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你的事,我的事(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原来你也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王文竹一开口,就觉得自己这第一句话说得重了。 半夜一点,王文竹坐在客厅的沙发里,一根一根地抽着烟。他耐着性子等林如绮回来,并不是为了给她这样一句评语。 林如绮已经不是第一次晚归了。 这次,他等了她一夜。 从窗户里,他亲眼看到一个男的和她一起,他们并肩沿着小区的路向这边走,他一路护送她直到单元楼下。 王文竹今天的心情很烦闷。方事务所的一件紧急案子到现在还没找出头绪,偏偏美莲的电话一直追来,问他女儿如绮到底去了哪里。他已经吃过一颗止痛药,药效不甚明显,他仍旧感到神经发麻,头痛不已。 “如果你是我亲生的,可能我早就把你从窗户扔出去了。”王文竹的太阳穴一跳,又讲出一句重话。 为什么是今天?今天他真的不适宜谈话。 “算了,你去睡觉吧,以我的身份,说你也不合适。”王文竹向前探了探身,把手里的烟头在烟灰缸里摁灭。 王文竹和林如绮是继父和继女的关系。 一年前,王文竹顶着外界各种猜测和不看好,娶了林如绮的母亲方美莲,开始了这段女大男小的异地婚姻。 两个人的相识,在王文竹看来就像一段奇遇。 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和方美莲所在的咨询公司,一直有业务上的往来。对于这个以严厉苛刻出了名的部门女主管,他早就就有所耳闻,直到四年前的那次出差拜访,两人才算真正见了面。 方美莲比王文竹大八岁,工作认真强干,多年前离了婚,独自带着个当时已经15岁的女儿。但他没想到的是,工作中一丝不苟的的方美莲,同时还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她面容姣好、谈吐机智、风韵从容,令他第一次见面就暗暗对她留了心思,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辛苦追逐,两地奔波。 至于方美莲的女儿林如绮,他之前并没有见过。 周围人都说那女孩像极了方美莲:秀丽,坚强,聪颖,成绩在学校数一数二,课余爱好也没耽误。而方美莲爱极了林如绮,不是那种对自己孩子没边没底的宠爱,而是殷切的期望,严格的要求。 王文竹对方美莲苦苦追求,方美莲对王文竹的锲而不舍也动了心,但她说不愿意让任何额外的事情干扰到女儿念书的心思,因此她和王文竹约定好,等女儿考上大学之后,再公开两人的感情。 他们就这么谈了两三年的地下恋情。 林如绮高考结束的第二天,王文竹和方美莲如约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领完证的当天,方美莲带王文竹回家里吃饭。 面对忽然隔空蹦出来的这个男人,舅舅和小姨都觉得不大靠谱,等王文竹人不在跟前的时候,小姨操着方言说:“他这样子看起来才三十几岁吧,还没结过婚,也没生过孩子,姐,这男的能靠得住吗?” 第一章 你的事,我的事(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当时已经十八岁的林如绮,表现得却十分令人惊喜。 她平平静静地接受了这件事,还劝服大家说:“我妈已经四十二岁了,以前的日子不论过得怎样,以后的日子幸福快乐多一天,那就是赚多一天,我们为什么要去阻拦呢?” 也许是天意安排,林如绮考上的那所重点大学恰好就在王文竹居住的那座城市,离他的住处也只有四个公交站的距离。于是,在林如绮大学期间照顾她的责任,自然而然地落到了王文竹身上。 心思缜密的方美莲更是给女儿办理了走读手续,要求女儿就住在王文竹家里,一方面通过老公来获悉女儿大学期间的一举一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女儿来防止老公在异地节外生枝――方美莲的前夫就有过外遇,她不能不对这个提防小心。 “如绮还小,懂事是懂事的,就是涉世未深。这孩子的亲生父亲太混账,我没能给她一个完整的家庭,心里一直觉得对不起她。文竹,既然你同我结婚了,那她也就是你的女儿,你替我看着她些,别让她乱交朋友。”方美莲说。 王文竹答应了。 方美莲是王文竹的第一次婚姻。他没有生过孩子,也不打算再生。单身汉的日子过得太久,他觉着有个白捡的女儿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何况这女儿还被夸得那么优质。 后来他知道,这些优质都是确实的。但他也同时知道了,原来一个女孩子尽管再美些、再坚强些、再聪颖些,尽管念的书再多些,也还是阻拦不了她成为一个问题女儿。 而出色的容貌和资质,往往更令人为她担心。 她的晚归,即使是刚出现不久的,即使也没有晚到彻夜不归的程度,但好几次方美莲来电话的时候林如绮不在家,已经够让王文竹伤脑筋了。 “你可以说我。你有什么话就对我说好了。”林如绮找了张椅子,在茶几边坐下,等待王文竹发话。 “你要我说的话,我就问你,这些天晚上你都去哪了?”王文竹努力让自己平静一些。 林如绮默不做声,只是看着他。 王文竹从她的眼睛里,读不出丝毫做错了事一般的胆怯或羞愧。 “你知道你妈妈给我打了多少电话,我们为你的事有多着急吗?”他又点燃了一根烟。 王文竹从学生时代就开始抽烟。后来他工作了,随着事业上的压力越来越大,他的烟瘾也越来越重,到现在基本是一天两包的量。他也尝试过戒,可这种从少年时代就发迹起来的烟瘾,貌似是最难根除的。尤其夸张的一次,林如绮给他买了包六十根大包装的什锦棒棒糖,说都是嘴吮来吃的东西,让他想抽烟了就剥一个吃。他剥了一个又一个,半天不到就吃光了,甜得舌头肿大,味觉麻木。看来,无论多少棒棒糖,无论是水果口味还是牛奶口味,都打消不了他对一根烟卷儿的极大热望。 两者之间根本就不能相互代替嘛!就像你要一个二十岁的姑娘,能拿两个十岁的女娃凑合吗? 见王文竹又拿打火机点烟,林如绮赶紧把身上运动帽衫的领子拉起来,围住口鼻。 这是她对待二手烟的惯用动作。同在一个屋檐下住了一年多,她了解王文竹的烟瘾,却从没明摆着要求他停止抽烟,只是用屏息、捂嘴、关门、开窗这一系列行为,努力把自己同他抽烟这件事情隔离开来。 她的意思很清楚:“你抽烟是你的事,不要干扰到我就好。” 第一章 你的事,我的事(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你的事,我的事。 王文竹不止一次地感觉到,他和这个女孩之间永远起不了家长里短的争执。她不评论他的事,他也不便评论她的。他们总是保持着一种客客气气的距离,这不像家人的距离。 而现在,因为方美莲的关系,她的事,变成了他的事。 “所以说,你现在生气,只是因为我妈妈总是把这个责任推给你,你觉得是我破坏了你们俩人之间的关系。”林如绮说。 “不,我们的关系还不是你能破坏的。”王文竹说。他对自己和方美莲之间的感情有信心。 “我没想破坏你们的关系。我若想破坏,几年前就开始破坏了。我只是想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林如绮说。 “你说说你到底喜欢做什么?”王文竹问。 林如绮不说话。 “如绮,今天我太累了,话可能说得带了情绪,”王文竹努力想使气氛缓和下来,“不管怎么说,至少你应该和你妈妈说明白,你是什么想法。” “我和她说不明白。只要我一开口,就会被她压下来。从小时候开始就是这样。”林如绮说。 王文竹知道这是实话。方美莲一向是个有主意的女人。 如果不是她有主意,也不会在和前夫分开之后,义无反顾地离开工作轻松的机关单位,跳槽去了一家私营公司,在毫无背景支持的情况下,火速升上了部门主管,而在和他交往之后,不久又坐稳了公司副总经理的位置。这对于年富力强的男人来说都是困难的,更何况她是个带着孩子的离了婚的女人? 也正是因为她有主意,她对女儿的教育一直不肯放松。如绮从小就遵循着妈妈给她制定的精英计划,除了正常的上课之外,她还要去各式各样的特长培训班,而她的房门两边,到现在还贴着“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帖子。 “即使她不听,你也应该说,把你的理由都摆出来,然后让她自己慢慢去想。现在最尴尬的人是我,我这个身份,夹在中间,不能帮你说话,也不能帮她说话。” “如果没有她和我和你的这种关系,你看我的做法也是不对的吧?”如绮问。 “可能以我们的年纪,理解不了你们这一代人的思维了。就我的观念来看,你这样做至少是很不沉稳的。”王文竹弹了弹烟灰,小心地挑选着自己的措词。他拿出了做律师养成的说话套路,他不直接地评论一个人或一件事对或是不对。 “这是你的真实想法吗?”林如绮目光炯炯。 “我的真实想法?我的真实想法就是,生活本来可以很简单,这些跟我本来都没有关系,而你们的事我也并不知情。”王文竹的头又开始痛了。 “嗯。我也觉得,什么都不知道,完全置身事外,才是你的真实想法。” “我只能装作不知道。可是从你这些做法和行为来看,你觉得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吗?”王文竹又摁灭了一支烟。 “你知道什么?”林如绮问。 “刚才送你回来的男孩是谁?我又不是傻子。”王文竹低沉地说。 “你当然不是傻子。我也不是。没有人是傻子。”林如绮说完这一句,起身回到自己的房间,轻轻带上了门。 第二章 逃跑,只是为了被找到(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没有人是傻子。”这句话李泽森对林如绮说的。 一个月前,周五下午的课被临时取消,林如绮便打算不坐公交车,一个人从学校慢慢步行回家去。 冷冰冰的冬季已经过去了,天气回暖,午后的阳光很暖和,林如绮把外套解下来塞进背包里,只穿一件衬衣,眯起眼睛,闲闲张望街边林立的店招。 玻璃橱窗里的一幅画,忽然吸引住她的目光。 那是很大的一幅油画,有林如绮人半个人那么高,镶嵌在美丽的古铜色旋纹画框里。画面中,饱满的金色的光,从一架天棚中间的煤气灯里流泻出来,映黄了天棚,映黄了墙壁。离煤气灯越远的地方,金色也就越淡,一直淡到没有了颜色,就过渡到幽蓝的夜晚里去。夜空中,青白色的星星紧紧挨着,夸耀似的闪着光,像花朵和宝石点缀在绸缎上。 林如绮认得这幅画。这是梵高的名作,《夜间的咖啡店》。 她知道,画的原作收应该藏在耶鲁大学的艺术走廊里,这一副虽然是仿制品,却仿得精致漂亮,层次分明。 林如绮本来就不在意画的真假。她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一个梦想。 也许这是很多读过些书的年轻女孩子都曾做过的梦。 林如绮想拥有一家露天的咖啡店。在她的咖啡店里,卖亲手烤制的咖啡豆,还有用那些咖啡豆现磨的咖啡,还有点缀着奶油玫瑰花的手工蛋糕。店里有透亮的玻璃小圆桌,和藤草编制的圈椅,一定要设有几排书架,所有的靠垫和抱枕,一定要是棉布或者亚麻的面料。客人来的时候,就可以坐在宽大的藤椅里面,腰上垫着亚麻小方枕,舒舒服服的,随意翻翻书,享受午后的阳光。 或者是兼营咖啡奶茶和手工小点心的书店? 又或者是配送果篮和蛋糕的花屋? 林如绮觉得,无论哪一种都好,只要能让她逃离现在的生活。 林如绮不喜欢现实生活。在现实的生活里,不论咖啡店,蛋糕房,或是小花屋,都只是遥远的幻想,永远都不可能实现。 在方美莲的精英教育计划下,女儿可能成为政坛的铁娘子,商界的女强人,又或者是大牌的科学家,文学家,律师,建筑师……无论如何,她绝不可能守着一家小店,腰上系着花边围裙,绕着烤箱忙这忙那,做些中学毕业的女孩子都能做的工作。 决定报考专业的时候,林如绮想选新闻系,方美莲思索了一番,觉得将来的大记者似乎也是个漂亮的名头,便没有怎样反对。 方美莲不知道林如绮心里的想法,如果知道,她断然不会同意。 如果有了记者的身份,林如绮就随时有十分正当的理由,跑去很远的地方。 至于哪里是很远的地方,她设想过很多。 看战地纪实的时候,她设想伊拉克的战火,一颗子弹从脸颊擦过,可是她只在军训的时候摸过枪,现在还留着当时教官的送给她的子弹铜壳子。 看沙漠游记的时候,她就设想她开着吉普车,一路奔往撒哈拉深处,寻找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可是她只在动物园里见过真的骆驼。 看动物世界的时候,她就设想在亚马逊原始森林里过夜的情形,也许会碰到什么奇怪的小兽?可是她养过的唯一一只小京巴狗,高中的时候已经被妈妈送了人,以“玩狗耽误学习”为理由。 第二章 逃跑,只是为了被找到(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林如绮读过好些书,却没有什么机会出去旅游。 她也不喜欢那种走马观花的游览,不喜欢被导游带到这里又领到那里。她从来没有在家乡以外的城市生活过。就连大学,也因王文竹的监护而失掉了自由。 只要能出走,别的事情她都不太介意。 “喜欢什么,进来看看?” 林如绮正望着画出神,耳边响起一把温和的男声。 林如绮扭过头来,看到一个男人推开画店的玻璃门,从橱窗后面走出来。 他身材瘦削,五官清秀,面容白净,身上穿一件深蓝的亚麻衬衫,衬衫袖子起来,手腕上空空的,什么装饰物都没有,袖口还残留着没洗干净的油彩的痕迹。他留了一把齐肩的长发,向后梳着,在脑后低低地扎成个马尾,露出光光的额头。林如绮看见他的一边耳朵上钉着一只翅膀形状的银色耳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另一只耳朵却没有。 这是一个很漂亮的男人。一种看不出年纪的漂亮。说他是二十几岁,三十几岁,甚至四十几岁,好像都是适合的。 林如绮对漂亮的男人有种天然的防范。这种男人大多对漂亮有一种自知,所以处处要女人宠着他。 她的生父林俊毅,方美莲的前夫,就曾经是个漂亮的男人。 “梵高最近有点退流行,我正准备取它下来,换上另外一幅。”那男人走到林如绮身边,和她并排站着,也面朝着橱窗里咖啡店的画。 “为什么呢?”林如绮不由得脱口而出,转念又觉得这句话未免有些小孩子气,不禁涨红了脸。 林如绮不愿意被眼前的这个男人看作小孩子。 “艺术的事情,没那么多为什么。昨天流行印象派,今天流行后现代,明天就可能流行复古的东西,十年前时兴过又被丢弃掉的,今天还可能时兴回来。变化是很平常的事。就像时装一样,多一块布少一块布,遮住胸脯还是露出大腿,这个颜色那个颜色,总是兜来转去,从来没有见它消停过。如果你非要问为什么要这样,想必那设计师也只能含含糊糊,他自己也说不出。”那男人对林如绮并没有轻视的意思,而是很认真地为她解释。 “总是跟着潮流走,买回来一堆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的东西,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傻?”林如绮说。 “没有人是傻子。”男人说,“人们买回去的,都是自己的需要。不一定是需要这件衣服、这幅画的本身,而是需要一种感觉。人们需要感觉到自己属于某一个群类,人们都害怕自己在人潮中走失掉。” “我就没有感到自己属于什么群类。”林如绮说。 “一定有,只是你自己还没有找到,或者是你还没有被找到。”男人肯定地说。 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属于哪里,为什么还时刻想要跑掉?她一时理不清心里的想法。 难道说,逃跑,只是为了被找到? 她好像有一点明白。 第二章 逃跑,只是为了被找到(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你说的我愿意相信。可是不管现在流行什么,我都知道自己喜欢什么东西。我还是很喜欢这幅画。”她说。 “我也喜欢。这是我临摹得最用心的一幅作品。”男人说。 “这是你自己画的?”林如绮其实并不感到吃惊。 “嗯。画这个费了很长时间。你知道画里的是什么地方?”男人问。 林如绮摇摇头。 “这是一个叫做阿尔勒的小镇,在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你一定知道普罗旺斯的薰衣草,却不知道还有这间咖啡馆。我有特意找实地的照片来看,那的确是个很美的地方,梵高愿意在那里待了这么久时间,我能想象得出。” “画着画的时候,会不会忽然很想到那个地方,亲眼去看一看?”林如绮问。 “你看,我偷偷往里头加了一个人物。”男人不回答,只是指向画里的一角。 他的手指修长而匀净,骨节纤细,弹钢琴或者握画笔都一定是很好看的。 林如绮自己的手指就不行,短短的,小小的,看上去像十二三岁孩子的手,所以她一直很羡慕像他这样拥有一双长手的人。 她看他手指向的地方,那是丁棚下边的一张小圆桌,和旁的小圆桌并无二致,桌旁坐了一个男人,五官也和其他人物一样被虚化掉,只能看出一把马尾,身形瘦削修长。 “那是你自己对不对?”林如绮欢喜地叫起来。 “哈哈,你真聪明。”男人摸摸后脑勺,愉快地笑道:“反正大多来看画的人对原作都只是一知半解,从来没有人看出这里多了一个闲人。” “夜里去咖啡店逛的本来都是闲人,只有闲人才能进入这张画。”林如绮说。 “可是入画的人,并不知道自己成了画中的风景。” “只有你知道。但是,”林如绮狡黠地说,“你告诉了我,我就可以告诉别的人。” “油画就是这点好玩,可以往里头加上点什么,要是哪里不满意了,还可以用一种特别的媒介剂洗去,或者干透之后拿别的颜色盖掉。就这样反复修改,颜色层层覆盖,常常能达到一种奇妙的效果。这种效果是很难复制的。” “好吧,我出卖不了你。我的西洋画只勉强学到炭笔素描而已。”林如绮老实说。 素描是她在方美莲的安排下学习的特长之一。后来因为时间冲突,被奥数班挤掉了。 “不要紧,我可以教你。” “真的吗?”林如绮有点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周末店里客人多,恐怕会招呼不到,平常的时间都欢迎你来玩。”男人递上一张名片,热忱地说。 名片上印着星夜的图案,繁星卷成漩涡,在幽蓝的夜里漂流,好像天空中扬起的波浪。 也许海洋和星空,本来就是一样。 “灵犀画廊,李泽森。”林如绮念道,“原来是李老板。” “千万不要这么称呼,画画的人最恨别人叫他老板的。”李泽森连连摆手道,“叫我阿森就好。” “好的,阿森。”林如绮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可亲起来,“我叫林如绮,如果的如,绮丽的绮。” “很高兴认识你。”阿森伸出手来。 “我也是。”林如绮握住那只手,摇了一摇。 “你的手真小。”阿森说。 林如绮不好意思地笑了。 阿森的手是细腻温暖的。 握手是大人的动作。 林如绮觉得很快乐。 第三章 快乐算什么(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在一千公里外的另一座城市,方美莲坐在宽敞明亮的私人办公室里。 她面朝着办公室里那扇宽阔的高层落地窗,窗外是钢筋水泥的都市丛林。 这是一个竞争的社会,能坐到这个楼层的人都十分不易,但方美莲觉得很不快乐。 她经历过很艰难的时期,她的成长史就是一篇都市白领的奋斗史。现在的她,已经有能力把每天棘手的事情处理得漂漂亮亮,工作上的一切越来越得心应手,但她自己越来越难以快乐。 小时候的快乐,对方美莲来说,似乎是理所当然的。 她从小在乡镇长大,爸爸有些文化,是厂里的处级干部,面上严厉,但内心慈软。 妈妈是勤勤恳恳的务农妇女,大字不识一个,却凭着丰富的日常经验,照顾着一家人的饮食起居。 她还有一个哥哥,长她七岁,高中毕业进了和爸爸同一家厂里,做了文职。没两年又结了婚,娶了厂里老技工的女儿,两家挨得很近,常有往来。嫂子脾气温顺,对方美莲就像对自己的妹妹一样看待。 方美莲是家里的小女儿,乖巧聪明,招人疼爱。 那年她十八岁,正是花朵一般的年纪,乡邻们都说她长得“洋气”。大眼睛,高鼻梁,皮肤跟城里人一般白嫩,又比城里人多出两朵血气的润泽,面颊上不沾胭脂也整天红扑扑的,像个熟透的大红苹果。 七十年代末,高考才恢复没两年,考大学这件事尽管艰难,却远远不是唯一体面的出路。乡镇上的人也有他们特殊的习气,一半似农村,一半似城镇,既有土地可以种,也有工厂单位可以进,因此都不怎么重视读书。高中毕业就算得了文化人,大可以出来做事,也可以正大光明地娶亲、结婚。 因此,从方美莲满十五六岁开始,便不断有提亲的人来登门。最近的一年,方美莲出落得愈发水灵,做媒的人更是三天两头来一拨,只恨没把门槛踩破。 早早地嫁做人妇,趁热乎劲儿生两个孩子,从此守着男人炕头过日子?这样的生活,方美莲不甘心。 她的心高高的,决计要走出生她养她的小乡镇,到城里去。 全镇只有一个中学,收容了镇里几百个学生。 方美莲那一届,她们学校就一个考上了大学。 那是方美莲邻班的一个男学生,瘦瘦的,小眼睛,矮个子,短平头,其貌不扬。他平日里不声不响,却在联欢会上和方美莲套过近乎,方美莲心高,便没有理他。但他的爸爸妈妈都是学校的老师,这算近水楼台。 后来听人说,那男学生大学毕了业,又接着念了研究生,后来分配去了大城市里某个好单位,现在已经成为那单位的一把手,经常上个地方新闻什么的,依旧是小眼睛和矮个子,身围却大了好几个圈,必定是营养过剩所致。 方美莲嫉妒人家。 但这是先天的优势,方美莲嫉妒不上。 第三章 快乐算什么(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发榜的那天,方美莲回家哭了一个晚上,哭累了,她抹干净最后一把眼泪,跑了出来,跟爸爸妈妈哥哥嫂嫂宣布说:“我要进城里去学会计。” 妈妈一听就哭了,爸爸沉默着使劲抽烟,哥哥嫂嫂都说不上话。 谁也拦不住方美莲。 进省城的火车一天一趟来回,绿皮车,硬座,顶着夏天的大太阳,载着满车皮人身上的酸臭气,两百公里的路程,晃晃悠悠开了大半天。 这是方美莲第一次独自离开家。 之前,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是二十里地以外的县城,是哥哥带她去的。 她记得县城人很多,商店也多,商店里卖的东西也多,不像他们乡镇里,做个棉袄不是白底蓝花就是蓝底白花,翻来覆去都是那两样,永远没得选。 省城里的人更多,穿得也时髦。 方美莲用心学习城里女孩的打扮、城里女孩的说话,和城里女孩的态度,花了老大功夫把伴随了十八年的乡音一一纠正,没两个月,从她身上已经全然看不出乡镇姑娘的影子。 就是在省城的财会学校里,她认识了她的第一任丈夫――后来又变成了她的前夫――林俊毅。 林俊毅是地地道道的城里男孩子,是方美莲他们班班主任的独子。林老师和林太太老来得子,又是个聪明俊秀的男孩子,因此从小对他溺爱非常,养成了林俊毅那种凡事概不上心的疏离态度。 也许,正是这种疏离和自我,反而容易对那些单纯的女孩子形成一种莫名的吸引。 再加上林俊毅小康的家境,高大的身材,俊朗的外表,还打得一手漂亮的篮球,理所当然地,他成为了那一届财会学校里最受欢迎的男生。 机缘巧合的,林俊毅和方美莲分在同一班。 他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脸像苹果一样自然红润的女孩。于是,他一反骄矜的常态,对方美莲展开了热烈追求。他对她千般体贴,万般迁就,他扪心自问,自己还从来不曾对第二个女生有过如此的钟情。 而那时候的方美莲,刚刚从小乡镇走出来,还没来得及见什么世面,一出来就碰到了这种阵势,她哪里抵挡得了? 在一个初来乍到的陌生城市,有个这样的人物出现,对你亲切,向你示好,夏天给你送西瓜,冬天帮你提暖壶,随时准备好一副肩膀在那里等你依靠,这本身就是一种诱惑。 很快的,他们确定了恋爱关系,成了旁人眼里金童玉女的一对,也让周围不少男生女生伤透了心。 林老师和林太太也十分喜欢方美莲这个女孩,觉得她热情,开朗,单纯,朴实,跟儿子从前那些花里胡哨的女朋友不同。 虽然美莲是从乡镇出来的,但是模样长得水灵,人也伶俐聪明,看不出身上有什么土气。最主要的是,自从俊毅这孩子和她交往以来,骄矜的性情收敛了许多。因此,两位老人对他们的事情也十分赞同。 第三章 快乐算什么(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财会学校是中专院校,但当时的社会刚刚开化,会计人才十分紧俏,只要是在学校里成绩稍微好一些的学生,省市级机关单位都抢着要。 等到方美莲和林俊毅的工作分别落妥,两家便开始张罗着结婚的事。 “美莲,婚姻是你自己的事情,爸爸妈妈都不会过分干涉你。那男孩子看样貌是挺好,就是性格看上去好像有些浮躁,将来日子久了,不知道会怎么样啊。”爸爸对方美莲说。 “浮躁”,年纪长些的人说起年轻人,最喜欢拣出这一点不是。 方美莲没怎么上心,只是含含糊糊地听过去,即使有一瞬间,心里闪过那么些疑惑,也即刻被热恋的巨大喜悦挤兑得没了踪影。 领本子,拍相片,发请帖,摆喜酒,两个人的新婚之夜,羞怯和疼痛过去后,原来还有这般的快乐。 分房子,落户口,意味着自己正正式式做了城里人,方美莲觉得生活彻底改变了。 这些改变,是经过她的努力,好不容易才得来的。 于是她总结出一个道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只有念书念得好,将来才能去好地方,有好工作,有高工资,有社会地位。 在她心里,高考那个坎儿,好像一直没能迈过去。 她自己已经没有机会了,但她的下一代有机会。 很快她就发现自己怀孕了,九月怀胎,生下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那女孩长了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厚厚的小嘟嘴儿,圆圆的苹果脸,活泼好动,也爱笑,模样和聪明都像极了方美莲;一对向外张着的耳朵,还有又高又宽的脚背,却是像林俊毅的。 林方两家都十分欢喜。林老师给女孩子取名叫做如绮,意指像丝绸一般娟好,霞光一样美丽。 如绮出生前,方美莲是单位领导跟前的红人儿。她一向工作勤恳,嘴儿又甜,深得上级的欣赏,也得同事的喜欢。 但自从要照顾这个小女儿,给方美莲原本得心应手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负担。好在有孩子的外婆从老家过来帮衬着,分担一些家务。 好不容易孩子长到了三岁,能上幼儿园托管了,方美莲这才腾出些时间来,弥补之前落下的工作。她好像是天生喜欢工作的,每天忙得不亦乐乎。 就是在这看似家庭事业两得意的时刻,她怎么也不肯相信这个偶然的发现:丈夫林俊毅有了外遇。 那段日子,大约是方美莲人生里最痛苦最纠结的时期。 外遇这个东西,不分古今中外,一直都在这个世界上重复发生,一点儿都不新鲜。区别只是,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它被人们以不同的眼光来看待。 九十年代初的中国,离婚绝对不能说是一件体面的事。尤其是在方美莲所在的机关单位,离了婚的女人,就跟五条腿的骡子一般引人侧目。这在好面子又要强的她看来,简直是不能忍受的。 开始的时候,她还努力默默隐忍,试图维持这段婚姻。然而丈夫早已心不在此。 第三章 快乐算什么(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那几年里,林俊毅经常深夜不归,脾气也越来越暴躁,喝醉了回家打老婆打孩子的事情屡次发生。那第三个女人也一直存在,也许从这一个换到了另一个,但从来没有彻底消失过。 在他们婚姻的第九年,也就是林如绮八岁的那一年,方美莲终于忍无可忍,提出了离婚。 “别的我什么都可以不管,孩子你不要和我争。”方美莲对林俊毅说。 当时中国的私有企业刚刚开始红火,人们对“股票”这个东西充满了不安的热情。方美莲婉拒了领导的挽留,辞去了公职,跳槽到一家私营投资咨询公司。她带着女儿,新租了房子,置办了几件简单却必须的家具,她想要一切重新开始。 十年间,她从小员工做到了组长,从组长做到了部门主管,从主管被提升到副总经理的位置。她存了足够的钱,买了一套属于自己的商品房,装修得豪华舒适。她学了驾照,买了新车,背起了国际奢华品牌的手提包。不知不觉,她已经从一个要强的女孩,成长为了一个干练的女人。 她给女儿制定的培养计划,一半是要女儿成功,另一半是要用女儿的成功来报复那个变了心的男人。 她工作很忙,应酬很多。其他同事的孩子,往往还是淘气的多。而如绮的学习成绩一直很好,没让她操过这方面的心。有一段时间,方美莲逢人就说,她都没有怎么管如绮,但如绮就是考上了,名牌大学的热门专业,好像也不是那么难考的嘛! “你要记得,男人是靠不住的,你只能靠自己。”这是她对女儿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然而,方美莲怎么也没想到,自己19岁的女儿会开始违背她。直到王文竹在电话里告诉他,如绮近一个月经常晚归,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方美莲觉得不太妙,她拨通了林如绮的手机,预备下一大通苦口婆心的说辞,却被女儿用几乎是叫喊的声音突然打断:“妈妈,你一直都让我干这个,干那个,不靠别人,要靠自己,但你从来都不关心我快不快乐!”然后便是嘟嘟嘟的忙音。 挂掉,再打,却怎么也没有人接听了。 方美莲有一种毕生的心愿和努力都被辜负的感觉。 快乐?快乐算什么?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只有站在了高处,俯瞰山下的风景,才有资格来讲快乐不快乐的事。就像她自己一样,十几年才从底层小职员坐到现在这个位置,辛辛苦苦,心思费尽,才算稍微舒了一口气。 你要快乐,那你不要念书,不要奋斗,不要念这个大学。你现在天天去快乐,以后只能去街边扫垃圾,以后看你怎么在社会上立足,怎么给自己和别人一个交代!方美莲憋了一肚子这般慷慨激昂的说辞。 人生就是一场交代,必须要用实际的东西来证明,自己比别人过得好。方美莲从不承认人应该为了那种低级的快乐而傻乎乎地活着。 就算别人可以,但她的女儿不能。 第四章 大男人,小女孩(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还不到一个月,能有这样的程度,真的很不错。”李泽森说。 他站在林如绮身后,弯腰打量她面前的画板。 二十多天前,他不过和这女孩客套了几句,没料想第二天,她真的背着行头跑了来,画板,纸笔,小刀,颜料,都是簇新的。 女孩脸上还是学生式的羞怯,她低着头,红着脸,试探着他问多少钱上一节课。 他笑着说不收现钱,但要帮我看店来抵学费。 她居然高兴地答应了。 从那以后,林如绮几乎天天来灵犀画廊,画具就固定地留在这里,也不带回去。有客人的时候,她帮着打招呼;没客人的时候,她就在店里画画。 渐渐的,她在店里待的时间越来越长。白天如果有课,她晚上也要来。 李泽森本来习惯于晚上作画,因此也并不在意。拧亮了长臂的伸缩罩灯,两个人分别守着一个角落,对住一块画板,构思着各自的明暗和颜色,不知不觉已经夜深,公交车都停了,李泽森就步行两公里送她回去。 学画不是一件纯靠努力就能做好的事儿。 但李泽森发现,如绮很聪明,学得很快,要害处稍微一点就能明白。 以前为了多赚些钱,李泽森也带过些学画的学生,其中也有女孩子。许多这个年纪的年轻女孩子,往往更热衷于时尚潮流,难于专心画画,还常常像麻雀一般叽叽喳喳,一张嘴便东拉西扯的说个没完。 甚至有几个女孩子,还对李泽森本人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她们打听他的经历,打听他的年纪,打听他喜欢怎样的女孩,曾经又有过几个女朋友。 但如绮并不像她们,她什么都不打听。 她的闲话并不多,这一点令李泽森觉得很自在。因为他自己也不是个善于寒暄的人,不愿意花太多时间议论别人的花边新闻。 他们都不怎么谈到自己的事。 因此,除了她是附近那所大学的学生,她家住在两公里外的那座新建小区里,除了她小时候在家长的胁迫下学过三个月的炭笔素描,别的事,他几乎都不知道。 但这一点并不妨碍他们天南地北地聊天。 他们聊最近出的一本新书,或者一个靠行为主义迅速蹿红的艺术家,聊一部年代久远的老电影,或者是某个没落流派领袖人物的悲惨生涯。 艺术上的那些事,林如绮并不是都了解,但她懂思辨,会倾听,时不时还能从她自己的角度,讲出些有意思的观点,启发了他自己的灵感。 除了这些之外,李泽森还不能不注意到,她是一个漂亮的女孩。 她的皮肤很白,但不是那种躲着太阳、毫无生气的白。她的白里还透着粉红,笑起来的时候,一张脸都是明亮的。 她的眼睛很大,但不是那种大而无当的大,她的大眼睛里还透着神采,时而快乐,时而沉静,时而神秘。 她的嘴唇很厚,但不是那种呆滞蠢笨的厚,她的厚嘴唇常常被她自己的小牙齿咬着,又常常冷不丁说出一些机敏的话来,给他意外的惊喜。 第四章 大男人,小女孩(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男人天生就是视觉至上的。 对于视觉主义的男人来说,女孩漂不漂亮就成为很重要的一件事,更何况这个男人还是自诩是名画家。 与生俱来的审美观和好奇心,让李泽森遇到一个女人,就想要把她整个儿都看得通透,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心。 精致得如同瓷娃娃一般的妆容,李泽森早些年就看得乏了,那种靠化妆品的层层堆叠而形成的艳丽,他并不以为就叫做漂亮。 林如绮的漂亮,在于灵动,在于不自知,在于带着人气儿,在于天然就有一种柔媚的态度,而这种柔媚又仿佛被什么东西层层包裹住,不轻易流露。偶然透露出一点儿,就像指尖在心弦上轻轻一拨,给人一种特别的触动。 因此,李泽森越来越喜欢、甚至享受这样的陪伴。 “我素描是有基础的呢,虽然好久不画了,拣起来总是不难的。”林如绮说着,脸上带着些粉红色的小骄傲。 她的声音是欢乐的,明明在告诉他,她很喜悦他夸奖她。 但她偏要装作不在意的样子,头也不回,眼睛只管瞄着画架前边竹篮里那个色彩鲜艳的石蜡苹果,两个手指翘起来,三个手指捉住橡皮,往画纸上轻轻蹭着,把多余的线条抹擦掉。 真是个孩子。李泽森心里暗暗笑道。 跟自己比起来,她不就是个孩子吗? 李泽森今年刚刚三十二岁。读书的时候,他神使鬼差地迷上了画画,从此一门心思,不能自拔,以至于其他功课一塌糊涂,糊涂得几乎荒废掉。因此,他考不上高等艺术学校,只好屈就下来,念了美专。 二十岁出头的时候,他毕业了,他这才发现赚钱的不易,光靠卖几张油画根本养活不了他自己。 为了生存,他进过广告公司,跑过杂志社,也混过电视台。他有天赋,也很努力,经过一番打拼,他设计的广告和封面开始在业界小有名气,越来越多的编辑和制作指定要他的作品。他的身价一再翻倍,终于有一天,他不再担心生存的问题,却发现自己内心始终没有放弃画画这件事。 他说的画画,不是那种快餐式的作画,不是那种为了包装一个明星或者产品所做的讨好式的作画,他的作画,是探索内心的艺术的作画。 于是,在三十岁的当口,他离开了那个他已经混得滚瓜烂熟的圈子。 他取出了所有的积蓄,开了这间“灵犀画廊”。 直到现在,他已经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十二年。 跟这样的自己相比,还在学校念书的林如绮,当然只能算是个孩子。 “今天我们不要画石蜡了,改作练习写生吧。”李泽森说。 他把静物台上的果篮撤下去,摆上一钵带土的盆栽。 盆里的一棵植物鲜活嫩绿,生气勃勃的叶丛里,一条长茎撑起五六个铃铛似的花骨朵儿,迫不及待地,最靠近根部的两个花骨朵已经绽开了金黄的花。 林如绮停下笔,疑惑地看着他。 第四章 大男人,小女孩(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一个熟客送来的,报答我替他修补好了一张受损的油画。”阿森说。 “这是什么花?好香!”林如绮耸了耸鼻子,深吸了一口气。 “有人管它叫鸢尾。不过我更喜欢它的另外一个名字――香雪兰。”阿森说。 “香字我明白,雪字就太牵强。”林如绮怀疑道,“雪是雪白的,这花明明就是黄色,而且现在它开放的季节也不是冬天,哪里有一点雪的意思?” “这里边是有故事的。”阿森说。 “哦?什么故事?”林如绮好奇道。 “相传很久以前,有一位荷兰的贵族小姐,同她深爱的情人一起在南非打猎,第一次看到了这种花,十分喜爱,便亲自采集了许多,命人带回欧洲。归途中,一些花朵不慎被风吹落到雪地上。因为花的幽香实在太浓郁,所以让一路的冰雪也感染上了它的香气,从此它就别人叫做‘香雪兰’。”阿森解释道。 “这故事真美。编它出来的人一定很浪漫。”林如绮说。 “编它出来的人?”阿森有些讶异。 “阿森,你不会长这么大了还相信这些,不会觉得这些故事是真的吧?”林如绮反问道。 她看着他的神气,仿佛她是大人,而他是小孩子。 “我只是转述了一个故事,它的真假我可不要负责。”阿森耸肩说。 “这些传说大多是后面的人编出来的,也许开头只有一点儿蛛丝马迹的根据,就能凭自己的想象,编出好多故事来,一代代流传,一代代添油加醋,到后来可能完全变了样子,而真实的原由,早就弄不清楚了。”林如绮在她熟悉的领域,侃侃而谈。 “比如说什么故事?”李泽森觉得很新鲜。 “比如说西游记里头的孙猴子,几百年前的版本还说它是一只凶狠的妖怪,既好女色,又杀人无数,几百年后就变成行侠仗义的好神仙了。”如绮说。 “如绮,有时候你让我觉得你太较真了,较真得不像个女孩子。”李泽森低下头去,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弄着香雪兰嫩金色的小花瓣。 “我哪里有太较真?”林如绮不服气。 “一般女孩子不会关心一个故事的真假。” “假的故事当然美,但知道实情又有什么不好?” “她们只要感动就行了,故事真的还是假的,实情究竟是什么,对她们来说又有什么关系?”阿森说。 “照你这样说,好像女孩就是非得要受骗的。” “被骗是幸福的事。” “被骗怎么会是幸福?” “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话?女孩的幸福就是被男人骗了一辈子,而女孩的不幸就是只被男人骗了一阵子。” “你的意思是,女孩子生来就是要被男人骗。若是她看多些书,懂得多些,能识破男人的哄骗和谎言,就被叫做不像女孩子了,这可真是你们男人的偏见。”林如绮扭过头去,不让他看见她一脸的不平之气。 “跟懂得多少没关,只跟态度有关。”阿森说。 第四章 大男人,小女孩(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怎样的态度?”如绮问。 “世界上聪明的女人比男人多得多了,跟她们比起来,男人简直是蠢笨的动物,他们的谎言也大都拙劣。因此,很多女人都有本事识破男人的谎言。可是她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男人过去,这样的话,日子就要轻松简单得多。也有很多女人懂得比男人多,这不要紧,要紧的是,这样的女人更要懂得如何装作不懂的样子,去依靠男人、赞美男人、仰望男人,这样,男人才会心甘情愿地跑过来,主动为她们服务。”阿森不紧不慢地说。 “我不靠那个,我靠我自己。”林如绮像是被戳中了要紧处,一下子涨红了脸。 “靠自己也很好。只是……”阿森欲言又止。 “只是什么?”林如绮问。 “只是对于女孩子来说,这样未免太辛苦。” “花尽心思去讨好男人,还不是一样很辛苦?”如绮反驳道。 “男人是很容易讨好的,只要他愿意。相比而言,女人要难以取悦得多,即使她心里迫不及待,面子上还要装作不情不愿的样子,让人白兜几个圈子。” “我并没有要人白兜圈子。”林如绮否认道。 “哈哈,”阿森笑出了声来,“所以说你不像女孩子。” “我的确是女孩,你偏不信,难不成你要验身?”林如绮忽然升高了音调,双手护在胸前,假意做出一脸哭相来,眼睛里分明都是笑意。 这是她启动的自我防御吗?谁认真了,谁就输了,这好像是她深知的道理。 这个小女孩,把自己的心包裹得严严实实,生怕露出一点怯弱,是要做什么呢? “你这样犀利,要把男人都吓跑的。我好怕哦……”李泽森为了配合她,也缩紧了身子,装作要逃跑的姿势。 这些年,他也见过不少女人,他都不曾跟她们认真。而现在,他却忍不住去猜度一个小女孩的心思,忍不住要玩笑她,又忍不住安慰她,这是为什么呢?阿森在心里问自己。 “你是不会被我吓跑的。”林如绮很放心地说。 “为什么不会?” “如果一个人想跑的话,会立马撒腿就跑,是不会在跑之前还讲出来的。” 林如绮偏着头,定定地看住了他,眼珠子黑得发亮。 那双眼睛好像一对黑洞,一不小心就让人陷了进去。 她好像就是这样,跑过来接近你,又忽的跑远去,然后用两只亮晶晶的眼睛看住你。就像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躲在神秘的丛林里,小心翼翼,时不时地伸出头来窥测你,试探你,你想要一把捉住她,又怕捏得太紧,把她弄痛了。 他的心,忽的为她软了一下。 “如绮,你知道香雪兰的花语吗?” “她还有花语的吗?”林如绮摇摇头。 “每一种花都有自己的意思。”阿森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卡片,这是随着花钵一块儿送来的。 “香雪兰,它代表的是善良和纯洁。不食人间烟火,同时亦不知人心险恶。”他把卡片上面的字念给林如绮听。 “原来如此。”林如绮低下头,咬着嘴唇,若有所思。 “还有一句:爱的背后,隐藏着太多快乐与痛苦,后悔与伤悲。” 第五章 破碎的单车(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西方哲学史选修课,林如绮来得早,挑了个偏僻的位置坐下。 开课的教授是个干瘦的老头,鼻梁常年上架一副老头眼镜,穿一件老头白衬衣,袖子高高地卷着。天气冷些,他会在衬衣外边套件呢料的老头西装;若是再冷,还有老头羊毛衫和老头羽绒服,怎么都足够应付。凡是到了有暖气的教室,他照旧脱得只剩下老头白衬衣,领口敞开着,露出里边老头棉背心的白边儿,还有脖子上松弛的老头皮和黑褐的老头斑。 学生们尊敬地称呼他为“徐老”。 电子课件徐老是没有的,他也从不采用任何出版社编写的任何官方教材。他的教材是他自己备的,白底蓝条的活页纸,厚厚的一沓,用牛皮纸封面包着,翻开来,里头密密麻麻地写满漂亮的蝇头小楷。 徐老上课从不点名,但他是校内额红人,他的课早已名声在外,许多没报上选修的同学也来旁听,所以堂堂满座。 他讲的哲学史就像讲故事,那些曾经伟大的人物和思想仿佛不是凝固的雕塑,而是有血有肉,有灵有性,会骄傲,也会犯错,人性的弱点和局限,他们都有。学生们受够了马列主义的义务教育,正中意听这样“去英雄化”的故事。唯一让人受不了的一点,就是他参考书目,一堂课,半黑板,列出的读物让人觉得三辈子都看不完。 上课铃还没有打,林如绮掏出手机,调成静音,又打开移动网络聊天窗口,预备勉强打发掉上课前的这一小段时间。 “嘿。”对话框里弹出一条消息。 是“第九个太阳”。这是江旭的网名。 江旭的头像很好认,是一个戴着墨镜吃冰淇淋的小太阳。 林如绮觉得这头像有点傻。太阳戴墨镜有什么用,又没有其他太阳来晒它。江旭的太阳还吃起冰淇淋来了,它也不怕冰淇淋被自己晒化吗?不过这头像很合他,他给林如绮的印象,就是一个热情乐观得有点犯傻的男生。 江旭和林如绮在新闻系同级,林如绮念的新闻学,江旭念的广告专业,这两个班许多课都合在一起上。 他们是在学校摄影协会上相识的。 摄影协会是新闻类的学生们必然加入的一个社团组织。 “这是视觉社会,连拍照都不会,做什么新闻?”摄影课的主讲老师迟小帅――同时也是摄影学会的名誉顾问――如是说道。 当时,大多数新会员只拿得出卡片机,而林如绮一上来就扛了个硕大的单反,甚是醒目。 这单反相机是妈妈买给她的。 方美莲对女儿物质上的要求都很乐意满足,也许是出于内疚,自己给不了女儿一个完整家庭的内疚。 同相机一起落到林如绮手里的,还有一本小而厚的说明书。可惜她自问从来不是看说明书的料,家里那台全英文的洗衣机她都闹不明白,相机上那些按钮和数字更让她昏了头。 “你好,我叫江旭,”一个高高大大的男生走过来同她搭话,“你的相机真不错。” 第五章 破碎的单车(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那男生理着利索的短平头,皮肤晒得油光发亮,笑的时候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哦,是吗?”林如绮抱着相机,朝他抱歉地一笑,“其实我并不大明白要怎样用它。” “不难的,我教你,包你很快运用自如!”江旭拍拍胸脯,一副大包大揽的态度,把林如绮都逗乐了。 “哈哈,你不也是新来的吗?怎么倒像是大师了?”林如绮笑着问。 “大师倒谈不上。不过我爸爸妈妈都是专门搞摄影的,这些玩意儿我从小都看熟了。” 两人就这样熟稔起来。 林如绮是班里唯一的走读生,她因此而错过了大学寄宿生活里太多的好节目,也错过了和同学们打成一片的最佳时期。 江旭时常向她描述起和宿舍哥们怎样一起逃课,一起在自助大排档胡吃海喝,怎样开寝室卧谈会,怎样通宵打游戏,甚至怎样四个人哄抢一杯泡面的故事,这些故事都令她感到由衷的羡慕。江旭成了她在学校里走得最近的朋友。 “嗯?”林如绮对江旭简单的“嘿”,也只简单回应了一个字。 林如绮在网上的名字叫“木木”,取“林”这个字的分拆。她的头像是一个印第安小姑娘,黑黑的脸,圆圆的眼睛,扎两条麻花大辫子,头上插根彩色羽毛。江旭曾取笑说那是从鸡毛掸子上拔下来的,林如绮就别过头去不理他。 “回头。八点钟方向。”小太阳说。 林如绮回头,只见江旭坐在三排之后的位置上,朝自己又挤眼又招手。 林如绮环顾左右,教室里的座位已经满了一大半,不好再走动,便只冲他笑了一笑,依旧转过头去,对住自己的手机。 “你也来蹭课了?”林如绮码字道。 “那帮小子打球去了,我挡住诱惑跑来听课,不容易啊!”小太阳发来一个满眼含泪的表情,没等林如绮答话,又紧接上一句:“最近忙啥呢?怎么好像都没有见到你?” “该上的课我天天都上,一节也没落下。你没见到我,是不是你逃的课太多了?”林如绮附上一张鄙夷的小圆脸。 “你上的课我基本都上,可是最近你下课走得好快,一眨眼就没影了,都赶不及追上你说句话的。” “不好意思啦,我赶时间。最近我在学画画。”林如绮老实地说。 “画画?干嘛要学那个?拍照不是比画画快很多吗?”小太阳不解道。 “感觉十分不同。等你学过画画,我再来同你解释。”林如绮说。 “那,今天还去画画吗?”小太阳问。 “也可以不去的。”林如绮心里难过了一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从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时候,那间窄窄的、深深的画廊已经成了她最喜欢待的地方。拿起画笔,她心里就觉得清净,学业啊,家庭啊,这些令她烦恼的东西都被画画挡在外边。而那个温和淡然、拥有一对漂亮双手的男人,不知道从何时起,已经变成了她最喜欢见到的人。 可是,王文竹昨晚才对她发了警告,她不愿意顶风作案。 第五章 破碎的单车(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下课请你吃东西,去吗?”小太阳发来一只胖乎乎的小手,作引诱状。 “好啊!好久没有吃老潘家的桂花赤豆小圆子了!”林如绮也想要排遣排遣这不画画的寂寞时光。 耳边响起一阵蜂鸣,再熟悉不过的上课铃。徐老夹着他的三寸不烂之讲义,踩着铃声走进梯形教室,看看一堂挤挤攘攘的学生,满意地笑了笑。 徐老今天要讲的主题是“自我”。 “那么自我到底是什么呢?是个人的自由意志在进行的自主选择,还是完全听由客观环境的塑造?” “单车是大家都骑过的吧。假设有一天,你买了一辆单车,一切部件都是完好的,崭新的,你高高兴兴地骑着它去接女朋友。然后你不小心磕到一块石头,内胎破了,你换了一个,又继续骑,仿佛并没有因此觉得有什么改变。再然后,踏板裂了,铃铛哑了,后座断了……于是你一样一样地修啊,换啊,忽然有一天,你发现你的单车已经面目全非,它明明还是你当时买下的那辆单车,但它又已经完全不是了。你能不能明确地告诉我,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质变的吗?” “单车这个东西,只要处在使用的状态,就必定要碰到土地,碰到沙石,碰到小花小草,运气不好的话还得遭遇几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骤雨。自我这个东西也是一样,只要暴露在环境中,就免不了要遭遇悲欢离合,受到环境的雕刻和塑造。” 林如绮咬着笔头,思绪乱飞。 从她出生开始的一切遭遇,不就像一把刀子吗?这把刀子在她身上刻下一道道的无可奈何的伤痕,早已经把自己变得面目全非。她就像一辆卷入交通事故的单车,她的心,就像横飞的部件一般七零八落。 如果可以选择,她怎么会选择成为一辆破碎的单车? 她又怎么会选择出生在一个奇怪的家庭,怎么会选择一种被思虑困扰的生活? 她情愿像江旭一样,从小跟着当摄影师的爸爸妈妈跑这跑那,去很多很远的地方,见识各种颜色各种文化的人,哪怕颠沛流离,也享受颠沛流离的辛苦和快乐,从一个好奇、开朗、直接的孩子,长成一个热忱、简单、善良的大人。而绝不是眼下看似优裕富足的日子,不是屈身在一个强大的母亲对自己的内疚和期待里。 如果真的可以自己选择,她一定会放任自己爱上一个像阿森那样的男人,英俊,神秘,她会选择不去害怕别人将怎么看待,不去害怕一个那样的男人也许将要给自己带来怎样的改变,甚至伤害。 如果让她选,她情愿做一个稀里糊涂去生活,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 “亚里士多德说,实现自我就是一切。可是他自己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个头脑发达、感情脆弱的人。”徐老朗朗的声音,把林如绮从飘游的思绪中捉了回来。 如果亚里士多德可以选择,他仍旧会成为一个清醒的哲学家,而不是快乐的普通人吗? 第六章 爱是一场享受(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下课铃声响,江旭和林如绮去“老潘家”。 从学校坐地铁到闹市区,拐进一条弄堂,再转三道弯,就是他们经常光顾的“老潘家”。 这是本地人开的一间老店,门面和帮工都是自家的人,因此不但东西做得地道,价格也十分实惠。小小的门面,简单地粉刷了一下,刚好摆下六张四人座的塑胶连椅桌台,干干净净,无需多余的装潢。柜台的后边就是厨房,几个中年女人有条有理地在厨房里忙碌。供应的小吃名字都拿彩纸条子抄好,一排贴在白墙上,客人按先来后到的顺序在柜台处排队,把要点的东西和数量报给老板娘,一手交钱,一手拿走,不带半点啰嗦。 这里卖的小吃种类,也许从开张那天起就没变过,翻来覆去不到十种,其中最受人追捧的就是桂花赤豆小圆子。 筛过的赤豆经过手工清洗,慢慢熬制,细细地碾出沙来,放进白糯米搓成的小圆球,再撒上白糖和桂花末子,香甜软糯。每天老板娘都做出一大锅来,通常不到打烊就卖光了。 如此幽深的小店,光凭林如绮自己,是无论如何都找不到的。 林如绮第一次到这里,是江旭带她来的,而江旭的第一次,又是玩相机的朋友们带他来的,“老潘家”就是这样默默积攒着它的熟客,日积月累,生意一天比一天红火。 林如绮拿包占位子,江旭排队,他们之间早就形成了这种默契。 “喏,你的。”江旭把摊在桌上的一堆食物给两人分了分。 两碗赤豆和四个鸡爪两人平分,江旭再单要了一个糯米夹肉饼、一份咖喱鸡排和一条酱汁素鸡。 “来,塑料袋套上,当心手弄脏。”江旭多拿了两个塑料袋,递给林如绮一个。 “谢谢。”林如绮听凭江旭的命令,顺从地照办。 从前两人来的时候,林如绮面对冒着热气的赤豆圆子,总是一副迫不及待的样子。等不及放凉,她便抓勺子舀起一勺来,马马虎虎吹两口气,就忙不迭送进嘴里,直烫得花容失色,眉毛乱飞,嘴巴搓圆了,呼呼地倒吸着气。 江旭总是笑她,真是吃货一枚,难道煮熟的鸭子、到嘴的食物,果真会飞了不成? 在江旭面前尽丢了淑女的姿态,林如绮不以为意。 她跟江旭说,这叫做“幸福的第一口”。 好吃的东西摆到眼前了,眼睛看到了,鼻子闻到了,终究还是虚幻,只有第一口咬下去了,切实尝到了真正的滋味,心里这才踏实下来,安心慢慢咀嚼,反而不着急把它吃完。所以,吃第一口的时候是最着急的,后边的一口又一口,都是在体味第一口的余韵。 美食是一种享受,她说她喜欢早一点开始,慢一些结束,尽情享受这中间的过程。 江旭喜欢看林如绮吃东西的样子,不装假,不扭捏,也不计较食物的贵贱。 实际上,江旭喜欢看林如绮做任何事情的样子。 第六章 爱是一场享受(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他喜欢她上课时咬着笔头的专注神情,喜欢她跟老师争论时的较真态度,喜欢她拍到一张好照片时的欢喜雀跃,甚至喜欢她从骨子里透出来的一种他并不了解的忧郁和疏离。 连同她身上那些孩子气的小动作,他也喜欢,比如笑起来的时候把脸藏在书本后面,比如沉思时歪着头不理人,比如一扭头,一摆手,把一缕长发甩到肩膀后边去。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她那双眼睛,清澈,透亮,有一股天真又倔强的神气,有时候直勾勾地盯着你看,像要挖出你心底的什么秘密来,并不曾想过,这样直接盯着一个人,人也许是不合时宜的。 但他并没有许多机会接近他喜欢的这一双眼睛,即使有,他也不好意思一直看。所以他喜欢带她吃东西,窄窄的桌面,对桌一坐,看她吃得欢天喜地的样子,他心里就觉得十分畅快。 只是,今天,林如绮的心思好像不在食物上面。 她用套了塑料袋的那只手在鸡爪堆里翻来检去,拨拨这只,又弄弄那只,不像是要吃它们的样子,倒像给它们选美。 江旭决定逗逗她。 “‘谢谢’这种话,可不是聪明的女生说的。”他故作深沉地说。 “哦?不说谢谢,那说什么?”林如绮果然上钩了。 “除了谢谢,还有很多话可以说的嘛!例如‘哥哥你真好’,例如‘亲爱的我爱你’……” “讨厌,就知道你讲不出好话来!”林如绮忍不住笑了,隔着桌子扬手推了他一把,打断了他的玩话。 她笑起来真好看,眼睛弯弯的,眉毛扬起来,眼下没有书本什么的可以遮挡,她就用没套塑料袋的那只手捂住口鼻。 她一笑起来,就让江旭犯晕。只要能让她一直这么快乐,叫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想什么呢,跟哥哥说说?有什么不开心的事,讲出来让哥哥开心开心?”江旭假装大大咧咧地问。 对于最关心的人和事,他往往要装出最马虎地样子来。 “没什么,只是在想刚才徐老说的关于单车和自我的事。”林如绮说。 江旭不做声,看着她,等着她后面的话。 他看出她憋了一肚子的话想说,如果他打断她,她兴许就不想说了。 “我有个感觉,觉得自己就像一辆单车,原装的部件都被换掉了,换成了我不认识的东西,我背了好重的行李,在一条不认识的路上面走,也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到哪里去。不知道在什么地方,我已经把自我给弄丢了。”林如绮接着说下去。 “我觉得好像自己从来没有选择过自己的生活,都是在被人推着走,被人指挥着。我喜欢的事情,好像总被认为是不值当的。” “读中学时我就喜欢看小说,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小说,是很美的很好的、正正经经的小说,我喜欢张爱玲,喜欢陀思妥耶夫斯基。那时候妈妈就不喜欢我看,尤其不喜欢我看的小说里面有爱情的影子。她很紧张,说影响学习,就把我的小说都封在一个柜子里。我还是偷偷地喜欢,偷偷地看,可心里的负罪感又总让我自己觉得这样做不对,喜欢得也不对。” 第六章 爱是一场享受(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这并没有什么不对。喜欢什么都不该有什么不对。何况这爱好比抽烟喝酒打游戏强多了。”江旭站在林如绮这一边。 “可是我越来越不知道自己应该喜欢什么了。就好像,你习惯了一直有人替你选择,你把自我压抑起来,去满足他们的期望,然后有一天,你遇到一个特别特别喜欢的东西,于是突然醒过来,你很想去喜欢,但是又习惯性地害怕令别人失望。”林如绮一边讲话,一边用手比划,自己也不知道在比划什么。 “如果是你喜欢的,只要于人无害,就不要担心什么,喜欢就好了。”江旭安抚她道。 他不知道她讲的具体是什么。也许她还是不愿意说。 他觉得她的烦恼是因为想得太多。 可是,如果她停止思想,成为一个头脑简单的女孩,她对江旭自己来说,或许就没有那么特别了。 江旭喜欢聪明的、有故事的女孩。 可是太聪明、又有故事的女孩,一般都有很多无从解答的烦恼。 他不愿意要一个天生乐呵呵的傻姑娘,却极希望把一个冰雪聪明的姑娘逗乐,哪怕只是乐一会儿,他也觉得成就。他懒得搭理主动贴上自己的热情学妹,却乐于慢慢去接近一个谜样笑容的女孩。 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有些犯贱。 可是这贱他犯得很快乐。 “可是我担心,我已经失掉了喜欢的能力。就好像单车失掉了原来的部件一样。我经常觉得提不起力气。”林如绮垂下头,不自觉地咬起嘴唇来。她用牙齿挑起下唇上的一角死皮,合齿一撕,嘴唇上鲜血淋漓。 江旭见血,慌忙递上纸巾:“这么大人还咬嘴唇呢,都咬破了,快擦擦!” 林如绮接过纸巾来,并不用它。她仍旧低着头,把下唇含在嘴里,轻轻地吮着。 “单车要换部件,是因为原来的坏掉了,不好使了。把受伤的那个换掉,换个更强韧的,好走完之后也许更坎坷的旅途,不是很不错?”江旭说。 “你这样想吗?”林如绮睁大眼睛看着他。 “是的。不但车子变好了,你的驾驭能力也会变强哦!以前你可能是婴儿车、玩具车,现在你可能是辆民用车、女式车,以后你就要逐渐换成山地车,跑车,越野车,F1方程式……哈哈,不要太拉风哦!”江旭朗声笑道。 “听起来似乎不错呢。”林如绮的表情松动了,眼神也活泛起来。 “别光顾着想,来来来,吃个鸡爪,美容养颜,减肥丰胸!”江旭在鸡爪堆里拣了个大的,塞到林如绮手里。 “你才需要丰胸!你们全家都需要丰胸!”林如绮张牙舞爪地笑骂道,好像已经放松下来。 她快乐,他就快乐。 但他没打算告诉她。 对他来说,喜欢一个人,是一场享受。 他年少时学过围棋,教他围棋的师傅对他说过,每一盘棋,从落下第一粒子开始,就不可避免地走向终结。师傅还说,不要把棋下得太满,要学会留有余地。 他不确定林如绮的想法,他想先走进她的心。在那之前,他要给他们未来的可能留有余地,他情愿晚一点开始。 晚一点开始,也许就能晚一点结束。 第七章 不承诺将来,只承诺此刻(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周二,城市笼罩在绵绵的烟雨里面。 今年的春天来得晚,也来得缠绵,天气时好时坏,乍暖还寒。 周二是一周里画廊生意最清淡的一天。上一个周末刚刚过去,下一个周末还遥遥无期,上班上学的人们都打不起精神来欣赏什么画作。 上午九点是灵犀画廊开始营业的时间。李泽森提前十分钟开了店门,扬起一把鸡毛掸子,轻轻为每一面画扫去浮尘。 在店里打工兼学徒的小马一个多月前辞了职,打算回沿海老家,李泽森暂时还没找到合适的人来顶上,因此,打理这些琐事,都靠自己一个人。 画家好像不应该理睬任何琐事。画家就应该有画家的做派。 他们应该古怪,孤独,不修边幅,少谙世事,最好连起码的生存能力都丧失掉,为了心里认定的一个理想,而不问任何代价,成天做些令人发笑的傻事。他们应该把屋子弄得乱七八糟,凌晨才睡,下午才起,不切实际,浪掷金钱,应该半生穷困潦倒,也许到死后才能出名,但总有个把天真而美丽的女人甘愿为他献身。 二十岁的时候,李泽森的确有过混乱、狂热而自恋的几年。那时的他不可一世,觉得自己是这时代伟大的天才。 而现在的他,已经逐渐变成了一个生活规律的人。他每天早晨七点起床,九点营业,晚上九点打烊,每月固定次数和画商来往交涉,以及有计划地腾出几个晚上和从前圈子里的朋友聚会――这个圈子里的人,或者经由这圈子介绍过来的朋友,往往是很优质的客人。这样的客人对绘画一知半解,凭直觉行事;对于你开出的价格,只要是他们感觉还算中肯,便不会为了讨几个便宜,拉下脸来同你还价。 优质的客人带来稳定的经济。他现在很依赖这种稳定,固定的作息时间和收入让他觉得有所依凭,一旦形成了习惯,就无需再费多余的力气。 这种改变是痛苦的,也是必然的。 在一次次的挣扎中,他才慢慢开始承认,也许自己并不是那么天才。 他磨练出了精细的画技,他能敏锐地体味出一幅画的细腻感情,他把一幅名作临摹得精致漂亮,他做出的设计都紧跟潮流,他也喜欢画画这件事,他甚至为了画画而自愿疏远了那个热闹浮躁的圈子,开了这家画廊。但是,后来,他发现自己仍旧擅于发现、鉴赏和模仿,然而却再也创作不出什么有灵气的作品来。 他觉得,自己身上曾经有过的一些东西,在这十年的光景中磨损了,消逝了。就像一朵香雪兰,不论曾经开得怎样绚烂,花期一过,不免凋败。 比起花朵的娇艳、比女人的容貌,才华这东西,也许更加经不起岁月的侵蚀。 于是,他终于习惯于地接受,自己再也做不了一个画家。现在的他,顶多算个画匠,商人兼画匠。 可能这样也挺好,至少不需要为钱发愁。面对年纪和生活的重压,他再没有力气为了捕捉一丝丝游离不定的灵感,一次次地把自己榨干。 第七章 不承诺将来,只承诺此刻(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有时候他看到年轻一些的人,开始有些羡慕。也许这正说明他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 他想起那个大眼睛的年轻女孩,林如绮。她来的时候,在他的脑海里划亮了一道光。可是,她十余天都没有出现了。 门口的感应器忽的发出一声清脆的“叮咚”,走进来一个年轻女子。 她身上裹着一条黄蓝撞色的低领小短裙,披件窄窄的开襟小皮衣,把惹火的身材勾勒得玲珑剔透。最吸引人的还是她的腿,那两条腿又长又直,自信地发着肉色的光,脚上踩着一双黑色鱼嘴高跟鞋。 画店正对的街旁停车位,是她开来的车,一辆大红色的宝马。 这样时髦的女子,当然不会是林如绮。 李泽森看了她一眼,吃了一惊,她是他认识的人。 她名叫芳子,曾和李泽森在同一家公司工作。 芳子家境清贫,没念过大学。她十八岁那年出道,未经世事,长着一张天真无辜的面孔,身体却成熟得如蜜桃般芳香欲滴。李泽森当时二十六岁,在公司里负责后期设计,还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相似的背景和处境,让他们觉得彼此很亲近。 他们就这样被亲近感推到了一起。 当时的李泽森没有名气,也没有钱。芳子从小吃够了没钱的苦,认定了不能嫁给一个和自己同样清贫的男人。用她的话说,清贫加清贫是没有幸福可言的。 芳子是美丽的,但并不天真。 她不是不爱李泽森,只是她的环境需要她野心勃勃,需要她掌握自己的生活,而不是要她傻乎乎地为了艺术或者爱情献身。 李泽森沉默了。 他理解芳子。他的确给不了这个年轻女孩任何现实的承诺,更何况,他的心里还藏着一个画画的梦。 “我不能承诺你将来,只能承诺你此刻。此刻,我希望你快乐。”李泽森对芳子说。 他们在李泽森的小租屋里热烈地拥抱,彼此短暂的占有。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他们相拥着,快乐地流着眼泪,约定好让这件事成为两个人之间永远的秘密。 不久,芳子被一家大客户看中,指定要她代言他们的产品。小姑娘长得好,人又精明,懂得卖乖,刚出境就迅速蹿红,成了炙手可热的广告模特儿。 那段维持了不到两个月的恋情,就这样活埋到地底下,没有第三个人知道。反正圈子里的恋情**折折,真真假假,圈子里的人来来去去,热热闹闹,谁都别指望成为谁的唯一。 再后来,李泽森离开了那家公司,两人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好久不见!怎么有空亲自跑到我这小地方来?”李泽森镇定下来,笑着同时髦女子打了声招呼。他决定把她当成一个相识多年的朋友。 “什么小地方?森哥太谦虚了!再小的地方都是自己的,森哥能自己当老板,这有多好,不像我们,吃的是青春饭,整天累死累活,还要寄人篱下,被那帮无良经纪公司和抠门广告商剥削剩余价值!”芳子说话的声音就像唱歌一般婉转。 森哥。六年前她就是这么称呼他的。 第七章 不承诺将来,只承诺此刻(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那时候她的脸光光的,还有些婴儿肥,而现在她已经瘦成流行的小尖脸,脸上的妆也化得精致多了。她终于也到了二十四岁,一个女人最好的年纪,而在模特这一行,却是属于老前辈了。 “混口饭吃罢了,当然没有芳子小姐那么风光了。”李泽森的语气热情而客气。 “风光什么啊,都人老珠黄了。”芳子叹气道,“现在的小妹妹,生猛着呢!有个叫秦可儿的,十七岁就出来闯,叫她露哪就露哪,磕绊都不打一个。水灵灵,猴精精,不是我们这代老人能比得了的了。” 芳子一边感叹,一边往四周环顾,一眼瞅见了李泽森手里的鸡毛掸子。 “哎哟,我可没想见到你的时候,你拿的会是这个。”芳子指指鸡毛掸子,捂着嘴笑了:“哈哈,原来男人拿鸡毛掸子也挺帅的。” 她笑起来的姿态,倒是没有怎么改变。 “那是。现在流行居家男人,女人可以放心出门野去。”李泽森自嘲道,“芳子小姐初次光临小店,该不是专来看拿鸡毛掸子的男人吧?” “人家有事来拜托你的,你可不能拒绝人家!”芳子娇嗔道。 她撒娇的时候,肩膀轻轻扭动,耳朵上那一对硕大的孔雀毛坠子也随之舞起来,泛出蓝的紫的绿的光。这一对民族风的耳坠子,若是和民族风服装搭配,就未免流于普通了;而像她这样,和现代的风格做一个混搭,反而出彩。 这两只耳坠晃来晃去,让芳子的脸生动不少。 “什么事,你先讲,都是老朋友,不要客气。”李泽森大度地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芳子犹豫了一下,终于开口道:“现在模特这一行竞争太激烈,各路年轻女孩都削尖了脑袋抢出境的机会……现在的摄影师又都流程化了,拍来拍去,不过是些老套路,我想,在我的推广写真里加点特别的东西……所以,我想,我想请你替我画一组画像。” “画像?”李泽森不大明白。 “是的。你知道我不懂这些,所以背景,风格,怎么画法,都由你来定。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替我画过的,都把我感动得哭了。那张画我现在还留着……”芳子一边说,一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的信封来,又从信封里抽出一张用塑料薄膜密封好的白纸,递到李泽森面前。 那白纸不过巴掌大,上面是一幅芳子的炭笔肖像。这是分手时李泽森给她的纪念物。他没想到的是,她现在还将它留在身边。 “可能你体会不到我现在的压力。当然,你也不需要体会。但我真的很需要一点特别的东西,而且我觉得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到。森哥,请你无论如何帮我这个忙。当然不是白白麻烦你,我会付钱买下这组画的。”芳子恳求道。 “好吧,让我想想。”李泽森接过那张保存完好的白纸,陈年往事,一一掠过。 他无法拒绝一个六年来仍保留着自己旧作的女人。 第八章 拦不住的青春(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王文竹搁下手里的一堆案子,抽空带林如绮出去吃晚饭。 这是一家有名的日本料理店,据说主厨是大阪人,有十多年的手艺,对食物尤其严厉苛刻,很多食材都需要从日本空运。 店门檐上悬着一对纸糊的长灯笼,身着红色和服的漂亮女子梳着整齐的盘髻,立在门口迎候。客人一踏入店门,她便满脸笑意地躬下身来,客客气气地用日语招呼道:“欢迎光临,请进!”自有另一个黑底白边和服的女孩体贴地替你换上拖鞋,再挪着木屐小碎步,领你到预定的和室去。店里没有大堂,也没有散座。赤脚通过紧凑的玄关,上了楼,便是一条狭长的走道,走道上铺满了各色打磨光亮的鹅卵石,走道两边则隔成大大小小的和室,各自独立开来。 日本料理给王文竹的一贯感觉就是冷,而且所有东西的分量都少得可怜。 他从来就吃不明白那些紫菜包起来的饭团子,或者根本没煮过的还透着粉红肉色的三文鱼片,更别提那种沾一点点就呛得人声泪俱下的绿芥末。 他自小在农村长大,到城市念书再工作,从里到外都变得像个城市人,胃口却没有变。他是那种热饭热菜就能满足的人,可是在这种洋气的地方,他从来就没有吃饱过。 但林如绮喜欢这里。 林如绮这女孩子,好像总是喜欢一些生冷疏离的东西。 为了迁就她的喜好,无论如何,他还是在这里预定了一间双人小和室。他打算借这顿晚饭,好好和林如绮谈一谈,半是为了方美莲的嘱托,半是因为他觉得自己也应该负起这个责任。 无论从血缘上还是法律上,这个已经成年的女孩子同他都没有直接的关系,他照顾她,监护她,迁就她的爱好,这仿佛说明了自己不仅仅是个工作尽责的律师,还是一个有担当的好人。 “好人”的标签令他飘飘然。 两人去了拖鞋,踏上天然松木架高的榻榻米,盘腿坐在亚麻原色的稻草垫席上。 “我要一份生鱼拼盘,外加一个海胆奶油布丁,谢谢你。”林如绮随意翻了翻菜单就决定了。 “给我来一份火炙蟹棒寿司……还有一份盐烧三文鱼腩,先这样吧。”王文竹抱着菜单册子,对照着图片,尽量选些看起来是做熟的东西。 “两位是不是需要酒水的,店里今天有自制的吟酿。”和服女郎跪坐在一侧,笑吟吟地说。 没等王文竹开口,林如绮就抢白道:“好的啊,要两壶好了。” “谢谢。”和服女郎用日语说道。 她行了一个礼,站起身来,退了出去,合上双白绸糊的隔扇拉门。 “吟酿是什么?”王文竹问。 日本人真是小国情怀,给普通的饮料取这样文气的名字。 “日本清酒的一种,度数很低的,醉不倒你的,放心好了。”林如绮说。 “你也喝酒的吗?”王文竹想起方美莲曾经素称千杯不倒的应酬功夫,林如绮是她的女儿,估计天生的酒量也不浅。 第八章 拦不住的青春(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平时不喝的,有时候喝一点儿。这家日本料理店自制的吟酿很出名的,你也应该尝尝,待会儿车就留在这儿,咱们打车回去。”林如绮一副很了解的样子,连王文竹开车的问题都想到了。 “女孩子即使会喝酒,在外面也不要显露,这样会引得别人来灌你,反而对自己不利。厉害的人物都是自己喝得少,让别人喝得多。”王文竹讲起自己这么多年的酒桌心得。 “没几个人知道我会喝酒,也不会有人灌我。有时候喝一点,也就是为自己高兴。”林如绮好像并不在意。 “那是现在。以后你要毕业,要工作,要走向社会,要跟各路人马搞好关系,到那时你什么事情都会遇到。”王文竹说。 他已经有点想不起来,上次纯粹为自己高兴而做一件事情是什么时候。跟方美莲结婚也许该算挺大的一件,尽管这件事既耗时间又耗精力,而且两人都重视自己的工作,因此到现在还分居两地。但,这毕竟是他发自内心的选择。单身那么些年,他还从来没遇到过像方美莲那样令他无法放手的女人。 “我并不想遇到那些事情。”林如绮低下头,专心致志地摆弄起一个樱花图案的粗瓷茶杯。 “很多事情你都不想做,但是必须得做,这就是一个人必须要承担的责任。”王文竹语重心长。 “例如现在你带我来吃饭,就是你的一个责任吧?我妈很担心我,这点我知道。”林如绮的语气听起来很平淡。她也不抬头,手托那只茶杯,眯起眼睛来细细查看它的纹路,仿佛它是一件特别的艺术品。 林如绮无疑是聪明的,她知道他想说什么,所以她自己先说了出来。 王文竹原本费尽心思想给这场谈话起一个轻松自在、不讨人厌的开头,现在看来,是他多虑了。 “你妈妈有时候做法的确很直接。有时候她打电话我没接到,她就会一直打一直打,我每次看到手机上显示有二十几个未接来电,就知道一定是你妈妈。她不会想到别人可能是一时没听到或者不方便,等下方便了自然会给她回过去。反过来说,要是她没接我的电话,我从来不会这样。” “我也不会。”林如绮说。 “你应该尝试着去理解你妈妈,她是个不容易的女人。” “我从来也没说过她很容易。”林如绮的回答仍旧是淡淡的。 “你知道你是你妈妈唯一的支柱,她做一切都是为了你。她给你准备了一笔钱,好让你毕业之后出国留学。” “我并不想去留学。就算我想出去,我也会拿奖学金出去。”林如绮抬起头看了王文竹一眼,不屑地说,仿佛用家里的钱出去读书是件可耻的事。 她的眼睛同她妈妈的很相像,圆圆的,深黑的眼珠,浓浓的一圈睫毛像小蝴蝶飞舞的翅膀。不仅是眼睛,连顽强的个性也是一模一样的。 看着她的眼神,王文竹能够想象得出,当年方美莲是如何用这样的一双眼睛直视她的前夫,告诉那男人请他不要再出现,她不需要他一分钱,也能够养活自己和女儿。 第八章 拦不住的青春(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能这样当然是最好,我也相信你有这个能力,你妈妈脸上也有光。”王文竹说。 林如绮眉头蹙了一下,咬着嘴唇,不做声。 “你很出色,以后你会有光明的前程,也会遇到更好的男孩子。所以,现在谈恋爱,对你来说坏处只会大于好处。你妈妈只是想让你少走些弯路。”这明显是方美莲的意思,王文竹不过转成自己的话,复述出来。 “这就是我妈妈要你来对我说的话?”林如绮盯住王文竹。 “不好意思!”这句日文的最后一个字拉得清脆悠长,隔扇被和服女子轻轻拉开,打断了两人的谈话。 那女子跪坐下来,将托盘上的碗碟一样一样挪放到黑漆木纹的餐桌上。 清洁简单的食物都码放在一片宽大的绿叶上,素色的容器,不见多余的装饰。这也许就是日本料理师傅主张的“极简主义”。 还有两个黑面青里的小瓷瓶子,想必就是“吟酿”。 和服女子将两只同样是黑面青里的小瓷酒杯扶好,分别斟满,柔声细气地请两位慢用,这才行礼退下。 林如绮将自己杯里的酒一饮而尽,又自顾自斟上。王文竹也抿了一口,酒的味道淡雅清醇,应该只有二十度上下。 “嘿,你有没有过要好的女朋友?我的意思是,在我妈妈以前。”林如绮开口问道。 林如绮忽然问起他自己的事,他不由的有些吃惊。 “有过一个。” “后来呢?” “那时候她家里不同意,我还去她家苦苦等她,现在想起来,还真是好笑。她跟我其实根本就不适合。”王文竹挠挠头发。 好些的餐厅都不能抽烟。不抽烟的时候,他简直都不知道手要往哪里放。 “那女人现在在哪?”林如绮抓着这个话题不放。 “当时她被分配在一个收费站,后来我开车过高速公路的时候还见过她。过了三十的女人,看上去又老又平凡。我都想不起来当时为什么那么迷恋她。”王文竹说。 “但是你当时的确很喜欢她,想要一辈子跟她在一起。” 王文竹笑笑,没有否认。 “不管大人怎么教导你,怎么努力把你往所谓的正道上引,你还是会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还是会去找自己喜欢的女孩,对不对?就像现在你跟我妈妈的事情,尽管很多人都不相信、不看好,可你们最后还是结婚了。”林如绮把酒杯抵在唇上,慢慢啜饮。 “好多事情如果要发生,是别人怎么说都拦不住的。你可能会后悔做过一些事,可是如果你什么都没做过,你可能会更后悔。”林如绮接着说。 王文竹沉默了。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曾几何时,他自己不是也经历过如风暴洪水般的恋爱,不是也拥有过拦不住的青春吗? 他忽然不知道应该把她当成大人来看待,还是当成孩子。 如果是大人,她明明还很稚嫩。如果是孩子,她懂得的东西又好像太多了。 这一年多以来的共同生活,他照看着她的饮食起居,她偶尔也会帮忙做家务,还有一些简单的饭菜,一切看上去都礼貌而和睦,今天他忽然发现,他其实从来没有真正去了解过这个女孩。 她很听话,但她的听话绝不是因为乖巧或者软弱。 她的心里到底有些什么? 第九章 累的时候,你最漂亮(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小风疏雨,偶尔在窗玻璃上落几滴斜长的湿印。 夜已深浓,王文竹早就睡熟了,隔着墙壁也听见他呼呼的鼾声。 林如绮半躺在自己房间的小床上。方才的那壶吟酿让她有些手足飘忽,脑袋里却是彻骨清醒的。 明天早上有课,应该要睡,但她越是觉得应该要睡,就越是睡不着。她开了灯,想翻书来看,但心里乱得厉害,书上的每一个字她都认识,连起来却看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她特别想找个人说话,虽然她想不出有什么话可说,她一个劲地想哭,想喊,然而哭喊好似都纠结成一段难载的愁云,堵在胸中,叫她憋得难受。 她有多久没哭过了?从什么时候开始,哭也变成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在妈妈面前,她不能哭,小时候她一哭,妈妈也会跟着哭。在王文竹面前,她更加不会哭,他是妈妈的丈夫,却不是自己的父亲,他们像室友一样共同生活了一年多,她对他没有像对父亲一样的依恋和信任,他对她没有像对孩子一样的爱和疼惜,她的眼泪只会让自己显得脆弱和廉价。 她想到了李泽森。奇怪的是,她居然怎么都想不起他的模样,她脑袋里浮现出来的只有一副挺拔瘦削的身架子,一把女人头发般柔亮的马尾,耳朵上翅膀形状的银色耳钉,面容却模糊得像一团晕开的水墨。 她在想他,而他一定不会在想她。她的心微微地发颤了。 想起一个男人的时候,她从来没有如此不自信。 是因为她不了解他,还是因为她偏要他来了解她? 也许,非要去了解某个人,或者非要求某个人的了解,就是自己给自己招致痛苦的开端呢? 不论如何,至少他是有资格去自由了解任何一个女人的。而她呢,她刚从王文竹的口中得知,妈妈居然给自己作了出国留学的安排。 她不自由,所以她自卑。 吟酿,这酒如同它的名字一样,好像有种神气的魔力。 她心里躲藏了好久的念头一齐跑了出来,她好像听到它们在她的心里吟唱,她好像看到另一个自己,和平时完全不同的另一个自己。她害怕这个自己。 没道理的,她抓起床头的电话,拨给江旭。 她从来没有这么晚时间拨过江旭的电话。现在几点了?一点?两点?学校的宿舍楼肯定都熄灯了,他也肯定已经睡下了,他们全宿舍的男生一定都睡下了。她自私起来便什么都顾不得了。她心里打着鼓,她害怕他不接她电话,或者已经关了机,她害怕此刻自己会变得像她的母亲,歇斯底里,一个接一个地拨下去。 “喂,林如绮?”江旭把声音压得低低的,含糊中透出惊喜。 她想到的是一个人,电话却拨给了另一个人,这算不算是一种欺骗?然而,此刻她管不得这许多。 江旭的声音像一个温暖的靠垫,让她有种被围绕的安全。她的心像打开了一扇阀门,眼泪簌簌地淌下来。她知道他在意她,她不怕自己的眼泪廉价。 第九章 累的时候,你最漂亮(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江旭,你现在能出来吗?”这句话没经过大脑就直接从林如绮嘴里蹦出来,连她自己都吃了一惊。 “如绮,你怎么了?你哭了吗?不要哭了,告诉我你在哪?”江旭紧张地抛出一连串问题。 “不要哭”这三个字,好像永远起不到它字面上的作用,而只会让眼泪愈刹不住。 林如绮用手拉过薄被,狠狠地捂住自己的口鼻,还是忍不住抽泣起来。 “没什么。我在家。你睡了吧?不要来了。”她开始有些犹豫。 “你下来,到你小区门口等我,我马上到!”江旭兀自收了线。 凌晨一点半,宿舍楼大门早就落了锁。江旭同楼管大叔扯谎说寝室里一个同学在外边喝醉了回不来,好求歹求,大叔终于开了门。 “接了人赶紧带回来,出了事我可是要担责任的啊!”大叔在背后冲他嚷嚷。 “一定一定!很快很快!谢谢您嘞!”他踩着自行车一溜烟跑了。 林如绮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不大对劲,他不要让她久等。 江旭远远地就看到了林如绮,她身上只穿一套白色的运动单衫,长发披散着,站在路边一棵香樟树底下,朝他来的方向张望。她也远远地就看到了他,踮起脚尖朝他招招手。他心里温柔地一热。 “咋回事啊,小姑娘大半夜里不睡觉,看你,俩眼睛都红了。”江旭一只脚撑着地,屁股还落在车座上,故作轻松地说。 “没有,就是忽然无聊了想找你出来走走。”林如绮用力挤出一个微笑来。 “那,上车,带你出去溜达溜达。”江旭拍拍自行车后座。 如果是林如绮不想说的事,任凭怎么都问不出来;若是不问,等她想好,自然会开口。 “夜里风凉,这个你先穿上。”江旭脱下身上的牛仔夹克,塞给林如绮,自己只剩一件格子棉衬衫,“我骑车热得都出汗了。” “嗯。”林如绮答应了一声,乖乖套上夹克,又乖乖跳上后座。她看上去很疲惫,完全失掉了平日里争强好辩的劲头。 雨刚下过,路面上积了些水洼,车行很少,也看不见旁的行人。路灯一盏连着一盏,洒下橙红色的光晕。雨水打落了许多细小的花瓣和发红的叶子,树却愈显葱茏。这才是香樟树啊!这种常绿的乔木像其他任何植物一样,随时有枝叶在老去,只是它的新叶也一直在努力生长,当风雨来袭,老叶在风雨中化作春泥,新叶在风雨中洗尽铅华,更加翠绿。 江旭喜欢香樟树,因此他从来不为暮春感伤。 如绮心思太细腻,因此很容易受伤。 他打从心底想要保护她。 江旭慢慢蹬着车子,带着林如绮漫无目的地在这个城市兜着圈子,他感觉到她一只手轻轻勾住了他的腰,侧脸贴上他的后背,他的后背微微发烫,好像有只小爪子在心里挠。 “想去哪?”江旭柔声问。 “无所谓。吹吹风就很好。”林如绮索性用双臂环住江旭的腰身,将半个人都倚靠在他宽阔的后背上。 第九章 累的时候,你最漂亮(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从背后拥抱着一个男生的体温,令她感觉温暖而妥帖。江旭的衬衣刚刚洗过,带着淡淡的茉莉花的清香,让人联想起家的味道。 她想起小时候,妈妈的身上也常常带着的一种香味,像牛奶,像脂粉,像刚晒过太阳的绵柔衣服,如绮以为这就是最女人的味道。妈妈也时常将她抱在怀里,妈妈的身体暖和又柔软,并不是这样硬朗坚实的。后来不多久,妈妈工作忙了,她也长大些,拥抱之类好像变成了一件尴尬的事,母女之间无间的亲密被一种类似于期望与责任的东西代替。 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尝试着去拥抱任何人,只有在如此飘飘然的时刻,她才发觉原来自己的身体一直缺少了什么东西,她的身体如此渴望着和另一个身体的亲近。 “你喝酒了?”江旭隐约闻到一股酒精的辛辣气味。 “嗯。喝了一点点。”林如绮软绵绵地回答道,她好像快要睡着了。 “听我爸说,各样人有各样酒品,有人喝醉了就说胡话,有人会唱歌,有人会动手动脚,有人就坐那儿一句话不说,但都比不上那最糟糕的一种。”江旭说。 “最糟糕是哪一种?”林如绮问。 “最糟糕的那种,是喝醉了就大哭,怎么劝都劝不住。他一哭,周围的人,不论说话的唱歌的还是吃豆腐的,哗啦一下,全体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江旭有意逗她的乐子。 “我没哭,我就是累了,懒得动,让我靠会儿就好。”林如绮环着他的手臂又紧了紧。 江旭感到脸都快烫熟了,仿佛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里撞击出砰砰的声音。 “如绮,你知道你什么时候最漂亮?” “什么漂亮不漂亮的,都狼狈成这样了,你指不定都在心里嘲笑我多少回了。”林如绮的声音绵软无力。 “累的时候,你最漂亮。”江旭的声音温柔如夜色。 “嗯?”如绮脸磨蹭着他的背脊。 “你累了,累得没有力气争辩了,也不逞强了,最好是累到思考不动了,连同所有逻辑都废掉,从伶牙俐齿的准新闻记者,变成一个纯粹的女生,安静,柔弱,让人心疼。让人想一直这样带着你走,一直走,走到天涯海角,老在路上。” “真的吗?” “真的。” 江旭停下来,把车支好。 林如绮不得已松开了胳膊,从后座滑下来,疑惑地看着他。 他一把将她的身子卷进怀里,她的脸紧贴在他的胸膛。 她闻到他汗水的味道,有海水的腥咸。她的脑海一片幽蓝,腿脚好像发起软来,她不得不用双臂擎住他,好像擎住最后一根稻草。 “早就想要抱抱你,又怕你不让。”江旭对她耳语。 “真好。可是最后你还是要送我回去。”如绮箍住他的腰,喃喃地说。 夜凉如水,仿佛只有他才是真实的存在,真实得如同梦境一般。 江旭轻抚她的头发,说:“一会儿我送你回家。” 第十章 披着星光的女孩(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初夏,多的是晴好的天气,道路两旁的香樟树不约而同地开满了花,独特的清香萦绕着这城市的每一条街道。 自从那个晚上的拥抱之后,林如绮一直在躲避江旭。 每当不经意地撞上他热情如火的目光,她便把眼睛闪开去。 这天下课时间还早,在午后的阳光底下,林如绮一边独自慢慢走,一边深深地呼吸着樟树的香气,这香气随着血液流遍全身,迷醉,浪漫。她想,香榭丽舍大街的法国梧桐或许也不过如此。一样东西,并不是非要遥远和珍稀才显得美丽。 不知不觉,她朝“灵犀画廊”走去。 她看到橱窗里的画早已经换了,《夜间的咖啡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她不认得的油画,画中的两个小人并排坐在黑白相间的钢琴键盘前,他们张扬着四只手,一齐弹奏,色彩狂野的五线谱肆意舞动。 这大约是后现代主义的装饰画吧,她并不能理解这样纷乱复杂的风格,尽管这种风格最近以来好像很流行。 李泽森正站在画店门前,双手叉在腰间,穿一件做旧的黑色棉衬衫,袖子随意地卷高。他昂着头,打了个哈欠,树叶间漏下来的细碎阳光,洒在他白皙英俊的侧脸。 “天气真好,连你也出来晒太阳了!”林如绮很努力才走上前去寒暄。 “是你啊!好久都不见你来,学校里功课忙呢?”李泽森扭过头来,见到是她,眼睛里闪过一丝惊喜。 “嗯嗯,有点小忙,老师布置的阅读资料太重了。”林如绮随便找了个理由敷衍,眼睛一直没离开他的脸。她决心把他的容貌牢记下来。 “进去坐坐,”李泽森邀请道。“上次的那张香雪兰你都没有描完,可惜花已经落得差不多了。好在只差一点后期修缮和颜色,实物对象不在了也能够完成。” 林如绮跟着他走进画店。 “这里还是跟以前一样啊。”林如绮不由自主地感叹道,又为自己的感叹发起窘来。 明明不过一个月的光景,怎么会令自己觉得已经过了小半辈子,仿佛整个世界都应该为她沧海桑田? 墙上的画卖出去了好些,又挂上新的,属于她的那支小画架依旧竖立在原先的小角落里,并没有因为她的短暂缺席而被挪去。 另一个角落,是李泽森用惯了的那支画架。她不经意间斜眼看去,立刻被吸引住了。 画架上阿森将要完成的画,不是任何静物或者风景,也不是临摹任何一幅名作,他的画上,是一个女人的肖像。 这是一个俏丽的年轻女子,窄窄的脸,张扬的唇,一双细挑的媚眼仿佛要长到鬓角里去。她裹着一身抹胸礼服,褐黄的长发微微卷起,恰到好处地散落在她光滑的肩膀上。蓝丝绒的礼服在深黑的背景里闪闪发亮,光线的变化处理微妙,看起来好像是把繁星闪烁的银河撕下来一片,披在她的身上。 “真美。”尽管她心里存了些难解的疑惑,林如绮还是由衷赞叹着,“这幅画有名字了吗?” 第十章 披着星光的女孩(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谢谢你。”李泽森谦虚地说,“这是一个客人订的,它刚刚完成,还来不及想名字。” “也许你可以叫她‘披着星光的女孩’。” “如绮,你真是灵的!”阿森高兴地看着她,双眸灿若星辰。 “随便说说罢了,也没认真想的。”林如绮不好意思的一笑。 “最美好的东西,往往都不是经过刻意计划的。就像画一张画,刚开始的时候,你并没有计划着将它画得讨人喜欢,你只是随着心意画过去,却画出了人们心里的东西。妙手偶得,其实最难。”阿森说。 “你原来是这样去画画的吗?”林如绮觉得这种感受好奇妙。 “嗯。”阿森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说:“我想起一件好像毫不相干的事。其实挺傻的,还是不要说了吧。” “说给我听,我想知道。”林如绮急于了解关于他的任何事情。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她好像并不在乎将来可能的疼痛。 “我断过一次胫骨。”阿森慢慢地说下去。 这是相识以来,林如绮听他说过的最长的一段话,她一个字也没有插入,生怕打断了他。 “那年我十岁,学校组织去郊游,我们在公园里坐摇摆船。那摇摆船船底破了个大洞,小朋友们推推搡搡,不知怎么的我就被挤得掉进了洞里,身子落到地上,一只脚还卡在船底的缝里。那船由于惯性,还在不停地摇,我被摇船拖到这边,又拖到那边,忽然的,只听到小腿上‘咔’的一声,脆生生地,疼得我哭了起来。” “后来船终于停了,老师把我抱起来,从路边找来辆三轮摩托,拉我去医院。坐在三轮摩托上,老师急得都快掉眼泪了,我却不哭了,甚至没觉得有多疼。我只顾手里紧紧捏着的一袋‘小水’。‘小水’,其实就是色素和糖精兑的饮料,五分钱一袋,街边小店里都有。三轮摩托晃啊晃啊,我手没抓稳,小水掉到车外边,被车轱辘碾过去。这一路上,我光记得心疼那一毛钱的小水,简直比心疼自己还要厉害。” “后来我碰到一个摔断过脖子的女孩,她同我聊起一件差不多的事情。” “那天她要从学校回家去,在去火车站的路上,她搭的出租车出了事故,车子整个翻了过来,她被压在下面,脖子已经不能动弹。救护车和交警都来了,他们掀开了出租车,把女孩拉到医院。她后来对我说起当时的感受,那一路上,她也是完全不记得痛苦或者恐惧,好像全部的心思都围绕着那张回家的火车票,有没有人能帮忙给退了呢?” “后来我经常想起这两件事。我想,人的思维真的很奇怪。” “要是一个人忽然碰到一件不幸,我们通常会猜测他应该要悲伤,要抗拒,而他真实的反应却往往不是这样。他可能忽然关心起身边更不起眼的另一件事,这件事同那不幸比较起来,当然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可人就是忍不住要去惦记。” “但是,我们往往不好意思把这些惦记讲出来。人们总是早就准备好一套固定的官话,那套官话里面,早就规定好了每一个常规问题的常规答案。” 第十章 披着星光的女孩(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有人问‘你好吗’,你就要回答‘很好啊’,你不能说我不好,今天早上我把洗面奶当牙膏使了现在嘴里还一股怪味道,或者我妈妈昨晚又来电话问我什么时候带女朋友回家我都快烦死了。” “所以当时歪倒在三轮车上的我,眼睁睁地看着那袋小水离我越来越远,心疼着,却并没有呼喊着要求停车去拣它。而那个摔断了脖子的女孩,也没有真的拉住一个医护人员,央求人家去帮她退票,她只是那样默默地任由它过期,变成一张废纸。” “在人的心里,到底什么是大事,什么是小事?” “所以我不怎么相信人们口里讲的话。” “我不是说这样不好。也许大脑或者社会习俗给我们定下这样的规则,是为了让我们避开很多麻烦,即使面临压力的时候,也有更多时间来接受和对付?” “我只是喜欢探寻人们心里藏着的小想法。” “这些小想法,其实往往是最简单、最直白的,也往往会在潜意识中,通过一些难以察觉的小动作表现出来。” “我偷偷观察人们的小动作,小表情,尝试着猜测他们心里说的话,尝试着画下来。” “这里边有很多故事。我喜欢干这个,所以也喜欢上了画画。” “举个例子来说,电视里常出现的那个女明星,她在做任何访谈节目的时候都有一个习惯性的动作:用手抚摸自己的下巴。每次她抚摸下巴的时候,都要将下巴抬得高些,好像是在摸索颌骨的形状。她嘴巴里讲着那些拍戏的趣闻八卦,其实心里想得最多的应该是:我好瘦,我的脸型好标致,我真是难得的一个美人。” “我并不要讽刺她。她这样自信的时候,是小姐的娇俏,比她在台面上故作谦逊的时候倒还更漂亮些。” 说到这里,阿森模仿着那女明星抚摸下巴的动作,兀自笑起来。 “那我呢?你看我有没有什么小动作?”林如绮问。 “有的。你的习惯是咬嘴唇。”阿森说。 “咬嘴唇?”林如绮脸一红。咬嘴唇听起来可不是什么美丽的姿势。 “是的,咬嘴唇。你不说话的时候,总是低着头,下嘴唇含起来,牙齿和舌头抵磨着。像一个躲在自己世界里的小孩子,让人很好奇你到底在想什么。” “一个人看起来在思考的时候,也许可能只是在发呆?”林如绮自嘲道。 “哈哈,有可能。”阿森也笑起来。 “那一定很难看。”林如绮摇摇头。 “不,你很好看,是那种不自知的好看。你心里存了太多别的事情,所以经常忘掉自己原来很好看。”阿森微笑着凝视她的眼睛。 她不敢迎接他的目光,生怕一不小心就被吸了进去。 “咬嘴唇的女孩。”阿森说,“看着你的样子,我就想画这样一幅画。” “咬嘴唇的女孩和披着星光的女孩,哪个比较好看?”林如绮仰起头,问道。 “这个我以后告诉你。”阿森眨巴着眼睛说。 阿森的眼睛,是她心里真正烁烁发亮的星星。 第十一章 旧梦里的玫瑰花香(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晚上十一点,芳子才匆匆赶到灵犀画廊。 李泽森将卷轴门拉低些,半开着,在画廊里等着她。 芳子拉开出租车门,从车上蹦出来,踩着细高跟鞋一溜小跑,一边嚷嚷:“实在不好意思,没想到走秀之后还有party,几个大牌的厂商都来了人,我到现在才溜出来,害你等我到这个时候!” 她身上穿的还是在秀场用过的金色短裙,那短裙全由一个个小小的金色亮片拼缀而成,金片儿密得看不见布料,对着灯看过去,活像一身金光闪闪的鱼鳞,包裹着她妖娆的身体。她每每轻微地一动,所有的小亮片也随之一抖,一道金光便从裙肩到裙边一泄流过。 这条小金鱼哧溜一下打了个弯儿,从卷轴门底下钻过来,跑到李泽森跟前。她的脸颊红扑扑的,张着口,呼呼地喘着气,气息里有股洋酒的味道。 他看见她的眼窝也涂成了明艳的咖啡金色,嘴唇抹得血红,头发松松地在脑后挽了一个花髻,髻上还残留着几片party中洒落的金绿色的零星碎纸。 真是一条美丽的鱼,他不由地在心里赞叹道。 “不要紧,我也不是没在那一行待过,你的辛苦我不要太了解。”李泽森温厚地说。 芳子却顾不得他说了什么,她已经在自己的新肖像画前欢欣雀跃起来:“森哥,你把我画得太好了,跟仙女似的,看得人家怪不好意思的。” 画上的芳子,纤细柔软的身子微微侧着,仰着头,肤若凝脂,目若晨星,眼帘低垂,心中似有一个无边无际无暇的世界。尤其是那一身华美的蓝丝绒长裙,如水流淌,如星闪烁,亦幻亦真,衬托着那个超凡脱俗的人儿。 李泽森微微一笑。 芳子是他旧年的相识。他和她认识的时候,他还在为了钱途辛苦打拼。她记忆力的他,还是个今天有爱就不在乎明天会失去的青年。他从她的眼睛里,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自己。 在画这肖像的过程里,他常常看到芳子的模样,也常常想起年轻时候的自己。 他想念这样的自己。 与芳子的重逢,仿佛唤起了他多年前的记忆,他好像找到了一种他曾以为再也找不回来的感觉,画画的感觉。那是他热血沸腾的青年时代,曾经以为永远都不会丢失的感觉。 因此,他自己也有愿望想要继续完成这组芳子的肖像,为了这种感觉能够延续下去。 “这是整个系列的第一张,模板用的是你从前的一张舞台照片。如果你觉得满意的话,我们再往下进行,到时候恐怕还要请模特小姐本人提供一些帮助。”李泽森不卑不亢地说。 “满意,当然满意。森哥,真的太感谢你。” “对了,这张画有个名字,叫做‘披着星光的女孩’。” “画好,这名字也好。是你自己取的吗?”芳子问。 “不是,”阿森老实地说,“我哪想得出这么纯情的名字。是来练习画画的一个学生。” 第十一章 旧梦里的玫瑰花香(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女学生?”芳子挤挤眼,暧昧地笑道。 “来这画画的学生不止一个,男的女的都有,又有什么紧要?”李泽森把话岔开去,“你感兴趣也可以来学学,美女模特的光环你会不会早就戴得腻味了,要不要再添个知性艺术的标签?” “你早就知道,除了穿衣服戴首饰,拾掇拾掇自己,美术这方面我是一点儿天赋没有,对着头牛都能画成只狗。” 阿森听芳子如此打趣自己,不禁笑起来:“牛和狗,其实也差不多,都是四条腿的动物。” “不要嘲笑我了,人贵在有自知之明。”芳子替自己辩驳道。 “那你是相当聪明的,相当擅于拾掇自己。”阿森上下打量着芳子,“女孩只要学会这个,别的什么都不用发愁。” “不要这样看着人家,看得好像人家没穿衣服似的!”芳子嗔怪道。 “画画的看人,可不就是这样吗?都是先看到一副骷髅骨架,上边巴着六百来块肌肉,然后是分布不均的脂肪,形成面貌迥异的体态,然后是皮肤,毛发,最后才看得到外面的衣服啊。”阿森给芳子讲起画画的基本功夫来。 “听起来好难啊,跟学医的做解剖差不离。森哥,为什么你能把人的神态画得这样好?”芳子一脸的崇拜。 “美女画起来其实最简单。只要让她眼睛斜看着,或者低下头,总之不要直视着画面前方,就自然有一种闭月羞花的姿态。要是配上古装,长裙水袖,再拿把半透明的仕女扇子稍稍把脸一遮,味道就更浓了。”李泽森设想道。 “那岂不是和拍照片一样程式化的?穿什么衣服,怎么搔首弄姿,原来都是老套路。”芳子失望地说。 “傻姑娘,套路都是老的,但老套路不一定就是坏的。你看电视里放的那些热播剧集,热恋,失恋,再恋,每一部都是老套路,还不是赚来观众新的眼泪?那些所谓的新锐、创新,偶尔跳出来一段,后来还不是淹没到浩瀚的老套路里去?由此可见,人们还是最喜欢的还是老套的剧情。老套永远都是受人欢迎的。” “那我要怎么和别人区别开来呢?”芳子问。 “入行这么多年来,我自己的体会是,真正的艺术工作都是捕捉心灵的工作。每个人看起来大体相同,其实都有自己细小的特点,都有心思透露的瞬间。差些的摄影师就会给你们摆拍,只看得见一个美女的架子,看不出心灵本来的东西。好的摄影师却擅于在自然状态下捕捉一些瞬间,恰到好处地用快门定格下来。瞬间嘛,就是转瞬即逝的意思,不能早一秒,也不能迟一秒,一定要刚刚好,其实满不容易。” “那就是说,画画其实还容易些,因为你们把那个瞬间先存在心里,然后慢慢想,慢慢画,你们不用非赶那个时间点。”芳子一只手托着腮,黑眼珠子在咖啡金色的眼窝里滴溜溜地打着转。 第十一章 旧梦里的玫瑰花香(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哈哈,照你的意思说来,我们画画的倒是占了大便宜了!”李泽森打趣道。 “对对对,就是占了大便宜!”芳子一只手捂着嘴笑,另一只手随意地搭上了李泽森的肩膀。 李泽森闻到芳子身上飘来的,一阵阵玫瑰花瓣的芳香。 这芳香让他想起六年前他们短暂的热恋。那时,芳子还是个十八岁的新人,化妆穿衣都稀里糊涂,身上还总是伴随着一种廉价花露水的味道。 有一天,李泽森刚嘲笑过她土气,她一生气,就背过身子去不想理他,他却不声不响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塞到她手里。 那是他送她的第一样礼物,一支玫瑰花味道的香水。香喷喷的纸盒子,小巧精致的玻璃瓶身,瓶颈处还系着一条粉红色丝带,清雅,恬静,连包装都像一件艺术品。这一小瓶香水,对于当时的他俩来说,无疑是件昂贵的礼物。她高兴得跳了起来,拥抱他,亲吻他,他则陶醉在她的拥抱和亲吻里。 过去了许多年,她的身价水涨船高,早就负担得起许多名贵得多的奢侈品,然而,她身上的香水居然没有改变,仍旧是那个牌子的玫瑰。 李泽森心里忽然涌上一丝伤感和怀念。 “这个世界那么乱,每天不断有新东西跳出来刺激你的眼球,如果不是十分用心,怎么可能特别为一个人记住一个瞬间?如果不是和你相识这许多年……”李泽森的话说了半句,戛然而止。 “嗯。有多少年了?六年了吧。”芳子扳着指头数数,垂下了眼帘。 若是除了浓妆,她此时的姿态,正像画里那个女子。 “是啊。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整好六年。”李泽森说。 “我们是不是应该给对方讲讲这六年以来,各自都遇到了些什么事情?”芳子问。 “我的事就简单了,三句两句就说完了。做工挣钱,挣钱画画,卖画挣钱。男人嘛,不能光靠梦想这东西作为身上唯一的装饰品,还得有点儿实在的。”李泽森自嘲道。 “没有女朋友吗?” “间或当然有过几个。开始都好好的,后来就经常说我弄起画来别的都不顾,在乎开画店的事儿比在乎她还多,也没心思和她逛店子看房子买车子,一个个发起脾气,就气呼呼地跑掉,结果一个都没回来。” “女人是要哄的!你也没去追?”芳子竖起眉毛,握着小拳头,空挥了几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就算去追了,去哄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结果。也许我这人天生就不值得女人依靠。不过感觉单身也满自在,犯不着为了恋爱而恋爱。要是哪天真的碰到个特别喜欢的女人,我会庆幸自己还保留着自由身。”李泽森一脸释然的态度。 “保留自由身,为了等待一个特别喜欢的女人,你还是那么浪漫吗?”芳子问。 “那你呢?”他不回答,转而问她。 “我的故事更简单。” 第十一章 旧梦里的玫瑰花香(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美女的故事从来都不简单。就算她自己想要过得简单,身边的男人也不允许啊!”李泽森的话,一半是奉承,一半是安慰。 “就像你刚才说的,老套的故事。从一个秀场赶到另一个秀场,从一个男人奔向另一个男人,最后还是只剩下自己,也许这世界就没有男人是值得依靠的。也许有再多的钱和名气,人还是可以不快乐。”芳子郁郁起来。 她从随身的黑色小羊皮手抓包里摸出一盒香烟,抽出一根来,又摸出一个打火机,咔嚓一下打着了,把烟点上。她的打火机很大,骷髅头图案的银色浮雕,像是男人用的那一种。橙色的火光闪了一闪,在她光艳照人的眼圈底下投影出两团淡淡的黑晕,那种粉底也无法掩饰的疲惫,让李泽森的心忍不住疼了一下。如果用画笔将这一个时刻定格,必定是一幅很好的画作。 她走了,他伤心过。后来他觉得他早已忘了她,她又出现了,告诉他,她不快乐。如果他还心疼,那是说明他还惦念着她吗? 她已经变了,他也已经变了。都曾在欢乐场中奋力泅水,他们早就不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他们只是替彼此记得当年的样子,然后用重逢来祭奠那段青春吗? “介意吗?”烟点着了,芳子才想起来问道。 李泽森摇摇头,做了一个请便的手势。 芳子用力吸了一口,徐徐吐出一个小小的烟圈。烟圈一路扭曲,一路升起,越来越大,越来越淡,而终于消散。 这是老吸烟的人练了很久才能做出的动作吧。 “其实我觉得你挺奇怪的。”芳子说。 “哪里怪?”李泽森问道。 “你是作画的人。别的画家常常吞云吐雾,出去喝得烂醉,仿佛放纵才能有灵感,但好像从没见你这样。我真有点搞不懂你。”芳子说。 “都是无可奈何的事嘛。那时候穷小子一个,但凡有余钱,都花在画具、画书和艺术展览的入场券上了,哪里会有钱来买那些。就算是人家好心递给你的,你也不敢接,怕还不起这个礼,后来反而丢了人,不如索性说自己不会抽、不能喝,听起来比没钱抽、没钱喝还是有面子些。” 年轻的日子,无论荷包如何单薄,却总是把自尊看得那样宝贵。 “哈哈,你真老实!”芳子扶着他的肩膀,笑得花枝乱颤,仿佛自己不能支撑,而把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倚在了他肩上。 诱人的玫瑰花香侵蚀着李泽森的理性和自知。这多像是一场久违的旧梦。 “你是知道我老底的人,我不老实也没用啊。”阿森笑一笑,伸手帮她将一缕垂下来的头发拨到耳后。 她的脸微微发烫,她的耳朵却冰冰凉凉。 他把烟从她手指间抽出来,丢到一旁的水杯里,火星化作一缕青烟,瞬间淹灭。 他低下头,吻住她的嘴唇。 烟草、酒精和玫瑰花瓣的味道,混合在一起。 她好像早就在等待这一刻,情不自禁地搂住他的脖子,回吻过去。她的嘴唇是一朵血色的火苗,把两个人的身体都烧着了。 他感到她整个人从那身流光溢彩的金色鱼鳞里挣脱出来,蹦到他怀里。 他张开胸膛迎接她。 她的头发散落下来,几枚黑丝发卡叮当坠地。 温暖而熟悉的身体,比六年前更添了丰腴。 她的肌肤像睡莲绽放,而他将头深埋在她胸前,像个孩子一般,深深地呼吸,倾听她动情的呻吟。 爱是一件快乐的事,即使只是重温旧梦,即使不记得明天会来临。 第十二章 苦涩的咖喱牛腩(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国内的班机永远在晚点。 时间已经过了中午,方美莲才拖着行李从机场走出来,而王文竹早已在车里等候多时了。他从方美莲手里接过她的行李,又伸出另一只胳膊让她挽着,领着她走去他停车的地方。 “小公司的航班就是不能坐,没有一次准点飞的!”方美莲坐进副驾驶的位置,一边理着被风吹乱的头发,一边抱怨道。 她平素是一个事业女性,事业女性有事业女性奉行的原则,那就是埋怨从来只是徒劳,解决问题才算成效。这些都是跟男人学来的规则。而此时此刻,她身在千里之外的另一座城市,身在王文竹跟前,她情不自禁地想要放开那些顾忌。 “这不是赶着订的机票嘛!好不容易盼来个五一小长假。”王文竹正兴奋。 “你说如绮又跟着摄影协会外出活动了,他们怎么老出去活动,有没有老师跟着,会不会有安全隐患?”方美莲能放开对工作的上心,也放不开对女儿的操心。 “摄影嘛,不出门拍景色,难道蹲家里拍家具?你就别瞎担心了,好不容易就咱俩在家,也能单独乐呵乐呵……”王文竹开着车,笑眯眯地讨老婆欢心。 “我可是一把年纪了,没你那么不正经!” 方美莲嘴里不明说,心里却十分计较年龄这件事,讲话也总自觉不自觉地带出一些边边角角。 年轻就是女人的资本。 一个花样年华的女孩,无论如何都不会丑到哪里去。 即使方美莲已经爬到了事业的顶峰,而且凭着天生丽质和后天保养,身材和皮肤一直维持在三十出头的状态,但是无论如何,她毕竟比王文竹年长了八岁,她需要这个比自己年轻了八岁的丈夫时时刻刻的赞美和肯定,才能维持住内心的微妙平衡。 “我可不是也老了吗?前几天同事跟我们讲说,他十五岁的女儿和同班同学吵了架,回家憋着委屈,在饭桌上,一口一个‘那十六岁的老女人’,嘿嘿,把他们夫妻俩愣得!”王文竹讲起了笑话,“所以说,咱两个,老头子和老太婆,凑合凑合过过得了,不要再去凑他们年轻人的热闹。” “你承认你是老头子,我可没承认我是老太婆。” “看你这细皮嫩肉的,什么老太婆,分明是小姑娘嘛!”王文竹深谙妻子设下的埋伏。 “又讲没正形的话!”方美莲眼皮子一飞,口里责备着,心里却很受用。 第一次出嫁的时候,方美莲和林俊毅品貌登对,一对璧人,周围人看着都赞好,但那着实是她生命里犯下的一个巨大的错误。 第二次出嫁,老公大脑袋,粗脖子,烟不离手,挺着一围憨厚的肚腩,没结过婚也没孩子,还比她年轻了八岁,这出女大男小的异地婚姻广泛地不被看好,但方美莲觉得,这一次她没嫁错。 男人漂亮有什么用?漂亮的男人,只会让更多女人为他伤心。 第十二章 苦涩的咖喱牛腩(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王文竹没那么漂亮,但他工作踏实,温厚殷勤。最要紧的是他真心待她,能看穿和包容她女强人凌厉的架子,在她倦怠的时候,给她一副宽厚的肩膀。都说男人的肩膀是女人的天堂,看起来普通,其实不平凡。 他甚至很会做饭。 只要有时间,哪怕只剩一棵青菜一杯生米,他也能魔术般地熬出香喷喷的菜粥来。 她嫁了他,就是为了每个月能有几天的时间,他过来或者她过去,奔走相会。在这几天有限的时间里,她能暂时丢开了一板一眼的工作,在他跟前做一会子妻子和女人。 市区不出意料地拥堵,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钟,白花花的阳光从窗户外头斜照进来,透过茶绿色的窗帘,过滤成一地温煦的橙色。 王文竹打开门,把钥匙往什物小篮里一丢,便火急火燎地将方美莲横抱起来。 “哎哟,不要啦!”方美莲双脚在空中扑腾了两下,高跟鞋也被她踢落在地上,她的两条胳膊却牢牢勾住了王文竹的脖子,脸颊飞起两片绯红。 “来吧,宝贝儿!”王文竹吸一吸肚子,抱着方美莲往卧室走去。 “还运气呢?我重吗?”方美莲娇嗔道。 “不重不重,轻得跟小羽毛一样!”王文竹抱着她又颠了一颠。 “羽毛?铁打的还是钢做的?”方美莲还要犟嘴。 “铁打的?嘿嘿,待会儿我就让你体会体会什么叫做铁打的……” 王文竹走到床边,一撒手,方美莲便陷落到松软的羽绒被子里。他用身体压住她,动手扭开她高级套装的扣子。 方美莲对自己的身体还是自信的。 他不在的时候,她二十四小时都带佩戴钢丝圈的尼龙束腰,紧绷绷地勒住腰间的小赘肉;无论多忙,她也要挤出时间来,每周去高级美容院做一次VIP全身护理;她更是不顾价标,买下一只又一只昂贵的黑色蕾丝胸罩,聚拢,收副乳,防止下垂,突显胸前的沟壑…… 黑色是成熟女人的性感。她越来越深刻地明白,女人到了一定的年纪,不再青春无敌,需要更多的牺牲去换取美丽。 王文竹的手掌慢慢往深处摸索。 他的头脑里塞满了都市法律的条条框框,他的双手却还是农民的双手,结着多年未褪的厚茧,泛起发白的角质和死皮。他的手掌纹路粗糙,摩挲着她光滑幼白的肌肤,为她带去美妙的刺激。 方美莲在这双男人的手下酥软了,情不自禁地呻吟起来。 她闭上了眼睛,脑海里出现了一种幻觉,仿佛自己堕入了一个无尽的深渊,而他的每一次撞击,都是幽幽黑暗里的电光火石。那光忽闪一下,又忽闪一下,越来越急促,越来越蓬勃,越来越明亮,直到最后一次的轰然炸裂……她快乐得叫出了声。 他长吁一口气,趴伏在她的身上。她懒洋洋地睁开眼,一只手捻起他前额一撮被汗水浸透的头发,抚摸两下,又放着,再捻起一撮,再抚摸,再放下。他的头发只是普通男人的头发,短硬而刚烈,在她的手里,却仿佛变成了提花的苏绣。他也只是普通的男人,在她的眼里,却仿佛变成了最强大的英雄。这大约是高荷尔蒙爆发的作用。 第十二章 苦涩的咖喱牛腩(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亲爱的,感觉怎么样?”王文竹抬起头,饶有兴致地问。 “感觉……饿了!”方美莲明知这不是他期待的答案,但她怎能如此轻易地把他期待答案的给他。 “饿了?看样子,你还是在乎吃的比在乎我多一些。”王文竹悻悻地说。“好吧,厨房里有炖好的咖喱牛腩。” “咖喱牛腩?”方美莲把王文竹推到一边,捡起一件落在飘窗上的珊瑚绒睡袍子,把自己裹进去,就蹭蹭蹭地小跑进厨房。 那睡袍是王文竹的,但她在的时候,就变成了她的。 她喜欢穿他穿过的衣服。裹着他的睡袍,就像是拥在他的怀抱。 飞机上的那点儿食物,在她胃里早就烟消云散,人就是人,保暖而思欲,不过现在好像倒了过来。她已经饿了很久,刚了却完思欲,现在也该照顾照顾饱暖了。 王文竹从衣柜里另取出一件睡袍穿上,也跟进厨房,帮着方美莲一起把锅里的咖喱牛腩盛出来,又从电饭煲里舀出两碗米饭。 这是刚打好的新米,王文竹托朋友从乡下农户那里直接买过来,是自留地里产出的稻谷,没沾过化学肥料和农药,也没经过抛光,米粒还带着谷物天然的黄色,颗颗都香甜而耐嚼。越是机械化大生产的时代,这样传统的天然大米就越难买到。 两人对坐在桌前吃饭。 王文竹早就关了顶灯,只点上几支茶杯粗的彩色圆蜡,餐厅里弥漫着桔子味精油的清香。 小别胜新婚。也许这就是分居两地的好处。 正因为相聚无多,所以才分外珍惜,关心到每一个小细节,努力要使对方欢喜。他们又各自经济独立,谁也不必要在金钱上依傍着谁,这种自由的结合,只可能是因为爱情吧?对比之下,凡是经年累月的柴米夫妻,生活里堆满了乱七八糟的琐事,低头不见抬头见,哪里来的这些冲动和甜蜜? 能把他们拉回现实分歧的,恐怕只有一件事,就是她那个寄住在他家的女儿――林如绮。 方美莲拿调羹翻拣咖喱汤汁里的素菜,王文竹见状,便笑着说:“你们母女俩还真是相像,那小鬼也喜欢我在咖喱牛腩里放多多的洋葱和胡萝卜,牛腩怎么样倒不是很在乎。” “如绮跟我一样,口味清淡。她小的时候,我工作太忙,没什么时间在做饭上面大动干戈,经常是两个番茄三个鸡蛋,搅在一起炒炒,除了油盐酱醋以外,什么别的调料都不认识,也不知道搁,就这么对付了一顿。吃不完的第二天和剩饭一起倒锅里,加水一煮还能做成菜饭,又对付完一顿,省事极了。”方美莲觉得在这点上挺对不起女儿。 “别说从前,现在你也没啥长进,哈哈,老抽和生抽都拎不清!”王文竹笑道。 “在我们那里,酱油就是酱油,还分什么老抽生抽?再说了,要是我都拎清了,还要你来干嘛用?”方美莲一边说着,一边嫌调羹使不上力,她索性将调羹换了筷子,继续在粘稠的咖喱汤里翻搅,老实不客气地把洋葱和胡萝卜拣到自己碗里。 第十二章 苦涩的咖喱牛腩(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说起如绮这孩子……她还是不肯接你的电话呢?”王文竹终于提起了这件事。 “嗯。我最近也太忙,和一个大客户谈公司上市的事情,事情很麻烦,直到最近才有些眉目。那孩子怎么越大越不懂事,一点都不体谅父母的苦心?”方美莲皱起了眉头,眉心间两条深纹,让她看上去顿时老了几岁。 “我觉得……是不是你对她管得太死了?”王文竹试探着说。 “管得死?她的学校她的专业,都是她自己挑的,除了谈男朋友这件事,其他的我基本上没管过她。” “我不是说这种管,我的意思是说,你对她的期望会不会有点太高了?”王文竹小心翼翼地选择着词汇。 “她很聪明,我只是不希望她的聪明被埋没,何况现在有这个经济条件支持她,她只要一步步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将来就一定能变得很优秀。”方美莲斩钉截铁,“对了,你上次说她前阵子经常晚归,还跟一个男孩子走得很近?” “好像是有一个,具体我也不太清楚。”王文竹想起那天深夜他等林如绮回家的时候,从窗户里看见的送她到楼下的男生。 时间是夜里,光影萧疏,距离又隔得太远,看不清眉目,因此他并不知道那是开画店的李泽森,还只当那是个普通的大学学生。 “你知道,如绮这孩子心事藏得挺深,我也不方便去打探。”王文竹紧接着说。 “你是搞法律的,你应该知道有一些非常手段。” “什么非常的手段?” “例如电脑监控什么的?还有,这孩子平时喜欢写点东西,也许她会有日记什么的,落在枕头底下,或者抽屉里?”方美莲别出心裁地提议道。 “不好吧!”王文竹连连摇头,“那是用来对付调查对象的手段,不好拿它对付孩子的吧。而且,万一被她察觉到,还不知道要引起她怎样恼恨。” “你自己没有生过孩子,不能感受为人父母的难处。”方美莲鼓动道,“现在开始防微杜渐,即使她可能闹一会子情绪,但等以后她长大了,出息了,自然会感激我们。如果不这样做,她以后走了弯路,浪费了时间,她会反过来责怪我们做父母的,当年没有管教好她。再说了,你就不能做得隐蔽些吗,王大律师?” “这好像违背了职业的原则。” “教育问题上,没有原则。黑猫白猫,抓得着老鼠的猫就是好猫。” “等我再考虑考虑。” 方美莲笑了一笑。她了解王文竹,他说考虑考虑,就代表是基本接受了。 王文竹拿方美莲没有办法。 他越来越深刻地体会到,原来一个女人,可以同时是办公室里雷厉风行的领导,是床上妖娆热烈的情人,又是为了儿女的所谓利益而不顾原则的母亲。 他可以迎合一个领导,可以体贴一个情人,却不知道该怎么同一个母亲辩驳。 嘴里的牛腩,不知怎么,咀嚼出了一丝苦涩。 第十三章 翡翠情人(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学校摄影协会去的是一个叫“情人谷”的地方。 这是一条隐藏在丛山间的峡谷,悠长深邃,峡谷中古松青翠,怪石林立,碧水长流。大大小小的彩池星罗棋布,在不同的季节、不同的气候甚至一天不同的时段里,都呈现出不同的光景,引来许多摄影爱好者为它忘返流连。 大队人马前一天晚上就赶到了景区,休整一夜,第二天天亮从情人谷的一端开始走,计划从一直走到另一端,途中各取所需,拍些山景。 不少同学是第一次跟随协会出外景,想到第一次扛着照相机和三脚架,徒步穿越美丽的峡谷,大家都兴奋得不行。男生女生的叽喳喧笑,和入这空竹泉石,鸟语山林。 摄影课老师迟小帅是活动的领队。 迟小帅研究生刚毕业就留了校,一边念博士,一边做助教,也单独带了摄影这门实践要求很强的课。 不论他里边穿的是格子衬衫还是棉布T恤,外边套的永远是一件工装粗布的无袖马甲。马甲上的口袋就像峡谷中的彩池,各种尺寸,数量未知,从那些口袋里,随时都能找到几样有趣又实用的小玩意,一面滤光片,或是一个便携式LED补光源,应有竟有。不论早晨还是下午,他的胡茬子好像永远刮不干净,或者刚刮干净又急忙忙地长出来,有一种不拘小节的风度,而他的眼神却神采熠熠,充满干劲。这一切的优点,替他凝聚了一批铁杆粉丝。 他比这帮学生大不了几岁,性格直爽热情,因此大家都亲切地叫他“小帅老师”。有几个男生连“老师”俩字都省掉了,直呼其为“小帅哥”,他也乐呵呵地答应。 小帅老师早就有所交代:“这次活动机会难得,凡是上了我课的同学们,都要求必须参加,拍摄的作品要作为平时成绩。” 如果不是如此,林如绮才不打算加入。不是因为她不想出去旅行;事实上,她一直都想出门走走,散散心中郁积的情绪。 她的不情愿,只是因为队伍中还有江旭。 林如绮躲避江旭,已经有一个星期的时间。 偌大的校园,只要她上课踩着点来,下课踩着点走,他们几乎不可能偶然擦肩。但凡上课的时候,林如绮就刻意坐在前排的位置,任凭背后粘着一双怎样的目光,她都详装不知,不去理会。 至于那天晚上,是她深夜要他来看她,是她要他带她走,是她使劲抱着他不松手……好像一切是她主动――一想起这些来,她就觉得脸上发烧。 江旭时不时用“第九个太阳”发来消息。那些消息里再不见半真半假的“想我没”,“我想你了”,而通通换是普通善意的“还好吗”,“最近忙不忙?” 不论内容是什么,她都预备好视而不见,食指往触屏上一摁,重重地把对话框隐去。 她一如既往地信赖他,但他并不曾点燃起她心中浪漫的激情。如果她满足不了他的期待,是不是意味着她就要失去他? 原来这世界上还有一种比功名更难满足的期待,那就是让你去爱一个你还未爱上的人。 因为害怕失去,她像只胆小的鸵鸟,假意冷漠,把头埋进沙堆里。 第十三章 翡翠情人(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林如绮的冷漠,江旭当然感觉得到。 他以为是自己的冲动得罪了她。 他隐约明白她对他的感情不是恋爱,不然她不会急着躲开。但他并不愿思考这些。 他一直以为,男女之间相爱的模式只有一种,就是他父母的那种。只要互相了解,照顾,分享,分担,就自然能够走到一起。 爸爸妈妈的工作性质让他们长在旅途,居无定所,可是他们轮流将他带在身边,给了他足够的关爱。他的成长中从来不缺乏爱,所以他从来不会像林如绮那样,把恋爱设想得非此即彼,如火如荼。 也许,人就是比较容易被异物吸引。 也许正是她与他的不同,在吸引着他去窥探她的世界。 于是他暂时收起平日里那副大大咧咧的态度,决意要赢回朋友的关系。 迟小帅举着旗子走在队伍最前边,身边早就围上了几个仰慕他的小女生。林如绮为了避免和江旭照面,也混在先锋部队里面。 一股清泉从石上喷涌而出,汇入一潭碧绿的池水。哗啦啦的水声,把她的心也搅乱。 “嘿,前边还要走五公里呢,要不我帮你分担些重的东西?”江旭三步并作两步,麻利地追了上去,走在林如绮旁边。 “还好的。谢谢你。”林如绮没处躲闪,只好回答。 倘若是一周之前,她不等他问,早就迫不及待地把厚重的相机挎包挂上他的脖子了。但是现在,她只是客气地笑笑。 客气,真是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的东西。 江旭一时间想不出什么话来,一路走着,良久的沉默。 山间水雾弥漫,宛如仙境。阳光穿过水雾,散成七彩的光晕。 林如绮用相机挡住脸,专心致志地拍摄一丛沾着晨露的竹叶。 “你知道这里为什么叫‘情人谷’?”江旭站在竹阴下,为了不挡住自然的阳光。 “又是什么传说吗?是不是有一对恋人被谁压迫,在这里殉情?”林如绮不信这些。 “不,这次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就发生在二十多年前。”江旭辩解。 林如绮不做声,等他说下去。 “那是八六年的事。那时候,这里还被叫做‘翡翠谷’,但还没开发成景区。有几伙驴友不约而同来这里爬野山,偶然相遇,便结成了伙,一共有三十六个人。后来他们弄错了方向,迷了路,在峡谷里困了三天。三天里,他们互相支持,互相照顾,终于走了出去。后来他们回到了自己的城市,这三十六个人中,有十对结了婚,他们其中有很多都是因为那次被困才初次相识的。”说到这里,江旭停了一下,看如绮怎样反应。 “后来呢?”她果然忍不住好奇心。 “两年后,这十对夫妻相约重游故地,在这条峡谷中,他们共同回忆起当年惊醒动魄的三天两夜,万分感慨,于是联名写信给黄山市政府,希望将‘翡翠谷’改名为‘情人谷’。没想到政府居然同意了!”江旭把故事讲完。 第十三章 翡翠情人(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浪漫的爱情,如画的山水,本来就是地方政府招徕游客的噱头,这里面自然有他的好处,他为什么要拒绝呢?”林如绮分析道。 “可以换个角度看嘛。不管政府得了怎样的好处,这段经历在那三十六个驴友心里是独一无二的,跟好处也全无关系啊!特别是后来结婚的那十对,你想想看,这里头须要怎样的缘分!”江旭的声音抑扬顿挫。 “即便是这样,也保不齐这故事里有水分。二三十几年前的事,你传我,我传你,传来传去,加一点,减一点,要怎么编都行。”林如绮脑子活跃起来,几乎忘记了自己和江旭之间的尴尬。 较真的女生。江旭想。 “我可以保证给你,这故事基本是真的,我发誓。”他举起右手,眼神虔诚。 “为什么你能保证?” “因为那结了婚的十对驴友里,其中就有我的父母。他们就是在情人谷相爱的,然后他们结了婚,然后就有了我。”江旭自豪地说,他脸上的阳光回来了。 “真的吗?”林如绮瞪大了双眼,不敢相信。 “当然是真的。我们家现在还保留着那天的报纸,有篇报道写得尤其动人,主标题就叫做‘翡翠情人’。” “嗯。这样真好。”林如绮点点头。 她的心头闪过一丝妒忌的念头。 江旭的父母有那么美好的开端,到现在还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江旭可以大大方方地和人说起这个浪漫的故事。而她呢?生父留给她的记忆都已经模糊了。别人的幸福对她来说都是变了相的刺激,哪怕那个人是江旭。 她立刻将这念头遏制住。她讨厌这样阴暗扭曲的自己。 她讨厌,所以她要把自己的阴暗面深深隐藏起来。她养成了这样的习惯:越是难以招架,越要显得若无其事。 她喜欢崔健的那首歌:“要笑得灿烂,让世界黯然。” 所以她从来不对人说家里的事。 连江旭也不知道。他和其他同学一样,只晓得最表面的情况:林如绮的妈妈在外地工作,她住在学校附近的某个小区里,和爸爸一起。她看书太多,她的脑袋好像成天都在想问题,他猜测或许她有过什么不同的经历,他等着她慢慢对他说。 “听说,在情人谷吵架,会带来厄运哦!”江旭神秘地说。 “这又是胡说了!你倒讲讲是什么样的厄运?”林如绮巴一掌拍在他结实的胳膊上。 “例如脸上长痘痘啦,腰上长赘肉啦,例如嫁不出去啦……”江旭接了她一掌,摇身一变,又变成那个爽朗调皮、热衷逗乐的大男孩。 从前的气氛,就这样回来了,轻而易举地打破了林如绮的种种不安和猜疑。 他并不曾想强迫她。他有那么多的爱,他并不曾非要她那一份。是她自己的心太狭窄,因为缺乏,所以吝啬。 她出于害怕失去而死死抓住的东西,也许正因着她的死死抓住,反而流失得更快。 那样东西,也许不只是他对她的好、他对她的重要,也不是她对于他的,这里甚至不需要一个对象。更多的或许是自身的一种能力,爱的能力。 有多少人,相处了一辈子,也不能够真正相爱。 在这幽深秀丽的情人谷底,三天两夜的患难与共,唤醒了多少人爱的能力,由此而撑起了一生的谅解。 如绮同江旭笑闹着,深悔自己误解了他。 第十四章 梦想的内衣(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经过一天的山间跋涉,女生们的背包大多转移到了男生的肩上。 花样少年,结伴春游,莺声燕语,山色湖光,太容易滋生出暧昧的情愫。即使途中一路平坦,未遇艰险,也会欢喜身边有人陪伴吧。 黄昏的时候,队伍走到了半山腰的小旅店。那是他们今晚要住宿的地方。 旅店老板是个热忱好客的中年男人,四十多岁,黑发浓密,方头大耳,笑的时候露出牙齿上洗不干净的茶渍。他有两个孩子,都在城里上学,旅店只由他和老婆两人经营,外加两个干杂货的本地的小伙计。这里设施简单,价钱便宜,但十分干净。 这对夫妻都是十分勤劳朴素的人,见迟小帅一行这么多人,又都是学生,便主动在价钱上给他们打了折扣。这不是精明商人的一贯做法,但在他们看来,这却是唯一的做法。 真正淳朴善良的人,往往都是不自知的。 正如他们深居其间的明山秀水,山自巍峨,水自流泻,花自飘零,不知有游人,也不知晓“我”是何物。 旅店是一幢两层高的小楼,房间有限,一个房间两张床,平均来算,这两张床得安顿四五个人。 林如绮和新闻系另外三个女生合住一间。 走了一整天,早已是满身的酸臭,四个女孩子决定先挨个儿洗澡。经过一番真心假意的推让,林如绮排到了最后一个。 山里的水格外清凉,很难烧到滚热,轮到她的时候,热水已经很有限了。林如绮快速地洗完,套一件棉质的松身T恤,就走出了浴室。这时她才发现有两个女孩子不见了,除了她自己,房间里就只剩下宋星星。 宋星星和林如绮同班,是那种粉蒸肉型的女孩。她身材白滑丰满,小巧玲珑,性格活泼外向,像粉蒸肉一般腾腾地冒着热气,糯而清香,酥而爽口,红白相间,喜怒哀乐从不藏着,都写在她那张娃娃似的小圆脸上。 她喜欢摄影课老师迟小帅,这是系里同学都知道的事。 一下课,她就缠住小帅老师问这问那,还大张旗鼓地把同他的合照贴在寝室床头的墙壁上――那个位置,女生们常用来挂心爱男明星的帅照。 同学们的议论,她好像也并不介意。 他就是她的明星,管别人说什么?如果她爱他,而他也是可爱的人,那么别人怎么说是别人的事,为什么要介意? 她是那种爱起来就必定风风火火的女孩。 此时此刻,宋星星身上只穿了一套粉紫色的胸罩和裤衩,两条大腿光光地盘在床上,白,腻,在亮度不足的日光灯下,仿佛发着清辉似的。她看上去真快活,鼻子里哼着没词儿的小曲,兴致勃勃地打理一条摊在床上的嫩黄色蕾丝裙子,刚吹好的小梨花头松散地搭在圆圆的白肩膀上。 “那两个,”宋星星努努嘴,“洗完澡就找她们男朋友去了,急吼吼的,恨不得一分钟都不能分开。” 第十四章 梦想的内衣(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有异性,没人性。”林如绮笑道,一边把汗水浸透的T恤长裤揉成一团,用塑料袋封牢,打算塞进包里,回家再洗。 大好的时光,可不是拿来洗衣服的。 她自己也带了一条白底绿纹的亚麻连衣裙,长及脚踝,无领无袖,当中一根抽绳,随意地打一个结,勾勒出细小的腰身。裙子本身就是清新自然的田园风,因此,她无需再搭配华丽的高跟鞋,只要穿一双简单的草编拖鞋就很好,塞在包里还不占地方。 “如绮,你的裙子好漂亮!我也一直喜欢长裙来着,可惜我个子太矮,撑不起来。”宋星星羡慕地说。 星星平日总说,自己的身高是她心里永远的痛。 “哪里啊,你穿这种苹果领、小蕾丝的连身裙,女人味可足了!你看这曲线,啧啧,有没有C-Cup?”林如绮暧昧地笑了,盯着星星胸前,罩杯里挤出来的那两团饱满的白肉,两只手比出碗状。 “讨厌!”宋星星娇嗔道,拉起被单挡在胸前。 如绮做了个鬼脸,不急不躁地吹起了头发。 “如绮,你不去找你男朋友吗?”星星开始把黄裙子往身上套。 “男朋友?”林如绮一愣。 “今天一直跟你在一起的男生,满帅的嘛,个子也高,跟小帅老师差不多高。” 星星对人的评价总是离不开身高。她自己不高,却偏偏中意高大的男人。小帅老师就是大个子,她毫不避讳地爱他这一点。 如果他们真在一起了,星星岂不是要吊在他脖子上,就像攀住大树的一只小猴子?想到这个画面,林如绮不禁笑起来。 “他不是我男朋友。”林如绮耸肩。 “不是吗?你们看上去很般配。” 星星穿好了裙子,系上紧身的腰封,愈发显得胸脯高耸,纤腰一握。 “为什么一定要喜欢上和自己般配的人?”林如绮问。 阿森和她般配吗?或者,正是因为不般配,才让他如此吸引。 “如果看上去般配,谈起恋爱来也简单些。你看我,就很难。”星星对着镜子抹唇彩,小嘴嘟成一个“喔”的形状。 “你和小帅老师挺般配的。”林如绮安慰她。 这不能说是谎话。男女之间,但凡有了爱意做基础,就是鹤发老叟和妙龄女郎,相看起来也是情意绵绵、才貌登对的。何况星星也算美人,只是和小帅老师健硕的身材相比,她显得格外玲珑娇小些,又有碍于师生的身份。 “真的啊?”星星欢喜道,“我有查过星座,我是白羊,他是射手,网上说白羊和射手是百分之百的绝配。” 星座?林如绮连阿森的生日是哪天都不知道。 “那就是了嘛!只是人家怎么说也是老师,不方便光明正大地和女学生谈恋爱啊!”林如绮脱下T恤,预备换上长裙子。 星星从镜子里看了一眼几乎光着身子的林如绮,一脸狡黠的笑:“嘿嘿,现在我相信那男生不是你男朋友。” “怎么呢?你刚还说他和我般配呢!” 第十四章 梦想的内衣(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说他是她男朋友,她不满意;说他不是她男朋友,她怎么还是不满意? “因为你穿的粉色胸罩,黑色内裤。要是你跟男朋友一起出来,才不会就这么随意混着!”星星身子骨小小巧巧,经验却是老道。 “跟内衣的颜色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女生穿衣服,穿在外面是给大家看的;穿在里面的,就只为了给一个人看。女生把自己用内衣包起来,就像把礼物用彩纸和蝴蝶结装饰好,等着心爱的人来为自己解开。这是一个女人的梦想!”星星在屋里转了一圈,摇摆着她飘飘的裙裾。 “星星!”林如绮赧然不能启口,只唤了这一声。 还没有人对她讲过这样的话。她自己也还从来没买过成套的内衣。 如果她是一件礼物,她还从没想过要把自己交出去。 “要是他是你男朋友,你会随时把自己收拾好,等他来拆包。”星星说。 拆包?这么大大咧咧的词儿,从星星的樱桃小口里说出来,真是…… “你内衣那么漂亮,就等小帅老师来拆包呢?原来如此!”林如绮笑着,轻轻往星星腰上捏了一把,捏得星星身子一扭。 “谁知道呢?说不定哪天会发生。”星星向往地说。 “大家下楼!准备开饭!”小帅老师挨个敲起女生的房门。 星星最后拢一拢头发,拉着如绮跑下楼去。 旅馆前的水泥坪已经摆下了三张大圆桌子,桌上杯碗盆碟,摆得满满当当。 都是地道的农家饭,菜香四溢,勾人馋虫,男生们早就饿得眼睛发光,围在桌边直流口水,却又要维持男人的风度,不肯先动筷子,只在心里发恨,女生们动作怎么磨叽成这样? 这三大桌子的饭菜,都是老板娘张罗下的,有河鱼,有野菜,最主要的是中间那一大盆山区土产――石耳炖鸡。 石耳是山里独有的一种菌类,长在悬岩绝壁阴湿处的石隙之中,六七年才能长成。药农们要选择晴好的天气,结了伴,腰间绑着粗麻绳,别着竹筐,下放到三四十丈的深谷中去,才能采到。母鸡也是山里人自己散养的,经过老板娘娴熟漂亮的手艺,炖得肉烂汤浓。 人都到齐,大家顾不得礼节,瓜分一通,先拨到碗里,再大快朵颐。风卷残云的,不到一会儿工夫,桌上便只剩了些汤渣。 填饱了肚子,少部分人回房间里休息,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就这么睡去。 太阳已经完全落下山脊去,蓝黑的天空,月明星稀,正是月下乘凉的好时节。 老板夫妻俩和伙计一起,合力撤下了大桌子,又搬出来几张厚帆布的折叠躺椅,躺椅的数量不够,还有一沓子麦秸方垫,由那帮孩子在坪里坐着去。 江旭占了一张躺椅给林如绮,自己抓了个麦秸垫子,铺在旁边的水泥地上。 夜风微凉,山间的空气飘来草木的清香。深深浅浅的树丛里,只听哗啦,哗啦,哗啦,传来水流倾泻在石上的声音。 第十四章 梦想的内衣(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江旭把自己的牛仔薄外套披在林如绮肩上,外套是他穿过的,她又闻到了熟悉的海洋的味道。她将外套领子竖起来,把脸埋进衣领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她想念这味道。 “这里太舒服了,真想永远住下去。”她说。 “就像老板和老板娘那样?”江旭问。 “嗯。”如绮点点头。 “那……就没有汽车,没有网络,连电视都收不到几个台哦!” “每天对着这么好的景色,没有那些又算什么?” “你会住不习惯的。” “老板娘不是住得很习惯?”如绮撇撇嘴。 “那是她从小就这么住的缘故。” “我也想从小就这么住。” 如绮只恨出生不能选择。 “你看这像不像王维的那首诗?”江旭指着前方幽深的山景,“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像的像的!月亮,松树,泉水,石头,一个也不差。看来古人一点儿都没有蒙我们。”如绮兴奋道。 她抱着膝,窝在宽大的帆布椅子里,通身清凉。 “有些诗人还是很老实的。再比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沙漠里没有风,炊烟点起来就直直地升上去,太阳真的很大很圆,看起来简单的几个字,原来都是实景,看到了那么些景物,就使得诗人非这么写不可。” “你去过那边吗?”如绮问。 “去过的。当时的大西北塞外,也就是现在的甘肃。” “真好。” 江旭去过很多地方,而如绮只能在脑袋里胡乱想象。 一个人到的地方多了,是不是就不再苦恋某一片风景? “飘飘荡荡的,你觉得好吗?” “这里就是我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了。小时候没人带我去旅行。”如绮悻悻地说。 “以后我带你去。”江旭许诺道。 “怎么去?” “想去就去了。你想去吗?” “想。”如绮点点头。 “跟着别人的吉普车队去。我们不要住酒店,把帐篷带上,夜里点上篝火,睡在睡袋里。外面一片冰凉和寂静,睡袋里暖暖和和的,这时候你就觉得特别满足,特别幸福。一开始是打定心思要去征服大自然的,后来却反过来了,心甘情愿被大自然征服。跟广阔的沙漠比起来,人真的十分渺小。” 如绮想起三毛的撒哈拉故事,她和荷西在撒哈拉威乱糟糟的坟场区,一点点筑起他们绿洲一般的家。 她想起自己一遍一遍地读,在纸上一遍一遍地画下:“带我走吧”,“带我走吧”。 山遥水远,她不知道要去哪里,不知道应该呼唤谁。 而此时此刻,承诺要带她去远行的,是坐在她身边的这个男孩。 “我晕车的,我要带足酸梅子。”如绮说。 她心里猜测,这件事可能都永远不能实践。但微醺的山风,叮咚的泉水,把她也熏得浪漫了,她不由地想象起他们在篝火旁围坐,烤肉,烤玉米,烤辣椒和茄子,油脂滴进火里,腾地烧起一团小火苗,愉快地滋滋作响。 “带多少都没问题,包由我来背。”江旭说。 “这是你说的,不要反悔!我要带很多很多东西的!” 溪上清风,山间明月,还有一个阳光般的男孩子温暖她的心。 为什么她依旧享受不到全然的满足? 她想起了阿森。 她决定回去以后,要新买一套完整的内衣。 第十五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方美莲站在洗脸池边,戴着胶皮手套,弯着腰洗一件自己的内衣。 这就是前一天王文竹解开的那一件,真丝面料,价格不菲。 她不肯用任何洗涤剂,只沾一点沐浴香皂,双手仔细搓揉,揉出洁白的泡沫,又在流水下淌净,轻轻地挤出水来,再摊到阳台的网兜里阴干。 日常琐碎的小事,对整日忙于文件资料和应对客户的她来说,却成为难得的休息。 方美莲洗完衣服,又打开冰箱拾掇起来。 王文竹挠有兴致地跟着她在屋子里转来转去。她洗衣服,他就站在洗漱间口看她,她收拾冰箱,他就倚在厨房门框上看她。他享受着家里有个女人的感觉。 “老王,没用完的胡萝卜要拿保鲜膜包起来再放冰箱里,不然没两天就干了。” “嗯,老婆说得对。” “老王,你怎么什么东西都往冰箱里塞?香蕉是热带水果,放冰箱都冻黑了。” “嗯嗯,老婆说得对。” “你是复读机吗?我猜下一句就是:嗯嗯嗯,老婆说得对。” “嗯嗯嗯,老婆说得对。”王文竹笑眯眯的,腆着肚子,像尊大佛。 有人说,男人年纪越大,魅力越大,最能骗到那种目光短浅的小姑娘。也有人说,男人过了三十五岁如果还没结婚,以后要结婚就只会越来越难了,因为年纪越大,人越顽固,而婚姻要求两个人磨平自己去适应对方。 王文竹说不清楚他自己是哪一种。 认识方美莲的那年他三十岁,和她结婚的时候他三十三岁。 他有房,有车,有人生阅历,吸引过一个又一个二十岁的女孩。然而不多久后,戒不了的烟,推不掉的忙碌工作,记不起的生辰或者纪念日,还有在诸如吃什么这种所谓小事上自作主张的脾气,又将女孩一个接一个地气跑了。 唯独方美莲能理解他,因为她和他一样,手里事情一忙起来,连如绮的生日她也常常赶不回家。她不会因为他不记得一个日子就跟他怄气,不会怄了气还要他费更大的气力哄她――他早就应付不来那一套。 一个人先做做小,给出一个台阶来,另一个人跟着台阶下,这才是以柔克刚。人到中年,精力有限,光阴无多,再也犯不着为争情绪上的一口气,把感情的肺都喘掉。 “哎哟,拿你没办法!”方美莲心里甜滋滋的。 “如绮一会儿就回来了,你们俩好好沟通一下,本来也没什么深仇大恨,没必要搞得跟阶级敌人一样嘛。”王文竹趁机劝和。 “阶级敌人?她总该知道我这是为她好!”方美莲用戴着手套的手,从冰箱角落抓起一颗长了毛的土豆,狠狠地丢进垃圾桶。 “喏,你就不能偶尔说句‘老公说得对’,也让我高兴高兴?” “好好好,你先去把这个扔了去。”方美莲指指塞满了过期食物的垃圾桶。 沟通是什么? 难道沟通,就是要方美莲一言不发地听那孩子倾诉着自己想要如何如何去生活,如何如何不能按长辈希望的路去走? 第十五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这就好比逼她听一个不知趣的下属,诉说着自己值得如何如何的工作环境和待遇,而公司又如何如何亏待了他这个高级人才。不,简直更甚于此!对于下属的无知,她能够做到耐着性子听完,然后用最礼貌的方式请他走人;而对于女儿的叛逆,不论她下了怎样的决心一定要平心静气,还是忍不住冒火,忍不住痛心。 林如绮知道妈妈和王文竹在等着她回来,但还是自己默默掏出钥匙开了门,就像家里没有人在时一样。 “如绮,今天回来得早嘛,情人谷怎么样,好玩吗?”王文竹试图挑起话来。 “还行。”林如绮一只脚站着,在玄关换鞋子。 “拍了很多好照片吧,来给你妈妈瞧瞧。”王文竹招招手。 “也没拍什么好的,尽是些石头和树。”林如绮把数码单反相机递给王文竹。 “来来来,美莲,一起看。”王文竹拉着老婆坐在沙发上。 “那边的景色真不错,有时间咱们也该去看看。”王文竹按住播放键,一张一张地浏览。 “情人谷全程要走完才有意思,像您二老这种,买个菜都要开着车去的,我可不敢跟着。”林如绮把脏衣服从背包里掏出来,塞到洗衣机里去。和着汗水闷了一夜,衣服散发着一股酸臭的味道。 “这里有个男生是谁?他还背着你的包?”方美莲指着一张照片说。 相机里大多数照片都是自然景色,只有少数几张是同学合影。林如绮知道妈妈说的是江旭。照相的时候,江旭不仅帮她背着包包,她还将一只手搭在他肩膀上,从他脑后伸出两个手指头来,一半笑指他是个二货,一半是胜利的意思。 她嘴角一斜,冷笑了一下。 现在的初中生都手拉手逛街,一支冰淇淋你一口我一口的,大学生背个背包、搭个肩膀,又算得了什么呢? 林如绮在心里嘲笑母亲的小题大做,她都懒得费力气去澄清。 “如绮,和男生相处,要学会保护自己,保持距离……”方美莲说下去,并不理会王文竹在一旁对自己直使眼色。 “要多远的距离才算距离?干脆找个女校去念?或者干脆把我身边的男孩子都找出来枪毙掉?”林如绮没好气地打断方美莲的话。 她走进自己的房间,把门重重地关上。 为什么在情人谷里,素不相识的人都能在几天内变成恋人,结成夫妻?而为什么曾经相依为命的两个人,却能够反目,连彼此讲的话都不愿再听? 一个陌生人对自己三天的好,便足以让人感动到下决心嫁给他。而为什么最熟悉的人在我们身边许多年,我们却不能容忍她对于自己的一点误解? 就像我们高高兴兴地欣赏电视上嬉皮艺人的彩虹鸡冠头,却看不惯家人的头发悄悄地短了一寸? 我们最不肯原谅的,难道真的是和我们最亲近的人? 客厅里,方美莲靠在王文竹肩上,低声抽泣着。 这么多年,她只有在王文竹跟前,才能流得下眼泪。 第十五章 最熟悉的陌生人(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我真的不懂是怎么了……我做什么都是为了她好,她完全不知道……” “没事没事,你就是太心急,孩子刚回来,你就开始念经。”王文竹拍着她的肩膀。 “小时候她很乖的……周末我加班,她就跟着我去单位,在办公室里坐着,自己看书画画玩,根本不需要大人看着……”方美莲在王文竹怀里饮泣。 现在的世界,真是变得太多了。大人的世界变了,孩子们的也变了。 王文竹想起了自己的童年,江南水乡的乌篷渔船,随风飘摇的芦苇荡。夏天的晚上,他和小伙伴们一起,躺在村口石板桥上乘凉,他一不小心睡着了,翻个身就掉进河里去,引来一阵哄笑。那时候,村里的大人小孩个个会游泳,那时候的河水也又清又凉,掉下去的孩子划几下水,游上岸来,又继续往桥上躺。 他想起美莲家里如绮的房间,女孩子通常喜欢的花里胡哨的东西,在那里一点儿都见不着,靠着两面墙倒立着四张大书柜,排得满满的,让他眼花。 如果孩子的童年里只有书本,那会是什么样? 也许,正是因为美莲从小给了女儿太多的保护,所以把经验和乐趣连同危险一并挡在她的生活之外了? 其实如绮是个可怜的孩子。 愈是倔强任性、愈是不肯要人同情的孩子,其实是愈可怜的。 “我很怕她跟我一样走错了路啊……现在的男人真的说不清楚……上个月我们公司人事科还有个老员工,老婆揪着小三打上门来,这叫大家看着算什么事,听说他有个儿子今年就高考了……”方美莲断断续续地说着。 “我看你对这件事情也是有点太敏感,像如绮这么大的女孩子,在学校里有几个异性朋友,本来是满正常的事嘛。”王文竹安抚道。 “我太敏感?她怎么就不能跟女同学做朋友呢?”方美莲腾地立起身来。 “可能她也和女同学做朋友,但你光顾着盯着男同学不放了,所以其他人你都没看见?”王文竹尝试着往好的方面解释。 “不论怎么样,她年纪太小了,看人看不清楚。再说,我还指望她出国留学的,现在谈恋爱是没有结果的,还浪费时间。”方美莲止住了抽泣,她想起了女儿的前程,就像忽然看见了希望。 “这件事,我看还是和她慢慢商量。” “她总不至于不愿意。镀个金回来,什么事情不好做?” 王文竹不能责怪美莲的独断,对一个独自把孩子抚养长大的单身母亲来说,孩子当然是她的全部。他们事务所里最近打的好几起离婚官司,夫妻双方基本都在抢夺房产,推让孩子。时代真的变了,养孩子是件成本太高而且还看不到回报的事,在脆弱的婚姻里面,孩子还成为男男女女想要甩甩袖子潇洒走人的绝对负担。 他能想象到美莲这些年来的艰难。 这些艰难让他对她的爱和敬佩更深。 越是偏执、越是严苛、越是把全部的希望集中于一点的大人,原来心里越是脆弱的。 第十六章 大海的尽头(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妈妈在家的时候,除了吃饭和上厕所这些不得不做的事,林如绮连房门都不出。 她把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翻书,上网,聊天,修理照片,或者戴上耳机听音乐,把声音开得老大。 她不想听见他们在外边说什么,做什么。 有关于她的,还是没关于她的,她全都不想知道。 如果没有她,他们的日子是不是真的会简单又快乐?她这个家里,是不是多余的? 假期的最后一天,方美莲要赶下午的飞机回去,王文竹要开车送她去机场。 林如绮听见哐的一声,是防盗门合上了,她知道他们已经走了。 她立马从床上跳起来,扒掉身上的宽松T恤,换上一条薄牛仔布的蓝裙子,仔仔细细地梳了个马尾辫,背上帆布挎包,立刻从一枚慵懒的宅女,变作了一个阳光的女孩。 她在家里憋烦了,她要到灵犀画廊去。 午后的阳光很好,一路的香樟树,花朵开得更盛了,浓烈的香气包围住她,争着往她鼻子里涌。她沿着树荫走着,时不时抬头看看天,今天的天空居然是蔚蓝的,在城市里已经很少见到蔚蓝的天空了。 人类建那么多工厂,造那么多机械,是要做什么?只会把自己推向更快的灭亡吧?她想过老了之后要归田园居,可惜没有一块田地让她归去。 她有一搭没一搭地胡乱想着,走进了灵犀画廊。 香樟花的浓香被一扇活动的玻璃门挡在外边,林如绮闻到店里有一股名贵的气息,好像是玫瑰的味道。是客人带进来的吗? 阿森在店里,正忙着招待两位客人。他朝林如绮微笑了一下,示意她先随便坐坐。 店里的客人是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刚搬了新房子,嫌屋里太单调,想要买一幅装饰画,挂在餐厅的白墙上。男孩想随便买幅印刷品挂着得了,反正看上去都一样;女孩好像是教音乐的,对细节看重得很,一定要买幅中等尺寸的手工油画,价钱当然也比印刷品要高。 阿森向他们推荐一幅荷兰的乡间风景,澄澈的蓝天上飘满迷人的云朵,红顶白墙的风车像蘑菇一般长在深深的青草上,一条水波粼粼的小河蜿蜒向远方。 这是写实?还是抽象?林如绮不懂美术的分类理论。 这张画看起来却更像是童话里的景色,让她想起《爱丽斯漫游仙境》的故事来。故事里那只会讲话的大毛虫,就成天趴在一个鲜红的大蘑菇上睡觉。 “这幅画的意境很清新,视野也开阔,很适合你们小两口,放在餐厅真的很不错。这也不是仿的名作,而是画家自己的创作。这是个新生代的画家,现在暂时还没那么出名,所以价格也很合适。”阿森说。 女孩眼睛里放出光来,男孩果断地付了帐。 这对小夫妻抱着他们的蘑菇风车,欢欢喜喜地走了。 “阿森,你说的那个新生代画家,真的跑去荷兰画的这幅画?”林如绮问。 第十六章 大海的尽头(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是的。他正在周游世界,一边观光,一边画画。刚刚那幅风车的画,是他上星期从阿姆斯特丹寄给我的。不知道他现在又到了哪里了。”阿森说,“他让我把他的画挂在店里,试试看好不好卖。” “那他的画好卖不好卖?” “挺好卖的,喜欢的人很多。” “他总是把风车画成蘑菇吗?” “最近的几幅,好像都是这样。” “还有几幅吗?” “当然,不过还没装裱好。”阿森从一个牛皮纸厚信封里,抽出几张画来,给如绮看:“这些都是一批寄过来的,都是荷兰的风车。” 每一张都有几座鲜活的风车蘑菇,红的,蓝的,黄的,紫的。 如绮注意到,每张画的一角都写了细细的一行字。 “Y……C……”如绮辨认着,念出声来。 “羽,陈。”阿森为如绮解释,“他的名字叫做程一羽。一二的一,羽毛的羽。” “一羽……名字真好听。” “像不像女孩子的名字?” “是女孩吗?” “不是。一羽是个男人。十分浪漫的男人。” “他为什么要把风车画成好像蘑菇的样子?” “也许他觉得那个风车看起来就像蘑菇。你永远都不知道,一样最普通的东西在画家的眼里会变成什么。这要有灵感才行。”阿森解释道。 “我明白了。就像那条普通的蓝裙子,你却把它变成了女孩披上的星光。”林如绮说。 “哈哈,是这个意思。”阿森笑起来,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 “你会不会羡慕他?”林如绮又问。 “羡慕他?” “比如,羡慕他可以自己去想去的地方,说走就走,不必偷偷摸摸地在画的一角,添上一个小小的自己。” 林如绮想起了阿森临摹《夜间咖啡店》的事。 “这种事情,羡慕不来的。” “为什么呢?” “一羽是我在美专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家里早年经营着一家纺织品的小作坊,他爸爸妈妈都是有见地的人,后来慢慢地越做越大,开成了工厂,现在已经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户了。据说他父母离婚了,又各自结了婚。” 林如绮听到“离婚”这两个字,心里暗暗紧了一下。 “他从来不缺钱,就知道旅行和画画,别的什么都不管。用你们的话来说,他算是个标准的富二代。”阿森继续说。 “和富二代做朋友,不觉得辛苦吗?” 在如绮的印象中,富二代大都是横冲直撞、侍宠放纵、又骄傲又小气的。 “一羽还好。除了性格比较安静,看不出他身上有富二代那种专横跋扈的脾气。我们都真心热爱画画,所以聊得挺投机。” “哦,原来是这样。” 这个世界上离婚的家庭不要太多,她犯不着为了这个就把谁看成个怪物。 反正她自己从来不是个怪物,她看起来甚至比正常的孩子更开朗、更上进。她跟谁都能迅速熟悉起来。但每当对方走到一定的距离,就撞到了她心里的一道围墙,好像离她的心最近的地方,是用围墙封闭起来的,很少有人能够走进。 第十六章 大海的尽头(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难道她的心里藏着一只怪物? 她只有用比正常还正常的外表,来压抑心里的这只怪物。 程一羽也是这样吗?他有一副安安静静的外表,却把心里的波澜都画在画上? “不要去羡慕别人的生活。每个人看别人的生活,好像总是比自己的要好、要完美。其实,光鲜亮丽的下面,往往是千疮百孔的。但是每个人都有自尊心,每个人都不会把灰暗的那一面给别人看,那些漂亮的东西往往是演戏时用的戏服,就像女人脸上的妆。脱了戏服,卸了妆,还是要面对平淡真实的自己。”阿森的语气,忽然变得像个成年的长辈。 “你说得对。”如绮点头同意。 “这是我活了三十二年总结出来的经验。” “原来你今年三十二岁。”如绮笑了,好像年龄是他的一个把柄。 “不像吗?”阿森挑了挑眉毛。 “不像。你看起来还要更老些。特别是教训人的时候,我差点都要以为你超过四十岁了。”林如绮偏过头,斜着眼,将阿森上下打量。 她心很高兴他只有三十二岁,而不是三十五岁,也不是四十岁。她又遗憾他为什么不是三十岁,或者二十八岁。 现在他三十二岁,她十九岁。 十年后,他四十二岁,她二十九岁。 二十年后,他五十二岁,她三十九岁。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差距在以后会看起来越来越小吧?如果还有以后的话。 她太年轻了,年轻到以为自己再也遇不到别的什么人,年轻到以为再也不会有第二个人值得她同他一起变老。 “看着你们这样的小女孩,怎么能觉得自己不老呢?”阿森说。 “你不老,一点都不。”林如绮笃定地说。 “小姑娘说话就是不需要负责任,刚才还说我像四十岁呢,现在又说不老了,哈哈,真是搞不懂你们,看来真的是老了,都有代沟了。” 阿森笑起来的时候,眼角泛出几根细纹。 林如绮觉得这细纹很配他,是男人深沉沧桑的感觉,让她看得入迷。 “还贫呢,快过去替我挑一挑,看拿什么画替上去。”阿森指了指墙上的一块空白――那是蘑菇风车被买走之后留下的――又指了指斜靠在角落的一竖打装裱好的画。 “你不怕我跟你的代沟,直接导致了审美观的差距呢?”林如绮嘴还犟着,人已经朝那堆画走了过去。 她喜欢这样的工作。 她喜欢阿森采取她的建议,就像她喜欢他让她为他的画命名一样。 “你也代表了你们那个层次年轻人的喜好,还是有参考价值的嘛!要是专卖单一类型的画儿,我岂不是要饿死了?”阿森玩笑说,“再说了,既然是我决定装裱起来的,就说明我已经预审过一遍了,总是不会差到哪里去的。” “那我不要挑了,好没技术含量的活!”林如绮撅起嘴。 她怎么向他撒起娇来? “你眼光很好的。我说的是真话。”阿森说。 第十六章 大海的尽头(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怎见得我眼光好?” “你今天穿的牛仔布裙子就很好看,蓝色的帆布鞋和米色帆布的包包也很好,很相衬。” “这些东西都是旧的,我随意穿的。”林如绮不好意思。 “很合你。”阿森称赞道,“好多人为了看起来随意,往往须要费尽周折的。而你只需要做你自己,就很漂亮,这多难得?” 阿森可能是唯一因为她本身而赞美她的男人。 这样的赞美从来不是刻意为之,总令她感到不很习惯,但每一句都能维持她几天的心情,沮丧的时候她会想一想他,想想他说过她是美好的,她便相信自己是美好的。 她觉得自己就像个哮喘病人,他的欣赏和肯定就是她必须随身携带的药。 如绮乖乖地弯下身来,将那叠画一张一张地拨过来看,从外向里,她想每一张都看过再来决定。 有几张风景,几张静物,卖掉的是张风景,那么用另一张风景来补上应该不会错,她心里想。 翻到最里头的一张,她却惊了一跳。 画上是一个女孩的背影,她倚在一扇木窗旁,对着窗外无尽的海洋。她一丝不挂的香肩上披了一条水绿的轻纱,从脖颈飘摇到腰臀,柔曼,飘逸,诱人的曲线在轻纱的笼罩下若隐若现。她的头发斜挽成一个松髻,鬓上插了一朵金色的花。 林如绮辨识出来,那是一朵小小的香雪兰,它就像一盏小小的金色的灯,映得女孩通身剔透,皮肤像蝉翼一般轻薄,像缎子一样柔滑。看画的人,眼光好像能穿透她的**,一直看到大海的那头去。 画里的女孩侧着脸,低垂着眼帘,只露出半张面目,但凭着画中人的姿态和女孩子的直觉,林如绮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来:这就是那个披着星光的女孩! 只是这一次,她连蓝丝绒的礼服也一尽褪去,只披着一层轻轻薄薄的绿纱,若有若无、自然合一地,将整个身体都融进了画里。 她真美。 是熟透了的那种美,像一个摇摇欲坠的水蜜桃子,引逗着人向她观望,垂涎。 如绮自己也是女孩,都忍不住多看她两眼。 “那张画不可以卖。”阿森走过来说。 “为什么呢?这画挂出来,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如绮心里酸酸的。 “是一位客人订了的,订金已经付过了。”阿森解释。 “怎样的客人?” “普通的客人。有人订去的画,总不能再挂起来卖。还有这么多画,我们可以挑别的。” “那好吧。” 如绮的直觉告诉她,这位客人一定不普通,对于阿森来说,她一定是个特别的女人。 “你看这幅睡莲图好不好,临摹莫奈的名画,是不是很适合初夏的气氛?”阿森把绿纱女子的画像放回去,兀自另抽出一张画来,问如绮道。 如绮点点头,心思早就沿着画中绿纱女子的目光,飘到了大海的另一头。 一朵花,可以飞多远? 大海的尽头,有没有你的思念? 她觉得自己的病又犯了,她需要在心里多想念几遍阿森说的贴心话,才能抚慰得好。 第十七章 温柔的网(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芳子总是工作到很晚。 不仅仅是走秀、摄影和拍广告。出席各种应酬,参加各种宣传party,甚至是名流的私人酒会,都属于她的工作范围。 打扮得花枝招展,穿梭在灯红酒绿、夜夜笙歌,芳子的工作,是令多少女孩眼红羡慕的生活? 然而,李泽森又不禁为芳子担心,如果这些作为一种日常必须完成的任务,会不会就立刻变成一种负担?就像甜点代替了正餐,巧克力代替了米饭,也不是人人都能消受。 又或许,不论任何看起来很美的事情,一旦变成了固定的工作,都会渐渐失去它本来的兴味? 而她没有别的什么专业技能,又天生一张美丽的脸,需要无数美丽的衣服和首饰来装扮自己。也许,这工作对芳子来说是最适合的。而他的担心也通通是多余。 这一天,芳子的红色宝马终于出现在灵犀画廊门前,时间已经将近午夜。 今天她穿了一件翠绿色的丝绸小礼服,两只同样丝绸质地的长手套,一直裹到胳膊肘上。她戴着那双长手套,轻轻地握住门把手,于是连门把手都好像变成了一件艺术品。 她雪白的脖子露在外面,环绕了一圈镶着银边的联排翡翠项链,耳朵上是配套的银边翡翠耳坠子,头发在脑后盘成一朵花的形状,稍浅的绿色丝带在花朵的一侧打成一个挺括的大蝴蝶结。 那个蝴蝶结真的非常之大,大得都要遮住芳子的小半个脑袋。 她踩着高跟鞋滴滴塔塔地小跑进来,飘来一阵熟悉的玫瑰花香。 “今天你穿得真新鲜。”阿森从头到脚打量着她。 “是吗?今天厂商宣传活动的主题其实挺老土的,二十个女生被分成四组,分别代表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现在谁还会用这么老掉牙的构思呢?不过现场到的人还是很多,参加小游戏的人都有厂商礼品赠送的。对了,你知道礼品是什么吗?是卫生巾!这个活动就是为了宣传他们那个牌子的卫生巾的,意思大约是冬天饱暖、夏天透气,总之很舒服就对了!我们每个模特都分到一大袋子。那么大一袋,”芳子用手比划着,“都能用一年了!这礼品倒是比那些玻璃杯塑料饭盒什么的实用些。” 只要一讲到有关时尚和秀场的事情,芳子就能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那是的。你的装束,教人一眼就能看出你是什么季节。”李泽森说。 “什么季节?” “你啊……就像夏天地里一棵茂盛的青菜,长势喜人,农民伯伯要开心死了。如果是再早一点,古代的村民们要唱赞美歌,围着你跳圆圈舞了!”李泽森打趣说。 “这青菜的比喻也太老土了……不过要是有男人围着我跳舞,那也不错。” 芳子今天好像特别高兴,把臂弯里的包包往柜台上一丢,就抱住李泽森的脖子,她头上那朵大喇喇的绿色蝴蝶结,悉悉索索,蹭得阿森脖子痒痒的。 第十七章 温柔的网(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他不大习惯这样的亲昵。于是他把芳子箍在自己脖子后边的双手解开,轻轻握住,拉着她去后边看画。 “今天你要拿走的画,是整个系列的最后一张了。”阿森说。 “这么快就最后一张了吗?” “都十几张了,你还嫌不够?贪心的女人!”阿森笑她。 “人都是贪心的,不止是我。”芳子攥紧了他的手。 “这幅画也有一个名字,叫做《大海的尽头》。” “还是那个学生取的吗?”芳子眨着铺满粉绿色眼影的大眼眶。 在她的上眼皮,有化妆师描过的一对粗短的眼线,衬得她眼睛又圆又亮,齐刷刷的刘海遮住额头,让她看起来就像个橱窗里的大洋娃娃。 “不是。是我取的。”一句否认的话冲口而出。 李泽森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忽然要撒谎。 《大海的尽头》,这分明是林如绮取的名字。那天夜里,她用短信发到他手机上,说她忽然想到这个名字,还有两句诗: 一朵花,能够飞多远? 大海的尽头,有没有你的思念? “我觉得这是最美的一张了。森哥,谢谢你!”芳子双手捧住李泽森的脸,在他腮上响亮地亲了一下。 “不用客气。”阿森觉得,她手上包着的绸缎冰得他脸上发凉。 芳子又忽然像想起了什么,丢了阿森,兀自向她的红色宝马跑去。 钉子一般的细高跟让她无论如何也跑不快,她几乎是边蹦边挪着步子,绿绸小礼服在灯下泛着光亮,头上的蝴蝶结一跳一跳,忽闪忽闪拍打着翅膀。 也许她应该尝试着什么都不穿,光戴那个大蝴蝶结,拍照效果可能会很好?李泽森看着她的背脊,在心里默想。 他总是忍不住想到她裸露的样子。 自从她来取第一张画,有好几个夜晚,她都是在这里度过的。 是她迫切地需要他,还是他迫切地需要她?又或者,是两个人之间,相互地迫切地需要着?阿森自己也解释不清楚。 画廊原来就是有两层的,一层的高屋用来经营和作画,二层的阁楼作为仓库,也设有卫生间、厨房和朴实的家具,还有一张一米二宽的小床。虽然一切都很简单,但住人是完全不成问题的。 她来的时候,他们滚在那张小床上**,完事了,她就和他一起睡在那张小床上。 他习惯了早起,而她要睡到上午。于是他悄悄地洗漱,着装,下楼开店,由她去睡。她睡醒了会自己下来,不浓不淡地和他打一个招呼,自己回家洗澡,换装。 她没有一样东西留在这里。内衣,粉饼,口红,卫生间……阿森这里一样女人的东西都没有。看起来她也不打算留。 就像,她没有说要做他的女朋友,看起来她也不打算做。 这点让他很放心,又或许有些暗暗的失落。 他猜想她的身边围绕着不少男人,英俊的,有钱的,殷勤的……或者又英俊又有钱又殷勤的――当然,那是极品。 第十七章 温柔的网(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极品男人,来得快去得也快,他们满身的先天优势后天锤炼,绝不会甘心只用于一个女人。 但平衡的是,这世界上男人也不是只有一个,这个去了,那个又会来,总有一个男人要掉进一个女人编织的温柔的网。 “我给你挑了一样东西!”芳子反折回来的时候,怀里抱了一个大纸袋子。 “是什么?”李泽森惊讶了一下。 她从来没有买过东西给他,哪怕是六年前他们真心真意谈恋爱的时候。 芳子应该是被男人宠着的漂亮女孩,出去吃饭逛街都不需要带钱包的那种,自有男人甘愿做她们的钱包。 “是衣服。”芳子说。 “衣服……你怎么知道我穿哪个号?” “我来过那么多次,自然偷看过你自己身上衣服的型号。”芳子把纸袋打开来,掏出一件用再生纸板撑得笔挺的黄色衬衣,“怎么样,喜欢吗?” “颜色挺鲜亮的……”阿森自己很少穿这样鲜亮的颜色,“怎么忽然想起给我买东西了?领到红包了吗?” “你替我画的画是在太好了,我请设计师看了,他们的评价都非常好,都说要是印成册子的话,可以和写真集一起出。”芳子兴高采烈。 “原来是这样。那恭喜你了。可是你已经为我的工作付过钱了,不需要再额外买东西。” “光是那点钱,不足以表达我对你的感谢。”芳子说,“森哥,你和我的任何一个摄影师都不同,我不能光用工资来打发你。” “哪里不同?”李泽森问。 “就是不同。” “不同总要有理由,或者有例子。” “例如……”芳子憋足了劲想,眼珠滴溜溜地打转。“例如他们不会为我的照片特意取名字。只有你会取那么好听的名字。” 那名字不是他取的,但他此刻只能把这功劳虚归在自己身上。 芳子的眼珠子泛着褐绿色的光,又大又圆,挤得眼白只看见小小的片。 李泽森猜想,她的美瞳一定还没卸。 外边是媒体铺天盖地的宣传:“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没有丑女人,只有不会化妆的女人”……电视节目里和网络上热播着的,是教人怎样不整容也变美的节目。小眼睛如何转变成大眼妹,痘痘脸如何转变成白瓷肌……再加上“二十天”、“一夜”、“瞬间”这样迅速的诱惑。 于是,连原本天生丽质的女人都忍不住担心,担心自己给那些粉饼假睫毛妆成的假洋娃娃比下去。 每个人都要极力修饰自己,凡是能增添光彩的东西,就算对健康有那么一点点传说中的害处,女人们都卯足了劲,非往自己身上添不可。 世界上的女人数量如此众多,女人和女人之间的竞争如此激烈,每个人都想竭力展现自己的美,这也是市场消费的一大助力。李泽森也想不出有什么反对的理由。再说,如果不是芳子想要自己的写真册子看上去和别的模特不同,她就不会来找李泽森了。 第十七章 温柔的网(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只有取名这个好处,那可不够。”李泽森笑道。 “还有……还有只有你会吻我。”芳子踮起脚尖,她的嘴唇凑上了他的嘴唇。 她的嘴唇晶莹湿润,有草莓的味道。 她的脖子一片雪白,有他所熟悉的玫瑰花香。 李泽森感到身体里涌起一股热流,从脚心直冲上前额。 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他每次都被这个女人的身体引诱? 他轻轻推开她,奔到店门口把卷闸门完全拉合,车行和夜色被挡在卷闸门外,卷闸门内就是他们两个人的世界。他奔回来,迫不及待地将芳子一把横抱起来,走上楼去。 “不要开灯!”芳子低声说。 她的双臂紧紧环抱住阿森的脖子,头牢牢地枕在他的肩上,脚上的高跟鞋不知什么时候掉落到哪里的地面上。 黑暗中,他摸索着她礼服的拉链,怎么也找不到头子。 “这衣服没有拉链,是用魔术贴的,嘿嘿,新潮吧?”芳子贴着他的耳朵,顽皮地说。 她的呼吸,挠得他心里发痒。 她用一只手在背后什么关卡轻轻一扯,撕拉一声,魔术贴开了,整件礼服就像一本书的封面,从一侧翻开,连成一长片。封面的里边,是芳子年轻美丽的身体。 “原来你真的是一棵青菜,准确地说是包菜。”李泽森温柔地说。 他把芳子的礼服用力甩到旁边的椅子上去,三下两下又将自己也剥得精光。 他的眼睛已经适应了黑暗。 借着窗外的路灯光,他看见她今天穿的是一件墨绿色的胸衣,罩杯上两朵粉色芙蓉,幽幽地在一潭绿水里盛开。细细的墨绿色带子,在后颈打成一个细细的蝴蝶结。内裤也是相同的细带设计,蝴蝶结系在她滑腻的侧臀上。 他并不急着解开,只是好似不经意地在用手撩拨。 他熟悉女人身体敏感的部位。他的手伸进她的胸衣,她的胸膛饱满又柔软,在他的抚摸下,那两点红樱硬邦邦地竖起来,像年幼的鸽子柔软的喙,啄着他发烫的掌心。 她用手引导着他的手,她的双腿缠住他的双腿。 他的身体早就有了反应,但他不动,他等着她来求他。 她开始发出呜咽般的低吟,她的身体扭成了一条麻绳,两条长腿死死地盘在他的腰上,将自己的身子往他身上磨蹭。 她一手抓住他的手,拍到自己圆润紧实的屁股上,情不自禁地叫道:“捏我!” 他像得到了指令,一只手在她的臀上揉捏着,另一只手迫不及待地解开了束缚着她的蝴蝶结带子。她的肌肤在他手里焕发出渴望的光芒,他却把手抽回来,摧枯拉朽似的,转瞬间就彻底剥光了她,也剥光了自己。 “要我!”她叫道。 她的身体早已酥软成一潭春水。 他耸身而起,长驱直入,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 这一刻,他清楚地知道,他需要她,她也需要他。 彼此需要,难道不是最好的理由吗? 他明知这是一张温柔的网,一旦被网住,就长久难以脱身。然而他却身不由己,陷落得越来越深。 第十八章 夕拾的朝花(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李泽森伏在芳子身上,重重地喘着粗气。 芳子将他的头抱在怀里,轻轻地拨弄着他被汗水浸透的头发。 “森哥,这阁楼的空调该装上了,你看你的小辫子,都能拧出水来了!”芳子说。 李泽森嗯了一声,依旧把脸埋在她胸前深邃的沟壑里,贪婪地吸着气。热烈过后女人的汗味,有一种特别的香。 她见他不肯抬头,索性伸出三个玲珑的指头,拎起他的马尾,挤给他看,一滴,两滴,大颗的汗水落在他酸汗淋漓的肩上,背上,就像滴水流入大海,混淆不见踪迹。 “别弄,好痒。”阿森的肩膀微微抖了两下,汗水顺着他青白的脊背,侧流而下。 “我说空调,空调!”芳子气他不好好儿听她说话。 “你的身子烫得跟炉子似的,一沾就黏上了,十台空调都顶不住。幸亏这一片大都是商户,没什么住宅,不然你动静那么大,我真担心大半夜的会糟人投诉。”李泽森终于肯侧过脸来,露出嘴巴和鼻子,懒懒地说。 “是我吗?动静大的人明明是你才对!” 芳子扬手在他背上拍了一巴掌,满背的汗水都被她拍得发颤了。 “其实有件事我一直不太明白,你能不能为我解释解释?”阿森问。 “什么事?” “为什么女人最快乐的时候,表情反而最狰狞,眉毛鼻子都皱成一团,好像被心爱的男人入侵是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也许是害怕灵魂被身上的这个男人夺去。”芳子说,“听说抽骨髓就很痛。抽灵魂――那该有多痛!” “不是每个男人都要女人的灵魂。”阿森说。 “可是女人的灵魂和身体是在一起的,至少大多数女人是这样。男人常常给了女人快乐的梦想,然后又冷酷地离她而去。” “不是每个男人都会走掉,也有走掉的女人。” “也许现在时代变了,有些女人也变得和男人一样薄情,学会尽情享用身体带来的乐趣,或者便利?我认识几个圈子里的女孩,情人就是很多的,也不知她们如何分身应付。” “那你呢?”阿森问。 “我?” “你会不会把男人女人那回事,看得非常重?你是不是只有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和他做?”阿森进一步解释自己的问题。 “我也不知道。”芳子说。 这本来就是一个两难的问题。如果芳子说不是,等于承认自己是个轻薄廉价的女人;如果芳子说是,等于承认自己很爱很爱她怀里的男人。 “自己的感觉,自己总归要了解一些的。”阿森说。 “我觉得,相比纯粹的身体交易来说,如果是和自己心爱的人做,感觉应该会有很大的不同。” “怎样的不同?” “如果很爱他,就会有那种想把他整个塞进自己身体里面的冲动。不肯他有一点点还留在外边,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生怕有别的什么人来伤害他,或者把他抢去。” “原来是这样。”阿森念道。 第十八章 夕拾的朝花(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他想起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紧包在她身体里的感觉。 温润黏湿的洞穴,好像有一张小嘴在吸吮,不断地引诱他去往更深,再深。于是他一次比一次猛烈地向里撞击,再撞击,在她的长吟声中,他晕眩,震颤,终于向她吐出了他的灵魂。 随后的几秒钟,他的自尊心像他的**一样,疲软下来。 他就像丢了魂灵一般的不知所措, “你们男人又是怎样?”芳子问,“听说你们之中流传过‘有洞六十分’的说法。” “‘有洞六十分’?你从哪里听来的?” “很多人都这样说。对男人来说,关上了灯,管它美的,丑的,爱的,不爱的……所有女人都是一样。” “我并没有这样的体会。我觉得,和每个女人的感觉都不一样。” “听你的口气,你好像经历过不少女人。”芳子心里浮起了几分醋意。 “你我都不是小孩子,难道要我守着处男身,专等你来吗?”阿森笑道。 “总体来说,男人都是比女人花心的。”芳子说。 “这么说法好像不对。明明你们女人才怀着野心,对待男人,连身体带灵魂都要一并夺走,嘿嘿,女人真可怕!” “这不是最可怕的。你知不知道螳螂的事?”芳子问。 “螳螂?”阿森头脑里浮现出那只三角头、大肚子的复眼昆虫。 “嗯。公螳螂在树上向母螳螂求欢,两只螳螂交配完成后,母螳螂总是要把公螳螂的身体撕碎了,一片片吃掉。” “为什么要吃掉?”阿森不解。 “不知道。反正小时候的动画片就是这么讲的。” “动画片上的事你还记得?” “动画片讲的事,是我最记得的事。小时候家里没电视,到点了就跑到邻居家看,可能觉得十分难得,所以都记得。” “动画片里怎么说的?” “有一天,公螳螂失踪了,黑猫警长四处盘查,结果发现凶手就是公螳螂的新婚妻子,母螳螂。母螳螂申辩说,自己是一边哭着一边把老公吃掉的,它说这样是为了自己肚子里的孩子能够健康长大。请来的特别专家对黑猫警长说,这是自然界里的规律现象,所以警长最后也没有逮捕它。”芳子说。 “现实中,公螳螂只要能逃得掉,总不至于那么傻。也许是母螳螂比较大,比较强壮,趁着公螳螂疲软的时候,一臂刀弄死了它。”阿森猜测,“你知道,雄性那什么完之后,有段时间总是没什么力气的。” “你说的这个太残酷。我情愿相信动画片里的那个版本,至少它是为了爱情而死的。” “呵呵,为了一夜的柔情蜜意,把性命都搭上,再从天上看着老婆往后去找其他男人,这样的痴情种子,恐怕只有言情小说里才找得出来吧。老婆虐我千百遍,我待老婆如初恋,哈哈!”阿森笑道。 “反正公螳螂一辈子也只能恋爱一次,然后就被吃掉,它的初恋也是黄昏恋。” 第十八章 夕拾的朝花(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芳子嫌恶阿森的笑话,也嫌恶起像大青蛙一般趴在她身上的他。 她推了他一把,他从她身上滚下来,躺到床的那一边去。 “做公螳螂其实也很好,一辈子只爱一只母螳螂,而且到死都看不到爱人变心。”芳子说。 “那是你们女人的想法。你们说男人做公螳螂好,其实是因为你们都想做母螳螂,不但自己快活了,快活完了还能饱餐一顿,吃饱了肚子,毫无挂碍地去寻找下一只傻乎乎的公螳螂。” “不。如果有男人愿意为了我去死,我就愿意为了他守寡。” 芳子翻过身来,把头枕在阿森的胳膊上。她的花苞发髻早就在方才的激战中散乱了,她索性将大绿蝴蝶结和满头叮叮当当的小黑丝夹胡乱拆掉,头发披散下来,落在阿森身上。 “你还记得吗,当时公司里有个打杂的小伙子,天天追着你跑,迷你都迷疯了,打听到你喜欢玫瑰花,自己工资就那么一点儿,还打肿了脸充胖子,天天给你送。要是被他知道那时候你在跟我谈恋爱,说不定要找我单挑的。”阿森回忆道。 “你说他呀,哈哈,老掉牙的事了。”芳子笑道,“他那时真的是很傻的,每天在我桌上放一大束红玫瑰,红玫瑰里每天都有一张卡片,卡片上抄着情诗,都肉麻死了。后来听说他在别处找了份正式工,离开了公司,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女人回忆起自己曾经的仰慕者,也许都忍不住要骄傲起来吧。 “当时的他一定愿意为你去死,但你还是不会要他。”阿森说。 “他并没有爱我到要为我去死的程度。”芳子否认。 “你不要他,但你还是希望他能够爱你爱到为你去死的程度。真是贪心的女人!” “那我再加一个条件。条件是,那个人我也爱他。”芳子收住笑,认真地说。 “你即使爱一个男人,也不一定会跟他在一起。”阿森将空闲的那只胳膊枕在自己头下面,望向天花板的一角。那角落里有一团暗色,也许是蛛网,也许不是。 “你怎知道我不会?”芳子脱口而出,随即又觉得后悔。 “我当然知道。” 他怎么会不知道呢?他就是她爱过也放弃过的恋人。 “以前的我也许不会,但现在的我是可以做到的。人是会变的。也许,有好多东西,当你得到的时候才发觉其实它们压根就算不了什么,而你丢掉的那些却真的很难再找回来。你知道吗,在我老家用宅基地盖房子真的很便宜,地板家具电器一溜儿都配齐了也花不了几个钱。爸妈领着我往隔壁邻舍家走动,人家一个劲地夸,他们就一个劲地笑。我就是这样劝服我自己,我必须让自己相信我放手放得很值得,不然教我怎么能活得下去呢。”她躺在他的臂弯里,喃喃地说。 他搂着她,听她说下去。 “这是个好普通的梦想,女孩小时候一定都有过。我们都想遇到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谈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然后风风光光地出嫁。长大以后才发现,这梦想的前半段很容易,后半段就却难。” 第十八章 夕拾的朝花(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现在的男人,好像都非常愿意和你恋爱,特别着急把你拖到床上,他们会时刻准备着说我爱你,但是他们好像永远都不会和你结婚。他们中的好些,甚至是背着老婆出来谈恋爱的。我看够了,真的,现在我只想找一个人,一起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却发现原来是那么难。” “可是刚才你还口口声声说要男人为你去死呢,现在又说要过平平淡淡的日子。你身上尽是矛盾和冲突,你适合去演戏。”阿森说。 “不,这不矛盾。也许平淡比死更难。所以,也许只有愿意为你去死的人,才有可能愿意和你一起,一辈子甘守平淡。”芳子说。 “声称自己向往平淡的人,本身就是不平淡的。如果是真心平淡的人,才不会成天讲死啊活啊这种话。芳子,也许你只是热热闹闹的生活过久了,忽然对它感到腻了,乏味了,想换换味口?” “是这样吗?我也不知道。有时候我有一种幻觉,你比我还懂得我自己。” “我只是比你多在社会混了几年,多些生活的经验。”阿森说。 “不,我不相信,如果你不懂得我,你不会把我画得那么好。你知道吗,每次我看到‘披着星光的女孩’,我都会想起以前那短暂的两个月,太短暂了。那时候我怎么会狠心放弃你,而你也一点没有怨恨我。”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怨恨你?”阿森问。 “如果你怨恨我,你画出来的我,一定是个丑陋凶狠的女人。” “你有你的难处。我也不是完美的人。我的确配不起你,至少你是T台上的女神,而我到现在连半辆宝马都买不起,也都没想过要拿钱给爸妈盖楼。”阿森自嘲道。 他们分开后,他曾经很想念她,他用了很多时间去忘掉她。 他发现,忘掉一个人最快的办法就是站在她的角度去思考,去了解她。剥离了想象的光环,现实的了解会让你发现她只不过是一个寻常的女人。世界上的任意两个女人之间,至少有百分之九十的相似度。他借此劝服自己,不值得为任何一个寻常女人的离开,而和自己大动干戈。 年轻时候的那几年时光,就像半辈子那么长。 他已经变了。她也已经变了。 那段时光已经过去,不能重返,能否重拾? 那朵迎着朝阳开放的花朵,会不会因为惦念着你的采摘,情愿孤独等待,直到黄昏都谢了? 夕拾的朝花,会不会花蕊早已枯败,一碰花瓣,玉殒香消? 汗水将要干透,身上有些冷,阿森把被单拉过来,盖住两人的身体。 芳子扯住被沿,将半张脸埋进被子里去,只露出弯弯的齐刘海,和一双粉绿眼皮儿的大眼睛,它们微微闭着的,迷茫,朦胧。她脸上原本艳丽的妆容已经被汗水糊花了,让她看起来疲倦而脆弱。 “睡吧。女孩子熬夜,皮肤会不漂亮。”他怜惜地说。 她哼哼两声,在他怀抱里蜷缩成一只乖顺的小猫。 第十九章 胡萝卜和肥肉(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上午的最后一节是马哲课。 满教室的学生,一半在打哈欠,一半在玩手机,一半在翻闲书,一半在发呆。这人数的相加并不矛盾,因为一个人完全可以同时做两件甚至两件以上的事情。 上课的老师是个标准的中国式大叔,身材矮墩墩,脸圆乎乎,活像个头小肚儿大的青皮冬瓜。这样一个人,却又是十分讲究行头的,每次见他,无一不西装革履领带夹,头发梳得油光光,金丝眼镜,一尘不染。 也许是爹妈在他出生时就预测到了什么,把他的名字取得对口极了――马修哲――好像天生是为了教马哲而存在的人物,但他上课完全是应付式的,教案一大本,都是照抄的教材,上课的时候都是死念一遍,让人疑心他能到这课堂上来任教,是不是源于哪个领导的亲戚关系――这种事在如今也十分平常。 要命的是他自尊心还特别强,要求每小节课都必须签到,三节小课连拼起来就得签三次到,叫试图中途溜掉的人都断了念想。 林如绮坐得无趣,握支铅笔,随意在教科书扉页描画,寥寥几笔,一只滑稽生动的大熊猫跃然纸上。 大熊猫手执教鞭,肚子上鼓出一团团的肥肉,身上西装的排扣被肚皮撑得都快要蹦开来,脖子被一条波点花领带勒得喘不过气,还要故作正经地眯着眼,板着脸,昂首挺胸。 “PandaMa,胖大马。”林如绮用笔在教鞭尖子指向的地方,添了一面小小的黑板,在黑板上做注道。 江旭坐在邻座,正埋头读一本小说。 林如绮把画推给江旭看,江旭没刹住,扑哧一声笑喷,打破了教室里沉闷的空气。他慌忙一只手竖起书,另一只手将嘴巴捂住。 为时已晚。 周围同学的目光早已循声投来,哄笑一片。胖大马也没再照念本子,抬起那一双眯眯眼,望向这边来。 “有些同学啊,一上课就看一些乱七八糟的书,特别是有些男生,人高马大的,居然看起言情来!上课是多好的时间,年轻人要珍惜啊!到时候挂了科,可不要怪别人……”胖大马捻着嗓子说。 他的嗓音又尖又细,和他的身形完全相反。好像是看一部电影,画面和声道拼错了,视觉和听觉分别从两个完全不搭界的地方剪来,偶然凑合在一起。 林如绮瞄了一眼江旭挡在面前的书皮子,伸手一掌,把那书扑倒在桌上,朝江旭投去一个“拿你没办法”的眼色。 江旭低头看看,自己也忍不住笑了――他方才举起的根本就不是马哲课本,而是他一直在偷摸在底下看的小说,张恨水的《春明外史》。 “他要是没看过,怎么知道这是什么书?”江旭咕哝着,“再说了,怎么是言情?这叫世情小说……” 见这男学生扑倒了书,头也低了下去,胖大马大有胜利的感觉,他清了清嗓子,将枯燥无味的教案继续念下去。 第十九章 胡萝卜和肥肉(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好不容易捱到下课,时间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教室里的学生一哄而散,向食堂奔去。 食堂每一个窗口都排起了长队,江旭和林如绮也混在队伍里头。 “这也忒多人了!”江旭捧着咕咕叫的肚皮,连声抱怨。 “抢着吃味儿才好,你不是经常这样说?”如绮笑道。 “食堂就是好,学校养着一帮青壮年的饿死鬼,他们从来用不着愁没生意。”江旭踮起脚尖,伸着脖子,隔着五六个学生张望,想看看前边窗口有些什么菜色。 “要说饿死鬼,你就是只大的。我要给你画幅漫画,那就不是熊猫了,是长颈鹿!”如绮用手比划出一根老长的脖子。 “这不是为了提前给你报报菜名吗?省得你老是不能决定要吃什么!”江旭果然扯着嗓子念道,“香菇菜心,红烧狮子头,土豆烧肉――友情提醒,各位不要奢望有多少肉,基本是土豆烧土豆……”他回头对林如绮做了一个鬼脸。 “不要报了,哈哈,队都排完了!”如绮笑得接不上气来。 两人分别打了菜和米饭,找了个靠窗的空位坐下。 江旭真是饿极了,端起盘子,狼吞虎咽。 “说真的,江旭,胖大马会不会真的给你挂科?离期末考试也没剩多少日子了。”如绮有些担心。 “不会不会,他都没问我叫什么名字。他这种老师,根本就不会记得学生名字的。即使万一他问了,只要我屁颠屁颠跑过去,缠着他说两句好话,他能不饶了我?”江旭咽下一口汤。 “看不出来,你对拍马屁还是很在行的嘛!” 如绮用筷子拣起自己盘子里一块大肥肉,放到江旭盘子里。江旭想也没想,夹起来丢进嘴巴,一通大嚼。 这好像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两人第一次在食堂对桌吃饭的时候,江旭就看到如绮把肥肉仔仔细细挑出来,拣到一边。 “这是肉啊!”他当即诧异道。 “这是肥肉啊!”如绮的语气,好像肥肉和肉完全是来自两个不同世界的东西。 “食堂里的菜出现一两块肉,已经很不容易啦!”江旭咋舌。 “反正我不要吃。”如绮望着肥肉,嫌恶地说。 “那你为什么要打这个菜?”江旭问。 “因为我爱吃和肉一起烧的胡萝卜。” “这样好不好,”江旭眼珠子一转,“我用胡萝卜,同你换肥肉?” 看着江旭满脸期待的神情,如绮刚一点头,只见他旋风一般,用筷子把肥肉都拣了去,又把他自己的胡萝卜都拣出来,夹到她盘子里。 从原始社会开始,人类就是通过分享食物,建立起彼此之间的信任。 后来,但凡和他一道吃饭,她总是毫不顾忌地把自己不吃的都先挑到他碗里,而他也总是毫不客气地笑纳,吃得不亦乐乎。 胡萝卜换肥肉,这分明是件小事,却魔法般地拉近了如绮和江旭之间的距离。 “啧啧,如绮,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这叫沟通,交流。”江旭说。 第十九章 胡萝卜和肥肉(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沟通和交流,不是应该交换内心真实的想法吗?讲一堆胡编乱造的好话,那叫肉麻,听得我起一身鸡皮疙瘩!”如绮不服。 “你明明知道他想听什么、喜欢听什么,就迎着他的喜好来说话,又不是什么难事。这样把关系搞得融洽又和睦,对方开心了,自己的事情也办成了,于人无害,于己有利,何乐而不为?”江旭说得一套一套,“如果大家都只说自己的想法,那就只剩下吵架,不存在沟通了。” “都是讲道理的,怎么会吵架?”如绮瞪大了眼睛。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话你会没听过?” “道理总是有共通的地方。” “没那么简单。你想啊,每个人都只能领会自己已经领会到的东西。除非有过相似的经历,否则,要一个人站在另一个人的立场上,去理解他人的做法和感受,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嘛。而且,其实大多数人都没想过要主动去理解别人,他们只是想要满足自己的需要,或者是物质,或者是精神,或者仅仅是虚荣心。所以,如果你知道他们需要什么,你又给得起,那就给他们好了,然后让他们也平衡地做些事情,满足你的要求。” “那是你们广告专业的说法。”如绮不屑地说。 “广告要做的事情其实更进一步,不是满足需求,而是制造需求。你原本过得既快乐又满足,不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东西,然后我们要做出广告来,告诉你,你的生活其实没你以为的那么好,所以你必须要拥有我们这件商品,才能更上一个阶级,或者完满你自己。然后你看看自己,又看看周围,仿佛真的感觉到自己的生活缺少了一块,或者比别人低了一等,所以你要来买我们的东西,把钱送到我们口袋里。这就是伟大的消费时代!”江旭挥舞着筷子。 “人们傻乎乎地被媒体牵着鼻子走,这分明是呆瓜时代。所以才有小孩子屁颠屁颠把肾卖了,就为了换个破手机。”如绮愤愤然。 “那是特别的例子。就平常人来说,活得傻一点未尝不好。至少知道自己要什么,将奔着什么而去,赚钱,花钱,不管是不是有对错。”江旭说。 “那是因为太多人犯这个错了。如果一个错大家都犯,那这个错的本身也就不是错了。你总不能把那么多人都揪出来,一个个责备。” “如果很多人都不能免于犯错,那就说明这可能是人的天性。” “后来,我们总是简单地把它归结为‘人的天性’,可是很挫天性也是教导出来的。人们习惯于说什么‘自私是人的天性’,‘贪婪是人的天性’,‘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就那么简单地原谅了自己,这是不对的!”如绮夹起一棵烧得发黄的清炒花椰菜,却不往口里送。 “生活对现在的人们来说,本来就已经很不容易,如果还老是揪着自己的错误不放,人是要发疯的。” 第十九章 胡萝卜和肥肉(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我宁愿发疯,也不要跟他们一样。” “好啦好啦,林大记者,你当然跟他们不一样,这食堂里有几个人吃个饭都能吃得像你这么愤世嫉俗?你看我都吃光了,你盘子里的还剩下一大半呢!”江旭用眼角瞄瞄她的餐盘。 “披了金箔的天价料理,我就不是非要去吃,学校食堂的饭菜我也吃得很适意。”林如绮竖着眉毛,赌气似的把举了好久的花椰菜一口吞下。 “我和你一样。”江旭说。 “你和我不一样。你将来是要去做广告的,你必须要现实。”如绮叹口气。 “我也不知道我将来会做什么,也许会是很现实的工作。我是个男生,又不能一嫁了事,也没人替我攒下丰厚的家底,我得自己赚钱玩相机,还有买房子,买车子,娶老婆……”江旭笑着,掰着指头,细数自己作为男生的人生任务。 “谁说女生就必须一嫁了事?”如绮不服气。 几乎是立即的,她为自己的不服气又惊了一跳。 这分明是妈妈常说的话,连语气和声音都像是她的。 “男人是靠不住的,你只能靠你自己。”这是妈妈惯常所说的话。 如绮一直讨厌变成妈妈那样强势的女人,可是为什么,她控制不了自己变得和妈妈越来越相像? “嗯嗯,你一定不会随随便便嫁掉的。像你这么美貌与智慧并重的女生……啧啧,不得了的啦。”江旭附和道。 “好啊,原来你又用那一套来拍我的马屁呢!”如绮幡然醒悟。 江旭调皮地微笑,捉住筷子,夹起他在她餐盘里新发现的一小块肥肉,塞到自己嘴里,慢慢咀嚼,好像很满足的样子,脖子一伸,咽了下去。 “我说的是真心话。”他说。 “才不是真心话。” “我向你说了许多谎,你都不识破,说真话的时候,你又偏偏不相信。”江旭撇撇嘴。 “你说了哪些谎?”如绮瞅着他。 “要是现在我会主动向你问罪,当时也就犯不着说那些谎了!”江旭哈哈大笑。 “你最擅长于拍人马屁!”如绮横他一眼。 “就算有人拍你马屁,你就安安心心地受着,当成是真的,又有什么不好?”他说,“简单一点多好,有肉吃,就满足。” 江旭在她身边,令她感觉生活变得比较开心。 有些人,你哄他,明明白白是为了利益。 有些人,你哄她,并没有什么别的好图,只是为了她开心。 有些人,他不哄你,你也自愿把笑脸贴上去。 有些人,他再哄你,你也不觉得开心。 也许,人到很久以后才会发现,身边有个愿意哄你、而你也愿意被他哄的人,是多么难得的幸福。 她卯起来抗争,对手也许是这个世界令她不平的一切规则,也许还有她自己的命运。 于是她变得冷静,消极,时常忘掉了青春少女应有的朝气。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块干瘪严肃的胡萝卜,如果没有一点肉汁来滋润调和,连她自己都要觉得难以下咽的。 第二十章 在灰烬中等你(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白天停留得越来越长,午后的阳光也越来越烈。 姑娘们撑起美丽的阳伞来,街上的空调外机呼呼地向她们鼓着热风。 不知不觉,这一年的夏天已经正式来临。 学校里科目基本都已经停了课,大家都开始为期末考试忙活。 平时只得半满的自习座位,这时开始变得不够用,尤其是大图书馆里舒适宽大又带空调的位置。 林如绮按上课的时间点,走进图书馆的自习区。 大清早的,人影都没见到一个,座位却被各种书本、笔记、大口水瓶,宣告了临时的所有权。其中有很多,一看就不是本人过来占下的。 一个人,抱一沓子书,一个座上放一本,就能占去一排。最夸张的是一支圆珠笔,一半笔身,一半笔帽,分开来就占了两个座儿――无论怎样,先托人占着再说,等吃个早饭、溜个弯儿再来。 图书馆没有座位可坐,林如绮想起图书馆后边的一片小树林,也许那会是个可去的地方。 在这座寸土寸金的城市,学校作为非营利机构,就占据了这样大的一片位置,而校园里还能零星散布着几片这样幽静的小树林,算是喧嚣中的净土,十分奢侈了。 这些小树林中,图书馆后边的那一片,是林如绮以为环境最好的。 灰石板铺成的小道分岔开来,通向一张张水磨的小圆石桌。 一张小圆石桌的周围,围绕了三个小圆石凳,头顶剧烈的日光被厚密的樟树叶子遮蔽开来,叶子底下一片幽静而清凉。树林里错落栽种着好些低矮的植物,其中最多的就是球形的石楠和丛生的鸢尾,它们好像天然的屏障,让石桌与石桌之间形成了不相干扰的距离。 花木交错生长,难免滋生蚊虫,这大约是夏天的小树林唯一的缺憾。 林如绮先绕路到校园小商店,买了瓶驱蚊花露水,往胳膊小腿脖子上都抹匀了,再走回到林子里来,挑了一张离小道远些的石桌,用纸巾拂拭一番,方才坐下,把书本摊开来。 才看了没几行字,身后就传来一个清脆的女声:“如绮,真是你!”。 林如绮转头一看,是宋星星,半掩半藏地站在一株石楠后边。 宋星星穿着一件高腰雪纺连身裙,深蓝的底子,红白小碎花,大圆领子刻意挖低,胸前的高峰,在打着褶儿的前襟里若隐若现。 “我远远的就看到一个像你的人走进林子里,还不确定是你,走近了才敢打招呼。”说话间,星星的两片蝴蝶骨一颤一颤,一颗心形的金坠子夹在中间,被一条细小的金链子挂起来,越发显得胸脯脖颈一片雪白。 她的肩上也吊着一条金色圈圈连成的粗链子,链子下头挂着一个时兴的黑色袖珍小方包。 包太小了,里头顶多只容得下一个手机,或者一只笔袋,而那一大摞沉甸甸的考试用书,都被她用双手抱在怀里。 “星星,你也来这啦?”林如绮也觉得惊喜。 第二十章 在灰烬中等你(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如绮心里挺喜欢这个活泼、没心眼的女生。 “是的啊,图书馆里占不到座位,没空调的那些个教室又闷又热,我想着还不如到这树林子来看看,就看见你了。”星星踩着十厘米高的松糕底凉鞋,小心翼翼地走上来,把怀中的书往石桌上一放,如释重负的样子。 “这里蚊子多的,喷点这个。”林如绮将花露水递出去。 “准备真充分,那我就不客气啦!我是最怕蚊子的人了。”星星一边说着,一边接过花露水,对准裸露在外边的白嫩皮肤一通喷射。 空气中原本就弥漫着樟树花香,现在又混进了一股中药的味道。 “啧啧,出来自个习,书包也不带,还打扮地那么漂亮,想干什么坏事呢?”如绮故意用小指头勾勾星星的金色包肩带。 “哎哟,书包土不拉几的,和裙子根本不搭的嘛!”星星拣了一个石凳子,挑了本薄书垫在上边,轻轻坐下,“也没什么事,小帅老师说,下午有空的话,请我帮他看看期末作业来着,摄影课学生交的,一大叠,他一个人忙不过来。我就想吃了中饭就直接去,免得还要回宿舍换衣服……哦,对了,是低一年级的,不关咱们班的事,你不好多想哈。” 她像是怕如绮误会她为了成绩跟老师套近乎,赶紧澄清。 “哈哈,作业的事你怕我多想,那你下午到人家男老师单身宿舍去的事,怎么不怕我多想?”林如绮笑道。 “如绮,可不要对别人说!”星星红了脸,擒住林如绮的胳膊,央告着。 “放心吧,不会的,我又不是狗仔队的娱记。”如绮自然答应。 “嗯嗯,我知道你不会的。本来就是没一撇的事,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小帅老师对我是什么看法。我每次找他,他都很热情,但是好像他对别人也都是这样,没什么差别。”星星的手肘撑在她那一摊子书本上。 “别人也没像你那样缠着找他的。”如绮笑她,“就算他对别人的态度也是一样,但还是在你身上花时间最多。” “我已经努力去主动了,可是他的态度还是没差别……”星星叹口气,纤长的睫毛地垂下来,盖住了眼睛。 “应该还是有差的吧,不然,摄影协会那么多人可以帮忙批作业,他为什么只找你去呢?”林如绮试着往积极的方面猜测。 “不知道。看不出来。也许是因为大家都忙考试,只有我看起来比较好说话?”星星嘟着嘴,玫瑰色的唇蜜闪着七彩的珠光。 她的脸上淡淡地施了层薄粉,眉眼也都细细描过,本来就生动的小圆脸,看起来愈是粉妆玉砌,黑白分明。 星星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而问道:“对了,你和那个黑脸大个子怎么样了?” “有什么怎么样的,你明明知道他不是我男朋友。”如绮把眼睛直盯在一本摊开的书上,不朝星星看。 “嘿嘿嘿,不要逃避问题嘛!他现在暂时不是你男朋友,但是不表示他对你没有意思,也不表示他以后成不了你男朋友。” 第二十章 在灰烬中等你(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根本没朝那个方面想过。”如绮否认。 “不论如何,我看他是挺喜欢你的。” “你怎么知道?” “男生要是不喜欢一个女生,没必要总花时间跟她在一起。” “咦,他有总是跟我在一起的吗?”林如绮反问道。 “有有有!”星星一连三个“有”字,说得斩钉截铁,“上次马哲课,他就坐在你旁边来着,他看什么言情小说笑出声来,都被老师当场捉到了,还一个劲地在那儿傻笑,真是好玩死了……那书,还不是你帮他扑倒的吗?我们可都看见了!” 林如绮没法跟星星解释,江旭笑出声来不是因为小说,而是因为她画在教科书扉页上的画儿――PandaMa,胖大马,穿西装的大屁股熊猫先生。 她想岔开话题去。 “他看的不是言情,是张恨水的《春明外史》。”如绮说。 “咦?《啼笑姻缘》和《金粉世家》我都知道,那时候我迷死冷清秋了……可《春明外史》是什么东西?”星星一头雾水。 “说到张恨水嘛,他一贯被讲成鸳鸯蝴蝶派,你刚说的那两部都可以算在内,但《春明外史》这一部就不大能算。”如绮说,“那个我也看过的,线索是男女爱情故事没错,一开头讲的就是八大胡同里青楼的事,但内容多是二十年代北京城的社会风气。” “小说的作法,开头当然要写点儿有颜色的噱头,不然谁有兴趣往下看?”星星说。 “张恨水那时候,新闻事业被政府管制得很厉害,动不动就勒令停办的,只有小说还算自由,虽然不带真人名字,也算从侧面抨击时政。再说了,那小说里边的主人公,职务就是在一家报社发稿子的,跟咱们专业就是一个意思嘛,读读还是挺有趣的。我家里就有现成的,要不要借你?”如绮问。 “不要不要,隔壁就是图书馆,我要想看,自己就去借了。”星星连连摆手,“一二十年代的东西,排成电影电视剧的话,我还能看,他们的文风我可消受不了,听你说的我就头昏了,要是自己去念,头要更昏的。” “头昏吗?我看那时是最好的时候呢!”林如绮感叹道。 “是吗?好在哪里?”星星问。 “你看那时候的女人,有穿旗袍的,有穿洋装的,男人有穿西服的,也有穿长衫的,还有半中半西的中山装。那时候的人物也都讲究,动不动就是八宝拖鞋,丝绒络子,珍珠项链,翡翠镯子……是最漂亮的时代了!” “漂亮是没错的,连校服都是斜襟盘扣……”星星记起了电视剧里的情形。 “而且那时候,固定电话才刚刚发明,还是大户人家才有,人们会面都是靠约定的,讲好了几点钟在哪里碰面就会几点钟到那里,不像现代人这么不守时。现在的人们就是通讯太方便了,反正有手机有电脑,随时随地还有网络连通着,不怕找不到人。” 第二十章 在灰烬中等你(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有手机又有聊天软件,不是很好吗?”星星不以为然,“半夜还能窝在被子里讲情话!” “就是因为通讯不发达,他们的故事才特别浪漫。”林如绮欣羡道:“你看现在的剧情,要么是居心叵测的连环阴谋,要么一上来就什么喷血床戏,简单直接,反而乏味。老些的时候就不一样,其中的好些美丽的误会,一不小心的错过,机缘巧合,时间差都是自自然然,情真意切。” “这么说,感情里倒真是有些阻碍才好。得来太容易,人就不珍惜。”星星说。 “那是自然的。摇摇手机、三十条短信就勾搭来的女朋友,当然比不上三十天坐在巷口等来的女朋友,风吹日晒,饥寒交迫,可贵的程度完全不同。”如绮说。 “哎,小帅老师要是哪天能给我发三十条短信,我就欢天喜地了。”星星说。 她悻悻地,张开十指,漫不经心地低头检查那一排涂得美美的手指甲,只见她每一枚小小的指甲盖儿上,都有一幅樱花飘落的图案。 女为悦己者容,那一个厘米见方的指甲盖儿,竟能容得下那么多的花瓣;而这女孩小小的心子里,又装下了多少美妙的爱和想象呢? “以前的人,好像比较擅于等待。”如绮说。 可是,如果一个人真的爱另一个人,她肯让他如此长久地等待吗? 她想起《庄子》里讲的那个古老的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梁柱而死。” 这短短的几句,太美丽,也太凄婉了。 如果那一晚,没有大雨如注,没有潮水漫喉,只有尾生一人,守候一夜,而后悻然离去,是不是也就没有故事本来的意味了? 或许,爱情要的就是一种水生火热的感觉。 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现在的男人,连你花十分钟画个妆,他都不愿意等你的。不过,”星星又把话儿引回江旭身上,“嘿嘿,你那位黑脸大个子,如果你答应做他女朋友的话,我敢说,他一定愿意每天在你家楼下等你,一连等上三十天。” 不用星星说,如绮也相信他会。 她想起那天深夜,一个电话就把江旭从被窝里拉起来的事,他踩着自行车,汗流浃背地赶来,她心里不由的涌起一阵暖意。 “说真的,我觉得他挺不错的,性格很阳光,没架子,长得也过关,绝对属于正能量的那一型。你要是跟他在一起,一定会觉得很快活。”星星夸起江旭来,“就我所知道的,暗恋他的女生也有几个,正妒忌着你呢!” “我们做朋友的感觉也很快活啊。” “如果你一直只肯同他做朋友,他总有一天会伤心地走掉的。”星星告诫道,“如果他觉得他的等待是无望的,时间久了,他总有一天会自己醒来。 “那为什么你还在等小帅老师?”如绮笑她。 “我嘛……”星星眼珠子转转,笑靥如花,“我不是还在做梦嘛!” 也许,等待,只是做梦的人不愿意醒来。 第二十一章 第二碗红豆汤(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负担最重的两门专业主课,居然被安排在同一天期末考。 教务处仿佛搭错了神经,受罪的确实学生们了。 好不容易考完,林如绮觉得自己都快被烤焦掉了。这天傍晚,她昏昏沉沉回到家,晚饭都等不及吃,就趴在床上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第二天,太阳升得很高了。 她看看墙上的挂钟,是早上八点。 王文竹照例每天七点半准时开车去上班,这个时间他已经走了,只在桌上留下张字条,告诉如绮今天他加班,会晚回来,冰箱里有前一天晚餐给她留的红酒烩羊排,用微波炉转转就可以吃。 昏天黑地睡了一个好觉,这几天都没有事,只剩下一门简单的考试需要准备,监护人又不在家,林如绮觉得心情大好。她胡乱吃了两口羊排,准备换衣服出门去。 拉开衣柜的抽屉,她的目光停留在那套新内衣上。 它还新簇簇地封在塑料薄膜里,只试了一次,就放了回去,连标签都没来得及剪掉。 半个月前,林如绮就悄悄地在网上买下了这套内衣。 由于不好意思一个人去实体店,所以她的内衣基本上都是网上买的。 开头几次的确很麻烦,又是拿皮尺量上下胸围,又是比较罩杯厚度,又是分辨聚拢、包覆、深V的各种功能,每次她都纠结很久,还是买到过垃圾货。失败过几次,她好像找到了窍门,从那之后就顺利多了。 所以,她只在某一个特定的店里,买某一个特定牌子的内衣。尺码永远是36A,贴身的材质永远是全棉,外层永远是片色和光面,罩杯永远是全杯、轻薄型――她不喜欢把胸垫得那样招摇。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之后,她几乎每次都买来合适舒服的内衣。 只是这套内衣,她觉得不是完全为了她自己。 她想起宋星星的话,要把自己包装成一件礼物,于是她稍微作了一些改变。 她浏览了好多也,最后选定的是一套玫红色底子、黑色花边的内衣。 丝光的绸缎拼接着薄薄的丝网,心口还钉着一枚小小的黑色蝴蝶结,成熟中还保留着一些少女的味道。 设计师给这款内衣取了一个古典的名字:月下沉香。 二分之一罩杯的设计,只将胸口盖过了一半,上边的半个胸都敞着。她穿上它,直露出左边胸口的一小颗黑痣,风光无限。下身也是窄窄小小的,简直快要盖不住。 是不是有些过? 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明亮如水的双眸,洁白滑嫩的肌肤,圆润柔媚的肩,灵巧纤细的腰肢,修长结实的双腿,不十分大却非常挺拔的前胸,包裹着玫红黑边的内衣,不是正像月光下一朵沉香的牡丹吗? 年轻而美丽的身体,原来就是十分好看的。 只是穿上这套新内衣,忽然的变了样子,变了感觉,手脚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身体也站得僵直了。 不管了,反正是穿在里面的,又没有旁的人看见! 第二十一章 第二碗红豆汤(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她跳着抖了几下身子,让自己放松下来,一股脑套上一件黑色的紧身上衣,系上一条玫瑰色的短裙子,拎上一个吊着大串珍珠挂饰的黑色羊皮手提包,踩上一对黑色松糕凉鞋,就算穿着停当。 她的动作如同旋风一般。她怕自己稍一停顿,就犹豫起来。 这套行头是妈妈买给她的,这也许就是妈妈希望她展现的形象,但她一直嫌它们打理起来太麻烦,塞在衣柜里没动过。今天终于拿出来,穿戴一新,整个人都好像成熟了几岁。 至于头发,她实在不知道要怎样弄它。 网上有各种教女孩编发的视频,但她笨手笨脚的,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学会?她只好依旧绑了个高马尾,额前的刘海任它自由地斜下来,看上去虽然简单,倒也清丽可人。 她给皮肤裸露出来的地方打上些防晒霜,又轻轻地描了一点眉毛,再淡淡地抹了一层透明无色的唇膏――嘴上的唇膏,大约能提醒自己,别再犯好咬嘴唇的旧毛病。 林如绮先绕道去了老潘家,买了两碗赤豆小圆子和一些鸡爪,打包封好,等她再转车到达灵犀画廊的时候,时间已经是将近上午十点了,太阳就快升到头顶上,细小的灰尘在金色的光束里轻舞飞扬。 如绮踩着高跟鞋,还不大习惯,拎着东西,一扭一扭地推门进去。 “你好!”一个年轻的男孩热情地招呼道。 他应该只有二十岁上下,长着一张可爱的娃娃脸,两颊方方的,单眼皮,大眼睛,浓眉毛,留着蓬松的韩式锅盖头,微微卷曲的短刘海,贴服在宽阔的脑门上,倒是很合适他。 林如绮没见过他。 “小姐请随便看看!”娃娃脸男孩微笑着,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露出胳膊上结实的肱二头肌。 他个子比阿森稍矮些,但身体更丰实。他穿一身浅灰色运动短装,腰间系一条深蓝色的棉布厚围裙,围裙上沾着些油彩印子,旧的印子还没洗干净,新的印子又重叠上去。 林如绮觉得他的口音有些奇怪。 “谢谢你。这儿的老板……”如绮迟疑道,“李泽森……他不在吗?” “你找泽森哥啊!他有点事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的,请小姐稍微坐一会儿可以吗?”娃娃脸男孩马上搬来一张椅子,又礼貌地做出一个请的手势。 他的讲话和动作都过于客气,客气得不像中国人。 “谢谢。”林如绮也只有一再地道谢。 她理理裙子,侧身坐下,终于好奇地问道:“你是……韩国人?” “哈哈,被小姐看出来了,真不好意思……我叫李智浩,是新来泽森哥店里帮忙的,一边帮忙,一边学画,泽森哥的画画得很好呢!对了,很高兴认识你!”智浩后退两步,双手贴着身体两侧,稍稍欠着身子,对住如绮,鞠了一躬。 林如绮慌忙站起来,连连摆手道:“不要那么客气,千万不要……叫我如绮就可以了,如果的如,绮丽的绮。那个……你懂得是哪两个字的吧?” 第二十一章 第二碗红豆汤(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她怕他听不明白,有意放慢了语速。 “知道的,如绮小姐。我来中国前就念了预科班,中文程度还不错的。绮有绞丝旁,应该是丝绸的意思,如绮是像丝绸一般秀丽,这名字很衬你。”智浩彬彬有礼地说完这句,眼睛忽然向门口一望,欣喜地叫道:“泽森哥回来了!” “如绮,是你来了啊!”阿森双手插在兜里,神情愉悦地走进店里来。 “嗯。”林如绮点点头,扬扬手里的袋子,“我带了鸡爪和圆子红豆汤,老潘家的,味道很正宗,刚好你回来了,和智浩一起尝尝。” “如绮小姐真是太客气了!”智浩接话道。 “哈哈,我跟他讲过好多遍的,‘小姐’在中国有些别的意思,不好随便称呼,他总是不记得……如绮,你不会介意吧?”阿森笑着说。 “不会,我都受宠若惊呢,好像古时候闺阁里,小家碧玉的那种称呼,不过是有些不习惯,能叫我如绮当然最好。”她笑着说。 “智浩,你可都改了吧?”阿森拍拍智浩的肩膀。 “知道了,泽森哥,如绮小……如绮!”智浩摸摸后脑勺,抱歉地笑笑。 原来,智浩是韩国过来的交换生,今年二十岁,念的是油画专业,接收的学校和林如绮念的大学相距不远,是一所以艺术见长的高等院校。 这是他来中国的第一年。他计划这个暑假就留在中国,打些零工,一方面是经济上的考虑,不但节约了往返的机票,还可以补贴些生活费;另一方面,也好利用这两个月,积累些实践的经验。他在网上的兼职信息里,看到了阿森发布的帖子。在画店打工,连专业都对了口,他就开开心心地来应征了。 智浩的汉语很好,性格热情大方,很招客人喜欢,尤其是年轻女孩子。 “他来了的这一个星期,进来看画的年轻女孩很多呢,连十几岁的中学生都有。她们买不来大幅的作品,就买些小的装饰画回去,也是很不错。”阿森夸奖智浩。 “没有没有,是泽森哥的画好。”智浩谦虚起来。 “画没有好不好的,主要是看买画人的心情。”阿森说,“就跟看花儿似的,花本身又有什么好不好的,若是合了看花人的心境,人们才高兴买它回去。” “泽森哥的画,就是好花啊!”智浩还要吹捧。 “不要你夸我我夸你了,红豆汤都凉了!”如绮把装了鸡爪的纸盒子打开来,又将两碗赤豆小圆子分给两个男人。 这两碗赤豆小圆子,本来是预备阿森和她两个人一起吃的,现在多了个智浩,当然是先让给他。 智浩客气,还欲推让,被如绮挡了回去:“智浩,你天天在学校里待着,天天画画,谁会带你去吃这么地道的东西呢?” 阿森也说:“这是本地大妈开的小店,往街道的犄角旮旯里找才能找得到呢!这在我们是平常,在你就不容易吃得到了。” 第二十一章 第二碗红豆汤(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智浩这才道谢,乖乖地端起来,吃了一勺,两只眼睛立刻放出光来:“好香浓的味道!” “没推荐错吧!”如绮一笑。 “真好真好!好像我们韩国的红豆汤圆粥!”智浩说。 “你们韩国也吃这样的东西吗?”如绮问。 “是的。冬至的那天,奶奶会给大家做。就是像这样的汤,甜甜的,黏黏的。也是这样的糯米汤圆,只是圆子做得比这稍微大些。”智浩答道。 “说起来,小时候我外婆也做过这样的红豆汤给我,看起来跟这个很像。”阿森说。 “泽森哥也有?”智浩问。 “是啊,寻常人家都会做。”阿森挤挤眼,“你不会又要说这是你们韩国的发明吧?” “不会不会,”智浩摇头,“文化传播这东西本来就说不清楚的,我从来不觉得抢一个粽子节的源头有什么意义。” “那时候啊,我可喜欢吃了。可是兄弟姐妹太多,每个人只能分得一小碗。有时候,锅里会剩出点儿多余的,所以大家都惦记着多余的那点儿,尽快把自己碗里的喝完,喝得快的,就可以去盛第二碗。有好几次,我都把舌头给烫麻掉,几天都没知觉。可即便是这样,总有个人比我快,我还是没抢到过第二碗……到现在还耿耿于怀!”阿森伸出舌头,呼哧呼哧地吹气,学着烫嘴的样子。 原来阿森和智浩的童年都有这样的故事,可如绮自己却没有。 她记得,小时候的家是爸妈单位集体分的单元房,单建在马路边上,没有院子,也没有花丛。爸爸老是在外头胡混,妈妈老是在加班。 她的童年就是一柜子的书。有字的,有画的,她不管看得懂看不懂,反正她都看。 她抱着书,坐在地板上,把认得的字都念给自己听,也许只是为了有点儿声音或是色彩,为了自己的小世界不要那么寂寞。 “烫麻了舌头,舌头就尝不到味道了。”智浩说。 “哈哈,可不嘛!我只记得它很美味,还真说不出来具体的味道,反正当时觉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尤其是第二碗,如果抢得到的话,一定要一小勺一小勺,细细啜饮,要知道那可是很不容易得来的!现在是什么吃的都有了,却再也找不到当时的感觉了。”阿森笑道。 “这么说来,泽森哥的红豆汤不是跟谈恋爱一样?第一次火急火燎的,没尝出什么滋味,第二次再遇到,就慢慢品出滋味来了?”智浩坏坏地笑了。 “智浩,大人的事,小朋友不要乱说话。”阿森笑着责备道,用拿勺子的那只手拨拨智浩的锅盖头,把他的额发都拨乱了。 第一次?第二次?林如绮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这么说,难道阿森果然是有女朋友的吗? 空调转着,送来凉爽的风,如绮却忽然出汗了。 她忽然觉得新内衣粘在身上,很不舒服,丝网花边会扎人,她胸口的那片皮肤刺刺痒痒。 阿森和智浩继续聊着,话题却变了去,令如绮再也捕捉不到什么了。 第二十二章 幸福的基因(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吃过了赤豆小圆子和卤鸡爪,李泽森、智浩和如绮三个人都不十分饿了。 但阿森本着饮食规律的原则,他们又在店里叫了些外卖。 简单地吃过了算是正式的午饭,阿森换了身衣服,说要出门。 午后的气温越来越高,隔着玻璃推拉门,还听见外边树上痴痴的蝉叫。 街上少少有人撑伞从烈日下走过,店里几乎没进来过客人。偶尔进来一两个,也是匆匆看过两眼,又匆匆走掉,并没有欣赏和购物的心情。 智浩打低了冷气,一边给新到的画归类,一边陪林如绮聊天。 如绮在一旁站着,需要的时候偶尔搭个手,帮忙他。 “阿森的风格最近好像变了嘛。”如绮试探着说。 “是吗?泽森哥以前是什么风格?”智浩问。 “你看他刚穿出去的那件衣服,柠檬黄的,以前从没见过他穿得那样明亮……他的衣服不一直都是冷色调的吗?” “这么说起来,他今天穿的这件,我好像也是第一次看见。”智浩回忆道。 “真奇怪。”林如绮说。 “有什么奇怪的,也许是泽森哥的女朋友替他买的。你们女孩子,不是最喜欢逼男朋友穿上自己挑的衣服嘛!也不管男生是不是喜欢。女孩子就是这样霸道的。”智浩说。 “智浩,你刚好说反了,大多数女孩穿衣服,都是为了讨男人的欢喜。”林如绮想起自己身上的这一身行头,不也是为了喜欢的男人穿上的吗? 她窥测他的喜好,为他改变自己,他看在眼里,并没有说一句话;而他的改变,却很可能是为了另一个女人。 “男人是很容易欢喜的。长头发,紧身的裙子,高跟鞋。这三点满足了,一般女人看起来都能变得很漂亮。”智浩上下打量一遍如绮:“就像你今天这样!” 如绮不答他这句话,却假装随意地问:“阿森……他有女朋友了吗?” “应该是有的。前几天有个姐姐来过,说她忘了一幅画在这里,要来拿走。当时泽森哥刚好出门办事,不在店里。我问她是哪幅,她说她也讲不清楚,要等泽森哥来拿。于是那姐姐就在坐店里等他,同我说了一会儿话。她跟我说,她是泽森哥从前的女朋友,他们从前很要好过,可是后来由于一些原因分开了。我问她你们现在是不是打算重修旧好,她就微笑着不说话。” “后来呢?” “后来泽森哥就回来了。他们到楼上去聊了一会儿,那姐姐就离开了,离开的时候带走了一幅挺大的油画。”智浩说。 “是怎样的一幅画?” “是一个女子的背影,趴在窗台上眺望着什么,我只瞟了一眼,没看清别的细节,只记得画中女子鬓角上那朵金黄色的小花,特别黄,特别亮,像一盏金黄的小灯似的,整个画面的光彩,好像都是从那朵花里面流出来的。”智浩回忆道,“我还想细看,但又觉得当着客人的面,不大礼貌。” 第二十二章 幸福的基因(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哦……果然是那幅……”林如绮喃喃自语。 “如绮,你也见过那幅画?”智浩挠有兴致地问。 “哦,没什么。”林如绮想了想,又问道:“那么,你们刚才说的什么第一碗第二碗,第一次第二次,就是指的那个姐姐啰?” “我想说是那姐姐没错,失而复得的恋人,不就像是泽森哥找回来的第二碗红豆汤吗?” “他们也许……也许还是朋友而已。” “分了手的恋人,怎么还能做得成朋友?”智浩摇头。 “也许能做得成。”如绮只是希望如此。 “我想很难。大家都那么说。能做得成朋友的人,不是一方受了很大的委屈却隐忍着,就是两个人都没有真心爱过。” “那……你问过阿森吗?” “等她走了,我问泽森哥,那姐姐是谁?泽森哥的反应就跟今天的一样,叫我小朋友,又叫我不要乱讲话。他们从楼上下来的时候,我有意看了看,看那姐姐并没有拉着泽森哥的手,那姐姐走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亲,也没有抱,难道泽森哥是想放慢步伐,细细品味?我猜他们之间肯定有些故事,你说呢,如绮?”智浩问。 “嗯。应该是有故事的。”如绮随口附和。 “对了,那位姐姐停在店门口的车很帅气呢,大红的BMW,很豪华的样子。她人长得很甜美,穿着很时髦,性格好像也很活泼,她很像我们韩国的女孩。”智浩感叹着。 他略带骄傲的语气,好像韩国的女孩子不但全体都是他的女朋友,而且全体都是像天仙一样漂亮的。 在一个女人面前称赞另一个女人的美貌,他好像还感觉不到其中的危险。 “为什么甜美的女孩都要是你们韩国人才好?中国的女孩本来也有许多很美的,而且是纯天然的美。” “不不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智浩涨红了脸,“我是想说,泽森哥那么英俊,画又画得好,他们看起来很般配。” “看起来般配的两个人,不一定就在一起。我们中国有句话:为什么鲜花要插在牛粪上?因为牛粪有营养。” 如绮感到非要纠正他不可。 内衣的丝网又在她肋下刺痒了。 “鲜花和牛粪,本来就很般配。不然鲜花要长在哪里呢,长在沙子上面吗?”智浩说。 “不是啊……”如绮支吾着,一下子想不出来,该怎么跟这个韩国男孩解释,才能把这句中国的俗语说得通透。 “哈哈,如绮,我逗你呢,”智浩笑起来,“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说,两个看起来漂亮登对的人物,其实不一定能走到一起。如绮,其实我赞同你的。漂亮的人凭着自己的漂亮,心里往往都存了一份特殊的骄傲,不肯轻易认输,也不肯互相迁就。可是谈恋爱两个人之间,总会有摩擦,总有一方要先认输,要迁就,这个恋爱才能维持得下去吧?” “嗯。你说得对,我就是这个意思。”如绮点点头。 第二十二章 幸福的基因(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可是,我们还是很喜欢看两个漂亮的人走到一起啊!就跟小时候喜欢童话故事一样,一定要看到正义的王子打败邪恶的怪兽,王子和公主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才肯让故事结局。” “美貌总是和幸福联系在一起,很荒唐对吧?”如绮感慨。 “如绮,你曾经看过别人结婚吗?”智浩问。 “有时也看的,怎么了?” “要是你看到一对新人在结婚,男孩很英俊,女孩不那么好看,或者女孩很漂亮,男孩就丑丑的,心里会不会觉得有点遗憾?” “大概会吧。”林如绮思忖着。 “这就是我们自己心里对完美的一种期待啊!就好像看到一个圆形,缺了一个口子,于是我们心里情不自禁地要补上那个缺口,把它想象成一个完整的圆形。同样的,我们也情不自禁地希望看到两个外表般配的人在一起。可是实际上,圆形常常是不完满的。一个漂亮女人最后的归宿,常常是嫁给另一个没那么漂亮、但性格上能宽厚包容的男人。而对一个英俊的男人来说,有本事长久留在他身边的,往往是另一个相貌非常普通的女人。” “智浩,你很懂得这些嘛。” “因为我从小就习惯了这样的情形。我的母亲在韩国就是个容貌秀丽的戏剧演员,但我的父亲只是个相貌平平的汽车制造师。”智浩说。 “那么让我想想……你的相貌应该像你的母亲,性格像你的父亲。”如绮猜测道。 “哈哈,你怎么知道?”智浩朗声笑道。 “因为你长得很可爱,性格又谦和,不张狂。” “过奖了。”智浩不好意思地一笑。 “因为你看起来很幸福,你们全家一定过得很幸福。幸福和相貌一样,好像是一件可以借基因遗传给后代的东西。”林如绮羡慕地说,心里默默地结了一丝愁怨。 “如绮,你不幸福吗?”智浩问。 “可能因为我的爸爸妈妈曾经都是漂亮的人,所以他们没那么幸福,所以……我没有得到幸福的基因。” “所以你才长得这么漂亮?” “嗯?”如绮一怔。 “你应该是遗传了你爸爸妈妈的样貌,也许漂亮的人本来就多些坎坷,所以也不知道漂亮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智浩说,“你的爸爸妈妈……他们现在还在一起吗?” “不在一起了。”如绮低下头,不自觉地咬起了嘴唇,唇齿间尝到一股羊脂的味道。 “对不起,如绮,这是你的私事,我本来不应该问。”智浩认真地向她道歉。 “没关系。现在好多了。因为我现在的爸爸,就是个腆着肚子、仰着双下巴的中年大叔。”如绮抬起头,还给他一个甜甜的笑脸。 “这就好像是基因重组……或者基因突变?” “也许是。差不多。” “如绮,我们不说那些不高兴的事,我请你喝茶好吗?”智浩问,“算是感谢你请我吃那么香甜的红豆汤。” 第二十二章 幸福的基因(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喝茶吗?现在这里最好的茶,是东山产的的雨前碧螺春,”如绮掰掰手指,算算日子,“可是最好的时节在四月初,现在已经过去了。你要请我喝的是什么茶呢?” 智浩笑一笑,不回答,转身走到角落去,从搁在地上的一只小冰箱里,拿出一个高高大大的玻璃瓶子,瓶口有橡胶圈密封着,瓶里塞满了碧绿色的叶片。 小小的圆圆的叶片,紧紧凑凑,泡在几乎看不出颜色的清水里。 “这是什么?”如绮凑过去问。 “薄荷蜂蜜茶。是我自己做的。”智浩回答道。 他又找出两个干净的玻璃杯子,一并摆在林如绮面前。 他用力拧开瓶盖的同时,如绮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好香!”她的精神不禁为之一振,好像这香味随着呼吸把全身都洗了一遍。 “嘿嘿,很醒人吧?有朋友从韩国的家里那边带来的,是柠檬香水薄荷的种子,没想到在这里也长得很好呢!”智浩开心的说。 “这绿绿的叶子是薄荷呢?这薄荷也是你种的呢?”林如绮又惊又喜。 “嗯。你先尝一尝。” 智浩一只手按住大玻璃瓶的滤网,另一只手握住瓶身倾倒,从薄荷叶丛中渗出的娟娟细流,缓缓地斟满了两个玻璃杯,再一看那大玻璃瓶子,水已经差不多倒空了。 “泡上一天一夜,只能得这两小杯,很珍贵的!”智浩朝她挤挤眼,又拿出一把小银勺子,分别往两个杯里添了一勺冰蜂蜜,轻轻搅匀,“来,请喝!” 如绮端起杯子,抿了一口,甜甜的清凉,有薄荷的凉意,还有柠檬的清香。 “真好喝!这么千里迢迢的,难得你朋友还肯费力带它过来,真是值得的!”她称赞道。 “你喜欢就好。”智浩嘿嘿笑着,也端起自己的那一杯,慢慢喝着。 林如绮发现,原来他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洁白的大门牙,像只娃娃脸的大兔子。 “嗯,我真的很喜欢。”林如绮小口小口地啜饮,舍不得一下子喝完的模样。 “你知道薄荷代表着什么意思吗?”智浩问。 “薄荷也有意思的吗?”如绮好奇道,“薄荷也不是花。” “薄荷也是会开花的,只是你看到的总会它的叶子,”智浩纠正她,“薄荷的意思是,愿与你再次相逢。” “嗯,很好的意思。”如绮仰起头,将杯底的最后一口茶一饮而尽。 愿与你再次相逢。 重逢的时候,请你重新爱上我。 她的心刺痛了一下。 她想起了阿森和那个她不知道姓名的女孩。这意思仿佛是专属于他们的,而不属于她。而她和他之间,本是初识,无所谓缱绻的曾经,无所谓深切的怀念,更无所谓乍然的重逢。 “不过,等泽森哥回来就没有他的份了。我们两个偷偷地喝掉,不要告诉他。”智浩说。 “他不会介意的。”如绮肯定地说。 “你怎么知道?” “因为他有他的第二碗女朋友和柠檬黄衬衣,而我们只是喝了一杯薄荷茶。” 新内衣磨得如绮内心发痛。 什么月下沉香?她觉得当初买下它来实在是件十分失败的事。 她决计待会儿回家就把它脱下来,丢到垃圾桶里去。 第二十三章 聪明的傻瓜(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李泽森同智浩和如绮告了别,从画店走出来。 他走到马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他以为暂且躲开了这灼人的烈日,没想到那辆出租车不但车身没贴防护膜,冷气也打得十分小,路上的这一会儿工夫,他的腋下已经汗出了一对半月形的湿印。 汗湿的是芳子送给他的柠檬黄衬衣。 芳子说今天下午她休息,她想见他,又说画店新来了伙计,白天再去有许多不便,不如改去她家里。 李泽森也情愿如此。尤其是当他看见林如绮穿着平素不穿的那种衣服,笑靥如花地在柜台前和智浩攀谈,那时候,他心里着实慌乱了一阵。 他的潜意识告诉他,不要让这两个女孩在他店里撞见。 去芳子家见面,是更明智的选择。 芳子的家在市中心的一处高档小区,是这座城市里楼价最贵的地段之一。 喧闹荒芜如沙漠般的现代都市,独辟出这一小片幽静的绿洲,移栽过来许多名贵的花木,簇拥着几栋孤独的高层住宅楼。 李泽森让司机师傅在小区门口停了车,步行通过有保安看守的铁闸门。 “先生住在那一栋?”保安伸出头来问。 他报上了芳子的名字和单元数。 保安狐疑地放他过去,他假装无视保安尾随的目光,径自走进去,路过在绿化带停车位里悠哉小憩的豪车,对照芳子发来的门牌号码,寻到了她的住处。 芳子开了门,一股冷气,飕飕地朝李泽森扑面而来。 芳子拉他进来,像小鸟一样扑到他身上,两只纤细的胳膊紧紧将他缠住:“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店里不是有新人吗,稍微交待了一下。再说,是你不要我带你吃午饭,我只好自己吃了再来。” 李泽森顺势将她抱起。 他踢掉皮鞋,隔了袜子踩着深棕色的实木地板,他感觉到从脚底泛起了凉意。 “哎哟,外边午饭的那些东西油腻得很,吃了要长胖的!”芳子贴住他胸口,撒娇道。 “你还胖呢?轻得跟小羽毛似的。” “腿上还是有些赘肉的,你捏,你捏!” 李泽森双手捏捏她盘在他腰间的两条大腿,又细又紧,分明捏不出什么多余的脂肪,却又懒得同她争辩,还是笑笑地说:“好,好,有赘肉,咱们不吃就是了。” “哎哟,你怎么能说我有赘肉呢……”芳子在他肩上一阵捶打。 “哎,女人真是麻烦,要我说的也是你,不许我说的也是你,搞不懂你们到底要怎样。”他叹口气,无可奈何地说。 “只有我自己能说自己胖,别人都说不得。就算我对你说我胖了,你也要一定肯定确定无疑地告诉我,我很瘦,很漂亮。”芳子教导他说。 “好的,遵命,下次你问我时,我再这么说。” 李泽森走进客厅,把芳子从身上卸下来,轻轻放到一张欧式长沙发的软皮坐垫上。他自己也在沙发的另一头坐下,她便爬过来,用身子依偎着他。 第二十三章 聪明的傻瓜(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这回是芳子自己的地方,她觉得做什么都很主动,很自在。 李泽森环顾四周,客厅的面积不大,结构却十分通透。 南北两面都是大片的落地窗,盖着烟灰色调的窗帘。窗帘是三层的,一层透光的薄底子,中间一层厚重的用来遮光,最外边是一层薄薄的花边网纱。每半边帘子都用一条金绿色的绳子系成一捆,随意打成个蝴蝶结,落下两头小灯笼似的金绿穗子。 这是典型的欧式风格的装修,华丽,典雅,可是价钱昂贵,清洁起来也很费功夫。 “喜欢我的顶灯吗?”芳子仰着头问。 阿森也抬起头来看,之间天花板的中心挂了一架花草铁艺吊灯,田园式的,有意做旧的粉金色灯架,均匀地伸出八个灯头来。磨砂玻璃灯头,点缀着鹅黄的花纹,中间蓬起,边缘收拢,打着褶子,像八围蓬松的小裙子。数十朵粉红色的铁艺玫瑰和它们粉绿的枝叶,高低错落,层层盘绕在支架上。 “很艺术。”阿森说。 这是一种类似于权贵人士华丽隆重的品味,却不像一个二十几岁女生的小客厅。 可是这里又分明的确是芳子的住处,复古的实木衣帽架上挂着芳子的丝绸披肩,玄关处堆的都是芳子的鞋子,茶几上还放着芳子喝光的酸奶盒子,打火机,和抽剩的半包女士香烟。 “我好不容易才挑中的。”芳子骄傲地说,“一般的水晶吊灯,太俗气!” “你的房子真不错,比我那儿的阁楼强太多了。”阿森随手拾起茶几上的银色打火机,拇指抚摩过上边精美的骷髅头浮雕。 这里的茶几和柜子,都做了实木镂雕的花纹。 茶几下边铺了米黄色底子、浅咖啡色牡丹的羊毛地毯,连挂壁电视机的背面的墙壁也用木纹做了曲线,巧妙地装饰起来。 四周的墙壁则漆成乳白色,像幽静木丛之外明净的天空。 相比之下,他自己的阁楼只得一扇小窗,一张吱吱作响的床,几张半新不旧的裸木椅子。跟这里比起来,那里简直就是草窝。芳子几次都睡在那里,也不曾对他抱怨。从这一点上来看,芳子也可算是好女人。 “你可以搬过来和我一起住……”芳子停了一停,立刻补上一句:“哦,我是说,如果你喜欢的话。” “呵呵,”阿森干笑了两声,不拒绝,也没有接受,“这房子位置这么好,房贷的压力也不小吧?” 他心里,男人的自尊感忽的冒出来,他还没考虑过要住进一个女人的房子。但他猜得到芳子的收入和开销,即使红过两年,这个位置这么大的屋子,也不是她凭一己之力,能一下付得起全款的。 “还好。”芳子懒洋洋地答应了一句。 她起身,抓起遥控器,按开了电视,又重新倒下身子,把头枕在李泽森腿上,漫不经心地抚摸着他的膝盖。 电视里正放着地方新闻,哪家工厂生了一场火灾死了几个人,哪个路口的行人闯红灯过马路又怎样撞上侧面而来的卡车。 第二十三章 聪明的傻瓜(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你看那些人,上一分钟还好好地活着,有说有笑,下一分钟就稀里糊涂地死掉了。刚说那个烧死的女工家里还有丈夫有孩子,就这么一下子,男人忽然没了老婆,小孩忽然没了妈妈,岂不是连生活都不知道要怎样过下去?”芳子半张着眼睛,斜瞄着电视。 今天她没有上妆,头发用粉色的包棉橡筋随意在脑后挽成一个花苞,脸色白得像一面骨瓷,额角的一根根青色小血管,脉络清晰。 她身上裹了一件粉色珊瑚绒的浴袍,宽大的浴袍斜领子露出一件同样是粉色的棉质睡裙。 这一副居家女孩的可爱模样,让李泽森心里顿生怜惜。 他俯下身来,在她脸上轻轻吻了一下,柔声说:“所以我们要珍惜。” 芳子温存地搂着他的脖子,下巴指指客厅一侧的卧室门,示意他带她到房间里去。 他腾地一下将她横抱起来,她笑着,扭着,像一条不肯就范的小鱼。 他抱着她走到一张门口,小指头勾住门把手,一推,门就开了,令他感到奇怪的是,里面除了三面白墙一面天花板,别的什么也没有。 “走错了走错了,是另外一间!”芳子在他怀里笑道。 他抱着她退出来,又打开隔壁的那一张们,窗帘沉沉地垂落,屋里清凉而幽暗,一股女人的香气扑鼻而来。 暧昧的香味令他迷醉,仿佛他再也顾不得其它,手一松,她就落进了柔软的被罩里边。他除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又剥掉了她的浴袍,隔着薄薄的一层贴身睡裙,他看见她胸前凸起了两个圆点――居然是真空的! 他的身体顿时发起烧来,火从下身沿着脊柱,一直烧到脑子里去。 她的睡裙一直撩到了腰上,露出雪白的两条长腿,和一截粉色的棉质小短裤,上边居然还画着一只卡通小白兔,抱着一棵红红的胡萝卜。 小白兔……胡萝卜…… 在他的脑子里,此刻的任何事都只和那一件事有关。 他一把将小白兔扯下来,接着双手拉住她睡裙的下缘,往上一撸。她配合地抬一抬手,就将她自己整个暴露在他面前。 她那两只漆黑的眼睛含着笑,瞧着他,嘴唇诱惑地张着,他再也忍不住,他要占有床上的那个女人,把她卷进自己的身体里。 ********************************* “地越耕越肥,牛越耕越瘦。”李泽森一泻千里,疲软下来。 他伏在芳子身上,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这句滥俗的话。 “辛苦了,我的小耕牛。”芳子轻轻地拍着李泽森的汗湿的脊背,柔声抚慰瘫软在她身上的这个男人。 “每次都是男人想要征服女人,挑起战争,但每次也都是男人先缴械,女人不费什么力气,就舒舒服服地得到了满足。可见你们女人真是狡猾的动物!”李泽森翻身下来,坐进重磅真丝的粉紫色被单里,背靠向深紫色的真皮软垫。 这是他第一次躺在芳子的卧室里。 香槟金色的雕花橡木大床,和同样是香槟金色的床头小站柜配成一套。 第二十三章 聪明的傻瓜(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梳妆台上镶了一面水晶大镜子,镜子前堆满了瓶瓶罐罐,侧边还放着一盏垂帘小台灯。陶瓷的小圆灯身,镶了各色珐琅石,雍容华贵。 空余的两面墙上,都满满地做了衣橱――美女模特儿的衣服总是不嫌多的。 “不是女人狡猾,是你们男人太贪婪。”芳子也钻进被子里来。 她拉过一只硕大的羽绒抱枕,垫在脖子下边,把头斜倚住阿森的胳膊,手指在他的小臂肌肉上点一下,又点一下,仿佛在弹一架钢琴。 “芳子,今天的你有些不像你。”阿森说。 “哪里不像?” “这屋子,这床,还有你的打扮……我也不是很说得清。” “你只是觉得我不像你心里的那个人。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可能不停在改变,一个人还可能有很多面?” 芳子坐起来,打开床头小柜的抽屉,摸出一个打火机和一包烟,又把一只玻璃烟灰缸挪挪近。 这三样东西,在芳子家里,似乎无处不在。 “哎,你说得对。我只是单方面的一厢情愿,希望你没有变。”阿森叹一口气,拿过打火机来,咔嚓两声,替芳子点燃手里的香烟。 “所以说,男人不仅贪婪,而且还自私。”芳子笑笑,徐徐吐出一口烟雾,语气凝静下来,“其实,我也不想看到你有改变的一天。” “你看我变了吗?”阿森问。 “我觉得没有。至少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森哥你还是从前的样子。” “我早就变了,你却希望我没有。说到自私,你还不是一样?”阿森说。 “是啊,人都是自私的。除非是傻瓜!社会环境那么复杂,人怎么可能一直停留在同一个样子呢?我们怎么能够自己都变得越来越聪明,却偏偏愿意对方一直为自己做傻瓜!”芳子说。 “也许,只有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变得有那么一点点傻,”阿森说,“但后来总是要聪明回去的。” “所以我们都有点傻,又都是聪明的,哈哈,算是扯平了。”芳子笑着,在阿森的胳膊上用力捏了一把。 “哎呀很痛!不要掐我!”阿森大叫着,抽出被芳子捏得生疼的手臂。 “掐人是我从小学就学会的把戏,哪个男生抵挡得住?”芳子胜利似的扬扬手。 “我缴械,我投降。”阿森举起双手。 “如果是谈恋爱,如果两个人都聪明回去了,最后还是难以走到一起的吧?”芳子安静下来,喃喃地说。 蓦地听见窗外一声沉闷的响雷,紧接着便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 夏日的天像孩子的脸,转眼就变。 屋里刮来一阵檐风,厚重的窗帘也被掀起了一角,原来是窗户没有关严。 “又下雨了。你不要动,我去关窗。”阿森跳下床去。 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 女人的身边有一个男人,为她合上一扇漏雨的窗;男人身边有一个女人,用需要的眼神仰望他。 这好像是一场游戏,在这场游戏里,深陷其中的,有两个聪明的傻瓜。 第二十四章 爱的重点记号(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方才下过一场暴雨,地上的积水未干,空气被雨水洗过,难得的清凉干净。 江旭约了几个摄影协会的哥们打篮球,拢共凑了七八个人,三三两两,勾肩搭背,在一条林荫小道上一路走着,一路谈笑。这条小道通往室内球场的方向去。 “喂,看那边,不是咱们小帅哥的头号女粉丝吗?”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嚷嚷道。 江旭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是宋星星。她抱着一摞书,低着头,独自一个人,沿着同一条小道,慢慢地和他们相向走来。 “美女,自习去啊?”另一个男生大声招呼道。 这打招呼的男生一副短小精悍的身量,长得也稚嫩讨喜。 他叫文涛,哥们之间开始昵称他“涛涛”,叫得久了不知怎么就成了“套套”,顺嘴便拿来开个玩笑:“套套,今天有活儿干没?”“套套,今天吃的黄瓜还是木耳?”他也并不介意,总是笑嘻嘻地回答:“不干活不舒坦!”“黄瓜木耳都有,要不要也来点儿尝尝?” 在女生堆里,他也是出了名的软脾气,性子软,说话软,好谈天,所以他有很多女生朋友,却还没有和其中任何一个谈上恋爱。 宋星星不知暗自在想些什么心事,忽的听见有人喊,她像只受惊的小鹿,猛地一抬头,一脸惶然的颜色。等她看清楚同他打招呼的人是摄影协会的几个小子,便镇定下来,甩一甩头发,微笑了一下:“是啊,哪有你们那么潇洒的,还有功夫打球呢。” “胡乱打打,轻松一下。美女不要成绩太好哦,不然叫我们怎么混呢?”文涛笑着说。 今天的星星完全不像平日里那样活泼多话。她听见文涛的恭维,只是点点头,摆摆手,默默的从他们侧边走过去。她忽然又瞧见这行人里有江旭,便特意望了他一眼,又笑了一笑。 江旭知道宋星星和林如绮同班,也同在摄影协会里,虽然没有正面的交道,大约也算是认得的,于是他也笑了一笑,目送她过去。 “小帅哥的粉丝,怎么单朝你一个人笑?”文涛一只手勾住江旭的脖子,鼻子凑到他面颊上。 “没有的事!”江旭拖住文涛的手,“是你这套套几天没吃木耳,嘴馋了吧?” “朋友妻,不可欺。小帅哥的人,我可不敢动。”文涛连连否认。 “小帅哥什么时候成你朋友了?再说,你怎么知道她是他的人?”江旭问。 “宋星星喜欢小帅哥,这是系里都知道的。至于小帅哥那边,嘿嘿,有故事哦!” “什么故事?” 文涛压低声音道:“有个女生跟我说,原本她们一起问小帅哥借了台牛头单反,前几天下午打算一起去他宿舍还给他。她们一行有三个人,敲了好久的门,小帅哥才来开。门一开,那几个女生便叽叽喳喳地跑进去,不料想原来宋星星也在。屋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 “那也不说明什么。” 第二十四章 爱的重点记号(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据说,当时宋星星口红都散了,头发也拨乱了,小帅哥也慌慌张张的,还硬要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你说,这种情形,还能有别的什么事情?” “哎,你也是听别人说的,事情不一定就是这样。”江旭口里这样说,心里忍不住盘算起来。 “是三个人一起看见的,这可不好作假。”文涛扶扶眼镜,那一对小眼睛在镜片后边滴溜溜地闪着光。 “三个人……刚好凑成‘三人成虎’。套套,‘三人成虎’你懂不懂?一个人说有老虎,第二个人也说有老虎,第三个人接着说有老虎,没有老虎也被说成是有老虎了。”江旭故意把前边的话说得铿锵有力,又忽然压低了嗓音,换了副语重心长的声调:“套套,你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里吗?” “我?什么问题?”文涛一仰脖子,睁大了眼。 “太!八!卦!”江旭对准他的耳廓,一个字一个字地加上重音,振得文涛直掏耳朵。 “套套,是哥们才跟你说这些的:女生会跟你聊那种七七八八的事,就意味着她们只当你是她们的‘女朋友’。如果你一直有兴趣聊这些八卦,她们就一直不会把你当男人来看的。你要从套套变成姨妈巾吗?” “姨妈巾?”文涛又不解了。 “就是妇女之友!”江旭一拍文涛的肩膀,一溜烟跑上球场去了。 打了两个小时的球,江旭心里一直放不下:宋星星究竟是怎么了? 如果真的和老师发生了什么,这可不是一件小事。 她也如绮好像走得挺近,也许应该问问如绮。江旭边跑边想道。 **************************************** 林如绮方才和江旭在网上聊过,连忙拨通了宋星星的电话。 彩铃播了一长段,彭佳慧悠扬的嗓音悲悲切切地唱,唱来唱去总是那两句:“你说是我们相见恨晚,我说为爱你不够勇敢。在爱与不爱间,来回千万遍,哪怕已伤痕累累,我也不管……” 怎么是这样哀伤的调子?如绮听得也焦急起来。 她素来不爱别人来管自己,自己也不爱管别人,她总觉得各人的事只有各人自己能够管好,任何旁的人插手都是多余的。现在她竟热心起星星的私事来,也许一半是因为江旭凡事热心的逐渐感染,另一半是因为她觉得星星实在是一个可亲可爱的女孩。 电话总算接通了。 “是如绮啊,怎么了?”星星的声音听起来果然没什么神气。 “星星,我汉语课的重点笔记弄丢了,来找你借好不好?”林如绮随便编了个理由。 “拜托,如绮,谁都知道你汉语课是班上学得最好的,你来找我借笔记,这不是开国际玩笑吗?”星星不信。 “学得再好,没画重点,也没法子去考试啊!你在学校的吗?” “在的。”星星没精打采地说。 “那,过半个小时,我们还在图书馆后边那个樟树林见面吧?” “嗯,好。”星星答应了。 ***************************** “喏,这是你要的笔记。”宋星星递给林如绮一个硬壳笔记本。 第二十四章 爱的重点记号(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那笔记本浅蓝的封皮,上边画着两朵浪花,一条小鱼――可爱的小女生。 星星身上套了件普通的白色T恤,一条洗得发白的松身牛仔裤,光脚夹了一双塑胶人字拖,头发用一个皮筋低低地束成一小扎,脸上一点儿妆都不带,素净得有些凄楚了。 林如绮打开来,随手翻了两页,只见上边密密麻麻地抄着娟秀的小字,圈圈点点,十分工整,还按不同的重要程度,分了红色、蓝色、黑色三种笔迹。她不禁赞赏道:“好漂亮的笔记!” “笔记做得漂亮有什么用?总不如人家漂亮!”星星双肘撑在石桌上,将半张脸埋进自己手心里,嘟起嘴唇,幽幽怨怨地说。 “你怎么了?”林如绮小心翼翼地问,“人家是谁?” 星星不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挠自己的头发,喉咙里发出咿咿呀呀的闷哼声。 那一小撮马尾,本来就不怎么服帖,都快被她挠成了鸟窝。 “是不是上次――就是小帅老师找你看摄影课作业的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情?”林如绮将一条手臂搭在星星肩膀上,凑近些。 “如绮!”星星忽的朝林如绮扑过来,一把将她紧紧抱住,下巴搁在她肩膀上,哇的一声哭了。 林如绮被星星惊了一跳,随即镇定下来,用手在星星背上轻轻摩挲,安抚。 如绮从没这么抱过自己同班的女孩子,她觉得不大习惯。 如绮自己从来没有对另一个女孩子如此要求过。从小时候开始,她身边的女孩子如果不是她的对手,就是普通的路人,她会听从老师的安排,和她们手拉手做游戏,但从来不和她们拥抱、交心。 然而,星星的拥抱却来得那么自然,她的胳膊圈住她的肩膀,她的胸抵着她的,仿佛两个女孩子做朋友,倘若有一个受了伤,另一个就有义务用拥抱来抚慰的。 星星的哭也是痛快的,是洪水决堤那样的痛快。 如绮也哭过,但她的哭是隐忍的,几乎算不上是哭,听不见没有声音,只是咬着嘴唇,眼泪还没流下来,就常常被纸巾堵住。 星星的哭声是隐忍不住的,她一时呜咽,一时啜泣,一时嚎啕,一时还要擤一擤鼻涕,好像要把心里积压的坏情绪用眼泪通通冲走。 尽管如绮每隔十几秒钟就递上一张纸巾,星星的眼泪还是泡湿了她的肩膀。 如绮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只重复着“好了,好了”这样的话。 星星的哭声越来越细,终于只剩下肩膀间或一抖。 林如绮拨开她的身子,双手扶住她的肩膀,温和地说:“星星,没关系的,对我讲出来就好,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事情?我不会告诉别人,也没有别人可告诉。” 星星的眼睛本来已经快干了,禁不住如绮一问,又流出几滴眼泪来。她用纸巾擦一擦,抽抽噎噎地说:“不……他没有……他什么都没有做……真的……” “如果什么事都没有,那你为什么这么难过?”林如绮不解地问。 第二十四章 爱的重点记号(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就是因为他什么都不做……我才要难过……”星星的声音断断续续,“那天我们看着作业,气氛真的很不错……我们的头挨得很近,我几乎都闻到他身上的汗水味……小帅老师的汗味真好闻,我有点晕晕乎乎的,我……我就凑上去亲了他一下……” “你亲了他?”如绮瞪大了眼睛。 “嗯……我亲了他这里……”星星指指自己的嘴唇,“然后我抱他……然后……然后杨梅和刘雨儿她们几个就来敲门了。” “后来呢?” “后来小帅老师推开我就去开门……刘雨儿她们是来还相机的,坐了一会子就走了。” “你没跟她们一块儿走吗?” “没有。小帅老师表情很尴尬,他有意思让我跟她们一道走来着,但是……但是我还赖着不想走。” “她们走后,小帅老师没说什么吗?”如绮问。 “他说了……他说谢谢我来帮他看作业,说我做事细心,还会把拍的照片都分好类,放好……” “这话没错啊,你的确是很细心的,看你做的笔记就知道了。”如绮欣赏地说。 “可是……可是如绮,他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星星说到这里,忍不住又激动起来。 “他有女朋友?”如绮不信,“可是,从来没见过小帅老师跟哪个女孩子在一起啊!” “就算不是女朋友,至少也是他喜欢的人……他有拿照片给我看……那照片……那照片就放在他枕头底下,是个十足的美人,又瘦又美,我……我是怎么都比不上的。”星星泄气的模样,像只被霜打伤的茄子。 如绮看看星星,又看看石桌笔记本上,只身跃过浪花的那只欢乐的小鱼。 如果人生可以简单得犹如一本笔记,该有多好。 主干枝节,首要次要,用几支不同颜色的彩笔,就可以把所有知识点都串联起来,规划安排得井井有条。 可是为什么,每当我们想为自己的爱情整理出一本笔记,想要理出个来龙去脉,一切马上都变得乱糟糟? 我们找不出爱他的理由,却偏偏爱上了他。我们有一千个理由来忘掉他,却怎么也逃不出记忆的魔爪。 如绮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 当她第一次偷偷穿上为他准备的内衣,却得到了另一个女孩存在的消息。 原来她一直都只是局外人,好像一朵长在栏外的野花,还没来得及好好地开一次,就被掐断在萌芽里。 我们终于要学会接受,人家的重点,人家的爱的记号,不是画在自己的身上。 “星星,你很好,不要这么妄自菲薄。”林如绮安慰地说。 对于暗恋又失恋的人来说,一切安慰也许都是无济于事的。她只是远远地仰慕她的爱人,她不了解他,更无从了解一不小心就做了她对手的那个女孩。在她的心里,一定会忍不住把他们想得何其美好,把自己想得如此糟糕。 一个人可以不怕累,不怕病,不怕等,甚至不怕死,但她一定最怕她喜欢的人心里有了别人。 第二十五章 老爹的侦查(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挡不住方美莲的再三催促,王文竹终于下定了决心。 他决定牺牲掉小半天宝贵的工作时间,用来检阅如绮聊天记录。 许多天前,他早就偷偷地在如绮的笔记本电脑上安装了一套监控程序。这程序的好处之一就是,安装和运行的时候通通不露痕迹,若中招者不是电脑高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但凡装上程序的电脑,每一步键盘的操作甚至电脑屏幕截图都会被它记录下来,所有的聊天记录将会被整理还原,在联网状态下,自动发送到事先指定的邮箱里。因此,王文竹只要查看自己的邮箱,就可以随时看到如绮在她私人的本本上都做了些什么。 这套软件是以公司的名义,付费买下的,是王文竹在和委托人交涉的时候,不得已才教人用的一种特殊侦查。他本来不愿意用这招来对付家里的人。 可是没办法,他拗不过方美莲。 王文竹打开邮箱,点开存着聊天记录的文件夹,从时间最近的开始浏览。 近两天出现最多的人物,网名叫做“我的星星点你的灯”。 那头像是一枚戴着粉红色蝴蝶结的卡通五角星,大眼睛,长睫毛,一睁一闭飞着媚眼。看上去应该是个女孩子,王文竹想。 再看她们聊天的内容,“星星”果然是个再女孩不过的女孩。 她好像痴痴地迷恋上了一个叫“小帅老师”的人。 小帅老师“高大英俊,做事又认真”,尤其是他“在户外晒成古铜色的皮肤,穿着那件八袋长老的短马甲,脖子上挂着长镜头相机的样子,迷死人了”。可是小帅老师好像有另外的女朋友,是一个“又白,又瘦,又美”的女朋友,所以星星“伤心死了”。她把一肚子的缠绵悱恻,都对如绮倾诉,如绮便好心好意地安慰她。 星星问:“我是不是配不上他?那女孩是不是比我好得太多了?” 如绮说:“你只是看了张相片,根本不知道人家肚子里有几根草,也没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只是,可能人家比你大几岁,所以跟他早一点遇到。” 星星问:“那天的事,你说他因此会不会讨厌我?我是不是不能再看见他?” 如绮说:“人怎么会讨厌喜欢自己的人呢?难道,大家喜欢整天在自己跟前转悠的,都是讨厌自己的人不成?而且你并没有做什么坏事啊!” 星星问:“你说我是不是太冲动?” 如绮问:“如果现在时间倒回去,你会不会还是一样这么做?” 星星说:“其实这想法在我脑袋里面转了很久了。就算不是那天,不是那次机会,也可能有别的日子,别的机会。我想我总有一天会这么做的。” 如绮问:“所以,你后不后悔?” 星星说:“不后悔。” 如绮说:“既然不后悔,还懊恼它做什么?” 会后悔的事情就不要做,做了的事情就不要后悔,更不要懊恼。王文竹很喜欢如绮这个实际的态度。 第二十五章 老爹的侦查(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星星说:“如绮,我真羡慕你凡事都能那么冷静。” 如绮说:“其实我才羡慕你,能痛痛快快表达出自己心里的话来。我就做不到。” 星星问:“有什么做不到?” 如绮说:“不知道,好像天生就很难。” 星星问:“会比高数难?” 如绮说:“好像比高数难多了。” 星星说:“想不通为什么念新闻的还要学高数,你说学校排课的老师是不是有点变态?” 王文竹点燃了一支烟,看着屏幕,在心里琢磨着。 如绮这孩子,不哭不闹也不撒娇,该做什么她都会去做,对于不该做的事,她好像本身就没产生过什么特别的兴趣。 她好好念书,不打游戏,不泡网吧,也不迷恋韩国电视剧,对网络言情小说也没什么兴趣。她甚至都不怎么爱打扮,一直留着一把乌黑自然的长头发,不烫,不染,也不拉直。方美莲根据自己的品味,早就给她买过好些化妆品和高跟鞋,可她好像也都没怎么用过、穿过。 她好像最喜欢穿棉布的衣服,背帆布的包包。她也有自己忠实的牌子,那些牌子尽管有些小众,也不便宜,但她买到一样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也一直用,用到坏了,破了,再也不能用了为止。 这样的女孩,看起来的确是很省心的。 也许,表面上越是平静省心的孩子,心里头压抑的东西越是难以揣测。 “我的星星点你的灯”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而如绮除了相应地回答与安慰,自己的事情却一个字都没提过。 如果让王文竹来选的话,他也许更愿意自己的女儿――不论是亲生的还是继养的――是个像星星那样普通的女孩,能放松下来大笑,撒娇,抱怨,一伤心就容易掉眼泪,稍微哄一哄,又容易逗乐了。 如绮说:“既然他安排了高数,那就上呗,反正对于大家都是一样。既然是必修课,每个人都要上,都要考试,至少是公平的。” 星星说:“浪费。干嘛不把摄影课多排一些?” 如绮说:“哈哈,你真自私!” 星星说:“我就是自私的。因为自私,生产力才能发展。你不自私吗?”一个鬼脸。 如绮说:“我没觉得自己特别需要过什么。” 王文竹忽然对方美莲的做法,有了一些理解。 为了弄清楚自己的女儿到底在想些什么,她可能也曾经过无数次的努力,但是如绮在家里上中学的时光早已经过去了。在日渐繁忙的工作中,不知不觉的,方美莲错过了她们母女可能交心的最好的几年。她想尽办法去追溯和弥补,甚至要求他用这些非常的手段。 他没法责怪她,这是一个母亲的无可奈何和良苦用心。 而如绮呢,在她最需要感受母亲关注的时候,她没有感受到。 失望够了,时间过了,她便开始走向相反的方向,开始用“我并不需要”来劝服自己,一天天让心坚硬起来。 对旁人的关心最是拒绝和怀疑的孩子,往往是最渴望关心的。 第二十五章 老爹的侦查(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王文竹将聊天记录继续向前翻着页,发现有个叫“第九个太阳”的人,也和如绮往来甚密,看起来他应该是个热情的男生,和如绮也是同学的关系。 他们几乎每天都要聊上几句,内容大都是些不咸不淡的话,但只有和他聊天的时候,如绮的语气才似乎显得比较自在轻松。 太阳问:“今天的新闻学概论考得好吗?” 如绮说:“马马虎虎。” 太阳说:“不要谦虚了,连你都马马虎虎,那我们这种,岂不是都要跳黄浦江去了?” 如绮说:“别逗了,像你这种,就算挂个三四门科,你也还是活得悠哉乐哉的。” 太阳说:“哎呀,这都被你看穿了。” 如绮说:“全校师生都看穿你了,我会看不穿?” 太阳说:“不要这样张扬嘛,说得人家怪不好意思……我又没有把心剖开,在广场主席台上展览的。我是很含蓄的。”害羞状。 如绮说:“你含蓄,我都被你含蓄死了,嘿嘿。” 王文竹看得微笑起来。 他觉得“第九个太阳”说话很有趣,性子也阳光爽朗,如绮和这样的男生多多交往,他觉得是很有好处的。即使美莲要敏感多心,但他还是会十分赞同。 血缘上的距离,让他对林如绮天然就没有过分的期待,眼光也更加客观。 太阳问:“今天晚饭吃的什么?” 如绮说:“老爹不在,随便下了点面条吃吃。” 如绮从来没有开口对王文竹叫过“爸爸”,他自己也觉得没有勉强的必要。他没想到她在别人面前对自己的称呼是“老爹”。 “老爹”?我有那么老吗?王文竹暗暗想道。 工作占据了他太多的时间,他也想过健身运动什么的,但没工夫,也没心思。这两年,衣服好像大了一个号,皮带也放松了两格,头发虽然没怎么掉,也是白的多,黑的少。 太阳说:“这么可怜啊,早知道找你去吃浇头面了。” 如绮说:“浇头面有什么好吃?只在滚水里略微过了一道,上来的时候还是半生的。而且除了浇头不同,面和汤都是千篇一律的。” 太阳说:“地方风味,你就不懂了。” 如绮说:“我不懂,你怎么就懂了?” 太阳说:“我是走到哪儿吃到哪儿的,口腹可谓包罗天下,有什么地方菜式是我不懂的?” 如绮说:“那是的,你的肚子比脑袋大。”偷笑状。 太阳说:“弥勒佛就是这样的。” 如绮说:“你比弥勒佛还差得远呢!浇头面虽然单调,偶尔吃吃也是可以的。那你晚上吃的什么?” 太阳说:“一个师兄毕业要离校,请我们兄弟几个随便吃个饭,道个别,就在学校食堂楼上的小餐厅。” 如绮说:“原来你有饭局。还说来找我呢,不靠谱。” 太阳说:“人太多,讲得都是那些套话,什么以后到哪里哪里就来找师兄玩,师兄一定招待啊,什么各位以后发达了,要记得师兄弟几个,要互相提携帮助什么的。不过是发泄发泄情绪,真心没意思。不如去找你,清清静静地吃个素交大排。” 第二十五章 老爹的侦查(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太阳”好像经常约如绮出去吃东西,什么浇头面,菜肉馄饨,臭豆腐,生煎包……地方大都是躲在深街窄巷里的小馆子,环境简陋,价钱便宜,却十分地道,有滋有味,好些地方连王文竹自己都不曾听说,更别说去过。 他想,他或许可以把这些小地方都好好记下来,等下次方美莲再过来玩的时候,带着她一起去尝尝。 王文竹想起来,有好多次,他要带着如绮去五星级的旋转餐厅吃饭,如绮看起来都并不十分感兴趣,原来她中意的完全是另一个类型的食物。 偏僻野食,倒是仿佛很符合她自然偏僻的性情。 然而,即便是跟“第九个太阳”的聊天,如绮似乎也很少主动开口,几乎每次都是太阳先找她。 太阳问:“干嘛呢?” 如绮说:“在家。看书呢。” 太阳问:“最近没听你说去画画?果然三分钟热度!” 如绮说:“最近去得少些而已,还是有画的。” 太阳问:“都在哪画的呢?” 如绮说:“问这个做什么?你也不打算学画。” 太阳说:“一个学妹问我的。她说也有心想学画来着,基础又不好,不知道去哪里。” 如绮说:“是我家附近的一个画店,那里的老板是油画科班出身,不是正式教课的,我去也就随便画着玩的。” 太阳说:“我好像隐约记得附近有个画廊,叫灵什么的。” 如绮说:“对的,就是那里。” 太阳问:“老板是不是一个毛都掉光了的糟老头子?” 如绮说:“怎么会?老板头发黑漆漆的,人很帅的!” 太阳说“原来如此。” 如绮说:“什么原来如此?” 太阳说:“就是原来如此。” 如绮说:“我还没问你呢,怎么你有那么多学妹,而且一个个学妹都傻乎乎的,把什么不相干的事都拿来请教你?你跟画画就完全不搭界的嘛!” 太阳问:“你吃醋?” 如绮说:“我不吃。” 太阳说:“哦。” 画廊?画廊不是杂货店,不能满街都是。王文竹尝试在记忆里搜罗着。 王文竹平时工作太紧张。 他的脑袋里装的都是法律条文,这个案子那个案子,却很少关注文艺方面的事情。除了市里的文化艺术博览中心,还有小朋友常去学这学那的青少年宫,他在脑海里根本找不出第三个跟画画有关的地方――那个灵什么画廊,既然只是私人小店,个体老板,当然不可能开在其中的任何一处。于是他打开电脑里的网络地图,限定了市区范围,把“灵”和“画廊”两个词组键入搜索栏。 几秒钟的等待之后,居然真的跳出来一个结果:“灵犀画廊”。 再细看位置所在,果然不远,离他居住的小区只有两公里,大约也就是两个公交站牌的距离。 就是那里了吗? 难道说,那一阵子如绮晚归,都是去了那个叫“灵犀画廊”的地方? 作为她的“老爹”,王文竹决意要亲自去看一看了。 第二十六章 蜂蜜薄荷茶(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王文竹提前下了班,照着网络地图给的位置,找到了“灵犀画廊”。 他把车停在了的马路对面,再步行穿过马路,走到画店门前。 一眼看去,画店的门脸不大,里边却狭长幽深,很像是一条长廊的样子。 他整了整底气,迈步进去。 背景音乐轻轻缓缓地流淌,一首纯粹的钢琴,悠扬高雅的曲子,是王文竹一直喜欢的那种,听了让人心里安静。 画店门口放了一只瘦长的方形陶罐子,陶罐里插了十几支枯木,古色古香。两边的墙壁刷成普通的白色,上面挂满了大大小小的画框,有木纹的,有仿铜的,也有五颜六色的塑胶粘合而成的,错落有致。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几只小圆灯泡,打着柔和的光。 一张米色的柜台设在画廊最里头,柜台旁边的角落,闲闲放了两支画架。 一个年轻的男孩子,坐在其中一支画架后边,手里握着画笔,专心描摹着什么。 是他吗?王文竹偷偷地扫了男孩一眼,又假装凝望墙上的画。 男孩子从画家后边伸出头来,看见了他,连忙放下画笔,走过来招呼。 “先生您好,喜欢些什么?”男孩微笑着说。 他稍稍欠了欠身,像是鞠了个躬的样子。 王文竹觉得他打招呼的姿势十分特别,口音也有点而奇怪,每个字都咬得标准――也许是太标准了,因此连成一句的时候,感觉反而梗塞,像夹了生的米饭。 “小伙子,你……是日本人?”王文竹问。 “没有没有……”男孩好像是了解许多中国人对于日本人的偏见,忙不迭地为自己澄清,“先生,我叫李智浩,从韩国来学习的,暑假在这里打工的,刚上班一周半,还是新人。” “原来是韩国小伙子。”王文竹点点头。 他对智浩已经有了不错的初印象。 “先生想看些什么,我来替您介绍。”智浩彬彬有礼地说。 一周半。王文竹盘算着。 按时间来看,那晚送如绮回来的男人不应该是他。 “店里就你一个人?你们老板在不在?”王文竹问。 “老板平常也在的,只是刚才有事情出门了,大概一会儿就能回来。您有事找他吗?”智浩问。 “哦哦,是这样的,”王文竹讲起进来之前就准备好的一个理由,“我们公司的办公室呢,最近重新装修了一遍,墙上空空的,所以就想买些画回去,这样大家工作起来比较有气氛,客户来的时候看着也赏心悦目。喏,整体的墙面都需要装饰,需要的画也不止一幅,所以想直接跟你们老板聊聊。” “对的对的,我们这边有很多风景和静物,都很适合工作环境的,”智浩热情地说,“先生您大概需要多少幅画呢?” “嗯……大约十幅八幅。差不多就这个样子。”王文竹手心开始冒汗了。 他虽然是律师,懂得钻法律名词的空子,但在生活中,他却常常不由自主地在说谎话的时候卡壳。 第二十六章 蜂蜜薄荷茶(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如果您不着急,可以坐下来休息会儿,喝杯茶,我打个电话给老板,他应该很快就能回来的。” 智浩请王文竹在柜台边的软皮椅子坐下,转身到小冰箱里拿出一个泡着叶子的大玻璃瓶,将里边的水倒出来一杯,端到他面前。 那杯里的水没有颜色,好像只是普通的水而已。 王文竹端起杯子,喝了一口,顿时觉得咽喉舒爽,通体清凉。 “这是什么?”王文竹对着杯口闻了一闻,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这杯是我们店里自制的薄荷茶。完整的话是可以加蜂蜜的,但是不知道您爱不爱甜的,所以……”智浩捧着蜂蜜罐子,意思是问王文竹是否需要。 “不用不用,这样就很好,谢谢你。”王文竹又喝了一口。 他的确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难得这韩国小伙子考虑得如此周到。 “不客气。”智浩转身将蜂蜜罐子放了回去。 “能告诉我这茶是怎样做的吗?”王文竹忍不住问道。 也许是因为单身得太久,又没有别的什么爱好,他对烹饪和茶饮逐渐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在外边吃到喜欢的东西,他常常要搜集了食谱,买齐了材料,学了来,自己做给自己吃。后来,因着和方美莲在一起,如绮也来投奔,他的私人小食堂又多了两个新食客。 “没有怎样特殊做法的呢。就是把新鲜的薄荷叶子剪下来,洗干净,用水浓浓地泡上,密封好,放进冰箱里,至少放一夜的时间。要喝的时候倒出来,加一点蜂蜜就好了。或多或少,都可以根据各人的喜好。”智浩比划着。 他很高兴有人喜欢他做的茶。 “你是说,这里边只有薄荷叶子,就这样简单?”王文竹问。 “对的。就这样简单。满满地塞上一罐子薄荷叶,味道才会浓。” 王文竹端详着玻璃杯里的薄荷叶,鲜亮的,湿润的,泛着碧玉般的光泽。 “很多好吃的东西,做起来其实都很简单的。只要原料新鲜,食材还原到它本来的味道,就很好。”智浩说。 “嗯,你说得有道理。”王文竹思忖着。 他做惯了复杂的大菜,往食物里加入各色调味的香料,煎,炸,烤,炖,却常常忘记了去品尝单一食物的本来味道。 现代的人们,好像也越来越喜欢往自己的生活里加入各类刺激的调料和添加剂,后来却逐渐给身体引来了巨大的包袱,沉重的负担。工作,家庭,生活,为什么就不能简单一点呢?他自己还不是一样?绕了好几个弯子,只为了查探如绮究竟和什么人在来往。 只是,真的有这个必要吗? 智浩走到柜台边,给他口里的老板打电话。 王文竹坐得心慌意乱,便站起身来,心想还是早点回家去,却听智浩在一旁叫道:“啊,泽森哥回来了!” *************************************** 芳子的新写真集出了首样,邀李泽森去她那看看。 才坐了一小会儿,李泽森就接了智浩的电话。见他惦记着画廊的生意,她便执意自己用车送他回去。 第二十六章 蜂蜜薄荷茶(三)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溜光水滑的红色宝马,大摇大摆地往画店门口一停,走出来一对璧人。 男的留着一把马尾,高瘦清俊。宽松的浅蓝色棉布衬衣,米白色的修身裤子只到九分,露出半个足踝,光脚穿一双薄底的单牛皮鞋子,很是艺术家的范儿。 女的小脸精致,身姿妖娆,上身穿着一件黄色的挂脖小衫,下身是一条飘逸的孔雀蓝长纱裙。长裙是低腰设计,小衫又短短的,中间露着的一截杨柳细腰,随着步子一扭一扭,扭得人心神也跟着荡漾了。 女的细高跟鞋走不稳,男的便伸出胳膊,让女的挽着,两个人并排走进店里来。 “泽森哥!啊,还有芳子姐!”智浩向门口打招呼,随即转过脸来,向王文竹介绍道:“先生,这就是我们老板,嘿嘿,还有老板的女朋友。” 原来这里的老板是有女朋友的。王文竹想。 那女孩看起来比如绮年长一些,但跟如绮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你好,请问先生贵姓?”阿森撇下胳膊弯里的女人,伸出一只手,朝王文竹走来。 “免贵姓王。”王文竹握住他的手,摇了一摇。 在他的印象中,搞艺术的人性格往往怪癖,而眼前的这个男人却是十分亲和的。那种亲和,又不是小生意人简简陋陋地拉个关系。他的亲和带了些文艺的气息。 “王先生啊,你好,你好!” 阿森从衬衣胸兜里掏出一只白底青花瓷色的名片夹子,抽出一张来,双手分别捻住名片的一角,递给王文竹。 “李泽森,”王文竹接过名片,一字一句地念道,“是李老板啊,你好,你好!” 初次见面的两个人,生怕时间留下空白,忙不迭想拣些话来将空白填满,却又因为对彼此一无所知,没有别的话题,于是二十秒钟内连着说了五六个“你好”。 那个美丽的女孩子只在一边笑着,耳环上的珠链垂下来,落在雪白的肩膀上。 “王先生叫我阿森就好了,小店一个,称不上什么老板不老板的。”阿森笑着说。 “王先生您不知道,我们泽森哥最尴尬人家叫他李老板,好像这样一叫,他就老了,俗了。”智浩在一边插话道。 “真不好意思,让您见笑了。”阿森推一推智浩的肩膀,示意他去把墙壁最上边一排挂歪掉的画挪挪正。 智浩吐一吐舌头,听了他的话,搬折叠梯去了。 芳子见阿森有客人要招待,看来还是长谈,想必他也顾不上她,便伏在他肩上,帖耳说了两句话。 阿森笑着点了点头,芳子自自然然地撅起嘴,在他瘦削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这就是美人,美人的唇齿也生香。 王文竹心想,方美莲和他在一起那么久,还从来没有当着生人的面,跟自己这样亲昵过;别说是生人,就算当着的是熟人,她也不会。 他们那一代人的感情是含蓄的,深藏在心里,可能默默地关心和操劳了一辈子,却没有开口说过一句我爱你。 第二十六章 蜂蜜薄荷茶(四)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王文竹以为自己还算开明的,他会主动说些好听的话逗方美莲开心,可那都是私下里只有两个人的时候;但凡当着旁人,她是贵妇,他是绅士,扮演着彬彬有礼,举案齐眉。 李泽森的年纪不过也在三十上下,做法却已经比自己开放得多了,他们对感情的表达是如此自然,搂搂抱抱,亲亲吻吻,不在话下。 也许,现在的年轻人真的不同了。 阿森被芳子突如其来的亲吻惊了一跳,眉毛扬了扬,肩膀抖了抖,随即又笑一笑,摆摆手。芳子便乖顺地退了两步,离远了,笑吟吟地挥挥手,出门去,开着她的宝马走掉了。 阿森这才请王文竹一道坐下,聊起了买画的正事。 “听智浩说,王先生买画,是想用来装饰办公场所的,对吗?”阿森问。 “对的。会客室,会议厅,办公室……统一都作了全新装修。因为是西式简洁的风格,墙上要是再弄那些万马奔腾、富贵牡丹什么的,就完全不搭调了。”王文竹甚至,把情形编得越详细,就越显得真实些。 “请问王先生是哪种类型的公司呢?” “哦……”王文竹想了一想,觉得照实说会比较简单,便回答道:“是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是挺庄重的地方。按我想呢,会议厅可以照例挂一张长幅的框画,这样气势充足一点,您说呢?” “是的,会议厅嘛。”王文竹附和道。 “会客室的话,如果是要强调舒适感的话,建议王先生选一套风格清新的三张小连画,颜色很多样的,尽管根据装修和粉刷的色调来搭配,用木格子垫高一点就好。用画框显得太凝重,用无框画就好,这样会感觉轻松愉快的。”阿森说。 “嗯,有道理。其实我对搭配什么的懂得不多,只是先来了解了解。”王文竹说。 “没关系的。画嘛,只要气氛适宜,就自然能给人一种舒服的感觉。感觉是人天然就有的,不需要什么专业知识。”阿森说,“这边有几张,王先生可以过来先看一看。” 阿森领着王文竹看画。不但是墙上那些已经装裱好的,阿森还拿出一些没来得及处理的原画来,一张一张请王文竹观摩,耐心地同他解释。 王文竹就这样跟着阿森,稀里糊涂地一路看过去。古典的,现代的,西洋的,中国风的……一幅幅风格迥异的画作,他本来就不是十分明白,这下更是眼花缭乱。 他看时间不早,假意说先回去想想,下次再来。 阿森笑着说,先了解了解,不必急着做决定,随时欢迎再过来。 阿森送他出门的时候,灵犀画廊这个地方已经给他留下了许多好感。 智浩更是追将出来,体贴地把一小包晒干的薄荷叶子塞到他手里。 尽管这几个人物和如绮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仍旧搞不明白,但是,如果这个地方是如绮不能不常来的,那么,他想他已经能够体会其中的原因了。 如果不是担心到后来挨不住面子,果真要买回一大摞画去,他还真愿意常来看看。 第二十七章 空屋的秘密(一)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周五之夜,李泽森去要参加一个酒会。 他穿上一件笔挺的白衬衣,将衣角扎进同样笔挺的黑色裤子里,又往上套了一件黑色休闲小西装,穿上黑色系带皮鞋,再戴一只银光闪闪的商务手表,头发上打了油,在镜子里左右照照,自认为收拾停当,便坐上出租车,来到一家酒吧。 在大名鼎鼎的酒吧一条街上,这家酒吧占据了最好的位置。 异国情调的奢华装修,金发碧眼的花样调酒师,就连最普通的招待员,也够得上偶像剧的标准。 据说,其中的确不乏一些年轻的演员和歌手,他们经济拮据,没有后台,而这家给的工钱比别家高,还能经常遇到一些名流,于是他们选择了在这里一面打工,一面编织着一朝成名的美梦。 这里的消费,也称得上是全市最高的。 今天的酒会就在这里举行,主办方必定所费不赀。 据说今天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年轻女孩子。一位影视界大咖邀请了各路人马,要在今晚,隆重推出他刚刚成年的女儿。 李泽森是被朋友拉来的。 反正芳子一早就说明今晚有事不能过来,多认识一些名流对李泽森的生意也是有益而无害,于是他九点钟准时关了店门,刚好赶上酒会十点钟开场。 他报上名字,门口的男招待拉开横挡在门口的一条链子,放他进去。这时候,酒吧台子早已满座,男男女女打扮得五光十色,三个五个地聚集着,或坐或站,喝酒聊天,不像平常的party那样放肆。大概因为有包场主题的关系,再活泼的客人也尽力约束着自己。 “嗨!阿森!这边!”李泽森听到有人招呼自己。 他顺着呼声看过去,是约他来的朋友钱一鸣。 一鸣,赵峰,还有几个袒胸露背的年轻女孩子,占据了场地侧边一张圆形的台子。 一鸣今年三十岁,瓜子小脸,明眸皓齿,长得跟女人一样秀丽。几年前,他还只是时尚杂志的无名娱记兼写手一枚,现在已经成了界内炙手可热的资深编辑。 赵峰三十九岁,口粗,但为人仗义,长得虎背熊腰,皮脂异常旺盛,青春都掉没了,青春痘还留在脸上,舍不得走。他曾经是某个大牌歌星的御用吉他手,现在已经退了下来,与人合伙开了家琴行,琴行里不但卖琴,还有专门的吉他授课教室,他自己也担任教琴的工作,引得许多吉他爱好者慕名而来,因此生活也过得相当不错。 这两个人,一个在三十几岁的头头,一个在三十几岁的尾巴,都还没结婚,但身边似乎从没缺过女人。 “来来来,给各位介绍一下,这是阿森,以前是画家,后来做了美术设计师,现在又变回了画家。”一鸣处事,一向是他们当中最最圆滑周到的一个,“这边的美女呢,**头、白皮肤的这位是米妮。” “你好!”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孩,向阿森点点头,阿森也同样点头回礼。 第二十七章 空屋的秘密(二) - 告别心口的蝴蝶结 - 游游2013 “这位是容嘉,低胸装,好身材!”一鸣继续介绍,“还有这边……喏,年纪这么大还戴粉红蝴蝶结的,就是西西了,她最喜欢扮嫩的,十九岁的生日,过了好几年了。” 那两个女孩子听他这么胡说八道,纷纷扭着身子,叫了好几声“讨厌”,然后才一一和阿森相互打了招呼。 阿森坐下来,喝了两口啤酒,寒暄了几句,便看见一个烫着短发的华贵女子,身形款款,朝他们走近来。 那女子的皮肤可以算是光滑水润的,眼线画得又粗又黑,突显得两只大眼睛波光流转,那是一种成熟的妩媚。她自如的眼神透出阅历不浅,举手投足之间自然流露出一种雍容的风度,年轻的时候想来是个美人。 她单手端着一只高脚杯,一桌一桌地同客人们打招呼,刚招呼过邻近的另一个台子,正向阿森他们这边走来。她身穿一袭黑色长裙,裙子镶着水钻,从裙肩往裙底越来越密,使她每走一步都摇曳着满裙的光辉。 阿森认出来,她就是这家酒吧的女老板,阮菲菲。 阮菲菲曾经是红极一时的玉女歌星。阿森十几岁的时候,还在床头贴过她的海报,对着海报一片痴情。 可惜,演艺事业从来不是公平的,女人的黄金时期永远比男人短暂。 菲菲好不容易成了名,最风光的那几年却很快过去了。 舞台上添了新鲜面孔,主力观众也渐渐换了一批年轻人,她的嗓子仍旧优美,演出通告不断,但她仿佛感觉到青春的流逝,前途的衰落,她宁愿在鼎盛的时候隐退。于是她主动结束了一天飞三个地方赶五场演出的奔波生活,用唱歌赚来的钱开了这间酒吧。 菲菲性格爽利,斡旋周到,对事物讲究品质,提供的服务和感觉都很对那些所谓名流的口味,她又很有经商的头脑,因此这间酒吧自从开业起,就一直生意红火,有声有色。 酒吧开了好些年,现在的她已经四十岁,与不少男明星同陷过绯闻,却一直听不见她结婚的消息。 “怎么样,几位在这边还觉得舒服吗?”菲菲侧身往沙发扶手上一坐,亲切地问。 李泽森感觉到,当年的“玉女”怕是已经变成“御女”了。 阮菲菲随身带来了一股强烈的气场,笼罩在他们周围。 那几个年轻女孩子本来正闹得开心,把骰子摇得哗啦乱响,这时也齐刷刷地一改活泼的娇态,纷纷端坐,微笑点头。她们的小魂魄仿佛一下子被她的气场捉住,禁不住自己要去适应她的规矩。 “菲菲姐越来越漂亮了!”一鸣显然深谙应酬往来之道。 “哪里啊,都一把年纪了……呵呵,一鸣你真是越来越会说话了。”菲菲笑起来依旧妩媚,眼角泛起几条浅浅的、不易察觉的鱼尾纹。 “待会儿我们有没有荣幸听菲菲姐一展芳喉啊?”一鸣脸上写满了向往。 “这几天嗓子不大舒服,”菲菲推辞道,“改日吧,改日。”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