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开局饿肚子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娘,我饿……” “乖女儿,娘也饿,一起饿。” 坐在老旧的茅屋,王腾看着饿得面色发青的妹妹,还有一旁一筹莫展的老母亲,幽幽地叹了口气。 “别人穿越,要么当少爷要么当皇帝,再不济的也有个封号斗罗做老爹,到我这里怎么连饭都吃不起了?” 这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三天,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 这个名叫大洪王朝的封建国家,如今国泰民安,且与周边各国关系十分友善,彼此贸易往来也十分密切,天下已有数十年没见硝烟了。 只可惜,贫富差距还是很大。 自王家伊始,走出去二里路就是本地最大的土豪,单单居住的宅邸占地就数十亩。 反观王家,一间草舍,家徒四壁。 老鼠来了都要流着泪逃出去。 家中只有一个瘸了腿的老娘,一个抱养回来的妹妹,以及刚过门的美娇妻,金苗苗。 王家祖上三代务农,本就是彻头彻尾的寒门贫民。 更在半年前,原主的父亲,一个手艺精湛的老木匠,病逝了。 全家唯一的收入来源随之断绝。 至于原主,目前全家仅存的男丁,却自小饱读圣贤书。 也就是说,他除了肚子里有几个墨水之外,一无是处…… 别人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在他这里,却成了百无一用是书生。 怀揣着状元大志的他,往年也没少参加科考。 却屡屡落榜。 但他依然孜孜不倦挑灯夜读,从不气馁,屡败屡战,终于有一天。 受不了刺激,患上了脑疾。 王腾仔细回忆了一下原主的症状,平日里偶尔疯疯癫癫,神志不清,好像正是传说中的双向情感障碍。 这是一种比较严重且在现代常见的精神顽疾,患者时而情绪高涨,口出狂言,时而郁郁寡欢,甚至会有自杀的念头。 两天前,就是因为原主抑郁情绪滋生,一时想不开投河自尽了。 因而便宜了魂穿过来的王腾。 手无缚鸡之力,脑子又瓦特了,指望他给这一家子人谋生,自然是不可能的。 “不过如今我来了,可不能辱没了咱堂堂七尺男儿的威名。” 王腾眼神逐渐坚定。 凭借自己211名校毕业的功底,在古代科举当中,考个状元,想来应该是……难如登天。 先不说他是个理科生,就算博古通今的文科硕士,放在一个完全未知的异世界和古王朝,大概率都两眼一抹黑。 况且今年的科举还没到,就算他已经有十足的把握笃定泰山,眼下的困局也已经等不到用考状元来解决了。 “秀儿,你要去做什么?” 见王腾起身往外走,王母抬眸问道。 娘,您能别再叫我秀儿了吗? 王腾很想纠正她的称呼,但是没办法,原主本名王腾,却字天秀…… 古代人,唤人都是称字的。 “出去找点吃的。” 王腾打了个马虎眼。 一听这话,王母和六岁的妹妹都面露诧异之色。 “你,出去找吃的?” 王母一脸不可思议,怀疑自己是不是年龄大了耳背了,低头与女儿对视一眼,发现后者一双眼泪汪汪的大眼睛同样有着一抹不可思议,适才确信自己没听错。 “嗯。” 王腾不清楚她们为何会有这样的反应,怎么我身为这个家里唯一的男人,出去谋生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娘,小琳,你们在家好好呆着,我一会儿就回来。” 王腾前世就是一个雷厉风行执行力卓绝的男人,当下迈步出门。 事不宜迟,孩子都饿成那样了,留给中国队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路过院子的时候,他下意识瞥了眼草棚下摆放着一具崭新的棺材。 那是此前她母亲与妻子以为他死了,特地从棺材铺里赊账购置的棺材,后来人突然活了,棺材用不上了,店家又坚决不让退。 毕竟棺材是给死人用的,哪有退棺材的道理? 只能暂时搁置在王家。 但六两银子的价款还得照还。 店家孔掌柜的意思是,半个月内必须收到钱,否则就要拉他去见官。 金苗苗一大早就回娘家去了,就是为了借钱还债,顺便应付眼下窘境。 “唉,哪哪都要钱啊……” 王腾叹了口气。 一想到这个家居然要靠女人出面谋生,他就一阵过意不去。 “不行,我既然来了,就一定要改变这样的现状!” 望着儿子离去的背影,王母愣然许久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虽然家里穷,但无论是王母,亦或王父在世时,都从来不舍得让这个儿子吃一点苦,哪怕是扫地擦碗这样的小事,都从来没让他碰过。 俗话说的好,君子远庖厨。 久而久之,也养成了王腾衣来伸手饭来王口的骄纵脾性,只一心痴心妄想高中状元,生活上完全不能自理。 客观地说,原主的这个精神病,大半是被父母娇惯出来的。 而眼下,往昔那个一无所长的文弱书生,竟然主动提出来要去谋生计? 不好! 怕是那个大病犯了! 王母一下子着了急。 奈何自己腿脚不便,眼看儿子走远了,追也追不上。 媳妇儿又回了娘家,这可如何是好? 万一宝贝儿子又闹一出投河上吊的,让她这个白发人该怎么活? 而此时,不曾意会母亲忧思的王腾,已经走上了去往城里的大路。 不管媳妇能不能借到钱,总得做好两手准备,与其寄望于他人,不如靠自己。 两世为人的王腾,对这个道理最是明白不过。 父亲死后,这个家的境况一日不如一日,难以为继。 当务之急,就是找份营生来做,除了还债之外,还要借此生存。 可是,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 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个世界四大发明已然齐备,甚至连玻璃都已经出现了,他脑子里很多超前的知识在这里根本用不上。 “不过,好歹原主是个读书人,读书识字还是不成问题的。” 王腾思索了一番。 目前看来,只是识字写字,其实也能算是一门技能。 遇到打官司,可以代为摹拟诉状。 逢婚丧嫁娶,也可以帮人写写请帖。 不是正经工作,但也可以赚些小费。 不过眼下他可没有路子。 那就只剩帮人抄书一条道了。 第二章:谋生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其实在印刷术还未发明出来的朝代,抄书还是比较炙手可热的一个正经工作,自古以来,早已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职业体系。 相对寻常贩夫走卒而言,抄书其实还算是一份体面的工作。 只可惜,要做这一行,门槛相当高。 有多高,你必须得会写字…… 放在现代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的写字,在古代却能称得上是一门技术。 谁让这年头,读书是件奢侈的事儿。 王腾把原主的所有记忆全盘接收了,自然也继承了他所有的学识,不说有多高的文化,多深的造诣,字总算是能认全的。 且,还写得一手好字,绝妙的书法远近闻名。 记忆中,镇上的契典书行薛掌柜的还曾亲自上门邀请他帮忙抄书。 只不过被他拒绝了。 “这人总算还有那么点用……” 王腾松了口气,凭着出色的书法,总算还可以养家糊口。 只可惜过去的王腾心高气傲,自诩有鸿鹄之志,历来不屑于和那些没出息的底层书生一样,做这些没有技术含量有手就行的行当。 哪怕屡屡科考落榜,哪怕饿死在外边,他也坚持眼高手低,绝不将就,在他看来,屈尊从事这种工作,对一个读书人来说,完全就是一种耻辱。 如今王腾偷天换日,只能说上一句:真香。 多简单啊,写几个字就能赚钱,这么好的差事后世哪里找去?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白瞎了这一手好字啊。 “你要抄书?” 当他来到契典书行找到鬓发斑白的薛掌柜,听说来意的薛掌柜当时就愣了一愣,随后将手中原本正奋笔疾书的毛笔放在书案上,一脸诧异地从太师椅上站起。 他瞪大了眼睛,徐徐迈开步子,绕着王腾走动,歪着脑袋左看右看,一边摩挲着下巴,嘴里啧啧称奇,好似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咝——今儿个,这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确认在没有认错人之后,他不可思议地道,“你堂堂王老爷,乃人中龙凤,来日那是要荣登皇榜,翱翔九天的,今日竟会主动光临寒舍,求索抄书这样低贱的工作?王老爷过去不是说什么,此等杂役,不堪低就么?” “薛掌柜,您说笑了,在下一介布衣,怎担得起老爷之称?” 王腾老脸一红。 当初薛掌柜上门请贤的时候,原主确实说过这样的话。 这情商确实也忒低了,人家如此看得起你,你即便瞧不上这份工作,婉拒了就是,何必还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这下好了,回头迫不得已得求人家了,就徒生出这般周折。 也算是自取其辱。 客观地讲,王腾倒庆幸原主没有高中状元,要不然就这为人处世,一入官场,那还不得死无葬身之地? “诶,王老爷此言差矣,你可是要高中状元的人,那可不就是老爷?” 薛掌柜冷笑一声,话里话外阴阳怪气,显然对过去在原主处被羞辱一事耿耿于怀。 “过去种种,只是在下患了脑疾之下胡言乱语,并非出于本心,如今在下病得痊愈,回首往昔,也是追悔莫及。如有得罪之处,还望薛掌柜的海涵。” 王腾朝着薛掌柜拜首作揖。 薛掌柜眉头一挑,原本有些轻佻的神色适才严肃了几分。 他倒也曾听闻王腾身患脑疾,时而疯疯癫癫胡言乱语。 但眼下看来,这王家儿郎,确与当初那副不可一世的模样判若两人。 这是恢复正常了不成? “既然如此,过去的事情就不再提了。” 薛掌柜自知不能跟一个过去脑子有病的人计较,倒也没再为难他,双手负于身后,道,“只不过,在我这抄书是很辛苦的,你真的想好了?” “说来惭愧,实不相瞒,在下虚长了一十九岁,半生都在读书上徒耗钱粮,又身患脑疾,光是治病就花光了家中所有积蓄,不久前家父猝然离去,家中已无以为继,现如今都快揭不开锅了,在下实不忍再看我家老母和贤妻吃苦受累,故而才到薛掌柜这里谋一份差事。如有吩咐,在下莫敢不从。” 王腾表明诚心。 薛掌柜点点头。 这小子,看样子是真的变了。 知道工作赚钱补贴家用了。 有责任,有担当,这才是一个男人该有的样子。 不然只会死读书读死书,有什么用? “如此甚好。”薛掌柜心中感动,道,“王先生的书法我是信得过的,能有先生加入,我这契典书行自然如虎添翼,我这里一般给伙计千字三十文,便给先生千字三十五文。如何?” “在下感激不尽。” 王腾一喜,再次拜首作揖。 他知道,薛掌柜这是看他可怜发了善心。 而且称他一声先生,确实还挺看得起他。 这份恩情,自当铭记于心。 “我这里,巳时上工,亥时下工,工作六日休息一日,当天工钱当天按抄的字数结算,绝不拖欠,先生没有异议的话,即日便可就职。” 巳时? 亥时? 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 连续工作六天? 王腾忍不住暗自叹息。 想不到自己都换了一个世界生活,还是逃不过996福报。 但生活逼得他没有选择,只能欣然答应:“遵命。” 二人没有其他异议,便在账本上签了个简单的小契,达成约定。 “这里有许多样本,先生随意挑选一本,拿去抄吧。” 薛掌柜指了指书案上的一叠书。 王腾翻了翻,好多都是些杜撰的小书,也就是后世的小说,还有的则是一些类似四书五经这样的正经的学术教材。 他想了想,拿了一本《中庸》。 他自小读书,像《中庸》、《论语》这样的四书五经当然是必读教材,但是几次落榜的结果也能说明一些问题,他学的并不好。 但现在为了谋生,反正抄什么都是抄,与其抄些没名堂的东西,不如温故而知新。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四书五经抄多了,对于科举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看着王腾研好笔墨,很快和其他在同一书房内抄书的员工一样进入奋笔疾书的状态,薛掌柜满意地点点头。 “看样子这人呐,真得遇上事儿,才会长大。” 第三章:打畜生怎么闹出人命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包子嘞,包子,香喷喷的大肉包子嘞。” 时至正午,刚到休息时间就跑出契典书行的王腾小跑来到街上的包子铺。 “老板,这包子怎么卖?” “客官,包子三文钱一个。” “来十个。” 王腾毫不犹豫地开口,前所未有地阔气,当即从腰间取出一只沉甸甸的钱囊,取出三十文钱,递给了白帽小厮。 他早上写完三千字后,就找薛掌柜先兑付了半天的工钱,总共九十文。 毕竟这会儿家里两张嘴巴等着吃饭,而米缸里已经空空如也,他只好把实情告诉薛掌柜。 心善的薛掌柜也不疑有他,痛痛快快提前预支了工钱给他。 “好嘞!” 白帽小厮热情地把一包热腾腾的肉包子递过来。 小心翼翼地揣着这一大包肉包,王腾火急火燎地跑向家里。 中午有一个时辰的休息时间,回家投食一趟,完全来得及。 王家小院。 一个尖嘴猴腮的八字胡中年人,正站在院门口,和一名作农妇打扮的俏丽少女好说歹说。 “王夫人,你家的情况我也不是不了解,恕我直言,我这六两银子,恐怕你们根本拿不出来吧?” 这个八字胡中年人,正是棺材铺的老板。 “孔掌柜,不是说好半月之内还么,你今天就过来,到底有何贵干?” 少女俏脸微寒,语态中不无警惕,她便是王腾的妻室,刚从娘家回来的金苗苗。 “你看,王夫人,你家公公刚走,王腾那小子又读书读傻了,非但百无一用,平日里还疯疯癫癫的,这个家都已经垮了,你何苦还留在这委屈自己呢?倒不如……” 孔掌柜眼神闪烁,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 “孔掌柜,你到底想说什么?” 金苗苗眼神更冷了,双臂下意识抱住胸口。 这是有防备心理的表现。 “要不,你,你……你来陪我两晚,这钱我就不要了,怎么样?” 孔掌柜几番欲言又止,终究还是迎着金苗苗逐渐愠怒的注视,硬着头皮把心里头的龌龊提议说了出来。 “孔金焕!” 金苗苗立时花容色变,怒道,“竟然说出这种下作的话,你还要不要脸!?” “你小点声,小点声!” 孔金焕急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探手去抓她,“我,我这不是跟你打商量嘛……” 金苗苗大惊,没想到这个登徒子竟然上手,急忙退开两步,但还是被他大力捏住了手腕。 “王夫人,王夫人,你听我说,我对你仰慕已久……王腾那个无用书生能给你什么,你还是跟了我吧……” 孔金焕呼吸急促,蛮横地把金苗苗往自己怀里拉。 “孔金焕!你住手!我要喊了!” 金苗苗奋力挣扎。 “咳!” 就在此时,忽然响起一个咳嗽声。 “相公!” 金苗苗一愣,转头看见一袭麻衣长衫的王腾正徐徐走来。 孔金焕也吓得一个哆嗦,连忙松开她的手,看着眼睑低垂整理着袖口的王腾,干笑两声,道:“王,王公子,你回来了。” 王腾没有理会他,而是盯着整理袖口的那只手,越过孔金焕,来到金苗苗面前,道:“娘子,大喊大叫,不能解决问题。” “是是是,王公子说的是,喊是不能解决问题的,有误会,咱们好好说,好好解决。” 孔金焕做贼心虚,额头见汗,连连说道。 王腾停下整理袖口的动作,话音未落,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一肘子镦在身后孔金焕的鼻梁上。 “哎哟!” 孔金焕一声痛吟,捂着鼻子倒退开去。 很快啊! 王腾一脚狠狠踹在他肚腹上。 “王腾!你!” 孔金焕捂着鼻血长流的脸,摔了个四脚朝天,瞪大的双眼中有的尽是难以置信,虽然王腾患了脑疾时而疯癫之事十里八乡人尽皆知,但是从来没听说他还有暴力倾向啊! “你好歹也是个读书人,怎能一言不合拔拳就打!?” 望着气势汹汹大步欺近的王腾,孔金焕吓得肝胆欲裂。 “哦。你意思是读书人不能用拳?” 王腾双眼微微眯起,探手抓过一旁倚在院墙上的铁锹,高高举起,“那就用铁锹好了。” 铁锹狠狠挥下的那一瞬间,王腾脸上浮现出一抹阴恻恻的狞笑。 “嘭!” “啊!!!” “救命啊!杀人啦!王腾杀人啦!” 听到惨叫声从屋里跑出来的王母面色大变,连忙拄着拐杖跑了出来,在她身后,年仅六岁的小妹妹王琳跑了出来,捏着王母的裙角躲在她身后,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惊恐地看着王腾发疯似的拿铁锹狠砸孔金焕。 孔金焕拼命护住头脸,满地打滚,躲避王腾的打击。 “秀儿!” 王母急了,这要是闹出人命可怎生是好,连忙喊道,“住手哇,快住手哇!” 王腾适才停下进攻,把铁锹杵在地上,大口喘息。 毕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且刚经历过一遭死劫,还过来没多久,这般疯狂运动了一下,一时竟有些精疲力竭。 不过,很痛快! 王腾直起身子,斜眼睥睨孔金焕,寒声道:“半个月内,我们王家欠你的六两银子一定会如数奉还,现在,赶紧给我滚!” 孔金焕心中含恨,但此时却不敢吭声,连滚带爬起身逃走了。 被王腾这般一顿毒打,孔金焕多少有点伤筋动骨,脚步踉跄,一瘸一拐,活像只受了教训的疯狗,狼狈的身影,看得王腾心中无比酣畅。 “相公,你……” 金苗苗愣然,她虽然嫁过来时间不长,但是对王腾还算是比较了解。 这个相公,平日里斯文儒雅,崇尚有笔如刀,对那些粗鄙野蛮的行径历来是嗤之以鼻,即便发起疯来,也从不会跟人动手。 怎的今日…… “娘子。”王腾柔和地看了她一眼,“下次再遇到这种事……别哔哔,直接动手!” “……” 眼前这人,真是自己的相公? “秀儿,你怎会如此莽撞?” 王母担忧道,“这要是闹出了人命可怎么办?” “人命?” 王腾不解道,“我刚刚打的是一个畜生,怎么会闹出人命?” 第四章:水鬼附身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我刚刚打的是一个畜生,怎么会闹出人命?” “呃……” 王腾的回话出乎意料,一下子就把王母给噎住了。 就连一旁的金苗苗也愣了一下。 记忆中,自己这位相公,好像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用他自己的词语来形容,这些话粗鄙浅陋,有辱斯文。 “好啦,娘,您放心,儿子有分寸的。” 王腾安抚了一句,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包还滚热的肉包子,“您看,这是什么?” 不等王母反应过来,妹妹王琳已经跳了出来:“哇,大包子!” “呐,赶紧拿去吃吧……” 王腾把一包肉包子递给妹妹,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娘,嫂嫂,你们先吃。” 王琳眨巴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却是懂事地先抓起两个包子,递给王母和金苗苗。 “妞妞真乖。” 王腾爱怜地弯腰捏了捏王琳的小脸。 “秀儿,这,你从哪儿弄来的?” 同样早已饥肠辘辘的王母见了肉包子,也是大喜过望,但接着联系王腾刚才疯狂的举动,顿时想到了一些不太好的可能,忧心忡忡地问道。 “我到契典书行找了个抄书的活,这是我用一个上午赚来的银两买的。哦对了……” 王腾把沉甸甸的装载着近百文钱的钱囊拿了出来,交在了一脸诧异的金苗苗手里,“这是剩下的。” 手捧着钱袋,金苗苗眨了眨水波流转的桃花眸子,一度怀疑自己这是在做梦。 相公居然会去抄书赚钱? 他不是一贯都看不起这种工作么? 之前契典书行的掌柜的亲自登门邀请,都被他拒绝了,当时说的话还老难听了。 “一会儿就劳烦娘子去买两只鸡杀了吃,给你和娘还有小妞妞补补身子吧。” 王腾说着,又从怀里摸出一方胭脂,“娘子,这个送给你。” 这是他顺路给金苗苗买的礼物,记忆中,成亲大半年了,书呆子原主什么东西都没送过,一点都不懂浪漫。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直男。 还是钢铁级别的那种。 其实金苗苗刚嫁过来的时候,还是个非常温文尔雅,说话都柔声细语的小姑娘。 类似刚才面对无良棺材商孔金焕时的强硬姿态,怕也是这半年来在王家吃尽苦头,才养成的。 其实女人,越宠她才会越温柔。 此外,金苗苗本身就是个美人胚子,但是嫁过来以后每天都为了柴米油盐那档子事犯愁,都没有精力好好梳妆打扮,也有暴殄天物之嫌。 综上,王腾才想着给妻子买点胭脂水粉。 毕竟,这个世界上又有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呢? 而他这一举动,却是让得金苗苗更加错愕了。 “谢谢相公。” 收下胭脂的那一刻,冰冷的触感告诉她这并不是梦。 但,还是觉得好不可思议啊。 素来不可一世的相公,什么时候变得这般贴心了? 居然还会给自己带礼物? 倒是王母没有多想,反而是很高兴地说:“好啊,我儿王腾会赚钱了!我就说这么些年书没白读,没白读……” 但是转而她又自责起来。 “唉,都是我们不好,让你不能安心读书,养家糊口这些事本就不应该让读书人操心……” “娘,您说什么呢,读书人就不用吃饭了?” 王腾苦笑。 “我儿说的是,我儿说的是。” 王母感动得眼眶都红了,颤声道,“如此通透豁达,我儿王腾有状元之姿。” “娘,外边风大,先进屋吧。” 送三个女眷回屋的路上,王腾随口问了一句: “我那大舅子,没同意借咱钱是吧?” 想来肯定也没借到钱,不然方才那个孔金焕也不会提出让自己的媳妇肉偿。 “嗯。” 提到这个,金苗苗神色有些失落,低低地应了一声。 “还在生我的气?” 王腾苦笑。 金苗苗又嗯了一声。 “唉。” 王腾叹了口气,“都是我不好。当初……” 他记得很清楚,大婚当日,他突发精神病,把岳父一家得罪了个遍,还冲着大舅子摔杯子。 金苗苗:“???” 这一刻,金苗苗几乎要以为自家相公昨日落水后被水鬼附身了! 竟然会知错,还道歉? “委屈你了。” 王腾面有自责之色,怜惜地轻抚着金苗苗嫩滑的脸颊。 这次金苗苗回娘家,想来因为他的缘故,也受了不少委屈吧。 金苗苗非但没有感动。 只觉身上汗毛都竖起来了。 你是谁? 你不是王腾! 好在王腾在她看出更多破绽之前就及时告辞了。 还有半个时辰的休息时间,他必须回到工作岗位上去。 一天时间很快过去了。 契典书行的书房里。 王腾是最后一个收笔的,起身的时候,烛火昏黄的整个书房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很明显,这会儿已经不止亥时了。 不过他今天是第一天上工,比别人来得迟的,工作时间其实还比不上那些整点下工的枪手。 但是他奋笔疾书,半刻没有松懈,拼命码字赚钱。 中间连一口水都没喝过。 “哈——” 王腾长长伸了个拦腰。 手腕有些发酸,有些模糊的视野直到开门远眺许久后,才逐渐恢复清晰。 看着自己抄写的厚厚几页,王腾心里头有种莫名的成就感,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只有今天才总算真正派上了用场。 “这里是大概七千字左右。” 随后王腾就把作业交给了薛掌柜,后者翻看了一下,也是颇为满意:“不错,字迹还是这般工整秀美,先生妙笔,如有神助。” 于是欣然从抽屉里取出铜钱装囊。 王腾接过钱囊,喜不自胜,浑身舒坦,回家的一路上,脚步都轻巧了许多,健步如飞。 虽然薛掌柜的人品他还是信得过的,但出门以后,他还是打开钱囊点了一下,居然有两百五十文。 “这薛掌柜倒是个好人,还多给了我五文钱,嘿嘿。” 虽然不多,但一想到这些钱可以换回家里人的笑容,他就觉得不管自己再苦再累也是值当的。 古时候的乡镇没有什么丰富的夜生活,大家睡得都比较早。 深夜的大街上鲜有人烟,静得王腾只听得见自己的脚步声。 第五章:夜半伏击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月黑风高夜,百巷多寂寥。 “什么,是快乐星球,什么,是快乐星球……” 大王村外的羊肠小道上,伴随着哼唱不知名小曲的声音,一个修长的身影由远而近。 皎洁的月光照射在他俊逸的脸庞上,赫然是刚从契典书行出来的王腾。 王腾历来是不信鬼神的,加之今日小赚了第一桶金,喜不自胜,更无暇顾及对夜色那一份本能的畏惧。 却浑然不知,一个健硕的黑影正从后面飞速逼近。 当他听见那一阵迅捷的脚步声,皱眉转身,一条长影已然当头砸下。 很快啊! 王腾本能往左侧身闪避,但仍猝不及防,这一棍还是狠狠打在了他的肩膀上,一阵钻心剧痛随之传来,疼得他脸色涨红。 他瞪大双眼,怒极望去。 是一个腮帮子很大的中年汉子,满脸胡茬,一头乱发。 中年汉子神色狠戾,见一击不中,接着又一棍子砸下来,直取王腾面门。 这是一点也没打算留情,要下狠手。 王腾下意识两手交错抬起,挡下了这一击,双臂到底是一阵发麻,有那么一瞬几乎失去知觉,紧接着就袭来一阵彻骨剧痛。 王腾怒从心起,知道此间不能退缩,眼中闪过一抹狠戾之色,趁着对方又一棍打过来的空档,飞起一脚,狠狠踹在对方裆部。 恍惚间,似乎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啊!” 大汉一棍子还是打在了王腾的头上,下一刻他捂着裆部嗷嗷怪叫起来。 王腾转身就跑,他捂着脑门上的突然肿起的硬块,只觉入手处一片粘稠,把掌心放在眼前一瞧,殷红刺目。 王腾脸色一沉。 “看样子很不服气啊?” 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出孔金焕那张尖嘴猴腮的脸,他想不到那个卖棺材的老东西居然这么沉不住气,报仇都不带隔夜的。 之所以笃定这是孔金焕的人。 一来,除了白天被他痛揍一顿的孔金焕,他想不到还有谁会雇凶跟踪伏击自己。 二来,刚才那个偷袭他的人他见过,正是在凤来镇臭名昭著的街溜子,也就是混混流氓,名叫孙大富。 此外,这个孙大富和孔金焕还有亲戚关系,是孔金焕的小舅子。 王腾之所以对这个人有印象,是因为当初路过孔金焕的棺材铺,偶然撞见他缠着孔金焕要钱娶媳妇。 事实已尽在不言中。 “姓孔的,你摊上大事了……” 王腾快步往家里跑,他不确定自己伤势多重,总之脑门上血可没少流,脑袋晕乎乎的,就跟喝了老酒似的。 这笔账无论如何是记下了。 他的眼神比后半夜的月光更冷。 好在遇袭的地点已经是村口,往前没跑几步就看到自家小院了。 却发现自己的房间烛火摇曳,竟还没有熄灯。 一时间王腾有些感动。 媳妇儿为了等自己回家,半宿都没睡? 他走到房门前,正想推门而入,一想到自己满脸鲜血的样子过于瘆人,唯恐吓着媳妇,徒增烦扰,于是跑出去洗了把脸。 冰凉的缸水冲刷之下,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又转入厨房,拿起菜刀,而后躲在被锁死的院门后,透过门缝朝外张望。 今夜还没过去。 危机也还没有解除。 就在这时,房门“吱呀”一声,开了。 王腾转头看去。 金苗苗正一脸愕然地看着自己。 只见此时的他,额头红肿,满脸水渍,沾湿了衣襟。 手里还拿着一把菜刀,鬼鬼祟祟地猫着腰躲在院门后…… 这诡异的形貌和举动,着实惊了金苗苗一大跳:“???” 大半夜不睡觉,偷偷摸摸在院子里拿着把菜刀。 要不是听见动静,她都不知道相公回来了。 看情形,这是又犯病了? 还是……真被什么脏东西附体了不成? “呃……娘子……” 王腾愣了愣,下意识收起了那把菜刀。 “既然都已经回家了,为什么不进来?” 狐疑中的金苗苗,表面上依然一副淡漠的样子,语气平静地问道。 “呃……” 王腾不想让她担心,急中生智想到一个借口,“我瞧见厨房里你买的那两只鸡了,我想你一定是舍不得自己吃,要等我回来一起吃,就想着先杀一只,等早上了娘子只需要炖现成的就可以,咱们一起吃。” “但是那鸡太生猛,我一放开就到处乱飞,我追着鸡满厨房跑,脑袋还不慎磕在灶沿上,流了好多血,好不容易把鸡抓住,奈何从未杀过生,实在不知该从哪下手,于是只好又把鸡给绑回去了……” 话到最后,为了更有说服力,他还特地加了一句台词:“娘子,我这么没用,你不会嫌弃我吧?” 闻言,金苗苗的神情适才缓和了不少。 原来是这样。 王腾的这番说辞合情合理,逻辑清晰。 她没有细思的情况下,根本辨不出真伪,想来自家相公也没有理由拿这种事情来扯谎。 “鸡的事,你就不用操心了,明天我会杀的。把脸上的水擦擦,回屋吧,外面冷。” 说完金苗苗径自转身进了屋。 竟然还大半夜的想要帮忙先把鸡杀出来。 看样子相公真的变了,懂得体恤人了。 难不成真应了那句老话,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但愿日后一直能这样就好了…… “唉……” 望着金苗苗纤秀的背影,王腾幽幽地叹了口气。 看样子媳妇对自己当初的所作所为,仍是耿耿于怀啊。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谁让他当初大婚之日突发精神病,开罪了岳父一家,拿着滚烫的开水给岳父倒满,还狂妄地称什么你不干了这一杯,就是不给我面子,来日待我高中状元,第一个砍的就是你金老儿的狗头云云,害得两家人都当着众多亲戚的面颜面尽失,岳父还险些气得背过气去。 王腾跟着她进了屋,偷偷把菜刀放进了床底,以备防身。 说到底,这个社会还是讲法治的。 那孙大富应该还不至于猖獗到追到别人家里来施暴。 但不管怎么样,警惕着点,总归是没错的。 金苗苗早已把床铺好,此时熬了一宿,终于等到相公归家,早已困顿疲乏的她总算可以不用守夜,侧身躺上了床,背对王腾。 “还愣着干什么,熄灯睡觉吧。” “哦。” 王腾抿抿嘴。 睡,还是不睡,这是个问题。 第六章:小红帽与大灰狼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望着妻子侧身而眠的背影,王腾陷入片刻的踟躇。 印象中,这副身体还从未体验过鱼水之欢。 无他。 自打他大闹自己的婚宴,把岳父大人一家气冒烟之后,金苗苗和他的关系降至冰点,此后就一直对他隐隐抗拒,再加上他多数时间疯疯癫癫,也没有做那事的闲情逸致。 以至于结婚大半年了,两人虽然夜夜同塌而眠,实则却还没有做成一对真正的夫妻。 如今金苗苗看起来对自己似乎有所改观。 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缓和她对自己的“误解”,在他看来,并不是那么容易。 她睡觉背对自己就已经说明了问题。 还不是时候…… 王腾吹灭灯烛,上了榻,双手枕在脑后,望着天花板,强行压下心头的旖旎,让自己尽量不往邪恶处想。 夜已深。 万籁俱寂。 王腾却辗转反侧,怎么都睡不着觉。 说不好到底是因为年轻的肉体对身畔佳人发自本能的渴望,还是因为在忌惮孙大富会真的丧心病狂到追进家门的地步。 “你怎么还不睡。” 这时金苗苗的声音忽然响起。 “啊,娘子,你还没睡啊。” 王腾一愣。 “你这样翻来覆去,我怎么睡得着?” 金苗苗语气淡漠。 “既然大家都睡不着,娘子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王腾想了想,道。 金苗苗没搭理他。 他径自往下说道: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跟爸爸妈妈住在一个小村庄里。 小女孩长得很可爱,又很乖巧,大家都喜欢她。尤其是她的外婆,最疼她了。 今年,小女孩过生日,她的外婆特地从森林里的家赶来,为她庆生,并且送给她一件连着可爱帽子的红色披风。 小女孩谢谢外婆后,马上把披风穿在身上,高兴的直转圈圈。 第二天,小女孩穿着披风,戴上连身的帽子,快乐的跑到外面玩耍。大家看到小女孩的红帽子,都称赞小女孩的红帽子漂亮,她就成天戴着,舍不得脱下来。村子里的人都叫她‘小红帽’……” 起初,金苗苗对相公这种哄小孩的方式并不是太感冒。 但往后听,她却发现这个故事居然意外的很有意思,让她耳目一新。 大灰狼讲人话? 还会骗人? 啊,小红帽居然被吃了,接下来要怎么办! 很快,她的情绪被调动起来,起初默不作声的她,到了小红帽被狼外婆囫囵吞下的剧情之后,忍不住开口问了:“然后呢?” 故事讲完后,金苗苗还意犹未尽,不知何时悄然入梦后还梦见了一个披着红袍子的……大灰狼? 至于王腾,这一宿都没合眼。 幸好,直到天亮,孔金焕的小舅子孙大富都没有再出现在他的视野。 “是我高估他了,原来只是个软蛋。” 王腾松了口气,睁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起床用冷水洗了个脸,并给了自己两巴掌清醒一下,直接上契典书行去了。 头上的伤包还没消下去,再加上一宿没睡,此时他头脑昏沉,胀痛不已。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些不太一样,脑中好像多了些什么,这种感觉像极了第一次记忆融合,又似是而非。 难道是脑子被打坏了? 还是说晚上没休息好? …… “姐夫!” 一大早,有蛋蛋的忧伤的孙大富,就跑进孔金焕的棺材铺邀功了。 看了眼身旁人老珠黄的妻子,孔金焕当即放下手里的包子,特地拉着孙大富走到门外。 “姐夫,事儿办成了,人我给你教训完了。” 孙大富会意,刻意压低声音道。 “怎么办的?” 孔金焕问。 孙大富佯作咬牙挥棍状:“我拿棍子打得他满地打滚,直到他跪地求饶为止。我还以为他们这些读书人骨头有多硬,原来也就是个怂包。姐夫放心,这次弟弟狠狠给你出了回气。最后我也是让他舔过我的脚指头才放他走。” “干得漂亮!” 孔金焕狞笑,“这个该死的穷酸书生,胆敢对我动手,真是不知死活。嗯,你怎么老挠裤裆,染花柳病了?” 孔金焕见孙大富偶尔出于怕硌着伤处而提一下裤裆,还不时呲牙咧嘴的,是以有此一问。 “没,怎么可能。” 孙大富缩了缩脖子,脸上一红,一想到昨夜的事,他就一阵后怕,想不到那个所谓的文弱书生竟然这么狠辣,上来就是一记撩阴脚…… 这要是再用力点,可不是单单断子绝孙的事了。 是真惹不起啊。 枉王腾担惊受怕了一夜,殊不知孙大富见他如此狠绝,对他更是忌惮万分,根本就不敢再去找他麻烦。 孙大富眼巴巴地看着孔金焕,后者也是没犹豫就把准备好的一个沉甸甸的钱囊拿了出来,刚要交给孙大富,却想到了什么,又收了回来,面色凝重地叮嘱道:“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嗨知道了知道了,我是什么人姐夫你还不知道吗?” 孙大富谄媚笑道。 就是知道你是个大嘴巴我才这般特地叮嘱一句。 不过这种口头协议也没法要个保证,孔金焕也只好把约定的钱给他。 不过他不知道的是,不用他多说,孙大富也会把这件事埋在心底很深,很深…… 毕竟,整人不成反险些断子绝孙这样的丑事,说出去第一个糗的是他姓孙的。 “省着点花,别再去赌了,下次再欠赌债,我可没有这种脏活让你干了。” 孔金焕沉着脸,没好气地道。 “一定,一定。” 孙大富心里说着下回再欠赌债我可以拿这事儿继续讹你,表面上笑嘻嘻随口应付着,“那姐夫,我先走了啊。回头见。” 与此同时,契典书行中,正在抄录《中庸》的王腾,忽然觉得自己今天虽然昏昏沉沉,却才思如泉涌,莫名有种想提笔写创作的冲动。 随之衍生出来的,是一个令他欣喜不已的奇思妙想。 “对了,我为什么不可以把地球上出名的诗词歌赋搬运到这个世界来呢?” “如此,我不就能成为一个像李白,杜甫那样的大文豪?” 第七章:熬了个夜,记忆百倍唤醒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其实当王腾把这首脑子随便一转的《鹊桥仙》在纸上写出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 这首诗,往日我分明只会背诵“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一句。 也只有这最后一句常用的电视剧台词,是大众所熟知的。 至于前面那些内容,他和很多人都一样都不熟悉,或许在哪里见过,但是没有那么深刻的印象。 可今天怎么整首诗都给我写出来了? 王腾稀奇不已。 他确信不是自己脑补自创的前文,而是很肯定这篇诗就是他幼年时亲眼见过的,宋朝秦观写的上下文! 这一刻,他发现自己回忆起的不光是这篇诗,还有初次接触这篇诗的具体场景。 他记得很清楚,当时还上小学的他,考试曾考到过这句。由于这是一首课外诗,他没有见过,没有答出下文,只考了九十三分。 对他要求极其严格的老父亲因此言责了他,以至于他恼羞成怒之下,拿着一管口红涂嘴上,在老父亲白衬衫的领口上留了个大大的口红印。 怎料事态发展有些超乎他的掌控,一贯知书达理的老妈在这件事上展现出了极端强势的一面,最后甚至还闹到了民政局门口,知道闯祸不小的小王腾这才说出实情。 紧接着,老父亲就抽出腰间的GUCCI皮带,跟他当街上演了一出父慈子孝,再一次给他加深了对这篇诗文最后一句的印象。 导致他看到GUCCI就害怕,长大后编了个BGM,“GUCCI,GUCCI,怕了怕了”,这个BGM有一年还被一个地下室拜金拍视频火了。 他记得后来只是出于对被扣分的遗憾,象征性地去回顾背下了最后那一句,对于没考的上文则只是粗略扫了一眼,并没有刻意赏析,随着年岁渐长,更是早已完全没有印象。 但是为何却会在此时如此记忆犹新? 他甚至还能记起当时顺道从古诗书里看到的其他古诗。 再仔细回忆一下…… 好像不光那本诗集里写的…… 而是从小到大看过的每一篇古诗,他都会背! 也不单单是古诗。 传统文学,史记,三字经,孙子兵法,什么三国演义,西游记,西厢记,甚至还有看过的小说,什么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遮天,斗破苍穹,盘龙等等,统统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只字不差! 之所以今日会选择写这篇《鹊桥仙》,大约是因为早上来的时候,听见了薛掌柜的一些心酸往事。 “这是怎么回事?” 一时间王腾一脸诧异。 怎么熬了一个通宵,自己的智商居然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明确自己脑海中浮现出来的那些作品都是自己曾经阅读过的。 也就是说,这并非像数据传输一样凭空出现在他脑海。 而是前世的记忆被充分唤醒了! 这是一件极其不可思议的事。 他心惊错愕的同时,心底更是涌现万分狂喜。 “都说穿越有福利,起点大神诚不我欺!” 他不确定这样的表征和熬夜有没有必然关联,也想不明白这样的关联中间是什么神秘的法则在作祟,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他要发了! 而且是大发! 保管能大放异彩的真才实学有了,接下来就是展现才华的平台,或者说,传播的媒介。 毕竟,是金子要发光,也得拿到太阳底下晒晒才行。 也就是说,曝光率很重要。 历史上那些伟大知名的诗人,曹操,李白,辛弃疾,之所以诗文出名,一是他们确有真才实学。 二是他们都是大人物,或权倾朝野,或曾有官职在身,本身就具有影响力。 君不见好多古诗都在体现诗人壮志未酬,或是被贬归隐的伤感遗憾,或是对田园生活的向往期待。 这些是有普通人能有的感慨? 普通人自然也能火,有,但很少。 绝大多数还是被埋没了。 而放在如今这个时代背景,要说让一个普通人诗文广播天下的途径,自然首选文人的诗词歌赋集会。 但是这穷乡僻壤的,可不像地球古代的江南那样才子辈出,尽管像王腾一样的读书人不少,也都是些不入流之辈。 当然也包括王腾。 就好像现代都市精英通常都削尖了脑袋往一线城市钻,凤来镇这样的边陲小镇,根本不可能有多少才高八斗的文人雅士驻留。 就算真的山沟沟里飞出金凤凰,那些出人头地飞黄腾达的大人物,也早都跑到诸如京城之类那些最繁华富庶的大城市去了。 也就是说,在凤来镇,文人雅士齐聚的诗词歌赋大会,基本不可能出现…… 这个世界不像现代,有抖音这种自媒体平台存在,可以让自己的才华不被埋没。 要想让自己的诗词被人熟知,他还得废好大一番周折。 大城市的诗词歌赋会,门槛不高,不需要有功名在身什么的,他倒是有资格可以去参加。 前提是攒够路费。 “还是缺钱啊……” 这条路暂时还是走不通。 天无绝人之路。 抛开诗词歌赋会……其实还有法子可想。 眼下就有一个比较好的平台。 那就是他目前在打工的这个契典书行。 放在现代,这就是个出版社啊! 现成的资源,不用白不用。 不过一码归一码,发现自己觉醒了特异功能,眼下该做的工作还是得好好做的。 先把抄书的本职工作做好,再考虑找掌柜商量发行自己的作品。 “嗯,就这么办!” 吃完饭之后,那两个时辰的休息时间,有了新鸿鹄之志的王腾,没有像其他几个员工一样跑出去晒太阳,或者瞎溜达。 而是找了本书封还没填名的白书,在上面写下《王腾诗集》四个简单直白的大字后,伏在自己的书桌上,在这本白书上奋笔疾书,把自己脑子里的那成千上百的诗文在里面一一书写出来。 一个时辰的时间不长,很快就过去了,他只写了五十六首诗,他只好意犹未尽地停下。 不过,心中那团火,是燃烧得越来越旺了。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八章:好诗!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写的真不错。好诗!好诗!” 王腾看着自己的杰作,那密密麻麻一列列别致的小字,十分满意,已然自醉。 他觉得别人在看见自己这本《王腾诗集》的时候,也会惊为天人,发出同样的感叹。 刚过正午,薛掌柜忽然进门。 “大家手头工作先停一停。” 王腾抬头,见薛掌柜晃了晃手里的一本书。 “咱们的大主顾需要加印一百本《明善经》,给到各位的价格是千字四十文钱,但是需要大家签署一份保密契约,绝不能将明善经的内容泄露出去,有谁愿意?” 话音刚落,书房里一下子炸开了锅。 “明善经?” “明教的明善经?” “想不到我苏烈有生之年,竟然有机会一睹明善经?” …… 大伙纷纷惊叹感慨。 “明善经……” 王腾回忆了一下。 这是当今天下第一大宗教明善教的典籍,全篇有七十余万字,由十数代人共同编撰,成书于两千年前的大秦王朝,总共有六十六位作者,是一本罕见能流传千年的旷世奇书,内容不单涵盖了海内外的上古历史,更是融会了数代人的律法以及宗教文化思想,且囊括多种特色鲜明的文学手法,极具历史价值和文学价值,甚至被秦帝称之为人类最高智慧的结晶。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不单单只是一本类似《法华经》、《楞伽经》这样仅限于佛门内的宗教经典,而是一本惊世骇俗的文学巨著,连历代圣人都将之奉若珍宝。 只是,历代皇帝为了捍卫皇权,通常都不允许《明善经》在市面上流通,甚至在六百年前的前朝开文年间,对宗教势力最为忌惮的宣武大帝,还曾极端到焚书坑儒的地步。 焚的正是《明善经》,而坑的则是明教的儒生信徒。 饶是如此,《明善经》依旧顽强地流传了下来。 历朝历代对宗教的态度都比较消极,毕竟历史上打着宗教的旗号造反做皇帝的案例不在少数。 比如大洪朝的开国皇帝,先帝洪高祖朱云常,便是靠着明教的军队推翻前朝,打下了大好江山。 故而在大洪朝建国之初,明教也是盛极一时,在国内广传盛行,几乎成为国教。 但这一切,随着洪高祖的仙逝而彻底改变。 十六年前,当今皇帝朱舆登基,他对明教的态度和先帝截然相反,再次重拾对明教的忌惮,着手限制其发展。 碍于明教对王朝的贡献,皇帝虽然不敢明着打压,但对明教一派的冷淡已是众人有目共睹。 朝堂内,边缘化明教官员,朝堂外,多次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阻止明教教众聚集,抽丝剥茧,逐步弱化明教的影响力。 近年来接连推行的新政,也都是在针对明教。 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得对外发行《明善经》,只能内部传阅。 还有为持公允,入朝为官不得信教,等等。 这也导致《明善经》这本旷世神作,在学术圈和朝堂之内,再度销声匿迹,变得奇货可居。 要想让一个作品大红大紫,就让它变成禁制。 君不见往往越是十八禁的东西,越是令人欲罢不能。 其实当今皇帝禁止《明善经》流通的这一行为,非但没让大家忘掉《明善经》,反而使得这本书在众人心中,变得愈发神秘与具有吸引力。 但凡是个读书人,都不能抵御《明善经》的诱惑。 因此,大伙在难以置信会天上掉馅饼地相视一眼后,就争先恐后地答应了。 “我同意!” “我同意!” 且不说同样是写字,能加钱谁不愿意? 能抄写《明善经》,亲眼目睹这本号称人类最高智慧结晶的旷世巨作,这种机会可不是说有就有的。 就是不给钱他们都乐意啊! “既然都同意的话,这是保密契约,没问题的话签了吧。” 薛掌柜拿出几份小契,分发给包括王腾在内的所有员工。 王腾也没犹豫,皇帝规定《明善经》只能在明教内部流传,只要不宣扬出去,这事情肯定是不犯法的。 想必此次找薛掌柜下订单的,也是明教内部的人。 签完保密契约后,王腾也得到了一部连他都好奇神往不已的《明善经》。 然后就投入抄写了。 一天下来,抄了快八千字,从薛掌柜那里按千字四十五文钱领完薪水之后,他特地问了一下:“薛掌柜,我有个设想,想和您商量商量……” “什么设想?但说无妨。” “是这样,在下自小喜欢吟诗作赋,曾作诗数百首,如今承蒙薛掌柜抬爱,能在贵书行高就,一早便听闻薛掌柜您学富五车,有经国济世之才,遂斗胆想请掌柜的鉴赏鉴赏,若掌柜的觉得在下确有几分才学,可否考虑让在下的诗集发行?” 王腾目光澄澈,脸不红心不跳地将中国上下五千年所有诗人的成就据为己有,微微作揖道。 “哈哈,你甭给我戴高帽子。我可不吃这套。” 话虽如此,他眼角鱼尾纹频现,依然忍不住喜笑颜开,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就是这个道理,“不过若你确有真才实学,我自然愿意拉你一把。嗯,这样,你把你的诗写在白书上,给我看看。” “多谢薛掌柜。诗集在此,劳烦品鉴。” 王腾心下一喜,这薛掌柜确实是个好人,愿意给别人机会,当下拿出中午写的《王腾诗集》未完成版,双手奉上。 “你,你都已经写好了啊?” 薛掌柜一愣,旋即笑而抚须,“敢情是有备而来。看样子是动了真格。行吧,那我便给你掌掌眼,我虽然不是什么才高八斗之辈,好歹做这个行当也好些年了,也算是饱览群书,总能给一点经验之谈。” “还望掌柜的不吝赐教。” 王腾诚恳地道。 希望眼前这位薛掌柜是我的伯乐吧。 薛掌柜嗯了一声,翻开王腾诗集。 第一页,便是那一首《鹊桥仙》。 薛掌柜看得很认真,逐字逐句细品,眼神逐渐震撼。 看到最后,他更是感觉到心房如遭钝击,整个人大受触动。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默念着这句诗文,他诧异地抬起头,看着王腾,“这……这真是你写的?” “是的。” 在心中对另一个世界早已逝去的秦观道了声歉,王腾面不改色地承认之余,还厚颜无耻地问了一句, “不知在下的诗,可能拿得出手?” 第九章:精品诗集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薛掌柜暂时没有答话,思绪陷入了回忆。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反复咀嚼这句话,越发觉得妙不可言,令他不由自主回想起那年夕阳西下,与他携手私定终身的白衣女侠。 只可惜,命运弄人,白衣女侠最后留下一封书信后,便不告而别。 这一走,就是二十年的杳无音讯。 每每回想起这段凄美往事,薛掌柜都不免黯然神伤。 他曾踏遍五湖四海,甚至远走塞外,只为寻觅那一道让他魂萦梦绕的白衣倩影。 奈何十年求索,却一无所获。 她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彻底从他的世界消失。 直到前不久,他与白衣女侠机缘巧合地再度相遇,才发现她原来就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明教紫禁法王,位高权重,威震四海。 值得庆幸的是,她对他还有情。 而不幸的是,她作为紫禁法王的任务还没完成,尚且不能功成身退,与他共白头。 苦等二十载,好不容易再次相见,却依旧无法厮守。 这样的结果,薛掌柜难以接受。 却不得不接受。 明教教令如山。 况且紫禁法王不会为了他而叛离明教。 以前不会。 现在更不会。 她给到薛掌柜的说法是,再等她三年,若三年后他仍未娶妻,她便辞去法王的职分,退役离开明教,与他在一起终老。 三年,还要再等三年…… 明明已经苦等了二十年,可这再来一个三年之约,却不知为何让薛掌柜感觉更加难熬。 是以这阵子薛掌柜也是一直郁郁寡欢。 直到他看见了王腾的这一首《鹊桥仙》。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他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心灵如雾退散,豁然开朗。 是啊! 只要明确阿兰心中有自己,且两人日后相守有望,又何必急在一时? “好诗!好诗!” 心头的郁结在这一刻彻底化解,薛掌柜如获至宝,看向王腾的目光中满是惊喜,“这诗,真是你写的?” 王腾再次作揖肯定:“在下不才,让掌柜的见笑了。” “不错,真的很不错!” 薛掌柜由衷称赞。 虽然有预感薛掌柜会有共鸣,但王腾也没料到他反应这么大。 今早其他几个抄书匠正说到薛掌柜的伤心往事,被王腾无意中听见,有感而发,适才写了这一首《鹊桥仙》。 想不到正中薛掌柜下怀。 第一首就如此优异,薛掌柜对王腾的才学自然有了更多的期待,一改先前走马观花的态度,郑重其事地往后翻看。 静夜思。 让人如处静谧安详的同时,还唤起了思乡情,好诗,好诗! 赋得古原草送别。 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堪称绝唱! 登鹳雀楼。 登高望远,寓意深远,表现出不凡的胸襟抱负,激励他人昂扬向上。 呃,虽然不知道鹳雀楼是个啥玩意儿。 没听说过鹳雀楼,想来是一个杜撰的地名。 但不妨碍这首诗写的真的很棒! …… “精品,全是精品啊……” 薛掌柜越看越激动。 “想不到先生竟有如此大才!” 薛掌柜起身,对着王腾作揖道。 王腾也连忙作揖还礼:“不敢!” 第十章:拉投资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都到这个份上,薛掌柜自然是很乐意给王腾发行诗集的。 “王先生的诗集,绝对是人间佳品,我很看好。唯一的问题就是……” 薛掌柜话锋一转,“有没有人愿意出资发行。你知道的,我这里主要是接订单批量产出书本,只是偶尔购买一些热卖的书籍的版权在门店销售。你的书要想大卖,还得由那些大主顾下订单,由我们批发。” 你出资发行不行吗? 王腾撇撇嘴。 心下暗生吐槽之意。 这薛掌柜,说到底总归还是个生意人。 夸归夸,看好归看好。 让他投资,他不肯。 不过这也合情合理。 薛掌柜虽然算得上是个好人,但毕竟也是个生意人,趋利避害是他的本性,太大风险的事不敢做,也不能怪他。 毕竟觉得这诗集好,也是他个人观点,不能代表整个市场的喜好。 万一自掏腰包抄了一百本,一本都卖不出去,那岂不是贻笑大方? 但王腾即便理解他心里的算盘,也不免有些失望。 他拿着诗集过来,就是来找投资的,不是听几句无关痛痒的夸奖的。 “那……” 王腾微微蹙眉,“掌柜的可有什么门路?” 薛掌柜说道:“门路自然是有一些,等京城书行里边的人来了,我会帮你转呈这本诗集,如果他们也看好你,一定会给你一个很不错的价格,帮你出书。” “那就多谢薛掌柜了。” 王腾一喜,作揖道。 目前能做到这一步,王腾已经很满意了。 至少看见希望了。 “不敢,能替先生引荐,是在下的荣幸。” 薛掌柜同样作揖还礼。 如今薛掌柜对王腾的态度与往日截然不同了,如果说过去是欣赏他书法,那么现在就是真正被他的才华所折服,五体投地,发自内心的敬佩。 虽然不敢冒风险自掏腰包投钱,但是刚才那些赞誉之词,都是他发自内心的肺腑之言,没有半句作伪。 他确实是看好王腾的诗集的,不然也不会拿自己的面子给他做保。 其实愿意给他引荐,也已经仁至义尽了。 至于京城的那位大主顾下家什么时候来,王腾虽然有些迫不及待,但终究忍住没问。 这事就像女儿出嫁,总得矜持一点,忌讳太主动,不然不免有不值钱之嫌。 倒是薛掌柜洞若观火,明晰他的想法,主动开口道:“京城的那位大主顾,单子三天前就已经全部完成,这几天就会来一趟。” “如此甚好。” 王腾再次作揖。 门外,一个听到他们聊天内容的抄书员工,冷笑了一下,径自离去。 之后,这件事一下子就在契典书行传开了。 王腾前脚刚从薛掌柜那边告辞回到抄书房收拾纸墨,后脚一群下了工还没回家的人就围了上来。 “王天秀,听说你要出诗?” “看不出来呀,咱们这个抄书的窝里还能飞出金凤凰。” “写的什么诗,给我们看看呗?” 身边的人七嘴八舌起哄,王腾却是面色一沉,下意识把《王腾诗集》藏好。 第十一章:冲突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想不到我们王大公子竟然还有这般才学?” “不愧是要高中状元的男人,果然不同凡响,非池中之物啊。” “佩服佩服,不知可否让我们拜读大作?瞻仰瞻仰?” “是啊,王公子,诗给我们看看呗,让我们学习一哈?” 这些人的话,看似是在推崇,但在王腾听来,多少有点刺耳。 他知道这些人的心思。 原本因为自己工钱比市价高出五文钱一千字,他们就有些嫉妒排挤他。 其实薛掌柜在一千字四十文的基础上给他额外五文钱的工价,固然有他的书法确实不错的原因在内,但更多的还是看在他家世可怜,如今又一片孝心的份上。 在他看来,王腾虽然过去为人处事可以说相当幼稚,但此子胸有鸿鹄大志,竟要入朝为官,一展宏图,虽然年少不得志,屡屡落榜,以至于得了脑疾,此后更是早早丧父。 但如今的王腾,在生活的磨砺下已今非昔比,愿意低头屈就,脑疾也痊愈了,也算是因祸得福,薛掌柜也只是可怜这个命运多舛后生,才在力所能及帮扶一把。 怎知却招来其他员工的不满,因此给王腾惹来了麻烦。 “你说你都要发书的人了,藏着掖着做什么,把你的诗集拿出来让我们大伙瞧瞧呗。” “就是就是,让我们也看一下,千字三十五文钱是何等高才啊。” 王腾怀揣着《王腾诗集》,却缄默不语,他时间不多,不想跟这些烂人纠缠不休。 底层互害的概念,同样适用于这些没有能力考取功名,最后只能沦为抄书人的读书人。 他们也是一群不得志的底层人,最是见不得身边的人比自己好比自己突出比自己优秀。 就像保安喜欢欺负扫地大妈,年轻乞丐喜欢欺负年迈乞丐一样。 他们只能通过欺负和自己一样弱小的人来找寻一点点可怜的存在感。 “借过,我要回家了。” 王腾面无表情,起身分开众人,要往门外走去。 却不料一只手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他兜在领口里露出了一角的《王腾诗集》,将之拖了出来。 “哈哈,我拿到了。” 窃书者是个右边法令纹边上有个大黑痣的青年,膀大腰圆的,声音也十分洪亮,把《王腾诗集》高举着挥舞道。 一圈人顿时眼睛一亮,欢呼着涌了上去。 “沈北龙,把书拿来!” 王腾面色一寒。 “王兄,别着急啊,我们只是借阅一下,拜读完大作就会还你。” 众星拱月的沈北龙嬉笑道。 王腾不准,探手去夺书,沈北龙却提前把书扔了出去,被另一头的一名抄书人接住。 王腾目光顺着《王腾诗集》转身,接书的人冲他吐了吐舌头,晃着手里的书,道:“有本事来拿呀。” 王腾咬肌鼓动,眼神冰冷到极点,没有像小孩一样上去抢书,而是顺手拿起一个砚台,转身狠狠砸在了笑得很猖狂的沈北龙头上。 “啊!” 随着一声惨叫,沈北龙头上鲜血直流,一脸惊怒地倒了下去。 第十二章:书生凶猛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啊啊啊……” 沈北龙捂着鲜血长流的头倒了下去,好在身后有人把他给扶住了。 王腾突然发难,一砚台打得这群文弱书生都愣住了,起哄声戛然而止,瞬间鸦雀无声。 “你,你敢打我!?” 沈北龙左眼被粘稠的血浆浸得睁不开,一边眨巴一边大声开口。 他怒不可遏,却又抑制不住心底深深的恐惧和忌惮,以至于浑身瑟瑟发抖,说话都带着一丝颤音。 王腾已看出他的外强中干,目光有一瞬的凌厉,冷声道:“这是给你的教训。” 这些人就是这样,你越是退缩,他越是得寸进尺。 你一横起来,他反倒忌讳。 王腾眼神杀气腾腾,徐徐转身望向那个攥着他书的那个名叫贺兰鸣的青年,这一刻他身上没有半分往昔文弱书生的影子,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冷血无情的刽子手。 他面色阴沉可怕,原本澄澈清明的双眸中,倒映出的是贺兰鸣略有些惊疑与惶恐的面容。 这就是恶人么…… 他心中嗤笑,想不到似这等心地乖谬弯曲的酸腐书生,也有这样的一面。 说到底,也不过就是些没见过大场面的穷书生,耍泼皮归耍泼皮,真让他动真格他又不敢了。 哪怕眼下看到带头起哄的精神头目被攻击,他们也并未很有义气地站出来,甚至连同仇敌忾的气象都没有。 负心多是读书人。 王腾死死盯着贺兰鸣,捏着染血砚台的手指关节微微泛白,口吐一字:“书。” 贺兰鸣下意识倒退了一步,同时看了眼王腾手中的砚台,在扫了眼一旁沈北龙满头鲜血的惨状,艰难吞咽了一口唾沫,攥着书的手微微向前,但碍于最后一丝自尊心,他最终还是犹豫了,没有立马交出去。 但善良的王腾一把把书从他无力的手里抢过了书,给了他一个台阶下,随后便在众人若带敬畏的目光中,正要扬长而去。 有人想拦他,对上他冷光一闪的双眸,却无端一阵脊椎发寒,下意识闪让在一旁。 “王腾!你给我等着!我,我要拉你去见官!” 沈北龙捂着头怒吼道。 “拉我见官?” 王腾站住,侧过头瞥了他一眼,转身大步走向他。 “你……你别过来……” 沈北龙瞪大双眼,往后倒退,不小心撞到书桌,把上面的一只玉貔貅都撞落在地。 “好,拉我去见官。” 王腾冷笑,再次扬起砚台,狠狠砸在他头上,然后又一脚把他蹬翻在地。 “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我家里只有我一个男丁,我若是被下了大狱,我的老母和妹妹势必会饿死,我妻子忠贞不渝不会改嫁,也会步她们的后尘,也就是说,你害我一人入狱,等于灭我满门,此仇不共戴天,等我出来,我必定会杀得你全家满门鸡犬不留!” 杀猪般惨叫后的沈北龙听见他这番冷酷的话语,顿时打了个寒噤。 “疯子……” 心中冷不丁冒出这两个字眼,他丝毫不怀疑眼前这个看似书生的狠茬,会真的做出那等不计后果的恶事。 一时之间,一些刚到嘴边的威胁话语,也是统统强制吞咽了回去。 第十三章:东北虎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在满头鲜血的沈北龙身上啐了一口之后,王腾转身就走。 所过之处,边上其他同工纷纷退开。 “一群欺软怕硬的废物。” 王腾冷眸扫视了一圈,撂下一句冷嘲,随即从容离去。 第二天,他若无其事地来上班,却第一时间被薛掌柜给叫过去了。 “王腾,你怎么能殴打同工?” 薛掌柜开口之前。 王腾就知道他要问这个。 “他夺我诗集,当众羞辱我,这只是给他一点小小的教训。” 对此王腾也是问心无愧,面色平静,漠然道。 “你怎么还理直气壮?” 薛掌柜眉头一皱,“夺你诗集是他不对,但是你也不能动手啊。” “让他去告我吧,我无所谓。” 王腾冷笑。 “告不告的另说,你可知道那沈北龙是何人?” 薛掌柜双眉紧皱。 王腾如实答曰:“抄书匠。” 薛掌柜叹了口气。 “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他看着王腾坦然无惧的双眼,道,“他倒确实只是个抄书匠,但你记得我跟你说过,京城的那位大主顾么?” “嗯。”王腾当然记得。 那可是有可能成为他贵人的人。 “那位大主顾的名字,叫沈北虎。” 薛掌柜道。 王腾一愣,“为什么不叫东北虎?” “……” 薛掌柜神情古怪,“你没觉得这个名字,有点眼熟么?” “他和沈北龙是?” 王腾当然也意识到这两个名字只差一个字,薛掌柜这般提示,想来两者之间必有联系。 “他是沈北龙的弟弟。” 薛掌柜压低声音,道,“差不多是亲的。” “什么叫差不多?” 王腾疑问。 那沈北龙,一个小地方的抄书匠,怎么会有一个那么出息的弟弟? “他弟弟沈北龙,是沈家领养的一个弃婴,自小喜好读书,后来凭借着婴儿时期身上带着的玉牌,找到了南陵城的林家,一个豪门大户。” 薛掌柜徐徐道来, “原来他是南陵城林家失散多年的贵公子,当年他母亲抱着襁褓中的他周游江东,路过凤来镇时不幸被山贼劫道,随行的仆从都死光了,只剩下惨死的母亲怀里的沈北虎,被沈北龙的父亲救回来养大,回到林家认亲后,沈北虎就去京城继承了林家的天林书店,生意红火,干得风生水起,如今在全国有一百三十多家分店,算是这行的龙头了。” “也就是说,你痛揍的沈北龙,是沈北虎,不对,林北虎养父的亲儿子,也算是他亲哥……” 听薛掌柜说完,王腾淡淡地道:“哦。原来是这样。” “小不忍则乱大谋,你不分青红皂白教训了那沈北龙一顿,你是痛快了,可你的前途……” 薛掌柜颇有些痛心疾首的意思,“就算沈北龙和他的义弟没有血缘关系,这么多年的亲情,说句话让他打消投资你的念头恐怕还是没什么问题。” “这倒是没什么。” 王腾并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就是怕连累掌柜的。若真是那样,那在下可就无地自容了。” “我倒是不会有什么影响,我是担心你……” 薛掌柜重重叹息。 第十四章:能不能发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薛掌柜能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王腾也确实很感动。 这个曾经一度被自己羞辱过的书行老板,能不计前嫌接济他帮扶他,足可称得上是他的伯乐了。 人生难得一知己,王腾也是诚挚地作揖道: “多谢掌柜的关照。不过事已至此,没什么好后悔的,若是真因为此事导致诗集不能发行,也只能说是在下时运不济,但不管怎么样,掌柜的知遇之恩,在下没齿难忘。” 薛掌柜定定地看着他,心中暗暗首肯。 不骄不躁,知恩图报,此等心性,确非常人能及。 能帮他的话,尽量还是帮扶一下。 毕竟,他确有真才实学,笔下的每一首诗都意境深远,无不是万里挑一的精品佳作。 绝非池中之物。 能做个顺水人情,他又岂会不乐意。 就是这暴戾的性子……能再收敛些就好了。 回想起沈北龙右眼肿胀头上绑着纱布来请假的惨状,他也是一阵摇头。 唉,也只能我多替这小子操操心了。 “合作这么些年了,我和北虎兄还算是有些交情,看在我的面子上,如果他真的看好你的诗集,相信未必会为了给他哥出气而故意无视你。” 薛掌柜道,“总之,我会全力以赴替你争取这个机会。” 王腾感激不尽,再次作揖:“在下何德何能,能得到掌柜的如此抬爱。” “王公子不必如此,是你过人的才学打动了我。” 翌日。 王腾正和其他抄书匠一样,在埋头抄写《明善经》。 薛掌柜忽然推门而入:“王腾,出来一下。” 王腾放下笔墨,心中隐隐有了预感,刚起身,只听薛掌柜补充道:“带上你的诗集。” 这下王腾更加笃定,恐怕是京城的那位到了,不过他倒是早已做足了心理准备。 “北虎兄已经到了,你的事情我跟他说过了,他已经答应看看你的诗集,接下来就看你自己的造化了。” 薛掌柜一手搭着王腾的肩膀,随口问了一句, “感觉如何?紧张吗?” 王腾淡然一笑,道:“实不相瞒,无悲无喜。” “就没有一点期待?” 薛掌柜意外,毕竟这可是少数能改变命运的机会。 王腾道:“没有期待,就不会有失望。”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薛掌柜深深看了他一眼,“这等心性,确非常人所及。” “我只是一个抄书匠,心性什么的,我不懂。” 确实不懂,他只知道自己把人家弟弟揍成猪头,换成他也绝不会善罢甘休。 出了书房,王腾就看到书行外停着一支车队,看上去颇有排场,几个灰衣小厮正从书行里往外成捆成捆的搬书。 穿过前院,行至僻静的正堂。 一路上,王腾泰然自若。 是金子必定会发光。 何况他的诗集那可是凝聚了中国上下五千年文化精髓,完全经得起火炼。 推门而入。 一名龙眉凤目的青年,约莫三十余岁,身着一袭深蓝锦袍,正坐在宾客位上品着热茶。 “北虎兄,这位便是王腾。” 听到薛掌柜的介绍,沈北虎抬起头来,看了王腾一眼,目光古井无波。 “在下王腾,久仰沈老板大名。” 王腾不卑不亢地一作揖,算是见礼了。 “听说你想出书?” 沈北虎没有回礼,依旧坐在那里,垂下眼睑,继续品茶。 “不错。” 王腾眼底闪过一丝微不可查的不满,没有表现出来。 沈北虎摇摇头。 “可笑。” 第十五章:大人物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可笑。” 沈北虎摇摇头,目光带着一丝侵略性,抬头看了王腾一眼。 “你一无功名在身,二非高门士族,为何会有这等痴心妄想?” 沈北虎上下打量着他。 面对他毒辣审视的目光,王腾泰然自若,双眸澄澈,目光不闪不避,他一听这沈北虎似乎无甚善意,也并未想去卑躬屈膝讨好谄媚,正要不卑不亢地跟他好生说道一番。 恰逢此时,一个下人进门,向薛掌柜躬身道:“老爷,郑洪熙,郑老爷到了。” “郑老?他怎么今天就到了?” 一旁的薛掌柜闻言一愣,看了眼一旁脸色突然凝重了几分的沈北虎,道:“快请!” 郑洪熙? 郑老? 王腾稍加思索。 记忆中并没有关于此人的信息。 “诺。” 下人当即退下。 说是要快请,但薛掌柜自己也是直接起身出去相迎了。 不光是他,连沈北虎都放下茶杯站了起来。 这倒是让王腾有些诧异了…… 虽然和这个沈北虎目前只有一面之缘,寥寥数语,但王腾并非没有识人之明。 这沈北虎在他面前趾高气昂,想必是个畏强欺弱的主儿,连他都如此慎重对待,对方来头必然不小。 “不知郑老大驾光临,晚辈有失远迎,快快请进。苗儿,奉茶!” 不多时,薛掌柜领着一个精神矍铄的秃顶老人进门了。 “郑老您说您人来了我这小店都蓬荜生辉,您怎么还带这么贵重的礼物?使不得,使不得啊……苗儿,把郑老送的东西好生收起来。” 王腾仔细打量着这位身穿一袭朴实黑袍的老人。 这个老人看上去有六十多岁,脸上满是皱纹,须发皆白,一双不大的眼睛却炯炯有神,一看就是非常精明的类型,有岁月沉淀的成熟稳重的同时,似乎并没有蹉跎他的智慧。 在他身后,仅有两名随从,生的五大三粗,体态健硕,腰背挺拔,各自腰间别着长剑,看上去都是些训练有素的贴身护卫。 “最近一切都好吧。” 郑老问候。 “托郑老的福,晚辈一切安好。” 薛掌柜道,“承蒙郑老挂念,不知此番光临寒舍,所为何事?” “实不相瞒,老夫此次冒昧来访,是有事想请你帮忙……” 郑老亲切地道,一副商谈的口气。 “但凭郑老吩咐,只要晚辈力所能及之事,必定全力以赴。” 从薛掌柜的态度上,王腾也更加确定,这个老人的身份不一般。 至少他在那沈北虎面前,还不至于如此卑躬屈膝。 此时,那沈北虎也走出门来相迎了,拜首作揖。 “哈哈,郑老,许久不见,您还是如此神采奕奕,老当益壮。” “老夫所料不错,果然林少东家也在……” 郑老并不意外,刚才进院之前他就看见老对手的车队正在搬收书籍。 他拱了拱手,对沈北虎同样相当客气:“老夫已是垂垂暮年,哪能跟林少东家相比,林少东家才是器宇轩昂,如日中天,今后咱们这个行当还是要看林少东家的了。” “不敢当,郑老见笑了。” 沈北虎脸上都快笑开花了,嘴脸和先前对上王腾时完全不同,像是换了个人,道,“还是需要郑老多多提携,多多提携!” 第十六章:好茶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二位想必正有要事相商,我老头子突然造访,不会打扰到你们吧?” 一番寒暄后,郑老有些惭愧地道。 “不打扰,不打扰!” 薛掌柜连道,“苗儿,奉茶!郑老,请上座!”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事。” 沈北虎道,“晚辈此来,是带着尾款来找薛掌柜收书和下订的,也顺便看看,薛掌柜口中这位才高八斗的抄书匠,究竟有何能耐,竟然想撰诗出书。” 说话间他眼神不屑地斜了一旁的王腾一眼。 “出书?” 顺着他的目光,郑老适才注意到这个穿着一身素白长衫的书生,但见王腾面若冠玉,容貌俊逸,剑眉星目,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却泰然自若,有种与年龄不符的沉稳,甚至还有那么一点宁静致远的意思。 “此子……” 郑老微微眯起双眼,这仔细一看,他忽然瞧出了些端倪来。 他粗通面相,见王腾虽然衣着朴实无华,但是天庭饱满,地阁方圆,山根挺立,双耳贴头,一双丹凤眼更是贵气逼人。 竟是罕见的权贵之相。 一时间郑老也是目露惊艳之色,含笑道:“即是有志出书,想必胸中自有乾坤,后生可畏啊,不知老朽可否有幸拜读阁下的大作?” 王腾作揖道:“区区拙作,只怕入不了郑老法眼。” 他目前还不太清楚这位郑老是什么来历。 但这样的大人物,会对自己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礼贤下士,其格局和修养就绝非寻常,也值得他尊重了。 “怕入不了郑老的法眼,就觉得能入我沈某人的法眼?” 沈北虎嘴角一歪,对于王腾在郑老面前表现得比在自己跟头谦恭得多有些不满。 王腾看了他一眼,没有搭腔。 看看,这个姓沈的,哦,姓林的,就没什么教养。 根据他两世为人的经验,和这种杠精式的人类打交道,保持缄默才是最好的选择。 “那你们继续吧,别因为我老头子耽搁你们的正事儿,稍后我再跟薛掌柜细聊。” 郑老自知来得唐突,不想因为自己捣乱了王腾这个面有贵相的少年的大事。 沈北虎点头:“也好,我还没看过他的诗集,这会儿就让他拿出来让大伙开开眼吧。” 一群人谈话间已相继入座,王腾闻言拿出诗集,放到沈北虎身旁的茶几上。 “入口清苦,却余甘深远,好茶!薛掌柜,这茶叶,不知可否割爱赠我一些?” 沈北虎看都没看他一眼,径自品茶鉴茶。 “这个好说。” 薛掌柜看出他有意无意在孤立排挤王腾,心中叹息了一声,道,“北虎兄,还是先看一下王腾的诗集吧。” “知道了。” 沈北虎一下子表现得兴意阑珊的样子,下拉着唇角,有些不情不愿地翻开了王腾的诗。 第一首。 《鹊桥仙》。 嗯? 看着看着,沈北虎原本有些慵懒的眼神忽然变得严肃起来。 对仗工整,辞藻华丽,意境深远,这……跟他原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竟是有真才实学的! 尤其是最后一句。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只读了一遍,就留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令人印象十分深刻。 和广大地球人民一样,他也被这句诗洗脑了。 不,不可能,这样的诗,怎么可能出自这个粗鄙暴力的抄书匠之手? 他难以置信地抬头看了王腾一眼。 随着他又往后翻。 眼中的惊骇之色越来越明显。 最后…… “马马虎虎吧,没有给我一种眼前一亮的感觉。” 他合上书本,一脸漠然。 虽然你写得确实很好。 但你揍了我弟弟。 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给你出头的机会。 王腾嘴角勾起一抹微不可查的弧度。 马马虎虎? 没有眼前一亮? 怕是瞎了你的狗眼! 老子写的每一首诗都是地球上被尊奉为经典流传千古的诗文,你竟然表现得如此不屑一顾? 真是把珍珠丢给狗,狗不知珍珠价值,反将其践踏。 “总而言之,我不看好你的诗集。” 沈北虎摇摇头,道,“抱歉……” 王腾一脸坦然,没有表现出任何波澜。 从沈北虎之前的态度中,他就已经预料到会是这样的结果。 确切地说,从前两天暴打了沈北龙,也就是这个沈北虎的弟弟之后,他就已经做足了思想准备,是以此时被拒稿,完全可以做到平心静气。 倒是薛掌柜觉得十分可惜,开口道:“北虎兄,我看过天秀的诗,写得确实字字珠玑,入木三分,你真的不再好好考虑一下?” “字字珠玑夸张了吧……” 沈北虎撇撇嘴,“虽然还算对仗工整,但对于诗文而言,更重要的还是意境,他的这些诗,可以说根本没有什么意境可言,好些诗句更是不知所云,也不能传递正确的价值观。若是一些原本就有影响力的大文豪或是官员出品,或许还能卖个好价钱,但……我还是那句话,凭他一介布衣,写出这等字句,还不足以为人称道。” “这……” 薛掌柜还想再替王腾说两句,王腾却抢白道:“英雄不问出处,富贵当思原由,阁下仅凭出身便笃定我的诗句不足以为人称道,会不会太武断了些?” 你可以不替我发行,但是你贬低我辛辛苦苦抄……写过来的古诗就不行。 闻言,一旁原本正管自己品茶静候的郑老倒是眼睛一亮。 英雄不问出处,富贵当思原由? 这句头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话,引起了郑老的关注。 此子谈吐不凡,像是确有真才实学…… 再结合王腾有权贵面相这一点,郑老也开口帮他说话了:“是啊,英雄各有见,何必问出处,若是真有真才实学,何愁不能大展宏图?小友此话妙啊,实在是太妙了。林少东家,可否借这位小友的诗集一观?” 沈北虎愣了愣。 郑老是何许人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位老人家可是自己的生意竞争对手啊。 “郑老,这本诗集确实如他所说,区区拙作不值一提,依晚辈看,确实也入不了您的法眼,还是不要浪费您宝贵的时间了。” 第十七章:差了些意境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听得沈北虎的话,王腾眉头大皱。 这厮,这是自己不帮忙出书,还打算把自己其他的路子也断了? 原本若是能得到郑老的赏识,自己应该也有机会让这本诗集发扬光大,刚才听他们的谈话,这位郑老似乎也是业内人士,万一他愿意施以援手助力一把,想必也不至于最后落得个无人问津的结局草草收场吧? 而此刻沈北虎却横加阻挠,似乎非要把他的作品扼杀在摇篮里,此等行径,可谓来者不善。 王腾当时就想开骂了,但是碍于郑老这位德高望重的权贵在此,为了给后者一个良好的印象,硬是强行把问候对方祖宗十八代的言辞吞进了肚子里去,但也不能任凭沈北虎拿捏自己,抢白道:“拙作若能得到郑老的点评,那是晚辈三生之幸,自然是求之不得。” “你……” 闻言,沈北虎举杯的动作凝滞,目光一寒。 他倒是没想到,王腾区区抄书匠,竟然敢当众无视他,这是在出他的糗,让他颜面往哪里搁? 无视沈北虎骤然阴沉下来的难看面色,王腾径自把被他弃置于茶几上的《王腾诗集》拿起,双手递向郑老。 他自然知道沈北虎此时必定满腔憋屈,但他既然欺人太甚,自己又何必再给他脸? 诗是我的诗,给不给郑老看,还得我说了算。 你一个啥都不是的玩意儿,搁这给我摆谱? 你算老几? 郑老倒是不假思索便接过了《王腾诗集》,看着王腾的目光中,多了几分兴致。 他自然也听出沈北虎的说辞有些刻薄,丝毫没给王腾这个后生面子,也是有心替王腾说上两句,谁知道王腾竟然也不是什么善茬,以无视的姿态回击了对方。 “个性很强,倒有几分老夫年轻时的样子,倒是不用我老头子多事了……” 郑老暗自笑了笑,他倒是觉得,年少轻狂没有什么不好的。 王腾的表现,非但没有惹来郑老的反感,反而让他对这个后生更多了几分好奇和期待,接过王腾诗集翻阅起来。 “嗯?这诗……” 才随意扫了眼第一首《鹊桥仙》,郑老的双眼就瞪大了。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这就是沈北虎口中不值得为人称道的诗? 这简直就是传世精品好么? 郑老白眉渐渐紧锁,仔仔细细往后翻阅。 结果愈发震惊。 越往后翻,他就越是觉得不可思议。 若非是确实从来没见过这些诗文,否则他都要怀疑是王腾哪里抄来的了。 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写出来的诗居然一首比一首精妙绝伦,一首比一首荡气回肠? 要知道,再伟大的诗人,也不可能做到每一次创作都能出精品。 须知文学这个东西,文字功底只是基础,要想创作出传世经典,更重要的还是那一刹的灵感,也就是说当下的状态和心境非常重要。 很多人才华横溢,终其一生,也只能书写出寥寥可数的经典名著。 可这位年仅十八九岁的少年书生…… 竟然能做到每一首诗都如此精妙绝伦? 世间竟有如此大才。 真是后生可畏! 郑老眼中惊艳之色渐盛,心中惊叹连连。 在这一刻,他已然决定。 一定要发行这本《王腾诗集》! 这样一首又一首惊才绝艳的经典诗文,绝对不能埋没。 或者说,根本不可能被埋没。 这是一本旷世巨著,注定流传千古,而今上天待自己不薄,让它落到自己手里,就是给他见证这本书广播天下的大好机会。 今天这次,真是来得太值了! 沈北虎啊沈北虎,你该是何等有眼无珠,才会给出这些诗句“不知所云”这样的评价啊…… 不过,也多亏是这林少东家看走眼,否则这本传世巨著怕是还轮不到老夫来染指。 心中思绪纷飞,郑老表面上却不动声色,看了眼一旁只知低头品茶的沈北虎,心中感慨了一声,看向王腾,道: “你的诗,写得不错,但正如林少东家所说,确实还差了些意境,不过你还年轻,不过也就是阅历略有不足,日后只要多加历练,相信有朝一日,必然会下笔如有神,老夫相信,我大洪王朝的文坛,总会有你一席之地。” “多谢郑老提点,晚辈受教了。” 听到评价依然不乐观,王腾眉头微不可查地一蹙,但还是作揖道谢。 这么明显是在婉拒,要听不出来,他就是傻子了。 一时间也是纳闷得不行。 怎么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傻子吗? 居然连这些古诗都是名家大作都看不出来? 要知道,这些古诗词可都是后世每个人从小都要被老师逼着背诵的经典古诗啊。 放在这些所谓的当世文学行业的翘楚大佬眼中,竟然还不合格? 仔细回忆了一下,这个世界的文化和中国古代的汉人文化差不多啊,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异。 那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以至于这些传世经典谁看谁埋汰? 还是说…… 沈北虎那厮没什么教养,一看就是暴发户,他能看走眼,王腾不奇怪。 但这位郑老,明显和不知道究竟姓沈的还是姓林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他也能看错? 王腾细思,或许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他不愿相信郑老也如此有眼无珠。 “哈哈,我就说嘛,这样的作品,怎可能入的了郑老的法眼。” 一旁的沈北虎听见郑老如此评价,也是松了口气,大为开怀。 “诶,林少东家,话不能这么说,这位小友也确是可塑之才,来日成就不可限量。” 郑老欣赏地看着王腾。 沈北虎只当郑老是在安慰王腾,心说这等粗俗的底层贱民,何必给他面子,当下起身道:“郑老,在下还有要事在身,就先行一步了,薛掌柜,回头记得给我捎点茶叶。” “北虎兄慢走。” 薛掌柜作揖。 “告辞。” 沈北虎还了一礼,当即转身离去,临行之际还轻蔑地瞥了王腾一眼,鼻间发出一声不屑的轻哼。 王腾却双目平视前方,连一眼都没有看他,日常无视。 第十八章:千字百两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那掌柜的,在下先回去抄书了。” 送走沈北虎后,王腾也正要告辞。 “小友留步。” 郑老却起身挽留。 “不知郑老,还有何吩咐?” 王腾转身看向这个眼神忽然变得有些火热起来的老人。 郑老接下来的动作让王腾措手不及,他竟然冲着王腾一作揖:“方才老夫说的那些违心之辞,还望小友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不敢当,郑老此话怎讲?” 王腾疑问。 “小友的诗文,真可谓是字字珠玑,点点琅玕,真可谓妙笔生花,斐然成章,真可谓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 郑老此时方才道出实话,“至于之前老夫那一番话,并非出自内心,还请小友见谅,见谅!” “原来如此。” 王腾恍然道。 “这么说,小友知道老夫用意?” 郑老眼中浮现一丝笑意。 “沈老板方才那般批判在下的拙作,郑老宅心仁厚,不忍拂了他的脸面,自然不会去推翻他的评价,在下理解。” 王腾想了想,其实郑老应该是怕把真实评价说出来之后,那沈北虎相机反悔,又要把《王腾诗集》的发行权抢回去。 但他也只是猜测,所以并没有把这一层点破,而是给了郑老一个台阶下。 “这是其一,其二嘛……” 郑老满怀期待道,“老夫其实是夹杂一点私心的。” 王腾心中恍然,果然如自己所想,表面上还是一副愿闻其详的乖巧模样。 “实不相瞒,老夫……” 郑老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想请问小友,可否将此书的发行权卖给老夫?” 一旁,薛掌柜见得事态如此发展,也是眉头一展。 方才那沈北虎一点都不给王腾面子,不肯投资发行便罢了,还那般羞辱他一通,作为牵头人,其实薛掌柜的面子上也挂不住。 对于王腾,薛掌柜或多或少有些过意不去,本来还想今晚请王腾吃个饭宽慰他一下。 亦或者再给他加点工钱。 现在看来,这些额外开支似乎可以省下来了? “还是郑老慧眼识珠啊!” 薛掌柜欣喜不已。 想不到吹了一个书行后起之秀沈北虎,却迎来了成名数十年的业内执牛耳者郑老。 “承蒙郑老抬爱,能得到郑老垂青,是晚辈莫大的荣幸。” 王腾心中也是有些激动起来。 是金子总算还是会发光的啊。 “发行费用,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外加每一本书卖出去的销售额一成的分红,如何?” 郑老干脆利落地开出一系列条件。 “一百五十两?” 王腾不懂行情价,不等他琢磨这个价格是否合适,薛掌柜已经惊叹出声了,只听他讶异道,“郑老,新人第一次出书,您就给这么高的价格?” 书行给人出书,一般都是根据字数给要作者定价,千字一两,千字十两这样。 而王腾这本诗集,一首诗二三十个字,五十多首诗最多也就一千五百字上下。 这个价格,几乎是按千字一百两银子算了。 这是一个非常恐怖的数字,多少创作者梦寐以求都得不到这种定价。 郑老摇摇头:“以这本诗集的质量,这个价格不算高,还是老夫占了小友还是第一次出书的便宜,等日后小友成名了,这价格可就得往上翻十倍百倍了……” 一百五十两…… 这本诗集的价值自然远远不止这点钱。 但是对于现下的王腾来说,这个数字也是一笔相当可观的巨款了,够寻常人家省吃俭用十年的开销了。 还掉六两银子的棺材钱,还能剩下将一百四十四两,完全可以化解目前的窘境。 虽然说那六两银子王腾其实没打算还来着…… 那姓孔的找人揍他这事儿他还没跟人算账呢。 何况除了保底稿酬之外,还有一成的分红。 这个分红不算低了,在现代出版社,正常给到作者的版税销售分红只有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五,普通言情更是只有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 “小友意下如何?” 郑老有些希冀地问道。 “承蒙郑老抬爱,那便成交吧。” 王腾很爽快地选择贱卖掉这五十六首诗。 要知道,他脑子里的诗可是足足有两万多首,等这次出名之后,再卖可就远远不是千字一百两银子了。 大丈夫能屈能伸,起点低,却不能限制未来的成就。 他的目标是星辰大海。 “好,好!呵呵!那就这么定了!” 郑老开心得眉飞色舞,近些年来,已经没有什么事情能让他像现在一样如获至宝了,“老夫即刻命人拟定契约,稍后我们便在契典书行签约,一手交钱,一手交文,如何?” “一切但凭郑老吩咐。” 王腾作揖。 “好!” 郑老忽而意气风发,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不少,转而向薛掌柜道:“薛掌柜,既然是你引荐的大才,那这个单子就麻烦你了。” “好嘞!绝对以最低成本给到郑老!” 薛掌柜热切地道。 郑老的分量,可不是沈北虎可以比的。 如果说沈北虎的千禧书店风生水起,在全国范围内有一百多家分店,规模直逼一些老字号。 那么郑老从他父辈手里继承下来的百度书店,那就是真正业内龙头,是目前全国最大的书店,分号有上千家,甚至在异域也有分号,连皇室的书都从他的店里批购。 沈北虎的千禧书店做得再大,要超越百度书店,目前看来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那就先抄一万册吧。” 郑老说不假思索道。 “一万册?” 薛掌柜眼睛一亮,看看,人郑老出手就是不一样,上来就是一万册。 倒不是说没接过一万册的单子。 主要是这次可是给王腾这个没有背书的新人出的书。 能卖出上万册的话,那已经可以称作是畅销之作了,郑老居然这么相信王腾的诗,这是他始料未及的。 “怎么了,薛掌柜可有为难之处?” 郑老问。 “没,没有。就是觉得郑老好魄力。” 郑老连连摇头,有钱不赚是傻子,不管能不能卖到这个数,一万册的订单到手,对他来说这就是最直观的好处。 “倒不是魄力,主要是老夫相信自己不会看走眼。” “这本《王腾诗集》,必然会在文坛大放光彩,成为千古流芳的,传世经典!” 第十九章:岞山君和《山海志异》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契约达成后,郑老爽快地派人去取钱了。 等钱的功夫,郑老也和薛掌柜聊到了今日的来意。 “薛掌柜,是这样,老夫此番前来叨扰,是想向你打听个人。” 薛掌柜道:“郑老客气了,不知道您要打听的是何许人也?” 郑老开门见山道:“岞山君。” “岞山君?” 薛掌柜眉头一皱,沉吟了一下,道,“怎么郑老,您也对他感兴趣吗?” “不错。” 郑老含笑道,“我看过他的《山海志异》,天马行空,想象力极度丰富,确实引人入胜,难怪能卖出五万册的销量,老夫与他神交已久,很早便想知会一下……” 一旁,王腾听到这个名字,反应比薛掌柜还大。 岞山君,这人他知道啊! 就是那个住他家两里开外的土豪啊。 岞山君是笔名,土豪的原名叫杨镇东,出生于书香世家,祖上还有过出仕的经历。 岞山君早年也曾想借助科举入仕,可惜他也和王腾一样倒霉,或者说命运不济,屡试不第,只能以教书为生。 自幼岞山君便对民间的妖魔鬼怪之类的故事兴致浓厚。还曾为了搜集素材,在家门口开了一家茶馆,来喝茶的人可以用一个妖魔鬼怪的故事代替茶钱。 借助这个方法,岞山君搜集了大量离奇的故事,经过整理,加工过后,他都将其收录到了一本名为《山海志异》的书里。 后来,这本《山海志异》发行了,短短半年间就成了一本家喻户晓的奇书。 这一经历,倒是和中国历史上的某个人物惊人的相似。 “他的小说,能卖出五万册,这么惊人么……” 王腾知道他的《山海志异》十分畅销,但并没有确切的数字,此番从业内大佬口中得悉,依然大感意外。 五万册,是个什么概念。 会买这些小说看的,基本都是有闲钱的读书人,在古代,读书可是件奢侈的事情,君不见抄书匠写一千字就得三十文工钱,一本书按三万多字算,就得一两银子成本,算上发行商和卖家书店的利润,怎么也得三两银子一本,一个棺材也才六两银子,一本书就得半个棺材的钱。 一般人家可负担不起这样的开销。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古代很少有人读得起书的原因之一。 王腾家里并不富裕,往年供应他读书就是这个家里最大的支出,让他花三五两银子去买一本小说看,他是决计不肯的。 所以过去的王腾虽然对于这本书神往已久,却并无缘一堵内容。 而在大洪王朝,像他这样的莘莘学子多了去了,他们虽然识字,却未必会掏钱买《山海志异》。 读书人本就是极少数群体。 有钱的读书人那就更少了。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竟然还能卖出五万册这样的数字。 简直不可思议。 小说三五两银子,能卖五万册,而我的古诗一本不到两千字,还卖不到一百文钱,那么便宜,按理说会买的人更多才对,但是郑老还是只订了一万册…… 王腾思忖,从这一现象上,他敏锐地觉察到,这个世界的读书人,应该不太正经…… 不,不能这么说,应该说不管在哪个世界,小说这类文娱作品,就是比单纯的文学作品更普及,因为鉴赏门槛低,也不用动脑子,谁都爱看。 不然为什么古诗都得老师逼着背诵,小说偷摸着都要放兜里看。 当下,大洪朝国力强盛,国富民强,从历史的角度来讲,早已经不是需要解决肚腹之欲的农业阶段,各大基建也都基本完善了。 也就是说,目前的大洪朝,已经从工业阶段逐渐步入商业化社会,不少人已经用不着为生存犯愁。 所谓饱暖思**,一旦大家吃饱穿暖了,娱乐项目在生活中的比重就慢慢加增了。 这也是为什么商业化社会更注重娱乐。 “也就是说……写小说比写诗更有赚头?” 王腾有了这样一个总结。 当即也是打定主意,有了一个大胆的奇思妙想。 只可惜天是阴的。 虽然王腾的心中,反如春光般明媚,但是眼看天要下雨,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必须暂时得搁置了。 果不其然,王腾正在筹算着,外头就起了凉风,雨沙沙地落下。 “郑老,方才北虎兄他,也向我打听了岞山君的消息,此间怕是正往杨家赶呢。” 薛掌柜有些为难地道。 “哦?” 郑老倒也没有意外,“那是老夫来迟一步了,无妨,一切但凭天意吧,不知薛掌柜可否告知那岞山君的住址?” 原来他今日过来,也就是为了问岞山君的联系方式,不过想必他说的只是想和岞山君见见面,恐怕不是全部的实话。 最近确实听说岞山君已经开始着手创作《山海志异》第二部,想来郑老和沈北虎都是来抢版权的。 到底都是生意人呐。 “那在下就先不打扰二位叙话了。告辞。” 王腾作揖告退。 书还抄不抄? 刚出会客厅,王腾就决定,得抄。 虽然如今不缺钱了,但做事不能没头没尾的,更何况这次宝贵的机会还是从薛掌柜那得来的,虽然是间接性的,但不可否认,若没有薛掌柜,他也不可能和郑老牵上线。 于情于理,他都不该随随便便就离职。 何况现在下着大雨,他又没带伞,不回书房抄书,难道淋着雨跑回家? 倒是郑老的保镖,用马车抬着那装载着一百五十两银子的木箱子,早就上路了,刚出去没多久就遭逢落雨。 不过好在保镖身强体壮,不像病秧子王腾那么矫情,淋点雨又算得什么,一路塌雨狂奔,边走边问,往大王村赶去。 “唉。” 望着屋顶上滴落下来的雨水落进放在正堂中央的三个木盆里,金苗苗幽幽地叹了口气,她的想象力历来比较丰富,已经不止一次幻想到这间年久失修的老木屋在风雨中塌方的场面了。 又漏雨了,一不注意明早起来又是一片汪洋,这破屋顶到底什么时候才能修好? 嗯,木盆也漏水了…… 第二十章:腾出木箱子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屋漏偏逢连夜雨。 斯是陋室,最怕的就是这样的情况。 金苗苗幽幽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间破屋子还能遮风挡雨多久。 “请问是王腾王公子家吗?” 沙沙雨声墙门外,忽而传来一个男人高喊的声音。 金苗苗当即起身,打了伞跑出去打开院门,却见外头站着一名打着伞的壮士,在他身后,停着一辆马拉的板车,上面放着一个木箱子—— 郑老的这位保镖本来懒得打伞,直到路过了村口王老婆子的地摊,见她年过八旬垂垂暮年依然在风雨中摆摊做买卖,动了怜悯之心顺手就买了一把伞。 “请问是这里可是契典书行的王腾王公子家?” 郑老的保镖面色和善地问道,语气温柔,态度十分友好。 金苗苗见他不像是有恶意的样子,点了点头:“是。请问有何贵干?” 听见金苗苗确认,郑老的保镖面色一喜,总算找到了,道:“哦,是这样,我是替王腾公子押送一百五十两银子过来的,麻烦您签收一下。” 说着把木箱子搬下车。 “银子?” 金苗苗黛眉一蹙。 用装箱的银子? 一百五十两? “不错。” 保镖把木箱子放在了金苗苗跟前,打开盖子。 金苗苗美眸微微张大。 木箱子里,果然整齐排放着一锭又一锭的银元宝。 “这位先生,您不会是搞错了吧?” 金苗苗错愕之余狐疑道,“我相公他,不曾有过这样大一笔收入,至少我并不知情。” “您是王夫人吧?” 郑老的保镖含笑解惑,“是这样的王夫人,王公子他出了一本诗集,被我家老爷看中,以一百五十两白银的价格买下了诗集的发行权,特地差我把银子送上门来,方才刚刚达成的契约,王夫人尚且不知也实属正常。” 听见这个原由,金苗苗俏脸上浮现出一丝震撼。 自己的丈夫,写的诗,居然能卖出一百五十两白银? “王夫人,您点一点数目,没有问题的话,还请签收一下吧。” 保镖取出一张纸契。 金苗苗仔仔细细点数了一下,不多不少,正好一百五十两,于是取来笔墨,在纸契上写下了自己的芳名。 “我帮您搬进屋里吧。” 保镖很热情地把木箱子扛进屋里,随后告辞。 金苗苗也没有留他喝口茶水什么的,毕竟大洪王朝的社会风气还是十分保守,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实为不妥。 入夜,准时下工的王腾打着伞回到家的时候,但见屋内烛光忽闪,窗纸上映着两个人影,这婆媳俩居然都还没睡。 “妈,娘子,我回来了。” 他推门而入,只见老母亲正怀抱着妹妹,与妻子金苗苗相对而坐,在二人中间,是那只敞开的装载着一百五十两白银的木箱子。 “秀儿!妈妈的好大儿,快,你快来跟妈说说,你什么时候赚了这些钱,这,这些真的都是你的吗?” 一见他,王母就一脸惊喜地把小王琳放在一旁,站了起来。 “当然是我的,不然谁能把这么大一箱子钱送咱家里来啊。” 王腾一脸奇怪,怎么除了自个儿赚钱之外,这社会还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这,这可是一百五十两银子啊,有了这笔钱,咱家,咱家都能算是富户了。” 王母激动得不行,声音都有些发颤了,“就是你爹累死累活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白花花的银子啊,你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嗨,你们供我读了这么多年书,总不能白读呀。” 王腾一脸见怪不怪,“我就随便写了几首诗,人觉得不错,就把我的诗集给买了去。” “写几首诗,就有这么多银子?” 王母浑浊的双眼圆睁,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当然,以后写还能赚更多。” 王腾笑道。 “好啊,真是太好了,我儿真的出息了,你爹若是泉下有知,必定会含笑九泉的。” 王母已经热泪盈眶了,仰头看天,道,“老头子啊,你看见了吗,我们的秀儿现在越来越厉害了,都会赚大钱了……” “哥哥好厉害,哥哥好厉害呀!” 小王琳小脸红扑扑的,拍手欢呼。 王腾笑着揉了揉她的小脑袋:“小妞妞乖,明天哥哥给你买糖葫芦吃好不好呀。” “好呀好呀!” 小王琳用力地点点头,“我最喜欢吃糖葫芦了,我要吃两根!” “没问题,哥现在有的是钱,你想烂牙齿的话,想吃几根都没问题。” 王腾打趣道。 “……” 小王琳嘟了嘟嘴,“呀,这样,那我只吃一根好了……” “秀儿,你说,这么多钱放家里,会不会招贼惦记啊……” 王母忽而有些忧心忡忡,患得患失。 “嗨,不会的啦,就算真丢了,儿子明儿还能再给您变个一千两,一万两出来。” 王腾劝慰。 “哎哟,我儿这话说的……” 王母眼里的泪都还没干,又被他这话逗得哈哈大笑起来。 王腾眼中也泛起一丝欣慰。 这个朴实的家庭,总算是因为他的到来,多了些欢声笑语。 “妈,都这么晚了,您还是早些歇息吧。妞妞,听话,带妈去休息。” 已经化身为王腾小迷妹的小王琳对哥哥的话如奉纶音,立即抓起王母的手:“娘,快去睡觉觉啦。” “哈哈,好好好,我这就去歇着。” 王母边说边往自己那屋走去,“我儿如今这般有出息,我今晚就算睡着也能笑醒啦……” 目送着母亲佝偻着离去,王腾有意无意地轻轻一搂身旁的金苗苗。 所幸后者只是娇躯一僵,却并没有闪躲。 “一家人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 王腾感慨道。 “你那些钱,找个地方好好收起来吧,赶紧把那只木箱子腾出来。” 金苗苗虽然语气一如既往地淡漠,但是从她眉宇间也能看得出来她今天心情很不错。 “腾出来,为什么?” 王腾不解。 “漏雨的地方太多,家里的木盆又坏了,正好可以拿这个木箱子接。” 金苗苗说着就转身走过去收拾银元宝了。 王腾:“……” 第二十一章:安息日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娘子,你放心,明天我就去一趟省城,去物色一间新宅邸,咱们尽快从这个老宅子搬出去,住上新房。” 躺在床榻上,听着漏雨落进木箱子和木盆的声音,王腾忽然打破了夜的寂静。 “咱家好不容易有些存银,你真的要一下子全花完吗?” 金苗苗埋汰了一句。 “我打听过了,省城里那些便宜的宅邸只需要一百两上下,郊外的大庭院也是差不多的价格,咱买完一套宅子再还掉棺材钱,还能剩下不少,更何况我不还在赚呢么。” 王腾盘算完,感慨了一声,道,“你下嫁于我,原是我的福气,我又怎么忍心你一直跟着我受苦呢?咱妈苦了一辈子,也该享享福了,而且……这房子确实也……不能住人了。” 他本来想说的是这房子确实不是人住的,但这样好像是把自己一家子人全骂进去了,遂临时改口。 “嗯……” 金苗苗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翻了个身,背对着王腾,道,“早点睡吧,你明天还要早起。” 王腾说:“明天是安息日,不上工。” 这个世界,同样是七曜日制。 七曜日,也就是周一到周天,总共七天时间。 安息日指的是七曜日的第七天,也就是周天,相当于现代的周末。 按照明教的说法,他们那位创造天地万物的主宰明神创造世界花了六天时间,第七天停下工作休息,信奉明神的明教徒们为了纪念造物主的无上奇功,也在七曜日的最后一天休息,并称之为:安息日。 过去先帝在位时,全国人民都要守安息日,直到新帝登基,对这位明神的态度没有那么尊崇,便以信仰自由为名,将安息日的定规改为可守可不守。 不过通常大部分人依然还是会守安息日,毕竟是一个老传统了,很多人早已习以为常,一时半会儿也改不过来。 明教虽然近年来日益式微,但毕竟是国教,影响力还在那里。 且不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骆驼目前还只是被减了口粮,都还没开始瘦呢。 只有对于一些挣扎在温饱线上的老百姓来说,不必恪守安息日倒是一个福音,可以多一天时间用来赚钱糊口。 “薛掌柜也是明教徒么?” 金苗苗问道。 员工要守安息日不上工,自然是老板允许的,这样说来,薛掌柜大概也是个明教徒。 “他是不是我不知道,反正他有个老乡好的,是明教的什么什么圣女。” 说到薛掌柜的风流往事,王腾也是忍不住感叹了一声,“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相公,你好像真的和以前不一样了……” 金苗苗细品着王腾不经意间吐出的金句,一时间也被惊艳到了。 “人嘛,总是在变的。” 生怕妻子细究生疑的王腾,连忙岔开话题,“娘子,你睡不着的话,我再给你讲个故事怎么样?” “嗯。” 一听又可以听故事,金苗苗竟然满怀期待,转过身面朝王腾。 可见上次“小红帽”的故事质量不错,对她来说确实精彩。 “嗯……”王腾深思熟虑后道,“那这次,相公就给你讲个‘小红帽’的故事吧。” “这个,相公前几日不是讲过了么?” 金苗苗眨巴了下大眼睛。 “别着急,听我讲嘛,书接上回……” 王腾娓娓道来,“大灰狼边敲门边说:小红帽,快开门。小红帽问:你是谁啊?大灰狼说:我是你姥姥。小红帽说:我是你大爷。” 金苗苗:“???” 却还是忍俊不禁,骂了一句:“粗俗。” 一夜无话。 翌日,王腾起了个大早,一路离开大王村,前往凤来镇上。 其实薛掌柜是不是明教徒,和他们这些抄书匠是否需要上工,并没有什么关系。 薛掌柜作为一个商贾,当然也得遵守国法,安息日这个东西,员工想守的就放假,不想守的继续上工。 王腾本不是明教信徒,但今日他也没去上工,因为他有别的算盘。 来到凤来镇的集市上。 老远就看见有很多人扎堆聚在一个不小的广场里,能有三五百人,并且人数还在增多。 他们统统席地而坐,聚精会神地听着站在广场中央高台上,一个身着白色长袍的中年男子演讲。 那人是个布道者,类似于道教的道士,佛教的和尚。 所谓布道者,是明教的资深狂信徒,懂些学问,比寻常老百姓更明白教义,但并非是明教内部的正规宣教人员,平素以云游四方宣传明神的道为生。 要论对明教哲学的理解,他们和明教正统的“圣女”和“法王”之类的神职人员比起来差远了,要不然早就加入明教的各大派系安享荣华富贵去了。 说白了还是够不上门槛。 因为凤来镇人口少,还达不到建造分坛的规模,距离最近的分坛在省城,有十几公里路,很少有人会特地跑去分坛听道,所以小镇老百姓为了图个省事,都是在本地听云游到此的野生布道者讲道。 这些布道者胜在亲民,对于对官方内幕并不了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布道者同是明教的神仆,是明神在世间的代言人,相比较总坛和分坛里那些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圣女和法王,他们的存在是那么真实,那么接地气。 至于讲的对不对么,没什么文化的老百姓也分辨不了,甚至他们都不需要听懂,只管在讲到精彩的部分跟着别人喝个彩鼓个掌。 他们对精彩的定义也很简单,只要是声音洪亮,辞藻华丽,越深奥晦涩,越听不懂,那就越显得厉害。 就像王腾刚到人堆里凑热闹的时候,白衣布道者正神采飞扬地说着: “所以我们凭借着自身无法克服罪孽,因我们本是一粒腐朽的尘,只盼雅祖能够赦免我们取死的肉体,升华我们的灵,洁净我们的意,使我们在祂得国降临的时候,可以与祂一同进入圣土!” 不得不说这个白衣布道者确实是个忽悠人的好材料,表演很到位,非常有感染力。 说得王腾都差点信了。 周围的老百姓自然情不自禁地开始啪啪啪鼓掌,更有甚者泪流满面。 第二十二章:疯子说书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经上记着说,我们要把最好的献给上苍,牲畜,财物,乃至我们的生命!这上苍就是我们伟大的明神,我们的帝尊,我们要用心灵和诚实敬拜他,告诉他我们是属于他的子民!” 帝尊是明神的另一个称呼。 没看过《明善经》之前,王腾记忆中就有许多关于明教这一国教的了解,包括明神曾用洪水淹没世界,道成肉身救赎世人等重要事迹。 神明嘛,总是有很多别称。 “好了,各位肢体,上午的分享且先到这里,愿明神与你们同在,我们下午再见。” 玄衣道士宣布收尾后,广场上的人纷纷起身走往同一个方向,那里站着一个身着同款白袍的青年男子,在他面前摆放着一个银盆,老百姓走过去的时候或多或少会往里面扔钱。 然后这个负责收钱的年轻道士就会一脸神圣地对捐钱的百姓说两句好听的。 “明神纪念你。” “明神保佑你。” …… 王腾远扫了一眼,银盆里边钱还真不少。 铜板很多,也有碎银,甚至还有银元宝。 王腾不禁稀奇,凤来镇不是什么富庶的地方,有钱人也并不多,许多人都和之前的王腾家一样,每天还得为了三餐奔波。 可就算是这样的情况,他们居然还能掏出这么多钱给这些讲明教的云游道士。 “这就是宗教信仰的魔力啊……”王腾感慨。 那个玄衣道士为何末了要来一句,要把最好的献给上苍? 牲畜,财务……这些最后不还是都落入了他们的口袋。 无非就是在变相地暗示大伙给赏钱。 宗教虽然有魔力,但是借宗教洗脑的最终目的,不也就是为了这碎银几两? 眼看众人就要离去,王腾跑到之前玄衣道士宣讲的高台上,拿着早上从家里拿来的铁盆在地上猛敲。 位于广场中央的这个高台,本来建着一根火刑柱,明教专门用来烧死异教分子的。 自打先帝借明教义军推翻前朝,将明教尊奉为国教,明神帝尊成了全民信仰,几乎没有再听见亵渎和反对的声音,残酷的火刑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拆掉了火刑柱,只留下那个台子。 没有什么特殊意义,只不过位置比较好,方便让大家伙围观,平时就被那些云游四方的道士们借来当做是演讲台使用。 当然也可以让其他人使用。 “铛铛铛。” 听到他敲打铁盆的声音,刚要散去的众人顿时又好奇地转过身来。 只见一个容貌俊美穿着布衣的少年,正站在高台上对着众人喊道:“来来来,各位乡亲,都来听我说故事啦!” “哦,原来是说书的。” “这么年轻的娃子,有意思。” “咦,那不是大王村的那个疯书生吗?” “他这是又犯病了?” “哪个疯书生?” “就大婚之**老丈人喝尿那个。” “哦,就是他啊!我知道,大王村的那个嘛!” “走,反正闲着也是闲着,看看这个疯子今天要玩哪出。” 好多人都认出了王腾,毕竟巴掌大的小地方,村头生了一窝狗,半天都能人尽皆知。 难得出一个疯子,自然难免成焦点。 而且关于王腾大婚之日发疯侮辱岳父全家一事确实太滑稽,在被以讹传讹后,很多人听到的版本已经是相当夸张的笑料。 王腾自然而然也就成了镇上的名人。 此时才巳时,也就是上午十点钟的样子,距离回家烧饭其实还早着,大伙悠哉悠哉的其实也没啥事可以干,当即又聚拢回来。 有好戏为什么不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一个人。” 王腾发问。 “什么人?是另外一个逼老丈人喝尿的状元郎吗?” 有人搞怪道。 全场瞬间哄堂大笑。 王腾面不改色,对众人的嘲笑声也是充耳不闻。 “此人,父亲是金科状元,母亲是开国丞相的千金,长得丰神如玉,风度翩翩,和皇帝是结拜兄弟,骑的是神龙所化的马儿,穿的是价值千金的名牌,吃饭用的是紫金盆,有三个可以飞天遁地的宠物,走遍各国八荒,每个国家的皇帝见了他都以礼相待,女人们疯狂恋慕他,不惜一切只为与他共度春宵,而且最厉害的是……” 王腾顿了一顿,卖了个关子, “吃了他的肉还可以长生不老!” “真的假的?” “世间竟有如此奇人?” “没听说过,快给我们讲讲吧!” 一下子就有人被吸引住了。 “咦,听他说话,好像挺正常,哪儿疯了?” “没准这些也是胡话呢……” “感觉他说的很有意思,听听看!” 这个世界只有一个宗教,自然没人听过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 王腾嘴角勾起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上钩了。 “那就且听我细细说来,野草闲花遍地愁,龙争虎斗几时休,在那遥远的东胜神洲,便有一处阴阳际会的世外桃源,名唤:花果山!” 王腾清了清嗓子,开始了他的表演。 “东胜神洲是哪里?” “花果山又是什么地方?” 陌生的名词一出来,就有人忍不住问了。 “问得好!”王腾一敲铁盆,“东胜神洲,是我虚构出来的一个世界,那个世界不光有东胜神洲,还有西牛贺洲,南瞻部洲以及北俱芦洲!而我们的故事,就是从东胜神洲花果山开始的……” 自打那一晚遇袭,被敲了一闷棍,再熬过了一个夜之后,王腾突然记起了关于看过所有文献的内容,其中就包括《西游记》全本。 原本口语化一下便可熟练地脱口而出。 但是一想到目前的社会大环境,朝廷虽然慢慢开始限制明教发展,但明教身为国教的余威还在,自然不容许其他神明存在,否则身后恐怕就要为他再量身定做一根火刑柱了。 所以他还是决定最初的时候,就跟大伙说明本故事纯属虚构。 “那座山正当顶上,有一块仙石。其石有三丈六尺五寸高,有二丈四尺围圆……” 王腾开始娓娓道来。 第二十三章:盆满钵满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不远处,两个玄衣道士站在人群外,遥看着在台子上侃侃而谈的王腾。 负责收钱的那个年轻道士面有不满之色,说道:“师父,这也太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了。我们前脚刚下来,他后脚就上去吆喝,连声招呼也不打,真是目中无人啊。” 年长的负责宣讲的玄衣道士轻轻哼了一声,道:“只不过是个说书的,你理会他作甚。再说那火刑台也不是我们的,张芒,你还是不够成熟,还得多多修身养性。别看了,回去吧,为师还得准备下午的讲章。” 时间飞速在指尖流逝,一转眼已经是正午,大伙听得入迷,居然都没有回家吃饭。 相反,聚拢的人还越来越多,一些懒得听道的闲人都过来了。 居然比听道士宣讲时的人数还要多出两倍不止,整个广场都人满为患。 王腾见之,也是唏嘘不已。 想不到《西游记》的魅力,居然恐怖如斯。 怪不得在地球上能流传四百多年。 “北虎兄。别来无恙。” 闻风而来的契典书行薛掌柜远远看见迎面走来的沈北虎,当即上前作揖打招呼。 “志谦兄,你也来了。” 沈北虎还了一礼,志谦是薛掌柜的原名。 “是啊,我听说……” 薛掌柜看向高台,果然是王腾。 “他的故事,真的这么精彩?” 沈北虎皱起了眉头,“我倒要听听。” 镇上很多人都被疯子说书的噱头吸引了过来,沈北虎虽然很早就认亲去了南陵,但也从道听途说中得知这个所谓的疯子就是昨天被自己拒稿的那个抄书匠王腾。 王腾在台上看到了薛掌柜和沈北虎极其侍从,当即冲着薛掌柜一笑示意。 薛掌柜也回了一个笑容。 至于沈北虎,则是直接被他忽略掉了。 故事继续。 沈北虎眼角抖了抖,忽然看到远处站着一个被三个大汉护在中间的白衣老人。 “想不到郑老也有这个闲情逸致听疯子说书啊。” 沈北虎当即上前和老对手打招呼。 “林少东家。” 郑老来得更早,之前就看见沈北虎了,但是王腾讲的故事实在太引人入胜了,他更想专心讲,就没去打招呼。 “郑老。” 顺着沈北虎的走向看见郑老的薛掌柜也走上前来。 “薛老板,你也来了。” 郑老回以一笑。 “听说郑老昨天也去了杨府找岞山君?” 沈北虎忽而道,“只可惜在下不知郑老也有意与岞山君合作,抢先一步得到了岞山君的发行权,夺了郑老所爱,心中实在过意不去,还望郑老不要与晚辈一般见识,只恨契约已经达成,更改只怕有失晚辈信誉,否则晚辈定会将岞山君新作的发行权让给郑老……” 看着是在道歉,但一旁的薛掌柜怎么听这都像是在嘚瑟啊…… “呵呵,无妨无妨,听听王腾小友说书吧。” 郑老却完全没往心里去,笑呵呵地摆摆手,继续昂首看向王腾。 此刻,他全神贯注在《西游记》这个惊才绝艳的故事上,哪有功夫理会沈北虎的阴阳怪气。 王腾已经讲到猴子拜入斜月三星洞了。 众人越听越发觉得不可思议。 “嘶……你说这个疯子怎么能想出这么精彩的故事?” “依我看,他好像也不疯啊?” “但是讲的是真的好!真的太好了!” 所有人都难以相信这么精彩绝伦的故事,竟然是从一个疯子口中说出来的。 就连沈北虎听了也面色变幻不定。 这等玄奇故事,真是闻所未闻,旷世奇谭。 诸天神佛。 菩提祖师。 还有那只修仙的猴子。 哪怕他对王腾有很重的偏见,都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不争气地被这个故事吸引了,迫切想知道接下去的剧情! 再不久,去吃午饭的两个玄衣道士回来了。 眼见面前人头攒动的场面,他们愣住了,道士徒弟忍不住惊叹道:“居然有这么多人?” 那个少年在讲什么东西,居然比我明神帝尊的道还引人入胜? 这下子,做师父的玄衣道士脸色也阴沉了下来。 “半夜三更时分,悟空偷偷溜到了菩提祖师禅房,大家猜他要做什么呢……好了,今天就到此结束了,诸位听众,预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说到这里,王腾远远看到两个玄衣道士已经到了,算了下时间差不多了,接下来应该是这两个野生的神棍讲道的时间,当即打住。 他倒不是忌惮这两个野生的神棍。 而是怕抢了本该属于明神帝尊的风头,被有心人拿来做文章。 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往大了说,他这是坏了安息日的规矩,保险起见,该让群众听道士讲经的时间,他决不能占用。 怎料话音刚落,原本静谧一片的人群顿时躁动了起来。 “啊?怎么这就结束了?” “我才刚听得入迷呢!” “后生,多讲一点,多讲一点啊!” 王腾无奈地摊了摊手,佯装一脸菜色,苦着脸道:“不瞒诸位说,不是在下不想讲了,只是实在没力气再讲了,已经两天没吃饭了,午饭钱也都还没着落……” 王腾如今可算是一方富户了,他这般说辞,纯粹就是在卖惨,性质类似于选秀歌手倾诉悲惨身世,通过博取同情来赚取打赏。 这个技巧和先前那个玄衣道士以神明之名敛财有异曲同工之妙。 “哦,也对,他之前不一直是疯的吗,他爹王木匠又刚死,家里孤儿寡母还有一个抱养的妹妹,生活确实难以为继。” “是啊,我听说他家的棺材钱都还是赊着的。” 有知情人开口,给出神助攻。 “这样,那好办。” 此刻人们的胃口已经完全被调动起来,再加上大家知道王腾家境确实贫苦,此番在王腾的暗示下,纷纷慷慨解囊,争相上前往他面前的脸盆里丢钱。 脸盆一下子满了,整个高台上也丢满了零零散散的钱。 不光铜板和银子,也有银元宝。 竟比先前两个玄衣道士收入还要丰厚得多。 远远看着这一幕的两个玄衣道士一下子眼睛都红了。 第二十四章:异教徒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岂有此理,岂有此理……” 道士徒弟整个人都不好了,呼吸带着颤抖道,“师父你看看这些愚民,听明神帝尊的道连一分都不肯多奉献,听别人讲些骗小孩的故事,倒如此阔气……” 其实单论给钱,大伙单个给他们的赏钱也不少,只不过来的人太多,才导致王腾收的钱总数比他们多好些。 做师父的道士也脸色难看,呢喃道:“神啊,求你饶恕这些愚民吧,他们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高台之上,王腾看着满地的钱币,也是瞠目结舌。 他倒是笃定众人会喜欢这个故事。 却没料到会如此舍得打赏。 真是喜出望外。 这就是我国古典文学《西游记》的魅力啊…… 这时有个大妈递上来一包馒头:“后生仔,瞅你脸上一点血色都没有,果真饿得不行了吧。” “谢谢。” 做戏要做全套,有捧哏的好心人上前助攻,王腾自然乐意配合出演,装作好几天没吃饭的样子,拿过来就大口啃咬起来。 “吃吧,吃完了好有力气给我们继续讲那只神奇的猴子。” 大妈笑道。 王腾冲着大妈笑笑:“好嘞,谢谢大妈。” 大妈替他把散落在高台上下周边的钱银都捡了起来,然后取下自己的头巾包好,满满一包袱,放在了王腾面前。 王腾再次道谢,就在这时,他看见郑老和薛掌柜在远处看着自己,当时也是对他们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表示心照不宣。 至于两人一旁的沈北虎。 他又给自动无视了…… 可把这位林少东家气个半死。 不过气归气,他却不得不承认。 王腾的这个故事,确实非同凡响。 绝对可以大卖。 能吸引到凤来大半个镇里的人都来听书,也确实应证了这只会修仙的猴子的市场价值。 他看出王腾确有真才实学,已经在动念找王腾签下这个故事,顺便把他之前的诗集也廉价签了,一箭双雕。 “呵呵,这王腾小友可真是个奇人……” 郑老唏嘘道,“吃不起饭?这是在埋汰薛老板你给的工钱太少还是老夫给的发行钱太少?” 薛掌柜倒是一眼看出了王腾卖惨的营销手段,苦笑道:“郑老,您难道看不出来,他这是在造势……” “此子,绝非池中之物啊……” 郑老抚须,眼中的赞赏之色难以掩饰。 “等等,你们说什么,郑老,您说发行钱?” 一旁的沈北虎抓住了字眼。 “哦,是啊,老夫买下了《王腾诗集》的发行权。” 郑老回答。 “您不是瞧不上他的诗集吗?” 沈北虎眉头一皱。 吗的,他刚刚才想着顺便把《王腾诗集》签了。 想不到已经被郑老抢先一步了? “后来仔细一想,决定给这个后生一个机会,现在看来,老夫没看走眼,他确有真才实学啊。” 郑老笑眯眯的,脸上的皱纹都舒展了开来。 沈北虎没有吭声了,“啪”的一声打开折扇,对着自己大力扇动。 随着内心开始盘算起来,他外在表现有些焦躁了。 他虽然不是很看得起《王腾诗集》,但是对《西游记》这个故事却十分看好,已是势在必得。 但如今郑老已经先一步向王腾示好,而反观他沈北虎,为了给自己弟弟出气,当众敲打羞辱了王腾一番,单论人情这一块已经棋差一招。 就在这时。 两个玄衣道士从人群中挤了过来。 王腾见之,心中隐隐有些不太好的预感,因为这两人脸色不太好看。 “你,居然扰乱安息日,在安息日赚取帝尊信徒的钱!” 玄衣道士学徒张芒打响了针对王腾的第一炮。 王腾眉头微微一皱,当即反问道:“那你倒是说说看,你们刚才讲完道收钱算是怎么回事?” 张芒理直气壮道:“我们是布道,那些钱是信徒捐赠的!” 王腾道:“一样啊,我是也就是抽大伙空闲时间给大伙讲故事听,大伙见我饿得慌,捐些钱给我吃饭而已。” “你!”张芒一下子被噎住了。 这话一出,大伙也纷纷随声附和: “是啊,道长,这孩子身世可怜,现在已经两天没吃饭了。” “他说的对,是我们自愿捐赠的!” …… 此时王腾因为《西游记》这个故事,已经深受民众喜爱,他们当然不能眼看着他被玄衣道士扣上一顶扰乱安息日的大帽。 因为按照如今的大洪律例,扰乱安息日是要受治安处罚,是要蹲大狱的。 为了限制明教发展,大洪朝确实颁布了不少禁令,比如禁止明教在安息日以外的工作日聚众听道,以免误工。 但朝廷也承诺不干涉安息日的正常运行,如果有人扰乱安息日,依然还是可以依法严惩。 要是把这少年抓进去了,再上哪听这么精彩的故事? 大伙这一个个的,可都已经被《西游记》迷住了,迫切地想要知道接下去的情节,一刻都不想多等了。 王腾自然也知道关于安息日的定规,眼见这两个玄衣道士咄咄逼人,不禁心中凛然。 这两个貌似仁义道德的家伙,要把自己往死路上逼啊。 自称明神帝尊的神仆,却如此歹毒,自己只不过抢了他们的风头,居然想要自己下不来台。 既然你们不给我活路,那…… 就别怪王某不客气了。 “诸位听我一言!” 眼看张芒一下子被问住了,玄衣道士师父自顾自走到高台上,与王腾并立,旋即抬手示意。 众人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我刚才听说,你在讲一只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猴子的故事,可有此事?” 玄衣道士师父目不斜视,高声质问王腾。 王腾没理他,面对敌人挖陷阱的话术,决不能被带节奏,否则他会一步一步掉进坑里,最后怎么死都不知道。 当然就算他不说话,这档子事儿是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他也没法否认。 而且这个玄衣道士有他的一套治罪流程,王腾就算不说话他也能演独角戏。 果不其然,他接着说道:“不说话就当你默认了。猴子岂能开口,岂能通灵?人岂能修行,岂能长生不老?你在将明神帝尊所造的生灵妖魔化,扭曲明神帝尊造物时生老病死的规律,你这是大逆不道!你是异教徒!” 第二十五章:反将一军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猴子岂能开口,岂能通灵?人岂能修行,岂能长生不老?你在将明神帝尊所造的生灵妖魔化,扭曲明神帝尊造物时生老病死的规律,你这是大逆不道!你是异教徒!” 众人一听玄衣道士这话,顿时不说话了。 细品之下,纷纷觉得似乎有道理。 难道这个疯书生今天讲的这个故事,真的是在亵渎神明?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算他讲的故事再好听,亵渎明神帝尊者,也虽远必诛! 郑老等人依然在场,见到这个事态发展,也是神色各异。 “这个道士,有些过火啊……” 薛掌柜皱眉道,“郑老,您看这王公子不会真被送进大牢吧……” 郑老倒是面不改色:“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看看王腾小友的造化吧,就算真被抓,也不是什么大罪名,关个几天又出来了。” 沈北虎眯起双眼。 好机会啊。 本来正愁找不到契机和这个王腾修好。 如果他真的被抓进去,自己抢在郑老前头,花钱给他捞出来,卖他个人情…… 嗯,不错,也是一条可行的套路。 高台上。 王腾看着一脸大义凛然的中年玄衣道士。 好家伙,我直接就是一句好家伙。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这个中年道士一看就比他徒弟花花肠子更多,一开口就将他变成了亵渎者,陷入几乎必死的绝境。 如果换一般人,还真没法辩驳。 因为他确实讲到猴子开口和菩提祖师能长生不老。 不过还是那句话,王腾不可能跟着对方的节奏走。 但是迎着众人终于出现质疑和敌意的目光,他有必要解释道:“开头我就讲过了,这个故事是我虚构的。” 众人纷纷缓和道:“是啊。” “道长啊,他确实说过是虚构的故事。” “没错!” 王腾暗自庆幸,还好咱提前报备过。 要不然还真让这两个牛鼻子给摆了一道。 “就算是虚构的,也说明你的思想很危险,你妄图改编明神帝尊造物的本相,明神帝尊在上,你绝对是一名亵渎者!”中年道士坚称。 一下子,墙头草般的民众又倒向了两个道士这边。 “是啊,就算虚构的,他的想法也太可怕了。” “猴子说话,如果真发生这样的事,我会被吓死的!” “他为什么想改变受造物?难道真的意图挑衅明神帝尊?” “那……要把他交给衙门处置吗?” “不对啊,他是个疯子,这些只是他的胡言乱语,又不能当真。” 众人各执一词,居然还有奇葩拿他是疯子出来替他辩白的。 …… 王腾眉头一皱。 这个牛鼻子,心肠是真的狠毒。 但他临危不乱,反过来带节奏道:“你在这里给我扣什么大帽子,你讲的东西跟我明教教义完全沾不上边啊,我现在有充分理由怀疑,你是个假冒的明教徒!” 中年道士冷笑一声,自信道:“无稽之谈,我是明神帝尊钦点的神仆,岂容你污蔑?” 很好,怕就怕你油盐不进,既然你接话了,那就等着掉进我的陷阱吧,王腾从容道:“你说你是明神帝尊钦点的神仆?我不信,看你这样子,我随便问你一个神学问题,估计你都答不上来。” 中年道士不禁眼神微微一变,但众目睽睽之下,权威岂容挑衅,纵然心中有点发虚表面上也得强撑:“笑话!你倒是问问看,看我有什么答不出来的!” 不过仔细想想,这少年蓬头垢面,只是个贫穷的平头老百姓,而且听人说这人还是个有疯病的书生,想来也不懂明教。 况且,《明善经》也不是谁都有机会看的,他活了大半辈子都无缘阅览这本明教经典。 他万万没想到,王腾的确是个穷书生,但是他最近抄的,那可正是奇货可居的《明善经》啊…… 其实刚来到广场听讲的时候,王腾就听出来这个道士讲的东西并不正统,他嘴里的很多教义和《明善经》上写的有很大差异。 与其说是在讲明教,更不如说是在讲人伦道德。 王腾早就看出他不是专业的,就是个凭着肚子里有点文墨,打着明教旗号骗钱的大忽悠。 之前他没得罪王腾,王腾也懒得去戳穿他。 只不过眼下这个臭道士反倒先开始针对自己,那就别怪他王某人砸了他的饭碗了。 王腾一笑:“好!那我们就好好说道一下,你之前说的那个献祭献宝的话题,我且问你,明神帝尊为何会命世人宰杀牛羊献祭?” 中年道士心下松了口气,果然是个无知之人问的幼稚问题,当即自信满满道:“这个问题的答案众所周知,你以为你在考三岁小孩吗?命人宰杀牛羊献祭,那是让信徒表示对明神帝尊的尊敬,表示我们愿意为他献出自己财产的决心。” 嗤,王腾冷笑。 一句话王腾就摸清了他的底,果然不是专业出身的草包,对于明神帝尊的教义不过一知半解而已。 如此一来就好办了,王腾铿锵道:“胡说八道!” 下面有人问:“这怎么能是胡说八道呢?” “道长说的对啊,就是这个理儿,没毛病啊!” “难道这个后生真的是亵渎者?” 普通老百姓因为没文化,一贯以来的认知确实如此。 献祭是把牛羊送给明神帝尊。 但其实不是,王腾抄写的《明善经》里有明确写到献祭的意义,并不是如这个道士想当然的那样,是为了表虔诚那么肤浅。 “你的意思是,明神帝尊还要吃牛羊?” 王腾的反击开始了,“明神帝尊可是无处不在的神灵,无形无相,无可捉摸,永生天地间,岂是和我们一样有肚腹之欲?你这是将尊敬的明神帝尊物质化,你大逆不道,你才是亵渎者!” “你,你在胡说什么!” 一转眼就被反扣了一顶帽子,中年道士也是被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自己似乎被对方带节奏了,但反应过来已为时过晚,王腾根本容不得他辩驳,大声道:“各位!明神帝尊是神,岂需要和我们一样靠食物生存?《明善经》明说祂让我们宰杀牛羊,是表示将我们的罪孽转移到牛羊身上,将牛羊视作我们的替罪品杀害,就等于代替我们受罚,这样一来,我们的罪孽就被赦免了!” 第二十六章:没看走眼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明善经》明说祂让我们宰杀牛羊,是表示将我们的罪孽转移到牛羊身上,将牛羊视作我们的替罪品杀害,就等于代替我们受罚,这样一来,我们的罪孽就被赦免了!” 听着王腾慷慨激昂的演讲,众人恍然大悟,纷纷感叹,原来是这个道理啊! 信了一辈子明神帝尊,也献了一辈子祭品,一直遵守着信仰的传统,这却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么做的真正道理。 “原来是这样!” “说得有道理!” “这后生居然这么懂神学?” “搞了半天,他才是真正的专家啊!” “那他过去一贯疯疯癫癫是怎么回事?” “古时候的神人不也是经常会做些常人无法理解的事吗?像他们这种与神同行的人,通常行为都比较怪异,和常人不同,比如古王戴卫,他崇拜明神到极乐境界的时候,就会又哭又笑,满地打滚!” “原来他是因为与明神帝尊会晤了,才会疯疯癫癫!” “也就是说,他其实是和上古神人一样的存在?” 于是民众再次一边倒。 这对道士师徒也一下子就愣住了。 这个理比他之前说的高大上得多啊,而且有理有据! 都容不得他辩驳。 一出手就知有没有,中年道士师徒在他讲出代罪羔羊真正的意义后,就知道踢到铁板了! 眼前这位才是真正的神学专家啊! 可是看他衣着普通,年纪轻轻,还以为只是普通的农家少年而已啊。 他们哪里知道,站在这里的,是个看过《明善经》的天才书生。 从被敲闷棍的那一晚起,王腾就发觉自己的大脑发生了惊人的变化,除了回忆里的内容变得清晰之外,之后他看过什么都会铭记于心,哪怕一目十行,都会把具体内容印入脑海。 几乎已经到了影视剧里人肉照相机的地步。 他猜测这可能是因为那一棍外加通宵熬夜促使他与本体的灵魂彻底融合,如今两世为人的灵魂交叠,与过去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之前通过抄录《明善经》得悉大量明教教义的经历,让他在今天在面对这两个神棍的控诉时,有了反击的底气,此刻当然不可能就这么收手,继续道:“各位信了明神几十年,却一直不明白个中真理,原因就是他们!” 他食指点向中年道士,气势汹汹语气铿锵道:“就是这些打着我们明神帝尊旗号到处招摇撞骗的不法分子,明明连《明善经》都没有看过,仅凭着自己的一知半解就到处装腔作势,他们传讲的东西毫无根据,他们对教义的理解甚至不如在场大部分老长辈!” “但是,他们欺老百姓不懂教义,教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根本不是明神帝尊的真理。导致老百姓信了多年,却对明神帝尊根本没有多少了解,或者说对明神帝尊的了解根本就是错误的。” “他们不是神的仆人,他们是阻隔老百姓认识明神帝尊,亲近明神帝尊的罪魁祸首!” “他们是亵渎者,他们蔑视明神帝尊,诓骗明神帝尊的儿女,活该千刀万剐!” 王腾一席话说得铿锵有力义愤填膺,他知道这种时候绝对不能怂,一定要表现相当强硬,从气势上把对方压倒。 他这一番表演,很顺利地调动起了群众的情绪。 “我早就看这师徒二人贼眉鼠眼不像好东西,我还说明神帝尊怎么会挑选这样的仆人,搞半天真是骗子!” “就是,真正的神仆怎么会沦落到跑到外面跟乞丐似的骗吃骗喝!” “骗子,把我捐的五两银子还来!” 群情激愤。 “各位,各位听我说,不要听他胡说八道……” 师徒二人还想辩解,但没人听得见,大家愤怒的讨伐声已将他们苍白的辩解彻底淹没。 “把这两个骗子送往分坛!” “对,押送分坛!” 一群人当即涌上台来,几只孔武有力的大手从人群中探出,将师徒二人硬生生从台上扯了下去。 盗骗了民众的利益尚在其次,关键是他们假冒神仆,这就是在亵渎明神帝尊。 要不是这个世界法治严明,老百姓们恐怕会把他们立地生撕。 …… 这对师徒二人最后怎么样了没人知道,总之是再也没有在凤来镇出现过,被几个大汉把两人架出了镇外。 王腾倒是被众人众星拱月一般围了起来。 “你这么懂神学,莫非是总坛的人?” “少年,你才是真正的神仆吧?” “我看他虽然衣着朴素,但是眉清目秀器宇轩昂,多半是真的神仆!” “自古以来,神人多是出自穷苦人家,不受重视,饱经风霜,那是神在历练他们,就像这位王公子一样!” 众人对王腾的印象彻底改观。 从前,他们认为他是疯子。 今天,他们发现他原来是看似疯子的神人。 王腾摆摆手,道:“各位,我只不过是看他们误导神的儿女,心中愤懑,替明神帝尊除掉这两个祸害而已,并不像大家想的那样是什么天命神仆,我和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渴求明神帝尊道理的平凡人!只不过有幸看过《明善经》,能分辨一些真理和假道而已。” “看看,谦卑,虚己,这才是神仆该有的样子!” “是了,这孩子一定是真神仆!” 王腾苦笑,好吧,越解释反而越被神化…… “后生可畏啊!此子前途无量,来日必定龙翔九天。” 人群中,郑老抚须叹道,愈发笃定自己没看走眼。 “郑老过誉了吧,不过是懂些《明善经》的道理罢了,也就是遇到两个假冒的道士,算不得什么。” 沈北虎听见郑老居然这么看好王腾,本能地就开口否决,认为王腾担不起这样高的评价。 “呵呵。” 郑老笑笑,“林少东家,你看到的是他提出的知识点,我看到的是他在绝境反击的那份有条不紊,从容不迫。” 一旁的薛掌柜闻言也点头表示赞同:“不错,他不过方才十八九岁的年纪,竟临危不乱,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个颇有威望的人反击得哑口无言,这分气魄,确非常人所能及。” 第二十七章:报丧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的确。 被两个还算有些名望的道士当众带节奏施压,换一般少年人,恐怕早已手足无措自乱阵脚,哪怕心中有章程也难免紧张得影响发挥。 但是王腾却那般从容不迫地应对自如,这份沉稳与心智,绝非等闲,不像是这个年龄应有的表现。 这样的人不是没有,少。 “原本老夫还奇怪,他才这般年纪,为何能写出诸般惊世震俗的诗文,如今看来,他确实是与众不同。” 郑老对王腾的喜爱是与日俱增,“这次南下,老夫是捡到宝了。” “只能说郑老您慧眼识人呐!” 薛掌柜赞道。 沈北虎低笑一声,没再开口自讨没趣。 得。 你们夸你们的。 我对这王腾可没什么兴趣,我只对他的作品感兴趣。 “大家静一静!”一个黑面壮汉瓮声喊道,“大家听我说!现在那两个骗子也被赶跑了,没人讲道了,但是安息日咱们还得守,不如这样,下午的时间,就让王公子讲道给我们听吧,讲完了以后,让他再继续讲《西游记》给我们听,大伙说好不好啊!” 话音刚落,所有人就异口同声地举拳道:“好!” “王公子,讲道给我们听吧!” “王公子,我们以后就听你的道了!” 高台上的王腾咂舌,这……事态的发展,貌似有点不受控制啊。 本来趁着这会儿功夫,他要去看宅子来着…… “王公子,众望所归,还望你不要推脱才是啊!” 黑面壮汉热情道。 “这……既然如此,承蒙乡亲们这般抬爱,那我便和大伙短暂地分享一下《明善经》上的内容吧,多的我也不敢延展,怕偏差太大。” 但是眼下盛情难却,再考虑到今后自己还要靠这些乡里乡亲吃饭,总不能失了人心。 “不好啦,阿根嫂,不好啦!” 大王村出了名的长舌妇大呼小叫地跑进王腾家中。 阿根嫂就是王腾的母亲。 王腾的父亲叫王仙根,人称阿根木匠,王腾的母亲也就被人称作阿根嫂。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正在院子里和媳妇儿一起给鸭子放血的王母皱眉起身。 “你家天秀他,他出事了!” 长舌妇瞪大了双眼,表情十分夸张,一副天快要塌下来的样子。 “秀儿?” 一听是自己的宝贝儿子,王母顿时急了,顾不得按住扑腾的鸭子,直接站了起来,上前用粘着鸭毛的手紧紧握住长舌妇的双臂,“他怎么了?” “哎呀,他在集市上说书给人听,结果两名道长说他亵渎明神帝尊,还说他是异教徒,现在大伙都嚷嚷着要烧死天秀呢!” 长舌妇扯着嗓门道,口水喷了王母一脸。 她就在现场听道,自然也见证了这一切的发生,只不过她只看到两个道士对付王腾,没等到后面两级反转,就立马奔回大王村给王母报丧,不是,报信来了。 “啊!?” 王母一听这话,顿时只觉气血猛然上涌,一阵天旋地转,两眼一黑就要仰天倒下。 “婆婆!” 同样如遭雷劈的金苗苗连忙上前扶住她。 第二十八章:隔壁老王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当时啊,‘雅伯岚’拖家带口途经交里国,前去参见国王的时候,国王见‘雅伯岚’坐于一旁的妻子美若天仙,一时间竟起了爱慕之心,俗话说得好,这色字头上一把刀啊,交里国的国王也万万没想到,这竟是全国噩梦的开端……” 王腾高昂的声音在人数倍于上午的广场上传播, “大家都知道,那‘雅伯岚’是何许人也?那可是至高无上的明神帝尊钦点的仆人啊,是与明神帝尊在红尘中同行的万民之祖啊!那交里国国王竟敢盯上他的女人,岂不是自讨苦吃么?” “可叹这‘雅伯岚’,性格又过于谨慎,怕因为妻子的美色惹祸上身,一贯习惯谎称其为自己的妹妹,这下好了,交里国国王就随后就重金下聘,向‘雅伯岚’提亲了,要娶他的‘妹子’为妻,嘿,大家猜怎么着……” 王腾在台上手舞足蹈眉飞色舞地侃侃而谈。 观众则在台下听得聚精会神。 “讲得还挺精彩……” 郑老也并未离开,虽然生在豪门富贵的他,自小就很熟悉明善经这本禁书,对里面的故事和内容可以说了如指掌,但今天奔着王腾这个人,他也愿意重温一遍最基本的旧约篇章。 结果就发现,王腾还真是这块料,不同于那些辞藻华丽故弄玄虚的道士,他竟是用说书的口吻在阐述明善经,明明是经上一笔带过的故事,都能被他说得跌宕起伏。 相比较那些野生的道士甚至专业的明教法王,他这种通俗的讲道方式,反而更容易让信众接受。 至少大伙都听得津津有味。 他本是众望所归,而眼下表现却没有让大家失望,众人对他的印象更佳,一个个都很稀奇,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讲道方式。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 王腾完全不懂得如何讲道。 其实此刻的王腾也有点懵。 他只是凭借出色的记忆力,将脑海里《明善经》比较有意思的故事用通俗易懂的白话讲出来而已,却想不到反响居然意外不错。 类似于寺庙里的和尚讲经,这么无聊而严肃的场合,居然偶尔会爆发出欢笑声和掌声。 或者说,能把无聊的经卷故事讲得这么有趣动人。 也独此一家了…… 王腾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在地球上那么多经典歌曲都是非音乐专业的人创作出来的。 比如林俊杰、周杰伦、王力宏等,几乎所有有大成就的歌星都不是音乐专业出身,反而被很多专业音乐家鄙视,但他们创作的歌曲却能红遍大江南北。 “果然,比起专业性,还是接地气更重要啊……” 这是王腾这一场首秀的心得。 其实单论演讲,之前那个道士也不错,毕竟人家也不是专业的。 但王腾更业余,纯粹是撒欢了讲,也就是胜在脑子里对《明善经》的内容太熟悉了,把抄书的时候看过的开篇部分一字不落全背下来了,才能达到近乎天人合一这种游刃有余的境界。 这时,在长舌妇的带领下,王腾那个忧心忡忡的母亲正在金苗苗的搀扶下,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来到了广场上。 结果就远远看到自己的儿子(相公)正在高台上侃侃而谈,而众人正听得入神。 “这是……” 王母愣了,看向一旁的长舌妇。 刚听后者说,自己儿子几乎已经让人给活活烧死了。 眼下王腾在台上手舞足蹈的是个什么情况? 也没听说过火刑之前还要准备运动的呀? “我也不知道……好像……没事了?” 长舌妇也是有些尴尬,意识到自己好像有些武断了。 “哎,老霍,这是怎么回事?刚才王家小子不是被道长定罪了吗?” 正好旁边有个和她年轻时知根知底的老大爷,当即上前问询。 “你是不知道啊,那两个道长原来是假冒的!” 老霍压低嗓音道,而后当着上前来的王母和金苗苗的面,把王腾如何如何力挽狂澜反败为胜的场面添油加醋地详细描述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 长舌妇惊艳道,“阿根嫂,看不出来,你家秀儿,居然这么厉害……” “真是老天开眼……我儿差点让那两个假道士害死,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啊……” 王母和金苗苗一颗悬着的心,这才落了地,王母轻拍着自己的胸脯,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可怜天下父母心,她不在乎自己的儿子有多么多么厉害,她只想儿子活着,平平安安地活着。 除此之外,一切都不重要。 “媳妇儿,那既然来了,我们也听听看秀儿讲道吧。” 心中的阴霾一扫而空,王母眉宇舒展开来,脸上再次有了笑容。 “好的娘。” 金苗苗乖巧地点点头,看向高台上那道受人瞩目的身影时,水波流转的美眸中也是异彩连连,她倒是也没想到,自家相公居然有这么大能耐。 连那两个假道士都被他赶跑了。 要知道,那两个假道士可是凤来镇的常客了,在当地不能说根深蒂固吧,起码也已经有了一定名望,甚至还有不少坚定的追随者,可见多少是有些道行的。 这都能被自家相公打败。 “可是过去也未曾听说过他对明教有那么深的研究啊……” 金苗苗嘀咕,不明就里。 十六年前,当今皇帝朱舆登基,着手打压明教。 王腾也就是生在那个已经不再强制要求全民信教的年代,像这个年纪的少年人,都不像老一辈人那样热衷于宗教信仰。 再加上明善经也在民间绝迹了,常人根本没有机会接触明教秘辛,谈何有研究? 她是越来越看不懂自己这个相公了。 “好了,各位父老乡亲,今天咱们的道就分享到这里,盼望明神的道能够在诸位的心里生根发芽,好让大伙在未来的岁月里,结出真理的果实,大行其善,普度众生……” 王腾一看天色不早,开始收尾。 今天他还得抽出一点时间去看宅子。 这可不是件小事情。 地段,景致,风水等等,必须面面俱到。 最重要的一点,隔壁人家不能有姓王的。 呃,不对,自己不就是那隔壁老王? 第二十九章:有多荣幸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王腾讲道收尾后。 “再给我们继续讲讲那只猴子吧!” “对,我们还要听孙悟空的故事!” 众人起哄,再次有钱银抛飞上台,散落一地。 观众盛情难却啊。 王腾无奈,只好又给他们讲了一段,直到接近日落西山,嗓子沙哑的他才不得不真的告辞。 吃力地端着满满一盆子被布盖着的钱银,王腾刚下来,早已由手下搬凳子坐着看他说书的郑老,立即在几个保镖的拱卫下迎了上去:“呵呵,王腾小友,别来无恙啊!” “郑老!” 王腾向他一作揖,又朝着一旁的薛掌柜一作揖,“薛掌柜!感谢二位今日赏光。” 后面的沈北虎眼角狠狠抽搐了一下。 那我呢? 但此番他有求于人,只能忍住心中的怒火,毕竟自己日前侮辱对方在前,今日对方要找回场子也情有可原,他只好硬着头皮强颜欢笑,跟王腾打招呼:“王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你的故事很精彩啊。” 王腾这才瞥了他一眼,对郑老和薛掌柜疑惑道:“这位是?” 我…… 沈北虎险些气得撸袖子。 “王兄可真是健忘,在下是天林书店的林北虎,昨天我们见过面的。” 沈北虎“啪”的一声把折扇合上,作揖道。 “哦,不记得了。” 王腾认真说道。 沈北虎眼角又是狠狠一阵抽搐,皮笑肉不笑道:“不记得没关系,就当我们重新认识,幸能与王兄结交,在下不胜荣幸。” 王腾:“有多荣幸?” “呃……” 沈北虎被噎住了。 你特娘的有完没完啊! 我跟你说认识你很荣幸。 你不是应该说认识我也很荣幸吗? 你上来一句有多荣幸!?? 能不能正常点? “总之……”但是此时他一再提醒自己要忍耐,不能得罪王腾,毕竟馋他的《西游记》呢,默念着做大事者能屈能伸,讪笑道,“总之就是……很荣幸吧!” “哦,英雄所见略同。” 王腾点头。 沈北虎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感动得不行,看看这个姓王的牲口,总算懂得礼数回了句客套话,结果就听见王腾接着说道:“我如果认识我这样的人,也会觉得很荣幸。” 沈北虎:“???” 郑老:“哈哈。” 他倒是愈发喜欢王腾了,这个后生总是能带给别人意外,连日常发言都是如此,确实是个奇人。 “小友,自从认识你,老夫可是见证了太多惊喜和奇迹啊。” 郑老笑呵呵道,“今天你讲的这个关于修仙猴子的故事,堪称惊世骇俗啊!” “哪里,郑老过奖了。” 王腾谦虚道,这又不是我自己想的,“晚辈只不过从小就喜欢胡思乱想,脑海中的这只猴子由来已久,如今架构几乎成型,适才拿出来献丑。” “与其说是胡思乱想,不如说是奇思妙想,天马行空,小友果真是如橼巨笔,文采斐然啊,妙哉,妙哉!” 郑老赞道。 “哈哈,郑老谬赞,晚辈受之有愧!” 王腾笑着冲他拜首作揖。 沈北虎眼见郑老几番言论大约是博得王腾全部好感,连忙也开口搭了个顺风车:“王兄确实才高八斗,且风流儒雅,有龙凤之姿。凤来凤来,说的莫非就是王兄你?” 王腾直起身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沈北虎:“……” 气氛一度陷入尴尬。 沈北虎真的是想破口大骂的心都有了。 大哥! 这么多人在呢,你真就一点面子都给? 这时候他就很希望王腾刚才被两个臭道士拉下台关进大牢,这样他就有机会赎买王腾的人情了,也不必似这般热脸贴冷屁股…… 王腾转而看向郑老,和善地发出邀请:“郑老,天色已晚,不如到舍下一叙,喝杯晚茶?晚辈也好一尽地主之谊。” “哈哈,这是老夫的荣幸,那老夫,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郑老开心得不得了。 “如此,那……” “秀儿(相公)!” 就在这时,熟悉的声音传入王腾耳中。 “妈!娘子,你们怎么来了?” 王腾循声看去,话虽如此,其实脸上并没有意外的神色。 毕竟随着一个《西游记》以及《明善经》教学,他如今在凤来镇的名声是传开了,家里边闻讯而来也属实正常。 王腾一番介绍后,郑老话音很和善地道:“既然这么巧,那就坐老夫的马车一同前往贵府吧。” “郑老,那晚辈就不送您了。” 薛掌柜在身后作揖。 …… 摇曳的马车里,金苗苗一直有意无意地瞟向王腾,水汪汪的大眼睛里,充满着好奇。 “娘子,为什么你总是看我,我脸上有东西吗?” 王腾冲她挤了挤眼睛。 对面的金苗苗闻言立马低下头,神情仿佛恒久淡漠的俏脸上,竟浮现两团淡淡的绯红。 怎么回事,现在被他看一眼,怎么会有种小鹿乱撞的感觉? “我就是好奇,相公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为与神同行的神仆了。” 金苗苗随口岔开话题。 “并不是我想成为,而是那些人认为我是。” 王腾解释了一句,旋即娓娓道来: “战国时期,有一个出了名的地痞。 耍泼打砸、调戏民女,无恶不作。 村子里每个人都唾弃他。 他倒也不在乎,一直浑浑噩噩的过着。 两国争斗,战火很快就烧到了他所在的村子。 男人拎了一把厚背砍刀,准备趁着混乱,杀人劫货,发上一笔横财。 他第一个选择的,就是村头的孤老。 夜幕降临,敌国的士兵闯进了村。 男人藏在门后,打晕其中一个。换上敌军的服装,混入人流、 他把刀藏在背后,走近老人的家,准备踹开大门。 门先一步打开一条缝。 ‘孩子,快进来!’ 老人一把将他拉入,紧紧关上了门。 ‘外面全是敌国的军队,据说已经洗劫了好几个村子。’ 老人道,“你就算打扮成这样,也迟早会被发现。 快从后门跑,离开村子,这木门挡不了太长时间。’ 男人愣了一下:‘你不怕我是坏人?’ 老人气急:‘哪那么多废话,老子看着你长大的!’ 男人拽过一把椅子,坐在了门前。 他从背后抽出刀,冲老人笑了笑。 ‘老头,今天这门,谁也进不来。’” 第三十章:版税,五万两!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听完王腾的故事。 金苗苗不明就里。 郑老那边已经眯着眼含笑抚须了:“呵呵,小友果真大才,这则故事虽小,却意味深长,老夫佩服,佩服。” “郑老谬赞了。” 跟郑老在一起,王腾说客套话都快说得舌头打结了。 “这个故事其实就一个意思……” 王腾耐心地给妻子解释,“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不是我们决定的,而是社会的反馈决定的。别人说你是好人,你就会变成好人,反之亦然。就好比别人说我是神人,任凭我百般否决,他们依然坚信不疑,我也无可奈何。” 金苗苗不是不聪慧的人,闻言立马恍然大悟:“哦,相公,我懂了。” 郑老望着王腾那张丰神如玉的俊脸,心中更加确信此子不凡。 小小年纪,竟有如此智慧,非同小可。 一路无话。 “寒舍简陋,还望郑老不要嫌弃才是。” 和郑老一起回到家之后,王腾将郑老请进屋里入座,保镖和车夫静候在院内,金苗苗和王母则分别生火煮水和煮饭去了。 “诶,小友此言差矣,能孕育出小友这等风华绝代的文豪,可见此地风水绝佳,老夫艳羡还来不及,恨不得常住于此,多沾些冲天才气,又怎会嫌弃?” 郑老呵呵一笑,三言两语,竟然夸得连王腾都为这座屋子感到害羞了。 “郑老言之有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王腾忍不住赋铭一首,“今日郑老到访,寒舍更是蓬荜生辉。” “嗯?妙啊!好妙的句子!” 郑老眼前一亮,惊艳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 郑老在听铭的时候,便已经迅速明晰其中道理,因而很容易就背了下来,默念细品之下,回味无穷,忍不住拍手称赞。 喝着金苗苗泡的热茶,一老一小谈天说地,不亦乐乎,正当这时,沈北虎也到了,他紧随着郑老轨迹徒步下乡,来到大王村,上门求见。 “王公子,我家少爷求见!” 一到院门外,他的随从跟班就开始叫门。 “哪家的少爷这是?” 跟郑老告罪了一声后,王腾好奇起身出去查看,一看果然是沈北虎,暗自一笑。 这沈北虎,终究不出我所料。 昨天还对自己爱答不理。 今天就这般礼贤下士了? 自己方才当众折辱于他,还能登门拜访,不得不说这沈北虎气度也实非凡人。 呃,也就是脸皮很厚。 “原来是林老板,请进。” 人家既然登门了,王腾自然不好拒之门外,有失待客之道,当即将沈北虎迎进门,金苗苗也适时给他上了一杯茶。 “郑老,您也在。” 沈北虎佯装不知道郑老也来了。 “是啊,林少东家,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 对于沈北虎的突然造访,郑老也没有感到意外。 “不知林老板屈尊光临寒舍,所谓何事?” 一番寒暄后,王腾就好奇地问道。 “既然王兄你问起呢,那在下就斗胆直言了。” 沈北虎对着王腾一作揖,道,“实不相瞒,王兄,在下十分佩服兄台的才学,尤其是《西游记》,简直是绝无仅有的传奇故事啊。” “说重点。” 王腾打断他的马屁,行了行了知道了,《西游记》又不是我写的,全世界都知道孙猴子的能耐,用你说? “嗯……” 沈北虎下意识看了眼一旁的郑老,顾不得那么多,只好硬着头皮道,“王兄,是这样的,在下有意将《西游记》这个故事撰写成册,发行出去,想必定然能够大卖,当然,发行钱方面,一定不会亏待王兄!” “哦,说到这个。” 王腾看着他充满希冀的目光,沉吟片刻,却并没有答应他,而是转向郑老,道:“郑老,晚辈请你过来,就是想问一问,我的这个《西游记》如果撰写成册的话,卖版权,呃,发行钱,能卖多少钱?” 这王腾,真是个机灵小子…… 郑老耐人寻味地笑了笑,思忖着看向沈北虎,道:“依老夫看,万两不止。林少东家,你说呢?” “自然,自然。” 沈北虎毫不犹豫接口道,“这个故事,何止万两啊。” “那和我预料的差不多。” 王腾直言不讳,“我觉得就我目前的知名度而言,也就是算没有知名度,这个书一册就可以卖上五万两银子。” 五万两? 听见这个数目,郑老面不改色,沈北虎微微一挑眉。 还真是狮子大张口啊。 其实王腾盘算过了,西游记的版权价值,完全可以叫到这个价——在他还没出名的前提下。 至于以后出名了,有了品牌溢价,那就可以更夸张了。 在大洪王朝,一百多两银子就可以买到一套普通的宅邸,五万两那就是五百套普通的宅子。 有五万两银子在手,不说整个凤来镇,至少在大王村称得上是首富。 古代的房价不像现代那么变态,但五万两也相当于现代几千万的购买力了。 现代一本热销的网络小说版权都能卖上千万乃至上亿,《西游记》作为中国经典名著,开这个价相当合理。 “五万两,我觉得确实很值。” 郑老喝了一口茶水,吐出茶叶,不紧不慢地说道,“那小友可否与老夫再续前缘,把这本《西游记》也交给老夫做?” 一句话就让本来还想砍价的沈北虎暗道不好。 旁边有这么号抬价竞标的角色在,自己今天恐怕很难拿下《西游记》这个逆天故事了。 王腾其实有些意外,他原本倒是根本没想到过郑老会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毕竟,虽然已经显山露水了,凤来镇的听众表现出热捧的景象说明《西游记》确有市场,但五万两这个数字,从纯投资的角度来看,确实有些骇人了。 “郑老,五万两啊……您可知,岞山君的《山海志异二》,我是花了四千八百两买下来的……这可是足足十倍的差价,您想清楚了?” 沈北虎有些诧异地道。 如果真是五万两的话,他压根一点竞争的心思都没了。 郑老满不在乎地笑道:“我对钱,没有兴趣。” 第三十一章:纳兰尊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如果某天你死了,你最希望你的亲人对你说什么? 当年太傅大有深意地问到纳兰尊这个问题的时候,当时年少的他是这样回答的: 诶,动了动了,卧槽,活了! 童言无忌,纳兰尊万万没想到的是,时隔三年,这情况还真能在他身上应验。 “少主醒了!” “哇,真的醒了!” “万幸!少主没事!” …… 纳兰尊从无边的黑暗中悠然转醒,越来越清晰的视野中出现了一张又一张熟悉的脸孔,都密切关注着自己。 见到儿子苏醒,黑鷟王紧锁的双眉总算舒展开来,连忙让白发苍苍的老医师给他诊脉。 “王爷,少主已无大碍,只待老夫给他开个药方子补补气血就没事了。” 老医师诊脉后也是松了口气。 “嗯。” 黑鷟王顺便对一众下人道:“你们先出去吧。” “是,王爷。” 大洪王朝,藩王除了五个当今皇帝的亲兄弟和叔侄之外,和皇室没有血缘关系的藩王,只有黑鷟王等七大郡王,都是当年的开国元勋或开国元勋的后代。 当代黑鷟王,纳兰尊的父亲,便是开国元勋,名将纳兰操的长子。 当年的纳兰家,在大洪王朝可谓是如日中天。 但自打纳兰尊的爷爷纳兰操开国后带兵平乱打了败仗,害得东北三郡领地流失后,纳兰家就此没落,连封地都改了,从最富饶的黑鷟江一带迁徙到了偏远贫穷的天音郡。 到了纳兰尊的父王纳兰允龙这一代黑鷟王,基本上就是吃老本了,就算想复兴也很难有机会了。 至于纳兰尊这个独子,他就更指望不上了。 这位世子打小不爱读书,不爱习武,十足的一个纨绔子弟。 未来前途一眼就能看到头。 支开了老医师和一群下人后,纳兰允龙在床畔坐下,叹了口气,道: “宣儿,为父知道你恨为父逼你和郡主成婚,但你怎至于如此轻看自己的性命?你可知道,能高攀上皇室对我们纳兰家意味着什么?郡主无论家世背景还是才华武艺样样举世无双,到底哪里配不上你了?” “不不不,父王,不是她配不上我,是我配不上她。” 纳兰尊连连辩解道,“毕竟,我的体重连她的一半都不到。” “……” 郡主朱纤纤,当今皇帝亲弟弟锦亲王朱全的女儿,体重高达两百八十斤,人和名字差远了,一点也不纤细,是真正意义上的重量级人物。 尽管家世显赫,依然令无数求偶男性闻风丧胆。 而她唯独对青梅竹马的纳兰尊钦慕已久。 虽然从小她在她的家里玩,纳兰尊在纳兰尊的家里玩。 两人只是在历年的朝会大典上偶尔见过几面而已。 但锦亲王朱全非说他俩是青梅竹马…… 也没谁敢否认。 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 锦亲王爱女心切,居然亲自上门找黑鷟王商议,要将宝贝女儿下嫁给纳兰尊。 甚至还要找他亲哥哥皇帝赐婚。 作为郡王低人一等的二代黑鷟王纳兰允龙,也不敢不从。 只是当事人纳兰尊却死活不答应。 甚至以死相逼,虽然在宣布绝食的当天晚上就忍不住偷偷溜到厨房大吃了一顿……但他的立场好歹是明确的,并且是极其坚定的。 无奈,他的固执随爹—— 黑鷟王纳兰允龙的立场同样明确,同样坚定。 就算你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为父也要让你做上这个驸马爷。 百般抗议未果之下,纳兰尊最终采取了极端的手段,三尺白绫绕悬梁,上吊了。 而在事实上。 他可不是真的想死。 只是吓唬吓唬人而已。 站在凳子上提前把脖子挂上白布,等串通好的仆人跑去叫人来看再踢凳子。 哪知道仆人刚走,他就一个喷嚏不小心踢倒了凳子,结果假戏真做,一命呜呼。 “儿啊,你实在是看不懂形式啊……” 黑鷟王一脸愁容,“为父跟你实话实说吧,咱们那位陛下,如今是动了削藩的念头,要拿我们这些个异姓王开刀……在这个节骨眼上,锦亲王便上门提亲,你就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黑鷟王纳兰允龙循循善诱。 果不其然,纳兰尊摇摇头道:“不知道啊。” 黑鷟王神色淡然,一点都没感到意外。 他知道自己这个宝贝儿子的斤两。 毕竟纳兰尊可是举世闻名的当代四大美男之一—— 之所以以高颜值著称,是因为除了长得好看之外,一无是处。 所以纳兰允龙也压根没指望纳兰尊能回答上来,用反问的语气也就是为了加强其印象而已。 “七大异姓王各自手握重兵,陛下无不忌惮,而相比之下,我们黑鷟家兵力最弱,陛下推行新政,自然要拿我黑鷟家开刀,如今令锦亲王招你这个长子做驸马,就是削藩第一步,眼下从表面上看,还是天大的恩宠,容不得父王拒绝。” 纳兰允龙解释道。 纳兰尊撇撇嘴:“那陛下也太没诚意了,想吞并我家,也不找个漂亮的来忽悠我,他女儿长宁公主不就挺漂亮的吗,把她嫁给我我就愿意。” “情势逼人,为父也不想把你往火坑里推,但为父是不能抗拒的,至少表面上不能。” 纳兰允龙道出自己一片苦心。 纳兰尊眼珠子滴溜溜转了转,道:“儿子知道,目前父王处境非常被动与为难,不能拒绝,所以就让儿子来唱黑脸吧。” 纳兰允龙摇摇头:“儿啊。这是一盘大棋,下不好就是满盘皆输,从此黑鷟旗帜不复存在,但不管怎么样,你可千万要保重自己啊……” 纳兰尊皱眉道:“锦亲王肯定不会就此罢休的……” 纳兰允龙道:“不错,想必不久后皇帝赐婚的旨意就会下来,为父只能说……能拖一日是一日吧,总之为父不会再勉强你,但是你切记不可再做傻事。” 纳兰尊越想越恐怖,下意识脱口道:“不不不,我决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 “圣命难违……” “我身为英豪之后,怎能让老祖宗辛苦博得的产业和荣耀在我这一代手里拱手让人?” 纳兰尊大义凛然道,“那我岂不是成了黑鷟家的千古罪人?” 真心话是: 吗的那个郡主两百八十斤啊,一屁股坐下来直接能送老子上西天啊。 第三十二章:世子出走,五万两到手!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一想到郡主大人泰山般的妖娆体态,黑鷟王世子纳兰尊就直哆嗦。 妥协是不可能妥协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妥协,只有娶美女才能维持生活这样子。 然而皇帝赐婚的旨意很快就要到了。 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 但肯定不外乎这几日。 没准太监都已经揣着圣旨上路了。 不行不行,纳兰尊发誓绝对不能让这种事情发生。 必须在这短短的几天里想出法子让皇帝收回成命! 而且速度要快,必须赶在圣旨下达之前。 等圣旨下来再拒绝的话就是抗旨的杀头大罪,届时就算是想到办法让皇帝后悔他也不可能收回圣旨,君无戏言这句话可不是一句戏言。 于是,就在当晚。 “王爷,不好啦,世子离家出走啦!!!” “无所谓。” 对钱没有兴趣的郑老摆摆手道,“五万两而已,也算占了王腾小友的便宜啦,《西游记》这个故事可远远不止这个价。” 闻言,王腾有些意外地看了郑老一眼。 想不到这个年代居然有人竟独具慧眼,只是看到了凤来镇地方上的老百姓趋之若鹜地愿意听这个故事,就笃定这个故事有那么高的市场价值。 郑老都已经开出了五万两银子这样的天价。 沈北虎已经完全没有想法了,说实话,他的心理价位上限也才一万五千两。 但是没想到这王腾竟然如此大言不惭。 五万两? 能不能赚得回来就不一定了…… 在他看来,郑老拿这么大一笔钱投资一个新人作家,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不计成本,原是这生意人的大忌。 “承蒙郑老看得起,晚辈的《西游记》,一定不会让郑老失望。” 王腾诚挚地道。 “既然如此,那北虎就在此预祝二位合作愉快,共赢发展。郑老,晚辈有要事在身,先行一步。” 沈北虎憋了一肚子的火,放下架子各种筹算,甚至被王腾这个穷书生羞辱,仍然得不到发行权,这种一片真心喂了狗的落差让他恼恨欲狂,一刻也不想在这个破房子多呆,当即起身告辞。 “不送。” 王腾倒是本就懒得搭理他。 昨天你对我爱答不理。 往后就要你高攀不起。 沈北虎看了他一眼,虽然还是对他的忽视很不爽,但已经不至于像初次见面那般出言侮辱了。 相比较过去对王腾视而不见蔑视不屑,如今的他,倒是要客气了不少。 毕竟,虽然得不到《西游记》的发行权,但他也不敢否认这个故事潜力惊人的事实。 凤来镇虽小,但管中窥豹可见一斑,一隅之地的客观反映,也大概率可以代表全国人民。 值得他稍微平衡一些的是,此行也并不是一无所获。 起码他又学到了一个手段,王腾未发书前先说书这一行为就值得借鉴,到时候可以用作推书宣传一途,起码在初期的时候就可以预见这本书的商业价值。 “小友,这是契约,你看一下,没问题的话,咱们今天就敲定下来吧。” 郑老命人取来早已备好的契约,放在王腾面前,上面各种条条框框都已经写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价格那一栏是空着的。 写好价格,商定一册六万字的字数之后,二人便签字画押,在漏雨的草舍完成了一桩价位在五位数白银的大单子。 “明日老夫会差人把钱送来,天色不早,老夫也不多叨扰了,先行告辞。” 王腾在门口目送着郑老一行人的马车离去,直到看不见了,才转身回屋。 “秀儿!” 刚收拾完饭桌的王母边在围裙上擦拭着手上的油腻边走上前来,一脸不可思议地问道,“所以,真的就是你讲的那个故事,卖了五百两银子?” “妈,您听错了,是五万两,不是五百两。” 王腾纠正道。 “五万两!?” 王母两只眼睛都瞪大了,像是要撕裂眼眶一般。 她做梦都没想到,靠一张嘴皮子能值这么多银子。 五万两白银,放在屋子里的话,那该堆成一座小山了吧…… “妈,我昨儿个不是跟您说了嘛,钱没了儿子再给您变一千两一万两出来,儿子可不是在跟您说笑哦。” 王腾扶着腿脚不便的老母亲坐下。 “秀儿,那位郑先生,他的身体是健康的吧?” 王母无论如何都有些难以置信,“我是说,他的脑子正常否?” 王腾哭笑不得:“妈,您看他家大业大的,随行那么多保镖,像是脑子坏掉的人?” “脑子没坏就好,我就怕你糊弄人家,咱老王家决不允许子孙做那些鸡鸣狗盗的欺诈之事。” 王母说教道。 “母亲放心,孩儿知道。” 王腾笑道。 王母还是不放心:“那,这么大一笔钱……到了手里,你可千万不能飘,老话说得好,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 王腾知道,母亲意在让他戒骄戒躁,奈何苦于没文化表述不清。 一时间王腾也是有些唏嘘,这样淳朴的民风在笑贫不笑娼的现代可不多见,末后的时代,人们对见利忘义的行为司空见惯,人们只管钱花着香不香,根本不会管钱来的脏不脏。 王腾当即也是很懂事地点点头:“妈,您放心,儿子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嗯,那就好。” 王母教导完儿子以后,就在那里连连惊叹,“唉,你说我这儿子,怎么就能有这么大能耐呢,要是孩子他爹知道我儿王腾如此能干,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五万两银子,已经称得上是大富户了。 寻常人终其一生甚至几辈子也赚不到这么多银子。 可自己的儿子,只用了一天时间,就从无到有,创造了这么多财富。 这等手段,让王母甚至有些怀疑他是不是财神爷附体了。 “媳妇儿。相公没骗你吧。” 王腾跳到同样显得有些恍惚的金苗苗面前,“等明儿钱一到,跟我一起看房子去啊。” 第二天,在十几名保镖的护送下,郑老亲自监督押送五万两银子的马车上门,来到王腾家里。 “哇,郑老,要不要这么大阵仗?” 王腾笑着迎了出去。 “不这么大阵仗不行啊,你王老爷目前别说保镖,连个家丁杂役都没有,只能我老头子替你多操心了。” 第三十三章:胡格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不这么大阵仗不行啊,你王老爷目前别说保镖,连个家丁杂役都没有,只能我老头子替你多操心了。” 郑老的话,王腾表示十分认同。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家里多了五万两白银,必须得有人看着守着,要不然三天两头招贼甚至招匪。 大凉山上匪患犹存,近年来在朝廷的震慑下虽然安分了些,但凤来镇这样相对偏远的一个小茅屋里冷不防多出五万两白花花的银子,保不齐会铤而走险来上一遭,所以尽管路程不远,但郑老找了一群精悍的护卫保镖也是必要的。 其实王腾也想过,银子到手第一时间不是买豪宅,也不是娶妾侍。 而是先请一群保镖家丁,否则人身安全堪忧。 “还是郑老想得周到!” 王腾寒暄。 “胡格,来见过王老爷。” 郑老挥挥手,身后当即走出一个眉目方正的青壮年,约莫三十来岁,体态健硕高大,器宇不凡。 “胡格见过王老爷!” 林彪持刀上前,向王腾拜首作揖。 “见过胡大哥。” 王腾回礼,有些不明就里,看向郑老,不知他为何给自己引荐这个护卫。 “胡格乃是狼牙武功榜上排名第七的高手,是我最得力的护卫之一,智勇双全,有万夫不当之勇。他跟了我十年,忠心耿耿,现如今,我将他托付给小友,希望能助小友一臂之力,小友但凡有需要的地方,尽管可以吩咐他,他会鞍前马后替你效劳。” 郑老道。 “郑老,这,这不太好吧?” 王腾惊喜,但又觉得郑老这份馈赠太大了。 狼牙武功榜,那可是齐聚了天下众位江湖英豪,能在榜上有名的,都是顶尖的武学高手。 能排到第七,说明这位胡格的武功已经达到了惊世骇俗的地步。 让这样的人来护卫自己? 王腾自己都觉得有些奢侈。 “诶,小友可别误会,老夫可舍不得把他就这么给你,只是让他护卫你一段时间,毕竟让你挑选一个得力可靠的左右手是需要时间的,倒不如老夫先把老夫的左膀右臂借给你,想必所有人都不希望,在《西游记》这个故事连载完之前,小友发生什么不测……至于等到小友日后寻觅到更好的高手保护之后,你可得把胡格完完整整地还给老夫才是。” 郑老倒是实话实说,昨天王腾就跟他说过了,按一册六万字算的话,《西游记》总共能出十多册,毕竟总字数高达将近九十万字。 “原来是这样。” 王腾恍然,虽然这个道理他不是不知道,但是郑老能有这份心为他筹算得这么周到,确实也令他十分感动,诚挚地作揖道谢,“那晚辈在此,多谢郑老!” “诶,无妨,毕竟大家以后都是要一起发财的。” 话虽如此,郑老其实更看重的并不是这个钱,而是王腾这个后生仔。 “胡大哥,那今后就要多仰仗你了。” 送走了郑老之后,王腾就跟胡格套起了近乎。 “不敢,一切但凭王老爷吩咐。” 胡格抱拳,心中倒是对王腾多了几分好感,身居上位而礼贤下士,这样的人这年头可不多见。 第三十四章:进城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胡大哥,我还小呢,你还是别叫我王老爷了,换一个称呼呗。” 一口一个王老爷,王腾确实有点不适应,都把自己叫老了,人家明明还只是个十九岁的青涩花美男呢。 “那……不叫王老爷,该叫什么呢?” 胡格不解,他倒是没想到居然有人不喜欢居上位。 “你就直接喊我名字吧!” 王腾挥挥手,满不在乎地说道。 “这……不太好吧?” 胡格愣然。 “有什么不好的。就这么定了,今后叫我天秀即可。” 胡格点头道:“好的王老爷,知道了王老爷。” “……” 王腾也没再纠缠,直接翻过了这一页,道:“胡大哥,陪我一起去看看宅子吧。” 郑老走了,却留下了胡格和另外四名死士,他们都忠于郑老,自然也绝对服从郑老的指示,尽心竭力地替王腾看好家门。 对王腾来说,这种时候就更需要一套大房子了,不然都没地方安置这几名护卫。 “好。” 胡格自然没有二话。 “媳妇儿,走,看房子去咯!” 王腾大大方方地挽起金苗苗的手,朝院门外走去,虽然已经做了大半年的夫妻,但是后者俏脸上却无端浮现一片绯红。 夫妻俩一个俊一个俏,一对璧人,在胡格这个武林高手的护卫下,来到镇上租了一辆驴车。 说起古代道陆路交通,可能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马车。 但实际上在中国古代的各个时期,马都是一种比较昂贵或管制的动物。 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来说,日常出行使用最多的还是驴,或者是驴车。 杜甫诗中就曾有过这样一句:“骑驴十三载,旅食京华春。” 一般来说,皇宫里有几百个马车。而官员的家里最多也就是两三个。再有剩余,才会流入有钱人家里,也就是说,连有钱人乘坐的马车,都是被官员挑剩下的,顶多家里也就是一个。 一个马车就可以象征这个人的家里多么的有钱,可以说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即便是以如今王腾的财力,也弄不到一辆马车,所以他也只能乘坐驴车去距此数十里外的省城,否则若是靠步行的话,效率太低了。 买房子嘛,自然是要上城里买。 “咱妈说了,不想离老家太远,人生地不熟,住着不习惯。” 金苗苗提到了婆婆的感受。 “不打紧,先到省城购置一处房产住着,再把老宅子推倒重新造一栋,让妈以后想住哪儿就住哪儿,但起码得住得舒服。” 王腾倒是考虑到了老人的感受,大多数老人都不喜欢离家太远。 “嗯,相公考虑得真周到。” 金苗苗适才放心。 半日之后,他们便来到了省城的牙行,先是在省城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毕竟找房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得多跑几趟牙行才能找到最合宜的房子。 牙行是古代凭借特权将其经营范围从为买卖双方间作介绍,从中获取佣金的商业机构。 古代绝大部分商品的批发交易必须经过牙行之手。其中也包括房屋交易。 第三十五章:最贵的府邸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王腾的计划是,用一天的时间定下购房目标。 他选房子目标很明确:就要整个省城最贵的那一批。 最贵的府邸其实也就才四千多两银子,相当于现代的那些亿万豪宅了。 倒不是说王腾手里的五万两银子就值几十亿。 而是大洪朝的房价没那么夸张,不像后世那样寸土寸金,事实上,现代的房价未必是绝后的,但必然是空前的,被多方因素影响形成了巨大的泡沫,已经远远超过那些钢筋水泥应有的价值。 同样的价格,在上海买一个厕所的钱,在古代能购置一座不错的宅邸。 几经辗转后,他最终看中了一个有点小问题的宅子。 “王老板,您真有眼光,这座府邸于三个月前刚刚落成,是前任礼部尚书斥巨资兴建的,目前还没人住过,风水、景致和地段,都很有讲究,都是一流的。” 中介小厮给他介绍道,“这个府邸,坐落的位置便是对应整个景州的坎位,也就是最繁华的街道,坎位为水,水主财,所以若是入主这座府邸,王老板来日必定财运亨通,飞黄腾达,更上一层楼哇!” 这座府邸是整个景州空置的房产中最贵的了,当然有眼光,挑贵的能挑差? 王腾完全没把对方的马屁放在心上,而是抓住了更紧要的字眼:“等等,你刚刚说什么,前任礼部尚书兴建的?那个刚因为贪污被处斩的礼部尚书欧阳启文?” “正是。” 中介小厮点头道,“想不到王老板小小年纪,消息竟然如此灵通。” 王腾摩挲着下巴,望着沙盘上的模型建筑,若有所思。 从地理位置上看,确实地处繁华,而且占地很广,前庭后院,假山池水,相当阔气,他确实很满意。 “是这样的,王老板,这个宅子落成以后,那欧阳启文还没来得及入住,就出了事儿了,之后这栋宅邸就被充了公,其实官场上好多大老爷都盯着这栋府邸呢,要不是正在风头上,恐怕早就被一些达官显贵给吃下了,结果后来被云州的一位姓贾的商人拍下。” “好巧不巧,那位姓贾的商人做生意破产了,于是又没来得及入住,就着我们出售了,三天前刚刚挂牌出来,由于是急售,比他当初收购的时候还便宜了足足五百两银子呐!已经有好几位大老板来了解打听过了。” “是这样。” 王腾点点头,“不知能否带我过去看看房子?如果合适的话,今日就可以下定。” 中介小厮一听就高兴地不得了。 看过房子后,王腾更加笃定,这就是他心仪的大宅子,比印象中电视剧里的那些假的古代豪宅更气派,更极尽奢华。 而且一切都是全新的,甚至都已经有好多全新的家具摆设在里面了。 “那些家具都是姓贾的老板刚买的,也一并打包出售了。” 中介小厮眼中浮现艳羡,“不瞒您说,这座府邸,您买下绝对是占了天大的便宜。” 王腾点点头:“嗯,这座府邸,我要了。” 第三十六章:小乞丐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不知道走了多久。 穿着脏兮兮的里衣的纳兰尊,感觉两只脚都快不是自己的了,靴子也磨破了,此外,肚子也不时地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这位可怜的世子已经整整一天没吃饭了,却还是只能拖着沉重无力的步伐继续朝前走着。 途径一家山道边的驿站,看见里面的客官大口吃着馒头,大碗喝着烈酒,他眼巴巴地看了一会儿,舔了舔干裂的嘴唇,艰难地吞了口唾沫,却到底还是在店小二目光警惕的注视下转身离开了。 离家出走的时候,他倒是也带了不少钱,毕竟吃喝住行无不需要白花花的银子。 至于护卫,自然不能带,保不齐护卫转身就跟父王告状,那他可走不成了。 而他恰恰忽略了人身安全这最重要的一点。 他少不更事,不知离家路上多匪患,背着那么一个装满银子沉甸甸的包裹,嘴巴上甚至都还没长绒,就那么孤身一人从被山贼霸占的大凉山下的山道上招摇过市。 山匪见了无不大怒,太猖狂了,不劫掠他都感觉对不起他。 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不把大凉山寨放在眼里的小毛孩,过路竟不带一兵一卒,这是看不起自己的小命呢还是看不起大凉山啊? 亦或就是送财上门来的? 自小生活在王府高院,被王旗保护得严严实实,纳兰尊又怎知天下竟还有不太平的地方,不过他虽然单纯,却并不傻,知道这些山贼皆为法外狂徒,穷凶极恶,遇到非栽了不可。 但是出乎意料的是,那群山贼劫了他的财,抢了他华贵的外衣,却终究放了他一条生路。 大约是看他态度十分配合,亦或者看他衣着华贵身上又带着巨款,绝非寻常人家的子弟,怕他的人命交代在此的话,招来一方权贵的报复。 这大概就是太傅说的,不幸中之大幸吧。 纳兰尊感觉嗓子都要冒烟了,好在又走出去两里路之后,眼前就出现了一条小溪,他登时两眼一亮,扑上去大口饮水,几乎要把脸都埋进清澈见底的溪水里。 “啊哈!” 痛饮一番后,脸上带着水珠的他正仰面起来,余光一瞥,却瞧见距离自己不远处的上游,一头被灰衣灰帽老人牵着的驴子正在饮水。 两头驴子还牵着车。 当时纳兰尊眼角就狠狠抽搐了一下,只觉胃里一阵翻滚,忍不住作呕。 刚才………自己是喝了那头驴子喝过的水么? 他可是堂堂世子啊,如今竟沦落到与牲口同饮的地步。 忽地他又瞧见那驴子后面坐着几人,两男一女,一人一身白袍,作书生打扮,一人手持长刀,显然是武人,至于剩下那个小娘子,则是个容颜姣好的少女,穿着漂亮华美的黄衣裳。 三人正是王腾夫妇和狼牙武功榜上排名第七的胡格,在等着驴车饮饱好上路。 “娘子,来,吃点风干牛肉吧。” 王腾扶着金苗苗在树荫底下坐下,取出一包乌漆麻黑像是干柴的风干牛肉。 第三十七章:初识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相公啊,你看那边那个人……有点奇怪啊。” 牛肉干拿在手里,金苗苗忽然看见了不远处的纳兰尊。 王腾也顺着妻子的目光看去,只见纳兰尊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这边,准确地说,是看着自己手里的“干柴”。 见徐添看过来,自尊心极强的纳兰尊当时就转移了视线,蹲下来作喝水状。 而当他幡然意识到这里是驴得水的下游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假装若无其事地把水捧进嘴里。 “兄台,那是下游……” 王腾适时提醒,最终却没把话说完整。 除了驴喝过水,我刚还在上游撒过尿…… 他没有忍心把这个残酷的真相揭露出来,否则纳兰尊这位堂堂世子来日无论如何都会灭了他以雪前耻。 王腾及时改口道:“兄台,溪水不干净。喝了怕是徒生痢疾……” 纳兰尊甩甩手上的水,这个比王腾还小了两岁的世子一脸淡定地长身而起,说道:“无虞,怪只怪在下出门时写错了字,倘若真的患上痢疾,也怨不得这溪水。” “此话怎讲?” 写错了字?王腾闻言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适才发现这个少年脸上的脏污被溪水洗尽之后,露出的皮肤白嫩细腻,和寻常务农的古代百姓截然不同,比之自己皮肤出了名的雪嫩的妻子都不遑多让。 而且他长得极其俊美,较之自己竟也只是差了一线,气质也不同寻常,目光澄澈,贵气逼人。 若非他衣衫褴褛,倒像是自小养尊处优的高门公子。 “相公啊,你看那边那个人……有点奇怪啊。” 牛肉干拿在手里,金苗苗忽然看见了不远处的纳兰尊。 王腾也顺着妻子的目光看去,只见纳兰尊正直勾勾地看着自己这边,准确地说,是看着自己手里的“干柴”。 见徐添看过来,自尊心极强的纳兰尊当时就转移了视线,蹲下来作喝水状。 而当他幡然意识到这里是驴得水的下游时,已经来不及了,只能硬着头皮假装若无其事地把水捧进嘴里。 “兄台,那是下游……” 王腾适时提醒,最终却没把话说完整。 除了驴喝过水,我刚还在上游撒过尿…… 他没有忍心把这个残酷的真相揭露出来,否则纳兰尊这位堂堂世子来日无论如何都会灭了他以雪前耻。 王腾及时改口道:“兄台,溪水不干净。喝了怕是徒生痢疾……” 纳兰尊甩甩手上的水,这个比王腾还小了两岁的世子一脸淡定地长身而起,说道:“无虞,怪只怪在下出门时写错了字,倘若真的患上痢疾,也怨不得这溪水。” “此话怎讲?” 写错了字?王腾闻言仔细打量了他一番,适才发现这个少年脸上的脏污被溪水洗尽之后,露出的皮肤白嫩细腻,和寻常古代百姓截然不同,而且他长得极其俊美,较之自己竟也只是差了一线,气质也不同寻常。 若非他衣衫褴褛,倒像是自小养尊处优的贵公子。 第三十八章:世子顿悟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想不到兄台小小年纪,竟有了这等惨绝人寰的境遇,在下深感痛惜,只盼兄台节哀顺变。” 王腾由衷地安慰道,还搬出了前世人尽皆知的至理名言,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纳兰尊闻言,难得神往。 他虽然从小不爱读书,但是在太傅和父王填鸭式的教育下,肚子里多少还是有些墨水。 听懂这段话并不在话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他默念着,怔怔出神。 他此时身在其中,初听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是啊……老天现在这么折腾我,让我承受常人无法承受的一切,必是要我成就一番伟业,至少绝不是让我回去找那个肥婆将就…… 他更加坚定死不妥协的执念。 绝不能任凭命运摆布。 谁说皇命不可违。 谁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他只觉体内无端一阵热血沸腾,感觉脑门在发烫,下垂的双手徐徐紧握成拳,微微颤栗着。 “不知兄台这番话,出自哪部经典?” 他微微抬头,眼中罕见地亮起了好学的光。 “担不起经典二字,只是不才在下有感而发而已,让兄台见笑了。” 王腾很谦虚地说道。 闻言,纳兰尊大为骇然,他观王腾比自己大不了几岁,最多不超过二十岁,竟有如此见识与智慧,能说出这等绝句。 “先生真乃大才!” 深吸一口气,对王腾的称呼已经从兄台变成了先生,郑重作揖。 王腾方才的话,他眼所未见,耳所未闻,却字字珠玑,句句箴言,句句入心,堪为人世至理,绝对能称之为经典。 他虽然自小不好学,但毕竟家教优良,最基本的尊师重道他还是可以遵守的。 王腾一番话令他醍醐灌顶,豁然开朗,心中的郁结也在这一刻烟消云散,在他眼里,年少的王腾却是配得上他一声“先生”的尊称。 “不敢,只是兄台的境遇使在下有此感慨,在下观兄台面相,不似凡胎,有权贵气象,如今虽然一时落魄,但日后必定飞黄腾达,平步青云。” 王腾不吝啬赞誉之词,倒不是真会看面相,无非是想安慰一下这个可怜的少年,毕竟自己也曾走入绝境,多少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 他很清楚,在这种阶段下,人特别需要一个人来指点迷津或者说……来拯救。 果不其然,在王腾善意的安慰下,他原本就有些困顿暗淡的双眼开始亮了起来,内心再度充满了希望。 “先生,敢问此句……是否还有后续?” 纳兰尊请求道,“还望赐教!” 闻言,王腾不假思索地说出了印刻在脑海里的下半段: “人恒过,然后能改,困于心,衡于虑,而后作;征于色,发于声,而后喻。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第三十九章:书童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其实这一段文言文和《鹊桥仙》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只火了一部分,而非整个为人口耳相传,通常大伙都只能熟记前半段,至于余下的直到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为止,大多人都记得不是很牢。 王腾原本对这段词的记忆也不甚清晰,但是有百倍记忆加成,此番说出来却犹如烂熟于心,只字不差。 “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纳兰尊陷入了震撼之中,忽然开始神往起来,自己莫非真是那个大任在肩,注定挑起一国大梁的天选之子,来日蛟龙得水,一步登天? 有朝一日权在手,定教皇帝老儿下黄泉…… 他死死紧握着双拳,眼神忽然变得坚定与炽热,没理由地容光焕发了起来。 王腾完全不知道,自己只是路遇不幸,心生恻隐,劝慰一二,顺手施了一个人情罢了,竟然激活了世子内心深处潜藏多年未显的野兽。 那是他对至高无上权力的向往和野心。 他在这一刻,几乎已经认定自己就是天选之子。 毕竟,这个世界上,绝对找不出第二个必须和二百斤郡主苏纤纤成婚的倒霉蛋。 既然这么惨绝人寰倒霉透顶的破事儿都能让自己遇上,往后若是不逐鹿天下都对不起自己这份待遇。 功成名就,成千古霸业,那还不是指日可待? 而迈向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像父亲黑鷟王所教导的那样,必须跟对人,做对事。 当时他的目光就坚定地看向了王腾。 “敢问先生,家住何方?”黑鷟王世子纳兰尊忽然就做了一个决定。 王腾心想,按自己不羁放纵爱自由的性子,如今又有了钱,日后肯定不会甘心就在这座小城里终老,必定会踏遍千山万水,足迹分布天下,于是随口说了一句:“在下云游四方,居无定所,四海为家。” 嗯,主要是忘记了自己买的新宅子叫什么名儿了,或者说还没来得及给新宅子起名。 结果他的随口搪塞,在纳兰尊眼里,却愈发衬得他高深莫测。 寄情于天地山水之间,如此无拘无束放任自在快意天下的生活,不就是从小生活在王府高墙的他最为向往倾慕的么? 这果真是一个妙人,高人! 当下他再无犹疑,噗通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朝着王腾拜首道,“如可否让在下跟在你的身旁,只要先生,在下愿效犬马之劳!” 诚然,黑鷟王教他这句话的目的,是想让他加把劲,努力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好领袖,好让更多跟着他的人做对事。 但是他的理解有点偏……不太懂父王的苦心,此时倒和常人一样,理解为要跟别人做事。 父王欲隐晦地教他帝王心术,他却从中悟出了走狗之道,竟然向一个连功名都没有的书生投诚。 不知那位英明一世的黑鷟王知道此事后会作何感想。 当然,在纳兰尊看来。 王腾简直就不是个人。 开玩笑,凡人能说出“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体肤”这样的箴言绝句? 这可是一语道破了天机,能简单几句话阐明天意的人,怎么可能只是普通泛泛之流? 此人怕是天上的一百零八星宿下凡,智慧不可斗量,堪与古之圣贤比肩。 当然,他愿意这样低头的主要原因,还是因为这会儿肚子已经是饿得不行,除了投奔眼前这位高人之外,他想不出更好的去处。 “这……” 王腾犹豫了。 他看了看自己的媳妇,又看了看一旁的胡格。 金苗苗很聪明,知道他是想征求自己的意见,会意后主动上前,在他耳旁低声道:“相公,我是觉得此人来历不明,我知道相公宅心仁厚,见他可怜或许会施以援手,但……我们对他不甚了解,我觉得,我们还是不要贸然收入门下的好。” “娘子,你的思虑确实周全,的确,难保日后会有人居心叵测,算计于我,故而如今我更加需要在真正出名招风之前,培植属于自己的亲信。” 王腾跟她耐心解释,“此人我看过,确是有些学问,年纪又小,留在身边总有用得到的地方,更何况如今我们刚刚买了大房子,正是需要招家丁的时候。” “嗯,也是。” 金苗苗点点头,“那相公,一切就凭你的意思办吧。” 王腾于是看向纳兰尊,问道:“嗯,你叫什么名字?” 一听对方问名字,知道有戏的纳兰尊顿时面上浮现喜色,道出苦思冥想认真合计了两秒钟才定下的名字:“回先生,学生名叫……章淼。” 今因溪水结缘,因章词拜服,故而他给自己起了章淼这个假名。 而最主要的是…… 前一阵他在王府中意外获悉,天音郡下有一个名为章中腾的巨富商贾,被其弟章何篡权夺产,甚至被陷害锒铛入狱,其妻子与孩子都下落不明了。 他之前编出来的那个故事就是取材自这个案子,只不过以第一人称视角造出了商贾妻子上吊这样更夸张的事实。 而他现在要扮演的角色,就是那个和母亲一同失踪的章姓富二代。 他不知道富二代的名字,临时起了一个。 其实很多人猜测,失踪的章姓富二代作为家产的正统继承人,或许早已经被他那个没良心的叔父给暗害了,就算高人要查,也多半是死无对证才是。 王腾听他自称学生,心说此子好生机灵,这等于是道明自己不是单纯做下人,而是来学本事长见识的。 不过……自己也没啥本事好学啊。 “章淼……” 王腾一听,这名字确有书香之气,果然不是出自一般农家。 要不然肯定就是李狗蛋,赵铁柱之流了…… 如此一来,王腾更加笃定,纳兰尊家世清白,方才所说的背景多半是事实。 他还是多问了一句:“嗯,天音郡章淼,是吧。” “没错。” 纳兰尊点头。 “那你今后就到我的府上某事,做我的伴读书童吧。” 王腾肃然道。 虽然收下了这个落魄富二代,但妻子的顾虑也不是没道理的,为了谨慎起见,他过后还是会去打听一下,是否真的有姓章的富商家中遭逢剧变。 第四十章:大凉山下白衣书生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要选择信任一个人,得全盘信任,当然要摸清对方的底细,并且还得有一个过程,这就需要不少时间。 王腾目前虽然有的是时间供他选人,但是相比起来,像纳兰尊这样年纪小,人格还未完全塑造成型的人来说,更适合培养成亲信。 毕竟,这个世界有文化的人太少了,读过书的人起码比那些奴隶市场的下人教导起来更轻松一些,至少从刚才的一番对话看来,和这个章淼在简单的沟通方面应该无虞。 这就可以省不少心。 就这样,王腾身边多出了一个忠实的小跟班,而他新增书童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纳兰尊到附近的菜馆,点了满满一桌菜,也当是提前吃午饭了。 出乎意料的是,这个俊美的书童即便是饿成这样,面对满桌佳肴也没有狼吞虎咽,反而很斯文,一点都看不出饿了三天三夜的样子。 确实不是一般人家的孩子。 但是很快,在王腾心目中家教好的印象就被纳兰尊的一句话给打破了:“这些菜也太油腻了吧,吃了对身体不好吧,有没有海生啊啊,清蒸那种,我太油的吃不惯。” 王腾:“……” 这啥家庭出来的,还海生? 海生就是海鲜。 要知道,在交通不便利的古代,像凤来镇所在的赤霞郡,亦或是隔壁的天音郡等远离海岸线的地区,由于有高昂的运费,海鲜一直奇货可居,真不是一般人吃得起的,几乎可以算得上是奢侈品了,连一般的有钱人家也只是偶尔尝尝鲜。 就像王腾已经富余到这种地步,也不会飘到觉得海鲜是餐餐必备。 听这小子张口闭口就是海鲜,王腾差点就想揍他。 “清蒸海生,你过分了哈……” 王腾脸一沉,幽幽地说道。 纳兰尊闻言,一脸的不明就里。 “怎么了,先生,您不吃清蒸的吗?” 他误以为王腾是不喜欢清蒸口味,“嗯,其实……也不是非要清蒸,其他口味的也可以。” 王腾忍不住只翻白眼。 大哥,您真不明白是咋回事儿? 这是清蒸还是红烧的问题? 纳兰尊更加迷惑不解了。 先生这个白眼,似是有什么深意,他又别过了脸,仿佛意有所指。嗯,我一定是说错了什么,究竟是什么呢…… 纳兰尊头一次发现,揣摩上意这种事儿吧,做起来确实不容易。 好在父王还健在,什么事儿都能扛着,否则若换成自己当这个黑鷟王,应该早就莫名其妙让皇帝拖出去车裂七八百回了,都用不着削藩纳兰家就已经被平掉了。 王腾据此推测,这个章淼,家境绝不一般,连海鲜都是当饭吃的,这已经不光是很有钱能做到的事了…… 王腾有些犹豫了。 收下这等高门子弟,日后会不会横生枝节惹祸上身? 思量再三后,王腾还是决定,让这个小书童自己再做一次决定。 “胡大哥,你如若对上一群持械劫匪,胜算几何?” 手指轻轻地有节奏地敲击着桌面,王腾忽然看向一旁正在嗒吧烈酒的胡格。 “遇上没有武艺的持械常人,赤手空拳,可诛敌三十人。” 胡格轻描淡写地道,“屠刀在手,可诛敌万人。” “好极。” 王腾夸赞,心中已经盘算开来。 纳兰尊眼睛一亮:“哇,这位大哥这么厉害的吗?” 胡格笑而不语,已有醉意的脸庞似乎更红了几分。 “那若是……” 王腾又想到了一个问题,二人一问一答,很快,一桌菜就见空盘了。 “吃饱了吗?” 酒足饭饱后,王腾和善地笑着问道。 “先生,吃饱了。” 纳兰尊其实压根都没吃多少。 “嗯,那就走吧。” 王腾起身。 “师傅,麻烦改道。” 刚出门,王腾就丢了一粒碎银给驴车师傅。 驴车师傅笑呵呵地问:“好嘞客官,去哪儿?” “大凉山。” 听得王腾报出的地名,原本有了靠山就恢复了寻常泰然状的纳兰尊顿时面色大变。 “先生,大凉山上有匪患!” 他不解,自己这个前车之鉴就在眼前,先生为何还要以身试法。 王腾笑了笑,没有多说:“上车。” 见王腾如此坚持,纳兰尊也是立马识趣地闭上嘴,思来想去,反正有胡格这样的高手罩着,也就把心一横,硬着头皮上了车。 大凉山下,林间小道。 一个眉目方正的青年,约莫三十来岁,穿着宽松的白袍,手持一柄折扇,作书生打扮,背着胀鼓鼓沉甸甸的行囊,独自一人行走在林间小道上。 “呔!” 忽闻一声断喝,一柄大刀画着圈儿旋转着从半空中飞掠而来,径自劈向这名白衣书生。 只是……准头明显不行,插在了距离青年三米外的地方,刀柄兀自摇曳不止。 但白衣书生的双眼还是亮了起来,竟颇有研究一般地赞叹了一句:“好一柄精钢虎头刀!” 随后,一群人的叫喊声由远而近,一群山贼裹着滚滚烟尘冲了下来,转眼就把这个书生围了起来。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 一名脸上有三条爪痕的男子站了出来,把插在地上的精钢虎头刀拔出来拎在手里,面色不善地盯着白衣书生,怎知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一个瘦瘦高高的中年人一巴掌拍在后脑,“行了,唐三,别废话了。这都几百年前的台词了。现在不兴喊口号,能不能麻溜点干活?” “行吧行吧。那就把他交给我,看我让他一刀两断。” 脸上三道疤的男子潇洒地把精钢虎头刀扛在肩上,大步走向白衣书生。 “等等,三哥,让我来!” 一个绑着蝎尾马尾的皮衣女孩子跳了出来。 “五妹,还是我来吧。” 一个肤色黝黑赤裸着上身的壮汉紧了紧腰间的豹皮,从身后掏出了一对流星锤,“最近老子的锤法大进,正想找个活靶子试试手……” 几人闲散的姿态,几乎已经把那个白衣书生当成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毫无还手之力了。 而那个被一群悍匪围在中间上天入地无门的白衣书生,却在此时,嘴角勾起了一抹有些轻蔑的弧度…… 第四十一章:屠戮山匪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先生,您真让胡大哥一个人进去?” 山脚下的一个小镇客栈里,已经换上一身新衣服的纳兰尊看了眼桌上胡格的佩刀,向正在从容饮茶的王腾发问。 “那不然呢,你去给他帮帮手?” 王腾戏谑地看了他一眼。 纳兰尊:“???” 先生,不想收我直说,何必如此拐弯抹角大费周章还让我再去一次大凉山,是嫌我命太大进去头回没死成是不? 他缩了缩脖子,不敢再多言。 大凉山道上。 “石头、剪刀、布!” “石头剪刀布!” …… “耶,我赢了,他归我了!” 手持精钢虎头刀的唐三忽然一挥拳头,兴奋地大叫起来,脸上的三道爪痕也舒展了开来。 这群山贼最终用石头剪刀布的游戏方式,决定让虎头刀唐三去解决白衣书生。 其他几人顿时败兴而归。 “没意思,我走了。” 手持流星锤的黝黑壮汉转身离开。 “嗨,老戴,别不开心嘛,回头请你喝酒。” 唐三招呼道。 黝黑壮汉摆摆手,脚步不停,连看戏的心情都没有。 对方才一个人,连一个保镖护卫都不带,又不像一个车队那种,还得啃半天。 毫无挑战不说,还不让自己出手。 “没意思。”黝黑壮汉叹息,“真没意思。” 而白衣书生却岿然不动,站在那扇着折扇,发丝随风飘舞,悠然自得,除了嘴角勾起的那一抹笑意之外,他的神情看不出任何变化。 “这小子,胆子倒还挺大,见了这阵仗居然还没有被吓得屁滚尿流跪地求饶。嗯……” 唐三啐了一口,漫步走向白衣书生,眼神逐渐趋于狠戾,“老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虚张声势的货!!” 随着他话尾一声大喝,手中精钢虎头刀高高扬起,顺势双脚离地,一跃而起,照着白衣书生的头劈砍了下去。 这次不像之前远空投掷过来,而是近距离劈下来,按理说绝无躲开的道理。 但,伴随着“铿锵”一声劈砍到硬物的声音,一片乱石纷飞中,唐三惊愕地发现,这一刀居然落空了,砍在了白衣书生身后的一块凸起的石头上。 而白衣书生的身影,却已然不知所踪,凭空消失在了原地。 “果然是一口宝刀!” 这个突然响起的话音来自身后,唐三一听顿时浑身一个机灵,豁然转身,书生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孔近在眼前,只是一双眼睛却是直盯盯地望着自己手里那柄刚刚轻易砍碎了一块大石的虎头刀。 “你……你怎么……” 唐三大惊失色,瞪大着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突然绕后出现的白衣书生,如同见了鬼魅一般,不过他大惊之下,手中精钢虎头刀还是抡圆了横扫向白衣书生的脖子。 白衣书生目光依旧定睛在那柄精钢虎头刀上,仿佛眼里浑然没有唐三的存在,这种赤果果的无视,让得唐三心中愤怒的同时,也无端生出一种忌惮与恐惧,本能地挥刀劈砍,这一刻只有见到这个白衣书生神色泰然自若的头颅落地,他才能真正放心下来。 眼看着精钢虎头刀就要将白衣书生一刀两断,却在此时,唐三忽然感觉自己的臂弯传来一阵剧痛,整条手臂都麻了,低头一看,赫然是白衣书生一记大力的手刀及时切入,劈在了自己的臂弯处,大刀随之停在了半空,只差白衣书生眨也没眨的双眼不足一拳的距离。 白衣书生依旧岿然不动,单手在唐三小臂上一剜,留下五道深可见骨的裂口,伴随着唐三惨嚎起来,这柄精钢虎头刀也脱手掉落了下去,却被白衣书生踢在刀背上,跃将起来,在划过一个优美的向上抛物线后,刀柄落在了白衣书生探出的另一只手掌中。 期间唐三已经捂着鲜血长流的手臂惨叫着倒退了出去,而白衣书生眼里依旧只有这柄刀,把光可鉴人的刀面横在自己眼前,细细打量。 “好刀,真是一把好刀!” 他看着刀面里倒映出自己的剑眉星目,首次斜眼看了唐三一眼,“都说宝刀配英雄,你这不入流的货色,怎配这等宝刀?” 他声音又低又沉,加之唐三又在惨叫,根本没听清他说什么,唐三看着自己鲜血淋漓的手臂,心中惊叹这白衣书生惊人的指力,慌乱回头叫道:“这是个硬点子,你们还看着干什么,快上啊!” 其他人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纷纷一拥而上。 白衣书生环视着这群来势汹汹的山匪,心中不由自主浮现出方才午膳时和王腾的交流。 “那若是,让你赤手空拳对敌万人持械,当如何自处?” 这是饭桌上,王腾向他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 而他当时的回答是:“那……我便夺人刀兵,反诛万人!” 下一刻,刀光乍现。 血肉横飞。 扮作书生相的胡格精钢虎头刀在手,身形翻飞,在这群山匪中恣意穿梭,如同杀神一般,所过之处,鲜血喷溅,断肢抛飞。 刀剑无眼! 而任凭那些山匪如何凶残,毫无章法的刀剑却连他的衣角都沾不到。 “一群乌合之众!” 胡格冷笑,大杀四方,越来越多的山贼在他眼前碎肢倒地。 “只可惜,脏了王老爷的这身白衣。” 他身上的白衣已经被鲜血染红。 但没有一滴血是他的。 日落西山。 夕阳红映照着满地的鲜血,显得格外妖异。 胡格眼前已经没有一个人是站着的了。 唐三和使双锤的老戴以及被称作五妹的那个少女还活着,此时也已经排成一排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当然是胡格看出这几人是头领,故意放水饶了他们的。 胡格把手里的沾满了鲜血的精钢虎头刀插在地上,把肩上看上去胀鼓鼓的包裹取下,打开一看,里面竟然是绕成一团的麻绳,又粗又长。 “壮士!好汉!我们知错了!求你饶命啊!” 先前叫嚣最凶的唐三一个劲磕头求饶。 “壮士,我们不敢了,求你放我们一条生路!此生为奴为婢,听凭差遣!” 蝎子马尾辫的五妹也含泪求饶。 老戴目不识丁,没什么文化,只能照样画葫芦地求饶道:“壮士,好汉,我们知错了就再也不敢了,你放过我们吧!” 第四十二章:端碗吃肉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你们落草为寇,打家劫舍,不知伤了多少人命,你们可曾放过那些求你们饶命的可怜人?” 胡格低垂着眼睑,拆散麻绳,语气漠然,看都没看他们一眼。 只是觉得有些可笑。 这些匪寇在毫不犹豫拿屠刀砍向别人头颅的时候,也没见他们给别人磕头求饶的机会啊。 不过这次,王腾没让他赶尽杀绝,他也就留了一手,否则若是按他过去的风格,今日既然一亮刀,必然鸡犬不留。 虎头刀就插在三个山匪头子面前,但是他们却一动不敢动,连伸手去拔起来的念头都没有。 “大哥,我们都是被逼的,要不是朝廷徭役太重,吓得半路逃走了一个壮丁,那姓刘的山大王也不会被迫让我们落草为寇的。” 唐三边磕头边解释。 “道路千万条,逃走一个壮丁,最多就是死一个带队的亭长,你们可不是走投无路,还不是没担当?” 胡格扯了扯绳子,走到他面前开始捆绑他。 “嘶……疼,您轻点儿,我手被您抓烂了……大哥,您是不知道徭役有多苦,往年我们村去远赴徭役的,就没有几个活着回来的,不是累死的就是病死的,去徭役那就是去送死啊!” 唐三不敢反抗,任凭他把自己捆成粽子,只是还在不断争取获得谅解。 “不赴徭役,你的家人就要被抄斩,你倒是一走了之,那你的家人呢?你的父母呢,你的妻子呢?你就任凭他们去死了?” 胡格杠道。 “不啊,他们跟我一起上山了。” 唐三硬着头皮说道。 想着这样说胡格应该就没话说了。 “那你更该死!” 胡格给了他后脑勺一巴掌。 唐三:“???” 怎么是个人都喜欢敲我后脑? 怎么是我的脑袋自带吸仇恨功能? “为了逃避责任,把你家人都拉下水了,陪你过这种有上一顿没有下一顿日子?” “那,那没办法呀,姓刘的山大王逼着我们必须把家人质押在山头……” “那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脱离他?” 胡格怒斥道,“还不是想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草菅人命,坏事做尽,还不是你们自己的选择?” “不是啊大侠!” 唐三把头都磕破了,“我们是屈服于山大王的淫威啊,我们也看不惯他的做法,但是没办法啊!” “端起碗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第四十三章:里正上门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大侠,求求你务必饶命啊啊啊啊——” 唐三嘴唇发白,脸上也血色不显,手臂上深可见骨的抓伤让他开始初步有失血过多的症状了,再加上一番歇斯底里的求饶,此时体力渐渐不支,眼神也逐渐迷离了,几近休克。 “大侠,你放过我们吧,这样,我陪你睡,一晚不够的话,陪你睡一个月,你能不能放过我们?” 那被称作五妹的蝎尾辫少女两眼水汪汪地看着胡格,还有意无意让衣衫滑落了一些,敞露出自己白嫩浑圆的香肩,希冀能够用自己的美色打动眼前这位武艺超群的书生。 胡格走到她面前,低头看着这张还算标致的小脸,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颗略有些尖锐的虎牙,扯了扯手里的粗绳子,二话不说就套在了她身上,开始给她上绑…… 蝎尾辫少女:“???” 说好的英雄难过美人关呢? 哪有男人对女人不感兴趣的? 最终,胡格把三个人捆成了一串,随后他拔起了精钢虎头刀,扛在肩头,漫步走向几个倒在尸堆里,但身上未见明显伤痕的山贼。 “别装死了。我知道你们还活着。” 胡格抬脚踹了踹这几人,方才也是他故意放水,留了这些人一条小命,“回去告诉你们的寨主,明日午正,在河上镇的周口桥头会面,拿三万两银子来赎这三个人。过了午正,若没见到你们的寨主和三万两银子,你们就等着给他们收尸吧。” 说罢,他手捏着麻绳,拖着三个被捆成一串的小头目慢悠悠地走上了归途。 “快,上山禀报寨主!” 几个装死的山贼相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睛里瞧见了一抹劫后余生,连忙一骨碌爬起身来,捂着伤处,狼狈地往山上奔去。 胡格牵着三个山贼来到和王腾约定好的河上镇郊,一路走来,不知惹来多少异样的目光。 虽然此时天色渐晚,已不是光天化日,但如此明目张胆地像是牵着牲口一般牵着三个人招摇过市,也确实过于醒目了一些。 不过这样的事情也不算太惊世骇俗,毕竟经常有贩卖奴隶的机构像这样对待畜生一样对待下人。 “老爷,我回来了。” 胡格牵着三个人走进了云逸客栈,王腾几人正坐在饭桌旁,已经在吃晚饭。 “胡大哥。你费心了,来来来,赶紧过来一起吃饭吧。” 王腾转头看去,目光定睛在胡格身上,像是并没有看见那三个山贼一般,他根本毫不怀疑胡格会失手。 开玩笑,狼牙武功榜前十的存在,岂是等闲之辈,告诉他连区区几十个山贼都收拾不了,他都不信。 “胡大哥真是神威盖世啊!不知先生把他们擒回来是要做什么?” 一番惊叹后,纳兰尊好奇地问道。 “你既是我的书童,他们欺负了你,我自然得替你讨回公道啊。” 王腾笑而不语,随后唤来掌柜,给了他一两银子,让他另外安排一个房间。 把三个山贼绑在里面,只给了一点干粮和水,就不管他们了。 王腾一行人刚吃完饭,就见七八个捕快风风火火来到了客栈,为首一人是个穿着平民服饰的络腮胡大汉。 店小二见势不妙,但还是连忙上前招呼:“诸位官爷,这是?” “我是这里的里正。叫你们掌柜的出来!” 络腮胡大汉瓮声道。 里正又称里君、里尹、里宰、里有司等,是一里之长,相当于是现代的村长镇长之类的职务。 镇子里没有县令,县令是一县之长,下辖若个镇子。 县令在县里办公,不在镇里。 另外,镇里没有编制内的官吏,只有里长里正一类办事员,都属地方人物,不在朝廷官籍。 此番里正带着捕快上门,阵势倒是不小,大晚上的引来很多人围观。 掌柜弯着腰跑了出来,上前跟络腮胡里正耳语了几句,目光隐晦地瞥向一旁的王腾一行人。 里正顺着他的目光看了过来,当即了然,来到近前,质问道:“今日有人检举,你们在这家客栈里绑架了两男一女,可有此事?” 王腾闻言,看了一旁的掌柜一眼,这个灰白胡子的瘦老头子当时心虚地挪开了目光,不敢与他对视。 一下子心细如发的王腾就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了。 敢情是客栈掌柜怕引火烧身,偷偷把这件事报官了。 不过这也怪不得他,毕竟自己的地方平白无故多了三个被绑架的人口,还是浑身鲜血那种,心中有顾虑也实属正常。 络腮胡里正的目光第一时间是放在胡格身上的,毕竟这一桌子三个人,王腾、纳兰尊还有金苗苗,都只是十几岁的少年人,看上去均还稚气未脱,他们想当然认为主事的人应该是最为年长的胡格。 “哦,这件事情,在下正打算吃过晚饭找县太爷禀报。” 没想到却是王腾这个俊美的少年郎开口了,“回几位官爷,那三人,是我们途经大凉山时,擒获的几名大凉山匪的小头目。” “那三人,是大凉山匪的头目?” 闻言,原本不怒自威的里正顿时瞪大了双眼,周围一圈人也纷纷色变。 大凉山匪,那可是令方圆百十里内所有乡民闻风丧胆,唯恐避之不及的噩梦。 当地的人往年可没少吃这伙山匪的苦头。 奈何山匪人多势众,加之大凉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当地的清水衙门又势单力弱,根本拿他们一点办法都没有,常年以来就只能是巴望着上面什么时候重视起来,派兵一举剿除匪患。 问题赤霞郡天高皇帝远,又有哪个高官愿意伸出援手?毕竟,冲上山路错综复杂的山林里头剿匪,代价太大了。 只要事情不闹得太大,朝廷也就一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千真万确。” 王腾回答。 一下子,里正和那些捕快和为官者看向王腾一伙人的眼神都变了。 “你们,擒获了大凉山匪的头目?” 里正难以置信。 “不错。我这位好大哥武艺卓群,乃狼牙武功榜上名列第七的武林高手,今日路过大凉山,却遭逢那些不长眼的山匪劫道,无奈之下,只好擒下这三名山匪头目……” 第四十四章:夜会县令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你们,擒获了大凉山匪的头目?” 听得里正的文化,王腾眼睑低垂,不紧不慢地剥着手里的茶叶蛋,随口解释道: “不错。我这位好大哥武艺卓群,乃狼牙武功榜上名列第七的武林高手,今日路过大凉山,却遭逢那些不长眼的山匪劫道,无奈之下,只好擒下这三名山匪头目……” “狼牙武功榜第七?难道,这位壮士便是十年前名震江湖的旋风刀胡格?” 里正一惊,原本高人一等的那种气势立马就矮了一大截,诧异地望着胡格。 “想不到里正大人对江湖排名如此了解?” 王腾含笑看向里正。 “一卷风云狼牙榜,囊尽天下奇英才,狼牙才子榜集结了百名最有才学的大贤,而狼牙武功榜则是集结了百名江湖中最顶尖的那一批武林高手,能在狼牙榜上提名的人,都是一方英豪,试问天下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里正语气中无不艳羡,冲着胡格一抱拳,“如若真是狼牙武功榜上第七的旋风刀胡格出手,那了结一伙区区山匪,确实不在话下。在下有眼不识泰山,在此特地代大凉山方圆百里内所有百姓,谢过大侠。” 不过让他更为惊奇的,还是王腾的姿态。 这个俊美的少年不过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他说话,却倒更像是这几人里边的话事人? “不必谢我,要谢就谢我家老爷。” 胡格饮了一口烈酒,面无表情,“若非是我家老爷授意,我也不会多管闲事。” “你家老爷?” 里正大惊失色,顺着胡格的目光看向坐在对面的王腾。 果然。 这个偏偏美少年才是这些人里的头。 这到底是哪家的公子,竟然能使唤得动狼牙武功榜上排名第七的胡格? “里正大人,今日里惊动了各位官爷,在下着实惭愧,但事已至此,正巧在下有要事和县太爷相商,不知可否里正大人可否引荐一二?” 王腾确实打算今夜到县衙找县太爷商量,如今有里正带着捕快过来,正好可以让他们替自己跑一趟,倒是省事便捷得多。 “好,那公子这就与我一同前往县太爷府上吧。” 里正知他来历不凡,一下子表现得十分热情。 “那就麻烦里正大人了。” 王腾起身微微欠身。 “诶,不敢!公子大义凛然,敢为天下先,为民除害,能为公子效劳,是在下的荣幸!” 里正心中乐开了花,想不到今日竟然有机会结识这等连胡格都愿意俯就的大人物,自然十分巴结,乐意效劳。 就这样,王腾在里正和一大群捕快的陪同下,前往县衙。 一路上,不知引来多少路人的关注,所有人都在好奇,那个被一群地方小吏众星拱月客气对待的俊美少年,究竟是何方神圣? 在里正的引荐下,王腾很顺利就见到了清河县的县太爷。 县太爷是个大腹便便的胖子,大概四十几岁,个头不高,和金苗苗相当,一听是剿匪英雄来了,也是满脸笑容相当热情地迎了出来。 本来这位县尊大人都要睡了,一听见狼牙武功榜上第七的绝世高手擒获三个大凉山头目的好消息,并且大英雄正来府上造访,当即喜不自胜,匆匆换上正装就出来了,踏出前厅的那一刻身后的夫人还在一边追着一边忙不迭地给他整理领口。 “县尊大人,深夜造访,多有叨扰,奈何事态十万火急,还望海涵。” 王腾上前作揖。 “诶,无妨,公子有何贵干,本县洗耳恭听。” 县太爷自然也知道王腾是胡格的主子,也不敢怠慢他,“来人,奉茶!来,公子请坐。” 一行人入座后,王腾也不拐弯抹角,直入主题开门见山道:“县尊大人,实不相瞒,明日午正,大凉山寨主会亲临河上镇……” “你说什么?” 县太爷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 王腾于是把自己扣下三个头目的用意说了出来:“是这样,早先那大凉山匪劫了草民一笔钱,故而在下质押了他们的三个头目,以此为名,诱他们前来,县尊大人可趁机埋伏在周口桥头,配合胡大哥,将那大凉山寨主在内的人马一网打尽。” “除恶务尽,此计甚妙!” 县太爷一思索,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此乃千载难逢的机会,把大凉山寨主引出山外,再加上有狼牙武功榜第七的绝世高手帮忙,这次一定能彻底剿除这个如鲠在喉多年的匪患! 而这,也会成为自己时任清河县县令期间,最为杰出的政绩,到时候恐怕官升三级都不是不可能的。 此外,大凉山寨上那么多资财,都会成为清河县的公款,也就是他县太爷的公款…… 如此好事,他自然是求之不得。 二人相谈甚欢,一拍即合,最后县太爷更是直接屏退左右,和王腾单独密谋。 至于他们二人在这一夜谈了什么,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知道,二人越谈越投契,后面更是饮酒作诗,大快朵颐,直到后半夜,微醺的王腾才在胡格的搀扶下,跌跌撞撞地离开县令大人的府衙。 翌日午正,周口桥上,空无一人。 远方的山道上,忽然扬起滚滚黄尘。 第四十五章: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来匪可留姓名?” 胡格一人一刀,立在桥头,长发随风而舞,目如凛冬肃杀,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驾马而来的男子。 “大凉山,牛云!” 一杆方天画戟重重跺在地上,把青石板地面都震裂了,三片白刃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目的光华,高头大马上的男子居高临下地望着胡格,眼中有睥睨之色,有傲视群雄的风采。 “你不是大凉山寨主?” 胡格疑问,他记得之前那三个山匪头目说过自家寨主姓刘,原是汇县亭长。 “不才在下刘继邦,才是大凉山寨主。” 这个有些尖细的声音从手持方天画戟的牛云身后传来,胡格适才注意到马屁股上还驮着一人。 这人看上去约莫四十几岁,很是瘦弱,颧骨高耸,眼窝深陷,穿着华贵的紫金色长袍,两手都是翡翠玛瑙,珠光宝气,一点都没有山匪的样子,更像是个一夜暴富的暴发户,听他说话倒是彬彬有礼的,一双眼睛精光闪掠,有上位气势。 听得主子发话。 牛云当即翻身从马上跃下,随后把腰弯成九十度跪在地上,供那紫金长袍的寨主脚踩着他的背落下。 这位大凉山的寨主,个头出乎意料的矮小,站在那里,只是比寻常女子高上一线。 “原来阁下便是大名鼎鼎的刘亭长。” 胡格垂眸看他。 “不敢当,在下落草多年,早已不是什么亭长。” 大凉山寨主刘继邦落落大方,道,“敢问阁下可是勇擒我大凉山三位勇士的白衣大侠?” 胡格一颔首:“正是。” “在下久仰大侠神威,每逢遐想,都被惊出一身冷汗,是夜不能寐,大侠既有吩咐,在下万万不敢轻慢,故而连夜筹备好三万两白银……” 说着刘继邦侧身看向后方,眼神示意之下,几个持刀的山匪当即打开驴车上的一只只木箱子,露出里面白花花的在阳光下亮得晃眼的纹银。 “却不知,我那三个不成器的属下现在何处?” 刘继邦含笑问道。 胡格挥挥手,一名平民打扮的捕快当即把三个被五花大绑的山匪头目从不远处的客栈里拉了出来。 “寨主!” 一看到珠光宝气的刘继邦,三个山匪头目眼里就重燃希望。 “寨主,救我们!” 五妹叫道。 “闭嘴!” 刘继邦眉头一皱,喝道。 三人顿时噤声。 “那大侠,我们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脸上那一瞬的冷厉立马收敛,刘继邦重新换上一脸笑容,向对面的胡格征求意见。 “好。” 胡格也没多说,大手一挥,便衣捕快便牵着三个山匪头子走向这群山匪。 而与此同时,两辆拉着好几箱子白银的驴车也徐徐向胡格这里走来。 “先生,你可真是位奇人啊,竟然敢反过来敲诈勒索这群悍匪……” 客栈二楼,同样在透过窗口看着这场交易的纳兰尊仿佛身临其境,都为胡格捏了把冷汗,毕竟对方人那么多,放眼望去,能有两百多号人,一个个凶神恶煞的,一看就是常年在刀口上舔血的角色。 落草多年,刘继邦的队伍也日益发展壮大,早已不是当年十几个徭役那点规模了,毕竟大旗在那,走投无路上山投奔他的人,年年都有。 “那大侠,咱们后会有期。” 银子交接完毕之后,刘继邦在牛云的搀扶下翻身上马,掉头向后,准备踏上归途。 “嗯。” 胡格淡淡地应了一声,余光却一直在注意经过自己身边的两个牵驴的山匪。 果不其然,就在这一刻,两个山匪突然动了,朝着他的脸挥臂撒出两蓬白粉。 好在早就留意到这两人手下一直是握拳蓄势状的胡格,第一时间屏住呼吸,并仰面朝后倒去,在地上重重拍击了一下,一个鲤鱼打挺跳了起来,为了不吸入那些有毒白粉而始终以内息屏住窍穴的他探出双手,抓着两个山匪的脑袋重重撞在一起。 所幸他出手很轻,只使了一成力,不然这两颗脑袋已经爆浆了。 毕竟这次行动是和官府协作,这群山匪最终是要交到朝廷手里,依法查办。 胡格毕竟是平民百姓,是没有执法权的,如果当着官府的面伤了这些山匪,搞不好他也会有麻烦,所以此次他并未打算以屠刀示人。 这些白粉势必有令人软骨酥筋之效,好在胡格身经百战早有预料,并未着道,身形裹着一阵风冲进人群,而彼时的刘继邦已经骑着马逃到了人圈外,此时正搂着驾马牛云的腰,面目狰狞,声嘶力竭地大吼着:“上!一起上!杀死这个狗东西!老子要亲眼看着他死无葬身之地!妈的,敢敲诈老子,要他死,要他死!!!” 胡格冷笑。 对嘛。 这才像一个真正的山匪。 也真是难为他了,刚才装得那么温文尔雅,差点连他都骗过去了。 他大开大合,身子飞旋,如同一股旋风一般,把手中重达两百多斤的精钢虎头刀当作重锤使,以刀面拍击横扫,所过之处,一个个山匪尽皆吐血倒飞出去,虽不至死却也得伤筋动骨,均无力再战。 没有人能靠近他周身半寸。 若非不能见血,否则今日的周口桥头,必然是一片赤色的汪洋。 远处的刘继邦见状,面色大变,本以为这人只是有些武力,昨日侥幸从十几人的队伍中擒获了他三个属下,今日特地倾举寨之力,近三百号人过来围杀。 再加上十香软筋散,想来应该万无一失。 怎料毒药对这厮竟然没有半点作用。 这么多徒子徒孙更是形同虚设,像是人肉沙包一般,毫无还手之力,节节败退,如大洪决堤般溃散。 “拦住他!拦住他!” 刘继邦开始有点胆寒了,因为胡格已经离他越来越近,挡在他面前的人没有例外,统统都七歪八倒。 只一人而已,竟能在近三百人的包围圈中大杀四方,如入无人之境。 这是何等恐怖的战力? “你们这帮废物!我养着你们干什么吃的!快杀了他啊啊!” 第四十六章:以一敌百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快杀了他啊啊!” “拦住他!别让他过来!” “上啊!敢退半步者死!” 马上的刘继邦把嗓子都快喊劈了,脸色涨红。 真的太不甘心了啊! 将近三百个徒子徒孙倾巢而出,怎么也收拾不了这个人?等等……他是人吗? 敢问世间真有这等以一敌百的人吗!? 胡格步法诡谲,身形回旋,将精钢虎头刀大力挥舞得如同旋风一般,每一次拍击都倒下一片。 势不可当! “这……狼牙武功榜第七的高手,居然真的恐怖如斯?” 县太爷和他的师爷都惊呆了。 “县尊大人,草民早就说过了嘛,胡大哥他就是有这个能耐。” 王腾在一旁淡然一笑,对事态发展成这样没有丝毫意外。 他一早就料到那伙悍匪不可能就这么忍气吞声认栽的。 哪怕这些山匪很识时务接了人交了罚金就走。 除恶务尽,今日他也一定要替清河县的老百姓除了这一大祸害。 如若不然,不知道还有多少人要枉死在大凉山的山道上。 “寨主别怕,有我在!” 牛云一手持方天画戟,一手死死捏着缰绳,一脸凝重地道。 哦对奥,我还有天神神力的牛云在,他应该能抵挡住那个家伙! 刘继邦适才松了口气,道:“差点忘了,我还有你。” “嗯!” 牛云回头给了他一个让他安心的笑容,道,“我会马上骑马带寨主逃走的。” 刘继邦:“???” 本来只是有尿急,这会儿直接想飙出来了…… “怎么的,连你也打不过他?” 刘继邦真的绝望了,牛云是他手下最厉害的虎将,也是他最后的底牌,连这个活宝都望而怯战,那就真的完了。 难以想象,对方的武力居然这般强横。 牛云闻言,却一口否决道:“那不是。” 刘继邦眼中刚刚重燃希望,就听见牛云补充道:“我压根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 “你他娘的!废物!” 刘继邦当即咬牙切齿地狠狠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牛云捂着脸,一脸委屈,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还是忠心耿耿道:“但是寨主放心,咱们不怕他,他没有马!” 此时胡格已经突破重重人群来到了近前,牛云二话不说,打马就跑。 而胡格也没追,而是转头看向远处的客栈二楼,点头示意。 窗口的县太爷见之,回头一挥手。 顿时,潜伏在客栈里的捕快们纷纷破门而出,上前俘获这些个被胡格一人打残的山匪。 这些捕快望着胡格的眼神无不震撼。 这到底是个怎样的存在,竟然真的以一己之力打趴数百悍匪,简直神威盖世啊。 “驾!驾!” 牛云打马疾驰,而坐在后边的刘继邦都快哭了,一脸痛惜地干嚎着:“我的大凉山啊!我的小的们啊!” 想不到来河上镇这样的小地方走上一遭,竟然就让他整个给栽了,苦心培植的那么多手下尽数伏法,这下山寨不散也散了…… 眼看着就要冲出河上镇。 却在此时,地上突然弹起一根被拉扯得硬邦邦的麻绳,两头被藏在商铺后的一群捕快抓着,拌住了马腿。 “驭吁吁——” 慌乱的马鸣声中,牛云和刘继邦均成了滚地葫芦,随着汗血宝马的前栽狼狈地摔在了地上。 随后,两边商铺里的捕快纷纷涌上,把两人死死摁在了地上…… 此次,本就是立定心志要让这群山匪有来无回,王腾和县太爷自然是做了完全的部署,从周口桥头到出镇的边口处都有设伏。 “哈哈哈哈,大喜事,这真是本县天大的喜事啊!” 看着街道上师爷正指挥着捕快押送着成群的山匪,县太爷笑得嘴都合不拢了。 让县衙头疼了许久的大凉山匪患一朝根除,而且全县上下连一点伤亡都没有,不曾付出一点代价就大获全胜,这样的结果,自然是令县太爷喜不自胜。 “王公子啊,这次真是多亏了有你啊!若不是你,哪有此次完胜而归?回头本县会在府中大摆宴席,请王公子和胡格大侠务必赏光!” 县太爷连连推崇王腾,搂着他的肩不知有多亲热。 “本府还要在县里给王公子和胡大侠开一个表彰大会,让全县人民都知道,是王公子和胡大侠奋不顾身,拯救了全县的百姓。” 说着县太爷向着王腾和胡格认认真真地拜首作揖道,“本县仅代表全县百姓,向王公子和胡大侠致以诚挚的感谢!”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大凉山匪患荼毒一方百姓,在下身为清河县人,又如何能置身事外?而且,这次能顺利剿除匪患,也是托了县太爷的福啊!” 王腾作为胡格的主子,当然也只能是他来开口回应。 虽然全程坐在客栈里喝茶看戏,但这份功劳却也少不了要记在他的头上。 “诶,王公子,太谦虚了!” 县太爷笑呵呵的,忽然凑上前来,压低嗓音,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说道,“王公子,其余一切,就按咱昨夜约定的办。你放心,本县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王腾也露出了一个只有县太爷才懂的笑容,一作揖道:“那就仰仗县尊大人了!” 别过了要去处理这群山匪顺便上奏朝廷邀功的县太爷,王腾回头跟金苗苗说道: “好了,事儿了了,咱们这就回大王村吧,我娘她老人家一定等急了。” “嗯!” 金苗苗乖巧地点点头。 一行人于是带着整整两车三万两银子启程上路了。 关于这笔钱,县太爷倒是没有过问,像完全没看见一样,毕竟这部分钱属于王腾他们讹诈过来的,清算起来已经不能算是山寨的非法收入。 就好像现代有人挪用公司公款打赏了主播,这笔钱已经花出去了,要还也是让挪用公款的人还,主播是没有义务还钱的。 王腾为清河县做了这么大的好事,县太爷也不会在这两车钱上跟他计较,权当是给他的赏金了,毕竟清河县衙可穷得很,原本才也不出这笔钱犒赏英雄,就当是这伙山贼代劳了。 不过,穷也是过去式了…… 第四十七章:赤兔马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噶哒,噶哒……” 马蹄慢慢踩踏在地上,骑着枣红色汗血宝马,手持精钢虎头刀的胡格走在前面,后面是两辆驴车拉着几箱子白银和王腾夫妇,外带一个纳兰尊。 这匹马最后也按缴获的战利品被王腾留下了,准确地说,是在懂事的县太爷暗示下,把这匹马转赠给了胡格,用他老人家的话来说,英雄配宝马,论功行赏,今天胡格也当得起这份大赏。 “胡大哥,这马,你喜欢不?” 王腾问道。 “喜欢!” 胡格眼底尽是满足。 这次大凉山除暴,非但大快人心,还满载而归,当真不虚此行。 此行最开心的人一定不是王腾,而是胡格。 作为一名习武之人,他对金钱白银这种身外之物不甚感兴趣,一贯就是够吃够喝就知足了。 对他来说,这世界上最令人着迷的东西,不外乎就是一把趁手的兵器,一匹日行千里的烈马,如今才跟了王老爷,剿了一窝算不上名堂的山匪,居然两厢都有了。 也不知道这伙山匪怎么有这么大能耐,居然能弄到这样上好的汗血宝马和精钢虎头刀,简直是为他量身定制的。 “那胡大哥,你给这匹马起个名儿吧!” 王腾提醒道。 “嗯,也好……” 说着驾马而行的胡格还真的开始苦思冥想起来。 “有了!静若处子,动若脱兔,此马能日行千里,风驰电掣,不如就叫它‘赤兔’如何?” 胡格两眼放光,惊喜道。 “噗——” 正在喝水的王腾直接喷了纳兰尊一脸。 赤、赤兔? 还真能起名哈…… “怎么了,老爷,这名字不好吗?” 胡格疑惑,不明白王腾为何会有这个反应。 “呃,没,好名字,就叫这个名字,我觉得很适合!” 王腾竖起大拇指。 就是我感觉你如果能改名叫吕布,然后取了先前那个大个子的方天画戟的话,会更配这匹马。 只可惜胡格是使大刀的,关于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谣言,还原度还差些。 “先生在想什么?” 看着王腾陷入沉思,纳兰尊打破沉寂,想活跃一下气氛。 “我在想……吕布一直也没杀过名将,为什么能把他吹嘘得那么神乎其神?” 王腾喝了一口水,打了个空饱嗝。 纳兰尊也仔细想了下这个问题,随后得出结论:“吕布是谁?” “……” 好吧,这个世界没有吕布。 或者说,吕布还在后世。 不过赤兔马都有了,吕布还远么? “话说回来,我比较奇怪的一点。” 有说有笑地走在归途中,王腾忽而看向一旁的纳兰尊,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先生说什么?” 纳兰尊疑问。 “没。” 王腾犹疑了一下,最终没有说出心底的疑问。 他在想。 为何杀人不眨眼的大凉山的山匪偏生放了章淼一条小命? 素闻大凉山的行事风格就是斩草除根,被劫道的除了官家的车队,就没见有活着回来的…… 前日胡格只身涉嫌钓鱼执法的时候,那群山匪一上来就刀斧加身要他的命。 可见这群悍匪的行事风格相当狠辣。 不然他也曾有动过收服这群山匪给自己当便宜家丁之类的想法。 但是这群山匪手上沾染的人命实在太多了,若是一股脑儿招安为私用,唯恐引火烧身,因而作罢。 可章淼只是个孤身一人的小孩子,一看就是软柿子,那群山匪没道理放过他啊? 嗯,有点东西…… “秀儿!” “你总算回来了!” 一回到大王村老宅,母亲就欢天喜地迎上来碎碎念,几天没看见儿子,她一颗心就跟一直放在火上烤着似的。 “怎么耽搁这么久才回来啊?” 她有些责怪地道,这些天她确实也忧心坏了。 “娘,这不是为了给您仔仔细细挑处好宅子,让您好享清福嘛!” 王腾笑道。 “好好好,我儿孝顺,我儿最孝顺了,嗯,这两车箱子是……” 王母眯着一双老花眼看向那两辆驴车。 “哦,这个啊,这些是儿子刚赚的零花钱。” 王腾上前,随手打开一只木箱子,里面满满的都是摆放整齐的纹银。 “零、零花钱?两车?” 王母又双叒叕被惊得瞪大双眼,怎么这才出去几天,我儿又抬回来两车钱? “你们不是出去买房子的吗,怎么带回来这么多钱?” 老人家说话都有些哆嗦了,心中疑惑难道现在买房子还倒贴钱了? “这,这该有多少啊?” “不多不多,也就三万两。” 王腾随口说道。 “三万两!?” 王母瞠目结舌,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屋里头就放着五万两,这会儿又平白无故多出来三万两? 我儿怎会拥有这等神乎其技? 自己老王家何德何能坐拥八万两巨款? 老头子啊,我不会是太思念你,产生幻觉了吧…… “娘,我们先进屋吧,还得收拾东西呢。” 金苗苗上前搀着王母,开始跟她说道自家男人在外面是如何算计大凉山匪,如何联合县衙将之一网打尽。 “你说什么?” 王母惊喜,“大凉山的匪患被剿除了?是秀儿主导的?” “对,相公现在是清河县的大英雄呢。” 金苗苗看着门外指挥四个护卫装货的王腾,也是两眼放光,这些天相处下来,他对自家相公的崇拜之情也是水涨船高了。 “对了。” 收拾完东西,一大家子人正吃中饭的时候,王母闲聊时忽然想到,“村头的铁匠老唐快不行了,估摸着就这两天的事了,这老唐也算可怜,听说他的妻子早早地就死了,当初带着儿子来到咱大王村落脚,好不容易这些年生活有了些起色,建了大房子,儿子也养大了,听说他儿子都快娶媳妇儿了,这老唐刚要享福,就要去了……人这命啊,是真的说不好啊。” 吃过午饭,胡格以及四个护卫又开始装东西,其实也没多少东西要装,家具新宅子里都有,反倒是老房子里没什么东西可以拿的,若非王母念旧,非要拿上些旧物,王腾甚至觉得都不用费这个功夫。 第四十八章:棺材钱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就在收拾东西的时候,一个讨人嫌的身影出现在了院门外。 “王公子,王公子在吗?” 王腾坐在门口,抬头一看,顿时眉头一皱,暗道晦气。 来人正是棺材铺的老板孔金焕,此行多半就是来要债的。 只是距离半月之期还有七天时间,怎么这就上门来了? 不过很快王腾就想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还是母亲之前饭桌上的一席话提醒了他。 胡格很有做下属的自觉,刚把一个木箱子扛上车,边擦着脸上的汗边上前问道:“你找我家老爷有何贵干?” “老爷?你说的是王腾王公子?” 孔金焕一愣,有些难以置信。 “不错,正是我家老爷。” 胡格回答。 孔金焕彻底傻眼了。 这才几天不见。 这就老爷了? 伸长脖子往里张望了一眼,果然还有四个壮汉家丁在往驴车上装箱。 嘶——这不对啊,这是要搬家了,排场和过去确实不太一样…… 这是发生了什么? 他这些天一直忙着店里的生意,闷头打棺材,也不是对听故事感兴趣的人,棺材铺里平时也没啥人流,自然也没听说王腾一夜暴富的事迹。 事实上,王腾行事低调,他是属于闷声发大财的类型,不愿意张扬,整个凤来镇知道他暴富的人也不过就那么几个,而诸如薛掌柜这些,都是口风比较紧的。 王腾自己不说,周围的人不说,知道他暴富的人自然不多。 “那……我有事找你们老爷。” 孔金焕一下子气势就弱了不少,感觉自己矮了半截。 “敢问名讳?” 胡格问。 “棺材铺孔金焕。” 孔金焕有点不太习惯,之前来明明用不着通报来着…… 胡格高喊道:“老爷!棺材铺孔金焕求见!” “让他进来。” 王腾头也不抬。 孔金焕来到王腾面前:“那个,王,王公子。” “孔掌柜有何贵干?” 王腾低头剃着指甲,依然没抬眼看他。 “是这样的,王公子,在下有一事想跟您商量,关于那副棺材……” 王腾不吭声,等他继续说。 “那副棺材,您放着也没用,不如这样,在下出三两银子回购回去,当帮您处理了一个特大号垃圾,您看可好?” 孔掌柜搓着手道。 “回购?” 王腾眉毛一扬,这一刻他基本确定了这姓孔的来意。 “村头的老唐快死了,他家里人跟你定棺材,你手上没现货需要赶制,所以就打我这里这副棺材的主意了?” 王腾嘴角勾起一抹不出所料的弧度。 “这……” 来意被王腾一语道破,孔掌柜也是微微一愣,“嗯,既然王公子都知道了,那在下也不瞒您了,事实确实如此,您把棺材折价让在下回购过去,您也可以省三两银子不是?反正这棺材放在您这也是放着,倒不如……” “孔掌柜好算计。” 王腾点头,依然没抬眼看他,“那就依孔掌柜所言,你把棺材抬回去吧,半月之期到了,我还你三两银子。” “王公子好生爽快,不愧是做大事的人。” 孔金焕见王腾一拍即合,也是心中欢喜,这样一来二去,等于自己只做这一副棺材,却多赚了三两银子。 第四十八章:谈人力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哎哟,秀儿,这,这真是咱家的房子吗?” 王母站在王腾刚购置的大豪宅里,望着眼前金碧辉煌的正厅大堂,震撼得目瞪口呆。 “当然不是。” 王腾否决掉。 “啊?” 王母一愣。 “可不光这个宅子,后边那几个宅子,这整个院子,前后左右,还有那假山,那个水池,这一整个,都是咱们家的。” 王腾笑着道。 “儿……这……这得多少钱啊……” 王母都有点哆嗦了,在她看来,别说是这么大一栋宅子,就是普通县城里的一个茅房,那也得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城里人和乡下人,在她看来可是犹如云泥之别。 自己自小出身农家,嫁给丈夫王木匠以后也没过过一天富足的好日子。 这就一跃成为城里的大富户了? 自己不是老年痴呆了在做梦吧? 老头子若是泉下有知的话,一定会含笑九泉的吧! 这得是王家奋斗几十代人,不,奋斗几十代人也达不到的高度…… “接下来就得上奴隶市场买点下人了……” 王腾摩挲着下巴,开始盘算起来, “乔迁之喜,这宴席也少不了。” “好多东西要操办,这人手实在不够用啊……” 王腾感觉有些焦头烂额了。 “对了,胡大哥跟了郑老那么久,他应该有些经验,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先去问问他……” 好在打听了一下,胡格对这些确实还比较了解,他过去还亲自替郑老安排过。 “老爷如果要买下人的话,可以到人市,或者也可以托人打听一下有没有需要卖身为奴的,亦或者可以在门口张贴告示,着人上来应聘……” 胡格侃侃而谈。 “那一般怎么给这些下人定价?” 王腾随口一问,反正也没什么事情,既然入了新宅,自然要把一切都尽快部署完毕。 “差不多白银20两就能买到一家四口。” 胡格回忆了一下,说道,“其实是仆人也分三六九等,有些丫鬟……” 说到这里,他下意识看了眼边上的金苗苗,压低嗓音说道,“长得漂亮的,主人家会专门买来当小妾用,就有可能价值几十两,甚至上百两。干苦力的自然要便宜很多……而且,廉价得简直让人不敢相信。” “那郑老留给我的那四个弟兄呢?” 王腾问。 “他们情况不同,都是有武功在身的,看家护院,级别和待遇自然更高得多。” 胡格回答,“不过,包括我在内,我们的工价郑老他早已付过了。王老爷不需要挂心。” “付过了?” “嗯,而且付的报酬过于我们所能当的。” 说到郑老,胡格眼中难以遏制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一种崇敬之情。 “哦……” 王腾若有所思,这么说来,郑老是有大恩于这些人,还不单单只是给了丰厚的薪酬? 想想也是,胡格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单单予以小利就收服为己用?以他的武学造诣,只要他想,家财万贯唾手可得,根本犯不着为了这些阿堵物屈尊居于人下。 “当然,大部分人成为奴仆也是迫于生计,假如说家里有钱了,想要翻身做正常的百姓,就可以赎身,至于赎身的钱,各自的情况不同。” 说到这里,胡格顿了顿,“当然,如果王老爷不希望他们过后离去的话,可以制定一个终身买断条约,花更多的钱,买他们终身为奴,甚至代代为奴也不是不可以……” “这样太没人权了,不行。” 让几代人为奴,没有出头日?王腾果断拒绝,想想都残忍,奴役几代人这种事情他实在做不来。 “人权?” 胡格还是第一次听见这个名词。 “人人都是平等的,可以互帮互助互惠互利,但我不会允许自己像资本家一样去剥削别人。” 王腾解释道。 “人人……平等?” 胡格一怔,虽然王腾通篇的话他不是听得太明白,比如“资本家”是个什么东西好不好吃他就不知道。 但是大致意思他完全听懂了。 一时间也是相当震撼。 他身为绿林人士,本就厌恶三六九等尊卑贵贱这些虚浮的俗礼,王腾这番话让他感同身受,一时间仿佛遇到了知音。 原本他只是觉得王腾为人还不错,比较富有正义感,而今才发现王腾胸中自有丘壑,和他竟是颇为投契,心中不禁更加拜服了几分,道:“老爷一番话,在下佩服。” 王腾笑笑:“胡大哥过奖了,咱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吧。” 人力是资源,最大限度让资源变得更有价值确实值得思忖。 但是来自未来的王腾尊重人权的思想早已根深蒂固,绝不希望别人在自己手下当牛做马。 胡格说道:“有的人家赎身只需要付出买来时候花费的钱即可,有的人家则要加价,而且加多少完全看主观意愿。不过,目前看到的例子,以普通奴仆来说,多数是只花买来的钱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意外情况。比如说典当妻女的恶俗,打个比方,一个男人有家室,某天去豪赌,结果赌光了全部身家还欠了一屁股债,那他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妻女做为抵押,典当给债主。而通过这种方式由寻常百姓变成仆人,这对妻女的价格,很可能就比寻常的奴仆价格贵一些,但归根结底也不会贵到哪里去。” 胡格还提到,如果碰上连年大旱或是天灾的话,很多人就会进行一个远距离的迁徙,寻找活路,但是在流亡的过程中人的身体素质就会下降,变得面黄肌瘦、四肢无力,这个时候如果卖身的话大概也就是几两银子,十几两就能买一家人了,十分的廉价,而且这些仆人的命运大多悲惨。 王腾越听越觉得封建奴隶制度太残忍。 “胡大哥,咱们这样,咱们招人,就得提高下人的待遇,而且还要提供一些额外的福利,比如,让年纪小的或者下人们的孩子,都可以读上书,我要找专门的老师给他们授课,你看如何?” 第四十九章:神照功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这些金银财宝之外,王腾看到在送给他的这部分清单中,甚至还有一本神功秘籍《神照功》。 听名字就很厉害的样子。 可惜这东西他不太感兴趣。 但是有一个人一定感兴趣。 “胡大哥,你知道,啥叫《神照功》不?” 他当即独自跑到密室里,翻找了一通,总算在一个放杂物的小木盒子里翻到了那本一看就有很多年头的羊皮线装本,确定是《神照功》后,当即拿着这本古朴的秘籍找上胡格问询。 “《神照功》?” 胡格一听就瞪大了眼睛,猛地把脸凑上来,“你说的是《神照功》啊!?” “对啊?” 王腾抹了把脸上的唾沫星子,不明白他反应为什么这么大。 印象中胡格是个比较沉稳的人,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的那种。 哪怕日前接受赤兔宝马的时候,他都没有惊喜成这个样子。 可眼下他的反应竟然有些失态了。 “《神照功》那可是失传了上百年的绝世神功啊,怎么会出现在山贼窝里!?” 胡格难以置信道。 “不知道啊,可能是假的吧。” 王腾从怀里掏出那本由一张张羊皮缝制的神功。 “神功天照,载于羊羔,原来这个传言是真的!” 胡格在看到这本羊皮线装本的一瞬间,心中立时已信了大半,激动地接过《神照功》翻阅了起来。 “是真货,货真价实!” 胡格本就是武道宗师级别的人物,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看着前文稍加推演一番就确证可行。 “《神照功》为万法之祖,集自大周自前朝所有武学精华于一体,其中也包含了古少林的易筋经,就算根骨不佳,炼之也可脱胎换骨,假以时日,甚至可以成就武学宗师。” 胡格兴奋得眼睛放光。 “你确定?” 王腾松了口气。 如果是真的话…… 他刚才已经全都看了一遍,整个会背了已经。 “确定!” 胡格很肯定,铿锵道。 “这么说我也可以练咯?” 王腾也一喜。 之前问过胡格自己能不能修炼,胡格非常委婉地告诉他他的根骨差到不能再差,本身就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之前还险些淹死过一次,身子到这会儿还没整个调理回来,多走两步路就喘得不行,而且又错过了最佳的练武年龄。 也就是说,他和武道非常有缘……如果有下辈子的话。 “不错。” 胡格点头,“哪怕是如老爷你体质如此孱弱,根骨也完全不适合练武,修习此功,不出几年,也能成为一代内家高手!” “这样我就放心了……” 王腾长舒一口气,转而问道:“胡大哥,是不是你们习武之人说话都是直来直去一点都不委婉的?” 胡格点头道:“是啊。” 王腾:“……” 他承认了,他居然承认了。 “不然呢?” 胡格疑惑道,“反正别人又打不死我,我为什么要委婉?” 王腾抓了抓头皮:“你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这时候他突然想起,前世某音上有个毒鸡汤,只有弱者才需要情商,强者都是身边的人才需要情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句话说的很对…… 不过好在王腾也不是什么没有自知之明的蠢货,逆耳忠言他还是听得进去的,只要说的对。 况且这会儿不是有《神照功》了么。 自己练武至少还是有希望的。 其实连他都出乎意料的是。 武功秘籍意外容易理解。 当然主要得归功于他两世为人的博学多识,很多诸如窍穴之类的名词就算不懂他相信自己日后在咨询过胡格之后,也很快能学会。 但其次在于,武功秘籍原本并不复杂,古代习武的人少是因为,识字的人太少…… 不客气地说,这东西其实连初中生都能读懂。 再过分点,很多桥段就像红灯停绿灯行这么好理解…… 到了中午,王腾带着家小准时到县太爷的府上赴宴。 要不怎么说这个世界上任何人之间的关系都是靠利益维系的。 已经和县太爷两个平分过一笔不菲赃款的王腾,如今已经算得上是县太爷的至交好友了,虽然他没有官身,不担贿赂的罪过,不能算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或上了同一条贼船,但是彼此的羁绊已经坚不可破。 起码县太爷很有那个自觉,自己贪墨吃下了那么大一笔资财,唯一需要封口的就是王腾,当然他也没有起杀人灭口之类的歹毒之心,还算是个有良心的父母官。 至于是不是看在胡格,准确地说胡格的武力值的面子上,才采取和平手段,拉拢王腾,与之和平共存互惠共赢,王腾就不得而知了。 但从和县太爷相处起来看,他也不像是那种不懂得知恩图报的人,对王腾一行人为清河县(他)带来这么大一笔财政收入是发自内心的感谢。 看上去不像是那种白眼狼。 王腾也暂时根本看不出县太爷有歹毒之心,这餐饭也不是鸿门宴,席间一群人大快朵颐,吃得聊得很愉快。 胡格倒是没有喝一口酒,他见惯了江湖勾心斗角风风雨雨,并没有放松警惕,而是一直站在王腾身后,说什么都不肯入座吃菜,以下人自居,推却了县太爷的一番好意。 他目光敏锐,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直在留意附近的响动,确保府衙内没有埋伏刀斧手。 王腾见他如此称职,心中也安心了不少。 饭后,县太爷请王腾参观县衙。 “我这府衙虽大,却远远不及小友的豪宅啊,听闻小友重金购得前任礼部尚书费了大代价兴建的宅子,真是羡煞旁人……” 就在这时,外面突然有人擂鼓。 县太爷一听就眉头一皱,这大喜日子,什么人这么多事儿,一点没眼力见的么? “王腾小友稍安勿躁,本县这且先出去应付一下,如今整个大洪王朝国泰民安,想必应该没什么大事。” 县太爷有些不好意思地向王腾告罪一番,随即让管家好生招待王腾一家人,便自行前往衙门了。 第五十章:孔金焕报官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堂下何人?状告何事?” 惊堂木拍下,已换上一身五品官服的县太爷正襟危坐,沉声喝问。 跪在下面的人尖嘴猴腮,闻言下拜道:“回禀大人,草民凤来镇大王村孔金焕,要状告凤来镇大王村王天秀,欠草民三两银子逃之夭夭下落不明……” “王天秀?” 县太爷一听,眉头一皱,“你所说的王天秀,可是那王腾王公子?” 孔金焕一愣。 “回大人,正是王腾。” 怎么这王腾这么有名的吗,连县太爷都知道他? 他忽然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王腾王公子,欠你三两银子?” 县太爷仿佛听见了什么天大的笑话,饶是以他坐在县尊大人这个位置上二十几年,居然也忍不住嘴角勾起一抹冷笑。 我们是受过专业训练的,无论多好笑,我们都不会笑。 除非忍不住。 “确有其事!” 孔金焕自证道,“大人,草民是开棺材铺的,八天前,王天秀的妻子王金氏,在小店购买了一副棺材,赊欠了六两银子,原定为期半个月还款,前几日,草民以三两银子的价格把他滞留的棺材回购了过来,也就是说他还得还草民三两银子,但随后他却如人间蒸发一般,连家带口全都搬离了大王村,大人,您说这该如何是好?” 县太爷眉头大皱:“什么棺材回购,卖出去的棺材,还有回购的道理?” 这时一旁的师爷及时上前,在县太爷耳旁低语了几句。 县太爷听完师爷的提醒,就开始听孔金焕说话。 “那王天秀之前不是脑疾犯了投河自尽么,捞起来的时候已经没气儿了,他妻子适才在草民这里买走了棺材,草民见她可怜,还特地推掉了其他人的订单,把唯一现成的棺材卖给了他,气得之前的主顾上县里买去了。” 孔金焕款款道来,“哪知道,这棺材刚送出去,这王天秀就醒过来了,大人也知道,做我们这一行的,哪有退还棺材的道理,所以这棺材只能是留在王天秀家里了。” “本县说一个棺材怎么要六两银子,敢情你是看人要赊账,故意加价的吧,否则你岂会这么好心,把这口棺材拱手让给王家小娘子?” 这是县太爷在听了见多识广的师爷告知棺材市场价之后给出的结论。 一副棺材正常是卖四两银子。 孔金焕卖六两,不是仗着人王家小娘子捉襟见肘坐地起价是什么? 孔金焕倒也没料到这县太爷居然这般睿智,同时也隐隐觉察到县太爷似乎对自己有点针对的意思,处处都在把问题反抛给自己这个原告。 话说你不应该是听了我的诉求之后把王腾找出来跟我当堂对峙么? 我上衙门就是来求助你们帮忙找到王腾的呀。 心里话当然不能直接说出来。 “回大人,事实确实如此……” 孔金焕擦了把额头不知道什么时候浮现的热汗,把头埋低道,“但不管怎么样,那王天秀欠我三两银子是不争的事实,现在他逃之夭夭人找不到了,还请县太爷为草民做主!” “胡说!” 县太爷面色一冷,“岂会有人因为你区区三两银子逃之夭夭?” 孔金焕当时就被噎住了。 这王腾都没露面,县太爷怎么一个劲向着他说话啊? 联想到县太爷刚才的语气,似乎认识王腾,他心中已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大人,那……那或许是草民搞错了,他只是外出几日,等还款日期到了,自会回来……” 孔金焕当即开始打退堂鼓。 “既然连你也不确定……”县太爷本想直接打发他滚,但是转念一想,还是一拍惊堂木,“那就暂时休庭。” 随后,他便让身边的师爷赶紧去找王腾。 师爷当即往后堂跑,追上了正走向后院赏花的王腾一行人。 “王公子!王公子!” “季师爷,怎么了?” 王腾回过头。 “王公子,衙门里边有个叫孔金焕的来状告你逃债,县太爷让我来问问你主意。” “孔金焕?” 王腾一笑,下意识和胡格相视一眼。 这货也忒没耐心了吧,这么快就跑县衙告状来了? “师爷,我就在后堂等候,烦请告知县太爷,着我们当堂对峙便是。” 王腾面色坦然,并无半分忌惮与畏惧,反而胸有成竹。 “哎,好嘞!” 季师爷当即回去复命,王腾一行人紧随其后,行至后堂止步。 一听儿子惹上官司,本来还因为儿子结识了县太爷而开心得不行的王母顿时紧张了起来:“秀儿,这,你不会出事吧?” “放心,妈,没事的。” 王腾笑着宽慰道。 “相公,这孔金焕到底要做什么啊?” 一旁的金苗苗也有些忧心。 “跳梁小丑而已,你且瞧好了,看相公今日怎么整死这个一肚子坏水的东西!” 王腾冲她眨眨眼。 休庭过程中,孔金焕越想越不对劲,来回踱步了一阵后,再次跪在堂上,道:“大人,草民还是先不告了,先回去等等看,保不齐那王腾这些天就回来了呢?” “胡闹!县衙其实你想来就来,你想走就能走的?胆敢调理本县,就不怕本县治罪吗?” 这时,收到季师爷带话的县太爷却不给他退缩的机会,一拍惊堂木,语气严厉了起来。 “大人饶命,草民知罪,草民不敢了……”孔金焕自知过分,连连磕头。 “此事你既然找到本县,本县自然不会坐视不理,自会还你和王公子一个公平公正。依本县看,不如让王公子出来和你对峙吧。” 说罢又是“啪”的一声惊堂木,“来人,传王公子!” 这就传了? 孔金焕一愣,都不用找? 还有,这称呼是怎么回事? 传王公子? 你不应该是传被告王腾么? 孔金焕满脑门的问号,随后就看见那个修长熟悉的身影从后堂信步走了出来。 “王……你怎么?” 望着那张熟悉的丰神如玉的俊脸,孔金焕傻眼了,他压根没想到,王腾竟然就在县衙当中…… 第五十一章:两级反转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王……你怎么?” 孔金焕愣愣地看着后堂出来的少年,眼中满是震惊,一时间竟然手足无措了都。 王腾作为被告,此时却神采奕奕,泰然自若,从容来到堂下,下跪道:“草民王腾,拜见县太爷。” 虽然是好朋友,走个过场还是必要的,谁让王腾没有官身,见父母官不跪的话是犯法的,要大刑伺候的。 象征性地参见过县太爷之后,王腾就看向了一旁一脸懵逼的孔金焕。 “孔掌柜,别来无恙啊,听说你到处找我要告我?” 他笑着打招呼,亲切的语气,就好像是久别重逢的老朋友。 “原告,你且看仔细了,他是否就是你找的那位王天秀?” 县太爷冷声道。 “回大人,是……” 孔金焕此时心里已经连着打鼓了。 “被告,原告指证你拖欠他三两银子,连夜逃跑,意图躲债,可有此事?” 县太爷向王腾问话的时候,语气就温柔了不少,孔金焕越听越觉得不对劲。 “回大人,此事……” 迎着孔金焕死死愣愣的目光,王腾皱眉道,“纯属子虚乌有,一派胡言!” “你……你说什么呢!” 孔金焕刚要急。就听惊堂木重重一拍,县太爷冲他怒目而视:“肃静!” 此时外面围观的老百姓越来越多,县太爷清了清嗓子,也没有那么明目张胆地偏袒王腾,语气变得严肃了一些,道:“被告,你继续说。” “县尊大人,草民原是大王村人士,近来在县城里新购置了一套房产,就在街对面的泗水街,离县衙不过数百米路,草民日前刚搬入新居,何来逃债一说?” 王腾一脸愠怒,“请恕草民斗胆直言,我王某人都能在县城里购置新宅,总不至于连三两银子都还不上吧。” “竟然能在泗水街购置房产?” “那这人相当有钱啊……” “对啊,这么有钱,怎么会欠三两银子?” 外头的老百姓一听,纷纷哗然。 泗水街是整个县城最繁华的地段,也是出了名的富人区,住在那里的一个个都是家财万贯的主,整个县城最顶尖的有钱人。 住在泗水街的人欠三两银子不还,还连夜逃跑,意图躲债? 开什么玩笑? 就连孔金焕都懵了。 他根本不敢想象,王腾原先一介穷布衣,竟然能在泗水街购房? 谎言,这一定是谎言! 他当即争辩道:“不可能!你明明是个家徒四壁的穷书生,前一阵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怎么可能买得起泗水街的房子?” “胡闹!” 不等王腾开口,惊堂木拍下,县太爷怒道:“你空口无凭,王公子在泗水街购房一事,本县便是知情人,他明明家财万贯,岂是如你所说家徒四壁?” 王腾以前是不是穷,县太爷不知道。 但自打剿匪一役后,分得的那点赃款绝对称得上家财万贯了。 县太爷对此是心知肚明的。 如今听见堂下原告如此污蔑自己的财神爷,他都听不过去了。 王公子三两银子还不出? 你才三两银子还不出!你全家都三两银子还不出! “不是啊大人!我和他是老乡……” 孔金焕极力辩解。 “诶!王公子!果然是王公子啊!” 看热闹的围观群众里有一人忽然叫了出来。 王腾转头看去,这不就是牙行那个负责卖房子给他的那个中介嘛,当即也是一笑道:“是你啊。” “各位,鄙人就是牙行的,我可以作证,王公子买下了对面泗水街的豪宅,而且是咱们清河县全县最贵的一套房产,就是我经手置办的,我以人格性命担保,王公子确实是泗水街最顶级的豪宅,原‘天璇庄园’的业主!” 这名中介没少从王腾这笔豪宅大订单中捞油水,此时也没忘恩负义,积极站出来替王腾作证,“说他欠人三两银子不还,还连夜逃跑,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反正是不信的!” “我就说嘛,这种事哪里能胡编乱造。” “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这个原告我看问题很大。” “三两银子就闹上衙门,还是假的?原告是脑子有问题吧?” 群众当即又是一阵低压压的议论,对王腾的支持率一下子变成一边倒的趋势,大伙都对此事坚信不疑。 “被告确实是泗水街‘天璇庄园’的业主,此事毋庸置疑,连本县都可以作证。被告欠了区区三两银子便连夜逃走一辞,实乃滑天下之大稽,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县太爷也再次开口,毕竟昨夜他的人就是把分赃的钱送入了王腾的天璇庄园,重重一拍惊堂木,道,“被告,本县相信你没有负债潜逃,那本县再问你,原告称你欠他三两银子,可有此事?” 孔金焕闻言,适才松了一口气。 不管有没有逃,三两银子这事儿王腾总赖不掉。 “三两银子?” 王腾眉头一皱,一脸疑惑,“回大人,没有这回事啊?” 孔金焕一听,当时就傻眼了。 他万万没想到,王腾竟然会连这都矢口否认,瞪大了眼睛看着王腾:“你!” 王腾皱眉看向孔金焕道:“我何时欠过你三两银子?棺材你明明都已经拿回去了,这三两银子又是从何而来?” “你……王腾……好你个王腾!我万万没想到,你竟然……世间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孔金焕气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原告,这是怎么一回事?” 县太爷怒目向原告,重重一拍惊堂木。 孔金焕嗓子都干了。 哪有告状告成这样的? 什么都一下子确信被告的话,反过来逼问自己这个原告? 您就不能质问一下被告吗? “回禀大人!草民一开始就陈情过了,他的妻子在小店购买了一副棺材,小的一开始不答应让他退货,后续有了新的下家,小的才提出以半价回购棺材,这王天秀他也是答应的啊,此外,还有一事,他在小的回购回去的棺材上动了手脚,棺材一到丧户家里,一抬起来就散了架,这会儿丧户也跟我吵着闹着要说法呐,可现在这王天秀竟然要耍赖了,县太爷您一定要为草民做主,做主哇!!” 第五十二章:不肯罢休的王腾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县太爷您一定要为草民做主,做主哇!” 说着孔金焕就开始猛磕头,脸色都涨红了。 “孔掌柜,你怎会口出此言?” 王腾一脸震怒,抬头看向县太爷,道:“县尊大人,你万万不可听信这奸商的胡言乱语。当初是他欺我妻子不谙世事,开出六两银子的高价骗她买下棺材。” “不料棺材到家后,草民便苏醒了过来,于是提出要把棺材退回去,怎奈这奸商无论如何不肯让我们退货,草民气他诓骗我妻子,还屡屡骚扰我妻子,再加上六两银子这个价格简直黑心,为了争一口气,草民便坚持退货,因而与这奸商久久僵持不下。” “直到日前有邻里去世,棺材有了下家,孔金焕才答应让我们退货,至于在棺材上动手脚,那更是子虚乌有一派胡言,草民才不至于似这般无耻,还望县尊大人明鉴!” “六两银子?” “什么棺材要那么贵?” “我们县里买的棺材都只要四两银子。” “奸商,奸商啊,还骚扰人家妻子?” “这还有脸跑县衙来告状?” 闻言,众人的评价又是惊人的一致,倒向王腾这边。 “一副棺材卖六两银子,确实不合理。过后一定要好好查查你的铺子!” 县太爷目露冷光,一声惊堂木,吓得孔金焕浑身一颤。 群众也纷纷起哄。 “县太爷说得对,要查,得严查!” “黑心奸商。” “还有脸告状来了?” “啪!”惊堂木落下。 “肃静!” 县太爷示意众人不要喧哗,随后,他摸了摸山羊须,道,“不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既然买了,也无可厚非……原告,事后你既有了下家,收回棺材便是,这三两银子又是从何说起?” “是啊!草民也纳闷,从未听闻过有这三两银子的说法啊……” 王腾不解。 “这……这棺材是草民从王天秀手里半价回购过来的……” 此刻孔金焕已经百口莫辩了。 “都有下家了要把棺材拿回去了,你还管人要三两银子?” 县太爷打断道,一脸不可思议。 众人闻言,也是纷纷义愤填膺。 “就是,哪有这样的。” “退就退了呗,这会儿还管人要三两银子是什么意思?” “奸商,真是奸商啊。” “吗的,我有点想上去踹这老杂毛一脚。” 王腾老神在在,他笃定凭借自己的巧舌如簧,今日这个局面,必定能让孔金焕吃不了兜着走。 “回禀大人,孔金焕起初确实有提到三两银子回购,但是草民当时是严词拒绝的,草民坚称棺材可以拿回去,但绝不会给他一分钱,就当退货处置了。” 王腾诉说道,“当时孔金焕也认可了,草民才让他把棺材拉回去的,但是草民不知道他为何又出尔反尔,甚至还闹到法庭……县衙来了。” “这还用说啊,肯定是他棺材质量不行,弄得下家也要退款,他不肯白忙活一场,非要把钱赚到手,所以又回来讹之前的下家了……” 旁观者清,有人这样高声说道。 “没错,肯定是这样。” “这奸商。” “别拦着我,我要捡块大石头打死他。” “真是个无耻的狗东西。” 这个说法得到了广泛认同,众人都对着孔金焕指指点点,场外一片骂声。 县太爷见有人帮腔,都不用自己带节奏了,也是十分欣慰地抚了抚须,看样子今天王腾是无忧了。 自己这也算是给王腾送了一个人情? 想必今日之后,两者的关系只会更好更固若金汤。 “肃静!” 县太爷又一拍惊堂木,道,“原告,你可有字据或者欠条?” “这,邻里做点小买卖,赊账是很正常的事,咱一开始也没说要立字据或者打欠条……” 孔金焕此时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会闹到今天这个地步,他肯定会先留够了证据啊。 “既然口说无凭,证据不足,你的诉求,本县不予支持!”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你另外可还有什么事吗?” 见众口一词,孔金焕完全无力招架:“这……这……” 他根本没想到,自己棺材被做了手脚,好好的一单生意被搅黄,他此行本是假借有三两银子欠款一事,想利用衙门找到王腾那个杀千刀的家伙,未曾想到会落得这样一个结局。 非但要不到一个说法,连三两银子都讨不回来了。 这县太爷分明偏帮王腾,二人多半沆瀣一气,没听人说么,买新宅子他县太爷都能作证! 两人关系可见一斑了。 今日是踢到铁板了,不打碎牙往肚里咽不行…… 孔金焕悔不当初,只能自认倒霉,正当他要撤退的时候,王腾却开口了:“大人,其实还有一事,草民也一早想上府衙检举了,但念及县尊大人日理万机,草民实在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一桩小事就前来烦扰大人,只是眼下既然这孔金焕自己就因为想讹诈草民三两银子闹上法庭,草民斗胆,顺便检举揭发,还望县尊大人恩准。” 孔金焕眉头大皱,心中隐隐有不好的预感。 他觉得王腾这是借题发挥,很可能这桩事绕到最后又要算到自己头上来。 “民众无小事,王公子但说无妨。” 县太爷正襟危坐,肃穆道,“本县一定会为民做主的。” 为民做主? 孔金焕暗自冷笑。 你是为王腾做主吧! “是这样的,本月初五那一日,孔金焕上门骚扰我妻子,被草民发现痛斥了一顿后,当晚,草民便在凤来镇上遭遇一人的伏击……” 孔金焕一听他竟然把这事情提了起来,顿时浑身一热,背上的毛孔全炸开了,脸上青一阵白一阵。 老子都已经认栽了。 你王腾还想怎样?还不愿就此罢休? 但随后他就强迫自己镇定下来。 他没有证据指认是我。 他没有证据,不怕…… “那人以木棍痛殴草民,但最后还是被草民侥幸逃脱掉了,借着月色,草民看到那人是镇上一个出了名的泼皮无赖,也是这孔金焕的内弟——孙大富!” 第五十三章:翻供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在本县的眼皮子底下,竟会发生这等恶劣的不法之事?生命安全大于天,你怎么能说这是小事?” 县太爷立即表现得十分重视,“那你可有看清歹徒的样貌?” “回禀大人,看清了,借着月色,草民看到那人是镇上一个出了名的泼皮无赖,也是这孔金焕的内弟——孙大富!” 当听到孙大富的名字的时候,孔金焕就彻底傻了眼,浑身的力气仿佛在一瞬间都被抽干了,四肢软绵绵的,脑门上冷汗直冒。 他万万没想到,王腾居然认识自己的内弟! 甚至还知道孙大富和自己的关系! “哦?竟有此事!?” 闻言,县太爷顿时瞪大了双眼,怒不可遏地一拍惊堂木,痛斥孔金焕道:“大胆刁民孔金焕!你胆敢雇凶杀人!来人!” 孔金焕当时就吓傻了,一个劲道:“大人,冤枉啊!冤枉啊!” “现缉拿传唤疑犯凤来镇孙大富!” 县太爷高声道,“先把孔金焕押入大牢,等孙大富到案,明日午时,再一并升堂问案!退堂!” “大人!冤枉啊!草民没有叫人伏击他啊!” 孔金焕还在申辩,两边已经各出一名衙役,一左一右将他架起来拖了出去。 退堂后。 “老弟打算让老哥怎么处置这孔金焕?” 还穿着官服陪王腾走在后院的县太爷如是问道。 “这孔金焕虽贪得无厌人品低劣,却也罪不至死,老哥依法办理便是。” 王腾说道,“想必经过这一次教训,他也会长点记性才是,日后必然不敢再胡作非为。” “依法办理可不好办,老哥问你,那孙大富当夜可有伤你?” “伤了,棍棒正中脑门,差点没要了我的小命。” 王腾如实回答,想到脑门上的挨的那一下就一阵后怕。 都能把自己的金手指打出来,可见这一棍确实下了死手。 力道再重点,自己很可能就一命呜呼了。 “既然是杀人未遂,按照大洪律例,就没有那么轻易放过这两人了。” 县太爷眼中闪过一抹冷光,看向王腾,信誓旦旦道,“老弟放心,此事老哥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真要按故意杀人未遂处理?” 王腾眉头一皱,如果真是这样大的罪过,那轻则判刑重则要命了。 “老弟此言差矣。”县太爷一脸严肃地纠正道,“这本身就是故意杀人。” 王腾沉默。 此刻,那孔金焕与孙大富的生死存亡,竟尽在他一念之间。 “老弟,在此事上,你切莫不可妇人之仁。” 县太爷劝导,“若是不依法严惩,他出去之后对你心生报复之意,后患无穷,要知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只是一介贩夫走卒,而老弟你却家大业大,他若是秉承着死也要拉你垫背的绝念,老弟日后可就没有一个踏实安稳觉可以睡了。” 王腾脸上并无意外之色,他当然也知道这个道理。 但却不能从他嘴里说出来。 只有县太爷提到,才是顺理成章依法办理,而非以权谋私。 “一切全凭老哥做主。” 王腾作揖。 “这事你为什么一直也没跟我说?” 回去的路上,金苗苗就忍不住开口了,她今天是刚知道王腾曾遭到夜半伏击,险遭横死。 “因为我自己能处理好。” 王腾淡然道,“告诉你们只会徒增忧心,没有任何益处。” “有担当是好事,但以后为人处世得加倍小心,尽量与人为善,可千万别再出这种事了……” 王母也是心有余悸,她在后堂听见案情的时候,一颗心都揪起来了。 宝贝儿子可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 丈夫刚走不久,儿子若是遭人暗算去了,她也就不活了。 “放心,娘,我这不是没事儿嘛。” 王腾安抚了几句。 当日,县太爷就着人传来消息,孙大富落网了,在赌坊被擒获,已经下了狱,并且都没怎么严刑拷打就全招了,承认为还赌债收了姐夫孔金焕的银子,夜半伏击王腾,欲给他一个教训。 这倒是没怎么出乎王腾的意料。 毕竟,乡里小混混,区区街溜子,又能有几分骨气? 县太爷还传话,明日升堂,不会有什么悬念,一定能治这二人的罪,还王腾一个公道。 “咱们的县太爷是个好官呐!” 王母得知后连连称赞,“老头子若是知道我儿福星高照,遇到好官庇佑,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王腾听了也是笑笑。 那是,县太爷是咱自家人嘛…… 次日。 “升堂!” “威——武——” “啪!” “孙大富,你夜半伏击王腾,欲致其于死地,究竟是受何人指使,如实招来!” 惊堂木拍下,正襟危坐宝相庄严的县太爷开门见山地问罪。 一听问话,原本在见到小舅子的一瞬间就几乎吓尿的孔金焕,更是浑身瘫软,暗道这下完了。 “大人,冤枉啊,小人何时夜半伏击王腾?” 身上看不出伤痕的孙大富如是回答,倒是大出县太爷以及王腾等人的意料,“此事纯属子虚乌有啊!小人一直奉公守法……怎敢知法犯法?” “你!?” 闻言,县太爷两眼一瞪。 这个地痞,原本都已经招供认罪,就差当众公布定罪这一环节,却在此时矢口否认了。 无耻到这种地步,县太爷都生气了,重重一拍惊堂木,但还是沉住气,道:“既然如此,王公子何在?” “草民在!” 王腾从场外观众席出列,他倒也没料到这孙大富会愚蠢到这种地步,竟然敢当着县太爷的面翻供。 县太爷以惊堂木遥指孙大富:“你且来辨辨,此人可是当日伏击你的人?” 王腾上前近观一番后,笃定道:“回禀大人,当日夜半以棍棒袭击草民的,正是此人!” “你,你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伏击过你?” 孙大富梗着脖子狡辩道。 “孙大富!你好大的胆子!”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你昨日分明已经承认罪行,今日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还敢出尔反尔!你当本县是好糊弄的不成?” 第五十四章:证据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你昨日分明已经承认罪行,今日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还敢出尔反尔!你当本县是好糊弄的不成?” 见孙大富如此狡诈奸猾,饶是以县太爷为官多年的定力也忍不住失态了,怒斥道。 关键是他之前都给王腾带过话了,一定没问题,保准万无一失,能在今天当众定罪处置。 而今这孙大富却出尔反尔翻供,让他感觉 而面对县太爷的雷霆万钧之怒,孙大富却浑然不惧,缩了缩脖子,道:“大人……昨天小人刚喝了点酒,本就有些神志不清,迷迷糊糊就被逮到大狱里,眼看那些个狱卒上来就要大刑伺候,小人吓坏了,自然就会胡言乱语……那些都是酒后胡言……小的,小的自己都忘了昨天说过什么了……” 听到孙大富的说辞,一旁的王腾也是有些意外。 没想到这等泼皮混混竟然也会这般狡诈,简直不可思议,令人叹为观止。 堂外围观的群众也一片哗然。 “酒后胡言?还真能演。” “照我说,这家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铁定没冤枉他。” “等等,这么说还没升堂前就已经拷问过了?那不是会屈打成招么?” “对啊,没有证据,他又死不承认,这事儿就不好定论了呀。” 大伙各抒己见,有坚信他是凶犯的,也有对执法流程表示异议的。 “肃静!” 县太爷自然也听到了一些非议的声音。 “好,很好。昨天喝了酒,今日总是清醒的吧?” 县太爷怒极反笑,一拍惊堂木,“来人,大刑伺候!” 你们说本县屈打成招是吧,那本县就真的动一把大刑给你们看看。 一听大刑,孙大富险些就直接吓尿了,他可最怕这东西,所以昨天才不打自招的,未曾想今日还要强上,不过他早有预料,连连叫嚷道:“大人饶命啊,你可不能屈打成招啊!就算” “是啊,他都没有招供,怎么能屈打成招……” “应该拿出证据来才是……” 堂外众人顿时也开始碎碎念起来。 王腾见状,好在他早有准备,站出来道:“大人且慢,不需要严刑拷打,草民有证据证明,当晚就是他伏击的草民。” “证据?” 在场最紧张的人不是孙大富,反而是暂时没被叫到名字的孔金焕,此时一听王腾胸有成竹地说有证据,他的一颗心倒是先提了起来。 “哦?是什么证据?” 县太爷一听,神色当即缓和了不少,喜道,“速速呈上来!” 王腾看了神色也开始惴惴不安的孙大富一眼,嘴角微微上扬,道:“回禀大人,当夜小人在遭受伏击之时,曾在歹徒的裆部猛踹一脚,这才没过去多少时日,想必伤患还在,县太爷可着人检查一下,看其裆部是否有伤……” 孙大富一听就面色大变。 确实,他挨了那追魂夺命的一脚之后,一直捂着裤裆过日子,这些天连茅厕都上不利索,今天还疼得厉害呢。 县太爷当即一拍惊堂木,道:“女子回避,男子近前,当众验伤!” “嘿,竟然还有这档子事?” “裤裆还能当证据?真是千古奇闻。” “今儿这热闹是赶上了,走,上前看看。” 当即那些个拦着堂外观众的水火棍被撤了下来,所有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男丁纷纷应县太爷呼召,涌入堂内。 “来人!扒下他的裤子!” 县太爷下令。 “不,不要,不要!” 孙大富面色大变,但还是被两个衙役强行扯下了裤子…… “嘿,还真是青一片紫一片的!” “真有伤!” “这么黑,蛋不会都碎了吧……” “这么大一片淤青,居然还没死?真是福大命大啊……” 众男丁看了之后纷纷唏嘘不已。 “大人,被告根部,确有瘀伤!” 衙役汇报调查结果。 县太爷当即松了口气,看了王腾一眼,关键时刻还是老弟给力啊,这次面子是保住了,反过来还是欠了老弟一个人情。 “啪!” 惊堂木拍下。 “肃静!” 县太爷挥挥手,男丁们再度被驱出堂外,留下匆匆把裤子穿上的孙大富,面如死灰地瘫软在那。 “孙大富,你可还有什么话说?” 面对县太爷的质问,孙大富本欲再言,却被前者一声惊堂木打断,道,“孙大富,夜袭王公子,蓄意杀人,然杀人未遂,证据确凿,按照大洪律例,诸谋杀人者,徒三年;已伤者,绞;已杀者,斩,故而判处绞刑!” 一听是绞刑,孙大富整个人仿佛魂都不在了,嘴唇哆嗦不已,看向孔金焕,两眼都是血丝:“姐夫,姐夫……救我……救……” 他已然语无伦次,神情恍惚,去拉扯同样浑身瑟瑟发抖脸上汗流如雨的孔金焕,不慎把已然瘫软的后者扑倒后,他忽然想到了什么,眼中突然爆发出极强的求生欲,双膝跪地来到王腾面前,抓着他的裤腿,苦苦哀求道:“王公子,王老爷,我,我错了,我求求你,放过我,放我一条生路,求求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王腾又随口说了一句这个世界还没有的金句箴言,道,“时至今日,求我也没用,你还是求求县尊大人吧!” “县太爷!小的,小的知罪,求大人开恩,饶命啊!” 孙大富连连磕头。 第五十五章:狼道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你,你看我做什么?” 一迎上孙大富的视线,孔金焕只觉***一紧,仿佛被青龙偃月刀强势捅穿一般,脑海里轰然一声如遭雷劈,只剩下一句话:这下完了,真的完了…… 如今他只能一口咬定和自己无关了。 “回大人,是他,就是他指示我去教训王腾的!” 孙大富手上带着木板镣铐,一只手抬起来另一只手也得起来,两手指着一旁的孔金焕。 “你!孙大富,你不要胡说八道!我什么时候指示你你去做这种违法犯罪的事情了?” 孔金焕哆嗦,随后朝着县太爷猛磕头道:“大人,您可千万不要听信这个人的胡言乱语啊,草民从来就没有让他去教训王腾,从来没有哇!此事和草民一点关系都没有啊!还望大人明察!” 孙大富一听他竟然敢撇的这么干净,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睁着眼难以置信地道:“好哇,好你个孔金焕,不承认了是不是,想让我死是不是!” “我可是你姐夫啊!” 孔金焕瞪大的双眼里尽是血丝,“你何故如此陷害于我!” “我还是你小舅子呢!你怎么忍心让我去死!?” 孙大富回怼,随后转向县太爷:“大人!小人与王公子素无瓜葛素无恩怨,怎么会无缘无故去教训他呢!大人!” 孔金焕也在一旁嚎啕道:“大人啊,你就是借草民一百个胆子,草民也不敢雇凶伤人啊,大人明察啊明察啊!!” “啪!”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道:“肃静!孙大富,你说!” 孔金焕只好无奈住嘴。 孙大富喊道:“大人,事情是这样的,我欠了二两银子赌债,问这个姓孔的借,但是这个凉薄的家伙一直不肯,说是要任凭我自生自灭,直到那天,他却主动找到我,说给我二两银子,要我去打王公子一顿,给他出气,不信大人可以到赌坊打听,我第二天就把二两银子赌债给还上了,这二两银子就是他给我的!” “你!你……你血口喷人!” 孔金焕脸上汗流如注。 “啪!” 惊堂木再次重重拍下,县太爷警告道:“孔金焕,你若再敢擅自喧哗,休怪本县不客气了!” 孔金焕只好再次噤声。 王腾在一旁出声道:“县尊大人,确实,这孙大富与草民素无瓜葛,更谈不上有什么仇怨,草民也想不出,他到底有什么理由来袭击草民,唯一的可能就是,当晚之前,草民因为那孔金焕出言轻薄贱内而与之发生口角,那孔金焕心生怨恨,便使内弟孙大富来谋害草民。还望县尊大人明察。” 孔金焕还想再说话,但碍于县太爷的权威,只能咬着牙闭口不言。 “对对对!就是这么回事!” 孙大富抓住救命稻草似的顺着王腾的话往下说,“就是他俩的矛盾,我就是一被当枪使的,我自己完全没有动机去对付他!” 事到如今,所有人也都看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肯定就是这个奸商雇凶杀人的。” “对,没错。” “看他如何抵赖!” 众人议论纷纷。 “啪!” 县太爷一拍惊堂木,问道:“孔金焕,你可还有何话说?” 孔金焕还是硬着头皮说道:“大人,草民冤枉!” “大胆孔金焕!” 县太爷拍惊堂木的力道加重,“案情事实已在眼前,你还敢狡辩?来人,大刑伺候!上夹棍!” 夹棍亦称三尺木之刑。 去地五寸多,贯以铁条,每根中各绑拶三副。 凡夹人,则直竖其棍,一人扶之,安足其上,急束绳索,仍用棍一具,交足之左,使受刑者不能移动。又用一根长六七尺、围四寸以上的大杠,从右边猛力敲足胫,使足流血洒地。 即是用三根相连木棍夹挤受刑者足部,使之产生剧痛。 当时孔金焕就被按在地上,两边各有人用夹棍夹住他的双脚,开始用力夹挤。 “啊!!!” 公堂之上,传来孔金焕歇斯底里的惨嚎声,所有人闻之丧胆,脊背发寒,却无一同情。 “这等奸恶之人,就应该这样对待他!” “案情已经很明了了,还敢抵赖,敢做不敢当。” “人王公子都说了,和孙大富无冤无仇,只和他有仇,这事儿还能怎么赖?” “还不如乖乖交代坦白从宽呢。” 没有人听见旁人的议论,因为孔金焕惨叫的声音太大了,都盖过去了。 “啊啊啊大人啊,我招!我招!” 做商人的,到底骨头不够硬,随后孔金焕就把什么都招了。 本来关于讹诈王腾三两银子的事他是不肯招的,但是眼看着县太爷又要大刑伺候,他还是捏着鼻子把这桩莫须有的罪也认了。 只可惜不是一开始就招供的,不存在什么坦白从宽,县太爷判得很重。 孔金焕按主犯判蓄意谋杀未遂,但已致受害者重伤,处绞刑。 而那个孙大富只能算是从犯,最后判了个无期徒刑…… 王腾觉得是有点过,不过退堂后和县太爷在聊起的时候,县太爷的说法他还是支持的。 这两人一定不能放他们一条生路,唯恐对王腾日后的人身安全不利。 况且,杀人在大洪王朝那是最大的罪,杀人者死,哪怕是太子杀了人都得偿命,何况平民百姓一介贩夫走卒? 就算王腾大难不死,此事也不能揭过。 但其实,孔金焕的初衷也只不过是想教训王腾,想打他一顿出出气报复一下而已,而并非真要他的命,试问若真要了他的命,那王家赊欠他的六两银子他管谁要去? 但公堂之上,县太爷却认定他下死手,主观意识上是要致王腾于死地。 根本不容他辩驳。 这也是王腾两世为人,第一次把自己的对头整到丧命,说没有特别的感觉是假的。 从孔金焕来回购棺材时,拜托胡格用内力毁坏棺材内部,以至于棺材到了丧户就散架。 到后来借县太爷的关系,在簿公堂之时颠倒黑白反栽孔金焕一盆。 他步步为营,用尽了手头一切的资源,终于把孔金焕逼入绝境。 不能让任何死敌有喘息的机会,必须把握主动权,雷霆出手,在最短时间内除灭死敌,方才没有后患。 这,便是狼道。 第五十六章:孩子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娘子,你看,咱们现在房子这么大,都能住几十上百口人了吧,但现在还空空荡荡的,总感觉瘆得慌……” 入夜,王腾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嗯,我也住着不太习惯,但是相公最近不是找人把咱的老宅子推倒重建了嘛,我们又不可能回去住……” 一旁的金苗苗很单纯地以为他就是单纯在说房子大,“不过,我倒是觉得,这里挺好的,至少不漏雨。” 说到这个,她的语气中分明多出了满满的幸福感。 “人少的话,应该也不会冷清太久,咱们张贴出那张招人告示之后,来问的人不是很多嘛。” 金苗苗劝导道。 王腾点点头:“嗯,来竞聘打听的人确实很多,不过收不收还得再把把关……” 毕竟王腾开出的待遇确实十分优厚。 只要能在王家做下人,下人的子女甚至能享受读书这么好的待遇,这么好的事哪里来? 这年头读书可是很奢侈的,书的成本就搁那摆着呢。 有志投身于富贵人家做仆役的人那还不是趋之若鹜源源不断? 不过,书的成本很快就用不着那么高了…… 王腾心中默道。 “不过那些都是下人,不是家人。” 王腾转而说道。 “下人也会变成家人的嘛。” 金苗苗很善良。 王腾可以想见,自己的妻子以后一定不是那种会苦待下人的恶女主。 “不过……我在说的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 王腾转了个身,面朝金苗苗。 “嗯?” 金苗苗背对着他,发出疑问的声音。 “嗯……”王腾发现自己往日的如簧巧舌似乎在这一刻打结了,什么能言善辩,什么牙尖嘴利,统统不存在了,努力组织着合适的语言,“我是说……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啊。” 金苗苗点点头,“怎么了?” “那你说……” 王腾两手的食指彼此点点点的,“家里要是有个孩子该多好?” “孩子?” 金苗苗有点疑惑,今天的相公是怎么了,说话怎么前言不搭后语的?孩子家里不是有一个么? “咯咯”。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忽然有人在外头敲门。 王腾眉头一皱。 谁啊这时候跑过来扫兴? 下了床开门一看,居然是穿着睡衣的小王琳,正抽泣着站在门口,扁着小嘴一脸委屈。 “妞妞,怎么了?” 王腾立马蹲下来,和她保持平视。 “哥哥,我,我怕……” 她啜泣着,脸上都是泪水。 “怕什么啊?” 王腾温柔地把她脸上的眼泪擦干。 这时候金苗苗也下床走了过来,顺便还把灯点上了。 “娘说,我们新家房子多,今后要我一个人一个房睡了,我,我怕……” 小王琳说着就扑上来圈住了王腾的脖子,吊在他身上不肯下来了。 “哈哈,这样啊。” 王腾哭笑不得,轻抚着她的背安慰了几句,“妞妞乖,以后习惯了就好了,哥哥带你回去睡吧,好吗?” “啊啊啊不要!” 小王琳一下子收紧了双手,死死箍住王腾的脖子,让后者都感觉到有些窒息了。 “那,那不然怎么办嘛?”王腾向一旁同样感觉到很好笑的金苗苗投去求救的目光。 “我……我能不能和你们睡啊。” 小王琳怯生生地道。 王腾正要委婉拒绝。 一旁的金苗苗却抚摸着她的头说:“好啊,那你就先跟我们睡吧。” 王腾:“……” “好耶!” 就这样,小王琳躲进了哥哥嫂嫂的被窝里,成了一条亮闪闪的三八线。 王腾很无奈。 金苗苗却并没有不适,毕竟小时候王琳就经常钻他们的被窝。 她还乐呵呵地对王腾说:“你刚说缺个孩子,这就有个孩子来给你热闹了。” 王腾欲哭无泪。 娘子啊,我说的不是这种孩子,是那种孩子啊…… 第二天,王腾就起了个大早,拉上胡格出去进了一批木材。 “相公,你最近进了那么些木材是要做什么?” “没啥,就闲着无聊没事干,刻字,练练家传的木匠活,毕竟咱爹的技艺总不能在我这里失传不是?” 说是这样说,其实王腾死去的爹根本没教过他木工活,只是全力供应他让他一心读书。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嘛。 不过孔金焕的事情了了以后,王腾就清闲了下来,平时什么事儿都没有,就开始倒腾一些有的没的。 只可惜,他还是高估了自己的动手能力,或者说是低估了在木板上刻字的难度。 把一段段木材搬进了院子里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似乎都不知道从哪里入手…… 工具倒是有。 为了纪念老父亲,他把父亲所有的木工器具都搬到天璇庄园了。 但问题是他不会用…… 怎么切割? 怎么抛光? 怎么打磨? 王腾:“???” “算了……” 最终王腾还是选择放弃,跑到最有名的木艺铺子,打听了一下工艺和价格以后,就着人把木材送到木艺铺子去了。 王腾让木匠把木材锯成一块块木板,自己则是把之前空闲时间写好的《西游记》的稿子反贴在木板上,再让木匠根据每个字的笔画,用刀一笔一笔雕刻成阳文,使每个字的笔画突出在板上。 阳文和阴文是印章中的说法,阳文刻的字是凸出来的,阴文刻的字是凹进去的。 没错,他要发明的这个项目,就是古代人文发展史中相当浓重的一笔——印刷术! 虽然说还是后续的活字印刷术更为高效,但相对的制作起来的时间成本也更高,要把泱泱华夏那么多汉字都书写下来,后续还得拼字什么的,实在太麻烦。 为了方便起见,王腾就采用了雕版印刷术。 木匠刀功很利索,一页的木板很快就雕好了,接下来就可以印书了。 这一步木匠不懂,王腾只好亲自出手。 印书的时候,先用一把刷子蘸了墨,在雕好的板上刷一下,接着,用自纸复在板上,另外拿一把干净的刷子在纸背上轻轻刷一下,把纸拿下来,一页书就印好了。 “成了!” 第五十七章:雕版印刷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王腾之所以要发明雕版印刷术,原因也很简单。 其一,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让自己的书发行了。 其二,权当用这个技术报答薛掌柜的知遇之恩,替他省个一大笔人工费。 接下来的几天,王腾每天就是写稿子,毕竟已经收了郑老的五万两银子,按照契约,他必须在两个月内把《西游记》第一册书稿,也就是六万多字的篇幅完成,然后交到薛掌柜那里去。 其实对于王腾来说,六万多字哪里用得着两个月? 郑老是误以为他还要创作,才给他这么长时间。实则根本不用,脑海里已经有了细致的通篇的他,只需要在纸上抄录下来即可,根本不需要动脑子思考。 而且他手速很快,原主没别的爱好特长,从小就是喜欢写字,以练字为乐,一碰笔杆挥舞起来,那叫个轻车熟路。 每天花至多三个时辰,就可以抄写上万个字。 这还是偶尔和妻子打情骂俏,间或调侃一下小王琳,三心二意的情况下。 最终,写完一整册《西游记》六万多字,仅仅只花了六天时间而已。 之后,他就把厚厚的一叠写满字的纸张送到了木匠铺里去,让手艺精湛的和木匠全都贴到木板上刻成阳文。 “公子,你的字体好奇特,我从来没见过这样优美的字。” 赤裸着黝黑油亮上半身的和木匠看着一页页笔墨,啧啧称奇,“不但美观,而且横竖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十分便于我刻画。” “没错,这正是我为了方便你刻字,自己发明的一种字体。” 王腾淡然一笑。 “公子自己发明的字体?” 和木匠一听就愣住了,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王腾。 “不错。” “想不到先生年纪轻轻,竟然还是一名登峰造极的大书法家。” 和木匠的称呼都变了。 能自创文体,绝对不是一般人,在他看来,自己的赞誉之词没有丝毫的夸张。 王腾莞尔一笑,不置可否。 某种意义上来说,似他这种,发明了一种字体的人,确实称得上当之无愧的书法家了。 他用的是宋体字,这是在中国宋朝时期才发明的一种汉字印刷字体。 宋体笔画有粗细变化,而且一般是横细竖粗,末端有装饰部分,即字脚或衬线,点、撇、捺、钩等笔画有尖端,属于白体,这种字体横竖都比较直,更方便雕版。 在中国古代,宋体字是印刷行业较早最为广泛的一种印刷体,根据字的外形的不同,又分为书宋和报宋。 传说,宋朝时秦桧曾发现朝廷公文字体不一,于是在模仿徽宗赵佶的书法创造出了一种工整划一、简便易学的独特字体。 后来他开始用自己创造的新体字誊写奏折,成功引起了徽宗的注意。徽宗将这种字体定为公文标准字体,推行全国。 这种字体因为秦桧所创本名“秦体”,但又因秦桧此人名声太臭,于是后人将这种字体改名为“宋体”充公。 只是这段故事虽然精彩,却根本不见于史料,连野史也没有记载。 事实上,宋体真正出现其实是在明朝以后,也是专为雕版刀刻诞生的。 所以其实宋体不应该叫宋体,而是应该叫“明体”或者“明朝体”。 主要是因为满清康熙皇帝指定称之为宋体,所以这个错误的叫法才沿用至今。 不过宋体传到韩国日本等国后倒是保留了“明朝体”这一正宗的称呼。 但不管宋体到底是叫宋体还是叫明朝体。 在这个世界,这种字体必然被冠以一个王字。 王腾的王字。 因为在大洪王朝,目前用的还是隶书行楷一类的字体。 宋体完全可以说是他发明出来的。 “那和师傅,这些就交给你了,事成之后必有重谢。” 王腾把所有书稿交给和木匠之后,就回家等消息了。 大约是王腾给的钱比和木匠开的价还要多两成,和木匠做事也是尽心尽力,日以继夜地为《西游记》第一册雕版。 不过就算他再怎么尽心尽力,雕版毕竟不像是写字那么容易,雕一个字就得好一会儿工夫。 好在王腾给的时间比较宽裕,有一个半月时间。 如果能在一个半月之内完成,他就会多付两成的工价,否则则给原价,采用了底薪加绩效的模式。 这种手段也极大调动了和木匠的积极性,他的工作态度十分认真。 而让王腾特别欣喜的是,他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勉强认得大半字,边雕边看,不亦乐乎,渐渐沉迷其中,难得有闲暇时间就抱着书稿看个不停,并且对王腾这个原著作者也是佩服得是五体投地。 重点是,他在投入其中的时候,还会替王腾找出不少错字来,还会自作主张模仿着王腾的宋体更正错字并雕刻出来。 就在王腾把这个大工程交给他的第三十九天,他就顺利交工,把一整箱子的雕版送货上门。 王腾看完后表示很满意,也是欣然给付了超出约定两成的报酬,总共三十六两银子。 不便宜,但这是细活,劳神劳力,更何况对于如今的王腾来说,这点钱根本不算什么。 随后,王腾便带着这一大箱子雕版,启程前往凤来镇。 “哈哈,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如期交稿的。” 来到契典书行,看到久违老朋友的薛掌柜十分热情,好酒好菜招待。 不过他只道王腾是应郑老的要求,直接把稿件交到他这里来,此时并没有预料到王腾竟然会带给他一项改变历史的技术。 一番大快朵颐,酒过三巡,薛掌柜不胜酒力,竟睡了过去。 才提到稿子:“王兄,不知大作批量抄写之前,能否先让我借阅一下,过过瘾?我可是你的忠实读者啊。” “当然可以啊。” 正在喝解酒汤的王腾招呼道,“胡大哥。” 胡格会意,挥手叫几个月内招的下人把装满雕版的木箱子抬了进来。 “这是?” 脸上泛红的薛掌柜眯眼看去。 王腾嘴角微微上扬,笑容略有些神秘,道:“薛兄,这,便是我的书稿。” 第五十八章:开除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上次的伤好了是吗?” 王腾原本懒得搭理沈北龙,只是没想到这个不长眼的家伙吃一堑还不长一智,还敢来找自己麻烦。 听到王腾哪壶不提开哪壶,沈北龙眼角抽搐了一下,这事儿是他心底的一块伤疤,揭开来就是血淋淋的伤痛。 “看样子你受的教训还不够啊……” 沈北龙狞笑道。 王腾:“???” 我? 我受什么教训了? 王某不才,此生还没在别人手上吃过亏。 就算偶尔吃亏,也会加倍讨还。 孔金焕就是最好的例子。 所以他此时就很疑惑,沈北龙这话,到底是什么来头。 不过稍一细思,他就大概猜到,想必应该是沈北虎在这沈北龙面前吹嘘自己是如何打压他王腾,令他抬不起头,阻断了他的前途之类的话。 再结合自己后来没再跑契典书行上班。 这沈北龙就真以为他遭到报复一蹶不振,从此再也不能咸鱼翻身了。 而事实也正如王腾所想。 沈北虎拒稿当日,回去就和沈北龙吹嘘自己是如何为弟报仇,折辱王腾,令他无地自容,在大人物面前出糗失态等等。 沈北龙听得是心潮澎湃,直呼内行。 后来王腾就从契典书行消失了,原本沈北龙是以为他是被开除或者没脸呆在这里,想来经此一役,王腾必然会痛悔当初对他不敬。 谁知道今日一见,王腾依然如此无礼。 这就令他很难忍受。 王腾懒得理他,毕竟现在的他时间宝贵的很,忙着休闲娱乐,根本没空浪费精力在这些底层人身上,当下管自己往沈北龙走去。 见他云淡风轻地走来,身后还跟着一个手持大刀的汉子,沈北龙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你,你干嘛?” 王腾突然面色一沉,猛地一甩手—— “啊!” 对于王腾说动手就动手的品行早有心理阴影的沈北龙下意识惊叫着闪躲,同时护住头脸,却在下一刻,看到王腾把手甩到脑后抓头皮了…… 见他一下子吓成鼠辈,王腾也是冷笑一声,随后大摇大摆地经过他走了。 一群抄书匠无人敢动手。 胡格紧随其后,在经过沈北龙的时候,也猛然动弹,特地把刀换到另一只手,突然的动作,吓得沈北龙又是连连倒退,胸腔里的跳动开始剧烈起来。 胡格瞥了他一眼,随即也离去,那是一个让沈北龙久久难以忘怀的眼神,冰冷,肃杀,透着一股子狠戾。 那一刻沈北龙感觉被一头猛虎盯上,几乎以为自己要没命了。 是心动啊糟糕眼神躲不掉。 “王腾!” 意识到自己被两人戏耍的沈北龙感觉又双叒叕在众人面前失了脸面,当即怒从心起,忍不住叫唤道,“你如果肯向我赔礼道歉,那我可以考虑跟薛掌柜说一声,让你重新回来抄书,怎么样?” 王腾一听,差点就笑尿了。 我谢谢你啊,还要你帮我去跟薛掌柜说一声,让我重新回来做抄书匠? “王兄!王兄!你去哪儿了,咱们,继续,继续喝啊……” 就在这时,喝得伶仃大醉的薛掌柜拿着一个空酒壶摇摇晃晃地摸了出来,一眼就在人群中看到了王腾的身影,当即嘿嘿笑着跑了上去,“哈哈,原来你在这……别跑。我……来了……” 我跌跌撞撞奔向你,你也不能一个人离去。 王腾适才止步,啼笑皆非地望着薛掌柜:“薛兄,你说你,酒量不行就别喝那么多嘛。” “不……我高兴啊!” 薛掌柜上前扶着他的肩膀道,“有一个大文豪,从我这契典书行走出去,我怎么能不高兴,来,王兄,我们继续喝!” 一旁那群抄书匠见状,顿时傻了。 “这什么情况,他怎么和咱掌柜的称兄道弟?” “北虎兄,你不是说他上回被你弟折辱一番走人了,这次来准是求薛掌柜让他回来抄书的吗?” “好像不太对劲啊……” 听着身后几个抄书匠同伴的议论,脸色变得很难看的沈北龙也是不明就里,道:“我也不知道啊,兴许是掌柜的喝多了,胡言乱语呢?” “王兄,我有一个……不情之请……” 薛掌柜认真地盯着王腾,“不知你的《西游记》在大作批量抄写之前,能否先……先让我借阅一下,过过瘾?要知道……我可是……你的忠实读者啊。你的《西游记》,我,我特喜欢……” “当然可以啊。” 王腾想了想,道,“此外,我还要送你一份大礼。” “什么大礼?” 薛掌柜满口酒气,来了兴趣。 “嗯,在送你这份大礼之前,我有一个请求,不知薛兄愿不愿意答应。” 王腾看了一旁的沈北龙一眼。 “什么要求?但说无妨!” 薛掌柜豪气地道,“只要我能做到的,我都给你办利索了。” 王腾一指一旁的沈北龙:“我觉得让这么弱智的人做抄书这么文雅的事实在太违和,玷污了契典书行的牌子……不如薛兄你把这个蠢货开除掉?” 沈北龙:“???” 薛掌柜闻言,偏头看向沈北龙。 “你在开什么玩笑,胡说八道,薛掌柜跟我弟什么交情,怎么可能因为你让我走?” 沈北龙冷笑,丝毫不觉得王腾这个昔日的抄书匠能有那个分量命令薛掌柜。 “嗝。” 薛掌柜用小拇指钻着耳洞,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后,两眼木然地看向沈北龙,一字一顿道:“你,被开除了。” 沈北龙:“!!???” 沈北龙一会儿看看王腾,一会儿看看薛掌柜,愣然道:“薛掌柜,我……” “没听到吗,你,被开除了。” 薛掌柜酒劲上来,本就神志有些迷糊,再加上王腾在他心目中的分量可远远不是一个沈北龙可以比拟的,放在正常状态下他或许还会斟酌那么一会儿,但此时正上头呢,哪里管得了那么多。 不就是一个抄书匠么,仗着自己是关系户,平时不知道好好抄书,就知道拉帮结派,效率最低不说,还总拖别人后腿,他早就看这个老鼠屎不顺眼了。 此时既然王兄发话,正好借机把他赶走。 第五十九章:弼马温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请薛兄移步正厅,胡大哥。” 看着沈北虎目瞪口呆难以置信的样子,王腾眉开眼笑,随即不再理会这个顺手收拾掉的柠檬精,转而冲着胡格看了一眼,后者会意,当即出去叫几个月内招的下人把装满雕版的木箱子抬进了正厅。 “这是?” 撇下一脸懵逼的沈北龙等一众抄书匠,和王腾一同回到正厅后,脸上泛红的薛掌柜眯眼看向这些木箱子。 王腾嘴角微微上扬,笑容略有些神秘,道:“薛兄,这,便是我要送你的礼物,也是我的书稿。” 王腾走向木箱子。 “这么大一箱子?是什么东西?” 薛掌柜一脸好奇,笑道,“王兄,你这是在搞什么哦?” “薛兄,这里面不光是我的书稿,还有我送你的一份大礼!” 王腾笑道,径自打开木箱,“薛兄请看!” “大礼?” 薛掌柜一下子兴趣盎然,走上前探头往木箱里看去。 只见里面排放着一叠又一叠整齐的雕版,上面镌刻的是见所未见的字体,精巧细致,有赏心悦目的美感。 “这是……” 薛掌柜瞪大了双眼,望着这犹如艺术品一般的伟大杰作,久久愣然,“王兄,为何把这些字雕刻在木板上?” “这就是我送你的大礼——印刷术!” 王腾解说道,“可以助你节省不少人工和时间,让你成为业内龙头。” “印刷术?” 薛掌柜酒一下子醒了。 “不错。” 随即王腾就将整个印刷的过程详细和薛掌柜说了一遍。 “原来是这样!” 薛掌柜一听如醍醐灌顶,重重一拍掌,恍然大悟道,“好方法!” “这些雕版可以印一万次,你目前只需要找一个印刷工,单日可以印一千五百到两千页。” 王腾参照的是中国古代的案例。 “单日就可以印这么多?” 薛掌柜惊呆了,颇有些喜出望外。 这种神乎其技的手段,也就只有王腾这种怪才想得出来了。 “不错。” 王腾含笑道,“这个礼物,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王兄,你简直是天才,妖孽啊!” 薛掌柜赞不绝口,“怎么会让你想出如此精妙的法子,若是可行的话,日后我都不必花这么大价钱养着这帮抄书匠了!书的成本也会大大降低……”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 王腾摩挲着下巴,“只需要麻烦一次抄写一遍,之后就交给木工去操作,轻轻松松印成书。而且这种技术工不需要识字,随便一个老人家都会做,门槛也低。” “门槛低,自然工价也低,利润自然会很高……你这份礼太贵重了!” 薛掌柜两眼放光,忽然郑重其事地朝着王腾拜首作揖道:“多谢王兄愿意把这第一桶金的机会送给我。” “诶,薛兄不必客气,你可是我的伯乐,我回报你是理所应当的。” 王腾回礼。 “嗯……” 薛掌柜话倒是听懂了,“只是,这伯……伯了是什么?” “伯乐就是慧眼识千里马的人物。” 王腾随口解释了一句。 “哦,就是弼马温咯?” 薛掌柜下意识道,“也是猴子吗?” 第六十章:震惊!雕版印刷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像这样。” 王腾亲手把完美的一页从雕版上印刷出来,每一个步骤都刻意放慢速度,成品让薛掌柜都惊呆了。 “不可思议,真是不可思议……” 薛掌柜啧啧称奇,他自认此事够他惊叹很久, “王兄真是大才啊!这个法子简直是鬼斧神功啊……我以前怎么没想到?” “……” 王腾无语,泱泱华夏传承了几百年才想出这个法子,这么轻易让你想到了那岂不是太不值钱了? “而且,这个字体,也太精炼优美了,我从未见过这样的字体,敢问王兄这是什么字体?” 薛掌柜看着一行一行工整细致的宋体字,眼中浮现惊艳之色。 毕竟这可是连宋徽宗都叹为观止的字体,虽然是秦桧那个千古大奸臣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再创作而成。 但不得不否认其艺术价值,放在任何世界,都是会符合大众的审美观念的。 毕竟汉字本来就是全世界最美的字,比国外那些乱七八糟的鬼画符赏心悦目多了,再加上艺术加工,完全秒杀。 天朝文化世界第一,不接受任何反驳。 “哦,这是我为了工匠更便于雕刻,所以自创的一个字体,应该看得懂吧。” 王腾非常厚颜无耻恬不知耻的把明朝书法家以及宋徽宗和秦桧的心血据为己有。 “你,你自创的!?” 薛掌柜大惊失色。 “不错。” 王腾点头,有些腼腆与谦虚地道,“写的不好,薛兄见笑了……” “王兄带给我的惊喜真是太多了……” 薛掌柜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当世文豪,我不见他人,只服天秀!” “一枝独秀。” 王腾挤挤眼,补充道。 “对!” 薛掌柜恍然大悟道,“就是这个词,一枝独秀!” “王兄,那我便成这种字体为秀体如何?” 薛掌柜这样提议。 “不不不,太秀了吧……秀儿这个名字本来就让我承受了无尽的尴尬……” “那……我看,还是称之为王腾体吧。” 薛掌柜想了想,索性用王腾的全名命名。 就这样,在后世被广泛运用数千年的宋体,以王腾体为名,首次出现在了大洪天下,并且是以印刷体面世。 “王兄,这样,这些雕版,我一万五千两向你购买,你看可好?” 薛掌柜沉吟了片刻后,这样说道。 一万五千两? 这特么……王腾都被这个数字惊呆了。 倒不是说一万五千两有多惊人,关键是他惊讶于薛掌柜竟然舍得让这么一大部分的利。 其实知道抄书匠价格的王腾算过,一册六万字的《西游记》,成本就得1800文钱,相当于1两银子800文钱,一万册就是一万八千两银子,算薛掌柜一本赚500文钱,按2两银子300文钱出给下家也就是郑老,那就是两万三千两银子到两万五千两银子,除开成本薛掌柜这一趟本可以赚五千两到七千两。 而自己发明的雕版印刷,直接性替他省掉了一万八千两的成本,按理说这些钱他本来是纯赚的,却愿意分这么大一部分,也就是一万五千两给王腾,自己少赚一大半…… 虽然总的来说除开后续请工人的花销之后,薛掌柜还是能赚的比原先多得多,但是对于无利不起早的商人来说,能在巨利面前割舍大部分利润反馈给恩人,确实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这样的商人,王腾不得不肃然起敬。 “会不会太多了?” 王腾都不好意思拿这么多,本来也只是发明出来感谢回馈薛掌柜的,弄到头来却变成了互惠互利了,自己还是平白赚了这些钱。 赚的是郑老的钱。 “不,王兄,一点都不多,你把这个技术第一时间交给我,而不是郑老,这份情,远远不是这一万多两银子可以比拟的。” 薛掌柜认真地一作揖,此时此刻,他仿佛完全没有一丝醉意,清醒的很,“请受薛某一拜!” 说着,他一撇裙摆,就单膝跪了下来。 “诶,薛兄这又是何必!” 王腾连忙扶起他,毕竟跪得那么重,闷响都传出来了,对地板不好。 “薛兄在我困顿无路的时候伸出援手收留于我,让我解了燃眉之急,又于我有知遇之恩,我自然有事第一时间想到薛兄你啊。” 王腾诚挚地道。 “好,好!王兄此话,薛某铭记于心!” 薛掌柜感动得不行,死死握着王腾的手,“我的确没看错人!” 这一刻,他不知有多庆幸自己当初一念之仁,收留了王腾这号池中飞龙。 而且,王腾的回报,远远他的出乎意料。 先是送了他一万册《西游记》这么大的一个订单。 再是送了他现成的雕版,这可是一项能决定整个书行行业命运的发明啊。 居然把搅动整个大洪王朝的棍棒交在自己手里,这根本不是价钱能够衡量的。 其实王腾发明这个东西,本可以直接交给郑老,让郑老节省一大笔成本,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 但那样就会让大量像契典书行这样的抄书作坊因为没有订单而关门,其中自然包括薛掌柜的契典书行。 所以王腾把这项技术送到他这里来,不但是让他赚了一大笔钱,更是保全了他的契典书行啊!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才是大恩大德。 然而从王腾的角度来说,按顺位报恩,薛掌柜也应当是头号。 若非他收留自己,并为他提供平台和跳板,使他鲤鱼跃龙门,一举成为一方权贵。 这份大恩大德也无论如何不能不报。 毫不夸张地说,他今天的成功离不开薛掌柜,他第一个要报答的也是薛掌柜而非郑老。 没有薛掌柜,就没有他。 让他因为报答郑老而砸了薛掌柜饭碗这种事情,他是做不出来的。 薛掌柜也是个聪明人,又岂非不懂这里头的这么多门道,故而心中无比感激与感动。 最终,王腾也是欣然接受了这笔报酬,成本三十几两银子,最终却获利一万五千两银子,有什么买**这更暴利? “像这样,只需要多做几份雕版,这样的” 第六十一章:黑鷟旌旗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每一本书都做一个这样的雕版,成本不过几两银子到几十两银子,薛兄,你今后再不需要雇请那些员工了。” 王腾道贺道,“恭喜薛兄,贺喜薛兄。” “这都要托王兄的福……” 薛掌柜诚心道谢,随后唤来管家。 “老张,去取五千两银子来。” 薛掌柜开口。 “是。” 管家遵命,退了出去。 “王兄,是这样……” 薛掌柜有些为难道,“郑老总共给我的定钱是八千两,我先给你五千两,剩下一万两等他付尾款的时候给你,可行?” “没问题。” 王腾当然没有异议。 取了五千两银子之后,王腾当即回家去了。 原本以为,可以继续过上富贵闲人的生活,结果就在回府之后没几天功夫,天璇庄园就被一队黑甲军队团团围住了。 见此场面,就住在对街府衙的县太爷也急匆匆赶过来了,但也只敢远远看着,因为他认出了那面纹着黑色图腾的旌旗是黑鷟家的王旗…… 纳兰家…… 开国元勋,当朝巨擘,一方豪强,权势熏天。 就连他这个五品官,也只敢远远看着,但是在这一刻,他的心都悬了起来。 “师爷,这,黑鷟王府的军队怎么会跑到我们这个小县城来?还围住了王腾家?” 县太爷担心道,“这,王腾他,他不会出事吧?” “不知道啊……想来……王老爷他,也不至于招惹到黑鷟王吧……毕竟两者根本不应该有什么瓜葛吧?” 季师爷感觉喉咙一阵发干,眼前车马尘飞扬的场面,他活了五十多载,也是头一次见到,此时只觉惊心动魄。 不管怎样,这次对于小县城来说,终究是一桩大事,作为一县之尊的县太爷稍微处理不好就是大麻烦。 不过他们不知道的是,为首的黑鷟将领对看门的家丁态度相当和善。 “我们是黑鷟王府的人,能否请你们老爷出来一见?” 门口的家丁见状,哆嗦得不行,连忙掉头就跑进去找王腾了。 “啊……” 王腾张开嘴。 一只柔荑般的小手把一颗剥好的葡萄喂进了进去。 “老爷,老爷!” 门卫大惊小怪地跑了进来,把事情一说,院中的王腾和对面的金苗苗也都是面色一变。 “走,出去看看!” 王腾眉头紧皱,一番细思后,顿时想到了一个可能,回头对门卫说,“你把章淼也带到门口来。” “是。” 门卫不懂他为什么点名让书童出去,但还是乖乖跑去账房找纳兰尊了。 “黑鷟王府大驾光临,草民有失远迎。” 一开门,王腾就非常客气地笑脸相迎,“不知诸位远道而来有何吩咐?” “这位就是王老爷对吧,王老爷,是这样,世子殿下在贵府叨扰也有数月时间,如今疫情日益肆虐,我们特奉王爷之命,来互送世子殿下回去,这里是黄金千两,是我们王爷的一点心意,感谢王老爷这几个月对世子殿下的照顾。” 为首的黑鷟将领开口,态度十分和善。 第六十二章:世子纳兰尊!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听得黑鷟将领的话。 王腾眉头微微蹙起,内心却是一片惊涛骇浪。 果然! 自己的猜测没有错。 那个章淼身份确实不一般! 虽然后来找人去天音郡打听了,确实有一户章姓富户家中出现变故。 但很多东西他确实还没有深究。 其实当初听章淼说自己在大凉山下被抢了银子却没有被杀的时候他就已经起了疑心。 要知道那些大凉山匪为人险恶,根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活口离开。 此外,胡格也经常提到似乎有人一直在远远地窥伺着这偌大的天璇庄园。 现在看来,果然是因为章淼身份特殊! 黑鷟世子纳兰尊…… 你骗我骗得好啊。 “世子殿下?” 心中虽然在一瞬间已经什么都明白了,但他表面上还是得故作不知,否则就是蓄意窝藏世子,那可就不能算是不知者不罪了,“世子殿下何曾来过我府上?” “实不相瞒,王老爷身旁的那位书童,便是世子殿下伪装的。” 黑鷟将领耐心解答。 他并非没有眼力见的人,经过这些时日的情报传递,他很清楚地知道,眼前这位是世子殿下最崇拜的对象,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奉其为尊。 也就是说,眼前这位可是世子殿下眼前的红人啊,日后必定连带着飞黄腾达,他作为黑鷟王府下的一个小人物,先不论是否需要巴结讨好,起码得给对方留下一个不错的第一印象。 “你是说……章淼!?” 王腾一脸震惊。 “不错。” 黑鷟将领道,“章淼便是我家世子。” “怎,怎么会,他明明说他是一富户家中因为惨遭变故而无奈出逃的落魄贵公子……” 王腾觉得此时的全世界欠他一座奥斯卡影帝奖。 “世子有意隐瞒,王老爷不知情也在情理之中,况且这阵子王老爷待我们家世子殿下不薄,不必自责。” 黑鷟将领含笑道。 这话意思也可以从另一个角度理解。 还好你没欺负世子殿下,否则这会儿见面礼就不是一千两黄金,而是一千把刀斧了…… “罪过罪过,草民实在不知他竟是世子之尊,有怠慢之处,还请王爷海涵!” 王腾一脸惶恐,倒也是真的庆幸,庆幸自己没有苦待章淼,反而带他吃香的喝辣的。 否则自己这会儿怕是已经被人平掉满门了…… 这货简直就是一个歪嘴龙王啊。 现实版龙王隐姓埋名入赘到豪门。 不过幸好遇到的是自己这个大善人,否则今天上演的就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而是一出腥风血雨的戏码了…… 这时候章淼出来了。 一见到这位唇红齿白丰神如玉的世子殿下,黑鷟将领当即下马,率众跪地,齐声道:“世子殿下!” 远处围观的众人见状,纷纷惊叹不已。 “什么,王老爷的那个书童,是……是世子?” “真的假的?” “王老爷究竟是何等奇人,黑鷟王的世子竟然会在他身旁当伴读书童?” “我的天啊,那个书童早上还在我这里买菜呢……他……他居然是世子??” 第六十三章 打圆场 - 书生凶猛 - 米糊小先生 黑鷟将领恭恭敬敬的道:“世子殿下,末将奉王爷之令来接殿下!” 眼下疫情已有蔓延肆虐迹象,黑鷟王只此独苗,最后的选择必然是赶紧召回身边,毕竟这‘嫁’出去总好过把小命送给瘟疫的强。 纳兰尊在看到自家旌旗的那一刻,公主的‘窈窕’身姿便浮现脑中,忍不住嘴角的抽动,眼看就要炸锅。 “原来是世子殿下,草民有眼无珠,有眼无珠!” 王腾见势不妙,连忙出声转移注意力,心想:“我的乖乖啊,你可千万别闹,赶紧回去过你超级富N代的日子吧,我这刚有起色,千万别扭着来,千万别......” 原本黑鷟将领此行已经做好准备,万一世子不从死活不走,那也只能委屈了这位王老爷了。所以,黑鷟将领虽拱手低头,但私下里已对左右使了眼色。 纳兰尊本也有意一闹,但出身贵胄之家的他岂能不明白,自己闹也白瞎,还得连累身边的人,况且自己虽然与王腾相处之日不多,但却获益匪浅,自是不忍连累。 “知道了,你们权且退下,我心中尚有疑惑未解,还想向王先生讨教一二。”纳兰尊开口道。 “这......” 纳兰尊这一出倒是让黑鷟将领措手不及,硬来的命令瞬间憋回了肚子里,一脸为难,倒是一边的王腾心中长舒了口气。 “怎么?我的话不管用了?”纳兰尊面带愠色喝道。 “末将不敢,只是王爷有令......” “够了!” “世子息怒!”眼见纳兰尊有发飙的迹象,王腾连忙打圆场,对黑鷟将领说道:“我说将军,世子并未说不从王爷之令,只是与在下叙叙旧,况且......” 王腾凑近将领耳边低声道:“正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该通融时自当随机应变,此时紧要之事是让一个心平气和世子的随将军回去,而非愤懑不满的世子,将军......前途要紧啊!” 王腾这一番话不由让黑鷟将领心动,同时也让黑鷟将领对王腾的评价又上升了一个高度,此人看似书生文弱,但一番话不仅切中要害,还能两头不得罪,是个心思通灵之人。 “殿下之言末将怎敢不从,只是王爷催得紧,万一殿下有个闪失末将虽万死也难辞其咎,所以......” “上道!”王腾心里暗暗给这位黑鷟将领点了个赞,随即转向纳兰尊,拱手朗声道:“世子殿下微服私访驾临寒舍,草民斗胆设宴予殿下饯行,不知殿下意下如何?” “有劳先生了!”纳兰尊道,顺杆爬这可是他的强项。 “来人,设宴!”王腾一边吩咐下人备宴,一边吩咐一个小厮向县太爷报明情况。 “殿下请!” “先生请!” 王腾与纳兰尊入府后,黑鷟将领这才站起身来,指挥着手下将王腾府邸围了个水泄不通。 虽然直觉告诉他王腾并不会对世子不利,但有些事却不得不防,比如这位世子爷再偷偷溜走,要真是那样自己可就真吃不了兜着走了。 就在黑鷟将领指挥士族包围王腾府邸的同时,街角林家小厮暗暗退出百姓群聊,向沈北虎报告去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