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各位读者作出点评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感谢大家的点击和收藏,这是我坚持写下去的一个最主要的理由。希望大家读完后能提出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第1章 项天的艳遇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H市的超市前,我们的男主角项天又在称体重了,这是他的习惯。他是刚来报到的新生。9月的太阳火辣辣的,让人有种说不出的倦意。项天买了他最喜欢喝的水晶葡萄饮料,走向了超市门前免费使用的体重计。实话说,就相貌而言,项天同学是个标准的帅哥,套用古人书上形容帅哥的话吧“身长八尺,重眉大眼,鼻直口阔”。唯一的不足就是,有点胖(他自己认为的)。轻轻的把瓶子放在地下,站到体重计上去。“瘦了一斤,看来是黄瓜减肥餐奏效了,坚持吧”。他自言自语着。然后俯下身,拿起地上的葡萄汁,快步向超市外走去。 这是一个地级市,但是千年以前,这里有过更为辉煌的历史。chūn秋战国,金戈铁马。很多得以流传千古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据传,这曾是某个诸侯国的首都。项天的学校在一个比较好的位置,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周围有三所高校,一应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还是不错的。学习是刚刚升格不久的二本,之前是师范专科学校。800亩的建筑面积,并不大,但是很别致。灰sè的墙砖也显得与众不同。尤其是学校竟然有后花园,杨柳依依,花团锦簇的,很是养眼。当然,这更多是为一些谈恋爱的学生们提供了方便。每天下午4点以后,后花园的人流量比教学楼应该还多些。有些才子会拿着琵琶自弹自唱,以吸引众多的目光。更多的是成双入对的形式出现。项天没去过后花园,他似乎对这一切没有太大的兴趣。 宿舍公寓和教学区是分开的,名字很气派,叫做大学生公寓村。实则是买下的隔壁大学的旧楼。项天的宿舍在7号楼1单元,这在H学院的校史上,有个专用的称号,叫做三不管区域。因为2单元和3单元全部都是女生宿舍,7号楼的宿管阿姨也是负责管女生的。所以,只要按时交了水电,查卫生和纪律什么的是没有人去1单元的。他回到宿舍。把自己扔到床上,喊了一嗓子:神厨,该去为寡人准备御膳了。。。介绍一下本书的几位先出场的龙套。项天的宿舍是四人间,每个人都有代号。神厨是林铎的外号,此人有一个特殊的手艺,凡是吃过的菜,基本能仿造出山寨版;二混子(至今未知此雅号的来历,莫非其兄是大混子?),秦惠,没有什么特点,每天就是一门心思上QQ,希望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艳遇,不过目前尚未成功;凿凿,(据说当年有个高中同桌外号鹁鸪,他就成了凿达木子)。对啦,他的真实姓名是田麒。。。最后。就是我们的项天兄,他的绰号是:“大熊”。我想这就是他减肥的动力吧,这是万恶的神厨对他的污蔑,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就目前了说,转了一上午。最主要的问题还是填饱肚子。宿舍的哥四个是不吃食堂的。他们各自分工,分别负责刷锅洗碗筷,做饭买菜等等。当然费用是均摊的。神厨当仁不让的成为这个宿舍的厨师长。面对大声喊饿的项天,他无奈的摊开手,二混子还没回呢,让他去买菜,估计又窝在哪里看女生呢。空有逆袭的心,还是个那啥的命啊。。。他还想再说点什么。。忽听一声招牌似的尖叫“菜来喽”。神厨之后无奈的把后半截话咽了回去。吩咐凿凿洗菜切菜。。凿凿说了声得令,拿起菜奔洗菜池去了。。 速度就是效率,效率还是效率,不知道是哪位先贤说的,领会jīng神就好了。反正不到半小时的时间,三菜一汤就摆上桌了,看起来很奢侈是吧,其实造价还不到二十块钱,比吃食堂便宜多了。四个人围桌而坐,开始扯淡的话题。这是他们在终于被高中牢笼般生活释放后,面对大学大段的时间,采取的用来打发时间的一种目前看来最适当的形式。话题的中心这几天还是二混子,因为他的锲而不舍,屡败屡战,誓把搭讪(翻译成中国话叫勾搭)进行到底的jīng神。凿凿最先开始,“混哥,今天去买菜,有收获不?”“我去的是美食林,不是美女林。。。”。沉默5秒钟,他忽然把话题引开了,说“你们总是盯着我,给你们爆个料吧。。。大熊。。。”还没等他说下去,项天狠狠瞪了他一眼。这个缺心眼的似乎是看不见,或者看见了也没当回事,继续说他的“有人约大熊吃饭,就在今晚。知道是谁吗?中文系的系花,林冰冰。。。”又被打断了,这次打断他的,是两双sè迷迷的眼睛,和轻易不好发觉的哈喇子。 “大熊,从实招来”,“快说快说,再不说就三堂会审了”。。。大家七嘴八舌。项天很无奈的耸耸肩,事情确实是有的。一向喜欢课余去图书馆打发时间的项天某天在馆外拾到了一张借书证,按照上面的名字和班级归还了失主。这事他并未在意。就在昨晚,他和二混子一起回宿舍的路上。有一个本班女生跑过来,一脸坏笑的说,项天同学,有人明晚要请你吃饭噢,你的面子可真大。。”。“谁?”“中文系的系花,林冰冰”。“明晚七点,烤鱼坊门口见,不要迟到啊”。。向女生道过谢后,项天回宿舍,他并未在意这件事。女生是不是系花,似乎跟他没有什么一毛钱的关系。 哥几个七嘴八舌的说着,这个让他打扮,那个给拿衣服。可以看出来,他们希望这次赴宴能发生一些后续的故事。 傍晚来临了,大熊换了一件新洗的T恤。带着那条叫做小欢的泰迪。就这么出门了。烤鱼坊是那条街最具特sè的饭店,据说老板的祖上给慈禧老佛爷都烤过鱼。出于绅士的习惯,他为系花同学拿过纸巾,拆开餐具。在鱼未上来前,两人有一句无一句的说着话。“你和别的男生不一样”,林冰冰说。“恩,每个人都和另一个人不一样”。“不是,你有一种我说不出来的气质,别的男生没有”。这是不是什么暗示,项天没多想,只是说了一声谢谢。就这么闲谈着,两人互相有了一个基本的了解。林冰冰的家在H市本地。家里是做煤炭生意的,算是个富家女。而项天,没有这样的背景。 天sè渐渐晚了,这顿饭,吃了两个多小时。在上卫生间的间隙,项天结了帐,理由很简单,怎么能让刚认识的女生请客呢。把林冰冰送到3号楼楼下,两人挥手作别。 回宿舍的路上,项天并没有多想什么。也许,不管是和系花还是和谁,只不过是吃一顿饭而已。和别的没什么关系。吃饭,仅仅就是为了吃饭。 第2章 又是图书馆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只是吃了一顿饭而已,然而就空穴来风了。不知道是谁先传的谣,反正是一周之内,“项天拒绝了系花”的消息就在本来也不大的H学院传的漫天风雨。项天苦笑,然而他没有去辟谣。因为他觉得谣言止于智者,不愿意越描越黑。不过历经这一场风波,他倒是真的和林冰冰成了朋友。偶尔会一起吃个饭散散步,说说话。对,他们只是朋友。至少目前是。 项天又去图书馆了。其实H学院的图书馆只有四层,外表看起来也没有其他大学的那种气派。但是就这朴实无华的建筑里,藏着100余万册书,和120余种报刊杂志。对于一个人的jīng力来说。这些足够可以称得上是浩瀚无垠的知识海洋了。阅览室在三楼,偶尔也会有人来这里上自习。项天走到门口,拿出一个书位牌,然后把自己的借书证放进那个空隙。(图书馆是凭借书证换取书位牌,然后凭书位牌领回自己的借书证的)。抬起头扫了一眼,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了一本《明史》,找了一个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可以说,项天虽然相貌不错,但在2万人的校园里,也是容易被忽略的。他没有神厨的做饭天赋和过人的交际能力。他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在思考一些问题。他喜欢读书,诗词曲赋,历史地理,军事政治,都有涉猎,并且过目不忘,还能提出自己的见解。就像那位如今火遍全国的非著名相声演员的话,项天看书,是批判xìng的看。项天姓项,这句话,绝不是一句废话。不知道他是不是那位曾经令风云变sè的西楚霸王后代,但是在项天的骨子里,有过那金戈铁马的理想。他总是想,如果能生在战乱时代,他是能凭借军功裂土封侯的。而高中毕业报考军校,只因一分之差落选,便成了他如今最大的遗憾。这个遗憾埋在心头,从来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 《明史》是他喜欢的史书之一,也可能是受了一本对明史解读的著作的影响吧,反正是有了比较浓厚的兴趣。常常会想,如果真的回到明末那个狼烟四起的时代。他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sè。出于对军旅的渴望,他对关宁军、秦军、天雄军等等一系列明末的最强军有着恨不得见的遗憾。。读着孙承宗的传记,他陷入了沉思。。。 “项天,好巧”,随着一声招呼,他的思考被清脆的生音打断了。“冰冰,真的很巧,你也来看书”。“不是,我是来丢借书证的。。。”林冰冰调皮的挤了挤眼,笑了,两个酒窝衬托的一张瓜子脸更好看了。两人相视,都轻轻的咧开了嘴。。因为在图书馆,项天没有笑出声来。这一点上,自律xìng是比较强的。 他无心再看下去了。“我们出去走走吧”,这次是他主动提出的邀请。“好啊”。各自放下书位牌,,取回自己的借书证,出了阅览室的门。“你的借书证交给我保管吧暂时”,项天笑着说,“我担心你再丢了,被别的男生捡到”。这本是一句玩笑话,可是林冰冰真的把自己的借书证递了过来。那一刻,项天觉得自己的心动了一下。可是瞬间有平复了。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是跟这个富家女终究是不合适的。他这样告诉自己。 两人出了校门,开始了漫无目的的闲逛。对于项天来说,他喜欢散步。天气真的很是炎热。前面是美食林了。这是一个比较大的三层超市。附近是专门卖nǎi茶冷饮的避风塘。项天问过了林冰冰,两人都要了一杯nǎi茶,在避风塘的长椅上坐了下来。头顶是商家支起的大伞,带给他们一片yīn凉。“真好”,喝了一口nǎi茶,林冰冰说,“如果有一个人,能像这把大伞一样能为我遮蔽烈rì风雨,那该多好”,说着,好似无意间看了项天一眼,自己的脸上先飞上了一片红云。她自觉失口,低下头搓着自己的衣角,不再说话。项天已经明白了林冰冰的心思。可是他又自己的顾虑。怎么办,是勇于接受,还是装傻。他的内心煎熬着,碰撞着,21年了,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没有理解过什么叫做动心。小时候,和发小们一起闲扯,谈到什么是喜欢(孩子们还不懂什么是爱)。最佳的答案是,“当年面对一个人的时候,会面红耳赤,心跳加速,那么,你可能会是喜欢上她了”。面对林冰冰,项天发现,自己有了这种面红耳赤心跳加速的感觉。半晌,他强忍住自己心中的话,说了句,“我们去工程学院走走吧。。。”说罢,径自站了起来。他不忍再看她的表情。因为不知道如何面对。再等等吧,他对自己说。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着,说着话。表情都有些不自然了。朦胧的情感像初生的嫩芽,就这样生根发芽,慢慢的成长。林冰冰不知道项天出于什么样的考虑在装作没听懂自己的话。她有些失落,甚至是沮丧。 柳树下,凉风习习吹来,他们找了个树荫坐下。没有说话,只是互相看着。忽而又都低下头,像是想着什么心事。项天打破了沉默,“冰冰,下周学校的歌唱比赛,我希望你能来听。。”。“嗯,一定去”。又是一阵沉默。有些尴尬。 就在这时,一道闪电在空中划开一道弧线,紧接着黑云遮住了头顶的天空。“要下雨了,我们回去吧”,林冰冰说,她看着项天,似乎是在征求他的意见。“离宿舍这么远,先找个地方避避雨吧,看样子很快就下起来了”。他们在距离最近的一栋楼下停住了。抬头看看,赫然三个大字:图书馆! 项天无声的笑了,他觉得这是一种缘分。林冰冰没有注意到他微妙的表情变化。两人一起向馆内走了进去。 第3章 一个误会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项天和林冰冰一起,走进了工程学院的图书馆。他们没有借书证,无法进入邻校的阅览室,只好在楼道里的一排长椅上找个位置坐了下。来。“还好没被淋着,不过,你也失去了一次表现的机会呦,小熊。”,不知道林冰冰是听谁说起了项天的绰号,不过她觉得叫小熊更适合自己的方式。这也成了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对项天的一个惯用的,长期称谓。 被赐予一个“小熊”雅号的项天还没有从刚才的尴尬情绪中完全恢复,顾左右而言他。“冰冰,咱俩这种相识的方式,就像是小说里的情节。说真的,我每次在图书馆无聊的时候,总想起以前看的杂志里面的故事,大学里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图书馆呢”。“的确是个很烂俗的桥段,嘿嘿。不过。。。”她忽然止住了口,没有再说下去。她想说,可是她怕项天继续的装傻。“冰冰,我给你讲个笑话吧,我这半辈子就指着这个笑话了”。。“你是不是想说穿上马甲就不认识你了。还半辈子,才二十出头就半辈子呀,快点呸呸呸。。”项天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心里像开了一朵浪花,在冲击着。 “海风在我耳边倾诉着老船长的梦想,白云越过山岗努力在寻找他的家。。。”项天的手机响了,是神厨打来的,催他回去吃饭。“小熊,是你们宿舍的林铎吧,和我还是本家呢,听说他做的饭很好吃。。”“嗯,今天去我们宿舍吃饭吧,给他一个显摆厨艺的机会”。对于神厨的厨艺,项天一直认为是个给宿舍露脸的事。“这,合适吗”。“合适!”。“那好吧,谢谢你们宿舍啦先”。 这时外面的雨小了很多,他们一起出来,在雨中漫步。项天脱掉外套遮挡在林冰冰的头顶上。“小熊,不要替我遮挡了。这么小的雨不碍事,喜欢这样的感觉”。项天不在坚持,只加快了步伐。回到宿舍前,他给二混子发了个短信,让他收拾屋子。男生宿舍的内务情况,尤其是在无人检查的情况下,是什么样子,相信所有男生都知道。所以二混子必须在系花到达前把宿舍收拾好。 等林冰冰和项天到达宿舍的时候,等待的是五菜一汤和光洁的不像话的宿舍。一顿饭吃下来,两个小时。然后林冰冰起身告辞,项天送出来。兄弟们在身后傻笑。 等他回到宿舍,等待他的是七嘴八舌,漫天乱飞的口水。。。他什么也没说,也没有开玩笑的心情。躺在自己的床铺上,不知道想着什么,想着想着,慢慢的睡着了。睡的很沉。 几天后的校礼堂,一场规模相对较大的歌唱比赛在举行。林冰冰果然如期而至,还带上了她的密友欧阳雪(也许闺蜜这个词汇不太适合学生吧),当一曲《理想国》终了,项天向台下鞠躬,准备下台。欧阳雪忽然快步上台,抱了项天一下,然后下去了。只有项天注意到了那一瞬间,林冰冰的脸上所起的微妙变化。在比赛中,常有这样的现象,所有没人在意。但是,项天的心理有种不知道怎么形容的感觉,他觉得对不起林冰冰。 “冰冰,这个项天真帅,尤其是他唱歌时候忧郁的样子真的很吸引人。你带我来是不是想。。”她没有再说下去,把后半截的话咽了回去。毕竟是女生,有些不好意思。林冰冰看出来了,她喜欢上了项天,而且怪自己事先并未说明自己的感情。对此,她不知道怎么回应欧阳的话。 下午,还是慵懒的躺在床上愣神的项天,接到了林冰冰的短信。“小熊,欧阳喜欢你”。项天没有马上回复,把手机调成了静音模式。他在考虑,自己到底哪里好。所谓艳遇,所谓一见钟情,总觉得是文学作品才会出现的。怎么就被自己撞上了。而且,他心里明白,他喜欢的是林冰冰,只是碍于她富家女的出身而不能突破自己心里那份障碍而已。这一点,可能冰冰还不知道吧。如果我功成名就了。那时,我还未娶,你还未嫁,冰冰,我会让你做我美丽幸福的新娘,但是现在。。。 他回了短信,虽然不知道怎么回,可是他不愿意让冰冰多等待了。“学业未成,无以为家”。也许,也只有这个听起来冠冕堂皇的理由能搪塞了。 欧阳没有死心,她开始想了各种方式来继续自己对爱情的追求。她开始频繁的去图书馆,开始在项天每天的必经之路出现。这一切,没有引起项天的注意,却被林冰冰看在眼里。 “也许有别人喜欢他,证明我的眼光不差”。她这样对自己说。 欧阳雪成功的认识了项天,开始了她主动的搭讪。(这次是褒义词)。而项天出于友好礼貌的考虑,并未有明显的拒绝,偶尔会和她说上几句。仅仅这样,欧阳已经觉得很满足。因为在那个年少的时光里,在那激情绽放的岁月里。我们要的并不多,只是这样,就可以回忆好几天了,心里会甜丝丝的。 校园谣言再次传遍角落,这次是一个劲爆的新闻:“系花被闺蜜挖了墙角”,这次项天不淡定了,他逢人便解释,然而所有人都认为,解释其实是掩饰。另外,绯闻的女主角欧阳,并不想让这个谣言马上被澄清。她甚至希望,这个谣言将不再是谣言,自己可以和项天一起光明正大的出现,告诉任何人,她是谁的女友。对于询问着,她支支吾吾,给一个磨棱两可的答案。当然,对于冰冰,她有着一丝的歉疚,如果事先知道冰冰也喜欢他,自己不会动心的,可现在,一切都晚了。自己已经陷得太深。 这个谣言很成功,不是因为有多少人相信和传播,而是因为,林冰冰信了。她开始不再主动约项天,也不回他的短信。她希望自己能依靠时间慢慢的忘记他曾经出现过。可是,她做不到。半个月里,她无数次被自己的眼泪弄醒,身体消瘦的很快。 这,是个误会。 第4章 傻瓜,我喜欢你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深夜3点了,项天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怎么也不睡不着。上铺的凿凿受不了了,“大熊你干嘛呢,大半夜的你还让不让人睡了”,“这就睡”,项天随口答应着。瞪着两只大眼睛,望着窗外。他的内心无比煎熬,想给林冰冰打个电话,或者,发个信息也好。无聊和无奈的心情中,他拿出了手机,登陆了qq。一遍一遍的刷新着好友动态。忽然他的心猛地收缩了一下,他看到了冰冰的10分钟前的说说:“想背上背包,去个无人的地方。”他犹豫了许久,最终还是在后面回复了,“我陪你”。 天微微亮了,一夜未眠的项天眼圈有些红,可是这一夜他想明白了很多很多,他打消了自己的顾忌。他给她发短信,“上午8点,后花园凉亭。”许久,她没有回复。他又补了一条“冰冰,我等你,你不来,我不走”。直到天将黑了,依然没有回复。天慢慢的yīn凉了。风吹的他不由得抖了一下。他尝试给林冰冰打电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一直到晚上九点,他一直再打,一直是关机。他开始慌乱了。 他回到宿舍,整整一天,水米未进。这个点了,找点吃的也不容易。神厨和二混子跑了很远,买来了项天最爱吃的小笼包。看着两个舍友风尘仆仆,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他很感动,却依然吃不进,最后被强行塞进去两个包子。手机响了。项天黯淡的眼神忽然就迸shè出一道光,冰冰!!可是他看到短信的发送者是个未知的号码。“项天同学,我是欧阳雪,后天我过生rì,你可以过来吗”。“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女人!”项天出离的愤怒了,但瞬间又平静下来。站在她的角度考虑,她并没有什么错。“对不起,我还有些事,可能脱不开身,谢谢你的邀请”。他这样回复。 又是不眠的一夜。第二天的清晨。他早早起床,可又不知道去哪里。怎么才可以找到她,跟她说清楚!她会去哪里呢。图书馆!项天抱着一种复杂的心情向图书馆奔跑而去。果然,在三楼一个后排的位置上,他看到了同样憔悴的林冰冰。那一瞬,两人的眼中都储满泪水。无言中,她走出阅览室。没有和他说话,径直走下楼去。 “冰冰,你不理小熊了吗?”林冰冰回头看看,“你来干什么”。“我来告诉你,我想明白了。我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我不再顾忌什么。不再被任何外在的原因所牵绊。我是真的喜欢你,很喜欢。”她哭了。哭得梨花带雨。项天抱住她,紧紧把她拥入怀里。自己的声音也呜咽了。“冰冰,我永远和你在一起,不再让你受任何的委屈,相信小熊!”半晌,林冰冰抬起头,没有说话,因为她说不出话来。她只给了他一个坚定的眼神。 他们去了后花园,在假山后面。看着远处的风景。“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枫景半城湖”。项天忽然无来由的想起了苏东坡的诗。虽然H学院的后花园比较小,但也有湖可赏。清风吹来,波动湖面的阵阵涟漪。项天喜欢这样的感觉,林冰冰也是。他们都认为,在这样美的风景前,一切不好的情绪都会随着风吹云散。 “小熊,欧阳那里你准备怎么处理呢。她是我最和的朋友,我真的不希望她伤心。”“冰冰,感情不是一件什么物品,可以赠送转让,这个。。。”她看了一眼她的小熊,“我明白,我只是不想让她伤心,也不想失去这个朋友”。“我会处理好的,相信我”。 那天,他们就这样相依相偎着,互相说着情话。好像整个天地虽大,就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人。林冰冰的脑海里,瞬间还闪过了一个小妈妈的形象。她自己也为自己一瞬间的想法羞的红了脸。这一点,项天的思维是跟不上的。 他们最终成为恋人,因为一段经历,因为一个歪打正着的人的出现和搅合。这一次,一贯风闻言事八卦到底的校园谣言没有对此有什么异动。我的理解是,谣言只传无聊的事,正经事是不合乎传谣标准的。不过,对于项天和林冰冰这对初坠爱河的恋人,这些完全无关紧要。 好快,一周后的某天。他送她回宿舍,路遇捧着一个文件夹的欧阳雪。冰冰顿时有些说不清的感觉。项天也是,不过他很礼貌的跟欧阳雪打过了招呼。欧阳雪看起来消瘦了。她说了句,“项天,你要好好待冰冰”。就飞快的跑掉了。林冰冰想追上去说些什么,但是没有,因为她觉得这个时候说什么话都如此的无力。 一天后,得到确切消息,欧阳雪申请休学半年已获批准,现已离开学校。那个文件夹里是她的申请书和证明!林冰冰怨自己,为何不和她说清楚,如果实现知道,一定会阻止她的。这个笨蛋,她为什么非要这样子。 “小熊,快放小长假了。你陪我出去转转吧。”她对他的小熊撒娇。项天捏了一下她的小鼻子,笑了。“宝宝,你想去哪里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用这个比较肉麻的称呼来称呼她,而且还比较自然。“恩,我想去宿营。不去那些人满为患的景点”她看了他一眼,满是幸福。接着说,“咱们先去高阳吧,去拜谒孙承宗的祠堂。我知道那是你心中的英雄。”她在征求他的意见。 项天的眼睛迷离了一下,他猛地想起了。那是一个夏天。他路过B市,小住两天。然后去寻访杨继盛的旌忠祠。半天的时间,他只找到了一堆残砖烂瓦。如果不是门口一块残缺的碑文写着:杨继盛祠堂。他怎么也不会相信的。他觉得历史是不能遗忘的,忘记历史意味背叛。杨继盛是该千古流芳的,历史和公论没有忘记他,而我们却忘记了历史! “小熊,你在想什么呀”,他的思绪被冰冰带回到了现实中。 第5章 带你去天涯海角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冰冰。。”,他想说点什么,最终没有说出来。“你知道我为什么敬仰孙承宗吗?”“我知道”,她得意地看看她的心上人。“孙承宗是真正的国士,他提拔了袁崇焕、满桂、赵率教、祖大寿;他构筑了关宁防线,组建了关宁军,抵挡后金军向山海关的进犯。为了国家和百姓贡献了自己的一切。他是值得尊敬的。”项天激动地把她紧紧抱住,他知道,林冰冰是不喜欢读一些枯燥乏味的史书的,会因为看这个觉得如坐针毡,浑身不得劲。现在冰冰竟然为了他,去读了更枯燥甚至难懂的明史,娓娓道来,用心良苦。 项天想问她为什么去这样做,冰冰在他的怀中抬起头。“小熊,你是不是想问我,怎会能看得进那生涩的《明史》吧。”他点点头,真是个冰雪聪明的小jīng灵鬼。“因为你喜欢的我就喜欢,甚至你喜欢的我就热爱,那样我们就会有更多的话题了。是不是”。项天不再说话,他被巨大的幸福包围着,晕眩着。 孙承宗是明代最伟大的战略家,也是毫无争议的民族英雄,在他的老家高阳,后人建祠堂纪念。同样在当地拥有相等待遇的李鸿藻,是清朝的大学士。慈禧钦赐石碑,上写御笔篆字:“文官下轿,武官下马”,规定无论何等品级官员,路过这座下马碑一律下马步行。但是项天知道,在高阳老百姓的民间传说里,说的是“文官下轿,武官下马,拜孙不拜李”。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孙承宗是抗金英雄,李鸿藻做的是满人的官。公道自在人心,这是不争的事实。项天曾经坐车路过高阳县的公路。真想写点什么抒发一下自己的胸臆,半晌,他只是在他的空间里写下了四个字:“高阳!高阳!” 现在林冰冰主动提出陪他去高阳谒祠。这有些意想不到。也更萌发了他心中的许多愧意。像很多小女生一样,冰冰也喜欢韩剧,喜欢肥皂片,喜欢快乐大本营和百里挑一。她很想项天陪她看这些东西,但是她也明白项天其实不喜欢这些。她没有勉强他,这个心细如发的女子,不愿意去计较这些。而项天似乎直到今天才明白,爱情不是一味的索取,更多的是付出。他对冰冰付出的太少了。甚至连耐心,他也远远没有达到这个依偎在自己怀里的小女生对他的那种程度。 “宝宝,我们不去高阳,我们去海南,去亚龙湾,去天涯海角”。他答应过她,带她去海南,那是让人心旷神怡的地方,江山如画,有时候不是形容词,是事实。她喜欢海,喜欢椰树,喜欢拾贝。她也想在天涯海角那里对项天说,到了这里,我依然爱着你。她对项天的爱,从生根发芽,长成了参天大树,正以无限的生命力延伸着。他知道! 所以,他要带她去海南。实现这个梦想,并且履行自己曾经的承诺。两千余公里的路程,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因为梦在前方,路在脚下,冰冰在身旁。这一切就够了。 “宝宝,明天我们就出发。”他对他的宝宝说着。她竟然没有回应。仔细看看,这个淘气的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偎在他的怀中,甜甜的睡着了。他没要叫醒她。轻轻的在她的额头吻了一下,笑了。夫复何求啊! 晚上,他们都没睡踏实。这场憧憬了许久的旅行让项天和冰冰都有些兴奋。第二天早早的就起了床。项天规划了行程。准备坐火车。21个小时的旅程,在车上还可以看看风景。他带了一个巨大的旅行背包,里面装满了生活用品,食物,和一些简单的必须品。 “冰冰,你怎么带了这么大一个包啊”,因为平时出门,她只带一个小手包还嫌麻烦呢。她嘿嘿一笑。说,“我给你带的吃的呀,到了景区买东西可贵呢”,项天打开背包看了看。一大包全都是香蕉和小蜜橘。都是自己最爱吃的。虽然他知道海南的香蕉五块钱可以吃一下午,虽然这个大包会增加负重量,但是他很幸福,没有说什么。向一辆出租车挥了挥手。 小长假,火车站人cháo涌动,好像不牵着手就要走丢一样。好在都是背包。能让项天腾出手来拉着冰冰向前跑。等他们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检票口的时候,检票口已经没人了。又是一路狂奔,终于找到了自己那列车。“真是幸运啊”。当然幸运了,差点就没赶上车。火车就是这样,可能晚点,也可能赶不上。相信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历。 他们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两个座位,5车第65和66,紧挨着,位置不错,靠着窗还可以看看外面的风景。火车厢里三教九流的,人员很杂。他们忙着自己的事情,说着自己的话题。间或会有小孩子在车厢里跑来跑去的被大人呵斥,有列车员过来高声喊着推销些什么东西。(林冰冰没能经住推销员的巧嘴,买了一条鹿皮毛巾)。更多的人没有座位,站着七倒八歪的。“小熊,你说火车上的人站的像墙一样,卖盒饭的还能穿行自如,太厉害了”。。“嗯,是啊。不过,你是中文系的系花。那么多人盯着看着流口水,被我从万马军中杀出重围,一举拿下,我是不是更厉害呀”。冰冰瞪着她美丽的大眼睛看着小熊,这个家伙。“好吧,我的小熊最厉害啦。小熊,你唱歌给我听吧,以前我睡不着的时候都是你打电话给我唱歌。”项天看看冰冰,“宝宝,是不是昨晚没睡好呀,又困啦吧。好吧,我唱《暖暖》给你听吧。都可以随便的你说的我都愿意去小火车摆动的旋律你说的我都会相信因为我完全信任你细腻的喜欢毛毯般的厚重感晒过太阳熟悉的安全感。。。。。打从心里暖暖的,你比自己更重要”,他看看怀中的宝宝,又闭上了眼睛。可能真的太困了吧。又是一个轻轻的吻,把她抱的更紧了,自己抬头看着窗外呼啸而过的风景。 “我还要听。”原来冰冰没有睡着。她忽然伸出自己的小手抓住项天的手,“还要听嘛。。好不好呀”。 “好,再唱《下一个天亮》给宝宝听”。。 第6章 最后的回忆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火车在铁轨上疾驰着,项天已经唱完了第七首歌,冰冰终于睡着了。21小时的旅程总是枯燥乏味的。除了吃饭和睡觉,似乎也没有什么能做的事情。好在时间似乎过的很快,这类机械的动作也好似更能消磨时间。反正是在凌晨时候,他们到达了。 先找个地方睡会觉,休息会,天亮了再去玩。就这个问题两人达成完全一致的共识。转了一圈,无果。对那些车站附近举着牌子揽客的广场熟女,还是不敢轻易相信的。费用抛开不提,安全问题也不好说。还是冰冰出了个主意,打车,跟司机说去附近最近的,比较安全,且经济实惠的旅馆。 出租车在五分钟后停在一条街道上,据说那是旅馆一条街。项天在四周转了几圈,找了一家他觉得不错的。登记了身份证号后。老板问,开几间房间。他忽然愣在哪里,对呀,这个问题。。 “开两间”,他说。 “204、205,这是房间的钥匙”。交完钱,他们上楼去。先打开204的门,里面的陈设比较简单,一张双人床,上面铺着洁白的床单显得比较干净利落,一个小橱子,一台电视机。重要的是里面有个小间,里面又可供淋浴的热水。对此,项天觉得还比较满意。“冰冰,早点休息吧。下午我们去天涯海角”。 “我再陪你说会话吧,我自己,也。。害怕”。她搓着自己的衣角,显得有些不知所措。 他不能让她留下来,也不想让她误会自己。最终想了一个看似两全其美的办法。“冰冰,我去你的房间,你睡着了,我再帮你带上锁,回自己屋子睡觉好不好”,看得出来,他的宝宝有些不情愿,却顺从的点了点头。 去到他的房间,她和衣躺在床上,他讲着故事。慢慢的,冰冰睡着了,看来是坐车太劳累了。她睡的很沉,很香甜。项天为她盖上毛毯。轻轻带上门退了出来。 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把门反锁上,先洗了个澡。然后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没有人的时候,他喜欢裸睡。喜欢不被任何东西束缚。 他想着自己的心事,其实他也想过让冰冰留在自己的房间,并也在那一瞬间设想过下面将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是他没有,他不是柳下惠,却也有自己的原则。迷迷糊糊的,也睡了过去。 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被敲门声给吵醒的。伴随着敲门声是他熟悉的,银铃般的声音,“小熊,太阳晒屁屁了,起来吃午饭了。”项天一边回应一边用最快的速度穿好了衣服。把门打开。 林冰冰穿了一身宝石蓝的时尚女装,jīng神不错,看起来是睡眠质量不错。“走吧,去吃饭。” 旅游景区的物价真的不是一般的贵,最终他们一共吃了两份炒刀削,这样说是因为,冰冰吃了半份,剩下的半份项天吃了,一点没浪费。“小熊,带你出来还真不浪费东西”,“嘿嘿,嘿嘿嘿嘿。”项天傻乎乎的的笑着,挺可爱的表情。 “回去休息一会,等太阳不那么热了,咱们就出门”。项天像是征求意见,又像是一锤定音,因为他的意见冰冰基本不反驳的。 下午三点,阳光不再那么毒了。他们牵着手出门。 查了那么多的游记攻略,还是不得要领。 在车上,项天用手机查着资料。天涯海角游览区,位于三亚市区西南,是海南建省20年第一亮丽品牌。碧海、青山、白沙、巨磊、礁盘浑然一体,宛若七彩交融的丹青画屏;椰林、波涛、渔帆、鸥燕、云层辉映点衬,形成南国特有的椰风海韵。 “天涯”和“海角”这两块大石头也是有来历的,传说一对热恋的男女分别来自两个有世仇的家族,他们的爱情遭到各自族人的反对,于是被迫逃到此地双双跳进大海,化成两块巨石,永远相对。后人为纪念他们的坚贞爱情,刻下“天涯”“海角”的字样,后来男女恋爱常以“天涯海角永远相随”来表明自己的心迹。 在天涯海角前的石头上,他们坐着,打开背包拿出红茶喝着。“小熊,天涯海角原来就是两块大石头啊。是什么把它们赋予了这么多的情感呢。咱们回去弄两块大石头写点什么也开个公园吧”。“傻丫头”,他心里想着。是啊,坐了20多小时的火车,其实就是来看这两块石头。有时候,外在的东西是次要的,重要的是自己的内心自己的状态。自己到什么时候也不能放弃的一种念想。虽然这只是两块石头,也是有意义的石头,是冰冰曾经梦想的地方。比什么都有意义。 他边喝水边逗她,“宝宝,记得你说过什么吧,来这里的目的是啥来着”。。然后期待这下面煽情的话,谁知冰冰瞅瞅他,说了句“我忘了,来追我,追上我就告诉你”,说完径自起身向在海滩上奔跑起来。“这家伙,我还拿着包呢,怎么跑啊”。 项天把背包紧在身上,一路追了下去。 五分钟后,气喘吁吁的他实在跑不动了。导致他掉队的有两个原因。一个是为了减肥奉行节食素食计划,营养跟不上了。二是背上的包实在太沉了。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心上人面前丢了面子啊。于是他眉头一动,计上心来。 又跑了200左右吧,忽然身体前倾,摔倒在地。“小熊你怎么了?”“没事,接着跑”,冰冰折返回来,“跑什么跑,让我看看”。她正想看看他的脚是不是扭伤了,没提防被他一把揽住,“追上你啦,说吧”。“哼,你耍赖。”她嘟起小嘴,装作很生气的样子。。 “好吧好吧,我说。我想来着里,就是想在这里对你说。项天,就是到了天涯,到了海角,我依然爱你,要永远和你在一起。不离不弃,生死相依”。 项天看着她认真的样子。心中荡漾起万种柔情。在这一刻,他暗自发誓,无论如何,他都会永远守护面前这个人,永远对她好,一生一世。 那天下午,他们在海滩玩了4个小时,才回到旅店去休息。彼此充满了说不尽的甜蜜。 那是他们第一次出来旅游,也是最后一次。和那个叫林冰冰的女生一样这次旅行将是项天心中永远磨灭不掉的回忆。 第7章 冰冰留下的信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一个星期的旅程就这样结束了,拍满了6个G的手机内存,也没有把当地景致完全拍完,通过这次旅行,项天和林冰冰的感情也升温到了一个新高度。 回校后,项天把照片拷到自己的电脑里,复制了一个副本文件夹,jīng心的用美图秀秀和可牛等影像软件来制造这些照片。然后上传到自己的空间相册,命名为“天涯海角的幸福”,班内一片羡慕嫉妒恨的呼声,恨不得半夜去敲他们宿舍的玻璃。 rì子就这样平淡幸福的过着,每天早晨,他打电话叫她起床去吃饭,偶尔她撒娇睡懒觉不起床的时候,他总是买好早餐在宿舍楼下等着,慢慢的甚至和宿管的阿姨也熟悉了起来。每天主动会和他打招呼:小项又来啦。 白天一起上大课,上自习,傍晚一起去后花园散步,去喂鱼。她喜欢在后花园湖边那颗叫做熊宝宝树(项天起的名字)的树下那棵长条石上,偎在他的怀里。听他唱歌,讲故事,听他叫自己宝宝,说自己爱听的情话。 直到那一天的下午。 那天下午,项天正在上机房课,接到冰冰的短信“小熊你能来一下吗,我在后花园等你”,他回“宝宝,我上课呢”。“来一下吧,我有些事想跟你说”。“好的,你等我十五分钟,我马上到”。他开始心里局促不安起来,心砰砰的跳动,“怎么了???”他不能给自己答案,唯一能做的就是立刻赶到后花园。“二混子,把哥的上机作业给做了,晚上赏你吃小火锅”。“好勒”。 几乎是夺门狂奔,整个教室里的两个班同学都在看着他。他没有在意,一路飞似的向后花园奔去。终于,以6分钟的速度到达,气喘吁吁的也顾不上擦一把,问看起来眼圈红红的林冰冰,“宝宝,你这是怎么了?”。 “小熊,我爸爸破产了,几乎一夜之间,我家什么都没有了,这对他的打击太大了”。项天一愣,静静地坐下,抱住冰冰。此时此刻他的心情也很复杂,因为他知道一个在商场打拼了几十年的成功人士,忽然回到起点的那种感觉。这样的打击远比一无所有更为痛苦许多倍。在成功的路上狂奔一通,却是折返跑,怎能承受啊!可是他还有一层说不出的意思,冰冰现在不是富家女了,自己之前的心理负担忽然也就没有了。 很多人都曾说过,项天是为了冰冰的财产才和她在一起,项天那种骄傲的xìng子真的是接受不了的。可是他爱冰冰,他没有办法放弃。 此刻,她在哭,他只是坐着,偶尔伸出手来擦掉她的眼泪。因为这时候,语言的宽慰也许真的不如就这样的静静陪她坐着。 “小熊,陪我去走走吧”,她站起来,对项天说。“好的,我们去走走“。一下午,他们一直走啊走啊,好像一直不觉得累一样,冰冰的话很多,好像把所有的话都要集中在这一个下午说完。项天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隐隐约约的觉察到什么异样的东西,可是他也不知道哪里不对劲。只好这样陪着她说着,说着。 一起吃过晚饭后,他送她回到宿舍楼下。恋恋不舍的回去。 宿舍里,二混子已经等的着急上火了,他一贯的愣头青,也没注意项天脸上异样的表情。“我说大熊,我那小火锅呢,再不去人家都该关门了啊”。“明天吧,我不想出门了”。说罢他回到自己的铺位,轻轻的躺下。这时神厨走了过来,“这是冰冰给你的信”。说着递过来一个粉sè的信封。“冰冰给我的,刚才她还和我在一起啊”。他心里顿时不安起来,颤巍巍的打开了信封。里面只有薄薄的一页纸,那熟悉的字迹让他倍感熟稔。 亲爱的小熊: 谢谢你。二十多年啦,没有想过自己会恋爱,也没有想过会对哪个男生动心。可是在那次你把借书证还给我的时候,我开始相信缘分,相信遇到你是上天对我最大的惠赐。你让我品尝到了爱情的甜蜜,也让我改变了这许多。为了你改变,真的是我最大的幸福。 和你到过的每一个地方,经历过的每一件事情,我都铭刻在自己的心理。永远永远不会忘记。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个叫项天的家伙,他是我的小熊,只知道疼我爱我永远不会对我发脾气的小熊,会为了我的一个短信狂奔到满头大汗却顾不上擦的小熊,是会因为我的梦想而放弃谒祠,带我去天涯海角的小熊。这一切的一切,我的永远不会忘。和你在一起的rì子,是我人生最美好的rì子。 会不会疑惑我为什么对你说这些,写这封莫名其妙的信。我来告诉你,你可能不知道我爸是为什么才破产的。是和我们家合作的一个大客户,他们家的儿子喜欢我,也追过我,我没有答应他,也没有对你提起过。他们布置了一个商业陷阱,我爸爸上当了。可能赔掉所有的家产之外,还会追究我爸的法律责任。他家开出的条件是我嫁给他儿子。就放弃这次的合同。我是老来女,爸爸都将近60了,他经受不起打击了。小熊,对不起。 我提交的退学申请已经批下来了,我在宿舍里的东西已经都搬走了。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我给了自己一个回忆。。 小熊,好好的。不要再想我。你会找到比我好千百倍的女孩。答应我,你一定要好好的,这是我对你最后的要求。 项天看着,看着,不知道什么时候,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般打在了手里的信纸上。纯蓝sè墨水写出的字迹随着泪水扩散着。 “大熊你怎么了,信上写的什么?”神厨关切的问。 项天没有回答,他拿出手机拨号,“您拨打的电话是空号”。他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扔掉手机,一路发疯似的跑到她的宿舍楼下,想往里蹿,迎面一个女生说了句“同学这是女生宿舍”。他两眼血红,“你给我滚开”。吓得那女生一个哆嗦。 “小项啊,是来找冰冰的吧。她昨天就办理好了退宿手续,已经把东西都拿走了,今天没有回宿舍来”。 项天颓然的瘫坐在楼梯的台阶上,再也没有站起来的力气了。 第8章 山海关奇遇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冰冰的离去,使项天的内心世界好像轰然崩塌了一般。很久很久,他都没有能在这件事的yīn影中走出来。他一遍遍的告诉自己也告诉任何人,冰冰很调皮,她只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很快她就会突然出现在自己的面前给自己一个惊喜。然而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了。他想尽一切的办法想打听冰冰的音讯,最终无果。事实上,那天下午,是他们最后的相见。从此后,或许他们在心底还有对方,有那些美好的回忆,可最终还是成为了两条此生没有交集的平行线。 项天向系里请了长假,想出去走走。神厨和凿凿都想陪他去,被他谢绝了。他想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谁也想不到的地方,一个曾经想去却一直没有机会去的地方。看那里长河落rì,看那里的塞外风光,来让自己的心境能得以平复。他要去的地方是:山海关! 天下第一关,也是他热衷的《明史》中最紧要的关隘,正是因为明末最后一任山海关总兵吴三挂冲冠一怒为红颜,把这座隘口拱手献给了清朝的睿亲王多尔衮,才有了那位摄政王的盖世奇功和清王朝以后近三百年的故事。 他想去塞外,想让自己心胸豁达,放下心头这件烦恼事。 这次,他没有走一条常规的路线,而是一路骑行。路程不算太近也绝对不远,他一路骑着一辆在二手市场淘换来的旧自行车。带着随身的简单物品,手机,手电筒,压缩饼干,水。等等,就这样上了路。一路可谓风餐露宿,他没有再住旅馆,而是随意的找个地方胡乱休息几小时就继续向前走着。他需要这样的经历,苦和累。什么都不在意。哀莫大于心死,他的心已经频临一种边缘,一种临界的状态。人世间的一切苦难,已经不足以让他动容。 六天后,他到达了。彼时的他。已经对不起“大熊”这个雅号了。消瘦的一塌糊涂,胡子拉碴,双睛血红,头发长乱蓬松,衣服破了几个口子,像是一个拾荒者。可是这次他兴奋了,这是他慕名已久的地方啊,山海关!我项天来了! 山海关最早的名称由来是洪武十四年,明太祖在这里设置山海卫,城高14米,厚7米,周长4公里,成正方形。整个城池与万里长城相连,以城为关。城有四门:东门面向关外,叫镇东门;西门对关内,叫迎恩门;南门面海,称望洋门;北门临北疆,称威远门。明代书法家肖显所书的“天下第一关”巨匾高悬于箭楼檐下。 关城很坚固,东门除了筑有瓮城外,东门箭楼两侧还筑有临问楼、威远堂、牧营楼和靖边楼。城南、城北还分别筑有南翼城和北翼城,以驻兵防守和储备粮草。为防卫的需要,城东关外,还建有众多的城堡和星罗棋布的敌台、烽火台,这样就形成了以长城为骨干,以“天下第一关”为中心,“主体两翼”“左辅右粥”的古代城防体系。后来直至明末,天下第一关都是整个辽东防线的门户。也是是京畿的门户,换言之,如果山海关失守,通往京城就是一片坦途了,再也无险可守。 门票价格是30元,凭借学生证享受了半票的待遇。(他还卖掉了来时所骑的二手自行车)。项天就这样拿着票登上了箭楼,凭栏远眺。一种激昂之感油然而生,好像自己就是当然的守将,眺望的是城下黑压压望不见头尾的敌军,将要进行的是一场前所未有,却能扬名立万的恶战。极度的兴奋,抑或是骑行数天的劳累以到了能承受的极限。他感觉眼前眼前一黑,昏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感觉有人在摇晃他。“小兄弟醒醒,小兄弟醒醒”,抬头看,此人约有二十几岁,微微有些富态,显得很是亲切。尤其一身装束,顶盔贯甲,白袍犀带,一副古代高级将领的打扮。项天深通历史,知道古代二品职衔以上官员才可以系犀带。“我这是,在哪里?穿越了”。他立刻否定了这个想法。他是信奉儒家的,子不语怪力乱神,是他一直坚守的信条。那么应该是剧组在拍古装电视句吧。 “我是在哪里?您是谁?”,旁边过来一个身穿皂衣,小校打扮的中年军士,说“小兄弟,这里是山海关。他看看旁边的将领打扮的人,说,这是我家将军,山海关总兵刘鸿刘大人。我家将军出城打猎,看小兄弟你昏倒在路边,就把你救了回来”。他还想喋喋不休的再说下去,被那将军一摆手打断了。 这时的项天虽然身体虚弱,但已经清醒过来,他的脑子飞速的运转着,“山海关总兵应该是明朝始才设置的职位吧,那我应该是回到了明代,但这是哪个皇帝在位时期呢,这个总兵刘鸿是个未入《明史》列传的人,他是个什么人呢?”,在思考的同时,他也向对面的刘鸿拱拱手,说了句“多谢刘将军解救之恩”。 看得出来,这位刘总兵很是惊异,一般人在听到他自报家门后,无非是惶恐万分,眼前这个年纪相仿的青年,却如此的沉稳镇定,虽然看起来他一身污垢,却掩饰不了那两道有神的目光。他开始对这个人产生兴趣。“小兄弟,台甫怎么称呼?(姓什么叫什么)为何一人在这荒原?” “我叫项天,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以前的事大多不记得了”。项天只能这样回答。 “刘福,带这位小兄弟下去洗个澡,,挑我的几件衣服给他换上,用过饭后到我的偏帐叙谈”。转而又对项天说,“小兄弟,刘福是我的家丁,你有事尽管找他就好。现在你的身子还很虚弱,现在我的军营住几天,将息一阵子吧”。项天说了声“谢将军”,跟着刘福走了。 在总兵府后衙的一间屋子里,项天一边洗着身子一边在想:“这个刘鸿究竟是何许人也?这到底是哪个时期?我该怎样去应付和他的交流?”他陷入了沉沉的思考中。 第9章 归途无路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洗了一个一个热水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刘鸿的身材比项天似乎是富态不少,所以项天穿着他的衣服有些肥大,整体来说还算是合体的。项天随刘福到偏帐去用饭。这个时候,刘鸿在他的帅府书房里正在做着什么安排。 项天不知道,这是天启四年的某天,明朝与后金已经开战数年。连年的鏖战,明朝连连败北,丧师失地。那个天生就会打仗,举世无双的天才将领努先生(防止屏蔽,以后都这么称呼),正在成为明朝边陲将领的噩梦。在太平年间,总兵是一份光荣且高薪的职业,大区司令嘛,无非对着地图指手画脚一番,纸上谈兵过嘴瘾。可是现在不同了,当总兵意味判死刑,闯辽东、山海关之类的地方,无异于闯刑场。因为,天启四年,还没有几个将领能与努先生真正的合马交锋。刘鸿是天启朝第五位山海关总兵,之前的三位是被努老先生帐下四大贝勒干掉的,第四位竟是闻听消息后活活吓死的。刘鸿是第五位山海关总兵,不久前,他的称呼还不是刘总兵,而是刘郎中。(主管武器装备的兵部武库司郎中,大致相当于现在总装备部的部长)。只是因为这人太正直,惹恼了当政的魏忠贤。被派来山海关做总兵。 明升暗降,借刀杀人。想借努先生的手,干掉这个不听招呼的家伙。刘鸿到任不久,一个旧闻大名的人来了,带着他的全部家当,六万武装到牙齿的骑兵部队。他就是后金天命大汗,老努,在距离山海关外三十里扎营。准备一举荡平。 刘鸿之前是个文官,但绝不是那只会读四书五经的八股文人,事实上,他是一个有军事天赋的人。所谓军事天赋,就是没有上过战场,没有经过严格系统的军校训练,凭借着一本盗版书就能打胜仗的人。刘鸿就属于这类的人。对于这一点,魏公公似乎不清楚。不过无所谓,在袁督师还在做邵武知县的时候,这个露脸的机会只能让刘总兵给夺占了。 总兵大人清楚,这位天命汗有一个特点,就是耍诈。这一点,从起兵以来屡试不爽。他的用间技巧已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通常会在两军交战期间,派jiān细潜入城内,在最关键的时刻发挥作用。所有他的脑中在迅速的运转着,这个项天,是不是弩尔哈赤排到关里的jiān细。 他叫过自己的侍卫长,吩咐如此这般安排一番。侍卫长领命去了。 吃饱喝足的项天开始回过神来了,自己竟然毫无征兆的就穿越了,而且是自己幻想过无数次的明末。这不是在做梦,他用力的在自己的胳膊上拧了一下子,疼的他张大了嘴。不是做梦!!真的穿越了! 项天看过一些类似题材的电视剧,穿越吧也总该有个由头和途径吧,就像是那位寻秦记战士的时光机和那位历史系少女的mp3,自己只不过在城头站了一会,也穿了?真是无厘头。 此时此刻最重要的是,回去!在哪里来的就回哪里去!这个时代里没有我,那我不该在这里。每一刻都可能有危险。更重要的是,明代,没有他rì思夜想,寝不安席的林冰冰!他要回去,去寻找她。找到她后,会不惜一切的把她带走。那个活泼善良的女孩,好像凝结了世界上女孩子的全部优点,她不应该是一场商业骗局里的牺牲品。她一定要幸福!我要回去!刻不容缓! “项老弟,请随我来”。刘福打断了他的思考。项天没有说什么,跟着他一路走着。路上刘福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项天想着自己的心事,本无心去听这些。只是偶尔出于礼貌的答应一声。 “刘福老哥,不是要去将军的偏帐叙谈吗?这一路走来,刀斧林立,却是为何”。项天jǐng醒地觉察到,气氛好像很紧张,如临大敌。只是他还吃不准,这个阵仗是否和自己有关系。 转眼已到大帐之外,只听见帐内有人喊道,把jiān细项天带进账来。随着这一声喊,过来两个武士,给项天来了个苏秦背剑,捆绑起来。帐内,刘鸿一身戎装端坐在帅案之后,少了刚才的和气,脸上的表情沉肃起来。“帐下何人?”他忽然开口问道。 “项天”。 “谁派你来这里的?”,“不知道”。看得出,刘鸿的脸在抽搐,“你休要骗哄本镇(总兵官一般称镇台),山海关城外数里,没有寻常百姓居住,是我部与奴(明朝对后金的称呼)对峙的所在,那你为何会在此处出现”。 项天无语,毕竟在这个帐内,面对一群明朝将领士兵,你总不能说自己是21世纪穿越过来的,估计就是你说了,人家也不懂。就算是懂了,人家也不信啊。 他直视着那位总兵大人,有些佩服他了。他平静的说“怎样来到这里,我真的不知道。至于处置,那是你的事了”。刘鸿摆摆手,吩咐左右将项天推出帐外,斩首报来。 然而就在这瞬间,他改变了主意。命令亲兵,去掉了项天的捆绑绳索,并喝退了大帐内外的刀斧手。 每个人都惊异万分,而刘鸿总兵那张坚毅的脸上,一脸的平静。他恢复平和的面容。气氛松弛了下来。而对于他这个举动,就连项天本人也不能理解。 我能理解。刘鸿的依据是,他在项天的眼睛里,看不出一丝的慌乱,也看不出狡黠与闪烁之气。圣人说,“心不正,眸子眊焉”。而,项天的眼神,清澈澄明。 “项兄弟,此非常时期,不得不如此。如有得罪,刘鸿在此赔礼,万望海涵”。说罢对着项天深深一揖。项天赶紧还礼,说声“将军忠于职守,有勇有谋,是我大明百姓之福。” “项兄弟,你也劳乏了。去歇息吧”。他摆摆手,叫过来刘福,“项兄弟身体尚有虚弱之象,你要好生照顾”,刘福答应一声,带着项天去了。 晚上,项天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中飞速运转着无数个方案。而中心目的只有一个:我该怎么回去!一个个的想法都被他自己一一推翻了。毕竟时光机也好,P3也好,有依据就行。自己却完全无理由无来由。 那也得走,我要回去,回那个世界,寻找我的冰冰!下半夜,极度劳乏的他终于勉强入梦。 明天还未到来。项天能不能找到回去的合适方法?他已经打定主意,明天或许回去或许回不去,但是他一定回去,不惜一切代价。 第10章 黑豆计赢得大捷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这一夜,项天翻来覆去的打滚,他心中的憋的火气到达了临界状态。“老怎么会出现在这个鬼地方的”。这个跟鬼地方有关的问题,只有鬼知道。但是项天不在乎,他的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从哪里来,回哪里去。但是,到底是从哪里来到这里的,真是活见鬼了。 一夜无眠。早晨,他起来很早,拿起屋里一本书随意的翻看起来。不知道是哪位说的。看一个人的品位如何,得先看他读书的品位。而项天随手拿起的一本书,竟是一本图文并茂的《金瓶梅》,顿时有些异样的感觉。想不到这位刘鸿将军,还是一位无所不读的大家呢。这时候,刘福进来了,端着一盆水。看到项天手里拿的书,脸上的神情有些讪讪的,好像很不好意思。“项兄弟,这是我买的书。”。项天笑了。 其实,一夜未眠的不只是项天一个人,还有这位文官出身的山海关总兵刘鸿。庙堂之上的慷慨激昂,是他过去一贯的作风。所以被魏公公打发来边界效力。明升暗降,还想要他的命。但是这恰恰又成全了他,因为他早就想披上铠甲,为国靖边了,现在,机会来了。在刘鸿的眼里,后金并没有什么可怕之处。照样不是一箭一个眼,一枪能挑个窟窿吗!后金只有六万部队,而我大明呢?军队不竭。就像四百年后的中国,抗战总动员令的那句话: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小小的后金,怕他什么!! 这是在战略上藐视敌人,但是在战术上就必须重视他们了。这股敌人是绝对的强敌,也是当时最牛的骑兵。(只能说是当时,因为明代第一强军关宁军此刻还没有组建完毕)。更重要的是,游牧骑兵是打一枪就换个地方。他们的目的是抢掠和杀戮。如果山海关失手,接下来的,就是旅顺那一幕惨剧的重演。而作为山海关最高长官的刘总兵,是不允许这些假设xìng的可能产生的。 那个夜晚,他冥思苦想着对策。直到大帐里的蜡烛燃尽了一根又一根。他最终没合眼。天亮后,他决定去骑马,散散心,或许有收获。 刘鸿的坐骑是一匹宝马,名字叫做“追风”,起这么个名字,说明这匹马绝对不白给。事实上这也确是一匹良驹,没有赤兔马rì行千里夜行八百那么悬乎,rì行六七百里是没问题的,一点不喘。此马通体雪白,没有一根的杂sè毛。十分难得。更难得的是,据说这马还有个很光荣的祖先,那就是当年刘先主在新野骑的的卢马。 没有带随从,刘鸿自己一身布衣装束就出了城。纵马如飞。一个时辰后,他回到自己的帐内。已经大致有了一个计策。不过毕竟是凭空想出,不知道是否真正可以行得通。有些犹豫。他决定和那个叫项天的家伙聊聊天,因为他一直觉得那个项天是一个很有趣的人。 这时候的项天正烦着呢。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所以也就不知道怎么回去。苦苦思索,毫无头绪。这时候,一名小校进来,说将军有请,请项公子去叙谈。 项天有些纳闷,这个刘鸿,毕竟是一镇总兵啊。按说每天有忙不完的军机要事,怎么就这么有闲工夫老是想跟我聊天呢。再说了老子哪有什么多余时间陪你啊。闲扯淡,闲扯淡,扯来扯去还是扯淡。除了浪费时间丝毫没有其他的意义。还乐此不疲。。。。“项公子,请随我来”,小校的话打断了项天无声的思考。 “好吧,我就去跟他聊聊,反正也不知如何回去。就陪他玩玩吧。”,他这样想着,跟着小校一路来到大帐。 这次和上次明显不同。里面肃静的很,只有刘鸿自己拿着一本书看着。今天他是一身便装,却更彰显了儒将的风度。“好个英迈潇洒的刘将军”。他在心里暗自夸奖着。“可惜有点胖。”不小心把后边半句给说出来了。 “项兄弟,你在说什么”。刘鸿抬头看看项天。 项天一愣,“哦,刘将军,我在想你军务繁忙,为什么会有时间来找我叙谈呢”。 刘鸿看看项天,这个家伙必然有货。得让他说说自己的看法。“项兄弟,敌军压境,不是我刘某一个人的事情。关乎整个大明兴亡,项兄弟既然到我军营,不妨不吝赐教。”。 “我能有什么赐教将军的,我不过是山野村夫,只会耕种锄刨罢了”,刘鸿笑了,“山野村夫若都如项兄弟这般,可见我大明国力兴盛了。刘鸿再三恳请,项兄弟一定赐教“。 项天微微的有些不耐烦了,但是他不能表露出来。这时他的脑袋瞬间转了好多圈。“你想听主意,我就给你出个馊主意吧”。他这样想着,其实项天是有明朝情结的,他在读《明史》时候希望看到的是明朝搞定后金,因为他一贯的正统思想。但是现在这个境地,对冰冰的思念让他心如火焚,一刻也不想多待。心情无比的烦躁。甚至是有些莫名其妙的怒火压在心头。 “刘将军,我倒是有一策,不知道是否可行。战马喜食黑豆,我军所储黑豆颇多,将军可拨出一部分来,用泻药煮过后,撒在后金进军路上。。”刘鸿仰天大笑,“项兄弟,真有你的”。笑过之后,他喝了口水,接着说“果然是个馊主意,不过与我想的不谋而合”。他叫过帐前的领军校尉,吩咐如此如此。 三天后,两军对决于关外。后金六万人马,由四大贝勒分别统领,此四人分别是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明军这边,一杆大道旗,金边金线,一个斗大的“刘”字。刘鸿一马当先,身后四员正将四员偏将,一名捧印官,一名捧剑官。身后分三阵排列三万人马。 “尔等退兵,我大明zì yóu赏。否则,要尔等片甲不回”。刘鸿向着对面喊道。后金阵列里一员将官早已按捺不住了,就想往上冲。他是三贝勒莽古尔泰,后金第一猛将。 两阵的缓冲地带不过300米。地下一片黑压压的,这位猛将贝勒率领自己的属下第一梯队冲了上来。偏偏到了这片缓冲区,奇迹出现了,战马低头看低,止步不前。任骑兵如何用鞭子抽,也无济于事。它们是在吃地上所撒的处理过的黑豆。 效果很快就出现了。战马们忽然抽搐起来,接着是遍地的马粪。刘鸿挥鞭一指,说了声“冲”。 此战效果明显,明军阵亡4人,伤5人。阵斩后金400人。伤亡率不及40分之一,可谓大捷。有时候,馊主意也是有其用处的。这一战,损伤了后金的部分元气,给山海关赢得了时间。 刘鸿决定给朝廷打个报告,除了报捷之外,还得请求一部分援兵才行。 这个任务,他交给了项天。lt;/agt;; 第11章 回京报捷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战后的山海关内,热闹非凡,为了犒劳将士,刘鸿决定大开三天的荤,大酒大肉的就上吧,玩命吃,管够。士兵们都一片欢欣鼓舞。项天知道,在明末当兵可不比如今。当时的欠饷问题是严重的。士兵们最多三个月拿不到工资,病变的事都有发生。这是正常的,你想,平时上个班三个月不发你工资试试。何况是脑袋瓜子拴在腰带上呢,保家卫国,高尚是高尚了,不得吃饭啊。 但是刘鸿同志用一个简单明快的口号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跟士兵们宣传的绝对不仅仅是民族大义。而是另一个比较简单的道理:跟着我,有饭吃,有钱花。至于这工资的来源是什么情况,内幕问题,我暂时也不知道。 项天坐到了刘鸿那一席,这是个比较出人意料的安排。正将偏将,甚至连校尉都不是的项天,凭什么坐到这个位置?贵姓?贵庚?难不成是总兵大人的亲戚。对此,刘鸿只是微微一笑,不做任何的解释。 “项兄弟,数年了,我大明数万军队,不敢合马交锋,与奴一刀一枪拼命。现在竟由我军一战挫之,真是天意啊。我想请项兄弟做我军使者,回京城报捷如何?”话一出口,一片哗然。打了胜仗去向朝廷报功这事,毕竟是个没差,没准皇帝一高兴了,加官进爵都是有的。这个好处竟被这个小子给抢了去。 “总兵大人错爱了,我既不是军营中人,不堪此任”。项天推辞了,如果真的接受了,一是会招引别人的妒忌,二是一旦去到京城,不知会惹出来什么麻烦,自己毕竟是个未来世界的人。第三个原因比较搞笑,也比较现实。他不怎么会骑马,虽然以前也在张北草原骑过马。那和真正的战马是绝对不一样的,所以他选择拒绝。 刚打了胜仗,有点志得意满的刘鸿却实在没想那么多。他觉得这毕竟是一个机会,一个收拢项天的机会。所以他坚持他的意见。并决定让项天以总兵府幕僚的身份去京城。这一次,项天不好再推辞。他想,在京城,也许可能找到回去的途径。退一步说,如果暂时回不去了,也正好多见识见识。没准以后回去了能写本书。 “不会骑马的事有点抹不开,不能说,不过骑马是得练的”,项天想。他跟刘鸿说自己偶感风寒。准备雇一辆马车,rì夜兼程前往京城。刘鸿答应了。并特意派刘福随侍。 一天后,项天来像刘鸿告辞,准备起身赴京。项天还是初见时候那个样子,只拱了拱手,说:“项天这就去了,将军还有什么吩咐?”刘鸿似乎有些不快,脸上yīn沉了一下,但马上就恢复过来。他说“项兄弟,此行辛苦。一路平安。此次陛见,必能让朝野皆知,山海关士卒一心,将士用命。大明万万年!”。“将军放心,项天去了”。 项天雇了一辆马车,车棚较小,大概容得下三个人左右的面积吧。项天和刘福坐在棚内,外面是一个车夫。车夫看起来很是短小jīng干,一身的短衣襟,显得干净利落。驾车的技术也算是不错。 坐在车棚里,项天和刘福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这才了解到,原来这位年轻的刘鸿将军,是进士出身,还入过翰林院。顿时间对刘鸿开始肃然起敬起来。项天自己算是个考场不怎么得意的人。他艳羡古代那些中进士点翰林的人们。现在才刚刚知道,原来自己这些天打交道的武将,就是个翰林出身!! 天擦黑了,马车还行驶在官道上。前面还没有接近能歇宿的地方或者村庄。项天忽然生出一种不祥的感觉。马车夫忽然回头,问项天,“客官,前几天听了一句话,但是忘了下半句,求您给帮帮忙,想一想”。项天看看他,说,“你尽管说来”。 马夫嘿嘿一笑。说了句“车船店脚衙”,然后眯起眼睛看着项天和刘福。刘福一脸茫然,项天却明白了,下一句是“无罪也该杀”。这是古代的黑话,意思是出门在外,随身可能被谋财害命。项天看看车夫,说,“车夫老哥,你算是找错了人了,我可是身无长物啊”。车夫冷笑一声。“将军府的幕宾竟然没钱,谁信?你是自己拿还是我动手”,说着就去拿项天身后的包袱。 包袱里并无银两,只有随身的干粮和衣物,以及一点铜钱。其实最重要的物品是刘鸿给项天出具的堪合,也就是官方的招待证明。上面有总兵大印。是通行证,官方驿站白吃白喝的介绍信,也是说明项天使者身份的身份证,决不能落在歹徒手里。 项天跟刘福使了个眼sè,刘福会意。抓起包袱,两人同时跳下了马车。向正前方奔去。此时的官道上,真的可谓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叫破了喉咙也没人理。刘福和项天出于本能向前奔跑着,车夫(或者该叫他匪徒)持刀在后面追赶。大概跑出了两里地吧,项天和刘福都气喘吁吁了,项天的腿还抽了筋。他暗自琢磨“天要忘我啊,不跑了”。眼看车夫追到面前,将要手起刀落之时。刀却忽然掉在地上,再看车夫也向后仰了过去。项天起身看看,车夫已经气绝,喉咙处插着一支梅花镖。远处隐约可以看见两匹马正疾驰而来,速度很快,马蹄踏过,一片灰尘。 还是那个老动作,项天冲着马上的人拱拱手,说声多谢搭救,容图后报。那人却好似不在意的笑笑“天下人管天下事”。项天一愣,是个女声! 待到近前一看,不由得大吃一惊。他好似疯狂了一般,扑上去。“冰冰,你让我找的好苦,你怎么也来到这里了?”。眼前这个女子一身男装,干净利落。除服饰外,活脱脱就是林冰冰! “你要干什么,什么冰冰?这是都察院佥都御史谢老爷家的二小姐。你这人,长了疯病吧!”。后面的马上,一个丫鬟模样的人说道。 “冬梅,不要为难他,我们赶路吧。”说罢对着马轻轻抽了一鞭,消失在夜sè中。 项天愣住了,这不是冰冰?不,天下怎么会有如此相像的面孔?都察院佥都御史?我一定把此事弄清楚! 回头看看刘福,说了声,“刘福老哥,我们吃点东西,这就上路,兼程去京城”。说完也不待刘福回答,径直向身后的马车走去。; 第12章 皇帝的奶妈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刘福背起包袱,追赶大步流星的项天。项天已经跳上了马车,甚至他在挥舞在鞭子,如果他会赶马车的话,他应该不会等刘福慢慢悠悠的回来了。因为他意识到,京城之行,还有许多的未解之谜在等着他前去一一破解。最重要的是,冰冰怎么成了御史的小姐?他一定结识这位谢御史,弄清究竟! “项兄弟,你太xìng急了。我这还没。。”,刘福接过项天手里的马鞭。“刘福老哥,不要说了。我们赶路。我有些倦意,先睡一会。你累了就叫我,换我赶车”。” 在项天还在路上的时候,京城已经接到了山海关大胜的消息。在那没有电话通讯的年代,似乎不可思议。其实也没有什么不可思议的,大将出征或者镇守,朝廷通常会派监军。所谓的监军,就是监察军队,监视将领。但是刘鸿出征前,魏忠贤没有给刘鸿派监军,刘鸿还觉得比较奇怪。其实魏公公是不会有疏漏的,他之所以是不派监军,是派jiān细。刘鸿身边的副将张大力,是一直被他倚重的将官。但是刘鸿不知道,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阉党! 这几年魏公公当权,实在是太会拉人了。封官给钱,就像是送大白菜一样,所以前来主动投奔的人还是不少的。也就有了后来那许多的名号,所谓的“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等等。妖魔鬼怪,很少威风,唯一的相同点是,什么都有,就是没有人类。我可以负责的说,如果很久以前,他们进入朝廷的时候还是一个人的话,现在,他们都是为了利益而不顾一切,放弃一切原则cāo守,高度提纯的人渣。刘鸿现在的副将张大力,就是一名不知名的阉党。不久以前,他只是地方上一名普通的武官,因为贪污被免职了。投奔魏公公后,竟连升三级。当上了山海关副将。 刘鸿这个书生意气的儒将,没有查人老底的习惯。所以对自己身边这颗定时炸弹丝毫没有防备。战斗一结束,项天还未出发,张大力就派出心腹,用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传回了京城。 如果说无赖泼皮魏忠贤,从一个底层太监到东厂提督,权倾朝野,是创造了奇迹的话。这个奇迹的来源应该说是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姓客,史称客氏,天启给她的封号是:奉圣夫人!这位夫人可谓是不同寻常。说到底,不过是天启皇帝朱由校的nǎi妈。具体是什么时候结婚的不清楚,总之十八岁就生了儿子。又顺利被挑中成为朱由校的rǔ母。天启成年了,她还在宫中,天启结婚了,她仍在宫中。据说天启大婚的时候,客氏很不高兴,哭闹一番,史书说,“客氏不悦”。这是一个相当无厘头的事,皇帝结婚,nǎi妈不高兴。好似这里面会有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事实上,也可能真的有。就客氏的品行和朱由校当时的年龄,不会没有可能。 这些不论。就这位奉圣夫人的待遇,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了。她出人皇宫坐的是八人抬的大辇,而相当于总理的内阁大学生出入宫禁也只能步行。寒窗苦读这么多年,混朝廷这么多年,比不上一个nǎi妈?悲催。 魏忠贤之所以能顺利上位,是因为他在和客氏谈恋爱,有必要申明,我没写错,你也没看错。虽然魏公公是太监,但是他可以找女朋友。在明代的宫廷里,这有个专用的称呼叫做“对食”,虽然有名无实,也算个心里安慰。 天启皇帝至今还没有儿子,并非是他的生育能力有问题,是因为他的儿子多数在未出生之前就被干掉了。实施这事的也就是这位客nǎi妈。皇帝才二十岁,生出来孩子如果聪明,就会不好控制,地位不保。出于这个观点,不能让他有孩子。 现在朝廷的大权,就掌握在魏公公和客nǎi妈的身上,凡有大臣奏章上来,要先跟这俩人招呼,否则就是不懂规矩。 可惜的是,这俩人,项天都是有印象的。但是这个规矩。来自为了世界的项天并不懂。这就为接下来的事情埋了伏笔。 再说项天,一路的跋涉劳顿,终于到了běi jīng城的大门口,潞河驿站。验证了堪合以后,项天住了进去。倒头大睡。他太累了。 第二天,他循例去会极门递文书,准备觐见皇帝。 回话很快就出来了,皇帝大人很忙,先去见见奉圣夫人。 项天愣住了。知道天启是个不靠谱的,没想过会这么不靠谱。大老远来京的边帅使者,打发去见一个nǎi妈,成何体统。 他还是去了,毕竟这是皇帝的意思。 好在由于是皇帝赐见,门房没有难为他。(就平时的通报标准,项天就是把裤子当出去也不够打点的)。 客氏的房子很气派,具体气派到何种程度?现在běi jīng西城区的什刹海好不好?就建筑面积来说,还不及人家nǎi妈同志六分之一。没人带着真会迷路的。 项天第一次见到这个传说中的女人,验证了史书记载的“相貌妖冶”的话真的不虚。但他还是想看看这个女人到底还有什么别的本事。 “山海关总兵使者项天,拜见奉圣夫人!”,口里说着拜见,也只是长揖,并非真正下拜。客氏心头一震,好大的架子,三公九卿,六部都察院,哪个见了我敢不拜不跪?这个使者吃了豹子胆不成。 好在今天她的心情好像好一些,没有追究这个问题。“免礼,请入座”。 她仔细打量这个使者,暗暗赞许,果然不俗。但也想刻意刁难一番。“项先生身居何职?”。“在下无职,因是刘总兵朋友,留于幕府”。 “哦?”客氏一愣,这个刘鸿竟派一个白身来报捷。应该关系不一般呢。倒是试试他有多少能耐。不过自己也没有学问,如何去考察他呢。 “报捷之事,文书我已看过。刘鸿做的很好,自会重赏。项先生一路辛苦,且会驿站休息。待来rì金殿面君“。 “谢过奉圣夫人,项天告退”。说罢缓步退了出去。 回到驿馆,项天暗自考虑。金殿面君,会问我什么问题?皇帝究竟是不是我所了解的那样昏庸无能,只喜欢木工活?这个奉圣夫人又有什么本事,圣眷不衰。还有此行最重要的目的,那位谢御史究竟是个什么情况.都察院佥都御史一般只有两人,应该是比较容易打听的。这天傍晚,项天接到了旨意,大致意思是明天一早去礼部演礼(让礼部官员讲解见皇帝的礼仪)后,去乾清宫陛见。 第13章 金殿点翰林 - 再战大明 - 会飞的小猪123 () 项天走后不久,客nǎi妈派人找来了阉党骨干崔呈秀。对这位仁兄就不多介绍了,一句话概括,很无耻。时任户部尚书的崔呈秀,还是魏公公的干儿子,这样论起来的话,客氏应该也算是他的干妈了。 两人汇总了一下情况,分析了当前状况后,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叫项天的人应该是刘鸿的死党,所以刘鸿才会趁打了胜仗让他来报功,趁机为他讨官职。下面就看金殿面君的时候。如果此人真的有才华有本事,就封他京官,切断刘鸿的外援,同时采取别的策略应付刘鸿。贯彻不整死不算完的原则。 正事忙完了,崔呈秀冲着屋里的丫鬟仆役挥了挥手,示意他们退出去。然后把门轻轻掩上。向客氏挤挤眼睛,客氏会意,开始宽衣解带。这种事是可以理解的,魏公公是个残次品,但是客nǎi妈是没有问题的。她也想找同样正常的人做一些正常的事。崔呈秀是个合适的人选。 只是不知道如果他的干爹魏公公如果知道此事,会作何感想和反应。 第二天,项天很早就起床了。毕竟是去见皇帝嘛。先去到礼部,由一个摇头晃脑的礼官来教授礼仪。什么三跪九叩,不能抬头视君之类的。很繁琐也很烦人,但是这个环节不能出一点问题。否则就是掉脑袋的事情。 本以为很快就能被召见,结果等了两个时辰。快到午时了才由一名太监引领进殿。看过很多次类似的电视剧了,场景不同,宫殿的视觉效果也是不同。而这次,项天真正见识了什么是乾清宫。远比后来的故宫乾清宫气派宏大。 左右站立着文武大臣,文东武西。到处是绣着飞禽走兽的补子,象征官员的品级和权威。项天不敢牢记礼官的叮嘱,不敢抬头望君。 这次算是破了项天的例了,在这里,既不能拱手,也不能作揖,只能乖乖的行礼跪拜。还得说那句“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朱由校看看底下跪的山海关报捷使者,发现他没有穿品级服sè,有些不解。说了句,“爱卿平身。”“谢万岁”。 “项爱卿在刘将军帐下效命,如今官居何职?为何不着本品级服sè入朝?”他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再次施礼跪下,项天回答,“小民无官职,是刘总兵友人,故在幕府”。 皇帝明白了,好个刘鸿,难得有这个英武挺拔的朋友,来为朝廷效力。想到这里,他笑了。“项爱卿,刘将军呈上来的文书我看过了。他说此次破敌是依你计策。请朝廷对你嘉奖功劳呢”。 “刘将军对小民错爱了,此次能打破敌军,全靠皇上天威,将士用命,刘将军指挥调度有方。小民不敢贪功”。项天这样说着。他知道皇帝总喜欢不贪功的人。果然,天启的表情微微的变化了一下,心里对项天这样的回答是赞许的。 “项爱卿,古人说,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你虽不贪功,朕也不能埋没你的功劳。你既是尚未有功名,那朕就赐你进士出身,授翰林院检讨衔,去都察院任职吧。”。天启皇帝以不容再争的口气说道。 项天的脑袋飞速运转着,进士出身,翰林院检讨,虽然只是从七品副处级的小官,但毕竟清贵,是个有前途的地方。更重要的是都察院任职,就要机会去见识那位谢御史了。但是只因报捷得官,毕竟有人不服。所以不能接受。 正在他还想婉拒皇帝美意的时候。殿外太监来报,后金派人送来一副上联,请大明赐下联。天启来了兴趣,让太监来念出上联:“骑奇马,张长弓,琴瑟琵琶八大王,单戈独战”。从字面的意思看,是拆字联,奇马是骑,长弓是张,琴瑟琵琶有八个王,单戈是古体的战字。但隐含的意思是,后金有宝马长弓,努先生下面的皇太极、多尔衮等八个贝勒,都是能独当一面,占领大明国土的人。这是**裸的挑衅! 满朝文武,都明白这个意思。急的团团转,却没有人能对一个合体的下联。天启皇帝愤怒了!虽然他平时不怎么管国事,就爱做个木匠活,但国事总该有人管。这种对对子的事情总不能推给魏公公和客nǎi妈吧! “你们这群老夫子,平时咬文嚼字的,如今连个对子对不上了吗?”,大家看出了皇帝的愤怒,可惜能力有限,实在没辙。 下面的项天忽然灵机一动,再次施了一礼,“皇上,小民想试着对一下联,求皇上允准。” 真是大旱来雨了。天启大喜过望,“项爱卿,快快对来!”。 “伪为人,袭龙衣,魑魅魍魉四小鬼,合手即拿!”。一个拿字刚刚说完,天启情不自禁的喊了声“好!项爱卿,朕迁你为翰林院编修,赏六品衔在都察院任职”。大殿内赞叹之声不绝!这次项天没有拒绝,向天启叩头谢恩。 下联的也是拆字对,为人是伪,龙衣是人,魑魅魍魉都有鬼偏旁。合手是个拿字。隐含意思是说后金穿上龙袍也是伪政权,是魑魅魍魉的鬼类,只需要把手一张一合就能降服! 这是项天脑子里小宇宙的大爆发,此对子堪称是绝对了。不知道后金的兄弟们看到这个下联会是什么感想。那就不关项某的事啦,哈哈哈哈。 下朝后,他没有再回馆驿,而是回了自己的房子。都察院是有福利房的,还不错,是个两进的四合院。在běi jīng南城的耳朵胡同。老běi jīng的胡同名字都很怪,在此就不过多解释了。 他也就此拥有了一顶乌纱和一套石青sè的,绣着六品鹭鸶的补子。自己穿戴起来新鲜了一阵。 明天就要到院上任,他想找个机会去事先对都察院的基本情况做个了解。他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刘福。虽然刘福不是他的仆人。但目前也是乐意为这位新贵人效劳的。 但是刘福没能出得去门,就和项天一起。被铺天盖地的请帖给淹没了。这是必然的,皇上钦点的青年翰林,为国争了光的项御史。必然是朝廷rì后一颗新星。这个时候不巴结。什么时候巴结。 对此,项天也是有数的。但是,他并不认同这个规则。却没有像大多数拒绝请客送礼的官员一样强硬。只是逐一回信,婉拒了这些好意。 在下一次大动作前,需要足够的休息。写完这一堆拒绝信。项天把门关了起来,准备睡觉。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