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长安城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前两年国内某王姓演员的帽子绿了,搞得尽人皆知众、老妪能解…… 或许这件事对于吃瓜群众来说并没什么,可王之初却有点不淡定了。 第一,他也姓王! 第二,他也是农村娃! 第三,他也有个漂亮的女朋友,还是个校花。 第四,最最更关键的一点,他同宿舍有个哥们就姓宋! 太多太多的巧合让王之初不淡定了,尤其是在毕业一周前目睹了校花和姓宋哥们悄悄去了宾馆后,王之初彻底蛋疼了。 这件事情对王之初的打击很大,大学毕业后就断了所有人的联系,直接回到老家。 两年来,父母出车祸接连双亡,让本就心灰意冷的王之初变得更加颓废丧气,整日躺在父母留下的小农场里以酒度日。 就在昨天,王之初得知了校花和姓宋哥们结婚了,心如刀扎的他直接搬了几箱啤酒,躲在自家农场喝了个酣畅大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总之当他迷迷糊糊醒来后,发现外面的一切貌似有点不太一样。 大裤衩子大拖鞋,顶着乱蓬蓬的鸡窝头,提着半瓶没喝完的啤酒,王之初缓缓推开了农场大门。 一身的酒气隔着八条大街都能闻到,可王之初却丝毫不在意。 “握了棵草,这什么情况?” 当看到外面的情况后,因为震惊,王之初嘴巴大的都可以塞下一个台球。 “对面的小池塘呢?左边的小卖部呢?还有隔壁的二层小楼去哪儿了?人家还要看隔壁寡妇洗澡的!” 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大街上这一个个穿着古装的人是怎么回事? 道路两边那一栋栋木质建筑的房子又特么想搞什么飞机? 站在大街上,扫视着来来往往穿着奇异的行人,打量着一栋栋只有在古装片里才能见到的建筑。 一时间,王之初大脑直接短路了。 咳咳,难不成自己梦游了? “那啥,大姐,这是哪儿呀?” 愣神片刻,抱着浓浓的好奇,王之初拦住了一名从身边经过的肥胖大姐。 “长……安城啊!” 可能是被王之初的一身打扮给吓到了,肥胖大姐明显楞了一下。 “长安城?” 王之初眉头一皱,貌似唐朝的首都就是长安。 咧嘴一笑,“大姐,你入戏好深呀,你们不会是在拍电视剧吧?我知道了,这里是‘竖店’对不对?” “什么电视剧?什么竖店?你说啥子呢?” 肥胖大姐翻个白眼,可能以为王之初是神经病吧,挎着篮子快速离开。 难道不是梦游? 王之初充满疑惑的缓缓转身,正好瞅见自家的农场。 对呀! 如果是梦游,那自己身后的自家农场算怎么回事? 难不成,还把自家的农场给背着梦游了? 听着就很是扯犊子! 站在原地,整整目瞪口呆了十几分钟。 常年锻炼出来的脑洞,终于在此刻大开,让他不得不冷静的接受一个现实。 自己穿越了! 准确的说是自家的农场带着自己穿越了! 说是农场,其实是跟国外的那种大型农场没法比的。 其实呢,就是王之初自家农家小院里种了一些瓜果蔬菜。 另外,还饲养了一些猪马牛羊、鸡鸭鱼鹅等动物。 农场,只是王之初对此的美称。 至少说出去不算丢人! 凝神望去,那些猪马牛羊、鸡鸭鱼鹅还在农场中呢,它们竟然也跟着农场穿越了。 还能怎么办,在这种情况下,王之初必须搞清楚自己穿越到哪儿了。 是华夏古代的某个时代,还是另外的其他时空中。 凝神望去,在自家农场的左边,竟然有家酒肆。 酒肆里坐着个貌美妇人,面前摆着十几个胭脂盒。 支着精致小巧的小巴,一会儿擦点粉,一会儿拿着一把小镜子欣赏着自己。 殊不知,桌下的那双修长大腿才是最诱人的。 在几近透明的白纱裙包裹下,是那么的绝伦、完美。 不知道还以为这不是酒肆,而是青楼呢。 “美女,能请教你一个问题嘛?” 王之初小心翼翼的来到就酒肆前,冲着貌美妇人道。 “请教问题可以,先买酒。” 貌美妇人头也不回的对着古铜镜化着妆。 “我有酒,够喝了,不用买。” “有酒了?你那是什么酒?” “啤酒啊!”王之初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屁做出来的酒能好喝吗?伦家的桃花酒是用城外最清凉的白马河河水和自家种的桃花酿的,在这长安城里都是小有名气的,喝一口提神醒脑、喝两口永不疲劳,喝三瓶长生不老!” “你确定你卖的不是肾宝?” “什么宝?” 貌美妇人楞了一下。 “甭管是什么宝,你先告诉我这里是什么地方?” “长安城啊。” “我是想问,这里是哪个国家?哪个大陆?或者是哪个星球?” “先买我的酒,我再告诉你。” “你还真会做生意呀。” 为了搞清楚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王之初也豁出去了,随手从大裤衩里掏出最后一张毛爷爷递了上去。 “你给我一张纸干嘛?” 接过红扑扑的毛爷爷,貌美妇人的脸却绿了。 “这是人民币啊?难不成你要美元?港币?” “什么元?什么币?我是要金子,没有金子,灵石也成。” 说这话,貌美妇人从衣袖里掏出两块东西放在桌子上,一块金灿灿的金子,一块泛着荧光的石头。 看到这块石头,想想刚才妇人所说的灵石,看过太多的王之初一下就明白了。 自己肯定是穿越到某个可以修炼的大陆了,什么翻江倒海、什么操控雷电、什么飞天遁地、什么驾驭妖兽。 反正比中国古代的那些神话还要神话! “可我没有金子,也没有灵石呀!” “那……” 这个问题可把美貌妇人难住了,也不再化妆,转身来打量和自己说话的这家伙,可刚刚转身,嘴巴就大了,“哎呦我去,小伙子穿的真凉快呀,想让我找一件东西来换都找不到。” “其实我这t恤是阿迪达斯的,很值钱的,可以换。” 王之初无奈一笑。 “伦家要个男人的衣服干嘛?传出去会让街坊邻居笑话的。” “额……那算了,我去问一下其他人吧。” 王之初没想到这个大陆的商家也这么鸡贼,心里那叫一个郁闷呀,一口闷掉酒瓶里的剩余啤酒,抡圆了胳膊就将酒瓶甩了出去。 “哎呦卧槽,哪个王八犊子偷袭本少爷?” “这特么是个什么玩意,绿油油的,跟个棒槌似得。” “不会是什么法宝吧?” 就在王之初意识到要坏事、准备溜进农场的时候,七八个人已经迎面走了过来,其中一人一手还捂着额头,一手提着自己甩出去的酒瓶。 “少年,还愣在那里干什么,赶快跑呀,他可是这长安城里的一霸!” 酒肆里的貌美妇人也注意到了这边的情况,好心的提醒着王之初。 “一霸?难道他爸叫李刚?” 王之初好奇的询问一声。 谈起‘一霸’,几年前,王之初只服李刚的儿子。 近两年来,他只服赵日天和叶良辰! “他叫宋长君,是长安城四大家族之一的宋家大公子!” “那貌似挺严重的。” 都到这种时候,王之初还能做什么? 当然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不,走已经来不及了,要跑!! “给本少爷站住,现在才知道跑,是不是有点晚啊?” 很快,七八人就将王之初给团团围住,捂着额头的宋长君直接朝着王之初迎面走来。 第2章 上古十大神器之首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给本少爷站住,现在才知道跑,是不是有点晚啊?” 很快,七八人就将王之初给团团围住。 捂着额头、最后赶到的自然就是宋长君。 只见他一袭白衣,长得还算清秀,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有点儿像现在比较受欢迎的小鲜肉,还真的很难将他与一霸连想起来。 好好走在大街上的他,今天是要收家族管辖的地盘收保护费的,突然遭到袭击,哪能受得了这种委屈,此时此刻,怒气冲天、瞪着眼睛就大跨步的朝着王之初迎面走来。 “长这么大,还没人敢在长安城揍本少爷呢,你小子是第一个……” 虽然看王之初的打扮有点奇特,可能是隐士怪人,但谁让自己火气上来了呢,今天就算他是城主的宝贝儿子,自己都要给他一个教训。 宋长君上来就指着王之初的鼻子,准备破口大骂。 “很意外拿走你的第一次,我感到很抱歉!irry!” 宋长君还没把话说完,王之初就将其打断,很诚恳的道歉。 更是将已知的寥寥无几的几个英语吐露了出来,来表达他的诚恳态度。 “什么骚?” 宋长君没听懂,眉头一皱。 “大少爷,他说你骚!” 一旁的一个长着倒瓜子脸的家伙竟然在旁边提醒。 骚你大爷啊! 王之初感到自己被人戳了一剑,连想吐血的心都有了。 “偷袭我也就算了,还敢说我骚,我去你大爷的!” 能够成为这长安城里人见人怕的一霸,宋长君那火爆的脾气可是帮了他一个大忙。 此刻,火气上来了,话音刚落,抡起手里的啤酒瓶子就朝着近在咫尺的王之初脑袋砸去。 砰! 只传来了一声闷响,想象中酒瓶炸裂的场景并没有出现。 更关键的是,王之初下意识的摸了摸额头,竟然没有流血。 最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刚才酒瓶砸在他的脑袋上,他竟然感受不到丝毫的疼痛。 这特么怎么回事? 蒙圈的除了王之初,还有身前的宋长君。 刚才酒瓶砸在宋长君脑袋上,他可是感到像是被一块百来斤的巨石砸到似得,直砸的天晕地转,星星在眼前跳舞。 可眼前这家伙怎么一点儿事都没有? “那啥,你看你砸也砸了,咱们就两不相欠了。也别生气了哈,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嘛。” 王之初现在可没时间和宋长君计较,反正自己也不疼,他现在只想返回农场查看一下自己到底怎么了。 人没有触感这是一件好事,因为打架的时候就不知道任何疼痛,可也是一件坏事,尤其是滚床单的时候,连触觉都没有,还滚个屁啊! “给我站住,今天不把你揍得头破血流,本少爷咽不下这口气。” “咽不下去就当做屁给放了!” 王之初的音量一下子提升了好几分,“大爷的,小爷不发威,把我当加菲猫了,我不小心砸到你是我不对,看面子让你打一下就行了,还想把我揍得头破血流,真把自己当盘菜了?” “你……你你你,给我揍他!” 宋长君没想到王之初突然发威,或许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呵斥他把,气的直哆嗦。 一声令下,四周的七八个人顿时逼了上来。 “打架?小爷怕你们啊!” 王之初眼珠子一转,在街道上寻找着什么玩意。 以前打架,倘若没带家伙,他都是随手在街道上拿起这玩意直接开干的,可今天这街道上怎么就找不到呢。 看看这七八人越来越近,王之初急道“先等下,我找下我的兵器。” “兵器?” 宋长君咧嘴笑了,“好,那你找,也省的别人说我欺负你。” “不介意的话,你们也帮我找下。 我的兵器是上古十大神器之首,四四方方,棱角分明,红彤彤耀人双目,冷森森叫人胆寒,近守、远攻都可牛逼。 如果对方人多可使用单手使劲往地面砸去,这样此神器就会变化出许多小神器,威力奇强,堪比手榴弹。 酒后使用此神器威力更强,最大的优点就是随处都能找到,而且还不属于管制器械,可你们这街道上怎么就没有啊?” “上古十大神器之首?” 众人看王之初的眼神顿时变了味道,夹杂几分后怕,宋长君下意识的询问,“你那到底是什么兵器?” “板砖啊!” “卧槽!玩我啊!给我揍他!” “既然没有板砖,那就用酒瓶代替了!” 随手抢过宋长君手里的酒瓶,抡圆了胳膊,王之初就狠狠的砸在了冲上来的一人面门。 在其晕晕沉沉、倒地的瞬间,十二路公交的油门一踩,嗖的就朝着几步开外的农场窜去。 笑话,这么多人,王之初才不会傻不拉几的跟他们硬拼呢。 “给我追,宰了这家伙!” 宋长君没想到这家伙这么阴,金色的光华随之在体表流转,像是层薄薄铠甲披在身上,看起来英武非凡。 其他人的身上也开始流转各种颜色的光华,有的甚至用光华凝聚出了实质的长剑。 就在众人气呼呼的即将跨步进入农场的那一刻…… 砰! 最前方的那人像是撞到了结结实实的墙上,冲的太猛,以至于整张脸蛋都被压扁了。 “咦……” 王之初瞟到了这古怪一幕,满脸古怪地转过头,看着几步开外,可却怎么都冲不进来的几人。 这又是怎么回事? 难道是……气墙? 可怎么会有这东西的存在,自己刚才不是一下子就冲进来了嘛? “结界,竟然是结界,这么一个破院子竟然有结界?” 宋长君一下子就明白了怎么回事,下意识的身后向前摸了摸,还真的有一股无形的东西在阻拦着自己,这不是结界是什么? 一时间,宋长君看王之初的眼神变得古怪起来。。 自己的宋家在长安城的四大家族中排行第三,也就一些重要的地方会设下结界,因为布置结界可是很消耗灵石的。 且分分秒秒都在快速的消耗着,可这破房子的四周也没看见灵石呀,这结界从哪来的? 第3章 农场变异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给我拿兵器砸,我就不信这家伙的结界可以支撑下来!” 宋长君恨得咬牙切齿。 此刻已经顾不了王之初的古怪,也懒得去想这座小农场怎么会突然出现在城里。 双臂大张,十根手指带起一片闪耀金光。 乍一看,就像是老虎的爪子。 硬生生地刺入面前的无形气墙中,火星四射中,金属碰撞的刺耳声音随之炸响。 可往日都可以轻松撕开金块的裂虎爪,竟然难动气墙半分半毫。 其他人同样如此,把平日里最得意的武技和兵器都使出来了,可就是拿气墙没一点儿办法,自己还累的气喘吁吁。 “我说你们累吗?要不去充点电再来吧,充电五分钟,可以日天两小时哦!” 有人免费表演,王之初自然是很乐意欣赏的,可他就把这帮家伙长此下去真的把气墙给打碎了。 气墙一碎,下一个碎的就是自己了! “王八蛋,本少爷还是第一次在别人手里吃了亏,你给我等着,我非拆了你这栋破房子不可。” 宋长君可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吃了亏的他更不会轻易放掉王之初,吩咐两个人看守在这里,防止王之初逃走。 自己则骂咧咧的离开了,想必是去搬救兵了。 看着宋长君离开,王之初无奈的耸耸肩,扫了眼满园的瓜果蔬菜和猪马牛羊等动物后,直接进入房子里。 一屁股坐在电脑椅上,回想着刚才众人身体泛光的一幕。 现在他更加确信自己是穿越到一个神秘大陆了,可自己的身体算怎么回事? 怎么打着不痛呢! 还有这酒瓶,怎么摔也摔不碎! 等等…… 根本来不及考虑自己的身体和酒瓶到底是怎么回事,王之初就发现面前的笔记本电脑貌似运行着。 我滴乖乖,这个世界哪来的电? 目瞪口呆的急忙去打开其他家用电器、电冰箱、电视机、还有头顶的电灯,貌似都可以运行。 怎么会这样? 就算这个世界有电,自己也没有接通呀! 王之初茫然的扫视四周,试图找到一些可用科学解释通的东西。 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些奇妙的东西。 整个房子,不论是墙壁还是地板,上面都朦朦胧胧的泛着一层白光,这些白光时隐时现,不仔细观察还真的发现不了。 这些白光像是可以赋予生命似得,把房间内的每一件家具和生活日常用品都变得活跃起来。 即便没有电,都可以正常运行! 最关键的是,王之初查看了一下,自己的电脑竟然还可以通网。 只是企鹅等各种社交软件上面的所有好友圈都莫名消失了,空白一片,就跟刚注册似的。 也就是说王之初除了不能和其他人联系外,其他软件都可以用。 王之初还试着在论坛上发布一篇帖子,试图告诉别人自己穿越了,可不论怎么发布,就是发不出去。 事实证明,这个电脑真的无法与其他人联系! 想到这儿,王之初拿出了手机,试图拨打个号码试试,同样拨打不出去。 幸运的是,手机竟然还可以连接无线,倒是增添了不少乐趣。 这年头手机没了无线,就跟鸟儿没了翅膀、孙悟空没了金箍棒似得。 “看来自己真的是穿越了,而且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这个农场在穿越过程中还发生了一些变异,甚至自行设置了结界!” 王之初如梦初醒的点点头,至于农场里其他东西有没有变异,他还没有发现。 就是这个酒瓶挺奇怪的! “这难道是老天爷对我这两年杯具生活的奖励?” 反正,王之初觉得这是他看过所有里面最牛逼的一个金手指了。 只要自己一直躲在农场里,甭管外面是刀光剑影,还是血流成河,自己都可以安然无恙。 躲在小农场里该吃吃该喝喝,无聊的时候上上电脑、玩玩游戏,顺便把外面的猪马牛羊喂一喂。 反正电脑可以通网,实在寂寞了,可以下载个岛国小电影学习学习。 自己本就是个宅男,不然,也不会在大学毕业后回到老家一直待在这个农家小院。 当然,受到各种生活的打击也是一部分原因! 这一次,只不过换个地方继续宅着罢了! 看着墙壁上泛着的莹莹白光,王之初下意识的伸手碰了一下。 可就在那一瞬,他就感觉电流从全身过了一遍似得。 好好的刘海都电成了爆炸,还冒起了一缕黑烟。 可王之初根本没兴趣在乎这些,因为就在电流经过全身的那个瞬间,整个脑海竟然一阵刺痛。 毫无征兆,弥漫在房间所有角落里的白光都呼的闪了一下,像是血液般嗖嗖嗖的全部向着王之初汇集而来。 白光进入体内,随之暴涨,直接将王之初笼罩其中。 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个人形灯泡呢。 白光汇聚在王之初的脑海,竟然演化成了几百个字,像飞鸟似得在脑海里盘旋废物,最后竟然自动排列出来。 那些字很快散去,萦绕在身体里的白光也缓缓退去。 足足过了半响,王之初才被拉回现实。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是神弃大陆,一个被神灵遗弃的大陆。 这里,没有夜店酒吧,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科技文明,更没有现代武器。 这里,捡肥皂还只是捡肥皂,干姐姐还只是干姐姐,别插嘴还只是别插嘴;菊花只是花,木耳只是木耳,黄瓜只是用来吃的。 这里,武为尊、武为崇。 人们通过空气中的灵力来修炼,武者体系分为始武境、玄武境、藏武境、极武境、破武境、真武境、元武境、天武境、神武境九大境界,每个境界划分为九重。 这里,各国争霸,战火连天,群雄四起,混战不休。 各帝国、各宗门、各家族全力的培养武者,只为获得更多的宝贵资源,只为霸权的更好维护。 大陆的三域九洲几乎都被杀戮笼罩,而自己穿越而来的唐国在这三域九洲中还没有鸡屁股大。 唐国位于九洲中最小龙之洲的之中,且唐国在龙之洲不大不小,属于中游水平,像它这种规模的国家有几十个,根本排不上号,而长安城还处于唐国的边陲地带,偏僻的简直都可以跳出地图了。 总之,这个世界很疯狂,这个世界很混乱,没有特定法律,没有特殊秩序。 只要你够强,想灭谁就灭谁。 只要你够狠,屠掉整个帝国也无妨。 只要你够不要脸,什么样的女人都能睡,即便对方是帝国公主、宗门宠儿、天之娇女。 或许是整个农场经过变异,吸收了这个世界的法则,又通过这种方式传递给自己。 怎么说呢,笼罩在整个农场每个角落的莹莹白光就是灵力。 经过变异,整个农场每时每刻都在吸收着整个长安城地界内的所有灵力,源源不断、持续不断的进行供给。 至于农场里为什么有电有网,可能是在变异的过程中用灵力进行了转换。。 “喂,里面的家伙给本少爷滚出来!” 王之初正沉浸在金手指中呢,准备找找房间里的其他东西有没有变异,外面突然传来宋长君的叫嚣声。 第4章 紫金葫芦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我这人呢,脑子笨,不会滚来不会爬,要不你先给我演示一下?” 王之初提着酒瓶子从房子里走到院子里,阴阳怪气的打量着返回的宋长君。 现在他基本已经搞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金手指在手的他没有害怕,反而有点儿兴奋和小小的激动。 准确的说应该是,他身处在金手指之中! 归来的宋长君身边站着一个山羊胡,后背还背着一把血红色的长剑,想必是请来的帮手。 不过王之初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这家伙像的二十一世纪街头的算卦骗子,而且这家伙特别像《爱情公寓》电视剧里的某位演员,只不过多了个山羊胡。 不由询问:“我说,你请来的不会是湖建包子林的霹雳手黄辉冯吧?” “老夫确实叫辉冯,但不姓黄,不知小友是怎么知道的?” 山羊胡吃惊王之初叫上自己的名字,不由上前一步,犀利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农场里的王之初。 还真蒙对了! 连王之初都愣了一下,微微咧嘴道:“怎么知道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不去算运势、测星座、泥瓦打洞、越狱升级、跌打秘方、按摩正骨,跑来给别人当什么打手?” “你到底是什么人?在成为武者之前,老夫家祖传泥瓦打洞呀,你怎么会这么清楚?” 山羊胡更加吃惊,眼神中的犀利少了几分。 虽然很多词语听不懂,但他还是懂的泥瓦打洞的。 “又蒙对了?长得这么像,声音也这么像,就连技能都一样,你不会也是穿越来的吧?” 王之初越看越觉得像是一个人,差点产生错觉。 “穿什么?老夫只听过穿鞋、穿针、穿堂风!” “所谓穿越,就是越穿越活跃! 不然,这年头穿越的人也不会越来越多? 自从一个叫萧炎的孩子引领穿越潮流后,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无辜孩子被写手送去穿越。 拜托,一年穿走那么多孩子,警察叔叔就不找找嘛?!” 王之初说着说着竟然吐槽起来,胡乱的摆摆手,继续道,“算了,说了你也不懂,对了,你姓什么来着?” “老夫姓福……” “喂喂喂!胡供奉,本少爷把你请过来不是让你唠家常的。” 山羊胡捏着小胡子,正准备多说几句,一旁的宋长君实在看不下去了,高声提醒道。 “嘿嘿,少爷,我还以为碰到老乡了呢,俗话说得好老乡见老乡,骗他没商量嘛。” 胡辉冯抱歉一笑,立马从后背抽出血色长剑。 随着轻轻一阵,顿时,发出扑棱扑棱的声音。 喝道,“少爷莫慌,老夫这就替你出头,看老夫剑网的厉害。” 话音刚落,胡辉冯腾空而起。 “我只听说过从天而降的掌法,这剑法是闹哪样啊?” 站在大院里,王之初仰头看着俯冲而下的周辉冯,有着结界保护,所以他一点儿都不害怕。 极速的俯冲而下中,周辉冯手中的长剑泛起血红色光芒,同时快速的劈砍。 短短几秒钟,数百道血色剑芒甩出。 呼啸而下,如同一张遮天蔽日的巨大罗网,将整座小农场都笼罩在内。 哗地一声,周辉冯华丽的轻巧落地。 落地的时候恰巧背对着农场,也没扭头去看具体是什么情况,轻轻地捏起小胡子,自以为很帅气的道:“老夫乌金血剑一出……” “出你个头啊!你自己扭头看看!” 装逼装到一半,宋长君直接将其给打断。 走到胡辉冯的身前,双手按住他的脑袋,硬生生的给转了过来。 当看到眼前的一幕后,胡辉冯脚步踉跄、差点摔倒在地,嘴唇喃喃鼓动,却没有发声说话。 不知道是想吐血还是吐槽! 只见那密密麻麻的剑网接触到结界的瞬间,发出了一声嘶嘶的声音,随之消散的无影无踪。 就像一块烧得通红的铁块丢到冷水里似得,可铁块丢到冷水里还能留下一缕缕白烟,眼前的却什么都没有留下。 “啊嘞?我的结界好像把你的剑网给吃了!” 王之初也被这不可思议的一幕给愣了一下,无奈的耸耸肩、摊摊手。 “怎么可能?老夫玄武八重天,再加上这把乌金血剑,像这种小小的结界以前足以轻轻松松的破开,怎么现在……” “我理解你这种心情,就跟小时候我一模一样!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长得特帅,觉得以后泡妞觉得就不成问题了。 可鬼知道长大后才明白女孩不喜欢帅的,而是喜欢有钱的。 隔壁班一个满脸麻子的家伙都万马奔腾了,我都还在对着***苦练麒麟臂。 这就是现实,让人心拔凉拔凉的现实!!!” “不可能!绝不可能!老夫就不信我破不了这个小小的结界!!!” 胡辉冯的眼神中透着疯狂,透着愤怒,脚步捻动地面,再度踏空而去。 这一次俯冲而下中,速度更快,攻势更猛,甩出剑网更多,甚至连血色光华都娇艳了几分。 可…… 嘶嘶几声后,再度消失的无影无踪。 不服! 不信! 胡辉冯再度腾空而起。 还是一样的效果! 第四次……一样! 第五次……不变! 第六次…… “那啥,辉冯呀,你真是太客气了,我刚到这地方,你就免费请我看这么多场烟花,搞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王之初索性从屋子里搬出来一个板凳,兴致勃勃的看着头顶的‘烟花’,还变着味道的调侃。 “气煞老夫啊!” 也不知道腾空而起了多少次,总之周胡辉冯这次落地后明显有点气喘吁吁了。 “一大把年纪了有什么可气的,生气伤肝伤脾伤脑,更关键的是伤肾。” 看着对方气急败坏的样子,王之初真的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 晃动两下面前的酒瓶子,道,“我这里还有不少青岛啤酒,胡辉冯,要不要我请你进来喝两杯、消消气?” “我……” 明知自己进不去,还说要请自己进去。 胡辉冯都要气炸了,手中乌金血剑怒指王之初。 可话还没说完,身体就像被某种莫名其妙的力量控制了似得,嗖的一下向着王之初窜去。 这一次竟然轻轻松松的穿过结界,坐在板凳上的王之初吓得直接坐到了地上。 就在他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周辉冯身体根本不受控制的突然变成了苍蝇大小,嗖的进入刚才手里晃动的酒瓶里。 第5章 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我滴乖乖! 这什么情况?! 王之初拍拍屁股,小心翼翼的端起酒瓶子。 凝神望去,胡辉冯变成了苍蝇大小在酒瓶里窜来窜去,似乎也被这莫名其妙的情况给搞得懵逼了。 一个劲的用手中乌金血剑劈砍着酒瓶,划出一道道血光,可接触到酒瓶后一下子就消散的一干二净了。 就跟吹出来的气泡似得,轻轻一碰,瞬间在空气中消散的干干净净。 似乎是感受到了空气的流动,胡辉冯下意识的向着酒瓶出口走了过来。 可到了酒瓶出口处,就像是被一股气墙堵住似得,不管他怎么向前就是冲不出来。 王之初后知后觉的拍了下后脑勺,嘴里嘟囔着:“这个酒瓶子难不成变异成了……太上老君的紫金葫芦?!!!” 王之初清楚记得刚才自己好像是呼喊了胡辉冯的名字,他应了一声后,就莫名其妙的钻进了酒瓶里。 这套路不就是紫金葫芦嘛! 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王之初笑呵呵的将瓶口对准农场外还一阵蒙圈的宋长君众人。 大喝一声:“喂,宋长君,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嘛?” “有什么不敢的?” 宋长君现在还处于懵逼状态,想也没想的就开口。 最后一个字刚落,整个人同样变成苍蝇大小,化作一道流光窜进了酒瓶中。 “乖乖,这金手指也太日天了!” 看着被收进酒瓶子里的宋长君,王之初脸上涌动的全是兴奋和激动,现在他百分之百的可以确认酒瓶子变异成了紫金葫芦。 “这什么情况?怎么周供奉和宋少爷接二连三的被吸进去了?” “不会是什么法宝吧?” “以前怎么没见过这种类型的法宝?这也太古怪了?” “那咱们现在该怎么办?” 就在农场外的众人议论纷纷、手忙脚乱的时候,王之初笑意浓浓的向前两步,询问起来:“那什么,你们叫什么名字?” “逃啊!” 有了之前的两次前车之鉴,他们哪里还敢在这里停留,也不知道谁叫嚷一声,众人很不仗义的嗖嗖嗖逃走。 “喂喂喂,别走啊,好歹随便告诉我一个名字,让我再实验一下!” 看着着急忙活、气急败坏逃走的众人,王之初无奈的叹口气,“既然你们不愿说,那我就随便猜猜了!刘产、杨伟、赖月京、范剑、姬从良、秦寿生、张伟……” 嗖! 就在王之初胡乱的叫到张伟的时候,一道刺目的流光以极快的速度向着此处飞来,直接窜入酒瓶中。 我靠,不愧是全国超过三十万人的名字,就是顺口、流行,没想到这地方竟然也有人这么叫! 看着窜入酒瓶里的那个倒霉蛋张伟,王之初咧咧嘴,忍不住的笑了起来。 看着酒瓶里不断挣扎、不断攻击的三人,王之初也懒得和他们计较,反正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开口问道:“你们三个能听到我说话嘛?” 三人自顾自的施展武技、挥动兵器,根本不搭理王之初。 不过,王之初觉得他们应该是听到了,不然也不会加大力度的攻击酒瓶,坏坏一笑,边下意识的解开裤带,边道:“再不说话,我可要朝里面撒尿了哈。” 这一招果真奏效,王之初看见他们一个个都张开了嘴巴,也不知道是在咒骂,还是在求饶,反正王之初听不到他们说的。 难不成里面说话、外面听不到? 王之初敲了敲酒瓶,道:“现在我问什么,你们只需摇头点头就可,否则……” 说到此处,王之初作势又去解裤带。 Duang! Duang! Duang! 酒瓶里的三人一个劲的点头,跟磕头虫似得,生怕王之初朝里面撒尿。 “想不想从里面出来?” 三人齐齐点头! “很好,不过你们必须保证,我放了你们,你们不会找我报仇!能做到吗?” 又是齐齐点头! “可我还是不相信你们呀!” 王之初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几秒种后脸上露出邪恶的笑容,“你们三个,脱衣服!” 还是齐齐点头,可能已经成了本能动作吧。 下一秒后,他们才反应过来。 眼睛睁得贼大瞪着王之初,一脸的不解和疑惑。 “少废话,脱衣服!只脱上身就行了,麻溜的,别逼我撒尿!” 犹豫半分钟后,酒瓶里的三人对视一眼,似乎在用眼神商量什么,然后在很不自然和很不情愿中缓缓的脱掉了自己的上衣。 “漂亮!别摆着一副死人脸了,笑一个,让大爷给你们拍张照!” 从裤兜里掏出手机,王之初一下子给三人拍了几十张特写。 还意犹未尽的自言自语,“你们就偷着乐吧,其实我已经够客气了。 如果你们遇到二十一世纪的那些网络贷款人,他们会让你们脱得一丝不挂,还拿着身份证自拍、录制小视屏呢。 到最后,还会把你们的裸照传到网上,搞得人人皆知。 话说你们这个世界没有网络呀,不过…… 如果你们敢来找我报仇,我就把这些照片打印出来,整个长安城绝对会人手一份,特别是青楼、黑市啊这些人流密集的场所,我会多发几份!” 拍完照片,告诫完毕。 王之初随手甩了下酒瓶子,瓶里的三人就化作流光被甩到了农场外。 而甩出去的他们还光着上身,着急的赶紧穿好衣服。 恶狠狠的扫了眼农场内王之初,宋长君带着两人缓缓离去。 “宋少爷,他刚才说的照片是什么东西呀?还有打印是什么啊?” “对呀,还有他手里的那块黑疙瘩,咔嚓一声就闪出一道光,不会也是什么特殊法宝吧?” 胡辉冯和张伟跟在宋长君身后,一个劲的鼓囊。 “鬼知道那是什么,可他竟然让我脱衣服,还要对我撒尿,长这么大我还从没受过这种侮辱呢,此仇必须要报!” 宋长君脸上青筋鼓起、拳头紧握,滔天的愤怒犹如实质的散发出来。 “可他有不少法宝呀,而且倘若他一直躲在那个农场里怎么办?” “那就等!等他走出农场的那一天!我就不信等他吃光里面的事物,会不出来买!” “少爷就是聪明!” 张伟不留痕迹的拍着马屁,一脸奴才相。 “少爷,我觉得还是要慎重点!” “你什么意思?” 宋长君停下脚步,充血的眼睛瞪着胡辉冯,“你难道想要让我咽下这口气?” “不,此仇必须报,不过我觉得还是先派人给我查查这小子的底细比较好。 今天突然就出现在了城里,莫名其妙还带着一个设有结界的农场,还带着那么多稀奇古怪的法宝。 可他一点儿武学都不会,连个武者都不是,说不定是某些世外高人培养的新传人呢?”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来,以前还真没在成立见过这小子,而那个农场所在的地方以前就是块大空地。” 宋长君眼珠子一转,也捕捉到了些许古怪,可心中怨气难消,还是恶狠狠的道,“查查查,必须查,查清楚后,不管他是什么人,都必须给我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 第6章 一个名字叫春的女人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送走了宋长君一行人,王之初再次好奇的打量着自己的这座小农场。 连一个沦为垃圾的啤酒酒瓶都可以变异成紫金葫芦,其余东西可想而知。 王之初瞪大眼睛,在农场里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的翻找,试图找到第二件变异的东西。 半个小时过去了,王之初愣是没有找到。 或许已经变异了,只是王之初还没有发现,毕竟变异之后外观还是跟之前一模一样的。 或许还没有到危机时候,这些变异的东西还来不及发挥自己的作用。 或许还没有来得及变异! 很快,王之初也意识到了一件事情。 一直躲在农场内,也不是办法。 宋长君那人一看善茬,之后肯定会继续带人前来报仇,若带来足以轻松攻破结界的高手,那可改如何是好? 自己的农场虽然变异了,里面也有无数的东西,但绝对不可能每一次都像刚才那样似的及时保命。 因此,变强! 想要变强,就要像这个世界的所有武者一样修炼! 灵活运用农场里变异东西的同时,也要让自己身边的强大起来! 可是…… 王之初根本不懂! 必须找个人打听打听! 王之初并不确定宋长君有没有派人在外面继续蹲着,再三掂量之下,还是将酒瓶子踹在怀里,又从农场的地窖里拿出了一把珍藏已久的猎枪,这才敢出门。 这把猎枪可有些年头了,是王之初爷爷辈的。 听说当年爷爷是村子一带赫赫有名的猎人,这把猎枪是他当时花大价钱私自找人打造的,后来还拿着这把猎枪参军去了。 战争结束后,本来按照规定要把猎枪上缴的,可爷爷是抗战功臣,还专门去相关部门办了持枪证,这才把猎枪保留了下来。 腰间揣着酒瓶子,腰间扛着猎枪,王之初就再次出门了。 猎枪虽然古老,且结构简单,但好在王之初经常保养,还能使用。 当王之初走出农场的时候,街道上来来往往聚集的路人开始议论纷纷。 不过并不是议论王之初的穿着、突然出现等奇怪事情,而是议论他揍了宋长君。 这个世界的人似乎已经见过、听过太多太多诡异的事情,对于王之初的各种古怪根本不好奇,他们更多的好奇的是这位怪人竟然刚到长安城就敢得罪城里的一霸,两人之前不会有什么矛盾吧。 无视众人,王之初径直朝着之前的酒肆走去。 有家酒肆! 就是这家酒肆的名字! 老板娘还是那份风情万种的打扮,坐在酒肆里,摆弄着自己的胭脂。 也不知道她是卖酒的,还是卖胭脂的。 “你竟然还敢出来,不怕宋长君找人来继续找你报仇吗?” 见王之初走来,老板娘率先开口打招呼问道。 “怕什么,他不是我的对手,他找来的那个胡辉冯更不是我的对手!” 王之初拍了拍肩膀上的猎枪,自信十足。 “胡辉冯只是宋家实力最低的供奉,还有两个供奉要比胡辉冯更高呢。” “哦,说说看。” “其中一个供奉叫李受,玄武九重天的实力,听闻这两年一直在冲击藏武境,另一个供奉是个女人,神秘莫测,连名字都不知道,在十几年就已经突破藏武境,是咱这长安城排名前十的高手!” “看来提升实力迫在眉睫呀!” 王之初感受到了压力,也迫切的想要成长起来。 “提升实力?呵呵,你现在看上去就是个普通人呀!” 老板娘抿嘴一笑,有点儿嘲讽的味道。 王之初倒不在乎,道:“所以,我这不来问问你,知不知道怎么修炼吗?” “你看我像武者吗?” 老板娘站起身来,还原地转了一圈,当真是韵味十足,道,“我就是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知道怎么修炼?” ‘灵力’,所有武者修炼武道的根本,是力量之源,更是施展武技的基础。 ‘武者’是指体能强健,爆发力惊人,超越了普通的士兵。‘武师’和‘武者’间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可以凝练出属于自己的灵力,并引导体内灵力运转,滋养身体和经脉。 足足过了半晌,意识才渐渐恢复。这时候惊奇的发现,身体里万蚁钻心般的剧痛已经不存在,疲惫的感觉也消失殆尽,浑身充满着丰盈的力量,而且……丝丝温热的感觉在经脉中流转着。 “这是……灵力?”王之初呼的坐起来,凝神内视,片刻之后,面露惊喜。体内杂乱的经脉全部通畅,好似还拓宽了几分,稀薄的能量在经脉中流转,并把全身各个穴位链接,犹如一个个的漩涡在缓慢的运转,连接着全身经脉。 这些能量就是灵力! 按照唐家的遗传体质,以火属性为基础,丹田位置已经是温热的红色,可自己的丹田精变成了青色,还雾蒙蒙的,无法窥伺其中的情况。 再然后,唐焱在自己的双手手腕处发现了浅淡的青色纹路,像是火焰,又像水纹,很浅很淡,几乎微不可查,轻轻地碰了碰,没有特殊感觉。 运转灵力向这里积聚,双手位置的穴位陡然加速运转,像是个漩涡疯狂的吸纳着灵力,再然后……噗……十指的指尖竟然浮现出幽幽的火苗。 灵力凝练成型,聚而外显,三阶武师的标志! “怎么个情况?”唐焱越发诧异,自己的灵力充盈的情况明明是一阶武师,怎么可以凝聚灵力在指间显现?是自己的身体有些特殊的变化?还是这位唐二公子的记忆本身就有问题? 但唐焱很快散开指间的火焰,因为双手穴位吞噬灵力的速度太恐怖了,根本不是现在的自己可以支撑的住的,像是要把自己给吸干了。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唐焱满心惊疑,站在湖边定定的看着清澈的幽潭,找寻‘裂缝’和深渊的痕迹,但努力了半天,竟然什么都没有发现,好像刚才的噩梦本身就是幻觉。 第7章 玄武九重天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回到农场,王之初没心情吃东西,随便找了些东西喂了喂饲养在农场里的动物后,就躲在了房间,盘坐在床上,有模有样的开始感受空气中灵气的存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在王之初神情变得有些恍惚,险些就要昏昏欲睡的时候,房间里的灵力陡然间变得充盈起来,义无反顾的朝着王之初涌动而来。 一开始,王之初只是感受到了轻微的疼痛。 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一只蚂蚁在自己身上撕咬,酸酸麻麻的,还带着些许痒。 紧接着,疼痛越来越剧烈,也越来越密集。 就像是万蚁钻心,王之初可以清楚感受到有一道道透明的有能量的灵力从每一个毛孔向着自己体内涌动。 疼痛带来的是疲惫,与之而来的还有一身热汗。 紧咬牙齿,忍受着每分每秒接连不断增加的疼痛。 原来当一名武者这么困难! 王之初由衷的发出感叹。 本来是快睡着了,现在却要疼晕过去了。 反正都是要晕缺过去! 就在王之初真的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那种剧烈的挤压疼痛感在瞬间消失不见,充斥在全身的疲惫感也消失殆尽。 浑身取而代之的是丰盈的力量,轻轻一握拳头,都可以发出噼里啪啦的骨头脆响。 静下心来,默默感受,可以感受到有丝丝温热在经脉中流转着。 “原来这就是灵力!” 王之初呼的坐起来,凝神内视。 片刻之后,面露惊喜。 体内杂乱的经脉全部通畅,好似还拓宽了几分,稀薄的能量在经脉中流转,并把全身各个穴位链接,犹如一个个的漩涡在缓慢的运转,连接着全身经脉。 按照老板娘黎春儿之前所说的进行运转,果真跟预想的相同,体内灵力随之加快,丰盈的感觉再次强烈起来,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爽。 “我现在是什么实力?” 王之初自言自语,开始再次查看自己身体的情况。 准确的说是查看丹田! 在丹田部位,是蔚蓝色的,蒙着冷冰冰的一层寒冰。 自己是冰属性的? 在这个世界,灵力是相生相克的,大多为金木水火土这五大类。 随着时间的延续,渐渐地也出现了一些特殊的属性,譬如石化、兽化。 可这些都是凤毛麟角! 而以金木水火土五大属性为基础,产生的特殊属性还是少之又少的,用五根手指头都可以数过来。 “难道在被农场带着穿越而来的时候,自己也发生了变异?” 王之初疑惑的问着自己。 自己之前应该是水属性,结果变异之后,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冰属性。 想通了这一点,王之初开始运转灵力向着双手积聚。 双手位置的穴位陡然加速运转,像是个漩涡疯狂的吸纳着体内的灵力。 再然后…… 刺啦…… 双手手掌之上竟然浮现出一块硕大的冰块。 冰块尤为的寒冷,在凝聚出来的一刹那,整个房间的温度在顷刻间都下降了好几度、且在持续下降。 灵力凝练成型,聚而外显,玄武九重天的标志! “我滴乖乖,怎么个情况?” 王之初诧异的惊呼起来。 自己刚刚开始修炼,这才不到一天时间,就成为了玄武境的武者,且还是九重天的! 这成长的速度未免也太恐怖了吧? 难道是因为自己这座农场里的灵气太过于充裕? 亦或是自己体质和身体发生了质的变异? 王之初想不明白,毕竟他也是刚接触。 也懒得去想,实力提升到玄武境也是一件好使嘛,有什么可琢磨的。 第8章 饮冰四诀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能够提供冰属性修炼的武技本来就不多,经过王之初的再三筛选,终于在度娘上找到了一个自己修炼的地级高阶武技——《饮冰四诀》! 饮冰四诀分别为冰肌诀、冰爆诀、 冰肌诀是防御性极强的武技。 瞬间可以在体表凝聚出一层冰霜,从而抵御武技、兵器等的攻击。 修炼到极致,可以让通体由内而外的冻结。 准确的说,就是变成冰冻人,达到绝对防御的程度。 冰封诀是持续攻击的武技。 可以通过体内寒气的连续释放,激发灵力迅速涌动,叠加数倍的寒气冲击威力。 一开始,可以封冻周身几米以内所有事物,紧接着就是十米、百米、千米、万米…… 修炼到冰封千米的地步,足以在瞬间爆发出摧毁的极武境武者的恐怖战斗力。 冰翼诀是飞行提速武技。 一开始只是凝聚脚下空气中的水分,从而为自己形成一层冰道,提升速度、来回穿梭。 修炼到极致自然就可以凝聚出冰翼,展翅翱翔、俯瞰一切。 冰爆诀是四诀中最不稳定、花样最多的武技。 可以将敌人身体某个部位冰封,接着引爆,甚至可以冰冻整个人来引爆。 也可以从地底深处引出一道道层次不齐的冰柱,夺取敌人的性命。 还可以在天空形成一个大大的冰层,引爆冰层,爆出无数的冰块从天而降袭击敌人。 更可以通过手指来凝聚出拇指大小的冰块来攻击敌人,效果类似于手枪。 总之,冰爆诀的类型很多。 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通过天马行空的想象来扩展。 再三斟酌后,王之初决定修炼饮冰四诀。 当晚,也就修炼了起来。 接下来的一天一夜,王之初都在农场里研究着饮冰四诀。 偶尔站在门前扫了一眼四周,并没有找到在暗中观察、徘徊的可疑之人。 不过王之初并没有因此就放松警惕,他觉得宋长君肯定在憋着放大招。 对饮冰四诀摸索的得心应手后,终于在第三天下午时分离开了农场。 农场里的食物基本上都快被他吃光了,也该出门去购物,顺便尝尝这个世界的食物。 本来王之初还打算邀请黎春儿一起的,却发现她今天竟然没有开门,也就独自在就近找了家客栈。 客栈不大不小,名曰朋来。 走进客栈,里面的客人不少,有老有少,有男有女。 看穿着,大多都是普通百姓、市井小民。 那些财大气粗的家族子弟、铁血佣兵直接会去二楼或者更高层的包厢就餐。 王之初在一楼的角落找到一张无人的空桌,坐了下来。 他刚落座,勤快的店小二就发现了他,快步走了过来,边为王之初倒着茶水,边笑道:“客官,请问要吃点什么?” 王之初第一次来,也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就道,“一素一肉一汤,你们这里的特色菜就成。” “好咧!您稍等,酒菜马上就来!” 店小二点头哈腰的离开。 时间不长,店小二就端送上来满桌子的酒菜,站在一旁,边搓着手边笑道:“客官,多出来的这盘酱牛肉是我们掌柜的免费送的,不收费。” “免费送的?”王之初一愣。 “我们掌柜的听说您前两天揍了宋家的少爷,特别赠送的。” 唯恐被别人听到,店小二将声音压到最低,还将嘴巴凑到王之初面前,轻声道,“实不相瞒,整个城里的商户没少被宋家少爷欺负过,一个个对他是恨之入骨,可碍于他的实力和背景,都敢怒不敢言。 客官你前两天的出手,算是给我们所有人狠狠的出了口恶气呀!” 王之初无声笑笑,也没多说什么,冲着店小二挥挥手。 “您若还有什么需要,尽管可以吩咐小的去做。”店小二很识趣的离开。 看着满桌子色香味俱全的酒菜,王之初正准备开吃,就在这时,三名彪形大汉走进了客栈。 三名彪形大汉目光如电,并没有离开走进来,而是站在门前扫视着客栈内的众人,当他们的目光落在江南身上的时候,三人眼睛同是一亮。 紧接着三人互相看了一眼,不约而同的走到江南对面的桌子前缓缓坐了下来。 店小二乐呵呵地跑上前来,笑问道:“三位客官,打算点些什么酒菜?” 那三名大汉看也没看他一眼,其中一人指了指王之初的桌子,说道:“跟他一样。” “好嘞!” 店小二看了看王之初桌子上的酒菜,准备记住名字,好吩咐厨房去做。 可刚才说话的那人却吼了起来:“那还不快去?杵在哪儿干什么?” 店小二被骂的有点儿莫名其妙,但又不好意思发作叫嚣,毕竟他见过太多太多很难伺候的客人,点头弯腰说了声抱歉后,就踉踉跄跄的离开了。 那人的吼声很大,整个一楼就餐的客人都听到了,王之初也不例外,所以别过头去看了看他们。 却发现那三名彪形大汉正直勾勾的盯着自己,当看到自己在看他们后,三人还故意做出个抹脖子的动作。 危险! 来到这个世界后,王之初第一次感受到了危险! 三人的气息和样貌应该是那些常年在暴乱雨林狩猎的佣兵,随身带着一股莫名杀意也是很正常的。 可是在看到三人齐齐抹脖子的动作后,王之初就觉得没那么简单了。 王之初的第一反应就是逃,毕竟看他们三个的气息,应该都是玄武境的武者。 三人联手,想要抹杀自己,简直易如反掌。 可转念一想,这里是客栈呀,就算他们三个是刀口舔血的佣兵,难不成还敢在客栈内动手? 一旦动手,城里城主府的护卫就会在第一时间赶到,到时候轻则他们会进大牢,重则当场绞杀。 为了杀自己,他们应该不会这么大胆吧! 想通了这点,王之初悠悠然的大吃大喝起来,因为没有有机化肥和环境的污染,这里的蔬菜还是很可口的。 大吃大喝的同时王之初不敢大意,更多的时候是用左手吃东西,右手则紧紧握住一旁的猎枪,小心的谨慎着对面的三名彪形大汉。 第9章 猎枪杀人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小家伙,一个人能吃这么多?” 王之初还没吃两口,对面的一个留着络腮胡子、长得跟李逵、张飞似的大汉突然主动询问起来。 “你们认识我?” 王之初一愣,反问。 “在这长安城,现在有谁不认识你呀? 前两天刚刚揍了这城里的第一纨绔,十几年来,可没有一个人有这个胆量啊!” 络腮大汉笑意浓浓。 “呵呵,我就把你们的话当做夸奖。” 王之初脸皮极厚的回应,心里却发出个问号。 他们绝对不是像普通人那样的认识自己,看架势是被某些人派来绞杀自己的,可是自己得罪谁了呢? 宋长君! 看他们的穿着,应该不是宋家的族人。 应该是宋长君担心惹是生非,专门聘请的佣兵! 三名彪形大汉也是一阵奇怪,他们从宋长君口中得知王之初就是个普通人,就是有个可以吸人的特殊法宝,只要避开他的那个法宝,搞定他可以说是轻轻松松,一刀就能将其劈死。 按理说这种无法修炼、没有实力的普通人见到刀口舔血的自己三人,早就应该被吓得直哆嗦了,可这家伙却什么事儿也没有,还与自己三人谈笑风生的聊着天。 难不成此人除了那个可以吸人的特殊法宝,还有什么宝贝不成? 因此底气才这么足! 心中虽怀疑,但还是继续问道:“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一个人能吃这么多?要不我们三兄弟帮你解决一下?” “这就不用了,我最近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吃嘛嘛棒,点多少就能吃多少,兴致上来了连这张桌子都能给吃了。” 王之初很夸张的道。 络腮大汉还想说点什么,可就在这时,店小二已经端着两盘菜走了过来,中规中矩的放在他面前的桌子上。 三名彪形大汉也不客气,不再询问王之初,直接开吃。 或许是真饿了,或许是本性如此,又或许是想快速吃完好干活,全都在狼吞虎咽,肉渣子、酒水沾的满脸都是。 在他们大吃大喝的时候,王之初倒光了酒壶里的最后一滴酒,拿起酒盅,一仰头,把杯中酒喝了个干净。 接着慢慢放下酒盅,擦了擦嘴,缓缓起身。 见状,那三名大汉也都很有默契的齐刷刷地站了起来。 即便嘴角还沾着饭菜,他们也不去舔一下。 眼珠子眨眼不眨的死死盯着王之初,右手全都同时不由自主的摸向各自的后腰。 王之初咧嘴一笑冲着三人拱拱手:“你们慢吃,我家里还有衣服没有收呢,就先走一步哈。” “想趁着我们吃饭的空档离开?你倒是好算计!” 说话之间,只见络腮大汉的肩膀一晃,从腰间抽出一把锋利佩刀。 另外两名大汉眼中同时闪出一道寒光,从腰间拔出佩刀。 三人分别占据左中右三侧,将王之初的逃跑路线完全斩断。 随着三名彪形大汉抽出佩刀,不大的客栈顿时沸腾。 早就已经预料到马上要发生什么的他们顾不上其他,第一时间选择向外逃窜。 只有少部分人没有离开。 他们或是被吓傻了,忘记了逃跑,或是根本没在怕,闲的蛋疼就要等着看好戏。 三名彪形大汉将刚来长安城不到一周、就已经声名远播、人人皆知的的王之初包围起来,四人之间的激战在客栈内一触即发。 “不好意思,今天你的小命,我们三兄弟要定了。” 络腮大汉咧嘴一笑,并没有过分担心有人向城里巡逻的护卫汇报,汇报这里有人在滋事。 他们过得本就是刀口舔血的生活,更何况这次只要能成功斩杀王之初,得到的报酬足以让他们安乐一辈子,大不了以后不来长安城。 话音刚落,也不废话,冲着另外两人做个手势,朝着王之初就扑了过来。 “等等!” 王之初突然挥臂制止,“不要着急,初次见面,我想送你们个礼物。” “哦?要收买我们?抱歉,我们很有职业道德!” 说话间,又向前走了两步。 “等等!” 王之初再次将其制止,“我相信这个礼物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拿出来瞧瞧。” 络腮大汉来了兴趣。 王之初也不废话,将紧握在手的猎枪举了起来。 “你这是什么玩意?” 络腮大汉皱眉,疑惑问道。 另外两人也是一脸茫然,盯着王之初手里的猎枪,一副没见过失眠的样子。 他们还尝试着去感受,却什么也没有感受到。 如果不是看见王之初手里的猎枪有些古怪,他们想一探究竟,想看看这是不是法宝,毕竟之前宋长君有先例在先,就是稀里糊涂的吃了亏,他们还会觉得王之初要故意忽悠他们呢。 王之初斩钉截铁的道:“枪!” “枪?”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跟烧火棍似的枪,在他们的印象里,枪不应该就是带着锋利尖头嘛。 “没错,我来给你们做个示范,一定会给你们一个惊喜。” 王之初嘴角勾起一抹笑容,枪口对准了距离最近的中间那人。 “我倒要看看能有什么惊喜。” 似乎已经对王之初宣判了死刑,认为他并没有什么威胁。 络腮大汉还走了过来,近距离的打量着王之初手里的猎枪。 因为是正面对着的,所以他的额头距离枪口只有不到三厘米! “放心,一定会有惊喜。” 王之初露出笑容,看上去格外的阴险、邪恶,笑意浓浓道,“惊喜之前,冒昧的问一句,你觉得我这把枪怎么样?” “呢?” 那人微微抬头,不明白王之初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脑袋刚刚抬起,正好看见王之初那斜斜的笑容,还有缓缓左右摆动的右手和说着再见的口型。 一种不好的感觉顿时从那人心头冒出,正准备躲避,一声哐啷的沉闷声响已经在耳畔响起,那是子弹破膛而出的声音。 接着…… 嗯哼一声,络腮胡子直挺挺的仰面倒在地上。 金黄色的子弹深深的印在额头部位,并没有鲜血的溢出。 眼神永远定格在王之初右手食指扣动扳机的那一瞬,带着不可思议,带着浓浓的不解和不甘心。 第10章 咏春王之初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大哥!” 另外两名彪形大汉满脸震惊,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的大哥。 随着眼珠子的缓缓转动,紧接着定格在王之初的右手上。 暗器! 这个跟烧火棍似的枪竟然可以发射暗器?!!! 两人瞬间明白自己大哥是被王之初给套路了,定点的戒心都没有,更没有来得及凝聚灵力来护体,这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怒火交加之下,齐齐大喝一声。 还算健硕的身形齐齐踏步而起,手中佩刀一左一右的甩动出击。 轻轻松松划破空气,带出两道弯月的实质形状。 锁定王之初的脑袋和胸膛,居高临下的劈砍下来。 王之初早有防备,朝着旁侧一个翻身,就躲闪了过去。 这是武者之间的战斗,要是换做之前王之初的普通身体,就算可以躲得过去,也一定会被刀气所伤到。 好在经过两天的不眠不休的锻炼,身体已经异于常人。 当啷! 一声巨响在耳边炸响,去势不减的两柄佩刀几乎是同一时刻重重劈砍在了地面。 刀落,刚才王之初所站立的地方赫然出现两道令人震撼的狰狞刀痕。 刀痕分别有一米长,深十几厘米。 地板早已经被劈的稀巴烂,四周的所有桌椅板凳等东西更是被震碎。 噼里啪啦的在混乱中溅飞,碗筷、酒壶、酒盅这些小物件更是悲惨,几乎全都被震成了碎片,汤汤水水的洒了一地。 遍地狼藉,不堪入目。 完全可以想象得到若刚才王之初没有躲开,会是一副什么场景。 妥妥的大卸八块! 两名彪形大汉为了给大哥报仇,这一击可是倾尽全力。 他们都已经想好了王之初人头落地的场景,毕竟宋长君明确说过此人只是普通人,杀死他比捏死蚂蚁都简单。 脑海里都想好了血流成河,脸上也已经露出了笑容,可在看到王之初正站在一旁,冲着他们笑嘻嘻的挥手后,眼睛顿时变得圆瞪,难以置信挂在了脸上。 震惊下一秒转换为更加愤怒,气势冲冲的再次一左一右攻来。 这一次,势头更猛,力量更足,凝聚在佩刀上的灵力更充盈。 两道锋利的弯月刀刃呼啸而来,只取王之初的双臂。 王之初不慌不慢,右脚捻动,猛踏地面,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升腾而起。 不仅巧之又巧的从攻来的两把大刀中躲避开来,半空中身躯炫动更是放出两枪。 嘭嘭! 已经见识过猎枪的厉害,两名彪形大汉明显有了防备。 大刀横侧身前,将激射的子弹给抵挡开来。 一时间,火星乍现! 就在其中一人对方收刀阻拦掉子弹的空隙,王之初闪电般出现在他的身前。 左脚在前,右脚在从,站姿不丁不八,左掌狠狠拍下。 赫然是华夏武学咏春马步中的外钳阳马! 这一掌很突然很迅猛,再加上大汉刚从阻拦子弹的空隙中反应过来,根本躲闪不及,结果胸口直接中招。 啪的一声脆响,大汉忍不住的发出痛叫,拉着长长的尾音,臃肿身形踉跄后退,直至撞到后方墙壁上才止住身形。 “咏春王之初!” 王之初不屑一笑,缓缓收掌。 王之初确实会咏春,是他爷爷教他的,而他爷爷也是在那段艰难岁月偶遇一位大师才学到的。 小时候王之初还会经常施展咏春,因为打架很棒,久而久之就成了村里的孩子王。 随着年龄不断增长,打架也越来越显得幼稚,王之初去了城里念书后就再也没用施展过。 这些年更是没有出过后,久而久之都有些荒废了。 谁成想,机缘巧合在这个世界竟有了用武之地。 “妈的!倒是低估你了!” 大汉骂咧咧的盯着王之初。 自始至终王之初都没有使用灵力,两名大汉还是把王之初当做是普通人,他们还从来没有见过哪个普通人这么勇猛,更可以伤害到他们,变得更加愤怒。 暴怒之下,大喝一声:“烈刃刀!!!” 话应刚落,右手紧握的佩刀呼的一声燃起熊熊的烈焰。 带着力劈华山之势,对着王之初就是凌空挥砍。 随着凝聚在佩刀上的火焰越发浓烈,整个房间的气温像是坐了火箭似的快速升高。 旁侧的桌椅更是在无声无息中被烧毁。 武技! 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武技,但是凭借记忆王之初开始可以判断出这就是整个世界的武技。 始武境和玄武境最大的区别就是武技,只要晋升玄武境就能修习各种各样的武技,而要修习什么武技还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判断,这关系着未来的成长。 深吸口气,王之初急忙抽身向旁闪躲。 那道火光没有击中江南,倒是轰在了他身后的墙壁上。 砰! 伴随着一声闷响,结实的墙壁在火光的肆虐下,硬生生的切开一条十多厘米宽的大口子,豁口的两侧皆被烧得漆黑,有些地方还冒着星星点点的火花。 透过这条大豁口,就能看到客栈的外面。 一击不中,大汉气急败坏,挥舞着燃烧烈火的大刀,准备再次施放武技。 另一名大汉也赶来效仿。 “傻子才跟你们打呢,再也不见!” 王之初可不愿意跟缠斗下去,毕竟见识到武技的威力,他觉得自己获胜的几率很小,甚至有可能丧命,三十六计只有逃。 回头看眼墙壁上的大豁口,大喝一声,径直撞了上去,那架势就像一头暴走的熊瞎子。 轰隆一声巨响,已经残破不堪的墙壁被王之初硬生生撞开一个大窟窿,但他也好不到哪儿去,这具身子太糟糕了,经过这么一撞,他感觉全身的骨头都要碎了。 不敢停留,顺势冲到客栈,然后直奔远处的那片树林冲了过去。 树林内的树木枝繁叶茂,遮挡住月光,走进其中,黑的伸手不见五指,正好可以趁着这个优势摆脱这两名大汉。 即便无法摆脱,凭借地势的优势,猎枪也就有了用武之地。 两名大汉哪肯放任江南离开,顺着他撞开的窟窿相继跳到客栈,呐喊一声,提刀追了上来。 第11章 猎枪变异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很快,两名有些脏乱的壮汉就冲进了树林。 只是王之初消失了! 树林里黑咕隆咚的,一时间想要找到王之初根本不可能。 可是…… 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一些浅淡的脚印! 应该是刚留下来的! 也不知道是他们作战经验丰富、洞察能力强,还是王之初故意留下来的。 反正他们没有多想,也没有犹豫,顺着脚印就马不停蹄的追了上去。 随着深入到树林之中,防止意外的发生,他们变得警惕起来,很本能的背靠背站在一起。 边警惕的打量四周情况,边顺着王之初残留的痕迹缓步向前。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不知不觉,他们进入小树林已经有十来分钟。 越往里面走,越发的浓密,越发的遮天蔽日,只能看到些许惨淡的月光。 “嗯???” 突然,其中一人注意到了后侧二十米开外的地方有一道黑影闪过。 揉揉眼睛,定睛看去,发现什么也没有,也就以为是自己紧张状态下的错觉,继续向前走去。 毕竟脚印痕迹还在继续向前,王之初只应该在前面,而不是在身后。 他的判断失误和大意,也就造就了悲剧的发生。 那道黑影躲藏在阴暗之中,有些震惊的打量着手里的猎枪。 距离太远,王之初想要绕后将两人射杀,只能小心翼翼的逼近。 刚才就要向前紧跟的时候,险些就被大汉发现。 心里不由的暗叹:这玩意要是狙击枪就好了。 王之初就是在脑子简单想了下,眼睛还没来得及眨动,紧握在手的猎枪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成了一把巴特雷。 巴特雷射程最大可达1850米,不仅可以射人,更可以破坏轻型装甲车辆、雷达、弹药堆放场、飞机等高价值目标,被誉为重狙击之王。 以前的古董猎枪变异的很全套,还佩戴了架座、携枪袋、消音器、夜视仪等装备。 “猎枪也变异了,而且可以按照自己所想,随时随地变异成各种枪械。” 王之初震惊的同时也想明白了一件事。 农场里的东西想必应该已经全部变异,自己之所以还没有发现其他的,只是还没来得及去探索罢了。 王之初有模有样的开始将巴特雷架了起来,虽然除了猎枪,没有玩过其他的,但多多少少还是看过一些书籍资料的,还是会玩弄一点点的。 典型的没吃过猪肉,却见过猪跑! 两名大汉还在傻不拉几的继续向前,根本没有意识到后方已经有枪口瞄准了他们的心口。 嗖! 他们的精神和注意力本就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突然感到后方的空气有些不正常的空气波动。 微微蹙眉,健硕的身躯下意识的向着旁侧扑去。 就在他们晃动身体的时候,一颗金黄色的子弹划破黑夜,直取其中一人的胸口。 子弹呼啸,瞬间划过他的身体。 刚刚所做的晃动,正好避开要害! 呼!!! 细微的破风声再度响起,此人还没站得稳身体,又一颗子弹如龙卷风似的席卷而来…… 两人仓促躲闪,再加上有漆黑夜幕和密集树木为王之初做遮掩,他们短时间内根本无法将其找到。 两人躲开第二颗子弹,可陆陆续续的还是有子弹破空而至。 颇有疾风骤雨的感觉! 两名大汉竭尽全力的闪避,可子弹数量太多,每一次几乎都是擦身,完完全全的如影随形,如果不是躲闪的及时,他们不知道早就死几百回了。 在连续躲闪多次后,终于有一颗子弹击中了其中一个的肩膀。 巴特雷的凶悍威力不仅将其肩头给轰出一个大大的口子,更是直接让其招架不住的狠狠撞击在后方的大树上。 鲜血哗啦啦的流淌而下,疼的他顿时竭嘶底里的大叫起来。 他们真的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暗器,没有想到这种暗器可以如此密集的发出,更没能想到威力比一些武技还要强悍。 这都还不算完,此人还没坚持着硬撑着站起来,又一颗子弹朝着他激射而来。 常年刀口舔血,他已经锻炼出了惊世骇俗的眼力! 虽然已经看到了在视线里不断变大的子弹,但却已经来不及用灵力在身体外侧形成一股防护罩。 结果…… 噗嗤!! 子弹精准命中他的额头。 在刚烈的劲气撞击之下,子弹穿透脑袋,后脑勺直接轰然炸掉,带出蓬蓬血雾。 这一次,他已经没有机会嘶喊。 眼睛圆瞪,在浓浓的不甘心中,就这样钉在了树上。 “靠!你特么找死!” 又一名同伴在自己眼前惨死,且将其击杀的还是个普通人。 剩下的最后这人气的火冒三丈,眼神骤然一凝,锁定了王之初的位置。 身形一个摇晃,突然之间消失在原地。 “不好!” 当敌人的身影在瞄准器里消失后,王之初就意识到了不妙。 也就是在这时,左侧猛地袭来一阵凉风。 抱着巴特雷急忙转身,食指果断扣下。 黑漆漆的枪口火焰喷吐,一颗子弹爆射而出。 在枪口锁定的方位,最后一名大汉正好出现。 舞动大刀,准备劈掉王之初的脑袋。 可是…… 呼!!! 面对连续夺走两名同伴的暗器,心有余悸的他气势大减,吓得赶忙躲闪。 就这样,子弹擦着他的太阳穴呼啸而过。 “柯尔特巨蟒左轮手枪,快给我变!” 王之初面无表情,精亮的眼睛死死盯着最后一名敌人。 意识到狙击枪不适合近战,冷静的在脑海里想出一把威力还算不错的手枪。 巴特雷转眼间就变成了左轮手枪,把最后一名敌人都吓了一跳,倒吸一口凉气。 他第一次见到可以变形的‘法宝’! 好不慌张的再度扣下扳机,枪膛中的子弹嗖嗖嗖的爆出。 分别锁定此人的额头、胸口、小腹、脖子四处要害部位,斩断他的所有生机。 那人还沉浸在刚才枪械变化的诧异中,面对再次袭来的更多的子弹,再也无法躲闪。 噗噗噗噗…… 四颗子弹全部命中!! 洞穿他的衣裳,深深的印在皮肤中,一道道血印随之流出。 第12章 吃人的寒冰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交锋过程不到二十分钟,两名玄武境武者已然惨死。 王之初的枪法说不上很完美、很骇然、很惊人,但能够在第一次施展中就有如此效果,足以可见他的天赋和敏锐。 “你们挑错了对手。” 认真的调整着情绪,王之初大手一挥。 寒气刺骨,从掌心喷涌而出。 很快,就将两具凉透的尸体紧紧包裹。 只是一个眨眼,两具尸体就已经冰冻起来。 王之初担心两具尸体上流淌的鲜血引来了四周人们、妖兽,索性就用寒冰暂时冰封。 看了也不看两具尸体,王之初眼睛微眯,淡淡道,“宋长君,你完蛋了!” 脑袋里想好了整治宋长君的办法,也调整好了呼吸,转身就要离开。 可就在这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在王之初眼前,两具已经被冰冻的尸体竟然发生了些许微妙的变化。 包裹住尸体的寒冰像是蚕似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点的吞噬着他们的身体。 就像是腐蚀! 可比腐蚀要更加残忍! 寒气一开始只是冰冻住了两具尸体的全身,接着从浑身每个毛孔前仆后继的渗透进去,最后每时每刻、每分每秒的开始蚕食着每个部位的肌肉、血液、灵力。 冰冻所过之处,皆被吞噬。 短短五分钟不到,两句尸体变成了干尸。 准确的说只剩下了一层干枯的皮囊! 皮囊之内的骨头、经脉、器官等等一切全都被寒气吞噬的一干二净! 而在皮囊之上,赫然出现两颗核桃大小的晶莹冰块。 绚烂迷人,好似精致的装饰品。 像是富有生命一般,异常的活跃,主动的跳跃到了王之初的掌心。 两块冰块到手的那一刹那,王之初就感受到了无尽的、充盈的、浓郁的灵力扑面而来。 “这玩意不会将这两个家伙体内的灵力给给熔炼了吧?” 王之初很是大胆的猜测。 想不明白的他将两块冰块揣在怀里,准备回家用度娘查查看。 自己体内的属性变异了,变得可以吃人,这必须搞清楚。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确确实实是个毁尸灭迹的好玩意。 王之初返回的时候,朋来客栈已经聚集了很多人,全都站在客栈外指指点点。 站在人群中扫了眼,王之初发现了城主府护卫队的身影。 唯恐惹祸上身,不做停留,赶紧离开。 王之初本来还打算前来冰冻一下络腮大汉的尸体,想试试看能不能达到同样的效果,看来以后只能另找机会了。 长安城死了人,对于住在这里的居民来说已经见怪不怪。 毕竟这里位于最边陲的地带,死人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人们已经习以为常。 可是今晚的事情传开后,却在城里炸开了锅。 人们了解到将三名佣兵杀掉的是前几天教训了宋长君的王之初,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竟然可以击杀三名玄武境的武者,完全颠覆了人们的世界观。 人们除了震撼还是震撼,对于这位刚来城里才三天的年轻人,有畏惧、有好奇、有疑惑。 城主府! 在天空就要发白的时候,一名身穿雪白衣服的男子进入城主府,直奔城主所在的内院而去。 在看到他那一头的红发后,沿途没有一个护卫敢上前去阻拦他。 他的头发呈现火焰颜色,一直散披到了腰部,颇有几分潇洒。 除了头发,他的眉毛和眼珠都带着微微红色。 由于他穿着一身白的不能再白、没有一丝其他颜色,若是在雪天、都可以与大雪完美融合一体的长袍,他的长发、眉毛也有显得有些耀眼。 准确的说是刺眼! 雪白长袍、火红长发,此人就是长安城人人皆知的陈浮屠! 年仅二十岁,就有玄武六重天的实力,是城里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传闻这孩子在七八岁的时候就被土匪举家抢了去,目睹父母被土匪无情杀死后,怒气滔天的他强行觉醒了体内的火属性,竟然将山上的所有土匪给烧的一干二净。 从那天起,他的头发、眉毛、眼珠就变成了红色。 也不知道是小小年纪杀人太多,被鲜血给染红了。 还是强行觉醒体内火属性的时候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才搞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城主听完了此事,觉得此子是个可造之材,就派人把他接到了城主府,并收为了义子。 这些年来陈浮屠还算是争气,靠着城主府优越的资源很快就成长起来,在长安城年轻一辈中排名第二,更是替城主解决了城内外不少的敌人、隐患和捣乱者。 “义父,事情已经调查清楚了!” 陈浮屠熟练的来到城主所住的内院,站在屋外院子里,毕恭毕敬的道。 “说!” 屋内简简单单的传来一个字。 虽只有一个字,但依稀还是可以听出些许微弱。 可能是不想被人察觉不出来,哪怕是自己的义子,他愣是在强撑着。 “杀死蝎子佣兵团是一个叫做王之初的普通人,传言他三天前突然出现在城内,还是带着一座农场过来的。 当天就有宋家的大少爷宋长君发生了矛盾,宋长君更是带着供奉胡辉冯前来报仇,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他们根本就攻打不进去,王之初的农场设置了结界,恐怕连藏武境高手都攻不破。 不仅如此,他好像还有一种可以吸人的法宝。 是一种绿色的小玩意,我还从未听闻过这种法宝。 王之初那天将宋长君和胡辉冯给吸在了法宝内,宋长君自然也在他手里吃了瘪。 以我对宋长君的了解,他一定会想办法报仇的,今晚的蝎子佣兵团很有有可能就是他派去的。” “蝎子佣兵团,虽然只有三人,但每个人都是玄武境实力,团长更是有着玄武七重天的实力。 出手狠辣,且十分警惕。 这些年来没少在城内外为非作歹,在长安城也算是祸害。 之前我命你带着一队人马不止一次的对蝎子佣兵团展开围杀,可都没有成功,他们每一次都能成功逃走,还打死了我们不少人。” 屋内的城主缓缓开口,最后问出至关重要的问题,“王之初是怎么做到的,还是依靠那件绿色的可以吸人法宝? 还有,你确定他真的只是个普通人?” 第13章 满城风雨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王之初是普通人这一点可以得到证实,很多见过他的人都知道。 不过……” 陈浮屠眼角微眯,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 城主追问:“不过什么?” “孩儿在蝎子佣兵团团长的额头上发现了一颗金黄色的小玩意,孩儿猜测这是某种特殊暗器。 且这种暗器的速度特别快,蝎子佣兵团团长根本来不及凝聚灵力来护体,就已经被这个暗器击杀。 因此孩儿大胆猜测这个王之初恐怕除了那种吸人的绿色法宝外,肯定还有其他的法宝。 正因为法宝众多,才让他如此胆大妄为,更可以轻轻松松杀掉三名玄武境武者。” “你的这种猜测不无道理!” 陈浮屠的怀疑得到了城主的肯定,沉默几秒钟后,继续道,“派一队人马暗中盯着王之初,把他的底细查出来,看他的背后有没有高人相助。 此人出现的太过于奇怪,身上还这么多法宝,谨记一点,不论如何,暂时都先不要与他结仇,想方设法成为朋友才是王道。” “孩儿明白!” 陈浮屠认真点头。 似乎想到了什么,赶紧问道,“那义父,宋长君那边……” “不必搭理,让他去闹,最好可以闹得把整个宋家都牵扯进去,这样我们也好方便动手。 一来趁机与王之初交好,二来给予宋家一记重创。” 城主语气变得越羸弱,貌似很是疲惫,道,“现在我们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等! 要沉得住气,才可成大事! 我有些累了,你退下吧!” 陈浮屠不清楚城主的身体情况,因为在一年前城主就突然对外宣布闭关,自此在这所内院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不过他还是挺睿智的,每次过来汇报城里的情况,他都可以听出城主越来越微弱的语气,从而猜测城主身体可能出了些问题。 他没有将这件事情对外透露半个字,他知道一旦透露出去,长安城肯定会陷入混乱。 至少四大家族肯定会蠢蠢欲动,趁机大打出手。 到那时,长安城至少要死一半以上的平民百姓。 这些年来正是因为有着城主府的镇守,他们才不敢乱来。 从小在城主府接受着最严格的的训练,更是熟读了不少的兵法,陈浮屠十分清楚这件事情传出去后所带来的后果。 自始至终,守口如瓶。 “义父您好好休息,需要任何东西,可以随时吩咐我,就算是找遍长安城,我也会带来。” 陈浮屠说的很含蓄。 其实他口中的东西就是药材。 只要有高等药材、最好是丹药,他相信一定会对城主有所帮助。 “帮我照顾好宁儿就好!” 城主口中的宁儿是他的亲女儿程宁。 一直以来,都曾为有人见过程宁的样貌。 包括陈浮屠,也只是在小时候的见过几面。 传言城主对宝贝女儿程宁倾注了全部的爱,唯恐她受到一点点伤害,刚出生就被严密保护起来。 “义父放心!” 郑重保证后,陈浮屠这才缓缓退去。 宋家! “少爷不好了,不好了,出事了!!!” 一名仆人急匆匆的冲入到了宋长君的住所,或许是因为事情太严重,又或许是跑得太快、没刹住脚,总之没来得及敲门,跌跌撞撞的冲进了房内。 噗通一声跪下来,来不及擦去脸上的汗水,着急道,“少爷,出大事了!” 说完,下去意思的抬头望去。 发现床上宋长君正将一名小丫鬟压在身下,两人全都没有穿衣服,只是用被子胡乱的盖着。 一看就是听到动静,刚刚手忙脚乱盖住的。 若这名仆人早看几秒钟,说不定什么都看到了。 “去你的,不知道少爷我每天早上都要晨练嘛,慌慌张张的信不信我砍了你的狗头。” 宋长君是真的气炸了。 刚才两个人已经到了关键地步,只差几厘米就可以伸进去了。 经过这货这么一闹,小长君顿时被吓得缩了回去。 不仅不长了,也不硬了,哪里还有之前的风度。 说话间,已经顺手抄起床边的佩剑。 犀利拔出,朝着这名仆人就要劈开。 “少爷,蝎子佣兵团的三人全都死了!” 这名仆人意识到自己小命就快不报,赶紧将所知道的消息脱口而出。 果不其然,听到这条消息,宋长君眉头立刻紧皱,利落的收起长剑。 收的及时,距离仆人的额头只相距三厘米。 即便如此,剑气还是将一缕头发给劈落在地。 仆人跪在地上,目瞪口呆,久久无法回神。 胡乱的找了间衣服披在身上,宋长君来到仆人面前,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从鬼门关转了一圈的仆人艰难了咽了口吐沫,舔了舔嘴唇,这才开口道:“今天早上刚刚得到的消息,蝎子佣兵团三人全都被人杀死了。 团长死在了朋来客栈,外面很多人都在说是被一种暗器杀死的。 其余两人死在了百米之外的小树林里,只是他们的尸体已经变成了两张干皮,根本无法判断是不是他们本人。” “什么人干的?王之初?” 宋长君来来回回的踱步,显得焦躁不安。 为了报仇,也为了不牵连宋家,蝎子佣兵团是他派去的,三人皆是玄武境的武者,怎么可能连一个普通人都打不过? “不清楚!不过昨晚有人看到他们在朋来客栈打了起来!” “王之初王之初王之初……” 宋长君嘴巴里不断地重复着这个名字,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和难以置信。 疑惑的自问道,“这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我还从未听说过一个普通人可以斩杀三名玄武境武者,难道他还有其他的法宝? 对,他肯定还有其他的法宝,一定是这样的,我倒是低估了他!” 宋长君无法接受现实,只能这样安慰自己脆弱的心灵。 “少爷,其实还有一件事……” 见宋长君的情绪不好,仆人说话都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宋长君拉着脸,瞪着仆人,道:“什么事?快说!” “天亮时分,城墙上突然飘散下来一些纸……” “纸?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有关我屁事?” “纸上画着少爷的luo体,还有胡辉冯供奉和张伟的! 画得很精致很清晰,还是彩色的! 目前已经散播到了城里各处,几乎是人人皆知、人人都看过!” 第14章 其余两害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什么?” 眼睛都要从宋长君的眼眶里瞪出来。 他记得之前王之初说过会散播自己的luo照,本以为只是警告和威胁,没想到他真的敢这么做。 顿时变得手忙脚乱起来,道,“那你还在这里干什么啊,快派人去给把那些画纸收回来。” “胡辉冯供奉已经派人去了,只是……” “只是什么?” “散播到城里的画纸有上万张,短时间内想要收回来根本不可能。” “那也得给我收,难道要让长安城每个人看到少爷我的luo体不成?” 宋长青气的火冒三丈。 好在他还保留着一丝丝的理智,突然意识到王之初怎么可能在一晚上画出上万张呢? 哪怕是这三天里他也都在马不停蹄的画,也不可能画出来,更不能将每张画的都一模一样。 除非…… 他还有其他法宝! 王之初确实还有其他‘法宝’,这个法宝就是打印机,不然给他一周时间,也搞不出上万张! “少爷,我觉得您现在应该去找一下老爷,如果老爷也看到了这些画,肯定会生气的……” “这还需要你提醒我?给我滚蛋!” 宋长君气的猛踹一脚,结结实实正中这名仆人的胸口。 他只是普通人,哪里能够受得了武者的一脚。 如炮弹般砸在大院中,四仰八叉的趴在地上。 眼睛凸出来,粘稠淤血不断地从嘴巴里涌动而出。 好在宋长君并没有下死手,否则在飞出去的那一瞬,他就一命呜呼了! 没有心情去理会仆人,更没有去搭理床上的丫鬟,宋长君毛里毛糙的赶紧穿衣服。 仆人说的没错,这要是被父亲看到了,后果不堪设想。 要知道自己可是宋家的少爷,宋家未来的家主,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与家族息息相关,经过这么一闹,岂不是成为了全城人的笑柄? 将来更是如何在这长安城立足?!!! 有家酒肆! “你在城里散播这么多宋长君的画,不怕他来报仇吗?” 黎春儿打量着坐在自己旁边,翘着二郎腿,很是逍遥自在的王之初,问道。 “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王之初底气十足,还顺手为自己倒了一杯酒,轻轻抿了一口。 先不说自己现在已经可以修炼,农场里各种变异的东西就是自己最大的屏障,一个小小的宋长君有什么好怕的? 将所有打印出来的照片散播到城里后,王之初看到黎春儿正好开门,闲得无聊就过来坐坐。 一口酒水下肚,满嘴的桃花香,王之初忍不住的感叹道,“好香啊,比我们那儿的酒要甘甜多了。” “你们那儿?” 黎春儿也不照镜子了,扭过头来,好奇的问道,“对了,你到底是来自哪儿的呀?” “我来自你的心里!” 王之初顺嘴就来了句土味情话。 若是在地球,这种土味情话真的已经土的掉渣了,说出来甚至会有些尴尬了。 可现在王之初说出来,从未听过的黎春儿倒是明显愣了一下。 紧接着俏脸一红,立刻转过头去,不去理会王之初。 “王少爷,谢谢你为我们铲除了城里的两害,老汉我也没有什么可以感谢你的,这都是自家种的蔬菜,你可千万别介意。” 就在这时,一位看上去有五十来岁的老伯缓缓走到了酒肆。 可能是担心被宋家的人看到,引来报复,说完之后,赶紧将怀里抱着的蔬菜放下来,等不及王之初起身感谢,就已经快速跑开,消失在了人群中。 “额……这什么情况?” 王之初缓缓起身,看着放在店门口的一堆蔬菜。 挠挠头,满脸的茫然。 “你现在可是我们城里的大红人。” “红人?” “宋长君和蝎子佣兵团可是我们城里的两害,平日里没少欺负百姓,更是没少强抢民女,城里大部分人都遭过他们的欺负。 可这两害,一个是宋家少爷,一个实力太强,就连城主府都没有办法。 你先是揍了宋长君,又是铲除了蝎子佣兵团,自然城里的大活人。 经过昨晚那么一闹,现在你的大名在城里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不少人都拿你当英雄呢。 一个普通人无惧宋家的势力,能够让宋长君吃瘪,还搞定蝎子佣兵团,这种事情还从未听过呢。” 黎春儿眯起桃花眼,紧盯着王之初。 很是认真,似乎再问:你是不是已经可以修炼了?到了什么境界? “哈哈,没想到我竟然火的这么快,这传播速度可要比我们那儿的又会唱又会跳又会打篮球的唱跳天后快多了。” 王之初故意转移话题,问道,“城里除了这两害,还有几害?” “你当英雄还上瘾了不成?你这两次完全是侥幸,以后难免要吃亏的!” 黎春儿提醒着王之初,可还是介绍道,“除了这两害,还有两害,一个是神出鬼没、连名字都不知道的采花贼,还有一个是城外森林深处的妖兽!” “采花贼?” 王之初默默记在心里。 他倒不是想做英雄,要去铲除这些害虫。 他没有太大抱负,搞定这两害完全是顺手事情。 他只想安安稳稳的,没有野心,不图所求,因为农场里的东西已经可以满足他。 之所以记下来,只是想以防后患。 万一以后哪天遇到了,也可以早做准备。 接下来的时间,陆陆续续又有不少人前来送王之初东西。 他们基本上都是被两害欺负过得,也拿不出什么好的东西。 有送菜的,有送蛋的,有送肉的,都是他们的一片心意。 在王之初一瓶酒下肚后,黎春儿的小店门口也被堆满了。 每次王之初想要感谢,可他们却拔步就跑走了,看来还是很害怕遭到宋长君的报复。 也不知道这天气是什么情况,早上还万里无云的,现在突然就下起倾盆大雨。 “这么多东西,这几天吃喝不愁了。” 雨水很快都可以埋没脚掌,王之初懒得回去,就扭头扫了眼黎春儿,问道,“你会做饭嘛,要不今天午饭就在你这里解决了?” 第15章 火锅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白喝我这么多酒,还准备在我这里蹭饭,你可真会占便宜。” 黎春儿翻了个白眼。 叮! 王之初将一块金币弹到黎春儿面前的桌子上。 黎春儿眼睛闪过一道亮光,问道:“你哪来的金币?不会是从蝎子佣兵团的那些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吧?” “那三个佣兵穷的叮当响,身上之前的也就他们的兵器,啥也没有。” 王之初不做解释,道,“这块金币够酒钱吧,也可以让我来蹭饭了吧?” 其实有句话王之初不知道该不该问,来这里好几天了,他发现几乎没什么人来光顾黎春儿的酒肆。 根本没人来这里买酒,她靠什么来赚钱呢? 人们不知道为什么不来这里,或许是在惧怕黎春儿,或许是不敢于黎春儿这样的魅惑女人接触。 “我不会做饭。” 黎春儿不留痕迹的将金币藏在衣袖里,有些尴尬的道。 王之初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果然不管在哪,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子真的是越来越少了。 扫了眼门前的各种蔬菜、蛋类和肉类,计上心头,道:“等我五分钟!” 说完,一头扎进了大雨之中。 很快,撑着雨伞的王之初重新回到黎春儿的小店。 黎春儿满脸疑惑的盯着王之初手里多出来的黄铜色火锅盆,道:“你这是什么玩意?可以做出好吃的?” “当然可以!到时候你可别跟我抢!” 王之初边说边忙碌起来。 “用盆做出来的一看就不好吃!我才不吃呢!” 黎春儿撇撇嘴,不理会王之初,起身去关窗户。 雨越下越大,都已经飘进屋子里。 当黎春儿把楼上楼下所有的窗户关好,就闻到了一股诱人的香味。 靓鼻轻微嗅了嗅,身体无意识的就顺着香味飘到了楼下。 她还从未嗅闻到过这种浓郁香味,味蕾一下子就打开了。 当来到楼下,正好就看到王之初之前拿来的火锅盆正放在桌子上,里面咕噜咕噜的冒着热气,各种烧熟的涮羊肉、肥牛、肉贡丸、菠菜、蟹棒,在白汤里沸腾翻滚起伏着,浓郁的香气渐渐弥漫开来,扩散到酒肆的每一个角落。 从早上到现在什么都没吃过,虽然黎春儿还有点尴尬手足无措,不过闻着这么诱人的香气,还是情不自禁的咽咽口水。 眼巴巴的盯着火锅,问道:“这个怎么吃啊?” “当然是拿筷子吃!” 王之初还在准备酱料,扭头正好看到黎春儿。 关窗户的时候难免会淋到一些雨水,黎春儿穿的衣服本来就很薄很薄,经过雨水一拍打,魔鬼般惹火的身材立刻暴露出来。 特别是那双修长的大腿,此刻在几近透明的裙子包裹下,显得绝伦完美,让人忍不住的想去摸一把。 王之初是个正常男人,目光自然而然就移动到了腿上。 好在黎春儿的注意力自始至终都在火锅上,根本没有在意。 努力让自己别过脑袋,王之初将准备好的小碗和酱料碟放在黎春儿面前。 知道黎春儿还不好意思,王之初笑眯眯的举起筷子,第一个夹起一片涮羊肉:“吃吧,吃吧,别客气,这么多呢,我一个人也吃不完……” 黎春儿似乎一直就在等这句话,王之初话还没说完,她就已经拿起筷子大口吃了起来。 毫不在意形象,也一点儿也不怕烫。 都说女孩子吃饭比较矜持,吃米饭都可以将碗里有多少米一粒一粒的数出来。 事实证明,矜持的女孩要么是不饿,要么是没遇到好吃的。 黎春儿手速很快,筷子下箸如飞。 王之初还没有吃几口呢,锅里就已经空空荡荡。 看着锅里仅剩的几片菠菜叶,王之初正准备去夹,黎春儿已经快如闪电的嗷呜一口将其给塞在了自己嘴里。 吃完还冲着王之初笑道:“还有吗?” 王之初还愣在座位上,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黎春儿。 心里暗叹:真香还真是会迟到,可绝对不会缺席! 擦了擦冷汗,用筷子指了指门前的各种蔬菜、肉类,道:“那里多的是,想吃自己洗。” 黎春儿放下筷子,蹭的就窜了出去,有模有样的就洗漱起来。 “没想到这女人还是个大大的吃货,我那农场里还有不少零食、巧克力,不知道该不该送过来。” 王之初心有余悸的边欣赏着黎春儿的曼妙身材,边自言自语。 零食在这个世界可没有,吃了可就没了。 若黎春儿再想吃,王之初还真拿不出来。 “你看那儿,有大队人马过来了。” 黎春儿正在洗菜呢,突然注意到了街头赶来的大批队伍,眯着眼睛认真打量,眼睛道,“好像是宋长君,宋长君带着大队人马过来了。” “什么?” 王之初赶快冲来,站在门前眺望。 来者确实是宋长君! 在他的身后还有三十来人,一个个怒气冲天的,想必是来找王之初报仇。 “我回家一趟!” 王之初都来不及拿起雨伞,拔步就要返回农场。 突然想到了什么,扭头看着黎春儿,问道,“你要不要一起?” 王之初担心自己和黎春儿走得近,从而宋长君会牵连报复她。 “不了,我只是个” 许知乎心有余悸的摸摸胸口,就这么和赤姐儿面面相觑,老实说真的蛮尴尬的,半个时辰前还在打打杀杀,半个小时后居然已经围在一起吃饭,这算是相爱相杀吗? 无语了很久,赤姐儿终于有点承受不住,忍不住轻咳一声:“那个谁,你从哪来的?” 被她这么一提醒,许知乎倒是想起正事,一边夹了颗贡丸给她,一边满脸古怪的举手提问:“对了,我也有点事想问问你,请问……” 还没问呢,旁边的紫紫就满嘴都是羊肉,奶声奶气的抢着回答:“我知道,我知道,我姐姐名叫赤姐儿,家住东明山,今年五百二十六岁,平时最喜欢打扮得美美的等凯子送上门,超爱五花坊的胭脂水粉,胸大肤白貌美腿长,别看她好像很会勾引人,其实从来都没谈过……” “可恶啊,你都说什么呢?”赤姐儿整张脸都绯红一片,赶紧捂住紫紫的嘴。 第16章 变异豌豆射手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王之初,给我滚出来,别做缩头乌龟!” 宋长君长剑在手,高举半空。 似乎只要王之初一露头,他就有十足把握将其给一剑穿心。 “呦呦呦,我当时谁呢,这不是不知羞耻、脱光衣服的宋大少爷嘛。” 王之初贱兮兮的挑挑眉,问道,“谁给你的勇气又来找我麻烦,难道不怕我法宝了吗?” 说话间,王之初已经举起了酒瓶子。 “你……” 一提起这件事情,宋长君就气的不打一处来。 可看着王之初手里的酒瓶子,立马就怂了。 赶紧用手捂住嘴巴,不敢再往外蹦一个字。 这两天他也算是琢磨明白了,只要在王之初呼喊的时候,不去做回应,也就不会被吸进去。 扫了眼旁侧的众人,大声吆喝道:“都别愣着了,所有人给我瞄准一处攻击,我就不信破不了他的结界。” “乌金血剑!” “狂狼斩!” “火龙吟!” “赤炎斧!” 这群家伙早就饥渴难耐、蠢蠢欲动,随着宋长君的一声嘶吼,在胡辉冯的带领下全都蓄势待发。 密密麻麻、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武技、兵器朝着农场的大门尽数轰去。 站在大院里的王之初看的心惊肉跳,打心底有点儿担心结界招架不住如此密集、猛烈的攻击。 一开始还好,结界无动于衷,不痛不痒,将轰击而来的武技尽数吞噬,至于武器则全都反震。 随着时间的拖延,约莫过去二十分钟后,王之初可以清楚的看到有一道道的盈盈白光时隐时现,陆陆续续的向着大门处的结界汇聚而去。 或许是感受到了那处正在遭受猛烈攻击,结界很聪明的重点防御那一处。 “奶奶的,不能无动于衷啦!” 二十分钟不间断的施展武技,对体内的灵力也是极大地消耗。 王之初看到宋长君带来的那些人其中一部分明显已经有了虚脱、疲惫的迹象,立刻选择动手。 从腰间拔出左轮,大喝一声,“加特林,给我变!” 似乎是变异越大的武器,消耗的时间越长。 一直在王之初眼巴巴的盯着左轮手枪看了一分钟后,一道白光划过,这才开始慢悠悠的转变。 又过去一分钟后,终于才变异成型。 加特林可是机枪中的霸主,虽然体型大,有点儿笨重,显得有些累赘,但射速普遍可以达到每分钟每管1000发以上,根本没有人可以的扛得住加特林的一梭子。 哒哒哒! 王之初还没来得及发射子弹,就听到一阵阵子弹破风的声音。 扭头望去,目瞪口呆。 只见院前菜园里种植的那一排豌豆竟然变异成了豌豆射手。 没错,就是《植物大战僵尸》中的豌豆射手! 有的已经完全变异成功,正在主动的发射子弹射击外面攻击的宋长君等人。 有的变异到一半,不甘示弱的晃动着身体。 有的刚开始变异,王之初也正好目睹变异的整个过程。 只见一层白光在这些豌豆上以此闪过,变异也就由此开始。 先是最下面,竟然长出了好几片硕大的叶子。 紧接着根茎,一点点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更粗更大更高。 紧接着顶端的豌豆也开始慢慢的变大,在变大到一定程度后随之就转换为长着眼睛,嘴巴可以发射子弹的脑袋。 之前体型稍微小一点的豌豆,只变异成了最普通的豌豆。 稍微大一点的,则变成了双重射手、三重射手。 体型最大的变异成了长着五颗脑袋的豌豆荚,这只是少数,只有三四颗而已。 除此以外,还有寒冰射手、火焰射手、双向射手、机枪射手、原始射手。 这些另类的也只是少数,总共也没有超过十颗。 “我滴乖乖,你们怎么不早变异!” 王之初完完全全的惊呆了,都忘记了手里还提着加特林。 他大致数了一下,一共变异出了二十七颗豌豆射手。 也就是说,每秒钟至少都有三十颗子弹发起攻击。 外面的这群人若没有灵力来护体,恐怕连一轮都撑不过。 哒哒哒! 豌豆射手还在持续不断的攻击,对外面的这群敌人毫不留情。 宋长君等人可就惨了,他们有的人已经耗光了体内的灵力,根本无法进行防御,再加上没有时间来躲闪,当场就被射死。 子弹遍布全身多处,完完全全被射成了筛子。 在那一瞬间,有四人倒在了血泊之中。 其余人或多或少也已经中弹,最惨的胳膊要么着了火,要么大腿被冰冻住,短时间内无法动弹。 “这特么到底是什么东西,看上去像妖兽,可明明就是植物!” 宋长君也懵逼了。 顾不上其他的,朝着四处躲闪。 胡辉冯紧盯着王之初院子里的豌豆射手,道:“植物想要拥有意识,至少都得达到妖王境界。 这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想必跟之前一样,是某种法宝!” 妖兽的等级划分为妖师、妖灵、妖宗、妖王、妖尊、妖圣、妖皇、妖帝、妖神,分别与人类的九大等级相对应。 不过妖兽修炼的环境相对来说比较艰难,再加上自身身体强度要强于人类,同等级的妖兽一般来说要比人类强。 “没想到这家伙的宝贝这么多,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宋长君看着不断有人倒下,心里在滴血。 这一次他是瞒着父亲偷偷带了一批人前来报仇,本想趁着下雨天气将王之初彻底斩杀,没想到竟然这么棘手。 若死伤太多,再加上之前城里传的luo照事件,非得被父亲惩罚不可。 “我也不清楚啊。” 胡辉冯年纪大,可他同样也没有遇到过这种诡异事情。 咧咧嘴道,“我现在比较怀疑的是这家伙这么多宝贝,背后不会真的有什么隐身高人吧。 这两天我也打听过了,他的这些宝贝很多人听都没听说过。” “妈的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 宋长君真的是不知该如何是好,心里头上万头草泥马奔驰而过。 半个小时前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一大队人马过来复仇,结果现在竟然被搞的如此狼狈不堪。 这要是传出去,他的脸面、乃至是整个宋家的脸面将彻底丢光。 就在这时,胡辉冯突然注意到了有家酒肆,道:“王之初好像跟这家酒肆里的老板娘关系不错,我们把老板娘劫持了,王之初一定就会从农场里出来。 没有了结界保护他,也没有那些法宝,我们想要弄死他这个普通人还不是轻轻松松!” 第17章 黎春儿受伤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黎春儿?劫持黎春儿?你开什么玩笑?” 宋长君连问三次的惊呼。 胡辉冯不解,问道:“少爷,有什么问题吗?” 在他的印象里,有家酒肆的老板娘只是个普通人,为什么不能劫持? 难道这个女人的背后同样有高人相助? “从我记事起,我父亲就特别给我叮嘱过,城里有个女人千万不要惹,那个人就是有家酒肆的老板娘黎春儿!” 宋长君想起了父亲的叮嘱,一点儿也不是开玩笑的,道,“要不然以这个女人的姿色,我早就祸害她上百次了。” “这个女人有什么特别之处?还是说她背后有什么高人保护?” 胡辉冯更加疑惑,脸上写着大大的问号。 “我也不知道,反正我问过其他三大家族的年轻一辈,他们的父母也都这么叮嘱过他们,甚至有父母提醒不要去刻意的调查黎春儿,哪怕是与之接触都不行! 我相信能够被四大家族的长辈都叮嘱的女人,就算是普通人,也一定不简单!” 宋长君扫了眼胡辉冯,道,“你才来我们宋家没多久,不了解这件事情很正常。”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胡辉冯是真没了注意,垂头丧气道,“这个王之初除了与黎春儿交好以外,在城里根本没有第二个朋友。 我们只能劫持黎春儿来进行威胁,别无他发,也找不来第二个人。” 宋长君满脸惆怅,看着越来越多的族人中弹,无奈之下只能长叹一口气,大喝道:“胡辉冯,去给我把黎春儿抓来!快快快!!!” 为了避免更多族人的死亡,头脑发热的宋长君只能冒险一试。 不管黎春儿是不是有高人在保护,至少她目前只是个普通人,根本没什么好怕的。 更何况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保护黎春儿的高人还不知道活着不活着。 就算活着,也不知道住不住在长安城,根本无法及时来保护黎春儿。 胡辉冯的办事效率很快,不到三分钟,就把黎春儿给强行抓了过来。 黎春儿奋力的挣扎,可在一个藏武境武者的面前,她只能是案板上的鱼肉。 雨水打湿了黎春儿的衣服,让她看上去更加柔美。 咕噜! 在近距离看到黎春儿的第一眼,宋长君忍不住的就咽了口口水。 “你个王八蛋,你这么乱来一定会遭报应的!” 黎春儿被胡辉冯抓着胳膊,感到有些疼,急的边挣扎边臭骂着宋长君。 “哎呦我这暴脾气!” 宋长君本来就在气头上,这下更是气的也顾不了那么多,反手就是一巴掌。 狠狠的抽打在黎春儿的脸上,这一巴掌结结实实,再加上下手很重,当场就被抽出了一抹鲜血。 飙在了水泊中,与雨水混为一体,显得有些凄凉。 数万米之外的一处深山之中,一道欣长的黑影快速奔窜,在他身后不远处是一头发了疯的妖宗巅峰的妖兽——金刚猿! 金刚猿有两米高,身体坚硬的宛如磐石,单是站在那里,就像是一座小城墙,任凭你怎么攻击,短时间内都不会受伤。 它的皮肤是打造铠甲的最佳材料,一般刀剑很难将其砍破。 对于这个突然闯入自己地盘、且不间断挑衅自己的人类,金刚猿直接陷入暴走。 两只铁锤般的拳头拍打自己的胸脯,仰天长啸,发出愤怒的嘶吼,发泄着心中的怒火。 阳光照射而下,尖利的獠牙闪烁森森寒芒。 两支比自己脑袋都要粗大好几倍的胳膊纵情挥舞,宛如铁柱。 面对如此强劲暴虐的妖兽,黑影面沉如水,不慌不忙,借助身体相对比较小的优势,在森林里不停游走,避开了一次又一次的致命攻击。 十分钟过去了,别说是攻击到黑影,甚至连身都没能进的了的金刚猿变得越发暴躁。 四周的树木和来不及逃跑的妖兽纷纷遭殃。 木屑迸溅,尘土四起。 群鸟飞起,兽血四溅。 混乱不堪,宛如战场。 “吼!!!” 通体古铜色的金刚猿身体陡然暴涨,眨眼间就涨到了三米。 庞大身躯幕然双加站立而起,拳头不断地拍打胸膛。 无色无味无形的声波以它的嗓子眼为中心,朝着四面八方疯狂涌动。 实力稍微弱的妖兽在听到这道声波后,直接爆体而亡。 “不好!” 黑影暗叹一声,急忙用双手捂住耳朵。 也就是在这个瞬间,金刚猿将死死攥握的硕大拳头狠狠轰来。 刚刚停顿的身体猛地翻腾而起,试图避开金刚猿的拳头。 金刚猿哪里肯罢休,左手急忙就拍打而来。 眼睛一眯,已经弹跳半空的身体猛地发力,双脚狠狠点在了金刚猿左手手背上,顺势跳的更高。 一直跳的比金刚猿高出半米后,这才扭转身体的俯冲而下。 双拳雷霆出击,只取金刚猿的眼睛。 撑地、倒悬、旋转、轰击,转瞬之间快速完成。 干净利落!让人咋舌! 砰! 双拳结结实实的落在金刚猿的眼睛上! 金刚猿的身体防御力极强,几乎是没有弱点的,唯一脆弱的地方当属他的眼睛。 眼睛受创,金刚猿疼的双手不断揉搓眼睛,身体直接翻滚在地,肆无忌惮的翻滚着。 没有使用任何武技,就能搞定妖宗巅峰的金刚猿,可想而知此人的实力有多强。 身体轻巧落地,黑影站在不远处的树杈上,笑意浓浓的凝望着已经无法继续攻击的金刚猿。 嘴角勾起,左边脸颊露出一颗洁白的小虎牙,邪魅的道:“真是不经打,看来我得找一个妖王来练练手了!” 十分轻巧的跳在地上,正准备给予金刚猿最后一击。 就在这时,似乎是感应到什么的他猛地扭头,凝视着长安城所在的方向。 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缓缓开口:“女皇……被打了?长安城的那群山野刁民活腻了不成?” 黑影知道感应是不会出错的,接受现实的他决定立刻动身前往长安城。 扫了眼不远处还在翻滚的金刚猿,只能无奈叹道:“老祖,这玩意就交给你了……” 第18章 变异猪八戒(上)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在黑影站立的百米之外,一个漆黑色的长方形黑子静悄悄的躺在那里。 黑盒子有六十公分高,一米七的长度,上口要比低口要高一些。 黑盒子明显已经有些年头了,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木材打造的,总之遥遥望去,看上去已经有些残破、简陋,让人一瞬间觉得它是几十年前、甚至几百年前的东西。 即便烂的不修边幅,可依旧可以看到黑盒子上面写着的一个‘奠’字。 奠字为白色,模模糊糊。 棺材? 没错,就是棺材! 仔细打量,还可以看到在棺材的外面刻画着一些奇怪的纹路,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随着黑影轻轻的一声呼喊传来,棺材轻轻晃动了下。 咔嚓! 由内而外的打开了一条缝隙。 缝隙只有三四厘米长,透过这条缝隙,可以看到里面黑漆漆的一片,似乎什么也没有。 可就在金刚猿的眼睛稍微没那么疼了,准备缓缓站起来的刹那,一抹血色的红光陡然出现在缝隙里。 那是一个血红色的眼睛! 眼睛里好似在咕噜咕噜的冒着粘稠血液,充满着杀戮、暴躁等等各种不好的情绪。 但凡是注视到这个眼睛,都会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在晃动脑袋的时候,金刚猿一不小心看到了这个眼睛。 也就是在注视到的那一瞬间,像是中了魔似的,完完全全的丧失了意志,一步一步很是呆滞的朝着棺材缓缓走去。 在距离棺材一米处停了下来,紧接着…… 噗嗤!!! 三米高的身体轰然从里面爆开! 脑袋、脸蛋、胳膊、胸膛、小腹、大腿,总之身体的每一处的皮肤都在噼里啪啦的撕裂。 鲜血哗啦啦的流淌而出,很快就将黑色棺材给淹没。 而黑色棺材就像是黑洞似的,有多少东西都可以很快吸收。 不到五分钟时间,金刚猿爆出来的所有鲜血全都顺着那道小小的缝隙窜进了棺材之中,被那个血色眼睛给全部吸收。 地上除了一滩白骨和一堆烂肉,一滴鲜血也没有留下。 称得上是干干净净! 而之前的黑影不知何时已经跳到了棺材面前的一棵大树上,很个性的站在大树顶端,注视着这一切。 想要站立在大树顶端可是很不容易的,因为顶端的纸条很柔软,根本无法将人的身体支撑柱。 可黑衣就是站立住了! 像是一杆枪,一动不动! 一阵冷风吹过,除了衣服和头发轻飘飘的吹了起来外,身体没有受到影响,给人一种豪气干云的强烈感觉。 可想而知,他的实力、心境、身体等等是多么恐怖。 站在远处凝望,可以看到他的身材格外纤细,比女孩子都还要瘦。 一米八二的个子,再加上漆黑如墨的紧身衣裹在他的身上,把他衬托的好似骨瘦如柴一般。 脸上还裹着一个厚厚的黑色围巾,从暴露出来的脸蛋中可以看出来他的皮肤格外的白。 不是雪白、不是苍白,而是阴白! 没有一点儿的血色,像是死人似的!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抹粉抹多了,给人一种阴森、可怖的感觉。 眉毛浓厚,脸蛋还算是棱角,像是雕刻出来的。 奈何太过于惨白,让人觉得很是不舒服,让人忍不住流冷汗。 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或许是因为睫毛浓密漆黑,有或许是因为眼眶的凹陷,总之看不见他的眼珠子。 眼眶里面一片漆黑,就好像是一个无底洞。 这种感觉,像是在看两口深不见底的水井。 深不见底,有着只是一片漆黑和寂静。 虽然看不见眼珠子,但是狭长的睫毛却将他的一对眼睛衬托的极具邪意。 身处其中,就像是位于恐怖片之中! 大手一挥,不止从何处拿出来了一条长长的漆黑铁链。 向前迈出一步,从大树上笔直的降落而下。 随着地面剧烈的颤抖一下和两个脚印深深的浮现出来,黑影站在了棺材的面前。 铁链甩出,将黑色棺材缠绕起来。 用力一甩,就扛在了自己后背之上。 后背背口大棺材,怎么看怎么都觉得诡异! 黑影并没有感受到棺材有多重,十分轻盈的朝着长安城快速赶来。 此时此刻,已经劫持到黎春儿的宋长君格外嘚瑟。 将其护在自己身前,小心翼翼的来到农场大门前,极其嚣张的大声吆喝道:“来啊,想让她死的话就继续释放暗器啊!” “放开她!我只说一次!” 王之初脸色阴沉下来。 防止子弹伤害到黎春儿,立马将右手轻微抬起,一排排豌豆射手很是服从命令的立刻停了下来。 “哈哈哈,你现在还嚣张个屁,注意你的态度,还有说话的语气!” 宋长君一声冷哼。 他很不喜欢王之初用这种语气和自己说话,手中长剑猛地一划,狠狠的在黎春儿的右肩膀上划出一道七八厘米处的狰狞口子。 皮肤被撕裂,鲜血找到突破口似的,如同泉水般喷涌而出。 在雨水的冲刷下,黎春儿的上身很快被染红。 黎春儿疼的脸色煞白,浑身剧颤,凄厉的哀嚎道:“你这个混蛋,王八蛋,你会不得好死的!” “你……放开她!” 王之初一步跨向前,气的身体直哆嗦。 “放开她?可以,哈哈哈,不过你得先从农场里出来,而且什么东西都不能带!” 宋长君极为残忍,不负恶霸之名,趁人之危的大笑道,“不然的话,每过十秒钟我就在她的身上划一道口子。 现在我只是划她的肩膀,下一次我可就要划她的脸蛋了!” “别!我出来!” 王之初知道宋长君是个狠人,做的出这种丧心病狂的事情,毫不犹豫的妥协道。 反倒是黎春儿不乐意了,剧烈的摇晃着脑袋,道:“不要,不要出来,你出来就没命了!” 王之初递给黎春儿一个放心的眼神,将加特林放在地上,一步一步缓缓的走出农场。 就在他走出农场的那一瞬,宋长君递给胡辉冯一个眼神。 胡辉冯意会,带着几名族人快速冲到农场大门前,防止王之初趁机再次逃回去。 “哈哈哈,小子,你还是太单纯了!” 斩断王之初后路的宋长君忍不住的仰天大笑,话说到一半,长剑再次猛地在黎春儿身上一划。 第19章 变异猪八戒(下)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这一次,直接在黎春儿的左脸脸蛋上划出一道口子。 还顺势搅动了一下,都可以看到里面翻飞出来的血肉。 一把将还没叫喊出来的黎春儿推到一旁,甩动着沾有血迹的长剑,直指王之初,道:“哈哈哈哈,今天你们两个都别想活,给我杀!!!” “你激怒我了!” 王之初气的拳头紧握,都可以看到暴起的青筋。 看着破了相的黎春儿,内疚不已。 他知道脸蛋对于一个女孩来说多么重要,尤其是长得格外好看的女孩,一旦破了相,简直就是致命的打击。 正如他所想的那样,黎春儿此刻正瘫坐在地上,完完全全的呆滞。 一切来得太突然,她哪里能够想到自己引以为傲的脸蛋就被划破了。 右手无力的轻轻触碰脸颊伤口,看着很快被染红的手掌,大脑顿时空白。 整个世界刹那死寂,甚至连疼痛都感觉不到。 短暂的愣神过后,剧烈的疼痛以及难言的惊恐潮水般席卷全身。 “啊!” 凄厉惨叫骤然响起,如同受伤野兽在无尽的狂野无助嘶吼! 眼中浓浓的惊恐和后怕,娇弱身躯在地上剧烈颤抖。 绝望、惊恐,远远超过本身疼痛。 破相了? 这……这这这……这以后自己怎么见人啊! “宋长君,受死吧!” 黎春儿的凄厉惨叫深深的刺激着王之初,体内灵力运转,猛地大喝,“冰爆……” 最后一个决还没来得及喊出,耳畔就想起一声嘹亮的有些熟悉的呼喊:“哼哼哼,俺老猪来也!!!” 这道声音听上去有些憨厚,还有些搞笑。 声落,一道肥胖的身影极其生猛的从农场中窜出。 速度太快,力量太猛,出现的太突然,直接把堵塞在农场大门口的胡辉冯一行人给撞开。 肥胖身影停在王之初面前,还人性化的朝着王之初抛了个小眼睛。 定睛望去,赫然是王之初后院养的那头大肥猪! 王之初养的大肥猪是很普通的那种肉猪,有二百来斤。 这一刻,身体竟然剧烈的颤抖起来。 体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增长增大增胖,皮肤也在快速的向着黑色转换。 最为明显的当时它的嘴巴,竟然长出了两颗锋利的獠牙。 肉猪赫然变成了野猪! 体重翻倍,身高也增加了一米多。 本以为就此就结束了,谁成想大肥猪原地剧烈摇摆身体,众人直觉眼前一花,大肥猪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竟然是一个猪头人身的妖怪。 黑脸短毛,长喙大耳,脑后又有一溜鬃毛,身体粗糙怕人。 这不是猪八戒是谁?!!! 相比起经典电视剧的猪八戒,这个更为狰狞粗壮,看上去就很吓人。 “嘿嘿,衣服借俺老猪穿穿。” 猪八戒注意到了自己没穿衣服,硕大的巴掌朝着身旁的一名宋家族人拍去,轻轻松松就将他的衣服扯了下来,胡乱的披在身上。 “妖兽化人,妖王还是是妖尊,这怎么可能?这里怎么可能出现妖王?” 胡辉冯等人完完全全的惊呆了,眼珠子都要掉在地上。 像是被点了葵花点穴手似的,一动不动的楞在原地。 他们从来没有想过会在小小的长安城遇到妖王,要知道城外危害一方的冰甲蟒也仅仅只是刚突破妖王而已。 想要打败妖王,至少都得极武境的实力。 可这偏僻的长安城实力最强者也只不过藏武境巅峰而已。 在这一瞬间,在场所有人都意识到了一件事情:宋长君惹了不能惹的人! 宋长君摊上事了,宋家更是摊上大事了! 一旦这位妖王发怒,可以抬抬手指头就灭掉宋家。 “老猪?” 王之初艰难的咽了口吐沫,轻声呼唤着猪八戒。 现在他的心情是无比忐忑,感觉都要从体内跳出来。 他现在甚至都有些不敢去想自己院子里那颗树上会不会有蝉,万一变异成金蝉子唐僧呢? 还有院子里的石头,会不会蹦出来孙悟空? 后院那头老黄牛,是不是可以变异成牛魔王? 他不敢去想,担心自己实力太弱,这些大人物变异出来会不受自己控制、不听自己的话。 “主人,这群喽啰交给俺老猪就好,你安心看戏,记得给俺多准备些大西瓜,嘿嘿。” 猪八戒的语气对王之初倒是很尊敬,说话的时候也毕恭毕敬的,一下子就打消了王之初刚才的顾虑。 “西瓜要多少有多少,把这群王八蛋全给我灭了!” 本来王之初和宋长君就没多大仇,只是发生了点小摩擦,奈何这宋长君娇生惯养、嚣张跋扈惯了,接二连三的找王之初麻烦,甚至想杀了王之初,还破了黎春儿的相,让王之初彻彻底底的动了杀心。 “好嘞!瞧好了你嘞!” 猪八戒倒是爽快,大手轻轻拍了下光秃秃的肥胖肚子,大喊道,“九齿钉耙!来!” 九齿钉耙? 哪来的九齿钉耙? 虽说是猪八戒的兵器,但这个世界哪来他的兵器? 就在王之初疑惑的时候,就听到一道刺耳的破风声。 扭头望去,只见自己以前用来锄地的破烂耙子竟然从农场里窜出,砰的一声窜入到了猪八戒的怀里。 王之初破烂耙子的杆子是用木棍做的,耙头则是普通的铁打造的,还是集会的时候花二十块买的。 可就在耙子落入到猪八戒手里的那一瞬,耙子从下到上的开始发生变化。 耙子彻彻底底变为银白色,耙头也变得格外锋利,上面还可以一些漂亮的花纹。 九齿钉耙在手,猪八戒似乎变得更有自信,气质由内而外的都发生了变化。 “试试天河之水的厉害!” 猪八戒嘴巴大张,无尽的河水就源源不断的喷吐而出。 这些水似乎很有灵性,不去摧毁四周的房屋和黎春儿这些人,落地之后主动的朝着宋家众族人奔腾而去。 本来雨水就已经可以埋没脚掌了,经过猪八戒这么无休止的一吐。 三分钟不到,河水就已经可以淹没膝盖。 宋家众族人还在震惊,毫无防备的全部淹没其中。 一个个的在河水中奋力挣扎,哀嚎怒骂。 他们想要动用灵力来保护自己,奈何河水太湍急,一次次的把他们的脑袋拍打在河水里,根本就没有机会。 第20章 猪八戒吃人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猪八戒好歹也是掌管天河的天蓬元帅,只要是与水有关的,他都可以玩的炉火纯青。 天河之水肆意的拍打着宋家众族人,之前本就有族人已经中弹,此刻更是毫无还手之力,河水将伤口冲击的越来越大,鲜血也流的越来越多。 他们想要哀嚎,奈何喝水时不时的就能灌入嘴巴里。 眨眼的工夫,肚子就被灌的涨了起来,身体也变得越来越沉。 河水蔓延的高度也越来越深,根本没办法站立,脑袋也就只能被迫的淹没在河水之中。 被淹死的宋家众族人越来越多,如同死鱼一般在河水中无意识的飘荡。 王之初趁机将黎春儿抱起,快步冲入农场之中。 黎春儿还是有些呆滞,任由王之初抱着自己。 目光无神,很是木讷。 似乎已经灵魂出窍! “放心,我一定会想办法让你恢复的!” 王之初心里格外内疚,此刻也只能这样安慰着黎春儿。 听到外面的哀嚎声、叫骂声、怒吼声越来越小,王之初忍不住的扫了一眼。 宋长君带来的一行人基本上已经全部被淹死,根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他们或是承受不住河水的冲击,活生生的被淹死,或是伤口撕裂的越来越大而疼死,或是被河水冲撞到结实的墙壁上,被砸的遍体鳞伤而死。 唯独宋长君和胡辉冯的小命还挺长,还在河水之中苦苦坚持着。 “我去给你报仇,等我!” 王之初将黎春儿轻轻放在院子里的摇椅之上,深深吸了一口气,一头扎进了外面的河水之中。 河水已经有一人高,完全可以在里面游泳。 王之初从小就在村子附近的小河里摸鱼抓虾,水性早就被锻炼出来了。 潜入到河水中,神不知鬼不觉的逼急胡辉冯。 胡辉冯还在奋力的扑腾,他的武技都是火属性,正好被河水克制,现在根本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凭借肉体的强度在苦苦支撑。 王之初趁其不备,反手一抓。 扣住他的脚踝,用力将他往水里拉。 胡辉冯感受到有人在将自己往下拖,以为是自己缠住了什么东西,使劲的甩动下半身,想要将其摆脱。 王之初哪能将其放过,也开始用力的拉扯。 在不断拍打、涌动的河水助攻下,没有几分钟就将其拉到了河水之中。 掉入到河水里的胡辉冯看到了王之初,眉头一皱,眼睛一瞪,顿时气上心头,挥动乌金血剑果断劈砍而来。 两人就这样在水里面厮打起来,引得水花阵阵。 猪八戒注意到了王之初在水里,指挥着河水向着胡辉冯拍击。 一个浪头拍来,水性本就不好的胡辉冯直接被拍击在墙壁上。 “冰爆诀!给我去死吧!!” 王之初边在心里默念,边如游鱼似的冲来,右手结结实实的轰在胡辉冯胸口。 一股寒气从王之初的右手手心蔓延而出,钻入到了胡辉冯的体内。 心头狠狠一颤,胡辉冯脸色大变。 他清楚的感受到体内有一股冰冷的寒气传来,以胸口为中心,向着浑身每一处快速蔓延。 最先受到袭击的自然就是距离胸口最先进的心脏! 胡辉冯努力的想要用体内的火属性灵力来抵抗这股寒气,奈何寒气太过于强大,直接将火属性灵力给吞噬,顺势就冰冻了整个心脏。 心脏被冻结,胡辉冯当场死亡。 还不算完,寒气顺着胡辉冯体内的经脉继续向着全身席卷。 小腹、大腿、胳膊、脑袋,接连被冰冻,胡辉冯眼睛瞪大了眼珠子,满脸写着不可思议,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冰人,掉入到了河水之中。 那双眼睛似乎在说:原来你是个武者,你会武技! “爆!” 王之初闷哼一声,右手猛地攒握。 刚刚掉入到河水深处的胡辉冯轰的一声,由内而外的开始噼里啪啦的碎裂。 就像是体内肚子里塞了一个定时炸弹,整个人可以被炸得四分五裂。 而冰爆诀的威力要更加恐怖,胡辉冯直接被炸成了一寸大小的冰块。 且还在继续发生爆炸,最后彻彻底底的炸成粉末。 爆炸引得河水肆意迸溅,好在猪八戒及时将河水涌入到此处,掩盖了爆炸,也就没有人会注意到这里。 毁尸灭迹! 谁也不会知道是王之初干的! 配合王之初斩杀胡辉冯后,猪八戒注意到了所有的宋家族人基本已经被河水淹死,索性深吸一口气,将河水全部吸入到肚子里。 宋长君命大,经过这番折腾竟然还没死。 看着河水一点点减弱,吓得挣扎爬起、踉踉跄跄的就要逃走。 砰! 刚一转身,脑袋竟然撞击在了一面墙壁上。 皮肤破裂,鲜血都渗透了出来。 整个人更是直接被撞翻在地! 左手撑着身体缓缓站起,右手轻轻的抚摸着额头,宋长君骂骂咧咧道:“奶奶的,刚才这里可没有墙壁啊,这怎么回……” 话都没说完,嘴巴就不由自主的张到最大。 只见面前的墙壁在眨眼间竟然转变成了猪头人身的妖兽! 变化之术? 这头妖兽竟然还会变化! 宋长君频频倒吸凉气,今天他算是真真正正的见到了世面,也彻彻底底的被吓到了。 他感到自己被吓得心脏都要猝停了,身体哆哆嗦嗦的就向着后面本能的移动。 猪八戒岂能放走他,刚才将天河之水吸入到肚子里,就是为了单独留下他。 大手一抓,将其提到半空,看着浑身湿漉漉的王之初道:“主人,这盘菜怎么解决?” 在猪八戒的眼中,宋长君只是一盘菜。 王之初踏步走来,道:“当然不能这么轻易的放过他,容我想想。” “要不让俺老猪直接生吃了他!” 猪八戒脑袋一晃,转换成野猪的那种大脑袋,张开长有獠牙的狰狞大嘴,流着哈喇子就要宋长君的脑袋吞到肚子里。 “啊!!!!” 宋长君吓得竭嘶底里的大叫。 近距离的看着大猪头,尤其都可以看清楚猪嘴里的构造,被吓得身体都不能自己,然后…… 滴答! 滴答! 宋长君竟然尿了裤子! 本就湿了的裤子彻底湿透,黄色的液体从双腿之间流淌下来,还带着一股味道。 第21章 打不过,找家长 - 变异王座 - 鹦鹉爱上猫 “真恶心!俺老猪有洁癖!” 猪八戒被这股味道恶心到了,甩手就将宋长君给扔了出去。 也不知道是因为出手太重,还是宋长君真的被吓晕过去了,身体撞击在一旁墙壁上后,就没能醒过来。 恢复原来样貌,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问道,“主人,现在怎么办?” “简单!先卸掉他一条腿,我就不信他不醒!” 王之初可不是善茬,你不招惹他,他可以和蔼可亲、彬彬有礼,可你若惹怒他,他心里有不少坏点子来整你。 典型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笑意浓浓的走到宋长君面前,抬腿就要朝着宋长君踹去。 “主人,这种体力活让俺老猪来,要踹哪条腿?” 猪八戒阻止王之初,大大咧咧的道。 “当然是第三条腿!” “嘿嘿!” 猪八戒露出一个男人都懂的坏坏笑容。 高举九齿钉耙,瞄准宋长君的第三条腿就要落下。 一脚踹下去,说不定还能治愈康复。 九齿钉耙可以直接将其给切下来,这辈子都别想再成为男人。 “不要不要!” 宋长君可以感受到裆部有一股寒风袭来,急忙站起来。 跳到一旁,都不觉得裤子脏,就用双手捂在双腿之间。 “还挺能装,吃俺老猪一耙!” 猪八戒的九齿钉耙并没有就此停止,继续向着宋长君席卷而去。 眼瞅着九齿钉耙就要碰到宋长君,距离他的裆部只剩下了半米,就在这时…… “小友,可否饶我孙儿一命,我宋天禧自当欠你一个人情,无数好礼也会尽快送上!” 宋家方向,高空之中,突然发出一声略显苍老的呼喊。 什么??? 长安城远处的人们都被吓到了,骇然望去。 近距离早就被吓坏的人们也都纷纷将窗户打开一条缝隙,悄悄的看向宋家方向。 在那里,可以清楚的看到有一股狂暴的火云猛然间窜入到高空,接着由宋家高空向着四周铺天盖地的暴涌而去。 整个长安城都笼罩在这股火云的威压之下,天地之间的温度急剧升温。 大雨猝然停止,有些还飘在半空、没来得及掉入地面的水滴直接被蒸发成空气。 “我滴个老天,宋家老祖竟然都被炸出来,上次见到他都还是在两年前!” “宋家老祖可是货真价实的藏武境九重天武者!” “这下看头了,也不知道宋家老祖能不能打的过这头猪妖妖王!” 长安城的人们用又惊喜又畏惧的目光凝望着那朵堪称恐怖的高温火云。 宋天禧年轻的时候当过兵,性格桀骜不驯,因此有着狂徒之名。 发起狠来,连城主都要畏让三分。 众人议论纷纷,心生忌惮,一些人果断选择退回到房子里,唯恐打起来波及到自己。 在众人的惊愕目光注视下,一道红衫老者在火云的包裹中来到了王之初的头顶。 负手而立,虎虎生风。 目光如炬,凝视着下方的两人一妖。 道:“我宋天禧愿意与小友结交,只求小友绕我孙儿一命!” “爷爷,救我救我……” “闭嘴!” 在实力等级的威压之下,王之初多多少少有点儿压力。 不过他特别不喜欢对方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宋长君像是找到救命稻草似的一开口哀求,王之初心中的火焰就更加浓烈,抬腿就是一脚。 一脚踹中宋长君的小腹上,将其踹倒在地。 “你……” 宋天禧出了名的护犊子,哪能容忍别人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欺负自己的孙子。 可他是真心畏惧猪八戒,根本不清楚猪八戒的事情,自然不敢轻易出手。 刚吐出一个字,更是硬生生的将其余的全部咽到肚子里。 王之初伸手一挥,躺在农场大院里的加特林像是得到了某种呼唤,嗖的就窜到了他的手上。 古董猎枪变异的可以随意变化成各种枪械,更会听从王之初的呼喊。 加特林在手,王之初果断瞄准宋长君。 咧开嘴,冲着宋天禧微微一笑,道:“首先呢,我对你微笑,纯粹是见你年纪大,尊重长辈,本能的出于礼貌。 其次呢,我对你仅仅也只是礼貌,你要搞清楚情况,现在是你的孙子在我手里,想要求情,还请你端正态度,给我下来,站在我的面前客客气气的说话,拿出应该有的诚恳态度,别给我倚老卖老、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第三点,你的人情值几个钱?与你结交,就想让我放掉宋长君这个王八蛋,凭什么?就凭你年纪大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更不能放了,我的这位老猪可是活了几百年了。还有,你觉得我像是缺礼物的人吗? 第四点,我这人向来恩怨分明,我可以饶他一命,可他怎么欺辱我和我朋友的,我要十倍还回去,如果到时候他可以撑住不死,你就可以把他活着带回去。 让我给你算算啊,他派了蝎子佣兵团的三名藏武境武者暗杀我,还带了好些人两次堵我的家,还使用武技和武器展开了激烈的轰击,更重要的是伤害了我的朋友。 我也是讲道理的人,就不搞的那么麻烦了,你直接让我射他一百枪,只要他不死,大可以把他带走。 第五点,如果你觉得我说的不合理,现在就可以走人,不送。 当然,你若想要留下来欣赏我射他一把枪的壮举,我也不介意。 最后提醒你一句,这只是我们小孩子之间的恩怨,你个老头子若非要横插一脚,恐怕会影响你的名声啊。 打不过就让家长来帮忙,万一家长还没帮到,这要是传出去……滋滋滋……” 威武! 霸气! 猪八戒不由的看了王之初几眼,暗暗折服,这话说得,一套一套的,还满满的嘲讽。 要是换做心态不好的人,恐怕早就气的吐血了。 连远处在偷偷观战的人们都被这话给说的一愣一愣的,不自主的悄悄念叨了几句。 他们还是第一次见到敢这么怼宋天赐的,一个个的打心底佩服着王之初,有一些更是偷偷冲着王之初竖起大拇指。 说完之后,王之初扣下加特林的扳机,朝着宋长君就要展开接连不断的疯狂扫射。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