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一首歌,呵呵 - 佛的袈裟 - 清呈 () 哎呀咿呀 陈奕迅 我是一只鸟 我喋喋不休 我用一生晏晏言笑 战胜心中烦扰 过去一切忧愁 我麻木的看透 可是有时候 有种时候 我眼泪自动在流 我没一声咿呀 我没一声哎呀 我眼睛都不眨 荆天棘地刀割针扎 什么事呀 要了我的命呀 当我看到你呀哎呀咿呀 你的泪容在我心里乱爬 我是一头牛 我没有感受 我用一生的蹦极跳 战胜心中陡峭 未来一分一秒 我勇敢的接受 可是有时候 有种时候 我的心不停颤抖 我没一声咿呀 我没一声哎呀 什么2012 天坍地塌高楼大厦 我多傻呀 天掉下来不怕 但我看到你呀哎呀咿呀 你的笑容是我心里乱麻 哎呀咿呀哎呀咿呀 哎呀咿呀哎呀咿呀 哎呀咿呀 没有一生一世 只有不舍依依 我的哎呀咿呀 你在那边听见吗? 。。。。。。值得一听,去听听看吧; 所谓佛性 - 佛的袈裟 - 清呈 () 此佛非彼佛。 大师说众生皆有佛xìng,是说所有人都有成佛的可能。而我所谓的佛xìng,只不过是一种心境。 所谓佛,其实不过是内心的一种寄托,就像家一样,疲惫的时候就像回家,可以舒舒服服的睡觉,自己给自己做自己想吃的东西。 所谓xìng,却不是简简单单的东西,它就像亘古不变的真理,支撑着我们向前的意志。 所以我说佛xìng是一种心境跟大师的话也是不冲突的。无论是一个怎样的人,好人,坏人,高贵的,卑贱的,都持有自己的佛xìng,这就是他自己的心境。 佛说众生平等,无高低贵贱之分,只因佛看透生死,无论生前是何等样人,死后都是一撮黄土。 但佛无情,人有志! 我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孤独和彷徨,我即生于天地,便绝不甘于生死无异。 就算死后一无所有。 我现在还活在世上,就要随心而为,不留遗憾。 就像任天说的:“大丈夫立行于世,当有所作为,当顶天立地!” 不说如何轰轰烈烈,但求对得起自己的本心。 擦亮眼睛就不会迷路,保持佛xìng就不会迷失。 还是那句话。 如果你喜欢这本小说, 请你支持我。; 01. 裹尸布 - 佛的袈裟 - 清呈 () 这个乞丐很饿了。 他就这么躺在街道上,微张的嘴轻喘着,仿佛下一秒就会变成冰冷的尸体,人们很自觉的想要绕他。但乞丐正好卧在垃圾桶傍边,而后面又正好是一个快餐店,所以从快餐店出来的人总是不得已靠近他。不过也时不时的有心地善良的小孩儿或女人将吃剩下的东西放在他身边,然后很开心的认为自己做了一件善事,其实只不过是减少了他翻垃圾桶的时间。 天气炎热,太阳掠夺着人们的耐心,所有人都匆匆而过赶往目的地,只为了少受一点炽热的侵袭。但是乞丐没有想躲避它,其实他大可以找一个树荫寻找片刻的清凉,但是他没有。乞丐身上裹着一大块依稀能看出是棕sè的布,把他包得严严实实的――现在上面沾满油污、灰尘和不知名的污浊物――像极了一块裹尸布,陪伴着乞丐迎接死亡的到来。阳光利剑一样穿过他紧闭的双眼,满眼都是幽森的绿sè。 这个乞丐已经很饿了。 大概有一整天的时间都这样躺着,不吃不喝,意识一直在半梦半醒的状态。乞丐挪动了一下,然后仿佛在挣扎,就像有一根铁索将他紧紧地束缚在大地上,他挣扎了大概有一刻钟,此间他试着用手撑,但发现双手没有没半点力气,然后又试着蹬脚、抬头,最后终于选择翻个身,趴在地上,然后跪起来。乞丐睁开眼,所有事物都染上浓浓的蓝sè。他嘟囔了一声,盘腿坐好,闭上眼睛等世界恢复正常。又过了好一会儿,他的世界终于恢复正常,街道、车辆、房子、摆在他面前的吃剩的食物,还有该死的太阳。然后乞丐开始享受自己的午餐,有半瓶汽水、只剩下两片面包的汉堡和没有啃完的鸡腿。他感觉到胃酸在翻涌,但他并没有狼吞虎咽,而是慢条斯理的慢慢品尝,没错就是品尝。像是在某个知名的餐厅享受豪华的大餐。 就在乞丐的胃慢慢背填满的时候,一道yīn影遮住了太阳。他抬起头看到一个人挡在了他跟太阳之间,是另一个乞丐――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乞丐,这种烂俗的龙套角sè出来一个就已经嫌多了,难道是丐帮大侠传?――从站着开始他就紧紧地盯着乞丐手里的食物,眼睛喷着绿火。乞丐打量着这个饥饿的人:他看起来很年轻,穿着不知道从哪捡来的大衣、半条裤子和露着脚趾的鞋,身体不自然的向右倾斜,很明显看出左腿的残疾,再加上蓬乱的头发和满是油污的脸,不管从任何方面看都是一个很标准的乞丐,还是个年轻的乞丐。 然后乞丐将那个没啃完的鸡腿拿起来――很清楚的听见饥饿者吞咽的声音――递到另一个乞丐面前,年轻的乞丐愣了一下,然后一把抢过蹲在乞丐旁边开始狼吞虎咽。不得不说这个吃剩的鸡腿上却是没多少肉,年轻的乞丐舔了舔骨头看着自己的恩人,像一只乞怜的小狗。乞丐转向垃圾桶翻找起来,从里面拣出各种各样的东西递给他,当然自己也时不时的吃上一口。当“小狗”开始打嗝的时候,乞丐转过来晃了晃垃圾桶表示已经没了。年轻的乞丐心满意足的双手撑地,肆无忌惮的打量着行人。 看着他们来了又去,带着一种怪异的满足。 然后转向那个赐予他食物的人,他发现乞丐将裹在身上的布拉开一条缝,然后将手伸进去抓什么东西,他认为乞丐在挠痒,因为他没事做的时候也喜欢将手伸进衣服里面挠,如果挠到一只虱子就抓住掐死。但是当乞丐的手伸出来的时候年轻的乞丐发现他抓出一大把的纸条,扔进垃圾桶里,然后躺在地上紧闭双眼,就像死一样的睡过去了。 他放那么多纸条在衣服里面干嘛?年轻的乞丐想,暖和吗? 他看了看直shè大地的太阳,舔了舔干裂的嘴唇。 算了,他想,怪癖。 就这样,快餐厅前又多了一位住客。每天一到中午,乞丐就会坐起来掏垃圾桶把能吃的东西拣出来分给年轻的乞丐,吃完后又从“裹尸布”里拿出很多纸条扔进去,接着躺下睡觉,每天如此。但年轻人容易饿,一天一顿根本满足不了年轻乞丐的胃,有几次想趁乞丐睡着的时候悄悄的去翻垃圾桶,但乞丐总是马上就睁开眼直勾勾的盯着他,将他吓得缩回去。年轻的乞丐试过在下午,在清晨甚至在深夜都不行。就好像乞丐早就知道他会去翻垃圾桶一样,这让他涌起一股深深地寒意。 突然有一天,还没到中午,乞丐就坐了起来,年轻的乞丐以为他饿了,但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去翻垃圾桶,而是骂骂咧咧的站起来,自顾自的走了。年轻乞丐不明所以,想叫住他但是开不了口,因为他在想乞丐要去哪,是不是不回来了。让他走吧,年轻乞丐的内心有一个声音在说,这样就能吃饱了。正当他为以后能独占食物而内心欢呼不已的时候,远处响起刺耳的鸣笛声。他刚转过头,黑白相间的车闪电而至,停在他面前。身着制服的几个男人打开车门,手持电棒朝他走来。是猎狗!年轻的乞丐发了疯似的怪叫一声。猎狗是这个城市的管理者,他们为了保持这个城市的“整洁、干净、神圣”而存在,当然猎狗是这些底层挣扎的人对他们的称呼,因为他们在猎狗眼里就是城市的污点。年轻的乞丐想站起来逃走,但是不听话的左脚在惊恐之下一次次的让他跌倒,一只“猎狗”快步奔到他面前,举起电棒狠狠地打向他的背。 年轻的乞丐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他终于放弃起身逃跑,而是向前爬行,像断了后腿的流浪狗,嘴里发出“呜、呜、呜”的哀嚎。在剧痛和害怕中隐约听到执法者的喝骂声: “渣滓……没打够……滚!” 他死命的爬,直到猎狗的声音完全消失才停下来大口的喘气。然后他想起了乞丐的离开。他走了一定是因为知道猎狗要来,为什么他会知道?他明明知道为什么不叫上我?先前的喜悦、惊慌和害怕变成了怒火。他知道猎狗要来!他知道他们的电棍打在身上有多疼!他知道我的腿不行一定跑不掉!他知道,他知道,他知道!但是他走了,一个人走了,没有叫上我!被人背叛的感觉像汽油一样浇在年轻乞丐的怒火上。我一定要打得他满地找牙,我要打断他的腿,让他跟我一样。不,两条腿!比我还惨! 年轻的乞丐满肚子搜刮着惩治“背叛者”的方法,直到饥饿占满大脑。他抬头看了看挂在天空正中间的太阳。已经中午了,猎狗们应该走了。他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愤怒,挣扎着站起来――背部传来一阵阵疼痛――然后一瘸一拐的朝原路走回去。当他好不容易走到快餐厅前的那个垃圾桶,惊愕的发现乞丐坐在那儿,在垃圾桶前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翻找着垃圾桶里的食物。年轻乞丐的怒火再次燃起,愤怒和饥饿让他像一头饿狼,随时准备将乞丐生吞活剥。但是乞丐看了他一眼,只是一撇,便让他的怒火熄灭,因为那一眼仿佛看穿了他的身体,直勾勾的盯上了他的灵魂。虽然烈阳当空,却让他感到刺骨的寒意,而且竟然还有一种深深地羞愧。年轻的乞丐只剩下饥饿与无助乞丐将食物递向他,于是年轻的乞丐又变成了“乞怜的小狗”。 他在乞丐傍边坐下,第一次觉得食物没有一点味道。为什么我会感到羞愧?年轻的乞丐想,明明是他抛弃了我!就像那个女人…… 年轻的乞丐还记得那个秋天,那个时候他还小,还不是乞丐。一场车祸让他的左脚绑上了绷带,但是医生说并不严重,好好休养就会跟正常人一样。那个女人把他从医院接出来,跟他说一起去野餐吧,于是她牵着他的手走啊走,他满心的欢喜,但是他的左脚还没有痊愈,每一步都钻心的疼,他让那个女人背他,但她像没有听到一样继续拉着他走,喃喃的说着“快到了,快到了”。他看不见那个女人的表情,他开始感到不安,哀求着说不去了,停下来吧。她还是拉着他走啊走。终于到了人烟稀少的郊外,放开他的手告诉他在这等着,她马上拿好吃的来。当她放手的那一刻,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他感觉到左脚传来的一阵阵疼痛。 明明那个女人就站在他面前,但仿佛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他自己。 于是他放声大哭。 那个女人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瘫坐着,没有想要去拉住她,叫她不要走,只是哭,声嘶力竭。她走了,头也没回。他哭到天空变成黑sè,哭到是嗓子发不出声音。然后他停止哭泣,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他慢慢站起来,一瘸一拐的往前走,感受着大地给他带来的痛苦,但是他没有呻吟,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安静得没有一点声音。 然后他就变成了一个乞丐…… 年轻的乞丐吃完了手里的食物,他看见乞丐又从“裹尸布”里拿出一堆纸条扔进垃圾桶里,然后躺在地上。他突然想到,乞丐每天都在同一时间拿出一大堆纸条扔进垃圾桶,但是他一直跟乞丐待在一起,年轻的乞丐知道他一直躺着哪儿也没去,那么那些纸条到底是哪来的?他看着乞丐身上的那块布,发现无论什么时候乞丐都将那块布紧紧地裹在身上,为什么宁愿忍受炎热的天气也不将布松一松。他看向垃圾桶,突然无比确定了一件事,那些纸条才是乞丐不想让他翻垃圾桶的原因…… 又一个夜晚,乞丐躺在垃圾桶旁像猪一样的打鼾。真想踹一脚,年轻的乞丐也只是想想,他跑不过乞丐。街上的行人渐渐稀少,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公园,现在去转转说不定能找到些充饥的东西,于是年轻的乞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拖着左腿往公园走去。公园很安静,这个时候根本不会有人来散步,所以年轻的乞丐放心大胆的翻找着公园里面的每一个垃圾桶。但是收获并不丰富,只有一些喝剩的饮料跟水,这让他的肚子很失望。突然不远处传来一个女人尖锐的声音,像是在喝骂谁。年轻的乞丐寻着声音悄悄的走过去,他看到那个声音尖锐的女人用一些极其难听的脏话骂着站在她面前的男子,男子低着头一声不吭。年轻的乞丐躲在一棵树后面辛苦的憋着笑偷偷观赏这出好戏,好像是因为女人叫男子去给上司送礼但是男子没有送得出去,女人就在说他如何没有出息,当初为什么瞎了眼看上他。果然年轻的乞丐看到男子手里提着一个包装jīng美的盒子,就是那里面装着酒吗?他咽了咽口水,贪婪的盯着男子的手。他第一次尝到酒的滋味便迷上了它,因为酒有一种美妙的味道,能够让他忘记世界。但他知道自己喝不到,上次因为偷喝酒吧放在门厅的酒被打得半死,虽然当时没什么感觉,但是酒醒后浑身的淤青让他整整两天爬不起来。 女人的话越来越不堪入耳,他看到男子虽然还低着头,但是浑身都在颤抖。年轻的乞丐强忍着没有笑出声,看着别人愤怒、痛苦,总是能让他忘记自己的不幸。突然男子大吼一声,差点把乞丐吓瘫在地上,女人楞住了,然后指着男子刚准备说什么,男子一巴掌扇在女人脸上。 “啪!” 女人捂着脸不知所措,男子满脸通红的喘着粗气。接着将手里的盒子奋力往年轻乞丐藏身的大树旁一扔,转身离去,女人还愣愣的站在那里。年轻的乞丐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他一脸狂喜的看着就躺在脚边的盒子,再jǐng惕的望了望女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猛扑到盒子上。女人被响声吓了一跳,看着趴在地上的年轻乞丐,双目圆睁。年轻的乞丐拿起盒子就跑,与其说跑不如说“跳”,女人就看着一个人抱着装酒的盒子充满滑稽的一跳一跳的走了,但是她发现自己笑不出来。 年轻的乞丐没有回头,他不敢回头,一直奋力的往前跳。他感觉自己有用不完的力量,支撑着他尽快的离开这里,到一个谁到不知道他偷了酒的地方。不对,我不是偷,年轻的乞丐想,是他自己不要了扔的,他不要了,谁捡到就是谁的。 这是我的酒,我的! 年轻的乞丐呵呵的笑着,笑声在夜晚像是鬼魂低声的抽泣。 不知道跳了多久,终于回到了那个快餐厅前,他看见乞丐躺在垃圾桶那翻了个身。然后嫌恶的坐到乞丐旁边,撕开包装盒,里面静静的躺着一瓶酒。 慢慢的拧开瓶盖。 酒香扑鼻。 光是闻一下已经满口生津。年轻的乞丐咽了咽口水,将酒小心翼翼的倒进盖子里,然后深深的嗅了一下,感受着挥发的酒jīng从鼻孔流进大脑。正当他准备好好享用的时候,乞丐一下子蹭了起来。动作之大将年轻的乞丐吓得差点弄掉瓶盖里的酒,他惊愕的看向乞丐,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乞丐就一把夺过他手里的酒瓶和瓶盖。年轻的乞丐愤怒了,毅然发起反抗,但是奈何左脚不听话,一个铿锵坐倒在地,乞丐又补上一脚,将他远远的踹开。年轻的乞丐捂着胸口呻吟,看着乞丐将瓶盖里的酒往嘴里一倒,然后举起酒瓶。 “咕咚、咕咚、咕咚、” 年轻的乞丐感觉他在喝自己的血,脑子里轰得的一声巨响,大吼一声朝乞丐扑去,乞丐又是一脚直直的踹到他的胸口,年轻的乞丐“砰”的一声向后飞倒,砸到地上。乞丐走到他面前,一脚接一脚的踹到他的身上,直到年轻的乞丐抱头哀嚎。然后乞丐满意的走回垃圾桶旁,坐下大口的灌酒。年轻的乞丐慢慢将手放开,看着酒瓶里的酒一点一点、一点一点的消失,他没有哭泣,只是直愣愣的看着,伴随着疼痛带来的抽搐。 最后一滴酒也进了乞丐的胃,他转过头看向年轻的乞丐,嘿嘿的笑起来,然后直挺挺的倒下去。 鼾声大起。 年轻的乞丐站起来走到他面前,轻轻的踢了他一下,没反应。 然后狠狠的一脚,乞丐闷哼一声。 年轻的乞丐蹲下来,一拳接一拳的砸到了乞丐的身上。 “砰、砰、砰、砰……” 嘿嘿,哈哈哈哈。 年轻的乞丐神经质一般的笑了起来,手上的动作完全没有减慢。直到两手酸痛,他坐下来发出呵呵的喘息声。乞丐像死猪一样躺在地上,疼痛没有将他从酒jīng中唤醒。 年轻的乞丐想起了那个垃圾桶,猛呼出一口气,挪到垃圾桶旁边翻找起来。一把把的纸条被他掏了出来,他清楚的看见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字,拿起一张放到面前。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当他看着纸条的时候,脑子突然出现了一个声音。 “他放那么多纸条在衣服里面干嘛?暖和吗?” “算了,怪癖。” 是他自己的声音,但诡异的是像是另一个自己在脑海里对自己说话一样,因为刚才他没有这么想。 这是他第一次看见乞丐扔纸条的时候心里想的事! 一股寒意涌上心头,年轻乞丐的身体开始颤抖。这是怎么回事,他一张一张的拿起纸条开始看。 “这狗天气真是热死了。” “我穿这件衣服他会不会喜欢啊,万一不喜欢怎么办?一定不要让他不开心啊” “那个老不死的怎么还不死,霸着老子的钱,没钱怎么给静静买新衣服,他妈的赶快去死啊!” …… 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 年轻的乞丐从来没遇到过这种事,但是他知道,这一定是某些人内心的想法,他看着脚边的纸条,又看了看乞丐。 他知道别人在想什么! 年轻的乞丐不自觉的又拿起一张纸条: “让他走吧,这样就能吃饱了。” 果然!他知道了我的想法,所以才自己走没有叫上我。年轻的乞丐一脸恐惧的看着躺在地上的“死猪”。他到底是谁,为什么会知道别人的想法!难道像小时候看的故事一样是从天上下来的神仙吗?不对!神仙怎么可能喝醉,神仙怎么可能跟一个身有残疾的人抢东西。突然他注意到一件事。 “这么热的天,还裹着这么厚的一块布。” 那块布!那块裹在他身上的布!年轻的乞丐差点叫出声来,他猛的捂住自己的嘴巴,深吸了一口气,挪到乞丐身边。他看着乞丐身上的“裹尸布”,如果没有猜错的话…… “啪”的一声,他将乞丐身上的布扒了下来。乞丐里面没穿衣服,他看着乞丐**的身体在地上滚了几转。年轻的乞丐又深吸了一口气,将布裹到自己身上。 …… 没有纸条。 难道猜错了吗?他看着**的乞丐,那他的纸条到底是哪来的?年轻的乞丐捂着头痛苦的蹲在地上。天开始朦朦亮了,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他抬起头,看见远处一个人影跑了过来,是去公园晨跑的人。人影慢慢靠近,是个女人她看见他们了,当她看到躺在地上一丝不挂的乞丐时,猛的加快速度跑过去。年轻的乞丐看着她消失在视野里,一动不动,他感觉自己再也挪不动一步了。因为他的脑海里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杀人了吗,还扒光了衣服,救命啊,救命啊!” 年轻的乞丐站了起来,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无比的高大,像站在最高的山峰上俯瞰众生的神! 没错,我是神! “头好疼,他妈的怎么全身都疼?” 他转过头,看见一只一丝不挂的“死猪”慢慢的坐了起来。 年轻的“神”脸上显出一抹嗜血的笑意…… 02. 陈辉 - 佛的袈裟 - 清呈 () 乞丐感觉身体的疼痛感占满了神经,一阵阵凉意扫过身体,他迷糊着双眼在心里咒骂了一声,想紧一紧身上的“裹尸布”,但他却清楚的感觉到手直接触到了自己的皮肉。然后乞丐猛的睁开眼发现自己正一丝不挂的坐在地上,他惊愕的环视四周,然后看到年轻的乞丐披着那块布对着他笑。乞丐没有看清那笑代表什么,因为他不想看清,只见他猛的跳起来,大声的怪嚎着跑掉了。 年轻乞丐脸上的笑意变成了迷惑,他正准备等乞丐上前来抢这块布,这样他就可以狠狠的羞辱一下那个抢他酒喝的混蛋了,但是乞丐的反应出乎了他的意料,预想中的愤怒并没有出现,而是一种神经质的狂喜。因为他听到乞丐的心里在喊: “被他穿上了,‘袈裟’被他穿上了,哈哈哈哈!” 当他回过神的时候,乞丐已经在他的视野里消失了。害怕得吓疯了吗?也难怪,任谁知道别人在偷窥自己的想法都会害怕得疯掉的,“袈裟”是这块布的名字吗。没能羞辱乞丐虽然令他感到失望,但是这完全不影响年轻乞丐愉悦的心情。 袈裟…… 年轻的乞丐轻轻的抚摸着它,兴奋得发抖。他知道这意味着什么,这个世界对于他再也没有秘密可言,袈裟可以让他拥有他想要的一切,再也不用过这种低贱的生活,再也不用吃别人剩下的东西,再也不用睡在冰冷的大街上。年轻的乞丐扶着额头癫狂的大笑,直到笑声变成沙哑的喘息。 他睁着血红的双眼,迎着初升的朝阳,一瘸一拐的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陈辉乘着树荫躺在老爷椅上,右手指间的香烟眼看就要烧尽,但他实在不想动一下,因为陈辉现在心情很烦躁。 他是凤凰街一带混混的头儿,但并不像电影上看到的黑社会老大,振臂一呼千百小弟俯首听命。只不过是他打架狠、敢下死手,所以那些小混混都怕他,最后将他推选为凤凰街的老大,刚开始他还是很开心的,前呼后拥,每个人都“灰哥、灰哥“的叫着,他幻想着自己奋发图强终于成为一方豪强的rì子。现实总是残酷的,后来他才知道那群混蛋只不过是想让他头前带路当炮灰而已,然后他们跟在后面拿点好处,其实了解之后虽然很伤心,但是再怎么说灰哥自己还是拿的大头,想想也就算了,每天过着不愁吃喝的rì子也不错。 直到昨天,几个男人找上他。当时他正从一家小餐馆收了保护费出来,万分不情愿的给“小弟”们分着钱,那几个人径直走到他面前,当时还以为是条子吓了一跳。 “是辉哥吗?”领头的男人有一种上位者的自信。 陈辉能感觉到这个男人有一种气质,那是一种真正的杀伐之气。他突然变得不知所措,不自觉的往后看才发现那群“小弟”已经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全跑掉了。 妈的,这群白眼狼。 陈辉狠狠的想,但脸上马上换成了谦卑的笑容:“不敢当,呵呵,叫我阿辉就行这位大哥怎么称呼啊?有什么要小弟效劳的尽管说。” 陈辉只不过是凤凰街这一小戳地方的一个小混混,而别人一看就是真正的头目级人物,虽然他知道自己打架猛,但是什么人该惹,什么人不该惹他还是知道的。 “呵呵,大家都叫我鬼头,辉哥看这名字还行就给面子这么叫就行。也没什么大事,就是我家老板听说凤凰街出了一个猛人,想结交结交,不知道辉哥给不给这个面子。”鬼头一脸亲热的看着他。 他是鬼头!辉哥心里一颤。 这个城市的所有小混混都知道这个名号代表什么,西街八将之一,是西街青锋行会头目李青锋座下一名得力的大将。而李青锋更是西街名符其实的霸主。 他陈辉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凤凰街什么地方,拿出去问别人都不一定知道。李青锋想跟他结交?鬼才相信! 我没得地方得罪他吧,陈辉不太灵光的脑袋飞速的运转着,苦想了半天还是不知道哪儿得罪了这条大蛇,只能见机行事了,人家一个大帮派头头还犯的着把他怎么样了。 “原来是鬼头哥啊,久仰久仰!锋老大找我真是天大的荣幸啊,”陈辉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鬼头的神sè,但是他发现对方一直都是一副笑吟吟的样子,根本看不出任何异样,于是他只好放弃,“各位大哥吃饭没,要不吃点再走?” “老板已经在祥悦楼摆下宴席,就等辉哥大驾光临好好痛饮几杯了。”鬼头一脸的喜悦完全不像是装出来的。 祥悦楼是天枢市最大的酒楼,陈辉感觉自己的脑子越来越不够用了…… 今天还真是热闹啊,上次这么热闹还是哥哥宴请天枢群雄的时候。看着祥悦楼里人山人海挤满着的西街各方大佬、小混混,老李头儿不禁感慨,原来老哥已经去世这么久了。他看向酒楼zhōng yāng的圆桌,他的侄儿正游刃有余的与各位大佬周旋。 老李头儿望向他的目光充满慈祥。好像感觉到了什么,圆桌上的李青锋抬起头刚好对上对上老李头儿的目光,他冲着老李头儿充满自信的笑了笑,又将目光转到向他敬酒的涅帮帮主王左一身上。 孩子长大了,老李头儿一脸欣慰,他一生无子,别人都在背后说他“不行”,但哪些人怎么知道他对他哥哥的忠心。在老哥英年早逝之后,别人都以为他会争夺老会长的遗产,而老会长临终时也表示李青锋尚且年幼,想让弟弟继承一切,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尽然将老会长留下的一切原封不动的划到李青锋的名下,而自己则是代为打理,现在青锋已然出鞘,他也乐于当着酒楼老板安稳终老。 正当他为以后悠闲生活无限遐想的时候,门口突然嘈杂起来,鬼头回来了,门口的人一声接一声的打着招呼。 “鬼头大哥回来啦。” “鬼头大哥好。” 鬼头面带笑容一一回应,老李一生阅人无数,他能清楚的感觉到鬼头对自己侄儿的忠心,那是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大无畏之心,他为青锋能拥有这样一个部下而欣慰不已。后面还跟着一个木楞的大块头,那个木楞的家伙正一脸新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应该就是鬼头说要顺便带回来的人了,是什么来着?老李想了想,好像是什么凤凰街新出来的一个小头头。看着那张木楞的脸老李不禁感叹,现在真是什么人都敢趟道上这潭浑水啊。不过想归想,他还是面带笑容的迎了上去。 “小鬼头回来啦,”老李拍了拍这个忠诚的孩子,然后假装很疑惑的看着跟在他后面那个木楞的家伙,“这位是?” “李伯,这位就是凤凰街的辉哥,可是好不容易被小鬼我请过来的哦。”鬼头对于老李敬爱有加,其实不止是他,在天枢市,基本所有道上的朋友都对老李充满敬佩,不止是老李资格老,更是因为他对大哥的这份情谊和从一而终的心让人折服。 “哦,这位就是辉哥啊,真是久仰大名,辉哥能来真是蓬荜生辉啊,快里面请。”老李的“一脸恍然”不得不说非常恰当,不多不少。 久仰个屁!陈辉不禁暗骂,不过还是一副受宠若惊的表情:“李老大太客气了,叫小弟阿辉就行,小弟只不过是混口饭吃,哪像李老大声名远播,在李老大面前真是让小弟抬不起头啊。” 还别说,虽然陈辉脑筋不好,但场面话还是说得头头是道,那一口一个“李老大”更是让老李哈哈大笑:“我可不敢当,老啦!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不嫌弃的话也像小鬼头一样叫声‘李伯’便是,我也卖个老叫你一声阿辉,好不好啊。哈哈。” 陈辉连忙称是。“小鬼啊,快带阿辉入座,青锋还在等你呢。”老李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于是鬼头将陈辉带到一张有空位的餐桌前坐下,便到了个罪朝李青锋的圆桌走去。 陈辉连忙跟同桌的几人打招呼,基本都是跟他年纪差不多的一看就是小混混的角sè,还有一个小老头一颠一颠的自顾自喝着酒,报了名号又是一阵“久仰久仰”。陈辉看向zhōng yāng,这时鬼头刚好走到李青锋跟前,附首过去低语了几句,年轻的李会长点了点头,就看到鬼头站在一旁不再说话。 这才是大蛇风范啊,陈辉羡慕的紧。 正当他准备享受美食的时候,李青锋站了起来环视四周,周围一下鸦雀无声,陈辉连忙放下嘴边的鸡爪,端坐起来。 “很荣幸能请到各位前来,”李青锋举着酒杯,迎着无数双好奇的眼睛,镇定自若,“来者都是兄弟,青锋先敬各位兄弟一杯。” 说完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 叫好声四起,大家纷纷举起酒杯回敬这个年轻的李会长。 等到美酒干尽,四周再度安静的时候,李会长说话了:“父亲去世得早,青锋幸得家叔相助才惭愧的坐上这首席,今天邀各位前来,就是希望各位能助青锋一臂之力,大家也知道家父的愿望就是能将爷爷创立的青锋行会发扬光大,可惜家父不幸染病,含恨而终。” 说完沉吟一阵,遗憾的表情展露无遗。 大家一阵唏嘘。 “但是,”李青锋抬起头,一脸坚定的看着众人,酒楼有重回安静,“既然我是李家的子孙,更有幸让家父为我取名青锋,作为青锋行会的会长,我将继承家父的遗志!” 李青锋环视众人,一脸果决。青锋行会的人这时不约而同的站起,目视他们的老板:“原为会长肝脑涂地!” 大家被这齐声一喝给吓住了,看着个个凶神恶煞的青锋会众不知所措。这时先前向李青锋敬酒的涅帮帮主王左一站了起来,言简意赅:“弊帮愿为李会长略尽绵薄之力。” 惊呼四起,涅帮是西街仅次于青锋行会的第二大势力,连涅帮都公开表示支持李青锋,那西街的第一大势力的地位将再也无人动摇。这时见机快的立马站起表示对青锋行会及李会长的忠心,见机慢的也赶快站起来信誓旦旦的说唯李会长马首是瞻。 陈辉就是那种脑子慢的,看着第一个站起来的人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就愤愤不已。 李青锋满意的看着在座众人,然后举起酒杯:“谢谢各位的支持,李某铭记在心,青锋行会发扬光大之时绝对不会亏待大家,干!” 众人纷纷举起酒杯大叫着“干”将美酒饮尽。 “呵呵,感谢各位对侄儿的信任和厚爱,老李在这谢谢大家了,”老李笑吟吟的看着喝完酒后一脸兴奋得众人,“大家今天敞开了喝,这是青锋行会对大家的一点小小谢意,不醉不归,哈哈哈哈!” 宴会又恢复了喧闹,叫骂、行酒令的声音不绝于耳。 陈辉跟这些人都不熟,于是自顾自的喝着酒,这时傍边两个男人拿着酒一脸高深的聊起来。 “果然要变天了啊。” “我早前看这李会长就知道他不是池中之物了,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看来这天枢制霸非清风行会莫属了。” “我说的好不好,你当时不是还说青锋行会一定要砸在李会长那小毛头身上的吗?” “嘘……喝酒喝酒。” 陈辉对于谁会制霸天枢一点兴趣都没有。唉,虽然他也想前呼后拥,左拥右抱,但是小命更重要啊,像他这样的小混混头铁定当炮灰了,划不来啊划不来。 将酒一口喝干,陈辉环顾桌上的众人,突然看到那个与他们同桌的小老头摇头嗤笑不已。刚那两个说话的男人也注意到了,于是不禁问道:“老头你笑什么?” 小老头摇头不答,看着杯中的酒,自顾自的说道:“贪狼星现,这天却是真的要变了啊。” 将酒一口饮下,直勾勾的盯着陈辉笑了起来。 那笑瘆得陈辉赶紧低下了头。 烟头烧到了陈辉的手指,他啪的一下坐起来将烟头扔出去,骂骂咧咧的吹着手。这时一道人影站在了他的面前。 “你叫陈辉?” 他抬起头,眼前这个人一身简单的休闲装,身体不自然的右倾显示出他左腿的残疾。更为滑稽的是这个残疾人的身上还披着一块棕sè的长布。但是他不敢笑,因为他在这个年轻人平静的神sè下看到了饥饿,一种嗜血的饥饿。陈辉竟然害怕起来。 他表现得格外的小心翼翼:“没错我是,您是……?” “凤凰街吗?”年轻人看向前方,嘴角带笑,“浴火重生?不错,不错的名字。” 陈辉不敢接话。 “我?”年轻人打量着他,“从今天开始,凤凰街的老大就是我,记住了……” 年轻人直视陈辉的双眼。 “老子叫任天!” 03. 老子叫任天 - 佛的袈裟 - 清呈 () 炎热的太阳灼烧着年轻乞丐的皮肤,饥饿感充斥全身,刚才的豪情壮志被磨得一干二净。他只希望原路返回到垃圾桶旁翻出一点别人吃剩的东西填饱自己的肚子,然后找一个yīn凉的地方蹲下躲避炽热的阳光。但是心中仅存的一点意志一直在告诉他:“你现在有了这件袈裟,你可以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的人,不能回去,不能再当乞丐,不能再过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了。”年轻的乞丐舔了舔嘴唇,看着来往的人群,肆意的窥视着他们的想法。 “这个企划到底能不能通过,老天求求你让我通过吧,不然我就真的要去要饭了。”戴着厚重眼镜的男人发现年轻的乞丐朝他走过来,露出一脸嫌恶的表情。他狠狠的回瞪过去,把那个男人吓了一跳,低下头快速走过。 “妈的,神经病!”男人的声音又在他的脑海里响起,年轻的乞丐看着他,将他的背影深深的印在脑海里。 年轻的乞丐又看向其他人,一个个不同的声音在心里响起,有埋怨老板的,有刚发工资准备去挥霍的,还有一个离家出走的小孩满脑子对父母的咒骂。他发现袈裟并不是同时接收所有人的想法,只有当他看着某个人的时候,那个人的思想才会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他抬起头,看着一幢高楼上的巨大屏幕,一个女人正在播报着因为炎热的夏季让多少庄稼干旱的新闻。年轻的乞丐听不到她在想什么。 也就是说只有真人出现在他的视野里才能读取思想。他看向挂在高楼上正在一扇落地窗前仔细擦拭的工人,脑海里清楚的出现了他哼着小曲的声音。 而且没有距离限制。 年轻的乞丐并没有因此而失望,因为要是所有人的思想都一股脑的涌进他的脑袋,可能下一秒就会爆炸了。 于是他又重新振作jīng神。得先找件像样的衣服才行,年轻的乞丐想着,但是他身无分文,袈裟也不会长出钱来,怎么办呢? 一瘸一拐的往前走,不知不觉的来到了一个偏僻的街道,正苦恼不已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闷笑。年轻的乞丐抬起头,看见两个学生摸样的男孩正躲在角落里抽烟,看着他的神sè充满着嘲弄。 “一身破烂还披着块布,死瘸子,哈哈。” “一瘸一拐的样子真是笑死人了。” 年轻的乞丐怒视着他们。 “看什么看,”其中一个男孩举起手里的烟头扔到他身上,吓得他连忙拍打衣服将烟头抖下来,“再看弄死你,死瘸子,哈哈哈。” “都死瘸子了你还怎么弄死,”另一个满脸灿笑的望着他,“救活再弄,弄死再救吗?” 年轻的乞丐低着头走过去,背后传来了更为嚣张的笑声。 当他走到拐角的时候看到地上躺着几块从墙上脱落下来的石块,再看了看那两个还在捧腹大笑的男孩,心里突然有了主意。他捡起其中最大的两块石头,一块放进衣服里,一块拿在背后,躲在墙角偷偷的盯着他们。 等他们松懈下来,年轻的乞丐心里想着,我会让你们知道老子不是你们惹得起的。他静静的等着,直到那他们转过身准备离开,他清楚听到那两个男孩一个心里哼着猥亵的歌,一个想着怎么套出另一个更多零花钱请他吃饭的时候,年轻的乞丐跟了上去。 他弓着背,一拐一拐的靠着墙来到他们背后,看着那个挨着墙的男孩听着他心里的美妙晚餐,举起背后的石块猛的砸了下去。“砰”的一声,哼着歌的男孩一脸惊恐的看着他倒了下去,然后转过头,看见一个乞丐正弯着腰看着自己,男孩愣住了。 年轻的乞丐转身就跑,一瘸一拐滑稽无比。当他跑到拐角的时候转过身来喘了一口气,然后对男孩狠狠比出中指,闪进拐角不见了。男孩只觉得怒意在胸膛轰然炸开,大吼一声追了过去。 一个死瘸子居然敢打我兄弟,别让老子抓到你,我他妈弄死你!男孩想着抓到年轻的乞丐后对着他一泄心中怒火的场景飞速拐过墙角,然后只听又是“砰”的一声,便眼前一黑砸倒在地。 原来年轻的乞丐并没有离开,而是躲在墙角拿出揣在衣服里的石块等男孩追过来。他喘着粗气看着满头是血倒地不起的少年,嘴角慢慢的弯了起来。 惹我啊,你们不是要嘲笑我吗?笑啊,怎么不笑了!他走上前狠狠了踢了男孩一脚,**的笑啊! 然后他那再也不能站立的左脚一下又一下的落到男孩身上。 死瘸子、死瘸子、死瘸子! 终于,他踹累了,靠着墙看着男孩,像是是突然发现一样看着男孩的衣服。然后年轻的乞丐嘿嘿一笑,蹲下将男孩翻过来,开始扒男孩的衣服。扒到最后只剩下一条裤衩的时候,他看了看上面凝结的白sè斑点,狠狠的呸了一口,转身离开。 摘星河贯穿整个天枢市,将市区分为东、西两大区,在早些时候天枢市还只是一些土瓦房的时候河的两边被称为东、西街,现在的人听惯了老一辈东、西街的说法,所以这个称谓就保留了下来。摘星河虽然因为近几年重工业的污染再也不见当年的清澈干净,但每当涨水时那“只手可摘星辰”的蓬勃大气还能依稀可见,只可惜近年来多有干旱,不知道摘星河还能坚持多久。 在天枢南门城下,摘星河边正有个衣着破烂的人在脱衣服,此人正是那年轻的乞丐。只见他将脱掉的破烂衣服全部扔进河里,然后把从男孩身上扒下来的衣服放好,“扑通”一声跳进河里,袈裟沾水后紧紧地贴在他的身上。并不是他不想脱下来将这件被乞丐弄得满是油污的袈裟洗干净,只是这块布仿佛长在自己身上一样,他可以放在手上、腿上甚至夹在胯间,但是无论如何都拿不掉,所以他只好披着它洗澡了。 洗了将近三个小时,年轻的乞丐感觉仿佛从出生以来留在他身上的污垢都被他搓得一干二净。洗完后上岸穿上男孩的衣服,将脸倒映在水面上,水里的人再不是一个乞丐,而是一个干干净净的大男孩,一头齐肩的长发,只不过那件棕sè的“裹尸布”让他显得格外滑稽。 得先去找点吃的,年轻的乞丐想着。于是他拍了拍脸,摸了摸兜里的五十块钱――这钱一直在这件衣服兜里,早知道走之前把另外一个的衣服也扒了――往市区走去。 南门算是天枢市比较偏僻的地方,并没有市中心的繁华,街上时而看见几个悠闲散步的人,当看到年轻的乞丐一身休闲装再搭上一块棕sè长布的时候,他们都露出一脸怪异的表情。他没有去窥视他们的想法,因为很清楚的看出他们眼里嘲弄的神sè。 走了好一会儿,终于看到了一家包子店,这家店坐落在街道路牌下,店门冷清。年轻的乞丐抬起头,路牌的名字让他不禁勾起嘴角。 凤凰街。 我将在此重生,这句话一下子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面,便再也不能消散。 年轻的乞丐将身上的钱都给了包子店的老板,他当然吃不了那么多,但这是他的施舍。迈向神之道路的第一次对凡人的施舍,他得意的想。只不过如果别人能知道他在想什么的话可能早就笑掉大牙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便在这个不知名的小街区晃荡起来。因为他喜欢这条街的名字,他无比强烈的感觉到,这条街将是他新人生的起点。一瘸一拐的散着步,丝毫不在意周围人们的眼光,不知不觉走到一个憩园的门口,憩园并不像公园那么大,只能当做作人们休息避暑的场所。憩园的zhōng yāng有一颗七人环抱的大树,这颗大树的树荫可以为很多人遮挡灼热的阳光,但是现在只有一个人,那个人躺在一把老爷椅上,手里拿着烟,一晃一晃的悠闲之极。 年轻的乞丐盯着这个人,一个陌生的声音在脑海里响起。 这个人叫陈辉,凤凰街的混混头儿。 看着他手里的烟一点点的燃烧,陈辉的思想在年轻乞丐的脑海里暴露无遗。 鬼头……青锋行会……制霸天枢…… 这就是契机,年轻的乞丐已经快要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突然间看到了一间宽大奢华的房间,而他坐在房间里最舒服的沙发上,闭着眼享受着刚刚滑过舌头的美酒。 于是年轻的乞丐抖了抖袈裟,将里面堆积的纸条拿出来撕碎扔进身边的垃圾桶,一瘸一拐的朝陈辉走去。 他清楚的看到陈辉手上的烟头已经烧到了他的手指,不出意料的,陈辉整个人弹坐起来。捂着手吹着气。 “你叫陈辉?”年轻的乞丐直勾勾的盯着捂着手吹气的男人,他很紧张,毕竟他在几个小时前还是一个一无所有卑贱的乞丐,而眼前这个人是一个凶狠的混混头,如果他一不小心让对方看出异样来,估计就不是被揍一顿这么简单了。 他看着陈辉抬起头来,他逼着自己直视陈辉的眼睛。一定不能挪开,一定不能挪开,年轻的乞丐在心里默默的jǐng戒着自己。 然后他却清楚的看见那个男人颤抖了一下。 他清楚的听见了他的害怕。 他在害怕我,年轻的乞丐想大笑,但他只是勾起嘴角,挪开目光,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凤凰街吗?”不能害怕,不能退缩,他对自己说,“浴火重生?不错,不错的名字。” 陈辉愣住了,他不敢接过他的话头。年轻的乞丐知道自己快要成功了,他强忍着胸膛将要剧烈的起伏,默默的沉了口气。 “我?”他扫视着眼前的男人,他要深深记住这第一块踏脚石,“从今天开始开始,凤凰街的老大就是我,记住了……” 他享受着陈辉眼里的恐惧,突然灵光一闪。 “老子叫任天!” 天下,爷来了! 04. 凤凰街 - 佛的袈裟 - 清呈 () 听完任天的话,陈辉怔怔的看着他,等候他的下文。但任天只是这样平静的看着他一言不发,陈辉突然有种想笑的冲动。如果一个瘦得跟竹竿一样的瘸子出现在你面前说要抢你老大的位置,恐怕你早就哈哈大笑了。 但是陈辉没有笑,任天的表情让他一点也笑不出来。 这时远处走过来几个一身小混混打扮的男孩,领头的人顶着一头红毛朝陈辉招了招手:“辉哥,太阳都晒穿裤裆了,我以为你还在睡呢。” 红毛走过来右手搭在陈辉的肩膀上,看着眼前这个一身休闲装,但是怪异的披着长布的少年,然后撇了一眼少年的左脚,“这么快就有少侠慕名而来拜在辉哥你的门下了?看来辉哥成为天枢市老大的rì子指rì可待啊!” 红毛学着任天斜了斜肩膀,然后盯着他的左脚,“这造型很正规嘛,姿势不错啊,不过……怕是没什么战斗力了。” “哈哈哈……” 任天用右脚支撑起整个身体的重量,让自己看起来笔直了一点,这个动作又引起了一阵哄笑,任天扫过在场每一个人的眼睛:“鬼头哥叫我过来接管凤凰街。” 瘸腿的少年顿了顿,“鬼头”的名号刚一出现,哄笑的人立马安静下来。 他扬起嘴角,满意的感受着自己制造出来的气氛:“顺便管管你们这群没有规矩的渣滓。” “你他丫的说谁是渣滓!”一个瘸子居然敢骂自己,红毛大吼一声,朝任天一拳打去。 任天很自然的避开了拳头,因为红毛已经“告诉”了他自己的拳头将挥向哪里,但是他并没有感觉到拳风,抬头一看,红毛已经被陈辉一把抓住。 虽然自己只是一个小混混,但是被叫做渣滓还是很不爽啊!他说的是假话也就罢了,大不了一会揍他一顿,如果是真的,红毛这一拳可就把整个凤凰街都搭进去了。 陈辉盯着任天,想从他的眼里找出一点迟疑,但是那个死瘸子从他将红毛抓回来就一直是一副笑吟吟的表情,最后他终于放弃了。当初争夺凤凰街老大的时候,所有人都被他打趴下了,只有红毛像一头饿狼一样跟他打到了最后,虽然他嘴毒话多,但是在那次打斗中陈辉清楚的感受到了红毛的坚毅和执着,当时他就有一种感觉,红毛绝对不会只是一个小混混。 所以无论是担心自己的xìng命,还是出于爱才之心,他都不能让红毛这一拳打下去。 “别拉着老子!”红毛挣扎着,奈何双方力气差距太大了。 陈辉把红毛往后一甩,直接甩到了身后的躺椅上:“给我闭嘴!” 红毛气鼓鼓的与他对视半晌,终于低下了头。 “凤凰街这种小地方青锋行会怎么也开始感兴趣了。”陈辉望着任天,虽然眼前少年的表现无懈可击,但他心里还是充满了怀疑,而且毕竟是抢他的位置,怎么也给不了对方什么好脸sè。 “我刚才已经说过了,过来教教你们大行会的规矩,既然你已经表态效忠我的老板,以后就该按我们青锋行会的规矩办事,青锋行会西街第一的名号已无人能够动摇,老板制霸天枢也指rì可待。以后天枢市只会有一个势力,那就是我们青锋行会!”任天对陈辉说着,但是眼神却满是嘲弄的看向红毛,“辉哥当然是明白人,只是怕某些人不懂规矩,坏了我们行会的名声,我想辉哥一定也能理解老板的一片良苦用心。” 昨天在祥悦楼看到李青锋时,看他一副知书达理的形象,没想到行事却如此霸道,陈辉愤愤不平的想着。 但是看着弟兄们满脸不服的样子,他也只能叹气。西街第二大势力涅帮也表态效忠青锋行会,天枢第一势力的争霸战即将打响,他们这些小混混要是不站好队,到时候弄得里外不是人,根本就不可能再在道上混下去。 只要站好队,战争打响的时候去避一避风头,保住一条小命也不是难事,本以为当小混混头就能每天无忧无虑混吃等死了。 人生在世,生不由己啊。 不过青锋行会派一个瘸子来接掌凤凰街,看来对这里也并不重视,到时候要是情况不对擦屁股走人也很方便。 于是陈辉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毕恭毕敬的看着任天道:“老大。” 他身边的小混混们露出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还不叫老大!”陈辉瞪着他们怒声大喝。 “老大……”“老大……” 稀稀落落的声音响起。 任天戏谑的看着他们:“辉哥,看来你没喂饱你的小兄弟啊。” “都他娘的没吃饭啊,大点声老大听不见!” “老大!” “很好,从此以后大家就是兄弟,选择青锋行会你们绝对不会失望,”这一声“老大”叫得任天极为受用,索xìng就把牛皮吹到底,“你们在凤凰街还有多少兄弟?” “还有十三个,加上我们这的四个一共十七个弟兄,”陈辉看着任天道,“今天轮到他们陪我去收‘货’。” 那所谓的“货”应该就是保护费了吧,任天看到陈辉说收“货”的时候满脑子的钞票,不过怎么才十七个人,算了,第一次能骗到十七个也差不多了。 但是怎么才能把这十七个人用好呢?任天脑子一转就有了主意。 “嗯……收‘货’的事先放一放,辉哥,你去把剩下的兄弟都叫过来,”任天一脸邪气的笑让陈辉颤了一下。 “老大以后叫我阿辉就行了,我这就去叫人,”说完对着红毛几个道,“你们也跟我走。” 说着几人起身离开,看着走得远了红毛对着陈辉道:“辉哥,你真信这瘸子是鬼头派来的?我怎么看他也不像道上的人,别他丫的给那小子骗了。” 陈辉目视着前面,一脸凝重:“这小子从一开始就沉着镇定,好几次我偷偷观察都没有发现他的破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可能是行会里哪位的小辈出来历练的吧,这小子虽然是个瘸子,但临危不乱,以后也必不是一般的角sè。再观察观察吧,反正在凤凰街这种小地方他也翻不出什么浪花来。” 别让我知道你是在骗我,小子。这句话陈辉并没有说出来。 任天一直盯着他们远去的背影,直到陈辉等人消失在视野里。任天转过身一下瘫坐在躺椅上,汗水一下湿透了他的新衣服,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蹦出来了。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任天突然想马上逃跑,这种以无搏有的压力实在太大,如果他们发现了自己的谎言,他完全能够预想到将要面临的后果。 我一定不能逃,我是一个乞丐。任天右手捂头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剧烈起伏的胸膛,我已经一无所有,再回去也只是混吃等死,还不如搏一搏这条烂命,不成功,便成仁。 随着心跳平复,任天终于作出这个决定,于是舒服的靠在躺椅上,等着他人生的第一批为他卖命的工具。 过了一小会儿,陈辉终于带着所有凤凰街的混混赶到。他来到任天跟前,看着任天的眼睛:“老大,凤凰街十七个弟兄都已经到齐了。” “嗯,”任天答应一声,挥手示意陈辉站到一旁,扫视着这些一脸怀疑的面孔,“弟兄们好,我叫任天,从现在开始我们大家就是同甘苦,共进退的兄弟了。” 一个个充满疑惑和嘲弄的声音在脑海响起。 “就这货也敢来当凤凰街的老大?” “这就是辉哥说的鬼头派来的什么任天?真的假的。” “鬼头就派了这么个瘸子过来,娘的看不起我们凤凰街吗?” “别他娘的让我知道你是个假货……” 任天笑眯眯的看着他们,将这些声音压在脑海深处:“各位兄弟为什么踏上这条道,其实完全可以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本本分分的过一辈子。但是大家现在站在这里,在我的面前。” 各种嘲讽的声音再度回荡在脑海中。 任天没有理会继续说道,“也许是为了混吃等死,也许是为了耀武扬威,”任天看向红毛,朝他笑了笑,“也许纯粹是为了有架打,有酒喝!” “我问大家一句话,”任天突然从躺椅上站起,扫视全场,“你们是不是爷们。” “怎么不是爷们……”“你他丫的才不是爷们……” 陈差不齐的声音响起,任天一脸鄙夷的看着他们,直到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任天突然睁大双眼,一字一句的道:“都他娘是不是带把的!” “是!” 洪亮的声音将一旁大树上乘凉的鸟儿吓得惊飞而起。 “我们都是男人,是堂堂正正的带把的爷们,”任天满意的看着自己创造出来的效果,“大丈夫在世,当有所作为,当活得顶天立地!” “你们愿意一辈子混吃等死吗?” “不愿意!” “你们愿意一辈子狗仗人势,到老了受人耻笑吗?” “不愿意!” “那就他娘的跟着我,”任天满眼血丝,“不要以为你们只是些被人唾弃的小混混,从现在起,你们!。” 成功了,马上就要成功了。 “你们是我任天的兄弟,效忠我,扬名立万,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众人感觉体内的热血开始沸腾。 “现在,我只问一次,”披着长布的少年此刻仿佛变得无比高大,“还有谁要当小混混!” “没有!”“不当!”“谁他娘的还想憋屈自己!” 任天张开双手:“现在开始,你们才是我真正的兄弟。” “天哥!” “唯天哥马首是瞻!” 陈辉不可置信的看着任天一手引导的后果。 这个家伙果然不简单,陈辉一脸忌惮,不过刚才他说的竟然是效忠于他,而不是青锋行会…… 如果这家伙真是青锋行会的人,那就有意思了。陈辉若有所思的看着眼前这个瘸腿的少年,脸上的笑意若有若无。 任天没有注意到陈辉,因为他已经陶醉在自我满足的世界里了。 05.摘星楼 - 佛的袈裟 - 清呈 () 夕阳染红了摘星河勃勃的流水。 天枢市的北郊干净整洁,一座座富丽堂皇的别墅各分东西坐落在这里,zhōng yāng当然是贯穿天枢的摘星河。虽然近年来摘星河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污染,但是有钱人用大把的金钱将自家门前这块打理得干干净净,所以也只有在这里才能勉强窥视当年摘星河的原貌。河水从北往南缓缓流淌,清澈的河面透着夕阳阳泛出喜人的金光。 这些华丽的别墅井然有序的排列在一起,竟能给人一种佛刹般庄严的错觉。别墅中有两座特别引人注目,一座庄重高贵,棱角分明,是典型的透着现代奢华的建筑;一座神秘优雅,充满古时悠远典雅的韵味。 前一座是现任天枢市市长陈国钰的府邸,而后一座,便是青锋行会李家的宅邸――观星楼。 观星楼据说是现任青锋行会会长李青锋的爷爷李尚温所造,当时李家老爷子慧眼独具,力排众议在尚未开发的荒芜北郊摘星河旁竖起观星楼,并言说这将会是李家发迹的根基,当时李老爷子一度成为了天枢的笑柄。 但是令众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李老爷子百年之后,天枢市成为各大城市之间来往贸易的枢纽,而观星楼所在的北郊更是被纳入重点规划的区域,李青锋的父亲李天赐当机立断,协弟李天恩利用观星楼的有利地形垄断了来往商品的交易,大家眼看李家逐渐壮大的家业纷纷眼红加入。但李家立马收手用所赚取的钱财开创青锋行会染指**,一个个以青锋行会之名的产业出现在众人的眼中。 就在李家称霸天枢变得势不可挡的时候,东街突然冒出一个名为洪武大家的组织挡住了李家的道路。洪武大家依靠雄厚的资金迅速壮大,将正准备进军东街的青锋行会挡在了摘星河畔。正在此关键时刻青锋行会会长李天赐突然染病,留下一个尚未成年的幼子撒手人寰,还是李家二子李天恩运筹帷幄,总揽大局才保住了青锋行会在西街的地位。 有人说是天意挡住李家称霸的道路,也有人说是zhèng fǔ在cāo控,种种猜测不一而足。 无论是什么原因,这些都已经成为过去。李青锋站在观星楼上看着摘星河里流淌的河水静静出神。 已经没有人能够阻止青锋行会制霸天枢,父亲,等着吧!你没有完成的梦想将由我为你实现。想着父亲憔悴慈爱的面庞,李青锋握紧双拳坚定的看着天际泛红的夕阳。 “青锋,客人来了。”李天恩的声音传了过来,青锋行会年轻的会长回过头,看着自己的叔叔缓缓走了过来。 皱纹在李天恩的眼角已经rì益明显,黑sè的染sè剂的根本阻止不了白发对他的侵袭。 “叔叔。”看着这个慈爱的长辈rì渐老去,李青锋不禁黯然,思绪凌乱:是他让青锋行会在当年的风口浪尖下存活下来,这一切本该是他的,但是他却原封不动的留给了我。 “青锋!”李天恩的口气徒然严厉起来,凌厉的眼神直视眼前的少年,“你现在是一会之长,千万要记住,你是青锋行会的jīng神!一定要时刻保持威严和自信,不然如何统领行会,不要随意露出你的彷徨和软弱,即使在我面前。你已经不是小孩子,这个世界等着你去征服,听懂了吗?” “叔叔……”李青锋迟疑了一下,终于恢复了往rì自信的神情,“我明白了。” 李天恩的神sè缓和下来,轻轻的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好了,快走吧,别让客人久等。” “嗯。” 李青锋答应一声,再也不看叔叔一眼,往楼下走去。 老人笑了笑,慢慢跟在会长的身后。 两人走到楼下,鬼头已经将客人引至客厅坐下。 “王叔大驾光临,小侄来迟万望见谅啊。”李青锋快步走上前,微倾身子与客人握手,表示歉意。 来人正是涅帮帮主王左一。 “李会长客气了,王某也是刚到,正欣赏着这幅画呢,恕李某眼拙,不知是出自哪位大家之手啊?”王左一连忙从沙发上站起,伸手与李青锋紧紧握住,看向客厅zhōng yāng那副彩墨勾画的“百凤朝凰”疑惑的问道。 “小侄闲来无事乱涂的,让王叔见笑了。”李青锋连忙摆手,但自得的神sè不住的跃于脸庞。 “原来是李会长的大作,没想到李会长年纪轻轻不仅治会有方,这书法造诣更是惊人。如此天才倒让我们这些白混了这么多年的老头情何以堪了。”王左一连连赞叹。 “王会长都自称老头,那我们这些老不死的是不是该入土为安了,哈哈哈!”李天恩在后面哈哈大笑,“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何必如此拘礼,王帮主快坐下吧。” 王左一连连称是,做回沙发。待涅帮帮主坐定之后,李青锋才在对面入座,李天恩则随后坐在一旁。“鬼头,”李青锋看着一直站在一旁的下属,“你先给王帮主说说昨天的情况吧。” 鬼头领命上前:“昨天到祥悦楼做客的大小帮派包括王帮主的涅帮在内共二十三个,西街帮会基本上已经全部到齐,大部分当场表示归从青锋行会,还有一小部分昨晚也已经处理妥当。还有昨rì宴会混入不明人士八人,其中有六个男子、一个女人,还有……一个老人。六名男子已被控制,有四个是洪武大家的人,两个是东街天兴帮的人。那个老人好像是附近哪个街坊的老爷子,神经不太正常,过来……过来蹭饭吃的。但是那个女人不知所踪,但有消息称该女子可能从开阳市来的。” “鬼头还需要磨练,倒是让王帮主见笑了。”李青锋笑着道。 “哪里,谁不知道西街八将的鬼头办事效率之高在整个天枢都无人能及,李会长手下有如此猛将让人羡慕得紧呐!”王左一摆了摆手,接着沉吟道:“洪武大家和天兴会派人过来倒是意料之中,倒是那个女人不知是开阳的哪股势力,能从鬼头的搜查下逃脱,倒是很不简单。” “不管那个女人到天枢来所为何事,都已经影响不了我们计划,”李青锋的眼里充满自信,“西街共二十八个大小帮派如今在我们这边的已经有二十二个,加上鄙会与王帮主的涅帮,现在我们已经拥有了二十四个帮派的力量,西街已经在我们的掌控之中。” 李青锋顿了顿,询问的看着王左一:“不知王帮主那边进行得还算顺利吗?” “托李会长的福,”王左一挺了挺背脊,正sè道,“我的手下已经查出了天兴的来龙去脉。天兴帮于三年前建帮,建帮之初发展顺利,与洪武大家的关系也很要好,当时还以为是洪武大家暗地培养的第二势力,但是因为一次货物交易侵犯了洪武大家的权利,洪武大家派人阻挠,两家势力在南门大打出手,导致决裂。从此以后两个互相排挤,但是洪武大家家大业大,天兴帮逐渐不支,眼看就要从天枢消失,不过那个天兴帮帮主马文杰也是个狠角sè,暗地将天兴的所有产业转到市长陈国钰的名下,得到zhèng fǔ在暗面的支持,最终存活下来,现在虽然没有与洪武大家不死不休,但也是老死不相往来,我曾经多次试着与天兴结盟共同打压洪武大家,但是都被马天兴回拒了。” “想坐收渔人之利吗?”李青锋笑着摇了摇头,“不过天兴现在有陈国钰撑腰也不好办。鬼头,你派人先去找马文杰。跟马帮主说:李某愿与马帮主共谋大事。马帮主赏脸便罢了,要是马帮主不给这个面子……” 鬼头安静的听着。 “那就派人去找陈国钰,跟他说马文杰给他的我给双倍。天兴帮的事zhèng fǔ就不要插手了。”李青锋背靠沙发,为自己的办法得意不已。 “只是怕马文杰不合作,就是将天兴帮推向绝路了,”王左一沉吟半晌,“到时候他与洪武大家联手也是个麻烦。” “联手又如何,”李青锋笑了笑,“凭我们现在的实力在天枢还有谁能抗衡,当年王帮主一手创立涅帮的时候可是铁胆雄心,人人闻风丧胆的‘判官’王左一啊。” 李青锋的言下之意就是,难道王帮主现在老了就变缩头乌龟了? “哈哈,李会长莫要激我。” “鬼头,拿笔墨来。”李青锋转过身对这个忠心的部下说道。 鬼头领命拿来笔墨放在桌上。 李青锋走到桌前,啪的将背挺得笔直,拿起毛笔龙飞凤舞起来,王左一举步上前,看向方桌。 一首江城子跃然纸上: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shè虎,看孙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rì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shè天狼。 王左一不禁大叫一声,“好!” “随意涂鸦不敢称道,愿赠予王帮主。”李青锋目光如电shè向涅帮帮主。 “李会长果然少年英豪,寥寥数笔便让王某内心澎湃不已,”王左一毫不畏惧的看着李青锋的双眼,“好!王某就拼上这条老命,陪李会长大干一场,哈哈哈哈!” “有‘判官’相助,制霸天枢指rì可待,”李青锋揽住王左一的肩膀,“今天王帮主一定要留下让李某好好敬上几杯,鬼头,摆酒!” “是。” ============================================= 王左一晕晕乎乎的大喊着“不送”从观星楼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李青锋写的那首“江城子”摇摇晃晃的钻进一辆豪车,“彭”的一声把门关上。 在关门的刹那,王左一瞬间恢复清醒,将那副字扔到一旁,对着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说了一句“开车”,豪车便缓缓驶离了观星楼。 “老大,事情顺利吗?”男子关切的问道。 王左一没有回答男子的问题。乘着酒意,“呵呵”一笑,“黄口小儿,锋芒太露,不知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小虎啊,记得做人一定要低调,隐藏好自己,才能让对手迷惑,发起致命一击。” “小虎知道了。”开车的少年赫然就是西街八将之一,王左一的养子――王小虎。 还想制霸天枢?小子,你和你的青锋行会就成为老子更上一步的垫脚石吧。王左一看向窗外,哈出一口酒气,心情大好。; 06.深红 - 佛的袈裟 - 清呈 () 夜幕降临,凤凰街上的行人变得更加稀少。 “收货啦!”红毛欢呼道。 虽然新换了老大让他有点不爽,但是收货这么好玩儿的事情总是能提起他的jīng神。现在陈辉带着红毛跟几个兄弟准备开始“工作”,其他人都坐成一堆一堆的在玩扑克。 “你们都到什么地方收货?”任天懒洋洋的躺在老爷椅上,自从换了老大,老爷椅的主人也换了。 陈辉并没有什么意见,他不是特别喜欢享受的人,其实也因为是鬼头派来的人,虽然心里有点不爽但是也还算能够接受,所以他很平静的说道:“这儿的三家餐馆和一家包子铺都是我们罩着的,我们每天晚上都会去抽百分之十的成。” “就这些?”任天差点跌倒在地,“你说的包子铺就是街口那家?” “额……是啊,”陈辉有点不好意思了,“我们这是小地方,兄弟也不多,所以……” 任天抬了抬手,陈辉立马闭口不言。 “那三家的货照常收,那家包子铺就不要去了,不过有困难的时候可以去帮忙解决一下,”任天右手撑头,食指在脑袋上点了点,“还有就是今天这几家也不用去了。” “你说什……”红毛一下蹭了起来,跳到任天面前,但是马上被陈辉拉了回去。 “老大,要是今天不收的话,兄弟们的伙食就……”陈辉提着红毛,一脸为难的说道。 “这附近有没有酒吧、迪厅之内的地方。”任天没有理会他的话,自顾自的问道。 陈辉不知他是何意,但还是说道:“红衣街有一家叫‘深红’的酒吧,就在前面不远。” “哪位弟兄想边喝酒边赚钱的?”任天从老爷椅上站起身,伸了伸懒腰。 听到这话所有人都站起来争先恐后的报名。 “老大,你不会是想去‘深红’收货吧,”陈辉一脸不可置信,连忙劝阻道,“‘深红’背后是红衣帮在撑腰,红衣帮的老大连李青锋在祥悦楼宴请群雄都敢不去,我们惹不起啊。” 任天一瘸一拐的走到陈辉跟前,理了理他的衣领,对着他笑了笑,陈辉突然毛骨悚然,勉强的勾了勾嘴角,然后他只感觉一阵拳风袭来,便“啊”的一声捂着肚子蹲在了地上。 周围的小混混看呆了。 而红毛之所以没有上前阻止是因为他觉得去“深红”收货这件事太他娘的好玩了! 只见任天像没事人一样拍了拍手,“没有什么是老子惹不起的。我现在教你们第一个规矩:老大说什么,就去做,不要问为什么。” 任天看着蹲在地上的陈辉,声音刚好传到在场每个人的耳朵里:“明白了吗?” 陈辉艰难的站起来,缓了口气说道:“明白了。” “很好。”任天笑了。 “现在,小的们,”瘸腿的少年说道,“跟我喝酒去!” “哦!” 一群小混混浩浩荡荡的消失在黑夜里。 ======================================================= “深红”位于红衣街南段的夜市,夜市上喝酒闹事的人很多,但是不管喝得再多,都刻意避开了“深红”酒吧,因为大家都知道它的背后是整个红衣帮,红衣帮收人只有一个要求――心要狠!不管你是谁,只要心够狠,红衣帮就欢迎你的加入。据说他们已经接连换了三个老大,而以前的老大都神秘失踪了。 “老大,就是这儿了。” 凤凰街的小混混们驾到! “深红是血的颜sè啊。”任天突然感慨道。 “走,不醉不归!” 任天带头一瘸一拐的走了过去。 虽然眼前这个少年身有残疾,而且还异常滑稽的披着一块棕sè的长布。但是迎宾小姐还是挺着傲人的双峰面露微笑。 “欢迎光临!” 少年停了下来,直视着迎宾小姐的眼睛,她感觉那双充满邪气的双眼仿佛看透了自己的内心,但是职业的cāo守告诉她不能退缩,所以还是一脸笑容的硬着头皮与眼前的少年对视。 “这瘸子有病吧?” 任天脑子里迎宾小姐的声音清楚的回响,他微笑着将手伸进兜里掏出一枚硬币,然后将硬币狠狠的塞进她的双峰里。 迎宾小姐“啊”的一声涨红了脸,愤怒的看着这个死瘸子正要发作,任天已经若无其事的走进了酒吧的大门。 后面的小混混们哈哈大笑跟了进去。 “老大,手感怎么样啊?”进门后一个小混混一脸猥琐的凑到任天面前。 “妙不可言。” “哈哈!” 众人大笑起来,只有陈辉跟一脸愁容。 任天搭着他的肩:“今天可是老大我第一次请大家喝酒,你怎么跟死了爹一样。来,给爷笑一个。” 陈辉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对嘛,笑起来帅多了。” 众人说说笑笑的找地方坐下,一个服务生走了过来。 “请问各位要喝点什么?” “先来三十件啤酒。”任天摆了摆手。 “三十……”不止是服务员,陈辉都吓到了,这哪喝得完啊,还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来找场子的啊。 “怎么,我说的话你听不懂还是你们没那么多酒?”任天瞟了一眼陈辉,后者立马吓出一身冷汗,闭口不言,然后转过来对着服务员说道。 “有的,您稍等。” 服务员走到吧台。 吧台边一个一身肌肉的男子正把收银的妹子逗得娇笑连连,服务员走到男子跟前说道:“龙哥,七号桌要三十件啤酒,我怀疑是来砸场子的。” 还有人敢来红衣的地盘砸场子,这还真是稀罕呐。龙哥一脸惊讶的抬起头看向七号桌,只见一群分明是小混混模样的人围着一个披着长布的少年有说有笑。 “给他们,”龙哥对服务员说,“最近正好手痒就有人来给老子开荤了,哼哼。” 服务员打了个寒颤,应了一声去拿酒了。 惹谁不好惹我们“深红”,唉。服务员一脸“悲痛”的看着任天众人,如同看一群待宰的小羊羔。 三十件啤酒可不是一个人能搬完的,所有的服务员都出动了,周围的人,看着一件件的啤酒搬到七号桌旁,都露出惊讶的神sè。 “这么多酒得喝到什么时候去?” “我靠,这明显是找红衣帮的场子啊。” “这年头的人胆子越来越猫了。” “有好戏看了,有好戏看了!” 任天听着周围酒客的声音在脑海中响起,神秘的一笑。 当三十件酒都搬完的时候,任天站起来看向四周,所有人的目光都被他所吸引。 “各位,”任天满意的看着自己造成的效果,“在下是凤凰街的任天,他们都是我兄弟,今天兄弟几个高兴,请大家喝酒,来者有份。红毛,带上兄弟给在场的朋友分酒!” 红毛蹭的一下站起来,露脸的机会来了! 只见他带着小混混们一桌一桌的发酒,任天看着他们发到最后一桌的时候举起酒杯站了起来:“前生的三百次擦肩而过,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今天能在这跟大家一起喝酒就是莫大的缘分,任某先干为敬!” 说罢一口将酒喝光,同桌的小混混们连声叫好,纷纷举杯回敬。任天望向其他酒桌,没有一个人拿起酒,都看猴戏一样的看着他。 任天没有发怒,因为他看到有一个人朝他们走了过来,正是在吧台一直盯着他们的龙哥。 上钩了。 “任兄说得好!不知在下有没有那个荣幸喝任兄的一杯酒啊?”龙哥来到七号桌前,一脸诡笑的说道。 任天装出一副很惊讶的表情:“不知兄弟是……?” 龙哥微微扬起头:“在下朱成龙,是这管事的。” “原来是朱,哥!久仰久仰。”任天刻意将朱字狠狠地顿了一下。 朱成龙脸sè微变,呵呵笑道:“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陪任兄弟喝一杯。” “朱,哥想喝一杯,当然是……”任天的嘴角拉到了一个夸张的幅度,“没有!” “呵呵,呵呵,”朱成龙的笑容消失了,脸上布满深深地寒意,“是吗?” 任天拿起啤酒瓶轻抿了一口,说道:“朱,哥还不回去让家父开个养殖场,猪都能养成龙,那些鸡啊、鸭啊的指不定能养成什么玩意儿呢,不要耽误了发财的机会啊,是不是兄弟们?” 红毛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其他人也跟着附和,只是神sè凝重。 “小子找死!”朱成龙终于压制不住心头的怒火,朝任天扑来。 任天嘲讽的一笑,脑海中早就“听”到了朱成龙准备扑向哪里,撑起右脚往左一晃,刚好避开了朱成龙的猛扑,举起手中的酒瓶狠狠砸向他的脑袋。 “嘭!” 鲜血从朱成龙的脸上流淌下来,四周瞬间安静。 镇场子的红衣帮众人立马从暗处跑了出来,这时任天左脚踩在桌子上,手中的半个啤酒瓶已经抵到了朱成龙的脖子:“谁要是不长眼睛乱来的话,明天就给你们龙哥收尸吧。” 凤凰街的人人手一个啤酒瓶站了起来与红衣帮的众人对视。 这时傻子都知道事情大条了,那些准备看戏的人都不约而同的准备开溜。 “红毛,带几人守住门口,”任天裂开嘴角,“我今天请大家喝酒,酒不喝就走就是不给我任天面子,不给我面子就是不给我兄弟面子,不给我兄弟面的就是不给我们凤凰街面子。谁今天敢不经我同意想从这门儿走出去,就别怪兄弟我不念上辈子三百次回眸的旧情!” 嚣张至极! 这时任天看到刚才那个服务员悄悄的从后门溜走了。 去叫人了吗?要赶快啊。 任天紧紧了手中的酒瓶,他感觉心快从嗓子眼跳出来了,他很害怕,怕得浑身发抖,但是他必须这么做。 总有一天谎言会被识破,他必须要靠自己的威信让手下臣服。 来吧,红衣帮! 让深红的鲜血为我铺上一条通往巅峰的大道!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