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楔子 - 人间月明 - 梦长 世事万千,终是绕不开一个情字。 皇都城头,身穿大红嫁衣的女子看着从没朝夕相处过一天的夫君跳下城墙后跟着跳下,恨不相逢太平时。 泰昌山巅,手持断剑的青衫儒士最后看了眼身后山河,化作剑光撞向满是敌人的大地,自此人间不逍遥。 第一关外,十万将士于大雪之中白甲换白袍,又将头盔上的白羽拔出抛向空中,奔赴远方,再不见回头。 静安门下,即将出征的男子将自己的所有全部托付给还未及冠的少年,完成了他们儿时的一句玩笑之言。 云梦湖畔,背负弑父骂名的青年将手中兵符交与女子,自刎前看到心上人为他落泪,嘴角上扬,不枉此生。 茅草屋内,正二品官服加身的胖子和妻儿围在火炉前红光满面的说着什么,寒风将两只衣袖吹的猎猎作响。 十里长桥,桥头上站着个扎着马尾辫的女童,将锦囊里的白灰色粉末洒向汉阳江后,小脸上渐渐有了笑意。 萨尔茵河,冰冻的河面上一个老兵踽踽独行,寻找河流的尽头,听说是为了再看一眼那个和他长的很像的人。 千叶雨林,在听闻父亲的死讯后,年仅十三岁的紫瞳少女带着十九位亲眷自缢于桃花树上,人间再无桃花。 清平谷中,夕阳的余晖洒在一家四口的身上,谷中回荡着两个孩子天真无忧的笑声,团团圆圆,圆圆满满。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一章 黄昏 - 人间月明 - 梦长 神州历九八八年深秋,北元帝国撕毁停战协约,倾全国之力,举兵三十万对宣平王朝北方边境发动进攻, 两军交战于北定城前方的漠北原上。 以有心算无心,在宣平王朝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北元帝国只动用了五万轻骑,两万重骑就将宣平王朝的军队彻底击溃。 铺天盖地的羽箭过后,映入宣平王朝将士眼帘的是数不尽的马刀,铁骨朵,还有一眼望不到头的钢铁洪流。 最终,北元帝国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胜利,此次战役结果:宣平王朝军队死亡人数十二万,受伤人数两万,北元军队伤亡忽略到可以不计。 十武侯之一的慧勇侯战死。 战斗一直持续到黄昏,最后双方鸣金收兵,三万宣平将士退回北定城。 落日的余晖洒向整个漠北原,呈现出艳丽的绯红色,红的晃眼。 一位伍长挣扎着撑起身子,看着身旁那个昨晚还跟自己说将来一定要成为宣平武侯的新兵的稚嫩脸庞,惨然一笑。 随即拔出他身上的箭,然后用手抚过那双清澈明亮的眼睛,只是那双清澈的眼睛并不配合,闭上,又睁开。 无奈之下,伍长将新兵翻了个面,然后用手中的箭在地上刻下一行字:舍我血骨,永留至此,化作战魂,永卫宣平。 写完后,伍长双手撑地,向着远处军旗方向爬去,半刻钟后,伍长终于来到军旗旁,费力的将扛旗士兵的手指一根根掰开。将倒下的军旗从新竖起。 他面朝北方,用尽此生最后的气力喊出一个“杀”字后,缓缓闭眼。 黑夜到来,北定城里剩余的将士出城给自己战死的袍泽收尸,血水混合着碎骨残肢泥土踩上去吱吱作响,有些白天留守城池未出战的年轻士兵看此人间惨象,不由的哭出声来。刚入伍的士兵们哪里见过这等人间惨象。 自从百年前北元帝国的统治被宣平王朝开国君主姚祯推翻后,就再也没有败的如此快,如此惨过。 第二任君主登基不久后,励精图治,趁着北元帝国政权交替混乱之时带着六位武侯三征北元,打的北元帝国抬不起头来。 即便和天堑山以西的魔族打也是互有胜负,要知道魔族不比人族,一身坚硬的绿皮和强壮的身躯,往往需要两个人族士兵才能对付一个魔族。 归根结底,此次战役失败的根本原因不是宣平太弱,只是北元的铁骑太强,是北元出兵的突然和藏拙,是太久的和平让宣平王朝上下忘记了草原上的铁骑昔日是如何践踏中原的锦绣山河了。 毕竟,第四任君主亲自带兵把魔族打退到天堑山以西后,又追击两千余里的丰功伟绩,实在让人惊叹。 让百官万民欢呼,让北元帝国吓破了胆,从此奉宣平王朝为主,让宣平上上下下都以为自己的王朝真的无敌于天下了。 自从那次逐魔之战以后,宣平就几乎再也没打过一次大规模的战争,顶多是在安息城外和魔族有过几次很小的摩擦。 十几年的时间让世人忘记了太多太多的血和泪,能记得的,大概也只有那些参与过逐魔之战的老卒了吧。 那次虽然赢得扬眉吐气,可付出的代价也是惊人的,只不过几百年来从未有过胜利让人们选择性遗忘那些悲痛罢了。 在那之后,北元对宣平称臣,双方签订了百年和平的协约,此后北元的确也老老实实,双方相安无事。 随着战争的结束,宣平王朝开始了快速发展,短短几年,便是呈现出了四海升平,国泰民安的繁荣景象。 人啊,终究不能吃太饱,当今君主在十五年前继承大统之后,便开始懈怠,不理政事,贪图享乐。 君为臣表,有了姚潜这个“表率”,有些臣子也开始不老实起来,国力开始慢慢消耗。 但好在幸运的是,宣平王朝的中流砥柱还在,十位武侯依旧忠贞不二,驻守边陲,威震边关。宣平王朝以武开国,建国后封武侯十位,统率军队,武侯之位不比其他,非是有大功之臣,绝不会赐予此封号,宁缺毋滥。以至于百姓和士卒对于历代武侯格外的尊敬崇拜。 夜色下,有些士兵身体微微颤抖着,不知是对于同伴的死太过于悲伤,还是北方的深秋太过于寒冷,又或者是眼前的景象太过于廖人,应该是都有的吧! 消息很快传回皇都平安城,顷刻间,朝野震动。 正在和几位美人在池里嬉戏的宣平君主姚潜听此消息后,脸色顿时变得阴沉的可怕,沉默良久后,姚谦起身摇摇晃晃的向寝宫方向走去。 前来传信的司礼监掌印太监张瑾连忙转身跟上。谁也没有注意到张瑾看向姚谦背影时眼神中一闪而逝的失望和那一声低不可闻的叹息。 君主一走,方才还你一声姐姐我一声妹妹。比亲姐妹还亲热的佳丽们立马冷眼相待起来,留下“呵”“哼”“切”等字眼后,在各自侍女的陪同下摆驾回宫。 第二日早朝,天圣殿,“勤政为民”匾下,姚潜罕见的出现在那张等了它主人多日的龙椅之上。上次它被“临幸”貌似还是沾了广陵道水患的光。 驻守皇城的长兴侯今日也出现在朝堂之上,宣平的武侯平日里可是理军不理政,只负责开疆拓土,镇守四方。 十位武侯,慧勇,平川两位武侯镇守北方边境,抵御北元帝国,宁安,止戈两位武侯常驻安息城以防魔族来犯, 长兴侯在皇都,赤诚侯守着第一关,江南道与广陵道为宣平提供了近三分之一的赋税,也有一位武侯带领着江陵军驻守。 还有两位分别驻守荆楚道与南疆道,至于为何在那就没几个人知道内情了。最后一位武侯,少有人知。 姚潜看着下面陌生而又熟悉的臣子们,说道:“都说说吧!” 那些平日里最爱夸夸其谈的大臣们此刻都闭口不言,一个个低着头看着脚尖。 也不知鞋面上是不是绣了个比醉梦楼里头牌还要好看的姑娘,以至于让这些人都低头看的如此着迷,也不怕得了颈椎病。 可是总是要有人出来当出头鸟的,兵部尚书李衡刚要出列,却被人抢先了一步。 左督察史杨瑞上前道:“禀陛下,臣以为北元入侵之事,错在慧勇侯玩忽职守,若是他们平时多一些警备防范,定不会酿成如此惨剧,我宣平的十二万儿郎也不会永远的停留在漠北原上。” 杨瑞声音抑扬顿挫,掷地有声,让人听了都不禁想要点头表示赞同, “臣附议!”户部尚书钱老大出列道。 “臣亦附议!”太仆寺卿李勋出列道。 “附议个屁,北元突然发兵三十万,十一万轻骑,五万重骑,谁能挡得住?”兵部右侍郎赵安气的满脸通红的争议道。 “钱尚书,你忘记五年前是你嚷嚷着国库空虚,请求陛下裁军的事了,要不然北方边境何至于兵力如此薄弱?”右都督知道赵安不善言辞,遂帮腔道。 “还有你,太仆寺卿,太祖在位时就一直强调要重视马政,北元铁骑为何如此厉害?还不是因为他们有天然的马源,我中原本就少马,可是你李勋负责马政,上任后又为我宣平增加了几匹战马?” “败了就是败了,哪来的那么多借口理由,呵!”钱老大冷笑着回应。 “就是,今天你说破了天,也掩盖不了慧勇侯惨败的事实。”又有人站出来说话。 “父皇,儿臣觉得杨大人言之有理。” “父皇,我不同意三哥的话。” “…………” 朝堂之上,你一言我一语吵个不停,大都督与长兴侯等武官将领不发一言,静静站立,仿若未曾听到他们的言论一般。丞相李子方动了动嘴唇,想要说些什么,最终还是作罢。 姚潜打了个哈欠,有些犯困,随即起身离去,张瑾见状急忙喊了声“退朝”后,赶紧跟上。 众臣好像早就对这种事习以为常,见怪不怪。继续在那里争论不休。 陶黎看着眼前的众人,怒火中烧,最后又无可奈何,他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正五品兵部郎中,自家上司都没说什么,他怎能逾越。 殿外,陶黎站在白玉铺就的台阶上,看向一座座精致华美的宫廷建筑群,又回头看了一眼身后高悬的“勤政为民”匾,不禁思绪万千。 庙堂之上,朽木为官,殿陛之间,禽兽食禄。主昏臣庸,这样的王朝又如何挡得住北元的铁骑? “午后来我府中!”一道温和的声音在陶黎耳旁响起,陶黎抬头看去,说话之人正是当朝天官,吏部尚书隋简之。 陶黎连忙对着自己的恩师弯腰行拱手礼,恭敬的回复道:“是!” 待隋简之走后,陶黎抬起身子,眉头紧皱,默默望着北定城方向,良久。然后闭上了眼睛,这一刻,冉冉升起的朝阳,却让他感觉身处黄昏。 这一天的清晨,天圣殿外的白玉台阶上多了几个墨点,滴滴点点,随风而散。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章 煮酒 - 人间月明 - 梦长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皇都地理位置稍稍偏北了些,到了这深秋时节,冷意更盛,平安城也不似往日那般热闹了。 当然有两个地方人还是很多的,平安城外十里处的灵愿道观,平安城内中心街道处的醉梦楼。 吃过午饭后,陶黎双手笼袖走在大街上,路过醉梦楼时,看到了几个熟人,户部尚书钱老大的儿子钱多余,南平侯的孙子柳满,监察院御史的小儿子吴澜。七皇子姚塞志。 “小侯爷,一起来玩啊!”七皇子趴在醉梦楼二楼窗户上,一手搓着几颗骰子,一手搂个姑娘,对着陶黎喊道。 陶黎对着七皇子拱了拱手,摇了摇头,指了指隋府方向,抱歉一笑。 “记得替我向隋大人问好!”七皇子明白了陶黎的意思,摆手说道。 陶黎轻轻点头,继续迈步向前。 “我呸!什么玩意儿,等他哥像他爹一样死在那群魔崽子手里,我看他还嘚瑟个什么劲儿!”钱多余嚣张着说道。 柳满听到这话刚要发怒,七皇子已经是一巴掌狠狠拍在钱多余脸上,冷冷的留下一句话后带着怀里的美人离开。 “血染沙场者,莫辱!” 隋府在青竹街上,并不是多么恢弘大气,中规中矩。与皇都里那些达官显贵的府邸比起来,逊色了很多。 隋府也没有那么多仆人丫鬟,一个管家,几个婢女,几个家丁,仅此而已。用隋大人自己的话说那就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小侯爷,老爷在书房等你。”隋府管家将陶黎引进门后说道。 陶黎向管家拜谢后朝书房走去,书房内,隋简之坐在窗户旁的榻上, 榻上有一小方桌,桌上一碟花生,花生旁边放着个小炭炉,炭炉之上架着一小壶,壶里的女儿红随着姜丝的放入,荡起点点波纹。 缓缓上升的酒气传播到陶黎的鼻子里,让他大为陶醉,脸上泛起笑意,这清冷的深秋,没有比喝上一口热乎的黄酒更舒服的事了吧。 隋简之招呼陶黎坐下,陶黎也没有客气,毕竟也没有外人在,二人之间,也不需要太过客套,再者,不久的将来,这两人说不定还要再多一层关系。 两人相对而坐,陶黎一边盯着着壶里的黄酒,一边向隋简之问道:“师父,怎么没看到小颖啊?” 隋简之看到陶黎嘴馋的样子,不禁觉得有些好笑,抚了抚微微泛白的胡须,答道:“小颖随她娘一起去灵愿观祈福去了,晚些时候就回来了。” 听到祈福二字,陶黎神色变得有些黯然,又想起早上朝堂之上的那一幕,脸色则更显得落寞。 隋简之看出陶黎的神色变化,提起温好的黄酒,先给陶黎倒上一碗后,又给自己斟满,没有说话,看向窗外。 院子里的几棵细竹在这深秋时节依旧挺拔青翠,连一片枯叶也没有,与周围的景致比起来,越发惹眼,深得主人喜爱。 “轰隆隆,轰隆隆。”几声雷声之后,天空下起了小雨。 “小黎,你觉得当今圣上如何?”隋简之转过头突然向陶黎问道。 “除了昏庸无能,再无其他可言!”陶黎不思索的张口而出。 隋简之放下手中的碗,想骂陶黎几句,又舍不得,叹了口气,缓缓说道: “这话以后可千万不要对任何人说,会掉脑袋的,你也是兵部郎中了,不小的官了,怎么还这么不懂事?若是被人听到了你方才的话,再传到圣上耳朵里,就是你哥宁安侯也不见得能保的了你。” “嘿嘿,我这不是寻思这也没有其他人在嘛!”陶黎尴尬一笑。一边笑着一边双手持碗向隋简之敬酒,试图遮盖自己刚才犯的错。 隋简之也没有再说什么,拿起碗抿了一口酒,闭上眼睛细细回味。 “咱们的圣上可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啊!”隋简之轻轻说了一句,不待陶黎发问,便又接着说道:“你哥也好久没回来了吧?” “嗯,我哥自从前年过年回家过一趟,就再也没回来过,前些天刚给他寄去一封书信,应该也快有回信了吧!” “是了,安息城那边一直是重中之重,你哥回不来也正常,只是苦了那孩子了,还没马高时就进了军队南征北战。 你爹走后,他更是奋发图强,当上了所有将士朝思暮想的武侯,可武侯之位不仅仅是一种荣耀,更多的是一种责任,那群魔崽子子可不好对付!” 想起父亲,陶黎将碗里的酒一饮而尽,不觉间怨恨自己生的晚了些。若是自己早个十年出生,定可与父亲,兄长并肩,替他们分担一些。 那样的话,或许自己的父亲就不会在那场逐魔之战中故去了,或许现在的自己正在天堑山外或者北方边境的某座军营里当个营长!又或许自己八年前就和父亲一起葬在安息城外的碑林中了。 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世人皆说他们陶家一门两武侯,可是谁又能真真切切感受其中的苦与痛呢? 隋简之不说话,只是将壶里剩下的酒都倒给了陶黎,然后又将坛子里的酒加进壶里。拈了几根姜丝进去。 看到陶黎沉默不语,隋简之率先打破僵局,问道:“小黎,你说说看为何这次定北军会有如此惨败?” “其一,北方几十年未起战事,将士们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懈怠,战力下降。 其二,我们都太小看北元的野心了,他们这十几年一直在藏掖,突然出兵是谁也想不到的事。 其三,号称无孔不入的“秋蝉”情报工作做的不到位,敌暗我明。 其四,北元的铁骑,十五万轻骑,再加上五万重骑,兵锋所指,所向无敌。 而我中原大地自古缺少战马,骑兵对马匹的要求之高超乎寻常。北元有着天然的战马来源,可我宣平没有。 这也是前几代君主励精图治,军民一心,最终也不过是让北元称臣的根本原因。想彻底铲除祸患,不可能。 昔日我宣平兵力最盛时,倾尽全国马匹,骑兵也不过堪堪二十万。逐魔一战消耗近八成,且剩下的大半都留在安息城, 据兵部统计北定城的定北军只有堪堪两万战马,实际上真正能用的大概也只有一万多,大多为老弱病残。 这次我们虽然败了,但仔细想想,也是在情理之中。”陶黎一边喝着酒,一边分析着。有理有据。 隋简之点了点头,用赞赏的目光看着陶黎,说道:“说的不错,看来这两年在兵部没有白呆!” 陶黎拾起两颗花生米放入嘴中,嘴角上扬,心满意足,仿佛能得到师父的夸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师父您也知道,咱们宣平的所有军队都由都督府掌控,兵部说白了,也就是个搞后勤的,我在那平时也没什么事,整日里也就瞎忙活罢了。” “嗯,兵部着实有些委屈你的才干了,北方战事已起,你要做好准备!” 听到这话,陶黎一下子眼冒精光,仿佛能到前线上阵对他而言是件朝思暮想梦寐以求的事。 “谢师父。”陶黎连忙下塌拱手行礼言谢。 “你我之间就不要来这一套了,你父亲与我自幼相识,亲如兄弟,只不过我从文,他从武,他走时要我对你多加照拂,这么多年,我也把你当作儿子看待,而且你和小颖之间,我就不用多说了,所以,没有外人在,大可不必如此。” 隋简之摆了摆手说道。 陶黎继续回到榻上,将温好的酒先给隋简之倒上,再给自己加满。 “师父,早上朝堂之上,钱老大等人那样说为何大都督不说话呢,他可是军方的老大,也不站出来说句话。 还有丞相大人,他作为文官领袖,也不约束部下,最让我厌烦的是督察院的那些人,一出什么事第一个蹦出来指责别人不是,唯恐天下不乱。” 隋简之提起小壶,用筷子的另一头一边拨动炭火,一边答道:“咱们宣平文有尚书台,武有都督府,再加上督察院,三方互相制约,这是圣上喜闻乐见的。 可是现在战事生起,军方注定要做大,钱老大那些个人肯定心存不满,要找不痛快,大都督如果再出来说话,李子方势必也要站出来,这非常时期,两方大佬相对,影响太大了。” 这些肠肠道道是陶黎最不了解的,也是他最不喜欢的,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去安息城那边多砍几个魔崽子。 “师父,你说面对北元十几万铁骑,我们有希望么?” 隋简之不语,过了半晌,方才慢慢说道:“难,但并不是不能,眼下可用之兵还是有的,辽东道的玄甲军,第一关的关中军,京畿的逐鹿军,就看圣上和都督府怎么决断了。” “关中军大都督不见得会用,毕竟魔族那边这两年频繁犯境,西方战场不容乐观,第一关作为第二道防线,极为重要。虽说逐鹿军是王者之师,但单凭十万玄甲军和十五万逐鹿军也恐怕很难抵挡北元铁骑啊!” 屋外细雨连绵,屋内炭火跳动。 风声,雨声,话语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挂心。 “哎呀!酒煮过了!”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三章 太平 - 人间月明 - 梦长 几碗老酒下肚,师徒二人脸都变得红扑扑的。 陶黎继续请教:“广陵和江南两地为鱼米之乡,百姓富足,世家豪阀林立,需要江陵军来镇场子,离不开。那为何不考虑荆楚道的白羽军和南疆道的南平军呢?” “你真不知道?” “真不知道!” “不知道就算了吧,以后自然会知道,可以的话,还是永远不知道的好。”隋简之一边摇着头吹着方才因为煮过了而变得滚烫的酒水,一边说道。 见老师不愿说,陶黎也不再问,抓起一把花生米,一边吃着一边看着窗外。 雨更大了些,黄豆般的雨点儿簌簌落下,天地间仿若挂着无比宽大的珠帘,迷迷蒙蒙一片。让人难以看清前方的景象。 “莫急!静心!” “是,只是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不能不急啊!” “不要把局势想的太坏,如今定北军还剩下六万,再加上逐鹿军和玄甲军,以及北方各道州的援兵,近五十万的兵力,只要不主动出击,只是守城应该是差不多的。就是不知道北元的粮草能坚持多久。”隋简之分析道。 “这次北元明显是有备而来,定然是做好了长久作战的准备,也不知道他们这次是谁人领军,要是像都烈一样的人物,咱们宣平就真的危险了。” 一百年多前,大梁王朝在历经三百余年的统治后,走向衰落。 随着大梁王朝最后一位皇帝自缢于平安城内,中原大地顿时乱成了一锅粥,各地诸侯纷纷自立,藩镇之间相互征讨。 旷日持久的连天战火,让整片中原大地满目疮痍,古迹摧毁殆尽,百姓流离失所。哀鸿遍野,赤地千里的人间惨象让后世史官的笔都拿不稳。 北方部落首领都烈看准时机,用了五年时间迅速统一草原各部。后五年厉兵秣马。最后带领着部落的精锐们,骑着高头大马,踏上了征服之路。 他们在都烈的带领下,长驱直入,一路南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占领了整个中原,整片中原大地被游牧民族的马蹄征服,自此,中原陆沉。 攻占昔日大梁皇都平安城后,都烈改国号北元,平安城改名大元城。 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建立王朝,将人分四等,扩大了族群尊卑性,让人生出反抗之心,再者南下入中原时。大肆屠杀中原百姓,加上北方部族善攻城略地,但治国能力差的太狠,注定了它将会是一个短命的王朝。 后来事实也的确如此,仅仅十几年的时间,在都烈去世后,北元帝国便被推翻,结束了统治。被赶回了北方草原老家,中原大地的原主人从新归来。 陶黎每每想起那段混乱的岁月,都悲从中来,不能自已。他真的不想惨剧再一次发生,不想宣平的儿郎再像北定城外的那些将士们一样,埋骨他乡。 记得五年前的冬天去安息城看望兄长之时,碰上魔族袭营,那是他第一次亲眼看到战争的残酷。 一位将军带着两个营的将士出击迎战。士兵们挥舞着长枪利刃向前冲,一个个悍不畏死, 惨叫声,咒骂声,哀嚎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长枪与狼牙棒,利剑与斧头激烈碰撞,火花四溅,将士们和魔崽子都杀红了眼,每一次挥动手中的兵器都使出全身的劲儿,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刀断了,枪折了,就去抢敌人的兵器,抢不到,就徒手和敌人干,用拳头打,用手撕,用牙齿咬,用脚踢,掐脖子,抠眼睛,扯头发,无所不用其极。 士兵们的脚下血肉模糊,那是战死的尸体,也分不清是敌人的还是战友的。 空气中满是血的味道,红色的鲜血和绿色的魔血交织,断臂残肢与空中的雪花共舞。将士们的嘶吼声与兵器的碰撞声共鸣。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逝。 战斗持续了近两个时辰才结束,雪越下越大,最后战场上只剩白茫茫一片,所有的所有都被掩埋。 陶黎帮忙收拾战场,将一位还有气息的士兵抬回营帐后,准备去找军医,士兵拉着他的衣袖,虚弱的说道: “兄弟,别忙活了,我快要死了,听我说说话吧!” 陶黎点了点头,尊重他的意见。 “兄弟,你是从皇都来的,第一次见到这场面吧!很厉害了,我从军十年,第一次上战场时,吓得都站不稳,可是没办法,咱得活着啊!只能硬着头皮往前冲。 一次,两次,十次,这好像是第六十三次还是第六十二次了吧!我也记不太清了,总之,够本了,杀了几十个魔崽子了,这辈子,不亏。 我家乡是江南道宁城的,那地方可美了,每年中秋,桂花开时,我总喜欢吃娘给我做的桂花糕,再配上一碗桂花茶,真是人间绝味。 那儿基本人人都会做,最有名的就是桂花楼的,可是我还是觉得没有娘做的好吃,兄弟你有时间可一定要去尝尝,也不贵,寻常老百姓都吃得起。 陶黎握紧士兵的手,随即力道又松缓了些,好像是怕弄疼了他。陶黎呜咽着说道:“你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的,我这就去给你找军医,等你好了,咱们一起去吃你家乡桂花糕,喝桂花茶。” 士兵摇了摇头,笑着说道:“我是去不了了,兄弟帮我多吃几块便是,兄弟,别哭,人啊,生老病死是常态,我一辈子,真的够了。 生前杀了几十个魔崽子,死后能葬在安息城外的碑林,有那么多同袍陪着,不寂寞。哈哈哈哈!” 士兵发出爽朗的笑声,不一会儿,笑声渐渐变小,他伤感的说道:“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再吃娘做的桂花糕了,兄弟,有机会一定记得帮我多吃几块啊!真的,真的很好吃,不骗你!” 陶黎不停的点头,张大嘴巴,想要说些什么,可什么也说不出来,地上的血泊随着晶莹液体的落下,贱起朵朵血花。 士兵的眼神逐渐变得涣散。在留下此生最后一句话后,与世长辞。 “阿娘,我回来了,我要吃你做的桂花糕和桂花茶。” 那个士兵叫潘太平,在陶黎松开他的手之后,一块风干的桂花糕从他怀里滑落,掉进了地上的血泊。 “轰隆!”一声巨响,雷声将陶黎的思绪拉回,他伸出衣袖擦了擦脸。又将碗中的酒一口喝完。 隋简之想让他慢点喝,但还是作罢,喝吧!喝吧!但愿这陈年老酒能盖过他心里的陈年往事。 陶黎放下碗,心中的悲痛仿佛被酒水冲散了一些,对隋简之说道:“弟子失礼了!” “又说这种屁话,记住,我是你师父,咱们是一家人,咱们永远不用客气,在我眼里,你永远都和隋意隋颖一样,都是我的孩子,儿子在父亲面前流露最真实的情感难道不应该么,又何来失礼一说?。” 陶黎开心的笑了,是啊!他们是一家人,他和隋意,小颖一样,都是隋简之的孩子。视如己出的孩子。 “你啊,别太过于着急,事情已经发生了。再着急又能如何?还是要静下心想着应对之策。 那北元铁骑是厉害,可几十年前还不是被太祖皇帝赶回老家去了。 咱们宣平是少了点骑兵,但我们有万里疆域,有名山大川,有坚固的城池,有忠君爱国的百姓,有赤胆忠心的武侯,有奋不顾身的将士,还有那些战死的英魂守卫着我们,我们,又何惧之有?” 一字字,一句句,好像当头棒喝,深深刺入了陶黎的心间,此刻,陶黎的眉头总算舒展开来,对啊,我们宣平还有这么多呢,是自己怯懦了,还没正式较量一场,怎么能就想着自己一定会失败呢。 陶黎端起碗与自己师父碰了一个,又是一口饮尽。 “驴饮,驴饮啊!以后可绝对不能给你喝了,这么好的酒,白白给你糟蹋了。” 陶黎嘿嘿一笑,嘴硬着说道:“不就是酒嘛,回头买两坛送来不就是了。” 隋简之气极,瞪着眼睛说道:“买两坛?那你真买不到,我这可是十几年的女儿红。你去哪买?谁卖给你?” 这下让陶黎惊呆了,十几年的女儿红,怪不得这般惹人陶醉,还真是自己糟蹋了好东西啊!陶黎一边想着,一边赶紧将壶里所剩不多的酒倒进碗里,反正都是一家人,客气什么嘛! 隋简之看着陶黎的表情动作,有些好笑的说道:“我不和你抢,这酒啊,本来就是给你准备的,以前想着你和小颖大婚时再拿出来,可眼下战事生起,你又一心想着去前线,再回来时,也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也不知道我这把老骨头还能不能等到那一天咯,索性这次就拿出来吧!” 陶黎刚把碗端在嘴边,听着隋简之的话,顿时愣住了,再看看老师的容颜,已是苍老了许多,眼前这位宣平王朝的天官大人,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恩师,未来的岳父,真的青春不复了。 他为了这太平盛世,奉献的太多,陶黎就这么端着碗静静看着隋简之。 碗中,一层层涟漪轻轻荡漾。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四章 深秋 - 人间月明 - 梦长 自古忠孝难两全,陶黎不得不做出抉择,世间有那么多将士,不缺他一个,世间有那么多的子女,也不缺他一个。 陶黎最终还是将碗中的酒一口喝完。 他生平最大的愿望就是驰骋疆场,为国尽忠,跃马扬鞭过天堑山,打进魔崽子的老窝,去手刃一个让他再也见不到那道山岳般的背影的人。 隋简之好似知道陶黎在想什么,也没有出声打扰。 “吱呀”一声门响,伴随着的还有一道柔美动听的声音。 “怎么这么大的酒味,爹,你又喝酒了是不……” 一道倩影走入,约莫双十年华,身着一件素白长衣,三千青丝垂肩,两者搭配,相得益彰。 话未说完,隋颖看到榻上的陶黎,大眼睛马上眯成月牙状,睫毛微微颤动,嘴角上扬,喜上眉梢。 隋颖想上前,可看到自己父亲在一旁,又有些胆怯。陶黎想起身,可看到自己师父在一旁,又有些犹豫。 隋简之当做没看到他们两人一样,继续吃着花生米,喝着酒。 一颗颗花生塞入口中,慢慢咀嚼,一口口老酒倒进嘴里,细细品味。时而点头,时而摇头,沉醉其中。 “师父,您要是喝多了就早点回房休息吧?”陶黎咬着牙向隋简之说道。 “这才哪到哪,我什么酒量你不知道?左都督赵肃喝酒够厉害了吧?大前年我寿辰,还不是被我喝的路都走不了,就这点酒,还远呢。” “切,不知道谁最后趴在桌子上睡了一夜,怎么也叫不醒,被罚戒酒一年。”隋颖小声嘀咕。 “那师父您慢慢喝,我喝多了,先告辞了。”陶黎起身欲离去。 “慢走,不送,小颖,来给我说说今天去灵愿观祈了什么愿啊,慢慢说,一定要慢慢说,我最近呐,耳朵不太好使。” 这话一出,气的隋颖直跺脚瞪眼,那模样,有趣至极。 “哈哈哈哈,果然是女大不中留啊,去吧去吧!”隋简之也不再继续逗他们了,挥了挥手,让他们离去。 隋颖顿时喜笑颜开,道了一句“爹爹最好了。”便拉着陶黎向屋外走去。 走廊上。少年脸上的笑意从看到少女的第一眼起就没消失过,他静静的看着少女,也不说话。 他觉得,就这样静静的看着她就是世间最美好的事。 少女被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嗔怒的说了一句“傻乐呵!” 少年抬起手,用衣袖擦拭着少女发梢上的几滴水珠,轻轻柔柔,仔仔细细。擦干后,少年满意的点了点头,方才回应少女方才的话。 “原来看你就是傻乐呵啊?” 少女被噎的没话说,作势要打少年,谁知耳边响起一道声音:“小颖,你又在欺负小黎了是不是?” 一位中年女子向他们走来,长发挽起,五官端正柔和,岁月在其眼角留下几条浅浅的鱼尾纹,眼神中透露出一股灵秀的神采,隋颖与其很像。 “师娘。”少年行礼道。 少女赶紧跑到中年女子身边,撒娇着说道:“娘,我才没有欺负他,不信你可以问他呀。”说罢。还对着少年眨了眨眼。 周婉清扒开女儿的手,不理会她,扶起少年,打量了一番,然后心疼道:“瘦了,真的瘦了,平日里怎就不注意些?还是和小时候一样挑食?就算挑食,堂堂宁安侯府还不能做几道你可口的饭菜?” 少年还未说话,少女就抢先说道:“娘啊!你怎么每隔一段时间不见他就说他瘦了啊,我没觉得哪瘦了啊,你看,这脸上的肉分明还多了些呢。” 说着,少女就要去捏少年的脸。 周婉清瞪了少女一眼,少女悻悻然收回了手,别在身后,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装作什么都没发生。 “师娘,其实小颖说得对,我真没瘦,而且我老早就不挑食了。” “不挑食就好,就好,以后在外边不比在皇都,吃的穿的肯定不如现在,要照顾好自己,走,师娘给你做你最爱的栗子烧肉去!” 她一直知道少年的想法志向,自打听说北方打起来了的消息后,她就明白,眼前的这个孩子要不了多久就会奔赴沙场,她不会去阻止,但在这之前,她想亲手为少年做几道他爱吃的菜。仅此而已。 饭桌前,周婉清一个劲的给少年夹菜,惹得旁边的少女嘟起了嘴,眼巴巴的望着少年碗里堆的小山似的菜肴。 少年也很识趣的给少女夹上几块她爱吃的排骨,少女这才满意,习惯性的眯起大眼睛,嘴角上扬,然后快速扒饭。 周婉清给少年倒了杯茶水,柔声说道:“多吃点,慢点吃!”眼神中满是宠爱,还有,心疼。 少年在别人家孩子嬉逐打闹时没了父亲,他都来不及将父亲的模样牢牢的印刻在心里。 他只记得那天很冷,外面下着雨,院子池塘里最粗最大的那朵莲花都枯萎了。 家里挂满了白色的布,到处都是香烛,堂中央放着一个很黑的大盒子,谷雨姐姐给他穿上了一件白色的衣服,头上绑着一条白巾。他看到了好多和他一样打扮的叔叔伯伯来到他家,他们拿起香对着大黑盒子弯腰。 母亲在哭,哥哥在哭,管家丫鬟们也在哭,他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哭,但他心里很难受,也跟着哭了起来。 从那天开始,他再也没见过那个总是把糖葫芦外边的糖衣剥下来一点点掰碎后再放入他口中的伟岸身影了。 那年深秋,他才四岁零六个月。 少年在别人家孩子还在追逐嬉闹时没了母亲。 那天他端着药碗走向母亲的房间,药是刚熬好的,滚烫的厉害,他不要任何人帮忙,就自己端着。 他要走的快一些,怕药凉了,他要走的稳一点,怕药洒了。 从厨房到母亲房里的这段路,让他很不满意,就不能短一点,再短一点嘛。 “娘!”他来到母亲房间,小声唤道。 床上的母亲看到他手里还冒着热气的药,赶忙艰难的撑起身子接过,再看看他泛红的双手,一时间百感交集。 自责,心疼,感动化作一串串泪珠,掉入碗中。 待母亲喝完药后,他伸出小小的手将母亲的手牢牢的紧紧的抓住,然后按在自己脸上,试图以自己脸上的温度让那双依旧冰凉的手暖和起来。 母亲凝视着他的脸庞,眼神中满是不舍与怜爱,那天,母亲和他说了很多。要他懂事,要他听哥哥的话,听隋伯伯的话,听周伯母的话,要他堂堂正正,要他忠君爱国,要他顶天立地,要他平平安安。 虽然母亲说的有些他还不太懂,但他还是一个劲的点头,表示自己已经知道了。会很听话的。 母亲的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将手从他脸上移开,轻轻的摸了摸他的头,说了一声:“好孩子。” 然后背过身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表情,过了一会,才再转过身,眼神中重新焕发出光彩。她起身对少年说道:“去看看你哥回来了没有,我给你们做最爱吃的栗子烧肉。” 他看到母亲的身体竟然好了起来,顿时喜出望外,心想一定是自己乖乖听话才让母亲好起来的, 他开心的说道:“好,娘,我这就去,这就去。”小脸上写满了开心, 随即兴高采烈的跑出去,一定要将这个好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从安息城赶回来的哥哥。 那时候他还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母亲已经好起来了,哥哥回来后却还是泪流不止,不过这疑惑还是被母亲身体好起来的喜悦所冲散。 那天晚上,他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嘴巴鼓鼓的,嘴角边上沾满了饭粒,母亲也不说话,就在旁边一脸温柔的看着他和哥哥吃饭,为他们夹菜。 “娘,你也快点吃啊,你病刚好,得多补补。”他见母亲不动筷子,接连夹起几块肉放进母亲的碗里。 “诶,好,娘吃!”母亲看着自己孩子稚嫩天真的面庞,听到孩子的话后,赶紧低下头吃了起来。 “今天的菜咸了。” 同样的声音在母亲和哥哥心里响起。 这一天,是少年最开心的一天。 第二日,两年前的一幕又出现,白色的布,香烛,大黑盒子,哭声。 只是,这次他知道了为什么哭的会那样伤心了。 那年深秋,他五岁零六个月。 他幼小而薄弱的身躯又一次跪在灵前,身体不停的颤抖,哭的嘶声力竭,最后晕了过去。 后来周婉清将他抱回自己家中,悉心照料。抚养成人,直到前几年才让他回到自己的家中。 在周婉清家的十年,少年是幸福的,隋简之与周婉清夫妇把他当亲儿子一样对待,不对,是比对亲儿子还要好。 少年十岁那年,与隋意一起去爬树摘桃子,结果两人都摔的不轻,隋简之知道后,对着隋意就是一顿狠打,他不管是不是少年提出来的想法,也不管自己的亲儿子手都已经摔折了,而少年不过是腿上擦破块皮。 往事如昨,周婉清起身来到屋前,背对着少年与少女。 皇都深秋多雨水,一阵风吹过,飘雨飞洒,周婉清擦了擦眼睛,不知擦的是否是雨水。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五章 你最好了 - 人间月明 - 梦长 外面仍下着小雨,少年吃好饭后已是酉时,准备向周婉清告辞。 离别前周婉清嘱咐了少年很多话,少年一脸认真的都记下。 最后,周婉清说道:“记得出发前再来看看你师父和师娘。” 少年点点头,只道了一个好字,他不敢说一些安慰周婉清的话,他怕他说多了,他就舍不得走了,舍不得离开师父师娘,舍不得离开那个少女了。 “小颖,别傻愣着了,拿伞送送人家呀!”周婉清转头对少女叫道。 双手撑着桌子托着下巴眨着大眼睛看着少年背影发呆的少女听到母亲的叫声后,小脑袋像小鸡啄米似的不停的点头,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去拿伞,空气中弥漫着快活的气息。 繁花街,一把油纸伞下,两道白衣并肩而行,他们走的很慢,好像他们觉得只要自己走的慢一些,时光也能慢一些。 往日俏皮活泼的少女,此时也安静了下来,静静的享受这份美好。 风吹过,少年握着伞柄的手更紧了,将伞向少女那边又倾斜了些。伞有些小,和十二年前那把一样的小。 “三,二,一,啊,我又找到你了,太简单了,你好笨哦,都不知道藏好,每回我都能最先找到你。”八岁的小女孩数到一后睁开眼睛,没走几步,就找到了躲在离她很近的拐角处的小男孩。 小男孩腼腆的笑着,争辩道:“我才不笨嘞,是你太聪明了好不好。” 小女孩习惯性的眯起大眼睛,嘴角上扬,笑个不停,然后伸出双手,捏起小男孩嘴角两边的肉,往外轻轻扯动,说道:“嘴巴真甜。” 其实小男孩嘴巴很笨的,远不如小女孩和隋意那样嘴甜,见人就叔叔伯伯的叫。不过是在小姑娘面前例外而已。 “你输了,该你来找了。” “好,我来找,你可要藏好,可不能轻易就被我找到了哟。” “对了,隋意去哪了?”小男孩问道。 “不管他,肯定又和上次一样,偷偷跑回家去了。” 事实也的确如此,此时的隋意正在家里蒙头大睡呢。睡前还老气横秋的说了一句:“年轻真好啊!” “那行吧,你快点藏好,我要开始数数了哦。” 小男孩数的很慢,从三十到一,他数的比从九十到一还慢。生怕小女孩还没躲好,被找到输了不开心。 虽然说每次小男孩都没找到,最终都是小姑娘自己跑出来。 “二……一。”数完后,小男孩又在原地等了半天。才开始慢慢的去找小女孩。 小男孩在自己刚才站的那个位置找到了小女孩,她俏生生的站在那,对着小男孩眯着大眼睛。嘴角上扬的说道:“你真厉害,这么快就找到我了。” 两个小小的身影面对着彼此,笑的格外灿烂。他们,一个九岁,一个八岁。 “咱们回家吧,好像快要下雨了。”小女孩对小男孩说道。 “好,听你的,什么事都听你的,一直这样。” “那要是我不对呢,你还听我的嘛?” “要是你不对,我就给你解释,解释完了,你要是还觉得自己是对的,那咱们就去做,做完了出了什么事,我担着,再说了,你这么聪明,不会错的,放心吧。” 小女孩眯起眼睛,嘴角又一次上扬,说道;“你最好了。” 小男孩傻笑着,对小女孩说:“玩了半天,累了吧,我背你好不好。” “好。” 小男孩蹲下身子,背弯曲着,小女孩趴上小男孩瘦弱的后背,搂住小男孩的脖子,小男孩托起小女孩的双腿,缓缓站起身,向前迈步。 那样瘦小的身体,小女孩却感觉如此的平稳踏实,且温暖。 小男孩背着小女孩来到繁花街,小贩们眼看要下雨了,都忙着收摊。 “我想吃糖葫芦诶。”小女孩看到街边有卖糖葫芦的。 “好,听你的。” 小女孩拿到糖葫芦后,并没有一口咬下去,而是递到小男孩嘴边。 小男孩也不多说,轻轻咬下一颗,这是他两岁零六个月后第一次吃糖葫芦。 “甜不甜?” “甜!” “那再多吃几个,这样嘴更甜了,给我多说点好听的。” 小男孩听话的又吃了两个,然后想了想,只说了四个字:“你最好了。” 小女孩嘴里嚼着糖葫芦,小脑袋点着,不断的发出“嗯”的声音,不知是糖葫芦太好吃了,还是对小男孩的那四个字太过于满意。 也许是上天都开始嫉妒他们了,开始下起了小雨。 “把伞往后挪挪。”小男孩怕小女孩后背被淋到。 小女孩把伞往后挪了一点点。 “再往后挪挪。” 小女孩又把伞往后挪了一点点。 “真拿你没办法。”小男孩只好稍稍加快步伐。 “嘻嘻,说好的你听我的,略~”小女孩做了个鬼脸,抱着小男孩脖子的双手紧了些,两人间的距离更近了些,两颗小小的心也更近了些。 “以后还要背着我。” “好。” “可是背着会不会很累啊?” “不会的,背着你我浑身都是劲,感觉都可以一拳把你哥打倒。” 小女孩咯咯笑个不停。 “我和你哥打架你帮谁啊?” “帮你吧!” “吧?” “哦哟,帮你帮你,肯定帮你。” 小男孩这才满意,小女孩没看到小男孩嘴都快咧到耳朵根了。小男孩也没听到小女孩用低不可闻的声音咕哝了一句:要是每天都下雨多好。 小女孩从那天起,就很喜欢下雨天,尤其是有他在身边时的下雨天。 雨中,一把小小的伞下,小男孩背着小女孩,稳稳的向前走去。 “我背你吧!”少年突然停下脚步对少女说道。 “啊?”少女很惊讶。 “我背你吧!”少年又重复了一遍。 “好。”少女回过神,如同那年一样,只回答了一个好。 少年将伞递给少女,然后蹲下身子,背弯曲着,少女趴在少年结实的后背上,搂住少年的脖子,少年托起少女的双腿,缓缓站起身,向前迈步。 少年的后背一如十二年前那样,让少女感觉到踏实平稳,且温暖。 “你好久没背我了。”少女趴在少年后背上,说道。 “是好久了。” “以后,以后你还能这样背我吗?” 面对少女的发问,少年没有回答,他不敢给少女一个肯定的回答。 他不说,她便不再问。 少年怕少女后背被淋到。像那天一样对少女说道:“把伞往后挪挪。” 少女把伞往后挪了一点点。 “再往后挪挪。” 少女又把伞往后挪了一点点。 “再往后挪挪。” 少女还是只把伞往后挪了一点点。 这次少年并没有向少女妥协,柔声说道:“听我一次好不好。” “我听你的了呀,谁说我没有听你的了,我往后挪了呀,都挪了三次了。”少女吐了吐舌头,眼里透露着狡黠。 少年拿少女没办法,只好说道:“那你把我抱紧点。” “好!”少女应允,抱着少年脖子的手紧了些,两人的距离更近了些,近到都能感受到彼此的心跳。 “可惜没有卖糖葫芦的了。”少女皱了皱琼鼻,有些遗憾。 “这么想吃糖葫芦啊?” “对啊,有了糖葫芦,给你吃几颗,你就能说好听的话给我听了。” 少年的脚步更慢了,他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情绪,紧闭着双眼,不让少女看到他的表情。缓了一会后,说道:“没有吃糖葫芦,我也能说好听的话给你听的。” 少女轻轻拧了一下少年的耳朵,在少年耳旁说道:“那你快点说呀!我都等半天了,笨哦!” 少年又一次想了很久,无数词汇话语在他脑海中闪过,最后少年还是只重复了十二年前的那四个字。 “你最好了。” 少女没有说话,依旧还是眯起眼睛,嘴角上扬,然后抱着少年脖子的双手更紧了,她怕少年看不到会胡思乱想。 以往少年与少女说话时,少女要是不吭声,少年就总以为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对,惹她生气了。 每次少年都会紧张兮兮的问少女:“我哪里错了你告诉我好不好,我一定立马就改,你别不理我啊!” 这时候少女就会扑哧一笑,忙解释说没有没有,自己走神了而已。 那个笨蛋少年哪里知道,少女只要和他在一起时就经常会走神,脑海里憧憬着属于他们的未来。 “背了这么久,你累不累啊?” “不累的,背着你我浑身都是劲,感觉都可以一拳把你哥打倒。” “唔,可是我哥都是副将军了,你真的打的过嘛?” “副将军那又怎么样,照样可以一拳打倒。” “就知道你最厉害了,我相信你。”少女无论何时何地何事,都是那么的相信他,一丝丝怀疑都没有过,一丝丝,都没有。 少年傻笑着,不再想任何事,不想此刻的美好再被打扰。 少年与少女都没有再说话,一切都静了下来,只剩下雨声,可是,再大的雨,也浇不灭两颗滚烫的心。 雨中,一把小小的伞下,少年背着少女,稳稳的向前走去。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六章 如影随形 - 人间月明 - 梦长 少年背着少女走了很久很久,可是再远的路,也终会有尽头,他们来到宁安侯府所在的荷叶街。 荷叶街位于平安城的西边,地段说不上有多好,但每户人家的宅子府邸前或简陋或气派,却都是一样的干净。让人一看便觉得赏心悦目。 宁安侯府在荷叶街的最东头,整条荷叶街很长,得有二里路。 上天好似知道少年与少女快要分别,也不再嫉妒,雨停月出。 月光长长,照着街道,照着少年少女。街道上倒映着他们的身影。 少女趴在少年的温暖的背上,抱住少年脖子的双手又紧了紧,她打了个哈欠,睡眼惺忪的对少年说道:“给我讲故事吧,很久很久很久没听你给我讲故事了。” “好,还是讲鬼故事么?” “不要,我已经在你背上了。”少女说道,说完脸颊微微有些发烫,很快又神情变得自然起来。 也是,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他们之间本就是天生注定的。某个老人早就将两条红线编织在一起打了个死结,割不断,剪不断,烧不断。 少女的话让少年愣住了,他真傻,一个七八岁时就敢深夜拉着他到处跑的小丫头,怎么会被鬼故事吓到。 “那你想要听什么样的故事呀?”少年回过神柔声问道。 少女歪着小脑袋,揉了揉太阳穴,思考了一会儿后,回答道:“我要听神话爱情故事,就是惊天动地,过程艰难,结局很美的那种,还有不能太长了哦,不然我又要睡着流你一肩膀口水了。” 少年笑着点了点头,回忆起以前每次给少女讲故事,少女都会在她背上睡着,然后流一大堆口水,少年脸上笑意盎然,轻轻说道“好,不过我得先想想。” “嗯,好。” 少年没有让少女等太久,便开口缓缓讲道:在一个很遥远的世界,那里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成仙,与世长存。 有一个少年,他性格冷傲,从不与人交涉。每天就是修炼,不停的修炼。 他征战四方,迎战众敌,不知道杀了多少人,也不知道多少次都差一点死了。 少年一步步成长,最后终于成为傲视古今的大人物,达到了从来没有人达到的高度,他成了天地间最强大的人。 在他突破天地桎梏达到前所未有的境界之后,他立于天地间,最后看了一眼所在的天地,自嘲一笑,然后抬起手对着虚空轻轻拍了一掌,顿时时间长河涌现,奔腾流转。少年走入,逆流而上。 他来到某座小院前,看着要向少女告别的少年,刹那间,泪眼婆娑,随即如释重负的灿烂一笑,那是他昔年得知心爱之人逝去的消息后第一次笑,他笑的是那样的开心,那样的轻松。 他深情凝视着梨花带雨的少女,低声呢喃道:“我回来了,再也不会离开。” 少年与少女并没有发现他。他运转全身功力,“砰!”的一声巨响后,化作点点星光没入少年体内。 少女面前的少年陷入了短暂迷茫,过了一会后,他张开双臂,抱着少女,亲吻少女通红的眼睛。柔声说道:“我不走了。不去争什么世间第一了,不去夺什么仙缘了,只陪着你共度余生,好么?” 少女哭的更大声了,将少年抱的很紧很紧,生怕自己是在梦中,少女抬起头问道:“真的么?” “真的,不走了,哪也不去了,没什么比你更重要。” 说完,少年牵起少女的手,向院子里走去,这一生,少年都未曾再离开少女。 世间也再没有那个无敌的少年。” 故事很短,少年讲的很慢,讲完后他的腰弯的低了,他怕少女看到他此时的面部表情,故事中的少年可以逆转世间长河,可是他不能。 故事与现实总是那么天差地别,少年明知道如果自己走了,就有可能再也见不到少女,可是他还是要走。 少年的肩头又湿了,就是不知道又是否是泪水,轻轻叫了少女一声,没能等到少女的回应,他用很轻很轻的力道稍稍颠了一下身子,想让少女睡的更舒坦些。 月光下,长街上,少年背着少女,少年的腰弯的很低,满目泪痕,一动不动,少女趴在少年的背上,呼吸均匀,嘴角上扬,睫毛时不时微微颤动。 不知道过了多久,“咣当”一声门响,宁安侯府斜对面一户人家的大门被打开,两个五六岁的孩童跑出,男孩是白羽军中赵将军的儿子,女孩是被男孩母亲收养的苦命孩子。 两人手里都拿着一个孔明灯。男孩边走边压低嗓音对女孩说道:“咱们得快点走,不然娘知道了又要说我了。” 女孩欣然应允,跟着小男孩,走在他身后,小女孩小小的身体与小男孩小小的身影重合。 “放我下来吧,我想自己走会儿。”少女看着那对孩童怔怔出神,半天后才出声,她醒了。 “再睡会吧!” 少女摇了摇头,找了个借口说道:“不了,腿麻了。”其实她是怕少年累着。 “刚才的故事听完了吗?” “没有,但我想结局一定很好,下次再说给我听吧!” 少年点头说好,虽然他并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少年放下少女,两道白衣身影在月下缓缓而行,比天上的月亮还白。 少女被少年拉着手,故意放慢了些步伐,让自己的身体被少年的身影所笼罩,与那对孩童一样。 “你知道我今天去灵愿观许的是什么愿吗?”少女向少年问道。 少年不假思索说道:“肯定还是希望我一直都愿意被你欺负,以前你每次去许愿都是如此。” “不对哦,这次可不是,我是给我自己许愿的。”少女眨了眨大眼睛,否定了少年的答案。 少年眉头皱了皱,努力思考了半天,还是没猜透少女的心思,他总是那样笨,总是那样后知后觉。 “我猜不到,你告诉我好不好。”少年实在想不到,只好直接问道。 “我许的愿望是,不会等太久,我就能穿着大红嫁衣,嫁给我的意中人。”少女没有卖关子,望着少年,一字一句的清晰说道,眼神中,有期待,有不舍,有深情,更有数不尽的爱意。 少年停步回过身。猛的抱住少女,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嘴里不停的说着对不起,少女的肩头也湿了。 少女静静的让少年抱着,好一会儿后,她稳定住自己的情绪,安慰少年道:“没事的,我会等你的。” 可是此言一出,少年心中的愧疚更甚,她为何总是想着他,如此的善解人意。她越是这样,他就越是感觉自己辜负了她。 少女用拇指擦去少年眼角的泪水,亲了了亲少年通红的眼眶,又扯了扯少年的嘴角,温柔笑着说道:“不哭了,丑。”说完还使劲揉了揉少年的脸。 少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只是紧紧拥抱少女,舍不得放开。良久。 二里长的荷叶街,对于少年少女来说是那样的长,走了个把时辰,也没能走完。非是路长,而是心殇。 少女嗑在少年肩膀上的嘴巴动了动,向少年提出了一个要求。“离开以后,要记得经常给我写信。” 少年毫不犹豫的肯定道:“好,一定,一定的。” 少女笑逐颜开,很是开心,伸出手指比划道:“那要一个月一次。”说完觉得有些少,补充道:“不,半个月一次。”可还是觉得不够,又说道:“不,五天一次。”最后少女皱了皱眉,仿佛想起了什么,眼神变得有些暗淡,失落的小声说道:“算了,还是两个月一次吧!” 少年不想再让少女什么都为他想着,拍了拍少女的后背,说道:“那就十天一次好么?” 少女惊喜万分,不大确定的问道:“真的么?” “真的。”少年用极其肯定的语气回答道,坚定不移。 少女咧嘴呵呵笑个不停,随即想了想,又试探的问道:“可是你会很忙,真的能有时间吗?”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少年依旧是毋庸置疑的说道。 少女在少年脸上轻轻啄了一口,嘴角上扬,大眼睛眯起,像两片月牙儿。 少年与少女最后还是荷叶街尽头的宁安侯府前。宁安侯府门口两个大红灯笼高悬左右,像极了两人。 “到了。”两人异口同声的说道。 又是默默对视,没有只言片语,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少女抱了抱少年很快又松开,笑着说道:“好啦,开心点,不要想那么多,既然决定了,就大胆去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的,很晚了,早点休息,我回家了,不用送我,月亮很大。” 顿了顿,少女又说道:“我会乖乖在家照顾好自己等你回来的。” 不待少年有所回应,少女便摇摆着双臂,蹦蹦跳跳的跑远。只是少年没有看到少女不时抬起右手往脸上擦拭的动作。 少女身后不远处有一道身影紧紧跟着,如同地上少女长长的身影一般,不离不弃,相依相随。 少女在快到家门口时停下了脚步,转身对着空空的街道说了一句:你要是敢不回来,我保证很快就去找你,很快很快的,一定比孟婆婆先见到你。 说罢,少女头也不回的走进家门。 青竹街上离隋府最近的一个巷弄里,一位白衣少年蹲在地上,背靠着墙,深低着头,双手捂脸,肩膀不断颤抖,却没有一丝声音。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七章 丈夫肩 - 人间月明 - 梦长 这世间怎么就有如此好的女子?怎么就可以这么好呢?怎么就不能自私些?他陶黎有哪一点值得她隋颖如此? 并不是所有的问题都能有一个答案。有些人,在恰好的时间,恰好的地点,遇见,那便是永久。并不需要什么理由。 陶黎背靠着墙缓缓站起身来,抬脚走了几步,踉踉跄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喝多了酒路都不会走了。 出了巷子,看了看隋府紧闭的大门,摇头苦笑。陶黎低头也不看路,就这样摇摇晃晃的往前走,走到哪算哪,撞到什么东西,也不知道疼,换个方向继续。 陶黎心里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非要离开自己心爱的少女,离开待自己亲如父母的隋简之周婉清夫妇,离开自己从小长大的平安城,离开把家里收拾打点的妥妥当当的谷雨姐,离开喜欢把自己叫黎哥儿实则年纪比自己还大的兄弟任不归。 为什么? 因为,北定城外的十几万将士还未曾彻底入土为安,有的还躺在漠北原上的血泊中,也没人帮忙拿块破布盖一下,有的还没瞑目,也没人帮忙抹一把眼睛。 安息城外还有那么多人夙兴夜寐的在冰雪中抵抗魔族,他们手脚上的冻疮,身上的伤痕,从来没有好过,对家乡亲人的思念,从来没有断过。 数百年前有个帝王在敌国破入平安城后,被许诺以高位千金封地,却依然手持天子剑对着敌人挥动,最后被吊在城头,受烈火焚身之痛,而不出一言。君王死社稷的意志至今还飘荡在平安城上空。 书生放下了手中的圣贤书,拿起了蒙尘的三尺青锋,将所有书籍烧毁之后走出了宁静的书院,去前线战场当了个小卒。 画师被魔族俘虏后要他给他们的王上画一幅画像,画师拿起两支画笔狠狠戳向双眼,被魔族将领砍去双手而仰天长笑。 古稀之年的老人拿起自己的拐杖驱逐自己年仅十二岁的小孙子,只因小孙子不敢去参军,老人三个儿子,七个孙子都死在疆场,十二岁的小孙子是除他之外唯一还活着的男丁。 在河边叉鱼摸虾的七八岁的孩子,听到玩伴叫他快点逃村子被敌人屠了的消息,一手拿着鱼叉,一手抓起石头,嗷嗷大哭的冲向村子。 和尚在念了最后一段往生咒后,带着一众小沙弥拿上所有能用的铁器走出寺院大门,从此那座寺院长满荒草。无人问津。 老道士面对弟子问他何时归来时,沉默许久后说道:“若回必是盛世,若不回,那便不回了!”说罢率弟子下山而去,留下小弟子哽咽不已。 盗贼最后一次行盗是去敌营中偷取军事地图,浑身鲜血的他拿到地图交给己方人员,留下一句盗亦有道,含笑而逝。 富商将自己的万贯家财全部用来筹备军资粮饷,自己却在破庙里啃着冰冷坚硬的馒头,没能等到胜利的消息就死在庙中。 名妓眼看城池快守不住,便带着自己姐妹从城头回到青楼,三尺白绫成为她们唯一的陪葬品。 琴师在胜利者举办的庆功宴上,弹奏了一首家乡的曲子后,突然扯断琴弦,勒死了一位高级军官。人与琴皆被一分为二。 牧童主动给入侵的军队做向导,被所有人唾弃谩骂却毫不在乎,只是那天晚上某处山林里,狼叫与惨叫不绝于耳。牧童与入侵的军队再也没出现过。 乞丐蹲在路边,等路过的落单敌兵出现时,暴起扑向对方,狠狠的咬向对方的脖子,死时没了双臂,敌人怎么也没能把他的双手从那个士兵的身上掰开。 杀手昔日只为利而行,谁给钱就杀谁,那一日,他将毕生积蓄都散尽,潜入对方营中,大开杀戒,未能事了拂衣去,只是留功不留名。 柔弱的女子知道自己丈夫亡故后,不顾家人的反对,披坚执锐奔赴沙场,最终她完成了与丈夫生前的约定,生而同席,死而共枕。 ………… 历史的悲歌,民族的呻吟,乱世之中,中原大地硝烟弥漫,尸横遍野,血流漂杵,在此风雨飘摇之时,全民皆兵而起,共赴国难,无论老幼,无论男女,无论贵贱,一个个英杰,一个个故事,一幅幅画面在陶黎脑海中闪过,每一次想起都让陶黎哀叹唏嘘动容。 生逢乱世,大丈夫的肩头,不当只是儿女情,更多的应该是天下任。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苟利天下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前辈先贤们的感悟道理在陶黎心中响起,是的,危急存亡之秋,他堂堂七尺男儿,脖子上的大好头颅,想的应当是怎么驱逐北蛮子,并非是儿女情长。 谁不想和自己的家人爱人团聚相守,他陶黎想,北定城外的英魂想,安息城边碑林下方的几百万亡灵也想,宣平的百万将士更想。可他们,或是为了妻儿父母,或是为了家国大义,都舍生忘死的留守军中,尽忠报国。 圣人曾有言:“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舍生取义,为了大义,生命都可以舍弃不要,更遑论是男女私情。陶黎的眼神渐渐变得清明。 他父亲陶靖在上代君主在位之时,就被封武侯位,封号:平乱,其封号就能看出功劳有多大,可惜在逐魔之战中不幸陨落,英年早逝。 他哥哥陶宁是当朝十武侯之一的宁安侯,领率十五万安宁军与止戈侯共同抵御魔族,十二岁从军,一直在西方战场上接受血与火的洗礼。 他的两个叔叔,舅舅,外公,也都分别在军中担任要职,一门双武侯,军旅世家,陶黎从小在这样的环境成长,一直被感染,被熏陶。 他身为陶家血脉,肩上有独属于自己的责任与担当,他不能辱没铁血家风,也更不能忘记那些世代游荡在沙场上的战魂。 自幼年起,他便想着快点长大,快点投身军伍,快点与哥哥并肩。父亲战死,母亲悲伤过度去世,这是陶黎心中永远无法愈合的伤口,他从没有忘却过。 即使是母亲在世时,也没有劝年幼的他从文弃武,仅是想让他晚点上战场,哪怕母亲已经有一个儿子在外征战,可能随时马革裹尸还。也不曾劝过。 所有人都知道陶黎想的是什么,都知道这个时常看向西方出神的少年想要做什么,没有人去阻止,他母亲没有,他哥哥没有,师父师娘没有,亲朋好友没有,白衣少女也没有。 眼下北元帝国铁骑入侵,正是大好的机会,他渴望着去战斗,用自己的毕生所学,用自己的赤胆忠心,用自己的满腔热血,去与那号称甲天下的北元铁骑好好的较量较量。 去杀敌万千,建不世之功,把北蛮子打趴,打疼,打的服服帖帖,打的再无一点歪思邪念,再也没有可战之力。 待得把北蛮子打回草原老家,北方安定后,他再请命去西方战场,带着精兵良将挥师西进。 去对着第一关说,以后你将会成为风景名胜,而非军事重镇,去安息城外的碑林看看,去给那些死去的将士英豪们敬一杯酒。告诉他们,他们的愿望,自己来给他们完成。 跨过天堑山,抬眼看看西边的那片土地到底有多大,挥刀试试那群怪物的皮到底有多厚,附耳听听迦索那老王八的求饶声到底有多响,亲手把那个杀死自己父亲的仇人的头砍下来。 到那时天下安定,回来好好孝敬自己的师父师娘,好好陪着那个说会乖乖听话等他回来的少女,把自己所经历的故事都说与她听,带她看尽世间青山绿水,再生两个孩子,一家人团团圆圆。 陶黎想起了一首歌谣。 依山傍水房树间,行也安然,坐也安然; 一头耕牛半顷田,收也凭天,荒也凭天; 雨过天晴驾小船,鱼在一边,酒在一边; 布衣得暖尤胜棉,长也可穿,短也可穿; 粗茶淡饭饱三餐,早也香甜,晚也香甜; 闲暇无事鉴书篇,名也不贪,利也不贪; 夜晚妻子话灯前,今也谈谈,古也谈谈; 日上三竿犹在眠,不是神仙,胜似神仙; 日出东海落西山,愁也一天,喜也一天; 遇事不钻牛角尖,人也舒坦,心也舒坦。 陶黎相信,这些一定不会太遥远,一定都可以实现,慢慢的,他嘴角也似白衣少女那般上扬,眉头也舒展开来,不用少女再给他抚平,他抬头望向空中的皓月,似乎看到了心中所憧憬的景象。 时光快些,再快些,让我心中所想都可以快点完成,时光慢些,再慢些,让爱我的人都不要等太久。陶黎在心中默念。 皓月当空,陶黎立于月下,伸了个懒腰,一口浊气从口中呼出,眼神清澈而明亮,步伐沉稳且有力。心中的信念也是前所未有的坚定。 天下任,丈夫肩。 有些人生来就注定要扛起重担,即使再重,扛不起,压弯了腰,也要扛。 他陶黎便是如此,此刻开始,他放下了肩上的至亲挚爱,扛起了家仇国恨。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八章 得见君子 云何不喜? - 人间月明 - 梦长 走着走着,陶黎眼前出现了亮光。各种嘈杂声也响起,不知不觉间竟是来到了繁花街旁的观花巷。 观花巷虽说不如繁花街那般人来人往,灯火辉煌。但名声也是极大,不差的。 前朝曾有一位孟姓诗人,年轻时隐居深山,生活清贫闲淡,后来在其母亲的鼓励下,多次进京赶考,结果却都名落孙山,等快到了五十岁之时才考取中进士,骑着高头大马走在此街道上,感慨万千之际留下了“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名句,观花巷也因此得名。 除此之外,观花巷还有皇都最大的酒楼,平安楼,此楼建于宣平王朝太祖在位时期。背后的东家没人知道是谁,但能与皇都之名同名的地方,其中的水有多深,自是不必多说。 前些年皇都里的几个纨绔子弟在平安楼里寻衅滋事,楼里的管事知道后,直接吩咐人将闹事者扔了出去,重者更是被打断了手脚,就连一向嚣张跋扈的五皇子也不例外,事后那些纨绔的家人也没敢说什么,原因只是五皇子被禁足一年。 平安楼高九层,占地面积广阔,是皇都较为惹眼的建筑之一,建楼者给每层楼取不同的名字,分别招待不同客人。 下三楼分别取名,义字楼,孝字楼,信字楼,往往是接待普通客人,中三楼唤作勇字楼,廉字楼,忠字楼,通常招呼文武官员,上三楼则为智字楼,礼字楼,仁字楼,极少对外开放。 平安楼还有个规矩,只能楼里的人给客人选位置楼层。不能客人自己选。当然,负责这件事的人自然不会眼光差,还没有说有看走眼的时候。 即使是这样规矩繁琐,每天来此的人也是络绎不绝。虽说规矩是多了点,但平安楼从没有架子,不管你是谁,只要不闹事,来者皆是客,美酒佳肴俱全,服务周到,一顿饭也花不了几个钱,皇都城里的人没几个缺银子的,但也不会有谁跟银子过不去。 这样下来,皇都里的人自然而然就喜欢往平安楼跑,人嘛,总是有个从众心理,别人喜欢去,咱也得去瞧瞧。 一人在信字楼上独酌一壶老酒,观赏观花巷的美景,聆听繁花街的喧嚣,或是三两好友登上廉字楼,觥筹交错之间畅谈天下事,又或是带上家眷于孝字楼团聚,兄友弟恭,父慈子孝,阖家欢乐。平安楼都是不二之选。 一来二去,平安楼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来皇都,不上平安楼喝一碗最地道的清白酒,不上醉梦楼听那儿的姑娘弹一首小曲儿,都不好意思回去跟身边的朋友说自己上了皇都一趟。 再说说平安楼里的清白酒,清白酒已有几百年的历史,隶属于白酒的一种,在京畿,京南,京北三道最受青睐。得名于某位官员,官员一生清白,刚正不阿,国家有难时挺身而出,保卫京师,力挽狂澜,最后却死于斗争,官员生前好酒,在京南某处发现此酒后,钟意之极,见此酒太过清明透亮,遂取名清白,寓意人如酒一般,清白留人间。 清白,入眼清澈,入鼻醇香,入口清甜,入喉柔和,初时觉得并无什么劲道,待进得腹中,那股独有的芳香淡雅才显露出来,微微的烈性也随之迸发,轻呼一口,酒气在鼻息徘徊,流连忘返。 宣平王朝民风淳朴,准确说应该是中原大地的民风民俗都是温和友善的那一类,这也是地理人文等因素所形成的,不像北方游牧部落那样剽悍,也不像西边的魔族动不动就发动侵略。 汉子在庄稼地里忙碌了一天,回到家中,就着两个小菜,来一碗清白,顿时神清气爽,疲劳消除殆尽。就连极少饮酒的女子,也是可以小饮几杯。 平安楼的清白酒最为正宗,纯正,因此不少人也是冲着平安楼的清白酒而来。 陶黎在观花巷转角静立,看着皇都最繁华的景象,只要战火不烧到皇都,皇都一直都会如此,软红十丈,车水马龙。他也希望一直如此。 哒,哒,哒…… 陶黎身后左侧的柳枝巷传来脚步声,声音不急不缓。似闲庭散步,回过头,见一黑衣青年男子徐徐走来。 黑色长衣,黑底布鞋,乌黑长发,尤其是一双眼睛,漆黑如墨,闪烁间,智慧的光芒流转,身干中等偏上,与陶黎差不多,肌肤白皙的过分,容貌俊美,与陶黎那种朝气蓬发的俊朗不同,他有些瘦弱。整体呈现出一种病态的苍白美。 轻抿的嘴唇挂着一抹笑意,眸子中透露的自信,微微上扬的下巴,无不在告诉世人没什么问题是他不能解决的。智近乎妖,这是对他最好的形容词。 “齐良。”青年男子向陶黎拱手行礼,自报姓名,这场景要是搁皇都里的那些膏粱子弟看到,怕不是要下巴都惊的掉在地上,再狠狠抽自己两巴掌,把眼皮子使劲揪揪,看看自己是不是没睡醒。 眼前的青年男子可是谁的账都不买的主,管你是龙子龙孙还是尚书武侯之后,他看不上眼,那真的是看都不会多看。 这点倒是和陶黎相似,陶黎是道不同,不相为谋,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欠奉,就像下午碰到七皇子一行,从头到位嘴皮子都没动一下。 一个看都不看,一个说都不说。 “陶黎。”陶黎亦向齐良拱手回礼,人敬我一尺,我还人一丈,陶黎本就是温和的性子,待人接物谦逊有礼,让人如沐春风,该有的礼数,自然不会少,就算不对眼,也不会,里子过不去,面子还是得过得去的嘛。 齐良细细打量起眼前之人,月白衣衫附身,肩头与衣摆处有些许水渍,眼眶微红,但眼神坚定,行礼姿势一丝不苟,嘴角上扬着,风采无双,如清晨之朝阳,生意盎然,夏日之清风,心旷神怡。 至于身份,那就更不用多想,即便陶黎素来低调,不怎么抛头露面,但好歹也是正五品的兵部郎中,再说皇都城里这个姓氏这个年纪的,也只有宁安侯的弟弟,天官大人的弟子了,要是这都想不到,那和某些他齐良看都不看的猪狗有何区别。 陶黎同时也在打量齐良,脑海里想着皇都城里的齐姓人家,心念电转间,答案呼之欲出,左都督孝武公齐见贤的幼子。这身份就有些了不得了。 齐见贤稳坐军中第二把交椅,宣平虽不是重文轻武,但连年战乱,武将的地位比之文臣,略微还是要高一些,也就近十几年来,北方安定,西方也没有大的战乱,才有一丝改变,以至于以户部尚书和监察院众人开始猖狂起来,山头林立,今日早间朝堂之上便是如此。 宣平武将兵权被都督府牢牢掌控,兵部基本被架空,名存实亡,基本上也就负责粮草军械征兵等事,历代兵部尚书侍郎等要职也都出自军中人员,所以府部之间也相处的融洽,没什么矛盾。 太祖在位时改革旧制,设都督府,督察院,与尚书台形成三足鼎立的局势,但毕竟太祖出身行伍,加之战争不断,军中势力庞大,建国后封爵,大大小小百十个爵号。公侯只有十三个,三公十侯,且皆担任军中最高职务,三公分别担任大都督,左都督,右都督,十位武侯担任都统统领十支军队驻守各方。 公侯出武不出文,这已经成了宣平王朝一条不成文的规定,没人去打破,也没人敢去打破,做人最起码的良知还是要有的,宣平百年来死了百万将士,武公和武侯,理应是独属于他们的荣耀。 拱卫皇都的龙卫军也在齐见贤手里握着,身居高位,手有实权,虎父焉能生犬子,有这样老子,儿子只要稍稍争气些,就定然不会差。 齐良也不是那些二世祖能比的,耳聪目达,慧根早生,与陶黎一样,深居简出,但又不像陶黎那样在朝中任职,但其名声不可谓不大, 为何?几年前平安楼里,五皇子看齐良生的俊美,说要他给自己当个男宠,齐良二话没说,提起茶壶就将五皇子砸了个头破血流,他没事,五皇子被扔了出去,还被自己的亲爹,当今的圣上禁足。这件事在当时可是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成为皇都城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从那件事后,齐良的名字被人熟知,纨绔们也不敢招惹,知道齐良性子冷傲,主动对其打招呼,要是不搭理,也不敢说什么,要是齐良点头回应,纨绔们则倍感荣幸,能在同僚面前吹嘘个把月。上醉梦楼找姑娘都能多待个一炷香的功夫。 于是醉梦楼外就经常有这样的对话。 “老李,怎么今天进去的时间这么长?你这满面红光的,那姑娘也不是新人,不应该啊!” “那可不嘛,今天碰到齐公子,对我点了两下头,足足两下呢。” “怪不得,话说齐公子怎么就从来不看我一眼?” “废话,你老子天天没事找都督府的不痛快,人家能给你好脸就怪了。” …………… “小侯爷,百闻不如一见。”齐良注视着陶黎说道,笑容和煦,富有磁性的声音一改往日的清冷,变得悦耳动听。 “齐公子说笑了,闻名已久,如愿得见,幸甚!”陶黎也笑着回复道。 两个少年看着对方傻笑,二人都不知道为什么对方带给自己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切感,大概是他们都是同一类人吧!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得见君子,云何不喜?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九章 醉清白 - 人间月明 - 梦长 见到齐良,陶黎心里最后一丝阴霾也随之消散,这是他与齐良的第一次见面,可两人之间没有丁点儿的生疏感,如同认识多年的旧友, “平安楼里醉清白?”齐良用下巴指向平安楼方向说道。 陶黎下午和师父喝了不少,又在师娘的督促下啃了一大碗白米饭和栗子烧肉,要不是和隋颖慢悠悠的走了个来回,肯定是没肚子装了。 “好啊,醉清白,走!”陶黎高兴的应答道,显得颇有兴致。 观花巷的街道上,一黑一白两道身影并肩而行,一个俊朗,一个俊美,不疾不徐,微风拂过,衣襟飘荡,灵气十足。 平安楼,一位年愈七十的老者坐在门口的青石台阶上,身侧周围云雾缭绕,嘴里不时吧嗒吧嗒着两口手里的烟杆,皇都城里的人对老者很是尊敬,称呼为张老。 至于何故,张老身为平安楼的接引人,你想去平安楼里吃饭喝酒,可以,但得张老点头让你去哪一楼你才能去,管你是光鲜亮丽的尚书将军,还是衣衫褴褛的乞丐叫花,都必须他老人家同意才能进去。 可不要小看这位老人,八年前南平侯手底下的牛姓将军来皇都办差,牛将军的朋友准备在平安楼设宴款待,等带着牛将军来的时候,朋友要牛将军先和张老打个招呼再进去不迟。 南疆道山高皇帝远,牛将军又是十武侯南平侯的部下,难免眼高于顶,牛气冲天,要向一位平平无奇的老者行礼,觉得有些掉价,自是不愿意的,若仅是这也没什么,顶多算不懂礼数,平安楼也不会计较什么。 可这位牛将军倒好,站在老者面前,居高临下的出言不逊道:“老头,听说你们平安楼有个什么破规矩,接引人让咱们去哪楼,咱们才能去,本将军今天就偏不信这个邪,你让本将军去勇字楼,本将军就偏不去,本将军就要上仁字楼看看,你又能如何?” 说完迈步就走进楼里,朋友拦都拦不住,张老神色自然,没说话,手里的烟杆在青石阶上轻轻磕了几下。平安楼里顿时响起了一阵杀猪般的惨叫。 紧接着,“砰”的一声,观花巷的街道上多了一具哀嚎不止的身影,将军被打断了一只手一条腿,被扔出平安楼。 张老吧嗒着烟杆,吐了一口烟,不紧不慢的说道:“来平安楼里吃饭喝酒,平安楼欢迎,但要是不守规矩,可别怪平安楼不近人情,你大可想着怎样报复,平安楼都接着,就算叫南平侯来也一样得守这的规矩,滚吧!” 牛将军的朋友赶忙向张老赔不是,然后带着将军连忙离开,心想真他娘的活遭罪,认识这样的蠢货,在南疆那不毛之地待久了,脑子也跟着退化了?得罪了平安楼不说,自己还跟着受了连累,这回搞不好也得被平安楼拉进黑名单了。 几日后牛将军托着残躯回到南疆道,向自己的上司南平侯诉苦,一把鼻涕一把泪,平日里喜怒不形于色,爱兵如子的南平侯听了后勃然大怒,抄起鞭子就往将军身上招呼,边抽边骂道:“平时你霸道你嚣张。我念你有军功又跟在我手底下十几年了,没去说你,临走前我怎么说的?皇都城里不能招惹的人多,叫你低调行事,你呢?去的第一天就给我捅这么大篓子,我让你惹事生非,我让你不知好歹,我让你蛮横无理。我让你牛,我让你牛,你牛什么牛?” 到最后南平侯手也抽酸了,鞭子差点也断了,得亏牛将军命硬才挺了过去,后来被安排到伙房里当了个伙夫。 南平侯又差遣自己的儿子带着厚礼一路快马加鞭的去皇都平安楼里向张老赔罪,张老倒也慷慨,不与之计较,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 陶黎与齐良来到平安楼外,他两对与张老都算比较熟络,齐良率先开口与张老打招呼:“张老,好久不见!” 张老白了齐良一眼,笑骂道:“可不想看到你,不然楼里的茶壶又要少喽。” 齐良讪讪笑着回复道:“事后我不是把我爹的一对冰玉壶偷来送给您老人家了嘛,怎么每回来您老人家都要提一次这事,这让我很难为情啊!” 张老不理他,对陶黎说道:“稀客,小侯爷,舍得来看老头子我了?” 陶黎向张老恭敬行了一礼,说道:“可不敢受张老如此称呼,晚辈不过是因兵部事务繁多才没时间来嘛。” 张老吐出一口老烟,打趣道:“当老头子年纪大了就老糊涂了?皇都里谁不知道六部衙门就数兵部最清闲,我看你是忙着给隋家小丫头跪搓衣板吧?哈哈哈!” 这话顿时让陶黎羞了个大红脸,心里暗骂死老头子不正经。 张老看陶黎窘迫的样子,更是大笑不止,说道:“这就脸红了?你这不行啊,年轻人得脸皮厚点,再厚点,脸皮不厚,能力不够啊!” 齐良看陶黎吃瘪,心想陶黎竟还有如此娇羞可爱的一面,嘴角的笑意越发浓郁,可又不忍自己这位初识的好友被张老头欺负,准备帮陶黎找回场子,于是向张老说道:“张老教训的是,年轻人嘛,不厚脸皮怎么吃的开,晚辈也跟着受教了,作为感谢,待喝完了酒,晚辈请您到隔街醉梦楼解解闷如何?您老人家这大冷天的还坐青石阶上,身子骨定然硬朗的很,我看那醉梦楼里的王姨倒也算风韵犹存,徐娘半老,回头我给引荐引荐?” “咳咳咳…”一阵剧烈的咳嗽声,张老听到齐良的话,被自己的烟呛的咳个不停,刚想发怒,又想到了什么,平复了一下情绪,盯着齐良消瘦的身躯说道:“老头子我身子骨定然硬朗,战个三炷香的功夫准没问题,倒是你这小身板,经得起姑娘几次摇晃啊?” 齐良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道:“咱们现在去醉梦楼里比比不就知道了?看看是您宝刀未老,还是我年富力强。” 陶黎看两人越说越出格,真有马上去醉梦楼比划比划的架势,遂出来打圆场道:“张老莫要再拿我们晚辈打趣了,还是快点给我们安排坐席吧,看看我们两去哪一楼合适。我这肚子里的酒虫马上要爬出嘴里了。” 张老听后收敛了情绪,也是,自己这么一大把年纪了,怎么还童心不改,有失体面啊,不过话说回来,难得见到这两个他最喜欢的青年俊彦走在一起,高兴。 暗自思量了一会儿,张老对着身后的两个小丫鬟浅唱和轻吟吩咐道:“带两位客人去仁字楼。” 张老这话刚出口,本就因为亥时刚过,又是深秋家家户户都不愿出门而显得冷清的观花巷,此时更是突然安静的落针可闻,三三两两的行人都停下了脚步,看着张老,心里寻思这老头是不是烟抽多了被熏糊涂了,上仁字楼饮一碗清白,那可是多少王公贵族心中的梦啊,难道今日要被两个毛头小子抢得先机? 浅唱与轻吟是跟在张老后边接引客人的丫鬟,阅人无数,公侯将相什么人没见过,但还从来没有说见过有人上第九楼,就算是去年圣上的胞弟,那位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王爷回皇都,也不过是上了第八楼,此刻,饶是以浅唱轻吟的见识休养,也是被惊了个瞠目结舌。 浅唱用不确定的语气向张老问道,“张爷爷,我没听错吧?您确定安排两位公子去仁字楼?” 张老吧嗒吧嗒几口老烟后,和蔼笑着与浅唱说道:“老家伙我虽年纪大了点,但还没到老眼昏花口齿不清的地步呢,没听错,就是仁字楼,这两位你们又不是不认识,联袂而来,仁字楼,去得。” 浅唱得到张老确定的答案后便不再多言,与轻吟对着陶黎齐良做了个请的手势,说道:“两位贵客请随我来。” 陶黎和齐良跟在浅唱轻吟身后,一路来到第九楼,上楼时二人左看看右瞧瞧,完全没了那股沉稳劲。 两人的身份背景,道德品质均是上上等,但往常也就在廉字楼,忠字楼坐坐,上三楼还没去过,今晚能上去,其中的意义可想而知,少年终究还是少年,免不了因这份突如其来的巨大荣光而兴奋。 其实上三楼更多的是一种对个人的肯定与认可,一种象征,剩下的与其余六楼一般无二,古香古色,朴实无华。 浅唱轻吟知道二人的习惯,将给两位贵客安排到靠窗的位置后,上了酒菜,便退到门口等候。 齐良打开一坛清白,去掉封口红布后拍了拍坛身,对着坛口嗅了嗅,露出满意的神情,给陶黎和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看着碗中澄澈清亮的酒水。评价道:“果然是好酒,清白最清白啊!” 陶黎认可的点头说道:“人间不清白,幸有清白在。” 然后举起碗对着齐良说道:“得见君子,当浮一大白。” 齐良举起碗摇了摇头,笑道:“错了,是得见知己,当浮一大白。” 陶黎爽朗大笑着点头道:“是得见知己,当浮一大白。”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章 平安楼里 北定城外 - 人间月明 - 梦长 平安楼顶楼仁字楼上,两个少年靠窗相对而坐,谈古论今,推杯换盏间桌旁的酒坛子也是越来越多,两人的情谊也随着一碗碗清白下肚而快速升华。 齐良啃着鸡腿,嘴上都是油,咽了口酒,大着舌头含糊不清的说道:“梨子,我好久都没有这么高兴过了。” 不晓得是这家伙喝多了话语不清还是为了亲切些才给陶黎起了这么个绰号。不过从中可以看的出来,齐良是真的高兴,不然也不会如此不顾形象跟个饿死鬼一样胡吃海喝。 陶黎酒量也不是顶好的那种,下午的酒劲儿到现在也并未完全消散,此刻比齐良也好不到哪去, 他嘴里嘟囔着:“小七,彼此彼此。” 小七这个叫法是经过两人商榷多次才敲定的,开始时陶黎一口一声齐公子,齐良说这么叫太见外,换个。 陶黎想了想,刚要开口,齐良看陶黎嘴型就知道他要说什么,连忙阻止道:“不要带良字,兄弟我生的俊美,良与娘又是谐音,这样叫我总觉得怪怪的。” “哈哈哈哈哈…”齐良的话让陶黎笑的快喘不上气来,真他娘的是个妙人啊!可怎么叫才好呢? 齐子?那肯定又不行,这家伙肯定要说,自己要做执棋之人,才不要做什么棋子不齐子的。 真是个难伺候的主。再三思量后,陶黎用试探的语气说道:“小七如何?” 齐良眼冒精光,砰的一拍桌子,吓了陶黎一大跳。兴奋说道:“就说是知己呢,想的都一样,七是我生平最喜欢的字之一,梨子你可知七的说法?” 陶黎作为隋简之的弟子,又在兵部这个清闲地任职,自是博览群书,见多识广,虽弱冠之年但也算得饱学之士。他开口答道:“在中原的传统文化里,七是阴阳与五行之和,是儒家所谓的“和”的状态,也是道家所说的“道”或“气”对应着世间的“善”和“美”。 齐良点头,眼神中的欣赏之色愈发浓郁,他齐良是冷傲了些,但心底里还是秉承着崇善致美,笃行致远的观念,齐见贤给他取名良字,也有此深意。 齐良拿起酒坛又给陶黎倒了一碗清白,边倒酒边说道:“说得不错,梨子你刚阐述了七在儒家和道家的代表意义,可知在佛教七也有特殊的含义?” 这就更难不倒陶黎了,宣平对于宗教信仰方面管束的很松,陶黎母亲生前便是信佛,耳濡目染之下,陶黎对佛教文化也有所涉猎,他开口侃侃而谈道:“在佛教故事中,佛祖释迦牟尼刚出生的时候,一出生,落地就行走七步,前六步表示六道,第七步表示悟道。七用于表法,寓意超脱六道,达到悟道的解脱,所以七在佛教中有圆满之意。” 齐良朝陶黎竖起大拇指,不由的夸赞道:“可以啊,梨子,这学问顶天大。” 陶黎摆了摆手谦虚道:“哪里哪里,浅知拙见罢了。” 齐良擦了擦手上的油,正色道:“梨子,你对眼下局势有何见解?” “只守不攻。”陶黎脱口而出道,这是他下午与隋简之讨论而得出的结果。 齐良点了点头,认同的说道:“眼下也只有防守了,十五万骑兵,更有五万重骑兵,锋芒太盛了,然而这并不是最可怕的。” “哦?此话怎讲?”陶黎不知道为什么齐良这么说。 “现在我们还不知道他们的领军人物是谁,这才是最致命的地方,他们的情报保密工作做的太严密了,直到两军开战,我们宣平派出去碟子都没有发出一点讯息,这就能看出太多问题了。” 陶黎惊出了一身冷汗,酒意全无,是的,整整,三十万大军啊,三十万人,又不是三十万只蚂蚁,就算是三十万只蚂蚁,也不可能做到这样一点动静都没有,己方死了十几万人,才摸清楚对方兵力多寡,连领军者都不知道是谁。 可怕,北元铁骑可怕,北元铁骑的领军人物可怕,但宣平更可怕。这些年宣平对于北方边关事务太过疏忽了。 齐良继续说道:“但我知道,他们的领军者一定是个极度危险的人物,眼光之独到,布局之长远,不下于我宣平任何一位名将。这场战争,北元最起码谋划了五年以上,最少五年,不然也不会有如此规模的军队。这场仗,难打。” 陶黎附和道:“嗯,北元的皇帝耶律鲁那个草包是没有这种远见卓识的,北元这次的统帅定然是个智勇双全,运筹帷幄之辈,我在兵部看到过北定城送上来的奏报,说北元这次兵马之精良,士气之盛,超越以往任何时期,五万重骑兵更是所向披靡,战无不胜,这是眼下最难解决的问题,重骑兵不同于其他兵种,人与马皆由甲胄保护,连人带马得有将近五千斤重,跑起来也快如疾风,这种恐怖的冲击力和破坏力是致命的。虽说局限性也很大,但北元胜在还有十几万轻骑兵,两者相辅,威力无穷。” 齐良摸了摸下巴,思索着说道:“是如此,因此现在我们只能守不能攻,慧勇侯贸然出兵落了个大败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话说回来,也怪不得慧勇侯,我们对对方什么都不了解,相当于瞎了眼睛,一直等北元兵马到了漠北原才知道,十几年前,上代君主的丰功伟绩让我们宣平上下变得骄傲自满,夜郎自大,认为北元铁骑不堪一击,听我爹说,当时北定城里的将士听到北元出兵的消息,一个个都摩拳擦掌,说要会会北蛮子,纷纷请战。 慧勇侯又是这些年才提拔上来的武侯,军功声望阅历资格比其他几位有所不如,所以他才奏请圣上去守北定城,对和北蛮子一战已是渴望已久,等机会来了,他当然不会放过。” 陶黎喝了口酒,润了润喉咙,接过齐良的话说道:“那种情况下,出战也没错,北元哪怕不擅长攻城拔寨,但准备了这么多年,一座北定城,十五万定北军是挡不住他们前进的步伐的,破城是早晚的事,现在好歹摸清了北元的大概底细,接下来就看我们如何应对了,只是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十五万条鲜活的人命啊!” 陶黎的神色变得黯然,和齐良碰了一个后,碗中清白一口饮尽。齐良也没继续说话,仰头将碗里酒水喝完后转头看向北方,心里想着北元军中的那个智者,会是什么样的人呢?他想见见。 与此同时,北定城外的漠北原边上,一座座营寨拔地而起,整齐划一,一队队巡逻士兵走过,目光炯炯有神,步伐有力。气势不凡。营门岗哨处的士兵身形挺拔。直直站立,没有一点疏忽懈怠。 一处营中,一男一女围坐在火炉旁,左边是一个宽额方圆脸、目光深沉而敏锐、表情亲切的男子。大概三十来岁的样子,他戴着乌黑的皮冠,身穿浅白色毛绒衫,连髯胡须,鼻梁高挺,额前有发微露,右左分披,垂在冠下耳后,身躯威武高大,语气温和,让人不忍不住生出好感,谁能想到,这就是一战摧毁大半北武军的北元皇帝的子侄,帝国三十万军队的最高统帅也真。 也真身侧一女子伸出双手摊在炉子上取暖,皮肤苍白的过分,娇小玲珑的身躯,柔和的五官一点也不像草原女子,倒像是来自江南水乡的温婉丽人,她离火炉很近,身上裹着厚厚的大白狐皮裘衣,就这样,她不时还是会轻轻颤抖。 女子不仅有着江南女子的容貌,还给自己改了个与江南相符的名字。梨雪,如果有人敢小瞧这位病殃殃的姑娘的话,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正是她,八年前年仅十二岁就和兄长一起发动了宫廷政变,扶持了一位草包皇帝耶律鲁上位。 政变结束后,表面对宣平更加恭敬,奉为主国,差使臣送来无数奇珍异宝,美女佳酿,表明愿永结盟好。暗地里实行改革,用尽手段拔掉宣平安插在北元的爪牙后,选贤举能,知人善任,发展民生,积蓄力量,八年的准备下,终于迎来了这一次漠北原的胜利。 十二岁,十二岁大部分人在做什么?在河里为摸到一条两斤重的鲤鱼而开怀大笑,在书院里因为和先生顶嘴把先生气红了脸拂袖离去而沾沾自喜。陶黎在隋府的院子里看着兵书,青梅竹马的小姑娘不时会过来捣乱。齐良在龙卫营里捉弄几个老兵痞子,玩的不亦乐乎。 可这个姑娘那时就颠覆了一个帝国未来的命运,帮助兄长把帝国控制在自己的手中,让皇帝成为了傀儡。 八年间,一条条政策,一项项决定从江南口中发出,北元正是因为有了她,才有了今日的民心所向,上下一心,才有了兵强马壮,盛气凌人的数十万军队,才有了北定城外的尸山血海,才有了宣平的殚精竭虑。 “小妹,身体没事吧?”也真一脸关心的向自己妹妹问道,这是他在这个世上除了弟弟外唯一存在的亲人。 梨雪盈盈一笑,清脆动人的声音在营帐中响起:“没事的,听说中原江南道烟雨朦胧,风景秀丽,美得很,我在没有带着咱们草原的雄鹰们亲眼去看看之前,都会没事的。”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一章 归鞘 - 人间月明 - 梦长 也真叹了口气,怜惜的望着自己的妹妹,情深不寿,慧极必伤,过于早慧,则容易看透人情世故,体验更多的世态炎凉,劳心费神,容易伤身。自家妹子便是如此。 北元八年来的强盛大半功劳来自于自己的妹妹,八年的操劳,对于自己妹妹日渐严重的病情更是雪上加霜。 也真给梨雪身上的狐裘系紧了些,往火炉里加了几块炭,炭火熊熊燃烧,噼啪作响,把帐篷照耀的通红,梨雪的俏脸这才有了几分血色。 “眼下已经到了深秋时节,北方之地苦寒,你身子弱,最是怕冷,不该随我一同出征的。”也真心疼的说道。 梨雪用胳膊肘撑在膝盖上,双手张开托着下巴,十根手指有节奏的在脸上敲动,听旋律像是某首歌谣。她直勾勾的看着火炉里跳动的火焰,那火焰好似有无穷的魔力能吸引她的心神一样,让她着迷。 梨雪朱唇轻启,说道:“八年的准备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我怎么能不跟着来看看,看看宣平所谓的精兵强将到底有多厉害,看看中原的土地山河到底有多美,看看天下第一城平安城有多繁华。” “可这些有我来做就够了,等我打下了宣平的江山,我再带你去看不行吗?”也真劝解道。 “大哥,那不一样的,而且你虽然有统兵之能,之才,又深谙治国之道,但太过仁慈,慈不掌兵,我怕我不在你身边,会生变故。”梨雪直截了当的说道,没有给也真留面子,兄妹之间不需要虚假客套,她从小与大哥二哥相依为命,情深意厚,一同经历了太多,兄妹三人能有现在的地位,都是经过无数次血与火的洗礼考验,人心的险恶与人性的贪婪,早就看的透彻。对她来说,世间什么都是虚假的,她都可以不在乎,唯有兄妹三人之间的亲情才是最弥足珍贵的。 也真没有反驳,小妹说的是事实,他一直主张以仁治国,施行仁政,他性格温和,待人友善真诚,无论军中,宫中,还是民间,也真都深受爱戴,名望极大,可以这么说,他只要说一句我想当咱们北元帝国的皇帝,北元上下都会载歌载舞欢天喜地的把他送上皇座,就连耶律鲁也会弯腰低头恭敬的将玉玺双手奉上,而不敢有一丝一毫的不满。 既然也真名气这么大,那为何宣平就一点消息都不知道?这就是梨雪的功劳了,早在那场政变之前,宣平在北元的眼睛就被这个女子全部刺瞎,宣平这些年知道的都是梨雪想让宣平知道的。 “罢了,随你吧,但还是一定要注意身子,切莫太过操劳。”也真知道小妹的执拗性子,也不在说什么。 梨雪开心的点了点头,大哥还是这么疼她,她的什么要求都会满足,都会顺着自己,自己没了爹娘,但两位哥哥对自己的疼爱足以弥补这个遗憾。 “大哥,辽东道那边的事怎么……” “现在先不要说这些了,明天再说,早些休息。”也真打断了梨雪的话,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道。 梨雪只好点了点头,反正那件事也不急,现在确实是该休息了,不然自己的身子还真不一定能撑到去看江南烟雨呢。 “我先回去了,”也真简单的留下一句话后,拨动了几下炉子里的炭火,让炉火烧的更旺,又检查了帐篷的通风口是否留的够大,这才离去。 小半炷香的时间后,梨雪的营帐中传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确定哥哥走远了,忍了许久的梨雪这才咳出声,她不想让也真担心,现在最要紧的事是快点打下宣平,只要自己坚持到皇都平安城,一切就都结束了,剩下的就交给哥哥了。 也真走出营帐后,例行巡岗,他看到一个个年轻的士兵笔直站立,如同木桩。他暗自点头,非常满意,刚准备离去,却发现了不同寻常之处。 防线尽头,一个年轻的士兵一手持长戟,一手握刀,眼神锋利,一切都很正常,没有什么不对,可是士兵握刀的左手时不时会有血滴下来,难道是和北武军对战受的伤还没好? 也真有些生气,他们现在又不缺人,为何要一个受伤的士兵来站岗,他准备去找士兵的上司问问。他是个很仁慈也很细心的人,军中大小事务都要经过他手,每天哪个营哪个队的士兵在哪个位置执勤他都记得清清楚楚。 刚欲转身离去之际,他发现。那个士兵左手大拇指正在把刀身从刀鞘中一点点拨出,刀身拨出两寸的距离后,士兵用食指往锋利的刀口上划动,他也不知道疼,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 也真很好奇,没有出声,远远的看着,思索着士兵为什么要这么做,没等多久,他就等到了答案。 士兵想要张嘴,却狠狠的控制住,眼睛蓦然睁大,转瞬后,又恢复如初, 也真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什么都明白了,他没有说话,向那个士兵走去。 “大帅!”整齐有力的声音从士兵们的口中发出。 也真点头回应,来到那个士兵面前,看着这幅稚嫩却又坚毅的面孔,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回去休息,马上。” 这是士兵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到自己心目中所崇拜的大帅,激动的话都快说不出来,结结巴巴的回答道:“大帅……我…我没…没困,还能………” 也真用温和的语气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回去休息,马上,记得把手上的伤口包扎好。” 士兵不敢多言,身体立的笔直回了一个是,也真替士兵把拔出的刀身归鞘。然后接过士兵手里的长戟,左手按住佩刀的刀把,代替士兵站岗。 月光如水,北元大营一片宁静祥和,只有巡逻士兵沙沙的脚步声和营中休息士兵偶尔响起的鼾声。 一阵猛风吹过,营外火盆架上的火被吹的东倒西歪,站岗的士兵们此时最想的莫过于放开手里的长戟和弯刀,往手心哈两口热气,但没有一个人这么做,他们一动不动,像是一棵棵松柏长在地上,风吹不动,雪压不弯。 这样的统帅,这样的士兵,是北元的大幸,也是宣平的大不幸。 平安楼里,齐良打了个酒嗝儿,醉眼朦胧的看着陶黎说道:“梨子,你是想去北方吧?” 陶黎正在喝酒,嘴里发出嗯嗯嗯含糊不清的声音,放下了碗,陶黎抓起一把花生,边搓去外皮边说道:“肯定是要去的,难道你不去?不去看看你口中的那个人物?” “当然得去,我倒要看看能在宣平眼皮子底下不声不响的泛起这么大浪花的人到底是长什么样。”齐良眼神充满了期待。 “那要是个小娘子呢?你是不是要辣手摧花啊?”陶黎笑着打趣道。 “要真是个姑娘,我一定把她挫败,到时候你帮我擒来,我和她洞房花烛,我体质弱,不会功夫,梨子你师从逍遥王,是大高手,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齐良对陶黎眨了眨眼说道。 陶黎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恐怖,太恐怖了,面前的这位知己太过恐怖,中原大地历史久远,加上战乱频繁,民间和军中自然涌现出许多武道高手,当今圣上的胞弟逍遥王便是其中之一。 逍遥王不恋王权,一心求武,又天赋异禀,在武道一途已经走的很远,与自己的父亲生前交情很深,母亲去世后,自己跟着隋简之周婉清夫妇的时候,逍遥王每次回皇都都会来看望自己,空闲之余传授自己武艺。 积年累月下来,自己也已经成为了高手,所以他对隋颖说能一拳把隋意打倒并不是玩笑话,只是,知道这件事的人很少,就连自己的师娘和隋颖也不知道。齐良又是如何知道的呢,陶黎的眉头微微皱起,想不明白。 齐良也没有卖关子,解释道:“想不明白就问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虽然梨子你一直刻意掩藏,我也不通武学,但我爹的龙卫军中也有不少高手,我见过,你和他们的气质很像,甚至犹有过之,即便你藏而不露,但气质这东西,再怎么藏,也并不能完全不露痕迹,还有你的一些细节动作还是可以看的出来的。” 齐良指了指陶黎手中的花生,一颗颗白中泛黄的花生仁与红色的外皮错落交杂,竟然每一个都完整无缺,花生仁一颗也没有碎,红皮也没有,煞为惊人。 两人的心里都在庆幸对方不是自己的敌人,一个赤胆忠心,武艺超群,一个神机妙算,智近乎妖。还好是走在了一起。 陶黎听完齐良的解释后,抱歉一笑,抬碗说道:“是兄弟我太过于藏掖了,只是不得已,自罚,自罚。” 齐良笑着点头,也举起碗说道:“能理解,不然我也不会当面就说出来了,不过这怪不得你,谁还没有留个杀手锏,是我太唐突了,该罚。” 碗与碗碰撞,叮当作响,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少楼主!”仁字楼门口,浅唱轻吟的声音响起。 仁字楼,又有客至。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二章 客至 - 人间月明 - 梦长 “嗯!两位姑娘辛苦了。”被称为少楼主的男子轻声应答道。声音爽朗且稳重,只听声音就知道是个易处之人。 陶黎齐良抬眼望去,一高一矮两道身影映入眼帘,高者即是浅唱轻吟口中的少楼主,生得高大威武,却又风度翩翩,举手投足之间尽显不凡。 少楼主身旁的男子,相貌平平,并无出彩处,但唯一的不同是那双眼睛,呈淡紫色,当然了,天下大了去了,什么样的人都有,一双眼睛而已,除了初见之时会觉得好奇新鲜之外,没人会在意。 “小侯爷,齐公子,姜善有礼了。”少楼主姜善向陶黎与齐良拱手道。 陶黎与齐良都是心思通透之人,能被浅唱轻吟称呼为少楼主的除了平安楼的少东家,还能有谁?不过这也是平安楼第一次向世人正式展示自己的当家人。 “少楼主认得我二人?”齐良一边回礼一边问道。 “齐公子,你送来那对冰玉壶泡茶属实不错,姜善一直都没来得及亲自道谢呢,哈哈哈。”姜善大笑着说道。 齐良扯了扯嘴角,他娘的,这平安楼里的人都爱拿这事开涮?等老子以后有钱了,非要没事就来砸砸场子,有钱,任性,豪横! “小侯爷,家兄近来可好?上次见到家兄还是在安息城把酒言欢,一别就是两年啊!”姜善这句话透露了很多讯息。 “劳烦姜兄挂念,前些日子刚与家兄通了书信,一切都好。”陶黎回复道。 “都别站着了,坐坐坐,今天这顿酒算我的,也算我尽地主之谊了,这位是我在第一关认识的朋友,陈禄,家里世代经商,是关西当地有名的善商,我与他意气相投,特邀他来皇都看看。”姜善将陈禄介绍给陶黎齐良认识。 “陶兄。齐兄。”陈禄开口打招呼,语速很慢,但字正腔圆。 “陈兄身居第一关。真是让我羡慕,天下第一雄关,我一直都想去见识见识,可却没有机会。”齐良对陈禄说道。 “会有机会的,得空了我带齐兄去便是,带齐兄尝尝咱们那的西凤酒,西凤酒烈,就是不知道齐兄能否饮的惯。”陈禄话不多,言简意赅的说道。 “好说好说,如此就先谢过了,到时候到了陈兄的地头一切就多多仰仗了。”齐良客套道。 “两个大酒鬼,一见面就商量着去哪喝酒。”陶黎边喝酒边说道。 齐良没好气的白了陶黎一眼,也不说话,看了看陶黎,又看了看陶黎手中的酒,好像在说,我们是酒鬼,你不是? 姜善看着融洽的气氛,情绪高涨的说道:“诶~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酒是好东西,怎么能不喝,前朝那位斗酒诗百篇的风流人物,一生与酒为伴,潇洒人间,是诗仙,也是酒仙,每每有人提起那个朝代,就能想到他,能感受到那铺面而来的酒气。然而正是因为这氤氲的酒气,才更显真性情。” “说得好,来来来,大丈夫生于天地间,怎能无酒,干!” 四个酒鬼一同起身饮尽碗中的清白,尤其是齐良,这样的瘦弱,先前已经是喝了不少了,又没去茅房,怎么肚子就还能装的下去? 陶黎知道姜善陈禄二人从西边而来,遂问道:“姜兄从西边而来,不知可知晓安息城外的情况?” 说到正事,姜善收敛起了笑容,解释道:“此次我并未到安息城外,只在天府,关东,荆楚三道游历,对安息城外的战事并不是很了解,但听止戈军中的好友说魔族那边并没有什么异动,还是像以前一样,没事就来骚扰偷袭。” 太祖统一中原后,设十三道,分别是辽东,岭北,京北,京畿,京南,广陵,江南,荆楚,南疆,关东,关西,天府,雍凉,安息城便是设在天府道与雍凉道的交界处,作为抵抗魔族的第一线。 安息城前方便是将整块大陆一分为二的天堑山脉,延绵无尽,巍然屹立,想要攀越单靠人力几乎没有任何可能,只有安息城外有一道窄窄的地段像是被利刃劈开,如同天堑,天堑山也得名于此,此地成为东西方“交流”的唯一交通枢纽。 几百上千年以来,西方的魔族也是一次又一次的越过天堑山,侵扰中原,最猖獗的那次更是打到了京畿地区,好在四百年前出了个有经天纬地之才的大人物,大梁王朝的君主楚平,楚平雄才大略,把魔族从京畿一路打到了关西。 又在关西与关东两道之间建起了有史以来的第一雄关。没有其他的名字,就叫第一关。用来抵御魔族,从那以后,魔族再未能过第一关。 百年前宣平的太祖皇帝与大梁的楚平比起来也不遑多让,统一中原结束内乱后。带领手下最精锐的军队西出第一关,把魔族打退到天堑山以西,彻底收复失地,又于天堑山外筑安息城。 此后的百十年里,魔族与宣平的大大小小的战役也在安息城外展开,十几年前上代君主把魔族彻底打的老实服气后,整整十年不敢出天堑山半步,就是最近几年,魔族又开始频繁犯境,还好只是小打小闹,并没有发生大的战役。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啊!北方战事刚起,北元帝国来势汹汹,西方真的经不起折腾了。”陶黎忧心忡忡的说道。 姜善轻轻拍了拍陶黎的肩头,出声安慰道:“西方大可放心,有你哥哥的安宁军和止戈侯的止戈军在,魔族不敢大规模进军的,等咱们把北蛮子收拾了,腾出手来,再去教训魔族。” 齐良也跟着说道:“是啊,梨子,那时候咱们一起去把那些魔崽子挫骨扬灰,把他们的皮扒下来当垫子坐,把他们的头剁下来筑成与天堑山等高的京观。”这话齐良是对陶黎说的,可眼光却有意无意的扫向陈禄。 陈禄并没有任何的表情变化,只是紫色的眼眸中一道精芒一闪而逝,陶黎没有注意到,可齐良观察到了,齐良不知道的是看到这道精芒的并不止他一人。 “齐兄,陶兄,我看两位这架势,是要奔赴北方战场吧?”陈禄询问道。 “男儿何不带吴钩?当然要去,我还准备积攒军功混个武侯当当呢。”齐良豪气干云的说道。 陶黎也颔首确定道:“我的双手生来就是握刀挥向北蛮子和魔崽子的,北上的王师之中定然会有我陶黎的名字,我要让北元帝国的那些人为北武军十几万的将士的死而付出代价。” “两位俱是真性情,真豪杰,奈何家命难违,不能与二位共赴国难,实在是遗憾,我陈禄敬你们,愿两位前程似锦,建千秋之伟业,留万世之功名。”陈禄起身向陶黎和齐良敬酒说道,一脸的遗憾与惋惜,好像不能上阵杀敌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陈兄不必如此,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能体谅,再者而言,也并非是只有亲自上战场杀敌才是为国效力的唯一方式,陈兄家族贵为关西地区的善商,平日也定是大行善举,这又何曾不是为国家尽力呢?”陶黎也起身拿起碗对陈禄安慰道,他被陈禄的言语所打动。 齐良也跟着起身对陈禄说道:“梨子说的对,陈兄大可过于不必纠结此事。来,咱们喝酒,喝酒。” “道不同不相为谋,都是真汉子,今日我们四人能相聚在一起把酒言欢,实在是生平一大快事,干!” 平安楼的第九楼仁字楼里,四个年轻人不时发出笑声,不时又长吁短叹。 轻吟蹲在地上,双眼皮子直打架。她把头埋在膝盖上,对浅唱说道:“姐姐,你说这四个酒鬼什么时候才能喝完啊,我好困,想我软软的大床了。” 浅唱靠在走廊的墙上也打了个哈欠,耸拉着眼皮说道:“应该快了吧,马上就丑时了,难得见少楼主这么高兴,多守一会儿吧!” 轻吟刚准备说话,发现自己的小脑袋被一只大手揉了揉,抬头看去。正是少楼主。吓得轻吟赶紧又把头埋进膝盖。 姜善轻轻揪了揪轻吟的耳朵,用轻柔的语气说道:“一高兴把你们两忘了,赶快回去歇着吧。” 浅唱轻吟兴高采烈的蹦跶着走了,姜善望着她们欢快的身影,低声自语道:“希望你们一直如此,一直,如此。” 丑时过半,四人都喝的差不多了,陶黎和齐良互相搀扶着向姜善与陈禄道别,后者比前者也好不到哪去。便没有相送,只说改日再登门拜访。 平安楼外的青石台阶上,张老依旧吧嗒着老烟杆。 齐良和陶黎走出平安楼后,看到了台阶上坐着的张老,齐良朝张老挥了挥手,说道:“老头,今天我喝多了,改日再请你去醉梦楼比划啊!” 张老只回答了一个滚字,便不再理会二人,继续开始吞云吐雾,陶黎向张老做了个抱歉的手势后,带着齐良赶紧离开。 张老望着两道远去身影,低语道:“少年真好啊,什么都好,可就是名不好。” 声音越来越小,最后那句低的自己都不定能听的见,说的不知是名还是命。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三章 何须马革裹尸还 - 人间月明 - 梦长 陶黎睁开眼已是日上三竿,醒来后发现头痛欲裂,清白酒是烈性不大,可也架不住多,那是酒不是水。 “醒了?”陶黎床边一个身着淡绿色长裙的妙龄女子守侯着,看到陶黎醒了,面带愠怒之色的说道。 “谷,谷雨姐,早啊!”陶黎有些怕这个女子,说话都不利索了。 “早?都什么时辰了还早?你怎么还知道回家来呢?你怎么不和那竹竿子一起找个没人的巷子睡一夜呢?”谷雨的几连问把陶黎问的不知所措,脑瓜子嗡嗡的。 陶黎历来都是有些怕谷雨,谷雨是他爹在世时手底下一位将军的女儿,将军在十几年前的那场战争中去世,陶黎的母亲将其带回府中收养,谷雨比陶黎大个五六岁,聪明伶俐,落落大方,陶黎不在府中的这些年,大大小小的事物都是管家和谷雨来负责。把宁安侯府上下打理的井井有条。而陶黎从记事起,就被谷雨带着,情同姐弟。 不等陶黎说话,谷雨又拿起桌子上放的醒酒汤,说道:“快把这个喝了。” 陶黎接过,三两口喝完,惹得谷雨直瞪眼,谷雨气呼呼的说道:“我跟你抢?你属驴的?你怎么不把碗一起吞了?”说完抬起手,握成拳,食指与中指突出,就要往陶黎脑袋上敲。 陶黎吓的缩了缩脖子,生怕谷雨让他吃板栗,小时候自己不听话,就没少被谷雨的板栗吓唬,这是他一直以来的阴影。 谷雨的手最后还是没有落下,她怎么舍得打那个五岁半就没了爹娘在她怀里哭的喉咙都肿了的弟弟呢?那时她也才不过刚过十岁的年纪。 “对了,你还没醒的时候,都督府有人来找你,唤你过去。”谷雨这时候才将这件事告诉陶黎。 陶黎听后急的一个鲤鱼打滚从床上蹦下来。着急的说道:“谷雨姐,你怎么早点不叫醒我啊?” 话刚说出口陶黎就后悔了,谷雨又开始她专属的多连问句式,“你喝酒喝的不省人事怪我没叫醒你?我求你喝到半夜不归家路都不会走?都督府被火烧了等着你去救火?这急急躁躁的臭毛病什么时候能改?自己掰掰手指头加脚趾头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你师父隋大人又跟你说了多少次了?”谷雨一口气说完都不带喘气的。 “我知道了谷雨姐。”陶黎坐回床上,低着头说道,像个犯了错的孩子。 谷雨也不再继续训斥,起身往屋外走去,背对着陶黎发很少出现的柔和声音:“大堂有熬好的粥,这会应该温度差不多刚刚好,喝完了再去都督府,我回房歇会去。” “好,我马上就去。”陶黎听话的应答道。他啊,总是这么的心大,这么的后知后觉,他怎么就不想想那个身着淡绿色长裙的姑娘的脸上为何一脸疲惫呢? 陶黎是幸福的,有人陪他深夜醉酒,有人为他清晨熬粥。有人待他亲如骨肉,有人许他共赴白头。 吃罢饭后,陶黎便心急如火的向都督府赶去,将谷雨的话抛在了九霄云外。谷雨透过窗户看着白衣少年匆匆忙忙的背影,摇了摇头,由他去了,以后不用人提醒,也能改。 都督府的议事厅内,几道人影围着沙盘在议论。大都督李自如,左都督齐见贤,右都督吴谊,兵部尚书李衡,左侍郎徐巍,右侍郎赵安,总参军陆尚言,长兴侯姚长兴,宣平军中地位最高,权势最大的一批人齐聚一堂。 宣平的兵部隶属于尚书台。按理说应该由文官担任,但从太宗朝开始,就被当时的大都督所插手夺权,后来也一直这样,兵部说白了就是都督府的后院,也正是这样,宣平军中权势最大的两个衙门才能安稳度日,少去了很多麻烦,没有了府部之争,军队才可一心不乱,拧成一股绳。要是兵部与都督府两者明争暗斗个不停,今天我给你使绊子不给你粮草,明天你让我调兵我找各种理由搪塞,那样不用等北元的铁骑打过来就玩完了。 大都督一脸沉重之色的向长兴侯开口说道:“长兴,可有把握?” 长兴侯抚摸着胡子拉碴的下巴,眯着那双本就不大的眼睛,说道:“我要说有把握,大都督你敢信?” 不待大都督作出回应,长兴侯又接着说道:“没把握归没把握,是大实话,但本侯可不怕,本侯和皇兄一起越过天堑山追击魔崽子两千里的时候,北蛮子被吓的称臣纳贡,十几年过去了,本侯是老了,但还上得动马,拿得起刀,十五万逐鹿军每天的吃的饭也不是稀饭,宣平长兴侯姚长兴愿带领十五万逐鹿军出战。” 逐鹿军是宣平十支军队精锐中的精锐,驻守京畿地区,和保卫皇都的龙卫军比起来也不差,甚至犹有过之,当年太祖皇帝逐鹿中原时靠的就是这只军队,逐鹿之名也一直被保留了下来。同时逐鹿军在十几年前的逐魔之战中也是主力军,无论历史渊源,还是军功声望,逐鹿军都算是实至名归的第一。 姚长兴是先帝的最年幼的弟弟,如今天子的皇叔,当代的十武侯之一,姚长兴的武侯位可不是靠走的后门,甚至为了避嫌。还特意放弃了武公之位,否则现在的左都督或者右都督就要改姓了,能当上武侯的没有一个是庸才,能统领王者之师逐鹿军的更是有其过人之处。 大都督将沙盘上京畿北方地区代表逐鹿军的旗子向北方移动,过京北道,岭北道,直到北方边界处的定北城才重重落下。大都督很少笑,这次古井无波的脸上罕见的出现了笑容,他身体退后朝长兴侯鞠了一躬说道:“长兴之骁勇,不让当年,我李自如自愧不如。” 长兴侯吓得一激灵,快步上前扶起李自如,他是皇叔没错,但也经不起大都督这一拜,当前军中第一人的身份,那可都是用一条条命换来的,世间什么都可以是假的,唯有宣平的三位武公,十位武侯的位置不可能也不可以是假的,再且说了也没几个人记得他姚长兴皇叔的身份,比起武侯,皇叔这个称呼实在是太不起眼了。 兵部左侍郎徐巍看向门口:“陶黎那小子怎么还不没来?这都什么时辰了。” 齐见贤坐在椅子上,喝了口茶后对徐巍说道:“昨天和我家的那小子一起在平安楼喝到半夜,兴许是睡过了。” 李衡不解的问道:“陶黎也不是不知轻重贪杯之人,怎么这时候还喝的酩酊大醉,莫不是老齐你儿子把他带坏了?” 齐见贤继续端起杯子抿了口茶水,不紧不慢的说道:“这可别冤枉我儿子啊,平安楼少楼主回来了,还带着一个年轻人,他们四个在仁字楼聚头,年轻人嘛,意气相投,高兴就多喝了点,有什么?下次别来我府里蹭酒喝。” 一片安静,平安楼的第九楼,仁字楼。在座七人都是宣平数一数二的大人物,最低的也是正三品,也没有说谁上得了仁字楼,就连大都督,张老也不过才安排上第八楼礼字楼。两个小辈,竟然上了仁字楼,更让他们惊讶的是,少楼主亲自作陪,寻常人不知道平安楼东家的身份,但他们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一些秘辛的。 “各位大人,陶黎来迟了,恕罪。”陶黎一路疾驰到都督府议事厅,向几位大佬行礼请罪。 李衡上前拉起陶黎的手,将陶黎按在椅子上坐下,亲切的说道:“不迟不迟,年轻人嘛,就是要多睡会儿补充体力。”实际上李衡心里想的是,得好好和自己的这位下属亲近亲近,搞不好下次和陶黎一起去平安楼,能沾沾光去平安楼最高层饮着清白。看看整个皇都的风景,说出去都倍儿有面子。 陶黎想不通自己这位平时见面也就打个招呼没有什么交情的顶头上司今日为何会如此亲近,但陶黎也没有多想,刚坐下又站起来向众人问道:“各位大人传唤下官来何事?” “大侄子,这里也没有外人在,什么下官不下官的,你爹是我的兄弟,你哥是我一手带大的兵,他们几位都是你爹的军中旧友,你的叔叔伯伯,叫叔父伯父就行了。”长兴侯大笑着看着陶黎说道,眼神中的浮现出浓浓的伤感。他在陶黎身上看到了他那位兄弟的影子。 “是啊,小黎,长兴说的没错,你是侯爷的儿子,侯爷做过大都督手底下的营长,赵安和我是侯爷的部下,齐都督还有老吴也和侯爷并肩作战过,老李更是被侯爷救过命,在这,不需要来那一套。”陆尚言还是习惯称呼陶黎的父亲为侯爷,他跟了陶靖十年,叫了十年的侯爷。 提起平乱侯陶靖。众人都变得沉默,那道伟岸的身影,已经十六年没有看到了。 兵部尚书李衡心中满是酸涩,为何让陶黎在他手下做事,还不是想尽可能的庇护着他,陶宁那小子已经走上了那条路,他不想陶黎也那样,他不会刻意去阻拦,但能晚点还是尽量晚点吧。 他还记得,那道伟岸身影在平乱军全军将士面前的喊话:“男儿生于天地,死于沙场,战旗为被,敌骨为枕,黄沙为床,何须马革裹尸。” 李衡背着手往议事厅外走去,仰起头看向西方,他恩人像自己所说的一样,没有马革裹尸而回,武英陵的陵园内只有一座他的衣冠冢,他恩人的一个儿子随时也可能魂归青山,可以的话,他想身后这个刚刚及冠的少年一直都能在平安城里平平安安的安稳一生。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四章 千古兴亡多少事 - 人间月明 - 梦长 都督府内一片寂静,议事厅的众人都回忆起了那件往事。 神州历九七零年初冬,安息城外宣平最精锐的几支军队集结,三十万逐鹿军,二十万关中军,二十万平乱军,十五万江陵军,又从北方的定北军,玄甲军和龙卫军中抽调出十万兵力。 近百万雄师,除了辽东,岭北,荆楚三道和守卫皇都的部分军队没动,其他所有军队倾巢而出,这次宣平是豁出了老本要与魔崽子一决雌雄。 宣平如此大的排场,魔族方也不甘示弱,底蕴尽出,凯瑟的第一军团,弗西勒的第二军团,格朗克的第四军团,新仑的第五军团,卡瑞拉的第六军团,西斯里的第七军团。共六十万大军。 魔族做为中央集权制的集大成者,一切都是统治者说了算,皇族和贵族们大权在握,统治着整个西大陆。 同样魔族也是个好战的族群,侵略性极强,西大陆不比东大陆,地形多样,文明昌盛,整片西大陆常年被冰雪覆盖,能耕种的土地只有十之二三。他们繁殖能力能力低下。人口不过堪堪过两百万,可他们生来就身强体壮,力大无比,坚硬的绿皮,强壮的骨骼,还有来自灵魂深处强烈的占有欲。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魔族上到君王重臣,下到奴仆杂役,都是极端的好战分子,他们渴望着入主东大陆,去那片富饶的土地上生存,去享受他们认为的人族的舒适生活。 所以每次召集令一出,魔族上下皆是欣喜若狂,在炉子旁抚摸着手上的大钻石的勋贵们开始将自己金库里的财富贡献出来当作军费,在冰湖上忙碌的子民们放下手中的渔网,扛起家里快要生锈的锄头,哼着欢快的小调手舞足蹈的前往军营。 此次宣平出动百万大军着实让魔族感到惊讶,消息传到魔族境内,举族沸腾,那群诡计多端细皮嫩肉的人类,竟然敢主动找他们的麻烦,真是见了鬼了,这比圣城停止下雪还要让他们欣喜若狂。 宣平君主姚宏秉承太祖之志。御驾亲征,主动出击,强对强,硬碰硬,种族兴亡之战,一触即发。任何的阴谋算计都派不上用场,这是实力的对决。 宣平的军队一列列从城里走出,黑压压的一片,旌旗飘扬,遮天蔽日,将士们精神饱满。气势凌人,场面宏伟壮观。 魔族的六十万大军也是斗志昂扬,他们的君主为了鼓励他们,也和姚宏一样,亲自上阵,势必一举打败宣平精锐,而后破安息城,过第一关,长驱直入中原腹地,完成他们世代先祖都没有完成的大业。 九十五万对六十万,宣平并没有任何优势可言。魔族非比寻常,两个人族士兵相互配合才勉强可以击杀一个魔族,要不是魔族人口有限,东大陆早被魔族所统治。 重骑兵是魔族的克星,强大的冲击力与恐怖的速度,让魔族头疼不已,但重骑兵对人对马的要求都极高,这一战,宣平准备了很久,对北元威逼利诱,在国内也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的用尽一切办法,总算是打造出两万重骑,外加十八万轻骑。 如此规模的骑兵,在这块大陆的历史上是没有过的,就算是北元帝国当年南下,也没有说有这么大规模的骑兵部队。 平乱侯,长兴侯,赤诚侯,临江侯都是当世一等一的名将,为宣平立下了汗马功劳,姚宏更是不世出的贤明君主,文韬武略,雄心壮志,名主贤臣,精兵强将,这一战在所有人的期盼中来临。 魔族君主带着他的战将子民们向天堑山前进,低等魔族士兵们贪婪的呼吸着天堑山的空气,丑陋脸上满是笑意与陶醉,他们在心底呐喊,欢呼,他们要将他们家中丑陋的婆娘和痴傻的孩儿也带到那片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上来。 骑在一头雄壮威武的狮子上的迦奎霸气的对身后的几个军团长郑重说道:“我要是死了,你们好好辅佐迦索。” “是,君上。”凯瑟,杜满等人简短而有力的回答道。没有说什么君上洪福齐天万寿无疆一定可以带领我们的军队打败人类之类的话,在魔族这,士兵对将领,臣子对君主,只有两个字,服从。 “很好,出发,”迦奎说完第一个迈出天堑山,立足在神州大地之上,他望着对面气势磅礴的人类军队,心里感慨万千,人族,一个可敬而可怕的种族,他们没有自己种族那样坚硬的皮肤与高大的体魄,平常干的尽是些自相残杀,争名逐利的勾当,可一旦自己的军队迈过天堑山,他们就会团结一致,全民皆兵,共御外敌。 姚宏同样也是在望向魔族的军队,他如此不计后果的出兵百万来到安息城外与魔族对峙,不是为了成就自己千古圣皇的名声,也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觉得宣平的军队真的能打垮魔族。 只是十几年以来,风调雨顺,物阜民丰,宣平的国力已经达到了顶点,进无可进。兵强马壮,粮多草广,此时若是还不主动出击的话,下次再出现这种千载难逢的战机不知道又要等到什么时候。 人族被魔族欺压了千年,楚平把他们打出第一关,宣平的太祖皇帝把他们赶到安息城外,可他们还是不老实,屡屡来犯,多少母亲没了儿子,妻子没丈夫,孩子没了父亲。这是不共戴天的世仇,天地颠覆,水枯石烂也不能化解。 这一战,对宣平也好,对魔族也罢,都是等的太久太久了。 宣平百万将士的身后是他们守护的家人,身前是他们效忠的君王,他们的君王在最前,他们的家人在最后,他们还有什么好担心的?他们无所畏惧。 刀枪剑戟被握的纹丝不动,在太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呼出的热气升腾到空中形成高昂的战意,宣平的将士们此刻唯一的念想就是等会如何多杀几个魔崽子。 鼓声震天响,千年来两个种族最大的一次碰撞正式开始。 魔族一直以近战能力闻名于世,武器装备远远落后于人族,他们也不屑于用弓箭这种远距离武器,更喜欢只身肉搏。 宣平可不会因为魔族不用自己也不用,一杆杆长枪,一支支羽箭飞向“绿色堡垒”,虽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并不大,但聊胜于无。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军相距越来越近,弓箭已不再具有威胁,长兴侯的逐鹿军,平乱侯的平乱军开始出击,两万重骑也首度亮相。黑色的甲胄将人与马包裹的严严实实,如同一座座飞快移动的小山。十万轻骑兵跟在重骑兵两翼,为其保驾护航,扫清障碍。 魔族看到重骑兵冲了上来,不再像以前那样傻乎乎的往前继续冲,试图用人数来撼动骑兵,十几个人扎成堆,等骑兵冲过来,一起扑上去抓住马腿。 一队队魔族方阵出现,魔族士兵个个手持长枪,他们握住长枪的中部,将枪头朝上竖起,枪尾斜驻大地之上,想要依靠大地来抵消掉骑兵的冲击力量。还有的就是把大盾牌驻在地上,长枪的尾巴倚地,枪杆撑在大盾牌上,人半蹲蜷缩在盾牌的后方。骑兵速度很快,尤其是重骑兵,在来不及转弯的情况下很容易就会被成规模的长枪所伤。显然魔族为了这次战争也是下了不少功夫。 为了将宝贵的骑兵的力量发挥到极致。伤害减少到最小,骑兵部队并没有采取正面硬刚的对策,而是兵分两路向左右而去,用迂回侧翼包抄的战术。 取代骑兵的是宣平的大戟士,大戟士属于重装步兵,是宣平步兵部队精英中的精英,每个士兵都配备着大戟和重甲,太祖皇帝正是靠大戟士才将北元驱逐回北方草原,把魔族打退到安息城以外。 大戟士一出,魔族的长枪阵不起作用,体型高大经验丰富的魔族士兵开始上场,他们拿着狼牙棒,粗铁棍,斧头,嗷嗷怪叫,正面应对大戟士,两强相遇,谁会是最后的赢家,血与骨中见分晓。 重骑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分散到魔族兵两侧,魔族的长枪阵部队赶不上骑兵的速度,普通士兵又不是骑兵的对手,只能选择被动挨打。一座座“小山”飞快的撞向魔族士兵,一时间魔族部队人仰马翻,哀嚎不止,一颗颗丑陋的头颅飞向远方,一道道绿色的血液飞洒空中。 这是宣平对魔族单方面的屠杀,一交战就精英尽出,但这场屠杀并没有持续多久,重骑兵与大戟士身负重甲,并不能持久作战,重创了魔族部队后,也开始有些体力不支。 接下来就是普通部队之间的较量,按理宣平是不占优势的,可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宣平此次胜在一个勇字,之前重骑兵和大戟士将魔族杀的溃不成军,也极大的增长了宣平其他部队的士气。 兴亡之战,彻底拉开帷幕。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五章 大雪满弓刀 - 人间月明 - 梦长 除了重骑兵以及部分不适合近战的兵种以外,其他所有部队全部参战。 一百五十万军队交战是怎样的场景?要不是当初安息城建的离天堑山有段不短的距离,还真站都站不下,两军的战旗衔接起来,足以让天上的太阳都黯然失色,所有的兵器堆起来,比天堑山都要高出半截。一百多万人的吼叫声,比海啸山崩还要更加恐怖。 历史上从未出现过超六十万军队的战役,战争的耗费太过巨大,几个人在后方劳作才能养得起一个士兵,一旦出动军队数过多,就会动摇整个国家的根基。这场世所罕见的大战是宣平四代君主共同的努力,是举国之力才迎来的。 勇者无敌,宣平的勇士们为家而战,为国而战,为名而战,为利而战,更是为活下去而战。 喊杀声,哀嚎声,咆哮声,马蹄声,兵器交击碰撞声,刀砍进血肉中的声音,战旗被风吹起的声音,此起彼伏,连成一片。震耳欲聋。 重骑兵下场,轻骑兵的作用同样也不容小觑,轻骑兵的战斗技能突出,既可以单独作战,也可以和其他的兵种相互配合, 轻骑兵的造价比起重骑兵要低上不少,又拥有卓越的换装性,可以装备长剑,大盾,弓箭,长戟,长斧等武器用以完成各种不同的任务。因为作战灵活多变,机动性强、装备合理成为战争的制胜力量之一,宣平国力达到顶峰,准备多年,也才凑齐了十八万而已。 宣平缺马,所以骑兵宝贵异常,这时候绝不会和魔族的精锐部队直接对上,都是偷袭魔族最薄弱处,战争不同于其他,没有什么胜之不武的说法,更别说这种决定种族命运的大战,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敌人最大的伤亡就是最大的成功。 魔族眼看十几万骑兵在他们眼皮子底下逞凶,他们的同胞的头颅时不时从他们眼前飞过,断臂残肢砸到他们身上,滚烫的血液泼洒在他们脸上,魔族士兵们再冷血也不禁伤感,他们是同类,他们喜欢侵略,性格残暴,但他们并不是没有情感,自己的亲人族人在眼前被屠杀,他们也会伤心,也会心痛。 魔族的高层眼看战势一边倒,不得不拿出他们的杀手锏,原本他们并不打算一开始就将这张王牌亮出来,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宣平这次居然出动了这么多克制他们的骑兵部队。 一阵特殊的声音在魔族大军后方响起,几十个魔族士兵骑在体型巨大不知种类的巨象上,分散开来,嘴里发出怪异的叫声,顿时魔族后方的大地剧烈颤抖,烟尘四起,一声声兽吼响彻云霄,虎啸,猿啼,狮吼,象鸣。狼嚎,犬吠,牛哞,更有许多不知名的猛兽发出渗人的声音。 这是魔族的猛兽军团,是魔族为了对付人族骑兵而训练出来的,和人族的骑兵比起来,猛兽军团的战斗力无需多说,毋庸置疑的可怕。但驱使猛兽作战难度也很大,猛兽的野性很难驯服,让其能够服从指挥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要不然随便放一群猛兽上阵,不分敌我的随便撕咬,那对己方局势也很不利。 如此庞大的猛兽军团定然花费了魔族不少的时间和功夫,宣平为了这场战争准备多年,魔族也同样如此,就算这次宣平不主动出战,要不了多久魔族也会大规模的开始侵略。但猛兽军团成立的时间肯定不长。数量也不会很大,不然以魔族的德行,何必等到现在。 猛兽军团的出现,让骑兵部队立马相形见拙,战马受到惊吓,不听指挥,停在原地不动,猛兽军团冲向骑兵部队,一时间骑兵部队损伤严重。 宣平的将领们立马作出调整,命令骑兵部队后撤,骑兵是最珍贵的资源,容不得有一点的损伤,必须要将其伤亡控制到最小,关中军的弓箭兵开始替换骑兵部队。 关中军作为第一关的守城部队,自大梁王朝开始就作为抵御魔族的第一线力量,战斗力可想而知。其中又以弓箭兵最为出名,神臂营的士兵个个臂力强大,开弓满月,箭无虚发,是一等一的好手。 一支支羽箭被点燃射向猛兽军团,猛兽皮糙肉厚,单弓独箭并不能对其造成伤害,可铺天盖地的火箭一齐飞来就不一样了,猛兽怕火是自然界永远不变的规律,多久都不会改变, 猛兽的毛发被火箭点燃,驯兽师的号令不再开始起作用,猛兽群开始不受控制的四处乱撞,宣平的部队停止战斗向后方移动,避免被猛兽所伤害。 驯兽师被甩在地上,奔跑的猛兽将其踩成肉泥,如此一来,猛兽军团再不能构成威胁,魔族不得已敞开道路收回猛兽军团,这下让魔族知道了猛兽军团并不适合这种兵种齐全,局势多变的大型战场。 几番较量下来,魔族伤亡惨重,宣平则是士气高涨,魔族低估了宣平的战略与实力,不曾想宣平上来就用这种拼命的打法。底蕴精锐尽出。 兵者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 宣平乘胜追击,全军发动进攻,骑兵部队和大戟士并未继续参战,这两种精锐需要休息,保留实力。 午后到来,空中飘起了雪花,安息城距离西大陆太近,被西大陆寒冷的气候所影响。到了冬季,温度低的厉害。 但这并不能影响宣平将士的斗志,此时他们正处于极度兴奋状态,一个个都杀红了眼。有使不完的力气。 再者来说,宣平选择在冬季这种对人族不利的环境下与魔族开战,必定是考虑齐全,将士们早就穿上厚厚的棉衣,喝一大碗嫩姜羊肉汤,再被高昂的士气影响,此时正是体力充沛,精神抖擞的时候。 魔族虽然接连吃败仗,但战斗力依然恐怖,其中凯瑟的第一军团最为突出,个个力大无穷,勇不可挡,与宣平将士杀的难分难解。 一者勇,一者强,都是为了活下去,敌人不死我就得死,双方的武器跟随着雪花一同落下在敌人身上,每一朵雪花落下都有一道鲜血贱起,或红或绿,都有一道惨叫响起,或敌或我。 刀枪剑戟与狼牙棒斧头的每一次碰撞都可能是一个家庭的破碎,战争是残酷的,没有道理可言的,但这场战争必须要进行下去,哪怕到最后一个士兵倒下,也要进行下去,一部分人的死,是为了另一部分他们所在乎的人更好的生。一切都是为了和平,没有人怕,更没有人后悔。 又激战了近一个时辰,这对人族士兵来说很不利。魔族生得皮厚不怕冷,又体力比人族充沛。有天然的优势,可这没有让人族士兵感到恐惧,他们握着武器的双手通红,可力气并没有减小。 宣平的将士用行动阐述了勇者无畏的真义。愈战愈强,他们创造了前人未达到的记录,一改以二换一的局面。普通士兵基本也能与魔族拼的不相上下。 手上的兵器被打折了,就去捡地上掉落的兵器,实在没有就上前抱住敌人,等同伴去杀,倒下之前最后一个动作都是扑向前抱住敌人的大腿,死不撒手。 受伤严重知道自己活不下去的,就开始拿着快刀到处偷袭,能杀一个算一个。往往最后都是被真在交战恼羞成怒的魔族兵转身来上一斧头,魔族士兵后脑勺也跟着开了花。一向以残酷著称的魔族这回也开始害怕起来,他们以前所看不起的人类,竟然狠起来比他们还可怕。 一个人族士兵拿着一把重剑劈向一个比他高出两头的魔族士兵,魔族士兵拿斧头抵挡,斧头竟被震飞了出去,重剑的力道也被减弱,到那个魔族士兵的身上时已经造成不了什么伤害,谁知那个士兵扔掉重剑,扑向魔族士兵,一把匕首也随之出现,人物士兵紧紧抱住魔族士兵,匕首朝着魔族士兵身上捅去,魔族士兵疼痛难忍,使劲捶打人族士兵的后背,用力掰开人族士兵的臂膀,试图让人族士兵从他身上离开。但哪是那么容易的?人族士兵双手如铁钳搬缠绕在魔族士兵的身上,难以撼动,锋利的匕首一次又一次穿透魔族士兵坚硬的绿皮直达内脏。 像这样的例子在战场上比比皆是,人族士兵都是不要命的打法,又比魔族人数多,魔族根本没有办法解决。只能尽可能的多杀几个人族士兵。 雪越下越大,天色也暗了下来,两军的体力都将耗尽,魔族相对于人族士兵来说还是要好得多,毕竟先天优势在那。 锣声响起,鸣金收兵,宣平的将士们开始后撤,魔族顿时来了劲,以为机会来了,开始追击,轰隆隆,宣平将士的后方出现了一片钢铁洪流,是重骑兵部队和轻骑兵部队,重骑兵休整完毕,轻骑兵也换装换马,又开始出击。 魔族被骑兵部队杀破了胆,一看到重骑兵冲来,不战自溃,向后方逃窜。 重骑兵一顿穷追猛打,专挑魔族高个子身体健壮的杀,然后撤离,轻骑兵收起长枪大戟,换上了轻快的利刃和弓箭。 雪花簌簌落下,落在安息城的城头,落在巍峨的天堑山,落在逃跑的魔族士兵的肩头,落在追击败军的骑兵的弓刀上。落在战场上阵亡的将士的尸体表面。 千年来人族与魔族最大的一场战役的首战在漫天大雪中结束。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六章 帮我看看家乡的风景 - 人间月明 - 梦长 神州历九七零年十二月一日,对人族来说是将要载入史册的日子,宣平王朝主动向魔族开战,于安息城外斩杀魔族士兵共十八万,己方伤亡不到十万。 消息传回宣平境内,有人载歌载舞,有人肝肠寸断。 以十万换十八万,宣平这一战可谓是大获全胜,最主要的是骑兵部队,尤其是重骑兵和大戟士伤亡不大。 两万重骑兵伤亡三千不到,轻骑兵损失两万,二十万大戟士少了三万,这样的战绩,总体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即使是六百年前的那位兵家始祖来,也不一定能做的比这更好,这场仗,拼的是国力。 首战告捷,宣平的将士们退回安息城内,安息城内并无欢呼,养精蓄锐是此时唯一的主题,他们知道,今天不过是开始,路还长着呢。 九十五万大军,最后能回去的又能有几人?五万?还是十万,将士们知道,安息城东边那片碑林多半是自己最后的归宿, 可这又有什么呢?自己不留在那,自己的兄弟,父亲,儿子以后也会留在那,一日不把魔族彻底打疼,打的再不敢出天堑山,一日就不得安宁,他们不死,他们身后的人也不会好过。 夜,寂静无声,雪也无声的下着,安息城外白茫茫一片,根本看不出这里白天进行了一场千年未有的惨烈大战。 安息城作为防御魔族的第一要塞,规模宏大,比第一关还要更加的雄伟壮观。宣平四代君主不断的加强稳固扩大。到了姚宏这一朝,论其规模之大,隐隐将要超过皇都平安城,因此百万大军驻扎在安息城也不会显得拥挤, 已至子时,安息城内平乱军士兵居住某个房间内。炭火轻轻跳动,让整个房间都暖烘烘的,宣平为了这次战争可谓是不遗余力,百万大军的粮草,衣物,兵器都是最好的,精细的食物。厚厚的冬衣,锋锐的武器,这次出征,宣平真的可以说是耗尽国力,四代人的积蓄,就此一空。 从太祖统一中原,结束战乱建立宣平王朝开始。一直到姚宏这一代,宣平对北方的北元帝国都是时不时敲打一番,对西方的魔族则是采取防守的方略。对内发展经济,积蓄力量。 百十年的时间,连续出了四代明君,宣平王朝已经极度强盛,尤其是姚宏在位的这十几年,国力发展到巅峰,政通人和,路不拾遗。时间能让人遗忘太多,但没有一个人会忘记对魔族的仇恨。 一个庞大的国家,四代人近百年的积蓄有多少?普通士兵睡觉都有炭火供应就能看的出来,这可不是三五万,而是整整九十五万人,还不连非作战军在内。 房间内住着五人,他们是关中军中一个伍的士兵,靠门的床位传出鼾声,是这五人的伍长,刘富平。今天他一人干掉了一个魔族,自己并无多大伤害,着实累了。 再往里的两人呼吸均匀,挨着刘富平的叫王升。旁边的叫田乐,他两参军已有五六年,一直配合默契,协同作战,今天也合力拼了一个魔族第十军团的士兵。 靠窗位置的两个年轻人是来自荆楚道某个村落的同乡,最里边靠窗的那个小一些,才二十岁,叫赵盛,大一些的也不过二十有二,名字唤作李荣,去年才参军,经验不足,今天并没有什么斩获。 赵盛将双手背在脑后枕着,双眼直视屋顶,压低声音说道:“怎么不睡?” “睡不着,你不是也没睡?”赵盛旁边的李荣轻轻翻了个身,用手撑着头朝赵盛小声说道。 “想家了?”李荣问道,两人参军离家一年多了,从未曾回去过。 赵盛依旧是双眼瞪大盯着屋顶,回答道:“不想,我跟你说过的,不混个将军当当。绝不回家。” 李荣知道自己的这位同乡兄弟有些好胜,对今天在战场上没能杀到魔族士兵而耿耿于怀,夜不能寐。其实他自己也是一样,只不过他比赵盛想的开些,自己不过参军一年的时间,缺少经验,初次与魔族交锋,没讨到便宜也正常。李荣没有劝赵盛,下次开战自己再拼把命就是。 “哥,哪天你要是回咱们村了,帮我看看咱家那边的那座大山上呗,我还没看够呢,还有大河里的那条大红鲤鱼,就是最粗的那颗杨柳树下边,那是它的窝,我抓了好几次也没抓到。”赵盛小声嘀咕道,说了一大堆。 又是一阵寂静。李荣没有回复赵盛,他不希望他回去帮赵盛看,他更想他和赵盛一起荣归故里之时一起去看,去看家门口那座山上的映山红,去看大杨柳树下的那条快成精的大鲤鱼。 可战争无情,自己也说不定哪天就死在魔崽子的手下,他真的不敢保证,李荣翻过身,平躺了下来,许久后才说道:“等打完仗了,咱们一起去看。” “希望吧!”赵盛说完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很快便传出均匀的呼吸声。 五日后,大雪已经开始融化,西方气候严寒,融化的雪水不多久就被冻结,安息城外的地面变得寸步难行,十分不利于宣平将士作战。魔族开始主动进攻,他们皮糙肉厚,不怕冷,不怕冻,坚厚硬实的脚底踏在冻土层上丝毫没有被影响,一列列魔族士兵向安息城方向前进。 可宣平的高层既然选择在冬季这种对人族没有任何优势可言的季节出兵,自然是有其道理,已经做好了防护措施。 安息城城门打开,一队队士兵走出,个个脚穿深黑军鞋,这种军鞋与普通军鞋不同,是宣平为了这次作战而专门打造而出的,鞋底加入特殊的金属,士兵们穿上在冰层上也可轻易行走, 今日交战并不同于首战,宣平仅是出动普通军队。宣平要做的就是和魔族拼国力,和魔族熬,三个冬天,只要三年时间,这场仗只要坚持三年,魔族就会撑不下去,胜利就会到来。 宣平也不想真的就一下子和魔族拼完老本,首战的胜利不代表整场战争都会胜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胜利会向魔族慢慢倾斜,这是种族优势,三年不短,但宣平等得起,也耗的起。 上了战场就只有两个结果,生或死,即便作战规模再小,也是如此。 赵盛所在的军队被派了出去,依然是场惨烈的厮杀。如愿以偿的赵盛异常勇猛,手上的快刀不断向着一个魔族士兵挥舞。可魔族士兵也非善类,两人战作一团。 人族的体魄比起魔族还是差了一截,大戟士还能与魔族士兵拼个旗鼓相当,普通的宣平将士和魔族杀起来,刚开始或许还能靠着那股狠劲儿缠斗一番,可架不住长时间消耗,慢慢的,赵盛开始落入下风,由攻转守,步步后退,虎口被震裂,拿刀的双手都微微颤抖起来。 眼看赵盛招架不住,李荣舍弃正在交战的那个魔族士兵,向赵盛的方向奔跑而去,想要支援赵盛。 与赵盛对战的魔族看对手越战越弱,顿时气势嚣张,让人作呕的大嘴咧起,狞笑着对赵盛发动猛烈的进攻,巨大沉重的狼牙棒对着赵盛的头顶砸去,赵盛一边后退抬起手中的刀抵挡,可他这时的力量和速度哪比的上对面的魔族士兵。 说时迟那时快,在狼牙棒即将到达赵盛头顶之时,一把快刀从魔族士兵的侧面出现,狼牙棒和粗壮的绿色手臂一齐掉落。出手之人正是李荣。 失去手臂的魔族士兵倒在地上捂着伤口哀嚎,李荣对着赵盛笑了笑,可赵盛眼睛瞪的老大,然后冲向李荣,将李荣扑倒在地,李荣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股滚烫的液体浇在脸上。 起身抬眼望去,原来是和自己交战的魔族士兵追了上来,自己将地上的那个魔崽子砍掉了胳膊后,身后追上来的那个魔族士兵也向自己挥起了屠刀,赵盛将自己扑倒在地挨了魔族士兵一棒。 赵盛的后背被魔族士兵的狼牙棒打的血肉模糊,眼看活不成,李荣目眦欲裂,怒吼着冲向凶手,同时耳边响起赵盛的虚弱的声音:“哥,我说的事你别忘了啊!” 王升与田乐看到赵盛战死,悲痛欲绝,可也腾不出手来帮李荣,自己的对手也强大无比,难以应付。 战况愈演愈烈,伤亡在不断增加,李荣最后也没能完成赵盛托付的事情,死在了另一个魔族士兵的斧头之下,王升在魔族士兵的铁棍落下之前对着田乐大吼了一声:“别忘了赵盛的事啊!” 那天夜里王升和田乐也没睡,或者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赵盛和李荣的谈话他两都知道。 田乐刚想出声答应,却发现自己的腰部发凉,“老大,我知道你那天也醒了,交给你了。”这是田乐被腰斩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对他的伍长刘富平说的。 一年后的春天,荆楚道某个不知名的村庄前的小山上迎来了一位陌生的客人,他看着漫山的映山红,眼神中布满哀伤,许久之后,他又来到河边一棵老杨柳树旁,俯身向河中观望,一尾大红鲤鱼在水中带着一群小红鲤鱼游来游去。 这位陌生的客人名叫李衡,是刘富平,王升,田乐,赵盛,李荣五人的营长。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七章 家书 - 人间月明 - 梦长 腊月二十三,宣平与魔族已经在安息城外开战四次。除了首战旗开得胜,后来的三次并不理想,好在伤亡并不是太大。 两个月,宣平十七万将士魂镇边关,魔族君主也失去了二十二万子民,宣平在打消耗战,就是要和魔族耗下去。 消耗战并不是一味的据守不出,安息城固然坚不可摧,但魔族一旦发起猛攻,近四十万军队一齐攻城,宣平靠着兵力就算能守住,那也是惨胜,宝贵的骑兵和大戟士也失去了所应有的价值。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希望自己的臣民们葬在沙场之上。 所以主动出击反而是最好的方略,随着时间推移,宣平出战的次数也会越来越少,魔族也会越来越主动,宣平可能耗得起,魔族就不好说了,恶劣的环境是限制魔族发动战争的重要因素之一。 年关将近,宣平的将士们的思乡之情也越来越深,谁人不想在除夕夜时回家与妻儿老小共团圆,在爆竹声中辞旧岁,在烟花天里迎新年。 姚宏是位仁慈开明的君主,几位将领也是爱兵如子,通情达理之辈,早在谋划这场战争之时就已做好准备,安息城的驿站可供所有人使用。驿站民用,还是如此多的人,宣平的强大可见一斑。 于是安息城内便出现了这样的一幕,上到君王,下到士卒,都在奋笔疾书,给远方思念自己和自己思念的人写信。 宣平王朝统治的这百十年的时间,相对来说是神州大地最安稳,百姓最幸福的年代,吃得饱,穿的暖,睡得着,饱受战乱之苦的百姓能有此三样便足矣。 正因如此,宣平的教育普及度极高,百姓们大多也都能读书识字,四代明君将神州大地的文明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吴猛,笔杆子都快被你咬烂了还没琢磨好啊?你那未过门的小媳妇到底是有多俊俏能让咱们营里的“猛虎”这样?”某个营里的士兵对着自己的战友调戏道。 眉头紧锁,左手撑着下巴,嘴里叼着毛笔,一脸发愁望向东北方向的吴猛听到袍泽的调戏,也不回应,要他吴猛和魔崽子拼个你死我活绝对没问题,可要是写信,还是给自己朝思暮想的心爱姑娘写,实在是有些为难了。 思索了好半天后,这位战场上勇猛无敌的汉子才慢吞吞的落笔写道:“不知道说什么,但我很想你。” 写完后,吴猛看了看,点了点头,趁没人注意又偷偷在信纸上亲了两口,然后心满意足小心翼翼的放入怀里,用手捂着,去往安息城里的驿站。 江陵军中一处房间内,杨兴文在桌案前久久出神,这位杨将军已经有四年没有回京南道陪伴家人了,职位越高,职责越大,不身在其中,不识其中滋味。 杨兴文脑海中浮现出自己那年迈父母的身影,也不知母亲的身体如何了,父亲的腰想必已经弯了吧,妻子的眼角应该也多了几条鱼尾纹,家里的大事小事都要她操劳费心,儿子现在是不是还像以前那样顽皮,不肯好好读书,四年过去,个头大概比自己还要高了。 “不知不觉已经分别四年,家里的事都需要你操持,苦了你了,母亲的病还是要你多费心,庄稼就不要再种了,父亲年纪大,你还要照顾阿勇和母亲,再过几天就是新岁,给自己和家里人多置办几套新衣裳,你夫君现在已经当上了将军,俸禄足够咱们一家子开销,等咱们宣平打赢了这场仗,天下太平,我就回家去,我在这一切都好,不用牵挂,愿安好。”信很短,没有华丽的辞藻,可字字情真,句句意切,末了,杨兴文又在结尾处加了大大的三个字:我爱你。 平乱侯这日忙里偷闲,站在自己房间内透过窗望向皇都方向,虽然从出征到现在只过去两个月,可还是忍不住想起自己的妻子和小儿子,自己戎马一生,和妻儿都是聚少离多,大儿子从军,可送去了姚长兴的逐鹿军中,见面不多,自己这辈子无愧于君,无愧于民,可唯独愧对他们母子,哎,像他这样的人,这座安息城内就有百万,远方还有几十万,奈何这世间一部分人的牺牲就是为了他们所在意的那一部分人更好的生活。 “离开皇都已有两个多月,很想念你和黎儿。皇都应该也下雪了,你身体不好,切莫外出,有什么事交给管家和丫鬟去办就好,告诉小家伙,我很快就回来,还给他带那个甜甜的东西,宁儿跟着长兴侯也很好,长高了不少,不用担忧,照顾好自己,等我。”陶靖将信折好放进信封,嘴角浮现出浓浓的笑意,舒月,黎儿,等我回去,再也不离开你们。 “娘,孩儿现在过的很好,我没有不听话去参军,在江南这边做了点小买卖,生意还不错,江南也不冷,等过两年孩儿在这挣够了银子,就给娘买一座大大的宅子,把您接过来住,再娶个媳妇,一起侍奉您。”一位皮肤黝黑的汉子向驿站代写书信的先生说道。 代写书信的先生一脸诧异的看着汉子问道:“为什么不跟你母亲说实话?” “她年纪大了,怕她担心。” “另外,她是我死去战友的母亲。”皮肤黝黑的汉子说完便走出驿站,留下桌前目瞪口呆的先生。 出了驿站后,汉子用力抹了把脸,面对碑林方向小声自语道:“兄弟,你交代的事我办好了,安息吧!” 安息城,难安西,亦难安息。 “哥,爹的仇我报了。” “儿子,好好照顾你弟弟,等爹回来就把那把大刀送你,还教你骑马。” “别等了。” “我兄弟欠你的那十两银子,去你们那的城主府取,已经知会过了,他死了,不能亲手还给你了。” “在家等老子的好消息,老子要是回来了,你就是妥妥的将军夫人。” “我要是没回来,你就改嫁吧,你还年轻,别耽误了自己。” “娘,孩儿不孝,愿有来世。” “爹,娘,夫人,我当上百夫长了,还杀了一个魔崽子,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能衣锦还乡了。” “不灭魔族,誓不还家。” “村长,我要是回不来,这些年存下来的银子您就留下吧,清明的时候托人给我爹娘烧点纸钱就好,您年纪也大了,多注意身体,保重。” “大侄子,记住,你爹他是大英雄,比天还大的大英雄。” “魔族尽驱日。孩儿还家时。” “城主大人,劳烦您找人再带我爹去看场戏,他现在腿脚不方便,自己一个人去不了,这些银子就当给您的酬劳,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回去。” “待我归来,娶你可好?” “爹,你儿子出息了,看谁还敢说你儿子是个败家子,这些银子都是我用军功换来的,现在我已经当上什长了,等打跑了魔崽子回去的时候怎么着也该是个营长之类的大官了,厉害吧!” “看好小松,哪怕是去挑粪,也不准给我去参军。” “潜儿,这段时间咱们宣平就托付给你了,凡事多和几位大人商量。” “小鱼,这是你隔壁家阳子的抚恤金和饷银,都交给你了,不要告诉他爹,平日你多照顾着点。” “ 乱世风雨飘摇,怎敢快意逍遥。 堂堂七尺男儿,当守山河多娇。 生当血战八方,死亦血染战袍。 愿卿勿挂勿念,待我归来可好? 待我归来之日,与卿相约溪桥。 共看青山绿水,再无烦忧可扰。 不负相思一曲,执手暮暮朝朝。” “这辈子都不要走出镇子,否则我死不瞑目,死不瞑目。” “别辱没了这把刀的名声。” “娘,我好想你。” “今生缘,来世续!” …………………… 这一天,无数辆马车带着书信和大小包裹从安息城出发,奔向四面八方。 几天后,辽东道一位女子看着手中的书信,激动不已,嘴里嘀咕着不正经,可眼神里的欣喜怎么也掩盖不住。 京南道,在田里忙碌的杨氏收到信后,匆忙将手上的泥土往身上抹了抹,一路小跑到驿站,回信道:“家中一切都好,娘的身体好了,庄稼没种了,孩子也很争气听话,无须费心,在外照顾好自己。” 平乱侯府,舒月拿着信对怀中的孩童说道:“看到没,爹爹来信了,要你乖乖听话,爹爹和哥哥很快就回来了,到时候还给你带糖葫芦好不好?” 小家伙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开心的笑了,能看到爹爹和哥哥就好,那甜甜的东西可以不吃的。 岭北道的一处村落里,一位瞎了眼的老妇人听到驿站信使念完信后,喃喃自语道:“没去参军就好,就好,江南好,江南好啊!” 等信使走远后,老妇人倒在地上嚎啕大哭,她是她儿子的亲娘,母子同心,她的儿子,她最清楚。 “我会等!” “你说你怎么就不能把从我手里亲手借走的银子再亲手还给我呢?” “我才不稀罕当什么将军夫人,好好活着回来就行,老娘可不想用你的抚恤金给你买棺材。” “你回来,我是你的媳妇,不回来,我是你家的寡妇。” “不去不去,我要等我儿子回来背我去看,不然再好的戏我也看不进去。” “等你归来。” “哈哈,我儿子出息了啊,出息了。” “待君得胜回朝,我着红妆可好? 红绳结发梢,与君度良宵。 与子同袍,携手终老。” “来世续?那让来世来的早一些吧!”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八章 寇可往 吾亦可往 - 人间月明 - 梦长 又是一年寒冬,宣平与魔族开战一年有余。一切都比宣平预想的快得多,来时浩浩荡荡的近百万大军如今只剩下五十二万,魔族也只剩下二十七万。 谈不上孰胜孰负,把那些热情的年轻面孔带出来却没能带回去,何谈胜利,战争,从没有胜利这一说。有的只是无尽的血与泪,生离和死别。 一年以来宣平与魔族交战数十次,两万重骑仅剩八千,十八万轻骑兵还有七万,二十万大戟士也只有十万之数。 魔族也好不到哪去,最精锐的第一,第二军团折损过半,第七军团更是几近全军覆没,军团统领西斯里殉国。 一切都太快了,饶是以宣平的国力,支撑起百万大军征战都倍感吃力。魔族更甚,粮食供应越来越困难,所以从四月开始,魔族就不断的向宣平发动进攻,宣平则尽可能的避战不出。 十月底,魔族退兵,退回到天堑山以西,这让安息城内的众人万分惊讶,千年来这还是头一遭,依着魔族的性子,不到弹尽粮绝的地步,他们绝不会轻言退兵。耗费如此大的力气,连安息城的城门都没进去就退兵,太不符合魔族的一贯作风。 安息城内,姚宏等人聚在一起,江陵侯依旧还是坚持自己的观点,说道:“圣上。我觉得还是稳妥起见的好,既然魔族撤退,咱们没必要犯险,千年来咱们对魔族境内了解的少之又少,此时若是出军天堑山,绝非良策。” 长兴侯冷哼一声,不满的说道:“郭泰,你要是怕死,就赶紧滚回你的江南道去,别在这丢人。” 姚长兴这话顿时把郭泰气红了眼,指着姚长兴的手都在哆嗦,郭泰愤懑不平的说道:“我怕死?我怕死我会有资格站在这?难道和魔族拼个精光就是不怕死?难道非要所有人埋骨在此才好?” “那我们这么长时间的计划就因此而放弃?图什么?你去问问死去的四十三万将士答不答应?”姚长兴怒吼道。 赤诚侯李长治也说道:“江陵啊,你也别怪长兴,他就这个性子,你说的对,咱们是不应该和魔族拼完家底,可咱们付出了天大的代价才略微占据了一些上风,这时不管魔族计划如何,咱们都得上。” 郭泰其实知道这个道理,他也恨不得将魔族灭族,但同时他也打心眼里真的不想让宣平的百万将士都葬身于此,到时国力衰微,北方又还有北蛮子虎视眈眈,真的怕有灭国之危。 平乱侯陶靖走到沉默的郭泰身前,语气温和的说道:“老郭,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可已经到眼下了,我们只有前进迈过天堑山去魔崽子的地盘战斗,四代人拼搏隐忍近百年的时间才换来今日的局势,现在退回去,我们如何向先祖们交代,如何向碑林下方的那些英烈们交代,又如何向死去将士的家人交代?我们把他们的儿子,父亲,兄弟,丈夫带走,最后不仅没能带回去,也没能把魔族怎么样,这样的话,你晚上能睡得着吗?” 郭泰重重叹息一声,事到如今,也别无他法,希望是自己多虑了吧! 安息城城主高稹轻轻咳嗽了一声打断了众人的发言,示意屋子里还有个人没发声呢,高稹向姚宏行了一礼,询问道:“圣上意下如何?进,还是退?” 姚宏揉了揉太阳穴,眼神中略显茫然,他起身来到屋外,鹅毛大的雪花不停的从他眼前飘落到地上。脚踩在雪地上发出沙沙声,让他心烦,此时的他进退维谷,真的有些不知如何是好了。 要是拼尽力气最后能把魔族打趴下还好说,就怕没能把魔族解决,自己又再无一战之力,那自己将会成为整个宣平王朝,整个神州大地的罪人。 雪越下越大,似乎想要将整座天地都掩埋,雪花在空中旋转飞舞,经过寒风的相助,向姚宏的身体撞去,要把这个世间权势最大的男人和他的王朝一起撞倒。 姚宏立于大雪之中,背东朝西,一如那年那般。那时姚宏尚还年幼,皇都的冬季远没有西境这样冷,雪也不像这样大,姚宏与太宗皇帝一同在静心殿外的院子里,苍颜白发的太宗牵着他的小手在雪地中伫立,望着西方出神,眼神中有渴望,有企盼,有不甘,更有浓浓的战意。 “冷吗?”太宗问道。 “冷!”稚嫩清脆的声音回答道。 太宗皇帝蹲下身,摸了摸姚宏的头,用手指着西方说道:“在那个地方,比这还要冷的多,有群怪物就生活在那,他们经常侵略欺负咱们,同样,在那也有咱们宣平的无数将士守卫着咱们,他们不怕,我们也不能怕,知道了吗?” 幼小的姚宏踮起脚尖看向西方,可入眼的是高高的宫墙,那时他还不能理解太宗皇帝的话,只是记住了西方有群怪物欺负他们,自己不能怕,要把他们打倒。 圣宗临终之时,姚宏已成少年,峥嵘初露,才略已显,那日姚宏伏在塌前聆听父亲最后的教诲。 圣宗皇帝在龙塌上侧着身,右手拉着姚宏,左手指着西方,问道:“知道我此生的最大心愿是什么吗?” “荡平魔族,这不仅是父皇的心愿,也是我这一生的使命。”姚宏控制住自己悲伤的情绪,郑重其事的说道。 圣宗欣慰的点了点头,攥紧姚宏的手交待道:“咱们宣平前三代人所有的努力都交给你了,定要越过天堑山,让咱们宣平的马蹄踏在魔族的那片土地之上。” 姚宏双手将父亲的手紧紧握住,重重点头应允,圣宗这才缓缓闭眼,眼睛合上前还说了句:“真到了那天,别忘了取一捧那儿的河水回来洒在我的坟前。” 百十春秋,三千日夜,四代人的心血,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如果要有一个人来抗下失败的骂名,那我姚宏愿一人负之。 姚宏的肩头上落下了厚厚的一层白雪,连鞋面也被覆盖,高稹等人担心姚宏的身体,遂再次出言呼唤。 姚宏昂首望西,抖落肩头的雪花后,向前迈步而去,留给众人一个坚定的背影和一句话:寇可往,吾亦可往。备战! 声音不大,却中正平和,铿锵有力,让陶靖等人听后为之一振,身体里的血液都开始沸腾,这道声音仿佛打破了时空的界限,传到了东海边的沙滩上,传到了南山下的村子里,传到了极西冰湖外的房舍内,传到了北荒草原上的篷帐中,传到了皇都,传到了上京,传到了圣城,让宣平欢呼,让北元摄服,让魔族胆寒。让天地万民都听到了这道声音。 神州历九七一年的十一月四日,这天,天刚蒙蒙亮,宣平的斥候部队白雁探子就先行迈过天堑山,几番侦查探视,在确定没有危险之后,大部队方才起行。 身着玄黑色龙袍的姚宏骑着战马先众人一步迈出天堑山,马蹄踏在异域他乡的土地上扬起一片片雪粉,映入眼中的除了冰雪,就只剩下荒凉与孤寂。 雪粉升空又落地,标志着人族的军队第一次正式进入魔族境内,姚宏从身边扛纛士兵手中接过战旗,驱马向前,姚长兴、陶靖等人紧随其后,大约百步距离后才停下,姚宏将手中战旗高高举起,而后重重掷地,宣平王朝的战旗稳稳屹立在魔族的土地上,战旗迎风招展,在空中飘扬,这一刻注定会在史官颤抖的笔尖下被记载,被世人所牢记于心。 姚宏从腰间抽出天子剑,高举过头顶,振声高呼道:“日月永存,山河永在,宣平永兴。” “日月永存,山河永在,宣平永兴。日月永存,山河永在,宣平永兴。日月永存,山河永在,宣平永兴………”姚宏身后一道道威武雄壮的声音响起。此起彼伏,不绝于耳,响彻云霄,漫空飞舞的雪花都被震停,九天之上的云彩都被冲散。 无数人的梦想在此刻实现,将士们抬头注视着空中飘扬的宣平战旗,忍不住热泪盈眶,多少人多少年的期盼,终于在今天完成了,每个人的脸上都布满了激动,兴奋,自豪,骄傲与光荣。 这份荣光不单单属于在战场上挥洒热血的他们,还属于那些战死于边野的前辈英杰,属于翘首以盼等待他们归来的家人。 数百年来因为魔族入侵死去的人堆起来怕是比天堑山脉还要高,一切的屈辱与不甘在这一刻都得到释放。 傍晚时分,大军一路前进到魔族境内东部地区第一大河,萨尔茵河,姚宏与几位武侯翻身下马。牵着马匹来到河边,马儿低头喝着萨尔茵河的河水,头颅不时抬起来左右摇摆,鼻子里呼哧着白色的热气,似乎是有些不习惯这里的水源。 数万骑兵也随之下马,饮马于萨尔茵河河畔,冰天雪地中,落日余辉的照耀下,数万匹战马在萨尔茵河东岸排成一线,延绵近百里,构成了一副瑰丽的画面。多少年后依然被这群士兵所津津乐道,向他们的子孙后辈们讲述这段辉煌往事,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十九章 十一月四日 - 人间月明 - 梦长 姚宏从马脖子上取来水袋,俯身将萨尔茵河的河水往水袋里罐,看到水袋灌满水后,姚宏如释重负,转过头向皇都方向看去,答应父亲的事,他终究做到了。 宣平将士在萨尔茵河河畔露营扎寨,五十多万大军一日急行一百二十余里,堪称神速,当然这要归功于宣平这么多年来的政治功绩,与民更始,休养生息使得宣平人口剧增,此次出征的都是二十岁到四十岁青壮年,即使大规模长途行军,晚上睡一觉第二天体力也就恢复了。 戌时刚过,边营之中,陆雨身上裹着暖和的毛毡正在休憩,营帐外的大风将萨尔茵河的河水卷起又拍击而下。隆隆作响,像是巨浪翻滚之声,让陆雨直想蒙头睡他个天昏地暗,不管不顾。 陆雨是一名白雁探子,白雁探子是宣平斥候部队中乃至宣平所有部队中最精锐的一支,没有之一。 比起昔日北元帝国最强盛时的血鹰栏子也毫不逊色,北方边境上的青雀探子也是从白雁中抽出部分才得以创建。 十九岁,多么美的年华,本该是没心没肺无忧无虑的生活,眼中是星辰大海。心中是锦绣繁花,梦中是清风明月,而非是刀枪剑戟和森森白骨伴身。唉!该死的战争,狗 娘 养的命运。 孤儿是陆风和陆雨两兄弟与生俱来的名词,命运总算还不是太绝情,给了他们一条生路。六年前,收养这兄弟俩的老妇人去世后,二人投身军旅,加入了抗击魔族的一线部队平乱军中,上无父母,下无妻儿,无牵无挂,又是热血男儿,陆风陆雨便放开了手脚,舍生忘死之间当上了几十万军中男儿垂涎的白雁探子。 全国军队总人数过百万,白雁探子不过才三百人的编制,个个都是万里挑一的好手,勘察敌情,搜索探路,军事突袭样样精通。精锐二字已不足形容其出彩之处。 陆雨想着明日清晨换岗时的工作,再往萨尔茵河西面前进就该能看见魔族的部落了,不知魔族是否真的退兵。 夜色越来越深,冰雨开始下落,陆雨迷迷糊糊的梦见自己骑着身负铁甲的战马威风凛凛的跨过魔族心中那条被冰封的圣河密格里河。第一个冲进圣城,身后跟着宣平的数十万大军,自己一马当先的杀进魔族王宫,一脚踩在魔君的那张宝座之上。回首间,大殿之上满是魔族匍匐颤抖的身躯和自己的兄弟们激动喜悦的面容,这将是何等的荣耀啊! 还没梦到自己封侯拜相陆雨就捂着自己的胸口猛地坐起身来,剧烈而沉重的喘息声和额头上不断生成的汗水让身边还未入睡的同袍李无伤不明所以。 “做噩梦了?”李无伤关心的问道。 “我哥,出事了!”陆雨大口喘着粗气回答道。泪水与汗水在陆雨的脸庞交织,都说兄弟连心,刚才那阵突如其来的心痛告诉他自己最亲的人可能已经永远的离开人世,而自己这世上唯一的亲人就只有他哥哥陆风,至于那抛弃他们兄弟二人的父母,陆雨谈不上恨。但也没什么感觉。 顾不上解释。陆雨带着悲伤的情绪急忙起身穿衣出营,李无伤不放心陆雨一人前去,遂召集营中剩下的几个弟兄一起跟在陆雨身后。一行九人,在这个风雨夜里渡过萨尔茵河向魔族腹地前进。 “有人来了!”刚渡河没走多远李无伤便叫道,九人立刻横成一排。右手抽刀,左右持弓,上半身下俯,向远方那个越来越近的黑点围攻而去,目标越来越靠近,陆雨第一个看清楚来人, “曹唤!”陆雨飞快下马来到曹唤的身前,扶住摇摇欲坠的曹唤,定睛细看,曹唤全身被红色的液体包裹,左臂已经不见踪影,后背从右肩到左腰,一条巨大的裂缝在蔓延撕裂开来,鬼知道曹唤是靠什么才坚持到这里的。 在过天堑山前,白雁探子就对魔族境内作了探寻,大军到达萨尔茵河驻扎后又再一次扩大了探寻范围。五十人一组,共分三路,向军队两侧与萨尔茵河西岸探查。 曹唤正是前往萨尔茵河西岸的一拨,按理说以白雁探子的战斗力就算碰上魔族的主力部队也应该可以全然而退,怎么也不至于伤成这样。 白雁探子都非常人,一眼就明白了许多事,曹唤伏在地上,嘴角有了一抹笑意,还好来得及,李无伤看到曹唤嘴唇微微翕动,赶紧俯身贴耳,曹唤没有多说一句废话,用最后的力气一字一顿的说道:“五十里,魔族军队,二十万,退!” 李无伤惊讶的张大了嘴巴,曹唤居然让撤退,二十万魔族军队而已,何至于让曹唤说出撤退这种话。 来不及多想,李无伤赶忙上马向中军大营而去,事出无常必有妖,必须要赶紧向圣上汇报。与此同时,宣平大军左右两侧亦有两队人马飞快向大营方向奔来。 不久后,陶靖走进中军营帐,眉毛拧成了川字形,魔族去而复返没什么,仗早打晚打都要打,既然来了就不怕打仗,可魔族猛然增兵三十万就太骇人听闻了。不能说是一面倒的局势,但这让宣平再无丁点儿优势可言。 不是宣平事先不去摸清魔族的老底,是没办法,人族与魔族区别太大,就连号称知晓天下事的“秋蝉”也无法渗透进魔族的领域,只能靠白雁探子这种精锐斥候在战争发生前后去探寻勘察,但积年累月下来,也大致知道魔族的底细,共有七大军团,每个军团兵力十万。这是魔族的常规编制,碍于族群数量,粮食,环境等因素影响,魔族也负荷不起更多的军队,在不需要打仗时,除了守卫皇城的第三军团和各地少数驻军,其余军团都是处于解散状态,只有要打仗了才会召集回来。 所以和魔族的战争只能靠硬打,是绝对实力的碰撞,眼下没有了兵力压制,宣平真的陷入了危机之中。 陶靖看向姚宏,姚宏正低头看着刚绘制出不久的最新军事地图。感受到陶靖和几位将领询问的目光,姚宏并未抬头,依旧用手丈量着地图上魔族的领土,不时画上几条行军路线。 “长兴。派神工营上阵吧!”姚宏对姚长兴郑重说道。 “是,皇兄,神工营是该出场了。”姚长兴摩拳擦掌的领命回答道。 江陵侯一脸茫然之色,好奇的向姚长兴问道:“神工营?那到底是什么样的一支军队?”江陵侯知道此次大军后方有一支神秘军队,而且规模还不小,不准任何人接近,一直好奇却无人解惑。 姚长兴对南平侯眨了眨眼,故意卖了个关子,事实上不仅是南平侯不知道,知道神工营存在的除了神工营本身的人也只有姚宏,姚长兴,陶靖以及工部尚书四人。 魔族都准备了猛兽军团这种杀手锏,宣平地大物博,人灵地杰,又怎么能不为魔族准备些厚礼呢? 宣平的工部尚书是位常常有奇思妙想的能人,在上任工部尚书后,就当时的投石车,连弩,战车等器械做了重要改造,历经多年,一次次完善,在三年前终于是却得了突破性进展,各种武器威力大了不止一筹,三年前成立神工营,秘密训练,作为此次战役的压轴部队出场。 姚宏双手离开地图,重重坐下,眼里布满了血丝,纵然有神工营的存在,但也并不能决定战争的走势,不然一开始就派神工营出战好了,或者多建立几个神工营,神工营就和魔族的猛兽军团一样,初始时惊艳,可时间长了敌人总归能找到应对之法。再者而言,冷兵器再怎么改造也有局限性,再厉害也不会夸张到哪里去。最后拼的依旧是人力,物力,国力。 赤诚侯李长治担忧姚宏的身体,出言安慰道:“圣上,魔族骤然增兵三十万,听起来惊人,但依我看不过是七拼八凑的老幼病残而已,对我们的威胁并不多大。” 郭泰也点头附和道:“是啊,魔族要是有这么大的兵力早就宣战了,绝不会等我们打进他们窝里。” 众人深以为然,姚宏也点了点头,对众将领问道:“都准备好了吧?” “万事俱备!”众将齐声答道。 早在李无伤等人汇报完军情后,几位武侯将领就着手开始了布置。全军进入备战状态,即便魔族也不一定就真的会在今夜进攻。但以逸待劳小心些总归是没错的。 十一月四日,风雨大作,一辆辆形态不一的战车被全身覆盖铁甲的高大战马拉到大军最前方,车上的士兵也是浑身布满甲胄。车队后方是一列列身穿黑色军服手持连弩的士兵,说是连弩不太准确,因为这种连弩比普通连弩更轻便。一次发射的箭矢更多。威力也更大,神工营称之为轻便弩,轻便弩之外还有一千张床弩,弩箭如枪,再往后是一架架巨大的投石车,一看就知道是经过改良的优质成品。 士兵们在经过短暂的惊愕后又立马恢复到了严阵以待的战斗状态。 命运之战,就在今夜。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章 月黑风高夜 - 人间月明 - 梦长 子时过半,雨停,新的一天即将到来。随之而来的还有气势汹汹的魔族大军。 狂风呼啸,骤雨初歇,月色全无,地上的积雪被雨水冲刷殆尽,黑夜又再次恢复了原来的面貌, 一束束火把亮起。天地仿佛化作红炉,在安息城都能看到萨尔茵河冲天的火光。 宣平军与魔族军旗鼓相当,细算的话魔族还占据着不小的优势,如此一来,对宣平来说以强攻弱是最好的手段。 魔族境内地广人稀,魔崽子们都喜欢在以圣城为中心的周边地区居住,东部地区又因为靠近天堑山。是魔族出征的必经之地,久而久之,这片相对肥沃的土地在没有战争发生时成了无人区,广阔且荒凉,一望无垠,没有丝毫障碍,地面被大雨洗刷过后。风一吹。又成为了坚硬的冻土。正是骑兵部队的天然战场。 萨尔茵河每隔五里就有一座木桥,自然是往日魔崽子们为了大军开拔所修建的,在白雁探子送达消息后,为了减小魔族兵力威胁被宣平军队统统拆除, 魔族三路大军几乎同时赶到,绿油油的一大片,在火光的映衬下,配合着丑陋的青脸獠牙,渗人至极。 随着号角声响起魔族发起进攻,吼声震天响,萨尔茵河的河水都被这响声震起阵阵涟漪。当凶猛的魔族大军距离宣平军队不到千米时,宣平开始了动作。 尖锐的呼啸声在魔族士兵耳边响起,抬眼望去,一块块大小不一的石头向自己快速飞来,大的有房舍那么大,小的也有磨盘大小。魔族简单的脑子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么巨大的石头是怎么飞起来的。 如同陨石雨一般的投石在魔族士兵的眼中极速放大,不待作出反应,一道道惨叫声就从他们口中发出,小一点的石块还好说,运气好兴许能躲得过去,碰上大的可就避无可避了,一石头下来几十个魔族被撞倒在地,巨大的压力将他们化作肉泥,白花花的脑浆和绿惨惨的血液喷溅的到处都是,圆形巨石将他们碾压成泥后又继续向前滚落。四处冲撞,恐怖的冲击力势不可挡,一时间魔族先头部队大乱。 “昂格里!”魔族的发令官挥舞手上的旗帜大喊,魔族士兵的秩序瞬间恢复,嘴里也大叫“昂格里!”,随之继续冒着被巨石压成泥的危险,踏着同伴残碎的尸骨坚定不移的朝着宣平军向前挺进。 可怕的族类,他们愚蠢残暴麻木不仁,但同样也骁勇忠诚悍不畏死。但这些。并不能影响神工营的动作。 “放!”神工营营长高喝道! “唰!唰!唰!”一道道箭光划过,与空气摩擦所产生的声音让人耳膜生疼,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感觉身体某个部位一凉。中箭的魔族士兵就倒地不起,弩箭穿过魔族士兵的身体后依然威势不减,继续向前冲去,直到又在三个魔族士兵的体内游玩了一番后才在某个倒霉家伙的胸口处安家,即便倒霉蛋并不乐意。 箭矢如同暴雨一般向魔族大军倾泄,每个神机营士兵在松开弩机扳手的那一刻就会伴随着响起一道道惨叫,哀嚎,咒骂,呻吟。于是魔族士兵们不得不手忙脚乱拿起他们曾经不屑使用的木制盾牌来抵挡这恐怖的箭雨,虽然并不能减小伤害,还显得可笑至极,但聊胜于无。 不多时,魔族前方的阵列就被强弩射杀的散落不堪,倒下的士兵越来越多,可没有收到停止进攻的命令哪怕前面是阴曹地府魔族士兵也不会后退半步,萨尔茵河两岸的冻土在经过魔族士兵滚烫热血的浸泡后慢慢变得松软,绿色、黑色、白色,五彩斑斓的腥臭液体汇聚成了一条条小溪流入萨尔茵河,格外骇人。 在一声声“昂格里”中,魔族士兵英勇无畏的向前冲去,随着两军的距离越来越近,魔族士兵一个个好像嗑药了一样,兴奋的手舞足蹈,对他们来说,只要冲到人族士兵近前,对方就是待宰的羔羊。 可魔族不知道的是他们的噩梦才真正开始,六百乘战车出现,如同钢铁巨兽,前方的高大战马浑身被铁甲覆盖,连眼睛都被某种不知名材料铸成的眼罩遮住,车上站着四个手持长枪或长弋的士兵,同样也是全身被甲胄包裹。高大魁梧,威武霸气。战车四周是长短不一的尖刺,最前方是一排呈扇形分布的刺枪,连同战马也都保护在内,锋利无比。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寒光,这些战车被称为浮屠战车 “轰隆隆,轰隆隆!”六百乘浮屠战车分两路冲向魔族两侧大军,在魔族士兵惊讶恐惧的目光中如同死神的镰刀一样收割着他们的生命,这一刻,魔族士兵坚硬的体魄比纸糊的还不如。 魔族士兵们不要命的靠近浮屠战车,试图以肉身来撼动,但还没靠近就被车上的人族士兵用长弋削去了脑袋,就算到了跟前也被车上尖锐的长刺洞穿身躯。他们也想过用长枪插入战车的车轮,可劣质的长枪哪里经得住坚硬的战车的高速运转,有的甚至还没插进车轮就被车上的士兵用长弋打断或者挑飞。 一时间魔族陷入了被动挨打的状态。战车前方的刺枪挂着魔族士兵的尸体在战场上驰骋,车上的人族士兵有的甚至用长枪生生将魔族崽子挑起在头顶上空,魔崽子在空中嗷嗷直叫,人族士兵在下方战车上高喝,惹得其他士兵也有样学样。 如此具有杀伤力的战争武器对宣平来说简直是天助,要不是因为成本造价,材料稀缺,技术难度等问题,这次宣平说不定真的可以打进魔族的老窝去。 一而再再而三的失败彻底激发了魔族体内的兽性,他们开始用自己的死来换取同伴的成功,一个个不要命的朝夺命浮屠冲来,死了一个又来一群,武器还没从上一个士兵的体内拔出就被下一个士兵抓住,抓住武器的魔族士兵向战车上的人族士兵发出悚人的笑声,接着,车上的士兵连人带武器被拽了下来。 一排排魔族士兵堵在浮屠战车前方用斧头不断的向长刺和战马劈砍,有的将手中的武器用力抛向车上的敌人,虽然造成的伤害不大,可也架不住对方接连不断密集的如同雨点般的猛烈攻击。 更要命的是到最后几十上百个魔族士兵匍匐在地上形成一堵肉墙,前面的魔族士兵任凭战马从他们的身上踩过而不发出一丝声音,战车推着魔族士兵的尸体前进,速度越来越慢,最后停滞不前,战车周围满是魔族士兵的尸体,剩下的魔族士兵们踏着同伴的尸体登上战车,如此惨绝人寰的战术也只有魔族才能想的出来,就这样。靠着以百换一的打法。魔族的崽子们成功将一乘乘战车掀翻,和体型不输于他们的人族士兵进行白刃战。 两千多名神工营的士兵也非善类,比大戟士都更加厉害,他们知道这次上了战场就是十死无生,后事已经安排好,了无牵挂,又有着武器装备的优势,所以表现的异常勇猛,几个魔族一起上都奈何不得。 人力终有穷尽时,最后一个神工营士兵的倒下引起魔族军中一片喝彩声。 “昂格里,昂格里,昂格里!”魔族士兵嚎叫着,仿佛在说卑鄙的人类你们还有什么招数快点使出来吧!大爷不怕。全然忘记了自己已经死了十几万同伴, 同时,萨尔茵河西岸的魔族主力军在被关中军的神臂营和神工营射死了数万士兵后终于是乘着一艘艘简陋的破船开始慢慢上岸。单方面的屠杀彻底结束,接下来又将会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 严阵以待的骑兵早已等的饥渴难耐,八千重骑在三万轻骑兵的掩护下向萨尔茵河河畔的魔族主力军冲击而去,剩下的四万轻骑兵和十万大戟士以及逐鹿军、平乱军则对上了左右两侧的魔族军队。魔族的左右两侧军队先前受创严重,此时以最精锐的两支军队对阵,以强攻弱,最为合适。 很快,魔族左右两方大军开始不敌对方的攻势,本就兵力不占优势,又被重创,骑兵和大戟士再加上逐鹿、平乱这样的百战之师,让他们几乎崩溃。 魔族左右大军开始向主力军方向移动,试图合兵一处。但人族军队哪里会给他们机会,围而歼之的机会可不会白白浪费。 一个个士兵倒下,一把把长枪断裂,刚砍倒了一个敌人就有另一个新的敌人扑上来,没有恐惧,一往无前,不死不休,不管是魔族还是人族的斗志都没有低落,反而变得更加高昂。 兵对将,刀对枪,长矛对利斧,谁也不怕谁,都杀红了眼,不把对方送到地下见祖宗誓不罢休,杀累了,提不动刀了,那就拉个垫背的一起去死。 两军从午夜一直杀到清晨,难分难舍,不知疲倦,尤其是人族军队,因为占据了上风,个个精神饱满,气势如虹。 清晨的晨曦落下,萨尔茵河的河水缓缓流淌,河面上漂满了断臂残肢和数不清的箭矢,再没了原来的颜色。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一章 平乱 - 人间月明 - 梦长 战至最酣,杀到兴起,看到宣平部队的节节胜利,位于后方观战的平乱侯开始心痒难耐,忍不住上阵厮杀,座下的良驹也都跟着骚动不安。 可作为军事统帅,并不能什么都随心所欲,姚宏看出了陶靖想法,也知道陶靖身怀武功,是位不弱的武道高手,于是朝着战场方向点了点头,说道:“注意点,小家伙还在家等着你回去呢,去吧!” “好嘞!”陶靖兴奋的应答道,随即解开了身上的战甲,脱去衣裳。拿起身旁的长戟就冲向自己的平乱军。 正在和魔族左方军交战的平乱军将士们看见自家的侯爷赤膊上阵,顿时发出一阵阵欢呼,战意直冲九霄。 “侯爷威武,侯爷威武!”一道道呐喊声在战场上回荡,宣平的士兵们变得狂热起来,陶靖光着膀子亲自上阵对他们来说比吃三碗大白米饭都更管用,将士们仿佛天兵天将附身。变得勇猛异常,魔族士兵的兵器一次次被打的脱手而出。 姚长兴看见陶靖亲自上阵所带来的士气高涨,也急不可耐的向姚宏请示,姚宏欣然应允,甚至自己都有点跃跃欲试,可看到李长治和郭泰微微纵马向前,用身子挡住自己,便只好作罢。毕竟,自己的安危牵着到太多,不能任性而为。 两位武侯的上阵让宣平的将士们兴奋的无以复加,士气到达巅峰,士气高昂时,即使人数少,装备差,也往往能死战到底,而士气低落时,人再多装备再好,也是乌合之众,历史上无数的经典战例中的战胜方无一不是士气高昂的一方。战场的局势向一面倒,魔族左右两方大军摇摇欲坠,但也还在负隅顽抗。 陶靖光着膀子在战场上左冲右突,手里的长戟耍的舞舞生风,每一道优美弧度的出现就有一个魔族士兵生命的消失,魔族士兵根本不能近其身。 陶靖手下的三位部将任国忠,谷武,和陆尚言紧跟陶靖身后,偃月刀和重剑长枪与魔族将领手中的兵器碰撞的锉锵作响,对于比自己高出一头的魔崽子三位将领是丝毫不在意,虎口崩裂依然没有退后半步。久经沙场的他们知道对付这群绿皮怪物的最好方法就是死拼硬打,要比他们还狠才行。 “噗”的一声,一个魔族士兵的头颅飞向高空,鲜血喷洒的到处都是,李衡拔出长矛,将面前的敌人一脚踢远后。摸了摸自己脸上的血,再回头看着地上的无头尸体和扬尘而去的侯爷,惊愕不已,要不是侯爷,自己今天可就交代在这了,想到这李衡本来快消耗一空的体力又立马恢复了过来,嗷嗷大叫着冲向下一个目标。 任国忠跟随陶靖多年,在平乱军中出了名的能拼能打,死在偃月刀下的魔族不计其数,每次战事一起,就冲在最前面,看到魔族眼睛直泛绿光,比魔族更像魔族。 时间长了,魔族都认识了这位猛将,无不避其锋芒。可今天不同以往,没有退路可言,别说你是将军,就算你是天王老子魔族兵也照砍不误。 几个魔族中层将领找准时机慢慢将任国忠围在一处,但任国忠也不是易与之辈,一杆偃月发刀在他手中仿佛没有重量。大开大合、劈砍挑刺、撩圈搅拨,动如猛虎下山,行如龙蛇飞舞,疾如苍鹰捕兔,忽而如夜战八方,又恰似惊天一线,一劈开山裂石,一击洞天彻地。单人独骑将几个魔族将领杀的狼狈不堪, “昂格里!”魔族军中发出一阵海啸般的欢呼声,任国忠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只感觉左臂发凉,抬眼再看左臂处已是空空如也,魔族第六军团统领卡瑞拉骑着一头五彩斑斓的猛虎向任国忠留下一个挑衅的眼神后不作停留,继续偷袭落单或者被围攻的人族高层将领。 “啊!”任国忠发出一声怒吼,剧烈的疼痛牵扯着他的神经,任国忠如同受了伤了野兽一般变得极度狂暴凶残,三下五除二将几个本就快没有一合之力的魔族将领解决后。以极快的速度冲向卡瑞拉。 此时卡瑞拉正在几个魔族兵的簇拥保护下觑觎着正在奋勇杀敌的平乱侯,伺机而动,随时准备发动雷霆一击,作为一方统帅,不要脸到这个程度,无话可说。 任国忠不顾伤势,将寒光烁烁的偃月刀拖地,快的犹如闪电,带起一阵狂风朝卡瑞拉所在方位冲击,阻挡他的魔族士兵被撞的东倒西歪,转眼之间就到了卡瑞拉的近前,偃月刀以雷霆万钧之势由下向上再由上而下劈落,卡瑞拉以大斧抵挡,巨大的金石碰撞之声响起,大斧飞了出去,卡瑞拉身体被一分为二。 刚把卡瑞拉的人头砍下,来不及兴奋任国忠就大喊:“侯爷小心!”任国忠右前方不远处,陶靖在躲过一杆刺枪的偷袭后却没能躲过魔族第一军团统领亚瑟的狼牙棒,巨大的狼牙棒狠狠砸落在陶靖的头盔上,陶靖只感觉头部疼一下,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然后就跌落下马。 谷武及时赶到,拦下了亚瑟和魔族兵的致命一击,和亚瑟战作一团,陆尚言丢下面前的敌人将陶靖捞上马在几个平乱军将士的保护下退出战场,国不可无君,军不可无帅,陆尚言额头都急出了汗,侯爷可千万不能出事啊。 战场局势瞬息万变,魔族的三方大军最终是合兵一处,不过此时魔族在经历了神工营和铁骑的冲击后,兵力锐减。左右大军在合兵战中也受伤颇重。 再加上后补充的三十万大军的确如同李长治所说的那样,战斗力薄弱,比起宣平的精锐之师并没有出奇之处。 时间到达正午,两军已经厮杀了近六个时辰,萨尔茵河东岸俨然已经化成了人间地狱,士兵们都快坚持不住,拿着武器的双手都剧烈颤抖着。 郭泰看今日之战取得了不小的战果,士兵们的士气也已经快到了尽头,于是出言道:“圣上,收兵吧?差不多了。” “再等等!”姚宏深谙兵法之道,懂得敌退我进,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的道理,认为还可以再战,说罢,姚宏驱马来到擂鼓兵跟前,下马接过士兵手中的鼓槌,擂响战鼓。 精疲力尽的士兵们看到自己的君王为自己擂鼓,顿时兴奋的无以复加,扯去自己本就破烂的战甲,光着膀子又和魔崽子们继续厮杀起来。 魔族兵简单的脑子想不通对面这群矮子怎么突然之间大了这么多力气,更不敢他们泛着凶狠目光的眼睛对视,再交手只感觉自己越来越打不过敌人。 退意在魔族军中滋生蔓延,脑子稍微灵活一点的魔族兵已经开始往河里的船上逃窜,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一个开始逃,就有两个,三个。慢慢的,魔族士兵都开始往后退,再无继续争斗之心。 魔族的督战官大吼。杀了几个后退的魔族将领也于事无补,到后来,督战官们也顾不上那么多了也开始往船上逃。 此时再无任何力量能挽救魔族军的全面溃败,魔族兵们疯狂的向西岸涌去,宣平的士兵在后面穷追不舍。 太阳被乌云遮盖,天空阴沉沉的,鹅毛大雪又开始下落,仿佛上天都不忍心再继续观看这场屠杀。 魔族在逃,人族在追,萨尔茵河的空气回荡着人族士兵的欢呼喝彩和魔族士兵的哀求哭号,有的魔族士兵逃无可逃,跪在人族士兵的面前,可回应他的只有冷漠的眼神和冰冷的屠刀,数百年了,魔族是该还回一点利息来了。 大批大批的魔族士兵来不及上船不得不跳进寒冷刺骨的萨尔茵河,争先恐后的向河对岸游去。但哪里会这么容易就让他们跑了,神臂营和神工营的士兵上前,顿时间,箭如雨下。魔族士兵在水里不停的挣扎,惨叫,哭喊,咒骂,哀嚎。可无论他们怎么折腾都无济于事,萨尔茵河将会是他们最后的埋骨地。 战争进入到最后阶段,有的人族将士更是涉险渡过萨尔茵河去追杀魔族军队,魔族军队被杀破了胆,也不敢回头看,只顾着撒丫子狂奔,有的魔族士兵不小心摔倒在地,还不待反应过来就被自己的同胞们踩成一滩肉泥,对于此时的魔族来说,身后的人类简直就是一群来自地狱的修罗。 凶悍勇武的人族骑兵在溃败的魔族群中冲刺,猎杀着曾经不可一世的敌人,国仇家恨蒙蔽了他们的双眼,心中再没有了仁慈和怜悯,剩下的只有无尽的杀戮。 逃窜的魔族士兵成堆成堆的被斩杀,于是魔族士兵开始分开跑,人族骑兵也不得不分开追击,于是就有了这样的一幕,一个人族骑兵向几个十几个甚至几十个魔族兵追杀。而魔族士兵们只敢抱着头弯着腰向四周鼠窜,样子极为滑稽可笑。这已经不能说是一场战争,更像是一场狩猎,魔族的士兵们如同受惊的野兔一般被身后凶狠的狼群无情的追逐。 最后的最后,从萨尔茵河西岸一直延伸到三十里地之外,遍地都是魔族士兵的尸骸,血迹斑驳,仿佛给单调的古兰平原增添了一道鲜艳的色彩。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二章 春风起秋雨至 - 人间月明 - 梦长 这场战争的胜利彻底奠定了宣平此次出征的结果,但同时也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开战以来一再小心,能不出动就绝不出动,可经过首战和萨尔茵河两次大规模战役后,骑兵部队受损严重,到现在所剩无几,重甲骑兵只有不到一千骑,轻骑兵稍微好点,保存下来两万。大戟士的伤亡也很大,只剩四万之数。来时浩浩荡荡的九十五万大部队在经过萨尔茵河一役后。就只还有三十六万。 当然,这些将士并没有白死,他们的英勇就义换来了魔族近六十万军队的消亡,两军伤亡数字相近,但就历史而言,这次战争可以说是里程碑式的跨越。 遍观历史,各朝各代,人族何时有过此等壮举,真正意义上和魔族形成以一换一的战争局面。虽然这次战争有大规模骑兵和神工营的神兵利器参与其中,但丝毫不能影响宣平的功绩,只要能对付魔崽子,什么手段都是好手段。 宣平王朝是伟大的,无可比拟的,驱除鞑虏,统一中原,铸就百年和平,这次又以弱击强,大败六十万魔族军队于萨尔茵河河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神州千年历史上,唯有宣平王朝才能如此霸气,要是换成了五百多年前的那个半吊子王朝,别说主动出征魔族了,不被北蛮子打到大江以南安窝就不错了,那时要不是靠着天府,雍凉两道的军民拼死守护,这会神州大地恐怕早已易主。 萨尔茵河周边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人族大军需要休整,战场也需要收拾,连续不断的大雪天气使气温下降到冰点。萨尔茵河开始结冰,还没来得及捞上岸的士兵尸体被冻在萨尔茵河河底。 姚宏带着几位武侯纵马站在萨尔茵河厚厚的冰面上,眺望这西方的雪景。 大地全部被冰雪所覆盖,漫天的雪花飞舞,只剩下无边无际白茫茫的一片,萨尔茵河上下游的流水也失去了波涛滚滚的气势。身后连绵不绝的天堑山脉,像一条条白色的蟒蛇一样蜿蜒游走,古兰平原上的山丘如同一群白象在不停的奔驰,似乎要与苍天比试一下高低。等到天晴的时候,红艳艳的阳光和白皑皑的冰雪交相辉映,格外娇艳动人。 如此壮丽的山川要是被中原那些诗词大家们看见,肯定又会留下不少千古名篇,可惜他们来不了,希望有一日,那些文人骚客们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站在这,为那些能让他们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站在这的人作一篇赋,言一首诗,谱一支曲。 姚宏伸出手任凭雪花落在手上,然后将手掌向下合拢,再慢慢松开,融化的雪水一滴滴向河面落去,像极了远方牵挂战场上的亲人的人们流下的眼泪。 附有九条五爪金龙的玄黑色皇袍和石青色蟒袍穿在姚宏和几位武侯身上,随风猎猎作响,王霸之气显露无疑,不远处宣平的旗帜飘扬空中,大营中炊烟冉冉升起。 姚宏不禁感慨道:“没想到魔族境内竟然也有这般壮丽的风景,可惜不知道什么时候朕的子孙万民也能看到。” 姚长兴抬起受伤的右手摸着脸上的胡茬笑道:“皇兄莫急,等咱们打下圣城,把魔族的小崽子们杀绝,就成了。” 郭泰摇了摇头说道:“魔族不是那么好打的,这次咱们赢的不容易,靠着神工营打了魔族一个措手不及,但以后怕很难再奏效,而且这次神工营的装备损耗的太厉害,杀伤力最大的浮屠战车都没几辆可用了,将士们的伤亡也很大,真正能上战场的保守估计也就二十万出头,虽说魔族伤亡不比我们小,可靠着这点兵力,还是在魔族本土作战,想打进魔崽子口中的那座圣城,太难了。” 姚长兴有些不悦,每次郭泰这家伙都爱和自己唱反调,哪怕他知道郭泰说的是实情,而且也是切身实地为宣平考虑,可心里终归是不大舒坦。听说这家伙镇守的江南广陵两地的杜康酒名头大的不行,看来得找机会偷他两坛酒喝,出口恶气。 姚宏对郭泰的话表示认可,这一战让宣平伤筋动骨,元气大伤,战争局势比预想的要好得多,可其他方面就不那么让人如意了,后勤补给就是大问题,原本以为最起码也可以支撑个三年,可现在就有些难以为继了,到了魔族境内,战线拉长,运输不便。同时北方的北元帝国也开始骚动不安,频频犯境,差不多该回去了。 “平乱怎么样了?”姚宏想起心爱的部将遂向李长治问道。 李长治低下头,重重叹息,没有回答姚宏的话,众人也都沉默,战争的确是没有不死人的道理,可谁又希望死的是身边朝夕相处的那个人呢? 冬月的寒风将萨尔茵河上空的雪花吹向远方,飘荡的战魂如同柳絮随风飞至山那边的碑林,那儿才是他们永恒的归宿。 黑夜来临,一道长长的流星划过,照亮夜空,自西向东而去,穿越在极西冰湖,千叶雨林,圣城,大鱼谷,古兰平原,安息城,第一关,泰昌山脉,皇都,汉阳江,十里长桥,东海城等地的上空,最后消失在茫茫天际。 西方的冬季冷的吓人,萨尔茵河被冻的拿斧头劈都劈不动,钟薪每到深夜就跑到河面上,也不怕冷,坐在冰面上嘴里嘀嘀咕咕个没完,时而笑,时而哭,一坐就是大半夜,白天太阳出来钟薪比谁都高兴。没人知道为什么。 这一年的冬季比往年要长的多,直到宣平撤军萨尔茵河也都还冻的结结实实,直到第二年的夏天,河水才又慢慢开始流动,河底一个长的和钟薪很像的士兵浮上水面,和众多同泽还有敌人一起漂向远方,不知所终。 从冬月到第二年四月,宣平和魔族陆陆续续的又打了六个月,当然都是小规模的战役,双方都再经不起一场萨尔茵河那样的大战,宣平迟迟不退兵不过是想尽可能的让敌人多掉一块肉,自己现在多拼命一点,子孙后代以后就多享福一点。 在又牺牲了六万将士后,宣平大军一路打到了古兰平原中部地区一处名为丽亚泊的地方,姚宏将此地改名太平泊。 在这里,宣平军队遭到了魔族军民的誓死抵抗,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激烈,因为再往前魔族的城镇部落就开始越来越多,更有魔族第二大城墨冷城。 后勤补给也越来越困难,宣平不得不开始退兵,从天堑山到太平泊,整整两千余里,跨越了整个魔族东部地区和小半个中部地区,他们真的尽力了,累了,乏了,想家了,他们想回去看看家乡的风景。 四月末,春风略微有了一丝暖意,不再那么的凛冽冻人,吹在宣平将士挂满笑意的脸上,是的,他们终于可以回去了,离开这片他们征服了的土地,此时他们的心情应该是兴奋,骄傲,不舍,不甘或者悲伤的吧,但喜悦总该是多一些的! 九月,宣平的军队在围了北元的国界线转了一圈后全部班师回朝,这场历时近两年的战争彻底拉下了帷幕, 举国震动,他们真的赢了,他们打到了魔族的老家,全国的大街小巷内,鞭炮齐鸣,锣鼓喧天,人们为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而庆贺。 这次真的把魔族打疼了,在以后整整十年的岁月里魔族都不敢再踏出天堑山。北元对宣平也是俯首称臣。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喜笑颜开,还有六十多万户人家,家家皆缟素,户户皆白绫,他们的儿子,丈夫,父亲,没了。 平乱侯府中,一个唇红齿白,伶俐大方的小家伙坐在门槛上双手托着下巴望着荷叶街的拐角处发呆。 小家伙心想:“爹爹什么时候才可以回来呀?邻街和他一起走的叔叔伯伯们都回来了,就只有任叔叔和爹爹没回来,去年流星划过自己还许愿爹爹早点回来呢。” 皇都的天空被阴云笼罩,雨水滴滴答答的下落,小家伙看见下雨了赶紧跑回房间里去,不多久,拿了把大伞出来,一路小跑到荷叶街的尽头,有些吃力的打着伞蹲在地上,揉了揉眼睛,仰起头遥望远方。 他不敢再走远,万一和爹爹错过,自己就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爹爹,爹爹没有伞会被雨淋湿生病的。 没有人去告诉小家伙真相,他们不忍这个招人喜爱的小家伙伤心。 小家伙就这样等啊等。直到几天后家里来了许多叔叔伯伯,有认识的,也有陌生的,哥哥也回来了,但无一例外,他们的脸上都透露着严肃,还有悲伤,看向自己的眼神中没了从前的笑意,只有心疼。 家里到处都被白色的布覆盖。到处都是白色的蜡烛,来府里的人穿着白色的衣裳,头上绑着白色的布巾,管家丫鬟眼泪不停的往下掉,谷雨姐姐哭着给自己也穿上白色的衣服,头上绑上白色的布巾。 大堂中央放着一个长长的大黑盒子,来府里的叔叔伯伯们都朝着大黑盒子弯腰,有的还跪下来磕头,娘亲,哥哥都在哭,自己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哭,可自己的心口好疼啊,也跟着哭了起来。 这年秋天,小家伙再也没见过那个总是把糖葫芦外边的糖衣剥下来一点点掰碎后再放入他口中的伟岸身影,他和很多孩子一样,没了父亲。 从这天开始,小家伙很久很久都没再吃过糖葫芦,就连看都不敢多看一眼。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三章 愿将白骨照河山 - 人间月明 - 梦长 都督府的议事厅内,李衡等人看着身形挺拔容貌俊秀的少年,只感觉岁月流逝的太快,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 那个吃力的举着把大伞在荷叶街翘首以盼父亲归来的小家伙终于长大了,已经成为了满怀报国之心的少年。 姚长兴赵安几人平日里很少和陶黎有所往来,可暗地里对陶黎比谁都上心,陶黎十二岁开始就一直想着从军,不管是兄长陶宁师父隋简之还是李衡陆尚言等人明里暗里都不同意。 陶黎也不哭闹,就搬个小板凳坐在隋府的庭院里,望着西方默默流泪,从太阳出来到落下,一坐就是一整天。 身边就只有个白衣小姑娘陪在身旁,亦是不言不语,相依相随,不时拿袖子给少年擦去眼泪。 隋简之无奈之下只好许诺等陶黎及冠就随他去,陶黎才作罢。后来隋简之将其安排到礼部,兵部这些清闲衙门,但这些年陶黎也没闲着,史书典藏,兵法经略无所不通,又跟着逍遥王学武,颇有建树,说是文武双全丝毫不为过。 如今北元帝国铁骑入侵,再阻拦可就说不过去了,索性让他去吧,不然一直在皇都待着迟早得给憋出病来。 齐见贤来到沙盘前,注视北方的那块沙垒说道:“可用之兵不多啊!” 陆尚言点头说道:“是有些少,十五万铁骑不好对付,京畿的十五万逐鹿军,辽东道的十万玄甲军,北定城的六万定北军,再加上北方各州守军,差不多五十万之数,看起来是不少了,可十几年没打仗,战力定不如前,尤其是各城守军,前日召集令一出,各州刺史的回报上言语颇有些不情愿。” “我看那群兔崽子是安稳日子过久了什么都忘了,真等北蛮子打到眼前了就知道厉害了。”姚长兴拍着桌子嚷嚷道。 宣平划分十三道,每道下辖数州,多寡不一,在太平年间,当今天子又不如何管政事,一个个俨然如同土皇帝,各州守军也差不多成了自己的护卫队,这时要他们出兵,当然不情愿。 徐巍指着第一关说道:“派遣赤诚侯的关中军去如何?安息城那边有安宁,止戈和安息城本部近四十万大军守着,料想魔族也不敢有什么大动作。” 陆尚言想了想出言道:“也行,那就再加上十万关中军,不能倾巢而出,留五万驻守第一关,再说关中军的神臂营对铁骑有一定的克制作用。” 逐魔一战后,宣平军队损失惨重,时隔多年才恢复元气,新皇登基后又做了新的编制,前些年经历了裁军后,宣平军队就还有十八万龙卫军拱卫皇都,十五万逐鹿军驻守京畿地区,北定城的十五万定北军,辽东道的十万玄甲军,十五万关中军在第一关,十五万止戈军和十五万安宁军在安息城抵御魔族,十万白羽军常驻荆楚道,十万江陵军威震江南广陵两地,南疆道也还有十二万虎狼之师。 吴谊像是想起了什么,问道:“工部那边这些年对神工营可有重建?要是再有浮屠战车那样的神兵利器上阵,我们的赢面可要大上不少。” 赵安撇了撇嘴,愁眉苦脸的说道:“哪有这么容易,萨尔茵河一战后,浮屠战车就基本全部报废,投石车和轻便弩倒是保存了下来,可年久失修,现在能用的估计也没多少。” “昨日我去找仲诚那老家伙,问了神工营的情况,你猜那老家伙怎么说?没有,什么都没有,想要强弓劲弩自己找钱老大去,没钱,什么也没有,就算有钱自己也不是前任工部尚书,没那么大能耐。”齐见贤学的绘声绘色,有模有样。 姚长兴愤愤不平的说道:“罢了,十几年的太平,圣上和那些酸儒们早就忘了神工营的存在了,咱们这些臭丘八的话哪里还作得数嘛!” 李衡无奈的点头道:“乱世兴武,盛世兴文,可没有咱们这些臭丘八在战场上的不要命,又哪来的他们读书人的庙堂高位?我也没看到钱老大府邸有多高大气派,成天叫嚷着咱们宣平没钱,咱们这么大个王朝,养不活一个神工营?真不知道国库里的那些银子都到哪去了。” 大都督眼神闪了闪,没有说话,有些事别人或许不知道,但他可是知道的,只是他此时不能说。 陆尚言给李衡端来一杯茶,示意他消消气,开口说道:“神工营的那些东西也不是有银子就能造出来的,可圣上的不上心和那些个家伙的风凉话确实让人寒心啊!算了,求人不如求己,还是靠咱自己真刀真枪的和北蛮子干吧!” 李自如盯着沙盘看了一会,说道:“不要气馁嘛,太祖皇帝起兵时拿的都是锄头铁锹,照样把北蛮子打跑了不是?咱们现在可比那时候好得多。不说这些了,关中军,定北军,玄甲军,逐鹿军再加上北方各城的守兵,共计六十万大军,怎么着也够北蛮子喝一壶了吧!” 吴谊认可的应道:“六十万对三十万北元军队,不少了,只守不攻,问题应该不大,咱们这次就只能死守,避其锋芒。” 最终大都督李自如拍板定案,对众人说道:“战事吃紧,刻不容缓,战令马上下达,后日逐鹿军启程。” “领命!”众人拱手道。话毕,吴谊和徐巍率先离去,时不我待,他们要去准备大军出征的具体事务。 李自如又回头看向陶黎,颇感欣慰,不知道的就不说,不妄言轻动,年纪轻轻就有一股沉稳劲,属实不易,是个好苗子,看着看着李自如眼睛竟是有些发酸,他仿佛看到了曾经当营长时手底下那个兵。 李自如上前给陶黎整理了下因为急忙赶来还窝在衣服里的衣领,说道:“小黎,这些年委屈你了,以你的才干若是投身军中,这会最起码也该当上个副将,如今战火重起,你也是个大男子汉了,能文能武,咱们也不好再拦你,由你去吧!跟着你长兴叔打北蛮子去。” 大都督的这一席话让李衡等人都开始沉默。是啊!他们没有理由再拦着他了,他长大了,他们也老了,就算这次拦着他,可以后呢?等他们都死了,谁又还能庇护他?雄鹰终归还是要盘旋于九天之上,高墙厚瓦的皇都不属于他。 陶黎知道以往这些人都是为了自己好,拦着自己,说是一点都不怪他们是不可能的。可到了眼跟前,真的要如愿时,心里却不是个滋味。 “大都督放心,我定当以身许国。”陶黎斩钉截铁的说道。 “好好活着回来就行,不要让等你的人空守余生。”陆尚言拍了拍陶黎的肩膀说道。战火纷飞中,多少父母没等到儿子,妻子没等到丈夫,孩子没等到父亲,最后以泪洗面空度日。 李自如想了想,向陶黎问道:“军中的职位给你想好了,先做个副将吧,再高就有人要说闲话了。” 陶黎大感吃惊,宣平的武将系统从高到底依次是正一品的大都督,从二品的左都督,右都督,由三个武公担任,接着是正二品的十军都统,由十位武侯担任,武公武侯是爵位,都督都统是职位,能当上都统并不一定就是公侯,一般来说都统之职皆是武侯担任,只是如今有一位武侯不为人知,从不露面,龙卫军都统才由孝武公齐见贤兼任。 十军都统之后便是从二品副都统,负责军中具体大小事宜。再往后就是各种品秩不一的将军,从正三品到从五品都有,将军往下是副将,接着是营长,百夫长,什长,伍长。 可不管是都督还是伍长,职位都是实打实的军功换来的,陶黎觉得自己一上来就当了副将,怕有些不妥,他更宁愿去当一个小兵,也不想被别人戳脊梁骨。 陶黎面露难色的说道:“大都督,我想从士卒做起就好了。” 李自如摆了摆手,言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不要怕,你这是从兵部调任,又不是凭空上任,没人敢说什么都,要是真有,那就你自己看着解决吧。好了,事情就这样定了,回去准备准备吧,后日已时三刻准时出发。” 李自如下了逐客令,陶黎苦笑着点了点头,退了出去。看来这是大都督给自己出难题啊,自己本就不大擅长和人打交道,这到逐鹿军中当副将,手底下那些老兵肯定不服,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陶黎走后,议事厅的众人也相继离去,现如今他们这些大人物可闲不了,在其位而谋其政,享受风光的同时,责任也随之加大,对这些人来说,现在的高官厚禄远不如年轻时在战场上和北蛮子魔崽子厮杀来的痛快。不在其位,不知其受。 陶黎在都督府门口徘徊良久,眼前这座府邸要不了多久又将会成为整个宣平的权利中心,一个个决定百万将士生死的军令都会从这发出。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再看到,趁现在多看两眼吧。 最后陶黎还是收起了情绪,横尸疆场有什么好怕的,若是能用自己这七尺之躯换一个锦绣山河,朗朗乾坤。那便值了。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四章 潜藏 - 人间月明 - 梦长 回到荷叶街刚过酉时,家家户户屋顶上炊烟袅绕,出门嬉闹的孩童一个个满头大汗挥舞着黑乎乎的小爪子开始跑回家。免不了又是一顿责骂,运气不好的保不准还得吃顿竹笋炒肉。 陶黎在荷叶街慢悠悠的晃荡着,走的很慢,往前十几年走的太快,都没来得及细看,今天他想慢点,用双脚来丈量荷叶街的每寸土地,把每个角落都牢记于心。 快到府前,耳边传来稚嫩的声音:“陶大哥,你能帮我修一下这个吗?” 陶黎身旁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手上拿着个坏了的竹蜻蜓向陶黎问道,身后还跟着几个玩伴。 说话的是荷叶街西头李木匠的孩子,李木匠原本在工部任职,后来因为神工营不受重视,一气之下辞了官,在家做起了木匠生意,虽说挣不了多少银两,但太平盛世也落了个清闲自在。 李公输,这是李木匠给儿子取得名字,顾名思义,自然是想着儿子能和那位公输先生一样,成为这个行当里的祖师爷级人物。可李公输这小子从小对木匠就抵触的很,刀枪棍棒倒是耍的不错。 没有不疼儿子的爹,有一个木匠的爹,李公输当然少不了各式各样的小玩意,靠着这些玩意李公输很快成了附近几条街的孩子王,一呼百应,好不威风。 陶黎平日很少走动,但左邻右舍还是认得的,又是温良恭俭的性子,没有人会不喜欢,以至于李公输这些孩子对眼中的这位官老爷并无生疏感。 笑着接过竹蜻蜓,细细打量,原来是竹柄和竹翅膀衔接处松动了,四下又无木屑等物,估计是李公输回去找老爹修免不了又是一顿白眼嘲讽,你老子我是皇都出了名的木匠,你小子她娘的连这点小玩意都修不好? “能修的!”陶黎将目光停留在自家门上的门画后说道。 一阵欢呼雀跃,儿时的欢乐往往就是如此简单,一件新衣,一样玩具。或是一盘爱吃的菜,又或是思念许久的那个人再次出现在你的眼前。 陶黎走到侯府门前,从门画上撕下一片纸屑,在孩子们期待的眼神下,三下五除二,就将竹蜻蜓捣鼓成原样, “试试?”陶黎将修好的竹蜻蜓递给李公输,李公输乐呵呵的接过。双手一搓,手一松,竹蜻蜓离手,飞上天空,如同鸟儿离开枝桠,翱翔于空中,可飞的再久再远,依旧是要落地栖息,那才是家。 陶黎一把接住落下的竹蜻蜓,递给李公输刚伸出手,想了想,又缩了回去,嘿嘿笑着问道:“陶大哥,你玩不玩?” 这话让陶黎愣了愣,自己好像真没玩过这小玩意,一时间竟来了兴趣。学着李公输的动作,陶黎及冠之年已成武道高手,悟性自是极高,用上一股巧劲,竹蜻蜓腾空而起,愈飞愈高,直至肉眼都快看不到才开始慢慢下落, 陶黎的这一番操作让李公输几个娃子先是一个个惊呆。接着又是一阵欢呼沸腾,这比观花巷的平安楼还要高了吧? 竹蜻蜓掉在地上都没人去捡,几个娃子围绕着陶黎,叽叽喳喳的述说着自己对陶黎的仰慕崇拜之情。 陶黎俯身捡起竹蜻蜓,一次次将其飞向空中,有时落下偏了方向,还要小跑着去接,掉在墙头上,便举着某个娃子去拿,没飞起来也会有些许恼怒,被撞了脑门吃痛的模样还会引来娃子们的哈哈大笑。一时间浑然忘我,陶醉其中。 谷雨在侯府前静静的望着陶黎,他真的好久好久都没这么开心了,那就再多开心会。至于府中那位司礼监的掌印大太监多等会想来也是无妨的。 天色渐暗,几个娃子相继归家,李公输临走时陶黎欲将竹蜻蜓还他,谁知李公输小手一挥,大气的说道:“送你了,陶大哥以后当上大将军,老弟去投奔你,别忘了老弟就是。” 陶黎有些哭笑不得,这屁大点的娃子就知道先搞关系卖人情了。将竹蜻蜓揣进怀里,转身望去,一道纤柔身影已是在宁安侯府门下等候多时, 除了给了你骨血的爹娘,没有任何人是理所当然的对你好,陶黎此时并未完全明白这个道理,他记住了陶宁,隋简之,周婉清,隋颖,隋意,逍遥王这些人的好,却忽略了眼前这个一袭淡绿长裙的姑娘,她谷雨并不欠他什么。 只是陶黎这时许多事与情都没参悟透彻明白,也许只有等哪天失去了才明白,人嘛,不都是这样。 陶黎耸拉着脖子,低头走到谷雨面前,已经做好了迎接狂风暴雨的准备,反正习惯了,狂风暴雨般的连问句没等到,一抹芳香扑鼻而来。 谷雨抬起素手用衣袖将陶黎额头上的些许汗渍擦去,盯着少年,秋水长眸中饱含柔情和不舍,还有一种少年看不出自己说不出的情愫。 “谷雨姐,你怎么了?”陶黎感受到谷雨异常的举动后,问道。 “没事,你要走了,舍不得罢了。”谷雨收回手说道。 陶黎闻听此言猛然一把抱住谷雨,拍着谷雨的后背轻声道:“谷雨姐,没事的,我会很快回来,回时给你带草原上独有的狐裘,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能早点好好的回来就行,其他的我不需要,”嘴上这么说,谷雨脑子里还是有了他亲手给自己披上雪白狐裘的画面。 “好了,别人看到多不好,司礼监的张公公还在屋里等你呢。”谷雨挣脱开陶黎的怀抱,藏起那份不可言说的情意,让荡漾的心湖重新归于平静。 如果,如果真的可以,其实她希望他能一直这样抱着她,就像他抱着那个白衣少女一样,光明正大,无所顾忌。 “啊?张公公来了?谷雨姐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啊?”陶黎又恢复了往常的急性子,对谷雨抱怨道。 谷雨抬起手就要请他吃栗子,同时朱唇轻启,吓得陶黎急忙往堂内逃窜。 黑夜如约而至,灯火万家,荷叶街上,宁安侯府前,少女举头望月,夜色很美,月亮很圆,月光很白,可惜要不了几天又要由圆转缺了。心中的人也将要离开,不知再过多少个月圆夜才能再见。 侯府大堂内,大红蟒袍加身的司礼监掌印大太监张瑾慢悠悠的坐在客座上品着香茗,好整以暇,丝毫不因等久了而显露出半点不耐之色。 这位可是皇帝身边的一号人物,服侍两代君主,尽职尽责,不恋权势,品行又是出了名的好,朝中文武,宫中妃嫔见到了无不是笑脸相迎。 这些年天子不理朝政,久居宫中,张瑾也是极少出宫,突然造访宁安侯府,让陶黎很是摸不着头脑。 “张公公,久等了。”陶黎急忙来到大堂向张瑾行礼赔罪道。 张瑾速即起身扶起陶黎,说道:“小侯爷客气了,知道都督府唤小侯爷前去定是有公事,与眼下事比起来,咱家多等一会儿又有何妨?”语气谦和,神色真诚,不愧是伺候了两代帝王的人。 “公公前来所谓何事?”陶黎想不出个所以然,索性直接问道。 “圣上传见!”没有再多余的客套,张瑾说出前来的目的。 “公公稍等,容我换身衣裳。”短暂的惊愕过后陶黎说道。 张瑾笑着摇头道:“不必麻烦,小侯爷随我前去即可。” 陶黎其实还是知道自己一家和皇室之间的香火情,尤其是自己父亲与当今圣上,当今天子能坐上那张宝座,和李自如,齐见贤,自己父亲等几位军中大人物的支持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先帝姚宏共有六子,二皇子姚逍不恋王权,不爱江山是人所共知的事,痴迷于武道一途,大皇子与五皇子早夭,三皇子,四皇子,六皇子早年间为了皇位都下了不少功夫,最后得到军方支持的三皇子胜出。被先帝立为皇储,好在姚潜也不是嗜杀的主,顾及手足之情,没有为难两位皇子,当上皇帝后将两位弟弟分别封王。让他们在自个儿封地当个小皇帝。就连不大老实在南疆道就藩经常搅风搅雨的四皇子也不过是派了南平军驻守而已,并未痛下杀手。 两人一路来到圣心殿的后殿,还没进门里面就传来一个醇厚的声音:“进!” 姚潜的寝宫和陶黎所想的大相径庭,殿内入眼干净整洁,空气中有淡淡的檀香味,入门左侧是一张书案,案上放着厚厚的奏章,姚潜此刻正坐在案前拿起一份观看,看样子是都督府呈上来的。暗处还有几道很强的气息,哪怕极度掩盖,但身为大高手的陶黎怎会感觉不出,想来应该是圣上的御龙卫。 陶黎不好多看,行礼后便低头等候,心里虽然对如今天子的种种行径不满,但起码的敬畏之心还是要有的,君臣之礼不可少,祖宗规矩不可忘。 面上未曾有过多变化,陶黎心里却在暗自思量,看样子眼前这位全天下最有权势的人也没有那么不堪嘛,至少如今北元南下他还是知道关心的。 姚潜也在观望陶黎,越看越满意,不浮不燥,自己那位好友后继有人,两个儿子皆是无双之才,让人羡慕,自己那几个儿子要是有陶宁陶黎的才情,该有多好。 “小黎,桃子甜不甜?”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五章 知恩 - 人间月明 - 梦长 “小黎,这桃子甜不甜?”姚潜的一句话让陶黎怔住了。这句话好熟悉,好像在哪听过,可究竟是什么时候? 陶黎努力回想,终是在脑海深处找到一点模糊的记忆,得知父亲去世后年幼的自己有很长一段时间变得沉默寡言,常常在没人的地方望着西方发呆, 某个夏天,有位衣着华贵,气势非凡的叔叔拿着个大红桃子来到自己面前,自己有些害怕,叔叔把自己抱起来,将桃子递在自己面前,自己想接又不敢去接,最后还是馋嘴馋胜过了胆怯,双手接过红彤彤的大桃子就啃,汁水四溢,叔叔的随从在一旁看着羡慕不已。那时自己还以为是他们也想吃,可桃子就一个,也不够分啊! 刚啃了几口桃子自己才想起了隋伯父教自己的规矩,有点不好意思的把桃子递给叔叔,问叔叔吃不吃,叔叔大笑着一边摇头一边抚摸自己的脑袋,夸赞自己。 “小黎,这桃子甜不甜?”叔叔给自己把嘴边的汁水擦干后问道。 “甜!”小小的自己脆生生的回答。那份胆怯随着桃子的减少也跟着烟消云散。 叔叔在自己吃完桃子后把自己从怀里放下来,张嘴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作罢,在自己好奇的目光下远去。 再回想,那位叔叔可不就是眼前的天子嘛。原来那些人不是想吃桃子啊。 “甜!”陶黎抬起头微笑答道,再无开始时的那种陌生感。除此之外他仿佛还抓到了什么,却又想不明白,但以往心里对姚潜的偏见开始慢慢减少。 姚潜站起身来到陶黎身旁,目光中饱含赞赏与慈爱,长大了,那个在自己怀里啃桃子的小家伙真的长大了,比自己还要高出半头,呵,老了,真的老了。 拍了拍陶黎的肩头,示意陶黎坐下,姚潜缓缓出言道:“阿宁还好吧?好多年都没见到他了,那小子太拼命。家也不知道回。”顿了顿,又说道:“不过也不怪不得他……”后面的话姚潜并未说完。 “大哥一切安好,谢圣上挂念。”陶黎不卑不亢的说道。圣上如此亲切的称呼大哥,想来也是,大哥十年之前以二十多岁的年纪当上武侯大半要归功于眼前之人,那时大哥即便战功赫赫,但资历还不足以当得起武侯之称,比大哥优秀的也不是没有。不知是因为对父亲去世的补偿还是其他原因,圣上在一位武侯去世后,主动举荐大哥,加上自己家在军中的地位,那些言官谏臣倒也出言反对。 可私底下,朝中军中免不了还是有议论之声,大哥没说什么,领了武侯位主动提出赴任西方,得偿所愿后用五年时间打造出了一支安宁铁骑,将不时犯境的魔族杀破了胆,又一次老实了很长一段时间。 自此以后,再无一人敢说宁安侯名不副实,靠着父亲的军功上位。 “咱们是君臣,也是叔侄,私下无外人在叫叔叔即可。”姚潜转身闭眼说道,脸上满是回忆之色。 “好的,叔叔。”陶黎回复道,看来自己不知道的事还真不少,父亲与圣上的关系非比寻常。 其实陶黎哪里知道自己的父亲虽与姚潜的关系不差,但并未好到如此地步,从古到今,哪有真真亲密的君臣关系, 论陶靖生前的战功,在去世后以名利的方式都足够补上了,更别说帮陶宁登上武侯位,归其原因还是姚潜始终感念陶靖当年的那份情。还有就是看中陶宁陶黎两兄弟本身的能力和陶家在军中的庞大势力。 姚潜回到案前继续说道:“大都督呈上来的折子我看了,你不要有压力,放心大胆的去做就是。” 陶黎刚欲起身看到姚潜压了压手又坐了回去。说道:“侄儿尽力。”没有压力?开什么玩笑,这还没走马上任自己的脊梁骨就已开始隐隐发寒。 “啪,啪!”姚潜拍了拍手,九个身着黑衣,面无表情,体型匀称的侍卫从暗处走出,跪在姚潜的面前。 即使刚进门就感觉到他们存在的陶黎此刻还是惊愕不已,自己方才只感觉到七道气息,这说明九人中两人的实力不在自己之下,就算御龙卫善于隐匿藏身,也不会和自己相差太远,而在暗处,定然还有数人未曾出现,强中自有强中手啊。 姚潜对九人命令道:“以后跟着他,他要是出事了,你们也不用活着。” “是!”九人的回答极其简单,没有什么豪言壮语拍胸脯保证,但声音中透露出的那份坚定让人深信不疑。 九人退出门外后,姚潜说道:“知道小黎你从皇兄那没少学本事,现在算得上是少有的高手,但刚才那九人都是御龙卫暗卫中的好手,不差的,有他们跟着你我也可以放心些,我不要你如何如何,我还没死,李自如,姚长兴,齐见贤,郭泰这些人也都还没死,天塌了先有我们这些来扛着,你只要好好活着回来就行。” 姚潜的声音不大,但听在陶黎耳朵里却犹如雷震,此刻陶黎才彻底放下了心中的成见与生分,把姚潜当成了那个抱着自己吃桃子的叔叔,万千言语哽在陶黎的喉咙不能说出,只能重重点头,泪水滴落在地上预示着君王对臣子,叔叔对侄子的这份恩情陶黎必定用一生来回报。 想了想,姚潜又继续说道:“我知道很多人对眼下局势不看好,北元三十万大军挥师南下也的确恐怖,五万重骑,十五万轻骑,压力不可谓不大,我宣平不可也不敢撄其锋,但只守不攻我想应该还是守得住的吧,北元的那个女娃娃厉害啊,连秋蝉都被吃的干干净净。” 后面的这句话让陶黎听后惊讶的张大了嘴巴,自己太蠢了,曾经居然以为这位叔叔真的那么不堪,能登上至尊位的怎么会是庸者,十几年都没上过几次朝堂却没有天下大乱,民生凋零,牢牢把持着权柄,人家什么都知道。 女娃娃肯定是指北元的某个人物,应该是领军者吧!是厉害,一介女流十几年无声无息的把北元整成拥有数十万军队的强国,了不起,了不起。 姚潜自顾自的接着言道:“倾半国之力去守住北方,只要守两年,咱们就能有更多的军力参战,有些事现在还不能说,小黎,你要知道一句话,眼见未必为实,要透过表象看本质,等哪天你站的更高就明白我今天的话了。” 陶黎点头说道:“侄儿受教,往后会多多学习,不负叔叔所期。” 这确实是陶黎的肺腑之言,今天的所见所闻太过于惊人,颠覆了自己长久以来的认知,一时半会难以消化,需要回去好好酝酿一下。 “去吧!时间不多,该见的人去交,不要让等你的人黯然空等。”姚潜拍着陶黎的肩头和蔼的说道。 殿外九名御龙卫静静等候,陶黎出来后跟其身后,走到哪跟到哪,让陶黎浑身不自在,长这么大还是头一遭这样被人保护着。搞的跟皇都里的那些二世祖似的。 “明日到逐鹿军中找我吧,不用一直跟着我。”陶黎向九人说道。 领头的那人想了想便抱拳行礼后带着八位御龙卫退下,在皇都城没几人敢也没几人能伤的了这位小侯爷,再说自己的职责就是服从命令。以前服从圣上,以后服从眼前的这位。 陶黎一路向宫外走去,消化着刚才姚潜话里的讯息,也没注意脚下的路,走到拐角处和一个匆忙奔走的身影撞了个满怀。 也顾不得再去思量,急忙起身去扶起地上的那道身影,扶起后才看清楚来人的面貌,十五六岁,面貌清秀,瘦弱的身板隐藏着不小的力量,象征着皇子的蟒袍被洗的发白,陶黎认得此人,正是传闻中的那位不受待见的九皇子。 九皇子名为姚祯,母亲曾是最受皇帝喜爱的皇贵妃,还有一个弟弟,十三皇子,母凭子贵,子以母荣,按理说本该是青云直上,竞争皇储资格的有力人选,再加把劲,往后说不定就真能坐上那张龙椅,穿上那件龙袍。 要不说呢,人呐,地位越高,野心就越大,不知是那位皇贵妃自己想当女皇帝过把瘾,还是给儿子使劲使过了头,竟然干涉起朝政,这就触了皇家的逆鳞。姚潜二话没说,在一众大臣和几位妃嫔的推波助澜下毫不留情的将其打入冷宫。 九皇子和十三皇子也跟着受了牵连,皇帝宅心仁厚念二人年纪尚小,也就没有怪罪,但没了娘的孩子注定是日子不好过,皇帝不怪罪,其他妃嫔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暗地里使使绊子,吃穿用度上刁难一下还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又因为那位皇贵妃的行径太过愚蠢,墙倒众人推,从而宫女太监们都对两位皇子都冷眼相待,没有好脸色,不说像陶黎这样撞倒后还扶起来小心查看有没有伤势,不吐口唾沫就算是格外开恩了。 陶黎确定姚祯没受伤后,退后几步,恭恭敬敬的拱手作了一揖,赔礼道歉。解释缘由。态度十分诚恳。 姚祯顿时间有些手足无措,从母亲被打入冷宫后自己不受白眼欺负就不错了。何时受过如此大礼,慌乱的姚祯不知如何是好,只好匆忙跑路, 陶黎笑了笑继续往宫外赶,他不知道远处有个瘦弱身影正在默默注视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更不知道自己的那一揖竟在未来会掀起一片滔天巨浪。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六章 武定 - 人间月明 - 梦长 皇都城被月光笼罩,平静无声,这座拥有数百年历史的古城,任凭风雨飘摇,朝代更替,时光流转,依旧还是屹立在中原腹地之上。不动如山。 平安城是他亘古不变的名字,唯有百年前那群北蛮子入主才换了个大元的称呼,但也只有十几年的光景。 做为宣平王朝的中心,皇都城自然能代表着整个宣平的意志,北元铁骑入侵的消息在宣平朝野上下逐渐传开,但并未掀起什么浪花,皇都的百姓们好像对自己的国家有一种盲目的自信,这份自信来源于宣平的强大,皇都尚且如此,其他各地更不去说。他们的国家无敌了百年,连魔族都被打老实了,北蛮子又算得了什么。 这是寻常百姓的想法,但官老爷们可不这样想,他们比百姓们更清楚北元铁骑的厉害,他们更担心若是守不住北蛮子打进来后怎么办。一到深夜他们就辗转难眠,忧国者,忧民者,忧己者皆有之。 这一夜陶黎也并未睡好,他需要好好整理思绪,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才入睡。 次日清晨陶黎便纵马赶往皇都城外的逐鹿军大营,在临走之前被谷雨硬是揪耳朵才留下来喝了碗粥。 逐鹿军驻守京畿,大营设在皇都外的北郊,离皇都仅有三十里地,这支从太祖时期延续至今的军队在宣平乃至整个天下都享有盛誉。 逐鹿意为群雄并起,争夺天下,在风雨乱世之中崛起,成名于中原陆沉之时。 没有逐鹿军就没有今日之宣平,就没有如今之盛世,这个说法毫不夸张。 逐鹿军见证了宣平的百年风霜,每次重大战役都有它的影子,百战之军,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在宣平现在的十大军团里是当之无愧的王者之师,真要比较也就只有在安息城的安宁军,止戈军和卫戍皇都的龙卫军能勉强能拿出来较量。 每任逐鹿军统领大多也都出自皇家,其忠诚度比战力,名气只高不低。 先帝在逐魔之战后不久便撒手人寰,新皇登基后对当时的宣平军队来了一次大洗牌,由于平乱军受损最为严重,都统姚宏战死,便取消了番号。 宁安,止戈两支军队都是后来成立的新军,宁安军中大多都是昔日平乱军中的将士,统领又是陶靖的儿子担任,算得上名亡实存,止戈军则是从各军中抽调出来的精锐。在防御魔族这件事上,宣平未曾没放松过,西部战线的军队数量从来没低于过三十万,且绝对精锐。 话说回来,不是精锐也能被魔族逼出精锐,要不说那群魔崽子没脑子呢,在被先帝带兵一路打到太平泊,死了六十万军民后总算消停了十年,可十年之后又再度开始兴风作浪,不时出天堑山侵犯边境。 数年来,安息城和魔族不断交战,魔族也成了安息城四十万军队的磨刀石。 除了这三支军队,卫戍京师的龙卫军不去说,毋庸置疑的王师,其他的就要稍有逊色,太平盛世真的会让人遗忘太多。 逐鹿军大营外,陶黎在马背上观望正在训练的将士,听闻逐鹿军有个规矩,只要不是上战场,哪怕是再大的雨雪天气也要进行训练,打熬体力、练习战技、操演阵形样样不能少。 其实历朝历代士兵都是不怎么训练的,毕竟训练士兵需要消耗钱粮,你让士兵训练,就得让他们吃饱饭吧?所以大多人不愿意训练士兵,即便是战时,也多是招募有底子的人当兵,极少有认真训练新兵的。大多数士兵,都是直接上阵,在实战中提升的实力,训练真的少有。 唯有宣平愿意,也有能力愿意花大代价来训练军队,孜孜不倦,但也并不是每支军队如同逐鹿军这般严苛。 太祖是位传奇人物,深知军队存在的重要性,这是国家的根基,往后的太平岁月无仗可打,练兵肯定会懈怠,要想让全国军队都做到完全忠诚,战力超绝不可能,但仅仅是让一支军队做到还是不难的。于是逐鹿军便成了首选,历任统领都是出自皇家,才能,品行皆是上上之选。 相比较安宁,止戈两支军队有魔族用来磨砺,逐鹿军就只有训练,不停的训练。甚至每年还要轮流抽调数万人去安息城换防,和魔崽子真刀真枪的干上几场,以求保证军队的战斗力。 训练场上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阵列,格斗,弓箭,马术,体能等各项训练,一样不少。士气昂扬,军容鼎盛, 逐鹿军帅帐内,姚长兴眯着眼睛望着九名御龙卫,颇为满意,御龙卫是天子的亲卫,分为明卫与暗卫,都是高手,尤其是暗卫,善于隐匿藏踪,除了保护天子外,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也交由他们去做, 姚长兴心想这回自己那位列至尊位的侄子真肯下本钱啊,三十六暗卫送出了九个来,是送,还不是派。且还是四个甲卫和五个乙卫,陶黎那小子真她娘让人羡慕。 陶黎走进帅帐,除了姚长兴和九名暗龙卫都是陌生的面孔,逐鹿军十五万将士,姚长兴亲自执掌三万人,两位副都统各自统领两万,剩下的由四位将军统领,每位将军下管数营。 姚长兴将陶黎安排到了赵定远麾下,赵定远是出了名的儒将,性格温和,体恤人情,带着陶黎最为合适。 有股书生气的赵定远领着一行人回到自己的营帐,简单交代完事务后,又将黄和硕,丁怀兴两位营长介绍给陶黎。 赵定远向二人说道:“以后你们二人就跟着陶将军,不要看人家年纪轻就欺负,出了岔子我只找你们。” 黄和硕把好奇的目光从陶黎身上收回,对赵定远抱拳道:“领命!” 丁怀兴不情不愿的跟着领命,眼神中的不服,行动上的不屑,溢于言表。 帐外,陶黎与黄丁二人打了招呼,黄和硕报以一笑,丁怀兴则是鼻孔朝天,把头扭在一边,丝毫没把陶黎放在眼里。 陶黎也没在乎,神色如常,初来乍到,能忍则忍吧。再说自己是来打仗的,勾心斗角自己不想要,也不擅长,突然陶黎想到了谷雨姐口中的那个竹竿子,要是他在的话,怕受不了这个气吧! 丁怀兴看陶黎让陶黎吃瘪后,依旧不满意,又继续说道:“小侯爷,你说你放着锦衣玉食的贵公子不做,非要跑军营里受罪干嘛?还是逐鹿军,咱逐鹿军可不养闲人,你要是吃不了这苦,现在还有机会,否则到了明天大军启程再走,可就落了个逃兵的名号了。” 看陶黎不说话,丁怀兴仍旧依依不饶的继续发难道:“其实小侯爷你想捞军功老丁我也能理解,其实你大可去你兄长的安宁军中嘛,那都是你爹的旧部,你别说当个副将,当副都统都没人敢说个不字,每日只需坐在营中喝着小酒,就有大把的军功送上门来,岂不美哉?” 年近三十丁怀兴看着魁梧,像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蠢货,可这张大嘴说起话却毒的很,话里话外的意思无非是你陶黎屁本事没有,凭什么来抢老子的职位,还不是靠你那死去的老爹和自己的大哥。 九名御龙卫的领头人甲三在陶黎身后都听不下去丁怀兴这话,眼神不善的盯着丁怀兴,随时准备出手。 陶黎迈步挡在甲三的面前,没有回答丁怀兴的话,而是嘴角上挑的说道:“听闻丁营长擅使一杆大戟,不知我今日可否讨教一番,见识见识其风采。” 丁怀兴听后哈哈大笑,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处,张了张嘴刚欲说话,又好像想起了什么,对陶黎说道:“还是算了,小侯爷身份尊贵,要是俺老丁没收住手伤了小侯爷,咱可赔不起。” 陶黎摆了摆手说道:“无妨,丁营长尽可放手一试,后果我自己承担,与你无关,这么多人都可以作证。” 丁怀兴权衡思量了一番,心想对方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自己还磨磨唧唧的,面子上太过不去了,以后别指望在这小子面前抬起头来,也罢,那就赏他个伤筋动骨一百天,让他知难而退,这么多人在一旁看着想来他也不会抵赖,就算到时候宁安侯想替他弟弟出头,也没话说,而且明天逐鹿军就要奔赴北方,怕个卵。 想好了以后,丁怀兴再没方才那般看不起人的神情,端端正正的向陶黎抱拳说道:“那就请小侯爷赐教,小侯爷自己可要小心了,老丁的大戟可没长眼睛。” 陶黎报以一笑,甲三等人看都没再看丁怀兴一眼,开什么玩笑,逍遥王教出的弟子你让他小心?自己别被打残就偷着乐吧。尤其是几个甲字暗卫更是对此事嗤之以鼻,觉得滑稽可笑, 数年前甲乙两等暗卫共十八人一起出手和逍遥王较量。也不过是平局收场,虽不是生死之战,但到最后也都放开了手脚,最后的结局是逍遥王依旧风度翩翩的站着,而己方除了甲一和甲三还尚有余力,其余众人皆倒地不起。这还是逍遥王给他们留了面子,未出全力。 听圣上说这位小侯爷深得逍遥王武学精髓,那定然不会有假,就凭你一个当了几年兵的老兵痞子也敢如此说话? 陶黎走到校武场上,有些事还真不是靠嘴皮子就能办成的,以德服人在这里行不通,既然这样,那就以武服人好了。 武可定国,更可定人。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七章 愿灵 - 人间月明 - 梦长 校武场上。丁怀兴手持大戟而立,威风凛凛,对面的陶黎手上拎着把普通军刀,和丁怀兴魁梧粗犷的身段比起来,就有点弱不禁风的意思。 陶黎没有急于出手,屏气凝神,以静制动。丁怀兴等的不耐烦了,也不再顾及那么多。一杆大戟横扫而出,但未出全力,甚至在快要到陶黎身前时还收了劲,丁怀兴再跋扈也不敢真的下死手,他可不想真的被宁安侯找上门来,到时就算不死,恐怕在军营也待不下去。 陶黎站着不动,只在大戟快到胳膊处才将手中军刀拿出格挡,旁观的人大多都闭上了眼睛,不忍再看下去,丁怀兴的大戟还是有些威名的,这胳膊怕是要断了。 大戟撞在军刀刀背之上,军刀纹丝不动,大戟却被震开。 丁怀兴眼中闪过一抹异色,有点东西,这小侯爷倒也不全是绣花枕头。这下丁怀兴不再留手,大戟又一次攻向陶黎腰部,陶黎魏然不动,风轻云淡的将刀下垂,再次抵挡住了丁怀兴的攻势。 “再来!”两次攻击不奏效。丁怀兴火气上涌,大戟向陶黎腹部直直刺出,势要捅他一万个透明窟窿。 不见陶黎有何动作,持刀右手一转,刀尖画弧轻轻落下,准确无误的落在丁怀兴的大戟之上,大戟被差距悬殊的军刀压在地上,丁怀兴面目狰狞,大吼一声,大戟上挑,陶黎依旧泰然自若的将军刀横在身前,呼啸而至的大戟撞上刀身后再不能向上移动半分。 这时旁观的众人才看清场上的局势,不由的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无非是些夸奖赞美之词,而甲三等人则是本该如此的表情,几乎都没看下去的欲望,这分明是陶黎在逗那丁怀兴在玩。 一而再再而三的被陶黎压制,丁怀兴面子上开始挂不住,晃了晃脑袋,扭了扭脖子。脚下生风,大戟连连挥动,让人耳鸣目眩,而看似凶猛的攻击每次都被陶黎轻描淡写的化解。 七十合过后,丁怀兴连连喘气,陶黎也开始由守转攻,陶黎的每一次攻击看似软绵无力,悄无声息,但只有丁怀兴知道其中的凶险。 八十合后,陶黎不再藏掖,右肩颤动,携带雷霆万钧之势的一刀朝着丁怀兴劈下,丁怀兴迅速双手持戟挡在身前,金石声响起,丁怀兴连连后退。 不给丁怀兴喘息的机会,一刀之后又是一刀,还是那个位置,震的丁怀兴手中大戟差点脱手而出,十五刀之后,丁怀兴退到校武场边缘,双臂发麻,虎口崩裂。大戟几乎快要拿不住,额头上的汗水不断冒出,殷红的鲜血布满戟身。 第十六刀落下,大戟应声而断,丁怀兴倒地嘴角血流不止,第十七刀眼看就要到了近前,丁怀兴想要再次拿戟抵挡,却已没有了气力,就算拿起来又怎么挡得住陶黎那势如破竹的攻击。 丁怀兴闭上了眼睛,等了半天也不见刀落下,再睁眼时,四顾之下只有一道倒拎着刀的白色背影。丁怀兴趴在地上喘息不停,再无开始时的那份倨傲,他输了,输的彻彻底底,服服帖帖。 围观的将士们七嘴八舌的讨论着刚才那场单方面压制的战斗,对这位被大佬安排上副将职位的小侯爷充满好奇,不少人开始动了心思,更有人已经行动起来。 午后姚长兴给逐鹿军将士放了个假,明日就要出征,今天就让他们快活一把,一味的绷紧神经只会适得其反,由他们去吧,该去逛窑子的去逛窑子,该去赌两把就去赌两把,皇都城够大,耍的开,也没人会说什么,谁知道他们明天走了什么时候再回来,又还能不能再回来, 与几位将领虚与委蛇了一番后,陶黎告辞离去,他还有事要办,陶黎心里清楚,自己刚才和丁怀兴的比武算是立了威,果然在军中还是拳头大好说话啊。 甲三等人跟在陶黎身后,陶黎停下脚步望着九人,像是想起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问道:“你们怎么称呼?” 九人自报姓名:“甲三,甲五,甲六,甲八,乙二…” 陶黎微微皱了皱眉,这名字……着实有意思,不过御龙卫,还是暗卫确实不需要什么名字,要不是陶黎,他们一直都要活在黑暗之下,思忖片刻后,陶黎对九人说道:“我给你们换个名字吧!” 甲三等人自然是没有任何异议,别说换名字了,让他们去死都行。 “仁礼,仁义,仁智,仁信,仁忠,仁孝,仁节,仁勇,仁和。出自五常五德,觉得如何?”陶黎说道。以五常五德给九人命名,寓意深远。 九人点头,名字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个代号,就算叫阿猫阿狗也无所谓,可九人中年纪最小的两个眼中还是闪过一丝喜色。 安排好仁礼九人,陶黎孤身往皇都城方向赶去,还有好多人他没见呢,隋简之夫妇,任不归,谷雨姐,还有那位在他面前喜欢把眼睛眯成月牙的白衣少女。 从逐鹿军大营到皇都的路上,到处都是人,无疑都是逐鹿军的将士,明天就要走了,今晚指定要风流快活一把。 皇都城外三里处有个道观,名字取的挺不错,灵愿观。宣平对于宗教管的很松,但做为中原正统的王朝,对外来的佛教还是有着排斥性,更信奉黄老学说。 灵愿观外来往的人络绎不绝,香火气十足,皇都以及周边的百姓都来此祈福,给家人,给宣平,给北定城外战死的十一万将士,给即将要出征的数十万大军。 恭恭敬敬的给三清上了香,磕了头。双手合十闭上眼求了个愿,陶黎便不再作停留,他本不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无非是为求个心安。 道观外的道路两旁有不少人摆摊,卖香烛纸钱的,求签的,算卦的,解梦的,摸骨的,无一不有。 道路尽头有个陈设简单的摊位,竖立的旗帜上歪歪扭扭的写着算命二字。一个年轻道士右手撑在桌上,手掌张开托着下巴,脑袋不时点动,让人担心真要是没撑住,脑袋磕在摊子上,那张本就不结实的桌椅可要散架了。 摊位前冷冷清清,显然是许久不曾开张了,陶黎来了兴致,走到摊位前将道士唤醒,年轻道士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迷迷糊糊的望着陶黎,眼神中有一丝茫然。陶黎端详着对方,脸上白白净净,眉清目秀,一点没有寻常道士那种仙风道骨的气质,都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倒也怪不得这年轻道士, “公子何事?”年轻道士狠狠搓了把脸问道。 “这两个字不是算命?”陶黎指着写有算命二字的旗帜说道。 “是,是,怎么能不是,公子莫怪,是贫道睡岔了。” 陶黎笑了笑,不置可否,睡没睡岔不知道,但估计有人找他算命,对他而言才算是怪事一桩。 年轻道士坐直了身板,手往下巴处伸,到头来忘了自己没有胡子,只好尴尬的摸了摸下巴,对陶黎笑道:“公子要算什么?贫道无所不通,有着六爻算尽天下事,八字测遍世间人的美誉。” 陶黎也不是存心来算命,看年轻道士身上的道袍有几处有补丁,定是许久不曾开张,一时起了恻隐之心。 “算官运。”陶黎说道,他也不相信这道士真的能算出个所以然来,但做样子还是要做的,不能折了对方颜面。 结果也不出所料,都是一些被说烂了的套话,什么青云直上,什么官运亨通,什么封侯拜相。千篇一律,毫无新意。 听完陶黎道拿出一锭不小的银子交与年轻道士,说道:“借道长吉言,能否再算一卦,测姻缘。” 年轻道士喜笑颜开的接过银子,拿在手里把玩,全然没有一点出家人的风骨,问完女方的生辰八字后,闭上眼,右手拇指在其余四指上拨动,有模有样。 半晌后年轻道士睁开眼,用衣袖掩面弯腰打了个喷嚏,方才起身神色如常的说道:“过程可能艰难了点,白头偕老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陶黎轻笑,又是套话,罢了罢了,本就是来送银子的,也没指望这年轻道士有真本事,全当结个善缘。 再次言谢后陶黎转身离去,临走之际,年轻道士出言道:“公子,贫道接下来的话你可能不爱听,但贫道还是要说,你命犯孤煞,身边重要的人都会离去,这是天命,公子不要过于纠结。” 顿了顿,年轻道士又说道:“该来的总会来,公子逃不掉,走不了,绕不开,不如坦然处之,黑夜漫长……” “他娘的,我一会儿不在,你小子就在这装高人是吧,砸了为师的招牌,咱两睡大街上去啊?”年轻道士话未说完就被从茅房归来的老道士一巴掌拍在脑门上,边打边骂,年轻道士抱头鼠窜,嘴里小声嘀咕自己一会儿功夫就忽悠了一大锭银子,师父几个月了都不开张,早点还俗取个婆娘干些正经生意吧! 止住身形的陶黎继续赶路,并未把年轻道士的话放在心上,他更希望自己所求的那个愿望能够灵验。 他许的愿是:山河无恙,人间月明。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八章 这年,那伞,这人 - 人间月明 - 梦长 皇都并未掀起什么波澜,一如往昔,不过是观花巷平安楼里清白酒的酒坛子多了许多,白瓷碰撞当啷响,繁华街醉梦楼门前的姑娘们少了不少,颠 鸾倒凤意靡靡。 荷叶街旁的杏花巷有户任姓人家,家里的顶梁柱听说在十六年前的深冬死在了山的那边,年纪轻轻的女子成了寡妇,原名任泽的孩子也有了新名字。不归。 改名不归的少年在还不是少年时就想去山的那边看看,看看山的那边是什么样,去那儿祭奠自己连模样都没记住的父亲。 任不归的父亲和陶黎的父亲一起死在了萨尔茵河那场战役,尸骨无存,兴许是沉尸萨尔茵河河底,又或是被魔崽子踩成了肉泥,谁知道呢。除了自家人,又有谁会在意,顶多是送上节哀二字罢了。 没了父亲的孩子说来也争气,及冠之年在龙卫军中坐上了将军的位置,十大军团里的将军不比地方各州手里没几个兵的将军,都是手有实权统领几万兵马的大将。 十四岁入伍止戈军,十七岁当上白雁探子,十九岁混上了标长,在魔族军中留下了不输他父亲的赫赫威名,魔族兵大老远看到就开始掉头,连他们的头,掌管三百白雁探子的白雁校尉李无伤都打趣道:“要是咱们都生的你这幅皮囊魔族怕是要直接腾出圣城给咱们了。” 这两年母亲病情愈来愈重,远在安息城的任不归不得不回到皇都,在龙卫军挂了个职,没事在家侍奉母亲。自幼没了爹,不能再没了娘。 任国忠跟了陶靖十来年,下一代的任不归和陶黎关系自然也是铁,又都是半个孤儿,还是邻居,同病相怜。 陶黎没了父亲,但比起任不归要幸福的多,不愁吃穿,有人爱有人疼,而除了母亲就无亲无故的任不归就只有陶黎这个口中的黎哥,早年靠父亲的抚恤银两和母亲的微薄收入在皇都过着清寡日子,一直都是陶府接济,到任不归从军才有所改善。 于是便有了小小的男童从青竹街一路小跑到杏花巷,给同样小小的男童送糕点的场景。世间所欠之物还之易,世间所欠之情还之难。 “明天走?”任不归拍了拍蹭亮的门槛招呼陶黎坐下,幼时两人便坐在这门槛上仰望星空,憧憬自己带刀扬戟的那天。 “明天走。”陶黎走到近前伸手抚摸光滑反光的门槛,不曾下坐。 “走了!”两兄弟也没有作女儿态,说走就走,一切尽在不言中。 在陶黎即将走出杏花巷时,任不归双手做喇叭状喊道:“不走行不行啊?” 陶黎顿住身形,回头道:“不走,北蛮子你杀啊?” “等我侍奉完老娘,我帮你杀啊!”任不归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陶黎不再理会,径直走出杏花巷。 杏花巷的一户人家门前,一位少年抚摸着光洁蹭亮的门槛,喃喃自语道:“北蛮子,你们最好祈祷他往后还能再好好的坐在这和我吃糕点,不然我不介意让你们的孩子以后都和我一样。” 青竹街的隋府门前,周婉清不时向东西两侧张望,显得急躁不安,隋简之的话丝毫不起效果,“你放心在屋里等着吧,那小子把你忘了也不会忘了你女儿的。” 左顾右盼之下,白衣少年终是出现,周婉清大老远的迎上,责备道:“真以为小黎你把师娘忘了。” 陶黎被周婉清拉着往家里走,鼻头有些发酸,发丝间已有几根发白的妇人,对自己比对亲儿子还好的师娘,老了。 屋内大堂,隋简之好整以暇的喝着茶,眼角的余光扫向府门处,待看到白衣入府才又收敛神采,正襟危坐。 天底下哪有不心疼自己孩子的爹娘,又哪有真的放心自己孩子出去闯荡的爹娘。 “师父!”陶黎给隋简之恭恭敬敬的行了一礼,腰弯的极低。 隋简之泰然受之,没去管陶黎,将周婉清扶到一旁的正座上,又回到原位,才缓缓开口说道:“翅膀硬了终究是要飞走的,留不住,索性也不去留,我养了你十几年,又是你师父,教你读书识字,教你做人做事,把师字去了也不为过吧!都说养儿防老,隋意走了,我没拦他,如今你也要走了,我同样也不会拦你,好在我还有个女儿在,你们俩要是回不来,也有人给我养老送终。刚才这一礼,就算还了我对你十几年的养育之恩,授业之情,从今以后,我便不是你师父,咱们两清。” 陶黎抬起头,慌了神,潸然泪下,嘴唇翕动,又不知从何说起。 周婉清勃然大怒,刚要发泄,隋简之又继续说道:“这笔账清了,你和我女儿的帐还得算算,你和小颖青梅竹马,两情相悦,这是整个皇都都知道的事,你要奔赴沙场,生死难料,除了你,我女儿以后再嫁不出去,这如何办呐?” 陶黎眼神茫然,不知所措,这些他都没有想过,是啊!自己要是死了,隋颖怎么办?宣平可不是那些礼崩乐坏的短命王朝可比,举国上下都注重礼义廉耻,隋颖被整个皇都的人都认定是自己没过门的媳妇,自己要是真死了,他怎么办? “臭小子,还不知道改口?”咱们这位宣平最重礼法规矩的天官大人眼看陶黎手足无措浑然不知自己话里的玄机真意,只好出言提醒。 陶黎闻言更加茫然,随即便理解了隋简之话里的意思。 “爹,娘!”陶黎给二人奉茶过后,跪地再行一礼。 周婉清赶忙将陶黎扶起抱在怀中,痛哭流涕,隋简之连连应好,别过头用袖子擦了擦脸,这么多年的心愿,今日成了。 这一声爹娘,对隋家,尤其是对隋颖是不公平的,少了三书六聘,少了八抬大轿,少了明媒正娶,就连那凤冠霞帔的少女也不在场。 但事急从权,等了这么久,不等了。 “小黎,好好的回来,咱一家人都在等你。”周婉清抓紧陶黎的双手说道,不舍松手,仿佛一松手,就再看不到这个养了十多年的徒弟,儿子,女婿。 等你回来,这是陶黎这几天听的最多的一句话, 临别无言,惟有泪千行。 急不可耐的来到少女的庭院,少女门前的丫鬟拦住了陶黎的去路。 “公子不能进去。”白露侧身双臂张开将陶黎挡在庭院外。 “白露你别闹。”陶黎焦急说道。 “公子,我家小姐近日身体不适,不见任何人。” “那我更要去看看了。” “公子,你还不明白么?小姐她不想见你,”白露直截了当的说道。 白露的话不亚于五雷轰顶,让陶黎站都站不稳,头晕目眩,心口处仿若被人拿刀子在剜。她怎会不愿见他? 庭院内的房舍中,大红嫁衣傍身的少女对屋外的动静置若罔闻,继续翻动手中的书,细看那是一本《兵法简要》,只是翻动的频率出卖了此刻主人心中所想。 “公子,这是小姐让我交给你的,说你别忘了你那日的话。” 白露从庭院上的石桌上取来两物交与陶黎,一只信鸽,一双红豆。 红豆,相思之物,是多年前江南道顾山之上。萧郎与慧娘的爱情结晶,二人初逢却似曾已相识,未曾相识以相思。春花软柳,佳人如玉,她成了灯下伴读添香的红袖,疲惫时她为他奉上一杯香茶,并为他轻歌曼舞解乏,萧郎叹道:“有此清歌作伴,何必丝竹污耳?”又一笑,曰:“有慧如相伴,何用妻妾成群?” 临别马上,萧郎手指远方道“来日我要风笙龙管,紫盖香车迎你入宫。”她站在马下凄凄望着他,轻取一物放于萧统手心说;“昔有妇人滴泪成血,化作相思豆,今以一双红豆付君,若君早归,妾当免予此厄。”他就此别过,归期杳杳。 宫门一入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自此慧娘相思成疾。当他回来时,她已红颜零落青草稀。 萧郎没有哀嚎痛哭,亲手栽下两颗红豆,黯然回京后一病不起,数月薨毙。两株红豆树经过数百年的生长倏然合抱。 后有诗云: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陶黎接过红豆,再看信鸽,一双眼睛与手里两颗红豆如出一辙,晶莹剔透。 “它有名字么?” “红豆。” “好名字!”陶黎转身低声念叨。往事历历在目。 “离开以后,要记得经常给我写信。” 少年毫不犹豫的肯定道:“好,一定,一定的。” 少女笑逐颜开,很是开心,伸出手指比划道:“那要一个月一次。”说完觉得有些少,补充道:“不,半个月一次。”可还是觉得不够,又说道:“不,五天一次。”最后少女皱了皱眉,仿佛想起了什么,眼神变得有些暗淡,失落的小声说道:“算了,还是两个月一次吧!” 少年不想再让少女什么都为他想着,拍了拍少女的后背,说道:“那就十天一次好么?” 少女惊喜万分,不大确定的问道:“真的么?” “真的。”少年用极其肯定的语气回答道,坚定不移。 少女咧嘴呵呵笑个不停,随即想了想,又试探的问道:“可是你会很忙,真的能有时间吗?” “会有的,一定会有的。”少年依旧是毋庸置疑的说道。 少女在少年脸上轻轻啄了一口,嘴角上扬,大眼睛眯起,像两片月牙儿。 陶黎失魂落魄的走在隋府的走廊,临出府时连周婉清的叫声都没听见。 大雨倾盆,以铺天盖地之势席卷而下。陶黎走出隋府大门,立身雨中。 少年身后,一袭大红嫁衣的少女持伞而来,为少年避去风雨,少年刚欲回头,少女将伞递给少年,柔声说道:“往前走,别回头,我等你。” 伞还是那伞,人也还是那人。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二十九章 新婚别 - 人间月明 - 梦长 滂沱大雨浇灌整个皇都城,试图冲散一切的悲与痛。 繁华街尽头右拐的一条巷子,每年春风来时,梨花满巷,有妇人面西而立,梨花与泪花交织,一者雪白,一者晶莹,两相辉映,诉说人间的别离之苦。 妇人身旁总跟着个黑衣少年,漆黑如墨的眸子流转着智慧的光芒。不言不语。 梨花巷毗邻繁华街,寸土寸金,自然就成了王侯将相的栖身之所,丞相李子方,左都督齐见贤,督察史蒋文成这些达官显贵的府邸皆坐落于此。 齐府,权柄煊赫的左都督,统领十八万龙卫军的孝武公齐见贤坐在一旁,不发一言。十几年都不曾给过他好脸色的妇人依然是一如既往的冷着脸,好像家里死了儿子似的,事实上,她也的确是死了个儿子,也许不久之后,还要死一个。前提是她同意地上跪着的那个瘦弱少年去。 谷雨口中的竹竿子双手伏地,头皮与冰凉的地板紧挨,长跪不起, 万慧春猛拍桌子,吼道:“我没死,你就哪也不准去。” 桌上的茶壶被震落在地,崩裂开来,茶水四溅,碎片在齐良脸上划过一道浅浅的口子,殷红的鲜血在面颊流过,让带着病态的俊美少年更添几分妖娆。 万慧春后悔不及,想要将儿子扶起,又不想退步,费了好大功夫才把眼眶里的泪花收回。 齐见贤心疼不已,倒不是心疼夫人和儿子,而是为那跌落在地的冰玉壶和一壶上好的云雾感到惋惜,冰玉壶是老古董了,一共两对,被儿子偷去一对给平安楼的张老赔罪,现在又碎了一支。云雾茶是京南道的节度使今年送来的春茶,有价无市。 万慧春看齐见贤盯着地上茶壶碎片惋惜的模样气就不打一处来,自己的大儿子齐灿跟着平乱侯一起死在了魔族的刀下,尸首都没见到。现在小儿子又要奔赴北方疆场,做父亲的就这么狠心,浑然不在意。让他去。 与万慧春的大发雷霆不同,齐见贤对齐良要去北方颇有些不以为意,男人嘛,就当生以大刀斩敌首,死以吾躯铸国门。 话是这么说,可对万慧春齐见贤终究是愧疚,是他亲手把大儿子送上了战场。上了战场,等同于丢了半条命,现如今齐良又要去北方。他即便再支持,也不好表露什么。 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万慧春气不过拂袖而去。听着脚步声走远,齐良总算松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揉着膝盖对齐见贤叫苦道:“爹,你倒是也给我想想办法啊?” 齐见贤蹲地上捧着冰玉壶的碎片,一脸心疼状。哀道:“我要是有什么办法,你娘多少年都没给我过好脸色了。” “那件事你就不能告诉……” 话至一半,齐良住了口,齐见贤皱眉想了想,说道:“其实办法也还是有的。你娘这些年最大的心愿是什么?” “我早点成家啊!”齐良毫不犹豫的回答道。大儿子齐灿死后,万慧春最大的心愿便是小儿子早点成家,给家里再添几口人,齐良又不愿太早被束缚,成了家,有了妻儿,牵挂就更多,做事难以放开手脚。 齐良一点就透。父亲的意思是让他早些 成家,了了母亲的心愿之后,再去北方战场,那时万慧春兴许会松口。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其实也简单,找个姑娘,布一盖的事,齐府家大业大,多少人争着抢着要把自己女儿送上门。 “儿子你可有人选?”齐见贤看自己的儿子是真的动了真格,他也是杀伐果断之人,于是也不拖拉。 齐良拍了拍屁股站起来,使劲沉思,也没沉思出什么,偌大的皇都爱慕他的姑娘可能有不少,但他却难有心动之人。退而求其次。满意的倒是有一个,当朝丞相家的女儿,李香溢,生得蕙质兰心,芳名远播,宝剑配英雄,才子配佳人。齐良一副好皮囊,家教素养极好,少女怀春,又都住一条街上,李姑娘对齐公子也算得情愫暗生,相见红了脸。 卯时时分一则消息轰动皇都城,丞相家的女儿将要嫁入齐家,就在今晚。 仿佛是上天都在祝福这对新人喜结连理吧。红烛燃起,大红灯笼高挂,雨也跟着停下,一时间,齐李两府高朋满座,胜友如云,军中,朝中有头有脸的人物无一缺席,连圣上都派遣张瑾送来了贺礼,有的人想不明白这两家怎么突然间就成了亲家。明眼人却看的通透。 “小姐,这成亲的大事,这么仓促的就给办了,也太不像话了,老爷居然想都不想就同意,也不问问小姐你的意思。”李香溢的丫鬟小满撅着嘴埋怨道。 “又乱说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况且…况且他也挺好的。”镜前,一温婉清丽的女子言道。小脸蛋儿白里透红。 她知道,父亲匆忙把自己嫁出去,一是那人真的不错,二是自己对他也有好感,前两年母亲就试探自己,那时还不想太早嫁人,三是联姻,北元帝国南下,朝堂之上人心不齐,父亲贵为丞相,文官之首,需要作表率。以此来安人心。将士们出征在外,以死卫国,文人不能马上安天下。但安安稳稳,不下绊子不添乱总行吧! 这个温柔的姑娘啊!什么都明白! 一声礼成,齐良与李香溢共同有了个新的称谓,夫妻。 自此,生死同契,荣辱与共。 府外大红灯笼高高挂,屋内大红盖头轻轻压,鲜艳欲滴的盖头被齐良掀开,动人的面庞显露,熟悉又陌生,相识二十载,不过只言片语而已。 齐良自嘲的笑了笑,自己要负了这姑娘啊,她注定是自己实现抱负的牺牲品,也是朝廷文武两派的牺牲品,这张清丽绝伦的脸,可惜了。 “对不起!”齐良坐在床上轻轻说了句没有卵用的废话。 “没事的。”李香溢同样简简单单的回了三个字,声音轻轻柔柔,如同春风,让齐良心中的愧疚少了几分。 世间最美的情爱不过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次者一见倾心,两情相悦。再次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没的选,若是先婚后爱还好,若不是,以泪洗面度残生也是常事,且不说生在王侯家,就算大山沟里,那也是天大地大父母最大,婚姻大事,轮不到自己做主。时代如此。 现在齐良想先婚后爱也不可能了,他要走了,他要去看看北定城以北的那片土地,去见识见识秋蝉口中的那个人。 “歇息吧,夫君你明日还要起早!”李香溢为齐良宽衣解带,俏脸通红。 齐良按住李香溢的手,凝视着她,在她的眼中只看到了满满的柔情蜜意。她原来什么都知道,她知道自己要走,知道自己刚成婚就要独守空房。她什么都知道,她却什么都不说。 李子方就她一个女儿,她若真不愿意,又能如何?亏自己还想着明早如何偷摸溜走。自己真是个自诩聪明的笨蛋! “好!”一向足智多谋曾在醉梦楼的温柔乡万花丛中都如鱼得水的齐大公子此刻在这位新婚夫人面前变得笨嘴拙舌,不知所云。 “夫君你不用内疚啊,是我自愿嫁给你的。”李香溢还是那副婉转的语气。安慰着快要离开的夫君。 明明是自己亏欠了她,却还要她反过来安慰自己。齐良心里不由得骂自己没用。 “委屈你了!”齐良抬手抚摸着李香溢的美丽面庞说道,如果说以前齐良仅仅是对这位邻居千金有好感,那此刻便是真的动了心。得此一女,夫复何求。 一直面皮薄的李香溢今日一反常态,格外大胆。她搂住齐良的腰说道:“不委屈,嫁给你我很开心,咱们两家因为那些官老爷的原因几乎从不往来,我也不好厚着脸主动找你,其实我每次路过你家府邸都放慢了些步子,现在嫁给你也算是如愿以偿,咱们拜了堂,入了洞房,我就是你齐良一生的夫人,咱们就是一世的夫妻,夫妻之间,又何谈亏欠?都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既然嫁给了你,就没有委屈的说法。”到最后,李香溢话语愈发有力,神情愈发坚定。 李香溢越是如此,齐良心中越是不好受,他性子高冷,但不是冷血生物,他热爱他拥有的的至亲挚爱,更热爱宣平的这片土地,他会用他的生命去守护。 两人相拥,再没有多余的话语。 许久之后,两人同床共枕,诉说他们的的小情话。 “我原来魅力这么大。夫人早就对我芳心暗许了啊!”齐良胳膊肘撑着床榻对眼前的美人笑道。 李香溢羞红了脸,倒也没否认,只是回应了句:“臭美吧你!” “那肯定是三岁了,你三岁那年我第一次跑到你家门口拿石头砸你家大门,把管家气的吹胡子瞪眼又不敢把我怎么样。” “还好意思说呢!这脸皮什么做的啊?这么厚。”李香溢伸手捏了捏齐良的脸。 二人嬉闹一阵后,齐良像是下了很大决心,说道:“要不你和我一起……” 话至一半,李香溢的芳唇印上了齐良的唇,堵住了齐良的嘴不让他说完,两片舌缠绵在一起,二人紧紧相拥,共赴云雨。 第二日天还未亮,齐良便悄然起身,站在床前看着床上的妻子默默流泪,俯身低头不见作任何动作又抬头转身。最后毅然决然的离去。 过了几日,齐良在自己的换洗衣物中找到一封信,不知何人何时所写,只见一行娟秀小字印入眼帘: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薄薄的信纸上满是滴滴点点的褶皱,齐良拿着,重若千斤。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三十章 垂老别 - 人间月明 - 梦长 天府道下辖利,梓。益三州,利州居于最北与雍凉道接壤,西北尽头处是那座闻名于世的安息城,最南边的梓州与关西道的恭州毗邻,再往东走,到了兴州地段就能望见那座巍峨雄关——第一关。 第一关之所以称为第一关,除了本身坚如磐石,牢不可破之外,还有绵延万里的长城,从荆楚道与南疆道相交的十万大山处开始,一路向北,过关西道和关东道中间的第一关,成为雍凉,岭北两道的分界线。到达岭北道最北方的定州后,再横跨整个岭北道,穿过辽东道境内,直达大海,也是宣平与北元的部分国界,剩下的国界由黑水河代替。 黑水河又冷又深,北元的铁骑自然难以渡过。岭北一线有长城横贯东西,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举全国兵力固然可以横扫而过。但代价也不小,非智者所为。这才有了北蛮子出兵北定城。 关外的雍凉,天府,关西三道素来民风彪悍,好战,善战,太祖皇帝定鼎中原之前被魔族占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也未曾低过头,宁折不屈。 北方时局动荡,西方相对平静,从宣平王朝建国至今。老百姓们已经近百年没有被战火纷扰了,他们很庆幸生在宣平。生在这个时代。前有三十万大军驻扎的安息城,后有天下第一雄关。他们很心安。 梓州和恭州交汇处有座小城,名字取的相当不赖,观胜。观胜城的迎安镇,某座房舍,样式朴实无华,甚至可以说有些简陋,除了一对年老的夫妇。再无家眷。 舍内干净整洁,家具陈旧却一尘不染,老翁在火炉前煎着药,手里的汤匙不断搅拌,炭火跳动,罐子里升腾起的热气四处弥漫,不一会儿,便扑通冒泡。老翁还是重复刚才的动作,滚烫的水花溅到手上而不自知,仿佛没有感情的机器。 老翁年过六十,身形依旧魁梧挺拔,握着汤匙的手布满了老茧,臂膀粗壮,神情坚毅,眸光中不时闪过一道精光。 剧烈的咳嗽声打断了老翁的沉思,老翁赶紧将熬好的汤药装入碗中,急匆匆的跑向隔屋。那里有人在等他。 隔屋床上,老妪用手帕捂着嘴,尽量让自己的咳嗽声小一些,这样就能不让老头子担心了。 老翁把两个枕头摞在一起,让老妪坐起身来,一勺一勺的将碗中汤药递入老妪嘴中。细心至极,一点也不像当年那个拿着大刀和魔崽子拼命的横刀营将领。 关中军十五万将士,除了个个都是百步穿杨神弓手云集的神臂营外,横刀营在宣平百万军队中也算得威名远扬。重五十斤的长柄大刀不知割掉多少魔崽子的头颅。 热乎乎的汤药入体,老妪苍白的脸上总算有了丝血色,老翁将被子往老妪身上裹了裹紧。开口说道:“快好了。大夫说再服半个月的药就好了。” 面容憔悴的老妪摇了摇头,从被子里伸出手握住老翁的手笑道:“你一辈子都没骗过我,怎么我快死了你反倒说起假话来了?我的身体我清楚的很。” 老翁把碗放到一边,脸色变得难看。用责备的语气轻轻说道:“怎么又说胡话,张大夫可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神医,他说能好,那指定就能好。” 老翁嘴上这么说,心里却难受的厉害。如同针扎,“最多还有两个月,准备后事吧!”这是大夫今天的原话。 他们夫妻俩有三个儿子,一个死在了安息城外,一个死在了太平泊,还有一个前两天永远的留在了漠北原。 “好,好,听你的就是了,肯定能好起来。”老妪看丈夫脸色不好,拗不过他的脾气,只好顺着他。 夫妻俩相濡以沫三十多年,一直都是她顺着他,依着他,他要把两个儿子送去军中,她同意,死了,她没怪他,他又要把小儿子也送走,她也没说什么。 只要他高兴,什么都行。 老妪这几天心口疼的厉害,本就病弱的身体更是雪上加霜。张大夫说没什么大问题,小毛病,她不信,她知道这个家多半就剩下她和丈夫两人了。但她还是抱着一丝庆幸。 “信应该送到咱儿子那了吧?什么时候才能回信啊?”老妪问道。 老翁努力掩饰住神情,不动声色的回答道:“应该快了吧,如今天下太平。咱们宣平的驿站又多如牛毛,估计这两天就能有回信了。” 说完老翁悄悄摸了摸怀里的书信,那是他早上请先生代笔写的。字迹模仿的跟儿子的很像,想来妻子年纪大了,老眼昏花的。也辨不出真假吧。 “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啊。”老妪低声呢喃着。重复个不停。 老翁大半辈子都在军中,打仗有一手,哄人开心实在不会,他不知道怎么去安慰妻子。更不敢把儿子的死讯告诉她,他想她能开开心心的走完这最后一程,等她走了,他也要走。运气不好的话,要不了多久他们一家人又可以整整齐齐的待在一起了,一家人,不就是要整整齐齐的嘛,快了,快了,快了。 “等咱们儿子回来了,给他找个姑娘成亲吧,老大不小了,该成家了,咱们积蓄也有不少,儿子现在当上了不小的官,咱这十里八乡的哪个俏姑娘都配得上。”老妪说着露出了向往的神情,仿佛真的就看到了儿子拜堂成亲的那天。 “好,过年儿子回来了,我就去找媒婆介绍。你可得好好的啊,养好身体,不然咱儿到时候子儿媳敬酒你都喝不了。”老翁把老妪的手塞回被子,含情脉脉的盯着妻子说道。 看到丈夫如此的体贴入微,老妪这时才发现,原来他也不全是个大老粗,也是,享誉朝野二十四营的横刀营首领怎么会是个大老粗呢,要真是,他也驾驭不了那横刀营,横刀营也成不了二十四营。他啊,把所有的细致都用在了打仗上,把所有的体贴都给了士兵们。仅存的那么一丁点儿在妻子快死了的时候才给她。 老妪不听话的又伸出手握住丈夫粗糙的双手,她怕再不抓住,就没机会了。老翁赶忙媪紧,感受到那双手上传来的温度。老妪满足的说道:“等身体好了,我得给咱将来的大孙子做几件新衣裳,你陪我去布庄看看。” “行,依你!” “再陪我去黄木匠那做两把椅子,孙子大一些,我抱不动了,就放椅子上。” “行,依你!” “再陪我去镇东头孙屠夫那买几块肉,给你腌腊肉,你总不会挑肉,” “行,依你!” 老妪絮絮叨叨的对丈夫说了许多许多,老翁都一一应允。她一辈子都依着他,他总该依着她了。 老妪的声音越来越小,药效开始发挥作用,她困了。 老翁又一次把妻子的手塞回被窝,轻轻的把她放平在床上,裹好被褥。关上窗,关外不比关内,深秋堪比寒冬。 老翁迈着很轻的步伐走出房间,来到屋外。一屁股坐在冰冷刺骨的台阶上,拿出两封书信,一封是要给老妪看的,剩下的一封从北而来。 他的小儿子死了,死在了北蛮子的铁骑下,没给他爹丢人。 昨日他收到北定城的书信后,久久不能自已,他后悔了,真的后悔了,他对不起她,是他害死了她的儿子,三个。是他让她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 他不敢告诉她,只能装作什么事也没发生,和她一起期盼儿子归家。 老翁小心翼翼的收好书信。想着等她走了,自己就随着关中军一路北上,魔崽子他杀得,北蛮子照样也杀得,年纪是大了点。刀还是拿的稳的。家里也没人了,还活着干嘛呢? 深夜,老妪醒来,把刚睡着的丈夫喊醒说道:“老头子,我想喝鸡汤,你去给我煮一碗,最好是赵婆婆家的老母鸡。” 语气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味道,没了往常的那份温顺。 “诶,好!”刚躺下没多久的老翁睡眼惺忪的爬起来说道,也没想那么多。 老翁穿好衣服,顶着寒风向三里外的赵老婆子家赶去。他挺开心,想吃肉好啊。吃完说不定它就真好了。 待丈夫走后,老妪再也没能忍住,哭了起来,她把头埋在被褥上,怕丈夫没走远听见哭声。 过了许久,老妪收敛起情绪,下床来到煎药的火炉旁,给自己熬了副药。 忙碌了一个多时辰,老翁总算是把鸡汤端到了妻子跟前。 床榻之上,妻子双目紧闭,脸上带着满足的笑,神态安详。 老翁叫了几次,不见老妪有所反应,拉起老妪的手,冰凉凉的没有温度。他轻轻摇晃她的身体,她还是不动。他一遍又一遍的叫着她的名字,却始终不见她回答。 他不知道,在儿子死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小儿子不在人世了,那种心痛的感觉她这辈子已经尝到过两次,一次是大儿子死了,一次是二儿子没了。 她知道他打了一辈子仗。最大的心愿不是老死床榻,而是战死沙场。 那就由他去吧,一辈子她都顺着他,不差这一次。自己早点死就行了。 傍晚时分,第一关的关中军横刀营内多了个老人,他,前日丧子,今日丧偶。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三十一章 无家别 - 人间月明 - 梦长 时间能磨平世间许多悲痛与苦难,却不是所有。 面对北元帝国的强大军队,宣平除了调动几支精锐之师以及北方各道守军,南方也开始了召集令,各地军民纷纷响应,退伍的老卒从床底下的箱子里拿出布条包裹着的长枪,轻轻擦拭。地里的庄稼汉把锄头扔给了媳妇,挥泪作别。一个民族的脊梁与风骨在这时彰显的淋漓尽致。 在左邻右舍的眼里吴嘉一直是个沉默寡言的汉子,唯一的爱好就是大半夜拎着酒壶去村东头的河边喝酒,望着河面发呆。 尤其是到了冬季,吴嘉就盼望着河面结冰。奈何这京南道地处南方,气候相对温暖宜人,少有河水结冰的迹象。 记得七八年前,天降大雪,不仅是京南广陵这种稍偏南地区,连江南,荆楚等地都没能幸免,雪花漫天,河水上冻,积雪都有大人小腿肚子那么深,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在屋里靠着炭火续命。 吴嘉偏偏与众不同,取上酒葫芦,直奔那条连名字都没有的小河而去,到了河边,扒开冰雪,平躺在冰面上,喃喃自语。在飞舞的雪花快要把他彻底掩盖时才坐起身,然后开始面朝冰面独自哭泣,时而又大笑,状若癫狂,最后要不是邻居徐大哥好心给他扛回来,早冻死在那了。 那天,吴嘉和老徐围着火炉聊了很久,大部分时候都是吴嘉在说,老徐偶尔插上一两句嘴。吴嘉竹筒倒豆子一般向老徐叙述自己的过往,描述那场史无前例的大战,述说那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波澜壮阔的场景。 老徐此时才知晓,这个十五年前来到村子定居的陌生汉子原来还有这样一段可悲可泣可怜可叹的故事。 知道了为何这个缄默少言的汉子选择住在自己这个村子,知道了这个五十多岁的光棍为何喜欢去那条河边喝酒,知道了发生在他身上的大不幸,老徐除了感叹与安慰,也没其他什么能做的, 世上的可怜人之何其多,旁观者能发出一声感慨。再出言安慰两句就是极好的了。 午后的一阵滂沱大雨过后空气中并无泥土的清香,冷意更胜。秋季多是与凄凉连在一起,伤感离别是常事。 夜幕沉沉,微弱的星光被高悬的明月彻底夺去了光辉。院子里,老徐和吴嘉喝着酒,菜肴挺丰盛,老徐特意嘱咐妻子多做了几道菜。对这位邻居,老徐一家人还是十分照顾的。吴嘉也不是不知道知恩图报的主,在山上打到猎物,在河里捕了鱼,也都往老徐家里送, 老徐的妻子算不得什么精致美人,但也是持家有道,遵循礼制的良家女子,女人都是感性的,听了丈夫说了吴嘉的遭遇过往后,对吴嘉更加同情,这么多年丈夫邀请对方来家里。从不多说什么,今天更是早早离桌。把场地留给二人。 吴嘉望着碗中倒映着的圆月,再看老徐一家人,不禁悲从中来。曾几何时,他也有个完整的家,和和睦睦,圆圆满满。 那时,自己经营着小武馆,妻子也如同老徐的妻子这般是个温婉良人,儿子又听话懂事,每天忙碌完回家和妻儿一起围在桌前吃饭就是最美好的事,别无他求。 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人生总是悲喜参半。 九七零年的中秋是他们一家人度过的最后一个中秋,圆圆的月饼是他们最后的团圆饭。从那天后,吴嘉带着儿子告别妻子踏上了西去的路。 很遗憾,吴嘉没能把儿子带回来,在第二年的十一月五日的清晨,眼睁睁的看着还未及冠的儿子被魔崽子用长矛捅穿内脏后一脚踢下冰冷刺骨的萨尔茵河。他远远的看着悲剧发生,心如刀绞。却又无能为力。只能一次又一次用力挥舞着手上的大刀,砍向面前的敌人,试图杀出一条路,一条离儿子最近的路。 到战役结束他也没能走到儿子落水的地方,他不顾同袍阻拦跳入萨尔茵河,疯了般开始找寻儿子的踪影,双手被河里的断箭残刃划的鲜血淋漓,身体被河里顺流而下的士兵尸体多次撞倒,最后精疲力竭的他再也受不住冰冷河水的侵蚀与内心的崩溃,意识越来越模糊,身体开始往下沉。 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三天晌午,他被同伴救了下来,没有感激的话,鞋都顾不得穿上他就往萨尔茵河方向跑。来到河畔。他万念俱灰。河水上冻数尺厚,他捡起石头使劲凿向坚硬的冰面,却只留下一道浅浅的痕迹。凿不动了,他趴在冰面上嚎啕大哭。拳头一次与寒冰碰撞。 从那天一直到宣平军队撤离。萨尔茵河上多了个疯子。 往事不堪回首。 “叮当”一声,两碗相碰,清清白白的清白酒入喉,圆月短暂的消失。 “真要走?”老徐夹起一片熟牛肉向吴嘉问道。宣平对百姓管束的不严,没有禁吃牛肉的条例。物阜民丰,四海升平,条件稍微好点的人家也都吃的起,就是不知道这种日子还能有多久。 “要走,”不善言谈的吴嘉回答的很简单,也很干脆。他要走,他要回逐鹿军,昔年他不到一年的时间就当上了都尉,儿子的死让他心灰意冷,苟活十几载,该回去了。 “那行,多杀几个北蛮子,别坠了咱们村的威风,咱们村啊,也出过大官,最大的好像还是什么将军吧!老哥我年纪比你大不少,身子骨也不行喽,不然肯定陪你去北边看看北蛮子有多熊,咱们宣平连魔崽子都给杀怕了,还怕那些蛮子?”老徐越说越起劲,神采奕奕。 不等吴嘉回话,老徐又自顾自的继续说道:“老哥我啊这辈子没能耐,也没能走多远,最远的地方大概就是皇都城吧,不像老弟你见过大场面,连魔崽子都杀了几个。属实厉害,儿子比我有出息,读了不少书,现在镇上当教书先生,其实打心眼里我还是想让他从军。” “教书育人有啥不好的,从军活着衣锦还乡,运气不好死了尸骨无存,没什么好的。”吴嘉说完有些落寞,尸骨无存,是啊。自己儿子不就如此嘛。 老徐暗暗懊恼自己没事提这一茬作甚,提起酒壶,晃了晃,刚好还够两碗,清白入碗,圆月又现。 “徐大哥,这些年你和嫂子对我多有照拂,我也没什么能感谢你们的,等我走了那宅子就送你吧,不值钱,也算一点心意了。”吴嘉没有喝酒,而是郑重的与老徐交代起了身后事。 “这说的是什么屁话,你还能不回来了咋地?”老徐有些生气。 “我是怕自己死在了外边。”吴嘉如实解释道。上了战场,脑袋就相当于搬家了一半,更别说还是个求死之人。 这回轮到老徐没话说了,“不管那么多,宅子给你看着,等你回来,喝酒,喝酒,喝酒。” “好,喝酒。” “叮当!” 两只碗碰撞,圆月又一次消散无形。再也没出现过。老徐等了许多年,等到大孙子当上了将军,小孙子考中了状元。也没能等到对面那只碗中的圆月。 作别了老徐,吴嘉没有直接回家,来到了那条来了无数次的河边,不过今夜不见手里的那只酒葫芦。 河水缓缓流动,碗中的那轮圆月偷偷跟着吴嘉跑到了河面上。似乎是怕他再不好好看看,就看不到了。 吴嘉坐在枯草地上捡起石子砸向水中的圆月,圆月一次次涣散,又一次次重新凝聚成形。与吴嘉作对。 等身旁没石子了,吴嘉才停下动作,又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对着河面自说自话,直到后半夜才回家。 说是家,吴嘉并未把它当成家,他的家早没了。老徐不知道的是其实吴嘉算不得外乡人,十几年前吴嘉就住在三十几里外的一座镇上, 天刚蒙蒙亮,吴嘉把钥匙挂在老徐家门上后,背着行囊出发。他还有件事没办,他要去见个人。一个亲人。 清溪镇上有个破旧的武馆,门前有个妇人与丈夫一起做着小买卖。 妇人之前的丈夫一去不回,等了五六年,也没个信。镇上一起参军的人都说不知道,官府说人还活着,却又始终不见回来。没了男人,没了儿子,迫于生计,妇人只好改嫁,现在的丈夫对她很好,特意把摊子支在武馆门口,给她留个念想。 吴嘉来到清溪镇上,每隔半个月他都要来一次,这里有他的家,他曾经的家。 显而易见,武馆就是他曾经的家,门口的妇人就是他的妻子。 吴嘉仗打完回来后不敢去见妻子,没脸见,当初信誓旦旦的说凭自己的一身本事,肯定能带着儿子在沙场上扬名立万,衣锦还乡。到头来一场空。 这十几年,吴嘉只敢远远的望着妻子的身影,稍微近一点都不敢。他怕妻子认出他来,他没法交待。同时他也不想去打扰妻子的生活,她改嫁给别的男人,他不怪她,没资格。她过的好就行。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更可笑的是还没相聚就相散。 吴嘉走了,这里没有他的容身之地,十几年前就没了。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三十二章 男儿带吴钩 - 人间月明 - 梦长 神州历九八八年十月二十二日,逐鹿军挥师北上,辽东道的玄甲军在战争伊始就出兵十万增援。岭北,京北,辽东三道十州的各地守军也匆忙之间凑出了二十万。先逐鹿军一步出发。 巳时三刻,逐鹿军在北郊集结,旌旗蔽空,气势如虹,将士们一身匀称的黑色军装,一个个魁梧挺拔,朴实健壮,如同屹立山巅的青松。精神抖擞。 这支存在了百年的王者之师出现过太多的优秀将领,逐鹿天下定鼎中原的太祖皇帝,深入南疆腹地把蛮族赶到深山老林的姚远,跟随太宗打到北元上京城外的武茂杰,率领十万将士以戈止武让江湖草莽成为朝廷鹰犬的黄子瑜。长驱直入魔族腹地的姚长兴。后起之秀宁安侯陶宁。还有战死的慧勇侯也是出自逐鹿军。 姚潜亲自为十五万逐鹿军将士送行。今日隐藏了十几年的帝王才开始显露头角。 帝王两侧站着丞相李子方。督察史蒋文成,吏部尚书隋简之,户部尚书钱老大,大都督李自如,左都督齐见贤,右都督吴谊,总参军陆尚言等中枢重臣。足以见得对这次出征的重视。 身穿石青色武侯服的姚长兴来到姚潜一行人的面前,抱拳行礼说道:“圣上,各位大人,逐鹿军集结完毕。” “好!”龙袍将姚潜衬托的更加英武不凡,帝王之气一览无余。他走到全军将士面前,深深着凝视着他的儿郎们,他很满意。 这群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军队,将生死置之度外。为国家抛洒热血的人是值得所有人尊敬的。他们有的父母年事已高,有的孩子还在咿呀学语,可这群人还是义无反顾的离开了他们。他们为了守护更多的人而离开。 大义如此而已。舍家为国亦如此而已。 许久后,姚潜缓缓说道:“朕的将士们,朕的儿郎们,北边的蛮子来了,他们忘记疼了,百年前他们在咱们的地盘上逞凶被太祖皇帝打回了草原老家,太宗皇帝又一路打到了他们的上京城,他们的皇帝向咱们求饶,把他的亲儿子送过来当人质。可他们不长记性,现在又把手伸了过来,他们杀害我们的同胞,霸占我们的土地,你们能同意吗?” “不能!”十五万逐鹿军将士第一时间整齐划一的回答道,个个皆是面红耳赤,义愤填膺。 姚潜满意的轻轻点头,眸子中精光闪烁。他继续说道:“北蛮子的铁骑号称甲天下,他们有高头大马,他们有精金铁甲,你们怕不怕?” “不怕!”声音如同雷震,响彻云霄,震撼人心。 “咱们宣平于乱世中崛起,驱北元,平五国,逐魔族,扫南蛮,一代代人呕心沥血才有了今日之繁华,才有了如此广阔疆域,这些都是将士用血肉换来的,每一寸土地上都洒有先辈们的热血,现在北元帝国来袭,我将与你们共同守护,如果有一天你们不在了,我将会代替你们,战斗至最后一滴血流尽,皇天后土,实所共鉴。”最后姚潜用我来称呼,摒弃了那个九五至尊独有的称谓。 说罢,姚潜向众将士深深作揖,一揖到底,久久不起。 回应姚潜的是逐鹿军将士和百官经久不息的喊声:“日月永存,山河永在,宣平永兴。日月永存,山河永存,宣平永兴。日月永存,山河永在,宣平永兴。” 是啊,宣平什么样的局面没见识过?从六国战乱到北元入主中原,打魔族,打南蛮,能一次把敌人赶走,就能再一次把他们打服,况且现在宣平国力战斗力比建国时期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姚潜回到姚长兴等人身旁,与自己这位小叔叔轻声说道:“拜托了!” 姚长兴凝视着姚潜,想到了他的父亲,那位千古圣君,初露峥嵘的姚潜真的越来越像他了,虎父焉能生犬子,宣平的帝王不会也不能让人失望。 姚长兴单膝跪地,一手放在胸前,一手撑地,庄严肃穆的说道:“臣不敢保证能把北蛮子赶走,但不把北蛮子打回去臣也不会活着再回来见圣上。” 姚潜赶忙上前扶起自己的这位小叔叔,注视着他,叔叔老了,昔年西征魔族之时何等意气风发啊! 姚潜目光慢慢向左右两侧移动,仿佛是想要记住所有的人一样,他高声说道:“我希望你们活着回来。” 没有人回答姚潜的话,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战场如坟场,宣平无敌,可这次的敌人超越以往,谁又敢说真的就能打的赢那些乌龟壳附身的北蛮子呢,有信心并不代表不实事求是。 “出发!”姚长兴挥手出言道。 军令一出,大军启程,踏上北去的路,只是不知道几人征战几人回。 百官默默注目送行,直到黑色的长龙消失在视线之中都不曾动弹。 陶黎在马背上忍不住回头望了又望,那里有着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再见了! “梨子。”一道声音从陶黎身后响起,正是那位竹竿子。 “小七。”陶黎喜出望外的喊道,真没想到他会来,他可刚成完婚。这会不应该在陪自己的美娇娘嘛。 陶黎笑盈盈的说道:“你怎么跟来了,刚娶的媳妇都不要了?” 齐良大手一挥故作豪迈状,说道:“男儿志在四方,岂可蜗居一隅之地,北上的大军中怎么少的了我。”。 陶黎暗自叹息,可怜了那位姑娘啊,只是自己又何尝不是也负了她么。 齐良似乎有些不适应在马背上的颠簸,扭了扭身子,保持与陶黎速度一致,拍了拍陶黎的肩膀说道:“大道理我就不多说了,你懂的,咱们都是一路人,眼下要做的事是如何对付那个女人。” 陶黎点头应允,看来宣平的秋蝉开始动真格了,那位北元藏在幕后策划一切的女子被挖了出来,秋蝉又名知了,知了知了,统统知晓,话说回来,要是打到宣平的地盘上还连对方主帅都莫不清楚就真的没得打了。 陶黎回头看向齐良身后跟着的四人,身形挺拔而又不显魁梧,面容坚毅,在颠簸的马背上却能纹丝不动,一看就知道是很强的练家子,应该是齐见贤派来保护齐贤的,同时齐良也在观察仁礼等人,暗暗咂舌,这梨子可真是真人不露相,自己是高手也就罢了,还带着九个。 齐良看了看仁礼九人,又回头望了望自己的四个随从,眉头跳动,思忖一阵,隐约之间计上心头。 黄和硕与丁怀兴策马跟在陶黎左右,黄和硕还是之前那般云淡风轻的模样,齐良的目光扫过来,他轻轻点头示意,丁怀兴立马抱拳,上次逐鹿军营中陶黎给了他点教训后,这位都尉老实了许多,真真知道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皇都膏粱子弟多如牛毛,可那些顶级将种门庭里出来的并非都一无是处,他们的父辈祖辈也不允许他们不作为。文人相轻,武人相重的说法在军营中最能体现,随处都能看到。不服比划比划就完事了。 “黄都尉,天黑之前能到丰城吧?”陶黎算了下时间向黄和硕问道。 “咱们逐鹿军中现在三大精锐营中,骑兵的逐鹿营编制人数少了许多。这也是战马稀少的原因,大多数战马都优先供应给西部止戈,安宁两军,即使是逐鹿营也不多,步兵的定鼎营不需说,行军速度堪称一绝,大戟营现在轻装上阵也不慢,剩下的逐鹿将士都算得优良,以目前的速度来看,恐怕要天黑以后了,”黄和硕简单分析了下逐鹿军中的情况。 宣平二十四支精锐营,逐鹿军独占其三,骑兵,步兵,重甲步兵皆有。战力恐怖,遗憾的是逐魔一战后战马消耗的太厉害,八年前北元也停止马匹交易,安宁侯赴任西方时姚长兴又大大方方的送了三千铁骑让其组建安宁铁骑,使得现在逐鹿军的骑兵部队数量太少。好在这次北上的主要任务还是以防御为主。 陶黎有些焦虑的说道:“如此算来,希望能尽快到北定城吧!” 齐良动了动身子,让自己尽量舒坦些。不以为然的说道:“北定城好歹也是二等坚城,北元三十万大军,步兵只有十万,骑兵肯定不会大材小用的用来攻城,北方各城和玄甲军都已出发,北定城的军队一天比一天多,不需要过于操心。” 还有一句话齐良没说。其实他更担心黑水河那边的情况,希望预感不会成真吧。 陶黎微微颔首,对于一见如故的齐良的话他总是深信不疑,说不上为什么。 陶黎伸出手搭在齐良肩头,运转功法,顿时间一股清凉之意席卷齐良浑身上下,如清风拂面,舒爽之极。 “梨子,回头教我两招呗,你这一下子,我感觉骨头都轻了几斤。”齐良伸了个懒腰说道。 陶黎很认真的想了想,说了句:“这不中啊!” “为啥子哩?” “根骨太差!” 齐良有些许落寞,上天给了他一个聪明绝伦的脑袋,却又给了他个羸弱不堪的身体,他娘的。 “无碍,有我在,你就不会有事。” “好!” 宣平王朝的官道上,有一群又一群男儿身带吴钩,自南向北而去,不知归期。 第一卷 风雨飘摇时 第三十三章 你为我拼命 我让你安心 - 人间月明 - 梦长 尚书台中今日大佬云集,在丞相李子方的组织下,六部尚书以及五寺主官,督察院三大督察史汇聚一堂。 李子方高坐主座,左手第一位是天官隋简之,接着是户部尚书钱老大,礼部尚书钱老二,兵部尚书李衡,刑部尚书刘庆,工部尚书陈博文。太仆寺卿李勋。 右手依次而下是督察史蒋文成,左督察史杨瑞,右督察史吴轩。大理寺卿傅厚,鸿胪寺卿薛珉,太常寺卿朱戎。光禄寺卿庄天誉。 这些中枢贵臣是宣平文官中的支柱。他们是各个大山头小山头的山主,他们与那帮他们眼中的臭丘八斗,与身边坐着的同僚斗,与上边的皇帝丞相斗,与下边的属官胥吏斗,文人相轻这个词被他们发挥到极致。 一门两尚书的钱家兄弟权柄煊赫,这些年在朝野上下风头无两,工部,光禄寺都几乎成了其附属衙门。 督察院有督文察武的权责,在官场上是横着走的存在,无人敢惹。好在只有监察权而没有处决权。 太仆寺总管全国马政,地位崇高,在五寺与大理寺不相上下,李勋与督察院私下交往密切,和右督察史同出自江南的世族豪阀,同时还和雍凉道节度使是亲家。善左右逢源,在朝中混的是风生水起。 大理寺与刑部,督察院构成三法司,互相肘掣,时而共为一体,时而分道扬镳。 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三座小庙抱团取暖,倒也拉拢不少豪门贵族。 兵部是公认的都督府的狗腿子,事实上也的确如此,不招这群人待见。 吏部的隋简之刚正不阿,不结党聚群。自成一派。 丞相李子方名为百官之首,但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不去说那都督府与督察院,就是在文官里也只能起个牵头的作用。这也主要是李子方性格上的原因,不好争强斗狠,得过且过。又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登上了丞相位。不然要是换成个野心勃勃的早把姚潜架空了。 李子方凝视众人,目光从隋简之到应天誉的脸上一一扫过。没了往常的和煦,脸上浮现出一股肃杀之色, “诸位大人,你们拿的起多少斤重的大刀?”李子方突然向众人问了一个很奇怪的问题,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怎么回答,大家都是实实在在的文官出身,舞文弄墨可以,舞枪弄棒就算了。 体态臃肿的钱老大动弹了下身子,眯起本就因为脸上肉太多而被挤的没多大的眼睛,回应道:“李大人,咱们提的都是笔杆子,文有文职,武有武责,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提刀的是军中那群人的事,咱们可不在此列。” 敢如此回答李子方的话的恐怕也只有这个胖子了,他的话很明显:“我又不上战场,提的动多少斤重的刀关我屁事?” 兵部尚书李衡历来看钱老大不爽,接过话茬扬言道:“丞相,下官不敢夸大,早年在萨尔茵河战场和太平泊时用一把七十斤重的长矛杀过几十个魔崽子,十几年了不曾再战,但想来四十斤的大刀还是拿得起的。” 李衡说完红光满面,神采奕奕,还冲钱老大看了看,嘴角上挑,火药味十足。 刑部尚书刘庆也是慷慨激昂的朗声说道:“李衡大人的风采让我神往,我虽然没上过战场,也拿不起多少斤重的刀枪剑戟,但哪天前线缺人,我愿往,以身殉国,万死不辞。” 钱老大对刘庆的话充耳不闻,冷笑连连,心里感到恶寒,以身殉国,就你刘庆也配?好听话谁都会说,谁不知道形式再恶劣也轮不到尚书上战场,所以就敞开了说,话要多漂亮有多漂亮,趋炎附势也不是这个法,怎么?现在军方地位上去了,就马上热脸往人家屁股上贴?不就是我去年没答应你的事嘛,这就急着报复了?谁不知道你刘庆的德行? 同样,李衡对刘庆也无好感,可既然刘庆出来帮腔,自己也不好甩脸子,煞了人家面子,李衡对刘庆拱了拱手,称赞的说了句:“刘大人高义。” 刘庆欠身,恭恭敬敬的回礼,就差没起身去给李衡磕头来个谢主隆恩了。 蒋文成与李子方做了多年的邻居,私底下多有亲近,促膝长谈是常事,李子方是出了名的不争,对督察院明里暗里嚣张跋扈的行径一贯保持容忍的态度,因此这位直接对天子负责的蒋大人对李子方处处帮衬,对邻居下面的几个刺头毫不手软。 “钱大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说得好,可还有句话叫忧国忧民忧社稷不知道你可知晓?”蒋文成直视着钱老大说道。 “当然知晓。”钱老大闭眼答道。老神在在,一副问心无愧的架势。 “官居高位却尸位素餐,上不匡主,下不益民,毫无政绩建树,一味的敛财,中饱私囊,钱老大你不羞愧吗?”蒋文成义愤填膺的说道,大义凛然, 自己堂堂正一品的督察史还怕你个正二品的户部尚书?敢这么和我说话。 “那你呢?”钱老大依然闭着眼睛嗤之以鼻的反问道。不问蒋文成有没有证据。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自己掌管天下赋税,拿着国库的钥匙,眼红的人多了去了,少一个不少,多一个不多。 “我………”蒋文成被噎住了,自己所处职位尴尬,总不能说自己这么多年让多少人掉了官帽子吧,而且督察院大多数干的是见不得光的事。安插暗桩卧底派遣这种不光彩的勾当不能拿到台面上说。 若要是蒋文成说自己的职责就是监察百官,不管其他,又与刚才的忧国忧民忧社稷的说法相悖。事实上,在坐的各位真没几个有像样的功绩。 说到底,太平了十几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莫说这些文官,就是武将也少有战功傍身。谁敢拍着胸脯说自己做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 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宣平几乎达到了这样的理想时代, 当有一天,武将无战功,文臣无政绩,一定是天下太平时。 若有一天,都尉成王侯,侍郎当丞相,一定是山河破碎时。 督察院向来是穿一条裤子,杨瑞看到上司被钱老大侮辱,当然要出头。“钱老大,这拿上了金钥匙就是不一样了,腰板子挺直啊,吃的膘肥体壮呢。现在打仗了,各路大军的饷银可准备好了?可得抓紧啊,本官看着呢。” 光禄寺卿见对面的小弟蹦跶出来,也不甘示弱,出声道:“左督察史大人,下官斗胆说一句,危急存亡之秋,将士们浴血奋战,北定城岌岌可危,咱们这些文人不能亲赴战场杀敌就罢了,在这吵吵算什么?各司其职把能做的事做到最好,不给前方战场添乱,给他们一个安稳的大后方还做不到?” 李子方,隋简之轻轻点头,对应天誉的话深以为然,李子方召集他们前来,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虽然说应天誉有拉大旗作虎皮的嫌疑,但话在理。 大理寺卿傅厚正要辩驳,门口进来一位红色身影,正是司礼监掌印大太监张瑾。 大红蟒袍加身的张瑾手拿一封圣旨站在门口,对众人微微欠身行礼道:“各位大人都在啊,刚好省去了咱家的路程,咱家在此谢过了。” 众人皆起身迎接这位天子身旁的近侍,不敢有怠慢丝毫。刘庆最为殷勤,身子弯的快要头点地,嘴咧到耳朵根。 张瑾没有再继续客套,举起手中圣旨说道,圣上有旨,李子方,隋简之,蒋文成三位大人接旨。 李子方,隋简之,蒋文成并步向前,其余众人站在原地,齐齐跪下。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大战在即,为稳固后方,着丞相李子方,吏部尚书隋简之,督察史蒋文成携督察院众人共同监察百官,百官各司其职,不可玩忽职守,懈怠事务,如有犯者,后果自负。他们在前为咱们拼命,咱们在后让他们安心。” 圣旨简简单单,没有严词警句,在以往可能没人在意,装装样子,风头过去了该如何还如何,但加了最后一句,没有人敢不当回事,尤其是还多此一举的让李子方和隋简之一同参与,这两位是出了名了清流,与督察院那群货天差之别。 李子方起身从张瑾手中接过圣旨,向张瑾问道:“公公,圣上可还有话说?” 张瑾看了看李子方身后的众人,在李子方耳旁轻语道:“别手软。” 说罢,张瑾告辞离去,直到走出去老远众人才先后起身。 李子方高举起圣旨,高声说道:“诸位,多的话我不多说了,散了吧。” 众人散场,有的人大步流星的快速离去,趾高气昂,有的人绞尽脑汁的揣摩着圣意,庸人自扰。 隋简之离去前与李子方相视一笑,那句话说的真好。 他们为咱们拼命,咱们让他们安心。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