队,前后相隔数里,互相照应,足足用了三日时间,这才一路披荆斩棘地来到寒雾湖附近。 经过大概的探查,寒雾湖内大概有不到十名筑基期的魔道修士,以及正在寒雾湖底,采集寒雾石的六七十名练气期修士。 如此,不仅刘氏兄弟大为意动,就连白苍苍的落姓修士也有些意动,可以做上一笔杀人越货的买卖! 要知道他们足有十三名筑基修士,其中刘江、刘海都是筑基后期的修士,兄弟两人联手,战斗力更是极为厉害。 另外,筑基中期的修士也不少。 对方的守卫力量,明显没有这么雄厚。 两个小队会面后,一拍即合,决定做上一笔! “里面乃魔道六宗之一,天煞宗的修士,擅长驾驭煞气,在魔道六宗内,只属于中下水平。”刘海目光扫视众人,笑呵呵地说了一句,这让落姓老头咬了咬牙,决定干了! 天煞宗,乃魔道六宗里,实力较弱的。 既然决定干了,众人索性现出身形,往寒雾湖飞去,并不是他们不想偷袭,而是因为寒雾湖的敌方阵地周围,有着阵法守护。 想要杀人越货,还得破去阵法才行。 包括我在内的十三名筑基修士,来到寒雾湖上方,没有多余的话语,纷纷默契地祭出各式各样的法器。往下方的阵法护罩打去。 一时间,各色法器的奇光,与阵法的禁制碰撞,出阵阵如打雷一般的爆裂声,也惊动了地方的天煞宗修士。 没一会儿。以八名天煞宗的筑基修士为,六七十名练气期修士也聚集起来,站在阵法内,对我等人翘相望。 观望了一会儿后,八名天煞宗的筑基修士,交头接耳一番。而后,率领六七十名练气期修士杀了出来,他们自然不会坐视阵法被破。 以阵法为依仗,作战自然大占优势。 天煞宗修士冲到阵法边缘,纷纷祭出法器。足足七八十件法器,闪烁着各色奇光,极为惊人。只是其中绝大部分的法器,都是由练气期修士祭出,对筑基修士很难造成威胁。 刘氏兄弟、我、马三、落姓修士、李姓少年等人,也停止了攻击阵法禁制的动作,纷纷驾驭着法器,往击来的法器迎去。 “砰…” “铛―” 碰撞声四起。各色豪光闪现,我等十三名筑基修士自然大占上风,但对方八名筑基修士。在众多练气期弟子的辅助下,虽然落入下风,倒也能支撑得住。 刘海眼珠一转,笑着道:“先将对方练气期修士的法器击毁,再对付筑基修士!” 刘海说着,双手掐诀。在身前一引,在他前方。立即出现三条两三丈长的水龙,正是中阶法术。水龙术。 这一手瞬的三个水龙术,堪称出神入化,极为漂亮。 刘江也做出同样的动作,在他身前,立即出现三条两三丈长的火龙,也是一手极为漂亮的火龙术。 六条水龙、火龙交汇相应,出无声的咆哮,气势汹汹地往法器堆里撞去,极为惊人。 筑基后期的刘氏兄弟,显露出惊人的战斗力,先前抱着杀人越货并且立功的想法,也不是没有底气的。 白苍苍的落姓老头,此刻也没有藏私,双手连连挥舞,一个个丈余的磨盘石头凭空出现,往法器堆里极射去,好似无穷无尽。 竟是一手极为漂亮的土属性法术,战斗力非凡。 这个没有多少寿元的落老头,虽然只是筑基中期的修为,显然也是有货的,就是刘氏兄弟,也很是意外的看了落姓修士几眼。 火龙、水龙,以及大量的丈余磨盘飞射而至,接着,响起一道道“轰鸣”声,大量的法器被打的黯淡无光,落向下方。 阵法内的天煞宗练气期弟子,大多都脸色涨红,法器被损不说,同时被震伤。 如此一来,我一方大占上风,天煞宗修士渐渐支撑不住,甚至刘氏兄弟还腾出手来,不断往阵法禁制攻去。 眼看着,就是阵法被破的下场,天煞宗修士大多已经眼珠乱转,做出四散而逃的准备。 就在这时,远方有破空声响起,听动静,有七八名修士御器破空而来。 刘氏兄弟、落姓修士齐齐变了脸色,在这种敌人腹地,显然来的不可能是援军,而是敌对修士。 我也挑了挑眉,往远方看了一眼。 刘海喝道:“大家不要惊慌,全力破了这阵法,准备迎敌!” “好!”落姓老头应了一声,大家纷纷点头,全身法力往法器里送去,各色豪光顿时大盛,将敌方筑基修士的法器击飞,而后“轰…”地一声,击打在阵法禁制上。 随着“嗤”地一声异响,整个阵法护罩闪烁了一下,消散不见。 这时,破空而来的修士也来到了近处,现出身形,乃七名筑基修士,以一名姿色普通的红衣少女,以及一名六七十岁的黄衫老者为。 红衣少女乃筑基初期修为,气势却极为不凡,乃至筑基后期的黄衫老者,都有些以她为的样子。 阵法告破,阵法内的天煞宗修士,纷纷御器飞行,来到红衣少女与黄衫老者一行人的身后,且向黄衫老者见礼,口称“护法。” 显然,黄衫老者乃天煞宗的一名护法,而且颇有威信的样子。 黄衫老者与众人点头见礼后,看向身旁的红衣少女,“怜师妹?”他只是天煞宗的护法,这位却是魔焰门门主的独女。 即便修为高过对方许多,身份、地位却没得比。 魔道六宗的宗主、门主,可不是如黄枫谷这样,筑基期的修士就可以听任,而是真正的宗门高手,元婴级别的人物! 我一方,面色各有不同,对方来了援军,是战是走,还有待商榷,而且看对方的模样,就是他们想走,也得看看怎么才能走。 第六百三十九章交战 “杀!” 魔道修士一方,为的红衣少女,并没有给我等人思虑的时间,玉手一扬,冷笑着下达了一个命令。最新 黄衫老者微微点头,做出一个手势。 天煞宗的护法都下令了,众多天煞宗修士自然毫不犹豫的杀了上来,一个个面露兴奋之色,毕竟是十三名筑基修士,谁杀了对方,谁就能获得对方的身家宝贝! 除了红衣少女与黄衫老者外,来援的另外五名筑基修士,以及原本镇守寒雾湖的八名筑基修士,共十三人,带领着大量练气期弟子,气势汹汹地往我等人杀来。 “应战!” 刘江冷着脸喝了一声,此刻就是他们想走,也不是说走就走的,而且,未必就不是对手。 刘江、刘海兄弟祭出法器,施展术法,直接将四名天煞宗的筑基修士,以及一二十名练气期弟子拦住,观其声势,竟是大占上风。 落姓老头、李姓少年等人,按照修为高低,也纷纷与人交上了手,打得有声有色,一时间,竟还有些占了上风。 主要是刘江、刘海兄弟乃筑基后期的修为,兄弟二人联手,战斗力极强。 我与马三站在一起,也与两名天煞宗修士交上了手,与二人一样,这两名天煞宗修士也是筑基中期的修为。 我一模腰间的储物袋,祭出一柄红色飞剑,飞射出去,红色飞剑在半空红芒一闪,化作五柄小剑。 随着他掐了一道法诀,五柄红色小剑化作五个热浪逼人、气势汹汹的火球,往对方打去。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马三从储物袋中取出一柄古朴长剑。伸手一点,长剑“仓啷”出鞘,带着耀眼的白光,往对方****而去。 同时,他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了黄罗伞以及一柄拐杖,都是当年在血色试炼中得来的精品顶阶法器。 两名天煞宗修士都是中年模样,其中一人肤色黝黑,祭出一柄紫色飞剑,双手掐诀,嘴里念了几句咒语。剑身上,突地腾起肉眼可见的紫色煞气。 正是天煞宗修士的绝技,驾驭煞气。增强战斗力。 这柄环绕着煞气的紫色飞剑,轻飘飘地就将马三祭出的古朴长剑抵住,并且瞬间就占了上风。 马三脸色变了变,一抬手,将手中的拐杖扔了出去,只是闪了一闪。拐杖就到了黝黑中年修士的身前。当头打下。 面对突如其来的攻击,黝黑中年修士也有些吃惊。电光火石间,张口喷出一道紫色煞气。将拐杖吹得顿了一顿,同时,从腰间的储物袋中。摸出一块紫色盾牌,将其护住。 接着,他掐出同样的法诀,嘴里念了几句咒语,紫色盾牌上也腾起肉眼可见的紫色煞气,任凭马三的拐杖如何攻击,都突不破盾牌的防御。 观其材质,紫色盾牌与紫色飞剑,应是同一种良材炼制而成的顶阶法器。 马三见了,索性放弃攻击对方,驾驭着拐杖去相助古朴长剑,以二打一,搬回了古朴长剑的劣势,反占上风。 马三一身宝物,在同阶修士的战斗力中,已经属于中上游水准,并且,还有符宝没有祭出。 他也没有贸然使出符宝,而是转头往一侧看去,想看看林师兄的战况怎么样。 我以法器所祭出的五个惊人火球,也被对方轻而易举的拦了下来。 这名天煞宗修士,一甩衣袖,从中飞出一条黑漆漆的蜈蚣,若是仔细看,便知这条黑漆漆的蜈蚣,只是法器,而并非活物。 然而随着天煞宗修士双手掐诀,嘴里念了几句咒语,那黑漆漆的蜈蚣法器迎风就涨,一瞬化作三四丈大小,并且周身腾起黑漆漆的凶焰,摇头摆尾,如同活了过来。 全身笼罩着黑色凶焰的凶物蜈蚣,在空中身子一扭,就将五个气势汹汹地火球迎了下来,并且大占上风的样子。 也不知是不是我与马三运气太好,遇到的两人,都算是天煞宗修士中的硬手。 观其他修士的争斗,交手中虽然也有高有低,但大多都是旗鼓相当的样子,甚至黄枫谷的人还占了些上风。 尽管遇到的是硬手,但是以我与马三的手段,自然不惧。 就在我准备施展雷霆手段,一击灭敌的时候,一旁的战场生了变化。 那一直在观战的红衣少女与黄衫老者,有了动静,红衣少女皱了皱秀眉,说了句“废物”,便飞身来到一处小战场。 落姓老头正以法器与一手出神入化的土属性法术,将一名筑基中期的天煞宗修士,以及十多名练气期弟子打的叫苦不堪,眼看着取胜在即。 红衣少女飞到近处之后,玉手在储物袋上一模,摸出一杆白晃晃的小旗,上面画着一轮明月,明月的颜色却是青色的。 红衣少女将白晃晃的小旗拿在手里,双手一撮,白光闪现,小旗迎风见涨,立即化作一杆丈余旗帜。 红衣少女将丈余的白色旗帜,轻轻挥舞,旗帜上的明月图案中,飞出大量青色火焰,往落姓老头射去,度极快。 自从红衣少女飞近,惜命的落姓老头就一直留意着她的动作,此刻见了,施展土属性术法的双手,立即转变了方向。 一个个丈余的磨盘石头凭空出现,往那片青色火焰飞射过去。 两者相遇,出现的情况,却让落姓老头大吃一惊,露出惊骇的表情,只见那一个个丈余的磨盘石头,一碰触到青色火焰,就如同飞蛾扑火一样,无声无息的被消融的一干二净。 青色火焰没有丝毫的阻碍,以极快的度,眨眼间,就冲到了落姓老头身前,落姓老头只来得及祭出一件圆环似的防御法器,就身死道消! 这件圆环似的防御法器,乃上品法器,但是遇到青色火焰,也是一瞬间被消融的一干二净,什么都没有留下! 同样的,落姓老头也在青色火焰下,瞬间化为乌有,没有在世间留下丝毫的痕迹。 这突如其来的状况,让黄枫谷的人都是大为惊骇,惊骇的同时,不约而同地产生了退走的心思。) 第六百四十章回谷 “青阳魔火!” 落姓老头惨死,直接在那青色火焰下化为乌有,刘氏兄弟中,刘海有些吃惊的叫出了声,“不对!魔焰门的青阳魔火,可不是随便可以释放的,需要修炼特殊功法的魔焰门修士,以降低自身修为为代价,才能施展出来!” 但那青色火焰的威力,比传说中的青阳魔火,有过之而无不及! 黄枫谷众人不论听没听过青阳魔火的名头,都已经心生退意。最新 刘氏兄弟也是如此,相视一眼后,已经准备撤离,至于众多同门,只能分头逃命,各安天命了! 就连我也皱着眉头,没想到这名红衣少女的手段竟然如此厉害,面对那上品法器都触之即融的火焰,他也没有什么把握。 估计顶阶法器遇上,也是即刻受损的下场。 这还怎么打? 对方只需将那青色火焰护在周身,我也只能无可奈何,这不禁让他有些无语,越阶挑战往往是他的特例,没想到,如今以筑基中期的修为,竟然拿一个筑基初期的妹纸没有办法。ong> 红衣少女手持丈余的白色旗帜,以筑基初期的修为,轻易将一名筑基中期的修士击杀,如同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脸上露出的冷笑,以及翘起的嘴角,还是说明她此刻的心情不错。 这杆青魔旗,乃魔焰门以青阳魔火大阵,祭炼了上千年的一件顶尖法器,可以凭借它施展出青阳魔火。 单论威能,虽然它只是一件法器,却比得上寻常结丹期修士的法宝了。 黄枫谷那人说得对,却也不对。青阳魔火,需要修炼特殊功法的魔焰门筑基修士。多人联手施法,以降低修为为代价,才能施展的出来。 所施展的威力,就是结丹期修士见了,也不敢正面抗衡,乃魔焰门压箱底的绝技之一。 若非她是魔焰门门主的独女,是决计请不出这件威力绝伦的法器的,要知道宗门内许多结丹期修士,都对它眼红的紧。 这时,红衣少女目光一扫。盯上一个对手,飞身而来,这个人年纪轻轻。已经是筑基中期的修为,而且眉清目秀的,长得很是不错,让她一眼就盯上了。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我。 我见红衣少女向她飞来,挑了挑眉。伸手在储物袋上一模。手中多了一杆闪烁着电光的青色长枪,一个挺身弯腰。将长枪猛然掷出。 青色长枪犹如一道电光,往正与他交手的天煞宗修士射去。几乎是一瞬间,就到了天煞宗修士身前。 这名天煞宗修士能够修炼到筑基中期,自然也不是庸手。见到我的动作时,已经祭出一块黑漆漆的盾牌,档在身前。 青色长枪化作的电光,击在黑漆漆的盾牌上,出一声刺耳的“咔嚓嚓”的声响,硬是将黑漆漆的盾牌刺出一个细小的裂缝。 这让天煞宗修士吃了一惊,这可是一件顶阶的防御法器! 然而还未等他反应过来,我脚步一错,施展凌波微步,已经凌空来到他的身后,手中多了一柄四尺青锋,一剑递出,直入背心。 天煞宗修士闷哼一声,身子往下方落去,已然是死了。 寻常的轻功身法,哪怕是绝顶武学,也都是在6地上才能施展,似这等在空中施展出来,依旧快绝伦的,非凌波微步莫属。 见到我形若鬼魅的身法,刚刚飞近的红衣少女也露出吃惊的神色,没有丝毫犹豫的将青魔旗一挥,飞出大量的青色火焰,环绕周身,将她护在其中。 接着,她又将青魔旗挥动,大量的青色火焰,往我席卷而来。 正与对手交手的马三,立即惊呼出声,“师兄小心!” 我皱了皱眉,喝道:“你先走!” 79 - 九妖变 - 早雨 “这……”马三听了,有些犹豫不决,最终还是选择了服从,祭出一件飞行法器,伸手将长剑、拐杖等法器收回,化作一道遁光,遁向天边。 这时,黄枫谷众人都选择了远遁,至于被红衣少女盯上的我,他们只能在心里祝福这位同门“逢凶化吉”了! 面对气势汹汹,速度又极快的青色火焰,我飞身而退,同时,祭出龟甲盾,伸手一点,龟甲盾迎风见涨,化作丈余大小,迎了上去。 龟甲盾乃顶阶防御法器中的珍品,但是碰触到青色火焰,盾上立即传出令人发酸的响动,几个呼吸的功夫,就变得光芒黯淡,再过了两个呼吸,彻底化为乌有。 好好的一件顶阶的珍品防御法器,就这么废了! 这让我有些无奈,装备不行,干不过啊! 趁着龟甲盾抵住火焰的功夫,他已经将青色长枪猛然掷出,这次投掷的方向并非敌手,而是天边。 接着,身形一闪,我后发先至,来到青色长枪上,人器合一,犹如一道电光,射向天边。 红衣少女皱了皱秀眉,下达了一个命令,“追!”说完,祭出一件雅致的飞舟法器,飞身而上,化作一道遁光,往天边追去。 不用她吩咐,早有许多修士向逃窜的黄枫谷修士追去,都抱着杀人越货的心思。 …… …… 半个月后。 我一路回到了黄枫谷,以他的能力,逃个命自然没有问题,尽管红衣少女调动手下,多方阻拦。 我费了一些功夫,毫发无损的归来,也只是多耗费了些时日而已。只是他有些担心,也不知自己的小弟马三怎么样了? 好不容易收个小弟,别执行个任务,就给跪了! 来到议事殿面见了钟掌门之后,我这才知道,刘氏兄弟、李姓少年、马三等人,都已经回到了黄枫谷。 执行这次人物的黄枫谷修士,只有落姓老头身死当场,以及另外两名同门,似乎被魔道修士追上,没有逃回来。 尽管损失了三名筑基修士,又没有建功,宗门还是发放了一些灵石、法器之类的奖励,鼓舞士气。 没办法,这次遇到的对手太棘手,经过调查,乃魔焰门门主的独女,怜飞花,他们不敌,倒也正常。(未完待续。(lwxs520。)) 第六百四十一章驻守 我等人已经执行了一次深入敌后,进行偷袭的任务,虽然无功,但也无过。 紧接着,他们就被派去执行驻守任务,我与马三,领着二十多名谷内的练气期弟子,前往一座灵石矿进行支援。 那里,本就有着七大派的修士,他们过去,也只是加强驻守的力量而已。 这种驻守任务,要比深入敌后来得安全一些。 当我与马三,率领着二十多名谷内的练气期弟子来到灵石矿后,我不禁有些诧异,竟然在这里遇到了一个熟人。 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韩立这个小子,竟然在这里驻守。 另外,这里还有着一些各派的修士,如掩月宗、灵兽山等等。 “你小子挺厉害啊都筑基中期了”我看着韩立,脸上带笑的说着,心下也有些好笑,有外挂就是厉害。 韩立挠了挠头,一脸无辜的笑着道:“小弟也只是侥幸而已,林师兄不也筑基中期了吗” 他心里可是有些忐忑不安,两人可是一同入门的,他也曾亲眼目睹这位林师兄“附体重生”的情景。 以他的资质,修为进步神速,不会被这位林师兄看出什么吧但是看林师兄的样子,似乎对他也没有什么恶意。 但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韩立不得不防。 我笑了笑,也不谦虚,装逼道:“这还不是小菜一碟” 韩立又挠了挠头,作出一脸佩服状,心下却也真的有些佩服,不愧是“附体重生”的高人,他用神秘的小瓶子培育了这么多灵药,天天嗑药似的修炼,对方竟丝毫不比自己慢,甚至还要快上一些的样子 实则,韩立虽然可以培育灵药,但还要搜集丹方。学习炼丹等等,很是耗费时间。 哪比得上我,炼丹一学就会,丹方也是触类旁通,很是省事。 就这么着,我与马三在这座灵石矿,驻守了下来。与这里原本驻守的修士,轮班警戒。很快,就过去了月余的时间。 这一个多月中,我看着韩立这个小子,整天忙里忙外的修炼着傀儡术,不禁会心一笑。 这个小子也在追求战斗力,知道在这场正魔大战中,有战斗力才是保命的根本,只有保住了命,才能继续修行。 韩立机缘巧合得来的傀儡术。正是增强战斗力的强大手段。 这一日,当有人值勤,有人在静室内打坐修炼,或者忙着自己的事情的时候,一声尖利之极的尖啸声响起。 “不好了,魔道的人来袭了大家全都出来,做好接战准备” 我正在静室内。逗弄着“小金”,小金在他不惜丹药的喂养下,已经从二级妖兽顶峰,进阶三级妖兽,相当于筑基中期修士。 只是它的体型,没有丝毫见长的样子。缠绕起来,还是如同一个金色手镯,如此,让我也有些好奇,什么时候才能进化成黄金蟒 听到尖啸,我以心神向小金下了个命令,便起身往外走去。正在他手心盘旋的小金,乖巧地游走到他的手腕上,缠绕起来,如同一个金色手镯。 外面,驻守的修士已经聚集的差不多,以掩月宗的筑基后期修士宣乐,以及灵兽山的筑基后期修士吕天蒙为首。 这里,有着一座防护大阵,四煞阵。 众人站在四煞阵中,抬头看去,这一看,不禁让我有些无语,一旁的马三面色大变。 因为他们看到了熟人,这个熟人也不是别人,正是调动人手追杀、阻截了我多日的红衣少女,魔焰门门主的独女,怜飞花。 天煞宗的护法,那名黄衫老者也跟在怜飞花身后。 只不过,这一次来的人不少,足足二十多名筑基修士,看样子,分别是魔焰门修士与天煞宗修士。 “小心一点,这些人是魔焰门和天煞宗的人。”和六宗有过几次交手经验的吕天蒙,慎重无比的对左右修士说道,似乎对这两派的人颇为忌惮。 众人闻言,都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这时,上面正在交谈的红衣少女与黄衫老者,目光往下一落,红衣少女立即闭嘴不言,狠狠地盯了我一眼。 这个小子,竟让他硬生生的从自己手中逃走,让她在属下面前大失颜面。 “我来破阵,你们准备厮杀记住,不要放跑了那个小白脸”怜飞花脸色不善的喝了一声,说着,指了指下方的我。 她本来不准备抢先出手的,如今直接将青魔旗祭出,双手挥舞,大片的青色火焰往下方的四煞阵落来。 这让所有人都是一愣。 四煞阵的众多正派修士,更是面色古怪地看向我,莫非这位与那红衣少女有一腿,又做了负心郎 看那红衣少女姿色普通,莫非真有猫腻 但此刻已经不是八卦的时候,吕天蒙突然惊呼出声,“不好,是青阳魔火” 当初,他曾参与了正魔双方的第一次大战,见过魔焰门修士以阵势施展的青阳魔火,那惊人的一幕,他如今还历历在目,不知多少修士在青阳魔火下化作了飞灰,结丹期修士都不敢掠其锋芒 除了我与马三见识过青阳魔火的威力,众人都有些不明所以,只见那“青阳魔火”落在四煞阵的禁制上,禁制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融起来。 这一下,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大家都开始拼命开动脑子,苦思脱身之策了,这还什么打只能是跑路了 根据其他灵矿被袭的情形看,落入了魔道手中的七派修士虽然不是立即杀死,但也会马上被押运至敌后,谁也不知做俘虏后到底会被魔道之人怎样处置 但七派和魔道六宗打到现在,已可谓仇深似海,哪会这么轻易优待对方俘虏的尤其对方还特别擅长抽魂炼神的毒辣手段,更让人威风丧胆。 突然,在此地驻守的一名老牌修士,说道:“我知道一条地下通道,可以直接通向几十里之外,应该够我们逃生了” 所有人吃了一惊,随后都兴奋起来。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六百四十二章地下洞穴 readx;驻守灵石矿的一名老牌修士,竟然有一条地下通道,可以逃生,让见识了青阳魔火威力的众人,从惶惶不安变得喜不自胜。看小说到乐文 众人哪敢迟疑,立即撤退。 至于这座灵石矿,别说魔道中人拿不走丁点,最多就是把洞口与通道毁掉,让这处矿源在短时间内,无法再为正派中人供应灵石而已。 就是魔道中人能把整座灵石矿挪走,为了自己的小命,他们也不会管。 在老牌修士余兴的带领下,众人进入灵石矿内的某个地下隧道,但是刚进入地下的一瞬间,所有人都感觉到整个灵石矿所在的峡谷,微微颤抖了一下。 “四煞阵被破了!” 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并且加快了脚步。 进入隧道后,从地道四周坑坑洼洼的墙壁上可以看出,此隧道竟然完全是人工挖掘出来的,这让众修士感到有些惊讶。 据余兴介绍说,这条隧道原本是一条极长的灵石分脉,所以不知不觉就被采集灵石的人然挖出了这么长的地下隧道,并直接打通了另一端的出口。 幸亏此隧道太长,让余兴记忆犹新,否则,今日大家就无路可逃了。可就在这时,整个隧道突然剧烈晃动了起来,并在几声“轰隆隆”的巨大声响中,开始崩塌! 无数的泥土巨石直接就把众人掩埋在其中,整个地下世界变得漆黑一片…… …… 地表之上,魔道众人正大举破坏着灵石矿洞,把洞内的一切,都用法器砸得稀巴烂。 灵矿上的高空中,黄衫老者正对红衣少女惋惜的说道:“怜师妹,有些大题小做了吧!只为了一些丧家之犬。何必动用一张撼地符呢,那可是非常稀有的中级符箓啊!” “哼!谁让我看那个小白脸不顺眼!”红衣少女撇撇嘴,一脸的无所谓。 黄衣老者听了,有些哭笑不得! 为这么一个理由,就浪费一张稀有符箓,实在太……败家了!但谁让人家是魔焰门门主的独女呢!咳,自己一个天煞宗护法,还是少管人家闲事吧! 黄衫老者只好闭嘴不言,没多久,将灵矿一切彻底摧毁干净的众多魔道之人。飞离了此地,渐渐不见了踪影。 …… 地表之下,隧道崩塌。 以筑基修士的手段。强横的灵力以及法器护身,自然不至于被活埋,至于众多练气期弟子就倒霉了,在沉重的压力下,化作一堆堆肉泥。 只有寥寥数名手段强硬的练气期弟子活了下来。 当众人打通一条通道,来到一个地下洞穴后。所有人都是一愣。这是一个巨大的钟乳洞。 钟乳洞并不稀奇,稀奇的是钟乳洞内的事物。 一头数丈长。犹如一间小屋的晶莹白蜘蛛,正在钟乳洞的一侧。用冰冷的目光看向踏入洞穴的一行人。 更惹人注目的是,在白蜘蛛身后,一堆堆的灵石原矿中。簇拥着一座古朴之极的六角传送阵,在传送阵一侧有一具五色骸骨盘膝打坐,离地三尺漂浮着,手上则捧着一枚蓝灿灿的令牌,散发着淡淡的光辉。 见到传送阵,悬浮的五色骸骨,以及那枚蓝灿灿的令牌、传送阵等等,筑基期的众人,眼中都露出精光。 我也是一愣,想了起来,据他所知,韩立这小子机缘巧合找到了一座上古传送阵,正值魔道入侵,这小子用上古传送阵,传送到一处海外修仙界去了。 然后,这小子在海外修仙界大杀四方,又吃又拿,为他修成元婴铺平了道路。 “这是什么?”一名掩月宗的炼气期弟子咽了口唾沫,干巴巴的问道,谁也不知他说的是怪异蜘蛛,传送阵还是骸骨及令牌? 自然也没人回答他。 但是他的声音,惊动了巨大的白蜘蛛,白蜘蛛以冰冷的目光看着众人,慢悠悠地爬了过来。 出声惊动白蜘蛛的练气期弟子,最先按捺不住,大叫了一声“去死吧!” 一扬手,放出一道火红的镖形法器,向蜘蛛****而去。 “砰”的一声脆响,飞镖击在了丝毫没躲的蜘蛛头部,竟被反弹了开来,连一丝痕迹都没在它头部留下,而那个镖尖却已微微弯曲了。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太夸张了吧! 这名掩月宗的练气期弟子,已经是练气十一层的修为,刚才的攻势,就是筑基期修士也得小心一二,这头巨大的白蜘蛛竟然丝毫无损,还把法器给磕坏了! “一齐动手!” 掩月宗的筑基后期修士宣乐,大叫了一声。 众人纷纷响应,十几件法器一齐祭出,各色豪光闪现,同时向白蜘蛛击去,我也祭出一柄红色飞剑。 顿时,白蜘蛛身上被攻击的各色光芒齐放,一时间将蜘蛛的身形都掩在了强光之内,似乎将其击毙就在瞬间而已。 但“劈劈啪啪”的一阵乱响后,所有攻击的法器光芒急速减弱,甚至有五六件等阶较低的法器,直接就灵性全无的掉落在了地上。 众人见此,大惊失色,不约而同地撤回了法器细瞧。 顶阶的精品法器还好,没有什么损伤,次一些的,则出现了些许残缺,至于掉落地上的肯定是等阶更低的法器了。 重新显出身形的白蜘蛛,浑身上下丝毫未见伤痕,仍不紧不慢的向他们爬来,同时,一张嘴,一股白花花的液体直喷向众人中间。 在见识过白蜘蛛的厉害后,谁还敢傻乎乎的接此不明液体,都不约而同的往两旁一闪。 “不好!”韩立突然大声叫了一声。 众人微微一怔,有些不明所以。 结果那白花花的液体,突然在途中化为了一张巨网,直扑向了洞口并粘在了其上,竟一下子就将众人进来时的入口给封死了。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变,左右扫视一圈,这才发现,这个钟乳洞似乎就只有这一个入口! 宣乐向封住洞口的蜘蛛网攻击了几下,蜘蛛网毫发无损。 显然,这蜘蛛网不是那么好破的,所有人都提起心神,一脸戒备的看着慢慢爬来的白蜘蛛。(未完待续。(lwxs520。)) 第六百四十三章血玉蜘蛛 readx;小提示:按回车[enter]键返回大神戒书目,按←键返回上一页,按→键进入下一页。 567为广大读者开通手机站了,永久网址:,手机阅读体验更佳,快一起来吧! “大家伙齐心协力,杀了这畜生!” 掩月宗的筑基后期修士宣乐,沉着脸喝了一声,一伸手,掏出一张黄色符箓往地上一按,符箓立即无声无息的融入地面。。。复制网址访问 紧接着,一根数尺粗的巨大石锥在不远处拔地而起,准确地刺中了白蜘蛛的腹部,将其死死顶到了洞顶,令它一时无法下来。 灵兽山的筑基后期修士吕天蒙见了,面露喜色,一伸手,一只墨绿色的皮袋出现在手中,袋口正好对准了洞顶的蜘蛛,并隐隐有霞光流露。 这时,被卡在洞顶的白蜘蛛,“嘶嘶”地尖叫了几声,几只爪子往腹中一合,正好抱住了石锥顶部,猛一用力。 “哗啦啦”的一阵乱响,石锥顶端被轻易的抓碎了,无数碎石掉落下来。 恢复了自由的白蜘蛛,身躯一落,正好趴伏在破损的石锥顶端,两侧的小眼闪烁着光芒,似乎被惹怒了。 白蜘蛛身子一伏,接着一挺,向众人扑来。 就在这时,一股霞光从吕天蒙祭出的皮袋中喷涌而出,准确无误的将蜘蛛从半空中席卷住,接着,快似闪电的往回一收,竟将这头白蜘蛛由大化小,收入袋中。 吕天蒙立即露出一副惊喜交加的神色。 他这只“日月袋”虽然威力极大,收取过不少的妖兽,但这么顺利的就将这头白蜘蛛收入其中,还真是让他大感意外。 若是能驯服了这么一头妖兽,实力岂不要猛涨数截? 他迫不及待地冲墨绿皮袋一招手,此物在众人的注视中缓缓飞了过来。 大家伙自然也知道,活捉一只妖兽对灵兽山的人意味着什么,大多都露出羡慕之色,但就在这时,墨绿皮袋在半空突然一顿,停了下来。 吕天蒙心里一惊,急忙催动法力想强行收回。可是皮袋晃动可几下后,仍然停在了半空。 皮袋的表面开始凹凸不平的变形起来,似乎那妖兽在袋中正在作怪。 这种异象只持续了短短一瞬间就消失了,随后“轰”的一声巨响,皮袋四分五裂,白蜘蛛硬生生的撑破了法器,恢复了原形。 脱困的白蜘蛛。明显陷入了疯狂之中,晶莹洁白的身子竟然渐渐转红。放射出血红色的可怕光芒。 满嘴的獠牙也磨个不停,传出了令人牙酸的“嚓嚓”声。 众人见此,纷纷郑重的后开,想拉开些距离。 血红蜘蛛的几只爪子左右一划,化作一道血光,只是闪了一闪,风驰电掣一样的冲到了退得最远的两名修士身旁。 两道白光闪起,“噗噗”两声,两名修士的防护罩。被血蜘蛛两只前爪一击就破,身子直接被腰斩成了两截,当场毙命。 这两人,一名是练气期十一层的弟子,另外一名,乃筑基初期的修士,竟然一个会合就被秒杀了! 见到两名修士的惨死。以及血蜘蛛迅雷不及掩耳的身形,其他人散开的更远,生怕步了两人的后尘。 血蜘蛛妖兽的身体一晃,又化为一道血光,****到了另一名筑基修士身前。 这名修士脸色惨白,一咬牙放出了两柄黑色的飞刀。并且身形往后急退。 血蜘蛛一张嘴,一股白花花的液体直接喷在了飞刀上,让两柄飞刀立刻失灵的掉落尘埃,接着庞大的身驱又是一蹿,一张口就将这化刀坞修士的头颅咬了去。 无头的尸体,血喷出尺许高,接着。怦然倒地,让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说起来慢,其实也只是两个回合,几乎一瞬间的事情。 这时,退开的众人,这才符箓、法器一股脑的砸了过去! 可是身体发红后的血蜘蛛,来去如风,在狭窄的洞***尾随其后的法器和法术根本跟不上其行动的敏捷。 (本章完) 80 - 九妖变 - 早雨 紧接着,又有几名修士惨死在其獠牙之下。 其中一位筑基中期的修士,祭出一件顶阶的精品防御法器,但是法器只是起了阻挡的作用,转眼间,就是器毁人亡的下场。 血蜘蛛的爪子与獠牙实在是太犀利了!比精品的顶阶法器,威能还要厉害不少! 此时,洞内只剩下了吕天蒙、宣乐、韩立、我、马三等五人。 也不知血蜘蛛是否有所感应,竟然是从弱到强,先把软柿子都给捏死了。 五人面色各有不同,大多都神色郑重,我则有些啧啧称叹,这是血玉蜘蛛。 血玉蜘蛛,在所有灵虫中,排名也挺靠前的,战斗力不弱。 韩立这小子,似乎就是杀了这头血玉蜘蛛后,得到了两枚蜘蛛卵,豢养了两头血玉蜘蛛,而且这血玉蜘蛛,似乎还事关一件宝物。 具体的事情,我也不清楚,他对此方世界,也只是大概了解而已。 相比我还有时间神游天外,其余几人都是郑重无比的神色。 马三已经将黄罗伞祭出,并且把符宝也拿了出来,一脸谨慎的盯着白蜘蛛。 若是在一个开阔的地方,大家伙也不会死得如此轻易,毕竟御器飞行,怎么也能拖延上一些时间。 奈何这里是一处洞穴。 “砰”的一声,血蜘蛛闪到了吕天蒙身边,一爪破去其身上的护罩,拦腰斩去时,却被徒然浮现的一个黑乎乎的物体给挡了下来。 此物体扁扁的,圆圆的,仿佛是个小盾,但细看之下,表面一块块的裂开,竟是个奇大无比的龟壳。 血蜘蛛一记利爪,除了在此物上留下了一道浅浅切痕外,其他完好无损,真是让人惊讶。 要知道顶阶的精品法器,在血蜘蛛的利爪下,也只能支撑片刻。 筑基后期修士果然是有货的。 吕天蒙微微一笑,此龟壳可是五级妖兽身上的!本可以拿来炼制法宝了,却被炼制成一件法器。 五级妖兽,可是相当于结丹初期,这头白蜘蛛虽然厉害的没边,但毕竟没有达到五级妖兽的程度。 毕竟隔着一个大境界,这头血玉蜘蛛不知是三级妖兽,还是四级妖兽,还没有到隔着大境界挑战的程度。 血蜘蛛见一击没有奏效,没有丝毫迟疑,舍弃了吕天蒙,血光一闪,来到我身前,一口咬下。 567为广大读者开通手机站了,永久网址:,手机阅读体验更佳,快一起来吧! 小提示:按回车[enter]键返回大神戒书目,按←键返回上一页,按→键进入下一页。 第六百四十四章韩立出手 readx;血光一闪,血蜘蛛来到我身前,一口咬下,却咬了个空。小说 只见被血蜘蛛咬到的我,渐渐化作虚影,消散不见,这时,我已在洞穴的另外一侧显出身形。 血蜘蛛咬到的乃残影,这让它为之一呆,竟然在原地怔住了,似乎没有见过如此诡异的事情。 见到我这形若鬼魅的身形,除了马三外,宣乐、吕天蒙、韩立都是大为吃惊。 前两人提高了警惕,韩立则在惊叹,这位林师兄修为进步后,身法更加深不可测了! 就在血蜘蛛在原地怔住的功夫,宣乐祭出的一件黄色小钟赶了上来,黄芒一闪,见风就涨,将血蜘蛛一下扣在其下,困住了。 韩立祭出的两件乌黑爪子似的法器,谨慎的盘旋在钟外,生怕妖兽再次脱困而出。 宣乐神色放松下来,笑呵呵地道:“大家不用担心了!我这件‘遮天钟’,可是掺进了炼制法宝所需的材料铜精,它绝对无法逃脱的!” 众人恍然。 铜精与铁精一样,都是炼制法宝所需的宝物,结丹期修士才能提炼得出来,当年李祖师与人打赌,赌得就是铁精。 些许铁精,要李祖师耗费十多年的时间与精力,才能提炼出一小块。 筑基后期的修士,果然是有货的,一个个都有强硬手段,他们都是各派的希望,毕竟各门各派的结丹期修士,都是从这些可以修炼到筑基后期的“生力军”里产生的。 韩立脸色也是一缓,将两件乌黑爪子似的法器,收了回来。 吕天蒙沉吟了一下,说道:“我还是不太放心,你先用此钟将它困住。给我点时间,祭出符宝,彻底灭掉此獠!” 符宝在筑基期修士手中,所发挥的威能,比在练气期弟子手中要大上不少,已经真正有法宝的部分威能。 毕竟练气期弟子法力有限,只能勉强操控,不如筑基期修士操控自如,彻底掌控。 所以,符宝也常常是身家丰厚的筑基期修士。压箱底的手段之一。 身为筑基后期的修士,吕天蒙自然是有货的,说完。就取出一张青光闪闪的符箓,合手夹在手心里,灵力注入。 筑基期修士使用符宝,明显要快捷的多,顷刻间,一把小巧玲珑的青色小尺飞射而出。在吕天蒙头顶盘旋了起来。煞是不凡。 宣乐见了,一边控制着小钟。一边关心的问道:“好了吗?我要把妖兽放出来了!” “好了,你们可以安心的死去了。洞内这枚大挪移令就由吕某接受了!”吕天蒙双眼一瞪,突然面露狰狞。 接着,大喝一声。头顶的小尺发出了大量光芒,瞬间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眨眼间就幻化出了数百把同样的青色小尺。 每把青色小尺都发出了嗡嗡的轰鸣声,在吕天蒙的催动下,大部分密密麻麻的砸向了宣乐,小部分砸向我。 我手中出现一柄四尺青锋,刚想有所动作,不禁又停了下来。 面对大部分攻击的宣乐,神色从容,面对危机似乎视若无睹,吕天蒙见了,得意、狰狞的面容瞬间凝固,暗叫不好,就想把龟壳祭出,可是已经晚了。 血光一闪,吕天蒙的身子一分为二,断成两截,栽倒在地。 血光,自然是被宣乐从“遮天钟”内放出来的血蜘蛛。 吕天蒙一死,失去灵力支持的数百青色小尺,刹那间汇集到一齐,重新化作符箓,飘落在地,那龟壳也“铛”的一声,落在地上。 一件符宝里的精品,一件精品中的精品法器就在眼前,所有人却都没有动,因为脱困而出的血蜘蛛,正虎视眈眈。 不论是宣乐,还是吕天蒙,显然都有了独吞洞内宝物,或是其他人身家的心思,只是吕天蒙不如宣乐技高一筹,被玩死了。 宣乐嘿嘿一笑,道:“你们好好和这头蜘蛛玩玩吧!”说完,一翻手,一件类似斗篷的红色轻纱出现,往身上一罩,然后人虽然还在那里,身上的各种气息,依然消失的一干二净。 宣乐脸上挂着笑容,往洞**的一角慢慢退去,再看那血蜘蛛,似乎完全无视了他,盯上了我、马三、韩立三人,目露凶光,两只獠牙“嚓嚓”作响。 “林师兄?”马三以极为细小的声音,谨慎地叫了一声,他有些怕这头由白变红的巨大蜘蛛。 我看了看退向一旁,脸上挂着笑容,一脸看好戏神色的宣乐,心里骂了句逗比,接着,看向韩立,笑着道:“这头蜘蛛交给你了,你小子最近神神秘秘的修习傀儡术,别跟我说,对付不了它!” 韩立听了,脸上立即露出苦笑,道:“林兄也太抬举小弟了……” 话还没说完,就被我打断道:“你自己看着办!”说着,他双手掐了几道奇怪的印诀。 顷刻间,我与马三身上的气息,泯灭的一干二净,竟是起到了与宣乐那件轻纱法器一样的奇效。 这一门敛息诀,本是很难休息的一种奇术,但到了我这里,也是一学就会。 这让宣乐惊疑不定的看向我,马三面露喜色,韩立则露出了苦笑。 紧接着,韩立默不作声的一抬手,八道白光闪现,八只傀儡兽出现在身前以及身旁,竟是一只只筑基期的傀儡兽。 我并不如何惊讶,马三与宣乐却吃了一惊。 在韩立的操控下,八只筑基期的傀儡兽,一齐吐出各色光柱,往血蜘蛛喷去,虽然被血蜘蛛硬生生的挡了下来,却将其硬生生的击退了数丈。 接着,八只筑基期的傀儡兽不断攻击,血蜘蛛只能躲避或者硬挡,虽然没有对血蜘蛛构成什么伤害,韩立却明显的占了上风。 这让马三与宣乐更为惊讶,没想到韩立这么厉害。 一炷香的功夫过后,血蜘蛛身上的血色渐渐退去,重新变成白色,变成白色的白蜘蛛,则没有了那么强的防御,在傀儡兽的攻击下,外壳上开始出现坑坑洼洼的伤痕。 最终,白蜘蛛体内的妖元耗尽,被韩立硬生生的耗死。(未完待续。(lwxs520。)) 第六百四十五章上古传送阵 血玉蜘蛛被韩立以傀儡术,以及八只筑基期的傀儡兽,硬生生的耗死,钟乳洞内的情景,一时间有些诡异。 掩月宗的筑基后期修士宣乐,脸色很不好看,没想到黄枫谷这名其貌不扬的筑基中期修士,竟然这么厉害,拥有这么多筑基期的傀儡兽! 要知道筑基期的傀儡兽,在修仙界可是极为罕见的,每一只都价值不菲,更何况同时拥有八只! 他本想着,让这头蜘蛛妖兽与这三名黄枫谷弟子拼个两败俱伤,他好坐收渔翁之利,却没想到,事情远远的出乎意料之外。 这时,我、马三、韩立三人,同时往洞内一侧的宣乐望来。 宣乐铁青着脸色道:“洞内的宝物归你们了!若要赶尽杀绝,宣某就与你们拼个玉石俱焚!” 说着,祭出遮天钟,悬浮头顶。 我转头看向韩立,笑着问道:“你怎么看?” 韩立身前摆着八只筑基期的傀儡兽,好不威风,此刻听了,挠了挠头,一脸无辜道:“我看他这件‘遮天钟’不错!” 在他眼里,知道他隐秘的人越少,自然是最安全,若他身怀傀儡术以及筑基期傀儡兽的事情传出去,只怕会引来许多麻烦,就是结丹期修士也会心动。∈∵ 若是弄上几十上百只的筑基期傀儡兽,一齐攻击的话,就是结丹期修士也能灭杀!结丹期修士哪能不心动? 宣乐一听,立即铁青着叫道:“莫要欺人太甚!想要我的遮天钟,要有命来拿才行!” 我笑着道:“小韩子说的不错,这件‘遮天钟’确实是极品,林某就笑纳了!” 说着,身形一闪。消失不见。 早已见识过他鬼魅身形的宣乐,一瞬将头顶的遮天钟落下,直接将自己罩在钟内。 然而让他惊骇欲绝的是,下一刻,我竟与他同时出现在遮天钟内,脸对脸的站着。一柄四尺青锋,已刺入他的心脏。 正是五行遁术中的土遁术。 以宣乐的反应,哪怕我身法绝世,也无法在一瞬间欺入遮天钟内,而是用土遁术,从地下直接钻入钟内。 宣乐显然没有料到这种情景,一击毙命。 遮天钟失去操控,滴溜溜地一转,化作巴掌大小。被我伸手一招,招入手中,同时,宣乐的尸体轰然倒地。 洞内一侧的马三、韩立看得发愣,也不知林师兄是如何做到的,如此诡异的就将宣乐给杀了!就跟喝水吃饭一样简单… 看着两人发愣,我笑了笑道:“打扫战场!” “是!”马三习惯性的点头领命,往一侧的韩立看了一眼。见这位没什么意见,就开始打扫战场。 众多尸体上的储物袋。以及法器等等,收获颇丰,尤其吕天蒙祭出的龟壳法器,以及青尺符宝,端的是宝物。 龟壳坚硬无比,血玉蜘蛛都对其构不成威胁。青尺符宝,更是符宝里的精品,威力极大。 韩立眼睁睁的看着马三捧着众多宝物,走向我身前,双手奉上。心里也有些滴血,那龟壳与青尺符宝他也想要啊! 正逢正魔大战,那可是保命的宝物啊! 谁知这位林师兄,随意的摆了摆手道:“你留着防身吧!”这些宝贝对他来说,用处也不算太大,还不如给自己这个小弟防身。 自己这个小弟,比起吕天蒙、宣乐这种身家丰厚的修士来说,还是有点寒酸,多点手段防身,也省的哪天一不小心栽了跟头,这个小弟就白收了! 韩立看得一愣,马三也是一愣,旋即狂喜道:“多谢师兄!”林师兄还是那么大方! 见识过我的种种神奇,韩立也没敢插嘴,心里暗叹,幸好这位林师兄对他没什么歹意,也不知是什么境界的修士,“附体重生”的? 莫非是传说中的元婴老怪? 就不怕自己泄露他“附体重生”的秘密? 太多的不解,让韩立越发觉得这位林师兄神秘莫测,忌惮非常,却又无可奈何。 最终,三人来到洞内的另外一侧,这里有着一座传送阵,以及悬浮半空的五色骸骨,还有骸骨捧着的令牌等等。 “大挪移令?” 我伸手一招,五色骸骨捧着的令牌就到了手中,先前吕天蒙祭出符宝,偷袭他与宣乐的时候,已经叫出了此宝的名字。 以他过目不忘的本领,早就将黄枫谷藏经阁内的典籍翻看一遍,看着韩立、马三一脸不解的模样,笑着道:“这是古修士们进行超远距离传送时,必须具备的一个法器,可以保证传送时的安全。 只有拥有‘大挪移令’,古修士才不会因为传送距离过远,而被传送时形成的空间压力,给挤压至死,至于短距离的传送,就用不到这玩意。” 韩立、马三吃了一惊,韩立惊叫道:“也就是说,这是一座上古传送阵?”说着,脸上露出几分喜色。 如今正魔大战,没有地方可以安生修炼不说,还朝不保夕,危险无比。而拥有神秘小瓶子,可以脆生灵药的他,只想安安静静的修炼,以求长生而已! 若是通过这座上古传送阵,传送到别的地界,岂不是可以安心修炼了? 上古传送阵,顾名思义,那是上古时期的东西,时至如今,早就只存在于传说中,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一座。 神识一扫,我已经将大挪移令的构造了然于胸,抬手将大挪移令扔给了韩立,笑着道:“看你小子的样子,就知道想要这玩意儿,拿着吧!” 韩立将大挪移令接到手,有些发怔,半晌,这才说道:“林兄把这件宝贝给我了?” “拿着玩吧!”我笑了笑,心说以自己的本领,日后再炼制几块这玩意,还不跟玩似的,反正这上古传送阵又跑不了。 等有机会,他也去海外修仙界转转。 马三则有些肉疼,那可是上古时期的宝贝啊! 我又指了指一旁的传送阵,道:“只是这座上古传送阵,缺了一角,需要补齐才行!” 韩立了然的点点头,他早就注意到了,倒也无妨,因为他认识一位阵法大师。(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六章惊龙钟响 我把大挪移令给了韩立,三人又将洞内搜索了一番。 果然,我在一根石柱后面,发现了两枚晶莹透明的圆卵,足有拳头大小,在韩立、马三羡慕的目光中,毫不客气的笑纳了。 修行本就是枯燥无味的事情,豢养几头灵宠玩玩,也算是苦中作乐。 这也是他当初豢养了黄金蛇的原因,主要是闲得。 韩立则将那五色骸骨给拆了,硬是连死人都没有放过,结果,五色骸骨竟然凝结出七八颗五彩的小珠子,他立即大喜着收入了储物袋中。 最终,三人顺着钟乳洞流风的方向,往出口寻去。 灵石矿脉被毁,驻守的修士大多阵亡,这次的任务算是失败了。 ……… ……… 我、韩立、马三回到黄枫谷,将灵石矿脉被毁的事情上报,至于上古传送阵的事情自然隐瞒了,只说魔道修士太厉害,所以大家伙才战死,只有他们三人逃了回来。 黄枫谷早已调查过,袭击灵石矿脉的乃以魔焰门门主独女怜飞花,以及天煞宗护法为首的二十多名筑基期修士,我等人的失败,情有可原。 他们三人能够有命逃回来,已是大幸,并没有进行处罚。 ≥♂ 接下来,我与马三的运气倒是不错,因为连续执行了两次任务,而且两次任务都是“险死还生”的逃回来,所以,宗门特许他们休息一段时间。 韩立,则被他的便宜师父,谷内的结丹期李祖师给召唤走了,说是有别的任务。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我与马三留在谷内修行。 碍于资质的原因,即便有上古功法与丹药辅助,想要进阶筑基后期,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否则修仙界那么多修士,也不会绝大部分筑基修士,终生都与筑基后期无缘了。 这一年间。我除了逗弄一下小金,以及新孵化出来的两头血玉蜘蛛,修行之余,将老友燕赤霞的轩辕剑诀也给练了。 以他的天赋,也只是勉强练成而已,主要是如今的法力太低。 轩辕剑诀,放眼结丹期修士、元婴期修士,乃至化神期修士,也算是极为厉害的大招。 我见识了怜飞花的手段后。这才意识到,自己的战斗力似乎有些不足,这才开始修行轩辕剑诀的。他本来准备,修炼到筑基后期,法力更进一步,再修习此剑诀的。 与此同时,前方战场的越国七大派,以及元武国、紫金国的三国修士联军。与天罗国魔道六宗的修士,也快要到了决战时刻。 这一日。 “铛—” “铛—” 悠长的钟声。自黄枫谷主峰,议事殿的方向,不停的传出,足足响了八十一下。 黄枫谷所有修士尽皆动容,八十一下惊龙钟敲响,代表灭门之灾! 我正逗弄着两头血玉蜘蛛。他取名字一向是那么有水准,一头叫小白,一头叫小红,这谁血玉蜘蛛会由白变红的变身呢? 血玉蜘蛛,不愧是所有灵虫中都排名靠前的异种。进化起来,要比小金快得多。 刚刚孵化出来的血玉蜘蛛,就相当于练气期中期的修士了,我不惜丹药的喂养了一段时间,两头血玉蜘蛛就纷纷进阶二阶妖兽,相当于筑基初期修士。 看这架势,赶上甚至超过小金,指日可待。 只是血玉蜘蛛的个头,并不如小金一般一成不变,进阶二级妖兽后,个头已经很大。所以,我将它们放养在洞府周围,这时八十一下惊龙钟响,便将它们召回,收入了准备好的灵兽袋内。 灵兽袋,自成空间,专供灵兽休息的宝贝。 摸了摸灵兽袋,我往山峰外飞去,刚刚飞出山峰,就见到马三正侯在外面,凌空行礼道:“师兄!” 只是眉宇间,神色郑重。 (本章完) 81 - 九妖变 - 早雨 “嗯!”我点了点头,笑着道:“也不知出了什么大事,走吧,我们去看看!” 马三恭敬点头道:“是,师兄!”心说这位林师兄还真是……心大! 代表灭门之灾的八十一下惊龙钟都响了,这位还没心没肺的,跟个没事儿人似的! 两人往主峰方向飞去,直奔议事殿,一路上,许多同门都往同一个方向飞去。 不一会儿,我与马三来到巨大的议事殿前。 这时,殿门前聚集了上千名修士,但都被门口的守卫拦了下来,只允许筑基期以上的修士才可以进去议事。 我与马三的身份自然足够,直接走了进去。 殿外的上千名练气期弟子,则一个个神色复杂,惶恐不安,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大事。 议事殿内,聚集了上百人,却鸦雀无声,让走入殿内的我与马三有些不适应,这也太安静了,他们不禁看向主座上的一人。 这人当然不是名义上的黄枫谷掌门钟灵道,钟大掌门正老实的站在一旁,端坐主座的是一位须发皆白的锦衣老者。 老者面容焦黄,一双小眼睛,暗淡无神,称得上一个“丑”字。 老者见到我和马三两人进来,只是淡淡地望了一眼。 只是一眼,就让我身子一紧,一种莫名的压迫感由心而生,这是修为差距太大的表现! 他立即明白,这个老头乃一名元婴期修士,若是两人放对,估计他立即就得给跪,没办法,差距太大了! 若是结丹期修士,我干不过,逃跑还是有那么几分把握的,从没有这种压迫感。 一旁的马三更是浑身冰凉,心中难受之极,仿佛所有的秘密被看穿了一样。 “咦?”老者看了我一眼后,眼中闪过一丝讶色,出声道:“二十多岁的年纪,竟已修炼到筑基中期,法力如此浑厚、精纯,不错!不错!” 二十多岁,筑基中期,法力浑厚、精纯,实在是冲击结丹的好苗子!若无意外,此子结丹的几率将在五成以上! 我微微躬身见礼,也不多话。 老者微微颔首,挥了挥手,让他们入列。 我与马三走向一侧,这里有着一个熟人,正是韩立这小子,三人点头示意。(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七章撤离 “诸位师兄弟,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大家久闻的令狐老祖。;老组三百年前就到了元婴期,是本门唯一的太上长老。现在本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灭门危机,下面就由老祖安排一切事情。” 果然,如我所料,钟大掌门一开口,就点明了主座上老者的身份,说了几句场面话后,钟大掌门就自觉地退开。 大殿内的众人,大多也都猜到了老者的身份,但是听到确认,还是一阵骚动,用异样的眼神瞅着这位令狐老祖。 这可是活生生的元婴期修士啊!也是黄枫谷近千年来,唯一的一名元婴修士,据说已经八百岁高龄,活脱脱的千年王八,不对,是不老翁… 令狐老祖皱了皱眉,轻轻咳嗽一声,大殿内立刻安静了下来,谁敢不给这位面子。 令狐老祖缓缓道:“你们既然听到了惊龙钟,我也不说什么废话了。现在七派与元武国、紫金国的联军,在前方已经大败,我方修士死伤惨重,虽然勉强在第二条防线重新驻扎,但失败已经是不可避免了。” 此话一出,大殿内的众多修士勃然变色,一名中年修士忍不住站了出来,问道:“老祖,这怎么可能?我们和魔道的决战之日,不是还没到吗?明明还有一个多月啊!” 这位中年修士,正是陈家的当代家主,筑基后期的修为,在黄枫谷内极有名气,仅次于令狐老祖与寥寥数名结丹期修士之下。 令狐老祖却没什么好脸色,毫不客气的训斥道:“就是因为前方的那些人和你的想法一样,所以才被魔道的人偷袭大败的!” 陈家家主满脸通红。施了一礼后,匆忙退了回去。 见到陈家家族这般下场,其他人哪还有不识趣的,因此虽然心中疑惑丛生,但还是静静的听这位令狐老祖下面说些什么。 令狐老祖缓缓道:“其实这次大战失利。倒也不能完全怪罪前面的主事之人不够小心,没有提防对方用诈,而是我们七派中出了叛徒。那灵兽山的人,竟然在趁他们一派警戒时,私自将外面的大阵打开,将魔道之人放了进来。这才有此大败。” 众人恍然大悟,竟然是灵兽山做了叛徒! 灵兽山竟然玩了个计中计中计! 原本,灵兽山乃魔道六宗之一御灵宗的分支,数千年前安插在越国的暗哨。然而正魔大战一起,灵兽山已不承认魔道身份。也不愿头顶多一个太上皇出来。 所以,灵兽山玩了个计中计,将魔道之人打了个伏击,让魔道之人损伤不少。 现如今,灵兽山又玩了个计中计中计,合着上次只是演戏给大家看的。 此役,更是将元武国、紫金国的大部分修士一并引来,一网打尽! 令狐老祖又道:“好了。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对方技高一筹,我们只能甘拜下风。如今最重要的是,让本派避免灭门之祸。要知道。前方的残余修士,顶多为我们争取两三天的时间。我们必须及早撤离越国才行。” “撤离越国?” 这句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他们都是在越国土生土长的,离开这里实在是难以接受。 只有我不置可否,对他来说。到哪修行都一样,哪怕是韩立。也有些不能接受的样子,他也是越国人。 这时。一名筑基后期的青年修士,忍不住问道:“老祖,难得你老人家和其他元婴期前辈出手,也无法击退魔道吗?” 令狐老祖淡淡道:“自然可以,我们这几个老家伙联手的话,可以很轻松的灭掉和你们对峙的这些魔道修士。 但是你们不要忘了,魔道六宗既然能有这么大的名声,其拥有的元婴期修士怎么会少呢? 我们几人早和他们中的老家伙,干了数架了。结果,我们处在了下风。 因此对方逼我们几人发下毒誓,和他们一样都不得亲自出手参与这场大战,这场大战只能限制在结丹期修士的水准。” 众人这才恍然,为何始终没有见到元婴期的老怪物们,参与这场正魔大战。 令狐老祖又道:“我意已决,必须整个门派离开越国,其他五派也会和我们共同进退的,如此,到了陌生的地界,我们还可以东山再起。到时候实力强大了,再把越国抢回来就是了!” 说到最后,已经变成了冷笑,看起来这位老祖,倒是对越国没什么留恋的。 令狐老祖发话,众人哪敢违背,只能是撤了! 只听令狐老祖又道:“其他的事情都好办,但是有一件危险的事情,还需要有人去做。下面我指到的人,跟我到后殿去,其他人留在这里,听钟掌门安排撤离的事宜!” 令狐老祖自主座站起,走向众人,“你,还有你……”一连点出了在场的大半人之多,足足五六十名筑基修士。 韩立正在其列,我与马三并没有被点中。 点完人后,令狐老祖就自顾自的往后殿而去。 韩立和其他人有些不安起来,犹豫片刻,还是老老实实的跟了过去。 老祖与这些人一进入内殿,大殿内鸦雀无声的场面立即一变,众人开始交头接耳的交谈起来。 马三忍不住问道:“师兄,你说老祖找他们去做什么?”我皱了皱眉,略一思索,便猜出几个可能,淡淡道:“魔道六宗自然不会轻易让各大门派撤离,想必会派人阻拦,斩草除根的。” “那咱们……”马三立即吃了一惊,心说咱们不是很危险? 令狐老祖带着一群人进入内殿,不是准备先跑路了吧? 我笑着道:“令狐老祖点了他们进入内殿,无非是准备分头撤离,至于令狐老祖是怎么打算的,就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马三神色复杂的点了点头,令狐老祖不会让他们留下来打掩护,带着那批人跑路了吧? …… 进入内殿的韩立等五六十名筑基修士,立即收到了令狐老祖的撤离命令,各回洞府,收拾东西,准备跑路。(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八章九国盟 包括韩立在内,跟着令狐老祖进入内殿的这批修士,立即接到了收拾家当跑路的命令。(800) 这位令狐老祖说,会让宗门的剩余修士,狙击魔道,为他们拖延时间。 也就是说,这位令狐老祖准备弃帅保车。 韩立等五六十名筑基修士收拾妥当,再加上汇集而来的数百名练气期弟子,由一名结丹期修士带着,开始跑路,似乎他们就是宗门未来的希望。 然而就在他们离去不久后,我等守在议事殿的众修士,也收到了撤退的命令。 大家伙收拾妥当,开始跑路。 目的地,九国盟。 显然,令狐老祖是忽悠韩立等人的,宗门内的人并没有留下来狙击魔道。 看样子,是将韩立一行人,当成了“诱饵”,吸引魔道之人的注意力。 …… …… 越国所在的这处修仙界,乃天南地界,也叫做天南修仙界。 天南地界,共有三大超级势力。 分别是风都国的正道盟、天罗国的魔道六宗,以及九国盟。 其余的,都是如越国、紫金国、元武国、姜国、车骑国等各国的修仙派,属于中小势力。 天罗国魔道,与风都国正道盟一直是对立的,然而这次魔道大肆扩张之际,正道盟并没有进行阻拦。 因为正道盟,也在蚕食着周围国家的势力,也就是说,正道与魔道都在扩张,谁也不管谁。 正道与魔道都在扩张,被占领了地盘的越国等修仙派,只能往九国盟跑路。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九国盟,属于三大超级势力中,一个比较特殊的存在,它的存在,是为了抵御西南方“幕兰草原”的入侵。 天南修仙界的西南方。乃广阔无比的幕兰草原。 幕兰草原中,有着许多幕兰人组成的部落,他们称自己为幕兰族。 幕兰族中,有着不逊色于人族修仙者的“幕兰法士”。时常为了抢夺修炼资源,入侵天南。 九国盟,就是天南修仙界中,阻挡幕兰族入侵的第一道防线,属于天南三大超级势力之一。 不止越国修仙派逃往九国盟。被正道、魔道吞并的国家的宗派,以及被驱逐的一些散修,都逃到了九国盟。 九国盟自然不会推辞,将这些势力一一吸收,实力大涨。 就在我一行人,越国修仙派的修士,穿越了十几个国家,抵达九国盟的时候,被穿越的十几个中小国家,宣布结成联盟。自称“天道盟”,抵御正道、魔道的入侵。 自此,天南修仙界,以九国盟、正道、魔道、天道盟四大势力为尊,再没有了其余的中小势力。 到了九国盟以后,越国掩月宗、黄枫谷、巨剑门、化刀坞、天阙堡、清虚门六派,抱成一团,在九国盟“腾出来”的一处灵脉,驻扎下来。 九国盟,由九个大小国家组成的联盟。抵御幕兰族人,势力庞大,单单元婴修士就有近百名。 其中九国盟化意门的太上长老,魏无涯。更是元婴后期的大修士,几乎无敌的存在。 结丹期修士,更是有很多。 但越国六派抱成团,元婴修士足有**位,结丹修士也有一些,放在九国盟里。也不算一个小势力,驻扎下来后,很快就站稳了脚跟。 越国六派站稳脚跟,就在我以为,可以安心修炼,冲击筑基后期,乃至结丹期的时候,宗门发放了一个特殊的任务下来。 前往天兰境。 天兰境,乃上古时期传下来的一处秘境。 相传上古时期,九国盟所在的地方,本是一个超级大国天兰国的疆域,天兰秘境,就是天兰国的大能修士开辟出来的。 相传,天兰国一度占领了整个天南修仙界,甚至深入幕兰草原,打得幕兰人俯首称臣。 只是随着时间流逝,天兰国这个超级大国,也泯灭于修仙界的历史长河中。 天兰国虽然没了,天兰秘境却保留了下来,为九国盟所掌控,里面灵气充裕,有着各种天材地宝,尤为出名的,就是其中盛产的天兰果,于冲击结丹期有奇效,可增加结丹成功的三四成几率! 三四成几率,再加上一些其他灵丹妙药,几乎就可以妥妥的结丹成功。 九国盟内,也有着大大小小的修仙派,所掌控的这处天兰秘境,自然所有修仙派都盯着。 所以,众派立下约定,每隔百年,就各自派出五十名筑基修士,前往天兰秘境,搜集宝物。 说起来,跟越国的血色试炼差不多,只是天兰秘境内的宝物,要上了好几个档次而已。 越国六派投入九国盟,抱成一团,算成一派,恰逢天兰秘境开启,也得到了五十个名额。 掩月宗、黄枫谷、化刀坞、天阙堡、清虚门、巨剑门,将五十个名额分配下来,掩月宗独占十个名额,其余五派,各占八个名额。 黄枫谷的这八个名额中,就有我一个。 不用想,也知道天兰秘境,比血色试炼还要血腥的多,毕竟,进入其中的筑基修士,谁愿意放弃结丹的机缘? 按照规定,进入天兰秘境的筑基修士,得到的天兰果,是可以自己留下一颗的,其余的,才会上缴宗门。 越国六派,如今也算是元气大伤,一下子再拿出五十位筑基修士,也有些犯难。 筑基后期的修士,都是宗门未来的希望,用来冲击结丹,乃至元婴的,没了这些希望,宗门也就玩完了。 筑基初期的修士,派出去进入天兰秘境,基本就是送死。 所以,六派斟酌一番后,各自在门派内,挑选出寥寥几名筑基后期的修士,以及一些筑基中期修士。 对于六派与众修士来说,此行虽然凶险,但也是一种机缘,喜忧参半。 也许是钟大掌门觉得我、马三的“逃命能力”比较强,也或许之前正魔大战时,他们在宗门休息的时间太长,两人都被派来参与天兰秘境之行。 带队前往天兰秘境之人,让众修士有些意外,乃一名身材魁梧的大汉,巨剑门的元婴老祖! 巨剑门的元婴老祖,带着六派五十名筑基修士,驾驭着一艘巨大的飞舟,往九国盟内的一个方向飞去,目的地,化意门。 无巧不巧,天兰秘境的入口,就在化意门。(未完待续。) 第六百四十九章天兰境 化意门,九国盟第一大派,门中太上长老魏无涯,乃元婴后期大修士,堪称无敌的存在。 化意门的山门,位于连绵近万里的青岚山脉深处,一座主峰高达万丈,耸立云霄,极为壮观。周围拱卫着十三座副峰,云雾缭绕,称得上仙家福地。 以巨剑门的元婴老祖为首,我等一行五十名筑基修士,并没有前往化意门的主峰,而是来到十三座副峰之一。 他们到达这里的时候,竟然发现山头一处,竟围着百人左右,人群中,一男一女正的斗法。 飞舟之上,所有人都不禁好奇的看了过去。 山头高处,还有着两名气度不凡的中年人,正负手而立,观看着斗法。 站在船首的巨剑门元婴老祖,看了山头上的两名中年人一眼,淡淡:“是明剑宗与苍云派的修士,这两个宗门大多以剑修为主,但几千年来一直互相敌视,比斗一番倒也正常!” 顿了顿,巨剑门的元婴老祖又道:“你们仔细看着,也好知道一下他们的底细,进入天兰境之后,遇上了也好有所防范。” 显然,这位巨剑】⌒门的元婴老祖,虽然身材魁梧,面容粗矿,却也是心细之人,否则又怎么可能结成元婴? 众人仔细看去。 剑修,一身大半的战斗力都在飞剑之上,只见明剑宗与苍云派的一男一女,都是筑基后期的修为,各自驾驭着一柄飞剑。 其中一柄飞剑,飞舞起来,周身剑气环绕,威力极为惊人。 另外一柄飞剑。略显小巧,但舞动起来,化作繁星点点,威力也是惊人的紧。 两人斗得旗鼓相当。 单凭这一手御剑术的威力,就让越国六派的所有筑基修士,都很是吃了一惊。自诌就算用顶阶的法器,也抵不住对方的攻击。 剑修的战斗力,果然非同凡响。 只有我微微撇了撇嘴,这也算是剑修?也就比寻常的筑基修士,战斗力强上那么一些而已。 最终,一场消耗战,苍云派的那名女修士,以小巧灵动,法力消耗较小而获胜。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两人都没有拼命,否则剑修虽以飞剑为主,也是可以施展其他手段,如法器、符箓、符宝等等的。 这一日,九国盟所有门派齐聚,都在化意门十三座副峰驻扎下来。足有三十多个宗门,也就是说,参与天兰秘境之行的筑基修士。几近两千名。 声势可谓不小。 第二日,几近两千名筑基修士。由一名名领队的元婴修士带着,来到一处峡谷。 从高空往下望去,巨大的峡谷仿佛被人一剑劈开,两侧悬崖十分整齐而平坦。随着几近两千名修士落下,都在打量着峡谷内的环境。 周围一片荒凉,毫无人烟。 众人往峡谷内走去。不是元婴修士,就是筑基修士,身形自然飘逸而迅捷,几近两千人同时展开身法,场面很是壮观、好看。 不多时。众人穿过大峡谷,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祭坛式的建筑,观其构造,正是传送阵。 我对这玩意也不陌生,这座传送阵,竟也有几分上古传送阵的样子,看上去,年代久远的很。 传送阵边上,正盘膝坐着一名身穿黑色长袍的中年男子,观其身上的威压,郝然是一名元婴修士。 中年男子面容俊美,带着难以言喻的出尘气质,起身,笑道:“既然来了,这便开启传送阵罢!” 这位显然是个雷厉风行之人,话刚说完,一扬手,七八块中阶灵石飞出,镶嵌在传送阵七八个凹槽内。 随着灵石的镶嵌,传送阵发出几声脆响,缓缓启动了起来,数息后,传送阵上的空间便扭曲起来,阵法中间多出一个泛着蓝光的漩涡,由外而内的缓缓旋转着。 除却到来的元婴修士,几近两千名筑基修士,依次踏入传送阵,进入天兰秘境。 我与马三等人,站在大部队靠后的位置,这座传送阵每传送百人左右,能量便会消耗殆尽,需要再镶嵌七八块中阶灵石。 (本章完) 82 - 九妖变 - 早雨 不久,轮到我与马三,两人前后脚踏入了传送阵。 眼前微微一花,我已经来到另外一处地界,放眼看去,乃是一片大海,他正站在一片沙滩上。 天兰秘境,乃一片极大的海域与一座座海岛组成,这片海域,被众修士称为天兰海。 相传,乃古时的天兰国,见天南地界与幕兰草原都没有大海,所以特地将秘境开辟成海。 倒是天南修仙界的北方,有着没有尽头的“无边海”,哪怕是元婴修士,单凭飞行,也飞行不到无边海的尽头,亦没有任何收获。 我自海滩上飞起,来到空中,环顾四周,只见脚下是自己身处的一座小岛,远方的大海中,隐约可见有岛屿分布。 微微吸了口气,灵气果然比外界浓郁许多,比血色试炼所在的禁地,还要强上一些。 天兰秘境与血色试炼有着一个相同点,就是传送进来后,也是随机到达一个地点,位置并不相同。 时间则长上一些,七日。 沉吟顷刻,我往脚下的小岛落去,将这座小岛搜索了一遍,这座小岛上并没有妖兽,倒是找到了三株灵药。 其中两株百年灵药,价值不菲,另外一株紫心草,更是有着三百多年的火候,乃结丹期修士炼制丹药所需的宝物。 我也没有想到,天兰秘境内的灵药,竟然如此轻易就可以找到,而且档次也挺高,这倒是让他对此行有些期待了。 要知道碍于这具身体资质的原因,修炼起来速度很慢,如今在筑基期,还有着从血色试炼中得到的丹药辅助修行,进步也算神速。 但是到了结丹期,修炼起来,动辄就是几十年上百年,才能进阶一个小境界的,没办法,身体资质不行。 这本也没什么,但是想到韩立那个小子,开着外挂飞也似的修炼,我哪能任凭他踩在自己头上? 那滋味……想想都不爽! 同一时间,进入天兰秘境的众多修士,都开始搜集着宝物。(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章被诈了 readx;随意的选了一个方向,我来到第二座岛屿,这座岛屿,要比之前那座小岛大上一些,岛屿中心还有着一座小山。 目光一扫,我飞身往小山飞去,刚刚到来,就听到了打斗声。 随手掐了一个敛息诀,我往小山上的树林中走去,过了一会儿,在一片树木被砍得七零八落的树林里,见到三人正在交手。 其中一人,乃明剑宗的修士,有着筑基后期的修为,使用的是一柄乳白色飞剑。 另外两人,我看了一眼,便知是啸天门的修士,在进入天兰秘境之前,宗门就已经将各派的信息,以及秘境内的一些信息,传达给他们了。 他们可不比越国六派联盟,每一派派出八到十人,而是每一派都派出五十名筑基修士。 每一派的五十名筑基修士,显然不可能都是筑基后期修士,九国盟内的各个修仙派,还没有如此强大的实力。 所以,他们派出的五十名筑基修士,既有筑基后期修士,也有筑基中期修士,其中,筑基中期修士反而要占得多一些。 甚至,偶尔还夹杂着几名筑基初期修士。 眼前这两名啸天门的修士,便是筑基中期,分别召唤出一只筑基中期的阴魂,以及一只筑基初期的骷髅。 以四敌一,倒也占了上风。 啸天门,乃以修炼鬼道法术为主的宗门,说起来,类似于魔道宗门。 但九国盟,以抵御幕兰草原的入侵为主,不忌讳正邪,也就是说,正魔并存。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化意门的太上长老,元婴后期的大修士,天南三大修士之一,修炼的就是毒道功法。可催用十绝毒中的蝮尸之毒,说起来,也属于魔道中人了。 远处,有着一株盛开的黄钦花。看上去已经有三四百年的火候,也是结丹期修士都会心动不已的灵药。 明剑宗的筑基后期修士,青年模样,浓眉大眼的,正驾驭着一柄乳白色飞剑。环绕着一道道剑气,以一打四,抵挡着啸天门修士的进攻。 眼看着自己以一打四,落入下风,浓眉大眼的青年修士咬了咬牙,从储物袋中,摸出一张符宝来。 符宝一出现,啸天门的两名修士立即绷紧心神,相视一眼,各自从储物袋中。竟摸出两块一模一样的鬼面盾牌来。 突然,啸天门其中一名小眼睛的中年人叫道:“道友何必在一旁观战,不如一起出来,灭杀此人,平分他身上的宝物与灵药!” 我微微一愣,心说啸天门这种鬼道修士,手段倒是不少,竟然能发现施展了敛息诀的他,索性站了出来。 一见到我出现,那名小眼睛的中年修士也是一愣。我见他发愣的模样,立马就知道,自己竟然给这货骗了! 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要知道他可是很久很久。没有上过当了。 既然已经现身,自然不能再站回去,小眼睛的中年修士还没开口,倒是正一手拿着符宝,一手掐着剑诀的明剑宗修士叫了起来,“这位道友。只要你拖住他们其中一人,我就可以斩杀另外一人,到时,平分他们身上的宝物与灵药!” 显然,能够不动容符宝,明剑宗的青年修士也不愿意动容符宝,毕竟这种宝物,用一次少一次。 啸天门的两人立即变了脸色,小眼睛的中年修士没想到自己随便一叫喊,就能叫出一人,苦着脸叫道:“阁下不要听他胡说,此人修为比你高出许多,你帮了他,难免到时候他会对你下手的!阁下不如就此离去,秘境内的宝物可是多得很,没必要在这里冒险!” 这名啸天门的修士,根本没有邀请我联手的意思,因为他也明白,若是三人联手除掉明剑宗的修士,到时候,三个人还能平分宝物? 肯定的人多的欺负人少的! 所以,他直接劝我走。 似乎我帮哪边,事后都讨不了好,若是一名寻常的筑基中期修士,此刻退走,倒也真是明智的选择。 但我哪有退走的意思,笑了笑,也不多说,祭出一柄红色飞剑,往啸天门其中一名修士****而去。 此人长着一双小眼睛,正是把我忽悠出来之人,作为一个记仇的人,我哪能不报仇? 明剑宗的青年修士见了,先是有些意外,旋即大喜道:“道友真是明智之举,啸天门皆是些修炼邪法的狠辣之辈,今日我们便将他们给除了!” 红色飞剑在半空红芒一闪,一分为五,化作五柄细小飞剑,随着我一掐决,幻化成五个热浪逼人的火球,气势汹汹地往小眼睛修士打去。 啸天门的两名修士,见我向他们攻击的时候,就变了脸色,两人相视一眼,同时将手中的鬼面盾牌扔出,双手掐诀,嘴里极为快速的念了几声咒语。 两面鬼面盾牌迎风见涨,一瞬化作丈余大小的巨盾,鬼面上吞吐着黑气,一前一后,一左一右的,围绕着两人旋转不停。 渐渐地,大量的黑气,将两人环绕其中,看不清身形。 五个热浪逼人的火球,在“砰砰…”声中,纷纷被黑气挡了下来,丝毫无碍。 这时,正在攻击明剑宗修士的筑基中期阴魂,突然转换目标,面目狰狞地往我扑来,我伸手在储物袋上一摸,闪烁着电光的青色长枪出现在手中,随手投掷了出去。 电芒一闪,正恶狠狠扑来的阴魂,被透胸而过,紧接着,阴魂身上闪烁起“噼里啪啦”地电光,发出一声声刺耳的尖叫。 “不好,雷电属性的法器!” 黑气环绕中,传出啸天门修士的声音,听声音,正是那名小眼睛的中年修士,寻常法器,很难对阴魂构成伤害,只能以能量攻击阴魂。 而这些能量中,以雷电属性为最,最为克制阴魂,也最为克制鬼道修士。 我驾驭着青色长枪几个回合,就把这头筑基中期的阴魂给灭了,倒是省了不少功夫,若是没有这件雷电属性的法器,还真是要费些手脚。(未完待续。) 提供全文字在线阅读,更新速度更快文章质量更好,如果您觉得网不错就多多分享本站!谢谢各位读者的支持! 高速首发大神戒最新章节,本章节是地址为如果你觉的本章节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第六百五十一章小弟被追杀 我轻而易举的就将一只筑基中期的阴魂给灭了,让两名啸天门修士心生退意。 黑气环绕中,一根骨矛法器突然飞射出来,骨矛在半空中轻轻一颤,忽然幻化成上百根骨矛,声势骇人。 一半骨矛激射向明剑宗的青年修士,一半骨矛激射向我。 啸天门的两名修士,收回正攻击明剑宗修士的法器与骷髅,在黑气环绕中,往空中急射而去,很快就不见了踪影。 明剑宗修士手中剑诀接连变幻,全身法力涌动,飞剑在前方舞出一道道惊人剑气,费了好大的劲,这才将一根根骨矛抵挡下来。 这时,他转头往我看去,只见他祭出一件钟形法器,将自己罩住,那一根根骨矛射在钟形法器上,激荡起一阵阵钟声,轻而易举的就抵挡下来。 随后,钟形法器滴溜溜的一转,化作巴掌大小,被现出身形的此人纳入掌中。 这让明剑宗修士双目一凝,仔细看了那钟形法器几眼,啸天门修士祭出的骨矛,威力惊人之极,应该是压箱底的手段了,逃命时这才使出。 他都要一阵手忙脚乱,此人却轻描淡写的抵挡下来! 我所使,正是遮天钟,这件法器掺入了炼制法宝所需的铜精,已经有法宝的几分威能。 我手托遮天钟,看向明剑宗浓眉大眼的青年修士,淡笑道:“这株黄钦花本人要了,你有没有意见?” 青年修士一听,立即变了脸色,惊疑不定的看着我。此人竟如此嚣张,要知道他可是筑基后期,对方才筑基中期而已。 听此人说话,就好似两人的修为对调了过来。 不是装腔作势,就是有着足够的底气! 青年修士一手拿着符宝。一手掐着剑诀,乳白色飞剑在周身环绕,脸色阴晴不定了半晌,这才说道:“这株黄钦花归道友了!便当作答谢道友援手之情!” 我一听,笑着道:“识趣!”说完,向黄钦花走去。拿出一直玉盒,将灵药采摘下来,收入盒内。 见他大大咧咧的模样,青年修士脸色又是变幻不停,心说此人莫不是在装腔作势? 但那件钟形法器。明明不是寻常修士可以拥有的… 直到两人分道扬镳,这位浓眉大眼的明剑宗青年修士,始终没有放下心中疑虑,但也没有出手试探。 因为他从我身上,感到一阵莫名的忌惮…… …… 同一时间。 进入天兰秘境的各派筑基修士,或多或少的都搜集到一些宝物,似明剑宗修士与啸天门修士为了争夺宝物,而大打出手的情景。也有许多。 有人不敌逃命,也有不少修士身陨当场。 接下来,自然是继续寻宝。以及杀人夺宝! 我不紧不慢的,又搜索了几座岛屿,也不知是不是运气太好,又采集到了不少珍稀灵药,而且连个跟他争夺灵药的对手,都没有遇到。 其实这个时候。进入天兰秘境的筑基修士们,在第一时间搜集了宝物后。就会选择与同门汇集,然后成群结伙的去抢夺他人的宝物。以及天兰果! 天兰果,才是他们最大的目标。 不知不觉间,就到了第二日。 我仍旧在不紧不慢的搜集着宝物,手中掐了个法诀,感应了一下,马三这小子快到了。 按照他与马三的约定,两人进入天兰秘境后,以“牵引术”为引会合。 他这个做老大的,自然不会去找小弟,而是让小弟来找他碰头,根据牵引术的指引,马三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这才快到达这里。 可见天兰秘境之大。 这时,我身处一座较大的岛屿,中心位置的一座大山崖顶,他刚刚在崖顶采集到了三株梓轩花,每一株都有三四百年的火候,这不禁让他感叹自己的运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下一刻,天际有遁光往这边飞来,通过牵引术的感应,我就知道是马三,然而让他有些意外的是,马三的遁光之后,竟还有十七道遁光紧随其后。 这十七人一个个都穿着道袍,作道士打扮,属于同一个门派,极道门。 看十七人紧追不舍的样子,完全是一副不抓到马三不罢休的架势! 过了一会儿,遁光自天际飞近,马三立即大叫道:“师兄,救命啊!”叫喊着,所驾驭的飞舟法器,落在崖顶。 后方的十七道遁光,纷纷停在高空,看着崖顶的马三与我,见到我出现,一个个露出兴奋之色,完全是看待猎物的目光。 我哑然失笑,问道:“你怎么惹他们了?” “我没有惹他们,只是来找师兄会合的途中,遇上他们,就被追杀了!”马三一脸苦笑,在这种地方,被追杀还需要理由吗? “这里杀人并不需要理由的。”我恍然,尽管参加过血色试炼,还是没有太适应此方世界的规则。 我与马三旁若无人的交谈,惹恼了追杀之人,十七名极道门的修士,不是筑基后期,就是筑基中期,其中以一名筑基后期的白发老道为首。 白发老道一指两人,道:“交出储物袋,饶你们一命!” “就不能换句台词?”我有些无语,伸手在储物袋上一模,手心多出一柄四尺青锋,一抬手,抛了出去,轻声喝道:“轩辕神剑,降妖除魔!” 四尺青锋****高空,途中光华一闪,竟多出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来,密密麻麻,遮天蔽日,好不惊人。 成百上千柄四尺青锋,闪烁着耀眼的清光,“嗖嗖…”声中,将极道门十七名修士全部笼罩其中。 极道门十七名筑基修士,一个个脸上露出震惊之极的神色,似乎无法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连防御的手段,都忘记做了。 接着,成百上千柄飞剑,自四面八方,毫不留情的刺来。 这时,极道门十七名修士一个个才反应过来,或是祭出法器,或是祭出符箓,有的甚至直接取出了符宝。 然而,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二章天兰峡谷 十七名极道门的筑基修士,在轩辕剑诀下,倒也支撑了一段时间。各种厉害的法器,符箓,乃至符宝都被使了出来,但最终,还是泯灭在成千上百柄飞剑之下。 马三早已看得呆了。 即便知道林师兄厉害,也没想到,林师兄竟然厉害到这种程度。 原本按照他的打算,找到林师兄后,以林师兄的种种神奇手段,保住自己一命还是可以的,却没想到,林师兄直接就把对方给干掉了! 这可是十七名筑基中期与筑基后期的修士! 初试轩辕剑诀,我体内的法力消耗了大半,几乎耗尽,并不如看上去那么轻松,这也是他当初为何准备进阶筑基后期,才修行此剑诀的原因。 就是筑基后期的修为,施展此剑诀也不会轻松,或许到了结丹期,才能运用自如。 要知道当年燕赤霞,也是功力大为精进后,以轩辕神剑为引,这才修成轩辕剑诀的。 我从储物袋中摸出一个小瓶,打开后,服用了几粒快速恢复法力的丹药,笑着道:“打扫战场吧!” “是,师兄!”马三这才从震惊中醒来,林师兄如今在他心中的形象,已经是非人了…… 很快,马三打扫完战场,捧着许多储物袋回到崖顶,有些兴奋的道:“师兄,大收获啊!好多灵药!” 我点头笑道:“你先收着。” 马三习惯性的点头,这种活计,他早已不是第一次干了。 接下来,我与马三又在附近的岛屿搜索了一番。基本没有收货,不用想也知道,被第一时间进入这里的修士们,已经搜集一空。 两人这才不紧不慢的往天兰峡谷飞去。 天兰峡谷,位于天兰秘境中心位置。面积极大的一座岛屿上,也是天兰果的产地。 …… 一日后。 两道遁光停在高空,光芒散去,现出两名踩着飞舟的男子,其中一人,年纪轻轻。面容俊秀,卓尔不凡。另外一人,看上去三十多岁,长着一张马脸。 正是我与马三。 前方,有着一座巨大海岛。 这座海岛。方圆万里! 海岛之上,正是大名鼎鼎的天兰峡谷。 天兰峡谷之所以有名,是因为其中分布生长着一株株天兰树,结出一颗颗天兰果。 天兰峡谷内,石林,死火山,熔浆岩,湖泊。河流,参天古木不一而足,还有着各种高级妖兽出没。 马三看向我。恭敬问道:“师兄,我们要不要与六派修士会合?” 若是之前,他肯定不会这么问,因为进入天兰境前,越国六派就在进入秘境的五十名筑基修士身上,种下了牵引术。 与我、马三之间的牵引术是同一种法术。但不能主动感应,而是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感应到对方。 这是六派为了让他们在天兰峡谷外,聚集所用。而后,去争抢天兰果。 越国六派,自然也盯上了天兰果,那可是能够增强结丹三四成几率的天材地宝! 此刻,我与马三已经感应到,越国六派的修士,已经聚集在天兰峡谷外的一个地方,共有二十三人。 马三原本也是打算按照宗门指示行动的,但见识了我的神威后,就不这么想了,以林师兄的能力,完全可以自己行动。 因为来天兰峡谷的这一路上,他们又遇到了两波修士,分别有十五人,以及二十六人! 每一波修士,都被林师兄施展大神通剑诀,给灭了! 战斗力简直非人…… 我略一沉吟,刚想开口,突然挑了挑眉,笑道:“他们来了!” 二十三道遁光自天际一个方向飞来,马三自然也以牵引术感应到了,正是越国六派的人。 “见过诸位师兄!”我与马三抱了抱拳,打了个招呼。 六派修士中,以掩月宗一名筑基后期的年轻修士为首,掩月宗,擅长双修之法,驻容有术,一个个都是俊男美女。 这名筑基后期的年轻修士也是位帅哥儿,只是穿着一身大红袍,让我第一时间,想起了一位特别的故人,东方不败。 这位红袍帅哥儿只是礼貌的点了点头,示意我与马三入队。 接着,众人来到天兰峡谷附近的一处海面,静静地等着其他队友到来,越国六派初来乍到,也不出去“狩猎”,要知道这个时候,许多已经聚集的各派修士,不少都出去猎杀落单的修士了。 (本章完) 83 - 九妖变 - 早雨 比如最初追杀马三的极道门修士,以及一路上,被我灭掉的另外两队修士。 越国六派毕竟是新来九国盟的,并没有去做“狩猎”的事情,否则传了出去,日后会惹来不少麻烦。 据说,明剑宗与苍云派互相仇视几千年,其根本原因,就是几千年前,两派在天兰秘境内结下的仇。 陆续又有五位越国六派的修士到来,加上我与马三等二十五人,正巧三十人。 这时,已经来到秘境开启的第三日中午,也是六派约定进入天兰峡谷的日子。 至于另外二十名筑基修士,也不知是被杀了,还是在其他地方寻宝,或是根本就没敢来。 我等越国六派的三十人,刚刚进入天兰峡谷小半个时辰,就在一处山谷,被一群血狼给包围了。 没有修士敢在天兰峡谷内肆意飞行,因为会引来不计其数的飞行妖兽,结果可想而知。 众人自然也不敢飞行,只能应战。 血狼,属于修仙界常见的妖兽,一般都是一级的低阶妖兽。但是在天兰秘境这种灵气充裕的地方,妖兽进阶也会变得容易。 这群足有三百多只的血狼,大部分都已经进阶二级妖兽,相当于筑基初期。 也有寥寥几只血狼,进阶三级妖兽,相当于筑基中期。 其中一头血狼首领,更是已经进阶四级妖兽,相当于筑基后期。 剩下的一小部分,这才只是一级妖兽而已。 尽管有着一两百只相当于筑基修士的二、三级血狼,众人倒也不惧,妖兽到底是妖兽,不如人类修士懂得借助外力,比如说法器、符箓等等,也没有人类的智慧。 包括我在内,六派等三十名筑基修士,靠拢在一起,外围的修士祭出防御法器,抵挡着血狼的攻击。 里面的修士则祭出攻击性法器,往外杀去,很快,就有一头头血狼,命丧在一件件法器之下。 筑基中期与后期的修士,自然是不缺顶阶法器的,血狼又不是特别厉害的妖兽,自然难以抵挡。 很快,这群血狼丢下了七八十具尸体,开始跑路。 七八十具血狼的尸体,其中更有不少二级血狼,二级妖兽,体内是有妖丹的,也算是一比不菲的收入。 但是三十人均分下来,每人到手的二级妖丹,也就一两颗。 众人继续前行。 这一路上,又斩杀了一些妖兽,其后,众人倒是遇到了几株天兰树,只可惜,上面只有寥寥一些没有成熟的天兰果,摘了也没用。 不用想也知道,树上成熟的天兰果,已经被人先一步摘走了。 随着渐渐深入天兰峡谷,小半日后。 三十人停了下来,因为前面躺着几具修士的尸体,从他们的穿着来看,似乎是啸天门的人,我更是认出,其中一人,乃当初忽悠了他一次的小眼睛中年修士。 被他与明剑宗修士赶走的那两位之一。 另外一位,倒是不在这里。 “去前面看看!”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一挥手,众人加快了脚步,展开身形,往前方赶去。 随着前进,众人又遇到了几具尸体,看穿着,似乎还是啸天门的人,并且留有一些打斗痕迹,似乎啸天门的修士,正在遭受追杀。 一路沿着打斗的痕迹追下去。很快就有新的尸体出现,看穿着,还是啸天门的服饰。 一连走了四五十里,众人这才在一处石林前。发现了三伙人。 三伙人正在对峙,其中一伙人数最少,只有十八人,看他们身上的服饰,正是被追杀的啸天门的人。 我一看就认出。当初被他与明剑宗赶走的两名修士的另外一位,正在其中。 另外两伙人,分别有二三十人的样子,看他们身上的服饰,分属雷炎门与天华宗。 看样子,是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人联手,一路追杀啸天门的人到了这里。 我等一伙三十人到来,让对峙的三方都是一愣,啸天门为首的一人立即叫道:“诸位道友,本门愿让出三枚天兰果。只要诸位道友与本门联手,对付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人!事后,天兰果双手奉上!” 我等一伙人一听,一双双眼睛都亮了起来,他们本就猜到了一二,能让雷炎门与天华宗大张旗鼓的追杀,除了天兰果,还能为了什么? 看来啸天门收获不小啊,一开口就让出三枚天兰果! 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为首之人相视一眼,雷炎门一名少女脆生道:“不如诸位道友与我们联手。灭杀了啸天门的人,平分他们身上的天兰果!” 雷炎门竟以一名少女为首,这名少女看上去二八芳龄,一张娃娃脸。长得很是可爱,修为却已经到了筑基后期巅峰,半只脚踏入结丹期。 不是驻颜有术,就是天资绝佳,又或者两者兼之。 天华宗为首的一名中年汉子也道:“诸位道友可要想好了,啸天门已经死了不少人。即便你们联手,也没有太大胜算的!” 啸天门一路上已经丢下不少尸体,现如今,只有十八名筑基修士了。 我等人,都看向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这时,啸天门的人又叫道:“诸位道友不要听他们的!雷炎门与天华宗一向交好,难保他们事后不会对你们下手的!本门也只得到了五枚天兰果,就算他们真得信守承诺,你们也只不过能得到一枚天兰果而已!” “说得有理。”红袍帅哥儿皱着一双好看的眉毛,想了一会儿,这才开口,显然是认同啸天门之人所说的话。 也不知是认为雷炎门、天华宗不会信守承诺,还是认为一枚天兰果太少。 至少,立场是站了。 接下来自不用多说,手底下见真章。 啸天门的人一路被追杀,早就憋着一股子火气,一出手都极为犀利,各种阴煞、鬼物,夹杂着黑气环绕的一件件法器,往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人杀去。 我等三十人,也纷纷出手。 雷炎门与天华宗自然不会只挨打,不还手,一时间,石林附近,很是热闹。 我与马三也找上了对手,按照之前两人商议好的,我打头阵,马三在后策应。 大庭广众之下,我自然不会施展轩辕剑诀,除非可以如之前一样,可以把所有人都灭了,杀人灭口。 轩辕剑诀威力太大,若是传出去,难保不会引来结丹修士、元婴修士,乃至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化神期老怪物窥视! 到时候就是我,也得给跪。 再者,以他如今的修为,施展轩辕剑诀法力消耗太大,基本上一个大招,体内的法力就快清空了。 我先是找上了一名天华宗的筑基中期修士,这人已经五六十岁的模样,呈现老态,但我并没有因为对方看上去老,就手下留情。 相信对方也不会见他模样年轻,就会手软。 红色飞剑****而出,直指这名老年修士,老年修士祭出一颗圆珠状的法器,迎向红色飞剑,眼看着圆柱状的法器就要打在红色飞剑之上,红色飞剑却突然散开了,一瞬就化为五柄细小飞剑,绕过圆珠法器,直刺老年修士周身各处要害。 老年修士微微吃惊,连忙给自己拍下一张防御符箓,这可是一张罕见的中阶符箓,此刻为了保命,也顾不上其他了。 五柄红色的细小飞剑,被防御符箓化作的防御光罩挡住,击打的防御光罩一阵颤动。 然而几乎在同时,我脚步一错,出现在老年修士身后,手中的四尺青锋一瞬刺出百余剑,正颤动不停的防御光罩,“嗤”地一声,脆裂开来。 下一刻,四尺青锋透胸而过。 一名筑基修士了账,我又盯上了下一名对手,马三则立即飞过来,把老年修士的储物袋与圆珠法器收起。(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四章争斗 我轻易的将天华宗一名修士击杀,盯上了下一个对手,这次的对手足有四人,也是天华宗修士。 这四名天华宗修士,正围着两名啸天门修士猛攻,在人数上,雷炎门与天华宗联手,是要超过啸天门与越国六派不少的。 四人分工明确,其中一人,驾驭着一块极大的黄色盾牌状的法器,环绕飞舞在四人周围,散发着耀眼的黄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品。 另外三人,分别祭着攻击性的法器,向两名啸天门修士猛攻。 我脚步一挪,迈着凌波微步,来到四人周围,手中的四尺青锋一瞬刺出上百剑,落在黄色盾牌的同一个点上,“咔嚓”一声,这块黄色盾牌状的法器,直接碎裂开来。 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正在交手的双方六人都是一愣。 黄色盾牌的主人更是露出极为震惊的神色,这件法器威能如何,他自然最清楚,竟这么着被击毁了!? 他甚至都没有看清楚,对方是怎么击毁他的法器的,因为对方的剑太快了! 直到他身旁的师兄,叫了一声“小心”,将手中的龙头拐一转,拐杖上的龙头嘴巴一张,喷出一股罡风的时候,他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我一击击毁黄色盾牌法器,就想击杀对手,对手却没有给他机会,这些筑基中期与筑基后期的修士,一个个都是有货的。 尤其是那名筑基后期的天华宗修士,手中的龙头拐杖,乃一件极为厉害的法器,喷出的罡风威能极大。就是他也不敢近身,只能躲避。 身形一闪,我避开罡风,后退开来,伸手在腰间的储物袋上一模。将遮天钟拿了出来,手一扬,抛了出去。 遮天钟飞出的过程中,滴溜溜地一转,化作丈余大小,向那名手持龙头拐的天华宗修士飞落。 天华宗修士将手中的龙头拐一抬。喷出一股股罡风,向遮天钟刮去,刮得遮天钟竟一时落不下来。 不仅如此,这名天华宗修士已经拿出一张画着翎羽扇的符宝,法力注入。化作一把翎羽扇,被他拿在手中连续扇了几下,大片的青雷、火云、冰锥往我击来,声势浩大,比结丹期修士施展的高级法术还要厉害。 说来缓慢,其实双方交手,也只是一个回合的短短功夫。 面对铺天盖地的青雷、火云、冰锥,我也没有躲避的意思。跟在身后的马三已经祭出龟壳状的法器,一点指,法力注入。 龟壳迎风见涨。直化作两三丈方圆,挡在两人前方,将铺天盖地的青雷、火云、冰锥挡住。 正是当初的战利品,五级妖兽身上的龟壳,所炼制而成的宝贝。 “是个硬茬!”我也没想到,自己挑上的第二个对手。就如此难缠,看看对方。一手拿着龙头拐,一手拿着翎羽扇符宝。威风凛凛,放眼同阶,绝对是顶尖之流。 我看向一旁的小弟马三,笑着道:“用符宝!” 马三点了点头,立即从储物袋中摸出一张青光闪闪的符箓,合手夹在手心里,法力注入,顷刻间,一把小巧玲珑的青色小尺飞射而出。 马三将青色小尺祭出,青色小尺在空中发出大量光芒,瞬间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眨眼间,就化作数百把同样的青色小尺。 每把青色小尺都发出“嗡嗡”的轰鸣声,密密麻麻的往天华宗修士砸去。 单论威能,这件符宝绝对属于顶尖之流。 天华宗修士将翎羽扇符宝煽动,刮出大量的青雷、火云、冰锥,却被数百把青色小尺,一瞬就压入了下风。 这名天华宗修士一手拿着龙头拐,喷出一股股罡风,抵挡着半空的遮天钟,一手拿着翎羽扇符宝,抵挡着数百把青色小尺,没了先前的威风。 就在我准备再次以凌波微步突袭的时候,那名被他击毁黄色盾牌的修士,从衣袖中摸出一张黄灿灿的符箓,往地上一按。 在天华宗四人周围,立即有一根根的石锥拔地而起,在四人周围形成一片锥海。 这是一张珍稀的中级符箓,这片锥海,显然是为了防备我那神秘莫测的身法,石锥密密麻麻,几乎没有什么缝隙,容不得人通过。 这让我有些无奈,随着修为越来越高,防备近身突袭的手段也越来越多,身法与剑法固然犀利,但起到的作用却越来越小。 我将红色飞剑祭出,在半空化作五柄细小飞剑,随手掐了道法诀,化作五个热浪逼人的火球,飞跃过石锥海,往天华宗四人击去。 同时,又从储物袋中取出闪烁着电光的青色长枪,也往对方攻去。 一件组合型的顶阶法器,一件雷电属性的顶阶法器,攻击力都不弱,让天华宗四人,一时有些手忙脚乱。 原本属于攻击一方的天华宗四人,再无暇继续攻击啸天门的两人,从攻击一方转变成防守一方。 啸天门的两人自然不会错失良机,没想到越国六派的修士这么给力,驾驭着两头筑基中期的阴煞,以及数件法器,从防守一方转为攻击一方,往天华宗四人猛攻。 我、马三、啸天门两人,vs天华宗四人,前者大占上风,后者渐渐不敌。 此刻,雷炎门、天华宗、啸天门、越国六派的修士交手,互有胜负。 有不少身家丰富,手段犀利的修士,轻而易举的就将对手斩杀,继而盯向下一个对手,比如我。 短短时间内,就有一二十名筑基修士惨死。 但这些手段犀利的修士,也纷纷遇上了对手,争斗起来。 也有些修士,斗得起鼓相当,或是略占上风,略处下风,一时分不出胜负来。 总的来说,雷炎门、天华宗占了上风,毕竟人数要比啸天门、越国六派加起来多上一些。 争斗又持续了不短的时间。 这时,我、马三、啸天门两人联手,不断向天华宗四人猛攻,终于,将天华宗四人一一击毙。 四人不敌,想要逃走,奈何我等人哪会给他们机会。(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五章龙涎香 百人左右的筑基修士争斗,场面也很是壮观。 但争斗了一段时间后,人数减少了一半还多。 比如我、马三,与两名啸天门修士联手,就将天华宗四人给击毙了,这一处小战场,就死了四人,更不用说整个大战场,到处都是血腥。 我一抬手,遮天钟飞回手中,与遮天钟同时飞回来的,还有那名天华宗修士手中的龙头拐,这是一件威能极大的法器。 至于那件威能也很不错的翎羽扇符宝,已经在此人手中,耗尽了威能,变成废品。 就是马三的青尺符宝,威能也消耗了不少,只能再用一两次的样子。 啸天门的两名修士看着我的修为,也没有阻止,论起战斗力,他们远不如这两位越国六派的道友,若非这两位道友相助,他们估计早就被天华宗四人给杀了。 我也没有独吞的意思,让马三去打扫战场,天华宗四人的储物袋,分给啸天门两人一半。 这时,我往整个战场看去,地上横七竖八的倒着不少尸体,以及破损的法器,争斗仍在继续,各式各样的法器、符箓◆、符宝等等,五光十色。 粗略一数,越国六派的人,战死了十三人,算上他与马三在内,还有十七人。 相比下来,啸天门就要惨的多,作为拥有天兰果的一方,啸天门修士受到最为猛烈的攻击,本来被一路追杀,只剩下十八人,如今,则只剩下六人了。 这还要包括被我与马三,救下来的两名啸天门修士。 雷炎门与天华宗。则分别还有一二十人的样子,加起来足有三十多人,要比啸天门与越国六派多上不少,处于上风。 啸天门的残余修士,屡次想要突围,都被那名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拦了下来。 那名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并没有参与争斗,只是在周围警戒,防备拥有天兰果的啸天门修士逃跑,她手中拿着一个其貌不扬的黄皮葫芦,威力却惊人的很。 威力惊人的不是黄皮葫芦本身,而是黄皮葫芦喷出的一颗颗小珠子。 这些小珠子喷出后,每一颗爆炸开来,都会腾起大量的雷炎,就是顶阶法器碰到。也得受损,几颗同时爆炸,更是厉害。 正是雷炎门名声在外的雷炎珠。 这本也没有什么,雷炎珠毕竟是消耗品,跟符宝一样,威能耗尽也就没用了。但惊人的是,那黄皮葫芦明显是一件空间性宝贝,里面的雷炎珠好似无穷无尽。谁也看不出还有多少。 至少,少女每次都可以轻易从黄皮葫芦中。祭出几颗雷炎珠,轻描淡写地将想要逃跑的啸天门修士给堵回去。 我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直接去相助啸天门修士,跟那娃娃脸少女放对,而是选择去帮助越国六派的人。 马三当然没有意见。 倒是被救下的两名啸天门修士,相视一眼。竟也没有去帮助同门,而是硬着头皮去找另外的对手去了。 没办法,那娃娃脸少女的雷炎珠太多了!以两人的手段,估计撑不过几个回合。 啸天门的残余修士,在雷炎门修士的猛攻下。岌岌可危,屡次想要逃跑而不能。然而越国六派的修士,战况也不容乐观。 越国六派中,做主的掩月宗红袍帅哥儿,正与天华宗为首的那名修士激烈争斗,双方法器、符宝、符箓尽出,打的好不热闹。 剩下的人,面对雷炎门与天华宗修士的猛攻,很明显的处于下风。 我皱了皱眉,不好打啊! 就在这时,空气中突然出现一股清香。 清香一出,在场的所有修士,都感觉脑袋一蒙,体内的法力流转,忽然变得滞缓起来。 唯有一人例外,那就是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这位红袍帅哥儿脸上扬起笑容,趁着对手片刻间的呆滞,毫不留情的将对手击杀。 同时,他一抬手,一根银丝向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修士射去,缠绕住十多名雷炎门与天华宗修士的脖颈,轻轻一扯,这些修士纷纷身首异处,怦然倒地。 说来缓慢,其实这只是片刻间的事情。 等在场众人运起法力驱除异状,回过神来的时候,天华宗的为首修士已经被红袍帅哥儿给杀了,同时,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修士也被这位红袍帅哥儿杀了十五人! “是龙涎香!” 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变了脸色,皱着秀眉叫出了声。 龙涎香,需要以五级以上的蛟龙的唾液,辅以良材、秘方炼制而成,极为罕见。 此物并没有什么害处,但是闻到龙涎香的修士,都会有片刻的法力滞缓,唯有结丹期以上的修士,法力高强,不会受到影响。 (本章完) 85 - 九妖变 - 早雨 而且此物并不难克制,只需要屏住呼吸,就可以无碍。 显然,龙涎香出自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之手。 在场众人,显然没有料到会有龙涎香出现,一时间,雷炎门与天华宗修士损失惨重,形势逆转。 就是我心下也骂了一句,心说修仙界果然不是那么好混的,以后要多加小心。刚才他也中了龙涎香的招,若是那位红袍帅哥儿向他出手,那一瞬间,他也得给跪! 场中,越国六派足有十七人,啸天门也有六人,加起来,共有二十三名筑基修士。 雷炎门与天华宗一方,本来还有三十多人,如今只剩下十八位筑基修士了。 双方也没有什么好说的,雷炎门与天华宗一方并不愿意放弃天兰果,啸天门更不会将天兰果拱手让出,越国六派自然也不会放弃。 争斗继续。 好死不死的,这次我与马三,首先被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给盯上了,这让两人有点头疼,这个娃娃脸少女的雷炎珠,可是难缠的很。 娃娃脸少女,赤艳儿,此刻也很是不高兴,没想到一不小心着了道,损失惨重,原本胜券在握,现如今,形势逆转。 之前她并未出手,而是留意着各处的争斗,越国六派中,以这名年轻俊秀的修士,以及这位马脸修士最为难缠。 别看两人只是筑基中期,却比那名为首的红袍修士还要厉害。 所以,她准备先把这两个强敌铲除。(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六章多宝少女 赤艳儿来到准备铲除的两个强敌前方,玉手一翻,拿出一张金光灿灿的符宝,法力注入,化作一条极长的金色锁链。 金色锁链上刻画着玄奥的符文,散发着惊人的灵压,一看就知,这件符宝很是厉害,或者炼制出这件符宝的原本法宝,很是厉害。 赤艳儿并没有以金色锁链攻击,而是玉手一点,金色锁链在她周身一圈圈地缠绕起来,将她护在其中。 她之前已经留意到,对方那形若鬼魅的身法,以及出神入化的剑法,若是没有一定的防御手段,很容易被一击毙命。 这件符宝威能不俗,不但可以用来防御,还可以在对方近身后,进行反击,缠绕、困住对方。 被赤艳儿盯上的两人,自然是我与马三。 两人看着这个娃娃脸少女,不仅雷炎珠多得惊人,一出手就是一件可攻可守,可困人,威能又惊人的符宝,也很是无语。 不用想就知道,这个娃娃脸少女,在雷炎门身份惊人,背后多半站着一名元婴期老怪! 雷炎门,放眼九国盟也算是一个大门派,门中有着五六位元婴♀→修士的。 就算我与马三可以取胜,也不敢就这么要了少女的性命,除非把在场之人都给灭了,杀人灭口,否则消息传出去,日后在九国盟也就没法混了。 被一名元婴期修士盯上,除非在越国六派的老巢,窝着不出去,否则有什么下场,不用想也知道。 娃娃脸少女可没有这个觉悟,摆明了要整死我与马三。祭出一件符宝后,一抬手,一张白灿灿的符箓拿出,上面刻画着一个白色骷髅头,郝然又是一件符宝,而且诡异的很。 法力注入。一个足有丈余大小的巨大白色骷髅头,凭空出现。 然而娃娃脸少女祭出这张符宝后,又没有进行攻击,而是伸手在储物袋上一模,飞出十二把金色飞刀。 金色飞刀也不知是什么材质,一个个散发着耀眼的金光与灵压,显然是顶阶法器中的精品,而且是成套的组合性法器。 与其一比,我的组合飞剑就是渣渣。 少女抬手并指一点。法力注入,十二把金色飞刀在半空飞舞中,合并成一个金轮,一柄柄刀口向外,锋锐之极。 就在我与马三看着这名少女,将一件件宝物拿出,无语的很的时候,这名少女竟还是没有攻击他们。又往腰间的一个黄皮袋子上一拍。 双方中间的空地上,光华一闪。出现两个银环,准确的说,是两条银蛇。 两条银蛇相互缠绕着,看上去似两个巨大的银环,正是罕见的银环蛇。 银环蛇,属于双生妖兽。每次出生必有两条,一雌一雄,攻击力与防御力都极为不错。 这两条银环蛇,显然是少女豢养的灵宠,而且已经进阶到三级妖兽。相当于筑基中期,两条银环蛇联手,就是筑基后期的修士也要小心应付。 将两件符宝、一件组合型法器、两条银环蛇一一祭出后,娃娃脸少女这才将黄皮葫芦对准我与马三,做出攻击的姿势。 我与马三早就看得无语了,早猜到少女的背景与身家都很叼,却没想到这么叼! 就这身装备,遇上一个结丹初期的修士,也能斗上一二。 马三二话没说,把龟壳状的法器祭出,护在两人身前,接着,从储物袋中摸出两件符宝,法力注入,一个化作黄色小刀,一个化作青色小尺,在身前滴溜溜的转着。 我则一抬手,红色飞剑分出,一分为五,一掐法诀,化作五个热浪逼人的火球,往少女打去。 同时,他将闪烁着电光的青色长枪抛出,直指那白色骷髅头,想试探一下此符宝的底细,修仙界的手段层出不穷,他可不想一个不小心,给跪了。 就像之前突然出现的龙涎香一样。 同时,我一拍腰间的灵兽袋,光芒一闪,身前的地上多了两只丈余大小的白色蜘蛛,正是小白与小红。 小白与小红一经出现,便往两条银环蛇爬去。 别看小白与小红只是二级妖兽,两条银环蛇乃三级妖兽,但血玉蜘蛛乃排名靠前的灵虫,战斗力惊人的很,远非寻常妖兽可比。 小白与小红爬行的过程中,纷纷一张口,喷出数道乳白色的液体,落在银环蛇身上,顿时响起一阵阵腐蚀的声音,让两条银环蛇受创。 银环蛇也激起了凶性,往小白与小红咬去,但小白与小红纷纷一张口,又喷出数道乳白色液体,这次的乳白色液体,却化作一张张蜘蛛网,挡住了银环蛇的攻击。 接着,小白与小红以利爪往银环蛇抓去。 争斗起来,反倒是身为二级妖兽的小白与小红,大占上风。 我又从储物袋中取出两件宝物,左手中乃遮天钟,右手中乃之前的战利品,龙头拐杖,遥望着娃娃脸少女。 见他出手,马三也毫不犹豫的一点指,黄色小刀往娃娃脸少女斩去,青尺也在滴溜溜地转动中,化作数百一模一样的青色小尺,铺天盖地地往娃娃脸少女打去。 最先交手的,并非血玉蜘蛛与银环蛇,而是我投掷出的青色长枪。 青色长枪电射至白色骷髅头前方,那白色骷髅头却突然晃了一晃,一张口,嘴部正巧对准了青色长枪,而且一下就把青色长枪给咬住了。 带着雷电属性的青色长枪,并没有给白色骷髅头造成任何伤害,这件符宝的威能显然十分厉害,更为惊人的是,接下来,白色骷髅头嘴巴一开一合,竟然将青色长枪给咬成了两截! 这件雷电属性的顶阶法器,显然是废了,而且废的如此轻易。 我一抬手,将遮天钟抛了出去,遮天钟迎风见涨,化作丈余大小,倒是与白色骷髅头的体型差不多,当头罩下。 白色骷髅头却诡异地晃了一晃,凭空消失,再次出现时,已经到了我与马三前方,一张口,往龟壳法器的边缘咬去。 观其模样,准备把龟壳法器一口一口的咬碎!(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七章一波三折 白色骷髅头往龟壳的边缘咬来,想起被咬成两截的长枪法器,我也不敢确定,这件五级妖兽身上的龟壳,能否抵挡的住。 右手中的龙头拐杖一挥,龙头喷出一股股罡风,往白色骷髅头刮去,将白色骷髅头刮得荡开。 这时,我与马三的攻击也到了。 娃娃脸少女玉手一抬,并指一点,十二柄飞刀组成的金轮旋转着****而出,往五个热浪逼人、气势汹汹的火球袭去。 “砰砰…”几声,五个热浪逼人、气势汹汹的火球,被金轮硬生生的切成两半,现出原形,乃五柄火红色的小剑,只是这五柄火红小剑,纷纷断成了两截。 两件法器显然不是一个档次的,再者,娃娃脸少女乃筑基巅峰的修为,半只脚踏入结丹期,法力也比我高出一大截。 交手短短时间,我使得挺顺手的两件法器当场报废,这让他有些无语,却也无可奈何,谁让自己装备不行。 这时,马三祭出的两件符宝,也到了娃娃脸少女近处,只见她一抬手中的黄皮葫芦,从中接连飞出七八枚黑漆漆的铁丸。 铁丸射向黄色小刀与漫天的青色小尺,“轰—”地一声,猛然爆裂开来,一朵雷火形成的蘑菇云,凭空出现。 ∝ 正是雷炎门极为有名的雷炎珠。 那黄色小刀符宝,本就使用了几次,在七八颗雷炎珠的爆裂下,耗尽威能,重新化作一张符箓,并且自燃了起来,显然是废了。 数百把青色小尺。也被雷炎珠的爆炸激荡开来,在空中稳住身形后,这才又往娃娃脸少女打去。 娃娃脸少女一抬手中的黄皮葫芦,又是七八枚雷炎珠接连飞出…… 就这么着,在少女祭出几十枚雷炎珠后,青色小尺符宝也彻底耗尽了威能。没有奈何少女丝毫,最终重新化作一张符箓,自燃消失。 我的两件法器成了废品,马三的两件符宝,也就此报废,两人都很是无语,自血色试炼出道以来,第二次遇上这么难缠的对手。 这不禁让两人想起了魔焰门的怜飞花,一杆青魔旗傲视同阶修士。这些修仙界的二代们,一个比一个难缠。 这名娃娃脸少女,压根就没法攻击,什么法器、宝贝去了,都得给跪! 除非施展轩辕剑诀,否则我与马三只能被动挨打,众目睽睽之下,我也不能放大招。只能与马三联手防御了。 好在场中的形势,于啸天门与越国六派有利。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修士已经岌岌可危,要知道他们可不是人人都如娃娃脸少女这么犀利的。 赤艳儿也有些心绪难平,没想到这两名筑基中期的修士,比想象中的还要难缠,看着自己豢养的灵宠银环蛇,竟然被对方的两头蜘蛛灵宠。打的伤痕累累,更让她有些难以置信。 那两头蜘蛛灵宠,明明只是二级妖兽的样子! 这让一向不肯服输的她,冷哼一声,一点指。金轮往其中一头蜘蛛妖兽****而去,她有着绝对的把握,可以一击将这头蜘蛛妖兽斩成两半! 二级的血玉蜘蛛,的确经不起少女这一击,但我好不容易养的宠物,哪能就这么让它牺牲,一点指,遮天钟从天而降,正巧挡在金轮前方。 “铛—”地一声悠长钟响,遮天钟与金轮各自退开,单论威能,这两件法器倒是相仿。 只是我消耗的法力,要比少女多得多,毕竟修为不如,只得摸出几枚快速恢复法力的灵丹妙药,不要钱似的吃下。 少女也看出遮天钟这件法器的不俗,但也无可奈何,似这等宝物,雷炎珠也未必能够击毁。 场面一时成了僵局,少女奈何不得我与马三,两人也奈何不了少女。 这还多亏了遮天钟、龟壳、龙头拐杖这些威能极盛,有着几分法宝威能的宝贝。 就这么争斗了一会儿,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人,在啸天门与越国六派修士的猛攻下,终于不敌,又倒下三名修士后,娃娃脸少女大喝了一声,“我们走!” 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人早就心生退意,此刻听令,纷纷罢手,娃娃脸少女也将宝物与灵宠收起,领着人准备跑路。 啸天门与越国六派的修士,并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不说逼得紧了,对方来个鱼死网破,就是那娃娃脸少女的神秘背景,也让他们不敢如此。 就在娃娃脸少女领着雷炎门与天华宗的残存修士,撤退的时候,场中的修士突然又发生了变化。 一道足有丈余粗的雷电光柱从天而降,直直的落在六名聚集在一起的啸天门修士头顶,六名啸天门修士没有反应过来,直接被雷电光柱击中,身陨当场。 这突然起来的变故,让准备跑路的修士,以及越国六派的人,一个个愣在当场,更多的却是第一时间祭出防御法器,警惕的看着四周。 娃娃脸少女变了脸色,皱着秀眉娇呼道:“阴阳天齑阵?” “不错!姑娘好见识!” 一道声音自一侧传来,一名面色苍白,身穿白袍的年轻人走了出来,此人一手拖着一个阵盘似的法器,一手拿着一杆蓝色小旗,上面刻画着密密麻麻的玄奥符文。 娃娃脸少女看着年轻修士,皱着秀眉问道:“天齑门的人?” “正是……”年轻修士点了点头,话还没说完,就喝了一声,“住手!”说着,手中的蓝色小旗向前一挥。 一道蓝色光芒自小旗中飞射而出,划向天空,与此同时,四周远处的各个方向,有三十多道同样的蓝色光芒往天空射去。 三十多道蓝色光芒在空中一瞬汇聚,而后,化作一道丈余大小的雷电光柱,从天而降! 说来缓慢,其实也就是不到一个呼吸的功夫。 雷电光柱降落的目标,正是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此刻,这位红袍帅哥儿正往啸天门修士尸身的储物袋摸去,天兰果可是正在其内的。 此刻雷电光柱从天而降,红袍帅哥儿立即脸色大变!(未完待续。。) 第六百五十八章阴阳天齑阵 readx;雷电光柱从天而降,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脸色大变,也不见如何动作,身上的红袍竟然自行离体,往上飞去,散发出耀眼的红芒。 “轰”的一声。 雷电光柱落在红袍上,竟是被红袍硬生生的抵挡住了,然而红袍也变得光芒全失,破破烂烂。 红袍帅哥儿见了,脸色大变不说,一脸的谨慎与肉疼,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当然明白,这件红袍法器的珍贵。 这是他当年机缘巧合遇上一头垂死的五级红蛟,以红蛟的蛟龙皮,辅以各种良材,炼制而成的防御法器。 自从得到这件防御法器,他与筑基修士放对,就再也没有受过伤,可见其防御性。 而他的龙涎香,也是以那头垂死五级红蛟的唾液,后搜集灵药、秘方炼制而成。 见红袍帅哥儿竟然挡住雷电光柱,手托阵盘,拿着阵旗的天齑门年轻人,也是一愣,此“阴阳天齑阵”,乃他率领三十多名筑基期同门,在四周悄然布下的。 以此阵法的威能,就是结丹期修士入阵,也能斗上一斗,可见厉害,没想到此人竟然凭借一件法器,就抵挡住阵法的攻击。 红泡帅哥儿只剩下了**,看着光溜溜的,脸色很是不好看,并且谨慎】,的后退,其他人的脸色,也是难看的很。 “阴阳天齑阵”的威力太大了! 合着对方只是挥挥手,就有雷电光柱从天而降,那威力,根本就抵挡不住! 他们可不认为,对方布下这座大阵,只拿走天兰果。就会轻易的放过他们。 果然,天齑门的年轻修士面色从容的向娃娃脸少女道:“姑娘身份高贵,可以自行离去,至于其他人嘛…嘿嘿!” 所有人都变了脸色,此人虽然说的轻描淡写,却毫不掩饰其中的杀意。 娃娃脸少女秀眉蹙起。冷声道:“若是我非要带他们走呢?” 她指得自然是雷炎门与天华宗修士,或者只是雷炎门的同门,自然不会是我等越国六派的人,双方没有交情不说,先前还杀得血流成河。 年轻修士面色不变,笑呵呵地道:“若姑娘执意如此,在下只好得罪了!”说到最后,脸色已经转冷。 娃娃脸少女看得出来,若她执意要带同门走。只怕对方真的会杀了她! 毕竟只要做的隐秘,这件事情也不会传出去,自然不会有后顾之忧。 就在这时,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却突然高声叫了起来,“他要将我们赶尽杀绝,大家一齐动手,破了此阵。方有一线生机!” 说着,招呼众人。祭出法器,往天齑门的年轻修士打去。 大家伙也不是傻子,自然知道不反击就是死的下场,纷纷毫不犹豫的出手了。 就连马三,也祭出两件法器往天齑门的年轻修士打去。 这位红袍帅哥儿,显然是要拖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下水。毕竟这名少女厉害的紧,若是自行离去,就少了一大助力。 但他还是小看了阴阳天齑阵的威力。 只见那年轻修士左手拖着阵盘,右手中的蓝色阵旗连连挥舞了几下,射出几道蓝芒。与四周各个方向射出的蓝芒在空中汇聚,形成一道道雷电光柱。 一道道雷电光柱从天而降,将众修士祭出的各式各样的法器,一一击落,不论是顶尖法器,还是珍品法器,毫无悬念! 接着,年轻修士看向众修士,眼神冰冷,面露杀意,就要挥动手中的阵旗。一众修士一个个面色绝望,阵法如此厉害,这他娘的还怎么打? 我也很是无语,这不是逼着他放大招吗? 他倒是可以凭借五行遁术,遁入地底深处,进而逃走,但自己新收的这个小弟,只怕就得给跪了。 将手中的四尺青锋抛向天空,我双手掐诀,轻声喝了一句,“轩辕剑诀,降妖伏魔!” 四尺青锋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百上千柄的飞剑,闪烁着凌冽的清光,耀耀生辉。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都是一愣,以不可思议的目光,往我看去,这是什么剑诀,竟然如此惊天动地,只怕结丹期修士也施展不出来如此神通! 唯有马三例外,他可是早就见过好几次了。 我一抬手,并指一点,空中成百上千柄飞剑,在“嗖嗖”声中,如燕子归巢,往天齑门的年轻修士****而去。 铺天盖地的飞剑,好不惊人。 天齑门的年轻修士,也是一脸震惊,不敢相信的神色,将手中的蓝色阵旗连连挥动,在空中聚起一道道丈余大小的雷电光柱,往飞剑落去。 但铺天盖地的飞剑,哪是短时间内就可以打落的,在一道道雷电光柱,将其中五分之一飞剑打落的时候,密密麻麻的飞剑,已经冲到了年轻修士身前。 (本章完) 86 - 九妖变 - 早雨 年轻修士面露绝望,将左手中的阵盘晃了一晃,周身出身一个雷电属性的防护罩,但在铺天盖地的飞剑下,依旧是徒劳无功。 最终,年轻修士泯灭在飞剑之中。 看着年轻修士身死,所有人都不可思议的望向我,涌出与马三之前一样的想法,这他娘的简直非人…… 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更是一脸惊呆了的萌萌表情,合着自己之前欺负的修士,竟然是在扮猪吃老虎么? 就在这时,四周远处,有三十多道遁光亮起,在低空遁向远方,显然是布阵的天齑门修士,见识到了我的神威后,四散而逃。 在天兰峡谷内,他们也不敢遁空,只敢在低处飞行。 见到四散而逃的天齑门修士,我就知道,自己身怀轩辕剑诀的事情,肯定是无法保密了,再者,他也没有无缘无故,就向六派修士下手,杀人灭口的心思。 至于雷炎门与天华宗的人,他倒是杀得没有心理障碍,只是这名娃娃脸少女的背景很是神秘,他也不想平白无故的惹上某位元婴老怪。 我走向一脸惊呆,萌萌哒的娃娃脸少女,露齿一笑,“把身上的东西都交出来!” 我虽然不敢杀这名雷炎门的娃娃脸少女,怕惹来麻烦,但也没有放过对方的意思。 他直接将少女盛放雷炎珠的黄皮葫芦,以及储物袋、符宝、金轮法器等等宝物,搜刮一空,最后,还顺手在少女的屁股蛋上摸了一把,算是报复。 这让赤艳儿气得满脸通红。 雷炎门与天华宗的其他修士,我也没有放过,所有法器与储物袋一一缴获,这次天兰秘境之行,雷炎门与天华宗算是完败,只能退出天兰峡谷了。 我看向马三,笑着道:“打扫战场!”说着,看向所有人,“谁都不许动!” 成百上千柄飞剑在上方环绕飞舞,耀耀生辉,众修士一个个脸色凛然,谁敢动? 马三点头领命,打扫战场这种事情,早已不是第一次做,这一次,却是收货最大的一次,战死的雷炎门、天华宗、啸天门,以及六派修士的储物袋! 这些修士都是筑基修士,身家丰厚不说,一个个还有着进入天兰秘境后,采摘到的灵药。 马三也知道自己这位师兄的习惯,走到我身前,并未将众多储物袋上缴,只是从其中一个储物袋内,取出一只玉盒,打开后,一股清香传出,里面有着五个乳白色,拳头大小的果子√,正是天兰果。 马三道:“师兄,有五枚天兰果!” “嗯!”我点了点头,看了看一个个目露渴望、贪婪的众修士一眼,想了想,道:“六派损失惨重,留下两枚,其余算作六派的收货吧!” “是。师兄!”马三点头领命,留下两枚,自然是他与林师兄一人一颗,其余的,都交给了掩月宗的红袍帅哥儿,只是如今的红袍。已经变得破破烂烂了,这位还是恋恋不舍的穿在了身上。 红袍帅哥儿显然没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将天兰果接过,深深的望了我一眼后,躬身称谢,“多谢师兄!” 以他筑基巅峰的修为,称我一声师兄,明显是屈尊降贵,我也不在意。挥了挥手道:“不必多礼。” 此番大战,六派修士也是损伤惨重,法器、符箓更是消耗的差不多了,趁手的法器也被阴阳天齑阵击毁。 也是任务失败。 到底是同盟一方,我还是很大方的,他与马三各有一枚天兰果,已经足够用,再者。他已经准备脱离队伍,与马三单独闯闯天兰峡谷。 最终。六派的修士,以及雷炎门、天华宗修士纷纷离开,往天兰峡谷外而去,我与马三则前往天兰峡谷深处。 …… …… 天兰峡谷最深处。 一名年纪轻轻,面容俊秀的修士,以及一名看上去三十多岁。长着一张马脸的修士,来到这里,两人面前出现了一条足足宽达上千丈的大河! 大河正奔流咆哮,自左向右,流向远处。 两人自然是我与马三。此时,已经是两日之后。 两人耳边响着震耳欲聋的声音,转头往左首方看去,只见一道带起漫天水雾,不知有多宽的银河倒挂在那里,从高空落下,微微目测,只怕有上万丈高,直入云霄! 也就是有几万米! 洪流从上方落下,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狠狠砸在下方的一个巨大的湖泊内,震耳欲聋的声音正是从此而来。 说是湖泊,已经跟一处小海洋没什么区别。 瀑布落下处,只是溅起的水花,就足足有几百丈高! 整个场景,犹如仙境,就是见惯了仙山福地的我,也忍不住称赞了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显然与眼前的场景,描写的一模一样。 马三一听,立即拍马屁道:“师兄真是才华横溢!” 我笑了笑,心说这诗可不是哥作的,但也没有否认,刚想开口说点什么,突然挑了挑眉,往瀑布下的湖泊看去。 马三似乎也感应到了什么,往那边望去。 “哗啦!”一声巨响,只见一个巨大的头颅从湖泊内露了出来,竟是一颗龙首,巨目大嘴,两根锋利的獠牙幽幽发光,面貌狰狞,让人望而生畏。 只一颗龙首,便足足有两三丈方圆,与一间房屋一般大小。 龙首之上,如灯笼般的硕大双目,正往我与马三的方向看来,闪烁着凶光。 单单龙首散发的威压,就让我与马三变了脸色,马三更是惊呼道:“五级妖兽!蛟龙!” 两人一路深入天兰峡谷,我也不再忌讳轩辕剑诀的事情,反正已经暴漏,这一路上,又吃又拿又抢的,单单天兰果就到手了四五十枚! 遇上他的各个门派的修士,没一个讨得了好的,不是四散而逃,就是身陨当场,杀人越货。 被两人击杀的妖兽群也是不少,采摘的野生灵药、天兰果也有一些。 就算如此,两人也没有遇到过五级妖兽,这可是已经相当于结丹期! 就这么着,两人来到了天兰峡谷的最深处。 要知道历届天兰峡谷开启,还从来没有人到达过这里,进入这里的筑基修士,一路上不是为了天兰果争斗,就是被厉害的妖兽群所阻。 只是任谁也没有想到,这天兰峡谷最深处,竟然悄无声息的进阶出一条五级蛟龙妖兽,看那龙首蓝灿灿的模样,这是一条代表着水属性的蓝蛟。 “师兄?”马三有些紧张的看向我,五级妖兽本就很难对付,相当于结丹期修士,更何况是妖兽里战斗力极强的蛟龙。 就是同阶的结丹期修士,往往都不是对手。 我只是沉吟顷刻,就做了决定,“干掉他!” 没办法,此刻就是他们想走,也不是那么容易,因为这头畜生已经动手了! 那蓝灿灿的巨大龙首一声怒吼,整个湖泊竟急速旋转起来,一个个深深的漩涡出现在湖泊之上,每一个漩涡深处,都有隆隆之声传来。 只是瞬间,一条蓝灿灿的蛟龙浮出水面,一道道水柱从一个个漩涡深处霍然冲天而起,每一道水柱都有数人环抱之粗,凝而不散,在半空打了个转,往我与马三击来。(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章天兰圣殿 蓝蛟浮出水面,一道道水柱从一个个漩涡深处霍然冲天而起,每一道水柱都有数人环抱之粗,凝而不散,在半空打了个转,我与马三击来。 水柱足有上百道之多,观其威势,每一道水柱都有着中级法术的样子。 五级妖兽出手,果然不俗,尤其是妖兽中战斗力极强的蛟龙。 马三当即一拍储物袋,将龟壳法器祭出,一点指,全身法力涌入,龟壳迎风见涨,直化作两三丈方圆,护在两人身前。 一道道水柱击打在龟壳之上,让龟壳一阵颤动,马三更是一脸涨红,险些一口心血喷出。 五级妖兽只是一击,就让马三受了不轻的伤,还是多亏了这件珍稀法器,才能抵挡得住,观其模样,只需再来上一次,马三就得给跪。 毕竟马三只有筑基中期的修为,差距还是太大了。 我当然不会给蓝蛟再次施法的机会,一抬手,已经将一柄四尺青锋抛出,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四尺青锋****而出,在空中轻轻一颤,化作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嗖嗖—”声中,往蓝蛟飞刺。 铺天盖地的飞剑,煞是壮观,我凭此轩辕剑诀,一路所向披靡,如今却遇到了对手。 毕竟这是一头五级蛟龙,蓝蛟摇头摆尾的,将刺来的一柄柄飞剑,尽皆击飞! 当年燕赤霞凭借轩辕神剑与轩辕剑诀,与兰若寺后的千年老妖争斗,也只是斗了个不分伯仲。还是我出手,以二打一,这才获胜。 这头五级蓝蛟,虽然比起千年老妖稍稍不如,但我如今的法力也不怎么样。用的更是一件法器,而并非轩辕神剑。 所以,奈何不了这头蓝蛟,但一时也将蓝蛟缠住。 马三这时已经拿出几枚灵丹妙药服下,伤势与法力恢复了一些,一拍腰间的储物袋。接连取出四枚符宝。 这是一路上,在天兰峡谷内缴获的,吃了两人大亏的各派修士,可是有不少。 马三将四枚符宝一一激发,有飞刀、有飞剑。还有一枚蓝汪汪的坠子,以及一座小山峰似的法宝,纷纷往蓝蛟打去。 符宝所化作的法宝,带着惊人的灵压,已经有真正法宝的部分威能。 四件符宝一出,配合成千上百柄飞剑,立即将蓝蛟压入下风,没一会儿。蓝蛟就受了一些轻伤。 但我施展轩辕剑诀,也是极为消耗法力,想了想。也从储物袋中摸出两件符宝,一经激发,分别化作一条刻画着玄奥符文的金色锁链,以及一个丈余大小的白色骷髅头。 正是从雷炎门娃娃脸少女那缴获的两件符宝,威能极盛。 金色锁链化作一道金芒,往蓝蛟飞射。来到近处后,一个缠绕。便将蓝蛟的一只龙爪缠住,往一旁拉扯。使这只龙爪无法动弹,让抵挡着各种攻击的蓝蛟,整个身子也跟着一顿。 白色骷髅头晃了一晃,诡异的出现在蓝蛟身侧,一张口,竟是将蓝蛟身上的一片龙鳞,硬生生的咬下一半! “吼……” 受此创伤,蓝蛟立即怒吼出声,周围的符宝,以及铺天盖地的飞剑却没有丝毫留情,反而攻击的更猛烈了。 见此情景,我拿出黄皮葫芦后,准备祭出雷炎珠的动作,也跟着顿了顿,看来是用不上这件宝贝了。 没想到越一个大境界挑战,竟然也不难。 一旁的马三更是有些不敢相信,即便越阶挑战的事情,是他与林师兄亲手做到的!这可是五级妖兽,还是蛟龙! 铺天盖地的飞剑环绕,毫不留情的刺下,各式各样的符宝猛攻,没多久,这头蓝蛟已经受了重创,最终,竟是任凭各种攻击打在周身各处,拼死往湖泊内逃去。 “追!” 蓝蛟已经受到重创,尤其是拼死逃命时,又受了重击,已经奄奄一息,我没有丝毫犹豫,一扬手,收起飞剑,往湖泊内追去。 马三立即跟上。 两人追入湖泊内,也不敢大意,符宝所化的法宝在周身环绕,亮起的光芒,将湖下照亮。 追入湖泊后,方知这里有多深,多大,我与马三追着蓝蛟,一直下潜了数千丈,如同身处深海之中,这才见到蓝蛟突然消失不见。 见到蓝蛟消失,马三立即传音惊呼道:“师兄?” “是禁制!”我挑了挑眉,双眼微微发亮,传音一句,而后一拍储物袋,一头筑基期的猿猴傀儡兽出现,往蓝蛟消失的地方游去。 这是他当初闲着没事,跟韩立要的几头傀儡兽之一,也就是要来玩玩。 傀儡兽游到蓝蛟消失的地方,继续前进,接着,也诡异的消失不见了。 我感应了一下,笑着传音道:“无妨!进去吧!” 说着,他与马三两人,也一前一后,来到蓝蛟消失的地方,继续前进,眼前的情景立即一变。 出现在两人面前的,是一座美轮美奂、宏伟巨大的宫殿。 这座宫殿高约百丈,千丈宽广,通体由洁白无瑕的美玉制成,散发着淡淡的荧光,将深海里灰暗的光线,照耀的十分透亮。 整座宫殿被一层淡淡的白色光罩罩在其中,将外面的海水隔绝。 但是从外面的深海中,却丝毫看不到宫殿的存在,显然是一种极为高明的禁制,哪怕以我的眼力,都没有看出端倪。 宫殿前的平地上,奄奄一息的蓝蛟正趴在那里,见到我与马三出现,发出一声低吼,即便奄奄一息,依旧带着凶性。 我心神一动,猿猴傀儡兽立即往蓝蛟奔去,来到近处,抬起双全毫不犹豫地砸下,没几下,就把奄奄一息的蓝蛟给砸死了。 一抬手,我将猿猴傀儡兽与蓝蛟的尸身收入储物袋。 两人这才开始打量起这座宫殿,只怕是意外捡到宝了! 只见巨大的殿门上方,有着四个斗大的古文“天兰圣殿”,笔走龙蛇,似乎蕴含着某种韵律。 天兰圣殿! 马三惊呼出声,“天兰圣殿!天兰国的遗迹!”(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一章天兰国主 天兰国,古时期的超级大国,甚至一度统一了天南地界,相传更是深入幕兰草原,打得幕兰人俯首称臣。 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天兰国也如许多上古宗派、势力一样,纷纷泯灭于历史的滚滚长河中。 自古至今,修仙界早已过去不知多少万年了。 估计这座天兰圣殿,比我的年纪都大,要知道他修成圣人,前前后后,也不过数十万载罢了。上古时期,至少也是百万年开外的事情了。 我与马三,意外的来到这座天兰圣殿,一看便知,乃古天兰国—{m的遗迹! “师兄…”马三转头看着我,一脸激动的神色,只要不是傻子,就知道这是天大的福缘! 修仙界有很多闯入某一个传承遗迹,或是古修士洞府,进而扶摇直上的传说。这些有大福缘的修士,大部分都成就元婴,成为称宗做祖的人物,再不济,也修成金丹,逍遥自在。 马三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这是要发! “淡定!”我没好气的看了马三一眼,心说没出息,一个小小的传承遗迹而已,林大圣人会在意吗? 还别说,林大圣人还真有些在意,在修仙界混,若不是有些老底,早就被修仙界的一个个二代们给揍了! 两人怀着不同的心情,进入这座天兰圣殿。 大殿内,极为宽广空旷,正中央,竖立着一尊男子的青玉雕像,这尊男子身穿龙袍,头戴皇冠。似乎是一名帝王。 雕像栩栩如生,目光似乎落在我与马三身上,让两人几乎以为,这尊雕像是个活人! 这不禁让我想起,自己当年与段誉那小子来到无量山山洞,见到的“神仙姐姐”的玉像。还是自己的便宜师兄无崖子,亲手雕刻的。 想起那个追求完美的处女座师兄,即便已经过去很多年,我也不禁莞尔一笑。 事情往往出人意料,就在我与马三心说这尊雕像好生灵动,就跟活人似的,谁知,这尊雕像嘴巴一动,竟然真的开口了! “咦?火云神功。你们是火云神宗的修士?” 我挑了挑眉,凝目看向帝王雕像,马三则双腿一抖,吓了一跳,也往雕像看去。 只是顷刻,我便笑了起来,不答反问道:“尊驾是何人,为何将魂魄附在这尊雕像上?” 雕像却也不答反问。再次问道:“你们是火云神宗的修士?这么多年过去,火云神宗竟依然存在?在这一点上。我天兰国却是大大不如了!” 不等我与马三回答,雕像又道:“朕乃天兰国最后一任国主!” 这个身份,既在我与马三的意料之中,也在两人的意料之外。 看雕像的样子,竟真的是天兰国的皇帝! 不等两人说话,雕像又开口道:“给我讲讲修仙界的事情吧!” 我与马三相视一眼。我懒得说书,马三立即会意,开口讲了起来。 自古至今,只要马三知道的事情,以及现如今修仙界的形势。一一都讲了出来,甚至两人修炼火云神功的事情,也讲了出来。 似乎这位天兰国的最后一任国主,对上古火云神宗很是熟悉的样子。 良久,雕像脸上竟露出十分生动的缅怀表情,半晌,唏嘘一叹,“果然,这么多年过去,火云神宗怎么可能还会有传承存在?就是我天兰国,不也泯灭了么?” 说着,雕像看向我与马三,淡淡道:“你们猜得不错,当年天兰国覆灭,朕的一缕残魂逃到这里,附身在这块‘贤石’所雕刻的雕像上,才得以保存……” 顿了顿,雕像看着马三不太自然的神色,露出一个生动的笑容,道:“你们放心,这些年来,朕的残魂时不时的陷入沉睡,才得以保存至今,否则,早已魂飞魄散。 即便如此,朕的魂魄也快要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已不能施展夺舍之术。” 此话一出,马三这才长长的松了口气,他还真怕被这位不知多少年前的修士,给夺舍了。不论是他,还是林师兄被夺舍,都不是他能接受的。 至于我,以他的阅历与眼力,早就看出一些端倪,根本就没有担心。 雕像已经不知多少年,没有与人交谈,似乎有些话多,又道:“朕与两位小友做一个交易如何?” 我笑了起来,说了半天,总算他娘的到正题了,也不墨迹,开门见山道:“前辈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不会是让我们重振天兰国吧?又有什么好处?” 雕像听了,哑然失笑,表情十分灵动,“重振天兰国?小友是在开玩笑吗?没有化神期的修为,谈何重振天兰国?按照这位小友所说,如今的修仙界,修炼到化神期,可是难如登天的。再者,就算是修炼到化神期,也未必可以重振天兰国,焉知修仙界没有潜修的化神老怪……” (本章完) 87 - 九妖变 - 早雨 雕像显然有点啰嗦,顿了顿,又道:“你二人修行的乃是火云神宗的火云神功,并不比朕的‘天兰圣功’差,转修也并非易事,所以,朕希望,两位小友能找到一名合适的人选,传授他‘天兰圣功’,使得天兰国的香火能够延续!” 我点头道:“这个好办!” 雕像也跟着点了点头,似乎也看出两人中,明显以我为主,继而笑着道:“‘天兰圣功’最好是水灵根的天灵根之人修炼,退而求其次,也需要水、木双灵根的修士修炼,方能有所成就。” 我与马三一听,立即有些无语,天灵根的人,上哪找去?就是双灵根,还要求这么明确,需要水、木双灵根! 难道上古修仙界,天灵根与双灵根的修士很好找的吗? 即便难找,我还是点头应下了。 雕像叹了口气,道:“至于重振天兰国,甚至复仇的事情,这么多年来,朕早已看淡了,当年的仇人,除了幕兰草原的幕兰人,其他的,想必不是飞升灵界,就是已经灰飞烟灭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二章结丹 “该交代的已经交代了,朕的这缕残魂,本就坚持不了多久时间了!遇上你们,也算造化!我就用最后一点力量,助你们一臂之力!” 雕像说着,突然亮起一道灵光,一个半透明的男子虚影从雕像内走出,帝服皇冠,长得与雕像一模一样。 男子虚影一步迈出,就来到我与马三身前,两只手掌,分别按在我与马三头顶的百会穴上。 极为精纯的灵力,自两人头顶的百会穴汹涌灌入。 我与马三这才知道,哪怕这位天兰国的最后一任国主,只是一缕分魂,也可以分分钟要了两人的小命。 按照猜测,这位天兰国的最后一任国主,最少也是化神期的修为,甚至在化神期修士中,也是拔尖的。 这是修为上的差距,我也无法避免。 好在,这位天兰国的最后一任国主,并没有恶意,反而是在帮助两人。 我与马三收敛心神,盘膝而坐,运转火云神功,接受这股精纯到没边的法力,没一会儿,两人就从筑基中期,一路攀升到中期巅峰,接着,进入筑基后期。 即便如此,灵力依旧没停,一直到两人进阶筑基后期巅峰,这才停了下来。 这时,还有两股精纯的灵力,盘旋在两人丹田内。 “这两股灵力,可助你二人结丹之用!如今我这缕残魂也该重投轮回了,若是有来世,只希望还能做天兰国人!” 结丹并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我与马三自然不能在这里结丹,即便如此。修为大进,也让两人很是高兴。 天蓝国主留下这么几句话后。虚影便化作点点光芒,消散不见了。 接着,马三上前摘下雕像腰间的一只储物袋,这只储物袋呈现紫金色,一看就知不是凡品,双手捧着来到我面前。 我也不客气,把储物袋接了过来,接着,两人离开天兰圣殿,出了湖泊。往天兰峡谷外而去,距离天兰秘境的七天期限,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 …… …… 自天兰秘境出来,进入秘境的近两千名筑基修士,锐减了一半还多。 我与马三也见到了六派的人,为首的红袍帅哥儿,总算将那件破破烂烂的红袍换下。重新换了件法衣。 众人礼貌性的打了个招呼,对于我与马三突然进阶筑基后期巅峰的修为,纷纷诧异不已,却也没有多问。 此刻,我已经名声在外,经过天兰峡谷内的大小战斗,各派已经知道越国六派中。出了以为身怀神通剑诀的修士。 此神通剑诀。极为逆天! 巨剑门的元婴老祖带队,驾驭着飞舟。回归六派山门。 …… 回到山门后,我与马三,马不停蹄的开始闭关。 只有进阶结丹期,方能有自保之力啊! 这时,洞府内,我又有些犯难了。 以他如今筑基后期巅峰的法力,已经有一些基础,这时,已经堪堪可以修行灵台方寸山,须菩提祖师所传的金丹妙法。 须菩提祖师所传的金丹妙法,与修仙界的金丹、元婴、化神的修炼方法,可不是一个路子。 一颗金丹走到底,目标直指以力证道! 沉吟良久,我决定放弃须菩提祖师的金丹妙法,按照修仙界的法门修行,毕竟化身亿亿万万修行,体会各种妙法,最终合而为一,达到最终境界,才是他所追求的。 既然来到此方世界,不修行此方世界的妙法,岂不可惜。 有上古功法火云神功,又有天兰国主留在体内的精纯灵力,又有着天兰果相助,只要不是个傻子,结成金丹几乎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只怕换了修仙界任何一位筑基后期的修士来,有这么多助力,都可以结成金丹。 我自然更轻松,短短小半个月,就结成了金丹,进阶结丹期。 这一日,他刚刚出了洞府,就接到钟大掌门的传讯,让他前往议事殿,这座议事殿,自然不是黄枫谷昔日的那座,但也是一派核心所在。 当我来到议事殿内,钟大掌门吃惊的指着我,结结巴巴地道:“林…林师叔,您结丹成功了!?” 我露齿一笑,笑着道:“不错!” 钟大掌门能做到今天的位置,自然是有眼力劲的,立即拍起了马屁,“恭喜林师叔结成金丹,长生有望!” 只是心中难免心绪不平,这位林…师叔,这才入门多长时间,就进阶结丹期了?满打满算,这还不到十年功夫啊! 简直妖孽! 他自然不知道,即便以我的能力,若是没有天兰秘境这番奇遇,想要修炼至结丹期,也需要不短时间的。 然而钟大掌门如今却开始为难,前翻天兰秘境之行,这位林师叔展露出一手极为惊人的神通剑诀,事情传开后,立即被谷内的几位结丹期老祖盯上了。 这还是因为元婴期的令狐老祖,正在闭关,并没有得到消息的缘故,否则不知这位元婴老祖,会不会也心动! 谷内的几位结丹期老祖得到消息后,便让他将我传至议事殿,其目的,不言而喻,是为了那神通剑诀。 钟大掌门哪敢违逆,自然是照办了,只是没想到,这才多大会功夫,我竟然进阶结丹期,摇身一变,也成了谷内的结丹期老祖! 我笑呵呵地问道:“钟大掌门找我有什么事?”他也是明知故问,以他的聪明,自然猜得到怎么回事儿。 这也是他一回到山门,就闭关冲击结丹的原因,修仙界还是以实力说话啊! 钟大掌门立即应道:“回禀师叔,是谷内的另外几位师叔,找您有事。” 我笑了笑,明知故问道:“哦?他们找我有什么事?” “回禀师叔,师侄也不太清楚。”钟大掌门立即撇清了自己,结丹期老祖的事情,他可不敢参与。 我笑着道:“既然如此,给他们传讯吧!就说我在议事殿恭候!” 钟大掌门立即点头,从储物袋中取出几枚传讯符,注入灵力,张口说了几句,几枚传讯符纷纷往殿外飞去。(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三章讨要剑诀 没多久,我就见到了黄枫谷的几位结丹期老祖。 其中既有当初他还是练气期弟子时,带队前往血色试炼的李祖师,也就是韩立那小子的便宜师父,也有几位他没见过,但略有耳闻的几位结丹期老祖。 当然,他如今也是一位结丹期老祖了。 来人一共四位,鹤发童颜的李师祖,胖得不成样子的雷万鹤,美艳不可方物的红拂仙子,中年模样的黄姓老祖。 正魔一战,越国六派损伤惨重,黄枫谷本就不多的结丹期修士,如今也只剩下这四位了。 “恭喜林师弟结丹成功。”四人显然没有想到,我自天兰秘境归来,短短半个月的时间,摇身一变,就成了结丹期修士。 这让他们原本的计划有些打乱,他们原本的计划倒也简单,直接让这位“林师侄”将那神通剑诀交出来就是,如今“林师侄”却变成了“林师弟。” 我含笑点头,也懒得墨迹,开门见山的问道:“几位师兄、师姐,找小弟有什么事情?” 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相视一眼,红拂仙子冷哼了一声,道:“师姐就有话直说了!听闻师弟有一门剑诀,威力惊人,我等便想讨教一二!不知师弟可否将剑诀借来一∽观?” 我微微一愣,仔细看了看这位美艳不可方物的红拂仙子,心说这位师姐,还真是……够直接! 李师祖、雷万鹤、黄姓老祖相视一眼,纷纷面露苦笑,他们还没想好措辞,红拂师姐就大大咧咧的直接索要了! 我也很直接,露齿一笑。道:“不借!” 这个答案,在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的意料之中,本来以为对方只是一位筑基期弟子,以他们的身份,向谷内弟子讨要东西,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但如今对方也成了谷内的结丹期老祖。他们行事也要斟酌一二,毕竟都是同门。但是想起那传得神乎其神的剑诀,他们哪能甘心放弃? 看着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四人,纷纷露出犹豫之色,我笑了笑,开口道:“想要剑诀,也不是不可以!” 此话一出,四人立即眼前一亮,以红拂仙子的性子。都已经准备强抢了,其余几人的心思却也差不多,毕竟是一位新晋的结丹期修士,四人不顾面皮,强抢上一次,倒也无妨。 但事情有了转机,四人自然也不想做出不顾面皮的事情,然而。这位林师弟说出的话,却让四人变了脸色。 我朗声道:“小弟也想领教一下几位师兄、师姐的神通。若师兄、师姐们胜了在下,剑诀自当双手奉上!” 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相视一眼,这位师弟,莫非是疯了?刚刚结丹成功,就挑战他们这些老牌结丹修士? 不知道个中差距吗? 红拂仙子冷哼一声,她乃结丹后期的修为。不屑做出以大欺小的事情,黄姓老祖干咳一声,也不愿出手。 李师祖与雷万鹤见了,以眼神交流后,雷万鹤站了出来。干笑道:“既然师弟有意,你我就切磋一二。” 谁知,我接下来的话,更让四人面色大变,只以为听错了。 我笑着道:“师兄错了,小弟的意思是,领教一下几位师兄、师姐的神通。” 见四人面露不解,我又道:“意思就是,你们四人一起上!” 四人立即脸色大变,一脸怒意的看着我,这是何等猖狂? 一旁束手而立,作龙套状的钟大掌门,正低着头颅,脸上也露出不可思议的神色,这位林师叔,这是要逆天啊!莫不是患了失心疯?结丹期修士也可以患失心疯的吗? “师弟莫不是说笑吧!”雷万鹤干笑一声,道:“就让为兄领教一下师弟的手段!” 说着,雷万鹤抬手一弹,一道足有丈余长的电弧凭空出现,往我击来,他也有些怒了,一出手就是看家法术。 观电弧的威能,足以将一名筑基后期的修士,轻易灭杀,就是结丹修士也要小心应付,雷万鹤显然是要给我一个苦头吃。 李师祖、红拂仙子、黄姓老祖眼前微亮,雷万鹤乃雷属性灵根修士,进阶结丹中期之后,这一手雷属性术法,越发的顺手了。 我的战斗经验何等丰富,电光火石间,一拍腰间的储物袋,一轮金轮带着耀眼的金光,一瞬与丈余长的电弧击打在一起。 “噼里啪啦”的声音想起,金轮将电弧斩破,然而被斩破的电弧并未消散,而是化作七八道细小电弧,又往我击来。 金光一闪,金轮也四散开来,化作十二柄金色飞刀,环绕飞舞中,将七八道细小电弧一一击破。 同一件法器,在筑基修士手中,与在结丹修士手中,发挥的威力自然不一样。以我如今结丹期的修为,同样是法器,发挥的威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 两人的交手,只在电光火石间,雷万鹤展现出一手出神入化的雷属性术法,被我凭借一套组合性法器,给抵挡住。 但几位结丹期修士,并未将我的小小手段放在眼中,结丹期修士真正厉害的,乃是法宝,而并非法器。 哪怕这套组合性法器,属于顶尖之流,与法宝一比,还是有云泥之别。 我自然不是只挨打不还手的主,下一刻,就让这些老牌结丹修士知道,法器有时候,也是可以逆天的! 一模腰间的储物袋,四尺青锋出现在掌心,随手抛出,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四尺青锋飞出的过程中,轻轻一晃,化作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环绕飞舞,充满了空旷宽广的议事殿。 我抬手并指一点,成千上百柄飞剑,“嗖嗖—”声中,往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四人击去。 说要1v4,就要1v4,一点也不讲道理。 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四人变了脸色,纷纷祭出法宝。(未完待续。。) 第六百六十四章1V4 小说pp软件已经开发完毕,网站底部就可安装安卓以及苹果的pp 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四人,一个个脸上露出震惊之色,这就是那传得神乎其神的剑诀吗 妖孽啊 这还是以法器施展出来的剑诀,若是这位林师弟修成飞剑法宝,施展出来,岂不是要逆天 虽然我已经进阶结丹期,法器的威力在他手中大了不少,但比起法宝,还是远远不如的。 哪怕成千上百柄飞剑法器,声势惊人,还是被李师祖、雷万鹤、红拂仙子、黄姓老祖四人抵挡下来。 红拂仙子乃结丹后期的修为,祭出一展红绫,迎风见涨,足有七八丈。 红绫在周身环绕,轻而易举的将一柄柄飞剑击飞。 雷万鹤祭出一柄银光闪闪的飞剑,飞剑上刻画着密密麻麻的玄奥符文,闪烁着电光,他将飞剑祭出后,化作十余丈的银芒,将周围的飞剑,一一扫落。 相比结丹后期与结丹中期的红拂仙子、雷万鹤两人,只有结丹初期修为的李师祖与黄姓老祖,就有些狼狈了。 两人各自祭出本命法宝,抵挡着铺天盖地的飞剑,都有些左挡右支。 轩辕剑诀虽然威力惊人,但我使用的乃法器,威力不足,争斗下去,怕是要被红拂仙子、雷万鹤等人给揍了。 他既然敢出手,自然是有着十足的把握。 趁轩辕剑诀将四人困住的功夫,我微微一笑,从腰间紫金色的储物袋中,取出一卷画轴来。 若是马三在此,定能认出这个紫金色的储物袋,乃天兰国最后一任国主留下的那只。 这卷画轴,原本也是这个储物袋里的宝贝,乃是一件古宝。 古宝,顾名思义,乃古修士留下的法宝。 上古时期。灵气充裕,大能修士遍地走,天材地宝也不缺,所以这些大能修士炼制的法宝。一个个都厉害的紧。 这些上古修士的法宝流传至今,已然不多了,被称之为古宝。 天兰国最后一任国主,也是一位上古时期的大能修士,自然也是有古宝流传下来的。而且不止一件。身为天兰国的国主,那也是富得流油,古宝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我将手中的画轴抛至身前半空,画轴缓缓展开,露出一副双龙戏珠的画面,接着一点指,法力注入。 法力注入的地方,正是双龙戏珠的画面中,那颗珠子所在。 这件古宝的奇特,便在于修仙者可以通过画面中的珠子。激发出两条蛟龙作战,而且根据注入法力的多少,两条蛟龙的战斗力也各有不同。 以我如今结丹初期的法力,虽然修行的乃上古功法火云神功,法力要比同阶修士深厚不少,但激发出来的两条蛟龙,也不过五、六级妖兽的样子,相当于结丹初期与结丹中期之间。 根据储物袋内玉简的记载,法力深厚者,甚至可以激发出八级、九级。乃至十级的蛟龙作战,那可是已经相当于元婴期,也就是化形期妖兽 随着我法力涌入画面中的珠子,画面中一黑一白两条蛟龙。突然活了过来,从画面中飞出,迎风见涨,一瞬化作七八丈的巨龙。 我一点指,两条蛟龙咆哮着往雷万鹤冲去。 雷万鹤正驾驭着法宝,将周围的一柄柄飞剑法器击落。两条蛟龙攻来,立即落入了下风,周围的飞剑又毫不留情的猛攻,没一会儿,手忙脚乱的雷万鹤就败了 我自然不会赶尽杀绝,将两条蛟龙与飞剑撤走,只留下一脸震惊的雷万鹤。 接着,李师祖、黄姓老祖落得一个与雷万鹤同样的下场,两人乃结丹初期的修为,战力远不如雷万鹤,败得没有悬念。 雷万鹤、李师祖、黄姓老祖视一眼,既有震惊,也有苦色,这位林师弟,真是他娘的逆天啊这才刚刚进阶结丹期,就打的他们几个老牌结丹修士灰头土脸。 这时,我又驾驭着两条蛟龙往红拂仙子攻去,红拂仙子有着结丹后期的修为,一展红绫在周身展开,密密麻麻的飞剑法器根本近不了身。 甚至两头五、六级的黑白蛟龙,也在那展红绫下,有些不支。 结丹后期修士的风采展露无疑。 看着大发神威的红拂仙子,我笑了笑,伸手在腰间的紫金色储物袋上一模,手心多了一面黄灿灿的小镜子。 此物原本也是紫金色储物袋中的宝贝,也是一件古宝 我将小镜子往空中一抛,抬手一点,法力涌入,小镜子上立即射出一道黄灿灿的光华,往红拂仙子的红绫法宝照去。 下一刻,黄芒照在红绫上,正大发神威的红绫,立即如中了定身法一样,任凭红拂仙子如何驱使,都动弹不得。 这让雷万鹤、李师祖、黄姓老祖看得一脸震惊,这又是一件什么宝物,竟然如此厉害 红拂仙子原本从容不迫的神色,也变得惊疑不定,接着,就败下阵来。 我一抬手,将飞剑与古宝收起,笑着道:“承让了” (本章完) 88 - 九妖变 - 早雨 ?环视一眼,雷万鹤、李师祖、黄姓老祖、红拂仙子的脸色都有些不自然,不敢与他对视。 这位林师弟刚刚进阶结丹期,就以一敌四,硬是打的他们四个人没有脾气假以时日,这还得了 其中聪明者,如雷万鹤与李师祖,已经在想着如何弥补这段过失了,要知道,他们今日可是把这位妖孽般的师弟给得罪了 一旁默不作声,作龙套状的钟大掌门,心中更是起了滔天波澜,反复念叨着一个词妖孽啊 我看了几位结丹期老祖一眼,笑着道:“没什么事儿,小弟就告辞了”说完,往议事殿外走去。 此一役,也不知经由谁的口,传了出去,黄枫谷内一片沸腾,我这位新晋的结丹期老祖,立即变得威名赫赫,传得神乎其神。 不久,马三也结丹成功,他与我一样,修炼的都是上古功法,又有天兰国主留在体内的灵力相助,又有天兰果相助,结成金丹也是水到渠成,只是晚了那么一点而已。未完待续。 我与马三结丹成功,被谷内的令狐老祖知道后,这位元婴老祖传讯召见二人。 令狐老祖的洞府,在灵气充裕的一座山峰峰顶,当我与马三两人到来时,只见洞门打开着,里面传出一道声音,“进来吧” 两人走进洞府,只见面色枯黄,长着一双小眼睛的令狐老祖,正拿着一只葫芦,在给洞府内的一片灵田浇灌灵水。 这片灵田只有两三丈方圆,里面也只种着七八株灵药,但每一种灵药的惊人的很。 其中一支尺来长的雪白人参,宛然是成形的小儿摸样,头身手足,无不具备,肌肤上隐隐泛着血色,乃一株已经成熟的千年血参。 单单这株千年血参,就可以让我与马三这样的结丹初期修士,法力大进,省却百年苦修,对于元婴修士,也是大有裨益的。 在百年灵药已经罕见的修仙界,这里的七八株灵药,放到外面去,都是结丹期修士抢破头的宝贝,就是元婴老怪也要心动不已。 看灵田与灵药的样子,应该是这位令狐老祖,从越国的黄枫谷老巢,移植到这里的。 “见过师叔”我与马三纷纷施了一礼。 令狐老祖点了点头,一指灵田一侧的一张石桌道:“你们都坐吧” 我与马三点了点头,来到石桌落座,令狐老祖浇灌完灵田后,这才走到石桌旁,从储物袋中取出一些器物,竟是亲自给两人沏起茶来。 我与马三立即站起,连到不敢,客气一阵后,三人这才落座。 令狐老祖入座,拿起一杯灵茶品尝着,打量了我一眼,道:“林师侄,我听说你有一门剑诀。威力极为惊人,是否得自某个修士的传承,能否对老夫透漏一二” “当初我无意中发现一座修士洞府,之后就得到了这套剑诀。”我点了点头。撒了个谎,心中却在盘算着,若是这位令狐老祖讨要剑诀,该如何应付 以他如今的本领,可干不过这位元婴级别的老怪物。甚至连逃跑都有难度。 盘算过后,我已经有交出剑诀的心思,谁知这位令狐老祖竟是将此事略过不提,反而提起了另外一件事。 “两位师侄刚刚结丹,想必正着手炼制本命法宝,一个月后,化意门会举办一次拍卖会,有不少宝物会在这次拍卖会上出现,便由红拂领着你们去一趟吧也好找些合适的宝物,炼制本命法宝。” 令狐老祖顿了顿。又道:“说起来,这次拍卖会,也与我等外来修士,加入九国盟有关” 我与马三恭敬听着,过了一会儿,这才明白,正魔大战后,有许多丢了地盘的宗派势力,以及散修,如越国六派等等。都逃到九国盟,加入了九国盟。 大量修士加入九国盟,也有许多宝物流入九国盟,所以。化意门筹办了一段时日后,决定举办一次拍卖会,到时,会有许多宝物出现。 就是越国六派,为了在九国盟站稳脚跟,也耗费了不少门派珍藏的宝物。流露外界。 我与马三点头应下,由红拂仙子领队,带领二人去参加这次拍卖会。 令狐老祖又提起了另外一件事,“听说林师侄在天兰境中,斩获颇丰” 我点了点头,一拍储物袋,石桌上光华一闪,出现几只玉盒,展开后,里面躺着一枚枚天兰国,足有数十枚之多。 “这么多天兰果林师侄莫不是将天兰境中的天兰国一网打尽了”令狐老祖见了,也很是吃了一惊。 越国六派参与天兰境开启,也只是第一次,并未商议好如何分配天兰果,此事也就搁浅了下来,令狐老祖只听说本门弟子我,斩获颇丰,却没想到,足有数十枚天兰果 我只是笑着点头,也不多说,这些天兰果虽然价值不菲,但他如今也是富得流油,懒得贪墨,倒不如将这些天兰果拿出来,成全谷内修士。 令狐老祖双眼放光,有这么多天兰果,就可以造就一批结丹修士,黄枫谷也算后继有望 他如今已经八百多岁的高龄,只有两三百年好活,若是他仙逝以后,黄枫谷后继无人,估计越国六派,就要变成越国五派了。 其余五派,哪里会放过吞并黄枫谷的机会 接下来,这位令狐老祖,又指点了我与马三一些修行上的问题,以他已经结成元婴,过来人的经验,倒也让两人受益良多。 最终,这位令狐老祖还调出门派中的一批灵石,让两人用作参加拍卖会,两人自然不会拒绝。 直到我与马三退出令狐老祖的洞府,他这才确定,这位令狐老祖真的无意于轩辕剑诀,以他的聪明,倒也不难想通个中缘由。 这位令狐老祖已经寿元无多,就算要了轩辕剑诀,也只是增强一些战斗力,而并不能长生,还会因此在自己心中留下疙瘩,日后于黄枫谷大大不利。 反正他也是黄枫谷的人,此剑诀,也便宜不了外人。 这位令狐老祖,大概便是这么想的。 “听闻师兄在议事殿大发神威,在斗法中胜了谷内的几位师兄、师姐”出了令狐老祖的洞府后,马三看向我,笑呵呵地问出了声,一脸崇拜。 我呵呵一笑,点头承认,笑着道:“那几人看上了我的轩辕剑诀,结果被我揍了” 马三一脸的向往与敬仰道:“师兄神通广大,小弟佩服” 我含笑点头,好似想起了什么,一拍腰间的储物袋,从中飞出一柄殷红如血,煞气逼人的血刀,以及一枚玉简,笑着道:“此乃古宝嗜血刀,威力不错,你拿着防身吧玉简内有驭使此宝的法门。” “多谢师兄”马三大喜,接过嗜血刀与玉简,他虽然并不如何见多识广,却也能看出这件古宝很是厉害。 “不必客气” 三日后,我、马三两人,与红拂仙子会合,由红拂仙子带队,前往化意门的地盘,参加拍卖会。未完待续。 本书采集来源网站n,最新章节请移步阁,章节清晰、、更新速度快 第六百六十六章拍卖会 化意门乃九国盟当之无愧的第一大派,门中太上长老魏无涯乃元婴后期的大修士,天南三大顶级高手之一。 所以,化意门举办的拍卖会,轰动整个九国盟,就是临近的天道盟,以及风都国的正道盟,天罗国的魔道六宗,也有派人参加。 拍卖会并非在化意门的山门,而是在连绵万里的山脉中,一座被削去一半的巨大山峰之上。 被削去一半的巨大山峰上,郝然立着一座巨城,若是从空中看下去,这座修仙城池的雄伟壮观,已难以用言语来形容。 红拂仙子、我、马三就在高空看着这座雄伟的修仙城池,三人都是第一次来,或新奇,或惊叹。 黄枫谷也只有三人来参加拍卖会,并没有低阶弟子随行。 片刻后,三人降落到城门口。 除了守在城门处有七八名筑基修士外,在高达数丈的城墙上,还有一名结丹期修士,看似悠闲自在的坐在躺椅上,吃着某种灵果。 若三人直接凌空飞入城池,不说会不会触发阵法禁制,这位结丹期修士也会出面阻止的,谁也不会不给化意门面子。 “原来是黄枫谷的前辈,这是三位前辈住所的禁制玉牌,玉牌上刻有号码。”在红拂仙子出410示身份后,守城的一名筑基后期修士,立刻取出三块玉牌,恭敬说道。 结丹期修士,自然与低阶修士不同,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 当三人进入城内,这才发现城内的高阶修士,如结丹期修士,还真是有不少。只怕九国盟大半的结丹期修士都被吸引过来了。 甚至偶尔有那么一两位元婴老怪现身,其余最低的,也几乎是筑基期修士,只有寥寥一些练气期修士,是跟着长辈一起来长见识的。 此时,距离拍卖会还有七八日的时间。我、马三、红拂仙子也就在化意门为他们准备好的住所,居住下来。 三人早早到来,自然不是怕在路上耽误了时间,而是因为在拍卖会前,城内也是十分热闹的。早早到来的许多修士,都开始互通有无,趁难得一见的盛事,交换自己所需要的宝物。 我与马三也有这个意思,因为两人想要炼制法宝。需要一件天材地宝,名曰炎阳晶。 炎阳晶,乃吸收天地间的太阳能量以及火属性灵气,自然形成的天材地宝,极为难得,在上古时期还多见一些,如今却是越来越少了。 我与马三需要炎阳晶炼制本命法宝,是因为两人所修炼的上古功法火云神功。需要如此。唯有炎阳晶炼制的本命法宝,日后才能承载各种异火。提升威力。 要知道火云神功这部上古功法,是可以吸收天地间的异火的,吸收了异火的修士,可以按照法门,以异火淬炼本命法宝,极大的提升其威能。 我翻遍了天兰国主留下的储物袋。也没有找到炎阳晶这种宝物,所以,提前到来,碰碰运气,但是与马三逛了七八日。也没有寻到炎阳晶。 倒是七八日的时间内,两人打听到一个好消息,那就是这次拍卖会上,会有一块分量十足的炎阳晶出现。 拍卖会虽然还没有开始,其中却已经有不少要出现的宝物,流传出来了。 这个消息,对我与马三来说,可谓是意外之喜,否则想炼制本命法宝,又要另想办法了。 这一日,红拂仙子、我、马三来到城池正中央的一座建筑,拍卖会便在这里举行,这是一座正方形的建筑,高达四十余丈,足有数里长宽。 这七八日间,红拂仙子只在居所,也不出来,让我与马三暗暗纳闷之余,不得不感叹这位师姐性子古怪。 据说这位红拂师姐,年轻时被情所伤,似乎是遇到了负心汉,所以性子就变得十分古怪。 这不禁让我想起了自己那闭情关而亡的大师姐,天山童姥,倒是有些相似的。 当三人到达拍卖会的地点时,已经有成千上百的修士一起来到这里,并陆陆续续的往内走去,红拂仙子、我、马三夹在人群中,走进正门之后,立即有化意门的弟子领着,来到二楼的一个房间内。 别看这座建筑高达四十余丈,却也只有四层。 一层,乃筑基期与练气期修士所在的大厅,人数最多。二层是为结丹期修士准备的,人数也不少。三层自然是元婴老怪,估计没多少人。 四层,相传乃化神期修士才能进入,但也只是相传而已,还没有见哪个化神期修士,在化意门历届的拍卖会上现身的。 一个时辰后,人已经到了差不多了,就算没到,化意门也不会再等。 一层的大厅内,一排排白玉座椅上,足足到了几千人,好不壮观。居中的高台上,一名自称姓离的结丹后期老者到来,显然是这次拍卖会的拍卖师了。 “欢迎诸位道友光临本门的拍卖会,这里既有参加过拍卖会的老朋友,也有一些新朋友!诸位道友放心,不论是老朋友还是新朋友,本门都会一视同仁!” 化意门自然不止举行过一次拍卖会,只是这一次的规模比较大而已,既有九国盟的老人,也有如越国六派等,新加入九国盟的人。 离姓老者说了几句场面话后,就开始拍卖。 我在二楼的包厢内,与马三、红拂仙子围桌而坐,品着灵茶,拍卖会刚开始,出现的这些东西,都是针对低阶修士的。 法器、符箓、符宝、丹药、妖兽卵、修炼功法、特殊法诀等等,五花八门,什么都有,也都不是什么普通货色,让一层的筑基期与练气期修士,一个个争先枪后的出价。 好似这场拍卖会,是专门为低阶修士准备的一样,每一件宝贝都卖出了很高的价格,看来化意门是赚翻了。 这些东西,自然不是我与马三所需要的,红拂仙子也看不上眼。 况且我与马三杀人越货,弄到了许多类似的宝贝,后来也用不上,我便让马三拿去给马家的修士用了。 如今有马三这位结丹期老祖坐镇,马家在黄枫谷也开始发达了。 第六百六十七章拍卖会进行中 拍卖了大半天时间,低阶修士所需的五花八门的宝物,这才拍卖完毕。 在场的都是修行中人,自然不会缺乏耐心,都在静静的等待着,红拂仙子、我、马三都是如此。 我、马三是在等炎阳晶,红佛仙子也不知有没有参与的意思,或者纯粹是奉命带两人前来。 这时,一名化意门的筑基期女修,捧着一只玉盒来到高台上的离姓老者身边,离姓老者拿过玉盒,打开后,笑着道:“这件宝物,对于想要结丹的修士来说,可谓是无价之宝,此次拍卖会将会有两枚天兰果拍出,每一枚底价都是五十万灵石,现在可以开始了!” 玉盒内有着两枚拳头大小,散发着乳白色光华的果子,郝然是产自天兰境内的天兰果。 我挑了挑眉,天兰果的底价竟然是五十万灵石,这可是一笔不菲的数字了,足够维持一个修仙门派,一年乃至数年的运转。 “一百万灵石!”离姓老者刚刚说完,一道声音直接从二楼的包厢内传出,虽然这件宝物只对筑基修士有用,但参与竞拍的,却是结丹期修士。 或是为了后辈,或是为了宗门。 而且加个直接翻了一倍! 接下来,二楼包厢内又有人竞拍,这次加价却是少了一些,“一百一十万灵石。” “一百一十五万灵石。” “一百二十万灵石。” “一百二十五万灵石。” 最终,第一枚天兰果以一百二十五万灵石的价格成交,第一次加价虽然比较猛,却也似乎指出了此物的价格,一百多万灵石。 第二枚天兰果。则拍出一百五十万的高价,比第一枚足足贵了二十五万灵石。 我与马三总算明白。为何两人来参加拍卖会,令狐老祖直接做主,从宗门给两人分别调出五百万灵石。 因为我上缴的天兰果,足足有数十枚,每一枚都价值一百多万灵石! “熔金液,对提升结丹初期修士的修为,有极好的效果,这一瓶熔金液,足可以减少结丹初期的道友,十年打坐苦修!若是突破中期瓶颈时服用。对突破瓶颈也有一定的助益,底价十万灵石!” 接下来,就是对结丹期修士大有助益的灵丹妙药,天材地宝等等,每一个都价值不菲,拍出数十万灵石的高价。 我与马三也不参与,两人并不缺灵丹妙药。当初在天兰境内斩获不少,在天兰国主留下的储物袋中,也有不少高级的灵丹妙药。 渐渐的,从对结丹初期大有裨益的宝贝,到对结丹中期大有裨益的宝贝,价格也是越来越高,很快突破百万灵石。 可见这些结丹修士。一个个都是有货的。 直到对结丹后期有所助益的宝物出现时。其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天兰果,结丹后期的修士。一个个可都是有望冲击元婴的,任何有所助益的宝物,都被抢破头,成了天价! 这时,一件宝物的出现,让我身旁的红拂仙子开始动容,也参与了竞拍。 “银玥丹,对提升结丹后期修士的修为,有极好的效果,这一瓶九枚银玥丹,足可以减少结丹后期道友的百年苦修,抵达假婴境界!底价,五百万灵石!” 此物一出,一层内的低阶修士一片哗然,底价就是五百万灵石,乃拍卖会开始后,底价最高的一件宝物了,而且是高得没边。 谁让这是对结丹后期修士大有裨益的宝贝呢? 修士进阶结丹后期,一般就可以着手冲击元婴,但十之**都冲击失败了。然而若修炼到结丹后期的顶峰,也就是所谓的假婴境界,冲击成功的几率就会高上不少。 但修炼到结丹后期,本就是不易的事情,想要修炼到结丹后期顶峰,又需要上百乃至数百年的苦修,以结丹修士五百载左右的寿元,哪里够用? 大部分修士,在修炼到结丹后期时,都已经是四五百岁了,天才一些的也要三四百岁。 如红拂仙子,虽然看着年轻,貌美如花,美艳不可方物,但也已经四百多岁的高龄,没有多少年好活了。 如雷万鹤也已经三四百岁,也只是结丹中期而已,还是雷属性的罕见变异灵根,资质很是不错。 如黄枫谷的李祖师,黄姓老祖,也都已经三百岁左右,却还只是结丹初期而已,只怕这辈子都难以进阶结丹后期,冲击一下元婴。 绝大部分的结丹修士,终其一生,也只修炼到结丹中期而已,甚至有些一辈子都停留在结丹初期。 银玥丹的价格可想而知,对结丹后期的修士,结成元婴,可是有着间接性的助益的。 “一千万灵石!” “一千一百万灵石!” “一千两百万灵石!” “……” 一个个结丹后期的修士都眼红了,身家本就不菲,又有宗门作为依仗,让银玥丹的价格飙升! 89 - 九妖变 - 早雨 此物不用想,也知道不是化意门的宝贝,否则化意门绝不会拿出来进行拍卖,也不知道是哪个败家玩意,竟然将此物弄到拍卖会上来。 其实银玥丹的主人,也不难猜,定是被正道盟或是魔道六宗灭国,丢了地盘的修仙宗派,为了在九国盟生存,宗门需要灵石运转,这才将银玥丹拿了出来。 至于说,哪个修士捡了大运,机缘巧合得到此丹,拿到这里进行拍卖,想来也不太可能。 “一千五百万灵石!”红拂仙子咬着牙,叫出了这么一个价格后,立即被下一道声音取代,“一千六百万灵石!” 这让红拂仙子脸色变得灰白,一千五百万灵石已经是她的极限,这已经是她几百年来的全部积累,以及在门派中可以调动灵石的最大权限。 很快,银玥丹的价格又飙升到了两千万,被一道不温不火,无形中带着嚣张的年轻男子声线,喊了出来。 有些人已经听出来,此乃化意门太上长老魏无涯的嫡亲后辈,魏离辰。 魏离辰年仅两百多岁,就已经修行到结丹后期的境界,其中自有魏无涯扶持的原因,但其本身的天赋也很是惊人。 魏离辰竞拍银玥丹,原因自不用说,是为了冲击假婴境界,而后冲击元婴. 若是我听到魏离辰的名字,以及魏离辰的身份,定能认出这货。 魏离辰,天南修仙界的天才人物,年仅三百岁修成元婴,与掩月宗同样的天才人物,南宫婉,立下了婚约。 此婚约,乃魏离辰的嫡亲老祖,化意门太上长老,元婴后期大修士魏无涯,一手促成的。 而南宫婉又曾与韩立那小子***好,破了韩立那小子的处,所以韩立结成元婴归来之时,大闹了一场,破坏了这件婚事。 只是现如今,魏离辰还只是结丹后期修士,未曾结成元婴,也未曾与南宫婉立下婚约而已。 我没有见过魏离辰,自然也听不出魏离辰的声音,倒是参与拍卖会的一些人,有一些认识或者听过的,已经听了出来。 这时,银玥丹已经被魏离辰以两千万灵石的价格,稳稳拿住。 有整个化意门作为后盾,魏离辰自然是富得流油,别的不说,单单今天这场拍卖会,就让化意门赚了个盆满钵盈。 看着红拂仙子的黯然表情,再听听外面那人无形中嚣张的声音,我有些不爽了,开口叫了一句,“三千万灵石!” 直接从两千万灵石干到了三千万灵石。 拍卖场内,所有人都是一愣。 一层的几千号修士,二层包厢内的结丹期修士,以及三层的寥寥几位元婴老怪,都有些发怔,有灵石也不用这么花啊! 银玥丹也就是两千万灵石的价格了!很高了! 马三微微一怔,看了出声的林师兄一眼,这位林师兄行事,往往出人意料,他这个做小弟的早习惯了。 红拂仙子一双美目瞪着我,不知这位林师弟,哪来的灵石?也看上了这银玥丹? 魏离辰似乎也愣住了,过了一会儿,才叫了一句。“三千一百万灵石!” “四千万灵石!”我不温不火的,又加了一个整数。 所有人都愣住了,魏离辰带着怒意的声音传出,“四千一百万灵石!” 我笑了笑。声音十分淡定,“五千万灵石!” “不知是哪位结丹期道友,真能拿出五千万灵石?莫不是与魏某开玩笑?”魏离辰暗含怒意的声音,自二楼一个包厢内传出,他自然也听得到。叫价的,也是二楼包厢内的人物。 但就算是三楼的元婴老怪,也未必有如此丰厚的身家,要知道他可是有整个化意门做后盾的,因为他的嫡亲老祖魏无涯,乃化意门的第一人,真正的做主之人! 五千万灵石,可是够一个大门派,维持上百年的运转了! 我笑着道:“五千万灵石,本人还是拿得出来的!”一旁的红拂仙子已经是呆住。心说这位林师弟莫非是傻了,就是整个黄枫谷,也调不出五千万灵石啊! 马三倒是见怪不怪。 “好!若是道友拿出五千万灵石,银玥丹自然双手奉上,若是拿不出!哼!”魏离辰的声音传出,最终,冷冷的哼了一声。 “没见识!”我撇了撇嘴,没一会儿,就有一名筑基期女修走进了包厢,显然。魏离辰作为拍卖会的东道主,让手下来查探灵石了。 我自腰间从紫金色储物袋中,轻轻松松的取出了五千万灵石,且都是上品灵石! 五千万灵石听着多。但也只有五千块上品灵石而已,一块上品灵石相当于一百中品灵石,一块中品灵石,又相当于一百下品灵石。 我自天兰国主的储物袋中,得到了一座座堆积如山的灵石,而且都是上品灵石。甚至还有不少极品灵石。 至于中品灵石与下品灵石,一概没有。 这位上古时期的天兰国主,身为一国之主,又是化神期大能修士,能差钱吗? 五千上品灵石,只是九牛一毛而已,上古时期,远非如今没落的修仙界可比。 化意门的筑基期女修,将五千上品灵石一一收入一个储物袋中,小心肝也是急速跳动,这才是真正的有钱人啊! 要知道上品灵石与下品灵石的比例,虽然是一比一万,但因为上品灵石的珍稀,一般一块上品灵石,就可以兑换到一万一千多下品灵石的。 也就是说,这位有钱人,随手就将零头给送出去了,那可是数百万灵石的差价! 一旁的红拂仙子,直看得呆住,又暗道这位林师弟败家…… 没一会儿,一瓶九枚的银玥丹,就被送入了包厢内,算是直接完成了交易。 这个结果,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目光都不停的往我所在的包厢扫视着,但每一个包厢都有着隔绝神识的禁制,他们也不知道这里面到底是什么人。 倒是作为东道主的魏离辰,多半已经知道我等黄枫谷修士的身份了。 “师姐正需要这瓶银玥丹,小弟就提前恭祝师姐,修为有成,踏上元婴大道!”我接过银玥丹,也不在意,笑着递向了红拂仙子。 这等灵丹妙药,虽然珍稀,但天兰国主留下的储物袋中,也有不少,甚至更高级的灵丹妙药,也多得是。 作为同门,即便先前与红拂仙子有些不愉快,一向怜香惜玉的我,还是不介意帮助一把的。 “给我?”红拂仙子俏脸呆住,美目中满是不可思议的看向我,这位林师弟是什么意思?五千万灵石买来的银玥丹,竟是要送给自己? 莫不是对自己有意? 这不禁让红拂仙子想歪了,俏脸上浮现红晕,半晌后,还是没有忍住银玥丹的诱惑,接过玉瓶,娇羞道:“若师姐修为有成,定不会负了师弟一片心意!” 看着红拂仙子的娇羞模样,我也是一愣,以他的聪明,很快就明白怎么回事,敢情这位师姐是误会了! 他自然不会扫兴的将此事点透,笑着道:“那就祝师姐早日修成元婴!长生有望!” 红拂仙子红着脸点了点头,心绪起伏不定,元婴,长生,情义,往事等等,一一浮现心头。 “恭祝师姐……”马三也跟着开口,心中却暗叹,林师兄果然是与众不同,有灵石就是任性! 泡妞的技术,更是一绝! 第六百六十九章百年 以我的身家,拍卖会上出现的炎阳晶,毫无疑问的落入了他的口袋。这块炎阳晶分量十足,足够他与马三炼制本命法宝。 拍卖会过后,我、马三、红拂仙子一行三人,回归宗门。 回到山门后,红拂仙子正式宣布闭关,看样子,是准备冲击假婴境界,乃至元婴。 我与马三也开始着手炼制本命法宝。 我自然是选择炼制飞剑,可以施展轩辕剑诀,战斗力飙升,马三选择炼制飞刀法宝。 火云神功这部上古功法里,有着许多本命法宝可供选择,而且数量不一。 如我选择的飞剑法宝,可以炼制七十二把飞剑,摆下“大天罡剑阵”,极为厉害,足以越阶挑战。 如马三选择的飞刀法宝,也可以炼制许多把,妙用无穷。 只是两人手里的炎阳晶不够而已,我炼制了一把飞剑,马三则炼制了五把飞刀,就把这块分量十足的炎阳晶给用完了。 炼制完本命法宝,接下来,自然是修炼,修士一生中,最多的时间,还是在修炼中渡过的。 然而,修仙界又发生了一件大事。 九国盟,吸收了越国六派,以及被正魔两道驱逐的修士宗派和散修,实力大涨了不少。原本以为这样一来,肯定能力压幕兰草原的“法士。” 但没想到的是,不知天意如此,还是纯粹巧合。 一直与九国盟相持争斗的幕兰部落群,突然也迎来了幕兰族第二和第四大部落的强大援军,法士数量一下也倍增起来。 这一下。双方展开激烈争斗。 这不禁让我很是无语,特娘的,怎么到哪都是修仙界大战?还能不能好好修炼了? 早知如此,还不如与韩立那小子一样,通过上古传送阵。去海外修仙界修行。 但接下来的事情,出乎意料,谷内的令狐老祖亲自带队,以及李祖师、黄姓老祖、雷万鹤等三位结丹期修士出马,率领谷内弟子前往战场。 黄枫谷,则由闭关的红拂仙子。以及我、马三等三位结丹期修士坐镇。 如此一来,我倍感轻松,他对九国盟与幕兰人的战争,可没什么兴趣,只想安安静静的修炼而已。 很快。有消息从前线传来,九国盟与幕兰人,数场大战,双方都有大批人手阵亡,九国盟大处在了下风,甚至被夺去了一些土地。 无奈之下,九国盟向正道盟、魔道,以及天道盟发出了求救的请求。并威胁三方势力若不愿派人参战的话,他们就干脆收拢人手,将幕兰人的法士完全放进来。 此消息一传回去。正魔两道和天道盟即使满心的不情愿,但也知道九国盟真的退下后,以幕兰人法士的凶猛,他们的日子也不会好过的,只好派出了一些人手前来增援。 援军一到,一场决定性的大战后。九国盟抵住了幕兰人的进攻,重新站稳了脚跟。 此一战。双方死伤惨重,数以万计的修士、法士阵亡。便是黄枫谷的李祖师,韩立的便宜师父,堂堂结丹期修士,也身陨其中。 自此以后,九国盟也学乖了,要求正魔两道,以及天道盟,必须轮流派遣修士,共同抵御幕兰人的进攻。 否则,单单九国盟一家势力出人出力,让其余三家在后面逍遥自在,他们自然是不干了。 经过长时间的一番协商扯皮后,四大势力终于达成一致,以九国盟为主,其余三家为辅,共同对抗幕兰人的协议。 这场战争与余波,足足持续了十几年,修仙界这才恢复平静。 我一直在山门潜心修行,有着许多灵丹妙药,以他的境界,修为也是飙升。 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已是近百年。 我的修为,自结丹初期,一路修行到结丹后期巅峰,也就是假婴境界,由于火云神功这部上古功法,法力浑厚、精纯无比,他如今的法力,已经堪堪与元婴初期的修士比肩。 百年中,黄枫谷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最为轰动的,就是红拂仙子结成元婴,谷内又多了一位元婴老祖! 另外,谷内也涌现出不少结丹修士,这还多亏了我当初斩获的许多天兰果。 其中也有我的老熟人,如陈家兄妹,大家身为练气期弟子时,在血色试炼中就打过交道。也有李姓天才少年,魔道入侵时,大家曾一起执行过任务。 还有当年名动黄枫谷的王家修士,天生“玄阴之眼”,可以修炼失传说百年的“吒目神光”,可以克制天下间所有的阴魂鬼怪,也修成金丹,成为结丹期修士。 还有当年一齐拜入黄枫谷,名头也是极盛的“变异灵根”同胞兄弟,与雷万鹤一样,乃变异灵根中的雷灵根。 这对同胞兄弟,也在宗门的扶持下,双双结成金丹,成为结丹期修士。 除了这些人外,还有一些修士结丹成功,黄枫谷一时间蒸蒸日上,大有与六派之首掩月宗比肩的意思。 就在我修炼到假婴境界,准备着手冲击元婴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不得不让他停下修炼。 化意门的魏离辰于一年前结婴成功,所以,化意门要举办一场元婴大典。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化意门要“圈钱”,毕竟去参加元婴大典,总不能空着手去,各大派与势力都要带着不菲的礼物。 也只有化意门这样九国盟的大派,才会举办这种元婴大典,似黄枫谷的红拂仙子结婴成功,不就没办元婴大典吗? 区区黄枫谷,又有多少门派给面子,最多也就一些交好的门派势力会到来而已,来的人少了,反而会大大的丢了脸面。 化意门就不一样了,又有几个门派势力敢不去,为了这点事情,愿意明目张胆的与化意门结怨? 黄枫谷自然也是要派人去的,由新晋的元婴修士红拂仙子带队。 红拂仙子带队也就罢了,直接点出了我、马三、雷万鹤等几名随行结丹修士的名字,堂堂黄枫谷,自然不会一个人去。 这种事情,我哪能拒绝,自然是去了。 第六百七十章两女掐架 readx;化意门,今日山门大开,整个宗门的修士,喜气洋洋的迎接四方宾客。 就在一年前的今天,山门中风云变色,电闪雷鸣,天地灵气翻滚不定,正是门中魏离辰的结婴天象。 魏离辰结婴成功,让化意门又多了一位元婴修士,而且是年仅三百多岁的元婴修士,此生有望修成元婴后期的大修士,甚至冲击一下化神! 这让整个化意门都震动不已,宗门又可保千年昌盛,甚至更胜以往! 化意门主峰的大殿内,此刻,化意门元婴大修士,天南三大高手之一的魏无涯正坐在中,宗门内一些元婴修士居于左右。 倒是正主,魏无涯的嫡亲后辈魏离辰,还没有现身,要等到大典时,方会出现。 大殿内左右两排的座椅上,郝然有着一位位元婴修士,以及一位位结丹修士,至于跟过来长见识的筑基与练气期弟子,都排在了大殿外。 整个九国盟,拥有元婴修士的三十多个大派,无一落空,全都派了人过来,大多都是元婴修士带队,结丹修士与一些弟子随行。 红拂仙子、我、马三、雷万鹤四人,也在大殿内坐着,身旁的桌子上,有着上好的灵茶、灵酒与灵果招待。 四人左右,则是掩月宗、巨剑门、天阙堡、化刀坞、清虚观的人,越国六派在九国盟内,一直是抱团的。 然而,如今的越国六派,内部也有些不愉快。 因为近百年来,黄枫谷的势头太猛了,不仅多了红拂仙子这位元婴修士,还多了许多结丹修士,大有盖过掩月宗的意思。 尽管掩月宗的南宫婉,在近百年内也修成了元婴,让掩月宗也多了一位元婴修士,也有些压不住黄枫谷的风头。 如今。掩月宗的新晋元婴修士南宫婉,也带着门内几位结丹期修士,来参加魏离辰的元婴大典了。 我只一眼,就看出这个貌美如花的南宫婉。已经不是处子之身,看来当年在血色试炼中,还是便宜了韩立那个小子。 至于如何看出来的?林大圣人也算阅女无数了…… 只是这会儿,韩立的便宜媳妇南宫婉,与红拂仙子掐了起来… 这两个近百年来纷纷修成元婴。同样貌美如花,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修士,似乎有些犯冲,又或者说,是因为掩月宗与黄枫谷之间潜藏的矛盾,有些针锋相对。 我之前在打量着各派的元婴与结丹修士,也没有注意话头是怎么挑起来的,只以为南宫婉与红拂仙子在说笑,仔细一听,却不是这么回事。 “听闻红拂姐姐当年寿元将近。才结婴成功,险些就仙逝了,真是绝处逢生,可喜可贺啊!”南宫婉笑嘻嘻的,说出来的话却不怎么好听,说是祝贺,却暗讽红拂仙子差点就挂了! “当年我确实寿元无多,但我相信,此后还会更进一步的。”红拂仙子冷哼一声,言语中充满了自信。意思是不管之前怎么样,咱们以后走着瞧。 看看到底是谁,在元婴期之后的修炼,能够领先一步! 红拂仙子也不是个吃亏的主。看了一旁的我与马三一眼后,冷冷的道:“我们黄枫谷,近百年内,可是还会有元婴修士出现的,就是不知道掩月宗,有没有让人惊艳的结丹修士?” 红拂仙子说的。自然是我,短短不到百年,这位林…师侄就从刚刚结丹成功,一路修炼到了假婴境界,简直就是妖孽! 身为同门,她自然知道,这位林师侄满打满算,也就一百多岁而已!妖孽中的妖孽! 至于马如龙师侄,短短不到百年,竟也从结丹初期,修炼到了结丹后期,也是天才人物。 单论修炼速度,马三还是不如我的。 所以,红拂仙子对我结成元婴的事情,信心满满,这其中,还有着她也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在,源于当年拍卖会上的银玥丹。 若非有银玥丹,让她短短时间内修成假婴,冲击元婴境界,这才结婴成功,或许此时,她已经是一捧黄土了。 红拂仙子暗讽掩月宗后继无人,迟早会被黄枫谷压在头上,两人倒是谁也不肯想让。 南宫婉秀眉微微蹙起,旋即,秀眉展开,笑着道:“口说无凭,我倒是很想见识一下姐姐口中,那些所谓让人惊艳的结丹期修士,这次随我一同前来的,倒是有几位掩月宗的人才,不知姐姐有没有胆量,让他们比划比划?” 南宫婉提出了比斗,摆明要直接落黄枫谷面子了,也是准备打压一下黄枫谷的风头,谁让这百年来,黄枫谷势头越来越盛? 90 - 九妖变 - 早雨 ?红拂仙子目光落在一旁的我、马三、雷万鹤身上,冰冷的容颜上露出一丝笑意,道:“既然妹妹有意,姐姐又怎么能拒绝,不知妹妹想怎样比试?” 红拂仙子可是见识过我的战力,虽然不知马如龙师侄战力如何,但雷万鹤师侄身为雷灵根修士,战力不俗,都是个中强手。 南宫婉目光也落在我、马三、雷万鹤身上,娇笑着道:“就让他们比试三场好了!” “好!既然妹妹开口了,我们黄枫谷自然是要奉陪的!”红拂仙子不甘示弱。 两人的交谈中充满了火药味,让坐的较近的巨剑门、清虚观、天阙堡、化刀坞修士一个个苦笑不已,同时,也抱着看好戏的心思。 掩月宗一直是六派之首,压在他们头顶多年,黄枫谷近百年来不断有修士结丹成功,又多了一位元婴修士,风头极盛。 这两个门派掐架,他们也乐得瞧见,因为如此,就没有人将注意力放在他们身上,可让各派安心发展。 坐得较远一些的九国盟各派修士,也纷纷看了过来,大家不是元婴老怪,就是结丹修士,观察力与耳力自然不俗,自然留意到了这里的动静。 就是坐在主位的魏无涯,这位元婴大修士,都饶有兴致的望了过来。 比试自然不能在大殿内进行,众多修士鱼贯而出,来到大殿外,腾出一块空地,好戏即将上演。xh123 第六百七十一章一胜一负 大殿外的各派弟子,并没有资格进入大殿近距离观礼。 看着众多元婴老祖与结丹老祖鱼贯而出,众派弟子纷纷露出好奇之色,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消息传开后,众派弟子这才知道,原来是越国六派中,掩月宗与黄枫谷要进行三场结丹期修士的比试! 这让众派弟子纷纷兴奋不已,结丹期修士交手,对于他们来说,也不是轻易可以见到的,更何况是三场? 掩月宗与黄枫谷的弟子们,一个个更是兴奋莫名,恨不得自己一方的结丹期老祖获胜。 黄枫谷第一个出场的,乃结丹中期的雷万鹤,百年来,雷万鹤已经修炼到结丹中期的巅峰,距离结丹后期只差一步之遥。 但他也有了四百多岁的高龄,顶多只有百来年好活了,结婴有些渺茫。 身为雷灵根修士,雷万鹤有些力压同阶的战斗力,此刻他的对手,却是一名只有结丹初期修为的掩月宗修士。 这是一位面容阴森的锦衣中年修士,掩月宗的南宫婉淡淡开口道:“可以开始了!” “是!” 面容阴森的锦衣中年修士点头应是,目光看向雷万鹤,雷万鹤虽然纳闷掩月宗为何派一名结丹初期的修士出来,但也没有大意,一张口,吐出一柄银色小剑。 银色小剑上刻画着密密麻麻的玄奥符文,闪烁着电光,雷万鹤抬手一点,银色小剑****而出,直化作十余丈的银芒。向锦衣中年修士当头劈落。 观其攻击,威力无匹,就是结丹后期修士也要小心应付,这就是雷灵根修士的战斗力。 掩月宗的锦衣中年修士,面色从容。直到十余丈的银芒就要将他一下斩成两半时,这才在众多弟子的惊呼声中,身形消失不见。 锦衣中年修士竟是凭空消失了,这让雷万鹤心头一跳,电光火石间,向身后弹出一道丈余电弧。显露出丰富的战斗经验。 锦衣中年修士果然如雷万鹤所料,在他身后出现,面对丈余的电弧,张口吐出一根小针,乃本命法宝。 法宝的威能。远非寻常术法可比,哪怕是雷属性术法。 小针带着惊人的灵压,将丈余电弧一击击成粉碎,而后,停在了雷万鹤的后脑处。 雷万鹤惊出一身冷汗,对方只需要轻轻一下,就可以贯穿他的后脑,让他身死当场。这场比试,他显然是败了! 这场比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一名结丹中期顶峰的雷灵根修士,竟然一个罩面,被一名结丹初期的修士给击败了! 越国六派的元婴老怪与结丹修士们,已经认出,此乃掩月宗昔日成名人物,“穹老怪”的无形遁与无形针! 这名面色阴森的锦衣中年修士。显然是穹老怪的传人了,因为穹老怪早已到了寿元大限。坐化而死了。 雷万鹤收起法宝,面色灰白的走回红拂仙子身旁。低声道:“师叔,我……” 话没说完,便被红拂仙子打断道:“不必放在心上,观此人的身法与法宝,多半是穹老怪的传人,日后遇到此人,多加小心便是!” “是,师叔!”雷万鹤点了点头,暗自叹了口气,话说他与穹老怪也是有些交情的,或者说当年也被穹老怪捉弄过。 那个老怪物,当年寿元不多,又无望结婴,以戏弄越国七派的修士为乐,但凡七派的结丹期修士,都吃过那个老怪的亏。 没想到那个老怪物虽然坐化了,他雷万鹤又吃了其传人的亏,真是他娘的……气人! 第二场比试,红拂仙子给了马三一个眼神,马三也不墨迹,直接入场。 这次,掩月宗也出来一位结丹后期的修士,乃一名貌美如花的女修,掩月宗以双修之术为本,男女修士倒是各占一半的比例,甚至女修士还要多上一些。 有了雷万鹤的例子在前,马三要谨慎的多,一张口,一连喷出五把淡金色,犹如晶体的飞刀,正是炎阳晶炼制的本命法宝。 马三一点指,四把淡金色飞刀环绕周身,一把飞刀往掩月宗的女修飞射。 掩月宗的女修,身为结丹后期修士,自然也是有货的,双手掐诀,念念有词,竟在一瞬间,放出了十几个一模一样的分身,看不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 在场的,唯有元婴期老怪,以超绝的神识辨别出真假,其余如结丹修士,也看蒙了。 这一手超绝的分身术,让马三也是一愣,祭出的飞刀从其本体上洞穿而过,这才发现这个本体,已经变成了假的,乃是分身。 真正的本体,已经藏在十几个分身中。 而且这个分身刚刚被击破,紧接着又出现一个新的分身补足。 这让观战的众修士与众弟子啧啧称奇,这一手出神入化的分身术,就是元婴老怪们都有些心动,也不知此女是从哪里习来的。 紧接着,掩月宗女修以十几个分身,夹杂着真身,驾驭着一条长陵法宝,以及各式各样的法器,开始主动攻击,围着马三一阵乱轰。 马三只得驾驭着五把飞刀法宝自保,即便还手,却只能打到分身,打不到对方的本体,且分身立即被补全,眼看着,是被这位同阶修士压入了下风。 红拂仙子秀眉蹙起,如果这第二场比试也输了,第三场即便赢了,又有什么意义,顶多只是少丢一些面子罢了。 她倒是失算了,没想到掩月宗的结丹修士如此强势,也没料到雷万鹤一个大意,就直接输掉了比试。 倒是我对这个小弟有些信心,毕竟,有古宝防身。 马三也意识到,如此争斗下去,越来越入下风,是要输!所以,他一模腰间的储物袋,取出一把通体血红,煞气逼人的血刀。 马三将血刀往身前一抛,双手掐诀,念念有词,血刀立即放出耀眼的血光,照耀了所有人的脸庞,并流露出惊人的煞气! 接着,血刀一个横扫,一道耀眼的血芒闪过,掩月宗女修的十几个分身立即消散不见,只剩下一个本体,口吐鲜血。 马三,胜。 第六百七十二章逼婚 马三以古宝嗜血刀,一个罩面就将对手给秒杀了,完胜。 掩月宗女修被破去分身术,本体也受了不轻的伤势,完败。 突如其来的变化,让所有人都是一愣,就如结丹中期巅峰的雷万鹤,被结丹初期的掩月宗修士秒杀一样。 甚至一些元婴老怪,都有些眼热的看着马三手中的血刀,他们自然认得出,此乃罕见的古宝,威能极盛,甚至要超过他们的本命法宝! 要知道他们这些元婴老怪的本命法宝,在结成元婴后,搜集天材地宝重新加以炼制,又温养多年,远非结丹修士的本命法宝可比的。 如今,却还不如此人手中的一件古宝。 不论如何,黄枫谷在第二场比试中获胜,接下来,就是第三场比试。 第三场比试,黄枫谷由我出场,掩月宗则走出一名丰神俊朗的中年修士,竟也是结丹后期巅峰的修为,假婴境界。 掩月宗擅长双修之术,驻颜有道,一个个都是帅哥儿。 我看着这位中年帅哥儿,想了想,一抬左手,说了声“去。” 他左手手腕上的“金色手镯”,突然活了过来,飞射而出,仔细看去,竟是一条细小金蛇。 细小金蛇飞至半空,突然迎风见涨,化作一条数十丈的黄金色巨蟒! 数十丈的黄金色巨蟒盘旋起来,如同一座小山。 正是小金。 百年来,我不惜灵丹妙药,以及从天兰国主留下的储物袋中,得到了一些封存的高级妖丹。喂养灵宠,小金、小白、小红都已经进阶至七级妖兽,相当于结丹后期。 小白、小红乃血玉蜘蛛,排名靠前的灵虫。 小金本体乃黄金蛇,但进阶五级妖兽。相当于结丹初期时,便进化成了黄金蟒,神通大涨。 黄金蟒其实也没什么神通,但防御力强得离谱,且力大无穷。 以我如今的修为,单凭本命飞剑攻击。都破不去同阶七级黄金蟒的防御。 “咦?” “竟是黄金蟒!七级妖兽!” “这是七级黄金蟒?” “……” 殿外的各派弟子们没有认出来,甚至大多结丹期修士都没有认出来,一个个元婴老怪见多识广,眼力非凡,认出了小金的真身。 即便如此。众多老怪还是有些难以相信,将一级黄金蛇,豢养到七级黄金蟒,这得耗费多少宝物? 我的对手,掩月宗的中年帅哥儿立即变了脸色,沉吟片刻,一伸手,从手心钻出一柄袖珍的金色小锤子。 颜色倒是与黄金蟒极为相似。都是金灿灿的,中年帅哥儿把金色小锤子抛出,极为迅速的连续掐诀。小锤瞬间涨大,竟化作数十丈大小,很是威武。 论体型,竟也与数十丈的黄金蟒不相上下。 这一手本命法宝,也出乎众修士的预料,没想到这名中年修士看着丰神俊朗。犹如儒生,本命法宝竟然是一柄大锤。而且威力很是厉害的样子。 中年帅哥儿看了我一眼,见这位并没有出手的意思。略一沉吟,驾驭着金色大锤,自上而下,向黄金蟒猛然砸去。 黄金蟒数十丈的身躯游动,蛇尾一摆,击打在大锤上,只一下……竟是直接将大锤给打飞了! 这个结果,让掩月宗的中年帅哥儿很是震惊,自己的本命法宝威力如何,他自然清楚,那可是力压同阶修士的。 却被黄金蟒一击击飞,败得毫无悬念! 就是观战的元婴老怪,一个个面色也古怪之极,没想到七级黄金蟒竟然这么厉害,说实在的,他们也是第一次见到七级的黄金蟒。 这玩意只存在于记载与传说中,现如今的修仙界,谁会闲着没事,耗费大量宝物豢养这玩意?别说七级了,就是五级的黄金蟒,甚至三、四级的黄金蛇都没有见过。 众多结丹期修士,与各派弟子们,更是看得目瞪口呆。 就是元婴后期的大修士魏无涯,也有些意外,仔细端详着黄金蟒。 掩月宗的中年帅哥儿苦笑一声,后续的手段也不用使,就知道自己对付不了这条黄金蟒,苦笑着道:“在下认输!” “承让!”我笑着点了点头,一扬手,黄金蟒瞬间缩小,化作一条细小金蛇,飞回他的手腕,缠绕其上,如同一个金色手镯。 三场比试,黄枫谷胜二负一,获胜,压过掩月宗一头。 红佛仙子示威性的看了南宫婉一眼,南宫婉自然没什么好脸色,带着门内修士,自顾自的入殿去了。 黄枫谷在越国六派中的地位,无形中又高了一筹。 一场闹剧过后,元婴大典紧跟着开始,但谁也没想到的是,元婴大典上,又出现了一场风波。 这场风波,还是与南宫婉有关。 所有人都看着这位貌美如花,美艳不可方物的元婴期女修,这位元婴期女修,正被逼婚! 正主魏离辰现身,元婴大典开始,但是开始前,化意门的元婴大修士魏无涯,竟是当场向南宫婉提出了婚约。 魏无涯做主,要为魏离辰与南宫婉定下婚事! 魏离辰与南宫婉,都是年仅三百多岁修成元婴的天才修士,倒也郎才女貌,若结成道侣,那也是神仙眷侣,羡煞旁人的。 但是当事人怎么想,就不为外人所知了。 魏离辰擅长双修之术,南宫婉乃掩月宗的元婴期女修,还有比南宫婉更好的双修鼎炉吗? 南宫婉心里则有些挂念着百年前的韩立,不知是不是在百年前的正魔大战中死了。而且,她听说过魏离辰一些不好的事迹,传闻九国盟被魏离辰采补过的女修士,就有七八位之多。 她自然是不愿意的。 但当场拒绝化意门,打魏大修士的脸面,只怕掩月宗就要遭殃了,估计到时候越国其余五派,都不会与掩月宗站在同一战线上。 越国其余五派多半会隔岸观火,黄枫谷更是窥探六派之首的宝座。 南宫婉脸色变幻不停,有心拒绝,又顾忌宗门,开不了口。 我看着南宫婉受人刁难,在场之人都在看热闹,很是无语的站了出来,谁让这妞儿是韩立那小子的便宜媳妇儿呢? 再怎么说,他与韩立也是朋友的。 第六百七十三章一招 “双修道侣,是两人情投意合,你情我愿的事情,前辈何必苦苦相逼?”我几步走了出来,慢悠悠的说道,一时间,将所有目光都吸引过来。 敢当面打魏大修士的脸,有种! 之前南宫婉已经推脱过,说需要时间考虑,被魏大修士一口否决,只让南宫婉给出一个答案,咄咄相逼的态度展露无疑。 这个时候,谁敢去捋魏大修士的虎须? 偏偏就有人敢! 红拂仙子一脸担忧的看着我,不知林师侄为何出头,莫不是对南宫婉有意思?这不禁让她有些想歪了,甚至有些莫名的醋意。 马三一脸的蛋疼,林师兄做事,总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但殿内绝大部分的人,更好奇魏大修士的反应,看看魏大修士是不是,直接将此人一掌给灭了! 魏大修士看了我一眼,面无表情的道:“这是本门与掩月宗的事情,哪里轮到你一个小辈插口?” 说着,看向了红拂仙子,面露不悦,“黄枫谷就是如此管教后辈的吗?” 红拂仙子秀眉微微蹙起,就想将我拉回来,我却突然开口了,面露笑容道:“黄枫谷的事情,也轮不到前辈来管,只是前辈对一个女流之辈咄咄相逼,在场的人一个个又都是软蛋,不敢出头,本人只好站出来了!” 几句话,把殿内所有人都骂了,有的人面露怒意,有的人面色平静,脸皮厚。说的好似不是自己一样。 也有的人面露不屑,心说多管闲事,自己找死。 也有一些脸皮薄的,面露惭愧,他们也有些看不过去。也听过魏离辰的名声,只是魏大修士做事,他们哪敢插口?也不值当的啊! 魏大修士被当面打脸,更是勃然大怒,“你好大的胆子,敢对本座如此说话!” 他在化意门。乃至整个九国盟高高在上惯了,到哪都是被奉为天人,已经不知多少年,没有被人当面顶撞过了。 一股惊人的灵压,自魏无涯身上散出。往我迎面压来。 我微微一笑,一动不动,好似没有压力。 这让魏无涯轻咦一声,仔细一打量,这才看明白,这个小辈虽然只是假婴境界,但法力浑厚、精纯无比,竟堪比元婴初期修士! 法力堪比元婴初期修士。魏无涯即便身为元婴后期的大修士,单凭威压,还是奈何不得的。 “魏道友。手下留情!”红拂仙子几步走上前来,见我无碍,这才放下心来。 “怎么,红拂仙子要插手吗?”魏无涯面色淡然,没有什么表情,身上却锋芒毕露。显露出天南三大高手的风采。 红拂仙子即便身为元婴修士,气势上也败下阵来。只是道:“林师侄他……” 话没说完,便被魏无涯打断道:“本座也不愿做以大欺小的事情。但此人狂妄无知,便让他接本座一招,若是接的下,这事也就算了,若是接不下,哼!” 若是接不下,后果可想而知,身陨当场。 元婴后期大修士的一招岂是那么好接的,元婴初期的修士都得给跪!就是元婴中期的修士,也很难应付! 因为元婴后期,半只脚就踏入了化神境界,远非元婴中期与初期修士相比! 红拂仙子脸色大变,乱了心神,还没想好如何应付,便听我笑道:“好,若是晚辈接下前辈一招,还望前辈不要再对一个女流之辈,咄咄相逼了!” “接的下再说吧!”魏无涯面露怒意,冷笑一声,忽然浑身爆发出一股骇人的灵力,一抬手,看似轻描淡写的对我拍出一掌。 这一掌看似随意,但威势惊人,一个灵力凝聚而成的擎天巨掌凭空出现,从天而降! 元婴后期,已经半只脚踏入化神境界,而化神期与元婴期最大的不同,就是化神修士,已经可以调动天地灵气。 化神期以下的修士,只是“借助”天地灵气而已,而并非调动。 观魏无涯一掌的威势,显然已经摸到了一些化神的门槛,调动天地灵气! 这一掌,让大多元婴老怪都变了脸色,没想到魏无涯已经到了如此境界,换了他们,只怕大多都接不下来! 我手中已经多了一把淡金色的晶体飞剑,正是以炎阳晶炼制的本命飞剑,在体内温养百年,也有了些火候。 手腕转动,飞剑在我手中舞出一道道剑光,剑光在周身交织成网,笼罩方圆数十丈的范围,只一瞬,就幻化出一头麒麟形象。 91 - 九妖变 - 早雨 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猪尾于一身,浑身冒着淡金色的火焰,活生生的火麒麟形象。 只是这头火麒麟,乃淡金色的。 高二十余丈,长三十余丈的凶物! 这一手神通,让所有人都变了脸色,凶物麒麟仰天怒吼一声,往那从天而降的擎天巨掌猛然撞去,“轰……”地一声,灵力四溅,整座大殿轰然崩塌! 随后,现出手持淡金色晶体飞剑的我来,毫发无损。 魏无涯压下脸上的震惊,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吐出一个字,“好!”说完,拂袖而去。 在场的,不论是元婴老怪,还是结丹期修士,看向我的目光都很是不可思议,没想到这位只是结丹后期巅峰的修士,竟然如此厉害。 简直逆天啊! 红拂仙子神色复杂,马三的脸色更复杂,林师兄就如同一个无底洞,总是有让他震惊无比的举动…… 南宫婉也是一脸复杂的神色,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后,也暗自松了口气。 我将本命飞剑收回体内,脸上露出笑容,多年没有使用麒麟诀,并没有生疏,以他如今的境界,反而更加的得心应手了。 好好的一场元婴大典,成了一场闹剧,大殿都塌了,化意门象征性的举行了仪式,然后,各派中人,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然而,红拂仙子、我、马三、雷万鹤与谷内弟子,回黄枫谷的途中,被人拦住了。 来人正是魏无涯,魏大修士! 第六百七十四章海外 魏无涯魏大修士,显然是个记仇的主。 红拂仙子、我、马三、雷万鹤,以及黄枫谷弟子,回山门的途中,被这位魏大修士拦下了。 这位魏大修士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要我的小命而已。 我只是结丹后期巅峰的修为,就有着堪比元婴修士的法力,还有着惊人的神通,一旦进阶元婴期,那还得了? 若是元婴期后再有所精进,魏大修士到时候也得给跪! 所以,对魏大修士来说,先把我给灭了,是最好的选择。 我当然不会等死,与魏无涯交手一招过后,以他的战斗经验与境界,自然明白,自己就算手段齐出,也干不过魏无涯。 两人的修为,到底是差的太大了。 就像他结丹初期的修为时,以轩辕剑诀都奈何不了结丹后期的红拂仙子一样。魏无涯身为元婴大修士,自然也是有货的,法宝、神通之类,远非红拂仙子可比。 而且为了红拂仙子、马三等人的安全,我没有犹豫,直接就跑路了,拉仇恨嘛! 我遁入地底深处,立即毫不犹豫的远遁,魏无涯愣了一愣后,也施展了一个土遁术,往地下追去。 两人修为差距不小,然而遁术的差距也不小。 林大圣人的遁术,要比魏无涯厉害的多了,魏大修士拼尽全力,愣是只能远远吊着,无论如何也追不上来。 这让魏无涯除去我的心思,更盛了! 两人一追一逃,比起了耐心与法力。 这一追,竟是直接追了一个月! 两人谁也不停。一个开始嗑药恢复法力,不停的逃。一个法力雄厚,全力追着。 最终,我看着疯狗似的魏无涯,终于失去了耐心,这么下去,还不知要追到什么时候,所以,他以遁术来到了一个地方。 若是韩立与马三在此,就能认出,这是三人当年发现上古传送阵与血玉蜘蛛的洞穴。 为了避免麻烦。我也懒得讨回山门,准备跑路到海外修仙界! 我出现后,以灵石瞬间激发传送阵,取出一枚大挪移令,踏入传送阵,被传送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里郝然也有着一座古传送阵。 我将这边的古传送阵击毁了一个角。脸上扬起笑容,任凭魏疯狗再厉害,这边的传送阵被毁,他也追不到这了。 再者,魏无涯也未必拥有大挪移令,我的大挪移令也不是自己炼制的,而是从天兰国主留下的储物袋中得到的。 身为上古大能修士。天兰国主自然不缺大挪移令。 与我猜测的差不多。魏无涯追到洞穴后,见到我已经消失。一眼就认出了上古传送阵。 以他的见多识广,自然知道古传送阵,需要大挪移令才能进行传送,否则修士就会被传送时所产生的空间压力,给碾压成粉碎。 魏无涯也没有大挪移令,再者,想必另外一头的传送阵,已经被破坏,就是传送过去,也会有很大的偏差的。 这场一个多月的追逐赛,结束了。 …… 我将传送阵的一角破坏了以后,这才打量起周围的情景,此地是一间久无人来的石屋,并且四周空无一物,只有一扇石门横在了身前。 我上前推开石门,眼前出现一个长长的青石阶梯,缓缓的向上延伸而去,也不知道有多长,阶梯上铺满了灰尘,显然也是久未有人走了。 我看了看厚厚的灰尘,就知道百年前,韩立那小子传送到这里,并且离开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也不知道韩立那小子在海外修仙界混的怎么样了?近百年时间,估计从筑基中期,修炼到结丹中期左右了吧? 韩立那小子即便开着外挂,自然也是没有他修炼快的,因为他开的外挂更厉害。 天兰境内,被天兰国主灌顶,来到九国盟没多久,直接从筑基中期就修成了金丹,进阶结丹期,而后近百年,修炼至结丹后期巅峰的假婴境界。 韩立流离海外,单单从筑基期修炼到结丹期,就需要数十载的,结丹期之后,又有许多事情要做,为了炼丹,为了炼宝,少不了奔波。 可比不上我,有着丰富的修炼资源,安安静静,轻轻松松的修炼着。 我回头望了一下出来的屋子,发现所谓的石屋,其实只是一个不大的山石洞而已,没有犹豫,他便顺着阶梯,轻飘飘的飞出。 在过了一个拐角后,就来到了出口。 我自出口出来,一眼望去,到处都是碧蓝的无限水色,一眼望不到头的样子。 他身处一处颇高的峭壁上,而在峭壁底部不远的地方,就是海边,一波接一波的巨大海浪不停的击打着岸边的礁石。 果然是海外修仙界。 接下来,我准备找个地方,进行结婴。 结婴,需要找灵气充裕的地方,否则以我的本事,也未必可以结婴成功。如今他身处的这座小岛,可没有什么灵气,显然没有灵脉。 如此想着,我自峭壁上飞起,随意选了一个方向,化作一道遁光,划向天际。 古传送阵既然建在这座小岛上,说明附近肯定有岛屿或者陆地,否则谁会吃饱了撑的,在一个孤岛上建如此昂贵的古传送阵。 很快,我就找到了一座岛屿,稍一打听,就知道这座岛屿叫作尾星岛,并且得知不少信息。 这片广阔的海域,叫作乱星海。 他所在的地方,就是乱星海的西南角,附近共有尾星岛、魁星岛、桑星岛等三座大岛,还有其它各种中小岛屿几十个,都有仙师和凡人居住的。 每座岛屿上,都会有一个法力最高的仙师,也就是修仙者,担任岛主,负责守护岛屿。 其他修仙者若是肯在岛上定居,并担任一定的职务,则由岛主每年发放一定的灵石供其修炼,但从此就要听从岛主的吩咐。 当然,若是既要居住在岛上,但又不愿担任岛上职务的,则不但没有灵石供应,反而每年要缴纳一定的灵石给岛主,这样也可留在岛上的。 这些岛屿,自然都是拥有灵脉的,并非与古传送阵所在的那座孤岛一样。 第六百七十五章再遇韩立 readx;修炼火云神功这种上古功法,法力浑厚、精纯无比,远超同阶修士,结婴的时候,也要比同阶修士轻松许多的。 以我的境界,辅以上古功法,再加上天兰国主储物袋中的灵丹妙药,结婴基本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只是少一处灵脉之地而已。 在打听了乱星海的大概情形后,我选了一个泰阳宗所占据的岛屿,交纳了灵石,准备在这里结婴。 泰阳宗,乱星海中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宗门势力,宗门内连结丹期修士都没有,只有一些筑基修士坐镇。 有小金、小白、小红等七级妖兽护法,足以让我安安静静的结婴。 我刚刚来到这座岛屿,交纳了灵石,突然神色一动,抬头往远处的某个方向瞅去,以他强大的元神,或者说神识,感应到那个方向正有着惊人的天兆。 好奇之下,我飞身而起,化作一道遁光,往那个方向飞去。 没多久,我来到一座孤岛上方,只见外面乃晴空万里,这座孤岛上方,却有着一块直径百余里的乌云,里面阴气滚滚,惊雷阵阵。 乌云逐渐形成漏斗形状,下端正好指向下方的孤岛。 如此明显的天兆,不仅将我引来,附近也有不少修士被惊动,毕竟伴随着这种惊人的现象,一般不是宝物出世,就是什么人在施展逆天功法,大多都会过来一探究竟。 我的遁光停在小岛的东南方向,眉头一挑,竟然遇到了熟人! 以他的超绝元神,多年来慢慢恢复,虽然如今只是结丹后期巅峰的假婴境界,但神识比元婴期老怪一点也不差,甚至还要强上不少。 所以,轻而易举的发现了孤岛上的一个熟人,他在乱星海能有什么熟人,唯有同样传送到海外的韩立那小子。 让他有些惊诧的是。韩立竟然也已经是结丹后期巅峰的修为,倒是一点也不比他慢啊! 我发现了韩立,韩立并没有发现他,这时。在孤岛的西南方向,飞遁而来有七八道各色光芒,转眼间在小岛十余里外的高空停下来,接着光华一敛,现出七八名男女修士。 这些人中除了为首的一位头头发白的筑基期老者外。其余都是年纪甚轻的青年男女,炼气期七八层的样子。 看他们身上的统一蓝衣锦缎服饰,都是泰阳宗的弟子。 为首的老者站在他人的前面,神色疑惑的看着小岛上空的惊人天兆,神情有些阴晴不定。 “昭师伯,我们快去岛上看看吧!说不定是什么宝物现世呢!”一位年纪二十一二岁的年轻女弟子,看老者只是望而不语,不禁有些着急的建议道。 “慧灵丫头,你太急躁了。看着这迹象,即使是宝物出世。也是魔器和凶器居多的样子。况且还有可能是高人在这里祭炼或施展什么魔道密术,冒然闯进去打搅,岂不是自寻死路。”老者斜瞅了此女一样,老气横生的呵斥。 女子一听,低头不敢多嘴。 “师伯!那我们就在这里干等着吗?”另一位年纪较大点的男弟子,看了看小岛上的乌云后,也有些迟疑起来。 “放心,如此大的动静,肯定还有其他人到此的。到时弄清楚了情况,再见机行事就是了。记住。我们泰阳宗能存许至今,全靠门内弟子够小心谨慎,绝不轻易的招惹是非。就是有天大的好处在眼前出现,也要掂量下。有没有那个小命享用!”老者似乎正带后面门人弟子出来游历,一边观察着小岛,一边口中教训着。 后面的那些年轻男女,自然口中连连的称是。 老者的话说完没多久,另小岛的另一侧,又飞射二来了黄绿两道遁光。发现了老者一行人后,就隔着百余丈的距离,停在了那里。 “原来是泰阳宗的昭道友,不知道友可知道此岛上倒底出了何事,怎么会有天兆出现?”遁光中传来了甜美的女声,接着光华四散,现出了一对男女出来。 乃一对年轻的筑基修士。 很快,陆续有不少附近的修士到来,有筑基修士,也有练气期修士。 众人一齐上孤岛探索,想要看看是什么情况,但都被韩立放出的一些傀儡兽给打发了。 附近海域乃泰阳宗的地盘,泰阳宗只是个连结丹期修士都没有的小势力,所以,这片海域也没有什么高手。 韩立已经是结丹后期巅峰的假婴境界,与我同阶,在孤岛内自然稳如泰山。 我也不知韩立这小子在孤岛上搞什么,但既然这么有缘,刚来到乱星海就遇上了,自然要叙叙旧。 就在他准备往孤岛上飞去时,突然挑了挑眉,又停下了身形。 本以为不会有高阶修士出现,谁知偏偏就来了不速之客。 天际飞射而来了十余道遁光,这些遁光清一色都是红光,并且簇拥着一辆精美华丽的飞天兽车。 此车长约六七丈,通体由不知名的香木制成,上面符咒层层,白光淡淡。 车前则是三只青色怪鸟拉车前进,这些怪鸟丈许大小,六目四翅,狰狞凶恶,但是飞速极快,眨眼间就到了孤岛附近的高空。 “停!” 车内传出一声男子吩咐声,顿时兽车、遁光瞬间停在了半空中。 红色光华一敛,现出一个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女子出来,统一地淡绿色宫装,鸟发盘顶,背插双剑。 这些女修整齐地站在兽车左右,个个低眉垂首,神色肃然,竟全都有筑基期的修为。 “奇怪!”白光笼罩的兽车中传来惊讶的声音。 随后,车上光芒一闪,白光散去,露出所坐之人。 一位是位身穿麻衣,头带高冠的赤足青年,年约二十七八,相貌清秀斯文,眉宇间隐有金芒射出。 在他旁边,则坐着一位十六七岁地少女。 少女身披白色纱衣,肌肤凝脂如玉,相貌秀美绝俗,只是脸色略显苍白,少了一层血色,让人看了犹如不食烟火地仙子一般,如梦如幻。 少女修为平平,青年却也与我、韩立一样,乃结丹后期巅峰的假婴境界。 第六百七十六章温少主 readx;我正想进孤岛与韩立叙旧,就被几位不速之客给打断了,而且是一个一看就知不凡的假婴境界修士,以及一名仙子般的绝色少女。 所以,他饶有兴致的停下身形,准备瞧瞧热闹。 若是寻常的结丹后期大成修士,以韩立那小子的变态,自然不惧,但这个赤足青年,显然也不是一般人。 以我的眼力,一眼就看出对方修炼的功法很不一般,只怕不在自己的火云神功之下,而且是魔道功法。 此刻,兽车上的男女正在交谈。 “温道友,你推算鬼雾会在附近出现,有几成的把握?据我所知,身为乱星海天最神秘的天灾,鬼雾出现地时间地点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寻的。”少女望了望孤岛,说出一句与眼下情景风马不相及的话来。 男子含笑回道:“鬼雾的确没有什么准确规律可寻,但经过我花费一番心血,收集了数百年来鬼雾出现的详细资料后,发现了一件比较有趣地事情。鬼雾出现的地方,其中一部分都是附近刚发生过火山爆发之事,虽然不是每次如此,但是最起码有三分之一地吻合此规律,而这片海域恰巧前段时间一连有两座海底火山爆发,鬼雾出现的几率应该不小才对。” 绝色少女微微颔首,又缓缓问道:“道友花了这般长时间,带我跑到此海域,真只是为了看鬼雾出现?这鬼雾,平常修士遇上跑还不及,哪有主动凑上去地?” 麻衣赤足青年微微一笑,“为何不能?我最近反正无事,不如过来看看推算是否正确。难道鬼雾真出现了,温某还不会逃吗” 少女默然,表示搞不懂此人。 我听在耳中,虽然不知两人口中的天灾、鬼雾具体什么东西,以他的阅历,倒也能理解一二。 这时。孤岛内的韩立,显然也发现了空中的兽车男女,以及随行人员,主动从孤岛内飞了出来。 双方屹立空中。 麻衣赤足青年看着韩立。直言不讳的含笑问道:“不知道友贵姓,与岛内的天象有关吗?” “在下姓什么并不重要,倒是在下奉劝两位道友,就此回头吧!此天象并非宝物现世的迹象!”韩立不露声色的说道。 麻衣赤足青年一听这话,脸色一沉。眼中闪过一丝冷意,淡淡道:“我来此可并非为什么天兆,而是为道友而来!” “为我?”韩立眉头一皱,有些意外。 麻衣赤足青年淡然道:“不错!既然阁下不愿意告知姓名,我也不强求。不过各个门派中有名有姓地结丹修士,温某都略知一二,而道友的相貌却陌生得很,看来阁下应该是一名散修了。 既然这样,温某给你两个选择,一加入本盟。做我神鸠堂的执法使,从此听命于我。二是让温某出手,就在这里让你陨落。” “听你的命令!本盟!你是逆星盟地人?”韩立微微一愣,疑惑地重新打量着麻衣赤足青年。 兽车中的角色少女,突然开口道:“温公子是逆星盟六道极圣前辈的高徒,道友就此归顺的话,并不算辱没了身份,而且以道友地修为,肯定会在盟中得到重用的。” “六道传人?”韩立有些动容。 乱星海,所有势力本以天星宫为尊。都听天星宫号令。 但天星宫近年势衰,所以,正道以万法门的“万三姑”为首,魔道以“六道极圣”为首。整合正、魔两道的宗门势力,组成了“逆星盟”,与天星宫分庭抗礼。 如今乱星海,以逆星盟与天星宫两大势力为尊,“六道极圣”更是魔道第一人,元婴后期的大修士。 韩立也没想到男子的来历如此之大。 麻衣赤足青年看着韩立脸色变换。虽然神情不变,但眼中露出一丝傲然之意。 他就喜欢看到陌生修士,听到自己身份后的诚惶诚恐表情,并不觉得借助六道传人的名头有何不可。 但是,韩立的神色,很快换上了冷笑,道:“原来是逆星盟少主到了,在下真是失敬!不过在下并没有加入贵盟的意思,也不想就此身死,相反,在下另有一个提议,不如温少主的性命,交予在下如何?” 以韩立的性子,自然是不会给人为奴为仆,呼来喝去的。 “好,很好!”麻衣赤足青年怒极反笑,连吐出几个好字,眼中亮起寒芒。 最后一个好字刚出口的瞬间,他猛然喷出一道蓝芒。 92 - 九妖变 - 早雨 此蓝芒脱口后,瞬间爆射出耀眼蓝光,随后“嗖”的一声,不见了踪影。 韩立想都不想的一挥手,手中早就掐起法诀,光华闪动,周身出现一个青色光罩。 下一刻,蓝芒蓦然出现在了韩立身前,****到了光罩之上,发出了沉闷地声响。 韩立神色微微一变,连人带罩的被击飞出去数丈远去。 蓝芒竟是一柄数寸大小的奇特尖锥,上面寒光闪闪,符文缠绕,还发出劈劈啪啪地怪异之声。 韩立身形飞退,十指连弹,十余道青色剑气同时脱手射出,击到了蓝芒之上,将尖锥一下击飞了出去。 接着他又毫不迟疑的往储物袋上单手一拍,五枚铜环出现在手中,发出一阵清鸣声,射出五色霞光,同时衣袖一甩,二十多口飞剑一下狂涌而出。 二十多口飞剑****而出,射向兽车。 见自己一击未曾奏效,温少主露出意外之色,两手一合,手中多出一杆小幡。 此幡长约三四寸,紫光闪闪,灵气逼人。 这时,他又看见了对面飞射而来的众多口飞剑,有些动容的轻“咦”了一声,不再敢怠慢地急忙晃动手中紫幡,无数紫色云雾一下蹿出,将他严严实实的包裹在了其内,隐匿起了身形。 韩立双手掐诀,二十四口飞剑,瞬间晃动一下后,化为九十六道青光,显露出一手极为厉害的剑诀。 两个在同阶中,显然都是变态的很,争斗起来,我也在空中饶有兴致的看着,百年过去,韩立这小子也是今非昔比啊! 我隐身高空,看着韩立与六道传人温少主斗法,很快,脸上就挂起了古怪的笑容。 韩立与这位温少主,都是同阶修士中的变态,甚至有着越阶挑战,与元婴初期修士一战的实力,争斗起来,也是惊人的很。 至少那兽车中的绝色少女,以及随行的筑基期女侍,已然看得呆了。 她们自然知道温少主的厉害,但没想到,一个其貌不扬的修士,竟能与温少主大战许久。 但最终,还是这位温少主获胜了。 所以,这让我的脸色很古怪,韩立这小子有点不给力啊! 他原本以为,韩立这小子怎么说也是开着外挂的主角,不会被同阶修士揍得,难道因为他的到来,这小子不如原本那般厉害了? 想想也是,别的不说,血玉蜘蛛不就成了自己的灵宠,而并非韩立的,这对血玉蜘蛛,似乎还关乎海外修仙界的一件宝物来着。 韩立先是祭出二十四口本命飞剑,乃万年金雷竹所炼制,一看就知道,这小子富得流油。 金雷竹,修仙界三大神木之一,蕴含辟邪神雷。 千年金雷竹已属罕见,炼制成宝,可力压同阶。 万年金雷竹的价值与威力,更是成几何倍增长。 也只有身怀神秘小瓶子,可以催生灵药、草木的韩立,才能催生出这么多万年金雷竹。放眼修仙界,拥有万年金雷竹的人都屈指可数,更不用说拥有这么多了。 但韩立显然结丹时间不是很长,不说来到海外后,筑基期到结丹期所需的修炼时间,就是所有时间加起来,也只是近百年而已。 所以,这些万年金雷竹炼制的本命飞剑,温养的时间不长,无法展现出真正的威力。尽管如此,也已经让这位温少主吃了个大亏。 韩立拥有许多万年金雷竹炼制的本命飞剑,又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剑诀,再有各种威能极盛的法宝。甚至还有几件古宝,身家之厚,足以让元婴老怪震惊。 而且,还拥有一手很是惊人的驱虫术,有着数以万计的灵虫。 但温少主也不是吃素的。身为乱星海两大势力其中之一的少主,身家丝毫不输韩立,甚至犹有过之。 温少主修炼的魔功,吃了金雷竹飞剑所蕴含辟邪神雷的大亏后,就谨慎了很多,各种手段亮出,把韩立给揍了。 韩立这小子,身后浮现一对银色翅膀,乃一件风、雷属性的飞行法宝,已经准备跑路。 这时。不论是正在交手的韩立与温少主,还是观战的绝色少女与随行女侍,都是一愣,因为从虚空中,又走出一个人来。 “林兄?”韩立一见到此人,立即露出极为意外的神色,旋即惊喜的叫出了声。 我从虚空走出,笑了笑道:“你小子不行啊,竟然让人给揍了!” 韩立一听,立即苦笑不已。林兄还是这么的……不着调。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竟然在这个时候,这个地点,遇到了林兄。而且林兄竟然也修炼到结丹后期大成的假婴境界。 要知道他可是千辛万苦的修行,又有神秘小瓶子催生灵药,这才进步神速。 后来他又被一头九级妖兽抓住,从九级妖兽手中得到了碧焰酒,这才一举突破结丹中期,进阶结丹后期。并且直接修炼到后期大成境界。 碧焰酒,不但炼制麻烦,要耗费百年时间,更必须用一颗化形阶妖丹做主原料才可,并且只有妖兽中的裂风兽一族,才有办法酿制此酒。 若不是那九级妖兽裂风兽要他办事,这才将碧焰酒给他,让他短时间内修为大进,他如今还只是结丹中期的修为呢! 后来,他几经风险,千辛万苦的才从裂风兽手下逃生。 想起自己百年来,千辛万苦,险死还生的修炼到如今境界,再看看林兄也有了如此修为,韩立不禁暗自苦笑不已。 两人分开时,可都是筑基中期的修为来着。 他原本以为,两人若是再次相遇,定会超过林兄,让林兄大吃一惊来着,却没想到,他自己倒是吃了一惊。 也不知道林兄是怎么修炼的!? 韩立神游天外,见到我现身的温少主,也变了脸色,竟又是一位结丹后期大成的修士。原本这种修士,他并不放在眼里,能让他放在眼里的,唯有元婴老怪而已。 但先前这个不知姓名,其貌不扬的修士,就让他吃了个大亏,极为意外。如今又来了一位同阶修士,而且,对方还很熟悉的样子。 显然,这位也不是寻常修士。 若是对方联手,他也要斟酌一二,看看是否敌得过了! 我看着自己一出场,就震慑了所有人,很是满意的摸了摸下巴,目光落在温少主身上,露齿一笑,“怎么?还不走?找揍吗?” 温少主立即变了脸色,身为逆星盟的少主,他何时被人奚落过,今天遇到的两个人,一个比一个狂妄! “找死!”温少主目光发寒,冷冷的说了一句,一抬手,身前亮起耀眼的金光。 仔细看去,乃一根根纤细的金针,只有寸许长短,金光灿灿,密密麻麻的,足有数百根之多! 也就是说,此人的本命法宝,乃最难炼制的飞针法宝,而且足足炼制了数百根! 之前韩立就吃了此人本命法宝一个大亏。 温少主一抬手,数百根金针往我飞射而来,铺天盖地,好不惊人。 “林兄小心!”韩立叫了一声,左右手中,已经各自扣上一件古宝,准备出手。 “无妨!”我笑了笑,一抬手,手中出现一柄淡金色的晶体飞剑,随手抛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淡金色晶体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一瞬多出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出来,交汇相应,淡金色的光辉大亮。 此剑诀一出,所有人大惊失色。 我的脸上也挂起笑容,比数量多,他还没有遇到过对手! 倒是此人炼制了这么多本命飞针,若是再多上一些,足以与轩辕剑诀一较高下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八章少主逞威 成千上百柄淡金色晶体飞剑,与数百根金光灿灿的飞针撞在一起,初时,因为两宝威能相仿,不分上下。网值得您收藏。。 但很快,由于飞剑数量占优,就形成了压倒性的优势。 温少主双瞳一阵收缩,显然没想到对方竟有如此逆天的神通剑诀,接着,毫不犹豫的施展起“六极真魔功”,此功法得自六道极圣真传,为乱星海第一魔功。 温少主双手法诀连掐,嘴里念念有词,很快,周身笼罩起浓浓的黑雾,渐渐地,这些黑雾在他身后凝聚成六个高大的虚影。 六个高大的虚影,如同一尊尊法相,或头上有角,或身披鳞甲,个个狰狞恐怖,口吐獠牙,灰白**气更是缠绕周身,犹如天魔降世一般。 乱星海第一魔功,六极真魔功的神通,已然有着越阶挑战的能力。 六尊虚影法相,乃魔界六极圣尊!当然,这只是六圣的幻影而已,即便如此,也拥有着六极圣尊的些许神通,一个个都厉害的紧。 温少主之前施展此神通,不幸遇上了韩立本命飞剑中的辟邪神雷,金雷竹所蕴含的辟邪神雷,正是所有魔功的克星。 如今,他又将此神通施展出来,未免再次受挫,又取出了另外一件压箱底的宝物。 温少主眉宇间的金芒,突然刺目起来,随后犹若实质的伸缩拉长,眨眼间,一只小巧精致的独角。就从他的眉间突兀了出来。 独角金光灿灿,遍布难懂的深奥符文。看起来不但没有一丝魔气。反而充满了精纯的天地灵气的样子。 温少主看着我与韩立,淡淡道:“没想到,尔等竟将我逼到了这种地步!本来我以为,这世间除了元婴期那些老鬼外,结丹期中根本不会有人是我对手,但是现在看来。还真是有些坐进关天的自大了。不过这样也好。现在就遇见了你们,也算是我的运气,否则等你们进入了元婴期,想灭掉你们。可就棘手多了。” 眉宇间多了一个金角的他,充满了自信,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温少主两手一张,从衣袖中一连射出八团金色火焰,这些金焰拳头般小,光华灿灿,耀眼夺目,飞快的围绕他滴溜溜地旋转起来。 八团金色火焰内,竟是八面纯金色的古镜。这些镜子巴掌般大小,一面光滑如水,隐有金光流动,另一面皱皱巴巴,凹凸不平,显得丑陋不堪。 “八门金光镜!”一声惊呼自温少主身后的兽车中传来,接着“啊”的一声,声音戛然而止。 韩立一听到八门金光镜的名字,脸色立即一沉,阴晴不定。 “什么玩意儿?”我打量着那八团金焰中的古镜,问出了声。 “八门金光镜!对方竟然会有如此逆天的东西……”韩立苦笑一声,解释起来。 原来,此“八门金光镜”,乃多年前,灭掉过一代天星宫之主的绝顶法宝,曾随一位功法通玄的修士,威震过整个乱星海数百年之久。 当年这位大修士以一人之力,对抗整个星宫势力而不落下风,是当时货真价实的星海第一修士。 这位修士能有这般大名头,最主要的,当然是“天镜散人”修为很高,不过,他本命法宝“八门金光境”的威力之大,也是路人皆知的。 甚至在当时,被称为乱星海第一攻击法宝。 当年死在其镜下的修士,不计其数! 当然,温少主的这八面镜子,肯定不是当年“天镜散人”之物,是炼制出来的复制品而已。 因为以这位温少主的修为,不可能越阶驾驭了那等威力无穷的法宝,恐怕只要将那法宝一吸入体内,就被那强大的威能撑破了躯体。 否则要是真品的话,估计我与韩立加起来,也得给跪。 即便是“八门金光镜”的仿制品,威能也是极为逆天的,从对方头顶的金角来看,明显是修炼了某种秘法,才能驾驭这件“八门金光镜”的仿制品法宝。 “怎么样?说完了吗?” 温少主微微偏头,大有深意的看了一眼叫出“八门金光镜”名字的绝色少女,就回过头来,看向我与韩立。 接着,他眉宇间的金角,光华一闪,一道纤细金光突然喷出,一下射到离他最近的一面镜子上,然后飞快又弹射到隔壁的小镜上。 金光转眼间弹射了八次,每一次弹射完后,金光就壮大几分,当从最后一面金镜上弹出时,金光已变得足婴儿般手臂粗细。 (本章完) 93 - 九妖变 - 早雨 温少主伸手一招,将已经变大了许多倍的金光招至手中,接着,另一只手,轻轻往上一拍。 两只手掌上下合击,将其中的金光打的碎裂开来,无数拇指般大小的光球四溅飞出,但却诡异的一枚不漏的射进了八面小镜之中。 金镜同时光芒大盛,顷刻的颤抖,从镜中喷出八道碗口粗的金色光柱。 这些光柱几乎在刚从镜中射出地同时,下一刻就到了韩立眼前。 韩立脸色大变,背后的银翅微一扇动,人就从原地消失不见,犹豫瞬移一般,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八道金色光柱从他原来站立之处,一下洞穿而过。 这让我轻了口气,对方的“八门金光镜”仿制品,威力之大,出乎他的意料,刚刚就是他也没有把握,能够救下韩立。 好在韩立这小子的保命与逃命本领,都是一绝,背后那对风、雷属性的银翅,很是厉害。 见韩立躲过一击,温少主也露出极为意外的神色,仔细的打量了韩立背后的银翅几眼,接着,八门金光镜又攻向了我。 我微微一笑,脚步一挪,同样的消失不见,犹如瞬移一般,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以他的身法,即便没有韩立那种银翅法宝,短距离内,却也是犹如瞬移的。 八道金色光柱从他原来站立之处,同样的洞穿而过。 这让温少主极为意外,脸色变得阴沉,没想到自己第一次使出八门金光镜,接连两次都没有建功。(未完待续。(。)) 第六百七十九章鬼雾 readx;八门金光镜没有建功,温少主极为意外,脸色阴沉的打量着我与韩立,接着,一点指,背后的六尊魔头法相冲出。 六尊魔头法相,或头上有角,或身披鳞甲,个个狰狞恐怖,口吐獠牙,周身缠绕着灰白**气,犹如天魔降世,冲向了剑海。 他只需以八门金光镜将拥有金雷竹飞剑的修士牵制住,便能先击败另外一人。 温少主是这么认为的,也是如此做的,八门金光镜接连攻击,打的韩立只能以银翅连连闪躲。 飞剑形成的剑海,正将飞针形成的针海压入下风,占了绝对性的优势,观其模样,再过一会儿,就能取胜。 随着六尊犹如天魔降世的魔头法相冲入剑海,一个个大发神威,立即将剑海的攻势打乱,顷刻间,被数百根金灿灿的飞针压入了下风。 从取胜在即,转眼间变成落败在即。 我挑了挑眉,一伸手,将剑海中一柄飞剑召回手中,手腕转动,飞剑手中舞出一道道剑光,剑光在周身交织成网,笼罩方圆数十丈的范围,只一瞬,就幻化出一头麒麟形象。 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猪尾于一身,浑身冒着淡金色的火焰,活生生的火麒麟形象。 高二十余丈,长三十余丈,如同一座小山般的麒麟凶物一出,所有人都变了脸色。 不论是正在以八门金光镜攻击的温少主,还是连连躲避的韩立,都是一阵瞳孔收缩,显然,这一手神通,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这是要逆天! 兽车内的绝色少女,以及随行的筑基期女侍,一个个更是张大了嘴巴。 麒麟凶物往剑海与针海的争斗中冲去,一张口,便将六尊魔头法相中。身材最高大,相貌最凶恶的一个咬住,一张一合,硬生生的将其咬成了两半。 被咬成两半的魔头法相。化作两股黑气,消散不见。 神通被破,温少主立即闷哼一声,攻向韩立的八门金光镜也是一顿,此刻。他就算有八门金光镜在手,自诌也不是那麒麟凶物的对手,立即就有了遁走的心思。 如此想着,温少主一扬手,将数百根金针收回,其余五尊魔头法相,拖延住麒麟凶物与剑海片刻,旋即,化作一道遁光远遁而去。 便是兽车与随行女侍,以及兽车内的绝色少女。他也撇下不管了,若是那麒麟凶物腾出手来,再有虎视眈眈的另外一名多宝修士,怕是他也要凶多吉少! 其有八门金光镜护身,韩立愣是不敢追。 片刻后,五尊魔头法相被麒麟凶物一一灭杀,光华一闪,现出手持飞剑的我。 “林兄神通广大,小弟实在是佩服之至。”韩立飞身来到我身旁,发自肺腑的说了一句。 这位林兄。自他还是一个练气期的散修时,“附体重生”,两人相识百年,一次又一次的颠覆他的认知。挑战他的理智。 他本以为,自己拥有那神秘小瓶子,已经极为逆天,如今一看,还是不如这位林兄啊! 也不知林兄“附体重生”前,到底是什么境界的修士?元婴大修士?又或者是传说中的化神期老怪物? 难不成是上界下凡的大能? 这让见识过我种种手段的韩立。猜测不已,不得其解。 “神通广大那是自然的。”我笑了笑,也不谦虚,笑着道:“倒是你小子,修炼的挺快啊,百年不见,就从筑基中期,修炼到结丹后期大成了?” “小弟也是侥幸……”韩立心中一紧,莫非是林兄看出了什么?他可不想暴漏出小瓶子的秘密,到时,林兄会不会杀人夺宝? 接着,韩立将百年来的海外经历,快速、简练的说了一遍,细节他自然不敢说,说完,又问起了我这些年的经历,以及天南修仙界的事情。 我也将天南修仙界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接着,指了指下方的孤岛,问道:“里面在干什么?搞出这么大的动静?” “是小弟的一位朋友,元瑶姑娘,在为其师姐施展还魂术。”韩立苦笑一声,道:“小弟只是为她护法而已。” 我点了点头,还魂术,他在宗门的记载中也见过,属于逆天的秘术,可以让死人的魂魄还阳,难怪弄出这么大动静的天象。 似乎想起了什么,我说道:“我可是听那个温少主说,此地可能会出现鬼雾的。” “鬼雾?”韩立脸色一变,惊呼道:“乱星海最为神秘的天灾!” 话音刚落,我就苦笑道:“正是。”说着,抬手一指。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 韩立脸色大变的转过头,顺着我所指的方向看去,在距离孤岛百余里远的大海中,突然有诡异的黑光闪动,接着一道纤细的黑色裂缝,出现在了那里。 随后,从缝隙之中一下冒出了无数的漆黑雾气。 这些雾气开始只有数丈大小,但马上急剧变大,只是一瞬间,就化为了里许大小,并还在不停的扩张。 黑幽幽的雾气中,不但隐有鬼哭狼嚎之声传出,并且,还有奇怪的黑色闪电,在雾中不停的跳跃闪动。 更诡异的是,这些黑雾附近鱼虾之类的东西,仿佛被什么牵引似的一样,全都飞蛾扑火般的往雾气中飞射而去。 转眼间,附近的生灵全都一扫而空。 但黑雾仿佛仍不满足,拼命扩充它的面积。 一瞬从里许大小,变成百里…千里… 如此速度,就是我与韩立在百里外的孤岛上空,也无法幸免。 在温少主遁走后,一直停在空中,不敢动弹的兽车中的绝色少女,以及筑基期女侍等人,同样无法幸免。 很快,附近的海域全都成了黑雾的天下,那一眼望不到头惊人黑色雾海,让人看了头皮发麻,心惊胆颤。 所有人,都感觉到体内灵力一滞,一丝法力都无法提出,如同一个凡人一样,仿佛被什么牵引似的一样,全都飞蛾扑火般的往雾气中飞射而去。(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章紫灵 readx;所有人,都被突然出现的鬼雾给吸了进去。 在此范围内的修士,灵力无法运用,自然也无法抵抗,我与韩立同样无法幸免。 我皱着眉头,只感觉一下被吸入了漆黑如墨的雾气中,随后无数黑色闪电交织而起,将他瞬间包裹在了其内。 随后,两耳嗡鸣乱乱响,各种古怪的声音往脑中狂灌而进,整个人也在天旋地转之中,根本无法看清任何东西,只觉得眼前漆黑一片。 忽然,我觉得身子一顿,接着没有丝毫支撑的凭空掉落而下。 “砰”的一声闷响,他的身躯重重落在了什么地方,所落之地,软软的,厚厚的,并没有受什么伤害。 这让他松了口气,如今没有灵力护体,肉身也就比凡人强上一点,他堂堂林大圣人,从高空降落,差点给摔死! 我睁眼一看,周围仍然是乌黑一片,但一股浓浓的腥气,一下窜入了鼻中,往下一模,滑滑的,黏黏的,还有什么东西钻来钻去。 这让他哑然失笑,原来竟是摔进了一堆鱼虾中,这些鱼虾还活蹦乱跳地样子,若非有这些鱼虾垫底,他只怕要给摔死了! 他竟身处一处鱼虾堆中,这些鱼虾还活蹦乱跳的样子,看样子,这些鱼虾,也是被鬼雾给吸到这里的。 他躺在一堆鱼虾中,体内灵力全无,模样也是有够狼狈的。 我正准备站起,一团黑色闪电,蓦然出现,又有一团东西落下,无巧不巧,正好砸在他身上。 两道闷哼同时响起。 只是瞬间,我就知道落在他身上的是一名女子,而且是一具丰满的娇躯,温香满怀,只是这一下。给他砸的不轻,疼的直咧嘴。 若不是他及时使了个巧劲,两人在进鱼虾堆中翻滚了几下,将力道卸去。恐怕两人就不是疼一下这么简单了。 不死也得残废! “谁?”怀中的女子显然也发现了我,只是漆黑黑的,看不清楚,娇呼一声。 “是你?”我挑了挑眉,仔细一看。这才看清楚,落在他怀里的,正是兽车内,与那温少主一起的绝色少女。 那温少主倒是好运,在鬼雾到来前提前跑路了,这个少女,与众多筑基期女侍却没敢乱动。 她们正不知我与韩立如何处置她们,就被突然出现的鬼雾给吸进来了。 “是你?”少女也恢复了些许视力,一对亮晶晶的明眸,对上了我的双目。这人神通极为逆天,打得六道传人落荒而逃,颠覆了她的认知。 我点头笑了笑,道:“是我,在下我,不知姑娘芳名。” “小女子紫灵。”少女紫灵报上了姓名,同时娇躯扭动了一下,想要站起来,柔软的身子,惊人的弹性。让我有些意动,一些地方蠢蠢欲动起来。 修行百多年,他也好久没有啪啪啪过了! 如今灵力全失,倒是有了做凡人时的许多感觉。 “你做什么?”少女立刻感应到了异样。俏脸通红,双眸中露出羞涩,带着一丝恼怒。 我嘿嘿一笑,“正常反应。”有一股想把此女啪啪啪了的冲动。 然而两人还没有下一步动作,远处却传来凌乱的脚步声,接着。数根火把,一下出现在了遥遥的远处,并飘来飘去的向这边移动,火把之下隐隐有黑影闪动。 显然是有人来了,看样子,并不是被鬼雾吸到这里的修士,也不知此处是个什么地界。 转眼间,那些火把就走过了大半路程,来到近处。 火把下的黑影,是四五名身材异常高大的男子,都是正当壮年的三四十岁样子。 他们身穿绿色衣衫,单手拿着白乎乎的刀剑样的兵器,背后还背着数条巨大的皮口袋。 我与紫灵都在打量着这些人,这些人也在打量着他们。 只是看了几眼,我皱起的眉头就松了下去,此刻他灵力全失,若是遇上别的修士,安全就无法保障了。 但以他的眼力,一眼就看出这些人也是凡人,没有什么灵力。 紫灵如今灵力全失,以她的容颜,倾国倾城的相貌,会带来什么麻烦,她自然最清楚不过,所以有些慌乱。 这时,四五名身材高大的男子,除了一人站立着,警惕的四下巡视外,其他几人都闷头往皮袋中狂装那些鱼虾。 这些人往皮袋中狂装那些鱼虾,似是为首的一个汉子,开口道:“你们是外边新来的家伙吧?怎么样,还能动弹吗?” (本章完) 94 - 九妖变 - 早雨 紫灵脸色微变,我一伸手,抱着她站了起来,不答反问道:“你们这里经常有外人进入吗?” 以他的阅历,很快就搞明白了怎么回事儿,显然,乱星海最为神秘的天灾,鬼雾,会时不时的出现,并且将一些人或者妖兽、鱼虾之类,吸进这个地方。 这也是对方这么问的原因,至于这里到底是哪,还有待考究。 “嘿!你倒是胆大!你们这种怪异的打扮,也只有外面之人,才会如此穿着的。遇上我们,也算你们走运!大部分的外人,尚未弄明白此地是怎么回事,就先成了阴兽的腹中餐了!”为首的中年汉子,意外的看了我一眼,声音冰冷的说道。 我体会着此人话里的意思,紫灵同样如此,接着,他开口问道:“冒昧问一句,这里是什么地方?” “此处乃阴冥之地!”中年汉子也不隐瞒,说出了一个让我与紫灵皱眉不解的名字,又道:“我不管你二人在外面是干什么的,以前有什么了不得的凡人显赫身份,又或是修仙者,但在这个阴冥之地,可没有混吃混喝的家伙!只要能动的人,都得各行其事,否则就只有喂阴兽而已!” 见我还想再问,中年汉子皱了皱眉,又道:“现在我可么空跟你们解释什么,一切都等回村子再说吧!再过一会儿,大批阴兽可就要回老巢了!” 接着,我与紫灵,跟着这些装载了鱼虾的汉子离开,不久,来到了一个村落。(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一章阴冥之地 readx;我与紫灵跟着几个大汉来到村落,意外的发现,韩立也在这里。 整座村子被一模一样的高大石墙,护在了正中,村中所有建筑,都是用黝黑的石头建成,简陋粗糙,多呈方形。 被鬼雾吸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体内又灵力全无,韩立也正发愁,见到我与紫灵,有些惊喜的叫道:“林兄,紫灵仙子。” “原来你们认识。”我挑了挑眉,看了看韩立与紫灵。 紫灵与六道传人温少主一齐现身,而后韩立、我与温少主大战,当时,紫灵还意外叫出“八门金光镜”的名字。 现在看来,当时这位紫灵仙子,也是有意无意的帮助、提醒他们。 韩立笑着道:“有过一面之缘。” “虚天殿一别,韩兄竟进展如斯,真是让小妹既羡慕又佩服。”紫灵仙子微微一笑,语气真诚,她也没想到,这位其貌不扬的韩兄,修为进展竟如此之快,而且可以与六道传人斗上一斗。 虽然被那位六道传人给揍了… 韩立又笑了笑,“韩某也是侥幸。” 这时,一名精瘦汉子走了过来,冲三人一招手,道:“你们三个过来一下,村里的几位长老,有话要问你们。” 我、韩立、紫灵点点头,跟着精瘦汉子进入一间厅堂。 “三位请坐,既然到了这里,大家同属人族,自然会尽力相帮的。”大厅内,坐在正中位置的一名身材略胖的老者,看着三人,慈眉善目的开口。 顿了顿,老者又道:“不过,这里和外面的世界不太一样。三位能否先介绍一下自己,然后我再讲下这个地方的事情。” 大厅两侧,坐着其他几人,显然都是所谓村中的长老。 韩立、紫灵看向我。我笑了笑道:“我们三人在海上碰到了鬼雾,所以被卷入到了这里,至于以前的身份嘛,看样子也没什么用。不说也罢!” 见他说的如此直白,老者笑了起来,打量了我、韩立、紫灵三人几眼后,笑着道:“三位是修仙者吧!” 韩立与紫灵神色微变,沉默不语。是修仙者又怎样,灵力全无啊! “不错!”我点了点头,承认下来。 老者看了三人几眼,笑着道:“三位不必多心,到我们这里的修仙者,虽然不多,却也不少!相比普通人来说,我们更欢迎以前是修仙者的人,加入本村! 相信三位也已经知道了,在这阴冥之地。灵力、法力之类的东西,都无法使用。唯一可以使用的力量,就只有阴冥之力,以及一些粗浅的武技而已。” “阴冥之力?”我好奇的问出了声,来到这里后,他就感觉到,这里的天地间充斥着极阴之力。 万物无外乎阴、阳,修仙者不论正邪,都是活人,以阳为本。所以。修仙者到了这里,被这里的极阴之力排斥,灵力、法力无法运用。 唯有阴司鬼物之类的生物,方能吸收、运用极阴之力。也就是老者口中的阴冥之力。 老者一捻下巴的短须,缓缓说道:“阴冥之力,是一种和法力差不多的外力。虽然无法用它直接施展法术,但是你们修士却可以借用一些阴兽体内的阴冥兽晶,来布置一些小型法阵,对村子的作用还是不小的。而就算不精通阵法。修仙者的躯体也比普通人强大的多,同样会是个好帮手的。” “阴冥之力。”我、韩立、紫灵三人默然,他们最关心的并不是什么阴冥之力,而是离开这里,回到修仙界的办法。 韩立突然开口道:“阁下似对我们修仙者的事情了解不少,不知村中还有其他修士存在吗?” 老者含笑道:“有,当然有,而且还有五六人之多,老朽不才,就是他们中的一位!在下被吸进鬼雾前,就已筑基成功了。” 老者说着,嘴角翘起,似乎颇为自得。 我、韩立、紫灵听得哑然失笑,但表面上不动声色,筑基成功? 他们三人中,有两人都已经是结丹后期大成,距离元婴只差一步的人物了,就是紫灵,也有着结丹初期的修为。 放在修仙界,也算是横着走的人物了,至于筑基修士,只能算是小辈。 我还想问些什么,这时,整个厅堂突然一阵颤抖,接着一声接一声的轰隆隆之声,从远处传来,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向村子这边冲来。 厅内诸人脸色一变,顾不得再理会我三人,同时起身,向外就走。 我、韩立、紫灵相视一眼,同样往外走去,只见厅堂外面,那几名村中长老,正脸色郑重地指挥数百名青壮男女,纷纷涌上厚大的石墙,手持各种白色长矛和一些制作简陋的弓箭。 虽然人人脸色紧张,但也有条不紊,似乎早已经历多次的样子。 所有人,都往巨响发出的方向望去,但因为有村外高大的石墙挡住,虽然地面颤抖的越发厉害,却什么也看不到。 我挑了挑眉,脸上露出一丝好奇之色,足下一点,身形轻飘飘的来到附近一间高屋顶端,虽然灵力无法运用,但武功还是可以用的。 站在高屋顶端往外望去,只见村外稍远些的对方,飞沙走石,狂风乱舞,刮起了黑色的怪风,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 这些黑风所过之地,地上都凝结了一层黑色冰霜,奇寒无比。 黑风之中,有一连串重物落地之声传出,虽然相隔还较远,但惊人的气势却已隐隐透出,片刻后,一个十几丈高的巨大黑影,从风中一下冲出。 我仔细一看,黑影是一只放大了十几倍的灰色巨猿。 此兽长相十分怪异,一张猿猴的脸上,生有四目,肋生一对肉翅,单手还拎着一颗乌黑的怪木,狠狠的向村子狂冲而来。 四只怪目血红放光,充满了无尽的杀戮气息。 很快,灰色巨猿冲到了村子近处。 “是狡狰兽,这次来的是狡狰兽,快送大盾过来。”一看清楚巨兽的面目后,村内几名长老,同时大声的叫了起来。 顿时,一大批妇孺和白发苍苍的老者冒了出来,又手持各种各样的盾牌,给墙上的众人一一送了过去。 这时,“狡狰兽”已奔到离石墙很近的地方,巨足落地,发出阵阵震动之声。 就在此时,石墙附近的地面上,突然窜出几条紫色浓雾所化的巨大触手,一下将巨兽双足死死绑住。 巨兽一个站立不稳,狠狠摔倒在地石墙之前,震得石墙上的众人,都一阵的东倒西歪。 显然,这就是胖老者所说,借用一些阴兽体内的阴冥兽晶,所布下的阵法。 “这就是阴冥之力?”韩立不知何时,也来到我身旁,有些意外的叫出了声。 我转头看了这小子一眼,这小子倒也是个武功高手来着,只有紫灵仙子在下面看着高屋顶端的两人,干瞪眼。 瞪着一双美目的紫灵仙子,显然不会什么世俗的武功。 “攻击!” 胖老者下达了命令,密密麻麻的长矛,箭矢,如雨点般向倒地的“狡狰兽”射去,彻底将其罩在了其内。 “狡狰兽”似乎也知道不妙,大吼一声,从嘴中喷出一股冰寒的阴风出来。 迎面飞射来的箭矢被此风一吹,不但东倒西歪,而且瞬间覆盖上了一层晶莹的黑冰,未触及巨兽身体,便纷纷坠落而下。 于较沉重的长矛之类的东西,虽然扎到了“狡狰兽”的庞大身躯,但也被狂风吹的杀伤力大减,只是勉强造成一些皮外伤而已。(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二章出路 “狡狰兽”虽只受了些皮外伤,但被刺激的更加狂暴起来。 此兽暴怒之下,四目中猛然亮起耀眼的血光,“砰”的一声,颈部的一些硬毛,一根根倒竖起来,显得狰狞恐怖。 接着,“狡狰兽”巨大的头颅一低,倒竖起的毛发瞬间化为了无数黑芒,向石墙****而来。 墙上众人似乎早知道此兽有此手段,虽然人人面色紧张,但整齐竖起了手中各式大盾。 “劈劈啪啪”的声响,骤雨般的从盾上发出。 黑芒虽然深入盾牌数寸,但大部分被挡了下来,但也有一些防护疏漏之人,被黑芒直接透体而过,翻身载倒下了石墙,不知生死。 其他人无暇顾忌这些人的生死,胖老者一声喝令,又一批长矛和箭矢大片射出,但同样被巨兽阴风吹落掉了大半。 不过,此兽似乎只有颈部那片硬毛,可以****出去,虽然被扎的嗷嗷大叫,但也只是拼命挣扎的想要爬起而已,再没有什么反击手段。 紫雾所化触角,牢牢困住其双足。 如此一连重复五六次远程攻击,巨兽口中的≧☆阴风终于急速变小,没有了开始的威力。 这时,石墙上的弓箭和长矛反而骤然频繁了起来,将那巨兽身上插得密密麻麻,如同刺猬。 “狡狰兽”似乎受伤并不如何严重,但暴吼不停,手中那根巨大黑棒挥舞不停,将附近的地面砸的坑坑洼洼。 这时,一队身手矫健,身材特别魁梧的男子,飞快的奔上了石墙。 他们肋下夹着数把三四丈长的巨矛,这些人一上了墙头。当即将长矛纷纷举起,稍比划了一下,就对准那巨兽庞大身躯,狠狠地投掷出去。 “嗖嗖—”的破空声响起,观其威力,这些人竟一个个身怀内力。 内力不同于修仙者的灵力、法力。而是人体内蕴含的精、气、神,所修成。 这里的极阴之力,将所有阳属性力量都排斥出去,所以,修仙者的灵力、法力全失。但并不排斥人体本身的精、气、神,所以,并不排斥内力。 这些人竟然个个内力不弱,将那些巨矛如同草芥一样,轻轻松松的投掷出去。其劲道之猛烈,如同强弩硬弓一样。 顿时,朵朵碗口大小的血花在巨兽全身绽开,巨矛一支不剩的全插进了此兽身体,竟将它活活钉在了地面之上,原先的凶焰之气一下消失不见。 石墙之上欢呼声大起,人人露出了放松的神色,缠在巨兽双足上地紫雾。也在此时终于溃散不见了。 一些人兴奋的放下木门,出去捕获“狡狰兽”。另一些人则开始救助受伤的同伴。 一场别开生面的保卫战,就此结束,我与韩立看得也是津津有味。 过后,我、韩立、紫灵又回到了大厅,胖老者和几位长老,也做回了原来的位子。 胖老者笑了笑。刚要开口说些什么时,一名身材高大的壮汉,快步走了进来,其手中,捧着一颗绿色晶石。 壮汉正是之前现身的。身怀内功的武功高手之一。 “大长老!这是狡狰兽头颅内的阴冥兽晶,请几位长老查看一二。”壮汉将晶石放到了胖老者身前的石桌上,恭敬的说道。 胖老者见到这颗晶石,有些高兴,笑着说道:“这次又辛苦你们了,这次空间撕裂,弄回了一些鱼虾回来,一会儿,大家多领一些,也算是慰劳了。” “多谢几位长老!”壮汉露出了惊喜的神色,心满意足的带着此吩咐,退出了大厅。 胖老者又看向我、韩立、紫灵三人,笑着道:“几位刚才看见的怪兽,就是此地独有的阴兽狡狰,让几位吃惊不小吧! (本章完) 95 - 九妖变 - 早雨 这阴冥之地,虽然方圆只有百里大小,但却生存着妖兽、人类和各种各样的阴冥兽。” “这里还有妖兽?”韩立有些惊讶,问出了声。 胖老者露出意思苦笑,道:“当然,每当这里的空间撕裂时,可不管什么修士、妖兽,可都一视同仁的不会放过的。 妖兽在这里,同样无法动用妖术,但它们的妖体实在强大之极,不是我们人类和阴冥兽可以招惹的。 好在它们一般只守在固定的几个地方,好阴兽为食,从不轻易的外出,对我们人类的威胁还不算大。 但这些阴兽则不同了,它们是秉此处的阴冥之气,自行诞生的,天生就喜欢吞噬人类的血肉。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强大的阴冥兽找上人类的村子。 虽然大多都会被村中之人击退,但偶尔也发生过较小村子被击破,成村人被吞噬干净的事情。 像我们今日击杀了这么一头狡狰兽,但没多久,从阴气凝结之地,就重新诞生出同样一头来。这些阴冥兽根本是杀之不尽的。” 我、韩立、紫灵静静听着,紫灵神色微动,问道:“听阁下话里的意思,这里的人类村子,并不止此地一处吗,还有其他几处吗?” 胖老者含笑道:“当然有,虽然也不太多,但也有七八处左右的样子。” 韩立突然道:“阁下称这里是阴冥之地,难道这里和传说中的阴司之界有什么关系,此地倒底是何所在?我们身上的法力被禁,不知有方法可以恢复如初吗?最重要的是,在下并不想留在此地,还想回到外面去,想请长老指一条明路出来。” “回去?要真能轻易回去的话,我们这些人还会一直滞留这里,过着这种不见天日的生活?要知道,此地大部分人一出生,就是生活在这阴冥之地。” 胖老者叹了口气,顿了顿,又道:“只有极少一部分人,才是和你我一样,是被怪雾吸进这里的。大部分外来人一进入此地,就被那些阴兽吞噬了,只有运气不错的,才活了下来,并逃到了村中的。” 我、韩立、紫灵同时皱了皱眉,看胖老者如此模样,就知道这个地方,似乎很难离开。 我皱起的眉头,很快又松开,其实对他来说,留在这里修炼,也并无不可,甚至,这里充斥着极阴之力,也算是一种福地了! 只是若一直无法出去,在这里修炼到化神,直至飞升灵界,就不那么美好了。(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三章修为跌落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自然不会因为这里充斥着极阴之力,排斥阳力,就无法修炼。万物无非阴阳,修仙者属阳,阴司鬼物属阴,但阴阳结合,也是一条大道。在这里,可以借助极阴之力,阴阳结合,修为更进一步的。 这时,胖老者又道:“其实这里到底是什么所在,任谁也无法知道。不过许多比我们先到这里的前辈,倒有过此方面的猜测。 一种和道友说的差不多,认为这里应该是阴司之界和人界交汇的一个空间裂缝之地。所以此地才会有如此浓重的阴冥之气。 另一种,认为这里应该是传说中的魔兽——罗睺的腹中。 只有传说中可以吞食日月,并能瞬间破空穿梭的此魔兽,才能解释怪雾会在不同海域出现。并每隔数年,此地才会和外界相通一次的。 要知道,传说中的罗睺魔兽,也是生性喜欢隐匿海底深处,并很长一段时间,才进食一次的。” “罗睺魔兽?怎么可能!”韩立与紫灵立即脸色大变,一脸的不信,那种传说中的魔兽,怎么可能出现在小小的人界? 我挑了挑眉,罗睺魔兽?世事无绝对啊,莫非他们真的在一个魔兽体内? 胖老者悠悠道:“不错,我当初一听到这个说法,也和几位道友同样的震惊无比。但不得不说,这个猜想虽然荒诞的很,但的确有点可能。 若真是空间裂缝常开的话,也应该是在外界某一点上,固定不变的打开才是。 可实际上。阴冥之地每次和外界相通之时。吸进来的人,都是来自数个不同的海域。彼此之间,这些人连其它海域的名称都未听说过。 比如在下,就来自大晋皇朝湾南州的小岛。而其他的修士,则有的来自五龙海。有的来自天沙大陆的沿海,还有的则是来自乱星海。 在大家未认识之前。大多不知道对方所说的海域,倒底是在何处。” “大晋皇朝!道友是来自晋国的修士?”我与韩立相视一眼,都有些诧异,大晋皇朝与天南修仙界,隔着一个幕兰草原。他们也是听说过的。 “几位道友难道也是来自我们大晋皇朝?”老者顿时眼睛一亮,以为遇到了老乡。 我笑道:“这倒不是,不过倒听人说起过一二。” 胖老者露出几分失望之色,“这样啊!真有点遗憾了,真希望。老夫还有机会能回去啊!” 顿了顿,胖老者又笑道:“嘿嘿!几位道友若去了我们大晋,才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修仙界。 据我所知,这世间虽然有许多其它修仙者出没的区域,但没有一个能和我们大晋相比! 说我们大晋国是这一界地修士圣地,也绝不为过的。” 我、韩立、紫灵见胖老者眉飞色舞的样子,倒也心思微动,若有机会。他们也想去所谓的大晋国转转,看看是否真的那么兴盛。 莫非结丹多如狗,元婴遍地走? 胖老者眉飞色舞了一会。这才笑道:“呵呵,老朽说的有些跑题了。道友刚才询问此地,是否有回复法力神通的方法。我可以清楚告诉道友,只要待在这阴冥之地,就不要幻想以前的神通还可以回来。” 韩立有些不甘的道:“进入了此地,真的一丝出去地希望。都没有吗?在下还是有点不信!” 胖老者含笑道:“也不能这么说,出去的方法。倒是堂而皇之的放在那里,但也要有人能做到才行啊!” “什么方法?”我、韩立、紫灵同时神色一动。 “几位道友出去心切。切莫妄送了性命!”胖老者看了三人一眼,大有深意的道:“此地有一座暴风山,只要攀爬到山顶,等着下一次空间裂缝开启时,从空间裂缝出去就是!” 看着我、韩立、紫灵有些意动的神色,胖老者幽幽道:“但是此山阴冥之气浓重,到处都是阴风与迷幻雾气,还盘踞着许多厉害的飞行阴冥兽,想要到达山顶,无异于痴人说梦。” “若是能够出去,早就有人出去了!相传被鬼雾吸进此地的一些元婴期前辈,都过不了暴风山那一关!或许只有传说中的化神大能,才能……” …… 我、韩立、紫灵在村落里住了下来。 我直接开始闭关修行,搞得韩立与紫灵莫名其妙。 紫灵仙子是没了法力,又不会武功,也就比凡人强那么一点点。 韩立倒是个武功高手,所以,三人在村里所需要做的活计,全让这小子给包了。 韩立只能报以苦笑,谁让一个是女子,另外一个直接闭关,门都不出呢? 这让他蛋疼的很,心说林兄莫不是为了偷懒,这才宣布闭关?在这阴冥之地,法力全失?又如何修行?莫不是逗自己玩吧? …… 我闭关修行,便开始吸纳此处的阴冥之气,也就是极阴之力。 若是寻常修仙者如此,吸入体内的阴冥之气,不是被体内的阳气化去,就是会留下病根,经脉错乱,走火入魔。 但以我的境界,基本没什么大碍,疏导着极阴之力进入体内,而后,竟是缓缓流向丹田,流入了金丹。 金丹受极阴之力激发,很快就变得不稳,渐渐地,从金灿灿的颜色,变得有些发黑,而后由黑转白,由白转金,不停的变化着颜色。 最终,变成了一枚半黑半白的金丹,接着,“咔嚓”一声,金丹分成两半,一枚黑色,一枚白色。 我的修为,也从结丹后期大成,掉落成了结丹中期,但法力之强,并不输结丹后期大成的修仙者,甚至犹有过之,因为他体内有两颗金丹。 两颗金丹,一黑一白,一阴一阳,以太极图上阴阳鱼的位置,缓缓地转动着,阴阳结合,方成大道。 如今,他也算正魔双修的修仙者了,从此,正魔术法都是信手拈来。 这一日,我出关,准备去闯暴风山,离开这里,即便这里有着极为精纯的阴冥之气,但没有什么修炼资源,还是不如在外界修行快的。(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四章重返天南 暴风山是位于阴冥之地东北角的一座通天巨山,远远望去只能看见半截山腰,其余部分全都直**云之中,无法看清。 此山完全是由光秃秃的黑石组成,没有草木可以在山上生存,并且有猛烈的阴冥之风刮过,普通人别说继续向上攀爬,甚至一踏入其内,就可能同样化为了一座黑色冰雕。 这一日,暴风山来了几位不速之客。 其中一人年纪轻轻,面容俊秀。 另外一人也是年纪轻轻,相貌普通。 最后一人少女模样,容颜绝色。 正是我、韩立、紫灵三人,这时,我一伸手,张开一个护罩,将三人护在其中,抵挡着暴风山的阴风。 自从我出关,说要闯暴风山,韩立与紫灵就吃惊的张大了嘴巴,这段时间,两人已经打探过暴风山的情况。 若是有法力在身,倒是可以闯一闯的,但没有法力,两人也只能干瞪眼。 他们甚至有些绝望,难不成这辈子就困在这里了?毕竟之前进入这里的元婴老怪,都没有办法出去,终其一生只能老死在这里。 但两人很快就震惊的发现,林兄竟然能运用法力了! 这让两人颠覆了认知,无法理解。 韩立心里直呼变态,也不知林兄“附体重生”前,到底是什么境界的修士,似乎什么问题都难不倒他的样子! 三人在护罩中前行,倒也无碍,否则在阴风中,没有法力的韩立、紫灵两人,早就被冻僵毙命。 接着,三人穿过阴风、怪雾,又遇上许多盘旋在暴风山的阴冥兽,都被我一一击毙。 很快,三人来到暴风山的山顶,等着空间裂缝的出现。 同一时间。阴冥之地的某处洞穴。 一位艳美的女子盘膝坐在地上,其对面,则是一团黑气笼罩的纤细鬼影,如同鬼影。 鬼影同样盘膝而坐。虽然很模糊,但应该也是一位年轻的女子。 若是韩立在此,就能认出,艳美女子就是施展还魂术,他亲自为其护法的元瑶姑娘。 鬼影幽幽地道:“师妹。你真决定陪我一同修炼这阴阳轮回决?这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 艳美女子道:“妍师姐你也知道,我因为施展了还魂术,金丹已经碎掉了,几乎就断掉了继续修炼的途径。 原本以为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可以让师姐还魂的。可没想到竟碰上了鬼雾,只让还魂术进行了一半,就被打断了。 结果师姐的精魂倒凝固了不少,但重新拥有肉身,却再也没有希望了。好在祸福相依,这里竟有如此浓郁的阴冥之气。对师姐修炼鬼道之术却大有好处。 而这阴阳轮回决,又罕见的人鬼合修之术。以此地如此浓郁的阴冥之气,不但让师姐可以修炼神速,我也说不定可以重新回到结丹期来,甚至凝结元婴,也不是不可想象的。” 鬼影女子叹了口气,“既然这样,我也不再劝阻了。不过我要提醒师妹的是,此功法是人鬼合修之功,虽然在此地借助阴气进展极快。但是一旦功法有所大成后,你也所受其害也不小的,并且同样丧失了重进轮回之道的资格。你最好再思量一二的好。” 艳美女子元瑶,坚定的道:“师姐不用再说了。我心意已定,不会后悔的!”元瑶脸色凝重的毅然道。 “好吧!既然师妹都不怕此危害,师姐我更不在乎了,我们就共同修炼这阴阳轮回决吧!” …… 韩立并不知自己的朋友元瑶,也进了阴冥之地,还修炼起特殊的功法。 这时。他正与我、紫灵三人,通过暴风山顶的空间裂缝,来到另外一处地界。 这时一处极为平静的海面,连一丝海风也没有,恢复了法力的他们神识扫过,海内也没有什么妖兽存在。 “无边海!”我与韩立相视一眼,都算是出身天南修仙界的他们,同时说出了声。 无边海,位于天南修仙界正北方,是无边无际的平静海面,相传有元婴老怪想要飞越无边海,在飞越了几百年后,也无功而返。 所以,才有了无边海的名字,寓意没有边际。 (本章完) 96 - 九妖变 - 早雨 “这里已经不是乱星海了?”紫灵见两人的模样,秀眉蹙起,有些凝重的问道。 “不错!”我与韩立点了点头。 我给了韩立一个眼神,后者会意,将无边海与天南修仙界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讲了一遍。 紫灵对离开乱星海,倒也很快适应,有些迟疑的道:“听韩兄所说,这无边海应该在这所谓的天南地域的北端,而且此海不但鱼虾甚少,竟连海岛都罕有存在。” “不错!”韩立点了点头。 我摸了摸鼻子,苦笑道:“只希望我们距离天南不要太远,不然飞个几百年,还飞不到天南,可就废了!” 他也没想到,去乱星海转了一圈,这才多久功夫,又他娘的转了回来! 原本准备结婴的计划,也因为遇上韩立这小子而泡汤了! 这让他无语的很,要知道天南修仙界,还有着一条魏疯狗魏大修士惦记着他呢。 此行倒也不是没有收货,起码结成阴阳双丹,从此在修行路上更进了一步。 韩立也苦笑道:“不错,无边海没有岛屿,根本无法确定我们现在的具体位置,更不知离天南的陆地倒底有多远。” “只能往南飞了!”我摸了摸鼻子,带头往南方飞去。 韩立与紫灵相视一眼,跟了上去。 三道遁光自无边海,一路往南,飞了几个月后,在某一日,看到了一抹绿色远远出现在了天际边上。 这让我、韩立、紫灵大喜,三人的运气竟然这么好,距离天南修仙界并不远,只飞了几个月而已。 我原本还担心,这要是飞上几百年,还不得给跪? 三人都兴奋的往南方,加快了遁光,到了地界一打听,果然是天南修仙界的最北端。 这时,三人又开始犯难。 我被魏大修士追杀,不能现身,紫灵不是本地人,韩立因为当年被黄枫谷抛弃的事情,也不愿回山门。(未完待续。)h211 第六百八十五章结婴 readx;我、韩立、紫灵都需要修炼,所以,需要灵脉之地。 天南可不比乱星海,轻易就可以找到蕴含灵脉的岛屿,这里的灵脉之地,都被各个宗门与修仙家族把持着,错综复杂。 三人商议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回黄枫谷的山门,当然,是偷偷摸摸的。 紫灵与韩立倒是无妨,我可是被魏疯狗魏大修士惦记着,当初追杀了一月之久。 偷偷摸摸的回到山门后,我只见了红拂仙子与马三一面,便开始闭关,两人都是对他担忧不已的。 这一闭关,就是数十载。 自阴阳双修后,我这具身体的资质,反而比之前提高了一些,修炼起来也快了不少。 这一日,黄枫谷山门的高空中,出现了无数肉眼可见的点点灵光。 这些灵光五颜六色,忽暗忽明,但无一不蕴含着精纯之极的天地灵气,显得绚目美丽。 漫天的点点灵光,无边无际,仿佛没有尽头,这时,以黄枫谷山门内的两个洞府为中心,这些灵光全部倒灌而下。 黄枫谷山门内的修士,都感觉到了巨大的灵压,筑基修士还好,只是有些身体不适,心中彷徨,练气期弟子则一个个大口喘气,纷纷原地打坐,抗拒着压力。 而谷内的一些结丹期修士,以及两位元婴老祖,令狐老祖与红拂仙子则一个个出现在半空,神色各异。 这些人见多识广,自然看出这是有人结婴的天象! 结丹期修士纷纷羡慕不已,嫉妒万分,两位元婴老祖是过来人,或欣喜,或震惊,让他们震惊的是,竟然是两人同时结婴! “开启宗门大阵,以防有人捣乱!”令狐老祖环视一圈。下达了命令,一众结丹期修士纷纷领命。 宗门有人结婴,这可是大盛事,当年红拂仙子结婴时。宗门也是一级戒备的。 一时间,宗门大阵开启,全宗封山,整个黄枫谷如临大敌的样子。 两个结婴之人,自然是我与韩立。 数十年苦修。我自跌落的结丹中期,又修炼至结丹后期大成境界,而后直接冲击元婴,对他来说,轻松的很。 对韩立来说,结婴就困难的很了,他虽然悟性不错,但身体资质太差,属于四灵根的垫底存在,但他富得流油。有着许多宝贝辅助结婴,所以,眼看着就要进入元婴期了。 这种天象足足持续了数日,最终散去,众人不明所以,也不知洞府内的人是结婴成功,还是失败了。 直到我与韩立现身,身上带着元婴老怪才有的威压时,令狐老祖、红拂仙子两位元婴老祖,以及包括马三在内的众多结丹期修士。看向他们的目光,十分复杂。 两人都是堪堪不到两百岁的年龄,只有一百多岁,就结成元婴。这是要逆天啊! 令狐老祖对我结成元婴,黄枫谷后继有人而欣喜不已,但又对当年正魔大战,黄枫谷撤退时,放弃韩立的举动,有些懊恼。 谁知道当年一个寻常的筑基期弟子。短短一百多年,就修成了元婴?简直匪夷所思! 至于红拂仙子、马三、雷万鹤等人,一个个更是神色复杂之极,他们可是眼睁睁的看着我这个妖孽,一步步走向元婴境界的! 就是韩立,在这位妖孽面前,也显得不那么出彩了。 我、韩立结婴成功,对于黄枫谷来说,属于天大的喜事,宗门实力飞跃,似乎有压过掩月宗,成为越国六派之首的趋势。 当初我被魏大修士追杀,消失不见,魏大修士倒也没有找黄枫谷的麻烦。 一来,他堂堂天南三大高手之一,元婴后期大修士,半路劫杀一名结丹期修士,已经很丢面子,若是再找上门来,等于自己打自己的脸面。 二来,我与他之间的矛盾,源于掩月宗的南宫婉,若是他找上门来,掩月宗与越国各派也不会坐视不管的。 越国六派抱成团,哪怕是魏大修士也要掂量掂量。 只是现如今,黄枫谷实力大增,与掩月宗的潜在矛盾,眼看着又要激化,掩月宗的南宫婉,又是韩立这小子的***两派的关系实在有够复杂。 但一切事情,都被修仙界的一件大事给打乱了。 时隔一百多年,幕兰草原的幕兰族人,重整旗鼓,再次大军入侵天南。 九国盟首当其冲,其后,天道盟、正道、魔道派遣人手,前来支援。 身为九国盟的一员,黄枫谷自然也无法避免,令狐老祖坐镇山门,红拂仙子、我、韩立,带着谷内七八名结丹修士,被派去支援边界的某个有禁制大阵驻守的要地。 那里是法士入侵必须拔下之处,像这样的地方,在沿途还有许多处,若不清除干净,慕兰人会寝食难安,不能算真正掌握了所占之地。 九国盟现在实力,不足以展开和慕兰人的决战,只能凭借地利条件,和这些花费了无数心血布置的禁制大阵,一点点拖延着法士大军的行程。 等天道盟、正道、魔道的大批修士一到,才能展开与幕兰人的决战。 否则以慕兰高阶法士的飞遁速度,仅仅只要月许时间,就足以从边界的交战之地,飞到九国盟的腹地了。 法士大军尚未攻到我等人要去支援的要塞,但是那里驻守的高阶修士,只有九国盟自己的一位元婴修士。 以往年法士入侵的力度来看,有一位元婴修士坐镇那里,外加法阵禁制的配合,足以和一定数量的法士周旋一阵了。 但以幕兰法士如今的大举入侵,那点人手却是很难抵挡的。 与我同行的,除却红拂仙子、韩立等两位元婴修士外,还有马三、雷万鹤、陈师兄妹等七八名结丹修士。 我、红拂仙子、韩立商议过后,决定将结丹修士先甩开,驾驭遁光先走一步,支援要塞,这些结丹期的后辈,再一路赶去。 元婴修士的遁光,自然是要比结丹修士快上许多的。 不久,我、红拂仙子、韩立三位元婴老祖,来到了边界一处要塞。(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六章支援 九国盟边界的黄龙山山顶,一片琼台楼阁中,一名年约四十余岁的秃眉大汉,正在一座楼阁的大厅中,来回走动个不停,脸上带着焦虑之色。 这时,突然从外面飞射进来一道红光,在大厅顶部盘旋飞舞起来。 大汉神色微变,伸手冲红光一招,神识一扫,马上脸色就难看起来。 接着,他伸手往怀中一摸,一个青色小钟出现在了手中,伸出一根手指往钟上一敲。 “当”的一声,悦耳悠扬的钟声响彻了整间大厅,并远远朝四周传去,响彻整座黄龙山顶。 琼台楼阁群中,一个个服饰各异的修士,匆匆的从里面飞出,并训练有素的向四面八方散开,来到一个个阵眼。 不久后,阵法启动,整座黄龙山四周,弥漫了起来浓浓的绿色怪雾,将方圆数十里范围内都化为诡异的碧绿雾海。 这时,秃眉大汉所在大厅中多出了几名修士出来,全都是结丹期的修为。 其中一名结丹期修士,有些迟疑的问道:“陆前辈,法士大军如此快就到了?上次接到消息,不是说朝这里来的那一队法士,还被挡在了卜前辈那里吗?” 秃眉大汉苦笑一声,面色阴沉的道:“弄错?我倒是想发传音符的家伙,弄错了!可这传音符是卜驼子亲自发过来的,并且他也受了重伤!溃败的修士连同追兵,不久就会到了我们黄龙山!” 四名结丹修士一听此言,互望一眼,一个个面露苦色。 接着。大汉接连发出了数道命令,吩咐四人分头行事,以应付即将到来的大战时,忽然又有一道红光飞射进来。 这让大汉等人一怔,有点惊疑起来。但手中却没有丝毫迟疑,一探手就将传音符抓到了手中。 很快,秃眉大汉的神色变得奇怪,喃喃道:“竟是黄枫谷的三位元婴期道友到了!黄枫谷什么时候有了这么多元婴修士?” 奇怪过后,就是兴奋,秃眉大汉心下松了口气。看向四名结丹修士,笑道:“是我们的援军到了!走,我要亲自出去迎接!” 四名结丹修士一听援军到了,纷纷大喜,当即跟着秃眉大汉迎了出来。 而在绿色雾海外围。正有三人浮在高空,不停打量着眼前的禁制大阵,自然是先到一步,支援这里的我、韩立、红拂仙子三人。 因为就要依靠此大阵和慕兰法士周旋,三人放出传音符后,也在审视着雾海,想从中看出奥妙出来。 以我的境界,只一眼便将此阵的功能看得七七八八。红拂仙子并不精通阵法。只是看得一知半解,倒是韩立看得入神,似乎颇有所得的样子。 先别说此法阵真的厉害与否。一眼望去,仿佛没有边际的雾海,就让身前人感到一股非凡的气势。 当然,这只是门外汉红拂仙子的理解,看样子,似乎比黄枫谷的宗门大阵还要厉害不少。 三人没等多久。面前的绿雾忽发出一阵白光,绿雾一阵翻滚后。显出一条清晰的通道出来。 片刻后,从通道深处飞射出五道惊虹。光华一敛,一名元婴期的秃眉大汉,以及四名结丹修士,在我三人面前现出身形。 秃眉大汉面露好奇之色,目光在红拂仙子、韩立、我三人扫过,想要看看黄枫谷的三位元婴修士,但目光落在我身上时,不禁惊疑出声,“咦?是你?” 红拂仙子他倒是认得,有过一面之缘,另外一名相貌普通的年轻人,他并未见过。 但最后一位面容俊秀的年轻修士,他可就印象颇深了,因为当年在化意门的元婴大典上,他曾见过此人,接过魏无涯魏大修士一招! 当时,此人还是结丹后期大成的修为,所使出的神通,已经让他自愧不如,要知道就算是他,当时也没有把握接下魏大修士那一招的。 没想到数十年不见,此人竟结婴成功,如此一来,神通岂不是更厉害? 这让秃眉大汉惊疑之余,心下倒是轻松不少,有此人在,这处要塞倒是安全了许多啊! 我的记忆力也不错,笑着道:“见过道友!”除了韩立,大家都在化意门的元婴大典上见过。 秃眉大汉哈哈一笑,真心实意的道:“道友结婴成功,前途无量啊!快,三位道友里面请!” 大家有说有笑的,气氛不错,而后,进了大阵。 来到大厅中,秃眉大汉这才神色一正,说起正事。 秃眉大汉神色严峻的道:“三位道友来的正是时候,我刚才接到消息,有一队法士已经攻破了卜道友所守的天台谷,正顺势向这边杀来。顶多再有小半日时间,天台谷溃败的同道就会到此地了,还要接应一下才好。” (本章完) 97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个好办。”我笑了笑,看了韩立一眼,笑着道:“就让韩师弟去接应一下!” 秃眉大汉这才注意到韩立,毕竟比起倾国倾城的红拂仙子,以及妖孽般的我,韩立就有些其貌不扬,同样也低调的很。 “是。”韩立立即露出苦笑,点头应是。 秃眉大汉微微思量,笑道:“也好,就让红拂仙子与林道友先休息一下,就有劳韩道友了!我让一名结丹修士陪道友走上一趟。” 韩立含笑点头,他倒也自信满满,结丹后期时,战力便已经堪堪与元婴老怪比肩,如今结婴成功,神通、战力大涨。 至于结丹修士,自然是带路的。 于是,我与红拂仙子在一男一女两名筑基修士的带领下,出了大殿,来到给他们安排的休息之所。 韩立则跟着一名结丹修士,出了大阵,做苦力去了。 我、红拂仙子休息了一夜,次日,便收到传讯,韩立已经回来了。 韩立出马,倒也马到成功。 清晨。 秃眉大汉、红拂仙子、我、韩立,以及被韩立接应回来的一名元婴修士,背部微驼,脸色苍白的卜驼子,齐聚一堂,开始商议大事。 看秃眉大汉,韩立与卜驼子的神色,似乎情况不怎么秒。(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七章对阵 秃眉大汉介绍道:“我介绍一下,这位是主持天台谷的卜云鹤道友,这两位是黄枫谷的红拂仙子,我道友。” 卜驼子微微一愣,当年化意门的元婴大殿,他也曾到场,见识过我的神通! “林道友结婴成功,真是可喜可贺!”卜驼子连忙道了声贺,此人结丹期时就已经那么变态,结婴成功还不得逆天? 没想到黄枫谷倒是人才辈出啊,前来接应他的韩道友,也显露出了力压同阶的神通。 我笑了笑,没想到当年一场元婴大典的风波,倒是让自己成了元婴老怪眼里的红人,笑着道:“道友能够安然脱身,也是喜可贺。” 卜驼子苦笑道:“在下这副狼狈模样,真让道友见笑了!这次多亏了韩道友出手接应,否则还真的有些危险。” 说着,卜驼子对韩立露出感激之色,并且颇为敬重的样子。 这让秃眉大汉与红拂仙子都有些惊诧,重新打量了其貌不扬,且很低调的韩立几眼。 “没什么。只不过举手之劳罢了。”韩立笑了笑,也不多说,依然低调的很。 卜驼子话锋一转,说起了正事,“这次法士入侵,和以往几次大不相同,不但训练有素了许多,而且其中携带的上古巨兽,更是厉害之极。 这些上古巨兽不但皮糙肉厚,身披战甲,体形庞大得惊人,而且被加持了多种古怪禁法在身上,一旦闯入大阵中,大阵被破只是迟早的事情。 在下所镇守的天台谷,就是被这些上古巨兽破了阵法。这才失守的!” 秃眉大汉微微一愣,问道:“卜道友都无法伤及那些巨兽吗?” 卜驼子苦笑道:“以我修为再加上法宝的全力一击。倒也能够伤到此兽,不过当时我被两名同阶法士联手攻击,根本分神无暇,这才导致大阵被巨兽所破。” 顿了顿,卜驼子看了红拂仙子、我、韩立一眼,脸色缓和了不少,又道:“陆道友这里有黄枫谷的道友支援,应该不会像在下的天台谷那么容易丢失的。” 秃眉大汉点了点头,有三位元婴期道友来援,其中还有变态之极的我。倒是让他放心不少。 秃眉大汉笑道:“我们还是先掂量一下对方实力再说,反正现在的任务,只是给后面争取些时间罢了。” 客随主便,红拂仙子、我、韩立都没什么意见,卜驼子受了重伤,自然也没什么意见。 于是,秃眉大汉先让卜驼子去静室疗伤。并吩咐下去,将溃败的天台谷修士都安排一下,又检查了一番外面的大阵,一切都井井有条。 看来九国盟派此人独守一面,镇守此处,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相貌看着粗犷一些。心思倒是细腻的很。 这时。忽然有“轰隆隆”的战鼓声,隐隐从远处传来。声音越来越响,如同晴天雷鸣。 大殿内的秃眉大汉,与红拂仙子、我、韩立四人相视一眼,纷纷出了大殿,往外迎去,显然是幕兰草原的法士到了。 黄龙山的南方,一大片黑压压的慕兰法士,正乘坐着奇形怪状的飞行法器,整齐的在高空排列着,俯视着足有数十里宽广的碧绿雾海。 在法士大军的最前边,有十几人并肩而立,身上各色灵光、宝气闪烁不定,乃慕兰人的高阶法士。 这些人中,以三人为主。 一人红光罩体,一条怪异的碗口粗火蛇,缠绕其身体四周,狰狞恐怖。 一人枯瘦奇高,如同竹竿一般,似乎一阵风斗能吹到。 还有一人黑袍罩体,看不清面部,但全身泛出妖异的黑气,隐隐有鬼哭声发出,让人不寒而颤。 三人都是元婴期的法士,另外都是些结丹期法士。 只是众多结丹期法士都簇拥在前两位元婴法士身边,唯有黑袍法士孤零零的一人,其他法士望向黑袍人的目光,也躲躲闪闪的,包含敬畏之色。 若是仔细看,就会发现这种敬畏中,隐含着一丝厌恶之色。 秃眉大汉、红拂仙子、我、韩立刚刚现身,幕兰法士群中就有了动静。 那名怪莽缠身的法士,主动飞了出来,朗声道:“在下拜火部大上师窟耀,既然出来了,你们就是打算先比试下神通再说了,你们打算如何比试,一对一,还是不论人数混战一场。” 显然,这位元婴期的窟耀大上师,所提出的比试,指得是秃眉大汉、红拂仙子、我、韩立等元婴修士。 秃眉大汉沉吟顷刻,冷声道:“一对一,生死各由天命!” 窟耀大上师一听,哈哈大笑道:“哈哈!好,正合本上师之意,本上师就是你们第一阵的对手,你们谁先上。” 秃眉大汉看向红拂仙子、我、韩立三人,身为这里的主事人,他是不能轻易出战犯险的,而在他眼里,只要我出战,基本就能搞定。 毕竟当年在化意门元婴大典上的神通,可不是假的。 秃眉大汉笑道:“看对方红光罩体,分明已经得了天地灵火中的三味真谛,所以才如此嚣张,但是林道友出手,定能手到擒来的!” 红拂仙子对我的神通本领较为了解,微微颔首表示认同。 韩立同样如此,但很快就苦笑起来,因为我扫了那窟耀大上师一眼后,转头看向了他,笑着道:“这一战,就让韩师弟上吧!” “是!”韩立苦笑不已,却也没有拒绝。 接着,韩立出了大阵,与窟耀大上师,来到雾海与法士大军的最中间位置,纷纷停在空中。 此地距离雾海与法士大军有些距离,二人可以放心出手,不用担心对方有人突然插手。 韩立双眼一眯,笑眯眯的道:“你身上的火蟒,不是普通的灵兽吧!” 窟耀大上师微微一愣,旋即,狞笑道:“你倒也有几分眼力,我身上火蟒乃是天地火灵凝化生成,哪是什么灵兽可比的?” 说着,身子一抖,身上的火莽红光大放,飞舞上天,开始变形,竟化为一条红磷闪闪的巨大火蛟。 秃眉大汉一见,惊呼出声:“火灵化形!” 喊完,有些担忧的望向韩立,对方火属性功法的境界之高,显然非同一般,竟到了炼化火灵的地步了! 红拂仙子也有些担忧的望向韩立,毕竟是谷内的元婴修士,这要是刚刚结婴成功,就有个好歹,可大大不妙。 只有我神色从容,并不如何担心。 韩立同样神色从容,眯着双眼,眼看着那火蛟一扬脖颈,大口一张,无边的赤焰就从蛟口中源源不绝的喷出,向他烧来,这才一抖衣袖,喷出数十道青光。 竟是七十二口飞剑,比当年对阵温少主时,多了三倍。 我看得啧啧称奇,这小子果然富得流油,都是万年金雷竹炼制的飞剑啊,比他那炎阳晶炼制的飞剑要强多了。 有机会要跟这小子要点好处才行! 七十二口飞剑轻轻一晃,金光乍射,一道道金色电弧凭空出现,“噼里啪啦”地将周围的赤焰一扫而光,而后,击打在那火蛟身上。 巨大火蛟立即发出一声哀鸣,竟是被一道道金色电弧,硬生生的击打成原来的丈许来长,并且一副无精打采,灵性大失的样子。 窟耀大上师看得面色大变,顾不得心疼自己的火莽,因为电光火石间,那一道道金色电弧,竟交织成网,从他头顶罩落。 他面色发白,双手一搓,猛然一扬,无数颗拳头大小的火球从手心处蜂拥而出,密密麻麻的射向电网,好似无穷无尽。 这可不是众多符箓激发出的火弹术,而是凭自身修为,同时瞬发出的火球,正是幕兰法士的拿手好戏。 幕兰法士的术法,要比普通的五行道术,战力更强一些。 但那好似无穷无尽的火球,并没有阻碍住电网丝毫,金色电网当头罩下,将他肉身击成粉碎,随着一声惨叫,现出一个元婴来。 拳头大小的元婴,脸上满是惊骇惧怕之色,刚想有所动作,突然间,电网上的电弧亮起,刺目耀眼,让人难以直视。 电光中惨叫再起,片刻后就无声无息了。 韩立一扬手,电网包裹着一个储物袋飞到手中,那元婴依然被电得泯灭了。 两人交手,也不过短短一个回合的事情,除了我,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 秃眉大汉与红拂仙子极为震惊,没想到其貌不扬的韩立,一出手,轻而易举的就将一名元婴期法士给灭杀了,而且连元婴都没有逃出去。 幕兰人一个个四目发直,不敢相信眼前发生的事情。 韩立收起飞剑,飞回阵中,向秃眉大汉、红拂仙子、我三人笑了笑,道:“幸不辱命!”说完,站回一侧,又恢复低调的样子。 这一下,秃眉大汉与红拂仙子是再也不敢小觑他,反而敬重了许多,修仙界一向以实力为尊的。 我嘀咕了一句装逼,这时,幕兰人中,那名黑袍罩体,全身发出妖异黑气的人,飞身而出,要进行第二场比试。(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八章天一城 readx;众人为韩立轻而易举的灭杀一名元婴期法士的事情,震惊不已。 然而对方出战的黑袍人,竟点名要挑战韩立。 “你上吧!”我本以为要自己出场了,却没想到是这么个结果,转头向韩立笑了笑。 “是,师兄。”韩立苦笑一声,倒也信心满满,轻飘飘的往阵外飞去。 “陆某还真是看走眼了,这位韩道友的神通深不可测,实力远非陆某可比啊!那金色电弧威力奇大不说,竟连近似无形的元婴都被困在其中,无法瞬移而出……” 韩立出阵后,秃眉大汉看了我与红拂仙子一眼,有些钦佩,又有些羡慕的说着,“金色电弧,好似听说过,却一时无法想起。” 红拂仙子深感认同的点头,她也没想到,这个其貌不扬的韩师弟,刚刚结婴成功没多久,竟然有如此逆天的神通,一点也不比元婴中期的修士差了。 我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正想点出‘辟邪神雷’的名字,就听到外面一声惊呼。 “果然是辟邪神雷!” 幕兰人一方,出战的那名黑袍修士,与韩立施展出的金色电弧一交手,就吃了个大亏,惊叫一声后,飞身而退,竟是跑了! “辟邪神雷?” 秃眉大汉与红拂仙子同时惊呼出声,辟邪神雷,可不就是修仙者三大神木之一,金雷竹所蕴含的神通吗? 怕是只有传说中的万载金雷竹,所炼制的法宝,才能释放出如此威力的辟邪神雷。 而且,韩立所拥有的万载金雷竹所炼制的法宝,似乎还数量不少的样子,这不禁让秃眉大汉与红拂仙子大为震惊。 这种宝贝,几乎已经绝迹修仙界了。 (本章完) 98 - 九妖变 - 早雨 那黑袍人,显然也为了试探韩立,这才点名挑战他,见果真是辟邪神雷后。不顾颜面的逃回了幕兰人的大军中。 过了一会儿,整个幕兰人的大军竟是开始撤退。 这让所有人都有些无语,本以为是有一场大战的,却没想到韩立一人出战。竟是硬生生的将幕兰人大军给打退了! 一时间,韩立成了整座黄龙山的名人,秃眉大汉也对他敬重有加,修仙界一向是以实力说话的。 其后,幕兰人倒是没有再次进攻。半个月后,黄龙山众修士收到了撤退的命令,退到了九国盟最大的一座修仙城池,阗天城。 又过了半个月,幕兰法士的各路大军,从各路推进到阗天城下。 这时,天道盟、正魔双方的大批援军,还没赶到九国盟,九国盟只得**迎敌。 好在九国盟的大长老,也就是化意门的太上长老。魏无涯赶到了城中,依靠阗天城的禁制大阵,倒也在法士大军的狂攻之下,坚持了一个多月之久。 大战开启,这位魏大修士自然无暇再去找我的麻烦,反倒是我,修为大进后,想找回场子,但也因为正值战时,没有找到机会。 随后。幕兰人三大神师现身,并且在一些神秘的黑袍修士帮助下,将阗天城攻陷。 幕兰人中的三大神师,一个个都是元婴后期修为。而那些神秘的黑袍修士,一个个也都是元婴修士! 阗天城被攻陷,所有修士撤到了九国中的北凉国。 这时,正魔两道和天道盟的支援修士也赶到了。 天南四大势力联手,经过几番小型会战后,暂时抵挡住了慕兰人的锋芒。 但双方都很清楚。一决生死的真正大战,即将开始。 慕兰人占据了阗天城后,立刻将其当作了法士在天南的第一个据点,从慕兰草原上源源不断的开来了大批的各部落法士联军。 除了慕兰第一大部落“金阳部”,在监视着突兀人的举动,无法分身外,其余部落精锐尽出,将希望都寄托在一战占据天南之上了。 消息已经传出,幕兰人这次大举入侵天南,正是因为与幕兰草原的另外一个族群,突厥人的决战中,失败了! 作为幕兰草原中的战败一方,幕兰人丢失了大部分的地盘,眼看着败亡在即,所以孤注一掷,准备一举占领天南修仙界,作为根基,再做图谋。 这时,慕兰人只等所有联军到齐,就展开生死一战。 天南方面身居地利之便,自然更不会示弱。 除了九国盟、天道盟、正魔双方等四大势力全体动员,一些四大势力外的门派同样派人参战。甚至一些散修,知道此战非同小可,牵扯到了整个天南修仙界的根本问题,不用动员,就主动纷纷赶来助战。 四大势力见人心可用,当即在北凉国的边界处,施展大神通,一夜之间修建成了一座大型石城,唤作天一城,当作对抗法士地临时据点。 同时,他们也需要整备编排各宗门的修士,以及散修人手,才能就一举开战,将慕兰人赶出天南。 法士、修士间暂时停下了战火,如同暴风雨来临前一样,一时间双反显得格外平静。 这一日,天南三大高手,三位元婴后期的大修士,亲自主持召开高层聚会。 所谓的高层聚会,自然是元婴期修士才能参加的聚会。 黄枫谷的令狐老祖也在前些时日到了天一城,这时,与我、韩立、红拂仙子共四名元婴修士,往天一城的中心区域走去。 因为整个天一城都是临时修建起来的,所以即使是四大势力高层,专门议事用的大殿,也是普普通通,略有些粗糙的巨大石殿。 守门的修士,却都是结丹期的,这些人一见我等人走了过来,神识一扫之下,立即施礼,恭敬道:“几位前辈请进!” 令狐老祖、我、韩立、红拂仙子微微点头,正想往里面走去,突然同时转头往另外一边的街道看去。 街道上正缓步走来两人,一前一后,一男一女。 红拂仙子一见到两人,立即脸色大变,俏脸上满是仇恨、意外、复杂等神色。 我与韩立看着红拂仙子的反应,有些不明所以,令狐老祖似乎想起了什么,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未完待续。) 第六百八十九章古老魔与红拂 readx;街道上迎面走来的两人,一前一后,一男一女。 男的似乎只有二十多岁,一身华美锦袍,肌肤白嫩晶亮,面目俊美异常,举手投足间风流倜傥,很是潇洒。 但稍近一些就会发现,这名年轻人目光闪动间,时不时流露出沧桑之色,眼角深处也有与外表不相符的鱼尾纹若隐若现。 显然,此人的真实年纪,要比面貌大得多,因为他是一名元婴修士,而且是较为罕见的元婴中期修士。 我与韩立等人,见到此人第一眼,就感到他身上有一股说不出的阴柔脂粉气,仿佛是女扮男装的女子一样,很是诡异。 红拂仙子更是盯着此人,一双美目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忌恨之色。 而那名女子,年轻貌美,身穿艳红色的绚丽裙衫,莲步轻移间,身材妙曼婀娜,妖娆动人,充满了无限的风情。 妥妥的一个年轻妩媚的小少妇。 见到这个小少妇,韩立面色微动,向我传音说了几句话。 我这才恍然大悟,这个小少妇名叫董璇儿,原本竟是黄枫谷的弟子,而且还是红拂师姐族中的后辈,被她收为亲传弟子。 只是当年正魔一战中,董璇儿落于魔道修士之手,没想到一百多年不见,此女竟在这里现身,而且已经有了结丹中期的修为。 而且,董璇儿此女与韩立这小子,当年竟还有一段婚约。 当时韩立与董璇儿刚刚筑基成功,在韩立的便宜师父,结丹期的李姓老祖,以及红拂仙子的撮合下,准备定下婚约。 只是这件事情还没有具体敲定,就赶上了魔道入侵,外出历练的董璇儿,直接被魔道修士抓去了。 我原本以为红拂仙子失态,是因为董璇儿的事情。然而似乎并非如此,因为她看向那名年轻男子的目光中,大有杀父之仇的样子。 这时,守在石殿门口的几名结丹期修士。大半都脸色发白,其中一人更是不安的喃喃道:“没想到合欢宗的古老魔,竟然也来了!” “古老魔!” 我与韩立同时挑了挑眉,两人结婴后,令狐老祖曾指点过两人一些结婴后需要注意的事项。同时介绍了天南元婴修士的情况。 整个天南,满打满算,元婴修士也就那么两三百人。 元婴中期的修士,更是令狐老祖介绍中的重中之重,元婴中期修士较为罕见,每一个都厉害的紧,令狐老祖也是怕我与韩立一不小心惹上其中一位,惹火烧身。 这位令狐老祖显然是多虑了,两人虽然都是刚刚结婴成功,却一点都不害怕元婴中期的修士。 这位合欢宗的古老魔。就是元婴中期中极为难缠的一位,而且名气极大。 此人天生异赋,阴阳同体,修炼的乃合欢宗最顶尖的魔道功法,擅长采补之道,自称“云露真人”,其他人称其为“云露老魔。” 此老魔不知是修炼功法缘故,还是本性就好色如命,经常干出掳人采补的勾当。 无论俊男美女,只要被其看上的。多半都不会放过,如此一来,自然得罪了不少宗门大派。 但他修为实在高深莫测,一向深入简出。又有合欢宗做后盾,别人也拿他无法。 要知道,合欢宗乃魔道六宗之首,宗内的合欢老魔更是天南三大高手之一,元婴后期的大修士,基本无人敢惹。 再加上古老魔也并非嗜杀之人。一旦采补完擒获之人,就会放人回去,这些受害人的宗门和师门长辈,也只能尽量隐瞒真相,捏着鼻子认了此事情。 古老魔在天南修仙界名声,可谓是人见人怕。 那些年轻修士一听闻他的名头,无不闻风而遁,跑不掉的也都战战兢兢,面无人色,因为此老魔阴阳同体,男女同吃! 以我的聪明,看着红拂师姐咬牙切齿的模样,再想想这位红拂师姐,相传早年被情所伤,很是不待见相貌俊秀,且举止轻浮的男子,就明白了怎么回事。 敢情红拂师姐,早年情殇,竟是因为古老魔这个死变态。 这时,古老魔已经走到近处,无视了红拂仙子咬牙切齿的模样,竟是露出一副深情款款的神色,道:“拂妹,多年没见,不想你也结婴成功,真是让我好生欢喜!” 说着,古老魔指了指跟来的董璇儿,笑着道:“璇儿是你的徒弟,当年被掳到合欢宗,得我照拂,却也结丹成功了!” 董璇儿战战兢兢地跟在古老魔身后,看着红拂仙子,弱弱的叫了一句,“师傅!” 红拂仙子狠狠地瞪了古老魔一眼,又看向董璇儿,厉声道:“逆徒,还不回来,莫非真当自己是合欢宗的人了?” 董璇儿战战兢兢的站在古老魔身后,愣是不敢动。 古老魔脸上挂着轻笑,深情款款的道:“璇儿已经修炼了我合欢宗的秘法,不如就让她留在合欢宗修行吧!我与拂妹,也不分彼此的。” “贼子!谁与你不分彼此?”红拂仙子一声历喝,把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指着古老魔厉声道:“当年若不是我不知你真实身份,又岂会钟情于你?” 这一下,所有人都明白了怎么回事儿,感情是两人早年有感情纠葛。 已经活了八百多年的令狐老祖,更是明白怎么回事儿,当年红拂刚刚结丹成功时,遇到了当时也是结丹修士的古老魔。 红拂并不知古老魔的真实身份,一番际遇后,钟情于他。 后来,红拂得知此人阴阳同体,精修采补之术后,便深感受骗,两人自此分道扬镳。 古老魔叹了口气,深情款款的道:“这么多年过去,你我都已经是元婴有成之人,还在乎这些小节吗?” 红拂仙子美目一瞪,刚想说话,被一道声音打断。 “你这个死变态,最好离我师姐远点。”我站了出来,有些好奇的打量着古老魔,同时也有些嫌恶,见多识广的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阴阳同体的人。 竟是与男女都可以啪啪啪的? 古老魔看向我,眼中闪过阴霾之色。(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章赌战 古老魔脸色阴沉的看着我,我也不甘示弱地瞪了他一眼,而后,迈步往董璇走去,边走边道:“既然是我黄枫谷的人,自然要回黄枫谷修行。” “哼!”古老魔一声冷哼,待我走到其身旁时,突然一掌拍出。 元婴中期修士出手,非同小可,这一掌刚刚拍出,已然来到我胸前,这时,不论他如何躲避,都难免吃上一记掌风了。 “师兄、师弟小心!” 令狐老祖、红拂仙子、韩立同时惊呼出声,这可是元婴中期修士的全力一掌,又距离如此之近,躲避已然是来不及。 电光火石间,我转头看向古老魔,无视了胸前的手掌,露齿一笑。 “砰!”的一声。 古老魔一掌击在我胸口,接着,却好似触电一般,捂着手掌后退了数步,一脸惊疑不定的看向我。 我自修成阴阳双丹后,冲击元婴境界,便在体内结成一黑一白,一阴一阳两枚元婴。阴阳双修,虽只是元婴初期,法力却并不输元婴中期修士,甚至堪堪与元婴后期修士相当。 似这等阴阳双修大道,两枚元婴的秘术,已经不输第二元神、一气化三清等上古秘法。 对堂堂林大圣人来说,倒也不难。 我的法力堪比元婴后期的大修士,体内法力运转,一个反震,就将古老魔给震开了,反而让古老魔受了些轻伤。 我走到董璇儿身前,淡然道:“若是你背叛师门,转投合欢宗,本人就要代替师姐。清理门户了!” “我…我没有背叛师门!”董璇儿身子一抖,连忙说道。没想到古老魔竟在此人手中吃了亏,她可不敢跟一位如此厉害的元婴修士较真。 否则被对方一掌击毙,上哪儿说理去? 我点了点头,不置可否,“还不过去?” 董璇儿连忙点头,快步走回红拂仙子身旁,还没等红拂仙子训斥,豆大的泪珠竟是一连串的落下,这让红拂仙子愣了愣,没再训斥于她。 这时。古老魔深深地望了我一眼后,向石殿内走去,门口的结丹修士一个个退避三舍。 “我们也进去吧!”令狐老祖被我震退古老魔的手段,震惊半晌,这才慢悠悠的开口,早听闻这个师弟神通惊人,却没想到这么逆天! 这可是隔了一个小境界啊!就是这么一个小境界。愣是困住了他数百年,不曾突破,却让古老魔后来居上,先到了元婴中期。 元婴初期与元婴中期,法力可是相差很大的。 董璇儿侯在门外,令狐老祖、红拂仙子、我、韩立四人进入了石殿。 这时,石殿内已经聚集了一百多名元婴修士。而且还不断有元婴修士。陆陆续续的到来,如我四人一样。 四人刚刚走进大殿。就有两人迎了上来,热情的招呼道:“林兄!韩兄!红拂仙子,这位想必是令狐道友吧?” 开口说话的,正是当初一齐镇守黄龙山的陆姓秃眉大汉,他对我与韩立可是敬重的很,与红拂仙子也有了些许交情。 另外一人,则是被韩立接应过的卜驼子,也对韩立敬重不少。 同一时间,有许多道目光,落在我身上,并且极为惊诧的样子,这些人,都是曾经参加过化意门元婴大典的修士。 见识过我接魏大修士一招的风采。 众人客套一番,随着元婴修士渐渐到齐,从大殿的偏门内,先后走出来了三个人。 众多元婴老怪,刷的一下,目光齐聚了过去。 其中一人,魏无涯魏大修士,正是我的老熟人,另外还有一名黑袍大汉与背剑道士,都是元婴后期的大修士。 天南三大高手。 此三大高手,分别代表着九国盟、正魔双方。 另外天道盟的首领,龙晗与凤冰夫妇,都是元婴中期巅峰的修为,距离元婴后期只差临门一脚,又精通合计秘术,联起手来,也不逊色元婴后期的大修士。 站在三人中间的黑袍大汉,相貌略显狰狞,冷冷的扫视了众多元婴老怪一眼,道:“我三人是谁,想必不用再介绍了!其中就算有人不认识我们三人的,但现在也应该认识了!这次会议由我们三人主持,有人有意见吗?” (本章完) 99 - 九妖变 - 早雨 黑袍大汉声音冰寒异常,话音未落,庞大的气势就从身上冒出,巨大的灵压降临了整间大殿。 这位正是合欢宗的合欢老魔,其相貌极为不符合欢老魔的名头,反倒是古老魔更适合这个名头一些。 但历代合欢宗大长老,都是被称为合欢老魔的,虽然黑袍大汉修炼的功法,其实是一种与合欢宗关系不大的魔功,但仍不得不顶上合欢老魔的称号。 整间大殿寂静无声,合欢老魔微微颔首,继续道:“好!既然没有意见,下面就不说什么废话了!就在今天早上,慕兰人派来了使者,并送来了挑战书,说是若不答应他们条件的话,七日后就在边界处决一死战。” “挑战书?” “什么条件?” 众多元婴老怪一阵骚动,接着,三大高手之中的背剑道士,从道袍中摸出一块鲜红欲滴的玉简,含笑说道:“这就是对方的战书,诸位道友先过目一遍!” 其声音虽然不大,一入在座诸人耳中,却犹如清风拂面,让大家心中凉意顿生,变得心平气和起来。 众多元婴老怪心中一惊,骚动马上平息下来,大家都是修仙界见多识广的人物,自然明白,这是太真门的静心诀。 此人正是正道之首,太真门的太上长老,至阳上人。 没多久,玉简就在众多元婴老怪手中传阅了一遍,幕兰人竟是提出赌战。 赌战共分十场,而且还是元婴修士之间进行的生死赌斗。 按照挑战书上所说,十场赌战必须同时举行,而且修士即使败了,不得逃走,只能战死当场。 因为,赌战在一个封闭的空间屏障中举行,此屏障则由双方派人布置形成,在赌战时也同时派人监督法阵运行,以防对方做什么手脚。(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一章大战开启 readx; 幕兰人提出十场赌战,显然是有什么阴谋的样子,偏偏天南修士又不能拒绝。 因为在之前拖延幕兰人的战争中,有不少天南修士都被抓做了俘虏,若是天南修士不答应赌战,对方就会坑杀俘虏。 如此一来,大战尚未开始,天南修士就会士气大落,影响整个战局。 尽管不想被幕兰人牵着鼻子走,天南修士还是不得应下这场赌战。 这场赌战,也不是全然没有好处,双方参展的元婴修士,都会拿着天南与幕兰双方准备好的大量珍贵宝物。 获胜者,将获得全部的宝物,这其中,不乏元婴老怪也心动不已的宝贝。 至阳上人目光向殿内众多元婴老怪扫视一圈后,缓缓说道:“看来大家已经明白了,这场赌斗我们不接也得接下,不管对方用意是什么,我们都必须在赌战中大败对方法士,否则对士气的打击,非同小可。 而且看对方提出的赌战方式,并不像会在战斗中做手脚的样子,多半打的是其他主意。 所以参加的道友大可不必担心会吃什么暗亏,若有不妥之处,我们也会直接出手阻止此战的。 当然,因为这是死战,是否愿意出战,完全凭各位道友自愿参加了,我三人不会强求的。” 所有元婴老怪都默然不语,毕竟这是生死战,一旦战败,元婴都逃不出来,直接身死道消。 谁都不傻!别说这次赌战大有蹊跷,就是没有,也无人愿意和人死战,修炼到了如今境界,哪一个不是历经数百年苦修,才熬出头的,又怎会轻易以身犯险。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合欢老魔,魏无涯,至阳上人见了。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 至阳上人再次开口道:“我和两位道友在来之前,商量了一下,这次赌战实在危险了点。据我所知。有一些道友在修炼上似乎正欠缺几种珍稀材料,到处寻觅不到,我们三人倒也有些收藏,也能够满足诸位道友的。” 此话一出,许多元婴老怪意动。天南三大高手的身家收藏,自不用说,多半有他们正需要的宝贝! 这其中,就包括韩立。 “怎么,你想参战?”我坐在韩立身旁,见这小子有些意动,不禁诧异的问出了声。 “小弟需要大量的庚金。”韩立苦笑一声,如实说道。 我点了点头,庚金是极为珍稀的良材,寻常法宝但凡只要掺入一点。就会威能大涨。看样子,韩立是准备给自己的七十二口本命飞剑,都掺入庚金这种材料了。 这时,三大修士中的魏无涯,突然看向了碎魂真人,嘴唇微动,传音说了几句。 碎魂真人是成名已久的元婴中期修士,本是垂头低眉,置身事外的样子,接到传音。神色立即一变,先是一惊,接着露出惊喜交加的神色。 接着,魏无涯与碎魂真人传音交谈起来。 合欢宗的合欢老魔。也向宗内的元婴中期修士古老魔,传音了起来。 古老魔立即露出一副不太情愿的样子,但随着与合欢老魔的传音交谈,最终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时,碎魂真人直接开口道:“好,本人就冒一次险!” 此话一出。众多元婴老怪纷纷怔住,不知魏大修士开出了什么条件,让碎魂真人甘愿冒险。 古老魔接口道:“既然碎魂道友都参加了,在下不才也去一趟吧!” 众多元婴老怪互相对视,虽然没说什么,但也暗暗吃惊,不管他二人是如何被说服的,都让他们惴惴不安起来。 接下来,三大修士一个接一个的又分别和数人传音详谈,结果这些人听完之后,大部分或喜或忧的答应了赌战之行。 只有寥寥几人冷着面孔的摇摇头,一口回绝了此事。 韩立就在答应赌战的人之中,因为他之前有以雷霆手段,灭杀一名元婴期幕兰法士的战绩,身怀金雷竹法宝与辟邪神雷的名头传出,名气也不算小,反而很是出名。 所以,在被邀之列。 事情敲定,凑足十人出战后,时间不知不觉来到了七日后。 …… 天南修士组成的大军,数以万计,出了天一城,开向边界外。 令狐老祖、红拂仙子、我、韩立等四位元婴老祖,也率领着黄枫谷的数千名修士,位于浩浩荡荡的大军中。 数千名修士,自然大多都是练气期弟子,筑基期弟子也只占据了其中十分之一而已。 结丹修士,倒也有将近二十名,除了坐镇宗门的几名结丹修士,基本上都来了。 马三、紫灵等人,都在其中。 此战,整个天南修士也算是倾巢出动。 为了确保马三、紫灵的安全,我还特地将身上的古宝都赠予了他们,以他如今的境界,已经用不上这些宝贝了。 天南各大宗门与修仙家族,这次也都将压箱底的宝物拿了出来。 比如合欢宗一队约有千人的分队,中间有身穿红绿两色服饰地男女修士,各有十六名。 他们分别抬着两口巨大棺木,一黑一白,并排而列。 棺木上面贴满了大大小小的各色符箓,诡异之极。 但是棺材的模样,以及散发着的惊人灵压,就知道棺材里面是了不得的东西,说不得就是封印着什么老怪物。 魔道六宗之首的合欢宗,自然不是白给的。 似正道某宗门的修士,有一队修士簇拥着一个高约六七丈的青铜高台,台上架着一面巨大铜锣,直径丈许。 铜锣表面金光灿灿,不时有白色符文浮游现出,附近有一名赤膊上身的巨汉,双目紧闭地盘坐其旁。 再远一些队伍中,则有十几只巨大的乌黑雕像,似乎有些残破,尽是上古凶兽的模样,栩栩如生的被一些飞车凭空托着,不知有何用途。 各个修士队伍中,都有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出现。 都是各大宗门势力压箱底的宝物,倒是黄枫谷没什么出奇的,这不禁让我觉得自己的门派,着实有点寒酸啊! 毕竟越国六派,都是近几千年才兴起的小门小户,比不得这些天南大户。(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二章大战进行中 边界外,天南修士大军,幕兰法士大军,都已经到齐。 地面上,高空中,黑压压的修士、法士,一眼望不到尽头。 各色灵光在修士群以及法士群中亮起,这场面,要比世俗中的凡人战争恢宏壮观的多。 这时,法士大军中飞出三人,一名枯瘦老者,一个矮子,一位中年儒生,正是幕兰三大神师。 修士大军中也掠出三道惊虹,乃合欢老魔、至阳上人、魏无涯等三位元婴大修士。 双方在空中相隔数十丈时,纷纷遁光一敛,停了下来。 三大神师中,中年儒生模样的人,缓缓道:“怎么样!几位道友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只要将天南让于我们慕兰族一半,就可以停止干戈,化敌为友。否则,此战过后不管输赢,你们天南修仙界恐怕会元气大伤的吧!” 合欢老魔冷笑一声,冷冷道:“笑话!我们天南修仙界会元气大伤不假,但你们慕兰人若是此战败了,却是灭族的下场!我看该谨慎的应该是你们法士吧!” 三大神师中,枯瘦老者模样的人,开口道:“看来多说无益,你们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那就只能生死一战了!不过在此之前,先进行赌战,你我双方共同派人布下禁制吧!无论∽输赢多少,赌战一结束,我们马上放手一战!” 合欢老魔淡淡道:“赌战自然可以,但是你们答应的俘虏呢?” 枯瘦老者一怔,嘴唇微动的向后方传音了几句,立即有大批修士俘虏从法士大军中被带了出来,这些俘虏一到阵前,神色各异。有的面红耳赤,也有的冲幕兰法士怒目圆瞪。 枯瘦老者淡淡道:“赌战前,我们可以先放回一半俘虏,剩下的看你们输赢情况而定!” 合欢老魔点头道:“好,就如此办!” 生死大战在即,双方显然没有什么交谈的兴致。事情很快敲定。 双方派出许多阵法大师,并不惜珍贵材料和一些早已练好的阵盘、阵旗协助,仅仅一刻钟时间,十座隐泛着白光的小型法阵就已成形。 双方阵法师共同催动法阵,十个面积覆盖七八十丈的白色光罩,浮现在两军阵间。 这些阵法师再重新检查一遍后,认为都没有问题,才纷纷撤走。 韩立等十名元婴修士,各自进入一个白色光罩内。法士大军中,也飞遁出十名黑袍罩体的人,进入白色光罩内,这些人身上个个阴气弥漫,魔气惊人。 乃是来自大晋国的魔修。 天南修士已经得到消息,此番帮助幕兰人的,神秘的高阶黑袍修士,就是来自幕兰草原另外一端的。大晋国的魔修。 大晋皇朝,我与韩立。曾在阴冥之地听人提起过,那个村中的胖老者大长老,就是大晋皇朝的修士。 大晋皇朝修仙界的兴盛,位于这一界的顶端。 这些神秘的高阶黑袍修士,似乎来自大晋皇朝某一个魔道宗门,单单其表现出来的力量。已经不逊色九国盟、天道盟、正魔双方四大势力之中的任何一个。 这时,修士、法士大军鸦雀无声,人人都屏住呼吸,看着光罩中的十对人影。 这可是元婴修士的战斗,而且是生死战。关乎双方的士气。 但战斗的过程以及结果,大为出乎意料。 那十名黑袍修士进入光罩后,一个个竟然自爆开来,身躯每一寸地方都化为血沫,四溅飞射到白色光罩上,将一个个白色光罩染成了血红之色。 十个白色光罩的战场,立即变成血色罩壁,将韩立等十名元婴修士困在其中。 合欢老魔、至阳上人、魏无涯变了脸色,纷纷飞遁而出,来到十个血色罩壁上方。 法士大军中,三大神师正与一名黑袍男子聚在一起,三大神师中的枯瘦老者笑着道:“房宗主,果然成功了!希望血罗罩真像贵宗说的如此厉害,可以将十名元婴修士困在罩中半日,天南少了这十人,实力大减不少,半日时间足够我们与天南修士一决雌雄了!” 黑袍男子淡淡道:“放心!血罗罩是本宗六大秘术之一,牺牲十名圈养百年的血尸,再让包括本宗主在内的十人一齐出手,用分识加以控制,甚至不惜舍弃那一缕分神,本宗主自然有十足的把握。就是元婴后期修士想破除此罩,不用个半刻时间,都不可能成功的,而你们会给他们此机会吗?” 三大神师纷纷点头称赞。 合欢老魔、至阳上人、魏无涯三大修士,来到十个血色罩壁上方后,至阳上人伸手一划,一道刺目惊人的剑气斩下。 “轰隆隆”的剧烈响动后,血罩只是颤动了一下,就恢复了原样。 三位大修士见此,就没有再出手的意思,虽然只是试探了一下,但以三人的眼力,立即就明白血罩的禁制强度。 三人相视一眼,纷纷苦笑,原本以为对方有什么别的阴谋诡计,比如在赌斗中,施展厉害的杀招,重伤甚至击杀天南的十名元婴修士。 但没想到,对方一开始就打着困住这十名元婴修士的主意,天南一方显然是失算了! 法士大军显然没有修士大军多余的时间,战争立即开启! 合欢老魔、至阳上人、魏无涯三大修士与幕兰人三大神师,默契的来到高空云端,开始大战。 只见那里的天空,一会儿火红,一会儿乌黑,一会儿银芒,一会彩霞,炸雷般的声响从开始就没有间断过。 显然,六人都动了真格的,争斗起来也是惊动天地。 下方的法士、修士大军,同样开始大战。 这可不像单个或数个修士斗法,一上来就各自腾空飞起,用法宝攻击对方。 而是隔着老远的距离,在忽高忽低的咒语声中,修士和法士阵营,同时激发起了各种防护禁制。 一个个巨大光罩,从双方阵营中缓缓升起,将双方的修士、法士都罩在了其内。 接着,双方祭起各式各样的法器、法宝,或是法术、灵术,往对方轰击而去,场面比三大修士与三大神师的争斗,还要宏伟壮观。 我、令狐老祖、红拂仙子等一众元婴修士,也各自找上了对手,乃幕兰人的元婴期大上师,以及大晋国的魔道元婴修士。(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三章第四神师 以数十万计的修士大军与法士大军,铺天盖地的法器、法宝,绚丽之极的各种法术、灵术,整个场面,恢宏壮观之极。 而我、令狐老祖、红拂仙子等元婴修士,也默契的来到高空中,纷纷找上了对手。 我也没有做出头鸟的意思,与令狐老祖、红拂仙子联手,对上了三名元婴初期的幕兰大上师,斗得有声有色。 身上的古宝都给了马三、紫灵在大战中防身,我此刻也不想放大招,以免太显眼,拉仇恨,所以也比较低调。 一柄本命飞剑被他驾驭着,舞出一道道惊人的剑芒,以他堪比元婴后期大修士的法力,压住一名元婴初期的幕兰大上师,自然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本章完) 100 - 九妖变 - 早雨 红拂仙子乃新晋的元婴修士,并没有什么厉害的手段,在争斗中落入下风,倒是令狐老祖这个已经活了九百多年的老怪,神通惊人。 一件威能惊人的古宝,以及其本命法宝一出,就将对手压入下风,还能腾出手来相助红拂仙子一二。 三对三,平分秋色的场面。 没一会儿,十个血色护罩中的其中一个,突然裂开一个小口子,接着一道遁光遁出,光华敛去,现出韩立的身形。 韩立这小子远非寻常】元婴修士可比,也不知用了什么方法,从血色护罩中逃了出来,要知道就是至阳上人出手,一时半刻也对那血色护罩无可奈何。 韩立望了一眼战场后,就想往我、令狐老祖、红拂仙子这边遁来,都是黄枫谷的人,自然是要抱团。 但旋即,他就被一名锦袍大汉拦住。看样子,这名锦袍大汉竟是冲他来的。 我、令狐老祖、红拂仙子自然也注意到了韩立,见他被拦住,神识在锦袍大汉身上一扫,都有些吃惊,竟是元婴后期的修为! 幕兰三位元婴后期的神师。可是都在高空,与天南三大高手决战呢! 锦袍大汉看了韩立一眼,淡淡道:“你就是韩立,那个拥有金雷竹法宝的修士。” “幕兰不是只有三大神师吗?阁下又是何人?”韩立一听,就知道对方是冲着他来的,不禁暗自叫苦,表面上却不动声色,不答反问。 看来是冲着他的金雷竹法宝来的。 锦袍大汉淡淡道:“本人田锺,幕兰第四神师!” 韩立立即叫苦不已。他虽然自诌本领不俗,但对上元婴后期的神师,还是没有什么把握,看对方的模样,显然还是有备而来。 这不禁让他起了逃跑的心思,同时,远远的望向我,给了一个求助的眼神。 我见状一乐。一扬手召回本命飞剑,身形一晃。来到韩立身旁,并肩而立。 令狐老祖则很是默契的,又祭出一张威能惊人的上古符箓,将我原本的对手拦住,与红拂仙子联手,以二打三。对上幕兰三位元婴初期的大上师。 虽然落入下风,却也可以支撑一会儿。 锦袍大汉目光在我身上一转,冷声道:“区区元婴初期,也敢与本神师动手?” 说着,目光又在韩立身上转动了一下。将腰间的一只灵兽袋,抛向空中,霞光闪现后,出现两头一模一样的带翅怪兽,一身青羽,虎首鹰身。 “咦?” “天虎兽!” 我挑了挑眉,韩立直接交出了这对怪兽的名字,此兽可是极为罕见,并且神通广大的。 天虎兽,乃慕兰草原上非常珍稀的一种飞行妖兽,精通土、风两种类型法术不说,而且有着瞬移的神通! 单单瞬移这一种神通,就让此兽位于顶尖妖兽之列,这两头妖兽虽然只有结丹后期的样子,但对上元婴期修士,也不会落入下风。 两只天虎兽猛然一展双翅,身形就在青光中消失,下一瞬,就一前一后的浮现在了我与韩立附近,虎视眈眈的盯着他们,坐攻击状。 瞬移! 同时,神师田锺身形一晃,一道人影自身后分离而出,竟是走出一个一模一样的人来。 极为罕见的身外化身之术。 田锺的本体盯上了韩立,身外化身却盯向了我。 本体一张口,喷出一件晶莹的五色彩轮,带着惊人的灵压,往韩立旋转着击去。 而他的分身一张口,竟喷出一件晶莹的五色彩轮,也带着惊人的威压,往我旋转着击来。 这自然不是本命法宝也练成了身外化身,是因为其有两件本命法宝,能够修成元婴后期之人,一个个都是有货的,没有一个庸手。 韩立没有丝毫犹豫地一抖袖口,七十二口青色飞剑鱼贯而出,双手一连掐出数个剑诀,七十二口青色飞剑在一片青光中,化作数百口剑光。 数百口剑光交汇相应,这才堪堪将那五色彩轮抵住,没办法,两人修为差距太大,一个元婴初期,一个元婴后期。 相比韩立,我就轻松的多了,淡金色的水晶飞剑祭出,以不输元婴后期修士的法力,将那五色彩轮迎住。 只是本命飞剑在他体内温养了只百多年,不如对方明显温养了数百载以上,很快就落入了下风。 而且此飞剑材质只能算是不俗,不算顶尖,又没有经过火云神功中天地异火的提炼,在元婴修士的本命法宝中,只能算是普普通通。 无奈之下,我只能放大招了,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轻轻一晃,多出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淡金色晶体飞剑出来,交汇相应间,亮起耀眼的淡金色光芒。 与此同时,两头天虎兽一左一右,出现在我与韩立两侧,一张口,各有一团刺目光球喷出。 我脚步一挪,闪避开来,将韩立暴漏在两团刺目光球的攻击中,韩立面露苦笑,一抬双手,不知何时已经扣上两件古宝。 两件古宝带着刺目的光芒射出,轻易的将两团光头搅的粉碎,然后直奔两兽席卷而去。 毕竟只是结丹后期的七级天虎兽,攻击力比元婴修士要差得多。 两头天虎兽不惊不慌,兽目中狡诈之色一闪,身形就再次消失不见,瞬移到了远处。(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四章灭杀与青鸟 两头会瞬移的天虎兽讨厌的紧,我摘下腰间的灵兽袋,往空中一抛,霞光闪过,出现两头房屋大小,通体雪白的蜘蛛。 正是血玉蜘蛛。 我所豢养的灵宠,一对血玉蜘蛛与黄金蛇,还都是七级妖兽,并没有他这么容易,就进阶相当于元婴期的化形期。 一对血玉蜘蛛与一对天虎兽,同为七级,一个是排名靠前的灵虫,一个是拥有瞬移神通的妖兽,都极为不俗。 这时,一对血玉蜘蛛一左一右来到我与韩立的两侧,一张口,一道道白色液体喷出,很快就化作一张张乳白色蜘蛛网,将周围空间围绕的水泄不通。 即便天虎兽会瞬移,也不敢往蜘蛛网里冲的。 解决了天虎兽这对麻烦,我这才继续驾驭轩辕剑诀,以他如今堪比元婴后期大修士的法力,辅以本命飞剑,施展起此剑诀来,威力当真惊人。 成千上百口淡金色飞剑冲向高空,而后,剑锋向下,倒悬而立,呈圆形方阵,轰然落下! 那位幕兰族的第四神师满脸的难以置信与惊惧,一连施展出数件古宝与各种神通,也仅是支撑了片刻,就泯灭于铺天盖地的剑海中。 身死道消。 “师兄的法力、神通又精进了,小弟真是望尘莫及。”韩立面露笑容,双眸深处藏着震惊,真心实意的说道。 “还行!”我微微一笑。点了点头。 那边正与幕兰大上师交手的令狐老祖,手一抖。差点没被我的神通给吓尿。他只听说这位小师弟神通惊人,却没想到这么厉害。 秒杀元婴后期的神师! 这让其他修士还有活路吗? 妖孽…逆天…等词汇,在令狐老祖脑海中闪过。 红拂仙子倒是见惯了我的妖孽手段,只是稍稍震惊而已,反观三位幕兰大上师,一个个四目发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事情。 而后。三人十分默契的跑路了! 我等人也没有阻拦,这时,往战场中看去。 修士大军与法士大军在一处处战场,以法器、法宝。以及法术、灵术的对攻,都消耗不小,一时看不出胜负。 而双方,都开始使用压箱底的手段。 法士大军中,走出一名元婴中期,貌美如花的女子,手中拖着一盏古灯,将古灯往空中一祭,杏口微张。一缕白色婴火从口中喷出,点燃了古灯。 此女子两手掐诀成莲花状,低沉晦涩的咒语声缓缓吐出,一朵白莲在身下绽放开来,犹如天上仙子下凡。 咒语声充满了一种说不出的蛮荒气息,空中的古灯轻轻一颤,化作九盏一模一样的古灯。 一阵盘旋后,它们排成了品字形,在空中缓缓转动着。 女子玉指轻弹,九道颜色各异的法决射到了九盏古灯上,顿时,青光大放,九朵灯焰同时从灯上轻飘飘飞出,凝结在一起,化为一团头颅大小的青焰。 女子一口精血喷在了青焰上,片刻后,一声清鸣,一只尺许大的青鸟在火光中浮现而出。 此鸟体态轻盈,长翎青羽,一对火红眼珠,仿若宝石般晶莹发亮,竟是一只艳丽的青孔雀。 青孔雀神态高傲的张望四周。 女子神态恭敬的冲着此鸟大礼参拜了三下,檀口中传出上古时期的某种蛮荒语言。 青孔雀微微颔首,身上升起一轮光晕,随即冒出大量的青色火焰,化为一只巨大火鸟。 一声尖鸣后,巨大火鸟双翅一展冲天而起,方圆数十里的火灵气忽然间不稳起来,所有施展火属性功法攻击的修士、法士,同时发现自己的法术威力,一下减小了一半去,纷纷大吃一惊! 无数的火灵气如同万流入海,朝青鸟身上灌注而去,此鸟的体形一下膨胀起来,身上青焰也越发的耀眼夺目。 方圆数十里正在交手的修士、法士,纷纷一顿,望向这惊人的天象以及那青色火鸟。 “是圣禽!乐上师唤出了圣禽出来了!” “此战必赢!” 一众法士异常兴奋的叫出了声,状若疯狂,旋即,向对手发动了更为猛烈的攻击。 反观众修士,则一个个沉着脸色,显然对方所谓召唤出来的圣禽,是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正腾出手来的令狐老祖、我、韩立、红拂仙子,一个个也在看着这惊人的异象。 令狐老祖吐了口气,语气凝重,缓缓道:“操控天地间的火属性灵气,这只圣禽醉起码也有化神以上的境界了,虽然被召唤出来时,灵力只是元婴初期左右,如今吸收了众多火灵气,也只是勉强提升到元婴后期,但以其境界以及神通,普通的元婴后期修士,绝不是对手。” “是啊!怕是只有化神修士,才能降服这只圣禽!”韩立点了点头,语气凝重的说着,突然一顿,看向了我。 他说的倒也不对,除了化神修士,以这位林师兄的神通,倒也能与这只圣禽一较高下的。 令狐老祖与红拂仙子显然也想到了此点,纷纷看向我,希望他能出手,这可是关乎整个天南修仙界的大战,他们自然不想输。 我不置可否,眯着眼睛看向那只越来越大的青色火孔雀,心道这就是操控天地灵气的境界,也就是化神期以上的境界。 即便是他,堂堂林大圣人,也不能违背此方时间的天地规则,只有到了元婴后期与化神期那临门一脚时,才能触碰到此境界的。 化神期修士对上低阶修士,直接就立于不败之地,就在于可以操控天地间的灵气,其境界之下的修士,只是借助天地间的灵气而已,不可同日而语。 这时,修士大军一方也做出了反应。 修士大军中,飞出七名元婴期的修士,这七名元婴期修士,各持一件灵压逼人的古宝,正是赫赫有名的太真七宝。 乃正道之首太真门的镇派至宝。 七人使出太真七宝,将那神威盖世的青色火孔雀围住,各色光芒交织在一起,暂时将这只青色火孔雀困住。 但观其在太真七宝内左冲右突的模样,以及七名元婴修士一个个脸色发白的样子,恐怕困不住多久。(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五章事情有变 太真门以七名元婴修士使出镇派至宝,以太真七宝的威能,也只是暂时困住那青色火孔雀。 魔道六宗之首的合欢宗,也从两口封印的棺材中,祭出“阴阳双魔。” 据说阴阳双魔这两具魔尸,生前是合欢宗某一代的双修长老,都是元婴修士,后来不知为何背叛了合欢宗,改修鬼道之法,并修成活尸之体。 两人修为神通大进,杀上合欢宗,最后还是被合欢宗众长老生擒活捉,并利用某种上古秘术,将其抹去神智,炼制成两具阴阳魔尸,称为阴阳双魔。 魔尸的神通,比生前还厉害几分。 阴阳双魔一出,配合太真门的修士以及太真七宝,正魔联手,这才又堪堪将那青色火孔雀困住,原本,那青色火孔雀都快脱困而出了。 这只最起码也是化神期的青色火红雀的分身,显然不是元婴期修士可以抗衡的,即便正魔联手,也只是暂时困住而已。 太真门七名元婴修士,一个个不要钱似的服用恢复法力的丹药,又施展某种提升法力的秘术,一个个面色苍白,如临大敌。 除却太真门与合欢宗,其余有着压箱底手段的宗门,如御灵宗、鬼灵门、化意门等等,一个个压将底牌用了出来。 幕兰人也不甘示弱,使出族中传承的各种底牌、宝物,那来自大晋国的魔道宗门。又祭出数千具炼尸,这些炼尸最低的也相当于筑基境界。且身体坚硬。不惧法器与法术的攻击。 唯有结丹期修士才能对其构成损伤。 双发大战,各式各样的宝物与灵光,以及压箱底的手段齐出,整个场面,炫目壮观之极。 这时,法士大军中。原本想出手的来自大晋国魔宗的宗主。元婴后期的大修士,在见到我灭杀幕兰第四神师的惊天手段后,惊疑不定的停下了身形。 那神通剑诀,简直颠覆了他的认知。就算他使出本宗的镇派至宝“鬼罗幡”,也没有取胜的绝对把握。 以他的估计,顶多就是不分伯仲而已。 这无疑让他的心情复杂之极,对方只一个神通剑诀,就比得上宗门传承无数载的镇派至宝,简直非人…… 在令狐老祖、红拂仙子、韩立三人的目光催促下,我不得不施施然的来到了战场,因为那青色火孔雀大发神威,哪怕是太真门与合欢宗联手。使出压箱底的手段,也快压制不住了。 这里,也是整个战场,最受瞩目的地方。 因为那青色火孔雀一旦取胜,就有了足以改变整个战场的能力! 所有人都看到我施施然的到来,接着,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因为其周身环绕着成千上百柄淡金色晶体飞剑,“嗖嗖—”声不绝于耳,宛如剑仙下凡。 其声势,想必可以与传说中的化神老怪相比了。 我一点指,成千上百柄飞剑往那快要压制不住的青色火孔雀射去,“嗖嗖—”声更加刺耳。 青色火孔雀一对亮晶晶的眸子中,明显有极为惊讶的目光闪过,而后一声高鸣,双翅一展,从身上脱离出成千上百朵青色火焰。 这些青色火焰,也在“嗖嗖—”声中射出,犹如离弦之箭,而后,在空中化作一只只细小的青色火鸟,迎住了成千上百柄淡金色火焰。 双方交织在一起,不分伯仲。 (本章完) 101 - 九妖变 - 早雨 这让青色火孔雀眼中又闪过极为惊讶的目光,显然,它虽然只是一具分身,也是有灵智的,它的火焰威力如何,自己自然是清楚的很。 就是威能不弱的古宝,遇上这青色火焰,也是转眼炼化的结果,然而对方的飞剑看似寻常,没想到竟不惧自己的火焰。 而后,青色火孔雀嘴巴一张一合,说出了几个上古莽荒文字。 后方祭出神灯的女法士听到后,只依稀挺清楚“火云—”几个字。 正是火云神宗的火云神功,此功法,最不惧火焰的攻击,若机缘得当,还能收复天地异火为己用。 否则,若是寻常元婴修士的本命飞剑,早就被这青色火焰给炼化了,就是韩立的金雷竹飞剑遇上,最多也就是多坚持一会,也得被炼化。 无巧不巧,他修炼的火云神功起了作用。 青色火孔雀在施展神通,抵挡住我的飞剑后,身形明显缩小了不少,面对太真七宝与阴阳双魔,也没有了初时的威风,一时不分伯仲。 这让太真门的七名元婴修士,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关注着此战场的众修士,也纷纷松了口气,并且极为震惊的观望着那驾驭成千上百柄飞剑,犹如剑仙下凡的修士。 有一些人已经认出,此乃黄枫谷的元婴老祖,我。 就是最高处,正在交手的天南三大高手,以及幕兰三大神师,一个个也一边交手,一边面露震惊的以神识观望着。 魏无涯的脸色,明显的沉了下来,他可是与此人有追杀之仇的,此人结丹期时就接他一击,显露出逆天的神通。 如今,竟是又展露出更为逆天的神通,也不知此子到底得了多么惊人的传承,在修仙界简直闻所未闻,前所未有! 战争一时又成了平局,众多修士、法士一个个不要命的攻击着,只有一些局部的小战场,分出了胜负。 战败者直接身死道消,战胜者也消耗很大,一个个法力不济的样子,这可不是小队伍作战,而是上千人的对拼。 双方的战胜者,又纷纷找上了对手。 战争继续。 这时,从法士大军后方的天空中,突然一道尖啸声远远传来,光芒闪动,十几道颜色各异的遁光,飞快的向这里射来。 遁光尚未等靠近,就有人大声呐喊起来。 “几位神师,快住手!草原出事了,事情有变!” 声音的主人,似乎存心想让所有人听见,施展了某种秘术喊出此话,响彻整个战场。 随后这些遁光速度,射入战场之中,修士、法士双方都听到真真切切。 大部分人不禁面露愕然的暂时停手,有些诧异的望了过去,让整个战场为之一顿。(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六章又见一招 十几名法士突然来到战场,且一个个都是元婴期的修为,为首的一人,还是元婴中期的法士。 这不禁修士大军一方有些吃惊,没想到幕兰人还有潜藏的力量。 然而这十几名法士带来一个消息,幕兰草原有大变! 高空中正交手的天南三大高手,以及幕兰三大神师停下了手。 就是正在交手的我与青色火孔雀,以及太真门七人、阴阳双魔等等,也停下了手。 幕兰一名神师与来人交谈过后,脸色变得阴沉之极,望向天南三大高手,沉声道:“我们没有必要打下去了,立即罢战,否则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至阳上人目光闪动了几下,道:“这话是什么意思!要停战,也要给本人一个理由吧。” 因为我意外发威,整个战场看上去乃五五之数,甚至天南占优势的。 那青色火鸟显然是召唤出来的东西,不可能一直存在,只需拖到其消失,以我的神通,便能改变整个战争的局势了。 所以,天南一方自然不想罢战。 幕兰人的一名神师哼了哼,随后,传音向至阳上人、合欢老魔、魏无涯三人传音起来。 天南三大高手听着,本是淡然的脸上也保持不住镇定,露出了震惊之色。 三人相视一眼后,至阳上人就毅然的一抬手,放出一道符箓,符箓一飞冲天,化为数朵金色光球,在空中爆裂开来。光华刺目耀眼。 正是撤退的信号。 所有修士一见此景,都立刻住手,并往修士阵营方向迅速退去。 法士大军也用了某种方法通知,默不做声的退了下去。 双方仿佛又回到了战前的情形,分立到了两侧。 只是人手各自损失了一些。但高阶修士和法士,死伤的并不太多。 法士阵营还好,虽然人人有些惊疑不定,但还能保持着安静。 修士方面,虽然人人都依言撤了下来,却不禁骚动起来。议论纷纷。 片刻后,所有元婴修士都被聚集到了一起,释放几个简单的禁制,就在阵前,商量起刚从慕兰人那里得来的糟糕消息。 这些元婴修士代表着一个个宗门势力的最高权力。也就代表着各方组成的整个修士大军。 我、令狐老祖、红拂仙子、韩立自然在列。 消息从至阳上人口中吐出,原来,是草原上突兀人出手了,据说还联合了大晋国的几个宗门,一齐向幕兰人发难。 慕兰人镇守后放的第一大部落,已经在一个月前就全部被灭了。 只是突兀人消息封锁的好,慕兰人其他部族都不知道此事,看来突兀人在打鹬蚌相争的主意。对天南的地盘也感兴趣了。 众多元婴老怪惊疑不定,不知消息是真是假。 大晋国可不是天南修仙界能比的,更不用说还有突兀人作为爪牙。 这次帮助幕兰人的。只是大晋国的一个魔道宗门而已,就有着不逊色九国盟、天道盟、正魔两道其中之一的实力。 突兀人可是有大晋国数个宗门相助。 众多元婴老怪将信将疑,倒是至阳上人开口,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因为天南在幕兰人中可是安插着奸细的。 这名奸细,还是一名元婴期的高阶修士。当然,在幕兰草原上。是一名大上师的法士。 互相安插奸细这种事情,在天南修士与幕兰法士之间。并不罕见,说不得某位元婴老怪,也是幕兰人的奸细的,只是根本无法辨别罢了。 而且,元婴级别的奸细,顶多也就那么几位,因为其修炼难度太大了。 至阳上人叹道:“如此一来,我们和幕兰人是无法继续争斗下去了,否则就要便宜了突兀人。” 合欢老魔亦道:“看来要分出一些地盘给幕兰人,才能稳住他们了!如此一来,突兀人的攻势,就可以被幕兰人接下。此二族乃生死天敌,不可能出现倒戈的情形的!” 众多元婴老怪纷纷颔首,为今之计,竟是要与幕兰人联手,对付即将到来的突兀人与大晋国宗门了。 先前还是生死大战,顷刻间,又不得不变成盟友。 世事无常,不外如是。 天南三大高手准备出面,与幕兰神师商议联手的具体细节,出发前,魏无涯身形一顿,看向我,缓缓道:“恭贺林道友修为、神通大进,当年的事情,是魏某做得有些过火了,还请林道友不要介怀。” 众多元婴老怪一听,纷纷有些诧异,也有一些元婴老怪面露恍然,以为魏无涯说的是当年化意门元婴大典上,他出手让我接了一招的事情。 只有寥寥几名知道内幕的人,才明白魏无涯说的是追杀我之事。 如今,这位魏大修士竟然是服软了,显然是被我的逆天神通剑诀给惊着了。 众多元婴老怪看向我的目光很是复杂,这才元婴初期啊,就让天南三大高手之一的魏无涯服软,变态! 同时,众人打定主意,日后不招惹我,也不招惹黄枫谷。 我挑了挑眉,呵呵一笑道:“本人也不是什么小气之人,既然魏道友主动开口,这样好了,魏道友若能接住本人一招,过往之事,便再也不提!” 众人一听,面色各异,一些参加过元婴大典的老怪们,面色都有些古怪。 又是一招之约! 只是出手的人物,调换了一下而已。 元婴初期的我,竟放言让魏大修士接其一招,但想到那逆天的神通剑诀,众多元婴老怪反而不那么奇怪了。 魏无涯面色变幻不停,有惊有怒,也有无奈,以他的身份,什么时候服过软,奈何对方太厉害了! 如今还只是元婴初期而已,对方又年纪轻轻,日后修为精进,岂不是更逆天?他不服老都不行! 除非进阶化神期,他是奈何不得这位年轻修士了。 半晌,魏无涯铁青着脸色,吐出一个“好”字! 以他的本领,虽然没有那逆天剑诀般的威力,但抵挡住一招,自认还是有这份实力的。 我笑了笑,道:“好!”(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七章生化危机? 魏无涯认为自己除非进阶化神,否则是奈何不了这位后进修士了。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 就是他进阶化神,已然也奈何不得此人了。 这也是他最终的念头。 只见我抬手将淡金色晶体飞剑抛出,横立身前,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嗡嗡—”声中,只一瞬,多出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 我一招手,将身前这把飞剑拿在手里,轻轻一抖,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嗖嗖—”声中,往高空各个飞向飞去。 飞剑悬空,铺天盖地,十分壮观。 而后,我手腕转动,飞剑在手中舞出一道道剑光,剑光在周身交织成网,笼罩方圆百丈范围,只一瞬,就幻化出一头麒麟形象。 集龙头、鹿角、狮眼、虎背、熊腰、蛇鳞、马蹄、猪尾于一身,浑身冒着淡金色的火焰,活生生的火麒麟形象。 这头冒着淡金色火焰的火麒麟,足有百丈,凶威赫赫! 更吸引人瞩目的,并非这一手麒麟诀的⊙神通,而是高空中各处的一柄柄淡金色晶体飞剑,在我手中飞剑舞动的同时,也跟着开始舞动。 舞动的轨迹一模一样,好似有人操控着它们一般。 一瞬后,在我舞出一头百丈凶物的时候,高空中,也舞出成千上百头一模一样的百丈金焰麒麟! 就是化形后期的十级妖兽,也没有如此凶威!怕是只有化神期的妖兽,方能如此了。 我本就有着不输于元婴后期大修士的法力,麒麟诀又是威力呈几何倍增长的神通,施展出来,足以越级一战! 更何况。如今辅以轩辕剑诀,成千上百的“麒麟诀”同时施展! 而后,成千上百头凶物,在已经看得四目发直,甚至瑟瑟发抖的众修士、法士大军眼中,四面八方的往魏无涯冲去。 这位魏大修士。原本已经施展出七八种压箱底的手段,准备迎接我的逆天神通剑诀,却没想到,原以为的逆天神通剑诀,只是小打小闹而已。 很快,魏无涯泯灭于一招之内… 观那成千上百的百丈金焰麒麟凶物的阵势,不论元婴老怪,还是大军中的众修士、法士,都感到无比惊惧。 一人之力。竟至于此! 就是化神期老怪也决计没有这么厉害的。 随着我修为、法力精进,林大圣人的神通、境界,也渐渐得以施展。 这还是受此方世界的天地规则束缚的情况下,随着修为越高,便会越变态。 此一役过后,天南修士大军与幕兰法士大军,为我一人的凶威所折服,其后。天南修士让出了一些地盘给幕兰人。 双方结成同盟,共抗草原上的突兀人。 只不过。我的神威不知如何传了出去,让虎视眈眈的突兀人,默然的返回了草原,并未进犯天南。 我自此一战后,就再也没有出手过,回到黄枫谷。开始闭关修行。 这一闭关,便是数百载。 修为从元婴初期,到元婴中期、元婴后期,而后势如破竹的进阶化神期,再至化神中期、化神后期。飞升灵界。 阴阳双修后,他修炼起来反而越来越快了。 这时,韩立那小子在此凡人界,又到处折腾了几百年,还是被困在元婴后期巅峰,距离化神期差临门一脚,眼看着倒也快突破了。 马三、紫灵等人,在我有意无意的照拂下,也修成元婴,成为修仙界的元婴老怪。 灵宠小金、小白、小红也纷纷得以进阶化形期。 (本章完) 10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10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10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4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10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10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10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10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10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10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直接认输了。修为与御剑术,都没法比,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未拜师分组的魁首是我,已拜师分组的比试,很快也出了结果。第一名正是世尊摩严的弟子,落十一。 落十一的修为也很是厉害,已修行到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放眼天下,也是极为罕见的大高手了。 长留大多数长老,也很少有这个境界的,大多都是第四、第五境界,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人相当。 世尊摩严的大弟子。也不是白给的。 尽管落十一得了第一名,已拜师分组的比试,在未拜师分组的比试面前,也要大失色彩,因为我的表现,太耀眼了! 简直是长留,乃至整个仙界的新星,妥妥的未来又一位大仙啊! 这场比试,让众弟子议论纷纷,一个个眉飞色舞的。议论的主人公就是我。 比试过后,就是著名的收徒仪式。 我等未拜师分组的弟子,前三十二强,有被三尊以及长老、导师收为亲传弟子的待遇。 至于其他人。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能不能拜到别的师父,留在长留,还是两说。 世尊摩严目光一直停在我与朔风身上,在他眼里,这两个人都是不出世的天才。其中一个更是妖孽,那是必须收入他们三尊门下,归到他们这个派系的。 摩严看向白子画,道:“掌门师弟,你先选一个收作弟子吧?” 白子画皱了皱眉头,目光在花千骨身上停留了一下,淡淡道:“让大家先挑吧!” 摩严注意到掌门师弟的目光,也皱了皱眉,断念剑都赐给这个丫头了,莫非有猫腻? 摩严挥了挥手,收徒仪式便开始了。 收徒仪式,其实说来也很简单,有心开府收徒的,折了坛上香草,递与谁,接了便是收归门下了。只是长老辈的几乎都已经不收弟子,大多收徒的,都还是比较年轻的一辈。 比如已经有开府收徒资格的落十一,而落十一开府收徒后,日后也就不用参加“已拜师分组”的仙剑大会了。 不一会儿,与落十一一样,有开府收徒资格的长留弟子,都一一给了香草,众弟子也都一一接了师父给的香草,虽有几个可能心里不愿,但是敢当面拒收的毕竟还是少数。 落十一没有动作,想收花千骨为徒,但是还在观望着。 他是十分中意花千骨的,又或者说,中意花千骨的灵虫糖宝。 却不料,花千骨与我班上的导师朽木清流,径直到了花千骨面前,手中递上一束香草。 朽木清流一直与身怀六界全书的花千骨,在班级上抬杠,对这个“无所不知”的学生很是欣赏,有意收徒。 “千骨,做我的徒弟吧?”朽木清流笑着开口,落十一见了,也连忙从摩严身边走开,顺手从坛上摘了一束香草,跑了过来。 花千骨一动不动的跪在那里,心中一团乱麻,她只想拜尊上白子画为师,但自己没有得到仙剑大会的第一名,想来是没有希望了。 但她又不想放弃这一丝希望,眼看着朽木清流开口,她又不好拒绝,导师会下不来台的。 花千骨不回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好在这时落十一跑了过来,笑着道:“清流你可不能跟我争哦,千骨刚来的时候就已经被我先预定好了。” 说着,也递上一束香草。 朽木清流满脸无奈,“十一啊,我说怎么什么你都要跟我抢啊?我那么多年,好不容易看上个人儿,有心想收个徒弟,你就不能成全了我这一回?” 落十一心中挂念着糖宝,也很欣赏花千骨,不愿放弃,一脸委屈道:“我也是第一次收徒弟啊,你比我年长,理应让让我才对。” 朽木清流有点蛋疼,“人家徒弟拜师要比试一下,难道这回我们俩收徒也得比试一下高低,让徒弟来选么?” 这时,糖宝在花千骨耳朵里兴奋的翻滚着,“选十一师兄,选十一师兄,骨头妈妈选十一师兄好不好?” 在场的都是有法力的仙界中人,虽然糖宝是在花千骨耳朵里说话,大家自然听了个清清楚楚。 朽木清流立刻道:“糖宝,我听见了哦!你不准打岔!让千骨自己选,你这么偏心尽帮着十一,我以后有好吃的好玩的再也不给你了!” 糖宝无奈,立刻噤声了。 花千骨却不做出选择,场面又陷入了尴尬中。 大家伙都有些微微发怔,毕竟收徒的主角,在他们看来应该是“云痴”,朔风,以及霓漫天才对,却没想到,小丫头花千骨这么抢风头。 场面僵持不下,白子画一伸手,花千骨小小的身子飘过众人头顶,直接向高坛飞去。 “师弟!”世尊摩严立即一声怒斥,蓬莱掌门霓千丈也冷哼了一声,下面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议论声不绝。 比我大放异彩,获得魁首时,还要热闹。 白子画不理众人,待花千骨飞至身前,落在地上,淡淡开口,“跪下!” 花千骨几乎没有思考,膝一弯,轻轻俯叩在了白子画的脚下,如同面前就是掌控整个世界,掌控她命运的神祗。 “师弟!”摩严大声喝止,面上毫无血色,他再怎么也没想到,掌门师弟竟然会挑了花千骨。 虽说他刚刚也见识了花千骨的实力和努力,临阵突破,但与“云痴”,朔风一比,简直云泥之别,就是收了蓬莱掌门的独女霓漫天也好啊! 白子画却不理众人,淡淡道:“她,从今日起,便是我长留上仙白子画的徒弟。”声音虽不大,在场近万人却如在耳旁,听得清清楚楚。 他也没有给花千骨选择的机会,事实上花千骨根本也不会拒绝,连香草这一步都省了,直接授了宫铃。 白子画又望向霓千丈还有周围众仙:“诸位可有谁还有异议?” 霓千丈手握成拳,冷冷道:“连断念剑都已传,原来掌门弟子早已内定,还走过场的开什么仙剑大会!不过这本是长留自家门下之事,尊上想收谁就收谁,我们有异议难道有用么?” 白子画点了点头,理所当然道:“当然没用。” 霓千丈立即被噎住,脸色涨红,要不是干不过长留上仙白子画,估计撕了这货的心都有了。 长留上仙白子画收徒,花千骨立即成了备受瞩目的主公人,以至于我、朔风、霓漫天等人,都成了背景墙。 他们三个背景墙,拜师倒也顺利,世尊摩严大手一挥,全部做了落十一的徒弟,也就是摩严这个派系。 我也没想到,这个敢艹虫子的哥们,竟成了自己的师父。 摩严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之前问了白子画一句,“师弟,‘云痴’,霓漫天,还有朔风,资质都很不错,你何不都一起收归门下?” 白子画半点不留余地,只说了一句,“我白子画此生只收一个徒儿。” 只一句话,立即说到花千骨心里去了,我在一旁看着,估计这小丫头已经成了白子画的脑残粉。(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七章西蜀 readx;收徒仪式过后,就是平静的修炼日子。 花千骨跟着白子画去了绝情殿,我、霓漫天、朔风三人,则归入落十一门下,世尊摩严一脉,在摩严主掌的贪婪殿修炼。 时间一晃,就是七八年。 我一直在安静的修炼着,自第四个境界“知微”的巅峰,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后。修炼一年多,又突破到第六个境界“登堂。” 成就第四飞天真人。 这时,他已经赶上了便宜师傅落十一。 其后两年有余,又突破到第七个境界“舍归”,成就第三太上真人。 三四年后,又突破到第八个境界“造化”,成就第二次仙。 这时,除却仙界四大上仙,已经冠绝天下,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也不过这个层次而已。 在一年一届的仙剑大会中,我在“已拜师分组”的比试中,偶有出手,便被惊为天人,九成九以上的对手,都是直接认输的。 他也被誉为仙界第一次天才,比当年的白子画有过之而无不及,众人都认为他便是仙界未来第五位上仙。 就在我为了最后一个境界,成就第一上仙,继续修炼的时候,仙界发生了一件大事。 魔君杀阡陌手下大将们,春秋不败等一干人,扬言于下月十五要率妖魔联军,攻打仙界各派。 我、朔风、霓漫天、花千骨、落十一等三尊直系弟子,都被召集到议事殿。 白子画、摩严、笙箫默高居正中,白子画淡淡开口。 “神器的守护门派已经依次暴露,春秋不败一干人等,扬言下月十五要率妖魔联军来取,但是他同时给距离相隔极远的四个大派,都下了战帖,却不知道其中虚虚实实。 但是以他们的力量,绝无可能同时进攻四大门派,据估计。他故意如此,是想分散各仙派支援的力度,然后率大军集中攻打一个或者两个。 四派天南地北,相隔遥远。就算是日行千里,也很难赶得上救助。 你们的修为虽不说是登峰造极,却也已经能够独当一面。此次率领其他弟子一起出山御魔,也当作一番历练!” 我、朔风、霓漫天、花千骨、落十一纷纷点头领命。 我已修炼至第八个境界“造化”,成就第二次仙。与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相当,在长留上下耀眼无比。 然而朔风、霓漫天、花千骨等人也不差。 朔风为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碎片所化,资质惊人,七八年间,已修炼至第六个境界“登堂”,已经与落十一一个层次。 仙界中人,修行都是以成千上万年计,如此修行速度,已经是极为逆天,落十一也还是停留在第六个境界“登堂”的。 当然。与我一比,就逊色多了。 霓漫天虽没有朔风那么耀眼,却也修行到第五个境界“勘心。” 值得一提的是花千骨,不愧是世上最后一个神,修炼起来一点也不比朔风慢,而且后来居上,也修炼至第六个境界“登堂。” 这与长留第一上仙白子画的悉心教导,也是分不开的。 已经十九岁,快二十岁的花千骨,已经发育完全。出落的也很是娇艳,常常迷得长留一干男弟子晕头转向。 霓漫天也出落的极为漂亮,带着一股冷艳范儿,活脱脱的一个冰山美人。 这次长留派出的弟子共有一百多名。分成四批,分别赶往四个方向,另外,还有一些领队的长老。 这一百多名都是长留的精英弟子,修炼至第二个境界“聆音”,成就第八飞仙的。可以御剑飞仙。 别看长留有八千弟子,大多数却只是停留在第一个境界“初识”,只是第九仙人,有些法力,区别于凡人而已。 四批弟子,分别赶往极西南的蜀山,极西北的天山,极东北的长白山,以及正中央的太白山。 太白山位于三角的正重要,以此为中心,辐射到天山、长白山、蜀山。 有几名长留长老,率领其中一批弟子,负责赶往天山支援。 另有几名长留长老,率领其中一批弟子,负责赶往长白山支援。 再有几名长留长老,率领其中一批弟子,负责赶往蜀山支援。 我、朔风、霓漫天、花千骨、落十一等五人,修为已经比长留众长老还要高上不少,所以,独领一队,赶往正中央的太白山。 本来,如果按他们队伍里最慢的人的御剑速度,白天赶路,夜里休息的话,从东海之东的长留山,飞去太白山,顶天也就需要十天功夫。 可是现在离八月十五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一行人却先出发了。 主要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太年轻,虽学有所成,却几乎都无半点对敌经验。 许多人入门修行后,几乎就从未踏出过山门,更别说真正面对妖魔了。 所以世尊摩严,特意让落十一领众人先行一个月,而且过了海上到陆地之后,就放弃御剑,步行到太白山,一路体察世情,增广见闻,斩妖除魔,累积一点生存经验。 不说众弟子如何反应,这倒是符合了我的心意,来到此方世界,还没有在世间转转,游乐一番。 这里是一个类似于古代的世界,与他所知的任何朝代都不同。 这一日,他们途径一个叫西蜀的国家,机缘巧合遇到了这个国家的皇帝,孟玄朗。 说起来,这人大家也都认识,曾经是长留弟子。 孟玄朗本是西蜀皇子,却无意于权位,反而去长留寻仙学道,后来卷入宫变,成了蜀国的皇帝。 孟玄朗起初喜欢花千骨,后来与长留弟子“轻水”在一起,并缘定三生。 孟玄朗在长留求道时,与朔风、霓漫天、花千骨、轻水、落十一等人,关系也都不错,只是与我不太熟,当时我还是一个不起眼的老实学生。 当年那一届仙剑大会还没有开始,孟玄朗就被传召回西蜀去了。 有西蜀的皇帝作为朋友,大家伙自然是被好吃好喝的供着,我却惦记上了西蜀的传国宝剑,悯生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八章十方神器 我之所以惦记上孟玄朗手中的传国宝剑,因为此乃十方神器之一的悯生剑。 十方神器,每一方神器,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只不过都被封印了而已。 这封印着上天、下地、东、南、西、北、生门、死位、过去、未来的十方神器,分别是:东方流光琴,南方幻思铃,西方浮沉珠,北方卜元鼎,天方谪仙伞,地方玄镇尺,生方炎水玉,死方悯生剑,逝方拴天链,望方不归砚。 东方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净化涅槃。 琴声不但能净除恶鬼,超度亡魂,且能遏制人心中邪恶、贪婪与,于战则干戈化解、于人则重修旧好。 南方幻思铃,是十方神器中,代表“情”与“执念”之物,控制人心。 铃声可以轻易操纵人内心的喜怒哀乐等各种情绪,并迷惑人的神智。 西方浮沉珠,是十方神器中,代表“毁灭”与“力量”之物,借法自然。 可控制**雷电、山川树木等自然元素,此珠在手,翻江倒海,翻云覆雨,不在话下。 北方卜元鼎,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煎熬”与“治愈”之物,调香制药。 可炼化一切,不论∑是制出来的香料,还是仙丹、毒药,都是圣品。 天方谪仙伞,是十方神器中,代表“恨”与“抵抗”,完全防御。 持伞之人,可以阻拦外界的一切攻击,与寻常防御不同的是,甚至可以将攻击加倍反弹回给对方。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绝望”与“压迫”之物,绝对封印。 人和物,修为或者记忆,感情或技艺,皆可封印,无法解除。 生方炎水玉。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爱”与“希望”之物,生生不息。 (本章完) 111 - 九妖变 - 早雨 使用此神器枯木可回春,死人可复生。 死方悯生剑,是十方神器中,代表“死”与“离别”之物,以杀止杀。 悯生剑其实是最残忍之剑,见血必亡,无不可杀。它的悯只是在于。死在剑下的人不会有丝毫痛苦。 逝方拴天链,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牵绊”与“桎梏”之物,锁住空间。 无法斩断的枷锁,可缔造世上最坚固的牢笼,并能轻易毁掉牢笼中的一切。 望方不归砚,是十方神器中,代表“逃离”与“追寻”之物。空间转移。 持砚者,可瞬间从一个地方去往另一个地方。 十大神器的具体信息与妙用,天上地下知之者甚少。我恰好是其中之一,神器之力非同小可,每一件都不比顶尖的先天灵宝来的差。 神器的力量,相生相克,每方神器之上都被加之有重重封印,封印解除。即可发挥巨大神力,但镇压其内的妖魔也会被放出。 如若十方神器封印都解除且齐聚,妖魂完璧合一,妖神将会复生,六界将再遭浩劫。 孟玄朗并不知道。西蜀的传国宝剑,就是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因为它上面加固着重重封印,只以为是锋利一些的宝剑而已。 但它作为传国之宝,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我即便看上了,也无法直接开口索要,所以,他选择了不告而取。 说白了,也就是偷。 以林大圣人的手段,以及今时今日的修为,仅次于仙界四大上仙,从西蜀皇宫盗取一把宝剑还是轻而易举的,然后,就把悯生剑存入了自己的墟鼎中。 墟鼎,是此方世界修行中人特有的,指的是修仙人可以存放东西的空间,用来收藏自己的宝贝。 墟鼎,其实是人体与生俱来就有的一部分,与**共同存在,按照特定的功法,修道之后,才有能力开启,用来储存宝物。 墟鼎本身不会变化,但不论是人还是神器,进入墟鼎后会变得非常微小,相对于墟鼎来说就像进入无限的空间,所以墟鼎能装很多东西。 因为此剑意义不同,孟玄朗并没有将悯生剑放入自己的墟鼎中,否则我想要“不告而取”,就要费上不少功夫了。 林大圣人不认为这是偷,只是借来玩玩而已,等哪天玩够了,再还回去就是了。 此刻,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到了我手里,而他也知道另外九件神器的下落。 其中东方流光琴在长留上仙白子画手里,南方幻思铃在太白门掌门绯颜手里,西方浮沉珠在蓬莱掌门霓千丈手里,北方卜元鼎,则在紫熏仙子手中。 天方谪仙伞,在魔界圣君杀阡陌手中,被杀小妞儿用来遮阳光的。 地方玄镇尺在天山尹掌门手中。 望方不归砚为魔界所得,在春秋不败手中。 逝方拴天链本为蜀山保管,蜀山被灭门,为魔界之人所得。 炎水玉本为孟玄朗所有,赠予花千骨当作信物,缺一角,这一角碎片化作朔风。 其中大部分神器,都是加固着封印的,这些人都是代为保管而已,发挥不出神器真正的力量。 西蜀传国宝剑突然失踪,整个京城与皇宫倒也一阵鸡飞狗跳,寻剑未果后,只能不了了之。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落十一等人,带着随行的二十多名长留弟子,逗留了数日后,离开京城,继续赶往太白山。 这一日,夜间,赶路过后的众人在一个山谷中休息。 “你在想什么?”我坐在篝火旁,看着花千骨望着篝火痴痴的发呆,有些好笑的问出了声。 得到的答案与他所料的一样,花千骨叹了口气,说道:“我在想师傅啊!我不在,他肯定就不吃东西了,其实多吃东西好,可以多点人气儿,要是人生没有美食,那就少了一半乐趣了。” 果然是因为白子画,花小妞已经成了白子画的脑残粉。这七八年间,这对师徒在绝情殿的小日子,过的很是滋润的样子。 糖宝在花千骨的耳朵里,翻滚着插口道:“要是我的人生没有睡觉,那就什么乐趣都没有了。” 霓漫天见我与花千骨说话,秀眉皱了皱,有些不喜,插口道:“十一师兄,还有几天就可以到太白山了?” 自从当年仙剑大会一役,从小在蓬莱就是小公主的她,第一次受到挫败,而且败得毫无悬念,她就将我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 这七八年来,我每每参加“已拜师分组”的仙剑大会,每每夺魁,以及一日千里的修为,更让她震撼不已,不知不觉间,竟是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 见我与花千骨有说有笑的,她也不知为何,就感到莫名的不高兴。 落十一正为糖宝的话感到好笑,眉毛都快笑成一条线了,闻说,想了想,道:“三天!还有三天就可以到太白山了!” 就在这时,整个山谷突然亮起耀眼的金光,只见一个黑袍高冠的男子,傲然立在空中,双手张开,驭使着一条一圈又一圈的金色锁链,将整个山谷封住。 十方神器,拴天链! 我、落十一、朔风、花千骨、霓漫天,以及随行的二十多名长留弟子被这景象惊动,纷纷拔剑而起。 相比二十多名长留弟子有些不知所措,我、落十一、朔风、花千骨、霓漫天等五人,却都是识货之人,第一时间就认出了这件蜀山丢失的十方神器之一,拴天链。 落十一身为世尊摩严首徒,在长留近万人中也是排的上号的,见多识广,自然识货。 霓漫天身为蓬莱掌门独女,也是见多识广之辈。花千骨拥有六界全书,无所不知。朔风本就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自然对十方神器极为了解。 我则是凭借此宝的威力判断的,此刻他正皱着眉头,以他修炼到“造化”境界,成就第二次仙的法力,也对这件神器所展现的力量,有些无可奈何。 难怪就是白子画,也吃过此神器的亏。 落十一望着空中黑袍高冠的男子,皱着眉头叫出了声,“崔嵬!” “你认得我!”黑袍高冠的崔嵬望向落十一,以及被拴天链困住的长留弟子,露出了笑容。 我皱着眉头,思索着如何从拴天链中脱身,这玩意儿可不是闹着玩的,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牵绊”与“桎梏”之物,可以锁住空间。 无法斩断的枷锁,可缔造世上最坚固的牢笼,并能轻易毁掉牢笼中的一切。 以他如今的修为与法力,根本就破不开,也抵挡不住,墟鼎内刚到手的悯生剑,还没有解开封印,也发挥不出神器的力量。 他正在思索应对之策,就听落十一问了一句很白痴的话,“为何拦我们去路?” 崔嵬冷冷一笑,道:“你们仙界分几路支援各派,我们便分几路劫杀!” 落十一倒是不惧,昂头道:“你以为拦得住我们?” 崔嵬冷笑道:“虽然拴天链的封印只解开了一些,但对付你们绰绰有余了!” 落十一倒是一点也不怕神器拴天链,看了看花千骨,又看向崔嵬,脸上也挂起冷笑,道:“你以为只有你有神器吗?” 说着,向花千骨点了点头,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了流光琴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九章又见杀小妞 readx;花千骨取出了流光琴,此东方流光琴本为白子画掌管,却到了花千骨手中,可见白子画对这个徒儿的宠爱。 落十一显然也是知情的,这次出来的我、朔风、霓漫天、花千骨都是长留弟子中的拔尖人物,关乎长留的未来,长留自然要以策万全。 神器流光琴,就是最后的底牌。 只是落十一也没想到,还没赶到太白山,就遇到了魔界崔嵬的劫杀,对方竟怀有神器拴天链,并且已经解开了神器的一些封印。 我、朔风、霓漫天,以及随行的长留的弟子,也是第一次看到神器流光琴,神色各异的打量着。 花千骨玉指波动琴弦,一道道肉眼可见的光晕,带着惊人之极的灵压,往上方冲去,将那越来越小,准备将山谷内众人毁灭的拴天链,抵在了半空。 东方流光琴被白子画掌管多年,以白子画仙界第一人的修为,显然也已经为它解开了一些封印,可以发挥出神器的力量。 就这么着,流光琴与拴天链两件神器,在花千骨与崔嵬手中较起劲来。 朔风、霓漫天、落十一,以及长留弟子们,都在关切的看着,神器争锋,威力无匹,他们有心帮忙,却插不上手。 我双眼亮了起来,以他如今修炼至第八个境界“造化”,第二次仙的修为,仅次于仙界四大上仙,放个大招的话,可以助花千骨取胜。 到时候再把崔嵬给做了,就可以把拴天链拿到手,我虽然墟鼎里放着悯生剑,但谁也不会嫌神器多不是? 心动不如行动,就在我准备出手的时候,拔剑的动作突然一顿,屈指一弹,出鞘数寸的佩剑又“噌”地一声,缩了回去。 只见一个绝色美人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落十一、朔风、霓漫天以及长留弟子们,不分男女,一个个都看得呆了。 如此容貌,正是六界第一美人儿,杀阡陌。 花千骨也呆住了。她可是知道杀姐姐的真实身份,此刻上前认也不是,不认也不是。 杀阡陌环视众人一眼,目光落在崔嵬身上,脸上挂起妖异的笑容,“崔嵬你真是为了魔界鞠躬尽瘁啊!本座不是都放你大假了么,你居然手持拴天链在这里又吼又叫,也不怕吓坏小朋友。” 崔嵬身子一震,额头上浮出汗珠,颤声道:“魔君!夺取神器之事不可再做拖延了啊!属下。属下也是为了妖神能尽快出世,所以想多做些贡献。” 杀阡陌伸出纤纤玉手,看看自己的精致指甲:“所以,便也不听我的号令,跟着春秋不败,蓝雨澜风他们到处谋划,抢夺神器是吧?” 崔嵬双腿微微颤抖,他知道杀阡陌虽然身为魔君时,争强好胜,抢了妖界的妖王来做。将妖魔二界很大程度上合而为一。但是很快便厌倦了,每天唯一感兴趣的,就只有自己的美貌,还有在三界中随意游荡。寻欢作乐。 以至于大权一直旁落于春秋不败等人之手,杀阡陌也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多管,对于寻找神器之事也极少插手。 尽管如此,所有人最忌惮的仍然是他。 妖魔界中他本就法力最强。而且做事一向随性,只求自己痛快,心狠手辣,不择手段,凡事又爱记仇。谁得罪了他简直就是倒了大霉,宁愿自己立刻自杀,都求神告佛不要落到他手里。 崔嵬怎么都想不到,为什么他居然会在这个时刻来这里,他明明一向都不管这些事的。 他自然不知道,杀阡陌是关注着自己的妹妹花千骨,所以才来到这里的。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等人,听到魔君的身份,都知道眼前这个美得不能再美的美人是谁了,竟然是杀阡陌! 震惊的同时,他们看着杀阡陌竟然与崔嵬开始了窝里斗,也有些不明所以。 我暗自叹了口气,特娘的,杀小妞儿一到,拴天链是没戏了,不说杀小妞的法力比他高上许多,与白子画一样,乃第一上仙的修为。 这个杀小妞可是还有着一件神器,谪仙伞来着。 以杀阡陌与白子画相同的修为,神器谪仙伞在他手中,与白子画手中的流光琴一样,多半也解开了一些封印。 场中的形势一时有些诡异。 崔嵬一面揣摩着杀阡陌的来意,以及为何在这里现身,却丝毫不敢抬头看杀阡陌那张倾倒众生的脸,对于别人来说可能是绝色,对于他们来说,却比世间任何事都要可怕。 “敢欺负小不点!”杀阡陌一双美得不行的眼眸里,闪过冷厉的光芒,崔嵬欲杀花千骨,与花千骨交手的过程,他自然看在眼里,冷冷道:“交出拴天链,我饶你个全尸。” 崔嵬面色大变,紧接着苍白起来,虽然搞不明白杀阡陌为何要杀他,却吓得直接叩首求饶,“魔君饶命啊!” “你知道我不喜欢废话,不要等我改变主意。”杀阡陌头也不抬的看着自己的指甲,似乎在检查哪个指甲需要修理一下了。 崔嵬一听,以他对杀阡陌性子的了解,知道难逃一死,心中百转千回,不如仗着神器在手,而杀阡陌人也进入了拴天链之中,自己搏上一搏,说不定还有一线生机。 如此想着,催动拴天链,周围顿时地动山摇,飞身往高空逃去。 杀阡陌冷哼一声:“找死!” 话音未落,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而出,在空中旋转起伏,蓦的陡然无限延伸开去,直插向漆黑的天空。 不到片刻,长发“嗖”地收了回来,发丝上却勾卷住了崔嵬的魂魄。 杀阡陌淡淡道:“雕虫小技!本还念你多年跟随,欲给你个痛快,竟然不知好歹!” “魔君饶命!”崔嵬拼命挣扎,杀阡陌却眼睛都不眨,伸手便把他的魂魄捏了个粉碎。 场中只剩下魂飞魄散时的凄厉惨叫,我、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以及长留弟子们,神色各异的看着。 我对杀阡陌的性子早就有所了解,并不如何惊诧。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等长留弟子,甚至就是花千骨,也没想到,这个美得不能再美的美人,竟然这么心狠手辣。 花千骨默念“姐姐是为了保护我”,心里自我安慰着,如此想着,上前一步,就想打个招呼,“姐……” 杀阡陌轻轻地摇了摇头,一扬手,空中无人驾驭,恢复原形的拴天链飞至花千骨身前,淡淡道:“拴天链本就是蜀山之物,你乃蜀山掌门,物归原主,理所应得。” 说完,唤出坐骑火凤,一飞而上,扶摇千里,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花千骨接过拴天链,怔怔出神,姐姐似乎专程来帮她的,还帮她夺回了拴天链。更惊异的是一向随性而为的姐姐,竟然还设身处地的,替她考虑了她的处境和身份,没有和她相认,怕自己魔君的身份,让她在同门面前为难,或是惹出什么事端。 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等长留弟子的脸色就有些怪异了,这可是神器,说给就给了!魔君就是大方! 甚至有几名长留男弟子,痴痴的望着杀阡陌消失的背影,显然是被迷住了。 我看得有些不忍心,毕竟都是同门,不能看着这些同门去找杀小妞儿搞基啊!当然,若是去的话,绝对是与崔嵬一样的下场,魂飞魄散。 “魔君杀阡陌为什么帮我们?会不会有什么阴谋?”良久,还是霓漫天开口,打破了山谷内的沉寂。 主要是她对杀阡陌的容貌,有些愤愤不平,她从未想过,世间竟然有如此貌美之人。顿时,她很是自信的容貌,似乎被扁得一文不值,心里郁愤难平。 尤其是在心上人“云痴”面前,还好,她看了看“云痴”,见“云痴”没有与其他长留弟子一样,被杀阡陌迷得晕头转向。 …… 次日,众人继续赶路,路上出了这么一个插曲,众人的行程更快了。 第三天清晨,一行人就到了太白山。 然而短短时间,通过仙法传讯等手段,他们一行人夺回一件神器的事情,已经传到了太白山,乃至仙界各派。 长留上仙白子画的弟子,蜀山掌门花千骨的名头,一时间也响亮起来,为整个仙界所知。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落十一等一行人,到达太白山的时候,太白山掌门绯颜,礼数简直比白子画亲临还要周全。 (本章完) 1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15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19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19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1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20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20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1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2 - 九妖变 - 早雨 其他一些仙界门派,赶来支援的弟子看在眼里,心里自然是一百个不痛快。 我一行人自然不会在意这些,在太白山住了下来。 随着八月十五日渐临近,太白山上,人人如坐针毡,每日聚在一起商讨御敌之事。 我也懒得掺和,这几天,他将墟鼎内的悯生剑取了出来,一直在研究怎么解开悯生剑上的封印,只要可以发挥出一些神器的威力,战斗力就可以飙升。 我在研究着悯生剑上的封印,以他的境界,倒也看出了一些端倪。 这些封印,是上古众神封印了妖神后,加固上去的。 这些上古大神们,都是天地初开诞生的先天生灵,一个个也都不弱,以十方神器的威力来看,这些上古大神们,至少也与大罗金仙或者准圣相当了。 尽管如此,上古众神加固的封印,也难不住林大圣人,没多久,以他的法力,就将上面一些封印给解开了,已经可以发挥出神器的一些力量。 只是要全部解开,还需要时间。 这时,正把手按在悯生剑上,法力运转的我,突然挑了挑眉,却听外面钟声大作,似是掌门有要事通知。 所以,我手中的动作顿了顿,缓缓将消磨禁制的法力收回,出了住所,往正殿赶去。 等他来到正殿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到的差不多了。 太白掌门诽颜面色凝重的坐在正中央,周围一干人等也都眉头紧锁。 绯颜见我走入大殿,人已到齐,缓缓道:“刚刚蜀山传讯,今日清晨,妖魔大军进犯,请求各派众仙紧急支援。”此话一出,四下皆惊。 落十一皱着眉头道:“可是今天不是才八月十三么!为何他们会提前了两天?” 绯颜看了落十一一眼,毕竟年轻啊,淡淡道:“妖魔本就阴险狡诈,作恶多端,又哪里会讲什么信用,不过是想打我们个措手不及罢了!” 落十一倒也不是真笨,皱了皱眉头,又道:“那当初他们又何必堂而皇之的下战帖,直接暗地里来偷袭不是更容易得手?” 绯颜也皱起眉头,淡淡道:“不论如何,妖魔大军进犯蜀山,需要紧急支援。” 众人纷纷点头。落十一站了出来,道:“既然如此,我率领人手,赶往蜀山支援。千骨你们留守太白。” 花千骨、我、朔风、霓漫天都点了点头。 其余仙界各派,也各自分出大部分人手,前往蜀山支援。 众仙一个个御剑飞离太白。 时值傍晚。 太白山却出现大变,数以万计的妖魔从天而降,突然出现。 太白中人。以及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与寥寥一些各派留守之人,立即身处妖魔大军的包围之中。 绯颜脸色苍白,明明山上山下布满了结界和大阵,春秋不败等人却完全安然无恙,丝毫不被警觉的,瞬间出现在了太白山大殿之前。 这怎么可能做得到? 更何况,根据消息,妖魔大军今日清晨进犯蜀山,各派赶去支援。为何傍晚又突然出现在了太白山? 众人都不明所以,我眯着眼打量着数以万计的妖魔,朔风突然郑重开口道:“是不归砚!” 望方不归砚! 十方神器中,代表着“逃离”与“追寻”之物,可以用来空间转移,从一个地方,瞬间出现在另外一个地方。 绯颜等人纷纷面露恍然,春秋不败竟然解开了不归砚的封印,掌控了这件神器的力量。 所以,利用这件神器。先是清晨出现在蜀山,僵持了一天时间,将仙界各派的人手都吸引过去,下一刻。又通过不归砚来到了太白。 而且直接将数万妖魔,空间转移到了太白大殿之前! 如众人所料,春秋不败的目的很简单,屠了整个太白山,掏了诽颜心肺,从墟鼎里取出太白山镇守的神器幻思铃。 然后再趁众人飞速往这里。赶来救援之时,再立刻赶往天山,夺取天山镇守的神器玄镇尺。 只有镇守神器浮沉珠的蓬莱,距离长留太近,无法下手。 但是当春秋不败看到花千骨的时候,双眼立即一亮,他已经得到消息,崔嵬被魔君所杀,而后,魔君将拴天链还给了蜀山掌门,长留弟子花千骨。 这个花千骨可以左右魔君的心思,是个祸患,必须铲除! 春秋不败眼中闪过杀机,飞身上前,猖狂笑道:“诽颜老儿,乖乖交出幻思铃,还有拴天链,今天便饶你们不死。” 绯颜脸色苍白,以余下的寥寥众仙,以及太白弟子之力,对抗妖魔大军,无异于螳臂挡车,毫无胜算。 可是这些妖魔根本毫无信义可讲,就是交出神器,也免不了被屠戮。 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尽量拖延,能拖一刻是一刻,拖到众仙赶到太白救援,或者拖到奇迹出现。 绯颜正想开口,拖延时间,春秋不败却是个精明人物,他自然知道速战速决的道理,单手一挥,冷笑道:“杀!” “众弟子听令,浮屠敲心门,八卦撼天阵!” 绯颜大喝一声,命令众弟子摆阵,与妖魔大战,只能能抵挡多久,就抵挡多久了。 但太白弟子人数有限,哪是数万妖魔大军的对手,没一会儿,就被妖魔大军杀得大败,这时,杀千骨站了出来,从墟鼎中取出神器流光琴,屈指连弹。 神器流光琴的力量,可以毁天灭地,虽然只解开了一些封印,发挥出其中一部分力量,但顷刻间,就将数万妖魔大军抵住。 流光琴,是十方神器中,代表“善”与“重生”之物,于战则干戈化解,所以,数万妖魔大军听到琴声,一个个浑浑噩噩,不再冲杀。 春秋不败与妖魔二界的几个头领,以及参与其中的云翳等人,虽然法力高强,没被琴声控制,但也近不了身。 一时间,花千骨竟以一己之力,抵住了数万妖魔大军。 绯颜等太白中人,一个个面露欣喜与意外,没想到真的有奇迹出现。 我站的太白大殿之前,负手而立,看着大发神威的花千骨,暗自摇了摇头,神器的威力固然是大,但是驾驭起来,消耗的法力同样厉害。 在仙界四大上仙手中,或许还可以拿着神器持久作战,但花千骨只是第六个境界“登堂”,成就第四飞天真人,还不足以持续使用神器。 这不,没一会儿,花千骨就已经额头浮汗,有些法力不支。 我笑了笑,心说关键时刻还得靠哥,他也想试一试神器悯生剑的威力,正巧有数万妖魔大军,合该给他涨经验啊! 我伸手往墟鼎处摸去,手中的动作突然一顿,脸上露出了苦笑,怎么一到关键时刻,总有人捣乱? 而且捣乱的都是同一个人,又是杀阡陌杀小妞儿! 杀小妞儿从天而降,宛若天人的脸,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飞舞,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全部给我停手!”杀阡陌人在高空,一声大喝,双手抬起,法力涌出,一阵光晕将被流光琴控制的妖魔惊醒,同样,将花千骨的琴声也给逼了回去。 花千骨本就是强弩之末,法力不支,杀阡陌又是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这一出手,倒也不凡,能够与神器抗衡一二。 妖魔立即跪了一地,“参见魔君——” 绯颜等长白中人,一个个更是面色苍白,魔君杀阡陌竟然到了! 朔风、霓漫天,以及各派寥寥留守之人,脸色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也苦笑着,哪里都有杀小妞儿啊! 春秋不败参见过后,起身问道:“魔君来这里做什么?” 杀阡陌在半空中俯视着春秋不败,沉默半晌,这才说道:“春秋不败,你要夺神器我不反对,只是倾整个妖魔二界之力,未免有些兴师动众。” 春秋不败默然道:“魔君以为我这些年如此奔波辛苦,不择手段又是为何?” 杀阡陌微微一叹,“为我……” 春秋不败点点头道:“魔君知道就好,魔君既然怕麻烦,不喜欢,就全部交给我来处理。魔君唯一要做的就是相信我,相信我的忠诚,相信我永远不会背叛你。现在魔君请让开,待我夺了神器敬献于你。” 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淡淡道:“春秋不败,你知道我不想做什么六界之王。你若喜欢,魔君什么的让你来当也没关系。” 当初正是在春秋不败的全力相助之下,他才坐上魔君宝座,然后又统一妖界,做了妖魔两界之王。春秋不败为他出生入死,忠心耿耿,他又岂能不感动。 所以,基本上二界之事,他全部都放任给春秋不败处理,自己很少参与。 春秋不败跪倒在地,坚定道:“魔君,你折煞我了,我一心辅佐于你,从来没有过半点野心。只是今天,这两件神器,我春秋不败要定了!魔君若知我用心良苦,就不要拦我!” 杀阡陌停在半空中,心下两难起来,一边是春秋不败,一边是小不点。他心中本无什么正邪善恶之分,所以就算春秋不败铲平了六界,坑杀亿万人,他也不痛不痒,不关己事。 春秋不败太过死忠,为人行事,无一不是为了他而打算,偶尔有所差池,就像屠了蜀山一事,他想要责怪也怪不起来。 可是事关小不点啊…… 我看了半天这对主仆的戏码,站了出来,昂首道:“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 一时间,所有目光都汇集过来。(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一章比夺神器 我一句“杀小妞儿,你别拦着他”,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 这人是傻了吗?竟敢如此称呼魔君杀阡陌,而且在这个节骨眼上站了出来。 众人的目光或疑惑,或不解,或不可思议。 落十一、霓漫天、朔风、花千骨等人一个个面露担忧,那可是魔君杀阡陌啊! “你是何人?”杀阡陌并没有在意“杀小妞儿”这个称呼,反而有些惊奇,看着我问出了声。 “长留一名普通弟子,名字不提也罢。”我挑了挑眉,对‘云痴’这个名字不太满意,同时也有些蛋疼,自己的存在感就这么低? 少说也见了两三次面了,杀阡陌竟是没有一点印象。 杀阡陌又问道:“你让我别拦着春秋不败?”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 “你要寻死?”杀阡陌秀眉微微蹙起,美得让人无语,他摸不清这名长留弟子的意图,若是寻死也就罢了,他根本懒得管,关键是小不点在那边啊! 我笑了笑,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闪烁着彩色光华的宝剑来,昂头道:“一试便知!” 此剑一出,四下皆惊。 正是我从西蜀皇宫弄来的悯生剑,只是此刻悯生剑的封印解开了一些,早已不是已往的模样,就是孟玄朗来了,估计也认不出来这就是他家里的那一把传国宝剑。 妖魔大军一方的云翳立即双眼放光,死死的盯着我手里的悯生剑,唯有此剑,方能斩断他与云隐之间的关系。 花千骨、霓漫天、落十一、朔风、绯颜等人,也很是惊诧的看着我,没想到此子竟然身怀十大神器之一的悯生剑,而且已经解开了封印! 杀阡陌有些意外的看了看我手中的悯生剑,淡淡道:“我道是为何如此猖狂,原来是悯生剑在手!莫以为神器在手,就可以敌得过我妖魔二界的大军?” 以他的修为与法力。自然看得出这名长留弟子法力匪浅,但也不到他与白子画的境界,单凭一柄悯生剑,怕是敌不过春秋不败等人的数万妖魔大军。 一旦开战。就是他身为魔君,也无法保护小不点了,他身为妖魔二界之王,自然不能站在敌人一方。 所以,他不想挑起干戈。反而在想着方法化解,这名长留弟子偏偏不知天高地厚的跑出来。 我昂首道:“试一试就知道了!”数万妖魔大军,以他的神通广大,自然不放在眼里,合该给他送经验。 谁知杀小妞儿似乎是他命中克星,每到关键时刻总是出面阻拦,摇了摇头,道:“本座不屑做以大欺小的事情,这样罢,我们以比试来定夺神器的归属!” 说着。扫了春秋不败一眼,他可是已经做出让步了,春秋不败的目的,不外乎是绯颜手中的幻思铃,以及小不点手中的拴天链而已。 不论输赢,小不点的命算是保住了。 迎着杀阡陌的目光,春秋不败默然不语,显然是同意了。 反观绯颜、落十一等正派一方,一个个有些不可思议,对方明明已经占尽优势。为何又提出比试?莫不是怕了“云痴?” 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吧! 我皱了皱眉,点头道:“也罢!”他也无法违拗杀阡陌的意思,否则两人干起仗来,他虽然不怕杀阡陌。却也奈何不了对方。 号称完全防御的谪仙伞,可是在杀小妞儿手中,拿来遮阳光来着。 一时间,我似乎成了正派做主之人,众人也出奇的没有反对,因为其有神器悯生剑在手。法力高强。 我问道:“魔君想怎么比?” 杀阡陌蹙起秀眉想了想,淡淡道:“蜀山的拴天链不算,你们有悯生剑、幻思铃在手,本座这边有谪仙伞与不归砚,我们双方各派三个人交战,三战两胜,赢的一方,获得对方的两件神器,如何?” 这个时候,杀阡陌还在为花千骨着想,不愿夺她的拴天链,让花千骨又感动又无奈,众人也是心思各异。 绯颜立即站了出来,道:“好,就按魔君说的办!”不论如何,他太白的传承算是保住了!至于神器幻思铃的归属,哪有门派传承来的重要。 杀阡陌点了点头,目光扫视一圈,落在一人身上,淡淡道:“第一场,旷野天你上!” 旷野天乃杀阡陌手下十妖之首,名声在外,法力高强不说,又极为擅长阵法与机关傀儡之术,很是厉害。 “是,魔君!”旷野天站了出来,目光往正派中人一扫,淡淡道:“你们谁上?” “我…”花千骨立即就想出头,她有流光琴在手,可以比上一场,这可是师傅赐给她的神器,她自然不能给弄丢了。 但之前大战消耗法力太多,花千骨一步迈出,险些跌倒在地,被一旁的轻水给及时辅助了,众人一见,各自摇头,显然以花千骨的情况,是不能出战了。 而其他人,就算临时拿上流光琴,一时也无法发挥出神器的力量,这是需要操控法门与适应的。 我看了看旷野天,目光往身后的人群中一扫,笑着道:“第一战,东方兄上吧!” 话音刚落,人群中钻出一个人来,正是东方彧卿,异朽阁阁主,异朽君。 “东方!”花千骨惊讶的望着东方彧卿,其他人却不认识,一个个目露疑惑,这人是什么时候来的? “骨头!”东方彧卿笑了笑,又看向我,道了声“云兄弟”,原来他混进来的事情,早被‘云痴’察觉了。 短短八载,此人竟从当年那个小道士,竟成长到这种地步,并且身怀悯生剑,真是匪夷所思,完全出乎他这个无所不知的异朽君意料之外。 花千骨看着东方不败,刚想问一句你怎么来了,就见东方彧卿往前方走出,手中纸扇轻摇,很是潇洒的来到旷野天面前。 (本章完) 13 - 九妖变 - 早雨 “东方,你不会法术啊!”花千骨在后面叫了一句,有些担忧,真打起来,他一个文弱书生,哪里是那些妖魔的对手。 我笑了笑,道:“无妨,东方兄会赢的。” 花千骨面露疑惑,这时,见东方彧卿回头对她眨眨眼,温柔一笑,不知为何,对他有了信心。 旷野天看着东方彧卿,哈哈笑道:“你一个凡人,跑到太白山上来凑什么热闹?” 东方彧卿拱手道:“在下也是形势所逼,旷野先生你身为十妖之首,法力超群,机关术更是世间无人可出左右,还请手下留情啊!” 旷野天被他说到痒处,点了点头道:“我会手下留情的,说吧?你想怎么比?未免人家说我欺负小辈,让你来选!” 东方彧卿笑道:“我们就比机关术!” “机关术?”旷野天有些吃惊,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你要跟我比试机关术?我法力或许没一些人强,但是机关术,放眼六界还从未败过,你竟然敢跟我挑战这个,我看你是活腻了吧?” 东方彧卿不动声色道:“在下虽不懂法术,对这奇门异术,机关八卦,星相医卜却多有钻研,先生不必多言,请吧!” 旷野天冷冷一笑,他对这个小子还是挺有好感的,马屁拍的比较舒服,但对方既然执意要比机关术,他就露一手让对方瞧瞧! 伸手在墟鼎处一模,十八个与人一般大的木头人凭空出现,团团将东方彧卿围住。 旷野天淡淡道:“这几个木人坚硬无比,火烧不烂,刀砍不断,不受任何法术攻击,更不知道痛,就是大罗金仙也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旦启动,没有我的命令绝不会停止。 小子,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若能破除此阵,我就算你赢了!” 东方彧卿看着那十八个木人摆出的乾坤阵,手一扬,多出一把铁制工具。 “这个阵法,已经过时了哟。” 东方彧卿笑说着,迈起一种奇怪的步法,只是一眨见的功夫,以手中的铁制工具,电光火石间,与十八个木头人各自过了一招。 十八招之后,木头人还想继续,刚迈出步子,便同时倒塌下去,散落成一堆零碎的木料。 所有人都惊呆了,旷野天更是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这十八个木人跟着他历经百战从未有过丝毫损伤,曾经还把白子画困在阵内百招有余,他才得时间从白子画手中逃脱。 可是一瞬间的功夫,竟然给人肢解了! “你……你到底是何人?” “在下东方彧卿。” 第一场比试,东方彧卿获胜,我看着这小子含笑归来,也露出笑容,给了他一个“我就知道你小子能行”的眼神。 东方彧卿微微一笑,对我点他出战的事情,也不在意,只在心中揣测着,莫非对方知道他异朽君的身份了? 不应该啊!他的身份,天下没有几个人知道的,从未外泄! 此刻,我已经来到渡步走入场中,三场两胜,已经胜了第一场,第二场他自己来就可以了! 只要把第二场赢了,第三场自然也就没有必要了,他可是有些手痒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二章三件神器 第一场,正派一方赢得出人意料。 所以,当我往场中一站,妖魔一方尽皆皱眉。 此人法力高强,又有解开封印的悯生剑在手,除了圣君杀阡陌出手,谁也敌不过,如此一来,杀阡陌非出手不可。 否则,第三场比试不用进行,妖魔一方就可以直接宣布失败了。 “好,就让本座看看你有多少斤两!” 杀阡陌身形一动,如仙子般飞入场中,说话的同时,紫色长发犹如天女散花般而出,在空中打了个转,陡然往我直插而来。 我微微一笑,手中悯生剑递出,手腕转动,悯生剑一分二,二分四,四分八…霎时间,舞出上百道剑光。 剑光与杀阡陌的长发击打在一起,竟发出“玎玎铛铛”的金铁交击的声音。 而后,紫色长发陡然散去,杀阡陌脸色大变,捋着自己的秀发,犹如一个小姑娘儿,娇滴滴的道:“你,你,你竟敢斩断我的头发?” 一瞬的交手,以悯生剑的威力,以及我的无双剑法,即便杀阡陌的法力高上许多,但也被斩下一缕秀发。 只是他娇滴滴的模样,让数万妖魔险些跌倒在地,春秋不败摸了摸额头,圣君的老毛病,竟然在这个时候犯了。 我看着杀阡陌娇滴滴的样子,有些不忍直视,他可没有与杀小妞儿**的意思,一抬手,将手中的悯生剑扔了出去,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悯生剑带着耀眼的七彩光芒,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多了成千上百柄一模一样的飞剑,一柄柄都散发着七彩光芒,将整个太白山顶映得透亮。 正是轩辕剑诀。 此剑诀一出,铺天盖地的都是悯生剑,七彩光辉照耀太白山山顶,可谓惊天动地。杀阡陌也顾不上自己的头发,美丽无双的脸蛋上露出意外与震惊之色,伸手在墟鼎处一模,摸出一柄紫光灿灿的小伞来。 正是神器谪仙伞! 接下来,杀阡陌做了一个美人撑伞的动作。可谓是美绝六界。 天方谪仙伞,乃十方神器中代表着“恨”与“抵抗”之物,代表着完全防御,还可以反弹攻击。 一圈圈的紫色光晕从谪仙伞上放出,只见一柄柄从天而降的悯生剑立即被一圈圈紫色光晕弹开,并且往我倒飞而回,竟是要反过来攻击他。 我手中剑诀一变,被弹回的一柄柄飞剑。在空中一个停顿,接着,又往杀阡陌斩去。 面对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每一柄都有着神器的力量,就是杀阡陌的修为比我高上一筹,又有完全防御的神器谪仙伞,一时间也被压入下风。 杀阡陌只能被动防御,且法力消耗甚大。 如此场景,出乎正邪双方的意料。杀阡陌的名头可不是白叫的,妖魔二界之王。与仙界第一上仙白子画齐名! 竟然被一名年轻的长留弟子,压入下风! 春秋不败眼珠转了转。取出不归砚,驱动神器的力量,下一瞬,就出现在花千骨身后,伸手往她要害点去,准备将其制住,逼迫其交出神器。 拴天链与流光琴可是在花千骨手中的。 然而下一瞬,我脚步一挪,犹如瞬移般出现在春秋不败身后,一指点在了他的要穴上。 春秋不败擒住花千骨的动作一顿,立即闷哼一声,摔倒在地。 我拍了拍手,笑着道:“见你小子贼眉鼠眼的模样,就知道没动什么好心思!” 这时,众人才反应过来,在场的,还有一人早已反应过来,那就是杀阡陌,只是他身处成千上百柄悯生剑的攻击下,无暇分身。 杀阡陌大喝一声,“春秋不败,你连我的命令都不听了吗?竟敢违背信诺,私自出手!” 春秋不败倒在地上,脸色灰白,“圣君,这个女人是祸水,只要拿住她,拿了神器,妖神出世,不假时日,我们便能一统六界了!圣君,命令大军出击吧!” 此话一出,绯颜、落十一等人尽皆变了脸色,这里可是有数万妖魔大军,他们哪里抵挡得住? 就是大发神威的“云痴”,也被杀阡陌牵制着。 看着春秋不败疯狂的模样,我微微摇了摇头,看向撑着谪仙伞的杀阡陌,淡笑道:“你的人私自出手,便是输了!交出神器吧!” 杀阡陌点了点头,看向春秋不败,道:“把不归砚给他!” 春秋不败手持不归砚,随时准备着以此神器的力量逃走,闻说,立即脸色大变,“圣君!” 杀阡陌厉声道:“给他!” 春秋不败叹了口气,一抬手,将不归砚抛向了我。 我接过不归砚,看了看,接着,就当仁不让的收入了墟鼎,此神器的功能不错,以后,想去哪就去哪儿,一个念头的事。 他又将悯生剑收回,杀阡陌见了,一扬手,谪仙伞向他横飞过来。 我将谪仙伞接过,与悯生剑一起收入了墟鼎中,引得众人频频侧目,已经拥有三件神器了啊!而且都是解开了封印的,可以发挥出神器一些力量的! “过些日子姐姐去找你。”杀阡陌向花千骨密语传音了一句,眨了眨眼,似乎对神器的丢失也不怎么在意,接着,看向春秋不败,淡淡道:“退军!” 话音刚落,杀阡陌向后高高飞起,火凤长鸣,转瞬便消失了踪迹。 杀阡陌走了,春秋不败脸色变幻不定,不说圣君的命令,就是对方有悯生剑在手,以惊人御剑术大发神威的样子,妖魔大军也不是对手,旋即,领着妖魔大军撤退。 妖魔大军也慢慢撤退,众人皆欢呼雀跃,拍手称快。 所有人都看向我,也就是长留年轻弟子“云痴”,此人竟如此厉害,可以力压杀阡陌一头!简直是妖孽! 霓漫天更是双眸发着亮,不愧是她心仪的男子。 东方彧卿则皱着眉头,没想到当年蜀山幸存的一个小道士,竟成长到如此惊天动地的地步,这可是意料之外的事情,大大的扰乱了他的复仇计划。 很快,前来支援的各派中人也到了,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亲自到场,太白大摆宴会,宴会的焦点,无疑是大放光彩的我。 期间,太白掌门绯颜提出,此一役,太白损失惨重,无力掌管幻思铃,将幻思铃交予了白子画,代为保管。 其后,我就跟着长留中人一起回到了长留。 他在长留的日子很平淡,除了修行,还是修行,同时,渐渐地将悯生剑的封印全部解除,此剑的威力更大了。 期间,花千骨与白子画,东方彧卿,紫熏上仙,杀阡陌等人,闹出了一些是是非非,也碍不着他什么事。 这一日,长留山迎来了沐剑节。 沐剑节,顾名思义,是长留山十年一度举行的祭剑大典。所有弟子,会按照仪式将自己的剑在三生池水里进行洗涤,除垢去污,使剑犹如人身一样脱去秽气,更具灵性。 我掐指一算,自己上山也有九年多了。 这个节日虽没有仙剑大会的规模,却比其更加盛大和热闹。 因为仪式后会举行各种活动,有竞技类的,有益智类的,也有游戏类的,都是娱乐为主,没有打打杀杀。 例如竞技类的节目,有御剑射箭,即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然后把一个又一个星星一样的光球,拉开弓射下来,射得越多的奖励越多。 还有一些在空中蹴鞠,在海底寻宝捉鱼,回答桃吉等老学究的提出问题的游戏。有些无聊,有些有趣,不过是让拼命修习法术的大家能够有个机会休息放松,多亲近动物和自然,早日接近所谓的天人合一。 说白了,就是长留举行的大型娱乐活动。 夜里海面上会燃起一堆堆篝火,夜空中会飘满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有各种各样的节目和表演,欢声笑语,曼舞轻歌。 这时,我飞行在空中,看着东海上的一堆堆篝火,以及一盏盏五光十色的花灯,倒也赏心悦目。 霓漫天飞到他身旁,这个自从仙剑大会输给他以后,一直是个冰山美人儿的蓬莱公主,有些踌躇道:“师兄,一起去跳舞啊!” 我看了看长留众弟子在那里欢声笑语,曼舞轻歌,微微摇了摇头,道:“算了,在这里挺好的。” 他虽然也比较喜欢热闹,但是不太喜欢跳舞。 霓漫天听了,有些失望的叹了口气,她与这个师兄接触的机会可不多,但是他似乎比自己还要高冷。 这不禁让她有些无奈,怎么才能表露心意啊! 以林大圣人的情商,自然看得出来霓漫天有意于他,这个妞儿相貌可以打九十分以上,身材同样九十分以上,气质同样九十分以上,高傲中带着点可爱,可爱中带着点娇气,也挺惹人喜欢的。 倒是他一直醉心修炼,怕赶不上妖神出世,没时间泡妞啊! 我突然挑了挑眉,往一个方向眺望,只见花千骨与白子画正在夜间的高空,白子画的面色苍白到不正常,似乎是中了毒。 霓漫天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花千骨,立即鼓起了嘴。(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三章集齐十方神器 我远远看到白子画苍白之极的脸色,就知道这货中毒了。 对于白子画与花千骨的师徒恋,以及紫熏上仙的三角恋,还有东方彧卿的复仇大计等等,他一直是懒得掺和,只是在长留静静的修炼着。 如今,东方彧卿复仇,白子画中毒,紫熏堕仙。 我若有所思,接下来,花千骨就要集齐神器,召唤出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了。只有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代表着“爱”与“希望”,可以使死人复生之物,才能解除长留上仙白子画都要给跪的剧毒。 想要集齐九方神器,召唤出最后一件神器炎水玉,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我也有些好奇,花千骨会怎么做,要知道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都在他手上,一人独占三件神器。 这个小妞更不知道,炎水玉其实就在她自己身上,是孟玄朗赠予的信物,而且炎水玉缺的一角,就是朔风。 霓漫天看着我,远远的眺望白子画与花千骨,只以为他在看花千骨,很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莫非师兄喜欢花千骨吗?那个花千骨有什么好△≡,人人都护着她,尊上也亲自收她为徒! 我回过神来,看着嘟着嘴的霓漫天,露齿一笑,道:“师兄带你去做一件好玩的事情,怎么样?” “什么好玩的事情?”霓漫天双眸发亮,问出了声,原来师兄的笑容这么好看。 我笑着道:“晚点你就知道了!” 霓漫天不解,好玩的事情?师兄莫不是要……她俏脸发红,显然是想歪了。 沐剑节大会过后,深夜。 花千骨果然如我所料。前来找他了,毕竟想集齐十方神器,没有他手里的三件神器,怎么能行? 我佯装不知,将花千骨引入房中,笑着问道:“大半夜的来找我。有什么事?” 花千骨一脸犹豫,半晌,咬了咬牙,说道:“小痴,我想问你借几件东西。” ‘小痴’这个称呼让我有些蛋疼,他不太喜欢‘云痴’这个名字,更何况花千骨当年为他取的外号。 我笑着道:“是借神器吧?” “你怎么知道?”花千骨吃了一惊。 我又笑了笑,道:“本人一穷二白的,除了有三件神器。可是什么都没有了。” 花千骨点了点头,俏脸上满是渴求,“你能借给我吗?我会还你的!” (本章完)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6 - 九妖变 - 早雨 坐在正中的中年男子,也就是自称以前是拳击教练的盖英雄,微微愣了愣,没想到这么简练,笑着问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与怪物、变异生物交过手吗?” 在这些基因战士眼中,丧尸已经不上档次,只有怪物与变异生物,才是他们真正的敌人。 “以前是做什么的,不提也罢。”我笑了笑,略过以前的事不提,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具身体以前是做什么的。 年纪轻轻就开奔驰,八成是个二代。 顿了顿,又道:“与怪物、变异生物都交过手。” 接着,他将与变异蚊虫群,以及怪物交手的事情,大致的讲了一遍。 我自然没有讲单独击杀一头怪物的事实,以他的了解,这些基因战士明显没有这种能力,只是联手勉强与怪物对抗而已。 说出来太过惊世骇俗,所以就半真半假的说了一些。 盖英雄点了点头,这个名字让我怀疑是末世后的化名,这时,这名盖队长将队伍里的队员一一做了介绍。 有侧重速度的,也有侧重力量的,一个个实力都不弱的样子,而且一路上都与怪物交过手,都经历过生死战斗。 这其中,既有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也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还有着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带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竟还有着一名长得挺漂亮的长腿美女,据说以前是名老师。 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人都有。 不管他们之前是做什么的。但是现在,都是整个人类中,进化明显的“优先人种。” 我就这么加入了这个十几人的基因战士队伍,坐在这辆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没一会儿,先前那名军官回来了,并且带来了我需要的武器。 一把钛合金匕首。 我本来想要求来上一柄钛合金利剑的,奈何军队也没有,这些基因战士的武器都是事先准备好的。或是长枪,或是大刀,对付怪物比较有杀伤力。 军队也没有想到,这个年代,还会有人要求用剑。 没有剑,我只能用匕首了,他对小巧的武器比较中意,不愿用长枪、大刀类的武器。 这时,盖英雄盖大队长,清了清嗓子。笑着说道:“林兄弟,匕首中意吗?” 他这是要考校一下我了。 虽然之前我与朱秋秋加入这个浩荡队伍的时候,已经在几名军官面前表露出了非人的力量,但盖英雄并米有亲眼见识过。 其余的基因战士听了,也以考究的目光往我看来。 我笑了笑,手腕一转,匕首在他手中舞出一片光影,光影成丝,犹若实质,让基因战士们看得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他们看向我的目光也变得郑重、惊奇、不敢相信。虽然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都提高了许多倍,但也发挥不到这种地步。 这需要极难的技巧! 就是那恐怖的怪物,也未必有这种攻击速度! 盖英雄双眼一亮,有些惊讶的同时。也有些惊喜,“林兄弟以前练过?”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收起匕首,也不否认。 “有林兄弟加入,我们对付怪物的把握就更大了!”盖英雄一脸惊喜,只是露了一手。就让我在整个队伍中的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 这个基因战士的队伍,显然是很看重实力的,毕竟大家联手对付怪物的时候,都是拿命来拼! 我笑着点了点头,也懒得谦虚,这时,坐在露天的军用大卡车上,往外看去,目光落在跟在后面的一辆大巴上。 整个浩浩荡荡的队伍,在高速公路旁前行,高速公路上因为末世病毒爆发,所形成的车祸,已经很难通行。 我与朱秋秋骑着大铁牛,也是沿着高速公路旁前行,好辨认方位,这也是两个队伍相遇的原因。 在前行的浩荡队伍中,前方与后方各有军队守卫,中间则是“难民”似的幸存者,大家都是步行的,这辆军用大卡车在队伍靠前的位置。 但是出现这么一辆大巴,就有些另类了。 我撇了撇嘴,里面坐得应该是“高层人员”了吧?也就是所谓的大官,哪怕是到了末世,还是有特权啊! 正在我神游天外的时候,盖英雄意外的打断了他,笑着说道:“林兄弟有没有亲朋好友,安排进这辆大巴?” “安排进这辆大巴?”我微微一怔。 盖英雄笑着道:“是这样的,我们基因战士为保护整个队伍,出生入死的直面怪物与变异生物,所以嘛,有些特权。”说着,嘿嘿笑了起来。 “什么特权?”我不置可否,示意他说下去。 盖英雄一指后面跟着的大巴,笑着道:“这辆大巴跟着我们这辆大卡车,是遇到袭击时最安全的,里面坐得,自然是大家亲朋好友!” “哦?”我恍然,倒是自己多心了,原来里面坐得都是基因战士们的亲朋好友。 只听盖大队长又道:“这辆大巴能坐五十多人,除了我们各自三个亲朋好友的名额外,还有着一些高级官员,坐在里面的人待遇也很好,一路上可以保持充足的食物。” 我点了点头,原来还是有特殊人群的,照这么说,自己也有三个名额? 盖大队长给了他一个大家都懂的眼神,笑着道:“队伍中防护力量、食物等很缺乏,一旦遇到怪物袭击,难免造成死伤,所以,想进入这辆大巴的人,多不胜数。” 顿了顿,又道:“除了大家真正的亲朋好友,外面的人,可是不惜一切代价想要进入这辆大巴的。” 末世之中,流离失所,能与自己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的并不多,这些基因战士也是如此,我看着后面的大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潜规则嘛! 基因战士队伍中的长腿美女张老师,轻轻的“呸”了一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九章我叫花千骨 得到盖英雄盖大队长再次的眼神暗示,我微微摇了摇头,开什么玩笑,堂堂林大圣人,去潜规则这些末世的幸存者? 见他摇头拒绝,卡车上的基因战士们神色各异,对于他们来说,这可是三个宝贵的名额。 他们已经或多或少的潜规则一些幸存者中的美女了。 如以前是工人的老实人,还有以前是学生的年轻人,有着纹身的光头大汉等等,尝到不少甜头。 就是盖大队长,据说也有着一个“小女朋友”被安排进了后面那辆大巴。 有人对我的“自制力”有些佩服,也有人对他不太认同,认为身在末世,有今天没明天的,该享受就要享受。 长腿美女张老师有些意外的看了我几眼,没想到此人倒是个正人君子。 浩浩荡荡的队伍行进了半日后,遇到了一波怪物袭击。 我也见识了这个基因战士小队的战斗力,配合军队的重机枪,火箭炮等重武器的掩护,三人一个小组,分别对付一只怪物。 我由于是新加入的基因战士,被安排到了盖队长的三人小组,算是一种照顾。 这位盖大队长的战斗力可是彪悍的很,一杆钛合金长枪猛然刺出,竟是将怪物的火红色甲壳刺出一个深深的凹槽,引得怪物一阵痛苦的吼叫。 长腿美女张老师也在这个三人小组,她使得也是一杆钛合金长枪,向怪物的长腿猛攻不止。 以他们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已经可以与怪物交手。 我倒是成了看热闹的。拿着一柄匕首对怪物进行袭扰,分散怪物的注意力。其实以他吸收了得到的那块能量体后,功力大增,已经可以轻松击毙这头怪物。 但他也没有做出头鸟的觉悟,不然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很快。前来袭击的十几只怪物,被基因战士小队配合军队打退,浩浩荡荡的队伍继续开往京南市。 一路上,时不时的有怪物与变异生物袭击,都被打退,来到京南市外围后。军队联系京南军区的人进行接应,杀了进去。 京南市的外围,竟然集结着大量的怪物,这些怪物似乎对京南市虎视眈眈,但是面对京南市的防护力量。却也不敢杀上门去。 这可是集合了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总军区之一,各种重武器与防空力量,可是雄厚的很。 就这么着,我进入了京南市,作为基因战士队伍中的一员,由于此番护送“人民”的功劳,以及突出的战斗力,再次被军队征召。并且授予少校军衔。 盖英雄盖大队长是中校军衔,其余人等都是少校,属于一个基因战士小队。 整个京南市。自然不止一个基因战士小队的。 我有了官方背景,而且地位特殊并且不低,在京南市也算站稳了脚跟,朱秋秋与大铁牛都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接下来,军方并没有什么任务派给他所在的基因战士小队。 如今的国家,正对基因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用以应对突然出现的怪物,这次有怪物出现。谁知道下次会不会还有怪物出现,又是什么样的怪物? 只有提升实力。才能让人类得以生存。 我一时无事,就开始搞起了小动作,闲着没事儿就跑到京南市外,偷偷的捕猎一些怪物,得到怪物体内的能量体,进行修炼,功力也是越来越高。 除却圣心诀的正统修炼,他也在研究着基因文明的人类进化。 林大圣人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人,但也不是自私自利之辈,眼前人类的形势,需要他出一把力。 直到再一次有莫名的怪物出现,大量的怪物进攻京南市,让人类的军队与基因战士也感到难以抵挡。 林大圣人以极为耀眼的方式出现,以一己之力,击毙了大部分怪物,这才让人类得以生存。 此一役,人类方才知道,原来身为人类,也可以拥有着神明般的力量,我也被人类冠以“战神”的称号。 战神“林”,后来又传出一部修炼“基因元能”,让人类得以基因进化的功法,让整个人类得到快速的提升。 此后,时不时的有怪物凭空出现,这是两个空间的无意识碰撞,一个是人类所在的空间,另一个,则是虫类所在的空间。 每次空间碰撞,都会出现千奇百怪且凶残无比的怪物,但都被“战神林”带领人类击退。 林大圣人的修为也越来越高,在这个先是生化危机,又是虫族入侵的位面,继续修行着。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六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什么情况?”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看到周围的场景,就是一阵目瞪口呆,如果元神也可以目瞪口呆的话。 这是一座位于山顶的宫殿群,只是宫殿群已经成了一座修罗场! 在宫殿群外的广场上,有着一个被人为破坏出的又大又深的坑,无数的尸体,一层又一层的把整个坑底都给填满了。 这些尸体,一个个都穿着道士服,老老少少,怕是有数百以上,血腥之极,惨不忍睹。 另外,还有一个小姑娘捂着脸跪在地上,似乎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到了,哆哆嗦嗦的,有些不知所措。 这个小姑娘身材瘦瘦的,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因为捂着脸,也看不清具体模样。 以我的阅历,一眼就看出,这应该是哪个门派被灭门了,这么多的尸体,倒也方便了他,想了想,他决定元神附体。 选了一个相貌不错的小道士,我以元神附体,而后以仅存的一点元神力量,将这具尸体上的伤给治好了。 纵身一跃,我从尸体坑中跳了出来,接着,就是一声尖叫。 “啊……”一旁的小姑娘见坑里突然跳出一个“人”来,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以为诈尸。 我来到小姑娘的身旁,笑眯眯的问道:“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里是哪?” 这个小姑娘放开了捂着脸的手,眉清目秀中带着几分可爱,倒也挺漂亮。 “我叫花千骨,这里是……”小姑娘定了定神,确定眼前是个活人,而不是诈尸,壮起胆子开口了。(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章云痴 readx;我以元神附体的小道士微微一怔,花千骨! 再对比眼前的场景,显然这是被灭门的蜀山了! 没想到竟然来到了这里,这让他既有些意外,又有些情理之中的感觉,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大多都是熟知的世界的。 花千骨,此方世界的女猪脚,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凋零,故取名花千骨。 这时,我与花千骨没有继续交谈,而是被另外一边的动静惊动了,因为在场还有一个活人,又或者说,还有着一个没死的人。 这是一个须发洁白的老者,一只手被硬生生扯断,胸口中央一个大洞,完全穿通,心肺皆被掏走,竟然还有着一丝微弱**。 花千骨见了,连忙爬进尸体坑中,也不顾尸坑中的血腥,来到老者身旁,叫道:“老爷爷……你……你怎么样?” 我微微挑了挑眉,看来真的是花千骨,那个善良的少女。 须发洁白的老者缓缓睁开双眼,见到了花千骨与我,有些吃惊,又有虚弱的道:“云痴,你还活着……这位小施主是?” “云吃?云痴?”我微微撇嘴,这个名字显然是他元神附体的小道士的原本名字了,此刻嘴上说道:“我还活着。” 也不愿多说,说多错多,林大圣人也懒得扯谎。 花千骨弱弱道::“我……我是花千骨……本来是想上蜀山来向清虚道长拜师求道的。这里……到底、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活着就好…”老者看了“云痴”一眼,有些欣慰的点了点头,又看向花千骨,虚弱道:“在下即是清虚,贫道无能,致使蜀山满门被灭……现在怕是收留不了小施主了啊……” 花千骨连忙道:“清虚道长,您别这么说,这里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是门派纷争?还是妖孽作祟?怎么会这么残忍,杀害那么多人!我……我可以做些什么么?你的伤怎么办?” 老者。也就是清虚道长,虚弱道:“贫道内丹尽毁,元气尽失,已经撑不了多少时间了。只怪贫道无眼。没有看出大弟子云翳早已步入魔道!为夺取上古神器拴天链,和魔界妖人里应外合,致使蜀山千年基业,几乎毁于一旦。” 顿了顿,清虚道长似乎恢复了些许力气。又或者是回光返照,道:“你是怎么上到山上来的?那孽障在周围施了符咒,法术一般者根本就解不开。贫道已凝神聚元一日一夜,始终都不能把消息送到外面。” 花千骨说道:“我一开始也上不来,后来去找了异朽君,他给了我个天水滴,我就上来了。” 清虚到账面色苍白,若有所思,目光在“云痴”与少女身上转了一会儿,又露出沉思的神色。 半晌。这才说道:“小施主,可以拜托你一件十分要紧的事么?” “道长请说,我一定尽力办到!”花千骨点了点脑袋。 清虚道长说道:“下月十三,请小施主务必代我出席昆仑瑶池的群仙宴,帮我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之事告知众仙家。如今六界一片混乱,人间多处结界通道被打开,妖魔倍出。还望其他众仙家守好另外几件上古神器,否则妖神一旦出世,苍生涂炭,怕是再无可以压制之法。” 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虽然门中弟子死伤惨重。但是蜀山未灭。施主,我暂传你蜀山掌门之位,到时你在群仙宴上发蜀山令,号集所有在外蜀山弟子回山。重整本门,夺回拴天链。” 花千骨吃了一惊,“我?我……” 清虚道长说道:“没关系,只是暂代一下,到时若你不愿意再把掌门之位再传给我派中其他弟子,我的二弟子云隐是值得托付的人选。” 说着。看了“云痴”,也就是我一眼,这个“云痴”年轻太小,不堪重任,虽然长得眉清目秀的,但之前在蜀山一直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比起“云痴”,他比较看好花千骨,哪怕也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小姑娘。 花千骨点了点头:“我会告诉他,让他找回拴天链,清理门户。” 清虚老道点点头,单手结印在花千骨眉心点了一下,掌门印记一闪而逝,汹涌澎湃的元气与内力从眉心涌入花千骨体内。 情绪道长虚弱道:“贫道将余下的这些道行传授给你,也算是小小谢意。” “师,师父……”花千骨跪下来准备磕头。 清虚道长摇了摇头道:“施主快起,贫道已是将死之人,再教不了你什么,你不如另投明师,觅个去处。天下之大,仙界之中,莫若长留。若你能得子画亲授,生之大幸,也不枉费你我在此时此地缘分一场。” “另外拜个师父?”花千骨若有所思。 “对,长留上仙,冰敛横霜白子画,如今仙界道行最高之人。我会把你托付于他,但是就不知他为人甚严,从不收徒,这次会不会卖贫道这么一个面子。另外我也会把其他要紧之事告知于他,拜托他帮贫道料理一下残局。” 说着,清虚拿出一个传音螺,一个又一个的符字从嘴里吐出,飘进了传音螺里,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末了,传音螺尾端微微有些发红。 清虚道长又道:“施主,你可看见我腰间的宫羽?” (本章完) 7 - 九妖变 - 早雨 花千骨看向情绪腰间,那根纯白无暇丝毫没染上一点血迹的羽毛,点了点头。 清虚道长又道:“你把它取下来,好生保管。这是掌门的信物。另外,在大殿香炉神龛之下,有两本秘籍,一本是我蜀山道法的要诀与精髓,随你传给下任掌门,一本是贫道所撰写的六界全书你且好生收藏,若有何不懂之处在上面皆可查到。之后的事,就拜托你了,贫道总算可以瞑目。” 说着,清虚道长看向“云痴”,道:“云痴,你就与小施主一齐上昆仑山,群仙宴,找白子画!” 我老实的点了点头,心里却有些不爽,他怎么说也算是蜀山弟子了,虽然是个冒牌的,但这个老道士把功力与宝贝等好东西,还有掌门之位,都给了一个外人! 他堂堂蜀山弟子,只能在一旁干瞪眼。 然后,这老道士就断气了。 “清虚道长!”花千骨叫了一声,从尸坑里爬出。 坑中从清虚道长身上腾起红色火焰,却明明不是火,一点也没感觉到热,坑中的一切慢慢化作灰烬,无数红色的发着光的小圆点慢慢向高空飘去。 这是修炼者的元丹,类似于内丹,道行高,元丹未损的可以尸解,道行低的也可以再入轮回。 花千骨跪在坑前拜了两拜,天空突然下起雨来,洗去她一身的血污。 师父没拜上,也不是蜀山弟子,可是却莫名其妙的做了蜀山掌门,真是让人魂惊胆颤。 我站在雨中,大雨也洗去了他一身血污,走到花千骨身旁,把她扶了起来,“掌门人?” 花千骨只是点了点头,来到大殿中取了两本秘籍,揣在怀里,这才与我下山。 她一直没有说话,显得有些沉默,实则心里一直在谨记着清虚道长的嘱咐,先去昆仑山的群仙宴上,把蜀山被屠,拴天链被夺的消息告诉给大家。 并且把掌门之位传给清虚道长的徒弟叫云隐的,然后就求白子画白老前辈收自己做徒弟,最后跟着他回长留山好好修习…… 我与花千骨下了蜀山,问了去昆仑山的路途,一直向西。 走了两天后,花千骨这才恢复了些精气神,与我也开始有说有笑的了。 据她所说,她的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母亲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 但是因为她的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花秀才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只是花秀才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并且身染重病。 花千骨去找同村的张大夫求医,但花秀才还是没能挨过去,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留下花千骨这么小的孩子一个人该怎么办。 张大夫安慰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连累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蜀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葬父后,告别张大夫,这才千里迢迢的来到了蜀山,想要拜师学艺,去除天煞孤星的命格,也避免妖魔缠身。 我只是认真的听着,倒是与他知道的大同小异。 两人继续赶路,目标直指昆仑山,路上遇到了一个叫东方彧卿的人。(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一章昆仑山 readx;东方彧卿,异朽君,异朽阁阁主,很有意思的一个男人。 他父亲为长留上仙白子画等人所杀,为了报仇,故意接近花千骨,因为花千骨是白子画的生死劫。 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相遇的过程是这样的。 花千骨赶路累了,正在小溪中洗澡,我为她放风,就见到东方彧卿鬼鬼祟祟的过来,想要偷看,三人不期而遇。 我很是好奇,只有十二岁,前不凸后不翘的花千骨,有什么好偷看的,东方彧卿这小子的口味,也够特别。 这小子的卖相倒是很好,比我附体的帅气小道士一点也不差,一双凤目盈盈含笑,带着一股子尘埃不染的意味。 “你们要去昆仑山?去那么远干什么?很危险的!”东方彧卿看了看我与花千骨,一个少年,一个少女,年龄都不大,皱起了眉头。 花千骨道:“我们去参加群仙宴。” “群仙宴,为什么?”东方彧卿有些好奇。 “蜀山满门被灭,只剩云痴一人,清虚道长临死前托我去群仙宴带个信。”花千骨也不隐瞒,直接说了出来。 东方彧卿脸色变了变,问道:“蜀山镇守的拴天链,保住没有?” 花千骨摇了摇头,我轻轻咳嗽一声,道:“东方兄不是上京赶考的书生吗?怎么会知道本门镇守的上古神器拴天链?” 东方语气嘴角翘起,笑着道:“我饱读诗书,六界史事了如指掌,你以为我是只通晓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么?” 心说这个小道士倒是好运,蜀山被灭门,竟然保住了性命,也不知道那帮子凶手是怎么办事的,真不够干净利落。 “哦?”我脸上露出一丝好奇,笑着说道:“既然如此,那我就考考你。这世间有哪六界?” 这是他比较好奇,又想确定的事情,毕竟这是神戒所打通的位面,到底如何。还是了解清楚的好。 东方彧卿眉头微微挑起,轻笑着说道:“人界,冥界,妖界,魔界。仙界,还有神界! 人死为鬼入冥界,修炼有成的话,成仙能位列仙班。 而妖比较复杂,一般是自然物化的结果,动物,植物,甚至器皿由于自身或者外力的原因都有可能成精,形态更是千奇各异。 至于魔界,不管是人也好。妖也好,仙也好,恶意、执念、天劫、练功走火皆有可能堕入魔道。” 东方彧卿款款而谈,我若有所思的听着,花千骨也是一脸好奇的听着,这些事情对她来说,都是很新鲜的。 我点了点头,露出几分“我继续考考你”的神色,笑着问道:“那神与仙呢?” 东方彧卿笑道:“上古众神与天地同生,而仙一般都是修炼而成。虽都有法力,但是并不一样。只是人们爱把他们说在一块,就好像爱把妖和魔,合起来说成妖魔一样。 只是。神仙妖魔虽然通过修炼可以长生不老,但都并不是不死之身。如若身死,有的可以入轮回,到冥界进行投胎或转生,但是大多数都是直接寂灭。” 花千骨有些好奇的接口问道:“那清虚道长他们算是人还是仙呢?他让我去参加什么群仙会,我一个普通人。怎么去得了。” 东方彧卿笑道:“你没有看那个《六界全书》么?里面分类还有级别等,应该都叙述的十分清楚。” “还没有看。”花千骨摇了摇头,这一路上只顾着与“云痴”聊人生了,两人也混的比较熟络。 东方彧卿道:“仙的等级依照法力和地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成九品,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第八飞仙,第九仙人。 成仙的方式也有许多种,主要是佛、道两家,通过修佛和修道两种途径。 另外还有天仙,地仙和尸解仙等等,就是先死再成仙。 还有通过外力吃仙药,灌输仙力等方法,当然,自己修炼白日飞升或者直接成仙是最好的。” “哦,原来长留上仙这么厉害的啊?竟然排在第一!”花千骨点了点头,又有些惊讶,清虚道长可是引荐她拜白子画上仙为师的。 我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对此方世界的修炼体系也比较好奇,既然来了,难免要尝试一下,把亿亿万万世界的修炼法门全都学了,最终大成,定会无可限量! 东方彧卿不置可否的点了点头,白子画那位长留上仙,可是他的杀父仇人,淡淡道:“如今这个世道,妖魔猖狂。仙人根本没有世人所描述的那样高高在上,不可亵渎。只不过是比平常人多些法力罢了。一个偏颇,反而比人更容易堕入魔道。” 话里透着一股对仙人的不屑,让花千骨听了,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我反而认同的点了点头。 即便已经成圣,不也是有七情六欲,像三清、准提那些货,不是阴谋诡计,就是兄弟阋墙的戏码,林大圣人可是亲眼见识过的。 花千骨弱弱的问道:“那清虚道长应该也是上仙吧?” 东方彧卿轻笑了一声,摇头道:“他?应该是真人吧,你以为成仙那么容易?整个仙界,现在上仙也不过仅余寥寥四人。” “哦。”花千骨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突然,摘下脖子上戴着的天水滴,“咦,它又在发热了,这是异朽君给我的一个说是可以破符咒的东西,最近老是在发热,有时候晚上还会发光,怎么回事啊?” “发热了?”东方彧卿接了过来,这东西就是他给的,只是他异朽君的身份,知道的人屈指可数。 他自然不知道,眼前的“云痴”,正在笑眯眯的看着他的这个小道士,就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东方彧卿笑着道:“这是用异朽阁秘术,给你种下的灵虫。” 说着,握住花千骨的手指,放进嘴里咬了一下,在花千骨的痛呼中,血滴在了天水滴上,很快渗了进去。 “你做什么…”花千骨捂着手指一声轻呼,接着,就惊奇的看到,天水滴变得通红,表面开始出现裂缝,跟小鸡破壳似的。 一条比小拇指还细的浑身透明的小虫子,从里面费力的爬了出来,身上还连着一道道的血丝,颤巍巍的一边挣扎一边匍匐前进。 “啊!出来了!天啦!”花千骨不可置信的看着这条小虫子,激动得手舞足蹈的,小虫躺在石头上一边休息一边喘气,肉肉的身体软绵绵的,让人很想捏捏。 这时,小虫子突然开口叫道:“爸爸,妈妈。” 我不着痕迹的后退了一步,他可不想被错认为一条虫子的爸爸,事实上这条虫子也没有叫他,而是叫的东方彧卿与花千骨。 如果记得没错,这条虫子名叫糖宝,后来化成人形,还与一个长留弟子相爱了。 那个长留弟子也是厉害,敢艹虫子!比他见识过敢艹蛇的许仙,还要牛逼的样子。 “虫虫会讲话?”花千骨有些吃惊。 东方彧卿笑道:“它是妖精,当然会讲话。” 花千骨表示有些纠结,“可是……可是,干吗叫我妈啊!又不是我生的它,我又不是虫子。” 东方彧卿笑道:“是你把它孵出来的啊,再说它本就是你的血肉嘛。” “我,我做人家妈了啊……”花千骨露出一个囧囧的表情,表示无语,“它那么小,那么可爱,就叫糖宝吧!” “糖宝!糖宝!糖宝宝!”花千骨把糖宝放在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巴亲了亲。 小虫子呵呵笑了起来,腔调似一个儿童,“我叫糖宝!爸爸,妈妈!” 就这么着,我、花千骨、东方彧卿、糖宝算是认识了,三个人一条虫子在山上过了一宿。 第二天,东方彧卿在集市上买了几匹快马,也不知道在马儿耳边咕哝了些什么,刚刚还很野很暴躁的马儿顿时就变得很温顺了。 这让我有些惊奇,这货竟然会兽语,话说他也是会兽语的,当年在花果山闲着没事学的。 接着,三人一虫分道扬镳。 东方彧卿说是上京赶考去了,我、花千骨、糖宝继续一直往西,几天后,来到了昆仑山脚下。 昆仑山,我也不陌生,曾经的明教总坛,就在昆仑山中的光明顶上。 只是这里的昆仑山,与那座昆仑山明显不是同一座。 巨大的山脉,逶迤壮阔,无数的湖泊,宛若撒在群山间的一颗颗珍珠。湖水粼粼,碧绿如染,清澈透亮,群山倒映水中,犹如游走于画中,水鸟云集,或翔于湖面,或戏于水中。 四处隐隐有白雾蒸腾,似梦非幻,轻风送爽,瑞气环绕,气象万千,虹光妖娆,显然是人间仙境。 这里,号称仙界。 远处高高屹立的玉虚峰,玉珠峰,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山间云雾缭绕,是凡人所朝圣的仙人修炼之地。 花千骨早已看得目不转睛,忘了自己身在何处,我不得不催促她一声,“掌门人,上山吧!”(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二章长留 我与花千骨一番通报,来到了群仙宴,把蜀山被灭门的事情一说,众仙失色。 蜀山被灭门的事情,是“春秋不败”做下的。 春秋不败,本名单春秋,乃杀阡陌的爱将,手握重兵。 自从杀阡陌坐上了魔界魔君,还打败了妖界的妖王,一统妖魔二界,势力可谓越来越大,就是仙界也不敢轻易招惹。 接着,花千骨受清虚道长引荐,拜白子画为师的事情,被白子画一句“我从不收徒”给拒绝了。 我看着花千骨,这小丫头,似乎被白子画给迷住了,妥妥的萝莉爱大叔。 不得不说,白子画这货的卖相很好,人如其名,如同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惊为天人的容貌,掩不住的清高傲岸,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眉间是殷红的掌门印记。 穿着打扮也是众多仙人无法相比的,淡淡的银色光晕笼罩周身,素白的袍子襟摆上绣着银色的流动的花纹,巧夺天工,精美绝伦,无暇的几近透明的宫羽在腰间随风飞舞,更显其飘逸出尘。 这卖相,林大圣人都看得有些吃味,他以前也很少注意穿着打扮方面的事情,一向是随心就好。 但是白子画的帅气脸蛋,真是没法比,比当年英俊非凡的吕布,潇洒帅气的李逍遥等人,都要多打上几分。 到底是堂堂蜀山掌门清虚道长所托,白子画虽然拒绝了,但还是给了个面子,将花千骨带回长留山。作为一名普通的弟子。 至于拜师,要按规矩来,一年之内,花千骨若能学有所成,仙剑大会上表现出色。让白子画满意的话,这位上仙表示可以考虑一下收徒的事情。 所以,花千骨与糖宝,还有“蜀山遗孤云痴”,也就是我,跟着白子画来到了长留。 林大圣人。也是白子画看在老友清虚道长的面子上,暂时收管的蜀山遗孤。 昆仑在极西之地,长留在东海之东。 有了长留上仙白子画的腾云驾雾,自然是不用怎么赶路,没多大功夫。就从昆仑来回到了长留。 东海之东,遥望四周,到处都是水茫茫,深蓝一片。遥望前方,则是海市蜃楼一般的长留仙山。 长留山,一点也不比洪荒中的仙岛差,而且是悬浮在空中的。 主岛方圆千里,呈一个不规则的奇怪八卦形状。整个的漂浮在半空中。 周围斜上方三座小岛,犹如日月星般将主岛环绕。 同时,三座小岛上。缎带一般垂下巨大的瀑布,以银河落九天的奔腾气势倾泻而下,流到主岛之上。然后再由主岛四面八方每个边缘倾流入海,在半空中建起巨大而壮观的水帘幕。 美轮美奂。 高空云端,白子画看了一眼花千骨与我,淡淡道:“中间的主岛是长留山。山上弟子八千,经过一年的初步修习后。会根据自身体质和能力,选择金木水火土五行中的一行集中修炼。 仙剑大会后。才能正式拜师,由师父亲授。 那三座小岛上分别是贪婪殿,**殿,绝情殿,一般不让随便上去,岛上规矩甚多,以后自然会有人教你们。” “尊上是什么属性?”花千骨抬头看着白子画,小萝莉看男神大叔,眼睛里泛着桃花。 “水。”可惜,白子画淡淡开口,声音让人清冷入骨,就是一旁的我都感觉得出来。 “哦!”花千骨点了点头,下决心要好好学水系的法术,一年后的仙剑大会上好拜他为师。 接着,白子画带着花千骨、我、糖宝进入长留,从高空往下看去,可以看到许多身着各色袍子的人,在广场上似是修炼、习武。 白子画绕开前殿,直接降落到后殿中央。 “恭迎尊上回山……”四周哗啦啦跪倒一片。 白子画只是微微颔首,理也不理,带着我、花千骨、糖宝往大殿走去。 大殿雄伟威严,层层华幔,殿四角都燃着贵重的沉香。 白子画唤道:“十一。” “弟子在,尊尚有什么吩咐。”一名身穿青衣的长留弟子恭敬上前。 “这是新进师门的弟子,你帮他们安排一下,有什么不妥之处再问我。”白子画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离开。 花千骨痴痴的看着白子画的身影,让我有些无语,不愧姓花,感情是个花痴! 接着,他笑眯眯的看向落十一,这就是与糖宝相爱,敢艹虫子的那名长留弟子,与许仙有一拼,今后在长留,还要多靠这位牛人照拂。 他如今也从蜀山弟子,摇身一变变成长留弟子了。 长留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因为白子画的存在,一直是仙界之首的地位,也有些海纳百川的意思,其他派别的人,有不少都会入长留学艺。 落十一见白子画的身影消失在殿内后,这才转过身,在我、花千骨周围,悠悠的踱着步子,打量着,半晌,说道:“我叫落十一,是尊上师兄摩严的大弟子。” “我叫花千骨。” “我叫我。” “我叫糖宝。”糖宝从花千骨耳朵里悄悄探出头来。 落十一立即眼睛一亮,看着糖宝,带着几分惊讶,还有几分喜爱,狭长的凤眼流露出一丝不为人察觉的笑意。 这让我看得一愣,这货天生就喜欢虫子么? 落十一笑着道:“长留仙派上下弟子八千,掌门是尊上,主掌绝情殿。他的师兄,也就是我师父摩严,主管长留大大小小的事物,主掌贪婪殿。小师叔笙箫默,性格慵懒,主掌**殿,但是很少过问派中事物。” 毕竟是长留上仙,仙界第一人白子画领回来的人,落十一不知我与花千骨的身份,但还是很客气的。 顿了顿,又道:“新进门未拜师弟子,一共分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个仙班,每个班大概五十人。 前面几个班的大多是各派推荐过来,或者仙资极高,或者本身法力已经很强的。 我把你们放在癸班吧!班上的多是凡人和初修者。 你们刚来,很多还不懂,可以慢慢学,但是一定要记住,长留山尊卑等级严格,规矩众多。 你们现在入门最晚,整个师门上下都要称师兄师姐,小师叔面前无所谓,但是在我师父面前一定要格外注意言行举止。 门人的话,称掌门为尊上,我师父为世尊,小师叔为儒尊,见了皆要行跪拜礼。 不可随意出山或者入海,也不能去后山禁林,三殿更不准去。 每夜亥时休息,卯时必须早起晨修。 山中门人住宿有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偏殿。 你们住亥殿,癸班的仙导是朽木清流,一会我带你们去见他,到时候他会给你们安排课业、修习、食宿等具体生活方面的问题,你们有什么不知道的,也都可以随时问他。” 我与花千骨点了点头。 我心说以后还得由这位敢艹蛇的哥们罩着,脸上露出一个萌萌哒的正太表情,带着几分天真的恭维道:“师兄你能拜世尊做师父,一定很厉害吧?” 落十一微微一笑,道:“厉害倒说不上,不过是我办事老练沉稳,可靠得体,深得他老人家欢心就是了。用一些弟子背后的闲言碎语来讲,就是会拍马屁。” 虽如此说着,看向我的眼神倒是友善了不少,想了想,说道:“看你们年纪尚小,心思单纯,但是你们既然来了这,私下我还是要提醒一下你们。 你们没有背景,没有法力,又没有权势,难免还是会背地里受些欺负。 而且你们是被尊上带回来的,很多弟子都看见了,肯定会有人故意刁难你们。 若是太过分了,你大可找我帮忙的。 但是派中事物繁多,不可能每件事都照顾得到,所以大多数时候只能靠你们自己应对。” 我与花千骨又点了点头,后者心思单纯,并没有举得有什么关系,林大圣人则觉得马屁果然拍得到位,会省去许多麻烦。 长留八千弟子,用屁股想也知道里面很多弯弯绕,到时候只要把落十一的名头一摆,很多人就不会来找他麻烦了。 倒不是林大圣人怕麻烦,只是讨厌麻烦而已。 接着,我与花千骨、淘宝,被带到了三生池。 (本章完) 8 - 九妖变 - 早雨 落十一指着那三个不规则的池子道:“这个是三殿的圣水,你们分别在里面洗一下身子,去一下凡胎带的污秽和瘴气,贪婪殿的水洗贪,**殿的水去欲,绝情殿的水绝痴。洗过大脑会清明许多,这是正式成为长留门人的重要仪式和浴洗礼。” 顿了顿,又道:“可能会不同差别的有点疼痛,如果哪一池的水实在受不住,就别勉强自己非洗不可,没多大关系。” 他这算是给开后门了,就算执念太深,疼得太过厉害,勉强过关,他也准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墙上三个龙口里缓缓的吐出清流,和普通的浴池倒也没什么不同,我与花千骨一男一女,当然不能一起洗。(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三章杀阡陌现身 洗了三生池的水,就算正式入门了,我与花千骨都成了长留弟子,而且在十个班级中,最后一个班。 这里求仙问道,弄得跟学校似得,我也没想到,自己还有再次上学的一天。 同时,他也在这里学到了此方世界的仙法。 世上修行中人,将修行分为九个层次,分别是初识,聆音,破望,知微,勘心,登堂,舍归,造化,飞升。 也就是东方彧卿所说的,第一上仙,第二次仙,第三太上真人,第四飞天真人,第五灵仙,第六真人,第七灵人,怠怼怼骸{m诎朔上桑诰畔扇恕br/> 只是前后顺序,相互对调了而已。 大部分的修行中人,如各派人数众多的弟子,都是第一个层次,初识,也就是第九仙人。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仙人,就是因为拥有了法力,区别于凡人。 各派弟子中的少数精英,则是第二个层次,聆音,也就是第八飞仙。 其后,进入第三个层次,破望,也就成了第七灵人。 进入第四个层次,知微,也就成了第六真人。 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也就是知微的就境界,第六真人。 以此类推,进入最后一个境界,飞升,也就是第一上仙,白子画的境界。 我所附体的这个身体,也只是第一个层次,第九仙人而已,修行界中芸芸众生里的一个。 以我的境界,开始修炼长留仙法,只是一个月的功夫,就从初识境界突破到了聆音境界,成就第八飞仙。 又过了两个月,就突破到了破望境界。成就了第七灵人。再过三个月,便突破到了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法力也是蹭蹭的涨。 此方世界的仙法却也有独到之处,主要是看悟性,一旦悟性到了。暗合天地法则,修为与法力就进展神速。 林大圣人的境界与悟性,那自然是没得说,短短半年,就到了清虚道长一辈子的境界。 就在他继续修行,准备一路修炼到第九个层次,也就是第一上仙的时候,蜀山来讯了。 蜀山弟子云隐,来到长留。要接花千骨回去参加蜀山大典,正式继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与花千骨一齐拜入长留的蜀山弟子,也被传唤到了议事殿。 大殿中,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都在。 蜀山弟子云隐站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掌门人花千骨,一个年方十二三岁的少女。还有当时蜀山唯一存活的弟子,“云痴。” 世尊摩严高坐。突然拂袖道:“身为长留弟子,却又是别派掌门,简直是天大的笑话!我们长留可真是屈居了你这位贵人,你还是早日回蜀山去做你的掌门人吧!” 花千骨小脸一沉,不知如何应对。 云隐连忙道:“弟子当初接到传讯后,立即赶回蜀山料理后事。因为得知掌门与云痴师弟,跟着尊上回了长留山,所以也较为放心。 因为派中事物太多忙不过来,又不想让掌门这个时候回去,面对太多的困扰和麻烦。况且听得掌门已拜入长留门下,每日课业繁重,所以一直没有叨扰。 半年来,一直间接从尊上那了解掌门的消息,现门中基本已重整完毕,只待掌门回去主持大局,发号施令,所以这次是特地来接掌门回山。” 花千骨一听,连忙道:“我什么都不会,也不懂得怎么做掌门,你来得正好,我好将掌门之位传给你,这也正是清虚道长临终所托。” 她一心只想着参加仙剑大会,争取拜入白子画的门下,哪里愿意做什么蜀山掌门。 花千骨倒也争气,有着清虚道长临死前传下的灵力,半年来,已经从初步进入第一个境界初识,修炼到了第二个境界聆音,距离第三个境界破望也不算太远了。 也就是第八飞仙,有望第七灵人。 只是相比我,还差了不少,都已经修炼到第四个境界,成就第六真人了。 云隐闻说,叹了口气,道:“蜀山现在内忧外患,弟子若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接任掌门之位,处理事情,身份反而多有不便,一些视弟子为眼中钉的人,甚至会趁机作乱。 所以只能再拜托千骨姑娘担任掌门,姑娘是家师亲口所托,且对蜀山有大恩,尚能服众。 待时机成熟,若是姑娘仍不想继续担任掌门人,我们再另做打算,可好?” 花千骨虽然年纪小,却也聪明,听到云隐的话,就知道眼前的蜀山需要她,想起清虚道长的临终所托,自己又岂能坐视不管。 所以,点了点头表示同意,顿了顿,又道:“但是我始终只是长留弟子。” 云隐颔首道:“弟子明白。” 云隐又看向“云痴”,也就是我,道:“再过几日就是蜀山大典,所有弟子都要回山,掌门也不得不出席。” 言下之意,是让花千骨与“云痴”跟他回蜀山,顿了顿,又道:“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之后便可以回长留山的。” 云隐对云痴并没有太大印象,只记得这个年纪很小的师弟,往日在蜀山有些痴痴呆呆,所以道号云痴。 在他看来,云痴机缘巧合能拜入长留学艺,那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要知道各派也是争着抢着,想把弟子送入长留学艺的。 这时,高居正中的白子画颔首道:“你们且回蜀山去吧!”算是默认了花千骨与“云痴”在长留学艺的事情。 师尊摩严皱了皱眉,似乎有话想说,却又咽了回去。儒尊笙箫默则一直笑嘻嘻的看着,也不插口。 殿上的人似乎一个个都是主角,我末了一句话也没插上,就被定下了回蜀山的行程,而且效率很高,眼下,他与云隐、花千骨,还有小虫子糖宝,直接就踏上了回长留的旅程。 三人都是御剑飞行,过了第一个境界初识,进入第二个境界聆音,从第九仙人进阶第八飞仙,就可以御剑飞行了。 第八飞仙的名头也是因此而来。 因为花千骨法力较低,飞行的比较慢,所以用了几天的时间,三人这才回到蜀山,一路上,也是有说有笑的。 云隐是个老好人的性子,很是和善。 半年来,我与花千骨同在长留学艺,都是一个班级的,关系自然很不错,同窗兼好友。 只是这位同窗的飞剑,让我有些吃味,郝然是白子画的那把断念剑,这可是一把上古神兵,比老友燕赤霞的轩辕神剑还要上档次。 用起来也是战斗力飙升。 我的飞剑,则是长留弟子的普通佩剑,还不如云隐的飞剑呢,怎么说云隐也是蜀山的二弟子。 用了几天时间赶回蜀山,直接就赶上了蜀山大典。 花千骨一个小丫头,高高的坐在掌门金座上,从殿内到外面的广场,都是蜀山召回来的在外弟子,倒也不少。 不断有蜀山的师叔、长老,到其他各派,受邀来参加仪式大典的宾客,前来参见这个小丫头。 她正式接任蜀山掌门,我作为一名普通的蜀山弟子,站在大殿内,静静的看着这一切。 林大圣人对这点小场面自然不放在眼里,好不容易挨到了大典结束,准备回去继续修炼的时候,回住所的途中,却看到花千骨跟着“云隐”走向了后山。 我皱了皱眉,他一眼就看出这个“云隐”是假的,虽然相貌与云隐一模一样,但气质、神态却瞒不了他。 这让他想起了另外一个人,云隐的同胞兄弟,蜀山大弟子云翳。 云隐和云翳出生在青州梦家,这个家族世代都是孪生兄弟。 但是他们家族中规定只有一个能当继承人,早出生的为家族继承者,晚出生的那个,永远只能作为保护继承者的影子存在。 同时被法术控制,成为肉盾,不能背叛,所以云隐所受的所有伤害,都会转化到云翳身上,唯独只有十方神器中的“悯生剑”,才能斩断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是云隐一直不知情,也不知道自己有这么一个孪生兄弟存在。而云翳一直怀恨在心,因恨入魔,与妖魔勾结,背叛师门,屠尽蜀山满门。 这时,蜀山大典后,云翳又混进了蜀山,也不知要把花千骨拐到哪里去。 我沉吟了一会儿,迈着步子跟了上去,毕竟跟花千骨是同窗兼好友,看着这个小丫头涉险总是不好。 没一会儿,我跟到了后山的一片小树林里,刚刚靠近,就听花千骨高呼道:“你不是云隐,你是谁?” 顿了顿,又惊呼道:“你是云翳!?” 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冷笑道:“不愧是蜀山新任掌门……”话音未落,就传来了交战的声音,显然是这货对花千骨玩起了偷袭。 我暗自摇了摇头,走入树林,云翳这货也够不要脸,对个十二三岁的小丫头,还用偷袭这一招? 刚刚走入林中,就见到云翳与花千骨正在交手,而一个美得不像样子的人儿,从天而降,落入林中。 我眉毛微微一挑,只是一看到这个人,他就猜到了是谁,杀阡陌!(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四章仙剑大会 readx;杀阡陌,妖魔两界之王,被尊为魔君,又被称为圣君。虽为男子,却拥有令人忽略性别的绝世美貌,是六界第一美人,很自恋,爱美成癖。 初遇花千骨时,他的绝美风姿和倾倒众生的绝世容颜,让被救下的花千骨惊呆了,“姐姐好美!就是胸小了点。” 一声“姐姐”让杀阡陌想起死去的妹妹琉夏对他的戏称,也不说破。后来花千骨虽然知道了杀阡陌的真实身份,并没有介意,还是唤他“杀姐姐”,而杀阡陌生性乖张洒脱,也不纠正,反倒觉得这是对自己容貌的莫大赞美。 杀阡陌为了花千骨这个妹妹,修炼邪功、杀上长留、对抗整个仙界。 最经典的台词就是,“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广为流传,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道的。 这时,我、花千骨、云翳三人,看着杀阡陌这个美得不像样的人儿,从天而降。 宛若天仙的脸,几近超脱了人世间的一切色相,只有一个字,那就是美。瀑布一般的满头紫发,在空中漫舞飘飞,犹若在空中张开了一张紫色的巨大帘幕,衣袂飘飞,犹若幻梦。 白皙的肌肤,在阳光下近似透明,隐隐露出的漂亮锁骨,划出优美的曲线,眉间一点殷红色的印记,血红的眸子亮得无邪而通透,就是漫天繁星也会黯然失色。 这个美得不似人的美人,目光在我、花千骨、云翳身上随意的一扫,淡淡道:“哟,是云翳啊,看来我这次又来晚了一步咯?” 云翳脸色大变,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满脸惊恐的开始向杀阡陌密语传音,心里也是翻江倒海。圣君怎么来了? 他杀死花千骨,让蜀山内乱、覆灭的计划,看来要失败了… 看来云隐又可以逍遥自在了! 他最恨的便是自己长一张跟云隐一摸一样的脸,从刚进师门的时候就长年面具遮面。对外只称容貌被毁,别说其他弟子,就是师父和云隐都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面目。 从生下来开始,双胞胎的他们两个,却只有云隐能够正大光明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而他只能作为影子,只能依照青州梦家代代家训,作为云隐的贴身保卫而存在。 凭什么,明明是一个母亲所生,他却要从小忍受千百倍于他的训练和折磨,只为了能时刻在暗中保护身为继承人的他? 凭什么,明明同一张脸,他就从小备受宠爱和瞩目,而自己却永远只能活在暗中? 凭什么,种下莫名其妙的毒。自己无论怎样都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他受伤痛苦,自己便成倍的痛苦,他若早死,自己也不能活! 凭什么!凭什么!??? 所以,他要毁掉云隐的一切! 只是眼下圣君现身,计划显然不能继续下去,云翳密语传音了一会儿,见圣君微微点头后,没有丝毫犹豫的遁地走了。 只剩下杀阡陌、花千骨、我三个人在小树林里。 林大圣人直接被杀阡陌无视了。这个风华绝代的美人,看着花千骨,问道:“你这个小不点,就是新任的蜀山掌门?” 花千骨点了点头。被杀阡陌的容貌惊呆了,傻傻的道:“姐姐,你……你好漂亮,就是胸小了一点。” “胡说!”杀阡陌吃了一惊,他可是男的,见花千骨一脸天真的模样。又想起了一些往事,不禁笑了起来。 这一笑,倾国倾城,让林大圣人暗暗可惜,可惜是个男的!就是嫦娥,也没这货长得漂亮,这要是去搞基,妥妥的绝代小受。 花千骨连忙道:“真的,我见过的所有女子,都没有姐姐你一半好看的!” “想不到你这小嘴还挺甜的。”杀阡陌又笑了笑,上前掐了掐花千骨的小脸,叹了口气道:“这世上还是第一次有人不怕我,敢这么夸我好看的。 我君临二界,收集神器,让妖神出世,是势在必行。虽然正邪有别,但是也还算恩怨分明。上次来晚一步,致使春秋不败他们擅作主张,屠了蜀山满门。 清虚道长百年前曾有恩于我,我却没能救到他,这是我的过错。所以这次一得知消息,马上赶来救你,也算是我的一点补偿。 你放心,我已训斥过云翳了,从今往后,他们再不会打你的主意。” 花千骨一听,立即吃了一惊,君临二界,又是春秋不败与云翳他们的主子,眼前这个美得不像样的姐姐,竟然是杀阡陌! 但是她觉得这个姐姐不像坏人,刚刚又救了她一命,所以也不害怕,如果没有杀姐姐,她哪里是云翳的对手,想必已经死了。 至于一旁的“云痴”,直接被她忽略了,在她看来,两人都是一个档次的,都是修仙菜鸟,哪是修仙老鸟云翳的对手。 杀阡陌有些惊奇道:“你不怕我?”他可是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花千骨点了点头,老实道:“我不怕姐姐。” 杀阡陌双眸微微一亮,又问道:“你肯信我?” 花千骨又老实的点了点头,“信。” 杀阡陌露出欣喜之色,将花千骨拥入了怀中,一旁的我直接被当作了透明的。 林大圣人也不知多久,没有做过这么透明的背景墙了,看着杀阡陌与花千骨越来越投机,也懒得插口,一时又不能走。 这个魔君性子乖张,这会儿他要是主动离开,说不定还要受到刁难。 杀阡陌可是已经修炼到第九个境界“飞升”,与第一上仙白子画一个级别的人物,以我这时的法力,远不是对手。 (本章完) 9 - 九妖变 - 早雨 所以,他只能当作背景墙,默默地观看着,这时,杀阡陌突然注意起了花千骨的佩剑,“断念剑?小不点,这剑你从何而来?” “是尊上送给我的啊!”提起白子画,花千骨双眼里立即冒出桃花。 “啥?白子画把这剑送你了?这可是把上古传下来的绝世好剑,他居然送你了?” 杀阡陌有些吃惊,幽幽道:“我当初问他借流光琴来玩玩,怎么就没见他这么大方,还差点刺了我一身的窟窿眼。这世上哪个见我不被迷得晕头转向,偏偏只有他,怜香惜玉都不懂!” “怜香惜玉”这个词,让我听得有些蛋疼,仔细看了看杀阡陌,确定这货是个男的,不是女人。 他有些看不下去了,一个大男人跟个女人似的撒娇,惨不忍睹有没有?还好,似乎上天听到了林大圣人的哀告,杀阡陌终于与花千骨告别了,留下一个信物,说是让花千骨有危险,就吹响她。 自始至终,杀阡陌只是来的时候,扫了林大圣人一眼,没有再看第二眼。 蜀山大典的事情告一段落,我与花千骨并没有在蜀山多留,带着小虫子糖宝,御剑飞行,又回到了长留。 在长留的日子依旧,每天就是上课,修炼。 这一代的新晋弟子中,有名头极盛的天才朔风,有蓬莱岛岛主的女儿,霓漫天,也是天才人物,备受众弟子追崇。 花千骨因为有清虚道长留下的六界全书,知识面很广,可谓无所不知,经常与教课的老师抬杠,倒也闯下了不小的名头。 至于我,一直是好学生的模样,除了上课就是修炼,修为一日千里,三个月后,眼看着就要突破第五个境界“勘心”时,却到了仙剑大会的日子。 仙剑大会,一年一次,我与花千骨入门较晚,入门九个月后就是仙剑大会。 这一日,长留上至白子画、摩严、箫声默三尊,下至八千弟子,全部聚齐。 仙剑大会一开始,不过是本着同门各支之间切磋交流的原意,十年举行一次。到了后来,弟子越来越多,又缩短到五年。 而眼下,妖神即将出世,妖魔鬼魅当道,寥寥众仙,根本无暇枉顾,各门各派都开始大力招收弟子。 原先为了提高自身的得道修仙,却仿佛变作了速成的神仙进修班,而教导出来的弟子,一个个也不过光有些道法毛皮,根本连半仙都称不上,达到第三境界破望、第四境界知微境界的更少。 为了督促众弟子,所以,仙剑大会从五年,又缩短到了一年。 参加弟子分为两个组,已拜师的和未拜师的。 长留山看似上下齐心,浑然一体,但是三殿九阁,上有三尊,下有九大长老,关系庞杂交错,支派别立。 三尊执掌长留时间还短,不过八十余年。但是之上辈分的长老级人物,除开不在山中,抛开红尘事物外出仙游的,就有不下四十余人。 再加上九大长老下面的徒子徒孙,各人拜的都是不同的师父,金木水火土,修炼得又大多是不同系别的法术。 因而还是分立成不少的支派。 这时,我与花千骨等未拜师的弟子,在同一个组参加仙剑大会,这个小丫头从早上出来一直脸色苍白,默默不语,看来很是紧张。 毕竟这关系着她能不能拜入白子画门下,萝莉爱大叔啊!(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五章VS朔风、霓漫天 readx;仙剑大会。 所有人都聚集在长留最大的广场上,密密麻麻都是人,很是壮观。空中,不时划过红的,紫的,绿的,一道道彩色的剑芒交织在一起,仿佛漫天的虹彩一般,煞是好看。 这些都是前来围观的仙界各派中人。 大会实施的是淘汰制,这时,我、花千骨等人所在的“未拜师小组”中,霓漫天突然飞向半空,大家伙转头看去,空中来了一行人。 为首的一名中年男子,身骑金狮,刀眉鹰鼻,双目如电,好不威武。 中年男子身边踏着七彩祥云的妇人,端庄美艳,笑容温婉可亲。 正是蓬莱仙岛的掌门,霓千丈和苏蕊夫妇,也正是霓漫天的双亲。 霓漫天在爹娘怀里撒了半天的娇,霓千丈门下的那些弟子想必都是极宠着霓漫天的,久未见她,也都纷纷围着她呵长护短。 大多数弟子看得是羡慕嫉妒恨,仙界大派蓬莱仙岛的掌门千金,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啊! 蓬莱和长留皆是海上仙山,仙家中的名门大派,蓬莱岛此番却特将独女送来长留修行,两派世代交好之心可见一斑。 毕竟两派相隔不远,蓬莱实力稍弱,霓千丈之下的弟子之中又没有几个特别优秀强劲的弟子,如若妖魔来犯,最能仰仗的也还是长留。 两派关系向来不错,霓漫天拜入长留门下,乃有点联姻性质的外交手段。 长留大局着想,将霓漫天收为三尊直系弟子,那是必然之事。 这才是众弟子羡慕嫉妒恨的根本,成为三尊的直系弟子,也就成了长留八千弟子中的拔尖人物。 空中漂浮了众多的云彩,派中长老和其他各派众仙,都悬浮空中,等待着长留仙剑大会开始。 大殿中宏伟的钟声响起,就是东海中千里之外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三尊分别从三大殿飞掠而下。衣袂飘飘的降在高高的法坛之上,风采之盛,在场众人无不仰止。 白子画冷冷清清的道:“仙剑大会开始。” 仙剑大会正式开始,众弟子轮流上台比试。 花千骨排在我前面。她如今已经修行到第二个境界“聆音”巅峰,只差临门一脚,就可以进入第三个境界“破望。” 法力之强,在众多只是第一、第二境界的弟子中,也是拔尖的。又有断念剑在手,轻松获胜。 其余弟子,也都在第一、第二境界,互有胜负。 这种层次的交手,在观礼的仙界各派中人里,只能算是小打小闹。 我看得也是兴趣缺缺,但是轮到他上台的时候,看着自己的对手,就有些蛋疼了,第一场比试。竟然遇上了朔风。 说起来,他还是认识朔风的。 朔风,长留山弟子,本为十方神器中的“炎水玉”碎片所化,为帮助花千骨救治白子画而消散。 由于是十方神器中“炎水玉”的碎片所化,资质非凡,所以朔风拜入长留,年仅一年,就修炼到第四个境界“知微”,在众弟子中名头极盛。被誉为千年难得一见的奇才。 就是世尊摩严也对他刮目相看,多加关注。 修炼到“知微”境界,成就第六真人,已经与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一个层次。放在仙界中,也算是一方大高手了。 这还只是年仅一年而已。 所以,朔风与我的这场比试,在众人眼中,朔风几乎是必胜无疑。 林大圣人自然不愿意挨揍,拔出佩剑。道了声“请。” 朔风微微颔首,有些意外的看了我一眼,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娃娃,长留的新晋弟子,与他放对,竟也气度不凡。 寻常弟子若是遇上他,多少都会有些失态的。 朔风抽出佩剑,也道了声“请”,足下一点,身子如利箭般飞出,手中长剑直刺。 这一剑又快又极,剑上负着极强的法力,让台下的众弟子看得羡慕嫉妒恨,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也或是颔首,或是赞许。 但朔风只用了七分力而已,留了三分力,随时可以收手,他自然不想伤到这位小师弟。 朔风明显是想多了,接下来的一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在朔风的长剑刺到后,我不慌不忙的抬手一剑刺出,这一剑如羚羊挂角,妙不可言的出现在朔风的手腕上。 接着,剑锋一转,化作剑背,击打在朔风的手腕上,同样带着极强的法力,将朔风的手腕荡开,手中长剑脱手而飞。 下一瞬,我的长剑就架在了一脸震惊的朔风脖颈间。 所有人都看得呆了,众多弟子根本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 管理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则一个个面露震惊,没想到这个年仅十二三岁的长留新晋弟子,竟有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刚刚的交手,虽说有朔风大意的成分在内,但“云痴”那出神入化的剑术是骗不了人的。 而且,“云痴”也显露出不弱的法力,竟与朔风相当! 这个结果,让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 朔风愣在当场,直到我笑了笑,道了句“承让”,这才回过神来,道了声“佩服”,捡起佩剑,下台去了。 我长剑还鞘,笑着走下了台,就迎上了花千骨满是不可思议的目光,以及众多或疑惑、或羡慕、或震惊、或敬畏的目光。 霓漫天更是不加掩饰的打量着我,她本以为朔风才是夺得仙剑大会魁首的劲敌,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小煞星。 不论我如何一鸣惊人,仙剑大会还是要继续的。 经过多场比试,最终,选出了四强。 我、花千骨、霓漫天,以及乙班的隹渊。 其中霓漫天与隹渊都已修炼到第三个境界“破望”,一个是蓬莱掌门的千金,家学渊源,自小开始修炼。另外一个,则是众多弟子中的天才人物,只是被朔风的风头压了下去而已。 花千骨则是第二个境界“聆音”的巅峰,法力稍弱一些,但有断念在手,战斗力飙升。 我自不用说,第四个境界“知微”,而且也已修炼至巅峰,只差一步,就可以迈入第五个境界“勘心。” 一旦更进一步,就比仙界大多数掌门人还要厉害了,如蜀山前任掌门清虚道长,以及蓬莱掌门霓千丈等等,也大多都是第四境界、第五境界的修为。 第一场比试,花千骨与隹渊。 花千骨不愧是主人翁级别的人物,手持断念剑,勉强越一个境界与隹渊一战,随着战斗持续,竟然在战斗中突破到了第三个境界“破望”,法力更进一步,又有断念剑在手,进而取胜。 如此表现,倒也入了观礼的三尊与各派中人法眼。 第二场比试,我与霓漫天。 刚刚上台,霓漫天就神色郑重的抽出了碧落剑。 碧落剑,乃蓬莱最厉害的仙剑之一,里面蕴藏着无尽的灵力,剑气逼人,十丈之内皆可伤人于无形,外面不留下一丝伤口,就可将人心肺完全绞碎。 而散发的剑气还将持剑者环绕其中,旁人根本无法靠近。 此剑杀伤力太大,戾气太重,剑下太多阴魂始终不能散去,所以一直作为蓬莱的镇派之宝藏于剑阁之中。 因为霓漫天临近参加仙剑大会,霓千丈为爱女求胜心切,特意将其取出。 也正是此剑在手,霓漫天之前才有信心与朔风一较高下的,但没想到一直视为劲敌的朔风,竟然败在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少年手中。 霓漫天将法力注入碧落剑中,立即有一道道剑气散发而出,将她环绕其中,这才看向我,冷冷道:“出剑吧!” 我摸了摸鼻子,呵呵一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人要求跟他比剑了。 林大圣人的剑法,那自然是登峰造极的,笑了笑后,将佩剑抽了出来。 霓漫天只见对方抽出佩剑,缓缓抬起,向前一点,只是这平平无奇的一式,竟让她心中生出一种避无可避的感觉。 好似那平平一点中,蕴含着无穷变化,自己不论如何出招,无不被其克制。 这不禁让霓漫天立即横剑一挡,又觉得自己这一招,怕是挡不住对方这一剑,中途变招,一剑刺出,想要逼迫对方回防。 但顷刻间,她又怕自己这一招使得晚了,怕是还没有逼得对方回防,自己已经被一剑透胸而过,所以,自己还是退避的好。 如此一来,外人看去,只见我只是抽出佩剑缓缓向前一点,霓漫天就如同中了法术一样,忍不住往后退,手中还变了几个剑招。 等霓漫天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身处碧落剑散发出的剑气环绕中,根本不用后退,也不用应付对方的剑招。 而对方动也不动,只是一招起手式,就让她如此失态,岂不是在三尊、父亲,以及仙界各派面前丢尽了脸面? 事实也是如此,大家伙没有身临其境,根本没看明白是怎么回事,一个个一脸怪异的看着霓漫天。 霓漫天迎着众人的目光,俏丽的脸蛋涨的通红,一双美目愤恨的瞪着我。(未完待续。) 第七百一十六章收徒仪式 readx;霓漫天因为自己的失态恼羞成怒,手中碧落剑挥舞,一道道密密麻麻的剑气,往我射来。 铺天盖地的剑气,彰显出碧落剑的威力,毕竟是蓬莱最厉害的仙剑。 别看霓漫天只是第三个境界“破望”,但修行到第四个境界“知微”的人,比如朔风,对上这一招也要吃力一些。 但换了我,自然不同。 我将手中佩剑抛出,再把剑鞘往地上一插,抬起双手,屈指连弹,一道道无形剑气射出,正是多年未曾使用过的绝技,六脉神剑。 一道道无形剑气,电光火石间迎了上去,将碧落剑射出的剑气抵住,纷纷消散空中。 我心说还好哥们会的多,也不给霓漫天再次放大招的机会,双手掐诀,轻声一喝,“轩辕神剑,降妖伏魔。” 飞剑在空中轻轻一晃,霎时间,化作成千上百口一模一样的飞剑,从天而降,轰然落下! 霓漫天周身的剑气,只是阻挡了一个呼吸的功夫,就被众多飞剑包围,若是飞剑刺下,可以将她捅出一万个透明窟窿。 霓漫天花容失色,呆在原地。 观战的八千长留弟子,以及观礼的三尊与仙界各派中人,一个个目露震惊,难以置信。 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也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双眸中难言震惊之色,这一手惊人的御剑术,竟是已经可以与他的御剑术相比。 他可是天上地下第一仙。 此子非凡啊! 长留上仙白子画都如此震惊,别人更不用说,花千骨、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等等等,一个个都很失态。 蓬莱掌门霓千丈夫妇,一个个更是面露震惊与担忧的看着被飞剑包围的霓漫天,生怕爱女受到损伤。 我收起飞剑,笑了笑,朗声道:“承让!” 霓漫天深深的看了我一眼,将这个弱冠少年的模样印在心间。第一次没有发脾气,移步下台去了。 接下来,最后一场决战,我vs花千骨。 (本章完) 10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自身的战斗经验很一般,但是现在他就像一个真正的体术大师一样,利用自己身体完成各种不可思议的攻击。有的攻击甚至是以命博命,让秦舞阳疲于奔命。 秦舞阳最弱的一环,就是速度,偏偏这是罗洁最擅长的地方,被罗洁克制得死死的。 压制! 罗洁再次出乎人们的意料,完全压制秦舞阳! 如果说秦舞阳比起普通的星士期武者高出一筹,那么罗洁比整个星士期武者都要强上一个档次! 和罗洁交手前,秦舞阳只是认为他比公孙彻强一点,但现在他感觉到了公孙彻感受到的那种感觉,罗洁的拳头力量一次比一次强!速度越来越快。 秦舞阳的紫芒越来越弱,一开始还能给罗洁一丝威胁,到了后面罗洁硬挨一剑也破不了防御。 “和那四个废物周旋消耗太多体力了!”秦舞阳一开始根本没有想到战技会用在他们四个人身上,如果不是要救公孙彻,得快点摆脱那他们四个,他不会使用战技。他毕竟还在星士期,强行使用战技消耗巨大。 终于,秦舞阳体力不止,暴走的罗洁一拳打在他的胸口,轻松击破他的《紫星决》的防御。 秦舞阳伤上加伤,一口淤血喷出,再也爬不起来。 周围的人看得大气都不敢出,目瞪口呆的看着场上唯一站立的一个人――罗洁,这个他们一直当成只会帮妹妹道歉,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好身世外,什么用都没有的废物,今天居然连续击败两大强者! 秦舞阳在之前是当之无愧的年轻一代第一人,但是他被罗洁轻松击败了! “罗洁~罗洁……”校场周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围上数百人观战,突然有人带头大喊罗洁的名字。毕竟只是一群孩子,就像崇拜偶像一样,开始给罗洁欢呼。 但他们的欢呼没有持续多久,就戛然而止,罗洁接下来的动作出乎所有人意料。 已经赢下胜利的罗洁并没有停下来,反而继续发动攻击,飞身朝已经失去战斗力的秦舞阳胸口踢去。 他想要杀了秦舞阳! 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这一点。 但是为什么? 所有人的脑袋都在电光火石间思考了无数次,也没有考虑出来一个结果,毕竟他们只是孩子,还不知道什么叫生命危险,当他们遇到强大魔兽的时候的那种危险。 现在的罗洁就和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兽一样!除了战斗,还是战斗!他可不会管对手是不是已经没有战斗力! 就在罗洁马上要杀掉秦舞阳的一瞬间,身体突然顿了一下,脚攻击的方向偏移了一点,没有踢中秦舞阳的要害,但仍旧将秦舞阳踢得再次喷出一口鲜血昏死过去。 就在人们在猜测罗洁接下来要干什么的时候,他突然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昏了过去。 场上交战的十几人,全部倒在地上,没有一个能爬起来,这场战斗超出所有人预计的激烈! 罗洁这个名字再次响彻中州王城,但这次不是废物、和又一次帮妹妹道歉这种笑柄! “你们罗家还真是个个深藏不露,罗将军。”秦天阳咬牙切齿的说道。 刚才罗洁的行为将三人都惊得呆住了,他们同样没有想到罗洁会这样做,包括罗江,也没有想到自己的儿子有如此毒辣的一面。 幸好罗洁最后一刻攻击偏移了一点,没将秦舞阳杀死,这一点也被三位星云境以上的强大武者看到了,不然秦家这两位估计会拼命,就算两人不拼命,罗家也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听到秦天阳的话,罗江沉默着没说话。 秦天阳说了几句难听的话之后带着秦毅走了,至于场上的那些人,他们不会出面去带走,武院有人会处理这些事情,他们可丢不起这个人,哪怕里面有他身受重伤的儿子。 罗江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他从来没有了解过自己的儿子,到现在,他发现更不了解他了。 …… 罗洁浮在虚空之中,看着眼前的画面:一只金色毛发的小猴子总是在海边,用它红色的血瞳眺望远方,它在其它小猴子中间显得那么与众不同,从来不会与其它猴子玩闹。 但在罗洁看来,这只金色的小猴子是被其它小猴子排挤出外,它的身影中透露着两个字:孤独。 忽然画面一转:小猴子长大了,它赤瞳金毛的特征太过突出,一眼就能看出它是刚才的那只小猴子。它这次没有被人排除出外,而是被众多猴子围绕,众星拱月一般。它的脚下踩着刚刚前来入侵的高阶魔兽追风豹,它现在已经无比强大,将同类全部变成自己的属下,但它依旧孤独。 画面再次变化:一个全身****的青年男子站在山峰之巅,血红的瞳孔透露着睥睨天下的霸气,他的身后摇晃着一条金色毛发的尾巴,周围全是被雷电劈过的痕迹。突然,男子疑惑的向罗洁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血红色的眼眸中闪过一丝不解。 罗洁从一开始就明显感觉到自己和周围的环境不在一个时空,但这一眼又让他感觉到周围的一切那么真实,猴子,不,男子的眼神让他感受到一种来自灵魂深处的恐惧。 场景继续变化:在一片巨大的荒原,男子穿着华贵的战袍,他的前方有数十位仙人和他对峙。为什么说对面数十位是仙人,罗洁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看到那些人的时候,从灵魂深处冒出来的念头,他们就是仙! 男子的表情充满了不屑,独自面对数十位仙人没有丝毫畏惧。一棍弑仙!男子仅仅挥出一棍,仿佛如开天辟地一般的一棍,对面数十位仙人瞬间灰飞烟灭。 接下来场景来到一座城池,一座全是魔兽的城池,里面是仓皇逃窜的魔兽们,铺天盖地的神灵正在追杀逃窜的魔兽们。 男子一脸杀气的浮在空中,帝王一怒,赤地千里! 男子瞳孔红光闪烁,尾巴冒着金色的光芒,突然男子身形暴涨,如法天象地一般,身体变成数百丈高,整个人变成一只巨型的金毛大猿猴! 巨猿身后的一只老猴着急的问道:“大王你要去哪里?” “踏南天,碎凌霄!” “可大王若一去不回……” “那便一去不回!” 大猿猴血红色的瞳孔仿佛要看穿整个天地,虚空之中的罗洁连眼珠的无法转动。大猿猴的嘴里喷出一道道白光,所到之处,生命痕迹完全消失,其中一道白光向罗洁所在的位置射来…… …… “啊!” 罗洁从梦中惊醒过来,他又做了那个梦,越来越频繁。 而且,这次居然清楚的记在脑海中! 从他差点杀了秦舞阳之后,这个梦越来越清晰,梦到的场景也越来越多,对灵魂的震撼也越来越强。十年来,从第一次梦到那只猴子,他就一直在想,那只猴子到底是谁? 罗洁回想起那天的那一战,如果当时不是自己克制住嗜战的欲-望,那一脚踢中秦舞阳胸口,后者必死无疑。 杀人,哪怕是来到这个世界,他还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在那一刻即将发生的时候,本来被嗜战欲-望控制的他突然惊醒,夺回身体的控制权,才避免了杀掉秦舞阳。 秦天阳一开始说这是一群孩子打架,从罗洁现在的状态看起来,还真的就是这样。 这是一个心理克服的过程,随着时间过去,就能慢慢的习惯这种感觉,只是当下难受罢了。 斗场一战,罗洁的名头算是彻底打响了,星云境之下第一人,够响亮的名头。 数百个武院学生将这场战斗添油加醋的传了出去,人们都爱听这种传奇性的故事,传到后来甚至成了罗洁一人单挑对方十几个人,对方使用出了战技,都还是被罗洁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这个名头只是在他们这个年龄段显得很有分量,那些老一辈,甚至是青年级别的都只是看着乐呵乐呵。除了那些还是学生,没有踏上过真正武者道路的小孩子们,没有人会觉得罗洁有多厉害,毕竟只是一个丹田无法使用的体修,他们还是更看好已经能够使用战技的秦舞阳。 罗洁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换好一身普通人的衣服,带上自己的储物戒,走出自己的小院,悄悄离开了国公府。 距离那天的那一战已经过去七天,昨天罗洁刚过了十六岁生日,和以前一样,因为他的丹田的问题,他的生日并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就家里几个人一起过了。 而每次艾希生日的时候,都有这个尚书、那个侍郎来送贺礼。哪怕现在罗洁击败了秦舞阳,还是没有改变这一切,人们都相信等再过几年,秦舞阳突破到星璇期后肯定不是现在的罗洁能比的。 罗洁生日的时候看到艾希几乎被绷带绑成了木乃伊,差点没笑死。艾希被秦舞阳打得遍体凌伤,一招气贯山河将艾希的肋骨都打断了两根,还让她被禁足三个月养伤,要不是罗洁生日她还得关禁闭。 其他三个兄弟也受了不轻的伤,生日都没法帮罗洁过,这让罗洁对差点杀了秦舞阳这件事没那么大的心里负担。 就在昨天,罗洁从文院退学,他现在准备要出去历练,然后在三个月后前往万塔之城!瞒着爹娘和除了脸被包成木乃伊一般妹妹与兄弟们,离开了王城,往北方而去。 现在他感觉自己是个危险人物,只要不疯狂修炼,很可能压制不住那种嗜战的欲-望,但是现在只是苦修,已经不能让他的修为得到提升,和浪费时间没有任何区别,他决定出去历练找找新的出路。 1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14 - 九妖变 - 早雨 我点头道:“好!” “你不问我借神器要做什么吗?”花千骨又吃了一惊,她吃惊的是,没想到借三件神器这么容易。 “你是要集齐十方神器吧?”我露齿一笑,在花千骨吃惊的眼神中,笑着道:“我有一个条件,就是带上我。” “什么?”花千骨又吃了一惊。 我道:“不止带上我。还要带上朔风与霓漫天。” “……”花千骨表示脑子不太够用,似乎“云痴”早就知道她要集齐十方神器的事情。但是又带上朔风与霓漫天做什么? …… 次日一早。 我与花千骨,寻来朔风与霓漫天,准备组队去集齐十方神器。 朔风默然不语的加入了队伍,霓漫天则有些好奇,不知师兄要带她去做什么好玩的事情? 接下来,她就见到师兄取出神器不归砚。动用不归砚的力量,四人小队立即从长留,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蓬莱?”霓漫天睁眼一看,有些吃惊,身为蓬莱掌门独女。自幼在蓬莱长大,自然是熟的不能再熟。 怎么来到了自己家里? 我笑着道:“漫天,带我们去拜见一下令尊吧!” 霓漫天很是意外,师兄不会是要向父亲提亲吧……这也有点太匪夷所思了!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她领着路,大家伙见到了父亲,蓬莱掌门霓千丈。 花千骨从墟鼎中取出神器幻思铃,驱动神器的力量,霓千丈立即陷入浑浑噩噩的状态。 幻思铃,代表着“情”与“执念”之物,可以控制人心。 出发前,花千骨已经从师傅白子画那里,把幻思铃、流光琴弄到了手,再加上她墟鼎内的拴天链,倒也有三件神器。 与我的三件神器加在一起,就有了六件神器,倒也就差几件了。 霓漫天看着花千骨的动作,以及失神的父亲,惊叫道:“你做什么!” “放心。”我一伸手,按在霓漫天肩膀上,将她安抚下来。“霓掌门,对不起,请借晚辈神器一用……”花千骨手持幻思铃,俯身一拜,问道:“浮沉珠在哪?” 霓千丈老老实实的道:“在我墟鼎之中。” 花千骨道:“取出来给我。” 霓千丈从墟鼎中将浮沉珠取了出来,花千骨接过小心的放入自己的墟鼎之中。 朔风只是静静的看着,霓漫天则吃惊的张大了嘴巴,师兄说带她来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谋夺神器? 而且挑选她父亲下手! 师兄与花千骨他们要做什么? 这个世界是怎么了!? 接着,我让花千骨把霓千丈唤醒,四个人向霓千丈打了个招呼,道了个歉,就在霓千丈的谩骂中,运用不归砚,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 霓千丈看着四人消失不见,无奈的叹了口气,女大不中留啊,女儿竟然带着外人,来谋夺神器! 他并不知道,女儿霓漫天也是不知情的。 我、花千骨、朔风、霓漫天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次见到的,却是一个绝世美人。 这个绝世美人比起六界第一美人杀阡陌,也只是逊色那么一点而已,正是鼎鼎有名的紫熏上仙。 她本是仙界的紫薰仙子,五上仙之一,持有十方神器之一卜元鼎,擅长制香,因痴恋白子画而成为堕仙,坠入魔道。 紫熏仙子看着突然出现的四人,也有些意外,“你们来做什么?” 我给了花千骨一个眼神,花千骨将集齐十方神器,救治白子画的事情一说,紫熏上仙几乎没有犹豫,就把卜元鼎借了出来。 这个妞儿与花小妞一样,都是白子画的脑残粉。 接着,四人又通过不归砚,瞬间转移,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有神器就是任性。 眼下,悯生剑、谪仙伞、不归砚在我手中,幻思铃、流光琴、拴天链在花千骨手中,如今又得到了浮沉珠与卜元鼎,只差玄镇尺与炎水玉了。 花千骨并不知道炎水玉就在自己身上,所以,四人这次是来寻找玄镇尺的。 地方玄镇尺,是十方神器中代表着“绝望”与“压迫”之物,代表着绝对封印,在天山尹洪渊尹掌门手中,并且被尹洪渊放在了机关重重的九霄塔内。 九霄塔乃天山禁地,机关重重,极为厉害。就是春秋不败等妖魔二界的人,曾打过九霄塔内玄镇尺的主意,也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 当然,林大圣人出手,以他今时今日的修为与法力,还有着几件威力奇大的神器在手,还是将玄镇尺弄到了手。 如此一来,九件神器全部弄到了手,只用了不到半天功夫,前后过程之简单,让花千骨、霓漫天,乃至朔风都有些惊呆了。 这可是六界争抢无数年的神器,却在短短半天内,被集齐了,就是这么的简单,这么的轻松…… 花千骨吃惊之余,有些激动的就要通过九件神器,召唤最后一件神器,也是最神秘的神器,炎水玉。 炎水玉,才是她的目标,为白子画解毒。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朔风,突然看了我、花千骨、霓漫天一眼,叹了口气道:“六界抢来抢去,一次次大战,争夺了那么久的神器,居然短短半天时间,就被收集齐全,这或许就是天命……” 花千骨、霓漫天不解的看向朔风,我面无表情。 朔风也不管三人的反应,指了指花千骨腰间的玉佩,淡淡道:“不用集齐九方神器,召唤炎水玉了,因为它就在这里。” “什么?”花千骨已惊且喜,将腰间的玉佩摘了下来,正是孟玄朗送给她的信物。 朔风伸手向玉佩一点,玉佩顿时出现一道道裂纹,“啪”的一声,外面包裹的一层白玉外壳应声而碎,露出里面光华耀眼。 竟是简简单单的,就将炎水玉的封印给解开了。 花千骨惊得说不出话来,竟然是真的!炎水玉原来居然这么多年,一直挂在自己身上寸步不离,而自己从来都没有发现! 霓漫天也在吃惊的看着,十方神器集齐,这是妖神要出世了吗? 师兄说带她做一件好玩的事情,竟然是要集齐十方神器,放妖神出世? 这件事情,可是一点也不好玩,玩的她的小心肝急速跳动。 花千骨喃喃道:“我可以救师傅了吗?” “没那么简单。”朔风摇了摇头,又伸手往炎水玉上一点,莫名的力量倾入,身体也渐渐变得透明起来。 花千骨与霓漫天吃惊的看着,没有搞懂什么情况,我却早就料到。 神器短缺的一角归位,才能发挥出真正的力量,为白子画解毒。(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四章洪荒之力 迎着花千骨与霓漫天不解的目光,朔风淡笑道:“我只是一小块石头而已,就算比起尘埃也大不了多少。有没有我的存在这个世界都是一样的,不会有谁伤心或是不舍。但是尊上就不一样了,他的安危关系到三界兴亡。” 花千骨与霓漫天听到这里,再看着朔风的举动,以及渐渐消失的身影,已经明白,原来朔风是神器炎水玉的一部分! 我自是早就知道,自从知道花千骨要找炎水玉为白子画解毒起,他就猜到了朔风的下场。 朔风看了我一眼,对他短短时间集齐十方神器的举动,也很是震惊,但也仅是震惊而已。 都要泯灭了,他在意的并不是这些事情。 “不要…”花千骨喃喃惊呼,她虽然想救师傅,但也不想牺牲朔风,在长留弟子中,两人的关系可是极好的。 朔风笑着摇了摇头,脸上露出追忆之色,淡淡道:“我第一次有意识的时候,是在水里,迷迷糊糊的,沉睡了百年或者千年。 我醒来,蹲坐在岸边,看着水流来去,花开花落,云卷云舒又是一百年。然后我无聊了,站在山上的一棵树上,看着半山腰的一户人家,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生老病死,就这样又过了一百年。 之后我渐渐有了形体和人的外貌,学会了说话,我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不一样的人。可是,还是没有觉得这个世界有什么有趣的事情,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存在。 于是又回到最初的那条河边,发着呆。一晃就又是一百年。 突然有一天,尊上正好从天空飞过,可能是察觉到神器的气息,下来查探,然后发现了我。 他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可是,我又怎么知道呢! 于是我反问他,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尊上看着我,说,如果你想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就随我回去吧。或许终有一天能弄明白。 于是,我便被尊上捡回了长留山,然后遇见了你,遇见了你们。 其实在哪里,对我而言都是一样的。我跟他回去,或许只是因为可以多一点机会接触到其他神器。 当时我特别想知道,其他的神器,是不是也像我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 我、花千骨、霓漫天陷入沉默。 花千骨有些不能接受朔风要牺牲的事实,霓漫天更多的却是意外,也有一些对这个同门的惋惜。 我则明白,这就是天命。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所有人或物都需要承载的天道。 顿了顿。朔风笑着道:“于是,我很开心的跟着尊上回去了,也遇到了大家,和大家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开心!直到千骨找神器的时候,我才明白自己的命数。替尊上解毒,也算是报答他对我的收留之恩。” 接着。在花千骨的惨呼中,朔风的身形消散不见。化作一团光芒,在半空盘旋,最终,注入炎水玉中,将炎水玉短缺的一角补上。 花千骨惨呼一声,跌倒在地,我却做出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他上前将花千骨的小手拿起,接着用手指一划,法力透出,划出一个口子。 “你做什么?”花千骨正自伤心,看着我的举动,有些不解,也不计较手指上的疼痛。 “解开神器的封印。”我一边回答着,一边将花千骨的血,分别滴在炎水玉以及另外被取出来的九件神器上。 在为悯生剑解封的时候,我就察觉到,神器上有着一道很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花千骨的血来解开。 花千骨是世上最后一个神的转世,正是她当年与众神一起,将妖神封印的。最后一道特别的终极封印,需要神血,方能解开。 倒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但实施起来,就很是繁琐了,就是林大圣人也需要耗费许多时间,哪有用花千骨的血来的方便。 一件件神器接触到花千骨的血,立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来,封印全部解开! 霓漫天、花千骨都张大了嘴巴看着,有点搞不明白情况。 十件神器旋转着飞向空中,耀眼的光芒交映,似乎比整个天空还要透亮,接着,天崩地裂一般,整个天地,开始剧烈的摇动起来。 十方神器发出一阵嘶鸣,空中,出现一个巨大的漆黑空洞,犹如龙卷风一般,将周围的整个天空搅动。 封印着妖神的墟洞出现,我双眼一亮,一扬手,将十方神器收回。 其中悯生剑、不归砚、谪仙伞飞到他手中,收入墟鼎,另外幻思铃、拴天链、流光琴,以及炎水玉飞向花千骨。 其余三件神器,玄镇尺、浮沉珠、卜元鼎则飞向了霓漫天。 除了花千骨需要的炎水玉,我直接把十方神器给平分了,此时神器的力量已经完全解开,每一件都有着毁天灭地的力量。 几件神器一出,就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得给跪。 但是十方神器封印的墟洞中,有着比十方神器更厉害的力量,那就是当年被众神封印的妖神,以及妖神身上的洪荒之力。 “你们先回去!”我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就飞身往墟洞中飞去。 花千骨与霓漫天同时惊呼,不知他飞往那神秘的墟洞做什么,这时,十方神器的封印全部打开,妖神即将出世,她们两人都乱了神。 我的种种疯狂举动,出乎她们的意料之外! 花千骨与霓漫天各自接住神器,犹豫了一会儿,花千骨决定先回长留,用炎水玉救治师父,霓漫天则决定在这里等待师兄归来。 同一时间,十方神器解封,整个天地摇动,墟洞出现的事情,已经轰动六界。 仙界、妖魔二界,乃至人界君王,都不约而同的做出了反应,集齐大军前往墟洞所在。 …… 我被狂风以及扭曲的空间撕扯着,若非有法力护体,早就给跪了,终于,冲入了另外一个空间,墟洞内的世界。 刚刚来到这里,他就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墟洞内的世界,四周全是柔和的亮光,虚虚实实的,我往婴儿啼哭声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半空中,悬浮着一朵巨大的千瓣莲,仿佛冰雕一般玲珑剔透,发出荧荧幽光。 而那个一直在啼哭中的婴儿,此刻正以小小的身子躺在莲心,小手小脚在空中胡乱挥舞着。 我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个婴儿,就是妖神。 在原本的故事中,婴儿被花千骨取名南无月,本为妖神真身,拥有洪荒之力,被十方神器封印在墟洞中。 南无月被花千骨教导,分为邪恶与纯真两面,后为了保护花千骨,把洪荒之力给了她。 最终邪恶面被白子画所除去,而纯真面则转世成为和尚,法号彦月,喜欢花千骨的徒弟幽若。 我飞身来到了莲花上,俯视着婴儿,别看只是个婴儿,但他是被封印的妖神,可不是表面上那么简单。 这个婴儿,一天便会长大一岁,过不了多少天,就会长大成人,觉醒妖神记忆,而且拥有灭世的洪荒之力。 沉吟顷刻,我伸手按在婴儿的身上,运起法力,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吸入自己体内。 浩瀚无比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婴儿身上传入体内,若是寻常仙人,哪怕是长留上仙白子画来了,也未必能够承受得住多久。 也就是花千骨的“神之身”,可以承受得住这洪荒之力。 但林大圣人驾轻就熟的,运起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将洪荒之力,渐渐的汇集在一起,凝聚成一颗美轮美奂的金丹。 随着洪荒之力不断传入体内,金丹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凝实,法力越来越厚重。 最终,我将婴儿体内的洪荒之力全部吸纳,婴儿似乎有所察觉,又或者说,觉醒了妖神记忆,眼睛里闪烁的不再是稚嫩的童光,而是一种蔑视九天的高傲和叛逆,只是望着我。 (本章完) 15 - 九妖变 - 早雨 我露齿一笑,“妖神,你好!”说着,一伸手,抹去了妖神的记忆,婴儿眼睛里闪烁的目光,又变成稚嫩的童光。 我抱起婴儿,飞身除了墟洞,来时那惊人的狂风与空间撕扯的力量,对如今身怀洪荒之力的他,已经构不成什么威胁。 当他从墟洞外出来时,就看到外面浩浩荡荡的各界大军。 首当其冲的就是仙界大军,仙界各派中人已经齐聚,以长留为首,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三尊,以及众多长留长老,还有霓千丈、尹洪渊、绯颜等各派掌门,站在最前列。 后面浩浩荡荡的各派弟子,足有数万,几乎全部到齐。 另外一方,则是妖魔二界的数万妖魔大军,为首的正是杀阡陌,以及春秋不败、旷野天等妖魔二界的头领。 最后一方,则是人界大军,以及人界帝王孟玄朗等人。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众人正在为墟洞商议对策,却没想到,我从里面走了出来,还抱着一个婴儿,莫非在里面生了个孩子?(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五章李晓龙传奇? 我飞出墟洞,后面的墟洞渐渐归于虚无,消失在天地间。 前方仙界、妖魔界、人间界的大军,目光一个不落,全部落在他身上,以及他手里的婴孩身上。 聪明者已经猜出,那个被我从墟洞里抱出来的婴孩,就是被上古众神封印的妖神! 妖神身上怀有洪荒之力,让许多人一个个眼神热切,而一些以维护苍生为己任的仙人,如尊上白子画、世尊摩严、儒尊笙箫默等,则一个个动了杀机。 铲除妖神,抵抗浩劫! 仙界联军前方,世尊摩严上前一步,厉声喝道:“‘云痴’!你私自集齐神器,致使妖神出世,可知罪否?” 仙界其余各派,以及妖魔界、人间界的人,一看长留出头,一个个选择了默然不语,静观其变。 但从众人一个个屏气敛息的神色来看,看得出来他们也很是紧张的,毕竟那是可以灭世的妖神啊!竟然就这么突然出世了! “不知!”我摇了摇头,目光往各方联军身上扫视一圈,脸上挂起笑容,笑道:“都来了啊!本人宣布,妖神被本人抚养了,至于洪荒之力,你们也不用再打它的主意了!因为它就在本人体内!” “什么!?” “!?” “……” 众人皆惊,此人竟已经得到了洪荒之力? 霓漫天有些紧张的望着我,既担忧,又着急。 白子画飞身上前,淡淡道:“既然洪荒之力在你身上,那就随我回长留,接受处罚!” 白子画引花千骨与我入长留学艺。两人也算是有交情的。 我摇了摇头,道:“白大仙似乎还没有搞清楚情况!” 顿了顿,目光又在各方大军身上扫视一圈,淡淡道:“也罢,就让你们死了这条心!” 说完,一手抱着婴孩。一手掐着法诀,嘴里念了声咒语。 下一刻,我摇身一变,从一个寻常人,变成一个百万丈巨人,顶天立地,几乎将天给顶个窟窿,而那个婴孩,正躺在他犹如一块大陆的掌心中。 如此变故。让各方联军一个个都傻了眼。 我一抬手,遮天蔽日的手掌往各方大军盖去,这一下,可是炸了锅。 仙界各派大军,妖魔大军,凡间大军,有人飞逃,有人施法想要抵抗。有人祭出飞剑、法宝,有人结阵等等。 但在那遮天蔽日。将整个天空都映成黑色的巨大手掌下,一切都是徒劳无功,所有抵抗被一瞬间粉碎。 手掌一个停顿,并未下杀手,只是将所有人都击倒在地。 下一瞬,巨人摇身一变。又变成怀抱婴孩,普通人大小的我,看着倒了一地的各方大军,笑着道:“这下都老实了吧!” “……” 没有人说话,这就是洪荒之力吗?竟然如此厉害?那变身的神通又是哪来的? 所有人都震惊到说不出话来。就算是六界所有力量聚集在一起,也不够对方一下揍的!若不是对方手下留情,所有人现在都已经死了! 哪怕是白子画与杀阡陌也不厉害,在那巨大的手掌下,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击倒在地。 自此,我成为六界至尊,继续修炼着,既成金丹,便准备以力证道。 长留上仙白子画,也只能靠边站,不是一个档次的。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七号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 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刚来到这里,睁眼一瞧,就有些无语,什么节奏? 如果元神也有眼睛的话。 这是一个有些年代感的房间,而且是一间卧室,卧室的大床上,一男一女正做着啪啪啪的运动。 我只看到一个强健的背影,以及一双白皙的大腿,还有上下起伏的动作,以及响彻房间的娇喘、呼吸声。 刚刚来到一个位面,就看到了现场直播,林大圣人的心思却不在这里,反而在打量着周围的环境,这间房间,似乎是**十年代的构造。 自己这是来到了哪里? 他正自出神与深思,就听到床上的女人一声惊叫,“小龙……你怎么了……” 听到第一声尖叫,我还以为这个妞儿到了高潮,但第二声尖叫明显带着惊恐,元神往床上一看,正在啪啪啪的男人竟然猝死了! 然而下一刻,我的元神也愣住了,因为他看到趴在女人身上,那个男人的侧脸,这张脸,他十分熟悉。 小龙……竟然是李晓龙! 什么节奏? 我瞬间就觉得有些蛋疼,自己竟然赶上了李晓龙猝死的场面?这是在拍戏吗? 但是他的眼力告诉他,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死了,根本不用任何抢救,因为他已经死了! 李晓龙猝死在眼前,即便是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一时也不能淡定,心死百转间,他决定元神附体,接着,元神往李晓龙的尸身上飞去。 下一刻,李晓龙就活了过来。 “你吓死我了!”见到“李晓龙”又没事了,女人一脸后怕,又有些担忧的叫了一声。 林大圣人这时却面对一个问题,他的小丁丁还在这个女人体内,是继续啪啪啪?还是停止啪啪啪? 接着,房间内的交响乐继续响起。 …… …… 激情过后的李晓龙,或者说林大圣人,坐在客厅中,皱眉沉思。 饶是已经穿越过多个位面,见多识广的林大圣人,也没想到自己竟然来到了这么一个位面,什么节奏,李晓龙传奇吗? 而且刚巧赶上李晓龙猝死! 李晓龙这个人,林大圣人可是如雷贯耳。甚至是他儿时的偶像。 李晓龙,原名李振藩,1940年出生于米国加州旧金山,祖籍广东顺德均安镇。 他是世界武道变革先驱者、武术技击家、武术哲学家、ufc开创者、mma之父、武术宗师、功夫片的开创者和截拳道创始人、华人武打电影演员,中华功夫首位全球推广者、好莱坞首位华人演员。 他在港岛的四部半电影,3次打破多项记录。其中《猛龙过江》打破了亚洲电影票房记录,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 1962年,李晓龙开办“振藩国术馆”,1967年自创截拳道,1973年7月20日,在港岛逝世,享年33岁。 1979年米国洛杉矶市政府,将补拍版《死亡游戏》的开映日6月8日,定为“李晓龙日。” 1993年米国发行李晓龙逝世20周年纪念钞票。好莱坞名人大道铺上李晓龙纪念星徽。 同年,获港岛电影金像奖大会颁发“终身成就奖。” 月,获中国武术协会颁发“武术电影巨星奖。” 1999年《时代周刊》列出20世纪英雄与偶像人物名单,李晓龙与英国已故王妃黛安娜、米国总统肯尼迪等一同上榜。 由港岛七家电子传媒联合举办的“世纪娱乐风云人物选举”,李晓龙荣登“娱乐风云人物榜”首位。 2000年,米国政府宣布发行一套《李晓龙诞辰60周年纪念邮票》,这是继玛丽莲梦露和007后第三位获此殊荣的艺人,也是华人第一人。 2003年米国《黑带》杂志推出李晓龙逝世30周年纪念专辑“李晓龙对美国武术界的恒久影响。” 月。全球最大的李晓龙纪念馆于在其祖籍顺德均安镇开幕,总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 1941年。3个月大的李晓龙,出演其第一部电影《金门女》。 1946年进入嘉诺撒圣玛丽书院念书。1948年,李晓龙以李鑫的艺名客串参演了俞亮导演的《富贵浮云》,而该片广告亦标明“新李海泉”客串演出。 李晓龙幼时,他父亲为了使儿子体魄强壮,在他7岁时便教练习太极拳。 1949年在港岛入读德信学校。再转读喇沙书院及圣芳济书院。他酷爱跳恰恰舞,在港期间曾以教授名拳师邵汉生恰恰舞,来换取对方教他中国拳法。 1950年,李晓龙首次以男主角身份演出《细路祥》,片中饰演一个从好变坏。从坏变好的孤儿,获得一致好评。 1951年4月12日,参演的《人之初》首映。 1954年,李小龙拜叶问为师,学习咏春拳…… …… 这一切信息,我可是清楚的很,这是他年少时的偶像,只是没想到,如今林大圣人的元神分身,竟然在偶像身上附体重生。 这个时间,是1973年7月20日,也是李晓龙史上逝世的时间,与他知道的一点不差。 房间内那个与他啪啪啪的女人,是李晓龙的情人丁珮,而李晓龙,正是死在了这个女人的床上。 我当时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决定以李晓龙的尸身,附体重生。 一来,有现成的尸身,比较方便。 二来,也算是圆他少时的一个梦,李晓龙若是不死,中华功夫走向世界,甚至引领世界,那是迟早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死了,但是林大圣人自诌不会比“前任”做的差。 所以,我做出了这个选择,这时,丁珮从卧室内走了出来,只穿着三点式,很是香艳,“达令,想什么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六章都是名人 readx;“没什么。”我转过头,看着这个刚和他啪啪啪过的女人,丁珮,目光中带着几分考究。 这个女人,可不简单。 要不然怎么李晓龙、向化强这些见惯美女的角色,一个个都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丁珮,擅长运动,舞技了得,尤以阿哥哥舞最为出色,被冠以“阿哥哥女郎”的称号。祖籍北京,舅爷是张学良,外公是军阀时代的北平警察局局长。 而她又是在米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的人,活泼好动、爱玩时髦、为人仗义等等,放在七十年代的港岛,那可是极为吸引男人的。 但是随着一代巨星李晓龙死在她的床上,这个女人的人生就发生了逆转。 当李晓龙在她身边猝死后,部分影迷为了保护李晓龙的形象,逼她自杀谢罪,也有人害她吸食大麻一年,导致部分大脑神经受损、精神分裂和丧失记忆等等… 1978年,向化强、丁珮在喜剧《gooseboxer》上碰头,向化强对丁珮一见钟情,全然不理外界对她的诸多不利评论,很快就与丁珮结婚,并且生下一女。 可惜,李晓龙的死对丁珮的打击实在太大,所以她对身边的人极度缺乏安全感,就算与向化强结婚生了女儿,还是不能释怀,经常会在半夜起来看看身边的丈夫与女儿,是不是还有呼吸。 丁珮与向化强离婚后,开始皈依佛教… 我审视的目光,让丁珮觉得不太适应,又觉得有些陌生,这个女人很是聪明,敏锐的察觉到达令似乎有些变化。 实际上,我也有些头疼,虽然附体重生是方便了,但是面临的却是喜当爹的局面,还有着丁珮这个小三儿。 李晓龙可是有原配夫人琳达的。而且还有一个儿子,丁珮只是他的小三儿而已,这段婚外情,直到李晓龙意外猝死在丁珮床上。才暴露出来。 实际上,李晓龙的死因,也是众说纷纭,很多人怀疑是谋杀,而且与丁珮的后任老公向化强有关。 向化强是港岛的一个黑涩会大佬… 但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却表明李晓龙确实如记载所说,是猝死的。 根据记载,李晓龙头疼不是第一次了,曾经在拍电影的时候就突然晕倒,但是有人建议李晓龙去做头部ct看看,被他拒绝。 其次,李晓龙是健身的先驱者,为了花少量的时间,做到大量训练的结果,他动用了肌肉震动机。 此震动机。靠电击击打身体,让肌肉做异常的对抗,也就是说击打身体分钟的时间,等于做了一个下午的高强度训练,肌肉所承载的压力是一样的。 亚洲当时的健美冠军说,这个机器我开4级已经觉得有点吃不消了,而李晓龙开的是9级,太疯狂了,接近超人 并且李晓龙家里有很多药,主要是维生素abcde这些药。他每天都大量的吃,由此而往,长期的身体超负荷,导致身体最后实在承受不了。以至于猝死 不论如何,李晓龙如今死而复生了,林大圣人正面临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局面,今夜,他在丁珮家中住了下来。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家。到底在哪。 第二天,我让丁珮开车把自己送回了家,也就见到了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以及一个半大屁孩的小儿子。 面对一个陌生的妻子与儿子,我不动声色的应付了过去,而后,就意外的见到两个人上门。 在七十年代的港岛,李晓龙的朋友圈,基本上都是名人。 上门的两个人也不例外,即便他们现在只是李晓龙的跟班。 (本章完) 16 - 九妖变 - 早雨 这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好,另外一个,却是大名鼎鼎的林正英。 林正英,原名林根宝,港岛艺人。 岁的林正英进入电影圈做龙虎武师。1971年,参演了第一部电影《唐山大兄》并担任武术指导。 因此,与李晓龙变得熟络,做了李晓龙的跟班。 1985年,在电影圈发展多年的林正英,凭借一部灵幻恐怖片《僵尸先生》,走红港岛和东南亚影坛,并获得第5届港岛电影金像奖最佳男配角提名。 1995年,林正英获亚视以百万高薪,礼聘演出电视剧《僵尸道长》,由此林正英的电视生涯开始,这套电视剧亦被视为林正英影途的起死回生之作。 但令人遗憾的是在月8日傍晚,林正英因肝癌晚期,在九龙圣德肋撒医院与世长辞,终年45岁。 那时节,说起大名鼎鼎的英叔,九叔,正英师傅,可谓是家喻户晓。 只是眼下,林正英还是一个年轻人,还没有“九叔”那股范儿,略显稚嫩,穿着一条这个年代独有的白衬衫,牛仔裤。 跟林正英一起到来的b仔,本名陈会毅,与林正英是搭档,都是李晓龙的跟班,也可以说是左右手,李晓龙死后,为导演、动作指导等等。 “阿龙,你怎么没去剧组?”林正英走到客厅坐下,看着我,有些意外的问出了声,以神态与称呼来看,他与李晓龙的关系十分亲近。 b仔也坐了下来,同样有些不解与意外的看着“李晓龙”,“李晓龙”可是个工作狂,影视与功夫是他最热衷的事情,十分狂热,更不用说像今天这样的松懈了。 我无奈的摸了摸额头,他并不知道剧组在哪啊! 眼下,李晓龙正在拍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拍了一半而猝死,也就成了四部半电影里的最后半部。 前四部电影,《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已经让李晓龙大红大紫,影迷都在期待着第五部电影,《死亡的游戏》。 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龙争虎斗这些电影的名字,也是很酷毙的。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的名字还好,但“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狂拽炫,叼炸天的词汇,一听就让人热血沸腾。 不比后来,放在这个时代可是引流潮流的。 迎着林正英与b仔的目光,我淡淡道:“身体有些不舒服,今天暂时停工吧!” “不舒服?” “怎么了?” 林正英与b仔同时吃了一惊,很是关切的看着“李晓龙”,他们对阿龙用机器高强度击打身体,早就劝了多次,可是阿龙每次都不听。 不要出现什么问题才好! 林正英又急切道:“去医院检查一下吧?” “不必了,我的身体,我心里有数。”我摇了摇头,笑了笑,接受了林正英的好意,开什么玩笑,虽然李晓龙的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但是以林大圣人的手段,这哪里是问题? 分分钟搞定! 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都有些无奈,阿龙有点“独裁”的性子,说难听点,就是有点刚愎自用,关于去医院检查这个问题,他们也曾劝过几次,都被阿龙拒绝了。 “那你好好休息,剧组的事情不急。”林正英是李晓龙的忠实小弟,有些关切的说着,事实上,剧组每耽误一天,都会花费不少的资金。 “嗯。”我点了点头,旋即给了b仔一个眼神,淡笑道:“你去安排一下。” “好!”b仔点了点头,去安排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了。 b仔离开,我又看向了林正英,笑着道:“反正没事,我们再来讨论一下这部电影的事情。” “好…”林正英没有怀疑,与“阿龙”讨论起《死亡的游戏》这部电影,以及剧组的事情。 以林大圣人的本事,很快就从林正英嘴里套出许多自己想知道的情报,大部分都是关于电影的,甚至还有一些是关于人际关系,以及公司之类的。 林正英虽然有些疑虑,但也没有放在心里去,将知道的事情都如实说了,只是有些纳闷,阿龙问这些做什么,自己不应该知道的吗? “李晓龙”身体有些不舒服,剧组停工一天的事情,立即惊动了一位港岛影视圈的大佬,邹文怀。 这位影视圈的大佬可不简单,影视圈里首屈一指的人物,真正的大佬。 当初身为半个港迷的林大圣人,自然也是知晓的。 邹文怀,1957年,加盟邵氏集团,1970年,离开港岛影视圈的霸主邵氏,自行创立嘉禾电影,公司在20世纪70、80年代与邵氏兄弟对峙。 李晓龙的出现,让嘉禾电影很快站稳了脚跟,并且有了与邵氏集团对抗的资本。李晓龙主演的《唐山大兄》,创下港岛开埠以来电影最高票房纪录。 1988年,邹文怀获大英官佐勋章,也就是obe勋爵,1998年获港岛政府颁发金紫荆星章。 2003年,嘉禾拍毕贺岁片《行运超人》后没有再开新戏。 2007年,邹文怀将嘉禾股份全部出售给橙天娱乐,隐退影坛。 “阿龙,怎么样?听说你身体不舒服?”邹文怀走入客厅,快步走到李晓龙身旁,有些关切的问出了声,两人关系很不错,而且李晓龙可是邹文怀的顶梁柱,财神爷。(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七章李晓龙的志愿 我起身,与大老板邹文怀客气了一句,“没什么事情,休息一下就好了。” 见“李晓龙”气色不错,邹文怀这才放心的点了点头,两人一起坐了下来,“那就好,早就告诉你,从日国进口的肌肉震荡机,对身体的负荷太大,要少用啊!” “我有分寸。”我挑了挑眉,没想到肌肉震荡机竟然是从日国进口的,看来李晓龙的猝死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小日国还真是够阴险! 实际上,李晓龙的电影与截拳道,在日国也有着许多脑残粉,想必正是因为如此,才引起日国当权人的忌恨。 毕竟日国人无脑崇拜一个中华人,对日国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 接着,两人又讨论了一下关于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事情。 虽然李晓龙自组了协和电影公司,《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但协和电影公司是挂靠在邹文怀的嘉禾电影公司名下的。 嘉禾之所以可以成功,与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争锋,除了李晓龙这个顶梁柱以外,就是允许麾下有**子公司的出现♂,不比邵氏,独揽一切利润,太过霸道。 如洪金宝、成龙等人,都是走的这个路子,只是如今都活在李晓龙的光环下,不怎么起眼而已。 洪金宝已经小有点名气,成龙却是在李晓龙逝世后,才渐渐成名的。 将邹文怀送走后,我又与林正英讨论了一些关于电影、生活之类的话题,一天时间下来,已经对李晓龙的生活、工作等,了解了个大概。 当晚。他与李晓龙的原配妻子琳达,还有小儿子,同床异梦。 第二天,林正英就按照我的吩咐,开车将他接到了剧组。 这时,电影《死亡的游戏》正拍摄到一半。确切的说只拍出十多分钟的镜头。 《死亡的游戏》剧情:剧中“李晓龙”是一名退役武术冠军,被迫与其他两位武术家,一起去闯一个五层的高塔,来得到塔顶上面的宝藏。 当李晓龙闯完全部的关数后,打开了宝藏箱,只看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生就是一个等待死亡的过程…… 整部电影,说白了,就是靠“李晓龙”的精彩打斗,个人魅力来烘托。尽管如此,放在全世界,也是所有人都买账的。 闯关的过程中,“李晓龙”还会一边打斗,一边说出他的武学理论,宣扬截拳道文化,这一点,更是全世界所有人都买账。 因为都是动真格的! 请来守卫五层高塔的高手。都是“李晓龙”在各国武术界的朋友,都是冠军级别的人物。一个个都有真材实料,可谓全豪华阵容。 放在这个时代,是当之无愧的大片,哪怕是在好莱坞,也是首屈一指的。之前,与好莱坞合作的《龙争虎斗》全球总票房达23亿美元。已经证明了“李晓龙”的实力。 以我的能力,又有林正英与b仔的协助,将这部电影拍完,自然是没有一点问题,接下来。他就过上了拍电影的生活。 同时,他还肩负着喜当爹与三角恋的责任。 直到这部电影拍完,召开记者招待会,宣传、首映、上映等等一系列活动过后,已经是年底。 我也就迎来了来到此方世界的第一个春节,进入了1974年。 这一年,随着电影《死亡的游戏》的上映,“李晓龙”还是港岛影视界首屈一指的巨星,没有之一,因为他同时是国际巨星。 《死亡的游戏》因为中西方文化的结合,以及全豪华阵容,全球总票房更是突破了《龙争虎斗》,达到25亿美元。 我这时候才发现,原来“李晓龙”在这个时代,竟是一个顶级富豪,要知道这可是七十年代,2亿美元代表着什么? 尽管他拿到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这个时候的亿万富翁,放眼整个港岛,也就那么少部分人。 实际上,李晓龙之前拍摄《猛龙过江》与《龙争虎斗》之后,已经是顶级的富豪了,只是林大圣人对钱没有太大的概念而已。 进入1974年,我并没有着手继续拍电影,在影视界与影响力上,“李晓龙”如今的名气已经够大,该做一些其他的事情了。 身为龙迷,李晓龙是我少时的偶像,自然知道这个偶像的三大志愿。 这个让世界认识中华国粹的人,有着强烈的爱国意识与尚武精神。 一个国家的兴衰,在乎国策是否合乎民意,人民是否爱国。一个民族的强弱,在乎民众是否有信仰,是否发奋。 李晓龙始终不忘记自己是中华民族,他在任何比赛场合,都不忘记宣称:“我使用的是中国功夫”,“中华民族不是东亚病夫”,“中华民族了不起!” 所以,他的第一大志愿,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人都知道,这个时候,已经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第二大志愿,就是把华语电影,彻底打进国际市场,让全世界的观众都能够看到、认可华语电影,这个时候,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三,就是他要走进好莱坞,成为中华功夫的天皇巨星,如今,也是完成了其中一部分。 如果李晓龙没有暴毙,他就是走在为之奋斗,并且通往成功的路上,林大圣人既然附体重生,自然要把这三条路都走完。 作为中华民族,李晓龙的第一志愿,我自然是万分认可的,如今要做的,就是推广中华武术,让全世界都知道,都学习! 李晓龙首推的中华武术,就是截拳道。 而且他已经开创了“振藩国术馆”,得到许多人的认可,“振藩国术馆”颁发的资格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应的。 我要做的,就是让截拳道与“振藩国术馆”,随着“李晓龙”的名字,更为红火,要红遍全世界! 让世界各国的人,都以学习中华功夫为容,让中华功夫引到世界潮流! 恩…李晓龙已经迈出第一步,第二步要从哪里开始呢?(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八章1974年 </br> 林正英与b仔,这两个“李晓龙”的跟班与左右手,发现“阿龙”自《死亡的游戏》后,竟然不再关注影视方面的事情,很是意外。看小说到网 要知道影视与功夫,是“阿龙”毕生且狂热的追求。 当两人发现,“阿龙”连功夫方面,都有些放下的时候,更加震惊,百思不得其解。 林大圣人还用得着练武吗? 他只是将截拳道研习了一遍,就了解了其中的门道,说起来,李晓龙不愧是世界级的武术家,宗师级别的人物。 截拳道,竟然与独孤九剑,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截拳道是李晓龙创立的一类现代武术体系,可惜由于他的过早逝去,以至于后来,很多人并不了解截拳道。 截拳道融合了世界各国拳术,以咏春拳、拳击与击剑作为技术骨干,以中华道家思想为主,创立出实战格斗体系构想,也是一种全新的思想体系。 截拳道与多数武术不同,它是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精华的,全方位自由搏击术。 同时,它也是一种哲学思想和方法论,如同马克思主义一样,与时俱进,和社会一道向前发展。 截拳道,指的是不拘于形式,思想上成熟的觉悟,以水为本质而攻击,反击将一切化解于无形。 说白了,就是狙击对手来拳之法,或截击对手来拳之道,本性是“抛弃传统形式,忠诚的表达自我。” “以无法为有法,以无限为有限。” 与独孤九剑的最高境界,无剑胜有剑。极为相似。 我将截拳道加以改革后,就创作了一本《中华国粹之截拳道》,配合“镇藩国术馆”开始宣传。 同时,他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开创了“李晓龙体育用品”。开始商业化宣传中华功夫,也使得“李晓龙”更为红火。 “李晓龙体育用品”,顾名思义,卖得都是体育用品,健身、训练器材,其中以双节棍。因为“李晓龙”在走红而出名,最为畅销。 中华功夫的宣传,以及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开始从港岛,辐射整个世界。 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一口气吃不成个胖子,林大圣人相信,中华功夫引领世界潮流,那是必须的。 觉得宣传力度有些不够,同时,林大圣人又开创了“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李晓龙”的形象为商标。模仿肯德基的老头,开始运行。 一时间,风靡港岛。“李晓龙”的粉丝流连不绝,以到“李晓龙餐厅”就餐为荣。一些脑残粉为了桌位,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李晓龙餐厅”同样以港岛,辐射整个世界,我相信。渐渐地,它也会成为世界潮流。 说来简单。当林大圣人将所有事情忙完,已经来到1974年的年底。进入了1975年。期间,选合作商,谈合同,选店面,具体运营等等,林大圣人也是忙了个够呛。 这一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人口中是传得最多的,当之无愧的风云偶像人物之首。 也有人说,“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是“李晓龙”在借名气圈钱,但很快,这些人就被龙哥的脑残粉淹没。 这几个看似寻常的举动,在1974年,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毫无疑问,“李晓龙”更红了,整个港岛,几乎没有人不认识他,基本上港岛的大部分人,都崇拜他,是他的粉丝。 他的影响力,在国外也越来越大。 1975年,我回过头来,准备继续拍电影了,一切已经走上轨道,如今,就是让“李晓龙”三个字更红,同时,也是“李晓龙”的第二个与第三个志愿。 让华语电影得到世界认可,成为好莱坞的中国功夫的天皇巨星。 尽管“李晓龙”如今已经够哄,所拍摄的华语电影,也成为首部进入好莱坞的华语大片,但只是一个开端而已,远远不够。 (本章完) 1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叶问》,而是《李晓龙传奇》。 这两部电影,无论拍哪一部,都可以大红大紫,甚至更进一步。 一代宗师叶问,本就是李晓龙的师傅,再辅以他的名气,以及拍摄手法、剧情、打斗等等,毫无疑问是一部可以敲开好莱坞大门的大片。 李晓龙传奇,以他今时今日的名气与地位,拍摄出来,肯定也是大红大紫,受无数粉丝追捧,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传奇。 思考了一会儿,我决定先拍《叶问》,毕竟是“先师”,代表着向先师致敬的意思,先后有序。 要拍《叶问》,我又开始自编、自导、自演,首先,就是剧本问题。 这对我来说,本来就不是问题,因为他曾经看过这部电影,剧情与画面在脑海里闪现。 里面的打斗,通俗易懂,又吸引眼球,也符合“李晓龙”的风格,所采用的特技很少。 说到《叶问》这部电影,就不得不说一说,叶问这个一代宗师。 叶问,生于1893年,本名叶继问,祖籍广东省南海县,是当地大少爷,在港岛圣士提反学院念书,学识渊博。 他的咏春,师承陈华顺、梁赞,为咏春拳体系的开宗立派人,于20世纪50年代开始在港岛教授广东人咏春拳。 其封门弟子梁挺,将咏春拳传扬国际,更通过其子弟,在全球的广泛传扬,形成出一套最权威的中华传统武术实战修习课程《梁挺咏春》,载誉全球。 叶问是咏春拳,乃至中华武术一致推崇的一代宗师,1972年在家与世长,比猝死的李晓龙早一年,同时,也是李晓龙的师父。 叶问在原传统武术,言传身教的授业方式上,将原博大精深,包含武术套路与心法的传授方式,拆改成一个个简单通俗的动作名称,如摊、掌、膀、伏、抌、捶等,让咏春拳以最显浅明了、通俗易懂的方式,在港岛开宗立派,将原本秘而不传的咏春拳传扬开来。 及至其后子弟门人孜孜努力,将咏春拳传遍全球,成为一系名拳。 这个一代宗师,李晓龙的师傅,毫无疑问,很有人格魅力,所以,所拍摄的电影,自然可以吸引眼球。 同时,李晓龙的师傅,本身就是一个噱头,“李晓龙”三个字,在港岛已经家喻户晓,哪怕是在国外,估计很多外国人也会好奇,李晓龙的师傅,会是一个怎么样的人物。 我开始写起剧本。 一九三零年代,中华武术之都的佛山,武风顶盛,各门各派为广纳门徒,经常集体比斗以显实力。 叶问习得一身武艺,但为人低调,故未有设馆授徒,只待在家中与友人闭门切磋、钻研武术。 以金山找为首的北方武师,为了在佛山扬名立万,遂狠狠挫下各派馆主。 金山找为搏得佛山市民的认同,决意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且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叶问在妻子张永成的鼓励下出手,以熟练的咏春拳大胜金山找。 经此一役,佛山掀起了炽盛的咏春热潮。 好景不常,中日战争爆发,佛山沦陷,叶家大宅被日军强占,叶问被迫带着妻儿移居废屋。 叶问一家生活艰苦,但叶问仍积极面对,一改阔少的态度,到煤炭厂当苦力,自力更生。 众中华人默默耕耘之际,一批日军却前来生事,陪伴在日军主任佐腾旁边的翻译官,竟是昔日的佛山巡警李钊。 日国将军三蒲是一名武痴,故以白米作奖赏,邀请中国人到打斗场与日军切磋,藉以观摩中国武术。 叶问的好友武痴林,于打斗场内侮辱三蒲,被生生打死。 叶问为寻找武痴林,到打斗场,即见廖师傅,被佐腾无理射杀。 叶问遂把心中悲愤于打斗场上发泄出来,以一敌十,痛击日本人。 三蒲对叶问的身手大为欣赏,并表示期待与叶问一战。 叶问的挚友周清泉,被沦为山贼的金山找勒索。 周清泉为养活一众工人,未有弃厂撤离,令叶问明白到每人都有其使命,遂留在棉花厂教众工人以咏春自卫。 金山找再次来袭,一众工友在叶问带领下齐起以咏春反抗,金山找被打致耳聋。 三蒲带兵至棉花厂捉拿叶问,要叶问向日军传授中国武术。 叶问拒绝,只愿与三蒲作战。 佐藤为保三蒲胜出竟暗设埋伏,叶问虽已知已身陷危机,但仍以咏春力战三蒲的空手道,二人在擂台上展开激烈决战。 最后叶问打败了三浦,却被佐藤从开枪,幸而李钊扑上去,只是打伤了叶问的肩膀。 人群涌上去,叶问在好友周清泉的帮助下,逃离佛山,去了港岛。 再加上场景的描写,以及对话,打斗等等,零零总总的,我将《叶问》这部电影的剧本写了出来。 不同于接手的半部电影《死亡的游戏》,林大圣人对于自己自编、自导、自演的第一部正式电影《叶问》,还是很上心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挑选演员,将剧中每一个人物都塑造好,主角当然是他自己,林大圣人,也就是“李晓龙。”(未完待续) 第七百二十九章两个未出名的名人 “怎么样?”我将林正英与b仔找来,将《叶问》的剧本拿给两人过了目。 林正英与b仔一年来也没闲着,我虽然没有涉及影视界,却在推广中华国粹,开创“李晓龙体育用品”与“李晓龙餐厅”,有许多事情,都是这两个跟班去敲定的。 “好!”林正英与b仔两人一起捧着剧本看,看完之后,异口同声的叫了声好。 身为70年代的人,看到跨世纪的精彩剧本,不叫好才怪。 两人的反应在意料之中,我笑了笑,道:“金山找这个角色,阿英你来演。” “我?”林正英有些意外,金山找是剧中是一个武功高强,仅次于叶问的半反面角色。 “不错!”我端详了一下林正英的五官,虽然有些年轻,但化化妆就可以了,“英叔”后来虽然是靠僵尸道长成名的,但这眉眼,演反派也很适合。 而且,林正英也是个练家子,换句话说,就是手上有功夫的。 b仔也端详了林正英,点头道:“不错,英仔挺适合这个角色!” “好!”林正英哪能拒绝,点头应了下来。 金山爪的角色敲定,我亲自出演叶问,接下来,就需要其他角色的演员,首先,是叶问的太太。 其次,还有为了养家糊口,做了日国翻译官,其后又暗中帮助叶问的汉奸李钊,这个角色的刻画要加深。 还有叶问的好友武痴林,要完成一个小人物的华丽转变,他也是片中矛盾计划的衔接点与导火线。武痴林这个角色。要比叶问塑造的更符合中华传统英雄,虽然只是小人物式英雄。 其余的角色,倒是无伤大雅,如叶问的好友周清泉,只要演好一个爱国商人的戏份就可以。 其他被踢馆的武师。以及被日国人杀害的廖师傅等等,找一些有功夫在身的群众演员就可以搞定。 70年代的港岛群众演员,随便拿一个出来,后来都会成为大咖,如元龙、元彪等人,元龙。就是后来改名,红遍整个中华的成龙。 元彪等人,一个个也陆续成名。 这个时候,他们还在做群众演员,龙虎武师。跑龙套的。 接下来,就是敲定所有角色的演员,我笑了笑,道:“阿英,b仔,你们去准备一下,我准备海选演员。” “海选演员?”林正英与b仔相视一眼。 很快,我就知道“李晓龙”三个字。在影视界的影响力,他要海选演员的事情传开,海选现场。可谓是人山人海。 哪怕是人山人海,以林大圣人的眼力,还是瞧了个清楚,这一瞧可不打紧,全是名人! 而且他第一眼,就看到了一个名人中的名人。赵雅芝。 “你,过来一下。”我一指赵雅芝。笑着开口。 “我?”赵雅芝明显吃了一惊,“龙哥”怎么不按流程走呢?来不及多想。有些拘谨的走到我面前,这可是红遍整个港岛,乃至全世界的“李晓龙!” 我也不客气,直接从赵雅芝手中把简历拿了过来,上面写的却很简单,1971年,毕业于港岛天主教崇德英文书院,后来在日国航空公司,任职空中小姐两年。 1973年自日国航空公司辞职,参加港岛无线电视台首届“港岛小姐”,获得殿军。 之后就没有了。 事实上,我知道,赵雅芝在1975年才正式进入演艺圈,初为无线制作中心的一名幕后人员。 1976年,许冠文的喜剧电影代表作《半斤八两》,邀请赵雅芝出演女主角,成为港岛年度票房冠军,又在日国等海外市场公映。 1977年,赵雅芝签约吴宇森电影《发钱寒》女主角,成为年度票房2连冠女影星。 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走红,与周润发一样,是港岛早期走红的演员。 甚至于赵雅芝的婚姻情况,林大圣人都知道的一清二楚,1975年,赵雅芝嫁给黄汉伟,育有两个儿子,1982年离婚。 后来,赵雅芝和黄锦燊合演剧集《女黑侠花木兰》认识。 1985年,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生了第三个孩子。两人感情稳定,黄锦燊的追求热烈认真,他曾发表爱的宣言“时间会证明一切”,赵雅芝表示想要幸福,必须学会珍惜、感激。 如今只是1975年初,林大圣人一眼就看出,赵雅芝还是个处子,至于为什么对她的情况知道的如此清楚,身为半个港迷,能不了解赵雅芝? 别说赵雅芝本人,我连真的白素贞都见过! “女主角就是她了!”我看过简历,递给了一旁的林正英,在林正英与b仔目瞪口呆的情况下,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人都有些吃惊,“龙哥”不是看上这个小妞了吧?还别说,这个小妞的条件真是不错,要模样有模样,要身段有身段,清纯中带着一股子妩媚,恩…很特别。 赵雅芝更是吃了一惊……自己这就选上了?还是“李晓龙”下一部电影中的女主角?这让初出茅庐的她,小心脏急速跳动。 我之所以这么选,除了一些个人情节,实际上,赵雅芝也很适合叶问太太的这个角色。 林大圣人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圈,这些前来参加海选的演员,一个个都是名人,接着,他又指了一个人,“你,过来。” 一个白面小生走到了我面前,有些紧张的叫了一声,“龙哥。” 所有人都在看着这个白面小生,羡慕嫉妒恨! 我笑着问道:“叫什么名字?” 白面小生又紧张又激动,一听发问,赶忙应道:“周润发!”末了,又加了一句,“刚从无线电视演员训练班毕业。” 我皱了皱眉,又一个无线的,无线就是邵氏的产业,专门用来支撑小荧幕的,也就是电视机。 至于大荧幕,也就是电影,因为“李晓龙”的出现,将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揍得七零八落,邵氏已经很是吃紧了。 “李钊,就他了!”我自然知道这个白面小生的小伙子,就是周润发,这时的发哥还很年轻,很腼腆,也没有成名。(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本章完) 18 - 九妖变 - 早雨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第七百三十章叶问开机 readx; 赵雅芝在上一年,也就是1974年已经加入无线,只是还没有得到机会。广告 周润发也是上一年刚在无线训练班毕业的。 虽然两个人都算是无线的人,也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人,但我并不介意,哪怕他是在帮对手捧红两个演员。 “李晓龙”三个字就是招牌,不用计较这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在林大圣人眼里,邵氏更算不上对手。 实际上,林大圣人已经在考虑,怎么挽救赵雅芝这个小妞的第一段不幸婚姻了 周润发与赵雅芝两个年轻人很是激动,就这么获得了大荧幕的机会,还是在“龙哥”的电影这应该是他们影视生涯中,最大、最精彩的一笔了 这个时候的港岛人,没有人不了解“李晓龙”这三个字的魅力。 我选人,自然不只是看脸,赵雅芝从气质等各方面,都适合叶问太太这个角色,周润发,也适合李钊这个角色。 李钊,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为出彩的一个角色。 他虽然不怎么光彩,是一个追名逐利的小人物,虚荣又胆小,又没有信仰,更是做了汉奸翻译官,但是他拥有中国人的良心。 他做汉奸,也是为了家里吃不上饭的弟弟妹妹,还有老母亲而已。 面对众人的指责与唾骂,他无言以对,其后对叶问一家的暗中救助,却成了问心无愧的证明。 这个在汉奸与良知的夹缝中游走的人物,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一个角色。 虽然周润发刚刚毕业,但一看他的眉眼,以及神态,我就断定,他可以将李钊这个角色演活。 接下来,我又挑选了武痴林、廖师傅、周清泉等等角色。 他随便一指,就是一个名人。 “你”元龙。也就是后来改名的成龙,被选中了,这个时候的“种马龙”,还很年轻稚嫩。 林大圣人很不负责任的给他安排了一个日国人的角色。 “你”七小福中的元彪。也被选中。 也是日国人角色。 “你”洪金宝也来参选了。 这次却是廖师傅的角色。 “你” “” 海选完演员后,我将剧本与武打设计,按照演员发了下去,给他们三天时间来熟悉剧本,将人物揣摩好。 虽然时间有些短。但我相信,这些人之所以后来会成名,都是有可取之处的。 选景等问题,对于驾轻就熟的协和电影公司来说,很快就搞定了。 三天后,就是林大圣人选择的黄道吉日,叶问正式开机。 叶问的开机仪式极为隆重,记者媒体们都围着偶像巨星“李小龙”,一个个用相机使劲的拍摄着。 我站在最前上香,身后跟着林正英、b仔等人。在之后就是演员,一切规矩,都是按照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规矩来的。 拜神之后就是舞狮助兴等等,之后,就是把记者打发走,电影正式开拍。 记者招待会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哪怕凭借“李晓龙”三个字,如今在港岛已经不需要宣传。 一名漂亮女记者直言问道:“李晓龙先生。您为什么会有拍摄并主演您的恩师叶问,这个想法呢” 这也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众所周知,“李晓龙”自创截拳道。开创镇藩国术馆以后,其实就等于背叛师门了,因为截拳道不是咏春。 相传,“李晓龙”与恩师叶问,因为这件事情,也有着不小的矛盾。 “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认真道:“很简单,向先师致敬。” 只这一个噱头,就将“李晓龙”的完美形象展现出来,众人暗自喝彩,以“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以及截拳道的名头,要远远胜过咏春的reads;。 “李晓龙”却甘愿为先师宣传咏春,可见孝心,气度。 “李先生,听说您这次启用了很多新人” “李先生” 林大导演将记者一一应付过去之后,电影正式开拍。 这部电影,以宣传叶问与咏春为主的,我并没有在电影中宣传截拳道,哪怕截团到包罗万象,其中就包括咏春拳。 就像他说的,像先师致敬,而咏春,也是中华国粹的一部分,百花齐放,让中华功夫引导世界潮流,才是完美的。 我编写的中华国粹之截拳道,其中的基础篇,其实大部分都是以咏春为主的,因为截拳道,是适用于有武术基础的人群上的。 就像独孤九剑,想要学会这个剑道终极技能,没有一定的用剑基础,怎么可以 截拳道也有点这个意思,对于没有武术基础的新人来说,没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无法领悟这种高深的技法。 所以,我在编写李晓龙的截拳道的时候,加了一个基础篇。 这时,正在拍摄金山找等北方武师,来佛山踢馆的情景,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所向披靡,很吸引眼球。 林大导演看得暗自点头,林正英与洪金宝都有一定的经验,而且都有功夫在身,经过三天时间,对他写下的剧本与武打设计,都摸得很透。 打起来,也很是精彩。 当然,这其中难免出现失误,重拍。 周瑞发、赵雅芝等几个年轻人,正在林大导演身后,或是看着他如何拍摄,或是看着专注的“龙哥”,这就是“李晓龙”啊 中华民族的骄傲 其中一个年轻人,肤色有些发黑,眼神却很透亮,没想到自己会有幸被“龙哥”选中,出演一个并不算龙套的角色,叶问的好友,商人周清泉。 林大导演既然选了这个年轻人,自然也认识他,他就是任达华。 这个时候的任达华,也是刚从无线电视艺员训练班毕业的,不同于野路子出身的周润发,他是以模特身份进入演艺圈的。 我更知道,这货后来拍摄了不少****一时传为“佳话。” 实际上,任达华1955出生于港岛,父亲是警察,一家五口住在警察集体宿舍。 任达华11岁时,父亲因公去世,母亲靠在工厂打零工供三个孩子读书。任达华日常读书之余,帮母亲做塑料花、穿珠子赚钱弥补家用。 任达华中一时,偶然看到报纸上有招收模特的广告,于是报名考试并被选中参加训练工作。第一次拍汽水广告时,只喝光三瓶汽水就过关了。 任达华通过模特工作可以负担自己的学费,同时也能帮助母亲维持家庭生计,直到以模特身份进入影视圈,又参演了不少****才渐渐走红。 实际上,林大导演还知道不少内幕与八卦。 任达华之所以走红,除了努力以外,还有一些外在因素。他出身警察世家,他的亲哥哥,后来混到了警队高层,更是直接领导飞虎队,可以调动全港的飞虎队。 所以,任达华的后台还是很硬的。后来更有八卦传出,刘德华去东北演出的时候,与当地黑涩会人物发生了些不愉快,被扣留,还是任达华找其哥哥出面,把华仔从东北捞回港岛的。 十年代,在港岛黑白两道都吃得开的,只有任达华与种马龙,有时候其他演员得罪了黑涩会的人,请和事老的话,基本都请他们两个。 当然,如今林大导演在,“李晓龙”三个字,才是最吃得开的,港岛混社团的人,都有很多“龙哥”的脑残粉。 动作场面,分作开打、僵持、转折、结局四部曲。 说白了,就是先喊喊口号,或者对峙一下之类的,然后开始打,然后再僵持不下,然后再分出高低,最终决定谁被揍了。 如今林正英出演的金山找,与洪金宝出演的廖师傅,已经到了四部曲中的“结局”,毫无疑问,廖师傅被金山找揍了。 接下来,被金山找踢馆的众多武师不服,让他去挑战叶问。 为了博得佛山人的认同,金山找决定挑战不问世事的叶问,闯进叶宅逼叶问出手。 这里,便是林大导演与“太太”赵雅芝,以及金山找三人的戏份。 看得出来,赵雅芝第一次出演有些紧张,一连出现好几次毛病。 林大导演皱了皱眉,把赵雅芝叫到一旁,笑着道:“不要紧张,想象你就是叶太太,作为叶问的妻子,她” (本章完) 19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开导了一会儿,再次开机时,赵雅芝终于有些从容了。 而林大导演出演的叶问,毫无疑问,惟妙惟肖,叶问虽是佛山的贵族名望,但很低调。 换句话说,低调才是最牛逼的炫耀,哥的范儿,你不懂。 这一点,对于惯于装逼与扮猪吃老虎的林大圣人来说,自然不是问题,演的恰到好处,仿佛他就是一代宗师叶问。 实际上,这部戏,叶问出手的次数并不多,最主要的,就是在不同时期,表现出社会大环境,对这个一代宗师的刺激。 将这个一代宗师,塑造的有血有肉。 这一切,都被林大导演表现出来,他穿着浅色长衫,头发也剪短了,显得格外精神,带着一种宗师范儿,要不是都认识,剧组中的人一个个都以为他是叶问本人呢 李晓龙一年多前的线条还是略显硬朗的,也是因为用肌肉震荡机的缘故,这一年多来,经过林大圣人的保养,已经没有软化一些,更惧一代宗师的气度。未完待续。 “我一开始要表现出年轻气盛,牛皮哄哄的样子,有些小人得志,我是一个小人物,骨子里是小人物的那种得意……” 林大圣人转头一看,周润发正拿着自己的剧本,在碎碎念,进行自我催眠,很是无语。 他在剧中出场的第一个镜头,就是“李钊”刚刚做上警队队长。 这货跑到叶问那里拿着枪显摆,被叶问一手指头把弹夹给弹飞了,表示吓尿,意识到自己小人得志的猥琐。 但是当金山找横扫佛山武馆后,他跟着大家来到叶问家里,骨子里面的佛山人的傲气又变现出来,也开始崇拜叶问…… 这个人物,无疑是剧中除了叶问以外,最具灵魂的角色,也是心理活动最活跃,最难演绎的。 这还只是刚开始而已,后面还有汉奸戏,心理挣扎戏要演…… 看着“发哥”碎碎念,自我催眠的模样,林大圣人也觉得有些好笑,这哪是后来的“影帝发”,明明是个毛头小子! 但是发哥的表现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在他上场以后,好似真的变成了李钊,第一次拍戏,竟然一遍全@过! 这让赵雅芝、任达华等人,一个个都有些羡慕嫉妒恨,阿发真是有天赋啊…… 林大导演的速度还是可以的,随着一系列的拍摄,不久后,《叶问》宣布杀青,经过后期的剪辑,宣传过后,《叶问》迎来了首映。 首映,是这个时代,港岛特有的流程,会在一家电影院内。将一部影片放映一次,以观影人的反映,来测试一下这部影片的价值等等。 港岛电影界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每部电影的好与坏,都要在第一场首映的时候,接受观众们的点评。 如果反应良好。自然是满场的掌声与叫好,也就代表着这部电影的票房有保障。 如果片子很烂,导致观影人不满意,就会迎来“甘蔗、瓜子”等“暗器”,就是情绪失控的观影人,动手打人的场景,也不少见。 首映过后,我等导演、演员、工作人员等等,都是要亮相。接受点评的。 当然,以“李晓龙”这三个字的分量,首映这一关还是比较好过的,更何况拍出来的更是叫座的大片。 “李晓龙”自编、自导、自演的影片《叶问》,一经宣传,听说要首映,立即在整个港岛引起一片热潮。 大街小巷中,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买到《叶问》的电影票吗?” …首映场中。 我、林正英、b仔、周润发、赵雅芝、任达华等人,都很低调的坐在后排。前面还有着安保人员。 随着观众入场,电影开始上映。 本来都把目光集中在后排偶像“李晓龙”身上,看那狂热的目光,恨不得将“李晓龙”给一口吞了的观众们,终于将注意力,转向了荧幕。 电影的开头。就是港岛的功夫巨星、偶像巨星、天皇巨星“李晓龙”,面临廖师傅的挑战。 他一出场,大有一派宗师的气度,以漂亮的咏春拳,轻而易举的将廖师傅打败。电影院内,立即传出浪潮般的叫好声。 “打得好!” “那个胖子真是不自量力!” …坐在后排的洪金宝表示很蛋疼。 “龙哥是无敌的!” “……” 这让坐在后面的林大圣人有些无语,这完全是“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否则就是一场漂亮一些的打斗戏而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反应。 还有,明明拍的是李晓龙的师傅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都是脑残粉啊…… 再后来,又是叶问与妻儿的温情戏,赵雅芝的亮相,很有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吸引了大多数男性的眼球。 而温文尔雅,又对武术痴迷不已,一派宗师形象的叶问,也谋杀了在场女性的双眼。 她们这才知道,原来“李晓龙”并非只有荧幕硬汉的形象,原来也是这么可以低调儒雅的。 尤其是叶问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更完美了“李晓龙”完美老公的形象。 当然,若是她们知道,“李晓龙”在荧幕外正玩着三角恋,就不知作何感想了。 接着,金山爪出场,以横扫的姿态,将佛山众多武馆揍得七零八落,被人鼓动下,为了得到佛山人的认可,来到叶问家里挑战。 众目睽睽,群情激奋,立即挑起了观影人的情绪。 一些脑残粉不顾场合的叫了起来,“龙哥揍他……” 这让林大圣人更为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面临金山爪的挑战,叶问仍不愿比武,许多观众开始暗笑,原来“龙哥”也怕老婆! 不得不说,“李晓龙”这三个字,太深入人心,不说他逝世后,在后世的影响就无法比拟。在这个时代,更是无人可以代替。 明明演的是叶问,却都把他当李晓龙来看,这种事情,其实也是有好的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的。 终于,在金山找的咄咄相逼下,叶太太下旨,准战。 传旨的,正是叶问的小儿子,在小叶骑着童车出来饶了一圈,说了一句,“爸爸,妈妈说你再不出手,屋里的东西就砸光了”的时候,达到本剧的第一个高潮。 林正英饰演的金山找,发起狠来,那目光、神态,也颇具半反派形象。 金山找毫无疑问的,被叶问给揍了。 现场立即一阵叫好的浪潮,诸如“揍得好!”“龙哥威武!”“龙哥无敌!”之类。 要说起这场大戏,也很有讲究,金山找代表的是北方拳师,用的是形意拳,林正英本就是个练家子,加上我的点播,打起来极具威势。 林大圣人用的咏春,更是有一种浑然天成的宗师气度,与金山找的形意拳,形成极为强烈的对比。 让众多影迷看得入神不已。 后来叶问用鸡毛掸子把金山找打的吃了一嘴鸡毛,更是引起一阵笑声,这个场景,放在这个时代,也是第一次出现在荧幕上,具有创新与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影片继续放映,观众们看得越来越痴迷。(未完待续。。) () 第七百三十二章会面邵老头 随着电影中,日军贡献佛山,武师们为了地瓜、窝头,放下身段,成为了煤矿工的时候,电影院内充满了唏嘘声。 这其中,也包括一代宗师叶问,也是他们的“龙哥。” 接下来,就是小鬼子的暴行,要求武士们通过比武,才能换回粮食。 “小鬼子太卑鄙了!” “艹txxxx……” “那个李钊竟然做了汉奸,该死!” “他全家不得好死!” “真想杀了他泄愤!” …坐在后排的周润发,表示有些蛋疼,李钊正是他演的。 这时,种马龙饰演的日国人也开始上场了,林大导演也没亏待这个后世大名鼎鼎的大鼻子龙,给他安排的是日国将军的身份。 看上去,也像那么回事。 接下来,廖师傅、武痴林等人,被日国人杀害。 叶问出场。 “龙哥快给他们报仇!” “打死小鬼子!” “揍死小鬼子!” “……” 这是一个成功的铺垫,当叶问来到武斗场,看到好友惨死,愤恨出手,一个打十个,横扫日国武师的时候,电影院中≈大部分人都站了起来,大声叫好。 “打的好!” “龙哥无敌!” “……” 他们的感情,愤怒的情绪,与叶问一样感同身受,喊出来的却是“龙哥”,“龙哥”也没有让他们失望。 “我要打十个!”只是一句话,怎么一个爽字了得! 接下来,“龙哥”以咏春拳中的日字冲拳,招招到肉,秒杀十个日国武士! 怎么又是一个爽字了得! 林大导演在后面看得很是无语。那明明是叶问,不是李晓龙啊! 但无论如何,这场跨世纪的经典影片,放在七十年代,又由“李晓龙”来演,毫无疑问。它会大红大紫,红得发紫! 就是林大导演身旁的林正英、b仔、赵雅芝、周润发、任达华、洪金宝等人,一个个也看得热血沸腾,拍摄的时候,他们并没有这种感觉,亲自观影,却看得不能自已。 接下来,又到了李钊这个汉奸翻译官的转折点,为了保护叶问。他并没有将叶问的原话翻译给日国将军。 这让许多观众很是意外,有些不能理解,在以往的影视中,汉奸都是坏到无可救药,让人鄙夷的角色,这个李钊,却有些不同。 当观众看到李钊为了一家老小,不得已做了汉奸。又一直暗中帮助叶问,为了保护叶问而受到日国人毒打的时候。心情无疑是很复杂的,对李钊的认知发生了进一步的变化。 一些人更是从中得到了一些启发,为被毒打的李钊而落泪。 影片继续反映… 最终,叶问在与日国人的决战中获胜,却被黑枪暗算,众多中国人扑了上去…… 电影院中。一会儿的寂静过后,接着,就是雷动般的掌声。 …… 《叶问》正式在港岛上映,票房一路飙升! 大街小巷,都在讨论着“李晓龙”与“叶问”的话题。在他们眼里,影片中的似乎不是叶问,就是他们的骄傲,李晓龙! 港岛又掀起了一阵“咏春”浪潮,以“咏春”为主题的跟风电影,立即出了一部又一部,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而一些热恋中的男女,以及已婚夫妇,也为“李晓龙”一句“世上没有怕老婆的男人,只有尊重老婆的男人”,引起许多话题与家庭纠纷。 随着《叶问》在国外上映,票房更是一路飙红,虽然颠覆了“李晓龙”以往的电影风格,但这部“李晓龙”主演的跨世纪大片,还是轰动了全世界。 “东方”,“李晓龙”,“叶问”,“咏春”,以及“截拳道”一时成了外国人的话题。 《叶问》的成绩,在我的意料之中。 当我们的“李晓龙”,也就是林大导演,正为下一部影片动脑的时候,意外的接到了一个邀请,这个邀请人,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大老板,邵逸夫。 邵逸夫此人,在港岛的影视界,可谓是一个真正的传奇,07年生于浙江宁波。 邵家八兄弟姐妹中,他排行第六,旧上海时代人称“邵老六”,来港后尊称“六叔。” 邵逸夫在58年,于港岛成立邵氏兄弟电影公司,拍摄过逾千部华语电影,他旗下的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惯称无线电视,主导着港岛的电视行业。 可以说,他就是港岛影视界的老大。 港岛的明星,基本上都是从他麾下出来的。 我也有些好奇,邵逸夫找自己做什么?莫不是要挖嘉禾的墙角,把自己挖过去?以双方的关系来看,似乎不太可能。 更何况,以邵氏那种霸道的运营手段,也是容不下协和电影公司的。 不论如何,我还是应约了,他对这个人也是有些好奇的, 两人约见的地点,是一家茶楼。 当我来到茶楼二楼的包间,就见到一个神采奕奕的老头,以及一名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 毫无疑问,这个老头就是邵逸夫,老头也没有起身迎接的意思,只是笑着道:“坐吧!” 实际上,邵逸夫与李晓龙是有过接触的。 当年李晓龙从国外回港发展,在邵氏吃了苦头,紧接着就被嘉禾挖走,以一飞冲天的姿势,横扫港岛影坛。 其中曲折,让邵逸夫也意想不到,只能报以苦笑,只怪自己没有看出“李晓龙”的潜力。 “请。”邵逸夫做了一个请的姿势,既然是在茶楼,当然是品茶。 我点了点头,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笑着道:“好茶。”顿了顿,直言问道:“六叔找我来,不知有什么事情?” “你还是那么心直口快!”邵逸夫笑着摇了摇头,挥了挥手,让穿着旗袍的女服务员退下,然后笑着道:“今天叫你来,其实是有一件事麻烦你。” “什么事?”我挑了挑眉,有些好奇,邵逸夫能有什么事麻烦他李晓龙? 邵逸夫微微探过身子,神秘兮兮的低声说道:“那边有人想看你们协和的片子,恩,就是《叶问》。” (本章完) 20 - 九妖变 - 早雨 ?“那边?哪边?”我微微一愣,看着邵逸夫神秘兮兮的模样,有些无语,跟个特务似的。 邵逸夫神秘兮兮的继续低声道:“就是大陆那边。” “大陆?”我若有所思,现如今是1975年,大陆! 这个时候的大陆,正处于动荡时期啊! 顿了顿,我问道:“谁要看?”得到的结果,却让他稍稍吃了一惊。 “大陆那位伟人!”邵逸夫神秘兮兮的说着,林大导演表示有些以外,伟人? 那位开国伟人,这个时候,应该是在世的。林大导演也没想到,那位伟人竟然想要看。 邵逸夫低声笑了笑,又说了一个让他有些意外的消息,“那位伟人,已经看过你主演的,还是我想方设法弄到片源的。” 顿了顿,又有些羡慕的低声道:“据说那位伟人一连看了三遍,在看第一遍的时候,还落了泪,说你‘李晓龙’是个英雄!” 林大导演有些意外的点了点头,这个时节,大陆还处于动荡时期,相比港岛,又有些落后,在影视、娱乐方面,远没有港岛这么与时俱进。 一部,引起轰动与共鸣,那是必须的,只是没想到对那位伟人的杀伤力都这么大。 “六叔的意思是,要的片源?”我回过神来,问了一句,不比那部电影,的片源,可是掌握在林大导演自己手里,外人没有。 邵逸夫点了点头,低声笑道:“不错!” 他也不担心“李晓龙”会拒绝,虽然如今大陆动荡,两边的关系又不是很融洽,但大陆到底是中华民族的根,“李晓龙”又常以中华民族为骄傲,又怎么会拒绝。 “好!”我点头答应下来,既对伟人要看有些意外,同时又对邵逸夫的能量有些吃惊,这都勾搭到大陆高层了。 难怪这货旗下tvb的电视剧,后来在大陆那么通行无阻,等等电视剧,一直在大陆热播。 我与邵逸夫又交谈了一会儿,以他的超卓见识,自然非邵逸夫可比的,尤其对大荧幕与小荧幕浅谈了一下,更是让这个老头吃了一惊。 邵逸夫原本以为,只有他自己看出小荧幕,也就是电视机的潜力。这个时候,电视机哪怕是在港岛,也不是很多,但邵逸夫已经看出,这个东西,以后会成为港岛的主流。 所以,他毅然决然的将邵氏集团的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到了小荧幕上,在邵氏集团内,也是引起不少纠纷的。 没想到,“李小龙”竟也独具慧眼! 我却知道,事实证明,邵逸夫的决定并没有错,后来拍出来的上海滩,射雕三部曲等等,在整个港岛,引起了很大的轰动。 两人交谈过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我很快就派林正英把拷贝了一份,给邵逸夫送了过去。 接下来,林大导演又开始考虑起下一部电影。 第七百三十三章八十年代 m 林大导演想来想去,结合“李晓龙”的形象,选择了这个剧本。 至于这个剧本,准备放一放再说。 他要让大家知道,“李晓龙”不仅可以做一代儒雅宗师,硬汉依旧! 第一滴血,是80年代红遍全球的影片,一共四部,每一部的全球票房,都是一两亿美元,塑造了史泰龙的西方硬汉形象。 如今林大导演很无耻的拿来自己用了,准备塑造东方李晓龙的硬汉形象。 影片第一部的内容是这样的,退伍军人兰博从越南回国,他回到已显得陌生的原居小镇,当地警长看到这个退伍军人的第一眼起,就开始对兰博百般挑剔,甚至将他带回警局肆意侮辱,不堪忍受责打的兰博袭警之后逃跑。 警长召集大批警察和国民警卫队士兵,展开对兰博的追捕,兰博逃至荒山野林之中,不断用自己在越战中掌握的游击战术,对警察展开反击,他抢劫了一辆武器运输车,返回小镇烧毁了商店,法律和武器都不能阻止兰博了。 兰博在越战时的长官上校出现,劝说兰博放下枪械,愤懑已久的兰博吼出了自己的困惑与不甘… 根据记忆,林大导演把剧本写下来以后,核算了一下,这部电影最少需要投资一两千万美元才能够完成。 也就是说,要一亿多港币。 七十年代的港岛,一部电影,一两千万票房已经是逆天,要是用一亿多港币来拍摄电影。估计得赔死,就是邵氏估计也不敢这么干。 而在西方,就没有那么多顾忌,华语电影实在是落后西方很多。 实际上,“李晓龙”正在做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的敲门砖。只是,只有他的电影进入好莱坞,进入西方人的视线,那是不够的。 只有华语电影,都把目光放在西方的时候,华语电影才能彻底在好莱坞站稳脚跟。 但是如今的华语电影。实力还是太弱了,也只有他林大导演,以及李晓龙的名头,才能在西方吃得开。 接下来,林大导演着手自导、自编、自演。这部电影投资大,也很麻烦,需要许多现代化武器,以及直升机等道具。 而且拍摄地点,在港岛明显不合适,所以,林大导演来到了大陆,只是该影片的剧本。要改动一些。 要塑造好解放军的形象,“李晓龙”也就成了解放军的一名退伍老兵。 林大导演直接让邵逸夫邵老头还了他一个人情,让邵老头在大陆动用关系。给他拍片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历时数月,第一部,宣布杀青。 经过后期剪辑,以及一系列的宣传后,影片正式上映,这时。已经是1975年的年底,正巧赶上贺岁档。 此部电影一出。立即风靡全球,“李晓龙”的粉丝。不分国界,疯狂上涨! 西方,也开始对东方文化、军队、硬汉等等感兴趣,进行了解。 接下来的几年内,林大导演陆续推出第二部、第三部、第四部,每一部都有着全球一两亿美元的疯狂票房。 另外,他还将“变形金刚”系列归为己有,一时风靡全球。 当时间来到1983年,早已进入八十年代的时候,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带着李晓龙形象的“镇藩国术馆”,“李晓龙体育用品”,“李晓龙餐厅”,“变形金刚”等等,已经风靡全球。 其中过程之简单,都在林大导演的意料之中,“李晓龙”三个字,本就是活生生的招牌,再加上他跨世纪的眼光,以及恬不知耻的剽窃行为,所以…… 这个时候,林大导演已经将目标放在这部电影上。 是世纪福克斯公司和派拉蒙影业公司共同出资,于1994年拍摄的一部浪漫的爱情灾难电影,于月1日在东京首映。 影片以1912年泰坦尼克号邮轮,在其处女启航时触礁冰山而沉没的事件为背景,描述了处于不同阶层的两个人――穷画家杰克和贵族女露丝抛弃世俗的偏见坠入爱河,最终杰克把生命的机会让给了露丝的感人故事。 该片上映全球票房超过18亿美元,是一部跨世纪后,票房一直到10年都难以超越的电影,并获得诸多奖项。 当然,这部电影的投资也是十分巨大的,需要一两亿美元,换算成港币,要一二十个亿! 现如今,就是把港岛的霸主邵氏,以及嘉禾绑在一起,也拍摄不出来。 就是以林大导演的身家,想要拍摄此影片,也需要筹备筹备。 当林大导演将目标都放在好莱坞大片上的时候,回过头来一看,港岛影视界还是老样子,除了他“李晓龙”三个字在好莱坞吃得开,华语电影进入好莱坞与西方人的视线,还是很难! 即便是林大导演也有些无奈,他总不能逼着各国,都喜欢这个时代的华语电影,华语电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个发现,让林大导演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李晓龙”已经是世界级的天皇巨星,截拳道也开始风靡全球,第一个志愿与第三个志愿,已经实现。 反倒是第二个志愿,华语电影真正进入好莱坞,却一点进展没有。 所以,林大导演准备暂时放下,回过头来,调教一下港岛电影。 “从哪里开始呢?”林大导演喃喃自语,把林正英、b仔两个左右手找来,准备具体了解一下港岛影视界的情形。 “龙哥!”林正英、b仔身为林大导演的左右手,自然是随叫随到,两人正忙着“变形金刚”系列的事情。 当“龙哥”耗费巨资,把这部影片拍摄出来后,紧接着,就推出“变形金刚”系列的玩具,风靡全球,日进斗金。 这一切运营与操作,虽然都有专业的人才去做,但也要林正英与b仔盯着的。 如今两个人,可都是大忙人,也是大名人,外人都知道,“李晓龙”大部分的事情,都是交由两人去督办。 第七百三十四章塑造僵尸道长 我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对眼下的港岛影视界有了具体的了解。 不比林大导演走在世界的最前端,其“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都是风靡全球的,所以很少关注港岛影视圈。 林正英与b仔的亲朋好友则都在港岛,而且都是混影视圈的,所以了解的比较详细。 现如今,港岛影视圈,除了“李晓龙”三个字无可取代以外,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 邵氏是港岛影视界的老霸主,但是已经将大部分精力,从大荧幕转向了小荧幕。 其拍摄出的,以及今年刚上映的等电视剧,在港岛引起很大的轰动。但是邵氏在大荧幕上,就显得有些乏力。 嘉禾在大荧幕上,有“李小龙”作为顶梁柱,实际上“李小龙”的影视公司,早已非嘉禾所比。 现如今,嘉禾以洪金宝,以及元龙改名后的成龙为主导,在大荧幕上有着不菲的成绩。 新艺城,则是由麦嘉、黄百鸣、石天创办于1980年9月,隶属于金公主娱乐有限公司,背后由地产财团“九龙建业”支持。 其拍摄的,以及系列,也有着不菲的成绩。 +除却邵氏、嘉禾、新艺城三足鼎立外,其余的都是一些小型影视公司,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 但是,就是邵氏、嘉禾、新艺城三家捆在一起,也不是林大导演的对手,“李晓龙”三个字可不仅仅是在港岛,就是在全世界,那也是天皇巨星。 以林大导演在全球的圈钱能力。邵氏、嘉禾、新艺城表示只能给跪。 在他们眼里,好在“李晓龙”将大部分精力放在了好莱坞,否则港岛影坛就要被“李晓龙”横扫了。 哪怕邵氏、嘉禾、新艺城控制着港岛的电影市场,港岛的大部分院线,都被三家控制的死死的,但也阻挡不了“李晓龙”的脚步。 不说协和电影公司本就挂靠在嘉禾名下。可以在嘉禾和控制的院线上映,就是邵氏与新艺城,你敢说不让“李晓龙”的电影放映,“龙哥”的粉丝都能淹死你! “李晓龙”三个字,影响力没得说! 更何况,以“李晓龙”的身家,收购零散院线,或者投资院线,再整合出一条院线来。那也是很轻松的事情。 实际上,他们也很羡慕“李晓龙”的电影,在全球的叫座与吸金能力,奈何比不了…不论“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影片,拍摄成本,都是以千万美元计,也就是以上亿港币计算的。 倒是嘉禾目光远大,已经学着“李晓龙”。将“成龙”的电影进行大成本制作,推向好莱坞。但是成绩一般,与“李晓龙”的电影根本没法比。 但毕竟赚的是美元,嘉禾还是小赚了一比。 …… 从林正英与b仔口中得知了港岛影视圈的状况后,林大导演也有些头疼,应该怎么带动华语电影呢? 以他的能力,拍摄出在港岛叫座的电影。那是分分钟的事情,但并不能让华语电影走向世界。 想了一会儿,我看着自己的左右手林正英,突然有了主意。 这一位僵尸道长,其后来主演的僵尸电影。风靡港岛与大陆。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这位“九叔”,塑造成风靡全球的僵尸道长? 虽然很有难度,但值得一试,如此,可以让“九叔”,以及东方文化中的僵尸,走向世界。如此一来,除了他“李晓龙”,也有别的华语电影,被好莱坞与世界观众接受。 “龙哥?”林正英被林大导演看得有些发毛,不禁叫出了声。 我笑了笑,道:“阿英,我准备为你写一个剧本,你把手头的事情放一下,马上开工!” 林大导演写剧本的速度,自然是很快的,所以,准备今天将剧本写出来,明天就开工。 林正英听了,却吃了一惊,“龙哥”要为他写一个剧本? “龙哥”近些年来,写出来的“第一滴血”系列与“变形金刚”系列的剧本,可是风靡全球的,他自然不会怀疑“龙哥”写剧本的能力。 但是以林正英与b仔今时今日的地位,作为“李晓龙”的左右手,已经非常人可比,两人做幕后工作足以,已经没有想过要去做什么电影明星。 “龙哥”突然要给他写一个剧本,这是闹哪一出? 见林正英吃惊的模样,一旁的b仔也是一头雾水,我笑了笑,道:“先去准备吧!把手头的事情,先交给b仔处理,明天剧本就出来了。” 林正英与b仔,正为“变心金刚”系列的事情忙碌,林大导演这个甩手掌柜,自然是知道的,吩咐下去后,就开始为林正英写剧本。 林正英与b仔一头雾水的走了,表示跟不上“龙哥”的节奏,只能奉命行事。 林大导演埋头为林正英写起了剧本,不仅仅是僵尸片,还要融合东西方的风格,不仅要在港岛卖座,还要推向世界。 在八十年代以前,港岛的鬼怪片、惊悚片并不多见,僵尸片更是属于被人遗忘的题材,偶尔有几部,也只是模仿西方吸血鬼电影的简陋作品,不怎么叫卖。 就是当年风头正盛的港岛影视界霸主,邵氏电影公司,也在僵尸片上栽过跟头。 说起来,这还与“李晓龙”有关。 当年,“李晓龙”的电影与,在西方市场赚了上亿的美元,让邵老头红了眼。 1974年,在林大导演刚刚到来没多久的时候,邵毅夫也曾野心勃勃的,想要进入海外市场。 邵氏电影公司请来英国导演,拍摄了一部集合西方吸血僵尸,和“湘西赶尸”传说的电影。 邵氏展开强大的宣传,但由于影片风格怪异,片中揉杂的东西太多,东西方观众都无法接受,票房最终惨败, 邵氏当时可是赔了许多钱,栽了个大跟头! 所以,之后这些年,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 第七百三十五章剧本 readx;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21 - 九妖变 - 早雨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五章僵尸先生剧本 readx;m 港岛无人敢碰僵尸电影,却不妨碍林大导演塑造僵尸道长。 林大导演写的剧本,也与林正英原本的系列有些不同,总的来说,有些……另类。 在他的剧本里,僵尸并不是穿着清朝官府,从棺材板里跳出来的那种大傻叉,而是在东方的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就存在的一个不死种族。 这个不死种族,以吸食人血生存,被他咬过的人,也会变成僵尸。 而我们林正英林大道长,在这个剧本中,也不是杂牌道士出身,而是在神话传说中,从古至今,世代传承的“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 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与僵尸这个不死种族,从古至今,一直在做着鲜为人知的对抗,带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说白了,林大导演就是仿照里的设定,将林正英的“僵尸先生”系列,进行了篡改。 但无疑,他是改的很成功的,古老而神秘的东方传承,伏魔一族与不死僵尸,可以吸引住这个时代所有观众的眼球,不论港岛与大陆,还是国外的观众。 当然,仅仅有一个设定是不够的,还要有紧凑的电影情节,以及精彩的电影镜头。 林大导演开始在剧本里胡诌了,林正英饰演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自然是当之无愧的主角。 但只有一个主角是不够的,所以,给他安排了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 只有两个富有喜剧色彩的徒弟自然也是不够的,要有贯穿情节的大纲,所以,剧中出现了一个女主角。 这个女主角是一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因为体质与血液有些特殊,她的血可以让僵尸一族获得更强的力量,也就是“进化”,所以。被僵尸一族盯上了。 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的两个徒弟,被僵尸一族引来,发现僵尸一族正准备抓捕女主角,出手阻止。 而后。两人纷纷对这个天生丽质的女主角一见倾心,为了保护女主角,从而展开与僵尸一族的激烈争斗…… 以两人的力量自然不足以对抗整个僵尸一族,所以,林正英这位伏魔道长要大展神威。恩……要装逼了! …… 零零总总的将剧本以及一个个镜头写完,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编故事的能力还是不错的嘛! 这个剧本,无疑又是跨世纪的作品,古老而神秘的东方,拥有道法的伏魔道长,不死种族僵尸一族等等,再加上一些喜剧元素,以及惊悚的背景,定能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毕竟这是八十年代。任何一些新鲜的东西,都会引人注目,更何况这种极为新鲜刺激的东西。 想了一会儿,林大导演突然觉得少了些什么,恩……还是少了一些吸引西方人的东西。 想到这个时代的西方观众特有的情结,林大导演又把剧本改动了一下,比如僵尸一族不仅只有伏魔道长的道法可以对付,还惧怕特制的秘银子弹。 年代也从民国时期,换到了现代。 女主角从女医生换成了女警察,得到秘银子弹后。加上一些腾空射击,吸引人眼球的慢动作镜头…… 剧本在林大导演手中,经过一系列的改动,恩……更加完美了! 最终。林大导演的剧本写完。 第二天。 办事效率极高的林正英,已经将手头的事情转交给了b仔,并且已经把剧组的事情安排好,只要演员与剧本到位,就可以开拍。 这种办事效率,让林大导演满意的点了点头。随后,把剧本扔给了林正英,既然是给这位林大道长定制的剧本,可以塑造他僵尸道长的形象,自然要让他先过过目。 这种跨世纪的精彩剧本,林正英很快就看得入迷,最终,抬起头,敬佩的看着“龙哥”,道:“龙哥,这种僵尸片如果拍摄出来,肯定会叫座的!” 言语中,透漏着对剧本的信心,身为追随林大导演多年的人,眼光自然是有的。 “嗯。”我笑着点了点头,想了想,问道:“关于剧中你的两个徒弟,有没有什么适合的演员?” 林大导演这些年一直是自编、自导、自演,没有什么御用的演员,“李晓龙”三个字深入人心,如今要带动华语电影,自然要用港岛的演员了。 林正英的亲朋好友都在港岛影视圈,自然认识不少人,想了想,道:“我觉得洪金宝、成龙不错。” 洪金宝、成龙与林正英关系不错,他也不介意提两人一把,虽然两人如今在港岛都有了不小的名气,但是与世界级天皇巨星“龙哥”一比,还是没法比。 如果两人参演“龙哥”的电影,在全球走红的话,对日后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好处。 林正英自然不是任人唯亲,实际上,洪金宝、成龙很是符合这两个角色,可以拍出不少剧中需要的喜剧色彩。 “不错!”我听了,赞同的点了点头,这两个人挺合适,他怎么也算嘉禾出身,提拔一下嘉禾麾下的洪金宝、成龙,也算是份内的事。 以他“李晓龙”今时今日的地位,自然是有资格提拔这两个货的。 顿了顿,林大导演又道:“女主角就小芝吧!”他说的是赵雅芝,经过林大导演的“挽救”,这个妞儿避免了不幸的婚姻,两人也有了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赵雅芝在中崭露头角后,随着她饰演电视剧中的冯程程,与饰演许文强的周润发,双双走红,轰动港岛。 那时候,电视机已经开始在港岛普及,所以,一出,红遍港岛,造成万人空巷的场景,都在家看电视! 只不过赵雅芝与周润发都认为,两人之所以可以得到邵氏的重用,得以走红,都与被“龙哥”选上,参演,崭露头角有关。 所以,两人都对“龙哥”十分感激,关系都很不错,赵雅芝更是与林大导演走得很近。 林大导演也是虱子多了不怕痒,本来就有与丁珮的三角恋,再加上一个也无所谓。 第七百三十六章发仔的烦恼 m 天才壹秒記住→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林正英出演伏魔一族的伏魔道长,也可以称之为僵尸道长,洪金宝、成龙出演他的两个徒弟,赵雅芝出演剧中的女主角,也就是女警。 至于其他的群众演员,以及僵尸一族的僵尸,则有与洪金宝、成龙共同出身七小福的元彪等人饰演。 几个电话打出去,众人纷纷表示放下手中的工作,配合演出“龙哥”的电影。 开什么玩笑,这可是“李晓龙”的电影,那是在全球都叫座的,没有例外! 只是一天时间,演员敲定,第二天,林大导演就宣布开机。 与之前的影片开机一样,免不了一些仪式,应付记者等等,林大导演一切都是驾轻就熟,拍片如今也是老手了。 …经过不长不短的一段拍摄日子,这部跨世纪的僵尸片,宣布杀青。 经过一系列的剪辑与宣传,这一次,林大导演并没有按照以往的惯例,先来个试映,以观影人的反应来评论好坏,也就是所谓的港岛午夜试映场。 这一次,林大导演特地开办了一个首映典礼,让一直关注着“李晓龙”新拍摄僵尸片的媒体,大感意外。 众多媒体,本来对“李晓龙”竟然担任导演,来拍摄僵尸片就很是意外。要知道,“李晓龙”之前的电影,除了之外,一直都是以打戏为主的。 不论是一代宗师的叶问,还是猛龙过江、龙争虎斗,以及第一滴血系列中的硬汉,那都是让影迷疯狂的“龙哥。起舞电子书” 这次……却大幅度转型,要拍僵尸片!港岛从来无人敢碰触的僵尸片! 所以,这段时间以来,自从开机起,外界的议论就没有断过。 首映的典礼,举办地选在嘉禾麾下院线中,最大的一家龙头影院。工作人员早已将一切布置妥当,可以容纳一千人以上。 林大导演举办这场首映典礼,就是要告诉大家,他“李晓龙”正式回归港岛影坛。而后,他要一步步的将华语电影,带入好莱坞,并占有一席之地! 抛开“李晓龙”三个字不谈,林正英的只是东方华语电影的一个开端而已。 影院内外。铺着长长的红毯,各式各样的花篮,整齐的排列在两侧,许多围观群众议论纷纷。 他们议论的是花篮上的名字,这些花篮上的人,不是港岛当红的明星,就是港岛黑白两道有头有脸的人物,“李晓龙”三个字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些人,港岛人民基本上都是耳熟能详的。 就是嘉禾的死对头。邵氏的邵老头,以及新艺城的创始三杰,以及背后“九龙建业”的雷大老板,送的花篮也在其中。 甚至两位大老板也都亲自到了这里。 “李晓龙”已经隐隐成为中华民族对外的标志,不论是西方,还是日国等等,都已经知道中国的李晓龙,以及中国功夫,“龙哥”也有着许多脑残粉。 这时候,我们的“龙哥”。也就是林大导演,正穿着一身得体的唐装,与高贵少妇打扮的赵雅芝,乘车来到首映典礼的地点。 虽然距离首映典礼还有一个多小时。这里早已热闹非凡。 22 - 九妖变 - 早雨 马三富拿出一把长刀,刀刃上流光逸转,肉眼一看就知道锋利无比。 程辉看到这把刀眼神变得十分炽热,但这样的眼神一闪即逝,没有让马三富注意到。 人阶上品级别的武器! 看到对方有武器,罗洁立时感觉落了下风,暗叹当初离家太匆忙,家里除了艾希用得那杆地阶下品的月牙枪外,人阶的武器还是不少的。 可惜当时他不能用星力,无法运用灵器,觉得自己拿着是浪费,就没带,现在非常后悔,现在连一把趁手的武器都没有,哪怕是不入流的灵器也好啊。 看着对方武器上流转的星芒,罗洁不敢轻视,这可是第一次和真正的武者交手,还是修为比自己高不少的武者。 “罗大少爷,给我去死吧!刀劈华山!”马三富从科多兽身上纵身一跃,居高临下,狞笑着施展出一招不入流的战技。 虽然刀劈华山是几乎所有用刀武者都会用的不入流战技,但是威力可不小,罗洁感受到其中不可阻挡的威势,赶紧抽身躲开。 这下子他那头廉价的科多兽可倒霉了,直接被劈成了两半! 不但如此,战技的余威在地上留下长达数米的深沟! “嘶……”罗洁倒吸一口凉气,心里泛起深深的寒意。 简单的一记刀劈华山,居然有如此威力! 这才是真正的星璇期武者的实力吗!星璇期和星士期攻击的威力差距居然如此之大,怪不得那些人笃定秦舞阳到了星璇期后能轻松超过他! 罗洁暗叹自己大意了,变异疾风银狼王一战让他的自信心爆棚,三阶的疾风银狼王,堪比星璇后期的妖兽被他杀掉,使得他他一时间没有能够认清楚自己的真实实力,真就以为星璇期的武者不过如此,没想到对方仅仅只是一击,威力却如此巨大! 这才是真正的战技!这才是真正的星芒!同样是战技,秦舞阳的那一击简直就像是过家家一般!秦舞阳那次使用出来的根本称不上战技,仅仅只是利用战技施放星芒的技巧将星力使用出来而已。 罗洁惊诧之后,整个人都炽热起来,这才是他要的力量!这是星璇期,这还只是星璇期就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连马三富这样的人使出来的战技都有如此巨大的破坏力,自己肯定不会仅仅是这种程度! 罗洁对力量的渴望越来越强,不过现在对他来说最要紧的事情是先活下来。 “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躲开,乖乖的被我劈成两半,还不用遭受更多的痛苦,但现在,我要将你活活砍成人棍!”马三富冷笑着说道,罗洁躲开他的攻击让他有些意外,这个废人看来身体锻炼得不错,但他并没有放在心上。 马三富又是几次攻击,但是都被罗洁一一躲开,受伤的是这片土地,他的每次攻击都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很快罗洁发现了一件事,对方能够熟练的掌握星芒的使用技巧,每次战技威力都很不俗,但是速度方面却远不如自己。 发现这一点后罗洁开始游刃有余的一边躲避对方的攻击,一边从对方身上学习使用星力的技巧。 马三富沉浸在即将要杀掉仇人的哥哥的兴奋中,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妥,只是在想这小子怎么那么能逃,越来越着急,攻击也越来越快,完全不在乎星力的浪费。 罗洁一直在观察对方的攻击,他已经将对方的进攻套路摸得一清二楚,不觉心里有些失望,这马脸男最初给了他一些惊讶,但也就那样了,他的实力果然很一般,来来回回就那么几招,都是直来直去的不入流战技。 从场面上看起来,马三富一直在压着罗洁打,马三富本人也是这样感觉的,但在一旁观战的程辉却看出一丝端倪,这小子不简单!哪个普通人能够在星璇期武者的狂攻之下毫发未伤! 就是毫发未伤!罗洁甚至连汗都没有流一滴! 程辉看清楚了这一点,但是他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没有对马三富做出提醒,反而也往常一样摆出不耐的样子催促马三富快点解决对方。 马三富看到程辉有些鄙视的表情,更是发狂一般进攻,但都被罗洁一一躲开。 四处宣泄的星芒将这片可怜的土地弄得满是伤痕,纵横捭阖的刀痕让这片土地变得如耄耋老人的额头一般。 马三富已经到了发狂的地步,他没想到这个废物居然那么能躲,他决定施展自己最强的战技,他会的唯一一个人阶战技! 马三富将丹田里所有的星力全部释放出来,全力施展这个炎龙烈焰,霎时间他身体周围泛起丝丝火花。 罗洁看着对方手里逐渐成型的火龙,整个人嘴巴都张大了,这才是真正的战技!和高若清的结界型战技一样,将星力以属性攻击的方式展现出来。 “小子,本来想留着你的尸体,让你们罗家的那些人好好体会一下当初我弟弟死之后我的感觉,但是现在我改主意了,我要让你死无全尸!”马三富用凄厉的声音说道,他显然还不能够完全掌控这个战技,爆裂的火箭将他的手烫伤,连嗓音都变了,整个人都在颤抖!说着一刀挥出! “炎龙烈焰!” 不断爆裂的火焰龙头朝罗洁扑面而来。 这要怎么躲!没法躲!罗洁终于露出了惊骇的表情,没想到双方的差距如此大……他下意识的用手去阻挡,火焰直接将他吞没! 马三富虽然是赢了,可是他的心情无比郁闷,这小子太能躲了,看着不断爆裂、久久还未消散的火焰,他没有想过自己今天居然用了这一招才杀掉这小子,这可是他压箱底的招式,不到拼命的时候是不会用的,他每次用这一招都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短时间内右手因为灼伤无法战斗,体内的星力也消耗得七七八八,几乎暂时失去战斗力。 但是能够杀掉这小子,一切都在所不惜! “二哥,等火熄灭之后,我们就能够得到这小子的储物戒指,罗大少爷的储物戒,肯定有不少好东西。”马三富对一旁观战的程辉说道,仿佛做了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一般。 刚刚马三富看到程辉一脸惊讶的表情心里有些得意,他施展这项绝技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被程辉给激的,现在算是找回了面子。 “哼。”程辉哼了一声没有说话,他真没想到,这穷乡僻壤遇到的两个低级掠食者居然有如此背景,后招层出不穷,连人阶顶级战技都有!这一招如果他正面挨上一下,绝对没有好下场。 他不仅庆幸当时没有冲动下手抢夺灵器,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程辉愿意跟着这两个没有前途的兄弟,就是看中了这杆人阶上品的刀,只不过这两兄弟实力不比他差,硬抢没可能,他只能默默等待机会,现在看起来当初的决定非常正确。 马三富看到程辉的动作,觉得自己找回了面子,非常得意,连手上的疼痛似乎都轻了很多。 炎龙烈焰是人阶顶级战技,属于非常稀有的火属性战技,抛开消耗得星力非常惊人,几乎接近地阶下级战技的威力! 炎龙烈焰最大的特点就是持续燃烧,只能用星力抵抗,实力不够的人将会被活活烧成灰烬。 炎烈正在熊熊燃烧,数息之后仍旧没有熄灭的迹象。 “这次也烧得太久了吧。”看着久久还未消散的烈焰,马三富感到有些奇怪,炎龙烈焰的威力固然很强,但他的实力似乎还没有能够使它燃烧这么久的程度吧? 就在此时,异变横生,正在不断爆裂的火焰突然再次形成一个龙头,朝马三富扑面而来! 什么情况? 马三富没有反应过来,哪怕他反应过来也躲不开,火焰形成的龙头直接将他吞没。 “啊…救命,二哥救我,救命………”马三富发出惨绝人寰的惨叫,整个人被火焰笼罩,不断爆裂的火焰将他身上的衣服全部点燃,将他身体每个部分都烫伤灼伤! 程辉震惊的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他对于马三富这次攻击很吃惊没错,但他一直觉得哪里不对,现在终于明白了,罗家的小子在被如此强大的攻击击中的时候,连哼一声都没有,更别说惨叫,显然很不符合常理。 现在马三富的反应才是被炎龙烈焰击中之后的正常反应! 但是为什么!程辉看着眼前的一幕,脑海中冒出无数个问号,为什么现在的情况会是这样!这小子不是废物吗?马三富在他看来虽然和一头猪没什么两样,但是不可能傻到将一个天才认成废物吧! 他将视线转移到另一团火焰那里,那个少年的身影赫然屹立在火焰之中。 少年的瞳孔变得猩红,看得程辉心惊肉跳! 罗洁血红色的赤瞳流转着异样的光芒,他整个人在火焰之中如同火焰之神一般。 感受着体内妖核不断喷涌而出的星力全部往眼睛涌去,以及身体周边环绕的爆裂火焰,罗洁心里无比震惊,原来这就是袁洪的赤瞳的作用! 看穿并且可以使用对方的战技! 并不是说罗洁学会了对方的战技,而是利用这双赤瞳,使出和对方相同的战技!甚至还要比对方更加完美的使用出来! 就在数息之前,罗洁以为自己就要死了,就在他被炎龙烈焰击中的一瞬间,赤瞳和妖核自动运转,妖核里面的星力喷涌而出,赤瞳不停的吸收眼前的烈焰,同时不停的用妖核中喷涌出来星力补充周围烈焰,巧妙的形成一种平衡。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觉,罗洁仿佛自然而然的掌控了这种能力的使用方式。 当然,他不知道这是妖兽才有的特殊传承,高阶妖兽成长到一定程度后会自然而然的掌控本该有的能力,这是一种自然法则,属于妖兽这种天地宠儿的自然法则。 罗洁刚才对马三富的反击是下意识的,一下子消耗了他大半的星力,让他颇有些心疼。他自己还不明白自己的妖核内的星力有多么浑厚。 如果让马三富时限知道罗洁能够使出威力比他还大的炎龙烈焰,却只消耗自身一半的星力,并且没有让自己被灼伤,他绝对会被吓得逃跑。但是现在一切都晚了,他在地上不停翻滚,不停透支自己的星力去抵抗爆裂的火焰,虽然最终将火焰扑灭,可他已经身受重伤,几乎被烧焦!一股肉烧焦的味道扑面而来。饶是程辉这种无恶不作的人看到马三富现在的惨状,都差点吐了。 “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一定要!不能让他活着!”程辉心里下了这个决定。 这小子太让人感到恐惧了!如果马三富这头猪说的是真的,那这小子的心机也太深了,作为唐国公罗家的大少爷装成一个废物在中州王城那样的地方生活了这么多年,先不提他是为了什么,光是这份忍耐力和心机,就足够让人感到惊恐。 程辉一直以为自己很能忍,但是眼前这小子显然更能忍,留他不得!谁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次的事情怀恨在心,以后前来报复! 程辉心里已经默认罗洁在马三富心里的形象是装出来的,眼前这个能够使出人阶顶级战技的形象才是罗洁本尊。他决定一定要杀了这小子,不然后患无穷。 没有去管地上不断惨叫求救的马三富,程辉一句话都没说,直接拿出自己的宝刀,他的武器显然没有马三富的好,仅仅是一把勉强跻身人阶下品的灵器。星力陡然运转,宝刀上附着上一层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星璇后期的实力尽显! 罗洁一直在注意程辉这边的动向,他看到程辉几乎凝成实质的星芒的时候,露出一丝苦笑,刚刚才解决了一个,现在又来一个更强的。 他在小时候见过罗江不用武器直接用星力凝结出长枪状的星芒,那是星云期拥有的能力。星璇期武者到了星璇境之后,就能够开始配合灵器强化星芒的作用,逐渐掌握这种能力,作为星璇七阶的程辉自然也有这种能力。 程辉想要一击致命,不给罗洁活命的机会,他从罗洁刚才战斗的情况估计,自己还是比这小子强,哪怕他会那种强大的战技,也不会是自己的对手。不过这小子全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邪劲,让他感到很不安。 没有废话,程辉轻喝一声,直接全力施展战技,流转着几如实质般星芒的长刀幻化出数道虚影,朝罗洁斩去。 罗洁没有避让,他知道躲肯定躲不开!他全力催动妖核释放星力,妖核中比起普通星璇期武者浑厚程度高出数倍的星力全部喷涌而出,他周身的火焰急剧燃烧,一个更加巨大的火焰龙头快速形成,甚至连背后的龙翅都若影若现! 这次他几乎是透支妖核中的星力在使用这个战技,战技释放出来后,他明显感到妖核萎靡了一些。 “炎龙烈焰!”罗洁一声怒喝,迎着程辉的刀影攻去。 “这小子果然不是普通人!” 程辉见罗洁的反击来势汹汹,马上加大星力输出,幻化出来的星芒刀影快速切割,如同风暴一般,将火焰龙头生生绞碎! 程辉将如海浪一般连绵不绝的爆裂的火焰完全斩碎后,准备再接再厉一举杀掉这小子的时候,却发现,这小子消失了! 真的消失了!程辉防备了一下罗洁偷袭,过了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这小子跑了! 罗洁已经消失在程辉的视线中,在火龙和刀影接触的第一时间,他拔腿就开跑。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不是傻子吗?他现在星力几近枯竭,两次使用战技将妖核里的星力全部消耗干净,而对方以逸待劳,绝对打不过,趁着炎龙烈焰延误对方的机会,赶紧逃走。 23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正在拼命逃跑,其间不停的变换方向,想要摆脱追击。 但程辉却没有像他想象的一样追上去。 程辉非常谨慎,甚至谨慎得有些过头了,他担心罗洁又有什么阴谋,就像对付马三富那样,没有追上去,让罗洁躲过一劫。 如果他知道罗洁已经是强弩之末,肯定会后悔不诛。 “二哥,救我……”马三富躺在地上,出的气多,进的气少,动都不敢动一下,赤龙烈焰的火焰不仅仅是烧伤,其中的爆裂灼伤才是重点!它直接作用在身体内部,造成重伤。 “我马上救你。”程辉说完往马三富走去。 看着程辉走过来,马三富轻松下来,终于要得救了,开始恶狠狠的说道:“等我伤好了,我要扒了那小子的皮,然后送到……” 但是他的话还没说完,马上变成了惊恐的尖叫:“二哥你要干什么……不!……” 马三富睁大了眼睛,几乎被烧焦的脸一脸的不敢置信,双眼死死的盯着眼前的程辉,只见程辉一脸狰狞。 他烧焦的双手死死抓住程辉胸口的衣服,想要问为什么,为什么这个当了两年的义兄竟然会杀了自己,但是他的喉咙已经被割断,再也无法说话。 马三富脖子的大动脉被割断,气管和大动脉被割断,鲜血如泉涌一般喷出来,将程辉喷得一脸鲜血,更显可怖。 生命的迹象渐渐消失,马三富的双手渐渐松开,程辉挣脱开来。 “为什么?如果不是为了得到你们哥俩的灵器,我会在这地方陪你们两个废物浪费两年时间?”程辉表情恢复平时的阴郁,像死鱼一样板着的脸。 程辉捡起地上的长刀,感受着刀上传来的阵阵炽热,整个人都激动得颤抖起来。 终于得到了,炎铁刀!人阶上品,接近人阶极品的炎铁刀!花了两年时间终于得到了! 现在想想程辉还真想要感谢一下突然出现的罗洁,如果不是他一开始展现出非常弱小的实力,让马三富施展全力并遭到重创,他短时间内还得不到轻松杀掉马三富的机会。程辉他是比马三富强,但要杀掉马三富并不是那么简单,如果贸然出手,让马三富和马定富两人联手起来,他除了逃走没有别的办法。 他在这里等待了两年,都没有什么好机会,没想到今天出来赚个小钱居然机会就来了! 程辉运起星力,炎铁刀上发出带着一丝丝火苗的星芒。 “不愧是炽岩精铁打造的灵器,竟然能够有火属性变化,妙哉妙哉,说这是人阶极品灵器一点都不为过,看来马三富这头猪能够用那么强大的战技靠的就是这把刀。”程辉轻声说道,突然他想起了罗洁,“那小子终究是个棘手的家伙,居然能够不靠外力直接使用这招名为赤龙烈焰的顶级战技,真小瞧了他。” 罗洁跑掉了对程辉来说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杀掉马三富也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思索了一下,程辉有了主意,咧嘴一笑,从马三富手上将储物戒指取走,拿着炎铁刀的右手随手一挥,带着火苗的星芒将马三富身体点开。 接下来程辉头骑上一头科多兽,头也不回往当阳镇而去。 …… …… 罗洁倒在一条小溪边上,大口粗气粗气。 “那家伙应该……应该……应该没有追上来了吧,呼……”罗洁喘着粗气自语道。 他刚刚翻越了几座山,跨过了几片森林,换了十几次方向,累得都快站不起来了。如果他知道那家伙根本没有追他,不得吐血两升而死。 终于缓了过来,罗洁打量起周围,确定了一件事:“靠!又迷路了!” 至于为什么要说又呢,因为他常常迷路,来广目天公国如果不是一路都是官道有驿站,他绝对迷路。 “这里环境很不错啊!”罗洁看着周围的环境,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小溪边上长着茵茵绿草,周围有数不清的小山丘,如包子一样的小山丘。 “有人家!”罗洁在其中一些小山丘上看到各种各样的房子。 “看来这里有人,运气真好,去问问路。”罗洁心里一喜。 他没有贸然前去问路,而是快速往反方向走,离开了这个山丘群。 走了十几分钟,他来到了一座山上,看着眼前的画面,他发现原来刚才山丘群是在一个三面环山,一面是森林的环境中,类似于一个山谷,出口在西边。 罗洁就是翻过了一座山来到的这里,在小溪里喝了几口水之后,累倒在小溪边。 罗洁没有第一时间去问路,他准备找个安全的地方恢复实力,现在他非常疲惫,星力也几近枯竭,如果遇到什么事情,肯定应付不了。 找了一个看起来还算隐蔽的山洞,确定里面没有危险后,罗洁藏在里面,终于松了一口气。 休息片刻后,他开始得到传承之后的第一次修炼。 《星元诀》,这个他修炼了十年的功法,对这个功法他非常熟悉,已经熟悉到和呼吸一般。 他将《星元诀》完整版研究了一遍,有了一个很大的发现,这本妖兽创造的《星元诀》居然非常适合人类修炼,但前提是得有一颗妖核作为“储存器”。 之前他修炼的《星元诀》序篇,虽然人类也能修炼,但是里面的星力运转路线总有一些错误,和人类的经脉有那么一点点的差异,但是这本《星元诀》完整版却完全适合人类经脉修炼! “是了!这是圣兽们创造给化形之后的妖兽修炼的,自然是和人类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需要有妖核,不然和序篇一样,人类修炼只能事倍功半。”罗洁喃喃念道。 想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我是个人类,但是多了一颗妖核,也是真够奇怪的。” “不过这功法好像以锻炼肉身为主,星力的积累倒是其次……” 没有再去多想,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就得好好走下去,《星元诀》的完整版非常适合他修炼,是意外的惊喜,打消了他对于人类修炼妖兽功法会不适合的顾虑。 星璇期是武者真正踏进武道一途的开始,这个阶段的目标在于积累星力和掌控星芒的使用。 以前罗洁一直以为星芒就是将星力像刀或者剑一样使用,这是他父亲给他表演星芒凝成枪形,和与秦舞阳那一战之后,产生的错误想法,罗家和秦家的战技都偏向于物理攻击,罗江只是演示一下星云期的特点,秦舞阳施放的战技只算一点毛皮。经过这次和马三富与程辉这一战,他才真正了解到什么叫武者,传说中可以劈开山峰、煮沸海洋、截断河流的武者,可能真的存在! 这还仅仅只是星璇期,就能施展出赤龙烈焰这样强大的战技,怎么能叫他不对未来产生憧憬,这片大陆人人尚武不是没有原因的! 压抑住内心的激动,让心情平复下来,罗洁正式开始修炼。 星士期武者突破到星璇期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有很大提升,结成的星璇会加强身体各个窍穴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加快星辰之力在经脉中运转的速度,最终牢牢的将修炼出来的星力压缩在星璇之中。 人类星璇期的星璇,终归还是“气”一般的形态,牵引力、吸收力、压缩力总有一定限度,能够容纳的星力毕竟只是星璇期而已。 但是罗洁不同,他的妖核是固体,对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起到超强的加成作用! 罗洁运转功法之后吸收星辰之力的速度吓了他一跳!他丹田中妖核就像黑洞一般产生疯狂的牵引力,他只是一个念头,周身窍穴如同巨鲸吞水一般,疯狂吸收着周围的星辰之力,《星元诀》的运行路线仿佛是刻在灵魂之中一般,被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在他灵魂之力下意识的控制之下自动完成一次又一次小周天,比他主动控制运转还快! 他的体内产生出大量的星力,这些星力在妖核的牵引之下来到丹田,立时被经过之前那一战之后几近枯竭的妖核。 久旱逢甘霖、枯木再逢春,疯狂吸收着星力的妖核很快重新恢复“生机”。 这就是妖兽的修炼?罗洁张大嘴巴感受着体内发生的一切,太逆天了!妖兽果然是天地宠儿!人类逆天而行的修炼在它们的世界里仿佛是被天地所允许一般,一切都是那么自然轻松! 哪怕功法明显以锻炼肉身为主,一半以上的星力都消散在经脉内,妖核里面积累的星力依旧恐怖! 很快,罗洁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星力比之前多了一些。 短短几个小时就恢复到全盛状态,修为还有进步,显然出乎罗洁的意料之外,当然这是意料之外的惊喜! 破而后立?罗洁想大概就是这样吧。第一次运用星力,他感受到其中的奥妙之后,再也无法自拔,想要变得更强。 妖核中储存的星力趋近饱和后,他进入修炼的第二阶段,当初没有妖核之前不用进行的第二阶段,重新将经过妖核的压缩后,更加精纯的星力释放出来,再次经过经脉的运转,将新吸收进来的星辰之力融入其中,再次提炼星力的同时强化身体。 同时罗洁发现,在星力从妖核中释放出来的时候,妖核上的血红色能量和一丝丝紫色能量也跟着从妖核上“流”出来,隐入到他的身体中,消失不见。 从袁洪的传承中他知道,这是袁洪他自己的传承能力修炼的过程,血脉同化!进而让他能够使用那个他最眼红的招数,化身巨猿。 眼红……他好像本来就是个红眼人。 身体的修炼对于人类来说是漫长、枯燥且痛苦的事情,很多强大的武者到了修炼的后期,都不会再去强化肉身,毕竟花那么多时间去修炼身体强度,远没有努力修炼星力来得有性价比,所以到了最终需要强大的身体的时候,度不过那个坎。 当然,那个坎对现在的罗洁来说有点遥远,但他从修炼的一开始都在修炼肉身,已经习惯拥有最强的身体,并且知道肉身强大的好处。就像这次,如果他没有强悍的身体,如果程辉真的要追杀他,他星力耗尽之后,逃都逃不掉,很多靠星力灌注在身体里看似强壮的武者,星力耗尽之后只能任人宰割。 身体修炼这一点罗洁赶不上那些妖兽,妖兽天生拥有强悍的肉身,吃东西睡觉都能变强,如果不是它们开启灵智的条件比较苛刻,统治这个世界的应该就是妖兽而不是人类。 妖兽在修炼肉身方面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它们能够直接利用星力来强化肉身,它们原本就强悍的身体可以很轻松的承受星力直接作用在身体上的压力,妖兽先天强悍的自愈能力在修炼方面也有很大作用,天地的宠儿这个称号不是白给的。 感受着星力每流过一寸经脉时产生的撕裂感,和十年来修炼《星元诀》修炼出来的星力所带有的自愈能力带来的酥麻感,罗洁不自觉发出一声呻-吟。 和突破到星璇期之前完全不同量级的修炼效果! 之前他的修炼没有后面从妖核中让星力逆流出来强化肉身这部分,效果和现在是天差地别的! 虽然一次两次不给身体强度带来明显的提升,但是累积起来是恐怖的! 修炼无岁月,当整个人沉浸在修炼中之后,时间过得很快,几天很快就过去了。 从修炼中醒来,罗洁整个人神清气爽,神采奕奕,和当初修炼体修之后累得半死有天壤之别。经过这次修炼,他的实力稳稳的进阶到了星璇一阶,正式踏入真正的武者一途。 修炼开始走向正轨,罗洁要细数一下自己现在到底有哪些底牌可以用。 首先是别人似乎看不出自己实力这一点,他认为如果没有意外,不会有人能够看出来他体内有妖核,第一眼看到他只会有两种想法,第一个就是他身上有掩盖实力的灵器,第二个就是认识他的人认为他是一个废物。 这一点他不是凭空想象,而是从袁洪还有这次遇到的两个敌人那里得到的反馈,就连袁洪不触摸到他的身体探测,都不知道他丹田破损和有妖核这件事。比如马三富就认为他是个废物,程辉被他唬住。 不过这只是一个障眼法罢了,打不过就真的打不过,这顶多用来吓吓普通武者,遇到真的强者也没什么用。而且他并不是一个喜欢扮猪吃老虎这种事情的人,他的理念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揍死他。 第二就比较实际了,他的身体优势,和马三富较量的时候,他不用星力,纯靠身体速度都比对方快,现在的武者大多都什么事情都靠星力去完成,这是他的优势,在修为相同的情况下战斗有明显优势。 第三是自己的星力储存和别人不一样,他自己也隐隐感觉到,自己虽然只有星璇一阶的修为,但好像比马三富星璇四阶所拥有的星力还要深厚!他知道这归功于妖核的作用。 现阶段来说,罗洁感觉自己最强的一点就是这双眼睛,当传承在马三富的赤龙烈焰的刺激下激活之后,那种印在灵魂深处的“记忆”让他知道了这双眼睛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复制对方的战技。至于为什么说是其中一个作用,因为在传承“记忆”中,对于眼睛的能力还有他暂时“看”不到东西。 这复制战技的能力似乎也不是那么完美,或者说有什么条件限制,在面对程辉施展的重重刀影的战技的时候,眼睛一点反应都没有,但却能使用之前复制下来的赤龙烈焰。 想到这,罗洁赤瞳流光一转,从周身窍穴中喷涌出来的星力以火属性绽放,形成一圈淡淡的火苗。 “看来这双赤瞳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发掘。”有弄不懂的地方罗洁反而更开心,谁也不想自己的潜力到达尽头。 剩下的就是当初为了给艾希陪练的时候记住的罗家的招式和战技,罗家十三枪,和罗家的三大战技,燎原天狼三式。 现在罗洁想要将罗家的招式练好,燎原天狼三式在整个大夏帝国都是赫赫有名的,可惜他现在没有一杆趁手的枪,只能先搁在一边。 发现自己的底牌屈指可数,罗洁叹了一口气,当初一心放在体修上,没有多去涉猎这些东西,白白浪费了罗家广阔的资源,着实可惜。 事已至此,已无法挽回,现在的当务之急是离开这里,往万塔之城前进,到了那里,进入四大学院,四大学院的资源甚至比皇室更丰富,在慢慢弥补回来。 “咕……” 24 - 九妖变 - 早雨 听到肚子传来的咕咕声,罗洁脸上一红,幸好这里没有其他人,不然脸丢大了。 肚子饿了,他不想再吃干粮,正好去这里居住的人家借点吃的,顺便问问路,当然他准备好了金币,有时候没钱时万万不能的。 罗洁走下山来,路上居然一个人都没有遇到,这有点奇怪,从上次观察的情况来看,这里应该有不少人在居住才对。 走进“包子山”群,罗洁终于发现,这里不是没有人,而是所有的人都在家里,并且紧紧地关闭着房门。刚刚他终于看到有个拿着一篮子菜的少女,这少女有着一张不算很美,但清纯可人的脸,带着山里姑娘的朴实感,小麦色的皮肤显示着健康与活力,显然是常常劳作的结果,总体来说这是一个青春靓丽的少女,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 但是少女见到他之后就像见到鬼一样,菜篮子都扔了,迅速跑上山丘的小屋子里紧紧地关上门。 “我有那么吓人?”罗洁感觉自信心备受打击,一个少女看到他竟然被吓跑了,什么情况? 为了食物和问路,罗洁决定就选这家人了!最主要的是,要问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儿,他有这么吓人吗?他要为自己的长相讨个说法,虽然一直被称为废物,但好歹没人说过他长相有问题,甚至有不少女孩子非常心疼他的遭遇,对他非常好,主要就是他长了一副人模狗样的脸。 从以前的遭遇,罗洁一直认为这些事情起码说明了他至少是个长得还不赖的英俊小少年,没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 罗洁将撒了一地的青菜瓜果捡了起来,放回篮子里,往少女所在的山丘走去。 这是一间比较简陋的小屋,甚至厨房都在小屋外面,搭了一个小棚就算厨房了,应该是一个比较穷的人家。也难怪,谁家的姑娘不是疼成一个宝贝,还是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很少有人家愿意让家里的女孩子出来干苦活,都想要好好的把女孩子养好,到时候嫁个好人家。而这个少女一看就是常常干活,很健康的样子。 收起“悲愤”的情绪,罗洁轻轻敲了敲门:“有人在吗?” 很快里面传来回答声:“没有人在!” “……”罗洁听到这回答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刚才回答他的显然是那个被他吓跑的少女,乍一听,声音由于黄莺出谷一般,清脆中带着一丝婉转,但是这内容……这少女骗人都不会,不对,简直就是傻呆了,傻得让罗洁骤然无语。 “姐姐你傻吗,你这样说他们不就知道我们在里面了吗?”又一个声音传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鄙视。 这小屋内一共有两个人,其中一个正是刚刚罗洁看到的那个少女,另一个是个年龄还要更小的男孩,男孩正用鄙视的眼光看着少女。 “那我应该怎么说他才会相信我们不在里面?”少女呆呆的问道。 “你就应该闭着嘴不说话!”男孩抓狂的说道。 听着里面两人的对话,罗洁满头黑线,他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听出来了,里面的人似乎是在怕他,好像把他当成谁了。不管这个人是谁,肯定不会是好人,不然不会把两人吓得那么惨。 “我只是来问路的,麻烦你们开个门好吗?”罗洁尽量用最温柔的语气说道。 “你别做梦了,我们不会开门的又换花样来骗我们,上次隔壁家的春兰就是这样被骗走的。”嘴有些毒的男孩大声说道,既然已经被发现,藏也没用,不如吼两句显示一下自己的强硬。 “弟弟要不然我从了他们吧,天天这样让你过着提心吊胆的生活,爹娘泉下有知,肯定会怪我的。”少女弱弱的说道。 “姐你说什么呢!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外面的人给我听着,我死也不会让你带走我姐姐!”男孩子大吼道。 听到这,罗洁叹了一口气,随后做出一副恶狠狠的样子说道:“快给我开门,不然我把房子给你们烧了,让你们全都死在里面。” 果然这个更有效,马上少女的声音传来:“别别别别烧,我马上开门,你们可以带我走,但是别伤害我弟弟。” 门一下子被打开,青春靓丽,脸上带着无限焦急的少女冲了出来。 少女看到罗洁,一下子愣住了,一个小孩子?其他人呢? 少女怔怔的看着罗洁还带着稚气的脸,还有手里拿着的菜篮子,她发现自己好像误会了什么。 随后男孩拿着砍柴刀也冲了出来,看到罗洁之后也愣住了,好像他们搞错了! 他赶紧说道:“我叫罗洁,一不小心迷路了来到这里,想要问问路。别担心,我马上就走。” 罗洁的话让两人清醒过来,气氛变得有些奇怪。 “姐,这就是你说的他们又来了?”男孩现在感觉很尴尬,他意识到刚才他们的那番‘表演’好傻。 听到男孩的话,少女脸羞得通红,她之前是真的被吓坏了,看到一个陌生人都认为是坏人,连长什么样子都没有看清楚就被吓得跑回家里。现在才知道原来是个小男孩,她觉得刚才自己的做法好丢脸,尴尬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 罗洁坐在小屋里面唯一的桌子旁边,屋子里的布置非常简单,有两张小木床,三个小柜子,然后就是这张桌子和两个凳子。 非常清贫的两姐弟,没有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非常整洁干净,一看就是常常整理打扫。 “很抱歉刚才,我把你认成了他们,来喝点水。”少女羞红的脸色退下来,帮罗洁递上一碗水后站在一边不说话。 这个有些呆呆的少女叫任蓉蓉,从外形,言语和性格来看,都是一个朴实乖巧的山里姑娘,那种朴素的气质让罗洁感到非常喜欢。 那个大大咧咧的少年倒是让罗洁觉得很有趣,一身打扮在罗洁看来只能用“潮”来形容。 少年名为任杰,十来岁的样子性格非常开朗,大大咧咧的,和姐姐的朴素不同,他的穿着打扮非常特例独行。穷归穷,衣服没几件,但不耽误他穿出自己的特色,被改得粗大的裤脚,高领的长衣袖子却是短袖,发型也比较独特,在罗洁这个穿越的人看来不是很奇怪,但在这个小山村里面,却是是个另类。 任杰拿着砍柴刀出来要保护姐姐的那一幕,让罗洁忍俊不禁又感到很敬佩,一个不错的小少年。 真是有趣的两姐弟,罗洁对两人很有好感。 两姐弟在和罗洁的交流中,把自家的家底全都说了出来,山里的孩子就是单纯。两姐弟除了最初看到罗洁的眼睛有点害怕之外,后来发现罗洁是一个很温和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吓人。而且罗洁比任蓉蓉还要小一岁,让当姐姐的任蓉蓉很是有好感。 “你们好像很害怕你们口中的‘他们’,他们到底是谁?”罗洁疑惑的问道,对这种不平事,他总是忍不住去管,也正是他这种性格,让他拥有了那些兄弟。 罗洁提到‘他们’,房间里一下子陷入沉寂。 “绿衫军团,他们是绿衫军团。”任杰咬着牙说道。 当任杰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旁边的任蓉蓉身体都吓得在颤抖,可以想象绿衫军团给她带来多大的恐惧,怪不得之前看到陌生人吓成那样。 “绿衫军团!是他们!”罗洁听到这名字一拍桌子站了起来。 绿衫军团在大夏帝国是响当当的,只不过都是一些让人想要除掉他们的坏名声。 一个国家总不缺少想要推翻它的人,这些人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揭竿一挥,有无数各怀心思的人都会应和。 从大夏帝国建国开始,就有无数前朝大秦帝国的余党想要光复前朝,组建起一个名为日月盟的势力。最终这些势力都被大夏帝国强大的军力摧毁,不过还是剩下了一些残存的势力,发展到现在也没有剿灭干净。 绿衫军就是其中的一个,剩下的还有紫衫军、红衫军,这三大最著名的叛党。 和紫衫军以及红衫军一直维持着当初的信念,以光复大秦帝国为目标一直在奋斗不同,而绿衫军早就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肮脏势力。 紫衫军和红衫军的领袖只是效忠的君主与大夏帝国相悖,对于这片土地上的普通人则和大夏帝国一样维护,毕竟他们想要推翻大夏帝国必须依靠人民的帮助,民心对他们来说很重要。 而绿衫军则不同,他们在很久之前就已经堕落,里面的人都是些奸淫掳掠无恶不作的混帐,一些所谓的绿林好汉、妙手空空之辈,洞主山大王等下九流的人物。 官方对于紫衫军和红衫军都处于放任状态,而对绿衫军,官方一直采取斩尽杀绝的态度。谁让那两大军团都是在地下活动,绿衫军到处鱼肉乡民呢,官方正好把他们当做叛党们的标志来宣传,巩固大夏皇室的正统。 “没错,就是他们,一年前他们来到这里,把我们变成了他们粮食的供应工具,不但如此,他们还常常来抢走我们这里的女人,送回来之后都被他们糟蹋得不成人样!全都自杀了。现在我们村子里的女人都不敢出门,就怕遇到他们来抢东西的时候看到。都怪我没用,还要让姐姐为我找食物,不然姐姐就不会被他们发现,就不会有危险……”任杰说着手握得紧紧地,指甲掐进了肉里,鲜血滴答滴答的流了下来。 “弟弟不关你的事,是姐姐命苦,只要你健康长大,我什么都愿意,我答应了爹娘要好好将你抚养长大,我们任家还等着你传宗接代!”任蓉蓉紧紧地抱着任杰,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姐弟两人处在悲伤的情绪中,他们不知道未来会发生些什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出现危险。 突然,两人感到一阵闷热从旁边传来,放眼看去,两姐弟吓得呆住了。 罗洁眼睛变得猩红,周身环绕着一圈又一圈淡淡的火芒,在两姐弟看起来犹如天神下凡一般,普通人见到罗洁这样的表现,都会有这样的反应。 不再是火苗而是火芒!罗洁真正地踏入了星璇期之后,很快便将星芒融入到战技之中,如果马三富看到这一幕不得羞愧而死,他修炼赤龙烈焰十余年都没有到达这一步,罗洁仅仅只是看一眼就学会了。 这是天赋,实打实的天赋,那双赤瞳让罗洁将赤龙烈焰复制下来,但是能够这样运用自如,靠的是实打实的天赋! 罗洁决定一定要帮助这里的人铲除绿衫军!早在中州他就听过绿衫军的恶名,和其他两大军团有着严谨的军风和纪律不同,这些人简直就是畜生,在中州和其他三大公国都没有生存空间,只有官方对于这些事情三不管的广目天公国,才会还有绿衫军的余孽存在。和那些掠食者一样,都是用来给刚出道的武者作为考验的存在。 虽然对普通人来说不公平,但是在这个武者为尊的世界,这就是现实! “罗洁大人,你怎么了?”任蓉蓉被罗洁的样子吓到了,并且他没有想到罗洁竟然是一个武者,而且是看起来那么强大的武者,不自觉的用上了普通人见到武者时用的统一称呼――大人。 任杰看到罗洁的样子也震住了,不过他的眼里更多的是羡慕和渴望! 发现自己似乎吓到两人了,罗洁赶紧平复心情,他知道自己总是随着情绪的变化爆发出超越本身的实力,但就是不太好控制。 “呼……”罗洁深呼吸之后,身旁的火芒收回到体内,眼睛变回平时的样子。 他微笑着对两姐弟说:“没事,绿衫军的那群家伙什么时候会来?” “这几天就是他们来抢粮食的时间,所以我们才会所有人都躲在家里不出来,要不是我们家没吃的了,我也不敢出去。”任蓉蓉小心翼翼地说道,生怕触怒了罗洁。 普通人虽然没有武者的很多烦恼,但是他们需要担惊受怕的事情更多,刚刚还觉得罗洁是个好相处的弟弟,现在任蓉蓉马上就因为害怕触怒罗洁而变得畏畏缩缩的。 倒是任杰的胆子大:“罗洁大哥,你是要帮我们除掉他们?” 这小子……罗洁看着任杰,觉得这小子和普通人很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没错,现在正好是他们要来的时间,也不用浪费我的时间等他们。”罗洁轻声说道。 25 - 九妖变 - 早雨 包子山山丘群最大的一个小山丘,上面坐落着整个村子最大的房子,有五六间木屋,这是村长的家。 在几间木屋中最大的屋子里,任蓉蓉和任杰两姐弟将罗洁要帮他们解决绿衫军这件事告诉了包子山村的村长,没想到遭到村长的严厉呵斥。 很巧,这个村子的名字和罗洁想的一样,真的叫包子山村,也叫陈家村,任蓉蓉和任杰这一家人属于外来户,他们的村长陈勾一点不信任这两个小孩子的话。 “村长,罗洁大人真的很强,他像火神一样能够使用火焰的战技!”任杰激动的解释道。 “哼,任家的小子你骗谁呢,那样的大人物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你怎么可能认识那样的大人物?我看你是怕你姐姐被抓走,故意想要我们帮你们挡住那些人对吧?”村长陈勾冷哼一声,一脸不信。 “任家的小姑娘,你还是主动把自己交给绿衫军的人算了,就是因为你那张漂亮的脸给我们带来的苦难!”如指甲划过玻璃一般难听至极的声音传来,只见如此恶毒的话是从一个女人口中说出来的。 这个女人叫陈萝,是村长的女儿,长得可以说是歪瓜裂枣一个,一直以来最嫉妒在村子里最受男孩子们欢迎的任蓉蓉。 “陈萝姐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任蓉蓉不善言辞,气得不知道怎么辩解。 “萝儿说得没错,你们任家来我们陈家村住了这么多年,是该到了报恩的时候了。”陈勾应和道,他看向任蓉蓉的眼神充满了欲望。 陈勾的眼神刚好被任杰看到,他早就听说过这个村长的一些恶行,赶紧拉着任蓉蓉走:“姐姐我们走,他们不相信就算了。” “你们想走就走吗?今天就得把你们送给绿衫军,不然那群绿衫军会一直来骚扰我们,我们永远都得不到安宁!”陈萝一把抓住任蓉蓉的手不让她走,这女人心思极为恶毒,指甲都掐进了她的肉里。 “啊……”任蓉蓉疼得忍不住叫了出来。 “你要干什么!”任杰冲上去想要保护姐姐,却被陈勾这个大男人一脚踢开了。 “弟弟!”任蓉蓉惊声尖叫,想要去保护任杰,陈萝抓住她的手没有一点松开的意思。 “小杂种你快给老子滚,你姐姐我就交给绿衫军了,你姐姐一个人换我们一村人的平安,在我们陈家村住了那么久,到了你们姐弟报恩的时候了!”陈勾说完抓起任杰从屋子里扔了出去。 任杰想要冲进去救人,但是想了想,赶紧往自家的小山丘跑去。 “村长,我们家真的来了一个非常厉害的武者大人,他一定会帮我们村子解决危机的。”任蓉蓉还是那么天真,以为村长真的是想用她来解决危机,其实如果罗洁没有来,能够用她一个人的命换来村子的平安,她非常愿意。 “哼,别想用这种把戏来骗我,想走?不可能!等绿衫军的人来了我就把你送给他们,华洛大人可是对你垂涎已久了!”陈勾无耻的说道。 “爹,如果他们说的是真的怎么办?”陈萝有一点担忧,这两姐弟不像骗人的人。 “不可能!能够使用火焰的武者至少是星璇期武者,那可是和华洛大人一样强大的人,怎么可能来我们这种小地方,等我们把任家这小丫头送给华洛大人,我们的村长位置就会更稳固了,到时候这村子什么都是我们的。”陈勾阴测测的笑道。 “爹爹果然睿智,不过爹爹,二柱子和我的婚事你得快点办了,他一直惦记着这贱人,早点把这贱人送给华洛大人,让二柱子死了心!”陈萝说着瞪了一眼任蓉蓉,显然她对任蓉蓉这么坏,就是因为这个二柱子。 “哈哈,我的女儿的婚事我自然会好好解决,这丫头不能留,一定要送走,不过……先让我好好玩玩,这么漂亮一个小美人儿,我早就想要好好享受享受……”陈勾淫-笑道。 “我不耽误爹的好事了,爹你一定不能忘了我和二柱子的婚事!”陈萝得到满意的答案后离开了屋子。 任蓉蓉被这两父女的行为好对话吓傻了,她再笨,也听懂了一些事,他们和绿衫军有勾结,利用绿衫军来掌控这个村子的事情。这个事情其实在村子里早就有传闻,陈勾是半年前上一任村长被绿衫军杀掉之后,临时选出来的村长,以前他就是一个无赖混混。 任蓉蓉想要跑,但是陈勾将门挡住了。 “小美人儿,别紧张,反正你是要给华洛大人和绿衫军的人玩的,不如先让我开开荤。” 看到陈勾一脸淫-笑朝自己走来,任蓉蓉不住后退:“你你别过来……” 任蓉蓉年轻经常干农活,身手还算矫捷,但是没有想到陈勾竟然是一个低阶武者! 虽然只是三级星士,但好歹是武者,他正是靠这点实力博得了绿衫军的“欣赏”,成了新的村长。当初他能够在这里当一个混混一直没人敢惹,也正是因为他的实力。他有心和任蓉蓉好好玩玩,像猫抓老鼠一样逗弄着任蓉蓉。 过了一会儿,陈勾戏耍够了,直接抓住任蓉蓉按在地上。 “救命啊……”任蓉蓉大声尖叫,哭泣着不停挣扎。 半天没有得手,还想着要玩玩情调的陈勾急了,一巴掌扇在任蓉蓉脸上:“贱人老子要玩你是你的荣幸!” 任蓉蓉被打得嘴角流出一缕鲜血,但她仍旧在挣扎。 陈勾准备用强了,他看着在身下的任蓉蓉,再也忍不住自己的欲-望。 就在这时,一声怒喝传来:“陈勾你个杂碎,想要干什么!” 结实的木门被一脚踹开,一个身体壮实,牛高马大的人冲了进来。 此人正是陈萝口中的二柱子,他也姓陈,叫陈二柱,村里人都叫他二柱子,他结实憨厚的样子着实很讨村里姑娘的喜欢。 今天二柱子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给任家两姐弟送点吃的,他知道任家两姐弟不容易,并且喜欢任蓉蓉,常常接济他们,在路过村长山丘下面的时候,正好听到呼救声。 二柱子是个热心肠,登时便要去救人,任家两姐弟太天真不清楚这个村长是什么样的人,才敢单独去他们家,其他人可门清着,这村长一家人就是地痞流氓!欺侮女人的事情没少干,良家女都是绕着他们家走。 二柱子走上山丘,他听清楚呼救的声音是任蓉蓉的时候,马上发出怒吼,一脚江门踹开。 “二柱子,救我,二柱子。”看到来人,任蓉蓉仿佛看到了救星,立刻求救。 二柱子看到任蓉蓉梨花带雨的样子,怒火冲天,朝陈勾一拳打去。 在任蓉蓉看来,牛高马大的二柱子肯定能够打败猥琐的陈勾,二柱子的力气在村子里可是数一数二的,他每年种地的收成也是全村第一。 可现实是陈勾三两下就将二柱子击倒在地。 “呸。”陈勾吐了一口口水:“就你这个种田的还想和我抢女人?好好给老子在地上躺着,等老子玩高兴了,说不定给你尝尝乐子,爽两下呢?不要太感谢我,哈哈……” “想英雄救美?不撒泡尿照照你什么德行。”陈勾恶毒的说道,他对二柱子嫉妒不是一天两天了,村子里的年轻姑娘都喜欢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三十多岁,老婆却是一个性格乖张丑妇,从他生的女儿就能看出来。 陈勾说着大笑了起来。 任蓉蓉绝望了,连二柱子都被打败,村里子还有人能救她吗? 突然任蓉蓉脑海中闪过一个人,罗洁! “罗洁大人,救命啊,罗洁大人……”任蓉蓉不自觉的念了出来。 26 - 九妖变 - 早雨 二柱子被陈勾打成重伤,在地上只能眼睁睁看着陈勾走向喃喃自语的任蓉蓉,他的心里开始绝望,当然他也不知道任蓉蓉念叨着的“罗洁大人”是谁,这村子里没有姓罗的人,他以为任蓉蓉是被吓傻了。 就在这时,调笑的声音从屋外传来。 “哟,蓉蓉姐,这么想我啊。” 屋子里三个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之间一个长相俊秀,身材瘦高的少年靠在门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少年旁边还有三人都很熟悉的任杰,他看到任蓉蓉嘴角流出的鲜血,赶紧跑过去将她扶了起来。 罗洁本来正在两姐弟的家里一边等待两人的消息,一遍运转功法调整状态,任杰突然闯了进来,又一次打乱了他修炼,将他经脉内的星力弄得紊乱。为什么要说又呢?这一幕他在王城的时候,已经经历过无数次,坚固的妖核和千锤百炼的经脉让他对这种可能让普通武者内伤吐血的状况仿若无事。 听到任杰说了刚刚发生的事情后,罗洁暗骂一声,提着比自己矮两个头的小屁孩在他的指路下往村长陈勾家全力奔去。 两姐弟的家在村子最边缘,离村长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罗洁速度虽快,但任杰跑回来的时候花了不少时间,如果不是二柱子挺身相护,拖延了一点时间,可能罗洁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当罗洁赶到这里看到任蓉蓉没有被占到什么便宜,只是受了点轻伤,终于松了口气。 看到罗洁出现,屋子里三人反应各有不同,任蓉蓉脸上露出惊喜的神色,他真的赶来了!虽然才刚刚认识这个少年,但是不知不觉间,他周身冒着火芒的身影已经刻在任蓉蓉的心里。 二柱子也是惊喜,没想到真的有人来救他们,不过当他看清楚来的人的时候,惊喜变成了错愕,挣扎着就要起来,大声说道:“小弟弟你来这里干什么,你先带着蓉蓉逃,我来拦住这杂碎。” 陈勾一开始看到真的有人来救任蓉蓉,并且还是他没有见过的村外的人的时候着实吓了一跳,这个村子就那么大,所有人他都见过,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加上任蓉蓉之前说的那些话,他一下子相信了任蓉蓉说的有一个强大武者来到这里的事。 但是当陈勾发现罗洁身上一点星力都没有,就和二柱子一样是一个普通人的时候,哈哈大笑起来:“这就是小美人儿你说的强大武者,你和你弟弟被吓傻了吧?这小子就一个废物,你们居然当成强大的武者!不过他细皮嫩肉的,模样也俊俏,说不定有哪位绿衫军的大人好这一口呢?哈哈,真是妙极了妙极了,不仅能享用一个小美人儿,还能好好让大人们开心一下。” 陈勾嘴里说着让人反胃恶心的话,哈哈大笑起来。 他真的是不入流武者中最不入流的那一拨,既没有实力,也没有见识,连天才不可用常理度之都不知道,更不会往罗洁身上有遮掩实力的灵器上面想,后者想要装一装高深莫测的想法落空了。 罗洁看着哈哈大笑的陈勾,眯着眼睛说道:“你笑完了吗?” 陈勾只看到罗洁脸上淡淡的笑容,却没有看到后者那双闪耀着杀意的血色瞳孔!他被罗洁的语气和那分明写着不屑的表情给刺激到了,恼怒的说道:“小子你找死!” 就在陈勾准备发难的时候,眼前的少年突然消失了! 随后罗洁淡淡的声音传入陈勾的耳朵:“找死?你是在对我说吗?” 一股淡淡的杀气弥漫在心头,感受到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陈勾的冷汗流了下来,他偏过头,看着出现在自己旁边的罗洁,这种速度,他知道自己碰到硬茬了! 当陈勾看到那双仿佛要将他的灵魂吞噬掉的血色瞳孔,他被吓得舌头都打结了:“你你你你要做什么?” 陈勾这说话的语气,还有惊恐的表情,仿佛罗洁才是那个想要做坏事的恶人。 罗洁鄙夷的看了一眼陈勾,不知何时他的手上出现一杆木枪,周身泛起淡淡的红色星芒,其中夹杂着些许火芒。 红色星芒,代表着火属性星力的变化,它以爆裂、摧毁为特点,是以攻击为主的星芒,无论是物理攻击还是属性攻击,破坏力都极大!罗洁在复制了赤龙烈焰之后,就能够使用红色星芒了。 普通的木枪无法将星力灌注其中,罗洁只能将星芒附着在它的外表,在星芒的作用下,木枪似乎已经开始燃烧一般。 陈勾看到罗洁身上的星芒,终于相信两姐弟说的是真的!这样的大人物怎么会来这种小地方,他已经吓得裤子都湿了,身上发出一股恶臭。 “你别过来!你敢动我绿衫军的华洛大人他会杀了你的!”陈勾色厉内茬的叫道,不住往后退。 罗洁眼中的鄙夷和寒意更深,在背后都称呼绿衫军的人为“大人”、用绿衫军来恐吓他人的人,可想而知此人有多肮脏! “追风天狼刺。”罗洁动手了! 罗家当家战技,燎原天狼三式第一式:追风天狼刺! 罗洁手上的木枪如一头奔袭的狼,但又确实还是木枪,只是战技所展现出来的气势让人感觉如狼一般。 狼,以迅捷著称,草原上狼群是一方霸主,论奔袭速度无其他兽类能出其右。 罗洁的速度快得旁边的四人包括算是武者的陈勾,都没有看清楚! 毫无悬念,罗洁愤怒的一击陈勾完全没有避开的可能!当其他四人反应过来的时候,陈勾已经被钉在墙上,木枪钉在他胸口位置。 陈勾到死都没有明白,这两姐弟怎么会认识这样强大的武者。他被强大的冲击钉在墙上的时候,因为攻击速度太快,他嘴里的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 二柱子张大嘴巴看着眼前的少年,他的想法和陈勾一样,这样强大的武者怎么会来这里,怎么会和任蓉蓉两姐弟认识。 而在任蓉蓉看来,罗洁的强大是理所应当的,她终于破涕为笑,高兴的说道:“罗洁大人,你果然来救我了。” “当然了,我蓉蓉姐这么想我,我当然会及时赶到来英雄救美。”罗洁露出阳光一般的微笑。 听到罗洁的话任蓉蓉脸羞得通红,轻声说道:“罗洁大人,我才不是什么美人,不过你真的是英雄。” 看到罗洁的眼睛从血红变回平时的样子,任蓉蓉心里却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不是那种被吓到,而是那种她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 “谁敢说我的蓉蓉姐不是美人,我杀了他,看吧,就算你现在的脸像小花猫一样,却依然还是那么美。”罗洁调笑道。 “啊……”任蓉蓉这时候才想起,自己脸上又是血又是眼泪的,大声尖叫起来。虽然嘴上那样说,但哪个女人不爱美,她赶紧转身拿出手绢擦拭脸上的东西。 二柱子看着聊得开心任蓉蓉和罗洁,心里一片苦涩,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有机会和心爱任蓉蓉在一起了,山里的男人看起来粗狂,其实是铁汉柔情,既然抓不住,他选择了默默祝福:“这位大人原来叫罗洁,长得如此英俊,又那么强大,这样的男人才配得上蓉蓉。” 任杰则是一脸崇拜,眼神里透露着渴望,他也想要拥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保护好自己的姐姐,就像姐姐一直以来保护他那样。 “爹!” 一声凄厉的惨叫声传来,那种如指甲划过玻璃的声音让罗洁皱起眉头。 他往声音来源处看去,被吓了一跳,比遇到疾风银狼王时吓得还要厉害。 这是刚才死掉的那个家伙的女儿?这得造了什么孽才能生出这样的女儿? “怎么了陈小姐,陈村长出什么事了吗?赶紧让他把那个小妞送来,我们还等着回去交差呢。” 一个流里流气的声音传来,走进罗洁视线的是一个穿着绿色长衫的男人。 罗洁瞳孔一缩,绿衫军! 27 - 九妖变 - 早雨 “我爹她死了!他被杀了!”陈萝凄厉的叫道,他看到陈勾钉在墙上的尸体,仿佛跌入无底深渊。 “什么?陈勾他死了?还真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这样一个小村子都掌控不好,还被村子里的人杀死了。”穿着绿色军装的人骂骂咧咧的走了进来。 这个穿着绿色军装的男子外表流里流气,语言表情都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以小见大,足以看出绿衫军是个什么样的组织。 看到陈勾的尸体,这个男子满脸的嫌弃。他很简单的认为是村子里的人反抗陈勾将之杀掉,不会想到有外人来,实际上这里在一年之前,几乎是与世隔绝的地方。 一直以来,性格乖戾的陈萝能够在这个村子耀武扬威,靠的就是她爹陈勾这个与绿衫军行径无二的混混。现在她爹死了,她肯定会被之前她欺侮的人撕成碎片! 看到走进来的绿衫军男子,陈萝仿佛抓到了救命稻草一般,抓着男子的手说道:“华寇大人,我爹被他们杀了,你一定要保护我,我什么都答应你。” 被称为华寇的男子一把甩开陈萝,将之踹到在地:“如果你爹还活着,你们还有点用处,这村子里的漂亮女人都是他发现的,给我们找了不少乐子。除此之外你们包括这个村子都没有什么用,还不如一把火烧了算了。”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锲而不舍的爬过去抱住他的大腿说道:“大人,我们父女两人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你看这里,这个美女就是任蓉蓉,就是我们给你找到的村子里最美的女人,这次准备送给大人享用的大美人儿!” 这不要脸的贱女人现在居然用任蓉蓉来邀功! 华寇早在一踏进门的时候,就被任蓉蓉的姿色吸引到了,至于旁边的两个小鬼和牛高马大的庄稼汉子,他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哪怕他们杀掉了三级星士修为的陈勾。 “这小美人儿确实长得俏,你们这次做得不错,可惜你爹死了,这次的奖励就只能给你了。”华寇低下头笑着对陈萝说道。 听到华寇的话,陈萝露出欣喜的模样:“谢谢大人,谢谢大人。” 就在陈萝满心期待着奖励的时候,华寇突然抓起她,往墙上扔去。 她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感觉自己飞了起来,然后胸口一痛,一根木棍从自己胸口穿了出来。 感受着在空中俯视别人的感觉,陈萝睁大了眼睛艰难的开口,不甘的问道:“为什么要杀我。” 华寇哈哈大笑:“这就是给你们父女两人的奖励,帮助你们在地狱团聚,我很仁慈对吧!” “华寇……”陈萝将手伸向华寇,但是进的气没出的多,嘴里的血大口大口的吐出,很快生命迹象慢慢消失。 九级星士,罗洁眼睛冒出精光,他再一次依靠这双赤瞳看穿对手的实力。他越来越明白这双眼睛的用法,只要对手有星力波动,就能看出对手的实力。现在罗洁确定这双眼睛能够看清星璇期在内的人的实力,再高的人他就没把握了。他冷眼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听着两人的对话,他总算是知道了这个村子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对于陈萝的惨死,他没有一点觉得可怜,只觉得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两人的对话让他真正感觉到绿衫军的肮脏,将他们肮脏的手伸向了这个安静的小山村。 “现在轮到你们了,说,你们想怎么死?”华寇对罗洁他们说道,随意的语气仿佛可以轻松捏死几人。他将门关上,似乎是把几人当成囚笼中的玩具一般。 当他的眼神看向任蓉蓉的时候,眼睛里的欲-望毫不掩饰的透露出来:“陈勾这白痴,自己以为讨好大哥就能当好他的土皇帝,什么女人都先往大哥那里送,给我们玩的时候已经被大哥给玩废了。不过这次可以轮到我先尝尝鲜了,哈哈哈哈……” “该死的是你。”罗洁语气非常冰冷。 “小子,你老实的呆着,看我怎么玩这个女人,不然我杀了你!”华寇说完拿出短刀,往罗洁刺去。 罗洁听到华寇说的话,再也忍不住,欺身上前,躲过短刀,重重的一拳打在对方身上。 罗洁没有留手,当初他还没突破到星璇期的时候,靠身体就能轻松击败九级星士实力的公孙彻,这一拳直接将华寇打成重伤。 华寇感觉像被飞过来的铁锤砸在身上,一口鲜血狂喷出来,登时倒飞出去,将木屋的墙砸出一个洞。 …… “张腾,你说大人这次会玩多久出来?” “不知道,我说李诚,你是着急着分一杯羹吧?听说这次的女人是个极品,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尝尝甜头。” “嘿嘿,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就是爽,不像跟着华洛大人,每次轮到我们都被玩坏了。” “你不要命了,敢说华洛大人的坏话,被人听到了你就完了!” “嘿嘿,这次和华寇大人一起出来难道你不开心?你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吧!” “哈哈,还是兄弟你懂我……” 屋外的两个身着绿色军装的男人正蹲在地上谈论着让人作呕的话题,看两人身上军装的样式,比起华寇那身军装明显差了很多,显然是普通的小兵。 就在两人‘相谈正欢’的时候,一声巨响传来,一个绿色的身影从屋里飞了出来。 两人吓了一跳,本想习惯性的喝骂,但是当他们看到飞出来的东西是何物的时候,马上闭上嘴,着急的跑了过去。 飞出来的东西正是华寇,这可把外边的两人吓坏了,他们心目中强大的华寇大人竟然这样飞出来,还不断喷着血。 “大人你怎么了。”两人赶紧上前搀扶。 华寇在搀扶下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鲜血不断从口中吐出,颤抖的说道:“这是什么力量!简直就是个怪物。” 罗洁从木屋里走了出来,周身开始释放星芒,形成不断沸腾爆裂的火芒。 “星璇期!怎么可能!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是星璇期强者!这样的天才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华寇表情变得无比惊恐,失声叫道。 “快,你们快去拦住他快!”华寇朝两个手下大喊道,他现在非常后悔只带了两个手下出来,来这种小地方两三个人就够了,谁也料不到会发生这种事。 乌合之众终究是乌合之众,绿衫军虽然被称为军队,但真要和其他两个军团相比较的话,他们就像是一群打架的混混,有好处一起上,遇到危险的时候第一反应是保护好自己。 两个手下看到罗洁身上的火焰,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星芒!他们只在军团几个高层身上看到过,那是他们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的强大实力。两人不自觉的往后退,连搀扶华寇的手都放开了。 “你们两个干什么!还不快给我上。” 华寇的怒喝不仅没有让手下帮他挡刀,反而让两人转身拔腿就跑。他现在怕得要死,和之前那副样子完全不同。 “小兄弟,不,大人,大人你饶了我吧,我把这个女人送给你,不对,我把这个村子都送给你,我可以把你引见给团长……”华寇不停求饶,殊不知他说这些话反而把自己推向了死亡。 罗洁没有那个耐心耗下去,和这种人说话他觉得脏了自己的嘴。 “赤龙烈焰。” 罗洁淡淡的说出了战技的名字,周身的火芒形成了一个火焰龙头,他有意控制星力的消耗,这次的龙头比上次要小很多很多,对付这样的对手,没必要消耗那么多的星力。 虽然龙头小了很多,但是龙身的轮廓更加明显,显然对这个战技掌握得更好了! 双翼的火龙在华寇的求饶声中将他吞噬,惨叫声不绝于耳,让刚刚从屋子走出来的三人听得心里发寒。 “老大,那两个人跑了!”任杰第一个反应过来,在他看来华寇这种人死得越惨越好。 “他们跑不了。”罗洁朝两人逃跑的方向跟了上去。 28 - 九妖变 - 早雨 夏秋之交,炎热的夏天还没有完全散去,刚刚睡了午觉的城门守卫从床上爬起来,出去准备巡逻。 这里是绿衫军团在连云山脉的一处偏僻的峡谷盆地,名为薄刀岭,他们在薄刀岭中修建了一座城堡,是他们的大本营,城堡周围还有城墙,用来保卫城堡的安全,大部分绿衫军团的高层都在这个地方居住享乐。 城门的防卫一直都这么松散,在这偏僻的大山深处,没有人闲得蛋疼会来攻打他们,何况他们还是恶名昭著的绿衫军。 陈国栋是绿衫军一名老兵,加入绿衫军之前,他曾被家里寄予厚望,家里想着他能够成为国之栋梁,可惜他的天赋着实差,文不成武不就,在家里人不断给予压力的情况下终于爆发,逃了出来,在十六岁那年加入了绿衫军。 别看他才二十岁出头,但他已经加入绿衫军五年了,在人来人往的绿衫军算是呆得够久的,要知道这种乌合之众组成的军队,随时都有人加入,随时有人离开,更多的是死亡。 陈国栋能够在绿衫军呆那么久,说好听点靠的就是那份趋吉避凶的能力,说难听一点,就是会躲,每次都能躲过死亡的危机。 午觉睡醒,朦胧的睡意还未彻底清醒,城门处嘭嘭的敲门声,不对,是撞门声已经响起来。 “谁呀!敢来绿衫军的城堡捣乱不想活了吧!”一个新来的年轻新兵在城墙上扯着嗓子大喊道。 这些新加入绿衫军的年轻小伙子,有几个共通点,一就是以前是混混无赖地痞等不受人待见的人,来到这里后仿佛如鱼得水;二是干了一些触犯律法的勾当,来这里避避;三则是一些叛逆的少年,觉得这种大声说话、想打谁就打谁想骂谁就骂谁的生活很符合他们血气方刚的年龄。 这个新来的年轻新人就是第三类人,这种人陈国栋五年来见多了,能够和他一样活到现在的还真没几个,大部分都死了。那些触犯了律法,干了杀人放火勾当的也没能活多久,反而是那些混混地痞最能够适应坏境,活得最长。 和刚来的新人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的反应不同,陈国栋感觉到了一丝危险的信号。 普通人谁敢来绿衫军的大本营捣乱?这座城堡修建在深山之中,普通人找到这个地方都困难。再加上进入到这里的路上有数个他们的据点,哪怕只有一个据点发现有不是他们的人进来,都会通报到城堡守卫这里。 所以当陈国栋听到有人撞门的声音,就知道撞门的一定是自己人,但从他们着急的程度来看,肯定是有急事。 什么能让刀口舔血的绿衫军的人着急呢?钱?不是,可以抢。女人?同样可以抢。 那就只有一个了,遇到要命的急事了! 敢来惹绿衫军的,铁定不是善茬! 陈国栋当了五年兵还是一个守城小卒,并不是说他笨,他非常聪明,凡是有可能危及到自己的事情,哪怕仅仅是有可能惹上麻烦,他都不会去参与,他会选择远远的躲开,所以一直没什么功劳。 这不,这次他被撞门声吵醒后,分析了一下,马上说要拉大条,远远的躲开,在角落偷看会发生什么事,如果没事他再出来。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他刚躲起来,一个全身冒着火焰的杀神就来到了这里。 …… 李诚和张腾拼了命的撞门,大喊道:“小兔崽子不要命了,快给老子开门!” 华寇作为九级星士,加上他是团长的亲弟弟,在绿衫军中地位不低。两人能够跟着这对兄弟一起出去打牙祭,也不是一般人,他们算是团长的贴身侍卫,对几个守门的新兵蛋子,当然不会客气,何况是现在这种性命都有危险的时候。 守城门的新兵见到是这两位,赶紧下城墙把门打开,将两人放了进来,两人一进城门就把门关得死死的。 “李大哥,怎么了?发生了生么事?”新兵蛋子现在还一脸的摸不着头脑。 “什么事,要命的事!希望他们能够挡住这个杀神,不然我们就死定了……”李诚前半句是在呵斥,后半句则是被吓破胆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李诚从门洞往城门外一看,顿时吓得瘫倒在地,他来了! “还不赶紧走,那个新来的,给我把门守好,没守好门我们拿你是问,守住了绝对有你的奖赏!”还是张腾心理素质硬一些,拉起李诚救走,顺便还坑了新兵蛋子一下。 这个新兵蛋子没有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还以为自己被团长的亲信看中了,开始幻想自己未来的美好,殊不知死神已然接近。 当这个新兵蛋子想要透过门缝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的时候,城门一下子被一股巨力击中,整个城门轰然倒塌,飞来的门板打在他身上,他还没有看清楚来者何人,就已经被砸死。 乌合之众的城门能有多坚固?那些钱早被这群人分了去玩女人了。 罗洁从城门走进来,基本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击中在拳头上的火芒将城门炸得四分五裂,被点燃之后的城门开始熊熊燃烧。 今天他发现了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新用法,或者说是从这个战技领悟到的新的星力使用方式。 单单从赤龙烈焰这个战技来说,罗洁并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只是会用这招而已,就像是本能一般,这双眼睛赋予的本能。不过在运用星力的方面,赤龙烈焰这个战技对于火属性星芒的运用,让他受益匪浅。将星芒做出属性变化,以火属性战技的方式形成一头龙释放出来,对于星力的掌控有很大的要求,像马三富,他的赤龙烈焰就是一堆聚集在一起的星力,经过一定属性变化后在炸裂罢了,虽然威力不俗,但是消耗太大。 而罗洁在真正掌控赤龙烈焰这个战技的使用方法,并且学会控制星力的用量,以及施展出一头完整的小火龙之后,他对使用火属性星力的技巧有了极大提升。 毫无疑问在战斗方面,他是一个天才,他想既然能够将火属性星力释放出去攻击,为什么不将之附加在拳脚之上,增强他最擅长的近身攻击? 于是他就这样做了,跟着两个逃跑的人来到这里的路上,他没有急着杀掉两人,而是一路拔除绿衫军的据点,都是以一个“火人”的形象干的,他所过之处,所有绿衫军的据点都被摧毁,一个不剩。 “这就是绿衫军团的大本营?”罗洁将周身的火焰收了回来,打量着这座华丽的城堡,毫无疑问,没有资源靠抢,没有钱财靠夺的绿衫军,能够建起这样一座城堡? 不知道又有多少无辜的平民百姓因为死掉甚至家破人亡。这样罗洁又多了一个铲除绿衫军的理由! “谁?”罗洁感觉有人盯着自己,往来源处看去,他的精神力量远超一般人,对于这种细节的东西非常敏感。 陈国栋正躲在城门附近一处废弃石屋中偷看,他看到火神降临一般的罗洁,和那个倒霉的新兵的下场,正在暗自庆幸,忽然那个火神转过头看向了他这里,那双血红色的瞳孔仿佛看穿了他的内心。 “不可能!他怎么可能发现我。”陈国栋心想自己动都没动,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一定是巧合,一定是碰巧看向这边。 但是当罗洁正对着走向陈国栋的方向,并且在拳头上凝聚出火焰环绕之后,后者的侥幸心理被浇灭。 陈国栋完全想不通,一个身材纤瘦的少年,居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一拳将石屋打了一个窟窿,直接将他拎了出来。 “大人饶命啊,我可什么坏事都没干过啊,你就念在我上有老……”陈国栋第一时间开始求饶,连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有。 “带我去你们关押人的地方,别乱出声,不然我就杀了你。”罗洁语气森冷的说道。 看着那无比冰冷的眼神,陈国栋知道自己求饶也没用,他明白自己如果不听吩咐,下场只有死。 这一天注定是绿衫军所有人的噩梦。 29 - 九妖变 - 早雨 绿衫军团被大夏帝国消灭到只剩下广目天公国这里还有一些残余的势力,虽然广目天公国官方不管这些叛党,但如果他们真的不长眼敢去大城市或闹事,分分钟被灭掉,所以他们鱼肉的对象就是那些可怜的山村乡镇的普通人。 在任家姐弟那里,罗洁听说了绿衫军每次去一个地方,都会将那里年轻的女人以及青壮年掠夺走,目的不言而喻,罗洁抓到这个胆小的守门兵第一件事就是去解救那些被关起来的人,将他们放走之后,他才能够无所顾忌的进行大破坏! 这座城堡非常大,大到需要用城墙来防御,可惜什么军队有什么样的兵,所谓的防御基本没有。 关押女人和青壮年的监狱在城堡的西边,南方是城堡的大门,但是有重兵把守,刚刚罗洁是绕到这边先把人放出来,准备自己造成混乱后给他们逃跑的机会。 监狱里,罗洁用从手里这个胆小守门兵那里抢来的短刀,轻松杀掉看守的狱卒,将里面被抢来的女人都救了出来。 看着获救了,却没有一点求生欲望、眼神无光、几已麻木的这些女人,罗洁心理很不是滋味。在这个封建主义的世界,女人对自己的身体,无比看中,被绿衫军这群人当军妓糟蹋了,她们已经生无可恋。 “所有的人都在这了?”罗洁眯着眼睛问手里提着的陈国栋。 罗洁现在身高已经接近一米八,一米六出头的陈国栋在他手里就像小鸡崽一样拖着。 “是的大人,白天的时候所有的女人都关在这里,只有晚上我们才能来带女人回去享受……不不不不是,大人我错了,求你放过我吧。”陈国栋说着感觉脖子上的手的力量越来越大,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不停讨饶。 “你这样让我将他们放走,不会被城堡里的人发现?” “不会不会,平时我们的活动都很自由,只要按时进贡抢来的钱财和女人就行,团长们几乎不会管我们的活动。” 听到陈国栋的话,罗洁心里安心了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罗洁突然露出微笑。 “我?”陈国栋愣了一下,老老实实的说道:“我叫陈国栋。” 罗洁的笑意更盛,如阳光一般的笑容却笑得陈国栋毛骨悚然。 “我叫罗洁,”罗洁对陈国栋说道,“记住了,这是你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 最后见到的人的名字?什么意思? 陈国栋还在思考罗洁这句话,突然被一团红色火焰包住,发出一声声凄厉的惨叫,被火焰包裹着活活烧死,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看到陈国栋惨死的样子,那些女人终于动容,眼神中露出了一丝恨意,一丝解气:“多谢大人救我们,我们、我们……” 通常年轻女子遇到救了自己性命的强者,通常都会说出一句以身相许,但是她们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里,女人的贞洁无比重要,就算报仇了,她们的命运还是无法改变。 “你们先走,我会为你们报仇的。”罗洁不忍再看到她们那种眼神,转身走了出去。 杀掉这群败类,杀光这群败类!罗洁无法改变这些已经被糟蹋的女人的命运,无法改变这个世界的观念,但是他可以保护其他还未受到绿衫军迫害的人! 罗洁刚刚已经在陈国栋那里将这个城堡的构造了解清楚,西边这里是关俘虏的,除了被当做玩物的女人们,还有一些青壮年,被关在这里当奴隶,修建城堡、修建城墙,这些事情都要奴隶来做。 和女人们不同,这些青壮年见到罗洁将看守他们的人杀掉后,仿佛看到了希望,生存下来的希望。 “谢谢大人谢谢大人救我们。”一个抓来当了十年奴隶,从少年变成青年的家伙在脚铐打开后,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感谢。其他人看到之后,也跟着感谢,让罗洁吓了一跳,他仍旧不习惯这种被人跪拜的感觉。 “你们快起来,快起来……”罗洁制止不了,干脆转身往外走。 “大人你要去哪里?那边是他们军队的休息区!出去的方向在这边。”那个首先跪下的青年问道。 罗洁歪着头看了他们一眼说到:“你们先走,我去把绿衫军灭了,我可不想你们再被抓来一次,我还得再来就你们,我不想再有其他人被抓来了。” 罗洁说完一个闪身消失在人们眼前,他的话在这群刚刚被解救出来的奴隶中激起千层浪。 “大石,我们逃吗?”奴隶们之中一个明显年龄较小的人向之前那个带头感谢罗洁的青年问道,这个青年显然是这群人的主心骨。 名为大石的青年第一反应也是逃,好不容易得到能够逃脱绿衫军奴役的机会,但他听到罗洁说的话之后,他心态骤然发生改变。 “干!被这群狗娘养的当成奴隶虐待了这么多年,就这样跑了?人家一个小孩子都有都能为了我们这群不认识的人拼命,我们就这样跑了?老子不跑,老子要杀光绿衫军!”大石咬着牙说道。 大石的情绪非常激动,这里所有人都有着相同的遭遇,自然感同身受,不一会儿,几百个血气方刚的青年都被带动起来,要和绿衫军拼个你死我活! “大石哥,现在我们有个问题,没有武器!绿衫军的那些家伙都有武器,我们这样去只能白白送命。”有人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 这是一个很大得问题,不是靠着一腔愤怒就能弥补的差距,绿衫军虽然是杂牌军,但好歹是军队,常年鱼肉乡民,装备自然不差。 就在大家为武器的问题发愁的时候,一名女子的声音传来:“我们也要帮忙!” 人们往声音的来源处看去,一大群女人面色坚定的走进奴隶们所在的监狱。 “你们?你们这群女人还不赶快逃,别来耽误事情,我们还要去帮助大人收拾绿衫军!” 这个世界虽然有很多强大的女性武者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不过在普通人眼里,女人还是不如男人的。 “你们知道哪里有武器吗?你们知道他们的人住所的分布吗?都不知道吧!我上次被一个发放兵器的人带走了,我知道兵器库在哪里!”带头的那个女子毫不示弱的回击道。 男人们被问得哑口无言,想要硬着回应两句,被大石拦住了,大石对女人们问道:“你们确定了?我们是去拼命!” “我们就是去拼命!既然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我们起码要将仇给报了,杀一个解恨,杀两个赚了!”带头的女人比男人们想象的要强硬得多。 “哈哈,说得好!我们一起干死那群狗娘养的杂碎!” …… 话分两头,另一边的罗洁进入城堡南方后开始大肆破坏,他就像一个移动火源,到处放火制造混乱,将绿衫军保护城堡大门的军队搅得一团糟,为那些人争取到逃走的机会后,他只身来到城堡的正门。 让他意外的是,城堡的门已经打开,一个男人在正门这里等着他,难道城堡里的人已经发现了他的行动,这个人是来阻止他的? “想要救走那些人吗?放心,我不是来阻拦你的。”男人仿佛看穿了罗洁的心思。 真的是这样?罗洁不相信对方会这么好,眼睁睁看着他救走人,他定睛一看,眼前这男人实力是星璇三阶。 还能对付,罗洁稍稍松了一口气,他本来打算着潜入城堡,一个个偷袭,没有星力波动的他,是非常有前途的暗杀者。 虽是如此,罗洁还是没有放下心中过得警惕:“你有什么目的?” “我没有什么目的,我的职责是杀掉所有想要进入城堡的敌人,其他的事情和我没有关系。”男人回答道。 罗洁双眼精光一闪:“也就是说我要进去必须先击败你?” “不,是要从我尸体上踩过去。”男人突然拿出一柄长剑,“我叫华冲,报出你的名字,我的剑下不杀无名之徒。” “你不配!”罗洁突然动了,拿出刚刚抢来的长刀,斩向对手。 速战速决!罗洁不想再继续浪费时间,敌人已经发现了他。 华冲拔剑迎向罗洁。 刀剑相交的声音那么的美妙,华冲被罗洁一刀逼得连续退了好几步! “这是什么怪力!”华冲感觉虎口快裂开了,手都在发抖,这少年的力量也太恐怖了!从对方身上不带一丝星力运转来看,对方显然还没有用全力! 罗洁紧跟着继续攻击,他没有用星力,对付这样的对手还不需要用到星力的地步。 罗洁的强大显然超出华冲的预料,他没有亲眼看到罗洁是怎么制造混乱的,他以为罗洁就是一个拥有家族给的很多资源的天才,只是用灵器掩盖实力。 疲于奔命就是说的华冲现在的状况,罗洁毫无规律的连续斩击将他的虎口都震得裂开。突然,华冲看到罗洁的眼睛,这到底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这双眼睛仿佛要吞噬掉他的灵魂,他不自觉的产生一种想要逃的冲动。 就在这一瞬间,华冲手中握着的剑被罗洁击飞,紧跟着华冲胸口鲜血狂喷,一道几乎将之砍成两半的伤口出现在他胸口。 “死在你这样的天才手里,值了!”华冲居然露出笑容。 罗洁看到华冲的笑容,心里出现一丝波澜,他感受到一颗武者的心!没有想到绿衫军中也有这样的人物! 都说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可恨的人也有不少是有难言之隐。 “我叫罗洁,记住了,你最后看到的人的名字。”罗洁说完往城堡内走去。 华冲的笑容更深,笑着吐出了最后一口气。 …… 城堡内部,一个挂着大大的“华”字的大厅中,坐着一位三十岁出头的男子,他怀里抱着一个正在瑟瑟发抖的赤-裸少女,双手正在用力的揉捏,几乎要杀掉少女的力气。但是少女尽管疼得脸色发白,嘴唇颤抖,但是大气都不敢出一下。 旁边的桌子上两颗血淋淋的人头,让少女处于惊恐至极的状态。 这两颗人头罗洁都认识,正式他尾随而来的两个人,李诚和张腾!他们两个的头被这个男人活生生给拧了下来,这个男人正是军团长华洛! “团长,团长不好了!”一个侍卫大声的呼喊着跑了进来,显然发生了大事。 侍卫进来后看到桌子上两个兄弟的人头,心里非常害怕,但现在要说出口的事情让他更害怕。 没有得到回答,大厅中异常安静,只有少女不时倒吸凉气时发出的一点点声音。 侍卫感觉冷汗流个不停,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二爷他死了。” 侍卫口中的二爷,正是被罗洁杀掉的华冲。 华洛、华冲、华寇,是三兄弟。 “啊……” 一声少女的惨叫声传来,但是只有一瞬间,便戛然而止。 华洛将手中的少女如垃圾一般扔在一旁,少女的脖子被活生生拗断! 侍卫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华洛向来以残暴统治闻名,哪怕是手下,他一个不爽也会杀掉,何况现在他的两个弟弟都被杀,有多愤怒可想而知! 30 - 九妖变 - 早雨 从陈国栋那里罗洁了解到,绿衫军一共有两大军团,分别是负责一切外务的华洛军团,每次出去抢夺资源和人口的都是华洛军团,除此之外还有另一个神秘的军团,具体是干什么的陈国栋这个五年的老兵也不知道,只知道华洛军团抢夺来的资源,大部分都给这个神秘军团了。 并且普通的小兵没有机会进入城堡,陈国栋那么多年一次都没有进去过,不知道里面到底是什么情况。 罗洁带着警惕走进城堡,和想象中复杂的内部环境不同,城堡里面的格局很简单,人也很少,没走多久罗洁来到了一个练武场。 “嘭嘭嘭……” 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正在击打木桩,每一拳都带走一片木屑。 高大男子看到走进来的罗洁,停下动作打量着后者。 “就是你吗?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的小子。”高大男子看着罗洁说道,他说到华冲和华寇的时候,虽然叫大人,但是明显没有什么尊重放在里面,甚至罗洁听出了一点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我杀掉他们的,你是谁,也想要阻碍我铲除绿衫军团?”罗洁嘴里说得很随意,但已经在暗暗蓄力,想要一击致命,不浪费时间。 谁知高大男子听到罗洁的话之后确实哈哈大笑起来,大笑声中透露着丝丝凄凉。 “铲除绿衫军团,我比你更想要杀光他们,但是没有办法,我只能成为他们的帮凶。”高大男子毫不掩饰自己对绿衫军团的恨意,也毫不掩饰自己对罗洁的杀意。 突然,高大男子痛苦的抱住了头,嘴里似乎不停的在和某人说话,但是声音很小,罗洁一句都没有听清楚。 “我的名字你不用知道,你记住我的代号就行了,我是死亡战士六号!”止住了疼痛后,高大男子,也就是六号对看向罗洁的眼神多了一丝决绝,他下定决心要杀掉罗洁。 “死亡战士?什么意思?”罗洁听到这个名字感觉很奇怪,是什么特种兵?这世界也有这种东西? “你没有必要知道,你小小年纪能够杀掉华冲大人和华寇大人,肯定是天才中的天才,你的眼睛也很特别,居然让我感觉到一丝害怕,这是你们家族的血脉能力?但是很可惜,你不应该来这里,明年的今天将是你的忌日。” 罗洁能够听得出来对方是真的很惋惜,但这是为什么?守门的华冲死的时候一脸轻松,这个自称死亡战士的家伙居然对自己露出惋惜! 没给他太多思考的机会,六号发起进攻。 凌厉的一拳! 六号的攻击速度快得惊人!拳头上带着的白色拳芒,透露着无限杀机。 罗洁全力闪避,堪堪躲开这一拳。 太快了!对手修炼的是以锐利著称的金属性星芒,挨上一拳不得了!罗洁更震惊的是他看不穿对手的实力! 难道此人比自己要高一个大境界?罗洁第一时间否定了这个可能性,对方攻击的威力显然没有之前在当阳镇遇到的那个家伙强,应该还是星璇境。 六号没给罗洁继续思考的机会,一脚横扫过来。 罗洁立时拔出长刀,迎了上去。 六号不闪不避,直接用腿和刀相接! 在罗洁惊讶的目光中,他手中的刀和六号的腿撞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发出了金属撞击的声音,手里传来的感觉像是斩在一块铁棍上面! 就在罗洁分神的一刹那,对方钢铁一般的拳头打在他的身上,将他打得横飞出去,将墙撞塌了一片!倒塌下来砖石将他淹没在其中。 六号慢慢走进坍塌下来的地方,他显然不会认为这样就将这小子杀死了,刚才那一击看似威猛,但也就后面撞塌墙的那一下看起来很吓人,他的拳头打在罗洁身上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后者用巧劲卸了一部分力,不过也因此往后飞的势头更猛,把墙都撞塌了。 如六号所料的一样,坍塌下来的砖石猛然爆裂开,周身围绕着火焰的罗洁屹立在其中。 罗洁刚才在关键时刻用左手挡住了打向自己心脏的一拳,虽然卸了一部分力,但现在整个左手都在颤抖,胳膊都麻了。 这家伙很强! 那种感觉又来了!不过还能控制自己的思维! 罗洁现在处于一种极端兴奋的状态,肌肉骨骼中潜藏已久的能量逐渐涌了出来,这是他十年修炼被身体吸收的星力,涌出来的星力让他周身的火焰更加凝实,他手臂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恢复。 本来罗洁不想用星力,他想要保存实力,接下来肯定还有更强的敌人,那位传说中的军团长华洛!陈国栋说到华洛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抖,肯定是个厉害的狠角色。 但他现在不用战技的话,估计会被六号打死,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全力以赴! 况且第一次遇到身体居然比自己还要变-态的敌人,罗洁现在兴奋得要命! “果然你靠什么东西掩盖了自己的实力,不愧是天才中的天才,仅仅依靠身体就能够挡下我的拳头,现在我们用全部实力来好好的斗一斗吧!”六号同样兴奋,他全力调动星力,全身上下白色星芒立时爆发。 还是看不出对手的实力!不过罗洁从对方能量运转中看出一丝不对劲,似乎对方的星力和普通人有所不同,反而像是和自己一样,从某个地方爆发出来的! 不过这都不重要,战斗!战斗才是最重要的! 两个以身体为最强武器的武者你来我往,用拳脚展开一场拳拳到肉的对决, 罗洁一拳打向六号。 六号用钢铁一般的胳膊挡住罗洁的拳头,准备用另外一只手反击,就在此时,他看到罗洁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 “轰” 罗洁拳头上爆发出一头迷你的火龙!爆裂的火焰将六号轰飞出去! 真是个硬骨头! 六号在罗洁略小诧异的眼神中,没有发出一点痛苦的声音,火焰很快被星芒抵消,从地上站了起来。 “你到底是什么东西!”罗洁看到六号被爆裂的火焰灼烧后露出来的手臂,失声叫了出来。 在六号手和脚的表皮下面,居然是金属! 怪不得,怪不得当时会有那样的感觉,这家伙是钢铁做的! 但是他肩膀的灼伤又很清楚的证明他是人类! “……”六号沉默着没有回答。 “死亡战士……死亡战士!我知道了,我终于知道绿衫军的另一个军团是什么了,居然是人体改造!”罗洁看向六号的眼神带上了一丝同情。 “不准用那样的眼神看我!” 六号被罗洁同情的眼神彻底激怒,挥舞着钢铁手臂往罗洁攻来。 罗洁毫不示弱,反击回去! 罗洁越打越进入状态,沉睡在肉体内的力量不断涌现出来,十年的苦修得到了回报。 反观六号这边,速度越打越快,力量越来越强,但是身体仿佛支撑不住这本不属于他的力量,手上,腿上开始渗出血液,他手脚表皮之下的钢铁被罗洁身上的火焰烧得扭曲变形! 终于,罗洁的手掐在了六号的脖子上。 “你输了。” “我输了,这道门进去,就是华洛大人的地盘。”六号露出笑容,鲜血从嘴里流了出来。 “杀了你或许对你是种解脱,记住了,我的名字叫罗洁。” 罗洁说完,手上爆发出猛烈的火焰,将六号的头整个点燃,然后扔下他,头也不回的走向那道门。 …… 城堡二层核心处,有四个人正在里面透过监视的空隙观看着这一幕。 四人分别是一个矮胖子,一个瘦小的老头,一个两鬓斑白的沉稳中年,以及满脸阴狠的壮年――华洛。 “六号竟然死了!这没用的东西!”身材矮胖的男人将手上刻着‘六号’两个字的玉石狠狠的摔在地上,玉石被摔得粉碎。 “很可惜,六号是我们第一个活下来的试验对象,但他只是用普通武者改造的,还未发挥出最强的力量就已经崩溃,我们拥有的金属也达不到要求……”身材瘦小的老头不满的抱怨道。 听到老头的抱怨,矮胖男没有发怒,而是讨好一般安慰道:“龙大师你不用担心,六号的死不是你的错,等我们找到更适合的试验对象和更好的资源后,你的研究一定会成功的。但是!” 说到这矮胖男冷哼一声:“不知道谁的好儿子给我们绿衫军惹来这么大一个麻烦。” 沉稳的中年男人听到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他没有想到这个被称为龙大师的药师来之后短短数年,元帅已经变成了这样,本来已经有一点起色的绿衫军变成现在这样。 这个中年男人正是华洛、华冲、华寇三兄弟的父亲――华复邦,一个真正以光复前朝为己任的绿衫军军人,可惜事与愿违,现在的一切不是他预料到的。 那名矮胖的男人是整个绿衫军的大元帅,据传是前朝皇室后人,三大军团的大元帅都是前朝皇室后人。 “赢元帅,这一切都是我华家造成的,我会把这小子解决掉。华洛!去杀了他!”华复邦冷冷的说道。 “是,父亲。”华洛立刻走了出去。 华洛等了这一刻等了很久了!刚才他本想直接去杀了这小子,结果被华复邦叫来这里,现在终于能够给自己的弟弟报仇! 华复邦对华洛很有信心,赢元帅对华洛也很有信心,华洛星璇九阶的实力在绿衫军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华洛离开后,华复邦看着赢元帅讨好不断的药师龙大师,默然无语,这个龙大师来之后,将华复邦本来已经在慢慢扭转的军风变得更烂,让他感到非常可恨,想要杀了这老头。但是每当他看到这个龙大师的研究成果,都会控制住自己的杀意,并且对未来有些期待。 这老头不是一个普通的药师,他是研究整个人类的禁忌――人体试验的药师,哪怕是他们这种叛军,都不会容忍这种药师的存在,在数百年前禁忌药师早就被灭绝了。 华复邦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这老头的事情,也想杀了他。 但是当华复邦看到这老头的试验品,一个被改造的普通人居然能够发挥出接近星云境的实力后,他打消了杀掉这老头的念头,这不就是他所期待的推翻公孙家的帝国的力量吗!如果绿衫军所有人都得到这种力量,组成一支万人星璇巅峰军队,什么样的帝国能挡得住? 很可惜,这个拥有强大力量的试验品很快就因为承受不住那股力量爆炸而死,但已经有了开端,绿衫军也倾尽全力去支持这个试验。这个试验需要大量的资源,华复邦的军团为了绿衫军,也堕落成为了现在的样子。 与此同时,第一层练武场六号的‘尸体’突然睁开了眼睛…… 31 - 九妖变 - 早雨 城堡内人还真是少得可怜,到处都黑漆漆的,罗洁再次迷路了,通过练武场后找了半天,愣是没有遇到一个人,偌大的城堡和一个鬼城一样。 又到了一个房间门口,罗洁一脚将门踹开,里面还是没人,只有一堆各种各样的金属。 之前的房间里都一样,不是金属,就是用废的金属,还有一些奇怪的器具,以及很多不认识的草药和石头,看起来这应该是一个药师的地盘。 但是这不是绿衫军城堡内部吗?怎么会有药师来这种地方?和叛军扯上关系的药师可是会被拉进各大势力的黑名单的。 绿衫军没有想象中那样简单啊。 继续往里走,走着走着,罗洁发现一个很隐蔽的门,看起来是密室,亏得他眼睛好,不然还真看不到。 走到门口,罗洁习惯性的一脚踹去,他发现和艾希学的开门方法很不错,简单方便,这里的人都不是好人,也不怕打到人。 罗洁一脚踹在门上,居然没踹开! 用力推了推,发现这门还真结实,估计是一块完整的石头建成的。 “应该有什么开门的机关才对。” 罗洁仔细打量周围,果然找到了一个突兀的花盆。 “能不能有点创意。”罗洁翻了翻白眼,将花盆转了一圈。 果然,门在震动中打开。 往里面一看,门里面没有想象中密室那样的狭小,反而是一个巨大的空间。 “站住!” 一道劲风斩向门口,罗洁快速躲开,石头墙壁上留下一道深深的痕迹。 罗洁拍了拍胸口,这乖乖,如果挨上了不得被劈成两半! 非常沉稳的脚步声,没有丝毫杂乱,每一步发出的声音都同样平稳。 华洛手持长枪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 罗洁看着这张脸,感觉有些面熟,似乎和前面被他杀掉的两个人很像!应该就是那位团长了! “哦?如果我不站住呢?”罗洁故意挑衅道。 “想激怒我吗?这没用,我两个弟弟都死在你手里,我不可能更愤怒。”华洛异常平静,平静得让人不敢相信。 “这家伙很强!比当阳镇外面的那个家伙还要强!而且城府也更深!”罗洁心里的防范更深了一些。 确认了他是那两个家伙的哥哥后,罗洁可不认为他是来和自己谈谈话聊聊天的,不会天真到认为对方是个富有包容心的圣人,从刚刚的攻击就能看出里面包含的杀意。 “你很好奇这里面有什么对吧?”华洛就那样走了过来,背对着罗洁看向那个密室里面,对罗洁一点不担心。 也对,华洛堂堂一个星璇九阶强者,虽然在顶尖高手眼里没有前途,但在这些二十岁不到,初出茅庐的年轻武者面前,仍旧是一座大山。 没有管罗洁回不回答,华洛继续说道:“有时候,好奇和自信是让一个天才成长起来的关键,但有时候,毁掉一个天才,同样是因为好奇和自信。” “我们绿衫军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是一个低阶武者聚集起来的组织,是一个下九流的人构成的军队,事实也是如此,我们的军队里大多数人甚至连低阶武者都称不上。” “在你们这些天才看来,我们就是用来让你们树立名声的配角,我们一直也扮演着这样的角色,成为被英雄除掉的坏人。” 华洛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悲凉,并没有罗洁想象中的愤怒。 但是,罗洁对华洛的话嗤之以鼻:“所以这就是你们为非作歹,杀人放火的理由?” “你永远无法理解我们,好好享受你最后的生命吧!” 华洛说完爆发出强大星力,闪耀着星芒的长枪隔空罗洁。 罗洁心里一凛,爆发出最快的速度躲开。 看着爆裂开来的青石地板,罗洁感到一丝危机。 对方显然没有使用战技,但已经达到星芒外放的地步!已经摸到了星云境的门槛! 不能留手了! “炎龙烈焰!” 罗洁直接使用最强的行李用出最强招式,一条比马三富使出的大数倍的火龙肆虐整个大厅,将华洛笼罩在里面。 成功了? 不! 罗洁再一次猛地退后,仍旧被突然闪出的枪芒在胸口滑过! 只见华洛生生靠着身体周围外放的星芒,将爆裂的火焰挡开,挥手将火焰吹散! 罗洁可怜的上衣被枪芒割烂,胸口一道接近一寸深的伤口不断涌出鲜血,同时,强悍的妖兽体质让伤口已经开始愈合。 看到这一幕,华洛发出一声惊咦。 华洛看着这画面怎么这么熟悉? “和那些试验品太像了!” 华洛有些激动,突然他不想杀掉罗洁,这说不定是最好的试验品! 和华洛那边开始胡思乱想不同,罗洁双眼已经血红。 罗洁舔了舔溅在手上的血:“血!这是我的血!” 这是他第一次在战斗中流血! 之前和疾风银狼王那次不算,他从未在战斗中流血过!他被星力淬炼多年的身体早就堪比普通妖兽! 再也压抑不住战斗的欲望,罗洁现在只想战斗,不顾对华洛的忌惮,主动发起攻击,飞身一脚踢向华洛。 华洛本想用枪直接斩向罗洁,但想到眼前这小子可能是最合适的试验品,立刻换成左手用拳头回击。 在拳脚相交的一刹那,华洛一直淡定的表情露出震惊,随即被一团火焰由手延伸至全身,变成一团火球,倒飞出去,砸在墙上。 巨石修筑成的墙面被砸出一个大坑! 罗洁依旧是那副嗜血的表情,这个状态下的他和平常不同,能够很清楚的了解对手的实力,对方绝不会因为这样的攻击受多大的伤害。 虽然嗜战,但他依旧保持着清醒。率先发起进攻,只是脑子里一直有着的先下手为强的念头在。 就在这时,火焰中华洛的声音传来:“哈哈哈,太棒了,你的身体实在是太棒了!我决定不杀你了,我要让你永远受折磨,来弥补你杀掉我两个弟弟的罪!” 火焰中爆发出耀眼的蓝光,一道又一道蓝色枪芒喷射而出,直奔罗洁。 枪芒中暗藏的威力让罗洁感到心惊,这才是星璇巅峰的实力?被打中绝对会留下一个窟窿!他赶紧闪身躲开。 一开始罗洁轻松的躲开,枪芒的速度他现在肉眼都能看出攻击轨迹。但是枪芒仿佛是不要钱一般,越来越密集,几乎遍布整个通道! 避无可避! 罗洁心里暗骂,要是有一杆枪就好了!这该死的地方,逃都没地儿逃! 来不及多想,如雨点般密集的枪芒笼罩在罗洁身前。 他全力催动妖核,星力疯狂输出,全力施展赤龙烈焰,一头将整个通道塞满的火龙挡在他身前,但呼吸间便被枪芒绞碎,余力未减的枪芒接连打在他身上。 顿时罗洁如血人一般摔向后方。 1 - 九妖变 - 早雨 ?罗洁身着白色劲装,骑着一头科多兽往西方前进,就像一个流浪在大陆的年轻武者,正在前往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的路上。 科多兽是一种看似凶恶,但却异常温顺的一阶妖兽,据说它有一丝龙族血统,所以繁殖能力非常强,非常容易被饲养。 成年的科多兽有一到两米高,两到四米的身长,加上它非常强悍的耐力和繁殖能力,与很快的脚程,是大陆最常用的普通坐骑。 罗洁这头科多兽只有一米多一点高,两米多长,是科多兽里面价格最便宜的一种,舒适程度肯定不如那种两米高,四米长的顶级坐骑。罗洁要买一头顶级科多兽还是有钱的,十几年来他的零花钱都没怎么花,也有近千枚金币的存款。 但是为了不那么引人瞩目,他选择这种流浪武者才会用得廉价坐骑。 要是显得太有钱,路上指不定被一路打劫,他倒是不怕那些小毛贼,主要是怕麻烦。现在的世道不平静,各国各地区摩擦不断,滋生了很多盗贼和土匪。 大夏帝国,除了王城所在的中州外,还有四大公国围绕早在四周。北方的多闻天公国、西方的广目天公国、南方的增长天公国、东方的持国天公国。 从名字就能够看出来,这四大公国设立时为了保护中州这个核心地区。 大夏帝国建国之初,设立四大公国,本意是让四大公国对中州形成地方保卫中央之势。这种政治设想在一开始的时候还好,建国之初百废待兴,都齐心协力发展经济,是整个大夏帝国最团结的时候,四大公国成了中州建设的最大助力,没有四大公国提供的人力财力,中州王城不可能建设得像现在这样繁华昌盛。 但是到了后来,这四大公国反而对中州皇族形成了威胁。四大公国的国公和罗江这样的国公不同,他们都是公孙皇族的子嗣,拥有真正一国的封地,甚至四大公国的国土面积都比中州还大!特别是北方拥有无尽草原的多闻天公国,面积足足有中州三倍有余。当然这是理论面积,多闻天公国最初存在的意义就是用来抵御草原自称狼族后人的游牧民族。 至于中州有多大,这次罗洁算是见识到了,日行数百里的科多兽,从王城出发,花了整整八天,才到达中州与广目天公国的边境。 几大公国的国公和现在的皇帝公孙烨然一样是开国帝王公孙昊天的五个儿子的后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都有继承皇位的权利。 当初公孙昊天对四大公国国公设下世袭制度,是为了防止权力外流,让公孙家世代掌控大夏帝国的核心权力。 现在看来公国国公世袭成了败笔,特别是让他们掌控军队更是最大的败笔。国力发展起来之后,有的国公就开始想着为什么同为公孙皇族,中州的那位就能当皇帝,他们只能当国公? 于是有的人有了不轨的想法,开始听诏不听宣,发展到现在,四大公国已经和当初的四大公国完全不同。除了中州以西,万塔之城所在的广目天公国在忠心耿耿的为帝国效力外,东方的持国天公国和北方的多闻天公国的两位国公已经是司马昭之心昭然,南方的增长天公国则正在观望现在的局势。 大夏帝国的王城之所以被设立在中州,就是因为这里的地理环境,四大公国环绕,其他国家想要入侵到中州,必须先击败四大公国中的一个,才进入到中州的边境。并且四大公国和中州的边境间乃是天险,易守难攻,进一步保护了中州的安全,同样也将中州封锁在了里面。 帝国西边,广目天公国与多闻天公国交界处,有一座绵延万里的辽阔森林,将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生生分隔开来。 这座森林名为落日森林,它从中州、广目天公国、多闻天公国三国的交界处开始延伸,在隔开广目天公国和多闻天公国的同时,还往西方延伸,几乎将整个广目天公国包围起来。广目天公国的人们每天都看到太阳在落日森林中落下,故给它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罗洁此行的目的地就是前往落日森林,从中州西部的边境进入落日森林,开始自己的冒险之旅。 落日森林可不仅仅是大而已,里面危险重重,拥有不计其数的妖兽盘踞在其中,又被称之为妖兽森林。都说广目天公国的人善战,拥有帝国最好的学院,最好的军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这座森林,落日森林不时发生的兽潮,。 罗洁觉得想要控制住那种嗜战的欲-望,就得让那种感觉释放出来,从里面寻找控制的办法,但又不能在有人的地方释放,所以落日森林就是最好的去处。 吃饭睡觉打妖兽,这可是罗洁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最想要做的事情。 罗洁赶了八天路,终于来到了第一个目的地,广目天公国最大的行省――连云行省的当阳镇。 连云行省绝大部分领地都是被森林覆盖山脉,名为连云山脉,属于落日森林的一部分,人类就是这样,将大自然的一切都看做是自己的财产,实际上连云行省被人类掌控的地方只有很小一部分,甚至十分之一的不到。 连云行省除了省会风晋城,也没有其他大城市了,剩下的都是一些军队、武者、商人联合建立起来的军镇。落日森林对于人类来说既是危险,又是一笔财富,里面的妖兽从头到脚都是钱,这些军镇建立起来就是为了捕杀交易妖兽,当阳镇便是其中一个。 当阳镇非常靠近连云山脉,用肉眼都能看到远处连绵不断的森林。 罗洁先去驿站将科多兽寄存,寄存科多兽是免费的,并且驿站还得免费喂养好它,他们在坐骑的主人不使用它们的时候,会将它租赁出去。人类的智慧无穷无尽,总是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法。 “大人是要前往落日森林对吧?”正在办理寄存的伙计向罗洁询问道。 “没错。”罗洁随口答道,并没有隐瞒,来这里的人有几个不是去落日森林的。 “大人您是第一次出来冒险吗?”伙计打量了一下罗洁继续问道。 “哦?你是怎么看出来的。”罗洁突然有了些兴致,以前一直听说酒楼的小二和客栈的伙计是百事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没想到这里的伙计也挺有趣的。 “我们这些打杂的伙计,平时就靠个眼力见吃饭,什么样的人都见过不少,像大人您这样的少年人也常常见到,都是想要去落日森林闯闯,历练历练,对吧,不过这落日森林可不是什么简单的地方,没有一张地图,很容易迷路。”伙计见罗洁有兴趣,赶紧说道。 原来是为了卖东西,罗洁洒然一笑,不过想想这伙计说得也对,万一迷路了也麻烦,要是走到了森林深处,遇到高阶妖兽,那可不是说来玩的。刚到当阳镇的时候他有买过一张当地的地图,但是除了周围人类的小镇和风晋城所在的位置还算清晰外,其他的地方都相当模糊,特别是落日森林里面除了最普通最低阶的妖兽位置外,其他的全都没有标记。 想想也是,那些真正了解落日森林里面具体情况的,都是冒险过并且活下来的武者,怎么可能将自己冒着生命危险得到的情报随便卖给别人呢。 “你就是想卖地图对吧,何必拐弯抹角的,你这里的地图和别人都有什么不一样?”罗洁笑骂了一句说道。 “嘿嘿,真是瞒不过大人您的慧眼,这是我花了很大心血才得到的连云山脉外围的地图,从当阳镇这里进入连云山脉外围的妖兽分布全都清清楚楚。”伙计小心翼翼的将地图拿出来,很谨慎的没有将地图打开。 罗洁没想到这伙计还真小心,有的天才看一眼就能将东西记下来,他的灵魂力量比普通人强很多,也有过目不忘的本领。 “你的这地图多少钱?”罗洁不加思索的就决定要买,钱和命哪个重要显而易见,如果这地图有假,他回来找这个伙计算账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五十金币!无二价。”伙计伸出一只手摊开。 罗洁毫不犹豫从储物戒中掏出金币,交到伙计手里,将地图拿了过来。看到伙计拿着金币咬了一口的贪财像,罗洁不禁失笑。 打开一看,罗洁眼前一亮,这地图还真和刚进当阳镇的时候买的一银币的地图不同,上面将当阳镇附近的妖兽分布点写的非常清楚,进入森林后的一些二三阶妖兽的位置都有。 就在罗洁惊喜的看地图的时候,那个伙计看向他手上的戒指露出一脸贪婪,但马上又恢复那副贪财的模样。 :。: 2 - 九妖变 - 早雨 期间,我只外出做了一件事情,就是为天兰圣功找了个传人,这可是他答应过天兰国主的事情。 修至化神后期的他,破开空间,飞升灵界。 以他如今的神通,虽然只是化神后期的修为,但遇上炼虚期,乃至合体期的修士,也可以一战的。 飞升灵界后,自是又一番传奇…… …… …… 我以元神,化身亿亿万万修行,第五号元神分身,来到神戒所打通的一个位面。 “咦?” 我的元神一来到这里,就是一阵轻咦,眼前熟悉的景象告诉他,这里是一座现代化的都市。 而且是地球爆发“生命之源rs”病毒,进化为晶体文明之前的样子。 “这里似乎跟以前的地球很像啊!” 我的元神看得啧啧称奇,来到大都市中修炼,顺便逍遥自在一番倒也不错,只是在这里修炼,速度明显是不行了。 没有什么修炼资源啊! 纵横都市,逍遥一番的想法,只持续了一瞬间,我的元神就发出一阵喃喃声。 整个大都市中,车水马龙的画面,在这一瞬间,犹如定格。 不知从哪里散发出来的某种病毒,一瞬席卷了所有区域。 所有人,不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高楼大厦中的人,又或是车内的驾驶员,乘客等等,在一瞬间后,一个个都昏迷了过去。 接着,“轰隆隆……”地声音,不绝于耳。 这是汽车失去驾驶后的后遗症,一辆辆大型或小型的汽车,或是碰撞在一起,或是撞向了行人,或是撞向一旁的建筑。 一副世界末日的景象。 这种景象,让原本晃晃悠悠,兴致不错的我元神,突然停顿在了空中,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 莫非神戒打通的位面,让自己回到了许多年前,“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时候? 但转念一想,又不太对,穿梭位面的经验告诉他,这里明明是另外一个位面的。 很快,我的想法得到了证实,因为昏过去的“人”,渐渐地起身。 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已经不能称之为人,因为“它们”身上发生了变化。 身上开始出现脓疮,流起腥臭的液体,眼睛也不再黝黑,反而泛着绿光,牙齿开始往外凸出,指甲变得黝黑,等等等等。 用我的话来说,这就是活脱脱的“丧尸!” “生化危机?”我的元神,喃喃的嘀咕了一句,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却没想到,竟然看到了丧尸诞生的世界末日景象! 除了这些“丧尸”,另外一部分人也从昏迷中醒来,只是迎接这些人的,是扑向他们的丧尸!(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八章末世 我的元神,清清楚楚的目睹了“生化危机”的整个过程。 这也是他刚开始时,怀疑自己回到过去,回到“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的原因。 那种莫名的病毒一出现,所有人都陷入昏迷,显然与当年猴子告诉他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的景象很像。 这种病毒一出现,陷入昏迷的所有人,开始产生变异。 说是病毒,其实这种东西,可以称之为一种“营养品”的,只是一些抵抗力差的人,受不了“营养品”对身体的高速脱变,导致基因链崩溃,皮肤溃烂、流脓,身体发生变化等等,直接成了丧尸。 这就像一辆自行车,你愣是让它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行车自然不行,强来的话,只能解体。 丧尸的出现,让我明白,这里并非是当年的“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时期,他也没有回到过去,而是赶上了类似“生化危机”的事情。 除了变成丧尸的,剩下的就是身体素质不错,抵抗力够强的人类,他们没有被这种“营养品”,也就是病毒毒害,反而身体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也就是说,他们身体内的基因已经发生变化,开启了人类进化的过程。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宇宙各式各样文明中的基因文明,身为宇宙中的一员,他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过一些这方面的知识。 这个地方,似乎有向基因文明进化的趋势。 不论短短时间内,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我的元神分身,也是要修炼的,首先。就是找到一个载体。 投胎,附体,夺舍,都是他的选择。 现如今这种情况,投胎显然是不可能了,生化危机似的世界。去哪里找一个待产的产妇?更何况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又如何在这种末世生存。 投胎不行,那就只能附体,夺舍。 我的元神扫了扫,看着街上醒来后,或是被丧尸扑倒,开始“啃吃”,又或是开始惊叫、逃跑,甚至开始反抗的人群。最终,锁定了一个目标。 这个目标,是一具尸体,正在一辆奔驰轿车的驾驶员位置。 奔驰这个牌子的出现,让我的元神啧啧称奇,而后,就没入了车内这具尸体的体内。 这具尸体的主人,说起来也够倒霉。因为病毒的爆发陷入昏迷,自然而然的出了车祸。但他的身体素质与抵抗力。让他并没有变成丧尸,而是生存下来,开始了进化的旅程。 然而此人倒霉之处,就在于虽然熬过了病毒,却没有熬过车祸带来的重伤,这个时候。显然是没有人帮他打急救电话的,所以,死于非命。 相较于夺舍,抹去别人的意识,占据别人的尸体。我自然更愿意选择附体重生。 附体重生后,以仅剩的一点元神力量,我很快将这具尸体上的伤口治好,睁开双眼看了看,一伸手,将车门推开。 车门是向上的,因为整辆奔驰轿车已经横在了一家店门处,卡在这里,可见车祸之惨烈。 这样的车祸,在病毒爆发时,随处可见,让林大圣人的元神都看得呆了一会儿。 一个躬身,灵巧的从轿车内跳出来,我蹲在车顶,放眼看着到处都是的丧尸与人群,又有些轻微的呆滞,这可比影视里来的直观、真实多了。 那些丧尸,一个个行动如常人,并没有丝毫笨拙的样子,只是没有灵智,只知道追赶、撕咬猎物,也就是人类。 一些行人,被三四名或者七八名丧尸围住,发出凄厉且语无伦次的惨叫,接着,就被丧尸们按倒在地,生生的咬死了。 丧尸们肆无忌惮的吃着年轻人的血肉。 也有一些人,正被丧尸追赶,拼命的逃窜,同样的受到惊吓,同样的语无伦次的叫喊着。 也有极小一部分人,面对末世与丧尸,很快恢复了镇定,开始利用趁手的“武器”,击杀这些丧尸。 这些丧尸,只要脑袋被破坏,就会倒地不起,彻底死亡。 就在我想着自己何去何从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声尖叫,回头看去,只见奔驰汽车堵死的那家服装店内,一个二十来岁的靓丽美女,正在柜台后面,尖叫出声。 柜台外面,有着一个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四五十岁妇女的丧尸,对着柜台内的小美女,不断的伸着双手。 丧尸显然没有灵智,一时竟不知翻越柜台,只是无意识的伸出双手,想要去抓捕小美女,但怎么也抓不到。 小美女显然是被吓坏了,缩在柜台后面,只知道尖叫,也不去思考怎么逃跑,或者击杀丧尸。 我暗自摇了摇头,这种人放在电视剧里,最多也就活两集,适应能力太差,意识也太差! 但见死不救显然不是林大圣人的风格,更何况是一个小美女,我从车顶翻身而落,落在店内,丧尸的感官竟然十分灵敏,立即发现了他。 以我的聪明,立即就明白,丧尸是通过气味来“狩猎”的,因为以他的身法,落地悄无声息,没有半点声响。 丧尸似乎犹豫了一下,很快,抛弃了柜台后的猎物,往我快步扑来。 柜台后的小美女这时候才回过神来,冲我发出了又一声尖叫,“小心……” 我冲小美女露齿一笑,接着,在小美女目瞪口呆的表情中,随手捡起一块被奔驰轿车撞坏的玻璃,身子还未站起,就往前方抛了出去。 玻璃带着“嗖―”的一声响,没入丧尸头部,直接将丧尸的脑袋切成了两半,不同于人的红白脑浆,臭烘烘的东西流了出来。 这让柜台后的小美女,目瞪口呆之余,又发出一声凄厉的大叫,接着,一弯腰,呕吐起来。 林大圣人见惯了大场面,倒也没有什么不适应的,这时,他看着被切成两半的丧尸脑袋,发出一声轻咦。 因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正位于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似乎是个实体,又似乎是一个能量体。(未完待续。。) 第六百九十九章开房 殿内的小美女刚刚呕吐过后,接着,又干呕起来,她已经没什么好吐的了,中午吃的东西本来就不多。 她干呕的原因,是因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帅气青年,竟然把手伸进了“丧尸”被切成两半的脑袋中,从中摸出了一个东西。 这个动作,让她不得不干呕。 至于恐惧,倒是没有多少,她之前已经被这个类似于“丧尸”的东西,给吓的,害怕的不能再害怕了。 我从丧尸两半的脑袋中,摸出了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东西,这是一个实体,但也充满了不少能量。 “这就是进化失败后的产物?”我看了红灿灿的小豆子半晌,得出了结论。 丧尸是因为接受不了病毒所带来的营养品,基因链产生崩溃而形成的,就像自行车发挥出跑车的速度,自身强度不够,只能解体一样。 丧尸虽然基因链崩溃,但到底也发生了一些变异与进化,脑子里的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就是支撑丧尸不死的东西。 否则正常人,身体这个样子,早就嗝屁了。 以我的经验与阅历,瞬间就判断出,这种小豆子能量体可以服用吸收,而且对人体的身体素质与基因,很是有益的样子。 看样子,病毒爆发,也是有利有弊的,最起码,整个人类开始向基因文明的方向进化了。 我并没有直接服用、吸收这颗小豆子能量体,而是放进了衣兜,转头看向正干呕的小美女,笑着问道:“你是这里的店员?” 小美女干呕了一会儿。这才停了下来,突然出现的车祸、丧尸,以及这个帅气青年杀死丧尸的事情,让她脑袋一片混乱,下意识的答道:“这家店是我开的。” “还是个有钱的妞儿。”我点了点头。小美女身材高挑,目测有,脸蛋也很漂亮,妥妥的一个白富美。 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美女还是下意识的答道:“朱秋秋。”说完,似乎回过一些神来,目光通过店内的玻璃窗。往外看去,这一看,又是吃了一惊。 外面那混乱的丧尸与人群,显然让她的脑袋有点不够用。 我又问道:“生化危机看过吗?” 朱秋秋一怔,老老实实的点了点头。接着,若有所思起来,生化危机,末世! 这反倒让我有些惊奇了,这个地方,似乎是跟地球很相似啊,不止有奔驰,还有生化危机这部影片。 “这里是哪座城市?”我又问出一个比较“另类”的问题。 朱秋秋又是一怔。虽然不知对方为什么不知道自己在哪座城市,想了想,还是答道:“州杭市!” “连城市都一样啊!”我摸了摸下巴。点了点头后,又问道:“附近有没有高级一些的酒店?” 两人一直是答问的状态,朱秋秋已经有些习惯了,往一个方向一指,说道:“过了前面的路口,就有一家五星级酒店。” 说完。又开始发怔,这个时候。对方问酒店干什么?难不成要去开房? 很快,她就知道自己想多了。只听对方笑着道:“先找个地方落脚吧!以目前的情况来看,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个不错的地方。” 看着窗外的丧尸与人群,朱秋秋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五星级酒店,显然是人与丧尸比较少的地方,而且有高级套房,还有厨房等等,适合生存。 突如其来的变故,已经让她考虑起如何生存,这是在几分钟前,她想也不会想的事情。 朱秋秋并不傻,看出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服的帅气青年,能力很强的样子,眼巴巴的道:“能带上我吗?”语气中,带着女性独有的软弱,又带着几分哀求。 “可以!”林大圣人也是个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将一个小美女独自扔在这里,显然是件很没有风度的事情。 接着,我走到门口,伸手一用力,将横在这里的奔驰轿车推翻出去,这一下动静可不小,引起外面一阵慌乱。 “快走!”我拉起后面跟来的小美女的手,就往路口的方向跑去,一路上,随处可见的车祸现场,以及慌乱的行人,追着行人的丧尸。 两人在这里面,并不怎么显眼,但也很快引来几头丧尸的注意,开始追赶他们,我没有停下的意思。 就这么着,我带着小美女,没一会儿,跑到了五星级酒店的门口,这里的丧尸明显少了一些,但也有一些人陆续的来到这里,就如我与朱秋秋一样。 这些人身后,还有着一些丧尸追赶,他们与我、朱秋秋的目标一样,就是进入这家五星级酒店。 目标一致的众人,很快进入酒店的大堂,后面追赶的丧尸,却被酒店的大门堵在了外面,显然这些没有智慧的丧尸,不知道怎么开门。 酒店的大堂内,正有着五六个年轻男女,看他们身上的制服,显然是这家酒店的工作人员。 五六个年轻男女聚在一起,一个个拿着手机,看着酒店外的末世场景,或惊惧、或迷茫、或绝望,这些人身体素质与抵抗力不错,倒也没有一人变成丧尸的。 进入酒店的我等人,与五六个年轻工作人员,直接碰上了面。 这种情景与场面,这五六个工作人员显然没有了以往的工作素养,丝毫没有上前问好的意思。 我左右看了看,除了他与朱楠楠进了酒店,还有着一个年轻的胖子进入了酒店,看这小子气喘吁吁的样子,也不知道身体这么虚,是怎么熬过病毒的。 难不成胖子有特权? 另外,还有一名一米八五左右的大汉,以及一对年轻的小情侣。 大汉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身廉价的工作服,看着很是壮硕的样子,不知是干什么的。 年轻小情侣看着二十出头,多半是大学生。 所有人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末世,都有些不知所措,我环视一圈后,看向工作人员,笑着道:“开房!”(未完待续) 第七百章大铁牛 我、朱秋秋等逃入五星级酒店的一伙人,反应各异。 (本章完) 3 - 九妖变 - 早雨 我直接开了一间总统套房,世界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工作人员根本没有收钱的意思。 工作人员怪异的目光在我与朱秋秋身上打转,这都什么时候了,竟然还有心思开房?但他们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逃入酒店的年轻胖子,以及穿着工作服的中年大汉,还有那对年轻小情侣,选择与酒店的工作人员聚在一起,仿佛这样才能感觉到安全一些。 很快,这家五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陆续聚集起来,因为都是身体素质不错的青年或是中年,倒也都抵抗住了病毒,没有基因链崩溃,变成丧尸。 这些人,有服务员,有经理,有厨子,等等等等。 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迷茫、恐惧与不知所措。 他们看得到外面街道上丧尸横行的场景,却又无法接受。 甚至一些酒店的房间里,传出怪异的声响,他们明白,那是客人变成了丧尸!好在住酒店的人,房间都是锁着的,没有人会敞开着门,这些丧尸倒也没有跑出来。 倒是跑出来一些同样彷徨,没有变成丧尸的客人,一个个脸上都写满了不安。 暂时来说,这家五星级酒店是安全的。 我与朱秋秋住了同一间总统套房,这个小美女一直紧跟着他,仿佛在他这里找到了安全感。 我这会儿可没有调戏这个小美女的功夫,而是来到卧室,盘膝坐在床上。开始修炼。 林大圣人会的功法很多,各种武学神功,灵台方寸山的金丹妙法,得道祖鸿钧亲传的三尸大道,以及得自开天斧的开天辟地。以力证道等等等等。 这会儿,身为一个普通的凡人,他只能从最基础的练起,一口气是吃不成一个胖子的,沉吟片刻,他选择修炼圣心诀。 这门得自帝释天的功法。武道通神,又比较适合在末世生存中使用。 以林大圣人的境界,只是一小会儿,辅以乾坤大挪移神功,就把圣心诀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至于当年那种成年人很难修炼内功的难题,根本就不是问题。 修炼了一个小周天后,我从衣兜里摸出一个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正是从丧尸脑袋里得到的,一抬手扔进了嘴里,直接吞进了肚子。 很快,他就感觉到一种奇特的力量,改变着他整个身体的基因。力量、速度、神经反射等等,渐渐地,都提高了那么一些。 “基因文明。果然也有独到之处。”我暗自点了点头,基因进化,对他来说,倒也挺新鲜的。 一时也没什么事儿,我继续修炼着,一直修炼到黄昏。朱秋秋来敲他的房门,红着脸蛋。说是饿了,但自己又不敢下楼去。 我笑了笑。这时,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饿了,只是修炼太投入,自制力太强,给忽略了而已,这种饥饿的感觉,可是很多年没有体会过了。 一家五星级酒店,自然不缺食物,厨房冷冻着大量的蔬菜、肉类、海鲜等等。 酒店大堂已经空无一人,然而在酒店二楼的一间用餐大厅中,则坐满了人,一个个正在吃饭。 这些人的脸色,没有一个好看的,穿着也是五花八门。 有些人穿着酒店的工作服,一看就知道是服务员、厨子等,也有的人,看上去有些狼狈,应该是陆续逃进酒店的人。 还有一些人,西装革履的,应该是酒店原有的客人。 大家用着餐,都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见到我与朱秋秋到来,也只是在他们身上多看了几眼,目光很是淡漠。 丧尸横行的末世,让所有人都感到恐惧与迷茫。 我领着朱秋秋来到一张餐桌落座,大大咧咧的道:“点餐!” 所有人都看向他们,一个个眼神中带着莫名的意味,这两个人是白痴吗?都已经末世了,还指望着人家为你服务? 付钱给酒店?还是拿钱去与外面的丧尸讲道理? 所有酒店的工作人员都有些愤愤不平,末世前也就算了,那是他们的职责,但末世来临,人人似乎都变得平等,他们又何必再受人驱使?为了工资? “一点工作素质也没有啊!”我环视一眼,暗自摇了摇头,他就是想缓解一下气氛而已,看着一张张死人脸,影响心情。 朱秋秋很是乖巧的盛餐去了,她饿了,顺便将我那一份也带了回来。 虽然酒店的工作人员不再为客人服务,做饭这活,还是被酒店的厨子们搞定了。 这时,外面的街道上,突然传来“轰隆隆…”的声音。 所有人都不由自主的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一个个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然后,他们很是默契的往二楼的窗户处走去,想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与朱秋秋也在其中,当所有人来到窗边,看到窗外情景的时候,一个个都吃惊的张大了嘴巴。 此刻已是黄昏,只见在太阳的余辉下,一头“大牛”正在大街上左冲右撞。 为什么是大牛?因为这头牛足足比寻常的牛大了两三倍,就跟一辆小货车似的,身上的皮毛黝黑发亮,不像皮毛,反而像是金属。 小货车似的大铁牛,将街上的栏杆、汽车,或是撞飞,或是踩成了废品,力量之大,在地上形成一个个裂缝。 游荡在街道上的丧尸,如同闻到腥味儿的猫似得,向大铁牛蜂拥了过去,却被大铁牛左冲右撞,就跟碾压稻草人似的,碾压了一片。 街道上的丧尸成片的倒下,很快,被肃杀一空。 这头大铁牛在丧尸的脑袋里,找出一颗颗红灿灿的小豆子似的物体,一一吞入腹中,整个场面,血腥而诡异。 不止我所在的酒店二楼的人,在关注着街道上的情景,附近建筑物中的存活人类,都在张大嘴巴的开着。 这是什么怪物?妖精吗? 我挑了挑眉,如他所料,地球上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一章变异蚊子 如我所料,受病毒影响的不止人类,还有各种生物。 正如当年“生命之源rs”病毒爆发,晶体文明出现,不止人类变异,地球上的所有生物都变异了一样。 这种类似于生化危机里病毒的东西,也影响了所有生物。 这头大铁牛,显然就是受病毒影响,基因变异的产物,战斗力之强,已经不逊色于我当年游走位面时,所见过的小妖了。 而且,这还只是刚开始进化而已。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在病毒爆发后存活下来的人类,都在观望着这头大铁牛,一个个心惊胆战的。 其实对他们来说,丧尸还算可以理解的东西,毕竟大多数人都看过生化危机,就算没有看过,也听过一些。 但是这头违背常理的大铁牛,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得不说,人类的适应、接受能力很强,丧尸这种东西,经过短短半天,就被存活的人类,默认成了“常理。” “不好!” “啊!” “它进酒店了!” “……” 突然,酒店二楼窗边的人群,一阵骚乱。 街道上那头大铁牛,在丧尸脑袋里吞食了一颗颗小豆子似的物体后,似乎进食完毕,竟然慢悠悠的往这家五星级酒店走来。 酒店的大门能够挡得住丧尸,却禁不起这头大铁牛轻轻一撞,甚至它似乎都没怎么用力,就在一阵响动中,支离破碎。 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厅后的场景。已经不在他们的视线内。 “怎么办?” “我们该怎么办?” “从这里跳下去吧!赶紧跑!” “……” 大家伙一阵慌乱,这里是二楼,倒也不高,已经有人准备跳楼逃跑,谁能想到。那头大铁牛竟然进入了酒店? 难不成那大铁牛已经成精,还会爬楼梯?目标是他们? “不对!没有动静了!”很快,有人发现不对,因为大铁牛进入酒店大堂后,突然就没了动静。 看着一个个慌乱的人,我哑然失笑。分析道:“应该是那家伙吃饱了,找个地方休息而已。” 众人一听,觉得有些道理,却又觉得不可思议,毕竟。大铁牛的存在已经颠覆认知,太诡异了。 果然,如我所料,当大家伙小心翼翼的来到楼梯口,往一楼看去时,只见那头大铁牛,正卧在一楼的大厅中,似乎是酣睡了。 没有人敢去打扰那头大铁牛。只希望这个逆天的生物,在这里休息完以后,赶紧离开。 当大家伙准备商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时,突然一阵惊人的“嗡嗡…”声,又从酒店外面传来。 每个人的脸上,瞬间爬满了难以接受的苦涩表情,外面又怎么了? 当大家伙快步来到窗户边的时候,往外看去。一个个又是脸色大变,比看到大铁牛时。有过之而无不及。 借着黄昏的余光,只见天空中传来“嗡嗡…”的声响处。有着一片片黑云。 这种声音,很像是蚊子的耳边飞舞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太大太密集,好似遇到了蚊子堆。 然而那一片片黑云中,郝然也是一只只类似于蚊子的生物,所有人看得脸色大变,几个胆子小的,已经瑟瑟发抖,给吓得魂飞魄散了。 他们看到了什么,那是一只只狰狞的怪物,从外表上看跟蚊子差不多,但平时的蚊子也就那么一点点,随手就可以拍死。 这些蚊子,一只只却跟篮球那那么大,比小猫、小狗的体积一点不差! “啊!” “……” 恐惧过后,就是一阵尖叫,因为那一团团的黑云,往街道两旁各处的建筑飞去,这家酒店就是其中之一。 街道两旁的建筑中,同样传来了尖叫声与吼叫声。 甚至有一团黑云,飞入了酒店的一楼,很快有牛叫的声音响起,在一楼休息的那头大铁牛,也被这些大得出奇的蚊子惊动了,听动静,似乎双方已经开战。 更大的声音,却是黑云带起的剧烈“嗡嗡”声,离得近了,好似有战斗机在身旁起飞一样! “嗡嗡”声,“哐当”声,尖叫声与吼叫声交织在一起,黑云似乎发现了二楼的我一伙人,巨大的冲击力,冲击在紧闭的窗户上,玻璃立即破碎。 玻璃四溅,窗户的木架也在巨大的冲击力下,发出不堪重负的声响,这时,众人早已后退开来,一个个面露惊恐与绝望的奔跑着。 谁也不想面对这些凶物! 黑云冲入房间后,直接四散开来,一只只篮球大小的蚊子,长着骇人、尖锐的口器,翅膀煽动,飞向一个个逃跑的人类。 很快,有一个跑的较慢的人类被一只蚊子追上,那骇人、尖锐的口器直接从人类背后刺入,从此人前胸透出。 这是酒店的其中一个厨子,身子怦然倒地,那蚊虫凶物却没有离开他的背部,很快,这个厨子的身体开始干瘪,体内的鲜血被蚊子凶物吸了个干净。 大家伙都在慌乱的奔逃,并没有人回头去看这一幕,否则,肯定要给吓尿! 我拉着朱秋秋的手,不慌不忙的来到一侧的厨房,摸出一把菜刀,不得不说,五星级酒店的菜刀很上档次,锋利的很。 这时,已经有一只蚊子凶物,带着高速扇动翅膀的“嗡嗡”响声,飞到我与朱秋秋附近,那骇人的模样,惊得朱秋秋一声尖叫。 “啊…” 尖叫戛然而止,因为刀光一闪,这头篮球大小的凶物蚊子,一个停顿后,竟诡异的从中间裂开,整齐的被切成两半,往地上落去。 我手腕转动,菜刀在手中舞出耀眼的刀光,在朱秋秋目瞪口呆的目光中,笑着道:“杀猪刀倒也挺好用的!” 这还是林大圣人第一次用这种武器,其实,他还是钟情于剑的。 “不要乱动!”我对着朱秋秋说了一句,步伐迈动,便来到另外一只蚊子凶物一侧,抬手又是一刀,刀光闪过,蚊子凶物被切成了两半。 这时,已经有七八人被蚊子凶物追上,吸成了干尸,我也加快了动作。(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二章枪炮声 所有人都四目发直的看着我,以及……他手中那把菜刀。∽↗∽↗, 这是传说中,身怀绝世武功的刀客吗? 一只只篮球大小,长着骇人、尖锐口器,飞行起来极快的蚊子凶物,在这人手中就跟砍瓜切菜似的,被一一切成两半。 他们只能看得到一片刀光,看不清具体动作。 所有人都被我震住了,接下来,他们又看向地上的一个个干瘪尸体。 这些被蚊子凶物吸干了血液的干瘪尸体,足有十几具,也就是说,短短时间内,就死了十多人。其中既有酒店的厨子,也有酒店的服务员,也有逃进酒店的人,也有酒店原本的客人。 十几具干瘪的尸体,与一只只留着鲜血的蚊虫残尸铺满了地面,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 大家伙原本还在这里用餐,立即就失去了胃口,若不是他们已经见惯了外面丧尸的恶心模样,早已吐了个够,只怕又要呕吐起来了。 我也没有了吃饭的胃口,淡淡道:“先上楼吧,小心这里的血腥味,再引来怪物!” 所有人都顺从的点了点头,不但因为他说得有理,而且因为他的逆天武力,为大家带来了安全感。 也因为如此,等我与朱秋秋进入总统套房后,无奈的发现,几十口子人都跟在他后面,不肯离开,只能让他们也进了套房。 我直接进了卧室,开始修炼,也懒得管他们。 大家伙一齐聚在总统套房的大厅中,倒也不显得拥挤,只是每个人脸上都写满了彷徨与绝望,无法接受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内。所发生的一切事情。 这时,一楼还时不时的传来牛叫声,以及蚊子凶物的嗡嗡声,还有战斗发出的轰隆声,提醒着他们,这一切都是真实的。 他们遇到了我这个变态人物。得以生存,就不知街道上,其它建筑物里的人群现在怎么样了。要知道,那些蚊子可是分成一堆一堆的,飞向了各个建筑物。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能存活下来的人不多。 (本章完) 4 - 九妖变 - 早雨 如他们所料,一个个建筑内,被蚊子凶物杀死的人类不在少数,也有极少数人类藏了起来。极为幸运的躲过一劫。 倒也有极少一部人,利用趁手的武器,杀死了一些蚊子凶物,毕竟蚊子凶物虽然厉害,但也是一种变异生物而已,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到无敌的地步。 事实上,不止变异的大铁牛与蚊子。还有更多变异的生物,蛇虫鼠蚁等等等等。 它们似乎才是末世的主角。人类与丧尸都只能靠边站,这些生物经过病毒刺激,基因突变,一个个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或者说进化。 似州杭市这种城市还好一些,变异生物少一些。似农村、乡下等地方,变异生物肆虐,基本看不到活人。 州杭市的花鸟市场,往日交易动物的地方,如今更是成了怪物们的天堂。好在这些怪物们也是互相厮杀的,若是将目标统一指向人类与丧尸,只怕市内的人类、丧尸都要被肃杀一空。 黑夜笼罩了这座城市,残存的人类在惶惶不安中,渡过了一夜。 我也修炼了一夜,以他的境界,修炼起来倒也很快,过不多久,就能把圣心诀修炼至小成了。 我一直修炼到第二天中午,这才停止修炼,推开卧室的门来到大厅,立即有数十道目光,唰唰的落在他身上。 大家都时不时的盯向我的门口,如今总算看到正主了。 在这种环境下,竟然能一觉“睡”到中午,大家伙不得不暗道一声,心真大! “都中午了,去吃饭吧!”我的目光在众人身上扫了一圈,淡笑着开口。 这些人,显然已经以他为主的样子,没办法,武力值决定一切。 大家伙这才松了口气,他们早就饿了,只觉得跟在我身边,才安全一些,否则早就下去吃饭了! 我无疑成了主心骨,这顿午饭,倒也吃的平淡。 大家伙将二楼的餐厅打扫了一遍后,开始做饭、用餐,一楼那头大铁牛,在今天一早的时候,就已经自行离开了这家酒店。 昨日的蚊子凶物,似乎没有对这头大铁牛构成什么威胁,离开酒店时,看它犹如钢铁的锃亮皮毛,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 吃完午饭,接下来,大家很自然的商议起,该何去何从,这是一个很严峻的问题,外面丧尸与变异生物横行,难不成他们在这里等死? 就是五星级酒店储存了一些食物,也会被大家伙吃完的。 最终,我淡淡的说了一句,“等待国家军队的救援吧!” 目前这种情况,整个世界变成了末日,他也没有什么地方可去,看丧尸与那些变异生物的战斗力,并不是军队热武器的对手。 这里的丧尸与变异生物,显然没有当年“生命之源”病毒所造成的凶兽厉害。 病毒爆发突然,国家也需要时间对应的,相信不久后,等国家稳定了局势,就会对他们这些残存的人类进行救援了。 接下来的三天,大家伙听从了我的意见,在酒店等待救援,其实他们也没有走出去的勇气与力量。 这三天,气氛很是诡异。 若不是我这个非人般的武力,威慑着大家,只怕酒店内的女人们要遭殃了。 别的不说,就朱秋秋这个小美女,以及一个长得挺漂亮的女客人,还有那个做酒店经理的大眼睛美女,早就惨遭男人们的毒手了。 在这种犹如世界末日的环境下,人类最原始的**得到了释放,酒店内的男***员与厨子,以及其他的男人们,都想释放自己的兽性! 毕竟谁也不知能不能活到明天,先爽了再说! 只是我那非人般的武力,让他们望而却步,“老大”不发话,谁也不敢轻举妄动,否则这个时候,杀个把人,显然没有警察来管。 这三天虽然气氛诡异,倒也挺安全的,再没有变异生物的到来,直到这一天,远方响起密集的枪炮声。(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三章怪物 远方出现密集的枪炮声,这是军队打了过来。 很快,我等躲在酒店的一伙人,就被军队给救走了。 三天时间,国家已经整顿好了局势,开始救援老百姓,最终,我这一伙人,与军队救援来的共一千多人,被安排到了一个高级小区内。 这一千多人,虽然不是州杭市所有的存活人员,但也是其中不小的一部分了,可见末世爆发,人类死亡之惨烈。 现如今,大家住进了已经被军队清扫干净的高级小区,外面也有军队驻守着,倒也安全的很。<b(mr/> 哪怕是极为厉害的变异生物,在人类热武器的攻击下,也支撑不了多久的。 只是供电、供水等设施得不到保障,尽管国家已经在全力补救,也不是一时可以恢复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一个多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也没有出去的意思,跟朱秋秋住在同一所住房,大部分时间都在修炼。 以他的境界,圣心诀自然进步神速,虽然只修炼了一个多月,但也有个十几二十年的功力了。 这部功法,可不比九阳神功来得差,甚至还要超过许多。 若是我修炼九阳神功,一个多月的时间甚至能够修炼到大成境界,直接有近百年功力,但九阳神功并不如圣心诀这般神奇,可治愈伤势,可长生,甚至可以死而复活。 在我闭关修炼的时候,外面的局势却发生了恶化,因为粮食渐渐的开始供应不上,在这个末世,即便是国家与军队,也不可能凭空变出粮食来。 根据朱秋秋所说。她出去领取所分配口粮的时候,已经有一个脾气暴躁的男人,与士兵发生了冲突。 让人震惊的是,这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力气竟然大的惊人,暴怒下的一拳。竟然将士兵给活活打出去了七八米,直接打死了! 接下来,轰鸣的装甲车开入小区,全副武装的士兵,将这个犹如超人的男人给带走了。 我知道,这是人类在病毒爆发后,被改变的基因体质渐渐的彰显出来,在慢慢的进化。 进化的过程有快有慢,似那个脾气暴躁的男人。就是进化较快的,力量已经远超普通人。 朱秋秋等人,以及军队的士兵,其实也在渐渐的进化着,只是没有那么明显罢了。 我所占据的这个身体,熬过了病毒,自然也开始进化,别的不说。起码身体各方面的素质,至少提高了一倍。 如力量、速度、反射弧等等等等。就算抛去圣心诀不提,也算是一个小超人了。 不要小看这一倍的提高,已经远非普通人可比了。 我觉得,这应该与他吃过的丧尸脑袋里的小豆子能量体有关,让他比别人进化的快了一些,大部分人还没有进化到这个程度。 这时。我与朱秋秋正在客厅内用餐,小区突然传来一阵慌乱的尖叫与吼叫声,声音里充满了恐惧与惊慌,随后,就是密集的枪声。 这让两人很是惊讶。要知道军队在小区周围已经建造了防御工事,丧尸与变异生物都被挡在了外面,小区内怎么有那么大的动静? 听那枪声,似乎在激战。 “出去看看!”我放下这不怎么好吃的口粮,往外走去,朱秋秋连忙跟上。 当两人来到外面的时候,都露出极为意外的表情,我挑了挑眉,很些惊诧,朱秋秋脸上就是震惊与恐惧了。 只见小区内,有着一只巨大的“怪物!” 为什么说是怪物?因为这种东西,往往只有在科幻大片里看到。 怪物的身躯,足有两层楼那么高,身形与螳螂比较相似,但又有着一身亮着火红色光华的甲壳,除却一只只极为锐利的怪手,还有着一对翅膀,以及两只又长又凶悍的大钳子! 七八个士兵的冲锋枪,不停的向怪物射击,但都被怪物那火红色的甲壳挡住,只有几颗子弹射中了怪物没有甲壳的大腿,但也只是造成了轻轻的损伤,没有见血。 也就是说,此怪物能够硬抗冲锋枪的子弹! 子弹射到怪物的大腿,似乎激怒了这个怪物,它发出一声刺耳、难听的尖叫,迎着密集的子弹,翅膀只是一扇,就来到士兵身前。 接着,怪物那一只只极为锋利的怪手挥舞,五六个士兵直接就被拦腰斩断,纷纷断成两截落在地上,红的白的洒落一地。 怪物的两只大钳子,也分别将一个士兵夹住,在士兵惊恐、绝望的叫声中,扑哧两下,将两个大活人夹成了两段,滑落到了地上。 其中一个还没有断气的士兵,用手撑在地上,拖着断掉的半截身躯和外流的肠子,拼命的往外爬,怪物用它锋利的一只怪手,刺穿了士兵的后背,将他的上半截身子托了起来。 怪物一只怪手拖着士兵的上半身,昂着头颅,发出一阵阵鸣叫声,似乎是在示威,又似乎是在得意! 正在小区内散步的人们,发出震耳欲聋的尖叫声与吼叫声,其实从怪物出现的那时起,声音就没有断过。 可不是人人都如我这样,一个多月一直在闭关修炼的,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小区内散步,放松,互相交流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让人们渐渐习惯了末世,但突如其来的怪物,又扰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我也很是诧异,这尼玛哪来的怪物?虽然身形跟螳螂相似,但明显不是螳螂进化来的! 这个怪物的战斗力,已经足以与风云世界的火麒麟媲美了!甚至还要强上不少的样子! 这时,那怪物已经向奔跑的人群追了过去,凡是被它追上的人,不是被切成两半,就是被锋锐的怪手透胸而过! 一直到军队开进小区,密集的子弹与枪炮、火箭筒等热武器出现,这才将怪物拖住。 最终,在大量热武器的攻击下,怪物似乎有些不敌,扇动着翅膀飞走了,军队也因此付出了几十名士兵的性命。 我与朱秋秋站的比较远,又躲进了楼内,倒没什么事。(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四章溃散 尽管怪物已经被军队打跑了,恐慌却蔓延了整个小区,甚至军队中都出现了一些骚动。 谁也不知道怪物是从哪里的。 根据小区生还的目击者说,当时怪物是凭空出现的。 这个说法,让我有些诧异,那怪物明显没有到瞬移的地步,凭空出现,莫非是穿越空间过来的? 这是两个空间碰撞了? 第二天,密集的枪炮声再次响起,怪物又出现了!这一次,小区内倒是没有什么行人,经过上次凶残的怪物出现,大家伙基本都开始躲在家里,除了领取粮食,都不敢出去。 这一次,足有三只怪物到来,军队出动了坦克、装甲车、火箭筒等热武器,在付出不小的代价后,才将三只怪物给赶走了。 这些怪物可以飞行,速度又极快,军队根本没有杀死他们的能力。 从这一天开始,军队供应的口粮,从渐渐减少,一下子开始急剧减少,因为各地都受到这种凭空出现的怪物的袭击,物资运送已经无法保持正常。 第三天,怪物又出现了,这次倒是只有一只,被军队击退。 接下来的几天,怪物开始频繁的出现,外面到处都是密集的枪炮声,小区内的残存人类,一个个都躲在家里,不敢出去。 在怪物出现的一个星期后,小区内派送食物的军人突然不来了,因为物资运送无法保持正常,终于,形成了粮食危机。 食物的断绝,让所有人都感觉到绝望。局面顿时混乱起来,维持治安的军人。都有些控制不住了! 人类最原始的欲望,似乎又得到了释放,很快,就传出妇女被**的消息,但随着几名**犯被军队击毙,事情又平息了下来。 乱世用重典,尽管这些人赶到绝望,爆发了兽性,但终究还是怕死的。 第二天,也就是在怪物出现的第八天。军队组织人员,开始撤离。 粮食危机让他们不得不撤离,而且随着怪物频繁出现,士兵损伤的越来越多,就算有粮食,这里也变得越来越不安全了。 正当军队与人群聚集,准备撤离的时候。忽然有人高声尖叫了起来,“怪…怪!怪物!” 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有八只披着火红色甲壳,两层楼高的怪物,扇动着翅膀飞了过来。 军队中。立即有喇叭的声音传出。“准备战斗!3营,营。8营,重机枪扫射,火箭弹准备……” 这时,随着怪物冲进,秘籍的子弹声与火炮声、惨叫声响起,整个人群“哗”的一下,乱了起来,所有人都往小区内跑去,想要回到自己的住所,似乎那里才是安全的。 人群的举动似乎是正确的,八只怪物与军队交上了火,根本没有来为难他们的意思,让人群顺利的冲入了小区。 我与朱秋秋也在人群中,跑到了小区内。 这让我有些无语,原本以为是大都市逍遥行,谁想到却是末世,不但生化危机,还有怪物出现,想安心修炼都不行! 回头一看,那些怪物在猛烈的火力下,依然能够保持着高速前进,除了个别被火箭弹打中给击飞的,其他的怪物,在重机枪的扫射下,也只是让他们的甲壳坑洼了一些,或者没有甲壳的腿部多了几个洞而已。 当怪物顶着火力冲入军队,立即变得如同杀神一般,锋锐的怪手,将一名名士兵切成两半。 惨叫声此起彼伏,后方的坦克与装甲车也开了出来,继续对怪物猛烈攻击。 这种场面,对林大圣人来说虽然只是小场面,但他还是对这些军队的战斗意志点了个赞,要是意志力不够强的军队,早就被怪物冲垮,产生溃散了。 军队与怪物激战,人群进入小区,又躲入了自己的住所,足足半个小时后,外面的枪炮声才平复下来。 人们倒也习惯了,枪炮声平复,怪物被赶走了。 这一战,军队损失极为严重,而后宣布,已经无力保护人群撤离! 这个消息一传出来,所有人都感到一阵绝望,就是我也感到一阵头疼,世界那么大,竟然连个安心修炼的地方都找不到。 接下来,军队做出的决定,让我有些意外,军队将包括他在内的一些青壮年,进行了收编,并且发放了武器,开始训练。 我也没有拒绝,林大圣人也就成了一个重机枪手,他原本想试一试火箭弹的,结果资历不够,使用火箭弹的都是老兵。 但是第二天,更大的意外来临了。 天空中,一只,两只,三只…足足十三只怪物到来! 这些虫子,似乎也认准了这里有着大量的人类,开始成群结队的到来了。 十三只怪物,与新兵、老兵混合的军队开战,这一次,军队没有将怪物赶走,而是被怪物们击败了! 场面一片血腥,人类绝望的吼叫声,震天的枪炮声,怪物凶残、得意的鸣叫声,重伤临死之人的**声等等,交织在一起。 军队终于开始溃散,以我的能力,自保还是可以的,并没有被怪物击杀,随着军队的溃散,他来到了小区内。 这个时候,进入小区可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容易被怪物堵在里面,但他又不能抛下朱秋秋不管,一个多月下来,两人的关系与感情也算不错了。 刚刚进屋,就迎来了朱秋秋担忧、疑惑的目光,林大哥被军队收编,这个时候,外面炮火连天的,怎么回来了? (本章完) 5 - 九妖变 - 早雨 “我们走!”我并没有进行多余的解释,顿了顿,又道:“左邻右户的,都通知一下吧!军队已经被怪物击溃了,让大家伙赶紧逃命吧!” 朱秋秋先是吃惊的张大了嘴巴,接着,又乖巧的点了点头。 他们的左邻右户,倒也熟悉,都是当初一起在酒店,被军队营救回来的人,被安排进了同一栋楼房。 很快,军队被击溃的消息散开,大家伙聚在一起,一个个脸上写满了绝望,但也没有放弃希望,开始逃亡! 当我与朱秋秋逃出小区范围之后,无奈的发现,世界那么大,他想静静都不行。 当然,也没有人问他,静静是谁。 这个世界,充满了丧尸与各种变异生物,还有突然出现的战斗力极强的怪物,哪里都不安生啊! “林大哥,我们去哪?”朱秋秋漂亮的脸蛋上写满了迷茫与不安,军队都被怪物打散了,面对这个末世,她不知道何去何从。 林大圣人虽然也觉得有些蛋疼,但也是个有主意的,想了想,说道:“去京南吧!” “哦!”朱秋秋顺从的点了点头,京南市有着京南军区,那里是集合五省一市军事事务的全国大军区之一。 如果说现在全国哪里最安全,京南市自然是首当其冲的。 之前部队与人群准备撤离的时候,就是准备撤往京南市的。 这也是我准备前往京南的原因,这时,他想了想,说道:“先去弄点食物,再去弄辆车!” “嗯。”朱秋秋还是顺从的点了点头。 接着,两人开始搜索起还有食物的超市、店铺等等,只可惜,这一个多月来,附近有食物的超市、店铺,都被军队扫荡了一遍了。 两人越走越远,渐渐地,总算找到一家还有食物的超市,有着一些真空包装的未过期食品。 在超市里弄了两个包裹。装满了食物以后,我与朱秋秋又去找车,车倒是好找,街上报废的,没报废的。到处都是。 市内的丧尸与变异生物,已经被军队大致的清扫了一遍,除了那穷凶极恶的怪物与一些漏网之鱼,倒也清净的很。 两人把食物放进后备箱,来到加油站,加满油的同时又储存了一些油。就准备上路。谁知这时候,随着一声“哞”的长长的牛叫声,地面开始小幅度的颤动起来。 我与朱秋秋同时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去,只见一头足有一间房屋大小的大铁牛,朝这面奔跑了过来。 两人记得。在末世之初,也见过这么一头大铁牛,只是比起当初那头大铁牛,这头大铁牛的体积又大了不少。 看它的样子,除了体积,似乎跟当初那头大铁牛一模一样,乌黑发亮的牛角,钢铁似的黝黑皮毛。 只是与当初那不可一世。虐丧尸如虐稻草人的大铁牛一比,这头大铁牛虽然体积又大了不少,此刻却狼狈得紧。 因为它正被一头怪物追击着。这头怪物我与朱秋秋并不陌生,与在小区内出现的那些怪物一模一样。 大铁牛在街道上横冲直撞,时不时的发出一声吼叫,牛蹄落地,让附近的地面都一阵颤动。显然,它比当初那头大铁牛的力量还要大上许多。又或者说,它就是当初那头大铁牛。只是又进化了。 怪物正扇动着翅膀,在它身后紧紧追着。时不时的以锋锐的怪手以及一对凶残的大钳子,对大铁牛进行攻击,在它钢铁似的黝黑皮毛上,留下一道道伤痕,鲜血洒落一地。 这头大铁牛的战斗力并不弱,甚至可以与怪物一较高下,奈何怪物会飞! 面对拥有空中优势,速度又极快的怪物,大铁牛只能认栽,如今也到了强弩之末,眼看着就要被虐杀了,逃跑也是无功。 无巧不巧的,大铁牛奔跑到加油站附近,就有些支撑不住,往地上一倒,又引得地面一阵轻微的颤动。 怪物飞在半空中,看着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发出怪异刺耳的叫声,似乎很是得意、猖狂。 这时,它脑袋一转,突然往加油站前的我与朱秋秋看来,似乎是想了一想,暂时抛弃了已经不能动弹的大铁牛,扇动着翅膀,很快飞到了我与朱秋秋身前。 迎面面对这种足有两层楼高,又凶残无比的怪物,这种感觉…很难形容。 朱秋秋两腿发抖,面对丧尸曾失去理智的它,这个时候,很丢脸的尿了裤子。 这让她感到难堪的同时,面临死亡,脑子也开始乱想。 她虽然内心里很依赖我,也见识过林大哥的超人武力,但也不认为林大哥能够对付得了这种怪物。 就算已经制定好前往京南的方略,她心中也有些绝望了,她知道,一旦遇到怪物,就是她与林大哥的末日。 她也没想到,自己担忧的事情,这么快就出现了!这该死的末日…也不知道爸爸妈妈怎么样了…自己还没有与林大哥有进一步的发展呢…… 朱秋秋尿了裤子,在胡思乱想,我也在看着这头怪物,之前军队与怪物交火时,他都没有机会,这么近距离的打量这玩意。 他只是元神穿越了一个多月,修炼圣心诀小成也只是有了一二十年的功力,面对这种比火麒麟还要凶悍的怪物,还真是有点棘手。 只是棘手,也只能放手一式。 接下来的一幕,让朱秋秋吃惊的张大了小嘴,连自己吓到**的事情,都暂时忘却了。 只见林大哥往前一步迈出,下一瞬间,身子竟然消失在了原地,这是神仙吗? 以她的视力,已经跟不上林大哥的移动速度,只能看到,下一瞬间,林大哥出现在空中,怪物脑袋的一侧,对着怪物的脑袋一掌拍下。 这种身形似螳螂的怪物,反应也不慢,只是一瞬间,竟然扬起一只怪手,向林大哥横切了过去。 她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怪物将林大哥切成两半,本能的发出一声刺耳尖叫,“不要……” 第一个“不”字刚出口,朱秋秋就眼看着林大哥被怪物的锋锐怪手切成了两半,然而下一刻,“要”字就戛然而止。 因为被怪物切成两半的我,只是残影,他迈着凌波微步,下一瞬间,就来到怪物脑袋的后方,拍出的一掌,还保持着原有的姿势,“砰”的一声,落在怪物的脑袋上。 接着,怪物没有发出任何的声响,只是往地面落去,“轰”的一声倒在地上,没了动静。 竟是死了! 这让朱秋秋看的四目发直,根本不敢相信眼前看到的事情。 我落在地上,长长的松了口气,身子甚至有些轻微的颤抖。(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六章兽语 我只是一个会合,就将怪物给击杀了,看似威风无匹,但他自己知道,这个过程极不轻松,很艰难! 以他如今的功力,施展凌波微步,还达不到类似瞬移的地步,发挥之前的速度,已经对身体有着不小的负荷,即便如此,这种怪物还是能反应的过来。 可见这种怪物的强大。 但他保持着这种速度,使出全力一掌,变幻方位的同时,招式不变,这一掌更是使出隔山打牛的绝学,将怪物的脑袋内部直接震碎。 说来也就几句话,但已经达到武学的巅峰! 换了任何一位武学大宗师来,也不可能比我做得更好。 林大圣人的武学与境界,自然是拔尖的,即便如此,要不是这具身体经过基因进化,提高了一倍的身体素质,此刻也要受到内伤了。 这就像,要一个小娃娃举起几百斤的东西一样。 即便这个小娃娃能够完成这种惊世骇俗的举动,把几百斤的东西举起来,最终也是要受到损伤的。 不论怎么说,林大圣人还是一招将这种怪物给击毙了,让朱秋秋看得四目发直,不敢相信,愣在那里。 “去换条裤子吧!”我看向朱秋秋,笑了笑,他们不止带了食物,还带了一些衣物,大街上的服装店多得是,直接拿就行。 “嗯!”朱秋秋这才反应过来,仍旧是不可思议的眼神,在我与怪物的尸体上打转,这种吃惊甚至让她暂时忘却了尿裤子的难堪与羞涩。 朱秋秋去换裤子。林大圣人也没有偷窥的意思,其实这一多月来,他随时都可以把这个小美女啪啪啪了,只是没有下手而已。 这倒不是林大圣人变成了林大太监,只是以他的境界。对感情与女人的理解,早已非常人可比,哪怕只是一时之欢,也有着超乎寻常的自制力了。 对他来说,啪啪与不啪啪,只是一念之间而已。 这时。我没有偷看朱秋秋换裤子,往另外一个生物看了过去,然后渡着步子,走到了这头生物身旁。 这头生物,自然是奄奄一息的大铁牛。倒在地上,体积也大得惊人,如同一间很大的房屋横在眼前。 大铁牛见我走到眼前,只是闷闷的发出一声“哞”,声音有气无力,若有若无,显然是快不行了。 我与大铁牛四目相对,尽管一人一牛的眼睛大小差了很多倍。还是从这头大铁牛的目光中,看到了“绝望”这种人性化的情绪。 这是已经有了些许灵智的生物,而不是暴虐的凶物。 想了想。我几步来到大铁牛身边,一伸手按在它身上,运起了圣心诀的内力,很快,大铁牛身上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愈合。 没一会儿。大铁牛竟然从奄奄一息的状态,恢复了过来。站起身,“哞”的叫出了声。声音比之前可洪亮多了。 圣心诀,有治愈伤势,长生不死,甚至死而复生的奇效。 我也不心疼内力,以他的境界,随便修炼一下,就可以恢复过来,此刻看着大铁牛,笑着道:“以后就跟着我吧!” 若是朱秋秋在这里,定会发现,我说的并不是人话! 这不是指林大圣人不是人,而是因为他说的是兽语。 “哞!”大铁牛瞬间睁大了眼睛,惊奇的看着我,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声。 “怎么样?”我又以兽语问道,兽语,还是他当年闲着没事学的。 林大圣人学兽语,还要从当年穿越到花果山说起,当年在花果山上,孙猴子与猴子猴孙,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用猴语交谈。 我后来闲着没事儿,就学了一些兽语,各种兽类的语言也不尽相同。 说起来,学兽语还真是有点难度,当年我为了学兽语可没少折腾,与各种生物,都进行过“深入”的交流。 “哞!”大铁牛听懂了,一直惊奇的盯着我,它很是好奇这个“人类”怎么懂得兽语,但想了想,就点了点硕大的牛脑袋,表示同意。 见大铁牛同意,我满意的笑了笑,他有意收复这头大铁牛,也只是想多个坐骑而已。 这头大铁牛不但有着不俗的战斗力,还有着很快的速度,奔跑起来一点也不比汽车差,而且不用专门走公路,还不用加油,比汽车方便的很。 这会让他们前往京南,方便不少。 等朱秋秋换完裤子走过来的时候,就惊奇的发现,这头看着很凶悍的大铁牛竟然对林大哥低下了脑袋,林大哥还很亲昵的拍了拍它! 兽类就是这样,说同意就是同意,不会有小心思,当然,这是指得灵智简单的兽类。 如果这头大铁牛有很复杂的心思,我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那是积年的老妖才会有的。 “汽车用不上了!收拾一下东西,我们就骑着它前往京南!”我看着走过来的朱秋秋,说着的同时,又走向了另外一边。 那边有着怪物的尸体。 “哦!”朱秋秋既吃惊又习惯的点了点头,对于林大哥的种种神奇,她倒也快有些习惯了。 我来到怪物尸体的一侧,以审视的眼光,打量了这怪物一番,肉没有毒,但是很坚硬,不适合食用。 甲壳的防御力不错,都可以拿来炼器了。 一只只锋锐的怪手与一对大钳子也是不错的炼器材料。 周身有着火属性的气息。 等等等等。 最终,我来到怪物的脑袋这里,对着一旁跟过来的大铁牛,说了几句兽语。 大铁牛点了点头硕大的脑袋,它对这个险些将它杀死的怪物,可谓是深恶痛绝,听了命令,就用脑袋上的牛角,往怪物的脑袋戳了过去。 没几下,一对乌黑黑的锋锐牛角,就将怪物的脑袋戳了个稀巴烂,流出猩红的血液与腥臭的物体。 同时,有一块拳头大小,闪烁着红货色光华的石块似的东西,“铛”的一声,从里面掉了出来,落在地上。 “果然有货!”我双眼一亮,一伸手,擒龙控鹤功使出,石块就飞到了手中。(未完待续) 第七百零七章加入 似这等战斗力非比寻常的生物,一般都是有货的。 比如火麒麟的血可以拿来炼丹,身上的材料可以拿来炼器,铸造神兵。比如神龙的龙元可以让人长生不老,赤鬼王的血可以增强功力等等。 这种不知名的怪物,脑袋里也有着一块石头似的发亮晶体,充满能量的样子。 观摩了一会儿,我就知道,这是可以增强战斗力的宝物,吸收了里面的能量,可以让自己功力大进。 被我击杀的这头怪物,估计也是第一份,就是军队也没有击杀这种怪物的能力,会飞,而且飞的太快! 就是动容战斗机与导弹,也很难锁定与击毙这种怪物。 “哞!”大铁牛的一声吼叫,让我回过神来,挑了挑眉,有些意外的点头。 “哞!”大铁牛又欣喜到了叫了一声,接着,对着怪物的尸体开始啃食起来,它刚才竟是要求要吃怪物的尸体! 怪物的尸体,我已经检查过,也没什么有害物质,反而有着一些残留的能量,让大铁牛吃倒也无妨。 只是,牛不是食草动物来的吗? 看来病毒爆发后,基因变异的生物,连习性都变了。 接下来,我与朱秋秋来到大铁牛的背上,大包小包的东西也放在这里,骑着大铁牛,横冲直撞的往城外而去。 大铁牛足有一间房屋那么大,背部十分宽畅,跑动起来竟还知道运用背部的力量,将颠簸的力道给卸去。可见十分乖巧与聪明。 没多久,以大铁牛比汽车还快的速度,就来到了城外。 也不知道是不是怪物都被引向了之前的小区与军队那边,这一路上,竟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辨认了一下方向。大铁牛继续驶向京南市的方向,在荒废了一个多月的乱世中,也算是一道奇特的风景线。 我盘膝坐在大铁牛背上,手中握着怪物体内得到的能量石块,运功快速吸收着,圣心诀的功力进步神速。 也不知道是目标太小。还是运气好,两人自城内城外的一路上,也没有再遇到怪物。 半日后,当我消化了这块能量石块没多久,他与朱秋秋、大铁牛这个奇怪的小队伍。与另外一支队伍,意外的相遇了。 这是一段荒废的高速公路旁,一支军队与人群混杂的浩浩荡荡的队伍,一个个人,都目瞪口呆的望着大铁牛。 变异的大铁牛生物,倒也不让他们感到惊奇,末世以来,已经有各种各样的变异进化生物。以及变异生物群出现,与军队交过火。 还有着更恐怖的怪物。 让他们惊呆的是,大铁牛背上竟然坐着两个人。看模样,是两个年轻人。 这两个年轻人,一个穿着黑色西服,一个穿着休闲服,穿着很整齐的样子,身旁还放着一个个食物包裹。不像是逃命的,反而像是旅游的! 我与朱秋秋坐在大铁牛的背上。也在看着眼前的人群,前面看不到头。后面看不到尾,浩浩荡荡的。 很快,就有一名军官打扮的中年人,前来与两人交涉,没办法,我与朱秋秋的坐骑实在是太拉风了! 原来,这是附近一个市的逃命人群与军队。 比起州杭市的幸存者与军队,这个队伍要幸运的多,没有被怪物击溃,原本也没有这么多人,但来到这里的一路上,陆续有人加入这个庞大的队伍,人数也就变得越来越多。 途中遇到几次怪物小规模的袭击,也被军队和基因战士的队伍给击退了。 基因战士。 这是我听到的一个新词汇,按照军官的解释,是病毒后,与变异进化生物一样,有明显进化的人群。 这群人,有着远超普通人的身体素质,变态的力量、速度、反射神经等等,稍加训练,战斗力爆表! 如果要举个例子,那就是superman,超人。 如当初在小区内,暴怒下一拳打死士兵,被军队带走的男子,就是有明显进化的人,稍加训练,就是一名基因战士。 只是这种基因战士,在这个浩浩荡荡的队伍中也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人而已。 在军官眼里,我与朱秋秋能够驯服这头大铁牛,要么是机缘巧合,要么也是基因战士。 我倒是点了点头,直接承认了自己基因战士的身份,倒不是他进化的有多么明显,而是军官告诉了他一件事情。 越是距离京南市的外围地区,怪物就越多,只有集合大家的力量,才能够闯进去,到时候,队伍还会联系京南军区的人出来接应。 就算是我,单枪匹马的,带着朱秋秋与大铁牛,也过不去。 所以说,他要加入这个队伍,然后才能进入京南市。 既然要加入这个队伍,自然要表露出一定的力量,否则,只能跟队伍里的“难民”混在一起了。 自然而然的,我被征召进了基因战士的队伍,大铁牛则驮着朱秋秋,加入了浩浩荡荡的队伍,时不时的引来一阵惊奇、探究的目光。 没办法,被驯服的大铁牛太拉风。 这只基因战士的队伍,全部集中在一辆军方大卡车上,我跟着一名军官来到这里,军官与车内的一名中年男子交谈过后,就退了出去。 车上坐着十几个人,一个个都拿着军队发下来的钛合金武器,锋利无比,大部分都是长枪或者大砍刀式的爆发性武器。 坐在正中央的一名中年男子,清了清嗓子,说道:“大家欢迎一下新加入的基因战士。” 大家自我来到车上,目光就在他身上打量着,或是淡漠,或是锐利,只是大家都一片安静,并没有欢迎我的意思。 开口的中年男子也不介意,看着我,严肃的说道:“既然加入基因战士的队伍,有些事情,我们就需要向你了解一下。” 我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本章完)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