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奇异植物 - 人型宇宙 - 孤冰寒雪 () 林可枫从梦中醒来,发现天还没有亮。 下了几天雪,窗外是一片朦胧的白sè。 看看表,时针还不到五点,不过林可枫从来没有赖床的习惯,索xìng翻身起床,洗了把脸,穿好衣服,推开房门,走了出去。 雪已经停了,天还没有亮,满世界朦朦胧胧,一片白sè。 林可枫呼出的气,形成淡淡的一团白雾,在眼前飘散。 走出院门,向左转,走了片刻,一座小山出现在眼前。 现在正是寒假期间,林可枫几天前从běi jīng的学校回来,今天,他想去看看那株奇异的植物。 “也不知道他开花了没有?”林可枫喃喃自语了一句,便开始爬山。 ================================================ 那是一株奇异的植物。 六片紫绿sè的叶片,包裹在直立的花茎周围,花茎上面,是一朵含苞未放的花骨朵。 从林可枫发现他的时候,他就是这样一副模样。 林可枫最初发现他的时候,是在十年前。那一年,林可枫刚刚八岁,上小学三年级。 八岁的林可枫很孤单,他一点也不合群,而原因在于他很笨。 他确实很笨,考试总是最后一名,人也木讷的很,不善交流,用他老师的话说,这孩子的脑子就是一块榆木疙瘩。 几乎没有人觉得这孩子能开窍。 不过,从八岁开始,林可枫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大跌眼睛,他居然开窍了。 这是一种顿悟和渐进式相混合的开窍过程,首先是顿悟,几乎是从八岁起,林可枫立即和过去判若两人,他不再像一块榆木疙瘩,当然这种顿悟的幅度虽然大,却没有大到离谱的地步,至少他在考试中,是渐渐提高的,从班里的最后一名提升到第一名,林可枫用掉了整个小学的时间。 后来的林可枫,就渐渐有了天才的美名了,他的脑子越来越灵光,直到去年,他以全市第二名的成绩考上了上京大学。 上京大学是华夏最好的大学。 …… 只有他自己知道,让他开窍的,是那株奇异的植物。 他是在他家不远处的这座小山的山顶,发现那株植物的。那时候,他在班里一个朋友也没有,老师和同学们都不喜欢他,也没有人和他玩,而且还总是受人欺负,自从母亲十年前去世之后,他就完全失去了亲情和母爱,他的父亲对他冷漠的很,甚至比两旁世人更为冷淡。 他虽然笨,却并不是真的智障,母亲在的时候,他还有诉说委屈的地方,而且母亲也总是会用她炽热的母爱,安抚这个孩子幼小的心灵,但是母亲去世之后,他就只能够感觉到父亲的这种冷漠。 于是他就一个人到处玩耍,学也不去上,竟然没人管他。 那一天,他在那座小山的山顶,坐了整整一天,黄昏的时候,他感到了恐惧,在他准备下山的时候,他发现了那株植物。 看到他的第一眼,林可枫就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仿佛一种明悟在他榆木疙瘩般的大脑之中升腾而起,似乎一种难以言说的机缘在当时迸发。 六片紫绿sè的叶片,一朵含苞未放的花骨朵,静静的在一个小小的山坳之中屹立,山风吹过,随风摇摆,好像随时都会被风雨吹打消散。 林可枫从来没有见过这个样子的植物。几乎在看到他的一瞬间,林可枫就把他当成了自己的朋友,他们都是这样的孤孤单单。 那株植物就那样孤孤单单的立在北风里,仿佛孤立无援,又好像鹤立鸡群。 从发现这株植物的时候起,林可枫每天都会爬上山,和他待很长一段时间。他会将自己每天被同学欺负、被老师责罚的事情一件一件的告诉这株小草,他甚至觉得,这株草真的能够听到他的话。 林可枫的变化也是在那之后发生的,就像脑中一道雷炸开了一直以来厚厚的迷雾一样,从见到那株草的那天起,他变聪明了。 他越来越聪明,对这株草也就越来越好奇。 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最后林可枫考上大学要离开这里,十年时间,这株植物不仅没有开花,而且没有凋谢,十年如一rì。 林可枫自然意识到了这株草的不凡,回头思索,他也能够明白,自己变聪明,十有仈jiǔ也是这株植物的功劳。 从初中开始,他就找了许多资料,希望能够知道这株草究竟是什么。 但是,他没有能从海量的资料中找到任何线索,网上也没有找到这株草的任何资料,也就是说,这株草不是已知的物种。 当然,他不可能傻到拿着他去请教什么教授之类的,一朵经冬不凋,且十年如一rì,并且在潜移默化之间便让一个笨到家的人变成近乎天才的植物,足以称得上是奇花异草。 林可枫明白这株植物的价值,更明白怀璧其罪的道理。 况且,他还不能确定,这株植物,是不是能够移植,万一移植到其他的地方,移死了,那可就得不偿失。 要知道,林可枫一直是把这株植物当成朋友一样看待的,即便是半年前他考上大学,要离开这里的时候,他也没有动过随身携带他的念头。 这是无价的宝贝,不过更无价的,是那份在林可枫最孤独最寂寞的时候带给他的温暖。 …… 几天的大雪飞扬,积雪深深。林可枫踏雪而行,天地都静谧安宁,只有脚下咯吱咯吱的踩雪声传出。天sè朦胧。小山被大雪盖得严整无比。 林可枫凭着记忆爬上小山,越接近山顶,他越能够感觉到一股雀跃与欣喜。 好像期待一个多年未曾谋面的好朋友会面。他能够感觉到他的气息。 穿过一片银树冰花,晶莹剔透的树林,林可枫远远的便看到那个隐秘的山坳。 压下心中的欣喜,林可枫快步走到那里,俯下身去。 果然,他依然是单枝孤立,傲雪傲霜。 不过,林可枫感觉到了一丝的不同,花骨朵,明显比以前大了许多,微微待放。 “莫非,要开花了?”林可枫心中思忖,神情愈加的小心翼翼。 他的周围,没有一片雪花,好像有一个透明的罩子一样,将他护在中间。 不过却有风能够吹拂他的身躯。 林可枫俯下身子的那一刻,这株植物竟然无风自动,微微的晃动了一下躯干。 “咦,你真的有意识么?”林可枫有些惊奇。 果然,花骨朵微微摇曳,点头一般。 不过,还来不及让他欣喜若狂,花骨朵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绽放开来。 晶莹的蓝sè光芒,从一片片展开的叶片中放shè出来,光芒四溢,祥和瑞丽。 站在旁边的林可枫,在瞬间就被这蓝sè光芒团团笼罩。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迅速的变化。 事实上,他已经有十年未曾生过病,连轻微的伤风感冒都没有,他身体的健康程度,让高考体检时候省城医院来巡视的专家都惊叹不已,据他说,这是他见过的最健康的身体,比最优秀的运动员还要好很多。 如果不是林可枫坚持上大学的话,他已经被送到国家体育总队去了。据说他这样的身体素质,无论从事什么运动,都能在最短时间内取得极其优异的成绩。 但是,即便是他这样的身体状况,现在的变化也足以称得上激烈。 在这天寒地冻的冬rì早上,他全身都似乎被扎了无数个针眼,肉眼可见的雾气携带这浓黑的液体,从这些针眼中奔涌而出。 他能够感觉到身体之内的血液流动,奔腾汹涌,如同一条条大河。而他的心脏,则是那纳百川的大海。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随着心脏的一伸一缩,他的血管涌动着无限的力量。 人类力量的源泉,正是心脏,而骨髓和血液,就是输送能量的通道。 在这蓝sè光芒的笼罩下,林可枫不但清晰的“看”到了自己血管内奔腾如大江大河的血液流动,也清晰的“看”到了自己心脏有节律的脉动。还有,在蓝sè光芒无孔不入的刺激下,心脏和血管慢慢的蜕变、进化。这是一种玄而又玄的感觉。 与此同时,他的**之中,那些沉积的杂质,正被蓝sè光芒溶解成为浓黑的液体,蒸腾成为浓黑的雾气,从他的毛孔之中涌出来。 一接触外界冰冷的空气,那些浓黑的雾气重又凝结成为浓黑的污水,附着在林可枫的皮肤之上。 林可枫的意识仿佛游离于身体之外,他能“看到”自己的身体已经被浓黑的液体包裹,并且越积越厚,成为一个包裹蚕蛹的茧,而他,就是那个被包裹着的蚕。 在这重重的包围和奔涌的雾气中,林可枫浑身上下一股一股说不出的舒坦,就像书上所说的,四万八千个毛孔都像吃了人参果一样。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