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上元佳节夜,dì dū内车水马龙。时有各sè烟花冲霄而起,碧焰紫光,甚于桂华流瓦;更有元宵美酒,香气铺满dì dū――流云帝国惯例,这一rì,美酒佳肴,任人品尝。 然而,诡异的是,无论烟花何等炫目,无论商家招牌何等诱人,却绝无一人驻足。人cháo如涌,黑压压的一片,俱都朝北门蜂拥而去。人流虽急,却不时夹杂着如出一辙的喝骂声:“滚回家去!这热闹也是娘们儿小孩儿能凑的?” 北城虽雄,亦不过土石筑就。牌楼高十余丈,在远处火树银花的辉衬下,显得更为黝黑,直如巨兽獠牙,刺入夜穹。与往rì相比唯一不同的是,牌楼下搭建了数丈见方的木架,高耸一根石柱,石柱上绑了一名囚犯。木架左右立着两排铁甲武士,腰刀雪明,手中还举着熊熊火炬。 瞧着阵仗,是要执行火刑了。前来围观的民众群情激愤,个个摩拳擦掌,似乎恨不得从武士手中夺过火把,由自己点燃一般。不时听到有人躲在人群中起哄:“烧啊,烧死他!”起初还只是零星呼喊,到最后居然万声鼎沸,汇成了节奏感十足的震天大吼:“烧死他!烧死他!”也难怪,帝国废除火刑久矣,这帮子百姓居住在天子脚下,生活安乐富足,却也难免感到枯燥乏味。每年秋决,尚有人不辞辛苦的赶到数十里外的刑场,只为感受那“咔嚓”一下的快感,何况是在眼皮子底下将犯人活生生的烧死这种刺激的事情呢? 至于为什么要烧死那家伙?百姓们是不关心的。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怎会被抓起来游街,还由禁卫军的那帮大爷们亲自执刑? 主刑的黑甲统领从一名武士手中接过火炬,登上木架。看样子,他对百姓的表现十分满意,于是将手中火炬往石柱上拴着的囚犯脸边凑了凑。 火光跳跃,照亮了囚犯面容。却令台下的疾呼声降低了不少。但见那囚犯面皮黄褐,微瘦,闭着双目,眉宇间带着一副镇定自若的表情,绝无一丝剽悍凶戾之气。更没有半分惶恐战兢的模样――这也是令围观群众大失所望的原因。 人人都怕死,为何这罪犯不怕?除非,他知道自己死不了。瞧他这事不关己老神在在的模样,难道今晚还会有劫狱的好戏瞧?毕竟是dì dū子民,个个心思活络,想通了此节,那呼喊声登时又壮了不少。 “愚昧的人呵,焉知你的前世,你的来生,不是如我这般被活活烧死?”囚犯睁开双目,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他的叹声虽不大,却清晰的盖过了所有人的呼声。 众人一怔,呼声渐落。当辨清这略带嘲讽的叹声居然是从石柱上那个卑微的囚徒口中发出时,群情更愤。喝骂声此起彼伏:“妖人临死也不说人话,老子可是良民!”“俺老李家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是逆党,怎会被烧?倒是你这妖人,口出歹言,死了也会进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甚至最前排还有一名儒生打扮的青年,声sè俱厉的喝到:“你这歹人,不为善事,不积yīn德,畜生道里有你一份!”说完,居然将折扇一甩,打在了囚徒面门。 囚犯被折扇一打,眼中露出几分悲戚,又缓缓闭上了双目,仰天叹道:“既没有前生,为何又说地府,既没有来世,为何又道轮回?唉,怜我世人之多愚兮,哀民生之多艰;叹灵山之渺渺兮,感真宰之茫茫......”话未说完,便被黑甲统领一拳打在右颊上,叹息声戛然而止。 黑甲统领撇了一眼囚犯,眼神中颇有几分不屑,冷道:“死到临头,尚且妖言惑众。何谓灵山渺渺?叶太傅所居之山,便为灵山;何谓真宰茫茫?云帝陛下便是唯一真宰!” 囚犯冷翻双目,斜睨统领,嘴角一撇,虽未立即抗辩,那表情却分明是在说两个字:“愚昧!”良久,他才嘶哑着喉咙道:“那好,我且问,yù杀我,是何罪名?” “散播邪论,蛊惑人心。” “何为正,何为邪?” “律法一卷便是正,你所创建的‘往生门’便是邪。” “佛教也有因果之论,道门也由羽化之说,若说是妖言,为何帝国还要尊佛颂道?” 问出这么一句,不等黑甲统领答话,那囚徒竟仰天大笑起来,声音沙哑凄厉:“同是一调,信多势大的,你们便争相尊拜,人少力单的,你们便要赶紧杀绝。这就是你所谓的‘正’吗?”笑声震天,囚犯的眼角却滴下两行冷泪。 看样子,这个有文化的邪教徒十分难搞。黑甲统领辩不过他,索xìng大声道:“那好,今rì便告诉你,佛教世尊讲因果,是告诫万民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你散播邪论,只能收获死亡。你只知有因果,却忘记了报应。世尊未悟道前,乃是一国王子,你区区一介草民,居然也敢自称前生是天皇贵胄?” 这禁卫军的黑甲统领也不是目不识丁的大老粗,虽对佛门教义理解极差,倒也能唬过台下愚民,于是越说越来劲:“再说道教。道教天尊羽化后,那就是成仙了。仙人可曾和俗人争权?你说你前世是天皇贵胄,难道来世还想当皇帝不成?” 囚徒气的脸sè煞白:“我何曾说过我要做皇帝?皇者民心之所向也。我‘往生门’八千徒众,洞彻前世,了悟来生,怎会与世俗争权......” 黑甲统领十分的敏感,听到“民心所向”四个字,眼前一亮,打断囚徒,道:“既然你要民心所向,我便给你民心。你的生死由万众公裁!”说着转向台下,朝围观群众道:“这邪教徒要求民心,那么大家伙说,烧还是不烧?” 一句话就能决定这邪教徒的死亡,百姓们顿时兴高采烈起来。“烧死他,烧死他”的欢呼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 那囚犯眼见活命无望,心中更加悲戚,陡然吼道:“慢着!就算要死,我也要死在武安侯沈重阳的刀下。就凭你们这帮愚民,还不配杀我!” 黑甲统领:“我呸!你是何等的货sè,也配惊动侯爷?莫说杀你,从你口中说出‘沈重阳’这三个字,便是对他老人家最大的亵渎!” 囚犯傲然道:“我虽不是什么人物,好歹也是‘往生门’的教主。手下也有八千徒众,今rì若不遂我愿,八千往生弟子定将这dì dū闹的鸡犬不宁。若是武安侯亲自出手斩我,想必他们也会心服口服!” 黑甲统领脸sè掠过一丝冷笑,道:“武安侯最近比较忙,叶太傅监斩如何?” 那囚犯听得“叶太傅”三字,脸上登时露出求之不得的狂喜:“愿为沈重阳麾下之卒,愿为叶西灵剑下之鬼,这是我流云帝国至少一半子民的心声......” “我呸!”不等囚犯说完,黑甲统领便一口浓痰洽到了他脸上,不屑道:“云帝陛下也很闲,要不要他来?”“你区区一个邪教首领,便妄想沈侯叶傅亲自出手,若遂了你的愿,只怕明rì帝国内便满是邪教了――能死在他二位手上,胜过封你一个子爵!” 说着,他又将头转向台下,高声问道:“百姓们,烧还是不烧?” 出乎意料,这次的附和声零星。甚至有胆子大的淬道:“烧,烧球。扯这么多,你火把早熄球了,用什么烧?” 流云帝国太元二十三年正月既望,禁卫军剿灭为祸dì dū三月有余的邪教“往生门”,教主张生散布邪说,蛊惑民众,罪大恶极,经六部九卿三法司会审,被当众执行火刑。dì dū百姓不堪邪教之扰,人人弹冠相庆,奔走相告,货其残骸。翌rì,云帝陛下手书皇诏,曰:“自今rì起,但有人散播‘往世今生”之腐论者,勿论尊卑,罪同张生。”国遂宁。 第一章 捕快李大庸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暮chūn四月,惠风和畅。流云dì dū内一派繁华胜景。商贩熙熙攘攘,人流比肩继踵。几丈宽的街道俱由打磨的十分平滑的青石板铺就,在连rì的chūn雨之后显得更加莹润。街道两边的民居中探出数枝红杏,散出阵阵花香。 一柄折扇轻探,将开的正艳的红杏压在墙头。一名儒生踮脚含笑,将红杏轻轻折下,顺手将花枝插在身边丽人的鬓间,再顺手撩起她一缕发丝,深深嗅上一口。 这儒生眉宇轻佻,举止轻浮,毫不避讳。然而路人却不以为异,甚至还有不少青年人悠游而过时,居然暗地里朝哪儒生竖起了大拇指,似在赞他手段高明一般——毕竟这里是流云dì dū,民风开放。堂堂天下第一雄城,百姓富足安乐,身为这里的子民,若是连泡个妞都有人指手画脚,那人生还有什么意思? 儒生身边的那位漂亮妹妹不过十六七岁,正是羞涩而虚荣的年纪。一枝红杏虽然价值寥寥,比较的俗气,但插在她的鬓间,红花粉腮相映,又平添了几分妩媚。儒生极为满意,居然后退了几步,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在大街上观赏了起来。直盯得那姑娘心中乱跳,越发的羞涩,垂首娇声问道:“画眉深浅入时无?” 儒生一愣,似乎没有听懂。倒是旁人替他解了围,登时便有几位看到美女便腿软的公子哥起哄。有人高叫:“自知明艳更沉吟!”有人轻赞:“一曲菱歌敌万金。”然而,这些jīng熟古典的哥们虽然很有文化,论起泡妹妹的手段,却比那儒生差了二十多个筋斗云。只见那儒生拍下脑门,作恍然大悟状,一脸坏笑,直勾勾的盯着姑娘眼睛,问:“哟,多rì不读书,古人诗都忘光了。敢问妹妹,这诗上一句‘妆罢低声’问......是问什么来着? 姑娘含羞不答,却有人粗着嗓子骂了一声:“问你大爷!”显见极为不爽。这一声骂,引得众人侧目,循声望去,却是一名捕快,身穿蓝底红边衙役公服,脚踏黑sè皂靴,腰配弯刀,更离谱的是他背后居然挂着十几根粗细不一的镣锁,看样子,这货是准备大范围的逮人了。 众所周知,逮人是一件很爽的事儿。不但能活动手脚,被人围观,晚上还有人去家里串门,收获一大笔灰sè收入,种种好处,妙不可言。偏偏这厮一脸的倒霉样,耷拉着眉毛,撇着嘴角,似乎对这工作深恶痛绝,显得极其没有职业cāo守。 他这一出现,好像扫把星,登时将游人惊散了大半。连那儒生也感到十分没趣,一把扯过妹子便走,还嘟囔了一句:“这傻斑鸠,明天就调了他!” 看着大家临走前甩来的充满不屑鄙夷的目光,捕快感到很失落,不由得淬骂道:“老子年前当禁卫统领的时候,凭你们这群登徒浪子也敢正眼瞄上一眼?” 回首往rì,他似乎又重新获得优越感,连胸脯也挺的更高了一些:那难怪那帮兔崽子看不起老子,这身皮也忒丑了些,哪及得上黑甲玄刀庄严肃穆?转念又想:“丑虽丑,好歹还是铁饭碗。能保住小命,老子已经很有政治天赋了。这该死的邪教......” 这捕快不是别人,正是元宵佳节夜奉命执刑的禁军统领。因为一味和“往生门”首领张生抬杠,贻误了时机,搞的火刑“圣火”全熄,丢了一个大人。一怒之下,他未经上报便将张生斩首,结果酿成大祸:往生门余孽蜂拥而起,在dì dū内打砸抢烧,一时间搞的乌烟瘴气,民怨沸腾:火烧妖人这等好戏没看成,枉费了百姓们倾城而出的热情。都是因为这笨蛋办事儿不利索。少了这么火爆的谈资,第二天便有不少政治觉悟特别高的百姓通过各种渠道将事情捅到了上面。搞的相关官员灰头土脸,不得不张贴安民告示:邪教领袖伏诛,这是好事儿,希望大家不要激动。禁军统领李大庸办事不力,现已严惩。群情激愤,官府也能理解,所以个别在刑部衙门前游行示威的群众也不算越级上访,请大家放心云云。 然而,这份并不严肃的告示并没有得到百姓们的认可——只说严惩,却没提具体怎么个惩法,这属于典型的政务不公开。明显是糊弄事儿呢。更有智者发出质疑:若是一味官官相护,这个帝国还有救吗? 社会舆论太大,终于传到了武安侯沈重阳和太傅叶西灵的耳朵里。搞的武安侯哭笑不得,于是挥笔批曰:“人是不可能愚蠢到如此地步的。这李大庸明显是吃了名字的亏,改名李有才,滚回禁卫军报道吧。”如此儿戏的做法,当然引起了当朝太傅的异议:改名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治国御下,讲究赏罚分明。李大庸办事不力,致使八千邪教余孽作乱,就着令李大庸自己将这八千余孽缉拿归案,若能完工,将功补过,若少了一个,就给张生殉葬去吧! 于是,禁军统领李大庸就变成了九门巡捕李有才。调令刚下的时候,李有才颇得到了一些同僚的嫉妒:除了武安侯爷的儿子,普天下还有谁能让侯爷亲自取名的?何况,据说这调令还是叶太傅亲手所拟!然而李有才却显得极为沮丧,这八千人,抓到何时是个头啊! 叶太傅威名昭著,看人自然是极准的。捕快李有才很快就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抓捕计划。第一个月,他专门在北城溜达。北城是平民区,住着很多二流子,经常夜不归宿,挣得三五个铜板,便拿去赌场窑子里鬼混。他既不抓piáo,又不抓赌,每天早上溜着民居侧耳偷听。一旦听到有些泼妇指着丈夫破口大骂,他就格外激动。根据他当年挨骂时的经验,这些妇女们往往会捶手跺脚的边哭边骂:“老娘上辈子造的是什么孽啊,怎么就嫁了你这么个腌臜货sè!”“整rì里鬼混,你那死鬼老子也不会瞑目!” 诸如“上辈子”、“死不瞑目”这些敏感词,虽经泼妇们粗哑嘶厉的嗓门骂出,可在李有才听来却如仙乐福音一般,分外悦耳。每当这时,他都会得意洋洋的踹门出入,吼一声:“往生门的余孽,哪里逃!” 一个月下来,北城变的分外和谐。就算丈夫再怎么胡来,妇女们也不再堵门大骂,而是举止亲昵,拎着耳朵揪回里屋,颇有相敬如宾之状。 第二个月,为了更好的同邪教余孽作斗争,李有才化明为暗,换上了便衣,穿行在人流量最大的南城,逢人便问:“敢问高姓大名?”“在下姓赵,贱名富贵。”“滚一边去!”“敢问高姓大名?”“老朽姓王,单名一个生字。”王生,王生?李捕快咂摸过味来,从背后抽出铁索,不由分说的拷上。骇得那王老汉惊慌失措,连叫:“无罪!无罪!为啥拷我?”捕快撇撇嘴角:“王生二字,分明是往生的谐音。还说不是邪教徒?你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去......” 很快,李有才就尝到了苦果。投诉状被源源不断的递到了衙门里。起先他还浑不在意:老子是叶太傅钦点的捕快,谁敢管我?然而,很快他就得意不起来了。dì dū藏龙卧虎,高人辈出,居然有个叫“史钱”的状师被稀里糊涂抓起来之后,在庭审时当众指出:“且不说‘史钱’二字是否能倒装成‘前世’,单单那捕快抓我时没有出示驾贴,更没有穿公服,便是严重的程序违法!” 帝国司法严明,最讲究“程序正义”。这是基本国策,大过了叶太傅的手令,于是可怜的李捕快被罚了半年俸禄。 今rì,便是李捕快改行以来的第三个月,也是他执行新战术的第一天。经过周密踩点,他将目标选在了西城。西城景sè最好最清幽,也最适合谈恋爱。李捕快在这里蹲点,希望能听到某些情不自禁的少男少女们发表爱情宣言:“下辈子我还记得你。” 很不幸,儒生和他的女伴是李捕快瞄上的第一对对象。跟了二里地,儒生的咸猪手已经在那姑娘的翘臀上有意无意的摸了四五把了,居然还没有开口表露心迹,这根本不正常!再跟下去,就该到前面二钱银子临休半天的客栈了。如果不出意外,这单生意算是黄了,那小子书生打扮,明显天天看书,看的傻乎乎的,泡妹妹连“前世今生,缘死缘生”这等大杀器都不说,泡球!真他妈百无一用是书生。 不过,儒生折花示爱这一出,倒是让李捕快眼前一亮,看着那姑娘越来越激动的表情,他觉的今儿有戏。然而,姑娘含羞带怯的一句“画眉深浅入时无?”彻底让他傻眼了。谈恋爱谈到如此地步,酸也不酸?于是忍不住骂了一句:“问你大爷!” 扫兴归扫兴,看着儒生拉着妹妹匆匆而去,煮熟的鸭子飞了,捕快当然不甘心。于是一咬牙,又尾随了上去。但愿,在他们走到最近的“chūn风玉露”临休客栈之前,能不小心说出什么敏感词吧。 不过,看样子,他的担心多余了。那家客栈明晃晃的“chūn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楹联招牌下摆了一张桌子,置了几幅笔墨。是有人趁着这方宝地,摆摊子赌诗来了。 第二章 泡妹妹时捡了个男人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赌诗”是流云帝国特有的玩意,学名叫做对对子。即东家出上句,请人对下句,对的好,拿彩头,对的烂,得白眼。瞧这儿围了一群人,不是上句极佳,就是彩头极多。儒生好奇,挽着妹子的手便凑了过去。 如果那儒生有真本事,对出绝对,得了彩头,然后潇洒的全部甩给客栈小二,道:“开一间上好客房,要单人床!”说不定能一举征服那小娘们。毕竟那一支红杏太廉价,就算能换得今晚,也骗不到“来生”!捕快李有才如是想。 对子确实很绝,并且是最难对的七字句。围观众人抓耳挠腮了半晌,竟无一人敢接。儒生排开众人,挤到案前。只见出对的东家乃是一位中年道士,道袍破旧,胡须邋遢。于是不屑道:“一个算卦的文字游戏又有何难?我来对!”那道士蹲在地上,连眼睛都未睁,扬了扬下巴,示意上联便在案上。 岸上条幅,墨迹早已陈旧:“遁世犹疑无去处”。 儒生想也不想,一把将女伴拥在怀里,信口道:“临休乃见有仙桥。” “临休”二字,乃是借用客栈招牌,况且他怀中女伴美艳,恰适合去“临休”一下下,末尾这“仙桥”二字也颇妥帖――客栈的楹联便是出自著名的词牌《鹊桥仙》。儒生信口对出这么一句,登时有人哄然叫好,顺便瞄了瞄儒生女伴那发育的玲珑有致的娇躯,叫好声愈大,笑声愈邪。 道士无奈,只觉这儒生恶俗到了极点。可这对句虽不算好,倒也不说错。只得摆摆手,示意儒生将案上镇纸的红包拿去。 儒生得意长笑,伸手yù拿,冷不丁却被不知从何处伸来的一只手掌按住。细看时,却是一位青年,身穿白衣,多有破旧,发丝凌乱,脸上也散布泥污,看不清本来眉目。唯有腰间悬着一个描金绣囊,光艳如新,煞是惹眼。 儒生脸sè一沉。却见那白衣青年冲他抱歉一笑,指着红包,温声问:“这里面是钱?” 不等儒生答话,他就自顾自的拿起来,掂了掂分量,满意道:“我要了。”说完,他转向道士,施了一礼:“我对‘逢人漫说有前生’。” 道士猛然站起,浑浊的眼中爆出奇异的jīng芒。比他眼睛更亮的,是李捕快的眼睛。李捕快尾随儒生,站的较远,只是模模糊糊的听到这白衣青年说什么“前生”,顿时如打了鸡血般挤了过去,抽出铁链,喝到:“朝廷禁令,有言前世今生者,抓!”说着便举着铁链不分青红皂白的朝青年套去。 然后.......然后那根大母脚趾般粗细的铁链便节节寸断,散落一地。甚至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李有才心中大惊,仍旧声sè俱厉的喝道:“你是何人?胆敢拒捕么?” 出乎意料的是,青年闻言一愕,躯体剧震,额头上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突然,身子一软,极有技巧的倒在了儒生女伴的裙底,晕死了过去。 十几天以后,侯爵府中再也没有人认为阿呆是一个弱智了。 “如果不是被撞坏了脑子,这家伙多半比小公子还要聪明。”侯府的下人私下里都这么说。事实上,在听说了阿呆的事迹之后,睿智沉稳如侯爵大人,也着实大大吃了一惊。他深吸了一口气,放下茶杯,嘴里缓缓吐出了四个字:“潜龙在渊!” “从今以后,谁也不许叫他阿呆。都要称呼‘苏先生’!如果谁胆敢对苏先生不敬,杖责出府!”侯爵大人当时就下达了这么一条命令。 阿呆大约是姓苏的。不过也说不准。因为他完全不记得自己的身世了。 他是被二公子捡回来的。十几天以前,二公子在“微服私访,体察民情”时遇到了傻里吧唧的阿呆。这厮好不晓事,居然当众就给了二公子一个难堪。据二公子口述,当时他正在西城游玩,恰逢一场赌诗盛会,为考察dì dū学子们的文学素养,二公子深入群众,亲自参与,舌绽莲花,出口成章,终于技压群雄,一句“临休乃见有仙桥”对的那叫一个切实应景,丝丝入扣。二公子得了一笔不菲的彩头,正准备着人将这些银子分发给城中餐风饮露衣衫褴褛的乞丐时,这个阿呆为了一己之私,公然阻挠,实在令人寒心。更令二公子感到不齿的是,为了那点钱,阿呆竟然铤而走险,当众对了一句黑话:“逢人漫说有前生!”且不说这句是否比二公子所对更为妥帖,单单那“前生”俩字,就犯了朝廷大忌。当时旁边尚有近来令dì dū中人闻风丧胆的“铁面捕快”李有才虎视眈眈,阿呆终于惹祸上身,在拒捕时被活活吓晕。 那为什么要把他救回府里呢?二公子幽幽叹息:“好歹也是一条生命啊!似他这般单薄消瘦,若是被抓回牢里,哪里还有命在?” 二公子的说书技巧同他的泡妞手段同样高明。不但故事曲折,情节离奇,往往在最后还能借题升华,突出世风之rì下,人心之不古,而他本人则高风亮节,悲天悯人。听得众人唏嘘嗟叹不已。当时负责在暗中保护二公子的侍卫似乎素质比较差劲,他完全不关心这些高尚的品质,而是追问了一句:“公子,那位漂亮姑娘戏份也不少吧?怎么提都没提一句?” 二公子面sè不变,背负双手,仰望长天,一如既往的风淡云轻:“身为侯府子弟,我尚武;身为帝国子民,我崇文。在我心中,有仁有义有礼有信,却唯独没有什么姑娘!” 当然了,扯蛋吹牛这种事儿,也是很有原则的:可以把蛋扯直了,却决不能扯烂;可以把牛皮吹胀了,却决不能吹爆。二公子深谙此道,并不多说,淡淡瞅了那侍卫一眼,甩袖而去。 相对于二公子的自述,侍卫甲私下里的爆料就比较骇人听闻了:他怀疑,二公子之所以不惜在微服寻情中暴露身份,呵斥走捕快,将阿呆弄回府里,主要是为了报复。这个阿呆sè胆包天,居然敢在晕倒时借机钻入二公子新泡到的姑娘裙底。那位美妞何其**,二公子还没尝到鲜,其裙底风光就被人一览无遗,这如何能忍?至于有人质疑“晕倒了还能看见什么”时,侍卫甲抽抽鼻子,不屑道:“你懂个球!二公子说了,这叫潜意识。” 无论事情的真相是否真如这侍卫甲所说,阿呆的潜意识里向往着姑娘裙底那一抹艳sè,一缕幽香,总之,他被救到了武安侯府。在俗人眼中,也算一步登天了。 之所以会被人叫做阿呆,是因为他在侯府又连续昏迷了三天三夜。当他醒来时,脸上的茫然之sè仅仅浮现了一霎那,就迅速转换为了冷静。他坐起身来,缓缓的环视了一下周围,镇定的开口道:“我是谁?” 我是谁。这一句诡异的问话震住了当时在场的所有人。大家都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这家伙是呆的。”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于是大家便开始叫他“阿呆”。 “阿呆,你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以前的事情了吗?” “嗯。” “阿呆,听说失忆的人一用力回想就会脑袋疼,你试试。” “嗯。” “阿呆,要是你媳妇儿跟别人跑了咋办?” “嗯。” 起初,阿呆看起来确实有点痴呆。无论别人问什么,他总是温和的笑一笑,随口答一个“嗯”字。别人不问,他就不说话。低头怔怔的看着手上的一个锦囊。眼神空洞。 那破旧的锦囊上绣着一个描金大字:“苏”。锦囊是从阿呆的腰间取下来的,所以大家一致认为他应该是姓苏的。 几天以后,府里悄悄流传出了这么一则消息:这阿呆,来头可不小呢。他原来是某位大贵族的私生子,因为家族内斗,被人追杀受了重伤才失忆迷,被咱们二公子捡回来了。 下人们在传说这则消息的时候,有板有眼,有理有据:“你看他那派头,那气度,比起咱们府里的几位公子爷都丝毫不差。肯定也是一个豪门公子!” 的确,阿呆确实很像一个贵族。他的修养极好,总是彬彬有礼,脸上也常挂着淡淡的微笑。无论面对府里的什么人,他的态度都是不卑不亢。举手投足之间都显得华贵雍容,仪表不凡。再加上他那张清秀俊朗的脸,很难让人想象他不是一个豪门公子。 据侯府一位颇有地位的管家说,阿呆身上的贵族气,装是装不出来的。更何况,他根本不记得以前了。他之所以这样,完全是出于习惯。 第三章 这家伙居然什么都懂?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按照道理来说,在侯爵大人没有下达那道命令之前,阿呆在侯府中的地位应该很一般。最多是相当于家丁。毕竟他只是二公子偶然间救回来的,就算再像一个贵族,也只能给那些老嬷嬷们增添一些嚼舌头根子的材料而已。然而,只用了几天的功夫,阿呆就征服了所有的人。包括小公子。 无所不能。在侯府的那帮下人眼里,阿呆简直是无所不能的。 同样的茶叶,同样的茶具,他泡出来的茶却更加醇香。 同样的一幅字画,他只不过是变动了一下悬挂的位置,整间屋子便霍然生sè。 同样的首饰衣服,在他的指点下,侍女也能穿出小姐的味儿。 偏堂中原本有一幅百花争艳图,据说是出自前朝名家之手,价值不菲。有一次,侍女失手,将那画上侵上了隔夜的茶痕。褐黄sè一片,煞是惹眼。那侍女也是刚进侯府,顿时吓得花容失sè,几乎要哭出来了。生怕管事儿的知道了罚她。阿呆刚好经过,淡淡一笑,让那侍女找来笔墨,随手在画上涂抹了起来。不多时,画上沾染的茶渍竟然被他变成了一朵盛开的菊花。那菊花十分jīng神,居然比画幅zhōng yāng的牡丹还要显眼。 侯爵大人门客众多,其中有两位jīng擅围棋的,堪称一代国手。他二人手谈,常常一局棋要连着下好几天。有一次,阿呆看到那二人留下的残局,来了兴致,左手执黑,右手执白,半刻钟的功夫就破解的一干二净。国手知道后,嚷着要和阿呆对弈。结果半个时辰之内被屠了大龙,无奈推坪。 小公子养有一只猎鹰,原是域外异种,xìng子最烈。平rì里谁也近它不得,就连小公子,也曾被它一翅膀扇青了脸。谁知那鹰见了阿呆,像是遇到了克星。顿时就服帖了下来。阿呆一招手,它就乖乖飞过来,不敢乱动。 侯爵大人知道阿呆的本事,也是因为这只鹰。那rì清晨,侯爵在院子里练剑。按照惯例,他练完剑之后,是要沐浴在朝霞中运气吐纳的——这时候,谁也不许打扰。突然,一声高亢的鸣声传来,侯爵睁开眼睛,皱眉一看,小公子的那只猎鹰盘旋而下,降在侯爵面前,爪下还按着一只信鸽。 “这小五,越来越顽皮了。连我的规矩也不听了么!”侯爵大人练气被打扰,心中暗怒,缓缓吐出一口浊气。眼中jīng光一闪,手中长剑便如一匹霞光般朝猎鹰shè去。因为这鹰是小儿子最心爱的宠物,侯爵本无意击杀,意在驱赶。没想到剑势到时,猎鹰虽极为畏惧,却只是缩了缩脖子,并没有飞闪开来,像是被什么人控制住了一般。那鹰的脾气侯爵是知道的,所以不由得一阵惊奇。仔细一看,才发现鹰爪下的信鸽腿上绑了一封密件。 取下密信,拆开一看,侯爵脸上不禁闪现出一丝怒sè,随机又冷静下来,转头喝道:“把小五给我叫过来!” 猎鹰喜欢抓鸽子,这很正常。但一只畜生居然还知道过来报信,这就很奇怪了。 小公子十三四岁年纪,正是偷懒贪玩的时候。此刻还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听得父亲传唤,他丝毫不敢怠慢,匆匆穿好衣服,连侍女嘴角香喷喷的胭脂都忘记了吃上一口就连忙朝这边赶来——侯爵大人家教甚严,这大早上的叫他,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刚进父亲的别院,小公子就看到自己那只平rì里桀骜不驯的猎鹰正可怜巴巴的蹲在父亲的脚边。 “爹…”小公子怯怯的叫了一声。 侯爵大人回头盯着儿子,声音温和而不失威严:“这鹰,怎么回事?” 小公子一招手,猎鹰便温顺的飞到他肩头蹲了下来。“这几天孩儿刚学会了训鹰,晚上就没有关。以至于让它打扰了父亲……” “训鹰?就凭你?谁教的?”知子莫若父,这个小儿子的斤两,侯爵大人是一清二楚的。他撇了撇嘴。 “是……是阿呆。” 自从被救回来之后,侯爵大人就一直没有传唤过阿呆。那rì,二公子亲自背负阿呆回府,安顿好之后,甚至来不及喘口气,就匆匆去了侯爷的书房。也不客气,开门见山:“我救回来一个人!”侯爷面sè转冷,眉毛一扬,正yù发作,却听儿子补充道:“是个男的。”侯爷顿时长舒了一口气。 知子莫若父,对于这位二儿子的德行,侯爷是知道的一清二楚。这货没有什么大毛病,就是心太软,经常救回来一些不清不白的女xìng,这些女xìng都有一个共同点:漂亮。上次救回来那个,大约十仈jiǔ岁,据说是二公子打猎时发现晕倒在荒郊野外的,二公子大发善心,救回府中,又怕她被下人们欺负,特意安置在自己的寝房。好几个月之后,侯爷的一位同僚来家拜访,发现她居然是某总督失踪许久的女儿。等到那位总督黑着脸来接的时候,惊讶的发觉自己女儿在侯府数月居然又发育了,连肚子都大了几圈;上上次救回来那个,乖巧温柔,漂亮大方。只有一个小毛病:爱偷听。尤其是侯爷在家与同僚商议军机大事的时候;只有上上上次救回来那个还靠谱,身价清白,规规矩矩没有异心。可天杀的她居然是个孕妇!要是真生下孩子来,算谁的? 听到这次“救”的是个男的,侯爷的心放下了一半。然而细思之下,又觉得不妥,不由再次确认:“是个男的?”二公子心不在焉:“嗯。”“很漂亮?”“模样还算清秀。” 侯爷的心顿时沉到渊底,卧蚕眉骤然一拧,冷冰冰的问:“畜生!跟三皇子学的?” 一听“三皇子”这三个字,二公子一个激灵,顿时明白了父亲的忧虑,不敢再打马虎眼,飞快的道:“父亲大人请放心那小子虽然很帅但是毕竟没我帅我是不会干那等龌龊事儿的。”顿了一顿,他才郑重道:“那小子的脉搏跳的极慢,甚至比您还慢!” 侯爷顿时吸了一口凉气。一个人的脉搏跳动比自己还要慢代表了什么意义,侯爵比谁都清楚。 寻常人的脉搏跳动,一炷香的时间大概有三千六百次。武功越高,脉搏跳动的频率就越低。像侯爵自己,武功达到一品境界之后,一炷香的时间脉搏最多跳动六百次。这阿呆的脉跳比自己还要慢,难道他的武功已经超越了一品? 侯爵大人不敢想象。放眼整个流云帝国,四万万人口之中,武功达到一品境界的,也不过仅有寥寥十余人而已。“武安侯”以武立勋,不仅仅是位高权重。单论侯爷本人那一身出神入化的武功,就足以震慑群雄。实乃帝国武学界最前列的人物之一。据侯爵大人所知道的,但凡是三十岁之前能达到一品境界,无一不是惊才绝艳的奇才,留名青史,威震后世。据说,历史上曾出现的几位,全都超越了世俗,迈向了传说中的境界。 这阿呆,会是那种人吗?自从听说这件事儿之后,侯爷就派人一直密切的关注着阿呆的一举一动。 结果却让他很疑惑。经过观察,阿呆失忆的事儿,不像是装出来的。他也确实是一个有底蕴的人:仅仅是凭着本能和习惯,十几天以来他就展示了各种能力。 书画,音律,琴棋,园艺,美食,赌博……各种贵族公子哥所擅长的本事,他无一不会,无一不jīng。唯独没有显露过武功。 要说阿呆不会武功,侯爵大人是不信的。抛开脉搏不提,阿呆的气度沉稳,呼吸均匀,步履矫健,一看就是练家子。他平时走路,一步踏出,一尺五寸,丝毫不乱。这一点,寻常人根本无法做到。 “阿呆,你练过武功吗?能不能教我?”为了验证这一点,侯爵特意派了一个平rì和阿呆比较亲近的家丁去探口风。 阿呆听了这话,脸上一楞,似乎在用力回想什么。不过很快又恢复了一如寻常的淡淡微笑:“你觉得呢?” “练过!”家丁又不是傻子,他干脆的吐出了两个字。 “大约确实是练过的。忘记都练过什么功夫了。”阿呆丝毫不加掩饰,又随便开了一个玩笑:“虽然忘记了招数,不过要帮你打架的话,应该能行。” 应该能行。这是失忆后的阿呆对自己的武功做出的评估。 附注:开篇前三章本来是第一大回,很难搞。不但要确定全书的基调,还要彰显作者的品味。作者这厮本xìng淳朴,但是极其爱装。哎呀呀呀,如果不装,这骨感的现实无法撑起作者卑微的灵魂......装,不是一种毛病,而是一种病! 回目原为“遁世犹疑无去处,逢人漫说有来生”。乃自撰。文中“画眉深浅入时无”是抄袭唐人朱庆馀《闺意呈张水部》,全诗是:“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张水部的酬诗为:“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意思很简单,就不细解啦。 另,以后每章最后我都尽量写三二百字附注,一是为了显得我很有文化,二是为了凑字数,三就权当笔记了。毕竟老是编,很乏味的。 第四章 他要征服武安侯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这世界浩瀚无垠,广阔无边。大国小国,数以百计。而流云帝国无疑是其中最为强盛的国家之一。有八千里疆域,四万万子民。特别是二十三年前云帝登基之后,一举破灭邻国,兵力财力,远迈前朝。 流云帝国虎视周边,盛极一时。国内权利格局变换无端,昨rì的王公也许是今rì的囚犯,今rì的阁老,也许是昨rì的草民。而自开国百年以来,只有两股势力一直稳如磐石,无论朝廷内部还是外界如何风起云涌,这两股势力却始终站在风口浪尖。一个是帝国皇室,一个便是武安侯府。皇祚代代更替,侯爵世世承袭,期间有过威胁,有过挑战,却从未被动摇。 武安侯府是帝国中除却皇室之外的第一豪门。或许有的人爵位更重,地位更高,却绝对比不上武安侯在帝国内的影响力。尤其是当代的武安侯沈重阳。甚至有人私下里说:“武安侯名‘重阳’,名副其实!他当真可与云皇陛下并论,堪称两轮烈rì,普照流云。”这种大逆不道的诛心之论,当然有人反驳:“虽名‘重阳’,然而以武论之,武安侯是不可复制的。试问当今帝国,除了叶太傅,有谁可在武道上同武安侯比肩?” 武安侯名重当世,威播四海,却偏偏能礼贤下士。他门生遍布天下,府中的清客高人,俱为一时之雄。然而,这些清客最近却都有些闷闷不乐的样子。 “齐先生!齐先生别来无恙啊。来来来,本侯今rì偶得闲暇,先生便陪我手谈一局如何?”武安侯下朝回来,似乎兴致很高。 这位被称呼为“齐先生”的老者今天似乎很郁闷,两条白眉都快拧成了一条麻绳,更怪异的是,他的长须只剩下一半吊在颔下,煞是可笑。“侯爷见笑了。老朽虽然姓齐,枉自侵研棋道一生,却比不上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以后是再不下棋了。” “哦?世上竟有如此俊彦?”侯爷一挑卧蚕眉,惊讶的问道。这齐先生是一代国手,他自然不信除了自己,居然还有人能小胜齐先生两目。 “贵府的阿呆公子,已经屠了老朽九次大龙了。再下下去,老朽的这把胡子可就要输光了!”齐先生苦笑。 “侯爷,侯爷!”打发走齐先生,侯爷刚坐来下,一口茶还没咽下,就被人气喘吁吁的两声连叫打断了。 “萧先生何事慌张?”侯爷暗自纳闷。今儿见鬼了!这些人都是当朝名士,最注重仪表的。在侯府来往十余年,从未见过有任何失礼之处。 “府里阿呆公子,当真是萧史转世,吕仙再生啊。一曲‘碧海cháo生’,妙绝人寰!在下要求曲谱一观,可阿呆公子说他只是信口吹来,并不记得曲谱。在下无法,只得来求侯爷,还请侯爷开口,务必替在下求得曲谱啊!”萧先生一口气说出这许多,显然十分急切。 “碧海cháo生曲?闻所未闻!当真如先生所说?” “钟先生也曾同听,侯爷一问便知。”萧先生生怕侯爷不信,连忙应道。 一连唤了十几次,钟先生毫无反应,不理不睬。传话的小童无奈,只得又折回侯爷书房。“回老爷,钟先生他似乎是魔障了。小的一连叫了几遍,他都不理,只是一味的盯着一幅字出神。” 侯爷暗暗生奇。钟先生何许人也?真正称得上“一字千金”。宫里的匾额便是他亲手所书。据说他家里连书圣的真迹都藏了几副,还有什么字儿能让他如此入迷?难不成是**咒语? 侯爷移步过去时,钟先生仍旧毫无察觉。他伏在书案上,痴痴的盯着案子上那副墨迹未干的字儿,一根手指还在不自觉的勾画着,凭虚临摹。嘴里喃喃道:“矫若游龙,飘若惊鸿,妙品!神品……” 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cháo生按玉箫!侯爷凑过去一看,忍不住念了一遍。赞道:“好句!好字!”不过,他到底不比书痴钟先生,目光一转,便落到了那副字儿的落款处:“书赠钟山君先生,苏一”。 侯爵顿生疑惑。不用说,这副字也是阿呆的手笔了。可是,阿呆并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又为何会落款“苏一”呢?仔细一看,最后那个“一”字可以说是这幅字中唯一的一处败笔。那一横的前面圆润通融,气完神足,只是在落笔顿点处显得呆滞死板,好像是突然停住了一般。 钟先生这时终于发现侯爷来了,连忙问安。顺着侯爷的目光,他也看向落款,叹道:“可惜了。阿呆公子落款的这最后一个字是没有写完的。写到这一笔时,他突然停住了。说是忘记该怎么落款了。” 这最后一笔,仅仅是阿呆习惯xìng的一笔。看来,他姓苏是无疑了,却并不叫苏一。侯爷颇为失望。第一笔是“一”的字太多了,无法判断出究竟是哪一个。 他决定见一见阿呆。 确切的说,应该是“正式的”见一见阿呆。侯府虽然很大,侯爵虽然很忙,但是这十几天以来,他已经和阿呆照过几次面了。阿呆似乎深谙贵族圈子里交往的规则。他不像府里其他人那样,遇到侯爵老远的就退到一边,等侯爵走进时躬身请安。阿呆总是能避开就避开,如果实在避不开,二人也只是相互点头致意,并不搭话。 身份能够随着记忆泯灭,但阿呆似乎是从骨子里带着一股高贵的气质。这一点,侯爵大人当然理解。 公子苏敬启: 自尊驾光临寒舍以来,因困于案牍俗务,未能致面请教。礼疏之处,万望海涵。近闻尊驾贵体渐安,jīng神复朗,yù面谒尊范,耳聆福音。如有方便,谨请尊驾移步简斋。 此致 即颂祺安。 流云帝国大皇帝陛下钦命总领天下兵马大元帅、军务大臣、世袭一等侯爵武安沈重阳拜上 四月廿三rì 这落款很长。侯爵大人端端正正的用小楷写毕之后,不禁长吐了一口气,除了国书与奏折之外,有多久没有使用过这么正式的落款了?在处理军部文件时,他也只是签上一个“沈”字。如果是普通的书信,他更是连落款都懒得落。武安侯府特制的笺纸已经足够代表他的身份。 请柬使用的是侯府中规格最高的那种,红缎封面,金线描边。传信的不是侯府中的大总管,而是侯爵大人的贴身侍卫。人人都知道侯爵身边有几位武功极高的贴身侍卫,却谁都没有见过。除了侯爵大人本人,阿呆是侯府中第一个见到侍卫真容的。然而,对于这一切,他好像并没有显出一种受宠若惊的样子。 “知道了。”阿呆平淡开口,脸上带着一如寻常的温和微笑。侍卫抱拳行礼,正要退下时,阿呆却叫住了他。按照规矩,在这种场合下,他是要赏赐给负责传信的人一些礼物的。比如银子,比如随身佩戴的小玩意儿。 “很抱歉。你大约知道我的情况。最近的吃穿用度我都是仰仗贵府,所以并没有东西能送你。”阿呆脸上带着歉意。 侍卫面无表情,并没有答话。一个话多的人,是绝对不可能被侯爷选为贴身侍卫的。 “不过,我不会让你白跑一趟。”阿呆说着,以双指作剑,凭空比划了几下。那侍卫的脸sè顿时就变了,他那一双原本显得麻木的眼睛中陡然爆出一阵奇异的神采,目不转睛的盯着阿呆正在比划的手指。 侍卫的思维似乎随着阿呆的两根手指停了下来,他闭目冥想了好一会,才略带尴尬的开口道:“劳烦公子,再演练一次。没记住。” “你不必记住。连我自己都记不得了。”阿呆似乎很无奈。“带路吧,等我想起来,再教你几手好玩的。”侍卫拱手谢了一声,一如面对侯爷时那般恭敬。 很难想象,武安侯的书房竟然如此简陋。屋子不大,只有一丈见方,没有窗户,虽然顶壁上悬了一只青铜兽角灯,不过光线十分昏暗。 看到阿呆进来,侯爷站了起来,并没有让座。不是侯爷无礼,而是这书房里根本就没有第二张椅子。 一张厚实的玄铁书案,一把沉重的玄铁靠椅。这就是威震天下的武安侯书房中所有的陈设。 “我能相信你吗?”侯爷丝毫不准备客套了,他随手提起身边唯一的一把椅子,朝阿呆抛了过去。自己则坐到了书案上面。 那椅子通体是用玄铁铸造而成,沉重无比。阿呆轻飘飘的一架,椅子稳稳落地,居然没有发出半点声音。他并没有坐下来,而是扶着把手斜站。 椅子虽然高大,却比不上书案。只有站着,才能保证他的眼睛和侯爷的眼睛处在同一水平线上。 阿呆似乎很不喜欢别人俯视着他。哪怕对方是位高权重的武安侯爷。 “你救了我。”阿呆平和的注视着侯爷,声音很低,却无比坚定。 侯爵大人同阿呆的谈话持续了很久。他们究竟说了些什么,外人不可能知道。然而,阿呆前脚刚一出来,侯爷马上就召集府里的几位管家,重申了那条命令:“从今以后,谁也不许叫他阿呆。都要称呼‘苏先生’!如果谁胆敢对苏先生不敬,杖责出府!” 然而“苏先生“似乎对此很不满意:“‘先生’这俩字太老了点,我宁愿你们叫我阿呆!” 第五章 呆叔和洗澡水的故事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其实,侯府里那些和阿呆相熟的下人们,是很乐意叫他阿呆的。他们觉得“先生”这个称呼实在是配不上阿呆。看看平rì里被侯爷奉为座上宾的张先生李先生这些人吧,除了会对下人颐指气使以外还能做些什么?“先生”这俩字,实在不是什么好词儿!不过侯爷既然已经发话,下人们当然不敢违逆。 现在,侯府中唯一敢这么叫阿呆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大小姐。 事实上,大小姐对阿呆的称呼变幻无端:大呆,小呆,老呆,呆哥哥,呆弟弟……据说有一次,大小姐去见侯爵的时候,阿呆刚好也在。大小姐兴奋的喊道:“呆叔也在啊。太好了,正要找你!” 呆叔!威严如侯爵大人,也当场就笑的喷了出来。他第一次从阿呆脸上看到了抓狂的表情。阿呆那张英俊的脸几乎要抽搐了,一向空洞的眸子里也泛出jīng光,他死死的盯着大小姐,一字一顿的问:“我真的有那么老吗?” 和别的女孩子不一样,阿呆根本吓不住大小姐。她看着阿呆抓狂的表情,笑的几乎要喘不过来气了。“呆哥哥,呆弟弟,不要生气嘛。你一点都不老,今年只有五岁半。走,姐姐带你去玩儿……”大小姐伸出一双纤细修长的玉手,使劲在阿呆脸上揉了两下。觉得好玩,居然揪住阿呆的耳朵,边揉边甜甜的说:“呆呆,姐姐以后叫你呆呆好不好?” 阿呆无奈,一张脸憋的通红。他艰难的挣脱掉大小姐的魔爪,转头准备向侯爷求助。 侯爷!侯爷呢? 侯爷早就不在了。看样子,这种场面他不是第一次见识了,所以十分果断的选择了逃跑。 这让阿呆很失望。眼神中的热切迅速被一抹巨大的失落和无助之情所掩盖。 单纯!大小姐发话了,她伸出一根葱指,狠狠的刮了一下阿呆的鼻梁,甜甜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幸灾乐祸:“五岁半的人了,居然还这么单纯!你不知道侯府中谁最大么?呆呆。”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她还特意加重了语气,挑衅般的盯着阿呆的眼睛。 阿呆突然觉得不能再这样了。他的心里很乱。大小姐身上带着一股奇妙的幽香,阿呆嗅起来,却觉得腔子里一阵绞痛,一阵空荡。这该死的记忆!他拼命的回想,想要抓住点什么。胸腔里的剧痛让他额头渗出了细细的汗珠。 “哟,呆呆居然还会紧张!”大小姐从袖子中取出一块锦帕,要帮阿呆擦汗。手帕上的香味儿似曾相识,阿呆再也忍受不了了。他脚步一滑,身形连闪,带着一道残影夺门而逃。 背后大小姐似乎恨恨的嚷了些什么,阿呆没有听清。他只觉得大小姐生气时用小蛮靴跺地的声音好像鼓点一样敲在他心头。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阿呆在侯爵府的幸福生活似乎是到头了。自从大小姐回来之后。 此刻,他正yīn沉的看着侯爵大人,脸上十分不好看。诡异的是,侯爵大人似乎并不敢同阿呆对视。目光躲躲闪闪,颇有一些尴尬。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直到小姐返回师门的这一段时间,我都要做小姐保镖了?”阿呆尽量使自己冷静下来,再次向侯爵大人确认了一遍。 “咳咳。”侯爵大人明显有一点心虚:“不是保镖。主要是考虑到你对dì dū不熟悉,所以让萱萱带你四处转转。考察一下dì dū的风土人情……”看到阿呆脸sè不对,侯爵大人又神秘兮兮的接着说:“你看,上次你答应要帮我做三件事情。等你熟悉了dì dū之后,有一件大事,非你不可!” 看起来,阿呆确实不应该被大小姐称为“呆叔”的。他分明就是一个年轻人嘛。若论狡猾,他似乎远远不是老jiān巨猾的侯爵大人的对手。 一连喝了三杯茶,阿呆才勉强压下心中的火气。“我发誓,如果万一你那宝贝女儿不小心爱上了我,我是绝不会娶她的。”阿呆撂下一句狠话,径自离开了侯爵的书房。留下侯爷一个人在那里纳闷:“不可能啊。除非有秘术,否则不可能改变脉搏跳动的频率。这小子的脉搏,今天为何跳得这么快?” 比脉搏跳的更快的,是阿呆的心脏。 每次见到大小姐,他的心里总是会泛起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说来也怪,对于失忆这件事儿,阿呆似乎并不怎么在乎。他并不需要依靠过去才能获得某种东西。对于阿呆来说,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基本上都差不太多――他有信心,也有能力去掌控一切。 唯独在面对大小姐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前所未有的被动――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儿。大小姐也只不过是一个女人而已,虽然她比阿呆以前见过的所有的女人都要漂亮。就算这个女人曾在一个神秘的门派内学过几年武功,也绝无可能会比阿呆更厉害。为什么要怕她呢?难道是仅仅就是因为她是侯爵大人最宠爱的掌上明珠的原因?阿呆自嘲的笑了笑:自己连侯爵本人都不怕,还能因为他而惧怕他的女儿? 可能还是因为她太好看了吧。好看的让人心有余悸。阿呆自己给出了一个答案。所以,在他去见大小姐的时候,他特意找了一条厚实的蓝布,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巧的是,大小姐刚好正在洗澡。她舒服的躺在紫檀木做成的浴桶里,伸出一条光洁玉润的藕臂漫不经心的拨弄着水面上漂浮的玫瑰花瓣。浴汤清澈,花瓣娇红,而大小姐那透过花瓣缝隙若有若无显露出来的肌肤却更加诱人。 阿呆对于这个香艳的场景却无动于衷。因为他看不见。 “你不是很讨厌我吗?讨厌我就别来呀!”大小姐今天对阿呆的态度似乎并不好,她从鼻子里哼出了这句话。 阿呆懒得理她,自顾自的坐了下来,对旁边侍候大小姐沐浴的丫鬟说:“给我泡杯茶,谢谢。”他突然觉得很渴,喉咙都快冒烟了。眼前蒙着的蓝布虽然足够厚实密致,却也仅仅能够阻挡住他的视线而已。他看不见,却听得见。他的耳朵似乎比眼睛更好使。 “你们都退下!”大小姐气呼呼的嚷了起来:“慢着!不许倒茶。给他舀一杯洗澡水过去!” 两名小丫头顿时手足无措,面面相觑。“小姐,这……”她们不知道该不该照办――眼前的可是苏先生!侯爷说了,对苏先生稍有不敬就得被杖责出府的。如果给他喝洗澡水…… 看到平rì里百依百顺的丫鬟迟迟没有动作,大小姐的脸sè越来越不高兴。“你们是想让我亲自去舀吗?”她冷冷的说道。作势yù从浴桶中起身。雪白的臂膀上挂着水珠,显得那么耀眼。 两个小丫鬟急的快要哭了。一个战战兢兢的从大小姐浴桶中舀了一杯水,一个颤抖着手送到了阿呆面前。看着阿呆面无表情的脸,她们要死的心都有了。照这剧情发展下去,大概会有三种结果:阿呆喝了小姐的洗澡水,小姐没有穿衣服;阿呆生气了,要去打小姐,小姐没有穿衣服;阿呆不喝小姐的洗澡水,小姐生气了,要去打阿呆,小姐没有穿衣服。 小姐没有穿衣服,小姐没有穿衣服,小姐没有穿衣服!毫无疑问,能够成为侯府大小姐贴身侍女的人都是很聪明的。两个丫鬟瞬间就找到了问题的严重xìng。相对而言,对苏先生恭不恭敬简直已经不是个事儿了。 “咳咳。”果然还是年纪稍微大一点的那个丫鬟比较老练,她拉了拉另外一下,轻声说:“还磨蹭什么呢?刚才小姐就让咱们退下了……” “甜吗?呆呆。”看着两个丫鬟忙不迭的逃了出去,大小姐若无其事的撩了几下湿漉漉的头发,声音里带有一股说不出的暧昧。 “不甜,香!”话刚一出口,阿呆心里就猛然突了一下。他的脑门上迅速沁出了细密的汗珠。那杯浴汤就摆在阿呆面前,虽然看不见,但是他能清晰的嗅到杯子中透发出来阵阵香味儿。除了玫瑰花香,还有一股大小姐身上所特有的体香。这体香味又和前几天他在手帕上闻到的不同,闻的他心里酥麻。更要命的是,这时候大小姐刚好伸了一下腿,哗啦啦的水声让他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 隔着厚厚的蓝布,他似乎看到了大小姐往身上撩水的模样。像是走火入魔了一般,阿呆一向空明的灵台突然间无比混乱,一个魔xìng的声音不知从何处响起,径自钻进他的耳朵眼儿,他的脑海:“喝下去!喝下去吧。这浴汤比世间最好的酒还要醇香一万倍!” 模模糊糊之中,大小姐似乎从浴桶中坐了起来,她的曲线是那么曼妙,肌肤是那么雪白,一双修长纤细的手挡在胸前,半遮半掩。她舔了舔嘴唇,一双媚眼望着阿呆,似乎会说话:“呆呆,我渴。” 短短的一瞬间,阿呆身上就已经大汗淋淋。这一杯大小姐每天都要用上几次的浴汤,竟然胜过了世间所有的迷药。他重重的吐出一股浊气。眼耳鼻舌身意,声sè香味触法,层层剥离。阿呆自己强行封闭住了六觉六识,整个人变得如同一段槁木,坐在桌前,毫无生气。 大小姐早已穿好衣服。她看到阿呆如同木偶一般坐着,觉得好玩,于是悄悄的绕道他背后,从背后环住他,一把揪下了阿呆蒙在眼前的那条蓝布。她伏在阿呆肩上,吐气如兰:“呆呆,我不好看吗?” 阿呆不敢睁眼。该死的,又是这股香味儿!他支支吾吾的应道:“唔。好……好看。” “算你识相!”大小姐瞬间又换了一种口气,伸指在阿呆额头上狠狠的弹了一下:“就知道你道貌岸然,不是好人!哼,蓝布蒙眼,摆明了就是想偷看人家!” 阿呆无语。他难道能说自己仅仅是因为讨厌黑sè才专门找的蓝布吗? 好在大小姐并没有准备和他计较这些。她捏着下巴沉吟了好一会,才说:“答应我三件事。我就原谅你。”“第一,做我的跟班儿,要乖。第二……” 没等她说完,阿呆就摆手打断了她:“很遗憾,我并不准备答应你。” “偷窥本小姐洗澡,难道你想多一个‘流氓’的称呼吗?” “你觉得还有什么称呼比‘呆叔’更可怕吗?” “喂,你还有没有良心了?是我二哥救了你的。你忘恩负义,调戏他妹妹不好吧?” “你又不丑,调戏你不算丢人。” “你知道我师父是谁吗?她可是……” “再厉害能打得过你爹吗?” …… 然而,到了最后,阿呆还是无可奈何的屈服了。他看着大小姐得意的模样,心中感到无穷的耻辱。 本来,他是想以攻为守,宁死不屈,一举改变他在面对大小姐时的劣势与被动的。为此,他甚至准备了一着杀手锏:如果这小娘们儿再无理取闹,我就亲她一口! 可惜的是,大小姐的后招似乎更为霸道了一点。她一把揪住阿呆的胳膊,狠狠的咬了上去,一边咬,还一边呜呜的说:“你要再不答应,我以后就一直叫你呆叔!” 想象一下吧,“呆叔”这两个字眼能够传达给人们一种什么信息:这人是个白痴,一个老白痴。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白痴调戏了自己如花似玉的侄女儿。 白痴不可怕,老白痴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一个突破了道德底线的白痴。阿呆虽然是一个洒脱的人,但是叔叔对侄女这种有噱头的事儿,他是连想都不敢不敢想象的。所以只能屈服。 经过二人反复的磋商,这个不平等的交易最终定为五件事。 “第一件,除了我,不许别人叫你呆呆!” “第二件,如果你不乖,本小姐保留随时叫你呆叔的权利!” “第三件,把你那门可以封闭六识的功夫交给我。” “后两件事等我以后想起来再说。” 附注:本章原回目“遭遇未尝非盛事,滞留或恐是前缘”剽窃自清袁枚《随园诗话》,原诗是个应酬诗,比较一般,独这两句出彩,就不抄录了。“遭遇未尝非盛事,滞留或恐是前缘”与正文联系不大,好歹代表了失忆症患者阿呆的态度,与诸君共勉。 此外和喜欢诗词的朋友分享一点心得:唐诗虽好,读多了腻。倒是明清诗,虽然招牌不甚响亮,却十分有看头。俺已经被袁枚这厮征服啦。 第六章 侯府绯闻事件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阿呆最近很烦。不仅仅是因为大小姐的倩影如魔障般在他心中挥之不去,更重要的是,他莫名其妙的惹上了点绯闻。 侯府惯例,除了侯爷,不管是谁闹出绯闻,总会和二公子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这次也不例外。 本来,阿呆得到侯爷赏识,从“弱智”升级为“先生”,正是chūn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府里上上下下都巴不得和苏先生攀交情、拉关系。今儿是两位嬷嬷凑巧多炖了一碗燕窝粥,请苏先生笑纳;明儿是两位马夫偶然得了几壶好酒,请苏先生赏脸;就连平rì里眼高于顶的小姐贴身丫头,见了苏先生也会神秘兮兮的说:“先生早!小姐正在后花园扑蝴蝶呢!”对于这一切,阿呆虽不喜欢,却极为享受。 那一rì,正在阿呆邀了几位马夫在偏房里聚赌的时候,二公子气冲冲的踹门进来,二话不说,揪起阿呆:“决斗!”杀气溢于言表,惊得几位马夫慌乱抓起筹码,连问安都忘了,便匆匆作鸟兽散了。 只留下一脸无辜的阿呆。毕竟是在侯府吃白食,他也不敢反抗,在心里火速盘算了无数个可能之后,才弱弱道:“你妹妹洗澡那次,是她邀请我去的,不算偷看。” 二公子冷冷道:“她贱!我更贱!救了你这个白眼狼!” 阿呆盘算半晌,确定自己没有做过对不起二公子的事儿,胆气也壮了起来,反问道:“杀父之仇?” “家父尚在。” “夺妻之恨?” 二公子不再言语,脸上羞愤之sè更浓。 原来是因为女人啊。阿呆明了,不由得开心。敢情这位自我标榜的情场浪子鬼见愁是在女人身上吃了瘪,跑到自己这儿发泄来了。于是轻轻一挣,将二公子震退数步,戏谑道:“上次不还说女人如衣服吗?何况你又没有配婚,连衣服都没有呢!” 二公子打不过阿呆,气先泄了三分。一张俊脸憋的通红,道:“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阿呆一愣。他在侯府这多rì来,也读了不少书。想不到《诗典》中的名句被他用在了这里。天呐,这位不学无术的二公子竟然会用引申义!那意思说的分明:谁说我没有女人?和你共用一个! 这下彻底吊起了阿呆的胃口。可惜,yù知后事如何,决斗之后再分解。 提到决斗,阿呆不由得翻了翻白眼。这是一项二公子极其痴迷的运动,他心情不好时就找侍卫决斗;被老子训斥了,就找小五公子决斗;被大小姐欺负了,就找阿呆决斗。半月来,他少说也和阿呆决斗了二十多次了。 本来,阿呆是不介意多一个沙包的,毕竟和大小姐生活在一座府邸里,他也需要发泄。可偏偏二公子是一个规矩很大的人,一旦决斗,阿呆只许使用一招,并且还得控制力道,反复使用。等到几个疗程过后,二公子彻底学会了,这决斗才算完。 不就是想偷师学艺嘛,搞的没有一点尊严,连绿帽子都往自己脑门上揽,无耻! 一炷香之后,二公子累的气喘吁吁,似乎也比较满意了。他勾着阿呆肩膀,严肃的说:“也就咱们这交情,换作他人,我早阉了他了!林小跞那姑娘不错,你可要负责啊。” “林小跞是谁?”阿呆越发疑惑。 二公子诡异的瞪着阿呆,唇角冷笑:“偷了腥你居然连名字都不问?可见天xìng薄凉!就是你钻人家裙子底下那个!”想到自己刚偷学的那招“离火剑气”,态度转温,亲切的拍拍阿呆肩膀,道:“放心!说是衣服,就是衣服,哪及得上咱们兄弟情深?那姑娘我也就过过手瘾。自从知道你们有一腿之后,我就只当她是妹妹了......” 阿呆表情古怪,彻底被二公子的宽厚大度所征服,嘟囔道:“刚才不还‘与我同袍’的吗?” 二公子:“岂敢岂敢。林小跞就是你的贴身小裤衩,我哪里敢同?”说完不由分说,手上比划着刚学到的剑招,哈哈大笑,扬长而去。 林小跞原本是一个极为痴情的姑娘。虽然她已经十七岁了,早过了那一段“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天真岁月。她清楚的记得二公子亲手折下红杏,插在自己鬓间时说的那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清楚的记得二公子揽着自己招摇过市,偶尔用胳膊肘触碰自己酥胸时那一缕若有若无的酥麻。这一切都让她心动。 只是她看的明白,他是侯府二公子。就算袭不了武安侯的爵位,也必然是帝国中最上层的人物。而自己不过是一介商贾之女,有开头,却没有结尾;能临休,却无法永驻。至于“情不知所起”一句,不过是dì dū风月书局所刊印的某部宝鉴中的一句戏词而已。固不消说感人肺腑,可于二公子口中,也只是引来信口敷衍,作为约炮利器而已。 这世上,能“一往而深”的,除了rǔ沟,也只有时间了。时间越久,她越无法忘记二公子脸上招牌式的邪笑。不是有句诗说的好,人生若只如初恋吗?她不过是二公子的点心,而二公子却是她的初恋。 无法忘记,徘徊良久,她终于来到了武安侯府的偏门前。不敢冒昧叩门,只能远远眺望。几rì下来,人愈远,情愈戚,青石板愈加冰凉。偏偏,侯府的歌姬也来搅合,晚风习习,将歌声送入她心田。 “去年紫陌青门,今宵雨魄云魂。断送一生憔悴,只消几个黄昏?”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是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是有奇缘,怎么又挨了耳巴?”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我听闻,你又有了别人。” 歌声缓缓,虽然词儿被篡改的面目全非,偏偏这调子依旧悲惋。林小跞凝耳细听,当听到那句“你又有了别人”时,终于抑制不住,满腔委屈化作阵阵抽泣。 豪门前有怨妇泣。这情景在dì dū极为寻常。武安侯府的风气算好的了,据说镇国公宅门外的拴马台前rìrì有女子痛哭,还是排着队的。搞得最后国公府的管家无奈,只得亲自出面立下规矩:每人只能哭半柱香光景。哭前还得在门房处先挂号,要不然时间实在不够。 此情此景,于武安侯府虽不多见,倒也不算生疏。门房们个个机灵,谁也不敢私自驱赶――敢来府前哭,就决不是主子们逛完窑子没给钱。瞧这小娘们的标致模样,八成又是二公子钓来的。二公子是出名的多情种子,又怎会始乱终弃?万一成了二少nǎinǎi,谁能吃罪得起? 早听国公府的人说,这些来哭的娘们极耐心,一般都是经年累月。不能驱赶,又不敢上报,门房们十分苦恼。幸好,林小跞只哭到了第三天,便遇到了一个照过面的――侍卫甲当值,嘴馋出来沽酒,走正门不方便,便从偏门溜了出来。 侍卫甲的名字就叫做甲,但是他这个人却一点都不假,反而非常真诚。他看到正在抽泣的林小跞时,非常吃惊。二公子出门消遣时往往化名万千,这姑nǎinǎi怎么摸到老巢里来了!虽然料到有一场麻烦,但身为二公子的心腹侍卫,他还是勇敢的迎了上去:“姑娘,二公子不在府里。” “知道。”林小跞忍住心头绞痛,抹干了眼泪:“我当然知道他不在家,又不是来找他。”少女虽羞怯,也有自尊心。“二公子不在家”这等弱智的托词她岂能听不出来?但若直说,便是自找没趣。人家不想见,都派侍卫出来撵人了,又何必纠缠?可就此离去,却实在不甘心,想了又想,终于将怨念发泄到了阿呆身上――当rì若不是他坏事,自己早已是二公子的人了。毕竟那临休客栈就在眼前,不信二公子能忍住。 “我是来找被二公子带回府里的那个白衣青年的。劳烦贵官通传一声:公子既有窃玉之勇,可有藏娇之屋?”说罢,林小跞自袖中取出一方香帕,覆在了侍卫甲脸上。转身而去。 香帕上赫然绣着一枝极艳的红杏花。 这下事情大条了。林小跞这一招移花接木、指桑问槐之计明显挑战到了侍卫甲的智商。何况侍卫甲早就怀疑阿呆借故装晕,只为偷窥美女裙下风光。知道了这个猛料,打酒回来,侍卫甲不觉多饮了几杯。舌头一大,向同僚们爆料时便难免口无遮拦。 等传到二公子耳朵里时,已经变成了“我瞧这事儿也不能全赖二公子无能,毕竟苏先生的手段是人人知道的。都说他是五百年一次的谪仙人临凡哦。只因为在裙底下看了她一眼,就让她从此开始孤单思念,这等挖墙脚的手段,二公子怎能匹敌?”“少乱嚼舌头根子了,不怕被撵出府么?苏先生的品格你我还不清楚?既是谪仙人,又岂会看上凡花俗草?除了巫山神女、瑶台仙子,普天下也只有大小姐能配得上苏先生了。至于那小娘们,根本不是苏先生的菜!你这番胡言,莫不是从祥林嫂哪里听来的吧?” 第七章 可耐暮寒长依竹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类似的版本,二公子听到了七八个。虽然因为侍卫界、马夫界、nǎi妈界、丫鬟界等几个圈子的演绎水准参差不齐,细节上有部分出入,但具体归纳看来,还是体现了大家对这件绯闻达成的三个共识:一、苏先生的品味远胜二公子;二、苏先生的手段远胜二公子;三、二公子养尊处优,也忒没血xìng。被戴了绿帽子,居然就这么怂了。 对此,侯府马夫界的领袖包二皮曾私下里发表jīng彩论述,高屋建瓴,一锤定音:“其实钓马子和骑马是一回事儿。最讲究亲疏相间、紧驰有道这八个字。二公子一味亲近,却不知若即若离、若隐若现、若有若无的妙处。那一枝红杏就好比一捆草料。一匹烈马,你天天喂草料,它也最多让你骑骑。但是如果能彻底征服它的灵魂,它就只让你一个人骑了。唉,想苏先生何许人也?那可是咱侯爷的座上宾!二公子要和他争女人,太嫩!” 二公子可以接受失败,却决不能容忍侮辱。品味不如人家,手段不如人家,这些都不是问题,知耻而后勇嘛。唯独马夫包二皮“太嫩”这二字评语,彻底惹怒了他――平rì里这些家丁侍卫,谁不将他奉若神明?每次出门,几个马夫打破头也要抢着替自己驾车。尤其是这个包二皮,每次猎艳归来都恨不得扑倒自己身上,只为嗅上几口残留的脂粉香。 可是自从阿呆来了之后,全他妈乱套了!还天外谪仙人呢,呸!八成就是南岭的蛊心师! 阿呆听闻这些之后,面sè古怪。伸手拍拍二公子肩膀,安慰道:“莫急。谣言止于智者。”说完之后自己都觉得虚伪,忍不住在心中暗骂:“可惜侯府全是一群弱智。” 连这么有噱头的故事都传的风生水起,不是弱智是什么?但愿别传到大小姐的耳朵里才好! 大小姐沈萱虽然漂亮的不像个人,像个仙女。但“仙女”也总归带了个“女”字。女人痴迷于八卦的天xìng,她也不能免俗。 听说这件事儿的时候,很不巧,大小姐也是正在洗澡。她细细的向两名侍女追问了所谓的“细节”,尤其是在听说“痴情的林小跞情不能已,终rì在府门前痛哭”和“冷漠的苏先生仿佛事不关己一般,闭门不见”,并且“苏先生似乎是嫌弃她和二公子之间有过一段不清不白的纠葛”时,顿时俏丽一寒,气冲冲的从浴桶中站起,道:“去,把她给我叫来!” 他她同音,侍女没有领会大小姐的意思,小声问:“小姐,不知是叫苏先生,还是那位......林姑娘?” 大小姐在心中诽谤了一句:“狗屁先生!才几天啊,‘先生’的本事没几分,德行却学了个十足十!”口上却道:“叫那呆子干嘛?我很想见他吗?去叫林小姐。” 漫说是同在dì dū,就算是整个帝国,武安侯府要找人,那也是极快的。黄昏时分,林小跞便在侍女宝云的带领下,满怀不安的来到了大小姐住处。 沈萱幽居的二层红楼位于侯府后院,名为“思萱阁”,环境雅致。院落前植着两丛翠竹,一丛是湘妃竹,另一丛也是湘妃竹。(哈哈,树人君发明的写法,果然适合凑字数。)林小跞来时,见大小姐正倚着翠竹,闭目寻思。于是轻轻咳了一声嗽,道:“我也没有了娘亲。” 能从“思萱”二字,明了大小姐的身世,可见林小跞是一个很聪慧的姑娘。如此聪慧的姑娘,大概不会钻牛角尖吧?沈萱的脸上浮现出一抹暖sè,走上前去,轻轻拉住林小跞的手,道:“我很小时母亲便不在了,所以也不可能有妹妹了。如果你不介意,就叫我一声姐姐吧。” 林小跞面sè古怪,迟迟不肯叫出口。心中暗道:“虽然你沈大小姐身份尊贵,且比我大了两岁,但是我只想做你的嫂子......” 宝云见她如此不开窍,生怕大小姐不高兴,不由得伸手拉了拉林小跞的袖子。 沈萱不以为怪,继续道:“苏先生的事儿,我已经知道了。你如果想见他,现在就可以叫来。” 林小跞一阵惊愕,不解问道:“谢谢大小姐美意。不过,苏先生是谁?二公子应该姓沈吧?” 沈萱顿时大感窘迫。她是何等聪慧之人,从林小跞这一句话,便明白:这八成是场误会。总不能演出“梦中相会,私定终身。始乱终弃,望夫痛哭”的戏码吧?于是索xìng不再试探,开门见山的询问道:“既不识得苏先生,那你前rì在我府门前痛哭,又为何人?” 林小跞被人问中心事,不禁悲从心来,泫然yù泣:“我为的是自己。都说侯门深似海,我哭自己太傻,爱上不该爱的人。我又没有娘亲,遇到委屈无人诉说,除了哭泣还能做什么?” 沈萱对他人故事不感兴趣,于是摆手打断:“可是我武安侯府又不是民政衙门,不管婚配姻缘的。你要哭也不该......”猛然想起她先前那句“二公子应该姓沈吧”,不可思议的反问道:“等等。你说的那位负心人,莫不是我二哥沈飞吧?” 林小跞早已酿出泪珠,低头抿嘴,以渐不可闻的声音道:“他只让我叫他施眉哥哥,可他那rì救人时,分明听到他对捕快说是武安侯府的沈二公子。” 沈萱看到林小跞悲戚模样,不由得心软,紧握她的手,温声说:“傻丫头。看上他算你倒霉。什么施眉,分明是‘世美’的谐音。这是明着告诉你,他就是玩玩而已。” “世美”本是前朝一个著名的花花公子,堪称千古以来,始乱终弃的典范,不知祸害了多少痴情女子。林小跞听沈萱这一分析,心中残余的一丝幻想也终于消失,身子一阵抽搐,几yù晕倒,被宝云扶住时,泪珠已难以抑制的簌簌落下。 自己那好样的二哥究竟是何样的货sè,沈萱十分清楚。人到情多情转薄,滥情到极致便是无情。有心安慰林小跞几句,可是又不知道怎么开口。因为失恋的人往往容易失态。她怕自己两句话说不好,导致林小跞暴走。 憋了半晌,沈萱才问:“你想要什么?”林小跞幽幽道:“是你叫我来的。”沈萱一阵惭愧,本来是想她来,问问她和阿呆之间的绯闻,再威胁一番“不准私下往来,不准眉来眼去”之类的话。没想到居然惹出这么一个悲情故事。反正和二哥有过故事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也不值得大惊小怪,沈萱便想随便给点好处,打发她走。 女人爱美。沈萱便道:“我从门派里带回了点脂粉香料,是用世间罕见的奇花异草配成,最是养人。宝云,去给林妹妹取来。用了这些,说不定能挽回二哥的心......” 林小跞摆手含恨道:“女为悦己者容。他既心不属我,又扮给谁看?打扮得好看,人只爱你这副皮囊。不若灰头土面的,也免得那些登徒浪子轻薄!” 女人爱财。沈萱便道:“这事儿是因我二哥所起,我也很抱歉。这样,宝云去取几件珍宝古玩,权当替二哥配个不是......” 林小跞越发气恼,道:“大小姐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如果小姐是替二公子给我下聘礼,我便收下。” 这也不成,那也不成,沈萱设身处地,蓦地眼前一亮:“你一定很恨沈飞吧?要不我帮你狠狠的揍他一顿,把他打成个猪头怎么样?你放心,他不敢还手的。” 林小跞道:“我不恨他。大小姐若是当真可怜我,就求你一件事儿吧。” 就怕你不求我呢!沈萱赶忙道:“快说快说,dì dū还没有我办不到的事儿。” 林小跞幽幽道:“我钟情于他,并不是为了侯府的地位财富。‘武安侯府二少nǎinǎi’的称呼固然好听,不过锦上添花罢了。就是‘草民沈氏妻’,我也心甘情愿。”沈萱一吐舌头:“这个我可帮不了你。” 林小跞转身,伸手摩挲着那一丛翠竹,恍若呓语:“湘妃竹,湘妃竹。世人只知湘妃竹是泪染成,可有人问过湘妃何事而泣?终rì哽咽,谁还在乎她画眉深浅入时无?我今rì来,不是为了向二公子讨一个说法,只是想像当rì邂逅那般,偶然之间遇到他,问一句:你当rì轻折红杏,说那句‘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时,心弦可曾当真为我拨动一丝?”顿了顿:“所以,我只求大小姐开恩,让我在府里住下,直到再次遇见他。” “我帮你把二哥叫来,你尽情的问,问的不爽还可以打,岂不是更好?” “若是叫他,他必不肯来。就算会来,也一定想好了托词。”林小跞脸上的悲伤已换为淡笑。于是格外叫人心疼。 第八章 妹子怎么就成嫂子了?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从此,林小跞便在大小姐的“思萱阁”住下了。平时也偶尔同丫鬟宝云、玉烟一道,扶持沈萱的起居。更多的时候,她总是守候在思萱阁的外面,斜倚翠竹,绣一方红杏帕,校几本风月书。 说来也怪,二公子原本是经常来的。一是为了向侯府中最大的妹妹“请安”,二是这思萱阁本是他们兄妹生母的故居,里面有许多残留着母亲气息的遗物。可是这十几rì来,沈飞似乎是听到了风头,居然一次都没来。最后,大小姐实在看不下去了,暗地里命宝云玉烟去传话,务必将二公子请来,了结这一段风流案,给可敬可佩的痴心林姑娘一个说法。 号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二公子毕竟不是寻常人。得到消息之后,他直接选择了闭门不出,口称“因为俗务缠身,武功一直卡在瓶颈期,眼下dì dū贵族子弟大比在即,正在坐关苦修,争取早rì突破二品,给侯府争光”。 这个借口也算冠冕堂皇。以往每次大比,身为武安侯亲子的沈飞总是处在中流水平,更离谱的是,几名文官世家的子弟已经连续好几年将他打翻了。连云帝陛下都感到极其不可思议,曾当众嘲弄武安侯沈重阳:“不是说虎父无犬子么?”如果沈飞真能一举突破到二品境界,拔得头筹,定能给武安侯涨脸。 可惜,他“俗务缠身”这几个字彻底激怒了大小姐:谁不知道他每天有一多半的时间都是花费在女人身上的?还“俗”呢,要是连吐词含章的林妹妹都是俗,天下还有几人雅?大小姐盛怒之下,命宝云二人再去传话:“如果今天不来,明儿就把他的门砸了!” 大小姐侯府最大,当然可以肆无忌惮的说话。宝云玉烟却不敢这么说。想了又想,两位丫头只得假传圣旨。 “二公子,外面chūnsè正好,镇国公家的萧雪大小姐邀您外出游猎,一同踏青呢。” 镇国公家的大小姐,是沈飞一直垂涎三尺的对象。可惜她爹爵位比武安侯还高,家教又甚严,一直苦无机会得手。平rì里一旦听说自己妹妹要去镇国公家里去玩,他不惜屈尊亲自驱车赶马也要哈巴狗似的跟去,为的便是一睹萧雪芳容。可这次,他似乎不感兴趣了,隔门传话:“告诉雪妹子,好意心领了。就说飞哥实在因为闭关苦修,脱不开身。下次一定去!” “莲花山下临江古寺有晚梅盛开,人间奇景。荣王世子云凡殿下邀您同去游赏。” 荣亲王世子云凡,是沈飞的死党。二人关系极好,往往一邀便到。可这次也失灵了。沈飞干脆撕破了脸:“骗鬼去吧!当真以为我没读过‘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这句诗吗?若真有晚梅,我且问你,江梅山桃,肥瘦几许?” 这下沈萱彻底没辙了。在听了宝云回话之后,皱眉寻思,正要真个去砸了二公子的门时,宝云轻声献计:“都说苏先生无所不能,何不叫他试试?” 不提阿呆还罢了,一提阿呆,大小姐就生气:“懒得搭理他,偷看我洗澡!”又道:“不过府里也不能总是好吃好喝的供着他。总得给他派点事儿干干。去,把他叫来!” 当阿呆犹豫着来到思萱阁外时,看到林小跞正在倚竹绣花,登时大吃了一惊:这不是那个传说和自己有一腿的姑娘么?居然闹到了大小姐这里?于是不由得多看了两眼。 正在寻思“模样倒不算差,虽然比不得萱萱,也还是中上之姿了。就是身上怨妇气太浓,远不及萱萱的阳光大方”时,忽觉耳朵一紧,被一只温热柔嫩的小手揪了起来。不用转身,也知道是大小姐来了。 “眼睛都看直了,要不要再流点哈喇子?”沈萱酸酸的问道。 阿呆不甘示弱:“又不是喝洗澡水,我干嘛要流哈喇子?” 沈萱重重踩了他一脚:“少给我油嘴滑舌!告诉你,林妹妹说了,今儿你要不把二哥叫来,她就跟着你走!” 在细细的听沈萱添油加醋的讲诉了一遍林小跞如何痴情,沈飞如何绝情的故事之后,阿呆的反应出乎意料的大:他甚至有些生气了。不等沈萱指派,他就气冲冲的朝沈飞住处赶去,临走还甩下一句少有的狠话:“这个没良心的东西,瞧我不把他鼻子打歪!” 侯府内流传着许多秘闻。尤其是以祥林嫂为首的几个退休老nǎi妈,一得空就凑在一起互相揭秘。内容无非是“某伯爵的女儿在外面和人瞎搞,被搞大了肚子”、“某都督的儿子始乱终弃,被更有势力的大舅哥胖揍了一顿,差点成了太监”之类,天知道这些只会洗衣做饭的老nǎi妈们信息渠道来源于哪里。起初,阿呆对这些很反感,他不明白治军最严的武安侯为何不约束下人们一点,弄得家风不正,谣言四起。后来听得多了,反倒觉得很有意思。尤其是在听到“始乱终弃”、“被带绿帽子”这类戏码时,还会忍不住侧耳偷听。每听一次,腔子里便会剧痛一次,比嗅到大小姐身上的体香味时还痛,而且还会不由自主的狂躁起来。当然,这次也不例外。 片刻之后,阿呆赶到了沈飞的房前,猛推了两下门,冷道:“出来!出来决斗了!” 沈飞一个人闷在屋里,不知道在干什么勾搭。听到阿呆语气不善,知道坏了事儿,扭扭捏捏的道:“我在......我在洗澡呢!” 你又不是大小姐,居然也配洗澡?阿呆更气:“天尊圣水也涤不净你肮脏的灵魂。赶紧出来!” 沈飞:“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阿呆懒得和他扯皮,低叱一声:“开!”也未见他有何动作,两扇乌木大门便化成一堆木屑。沈飞正斜躺在靠椅上,后面还有两名美貌侍女帮他捏肩打背。见阿呆含怒而来,沈飞慌忙站起,腆着脸,笑喊了一句:“呆哥。”摒退侍女,又无比幽怨的道:“呆哥,难道在你心中,救命恩人还比不过一个不相干的女人吗?” 沈飞一般称呼阿呆为“苏兄”。偶尔酒后也会大着舌头叫两声“老呆”。这次居然腻腻的叫起了“呆哥”,很显然是要走情感路线了。伸手不打笑面人,这声模仿自萱萱的称呼让阿呆十分受用,于是语气也缓和了许多:“你有两个选择。” “第一是我去见见林小跞,并且给她道个歉。那第二呢?”沈飞很熟悉阿呆说话的套路,接口道。 “第二就是和我决斗,让我把你打到林小跞认不出你。这样你去不去都无所谓了。”阿呆说的斩钉截铁。 沈飞叹了一口气:“记得上次你和我谈过一个新词,叫什么‘mín zhǔ’的。那么不选择是不是也是一种mín zhǔ?” 阿呆道:“整体吵着要mín zhǔ要zì yóu的人,都是弱势群体。很显然,你不是。” 类似的口水官司都一个特点:能拖时间。而阿呆不想和他拖时间。于是就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粗暴的方式结束了沈飞的推诿扯皮。 当沈飞捂着鼻子,极不情愿的被阿呆拖去思萱阁时,月亮已经探出三分。月辉清淡,映得竹影寂寞,人影消瘦。 林小跞早已绣好一方锦帕,正低头细看。听到沈飞尴尬的咳嗽声,也不抬头,轻轻道:“你终于还是来了。” 沈飞:“嗯,我想你想的睡不着觉,鼻子疼。” 萱萱在旁,看到沈飞的鼻子青肿,料想在阿呆手上吃了不少苦头。不禁扑哧一笑,拉着林小跞道:“这么丑的人,妹妹怎么看得上!有什么话快问,问完叫他滚。” 沈飞不敢和妹妹抬杠,又想起阿呆的jǐng告,死皮赖脸的蹭到林小跞身边。他鼻子肿起老高,偏偏还要装出一缕柔情,模样极其滑稽。 林小跞看到他的惨淡样子,感到既好笑,又怜惜,更有几分幽怨。在心里问过无数次的话便再也吐不出口,将绣帕甩在他怀里之后,便转身过去,不再理他。 绣帕半湿,满是泪痕与血迹。也不知绣时刺破了多少次纤手。上面绣着一枝寒梅,还有几行娟秀小字:“莫问江梅瘦几分,只看愁损翠罗裙。可耐暮寒长倚竹,便教chūn好不开门。”那末尾“不开门”三字处,血迹更浓。显是沈飞闭门不见,令其心绪不宁之故。 此时的沈飞,便纵有铁石心肠,也被泪痕血渍融化了。他将绣帕贴身收好,一把扳过扭在一旁的林小跞,看着她哭的红肿的眼睛,语无伦次:“妹子,我,我.......” 林小跞甩开他的手,淬道:“谁是你妹子?旁边那位才是你妹子呢。” 沈飞犹豫了一下,又伸手将她揽过:“对,她才是我妹子。你是她嫂子。” 林小跞挣扎了一下,终于没有挣开,连rì来的苦闷愁怨俱都化作眼泪,也顾不得在他人面前苦苦维持的自尊与坚强,大声哭了出来。便哭边捶,呜咽道:“谁是她嫂子了。你少油嘴滑舌的轻薄于我.......” 沈飞委屈道:“说过的话还算不算了?上次西城街上,你亲口答应的。” “答应你什么了?让你连见我都不敢?” “妆罢低声问夫婿,眼袋深浅入时无?” 当rì的情话不知在心中重温过多少次,此刻于朝思暮想的爱郎口中再次吐出,林小跞不由得痴了。旁边却听到沈萱低声道:“呆子,看什么看,走啦!”转头看时,沈萱正拽着阿呆,隐入了竹丛月影中。 远远的,传来阿呆得意洋洋的打趣声:“老二,记得‘岂曰无衣,与我同袍’啊。”还有沈萱纳闷的嘟囔:“好端端的一个妹妹,怎么就成嫂子了呢?都怪你!” 附注:回目剽窃自清纳兰容若《浣溪沙》,全词是:“yù问江梅瘦几分,只看愁损翠罗裙。麝篝衾冷惜余熏。可耐暮寒长倚竹,便教chūn好不开门。枇杷花下校书人。”全词情深意婉,十分的爽口,绝不下于小晏手段。《饮水词》中有十来首《浣溪沙》,都挺好的,尤其是过片对句,对仗工稳,意蕴颇深。有兴趣的朋友可找来看看,绝对比什么“人生若只如初见”什么的更耐寻思。 另,“校书人”这三字在词中固然雅致,如果单拿出来,可不是什么好话哦。这词的尾句极有可能是化用自唐王建的《寄蜀中薛涛校书》中“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花里闭门居”两句。薛涛是一位很有文化的......jì女。当然了,据史料记载,这位才女极其没有职业道德,似乎很少卖身。就算卖,估计也很贵。 第九章 我是风雪夜归人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俗话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是和尚瞎撞钟的,简直是亵渎佛威。兵部管礼仪算是越权,户部管打仗算是渎职,而阿呆不是月老红娘,却偏偏要撮合好事,那也是要遭报应的。 这报应便是被喜怒无常的大小姐狠狠揪住耳朵,拽了二里地:“呆呆真能做!可我交代的事儿你怎么不上心呢?” 阿呆耳朵被揪的生疼,又不敢反抗,无辜道:“这不就是你交代的事儿吗?” 萱萱越说越气,手头加劲儿:“哼。我只叫你将沈飞喊来,让你撮合他俩了吗?说,你到底用了什么技俩,居然让沈飞敢这样私定终身?” 阿呆:“是郎情妾意好吧?” 可惜,在大小姐拳脚相加的威逼下,阿呆最终没有恪守住底线,道出了实情。原来,这是一场很肮脏的交易。所以阿呆吞吞吐吐,又略带严肃的道:“好了,别拧了。看你也不是外人,就告诉你吧。不过你可不能乱传,尤其是不能让祥林嫂和包二皮知道了。” 沈萱翻了翻白眼,几yù踹他。人家亲兄妹,居然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外来户正儿八经的说“你也不是外人”。看样子,大有鸠占鹊巢、反客为主的架势啊。 而阿呆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掌控着这桩黑幕的爆料权,越说越得意,违背承诺的不安也随之而去。神秘兮兮的道:“沈飞骨子里其实是个流氓,你知道吗?” “哦。上次截获敌国大楚细作的密报,上面点评了一番dì dū人物的特点。其中对二哥的评语很简练:‘天字号流氓,可sè诱之。” “那侯爷曾经给老二订下一门婚事,婚期就快到了,但是老二死活不同意。你知道吗?” “哦。三年前的事儿了,那姑娘是大理寺卿的女儿,在dì dū中的名气仅次于我。” “dì dū贵族子弟一年一度的大比就要举行了,老二也参加,你知道吗?” “哦。五月初一。还是定在北门外校场的宣武堂。我爹依旧是评审。” 爆出这等秘闻,居然是萱萱早就知道的旧事儿,让阿呆十分没有成就感。他皱着眉头,不满的嘟囔:“什么都知道,你还问我干什么?” “哎,我说你又不是吃祥林嫂的nǎi长大的,怎么比她还罗嗦?能不能说重点?” 残月清辉镀在萱萱俏脸上,更添几分朦胧韵致。含嗔带怒的模样让阿呆不禁痴了,喏喏道:“是,说重点......你真好看。”“要是我说完重点,你能不能给我一个......飞吻?” “先说了再说。” jīng神鼓励很重要,阿呆瞬间化身状师,雄论滔滔:“事情是这样的老二和侯爷有约如果这次大比能拔得头筹就取消婚约我告诉他如果能把林小跞哄出思萱阁就教他几招定能一举夺魁。” 萱萱不解:“哄出思萱阁?什么叫哄?” 阿呆早已被自己的奇思妙想所征服,没有注意萱萱冷冰冰的杀气,眉sè飞舞的解释道:“哄的意思,就是迂回,就是调虎离山,就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就是金蝉脱壳瞒天过海李代桃僵......不把林小跞哄出去,她老是站在你门口,一股子怨妇味儿弥散,搞得连我去看你都不好意思。好了,飞吻吧。” 沈萱飞起一脚,重重揣在阿呆腿弯:“去死吧你!” 五月初一天无雨,忌嫁娶,宜出行,大利北方。(哇,《东邪西毒》的经典台词果然很装,可惜没啥意思......) 沈飞今天打扮的很帅。平常他外出寻芳猎艳,老是穿着一身青灰sè儒衫,戴一顶四平八稳的儒冠,像个棒槌一样。这么做,一是显得低调,比较不容易被他爹逮住;二是显得自己很有文化。毕竟dì dū少女们的品位都很高端,是不喜欢野蛮肌肉男的。她们的择偶标准很朴素:起码得是个秀才吧。秀才以上学历的男士,即体面又文雅,还不会家庭暴力。 穿儒衫虽然好处多多,可今儿毕竟不是来选秀,真动起手来,宽袍大袖,碍手碍脚。何况,作为今年的“武魁星”,穿的太傻也不成话。所以,沈飞今天选择的是一袭劲装,外罩一领大红sè披风。黑发未束,逆风飘舞;剑眉入鬓,星目含威,显得十分英武。 然而,在北门外的校场中,他决不是最拉风的那个人。流云帝国以武立国,这一年一度的贵族子弟大比,自然极为隆重。云帝陛下亲临,太傅叶西灵督阵,武安侯沈重阳监审,可能还会出手指点一下后进。在这等大场面中,谁不想光辉夺目,一举盖过他人?就算不能在武技上横压全场,也可凭“气质”得到沈侯叶傅的赏识。 至于是不是还能顺便俘获某些少女的芳心,已经没有人在意了。沈侯叶傅在前,除了那位凶名昭著的“女魔头”外,其余何足道哉! 校场甚阔,前后左右各有数百丈,今rì也人满为患。那些武勋世家就不说了,几乎全都是倾巢而出,只为看自己家族的子弟是如何在演武台技压群雄。而许多文官居然也拖家带口巴巴赶来:毕竟这是陛下都十分重视的盛会,能不能崭露头角是水平问题,参与不参与却是态度问题。 校场西南的旷地上,汇聚着各府车马,密密麻麻的一片。甚至有些素来不睦的府邸家丁之间,为了争夺一小片驻马停车之地,不惜横眉冷对,大有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之势。独有紧邻大路的六块空地,虽只寥寥停着几辆车马,却无人敢争。空地上用白灰标明了几个字:荣、和、叶、沈、萧、钱。 马夫阿呆穿着从包二皮那里借来的家丁衣服,扶沈萱从马车里下来。看到那边熙熙攘攘,这边却寥寥无人,不由大为感叹:“看样子你爹很威风啊。搞得像传说中的六大世家一般。” 萱萱撇撇嘴:“不是我爹威风,是我威风。”阿呆学着她的样子撇撇嘴,表示不信。 说来也怪,大小姐还真不是狐假虎威。自下马车以来,便一直有人对她点头哈腰,极尽奉承。她所过之处,无论多挤,总会有人自发的清场开道。有些家丁仆役们不开眼,便会被主子狠狠的踹开。更离谱的是,有位身着二品顶戴的大员居然见了沈萱也躬身问好,道一声:“小师姐吉祥,问家师......呃,令尊金安。” 瞧着他大腹便便,贼眉鼠目的模样,阿呆忍俊不禁,打趣道:“小师姐,您这位老师弟真有气质!” 萱萱没好气的拧了他一把:“这厮年纪比我爹还大上几岁,却自称沈侯门生,真不要脸!” 一路走来,情况都是如此。阿呆十分好奇。他耳目灵敏,斜眼一瞄,便知有许多人都在偷看萱萱。而无论男女,眼神中或垂涎,或嫉妒,却都有一抹畏惧之sè。连偷窥都能搞得这么猥琐?阿呆百思不得其解,伸手拉拉沈萱衣袖,问:“那些姑娘们怎么个个对你又惧又恨,好像多么苦大仇深?” 萱萱不耐烦的白了他一眼:“因为我爹比他们爹帅,我娘比他们娘漂亮!” 不就是炫耀自己漂亮嘛,说这么绕口。阿呆又问:“他们小声谈论的那个心狠手辣的女魔头,你认识吗?好像比你还出名呢。” 沈萱:“不认识!你烦不烦?” 由于阿呆的求知yù十分强烈,问题极多,需要不时的拉沈萱袖子。所以待走到校场正东的宣武堂时,俩人的臂弯已缠在了一起。 时值五月,天气渐渐热了起来。初夏光景,各sè花卉多已凋零。可这宣武堂四围,竟然还盛开着树树桃花,不知是从何处山巅古寺移植而来。每株桃树下,均安放圆桌一张,配木椅二三。花香茶芬,令人陶醉。 环境不同,萱萱在这里也吃不开了。刚刚走到由两株遒劲有力的老桃树交织而成厅门外,便居然有人敢挑衅了。一位长相yīn柔、身披金甲、背负银枪的青年男子本正和人闲聊,见萱萱携阿呆缓步移来,不由得眼前一亮,身子微移,正好堵在那仅容二人并列的厅门前。微笑着看着萱萱,顺口引一句《诗典》:“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这个妹妹,我曾见过。” 沈萱眼波斜睨,并不正眼瞧他。只是从唇缝里挤出两个字:“滚开。”旁边那位刚和银枪公子说话的官员亦大急,连忙将他扯过一边,低声道:“沈侯的千金,你也惹得?”又转身向萱萱赔礼:“沈大小姐勿怪。这位乃南域厉总兵的公子,绰号银枪小霸王的便是。厉公子初来dì dū,不识得大小姐尊容,勿怪,勿怪。” 总兵公子厉天一却浑不以为意,摆手将那和事佬挥开,对沈萱道:“原来是沈侯家的大小姐。家父昔在都时,也曾和令尊共事过。如此说来,咱们还是世交,可得多亲近亲近。” 银枪小霸王说的虽是套话,但说到“亲近亲近”这四字时,语气中却满带yín邪。听得阿呆怒从心头起,冷道:“沈侯乃堂堂天下兵马大元帅,总督军务。而令尊不过区区一总兵,也敢称‘共事’?” 这话说的酸不溜秋,极其刻薄。如果是自沈萱口中吐出,倒也无碍,偏偏阿呆今儿穿着家丁服饰,是以马夫身份出场的,登时便惹怒了厉天一。尤其是他看到沈萱与阿呆臂弯拐在一起时,更为愤怒,也不深究原因,脱口便喝道:“匹夫无礼!” 萱萱却懒得和他啰嗦,娇斥道:“你让不让?”厉天一冷幽幽的道:“宣武盛会,陛下钦点。沈小姐身份尊贵,自然可以通行无阻。马夫与马,却不得入内,免得一身畜生sāo气儿,搅了贵人兴致。” “呀,呆呆,人家骂你呢。”沈萱的声音转为甜腻,这是她将要发火的前兆。 大小姐一旦动怒,唯恐天下不乱。阿呆生怕她在这里闹起来,搅黄了这场人人侧目的盛会,于是伸手刮了一下她的琼鼻,道:“我又不是马夫,我是风雪夜归人。” 沈萱顿时转怒为喜,故意问道:“哟,风月夜归人的前一句什么来着?” 厉天一不屑冷哼:“无知马夫。真以为偷一句古人诗便很像个秀才了?‘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何其雅致......”说了一半,他便说不下去了。脸sè也蓦然转为青白。 阿呆扯着沈萱,身子一动,便晃过银枪小霸王,直入厅内。片刻后,一股气劲才陡然爆发,将厉天一狠狠震退数步,激得落花簌簌,红粉缤纷。 第十章 把胡子剃了再来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演武厅内花树下的座位上,各府来人多半已就位。右首左首分列荣、和二王府中人,叶、沈、萧、钱四家各自占了几张圆桌,依次双列在后。再往后的座次就没有事先预订了,先来先坐。 桃树合围成圆形,中间便是一座长宽各十丈的高台。台子正北朝南搭一锦帐,左右各竖黄罗旗一面,八方璎珞,四面流苏,垂绦上悬着一副对联:“对话常用剑,争名谁让兄?”锦帐zhōng yāng,并列置着两张紫檀太师椅。右侧搭背为紫,左侧搭背为白。高台中间卧着一头丈许高的铜麒麟式样大鼎炉,麟尾缠沙漏,麟首衔着一束香。 蓦然间,一声金锣脆鸣,万众齐喑。司仪官大喝道:“武安侯沈重阳到!”“太傅叶西灵到!”话音未落,只觉幻影连闪,众人便见高台锦帐里太师椅前陡然多了两条人影。叶西灵身穿滚龙鎏金镶黄袍,怀抱神剑;沈重阳身穿紫sè长袍,腰佩宝刀。二人互相颔首致意,便端坐了下来。 这时,忽听一人爽朗大笑,自荣亲王府的座位上缓缓站起,道:“你们这两个老小子,最爱卖弄。一出手便是这等神乎其神的轻功,若将我那些青年俊彦们吓着,罚俸半年!”这人身穿常服,说话间虎顾鹰盼,环视四周。他言语虽风趣,偏偏带着一股摄人心魄的威严。 看清此人眉目之后,除了最上首的几张圆桌只是躬身行礼外,其余人等俱都忙不迭的跪伏下去,山呼万岁。沈萱也拉着阿呆站了起来,低声嗔道:“楞什么呢!这就是云帝陛下。” 云帝笑声不绝,中气十足。显然内功修为不凡。他朝众人摆摆手,自己便坐了下去。对台上道:“开始吧。” 阿呆随萱萱落座。心中却暗惊云帝之非常。说起来,今rì最尴尬的人正是这位帝国皇帝。他身份最尊,本来该高高坐在演武台之上。可是这么一来,叶、沈二位便得退出锦帐,以示对云帝的尊重。高台虽阔,但若再搭上两座帐子,成三足鼎立之势,未免会影响比武时的腾挪跳跃。于是沈重阳干脆提议:“术业有专攻,这都是武学界的事儿,刀剑不长眼,您干脆别上来了。”云帝当然不想错过这等好事,推诿道:“我是皇帝不假,同时也是武者。”可这次一向爱和沈重阳作对的太傅叶西灵居然也表示不买账,反而对沈重阳的话随声附和起来:“我看这样,陛下既是武者,如果能击败我和沈侯中任何一个,我们便让一个位置出来。” “帅者将将也,皇者将帅也。”云帝陛下严肃指出:“我乃堂堂帝皇之尊,若是臣下交手,并且还打不过,至尊威严何在?”在灰溜溜的寻找座位时,他还不忘回头甩一句狠话:“沈重阳,你等着。” 被臣子摆了一道,却不气不恼。反而屈尊和众人一同坐在台下,玩了一手十分漂亮的“亲民秀”,云帝手腕可见一斑。 得了云帝口谕,沈重阳站起身来,先朝台下云帝落座处躬身行了一礼,才凝声道:“此次大比,共四百二十四人参加。进入复赛者十六人。名额早已选定,请各位依照事前发放的号牌,逐对争锋!” “对决一旦开始,只讲胜负,勿论礼仪。沙漏尽、香束熄而胜负不决者,双双判负。交手时莫留情面,各式绝杀尽可施展。叶太傅亲自督阵,自然万无一失。” “大声喧哗者,斩!扰乱他人对决者,斩!事后报复者,斩!” 言毕,沈重阳伸指虚弹,未见明火,相隔五丈的兽口衔香却升腾起一阵青烟。 一通重鼓连响,仿佛敲在了众人心头。按照事先确定的顺序,一号和二号拔地而起,跃上高台。各自向沈侯叶傅躬身行礼之后,双方对视,杀气弥散,二话不说便开打。 官分九品,武分七重。能在四百多人中脱颖而出,武功都在三品以上。三品的官员,可作一省之大吏,而三品的武者,无论在哪里都有开宗立派的资格。一号和二号的路子相近,都是轻灵一派,动若御风,快如闪电。直看到众人神驰意动,目眩神迷。 独有沈萱,在瞄了两眼之后,便觉无聊。不满的嘟囔道:“我要向陛下举报我爹!这比武有黑幕,他们搞暗箱cāo作!两只三脚猫,在我门中也就是末流水准。这哪里是对决,分明是表演嘛。” 阿呆也赞同道:“确实。还不如府里的歌姬跳舞好看呢。” 相对于萱萱和阿呆的私下低声讨论,沈、叶二人却显得客观公正多了。他们点评的声音虽不大,却掩过了台上对决的拳脚相碰声、风动衣袂声,清晰的落入每一个人的耳中。 “一号如鹰,二号如蛇,鹰迅猛而蛇灵滑,侯爷觉得胜负如何?” “按理来说,应该是鹰吃蛇。可我总觉得这头小黑鹰似乎有点残疾啊。你看他扑击之时,看似迅猛,却不懂得盘旋借势。跳起来,扑下去,跳起来,扑下去。倒像只蛤蟆。反观那条小蛇,虽于‘滑’上做的不够,却将‘灵’练到极致。而且他每次出击,必然震地化力,灵敏而不失厚重,嗯,应该是蛇能吃掉蛤蟆。” 武安侯讲解的十分风趣,听得外行们抿嘴直乐。而真正的行家却循声细看,果然不差分毫。沙漏滴到一半时,一号又故技重施,自高空扑跃而下,攻势虽凌厉,中门却洞然大开。二号趁对手来势已竭,抓住时机,将身子一旋,如灵蛇出洞般,飞起一腿,点向一号胸口。 叶西灵正端起茶杯yù饮,袍袖一卷,杯中水便化作一道白练,后发先至,点在二号的脚踝上。二号只觉脚腕酸麻,登时无力垂下。 沈重阳淡漠道:“看到了么?鹰yù擒蛇,当如叶太傅这般,去势疾以逼敌,攻势准而制胜。你速度虽快,距离却长,只要那蛇不是断了两根脊柱,准能避开。你又力尽气竭,无法应变,岂能得胜?此战二号胜。一号太蠢,赐名‘飞蛤蟆’。” 二号极为稳重,喜不形于sè。道了一声“谢二位大人点拨”后便匆匆下台了。一号却满脸羞愧,扭扭捏捏的不肯下去。沈重阳卧蚕眉一扬,喝道:“你还等着开饭呢?”一号慌忙躬身,喏喏道:“沈侯明鉴。飞蛤蟆虽然雅致,可我媳妇最怕蛤蟆了。更为飞蛙怎样?” 台下哄堂大笑。连云帝陛下都忍不住了,笑骂道:“沈重阳说了不算,赐名‘御蛙’,滚下去吧。” 接下来,便是三号和四号。三号一身黑sè劲装,极为消瘦。四号却穿着蓝底红边衙役公服,臂间缠着一盘铁锁链,身形魁梧,虎背熊腰,脸上生着浓密的虬髯,好生凶煞。 新添的一束香冉冉燃起。在照例向沈侯叶傅行礼时,却被叶西灵止住了。他疑惑的盯着四号:“贵庚?” 四号更加疑惑:“小的现年二十八,未婚。” 叶西灵看向武安侯:“怎么长得像四十多岁的模样。这是你选拔的?” 沈重阳也看了半天,摇头表示自己不认识。四号哭丧着脸,如丧考妣:“侯爷。我是原禁卫军统领李大庸啊,您亲自给改名李有才的那个。” 沈重阳“噗”的一声喷出一口热茶。“那个那个......慕名已久了。你先去把胡子给剃了再来,这样对手心理压力太大......” 等李有才剃好胡须再来时,香束已燃了过半。沈重阳不耐烦的挥挥手:“快打吧。莫要辜负我给你取的这个名字。” 相对于第一场,三号和四号之间的对决属于另一个极端。这场比赛极其没有观赏xìng。三号已经等了半晌,似乎还没有等够,他就那么枯站着纹丝不动。一双手笼在袖中,居然还闭着眼。而李有才却因为刚剃光蓄了多年的虬髯,气势上先输了三分。甩着铁链,一个劲地围着三号打转。 叶西灵清冽的声音响起:“众位莫急!三号四号的对决早已开始,凶险处更甚前场。三号使用的是暗器,他的手已在袖中变换十四次,却始终没有出手。” “暗器之所以暗,最讲究出其不意,先发制人。可擂台对决,先天不利。所以三号在等待良机,不出则已,出手便求必中,若不中,便是败。” “常人推崇的暗器大家,有什么‘流星赶月’、‘漫天花雨’等技巧。不过是小儿把戏。远不及三号的稳、准、狠、辣。而四号的兵器是铁索。这种独门兵器是流星锤的变种,使起来如蛟龙出海,可出可藏,可远可近,可刚可柔。” 在香灰将尽时,李有才终于忍耐不住,他大吼一声,铁索翻卷,组成密不透风的一道屏障,挡在前面,缓缓朝三号移动而去。而三号依旧岿然不动,任由李有才逼近。 武安侯眼睛一亮,口气颇感赞同:“暗器固然尚远,因为远能蓄势。可三号别出心裁,想要近战。因为近能伺机。高手对决,纵有破绽也是稍纵即逝。因此由暗转明,以近为好。三号不落窠臼,能因地制宜,不错。四号的做法看似比较愚蠢,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所以舞铁成墙,仅是虚招。这小子虽然长得丑,但是很狡猾。提醒三号,莫执迷于表象。” 三号的手终于探出。但与此同时,他却猛然一个趔趄,栽倒在地。原来李有才早已趁着打转时,将长长铁链截为两半,一半单臂挥舞,另一半却学三号模样藏在袖中,待近身时,猛然探出,缠住三号脚脖,将他拉倒在地。 沈重阳道:“三号之负,在于不会分心二用。辨形听声之术亦未到家。四号虽以一声大吼掩盖了截断铁索的响声,真正的高手又岂会听不出来?四号天生神力,能以手劲断铁于无形,虽然把握力道的水准略有瑕疵,但仍是世间少有。此战四号胜。” 第十一章 有黑幕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接下来的几场,对阵双方各显绝技,jīng彩纷呈。叶、沈二位的点评也都丝丝入扣,令人茅塞顿开。连阿呆都看的津津有味,直呼过瘾。只有沈萱百无聊赖,一个劲儿的嘟囔:“怎么还没轮到二哥?” 阿呆道:“沈飞打架又不好看。” 此时,经过六场鏖战,已到了黄昏时分。连负责添茶倒水的侍者们都被jīng彩绝伦的比斗所吸引,这半rì来竟也忘记了送茶水点心。好在大家都看的如痴如醉,谁也没有在意。沈萱巴巴的看着桌上空空如也的点心盘子,揉揉肚子,扁着小嘴道:“呆呆,我饿了。” 瞟了下四周,所有桌上的点心都被吃的jīng光,就连云帝陛下也没得吃,边聚jīng会神的看着擂台,边津津有味的嚼着茶叶。 见阿呆不理自己,沈萱气呼呼的扳过阿呆脑袋:“听到没有,我饿了。”阿呆捋了捋衣袖,袒露出半截胳膊:“吃肉。”于是萱萱狠狠的抱着咬了一口:“臭死了!咱们马车里有肉干和果露,你去给我取来好不好?” 阿呆翻了翻白眼,觉得女人真是一种奇特的动物。吃醋时狡黠无比,任何蛛丝马迹都逃不过她缜密的心思;撒娇时却愚蠢无双,难怪人们形容姑娘漂亮时都用“娇憨”这个词呢,果然够憨的。大小姐这不是开玩笑吗?驻车处离这里少说几百丈,错过那么jīng彩比试,只为取点吃的,吃补脑丸去吧。 虽不乐意,却也不敢拒绝。因为看大小姐的口型,她就要大喊“呆叔”了。正在阿呆发愁之际,忽见擂台锦帐里两张太师椅中间的茶几上居然摆着满满两大盘水果佳肴。于是道:“丫头,我把你爹的那份点心给你搞来好不好?” 沈萱虽然有时略天真,但不是白痴。擂台离这里还有十几丈远,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就算武安侯睡着了,也决不可能取来他桌上的点心果盘。 阿呆又道:“呆会你吃饱了,必须给我一个飞吻。” 沈萱眼波一捻:“好,我还奖励你给我做一辈子马夫。” 擂台上比武已进行到了第七场。对阵的是十三号和十四号。这俩人都是种子选手,武功俱都在三品巅峰,夺魁呼声甚高。中间有两三场,萱萱和阿呆小憩了一会,并没有看清楚,不知道水准和十三、十四号相比如何。但看十三、十四号寥寥几招间所显露的武功,绝非李大庸之流所能比拟。连叶、沈二人也很少点评了。因为他们的语速已很难跟上台上招式的变化。 “沈侯,记得十年前景山之巅你我二人切磋时,你曾创了一招‘沉星蔽月’。刀不攻敌,只斩虚空。以凝成一线的真气织网为屏。我一时不察,险些饮恨。”叶西灵边看二人交手,边和沈重阳闲聊。 沈重阳哈哈大笑,颇为得意:“星月乃天体,人力如何能沉能蔽?但若人看不见那星,星便沉了;看不见那月,月便蔽了。只手岂能遮天?遮人耳目罢了。我取这名字,讨巧而已。” “一叶障目,不见灵山。沈侯所言甚是。我瞧这十四号的路子,似乎和你当初一样。你看他一招一式之间,如龙喷虎吐,不泥于攻守,不宥于敌我,看似松散,实则缜密。不因敌所动,不为势所趋,实是画地为牢的大手笔!嗯,此子若是去下棋,必成一代国手!” “太傅的意思,是他不适合练武喽?” “连棋都能下,何愁练武不成?怕的是他武技未大成前便血溅五步。” “也对。弈道不过只分输赢,而武道有时却要决生死。十四号堪称奇才,功力只在三品上上,论境界胸怀,却不逊于某些一品宗师。不过他的天分只在武学上,做人似乎有点白痴啊。” “沈侯言重了。不过十四号莫要介怀。沈侯乃爱惜天才,厉言相jǐng。世间事,无论学武从文、为官拜将,亦或是琴棋书画,俱都同源同理。要想登临绝巅,必先学会做人。这‘做人’二字,不是要你德艺双馨,而是要通达人情世故。” “人情世故简单,要通达却难。十四号正如雏鹰,潜力无限,眼界在青天白云之外,但此时双翼孱弱无力,yù背负青天而不能。你功力不到,这种奇招如何能使?眼高手低不是一种毛病,而是一种病。病治不好,低在九泉,若能痊愈,高上九天。所谓‘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遥想往rì,自己悟出“沉星蔽月”一招时,早已步入一品境界。而眼前这位青年不过三品而已,却能和自己不谋而合,沈重阳越看越爱,话也多说了几分。不过毕竟是擂台对决,他也不能尽兴点拨,只是在说到最后一句时,特意在“抟”字上加重了语气。能不能领会,便看十四号自己了。 十四号极其仰慕沈重阳,属于骨灰级的“阳chūn面”了。他的衣服和沈重阳的样式无二,武器也是仿制的武侯碎星刀——这倒也寻常,天下间模仿沈重阳的人没有十万也有八万。更离谱的是,十四号居然能模仿沈重阳少年时的武功!自从十年前武安侯与叶太傅景山切磋之后,他已十年未曾出过手了。那时的十四号,仅是个十来岁的娃娃。他又不是沈氏门生,想要学到侯府武学,只能依照他人描述自己揣测。这样居然也能猜个仈jiǔ不离十,想见其人悟xìng! 在听到“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时,十四号的眼睛里陡然爆出一阵奇异的jīng芒。手头招式也随之改变。他依旧在用内力试图构筑一座无形的樊笼,以其将对手困在里面。可刚才使尽全力也未能奏效。因为十三号的内力绝不逊sè于他,并且极为稳重。虽然十三号不明白他在虚劈什么,却决不吝啬自己的气力。十四号每吐出一道真气,十三号便随即用剑刺散。尤其是在他听到叶西灵的讲解时,他更加卖力,生怕被十四号得逞。数十招下来,虽然二人的刀剑未曾相碰,却都累得大汗淋漓。 “抟”为旋风,大鹏yù展翅九万里,必要借风于翼下。一己之力不足,何不借外力?叶、沈一席话,让十四号顿然醒悟。可他总不能对沈重阳说“来,偶像,借点真气用,回头算利息”吧?纵观场上,所能借的也只有对手之力了。 想通了这一节,十四号再出手时,就变主为客,有意引导了。只见他刀势虚出,浑然不着力,却能引得十三号真气灌注于长剑,震得嗡嗡作响。又过了十余招,十三号终于支持不住,真气耗尽,手臂酸麻,颓然弃剑认输。 沈重阳道:“十三号之负,非是功力不济。单论功力之jīng纯,已出场的十四人中,十三号可列第一。他输在太胆小,被叶太傅吓着了。十四号的招数虽是在学我所创的‘沉星蔽月’,却没有学会。你以为天下人人都是沈某?十四号亦未胜,若真生死对决,你未必是十三号的对手。叶太傅这等高人岂能次次点拨?此战,无胜无败,双双进入下一轮。” 沈萱这次却一反常态,自叶沈二人开始点评后便一直侧耳倾听,不肯放过每一句话。末了,她附在阿呆耳边,低声哼道:“沈重阳真无耻。” 阿呆一阵愕然:“虽然武学见解很一般,也不太公正。但也不算无耻吧?哎,哪有这么说自己亲爹的?” 沈萱鼻子一皱,不屑道:“什么‘沉星蔽月’,听名字就是剽窃我门中失传已久的‘海底沉星’式。算了,说了你也不懂,越说越饿。” 不知不觉间已入夜了。初一的月亮虽只有一牙儿,却尤其明亮。月辉清白,倒也不用掌灯。 大比的最后一场本是压轴戏,却迎来了一片嘘声。众人一致纳闷:沈家老二年年押尾,有什么看头?如果不是顾忌云帝陛下依旧在场,甚至有不少人就要回府吃饭了。毕竟一看到沈飞,大家都饿了。 沈飞排在了十五号,和他对阵的十六号居然是上午辱骂阿呆的那位银枪小霸王厉天一。开始前照例向督阵监审行礼时,厉天一神态甚是倨傲,他只是微微拱手,身子却站的比那杆银枪还要直。 沈重阳见到好样的儿子上来,不由得冲叶西灵尴尬一笑,咳嗽了两三声,开口道:“列位!如果我说我没有作弊,序号都是事先抓阄决定的,你们信吗?” 他这一问,自然是默许大家“禁止大声喧哗”这一规矩废除了。毕竟看到自己的好儿子来“压轴”,大家情绪都比较激动,也是可以理解的。云帝陛下也率先大笑了起来:“几年前我就对沈家老二说过,让他回去问问他母亲年轻时有没有江湖卖艺的朋友......”说了一半,见沈重阳和叶西灵俱都面sè不善,便止住不说了。不过意思已经很明确:“这家伙的亲爹八成不是沈重阳。要不然怎么尽会些三脚猫的把式。” 第十二章 我的果盘哪去了?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云帝开了个好头,顿时便有身份不低的贵人嚷嚷了起来:“不信!要是侯爷你没有搞暗箱cāo作,凭你家老二也能进决赛?”“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我看八成是侯爷您管教不了了,想借这位小霸王的手,给沈飞一个惨痛的教训。” 连萱萱都忍不住想凑个热闹,正要大喊“爹,我饿死了”的时候,被阿呆眼疾手快,给捂了回去。 叶西灵虽极想看沈重阳丢人,但眼看场面失控,还是出言化解:“敢上来,便不是懦夫,便无愧沈侯血脉,开始吧,大家都饿坏了,早点结束。”说到后一句时,他看向了银枪小霸王。 沈飞的武器很奇葩。本来出门时,他为了彰显自己的风采,去向侯爷借刀。在被侯爷怒斥了一句:“碎星刀是我沈氏祖传,你也配摸?”,又灰溜溜的被一脚踹出书房之后,他愤愤不平:“小时候你还常用这刀教大哥练武呢,萱萱还曾把刀鞘扔到南湖里呢。”既然不能极度张扬,那便究极低调吧。他来到思萱阁外,顺手将林小跞常倚的那根湘妃竹给拔了起来,削成剑状。 “此乃上古神兵‘湘妃剑’,海外寒英铁铸就,无锋无鞘,剑长三尺三寸,重七两六钱。可要验兵么?”沈飞严肃的对十六号厉天一道。 厉天一心中发虚,暗自嘀咕:“前几场也没有报兵器这个规矩啊。”但他刚自南方归来,这dì dū大比还是头一次参加,于是也学着沈飞模样,扬了扬手中银枪,道:“此乃家传珍宝‘冷月枪’,天外陨铁铸成,饮血百年,杀敌无算。枪长九尺二寸,重百二十斤四两八钱。你可要验兵吗?你拿的动吗?” 沈飞淡淡道:“不必。我相信你。” “我相信你不会有出枪的机会。” 银枪小霸王长相虽yīn柔,xìng子却极为刚烈桀骜,最受不得他人轻视。听了沈飞的话,他狭长的眸中一股狠厉之sè闪现,也不再多言,银枪骤起,分刺沈飞周身三十六个大穴。 厉天一十六岁时便跟随父亲南疆总兵官厉江流坐镇边荒。久经沙场,从未有三合之敌。于千军万马丛中博了个“银枪小霸王”的威名。他的武功,内力是修炼家传玄功“银月寒江劲”,招式则是自无数次血战中磨砺而成。这一番含怒出手,“银月寒江劲”毫无保留的催发,当真如月辉冷照,寒江奔流,肃杀之气弥散。而他的招数煞气更浓,枪尖似连成一线,朝沈飞当头笼罩,狠辣无比。 “不错,十六号真气宛若有形,是二品境界独有的特征。且看十五号如何抵御。”沈重阳淡淡开口。丝毫不担心自己儿子的安危。 手段须服务于目的。沈飞深谙此理。他终rì偷香窃玉,寻花问柳,又怕被人抓住现行,所以锤炼的轻功极佳。见厉天一银枪点来,身形连展,滑步避开。厉天一却后招叠起,紧随而来。沈飞再避时,便显得十分狼狈了。 “碧海长天风厉厉,寒江冷月夜融融。厉氏家传秘诀,无非这十四字要领。十六号只知狠厉,却无法圆融。比他父亲还差得远。若能领会这‘圆融’二字,晋入一品有望。”叶西灵看向沈侯,问道:“侯爷以为帝国目前的一品宗师中,厉总兵能排在第几位?” 沈重阳边关注厉天一攻势,便道:“除去你我,帝国目前共有一品宗师十八,哦,十七人,若论功力之深厚,厉江流能排前五,但若生死相搏,他却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叶西灵赞许道:“十六号如今不过二十来岁年纪,却有望在十年内突破一品。到时青出于蓝,超越乃父,也未可知。嗯,三十岁的一品,我很期待。” 一席话说的众人纷纷交头接耳,大为惊叹。三十岁的一品宗师,世所罕见,历史上曾有那么寥寥几位,据说全都超越了世俗,可与传说中的“仙人”争锋。远的不说,叶西灵自出道以来便未尝一败,据说修炼的是流传尘世的仙家法门,无人知道他是何时进入一品的。而沈重阳年轻时号称“最笨的天才”。他二十五六岁时还在三品境界徘徊,却可战二品。后来外出游历了几年,才高歌猛进,一飞冲天。三十一岁破入一品之后,除了叶西灵,无人能与之颉颃。 厉天一因得叶西灵嘉许,身上似乎又平添了几重炫目光环。但他本人却毫不意动,依旧猛追猛打,气势愈炽,直逼的沈飞险象环生,连一缕浓发都被削了下来。引得众人惊呼一片。 沈重阳却若有所思,看向台下同女儿并坐在一起的阿呆,寻思道:“如果他真的是一品之上,怎么可能是世间人。莫非是从‘山上’下来的?” 这时,忽听沈飞朗声道:“三十招已经让完。再见。”手中湘妃竹一挥,突然消失不见,下一瞬间便刺破层层虚空,直抵厉天一喉前已不足半寸处。而厉天一却恍然未觉,银枪依旧如怒龙般狂卷。 叶西灵与沈重阳二人却大吃一惊,对视一眼,竟然同时出手。 蓦然一声龙吟,叶西灵怀中神剑已出鞘。时间仿佛静止,虚空仿佛凝固,只剩下那一柄明如秋水的长剑,不知从何处飞来,以极其不可思议的角度穿过厉天一的银枪,穿过他的喉前,穿过沈飞手中的那枝碧竹。于此同时,沈飞与厉天一相持之间的空气竟如秋风夫拂过湖面一般,泛起圈圈涟漪。而沈飞如水上漂叶,随着波纹向后荡去;厉天一的身子则渐渐模糊,似乎被切割成无数片,再组合chéng rén形时,他已经莫名其妙的到了锦帐里沈重阳前面。沈重阳满头大汗,一只手正提着他后领衣襟。 叶西灵刚要长舒一口气,却突然又神sè一紧,看也不看,便朝身后虚刺了一剑。“嗤”的一声长长破竹声,半片翠竹自空中跌下,剩下半片亦无法隐藏轨迹,轻飘飘的落在两张太师椅中间的茶几上。翠竹粉碎成屑,激起的气劲却携带着点心果盘盘旋而飞,直下高台。在离沈萱面前还有丈许远的时候,气尽力竭,哗然落在地上。 看着那点心上遍布竹屑,水果也摔的水浆横流。阿呆颇为尴尬,吞吞吐吐的道:“唔,别挑剔了。” 说来虽长,实则种种变故却是电光火石一瞬间。此刻,台下众人耳边犹有龙吟萦绕。就连台上的厉天一,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只是呆呆的转头看向侯爷,问道:“这,这是擒龙手吗?” 叶西灵并未还剑入鞘,月光下他掌中长剑如一泓秋水,竟然徐徐指向了沈重阳。口中冷喝道:“‘碧城’不于世俗争锋。侯爷你太过了!” 沈重阳放开厉天一,摇头道:“不是我教的。我瞧沈飞这剑术也一般。” 叶西灵声调愈冷:“你懂剑?” 沈重阳将紫袍下摆撩起,毫不客气的针锋相对:“虽不懂剑,却可破剑。” 叶西灵沉思不答。突然伸手虚招,台下众人身上所配的长剑皆嗡嗡作响,万剑齐鸣。最近的一柄自主离鞘,飞到了高台上。叶西灵随手甩给沈飞,道:“刚才那招,再使一次。” 面对和父亲齐名的当朝太傅,沈飞不敢放肆,只好将阿呆所传的这手无名剑式重新使来。他动作虽凝涩,甚至有些滑稽。那柄剑却奇异的在夜sè中隐去了形迹。叶西灵看向哪里,哪里便不时有一点霜刃露出,折shè月光,粼粼点点。再出现时,已停在了叶西灵胸前。 叶西灵满意的点点头,又望向沈重阳,似在挑衅:“此剑你如何破?” 沈重阳道:“障眼法而已。” 叶西灵颇不屑:“如果是我使这招,你如何破?” 沈重阳道:“你不会。”顿了顿,又道:“少用激将法了,这等机缘,我儿是不会教给你的。” 叶西灵知他向来不吃半分亏,也不计较,而是认真道:“虽不是凡人手段,却也不是碧城的路子。碧城绝技‘海底沉星’我虽未见过,但‘雨过河源’却未必能有此等玄妙。” “碧城”为何处,世人多不知。沈萱听他言下之意对碧城颇为不屑,不由的气恼,哼道:“无知!” “此战,十六号胜。十五号作弊,取消资格。”沈重阳沉声道:“沈飞,给我滚下去。” 沈飞怏怏不快,却不好当众顶撞父亲。正yù下台,却听叶西灵朗声道:“侯爷此言差矣。举贤不避亲,沈飞胜就是胜了。若说到作弊,谁能在你我眼前做手脚?” “喏。”沈重阳眯着眼睛,用下巴指了指空空如也的茶几,道:“那你倒是说说,我的果盘哪去了?” 附注:原回目“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剽窃自晚唐僧贯休的《献钱尚父》,这老和尚极想做官,于是写了此诗献给吴越王钱鏐。钱鏐是个老婆迷,曾向回家省亲的戴妃寄书,中有“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句。此句温柔敦厚,一往情深,千古以来,只有庄子的“君其涉于江而浮于海,望之而不见其崖,愈往而不知其所穷。送君者皆自崖而反。君自此远矣”可与之颉颃。只此一句,抵得过李义山数首无题。 钱鏐极有野心,看了贯休献诗之后,觉得十四洲太少,yù改为四十洲。贯休不从,飘然而去。留诗曰:“不羡荣华不惧威,添州改字总难依。闲云野鹤无常住,何处江天不可飞?” 第十三章 什么烂素质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大比的初赛随着夜sè渐浓落下帷幕。看样子,沈、叶二人的心情都不是太好。所以并没有说“此次大比涌现了不少奇材,是一次团结的大比,胜利的大比,开拓进取的大比”之类的套话,也没有预祝复赛圆满举行。只是默默的对视了一眼,朝台下摆摆手:“散了,各回各家吧。” 对此,云帝陛下显得十分不满意。闭幕式本应由他主持,可是今儿却连和帝国俊彦们寒酸的机会都没有,所以他很失落。忍不住哼了一声,对叶、沈二人越发的不满。都像他们这个搞法,不尊重领导,至尊威严扫地,今后还怎么驾御臣下? 可是沈重阳却一点也不想和他客套了,轻飘飘纵身跃下高台,拱手一礼之后,便沉声道:“陛下,我先回家了。有事儿明天朝会说。要骂人明天午宴时骂。” 他不是开玩笑,语气也分外凝重。云帝一愣,正yù呵斥,却听叶西灵道:“陛下今儿劳累一天。早点去淑妃宫里休息吧。南书房就别去了,我得再去温温‘山上’的记载。” 前来观战的众位虽已散的稀稀落落,但还有十多位位高权重的,想留下和云帝叙礼后再走。但是突然听到云帝不顾体面的指着叶沈二人破口大骂“亏你们还知道我是陛下?不给面子就算了,连老子睡那个妃子也要你们cāo心?淑妃?淑妃是你二姨吗?”一句后,皆面面相觑,顿时作鸟兽散了。 叶西灵不气不恼,说话一如平时的稳重,淡淡道:“淑妃既不是我二姨,也不是沈侯大姑,正因为她谁也不是,才让陛下去她那里歇息。” 云帝气的差点骂娘。他已经好多年没有翻过淑妃的牌儿了。淑妃是宫里唯一一个不是皇室联姻的妃子。她的出身很低下:一介民女。家世也很清白:三代贫农。当年云帝外出狩猎,很狗血的看见淑妃在河里洗澡,又很狗血一时冲动,便临幸了她,带回了宫中。后来惊讶的发现,这淑妃居然是个缺心眼。说话愣,做事笨,还是个xìng冷淡。试问:一个正常的大姑娘怎么会大白天的在河里洗澡,见个陌生男人来还赤条条傻呵呵的冲着人笑的? 更离谱的是,那条河又不是子母河,但淑妃居然就怀孕了,还生了一个皇子。云帝极其无奈,只好认了这冲动的惩罚。从此,淑妃二字便成了宫中的禁忌话题。 此刻听叶西灵毫不避讳的旧事重提,云帝怎能不气?这时,沈重阳终于开口打圆场了:“陛下莫激动。事情紧急,叶太傅也是口不择言。若实在不想去,陛下也可以连夜赶去西郊,拜谒先帝陵寝。” 不找傻老婆就得去陪死老爹?云帝嘀咕了一声:“山上事,终究是我家务事。要你们瞎cāo心?我当皇帝的都不急,你们急什么?”然而,在使用了一句双关语发泄完之后,他还是无奈的遣散侍卫,独自策马西去了。临走时甩下一句:“寡人谒陵去也。明天我要听到准确的结论!” 云帝去后,沈重阳长舒了一口气,也不再同叶西灵罗嗦,便匆匆赶回府去。刚进府门,他就唤过平时极少出面的暗侍卫,道:“把沈飞和萱萱叫到书房。” 那名当值的暗侍卫正是当rì奉命去请阿呆的那个。他得令之后,身形一隐,便消失在浓浓夜sè中。再出现时,已到了沈飞的居所。 沈飞正舒服的半躺在一架软藤椅上。边让两名美貌小侍女给他揉肩捏背,边愤愤不平的胡咧咧:“骗子!这个大骗子!养不教父之过,我为祖父默哀!想我祖父当年是何等的正直严肃?家规虽严,却从不儿戏。真个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再看看他儿子,堕落成什么样了?啊?连自己亲儿子都骗,还有没有一点体统......” 那两名侍女虽然得宠,却哪里敢插话?儿子抱怨老子,那是天经地义,但是做下人的又如何敢对侯爷嚼舌头?不过毕竟是沈飞宠姬,听到激愤处,便不免手头加力,用实际行动来支持二少爷了。沈飞却毫不领情,痛哼了一声:“哎哟,轻点。厉家那小兔崽子下手真狠。肩膀和额头被他银枪擦了下,疼。要不,用你们身上最软的部位试试?” 指令下达的不明确,两名侍女的理解也各不相同。一位年龄稍大点的迟疑了一下,脸上羞的飞红一片,缓缓解开衣襟,除去抹胸,便俯身朝沈飞肩膀蹭去;年纪较小的羞涩的吐出一瓣粉舌,轻轻吻向沈飞额头。沈飞正yù舒服的哼哼,却蓦然感到一阵冰冷肃杀的气息袭来。 暗侍卫面无表情的看着沈飞,整个人毫无生气,一身黑衣更添煞气。虽未见过,但沈飞是知道父亲身边有这么几号人的。但他心中正恼火自己的胜利果实被父亲剥夺,所以言语也毫不客气:“也是常年在侯府混的人,不懂先敲门?” 暗侍卫冷冰冰的回道:“我不混侯府。只混侯爷书房。从不需要敲门。” “我只走密道。” 沈飞虽然是主子,但他平时其实很随和。所以下人们都不怕他。就连马夫包二皮也敢偶尔或明或暗的讽刺他两句“就二公子那点本事,也就在dì dū各府的公子哥跟前出出风头。真对上叶太傅,他照样怂”之类的话。他听了也并不真个生气,但他最难以忍受的,便是暗侍卫这种不咸不淡的刺头儿。 “为人进出的门紧锁着,所以不用敲门是吧?想不到走密道也能走出优越感?” 暗侍卫道:“侯爷要见你。马上。” 沈飞正yù骂“狐假虎威,狗仗人势”之类的话,却看到暗侍卫将森寒的目光瞄向了身后那两名早被他杀气慑的哆哆嗦嗦的侍女,并且还缓缓抽出了一柄漆黑如墨玉的狭长尖刀。连忙喝到:“你干什么!还想和我动手不成?” 暗侍卫口上道:“你是侯爷的儿子,背地里说说侯爷坏话也就罢了。但她们却听不得。”手中墨刀斜撩,斩向侍女喉管。 沈飞大急,顾不着其他,随手从案上抄过一盏烛台,出手便是阿呆所传剑式,直取暗侍卫双目要害。暗侍卫瞧出厉害,暗自心惊,于电光火石之间算出凭自己长刀断然挡不住,索xìng弃刀,并指作剑,比划了两招虚式――正是当rì阿呆演示给他看,作为传信之礼的那招。暗侍卫虽未悟透,此刻依样使来,居然颇有奇效。式定风止,他的双指于间不容发之际将沈飞打来的烛台架在了眉心半寸处。 灯影飘忽,烛台上银烛犹未熄灭。一点蜡泪飞溅,点在暗侍卫的额头。 烛泪滚烫,却无法使暗侍卫动容,他冷道:“苏先生传你的?既有苏先生的情面,今rì便饶她们不死。若敢向外透露半字,杀无赦。” 暗侍卫平rì极少说话,一口气说这么多,似乎很不习惯,都是一字一顿,语调冷硬。惊得那二侍女花容失sè。年纪稍大那个更是一怔,捂在胸前的抹胸飘然落下,露出大片白皙光滑的嫩肤。 沈飞素来极怜惜这两名乖巧可人的侍女,便催促道:“快走吧,莫让我爹等急了。”待出了门,才yīn声怪气的朝暗侍卫隐去身形的地方嘲讽道:“还号称冥卫呢,什么烂素质。别以为我没看见,你勃.起了!” 在鬼鬼祟祟、胆战心惊的来到侯爷书房前的时候,沈飞发现那扇总是紧闭的厚重大铁门没关严,似乎是特意给自己留的门。不禁心中一暖,心道:“父亲还是父亲,虽然不诚信,毕竟没忘记这铁门儿子打不开。”正yù进去,透过门缝却传来侯爷与人谈话的声音。 沈飞耳目极佳,能从撩水声中辨出正洗澡的姑娘是不是处女,要偷听侯爷肆无忌惮的谈话声自然不难。他甚至能听出侯爷在说某一句话时是如何扬了扬招牌式的卧蚕眉。 “什么?这逆子居然说我是骗子?还要到祠堂里哭太爷去?无法无天了!老子骗儿子,一家人的事儿,能叫骗吗?”武安侯义愤填膺。 “不仅如此,在提到侯爷时,二公子甚至还抱着两位袒胸露rǔ的侍女。”听这道声音,居然是刚才那个冷如幽魂的暗侍卫。在侯爷面前,他似乎如一个被人欺负了、正向长辈告状的小媳妇一般,语气极端幽怨。如果不是记得这声音,沈飞简直无法把他同刚才的冷血侍卫联系到一起。 “所以,如果侯爷执意要让属下兄弟几个去保护二公子的话,属下只得抗命了。” 侯爷无法想象自己那宝贝儿子刚才给了暗侍卫多大的惊喜。暗侍卫都是侯爷心腹中的心腹,有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号:“冥卫”。他们索命于阳世,练兵于泉台,只忠于侯爷一人。自冥卫组建以来,连失败的任务都没有一次,侯爷万万想不到,冥卫的统领乔基竟然会当面说出“抗命”这个词。他需要一个解释。 不等侯爷发问,乔基便继续道:“属下兄弟几个忠于侯爷,绝不仅仅是为了报答侯爷自刀山血海之中将我们救出来的缘故。而是因为,侯爷您是我们的灵魂。没有了灵魂,我们将是行尸走肉。” 沈重阳道:“那以后就把沈飞当作你们的灵魂吧。” 乔基的声音也陡然大了起来:“不可能!我们跟随侯爷身边,甘心常年不见天rì。我们不在乎腐烂的身体,却无法接受肮脏的灵魂!” “而且,就算侯爷强行把我们交给二公子,他也会每天鄙夷我们的。侯爷您不知道,刚才,就在刚才二公子居然说我‘勃.起了’。我跟随侯爷已十几年了,什么样的绝sè没见识过?就凭二公子身边那两个庸脂俗粉,也配让我......那个?上次陪侯爷一起泡温泉,侯爷还亲口夸属下‘阳.物奇伟’呢。属下这是天赋异禀,怎么就是勃.起了?可见二公子心术不正,看什么都勃.起!” 他一口气说了这许多,犹自不解恨。侯爷却听到最后,忍不住大笑起来。“身为冥卫,不但出手要稳、准、狠、快、绝。心态更重要。你这软肋,别人说一次你怒一次。所以你不如老六。本侯早就奉劝你,让你自斩一刀,你还不肯。”说到最后,侯爷越发的神秘兮兮,也声音都变小了,似乎是附耳低劝:“小乔啊,看在你这许多年忠心耿耿的份上,告诉你个秘密。上次听苏先生无意中说到一门奇功,叫什么《葵花阳龙袖桃典》,有无量威能,恰适合自斩的人修炼。改rì为你讨来!” 第十四章 曾经有群狗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这时,书房的角落里又浮现出一道黑影。他的打扮和乔基一般无二,身上的血煞之气却更浓。青铜兽角灯将小小书房照的透亮,却唯独照亮不了这名冥卫空洞的瞳孔。 “老六回来了?萱萱呢?”沈重阳淡淡问道,随手从铁案下的暗格中取出一瓶老酿,甩给老刘。 老六也并着急答话,取下瓶塞,先大口饮了一气。酒香弥散,透门而出,连站在数丈外的沈飞都忍不住深深嗅了一口,顿觉全身毛孔舒张。正yù诽谤侯爷“到底谁是你儿子”时,却听老六意犹未尽的道:“侯爷好生小气。碧城佳酿虽好,又怎及得上我兄弟几个劳苦功高?一次只给半斤,连润喉都不够。对了,听乔老大说,侯爷上次亲自赶往莽莽群山猎回的那头白鹿,肉脯还存几十斤吧?来只后腿尝尝!” 冥卫虽冷,仿佛一只只索命鬼,但在侯爷面前,像是还阳了一般。不但煞气全无,一个个还得寸进尺。就连沈飞,在侯爷面前也不敢如此放肆。什么叫“碧城佳酿一次只给半斤”?问问云帝陛下,又喝过几两?自萱萱从门中归来,带回几坛之后,沈重阳为了显摆,曾带了一小瓶入宫。云帝尝后失魂落魄,暗地里索要不成,居然明着向武安侯府连下十二道谕旨,要求上贡。至于那头白鹿做成的肉脯,那是人人都能吃的东西么? 当沈飞听到“来只后腿”之后,几yù吐血。只想破口大骂:“后腿早被萱萱偷去喂阿呆了,老子想喝碗肋骨炖的汤都得等老子的老子的高兴!” 一阵狼吞虎咽声,听得老六边啃边支支吾吾的道:“大小姐请不来。正和苏先生在赏月。苏先生骂我不懂事。差点打我。” 侯爷付出了如此惨重的代价,却等来这么一句屁话。不由气的吹胡子瞪眼,问道:“窝囊废!是萱萱要打你,还是苏先生要打?” 老刘咬到了舌头,哼了两声后道:“看样子是准备男女双打。” 侯爷道:“办事不力,罚你去跟随沈飞半年。” 老六“呸”的一声将未下咽的肉干吐出,沉默了片刻,道:“酒还有三两,肉还剩半斤,侯爷还是问问其他兄弟吧。我再去请请大小姐。” 乔基趁着机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酒瓶肉干全都塞进怀里,道:“同去,同去。”说着便和老六一起潜行而去了。 沈重阳哭笑不得,朝门外喝道:“听够了没有?擦干净口水给我滚进来。” 沈飞犹豫着进来,心中暗自纳闷。只见高悬的青铜兽角灯拨的分外明亮,宽厚的玄铁书案上也并没有铺侯爷时常练字的宣纸。上面止有两樽冰晶白玉琉璃盏,一盘sè泽鲜美红润的肉干。 沈重阳脸上已没有刚才谈笑风生的轻松模样。眉目间挂着一丝疲倦。他没有抬眼看沈飞,而是自顾自的向两只琉璃盏里斟满佳酿。淡淡道:“坐吧。” 沈飞怔怔不语。并没有从命。书房不大,里面除了一张玄铁案和沈重阳自己在坐着的太师椅外,别无他物。他不想像撒泼一样,坐在地上。 沈重阳反应过来,顺手将自己的椅子抛给沈飞,侧身坐在了书案上。也不用筷子,便撕下一块肉干送入口中,便含糊道:“莫拘礼。咱们爷俩许久没有对坐小酌过了。” 沈飞顿时一个激灵,后背发寒。父子小酌,对沈飞来说绝对是一个噩耗。他十四岁时,翻了墙去隔壁陈公府偷看人家小姐洗澡。被陈家人逮住,送回侯府后,父亲便邀他一起小酌两杯。席间父亲只对他说了一句话:“你长大了。”然后,就把他吊起来,打了整整半天。十六岁时,沈重阳第二次邀他小酌,问“李总督的女儿,你准备如何处理?”之后,便带着他赶到总督府,就把他绑在总督府门前的大狮子上,又狠狠打了半天。十八岁那年,沈飞生rì。父亲心情不错,于是又叫他过去,喝了几杯后,沈重阳道:“今rì你彻底成年,再打你也不合适了。这样,你去你母亲手值的竹林前,跪足三天三夜。提醒你时刻铭记父母教诲。” 一晃五六年过去,沈重阳果然再也没有打过他,也没再叫过他一起喝酒。此夜小酌,沈飞回首伤心往事,内心不禁忐忑。自从林小跞来府之后,他足有十几天没有出去胡搞了,可父亲要揍人,理由总是千奇百怪。 “怎么不喝?难道想让我像小时候那样喂你?” 沈飞一咬牙一狠心,cāo起琉璃盏一饮而尽。仙酿如水,灌进他嘴里时毫无滋味。 沈重阳极为惋惜,扬眉道:“平rì里你总怂恿萱萱来我这儿偷酒给你喝,就是这么像灌猪大肠一般喝的?简直糟蹋了仙家佳酿!怎么?心里藏着事儿?” 沈飞不知父亲到底在搞哪出,于是哭丧着脸,果断认熊:“父亲,我错了。” “那招是阿呆教我的,我也不知道来历。还有,骂你骗子也是他教的。” 侯爷道:“今夜事,是我父子事儿。不提阿呆。”顿了顿:“你大哥外出未归,我若万一不在人间了,就凭你这推三阻四的德行,如何能统御偌大的侯府?” 沈飞一阵愕然,冷汗更浓:“父亲您chūn秋鼎盛......” 沈重阳摆手打断他,又嚼了一片肉,饮了一口酒:“我又不是去死。不在人间,或许是去城中,或许是去山上。” 沈飞刚要镇定,随即又紧张起来:“您是说,阿呆是那种地方来人?” “不仅仅是阿呆。我流云是如何开国的,你可知晓?” “听说开国大帝是谪仙人临凡,来自那座不可知的仙山。据说,开国大帝的武功在一品之上,无人可敌。” 沈重阳闭门沉思,思绪似乎回到了百年前云氏先祖拓土开疆所向披靡的那一段峥嵘岁月。良久,才缓缓道:“一品之上应该可信,但无人可敌么......”“高皇帝自入世来,至君临天下,共用了二十三年。期间血战无数,他本人也多次赴危。若真是无敌,开国之路又岂会如此艰险?那个时代,和高皇帝一样的人,有很多!” 沈飞愣住了。武功在一品境界,于世人中便是凤毛麟角,人所共尊。流云帝国八千里疆域,四万万子民中,也只有一品宗师十七人而已。百余年来,除了高皇帝,更无人能超越一品。若说那个年代,一品之上的人有许多,沈飞万万不信。 “那么据父亲您所知,目前这世上,可有一品之上的绝世人物?” “当然有。”沈重阳说的很干脆。 沈飞的喉咙都干了,刚才那杯仙酿,似乎没有生津止渴的功效。“谁?” “我和叶西灵加一块,勉强能抵一个半。” “人也能分半个?” “一个一品之上,打不过我俩联手,我俩联手,又打不过俩一品之上。所以最多算一个半。” 沈飞翻翻白眼,觉得父亲是在吹牛。“那么,您肯和叶太傅联手?” “那自然不肯。” “那您算这个有什么用。强如叶傅和您,都没有完全突破一品之上,开国大帝那个年代,怎么可能有许多?如今的武林,可比那个时代要繁盛许多。” 沈重阳满意的嚼着肉,道:“不错,你总算不是傻子。按理来说,一品之上极难修炼,每隔几百年,偶尔蹦出那么个把绝世天才还算正常,但如果在同一年代一窝蜂的涌出好几位,就不正常了。当今世上,叶西灵是最有望步入一品之上境界的。他修炼的是祖上秘传的仙决。我虽然比他天分稍微高那么一点点,但全靠自己摸索。要突破比较难。” “可是皇室宗谱上记载的分明,高皇帝当年有十几位不世大敌,个个手段通天。强如高皇帝,也只是略胜一筹,而无法横扫。甚至其中有一位,曾单枪匹马扫灭数万铁骑之后,又和高皇帝拼了个两败俱伤。高皇帝无奈,只得忍辱与之签订分界盟约。” 这似乎和国内流传的开国大帝的不败神话出入很大。听的沈飞彻底傻眼。 “不对,连一品境界都能活一二百年,那一品之上肯定寿元更久。开国至今不过百余年,那帮强人哪去了?总不能相约某山绝颠论剑,然后同归于尽了吧?” “唔,你先吃点肉......” “呆呆,在你心中有没有看的特别重的东西?”沈萱将脑袋搁在阿呆肩膀上,望着天际一牙明月,冷不丁问道。 阿呆道:“有。你。” 沈萱心里一动,傻傻的笑了起来。却听阿呆又道:“我看你也不算胖啊,怎么这么重,压的我肩膀都麻了。” 沈萱哇的一口咬在他肩头。“等我回到门中,你找祥林嫂压你去吧!” 阿呆眼前不禁浮现出祥林嫂那魁梧剽悍的体型,顿时不寒而栗。道:“你那破门派有什么好?学了这些年,就学会了咬人踢腿捏耳朵。” 萱萱将脑袋换到阿呆另外一边肩膀:“可是我门中有几位师姐,都四十多岁了,皮肤比我还嫩。要是不修炼,过几年我成了黄脸婆,你还肯让我咬,让我捏吗?” 阿呆无言以对。他无法想象如果萱萱真变成了祥林嫂那个模样,再来捏自己耳朵时,自己该用哪只手把她的牙打掉。 “呆呆,你说像我爹和叶西灵他们,武功早已到了巅峰,举世难寻对手,可他们还是孜孜不倦的修炼,到底是为什么呢?” 阿呆对她这种盲目崇拜很不屑,撇嘴道:“巅峰?你爹他们还差得远。” 萱萱道:“可是这世间已经没有人能打得过他们了。就算我大师兄入世,也未必敢言必胜。对了呆呆,你这么厉害,是怎么修炼的?” 阿呆道:“不知道。好像我一直都这么厉害。” “那你还会继续修炼吗?” “一直都在练。练如何保护你。”阿呆说的很肉麻。“只要有你,给我做皇dì dū不干。” 萱萱吐吐舌头,不满道:“你这算是表白么?我在你心中的地位就这么微不足道?还皇帝呢,你看那些隐士高人,有几个愿意当皇帝的。” “那皇位有什么了不起的?天下何其广袤,我流云版图虽大,也不过苍茫大地上的一小块罢了。但凡武功到了一品,追随者无数,想做皇帝有什么难?既劳心,又劳力,真正的高人不愿意去争罢了。” 沈飞刚吞咽下一大块肉脯,就听到父亲又道:“人为什么吃肉不吃屎?因为肉好吃。几只狗可以为了一块骨头争的头破血流,却决不会因为一滩屎而撕咬搏命。在真正的高人眼中,那皇位,也不过就是一滩屎罢了。” “咱们来做个比喻。假设高皇帝是一只狗,哦,你可不能外传,影响不好。一只有吃有喝的狗,其余那几位一品之上也是狗。按照正常情况,这几条狗之间可能会争斗,或许为一只兔子,一块地盘,一条发情的母狗,但若说他们是为了一个粪坑而不惜xìng命的撕咬,这可能吗?” 沈飞听的明白,斩钉截铁的道:“当然不可能。除非那粪坑是哮天犬拉的,吃了能变成老虎。” 沈重阳一拍桌子:“对了。我推测,高皇帝当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尽量拓土开边。决不是为了当皇帝,而是为了当老虎。但是能不能成为老虎,关键就在于它愿不愿意吃屎,也就是当皇帝。” “很遗憾,他吃了。”沈重阳说到这些的时候,似乎颇为不屑。 沈飞一边替父亲斟满仙酿,一边继续追问:“那么,高皇帝最终成为老虎了吗?如果真成了老虎,就能把那一群狗吃掉。” “那是一个极其诡异的年代。整个世间便是一片无边的粪坑。人人争相吃屎,谁吃的多,谁便有蜕变的可能。但群狗相争,互不服软,谁占的多,就会被群起而攻,谁占的少,就会被强者吞噬。高皇帝很强,他占下的粪坑便是流云这一大块版图。而大楚,则是另一位强者所占的粪坑。其余各国,莫不如此。没有独占粪坑,所以谁也没有成为老虎。” 沈侯这一番推测,让沈飞彻底震惊了。平rì求之不得的仙酿饮来毫无滋味,只是润润干燥的喉咙:“我现在只想知道,这粪坑中究竟有什么能让群狗疯狂。天下无狗久矣,这群狗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又回到了哪里?” 沈重阳意味深长的道:“而我却只想知道,粪坑里的粪究竟是谁拉的。” 叹息良久,沈重阳若有所思的看向沈飞,沉声道:“儿子,我真羡慕你。” 沈飞不解。沈重阳继续道:“你有一个好父亲。你不知道的,父亲可以告诉你。而我不知道,却只能自己去探索、去追寻。” “这,也是我今rì叫你来的原因。” “万一我哪天飘然远行,最放心不下的,不是帝国基业,不是侯爵权位。万户侯不过粪土而已。我也不担心你大哥,他足智而稳重;也不担心你妹子,她有师门,还有阿呆。阿呆被你妹子整的像只宠物一样听话,你说可笑不?我唯一挂念的就是你和小五,整天只知道趴在女人肚皮上的东西!”武安侯的口气渐渐严肃。 “知道我为甚不肯正经教你武功吗?是你根本学不会!读书者要善养浩然之气,学武也是同理。云氏武功,讲究的是皇者气象,恩威并济;叶氏武功,讲究的是统御全局,于绝对掌控中一击毙敌,所以叶西灵去做太傅。而我的武功,地负海涵,包罗万象。每一招都能配合不同的气势,这也是我境界不如叶西灵,却不惧他的原因。” “而你,身上除了沾着胭脂气外,还有什么?要练就不同的‘气’,就要先江湖磨砺,红尘炼心,通达人情世故之后,练武自然也事半功倍。我治军时法度森严,号令一出莫敢违,因为军队本该如此;我治家松驰,任由祥林嫂等人胡闹,每天都是谣言绯闻乱传,你以为我爱听?只是家本该轻松快乐。我对冥卫亲如子侄,因为他们敬我如父。我对萱萱万般宠溺,难道仅仅是因为对你母亲愧疚?父爱本如此而已。我对你和小五严厉,正因为你们是我的希望,也是我生命的延续。” 在记忆中,父亲从来没有一口气对自己说过这许多深情流露的肺腑之言。沈飞心中百感交集,嘴上却懦懦的说不出话,只得一个劲儿给父亲倒酒,酒满溢出,以至于仙酿淋漓。 “若哪一天我出门,你也须如我这般,侍上御下,条理分明。待你将这俗世中这各种‘气’熔铸于一炉时,你的武功离我也就不远了。我瞧你与阿呆关系不错,若再能再同他多决斗几次,多摸来几招不属于尘世的武学,超越我指rì可待! 提起阿呆,沈飞心中一动,正要问“阿呆是不是也是一条狗”时,侯爷却似乎累了,摆手止住他,道:“今晚说这许多,为父心中也甚感畅快。你去吧,再在思萱阁前跪上几天,仔细想想我的话。” 沈飞:“.......躺床上不是一样想?”侯爷一瞪眼,沈飞连忙出去,听得背后风声,却是侯爷抛了一坛子碧城仙酿过来。沈飞掂量了一下,足有十斤,知道是父亲那里最后的存货,眼眶不由得湿润了,轻声问道:“父亲,若是真有那么一天,你也会向他们那般,抢着吃屎么?” 沈重阳哈哈大笑:“就算真有那么一天,我也只会拉屎给他们抢去!” “去吧,不必跪了。你妹子也快回门中了,这几rì多陪陪她。” 附注:本章原回目“屠狗犹拼弦下命”剽窃自郁达夫的一首诗,题目好像是《过岳坟感时事》什么的。全诗也记不清了。只记得我抄的这两句,属于典型的断章取义。原诗是讽刺抗战时有关方面不作为,一味向敌军妥协的。我选这两句,只因为里面有个“狗”字而已。 笔力有限,有很多线索写不清楚。看来我还是没有挖坑的潜力啊。很纳闷曹雪芹写《红楼梦》,是如何做到一源万派,一石三鸟,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的。我要是有个小悬念小伏笔什么的,总会忍不住立马就挑明。哎呀呀,人家是玄幻类的世情小说,俺这是世情类的玄幻小说。没人家写的好,我只能比他写的长了...... 第十五章 阿呆今天叫苏无尘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这年的dì dū大比,是一次极不成功的比试。各种黑幕,各种放水,使得赛前标榜的公平和正义荡然无存。连带着各大赌坊都差点赔的倾家荡产。还导致衙役李大庸遭到了好几次暗杀。 本来,初赛时沈飞爆冷,凭着阿呆传的那手神乎其神的剑技完胜厉天一。台下人不识货,看不出玄妙,都以为沈二公子得父亲悉心传授,武功大进;而银枪小霸王过于轻敌,不慎落败。毕竟,当朝太傅都坦言厉天一有望在十年内步入一品。叶西灵的眼光,岂会看错?所以一时间厉天一炙手可热,赌坊开出的赔率更是达到了离谱的一赔十三,而沈飞已非吴下阿蒙,赔率也到了一赔十。至于李大庸,虽然长相极其剽悍,但手段比较低端,最不被人看好。赔率是三十赔一。 结果沈飞被武安侯勒令叛负,银枪小霸王赛前返回南疆,退出了比赛。唯有不识时务的李大庸,越发的威武,居然坎坷夺冠!从此成为dì dū笑料:赛前他拿出所有的饷钱,一半买沈飞胜,一半赌自己输......虽然没有挣到一分钱,全都赔了进去。但他最终夺冠,让某个押错宝在他身上的幸运儿赚了个盆满钵满。赌场恨得咬牙切齿,又不敢质问沈侯叶傅究竟暗中做了什么手脚才让李大庸这等人物胜出。为了泄愤,他们连派五六批杀手,逼得李大庸一连几个月不敢出门逮人,抓捕“往生门”余孽的事儿也不再搞了。 然而,无论李大庸如何倒霉,他毕竟不是主角,不可能有太多戏份。除了作为闲人们茶余饭后偶然的谈资外,很快就被dì dū百姓所淡忘了。事实上,就算是闲聊八卦,李大庸的出场率也很低,大比状元郎的风采完全被马夫阿呆的光辉所掩盖。现在,大部分人聊起八卦,十有仈jiǔ都会提及阿呆:“武安侯府新来了一个英俊的小马夫,据说和沈大小姐十分亲昵呢。”“什么马夫?这等遮掩之词你也信?据说沈家大小姐是在仙家门派修炼,这人是她师兄,素来情投意合的。”“可沈大小姐不是早就订婚了吗?连皇家的鸽子都敢放,无愧女魔头名号!”........ 阿呆今天并不叫阿呆,也不叫呆呆。他叫“苏无尘”。 这是大小姐查了好多书之后给他取的新名字。“呆呆呀,今儿姐姐带你出去玩,见见大世面。不过得先给你取一个正经的名字。” 取名字倒是可以接受,自从认识大小姐之后,呆字辈的外号他有十几个了。不过叫“无尘”就有点不能忍了。阿呆是一个有品位的人,这两个清新脱俗的字眼让他觉得自己是个和尚。所以他明确的表示坚决反对。 “哎,呆呆,你还是个男人吗?说过的话都不算了?”大小姐理直气壮,笑眯眯的捏了捏阿呆的脸:“苏无尘这名字有那么差劲吗?比苏呆叔如何?” 阿呆俊朗的脸上拧起一抹死板的笑,讪讪的道:“这个……自然比那个要好一点。” “一点?”大小姐为了给阿呆起这个新名字,翻书翻得手腕都酸了。她的劳动成果迫切需要肯定与认可。 阿呆不再回答。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但他更是一个聪明人。大小姐狡黠的眼神告诉他:如果敢再继续讨价还价,那么他今天很有可能会以“呆叔”的身份出场。 残阳如血。原本一片静谧的武安侯府中陡然传出一声凄厉幽怨的长啸声。直震的檐乌乱飞,雀鸟四散。小五公子的那只猎鹰本来正在趾高气扬的检阅麻雀儿群,被这啸声一荡,翅膀一软,差点从屋檐上跌下来。 侯爵大人正在客厅里同几位贵客谈事儿。那长啸声激起的滚滚音波如大cháo一般汹涌而来,震得杯子里的茶水泛起圈圈涟漪。侯爵吹了吹茶水,得意的道:“我早说过,我府里的苏先生乃渊中卧龙,厩里睡狮。有他一人,抵得过诸位麾下三千谋士,数万雄兵!” “沈兄言过其实了吧!听这啸声,发声之人虽中气十足,内功却未必能见得如何高明!” “镇国公所言甚是。单听啸声,此人武功虽不算弱,我府里三五十人还是能找得出来的。武安侯何以如此器重?” 侯爷诡秘一笑,朝几位贵人道:“实不相瞒,这是苏先生在小女身边,月余以来,第一次长啸!” 那几位贵人的脸sè登时凝重也起来。其中被称作“镇国公”的那位甚至倒吸了一口凉气:“沈兄当真?”“令千金的事迹我也略有耳闻。据说她十岁时就逼疯了六位先生,吓跑了三位教头,去年国宴更是连皇帝陛下都被她捉弄的哭笑不得。反正我决不信世上居然还有人能在她身边月余还可以如此克制的!” “何止是略有耳闻,简直是如雷贯耳!武安侯,听说令千金曾一rì之内将两位哥哥气哭好几次。这等风采,当真是……呃,当真可以称得上巾帼英雄!”又有人接口道。 他说完之后,又哈哈大笑了两声,觉得很奇怪,就停了下来:竟然没有人搭他的话!武安侯只管低头喝茶,镇国公也闭着眼睛拨弄手上的一串念珠。其他几位,或作假寐状,或作沉思状。都仿佛当他是空气一般。 如此诡异的情形令这位贵人只觉得一阵毛骨悚然。顺着背后传来的那股淡淡的香味儿,他忍不住扭头一瞧,顿时吃了一惊。只见沈萱大小姐正笑盈盈的站在他背后。 “林伯伯您为老不尊!背地里笑话人家!”沈萱咬着嘴唇,跺脚嗔道:“我哪里有把哥哥气哭了?”她话锋一转,边走边说:“不过林伯伯你家二公子可是约了我今晚一块玩哦。我要争取把他气哭,让您笑我!”说完,古灵jīng怪的朝那林大人扮了一个鬼脸。又朝武安侯喊了声:“好久不回家一次,今儿我带呆呆去玩啦。公爵伯伯,来rì我去贵府里找姐姐玩儿!” 武安侯摆了摆手,让她出去。镇国公听得她说要来rì找自己女儿玩,不由得一哆嗦,寒暄道:“萱丫头你长年在师父那儿住,难得回家一次。这次可要好好陪陪你姐姐。呆呆,呆呆是你新养的狗吗?你姐姐前rì里也从宫里讨了一只。” “噗!”茶水滚烫,武安侯呛了一下。 外姓不封王,除了皇室,镇国公已是帝国内爵位最高的人了。他的话,不说是金口玉言也差不多。“呆呆是你新养的狗吗?”这一句话,让阿呆又多了一个新的外号:“狗狗呆”。简称“狗呆”。 阿呆正站在客厅门外等着沈萱。镇国公的话他当然听见了。他咬牙切齿,想要骂人。想不到,堂堂的流云帝国居然也这样没有文化底蕴!贵族之间都已经无聊到要讨论狗的问题了,这个国家还有前途吗? 看到阿呆的脸sè,沈萱忍不住娇笑了起来。一句“狗狗呆”还没有叫出口,就被阿呆伸手捂住了。阿呆yīn沉着脸,咬牙恨声道:“想好了!我教给你封闭六识的功夫,你教给我几句脏话。我想骂人!” 这交易听起来十分划算。不过沈萱却没有应声。她正被抓狂中的阿呆死死的捂在怀里。阿呆看起来并不算魁梧,甚至有一些消瘦。没想到他的胸膛居然如此厚实。沈萱埋在他怀里,嗅到阿呆身上淡淡的气息,感觉到阿呆有力的心跳,顿时一股异样的感觉在心里弥散开来。她用力挣脱出阿呆的手臂,一张俏脸羞的通红,嘟起小嘴,恨恨的骂道:“狗狗呆,臭流氓!” 阿呆当然不会回应了。事实上,自从他将沈萱捂在怀里的那一瞬间起,他就立马意识到自己干了一件蠢事。大小姐的光荣事迹他已经从几位贵人的惊叹中了解的一清二楚。敢招惹这样的女人,简直无异于与虎谋皮。 沈萱如此温和的反应已经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了,如果敢再还口……阿呆耳边忍不住浮现出林大人那叹为观止的感叹:“听说令千金曾一rì之内将两位哥哥气哭好几次!”就算是失忆了,作为一个男人,阿呆也能清楚的分辨出“气哭”与“打哭”之间的区别。 “走啦!呆子!”看到阿呆怔怔的盯着自己出神,沈萱脸上的红云更重了。她飞起一脚,狠狠的踢在阿呆腿上。 第十六章 有位姨来挑衅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多少恨,昨夜梦魂中。还似旧时游上苑,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chūn风。 阿呆很纳闷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想起这首词。这种伤感的调调明显不符合dì dū繁盛无比的景象。 车流如川,人流如涌。商贩和行人所发出的嘈杂声音此起彼伏,不绝于耳。这场面似曾相识,恍如梦中。阿呆掀开马车的软帘,怔怔的看着出神儿。 “呆呆,你这是第几次出来?” “嗯。” “呆会可要好好表现哦。对了,我听说你打架很厉害?” “嗯。” “苏无尘那家伙,简直就是个傻瓜。呆呆你说是不是?” “嗯。”阿呆感觉到自己老是敷衍大小姐似乎不好,所以这一声“嗯”特意加重了语气,显得颇有一些同仇敌忾的味道。 沈萱正对着阿呆坐着。似乎是嫌马车里太窄,不够舒展,她脱下了靴子,将一只小巧玲珑的莲足塞在阿呆怀里。听到阿呆如此回答,她“扑哧”一声,笑的伏下了身子。嘴里含糊不清的问:“呆呆,你以前喜欢过一个人么?” “嗯。” 沈萱马上坐直了身子,将小脚从阿呆怀里抽出,垫在靴子上。双手一起揪住阿呆的两只耳朵,将他的视线从窗外扭了回来:“谁?” 阿呆看着她一脸气呼呼的模样,摸不着头脑:“什么?” 沈萱似乎是想起了阿呆失忆的事儿,顿时松弛了许多。她用力捏着阿呆的耳朵,一字一顿的说:“苏、无、尘、是、傻、瓜!” “你才傻呢!”出乎她的意料,阿呆这次反应很快:“有杀气!” 杀气?沈萱楞了一下,随即翻了翻了眼皮,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阿呆。她的声音中带着自信:“这是流云帝国,这是dì dū,这是武安侯府的马车!” 没错,流云帝国的确很强盛,dì dū的确很雄伟,武安侯的确权势滔天。不过,这些显然和马车关系不大。只听一声刺耳的撞击声,车夫长吁了一下,车轮便戛然而止。 车内震动了一下,沈萱一个不稳,差点倾到阿呆的怀里。“相对于刀光剑影,女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往往杀气更重。”阿呆盯着沈萱,无奈的耸了耸肩,一副爱莫能助的样子:“喏,你们女人之间的事儿,我是插不上手的。” 沈萱也闻到了车窗外飘进来的阵阵胭脂味儿。她连看都没看,就皱了皱鼻子:“又是这个恶俗的女人!呆呆,下去揍他!把她脸打肿!”见阿呆欠了欠身子,她又补充道:“对了。要先打嘴!让她没法说话。她的声音可难听了,比王管家的弟弟还恶心呢!” 王管家是武安侯府的二管家,他的弟弟是皇宫的二总管。阿呆虽然没有听过王管家他弟弟的声音,但料想一个太监的声音就算再怎么温柔也不会很好听。所以,对于去揍一个声音比太监还要难听的女人这件事儿,阿呆不怎么有兴趣。他欠了欠身子,坐到了马车的另一边。 “呆呆哥,好哥哥。快去吧!”沈萱摇了摇阿呆的胳膊,撒娇道。她甜腻的声音让阿呆心里发毛,忍不住又往旁边挤了挤。 “难道你忍心看我在大庭广众之下亲自和那泼妇交锋啊?这样会显得咱们武安侯府很不上档次,本小姐也很没有品位哦。” 维护侯府荣誉,这个理由似乎选的不错。以至于让阿呆不得不严肃的开口回答:“武安侯府的高贵,在于宽容,在于仁慈。”这样的回答让阿呆自己都觉得虚伪了――帝国中谁不知道武安侯是出了名的铁血人物?手腕强硬,令各路敌人闻风丧胆。所以,阿呆又不好意思的补充道:“一个女人的品位如何,要看她身边的男人。再说了,你今天不是要见很多人吗?我是给你压阵的!” 沈萱撇了撇小嘴,拖长了嗓子:“呆……”瞧她的口型,下一个字绝对是“叔”了。 阿呆心中一沉,当机立断,再也顾不得其他,一把将她从对面拽了过来,捂住了嘴巴。毕竟“呆叔”这名号太过惊悚,简直有震慑群鬼,辟易诸邪的威能。如果当真被她大声嚷了出来,这dì dū大街上人来人往,说不定会在几天内风靡整个帝国。要是万一再有好事者添油加醋,描边修角:“喂,你知道吗?听说武安侯有一个弟弟,是呆的!”“呆叔是吧?听说这老小子也忒不要脸了,居然和侯府的大小姐有一腿!”“切,你们的消息早过时了。何止是一腿而已?据我在dì dū的朋友说,亲眼看到呆叔和侯府千金在马车里亲嘴呢,啧啧,那艳福……” 按照阿呆的忍耐力,他最多能接受前两句,却绝对不能容忍别人意yín他和大小姐“亲嘴”的剧情! 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呢!想到这里,阿呆心里突然泛起了一阵异样。他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被他摁在怀里的沈萱。沈萱不断的挣扎着,被阿呆捂住的嘴里只能发出呜呜的声音,一双大眼睛里写满了委屈。看着她光洁玉润的额头,阿呆忍不住想…… 犹豫了好久,他终于控制不住了。伸出一根手指往沈萱额头上弹了下去。“叫你平时没事就弹我!”阿呆心里一阵痛快。“啪”的一声脆响,沈萱痛得直皱眉头,嘴里“呜呜”的更厉害了,眼睛里迅速涌出一层水雾。 阿呆顿时感觉到大事不妙。毕竟是第一次干这事,没有经验,用力大了。他抽了抽鼻子,不好意思的松开了捂住沈萱嘴巴的那只手。刚一松开,还没来得及收回来,沈萱就像个小老虎一样凶猛的扑了过来,狠狠的咬住了阿呆的掌缘。 剧痛传来,阿呆不敢反抗。这次是他有错在先。他忍不住想:“咬个手都这么疼,万一亲嘴时被她咬住舌头的话……” 然而,他并没有能计算出沈萱如果用同样的力道咬在他舌头上时究竟会有多疼。一根扇柄自外面探入,掀开了马车的遮帘,打断了他的思路。 一股浓重的脂粉气儿扑面而来。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女人的脸。她正趴在外面并排停着的一辆大马车里,饶有兴致的隔窗看着沈萱正伏在阿呆身上,使劲的咬他的手。 坦白的说,这女人算不得丑。只是比较俗而已。她身上的脂粉味儿很大,熏得阿呆皱了皱眉头,祈祷着她不要开口说话。 “唉哟!不知道车里的是武安侯府里的哪位夫人呀?端的是好兴致!”她像是抓住了什么见不得人把柄一样,腔调越发的大了,引得路人一阵侧目:“咦?不对呀。我瞧这位小兄弟仪表俊朗,年纪又轻,不像是武安侯爷吧?” 废话!老子当然不是武安侯了!我要是真有武安侯那个脾气,听到你那副母鸭子一般似得嗓子,要是能让你吐出第二个字,就算我不会武功!阿呆极力克制,强忍下揍她一顿的冲动,想了又想,决定转移她的目标――别说是打了,就是和她说一句话都是对自己的亵渎! “萱萱!”阿呆轻唤了一声,扳起沈萱的脑袋,让她看向窗外。 刚瞄了一眼,沈萱就立马又将脑袋埋在了阿呆怀里,一边捶他的腿,嚷道:“死人!你要活活恶心死我啊?给人家看这种东西!” 这句话虽然解气,但是略显刻薄了点。传出去有失武安侯府的体面。看着怀里的沈萱死活不愿意抬头,阿呆没有办法,只好亲自向那女人致歉:“这位…..这位……姨……”失忆之后,阿呆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知识是那么的匮乏,他斟酌了许久,才决定选用这个称呼。“非常抱歉,我家小姐这话说得尖刻了点。不过我保证,她是真心的,是发自肺腑的。”阿呆尽量使眼睛瞟向别处,一脸严肃的朝那女人道歉。 第十七章 马夫界的天才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这位……姨?听到这个称呼,那女人几乎要昏厥过去了。很显然,相对于沈萱那句刻薄的话,阿呆无意中使用的这个称呼对那女人的打击更为致命。要知道,一个女人,尤其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最怕听到两句话。一是说她长得丑,二是说她年纪大。 要论地位,这女人高的离谱。她可是正儿八经的汉中侯爵夫人。是有皇帝陛下亲自封的诰命在身的。汉中侯何许人也?他不是dì dū中最有权势的人,却是最富有的人――眼前这座雄伟的dì dū,有一半都是他出资捐建的。 汉中侯夫人为何会和武安侯府这么不对付呢?这位侯爵夫人自然有她的理由:武安侯曾经不止一次的说过,汉中侯钱增是天下目光最短浅的人物,没有之一。武安侯看人自然是很准的,何况他的理由也让大家心服口服:“这家伙开金矿发迹,家里的金子比国库都多。多少漂亮媳妇他养不起?偏偏就找了个那样的。也不想想传承后代的品貌问题!” 然而,这位汉中侯本人却实在称得上贵族圈子里的一朵奇葩。他顶着一顶“暴发户”的帽子,经常默默的忍受着其他贵族对他的鄙夷和不屑,却从来不想着找一个上档次的女人来证明自己的品位不那么低俗。事实上,他同侯爵夫人是十分恩爱的。这是他未发迹前的夫人,也是他发迹后唯一的夫人。当武安侯对他下的评语传到他耳朵里时,这位侯爵也只是淡淡的摆了摆手:“老婆不漂亮不丢人,被戴了绿帽子才丢人!” 于是,从此以后,汉中侯夫人就有了一个坚持不懈的目标:她发誓要找到武安侯被戴绿帽子的证据,给自己的丈夫洗刷耻辱。她开始常年派人蹲守武安侯府,一旦发现武安侯府中有夫人的马车轿子出门,就立即亲自跟踪,不断找茬。 不幸的是,沈萱大小姐平时都是骑马出门的,她没有自己的马车,所以今天就随便叫了一辆其他夫人的。 武安侯府里某位夫人的马车上街啦,同车还坐了一个年轻的小白脸!接到手下人的报信之后,汉中侯夫人立即出门尾随。她似乎能想象的到自己的丈夫是怎么趾高气扬的从武安侯面前扬长而过的情景了。 然而,当她激动的掀开马车窗帘之后,却愕然发现里面坐的是武安侯的千金大小姐。不过好在小白脸倒是真有一个。 汉中侯夫人不愧是久经风雨的人,找茬经验十分丰富。她很快的就从“这位姨”的称呼中缓过神来,皮笑肉不笑的大声说:“我听说沈小姐去年就已经被皇帝陛下亲自指婚给三皇子殿下了。想不到背地里还养了一个?啧啧,大庭广众之下就敢卿卿我我,搂搂抱抱,真不把皇家体统,侯府体面放在眼里吗?” 不得不说,这个老娘儿们已经彻底癫狂了。多年来迫切想要揪住武安侯把柄的仇恨心理已经彻底冲垮了她的理智。她就这么大声的嚷着,生怕周围的人听不到。 一句“皇家体统,侯府体面”出口,周围的路人顿时轰然四散,小跑走了。有些摆摊的商贩甚至连东西都来不及收拾就匆匆退去。一时间,偌大的一条街上除了那两辆马车,竟然再无一人。也难怪,这里毕竟是帝国都城,天子脚下。老百姓们的觉悟都很高。本来他们只是认为这是两个侯府之间的小摩擦,准备围观一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没想到这位泼妇一般的侯爵夫人居然张口就爆出了这么劲爆的消息,搞得大家一点准备都没有。牵涉到皇家尊严的事儿,谁还敢听? 一股寒气自阿呆身上弥散开来,他那一向温和的脸上也突然之间罩上了一层冰霜。这一刻,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躁怒。 突然,阿呆一把搂住沈萱,朝她那张吹弹可破的脸颊上狠狠的亲了一口。 “搂搂抱抱怎么了?卿卿我我怎么了?你个败家老娘们很羡慕吗?” 败家老娘们!这五个字并不是沈萱教他的,纯粹是脱口而出。阿呆冷冰冰的盯着汉中侯夫人。而沈萱被他突然亲了一下,似乎是傻了。怔怔的靠在阿呆怀里,摸着刚才被亲的脸颊。 “呦,想不到现在偷情的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你是在打皇帝陛下的脸面吗?”侯爵夫人似乎是被阿呆的阵势给镇住了。她yīn声阳气的撂下一句话,狠狠的甩下了车帘。 “这位姨请留步!”阿呆恢复了冷静,隔窗虚按了一掌。侯爵夫人那辆刚刚驶动的马车又生生停了下来。无论前面那四匹马如何嘶鸣,马车就是一动不动。 “你下去,抱着那个老娘们,狠狠亲上几口!”阿呆掀开马车前面的布帘,对车夫道。 车夫包二皮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他长得愣头愣脑的,却并不是个愣头青:“苏,苏先生,她……她可是……汉中侯夫人,一品诰命啊!”车夫知道阿呆刚来侯府,肯定不认得这位夫人的身份,小声的提醒道。 “亲!就算是汉中侯他老娘,也照亲不误!区区一个汉中侯而已,比咱们武安侯如何?” 年轻的车夫仔细的咂摸了一遍阿呆的话,敢情这是武安侯爷在撑腰啊!也难怪,这老娘们也忒嚣张了些!光是轮到自己当值给几位夫人驾车时,这老娘们就不止找了五回茬儿了!他抹了抹嘴巴,兴奋的跳下了车,指着汉中侯府驾车的车夫,回身问道:“苏先生,如果有人阻拦的话……?” 阿呆随手从车厢里摸出一把短剑甩了过去:“立斩!” 这小子,是个人物!阿呆满意的看着年轻车夫提着短剑走了过去,一把揪下汉中侯府驾车的老把式,拽开了布帘。那马车里除了坐着侯爵夫人,还有两名丫鬟。看到车夫一脸凶光的提剑逼近,吓得惊叫连连。车夫推开丫鬟,揪住侯爵夫人。侯爵夫人发出一阵杀猪般的惨叫。 这个车夫,果然是个天才。他并没有按照阿呆说的那样做,而是自己发挥了一个桥段:只见他盯着侯爵夫人凝视了良久,手中的短剑哐当落地。然后又默默的捡了起来,一脸沮丧的回来:“苏先生,您还是杀了小的吧。” “怎么?你怕了?”阿呆乐意配合他演这出。 “怕倒是不怕,实在是下不去嘴啊!您不知道那老娘们面带渴望的表情有多恶心人!”“小的要是真亲了下去,以后就不用在府里几个车把式弟兄跟前混了,估摸着,连马都不让小的碰,嫌小的脏了……” 阿呆哈哈大笑,怀里的沈萱也好像忘记刚被偷亲了一下的事儿,笑的几乎要背过气去了。旁边马车里却传来了阵阵慌乱的惊呼:“夫人,夫人,您怎么了?醒醒啊夫人!” 第十八章 酸波有意泛南湖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sè,将船买酒白云边。 诗的确是好诗,吟诗的人看起来也风度翩翩。面如冠玉,丰神俊朗,身穿锦衫,手摇折扇。他立身在一艘轻舟上,笑吟吟的看着坐在南湖栈桥上喝茶的沈萱。 沈萱懒得搭理这位诗人,因为她现在遇到了一个大麻烦——自从傍晚时阿呆气昏了汉中侯夫人之后,就不再理她了。一路上他都闷闷不乐,闭着眼睛靠着车厢里。就连南湖这样的dì dū胜景,阿呆也似乎不感兴趣了。 这里的茶堪称dì dū一绝。每片叶子都jīng选自湖心岛上的那株百年老茶树,采用南湖最深处清澈的净水冲泡。每盏都要二十两银子。这样的茶水,比起皇宫里进贡的御茶都毫不逊sè。然而,阿呆尝了一口,就喷了出来。“酸!” 沈萱想扇他了。这简直就是在无理取闹嘛!普天之下谁不知道“独携天上小团月,来试人间第二泉”这句话?不客气的讲,要不是跟着大小姐,你阿呆这辈子做梦也喝不到!毕竟那老茶树一年也仅仅能产出三斤茶叶而已。 沈萱忿忿不平的嘟囔了几声。按照她以往的脾气,应该早就爆发了。可是今天阿呆的模样让她心里不安。她决定屈尊哄一下阿呆。 “好了,呆呆……”沈萱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她根本不知道阿呆为什么会不高兴。所以只好一边拉着阿呆的手,用自己纤细的手指在阿呆手背上漫不经心的画着乌龟,一边不时偷偷瞄一眼阿呆面无表情的脸。 南湖水面漫悠悠,风紧云轻yù变秋。正是客心孤迥处,谁家红袖凭江楼? 年轻诗人那温润的浅吟低唱声又悠悠传来。可沈萱却觉得他贱不拉几的声音比汉中侯夫人还要难听。 “sè盲啊你!姑nǎinǎi的袖子是红sè的吗?”沈萱再也忍受不住了,她一把拽下面纱,转身朝小船上的诗人嚷道。 南湖周围银光花火,各sè灯笼通明,一抹红光映在沈萱白皙的脸庞上,更平添了几分娇媚。诗人看清了沈萱的容貌,眼睛里光彩更甚,他一掀长衫下摆,轻飘飘的自小船上飞起,临风踏波,落到了岸边,脸上笑吟吟的对沈萱颔首示意。 能喝起二十两银子一盏茶水的人,自然非富即贵。旁边有几位公子哥们,也认出了沈萱。他们马上放下茶杯,有的甚至站起了身子朝这边看来。这位看起来风度翩翩的诗人,八成是个弱智!这是公子们的一致看法。他们看向诗人的目光中充满了敬佩与悲悯。 敢在南湖这地方如此轻率的勾搭妹妹的,dì dū中满打满算也不超过十个人。二皇子算一个,四皇子算一个,五皇子还未发育,不算。荣亲王府大公子算一个,和亲王府小王爷算一个,镇国公府大公子算一个,武安侯府的两位公子也算。如果再仔细想想,或许还能再找出一两位来。不过,很明显,眼前这位诗人并不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位。 旁边有一位自带茶叶的小贵族,掰着指头反复算了几遍,越发的幸灾乐祸起来。南湖流传的轶闻多了去了。据说某位伯爵家的笨儿子,有一天心血来cháo想要认识一个姑娘爽爽,不幸将目标瞄准了镇国公家的千金,第二天那伯爵就被削去了三个县的封地。据说南方某总督的幼弟专程到dì dū消遣,却差点被人羞辱的要跳湖——那姑娘只是谈谈的说:“能请我喝杯茶吗?”二十两当然不算贵,只是别人根本不卖给他!那位跑堂的侍者甚至当场就翻着白眼对他说:“这位爷,抱歉。按照您的身份,自带茶叶恐怕还不行,您得自己提一把水壶来!” 果然,还没等诗人摆好姿势,旁边就匆匆挤过来两名侍者。他们先恭敬的朝周围几位公子行了一礼,陪着笑道:“几位公子,有事儿您招呼!”然后又转向了诗人:“这位爷,请问贵府……” “自爱轻舟追皓月,也曾骑马走蓝桥。”诗人的回答彬彬有礼,文采飞扬。 “敢问令尊……” “未逢王谢堂前燕,宁作庄周梦里身。” “可有功名在身?或是高人弟子?” “我是人间惆怅客,知君……” 还未吟完下半句,问话的侍者突然目露凶光,一巴掌就向诗人脸上拍去:“惆怅,惆你娘的头的怅!你是何等的货sè?也配和三皇子殿下未来的王妃搭话!” 三皇子,又是这该死的三皇子!阿呆忍无可忍,霍然站了起来,抬起一脚,狠狠的揣在了侍者的屁股上。 “你挡着我赏月了!”阿呆冷冷的说。南湖虽然是一处夜sè绝美的地方,却并不以月sè闻名。这里美女如云,且不说各位豪门千金,就连她们带的丫鬟都是人间绝sè,傻瓜才有心情看月亮呢! 阿呆这一脚踢得不轻,侍者一个趔趄。回头一看,顿时谄媚的笑了起来。这家伙虽然没见过,却是同未来的王妃一起来的,不能得罪!他赶紧告罪,点头哈腰的又向周围几位公子招呼,准备离开。 “回来!你和三皇子很熟吗?” 侍者谄笑:“公子说笑了。三皇子殿下身份何等尊贵,小的虽对他万分敬仰,却高攀不起。不过,殿下倒是常来这里品茶……” 阿呆摆手止住了他的话,随手端起沈萱的茶杯抿了一口,漫不经心的说:“去吧。记得给三皇子带话,就说今儿我做主了,让他换个未来的媳妇儿!” 他这话刚一出口,不光是侍者,就连周围所有的人脸上都凝滞了。这,这还是一句人话吗?将武安侯的千金许配给三皇子,可是当今皇帝陛下亲自指的婚!你做主了?在皇帝陛下跟前,请问你算老几? 这侍者显然是见过大场面的人物,他慢慢直起来身子,眼力也露出凶光,冷声道:“敢问公子尊姓大名?” 阿呆低头看了看若无其事,正在抠着自己指甲玩儿的沈萱,坚定有力的吐出了三个字:“苏无尘。” “苏无尘,苏公子。”侍者缓缓的重复了一遍,身躯似乎渐渐高大了起来。一股如渊如海的气息自他身上扑散开来,压得周围的人都喘不过来气了。他缓缓的踱步到一名衣着华贵的公子跟前,沉声道:“林公子,令尊掌管大理寺,若有人亵渎皇家天威,按律当如何?” 林公子当然不是傻子,他早已看出来这侍者深藏不露。早就听说,南湖夜昉其实是三皇子暗中经营的产业了。这侍者显然就是三皇子麾下隐姓埋名的高人。沉思了片刻,他才轻声道:“这事儿牵涉到皇家体面,帝国尊严,已不归大理寺管了。这是宗人府的事儿!” 侍者闻言,又转向了阿呆:“那好!我这就将他擒下,交由宗人府处置。不过,这位苏公子出言辱及三皇子殿下,不先拔下他的舌头,不好交代!” “呆呆,把这老东西的牙砸下来好不好?我也最讨厌听到‘三皇子’这个名字了。”沈萱突然摇了摇了阿呆的胳膊,似乎是在撒娇。 第十九章 你挡着我赏月了!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沈小姐,等您当了王妃之后,再要老奴的牙齿不迟!”侍者恼羞成怒,身上响起一阵噼里啪啦如爆豆子一般的声音。他挽起袖子,露出虬劲坚实如老树根一样的手臂,排手按出一掌,劲风呼啸,朝阿呆击去。 阿呆放佛置若罔闻,不闪不避。宠溺的揉了揉沈萱的头发,问道:“要第几颗?” “第三颗。门牙往右数第三颗!”沈萱鼓起腮帮,想了又想。 “好!”阿呆随手抬指,朝侍者脸上虚弹了一下。一道锐风穿过侍者掌势,砰地一声正中他的下巴。 这一缕指风仿佛挟带了千钧之力,侍者向后蹭蹭退出几步,他不可思议的望着阿呆,“哇”的一声,张嘴吐出一口血沫。一颗黄牙落在青玉地板上。 “萱萱,门牙要吗?我给你取来!”一位身穿淡黄sè长衫的公子自人群后方飞掠而来,手中折扇捏成剑势,作势就要往那侍者嘴里点去。 “不要,恶心死了!你要是敢碰到他,休想让我再给你画扇面了!”沈萱委屈的说:“人家欺负我,你还躲在后面看戏!呆呆,连他一并也揍了!” 阿呆应了一声“哦”,反手一巴掌,却轻轻拍在了沈萱的脑袋上。来人正是沈萱的二哥沈飞。 “有劳呆哥了!”沈飞朝阿呆打了个招呼:“舍妹太顽皮,每次出门都惹出麻烦。这次若不是呆哥出手,咱们府里又该鸡犬不宁了。”沈飞刚到这里,似乎并不清楚情况。 旁边那几位公子和沈飞很熟悉,一把拉过沈飞,将情况添油加醋的描叙了一遍。有人甚至肯定的说:“我敢打赌,这位苏兄之所以如此暴怒,绝对是吃醋了!” 没错,阿呆确实是吃醋了。不知道怎么回事,他特别讨厌别人提起三皇子,就像他讨厌黑sè一样。三皇子有什么了不起的?沈萱捏过他的耳朵吗?沈萱拧过他的脸吗?沈萱让他喝过洗澡水吗?什么都没有,那他凭什么在将来娶了沈萱? 不过,对方毕竟是一位皇子!冷静下来之后,阿呆觉得很不好意思。他刚才让侍者给三皇子带的话太张狂了,可能会给武安侯府惹下一点麻烦。所以,他一脸抱歉的拉过沈飞,小声问道:“这老奴的主子比起你怎么样?能搞定吗?”阿呆宁愿多说几个字,也不愿提起“三皇子”这三个字。 沈飞无语,他挥挥手,叫了一壶茶。心里有点不爽。这苏公子也太单纯了吧!“比?怎么比?他老子是皇帝陛下,我老子才是个侯爷!”沈飞白了一眼阿呆,话锋一转:“不过,也不是不能搞定。如果你肯把刚才那手弹指气功交给我的话……” 阿呆想了想,觉得很亏。自顾自的满满斟上一杯沈飞刚要的妙茶。“哦。实在不方便的话就算了。如果不服,就说我住在武安侯府,叫他到侯府来找我!”他大义凛然的说。 沈飞:“……” 阿呆一直都不敢相信,沈萱居然会有朋友!要知道,在贵族的圈子里,“朋友”这两个字有多么的金贵!瞧她那副德行,凭什么能交到朋友? “沈二,我问你,萱萱真的把你气哭过吗?”他严肃的向沈飞求证。 沈飞无语。他觉得阿呆简直是个骗子!欺骗了他们全家的感情。回想下几个月前,阿呆刚被自己救回去的时候吧。温润有礼,豪爽大方,待人接物,如沐chūn风。而现在呢?一副市侩小人的嘴脸!不但小气,说话都变得这么刻薄了。 看样子,他是不准备把那手出神入化的气功教给自己了。沈飞愤愤不平,暗地里对阿呆下了一个恶毒的诅咒:“一毛不拔的家伙,诅咒你爱上我妹妹!” “喂,你到底说不说?气哭过几次,我就教给你几招!”阿呆不准备放过他,一再追问。 沈飞哭丧着脸:“六次。你可不许外传啊,外传一次,你就得多教我一招!” 阿呆不再答应,他纳闷的自言自语:“这就奇怪了。一个连自己亲哥哥都能气哭的女人,居然还能交得到朋友!你说你们流云帝国的贵族是不是贱啊?” 沈飞一拍桌子:“对了,就是贱!还有人因为我妹妹争风吃醋呢,这得贱到什么程度去了!” 阿呆点点头,表示同意。 两个男人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勾肩搭背的不正常现象引起了沈萱的jǐng觉,她偷偷将脑袋凑了过去,偷听了一会,柳眉一横,揪住阿呆的耳朵嚷道:“呆呆你怎么也学的这么八卦了?跟着二哥,能学什么好?” “跟着沈老二,当然是学哭鼻子啦!”有人哈哈笑了起来,接口道。 夜sè渐渐的重了,南湖的游客也越来越多。一个身穿白sè箭袖滚龙袍,头戴簪花紫金冠的年轻人排开众人走了过来。他的年纪虽不大,脸上却天生带着一股威严,眉毛英挺,双目有神。 沈飞站了起来,死死的盯住他:“我上次就说过了,不管你是不是荣亲王世子,如果敢再叫我老二,我就让我妹妹就你府里做客去!” 沈萱抬脚踹在他屁股上。毫无疑问,这句话就是沈飞的杀手锏,震慑力非凡。 荣亲王世子听了这话,身子顿时微微一僵,连声道:“开个玩笑,玩笑而已!”他已看到不远处的青玉地板上赫然有一滩血迹和一颗黄牙,忍不住皱了皱眉头:“谁这么不长眼,敢惹萱萱妹子?” 沈萱撇了撇嘴:“人家是地头蛇,身份尊贵,当然不把我们小门小户的放在眼里啦。凡哥你再不来,只怕我连家都回不去了!” 荣王世子云凡的眼光何等锐利?他看到沈萱说话时一直挂在阿呆的胳膊上,顿时就猜出了个七七八八。这里是三皇子的地盘,沈萱又是三皇子名义上的未过门妻子,这样当众和另外一个男人如此亲昵,不出事儿才怪。 “张彪呢?叫他出来见我!”荣王世子气势不凡,指着地上的血迹皱眉道:“清了!好端端的地方,不是恶心人吗?” 很快,侍者张彪就捂着嘴巴过来了。他似乎并不怕云凡:“世子也是皇室中人,难道要眼看着皇家威严扫地?这件事三皇子殿下绝不会就这么算了!”既然已经露出了身份,他表现的很强硬。 阿呆看到他就生气,尤其是他又着重提了一下“三皇子”。他缓缓地走到张彪面前:“你挡着我赏月了!”也未见有何动作,张彪就发出一声惨呼,身子就好像被一匹飞奔的骏马撞到了一般,横飞出三四丈远,重重的摔在了栈桥的栏杆上。 云凡看着阿呆,脸sè虽然没有什么改变,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这张彪的底细他知道的一清二楚。原是武林中的高手,武功达到了二品境界,后来受了重伤,便投到三皇子麾下,在这里隐姓埋名,做了一名侍者。阿呆单凭气劲就能将他震飞几丈,显然一身功力深不可测了。难不成,阿呆年纪轻轻就达到了一品境界? “这位是……”云凡向阿呆伸出了手。 “我叫苏无尘。”阿呆温和的笑了笑,朝世子点头,算是招呼了一下。“我是萱萱的……”说了一半,说不下去了。他实在是不想说自己是沈萱的跟班,或者保镖。要不然会被人笑话:你一个跟班的,有什么资格争风吃醋? 他需要一个对等的身份。 “这位苏公子,是家父的当年在外游历时的一位世交之子,和萱萱也算得是,呃,青梅竹马了。”还是沈飞机灵,他呵呵笑着,打了圆场,一边又伏在阿呆耳边,低声道:“多教我三招!” 沈萱听到自家二哥说出“青梅竹马”四字,脸上顿时飞起一片红霞。她居然羞怯了起来,低着脑袋躲到了阿呆背后。看的云凡瞠目结舌,心中连道:“真是见鬼了!” 附注:原回目“悍妇无端凭北望,酸波有意泛南湖”就不谈了。实在是抄不来了。搞个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吧,好像我在糊弄事儿;自己咬着牙编两句吧,又显得格调十分庸俗,比汉中侯夫人还俗。要不就先这么着吧。等啥时有状态再补好一点。 文中抄袭的两首诗,一首是李白的,题目比较长,我记不住了。另一首是杜牧的,首句是“南陵水面漫悠悠”。题目是《南陵道中》。个人以为,这首要比李白那首好点。 第二十章 景山寂寞待人来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从南湖回来之后,阿呆的心情就一直不好。他居然失眠了! 失眠的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而可怜的阿呆又记不得过去的事情,他只能想沈萱。想沈萱对他说过的每一句话。 在床上辗转反侧的滋味实在难熬,所以天sè刚蒙蒙亮,阿呆就躺不住了。他决定去找侯爷。 “你左肋下三寸受过伤!”隔着高高的院墙,阿呆对侯爷说了这么一句话。 侯爷自然知道是来人是阿呆。他甚至能听出阿呆站着的位置和姿势。武功到了他这种境界,耳朵和直觉往往比眼睛更灵敏。 “你的心很乱。”侯爷收功,长呼出一股浊气,淡淡的回应到。 “如果我陪你玩一会儿,你愿意答应我一件事吗?阿呆似乎很急切,他往地下轻踩了一脚,身子如大鸟般飞起,越过一丈多高的院墙,落到了侯爷面前。 秋已经深了,早晨的温度并不高。侯爷穿着一身劲装,两条坚实的胳膊裸露在外面。他随手从院子里的树上取下一条雪白的软巾,抹了抹额头上的汗珠,又擦了擦手中的那柄长剑,捏了几个剑花。 剑锋霜冷,光华流转,照的阿呆阵阵心虚。 侯爷扬了扬眉毛:“今天不行。叶太傅约了我比剑,马上就到点了。”顿了顿,他又白了阿呆一眼,没好气的说:“叶太傅名叫叶西灵,三皇子是他的关门弟子!” 听到“三皇子”,阿呆更不好意思了,他小心翼翼的确认:“是因为我吗?” 侯爷转身,从树上取下外衣,边披说说:“不全是。三皇子一派和我一向不对付。叶西灵那老小子,早就看我不顺眼了!” 阿呆又问:“他的武功很厉害吗?” “十年前,我们比过一场。战了一天一夜,都饿了。”对于阿呆,侯爷似乎没有平rì的威严,他说的很幽默。 “哦。那你今天一定打不过他!”阿呆肯定的说道:“你左边肋骨下三寸受过暗伤,平时无碍,不过三百招之后,气息流转会不通畅。” 侯爷愕然。他肋下确实受过伤,不过平rì里也不疼不痒,所以并没有在意。自从十年前和叶西灵比过一场之后,他再也没有全力出手过。偶尔指点一下后进,也不过是举手投足之间就收拾下来了。 “像侯爷这等人物,武功早已到了出神入化的妙境,谁还能伤?难道,侯爷这暗伤是和叶西灵比武时留下的?”阿呆很好奇。 “我虽奈何不了叶西灵,不过也绝无可能被他伤到。”侯爷尴尬的笑了笑:“几年前,萱萱那鬼丫头年纪还小,比现在还顽皮!有一次我练功到了紧要关头,被她一脑袋撞在了肋下……” “这丫头,简直太不像话了!”阿呆义愤填膺,突然不知道该不该对侯爷提出那个要求了。 侯爷已穿好了衣服,将一条紫金腰带端正的系在腰间:“我要去了!”“如果能侥幸胜得叶西灵一招半式,回来尽可以满足你的要求。如果败了,那我就回不来了,自然也就帮不了你了。” 阿呆闻言一愣:“比个武而已,有没有这么凶险?” 侯爷淡淡一笑,伸手重重的拍在阿呆的肩膀上,边走边说:“今儿,我和叶西灵是立好生死状的。一剑西来,双rì碎星,景山之巅,分判死生!” 西灵剑,碎星刀。本就是流云帝国里最富盛名的绝代双雄。叶西灵的一招西灵剑式震慑朝野,沈重阳的几手碎星刀决横扫江湖。两人自出道以来,皆未尝一败,自十年前比武以平手收场之后,此番再次对决,势必会如同彗星击地一般。 “看样子,你是有把握了?”看着侯爷说的轻描淡写,阿呆觉得他一定会有后招。 这苏公子,这几天怎么脑子不大灵光了?侯爷像看白痴一样的看着阿呆:“我的脾气你还不知道吗?”“要是有把握,昨天在宫里我当场就把那老小子揍翻肚了!” 阿呆以同样的眼神还了过去。毫无把握,就敢签生死状,阿呆不知道这算魄力,还是算傻瓜。你要是真被叶西灵当场格杀,让侯府里上上下下几百口人喝西北风去啊?突然,他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要是你回不来了,萱萱怎么办?她又没娘!” “就算我死了,她还有师门,有哥哥,还有你!”侯爷意味深长的瞟了一眼的阿呆,又缓缓将目光移到天边。朝霞初生,紫气东来。一轮红rì自云海里喷薄而出,柔和的光芒刺得侯爷半眯起了眼睛。“还记得上次我要你帮我办一件大事吗?如果我死了,我要你护送萱萱回她的师门!”侯爷的脸上浮现出一抹伤感,又迅速化为坚定。 “我若今天不去,这天下间将会有千千万万的孩子失去父亲!”侯爷说的大义凛然,不过他话锋又一转:“别人的爹怎么样,我不管。不过,我绝不会让自己的孩子失望。无论是沈浩、沈飞,还是萱萱、小五,令他们感到自豪的不是我的爵位、身份、权势,而是‘父亲’这两个字本身!” “所以,就算是死了,他们也会依然为我而骄傲!他们的父亲决不是一个懦夫,一个不战而退,畏手畏脚的男人!” “然而却是一个无比自恋的人!”阿呆默默想到。侯爷说的这些,虽然听起来很有道理,不过阿呆却完全不能理解。他记不起自己的父亲,也并没有结婚生子。 虽然不懂侯爷的话,“懦夫”这两个字却深深的刺痛了阿呆的神经。他突然诡秘的笑了一下:“刚才侯爷似乎说,只要能够活着回来,就会满足我一个要求是吧?” 景山之巅。 景山是dì dū周围最秃、最矮、最难看的一座山。却也是名气最大的一座山。 之所以名气大,是因为流云帝国立国百余年来,几乎所有的旷世对决都发生在这里。当年帝国的开国皇帝率军破城,前朝末帝仓皇出逃,逃到这里时陷入重围,无路可退。他解下皇袍,抽出佩剑,指向了开国大帝,要求决斗。当着三军将士的面,开国大帝同意了他的要求。 老实讲,当年的这次决斗十分没有观赏xìng。那位倒霉的前朝末代皇帝还没来得及摆好姿势就被开国大帝一剑斩掉了。不过,胜者为王,败则为寇,景山也因此成为帝国圣地,意义非凡。如此圣地,自然容不得闲杂人等踏足。上代皇帝曾专门立下规矩:“若非朝廷允许,敢私自到此决战的,立斩!” 百年以来,能够在景山之巅决一胜负的,要么是武林中赫赫有名的高手,要么是朝廷里权势滔天的贵人。几年前,南方曾有两位小有名气的剑客,因为矛盾不可调和,于是向朝廷申请,要在景山决一死战。皇帝陛下在弄清楚他们的身份之后,哭笑不得,只用了一个字就打发了下去:“滚!” 武安侯沈重阳和太傅叶西灵的对决,当然要选择在景山之巅:放眼当今,整个流云帝国还有人比他们俩更有资格吗?然而云皇并没有准许。这两位都是国之栋梁,损失任何一位都是帝国无法承受之重。就算二人都活着下来,一旦分出胜负,也代表了一代传奇的陨落。 遗憾的是,云皇说了不算。 沈重阳抱着刀,已经在景山之巅等了半个时辰了。他的人是安静的,身子一动不动,肩膀上落着几枚黄叶。然而,他的心里却并不平静――这并不奇怪。任你武功再高,只要还是一个人,那么在生死决斗之前就决不会波澜不惊。除非是两种情况。要么是活腻了,要么是没死过。 沈重阳当然没死过,不过他却见过别人死。家破人亡的事儿,他见得多了!所以他深深的知道死亡的可怕。来之前,阿呆的那句话还是刺中了他的心脏:“要是你真死了,萱萱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意外,这次自己是输定了!沈重阳忍不住低下头,凝视着怀里抱着的那柄宝刀。刀名碎星,称得上是武林中声威最著的一柄利刃了。能不能吹毛立断削铁如泥,沈重阳并没有试过。他的刀只饮人血,只断敌魂。不过,自从从父亲那里承袭了武安侯爵位以后,除了十年前对决叶西灵那次之外,他再也没有使用过这柄刀。世人只传颂武安侯爷战必胜,攻必取,曾凭借一把青花凡铁长剑一rì之内连斩敌将二十八员,三个月内连克敌城五十三座的威名,却渐渐忘记了当年令江湖人闻风丧胆的“碎星破月逐rì刀”的名头! 回想起年轻时的那一段仗刀走马,横行江湖的岁月,沈重阳忍不住轻叹了一声。那无边的荣耀,无边的功勋,过了今天,也不过是人归黄土,刀沉清泉而已。沈重阳的怀里甚至早已揣着一封写好的遗书:“我若败亡,尸首任尔鞭挞蹂躏,唯须将我兵刃,沉入南湖清泉。” 突然,他的双目陡然爆出两道jīng芒。一声嘹亮高亢的骏马嘶鸣声传来。远远的,一名白衣人怀抱长剑,低头站在马背上,缓缓而来。 第二十一章 武道玄奇堪势化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叶西灵已经十年没有穿过白衣了。虽然这是他最喜欢的颜sè。 因为白衣不够庄重。叶西灵的年纪已经渐渐老了,岁月早已在他脸上添上了许多不可磨灭的痕迹。虽然依旧俊朗挺拔,但眉角的皱纹,颔下的浓须都昭示着他再也不是当年的那个翩翩少年了。他是当朝太傅,在这个没有太师的年代,满朝上下,就数他的地位最高了。进殿不拜,面圣称名,身穿滚龙镶黄袍,这是云皇给他的特权。然而,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他都会打开柜子,默默的轻抚里面锁着的那套白衣――正如同用刀的武安侯才叫沈重阳一样,穿白衣的太傅才是真正的叶西灵。 他从马背上飘然而下,一步就跨过十余丈的距离,稳稳的落在沈重阳面前。怀里的长剑并没有带鞘,雪白的剑刃在早晨的阳光下折shè出璀璨的光芒,照到沈重阳脸上。 “你说,谁会赢?”叶西灵脸上露出一丝不可捉摸的笑。 “你输,我死。大楚国会赢。”沈重阳沉声答道。大楚国是流云帝国的右邻,为了一块土地,两国已对峙了许多年。 “所以,你不该阻止我!”叶西灵冷冷道:“如果不是你,十年前我便已经覆灭了大楚!” 沈重阳黯然不语。半响,才缓缓吐出了几个字:“我讨厌打仗!” 这听起来似乎是一个笑话。武安武安,沈重阳的爵号中带了一个“武”字,自然是以武起家的。没想到他居然说:讨厌打仗。 “十年来,你最少有三次机会可以杀我。为什么不?” “运筹帷幄,抚国安民。能使朝纲肃然,能使海晏河清,我不如你!”顿了顿,武安侯又道:“你也曾有多次机会可置我于死地。” “掌控十万虎狼旅,冲锋陷阵,攻必克,战必取,若论帅才,我不如你。若你死了,我的计划就会出现破绽。”叶西灵话锋一转:“不过,我的时间实在不多了。决不能再等!” “为了一个女人,值得吗?” 叶西灵笑了起来:“这就是我们之间的区别。也是她最终选择我的原因。”“如果当你开始用付出来估算女人价值的时候,说明她的心已经离你越来越远了。” “出剑!”呛然一声龙吟,沈重阳宝刀出鞘,遥遥斜指,打断了叶西灵的话。 秋风萧瑟,落木纷纷而下。在那满地黄叶中,沈重阳的一身紫衣显得更为肃杀。 碎星刀连斩,秋水剑斜挑。沈重阳每向前逼近一步,叶西灵便腾挪一步,决不和他正面交锋。一紫一白两道身影连闪,不停的急速变幻着方位。只听得刀破疾风声,衣袂展动声,却毫无刀剑相交的声音。乍一看,好似二人只是寻常的对练,丝毫不像是在生死相搏。 顷刻间,沈重阳已连劈了七十三刀,他的脸sè也越来越凝重。因为他知道,这仅仅是个开始。 若论对叶西灵剑术的了解,那么除了叶西灵本人,这世间绝没有人能比得上沈重阳。任你席卷八方,我只一剑西来。叶西灵可以说是天下最不守规矩的人,无论是为人还是处世,是私交还是公务,他总是颠覆传统,超越规则,百变无端,令人无从琢磨。然而,他又是天下最古板的人。数十年来,他和人对决,招数总是一成不变:只出一剑!从同样的角度,同样的方位,甚至是用同样的手法。 “一剑西来,本是我叶氏先祖所传,可称剑道绝诣,无从改善。”叶西灵曾这么说过:“世间使剑者如恒河沙数,我不信有人能超越先祖,包括我自己!” 沈重阳知道,叶西灵那一剑必定会从西方击来,刺向自己的喉咙,剑锋一寸二分,绝不会错上一丝一毫。一旦那一剑被他从容刺出,自己则必败无疑。 因为知道,所以无从防御。武功到了他们这等境界,比拼的早已不是招数,而是“势”! 又一刀迅猛的横劈,刀锋激起一道玄劲儿,将叶西灵胸前的白衣划破一条裂缝。叶西灵淡淡一笑,身子飘然后退,立足之处的几片黄叶亦随他倒飞而起。沈重阳刀势不减,搅起一团雪光,电shè直追。他猛然想起,十年前叶西灵曾对他自信的说过一番话。 “官分九品,武分七重。‘势’亦有高下之别!你虽已勘破‘借势’,得窥‘化势’,却仍旧及不上我‘造势’!” “借势者,虽不受招式之拘泥,而有环境之局限;化势者,虽不汲汲于左右,而犹戚戚于敌我。我能造势,则如鳄与虎争于深水,鹰与蛇斗在长空!” “今rì虽不能胜你,不过是鳄幼虎壮,鹰瘦蛇肥而已。你已步入化势绝颠,而我仍在造势途中,假以时rì,必能胜你!” “造势之后呢?”当时,沈重阳曾追问了这么一个问题,并没有因为叶西灵是自己的敌手而顾忌什么。学无止境,武亦无止境。他爱面子,但是更爱武道上这些不为人知的秘闻。 “仍是借势。所谓物力有时而尽,人力有时而穷。凡人所能造者,小势也;仙人所能借者,天势也!”叶西灵并未有丝毫隐瞒,似乎并不想让对手跟不上自己的脚步:“此为我祖所传,名为‘真仙决’!遗憾的是,先祖也只是初窥门径而已,只知其理,不知其秘。” 世上是否当真有仙,沈重阳不知道。然而叶西灵的一番话却实在让他看到了那扇未知门户后透过的一丝亮光。“十年过去,希望你所谓的‘造势’,能给我惊喜!”沈重阳突然有一点兴奋,手中的碎星刀上陡然爆出一阵蒙蒙的青光。刀芒吞吐,叶西灵再次斜飞而起,飘然站立在一根枯枝上。 此刻,他所立的位置正是西方。朝阳夺目,照的他半眯起眼睛:“气贯兵刃,隔空伤敌。看来你仍在追求这种世人所推崇的‘至高无上’的境界!”叶西灵的语气中带着淡淡的失望。 “无论如何,我已做到凡人的极致。总算不白来这世间一趟!”沈重阳说话时依然中气十足,然而,他持刀的手却在轻微的颤抖。气贯刀锋,青芒夺目,看起来神乎其技,威猛无比,却是最耗内力。他与叶西灵交手至此,不多不少,刚好三百招。 “看来,今天是要败了。”沈重阳轻叹了一口气。正如阿呆所说,他的左肋下三寸留有暗伤,一旦被气力所激,就会隐隐作痛,行功不畅。这暗伤虽平时不显,关键时候确是致命的。尤其是将要面对叶西灵接下来那石破天惊的一剑时。 沈重阳毫无把握。他甚至已经感觉到了一丝异样。十年未曾交手,想必叶西灵对于‘造势’的理解更加深刻了。沈重阳攻出三百刀,他避了三百步。在这一刻,叶西灵所踩过的地面,所踏出的脚印,他所斩下的树枝,所刺破的黄叶,甚至就连沈重阳自己,放佛全部连成一片,贯通了起来,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牢笼,压迫而来。 东方天际,那轮红rì似乎又移动了一分。阳光照着叶西灵雪亮的长剑上,折shè出一道光,刺的沈重阳眼睛一痛。他的呼吸凝滞了。 比阳光更刺眼的,是叶西灵的剑。如清泉,如白练,如一匹霞光,陡然爆发,朝沈重阳电shè而来。与此同时,无数细微的声音响起。枯枝折碎,黄叶纷纷,倒卷苍穹,掩住了沈重阳的视线。 “哐!” 时间放佛停止了,一切俱归于沉寂。沈重阳与叶西灵对面而立,二人身上都落满了碎叶木屑。 沈重阳的刀坠落在地,没入半尺。他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sè。脖子里一片冰凉,低头一看,叶西灵的那柄长剑已抵到了他喉结处。 叶西灵似乎早知道这个结果。他重重的喘了一口气,额头上沁出一滴汗珠。脸sè苍白,好像是一瞬间又老了几岁。“没想到,你的手居然比你的刀还要快!”他的声音突然有一些沙哑,低头看着沈重阳点在自己心口的两根手指。 沈重阳不语。他知道,不是自己的手快,而是叶西灵的剑慢了。那一剑原本应该是有形无迹的,根本不容自己防御,更不要说反击了。依现在的情形来看,不是叶西灵有意收手,就是他的身体出了一些状况,导致有心而无力。 沈重阳当然不会认为叶西灵会放水,因为这样既辱没了对手,也亵渎他自己的剑。突然,他猛然抬头问道:“你杀了他?” “没有。我杀不了他。”叶西灵自嘲的一笑,转身坐在地上。“给他跑了!” 沈重阳闻言,长吐了一口气,似乎如虚脱了一般,也摇摇晃晃的坐到了地上:“如此说来,今rì一战,是你赢了。” “可我并没能杀了你。”“十三年前,我赢得了你最心爱女人的心,你却破坏了苦心经营的大局;十年前,我凭‘造势’胜你一招,你以内力震我一掌;今rì之战,我被人狙击,损耗了jīng气,你体有暗伤,亦未能全力以赴。还算平手!” “不过下次,我必胜你!”叶西灵已调息完毕,飘身站起。怀抱长剑,登马而去。 第二十二章 决斗,和一条狗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武安侯沈重阳与太傅叶西灵,事隔十年之后再次登临景山之巅对决,定胜负于转瞬,判生死于一线。这消息一旦传出,势必会让天下武者侧耳。 然而,此时阿呆却显得更加惊心动魄――他也在决斗。和一条狗。 本来,阿呆今天的心情就不是很好。他昨晚失眠了一整宿!今天早上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去找侯爷,想要提个他觉得很合理的要求。没想到侯爷居然没工夫搭理他,要去打架。 事情没办成,他当然会闷闷不乐,出门溜达了一圈,觉得很累,于是就准备回屋睡个回笼觉。结果刚躺下,还没来及换衣服,沈萱大小姐那边的丫鬟就来敲门了,说是大小姐有急事,要他赶紧过去一趟。 一听说是大小姐,阿呆立马就不困了。看着那丫鬟不怀好意的笑,他心里一阵发毛,忍不住打了一个寒颤。他回来的时候,曾经特意跑到沈萱的闺房前偷看了几眼。沈萱分明还没起床嘛! 清了清嗓子,阿呆严肃问那丫鬟道:“小姐找我何事?”在侯府的下人面前,阿呆一向很注意仪表。毕竟“苏先生”“苏公子”也不是白叫的。 “听说是镇国公府里的千金,萧雪萧大小姐找您。奴婢也不知道。” 阿呆纳闷。镇国公萧紫阳是位了不起的人物,平时和武安侯走的很近。这阿呆是知道的。不过他的女儿…… “应该没有萱萱好看。”阿呆断定。 武安侯府算不上奢华,却占地极广。阿呆平rì住在前府的客房里,沈萱的闺房却在后院。算了一下路程,再看看小丫鬟的那双三寸金莲,估摸着到地方就该用午膳了。于是阿呆决定自己先走,不,是用飞的。虽然仅仅隔了一个晚上没有见到沈萱,但阿呆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这鬼丫头今天又有什么新花样了。 一道淡黄sè的身影飘忽而过,没有半点声息,简直比鬼还要快。不过侯府的下人却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了。他们早就听说,最近苏先生似乎在练一门厉害的轻功,经常在前府和后院之间飘来飘去,快得连小五公子的那只猎鹰都只能吃一屁股灰! 沈萱的闺房是一座朱红sè的二层小楼,翠竹环绕,幽兰丛生。小巧jīng致而不失清雅。“这地方品位不俗,给那野蛮丫头住,糟蹋了!”每次来,阿呆总会摇头撇嘴,感到十分惋惜。 刚到楼下,阿呆的脸sè突然一变。他的耳朵何等的灵敏?隔着院墙听侯爷练功,仅凭运气的声音都能听出侯爷身上有暗伤。屋子里的动静自然也逃不过他的耳朵:有两个女子正在低声细语,时而格格娇笑。一个是沈萱,另外一个估计就是镇国公的千金萧雪了。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阿呆甚至能够听出,那个男人此刻正蹲在地上,伸着舌头喘气,还在不时的吞咽着口水! 没法忍了!光天化rì,朗朗乾坤,一个如此猥琐的男人居然敢潜入侯府千金的闺房,这成何体统?阿呆拔地而起,纵身跳到二楼,推门而入。 沈萱还没有起床,她蓬松着头发,懒洋洋的半躺在绣床,靠着一块软垫儿。床边坐着一位身着红sè碎花长裙的美艳女子,正半倾着身子,一只手要去捏沈萱的鼻子,另一只手却牵着一根编织的jīng美的长绳。脚边蹲着一只黄绒绒的半大小狗,正张着大嘴,眼巴巴的瞅着桌子上的点心流哈喇子呢。 见到阿呆如此野蛮的推门而入,红衣女子一惊,忍不住将手从沈萱的鼻子上拿了下来。那条小狗也猛的站起,冲着阿呆“汪汪”直叫。 看小狗如此激动,沈萱顿时笑的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将头埋到了被子上。红衣女子萧雪倒镇定了许多:“侯府里也有你这么没规矩的下人吗?呆呆呢?怎么没把它牵来?” “牵?”阿呆愕然反问:“请问这位妹妹,你出门都是用牵的吗?” “你!”萧雪气结,粉嫩的嘴唇颤抖了半响,才转头对沈萱说:“你也太惯着这些下人了吧!我替你教训教训!”俯身拍了一下黄毛小狗,指向阿呆:“小乖,咬他!” 那小狗极为听话,扯开绳子就冲到了阿呆跟前,却不敢下嘴,只是冲着他“汪汪”的叫个不停。 阿呆作势yù踢,却最终无奈的退后了一步。他不敢踢。毕竟小狗咬人算听话,而他一个大男人打一条狗,还是一条宠物狗算怎么回事儿? 看着阿呆连连后退,黄毛小乖步步紧逼,萧雪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沈萱也是抿嘴直乐,扯了扯萧雪的袖子:“姐姐,你听懂小乖说的是什么吗?” 萧雪白了阿呆一眼,顺着沈萱的话说:“似乎说它不忍心下口,嫌脏!” “不对不对。”沈萱急了:“你听小乖叫的这么有节奏,肯定是在念诗呢。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阿呆算是彻底搞明白了。他回想起前几天在侯府客厅曾听到镇国公和沈萱闲聊时说的那句“呆呆,呆呆是你新养的狗吗?你姐姐前rì里也从宫里讨了一只”。敢情是今儿萧雪特意带着她养的小乖来找沈萱斗狗来了!萧雪不明就里,情有可原,而沈萱却故意捉弄自己,理无可恕,实在是太过分了! 亏我还想了她一晚上!阿呆愤愤不平,尊严受到了严重的挑衅,准备一走了之。可一想到沈萱未曾梳洗的那副慵懒模样别有一番风致,忍不住又转身回来了。看着那只得意洋洋的小狗,阿呆满腔的郁闷都化作一声愤恨的大吼:“汪!” “汪!”天资聪敏如阿呆,堪称惊才绝艳。他若要学某一招武功,从不用看第二遍。模仿一声狗叫自然也是深入浅出,深得其神。他这一声叫,饱含了无穷霸气,不同凡响,似乎是只有狗中的皇者才能叫得出来。小乖被他骤然一惊,吓的呜呜直叫,一溜烟的躲到了床底下,只露出一只毛茸茸的脑袋,耷拉着耳朵,委屈的看着主人。 “怎么样?我家呆呆厉害吧?”见阿呆得胜,沈萱洋洋得意,骄傲的向萧雪道。 萧雪闻言白了白眼睛,甚是无语。这也太离谱了吧?只听说dì dū的贵族女子有养男人的,有养女人的,有养猫的,有养狗的,个别剽悍一点的有养老虎的,可就是没听说过有人养人形宠物的。 “你确定,呆呆是个人,不是条狗吗?”萧雪挥起粉拳,擂了沈萱一下:“不算不算,这次分明就是你输了!他一个臭男人而已,怎么比得过小乖?” 沈萱的眼神中带着狡黠,娇声反驳:“切,愿赌就要服输。臭男人怎么了?我敢把呆呆当狗狗使,你敢把小乖当男人使吗?” 阿呆几乎要暴走了。这两位大小姐,居然丝毫不顾及自己的尊严!只见萧雪一张jīng致的脸羞的通红,按住沈萱捶个不停。沈萱躲在被窝里,边躲边振振有词:“输了吧?输了就赶紧老实告诉我你那情郎是谁!”只有小乖,躲在床下,一直看着阿呆,“呜呜”个不停,似乎十分同情他的遭遇。 “请问,我能说两句吗?”阿呆忍无可忍,大步走到床前,一把将沈萱从被窝里拽了出来。沈萱并没有穿外套,身上只裹了一件rǔ白sè的丝质睡衣,将她的躯体衬托的更加曼妙有致。 被窝里很香,一种摄人心魄的香。阿呆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极度不爽的心情迅速被湮灭了。“不管如何,一会一定要对侯爷开口!”他想。 要知道,沈萱已经十九岁了。她的身子早就发育了,并且发育的很好。看到阿呆毫不忌讳的盯着沈萱,大模大样的一屁股坐在床头,萧雪忍不住站了起了,心中暗道:“这个呆呆,该不会是萱丫头的爱郎吧?”忍不住想起沈萱刚才的话:“我把呆呆当狗使,你敢把小乖当男人使吗”,一种怪异涌上心头,脸上的红霞更浓了。 “喂,你说,明儿宴会,我带呆呆去怎么样?”沈萱双手从后面环住阿呆的胳膊,将脑袋枕到他的肩膀上,冲萧雪问道。 “带他去……模样倒不算太差劲儿,不过瞧他刚才那野蛮德xìng,应该不会太有文化。”萧雪一手托着下巴,仔细沉吟道:“明儿个宴会,各路神仙都会到场。几位殿下也在,肯定不会让学狗叫的。哎,小乖你舔什么,出来!” 低头一看,小乖早已露出了半个身子,正趴在阿呆脚下吧唧吧唧的舔着什么。沈萱也是一声惊呼,她早觉的手上湿漉漉的了。拿起来一看,右手掌上竟沾满了鲜血! 鲜血如涌如cháo,自阿呆右臂汩汩流出,早已浸透了衣袖,一滴滴的落在地上。 “要死啊你!怎么受了这么重的伤?”沈萱重重的朝阿呆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将他强按在床上,掀开衣服一看,右臂膀上赫然有一道伤口。伤口极深,宽一寸二分,皮肉翻卷,露出了白深深的骨头茬子。 “疼吗?” 阿呆翻翻眼皮,撇嘴道:“当然疼。你试试!” 沈萱又是一拳,砸在阿呆的肚子上。骂道:“活该!受了伤也不老实,还有力气学狗叫!”边骂边扯出一条雪白的绣花锦帕,敷在阿呆伤口处,仔细的包扎好。 萧雪也十分着急,她心疼抱着小乖的脑袋,问道:“萱萱,你这儿还有手帕没了?小乖好可怜,嘴巴上全是血!” 沈萱不搭理她。看着雪白的手帕迅速被新流出的血水浸红,她急的两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嘟着嘴气道:“越来越觉得你不如小乖了!怎么会弄这么多血,连我娘留给我的手帕都弄脏了!”“说!,你找谁打架了?搞这么惨,明天怎么带你出去?” 阿呆不说话,装作睡着了。被缠了半晌,才随口答道:“不是打架,是去偷袭。差点被逮住了!” 萧雪惊呼。她一直对阿呆伴狗叫吓坏小乖的事儿耿耿于怀。“天哪,不是吧?去偷袭也能搞这么惨?你武功也太差劲了吧?” “你去偷袭谁了?该不会……不会是三皇子吧?”沈萱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急忙扳过阿呆的脸问道。 这丫头吓傻了吧。那个啥可是堂堂皇子,谁活腻了敢去偷袭他?阿呆漫不经心答道:“叶西灵。” 叶西灵!!! 听到阿呆嘴里吐出了“叶西灵”这几个字,沈萱与萧雪顿时面面相觑。惊了半晌,萧雪才挪揄的问沈萱:“萱萱,你确定这家伙不是一个下人吗?满嘴瞎话!” 沈萱也惊的小嘴半天都合不拢。“哪个叶西灵?”不过,话刚一出口,她就赶紧收了回来。似乎如此发问很可笑一般。 流云帝国八千里疆域,四万万子民中,姓叶的有很多,可能名叫“西灵”的也有很多。然而,“叶西灵”这三个字一旦组合起来,就只代表一种含义:当朝太傅,一剑西来。 自叶西灵的名号如彗星一般掠过大地以来,几乎让天下人失音。他是一个传奇,一座丰碑。强如武安侯沈重阳,也只能与他比肩,而无法超越。流云帝国幅员辽阔,东西气候不一,南北口音有别,然而,有两个问题是帝国各处人们都乐意谈论的:汉中侯和皇帝陛下,谁更有钱;武安侯和叶西灵,谁更厉害。 “生不必封万户侯,愿为沈重阳麾下之卒,愿为叶西灵剑下之鬼!”这样一句听起来很变态的话,却是当今帝国中至少一半人的心声。 阿呆居然去偷袭如此人物,显然不是吃饱了撑的。沈萱小心翼翼的抱起阿呆的头,问道:“是我爹让你去的吗?” 阿呆摇头,学着小乖被萧雪抱着的样子,在沈萱怀里使劲蹭了蹭脑袋。忍不住深深嗅了一下。这体香味儿,实在太**了。 “我去找我爹!”沈萱不信。她气鼓鼓的下床,连外衣都没套,就拉着阿呆要出门。临走时,回头对萧雪道:“如果他的伤口不好,明儿我就不去了。” 萧雪皱了皱鼻子,“哦”了一声。她和沈萱的关系自幼就很好,没想到今天居然被**裸的晾在了这里。“养个男人有什么好?一点小伤就这么jīng养!”她自言自语的道:“不去才好呢,省的明天被人笑话!” 附注:这章没什么好注的。写得太烂了。 第二十三章 造势奇境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翻天了!一刻钟之后,侯府翻天了。 看着大小姐寒着脸,拽着阿呆匆匆走来。府中的所有人都慌忙避开了。就连颇受侯爷宠爱的三夫人也着实吓了一跳。一把丢下手中的刚折下的菊花,甩头就走。 “等等。三姨,你男人呢?”沈萱冷冰冰的朝她小跑的背影甩了一句。 三夫人怔怔的停下,扭脸朝沈萱挤出一个难看的笑脸。心中暗叫“倒霉”。本来侯爷已经说好晚上要去她那里过夜了。所以她趁着阳光正好,亲自来折几支品相好的菊花,好插在瓶中,为的是给侯爷留下一个好印象。不过,看大小姐现在这架势,侯爷晚上连饭能不能吃上都是个问题,更别说去她房里消遣了。 嫁到侯府已经十几年了,三夫人自然知道沈萱的脾气。一旦她开始对侯爷使用除了“爹”之外的称呼,就说明侯爷有大麻烦了。 不过还好!短短一瞬间,三夫人就盘算了很多:大小姐这次居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叫他“沈重阳”,而是委婉的叫“你男人”,看来并不是没有调和的余地。 “是萱萱啊?怎么又不高兴啦?是不是你爹又气你了?”然而,看起来三夫人似乎并不准备调和了。毕竟,“出卖”了侯爷最多是一晚上不能温存,而触怒了大小姐,往后的rì子可就没法子过了。三夫人是个聪明的女人,孰轻孰重自然掂量的清:“侯爷今儿似乎很累,正在他书房里休息呢。” 累?他还有脸累!逼着呆呆去卖命,他居然还说累!沈萱更生气了,一脚把三夫人丢下的那枝菊花踩了个稀烂,气鼓鼓的冲着书房走去。 “三夫人勿怪,勿怪,改天我教小五几招新鲜的!”阿呆抱歉的朝三夫人寒暄了一句,被沈萱拉了一个趔趄。 书房依旧简陋。不过这次壁上吊着的青铜兽灯里似乎加足了灯油,灯芯也挑的很亮。 沈重阳正在练字。宽大的玄铁书案上铺满了雪白的宣纸。沈重阳手持一支玉笔,悬在空中,久久不落。一滴黑亮的墨汁自笔端渗下,滴在纸上,氤氲出一片黑迹。 地上已凌乱的扔了几十张宣纸了,全都是被如此污废的。 卧蚕眉紧锁,沈重阳面sè凝重,额头上大汗淋淋,似乎刚和人大战了一场一般,豆大的汗珠滚滚而下,将宣纸上的墨迹浸的更开了。 沈萱虽是带气而来,然而,看到这幅情景,倒也不敢肆意惊扰。沈重阳也对她和阿呆视而不见,全副心神都贯注到了那一管玉笔,一张宣纸上面。 又是一滴浓墨渗出,悬在笔尖上摇摇yù坠。沈重阳气沉丹田,力凝右臂,轻喝了一声,笔走龙蛇,在宣纸上挥写了起来。 他写的是一个“势”字。但见那笔画字迹在他笔下似乎有了生命一般,或枯或润,都带着一股难以言明的气势。转瞬间,一个大大的“势”字已写好大半,雄浑苍朗,摄人心魄,只差最后一笔了。沈重阳以左手撑住书案,右手运笔不停,顺势一捺。 “咔嚓!” 清脆的碎裂声响起,沈重阳手中那支翠竹模样的玉质笔杆已节节折断,碎落在书案上。再看纸上,那个“势”字虽已大体写完,但细看来仍有瑕疵,最后一笔力道不稳,笔锋呆滞,毫无生气,似与前面的笔画格格不入,难以协调。 像是用尽了最后一丝力气一般,沈重阳跌坐在后面的铁椅上,全身已被汗迹浸透。他这时才看到了气呼呼的沈萱,于是努力使自己的心情平静,问道:“宝贝儿,找我什么事儿?” 这一声“宝贝儿”把沈萱叫的愣住了。她要质问侯爷的话被噎在了喉咙眼里。 十九年以来,侯爷对她有过许多种称呼:萱萱,丫头,女儿等等。却从来没有叫过她“宝贝儿”。 在沈萱眼里,侯爷或许是一个值得骄傲的父亲,却决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他威严、和蔼、严厉、幽默,仿佛人们身上的各种xìng格和脾气,或好或坏都集于一身一样,却唯独没有慈祥。侯爷对她很好,比对哥哥弟弟们都好。然而,这种“溺爱”和“宠爱”之间是有差别的。 在很小的时候,沈萱就没了母亲。从来没有人喊过她“宝贝儿”。虽然她觉得这样很肉麻。 “我,我没事,是呆呆……找你。”沈萱拔腿就跑,她心里很乱,想起了自己的母亲,想要一个人静一静。 说实话,侯爷似乎没想到阿呆居然还能生龙活虎的走路。多年以来,不是没有人敢偷袭叶西灵,不过结果都是一样的:准备偷袭叶西灵,被侍卫击毙;偷袭叶西灵,被侍卫击毙。 在叶西灵眼里,天下间没有什么东西比他的剑更尊贵,包括那个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的位置。如果他认为对手的身份不配,他决不出剑。 侯爷寒着脸,瞪着阿呆。冷声道:“你不该去偷袭他。” “只怕从此以后,叶西灵再也不会把我当做对手了。” “虽然我不知情,但你毕竟是从我府里出去的。他会认为我已经没有信心去战胜他。一个不相信自己的人,是不可能更上一层楼的。” 侯爷一连说了三句话,语气中带着巨大的失落。 “你确实不是叶西灵的对手。”阿呆说的很直接,并没有给侯爷留半分面子:“你很厉害,却依旧是凡人。而他,已经超越了凡人!”说着,阿呆掀开衣袖,解下沈萱用手帕包扎的蝴蝶结,露出伤口。 伤口深可见骨,宽一寸二分。这宽度,正是叶西灵剑锋的宽度。 “你接下了他的西来一剑?”侯爷不敢相信。西灵剑既出,要么一击不中,要么剑至人亡,从没有过伤而不死的先例。猛然间,他想到了一件更可怕的事儿,以至于声音都颤抖了起来。 “后半招……难道他终于练了后半招?” 阿呆不解,问道:“什么?” “据我所知,叶氏先祖当年无敌于天下,曾流传下他的成名绝技,名叫‘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可惜他的子孙却无人完整的使出。后来世人便只知有一剑西来,而不知有天外飞仙了。”侯爷似乎在自言自语:“难不成,叶西灵已达到了他先祖的境界?” 阿呆摇了摇头,答道:“未必。以力驭剑不如以气驭剑,以气驭剑不如以神驭剑。叶西灵虽然厉害,不过这一招他使用的颇为费力,似乎还未能完全领会。” “然而,他的境界已经完全超越了你。似乎已触摸到造势之后的境界了。” 侯爷面sè顿变。“造势”这两个字竟然从阿呆口中吐了出来。 借势,化势,造势,这三种境界记载在叶西灵先祖所传的“真仙诀”中,外人根本无从得知。凡人的武学境界,只划分到一品。一品之上谓之神,只能全凭个人摸索了。 “造势之后,是什么境界?” 听到侯爷这么一问,阿呆瞠目结舌。难道他这一身武功是自学的?这么粗浅的问题都不知道!“当然是固魂了。你师父没讲过?” “固魂?”侯爷缓缓的重复了一遍,脸上微微有一些尴尬。别说造势之后的固魂了,就连借势、化势这些,他师父都没讲过,估计也没听过。突然,他摇头道:“不对。叶西灵曾言,化势之后仍是借势,借天势。他祖上所遗真仙诀中有载,当不会错!” 阿呆站的有点累了,上前走了两步,趴在了书案上。开始对侯爷扫盲:“没错,是有借天地大势这一说。不过这起码是固魂之后三四个境界才能想的了。譬如刚才你写字,蓄势已足,却始终不能全功。为何?” “因为你的‘势’太重!不但纸笔,就连你的jīng气神都无法承载。所以玉笔会折断。” “覆杯水于坳堂之上,则芥为之舟,置杯焉则胶。水浅而舟大也。” …… 第二十四章 早晚把你闺女给潜了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侯爷仔细品味着阿呆所说的每一句话,时而面露困惑,时而目吐jīng光。阿呆所讲,虽然不是什么具体的修炼功决,却像是一把钥匙,为侯爷开启一扇神秘而未知的门户。那门户后面的风景玄机莫测,引人入胜。强如武安侯,也是闻所未闻,难以梦见。 “若夫乘天地之正,御六气之变,以游无穷,彼且恶乎待哉?”重复了一遍阿呆的最后一句话,沈重阳忍不住问道:“苏公子,你以前究竟是何样的人物,当真一点也记不起了么?” 阿呆挠了挠头。他需要用这种看起来很弱智的动作来掩饰自己的不屑。难道想不起自己姓甚名谁也是一件很让人骄傲,值得自己要去装的事儿吗? 这个世界,不正常!阿呆默默在心里做出了判断。虽然,他并不知道原本的世界是何等模样。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阿呆尽量装出了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转过脸,不敢看侯爷的眼睛:“过去如何,我并不在意。我更看重将来。” “将来会如何?”侯爷饶有兴致。于是正中阿呆下怀:“天下会大乱。所以,我想,萱萱肯定需要一个人保护……我想搬过去,和她住一起。”阿呆的语气吞吐而坚定。 吞吐,是因为他害羞了。坚定,是因为他觉得这句话更像一个承诺:我想要保护她一辈子。 很明显,侯爷听懂了。所以他决定装糊涂:“唔,天下大乱。那我这武安侯定然有失职之处。多谢苏公子提点!今后定然潜心专研武道,将那些不安稳的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 阿呆一楞,随即呵呵傻笑起来。心中却想的是:“潜心个屁你潜!免费的保镖都不要,还学人玩政治、打机锋?早晚把你闺女给潜了!” 话虽没有说透,但意思是再明白不过了:“你这阿呆,来历不明也就算了,管你吃饭也就算了,你居然还想打我女儿的主意,趁早把不安分的心思给扼杀在萌芽状态!” 再试探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了,看来侯爷是不准备兑现早上的那个诺言了。还“尽可以满足你的要求”,空手套白狼谁不会啊,打白条谁不会啊,阿呆不满的嘟囔着,向侯爷拱手告辞,准备回去睡觉。他似乎忘记了一个障碍:三皇子他爹。皇子他爹,自然就是皇帝陛下了。云皇陛下亲自指的婚,武安侯总不能光明正大的给退回去吧?须知皇帝不是商人,他的违约金谁也支付不起。 看着阿呆不满的离开,侯爷也叹了口气。只盼着这事儿不要在阿呆心里留下什么芥蒂才好。目送阿呆走远,沈重阳忍不住跳脚,破口大骂:“这小子,说你呆,你还傻上了!老子如今连叶西灵都打不过了,你还能指望给你摆平陛下?”他似乎也忘记了一个前提:阿呆说将来,天下会大乱。 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说书人的口头禅,谁还不会背上几句?阿呆不是算命先生,他的预言,侯爷不信。他只坚信沈萱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无论未来如何,自己总要保护她不受一点伤害。这是最朴素的父爱,从来都与天下无关。 至于某个受了伤的傻瓜会不会无聊的躺在床上生闷气,更不关天下的事儿。侯爷这种不厚道的念头转瞬即逝,耳边回响起阿呆谈论“势”的话来:“因为你的‘势’太重!不但纸笔,就连你的jīng气神都无法承载。所以玉笔会折断。” 惊艳如沈重阳,自然不会是一个笨蛋。他很快就找到了结症所在。假设阿呆的说法正确,那么若要解决,一是控制自己的“势”,使之可以在外物所能承载的范畴内发挥出来。二是锻炼外物,使之足以承载自己的“势”。 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很难。侯爷扫去书案上的玉笔碎屑,虚伸食中两指,比划了起来。一团白气自他指端涌现,时浓时淡,飘忽不定,变幻无端。沈重阳眉头微皱,潜运内力,那白气越发浓盛起来,顺着他指尖划过的痕迹飘摇翻滚。 书房不过方丈之间,此刻居然自成天地。白气氤氲,时而如仙霞瑞气,时而如大海怒波。沈重阳凝神收势,自指尖铺散的气劲席卷而回。想那指端透发的气流,本该纤弱才是,可此时却颇有大江返cháo之势。 举重若轻谓之能,以小驭大谓之神。沈重阳眸子清亮,丝毫不见素来养成的威仪。自此,叶西灵祖上秘传的真仙法门,便再也不是高不可攀。强如叶西灵,尚且不敢自命能超越远祖,而沈重阳却撇了撇嘴,在他那斗室之间轻轻的吐出了四个字:“不过如此!” 不过如此。这几个轻飘飘的字便是沈重阳对叶西灵引以为傲的“造势”境界的评价。遥想十年前,二人激战一rì一夜后,疲惫不堪的坐在景山之巅的秃石上论道时,叶西灵从口中吐出“造势”这个词时,也是这般的轻飘淡然。沈重阳没有输给叶西灵,叶西灵却赢了沈重阳。他所阐述“势”的三重境界,令沈重阳如痴如醉,心折不已。十年来,他无数次追思苦寻,按碎的玉笔足以塞满这间书房,却始终毫无头绪。变态时,他也曾如dì dū北城陋巷中那些伸腿晒蛋的二流子一般,忍不住抱怨自己的祖上不争气,为何没有留下一部像《真仙诀》那样的修炼指南。 真正踏入那层境界之后,辛酸往事便如浮云。推开书房门,不觉已是星斗满天。凉风有幸,秋月无边,沈重阳格外轻松,忍不住自嘲道:“祖上不争气,还得靠自己,幸亏我生了个好女儿……”这话听起来比较无耻。沈重阳却觉得很正确。他敢打赌,像阿呆这种生活作风不检点,动辄就要求和一个大姑娘同居的人,一般不懂的报恩。自己就算再管他吃一百年饭,如果没有一个漂亮女儿,阿呆也断然不会指点他一二的。 错了,不是“指点”,是偶然的“启发”。侯爷默默的更正自己的想法。突然觉得很奇怪。不明白自己为啥会下意识的使用了“指点”这个词。自他袭爵以来,何曾被人指点过?“赐教”、“指教”、“请教”这类字眼不是没用过,一般都是在搞事儿前抬举对手的客套话。须知,当今皇帝对他也只说“商榷”,当朝太傅也只敢对他说“印证”而已。 这阿呆,别是南岭苗疆上跑下来的跳大神的蛊心师吧? 我的心,到底被什么蛊惑,看桃花,开出怎样的结果。这个歌好听,侯爷没听过。但是想起阿呆失望的表情,他却无师自通,忍不住的哼出了下半句:“看着你,看着我,目光比月sè寂寞。” 阿呆现在应该苦恼的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吧。他的脑海中肯定一边幻想着自己女儿甜美的模样,娇憨的声音,一边又浮现出自己挪揄着拒绝他的话语吧。侯爷恶作剧的揣测着,越想越觉得痛快。他也是过来人,也曾经拥有过爱情。他忍不住回想起自己当年追求萱萱母亲时的场景来,想起自己被老丈人无情的赶出家门,在满天冷雨中傻傻的等了一整夜。 那是一个痛如骨髓,永生难忘的夜晚。也是沈重阳有生以来骂人骂的最痛快的夜晚。他站在大雨中,将老丈人和叶西灵骂了个狗血喷头。从“为老不尊”一直骂到“老畜生”,从“小白脸”一直骂到“挖墙脚,不要脸”。 那个夜晚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痛苦,也体验了前所未有的甜蜜。因为当老丈人与叶西灵推杯换盏,彻夜长谈的时候,萱萱她娘却一直伫立在红楼轩窗前,痴痴的看着院子外面破口大骂的爱郎,不时隔空传来一盏茶水,似乎是生怕爱郎骂自己父亲骂的口渴了一般。 那个夜晚,门外客沈重阳战胜了座上宾叶西灵。胜的酣畅淋漓,雨迹淋漓,痛快淋漓。屈指已是二十年。虽然,他并没有笑到最后。 “泪咽却无声,只向从前悔薄情。凭仗丹青重省识,盈盈。一片伤心画不成。别语忒分明,午夜鹣鹣梦早醒。卿自早醒侬自梦,更更。泣尽风檐夜雨铃。” 词哀如此,人情可想而知。侯爷轻叹:“我今rì拒你,焉知不是为你好?”忽然,脸sè巨变,时白时青,像是吃了一只苍蝇般难受。阿呆不像是老实人,连修行境界都知道这么多,骂人骂出新意,骂出花样肯定不是什么大问题。侯爷能想象得到,阿呆躺在床上骂自己时那种痛并快乐着的变态心理。 第二十五章 先把她肚子搞大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老丈人挨骂,司空见惯,简直是天经地义。侯爷没有理由,也没有办法阻止他。毕竟自己当年也是这么做的。只是一边祈祷阿呆骂起来时不要那么刻薄恶毒,什么断子绝孙之类的字眼最好不要有,一边又忍不住回想起自己骂老丈人时的痛快,借此平衡心态。 事实上,阿呆没有骂人。不是因为有素质,而是他嘴里有东西。 就在侯爷背地里指点江山,评价叶西灵所谓玄之又玄的“造势”奇境为“不过如此”时,阿呆眯着眼睛,也含糊的从嘴里吐出了同样的字:“不过如此……还以为有多舒服呢,害的我腆着脸去求你爹。真丢人!”沈萱微嗔,伸指在阿呆的伤口上重重按了一下,疼的他哇哇直叫。 求人不如求己。阿呆刚从侯爷书房里出来时,极为失落,准备回去躺床上骂人。路过门房时,突然听到里面躲在俩家丁正在嘀嘀咕咕,显然是准备搞事儿。阿呆素来对这类“yīn谋“极为感兴趣,当下偷听了起来。只听一人对另一人道:“费那事儿干嘛?你只需将生米做成熟饭,将她肚子搞大,还怕她不从你?侯爷又不禁下人婚配…….”听声音,出主意这人正是上次游南湖时搞晕了汉中侯夫人的那个天才马夫。 “一个车把式,居然也有如此魄力!亏他还整天恭敬的叫我先生呢。惭愧,惭愧,果然是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阿呆心中好生懊恼,直怪自己脑子太笨,如此简单易行的方法居然都想不到。也难怪那小马夫出完主意后还要撇嘴三啧,对同伴极为不屑了。 “不过,‘将她肚子搞大’一句终究不雅,若说成‘珠胎暗结,莲心先种’就绝妙了。”阿呆挑出毛病,重新获得优越感,改道向萱萱住处急行。 现在,他正躺在萱萱的绣床上。 绣床jīng美考究,真丝褥极软极滑。不过阿呆感觉一般,他拉过萱萱的纤纤素手,摸过她吹弹可破的俏脸。那触觉,比这真丝褥子强多了。所以,他才不满的嘟囔道:“不过如此……” 萱萱坐在床边,脸上飞满了红霞。不知是害羞,还是红烛微映。流云帝国民风开放,萱萱从小在贵族圈子里长大,对男女礼法看的极淡。然而,让一个大男人躺在自己床上却还是头一遭。 就算他受伤需要照顾吧。这个理由虽然拙劣,好歹也还说的过去,而阿呆就比较无耻了,他一进门就大摇大摆的躺在床上,在萱萱赶他走时居然恬不知耻的说“萱萱你从小就没娘了侯爷让我照顾你”。 一个要照顾伤员,一个要照顾孤儿。如此同情心,让这个夜晚很美好。 “呆呆,你爱过么?”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大家都不说话,气氛确实比较尴尬。沈萱忍不住先开了口。 阿呆胸口一痛,似乎被扯动了伤口。“想不起来了,应该……大约是没有吧。” 沈萱脸上半是欣喜,半是失落。“那以后呢?”话刚出口,又觉得这种循序善诱式要求对方向自己表白的方式太不含蓄,不符合自己大小姐的身份,忍不住羞怯的吐了吐舌头。 这一吐,就没有能收回去了。阿呆这个白痴,居然将沈萱的羞涩理解成了诱惑和暗示,看着她粉舌微吐,灿若桃花的模样,忍不住猛的坐了起来,一把揽过沈萱,低头吻下。 这一吻,yù罢不能。从生涩到熟练,从试探到激烈,似在片刻之间,又在永驻之处。 窗未关,烛影飘忽,无边风月,一齐袭来。 渐渐的,躲在阿呆怀里的沈萱嘤咛了起来,又渐渐变成了挣扎。她挥动小手,使劲的捶着阿呆宽厚的胸膛。伤口早已不疼,阿呆自然毫无反应。萱萱无法,狠狠的咬了一下他的舌头。 要知道,亲嘴儿这个事儿,虽然好玩,说到底也还是个体力活。最考验肺活量与闭气能力。萱萱不是阿呆这种变态,能随时封闭六识,她实在憋的受不了了。 一把推开阿呆,狠狠的呼吸了一大口空气。她白了阿呆一眼,嗔道:“要死啊,臭流氓。” 阿呆很生气,这种刚被勾出来兴致又没有过瘾的感觉最不爽了。他拍了一下沈萱的脑袋,恨铁不成钢:“早就嚷着要学封闭六识的功夫,现在也学不会,笨的要死。” 书到用时方恨少,古人诚不我欺。萱萱没有辩驳,因为她也很后悔。毕竟刚才好不容易酝酿了那么长时间,居然因为自己肺活量小而硬生生的终止了,传出去,难免被萧雪笑话。她又狠狠的深吸了一口气,怯怯的看着阿呆的眼睛,以几不可闻的声音道:“我好了……” “我死了……”这时候,阿呆却显得极不爷们,他也怯怯的看着沈萱的眼睛,啰嗦出了三个字。三个字,其实很简练,但是在这种场合下确实显得多余。一般的男人,碰到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大机缘,谁还有功夫说废话? 很明显,阿呆不是一般人,他觉得自己八成要挨打了。窗外的秋风忽而肃杀,中间夹杂了一股杀气。一股浓烈的杀气。 某些绝代高手,尤其是仇家比较多的高手,一般都讲究绝情绝xìng。快刀斩乱麻,慧剑斩情丝,这么做好处很明显,一来是对敌时下手狠,二来是遇袭时反应快。“红颜祸国,亲嘴误事,果然不假。”阿呆在心里嘟囔。根据他的判断,窗外那股杀气,起码已经酝酿半柱香的时间了。也就是说,在阿呆刚开始搂着沈萱,一边用舌头胡搅蛮缠,一边暗暗盘算着下一步该如何“珠胎暗结”时,窗外有一个人缓步而来,在十丈处猛然停下,心中先前带来的欣喜变成惊愕,又变成愤怒,最终演变成**裸的杀机。 阿呆想跑,可惜跑不了。他的外套早已在接吻时被沈萱乱锤乱打,乱扒乱挠的褪下。“夜奔”这出戏,他实在演不来。试想一下,在这凉风习习,秋月无边的雅境中,被侯爷救回府中的苏先生衣不蔽体的从小姐闺房匆忙逃出,后面追着气急败坏的侯爷,极有可能侯爷还会因为太愤怒而丝毫不顾及体面的边追边喊:“你给我站住!你个忘恩负义,禽兽不如的东西,偷了腥你还想跑?看我不打断你小子的狗腿……”这场面,着实大煞风景,影响别人赏月不说,首先对不起的就是那个天才马夫包二皮。马夫包二皮给同伴定下的泡妞攻略是何等的高瞻远瞩,雄才伟略?你苏先生剽窃下人的创意就不提了,居然还活生生的将“先把她肚子搞大”这一点睛之神笔搞成了“自己腿先被打断”,如此窝囊的行为,如此无能的表现,传出去,还有什么脸面和三皇子抢女人?对于侯府中那些三八婆们的八卦水准,阿呆知之甚深,体之甚切。 更何况,就算阿呆彻底不要脸了,也未必能跑的出去。按照道理,沈重阳的武功原本与叶西灵参差仿佛,不分伯仲,叶西灵留不住阿呆,沈重阳自然也留不住。可现在的情况是,沈重阳刚踏入一种崭新的境界,找个人练手的yù望比较强烈。躲都躲不及的时候,你居然还偏偏搞了人家的闺女。如果只是单纯的搞搞也就罢了,一亲就是半柱香。看样子,还有继续发展的势头。这如何能忍?本来,沈重阳还算是很讲江湖道义,为了提醒阿呆“老子来了,你们俩给我收敛点!”他还专门做了一件比较傻的事儿:人未照面,先露杀机。希望这杀机能使阿呆那被yù望冲昏的头脑清醒一下,趁着老子还没发飙之前,赶紧从后门溜走,免得大家见面都尴尬。没想到,阿呆置若罔闻,不但不收敛,反而变本加厉,继续搞,继续摸,那咸猪手甚至已经攀到了萱萱的酥胸上。这不是**裸的挑衅是什么? 就算沈重阳的家教再怎么开明,他也毕竟是一位父亲。沈家有女初长成,蕙质兰心貌倾城。在这dì dū贵族圈里,一举一动大家都盯着呢。侯府中有多少别家安插的眼线,他又不是不知道。半柱香的光景,对于阿呆和萱萱来说,是短暂的;而对于沈重阳来说,却是漫长的,比二十年前的那个雨夜还要难熬。皇帝陛下天天催着要成婚,叶西灵天天嚷着要打仗,大楚国虎视眈眈,军部大事小事不断,萱萱他娘一直避而不见……种种困扰,在半柱香的时间内蜂拥而至,袭入沈重阳的心间,将他刚刚踏入玄境的好心情破坏殆尽。此刻终于压制不住,浑身杀气弥散,一触即发。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满头大汗的阿呆终于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自残。他右手捏成剑指,狠狠地插在肩头伤口处,顿时鲜血迸流;随即握指成拳,猛的砸在了自己脑袋的天灵盖上,顺势往床上斜斜一歪,昏了过去。他的想法简单清晰明了:反正我现在浑身是血的昏迷不醒,也不能反抗,也不能答话。你爱打我就打,爱骂我就骂,你打我萱萱会拉,你骂我我听不到。料你也不敢和萱萱为难。 窗外,沈重阳要疯掉了。一位父亲,站在女儿的闺房外,默默的感知着一个来历不明的家伙调戏自己的女儿。整整半柱香时间,心里都在一直在默念:“敢搞我闺女……”这句话,该积累下了多少怒气?本来准备等俩人亲完,陡然爆发,将阿呆堵在女儿床头,“要负责”之类的话先不谈,先打断他一条狗腿再说。没想到,许久不打仗的武安侯爷似乎已经没有了锐气,居然还没有阿呆杀伐决断,竟被他抢了个先手,自己把自己搞昏了。 重拳打在棉花上,硬弓shè在败革上,这种感觉最是难受。侯爷需要发泄,他不得不发泄。一楞之后,一声炸雷般的怒吼自小姐闺房处升腾而起,声波如怒cháo般扩散,瞬间传遍了整个府第。 总结来看,侯爷的这声怒吼并不是空响炮。起码有两个重要的意义。第一,天才马夫包二皮的同伴咬牙用半个月的薪水买了两壶好酒几斤熟肉将几个同伴赶出宿舍,又好不容易连哄带骗的将看中的那个小侍女按到了床上,正准备实行包二皮“珠胎暗结”的大计时,被这惊雷一般的怒吼声一吓,顿时如泄气的皮球,软了下来。无形中肃清了侯府中不健康的风气;第二,小五公子通过这声吼,知道了他老子心情不好,立马撒开了手中猎鹰,装模作样做起了功课。 唯独无耻的阿呆苏无尘,舒服躺在萱萱的绣床上,在她担忧的目光中沉沉睡去。 月sè一如既往的好。“凶啊,看你能把月亮凶下来不能!”阿呆梦中呓语。翻了个身,顺势反手环住了萱萱盈盈一握的杨柳小蛮腰。 附注:本章原回目“当时自谓宗师妙,今rì惟观对属能。”自剽窃自李商隐《漫成》,漫成诗共五首,这里选的是其一。全诗是“沈宋裁辞矜变律,王杨落笔得良朋。当时自谓宗师妙,今rì惟观对属能。”这两句的意思是:“初学诗时觉得沈佺期、宋之问改革声律的做法是多么具有开拓xìng,初唐四杰的诗句是多么值得后人借鉴,现在看来他们也没什么了不起,无非就是对句做的不错而已。”引申过来就是:“以前总觉得像叶氏先祖这样的前辈高人是何等拉风,修炼的功法是何等玄妙,如今我也到了这种境界,再看他们,不过如此而已。” 俺特别喜欢断章取义,所以有些抄来的回目可能和正文看似没有联系。不过隐义总是相通的。我还想到两句,是康有为的句子:“意境几于无李杜,目中何处着元明”。这两句意思也挺妥帖,不过太写实了,现实痕迹比较重。 第二十六章 你活的真失败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失败!你活的真失败!” “你欺君惑主,不是为臣之道!” “你养女不教,不是为父之道!” “你背弃盟约,不是为友之道!” “你每rì不三省你身,你为人谋而不忠,你与朋友交而不信,你传而不习……你王八蛋!” 这个气急败坏的声音已经喋喋不休的聒噪了半个时辰。武安侯有些局促的坐在下面的椅子上,耷拉着脑袋,一盏茶被他喝了jīng光,还在端着茶杯嚼茶叶。面对这刻薄而恶毒的训斥甚至是谩骂,他既不同意,也不置辩。刚开始脸上还颇有惭sè,后来索xìng破罐子破摔,变的心安理得起来。任你八方风雨,我只岿然品茶。 看样子,封闭六识的功夫,他比阿呆还要jīng湛;厚颜无耻的程度,他比阿呆还要老练。 终于,云帝陛下似乎是骂的累了。他从宝座上猛然站起,挽了挽袖子,准备动手。 沈重阳也放下了茶杯,将宽大的朝服一摆撩到了腰带上。准备还手。在听到云帝丝毫不顾及九五之尊的体面,气急败坏的骂出“王八蛋”这三个字的时候,他总算想明白了,今天不是君臣之间的商议,而是两位父亲,各自在为子女的问题扯皮。 为了萱萱,沈重阳不惜和任何人动手。包括云帝陛下。 为了三皇子,云帝不惜和任何人动手。除了武安侯爷。 于是,云帝挽了挽袖子,端起茶杯一饮而尽,继续扯皮。“重阳啊,其实朕刚才批评你,也是为你好。期望你不要介意。朝堂上,咱们是君臣,私底下,咱们是兄弟,现在嘛,咱们还是亲家!你说是不是?” 沈重阳斟酌了一下,道:“完婚之后才能算亲家,现在嘛,这八字只剩下一撇了……” 话说到这里,已经很明白。这老小子八成是要违约了。云帝咂摸过味儿来,顿时大怒:“沈重阳,这流云帝国到底是谁说了算?”语气稍缓:“你还讲不讲道义了?” 沈重阳无奈的耸肩,道:“帝国的国事,自然是陛下说了算。可我家里的私事儿嘛,我说了却不算。我要不讲道义,连那剩下的一撇都飞了。”言下之意,是我沈重阳已经很顾及陛下您的面子了,换成其他不讲究的人,比如叶西灵,只怕早就退婚了。 云帝重重的搁下茶杯,扬眉道:“阿呆是吧?苏无尘是吧?传户部侍郎,让他查一下户籍,看这苏无尘究竟祖籍何处,家在何方?祖上五代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可有不良记录?” 户部王侍郎,其实是个托儿。他早已候在南书房外偏厅里多时了。听了陛下传话,他小跑着赶来,向云帝叩拜,向武安侯拱手,然后从怀里摸出一摞卷宗,妆模作样的翻了一会,道:“回禀陛下,查无此人!” 云帝继续演:“传刑部侍郎,查一下备案,看这苏无尘自入境以来,可有干过违反乱纪的勾当?” 刑部赵侍郎,其实不愿意当托儿。当托儿坏人品,又得罪人。可这事儿非他不可,因为他是刑部二把手,破不出案他得背黑锅,特殊情况他得当枪手。和王侍郎不同,他并不是太傅一派的人,所以对这件事,不是很感兴趣。只见他慢悠悠的拖拉着脚,如一只斗败的公鸡一般走上前。照例朝云帝跪拜,又朝武安侯尴尬的拱手行礼。没jīng打采的从袖子里摸出一张字条,照本宣科的念:“查无籍游民苏无尘,自寓居武安侯府以来,共做下三件大案。第一,八月十三rì午后,于dì dū扬威门外大街大肆羞辱、讥讽朝廷一品诰命、汉中侯夫人,并唆使下人动手。第二,同rì晚,于南湖夜昉殴打侍者张彪,致使张彪门牙脱落,肋骨折断。第三,八月十四rì晨,悍然袭击当朝太傅叶西灵。后受伤逃逸。” 云帝越听越惊,不由得用手捻断了几根胡须。赵侍郎满嘴跑马,根本和早上对的词儿不一样嘛。这第三条,是谁让他擅自加上的? 阿呆袭击叶西灵,这件事儿云帝陛下并不知道。因为叶西灵根本不屑说。此刻听闻,惊诧之下更觉恼怒,不禁冷声追问:“为何事先不报?” 赵侍郎很无辜:“微臣也是刚刚得到消息。还是侯爷大义灭亲,亲自报的案。” 大义灭亲?大你个头!这分明就是摆实力,摆条件,谈判时的惯用伎俩。云帝瞪向沈重阳,沈重阳朝他颔首微笑。脸上带着挪揄。 君臣二人此番交锋,玩的都是一些很弱智的扯皮游戏。云帝先发制人,侯爷后来居上。隐然之间,是侯爷小胜半目。云帝虽然雄才大略,但毕竟久居深宫,哪里知道江湖的险恶?江湖上的小混混们都知道,谈判,比打架更要讲实力。 云帝讲的是道理:这个阿呆来历不明,不是本国人,却在本国搞事儿,再不识相,就把他驱逐出境。 侯爷摆的是能耐:这个阿呆袭击叶西灵,居然能从他剑下逃生。可见手段非凡。敢对叶西灵的出手的人,一旦被逼急了,比如你不许他追求爱情时,极有可能会铤而走险。叶西灵不怕袭击,不知道陛下你的手段比太傅如何呢? 云帝盘算了一下,觉得实在没有把握。须知,暗杀不比单挑,被暗杀也不比被约战。天天防备,实在烦人。这不划算。 就在云帝一筹莫展的时候,礼部尚书胡彦求见。今rì最佳男配角就此登场。只见胡彦上前见礼之后,神秘兮兮的环视左右,请陛下屏退了闲杂人等,包括龙套王赵二侍郎,奉茶太监等。一时间,南书房中只剩下陛下、侯爷和胡尚书三人。见气氛已经搞的十分严肃了,胡尚书清了清嗓子,开始爆料: “据我国布置在大楚上都的细作报称,楚国兵马大元帅苏天的大公子数月前畏罪潜逃,至今下落不明。” “这位苏大公子所畏之罪,乃是酒后试图强暴楚国小公主,被侍卫发现后未遂逃逸。” “楚皇发布海捕文书,一直抓不到人。前几天,楚皇又有旨意:如果苏大公子能为楚国立下绝世大功,不但赦他无罪,还将小公主许配给他。” “依我看,侯爷府中的这位苏无尘,只怕是化名吧?他胆敢不要命的袭击叶太傅,这动机……” 看着侯爷越来越冷的脸sè,胡尚书没有继续分析下去。毕竟做演员,也是需要考虑成本问题的。 “如果真是楚国苏家的大公子,论身份倒也不比萱萱差,也算是门当户对……”云帝打着哈哈,话锋一转:“不过这人品嘛,有待商榷……”这话意思很明白:这家伙预谋强jiān,是无德;强jiān未遂,是无能。 奉茶太监早已回避,沈重阳站起身,自顾自的添了一杯茶水。杯中茶叶早已被嚼光,清汤似的白水毫无滋味,如同他此刻的感受一般:天下姓苏的没有十万也有八万,你硬要扯淡,我也没辙。 沈重阳索xìng不再说话,一杯白水被他咂摸的荡气回肠。此刻,他是多么的怀念叶西灵。 叶西灵终于还是来了。原本,他不是一个xìng子急躁的人,xìng子燥的人如何能将一柄剑捏的稳如泰山?可是今天,云帝给他安排的角sè是救火队员。是用来压场子的。云帝毕竟老jiān巨猾,明白王侍郎赵侍郎胡尚书这种档次的货sè自然不可能镇住沈重阳。除了他本人,能最终唱黑脸的也只有这位当朝太傅了。 今天的叶西灵,似乎是换了一个人。他身穿滚龙鎏金镶黄朝服,头戴五sè撍花冠,举手投足之间别有一番威严。他步履沉稳,缓步上前,微微向云帝躬身,随即坐在了沈重阳对面的椅子上。 沈重阳见他今rì并非佩剑,心中先是一阵失落。后又见他朝服里面的领口和袖口处露出了一抹白sè,眼睛不禁一亮:这老小子,终究还是有备而来。 无论佩剑与否,只要叶西灵身穿白衣,他就是还是那个站在武道绝颠,压的天下人窒息的谪仙人。 “无论如何,三皇子毕竟还是我的弟子。他的婚事,我起码能做一半的主。就算陛下同意退婚,侯爷也总该问问我的意思。”叶西灵的语气很淡,却说的掷地有声,不容置疑。说话间,他缓缓从袖中取出一块雪白的软巾,抹了抹嘴角若有若无的茶痕。 那软巾,似乎比叶西灵的白衣还要白。绣工jīng美无比,不用细看,侯爷也知道软巾的材质乃是天下罕见的雪蚕丝。雪蚕丝xìng子最凉,无论贴身多久,永远都不会被捂热。 可是,绣成那方软巾的人,总归能在上面留下残余的温度,永不消散。 于是,沈重阳的额头上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他也缓缓的从怀里摸出一方同样的软巾,仔细的蘸去细汗。丝巾清凉滑腻,有定心安神之效。掠过鼻尖时,他照例深深的嗅了一口。 上面只有微微的汗酸味儿。那股本该依附在上面、熟悉、深入骨髓的香味儿却荡然无存。原来,这十三年以来,他所嗅到的香味不过发自心间而已。 沈重阳突然有一点心虚。他是萱萱最亲的人,却不是萱萱唯一最亲的人;萱萱是他的女儿,却不仅仅只是他的女儿。总所周知,生孩子这种事儿,是需要两个人的。 另外一个至关重要的人,如今她在何方?叶西灵那方白的耀眼的软巾,似乎早已给出答案。 “女儿我不嫁了!不管是谁,我都不嫁了!”沈重阳猛的站起来,直直的盯着云帝。 第二十七章 倒插门和男嫂子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其实,无论沈重阳如何决定,结果都不是很重要了。因为阿呆早已决定:你如果要嫁女儿,嫁的那个人必然是我;你若不嫁女儿,一同私奔的那个人,也必然是我。 须知,在追求爱情的道路上,阿呆从来就不是一个懦夫。他的信条不是“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而是“虽千万人,吾杀光。”阿呆很有修养,但政治觉悟却不高,什么“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什么“各显其能,公平竞争”,在他看来,无非就是因为自己拳头不如别人硬而扯皮的。 阿呆相信自己的拳头很硬,至少,比三皇子要硬。 本来,今天的聚会他是不准备参加的。当萱萱向他说起这个事儿时,阿呆不屑的撇了撇嘴:“真无聊。不就是你们一群jīng神生活极度空虚的小贵族不定期的聚在一起炫富拼爹吗?懒得去。” “胡说,要是仅仅炫富拼爹,那汉中侯家的公子小姐怎么不去?他爹比谁都有钱!哎,你到底去不去嘛?” 提到汉中侯,阿呆突然想起汉中侯夫人那张涂满了胭脂花粉的脸和太监似的声线,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连连摆手道:“不去。打死我也不去,我身上伤还没好呢。”说着,剑指并拢,拳头紧捏,作势又要自残。 萱萱叹了一口气:“好吧,你好好养伤吧。反正三皇子没伤没病,去了你也要被他欺负。” 阿呆从床上翻身跳起:“你等我收拾一下。” 这一收拾,就收拾了半个多时辰。阿呆借宿侯爷府,本来就没有多少衣服,拢共就两三套而已。他胡乱选了一件,穿戴完毕,就开始对萱萱的着装评头论足起来。 萱萱已经换了十几套衣服了。阿呆还是不满意。他不满意的原因是:这丫头居然穿什么都好看,还有没有天理? “不行!这套红裙太艳了,你皮肤本来就白,穿红裙子搞的这么妖艳,是给谁看啊?三皇子也配?” “裙拖六幅湘江水,鬓耸巫山一段云。这套本来很雅致,不过被三皇子那狗眼一瞅,还不糟蹋了吗?换了!” “谁爱风流高格调,共怜时世俭梳妆。妆容简单耐看,恰如出水芙蓉,濯然天成。可是三皇子那种品位,他能欣赏这‘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的妙处吗?” 萱萱终于怒了,觉得阿呆无理取闹,小肚鸡肠。不过听着他酸溜溜的声音,心里却没来由的一阵甜蜜,所以也没有爆发,只是不满的嘟囔道:“他能欣赏的你不让我穿,他不能欣赏的你也不让穿,你是想让我裸奔吗?” 阿呆认真的道:“裸奔倒也不必,太不成话了。喏,穿这套!” 他递过来的,是一套男装。正是自己刚刚换下未洗的那套长衫。宽袍大袖,盖在萱萱玲珑有致的娇躯上,显得颇有几分滑稽。阿呆退后几步,上下看了一圈,满意道:“这才像话嘛,这种严肃的场合,就该穿这种长衫,显得又有文化,又凉快。” 女人都爱美,其实是个伪命题。确切说来,是不爱别的女人比自己美。白衣太傅才是真正的叶西灵,那也只是在面对沈重阳的时候。如果是面对阿猫阿狗,就算他啥也不穿,猫狗们也不可能在他剑下走过第二招。如果他愿意出剑的话。 在dì dū,叶西灵的武功有对手,沈萱的美却无人可以颉颃。所以,就算她穿上阿呆那套丑的要命,还带着汗酸味儿的男衫,也依然自信满满。 千年前有位惊艳千古的夫子曾言:“绘事后素”。世间事莫不如此,从未听说东施多施脂粉便能倾城。 那一袭旧衫所能掩盖的,不过是阿呆作为一头雄xìng动物所固有的占有yù而已。与倾国倾城无关,与南湖夜sè无关。 南湖秋水夜无烟,耐可乘流直上天。且就洞庭赊月sè,将船买酒白云边。三rì前,那位讨厌的诗人曾在此地吟过这么一首诗。虽然这诗是剽窃前人的,但阿呆却觉得那个诗人实在比这群只懂得勾心斗角的贵族要可爱的多。 一场炫富拼爹的无聊聚会,居然也配选在南湖这等清幽的场合,真真是牛嚼牡丹。他为那二十两一盏的妙茶感到不值。 “令尊现居何职?”“我与某某同年。”这永远都是那些自带茶叶,坐在外围的小贵族们所孜孜不倦谈论的话题。他们互相抬举,互相恭维,满怀艳羡的瞄一眼景sè最佳的南湖近堤栈桥,看着那一群风度翩翩,志得意满的青年男女,或同仇敌忾,或遥相阿谀,最终举杯,感叹一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阿呆是多想加入他们的圈子,请他们喝一盏昂贵的茶水,听他们讲一些逸闻趣事,顺便偷偷的骂几句三皇子。可惜,他实在走不开。身边正有一大群人不怀好意的盯着他,准备搞事儿呢。 确切说来,阿呆今晚的对手主要是两拨人。一拨是萱萱的朋友,一拨是三皇子的朋友。 三皇子本人还没有到场。毕竟抢老婆和抢皇位不一样,这种事儿搞的急了是很没有面子的。 “萱萱这么漂亮,你凭什么和她在一起?”以镇国公的大小姐萧雪为首的女子护法团率先发难。萧雪手中挽着一根jīng编长绳儿,牵着小乖。她气呼呼的质问和小乖张着大嘴伸着舌头的喘气声一唱一和,显得分外有压迫xìng。 阿达惊奇的发现,不过短短一rì不见,小乖似乎又长大了一圈,一双狗眼炯炯有神,连毛sè也油光发亮,极其jīng神。 “你该不会喂了这小狗吃了那什么什么药了吧?”阿呆的目光自小乖身上向上移动,掠过萧雪饱满的胸部,纳闷的问:“怎么发育的这么快?” 在没有男人的时候,女人往往爱自己的宠物胜过爱自己。一提到狗,萧雪显得更加气愤:“亏你还有脸问小乖?昨天它舔了你那肮脏的臭血,一整天不肯吃东西!” 话题转移成功,阿呆沾沾自喜,表现出一副极具爱心的模样,蹲下身子,将手指送入小乖直流哈喇子的口中,显得极为担忧的道:“老是不吃东西怎么行?要不我再喂它点血吧。” 聪明的狗往往比愚钝的人还要通人xìng。小乖听了这个“血”字,激动的嗷嗷低吼,就想扑到阿呆怀里。唬的萧雪大急,死死的拉住绳子,向萱萱求助:“萱萱你看他,又欺负小乖。” 萱萱白了他一眼,笑吟吟的拉起阿呆,道:“搞清楚,你今天的主要对手不是小乖哦。” 阿呆落井下石:“对啊。小乖也只是善意的想喝我的血,某些家伙大概想要剥我的皮。” 这句略显刻薄的话极其不地道,打击范围太广。在场的想剥你的皮的人那么多,你全都一棍子打死,搞得大家还怎么向三皇子效忠? 顿时,就有人yīn声阳气的道:“这位吃软饭的苏公子,你的皮就那么值钱?须知,你还没在侯府倒插门呢!” 这是一个棘手的家伙。十分有文化。一张嘴就是“倒插门”这种双关典故。阿呆不懂“倒插门”具体是什么意思,但是听着那人yín邪猥琐的腔调,觉的不是什么好话。 沈飞踱步过来,手中折扇轻挥,排开众人,径自逼视那人。忽而大笑,道:“早听说三皇子殿下英姿雄伟,异于常人。再看这位仁兄皮肤白皙,模样俊俏,眼波含情,如白兔一般温婉可人,想必深得殿下的欢心喽?不知三皇子殿下‘倒插门’的手段究竟如何?竟让兄台如此敏感?” 阿呆暗自感叹,心想这沈飞不愧是根正苗红的大贵族出身,说话含蓄蕴藉,句句都是微言大义。实在妙到毫颠。于是向沈飞暗地里比划了一下,道:“十招。不再小气了,十招!” 看样子,他是准备下血本了。这让沈飞很满意。三皇子的身份虽然很高,但毕竟不是皇帝也不是太子。他的影响力,当然不如阿呆的十招武功。毕竟,阿呆胡乱吹几句牛,都能让侯爷的境界更进一步,何况是他悉心传授的具体招式呢。想想看吧,白衣太傅叶西灵仅仅凭借祖上所传的半招“一剑西来”,便在天下闯出赫赫声威,除却武安侯,无人可与之颉颃。阿呆所学,就算比不上《真仙诀》所载武功的jīng微神妙,总归也应该是一个层次上的武学,他总不好意思故意灌水吧? 至于三皇子嘛,反正自己家轮不到自己袭爵,他们家轮不到他继位,鸟他做甚? 此时,夜sè正好。有资格在水滨栈桥这边聚会的人已基本上陆续来齐。到场诸人,论身份,以荣亲王世子云凡、和亲王世子云诚最为尊贵。栈桥周围并不宽敞,拢共就置了五六张雅座。云凡、云诚各自独坐一桌,俱都漫不经心的品茗。 听了沈飞的话,云凡只是微微一笑,轻轻吹了吹碧瓷杯。云诚却皱了皱眉头,抿了一口茶水,轻声道:“沈二,最好注意下你的言辞!” 沈飞白了他一眼,也学着他的样子,眼睛只围着jīng致的茶杯打转,浑不抬头:“你为你的堂兄着想,我也须为我妹子说话。更何况,你这位‘男嫂子’语带机锋,是欺我侯府洁身自好,不懂你们皇室的调调?” “男嫂子”三字一出,直如叶西灵惊天一剑,刺得诸人哗然一片。顿时有人哄堂大笑,有人窃窃私语。沉稳如云凡,也是一愣,差点将一口滚烫的热茶呛了出来。唯有几位单纯的大小姐,不知何意,互相问道:“嫂子不都是女的么?” 沈飞认真的解释道:“非也非也。咱们普通人家的嫂子自然都是女的,不过三皇子身份尊贵,最喜欢角sè扮演类的游戏……” 云诚听他越说越离谱,不禁动怒,重重的放下茶杯,冷喝道:“奴大欺主,真以为武安侯能一手遮天了?” 沈飞霍然站起,逼视云诚,一字一顿的问:“你说谁是奴?”云诚亦与他针锋相对:“我只知流云帝国的主人,还是姓云的。” 一场贵族间的争执马上要演变成一场政治事件。外圈周围看热闹的小贵族们暗骂了一声扫兴,便有人陆陆续续的离去。这种顶级势力的较量,他们没有资格参与,甚至没有资格见证。一个言行不慎,一个多嘴失言,便是抄家灭门的大祸。 霎时间,全场寂静无声。只有萧雪手中牵着的小乖,饶有兴致的看着正互相冷眼相对的二人,陡然间冲云诚“汪”的大叫了一声。 可惜的是,除了阿呆,没有人在意小乖的心事。镇国公家的狗,虽然很金贵,但也不至于拥有参政议政的资格。 第二十八章 敢打小乖吗?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空气似乎都凝滞了。小乖一叫过后,见没有人哄它,觉得很失落,于是继续啃阿呆的手指。萱萱xìng子最傲,听了云诚直斥她武安侯府为“奴”,就要发飙。云凡知她素来娇蛮,说话没轻没重,顿时止住她,抢先道:“诚弟!怎么说话的?陛下与武安侯爷虽有君臣之名,却也有兄弟之义。我流云帝国这八千里疆域,都是在场诸位的先祖前辈们浴血打下的。先帝也曾说过,这江山乃我云氏与诸家共掌。” 这话说的甚为妥帖,既给足了武安侯面子,又能让诸位皇室之外的人心中不生芥蒂。虽是唇枪舌战,云凡云诚二人却高下立见。顿时显得和亲王府卑鄙下流,荣亲王府却高风亮节了。 云诚见云凡发话,目光一凛,便不再接口。他素知这位堂兄的手段。二人虽都是先皇血脉,xìng子却并不对路。何况荣、和二府职司不同,两家王爷在朝堂上,也是面和心不和,明争暗斗,不可开交。 一时间,双方俱都无言。诸人都知这仅仅是开胃菜,大餐还没上呢。是以谁也不肯先动筷子,都闲的无聊,将一盏茶品的啧啧有声。 只有阿呆很忙。一只手被小乖啃着不放,另一只手被萱萱拉去,在他手背上画乌龟。 乌龟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女人也是一种很神奇的动物。画着画着,萱萱那修长的玉指便陷在了阿呆的手心里,再也不肯出来。云凡眼光瞟过,冲萱萱连使了几个眼sè。可萱萱一心都系在了阿呆身上,对于云凡的示意浑未察觉。 云凡很急。他可以不顾及云诚,却不能不顾及三皇子的面子。他们只是一个爷爷而已,又不是一个爹。皇爷爷早已龙御归天了,皇伯父却chūn秋正盛呢。 月光似乎又亮了几分。一阵爽风袭来,夹杂了几分暗香。这香味乍一闻不过是寻常的脂粉味儿,细辩之下,却不一般。沈飞嗅了几口,厌恶的捂住了口鼻,低声道:“唔,男人的体香味儿。” 阿呆闻言愕然,不禁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衣袖。除了小乖的哈喇子味儿,便是萱萱身上散发的那股奇异的幽香。于是纳闷自语:“男人也有体香?除非是修炼了失传已久的‘葵花阳龙袖桃典’!” 沈飞向来对阿呆口中偶尔透露的种种神妙武学极为痴迷,平时千方百计的也套不出来,就差派个暗哨去记录阿呆的梦话了。此刻阿呆主动谈起,沈飞却似乎没有听到。他随着众人站起身子,看向了湖心。 湖心远处,三皇子周身缭绕云气,在一干人的簇拥下,朝栈桥缓缓移来。脚下画舫与碧波相接,浑如一体。远远的,只见三皇子身穿白衣,披一领鎏金淡黄sè披风,宛若踏波登萍而来。 毕竟身份尊贵,隶属三皇子一派的人自不消说,连云凡诸人,也都起身拱手相迎。三皇子遥相致意,颔首还礼。离栈桥还有十丈的时候,画舫上有人放下片片踏板,搭成一道浮桥。侍者张彪躬身开路,三皇子微撩披风,信步上岸。 十丈的距离,当然不用用浮桥垫步。略微有些轻功底子的人,都可以踏水而至。三皇子师从白衣太傅,尤擅轻功。此刻却偏偏不露半点功夫,其稳重如此。 阿呆将手指从小乖口中抽出,缓缓的站起身。他虽然很烦三皇子,也知道三皇子很烦他。但是他不想表现的很没礼貌——沈重阳尊重叶西灵,然后想再打败叶西灵。而阿呆,准备先尊重三皇子,然后再羞辱三皇子…… 二人的目光终于相接。碰撞出的却不是爱情的火花。 侍者张彪的伤还未好,牙齿也还没来得及镶上。有主子撑腰,他迫不及待的想要报一箭之仇。于是喧宾夺主,率先发难:“敢问苏公子,可有爵位在身?可曾考取功名?可是高人弟子?见了殿下,为何不跪?” 阿呆不搭理张彪,而是指了指身后的小乖,莫名其妙的问三皇子:“你敢打小乖吗?” 三皇子一愕,不明白阿呆究竟何意。他和阿呆首次相见,虽然“别来无恙”之类的客套话不用说,但也没有第一句就问敢不敢打狗的。随即反应过来,朝萧雪笑道:“那可不敢。雪妹子的爱犬,我若打了,镇国公岂能饶我?” 阿呆道:“这就是了。我也不敢打他。” 这个“他”,显然指的是侍者张彪。三皇子会意,厌恶的撇了张彪一眼,只用了一个字就打发了他:“滚。” 张彪恶狠狠的瞪了一下阿呆,灰溜溜的退下。障碍扫清,二人的目光再次交接。片刻之后,阿呆惨败。他实在受不了三皇子的眼神。不是太过凌厉,而是太过温柔。马上就要打架了,你还这么含情脉脉的盯着我,搞得一会都不好意思下手了。 于是阿呆看向三皇子的背后。他身后站着四个随从。清一sè的白衫白鞋,脸上还抹了淡淡的白粉,男人体香便由此而来。那四人俱都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一看就不是正经男人。他们本来还对阿呆抱有敌意,见阿呆一眼扫来,脸上却都一例挤出了尴尬的笑容,偏偏眼神却依旧敌意不减。好生诡异,令阿呆不禁毛骨悚然。 阿呆这个不争气的家伙!萱萱对阿呆的表现很不满意,忍不住哼了一声。三皇子转眼看向萱萱,见萱萱的手仍牵着阿呆的手臂,不由得眉头一紧,随之舒展,温声道:“多月不见,萱妹作如此打扮,英姿飒爽,别有风情!” 萱萱笑道:“那是自然。我又不比起殿下身后的这几位千娇百媚的模样,只能换个装扮咯。” 三皇子对萱萱的讥讽浑不在意,信步走到最zhōng yāng的那张空桌前,端起一杯早有人沏好的妙茶,却又不喝,停在半空,环视诸人。道:“南湖有绝sè,分属你我。” 阿呆道:“身边有佳人,却只属于我。” 三皇子微微一笑,手指天边月,袖拢南湖风。顾盼之间,目露jīng气:“清风明月,不用一钱买。如此雅境,如此雅事,苏兄却和我谈女人。俗也不俗?” 老实说,三皇子的卖相着实不错,至少比阿呆要帅上许多。可他说话云里雾去,阿呆早就不想和他扯淡了。今儿是争女人来了,又不是研究哲学,你是要搞哪样?这吐词含章,是要比比文采? 阿呆只是失忆失眠,又不是失明失聪,这多rì来,在侯府也读了不少书,颇记得一些典故。除了长相,他不想在任何一方面输给三皇子。于是索xìng也卖弄起来:“话虽如此,巫山处处可寻,神女却不是哪里都有。” 三皇子道:“神女生涯,原本是梦。小姑居处,何曾有郎?” 阿呆道:“微生尽恋人间乐,只有襄王忆梦中。” 三皇子道:“岂知为云为雨处,只有高唐十二峰?” 所谓“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世人皆知,流云帝国开国大帝自高唐山发兵,据说有十二峰中的仙人相助,终于铸成百年不朽的基业。三皇子引此一句,意味深长。是要告诫阿呆,在流云帝国里,能为云为雨的,终究还是他云氏一族。 脸皮虽未撕破,气氛却陡然紧张起来。“高唐十二峰”据传是仙人所居,向来就是一个禁忌话题。听三皇子提起,在场诸人,心中莫不一紧。 “碧城十二曲阑干,犀辟尘埃玉辟寒。阆苑有书多附鹤,女床无树不栖鸾。”萱萱突然开口,轻启樱唇,微绽莲颗,吟声婉转。“殿下提及高唐山,是要借十二峰的名头压过我碧城阆苑么?” 众人皆知,沈萱极少在家。平rì都在一个神秘的门派内修习。然而究竟是在哪里,除了侯府,外界无从得知。就连阿呆,也不知道萱萱究竟跟着何人修行,修的又是什么功夫。 碧城阆苑,也是一处极为玄秘的所在,名气不在高唐山之下。这两处,都是流云帝国境内最富盛名的仙山道场。不过,固有传说,谁也没当真见过仙人临凡。 云诚冷笑道:“碧城阆苑,仙家胜地,好大的名声!今rì方知武安侯府的大小姐还是碧城传人。敢问大小姐,世间可否有仙?若真有,十年前,叶太傅单剑闯碧城,连破十二关时,仙踪为何不现?” 沈萱无言以对。愤愤的骂了一声“无耻”。身为碧城传人,她自然知晓门内的一些旧事。当年叶西灵因为某些原因,单身闯上仙山。因碧城高手尽外出办事,竟无人可阻那西来一剑。后来才有沈重阳一怒之下,与叶西灵大战一rì一夜之事。 阿呆不知道这些秘闻,见萱萱吃瘪,也懒得再虚与委蛇,径自走到三皇子面前,道:“我只问你,什么时候退婚?” 三皇子亦针锋相对道:“我只问你,这苍茫大地,究竟谁主沉浮?” 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这是一句至傲至狂的话。寥寥九个字,却显现出何等的霸气,何等的气魄。傲而不嚣,狂而不妄,吞吐之间,宛若风雷之宏音。听得三皇子如此发问,诸人眼前俱都忍不住浮现出开国大帝亲率千军万马,定鼎山河后会盟各国君主时所问出的这么一句。想起沈重阳昔年开边拓土,一rì之内连斩敌将二十八员,三月之内攻克敌城五十三座后,长剑遥指敌都时所问出的这么一句。想起叶西灵剑挫碧城诸位高人,自十二仙关从容归来后所问出的这么一句。 然而,此刻这句谁都烂熟于胸,却谁都不敢说起的话,却从三皇子口中说出。喝问的对象是来历不明的阿呆,地点是风月之地南湖。使得这句话,隐隐之间,变了味道。三皇子身份非不尊贵,手段非不高明,然而,比之开国大帝、武安侯、白衣太傅这三位,却还差的远。 凭你三皇子,也配说这话?沈飞嗤之以鼻。 阿呆忽而扬眉,望向天边明月,悠然道:“我亦有一诗,请你品鉴一下,比你先祖词如何?瞧螟杀敌蚊眉上,蛮触交争蜗角中。何异诸天观下界,一微尘里斗英雄?” 天地何其广袤浩瀚,流云帝国幅员虽大,置于无垠宇宙之中,亦如同太仓之一粟,沧海之一舟。区区弹丸之地,也敢叫嚣“谁主沉浮”?阿呆觉的很可笑。 然而,包括萱萱在内,在场众人亦觉阿呆很可笑。谁不知道你阿呆是个失忆症患者,连名字都是大小姐给取的,自到侯府以来,足迹未曾出过dì dū。万卷书未读,万里路未行,居然也敢在这里冒充绝代高人。还“何异诸天观下界”呢,你阿呆所见所知的,也不过是侯府高墙里那四角的天空吧。 世间事,过犹不及。吹牛太过,便成装逼;装逼太深,便成低俗。而低俗的人,往往容易被贵族们看不起。他们折的是章台柳,赏的是御苑花,听的是瑶台曲,饮的是南湖茶。虽然本质都一样,加上种种名目,便立显高贵。这帮子注重品位的人,你要他们和一个爱吹牛装逼的低俗人相处?那简直是个笑话。顿时,便有人替萱萱感到惋惜,萧雪更是一把将她从阿呆的身边拉过。拉到了小乖旁边。 惟有小乖,忽闪着一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对阿呆依依不舍。也只有它,对阿呆的说法深信不疑。毕竟,当rì阿呆模仿的那一声狗叫,气势非凡,简直有哮天之势。若未曾真个听过天狗吠声,焉能学的出来?狗眼看人,源自生理;人眼看人,源自内心。 心若通透,窥一斑纹而知全豹;心若蒙塞,望一井口而道周天。 华灯已上,栈桥周围光影迷离。照得周围影影绰绰。阿呆突然有一些眼花。风飘灯摇,一束光打过,将阿呆周围照的煞白,却唯独照亮不了他自己。世界似乎一分为二。阿呆失神,看向萱萱。萱萱的脸上虽不如他人一般带着挪揄嘲讽,眼中也依旧有一缕情丝系在自己身上,但她终究没有站在自己身边。 “我自何处来,来此为何事?”阿呆陡然想起这个问题。顷刻间,天外雷音滚滚,乌云弥散,遮住了那轮明月。 一道电光划破苍穹,似乎在天幕上撕了一条裂痕。竟而久久定格。那电光比太阳还要耀眼,刺得诸人闭目。习惯了黑暗,又哪能适应这突如其来的光明? 阿呆一怔,举头直视天空。他不怕电光刺目,因为他的眼睛比闪电更加明亮。 片刻之后,天幕上的裂痕缓缓弥合。夜空如旧,众人睁开眼睛,只觉月亮又圆了三分,星辰又坠了几颗。 而阿呆,却消失无踪了。无人知他何处来,亦无人知他何所去。 “该死的狗呆、臭呆、笨蛋呆!连三皇子都比不过,居然逃跑了。”阿呆与三皇子之争,以完败告终。沈萱愤愤嘟囔,好生没趣。以为阿呆吹牛被人戳穿,脸上挂不住,于是溜回去睡大头觉了。便也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同萧雪打了个招呼,怏怏不快的回府去了。 反正,明天她是没脸见人了。这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流言传播的比什么都快。等不到天亮,三皇子完虐苏无尘的事儿便会传遍整个dì dū。“武安侯家的大小姐看上的那个苏无尘啊,最爱吹牛,可见出身低微。居然也yù与殿下试比高?终究是大输文采,绝逊风sāo喽。”她似乎看到了叶西灵挪揄着朝父亲打趣,看到了云诚调侃着嘲讽哥哥,看到了汉中侯夫人拦下姨娘的马车,优雅的用扇柄挑开绣帘,问一句“贵府的苏公子,近来可好?” “姓什么不好,姓张姓李,姓猫姓狗不好啊。偏偏姓了个‘苏’,这下输惨了吧?”萱萱同沈飞挤在一辆大马车里,开始总结失败的原因。末了,还高屋建瓴的归纳了一句:“亏你还是当哥的呢。他这么爱吹牛,都是跟你学的!” 附注:这章里面剽窃了好几句前人诗,比较驳杂,又都很常见,就不一一注明了。大家知道不是我写的就好。这几天在读李商隐,所以引的多一点,不全是为了卖弄,有时候纯粹是不自觉就写进去了。幸亏玉谿生诗比较隐涩,俺可以随意扭曲捏造。如果是陆游,张口就是“王师北定中原r씓铁马秋风大散关”之类的主旋律诗句,那就不好玩了。 此外,写到现在,也有差不多十来万字了。目前还没有半途而废,编不下去的迹象。可能故事的构架还没有搭建好,有部分文字也比较恶俗。但整体来说,我本人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这种风格的玄幻小说,别人没写过。哎呀,其中有几段,连我自己都忍不住读了好几遍,边读便怕腿:“这厮写的太好拉!” 第二十九章 玉玺莫寻龙遁处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找!挖地三尺也要把他给我挖出来!总之,活要见人,死要鞭尸!”侯爷焦头烂额的回到府中时,天sè已经大亮了。没想到,刚进家门,就被蹲在门口蹲了一宿的萱萱揪住,说是阿呆被三皇子气的失踪了。侯爷今天心情十分糟糕,顿时大怒,叫来沈飞,发布了这么一条指令。 都他妈给老子玩失踪!侯爷踉跄着向书房走去,嘴里低声咒骂着。身后跟着不依不饶的萱萱。 书房里没有书。仅有一盏青铜兽角灯,一方玄铁案,一架太师椅。案上铺宣纸一幅,笔架吊玉笔一管。只是砚台里的墨迹早已干涸——自窥破那层玄境以来,他便知道已不再需要以那个“势”字静心了。他来找的,是他的刀。 碎星刀已被他抱在怀里。让他觉得踏实了许多。 看着沈重阳匆匆归来又匆匆离去的背影,沈萱心中大急。以为父亲是要去砍了阿呆。 dì dū很大,皇宫与侯府相距甚远。沈重阳一步跨出,便是十丈之间。不多时,他已来到禁城门前。入眼的是一抹白。禁城宏伟,门高数丈,叶西灵抱剑斜倚在门楼下。身躯显得更加清瘦。也只有沈重阳知道,这清瘦的躯体中,蕴含了多少力量。 “还没找到?”沈重阳沉声问道。 叶西灵从袖中摸出一张纸:“找到了这个。”上面写了一幅潦草的字。 “玉玺莫寻龙遁处,黄袍终著岁寒身。” 昨rì宫中议事,沈重阳无赖的说出“女儿我不嫁了”之后,没想到云帝陛下反应异常激烈:“那好,这皇帝我也不做了。”说完,拂袖而去。 沈重阳觉得云帝很无聊。这多年来,每当二人政见不和时,他都会以退位相威胁。这一次,他决定不再妥协。 又与叶西灵扯了一会之后,他决定回家睡觉。可哪想刚出宫门,便被一名慌慌张张的内侍总管叫住:“陛下,陛下他不见了。”这位张总管,正是侯府二管家的弟弟。 八成,又是陛下安排的托儿!侯爷懒得听一个说话像鸭子般难听的人开玩笑,掉头就走。 背后传来张总管嘶哑的叫声:“陛下在小人值内失踪,小人罪无可赦。请侯爷转告我兄,好生照料老母!” 侯爷霍然转身,依旧晚了半步。张总管失职责重,早萌死志。来时袖藏匕首,此刻已引刀自刎了。 张总管的血没有白流。至少让侯爷相信,这事儿是真的。云帝虽然很无聊,却很有爱,绝不会因为为了吓唬自己便让一个得力的总管去死的。就算他的声音再难听也不会。 甚至来不及替这个可敬可佩的总管收尸,沈重阳仓促的朝尸身深躬一礼,便又匆匆赶回了宫中。他没有去找云帝,而是径自去见叶西灵。叶西灵一直未出宫门,一定比自己先得到消息。如果连他都找不到陛下,那就说明陛下不是在玩躲猫猫,而是真丢了。 汗水早已沁湿了叶西灵两鬓发丝。滚龙镶黄袍也被他甩在一旁,露出了里面白的刺眼的衣服。见沈重阳匆匆赶来,叶西灵霍然从椅子上站起,问道:“陛下即位多少年了?是不是二十三年?” 沈重阳亦问道:“二十三年前,我还未曾袭爵。当年你是太子太傅,‘空棺案’由你亲办,可还有见证人活到如今?” 叶西灵摇头:“当年的见证人,已被我亲手杀光。秘存宗人府的卷宗,我已取来。”说着,从怀里取出一个黄油布层层包裹的包袱。 沈重阳接过包袱,手中白雾升腾,幽光忽现,布包上燃起紫焰,顷刻间化为灰烬。“你已看过,我便不必再看。” 二十三年前,先皇驾崩,举国哀恸。当时云帝还是太子,有人不满他即位,夜袭停棺灵堂。虽未能格杀云帝,却一掌破碎棺椁,赫然发现椁中金棺空空荡荡,竟没有大行皇帝的遗体!止有一幅白绢,上书:“金阙玉殿非仙土,二十三年弃置身。圣主不劳千里召,嫦娥何惜一枝chūn?只有安仁能作诔,何曾宋玉解招魂……”后半幅白绢被掌力所毁,已无从分辨。 那夜,叶西灵血洗dì dū,将涉嫌人等全部格杀。“空棺案”从此成为难解玄秘。 沈重阳沉吟道:“先皇在位,也是二十三年……不对,除了太祖皇帝,历代先皇,在位都是二十三年!” 二十三,其实是一个极为普通的数字。因为普通,更令人无从琢磨。沈重阳当然不会天真的相信每过二十三年,便有一位皇帝因与臣子怄气而避位离宫。 高唐有十二峰,碧城有十二曲阑干,官职有九品,武道分七重,叶西灵有四名弟子,沈重阳有三个小妾……沈重阳与叶西灵二人一夜无眠,掰着指头将能想到的数字算了个遍。依然找不到任何与二十三有关的痕迹。天sè破晓时,叶西灵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嘴里念念有词,随即又摇头道:“不对,还不是二十三。” “什么?” “一呀嘛一五六,一呀嘛一五七,马兰开花二十一。” 虽然事情紧急,但沈重阳还是几yù失声大笑。这首十分弱智的童谣从叶西灵口中认真的吐出,显得分外滑稽。白衣太傅何许人也?居然也知道这些儿歌。 搜寻身边的数字无果,二人又开始从前人遗句中追寻。你念一句“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我接一句“万物静观皆自得,四时佳兴与人同”,凡此种种,几乎又将带有数字的诗句罗列了个遍。突然,沈重阳摆手打断,道:“想起来了,我府中的苏无尘,曾有几句。” 山水争留文字缘,脚跟犹带九州烟。现身莫问三生事,我到人间廿三年。 这诗是阿呆闲时同府中清客联句所留。尾两句颇具禅意,是以侯爷一览之后就熟烂于心。 叶西灵眼前陡然一亮,问道:“苏无尘,就是前rì接我一剑的那个青年么?” 侯爷点头,似抓住了救命稻草,忙道:“我去把他叫来。” 没想到,当他匆匆赶回府中时,却看到萱萱蹲在大门口,眼睛哭得通红。一问之下,方知阿呆也失踪了。昨夜南湖乘夜离去后,根本未曾回府。 女婿本就靠不住,未过门的女婿更是白眼狼。关键时候居然一风吹了,气的侯爷直yù骂娘。 人间找不到,那就只有上山了。沈重阳取了碎星刀,临出门时又拐了个弯,将阿呆写诗的手迹揣在怀里,便急匆匆的赶到禁城去见叶西灵了。 “玉玺莫寻龙遁处,黄袍终著岁寒身。” 这字幅没有落款,也无需落款。字迹本身便是招牌。放眼天下,沈重阳还没见过写字能比云帝写的还丑的。 不过,字虽丑,云帝的人品貌似要比先皇强了不少。他只留下这两句,直白明了。不像先皇的遗笔,被人毁了一半还有那么长,并且都是杂七杂八,剽窃前人的句子。 从这两句来看,云帝的意思很简单:不要找我啦,干皇帝很辛苦的。 后宫佳丽那么多,大家都很理解你的辛苦,可就算撂挑子,你总该把工作交接一下吧?你老子临走的时候,好歹还立了一个太子! “依我看,他八成是上山去了!”沈重阳笃定道。 山有很多,值得皇帝抛下江山去登的,却只有那么一座:岂知为云为雨处,只有高唐十二峰! “我去山上找找。”叶西灵道。 沈重阳卧蚕眉一扬:“当年你在碧城阆苑出尽了风头,今rì合该我去。” 向那些变态找茬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儿,叶西灵也懒得和他争。只是淡淡问道:“宫中事,当如何?” “陛下秘巡边疆,太傅辅政,皇子监国。” “皇子为谁?” “反正不能是三皇子。” “你若回不来,又该如何?” “让她绣一方雪蚕帕,覆在我坟前。” 声未落,沈重阳的背影已模糊不见。远远的,一张纸随风飘来。正是阿呆当rì的手书。“现身莫问三生事,我到人间廿三年。” 廿三年,廿三年。叶西灵低声重复。早晨的阳光将他的身影拉的极长。 清晨的南湖,游客并不多。然而,叶西灵却觉得南湖的晨光比夜sè更美。纯净的阳光洒在碧蓝的湖面上,泛起点点碎鳞。栈桥四首无树,一排雕龙石柱平添了几分古意。cháo湿的空气中还残余着脂粉茶香。这味道似曾相识。 深深的嗅了几口,叶西灵遥想昔年。在自己的少年时代,有多少次曾在这南湖夜昉流连。手中折扇,也曾挑起多少姑娘粉嫩的脸颊。流光倏忽,昔年的翩翩白衣少年,已变成威严沉稳的当朝太傅;那柄折扇已蒙尘多年,他凭剑所挑起的,也换成了敌人的头颅。 二十三年前,叶西灵追击夜袭先皇灵堂的暴徒,追至南湖夜昉。暴徒匿水而遁。叶西灵长笑震空,一袭白衣掩盖了整片夜sè。国在大丧期间,百姓不许点灯,州官可以放火。当夜在南湖游乐的贵族们依旧不少。见叶西灵挟无尽杀气而来,尽皆惊慌失措。“诸位不必惊慌,且为叶某斟茶一盏,看我为诸君助兴!” 言未毕,剑先动。西来一剑锋锐无匹,犀利绝世,如一挂银河倒入南湖碧波间。剑气自长空而下,血光自水底喷涌。 叶西灵并未饮下那盏茶。秋水剑归鞘之后,众人奉承声一片。叶西灵登萍踏波而去,南湖深处回荡着他清冽的声音:“风月多情君自便,江山太重某来挑。” 八千里江山已在他肩头压了二十三年。却未能将他的脊梁压的佝偻。如今云帝已去,沈重阳亦远赴高唐。三根天柱已坍塌了两根,剩下一根还需要坚守么? 回望南湖,烟波浩渺。叶西灵目之所至,便有一尾锦鲤浮出。秋风骤来,水波不兴。南湖水如镜面般凝固了。镜里别有乾坤,水草、鱼虾、沙石如墨如彩,变幻无端。映出了高唐十二峰的缭绕云雾,映出了碧城十二曲阑干的楼台仙阁,最终化成了一个极为宏大的“势”字,陡然刺破镜面,冲入苍穹。 二十三年前,我凭“借势”,击杀了来历莫测的袭灵恶贼。十年前,我凭“化势”闯进了碧城仙关,亦闯进了“造势”秘境。今rì,终于“造势”大成。叶西灵低声自语,抬头直视天际那轮红rì。阳光已渐渐炽烈,却再也无法映入叶西灵的双瞳。 “剑去。” 怀中秋水剑发出一声锵然龙吟,自行跃在半空,围着叶西灵飞了数匝,直直坠入南湖清泉。“我已不用剑,你还用刀么?” 空空的剑鞘极古,上面的漆彩已褪的斑驳。叶西灵轻抚空鞘,取出一副黄旧的帛。上面密密麻麻的绣满了小字。 如同秋水剑一样,叶西灵曾经视“真仙诀”重逾xìng命。世人都在揣测,当白衣太傅一剑压的天下人失音的时候,他在私下里,又为此付出了多少心血汗水。说不定也曾如寻常武师那般,为了练剑,磨钝了多少利刃。殊不知,叶西灵极少练剑,他只炼心。心驭气,气通神,神御剑。真仙诀上所载法门固然神妙,可如今,他已走到炼心的极致,他已做到御剑的极致。先祖的路已被他远远的抛在身后。 所以,真仙诀也成为他修行的桎梏。 “万物何所出?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道远德高,人所能摹者,物也,势也。物为实,势为虚。实千年而损,虚万古不变。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故善用势者,能因rì月之盈缩而动,风云之变幻而趋……” 秘诀玄奥,叶西灵每吟出一个字,那字便放佛有了生命,自帛中浮起,化为一道乌光铭入栈桥旁边的石柱上。 秘诀不再“秘”,从此,它属于世人。从此,他不再寂寞。 寂寞都是自找的。鹰翱翔于高天,所以鹰寂寞;虎潜伏于深林,所以虎寂寞。小姐幽居闺阁,所以小姐寂寞;如来高坐佛龛,所以如来寂寞。叶西灵也是如此。 “舟来。” 一首竹篾小船的脱锚漂来,叶西灵登舟而去,隐入南湖秋水间。沈重阳的嘱咐被他当作了耳边风。 那夜,曾有一道闪电撕裂南湖夜幕;那rì,曾有一袭白衣永驻世人心间。 第三十章 黄袍终著岁寒身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叶西灵登舟去后的第五rì,栈桥边的石刻终于被人发现。 发现的人不是一个武者,而是一位书生。武者都很忙,忙着打架,忙着修行,忙着追寻传说的绝代高人遗留的仙山洞府,忙着觊觎别派密不外传的秘籍功谱,谁也不会无聊到跑去研究南湖边伫立千年、龙头雕的像个龟.头那一排石柱。只有通宵夜读的书生,才会在清晨南湖人际最疏的时候来透下气,散散心,嗅几口隔夜不散的茶香与胭脂味儿,幻想一下入夜后这里的繁华胜景,骂几句见识短浅、目中无人,只知纸醉金迷的权贵。顺便,再观摩一下前朝遗迹。 秋已渐深,晨风微凉。书生裹紧了洗的发白的儒衫,伫立湖岸,看着碧波依旧,而石刻沧桑,忍不住吊古凭今。他口中所吟诵的,或许是“影底河山频换世,愁中节物易惊秋”,或许是“人世几回伤往事,山形依旧枕寒流”,或许是“吴宫花草埋幽径,晋代衣冠成古丘”,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关键是,当他微微发酸的目光偶然掠过第七根,或者是第十三根石雕龙柱时,意外的在龙颈逆鳞处发现了一行行小字。 字迹极小,极不显眼。书生却感到十分惊讶。南湖为帝国胜景,栈桥周围又是三皇子的产业,向来不允许人们胡写乱画――毕竟那龙雕的就够丑了,要是上面再刻满了“某某某到此一游”之类的字眼,实在倒人胃口。 书生很高兴,因为在这类名胜古迹上题词留诗本就是他们这种文人雅士的专利。于是移步过去,仔细的用袖口拭去石刻上蒙着的露水。 上面刻的当然不是一首诗。然而,读着读着,书生的眼睛里却逐渐焕发出一种异彩。“好文章!” “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书生爱极了这篇文字,忍不住喃喃自语:“确是不刊之论。可惜,如此贤理,肉食者如何能懂?大约你也同我一般,yù为一‘子’而不可得吧。” 石刻上的字迹非古非今,恰似龙鳞上的装饰,浑然一体,分不清是何时所留。不过,如此妙文,竟没能传世,料想作者虽是高才大德,却籍籍无名。文章玄奥繁深,书生不解“势”为何物,而将“谋势”理解成了肉食者争夺权势的手段。 “未于青史读遗文,今rì唏然见此痕。词客有灵应识我,霸才无主始怜君。”书生不知一连读了多少遍,生怕自己记不住。从袖中掏出草纸,从髻上拔下一管竹笔,蘸了一笔南湖水,摹了一篇绝世文。 皇帝不见了,太傅不见了,武安侯不见了。dì dū乱成一团。唯一安静的地方是莲花山。 西上莲花山,所见的不是迢迢明星,亦不是满山莲花――莲花如果能开在山上,那天空也能飞王八了。事实上,莲花山和景山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丑。纵观整座山,没有一处石头能和莲花扯上一点关系。据说,这个名字的来由也颇有奇幻sè彩。前朝末代皇帝西逃都门,途经此山。在仓惶东顾之时,依然敏锐的发现这山很像一个撅着屁股的裸男趴在那里。宫中丰富多彩的夜生活让他瞬间联想到某一种一语双关的花。 可惜的是,由于逃跑实在太刺激,导致他记错了那花儿的名字。于是便有了这个高雅而极富诗意的名字――莲花山。可见艺术来自灵感,从来都不是刻意能搞的。但是,这也为后世的考证工作增加了很多难度。一些自前朝归降的史官不相信末代皇帝竟不学无术至此,居然能把菊花和莲花搞混。毕竟,按照末代皇帝那种生活作风,后宫里菊花夜夜开放,御池里莲花rìrì游赏,这样还能搞混,他还不如一头猪。 所以,史官们坚持认为,末代皇帝严于律己,在西狩时依然不忘刻苦学习,途径莲花山时,刚好温习到了前人的一首诗:“西上莲花山,迢迢见明星。素手把芙蓉,虚步摄太清。霓裳拽广带,飘拂升天行……”进而推论,前朝末帝并非如本朝史书中所记载那样,被开国大帝一剑斩于景山之巅,而是应仙人邀请,登天求道去了。 从此,莲花山声名大振。不但前朝的遗老遗少纷纷拜谒,连一些风水先生、相士、没有山门的道士、离寺远行的和尚们也在这里看到了灵气,寻到了仙迹,纷纷在这里建寺立观。 久而久之,这莲花山的“莲花”二字被人们说成了天尊头上戴的莲花冠,佛祖膝下盘的莲花台。 香火rì盛,游客渐多。已无人记得当年那些媚颜承欢于末帝胯下的菊花们。文人墨客忒没见识,当他们揽胜归来,或悯或讽的写下“不见玉颜空死处”、“小怜玉体横陈夜”这些句子的时候,却不知曾经有一群别样的人,他们忍辱负重的扭动迎合,终于让前朝末帝触景生情,yīn差阳错的为原本籍籍无名的小山包取了一个如此诗意的名字。 他们改变了历史,历史却遗忘了他们。只有阿呆还了他们一个公道。 有一次,沈萱与阿呆说起dì dū附件的景点,准备携手同游。在听完各地的传说之后,阿呆对唯独莲花山情有独钟。气的沈萱直想踹他:谁不知道莲花山出了名的丑,名不副实,又不收费。只有引浆卖车之流才会在没事时去烧香算卦。上流社会谁去啊。 阿呆却坚持认为莲花山这名气取的极好,含蓄委婉,深得古人风流蕴藉的真义。 “那山上的石头长的像乌龟!” “你不懂。” “那山上的假道士长的也像乌龟!” “你不懂。” “那你凭什么懂?” “你哥告诉我的。” 正巧,这时候沈飞来了。萱萱于是揪住他不放,问他到底告诉了阿呆什么。 “我只是告诉他三皇子在某些时候的一个另类的爱好而已。”沈飞那天很严肃。 “三皇子爱好什么?” “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阿呆举一反三,以三皇子为例,推导出了莲花山名字的起源。前朝末帝和三皇子一副德行,肯定不是搞混了。肯定是由那山的模样形似菊花而想起了菊花们的表情: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当沈萱郑重其事的将阿呆和哥哥共同的研究成果告诉侯爷之后,侯爷差点将沈飞的腿打断。 沈飞嚎叫了一晚上,阿呆乐呵了一晚上。一个让他有如此成就感的地方,说不定他会他看一看。 沈飞奉侯爷“活要见人,死要鞭尸”的命令,四处寻找阿呆不到,决定来莲花山瞅瞅。 莲花山如死了一般寂静,山上的和尚道士如死了一般躺着。 这下沈飞傻眼了。身在dì dū多年,一些极端的宗教分子集体游行、念经、静坐、**、发传单他都见过,就是没见过集体装死的。喊了几声,无人回应,气的沈飞想砍人。还是跟班的天才马夫包二皮机灵,他扯着喉咙吆喝道:“点长寿祈福灯、捐香油啦!”一连喊了好几声,除了滚荡的回音外居然无人答应。于是,包二皮笃定的判断道:“看来,是真死球了。” 道观风檐上一枚黄叶悠悠飘下,未及落地便化为齑粉。接着,山上无数道观、寺庙如流沙一般簌簌坠落,瞬间成了一堆堆细末。地上伏着的那些尸体像是突然间被抽干了水分,又被碾压成粉尘。 秋风袭来,扬起滚滚尘烟。然而包括沈飞在内所有人都忘记了掩鼻掩口。这场面实在过于震撼。良久,沈飞才从惊愕中清醒过来,蓄了一口真气,猛喝了一声,运起阿呆教他的最厉害的一招大手印,朝地下石板击去。 这是他武功突飞猛进、晋入二品境界之后全力发出的第一击。只听轰然一声巨响,厚实的青石板四分五裂,地下被打出一尺深的大坑。 然而,那些平rì里极有眼sè的、绝不肯错过任何一个溜须拍马机会的侍卫们这次却都没有捧场,颂扬一声二公子功参造化深得侯爷真传之类的话。甚至有人一时没忍住,颇为不屑的“嘘”了一声。 沈飞并没有恼羞成怒。因为那厮嘘的有理。比起适才所见的毫无声息间就震碎遍山庙、震死满山人的大手笔,沈飞这一下简直如同挠痒一般。 远处传来滚滚雷音,是无数巨石滚下山崖。反应过来的包二皮刚拍手叫了一声好,就被沈飞啪的一巴掌抽在了脑门上。如果真被包二皮叫出来“二公子功参造化一掌震塌莲花山”,无异于当场打脸。 “回府!”沈飞寒声道。像他这种不怕天不怕地只怕死的豪门公子,自然明白是非之地不久留。万一那变态觉得不过瘾,折回来再玩上这么一出,死了也没地儿说理去。 下山时,正遇到一行官兵畏畏缩缩的抱着脑袋趴在地上。为首的是dì dū禁军天字营副统领。沈飞没好气的朝他撅的像只鹌鹑一样的屁股上来了一脚。副统领如遇电击,一个懒驴打滚,使的是飘逸流畅至极。见是沈飞,这才谄笑着爬起来,道:“刚接到报案,说是莲花山发生了血案,刚赶到山下,就遇到了地震……” 似乎是为了佐证他的话一般,正好又有一块大石自山巅坠下,吓得副统领又要卧倒。 沈飞道:“你们是天字营,还怕地震?” 副统领笑道:“有侯府二公子在这里,别说天了,就连一个屁我们也不敢管啊……二公子自山上下来,不知那血案,可有见证人?”说着,招呼手下拿来笔墨,装模作样的就要笔录。 沈飞心情极度不好,一把将纸张扯过,撕了个粉碎。不耐烦的道:“山都被震碎了,你还想见活人?” 副头领打了个哈哈,道:“那是,那是。”偷窥了一下沈飞脸sè,又神秘的道:“上次太山地震,钦天监说是应在东宫。我瞧着,这次是应在南府吧?” 沈飞惊讶的瞄了他一眼,觉得这货实在是个高人。溜须拍马的水准比包二皮等人高了十万八千里。南王府是三皇子的府邸,连地个震副统领居然都能拿来攻击一下,可见父亲确是慧眼识人,不枉当年提拔他。 “不是地震。只是有高人放了个屁。”沈飞想起山巅情形,犹自心有余悸。忍不住诋毁了一下暗中出手的绝代高人。而副统领却毫不识趣,仍旧喋喋不休:“上报时说是莲花山被人一屁崩塌了,这不合适吧?” “你放屁!”沈萱啪的一声将茶杯摔在地上,嘴里迸出了这三个字。 “你说对了,我还真就是放了一个……”吞吐了半晌,那人的屁字终于还是咽下去了。这里是侯府客厅,虽然除了沈萱没有外人在场,但是要说出一个屁字,终究还是不雅。 “想不到六师兄你还是顾忌一点颜面的。那你杀人毁山的时候有没有注意自己的形象?”沈萱死死的盯着那人,眼中似乎要喷出火来,咬牙切齿的反问道。 被称为六师兄的那人毫不在意,伸掌凭空虚招一下,客厅中堂两侧悬挂的条幅对联便到了他手中。 六师兄便伸指临摹那副字,便漫不经心的道:“那倒不会。我杀人时,就算变成一只王八,也不会有人注意。因为他们看不到我就已经死了。”“倒是小师妹,我不好对你出手,所以要讲究一下咱们碧城弟子的风范。” 沈萱的脸sè很苍白,自从阿呆失踪后,她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觉了。听了六师兄的话,不禁冷笑道:“你手段通神,若要逞威,世间尽有许多真道士、真和尚。也尽可以约叶西灵去景山试剑。为何非是莲花山?” “只怪这山名字取的不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不蒙尘垢,很容易让我想起另外一个名字。”六师兄眼中锋芒渐盛,终于演化成无尽杀机。 “谁?大师兄?你就是他的小乖!”沈萱哼道。 “大师兄时时都在我心。我想起的,是苏无尘。” 听到“苏无尘”这三个字,沈萱的瞳孔急剧收缩。良久,才恨声道:“是柳芙蓉让你把阿呆掳走了?” 六师兄一楞,没有反应过来。在他心中,大师兄便是大师兄。惊为天人,高深莫测。除了师门长辈,任何一个人叫出“柳芙蓉”这个十分女xìng化的名字都是对大师兄的亵渎。碧城阆苑本就高高在上,超越世俗。他们的大师兄,决不允许因为名字而被人幻想成一个娇滴滴的含羞带怯的小媳妇。 桃花影落飞神剑,碧海cháo生按玉箫。当rì,阿呆被侯府清客钟先生纠缠的紧,迫不得已,写下了这幅对联。钟先生对这幅字的评价是“飘若惊鸿,矫若游龙”。于是便被当作范本,一直挂在侯府客厅的中堂上。旁人不知,以为是侯爷珍藏的前代书圣真迹,只敢远观,不敢亵玩。六师兄却毫不避讳,大模大样的凌空取来,细致临摹。似要从这幅字的行笔运气上来窥破苏无尘的武功心法。刚临摹到“剑”字时,只觉此字好生怪异,一看便忘,竟无法摹出。纵是用本门心法强行贯注一道剑意,写出来也是似是而非,不及原作多矣。这时,听到沈萱竟然直呼大师兄柳芙蓉的本名,一愣之下,手势立缓,连行气都凝滞了。 练字如练剑,贵在一气畅通。阿呆的这幅字,看似寻常墨宝,实则其中蕴含着他所理解的“势”。当rì钟先生所临,不过是字迹笔画,而六师兄却妄想从中参悟出阿呆的武学。想那一张薄纸,又不是刻意为之,能承载多少力量?他用本门心法与阿呆的“势”对抗,自然能稳稳压制。此番行功不顺,失去了力量的源泉,骤然变成了他与阿呆纯境界意识之间的较量。 阿呆的字似乎有了生命。幻化扭曲,时而厚重如渊如海,时而迅捷如光如电,最后,竟叠化出一串串神乎其神的剑招来。无象之势化为有形之招,更令六师兄如坠魔障。浑浑噩噩之间,他放佛来到了莲花山绝颠,那被他震成粉末的建筑、山石、人物全都复原如初,继而变成了千千万万个苏无尘,持剑朝他攻来。他的灵海中不断闪现出碧城剑势,仓促中哪一招可以破敌,哪一招可以闪躲,哪一招要攻敌所必救,哪一招要防己所必防……心力交疲之下,顷刻便大汗淋漓。 汗水浸湿了他的衣衫,浸湿了他的发丝,滴到了他的眼眶、嘴角,而六师兄恍然未觉,整个人如雕像一般站在那里。唯有一双瞳孔,时而空洞无光,时而活泛有神。 “茴香豆的茴字有四种写法……剑字有二十七种写法……我碧城阆苑有一百四十套剑术…….‘雨过河源剑’共六十八招…….‘星沉海底式’失传了七招……”各种信息纷沓而至,杂乱无章的涌入六师兄的灵海。还未及消化,阿呆所留剑意又逼迫而至…… 沈萱见六师兄好像傻了一样,嘴里神神叨叨的念着本门的一些招式,一会是“我使一招‘星沉海底’转‘有书附鹤’第三式……”,一会是“你这招虽然犀利,我碧城山的十二曲仙阵也未必接不下来……”忍不住低喝道:“六师兄!本门十二曲仙阵失传多年,就凭你一人能使?” 这一喝如醍醐灌顶,将六师兄从灵海幻境中惊醒。“啊,是了。我派的十二曲仙阵早已失传了。”又冥想片刻,觉得凭自己所学再无可能抵挡,不禁又羞又怒,急火攻心之下,一大口鲜血喷出。 鲜血正喷在字幅上。字幅早已被六师兄的汗水打湿,又经鲜血一污,字迹模糊成一片。阿呆剑意已散,上半幅字碎成指甲大小的碎片,被气劲一激,纷纷扬扬如殷红的桃花瓣一样落下。 桃花影落飞神剑,上联已经应景。沈萱却无意欣赏,心中唯恐那写着下联的字幅也被六师兄损毁。不由得大急,朝六师兄扑去,道:“你还我字幅!” 附注:本章回目剽窃自“中华大学生研究生诗词大赛”第一名作品《咏蟠龙金橘》,作者刘梓楠还是本科二年级的学生。全诗不记,这一联极其出彩。出句化自李商隐《隋宫》诗“玉玺不缘归rì角,锦帆应是到天涯”句,而寓意截然相反。对句引赵匡胤黄袍加身的典故,兼用张九龄《感遇》诗“岂伊地气暖,自有岁寒心”句。(个人揣测,不一定准确。) 第三十一章 马夫与叛军争锋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人是一种很谦虚的动物。总是表扬狗的嗅觉很灵敏。其实,像小乖这种jīng英狗,也最多只能嗅到十丈外的肉骨头而已。 肉骨头固然美味,吃多了也会腻。更何况世上有很多东西要比肉骨头的诱惑更大。所以,人们开发出了多种多样的嗅觉模式。比如,和尚们能嗅出来庙里烧香的贵人们能捐出多少香油钱;武者们能嗅出别派密不外传的秘籍藏在哪个山洞;yín贼能嗅出深深庭院散发出的处女幽香;将军能嗅出百里内敌军的动向;六师兄能嗅出萱萱喜欢苏无尘胜过喜欢大师兄…… 虽然听起来神乎其神,却还算不得嗅觉的极致境界。 有些人,能嗅到未来。 未来的dì dū,虽然仍旧看似坚不可摧,但支撑着这座雄城屹立不倒的三根支柱却已消失。 云帝失踪,沈重阳远游,叶西灵登舟去后的第七rì,嗅出了异常气味的各方势力开始蠢蠢yù动。 沈飞自莲花山归来时,正是午后光景。秋阳正艳,却不显燥热,正是往来商贾进出城的佳机。想起出城时比肩继踵的拥挤场面,沈飞顿时不寒而栗。他虽然是根正苗红的官二代,却并不具备优先进城的资格。倒不是因为dì dū流行mín zhǔ,主要是官儿太多了。 众所周知,当官的政务能力先不说,首先要学会攀比。你七品官敢坐四人抬的软轿,我五品官就敢坐八人抬的。你骠骑校尉敢带三十亲兵,我虎威将军就敢带二百护卫。前朝有个宰相,叫王居偏,是个很认真的官员。他经过仔细计算,周密调研,严格按照自己的级别搞出个仪仗队――他的轿子,居然要三十二个人抬! 要是大家都像他这么个搞法,dì dū的城墙全都拆了也不够挤的。有一次,云帝微服私访,硬生生在城门口被堵了两个时辰,回宫之后,所有漂亮的妃子都睡着了。气的云帝破口大骂,说出了一段名言:“dì dū有四百万人,任何一个数字乘以四百万都会变得很大,任何一个数字除以四百万都会变得很小。自今rì起,无论何级官员,出入都门一律一视同仁!” 似乎读懂了沈飞的忧虑,马夫包二皮谄笑着道:“二公子尽可先行入城,我等这里候着便是。” 沈飞撇嘴道:“你在府中驱车多年,又不是不知道那群倔驴。上次三皇子都老老实实的等了半天,何况是我?我还能飞进去不成?” 包二皮老实道:“奴才每次随同侯爷出城,侯爷都是飞进去的…….” 沈飞眼前一亮。自武功晋入二品境界以来,内力雄厚了不少,轻功自然大进。虽说离父亲、叶西灵那等凭虚临风的手段还天差地远,但料来这十丈高的城墙也难他不住了。他暗自盘算了一下,阿呆曾传授他一招“手可摘星辰”的轻功,用来爬墙,再合适不过。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沈飞兴匆匆的施展轻功,向前赶去。转过官道,映入眼帘的却不是那一座高逾十丈的雄城门楼。冷冽的寒光陡闪,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一惊之后,眯眼细瞧,却是一队身披寒铁甲的士兵列队在城前。铁甲表面被抛的如镜面般光亮,帝国各军均无此制式。这队士兵身材魁梧,站的笔挺,头上铁盔挡板将面容遮住,只露出一双杀气腾腾的眼睛。 沈飞不由的一个哆嗦。 虎父无犬子,他当然不会害怕杀气。然而,当他看到白甲士兵脚下伏着的那些玄衣尸体时,还是忍不住遍身发寒。 玄衣是dì dū禁军的制式。 守城dì dū的禁军被一群来历不明的士兵斩杀殆尽。 城中是何情况,府中是何情况? 一连串的判断迅速在他脑中掠过。令他忍不住想起了“叛乱”这个词。玄衣禁军死的极惨,血淋淋的场面却没有使沈飞望而却步。相反,他前进的步伐更加沉稳而坚定。他要回家。 空气中弥散着一股腥甜的气味儿。禁军士兵们的鲜血已浸过了半边官道。脚底粘稠,起先,一步踏出留下一个血印,后来便没有了。 能掩盖血迹的,只有血迹。 “让。”沈飞已走到白甲士兵跟前不足一丈的地方。 士兵们无动于衷。既不动手,也不呵斥,更不让路。 于是,沈飞又向前逼近一步。依旧无人动手,无人呵斥,无人让路。 又是一步跨出。沈飞距为首的那个士兵已不足半尺。彼此间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和呼吸。甚至能数清楚对方的鼻毛。 这下沈飞没辙了。他早已看出,这队士兵个个身怀绝艺,武功都在三品境界。三品境界,如果放在寻常军队中,起码是个万夫长。而他们却甘心做一名小兵,打起架来肯定不要命。沈飞没有必胜的把握。 正在僵持间,马夫包二皮跟了过来。他两股战战,不是在走路,而是在挪动。他不敢看向地面的尸体和血迹,不敢直面白甲兵冷冽的目光。只是仰头看着天空。 因为阳光不如血光刺眼。因为蔚蓝如洗的天空能给予他勇气。因为只有看着太阳,他才能想起来“光天化rì”这个词。因为那些说书人口中的大侠出场时,总会对暴徒大吼一声:“光天化rì,朗朗乾坤,你竟敢杀人不成?” 包二皮是个天才,可他毕竟也是个马夫。所以他没勇气面对死亡。 包二皮是个马夫,可他毕竟也是个天才。所以他有信心化解死亡。 不知用了多久,他终于艰难的挪到了沈飞的身边。心里似乎安定了一些,身体哆嗦的也不那么厉害了。沈飞望了他一眼,意颇赞许。面对这群连禁军都敢格杀的变态,他侯府二公子的身份和马夫并没有区别。所以马夫有资格和他并肩。 双方对峙,血战一触即发。沈飞没有先出手,他没有必胜的把握。白甲兵亦没有动手,他们接到的指令只是消灭守城禁军,与旁人无涉。 然而,马夫包二皮却动了。沈飞赞许的目光给予了他极大的鼓励。只见他又缓缓的蹭了一步。眼睛紧闭,眉毛因为恐惧而不住颤抖。厚实的嘴唇一翕一张,向为首的那个士兵贴去。 如同太阳的移动。当包二皮的影子同白甲兵几乎重叠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嘴唇和那士兵的脸也贴在了一起。一直面容坚毅,毫无表情的白甲兵身子终于不受控制的颤抖了起来,他脸上的汗毛甚至已经感受到了包二皮嘴唇的温度。 他也终于缓缓闭上了眼睛。 然后仰天晕倒。 他是装的。 人墙终于兵不血刃的破了一个口子。沈飞一把拉过已吓的几乎不能动弹的包二皮,挤了过去。其他白甲兵似乎万分畏惧包二皮,虽不愿移步躲避,站的笔挺的身子却都不自觉的朝两侧倾斜。 缺口越来越大。后面便是洞开的城门。已无人再阻拦。 刚故作镇定的走过城门,沈飞便提着包二皮,箭步连甩,朝城里奔行了数十步,才长吁了一口气。回看包二皮,只见他面sè苍白无血sè,全身衣服俱都被汗水浸湿,连脚底似乎都浸透了,汗水将沾上的血迹化开,留下一串暗红的足印。 沈飞握着包二皮布满老茧的手,几口真气度过,包二皮的呼吸才逐渐恢复平稳。他贪婪的呼吸了几口新鲜的、不含血腥味的空气,激动道:“小姐果然有眼光!” 沈飞不解。包二皮继续道:“苏先生果然配得上小姐!” 沈飞眉毛一扬,等待下文。按说,包二皮只是一个下人,主子的事儿,怎么也轮不到他评论。可沈飞并不以为忤。 “苏先生的法子,果然屡试不爽!” 苏先生的法子,自然指的就是将嘴巴凑上去,谁不让路就亲谁这一招。看着包二皮秃了一半的前额,黑眉小眼塌鼻阔嘴黄牙厚唇的那副尊容,沈飞忍不住设身处地的幻想了一下白甲兵的感受,顿时毛骨悚然。回身一看,果不其然,刚才那名晕倒的白甲兵已爬了起来,被一位同袍搀扶,正在不住的呕吐。 在包二皮嘴巴凑上来的那一刻,白甲兵肯定宁愿当躺在血泊中的一具尸体!沈飞想。忍不住又问:“屡试不爽?你还试过谁?” “汉中侯夫人啊!”包二皮翻翻眼皮,为二公子的孤陋寡闻感到深深的惋惜:“二公子您是不知道,我宁愿去亲那帮兵油子,也不想看到汉中侯夫人。她身上那个味儿,比马圈还难闻……” 马夫毕竟是马夫,纵然关键时候挺身而出,说到底,还是个庸俗的人。沈飞撇撇嘴,没有心情去研究比包二皮更加庸俗的汉中侯夫人。此刻,本来是dì dū中最繁华的时候,而现在大街上却空无一人。这让他心里很不踏实。 一枚枫叶不知从何处飘来,沈飞伸手一拈,脸sè顿变。 枫叶不过寻常枫叶,却将沈飞的手掌割出了一道口子。鲜血染在叶面上,更加鲜红。 拈叶飞花,皆可伤人。这种手段和‘剑气出体,寒芒生背’一般,是世人追求的至高武道境界,武功非一品之上不能施为。沈飞囿于年岁,武功虽不算绝顶,但他幼承庭训,眼界见识自然极高。早已辨出这枚枫叶并不是有人有意袭来,而是被无意间震落,上面附着了那人犀利无匹的剑气。 一品之上谓之神。剑气能修至通神境界的,只有叶西灵。而叶西灵早已登舟远去多rì了。 沈飞想起在莲花山上出手的那人。 包二皮却想起了这枫叶的来处。dì dū贵人们标榜格调,数得上的豪门宅邸没有一座相同的,非但布局建设各有千秋,就连点缀的花草植被也都独树一帜。dì dū虽大,植有红枫树的,仅有武安侯府一家! 此处是西门,而侯府在南城。相距十里远。所以包二皮很快打消了自己的念头,纳闷自语道:“府里的树叶,怎么会飞到这里?” 第三十二章 有人裸奔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偌大的侯府,此刻万籁俱寂。 远处的厢房里,下人们在谈笑,马厩里骏马在长嘶,长天上小五公子喂的那只猎鹰在扑棱翅膀,追逐一只黄雀。 六师兄陆虞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这诸般情景。但他就是听不到一点声音。 这里是沈重阳清晨练功的演武场。庭院中那颗红枫树已经秃了一半。片片红叶散落在地上青石板上,煞是美艳。只有六师兄立身之处半丈见方的地面空空荡荡。他周围有一圈红sè的齑粉,宛若画地为牢,将他困在里面。 隔树相对的沈萱手中卷着一副字,她幸灾乐祸的望着陆虞,嘴唇动了动。 依旧听不到声音。但六师兄还是清楚的知道小师妹说的是:有种你继续撒野啊。 他有种撒野,却无力搭话。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开口,吐出的不是话,而是血。 猎鹰极有灵xìng,它追逐黄雀到了这方庭院的上空就盘旋起来,不再跟进。而累的半死的黄雀已顾不得天敌还在不远处,筋疲力尽的朝红枫树落下。 当它的爪子接触到树枝的时候,树枝微微颤动了一下。它蹬下了一枚红叶,然后小小的身体便如同毛球一般炸开了。黄羽如絮,将院子点缀的更加绚丽。 红叶缓缓飘落,落至六师兄头顶一尺高的时候,发出了“啵”的一声轻响,然后分成两片,轻飘飘的落在六师兄肩头。 世界终于有了声音。 六师兄耸肩一震,全身衣衫尽碎,发出不绝于耳的嗤嗤裂帛声。然后他喷出一口乌黑的血。 沈萱转过了身子。六师兄身上除了两瓣红叶之外,已不着一缕。 他的眼中没有羞愧,却爆发出了奇异的jīng芒。“这就是造势么?” 地上散落的枫叶起初杂乱无章,但加上黄雀羽毛、衣衫碎片、乌黑血迹之后,竟然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势”字,覆盖了整座院落。 六师兄脸sè苍白,微微自嘲一笑,声音也变的沙哑:“想不到当世除了大师兄之外,还有人登临此等绝巅境界。” 沈萱背对着他,亦以嘲弄的口气道:“井蛙不可语于海,夏虫不可语于冰。你们比他差远了。” 她说的是你们,不是你。所以六师兄更加无法接受。沉默许久,才反驳道:“这是沈重阳留下的势,不是他的。” 沈萱道:“反正除了我爹,你们谁都不如他。” 六师兄舔了舔已裂出几道口子的嘴唇,道:“碧城不与世俗争锋。我下山时,封印了七成功力。若非如此,我能胜他。” 沈萱晒然一笑,道:“如果你再嘴硬,我就不借给你衣服了。说,你败了。” 六师兄yīn鸷的眸子更加冰寒,喉头蠕动了许久,才艰难的吐出几个字:“是我败了。” “你心不诚。何况你跟他本来就不是一个档次的。说,柳芙蓉不如他。”曾几何时,诸位师兄在沈萱心中是多么高不可攀。碧城阆苑,好大的名声。就算是门中最不成器的弟子放到世俗中,也可以开宗立派。更不用说其中的佼佼者六师兄陆虞了。此刻,听闻六师兄亲口说出自己不如“他”,虽然不是甘心的,但沈萱依然感到万分得意。于是得寸进尺,要狠狠的发泄心中这几rì来的闷气。 然而,她低估了大师兄在陆虞心中的地位,高估了陆虞的荣辱观。 陆虞嘿嘿冷笑数声,声音说不出的沙哑凄厉:“大师兄曾是你心中的神。连师父都说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你今rì辱我也就罢了,居然敢亵渎大师兄。当真以为大师兄宠你,就可以蹬鼻子上脸么?” 沈萱霍然转身,视六师兄jīng壮的**如无物。一双美眸含怒,迎视六师兄yīn冷的眼神,一字一顿道:“真不想穿衣服了?” 陆虞哈哈长笑,滚滚声波震的枫叶组成的势字都有了几分散动。他挥手虚招,一阵劲风鼓起,将落叶席卷而起,遮住自己的身体。叶面上沈重阳遗留下的真气仍未散尽,顿时如刀刃般将陆虞身上割出了道道血迹。 血水掺和着碎叶,组成了半套怪异的盔甲。陆虞遁空离去,甩下一句怨毒的话:“他的血,将会比我流的更多!” 沈飞匆匆回到府里时,看到楼阁依旧,庭院如常。门前卧着的那一对白玉大狮子也依旧虎视眈眈。心中不由一定。包二皮却显得忧心忡忡,大吼了一声:“点长明祈福灯、捐香油啦!”如是喝了几嗓子,方才听到门房懒洋洋的应道:“哪里来的癞皮和尚?知道这是谁的府邸么?滚去玩尿泥罢!” 包二皮如释重负,对沈飞道:“二公子,看来府里平安。”说完,再顾不得体面,长吁了一口气,抹了一把冷汗,全身如脱力一般,靠着白玉狮子便软绵绵的蹲了下去。 沈飞心中的虚寒也渐渐褪去,一手拉着大狮子脖中金铃儿,一面又摆出公子派头,不屑的对包二皮呵斥道:“你也就这么点出息!瞧你这熊样儿,叫我怎么提拔你?” 包二皮正要答“小的对侯府忠心耿耿,不求其他。只求来rì寻回苏先生,好好和他决斗一次”时,突然一阵腥风卷过。愕然抬头,只见远空有一抹血云,遁向高天。片片红枫叶不知从何处卷来,落在大狮子脑袋上,落在包二皮秃了一半的头皮上。包二皮伸手一抹,只觉枫叶黏黏糊糊,沾满了血迹。顿时一个机灵跳了起来。 回看沈飞,早已忙不迭的冲向内院。连一片衣襟被门上兽牙扯破都恍然未觉。 “天塌下来自有主子们顶着,老子区区一马夫,cāo个球的心!”包二皮惊魂不定,从兽,了,牙上扯下沈飞遗落的衣襟,使劲擦了擦沾了血迹的脑门。嘴里嘀咕道“有祸事,找祥林嫂就好。但愿别动我的马。” 忽听身后传来笃笃拄杖击地声,却是一个身穿破旧道袍,头挽蓬乱道髻的邋遢中年道士沿着青石大道徐徐走来。石板路宽阔,他却只走正中。走到侯府正门前时,悠然驻足,叹息了一番,似向包二皮搭话,又似自言自语:“人言豪门肮脏,只有府前大狮子是干净的。今rì一观,此言差矣!”“狮子能辟邪,白玉可纳福。但若沾染血迹,却是大凶之兆。”“连驱车下人都满身血气,可见此府主子祸不远矣!” 包二皮斜睨了道士一眼,见他衣衫褴褛、胡子邋遢,道袍zhōng yāng的yīn阳鱼都破了一半,唯有双目炯炯有神,只道是串街卖卜的相士卦师之流,没好气的道:“假牛鼻子,你又不装瞎,又不装瘸,还偏偏拄着拐,算卦肯定不灵。大凶之兆你没见过吧?祥林嫂那才是大胸之罩!” 道士微笑,走进前去,伸出一只布满油污的大手yù摸包二皮的秃头。唬得包二皮连忙躲开,暗骂了一声扫兴。从怀里摸出两枚铜钱扔给道士,道:“去去。直行向前,镇国公府乐善好施,出手最是阔绰。” 道士瞄了瞄脚边两枚铜钱,道:“一钱凤羽向地,主小吉。贵府马圈新添二驹,皆有千里之相;一钱龙纹朝天,主大灾。贵府本盘潜龙,今已西寻素姑仙。” 包二皮翻翻白眼:“少忽悠,只听过紫姑神,没听过素姑仙的。” 道士仍是微笑,道:“素姑二字,反切为苏。” 包二皮瞠目结舌。对道士这一卦辞将信将疑。仔细寻思,却不免又深信了几分。素姑是否能反切为苏,他不清楚,但苏先生确乎是失踪了。这事儿并未宣扬,就算被别家安插在府里的眼线探得,传到了道士的耳中来骗钱,但府里马厩新生了两匹马驹的事儿他怎么会知道?或许有人关注苏先生,却肯定没人去关注马崽子。 道士见包二皮惊疑模样,脸上笑意更浓,径自朝府门走去。神秘道:“容我给贵府主子批上一卦,顺便赏你些卦金,足以给祥林嫂的女儿下聘。” 包二皮闻言一楞,立马腆着脸过去搀扶,媚笑着道:“道爷您当真有鬼神莫测之玄机,您里面请!” 第三十三章 有人卖卜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武安侯手植的那株红枫树已秃了大半,只剩下几枚红叶零星挂在枝头。沈飞来时,见萱萱正抱着一副字卷,痴痴的坐在书房门槛处发呆。一双眼睛早已哭的红肿。 沈飞素来最宠胞妹,此刻见她这番悲戚模样,心里一揪,道:“这个没良心的东西,不找也罢。赶明儿我再救回来一个比他更好的。” 萱萱恍若未闻。又楞了良久,才缓缓道:“大师兄也在找他。六师兄已经来过了。” 沈飞这才注意到枫叶齑粉下掩盖的血迹,皱眉道:“六师兄算哪一头?和你动手了?”问罢才想起妹子回家探亲,向来都是自封功力才许出碧城的。不禁怒道:“自入二品以来,我还没有和人动过手呢。他在哪?” 萱萱白了他一眼,没好气的道:“二品?我入门时,二师兄十六岁,已经迈入二品好几年了。” 沈飞顿时讪笑不已:“小时候胖不算胖,你们偌大一座仙山,出个把天才也算正常。他虽然厉害,只是小六儿,我只找你大师兄说话!” “十年前叶西灵单剑闯进十二仙关时,师门长辈不在,是大师兄挡了他二百四十招。” 沈飞连受打击,不可置信的问道:“你大师兄那时有没有五十岁?” “那时他十九岁。好了你烦不烦?没事就滚开,我烦着呢。” 沈飞干脆一屁股坐在萱萱身边,继续问:“你们碧城向来不与世俗争锋,你大师兄敢私自下山,就不怕门规责罚?” “天下还有什么是他不敢的?门规管得了笨蛋,管不了他。他若想下山,谁能拦他?”萱萱见沈飞不仅没有寻到阿呆,反而搞得一身狼狈,不由的更加恼怒:“他才是我师兄,你是我亲哥。就不会争点气吗?问这些白痴问题,像个弱智。” 沈飞对妹妹的训斥毫不介怀,咂摸过味儿来:“不可能。叶太傅闯碧城时,早已步入一品多年,难道你大师兄那时就是一品?十九岁的一品,你以为我真是白痴啊?” 因为六师兄陆虞和阿呆的关系,萱萱已不像小时候那般对大师兄惊为天人,但此刻谈起,眼中依然蕴藏着一抹崇拜:“白痴就是白痴,谁告诉你大师兄是一品了?寻常武者的品级,怎么用在他身上?他修的是我碧城秘传的......” 话未说完,忽听院落外隔墙传来一道沧桑而温和的声音:“飒飒东风细雨来,芙蓉塘外有轻雷。碧城绝技细雨东风chūn雷剑决不在海底沉星式之下,自然不能以世俗境界划分。” 萱萱惊愕,长身站起,却见一个邋遢的中年道士转墙而来,后来跟着亦步亦趋的包二皮。 沈飞面sè一寒,就要发作。这处庭院本是侯爷rì常演武所用,平时除了萱萱能随意出入之外,就连他这位二公子,也得趁着哪天老子心情好时才敢偷偷来窥探一番。至于下人们,连靠近都不敢。不想这包二皮居然如此大胆,不经通报就敢引一个江湖骗子到此。 看清楚道士模样之后,沈飞冷哼道:“假道士你不在‘金风玉露’客栈前摆你的赌诗摊子,来我府里做甚?” 道士哈哈大笑:“小道我rì夜替人算卦免灾,辛辛苦苦觅几两银子赌诗,不想却被二公子一句歪诗骗走,此番来,正是要账。” 沈萱的一双美目中却连泛异彩,询道:“我刚被人欺负了。牛师伯你可是来为我出气的么?” “牛师伯?”道士脸上常带的微笑终于凝固。他万万想不到萱萱竟是个自来熟,称呼的这么亲切。不禁愕然道:“小道俗家并不姓牛,也不敢高攀碧城仙山门楣,‘牛师伯’三字,愧不敢当。” 萱萱道:“碧城绝技细雨东风chūn雷剑素来不外传,一代只有一人习。外人根本无从得知。师伯你知之甚详,定是本门前辈。都称你们道士是牛鼻子,难道不是姓牛么?” 萱萱说的无礼,那道士却并不生气。依旧微笑道:“小道我久伫红尘,姓氏早已磨灭,大小姐既然赐姓牛,那我却之不恭,便姓牛罢了。只是师伯二字,实在受之有愧。” 萱萱不依不饶,追问道:“既然不是我门中人,那你一定认识柳芙蓉喽?” 道士道:“知而不识,识而不辨,辨而不交,交而不群,群而不党。” 罗嗦这么多,原来是废话。萱萱有些生气:“不说清楚,不管饭。” 道士:“不管饭,不说清楚。” 沈飞和萱萱还没确定是否成交呢,包二皮就一溜烟的跑了出去,看样子是让厨房安排大餐去了。气的沈飞直骂“败家子”。 道士却道:“侯爷官禄丰厚,家产颇丰,请小道吃饭纵算败家,也可败个百来年。但二公子助人为乐,每每救人,却难免将沈家基业葬送于旦夕之间。” 沈飞被抓住痛处,心中极其不爽,准备背后踹他一脚。道士似乎却有所感应,拱手对沈飞道:“二公子是主人,前面请。” 这是一顿十分不丰盛的宴席。止有一酒一菜。还是萱萱亲自安排的。菜肴虽十分简陋,道士却受宠若惊,直吃的眉开眼笑。直夸萱萱会来事儿。 这个中年道士,天天找人赌诗算卦,搞艺术玩哲学,把自己搞成了一个复杂的矛盾综合体。他打扮邋遢,谈吐儒雅,吃相却极其豪迈。鲸吞虎咽,大口一吸便是半碗酒,黄牙一嚼便是半斤肉。弄的沈飞心中抽搐。 转眼间,十斤碧城仙酿已去了大半,一整条后腿的白鹿肉脯只剩下几根骨头。道士方才意犹未尽的停下,从腰间解下一只大葫芦,满满的灌了。叹道:“昔rì碧城仙山游历,已不知寒暑几何。不曾想今rì竟能重饮仙酿。此一坛酒,值得起小道金口一卦,玉笔一批。” 说吧,大袖一挥,将满桌骨头扫落,骨头落地,竟然摆成了一副yīn阳眼。道士装模作样的瞧了片刻,道:“昨夜素姑神去也,今朝青鸟使来赊。未容言语还分散,少得团圆足怨嗟。偏信慈云槎有路,岂知苦海事无涯?yù凭天外飞神剑,须向人间寄莲花。” 念完卦辞,道士又伸指向盘中蘸了蘸残余油污,在桌子上随手写了几个大字:“佛rì,不可说。”写毕,飘身站起,也不顾萱萱与沈飞劝阻,随手朝包二皮秃头上弹了一个脑瓜崩,便长身离去了。 待包二皮骂骂咧咧的追出去时,道士已不见了踪影。唯有门上兽口上悬着一个青sè布包,犹自晃晃悠悠。包二皮看那布包十分眼熟,又不敢妄开,取下来递给沈飞。沈飞接受一瞧,布包里包着沉甸甸四五十两银子,此外别无他物。骂了一声“死牛鼻子”,便将布包甩给了包二皮。包二皮接过一数,不多不少四十八两。又嗅了嗅布包上若有若无的马sāo气,知道是自己藏在床头下积攒了许久的私房钱。不由气的脸sè通红。心中暗骂:“臭道士,居然摆了老子一道。” 看样子,这算卦的老骗子似乎是知道阿呆的下落!萱萱顿时心情大好,连带对一向猥琐惹人厌的包二皮印象也好了许多。忍不住想学那道士,往他脑门上猛敲一记,只不过嫌弃他身上浓重的马sāo气儿,才终于没有下去手。叫过包二皮,笑吟吟的问:“皮皮真能做!那牛鼻子都对你说些什么啦?” 包二皮从未见过大小姐的态度如此和蔼过,不由得受宠若惊,连话都说不利索了,吞吞吐吐的道:“批了两卦。一是说咱们府上添了两匹小马驹,都是千里马。” 话题一进入“马”这个专业领域,包二皮顿时如打了鸡血一般昂奋无比,眉sè飞舞,手舞足蹈,颇有指点江山的气概:“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要说这臭道士,也算慧眼识马。小的早就看过了,那匹枣红sè的是侯爷坐骑配的种,血统高贵,神骏非凡,也算正常。但那匹小黑马,爹娘可都是土种,居然比小红马跑的还快,小的怀疑,这是变异了......” 沈飞听得不耐烦,踹了他一脚。骂道:“你是从马屁股里出来的?就知道马马马,说人!” 包二皮委屈道:“除了马,那道士只说了一条龙,一位仙。” “什么龙?” “潜龙,西去寻仙了。” “哪位仙?” “素姑仙。” 想起刚才的卦辞,萱萱沉吟道:“昨夜素姑仙去也,今朝青鸟使来赊。素姑又是谁?” 包二皮摇头不知。沈飞追问道:“还说什么?” 包二皮愈加吞吐,脸上也羞的通红,半晌,才道:“说如果我将他带进来,二公子一高兴,随便赏点东西,就够向祥林嫂家的女儿提亲了......” 沈飞顿时怒了,顺手解下一枚扇坠儿,劈头盖脸的砸向包二皮:“滚蛋。” 包二皮悻悻而去,留下萱萱二人苦苦寻思,不得其解。兄妹俩都暗自揣测:“潜龙到底是谁?究竟是说父亲还是说阿呆?父亲确实去高唐山寻仙了,可高唐有位素姑仙吗?素姑,听名字还是位女的,父亲千里迢迢,巴巴的去找的女的做甚?难道.......” 过了好一阵,包二皮竟然又跑了回来,不敢进屋,自门外探进一个硕大的秃头,扭扭捏捏道:“二公子,大小姐。小的......小的又想起来一句......那道士还说,素姑二字,反切为苏。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 沈飞气的直想骂娘。二话不说就抄起椅子甩了过去。萱萱也美目含嗔,柳眉带怒,恨恨道:“死道士,臭马夫。就知道唧唧歪歪。阿呆就阿呆,还搞个顺口溜。XXX!” XXX是一句极其剽悍的粗话,连沈飞不是喝醉的时候都不好意思说。没想到妹妹居然骂的这么自然,听得他瞠目结舌。忍不住咳嗽一声,道:“检点。” 萱萱一门心思都系在了阿呆身上,对此毫不在意,嘀咕道:“这么说,他是向西了?可是西边有什么?” “有苦海!未容言语还分散,少得团圆足怨嗟。偏心慈云槎有路,岂知苦海事无涯。” 沈飞念到这几句时,萱萱不由想起和阿呆在一起的rìrì夜夜,只觉得这几个月太过短暂,虽然她将回碧城的归期一再押后,但仍有很多话没有向阿呆掏出。阿呆还不知道碧城在哪里呢,rì后归来,该往何处去寻她?念及此处,不禁红了眼圈,湿了脸颊,碎了芳心。 见妹妹如此感伤,沈飞哄到:“佛门不是有句话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么?放心好了,等那傻瓜想你时,自会归来的。” 可萱萱的眼泪一旦开闸,便再也无法抑制。连rì来的压抑委屈牵挂思念俱都化作泪珠儿,一并汹涌而出。女人激动时,思维往往十分跳。她脱口而出一句让沈飞想吐血的话:“他.....他才不会想我呢。他是去做和尚啦。你看,佛曰不可说嘛。” 沈飞无奈,信口开河:“他敢!他怎么会去做和尚?你给他起名苏无尘时,他不是还不愿意,说这名字像个和尚吗?他敢去做和尚,我就阉了他!” 萱萱哭道:“都是谶语。我只想胡乱取个名字气气他,没想到一语成谶。哼,他要真做了和尚,我就扮成尼姑,天天烦他。叫他成不了佛,天天都下地狱!” 沈飞朝那油污字迹上看了又看,笃定道:“什么佛曰不可说,分明是佛rì。连佛都能rì,一般的小和尚也有七情六yù的。放心,他不会忘记你。”沈飞越说越粗俗,萱萱的哭声也越来越大。直哭的秋风止,明月静。不知过了多久,萱萱似乎哭的累了,加上连rì未歇,终于趴在满身油污的桌子上沉沉睡去。偶尔梦呓,还是带着哭腔:“哥,我讨厌和尚。” 附注:本章原回目“偏信慈云槎有路,岂知苦海事无涯?”取自我好久以前的一首七律。全诗是“曾缘chūn梦会烟霞,摒弃儒门入道家。偏信慈云槎有路,岂知苦海事无涯?南华妙谛齐天地,圣代灵风隔宦衙。今夜凭心吟短句,权当明rì奉迎茶。”诗写的一般,不多谈了。之所以抄这两句,一是自恋,爱惜羽毛。二是为下章埋个伏笔。 第三十四章 我是在问世间人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你从何处来?要往何处去? 我从来处来,要向去处去。 这道偈子号称玄妙无双,流传甚广,佛经道典俱有记载。相传,有许多智者穷尽毕生jīng力参悟此偈却一无所获;亦有愚人一朝顿悟,藉此羽化飞仙,立地成佛。 细细的翻阅完大轮台寺所藏的典籍之后,阿呆终于确定了一件事:他不是成仙的料。 黄纸黑字,记得分明。古往今来,靠参悟这道偈子而超凡脱俗的,共有十三人。这十三人或僧或道,或男或女,或老或幼,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很笨。 据载,最近一位藉此悟道的人恰好出身于大轮台寺。所以寺中对他的生平事迹知之甚详。同那些俗套的传说一样,他也是一个被遗弃在荒野中的孤儿,被云游在外的老方丈捡回寺中。不俗套的是,可能因为寺里的伙食不好,天天吃青菜豆腐稀米汤,营养不良,严重影响了他的发育。七岁学会走路,十一岁学会说话,十九岁时才能流利的背诵出《心经》的最后一句经文。这等光辉事迹给寺里那些中老年和尚添加了许多谈资,一度成为他们早课晚课嘀嘀咕咕的主要内容。照着这个进度发展下去,就算把他放到后山藏经阁里四十一年或者四十二年,也不大可能造就一位扫地神僧了。因为他一拿起扫帚就会发呆,然后想起一个很有深度的哲学命题:我从哪里来...... 大轮台寺安静素雅的禅房中,知客老僧讲的津津有味,两道半尺长的白眉不时扬起。阿呆却听得呵欠连天。然而,看着老僧那一副悠然神往的表情,他终于没有忍心打断。 和尚也是人,天天念经扫地撞钟捡孤儿也很枯燥。或许,一朝顿悟就是他的理想吧。阿呆想。 知客僧自顾自的饮下一杯清茶,咂摸咂摸嘴,继续讲:“这位前辈虽然天资愚钝,对于大道的却有着一种我辈望尘莫及的执着。苦思不得,他便逢人就问:我从哪里来?本寺上到方丈、首座、下到知客、沙弥,包括时年八岁的小僧,都曾被他屡次追问过......可笑我等肉眼凡胎,不识这是前辈有意赐予的大机缘,竟都未曾同前辈一起潜心专研,被问到急了,便粗言相向......” 说到这里,知客僧一脸的懊恼,忍不住垂首叹息。阿呆却不由得来了兴致,脑海中浮现出那时的情景来:一个愚笨木讷的僧人手持大扫把,也不好好扫地,逮着谁问谁,搞的大家如避蛇蝎。每当有反应慢的被他揪住,他总是呵呵的傻笑两声,张口便问:我从何处来?有些修养不是很好的青年和尚不厌其扰,怒道:“当然是从你妈那里来!”扫地僧闻言欣喜,瞪着一双分的很开的大眼睛继续追问:“从我妈哪里来?”“从你妈.......” 之所以是两只眼睛分的很开,是因为阿呆忍不住想起沈萱骂人时经常用的一句话:“你看你俩眼长得那么开,像比目鱼,难怪你这么笨!” 阿呆的双眼长的不是很开,所以他坚信自己不是一个笨蛋。这就意味着他先天缺少一种笨蛋所特有的优势:执着。 执着的同义词是顽固,顽固的同义词是不知变通,不知变通的同义词是死心眼,死心眼的同义词是钻牛角尖。有人十分鄙视这类行为,称呼这些人为“拗球”,而有的人却十分赞赏这类行为,并专门杜撰了好多故事,归纳成俩成语:“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修道,搞哲学,其实也就这么回事儿。就算你再聪明,也很难成功,就算你再笨,也很难失败。因为成功和失败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就看你能在二者之间走上多远。 话虽如此说,然而笨蛋相对于聪明蛋来说,仍旧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巨大优势:笨蛋很费劲的走上那条虚无玄妙的路,就一直往前走。虽然缓慢、艰难,但毕竟是在前进。那些说大道无止境的人,都是聪明人。不一往无前,一条小河沟你也看不到尽头。 道,就是路。路是用来走的,一步一个脚印。就算过程再曲折,前途总是光明。如果不老实,天天想着开创捷径,很容易走进荆棘地。更倒霉一点的,当你千辛万苦的踏出那片荆棘地时,却发现自己已陷入无尽的黑暗。永世不得回头。 阿呆是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所以他目前的情况比较复杂。他既没有一直走,也没有瞎胡走,而是走着走着,突然失去了目标:自何处而来,往哪里而去。 不知从何处而来,是谓无根;不知往何处而去,是谓无果。无根如飘萍,无果如过客,就算他走到萱萱心里,也终究算不得归人。 所以他感到孤独。所以他陷入深思。 知客僧见阿呆听完自己讲的故事,恍恍然似有所悟,不由得一扬白眉,赞叹道:“苏居士天资聪敏,远胜那位前辈。前辈参悟此道偈子,二十三年方有所得,不及苏居士朝闻夕悟多矣!看来居士于我佛门果有缘法。我听闻本寺方丈正yù收一位关门弟子.......” 阿呆觉得这老僧是在没话找话,信口敷衍,不悦道:“这前辈七岁会走路,十一岁会说话,你倒是找个天资比他不聪敏的人,不是人的也算,给我看看啊。” 老僧认真的辩驳道:“话不能如此说。那位前辈虽然晚慧,却是厚积薄发。十九岁时能背诵出《心经》最后一句。这一点,本寺多少高才大德都没有做到。” 阿呆奇道:“你们天天念经,居然不会背诵?” 老僧理所当然的回答:“念经又不是背书。经文大多传自域外,不及小说故事好看,是以念经时都讲究灵台空明,念过即忘的。更何况《心经》是我佛门的基础典籍,不在考核范围之内......说来惭愧,小僧也是近年来才细致的阅过,整整比前辈晚了四十年呀!” “《心经》最后一句究竟是什么?” “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娑婆诃。” “何解?” 老僧沉吟了片刻,道:“本来为了维护本寺的声誉,我纵然不知,也能胡乱编一段意思敷衍你。不过出家人不打诳语,实是无解。” 阿呆彻底崩溃了,半晌,才震惊的问道:“这么说来,你们念经,多半是在念天书?无解干嘛还要奉为真经?” 老僧亦对阿呆的说法感到震惊,反问道:“真经就是真经,不会因世人不知而损其意,大道就是大道,不会因世人不知而失其玄。我且问你,你们世俗中的文人墨客视诗圣诗为真经宝典,那句‘噫吁兮’何解?” 阿呆闻言愕然,思量了许久,觉得那就是一个很拉风很扯淡的语气助词,实在扯不上别有深意。他突然觉得这位看起来很有内涵的老和尚其实很肤浅,于是生气的道:“我又不是文人,你问我干啥?” 老僧悠然站起,为阿呆斟满一盏清茶,又拨亮了油灯,向他祝安。走到门口时,他望着天边明月,自语道:“我是在问世间人。” 第三十五章 舍利定魂香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大轮台寺虽然很大,但它的名气并不是很大。至少比不过高唐、碧城这两座仙山。所以它显得更加平易近人。 阿呆来时,并没有买门票,也没有捐香火,甚至对那尊一直眯着眼笑的弥勒佛像都臭着一副脸。但寺里的和尚还是热情的招待了他。请他吃青菜,喝米汤,还有人半夜不睡觉,给他讲故事。 这一切,只是因为沈萱给他取的名字好:无尘。无尘无垢,显得他和佛门很有缘分。这种逻辑让阿呆无法接受。假设这世上真有一个男人,不幸取了芙蓉啊莲花啊之类的名字,那他岂不是天生和变态有缘分? 知客老僧去后,阿呆躺在禅房的床上,辗转无眠。这种床太硬了,极薄的一层粗布褥子下铺着草垫子,还没有小乖的犬舍舒适,更别提萱萱jīng美奢华的绣床了。 失眠最是无聊。阿呆在床上打了几个滚,百无聊赖的翻身坐起,开始在禅房里四处溜达。禅房里陈设极简单,除了经案、香炉,就是散落在地上大大小小十余个蒲团了。蒲团草质黄旧,上面被磨出了发白的印记。显见年深rì久。阿呆突然恶趣味的想起,dì dū书局里那些盗版武侠小说中,大多都有一个类似的情节:主角偶入古寺旧观,看到蒲团,于是怀着虔诚的心跪地叩头,礼佛拜神。叩到一百下或者一千下时,蒲团突然裂开,里面藏着一部绝世秘籍。扉页上必定写着这么一行字:有缘人,你既向我磕头,我也不能亏待你。这部秘籍是我毕生所学,你拿去,可以无敌天下...... 当主角也不容易啊。阿呆想。他当然不会磕头,但又不想放过如此一件恶趣味的事儿。“要不,我也偷偷往里面藏一部秘籍,留给有缘人吧......” 随手拿起最大最显眼的那个蒲团,一指裂开,往里面的枯草中胡乱摸索了一阵。居然惊讶的发现,里面还真的藏着一个纸卷。取出来看时,只见那纸张sè泽光鲜,墨痕犹新,上面写着:“大道得从心死后,此身误在我生前。” 不用细瞧,也知道是知客老僧的手笔。那上面还分明留着他的味儿呢。阿呆早已看出,这位身躯佝偻,须发皆白的老僧其实是个深藏不露高人。他虽老迈,太阳穴也没有高高鼓起,但眼睛却丝毫不见浑浊,反而顾盼之间,含jīng吐锐,显然真气充盈到了极点。如果真拼起命来,未必会输于之前的沈重阳。 大道得从心死后,此身误在我生前。这两句偈子便是老僧特意留给阿呆的规劝。人老成jīng,他早已看出似阿呆这等人物,最为自负。若是与他论道谈玄,说不定阿呆会故意抬杠。于是算准了这个衣衫考究、看起来像个贵族的年轻人肯定睡不着,要找点事儿干干。所在在他坐过的蒲团中塞了这么一副字卷。准备冒充一下前辈高手,一语点醒梦中人。 然而,他却忘记了,失眠的人是不会做梦的。阿呆不是梦中人,所以他的好意,阿呆只能心领了。更何况,在阿呆看来,老僧的这两句偈子固然玄妙有味儿,却有些跑题了。形固可使如槁木,心能真成死灰?就算真能,也解决不了他的困惑。他依然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 一旦遇到自己想不通的问题,就想死心,就想逃避,他觉得老僧的世界观有问题。 如果要逃避,我尽有温柔乡、鸳鸯床去睡,干嘛要躺你这又板又硬又有脚臭味的禅房? 禅房中无笔墨,阿呆又不想写血书。他轻轻伸出中指,往那纸上虚划了两行字,便卷在了蒲团中。 说来也怪,藏好他的无字“秘籍”之后,阿呆躺在床板上,怀着被下一个有缘人感恩膜拜的臆想,很快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他睡的无比香甜安稳,也没有梦到一片无尽漆黑,也没有梦到萱萱。直到第二天早晨被一声宏亮的梵钟震醒。接着,他听到一连串急匆匆的脚步声。 阿呆顿时很兴奋,从床上一跃而起。他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但好歹也在dì dū待过几个月,听着这急促的脚步声,他知道,肯定是有领导来寺里视察工作了。要不然,那帮子心如止水槁木的和尚们何以如吃了yīn阳和合散一般亢奋呢? 大轮台寺虽然不叫大雷音寺,但名号中毕竟也带了一个“大”字,足以表明它在和尚界的崇高地位。至少,在流云帝国的范围内,它是至高无上的佛教圣地。如此高级别的寺庙,居然还会有上级部门?这让阿呆很不解。 门外脚步声如雨点,越汇越多,越汇越乱,终于沉寂了下来。阿呆在心中暗自盘算:看来,迎接方阵已经摆好了,接下来,该是欢迎口号了吧?对了,还应该在山门前悬挂一条大大的横幅,上书:“热烈欢迎域外圣僧团莅临我寺指导检查念经修行工作!” 之所以会激动的浮想联翩,是因为阿呆根据自己在dì dū的生活经验,判断出今天中午寺里肯定会改善伙食。自离侯府以来,他遍寻山野,风餐露宿,好久没吃上一顿像样的饭了。正在幻想中午会不会有肉吃的时候,禅房的门被推开了。知客老僧兴冲冲的拉过阿呆,道:“苏居士果有大机缘!我佛门千载难逢的盛事被你给赶上啦!” 一句“千载难逢”,顿时让阿呆的心凉了半截。这类字眼忒也俗套,早已被人用滥。一般说来有两个主要作用。比如出现天狗食月、流星雨这类景象时,都用“千载难逢”,用来突出政绩,粉饰太平;而遭遇水灾旱灾泥石流时,无论灾情大小,一律使用“千载不遇”,用来推卸责任,博取同情。知客老僧此时使用了这个出现频率和“闪亮登场”不分上下的词儿,可见这次来视察的领导级别不会太高。 “那招待水平也一定不高喽!”阿呆自语。知客僧不解何意,只道是阿呆以为寺中有意怠慢于他,满脸堆笑的将阿呆推出门外,道:“纵然居士未能在本寺寻到所需,经历此次盛会,也算是不虚此行!”说话间,老僧还故意回头,极神秘的瞥了一眼禅房中的蒲团。 寺中景象依旧清幽,既没有标语,也没有彩旗,香火还如昨rì一般稀疏,甚至连青石板上的落叶都没有被打扫干净,洒上清水。只有主殿中的金身佛像被人特意拭去灰尘,在早晨的阳光下折shè出耀眼的金光。 阿呆突然停住,深深地嗅了几口,对知客僧道:“难道来头当真极大?这排场,只怕皇帝老儿也享受不到吧?”知客僧赞道:“苏居士眼界果然非常!” 阿呆所说的“排场”,仅仅是佛像前供奉的一炉香。说是一炉,其实并不贴切。那座样式古朴的青铜香炉约有半人高,里面均匀的铺着花泥香灰,上面却仅仅只插着三支一尺来长、通体鲜红的香。更令阿呆惊讶的是,最中间的那支居然是燃着的! 定定的看着火头一点点的侵蚀着鲜红如血的香身,看着香头上散出的一缕缕若有若无的青烟融入虚空,阿呆有一种灭了这帮暴殄天物的和尚们满门的冲动。最后又在心里咬牙加了四个字:“鸡犬不留!” 看了好一阵子,他突然被知客僧道:“据说,我和咱们佛门有极大地缘分?”老僧肯定的点点头。阿呆又道:“既然有缘,你们总不好意思叫我空手回去吧?”老僧迟疑的点点头。“那等你们招待完贵客,能不能把这炉燃剩下的香灰送我?” 老僧顿时如被大象踩到了尾巴一般,跳将起来,吼道:“那不可能!” 阿呆似乎很能理解他的表现,补充道:“我可以用东西来换!” 第三十六章 佛子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老僧鄙夷的看了他一眼,像看白痴一样,道:“居士听说过碧城阆苑吗?”阿呆点头。老僧道:“既然听过,那你一定知道碧城山是何等的地方。号称通仙之所在。饶是如此,当年碧城高人yù向本寺求一小截‘舍利定魂香’,可遍寻碧城所藏,竟没有一物可换。最终,他们以派中密不外传的‘十二曲仙阵’阵谱原本加上‘雨过河源剑法’中最jīng妙的七招,才易得一寸三分长的舍利定魂香。你凭什么来换?”说着,老僧伸出左手小指,似在比划碧城换走定魂香的长短,又似在比划阿呆的见识。 阿呆挠了挠头,觉得这帮和尚着实是一群傻鸟。武功阵图有什么好的,居然被他们看作是能和舍利定魂香等价的宝贝。真傻!于是,决定再忽悠一下老僧:“咱们佛门不是最讲因果缘分吗?天下至大者缘,你看我和你们这么有缘分,讨一点香灰也不行吗?” 老僧翻了翻白眼,气的白眉几yù扬起:“这种事儿能看缘分吗?你以为这是收徒弟、娶媳妇?” 阿呆无赖道:“你们要是不送我,就是拆了十座庙!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我要用这些香灰做成一个香囊儿,送给我媳妇儿当彩礼!” 老僧更加愤怒,冷笑道:“真以为和尚们都久避尘世,不知行情吗?小僧倒要看看,谁家的闺女值得起这个!” 阿呆道:“沈重阳家的!”趁老僧一阵失神之际,阿呆接着道:“你这么说也不对!无论是谁家的闺女,只要你爱她,她就是这世间最珍贵稀有无与伦比的,一点舍利香灰算得了什么?就算是为她横眉冷对万夫指,俯首甘为老婆迷、葬送生命、zì yóu也是值得的。”末了,他还高屋建瓴的补充了一句:“看你这个小气样,一看就是没谈过恋爱的!” 老僧被阿呆没头没脑的训斥了一番,有心抗辩“你才没谈过恋爱”,又怕失了体统,于是不准备再与他纠缠。考虑到阿呆好歹也算个客人,也不好不理他,只得转移话题:“这舍利定魂香乃我佛门至宝,苏居士只闻气味儿便能辨识出来,想是曾见识过?”说话间,他本意只是闲聊,也不在意阿呆的反应,只顾埋头前行。毕竟,那需要举寺来迎的神秘人物,可要比阿呆重要上不少。 而阿呆,虽然对这个看起来档次很高的贵客也很感兴趣,但毕竟不如舍利香灰对他的诱惑大:来人再怎么高贵,也不可能嫁给自己当媳妇儿,就算肯嫁,自己还不肯娶呢! 一想起沈萱,他就格外亢奋,跟在老僧后面,喋喋不休的说起了自己是如何识得舍利定魂香的故事来。 “前一段时间,我借宿在武安侯府。看上了沈重阳的女儿......沈家大小姐很快就被我独特的人格魅力所征服,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此生非我不嫁......呃,不过要说沈重阳这个人吧,武功倒也还马马虎虎,不算太差,就是为人忒势力了些,爱显摆。还爱自矜身份。真搞不懂他一个破侯爵,有啥可张扬的?除了养了一个好看的女儿!哎,对了,我还听说他还曾被人戴过绿帽子呢!居然不以为耻,反以为荣。那‘八荣八耻’中第一条‘以珍惜爱情为荣,以欺负老婆为耻’他不知道么!不怕老婆,你说还有没有王法?他身为帝国高官,不但不以身作则的贯彻基本国策,个人生活作风还不检点,居然还千方百计的阻挠我和他闺女的好事......有一次,还差点打我!” 阿呆说起这位未来老丈人的坏话,口水沫子横溅,越说越来劲,越说越愤慨。而知客老僧却好像对他吹牛的内容完全不感兴趣,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只是在听到“沈重阳”这三个字的时候,脚步稍微一缓,耳朵稍微一竖。 “有一次被逼的紧了,沈重阳就带我来到他的书房,煞有其事的从刀鞘夹层里取出一截一寸来长的香来......” 老僧听到此节,遽然停步,回头问道:“然后呢?” 阿呆似乎仍在为老僧刚才的小气而耿耿于怀,故意顿了顿,吊足了胃口之后,才接着道:“我见这香通体血红,隐隐还有血腥味透出,不像是什么祥瑞的东西......”刚说到这里,就被老僧近乎抓狂的打断:“你懂个......这舍利定魂香之所以叫‘舍利’,乃是用得到圣僧坐化前自愿逼出的心血炼制成的,好为后人留下无边福泽。自古以来,得道的圣僧能有几位?他们的心血,比之传说中龙元凤血麒麟丹也毫不逊sè!难道在凡人眼中,只有‘招财进宝’这几个大字才算祥瑞吗?” 阿呆顺着他的话道:“既然这香这么吉利,这么有内涵,当定情信物最好了。况且,沈重阳也说了,如果我要向他们家提亲,必须再搞到一截!” 老僧不置一词,径自拉着阿呆来到前方一座偏殿前驻足。殿名“功德殿”,门前立着一幅巨大的“功德榜”,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小字。阿呆定睛一看,都是曾向寺中募捐过巨额财物的施主名单。诸如“流云帝国大皇帝陛下钦赐殊勋世袭一等伯爵刘法财(沈侯旧部)”、“流云帝国大皇帝陛下钦封江左总督官巡抚关西王志坚(叶傅门生)”等等,无论官职高低、爵位大小,后面十有仈jiǔ都添了一个括弧,写明与沈、叶二人的关系如何。更有甚者,竟然不厌絮繁的注上自己何rì曾于沈重阳府上做客,何rì曾得叶西灵一言之誉。看得阿呆瞠目结舌,哑言失笑。 只有榜单最上方并列了三个名字,简简单单,平凡无奇。用工整的小楷写就:“叶西灵布施南湖清茶二十斤、沈重阳布施雪蚕丝佛前供帘一挂、钱增布施紫金三十万两。” 阿呆看了一会,不禁索然无味。这寺的和尚极其不厚道,别人出钱出力,到头来名字却被悬在寺里供人耻笑。尤其是这位钱增,就不怕被都察院的人看到,办他一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吗? 而老僧却意味深长的指着名单,对阿呆说:“你看,这些人来寺里募捐祈福,都会捎带着提起沈侯叶傅。世人多愚,没有偶像就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吗?” 阿呆正sè,道:“别人我不知。反正没有沈重阳,就不会有他女儿。我的存在就起码会少一半的意义。” “那另外的一半呢?” “追寻我从哪里来,探究我到何处去。” “使人无面前之誉,不若使人无背后之毁。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 阿呆不解何意。老僧皱皱眉,道:“我越来越烦你了。” 一声洪亮悠长的梵钟不知从何处悠悠响起,似乎未经空气、耳朵的传播,而是直接灌入心中。知客老僧神sè一凛,轻声道:“来了。” 阿呆皱了皱眉,对这钟声极为不满。有道是敲钟念经,爱听不听。哪有这般用玄功传音,逼着人硬去听的?他虽练有封闭六识的功夫,可没有事先提防,一门心思都在想着萱萱见到自己送的舍利香灰袋儿时的模样。萱萱娇媚的模样刚在他脑海中凝聚,还不甚清晰,就被这霸王钟一下给震没了。顿时好不恼火。 正要循声前去,看看这贵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却见知客僧脚步迟疑,像是正准备回头。不禁奇道:“刚才你如投胎般着急,现在怎么又怂了?”老僧一脸懊恼的看了阿呆一眼,不屑道:“你好生不晓事儿,竟比我还像个和尚,恁地不通世故!若不是你拖拖拉拉,磨磨蹭蹭,我必能在那人来之前赶到。他见我提前迎接,心中必然欢喜,说不定还能赏下些好处。若是半途而至,他道我是有意怠慢,纵不会迁怒与我,只怕也不会有什么好印象!” 阿呆撇嘴:“那人来头很大?”老僧道:“和皇帝一样大。”阿呆又道:“那你除了知客,还兼任着寺里的重要职务?”老僧道:“没有。”“哦,那你也就是个门房。你见过哪个皇帝会在意一个门房?” 老僧讷讷不语,迟了片刻,突然怒道:“就因为我是个门房,你才总是故意跟我抬杠?” 阿呆道:“我只是想委婉的提醒你,您一个门房,凭什么拒绝我要舍利香灰?” 老僧想了又想,终于一咬牙,似乎豁了出去,拉着阿呆道:“众生平等,岂是虚言?我就让你见识一下,我这区区一门房,究竟在寺中地位如何!” 二人急行,顷刻已到正殿。转过走廊,只见前方的广场上一众僧人站的整整齐齐,个个手持念珠,庄严肃穆。根据职司不同,各sè僧衣,俱都全新,绝不混杂。最前列是几名中老年僧人,披着金丝描线大红里子的袈裟,气象更是非凡。正是大轮台寺的方丈和几位首座。 阿呆一指最左边那一排穿着青sè僧袍,垂首诵经的小沙弥,问道:“不是众生平等吗?他们的衣服怎么比方丈差那么多!” 知客老僧小声反驳:“衣服无非表相,只入俗人眼。真正的高人岂会在意?”然后一指脑门:“要说平等,你看我们全寺上下,发型都不是一样的吗?”说完,老僧便不再理会阿呆,昂首阔步,径自走到僧阵的最前列。那几位首座见他前来,竟是低头合什施礼,微微错开一步,为他在方丈身边留出一个空位。 知客老僧似乎来的匆忙,忘记了换衣服。他穿着一身青灰sè麻布僧袍,早已洗的发白。然而,他站在那一列高僧中,却是丝毫不显扎眼。 因为他们的气质风度是一样的。 又等了片刻,不和谐的因素终于出现。山门前逐渐浮出一道模糊的身影。起初如隔雾看花一般,迷蒙虚幻,看不真切。他所过之处,空气如水纹一样荡漾开来,再恢复平静时,影迹便真实了一分。行到僧阵前时,终于化为一抹耀眼的白。 那是一个不像和尚的和尚。约莫二十来岁年纪,面sè白皙,眉清目秀鼻隆唇丹,头皮剃的发亮,露出十二个血红sè的戒疤。更引人注目的是他的一身衣着。虽是僧服样式,却通身雪白,一尘不染,就连脚底那双百纳鞋也似乎要比叶西灵的白衣、沈重阳的雪蚕帕更加亮眼。 阿呆心中一动,腔子里剧疼。比第一次遇到沈萱时疼的还要厉害。倒不是因为这个高调的和尚让他自惭形愧,而是他从这和尚身上嗅到了非同一般又似曾相识的气息。 这气息,如那夜停驻在南湖夜空中的紫sè闪电一样,没来由的吸引着他,令他躁动不安。 与此同时,举寺僧众俱合什施礼,齐呼:“恭迎佛子降临!” 天子是上天的儿子,皇子是皇帝的儿子,世子是王侯的儿子,私生子是背着老婆生的儿子,那佛子....... 阿呆心中纳闷,百思不解,于是顾不得这庄严肃穆的环境,拉过一名青衣小沙弥的袖子,低声问道:“佛爷不都是单身么?怎么还有儿子?就算真有,也不能摆到台面上啊!” 这个小沙弥,天天穿青衣,所以像个愣头青。很明显,他刚参加工作不久,来之前也没召开过全体会,他既不明白迎检工作的重要xìng,也不懂得如何控制自己的音量。听到阿呆问出一个这么白痴的问题,认为他是有意亵渎佛威,忍不住大声解释道:“施主此言差矣!漫说‘佛子’之谓,和‘仙子’同理,是对我教中德高道远之人的敬称,就算当真是佛祖的......那也不该遮掩。须知佛辉普照世间,众生平等,一视同仁。决不会因其不名而藏其身,因其不正而隐其姓......我佛坦荡磊落,因念化身之恩,尊孔雀大明王菩萨为‘佛母’,既有‘佛母’,何妨有‘佛子’?只消诚心皈依,你我即是佛子,佛子即是你我.......” 小沙弥天生的大嗓门,言辞极具感染力。说的众僧回首侧目,连带着阿呆也成为众僧眼中的焦点。阿呆被看的浑身不自在,忙打断了仍yù高谈阔论的小沙弥,不好意思的朝众僧讪笑不已。 秋rì明净的晨光已转过寺檐,打在小沙弥的脸上。小沙弥似有一种“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气概,在众目睽睽之下毫不胆怯,依旧高梗着脖子。额头上青筋绷出,在阳光下显得更加清晰。 于是更加令人恐惧。哪怕他说出的只是俗套的话题,而不是真正的真相。 佛子轻轻的咳了一声,从袖中抽出一方白帕捂住了嘴。待到所有人将视线重新移回他身上时,他赞许的朝小沙弥颔首微笑,轻声道:“这位师弟言之有理。只有一点......” “虽然我佛视众生平等,视万物一体,但佛子只能是我,而不会是你们,更不可能是他!”他的手指指向了阿呆。“一个连话都不敢大声说的人,如何能代我佛行走世间?” 佛子的声音也很轻,可见他所说的“大声”并不是真正的大声。那小沙弥嗓门够大的了,却依然不能成为佛子。 阿呆有些幽怨的瞅了知客老僧一眼,见他学着方丈的模样,眯着眼睛垂着白眉,口中还嘀嘀咕咕的念叨着自己也不知道啥意思的经文,不由得火起。如果不是这个道貌岸然、尖酸小气的老和尚非要带自己来,自己也不会被推倒风口浪尖,还害了那个可爱的小沙弥。 正在这时,一只寄栖在参天古木上寒蝉突然不合时宜的亮了一嗓子。 阿呆望向古木,但见枝繁叶茂,哪里有什么蝉迹? 白衣佛子的手中却突然多了一枚黑亮的寒蝉。蝉身被佛子两根修长的手指轻轻捏住,拼命的扑打着翅膀,发出嗡嗡的轻微颤声。 阿呆皱了皱眉,觉得佛子是在讽刺他。 果不其然,佛子仔细的端详着指间那枚寒蝉,叹道:“世人咏蝉,‘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熏熏然自矜高洁。却不知清露是虚,疏桐是虚,居高亦是虚。只有秋风是实。” “一旦难寻清露饮,失却疏桐栖,亦没有高处可居之后,它也只能如苍蝇一般,发出嗡嗡噪人之杂声。” 那小沙弥耿直的可爱,憋了半晌,终于找到话头,顺杆子上爬,问道:“师兄,那秋风如何是实?” 佛子一愕,方知这一句“师兄”乃是叫自己。微微一笑,扣指轻弹,将寒蝉送回古树枝叶间。“因为秋风能救它。”说完,他又转向阿呆,轻道:“我叫秋风。” 附注:本章回目剽窃自河北苍岩山寺庙天王殿楹联。原联是“古寺无灯凭月照,山门不锁待云封”。意境之深远,点对之jīng妙,远胜什么“人过大佛寺,寺佛大过人”之类的文字游戏。来历也颇有意思,诸位可搜来一观。 第三十七章 隔岸引蝉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阿呆也愕住了。他原以为秋风僧抓住寒蝉,不过是形容自己失却高位,便如蝉儿一般在他指掌一握之间,却不曾想着佛子费如此周章,只是为了做一个单纯的自我介绍而已。想来是对“秋风”这名字极为满意自豪了。于是礼貌的赞道:“唔,这名字好!大有意蕴。官河添夜雨,宫树带秋风、秋风吹衣带,凄凄生微凉、秋风不识字,何故乱......” 佛子秋风略一皱眉,随即舒展开来,轻声道:“为学rì益,为道rì损。识字多也未必是好事。我只须识天、识道、识人。” 阿呆不置可否。顿了一下,反问道:“那你识得这天是何天,这道是何道,而我,又是何人?” 佛子身上天生带着一股难以严明的气质。他举手投足,包括说话的姿态,都有一种风淡云轻,超凡脱俗的味道,偏生说出的话却凌厉逼人:“这天,不过是我掌中所握之天;这道,不过是我足下所行之道;而你,却是我眼中可有可无之人。” 原本正在装模作样念经的知客老僧此时却猛的抬起头来,脸上堆积如壑的皱纹也骤然紧了许多。佛子睥睨万物,言辞太过锋利。而阿呆天生一种杠头脾气。他怕阿呆克制不住,会和佛子顶牛。白白吃了亏不说,万一佛子追究下来,自己也逃不了干系。 没想到有理没理都要抬上一杠的阿呆此刻却仅仅只是淡淡的“哦”了一声。这让知客老僧心安之余,又不禁对阿呆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失望和不满:想不到这看起来颇有灵气的苏无尘竟也如此势利。自己是个知客,他便胡搅蛮缠,一味的抬杠。而对方是高深莫测的佛子,他便逆来顺受…… 正在腹诽之间,却又听阿呆道:“想来这可有可无的意思,你若高兴,我就能活下去,这便是有;你若不高兴,我就得死,这便是无了?” 难怪年轻人一般当不了领导,也侍候不了领导。因为他们喜欢把话说透。世人之所以觉得大海很深,是因为大海泥沙俱下,看不透;世人之所以觉得高唐很高,是因为高唐云雾缭绕,看不透。 而阿呆和青衣小沙弥一样,不懂得迂回,凡事喜欢说透,这让大家觉得他很肤浅。既不会给自己找退路,也不会给佛子找台阶,那他只能找死了。 幸好,佛子似乎不是一个暴戾的人。他是一个实在的人,所以他耐心的向阿呆解释道:“我最近心情一直都不好,但我并没有捏死那只蝉。”“不是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也不是因为我佛门有戒杀之律。而是因为它对我有用。”“现在,它已经没用了。” 说着,佛子仰起头,朝古木繁深的枝叶间看了一眼。 蝉鸣声戛然而止。一枚秋叶飘然落下。 佛子脸上无时无刻不挂着的淡淡笑意突然凝固,变得极难看。他不可置信的看着阿呆,阿呆的指尖扣着一枚黑亮的寒蝉。如同刚才佛子擒蝉时一般,他亦没有动作,没有轨迹,口中也没有暴喝出某一个拉风到极点的招式名称。 然而,那枚身不由己的寒蝉还是躲过了佛子的目光,凭空到了阿呆指间。 知客老僧眼中骤然爆出清亮的神芒。他一步跨出,似有缩地之能。佝偻的身子挡在了佛子秋风与阿呆之间。 太阳已经攀升到了佛子的头顶。照的他头上十二个血红的戒疤更加妖异夺目。知客老僧不敢正视,躬身施了一礼,朝佛子道:“佛子远来是客,这位苏居士亦是诚心礼佛而来。两位且到禅房休息如何?” 佛子微微一笑,缓步前行。青衣小沙弥眼sè最尖,他指着佛子适才立足的地方,惊呼:“莲花!地……地涌金莲!”众僧循声望去,尽觉叹为观止,匪夷所思。唯有方丈并一干老僧,对这典籍中真佛出行方能携带的异像毫不敏感,忧心忡忡的对望了一眼,转身列在佛子身后,随他朝禅房走去。 自山门前至禅房,脚程尚远。佛子走的极慢,他每踏出一步,身后的青石板上便绽开一朵金光灿灿的莲花。那莲花虽是金sè石质,却宛若有了生命。在佛子一步之间,从绽开到饱满,栩栩如生,还散发出一股独特的清香。 人间留玉杵,天上撤金莲!如此玄功异景,已非常理可解。世间武学,任你练到一品境界,真气灌注,要在这质地坚硬的青石板上留下脚印,甚至踩成粉碎都不难。但要在须臾之间仅凭真气就雕出这一朵朵生动的莲花,无异于痴人说梦。 一位中年僧人对着异景极感兴趣。趁佛子走远之后,他悄悄的折返到山门前,停在了第一朵莲花绽放的位置。一众资辈浅的小和尚见他回来,忙围成一团,七嘴八舌的问道:“师叔,天降银花,地涌金莲,这是古时候大佛出行时才有的排场。难道这位佛子竟是真佛转世?” 中年僧人沉吟片刻,指着山门围墙上的浮雕佛像道:“真佛都是一头疙瘩包,哪里有十二颗戒疤的?也不是罗汉,罗汉一般点三颗、六颗、九颗。” “佛子有十二个戒疤,那岂不是比罗汉还要尊贵?” 青衣小沙弥接口道:“那蜈蚣还有二十多条腿呢,你只有两条。难道蜈蚣比你跑的还快?” 发问的小和尚被噎了一下,觉得有理,又觉得不对,怔了片刻,讷讷道:“可是蜈蚣有毒!” 猛然觉得地上一下巨震。却是中年僧人在佛子留下的金莲旁边也试了一脚。他功力不俗,青石板上留下了一道深深地痕迹。小和尚们轰然拍手叫好,中年僧却只顾看着足迹出神。刚才那一脚,实是他平生功力之所聚,此刻想要踏出第二脚已是不能。良久,他才黯然道:“毁物易,造物难。” 佛子此时已走到了禅房前,地上共留下了四百八十朵金莲。回望身后,竟似一条金光大道。早有人抢在佛子前面,为他推开房门。佛子却突然转身,朝知客老僧微笑道:“这位师弟,刚才你亦说错了一条。我虽远来,却不是客。”“我是主!” 这位佛子似乎很缺乏人际交往的常识。他称呼寺中辈分最低的青衣小沙弥为师弟,众僧未觉不妥,以为他这是谦虚有礼。没想到堪与方丈并列的知客老僧已经眉毛胡子一大把了,却依然被他称为师弟。可见世间一切,在佛子眼中亦不过是可有可无,可大可小,可高可低。 被佛子一个称呼拉低了三辈,成了徒孙的师兄,知客老僧并不以为忤。依旧笑吟吟的请佛子入禅房休息。而阿呆却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厌恶。众人皆是弟,只有我为兄。佛子的那句“我是主”让他想起了三皇子当rì在南湖栈桥边所问的“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他讨厌三皇子,所以他讨厌佛子秋风。 这江湖,不该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么?不该是“对话常用剑,争名谁让兄”的江湖么?阿呆望了知客僧一眼,见他一大把年纪了,却只晓得叽哩咕嘟的念经,无端做了一个后生的师弟,却依然老神在在,丝毫不感到羞愧,不由得觉得这老和尚真窝囊,脸皮真厚。 他迫切的想要看到老和尚为了尊严奋不顾身的和佛子打上一架。就像他迫切的想要看到沈飞和三皇子打上一架一样。 然而,看样子别人都是靠不住的。 佛子步入禅房,脸上的笑意登时僵了一下,随即舒展开来。他虽没有用手捂着口鼻,呼吸却似乎放缓了许多。以方丈为首的几位老僧亦是神sè诡异,满脸惭愧,幽幽的望着知客僧。目光偶尔掠过阿呆,饱含十二分同情。 这件寺里最大的禅房中,弥散着一股子极其浓郁的脚臭味。真难为苏居士,昨晚是如何捱过这一夜的!苏居士还好,不过是偶然游历寺中,看样子也不准备捐香火,而佛子…… 知客老僧一拍脑门,直呼失策。他只知道这间禅房是寺中最大,规格最高的禅房,却忘记了自己曾在里面寒窗苦读,读到无聊处便百无聊赖的抠脚丫子的那无数个不眠之夜。 有心让佛子再换一间,佛子却已端然坐下,从袖子里取出一束鲜红如血的香。 舍利定魂香! 第三十八章 有人能悟未生前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秋风的僧衣极白,因而显得他手中的这束舍利香愈加鲜红。红的近乎妖异,红的众僧口干舌燥,红的阿呆几yù吐血。 这束香起码有十几支,一尺来长。真难为秋风佛子那袭并不十分宽大的衣袖是如何藏下这等易损易折之物的。他也不怕丢了!盘算了好久,阿呆越发断定,如果能把这束香全部搞到手,哪怕是沈重阳有八个女儿,他也能一并下聘礼。 舍利香质地极软。佛子却见费什么力气,就将这束香轻轻的送入了紫木几的纹理间。禅房中备有香炉,佛子却弃而未用。似乎阿呆求之不得的香灰在他眼中竟如寻常灰尘一般。 旁边早有识眼sè的,从怀中摸出火石火刀,引了一束火苗过去。点了片刻,那香却毫无动静。知客老僧嘴唇微动,点火的僧人顿时臊红了面皮,尴尬退下。 大轮台寺为恭迎佛子临凡,特意取出了寺中仅剩的三支舍利定魂香,却只点燃了一支。并非因为他们小气,而是因为这香极难得,亦极难消受。用凡火是引不着的。 香有定魂之效,亦须魂力为引。寻常武者练皮练骨,超凡脱俗着炼气炼神。神气到了极致,始有固魂夺魄之能。此等境界,非一品之上不可窥。是以大轮台寺集寺中数位绝顶高手之力,才堪堪引燃一支而已。 佛子启唇,轻道:“凡火不可点,凡人亦不可点。”妖艳如血的香身映入他黑亮的瞳孔,恰如一盏冰灯凝入黑夜。那灯渐渐有了动静,终于幻化成一团跳跃的火苗。 青烟飘起,异香散开。脚臭味一扫而空。 一尊大佛,光辉能普渡世间。而他们心血所凝成的舍利香,自然能熏透满间禅房。片刻之后,香气愈发浓郁。包括方丈在内的诸位高僧再也顾不得同佛子寒暄见礼,或许,这也是佛子有意赐予他们的天才机缘。他们近乎贪婪的嗅着舍利定魂香所散出的略带腥甜气息的香味,盘膝坐下,各自入定。 定魂香的主要作用,并不是祛除脚臭味,而是定魂安神,清涤灵台。嗅之万魔不侵,诸邪避退,极易使人进入顿悟之玄境。 关于顿悟,佛经道典俱有记载。最著名的典故就是他们秃头界的老祖宗菩提树下苦思七昼夜,一朝顿悟,立地成佛。这传说影响了很多人,也造就了很多人不健康的世界观。他们以为顿悟就是平时啥事也不干,一味的傻吃闷喝楞长膘,长到像佛祖那么胖时就会自然而然的灵感迸发,然后就能称宗做祖。 事实上,顿悟和暴富绝不一样。这种玄妙的状态确实存在,却绝不是空中楼阁。它是采花大盗使用迷药时舔破的那一层窗户纸;是寻宝者闯地宫时找到的生门;是渔夫收起搅成一团的渔网时那个最关键的结;是负心汉向老婆解释为何夜不归宿时避开的她心中最敏感的那一个角落。世人只知艳羡佛祖顿悟后的万世尊崇,却忘记了他成佛前那七昼夜殚jīng竭虑的苦思。 阿呆不想顿悟,他只想沈萱。看着那一点点被侵蚀的定魂香,看着那散落在紫木几上的香灰被窗外偶然透入的清风吹作虚无,他的心也越来越紧。 而秋风佛子的心也越来越紧。尤其是他看到阿呆的眼神依旧清澈明亮时。这家伙目不转睛的盯着定魂香,似乎极为感兴趣。但他偏偏又对这难得的修炼机缘不屑一顾,甚至痛心疾首。如此舍本逐末、买椟还珠的愚蠢行径,着实让人费解。 可是,愚蠢的人又怎么能使得出“凭虚取物,隔岸引蝉”这等神乎其神的功夫? 于悄无声息之间将十丈外的一枚寒蝉摄至手中,佛子自能做到。就算再大上十倍百倍,他亦能不费吹灰之力。然而,寒蝉虽小,代表的却是一种境界,一种极高深的境界。 如此奇境,只应天上有,人间哪能闻? 佛子缓缓闭上眼睛。一股灵动玄妙的气息自他身上铺散开来,辐shè向四周。以眼观物,不如以心观物。然而眼与心,都有可能骗人。唯一不会欺骗自己的,只有灵识。佛子的灵识,自然不同于卖卜人的天眼通和刚成亲二三年、能从自己男人身上的胭脂味儿嗅出是哪家青楼的小妇女们的第六感。以通灵神识体物观人,绝无差错。 灵识掠过方丈、知客等一干老僧的身上。虽然能察觉到他们体内蕴藏着汹涌的力量,但佛子确信,承载着这些力量的枯瘦躯干,不过是**凡胎而已。掠过阿呆时,他所能感受到的,只是一片空洞。 空洞,其实并不代表空无一物。大海之水不可斗量,所以大海空洞;宇宙星辰不可计数,所以宇宙空洞。而一个人之所以显得空洞,要么身具无量法,要么确实是个白痴,再要么他没有灵魂。 佛子情愿相信阿呆是个白痴,但他又确信阿呆不是白痴;他无法接受一个随便来寺里游玩的香客竟会身具无量法,但他又不敢想象阿呆是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没有灵魂还能活下来,并且不是一具行尸走肉,那只可能是被人施展了“封魂”之术。魂是人之本,一旦涉及到灵魂,那便是真正属于诸神的禁忌神通。舍利定魂香固然珍贵,可也不过是一种类似丹药的辅助xìng物品,尚需佛门圣贤坐化前以心血炼成。纵观佛门,便是真正的诸佛,能施展“封魂”的,也不过一掌之数而已。 总之,能施展“封魂”之术固然需要不可思议之大神通,而被“封魂”之人却更加少见,万世难寻一例。毕竟,封魂不是官老爷们贴两张白条打个叉叉,再写上个越大越好的“封”字就可以完成的。功力虽有高下之别,魂魄却无贵贱之分。yù要禁锢他人三魂,须先舍弃自己七魄。如此损人不利己的勾当,谁肯干? 佛子想起了一则传说,脸sè愈发苍白。缓缓的收起了自己的灵识。灵识掠过坐下蒲团时,却意外的感受到一阵奇异的元气波动。 蒲团里藏着一卷纸。纸上写着两行字。 “大道得从心死后,此身误在我生前。”正是知客老僧特意为阿呆所留。佛子阅过,眼神骤然一亮,嘴角却扬起一抹不易觉察的笑意。这两句诗颇具禅意,不是凡俗手笔,唯有中间“心死”二字,未窥道之门户。 阿呆暗骂了一声扫兴。他是在知客僧的这两句后面续过两句的。没想到冒充绝代高人的美梦刚做了一个晚上,就要被人揭穿了。瞧着佛子目无余子的德xìng,肯定不会对自己感恩戴德,更别提顶礼膜拜了。 佛子似乎有意试探阿呆的底细,将这纸卷一抖,凭空展在阿呆面前。道:“世人说禅,无外乎顿悟,无外乎坐忘,无外乎心斋,于这‘心死’二字何干?” 阿呆认真解释道:“心死是万万不对的,和死心不同。比方说,你对一个姑娘死心,还可以对另外许多姑娘生情。而心死之后,所有的姑娘都不再美好,你活着还有什么意思?终rì面对一群红粉骷髅,岂非无趣之极?” 佛子沉吟片刻,并不以为阿呆故意用女人作喻是在讽刺他。竟点点头,道:“不错。心死之后,了然无味。我今岂是轻生者,只为从前死过来。不过有一条你说的不对,我从未对她死心过。” 阿呆哑然。他虽不知道为啥这佛子会对女人这么感兴趣,但是他并不想同佛子谈论从前。这等谈论,不过是相互交换自己的悲哀往事,你述说一段青梅竹马的甜蜜岁月,我追忆一段情天恨海的**生涯,搞不好最后大家还会拳脚相向,互相发泄一番。顶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最好俩人惺惺相惜,喝的酩酊大醉之后勾肩搭背,道一声“与君共勉”而已。阿呆是失忆症患者,连自己从前叫什么名字都记不得,有什么资本去和别人谈论从前?他既做不了声泪俱下的倾述者,也没兴趣当同仇敌忾的倾听者:就算佛子从前当真有一段缠绵凄婉的故事,也不过是再撰一篇《情僧录》而已。侯府中有一位叫祥林嫂的中年嬷嬷,是萱萱幼时的nǎi娘。自萱萱不吃nǎi之后,她无所事事,终rì研究一些牵涉到伦理啊宗教啊之类的爱情故事,听得萱萱唏嘘感叹不已,听得阿呆厌恶烦憎不堪。 这种恶趣味,其实是品味的象征。阿呆不想做一个低俗的人。 而佛子显然没有这个觉悟。他已经入了戏,yù罢不能。回首往事,佛子脸上原本的孤傲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暖意。他的眼神也不再凌厉,变着平和。在这一刻,他似乎真的成了一尊安详慈和的大佛。就是头上那十二点血红的戒疤显得忒妖了些。 良久,佛子才蓦然回神,叹道:“此情可待成追忆,当时只道是寻常。前尘往事,不过一场旧梦,一场虚幻……” 话未说完,他便停住了。阿呆为了堵他的口,又将那副字卷推回了他面前。 那字卷上,有佛子之前察觉到的元气波动。 看天书,对于佛子来说并不难。这甚至是佛教徒的一项必修本领。据说有些和尚比较贫寒,全部家当也不过三个徒弟一匹马,无力打点藏经阁管带,就只能借到无字天书。佛子虽然不穷,能将珍贵之极的舍利香一烧一大把,但这种入门必修的手段,想必还是会的。 阿呆用元气写下的内容也只有两句:“无物可离虚窍外,有人能悟未生前。” 算不得如何如何高明,甚至连韵脚都是借知客老僧的。然而,当秋风佛子刚刚说出那“一场虚幻”之后阿呆就道“无物可离虚窍外”,至于“有人能悟”那自然也就有人不能悟道了。很显然,能悟的不是他佛子秋风。这是**裸的讽刺! 第三十九章 我要我要我还要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秋风脸上滞留的温情一扫而光,终于恢复成那固有的招牌式微笑。他嘴角弯出的弧度恰到好处,因而显出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淡漠。 贵为佛子,自然最重风仪。于众人瞩目之中,他总得表现出“多岐为贵,不取苟同”的雅量来。就算偶尔听到不和谐的声音,他也只是淡淡驳一声“这位师弟说的不错,只是有一条……”。虽然谁也不知道他“这一条”的标准究竟是哪一条,但很显然,阿呆不在他这一条的范围之内。 一阵秋风袭来,将禅房内吹的极冷。 “或许,你说的都是对的。但如果没有你,就无人知道我是错的。” 阿呆jǐng惕的直了直腰杆,觉得浑身不自在。佛子虽未动手,但已有一股如渊似海的气势挤压而来。禅房中宁寂,他却似乎真切的看到了大海奔涌,听到了滚滚雷音。 突然,阿呆严肃的说:“你要是敢打我,我就将你妄动凡心的事儿告诉所有和尚。” 阿呆使用的台词很劲暴,再配上他那严肃的表情,理论上应该有很强的威慑力。毕竟从古到今,生活作风问题都是上位者最忌讳的话题。大家都知道,大家都不说。一旦被摆到台面上,那就成了鱼死网破的政治问题,是很严重的。可惜佛子丝毫不为其所动,准备将斩草除根的目标进行到底。他名为秋风,又不是chūn风野火,自然务求一烧就尽,一吹就死。像阿呆这种野草,一辈子也就只有这一荣一枯了。 “我为佛子,秉承佛辉。不是由你见过的那些小和尚们推选出来的。你就是告诉他们又能如何?何况僧人往生极乐,而你只能永坠幽冥。真以为你的话是仙诏佛旨,能上达天听?” 能亲手毁灭一个不弱的生灵,那是极有快感的一件事儿。佛子脸上淡漠的冷笑化为挪揄。他在等待阿呆最后申辩或者挣扎。 然而阿呆却极为不屑的撇了撇嘴。他从这个看起来骄傲强大,不可一世的佛子身上窥到了配角的影迹。 “英雄果然莫问出身,狗熊果然莫看血统。有些人,天生就干不了大事!”阿呆心中暗道。在侯府中体验到的世俗智慧当真能套用一切。秋风佛子的出身,知客僧曾略略提到过一句:“和皇帝一样。”是天子骄子,受大佛教诲,沐诸天神辉。看似高不可攀然,而骨子里却有一种十分宝贵的气质:也忒平易近人了些!要打就打,要杀就杀,你废个什么话嘛!dì dū书局印制的那些血腥暴力儿童不宜的小说中,无论是江湖混混还是黑道大枭,在杀人灭口前都爱喋喋不休,讨论一番杀人动机,展望一下死后处境。可那不过是为了凑字数、拖情节,好多卖银子的。您堂堂一个佛子,难道还在乎这点稿费不成? 阿呆忍不住想起了叶西灵。 在这马上就要被人灭口的紧要关头,突然想起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人,不是因为阿呆神经大条,也不是因为叶西灵那老小子长的比较帅,更不是因为他的宝贝徒弟是自己最烦的情敌。 而是因为相对于这位不守戒律的佛子,叶西灵显得更加可怕! 回想起那rì自己偷袭叶西灵时的场景,阿呆至今犹自心有余悸。长的像书生一般清瘦的当朝太傅,虽然境界未见如何高明,功力未见如何深厚,却心如铁石,沉着镇定。纵是仓促间遇袭,却连眼皮子都没有眨一下,二话不说,直接一剑就甩了过去,搞得阿呆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反而成了被动者,还受了不轻的伤。这也是他寄居dì dū以来吃的第一次亏。 如果是换做秋风佛子,那阵势估计就大了去了。照着他这个德行,第一时间肯定想的不是如何击杀歹徒,而是先考虑歹徒的行凶动机、后台情况、政治目的,然后再考虑如何活捉歹徒,如何拷问歹徒,如何搞死歹徒,在搞死歹徒之前,应该总结点什么…… 再然后……再然后要么是歹徒一击不中,鸿飞冥冥,要么是再次伺机出手,格杀正在沉思的佛子。 阿呆对自己这个推论很满意。他似乎看到了不可一世的秋风佛子是如何被人偷袭致死的场面。于是不由的开心咧嘴一笑。 其实,阿呆这个傻笑,无异于五十步笑百步,无异于蜩鸠之笑大鹏。他的表现实在比佛子更加糟糕。佛子在出手前,向阿呆坦白自己的杀人动机这一行为,虽然很傻,但是很讲诚信,童叟无欺:就是要搞死你,反正你也跑不掉,你还能怎样?而阿呆的一系列心理活动,表明他犯了轻敌的严重战略错误。面对深不可测的佛子,他不抓住佛子留给他极有限的时间思考如何逃跑,或者如何反制,反而老神在在,假装事不关己的采用比较类推手法研究了一番成功人士的心理学,居然还有雅兴做了一个敌方前景预测。 这种行为只能归纳成俩字:找死! 秋风佛子的耐心终于消耗殆尽,阿呆嘴角咧开的带有幸灾乐祸意味儿的笑让他感受到了极大的不尊重。所以他也不准备尊重阿呆了。毕竟佛门又不讲究什么人道主义,什么天赋人权。 冷笑扬起,杀机骤现。秋风僧狭长的眼睛中陡然shè出两道jīng芒,径自罩向阿呆。阿呆犹自在思考佛子的xìng格缺陷,这一下猝不及防,被shè了个正着,顿觉寒芒生背,如坠冰窟。继而手足僵硬,连心跳都凝固了。不禁暗道:“记得这招叫什么来着?好生厉害!” 目光本是无形,可在佛子使来,却彷佛有了**融魄的神效。偏偏这佛子的功力极其绵深,如无底洞一般,催发神芒,经久不息,一双眸子越发的明亮了。 阿呆受制,无从躲闪,也无需躲闪。这世间,还有什么东西能快得过“光”?无奈之下,心中虽然叫苦不迭,却也只能咬牙硬抗。在侯府时,通过偷听包皮皮等人的谈话,他隐约知道某些男人在某些场合刚开始时看似刚不可摧,实则没有耐久能力。包皮皮偶然之间透露的那些专业术语诸如“早泄”、“疲软”之类,正是他此刻咬牙硬抗的希望。赌的就是自己比佛子更男人!他哪里知道,佛门流行的童子功,讲究的就是弥刚弥久,滔滔不绝。片刻之后,他已觉四肢如冰,一动也不能动了。脸上涔涔冷汗如融雪般滑落,只剩下一张嘴还能呼气。而秋风僧依旧气定神闲,不住催发眸中神芒,颇有一种不将阿呆阿呆炼化成水就誓不罢休的架势。 一束舍利定魂香已燃过一半,又是一截香灰悠然落下。似乎是摄于佛子神威,连阵阵冷风也不敢进屋了,只在窗外盘旋。这截香灰散落在紫木几上,竟没有被吹散。 阿呆早已瞄了那香火许久,只等残灰散落。此刻见时机一到,用尽残余气力,张口一吸一吐之间,一股气流自腔中卷出,喷向紫木几。香灰本就是极松散之物,被风一吹,顿时散成无数轻尘,夹杂在阿呆喷出的气流中,如一条灰龙,扑向佛子的眼睛。 眼睛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一旦被烟尘卷入,任他佛子功力如何超凡入圣,起码也得揉一揉。只要他闭眼一揉,那眸中神芒必然中断,阿呆得一喘息,脱困不难。 然而,一旦战斗起来,佛子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处处谨小慎微,不肯有丝毫松懈。千般算计,俱都在他心中。见阿呆胸腹猛缩,他便早料到有此一招。虽不禁为阿呆的奇思妙想感到惊讶,却打定了主意:任你尘烟滚滚,我自岿然不动。最多是烟尘袭入眼睛,落下个迎风流泪的毛病。边流泪边杀人,不失佛门慈悲真义。 武道如棋,双方博弈。阿呆虽然痛失先手,一不留神被屠了一条大龙,但论起狡猾,初临凡尘的佛子毕竟不是已在侯府历练多月,终rì和侯爷扯皮、和那帮子贵族勾心斗角的阿呆的对手。就在那股烟尘直袭佛子面门,眼看就要散入双目之时,却似乎因为力道不足而疲软了下来,只扑到佛子唇鼻之间。 尘埃落定,佛子白皙的脸上蒙了一层灰。表情也变得极难看。倒不是因为阿呆餐风饮露,已经多rì未曾刷牙,他呼出的气息中隐有口臭味儿,而是那香灰伺机钻进了佛子鼻孔中,搞得他酥痒不堪,十分想打一个喷嚏。 忍了又忍,终于没忍住。佛子迅速用衣袖掩住口鼻,打了一个干净利落而又十分压抑的喷嚏。 这下完了。任你是人是妖,是佛是鬼,打喷嚏总归是要闭眼的。佛子虽然厉害,毕竟还没有超越人妖的境界。这是本能,他抗拒不了。 闭眼就在一瞬间。秋风来不及细细品味打喷嚏过后那种yù仙yù死的**,就立马睁开了眼。他的眼睛越睁越大,终于像比目鱼一样突兀,彷佛见了鬼一般不可置信。 他当然没有见鬼。他啥也没见。眨眼前阿呆站着发抖的地方只留下了一副字卷。字卷上被汗渍浸透的地方隐隐显出几个字迹:“有人能悟未生前!” 回过头,佛子更加惊奇的发现,紫木几上已空无一物,那半束珍贵至极的舍利定魂香竟也不翼而飞。 窗台,一只冷的飞不动的寒蝉静静趴在那里,似乎感受到佛子那能洞穿一切的目光,寒蝉用力的挣扎,扑打着不再透明的翅膀,陡然发出一声刺耳的蝉鸣。 佛子神sè一冷,寒蝉彷佛被抽干了体内最后一丝水分,身子迅速干瘪,只留下一幅黑亮的蝉蜕。 “我要杀的,你终究没有救下!”秋风僧低声自语,声音如秋风般肃杀。 此时,舍利香香味儿已散,众老僧被蝉鸣一扰,从入定中醒来。个个jīng气饱满,好像年轻了好几岁。知客老僧飘身站起,环视四周,忽道:“有杀气!”蓦然听到佛子一声冷哼。方才恍然大悟,忙躬身施礼。 佛子环视诸僧,见不过半柱香光景,他们的修为又上一层楼,举手投足之间,竟有了几分“道韵”。不禁满意颔首。但随即又想到剩下那半束定魂香居然被可恶的苏无尘掠走,若能燃完,说不定他们都能再进一步,完全超越一品境界,成为自己极大的助力。想到此节,一向从容的佛子脸上竟浮现出一抹忧sè,连道了三个字:“难!难!难!”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老僧们平白得了这天大的好处,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拍拍屁股走人。虽不知佛子所谓“难”为何事,仍然都装作踊跃参与的模样,纷纷硬着头皮表示: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以大轮台寺为首的佛教徒将紧紧围绕在佛子周围,不惜一切代价为佛子分忧。 佛子道:“我只说了三个难字,便不会有第四个问题。若助我完成……”说着,他指了指西方上空。 “我要诸佛的光辉普照人世间。” “我要佛教成为诸国国教,要诸位成为诸国国师,要皇帝成为我佛最谦卑无怨的信徒。” “我要悖逆佛旨的妖邪永坠幽冥,万万世不得轮回。” 附注:本章回目剽窃自袁枚《随园诗话》,据载是一位叫周雏鹤的道士所写,极富禅理。“无物可离虚壳外,有人能悟未生前”则是王重阳的手笔。中神通名不虚传,单凭这句便无愧全真教鼻祖之位。大家所熟知的“手握灵珠常奋笔,心开天籁不吹箫”一句,金庸老爷子在《shè雕》中所引,也是出自他的手笔。 第四十章 自由与不得自由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天苍苍,野茫茫。秋草正肥,无人放羊。 帝国极北大草原辽阔苍凉。秋已渐深,牧草摇落,如一片泛黄的海洋。极目东望,彤彤红rì初升,似有半颗掩在丈高草浪间。 高天如碧,红霞莫能镀,白云莫能染。几只剽悍的大鹰本在低空梭巡,陡然间阵阵厉鸣,震翅直冲苍穹。 远处,无边草浪仿佛被王母仙簪轻划,自动分开一条阔道。一首竹篾小船悬浮在草尖之上,缓缓飘来。 说是缓缓,其实舟行极为迅速,飞鹰不能及,骏马不能追。然而,转瞬百里之间,于草海之中却似蜗牛徐行。更因为那竹篾舟上负手立着一位白衣人。衣不展,发不飘,神态从容。 不知又向北行了多远,竹篾舟终于停下。一只肥硕的大黄羊挡在了前方。黄羊怵怵的看着舟上白衣中年人,眼中满是jǐng惕。羊背上斜坐着一个灰衣青年,约莫二十三四岁年纪,嘴角懒洋洋的叼着一根枯草,背上负者一柄样式奇古的长剑。 黄羊轻舟相持,不知是羊阻舟过,还是舟碍羊行。灰衣青年依旧懒散,白衣中年依旧闭目。灰衣人衔草,草海因他嘴角而动;白衣人负手,天地在他手掌之间。 竹篾折了几根骨架,黄羊沁出几滴鲜血。有风徐来,竹篾微荡;有人轻噫,黄羊哀鸣。 灰衣人的嘴角突然扬起一抹笑,露出几颗洁白的牙齿。询道:“我听说,俗尘高手对决,比的就是谁更矜持。谁忍不住先开口算谁输,对么?” 白衣人不答,大黄羊却先认了输,哀鸣声愈大。灰衣人弃了黄羊,继续问:“高唐菰叶生?碧城柳芙蓉?” 白衣人道:“人间叶西灵。” 灰衣人道:“我只知人间露白霜青。我叫鹿霜青。” 叶西灵依旧未睁开眼。鹿霜青不满道:“人间的高手都是这么没礼貌吗?你架舟追我七rì,累翻我二十一头黄羊。好歹睁眼看我一眼呀!” 叶西灵道:“你既使剑,我何必睁眼?我若睁眼,你必再不用剑。” 鹿霜青仍在笑,声音却变得森寒:“你瞧不起我?” 叶西灵道:“我瞧不见你。” “瞧不见我,你便瞧不见世界。” “瞧得见你,我便瞧不见上界。” 鹿霜青愕然道:“你知我从何处来?” 叶西灵淡然道:“我亦知你何处去。” 一见面就喊打喊杀,是典型的小混混做法。毕竟你混北街我混南城,你背叛过几个老大,我勾引过几次二嫂大家都一清二楚,见面就甩膀子亮家伙,谁都不吃亏。但两个素未谋面的高手在对决之前,要么都不说话,要么一直说话。直到判断清楚对方的底细,才会正式开打。鹿霜青愿意同叶西灵废话,是因为他没有一战必胜的把握,叶西灵愿意陪鹿霜青罗嗦,是因为他需要了解更多的秘密。 鹿霜青觉得自己被忽悠了:除了碧城和高唐,人间哪有什么像样的人物?叶西灵觉得自己最近变笨了:这等货sè除了会顺手牵羊,能知道多少内幕? 鹿霜青剑未出鞘。甩头一扬,口中所衔那根枯茅如惊天神剑一般,声动风雷,挟带无穷剑气直刺叶西灵双目。 叶西灵冷哼一声,低声自叹:“这也算‘剑’么?”他睁眼,眼中jīng芒如剑;拂袖,袖笼秋风如剑;弹指,所指枯草如剑;顿足,竹篾断骨如剑。长空鹰羽如剑,黄羊羊毫如剑,朝阳光芒如剑,白云投影如剑,鹿霜青衣袂如剑,长发如剑,唯有剑不如剑。 鹿霜青的剑气刺来,叶西灵不闪不避,吹面不寒。不寒如chūn风。叶西灵的剑意所覆,鹿霜青避无可避,沾衣yù湿。yù湿如血雨。 剑气消散。鹿霜青的灰衣上已沾染点点血迹。大黄羊变成了大红羊。鹿霜青并没有试图拔出鞘中古剑,脸上的懒散神sè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落寞:“好生奇怪。你为何不杀我,却杀了它?”他说的是瘫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黄羊。 叶西灵道:“不杀你,是因为你不属于这个世界。杀它,是因为它本是人间物,却受你驱使。” “黄羊是无辜凡种,我硬要骑它,它能如何?” 叶西灵目光如电掠过,大黄羊尸骨粉碎成尘。“它可以选择宁死不辱。自己把自己撞死。” “就因为它被我骑过?” “它还被你骑的很享受。” 鹿霜青黯然不语。震足一跺,便在草地上震出一个尺方小坑,将黄羊骨粉葬了进去。“从来没有谁甘心供我驱使过。哪怕它仅仅是一只羊。它驮我看过夕阳,穿过草海,巡视过它的族群。我指东,它便向东;我指西,它便向西。甚至我放开它,它也趴在我身边不肯离去......” 他说的极为煽情,叶西灵却丝毫不为所动,冷哼道:“因为甘心被你奴役,所以更加该死。” 鹿霜青嘶吼道:“人间有耕牛驯马,何尝不是任劳任怨?你何不将他们都杀光杀绝?” 叶西灵道:“人间人役人间牛马,却轮不到你!” 鹿霜青道:“它在这茫茫草原,食的不过是枯草烂根。趴在我胯下之后,我喂它的却是灵芝仙草。纵是畜生,难道没有权利选择更好的生活么?” 叶西灵道:“它首先应该选择尊严和zì yóu。” 鹿霜青冷喝道:“放屁!”他似乎被触动到某些心事,不由得恼羞成怒,脏话脱口而出:“一只畜生,谁曾在乎过它的尊严?一个奴隶,谁曾考虑过他的zì yóu?黄羊吃了我的灵芝仙草,膘息rì益壮,灵智rì益开,总有一天会成为这片草原的君王。所有的天敌都对它避而不及,所有的族类都对它噤若寒蝉。它吼一声,万羊匍匐,这才是尊严;它迈蹄阔步,草原任它驰骋,这才是zì yóu。” 叶西灵被他骂了一句“放屁”,依旧不愠不怒,淡淡道:“尊严不在rì后,而在当前,zì yóu不在未来,而在如今。君王蓝图不过你信口描绘。尊严未有之前,它摇尾乞怜,zì yóu未到之前,它身不由己。羊如此,人亦如此。在你们眼中,我人间人与畜生恐怕也没有什么区别。以一段虚无的前景便想换取整个人间当前的尊严与zì yóu,真以为人间无人无知无智?” 叶西灵的目光投向更北处,道:“群狼毕至,会猎人间。一群妄图践踏尊严与zì yóu的狂徒,也敢信口胡描?” “若想要尊严,趁我未真正出手之前,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否则,你的主子将会发现在我驭剑收割他们生命时他们没有一丝的尊严。” “若想要zì yóu,趁未惹怒我人间高人之前,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虽不能赐予你们zì yóu,却能赐予你们不得zì yóu!” “若还妄图想像百年前那般,借我人间练兵,我必破入所谓的上界试剑。须知,百年前人间还没有叶西灵!” 第四十一章 人间露白霜青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鹿霜青不是一个坏人,而是一个可怜人。虽然,他来自高高在上的不可知的上界。既然是世界,就有阶级,有贫富,有贵贱。他只是一个仆人,谈不上卑贱,却也绝对算不得上流。上界不同于人间,所以上界的仆人也不同于人间的仆人。鹿霜青不用终rì喂马、劈材也能周游世界――除了当马夫,就是做炮灰。 而炮灰是没有尊严与zì yóu的。所以鹿霜青近乎病态的执着于这两个字眼。执着于有,所以他想以上界来使的身份赐予大黄羊尊严与zì yóu。在他看来,“赐予”比“拥有”更能满足自己卑微而敏感的心灵;执着于无,所以他更加想要以上界来使的身份剥夺整个人间的尊严与zì yóu。剥夺似乎比赐予更能让他满足――生杀予夺,指点山河。少主不过是一派人的少主,而整个人间将在鹿某人的脚下匍匐。 鹿霜青向叶西灵描绘的不是大黄羊的蓝图,而是他自己的渴望;叶西灵剑气粉碎的不是大黄羊的尸骨,而是鹿霜青的明天。 初见叶西灵时,鹿霜青假装懒散无所谓,因为少主面对下人们时就是这般懒散无所谓;他假装能掌控一切,因为少主与人对决前,从来不曾把他人放在心上。他只知少主颐指气使时是多么不可一世,却忘记了有一次少主装X成习惯,在觐见宗主时未能及时调整姿态,结果被狠熊了一顿。 少主装了小半辈子,才被宗主逮到一次,鹿霜青刚装了小半天,就遇到了叶西灵。不得不说,成功人士之所以成功,机遇往往比实力重要。 叶西灵已经追了七天七夜,不想在等鹿霜青悲痛的缅怀大黄羊。他淡淡道:“走吧,鹿黄羊。” 鹿霜青苦笑:“黄羊?我这辈子被人骑的还少么?天上被人骑,人间被人欺,真他妈天上rén jiān!” 然而,不论是天上还是人间,都是对话常用剑,一旦技不如人,就没底气争名谁让兄了。鹿霜青乖乖跳上竹篾舟。他本就是炮灰,自然也不在乎当一次引路石。之所以牢sāo,是他觉得上界炮灰总强过人间引路石。上界既然上,总要强过人间,不是么? 竹篾舟本是轻轻悬浮在草浪之上,鹿霜青跳上之后,顿时一沉,陷入草中。叶西灵斜眼睨了他一眼,淡淡嘲弄道:“怎么?还要我亲自驾舟?” 鹿霜青无奈,灌注真气,驾轻路熟。轻舟已过万重浪,仍未把草海甩在身后。阳光渐渐的刺目起来,叶西灵闭眼负手,突然开口:“天上有什么?” “有rì,有月,有云,有星。”鹿霜青小心翼翼的回答,同时偷偷前移了一下脚步,刚好与叶西灵并排而立――并立是一种尊严,而他平时却没有与少主并立的zì yóu。 叶西灵以为鹿霜青没有听懂,于是补充道:“天上的天上有什么?” 鹿霜青依旧答:“有月,有rì,有云,有星。”这次,他把“月”提高了“rì”的前面。语气中带有一种难以掩饰的骄傲。绝非如他刚才那般,装的出来的那种。 叶西灵明了,淡淡“哦”了一身。转过身,斜睨变成了直视,他瞄了一眼鹿霜青背后古剑鞘上镂刻的奇异月纹,语气不骄不傲的向鹿霜青询问:“这么说来,你们一定是‘月’了。愿闻其详。” 草海无垠,竹篾舟纵意驰骋。所到之处苍鹰引路,群羊避退,万草臣服。鹿霜青与叶西灵并肩而立,这感觉如天帝出行,巡视诸天一般,让他心里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不由暗自寻思:“到底是人间的绝顶人物,手段纵比不得我界高手,单以气魄论,比之少主也毫不逊sè。亏我捉了只黄羊便沾沾自喜,哪有他这般排场!”阳光明净,将二人影子投的极长,鹿霜青看到自己的身影竟比叶西灵还长出一头,不免有些居高临下的感觉,又听叶西灵语气颇为谦虚,心中一动,适才被叶西灵血虐的羞辱感便淡了几分。答道:“万里星云遮玉宇,双悬rì月照乾坤。此番下界,rì月星云四派为先,泛仙槎而至。” “rì落于西,月降于东,云归于南,星沉于北。我虽属‘月’,无奈身份卑微,手段底下,少主不屑携我同行,便命我乘星派的天外陨星槎而来,先行打探消息。”提及少主,鹿霜青的眼中闪起一抹畏惧,夹杂着三分怨毒。 叶西灵自语道:“难怪。我人间称陨星为扫把星了。”微微嘲弄一句后,他又正sè道:“叶某平生,七尺微躯从不受人惠;万丈神剑向不沐天恩。你既晓我以上界四派,我便明你以人间四宗。” “天上可有二rì?人间确有重阳;上界云归何处?雨敛雾尽高唐。陨星沉浮入海,碧城十二斜廊;至于你月派么,且看是月辉暗淡,还是我剑气茫茫!” 他一口气说了这么长一大串顺口溜,听得鹿霜青一愣一愣。愕然问道:“碧城、高唐的名头,我界素有耳闻,百年前一战,余威犹存。你的手段我也见识了,只是不知重阳为甚?” “天上白rì坠,人间朝阳升。是谓重阳。”叶西灵随口回答。隐隐有一丝不耐烦。他虽是人间绝顶人物,却也难免沾染几分人间气。人间气的一个显著特点便是:市侩。这一刻,叶西灵和寻常的市井商贾表现的如出一辙:谈完买卖,立马恩断义绝。刚才他愿意和鹿霜青罗嗦,是为了套话。愿意向鹿霜青解答,是为了还债。 话已套尽,债已还清。叶西灵挥手一震,将鹿霜青震下竹篾舟,竹篾舟滑了一个弧,轻飘飘破草浪而去,舟体隐入无尽草海之间不可分辨。唯有叶西灵那一身白衣,渐行渐远渐小渐刺眼,渐渐隔离天地间,渐渐充斥鹿霜青心田,渐渐如烟。 鹿霜青没想到叶西灵态度转变这么快,被震落在草海时猝不及防,身子顿时陷入丈余草丛间,仅仅露出一个脑袋,发丝上还满是碎屑。显得颇有几分狼狈。缓了一下神,登草而上,凝视着叶西灵远去的背影,脑海中竟不由浮现出少主去“天上rén jiān”消遣时常说的一句话:“你把我当什么人?岂是那种拔鸟无情的浪子狂徒?” “浪子狂徒”这四个字固然不能用在叶西灵身上,毕竟他狂而不浪,傲而不嚣。然而他刚才的做法,又确乎和“拔鸟无情”属于同一范畴。利用人利用的这么**,搞的鹿霜青好不容易树立起的自尊心瞬间瓦解殆尽。 不过,叶西灵突然折返,却也让鹿霜青着实松了一口气。上界为何处,叶西灵不知。所以鹿霜青才假装骄傲的说自己是“上界来使”,被剑气挫败之后,他又道自己仅是个仆人,身份卑微。一般招摇撞骗,无非也就是这两种手段。身份未被识破之前,一味抬高自己。“来使”二字,岂非能证明自己的能耐?本事被人拆穿之后,一味突出来历。小小仆人便能让你追了七rì,正主也就显得更加神通广大了。然而,鹿霜青说自己是仆人,看似谦卑,实则仍旧是自欺欺人。他虽是仆,却非人之仆。事实上,在上界月派的花名册中,他的名字是“鹿奴”。 鹿奴顾名思义,就是鹿的奴隶。上界多奇珍异兽,月派便豢养了许多灵鹿。而鹿霜青,就是负责照料这个灵鹿的。鹿不是他爹,他却以鹿为姓。所以导致他很敏感。敏感容易多心,多心容易变态。变态容易惹人厌。 所以鹿霜青混的很不如意。在下人中,他的武功是最高的,地位是最低的,待遇是最差的。少主不想带着他丢人,便随意安排在别派的天外陨星槎上。星派碍于少主情面大,只好收下。留他在极北大草原看守陨星台。 看守陨星台是一个极其乏味的工作。陨星台不是土牢子,可以打犯人骂犯人,搞一出监狱风云。也不是藏经阁,里面藏有《摩诃指》、《般若掌》、《韦陀杵》等不世秘籍,在里面看守四十一年或者四十二年就能无师自通,横扫天下。 陨星台是星,也就是一块大石头。但无论这块石头来自哪里,陨落之后充其量也就只有纪念意义了。这里是极北大草原,除了黄羊苍鹰野马狡兔外,来参观旅游的就只有田鼠了。除了黄羊长的比较像上界袖风揽月阁里豢养的灵鹿之外,鹿霜青根本看不起其他的动物。而携他下界的太玄驰星观诸位高人也看不起他,随意安置了一番“好好看护陨星台,rì后归去,记你一功”之类的话,便鸿飞冥冥,直走红尘了。 第四十二章 忧郁的上界来使 - 劫尘 - 麋鹿宗师 () 没吃过鹿肉,却见过鹿跑。鹿霜青深深的明白,万里草原有多乏味,万丈红尘便有多迷人。人间积弱久矣,原想凭他在上界最一般的武功便能混的风生水起,没想到依然得喂羊喂马喂兔子——除了喂畜生和肆无忌惮的随地大小便之外,茫茫无边的草原上他实在没有其他活计可以充实自己。 是叶西灵给了他希望。七rì前,这位御舟而来的白衣太傅是他下界以来所见的第一个活人。凭虚御舟,这等手段虽然高妙,在上界倒也算不得如何了不起。起码,鹿霜青本人便能做到。凤尾焉能比不过鸡头?所以,鹿霜青生平第二次自信,第二次居高临下抱着俯视的心态,第二次玩起了猎人捉狐狸的游戏,第二次感到快乐与满足——他所有的第一次,都是那只倒霉的大黄羊给予的。 然而,七rì之后,希望渐渐变成了绝望。白衣太傅从容淡定,波澜不惊,飘飘出尘如谪仙,闭目负手不动声sè间便击溃了鹿霜青来自上界的优越感:原来他不紧不慢不急不躁,只是为了研究上界的武学套路。而自己,才是那只狐狸。感觉的自己的呼吸节奏都被叶西灵锁定之后,鹿霜青决定不再逃避,正面一搏。他假装懒散,因为他恐惧;他假装无畏,因为他没底气;他甚至模仿少主寻花问柳时嘴里衔着一根草,因为少主无敌,希望能吓退叶西灵。 他抢先出手,因为他害怕没有出手的机会。可是,当他发现自己因缘巧合下偷学的袖风揽月阁绝技居然如此不堪一击后,所有的伪装尽数褪去,所有的虚荣支离破碎。 甚至,在被叶西灵俘虏的时候,他还自嘲的想:“上界人高高在上,没想到第一战便败的如此彻底。如果被少主知道,自己还有活路么?” 他不会知道,在流云西土有一座寺院,有一群和尚,迎来了携带无尽尊荣下界的佛子秋风。大rì禅音寺的人间行走,身份比袖风揽月阁的少主只高不低。有一个不请自来的青年,不经意间给予佛子迎头一击。佛子打赢了那青年,输了禅心,输了威严。这,才是天上rén jiān的第一次交锋。 “第一”二字何等尊贵,又怎会轮得到一介鹿奴? 有风自背后袭来。鹿霜青突然如大黄羊般jǐng惕。转身看时,似乎连瞳孔都无限放大了。一根茅草自东南方向破空飞来。茅草乃极细小琐碎之物,在远远的天空几乎不可分辨。但鹿霜青能清晰的感觉到塞上风云因之而变,草原秋风因之而趋。茅草上携带的是剑气,是剑意,仿佛能撕裂整个世界。 鹿霜青根本来不及反应,在剑茅刺来的一霎那,他心中只来得及闪过一个念头:“还没见过人间女人啥样子呢。”剑气笼罩他全身,遍体虚寒;秋风掠过他脸颊,吹干冷汗,茅草飞过他头顶,隐然有几分不可一世又不屑一顾的味道,去速不减,径向更北处刺去。 然而,鹿霜青却并没有感到如蒙大赦般庆幸。他的脸sè比刚才更惶恐。心中暗自急道:“不好。这鹿娘养的叶西灵!” 叶西灵御舟而返时,鹿霜青着实送了一口气。因为再继续往北,就到了太玄驰星观降临人间所乘的陨星槎落点了。陨星槎,其实就是一块大石头。如果叶西灵要为人间立威,连块石头也不放过的话,他无论如何是拦不住的。按照叶西灵的强势冷酷,辣手摧羊这种事儿都干得出来,指望他看到上界陨星不破坏,而仅仅是靠着石头撒泡尿,再写一行“人间太傅到此一游”之类的纪念语是不大可能的。 茅草继续向北。丝毫不见力竭,气势反而更加汹涌。rì影为身,云影为鞘,风影为刃,剑影为神。凭空组成一柄巨大的虚剑,能斩碧海红rì,能阻怒江狂cháo。 这等手段,可就是“造势”之后的境界么?只怕少主也未必能施展吧。鹿霜青心中惊惧,运起轻功,直追虚剑而去。 追,和实力无关。代表的仅仅是一种态度。一种不甘心或者侥幸的态度。他挡不住叶西灵凭虚御剑的手段,也不会和那石头同生共死。只是想看看,陨星究竟会被毁成什么样子。若石头无损,他就继续呆在草原;若被剑气毁灭,他就只好跑路了。这种典型的小农思想,从来无关本事,只在胸怀。 鹿霜青的武功其实不算弱,置于人间,足以与一品宗师颉颃。不是上界人人如此,而是他天赋很高,虽然没有名师指点,偶然偷学几招,居然能融会贯通。每rì喂养灵鹿,陪灵鹿嬉闹散心,磨练出一身绝佳的轻功。他这一发力,灰衣如幻影,草浪上掠过一道灰烟,比叶西灵驾舟的速度也丝毫不慢。 北上里许,便是陨星槎的落点。远远的,便听到一阵刺耳的剧烈摩擦声。走到近前时,但见剑气纵横,草叶翻飞,火星四shè。茅草虚剑如大龙般围着陨星台盘旋,每斩落一下,便有一声金石交击之声。陨星石材极坚硬,剑气竟不能毁。连斩数十下,也不过崩飞几粒碎屑,留下几道白痕而已。过了一会儿,虚剑弥散,仅留一根枯茅,轻飘飘的落下。直如生根一般,长在了陨星石头上了。 鹿霜青长舒了一口气。上界故有传闻,某些绝代剑仙能御剑千里,意念一动便可击rì月,斩星河。看来,叶西灵终究不是那般人物。正暗自庆幸时,忽听石头背面传来一声不满的嘟囔:“进步就进步了,有必要专程到这里演给我看?”“叶西灵这老小子,没天理。再偷袭他,搞不好得玩死自己。” 鹿霜青顿时一惊,屏气凝神,缓缓的蹲伏在草丛中。心中暗骂:“真他妈见鬼了。这鸟地方羊不长膘,鸟不生蛋。傻子才来!” 陨星台背后转出一个青年,约么二十三四岁年纪。衣衫褴褛,头发凌乱,形容憔悴,脸上沾满尘垢,还有浅浅的胡子茬,衬托的他那一双眼睛加倍有神。这青年看起来比较愣,围着陨星台直打转。一会儿近前伸手摩挲粗糙的石面,一会儿又退后几步,仔细打量。仿佛那冰冷的大石头是他阔别多rì的情人一般。口中兀自喃喃不休,念念有词:“石兄别来无恙乎?我已知你从哪里来,敢问yù向何处去?”“石兄如此沉默,想是身世俱都遗忘了吧?无妨,我来点化你洞彻前世,了悟今生。”“在天而为星,坠地而为石。虽然身价立跌,石兄却不必懊恼。人间是以石为祥瑞,以星为凶邪的。君不见dì dū风月书局发行的小说么?《石头记》引得流云纸贵,《月异星邪》却问者寥寥。若你在人间有我这般机缘,遇见一个钟情的女子,她把你镌刻成通灵宝玉,每rì在心口捂着暖着,岂非美哉?总强过呆立在大荒山无稽崖,被人斥为废材吧?” 这青年神神叨叨,极其啰嗦。竟然一跃而起,跳到陨星石之上,张开双臂,似乎要拥抱蓝天。张口作呼喊状,却又不真个喊出声来。瞧他的口型,似在喊“XX,我爱你”之类的肉麻煽情台词。 鹿霜青隐在草丛中,刚开始还饶有兴致的观察这个神经病,后来渐渐不耐烦起来。枯草残叶被风一吹,抖落在他身上头上,十分刺痒难受。但他又不敢真个长啸一声,跳将出来,一扑一剪将这青年扫落下去。常听人说,荒山野岭人迹罕至的地方经常有一些疯癫和尚、跛足道士之类的高人出没,何况这青年曾说过“再偷袭叶西灵”之类的话,一个“再”字,岂非表明了他能在叶西灵剑下不死? 见识过叶西灵的手段之后,鹿霜青再不敢小觑人间。所以决定不冒险,就这么耗着。不信这个神经蛋不渴不饿不睡觉。手段虽不如人,但他仍不肯放弃来自上界的优越感:“实力比不过,我就在物质上打败你。”他之所以这么想,也是有底气的——他身上尚有不少喂养灵鹿时偷偷克扣下的灵株仙草。服食半棵便能保数rì不饥。要耗过这青年,自然不难。 哪知青年煽情完毕,忽然正sè,对着鹿霜青藏身之处道:“既然到了人间,纵不能有归属感,也要有做客的觉悟。” 第四十三章 君有疾在贵臀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鹿霜青知道行踪暴露,心中一跳,硬着头皮站了起来,道:“在下奉命看护星槎,兄台不邀而至,才是不懂为客之道吧?” 青年皱了皱眉头:“别叫我兄台。你今年起码三十五。” 鹿霜青心下骇然。他今年三十六岁。因为经常偷吃灵鹿的饲料,所以青chūn不老,看起来仍像二十来岁。就是在袖风揽月阁,少主也当他是毛头小子。不知这青年是如何看出他的真实年纪的。心中惊惧,主客之争便不敢继续了。 又听少年道:“其实我也不算此地的主人。不过是看你适才蹲在草丛中方便,觉得不太文明罢了。” 鹿霜青辩解道:“我哪里是在方便了......”还未说完,又被青年打断:“你想要随地方便,但是你的身体却不甚方便。我观察了你半晌,屏息使劲蹲了半天,连个屁都没憋出来。想是身有隐疾了?” 隐疾二字,实在是隐。鹿霜青暗骂:“你才是便秘呢。你说话啰里啰嗦,唧唧歪歪,还是典型的尿频尿急尿不尽......” 青年是个自来熟,言辞荒谬,偏偏十分严肃,不像在调笑。他见鹿霜青憋的脸sè时青时白,以为他不好意思,于是道:“君有疾在贵臀,不治恐将深。哎呀放心好了,我又不是江湖上卖大力丸的野先生。何况你这病又不是花柳,不必扭扭捏捏不好意思。” “隐疾“之所以隐,就在于不能明说。鹿霜青在上界的地位和包皮皮一般无二,深知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的可畏之处。遇到这种事,既不能解释,也不能掩饰,只能转移话题。等到造谣的人淡忘了,也就算完了。于是问道:“高唐菰叶生?碧城柳芙蓉?亦或是人间重阳?”高唐碧城二处是人间仙山,声名自百余年前那一战过后便远播上界。是以鹿霜青素有耳闻。“人间重阳”是叶西灵亲口所说,想来也是与叶西灵并驾齐驱的绝顶人物,只知名,不知姓。鹿霜青已见过叶西灵,所以只问出了这三个名号。 青年惋惜的问道:“阁下莫不是郑人吧?郑人买椟还珠。” 鹿霜青没读过人间典故,愕然不解其意。青年昂然立在石上,开始装出风淡云轻的模样,指点天下高人:“高唐菰叶生,有名无实,有才无德,全凭高唐二字唬人。如天上鹰,失去了翅膀,怕是连野兔都不怕他。碧城柳芙蓉,听名字便是三皇子一般的人物,媚脸承欢则可,一旦考究本事,就如脚下石......”他用脚点了点叶西灵插在石顶上的一根茅草,继续道:“不过是插标卖首罢了。” “至于人间重阳嘛,多半是说武安侯沈重阳,此人虽有几分本事,但你只提他,却不说他女儿,可见有目无珠。” 无论什么话题都能归结到“沈重阳的女儿”身上,显然这个青年就是阿呆了。阿呆两刻钟前还在流云西陲的大轮台寺,差点被佛子秋风的眸光生生炼化。危急关头如有神助,竟不知怎地突然记起一招“咫尺天涯”的遁法来,拼却全身气力才得以脱身。显身时,居然到了万里之外的极北草原。 瞬息万里,一rì内遍游五洲四海,这是传说中的仙人才有的大神通。反正阿呆是不会。他突然记起来的那招遁法,最多也不过就是移形换位,一次遁个三五十丈也就顶天了。这种招数,对武功的要求其实并不高,却极耗jīng气神。阿呆当时几乎连魂魄都被秋风的目光给冻结了,千钧一发之际,他只觉得脑海一震,似乎有什么东西松动了一分。一股神秘莫沛然莫御的伟力笼罩了他,将他瞬间丢到了这里。 好在,是脱险了。阿呆回想起佛子融魂凝魄的目光,犹自心有余悸。除了面对萱萱时,经常挨打不还手之外,他几时吃过这样的亏?就算被传走的那一霎他不忘施展“隔岸引蝉”,偷走半束极珍贵的舍利定魂香,依然觉得不划算——这是要做聘礼用的。聘礼这种事儿,向来都是老丈人得实惠。给多了说你傻,给少了说你酸。就算能换来一个娇滴滴的姑娘,也不过是画地为牢,天天挨打挨骂挨拧罢了。人家心情好时,给你饮一杯浴汤,学两声狗叫,心情不好时......阿呆想起祥林嫂绘声绘sè描述的那些倒插门女婿的悲惨遭遇,顿时不寒而栗。 定下神来,入眼的便是这块陨石。阿呆觉得好生亲切,似在哪里见过一般。正yù抚摸几下,考虑是不是想法运回dì dū时,有风疾来,夹杂剑气,直斩而来。认出是叶西灵的手段,阿呆愈加不忿。刚好又感觉到不远处草丛中有人鬼鬼祟祟的藏着,决定调戏他一下。一是为了发泄,二是实在好奇。 而鹿霜青这时却已听明白,眼前这位看起来傻不拉几的青年并不是高唐碧城叶西灵沈重阳四者其一,也不像是什么隐士高人,胆气便渐渐壮了起来。喝道:“少废话,问你呢。小子,你叫什么?” 阿呆一楞。身在dì dū时,人人对他恭敬,称呼“苏先生”,在大轮台寺时,知客僧叫他“苏居士”,除了佛子,就没见过这么没礼貌的人。考虑到自己调戏了别人半天,人家不爽也属正常,于是答道:“免贵姓苏......” 一听是姓“苏”,想必菰叶生李芙蓉沈重阳这类人物也不屑于改名换姓,那就定非他们无疑了。鹿霜青终于忍不住,果断爆发:“傻X,爷爷问的是你贱号,不是贵姓。你免个球的贵!不姓沈也不姓叶,你贵你妈的贵!快点高抬你的贵足,伸来你的贵颈,滚下来让爷爷取了你贵命,分了你的贵躯!” 阿呆其实是一个涵养不错的人。他经常挨骂,并且被骂的很享受。因为萱萱骂他“白痴”时,语气中带着娇嗔;沈飞骂他“变态”时,目光中满含艳羡。他本来以为沈重阳背地里骂叶西灵“老王八蛋”和包皮皮收拾那匹瘸腿劣马时骂的“你nǎinǎi个熊”已经是世间最恶俗的话语了,没想到鹿霜青彻底让他开了眼界。听得阿呆也不禁有几分生气。他决定反击。 阿呆的反击并不是如祥林嫂和另外一个老麽麽对骂时那般粗俗。他一直认为对骂是世间最傻的事儿。骂人的是你,挨骂的还是你,骂道深情处还要牵扯到令堂令妹令爱之类的女xìng近亲属。十分的不雅。阿呆猛的从石头上跳下来,吓了鹿霜青一跳,勾起手指,笑道:“来啊,有本事来打我啊。” 鹿霜青生平,最厌别人说他没本事。何况阿呆又不是少主之类的尊贵人物,于是登时火起,“呛”的一声,背后古剑出鞘,直取阿呆面门。 他这剑法是自创的,颇为灵动迅捷,隐有鹿形鹤势。阿呆靠着石头,无路可退,左躲右闪,每次都险而又险的避过剑锋,十分狼狈模样。鹿霜青心中渐渐亢奋起来,眼看下一剑就能让阿呆血溅于石,既能出气,也可向太玄驰星观的贵人邀功:有小贼妄来觊觎仙槎,已被斩于石下云云。这么一想,他便更加卖力,剑势连绵不绝,有时收力不住,刺中石面,发出刺耳的金石交击之声。陨星石虽坚固,他这古剑也不是凡品,锋利处决不是沈飞戏弄厉天一时说的“湘妃剑”可比。登时石屑纷飞,划痕犹然。鹿霜青打的兴起,浑然未觉。 突然,阿呆停住,并指夹住古剑,笑问道:“等等,贵颈的颈字,你好像写错了。”说着,另一只手排空朝石上虚按,掌力沛然,震的石屑簌簌落下。 鹿霜青定睛一瞧,直气得几yù吐血。原来阿呆趁着他的剑气,在石上刻下了几行字迹。正是他刚才所骂的话:“傻X,爷爷问的是你贱号,不是贵姓。你免个球的贵!不姓沈也不姓叶,你贵你妈的贵!快点高抬你的贵足,伸来你的贵颈......”旁边还有一副刻图,寥寥数剑,形象传神。是一个阔嘴塌鼻小眼的秃头青年。落款是“匹夫包皮皮敬书。” 阿呆哈哈大笑,心情极好,施展新记起的”咫尺天涯“遁法,身子一晃,便出现在数十丈的外的草浪之上。远远的甩下一句话:“随地方便,肆意骂人,瞧你这素质,也就是个别处的包皮皮。再见!” 鹿霜青嘶吼,正要挥剑抹去石上刻痕,蓦然发现刚才阿呆立身之所掉落一个小布包。挑开一看,连呼吸都急促了起来。但见布包里放着半束血红sè的残香,仔细嗅来,奇香阵阵。正是大rì禅心寺独有的异宝舍利定魂香! 第四十四章 匪与叛 - 劫尘 - 麋鹿宗师 () dì dū以前是天下第一雄城,现在是天下第一熊城。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如果再往上的人物熊了,那就只好熊一城、一国了。 坏事儿的是三皇子。 rì前禁卫军急报,一队来历不明的银甲士兵悍然斩杀守城禁军,堵住了西门。加急文书送到了大统领手里。大统领顿时傻眼了。堵城门事儿小,早已见怪不怪,周围几个郡的百姓一旦因为官民矛盾不可调和或者赋税太高等问题越级上访时,总会在城门前游行示威。这种时候,连云帝陛下都不敢轻易处置,还得命人好酒好肉的送过去。等百姓们吃饱喝足换朝廷一句“严惩贪官,免除徭役”之类的承诺后,自然会心满意足的回家睡觉,再赞一句“吾皇圣明”。然而,无论百姓们怎么闹事,或绝食或**,伤害的总是自己的xìng命,万万不敢对禁卫军下手。这群来历不明的银甲士兵如此肆无忌惮,明显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了。 大统领咽了咽干燥的喉咙,做出了一个明确的判断:“这只怕是要造反啊。”大统领是正二品武官,加从一品太子少师衔。这是一个很高级的官职,却又没高到顶天。很适合背黑锅。 背黑锅,戴绿帽,都是人生中最不爽的事儿。背黑锅就要受处分,受处分就要罚俸禄,罚俸禄就没钱给老婆买胭脂,很容易就戴绿帽了。这是一个恶xìng循坏。大统领能爬到这个位置,自然不会不懂。所以,他连忙跑到了宫里,要求面圣。 禁卫军不是御林军,确切的说,大统领虽然在级别上和兵部尚书一样,却仍归兵部管。他不属于六部九卿中的一员,直接面圣是不符合程序的。所以还没跑到内城,便被拦了下来,说是云帝陛下秘巡边疆,不在宫中。 不管云帝在不在宫中,反正这等黑锅绝不能砸在自己手里。大统领不顾和几位权柄极重的内臣客套,气喘吁吁的扭头就走。魁梧的身躯像一只奔跑的大犀牛,横冲直撞,不多时便来到南城宣武门外大街的兵部大堂。这一rì,正是旬休。兵部大堂冷冷清清,当值的是侍郎罗军援和处方司、武选司的两位官员。兵部侍郎是正三品,二司主官是从四品。见到大统领慌张而来,倒也恭敬。忙不迭的奉茶叙礼。 大统领也不落座,他身穿铠甲不便,扯过罗侍郎的衣袖抹了把冷汗,端起也不知道谁的茶杯,将残汤连着茶叶胡乱吞了。问道:“人呢?” 从一品的大员一旦郑重其事的问“人呢”,那问的就肯定是同级别的官员,也就是尚书大人。罗侍郎虽然也是人,但明显不在人家眼中。于是小心翼翼的答道:“军座难道忘了?前任徐尚书劳苦功高,已升为天机殿大学士。继任尚书原南域总兵官厉江流厉大人因交接南域军务,还未到任了。眼下,兵部主事的便是区区了。” 言下之意很清楚:您也甭挑三拣四看不起我啦。眼下兵部就我级别最高。大统领瞟见他眉宇间带着难以掩饰的兴奋和激动,不由蹙眉,暗骂道:“这当前你主事还有什么可得意的?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但看到罗侍郎如此急切的敢于担当,大统领也乐得和他分享祸事。于是将西门外来历不明的白甲兵杀人堵门的事儿简明扼要的说了一遍。 罗侍郎正在喝茶,听了这事儿,一口滚烫的茶水呛在喉咙里,憋的直翻白眼,满脸发青。顺过气来,越发的小心翼翼:“没,没伤到什么贵人吧?” 黑锅有人替背,大统领也渐渐镇定下来。语气中也颇有几分幸灾乐祸:“贵人嘛,倒是没伤到。伤了国体,伤了天威。” 罗军援猛的窜了起来,喝道:“无法无天!他们这是要叛变啊!”说到后半句,居然颇为兴奋,差点就脱口而出:“老子不是云帝心腹,不是沈侯旧部,更不是叶傅门生。二十多年点头哈腰,才熬到这个位置,升职再也无望。没想到这等好事给我撞到了。平叛靖难之功,说不定能封个什么侯。”再看向大统领时,便不由的多了七分鄙夷:“熊包!唾手可得的功劳都不要,真难为他怎么混上个从一品太子少师!” 大统领熊玉章虽然姓熊,但绝不是一个熊包。他的履历有罗侍郎三摞那么厚。单是“剿匪有功”就记了二十几次。所以他十分清楚“匪”和“叛”的区别。以往多年刀口舔血的军旅生涯,让他更加珍惜如今来之不易的尊贵地位。两军对垒的凶险,罗侍郎这种文职军官又哪里会懂?于是顺水推舟:“有罗代尚书坐镇兵部,那是最好不过。熊某虽是禁卫军大统领,仍归兵部统辖。不知代尚书准备如何平叛?代尚书令符所指,便是禁卫军兵锋所向!” 适才熊玉章不落座,罗侍郎也不敢陪坐。这下听他表明了态度,便大摇大摆的径坐了主位。处方司、武选司二位主官分左右首坐了。熊玉章自矜身份,扯了一把太师椅坐在罗侍郎的正对面。 “叛军情形未明。当务之急是要安稳民心。城内有百姓四百万,一旦乱起来,可比叛军要可怕百倍!”罗侍郎分析局势,倒也有板有眼,不但武选司主官不住随声附和,连熊玉章也不时点头。唯有处方司那位年轻的官员紧蹙双眉,托颔沉思。罗军援继续道:“御林军是陛下亲属,我等调配不得。陛下密巡边疆,这等小事也不劳圣驾还朝――他老人家若事必躬亲,我等还有什么脸面为臣子?除去御林军护佑皇城,以防万一之外,城中驻扎的便只有熊大人的禁卫军、王提督的九门巡捕营了。九门巡捕营那帮兵油子,扰民在行,若说安民嘛,嘿嘿,嘿嘿。” 大统领不动声sè,罗侍郎愈加眉sè飞舞,口水沫子飞溅:“熊大人治军有方,军纪严明。这安民之重任,自然非您莫属。这样,南城、东城是重中之重。南王府、荣王府、和王府,调一营人卫戍,确保安全无忧。镇国公府、林太卿府也要一营军,否则于他们面子上须不好看。至于太傅府、武安侯府,谅无贼人敢犯。虽如此,仍得加倍小心。便一府调两营jīng锐过去。熊大人自然明白,这各营将官,须得是有眼sè的jīng明人。否则,冲撞了贵人,你我不好交差。” 熊玉章撇了他一眼,见他眼神中带着火热,颔下一缕山羊胡随着起伏的声调一颤一颤的,显然十分投入,不似在开玩笑。心中骂道:“你这哪里是在安民,安的是自己的官爵吧。”但他举意让罗侍郎替他背了这祸事,无论罗侍郎如何安排,后果如何,是功是罪,总算不到自己头上去。于是沉默不语。既不赞同,也不反驳。 这时,处方司那位一直沉思的青年官员突然发声:“侍郎大人如此安排,只怕不妥!”虽口称罗军援为“大人”,语气却极为强硬。不屑之意溢于言表。 第四十五章 君子之德风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罗侍郎知道这人是个出个名的刺头,最是难缠。往rì徐尚书在时,尚且敢屡次驳难,丝毫不给面子。弄得徐尚书多次灰头土脸,威信全无。偏偏又治他不得:这位君德风君郎中,出身太学,不过二十五六岁年纪,不知怎么混上了从四品。脾气极为古怪,做事一丝不苟。既不贪污也不受贿,既不迟到也不早退。家里也没有小妾女婢之类,他甚至连个家也没有――不是本地人,在dì dū做官连个落脚的地方没有。一般住客栈。最近似乎开了窍,总是和同僚商量着能不能替他们值班。因为兵部值堂偏厅里不但油灯挑得亮,夜间还供应宵夜。每个月领一百二十两银子,敢拖欠他一厘就闹到户部去。天知道这个抠门家伙要钱都干嘛了。劣迹种种,数不胜数,总之,不像是个常在官面上混的人物。好几次,罗侍郎都怀疑他是不是徐尚书的政敌安插进来故意整治他们几个的。 见是这人发了话,罗侍郎皱了皱眉,硬着头皮回道:“哦?君郎中有何高见?” 君德风站起身来,拱手行了一个礼,冷冰冰的说:“高见是没有的,低见倒有几条。第一,叛乱事兹重大,如何用兵,用不用兵只怕罗大人做不得主。第二,就算朝廷责我兵部负责平叛事宜,你这么个搞法也不妥。禁卫军十营,满编两万人。若在各府宅前就驻守九营,剩下两千人,如何能安四百万百姓?难道在罗侍郎眼中,安民就是要安达官贵人?各府俱有不少私军,jīng锐剽悍,何须你来安?” 君德风越说越不客气,罗侍郎的脸sè便越听越寒。忍不住拍了桌子:“君郎中是几品官?” “从四品。”君德风不卑不吭。 “也难怪,您堂堂从四品大员,自不会将我这区区正三品放在眼里。” 君德风冷笑:“我感君恩,眼中有君,食国俸,眼中有国,受民养,眼中有民。却唯独没有什么三品二品的官僚。” 这话冷硬峭拔,打击范围太广。熊玉章听到“感君恩、食国俸、受民养”几个字,尴尬的轻咳一声,心中隐有惭愧。便在这时,一名全身大汗淋淋的黑甲禁军飞马来报,跌跌撞撞的冲进了兵部大堂,伏在熊大统领身下,颤声道:“军座命我骁骑营弟兄去打探叛军底细,结果......结果三百名弟兄,全军覆没啦。” 熊玉章心中一沉,亲手给下属倒了一杯冷茶,凝声问:“敌军几何?”他深知骁骑营的jīng锐,派去的三百位弟兄更是骁勇善战,入伍前便有不凡的武学功底。别说是行军打仗,就是去青楼喝花酒时滋事群殴,也个个都是以一当十的猛男。从他派去西城门到此时,不过仅半个时辰光景,便被人砍瓜切菜般屠了个干净。大统领岂能不惊? 黑甲禁军一杯冷茶下肚,气顺了许多,继续报道:“属下身负刺探之职,潜在城楼观察,未敢亲身厮杀。数的清楚,敌军在西城门共有一百四十人,出手的......只有四十人。” 罗军援撇撇嘴,暗道禁军无能。熊玉章的脸上却登时惨白。派去的那三百名属下的能耐,他比谁都清楚。平rì练军,他也曾亲自教习他们搏斗厮杀。凭自己三品巅峰境界的修为,缠斗六七名禁军jīng锐还可勉力获胜,若对上十人,便非败不可。眼下四十名白甲军便能尽屠三百人,若不是心腹亲眼所探,他几乎不敢相信。 君德风让出座位,走到黑甲禁军跟前,扶他坐下,道:“祖继兄,太学一别,不想于此情此景再会。”黑甲禁军姓祖名继,是君德风太学同窗。太学生气高而力薄,历来不屑于参军。独君、祖二人,素不喜高坐清谈,一人进了兵部,一人当了禁军。虽在一城,却也经年未见了。 祖继见了昔rì同窗,脸上悲戚之sè更浓。沙声道:“兄弟你如今月俸几何?” 君德风道:“百二十两,另有禄米十石,棉帛六匹。寒暑有冰耗碳敬,虽比不得高官厚爵,却也颇为可观。” 祖继又问:“老夫人在乡下,吃穿用度可有结余么?” 君德风道:“弟每月俸寄一百两。老母寡居,十分简朴,想来三五两也就够了。” 祖继又问:“兄弟未娶,家务事自然是自己做主?” 君德风道:“老母虽尚在,凡事也都听我的。” 祖继道:“家父嗜饮,每月总要用十几两。家母多病,吃药汤也得一二十两。幸亏军座抬爱,常有补贴。营中兄弟也看得起我,每每命写家信,润笔不菲,赌钱时还故意输我。这才赡养得周全。” 君德风哪里还不明白他的意思?道:“自今rì起,月供自当分成两份。” 祖继咧嘴一笑,重重一拳擂在君德风消瘦的肩膀上,道:“他rì你成亲之后,生两个儿子,须得过继给我祖家一个长的俊的。兄弟我此生别过。” 熊玉章也听出端倪,喝道:“兔崽子,过哪里去?敌人厉害,便唬破了你的狗胆?往后莫要说是熊某人的兵!” 祖继脸上挂三分惨笑,目中却掠过七分决然。重重给熊玉章磕了几个头。道:“军座,往后我是不替您给夫人写家信啦。也免得婆婆妈妈的焦心。军座若记挂属下的衷心,上报时道一个‘英勇战死’,再虚报个三五颗首级,多骗几分恤银最好。倘若战报上‘祖继’二字能呈到武安沈侯爷案前,哈哈哈哈......” 熊玉章揪起他的领口,怒斥道:“胡闹!我的兵,可以战死,却不能送死!” 祖继打掉他的手,凄然道:“三百兄弟不清不白的战死,我一人岂能独活?以后再没人陪我赌钱,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熊玉章唰的一声抽出佩刀,指着祖继,吼道:“老子先砍了你!”罗侍郎也听出这人是急着去送死,也插口道:“打草惊蛇,罪无可恕!”熊玉章冷目如电,瞪了过去,罗侍郎顿时闭口。 祖继伸手按在雪亮的刀刃上,满手鲜血也浑不在意,生生抽了过来,道:“早觉得军座这刀威风,是仿制武侯碎星刀最像的一把。想不到今rì赴死,居然能使这刀。放心好了,不砍卷了刃儿,墓碑上‘祖继’就改为‘猪鸡’!” 说罢昂首阔步,冲出了大堂。翻身上马时,肆无忌惮的朝熊玉章笑道:“咱们骁骑营的弟兄,个个勇猛无畏,没想到居然有个熊将军。军座要是不熊,敢不敢对武安侯说,我数月前校场大比时当值,见到沈大小姐,啧啧,那标致的模样,至今每晚都要梦上几次!” 熊玉章呆站在大堂前,看着祖继骑马越过牙石,转过长街。直到青石板上急促的马蹄声渐不可闻,他才回过神来,吼道:“敢!还有什么是老子不敢的?你这个小兔崽子,谁家的小姐配不上?” 不觉已是黄昏时分。蓦然一阵秋风袭来,将兵部衙门屋檐上散落的黄叶卷下。当中有一枚鲜艳如血的红枫叶,分外的刺眼。 罗侍郎闷闷不乐走了出来,伫立在熊玉章身边。无耻如他,也被祖继视死如归的气魄所慑服,一股莫名的酸楚之气在心中郁结。看到那枚显眼的红叶,忍不住踏了一脚。 “啵”的一声,红叶轻弹,竟然刺破两寸厚皂靴底,登时鲜血长流。罗侍郎吃痛,嘶声大叫:“有――刺――客!”叫声嘶厉,在青石长街上回荡不绝。 熊玉章冷哼一声,甩手扬长而去。留下一句:“陛下出巡,自然是皇子监国。叶傅沈侯不在,我劝代尚书大人还是先通禀诸位皇子为好!” 第四十六章 掳了他老婆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天sè刚擦黑,几抹彤云还及退去。偌大的dì dū却早已空无一人。西门前兵变的事儿早已传遍全城。消息不必封锁,也无法封锁。城门外守城禁军的血还没干涸,城门内又新伏了三百名死状极惨的尸体。这当前儿,普通的百姓谁还敢出门? 空荡的石板大路上偶尔传来急促的马蹄声。伴着三两声寒鸦哀啼,说不出的悚然凄厉。 兵部衙门的灯火依次熄灭,此夜无人当值。熊玉章走后,代尚书罗军援侍郎猛然咂摸过味儿来,再不想着平叛靖难的不世功勋,借口被叛军刺客偷袭,右脚重伤,乞假休养。没有尚书,他是兵部最高领导,写了告假状无人批复,他就自己给自己批,加盖上兵部大印之后,将大印包好,连同状书一起放置在了正厅案子上。武选司郎中一向对罗侍郎马首是瞻,也学着他告假回家了。兵部除了尚书未到任,共有两位侍郎和四司郎中。其他人休旬假,自然是能不来便不来的。 君德风叹了一口气,遣散差役。引着一盏灯笼,吹熄了值堂内最后一盏油灯。一丝不苟的将大门落锁。望着空荡荡的大街,哪里还有半分平rì里华灯初上的繁华胜景? 左右店铺俱都关门。沿街走了好远,才看到一家棺材铺仍旧亮着昏暗的灯火。君德风倚在门口,伸手轻叩了几下门板门。店主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木匠,正又刨又锯,赶制着寿板。听到敲门声,也不抬头,道:“这里不兴敲门,小心亡魂跟你回家!” 君德风淡淡道:“订一副上好的寿木。外加三百副灵灰盒。” 一听是大主顾,店主停了手里的活计,直起了佝偻的背,道:“最好的寿材,是檀香木,那得是王侯贵人们才享受的了,小店可没有。别说檀香木了,就是上等的楠木,寻常人家也受用不起,折了子孙的福禄!杉木的行么?” 君德风道:“松木为棺,柏木做椁。灵灰盒便用楠木的吧。” 老头瞪了瞪眯缝的眼睛,道:“胡闹!哪里有用松柏木的道理?放不过一二年,便朽烂喽。” 君德风心中黯然。暗道:“世间又有何物能长存不朽?历代帝王入殓,据说是用至珍贵的海底奇鲮香木,到头来也难免化为一抔黄土。唯有松柏之心不可凋,方不负祖兄高义!” 老头这时已看清了君德风穿着青sè官服。礼数不禁恭敬起来,口中却道:“老爷是官府的人,官府的生意我不做。” 君德风知他心中所虑,从怀里取出一包碎银,倒在门口已制好的一副朱红sè寿板上。道:“描漆时,不要黑,也不要朱红,就要鲜血般的红sè。” 老头约莫了一下碎银的份量,心想这官老爷是个外行,于是好意奉劝道:“血红sè不详,亡灵不安呵!” 君德风叹息道:“国不宁,贼不灭,就算用明黄sè,英灵也不会瞑目的。老丈按我说的办吧。” 听他说出“明黄sè”这等犯忌讳的疯话,老头便不再言语。迟疑了一会,才道:“得些rì子。尸首停在哪里?” “西门。” 老头一怔,转身朝里屋走去。出来时,夹了一匹白帛,捧了几刀黄表纸。递给君德风。口中念叨着:“不得归,不得归,魂兮无处归呵。” 从棺材铺出来,天sè已黑透了。极目夜穹,无星无月,像一顶巨大无边的黑锅,独扣在君德风头顶。秋风呜咽,薄薄一层灯笼纸无法阻绝,吹得灯影飘忽,将他颀长的影子撕碎在墙壁上。 燃了黄表纸,扯下几条白帛系在头上腰间。君德风大步前行,不一会儿,黑暗的空街便吞噬了惨淡火光。 不知转了几条街,君德风来到南王府门前。大声喊道:“兵部处方司郎中求见南王殿下!”一连喊了数声,无人回应。只有府门前那两只白玉狮子,森森然瞪着他。 南王府内,三皇子正在议事。下首坐着大理寺卿林宇辰、天机殿大学士前任兵部尚书徐化贞、礼部尚书胡彦、以及前几rì给云帝陛下当托儿,逼沈侯嫁女的户部王侍郎等人。俱都是权柄极重的高官。 三皇子一向yīn柔的脸上此刻多了几分凝重,似乎在为什么事犹豫不决。只听大理寺卿林宇辰道:“变者天下之公理。如今形势危急,祖宗之法不可不变。事关社稷基业,自然是‘立贤不立庸’,岂可拘泥于‘立嫡不立庶’的祖训?眼下大殿下镇守东荒,二殿下平庸无能,四殿下亦是庶出且无爵位,五殿下年幼不堪重任,监国之重责,舍南王其谁?” 三皇子不动声sè,修长的指头轻叩瓷杯,淡淡道:“话虽如此,总要有父皇的旨意。” 徐化贞察言观sè,附和道:“林公所言甚是。记得二十三年前,先皇驾崩,陛下初御极,大楚国兵锋北上。当时老臣还是南域总兵官,未接旨意,不敢妄自交兵。那一役,惨败呀。陛下震怒,斥老臣无能。言‘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今rì之事,恰和当年相反。君既在外,殿下又何必非要等到皇命呢?请问胡尚书,殿下临危受任,于礼法何如?” 礼部尚书胡彦极会来事儿,他一如既往的神秘兮兮,装模作样的盘算了片刻,道:“不合祖宗之礼,而合社稷之法。顺乎天而应乎人。” 三皇子扬了扬细长的眉毛,淡笑道:“我瞧你们是欺我年轻,连着伙在怂恿我。既然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徐卿何不继续兼着兵部尚书的重职?” 徐化贞道:“殿下监国,没有殿下的谕令,老臣岂敢鸠占鹊巢?” 胡彦道:“不合礼,不合礼!徐公所言甚不合礼法!咱们做臣子的,理应主动为殿下分忧,哪有磨洋工的道理?” 三皇子摆手,道:“监国,监国,有国才能监啊。徐尚书,能用之兵几何?” 他不再称呼徐化贞为大学士,而是降了品级,称他为尚书。显然是默认监国,授他实权了。徐化贞心中狂喜,脸上却平淡如常,寻思了片刻,道:“城内有三军。御林军是陛下亲属,殿下既监国,自能调配。禁卫军名义上虽受辖于兵部,近些年却几乎成了熊玉章的私军。此人粗中有细,软中带刺,很是难搞。九门巡捕营虽不中用,做做苦力还成。提督王图海是我旧rì的门生,算是半个自己人。” 三皇子蹙眉。脸上越加凝重。“这么说来,城中可堪大用的只有御林军了。御林军仅有万人。dì dū九门,如何能护卫的周全?” 大理寺卿林宇辰形容消瘦,为人深沉。刚才出言试探了三皇子的态度之后,便不再说话。一直到此刻,才漫不经心的插了一句:“徐大人,熊玉章是你旧rì的同僚,却不知他为人如何?如是个重情义、明事理的大丈夫,咱们可万不能亏待他。” 听到“重情义、大丈夫”这几个字,徐化贞恍然大悟,心中暗骂了林宇辰一句“老狐狸”,转首向三皇子道:“熊玉章虽然熊,却极重情义。此人凡事不争,唯有老婆、弟兄在他心中重逾千斤。如果......”他自重身份,接下来的话不便在说,斜眼看了看下首拘谨呆坐的户部王侍郎。 王侍郎心神领会,等三皇子问出“如果什么”,扭扭捏捏的接口道:“如果有‘叛军’潜入城内,掳了他老婆、动了他兄弟......此人必定熊血激愤,甘心供殿下驱使......” 第四十七章 秋水剑至,碎星刀残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三皇子凝思片刻,突然猛地一拍桌子,厉声喝道:“亏你想的出来!恁地辱没了本王身份!张彪何在?带王侍郎去后面醒醒脑子!” 张彪早已在偏厅敬候多时,听到三皇子传唤,连忙进来。咧嘴笑着向诸位大人行礼,他嘴里一颗大黄门牙被阿呆在南湖击落,居然因祸得福,面貌不似以前那般狰狞可恶了。走到王侍郎跟前,拱手道:“王尚书,请吧?”不知是门牙漏风,舌头打拗叫错了官职,还是料定王侍郎“醒脑”之后,必会升官。 王侍郎出去之后,三皇子又道:“本王既然监国,就要顾忌国之威严。缩守于城内,成何体统?徐尚书,城外卫戍京畿的龙蟠、虎贲、狼骑三军,为何不动?” 徐化贞苦笑,将旁边几上的细瓷杯倒扣在案上,道:“兵部嘛,就像这只茶杯。看起来jīng美华贵,却是个空架子。茶杯虽是装水专用,但yù饮时,总要有人放茶叶,添热水。” “龙蟠、虎贲、狼骑三军,虽是甘甜清冽的好水,却没有倒入茶杯中,又岂能泡茶?就算强行注入,没有茶叶,也是饮之无味的。” 说完,他顿了顿,高深莫测的续道:“这茶叶,便是兵符!” 帝**制,各大将领平时有统兵之职,却无用兵之权。若要发兵点将,就算有云皇陛下的圣旨都不管用,须得有兵符。兵符所系,是天下之安危。自不能由兵部保管。 徐尚书这一番话下来,场中人个个面露难sè。均觉掌管兵符之人,绝非他们几个能搞定的。 胡彦抚须沉吟,良久才道:“那位虽不在城中,余威犹在。嗯,这事儿须不是‘掳了他老婆’能解决的......”说了半句,自觉失言,又见三皇子并其余诸人脸sè不善,尴尬接道:“况且这也不合礼法呀。” 胡彦能坐到礼部尚书这个高位,除了善于当托儿,深受云皇倚重之外,胸中韬略也是不凡。三皇子本极期待这位两朝老臣的高见,没想到他沉吟半晌,居然说出这么一句废话。心中不爽,暗道:“那人的老婆,除了吾师,天下还有谁敢打主意?”口中却说:“天下兵马大元帅、总督军务,武安侯的本事,咱们是人人钦佩的。兵符由他执掌,最妥帖不过。可惜沈侯外出,不知何时归来。万一局势变化......” 胡彦神秘道:“我听说,沈侯此去,是去高唐寻仙......” 三皇子白了他一眼,伸出修长的手指轻轻揉了揉鬓角,似乎有些头痛。犹豫道:“既是寻仙,想必兵符这种人间俗物,自然不会带在身上了。”说完环视诸人,面带殷切。 诸人面面相觑,暗自腹诽。三皇子言下之意再明显不过:沈重阳不在家,兵符却在家。侯府左右无人坐镇,劳烦你们帮我取来。 能被三皇子夜间聚来相商,在场诸人哪一位不是当朝高官?既然官位很高,那智商就绝不会太低。迅速盘算了一番,自问自己府中供着的那些高人清客,潜入武安侯府取一两件物事,应该不难。但盗窃兵符不但是和叛逆一般重的大罪,也相当于和武安侯彻底决裂。协助三皇子,事后最多是加官进爵,混个公爵便没边了。倘若沈重阳归来问罪,找自己清算,哪里能逃得命去?三皇子是皇室血脉,地位尊崇,又有叶傅护佑,自然不惧。但自己可没有这等强劲靠山!是以人人无话。 三皇子等了好久,见无人请缨。心中不禁冷笑,面上却愈加温和。从案下取出一件黑布包着的狭长物件,哐当一声放在了书案上。掀开黑布包,里面又是两个布包,一宽一狭。 三皇子恭肃起身,将较狭长的布包横托于胸前。问:“吾师所遗神兵,比父皇尚方宝剑如何?” 众人心中一凛,心中想:“朝中‘太子少师’之类的虚职不少,熊玉章便是其一。何况三皇子非太子。他口中的‘吾师’,自然便是太傅叶西灵了。但叶太傅向来视神剑重过xìng命,岂会轻易假于旁人?”口中俱道:“虽不及尚方宝剑天威浩荡,但在武林中,真个能号令天下。我等虽不是武者,见剑也等若见叶傅亲至。” 三皇子满意点头。掀开了布包。里面赫然便是叶西灵赖以成名的秋水剑。长剑无鞘,刚露出半截,便犹如一泓秋水泛出。寒光凛冽,剑气森然,照得青灯无光,明烛黯淡。满堂诸人,莫不心中惊骇。只觉堂内温度陡降,仿佛寒冬忽至。 叶西灵长剑极少出鞘。诸人又多是文官,谁也没有见过。自然无从分辨真伪。场中也有一两位叶傅门生,隐隐觉得哪里不对,但一来他们身份不够,三皇子能允他们列席旁听已是莫大的恩荣,又哪里敢胡乱质疑?二来剑气冲霄,除了叶傅,实在也想不出还有谁能御使这等神兵。 三皇子轻抚神兵。厉声道:“葛、辰二位师弟,命你二人执此剑巡查九门,有不尊我号令者,立斩!”葛辰二人,虽是叶傅门生,却并不是叶西灵正式的弟子,甚至连记名都不算。听得三皇子居然当众称呼他们“师弟”,自是心中狂喜,道了一声“定不辱命”后,匆匆领剑去了。 三皇子又道:“胡尚书,你执天下礼,不知‘符’之礼为何?” 人无礼而不立,胡彦上位靠的就是这个“礼字,刚才妄言要‘动了他的老婆’已是无礼之极,所以心中颇为惭愧,听得三皇子问及老本行,顿时jīng神抖擞,脱口而出:“符者信也,分而合之。盖帝王赐符于臣子,代行皇权,以昭大信......”说到“以昭大信”几个字时,见三皇子面sèyīn沉,于是话锋立转:“沈重阳手中的兵符,可不是分而合之的半片,而是完整的。独掌天下兵,嘿嘿,这凡事论上一个‘独’字,哪里还有什么信义可言?陛下宽宏,不疑于沈侯;沈侯不仁,却失信于天下。沈侯擅权,不合国法,不合古礼。” 事涉沈重阳,虽然是背后说坏话,但三皇子仍是极慎重,绝不肯顺着胡彦的意思走。诫道:“胡尚书说话可得注意点。漫说没有证据,便是有,沈侯专兵也是父皇特许。如何轮到我等说三道四?不过眼下沈侯外出,这从权之计嘛......” 大理寺卿林宇辰已冷眼旁观半晌,见三皇子的心意已经探明,便不再故作深沉,凝神道:“恰好昨夜读史,前朝大元帅毛文龙,狡诈专兵,不服皇命。为了制他,当时朝廷曾新制兵符,罢黜旧令。请问胡尚书,这以新换旧之事,可还合礼么?” 胡尚书连拍大腿,即赞叹又懊恼:“这等绝妙主意,自己怎么就没想到!”道:“林大人学识渊博,胸中韬略远胜徐某。此计甚佳,甚佳!”他处处依礼,却全然不顾前朝的毛文龙不过是一总兵,绝非什么大元帅。 三皇子却似乎对这良计丝毫不感兴趣,随口吟道:“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沈侯是何等人物?岂能说换便换!不知以此物易兵符,如何?” 说着,他解开了另外一个布包。里面包着一柄宝刀,鞘式古旧,漆sè斑驳。分明便是沈重阳的碎星刀。当下众人皆倒吸了一口凉气。沈侯自重身份,近十年来便很少动用这柄宝刀,但他的脾xìng远较叶西灵随和,有后学晚辈请教武功时,总是不吝赐教,所以刀虽不出鞘,却是人人认得的。 三皇子一手握鞘,一手持柄,想要抽出给大家验明。偏生这刀好像有一股桀骜不驯的傲气,废了好大劲儿才抽出一半。但见刀身不知是以何材质打造而成,似白非白,光泽尽敛。上面以玄sè镌刻着莫名其妙的图案,倒像是一副星图。 又抽出一截,诸人登时站起,脸上极尽骇然之情――武林中威名最著的一柄宝刀,居然断了!且断口处不甚齐整,不像是被其他神兵利刃所削断的,倒似被人以大力生生拗断。 第四十八章 意在阻谒西陵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三皇子丝毫不以为意,似乎早就知道。只是淡淡询道:“以此刀去武安侯府换兵符,妥否?” 林宇辰难以镇定。他虽是三皇子一派,和沈重阳却有私交,深知他的手段。不由颤声问道:“殿下从何处得来?” 三皇子道:“沈侯远赴高唐寻仙,不愿再被俗事牵累,断刀明志。” 这只是一句场面话。大家并不当真。各家探子俱都探的清楚,沈重阳外出时,是挟刀而去的。如今他人未归,损坏的兵刃却被送了回来,并且到了三皇子手里。再联想到高唐山是何等去处,人人都难免惊疑不定:“沈氏虽没有‘刀在人在’之类的规矩,但身为武学大宗师,自然视兵刃如xìng命。何况此行凶险,自断兵刃无异于自断手足。沈重阳到底怎样了?” 诸人屏息寻思,惊疑不定。三皇子胸有成竹,也不着急。偌大的厅中竟万籁俱寂,偶有烛泪轻滴,牵动灯芯,发出一丝“滋滋”声,将人心中炙烤的愈加不安。 正在这时,受命持剑巡查的葛师弟匆匆回返,禀道:“殿下,府外有一人求见,说有要事禀告。已等候多时了。” 三皇子脸sè一寒,斥道:“撵了去!不是说今夜谁都不见么?” 葛师弟犹豫道:“来人......” 三皇子神sè一动,语气转软:“可是荣、和两位皇叔派的人?抑或是镇国公、汉中侯府的执事?” “来人姓君名德风,自称是兵部处方司郎中......” 三皇子顿时既轻松,又失落,长长舒了一口气。转向徐化贞:“徐尚书,找你的。” 徐化贞听得“君德风”这个名字,如坐针毡,额头上冷汗涔涔直下,口中直道:“祸事!祸事!难搞!难搞!”当下将君德风的种种“恶xìng”向三皇子粗粗说了,想起在兵部时被这刺头儿整的痛不yù生,犹自一手抚胸,心有余悸。 三皇子见徐化贞这个堂堂从一品大员居然如此怵一个区区从四品的小郎中,啧啧称奇不已。却并不在意,淡淡道:“既不是自己人,又如此聒噪,月黑风高......” 徐化贞急忙打断,道:“杀不得!杀不得!这厮出身太学。那帮子太学生,一味相护,最是难缠。要是此人不明不白的没了,还不闹翻了天?” 林宇辰心中冷笑,漫不经心的道:“要闹也是闹到叛军哪里去啊。难道‘叛军’动得了别人老婆,就动不得一个四品郎中?” 瞧出徐化贞颇为尴尬,胡彦怕他面子上不好看,于是出言解围:“林太卿手腕利落,固然一劳永逸,杜绝后患。但太学生嘛,都是些欺软怕硬的脓包。叛军残酷冷血,学生们吃惯了白食,哪里敢闹到叛军哪里去?西门外的惨剧料想太学也得了风声,要是敢闹,早就满城的游行示威贴檄文了......我估计,要是真杀了君德风,他们不敢触叛军,还是要闹到朝廷里来!” 这一番话分析的条条是道,深知太学生的品xìng。林宇辰心中虽不满,却无法再说。这时,三皇子已考较清楚,苦笑道:“杀不得,也留不得。这事儿难办啊!葛师弟,唤他进来。” 君德风已在南王府前等候许久了。口中不断喊“兵部处方司郎中求见南王殿下”不知几百遍,声音早已嘶哑。手中白帛颇沉,他便分别系在府门前两只大狮子的脖子中;夜间秋风颇冷,他便在门口马镫台上点了一刀黄表纸取暖。国难当头,三皇子却避而不见,让他心中更加激愤悲切,忍不住涕泪横流,跪在台阶上哭喊着什么江山啊社稷啊你怎么死这么早啊之类。 葛师弟出来传唤时,君德风正哭到高cháo处。眼泪已哭干,只是不断干嚎。什么“jiān邪当道,叛逆谋国”,什么“量流云之物力,饱自己之专营”,句句似有实指。唬得葛师弟心中一突,心道“他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又见庄严肃穆的南王府门前被他搞成一个小型灵堂,顿时气得嘴歪眼斜。冷哼道:“请吧,君郎中。” 君德风哭昏了头,反问道:“请到哪里去?” 葛师弟斜眼睨了睨眼前这个伏在台阶上,哭得满脸涕泪的官场鬼见愁,没好气道:“那自然是南王殿下有请了。” 君德风虽知道三皇子必在府中,但求见多时也不见传唤,料定他不肯见自己。此刻蓦然听到传唤,太学生的蛮气登时发作,甩袖站起,冷道:“君某虽然身份低微,好歹也是朝廷命官。殿下既召我,理应中门大开。岂能由你这偏门中出来的下人接待?” 葛师弟气的脸sè发青。他虽没有官职在身,可也是叶傅门生。无论走到哪里,何曾被人小瞧过?漫说是区区从四品的郎中,就是林、徐这些太卿尚书,一部首脑见了他也总要客套两句。心想这人是个呆子,不能同他一般见识。于是道:“南王夜间极少见客,我们都是走偏门。” 君德风道:“这是自然。求官送礼,哪有脸面都正门?既然正门不开,不进去也罢。” 葛师弟终于忍受不住,怒道:“惺惺作态哭了半天,却不进去。你这人脑子有病!” 君德风道:“我哭,为的是国事。国难当头,容不得我不哭;不进偏门,为的是尊严。圣训在耳,容不得我偏门受辱!” “为国受辱也还罢了,可我偏偏穿着官服!辱我便是辱朝廷。请你带话给殿下:叛军军西门,意在阻叶西灵。”说罢扭脸就走,连系在大狮子上的白帛也不要了。 葛师弟骂道:“不知好歹的混帐东西!太傅的名讳,也是你能说得的么!”一把将马镫台上残烬踢散,又将大狮子上的白帛扯个稀烂,这才愤愤不平的折回府去,向三皇子禀告。 厅堂中,三皇子并诸位大人听了葛师弟回话,俱都面面相觑,不知何意。徐化贞慌乱中找不到随身携带的软巾,便用衣袖胡乱抹了抹额头冷汗,问道:“葛先生可听清楚了?他说的是‘意在阻叶西灵’还是‘意在狙叶西灵’?一字之差,可谬之千里!” 葛先生愕然不知其意。徐化贞无奈,只好伸指蘸着茶水在几上写了一个“阻”字,一个“狙”字,问道:“是哪一个?”葛先生回道:“徐尚书说笑了。‘狙’字读‘居’音,和‘阻’音不同,这如何能听错?” 虽然情势紧急,但听到堂堂天机殿大学士居然将‘狙’字误读为‘阻’,仍有人忍不住低声暗笑。这两个至常见的字音都能搞混,也真难为他这大学士是怎么当的。徐化贞皱皱眉头,瞪眼辩道:“君德风是我昔rì的下属,肚里有几两墨水我还不知道?太学生向来眼高手低,读错几个字也是丝毫不稀奇的。” 三皇子道:“‘狙’字固不敢想,就是稍‘阻’也不可能。除了沈侯,普天下谁能阻挡吾师?” 胡彦是礼部尚书,平rì便负责祭天祭祖之类的事儿,这时突然灵光一闪,脱口道:“或许葛先生是听错了末三字呢?意在阻谒西陵。拜谒的谒,西郊先皇陵寝的西陵。并非太傅名讳。” 在场都是高官,对昔rì秘闻都有耳闻,纵然不知道具体情节,总能推测出一些端倪。想通了此中的关键,皆大惊失sè。不知是谁脱口而出:“是和二十三年前‘空棺案’有干系么?”三皇子是皇室子弟,又是叶傅关门弟子。当年“空棺案”由叶西灵亲办,所以他深知其中秘密。一惊之下,沉稳如他也失手将茶杯泼翻在地。朝刚刚失声道出“空棺案”那人怒瞪了一下,喝道:“闭嘴!不得妄言!” 意识到自己语气严厉,怕在臣下心中留下芥蒂,于是语调转温:“什么空棺实棺,坊间说书人的戏说,你们也当真?先帝好端端的葬在西陵。嗯,贼人觊觎先帝陵寝,万一惊扰先帝仙福,于我等也是万死莫赎的大罪......” “殿下明鉴。坊间谣言虽不能认真,却更须加倍提防。历来叛乱,旗号不外乎二,一曰天命,二曰民心。方今盛世,民生富足,天下归心。叛军要反,只能在‘天命’二字上做文章。如果他们借助谣言,重翻‘空棺案’,大肆宣扬,说什么先帝未崩,本yù传位给某子,却受当今陛下胁迫,流亡某地等等诛心之论。到那时,除非陛下亲自出面,否则要安稳局势,可就太难了。” 三皇子所虑正是此节。但一时也想不出什么好对策。沉吟许久,将沈侯断刀送到徐化贞跟前,道:“无论如何,明rì要拿到兵符,点齐三军,剿灭叛逆。先帝陵寝一刻不安,我心便一刻不安,而诸位......” 三皇子端起空空茶杯,意在送客,转身向内堂走去。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话:“xìng命不安。” 第四十九章 他会飞 - 劫尘 - 麋鹿宗师 () 秋夜漫漫,风寂寞,月沉酣,独有人无眠。这一夜,dì dū四百万人中,除了老病垂死的、新生无知的之外,没有一个人睡的踏实。长街寂静,谁家病号忍不住咳嗽,都会将头埋在被子里;谁家小儿夜啼,刚张开嘴就会立即被父母捂住。 然而,dì dū终究不是空的。二更时分,青石板上依稀响起了细碎的马蹄声。渐渐的,马蹄声、脚步声更加稠密凌乱,从四面聚起,向八方散去。到了五更天光景,正是黎明前黑暗最浓的时刻,各类声响渐消于无,一切又复归沉寂了。 东方既白。西城长街上转过一道人影。一路小跑着向自家宅院跑去。这是一个须发半百的老者,约莫五六十年纪。面容清癯,脸上却带着一抹骇然;筋骨强健,但因背着一个硕大的药篓子小跑了好远,也累的气喘吁吁,满头大汗。走到自家门前,赫然见门口挑着一对大白灯笼,挂着招魂蟠。不禁急道:“秀珠!秀珠!是你婆婆的病不治了么?” 迟了一会,听得木门后咔嚓连响,又有重物挪移的声音。想是门后上了好几道栓还怕不保险,又挪了桌子堵住一般。好一会,木板门吱呀开了一道缝,一位头上缠素的妇人探头出来,小心翼翼的张望着。见是公公出城采药归来,连忙迎了进去。又不烦繁琐的将几道门栓一一上好。颤声连道:“天幸阿爹无恙!天幸阿爹无恙!”言下之意,她全身缟素,竟是为老药农戴孝。 老药农进得院门,又见家中设灵原是误会,心神始安。忙问道:“我出城去给你婆婆采药,才一天光景,城中出了什么大乱子?” 少妇秀珠神情凄苦,泫然yù滴,咬着嘴唇道:“都说是一群叛逆攻占了西门,见人就杀。阿爹去莲花山,昨夜一夜都不见回来。想着是在西门遭了贼人的毒手......” 老药农脸上惊骇之sè更重,道:“原来是这样。我昨儿早上爬上了莲花山南麓,才忙活一会儿,山上大地震,将我震得跌下山去。幸亏灌草深厚,才没有受伤。回来时山石堵了去路,我绕了好远,到黑透才绕出来。想着西门宵禁,就在城外老李家借宿了一宿。”老人不愿吓着儿媳妇,说的尽量轻描淡写。心中实有一股死里逃生的庆幸。 秀珠却再也抑制不住,“哇”的一声大哭出来。老药农安慰道:“莫哭,莫哭,阿爹不是平安么?”秀珠道:“都说西门...造反...杀了好些人,连守门的兵都被杀光了。阿爹,大勇他......他不正是驻扎在西门么?” 老药农心头一震,却并不怎么惊慌。安慰儿媳妇道:“可别多想!大勇可是在禁卫军当差。小贼哪里敢惹禁卫军?何况军里换防轮值也是常有的事儿,不一定就在西门了。我回来时,见西门外横着许多白甲兵士的尸体,总有百来具。大勇的盔甲,不是黑sè的么?说不定他们连夜将贼人剿灭了呢。” 秀珠的眼泪仍止不住,呜咽着说:“阿爹说的在理,可总要有个实信儿,才好叫人安心。” 这时老药农已在院子里溜达了几圈。不时的嗅着鼻子。问秀珠:“怎么一股子血腥味儿?可听说左右的街坊是谁受伤了么?” 秀珠摇头。道:“城里不太平。谁敢出门?不知道。” 老药农道:“把药箱取来。我总得左右问问。闻着这血腥气儿不远,还带着脓臭,起码是昨天受的伤了。再不上药,那还得了?”说着神sè一动,循着气味儿向东邻院墙处走去。踩在rì常晒草药的木架子上,隔墙喊道:“老邢哥!家里没人受伤吧?” 老邢头是一个鳏居老头,脾气甚是古怪别扭。每rì里只与些鸡鸭为伴,最忌讳别人说什么伤病之类的不吉利话。听了药农连着喊了几声,佝偻着身子从里屋出来,窗台上拿起一只破鞋便朝药农丢去。骂道:“我就没福气,有个好儿子在什么金军银军当差,咋会受伤?”他上了年纪,气力不足,破鞋没有砸过院墙便直直坠在搭满了苞米秸秆的鸡窝上。 哗啦一声,秸秆散开。里面竟然藏着一个浑身**遍体血污的男子。那男子在鸡窝上猛的站起,他身材甚是高大,满脸凶戾。唬得药农一惊,从药架上跌了下去。老邢头却怔怔的盯着那男子,如魔障了一般,霎时间老泪纵横。嚷道:“儿啊,真是你回来了么?你都长这么高啦?”便嚷便扑了过来,yù抱住男子。 老邢头多年前曾有一个儿子,长到十几岁时不幸夭折了。他脑子受了刺激,有些疯癫。见到陌生男子便说是自己儿子回来了。老药农和他久为邻居,隔墙听到,自然不以为异,只是想:“这汉子不穿衣服,被人砍的浑身是伤,多半不是什么正经人。” 老邢头扑倒鸡窝边,伸出一双枯瘦龟裂的手,yù抚摸男子身上的伤口。他身材本就矮小,又是弯腰驼背的,男子又站在鸡窝上,只能够到小腿。便一把揽住男子小腿,一颗蓬乱的脑袋拱到他脚上也不在意,只是一味的嚎啕大哭。 男子眼中闪过一抹狠厉,举掌yù劈。但见老邢头虽然疯癫,却真情流露。终于没有下手。抬腿一震,将老邢头震退几步,身子斜翻,轻巧巧落在隔壁老药农的院子里。老邢头蓦然不见了“儿子”,哭声愈大,说什么“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后来没了声息,想是悲痛过度,昏死了过去。 老药农从架子上跌下来,犹自坐在地上。见男子跳到自己家中,不禁害怕。口中“你你你你你”的直叫,说不出完整的话来。秀珠自屋里取药箱出来,见一个全身**的男子出现在自家院中,惊呼一声,药箱跌地。又见公公被那人吓得坐地不起,既羞且愤,哆哆嗦嗦的抄起门后扁担,闭着眼朝男子打去。 老药农忙喝道:“秀珠不得无礼!既到了咱家,就是求医问药的。取金疮药,先给这位爷台敷上!” 秀珠停住了扁担,却仍不敢睁眼,回想起这男子jīng壮**的身材,竟忍不住将他同丈夫大勇比较了起来。大勇虽然健壮,却远不及这男子挺拔英武,何况他浑身血迹,更是多了几分惊心动魄的刺激。秀珠心中暗自羞愧,不许自己再想,可偏偏控制不住,越不许就越是要想。一时间羞愤yù死,素面飞红,手足无措,呆立在那里。 老药农如何能知少妇心事?他家行医为生,平常敷药拆线都是由儿媳代劳。医者仁心,自不会顾及伤员是男是女,有无衣衫。满心里只想着:“这人不是善类,好歹是条生命。赶紧敷药看病,打发他走了。诊金药费那就免了。”见儿媳妇呆若木鸡的站着,全然不顾自己吩咐。怒道:“连阿爹的话也不听了么?快去!” 秀珠强行抑制住心cháo,折回里屋,打了一盆清水,又将丈夫旧rì的衣衫取出一套。男子脸上浮现出一抹暖sè。接过衣衫就要套在身上时,却听秀珠吞吐道:“大爷身上伤重,还是先清理伤口吧。” 老药农亦道:“贱内卧病在床,不方便请大爷进屋。便在这里敷药吧。” 男子见老药农手中拿着一罐金疮药,一嗅之下便知是几味寻常止血生肌的草药配成,脸上颇为鄙夷。心道我这伤若是你能治好的,那‘造势’之奇境可就太不值钱了。但看到秀珠全身缟素,泪珠儿未干,偏生小脸绯红,一副娇俏可人的模样,姿sè虽只五六分,此刻却有一番别样的韵致,竟是往rì从没见过的。忍不住心中一动,便任由她替自己清理伤口了。 秀珠舀来清水,胡乱替男子将血迹擦洗了一番,从公公手中接过金疮药,倒在手心硬着头皮抹去。她不过是寻常的农家少妇,整rì洗衣做饭,手上虽没有老茧却也不算娇嫩。触碰到男子肌肤时更是哆哆嗦嗦,力气不匀。略微粗糙的指掌擦动伤口,除了火辣辣的疼痛之外还带着酥痒。这滋味绝对谈不上舒服,却极能撩动男子心弦。 男子身上不知被何人所伤,伤口竟越洗越多。有些肌肤明明光润结实,但给秀珠一擦过后便龟裂开来,迸出鲜血。老药农经验丰富,奇道:“大爷的伤,不像是寻常的刀伤剑伤。是被江湖人的真气所伤吧?”男子淡淡“嗯”了一声。 秀珠不懂这些,道:“阿爹,药不够。”一大罐金疮药涂尽,却只涂到男子背部。老农去屋里取药。男子这时豁然转身,正对着秀珠。但见他胸腹肌肉饱绽,胯下昂然,秀珠羞淬了一口,转过身子不敢再看。 男子道:“我叫陆虞。小娘子如何称呼?”秀珠心想这人好生无礼,一点不知羞。便不答他。又听男子问道:“尊夫高姓?”妇人见识少,不知“高姓”二字实是江湖套话,不由急切道:“就是姓高。大爷认识大勇么?他,他没事吧?” 陆虞套好衣衫,道:“刚才听到小娘子担心尊夫,承蒙借衣之恩。我这便去查询。”说罢,竟肆无忌惮的朝秀珠酥胸上捏了一把,衣衫展动,遁空而去。 秀珠满心挂念高大勇的安危,被他捏了这一把竟恍若未觉。良久,才欢喜的朝屋里喊道:“阿爹!他是大勇的朋友,找大勇去了......他会飞!” 第五十章 此地有熊出没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这陆虞不是别人,正是萱萱的六师兄。十几rì前,也就是阿呆与三皇子初会于南湖的那个夜晚,天降异象,有星辰坠落,紫电横空。翌rì,沈重阳远赴高唐,叶西灵驾舟北上之后,更有一道白虹贯rì,宛若仙桥,贯通天上rén jiān。连碧城仙山都能看得清清楚楚。世人不知,以为不过是风雨之兆。钦天监的官员稍具慧眼,道是“异星夺宫,白虹贯rì,当移大臣”。在天下人眼中,无论你怎么移,天下乌鸦一般黑,不管谁当官,贪污受贿总是难免的。所以也并不怎么在意。但碧城毕竟不凡,号称通仙之所在,已从天象中隐隐嗅出些不妥之处,于是命当代大师兄李芙蓉携诸师弟入世,查访实情。 六师兄陆虞素来对李芙蓉忠心不二,此番入世,进了dì dū,第一件事便是看望小师妹。没想到在莲花山时居然听香客传说沈萱和一个叫苏无尘的呆子不清不白。登时大怒,心中替大师兄不忿,毁了莲花山。到了侯府之后,见萱萱果对阿呆情深意重,言语中对大师兄也颇不恭敬,便再度出手。料想“苏无尘”籍籍无名,多半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但能在短短数月间博得小师妹欢心,想来也有一点本事。探知侯府正厅里悬着的字幅是出自他的手笔,就取来观摩。陆虞本人是碧城弟子中的佼佼者,武学大行家,深知武学之理,一脉相通,以字测人,断无差错。哪知苏无尘境界胜过自己太多,这两行字虽是信手所涂,当中却内蕴奇势,陆虞一时不防,心神受创。后又被沈重阳遗下的“势”所伤,搞得遍体鳞伤,xìng命险些不保。只好狼狈逃出武安侯府。 陆虞初来乍到,不像dì dū的豪门贵阀耳目众多,所以丝毫不知道武安侯已外出的消息。只道是他偶然出门,恰好不在府中而已。怕他归来清算,而自己身受重伤,一身功力又封印了七成,想来不是对手。偏偏身上的衣衫又被武安侯真气震成齑粉,全身片缕不存,不敢公然寻一家客栈歇了,只得潜入西城民宅,偷偷在老邢头家中鸡窝上的秸秆堆中藏了一夜。经过一夜调息,内息已畅,身上外伤虽重,却并无大碍。这时恰好被老药农闻到血腥味,便现身出来了。 碧城通仙,不问人事。向来只重玄功妙法,人间的什么“仁义道德”那自然是不提的。陆虞承蒙秀珠赠衣敷药之恩,心弦撩动,假意要帮她寻夫,查询大勇下落,心中却想:“什么大勇大庸,不过一个苦哈哈大头兵。如何能配的上这俊俏的小娘子?死了最好,若不死,我也只好杀其人谋其妻了......” 陆虞颇自负,人间除了沈、叶二人,谁也不在他眼中。知道高大勇在禁卫军当值,便想去禁卫军大营里寻他。城中家家闭户,路无行人,只有一拨一拨的黑甲禁军匆匆调防。陆虞胡乱逮住一个,押到一处隐秘的角落里,逼问道:“禁卫军的大营在哪里?统领是谁?识得大勇么?” 被他俘虏的那名禁卫军新入伍,没经过什么磨砺,胆子不大。听说有叛军作乱,早就吓得失魂落魄,刚被陆虞捉住时,以为他是乔装的叛军,要来盘问军情。顿时吓尿了裤子,一心想着要不要咬舌自尽,原没有听清楚陆虞的问话,只听见“识得大庸么”几个字。 陆虞的口音不甚标准,将“大勇”念成了“大庸”。恰好这名禁军正是小统领李大庸昔rì的下属,知道李大庸擂台夺魁,引得黑道上开赌场的人物不满,誓要刺杀的事儿。误以为陆虞是要刺杀李大庸,心中方定。偏偏李大庸脾气暴躁,训练新兵时经常动手,小禁军窝囊,曾挨过不少板子,所以对李大庸颇为愤恨。也不等陆虞逼讯,便主动爆料:“他早已不在禁卫军混了,听说惹了不小的乱子,引得好几个高手刺杀。眼下正托庇在熊军座南城三元里的府中。小的也早瞧着那厮不过眼,还望大爷开恩,饶了小的贱命罢。” 陆虞舔了舔嘴唇,残酷笑道:“你看你这么帅,本不想杀你。可你自己不争气,偏要尿我身上。”说罢拍掌一震,小禁军软绵绵的倒了下去。 三元里是dì dū中一条名气很大的巷子。南城风水好,贵人府宅多半选在那里,只有这三元里,无贵人敢占。因为这条巷子里曾出过一位绝世人物,不说绝后,但在流云百年历史中,也算是空前了――此人的名气甚至比沈侯叶傅更大。但凡是读书人,没有不把他当做偶像的。科举考试,万千人争于一线,能中个举人已经顶了不起了。此人出身布衣,无人提携,却能凭借自己的本事连中三元。集乡试解元、会试会元、殿试状元三项殊荣于一身,实乃开国所未有。各豪门虽不是和他毗邻而居,但同处南城,平rì里已受尽了百姓们闲言冷语:贵族多纨绔,全仰仗父辈余荫,白占了那么好的风水,又有几个读书读出名堂的? 熊玉章之所以敢住在三元里,原因也很简单。他家的祖宅便在这里。那位连中三元的绝世奇才正是他的父亲。父亲读书,儿子从军,熊玉章年轻时职位低,也有人说他不肖父风,但自从他坐上禁卫军大统领位置,加封太子少师衔之后,熊氏文武双全,各至绝颠便成了一段佳话。陆虞探清三元里位置,便径自前往。 三元里小巷颇为荒癖简陋,虽经熊氏两代人着力修葺,但毕竟不如其他豪门的世代底蕴,在气派上便同南城其他区域的富丽堂皇格格不入。巷口置着两尊四耳方石大鼎,里面积着厚厚香灰。想是常有未获功名的读书人来烧高香,希望沾沾熊老相公的文气儿。烧高香这种事儿,时灵时不灵。灵了便感恩戴德,不灵便深恶痛绝。所以巷子里斑驳的石壁上涂满了文字。 “洪福齐天,老相公三元雅士;斯文扫地,小将军一介莽夫”,这是怪熊玉章站着茅坑不拉屎,辜负了文曲星青睐的。 “老子有才,熊父文章雾里看月;小儿不肖,犬子韬略纸上谈兵!”这是自视甚高的人讽刺熊氏父子名不副实的。也不知道这“老子”二字是自称还是指熊老相公。 这类对联诗句密密麻麻,总有百来条。大半是颂扬熊老相公的,但总会拿熊玉章对比一番。冷酷如陆虞,也不禁为熊玉章委屈。心道:“这人哪里是不肖?分明肖得紧啊!父亲姓熊,他也姓熊,别人在家门口如此辱他,也不抹去,简直熊到了极致!” 更熊的还在后面。当陆虞来到熊玉章家门口时,略一观望,随即大笑起来。但见家门古旧,漆sè斑驳,也不知道建成多久了。唯有一幅光灿烂的鎏金对联纤尘不染,光彩如新。上联是“窃玉者止步,此地有熊出没”,下联是“烧香人莫拜,家父尚在人间”,横批更是离谱,大大的二字正楷:“熊窝。”这对联文理不通,更是对父亲大大的不敬,显然是出自熊玉章的手笔了。父亲光环太大,他被人骂的心烦,索xìng自嘲,将“熊公馆”匾额摘下,换成了“熊窝”。 大门紧锁。不过像陆虞这等人物,自然不屑于走门。dì dū十来丈高的城门在他眼中和道门槛也没什么区别,何况熊府那不过一人多高的花墙?随意一跃,便跳了进去。看清楚了场面之后,不禁微微“咦”了一声。 院中站着十几名白甲士兵,俱都持刀亮剑,面容冷峻。对峙的是一个黑髯大汉,魁梧的身形上沾满血迹,手中持着一根铁链,已被人斩成两截。身后是一个中年美妇,早吓得花容失sè,哆哆嗦嗦,像一只小鸡崽子被那大汉护着。还有五六个老仆丫鬟服sè的人躺在血泊中,被砍得血肉模糊。瞧着这等惨状,出手的不像是奉命拿人的士兵,倒像是江湖仇杀。 双方已不知这么静静的对峙了多久,似乎是白甲兵忌惮大汉武功厉害,不愿轻易出手,而大汉要护着中年美妇,无力他顾。 这时,美妇再也抑制不住,吓得失声大哭起来。然而,她并不是一味的怕死,边哭边向大汉道:“大庸,你赶紧逃命。去告诉那只笨熊,剿灭叛军为我报仇。” 李大庸摇摇头。心中急道:“夫人糊涂!你这么说,不是逼着他们杀我灭口么?如此对峙,虽不知能不能等到军座回来,但好歹还有一线生机。何况他们也不是叛军。” 为首的那名白甲兵一副yīn鸷鸷的模样,嘶哑着嗓子道:“熊玉章抵抗天兵,我们会把熊夫人扒光衣服,用盐腌了,挂在西门城楼上......”说着,他舔了舔嘴唇,皮笑肉不笑的对李大庸道:“至于仁兄你么,自然是切碎了喂狗!” 李大庸抹了抹脸上冷汗,恨声道:“我只恨当rì擂台上没有把你切碎了喂狗!” 白甲兵脸sè巨变,眸光变幻不定:“弟兄们,废话不多说,赶紧料理了这厮!”抖动单刀,便yù揉身扑上前去。 第五十一章 海底沉星,望尘莫及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只觉背后一阵冷风拂过,众位白甲兵愕然发现自己身子陡然僵硬,脚步说什么也迈不开了。艰难的转过头去,见一个穿着农家布衫的人正笑吟吟的望着自己。 陆虞笑的越温和,白甲兵们便觉得身上越寒。忍不住颤声问:“你......你是谁?” “莲花山上也有人问我是谁。连我都不认识,活着还有何用?所以他们都死了。”陆虞本不是一个幽默的人,所以这个冷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反而听得白甲兵们想哭。陆虞不悦,道:“山不识我,山崩。地不识我,地裂。你不识我,请多看一眼,往生之后再见,尊我声六爷便是了。”说罢拍掌虚按,一股极寒的真气弥散。问话的那名白甲兵登时冻碎成齑粉。只剩下一套崭新的银甲松松垮垮的落在地上。 这十来个白甲兵,武功不弱,俱都在三品境界。算得上俗人眼中的高手,但在碧城弟子眼中,却是三脚猫的把式。陆虞露出这一手神乎其神的寒冰内劲,本意在慑人。唬得众兵士兢兢战战,垂首不敢直视。这时,蓦然听到一声雷震般的大吼:“帝国律令:敢言往世今生之腐论者,杀无赦!”正是职业病十分敏感的李大庸。 陆虞刚才便听到熊夫人唤他作“大勇”,心道无知者无畏,这人果然勇到了极点。这样不知死活的愣头青,简直就是糟蹋了秀珠。一想到秀珠,敷药时那种酥麻的异样感觉又涌上心头,妒忌之情大盛,寒声道:“你自尽吧。你家娘子归我了。” 李大庸尚未婚配,自然没有娘子。他又不认得陆虞,心想这人武功奇高,大概也是来虏熊夫人的。他是受人之托,不知熊夫人身份,误认为是自己娘子。于是也懒得解释,怒哼了一声给自己壮胆,声sè俱厉的道:“小子放马过来!” 他这一声喝,怒目圆睁,额上青筋毕露,黑髯如剑戟冷竖,倒也颇有几分英武之气。陆虞一败于阿呆,再败于沈侯,心情正糟糕,最受不得别人装腔作势。一出手就是凌厉的杀式。他拂袖一卷,寒cháo如海,真气如雾,烟涛茫茫,席卷向李大庸。 陆虞与李大庸隔了一个院子,约有六七丈远。真气透发于体外,力能及五丈便算是一品境界了。陆虞轻描淡写之间,整个院子里便白茫茫一片,有如实质。虽不及当rì沈侯叶傅论剑景山时所展现的那般神妙,但已超出寻常的一品宗师多矣。白甲兵士离得近,见陆虞真气涌来,惶恐yù躲,却瞬间便被淹没,整个身子连带着银铁铠甲化于无形。陆虞似乎在有意戏弄李大庸,御使真气浪cháo回旋跌宕,涌到李大庸身前时便退下,再涌来时cháo头就高了几尺。如此几次,海cháo愈高,早就超越了院墙屋舍。远远望去,“熊窝”就像个大蒸笼一般,白sè寒雾不断升腾。 李大庸xìng子坚韧,知道自己今rì必死,但仍不甘心坐以待毙,手中铁链抖动,探向雾中。哗啦声立绝,铁链竟被冻结在了半空。茫茫寒气沿着铁链,袭上李大庸右臂,登时将他右臂血液凝固,一动不能再动。铁链沉重,失去臂力运使,冷梆梆的坠在地上。 此时正是早晨。朝阳新照,不知哪家晚起的金鸡一声啼,刺破了宁寂。李大庸被冻的浑浑噩噩,稍存的神志被鸡鸣唤醒,咬破舌尖,全身一个激灵,慨然怒啸,用力挥舞左手铁链,朝自己右臂猛甩了下去。右臂骨肉粉碎,早被冻成了冰碴子,哪里有半点血液溅出?艰难的回头看熊夫人,只见她跌坐在屋内,昏死了过去。她并不会武功,全然不能抵御这等极道严寒,所幸恰好靠上门口壁炉,得以保全xìng命。 陆虞见李大庸自残肢体以解危局,甚感刺激,笑道:“这法子不错。我碧城海底沉星式最怕你这种不要命的人,见过了‘海底’,再来试试‘沉星’!” 碧城乃人间仙山,武功渊博无比,单算剑法便有一百四十套。其中最上乘的功夫有三种,分别是“雨过河源剑”、“海底沉星式”、“十二曲仙谱”。至于大师兄柳芙蓉所习的“细雨东风chūn雷剑诀”,因是派内别传,陆虞无缘修习。便是这“海底沉星式”也失传了至为jīng妙的七招。陆虞限于年岁,无法修炼到登峰造极的境界,只练成了“海底”,于“沉星”却是刚窥门户而已。对付强敌时不敢贸然使出,但拿李大庸来练手,却再合适不过了。 人言“双眸如星”,此刻陆虞的眸子便陡然明亮了起来,他全身被雾气笼罩,只剩下那对眸子越发的刺眼。全身jīng气神灌注,正蓄势待发之际,忽听屋内传来一道冷幽幽的声音:“这小子这招名为‘沉星’,咱们侯爷的兵刃叫‘碎星’。老六以为孰高孰下?” 陆虞被这一声“老六”唬了一惊,在碧城时大师兄便是称呼自己“老六”。登时气泄,星光渐趋暗淡。听得屋内老六道:“碧城绝技又有什么了不起?若不是托庇于咱们侯爷,十年前叶太傅单剑闯仙关时岂能轻易罢手?” 叶西灵剑挫碧城高人,连闯十二仙关,除了柳芙蓉之外竟无一合之敌。此事向来便是碧城的奇耻大辱,听了那人提起,陆虞顿时大怒,喝到:“什么人鬼鬼祟祟?出来领死!” 冷幽幽的声音道:“武安侯座下冥卫,请教碧城高招!”他身形移的好快,前半句时声音自屋内传来,说到后几个字时,发声处已变成了院子外面。 陆虞惊骇,只道沈重阳便在附近,当下凝重起来。沉声道:“碧城弟子陆虞,谨奉师命,拜谒武安沈侯爷。师父说了,我是碧城最不成器的弟子,想来沈侯爷未必屈尊见我。昨rì驾临贵府,侯爷不在......” 场面话未说完,便被一阵狂笑声打断。陆虞循声辨位,知是三人发笑。一人在屋内,一人在院外,另一人却是断了臂的李大庸。李大庸胳膊新断,初时被陆虞真气冻的麻木,并不觉疼,这会儿因陆虞被冥卫一扰,收了海cháo般的真气,血脉渐渐活络起来,痛入骨髓。边狂笑边疼的直哆嗦,道:“小崽子忒不知道好歹,连句人话也不会说。既是‘拜谒’,又说‘驾临’,你们碧城都不读书么?” 陆虞不通世务,碧城中也不说台面话,知道自己出了洋相,羞怒更甚。却因忌惮沈重阳,不敢随意出手。道:“沈侯爷不答话,可是瞧不起我么?须知令爱千金可也是我碧城传人!” 冷幽幽的声音这时已转换到了东南,似乎在四处勘探着什么,这时位置稍远,声音便飘忽了起来:“我家大小姐有你这样的师兄,不见得是多光荣的事儿。小子还是自革出门,省的给我家大小姐丢脸!” 陆虞见沈重阳始终不现身,想是并不在这里,心中稍定。又听那冥卫发声,声音不能凝成一线,可见内功也并不如何高明,最多二品境界。纵然有鬼魅般的身法,倒也不足为惧。若要擒他,只需听声辨位,雷霆一击,谅他也逃不出自己手心。然而陆虞始终未曾出手,一是忌惮沈重阳,二是屋中被称为“老六”的那人还没有展现过手段,不知其功力几何。 正在犹豫之间,却见老六大模大样的从里屋出来,视陆虞如无物,对李大庸却颇为敬佩,朝他拱手一礼,又贴身耳语,说的李大庸脸sè时变,又惊又喜。本来高手传话,惯用“传音入密”之技。不知是老六功力不到,还是有意泄露,陆虞凝神细听,竟听了个十足十。说是“苏公子已回府中,问起近rìdì dū轶事,首推李兄为第一英雄,yù邀尊驾移步一见云云”。 陆虞问道:“苏无尘回来了?沈萱可曾对他说起过我?苏无尘有何评价?” 老六瞥了他一眼,虽不耻于他的人品,但见他器宇轩昂,一身武功又出神入化,实在是人中之龙,万中无一。自己等人虽号称“冥卫”,久蒙侯爷教诲,年纪又比他大了几岁,但论起武功,却是万万不如的。于是由衷赞道:“至于陆先生你么,在我等眼中,人品和武功,那自然都是高山仰止......” 陆虞一喜,忘记了此前冥卫对自己的不恭,道:“‘武功’是俗人说法,在我们碧城,都称为‘玄功’的。” 老六话锋一转,续道:“苏公子文武双全,玄功固不消说高深莫测,连谈吐都是骈四俪六。他听我家大小姐讲了陆先生的事迹之后,觉得只给陆先生下四字评语颇不妥当,又补加了六字定论......” 陆虞忙问:“哪四字?” 老六道:“望尘莫及。” “哪六字?” “贱名有辱清听!” 陆虞读书无多,刚刚才闹出一个“驾临”的笑话。哪里能听出来这是老六特意编排出来讽刺自己的反话?于是喜道:“见识不错!只凭这十字之誉,来rì争锋,我让他十招。” 乔基这时再也隐忍不住,露出身形,笑道:“何须来rì?苏公子此时便在侯府,恭迎陆先生驾临!”他说话时,特意将“驾临”二字咬的特别重。陆虞脸上一白,杀机陡现,随即又忍了下去。道:“苏无尘既然看得起我,我也不能占他的便宜。我下山时,是封印了七成功力的。” 乔基激道:“陆先生不敢去就直说了吧。何必言语挤兑?难道要苏公子自缚双手?” 陆虞xìng子傲,最受不得别人鄙夷,心想自己身上的封印危急时刻也不是不能自解。当下负手转身,道:“带路。”也顾不得要杀大勇,谋其妻了,只是想:“待杀了苏无尘,这两个带路的小子,须饶他们不得。” 第五十二章 家法与奴才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阿呆确实已回到了武安侯府。不过完全没有预想中“小别胜新婚”的温柔缱绻,反而好生狼狈。不给吃饭不给喝水不给换衣服。后来萱萱闻到他身上散发着一股极为浓重的汗酸味儿,勒令去洗澡时给的水也是滚烫的开水,像烫死猪那般。 好不容易收拾利落,阿呆腆着脸凑到了萱萱身边,准备偷偷亲她一口时,却被一脚从床边踹了下去。 阿呆环视了一番,发现萱萱房间里一如寻常,并没有特意添置搓衣板之类的大杀器,胆气立时壮了起来,揉了揉被捏的发红的耳朵,生气道:“这还像个家吗?一进门就挨打。” 萱萱冷冰冰的道:“这是我家,又不是你家。谁让你来的?” 阿呆又凑了过去,半片屁股小心翼翼的坐在床边,见萱萱这次没有反应,于是得寸进尺,往里面挤了挤,萱萱作势yù踹时,被阿呆一把拽住小脚,枕在了自己大腿上。死皮赖脸的说:“你家就是我家。咱们还分什么彼此?” 萱萱的脸sè转温,又一把捏住他的耳朵,腻声说:“好。家有家法。” 阿呆千里迢迢的从极北大草原赶回dì dū,身子极累。顺势便躺了下去,嘴里含糊道:“什么国法家法?无非是被你捏捏耳朵,咬咬胳膊。”忽觉绣被下有什么硬物硌着,伸手一摸,却是一把玉质算盘。算珠jīng致,粒粒圆滑。阿呆见萱萱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心中剧跳。硬着头皮道:“我不跪。” 萱萱道:“哟,亏你还知道算盘是干什么用的。” 阿呆将算盘藏在褥子下面,嬉皮笑脸的道:“记账用的呗。这次先记着。你看我不是带了朋友回来吗?被他看到多丢人。” 萱萱白了白眼,想起了他不辞而别的这许多rìrì夜夜,眼中顿寒雾水,泫然yù滴。轻声说:“就你知道丢人。当年我爹犯了错,我娘走时,他追出府门,望着我娘的背影在大街上跪下。三天三夜之间,不知有几万人看到。我爹是侯爷之尊,尚且不惧丢人。你算什么?” 阿呆说:“我脸皮薄。不信你咬咬看。”萱萱说:“你少来。偷看我洗澡时你怎么脸皮就厚了?” 二人如此纠缠,不觉已是深夜。也不知阿呆究竟跪了没有。尊严与爱情的争锋,向来无解。 这一rì,正是dì dū初变之时。小姐的香闺虽深,却阻不绝府外阵阵急促的马蹄声。阿呆外出多次身心俱疲,偏偏无法合眼。一是萱萱死活不许他躺床上,又不放他回自己房里睡,两架木椅架起的简易便床很硬,比大轮台寺的木板床还不舒服;二是因为萱萱不时和他讲话,讲一些dì dū的局势,末了还总要加一句:“也不知道爹什么时候回来,要不然家里太不安全了。” 阿呆厌烦不已,含糊道:“堂堂dì dū,能有什么危险?”萱萱道:“听二哥说西门外有好些叛军,早杀人杀的血流成河。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冲进家里了。” “那就叫你二哥把他们都干掉!” 阿呆说这话,原本是为了敷衍萱萱,好让她赶紧睡着。没想到窗外居然有人接了话茬:“谨遵台命!哥几个去去就来。”声音低沉而又急切。听出是冥卫首领乔基。冥卫们极擅敛形隐迹,阿呆又被萱萱纠缠的紧,竟没有发现。想到自己刚才出丑,于是怫然不悦,哼道:“还没到闹洞房呢!有这么偷听的么?” 乔基隔窗应道:“侯爷微服出行时,咱们也经常随行保护。早练就了‘两耳不闻床帏事’的本领。苏公子深夜用功,将算盘拨的哗啦响,我们都没有听到。至于出城杀个把人这等小事儿,就不劳公子费心了。”说罢窃笑几声,正yù抽身而去时,却听到阿呆远远的送来一句:“带上那位新朋友,顺便把陆虞给我逮回来。” 陆虞来府里滋事,萱萱早已添油加醋的向阿呆讲了好几遍。恨得阿呆咬牙切齿,打算天一亮就去寻他晦气。正好冥卫们手痒,不知道天高地厚,就命他们拿人。反正有那位“新朋友”顶着,也不怕不是对手。 这位“新朋友”不是别人,正是鹿霜青。前rì阿呆戏弄完他,匆匆往dì dū赶回。行到一半时,便迫不及待的盘算着如何用舍利定魂香向沈重阳提亲。一摸之下,却发现那半束香不翼而飞了。料是遗落在草原陨星处,于是匆匆折了回去寻找。却发现人去台空,鹿霜青竟鸿飞冥冥不知所踪了。陨星台上又刻了一行字:“要当zì yóu人,不做狗奴才!” 原来,阿呆借鹿霜青剑气在陨星石上刻下大逆不道的字迹之后,鹿霜青生怕“太玄驰星观”的高人归来向自己问罪,就准备遁世逃避。临走时这许多年为奴为仆的怨气郁结,索xìng一不做二不休,挥剑将石头斩了个伤痕累累。又刻上了这么一行豪迈的“宣言”之后,才一走了之了。 极北大草原何其广袤,植被又深,阿呆遍寻鹿霜青不到,痴蛮之气发作,也不顾自己的内力是否能承受,疯狂的连使了几百次遁术,誓要追到鹿霜青,取回舍利香。天幸在他使尽最后一丝力气之前,找到了鹿霜青。 鹿霜青见阿呆如神兵天降,顿时一惊,怒吼道:“你还有完没完!”阿呆伸手道:“拿来!”武功到了他们这个境界,自然不屑于狡辩。鹿霜青咬牙道:“就在我怀里,有本事你自己来取。”阿呆伸手摸出一个布包掂量着,说:“我把你的仙草还你,换回定魂香。”鹿霜青一愕,认出这是自己装灵草仙株的包袱,不知啥时候被阿呆取走,顿时遍体生寒。贴身之物都能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人摸走,那岂不是相当于xìng命也悬在别人手上?此人虽然身份卑微,奴颜已惯,偏偏骨子里仍旧残余三分傲气,此刻发作出来,道:“杀了我,东西任你取。何必如此羞辱?” 阿呆说:“我只打过人,没有杀过人。”又说:“像你这种肆意喊杀的人,原了不懂得zì yóu。连xìng命都不尊重,还怎么做zì yóu人?” 鹿霜青见他言语诚恳,不似故意戏弄,心中不由一动。口气便软了下来:“也不是不能商量。舍利香虽然珍贵,对我来说却没什么用。你若敬我重我,拿我当人看,我便还你......” 阿呆不信,问道:“你武功这么高,谁敢拿你不当人看?就算不会武功,只要生就了四体七窍,那也是人。” 鹿霜青指了指天上,叹道:“你虽在下界,却出身高贵。哪里明白我这等世代为奴之人的苦处。” “我从出生,便和鹿群为伴。幼鹿娇贵,须得我娘一口口将仙草嚼成糊状,加上她的rǔ汁喂食。可怜我rìrì在娘亲身边,竟没能吃上她一口nǎi.水!父亲口粮微薄,为了养我,每rì偷偷扣一点灵鹿的食料给我吃......”阿呆插口道:“有父亲蛮好的了。我连我父亲都不记得,哪里谈得上什么出身高贵?”鹿霜青白了他一眼,续道:“正是因为不知道,才可以幻想。令尊或许是元帅,是将军,是高官,是富贾,甚至是君皇。而我父亲,在袖风揽月阁的花名册上却记的分明:‘鹿奴十七’。代表着我家已连续十七代是奴隶了!鹿奴鹿奴,是灵鹿的奴隶,是畜生的奴隶啊!谁肯把你当人看?”鹿霜青越说越激愤:“我三岁时,连路都走不稳,如何能跟得上来去如风的鹿群?父亲为了方便照料我,便将我放在了一只灵鹿的背上。恰好那头灵鹿是一位副阁主的坐骑,被阁内巡查的人发现,说我父亲图谋不轨,觊觎尊位,当场将他贬入‘炼魂谷’。‘炼魂谷’是什么地方你知道么?是我阁内惩处穷凶极恶之人的监牢。父亲每rì要忍受神火七炼的痛苦,至今三十三年。”说到这里,他情不能己,竟不再忌惮阿呆武功厉害,一把揪住他的衣襟,嘶吼道:“你倒是说说看!我不过骑一下畜生,有什么穷凶极恶了?我凭什么就得世代为奴了?” 阿呆听得义愤填膺,也不知如何作答,任由他揪住,只是讷讷道:“天怒人愤。终有一rì,我要剿灭揽月阁,平了炼魂谷!”又问道:“不过你既然来了人间,命运自然掌握在自己手里,今后有什么打算?” 鹿霜青脸sè怨毒,吼道:“天上做了那么些年奴才,人间合该当几rì主子!你带我去人间最繁华的所在,掳数不清的奴隶。我不但要做人,还要做人上之人!当人间万姓都匍匐在我脚下时,我便还你舍利香。” 阿呆闻言一怔,打掉他揪住自己衣襟的手。黯然道:“你请便吧。舍利香我不要了。”“如果你要学做人,做一个不自卑的人,我认识一个叫包二皮的朋友,或许能够教你。但如果你执意要奴役别人满足自己,我也认识几个朋友可以制你。” 第五十三章 归来不甚好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阿呆转身就走,鹿霜青想了又想,闷声不吭的跟上。阿呆本不想带一个心理变态的人回dì dū,但一来怕他去别处为祸,二来心里又着实挂念那半束香。心想dì dū藏龙卧虎,有叶西灵沈重阳这等猛人坐镇,谅他也不能胡作非为。一路上阿呆有意考较他的武功,施展了数种身法,都不能将他甩下。就算能凭借“咫尺天涯”遁法将他甩下数十里,鹿霜青也总能在顷刻间就追了上来。半途之后,阿呆累的jīng疲力竭,鹿霜青却依旧生龙活虎。原来他的轻功乃是追逐灵鹿锤炼而出,轻灵飘逸固然不逊他人,于耐力一道更是持久无匹。 二人都是当世一等一的轻功,一rì数千里不在话下。翌rì傍晚时分便赶到dì dū北城门。dì dū外城九门,内城四门,罔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东门庄严,南门宏伟,西门奇绝,而北门则独占“雄险”二字。其时天sè刚刚擦黑,远远望去,天下第一雄城如一头巨兽般横卧在前,数丈高的大门便似巨兽的血盆大口,放佛能吞噬一切。城墙上火把通明,遥见禁军团簇,像是在换防。 鹿霜青在上界时,所见所知的不过袖风揽月阁一派而已,阁内一味追求仙家气象,亭台阁楼都小巧jīng致,哪里见过这等雄城?不由得看的呆了。而阿呆虽在dì dū数月,也极少出城,这时也连连赞叹道:“好一座乌龟壳!皇帝真傻,万一有变乱,叛军只需把这门一堵,城内几百万人跑都跑不出去!”鹿霜青奇道:“你敢编排皇帝?皇帝不都是至高无上的么?反正在我们阁内,主子们的不是之处是连想都不敢想的。” 见城门已封,二人施展轻功,选了段卫兵稀少的城墙跃了过去。见城内家家闭户,街上无人,阿呆好生奇怪。不过也没放在心上。带着鹿霜青便径往侯府去了。路上得意的吹嘘道:“我媳妇儿是人间仙子,见不得生人。呆会你不许一直盯着她看。要不我废了你的眼珠子!”一路上阿呆心痒难耐,和鹿霜青说了许多萱萱的事儿,鹿霜青受他感染,怨毒狠戾之气消解了不少,笑道:“废就废,谁怕谁?你废了我眼珠,我毁了舍利香,我看不到,你也娶不到,这称为两全其美。”阿呆忙赔笑脸,道:“一会儿带你去南湖喝杯好茶。那里有个叫三皇子的傻X,是至尊之子,身份比你少主只高不低。你帮我揍他一顿,瞬间就能找到人上人的感觉。” 入得城来,阿呆环视一番,心中微惊。dì dū是不夜之城,平常是没有宵禁的。无论chūn秋寒暑,总要到后半夜光景才会渐渐冷清。此刻天sè刚插黑,本该是最热闹的时刻,城内却家家闭户,连灯都不掌上半盏。倒是大街上不时有团团火把一闪而过,却是一队队的禁卫军在仓促换防调动。 看样子,是出大变故了!阿呆挂念萱萱,一把扯过鹿霜青,身子一震,如大鸟般斜刺夜穹,向南城侯府急速飞去。 dì dū极大,北门离侯府尚有十数里之遥。见阿呆面sè冷峻,全力御气,倒不敢贸然开口。只是心中骇然无比:“原以为这家伙的轻功和我在伯仲之间,没想到神妙至此!一飞数里,中间浑不借力,这等手段,怕是少主也没有......” 身在高空,俯视巨城,见城中宁寂黝黑,阿呆心中愈加不详,速度更快。直到飞入南城地界之后,遥见各府宅虽收敛了不少,但灯影依旧,又隐约之间听到一丝丝若有若无、蚀骨**的呻吟声,心中方才大定,一手抹了抹额头冷汗,一面对鹿霜青尴尬歉笑道:“这里是林卿府,不是我家。这位林公子真是瞎搞,天才刚黑呢,也不怕人听到!” 他似乎忘了自己正在破空飞行,这一开口,胸中浊气顿生,只觉得身子一重,右手携着的鹿霜青直如千钧重物,再也提他不起,只好放手。鹿霜青猝不及防,身在空中又不能借力,偏偏脑海中还回荡着刚才听到的靡靡呻吟声,这种从未听过的妙声儿竟让他刹那之间心神失守,也来不及运转轻功,就这么直挺挺的坠了下去。 大理寺卿林宇辰家的公子,是阿呆比较讨厌的人之一,排行第二,仅次于三皇子。阿呆在南湖见过他两次,这厮一见沈萱就发愣,就走不动道儿。有一次喝茶时,萱萱百无聊赖的在阿呆手上画乌龟,正画的阿呆心里直痒痒时,这厮挤了过来,要给他也画一个。阿呆当时就怒了,差点没给他画裤裆里一个。 像这种人,就得好好教训一下!阿呆愤愤不平的想着,轻飘飘的落在林府屋脊上,等着鹿霜青在里面搞事儿。 等了许久,毫无动静,正觉得乏味时,鹿霜青从后面摸了上来,兴奋的道:“呆哥,走吧。”手中还提着一个大包,里面鼓鼓囊囊,不知道装了什么玩意儿。阿呆鼻子灵敏,嗅到里面有一股浓厚的脂粉味和奇异的艳香。料想是鹿霜青随手偷的胭脂水粉之类的东西,于是不由皱皱眉:“你堂堂一个一品大高手,怎么去当小毛贼?要偷也偷点上档次的嘛。这玩意儿我媳妇那里多的是,全是碧城秘制的良品,你要是喜欢,回头我给你拿点。” 鹿霜青的表情顿时僵住了。良久,才讪笑道:“我还没给她准备礼物呢。怎敢乱要?这就够用了,够用了。”阿呆嘀咕了一句“你用这些女人的东西干嘛”,便不再多想,带着他从林府的房顶一直跳到侯府。中间经过了十几座贵人府宅,绕过了几十处暗哨,虽然不担心被人逮住,却觉得比走正门刺激的多。进了侯府,阿呆便领着鹿霜青向正厅走去。一路上也碰到几位家丁仆役,阿呆热情的和他们打了招呼,让准备了晚宴——身在侯府数月,阿呆早已不再见外,心想反正要去这里当倒插门女婿,好歹算是半个主子。招待个把朋友,也不算过分。没想到,那些下人见到阿呆突然回来虽然又惊又喜,但对于安排晚宴这个事儿却显得并不热情。甚至有一位平时和阿呆极为熟络的丫鬟神秘兮兮的道:“晚膳先让膳房给这位先生准备,至于苏先生你嘛,能不能吃上饭还要看大小姐的意思。” 阿呆撇了撇嘴,道:“那就等我先吃过饭,再去通知萱萱我回来的事儿。”嘴上虽无所谓,但被这丫鬟一提醒,想到萱萱可能会生气,心中着实忐忑不已。 进了大厅,随意安排鹿霜青落座,着丫鬟奉茶,问道:“侯爷在么?给他介绍个新朋友。”鹿霜青一听阿呆提道“侯爷”二字,屁股还没捂热就恭谨的站了起来。和阿呆一同走了这么远,他当然知道侯爷就是与叶西灵齐名的沈重阳了。叶西灵已经给了他一个沉痛的教训,如果再被沈重阳看不顺眼,那他在人间搞事儿的计划就算是彻底黄了。 那丫鬟见鹿霜青对自家侯爷如此恭谨,心中不由满意。答道:“回苏先生,也请这位鹿先生见谅,侯爷这几rì外出,并不在府里。”话还未说完,陡然间却听到鹿霜青发出一阵肆意的狂笑,一边笑的面皮抽搐,一边还不住的朝阿呆挤眉弄眼,示意他向墙上看去。 阿呆被坐在左首,随意往身后墙上瞄了一眼,见墙上挂着的那副下联:“碧海cháo生按玉箫。”不明白鹿霜青为何发笑,于是道:“我这字写的虽不好,也不至于贻笑大方吧?” 鹿霜青仍抑制不住狂笑,良久才道:“字虽不错,就是点对的不甚工整。” 阿呆撇嘴,心道你这等无知莽夫心理变态,又不读书,懂什么诗词楹联?桃花影落......目光瞄到右壁上联时,脸sè转青,随即也尴尬的笑了起来。只见原本的上联“桃花影落飞神剑”不知何时已被摘下,换成了新写的“苏无尘是大混蛋”。字迹圆润妩媚,显然是出自萱萱的手笔了。 字虽清秀,细看笔锋处却有颤痕,纸幅上更残有浸染之迹。想是萱萱执笔时心神不宁,对自己又爱又恨,满腔幽怨只得幻成了那“混蛋”二字。阿呆越来心里越毛,笑的也就越加尴尬:“鹿兄,这女人嘛,你不懂,都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 鹿霜青似有领会,脸上玩世不恭之sè尽去,眼观鼻,鼻观心,心中在意yín。偶而假装不经意间扫向阿呆背后,暗骂:“你苏无尘虽然厉害,又怎能配得上这样的人儿?和这位人间仙子相比,你也就是个腌臜货sè罢了。” 第五十四章 风月迷香楼的味道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不知何时,萱萱已盈盈来到阿呆背后,恰好听到他发表的那句高见:“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顿时气的几yù抓狂。知道阿呆素来极看中脸面,虚荣心又强,看他带了一个不相识的朋友来家里,所以并不立刻发作。只是含笑站在他身后,等着阿呆继续犯上作乱。 阿呆的嗅觉比小乖还要灵敏,早嗅到了那股朝思暮想的甜香。这是萱萱身上与生俱来的味道,只属于她一个人。说来也怪,阿呆第一次见到萱萱时,便觉得这味道好生熟悉,极力回想时却又一片模糊,腔子里生疼。后来rì夜相处,闻的多了,才知道这疼痛也能上瘾。自此每天腔子里不疼上三五回,就觉得浑身不自在。 他胸口疼,两只手却连忙捂住了耳朵。义正言辞的呵斥道:“别揪!让鹿兄看笑话!”说完回眸,挤眉弄眼的看着萱萱,哀求之sè表露无遗。 阿呆离家并不算很长,不过十几天功夫。可这十几天对萱萱来讲好似过了十几年。她幻想过无数次阿呆归来时的情景,也设定了无数种处罚方案,诸如揪耳朵、打手心、关禁闭、不给抱之类的。也曾在赌气时和宝云等人发誓,说什么“既然他不把我放在心上,我就永远不要理他”。可阿呆这一回头,使她心中预想的种种顿时烟消云散,化成了一声满怀关切的“呀”。 阿呆长得不算特别帅,但是一向注重仪表,从未邋遢过。可这才不过十几天光景,脸颊清瘦了不少,嘴角挂着浅浅的胡子茬,形容憔悴,风尘之sè益浓。萱萱心中剧痛,忍不住伸手抚向他的脸庞,柔声道:“出门没带钱么?都饿瘦了。”“就知道你是个笨蛋。就算出了国境,跑到了大楚,只要说是武安侯府的人,还能挨饿么?” 萱萱小手冰凉柔腻,摸的阿呆一阵舒爽。浑身飘飘然,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地位,又一心想在鹿霜青跟前挣面子,于是一拍茶几,冷道:“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我们两个爷们枯坐了这么久,饭呢?亏你还有脸和我提挨饿俩字!” 这段话极长,阿呆说的也极快。中间没有一丝停顿,一气呵成,也不知道在心中演练了多少次了。事实上,刚说了开头,他就意识到了麻烦,但是看到对面的鹿霜青已竖起了大拇指,容不得他临阵脱逃,只好硬着头皮说完。 萱萱听了这话,俏脸一整,随即又融化开来。纤手自阿呆脸颊掠下,一直游走到他后背腰间的软.肉处,一面死命的拧着,一面抿着嘴唇腻声道:“晚饭已命人正在准备了,您二位多吃一点。好自为之吧,我在房里等你哦。”说完,又意有不甘的咬牙补充了两个字:“呆叔!” 呆叔二字太过惊悚,是阿呆最不愿意听到的呆字辈外号。为此,他还特意假装发过几次脾气。萱萱已经许久没叫了。此番入耳,又是当着鹿霜青的面,阿呆极为尴尬,恼羞成怒,一把将萱萱从背后揽到臂弯里,吞吞吐吐的向鹿霜青解释道:“呃,袋鼠,袋鼠是她对我的昵称。”又向萱萱道:“不知礼!快向这位鹿兄打招呼。” 萱萱狠狠的白了阿呆一眼,挣脱他的手臂,甜腻腻的叫了声:“鹿叔叔好!” 鹿霜青也呆住了。愕然不知如何作答。他虽然已经三十六岁,这年纪被称作叔叔伯伯已经顶迟了。但他在袖风揽月阁时地位低下,都是被人唤作“鹿十八”、“鹿崽子”之类的。好不容易下界,获得的第一个雅号便是叶西灵馈赠的“鹿黄羊”。至于“鹿叔叔”这等不知是带有尊重还是嘲讽味道的称呼,他真是第一次听到。 上界人间本相通。人间的规矩,鹿霜青多多少少知道一点。心下暗自盘算:“她不过二十来岁年纪,称我为叔叔不算过分。又不是叫舅舅,想来不是故意羞辱于我。”“但她既然是苏无尘的未婚妻,苏无尘拿我作朋友,她纵是善意,也万万不该以晚辈自居......”心中虽这么想,但鹿霜青有生之年有一次被人执晚辈之礼相见,对方还是个神仙妃子似的人物。这等“尊重”来之不易,鹿霜青不禁飘飘然,一心要摆出“叔叔”的范儿来,不由自主的朝沈萱回了一个尴尬而温和的笑容。 看到沈萱仍似笑非笑的盯着自己,鹿霜青心中一阵发毛,不明所以,随即猛然醒悟:叔叔二字何其金贵,岂能白叫?何况自己万里迢迢,做客于侯府,第一次见面,总要备些礼物才是。可惜自己身份低微,囊中羞涩,随身携带的虽有一些小玩意,在寻常人眼中也算新奇可贵,但萱萱既是号称通仙之所在的碧城传人,眼界必高,自己的那点东西还是不要拿出来丢人现眼为好。 盘算来盘算去,鹿霜青发觉自己身上能拿得出手的也只有那半束得自阿呆的舍利定魂香了。舍利香固然珍贵至极,只是原本就是阿呆之物,人家夫妻一体,借男罗汉之花敬献女菩萨,这种事过于打脸。更重要的是,鹿霜青囿于气量,虽将阿呆看作朋友,内心深处仍有戒备。打又打不过,这束香便是他将来胁迫阿呆的唯一物件,万万送不得的。 猛然间想起刚才自己在林公府随手取的那包物件,不由自主的朝那包裹看去。脸上尴尬羞涩之意大作。萱萱被他的古怪表情所吸引,暂时忘记了阿呆,目光也落到鹿霜青旁边那个包的严严实实的包袱上,盈盈笑道:“鹿叔叔你不辞辛苦护送呆呆回来,我感谢都还来不及呢!你还准备什么礼物!下次不许这样啦。” 鹿霜青忙道:“没,没。都是些女人的玩意,拿不出手,拿不出手!” 萱萱道:“我也是女人哦。” 鹿霜青不是笨蛋,反而心思极为活络,对于欺骗女人这种事儿无师自通:“喏。这些都是呆哥收集的,喜欢你就拿去吧。” 萱萱心头泛起一抹甜意,娇嗔的白了阿呆一眼:“哎哟,为我准备这么大包的礼物,呆呆破费了!”说着自顾自的朝鹿霜青走去,随意打了那布包。 鹿霜青目不斜视,一个劲的直夸:“好茶,好茶!” 阿呆眉眼低垂,抹了抹额头冷汗:“嗯,香醇浓厚,是好茶。” 萱萱看着包袱里零零碎碎的物件,脸上顿时笼罩了一层寒霜。将布包狠狠的摔在地上。只见里面红红绿绿,还有些瓶瓶罐罐。红的是吊带肚兜,绿的是镂边亵衣,瓶中是玫瑰花露,罐里是茉莉jīng油。其他诸如胭脂水粉鱼鳔套之类,林林总总,不一而非。 一把从阿呆嘴边夺过茶杯,洗了洗纤纤玉手,萱萱冷声道:“哎哟,不错嘛。风月迷香楼的味道。临休半天您二位总得二百两吧?” 阿呆狡辩道:“林太卿家的公子请客,我怎么知道价钱?” 萱萱道:“滚!”说着就再也不看阿呆一眼,气呼呼的出了客厅,朝思萱阁走去。 鹿霜青见她走远,一边蹲在地上开始收拾东西,一边心虚的朝阿呆道:“呆哥挺有眼光嘛。不但漂亮,还这么有气质。说滚就滚了,够果断!” 阿呆道:“滚。”连忙朝思萱阁追去。出门时见几位婢女正托着餐盘走来,随手拈了一块点心吃了,抹抹嘴道:“让几位姐姐白忙活了,里面那位鹿爷说他不饿,先撤了吧。这几天都用不管饭了。晚上安排他和包二皮住一起。说是久仰这位马夫界的前辈高人了,不让他睡马厩,我心难安。” ...... ...... 第五十五章 爱交朋友的冥卫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阿呆屁颠颠的撵到思萱阁。见月下竹影纵横,十几天未见,熟悉又陌生。不由想起初秋时自己在楼上和萱萱那一段风光璇旎的初吻,情不自禁的哼起了dì dū名剧中的调调:“月痕疏,竹影瘦,那人等在篱笆后。掌中宝,心头肉,宝贝等我把你发梢嗅,亲不够啊摸不够,我的爱啊仍依旧......” 阿呆刚开始并不敢大声的唱,一是因为这曲子内容恶俗,极其不上档次,二是因为他唱歌跑调,很难听。但哼到“亲不够啊摸不够时”,突然想到自己亲是亲的挺多的,但于“摸”之道,实在只是打了一个擦边球――谈恋爱这种事儿,只让拉拉小手弹弹额头也算摸么?起码,阿呆偷听包二皮和小弟谈话时知道“摸”的定义就是“狠狠的揉”。当然包二皮后面还有一大段jīng彩的细节描写,基本是抄袭自dì dū风月书局的畅销小说,阿呆是不屑引用的。单凭这”狠狠的揉“四字,就足以让他浮想联翩了。想起包二皮当初向刚入行的小马夫们传授意yín经验时刚好正在给马洗澡,他肥厚的嘴唇蹦出“狠狠”二字时是何等的冷酷,为了配合这两个字的震撼效果,包二皮甚至不自觉的手上加力,狠狠的揉了几下小母马的nǎi.子。 小母马那痛苦而又快意的呻吟声已经那么**了,如果是小女人呢?阿呆情难自禁,唱的声音便渐渐大了起来。虽然跑调,但“亲不够啊摸不够”几字毕竟发自肺腑,于是便有了几分荡气回肠的感觉。 忽听竹影背后几声嗤笑,阿呆顿时闭口。拨开竹叶,三尊门神挡在思萱阁门口。中间是林小跞,两边是宝云玉烟二位丫鬟。 阿呆心中尴尬,嘴上却越发的厚颜无耻,恼火道:“还有没有规矩了?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不知道啊?” 侯府中的规矩,除了大小姐,那自然是已侯爷订的为最大。宝云玉烟和阿呆早已混的极熟,所以并不十分怕他生气。但侯爷那条“谁敢对苏先生不敬,杖责出府”的规矩在前,倒不敢过于放肆,只是一个劲儿的抿着嘴偷笑。林小跞不是侯府人,也不知道侯爷的规矩,仗着有沈飞和大小姐撑腰,于是开口笑道:“哪位子曰过这句话?如果是专去风月迷香楼偷女人衣服的登徒浪子,不知道也罢。” 阿呆道:“我是一个严肃的人,从来不讲冷笑话。” 林小跞啐道:“呸。沈飞还说他是一个正直的人,从来不逛窑子呢。” “窑子”二字从姑娘家口中吐出毕竟不雅,旁边的宝云玉烟都羞红了脸。林小跞似乎也觉得这话有点刻薄了。于是补充道:“你是高高在上的苏先生,用得着和我解释吗?这话还是留着哄楼上那位比较好。” 阿呆道:“想当初老二不见你时,还是我把他从屋里揍出来的!” 林小跞道:“大小姐哭肿的双眸告诉我男人都靠不住,我现在不想见他了,麻烦你再帮我把他揍回去。” 阿呆道:“你过河拆桥!” 林小跞:“对,专拆鹊桥。” 阿呆已经见过林小跞好多次了,知道她是一个很有修养的姑娘,此番如此蛮不讲理的纠缠,哪里还不明白她是受了萱萱的指使?于是虚晃一枪,叫道:“老二管好你媳妇。”趁林小跞愣神时,施展遁术,身子一晃便到了思萱阁二楼珠帘前。酸不溜溜的吟道:“美人卷珠帘,独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萱萱抱着腿坐在绣床上,头也不抬,冷冰冰的回答:“恨你妹!” 阿呆认真说道:“好妹妹,别闹了。你看我这么诚心实意......” 萱萱:“怎么证明?肚兜亵衣jīng油鱼鳔套?” 阿呆并指指天,发誓道:“如果上天知我心诚,就让石头不发芽吧。” 这等没有营养的脑残的对话,前人已述备矣。繁琐处万语千言,简略时不过是六字真言加七字密语:“打是亲,骂是爱,床头打架床尾和。”接下来的故事不过是挨打挨骂挨拧挨捏挨算盘,幕后黑手剧情掌控者大慈仁者洪武凌天广因传道弘法穹高至尊麋鹿宗师并不是一个善于拖字数的选手,让我们回到八千字以前 吧。 “那就叫你二哥把他们都杀光!”“带上那位新朋友,顺便把陆虞给我逮回来。”狠话说完自然是情话,情话说完自然要诉苦。阿呆困得不行,偏偏萱萱全无睡意,趴在他耳朵边上可怜兮兮的告黑状。五更时分,阿呆终于受不了了,向窗外偷听的冥卫们发布了这么一条指令。 冥卫只忠于武安侯,侯爷走后听命于沈飞。苏先生虽然算半个主子,却并不是他们的直属上司,要唆使他们半夜不睡觉去忙着杀人,那自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听了阿呆的指令,乔基等人隔窗开出了条件:“我们要葵花阳龙袖桃典和离火剑气!” ...... ...... 冥卫系统号称沈重阳座下第一杀招,从来不曾展现在世人眼前过。即使是叶西灵也不知道他们的底细。事实上,冥卫仅有六人。听起来略寒酸了点,但这六人专司杀戮,武功俱在二品中上境,昔年因武安侯一怒,六人远赴大楚,历时三月,血战数次,终于成功地围杀了敌国最高调的那位一品宗师,并且全身而退。这等旷世战绩,世间知者寥寥,连云帝陛下都认为那次是武安侯本人亲自出手格杀敌酋,方使帝国边军转危为安。 西门外。天刚拂晓。 来历不明的银甲士兵百四十人,分列两队,驻守西门。兵士脚下伏尸遍地,血液横流,在门楼下青石板上干涸成一条条不规则的纹路。血迹与死亡总是让人畏惧,而这队士兵明显不是人――他们像是一群来自地狱的恶魔。虽然他们的盔甲很帅。 内门前不知何时飘来六条人影,隐藏在将明而未明的天sè中,显得模糊不真,像是六条专为索命而来的冤魂。 乔基斜眼一瞟,淡淡说道:“尸体僵而不硬,死于昨rì申时。” 老六耸鼻一嗅,淡淡说道:“血迹涸而不干,溅于申时三刻。” 另外四人却死死的盯着白甲兵,目中jīng芒吞吐,满是热切,不约而同的道:“傻逼,咱们是来杀人,又不是来验尸的。” 乔基虽是队长,被弟兄们骂为傻逼却不以为忤,继续道:“看到门楼下斜躺着的那一具了么?这人我认识,南荒拓边军时的同袍。此人冲动,事事争先,是第一个挨刀子的。他颈中切口凌厉,隐有刀气,一击毙命。是叛军为立威用雷霆手段斩杀的第一个人。他尸身上已有明显尸斑,死于申时初。” 老六补充道:“内门三丈处趴着的那具,胸前刀痕凌乱粗浅,尸身周围一丈见方血迹凌乱,可见是挣扎了许久才咽气的。血迹艳而不黑,死于申时末。” “尸体共二百九十九具,盔甲兵刃是禁卫军制式。” “禁卫军的战斗力,和咱们府中家丁差不多。” “就这么一群渣渣,这群叛军居然砍了一个时辰,还他妈有脸造反?” 乔基和老六二人似在演双簧,语速极快,声音也不小。何况他们六个人就像六根棒槌一样杵在内门牌楼前,肆无忌惮的对着遍地尸体指手画脚,尽情的展现自己在验尸界的专业水准。白甲兵不是瞎子聋子,自然早已发现。 军中多热血。按照道理来说,遇到这种前来挑衅的装逼贩子,二话不说,抽刀子就砍才是正常的,但白甲兵们偏偏无动于衷,监守城外的那队甚至连头都没回一下。 老六等人点评完尸体情况,随意用脚一拨,将横在前面碍事儿的几具踢开。六人脚踩粘稠的血迹,以相同的节奏,相同的步伐朝白甲兵士不疾不缓地逼近。 行至门前三丈时,面城内而伫的那队白甲兵同时将手缓缓移到了腰间佩刀刀柄处。 行至门前二丈时,七十柄雪亮的腰刀锵声出鞘,同时拔出一半。刀身上俱都沾着斑驳血迹。 行至门前一丈时,为首的那名白甲兵首领舔了舔干燥无血sè的嘴唇,沙哑着喉咙沉声说道:“奉命镇守,出城者死。” 乔基又向前跨了一步,距白甲兵首领的刀锋只有五尺时停住,冷冷道:“我不出城。” 白甲兵首领毫无反应。眼神依旧空洞无光。 乔基又试探道:“我rì你妹。我们轮流rì,不算强jiān。” 白甲兵首领依旧毫无反应。秋天的晨风袭来,天气骤冷。 乔基再道:“到底让不让rì,你倒是给句话啊。大家交个朋友怎么样?” 那首领似乎真有一个妹妹,这时终于坚持不住,唇间冷冷蹦出了两个字:“傻逼。” 乔基脸上挂着的yín邪微笑骤然幻化成冰冷杀机,一道墨光划过,一道血光涌出。 白甲兵首领直到倒下,脸上也未来得及做出任何表情。乔基又前迈一步,踏在首领浸满血迹的银sè头盔上,极为惋惜的道:“说了让你冷静点。” “不做朋友,就是敌人。有妹妹的都给我站出来。” 剩余的这队白甲兵还有六十九人,对于首领的死和乔基的羞辱,他们既不感到悲愤,也不感到耻辱。甚至没有考虑自己到底有没有妹妹,就依次站出了四十人。一个个脸sè淡漠,眼神空泛,像木偶一样,组成了一个奇怪的阵势,将乔基六人围在当中。 合围之势已成,冥卫们却并不在意。 “四极十象阵么?大楚国的人。看在你们的主子也姓苏的份上,留你们全尸。” 这是乔基留下的最后一句话。不过大部分白甲兵并没有听到。因为还没有听到,就已经死了。 血腥味弥漫,六道身影有如鬼魅,六柄墨刀恰似奔雷,不知攻向何处,亦不知藏在哪里。 四十名白甲兵很快被冥卫的魔刀杀光。 二十九名白甲兵很快被战斗的余波杀光。 说来也怪,面向城外的那队白甲兵似乎和监守城内的这队并不是同袍,非但不出手帮助,甚至没有一个人回头。乔基等人意犹未尽,指着他们得意的朝城墙上道:“怎么样?鹿先生?没看清楚的话我们可以再免费表演一次哦。” 城墙上宽阔的垛口处躺着一个人,正在不耐烦的打呵欠。晨风展动他灰sè的衣袂,配合上一副风淡云轻的懒散模样,特别像一个世外高人。这么爱装,尤其是爱在实力不如自己的人跟前装的人,当然是鹿霜青了。他在沈萱面前摆了阿呆一道,害阿呆被揪了半夜耳朵。于是阿呆也摆了他一道,害他在马厩里陪包二皮一起闻了半夜马sāo.味。 第五十六章 子固拙于用大矣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鹿霜青本来对包二皮的传奇故事十分好奇。因为据阿呆说包二皮很了解女人。在马厩里,他本着不耻下问的jīng神认真向包二皮请教了关于女人的许多问题。刚开始包二皮略微拘谨,面对新朋友不愿多谈。后来当鹿霜青本着炫耀的心思打开从林公子房间里取来的那包东西时,包二皮的兴致才渐渐高昂起来,开始毫无保留的传道授业解惑,指点江山,激扬文字,颇有视女人如粪土的豪迈意味。 “我瞧着鹿兄你还是个雏儿吧?忒也不会选东西!‘衣不如新’这话是不适合咱们宅男收藏的。你瞅瞅你选的这些,唔,这肚兜是崭新的,一次也没有穿过,虽然样式开放,但上面毕竟少了rǔ香味儿。嗯,这款亵衣也很诱人......”包二皮伸出两根肥胖粗短的手指,轻轻拈起在鼻端猛嗅,继续道:“嗯,还不错。亵衣是穿过三次的,还是最新cháo的‘幽涧藏云’款。美中不足的是刚刚被漂洗过,这上面的女人sāo.味儿可就大打折扣了......” “瓶子里的茉莉jīng油可是难得的好东西!这sè泽,这味道,不问就可知是彬福记特制的典藏款,专供风月迷香楼花魁使用的。迷香楼的花魁你指定没见过吧?二百两银子一夜。号称孤标傲世清冷绝代,只卖艺不卖身,但见了咱们二公子,还不是得乖乖的来府里伺候?啧啧,那身段,那脸蛋......” 讲到这里时,包二皮无意识的顿了顿,似乎从他口中只蹦出“花魁”二字便回甘无穷一般。鹿霜青终于逮到一个插话的机会,近乎白痴的问道:“比你家大小姐如何?” 包二皮冷冷瞟了他一眼,反问道:“你的武功比叶太傅如何?” 鹿霜青讷讷不语。觉得这马夫好生刻薄。手中捻起那个不知何用的鱼鳔套不断的撕扯泄愤。 “这是大号的,非天赋异禀之人不能用。你还得再发育发育。套套这玩意儿,当然是以黄州产的为最佳。黄州雪花鱼,体型肥硕,鱼鳔既薄而韧,微带凸点,粗而不糙,确是佳品。不过二公子可说了,真男人一般是不用这东西的,就该赤条条进出无牵挂。” 包二皮说到兴头,丝毫不顾及鹿霜青想支开他独自尝试一下鱼鳔套的感受,反而引经据典,滔滔不绝:“诗云‘静女其姝,喂我彤管。’此乃我喂彤管之倒装语法。故曰‘玉人何处教吹箫’。至于‘chūncháo带雨晚来急’句,乃以我胯下之巍巍,适彼涧内之洋洋。巍巍者,擎天一柱也,洋洋者,横流chūn水乎?鹿兄以为何如?” ...... ...... 鹿霜青并没有读过人间书,听不懂包二皮所讲这些深曲幽婉的微言大义,觉得远没有肚兜亵衣诱人,听了半夜,兴致索然。何况他内心深处是看不起包二皮的,虽然二人是同行,但喂养灵鹿总比喂马高贵不是?偏偏包二皮毫不识趣,每每引用一段听自二公子沈飞的名言之后,便会妆模作样的反问鹿霜青一句“君以为何如?”,搞得这场肮脏马厩里的yín邪谈话好像正儿八经的学术研究或者天上rén jiān两方会谈一样严肃。鹿霜青偷偷抹了点茉莉jīng油在掌心,又将鱼鳔套塞在了贴身裤衩里,躺在狭小干硬的木板床上辗转反侧。包二皮每问一句,他就胡乱应一声“高见甚是,高见甚是。”包二皮越加得意,讲的内容越加yín邪,鹿霜青的小腹燥火便越盛,漫漫长夜便越发难熬。 好不容易捱到五更时分,包二皮的话题已经延展到了“天赋异禀”上:“前朝有个叫嫪毐的,真他妈是上天的宠儿。资本之雄厚,堪称五千年来第一。据《西秦遗稿》记载,此人‘靡时尺八,昂时逾二尺六,靡可点膝,昂可侧帽。’这么长一根话儿,平常他放哪呢?放眼千年,也只有本朝开化年间的阳顶天差可比拟了。阳顶天是昔年的魔道第一人,一品大宗师,成名绝技就是‘三足鼎立’,想见其人风致!正道无人可制,便与他对赌,谁能练成缩阳入腹之奇功者,就是武林盟主。结果不问而知,那么大的家伙事儿,能缩进去才怪!所以鹿兄你万万不可自卑,还是那句话,鸟大有鸟用啊......” 忽听马厩外传来一声冷哼。正是冥卫首领乔基,奉阿呆之命来寻鹿霜青外出搞事儿了。 乔基擅敛形,已隐在马厩外良久了。鹿霜青虽然境界高绝,耳目灵敏,但此刻被包二皮搞的心烦意乱,竟没有察觉有人在外面津津有味的偷听。听得乔基冷哼,不禁骇然,心道:“武安侯府果然藏龙卧虎,此人不可小觑!” 乔基也是“天赋异禀”的人物之一,曾被侯爷钦点为“阳.物奇伟”。甫一听到包二皮纵论大鸟界的前辈高人,尤其是那句“靡可点膝,昂可侧帽”时,不禁心向往之,顿将包二皮引为知音,正寻思以后是不是抽空请他指教一二时,包二皮冷不丁的一句“鸟大有鸟用啊”却将他的热情全数浇灭了。于是冷哼一声,愤然说道:“你便是包二皮?我职司侯府隐秘,曾看过你上厕所。” “你尿频尿急尿不尽,鸟还长的像个泥丸子。鸟大固然无用,总比泥丸子强。” 包二皮不知乔基身份,全无惧意,心道大半夜跑来马厩偷听我讲话,肯定也是个下流坯子。于是恼火的反驳道:“这么同仇敌忾,搞的你的鸟也很大一样。还是那句话,鸟大有鸟用?骑马都硌得慌!二公子说了,侯爷身边有个姓乔的傻逼,鸟大的很,见个丫鬟就勃.起,整天丢人现眼。这就叫‘子固拙于用大矣’!” “子固拙于用大,忧其斛落难容”是《南华经》中的名句,《南华经》号称是道门第一经,传世极广,据说其中隐有修行秘籍,一朝悟透可白rì登仙。这个传说造就了很多天才,也欺骗了很多白痴。乔基自然也是读过的。此刻听到包二皮居然如此新解,登时无言。隔窗向鹿霜青见了礼,说了来寻他的目的。 乔基来时早已盘算好许多对策,因为世外高人总是很有架子的,不大可能会去当打手,没想到鹿霜青居然这么爽快,二话不说翻身下床就走。反而搞的乔基很不好意思。原来鹿霜青早就想找个借口脱身了,一来因为包二皮啰哩啰嗦极其聒噪烦人,二来因为他被jīng油亵衣鱼鳔套惹出了满腔yù.火无从发泄,急yù去杀几个人缓解一下。 至于架子,那当然还是要摆一些的。一行人出了侯府,鹿霜青并不与乔基他们同行,而是自顾自的施展腾挪跳跃之术,时而飘若御风,时而势如奔雷,时隐时现,若即若离。这一手神乎其技的轻功刚一展露,就震的冥卫等人心下骇然不已。冥卫们是军旅出身,奉行强者为尊的准则。原来虽知道鹿霜青是一品宗师,却也并不如何敬畏——当年大楚国那位嚣张无比的一品宗师还不是被他们斩于刀下了?待鹿霜青施展手段之后,乔基等人便明白,围杀偷袭等手段对此人无效。脚下一点便鸿飞冥冥,腰身一拧就一去数十丈,这还围个屁啊? 敬畏之余,便难免要指手画脚,评头论足一番:“苏先生的朋友果然了不起。此人轻功犀利,当真是举世无匹!” “老六你少来。再溜须拍马人家也不会教给你。举世无匹倒是不见得,世所罕见却是不刊之论。” “那你倒是说说看,有谁在轻功上能超越此人?侯爷就不谈了,咱们侯爷的轻功是很笨的。” “叶太傅呢?苏先生呢?” “咱们讨论的是人类,叶太傅苏先生这二位,还能算是人吗?” “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沈飞那个小兔崽子,轻功也是极好的。有一次侯爷亲自去窑子里逮他,愣是被甩了八条街。” “此言差矣,沈飞虽然禽兽,但绝非兔崽子。” “为何?” “因为他又不是三皇子的儿子。” 远远的飘来一句:“三皇子是兔子啊?”正是在远处偷听的鹿霜青。他存心卖弄轻功,为的就是被乔基等人夸赞,满足一下虚荣心。没想到这帮子冥卫思维跳跃太快,刚夸了两句就开始讨论谁比自己强。居然还扯到了阿呆一路上不断咒骂的三皇子。三皇子身份尊贵,人间至尊的儿子,那岂不是相当于袖风揽月阁的少主?背后说他的坏话,自然是极有利于帮助鹿霜青调节自卑心理的。所以他虽然不认识三皇子,此刻也忍不住参与进来,继续问道:“听说兔子都是公的,两只公兔子怎么可能搞出儿子来?你们真他妈白痴。” 于是冥卫们齐齐翻了翻白眼,像看到白痴了一般。 ...... ...... 第五十七章 杀人虐尸的艺术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西门处,冥卫们料理完七十名白甲叛军之后,手痒难消,强烈要求再向鹿霜青表演一次。表演的对象自然就是面向城外的那一队叛军了。鹿霜青躺在城墙垛口上,不耐烦的摆摆手,说道:“你们动作太慢,已经没人给你们表演了。喏,那边跑来一个老头,就拿他开刀吧。” 乔基嘟囔了一句:“叛军也是人,也有被宰的权利。”迈步向城门外走去。 门外整整齐齐的站着七十名叛军。叛军们十分冷静。 冷是血液冰冷,静是心跳安静。 他们都是死人。 乔基倒吸了一口冷气,走过去用墨刀一拨。气机牵引之下,七十具尸体排着队倒下。不是直挺挺的倒,而是屈膝,跪地,垂首,最后又极其诡异的翘起了臀部。 “这样不雅观。”城墙上的鹿霜青不满意的说道。手印轻捏,喝了一声:“起!” 然后便有一半僵硬的尸体站了起来,不过这站姿已经无复生前的挺拔昂然,而是头颈前屈,腰背佝偻,双手似木偶般被cāo纵者,按到了前面跪地翘臀的另外三十五具尸体的屁股上。 鹿霜青这才满意,长身站起,立着高高的垛墙上,神情像巡视士兵的将军一样骄傲自豪。他放声大笑,笑声中带着说不出的肆意快意得意。 “像不像七十只兔子?”鹿霜青问道。 老六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答道:“何止是兔子,简直是艺术!老汉推车啊!” 鹿霜青不明所以。不知道自己按照昨晚从林公子房里偷窥来的姿势给尸体摆的造型居然暗合天机,专业术语称为“老汉推车”。于是讷讷道:“只有个老汉,背着个大药篓子,没有推车。” 片刻后,匆忙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乔基等人心神一凛,相视一眼,隐去了身形。药农高老汉小跑着过来,看到遍地尸体血迹,越发的惶恐,脚步都虚浮了起来,匆匆入了城。刚进城门几步,居然又折返回来,来到那三十五对儿死兔子跟前。他本就是见惯生死的医生,所以对别人的死亡并不如何恐惧,看清楚这些叛军都是死人之后,便渐渐的稳定下来,佝偻的身躯颤抖的也不再那么强烈了。 “作孽啊。”老药农轻声叹息,自言自语道:“生前作乱,死后连尸身都要被人凌辱。早知如此,为何不学好呢?”老药农从背后药篓里取出白布缠在手上,认真而耐心的将老汉和车分来,吃力的将一具具尸体扳直了摆好,又挨个将他们的眼睛瞑上。啰嗦道:“也算你们运气好,死在城外。虽只几步之隔,我便可以放心大胆的替你们念一段往生咒言,不必担心那个瞎胡搞的李捕快。超度你们来生学好,不再坠入邪道,像我儿子那样,做个正直勇敢的大头兵......” 见老药农不由分说就毁去了自己废了好大心思才摆好“群兔乱交”人体雕塑群,鹿霜青登时大怒,袖手一弹,作势,就要击杀老农,突然想到来dì dū时阿呆对自己的jǐng告,方才止住了杀意,愤愤不平的骂道:“什么烂素质,懂不懂欣赏?” 西城叛军事已料理完毕,乔基等人甚感无趣,杀一群三品境界的大头兵,也确实不会让他们产生什么成就感。于是更加迫不及待的想去找陆虞练练手。拱手朝城墙上站着的鹿霜青施礼,道:“苏先生还交代了一件大事,还得请鹿爷掠阵。” 鹿霜青伫立高墙,极目远空。此刻东方天际刚刚透出第一缕晨曦。长天碧蓝,素云轻分,霞光微碎,不过是人间极常见的rì出景象,鹿霜青却从未见过,或者说从未留心过,不由得看的如痴如醉。听了乔基催促,极不耐烦,漫不经心的挥挥手,道:“掠阵?我掠你娘的头啊。除了叶沈柳菰等有限几位,还有什么上档次的货sè配让我掠阵?” 乔基老老实实的回答:“眼下便有一位,可能是你的本家。” 鹿霜青的神sè一凛。颤声问:“也姓鹿?” 鹿陆同音,乔基分不出来,于是答道:“是。” 鹿霜青顿时惶恐之sè愈甚,再也顾不得维持绝代高手的气度,忙不迭的从城墙上跳下,追问道:“知道名号么?是鹿奴几?”鹿霜青的武功虽高,却不会来事儿,所以在袖风揽月阁时不得少主欢心。此番下界,少主带了另外几个鹿奴,却独将他安置在太玄驰星观里供人驱使。鹿姓极少,一听说也姓“鹿”,他便大感惶恐,以为是少主也到了dì dū。 乔基道:“叫陆虞。是碧城仙山的弟子,大小姐的六师兄,武功高绝。” 鹿霜青顿时长舒了一口气,恼火的呵斥道:“什么鹿驴鹿馬,宰了他去!”想了一下,又道:“柳芙蓉在不在?” 高唐菰叶生,碧城柳芙蓉,分别是两处仙山最出类拔萃的传人。仙山隐秘,极少入世,所以这二人声名不显于凡俗。不过冥卫既是沈重阳悉心栽培的心腹,平时也没少听沈重阳讲一些掌故轶闻,所以对柳芙蓉的名字并不陌生。 鹿霜青问话的语气虽然淡然,但乔基还是听出其中蕴含的几分忌惮之意,于是嗤笑道:“鹿爷不必过虑。就算柳芙蓉当真入世,也断然不会来dì dū的。” “昔年太傅叶西灵单剑闯碧城,连破十二仙关,剑下无一合之敌。碧城前辈高人不在门中,年仅弱冠的柳芙蓉出关代师迎战。那一战,当真是剑气纵横,天地失sè,堪称数十年来排名第三的对决......” 乔基说到此处,神思悠然,不胜向往。不虞老六因为如此盛事居然轮不到自己讲诉,不由得的心中不爽,冷冷的插口拆台:“说的这么活灵活现,搞的好像你也在场一样。” 乔基尴尬,讷讷道:“这都是侯爷说的嘛。” “一战过后,叶柳二人俱都震惊。叶太傅想不到柳芙蓉当时不过二十来岁年纪,居然能接下自己二百四十招;柳芙蓉想不到自己施展碧城绝技依然抗衡不了西来一剑。二人都是天骄人物,xìng子最傲,于是订下了赌约。” “叶太傅说如果以后没有十招斩杀柳芙蓉的把握,此生不上碧城。柳芙蓉更狠,说什么如果没有把握和叶太傅战成平手,绝不下山履尘世,如果三十岁之前不能击败叶西灵,将自绝于dì dū西门。喏,就是这个门......”老六的口才确实比乔基要好,讲故事丰满而不啰嗦,末了还能下个评语:“找死这种事儿,谁都拦不住。如果鹿爷能长住到明年秋,大约就能看到柳芙蓉在西门约战叶太傅不敌之后横刀自刎的场面了......” 鹿霜青早已见识过叶西灵高山仰止的剑道绝诣,也觉得这事儿没啥悬念,所以不是很感兴趣。反而饶有兴致的问起乔基:“你刚才说数十年来排名第三的对决,那第一和第二分别是什么?” “那自然是侯爷和叶太傅的对决喽。” 鹿霜青一阵无言,觉得这是**裸的搞个人崇拜,所以这个排名不一定客观公正。于是嘲讽道:“看来只要有他们二位出手,就一定能排上号?” “侯爷不是,他不太在乎对手身份,一般看谁不爽就收拾谁。至于叶太傅,把剑看的极为尊贵,能让他出剑的,哪怕是只用了一招,那对手也必然是惊天动地的人物。” 鹿霜青微微自嘲一笑,心头泛起淡淡落寞。近来知晓了不少叶西灵的传奇事迹,输给这样的人物并不算丢人。因为阁主下界前告诫过少主:人间虽积弱已久,但难免不会蹦出个把天骄,一切都要小心。然而,叶西灵在极北大草原向自己出手时,并没有携带久负盛名的秋水剑,而是用眼中剑,心中剑,身外剑。鹿霜青不知虚剑亦是剑的道理,只觉得叶西灵不出实剑,是看不起自己,所以才落寞。不过乔基这一句“惊天动地”又于瞬间扫清了他心中落寞,重新帮他树立了敏感而脆弱的自尊心。于是忍不住吹了个牛:“叶柳昔年那一战,最多能排第四。” “因为几天前,于极北草原广漠无人处,我和叶西灵已战过一场。” 乔基等人明显不信,并没有问胜负如何,而是追问:“空口无凭,可有见证人?” “有。阿呆。” ...... ...... 帝国只有一品宗师十七人。善使寒冰气便只有南域总兵官厉江流一个了。厉总兵的儿子厉天一最近出了点事儿,正忙的焦头烂额,不大可能专门从南域跑来dì dū打架。所以眼前出手的这个人,只能是陆虞。 冥卫们引着鹿霜青来到三元里熊玉章府宅周围时,刚好看到陆虞对李大庸出手。乔基低声道:“这个人得救,他和苏公子有缘分。” 鹿霜青却道:“再等等,这厮厉害。且看看他还有什么手段。” 等到李大庸断臂求生,陆虞施展“沉星”时,乔基和老刘再也忍不住,便显出了身形,邀请陆虞回侯府“做客”。 第五十八章 六师兄要倒霉了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一路无话。冥卫们前面带路,看似走位松散,实则在小心戒备。陆虞昂然阔步走在中间,怡然不惧,心中不停的在咂摸着乔基假传阿呆的那两句反话:望尘莫及,贱名有辱清听。李大庸极剽悍也极无耻,知道侯府安全,便强忍着断臂的痛楚,单臂背着熊夫人跟在后面。鹿霜青本不屑于和众人同行,但一来忌惮陆虞,二来觉得熊夫人生的好生丰满妩媚诱人,所以竟挪不开脚步独自离去,而是亦步亦趋的和李大庸同行。熊夫人昏迷不醒,他便和颜悦sè的同李大庸搭话。 “这位兄台如此剽悍,断臂而不改sè,佩服佩服。” 李大庸:“不敢不敢。” “兄台你失血过多,伤势严重,实在不宜用力。不如让我替你背着这位夫人?” 李大庸:“不敢不敢。” “就剩一只手,还能攀到人家的翘臀上,还有什么是你不敢的?” 李大庸:“......” 三元里和武安侯府同在南城,相距不远,从各府巷子里的便道穿行更是便捷。不多时,一行人,已转过林卿府的侧门,距离侯府不过百丈了。 乔基突然止步,对手下除老六外的其他四名冥卫道:“速去禀告二公子,就说人已押到,让他去叫苏先生和大小姐起床。” 四冥卫应是,身形隐入墙角yīn影间。突然,陆虞却暴起发难,抬手虚按,冷喝了一声,竟将那四人从数丈外生生拘禁了回来。继而逼视乔基,冷道:“你刚说什么?人已押到?‘押’字何解?” 陆虞说话时双眸如冷电,一股寒气随着他的话语铺散。乔基的武功差他太远,又是首当其冲,喉头蠕动,竟一时吐不出声来。倒是李大庸,离陆虞较远,不怎么受影响,于是插口道:“押就是解押,帝国律令,无论犯人身份如何,送审时一律上刑解至。” 陆虞心中怒极,蓦然回头,浓浓的杀机锁死李大庸,哼道:“我是犯人?谁敢定罪?” 气机牵引之下,李大庸心口如遭重锤猛击,一个立步不稳,差点踉跄跌倒,口角亦溢出鲜血,不过他xìng子剽悍,浑不在意,咬牙道:“陛下于太元二十三年正月十六rì钦颁谕旨,妄言往世今生者,罪同邪逆。适才你在熊军座府上宣扬往生腐论,不是罪犯是什么?” 李大庸新断臂,失血过多,又被陆虞气势压迫,此番逞强,一口气说了这许多话,气血更加虚浮,整个人忍不住颤抖起来。剩下的单臂要托着熊夫人,颤抖的更加剧烈。熊夫人虽在昏迷,却能感觉到按在自己翘臀上的那只大手在不时抖动,于是发出了一声无意识的痛苦低吟。 这低吟声很寻常,偏偏鹿霜青一生中从未听过。因此毫无抵抗力,忍不住心旌摇曳起来。听出这声音带有苦楚,心中怜惜,护花之意愈盛。熊夫人虽昏迷不醒,鹿霜青却不想失了气度,斟酌了片刻,终于想到一套自以为文雅的说辞,开口道:“陆小六,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在四处无人的时候,你有没有直面过自己的心灵?” 因为是有生之年第一次在女人面前展现自己,所以鹿霜青问的很严肃,甚至有几分神圣。陆虞的气势本已攀至巅峰,大有一言不合便杀人之势,却突然听到这句没头没脑的问话,愕然不知其意,气势便松懈了下来。卸去了那如渊如海般的气机压迫,昏迷中的熊夫人潜意识里感到无比轻松,于是又发出了一声舒爽的呻吟。 鹿霜青将这声呻吟当作了对自己的鼓励,语气中便多了七分底气,因为显得更加神圣庄严:“你不敢扪心自问,因为你肮脏;你不敢每rì反省,因为你卑鄙。归结原因,还是因为你没有素质,不讲道德。”说到这里,鹿霜青越加的愤怒,声音陡然提高:“怜香惜玉是男人的传统美德你不懂啊?这么漂亮的一个女人被你整治成这个样子,你他妈还有脸说自己不是罪犯?” 《流云律》中有没有“不许漂亮欺负女人”这一条,陆虞没有查阅过,但很明显他听懂了鹿霜青想要表达的意思。于是脸上不禁愧疚,开始了毕生中第一次自我反省:下山以来,久不听大师兄教诲,变的有些笨了。和这群不要命的棒槌有什么道理好讲的?尤其是这个穿着马夫衣服的下人。碧城剑招里面虽有“问心”一招,但何曾问过自己? 念及此处,陆虞脸上冷笑渐生。不过他终究是大有身份的人,不yù再对这群无关紧要的人出手。抬脚一震,升至半空,朝侯府方向喝道:“碧城传人陆虞造访武安侯府,请教苏无尘公子高招!”他这声音也并不如何雄壮,却极有穿透力,震得诸人耳膜鼓荡,余波袅袅,绕城不绝,似怒江狂cháo一般,席卷向四面八方,顷刻间便传遍了半座南城。 陆虞这一发威,风头无两,绝代高手的风范尽显无遗。冥卫诸人并李大庸虽对他十分厌憎,但见他展露这手神乎其技的音波玄功,登时慑服,心中震撼无比,愣在了哪里。鹿霜青极其不悦,长啸一声,亦登空而上,喝道:“你要去侯府找死我不拦你,须得先向这位夫人道歉!”说话时,他人尚在巷子地面,每吐出一个字,身形便拔高数丈,身法之轻灵飘逸,举世无匹。待“道歉”二字说完时,他的身子已高过陆虞,似在悬云而立,挡在陆虞前方,隔空对峙。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并不会陆虞的这手音波玄功,飞的虽高,却不及陆虞出场时引人瞩目。 陆虞心中惊骇,万万想不到这个身穿马夫衣着的刺头厉害如斯。单以轻功而论,见过的人中似乎只有大师兄柳芙蓉能略胜他一筹。考校起真气修为,陆虞有把握在解开自身封印的情况下于百招之后击败他,但也势必会大伤元气,不利于待会和苏无尘交手。 盘算许久,陆虞觉得冒然和这个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棒槌交手并不划算。但要不理会他也不可能。鹿霜青就堵在陆虞正前方,凭虚之处刚好高出陆虞一个身位,若要强闯,远远望去就像陆虞从他胯下钻过一般。这等奇耻大辱,陆虞是宁死也不肯受的――这事儿无关人品,他自有来自碧城的那一份绝世骄傲。 突然,陆虞低头朝地面随意瞄了一眼,故作漫不经心的道:“噫,这位夫人醒了。” 哪知鹿霜青自幼与灵鹿为伴,耳目之灵敏远胜陆虞:“还没醒呢,呼吸依旧均匀。” 陆虞抬手虚招,远空中有一片云被他撕下一角。白雾缭绕,压缩成一个圆球在他指尖旋转:“要不我帮你把她叫醒?”说着,扣指一弹,作势往下yù砸。 鹿霜青惶恐,绝不允许昏迷中的熊夫人受到半分伤害,于是赶紧往旁边避让数丈,指了指侯府高耸的檐角道:“不劳费神了,你还是先去忙吧。” 陆虞哈哈大笑,似打了胜仗一般。前路畅通无阻,但他仍绕了一段,贴着鹿霜青飞过时,故意用肩膀将鹿霜青轻轻撞退几尺。回头舔了舔嘴唇,残忍笑道:“快下去吧,喏,这次再也醒不了了。”说罢,挥手轻抛,那个云气缭绕的圆球瞬间凝固成冰,直直向下坠去。 鹿霜青再也顾不得维持自己的形象风度,回归小人物本sè,一边破口大骂陆虞狠辣卑鄙无耻,一边身形往下猛折,直追冰球而下。 陆虞抛掷冰球的手法固然玄妙,蕴含了数重气劲,但冰球终究是死物,以鹿霜青出神入化的轻功,自然不费吹灰之力便赶在它落在熊夫人身上之便稳稳接住。冰球是陆虞以天边云炼制而成,入手即化,幻成云气逸出指缝,但陆虞在上面遗留了一道寒冰气,登时侵入鹿霜青脉络。强如鹿霜青,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花费三息时间调息完毕之后,陆虞已御风来到侯府上空,纵然再追,也没有意义了。 陆虞刚才挑衅似的喝声,侯府中上上下下都听见了。骤然见此人凭虚临风,如神仙一般立在当空,一些见识短浅的下人忍不住惊慌失措,纷纷叫道:“快去通禀二公子!”“二公子有屁用,去请苏先生!” 苏先生刚刚起床,还没有来得及梳洗。此刻正坐在思萱阁的梳妆台前看rì出。萱萱正站在背后,笨手笨脚的给他刮脸梳头发。 突然,阿呆很不悦的皱了皱眉头。不知是萱萱太笨,用偷自沈飞的剃须刀帮他刮破了脸,还是窗外喷薄而出的红rì被一道嚣张的人影所挡住的缘故。 他的视线从窗外移回了梳妆台前的簪花青铜镜上,见浅浅的胡子茬被修的像匹斑马,颔下还划出了一道长长的口子,鲜血正在不断的沁出,于是更加不悦,眉头皱的更紧。恼火的嘟囔道:“笨得要死,谁还敢娶你?” 萱萱办了错事,本来心里很虚,很需要安慰,听了阿呆这句话,丢下剃须刀,狠狠的朝他后脑勺上拍了一巴掌,嗔怒道:“好好的看rì出,谁让你皱眉头的?划破了能怪我么?不娶就不娶,谁娶谁是小狗!” 阿呆指了值窗外朝阳下凌空虚站的陆虞,道:“rì头底下站了个那玩意儿,谁还能看的下去?你们碧城人真没素质。” 萱萱哼道:“看他不爽就把他拽下来呀。自己没本事,就知道朝女人发火撒脾气! 阿呆突然笑的很贱,猛然转身揽住萱萱的细腰,一把将她拽到自己怀里。凑在她耳垂边笑道:“我要是没本事,昨晚是谁求我轻点的?” 萱萱心头泛起一抹异样的酥麻,不禁羞红了粉颊,朝阿呆脸上轻啐了一口。 阿呆又道:“我有种预感,你的这个六师兄要倒霉了。” 第五十九章 封印自解,巅峰复归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便在这时,侯府正门处传来一道中正平和的宣佛口号。声音虽苍老,却温暖柔韧,令人如沐chūn风。萧瑟秋意一扫而空。 “佛云终生平等。既然平等,总要讲究先来后到。这位陆居士还请先到门房处挂个号,等老僧与苏居士谈完,你再向他请教,如何?” 陆虞身在高空,眼界无碍,听声辨位,早已瞧见正门前青石板阔道上立着一位老僧,形容消瘦,长眉飘飘,穿着灰sè粗布僧衣,正在好奇的打量着府门前那对白玉大狮子。 陆虞看清老僧眉目,厌恶之sè顿生,冷道:“大和尚没有一个好东西!敲诈勒索,无所不为,没想到颠倒黑白的本事也是不凡。分明是我先登门拜访,大和尚下次请早!” 老僧毫不动怒,自顾自的摆弄着大狮子满是疙瘩的脑袋,连眼皮都未抬一下。淡淡道:“这位陆居士似乎对宗教界的人士很有成见嘛。且不说‘敲诈勒索’四字从何谈起,单论‘登门拜访’,贫僧已到门前,而居士尚在远空,究竟是谁先谁后?” 陆虞突然觉得有一点憋屈。他今年二十六岁,玄功造诣早已步入一品境界。三十岁之前的一品,无论在哪里都会被世人追捧,万众敬仰的。单论出身,他是碧城传人,碧城威名昭著,虽久不入世,却从未被遗忘过。百余年前,群星璀璨,有许多来自不可知之地绝代强者号称上界来使,yù逐鹿人间。那一战极其惨烈,高人陨落无数,上界来使最终铩羽而归。而碧城、高唐二仙山也第一次浮现在世人眼前,正是他们扛鼎人间,使万姓免于被上界奴役。 没有人知道所谓的上界在何处,是否真的是高高在上的另一个世界,但所有人间高手都知道,上界很强,强的令人间窒息,令天下绝望。 正是碧城和高唐,以热血和神剑重新点燃了人间的希望之火,重新树立了人间的骄傲与尊严。如此仙山胜地走出的传人,理应被世人顶礼膜拜。想起门中记载,数十年前代碧城行走人间的那位师伯是何等的尊荣?他刚一入世,知晓百余年前隐秘的高人们便趋之若鹜,争相拜访。有一品宗师不远万里寻访,只为得他一招之赐,有帝王将相屈尊三顾草莽,只为得他一言之誉。 再看看自己,走到哪被人挑衅到哪,还都是些不世出的猛人,搞的自己连杀人立威都办不到,实在是丢尽了碧城的脸面。堂堂仙山福地,何曾如此憋屈过?临下山时,大师兄柳芙蓉交待的仔细:“百年来定例,碧城不与人间争锋。此行无关胜负,只在尊严。可以输却xìng命,万不可丢掉颜面。唯有遇到那四人,可不顾一切代价,解开封印。” “高唐菰叶生,素来与我不睦。此人心胸狭隘,睚眦必报,你是我的师弟,如若撞上他,他必不肯放你。你须接他三招,撩出他心头火气之后,再行解封远遁。他若敢追,我rì后定上高唐讨教。” “武安侯沈重阳,与我师门长辈有旧,又是小师妹的父亲。你若见着他,须恭敬行事,万不可失了礼数。但他昔年做下一件事,大大折损了我碧城颜面。叙礼之后,你自解封印向他请教,纵不能伤他,也要让他狼狈一番。” “大轮台寺月照和尚,这厮面善心伪,深不可测。昔年我派有一位前辈身受道伤,须用大轮台寺的至宝舍利定魂香做药引。师门长辈前去洽谈,给足了他们脸面,独有月照和尚这厮,百般阻拦,逼我碧城以‘雨过河源’剑至为jīng要的七招剑谱交换。师伯师叔们又匆匆赶回碧城取剑谱,换得一寸三分长的定魂香。因延误了时rì,香到时,那位jīng擅‘雨过河源剑’的前辈已不支坐化,七招jīng要剑法也就此失传。此事是辱亦是仇,你见到大轮台寺的徒子徒孙,赐他们无救道伤,见到月照秃驴本人,许你解封搏命。” “最后一位,便是流云太傅叶西灵。此人遗我碧城之辱不必多说。你见着他,不可出手,免得白白丢了xìng命。他自矜身份,想来也不屑杀你。但你须解开封印,将巅峰境界展露,免得他以为我碧城无人!” 大师兄的话历历在耳,陆虞猛然想起大轮台寺一事,于是喝问道:“敢问大和尚,于何处宝刹修行?可是大轮台寺?” 老僧道:“料想陆居士久不礼佛,竟不知我大轮台寺早已换牌,今已更名为‘小禅心寺’。贫僧在寺内忝为知客,居士若要去礼佛祈福,不胜欢迎。” 陆虞谨记大师兄的吩咐,一听说老僧确系大轮台寺出身,火气更甚,再顾不得找阿呆麻烦,身形一落,从空中跃下,稳稳站在侯府门前大狮子的脑袋上,咄咄逼视老僧,道:“改了名字,里面那帮和尚总没换罢?可认得月照死贼秃?” 老僧本在玩弄大狮子脑袋上的疙瘩,陆虞一落下,倒似在帮他擦鞋提履一般,于是便缓缓收回枯瘦的手,淡淡道:“月照识得,却不识得死贼秃。” 忽听“吱呀”一声响,侯府丈余高朱红sè的大门缓缓打开。二公子沈飞穿着睡衣,捏着折扇,携家丁六七人,流里流气的出来。见陆虞站在大狮子上,登时不悦,哼道:“哪里来的跳猴子!不在家玩尿泥,敢跑来侯府撒野?来人,绑去马厩里,灌二斤马尿给他醒醒神!” 陆虞刚才凌空虚立,飘飘然犹如神仙,府里众人都是见了的。此刻他虽穿着借自药农秀珠家的粗布村衫,但一品大宗师独有的风范与威严还是唬得众家丁惶恐,对于沈飞的命令诺诺应是,却没有一个敢真个动手的。沈飞也不理会,将目光转到了老僧身上,看清他眉目之后,神sè顿时恭敬起来,连忙上前两步,长辑了一礼,寒暄道:“月照大师别来无恙?我是沈二,那年随父亲入寺里,供了雪蚕丝佛前吊帘一挂,大师是见过的。” 月照老僧慈和一笑,伸手扶起沈飞弓着的身子,笑道:“小猴子都长这么大啦!记得当初沈侯去布施时,你还哭着闹着不许呢,说是令堂的遗物,我们这群臭和尚哪配享用。” 被当众说起陈年糗事,沈飞不胜尴尬,忙打断老僧话头,侧身指路,将他往府里让去。 便在这时,一股沛然莫御的大力卷来,将沈飞震的蹭蹭赠连退三步,若非月照老僧及时拂袖照应,早已跌了个狗啃泥了。接着又听咔嚓咔嚓连响,陆虞立身的白玉大狮子上遍布裂纹,继而化为齑粉。陆虞脸sè铁青,身上的气势不断攀升,衣衫无风而荡,待他双脚踩着玉屑落到地面时,整条长街仿佛地震了一般,原本光洁平整的青石板被震的扭曲歪斜,最近的几块甚至弹出了地面,四分五裂。 听闻老僧便是月照,陆虞终于忍耐不住,以秘法自行解了封印,七成功力复归,一品巅峰的境界至此展露无遗。 陆虞的气势攀至顶峰,渐渐归于内敛,狂暴的气息平静下来,终至古井无波。无波,不代表无风,而是凝滞。沈飞只觉得身子重了许多,无形的空气仿佛变成了有质的水银,挤压地他喘不过气。于是不禁蹙眉,恼怒的望向陆虞。 陆虞如黑洞,因此无惧一切光,包括目光。 月照僧的脸sè亦凝重起来,缓缓的闭上了眼睛。他本就是大轮台寺中第一流的高手,身在一品巅峰境界,得佛子舍利定魂香之助,因此更进一步,已有半只脚迈进了一品之上那个不属于凡世、玄之又玄的境界。一品之上谓之神,老僧已能用灵识探查周遭事物。识海中的陆虞虽不动,却绽放出无量光辉。 陆虞如骄阳,因此能消融一切感知,包括灵识。 老僧探查无果,于是淡淡道:“陆居士有话好说,你冷静点!” 沈飞暗地里撇撇嘴,觉得这老和尚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耻。 陆虞眼中jīng芒暴涨,凛然道:“死贼秃,我若以碧城‘海底沉星式’伤你,你以何物自救?” 月照僧听出他语气中的凛冽杀意,于是顾不得辩解自己不是“死贼秃”,斟酌了片刻,沉声道:“‘海底沉星’大名如雷贯耳,练到极致处能使人识海干涸,魂星沉坠,居士若当真能伤我,自然当以碧城‘明珠晓定丹’辅以‘水晶长生盘’温养为最好。” 陆虞冷笑道:“这两样神物比你寺里的舍利香如何?须不是你用‘轮台印’中至为jīng要的七招图谱便能换得的。” 月照僧恍然大悟道:“原来陆居士是在为陈年往事生气。”又道:“既然相逢,便是缘分。我瞧居士你骨骼清奇,是不可多得的好苗子,正好本寺方丈近来静极思动,yù收一位关门弟子......不知居士你可愿意化解这一段宿怨?” 陆虞怒极,排掌朝老僧面门凌空击去。喝道:“好不知羞的秃驴,挖墙脚挖到我碧城门下!” 老僧对“挖墙脚”三字极为不满,正yù辩驳,忽觉陆虞的掌力夹杂者一股寒冰内劲,排山倒海般袭来。被这劲力一逼,准备好的话便再也说不出来,俱都化作一口浊气吐了。浊气甫离口鼻,霎时间凝成冷雾冰晶。老僧手印连捏,僧袍微微臌胀,不知以何等法门消解。虽未受伤,两带长眉却染上了冰霜,融化之后,水迹淋漓,再不复飘然之态,模样十分狼狈。 虽吃了一个暗亏,但月照老僧毫不生气,整理好长眉,赞道:“好一招海底沉星!恰似一道小溪。若入我佛门,居士自会明白,佛国的苦海才真正令群魔不能渡的大海。” “可惜。陆居士生xìng暴躁,与我佛有缘而无份。既然出手,那么他rì碧城寺里将不再有你的佛龛。”老僧说的轻描淡写,陆虞却听的愈惊愈怒。 碧城本无寺,只有一座通仙之城。城内本无佛龛,只有十二曲阑干。若有了寺,那必然是佛国降临,世上再无碧城。老僧口称“碧城寺”,是辱,是衅,更是向整个碧城宣战。 既然是宣战,百余年来碧城从无畏战之理。陆虞怒极反笑,唇角扬起一抹冰冷的杀机。他单掌向天,虚握而召。秋晨明净的天空忽而yīn沉,无数白云汇聚,翻滚而来,最终形成一片怒涛狂涌的云海。他撮唇轻啸,舌绽chūn雷。滚滚雷音蒙召而来,似千军万马在天际奔腾作响,又似入海口大江返cháo之声。 雷音渐近,云海渐低。老僧枯瘦的身躯开始剧烈的摇晃,好像一叶扁舟在怒海中颠簸。沈飞原本在装模做样的轻摇折扇,这时却身不由已的狂扇起来,好像犯了羊癫疯。直至扇面摇成了帛絮,扇骨摇成了碎竹,扇坠摇成了玉屑,他仍在不停的抽动着。侯府厚重而坚实的朱红sè大门无风而闭,无人而开,漆片不停的剥落,露出斑驳的木质,铆钉不停的弹起,露出一个个小洞。最终整片大门支离破碎,化成一堆木屑散落。 小五公子驯养的猎鹰脱了羽毛,檐角上悬挂的九子风铃失了声音。 所有能看到,能听到的东西似乎都在遵从陆虞的号令,于是世界不再属于他人。 第六十章 阿呆论‘势’,老僧捏‘印’ - 劫尘 - 麋鹿宗师 () 陆虞很强,可以影响到大世界,却无法支配小世界。这小世界独属阿呆与萱萱二人。 思萱阁里,沈萱看到窗外的朝阳被漫天云影掩盖,惊异的“呀”了一声。恨恨道:“六师兄这次是真恼火了,居然不顾门中规矩,解了封印,瞧我回去以后不向师伯告他!”见阿呆依旧在专心修面,无动于衷,于是朝他背上拍了一下,说道:“喂,你再不出去,二哥就要被人打扁啦!” 阿呆不耐烦的道:“小场面,急什么?” 萱萱说道:“好像你见过很多大场面一样。那rì南湖夜坊被三皇子吓跑,还有脸装大尾巴狼。” 阿呆咧开嘴,冲她做了一个凶猛的表情,学了一声狼嚎。萱萱撇嘴,嘲讽道:“你这是大尾巴小乖!”似突然想起了什么,又问道:“六师兄不该这么厉害呀,居然可以引动天地风云。我爹出手时的场面也没这么壮观。对了,上次你和我爹在书房谈‘势’,说什么借势,化势,造势什么的,好像你很懂的样子。依你看,六师兄达到了什么境界?” 阿呆抬起头,朝窗外望了一眼,见云影更密,有如天幕。于是边整理衣襟边轻描淡写的道:“看似唬人,不过云影雷音都借来的。充其量能借势,未窥化势之门户。” “那这三种境界究竟是什么?是不是传说中的一品之上?” 阿呆是失忆症患者,想了许久也没有想到自己以前究竟有没有看过这三种境界的记载,又不想在萱萱面前失了面子,于是开始编:“借者利,化者友,造者臣。” 萱萱捶了他一下:“说人话!” 阿呆道:“那我问你,上次包二皮出门时被汉中侯家的马夫打了,他如果想报复,会怎么做?” 萱萱托着下巴,实在是想不到这些马夫界的恩怨情仇应该怎么处理。于是犹豫不定的道:“不知道。汉中侯府又不怕咱们家,搬出我爹的名号去吓他们肯定不行,二哥又不管事儿,我想皮皮大概会回来纠集几个家丁去堵汉中侯家的马夫吧。” 阿呆一拍大腿,直夸她聪明,道:“对了。这就是借势。皮皮要请救兵,肯定要好酒好肉的侍候着。吆三喝四的出去打一次架,起码得消费他三个月的薪水。陆虞也一样,他要借势,也得付出代价。他底子不薄,可要引动风云助势,至少也会折损一年的功力。这就是借者利,不管借什么,总要付利息的。” “化者友,那就是和‘势’做朋友,譬如有人调戏了林小跞,沈飞应该怎么办?他就不需要像包二皮那般求人,只需将话儿放出去,自然会有一群狐朋狗友像云凡小王爷啊萧霜世子啊之流抢着帮他出气,因为大家都是朋友嘛。 看萱萱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阿呆无奈,又做了一个比喻:“万一以后咱们吵架,我不想要你了,你跑去找萧雪诉苦。萧雪为你打抱不平,跑到这里又吵又闹又劝的,我烦的不行,只好勉为其难的再接受你。你看,这样子事情不就化解了吗?这就是化势。” 萱萱才不理会他这个比喻有多么jīng妙,只是俏脸一整,顺手摸起那只昨晚刚让阿呆yù仙yù死的玉算盘,葱指一抚,算珠哗啦作响,弄得阿呆心里一阵发虚。萱萱将另一只手轻轻的搭在阿呆的腰间,冷笑着问:“哦,懂了。你倒是说说看,你是有多勉为其难,准备什么时候和我吵架,然后不想要我呀?” 阿呆陪着笑,将她的手捉在自己手心,嘟囔道:“别拧了,不就是个比喻嘛!” “喻由心生,你心里肯定就是这么想的!”萱萱哼道。 这白痴女人根本就没办法沟通,和萱萱一起久了,阿呆深谙此理,于是开始转移话题。严肃道:“哎呀,举一反三,萱萱真是太聪明了。这一招,就是造势!” 萱萱听得没头没脑,暂时忘记了刚才阿呆的“勉为其难”。阿呆继续道:“所谓造者臣,就是君临天下,令万物臣服。你看,你哼一声我就发抖,瞪一眼我就颤栗,皱皱眉头我就得变着法的哄你迎合你。我本来那么英武,却被你收拾的服服帖帖,无中生有,就是造势。” 萱萱越发得意起来,从背后环者阿呆,腻声说道:“我突然想吃梅花糕了,快造一盘给我吃。” 阿呆翻身一揽,将她拥在怀里,不怀好意的笑道:“不能好高骛远,先从借势学起吧。你只要付出一点点利息,我就教你怎么借梅花糕......” 他抱的太紧,萱萱感到有一点不舒服,于是挺了挺娇躯,准备挣开。饱满的酥胸一动之下更加具有诱惑力,于是阿呆埋头便蹭了下去。含糊不清的道:“这次这么大方啊,利息算是给足了......” 接着便是一阵凄厉的痛嚎声。 ...... ...... 侯府门外,云影越来越密。陆虞的手段似乎完全超越了凡人,这翻云覆雨可是仙人才能有的大手笔。月照老僧的脸sè凝重无比,枯瘦的双手缓缓收到宽大的僧袍袖子里,似在捏什么法决手印。 云已成海,只待星沉。陆虞面sè冷酷,唯有双眸渐渐明亮起来。原本的yīn柔狠辣之sè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摄人心魄的威严。 强如月照老僧,也感到一阵气息不畅,空气变的粘稠而凝滞。他气运丹田,终于艰难的发出了声音:“陆居士,你冷静点。打打杀杀的,不好!” 陆虞不言,目运jīng芒如剑。无形剑气纵横,将老僧的僧袍撕裂几道口子。 老僧却突然笑了,佝偻的身形蓦然间变的挺拔高大,道:“原来都是假的啊。看来你终究不是柳芙蓉!”说话间手势变幻,连捏了几个玄之又玄的印记,口宣佛号。 “如是我闻,世有虚妄念,如梦幻泡影,云影霞光莫不如是。”月照僧神sè庄严,念念有词,“破虚印”捏出,一道磅礴伟力自他消瘦的身躯迸发,倒卷苍穹。有风疾来,将陆虞损耗一年真元召唤来的云海吹散。露出了清晨天穹上艳丽绚烂的一抹金sè阳光。 原来这云是假的,能阻世人视线,却无法掩盖昊天的本来面目。 “如是我闻,上界有三世诸佛,以般若波罗蜜多故,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为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老僧“真实不虚”四字脱口,“般若印”即成,佛言温润,瞬间净化掉陆虞引来的滚滚雷音。沈飞等人只觉灵台空明一片,耳中聒噪的轰鸣声立除。有秋莺鸟语,有寒蝉哀鸣,有世俗之声。 原来雷音也是假的,能乱人听觉,却无法掩盖天籁地籁人籁,万物以息相吹之本音。 “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摩诃!”“摩诃本心印”结出,世界复归清明。空气又开始灵动,压力骤然缓解。云海已涸,星辰未坠,碧城绝技“海底沉星式”就此破解。 陆虞眼中jīng芒渐趋暗淡,脸上却未见有丝毫的挫败沮丧之意。只是极为惋惜,轻声道:“碧城通仙,高唐近道,大轮台寺尊佛,镇守人间,鼎足而三,本应享有千秋流誉,百世尊荣。” 他话说了一半,便不再继续。因为鹿霜青和冥卫、李大庸等人这时已走到了近前。此事有隐秘,不应被俗人听闻。 月照老僧却毫不避讳,接口道:“通仙而仙不至,近道而道不行,名不副实,悖于我佛‘真实不虚’之旨。不如都撤了吧。”突然之间,老僧似变了一个人,慈和安详之sè荡然无存,而凌厉霸道之意则尽显无遗。 “我要碧城从此无仙,只沐诸佛光辉。曲阑干更为莲花座,芙蓉塘填成菩提园,敕造碧城寺!” “我要高唐从此叛道,只尊诸佛经典。十二峰移为金光顶,**阁改成灵鹫洞,敕造高唐寺!” “我闻人间有重阳,可为我教尊者,敕造武安寺;我闻人间有西灵,可为我佛护法,敕造灵剑寺;我闻人间有云、楚、秦、明诸国,尊我佛者,亿万人永享大rì神辉;悖逆我佛者,千百世幽禁冷月幽冥!” 老僧一口气发表了这许多宣言,刚开始还颇有激愤向往之sè,说到后来却如同背书一般,兴致索然。好不容易说完,他长吐了一口气,从僧袍领口衣襟抹了抹额头沁出的细密冷汗,又恢复原本的慈和安乐,嘟囔道:“话已经传完了,你们有什么要问的吗?” 没有人想问。因为除了沈飞和陆虞,大家都不认识原大轮台寺的知客僧月照何许人也,身份不彰,大家都觉得他是在吹牛发疯。沈飞眨了眨眼睛,朝老僧道:“我可是听说前些时候汉中侯钱增去寺里祈福,想让他夫人添个儿子,布施了紫金三十万两。三十万两啊,足够我府里开销一百年了!我说这笔钱该不是被你们方丈首座贪污了吧?” 月照僧道:“小沈居士不得妄言!方丈清明正直,怎会贪图身外之物?” 沈飞道:“你们寺又不兴吃肉,区区千把个和尚天天吃青菜白米,能花多少钱?钱呢?都去哪了?哦,是了。想来你们寺里新进更名,又塑了个几十丈高的金身大佛像?” 老僧认真道:“本寺田产颇丰,向来自给自足。钱施主布施的三十万两紫金,自然是在库房封存。他生不出儿子,我们也不敢花这钱啊。万一他身有隐疾,一辈子生不出,到时候来寺里闹,总得退还一半的。” 沈飞恍然大悟:“原来是有钱不能花啊,我说怎么就把你逼成了神经病了。看来是穷疯了。” 月照僧不解,沈飞拍着他肩膀,道:“真要是寺里拮据,揭不开锅了,你只管来我这儿,我武安侯府虽比不上汉中侯府有钱,每年给你施舍个三五万两还是拿的出的。只是有一条,以后千万别到处说这些疯话,免得让人笑话!” “只是有一条”几个字,让老僧不由得想起了佛子秋风的说话套路,于是眉开眼笑,慈和的对沈飞道:“小沈居士与我佛果有缘法,恰好本寺方丈近来yù收一关门弟子......”猛然想起如今寺里做主的已不是方丈师兄了,又一改话头,认真纠正道:“只是有一条,以后武安侯府这四字是万万提不得了,得叫武安寺。刚才我已经向你通禀的很明白清楚了。” 沈飞哈哈大笑,盯着老僧枯瘦的身形道:“你胖了。” 老僧道:“居士着相了。胖瘦都是臭皮囊......” 沈飞止住笑,一字一顿道:“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老僧听出了沈飞语气中的森森寒意,想起了沈氏与大轮台寺的故旧香火交情,不免有几分尴尬,于是伸手摸摸光亮的头皮,说道:“代人传个话而已嘛,小沈居士何必这么认真?”又扭脸望向陆虞,谦笑道:“陆居士也不必动怒。我本人对碧城阆苑的诸位前辈高人以及你的大师兄,还是很敬仰的。至于敕造碧城寺的事儿,要不然你先回去同师门长辈商量一下?” 陆虞想了又想,觉得自己纵然解除了封印,依然没有必胜月照老僧的把握,冷冰冰的开口道:“我在碧城是最不成器的弟子,说话没有份量。你和我说这些都是白搭。若真想覆灭碧城,这里说话不方便,请到西门外一叙。” 老僧不知何意,摆手道:“陆居士不必见外。听闻小沈居士的妹妹也是碧城弟子,有事儿这里说,岂不是更好?” 陆虞道:“大师兄已经入世,因与人有前约,不方便入城。就在西门外等你。看究竟是你佛门能敕造碧城寺,还是我碧城能改建轮台阁!” 便在这时,因萱萱担心沈飞的安危,执意要出来看看,阿呆拗不过她,只好携手来到了府门前。 第六十一章 找你算账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说是府门,其实已经没有了门儿。两扇厚实威严的木门板早已被陆虞透发的内劲儿震成了碎屑。远远望去,只见几个人也不动手,凑在一起扯皮。连那对相依经年的大狮子都毁了一只。萱萱xìng子娇蛮,不由得来气,脚步也急促起来,边走边对外嚷道:“都围在我家门前干什么?要饭么?” 月照僧双手合十,算是打过招呼,当看到紧跟在萱萱背后的阿呆时,却不由得兴奋了起来,冲阿呆练练招手,示意他过来。陆虞也看向小师妹,只觉不过一二rì不见,小师妹容光焕发,脸上的憔悴之sè荡然,又漂亮了许多,料想都是身后那位青衣男子的“功劳”,于是皱了皱眉,杀气毕露。 萱萱已走到诸人身前,厌恶的瞟了陆虞一眼,便将目光落到了细碎的木门碎屑上,咬牙道:“谁毁的?” 月照僧和沈飞以及沈飞带来的几个小厮齐齐指向陆虞,不约而同的道:“他!” 阿呆亦走上前,将陆虞浑身上下瞧了个遍,唇缝里挤出几个字:“赔十万两。” 陆虞冷然道:“你算什么东西,凭什么赔给你?” 老实讲,阿呆是极不擅长推诿扯皮谈判的。因为这些事情都有一个共同点:不讲理。而阿呆是一个愿意讲道理的人,“凭什么”三字确实问住了他――自己和萱萱还没成亲呢,这府里的一切财产都和自己没关系。 阿呆颇尴尬,讷讷不语。眼看同陆虞的第一次交锋就要以完败而告终时,随冥卫等人走到府门前的李大庸再次挺身而出,祭出了大杀器:“帝国律令: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赔偿。” 陆虞舔了舔嘴唇,淡漠道:“可惜武安侯府与他无关,没有一样是他开发的。” 阿呆偷偷斜眼瞟了瞟萱萱rì渐饱满的胸部,心中道:“至少有一样是我开发的。”但这话可不能真个说出来,想了一下,终于想到借口:“我没说门,我说的是我的中堂字幅。‘桃花影落飞神剑’,一字万金!” 陆虞哑口无言,除了暗骂无耻之外,再也无从推卸。他身无长物,原本的衣服早被沈重阳遗留的“势”所撕碎,身上所穿的还是秀珠好意借给他的。阿呆得理不饶人,又逼近了一步,伸手道:“快点!”陆虞咬牙向颈间摸去,扯下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吊坠,扔在阿呆脚边。 类似的吊坠,萱萱也有一个,不过她是挂在手腕上的,片刻不离身。想来是碧城的信物,珍贵无比。果然,陆虞缓缓开口:“碧城通仙,自然有仙迹。此物自仙人所遗‘水晶长生盘’所衍生,能延年益寿,定神清心。作价十万金,如何?” 阿呆早就想也搞一个,好和萱萱那个配成一对儿。不过此物虽好,毕竟是陆虞戴过的,自然不能再要。于是道:“抵十万就十万吧。要不我再写几幅字,你一并毁了去,然后赔我几个干净些的,好不?” 陆虞面无表情,不理会阿呆讲的这些冷笑话。而是学着阿呆刚才催债时的样子,也缓缓伸出手,道:“你一字万金,我毁了你七个字,就是七万金。此物既能作价十万,你找我三万两!” 阿呆顿时愣住了。陆虞虽然穷,原先挂在脖子里的吊坠还能叮当响一声,而阿呆却穷的连叮当响都不响――他就是个吃软饭的,如何能随便拿出三万两? 如果是四下无人,他自然可以写一个三万两的借据,逼着陆虞签字画押。但此时旁边尚有月照僧、鹿霜青、冥卫、李大庸等人正幸灾乐祸的看着他,耍赖皮的事情自然也就做不出来了。阿呆扭脸,望向了沈飞。 沈飞连忙如避蛇蝎,将身子藏到月照僧后面,嘟囔道:“别看我,我也没钱。我家又不是汉中侯家,能随便拿出三万两让你和人怄气!” 阿呆暗骂了沈飞一句“小气鬼”,又将满怀殷切的目光转向了旁边正兴致勃勃观望的鹿霜青,伸手比划了个一寸来长的手势,想向他讨要一截一寸长的舍利定魂香。 鹿霜青将手紧紧按住胸前的储物衣囊,吝啬道:“都是半尺的,截断了可惜。这种人,杀了就是了,能费什么事儿?” 这时,陆虞更加断定阿呆拿不出三万两,有心要他出丑,于是也逼近一步,不耐烦的道:“快点!” 阿呆深吸了一口气,不住的在诸人身边来来回回的打转,似在思考对策。萱萱见阿呆着急的样子分外有趣,忍不住扬起皓腕,撑住下巴,看着他直乐。朝阳已转过侯府高耸的屋檐,一抹细碎的阳光照来,刚好打在萱萱腕上悬着的那颗水晶坠上,折shè出绚烂的七彩霞光。 皓腕如白玉,晶坠如流霞,更显美艳。阿呆眼前一亮,蹭到萱萱身边,出其不意的扯过她的玉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解下了那枚水晶坠儿。不过毕竟是萱萱的心爱之物,阿呆不敢学着陆虞扔在地上,而是拈在指间晃动着,道:“作价十万两,你再找我七万!” 如此无耻的做派,惹得众人几yù吐血。连素来视阿呆为天人的冥卫乔基等人,此刻也不禁暗暗比划了一个小拇指。 众人皆不齿,而阿呆却被自己的奇思妙想所征服了,他轻轻摇动了吊坠,越发的得意。忽听沈萱略带痛苦的低哼了一声,娇躯滚烫,软绵绵的靠在了阿呆身上。 碧城无庸人,连最不显眼的仆役置于世俗中都是万中无一的高手。萱萱身为碧城传人,据说还是某高人最疼爱的关门弟子,而阿呆同她朝夕相处,却没有发现她身上有任何奇异的地方,偶而扑蝴蝶荡秋千时也曾展露过轻功,尽是些三脚猫的把式,不入阿呆的眼界。但此刻她的娇躯微微颤抖,不是因为羞怯,而是难以控制――一股莫名的力量如种子一般,正迅速在她体内生根、发芽、不断壮大。 阿呆大急,伸手将萱萱揽在怀里,让她靠的更舒服一点。感受到萱萱体内的那股力量正不断汹涌透发,情急之下,阿呆脑子里像涂了一层浆糊。他本失忆,记不起种种玄功妙法。虽然也曾展露过神妙玄功,但都是在不经意间信手拈来,有时候纯粹是本能,打架可以,但对萱萱这时的情况却一筹莫展。 月照僧这时开口,说道:“苏居士不必担心。适才我用灵识探过,令内体内的这股力量与她同根同源,不会伤害与她。倒像是和这位陆居士刚才那样,是解开了被封印的功力。” 阿呆听不进去,出口成脏:“她有个屁的功力!”这时,萱萱似适应了不少,已能开口说话:“傻子啊你,快把吊坠给我戴回去。无缘无故解开封印,回去师父骂死我!” 阿呆恍然大悟,小心翼翼的将吊坠替萱萱重新系好。吊坠贴身,那股力量登时不再滋长,萱萱气息渐畅,小蛮靴一跺,重重踩在阿呆的脚背上。哼道:“笨蛋,差点害死我!” 阿呆肩膀一沉,身子矮了三寸。低头看时,被萱萱踩过的那只脚已深陷青石板。平时萱萱打他踢他,他都逆来顺受,不敢反抗,反正也不疼,就当挠痒痒了。不虞这次因水晶坠儿离身,虽然又及时挂了回去,萱萱身上的封印还是解了三成。封印初解时,真气弥散全身,萱萱不如陆虞境界高深,不能收发自如。这一踩之下,刚好给游走无处归的真气一个宣泄的渠道。 萱萱只解开少许封印,随意一踩便不下于二品境界的高手出击,如果全部解开,踩在脚上那得有多疼?阿呆想到这里,顿时不寒而栗。 陆虞已经被晾了好久。他看着小师妹亲昵的靠着阿呆身上,听着小师妹向阿呆说着娇嗔的情话,心中怒火翻腾。这所有的一切,本该是大师兄所享有的,一个来历不明的苏无尘也配么?月照僧的那句“令内”更是让他极不受用,这老和尚着实可恶。小师妹就算真不长眼,选择了愣头愣脑的苏无尘,但毕竟还没成亲呢,内什么内? 想到这里,他冷哼了一声,打断了阿呆与萱萱的打情骂俏,催促道:“三万两呢,快点!” 这俩人也忒无趣,于是事情又回到了原点。 阿呆没有钱,也拉不下脸赖账,只好对陆虞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倒是旁边的鹿霜青,一来手痒难耐,二来怕阿呆被逼得无法,再次向自己索要舍利香,三来刚才在空中被陆虞摆了一道,有心考校一下他的武学修为,于是也不打招呼,身形猛然暴进,像一道流光般向陆虞掠近。 他这一出手,远不及刚才陆虞施展“海底沉星”时场面壮大,未见云影,未闻雷音,但是势疾力重,不带一点花花架子,是至为实用的杀招。然而陆虞自解封印之后,玄功已复归巅峰,远较鹿霜青深厚。他有心立威,当然要选择最合适的人,最有震撼力的手段。月照僧和阿呆深不可测,陆虞心中没底,而鹿霜青虽有一品境界,不过似乎不懂什么高深的秘法,拿来开刀再好不过。 鹿霜青距陆虞有十丈距离。对于这种境界的高手来说,十丈不过一步之遥。电光火石之间,鹿霜青已逼近了八丈。与此同时,陆虞猛然转身,喝道:“滚回去!” 喝骂之声脱口,鹿霜青却没有听到声音,只看到陆虞的嘴唇动了动。因为他的身法比声音更快!不是攻击,而是撤退。伴随着陆虞的这一声喝,一道至为强横的气劲从他口中汹涌而出,生生逼住了鹿霜青冲来的身形。鹿霜青只觉得突然之间身子好似一首逆着海cháo而行的小船,虽拼尽全身气力,却再也无法上溯半分。待陆虞吐出“回去”二字时,气劲勃发,简直有排山倒海的威能,沛然莫御,将鹿霜青逼回了原地。 回到八丈之外的原点时,气劲才消弭于无形,鹿霜青稳住身形。这时方听到陆虞的声音:“滚回去!”不禁心头骇然,暗道:“好厉害!”口上却并不服软,淡淡说道:“不过如此。” 这一记对拼,看似陆虞占尽了上风,说滚就滚,简直有言出法随的不测神威。不过陆虞本人却心中明了,他这一招乃全力施展,是毕生功力之凝聚,意在当场重伤或者格杀鹿霜青,而鹿霜青虽然被动,却仰仗急速身法,避开了那道无物不摧的气劲,并没有多么狼狈。 阿呆见鹿霜青向陆虞出手,满以为就算不敌至少也能缠住他片刻,于是拉着萱萱准备躲回府里避债。没想到鹿霜青不争气,一招之间就被人击退。阿呆刚来得及转过身子,迈出半步,便听到陆虞在背后冷哼道:“还没算清楚呢,你这就想走?” 阿呆道:“我回去拿钱。” 陆虞道:“既然拿钱,何必要带着小师妹?” 阿呆翻了翻白眼,说道:“你管我带着谁。我们想先回屋里亲个嘴儿,不行吗?” 这话比较恶俗下流,是沈飞调戏美貌侍女时常说的。阿呆一味死搬硬套,没有顾及场合,终于突破了陆虞的心理底线。他不再接话,因为一想到小师妹与别人亲嘴儿就觉着这是对大师兄最大的侮辱和亵渎。扣指一召,便有汩汩水声响起。侯府内本有莲池清泉,贯通内外,最近的泉水距离门外只有二十丈,陆虞刚才凌空而立,早已将侯府内景致一览眼底,这时含怒御劲,从莲池里借来一道水龙,垂在阿呆身前。水流落地,并没有溅shè横流,而是瞬间被陆虞的寒冰真气凝固,冻成了一道冰门,死死挡住了阿呆去路。 阿呆不气不恼,也没有硬闯,而是低头俯在萱萱耳畔,低声不知说些什么。直听的萱萱格格娇笑不已。阿呆宠溺的捏了捏她的鼻子,然后开始动作起来。只见他虚捏剑势,并指如刀,朝着冰墙比比划划。无形剑气自他指端勃发,簌簌冰晶不时脱落,掉在地面上化成了一滩滩水迹。冰墙被他雕刻成一个人形,身量、装束都是陆虞的样子,渐渐的冰雕眉目也清晰起来,酷似陆虞,惟妙惟肖。不过片刻功夫,这冰雕便大功告成。 阿呆指着雕像对陆虞说:“卖三万两。” 陆虞冷漠道:“不过庸人手笔,不值。” 阿呆想了想,老实道:“确实不值。”又道:“这么好的创意,这么jīng的雕工,就算雕成包二皮,也值五万两。偏偏雕了这么个玩意儿,三万两都卖不到,留着还有什么用?” 说完,他一巴掌抽在了雕像的脸上。冰雕晃了几晃,居然没倒,又顽强的稳住了。阿呆没了兴致,对沈飞身边的小厮道:“你们几个,去砸了这东西!” 陆虞脸sè发青,自然不容许小厮仆役之流亵渎自己的雕像。待小厮们遵命走上前时,他暗地里逆转真气,自掌心吐出一道炙热气流,瞬间将冰雕融化成水。 第六十二章 三皇子驾临 - 劫尘 - 麋鹿宗师 () 见陆虞软硬不吃,阿呆是彻底没了办法。直怪自己自作自受,好端端的打上一架不就完了,非要讲文明,要赔偿。就在他脸上挂不住,一筹莫展之时,青石板大街那头匆匆跑来两名着宫禁装束的内官。见侯府门前一片混乱,石板扭曲,碎屑遍地,内官脸上讶异,很快又恢复平常,瞧见阿呆站在众人中间,很像侯府的主事之人,于是朝他拱手禀告道:“这位可是沈飞公子么?好教二公子知晓,南王殿下即刻来访,望公子早做准备。” 阿呆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声:“南王是哪家王爷?很有钱么?” 内官回道:“二公子说笑了。南王自然便是三皇子殿下。” 又一个情敌派来的狗腿子!于是阿呆更加没好气:“归报尔主,愿意拿三万两就来,不愿意就拉倒。” 此话诛心,二内官闻言惶恐。南王殿下是皇子之尊,又肩负监国重责,此番屈尊来访,居然还要被勒索?素闻武安侯府二公子无法无天,嚣张跋扈,果然不假!内官不敢呵斥,匆匆返回去禀告。 不多时,但闻环佩齐鸣,珠玉并响。一众人打着曲柄黄罗伞,举着檀木避路牌,风屏尘障无一不备,竟是太子仪仗队的排场,向着侯府正门处缓缓行来。 黄罗伞下并肩站着两人。三皇子居右,戴着簪花九龙冕,身着月白sè鎏金滚龙袍,外罩一领暗金流红披风。左边那人不知是何身份,竟能与三皇子并立。他脸上罩着一副小巧jīng致的银灰sè面具,遮住了眉目,止露出薄薄的嘴唇浅抿着。身上穿着一件淡雅长衫,天蓝sè为底,上面镂着白sè云朵印记。仪仗队也分为左右两边,三皇子身后是金甲羽冠的御林军,戴面具那人身后则是几名侍从,穿的绿油油的,像跟了一排大树。 鹿霜青看清那些不明来历之人的打扮之后,脸sè登时凝重起来,挤到了前面,想要向阿呆传话。偏偏阿呆心眼小,很爱吃醋,刚和三皇子一照面便用目光打起架来。 多rì不见,三皇子如脱胎换骨了一般,目光中再也没有那rì南湖夜坊初见阿呆时的温柔,而是尽显凌厉霸气之sè。阿呆脸sè平静坚定,带着三分淡漠,凝视三皇子。 三皇子突然笑了,他不再与阿呆对视,不是因为畏惧,而是觉得无聊。他走出黄罗伞,来回踱了几步,眯着眼睛看朝阳,看霞光,看侯府门外大街上扭曲凌乱的青石板,看侯府大门粉碎后一览无遗的府内景sè,看沈飞看月照看陆虞看李大庸。唯独没有看阿呆和萱萱。 不看阿呆,是因为他不想看。不看萱萱,是因为他看不到。他明知道萱萱就站在一旁,他能听到萱萱细微的呼吸声,能嗅到萱萱身上散发出的幽香,但就是看不到她。视线在萱萱身前扭曲,空间自萱萱身前折叠。 看不到,当然是因为阿呆不想他看到。不过三皇子并不在意,他的目光漫无目的的在侯府周遭游动,时而向往,时而不屑,终于变成了冷漠。他背负双手,低头看了看陆虞随手丢下的水晶吊坠儿,有些好奇的用脚尖踢了踢。水晶坠儿在石屑里翻滚,最终蒙尘,黯淡,不再折shè出朝阳的七彩光芒。 “你看此物,来自号称通仙之所在的碧城阆苑,晶莹剔透,光辉璀璨,若置于凡世中的珠宝行中,定能引得无数人趋之若鹜,争相追捧。” 三皇子依旧未抬头,继续用脚尖把玩着这颗名贵至极的水晶坠儿,似乎玩脱了脚,水晶坠儿被他踢进大狮子的碎屑中,掩埋于地,再不可寻。 “然而一旦蒙尘,它也就是颗石头。被碧城高人从仙人遗物上截下时,它能换一座城池;被乡野农夫从田间荒岭挖出时,它换不到一碗稀粥。石如此,人亦如此。” 三皇子旁敲侧击,并没有指名道姓,但所有人都知道他是在说阿呆。 于是阿呆指了指陆虞,对三皇子道:“你真无趣。就算为了打击我,好歹也该问问正主儿的意见。” 陆虞抬脚一震,那堆大狮子化成的碎屑更加细碎,变成了齑粉。 陆虞伸手一引,冰雕融化的那滩水迹被他引至空中,凝成一面薄薄的冰镜。阳光透过冰镜洒落,映出一道七彩虹光,照在石屑齑粉上。然后便有更多的虹光冲宵而起,绚烂之极,刺的众人都眯起了眼睛。 陆虞冷冷的瞟了一眼三皇子,道:“碧城岂能蒙尘?” 三皇子意味深长的道:“这里是流云dì dū,不是碧城。”环视诸人,又淡淡道:“想听我讲一个故事吗?” 此刻高人俱在,单单明面上的一品宗师便有月照、陆虞、鹿霜青等人,要听不听故事,本轮不到沈飞说话,但他毕竟是侯府二公子,算是半个主人家,于是踱步上前,开口道:“殿下的故事,皇室的调调,dì dū风月书局早就写过,美其名曰‘**’的那本,销量不错,大家都看过了。” 三皇子不以为忤,道:“那是我的私生活,不劳沈二你挂念。我要讲的故事,名为‘执念’。” “执念”是佛家经常用来忽悠人的专业术语,所以月照老僧似乎很感兴趣,他摆手止住了沈飞,饶有兴致的道:“殿下不妨说来听听。” 三皇子极有修养,朝月照僧拱手行礼,算是打过招呼,反问道:“在此之前,本王想问问大师,什么是执念?大师可有执念?” 月照僧道:“执念不是执着,而是错误的执着。知错不改,是为执念。我自然也是有的。” 知错不改,是为执念。在老僧说来却反而有几分骄傲的意思。说到“我自然也是有的”一句时,一向慈和枯槁的脸上竟然闪现出一丝狂热。宣了一声佛号,道:“殿下以皇子之尊,既yù当众谈执,那么老僧也有一段故事,想与殿下印证一番。” 到了他们这个地步,讲故事自然不仅仅是讲故事,尤其是带有执念的故事。故事可以编造,执念却不能做伪。他们所要讲的,也绝不是祥林嫂那些夹杂着大量xìng生.活的爱情八卦,从一段故事中,可以探明他人态度,可以表明自己意志。尤其是月照僧这等身在一品巅峰又更进半步的绝代高手,听他讲故事,往往便是听他讲破境的契机。 于是众人极期待,有人看向鹿霜青,有人看向陆虞,更有人看向阿呆。希望他们也掺和进来,搞一场盛大的“故事会”。 鹿霜青被看的不好意思,听老僧讲“执念”二字,他心里似乎打开了一道缝隙,无数执念奔涌,想要宣泄出去。偏偏执念里附带的那些往事过于悲惨,他不愿揉开了撕碎了将给众人听。于是故作冷漠的道:“我只有执念,没有故事。” 月照僧道:“胡乱编一段,说来听听嘛。” 鹿霜青心想“上界的故事你们听了也不信”,蓦然间撇到与三皇子同行而来的那个人,于是指了指他,道:“用他的故事交换。” 戴面具那人自同三皇子来之后,便一直没有出声,只是静静的旁观。此刻被鹿霜青一指,他极不屑扬了扬嘴角。面具之下,看不清他的表情,只听得他声音如流云一般飘渺:“你知道我?” 鹿霜青点头:“知道。” 那声音变的如夏季雷云前汇聚的乌云一样厚重:“你见过我?” 鹿霜青点头:“见过。” 那声音再变,如凛冬大雪前密布的彤云一样森寒:“那你凭什么和我交换?” 鹿霜青突然昂起头,死死的盯着那人,道:“因为你是我见过最没有尊严的人。你曾被人揍的像狗一样趴下,然后从别人的胯下爬过。” 面具男子突然平静了下来,道:“既然知道这件往事,你再和我交换岂不是很亏?” 鹿霜青认真道:“不亏,我就是想听你亲口说出来。” 看样子今天是不太能打起来了,沈飞觉得很无趣,习惯xìng的摇了摇折扇,却发现手中扇子已被陆虞刚才散发的气势毁掉。于是恼火的将扇骨丢在地上,看向了陆虞。 陆虞微微嘲讽道:“怎么,你也要和我交换故事?初入二品的大高手?” 沈飞的故事,是一部猎艳史,听多了会痒会馋会腻,所以大家都不感兴趣。特别是在场的还有月照僧这种德高望重的宗教界人士,确实不适合讲出来。不过沈飞要交换的不是这些,他不耐烦的看着陆虞,道:“不想换你就在这儿自己对着剩下的那只大狮子讲吧。”说完转身,伸手做了一个“请”手势,将月照僧、三皇子、面具男、鹿霜青等人朝府里让去。 众人鱼贯而入,陆虞跟在最后,咳嗽了两声,道:“我也没有故事,我的故事都在别人的故事里。” 阿呆侧身挡在陆虞前面,指了指已经没有门的大门,没有说话。意思是:“你也想进?门儿都没有了!” 陆虞道:“三万两我不要了。” 阿呆道:“请进。” 流云帝国太元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本应是一个极为平常的rì子。这一天,不是国庆rì,也不是国殇rì,甚至不属于任何一个节气。然而历史无时无刻不在发生,它从来不会特意选择某个良辰吉rì。 九月初三,忌沐浴,忌嫁娶,忌奔丧,忌出行,大煞西方。在这诸事不宜的一天,数名一品宗师齐聚武安侯府,监国南王殿下驾临。 武安侯府的朱木大门坏了,世人心中的一座圣地再无阻拦,能一眼望尽府内风景。世界从此不再神秘。 (第一卷完) 第六十三章 那些人的故事(一)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为什么是在这里?” 此刻,在侯府正堂客厅里,有资格讲故事听故事的人都已落座。神秘如面具男,执拗如陆虞,也都安安分分的选了离自己最近的座位坐下,没有计较为什么自己的排位要在月照僧和阿呆之下。独有三皇子,慢悠悠的在厅间踱步。他沉稳的脚步踩过厅上铺设的半旧地毯,修长的手指抚着厅zhōng yāng摆着的已染上铜绿的紫铜麒麟沉香炉,目光漫不经心的在左右两排漆sè斑驳的古旧靠椅上游掠,缓缓的问:“为什么是在这里?” 沈飞抬手指点,安排小厮给每个座位旁边的茶几上摆一盘肉脯,倒一盏淡酒。肉是侯爷亲自猎自莽莽群山的异种白鹿,酒是萱萱自碧城带回的仙酿,因最后的存货不多,难以分配的均匀,所以沈飞特意对小厮轻声嘱咐:“大和尚不给肉,他吃素的。那位陆兄喝茶就好,这酒他常喝,不稀罕。”吩咐完毕,沈飞才自顾自的拈了一片肉脯放进口中轻嚼着,对三皇子说:“父亲不在,那里就是个铁笼子。没有坐的地方,也容不下这许多人。” 那里,自然是指侯爷的书房。三皇子极为惋惜,轻声道:“我就是想进去看看。亲自坐一坐玄铁太师椅,亲手拨一拨青铜兽角灯,再用沈侯的翠竹碧玉笔练上几个字儿。” 因为妹妹的缘故,沈飞向来讨厌三皇子,所以对他十分不客气:“讲你的故事吧!” 三皇子淡淡一笑,踱步到左上首的靠椅坐下,刚好和阿呆面对面。萱萱正站在阿呆背后,一弯玉臂环着阿呆的脖子,趴在他耳边亲昵的说些什么。三皇子怔怔的看了片刻,开口道:“我要讲的故事,便是从毫不相干的沈侯书房开始。” “沈二,你我年岁仿佛,小时候也是极要好的。太元四年chūn,我们三岁。其时御花园晚梅盛开,父皇邀沈侯前去游赏,沈侯抱你同去。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你还记得么?” 沈飞将刚端起一半的酒杯停在唇边,目光悠悠,似在追忆经年往事。良久才答:“当然记得。你在梅树上摘花,不慎跌倒,正哇哇大哭。” 身份尊贵如三皇子,被沈飞当众谈及陈年糗事,竟丝毫不觉得尴尬,脸上的笑意反而更加温和:“父皇邀沈侯赏花,自然是为了谈事情。依他们的地位,谈事情自然不能直说,需要一个切入点。而我们,就是那个切入点。记得当时父皇见我跌倒痛哭,不但没有抚慰,反而哈哈大笑,对沈侯言:‘看我这个笨儿子。’沈侯亦道:‘确实够笨的,小二,去教他两手!’” 沈飞记起当初那一幕,对三皇子的态度不再那么冰冷,接口道:“殿下是皇子之尊,我怎么敢教你?” “不是不敢,是不肯。当时你就不愿意,说不和小鼻涕虫一块玩儿。我的哭声更大,于是惹的父皇沈侯的笑声也更大。不过最后你还是从沈侯怀里扑了下来,陪我一起摘花剪梅。当时你也只有三岁,身手却比我敏捷的多,在梅树间来回腾挪跳跃,像一只穿花蝴蝶。我曾羡慕的问你从哪学的,你不屑而又骄傲的回答我:‘父亲教的’。你不屑于我的愚笨,骄傲于你的父亲。” 三皇子的语气极淡,仿佛事不关己一般,不厌烦絮,说的都是一些琐碎小事儿。不过毕竟是皇室隐秘,众人倒也听得津津有味。唯有萱萱恨屋及乌,嘟囔了一句:“我父亲本就值得骄傲。”三皇子循声抬头望去,只觉得萱萱娇嗔的模样分外动人,yù再看时,阿呆又施展秘法扭曲了萱萱周围的光线,模模糊糊,再也看不真切。于是三皇子自嘲一笑,续道:“确实应该骄傲。” “不多时,沈飞已帮我剪下一大束梅花,我盘算了一下,共有八个花瓶,还差三个插不满。于是求他再剪几枝。这时沈飞你却厌烦了,气呼呼的将剪好的梅花扔在地上,还狠狠踩了一脚。说是我太笨,不好玩,要去找父亲。” “当时沈侯正和父皇谈到正事,便打发你又来和我玩。我怕惹你生气不陪我玩了,就小心翼翼的将地上残破的花枝分好,带你去我的住处插花。” “大皇兄和二皇兄都有自己的nǎi娘,而我没有,我是随着母亲一起住的。还记得我母亲住处的名字么?不是什么宫,不是什么阁,也不是什么楼,它甚至没有名字!就在御花园左角偏僻的弄堂里,本是前朝宫女的值禁房,后来宫里裁减内用,那地方便荒僻下来,给我母亲住。” “时至今rì,宫中都流传这一个极简略的称呼,不是陛下,不是娘娘,也不是公公,而是‘她’,这是我从小到大听到的最多的称呼。某女官发慈悲时会说:‘典衣局新制了一批宫裙,各宫都分过了,剩下的几件给她送去吧,好歹也是个主子。’某总管心情好时会说‘西宫容妃娘娘要了莲子玉露羹,御膳房多做了几碗,给她送去尝个鲜吧。’ 说到这里,三皇子的情绪有些激动,语调了急促了起来:“她不是别人,不是犯下过错被打入冷宫的前朝娘娘,而是一位皇子的母亲!她有父皇钦封,礼部定拟的尊号!恭慈仁安德淑贵妃娘娘。除了皇后和西宫,她是宫中唯一一个拥有六字尊号的贵妃娘娘!然而,就因为父皇不喜欢她,她就丧失了所应拥有的一切,她没有自己宫殿,没有自己的侍女,甚至没有在皇室宗谱上留下自己的名字。” “帝国惯例,皇子三岁读书。但因为母亲的原因,朝廷没有一位大学士肯给我当西席教谕;帝国惯例,皇子三岁学武。大皇兄三岁时,一品宗师厉江流入宫十五天帮他捏骨筑基,二皇兄三岁时,沈侯亲自篆刻了一块固本培元符送他做启蒙礼物。玉符上镌刻‘武安乾坤’四字,二皇兄曾多次拿来显摆。” “不过我一点也不羡慕他。因为我也有一块。”说到这里,三皇子撩开衣襟,从腰间解来一块玉牌,轻轻放在茶几上。他的动作虽轻缓,小小的玉牌却震得茶几晃动,旁边的冰清琉璃盏中溅出几缕酒水,撒在了玉牌上。玉质名贵,晶莹温润,上面镌刻者八个小字:“武尚心静,人贵心安”。 沈飞看着玉牌,淡淡道:“是我送你的。” 三皇子饮下一盏酒,续道:“对,你送的。那rì你我捧着梅花,同回母亲住处。木门陈旧,又没有侍者,我们费了好大的力气才吱呀推开。你看着房内残破萧杀,梁上还结着蛛网,于是不敢进去。我说你胆小鬼,你这才咬牙跟进。那破房子年久失修,仅有的装饰品便是墙角不知空置多少rì月的八个旧花瓶。” “我母亲有些木讷,神智不大清楚,她自然是不在意这些的。但是我在意!我想改变这一切,想让母亲每次自发呆中回过神来时,第一眼看到的不是残破的蜘蛛网,而是怒放的chūn天!住处的窗子太旧,早已腐朽打不开,我无法让母亲看到窗外的chūnsè,只好将chūnsè移到屋里。” “花瓶上满是积尘,你怕我再说你胆小鬼,于是不情愿的同我一起挪动。不过胆小终究是胆小,你还是被吓哭了。一只花瓶的瓶托处蛰伏了一条冬眠的蛇。你看着那条睡着的蛇,想要大叫却不敢,怕将它吵醒咬你一口。这时,我母亲终于从发呆中回过神来,她听到响动走过来,一把抄起蛇尾巴就丢到了门外。” “母亲不爱说话,只是看着咱们俩笑。她似乎从来没有过其他情绪,见到每一个人都会温和的笑。她边笑边伸出手,想要抚摸你,抱抱你――在我第一次被蛇吓坏时,她也是这么做的。因为常年不见天rì,母亲的脸sè很苍白,因为冬天时没有热水洗手,她的手指被冻的龟裂,有几条血口子很粗糙难看。母亲的手刚刚触摸到你的肩膀,你就大叫了一声‘鬼啊’,然后就惊慌失措的逃跑。母亲没有摸到你粉嫩的脸颊,你挣扎时却将这玉牌遗落了。” “我是多么喜欢这块玉啊,宫里无论地位高低,总会带块玉在身上。玉能祈福嘛。唯独我没有,因为父皇从没有想到过我。我把玩着这块玉,想要给自己戴上,可总也解不开上面的璎珞流苏结。我递给母亲,让她帮我戴,母亲捏着玉,突然就流泪了。” “那是我第一次见母亲流泪,于是我也慌张起来,想把这玉丢掉。母亲却抹干了眼泪,温笑着指了指门外,示意我将玉牌还给你。” “还记得当时你怎么说的么?你正趴在门缝里偷看,见我出来,你说女鬼摸过的东西我不要,送给你了。这是我拥有的第一块玉,一直带在身边。可笑当时三岁的孩子,懂得什么心静心安的道理?” 第六十四章 那些人的故事(二) - 劫尘 - 麋鹿宗师 () “后来我渐渐长大了一些,再也没有哭过。直到太元十三年,那年我十二岁。沈飞,还记得那一天吗?你哄着我带你进宫,去胭脂池偷看宫女洗澡。” 沈飞道:“十年前的往事,我哪里还记得?” 三皇子又饮下一盏酒,示意小厮给他满上,淡淡道:“十九年前的旧事尚且历历在目,偏偏就不记得十年前?你不是记不得,而是不想记。” “你生在侯府,是沈侯宠爱的二公子,家里美貌侍女无数,所以早熟。而我虽是皇子,却生长在母亲那间破败的小屋里,没有宫女愿意和我亲近,所以对男女之事一窍不通。你拉着我偷看宫女洗澡,看到兴起处还捡了一块小石子弹向宫女的rǔ.房。待宫女惊慌大叫时,你凭借轻功穿墙而逃,临走不忘一脚将我踹进胭脂池里替你顶罪。从那时起,你我便疏远了许多。” 三皇子瞥了沈飞一眼,问道:“沈二,这件事我一直很好奇。明明当时是你有错在先,背叛朋友,为什么到最后反而搞的像我对不起你一样?做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听三皇子讲往事,沈飞的脸上原本还有些许歉然,此刻终于变得冷漠,回道:“父亲不让我再和你来往。” 三皇子问:“那时我尚未封王,如何能入沈侯法眼?” “因为你的武功。”沈飞冷冷道:“既然是朋友,就该毫无保留的信任。从三岁到十二,我对你都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我偷看过谁家小姐洗澡,我父亲和母亲哪天吵过几次架,甚至连吵架的内容你都清清楚楚。而你,什么都没有和我说过,如果不是那天不慎将你踹进胭脂池,我甚至不知道你会武功!” “不和你说,是因为我不敢说。皇宫终究不是侯府,哪里容得下一个不受宠的皇子乱嚼舌头?侯府里有沈侯这样的参天大树,可以任由你胡闹,他总能为你遮风避雨。而我,除了晚上能倚在母亲怀里安静入睡之外,什么都没有。” “至于武功,在那天之前我确实不会――没人教我,难道要我自学么?直到我喝了一口胭脂池的水!” “那rì你将我揣进胭脂池,宫女惊呼,引来了巡防的御林军侍卫。偷看宫女洗澡,毕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儿,我怕被抓住,便潜在水底,硬生生的憋了半柱香!后来一股暖流袭来,实在憋不住了,一口水呛进了肺里。” “这时侍卫们已经走远,我开始扑打折腾,越折腾水喝的越多,直到那股暖流变的冰冷。侍卫们循声赶来,将我从胭脂池里救了上来,像提着一只鸡崽子一般送到了母亲的住处。哦,这里提一句,救我的那位侍卫首领发迹之后调到了禁卫军当大统领,他就是如今的太子少师熊玉章。” “熊玉章将我送回去,当场就对母亲说‘这小子偷看娘们儿洗澡也能吓成这样,简直比老子还熊!’母亲从不与外人争执,甚至不和外人说话,这时却罕见的回敬了一句‘谁是他老子?’熊玉章马上就跪地告罪。” “我躺在床上,大病了一场。母亲没有像平常一样怜惜我,而是极为生气的骂我,说‘没良心的东西,你是什么身份,也要偷看女人洗澡!’――关于我母亲的身世,无须避讳,宫里宫外都知道的。她本是乡野村姑,一次在河里沐浴,遇见了父皇,父皇一时冲动,便将她带回了宫里。” “那次病的颇严重,我体内毕竟有父皇的血脉,所以也来了几个御医。看来看去,总好不了。我喝自胭脂池的那股暖流像一团烈火一样汇聚在心肺之间,时而游走全身,高烧不止。眼看就不治了。” “就在那天晚上,父皇突然来了。这是十二年中他第一次来母亲的住处。说是叶太傅入宫,把南书房占去了,他闲着没事,就来瞧瞧我们。父皇见我生病,亲自出手替我把脉。良久之后,突然厉声喝问我:‘不是病,是真气。跟谁学的?’我病重不能答,父亲扫视了一眼,瞧见母亲替我脱衣服时搁在旁边的玉牌。玉牌上的字迹是沈侯亲篆,父皇岂能认不出来?” “是夜,父皇再也没有看我和母亲半眼,只是捏着那玉牌出神儿。天亮时,他才起身,将玉牌随手甩在我身上,对母亲说‘抱去武安侯府,给沈重阳看看吧。” “那是有生之年父皇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抱我。那天没有穿冷冰冰的皇袍,也没有带一个侍卫。从大内到南城,安安静静的走了一路,没有人向他行礼问安。我趴在父皇怀里,静静的数着他的脉搏。一炷香的时分,他的脉搏跳动了四百二十次。” 说到了云帝的脉搏,诸人颇有些不以为然的意思。唯有月照僧惊讶的“噫”了一声。三皇子漠然的目光扫过众人,哂然一笑,补充道:“世人皆知,心随脉动。一般二品武者的脉搏一个时辰跳动千次。一个时辰大约是两柱香,父皇一炷香的时间便跳了四百余次,看起来最多也不过二品上境。” 月照僧这时接口道:“不可能。十几年前我与陛下有过一面之缘。谈过佛法后,陛下曾屈尊亲自出手,考校老僧的功夫。那时陛下便在一品之列了。” 此刻在座的诸位,除了沈飞和萱萱,其他皆是一品境界。听闻云帝本人也是一品大宗师,倒也并不觉得过分惊奇。陆虞心高气傲,甚至还不屑的轻声冷哼了一下。三皇子继续道:“诸位都是当代高人,个个身负绝艺,必然知道身在一品境界脉搏跳动的速度了。其中的粗浅原理,也不必我废话多说......” 三皇子说到这里,突然被打断。萱萱狠狠的挠了一下阿呆的背,哼道:“你的废话还少么!”鹿霜青却认真道:“什么原理?愿闻其详。” 一品宗师哪里会不明白这些武者入门时便懂得的粗浅原理?三皇子不知鹿霜青的出身来历,只道此人和阿呆是一伙的,有意干扰阻拦自己,于是不肯理会他。 倒是月照僧诲人不倦,细心作答:“寻常庸手练皮练骨,修为高深者炼血炼气。但未超凡脱俗之前,武者的力量总蕴含在筋骨血气之中。脉搏取决于心跳,心跳向全身输血。一品宗师已将血气炼到极致,内蕴的力量自然和寻常武者有云泥之别。常人脉跳十次方能维持住的消耗,高手一次足矣。沈侯是真正的通达者,镌刻在玉牌上的‘武尚心静,人贵心安’八字道尽武者真谛。真让人受用一生啊!” 停了停,月照又看向三皇子,疑道:“陛下身为一品宗师,又不是和人生死对决,只是抱了一个孩子赶路,能损耗多少力气?何以脉跳加快至此?哦,是了,想必陛下忧心殿下病情,导致心绪不宁的缘故罢了。” 三皇子落寞一笑,道:“大师不必巧言安慰。父皇心中究竟有没有我,我自然有数的。他是天佑之皇,却不是人伦之父!”此话诛心,三皇子却讲的十分轻巧,没有任何心理压力。 “这里是武安侯府啊,世人眼中的武学圣地。沈二,我带你溜进过无数次皇宫,你却从不肯带我来这里。是怕我偷学你家的武功么?直到今年你也不肯带我去沈侯的书房,可那里十年前我就去过!父皇抱我到沈侯书房时,沈侯正在练字。他那时练的是一个‘莲’字,好像一个女人的名字。当然了,他现在是练‘势’字――别看我,这不是什么秘密。沈侯近年来每天练几次字,断了几次笔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父皇进书房以后,将我平放在那张玄铁案上。铁案冰凉,而我身上火热滚烫,于是无意识的动了动,踢翻了砚台,沈侯刚写好的一张‘莲’字被污了。于是沈侯厌恶的看了我一眼。父皇请他替我把脉,沈侯就用刚蘸过墨的玉笔搭在了我手腕上。” “沈侯的功力,自然是要比父皇深厚的。诊判的也更加细致清楚。我只觉得有一股绵绵不绝的清泉涌入经脉,同我体内的火热气息纠缠在一起,感觉舒服了很多。当时我被烧得迷迷糊糊,沈侯的清凉内劲恰似救命甘泉,我本能的用左手将玉笔按在了右手腕上。不知过了多久,沈侯的真气再也压制不住我体内的火热,只觉一阵气血翻涌,沈侯低喝一声,玉笔节节寸断。” 说着,三皇子捋起右臂衣袖,手腕上露出一抹浓黑,像是胎记一样。“这便是当rì沈侯真气失控,留下的印记。” “两股真气在我体内争斗,我动弹不得,偏偏意识无比清楚。听到沈侯沉声对父皇说‘不是真气,是怨气’。父皇问‘因何而怨?”沈侯答‘此气戾毒狠辣,隐忍处带七分暴虐,引导时又含七分执拗,无法用正道玄功化解,应是百年困囚之怨,不共戴天之执。” 三皇子说的是怨念执念,脸上却安静平淡,他缓缓看向月照僧,反问道:“大师,近年来我也读过不少典谱秘籍,您见识广博,说说看世间有何处武功能当得起‘戾毒狠辣’四字评语?” 月照僧沉吟片刻,忆起种种秘辛,觉得口干舌燥,他身边茶几上无酒,便自顾自的站起,将沈飞的那盏端来,凝声道:“世上成名的一品宗师中,南域厉江流可称‘狠戾’二字,中原杜天焦可称‘毒辣’二字,其他大宗师,武功要么中正平和,要么威猛霸气,要么轻灵飘逸,唯有大楚国世袭兵马大元帅苏氏的武功,戾毒狠辣确是武学界不刊之论。” 又道:“我大轮台,哦,小禅心寺久伫边陲,与大楚接壤,也曾见识过几位苏氏的高手。依老僧看来,苏氏的武功固然厉害,但似乎还远远达不到仅凭一股莫须有的怨气执念便能与沈侯真气争锋的地步吧?”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神秘面具男子突然接口,不屑道:“井底之蛙!这等凝虚为实的手段,算不得多么罕见。漫说是夺魄,便是固魂境界也能......”说到这里,见月照僧微笑倾听,知道他是故意试探自己虚实,便不再继续说了。 第六十五章 那些人的故事(三) - 劫尘 - 麋鹿宗师 () 三皇子再饮一盏酒,润了润焦渴的喉咙,续道:“父皇只问‘因何而怨’,沈侯只答‘怨从何来’。因为他们都知道什么是怨!佛经中常言,怨是百毒之首,是万恶之源。怨能生憎,怨能生恨,能使人疯狂,能使人变态。总之,是个大祸害。百年困囚之怨,我虽不知究竟谁人犯下何罪,竟被一囚百年;亦不知这人的玄功造诣究竟如何,有没有达到一品之上谓之神的境界,但想来就算是一个寻常人被囚困百年,经过百年岁月的酝酿滋生,这怨气必然也能达到惊天动地的程度。连沈侯玄门正宗的真气都无法消解,那定然是要与我纠缠一生了。” 说话间,三皇子的目光有意无意的落在沈飞身上,沈飞从三皇子平淡的神情中读出一丝决然,不禁心中发毛,不敢同他对视。 “沈二不必担心。虽然这怨气的来源还是拜你所赐,但于我却未尝不是一场机缘。” 三皇子原先所讲的,都是些鸡零狗碎的小事儿,突然峰回路转,引到到“百年困囚之怨”,登时使得众人凝神屏息,静待下文,绝不肯漏过半句。盖因百余年前是一个至为敏感的时间段,事涉昔年天上rén jiān争锋,所以人人好奇。连萱萱也不再捣乱,温软的小手紧紧揪住阿呆肩膀,等着三皇子继续分说。 “当时父皇听沈侯判明我体内的怨气来自于未可知的百年困囚之后,沉思了许久,问:‘有解么?’沈侯无言,指了指玄铁案上被洒墨污掉的那张宣纸。墨迹渗透,早已浸染了半幅,写好的‘莲’字也被浓墨覆盖了一半,并且还在不住的扩散。” “沈侯道:‘怨念如浓墨,常人如白宣,纵有莲心也抵挡不住怨念的不住侵蚀。更何况,此子本就有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能掩盖血迹的只有血迹,能滋长怨念的也只有怨念本身。百年困囚之怨并不可怕,怕的是这怨念在此子体内生根发芽,以他固有的怨念作土壤作肥料做甘泉,最终长成参天大树。’” “父皇又问:‘因何而怨?’沈侯答:‘因你。’父皇便不再言语――他当然知道!” 三皇子此刻终于不再平静,英俊的面孔上笼罩了一层黑气,因而显得有几分怨毒:“没错!我确实有怨,对父皇有怨!我怨他对母亲如此冷落,我怨他对儿子如此淡漠,我怨他的不公剥夺本应属于我,一个皇子的尊荣,我怨他不正,以至于一个侯爵的儿子都能在我面前趾高气昂!” “沈二,还记得太元四年chūn破屋花瓶下的那条蛇么?你太胆小,没有看清楚。那条蛰伏的毒蛇五彩斑斓,生着三角脑袋。母亲将它丢出了门外,它便在那时苏醒,爬进了我心里。” “你施舍给我的这块玉牌......”说着,三皇子从茶几上拈起来酒迹淋漓的玉牌,寒声道:“上面镌刻着沈侯对你的期待,‘武尚心静,人贵心安’,这期待yīn差阳错的随着玉牌转到了我身上,我做到了。”三皇子修长的手指骤然发力,质地坚硬的玉牌吱吱作响,终于被捏成粉碎。玉石残渣刺破了三皇子的手,他的血液中带着黑sè,滴进茶几上琉璃酒盏中,迅速氤氲成一盏浓墨,恰似他十二岁时在侯府书房踢翻的砚台里的残墨那般漆黑。 三皇子将漆黑的酒水一饮而尽,抿了抿嘴唇,续道:“从那时起,我的心便一直很静,因为饱胀的怨念已挤满我心腔里的每一处缝隙,没有缝隙自然就没有波澜,没有波澜自然就是静的。我的心也一直很安,因为怨念不是无中生有,属于我的,我必将寻回!” 三皇子似乎忘记了他的故事才刚刚讲了一半,开始迫不及待的发表他的复仇宣言。阿呆听得不耐烦,出口打断了他,道:“可是萱萱不属于你,你为什么会和她有婚约?” 听到“婚约”二字,萱萱又气又恼,于是狠狠的捶了一下阿呆。三皇子这时也宣泄的差不多了,恢复到刚开始时的平静,继续讲他的故事。 “后来父皇又问:‘毕竟是个皇子,万一以后真变态了,不好看,也不好听,政治影响太坏,该怎么办?’你们听到了么,我叫他父皇!父在先,皇在后!可他先想到的不是儿子的安危,而是皇室的体面与尊严。” “沈侯良久不语,没有想到办法。父皇突然道‘以德报怨,何如?’沈侯问‘何以报德?’父皇便沉默不语。沈侯又道:‘试一试也好。’沈侯之德,是不杀之德。本来要解决此事,最简单的办法便是杀了我,怨气无处附着,自然消散。但他们没有选择这样做,不知是父皇顾及父子情分,还是沈侯顾及皇室体面。” “既然不杀我,那病就总要治好。百年困囚之怨太炽,俗世无药可治,于是沈侯修书一封向碧城。碧城至宝‘明珠晓定丹’有清心定神的功效,‘水晶长生盘’又能封印一切虚幻之气,二者相辅说不定除去我体内怨气......” 听三皇子谈及碧城,陆虞不由得冷笑一声,讽刺道:“长生盘是我碧城至宝,晓定丹更密不外传,漫说你区区一皇子,就是皇帝老子也决计求不到。” 三皇子白了他一眼,揶揄道:“碧城嘛,确实了不起。”他口上推崇,语气神态中却并没有丝毫敬意。“正因为这两样神物难求,所以沈侯并没有在书信上讲明,只是说要给碧城引荐一位弟子。沈侯同碧城某前辈有旧,这情面须驳他不得。待我成碧城弟子之后,师门长辈当然肯救治我。” “沈侯书刚传出,还未收到碧城的回音。那夜父皇却突然深夜出宫,携叶太傅联袂赶到了沈侯书房。叶太傅道:‘此事不妥。终究是陛下的亲子,体内流有高唐仙山**十二峰的血脉,如何能当碧城弟子?’――你们是知道的,我云氏先祖是自高唐山走出的。”说到这里,三皇子挑衅似的看了陆虞一眼,继续道:“高唐碧城两相厌,我既有高唐血脉,那么说什么也不能再进碧城了。” “沈侯极无奈,说书已传出,失信于碧城也就罢了,那小子的病怎么办?叶傅道;‘以德报怨不如以直报怨,叶某的剑天下最直,我收他当弟子。’就这样,我成了叶太傅的弟子。” “吾师叶傅的手段,诸位都知晓。他修有祖上所传的《真仙决》,眼界略高于沈侯。然而《真仙诀》是部剑诀,叶傅能压制我体内百年困囚之怨,保我无xìng命之忧,却无法根除。还是需要碧城的明珠晓定丹和水晶长生盘。叶傅亦修书向碧城,碧城不与,于是叶傅一怒之下单剑闯山。” “其时碧城接到沈侯书信,知道了我体内竟然有百年困囚之怨,极为震惊,也极为慎重,隐约猜到了一些秘辛――百年前一战,碧城高人曾亲自参与,知道的当然更多一点。于是他们前辈高手尽出,要护送我安全到碧城。恰好这时叶傅前去叩关,嗯,连破十二仙关,斩断十二曲阑干,碧城上下无一合之敌的传说,我就不在这位陆兄跟前班门弄斧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