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刘的茶馆》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剧情节点:剑气长城战事激烈,后方开始大规模征集物资和兵员。 柳叶镇,宝瓶洲一个再寻常不过的小镇。镇东头的老刘茶馆,是镇上消息最灵通的地方。老板老刘是个五十多岁的精瘦汉子,迎来送往,嘴皮子利索,也最会察言观色。 往常,茶馆里谈论的无非是张家长李家短,或是哪家米铺的米价又涨了几文。老刘的道理很简单:“开门做生意,和气生财。来的都是客,茶水管够,听客官们聊高兴了,我也就高兴。” 但最近,茶馆里的气氛变了。 起初,是南来北往的行脚商人带来了些风言风语,说北边,很北很北的地方,在打仗。剑仙们和妖族,打得天昏地暗。镇上的人听了,大多也就当个新奇故事,毕竟那太遥远了,远得像天上的月亮,看得见,摸不着。老刘也只是多添几句嘴:“乖乖,剑仙打架,那得是啥阵仗!” 可渐渐地,消息越来越真切,也越来越沉重。 先是镇上的布告栏上贴了官府的告示,言辞恳切,说是“边关危急,征召勇士,保家卫国”。告示上没细说在哪打,和谁打,但勇士二字,像块石头砸进了平静的柳叶镇。 茶馆里,议论声顿时多了起来。 “听说了吗?王屠夫家的二小子,报名去了!” “唉,那孩子才十六吧?王屠夫婆娘哭得眼睛都肿了。” “说是去了能当大官,有赏钱……”一个声音弱弱地说。 立刻有人反驳:“什么赏钱?那是拿命换!我听说,那边死人跟割麦子似的!” 老刘默默地给续水的茶客添上热水,听着这些话,心里也沉甸甸的。他的小儿子,刚满十七,正是热血冲动的年纪。前几天,小儿子还问他:“爹,要是我也去当兵杀妖,是不是就能光宗耀祖?” 老刘当时一巴掌拍在儿子后脑勺:“光个屁!给老子安安分分在家待着!你那三脚猫的庄稼把式,去了不是送死?”话虽糙,但担忧是实打实的。他的道理里,又多了一条:“天塌下来有个高的人顶着,咱们小老百姓,平平安安过日子就是福分。” 没过几天,镇上开始摊派“军需”。说是自愿,但家家户户都得出点。老刘茶馆的茶叶,被征走了一半,说是要给前线的将士们提神。银钱倒是给了,可比市价低了不少。 老刘没说什么,默默地把剩下的茶叶收好。有老主顾来喝茶,发现常喝的雨前龙井没了,只有些粗茶。 “老刘,好茶叶呢?藏起来了?” 老刘苦笑一下:“客官,您多担待。好茶……送去给更需要的人了。” 他没提征字,也没提价钱。只是觉得,那些在前线拼命的人,是该喝口好茶。这似乎又符合了他“来的都是客”的道理,只不过这次的客,是那些看不见的勇士。 茶馆里,讨论征兵和军需的声音越来越响。有人抱怨,有人叹息,也有人激昂。 一个老秀才摇头晃脑:“国之将亡,必有妖孽。我辈读书人,也当执笔从戎……”话没说完,被旁边一个壮汉打断:“秀才公,您那笔杆子能戳死妖族吗?还是多给我们这些要去的人写几封家书实在!” 众人一阵哄笑,却带着苦涩。 这天傍晚,老刘的小儿子闷闷不乐地回来了。 “爹,李二狗他们今天都去镇口报名了,我也想去……” 老刘放下手中的算盘,定定地看着儿子,眼神复杂。他想骂,想打,但看着儿子那既有期盼又有不安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他倒了杯粗茶,推给儿子:“喝口茶,定定神。你真想好了?” 儿子猛点头。 老刘叹了口气:“你娘走得早,我就你这么一个……你要是真去了,记得,保住命最要紧。什么光宗耀祖,都是虚的。爹的道理是,人活着,比什么都强。” 儿子愣住了,他以为爹会大发雷霆。 老刘又说:“你要是真去了,家里的茶馆,爹就给你留着。等你回来,还让你当少东家。” 那一晚,老刘茶馆破天荒地没有早早打烊。灯火下,老刘一遍遍擦拭着那些被征走茶叶后空出来的茶罐,仿佛想把上面的灰尘和心里的不安一同擦去。 他不知道剑气长城在哪里,不知道妖族长什么样,更不知道这场仗会打多久。他只知道,这个世界好像跟他以前认识的不太一样了。他那些朴素的“道理”,在这些宏大的“家国天下”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却又那么真实地支撑着他,也开始悄悄地发生着某些改变。 也许,等仗打完了,那些勇士们凯旋,路过柳叶镇,他会给他们沏上最好的茶,不收一文钱。这也是他的道理,新添上的。 林婆婆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剧情节点:文庙议事后,天下各地,尤其是书院势力所及之处,开始有意识地推广教化,一些读书明理的观念开始向下渗透,尽管过程缓慢且曲折。 杏花村,坐落在桐叶洲某个不起眼的山坳里,村民们祖祖辈辈靠着几亩薄田和山货为生。村里识字的人,一个巴掌都数得过来,村正老李头算一个,勉强能看懂官府的文书。 林婆婆是村里最年长的老人之一,眼睛花了,背也驼了,但精神头还算硬朗。她一辈子没出过杏花村,最大的念想就是远嫁到州府的闺女能常回来看看。她的道理是老一辈传下来的:“人生在世,吃饱穿暖,儿女平安,就是最大的福气了。”、“多做善事,老天爷会看到的。” 这年春天,村里来了个年轻的外乡人,自称姓方,是个落魄书生。他不像以前那些趾高气扬的过路大爷,反而客客气气的,说想在村里盘桓些时日,可以教孩子们识些字,换些吃食住处。 村正老李头琢磨着,如今世道似乎有些变了,外面常听人说读书明理、圣人教化,让孩子们认几个字总没坏处。于是,方书生就在村里的破祠堂里办起了简陋的学堂。 孩子们一开始新鲜,后来就坐不住了。杏花村的孩子,野惯了,哪受得了日复一日的之乎者也。 林婆婆每天都会拄着拐杖,颤巍巍地端一碗自家腌的咸菜,或者几个热乎乎的粗粮馍馍,给方书生送去。她不图什么,只是觉得这年轻人不容易,一个人在外,又是个读书人,该敬重些。 有一天,方书生看着来听课的孩子越来越少,有些泄气。林婆婆放下馍馍,看着他,慢悠悠地说:“方先生,娃儿们皮,坐不住是常事。但老婆子我活了这大半辈子,觉得您说的那些道理,挺好。” 方书生有些讶异:“婆婆也听懂了?” 林婆婆笑了,露出没剩几颗牙的牙床:“老婆子我大字不识一个,哪能全懂。但您说,人要讲良心,要知善恶,要懂孝悌……这些,老婆子我听得进去。” 方书生看着林婆婆布满皱纹的脸,忽然有了一个念头。 第二天,他对剩下几个孩子说:“今天,我们不学那些难的。我教你们写你们爹娘的名字,写爹、娘、孝顺这几个字。” 林婆婆照例来送饭,就站在祠堂门口听。 她听到方书生用很慢的语速,一笔一划地教孩子们写字,解释字的意思。 “这个‘孝’字,上面是个老字头,下面是个子,就是子女背着老人,子女要奉养老人,要听父母的话,这就是孝顺。” 林婆婆听着听着,眼睛就湿了。她想起了自己远嫁的闺女,想起了自己早逝的爹娘。这些道理,她以前也懂,但从没想过,原来这些还能写在纸上,能看得见,摸得着。 傍晚,方书生收拾东西准备回去时,林婆婆却没走。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搓着手:“方先生……老婆子我……我能不能也……学认几个字?” 方书生愣了一下,随即温和的笑着:“当然可以,婆婆。您想学什么字?” 林婆婆想了想,说:“就学……我闺女的名字,还有平安两个字。” 于是,在杏花村的破祠堂里,油灯下,一个年轻的书生,握着一位满手老茧的老人的手,一笔一划地在沙盘上写下她女儿的名字,写下平安二字。 “林婆婆,这个是‘秀’,钟灵毓秀的秀,是说您女儿灵巧美丽。” “这个是‘凤’,凤凰的凤,是百鸟之王,尊贵吉祥。” “这个是‘平’,平平安安的平。” “这个是‘安’,安然无恙的安。” 林婆婆学得很慢,手抖得厉害,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但她脸上的神情,却像是孩童得到了最珍贵的糖果,专注而欢喜。 她嘴里喃喃念着:“秀凤……平安……秀凤……平安……” 仿佛这几个字,就能穿过千山万水,把她的思念和祝福带给远方的女儿。 后来,方书生在杏花村待了小半年,不仅教孩子们,也断断续续教了林婆婆认了十几个字。大多是些祝福平安、家庭和睦的字眼。 秋天的时候,方书生要走了。他说,他要去更远的地方,去看看那些新的书院,去听听文庙圣贤们说的新道理,或许将来,他也能成为一个真正能教化一方的人。 临走时,林婆婆送了他一双熬了好几个晚上才纳好的千层底布鞋。 “方先生,老婆子我没啥好东西。这鞋,你穿着赶路,结实。” 方书生接过布鞋,郑重地向林婆婆鞠了一躬。 方书生走了,杏花村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但有些东西,似乎不一样了。 林婆婆偶尔会拿出那张写满了她认得的字的泛黄草纸,用指尖一个一个地描摹。她还是不完全明白那些大道理,但她知道,认字是件好事,能让人心里亮堂些。 她以前的道理是吃饱穿暖儿女平安,现在,她心里默默又添上了一条:“要是能识些字,懂得书上的道理,那福气,或许会更长久些。” 她甚至开始跟村里的妇人们念叨:“让娃儿们多跟方先生那样的人学学,哪怕就认得自家名字,知道个好歹,也是好的。” 那颗由文庙议事所播下的教化种子,经由一个落魄书生的手,在一个偏远山村的老婆婆心里,悄悄地,也发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嫩芽。 这一点嫩芽,或许改变不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却足以让一颗苍老的心,在余晖中,感受到一丝前所未有的光亮和慰藉 守灯人老许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可能是某个大洲正邪大战之后,元气大伤,许多宗门凋敝,秩序重建缓慢;也可能是文庙威望日隆,开始整顿山水谱牒,一些不合规矩的淫祠野祀被取缔。 清风观坐落在青萍山半山腰,曾经也香火鼎盛过一阵子。观里的道士们,据说最厉害的也不过洞府境,在这一带算不上什么大仙师,但庇佑着山下十里八乡的凡人不受山精野怪滋扰,倒也尽心尽力。 老许是清风观的守灯人。 他不是道士,只是观里雇来的杂役,负责打理长明灯,清扫庭院,偶尔也帮着采买些日用品。他在这山上待了快三十年,从一个毛头小子熬成了两鬓斑白的老头。观主换了三任,年轻道士来来去去,只有他和那盏长明灯,似乎亘古不变。 老许没什么大本事,手脚还算勤快,话不多,见了谁都只是憨厚地笑笑。他最大的念想,就是每月下山两次,给山下村里卧病在床的婆娘买些药,再给嘴馋的孙女带块麦芽糖。他觉得,只要长明灯不灭,清风观就在,他的这点活计就在,家里的日子就能过下去。 近些年,山外的风声越来越紧。 先是听下山采买的小道士说,远处的大山头打翻了天,死了好多好多修士,连绵延几百里的大江都染红了。老许听了,只是缩了缩脖子,觉得那些事离自己太远,只要清风观的长明灯还亮着就好。 后来,风声越来越近。有穿着制式袍服的修士开始频繁出入青萍山地界,神色倨傲,据说是奉了山上山下都得敬畏的文庙”的法旨,清查各地山水气运。 清风观的观主李道长,那几日愁眉不展,连带着整个道观的气氛都凝重起来。老许不懂什么山水气运,也不明白文庙是什么了不得的地方,他只是更勤快地擦拭长明灯的灯罩,添上最好的灯油,希望那火光能更旺一些,驱散些观里的阴霾。 终于有一天,几位气势迫人的“仙师”驾临了清风观。他们在观里走了几圈,指指点点,又和李道长在内堂谈了许久。 老许远远地看着,心里有些不安。他看见李道长送那些仙师出门时,脸色苍白,平日里挺直的腰杆也塌了几分。 当晚,李道长把观里所有人都叫到了大殿。 他声音有些沙哑地说,清风观的香火,可能要断了。说是此地山水灵韵浅薄,供奉不正,不合新规,限期三月内自行解散,山神印也要上缴。 道士们一片哗然。有年轻的弟子不忿,想要争辩,被年长的师兄拉住了。 老许站在角落里,脑袋嗡的一下,有些发懵。 香火要断了?长明灯……也要灭了吗?那他…… 那晚,长明灯的火苗似乎也跳动得格外不安。老许守在灯旁,一夜没合眼。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好端端的道观说没就要没了。他也不明白,那些高高在上的仙师们,为什么要管他们这小小的清风观。 他只知道,如果长明灯灭了,他就没了活计。婆娘的药,孙女的糖,还有他这几十年的习惯…… 接下来的日子,清风观人心惶惶。有些年轻道士已经开始收拾行囊,另寻出路。李道长则整日枯坐,长吁短叹。 老许依旧每日擦拭灯台,给长明灯添油。只是他的动作比以往更慢,更仔细,仿佛想把这最后的光阴拉得长一些,再长一些。 他开始在心里盘算。山下的田地早就荒了,他这把年纪,也干不动重活。或许可以去镇上帮人看看店铺?或者……他还能做什么呢? 一个月后的一天清晨,老许照例去点检长明灯。 他发现灯油已经见底了。往常,新的灯油早就由采买的弟子送来了。可如今,观里一片萧条,采买的事也没人上心了。 长明灯的火苗,在晨风中微弱地摇曳,仿佛随时都会熄灭。 老许心里一紧。他跑去库房,翻箱倒柜,只找到一小罐劣质的桐油,那是以前备着应急的,烟大,对灯芯也不好。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翼翼地把那桐油添进了灯盏。 火苗挣扎了几下,升腾起一股黑烟,但终究还是亮了起来,虽然不如往日明亮,却依旧顽强。 李道长不知何时站在了他身后,看着那跳动的火苗,眼神复杂。 “老许,”他开口,声音带着疲惫,“不必再费心了。这灯,早晚是要灭的。” 老许转过身,看着观主,嘴唇动了动,却没说出话来。他只是摇了摇头,又默默地拿起抹布,擦拭起沾了黑烟的灯罩。 只要他还在一天,这灯,就不能在他手里灭了。 这或许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道理,只是一个守灯人,最朴素的念想和最后的坚持。 又过了一段时日,清风观的道士们陆陆续续都走了。最后,只剩下李道长和老许两个人。 李道长把观里剩下的一些薄产变卖了,分了些给老许,让他下山去。 “老许,你也回吧。此地已非修行之所,莫再留恋了。” 老许接过那袋有些分量的铜钱,手指微微颤抖。 他抬头看了看那盏依然亮着的长明灯,火光虽弱,却映得他苍老的脸庞有了一丝奇异的光彩。 “观主,”他低声说,“这灯……我能把它带下山吗?” 李道长愣住了,随即苦笑了一下:“一盏凡灯而已,你要便拿去吧。” 那天,老许背着一个小小的行囊,手里捧着那盏熄灭了灯火但擦拭得干干净净的铜制灯台,一步一步走下了青萍山。 山风吹过,空荡荡的清风观更显寂寥。 老许回到山下的土屋,婆娘正倚在门口张望。 他把灯台放在了堂屋的旧桌上,从行囊里拿出火石和一小截新的灯芯,重新点燃了那盏灯。 昏暗的土屋里,顿时亮起了一小团温暖的光。 孙女跑过来,好奇地看着。 “爷爷,这是什么灯呀?比咱家的油灯亮堂。” 老许摸了摸孙女的头,笑了笑,没说话。 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他知道,只要这盏灯还亮着,他心里的那点念想,就还没断。或许,他以后还会在某个地方,继续做一个守灯人,哪怕守的只是一盏普通的灯,照亮的只是自家小小的屋檐。 这一点光,微弱,却也实在。 桥头的老黄历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宝瓶洲,大骊王朝经过多年征伐与休养生息,国力日盛,各地秩序也逐渐稳定。但王朝新政推行、山水气运梳理的过程中,依旧会触及一些旧有的势力和习俗。同时,随着天下渐定,一些曾经因避祸或别的原因隐居山林的人物,也可能重新出现在市井之间。 福禄县,大骊王朝治下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城西有一座石拱桥,名叫安澜桥,桥头常年坐着一个卖老黄历和卜卦的瞎眼老者,姓张,人称张瞎子——当然,这只是街坊邻居私下里的称呼,当面都客客气气地叫一声“张先生”。 张瞎子在这桥头摆摊已经有十几年了。 没人知道他从哪里来,只知道他眼睛看不见,却似乎什么都知道一点。 他卖的老黄历,据说是他自己推算的,比官府颁发的还要灵验几分;他卜的卦,也常有应验,虽然他从不多言,只点到即止。 他每日坐在那张小马扎上,面前铺一块蓝布,上面放着几本翻得起了角的黄历,一筒竹签,还有一只缺了口的粗瓷碗,里面零星放着些铜板。 张瞎子不贪财,卜卦随缘,黄历也卖得便宜。 他常说:“天机不可泄尽,糊口而已。”他每日的营生,除了糊口,似乎更多的是在聆听。听桥上来来往往的脚步声,听小贩的叫卖声,听妇人们的家长里短,也听那些偶尔路过的、带着刀剑气息的江湖人的低语。他就像这座桥的一部分,沉默而洞悉。 这年秋天,福禄县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确切地说,是一位年轻的青衫客,背着一只竹箱,腰间挂着一只青皮葫芦,眉眼疏朗,气质温和,却又带着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沉静。 他不像那些行色匆匆的商旅,也不像那些杀气腾腾的江湖豪客。他只是在县城里随意走着,看看店铺,听听小曲,偶尔会买些当地的小吃,细细品尝。 这天午后,青衫客走到了安澜桥头。 张瞎子正闭目养神,听到脚步声在自己摊前停下,他微微侧了侧头:“客官,要看黄历,还是问卜?” 青衫客笑了笑,声音很温和:“先生,我不看黄历,也不问卜。只是路过,想跟先生讨碗水喝。” 张瞎子摸索着拿起身边的小茶壶,倒了一碗粗茶,递过去:“粗茶淡水,客官莫嫌弃。” 青衫客接过茶碗,也不客气,一饮而尽,赞道:“好茶,解渴,也解乏。” 他放下茶碗,却没有立刻离开,反而饶有兴致地看着张瞎子摊上的黄历和竹签。 “先生这黄历,似乎与市面上的不大一样?” 张瞎子嘴角露出一丝几不可察的笑意:“老朽自己推算的,多加了些山野村夫用得上的东西,比如何时播种,何时嫁娶,何日宜出行,何日忌动土。官府的黄历,太雅,不接地气。” 青衫客点点头:“先生说的是。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黄历也好,道理也罢,终归是要让人用得舒坦,过得明白才好。” 张瞎子心头微微一动。这话,他说过类似的,但从这年轻人口中说出来,似乎又多了几分不一样的分量。 他忍不住开口:“听客官口音,不像是本地人。是来游历的?” 青衫客嗯了一声:“算是吧,四处走走,看看山水,也看看人心。” “如今这世道,人心……怕是不好看呐。”张瞎子叹了口气,最近县里不太平,几家大户因为田产地界的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还请了山上的“仙师”下来撑腰,弄得乌烟瘴气。 青衫客却不以为意,只是轻声道:“人心如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有浑浊的时候,自然也有清澈的时候。关键在于,有没有人愿意去疏导,去立规矩,去讲道理。” 他顿了顿,又说:“就像这桥,有了它,两岸才能相通,人来人往才能便利。这桥,本身就是一种规矩,一种道理。” 张瞎子沉默了。他在这桥头坐了十几年,从未想过这普普通通的石桥,竟也能被说出这番道理来。 他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不简单。 他试探着问:“客官……也是读书人?” 青衫客笑了:“读过几本书,也认得几个字。但更喜欢用脚去量,用眼去看,用心去听。” 他说着,从怀里摸出几文钱,放在张瞎子的粗瓷碗里:“多谢先生的茶水。” 然后,他便起身,不带一丝烟火气地,融入了桥上来往的人流之中,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张瞎子坐在那里,久久没有动弹。 那几句看似平常的话,却像一颗石子投入了他平静的心湖,荡起了一圈圈涟漪。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人心如水,关键在于疏导,立规矩,讲道理。” “桥,本身就是一种规矩,一种道理。” 他想起了自己推算的那些黄历。他一直觉得自己只是在遵循古法,却从未深思过,这些“宜”与“忌”背后,真正的道理是什么?是为了束缚人,还是为了更好地指引人? 他想起了那些来问卜的人。他总是点到即止,怕泄露天机,也怕担上因果。但如果,他的指点能让人少走些弯路,多些安稳,那这份“因果”,是不是也值得去担一担? 傍晚,张瞎子收了摊,慢慢往家里走。 路过县衙门口,看到衙役们正在张贴一张新的告示。他凑近了些,虽然看不见,但能听到旁边识字的人在念。 告示是新任县令颁布的,说是奉了朝廷和文庙的旨意,要重新勘定县内田产地界,严禁豪强侵占,若有纠纷,可到县衙申诉,由官府出面调解,务求“公平公正,合乎情理法度”。 人群中议论纷纷,有叫好的,也有担忧的。 张瞎子却听得心中一亮。 “公平公正,合乎情理法度……”这不正是那个青衫客口中的“立规矩,讲道理”吗? 他忽然觉得,自己那本老黄历,似乎也可以改改了。 以前,他只写“宜出行”,“忌动土”。或许以后,他可以在旁边添上一两句注脚,比如“出行宜早,避开险途”,“动土需睦邻,莫占便宜”。 这些,或许不是什么高深的天机,却是一个瞎眼老者,从一个不知名的青衫客那里,从一座普通的石桥上,悟到的一点点朴素的人情道理。 第二天,安澜桥头,张瞎子的摊子照旧摆了出来。 只是,来买他黄历的人发现,今年的黄历,似乎比往年厚了一点点,字里行间,也多了一些以前没有的“闲话”。 有人问他:“张先生,您这黄历,怎么还教人做起好人好事来了?” 张瞎子依旧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只是嘴角微微上扬:“规矩嘛,总是要让人过得更明白,更舒坦些才好。桥如此,黄历如此,做人,大抵也是如此。” 阳光洒在安澜桥上,也洒在张瞎子那张刻满风霜的脸上。 他不知道那个青衫客是谁,也不知道他会去往何方。 但他知道,有些话,就像一颗种子,一旦落下,总会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悄悄生根发芽,然后,开出一些意想不到的花来。 那花,可能不鲜艳,也不名贵,却带着一股子来自民间土壤的、最质朴的芬芳。 《驿路尘》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宝瓶洲,大骊王朝铁骑的马蹄声刚刚踏平旧的疆界,新的秩序正在艰难地建立。驿道之上,商旅与逃难者交织,尘土飞扬中,既有对未来的憧憬,也藏着对未知的惶恐。安阳镇,便是这条驿道旁一个不起眼的小镇,镇上唯一一家像样的“通达车马行”。 小六子是通达车马行的学徒,或者说,更像个打杂的。他今年十五,瘦得像根豆芽菜,一双眼睛却总是骨碌碌地转,带着几分机灵,也藏着几分怯懦。他无父无母,是车马行的老板老马头看他可怜,才收留下来,管他一口饱饭,平日里就干些喂马、劈柴、清扫马厩的粗活,偶尔也跟着老师傅学点修车补轮的手艺。 车马行里人多嘴杂,小六子人微言轻,挨骂受气是家常便饭。老师傅嫌他笨手笨脚,车夫们嫌他碍手碍脚,就连那些稍有几个臭钱的客人,也常把他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便是一顿呵斥。小六子早已习惯了低头哈腰,把“是,是,小的这就去”挂在嘴边。他没什么大志向,只盼着能早日学成一门手艺,将来也能像那些老师傅一样,挣份安稳的嚼用,不再看人脸色。他心里也有一杆秤,知道谁好谁坏,但那秤砣太轻,压不住现实的沉重。他信奉的道理,是老马头常挂在嘴边的:“出门在外,和气生财,多磕几个头,少惹一身骚。” 这日午后,日头正烈,车马行里没什么生意,老师傅们都躲在棚子下打盹。 小六子刚把马厩清扫干净,累得满头大汗,正想找个阴凉地儿歇歇脚,却被管事的王二麻子叫住了。 “小六子,过来!没看门口来了客人吗?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小六子连忙跑过去,只见门口站着一个背着青布行囊的年轻“客人”。这客人约莫十六七岁的年纪,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衫,洗得有些发白,脚下一双普通的布鞋,沾满了尘土。他身形略显单薄,面容也普通,只是那双眼睛,却异常的明亮和平静,像深潭一般,看不出喜怒。 “客……客官,您是要雇车,还是歇脚?”小六子学着平日里伙计的模样,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恭敬些。 那青衫少年看了他一眼,点了点头,声音很平和:“我想雇一辆马车,去邻县的清溪镇。” 王二麻子斜眼打量了少年一番,见他衣着普通,年纪又轻,便多了几分轻慢,懒洋洋地说:“去清溪镇?路可不近。车钱嘛……得这个数。”说着,他伸出五个指头。 少年眉头微不可察地蹙了一下:“管事,据我所知,从安阳到清溪,脚程不过大半日,寻常车价,三贯钱足矣。您这五贯,是否有些高了?” 王二麻子嗤笑一声:“小子,你懂什么行情?如今这世道,兵荒马乱的,路上不太平,车夫们冒的风险大,车钱自然也跟着涨。五贯钱,爱坐不坐!” 少年没有动怒,只是平静地说道:“风险大,我理解。但坐地起价,恐非经营长久之道。若管事能给个公道价,我便雇了。若不然,我多走几步,去别家问问也无妨。”他的语气不卑不亢,条理清晰,倒让王二麻子一时有些语塞。 老马头恰好从后院出来,听到了几句,便走过来打圆场:“呵呵,这位小哥说的是。王二,咱们开门做生意,讲究的是个公道。去清溪镇,就按老规矩,三贯五百钱吧,图个吉利。” 少年这才点了点头:“如此,多谢店家。” 马车很快套好了。小六子负责最后检查一遍车况,给马匹饮足了水。他干活的时候,总觉得那青衫少年的目光,似有若无地落在自己身上。他有些不自在,手脚也越发小心起来。 就在他给马匹套上嚼子的时候,旁边一个平日里就爱使唤他的老车夫赵三,不知为何心情不好,走过来一脚踢在马肚子上,骂道:“小兔崽子,喂个马都磨磨蹭蹭!耽误了老子出车,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小六子吓了一跳,手一抖,嚼子没套好,反而勒到了马嘴。那马吃痛,嘶鸣一声,险些将他掀翻在地。 赵三更是火大,扬手就要打小六子。 “这位师傅,”一个平静的声音响起,“马儿通人性,你这般踢打,它自然不肯配合。小兄弟年纪小,手生了些,你耐心指点便是,何必动粗?” 说话的正是那青衫少年。他不知何时走了过来,站在赵三和小六子之间。 赵三见是个毛头小子,又是外地来的,顿时横眉竖眼:“你算哪根葱?老子教训学徒,关你屁事!” 少年依旧神色平静:“我只是觉得,做任何事,都该有个章法,讲个道理。你若有理,说出来,大家评判。若只是凭着力气大,年纪长,便随意欺辱人,那这道理,恐怕就站不住脚了。”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传入在场每一个人的耳中。车马行里其他几个看热闹的伙计和车夫,也都停下了手里的活,望了过来。 赵三被他说得脸上有些挂不住,又见周围人目光有异,便强辩道:“他……他连个马都喂不好,耽误了我的生意,我说他几句,打他几下,有何不可?” 少年转向小六子,问道:“你可是哪里没做好?” 小六子怯生生地抬起头,看着少年那双清澈的眼睛,不知为何,心里那股子委屈和害怕,竟少了几分。他鼓起勇气,小声说:“我……我刚才饮马的时候,赵师傅催得紧,水……水可能没让它喝透……” 少年点点头,又对赵三说:“你看,他自己也知道错在哪里。让他重新饮足水,检查好车马,便是了。打骂解决不了问题,反而可能让马儿受惊,路上更不安全。” 他又从怀里摸出几枚铜钱,递给赵三:“这几文钱,算是我耽误师傅您时间的赔礼。还请师傅消消气,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赵三看着那几枚铜钱,又看看少年那平静无波的眼神,心里那股子邪火,竟莫名其妙地消了大半。他哼了一声,接过铜钱,嘟囔了几句“算你小子识相”,便也不再追究了。 小六子重新给马饮了水,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车况,这才对那青衫少年说:“客……客官,都好了。” 少年对他温和地笑了笑:“有劳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小六子。” “小六子,”少年点点头,“手脚勤快是好事。但心里也要有自己的秤,称一称是非对错,别让人随意搓扁揉圆了。” 说完,他便上了马车,对车夫道:“走吧。” 马车吱呀呀地驶出了车马行,很快便消失在驿道扬起的尘土之中。 小六子站在原地,看着马车远去的方向,心里却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拨动了一下。 “心里也要有自己的秤,称一称是非对错……” 这句话,像一颗小石子,在他那潭死水般的心湖里,激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他以前也被人欺负,也见过别人被欺负,但从没有人像那个青衫少年一样,用那样平静的语气,讲出那样“硬气”的道理。 那种感觉,很奇妙,让他觉得心里某个地方,似乎被照亮了一点点。 从那以后,小六子依旧是车马行里那个不起眼的小学徒。 但他似乎有了一些微小的变化。 当老师傅又无理苛责他时,他不再只是低头认错,而是会小声地辩解几句,说清楚自己错在哪里,没错在哪里。虽然声音依旧不大,但那份坚持,却让老师傅也有些讶异。 当他看到新来的、更小的学徒被老伙计欺负时,他会犹豫一下,然后鼓起勇气走上前,用有些笨拙的语言说:“他……他还小,不懂事,您……您多教教他就是了,别……别打人。” 他的这些“反常”举动,自然也招来了一些白眼和嘲笑,甚至还有变本加厉的刁难。但他咬着牙,硬是挺了过来。他心里那杆秤,似乎在这些磕磕绊绊中,渐渐有了些分量。 他开始更用心地去学手艺,喂马、修车、套索,每一个细节都力求做好。他想起了那个青衫少年说的“手脚勤快是好事”,他觉得,只有自己变得更有用,更有本事,才能让那杆秤,称得更稳,也更有底气。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偷偷拿出捡来的炭笔,在破旧的草纸上,歪歪扭扭地练习写字。他想认得更多的字,读懂更多的“道理”,就像那个青衫少年一样。 几年过去了,小六子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瘦弱怯懦的学徒。他凭着勤快和日渐娴熟的手艺,成了车马行里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年轻车夫。他依旧话不多,但眼神却变得沉稳而坚定。 他或许早已记不清那个青衫少年的具体样貌,也忘了他说过的许多话。 但那种感觉,那种被人平等对待、被人用“道理”维护的感觉,却像驿道上扬起的那缕青尘,早已融入了他的骨血,在他心底留下了一条清晰的路径,指引着他,如何在一个不那么讲道理的世界里,努力去做一个讲道理的人。 这日,他又赶着马车行驶在熟悉的驿道上。路边,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丐,正被几个泼皮无赖围着戏弄。 小六子勒住马,跳下车,走到那几个泼皮面前,声音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道: “几位,欺负一个孩子,算什么本事?咱们安阳镇,好歹也是个讲王法的地方。差不多就得了。” 那几个泼皮见他身材壮实,眼神沉稳,也不敢造次,嘟囔了几句,便悻悻地散了。 小六子从怀里摸出两个炊饼,递给那小乞丐,温声道:“快吃吧,吃完了赶紧回家去。” 小乞丐接过炊饼,感激地看了他一眼,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阳光透过驿道旁的树叶,斑驳地洒在小六子略显沧桑的脸上。他看着小乞丐吃东西的模样,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浅淡却温暖的笑容。 那一刻,他仿佛又看到了许多年前,那个站在车马行门口,穿着半旧青衫,眼神清澈如水的少年。 他想,或许,这就是道理的模样吧。它不在书本里,也不在那些大人物的嘴上,它就在这驿路的风尘里,在每一次小小的坚持和善意中,一代又一代,无声地传递下去。 闻道里的拾遗人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大端王朝承平六十余载,文风鼎盛,中土神洲稷下学宫之名威震天下,其分设于各州府的书院亦是无数寒门学子向往的登龙之所。青州城,作为大端王朝东南重镇,其城东的闻道里,便紧邻着青州官办的正谊书院。这条老街因书院而兴,百年来,墨香与市井的油烟气在此奇异地交融,圣贤文章与贩夫走卒的吆喝声,共同构成了此地独特的晨昏。 隔壁张记笔庄的张掌柜,眯着眼,隔着柜台朝斜对过那间破旧书斋喊道:“赵跛子,你那圣人点评本《论语集注》,又诳了哪个新来的愣头青?” 人都叫他赵跛子,便是那书斋的主人赵申,约莫四十来岁,穿着件洗得发白的青布长衫,一条腿微跛,正慢条斯理地用鸡毛掸子拂去书架上的灰尘。闻言,他头也不抬,声音平淡却清晰:“张兄此言差矣,我这拾遗书斋,讲究个‘你情我愿,童叟无欺’。圣人文章,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哪有什么诳不诳的?” 张掌柜嗤了一声:“就你那几本缺页掉角的破烂书,还圣人点评?我看是赵跛子瞎点评吧!也就是糊弄那些刚进书院、急着寻摸捷径的雏儿。” 赵申依旧不恼,掸完最后一排书,这才转过身,露出一张清瘦但眉眼间带着几分书卷气的脸。他微微一笑:“张兄这话,便是不懂书缘二字了。有些书,看着残破,却可能藏着前人未曾道破的微言大义;有些人,看着愚钝,却可能一点即通,悟出治国平天下的道理。我这拾遗书斋,便是为这些有缘人开的。” 闻道里的人都知道,赵跛子的拾遗书斋,卖的确实多是些来路不明的旧书、残本,甚至还有些手抄的孤本。价格嘛,看人下菜碟,遇到那些衣着光鲜、急于求成的书院学子,他能把一本普通的蒙学读物吹得天花乱坠;但偶尔遇到些真正家贫却好学的苦孩子,他也会半卖半送,甚至允许他们赊账。是以,名声好坏参半。 这日午后,一个穿着浆洗得发白但干净整洁的儒衫少年,在拾遗书斋门口徘徊了许久,才鼓起勇气走了进来。少年约莫十五六岁,面色有些苍白,手里紧紧攥着几枚铜钱,手心都攥出了汗。 “掌……掌柜的,”少年声音有些发颤,“我……我想寻一本……寻一本《礼记正义》的注疏本,不知……不知您这儿可有?” 赵申抬眼打量了少年一番,见他虽然衣着朴素,但眼神清亮,透着一股子读书人的执拗气。他放下手中的书,慢悠悠地问道:“《礼记正义》?孔颖达的疏本,还是后人新注的?小哥儿是正谊书院的学子?” 少年脸上一红,点了点头:“学生姓林,名唤林鹿,刚……刚通过院试,入了外舍。听闻……听闻书院的课业,需得熟读《礼记》,只是……只是家中断了些用度,尚未置办齐备。”他说话间,偷偷看了一眼赵申那条微跛的腿,眼神里没有鄙夷,只有些许同情。 赵申心中微动,面上却不动声色:“哦,林小哥儿啊。孔疏的《礼记正义》,我这儿倒确有一部,只是……”他故意拉长了声音,指了指书架最高一层,那里歪歪斜斜地放着几部大部头的线装书,积满了灰尘,“……只是年代久远,品相不佳,又是大部头,价格嘛……” 林鹿的脸更白了,手里的铜钱攥得更紧,声音也低了下去:“掌柜的学生……学生囊中羞涩,不知……不知可否……可否先付一部分,余下的容学生慢慢积攒了再来补齐?” 赵申看着他窘迫的样子,心里暗自盘算。这少年看着不像油滑之辈,倒有几分读书人的风骨。他沉吟片刻,忽然话锋一转:“林小哥儿,我看你也是个爱书之人。我这书斋,除了卖书,也收些旧书。你若是有什么用不着的蒙学课本,或是抄写过的策论文章,品相尚可的话,我也可以折价收了,抵你这书款,如何?” 林鹿眼睛一亮,随即又有些黯然:“学生的旧书……大多……大多批注涂抹过,怕是……怕是入不了掌柜的法眼。” 赵申却笑了:“无妨,我这拾遗书斋,收的便是这些遗珠。有些批注,说不定比原书还有意思呢。你且拿来看看,说不定我还能给你个好价钱。” 几日后,林鹿果然抱来了一小摞旧书,大多是些他用过的《三字经》、《千字文》之类的启蒙读物,上面用细密的蝇头小楷写满了各种注解和心得,字迹虽然稚嫩,却也工整清秀,可见其用功之勤。 赵申一本本翻看着,时不时点头,偶尔还会就某一处注解,与林鹿讨论几句。张掌柜在对面瞧着,撇了撇嘴,心里暗道这赵跛子又在装神弄鬼。 最终,赵申从里面挑出了几本,又让林鹿补了少许铜钱,便将那部大部头的《礼记正义》递给了他。林鹿千恩万谢地去了。 待林鹿走后,张掌柜忍不住又开口了:“赵跛子,你可真是个妙人!那几本破蒙学书,顶天了值个十文八文的,你倒好,换了人家一部《礼记正义》!你那《礼记正义》,怕不是从哪个倒霉书生那里一文钱没花捡来的吧?” 赵申将林鹿留下的那几本蒙学书小心地收好,掸了掸上面的灰,淡淡一笑:“张兄,这你又不懂了。这几本蒙学书,在我看来,比许多崭新的刻本都有价值。你瞧瞧这上面的批注,‘天地玄黄,宇宙洪荒’,这林小子竟能从这八个字里,联想到《易传》的‘天地定位,山泽通气’,还引了庄子‘游无穷’的典故,虽说牵强了些,但这份心思和悟性,却是个好苗子。” 他顿了顿,看向张掌柜,眼神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郑重:“我赵申是腿跛,眼不瞎。这闻道里,人来人往,有的是想走捷径的投机取巧之辈,也有的是真正为求学问道而来的寒素之士。我这书斋,开着,就是想给后者留扇门,留点念想。至于那些蒙学书……” 他拿起一本,轻轻摩挲着上面密密麻麻的字迹:“……我会把里面有意思的批注誊抄下来,日后若有其他家贫的学子来寻书,便将这些心得赠予他们,也算是一点薪火相传。至于原书,修补一番,说不定还能卖给下一个需要它的孩子。” 张掌柜听得一愣一愣的,半晌才道:“你……你这般折腾,图个啥?又不赚钱。” 赵申微微一笑,目光投向窗外,正谊书院那高高的牌坊在夕阳下显得格外庄严肃穆。他轻声道:“图个心安,图个这闻道里的墨香,不至于被铜臭味全给熏没了。圣人说有教无类,我赵跛子没本事教书育人,但能让几本好书,多遇到几个好读者,也算是……守了点读书人的规矩吧。” 渡口烽火,一灯如豆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剑气长城陷落已有数年,蛮荒妖族铁蹄踏遍桐叶洲大半疆土,战火一路向北蔓延。浩然天下风雨飘摇,无数城池化为焦土,百姓流离失所。桐叶洲与南婆娑洲交界处,一条名为碧水河的大江,成了阻挡妖族南下的天然屏障之一。沿河的渡口和小镇,如今都成了烽火线上的前沿,人心惶惶,朝不保夕。 碧水河畔的柳林渡,曾经是桐叶洲南部有名的繁华渡口,商旅往来不绝。如今,却只剩下残垣断壁和一片死寂。渡口的石板路上,凝固着早已发黑的血迹,空气中还若有若无地飘荡着硝烟和腐臭的气味。 林阿婆是柳林渡为数不多还留守在此的居民。她的儿子、儿媳都死在了半年前妖族第一次攻打渡口的那场血战中,只留下一个七岁的小孙子狗剩,和她相依为命。旁人都劝她带着狗剩往南逃,逃去南婆娑洲,那里暂时还算安稳。可林阿婆固执地摇摇头,她说,她哪儿也不去,她要守着这片埋着她亲人骨血的土地。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林阿婆没说出口。柳林渡虽然残破,但隔三差五,还会有一些从北方溃败下来的散兵游勇,或者是一些自发组织起来抵抗妖族的义军,偷偷摸摸地从这里渡河。林阿婆便在渡口旁那间勉强还能遮风挡雨的破旧茶棚里,为他们烧上一锅热水,准备几个粗粮饼子。不收钱,只求他们能多杀几个妖崽子,或者,能把一些关于北方战事的消息带过来。 这日黄昏,残阳如血,将浑浊的碧水河映照得一片凄红。林阿婆正佝偻着腰,在茶棚门口支起一口破锅,用捡来的枯枝败叶生火。小孙子狗剩蹲在一旁,用一根小木棍拨弄着火星,小脸被熏得黑一块白一块。 “阿婆,今天……今天还会有叔叔伯伯们过来喝水吗?”狗剩仰起小脸,怯生生地问道。他口中的“叔叔伯伯”,指的便是那些路过的兵卒和义士。 林阿婆用衣袖擦了擦额头的汗,浑浊的眼睛望向河对岸那片被妖气笼罩的昏暗山林,叹了口气:“不知道哩。这世道,说不准的事太多了。咱们只管把水烧热,把饼子备好,总有人用得着。” 话音刚落,远处河滩上传来一阵轻微的响动。林阿婆心中一紧,连忙拉着狗剩躲进茶棚,从门缝里往外瞧。 只见七八个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汉子,正深一脚浅一脚地从芦苇荡里钻出来。他们大多带着伤,兵器也残缺不全,但眼神里却透着一股子不肯熄灭的火苗。看样子,又是一支从北方败退下来的队伍。 林阿婆定了定神,对狗剩低声道:“狗剩,去把咱们藏好的那半袋麦麸饼子拿出来。”然后,她颤巍巍地走出茶棚,对着那群汉子扬了扬手。 为首的一个络腮胡大汉警惕地停下脚步,身后的几人也纷纷握紧了手中的兵器。 “几位军爷,莫慌,老婆子不是歹人。”林阿婆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平和,“我是这柳林渡的老住户,见惯了南来北往的队伍。这天寒露重的,老婆子烧了些热水,还有几个粗饼,军爷们若是不嫌弃,过来暖暖身子,填填肚子吧。” 那络腮胡大汉打量了林阿婆半晌,又看了看她身后那间孤零零的破茶棚,以及茶棚门口那口冒着热气的破锅,眼中的警惕才稍稍褪去几分。他沙哑着嗓子道:“阿婆,多谢了。我们……我们确实是又饿又乏。” 汉子们围坐在破锅旁,贪婪地喝着热水,啃着硬邦邦的麦麸饼子。林阿婆和小狗剩则默默地添柴烧水。 “阿婆,你们……就一直守在这儿?”络腮胡大汉喝完一碗热水,感觉身上暖和了些,开口问道。 林阿婆点点头:“嗯,这渡口,总得有人守着。不然,那些从北边回来的爷们,连口热水都喝不上。” “可……可这里太危险了!”另一个年轻些的汉子忍不住说道,“前几天,俺们在北边二十里的李家村,亲眼看到……看到妖族那些畜生屠村!阿婆,你们还是赶紧往南逃吧!” 林阿婆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悲痛,但很快便被一种固执取代:“逃?往哪儿逃?这天下,哪里还有安生地方?老婆子一把老骨头了,跑不动了。再说,我儿和我儿媳,都埋在这柳林渡的土里,我得守着他们。” 她顿了顿,看向那群神色黯然的汉子,声音虽低,却带着一种奇异的力量:“军爷们,你们才是真正的英雄。老婆子没本事杀妖,但能给你们烧口热水,递块饼子,心里也踏实些。只盼着你们养足了力气,能多杀几个妖崽子,给咱们枉死的乡亲们报仇!” 络腮胡大汉沉默了,他端起粗瓷碗,将碗里剩下的热水一饮而尽,然后猛地站起身,对着林阿婆深深一揖:“阿婆,大恩不言谢!今日之情,我等铭记在心!待他日驱逐了妖寇,若我等还有命在,定回来报答阿婆!” 其余几人也纷纷起身行礼。 林阿婆连连摆手:“使不得,使不得!军爷们快快请起!老婆子受不起!” 待那群汉子休整完毕,准备连夜渡河南下时,络腮胡大汉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枚黑黝黝的铁制令牌,递给林阿婆:“阿婆,这是一枚军中信物,虽然不值什么钱,但若遇到其他队伍,或许能有些用处。您老人家,多保重!” 林阿婆推辞不过,只好收下。她和小狗剩一直将那群汉子送到河边,看着他们乘坐简陋的竹筏,消失在漆黑的河面上。 夜深了,寒风呼啸。林阿婆和小狗剩蜷缩在破茶棚里,借着微弱的火光取暖。狗剩早已沉沉睡去,小脸上还带着泪痕——他想爹娘了。 林阿婆却毫无睡意。她摩挲着那枚冰冷的铁制令牌,令牌上刻着一个模糊的勇字。她想起那些眼神疲惫却依旧不屈的汉子,想起他们口中北方沦陷区的惨状,想起自己死去的亲人。 她望向窗外,渡口一片漆黑,只有她这间破茶棚里,还有一豆如灯的微弱火光在风中摇曳,仿佛随时都会熄灭,却又顽强地亮着。 “都说英雄是大人物,是那些能飞天遁地、一剑开山的大剑仙,是那些高高在上的将军。”林阿婆喃喃自语,声音轻得像叹息,“可老婆子觉得,那些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明知打不过还要往前冲,哪怕只为了让身后的人能多喘口气、多活一天的,也都是英雄。咱们这些老婆子、小娃子,给英雄们烧口热水,递块干粮,守着这渡口,等着他们回来,或许……或许也算做了点英雄该做的事吧。” 她紧了紧怀里的令牌,眼神在黑暗中,也像那豆灯火一样,闪烁着微弱却坚定的光芒。她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不知道妖族会不会再次打过这个渡口,但她知道,只要她还活着,这渡口的灯火,就不能灭。 鬼市夜谈,一碗孟婆茶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北俱芦洲,历来便是龙蛇混杂、杀伐酷烈之地。除了人与妖的争斗,更有无数见不得光的勾当在暗夜中滋生。芦洲腹地,有一处名为阴山集的所在,并非寻常集市,而是方圆百里内有名的鬼市。每当夜幕降临,这里便阴风阵阵,各路鬼物、邪修、以及一些胆大包天的凡人走卒汇聚于此,交易着阳间难寻的奇特物事,也流传着无数诡异的传说。 阴山集的入口,常年笼罩在一片似有若无的灰雾之中。白日里,这里不过是一片荒凉的乱葬岗;到了夜晚,雾气便会诡异地散开一条通路,隐约可见其内灯火摇曳,人影幢幢——当然,那些“人影”大多不是活人。 老万头是阴山集里一个特殊的存在。他是个活人,一个年过花甲、驼背跛脚的老头,却在鬼市的边缘支着一个小摊,卖的不是什么奇珍异宝,而是一碗碗热气腾腾的“孟婆茶”。 当然,这茶并非真能让人忘却前尘,而是老万头用几种阳间的草药,加上一点不知从何处寻来的、带着些许阴气的鬼泉水熬制而成。味道嘛,苦涩中带着一丝奇异的甘甜,喝下去能暖暖身子,也能稍稍抵御鬼市的阴寒之气。来往的鬼物大多不需要这个,但一些初入鬼市、阳气未散的新鬼,或者那些混迹于此的活人,偶尔会来他摊上喝上一碗。 这夜,阴山集里格外热闹。据说是有大主顾要出手一件从古战场挖出来的邪门法器,引来了不少觊觎的目光。老万头的茶摊前,却难得地坐着一个客人——一个穿着破旧儒衫、面色惨白如纸的年轻书生鬼。 这书生鬼,老万头认得,名叫柳子衿,生前是个郁郁不得志的秀才,因替人鸣冤得罪了当地豪强,被活活打死,怨气难消,便流落到了这阴山集。他与其他鬼物不同,不争不抢,整日里只是抱着一本残破的书卷,在鬼市里游荡,偶尔会来老万头这里,用几枚不知从何处捡来的冥钱,换一碗茶,坐上大半夜。 “老万头,”柳子衿捧着热乎乎的茶碗,声音空洞而飘忽,“你说,这世间的因果,当真丝毫不爽吗?” 老万头正往炉子里添着干柴,闻言,浑浊的眼睛抬了抬,看向这个年轻的鬼魂:“柳秀才,又在琢磨你那桩冤案了?人死如灯灭,有些事,放不下也得放。你总不能指望那些打死你的恶霸,个个都遭天打雷劈吧?那老天爷可忙不过来。” 柳子衿苦笑一声,摇了摇头:“我并非执着于他们是否遭报应。我只是在想,我生前自问未曾做过亏心事,为何落得如此下场?而那些为恶之人,却依旧逍遥法外,甚至……香火鼎盛。”他指了指鬼市深处,那里隐约传来一阵阵阴冷的笑声和鬼物的嘶嚎,“你看这阴山集,多少冤魂厉鬼,又有几个是真正的大奸大恶之辈?反倒是那些生前作恶多端、手段狠辣的,死后说不定还能凭借一身戾气,在这鬼市里混得风生水起。” 老万头沉默了片刻,将炉火拨得更旺了些。他活了一辈子,见过太多阳间的腌臢事,也听过太多鬼市里的辛秘。他缓缓开口,声音沙哑:“柳秀才,你读的书多,道理自然比我这老头子懂得多。可我活了这把年纪,也悟出点老婆子嚼菜根的理儿。” 他指了指自己面前那锅翻滚的“孟婆茶”:“你看我这茶,用的都是些寻常草药,可偏偏要加上那么一点点鬼泉水,才能在这阴山集里卖出去,才能让那些沾了阴气的活人喝了舒坦些。你说,这鬼泉水是好是坏?它阴寒,能伤阳气,可对某些人来说,却又是必需品。” “因果这东西,恐怕也像我这茶。”老万头继续说道,“大道理上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那是没错的。可这报应,什么时候来,怎么来,用什么方式来,却不是咱们这些凡人,甚至不是你们这些鬼魂能看得清的。有时候,报应来得快,像夏天的雷阵雨,劈头盖脸;有时候,它来得慢,像冬天的寒风,一点点往你骨头缝里钻,等你察觉到的时候,已经冻僵了。” “还有些时候,”老万头顿了顿,眼神变得有些深邃,“这因果,它不一定只报应在做恶的那个人身上。他种下的恶因,可能会结出苦果,让他的子孙后代去尝;也可能,他今世的福报太厚,暂时压住了恶果,要等到下辈子,甚至下下辈子,连本带利一起算。” 柳子衿听得有些出神,手中的茶碗渐渐冷了下去。 “至于你说,为何好人没好报,恶人乐逍遥。”老万头叹了口气,“这世道,就像这阴山集,本就不是个清清白白的地方。阳间有阳间的规矩,阴间有阴间的活法。有些好人,可能只是……运气不好,或者,他的好,没好对地方,没好对时候。就像一株好药材,长在了悬崖峭死,没人采得到,最后也只能烂在泥里。” “而那些恶人,”老万头撇了撇嘴,“他们或许懂得了某些‘活下去’的歪理,或者,他们本身就是这浑水里的一条恶鱼,自然活得自在。但这并不代表,那根看不见的因果线,就真的放过他们了。” 他指了指远处一个正在耀武扬威的凶悍鬼将,低声道:“你看那个黑煞将军,生前是个杀人如麻的悍匪,死后戾气冲天,在这阴山集里也算一号人物。可你知不知道,他每到月圆之夜,都会被当年枉死在他刀下的那些冤魂撕咬神魂,痛不欲生?这便是他的报应,只是外人瞧不见罢了。” 柳子衿眼中闪过一丝明悟,又带着更多的迷茫:“那……我这冤屈,又该如何?” 老万头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或许,你的因果,不在于报复那些恶人,而在于……你这股不散的怨气,将来会引来什么。又或者,你在这阴山集里,会遇到什么改变你执念的人或事。” 他给柳子衿的茶碗里又添了些热茶:“柳秀才,喝了这碗茶,暖暖你这颗冰冷的心。这阴山集,是鬼蜮,也是道场。有大奸大恶,也有……偶尔闪过的一点点善意。你看得多了,或许就能明白,这因果,它不是一条直线,而是一张大网,牵着你我,也牵着这世间万物。网眼太密,咱们一时半会儿,看不清楚罢了。” 柳子衿默默地喝着茶,目光投向鬼市深处那片更加幽暗的所在。他依然没有找到答案,但心中的那股彻骨的冰寒,似乎被这碗苦涩中带着微甜的“孟婆茶”,驱散了少许。 老万头看着他的背影,也端起一碗茶,慢慢地喝着。他知道,自己说的这些,不过是些老生常谈的浅薄道理,当不得真。可在这阴冷诡谲的鬼市里,能有一碗热茶,能有几句人话,或许,就能让一些迷途的魂灵,在彻底沉沦之前,多看到一丝人间的温度吧。 他这碗孟婆茶,不渡生死,只渡……那一点点不甘和迷茫。 青灯下的刻刀声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浩然天下宝瓶洲,大骊王朝经过数十年征伐与励精图治,国力日渐强盛,版图亦不断扩张。随之而来的是商业的繁荣与新奇事物的涌现。一些传统的手艺,在日新月异的冲击下,有的焕发新生,有的则如风中残烛,艰难维系。宝瓶洲首府披云城,便是这新旧交替最为明显的所在之一。 披云城南,一条名为百工巷的老街,曾是城中手艺人汇聚之地。铁匠铺的叮当声、木匠铺的刨花香、扎灯笼老李头铺子里的五彩斑斓,构成了老一辈披云城人记忆中的喧嚣与温情。如今,巷子却冷清了不少。一些铺子改换了门庭,卖起了从皑皑洲运来的新奇玩意儿,还有些则直接关门歇业,子孙们不愿再继承这看天吃饭的辛苦营生。 “老宋头,你这刻的还是那老一套的‘福禄寿喜’?如今城里那些大户人家,都兴从京城请名家刻印,或者直接用那什么……什么‘活字铜模’,又快又气派,谁还稀罕你这慢吞吞的手工活计哟!”隔壁绸缎庄新来的年轻伙计小马,探着脑袋,对着巷尾那间最不起眼的“宋记石印铺”打趣道。 宋记石印铺的主人宋明远,人称老宋头,今年已近古稀,头发花白,背也有些佝偻了。他正戴着一副老花镜,凑在一盏昏黄的油灯下,聚精会神地在一方青田石上运刀。刻刀在他布满老茧的手中,稳如磐石,刀锋过处,石屑簌簌落下,一枚古朴的印文雏形渐显。 听到小马的话,老宋头连眼皮都没抬一下,只是淡淡地回了一句:“快有快的道理,慢有慢的讲究。我这手艺,是祖师爷传下来的,丢不得。” 小马撇撇嘴,觉得这老头子真是食古不化。他哪里知道,老宋头这手刻印的绝活,曾是披云城一绝。当年城中大户人家的印章、书院学子的藏书印、甚至官府的一些非紧要公文用印,都出自他手。只是时移世易,这门需要耐心的手艺,渐渐被更便捷、更华丽的新式印章所取代。 老宋头的儿子早年便觉得这行当没出息,去了南方做买卖,再也没回来。如今铺子里,只有他一个老人,和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学徒,名叫石头。石头是老宋头几年前从街边捡回来的孤儿,瘦瘦小小,平日里不爱说话,但学起刻印来,却有几分耐性和灵气。 “师父,”石头放下手中的磨石,凑过来看老宋头刻印,小声问道,“小马哥说的是真的吗?以后……以后真的没人要咱们刻的印章了吗?”他稚嫩的脸上带着一丝担忧。 老宋头放下刻刀,拿起一旁的旧布,仔细擦拭着印面上的石屑。他没有直接回答石头的问题,而是拿起那方快要刻好的青田石,对着灯光仔细端详。灯光下,那枚“宁静致远”的印文,笔画遒劲,布局古拙,透着一股子沉静之气。 “石头啊,”老宋头缓缓开口,声音平和,“你知道这方寸之间,藏着什么吗?” 石头摇摇头。 “藏着字,也藏着道。一个字,一笔一划,都有它的来历,有它的筋骨。刻印,就是要用咱们这手里的刀,把这字的气韵和道理,都给它刻出来,活过来。”老宋头指着印文,“你看这‘宁’字,宝盖头要稳,心字底要沉,中间的‘丁’字要挺拔,才能显出安宁而不失风骨的意味。这‘静’字,青旁要清逸,争旁要内敛,才能有静水流深之妙。这都需要一刀一刀地去琢磨,去体会,快不得,也急不得。” 他顿了顿,叹了口气:“如今世面上那些新式印章,是快,是气派,可大多失了这份‘琢磨’的功夫,印出来的字,看着热闹,却少了魂。就像那些用模子印出来的月饼,样子都一个样,吃起来却总觉得少了点自家做的味道。” 石头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至于以后还有没有人要咱们刻的印……”老宋头放下印章,眼神有些悠远,“这世道变得快,人心也变得快。或许有一天,这百工巷里,真就听不见咱们这刻刀声了。但只要还有人认得这方寸间的道理,只要还有人喜欢这刀尖上磨出来的味道,咱们这手艺,就不算白传。” 他看向石头,眼神里带着一丝期许:“石头,你还小,路还长。师父老了,刻不了几年了。这门手艺,苦是苦了点,但它能让你静下心来,跟自个儿说话,也能让你明白,做人做事,都得像这刻印一样,一笔一划,都得稳当,都得对得起自个儿的心。” 就在这时,铺子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管家模样的人焦急地走了进来:“宋老先生,我家老爷有急事,想请您刻一方私印,明日一早便要用!酬金好说!” 老宋头眉头微蹙:“明日一早?这……有些仓促了。不知是何印文,何种石料?” 那管家道:“印文是‘守拙’二字,石料……石料我家老爷带来了,是一块上好的鸡血石,还请老先生务必费心!” 老宋头接过那块色泽艳丽的鸡血石,入手温润,确是好料。他沉吟片刻,看着管家焦急的神色,又看了看身旁眼神期盼的石头,缓缓点了点头:“也罢,老头子今晚便不睡了,赶赶工。只是这‘守拙’二字,最忌浮躁,须得静心慢刻,才能得其神髓。明日一早,你来取便是。” 管家大喜过望,连连道谢而去。 小马在隔壁听了个大概,又忍不住探头过来:“老宋头,行啊你!这眼看要关门的生意,还能碰上这种冤大头!一块鸡血石,加工钱,这一单够你吃半年的了!” 老宋头却没理他,只是重新戴上老花镜,拿起刻刀,对着那块鸡血石端详起来。石头的眼睛也亮晶晶的,他知道,师父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那一夜,宋记石印铺的油灯,亮到了天明。 石头守在旁边,看着师父佝偻的背影,听着那富有节奏的刻刀声,时而轻柔如春蚕食叶,时而又沉稳如老僧入定。他看到师父额头上渗出的细密汗珠,看到他专注到仿佛与那方寸石印融为一体的神情。他忽然有些明白了师父说的那份“琢磨”的功夫,也明白了那份“对得起自个儿的心”。 天亮时,一方红如鸡血、印文古朴沉雄的“守拙”印终于刻成了。老宋头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却闪烁着一种满足的光彩。 管家如约来取印,见到印章,赞不绝口,奉上了丰厚的酬金。 待管家走后,小马又凑了过来,酸溜溜地说:“老宋头,你这回可真是走了狗屎运了!” 老宋头却只是疲惫地笑了笑,他将酬金分出一小部分,递给石头:“石头,拿去买几斤好米,再给你扯二尺新布做身衣裳。剩下的,留着当铺子的本钱。” 他顿了顿,看着石头,郑重地说道:“石头,记住,咱们这手艺,求的不是那几两银子,而是这刻刀下的方寸乾坤,是这青灯下的一点匠心。只要这心还在,这手艺就在。别人稀罕不稀罕,那是别人的事,咱们自个儿,得把它当回事。” 石头用力地点了点头,将那几两沉甸甸的银子攥在手里,也攥紧了师父刚才说的那番话。 老渡口的秤杆子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皑皑洲以商贸立洲,洲内河道纵横,渡口码头星罗棋布,是浩然天下财富汇聚流转之地。这里的商人,精明强干,但也多唯利是图,为了利益,不乏铤而走险、坑蒙拐骗之辈。“信”字,在这里既是千金难买的招牌,也是最容易被践踏的敝履。 白马渡,皑皑洲南部一条大河镜河上的重要渡口。每日里,舟楫往来如织,南腔北调的吆喝声、讨价与还价声不绝于耳。渡口边,除了林立的货栈、酒楼,还有一排专门为过往行商提供称量、估价、代笔书契服务的摊位。 老姜头的摊位就在这排摊位的最末尾,最不起眼,也最冷清。他的摊位很简单,一张掉了漆的旧木桌,几杆磨得油光锃亮的旧秤杆,一摞泛黄的契纸,一方劣质砚台,几支秃笔。老姜头本人,也和他的摊位一样,干瘦黝黑,穿着件打满补丁的粗布褂子,平日里总是眯着眼,少言寡语。 与旁边那些口若悬河、招揽生意的同行不同,老姜头从不主动吆喝。有客上门,他便仔细称量、认真书写;无客光顾,他便捧着一本不知从哪里淘来的、页脚都卷了边的旧书,看得津津有味,仿佛这渡口的喧嚣与他无关。 因此,老姜头的生意,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同行们都笑他死脑筋,不懂变通。 “我说老姜头,”隔壁摊位的快嘴李一边麻利地给一个胖商人称着一袋香料,一边高声嚷道,“你那杆破秤,称出来的斤两怕是比别人家少二两吧?不然怎的门可罗雀,连个鬼影子都见不着?”他故意把少二两说得很大声,引得周围人一阵哄笑。 老姜头放下手中的书,抬起头,浑浊的眼睛看了快嘴李一眼,淡淡地说道:“我这秤,只认天理良心,足斤足两,公道自在人心。” 快嘴李嗤笑一声:“天理良心?老姜头,你怕是没睡醒吧?在这白马渡,能填饱肚子的才是硬道理!你那杆认死理的秤,迟早得把你饿死!” 老姜头不再与他争辩,又低头看起了书。他知道,快嘴李这些人,秤杆子底下都藏着猫腻,不是短斤少两,就是故意虚报品级,从中牟利。这是白马渡公开的秘密,也是许多商人默认的规矩。老姜头不屑为之,也因此显得格格不入。 这日,渡口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那是一位身着青衫、气质儒雅的中年文士,身后跟着一个背着剑匣、神情略带几分不羁的年轻随从。文士看起来不像是行商,倒像是个游学的士子,但他出手却颇为阔绰,要采买一批当地特产的云雾茶,指名要用渡口公估的秤称量,并由代笔人书写采买契约。 快嘴李等人一见来了大主顾,立刻蜂拥而上,巧舌如簧地推销自己。那中年文士却只是微笑着一一听过,最后,目光落在了最角落、最安静的老姜头身上。 “这位老丈,”中年文士缓步走到老姜头摊前,语气温和,“可否请你为我称量这批茶叶,并代笔书契?” 老姜头有些意外,抬头打量了文士一眼,见他虽然衣着普通,但气度不凡,眼神清澈温润,不似奸猾之辈。他点了点头,放下书:“客官请便。” 茶叶被抬了过来,是上好的新茶,足足有十大簍。快嘴李等人在一旁看得眼红,心里暗骂老姜头走了狗屎运。 老姜头不慌不忙,仔细验看茶叶品相,然后取出他那杆最常用的乌木大秤,开始一一称量。他的动作很慢,但每一步都一丝不苟,秤砣的每一次起落都清晰可辨。阳光下,那根被岁月磨得光滑的秤杆,仿佛也透着一股子沉甸甸的公道。 称量完毕,老姜头取过笔墨,开始书写契约。他的字并不算漂亮,甚至有些笨拙,但一笔一划都写得清清楚楚,斤两、品级、价钱,无一处含糊。 中年文士一直站在旁边静静地看着,偶尔会问上一两句关于茶叶产地或渡口风俗的问题,老姜头也都据实回答。那个背剑的年轻随从,则百无聊赖地靠在一旁的柱子上,时不时打个哈欠,眼神却偶尔会扫过那些对中年文士指指点点的同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警惕。 契约写毕,双方验看无误,中年文士爽快地付了银钱,又额外取出几枚碎银,递给老姜头:“老丈辛苦,这是些许茶水钱,还请收下。” 老姜头却摆了摆手,将那几枚碎银推了回去:“客官,说好是多少便是多少,老朽不能多取。这是行里的规矩,也是我老姜头做人的本分。” 中年文士微微一怔,随即脸上露出一丝赞许的笑容:“老丈高义。敢问老丈,在这白马渡,坚守这般规矩与本分,可容易?” 老姜头叹了口气,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沧桑:“不容易。这世道,人心不古,信字当头,难啊。可我爹从小就教我,做买卖,秤杆子得正,心也得正。秤杆子歪了,丢的是斤两;心歪了,丢的是做人的根。” 他顿了顿,指着自己那杆乌木秤,声音虽低,却字字清晰:“我这杆秤,传了三代了。它见过的好东西不少,见过的人心更多。它不认金,不认银,只认这天地间一个公道。只要我老姜头还撑得动这摊子一天,这杆秤,就不能蒙尘,这公道二字,就不能从我手里丢了。” 中年文士静静地听着,眼神愈发明亮。他点了点头,郑重地对老姜头一揖:“老丈此言,胜读十年圣贤书。今日得见老丈风骨,实乃幸事。” 说罢,他便带着随从,押着茶叶,登船而去。 快嘴李等人见那文士走了,又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嘲讽老姜头:“老姜头,你真是个榆木疙瘩!送上门的银子都不要!我看你这辈子就守着你那杆破秤过吧!” 老姜头却像是没听见一般,重新拿起那本旧书,慢慢翻看着。阳光照在他满是皱纹的脸上,也照在他身旁那杆静静立着的乌木秤上。那秤杆,在喧嚣的渡口,仿佛成了一根无形的标尺,默默地衡量着世道人心。 他不知道的是,那位青衫文士,在渡船行至江心,四下无人,只有潺潺水声与清风拂过时,才缓缓吁了口气,脸上露出一丝疲惫,却又带着几分欣慰的神色。 一直恭敬地站在他身后的年轻随从,此刻却换上了一副略带慵懒的笑容,从腰间摸出一个酒葫芦,仰头灌了一口,然后随意地往船舷上一靠,看着那中年文士,带着几分戏谑又带着几分亲近的语气说道:“爹,您老人家这趟微服出巡,可算是见着个顺眼的了?这老头儿,确实比那些在文庙里磕头如捣蒜,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所谓‘儒生’,要干净得多。” 中年文士闻言,先是无奈地摇了摇头,随即眼中也闪过一丝笑意,他没有斥责这年轻人的无礼,只是轻声道:“阿良,为父此行,看的便是这凡俗中的‘真’与‘常’。圣贤道理,若只在书斋庙堂,便是无根之木,无源之水。这老丈的秤杆子,便是一杆扎根在人间烟火里的‘道理’。他守住了秤,也守住了心,比许多读尽诗书却忘了‘本’的人,要高明得多。” 阿良撇撇嘴,又灌了一口酒:“那是自然。不过,爹,您也别高兴得太早,这皑皑洲,藏污纳垢的地方多着呢。这种老实人,怕是活不长久。” 中年文士目光投向远处渐渐模糊的白马渡,眼神深邃:“所以,才更显其可贵。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这世间还有这般坚守之人,这人间的道理,便不会彻底断绝。”他顿了顿,又道,“此番回去,你那几篇关于‘商道与民生’的文章,可以再添几笔了。” 阿良嘿嘿一笑,将酒葫芦往腰间一别:“得嘞!听您老的!”他伸了个懒腰,眼神却不自觉地也望向了白马渡的方向,似乎在回味着什么。 夕阳西下,白马渡的喧嚣渐渐平息。老姜头的摊位前,依旧冷清。但他手中的书,似乎看得更专注了些,心里也更踏实了些。他想,只要这杆秤还在,这渡口,就总还有那么一点点真正的公道在。 “人活一世,草木一秋。钱财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老姜头在心里对自己说,声音平静而坚定,“可这信字,这公道,却能立得住,传得久。我老姜头没啥大本事,就守着这杆秤,守着这点老祖宗传下来的本分。秤杆子不倒,我这做人的腰杆子,就还能挺直喽。” 悬壶巷里的老杏树 - 剑来:小人物的道理 - 一叶风 背景:浩然天下中土神洲,大赵王朝国力鼎盛,京都龙城更是天下名都,冠盖云集,繁华无两。然在这盛世的锦绣之下,亦有无数升斗小民,在森严的等级与冰冷的律法间,艰难求存。医者,本该悬壶济世,但在龙城这样的地方,权贵与平民之间,往往隔着一道看不见却又坚逾金石的门槛。 龙城西市,有一条偏僻的小巷,唤作悬壶巷。巷子不宽,两旁多是些药材铺、小医馆。巷尾,有一株数百年的老杏树,枝繁叶茂,每逢春夏之交,便会开满一树淡粉的杏花,给这条略显陈旧的巷子平添几分生气。杏树下,便是一家名为“回春堂”的小医馆。 回春堂的主人,是位年过花甲的老郎中,姓秦,人都称他秦老先生。秦老先生医术尚可,尤擅治疗些跌打损伤、风寒杂症,收费也公道,是这悬壶巷附近平民百姓信赖的郎中。只是他性子有些古板,或者说,是有些认死理,从不攀附权贵,也不屑于那些虚头巴脑的应酬,是以,回春堂的门楣,始终光鲜不起来。 这日清晨,回春堂刚开门不久,便进来一个衣着朴素的妇人,怀里抱着一个面色蜡黄、不断咳嗽的小男孩。 “秦……秦老先生,”妇人声音焦急,带着哭腔,“求求您,快给我家狗子瞧瞧!他……他昨儿夜里突然发起高烧,咳得厉害,浑身滚烫!” 秦老先生放下手中的药碾,仔细看了看那小男孩的脸色,又搭了搭他的脉搏,眉头微微皱了起来:“是急喉风,来势凶险。得赶紧用药,迟了怕是要转成肺炎,那就麻烦了。” 妇人一听,眼泪更是止不住地往下掉:“老先生,只要能救回我家狗子,多少药钱,民妇……民妇都认!” 秦老先生点了点头,转身便要去开方抓药。 就在这时,医馆外忽然传来一阵喧哗,紧接着,几个穿着锦衣、腰佩长刀的彪形大汉,簇拥着一个身形微胖、面色倨傲的中年管事,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秦郎中在吗?”那中年管事尖着嗓子喊道,眼神轻蔑地扫过医馆里简陋的陈设,以及那对焦急的母子。 秦老先生眉头皱得更深了,他放下手中的笔,沉声道:“老夫便是。不知几位有何贵干?” 中年管事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张帖子,往桌上一拍:“我家侯爷府上的三公子,昨夜偶感风寒,头痛发热。侯爷听闻你秦郎中有些手段,特命你立刻过府诊治!耽搁了三公子的病情,你担待得起吗?” 秦老先生看了一眼那帖子,又看了看那对还在苦苦等待的母子,平静地说道:“这位管事,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这位小哥儿病势危急,老夫需先为他诊治开方。待此间事了,老夫自会随管事过府。” 中年管事闻言,脸色顿时一沉:“放肆!你这老东西,好大的胆子!侯爷府的公子千金之躯,岂是这等贱民能比的?让你去,是抬举你!别给脸不要脸!” 他身后的几个大汉也纷纷上前一步,目露凶光,大有秦老先生再敢说个“不”字,便要动粗的架势。 那抱着孩子的妇人吓得面无人色,连忙拉着秦老先生的衣袖,小声道:“秦……秦老先生,要不……要不您先去侯爷府吧,我们……我们等等不要紧……”她虽然心急如焚,却也知道,这些权贵人家,是万万得罪不起的。 秦老先生却轻轻推开妇人的手,看着那中年管事,眼神依旧平静,语气却带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管事此言差矣。在医者眼中,只有病患,并无贵贱之分。这小哥儿此刻性命攸关,老夫若弃他而去,便是违背了医者本心,也愧对这悬壶济世的祖师爷。侯爷府若真有急症,自可另请高明,老夫这里,恕难从命。” “你!”中年管事气得脸色发紫,指着秦老先生的手指都在发抖,“好你个老顽固!我看你是活腻歪了!来人!给我把这老东西绑了,带回府去!” 那几个彪形大汉立刻便要上前。 就在这剑拔弩张之际,一个清朗的声音忽然从门口传来:“且慢。”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洗得发白的青布儒衫、背着一个沉甸甸书箱的年轻人,缓步走了进来。年轻人约莫二十七八岁年纪,面容清癯,眼神温和却透着一股子书卷气的沉静。 他先是对着秦老先生微微一揖,然后才看向那中年管事,不卑不亢地说道:“这位管事,在下乃是国子监监生,今日恰巧路过此地,听闻方才之事。我家先生常教导我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医者父母心,救死扶伤本是天职,岂能因病患身份贵贱而有所分别?秦老先生坚守医德,何错之有?” 中年管事见这年轻人自称国子监监生,气焰顿时消了三分。国子监虽然不是什么实权衙门,但里面的监生,将来都可能是朝廷栋梁,也不是他一个小小的侯府管事能轻易得罪的。 他强撑着说道:“这位……这位监生大人,此乃我家侯爷的吩咐,小的也只是奉命行事。三公子身份尊贵,若真有个三长两短,小的们也担待不起啊。” 那年轻监生微微一笑,从书箱里取出一卷书册,递给中年管事:“这是一卷《备急千金药方》,里面记载了不少治疗风寒发热的简易方子,管事可先带回府去,请府中医官参照施治,想来对三公子的病情当有所助益。待秦老先生为这位小哥儿诊治完毕,再去府上细细察看,岂不两全其美?” 中年管事接过书册,翻看了两眼,虽然看不懂,但也觉得这监生说得有几分道理,而且也给了他一个台阶下。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既如此……那便依监生大人所言。秦郎中,你可要快些!若是耽误了三公子的病情,侯爷怪罪下来,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说罢,便带着那几个大汉,悻悻而去。 一场风波消弭于无形。那抱着孩子的妇人对年轻监生感激涕零,连连道谢。年轻监生只是温和地笑了笑,让她赶紧带孩子给秦老先生看病。 秦老先生也对那年轻监生拱了拱手,眼神里带着一丝赞许和感激:“多谢这位小友仗义执言。” 年轻监生回礼道:“老先生坚守医德,令人敬佩。晚生不过是说了几句公道话罢了。晚生还有要事,先行告辞。”他说着,便背起书箱,转身离开了回春堂,身影很快消失在悬壶巷的尽头。 秦老先生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中不禁感慨。这世道,终究还是有些读书人,是真正明白圣贤道理的。 他收回心神,重新为那小男孩诊治开方。因为救治及时,小男孩的病情很快便得到了控制。 傍晚时分,秦老先生按照约定,去了侯爷府。那三公子的病,其实不过是些普通的风寒,并无大碍。秦老先生开了几服药,便告辞出来。侯府虽然也给了些赏钱,但他心里却总觉得有些憋闷。 回到回春堂,看着窗外那株在晚风中沙沙作响的老杏树,秦老先生长长地叹了口气。 “都说医者父母心,可这父母心,在这龙城里,也分三六九等啊。”秦老先生在心里对自己说,声音带着几分疲惫和无奈。 “权贵人家的公子是命,平头百姓的孩子也是命。我秦某人读了一辈子医书,守了一辈子回春堂,求的不过是个‘一视同仁’。可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比登天还难。” 他想起今日那个仗义执言的年轻监生,心里又升起一丝暖意。 “这老杏树,每年春天都会开花,不管这巷子是热闹还是冷清,不管来看花的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它都一样地开,一样地香。我这回春堂,或许也该像这老杏树一样,不管来看病的是谁,都尽我这份医者的本分,开好我的方子,熬好我的药。这世道再不公,我心里的这杆秤,不能歪了。这或许,便是我这老郎中,在这悬壶巷里,还能守住的最后一点东西了吧。”。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