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 夜风 - 班春风   几十年前,在骆驼岭上的古庙里,一群土匪出家做了和尚,干起了乐善好施的营生。   几十年后,在骆驼岭下的泽镇里,土匪的后人挖开人工湖,小岛上建成七星大酒店。   一个三十岁的放羊娃,一次清明节的奇遇,误打误撞加入了黑社会,结识了家财万贯的大哥。   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是清明节的奇遇,初次邂逅三十岁的羊倌,开始了一段忘年的爱情。   大哥说,上一代人拼命,这一代人拼爹,我有好爹我富豪。   大哥说,如果你想白,首先你要黑,你黑了便可以颠倒黑白。   大哥说,如果我能君临天下,你一定能鲜衣怒马。   大哥说,蛆虫长大了都能飞行,你有什么不可能。   春天里那些阴晴的天,夏天里那些呼啸的风,秋天里那些满楼的花,冬天里那些皑皑的雪。无论哪个季节,都可以是爱情的春天,唯有原野里那一堆堆青黄的草,虽然拥挤却无比寂寥。   你看那些来来往往的人,有多少人在为钱飞奔,有多少人在为情所困,有多少人埋葬了青春,又有多少人错把一生停顿。   那树陨落的烟火,那方远去的火车,载着故乡里流传的传说,将来的人们,会不会诉说着你,也诉说着我。 第一章 荒山古庙 上 - 夜风 - 班春风   泽镇有着一片迷人的好风景。高处有好山,骆驼岭上苍松翠柏林木成海,远方飒飒清风吹来,绿色丛林间花鸟隐现。近处有好水,泽河婉转流长日夜不息,一直延伸到看不清的远方,清澈的河流中鱼虫沉浮。   远山近水,炊烟小镇,如同唯美的泼墨山水画,这里的清风都是最自然的中国风。   俳佯每天都到骆驼岭上放羊。天刚蒙蒙亮,他披星戴月已经到了山顶,坐在最高的山头上观赏日出,看着日头一点一点拔出地平线,阳光赶走夜的阴影,金色涂满整个世界,直到满眼都是朝霞的光辉,而羊群在四下里自由的吃着草。骆驼岭在泽镇的东方,镇子里的百姓看不到东方的地平线,俳佯在无知无觉中,呼吸者最高处的空气,看最早的日出。   俳佯不喜欢最高的山头,山顶两坡相交处的山风太硬,容易头疼脑热。可是山头上有一座古老的庙宇,可以用来遮风挡雨,俳佯只好委身在山顶。庙宇的建筑年代久远,不知道在哪一年建成,如今寺院破败的不成模样,门前的牌匾虽在,字迹早已模糊,幸好俳佯上过几天学,认识匾额上的一个“二”字,至于墙上和柱子上刻的一些潦草字体,因为年代久远已经褪色,甚至看不清笔画,这些字迹在他眼中只是凌乱的痕迹,代表什么,他从来没有关心过。   庙宇的屋顶有许多大小不一的窟窿,可以仰望天空路过的白云和太阳,还有清风也会从屋顶上吹下来。俳佯最不喜欢清风从上向下吹拂的感觉,虽然舒爽透顶,整个脑袋都享受着通透的自然凉,可是每当风吹雨打的时候,似乎整个庙宇都有些轻微的摇晃,除了老天,谁也不知道哪一时刻会坍塌。或许这个世界,只有天不会塌下来,所以人们才觉得天全知全能。每年的雨季来临后,俳佯带着他的羊群总在庙宇周围徘徊,当头顶被第一颗雨水打湿后,他便飞一样的冲进寺庙中,躲在大殿的一角避雨。   还记得许多年前的夏天,那时候的他还没有长起胡须,整个大殿都可以遮风挡雨,如今留起了长发,屋顶的窟窿放大了许多,数量也多了起来。避雨的地方只剩下一隅之地了,可以栖身的地方越来越小。大殿中有一尊佛陀,看不清面貌,头上和脸上长满了绿苔和野草,金身已然溃散,有些部位隐约可见泥胎,去年佛脚断了一只,被俳佯搬来做板凳,休息时经常坐。在大风大雨到来的时候,俳佯在殿角里看着佛祖的绿脸,学着佛祖的样子打手印,屁股下坐着凡人都想抱的佛脚。   总之,俳佯见证了时光揉碎寺庙和佛像的过程。   又一年的春天到来了,地上的砖缝和墙头上都钻出了一颗颗嫩黄的野草。每年的春天,花花草草都把庙宇和整个山坡覆盖成绿色,俳佯带着他的羊群又会把花草吃掉,周而复始,循环往复。   在阳光明媚的春天里,俳佯没有剪去长发,没有除去胡须,衣服上残存多少年来往返山上山下的风尘,怀着无所事事的心情在寺院里折返了无数圈,发现真的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可能春天真的到来了,万物都开始浮躁起来,至少昨晚听到了猫叫声。   春天真的来了吗?仿佛冬天就在昨天一样。   寺院中的墙角里有棵野生的桃树,俳佯蹲在桃树前上看下看左看右看,小桃树枝头青青,已经有几个指甲大的桃红色花骨朵,用不了两天的时间会长成含苞待放的花蕾。通过这棵桃树的验证,春天真的到来了,俳佯对着桃树嘿嘿的笑两声,显得傻里傻气。一头在寺院外吃草的山羊,听到主人憨厚的笑声,在破落的寺门前探了下羊头,被俳佯飞出的一粒小山石子,正打在羊角上,山羊缩回头去,咩咩的叫着去找头羊,和羊群聚在一起继续啃食青黄的野草。   俳佯发过誓言要保护这棵小桃树,所以不让山羊靠近。那还是在几年前的一个黄昏,一场大雨将俳佯困在寺院里,长空电闪雷鸣,窗外各种黑影飞来飞去,山风好似鬼魅的哭泣,俳佯抱着佛脚心惊肉跳,整整一夜没有合眼,然而一夜之间,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来掐他的脖子,也没有狐狸精来勾引他上床,俳佯不但见到了第二天的太阳,还发现墙角的小山桃,苗芽青青,雨露挂枝。俳佯没有文化,只能选择相信各种传说,有一种传说,若是十里之内有一棵桃树的话,可以驱鬼辟邪,姜子牙所用的桃木剑便是孤桃树所炼,可斩千年琵琶精,所以俳佯在佛祖和小桃树之间很难抉择,经过内心苦苦的挣扎,最终还是选择了感谢小桃树,因为佛祖断了一只脚,一个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佛祖,威信度自然大打折扣,但是残疾的神明也是神明,最好不要得罪,于是俳佯在佛祖面前发誓,此生此世保护此树。   俳佯真的一直在履行誓言,可谓尽心尽力,他的那些羊们谁也不许靠近此树,只要俳佯在一天,这些羊动不了孤桃树分毫。   蹲在树下观赏了一会花蕾,发现树下有个蚂蚁窝,几只黑色的蚂蚁慢慢的爬过,听说书先生讲过,千里的长堤最终毁在蚂蚁窝上,蚂蚁可以毁掉大江大河的堤岸,毁掉一棵桃树当然不在话下。俳佯担心蚂蚁放倒小桃树,吐口唾沫淹死了一只搬运中的蚂蚁,然后对着桃树嘘嘘,大水冲了蚂蚁窝的同时,顺便给小树苗浇水施肥。他还担心有会游泳的蚂蚁,又找来一根小木枝,用力捣了几下,小桃树下泥土翻飞。俳佯坚信,尽管杀不绝蚂蚁们,但可以迫使它们搬家。 第二章 荒山古庙 下 - 夜风 - 班春风   捣完蚂蚁窝,俳佯浑身微热,忽然觉得头皮发痒,可能总不洗头,一出汗便头皮发痒。俳佯挠了挠头,头皮更痒了,他走到寺庙外面,在庙门的右侧十来米处停了下来,扒开青黄的草堆,里面有一汪未干涸的山泉,俳佯用残缺的玻璃杯舀水,咕嘟嘟喝了几口,清冽甘甜的滋味沁到脾胃里。又将脖子上的玉坠摘下来,放在泉眼中清洗,玉坠通身碧绿,形状是颗晶莹剔透的芭蕉果,用绿色的丝线穿就。经过泉水的清洗,玉坠亮晶晶的闪着微光。俳佯带上绿芭蕉玉坠,胸口清凉,又用残缺的玻璃杯给小桃树送了一些水,刚刚做完这些,阴沉沉的天下又起沾衣欲湿的毛毛雨,这些天的雨水总是时下时停,但始终没有大起来过,春天的雨水多是软绵绵的。俳佯跑到寺门外遥望,不止寺庙里,这个山坡乃至整个天地都下起了细雨,天雨虽广不润无根之草,草木萌发的季节到来了。   张望了一会,俳佯衣服有点潮,他跑到大殿里避雨去了。   在大殿的角落里,俳佯用衣袖掸了掸佛脚,经过长年累月的拂拭,佛脚虽然有些许尘埃,却是光亮如金,俳佯一屁股坐在上面,抬头看绿色的佛陀。天光透过大殿的房顶,撒下粒粒光点。在斑斓的光影世界中,俳佯和佛祖相对无语。   临近午后的某个刹那,毛毛雨稀薄了,山里忽然起了风,可能是暖春即将到来的缘故,山风不再凛冽,透过大殿的房顶吹着他,吹得俳佯身上衣衫浮动,吹得佛祖身上野草摇曳。总的来说,此时此刻的风比空调风要怡人,是天赐的自然凉。   在春风从上到下的吹拂中,俳佯托着下巴,透过屋顶的窟窿看天际拥挤的浮云,朵朵浮云轻移而过,有的像海龟,有的像螃蟹,它们都是天空里匆匆无为的过客。   而在千千万万朵云中有一小朵特别黑的云朵混迹其中,像一条狗。俳佯没有听说过白云苍狗这个成语,不知道寓意着什么,每天看千万次的天空,风云变幻在眼中早就习以为常。那朵像狗一样的黑色云彩飞到了大殿顶部的天空,遮住了午后的天光,天地为之一暗,好似冥诲的前兆,毛毛雨又纷纷扬扬浓密起来,山风也随着大起来,吹得俳佯长发飘飘,吹得大殿屋顶摇摇晃晃。   寺院外一只黑色的大鸟在天空盘旋,像飘在大海中的一叶扁舟,俳佯透过屋顶看天空,嘴里不由自由的说:“好大一只乌鸦啊,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这寺庙该不会要坍塌了吧?”   这个念头还没有按下去,屋顶轰然倒塌,像天塌地陷一般,整个大地为之动容,天空黑色的大鸟惊恐的扇动了几下翅膀,扑愣愣飞到更远处,在寺院顶上盘旋了几周,振翅高飞。   在如地震般的倒塌中,俳佯一直在看天空,颇有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心不跳的淡定,真不是他天生的心里素质好,而是在冥冥中坚信,小桃树在用莫名的力量保护着他,只要孤桃树不倒,一切都会逢凶化吉。事实再次强悍的证明了俳佯福大命大,大殿只是坍塌了一部分,屋顶中央出现一个四方形的大洞,天雨密密匝匝的落入浑浊的飞尘中,挥洒在佛祖溃散的金身上。佛祖满面泥水,看不清表情,好像在似笑非笑,   等待尘埃落定,俳佯拍打身上和脸上的灰尘,看着似笑非笑的佛祖嘿嘿傻笑,“大和尚,你是在笑我吗?”佛祖没有回答,大殿里只有俳佯自己的回音。   大殿上有棵百年栋梁悬空,正处在千钧一发之际,被俳佯的回音一震,哐当一下应声而倒,佛祖嘴角的绿苔擦掉了一块,像是笑掉了大牙,俳佯傻笑着说:“你让我上去?”佛祖没有回答,大殿里依旧只有俳佯的回音。   放下皮鞭和砍柴刀,俳佯用尽全身力气,把那根栋梁搭在佛陀的肩头上,手脚并用往上爬,骑在佛祖脖子上的时候想拉屎,但是很不方便。想想神明不能得罪还是罢了,继续向上爬。于是俳佯蹬鼻子上脸,到了佛祖头顶之上,手扶着佛光眺望远方。大殿的后墙裂了道豁口,可以像女墙一样向外睥睨,但是只能见到一角风光,俳佯几拳下去捣了个更大的漏洞,这下可以探出半个身子观望了。   此刻的俳佯站在骆驼岭的最高峰,因为春姑娘的即将来临,所有的土地都被点上片片绿色,但是也因为冬的脚步没有彻底离去,山阴处还残留块皑皑白雪,顺着斑驳的山坡四下里观望,第一眼所见,便让他心底一沉。山坡的西北偏北的方向,有个小山坳,可能因为地势低沉,山坳里尽是迷雾重重,什么都看不见,迷雾上没有飞鸟飞跃。重重迷雾之后,便是一座高耸入云的黑色山峰,起码比骆驼岭高出几千米,俳佯费力的仰头远望,看不到黑色山峰顶部,只能看到山腰,而在山腰上,似乎有一点亮银色在闪光。俳佯心里很不是滋味,本以为身在最高峰,没想到山外有山,还有更高的山峰,并且看不到山顶,好像黑色的山峰比天都要高。   天外面是什么呢?应该还是天吧?难道这是说书先生所说的天外有天吗?想到这里,俳佯不由自由的看了一眼天,发现那朵黑色如狗的浮云早已随风而去,飞到了山坳的上方,正在飞跃迷雾,只是离得太远只能看见影绰绰一个背影,而背影一点也不像狗,更像是一只飞鸟,由于是云朵是黑色的,所以背影更像振翅高飞的那只硕大的乌鸦。 第三章 不速之客 上 - 夜风 - 班春风   风里的雨滴打了下睫毛,俳佯不自主的眨了下眼睛,在眨眼之间,黑影已经消逝,给俳佯留下了永远无法解开的困惑,他永远不会知道远去的黑影是苍狗还乌鸦了。俳佯在困惑中不能自拔,所以愤愤的拔掉了佛祖头上一棵苏心的野草,当然,草也不能自拔,但草再不能自拔,也会有俳佯拔去。俳佯早已渐悟出这个道理,因为他与生俱来就是个羊倌,看惯了羊群替天行道拔去野草的情景,所以杀死蚂蚁和拔去野草没觉得什么不对,毕竟这一刻将佛祖踩在脚下。   说到脚下,他脚下踩的草比走的路都多,在他眼里道路只有三条,一条从南到北,一条从西到东,最后一条是由下而上的山道,而随风沉浮的野草有千千万,秋风冬火后、春风夏雨中便又成长,只要有根。   佛祖头上拔下的野草没有随风丢掉,他把草根继而衔在嘴里,无意识的咀嚼着,草根生硬坚涩,牙缝中溢出春天植物萌动的苦涩。俳佯想:怪不得羊不吃草根,原来草根与生俱来就是苦涩的。   极目远望的过程中,俳佯的瞳孔缩的太小,有些隐隐作痛,他想放松眼睛,在衣服上唯一的口袋中掏出残缺的玻璃杯,透过厚厚的杯子底,向泽镇的方向望去。泽镇在杯子底中变成了椭圆形,不过远处的景物却被拉近了,柴门黄狗看的清晰真切。   骆驼岭下,有两条弯弯曲曲的线条通往泽镇,一条是清水河泽河,另一条是羊肠小道。泽镇像个不规矩的多边图形,印在苍茫的大地上,镇子里阡陌纵横,似乎看见街头上熙熙攘攘,小巷中人来人往,市井中人像一只只黑色的蚂蚁爬动。想到桃树下的蚂蚁,俳佯回忆起刚才水淹蚂蚁窝的画面,嘿嘿的傻笑起来,但随即想到孤桃树只庇护自己,却不庇护蚂蚁,笑的更加放肆了。在浓密的毛毛雨和料峭的春寒中,俳佯站在佛祖的头顶,笑的很放肆,两颗门牙尤为明显。但他知道,无论笑的多放肆,也不会笑掉大牙。   泽镇外有棵苍天古树,树干很粗,树荫也很大,足够几十人随便以任何姿势乘凉,可以这么说,在泽镇还没有人能在五分钟之内走出此树的夏天树荫。古树也很高,冬天的树荫可以蔓延半个泽镇。   和苍天古树相对的是一根指向苍穹的大烟囱,在灰蒙蒙的天空里如一条极细的划痕,每当烟囱里冒出袅袅青烟,就代表附近有人死掉,据镇里的人告诉他,那是个火葬场。至于烟囱为什么那么高,告诉他的人说,只有高高的烟囱,死者才会上天堂。但是俳佯没有相信,因为按照这个逻辑,土葬的人都应该下地狱了。   从骆驼岭上观望,泽镇被缩小了几十倍,再加上村口的苍天古树和火葬场的烟囱,如同天造地设的盆景。从泽镇吹来的风顺着山坡徐徐而上,一直吹到寺院的后墙,再扶摇直上打进俳佯的鼻孔里。春风拂动鼻毛,鼻子里痒痒的,好像要打喷嚏,却怎么也打不出来,想看一眼天上的太阳,好将喷嚏强行打出来,才发现面向西北偏北,天上灰蒙蒙的一大片云,太阳的踪迹无处可寻。最后俳佯想出了好办法,把嘴里的野草拿出来,用草根通鼻孔。响亮的喷嚏终于喷了出来,但在山风的呼呼声中,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听见。   这是俳佯第一次俯视苍生,他并非本愿要喷这个世界,心里更没有杂念,所以不算误会。   这阵风还吹来了一张孔方冥币,白色的纸钱无声无息的贴在俳佯的右眼上,如果没有中间的方孔,俳佯活像个一只眼睛的土匪,但是有了这个方孔,俳佯的模样什么都不像,非要打个比喻的话,那他有些四不像。在冥币的遮掩下,世界成了规矩的正方形,在正方形的中间,赫然林立着几十棵开着粉红花蕾的小桃树!   这下令俳佯吃惊非小,十里之内不能有其他桃树,不然寺院里的桃树不孤单,就不能庇护他了。摘下冥币,在他打完喷嚏之后,天空好像抖动一下,毛毛雨小了很多,俳佯没有再喷这个世界,但是看什么都是白花花的刺眼,只好手搭凉棚遮住眉毛,防止雨水再次落到眼里。春日天暖,袖底风凉,挥手间望见几十株小桃树错落在山脚下,正自含苞待放,点点粉红色尤为醒目。   俳佯没想到山下气候温暖,桃树要比山上的先开花,也没想到山上到山脚早超出十里的距离,至少有二十余里,反正他没有想多余的事情,但这不算没有杂念,他心里已经有了念头:我要铲除山下的桃树。   山风吹起寺院墙皮上的灰尘,俳佯迷了另外一只眼,他开始看不清整个世界,眼里的沙子滚来滚去,滚得满是泪水,于是他不愿在大佛头顶遥望,想退回来。拳头打的豁口太小,差点卡住他的身体,幸好他力气大,手脚乱蹬之下,终于全身而退。只是乱蹬之下,踩掉了佛祖头上的一块陈年老土,但这无关紧要,佛祖不是太岁,一向讲究慈悲为怀,没有计较俳佯的这些小动作,任由他在头上动土。 第四章 不速之客 下 - 夜风 - 班春风   在大殿中揉出眼中的沙粒,又拍打身上的灰尘,以他为圆心,周围三米之内烟尘滚滚,连他自己都忍不住咳嗽起来。他的衣服不能说从来没洗过,好像上次洗的时候应该是去年下雨的时候吧,反正体味再重,自己也闻不出来。收拾妥当,俳佯去殿角拿起皮鞭,腰里挎上砍柴刀,看也没看佛祖一眼,大踏步向外走去,他一定要砍倒山脚下的那些桃树。   外面呼呼的风声响起,听的出来风又大了一级,走到大殿门前,那片纸钱飞舞起来,在空中忽左忽右的摇摆,俳佯一把抓住,把纸钱放在眼前,眯起一只眼看佛祖。纸钱中的方孔和大殿屋顶坍塌的方洞是那么的吻合,方孔中的佛祖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天空落下微亮的光,细雨纷纷落下,淋的佛祖身后的佛光闪着幽幽光亮,风也把佛光吹得更干净。   临行之前,俳佯看了眼小桃树,对它说:“我会让你孤单的,放心吧。”   小桃树摇晃着,好似在料峭的春寒中瑟瑟发抖。   俳佯准备出发时,在寺门处听到杂沓的脚步声响,听的格外清晰,好像脚步声已经到了墙外。俳佯很奇怪,在荒山野岭之上的寺庙里,竟然会有人来!如果在寂静的山上听到杂沓的脚步声,来人一定不少。   但俳佯却想,这么乱的脚步,新来的羊倌的羊肯定比我的多!   不行,这里是我的地盘,一定要听我的,不许别的羊倌涉足。   俳佯跑回大殿里,将佛陀肩头的栋梁费力搬开。转过身以后,两个黑衣人正站在大殿门口,都戴着黑墨镜手里拎着砍刀。他们一个长头发一个大秃子,手里的砍刀滴着雨水,刀面闪着瘆人的寒光,比俳佯卷刃的砍柴刀要亮上许多倍,甚至亮的有些晃眼。两个黑衣人嘴巴张的老大,露出嗓子眼的扁桃腺。他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寺院大殿的栋梁被一个人搬来搬去,这是正常人类干的事情吗?   两个黑衣人惊讶之余摘下墨镜,想看看搬动栋梁的是哪方神圣。俳佯没在乎他们的表情,也没给他们机会看清,以最迅速的脚步跑出大殿,他要去铲除山下的小桃树。   出门口时和两个黑衣人擦肩而过,继而带起浓烈的灰尘,呛的两个黑衣人不住的咳嗽。   此刻,寺院外又来了十几个人,衣着打扮都穿着黑西装黑墨镜,发型也不外乎长头发和秃子,很显然,和先前来的两个人是一伙的。十几个人中,为首的是个大胖子,光秃秃的脑袋上没有一根头发。虽然这群人里秃子不少,但他的秃头最干净最明显最闪亮。大胖子有二十岁左右,身高大约不到一米九,身体素质不好,走在陡峭的坡路上气喘吁吁,身上早已大汗淋漓,休闲服紧紧的贴在皮肤上,勾勒出臃肿的身材,浑身的赘肉一颤一颤的,和地面震动的频率保持一致。他不停的用手帕擦拭着汗水,手上戴满了各种颜色的戒指,看气度和身后那些人的神情,这个大胖子应该是他们的大哥。   旁边有个年纪相仿的年轻人,戴着方框眼镜,只有框没有眼睛片,手里撑着把花伞,为大哥遮着雨水,另一只手拿着折扇上下摇摆,扇面上有水墨画,寥寥几笔勾勒出顽石和青竹。   俳佯跑到寺院门口,十几个黑衣人正好进门,俳佯习惯性的让路闪开,眼睁睁的看着十几个人渐次而过,这些人好像没感觉到大门旁边有个活人存在,就这样,俳佯和小桃树一起被忽视掉。在十几个人中间,俳佯忽然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他没有去想为什么人越多越孤独,只是想小桃树和他同样的孤独,所以从心底高兴起来。   “喂!”俳佯喊了一声,想告诉他们不要砍小桃树。可是临近几个擦肩而过的黑西装,马上皱着眉头捂鼻子,厌恶的瞪他几眼。   看着这些人簇拥着大哥去了大殿,由于这些人中间有朵雨伞,看起来像许多花瓣围着花心,就像是盛开的桃花。而且俳佯还发现,后来的这些人都没有带砍刀,显然不是专程为砍树而来,当下放心了不少。但是这些人看起来总有些怪怪的,究竟哪里奇怪,一时说不出来。   再向寺外看,因为十几个人到来,头羊早被吓得跑出去有十里远,羊群都跟在头羊身后,像是大逃亡一样。   俳佯怕羊跑的远了,晚上回不来会被山里的狼吃掉。他没看过狼和羊谈恋爱的动漫节目,所以心里不存在任何幻想和杂念。他虽然关心这群人去大殿里做什么,但是羊群也不能不管,他赶忙跑到寺院墙外,背起早上砍好的柴禾,大步猛追上去。他只是山村里的小羊倌,所以并不像外国电影里的牧羊人,有马和牧羊犬相伴,所以头羊跑掉了只有自己亲自去追赶。好在俳佯从小跑山,速度比山羊快很多,陡峭的山路在他脚下如履平地。   时间不长追上了头羊,俳佯弯腰把住头羊的犄角,头羊没有他力气大,挣扎几下敌不过,只得顺着他的力量转弯。望着自己的十几只羊群,此时的俳佯才想到这票人的奇怪之处:这票人是纯粹的男人帮,里面没有一个女人。   俳佯带领着羊群,摸着腰间的砍柴刀,眼望着山脚下的十几株小桃树,心里说:“为了我的小桃树,我只能砍了这些小桃树。”   就这样,俳佯带着砍柴刀和一捆柴,也就是一段铁和几段木,和羊群们一起,向泽镇的方向走去。此时雨过天未晴,夕阳在地平线的薄云后面红彤彤的,像个女孩羞红的脸颊。若是从俳佯身后看,他正走在黄昏的轮廓中,背影正在被残阳消融。 第五章 张家大少 上 - 夜风 - 班春风   骆驼岭的寺庙里来了一票人,这票人的大哥是个身高一米八五的大胖子,名叫张旺旺。   张旺旺从小就讲义气,上小学的时候懂得呼朋唤友,上初中的时候懂得激情演讲,高中时候懂得了积累人脉资源,因为家里有钱,所以和一些名人一样不用天天去学校里混,只等着大学毕业。上了大学以后,张旺旺成立了本地最有名的社团,这个社团里,旺旺家最有钱,所以顺理成章做成了大哥。   旺旺并非混世之徒,成立社团只为了寻找众生臣服的感觉,况且有几十人做事也方便不少。可这些弟兄们以为有了社团就为非作歹,做事又不懂的低调,大到饭店里吃霸王餐,小到收小学生管理费,上到结交大学城的女大学生,下到和村里的姑娘谈恋爱。也是这些弟兄们,短短几个月时间,收拾了附近的几个小社团,这一带的地头蛇都尊旺旺为龙头大哥。在泽镇这一亩三分地,做混混的都知道张旺旺,如同拍电影的都知道冯小刚,张旺旺被誉为本市十年来最有影响力的精英混混。   清明节是八大节之一,张旺旺带着手下的弟兄去扫墓。   张家的坟头只有两个,一个是旺旺家的祖上,另一个是旺旺的爷爷,至于再往前的列祖列宗,谁也记不得了,族谱早在战乱中失传。张家虽然只有两个坟头,却不在一起。在日本人侵华那些年,祖上做过杀人放火的悍匪,致使张连松在文革中和祖上划清了界限,现在也害怕将来惹祸上身,至今没把两个祖坟迁在一起,这些年来不曾给祖上祭扫,也不允许张旺旺祭拜。每年清明节,张旺旺只能给爷爷祭拜。   张旺旺组织了几十人,多是社团里的精英分子,车队都是奔驰宝马一类的名牌车,连手上的戒指也戴满了十个,因为胡乱凑数,其中还有一个假的没发现。可这没有关系,在兄弟们眼里,大哥戴的假戒指也是真的,穷人戴着真的也像假的。有奔驰宝马,再算上大哥手上的十个戒指,兄弟们的佩服之情溢于言表。   上午出发,车队围着泽镇绕了一圈,看着老百姓纷纷投来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兄弟们各个面现得意之色。旺旺爷爷的坟头在镇子东口的山路边上,这票人在那里放炮祭酒添新土,烧车烧房烧爱疯。别家给死人烧姑娘,旺旺却别出心裁,给爷爷烧了一只美人鱼,因为美人鱼永远不会劈腿。   最后才烧钱,别家烧冥币,旺旺烧真钱,烧了一皮箱。扫墓之后,旺旺带着弟兄们徒步上山踏青,既然爸爸不让祭祖,路过山脚下时不做停留,旺旺看都没看祖上的坟头一眼,直奔山顶的寺庙而来。   一行人顺着山道向上爬,山坡上只有羊群踩出来的羊肠小道,非常难走。旺旺足足有一米八多,身材臃肿肥胖,运动起来颇费力气,他还有些晕高,走的越高头越发晕,春寒尚在料峭中,他却早已浑身流淌着汗水,好在旁边的兄弟扁国文为他撑起雨伞,遮住蒙蒙细雨,旺旺身上才没有里外全部湿透。   旺旺喜欢头顶有把伞,因为他是秃头,正象征古语说的,秃子打伞―无法无天。   包括张旺旺,这票人进寺庙时谁也没注意到和小桃树并立的羊倌俳佯,按照轮回的说法,他们前世死时身各一方,所以今生第一次相见必定擦肩而过。   张旺旺走进大殿,山风从头顶吹到脚底,兄弟们顿时感到神清气爽,只有张旺旺头顶有把伞,暂时感觉不到从上到下的自然风。不过,不爽的感觉只是在伞下,当他走出伞下,走出人群,秃头上马上一凉,从上到下舒爽起来。身为这票人的带头大哥,却是最后一个感到爽,所以身上爽了,心里却很不爽。   俳佯在这票人来的时候感到了人越多越孤单,旺旺却觉得身体越胖心胸越窄。   旺旺一屁股坐在佛脚上,马上有人递上瓶装的矿泉水,兄弟们的眼光不约而同的观看莲台上的佛祖,脸上均露出不解的神色,清明节大哥带我们来庙里做什么?兄弟们秃头比较多,所以大家都在想:大哥是不是要约我们集体剃度出家? 第六章 张家大少 下 - 夜风 - 班春风   张旺旺休息一会,待呼吸均匀了站起身来,围着佛祖转了半圈,看着残破的佛像不住的摇头叹息,转身对兄弟们说:“你们知道为什么上山来吗?”   兄弟们都说:“知道啊,大哥带我们来踏青。”   兄弟们都很聪明,即不提上坟的事,也把事情推给大哥,旺旺笑着说:“我们张家富甲一方,可兄弟们知道我家祖上是做什么的吗?”   “略有耳闻,只是不十分清楚。”兄弟们都是这样说,即不扫大哥祖上的威名,也给大哥留下了说话的余地。   有一票聪明的弟兄,旺旺心中高兴,说起往事来眉飞色舞:“大家都知道我们张家是名门之后,太祖乃是万历首辅无双国士张居正,说起来张家世世代代书香门第,可是到了我的爷爷的爷爷那一代,也就是我的祖上,那时候时常有鬼子进村,真是战乱频仍人心浇漓啊,可是乱世出英雄,我的祖上毅然弃文从武,腰里夸着一把手枪,带着一票兄弟,在这片大山沟打出一片地盘。为什么祖上投笔从戎呢?要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想我祖上乃是前清举人,在泽镇也是一等一的大乡绅,可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祖上为了和他们讲道理,才到放弃了尊贵的生活,到山里拉起了地盘。”   说道这里,旺旺顿了一下,看着佛祖前站立的弟兄们,眼里正冒着敬仰的目光,如果大殿里再有座位的话,旺旺打算用青春和激情,在这个细雨微风的佛堂里进行一次讲演,教育一下跟随自己的弟兄们。   “原来家里有幅祖上的画像,小时候看过,后来失落了,不管怎么说,我也算瞻仰过祖上尊容。祖上的容貌威武雄壮,尤其的络腮胡子,一直掩到胸前,和现在的大导演差不多,只是祖上没有剧本,只能随意打家劫舍。当然了,祖上打劫的都是有钱人,附近的土豪劣绅一个都没有放过,我不是在标榜祖上的义举,只是打劫穷人不但没有钱可赚,更有损祖上的威名。也多亏祖上在泽镇称霸一方,蒋委员长的中央军、东洋小日本子、各路大小军阀,都曾在此剿匪,想霸占泽镇的地盘,结果全被祖上打回老家去。一提起这一带的胡子悍匪,都以我们张家的祖上为尊。”大殿里寂静无声,弟兄们屏住呼吸,聆听大哥诉述那段遥远的传奇。   旺旺带领兄弟们在大殿里缓步走着,脚步荡起地面的灰尘,也震动屋顶落下粉尘,大家都感到有些迷眼,不由自主的往上看,蒙蒙的细雨从屋顶斜斜的落下来,混合着灰尘在每个人的衣服上印上了斑斑点点,他们像一群无所事事的花斑豹。   “这座寺庙就是当年祖上的根据地,在大殿里祖上和弟兄们聚义畅谈,每次打家劫舍归来,祖上和江湖豪客们在佛祖面前分金散银,大块吃肉,大碗饮酒,我作为后生小辈,身在祖上故地,心中万分敬仰。”说到这里,张旺旺对着莲台上残破的佛祖拱手,以示尊敬。   “解放以后,祖上没有和兄弟们下山安享太平盛世,就在此地,就在佛祖面前放下枪马剃度为僧,从此结束了金戈铁马的土匪生涯,归田卸甲当上了和尚,做起了乐善好施的营生。祖上心诚福至,苦心经营之下,数十年间寺庙香火不断,有的香客不烦千里前来参拜,只为在佛祖面前求愿祈福。”张旺旺又顿了一下,回想自己说过的话,又补充几句,“最终祖上寿活满百,无疾而终。临终前留下遗愿,佛家圣地见空见色,不容半分亵渎,将一身臭皮囊葬在此山脚下。”   “大哥,你常来这里缅怀祖上吗?”有个兄弟被祖上的传奇所震撼,尽管声音有些颤抖,还是将问题抛了出来。   “我现在总是忙着周游世界,但是从七八岁开始,每年都要来此地告慰祖上,没有祖上就没有我张旺旺,做人不能忘了根本。你们和我混了一年多,有些事情总该让你们知道。”张旺旺如此一说,心地单纯的弟兄彻底拜服,但也有阅历丰富的弟兄将信将疑,祖上的事情无从考证,信了也就信了,可是大哥爬段山路就浑身是汗,每年来一次不能让人信服。   环顾弟兄们的脸色,张旺旺走到莲台近前,虽然佛祖右侧的栋梁已倒,可是还有另一侧的立柱笔直的竖立在大殿中。旺旺走过去,矮下身子用手擦拭,支柱呈现出斑斑红色,旺旺指着红色中的痕迹说:“你们看。”   兄弟们争相围拢过来观看,支柱上刻着一个“屌”字,字迹模糊不堪,显然已经过了很多年,而且笔体凌乱无力,好似出自孩童之手。兄弟们有的认识有的不认识,有的兄弟道出了此字的来历,众人面现惊讶之色。   “这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候刻下的,那时候刚学会汉语拼音,买了本新华字典,一翻之下认识了这个字,觉得好玩记了下来,走到哪里刻到哪里。可惜当年幼小,如果是现在,我绝不刻在树上墙上,我要刻在悬崖峭壁上。”一番话说的弟兄们哄堂大笑,笑声震荡的屋顶摇摇晃晃。   旺旺却抬头看着千疮百孔的屋顶,若有所思。   待笑声停下来,张旺旺对着佛祖躬身施礼,兄弟们也学着大哥的样子礼拜。佛祖面前众生拜服,有的秃头有的长发,此情此景,好似许多年前,身在江湖的祖上率领一班江湖豪客聚会一堂,又好像出家为僧的祖上与三江五湖的香客们虔诚拜佛。 第七章 一花一石 上 - 夜风 - 班春风   拜完佛,旺旺再次感到十分疲劳,他又回到佛脚坐下来休息,兄弟们四下里自由活动。此时大殿里的细雨微弱了许多,佛光后的方形孔洞中,天空渲染上些许橘红色,看来天色已然向晚。   旺旺吃力的站起身来,拍拍大屁股上的灰尘,大步走出寺庙,众兄弟们紧紧跟随。   庙门前的小桃树在风中招展,有一朵花蕾被春风染上红晕,旺旺路过庙门的时候顺手摘了一枝桃花,放在鼻子前嗅着。兄弟们也学着大哥的样子摘取,只是花蕾有限,只有一小部分兄弟摘了花朵,大部分的兄弟摘得都是绿叶。   走出庙宇,祖上的传说仍在心头激荡,兄弟们情不自禁的回头,希望再缅怀一眼祖上生活过的地方。有个兄弟眼光高人一等,一回眸发现了庙门上的匾额。   这么破的庙宇居然还存在匾额,匾额上还有字!   这位兄弟激发了好奇心,用力挤挤眼睛,虽然匾额的字迹模糊不清,但努力瞧看仍能分辨出一二。他喃喃的念道:二。低头想了一会有些想不通,于是跑来问为大哥撑伞的扁国文:“扁哥,你看牌匾上的字应该有四个,其它三个看不清,第二个字是不是念二?”   “是二是二!”扁国文在这群兄弟中文化最高,虽然大家都上学,都拿毕业证,可是扁国文做过三好学生,臂膀的三角肌外挂过三道杠,在这群不学无术的混混里,他的文凭最货真价实。   两个人一对一答,引起其它兄弟的联想,有个兄弟说“带二字的匾额……从古到今好像没听说过啊!”有的兄弟说:“怀着一颗虔诚的心而来,带着求来的福运而去,会不会是一来二去呢?”马上有兄弟给否定了:“第二个字是二,一来二去的二是第三个字,你没有文化不要乱猜。”   有个兄弟说:“我听村口的说书先生讲,乾隆爷挂过风月无边的牌匾,想是年代太长,这几个字掉的只剩下月,现在月也不完整了,只能剩下二了。”有的兄弟说:“不可能啊,做了和尚要忌女人的,怎么会挂带有风月的牌匾?”原来的兄弟马上回敬道:“你不懂,和尚是色中饿鬼,好多故事里的和尚都和尼姑有一腿。”   其他兄弟也加入进来,在庙门前七嘴八舌探讨。   一番商讨没有结果,大家都问扁国文。扁国文低头思索着,抬头看看挂有二字的牌匾,无奈的摇摇头:“我一时想不出来,大哥说他小时候来过,你们真二啊,应该去问大哥。”   于是兄弟们一起去问大哥。   寺庙门前有条青石铺成的道路延展到远处,铺地的青石早已碎裂,在路的尽头有个小高峰,旺旺站在小高峰上,不自觉中向西观望。旺旺最喜欢君临天下的上位感。   他左手擎着桃花,右手搭起凉棚,站在山巅远望。烟雨不再迷离,夕阳正在坠落,红色的晚霞洒满了西天,如同一块块挂在天际的棉花糖,村口的冲天古树被阳光勾勒出一道道金边,树叶折射着金色的光晕,如同西方神话中精灵王国的黄金树。   火葬场的烟囱上没有青烟,看来这几天附近没有死人,但是临近傍晚,几乎家家户户开始准备晚饭,泽镇上空炊烟袅袅。从张旺旺这个角度来看,好像是夕阳过热,把云彩烧红了,把泽镇烤出了青烟。   低头弯腰,张旺旺拾起一块小山石,用力甩出去。小山石在空气中呈现一道完美的弧形抛物线,落在山坡的大顽石上,随即跳了几跳,落进山沟里,山风淹没了山石坠落的声音。张旺旺再次弯腰,捡起一块稍大的石头,把花枝夹在耳朵上,这一次他想抛得更远一些。正当他要全力以赴的时候,忽然众兄弟围拢上来,都问庙宇前挂的匾额上曾经写过什么字。旺旺要把石头扔掉,却发现石头上有条银线,就把它放进衣袋里。   旺旺带领着众兄弟来到庙门前,抬头望着匾额:“你们发现这个庙宇有什么特别之处吗?”   庙宇除了残破和一棵小树,真没发现有什么特别之处,众兄弟纷纷摇头,表示不知道。   “这座庙只有一个门!”张旺旺信誓旦旦的说。   经过大哥点拨,众兄弟豁然开朗,连扁国文都从心里佩服,暗想自己怎么没发现这一点呢。 第八章 一花一石 下 - 夜风 - 班春风   张旺旺在庙门前向右走了十来米,在一堆青黄草丛处停了下来,说:“你们看这是什么?”   众兄弟不再围拢大哥,都把这堆青黄草围拢起来。漫山遍野的野草全是黄色的,这里的草却染上了青绿,略显出几分盎然春意,只是被羊啃过,这些草大多是半截的。有个胆大的兄弟不怕不干净的东西,用砍刀扒开青草,里面居然有一汪清水。清水四周用青石堆砌成方台,那些野草从石缝中长出来。   “有这口山泉滋润,所以周围的草最先绿了。”扁国文说出了野草先青的原因。   “这应该是口老泉,你看它到现在也没有枯竭,但也不溢出水,它不喷水不能叫泉,应该叫井,所以建庙时用石头围成起来取水。”张旺旺说的言之凿凿,兄弟们佩服的五体投地。   “你们知道井字怎么写吗?”旺旺问兄弟们。   这些人笑了,如此简单的字当然都知道。   “都会就好,”旺旺指着庙宇上的匾额,“我小时候见过门上的字,上面写的是不二法门,你们知道其中的内涵吗?”   众兄弟有的思索,有的摇头,扁国文说:“刚才大哥说过了,这个庙只有一个门,想得妙法只能从这里进去,所以叫不二法门。”   “说的对!”张旺旺连连点头,“这个井字怎么写,横竖各两笔,这表示世人无论横竖怎样二,进了佛家法门就不二了,可得大智慧!”   一番话说的众兄弟面面相觑,不知大哥是不是在开玩笑,可细细寻思,里面好像真有大智慧。这群没文化的兄弟都震惊在佛法无边之中,没有一个人能笑出来。   张旺旺转身去看落日,背对着兄弟们笑的合不拢嘴,只是没发出声音来。   兄弟们跟着大哥在山巅远望,这票人虽然平时做尽坏事,可是心中有了佛之后,就可以静下来俯视众生。   他们臣服于佛法无边之中,自然对祖上更加钦佩,都问:“大哥,祖上身归那世之后,埋在哪里?”   “我指给你们看,”旺旺遥指山脚下点缀的点点桃红处,“祖上安息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虽然这票人以俯视的目光看祖上的坟,心中却怀着仰视之情。   “好像有人在祖上坟前哭!”有个兄弟忽然说道。   大家凝神细看,在十几棵桃树不远处,有一群山羊,山羊中有个人跪在祖上坟前,身子一抖一抖的,哭得好不伤心。   “我家历代单传,没有什么亲戚啊,这个人是谁呢?”旺旺心里充满了疑惑,一时间不能自解。   “那个家伙好像是刚才的羊倌,我们来的时候看见他在拆大殿的梁木。”敢拆张家祖上的庙,看来是活够了,兄弟们一片唏嘘。   一个人搬动梁木可信度不高,但是大殿的梁木好像刚被动过,痕迹犹新。旺旺正寻思这件事的真实性,有个眼神好的兄弟说:“身子虽然一抖一抖的,不像在哭啊,好像在挖坟。”刚拆了张家的庙宇,又去挖张家的祖坟,此言一出,众人皆惊,兄弟们合不拢下巴。   上山时没带望远镜,张旺旺急忙叫过两个最近视眼的兄弟,把他们的眼镜摘下来,重叠在一起看山脚下,镜片中的景物渺小了许多,但却清晰不少。那个羊倌正跪在祖上坟前,好像真的在刨土。   “妈的,拆我家祖上的庙,刨我家祖上的坟,兄弟们,带上家伙,去把他砍了。”   听到要砍人,这票人群情激昂,纷纷提刀在手,一窝蜂似的离开了庙宇。刨祖坟仇深于杀父夺妻,张旺旺已经红了眼,忘记了耳朵上夹着的一枝桃花,也忘了衣袋里的山石。就这样,张旺旺带着一花一石,带着一票兄弟,气势汹汹的杀下山去了。   如此情景,好像当年祖上带着一票兄弟下山杀人放火一般。   此时夕阳临界于地平线之上,空气冷了下来,气流正在改变方向。晚风胡乱的吹,残阳如血。 第九章 人生初见 上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下山之时,因为心里顾及小桃树的安危,又顾及羊群的安危,所以有了杂念。有了杂念的俳佯很犹豫,羊群和小桃树对他来说都至关重要,如果缺少了其中任何一样,生活将不再完美。   天色向晚,羊群像往日一样成群结队的回家。羊群从生下来每天往返这条山路,就算没有羊倌的监管,它们在头羊的带领下也不会迷路。   俳佯目测羊群走的很慢,好似在等主人一起回家,当下放心了不少。时间上允许返回庙里,他决定不再犹豫,回去看看这票人在寺庙究竟做什么。   匆匆返回寺庙,守在殿外偷看这票人的所作所为,发现张旺旺在说一个土匪头子的传奇故事,这个故事的进展很不好,一群土匪居然出家做了和尚。这就像小时候听过的一个的故事: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老和尚……   小时候听妈妈讲过这个故事,俳佯只听过开头,从未听到过结尾,每次都是听着听着睡着了。   几十年后的今天,俳佯再次听到旺旺讲和尚的故事,阵阵困意袭来。他习惯性的认为有关和尚的故事都属于无限流,永远听不到结局。俳佯揉了揉太阳穴,驱散了大部分困意,看这票人不会加害小桃树,心里悬着的石头落地,于是急忙下山去追赶羊群。   俳佯抛却了杂念,再次下山时只剩下一个坚定的信念,为了寺庙里的孤桃树,要伐掉山脚下的小桃树。他信念至诚,所以下山的速度很快,再加上将近三十年的跑山生活,甚至可以用神速如飞形容,完全忽视了山路的崎岖和陂陀,两旁的风景迅速倒退,衣服穿行在风里猎猎声响。   如果牛顿有机会看见他的速度,一定会回家验算三大定律。   如同飞鸟一样的速度,不能完全用笔墨来形容,俳佯在夕阳西下时动身,好似瞬间移动到了山下。羊群被他超越并甩在了身后。当他伫立在十几棵小桃树面前时,西天只剩下半个暗红的夕阳,一弯浅白的月牙印在东天。   “我要砍了你们。”他手里拎着砍柴刀,对着桃花盛开的小树林怒目而视。   夕阳的余晖洒在砍柴刀上,只是刀口处有些卷刃,反射不出耀眼的寒光。   几十年来,俳佯每天过着砍柴放羊的生活,伐树对他来说就像呼吸一样简单。说干就干,咔嚓一声,俳佯一刀剁到树干上,砍刀剪力深沉,小桃树瞬间被砍翻在地,桃花飘零,散落一地。   放倒一棵小桃树并不算完,俳佯快步走到另一棵小树前,再次举起砍刀,就在他挥刀劈下去的前一秒,不知从哪里扑出来一个女孩,“住手。”   “你是谁?”俳佯没想到荒郊野外会遇到人,而且是个异性。   “你是谁?为什么砍我家的树?”女孩冲到眼前,面对砍刀在手的俳佯怒目而视。   苍山碧水,远天流云,夕阳溶金,晚风春花。女孩额前的刘海在风里起落,隐现出两道弯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俳佯,黑珍珍的瞳孔里映着落日彩霞,脸颊红彤彤的,如同熟透的大苹果,他和俳佯相对的视线中横着一枝桃花。   眉毛像远山,眼睛像清水,俳佯迷乱了。   “说话啊,你是谁,为什么砍我家的树?”听不到回答,女孩并没有罢休,面对着即将落下的砍柴刀再次大声喝问。   “你说什么?什么你家的树啊?”本以为这些是土生土长的山桃,没想到是移植来的家桃,俳佯在气势上又弱了几分。   “这里的地是我家的地,树是我家的树,听懂了么?”女孩穿一身蓝白相间的运动衣,微微隆起的前胸随着呼吸起伏,她的脖子上有根隐隐的红线,好像也佩戴护身符一类的饰品。   俳佯看着女孩脖子间的红线呆住了。 第十章 人生初见 中 - 夜风 - 班春风   女孩误会了,以为俳佯在紧盯着胸口看,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大大的白眼球里全是鄙夷。“有人砍树,我抓住他了,快过来啊。”女孩向一旁催促道。   “来了来了,年岁大了走不动,丽丽不要着急,我正在赶路。”脚步声渐近,从树后面转出来一个花白胡子的老头,眼睛有些斜视,一手拎着花镜和报纸,一只手握着铁锹,腰里别着大烟斗,裤脚上有许多泥点子,俳佯站的位置能听到不远处流淌的水声,能看到地头垄沟里翻出来的新土,很显然老头在浇树。   “小伙子,这里是我开垦的荒地,树是我去年栽种的,你先把刀放下,有事好商量。”老头找了一块大石头,将报纸铺好,慢慢坐下点着了旱烟,烟斗一闪一闪的冒着红光。   女孩跑到老头旁边,对俳佯凝眉瞪目,女孩的眼睛好大,瞪人的时候显得更大了,俳佯能在她的眼睛里看到自己。   “李老师!”俳佯认出了老汉是曾经的老师李大亮,当即放下了手中砍柴刀。   老汉抬起头来,带上花镜端详,也认出了曾经的学生:“原来是俳佯啊!”   那一年十几岁大的俳佯还在山上放羊,就被人拉到学校上小学,而且是小学一年级。坐在一群年龄不等的孩子里,听李大亮讲课,可不懂老师说什么。李大亮小时候念过私塾,教书的老先生经常用戒尺抽打,他当老师教学也是如此,经常体罚学生,可泽镇都说李老师教学好,愿意让他管教孩子。俳佯十几岁才起步学习文化,在一群七八岁的小孩子中学习最差,每天都挨打,那时的李大亮年轻,火气大体力又好,拳脚不仅免费还实惠,都是八卦掌和无影脚。俳佯有犯错误的权利,李大亮有决定错误大小的权利,小错罚站,大错挨打,多数情况下李大亮不分错误是大是小,但毕竟犯了错误,所以俳佯又要罚站又要挨打。边打边骂,你个没羞没臊没脸没皮没心没肺没气性的臭皮囊,我打死你。   上了三天学,一次李大亮的小木棍敲在俳佯头上,断了三截。俳佯看着三截木棍,挠挠头,他太健壮了,敲打没有效果。   经常挨打没关系,可是私下里小孩们都说俳佯是没有妈妈野孩子,向他丢石块和土块,俳佯流着眼泪,不是因为疼,是因为妈妈。从此后他不喜欢老师和同学,和他们不同龄,没有交集。   上了三天学,认识了三个字,一二三,俳佯只认识这三个字,在他心里李大亮是严师,只是自己太笨,做不来高徒。   俳佯自愿像从前一样去山上放羊,他没有牧羊犬,只能干牧羊犬的活,跑山去追赶羊群,尤其是头羊。不仅如此,俳佯还捎带砍柴,将砍的柴背在身上去追羊,这些年来力气练得很大。   回忆到此,李大亮说话了。   十几年不见,李大亮说话还是那么课本范:“俳佯啊,你看这些树多美,有了它们春天才更美丽,为什么要砍它们呢?”   李大亮最想不懂的是,这些树已经开了花,样子和木柴有很大区别,俳佯砍柴数十年,肯定不会弄混。   “山上寺庙里有一棵孤桃树,一天晚上下了很大的雨,好多鬼魂围着寺庙飞,幸亏孤桃树救了我……”俳佯拙嘴笨腮,说的语无伦次,好在多说几次,对方总算听明白了。   “可这些不是桃树啊,这些都是杏树。”抽了整整一袋烟听完了叙述,李大亮冒出了这句话。   “你可真笨啊,这么大的人了,桃树和杏树居然分不清,没文化真可怕,哈哈哈。”那个叫丽丽的女孩嘲笑着,露出如贝似雪的小门牙,马尾辫在脑后一甩一甩的。   没文化是俳佯的软肋,他脸上不由得一红。   老师说的话具有权威性,并且三个人里有两个人说是杏树,如果投票的话,杏树占了绝对优势,俳佯像犯了错了的学生一样低着头。   “我分的清桃和杏,但是分不清桃花和杏花,他们的形状和颜色差不多。”为了挽回所剩不多的面子,俳佯努力的辩解着,但在丽丽得意的嘲笑中,辩解显得有气无力。   “这下你知道砍错树了吧,俳佯,快向我们道歉。”丽丽站了出来,白眼球收了起来,用大大的黑眼球打量着他,语气里带着命令的味道,仿佛不可抗拒。   “可是我觉得应该把这些杏树砍掉才对!”俳佯在准备道歉之前,把心里的想法说出来。   “为什么啊?他们是杏树,不是桃树。”丽丽不明白俳佯的脑子是怎样运转的。   “是这样的,这些虽然是杏树,但是开着很像桃花的杏花。花朵都长的差不多,我很担心啊,将来会不会结出桃子模样的杏果,当然了,无论杏果长成什么样,我都知道它们是杏。可是我的小桃树不知道啊,也听不懂我说的话,它会以为有许多同伴在山脚下,这样一来它肯定觉得不孤单,所以必须砍掉这些树。”俳佯说着他的想法。   在俳佯诉说的过程中,丽丽的目光逐渐柔和,眼神里全是怜悯,这个羊倌的脑子不会被驴踢过吧? 第十一章 人生初见 下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不管那些,抡起砍柴刀还要砍树。李大亮换完一袋烟丝,赶紧说道:“俳佯,今天是清明节,你给妈妈上坟了吗?”   “妈妈…………”许多年没有见到妈妈的样子,这两个字,像是魔法师的诅咒,一下子将俳佯石化,他站在晚风里,不动不摇,满眼满眼摇曳的春红。在春花烂漫中,他的眼前仿佛浮现出一张慈祥的笑脸,却是怎么也看不清,很模糊,很模糊,泪水打湿了眼眶。   “你没给妈妈上坟,你不孝啊!”李大亮摇头叹息,语气中颇为失望。   “啊哦,我不知道妈妈在哪里!”妈妈是他心底最深的伤痕,被人无端的碰撞,仿佛有只无形的手将五脏六腑蹂躏,俳佯落下了伤心的眼泪。   “我知道在哪里,你往那边看,那里是你妈妈的坟。”李大亮用烟袋遥指树林的后面,果然有个凸起的土堆。   “妈妈,妈妈……”俳佯哭着扑向那座大坟,将那堆土抱在怀里,只是土堆太大抱不过来,更像是他投入了坟头的怀抱。不管谁投向了谁的怀抱,谁拥抱了谁,俳佯心中那份压抑了十几年的感情,如同洪水一般泛滥。哦不,洪水尚有堤坝可以阻挡,应该如同雪崩一般,没有什么可以阻拦。   丽丽被他的冲动吓呆了,惊讶的合不上嘴,缓过神来走到俳佯身后,用脚尖试探性的踢了下:“喂喂喂,是我爸爸不好,不该提你妈妈的事情,对不起哦!”   俳佯哭的更伤心了,“没……关……系。”这三个字是很久以前上学时李大亮教的,许多年没有用过,说的艰涩生疏,哽咽了好半天才说完,好似失语的结巴一样可笑。   “你看你,多大的人了,还哭的像个孩子!”丽丽也想起了她的妈妈,幼小的心灵承载不了太多的惆怅,深深的呼了口气,却呼不出胸中压抑,晚风渐冷,心肺微凉。   “我二十九岁了,可是,可是,我从小时候就没有妈妈。”俳佯错把感叹句当成了疑问句,如实的回答。   “我是说你这么大的人了,还哭哭啼啼的像个小孩,我没问你多大,懂么?”丽丽不知道这个中年人的脑壳里装了多少肉松,我没有会错意,你却表错情。   “不懂!”俳佯真不懂丽丽话中的内涵,所以又如实回答。   “唉,不懂就不懂吧,多大年岁也是妈妈的孩子。如果你妈妈泉下有知,一定不希望你哭,希望你开心的笑。”俳佯面向大地痛哭,丽丽抬头望着天空,西天的晚阳如夜火,东天的新月似狼牙。   丽丽没有哭,而是笑着劝说。她笑在夕阳里,晚风也凌乱了。   “你说的对,我应该笑的,我每次做梦,妈妈总是微笑着对我,所以我也要笑着对妈妈。”俳佯很努力的挤出一张纯真的笑脸,却依然泪流满面。   “这才对嘛,你笑起来妈妈也会开心的,咦,你好像还在哭啊,转过身子来,让我看看你笑没有?”见俳佯还在哭泣,顽皮的丽丽拔下一棵野草,准备轻抚俳佯的脖子,逗一下傻乎乎的羊倌,好让他笑起来。   俳佯准备整理自己一下再回头,虽然身上都是土,但是不想笑的太过难看,对方才不会难堪。总之,这里可是清明节夜晚的坟头,此时此地此情此景够吓人的,既然丽丽没有吓到自己,自己就不能吓到丽丽。   他慢慢的直起腰板,又一次习惯性的拍掉身上的土,却把周围弄得尘土飞扬,用手拢着乱糟糟的长发,凌乱的晚风却把头发吹得更糟,想擦掉满脸泪水,却把泥水涂在脸上。他用了足足五分钟打理完自己,样子更吓人。   五分钟以后,俳佯自以为最完美的回头一笑,却发现身后空无一人,丽丽不知什么时候离开的,李大亮也不知所踪,只有一树树春花笑着东风,俳佯的笑却是空荡荡的。   羊倌的笑容凝固在空气中,然后笑容又被风吹散,由笑转哭,他再次回头痛哭妈妈,这一次没有人劝解,他哭的震天抢地,伤心欲绝。   在俳佯打理自己的五分钟里,丽丽还要说什么,甚至拔下一棵野草,准备用草叶子逗一下羊倌的脖子。枯黄的草叶子慢慢靠近,离俳佯近在咫尺,好似要触及到了脖子上的汗毛。忽然,丽丽身后出现一个身影,一只大手捂住了女孩的嘴,吓得丽丽失声惊叫,但是嘴被捂住了,最终没有叫出来。就这样,丽丽被强行拖出去几十米远的时候,俳佯还在不知不觉的打理自己。 第十二章 樱桃芭蕉 上 - 夜风 - 班春风   几十米外,小女孩丽丽仰脸怒视着李大亮,看的小老头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又点上大烟斗。可能风太大,也可能老式打火机里的柴油不多了,点了几次都没有点着,李大亮收起烟斗,嘬着牙花子。   “你说你,快吓死我了,刚才我还以为遭绑架了呢。”到现在,丽丽的脸色仍然惨白。   “我都跑出去好远了,以为你跟上来了,没想到你留在那和他说话,害得我跑回来救你。他是镇子里最没有本事的放羊娃,他妈是个疯子,不要搭理他。”李大亮以拯救者的姿态说。   “你看他哭得多伤心,怪可怜的,一个放羊的羊倌哪会害人啊,我不用你救。”或许每个人都有一颗怜悯的心,只是女孩子更懂得关怀。   “他要砍咱们家的树,你看刚才他那气汹汹的架势,砍树不成就砍人,谁拦着砍谁,我是你爸爸,我不救你谁救你?”李大亮确实有点怕俳佯,因为做老师的时候没少打他,现在怕遭到报复,他甚至认为俳佯砍他家的树就是报复的一种方式。   “好的吧,就算你说的有些道理,不过你不应该说谎。”丽丽性情耿直。   “我那是为了咱们脱身,不算说谎。”李大亮说的也有道理。   “什么?”丽丽冰雪聪明,当即明白,“我以为你只骗他说那些是杏树,原来那坟也不是他妈妈的,你这辈子总告诉学生不要说谎,你却谎话连篇。”   “我还能活几天,还不都是为了你!”李大亮老脸一红,开始蛮不讲理,硬拉着女儿跑路。   天色马上就要黑下来,开始看不清泽镇的轮廓,夜里山上有狼出没,李大亮想尽快回家。可没走出几步,丽丽哎呀一声,撅起了小嘴。   “怎么了啊,崴脚了吗?”天黑走夜路,李大亮想当然的说。   “我的玉坠,我的护身符没了,不知道掉在哪里了?”丽丽脖子上的红线不见了,在原地转来转去,羊肠小道上有了找寻的身影。   “不要着急,你再找找,是不是甩到内衣外面了?”本地的风俗,丢了护身符等于丢了性命,李大亮头上冒汗。   “没有没有,都是你,拉拉拽拽的,弄丢了吧,我要没了命,你怎么向我妈交代。”原地找寻不到,丽丽原路返回寻找,急的李大亮直跺脚。   正在父女两个焦急寻找之际,忽听远处吵吵嚷嚷来了十几个人,全部穿着黑色的衣服,当然,现在太阳落山了,他们中没有人再戴着墨镜。这些人来势汹汹,有几个人手里的砍刀尤为显眼,看样子都不像良民,领头的大胖子一直催促着兄弟们赶路。   李大亮想躲起来,可是荒郊野外没有地方躲避,吓得丽丽不自主后退,一直退到半人高的荒草地里。这些人速度很快,在父女两身边匆匆而过,由于速度太快,甚至改变了几秒钟的风向。   此时,丽丽有个预感,觉得这些黑衣人人一定是坏人,就像课本里说的害虫,而他们两个,就像玉米地的两棵庄稼,在害虫飞过的那一刻呆住了。   晚风胡乱的吹,残阳如血。   羊群在坟头周围焦躁了转来转去,没有任何一头羊啃草,它们聚在头羊身边,眼睁睁的看着羊倌哭泣,盼着早点回家。   哭罢多时,俳佯不哭了,他心里有个解不开的结:如果放倒了这些酷似小桃树的小杏树,明年的清明节这里将和其它山地一样荒草遍野无迹可寻,很难找到妈妈的坟;如果不放倒这些小树,寺庙里的小桃树会感觉不到孤单,就不会再庇护自己了,而自己又不懂桃树的语言,无法沟通。   俳佯非常的纠结,进退两难。   天马上黑了,山里有狼,虽然俳佯不怕山狼,可是羊群听到狼的嗥叫立刻四散奔逃,他一个人守护不来这么多羊。俳佯想赶快带着羊群回家,可是今天是清明节,大家都在今天扫墓,而明天什么节都不是了。   俳佯没有扫过墓,只好回想别家祭拜的情景:添土,放炮,祭酒,烧纸,村里的包工头还在墓碑前献花鞠躬呢。想到墓碑,俳佯眼前灵光一闪,如果妈妈坟前有个墓碑,纵然放倒这些小树明年一样可以找到妈妈。二十多年了,好不容易找到了妈妈,不能再次迷失。   按照俳佯的想法,在妈妈坟前立一块墓碑,不会写字没有关系,可以在墓碑上刻两个圈圈,只要自己认识即可,至于墓碑的材料,山里有的是石头,可以随便搬来一块。   不远处有块长条青石,可能很久以前常有路人坐下休息,青石的一面平整光滑,正是做墓碑的好材料,俳佯将青石立起来,足足比自己高了一半,用这块青石做墓碑,恐怕十里之外能看的清清楚楚,俳佯再也不怕找不到妈妈了。 第十三章 樱桃芭蕉 下 - 夜风 - 班春风   他很小心的握着砍柴刀,在青石上慢慢的刻了两个圈,青石的纹理层层叠加,俳佯刻得太过尽心用力,刀尖深入青石的纹理中,反而两个圈圈不圆不方,说不清什么形状。   青条石至少有几百斤,俳佯一只手搬弄颇费力气,但是两只手颇为轻松。倒拖着来到坟前,他才发现无法立稳青石,要在地上挖坑才行。他跪在坟前,双手握住砍柴刀狠命的挖土,刀锋过处,土石横飞。当然,从远处看肯定会误以为他在挖坟掘墓。   在挖的过程中,泥土里跳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玉坠,样式小巧玲珑。玉坠的形状是枚红润的樱桃颗,用红丝线穿就。俳佯好像在哪里见过红丝线,回忆了一会没有记起就不去回忆了。他把自己脖子上的护身符摘下来,两枚玉坠捧在手里,左手红樱桃,右手绿芭蕉,一红一绿饶是好看,在晚阳的余晖中,两枚玉坠虽然颜色各异,却同样的绚丽夺目。   俳佯越看越喜欢,开心的笑起来,他笑的样子很傻很呆,从他的笑容里能看到心花怒放。看了不知多久,地平线上的夕阳一沉,天完全黑下来,夜空繁星闪烁,甚至有几颗明星更加耀眼,新月弯弯,勾人心弦。   夜风很配合的吹来吹去,野草跌宕起伏,发出哗哗的声响,像是夜的交响曲。   俳佯只有一件衣服,衣服上只有一个衣袋,他把红樱桃放到衣袋里,后来怕丢掉,将两枚玉坠一起挂在脖子上,护身符和催命符不同,多挂几个不会出事。   把青条石顺到坑里,添上石土,俳佯用脚踩的结结实实。衣服袋里有张方孔纸钱,要不是方才放过樱桃玉坠,他早把衣袋里的纸钱忘记了。俳佯想,不能放炮祭酒,给妈妈烧张纸钱吧。显然一张纸钱太少了,他很担心,这张纸钱在地狱里不够买一个烧饼,更不用说贿赂鬼使神差了。   晚风吹来一页纸张,在风中翻飞旋转,经过俳佯头顶的时候,被他抓下来。展开观看,原来是泽镇的乡镇小报,俳佯不识字,不知那些密密麻麻的铅字写的什么。头版头条有张大图片,一家气势雄伟的酒楼正在开业中,门前的迎宾小姐一字排开,各个笑容满面,开叉的旗袍遮不住雪白的大腿。   报纸皱皱巴巴的,俳佯觉得这张报纸是被李大亮坐过的那张。他把报纸折叠整齐,将纸钱拓在上面,用刀尖沿着纸钱的轮廓裁切。砍柴刀卷刃了,他好想切出世界上最圆的纸钱,但是最终切的不圆不方,和青条石上刻的两个圈圈一样,说不清什么形状。   擦亮一支火柴,点燃亲手裁切的纸钱,点燃忧郁,烧亮踌躇。   俳佯跪在坟前轻声默念:“妈妈,你在那个世界过的好吗?这些钱是我做的假钱,你花的时候要小心啊,明年一定给你烧真正的冥币。最近说书先生在讲西游记,说到唐太宗魂游地府,他说人死后,可能上天堂,也可能下地狱,在天上能做上仙,在地狱也能做鬼仙。可我不希望你做神仙,因为我这么笨永远做不了会飞的孙悟空,也不能做笨神仙猪八戒,恐怕连巡山的小妖都做不了。如果你做了神仙,我永远都见不到你了,不是儿子不孝,我只是希望你能每天看着我,我想喊妈妈……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俳佯边烧边说,眼泪扑簌簌的落下去,落到黑夜的泥土里,没有声音没有痕迹。   说到后来放声大哭,悲伤的忘记了自我,周围来了几十人都没有察觉。   哭坟的过程中,一群穿黑衣服的人将他团团围住。张旺旺看他哭得特别带感,没有打断他。由于俳佯哭坟太聚精会神,而且天色大黑,他竟然哭了很久也没有发现周围的异状。   当惊讶的眼神出现在俳佯眼里,那是在羊群都被吓跑之后的事情。面对有生以来最惨无人道的围观,有些莫名其妙。   俳佯没上过学,对数字的概念很不清晰,经过目测,这一圈人应该比自己的手指头多,但肯定不比自己的羊群少。 十四章 误打误撞(一) - 夜风 - 班春风   张旺旺看到祖坟没被人挖去,长长的呼了口气。他拨开人群,来到坟前施礼,深深一躬。礼毕,转身看坟前的青条石,星光下只能模糊的看见有两个奇怪的几何图案,不方不圆。旺旺伸手摸了下,青石光滑圆润,除了两个奇怪的图形,没有其他文字镌刻的痕迹。   张旺旺蹲下肥胖的身子,和跪拜在地的俳佯平视,看看他腰里的砍柴刀打量着他的脸:“砍柴的,你是谁?”   俳佯只是惊讶和莫名奇妙,并没有害怕。未经世事熏染,不知道世上的流氓团伙和黑社会是用来做什么的,无知所以无畏,俳佯挺胸抬头说:“我叫俳佯,你有什么事?”   张旺旺没有回答他,手指着青石反问道:“这是你弄得,你在这做什么?”   “哦,这是我刻的墓碑,今天是清明节,我在这里祭拜。”俳佯老老实实的回答。   “祭拜?你祭拜谁啊,知道这是谁的阴宅吗?”给祖上祭拜的人,可能和张家有关系,张旺旺要问明白。   “我妈妈埋在这里,我在给妈妈上坟。”俳佯继续烧纸,火光照亮了他们的脸,俳佯一脸憨厚,旺旺满目狰狞。   “哈哈哈……”张旺旺起身大笑,周围这票人也随着大哥笑起来,笑声中充满了鄙夷,俳佯不知道他们笑什么,也跟着笑起来。旺旺第一个停止了笑容,兄弟们也跟着停下来,俳佯笑的最晚,看大家都停下也随着停下来,只是没笑完就停下来有些不舒服。   旺旺指点着跪拜在地的俳佯说:“我们张家历代福运昌盛,没有落拓的穷亲戚,你在这祭拜我还以为有人冒充我们家亲戚呢。砍柴的,现在我告诉你,这是我们张家的祖坟,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你哭错坟头了!”   “你说什么?”俳佯有些不可置信,仰头望着旺旺说:“这是我妈妈的坟,李老师说的。”   “什么他么的李老师,算个狗屁,你打听打听小爷我是谁再说话。我说这是我家的祖坟你听见没有,别在这跪着,现在给我滚。”张旺旺大发神威,微弱的火光下能看到唾沫星子乱飞。   “这是我妈妈的坟,我相信李老师,李老师还说过,不要相信陌生人,你是陌生人,我不相信你说的话。”俳佯拿起一张纸钱,放到火里,火苗跳了几下,又暗了下去。   “我靠!”在火苗高涨的瞬间,张旺旺看见纸钱上密密麻麻印满了铅字,拿起一张细看,上面有一行字:泽镇第一家五星级酒店国府酒楼今日正式营业……,余下的字被切去了,连不成完整的句子。“国文你看看,这是咱们泽镇的报纸吧?”   扁国文来到大哥身边,接过来一看笑了:“大哥说的不错,这还是今天的晨报呢。早晨的报纸我看了,这张是头版头条消息,王老五的国府酒楼今天开张。”   “你他么的找死,上坟烧报纸,你糊弄鬼啊,敢亵渎我张家的祖上,我看你是活够了。”张旺旺气急败坏,甩开臂膀,抡圆了给俳佯一个嘴巴。   俳佯正低头烧纸,没想到旺旺事先不说一声就打嘴巴,可是他毕竟在山里混了几十年,野外生存能力异常强悍,大脑虽然没反应过来,可是运动神经极其敏锐,自动开启了条件反射,手臂瞬间提起,将旺旺的手掌挡在脸颊的三公分以外。俳佯的手臂硬似钢铁,旺旺的哪里吃的消,手掌像鸭子的脚一样,变形了。   “大哥,你没事吧?”兄弟们围拢上来,纷纷关心大哥的手掌。   “他么的,刚要打人,手抽筋了。兄弟们,替我收拾他。”旺旺疼的直皱眉头,看来伤得不轻。   “大哥,弄死他吗?”大哥发号施令,兄弟们惟命是。   “今天是清明节,祖上坟前不宜死人,你们把他两条腿弄断,扔到山里喂狼。”旺旺说的极其轻松,言语里没有任何杀气,好似在酒桌上聊天一样。   “大哥放心好了;大哥你瞧好吧。”兄弟们把砍刀收起来,围拢成一个包围圈,他们个个如狼似虎,跪拜在地的俳佯好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围观的兄弟们狞笑着一拥而上,无数只手都向俳佯一个人按下去,只听俳佯大喊:“你们要干什么?”随后拳脚和身体交加的声音在大山里回荡,山里的飞鸟从树木深处飞起来。 十五章 误打误撞(二) - 夜风 - 班春风   张旺旺冷笑着走向河边,对跟在身后的扁国文说:“我刚听说泽镇西边有所大学,你说咱们这穷山沟连菜市场都没有,却建了所大学,谁家的校长昏了头?”   “是这么回事,”扁国文笑着说:“以前王老五的独生子王占山来过泽镇一趟,说这里将来肯定经济腾飞,投资建成五星级的国府酒楼,酒楼今天早上开的业。学校属于市里师范大学的分院,目前刚建成只有大一的学生。听说王占山想入仕途,所以投资拉动地方经济,他扬言还要有所动作。”   “你不说王老五我都忘了王占山是谁,上学的时候大家叫他王小五咯,呵呵,他有所动作个屁啊。我小时总打他,在泽镇这片地盘,小五只怕我一个人,看见我浑身哆嗦。早知他现在活的人模狗样,我那时候追到家里也要把他打死。”在兄弟们的打骂声中,旺旺回忆起了童年时光。   “我听说大哥喂过小五草吃,吃完了还问他好吃吗?”扁国文掏出一支烟,递给张旺旺,掏出打火机给他点上。   “你也知道这件事了,有一回我把他当马骑,想骑着他放学回家,在学校门口他说饿了,我说饿了地上有草,你是我的马,马应该吃草啊,不吃我打死你。哈哈,现在想起来挺有意思的,真没办法,这点小事搞得家喻户晓。”张旺旺抽了一口烟,吐了一口痰,随后岔开了话题,“你看这条河,多像诗里说的万里无云万里天,千江有水千江月啊,就是天小了点,水少了点,反正很诗意,弄得我忽然想把妹。这的大学里有没有好点的姑娘,回家有半个多月了没有碰女人了。”   “山里女学生土的很,一点也不时尚,完全没脱离村姑的层次,大哥常在世界各地玩,什么样的姑娘都见过,肯定看不上她们。我认识市里的几个名媛,气质相貌都不错,大哥想解闷一个电话的事,她们最愿意结交大哥这样的青年才俊。”   “名媛啊,你可以上网看一下名媛词条,看看百度百科里的名媛照片是多么的难看。我玩够名媛了,没什么感觉,现在一说名媛,我马上想起援交,我可是纯洁之身,怕染上病。和村姑谈谈恋爱也不错,没准能找回初恋的感觉。”烟卷有些浓烈,旺旺抽了两口嗓子眼发痒,将香烟弹到河里,烟卷刺啦一声被河水湮灭,旺旺从怀里掏出两支铂金苏烟,递给扁国文一支。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投资和姑娘,坐在河边等着兄弟们回来。   久等不来,旺旺下意识的抬手看了表,才想起手表扔家了,手上只有十个戒指。扁国文掏出手机,“十几个人打一个人,打了半个小时了,他们是不是不小心把羊倌打死了?”   “打死也没关系啊,只当我张旺旺用活人祭祖了。再说一个臭放羊的能有什么了不起的,打死没人管的东西。”旺旺把烟屁啐在地上,用鞋跟狠狠的碾压,“兄弟们第一次打人,难免拳脚歪打正着,打死了人很正常,可能兄弟们现在打得正起劲,把人弄死了都不知道,正在鞭尸呢!”   “真打死人怎么办?”扁国文第一次亲身经历这种事,头上冒汗。   “你当我刚才的话吹牛呢,”旺旺伸手指点远方的夜空,“看到没,那边是专烧死人的火葬厂,五十多岁的厂长见面叫我张哥。你再看那边,”旺旺的食指对准了黑夜中的巍巍青山,“山里的野狼夜里出来寻找吃的,我能跨物种解决这种小事,你有什么可担心的?”   扁国文心惊肉跳,不知说什么好,旺旺拍了拍他的肩头:“走,跟我回去验尸。”   两个人来到坟前,却被眼前诡异的情景吓呆了,嘴巴张开就无法合拢,鼻孔更是放大了一圈,连一向镇定自若的张旺旺,在这一刻也失语了。   祖上坟前寂静无声,青条石做的石碑不知怎么断了一截,一半栽在土里,一半倒在地上,俳佯坐在上面,背对着张旺旺,好像把头埋在双臂里。坟前横七竖八倒着十几个人,不对,应该是十几具尸体了,因为他们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很显然,张旺旺的弟兄全军覆没,俳佯一个人打翻了一票人。   此时天空飘来一朵乌云,正好遮住了惨白的月亮,一时间星月无光,阴风四起,俳佯守着十几具尸体,发出乌鲁乌鲁的声音,听不清是在哭泣还是在吃东西,气氛异常的恐怖。   张旺旺像个遇到危险的刺猬,全身的汗毛根全都炸立起来。 十六章 误打误撞(三) - 夜风 - 班春风   发现形势不妙,扁国文拉拉大哥的衣角,张旺旺猛然醒悟,大祸临头没时间害怕,跑路才是头等大事,趁着可怕的羊倌未曾转身,赶快跑吧。   张旺旺撒腿如飞,只启动半步又被扁国文拉住衣角,旺旺大怒,心想,我跑路你拦着我做什么,莫非你想害死我?    扁国文挤眉弄眼,意思是不要发出声音,旺旺暗骂自己混蛋,这个危险时刻,做人应该低调,于是两个人蹑手蹑脚的开溜。   “你们去了哪里,我等你们好半天了!”背后响起快如疾风的脚步声,黑暗中扑上来一个身影,是俳佯,他像鬼魅一样追了上来,轻灵而又快捷。   旺旺和扁国文相互望了一眼,预感大事不妙,俳佯就像2012年穿越来的死神,手中的砍柴刀就像收割生命的镰刀,深度的恐惧让旺旺的肾上腺素一路飙升,好像升到了嗓子眼。   “快跑啊!”随着扁国文一声提醒,张旺旺如梦方醒,撒开两只脚丫子一路狂奔,可是才奔了两步就瘫软在地,抱着自己的大腿面现痛苦的神色。   张旺旺跑在前,扁国文跑在后,二百多斤的大胖子忽然倒地,成了偌大的绊脚石,扁国文猝不及防,踢在旺旺的大肚子上,也摔倒在地。   “我的肚子,我的腿。”旺旺哀嚎着。   “大哥,你怎么了?到底是腿还是肚子出了问题?”扁国文挣扎着站起来,想将旺旺拉起来,可是大哥太胖,拉了几次也拉不动。   “不是腿,不是肚子,是我的腿肚子转到了前面。”张旺旺以为羊倌会妖术,说话声音变了腔调,颤动的语气里带着哭音,惊恐的看着自己的腿。   “不要害怕,是你平时锻炼的少,突然用力过猛腿肚子转筋了。”看大哥怕的要命,扁国文急忙用科学知识解释一番。   略一耽搁,俳佯健步如飞追了上来,站在瘫倒在地的两人面前,夜风吹动他的衣衫猎猎作响,让人望而生畏。   俳佯对这个要打死自己的混混头子十分憎恨,恨不能一拳打残而后快。可是举起的拳头在空中并没落下来,他忽然发现张旺旺的耳朵上戴着一枝鲜艳的桃花,“看来这个大秃子也和我一样在寻求桃树的庇护啊。”俳佯发现了和自己有共同信仰的人,心有些软了。   夜风及时的一吹,头脑稍微冷静一些,俳佯忽然想起还有事情没搞清楚,现在不是打他们的时候,所以又将拳头暂时收了回去。   以俳佯硬如金刚的拳头,一拳下去必定非死即伤。旺旺因为忘了扔掉耳朵上的一枝花而躲过了一劫。    一只手捉住扁国文,一手拉住张旺旺,将两人生拉硬拖带回坟前。他的手又冷又硬,像冷血动物的利爪,旺旺挣扎了几次,俳佯丝毫不为所动。   回到坟前,俳佯将两人放在十几具尸体中,张旺旺瘫坐在地上,正坐在一根坚硬的草根上,屁股很疼,可怕引起误会没敢动。扁国文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手脚没地方放。俳佯没有管他们,自己坐回半截青石上,默默的流泪。   俳佯坐在青石上,旺旺坐在草地上,扁国文站在一旁,就好似三个要好的朋友准备促膝长谈。   旺旺禁不住想:出来混了这么多年,居然被一个放羊的收拾了,难道世道又变了?随即掏出一支烟,恭敬的递了上去,可是坐在地上够不到坐在青石上的俳佯,扁国文赶紧接过烟传递过去,旺旺说:“大哥抽支烟。”   俳佯看了一眼烟卷,他不抽烟所以没说话,继续独自伤悲。   张旺旺想再说点什么,活跃一下气氛,可是面对力大无穷却一言不发的羊倌,又生怕说错话得罪了眼前的死神,所以纵然有千言万语也不知从何说起,有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凭天由命的感觉。   旺旺始终没敢出声,嘴里有口浓痰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在口中含了一会终于狠心咽了下去,漆黑的夜晚里除了风吹草动,还有张旺旺的喉结在滚动。   俳佯不说话,没人敢说话。三个人在十几具尸体中默默相对无语,那情景,好似守在坟前等诈尸。   独自伤悲够了,俳佯抹了把眼泪,又用带着热泪的手指点张旺旺:“我有事问你。”   “是我吗?”该来的终于来了,此刻的旺旺反而冷静下来,他开始考虑俳佯的身份,表面上虽然在砍柴,但身手却是武术大师的级别,该不会归隐的大侠吧?要不然就是高人弟子在山上清修。这下糟了,过去骆驼岭上汇聚过一群江湖豪客,当年旺旺的祖上和这些江湖人称兄道弟,并且打家劫舍无恶不作。张旺旺神情恍惚,脑子里全是土匪杀人放火的画面。   “这些是你的兄弟,你是他们的大哥?”俳佯认真的问。   “是的,我是他们的大哥。”看着一地的死倒,张旺旺觉得愧对手下人。   “你有父母吗?”俳佯又问了一句,依然问的一脸认真。   “堂前父母身体安康,谢大侠垂问。”张旺旺被问的莫名其妙,用肥胖的手摸着自己光秃秃的后脑勺。   “那我就放心了!”俳佯仰望星空,感叹式的说了一句。   “什么放心了?”旺旺的大脑忽然短路,不明白问他要做什么,但电光火石间马上想到了另外一件,吓得他跪拜在地;“大侠饶命啊,刚才只是一场误会,我狗眼不识大侠真身,得罪了大侠,您要多少钱多少女人我都给弄的来,只求您千万不要杀我,我堂前父母安在,还有怀孕的女朋友未娶,我家祖辈单支相传,我要是死了,他们无依无靠可怎么办啊……”   “你真奇怪,你说的我全听不懂”俳佯觉得今天这事有太多的奇怪,就像,就像说书先生讲的评书里的某段情节再现。   张旺旺冷静下来,真是的冷静,冷汗浸透了衣衫,夜风一吹浑身冰冷。肮脏的休闲服紧紧的贴在皮肤上,勾勒出臃肿的身材,就像走了许多山路一样。自己吓自己是最大的恐惧,极度惊吓之后,张旺旺连跪拜的力气都没有了,再次瘫坐在地上。 十七章 误打误撞(四)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坐在青条石上,旺旺坐在地上,就像骆驼岭上寺院里的大殿中,俳佯和佛祖相对而坐,只不过现在换了时间,换了地点,换了角色。   “你有父母,有这么多兄弟,一家人在一起多开心啊,我没有兄弟,没有妈妈,觉得好孤单。”很显然,俳佯在感慨的同时,把兄弟和亲兄弟的含义的弄混了,这是他将近三十年来第一次接触社团,有些拎不清也有情可原。“我只问你一件事,这是你祖上的坟,还是我妈妈的坟,你来说。”   “这是您妈妈的坟,是我认错了!”旺旺在祖上坟前不能认祖归宗,实在愧对列祖列宗,低着头说的这句话。   “好了,我原谅你,你们可以走了。”俳佯大手一挥,示意他们走。   此话一出,张旺旺如蒙大赦,呼的一下站了起来,瘫软的身体注入了新的活力,并且神奇的发现自己的腿肚子转回后面,手脚伸缩自如。   于此同时,地上的十几具死倒也动了动,都站了起来,吓得张旺旺妈呀一声再次跌倒,大呼诈尸。   但是旺旺也算是比较心细的男人,惊悸之余发现,弟兄们虽然灰头土脸,但是他们走起路来膝盖都能回弯,根据迷信的说法,死倒诈尸走路是一蹦一跳的,所以旺旺断定眼前的弟兄们还是昔日的弟兄们,只是为什么突然活过来一时断不清。莫非兄弟们背着自己信春哥,死了也能原地满血复活?不不不,这太奇幻了,还是问问他们吧。   经过一番询问,弟兄们哭着诉述那段苦难的经历。有的说:“大哥,这位大侠出手如电,我没看清怎么回事就晕了过去,现在后脑疼的厉害,好像骨裂了。”有的说:“我看清了,当时一个拳头向我扑来,越来越大……之后?之后我也晕了过去。”有的说:“我看的最真了,当时我飞了起来,那感觉像断线的风筝啊,在空中飘啊飘,看到十几个人被一个人打,我是落地之后才晕的。”有的说:“大哥不要怪我们,大侠的武功高深莫测,您看坟前的青条石,一拳下去分成两部分,正常人看了都会装晕倒。”   把弟兄们的闲言碎语拼在一起,大致理解了事情的原委,弄的旺旺哭笑不得,如果换在茶馆里,旺旺一定认为是在听段子。   正当旺旺带着弟兄们转身的那个时间点,俳佯说:“你们先不要走,我有事。”   兄弟们很后悔,净说些没用的,不如早些逃命要紧。   “什么事您尽管说,只要我们能做到的,万死不辞。”台词虽然说的豪迈,可是旺旺的语气中有了颤音,心脏跳动的频率急速飙升,好像吃了速效救心丸都稳不住。   “都怪你们,是你们喊打喊杀的,我的羊全吓跑了。”俳佯如是说。   “那您要怎么样呢?”旺旺小心问道,这句话也是兄弟们的心声。   “ 我一共有十九只羊,全被你们吓跑了,能找回来吗?”俳佯只是觉得夜黑风高,眼前这群人找一群羊,要比一个人找一群羊好找的多。   “能,莫说十九只,就是九百九十九只,我们也能找来。”旺旺下了保证,转身面对弟兄们,忽然想起今天带了十九个弟兄,这个巧合真是造化弄人,看来天意不可违。“天黑了,你们仔细听,山里的狼在叫,每人找一只羊回来,找不回来,你们也不要回来了,变成狼粪不要怪我无情。”   月儿弯弯,如一枚狼牙挂在天边,山风的呼啸声,像极了狼的吼叫声,兄弟们想想狼的凶狠残暴,看看大哥的无可奈何,又望望俳佯的无动于衷,最终灰溜溜的去找羊了。他们私下里约定,每人只许找一只。   其实羊群离的并不远,只是夜太黑人太凶,它们跑到半人高的草丛里躲了起来。头羊走到哪里,羊群跟到哪里,十几只羊堆在一起,相互依靠,相互温暖,这也是人类社会各个领域都有的羊群效应。   当然,十九位弟兄也遵循着羊群效应,聚在一起寻找,找的到最好,找不到一起逃跑。他们有的断手,有的伤脚,相互扶持中行进,羊群离的不远,一位脚大的兄弟不小心踩到了羊尾巴,高兴的蹦了起来。   十九位兄弟找到了十九头羊,这个结果可以说皆大欢喜。皆大欢喜这个词,一般都用在故事的开头和结尾,弟兄们都是看过电影电视剧的人,经历了诡异而叵测一天的之后,理所当然的认为今日的事情今天可以圆满结束了,就连他们的大哥张旺旺也是这么认为的。   “您看,十九只羊一根毛没少,全在这里。我们这就回家,您没有什么事了吧?”就这样,俳佯像个大哥坐在半段青条石上,张旺旺垂手站在身边,像个小弟一样有礼貌,他们的角色在不知不觉中互换了。 十八章 误打误撞(五) - 夜风 - 班春风   此刻俳佯也注意到大胖子的良好态度,不过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面前的大胖子亲口承认把坟头搞错了,理应赔礼道歉承认错误,至于刚才打了那十几个弟兄,那算打吗?随便摸一下都要大哭小叫,只怪他们的身体素质太差。   “哦,我想想,……想起来了,你看我的这捆柴,被你们打散了。”俳佯心疼的看着地上凌乱的干枝,他的劳动成果散落一地。   张旺旺恨不能打自己一个嘴巴,说什么话不好,偏偏问还有什么事,这下可好,大家又走不开了。有几个识趣的兄弟赶忙整理柴禾,无奈他们没砍过柴,又是夜黑草高之地,无论如何也凑不完整一捆像样的柴。扁国文凑过来:“大哥,实在凑不齐,这事能不能用钱解决啊?”   一句话点醒一群人,兄弟们都来劝大哥用钱了事,张家没有做饭的干柴,可有的是人民币。张旺旺如梦方醒,与俳佯协商一捆柴的赔偿问题。“我们真不是故意弄散您的柴,兄弟们都没有学过砍柴,现在天大黑了,不知道在哪里能找到像您这么好的干柴……”   俳佯打断了他的话,“砍柴不用学的,你们有十几把刀,看到木柴上去砍就是了,看你们不傻啊,连砍柴都做不来。”   弟兄们感到十分惭愧,愧对大哥,愧对砍刀,不约而同的低下平时嚣张的头颅。   张旺旺怕又被岔开话题,赶紧说钱,“这是我们的一点意思,大侠买包茶叶喝吧,今日出来的仓促,请见谅。”十几个兄弟东拼西凑,大约有不到两万块,都是崭新的红色大票,有些号码居然是相连的,平均起来一人千块钱。   山上没有消费场所,每人都带这么多钱,实在难以置信,肯定是给爷爷上坟烧真钱时,这些弟兄偷偷收起来的,旺旺心里骂这群人的娘。   一万九千块交到俳佯手里,他用手摸了几把。他的手指粗壮,这些钱在他的大手掌里大约才有一指来厚,俳佯一时之间不置可否。   俳佯没上过几天学,对数字没有大的概念,他有十九只羊,所以他只能数到十九,而他的年岁,都是过新年的时候父亲告诉他,你今年二十八了,或者你二十九了,他经常记不住自己的年龄,不过忘了也没关系,再去问一下父亲,马上会知道答案。再有他对钱也没什么概念,几十年如一日在山上放羊,没见过十元以上的人民币。唯一一次接触钱是在他上学的那几天,有天父亲让他去镇子上的小卖店打酱油,路上遇到一匹受惊的农家马撞翻了镇子上的算卦先生四爷,俳佯和其他人一样围观了一会,就继续去打酱油了,稍微有点社会经验的人一定能猜到,钱丢了,在那以后,父亲再也没让他碰到过钱。   每逢农历二七便是泽镇农家集市,附近乡村的百姓自发来到泽镇的街道上叫买叫卖,俳佯无数次的赶着他的羊群经过市集,但是他从来没见过有卖柴的。据村口大树下的说书先生讲,最早以前曾经有过卖柴的,可是最近几十年看不到了。所以,在俳佯大脑思维里,对金钱和这个世界没有足够的认识,他认为即使有钱也没有地方买到一捆柴。   “最好给我木柴,这些纸太少了,不够烧开一壶水。”俳佯说出了最直观的想法。   “我们身上只带着这些钱,原谅我们这些人吧,出来混真不容易。”旺旺差点哭了出来。   “哦,你们是怪可怜的,算了吧,我明天再去砍柴。”俳佯把不到两万块钱放到衣袋里,他的上衣只有一个口袋,曾经放过一张方孔冥币,厚实的一沓钱将衣袋撑得满满的。俳佯蹲下身子捧起一抔净土,掩上坟前的纸灰,简单收拾一下,带着羊群下山去了。   这笔生意谈成了,旺旺终于长长的出了口气,用手拍着光秃秃的大脑壳庆幸。表面上谈的是两万块买一捆柴禾,赔大了,实际上谈的是十几条命的价钱,赚大了。   在某些时候,人不如草木。   俳佯和一群羊消失在夜色中,空气里只留下淡淡的羊群味道,却被夜风的吹得无迹可寻。也是在俳佯消失的刹那,山谷里传来一声声狼叫,这票人听的真真切切,的确是实实在在的狼叫声,配合着夜风穿行在野草中发发的簌簌声,像是野生动物穿梭在野草里,吓的这群兄弟顾不上其他,急忙忙下山。   春花满枝的树林里,两大两小四只眼睛瞪大了看着坟前的一切,俳佯怎么默默哭泣,怎么一个人打翻一群人……这票混混的背影还没有消失在夜幕中,丽丽从小树林中跑出来,李大亮一把没拽住,也只得跟着过去。   天色黑的吓人,好似上帝不小心打翻了墨水瓶,将天地慢慢晕染。弦月弯弯挂在山巅,夜风吹的野草连绵起伏,像是一朵朵黑色的浪花。坟前被几十人踩踏的全是脚印,丽丽在众多模糊的足迹中努力寻找,那样子,也像在刨张家的祖坟。   “都怪你,都怪你,非要拉着我走,这下好了,护身符真丢了,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看你怎么向我妈交代。”想起妈妈,丽丽哭得好不伤心,“妈,我们的命好苦啊,我想你……”   李大亮急的转来转去,却没有无可奈何。   找了好久,始终没有找到护身符,丽丽也像俳佯一样,在张家祖坟前哭妈妈。   夜风吹起,百草摇曳,月下芳华,满树婆娑。 十九章 误打误撞(六) - 夜风 - 班春风   虽然俳佯可怕,可山狼更可怕,遇到俳佯至少可以送钱买路,可遇到狼只能送命了,更何况现在的富家子张旺旺身无分文。张旺旺和十几个兄弟们急匆匆赶下山,可是俳佯的十几只羊挡在前面,下山只有一条羊肠小道,道路不宽,将将够两只脚并行,如果是土里土气的村姑,在这条路上也能走出最时尚的猫步。   山路崎岖,道路逶迤。想跑都没地方跑,下山暂时只有一条路,没有岔道,所以无论旺旺心里多急,这群混混始终无法超越一群羊,哦,也可说是一群畜生。   这条唯一的羊肠小道是俳佯和他的羊群一起踩踏出来的,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许只有像俳佯这样的人才会过着最原始的生活。俳佯对这条路十分熟悉,每个转弯每寸土石都了如指掌,如果有大石头或者小坑,俳佯和羊群不用低头看,轻松躲避。相反这票混混很少走山路,兄弟们身上多少都有些伤,一路走得朗朗跄跄。他们对山路很不适应,像进了山的日本鬼子,转了几个圈之后便迷失了方向,如果不是跟在羊群后面,这票人很可能在山里过夜。此时此刻,俳佯成了他们的引路人。   他们没有一起上山,却一起下山,虽然没有同时出发,但是却殊途同归。   这条山上唯一羊肠小道一直到泽镇才出现分支,岔路有两条,大道通往市里,小道通往泽镇,两条古道都是土石山路,只不过比山上的道路平坦一些。   岔道口停着一排高级豪华小轿车,玻璃和车身的喷漆在黑夜闪着微光。这几辆汽车是上午旺旺开出来祭祖的,当然,如果不是清明节,很多人会误以为结婚的车队。   上山前只留下两个人看守,两个人看守七八辆车,久等大哥不回来,想开也开不走,倒在车里睡着了。   看到了汽车好像看到了温暖的家,兄弟们纷纷爆发出无限潜力,用最快的速度坐进汽车里,好像一群归洞的老鼠。   弯月如眉,大山巍巍,原野苍茫,百草萌发。   张旺旺快步来到汽车前,他身边跟着扁国文。可能夜更深了一些,天角的弦月显得明亮许多,如果再亮一些,甚至可以用皎洁来形容。   在苍天新月之下,原野上尽是斑驳的青黄草,而在古道上却铺满大片大片新绿的野草,一片片叶脉在月光下尤为鲜嫩,这些野草棵棵相连,簇簇相拥,挨挨挤挤,芊芊莽莽,像一条绿色的地毯铺满了整个古道。   旺旺仰头望着天际的流云,深深吸了口气,沁人心脾的夜风从鼻腔凉到肺叶,如果不是腿肚子转筋留下的隐痛,他一定认为今晚的经历是一场大梦,至今还未从梦境中走出。   时值清明,百草青黄,为什么古道上有这么多野草却是绿油油的呢?   张旺旺不由自主俯下身子,摘取一颗野草,拈在指上细看,这颗野草分蘖出六瓣叶片,叶片像极了荷花,层层重叠,密密匝匝,像一顶苍绿的叶冠。   “这草好奇特,其他的草没有发芽,它却先绿了,而且这种草好像长在路上的特别多。”旺旺掐着野草仍在观看。   “大哥久在都市,很少见到这种草,这是车前草,中药里叫车前子,老百姓叫它车轱辘菜。”扁国文了解的比较清楚。   “相传汉将马武戍边征战,全军兵将尿血,幸好有车前草救了全军性命。我还记得,马武像我祖上一样,和一群弟兄占绿林山称王称祖,终成大事,从此绿林好汉千古流传。咱们今日也算遭灾受难,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看这么多车前草肯定预示好兆头,我很欣慰。”回顾车轱辘菜的历史,旺旺忽然发现自己有很深的绿林情结,不然无法解释家里有那么多钱为什么还要纠集一群无所事事的弟兄,为什么和弟兄们跑到山头的寺庙里缅怀祖上。   “那是那是。”经过几日的再接触,扁国文也发现大哥的性情,幸亏身在和平年代,若是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旺旺肯定会举旗造反。   说了几句话的时间,俳佯赶着羊群经过车队,张旺旺很有礼貌的向他一笑。俳佯觉得人家打一拳应该还一脚,人家笑一笑,自己也应该笑一笑,所以俳佯嘿嘿一笑。   既然花了小两万块钱,这些弟兄们一厢情愿的觉得俳佯的笑和善了许多,旺旺当即抱拳说:“今日兄弟此处别过,他年再相见,山水再相逢,后会有期。”   对俳佯说文词等于对牛弹琴,他只上过几天学,小时候学的那句床前明月光现在早忘光了,所以旺旺说的体面话一句没听懂,但他看见旺旺手里的车前草,“这草做包子特别好吃。”   “有机会一定请大侠吃饭,再会再会。”现在旺旺觉得俳佯这个人总不按常理出牌,说话着三不着两,脑子里想的什么始终是个无解的谜,他心里多了几分不踏实,想着赶快跑路。   “请我吃饭啊,好啊,我正巧饿了。”俳佯用手抚摸小肚子,咕噜一声响,在夜里极为震动旺旺的耳膜。   旺旺讪讪一笑:“荒山野岭没有饭店,实在不方便,改日邀请大侠光临草宅,必当盛情款待,万望多多海涵。   俳佯只听懂了前半句,于是说:“饭店啊,你看那里。”众人目光随着俳佯的手指引导,果然见到一百米外一家小饭店,灯光下的窗户上贴着开业大吉、欢迎光临。本来只是场面话却成真。   旺旺心中暗骂,今年是什么岁景啊,五星大酒店和小饭馆都选在清明节开张。和扁国文对望了一眼,在对方的眼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无奈,只得对俳佯说:“那恭敬不如从命了。”   一群人打不过空手的俳佯,如今他柴刀在手,旺旺怎敢不听? 二十章 旺财酒馆(一)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想,我说饿了大胖子马上要请客,真是难得一见的好人啊。说到吃饭,俳佯觉得更饿了,条件反射之下打个饿嗝,旺旺却听成了饱嗝。   本来旺旺一个人陪着俳佯喝酒就可以的事情,但他把弟兄们全从车里叫了出来去吃饭。毕竟一个人的风险太大了,如果在饭桌上俳佯找茬翻脸,拳脚和砍刀都能要了命,他太胖了,躲开的几率不大。多了十几号兄弟的话,被命中的概率小了十几倍,就算俳佯一定要旺旺死,那临死也要多拉垫背的,大家在黄泉路上不孤单。   在俳佯的提议下,一群人战战兢兢的跟着大哥去吃饭,样子像是赴鸿门宴。饭店门前,旺旺特意看了饭店的门,果然红色的,刚开张的餐馆,大门用油漆刷的通红。   夜色深沉,小餐馆灯火阑珊,屋里面有五六张木头桌子,桌面上都排摆一次性筷子和一小壶醋,前台上坐着个女人,看样子应该是老板娘。老板娘大约二十三四岁,身材匀称,相貌上佳,这样的姿色在十里八乡绝对算得上一枝花。很少看到漂亮的餐馆老板娘亲自坐台,弟兄们的目光在她身上扫来扫去,荒山小店,单身美女,有几个色胆包天加没心没肺的兄弟受不了诱惑,嬉皮笑脸的主动上去要菜单,看俳佯没有反对的意思,七手八脚的调戏不停。   “旺财,旺财……”被摸了几把的老板娘终于忍无可忍,大声吼叫。   后厨转出来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厨师,脑袋上扣着厨师帽,不过厨师帽是一次性的白纸帽子,为了和孝帽有所不同,纸帽子上印一条红线作为区别。厨子一只手像蜷缩着,应该有点残疾,另一只手里握着大菜刀,刀锋在灯下明晃晃的闪着寒光。眼睛环视在座的众人,从怀里掏出一盒没打包的中华,挨个上烟:“众位想吃什么和我老婆说一声,我去给你们准备。”说完去后厨炒菜了。   兄弟们哄堂大笑。   张旺旺没心思调戏美女,也没心思看兄弟们调戏美女,他正努力想办法摆脱俳佯,但是一时又想不出办法,旺财这个名字唤起旺旺的一部分回忆:   那个三十岁的厨师叫李旺财,他父母取名字的时候觉得很吉利,只是二十年后看了几部香港电影电视剧才大呼后悔,因为香港影视里的狗大部分叫旺财。二十多岁的李旺财所有的证件和资料都用香港狗的名字,如果改掉会有许多麻烦,李旺财用英文安慰自己,dog和god差不多,说明狗和神是最接近的物种。李旺财是泽镇上个十年最臭名昭著的混混,经常在学校门口厮混,和学生借零花钱,一个学生借十块,十个学生就能借到一百,女学生也不放过,日工资比部门经理挣的都不少,还免税。上学的时候李旺财和张旺旺借过不少钱,到现在也没归还。   李旺财现在的老婆,就是在前台坐着的老板娘,曾经做过张旺旺的女朋友。张旺旺玩过的女人太多,一时竟然想不起她的名字,在印象里,她的名字充满了乡土气息。   好像叫春花,对,是春花。   春花姑娘当年是泽镇最有名的校花,牵动着大多数男生的心跳,那时张旺旺虽然不上学了,但也看上了春花姑娘,经常去学校找她,但是春花姑娘拒绝交往,于是旺旺找扁国文代写情书,文字要保证有才情够浪漫,一封书信十块钱,每天写多少都可以,没有上限。连续写了半年,也没见春花姑娘回信,旺旺死心了去追别的姑娘,可是忘了告诉扁国文停止写情书,这情书一写一年多,当旺旺从外面回来后,扁国文找旺旺要钱,一算账一万多块。   后来春花家里出了事情,她父亲病倒了,这时候张旺旺正在泽镇,收到了春花的一封回信,说我家里有人病了,你喜欢我的话,借我一些钱,我可以做你女朋友。就这样,张旺旺在泽镇多了一个女朋友。   春花属于彻彻底底的村姑,思想上特别保守,和张旺旺相处了一个多月,旺旺只能拉拉手,几次想拥抱都被拒绝,更不要提接吻。这让旺旺很恼火。玩个小姐才千八百块,在这个村姑身上花了十来万,下场却是只许看不许摸。   有一天,旺旺把春花约出来玩,旺旺一改常态,在葡萄架下谈人生谈理想,石桌前谈过去谈未来,一向放荡的浪子忽然回头,春花姑娘心花怒放,两个人相谈甚欢。旺旺到汽车里拿出一瓶红酒,将两个玻璃杯双双斟满,红酒在夕阳下闪着诱人的光晕,旺旺即兴背了一首小诗:妈妈是一杯红酒,爸爸喝了一口,醉了。春花姑娘先是开心的笑了,然后脸一红,低下头去。旺旺说,来,为咱们幸福的将来干杯。   幸福是一杯酒,姑娘喝了一口,醉了。 二十一章 旺财酒馆(二) - 夜风 - 班春风   第二天清晨,春花姑娘睁开沉沉的双眼,温暖的阳光从窗户外照射进来,照的眼睛有些花,发现自己躺在旺旺的怀里,男人的胸毛和小肚腩看的清清楚楚。旺旺光着身子,一只手在自己身上乱摸,另一只手握着手机打电话:这个事好解决,我一个电话的事,你不要急,等着好消息吧……我真想早起床,可是身边的女人不让啊,哈哈哈。   春花姑娘羞愧的想死掉,起身给旺旺一个响亮的嘴巴:你这个混蛋。   旺旺回身还了一个更响亮的嘴巴,差点将春花姑娘打下床去。笑着对电话那头说:“先挂了吧,我女人发脾气了,以后有事下午打电话。”   “你这个禽兽,你是个畜生!”说话牵动嘴角特别疼,春花姑娘用手擦拭,手心被染成红色。   “我晚上是禽兽,现在是衣冠禽兽。”旺旺在床下穿着衣服笑着说,纯白色的休闲服把小胖子衬托的很时尚,小肚腩似乎消失了,一个有气质的男人出现了。“事就是这么个事,我强奸了你,去法院告我吧!”   春花姑娘哭得泣不成声,只能以泪洗面。   “你这人讲点良心好不好?当初你爸爸有病全是我花的钱,少说也得有十几万了吧,我不说自己有多好,你再找我这样的男朋友试试看?平时多看看新闻,撞死个农村人才二三十万,你现在是农村户口,我在你身上花的钱够买你的命,碰碰你都不行了?”旺旺推开窗户,旭日阳光温暖宜人,照的身上暖洋洋的,微凉的风吹了进来,吹动窗帘的一角来回摆动,一束碧绿的芭蕉叶伸进屋子里。   旺旺做了几个伸展运动,关节嘎嘎的响,“好了,不要哭了,你真想去告我的话,就算我愿意输官司可是我爸爸肯定不让你赢。现在的情侣开房上床多平常啊,学校里有多少对情侣,学校边上有多少日租房,你应该比我更清楚,你的封建思想该改一改了。”   “我和他们不一样的,不一样的……”春花姑娘狠狠的咬着嘴唇,洁白的牙齿缝里淌出了血。   “你可真够笨的,我张旺旺要是想女人,随便**一晚上才一千多,我为你花那么多钱是真的喜欢你。事情已经这样了,你考虑一下吧。我可提醒你,咱们要是没了关系,你爸爸的病我想管也管不了。”旺旺摊开双手,仿佛无可奈何,“等你大学毕业,咱们马上结婚,如果现在想分手,也随你。   春花姑娘考虑了一个月,找到张旺旺说:“我怀孕了。”   “你看你,还碰不得了,一碰就怀孕,事后也不知道采取个措施。我怎么样都不怕,可你还在上学,影响多不好,打掉吧。”当时旺旺车里坐着另外一个女人,正在对着镜子整理头发。“我张旺旺不是无情无义的人,可你大我好几岁而且是大学生,我才高中毕业,咱们真的不合适,分手吧。”   以后听说李旺财有了女朋友,据说他的女朋友叫春花,在市里有份美容美发的好工作,一个月挣好多钱。当然,山里的百姓很淳朴,分不清美发和理发的根本区别。   旺旺知道后说:“特么的春花,听着就像艺名,要多风尘有多风尘。”他也带着兄弟们一起去玩。旺旺玩的很少,都是兄弟们玩,每次旺旺都给大家介绍:“这可是咱们镇里的校花,以前和我是朋友,大家多关照。”   有几次玩的太晚了,会碰到李旺财,那时候李旺财已经不做混混好多年,每天骑着摩托车接送女朋友,无论早晚风雨无阻。记得最后一次见到李旺财,他正在理发店门口的黑影里抽烟,旺旺凑过去说:“怎么了?”   旺财说没什么。   旺旺说:“你女朋友人还是不错的,职业和感情不能搞混,不能有情绪,我要是听说你们分手了别怪我多管闲事。虽然春花以前是我女朋友,可现在是我朋友,咱们女朋友归女朋友,朋友归朋友,懂吗?”   旺财好像说懂,也好像没说什么,好像还说了别的话,往事早已模糊,旺旺的确不记得了。   “菜来了!”老板娘春花的声音打断了回忆,把旺旺从新拉回到现在,面前坐的令人头疼的羊倌俳佯,桌上陆续摆上的几样菜,在料峭的春寒里冒着热腾腾的白雾,旺旺发现,春花身材依旧苗条,一双手还是那样的白皙水嫩。   小餐馆的饭菜很有特色,勾魂面,魔鬼吸血饭,刘备老母鸡,关羽凤翅,张飞牛肉,赵云肘子,旺旺无心吃饭,随便夹了几个口菜,在泽镇这个小地方来说,味道算上等了。   羊倌却不吃饭菜,把柴刀拍在桌子上:“大喊,我要吃肉包子。”春花在菜单上又写道:孔明包子,稍等您。   在老板娘转身离去的时候,旺旺随手摸了下春花浑圆的小屁股,柔软富有弹性,不过,春花就像没感觉到一样,扭着性感的腰肢走开了。 二十二章 旺财酒馆(三) - 夜风 - 班春风   饭菜备齐,接下来就是俳佯的表演时间,他一个人吃光了桌子上的菜,梦寐以求的肉包子一口气吞掉三十个,中间喝上一碗汤,再吞三十个肉包子,这样的吃起来不会被噎到。后来俳佯吃的浑身燥热,脱了上衣继续吃,所有的人都看他一个人吃。   屋里灯光灿烂,窗外灯光陆离,小餐馆里只有俳佯光着膀子大吃,其他人好似围观的看客。   旺旺社会经验丰富,没忘记带动弟兄们敬酒。俳佯不喝酒,也不会说场面话,只顾着大吃大喝,仍旧一点面子都没给。   这顿饭吃的心惊肉跳,俳佯吃完了一桌子饭菜,一点饱的意思都没有,又叫了一桌子饭菜。按照这个趋势吃下去,能把小饭店吃个精光。原来兄弟们被打心里还有点不服气,觉得羊倌仗着是山里人熟悉山里的环境熟悉夜战才获胜,现在彻底服气了。如果一个人能吃几十人的饭量,那这个人打几十人也在情理之中。   开张三天了,从没有来过这么多人吃饭,春花在前台招呼着,沏茶倒水来回奔走,包揽了前厅经理和服务员的工作,李旺财在后厨配菜炒菜打扫卫生,兼任厨师长和择菜工,过段时间出来和大家说说话。   一个小姐一个流氓,吃的都是青春饭。青春已过,什么都不是。张旺旺看着他们幸福的样子,狠狠的往地上啐了口,踢了下扁国文的脚后跟,叼着烟去了厕所。   据春花说,厕所在餐馆的后院,张旺旺出了后门,放眼一片荒草,丝毫不见厕所的踪影。其实他不是想上厕所,是想跑路逃命,他在餐馆后面跑出去五十多米,被一堵墙挡住了去路。三米高的墙上隐约有铁丝网,不知道有没有电或者倒刺。就算墙上什么都没有,张旺旺也无法成功翻墙,他太胖。   用手摸了把墙皮,摸到了水泥红砖和山石,旺旺撤销了推倒墙头的想法。顺着围墙走,试图找到角门,或者临近砖墙的一棵树也可以,可是墙脚下除了野草还是野草,一点跑路的可能性都没有。   走了大约一百多米,旺旺忽然发现有个小门,此刻的门不单单是门,也是希望。   旺旺趴在门缝往外观看,只能模糊的看到外面半腰深的荒草,看来是荒山野岭,旺旺高兴的不得了,只要冲出这扇门就可以逃命了。   用力推拉,门虽小却毅然不动,不知道是锁上了还是锈住了,旺旺在门上摸索了一会,摸到一把上锈的大锁,锁的死死的。   没有钥匙的张旺旺一筹莫展,这么高的墙跳不出去,他更不想回去见羊倌,那家伙看着有点傻,却一直做出人意料的举动,是不是大智若愚不清楚,但是和他在一块总有危机四伏的感觉。   久等扁国文不来,对着小门发了一会呆,旺旺有了新的想法,有围墙必定有没用完的砖石,可以用砖石砸开锁。旺旺没有在心里夸自己聪明,也没有提前高兴,他哈着腰顺着墙根摸索,摸出去十来米,摸到一块冷冰冰软绵绵之物,放在鼻子前闻了一下,被臭味熏的眼前一黑,原来是一大坨不算新鲜的屎。   这并没有影响旺旺寻找的信念,他抓了把泥土蹭了几下,继续前行寻找,又摸出去十多米,摸到一块冷冰冰硬邦邦之物,放在鼻子前闻了一下,这次没有任何味道,于是他放心的摸起来,摸了几把终于摸出来,是一块附有泥土的七分头板砖。   窃喜之下,旺旺返回小门处,摸到了铁锁的位置,扬起手里的大半块板砖猛砸,为了减小铁板的震动声,用膝盖死死的顶住小门,但声音仍在夜里传出去很远,旺旺怕有人赶来,手上更加用力,响尽快的砸开锁,头上已经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呜……”旺旺砸门的间隙,好像听到了狗的低鸣声,一回头,一条大狼狗正站在身后,旺旺吓得浑身一哆嗦,手里的板砖差点脱手。怪不得刚才摸到了屎,原来这里养着狗。   “滚一边去,要不我拍死你。”旺旺举起了手里的板砖。   那条狗好像有点害怕,不敢再往前进。俗话说,狗怕哈腰狼怕蹲,旺旺突然弯腰,那条狗夹着尾巴灰溜溜的逃跑。   “呸,势力狗。”旺旺骂了一句,继续对着小门拍砖,拍了几十下仍未砸开。   “不许动!”一束极强烈的白色光束罩住张旺旺,“转过身来吧,还等什么?”   只顾砸门,声音太响居然没发现背后有人,旺旺只好慢慢的转过身,光束太强看不清说话的人,下意识的用手遮住眼睛。   “哎呦喂,”这次听出来了,是老板娘春花的声音,脚下的大狼狗正狗仗人势,喉咙里发出乌鲁乌鲁的声音,半蹲着身子,好像一声令下就要扑上来,“我说怎么少了食客,上厕所上到狗窝来了?   旺旺下意识寻找狗窝,春花的手略略歪斜,那束光线照到小门旁边,果然有个狗窝。怪不得刚才遇到了狗,原来这里有狗窝,“说话注意点,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不是张旺旺嘛,化成灰我都认识你,您是我第一任男朋友,也是我久违的嫖客,家财万贯有钱有势的张家大少爷,吃饭不给钱想逃跑。”春花阴阳怪气,手电筒晃来晃去。   “把你手里的那玩意放下,否则我拍死你。”旺旺举着板砖靠近,凶恶的模样吓得那只狗直往后退。   老板娘春花很听话的放下手电筒,却举起一把打铁沙子的双管土猎枪,锃亮的枪管闪着幽幽寒光, 二十三章 旺财酒馆(四) - 夜风 - 班春风   “把你手里那玩意放下,否则我打死你。”   板砖随之落地,旺旺举起双手,“有事好商量……”   “大兄弟,我和你前世无怨今世无仇,以前做你女朋友,你霸王硬上弓,我做小姐的时候,你霸王别姬,现在我从良做餐饮了,你居然想吃霸王餐?”   张旺旺说:“今天手头真不方面,要不要喊我那十几个兄弟出来见证一下?”   “你吓唬谁啊,以为老娘不敢开枪是吧,”春花手里的土猎枪向下移动,对准了张旺旺的命根子,“你毁了我一辈子,我毁的你子孙后代。”   “别激动,激动容易擦火。”龙卧浅滩被虾戏,虎离深山让狗欺,这次旺旺真怕了。   李旺财从前面跑过来,“你这是干什么,快把枪放下,出了事咱们担不起,以后还要过日子啊”又对旺旺连说对不起。   呸,春花啐了丈夫一脸,“你个没用的怂货。”   看到里李旺财出来解劝,旺旺一狠心拽下脖子上的金链子,把手里的戒指全褪下来,捧着满满一把首饰无比真诚的说:“李哥,以前我年轻,做错事了请你们原谅,这些东西少说值几万,身上只有这么多了,算我的一点心意,原谅我吧。”   李旺财连连摆手:“不用不用,你嫂子一时想不开,我多劝劝他。”   “这些算是一点小意思,放我一条生路,日后必有重谢。”旺旺将首饰放在地上,“麻烦大哥帮我开下门。”   李旺财连忙说好,掏出钥匙开门,锁被旺旺砸坏了,怎么都打不开,春花蹲在地上一直哭。   既然天命如此,旺旺只得再次道谢,向前面的饭馆走去。   “站住,不能这么便宜你了。”春花又举起了猎枪,“你把衣服脱光了再走。”   “你这是干什么啊,得饶人处且饶人,咱们惹不起的。”李旺财用身体挡住枪口。   “闪开,不然我打残你信不信。”过度的愤怒,让枪口微微的抖动。   李旺财信了,叹了口气,听话的躲到一旁。   “脱!”春花姑娘大吼。   旺旺像被强奸犯胁迫一样,扒掉了全身名牌衣服,最后剩下个内裤,犹犹豫豫的不动了、   “ck的啊,快脱,老娘见过你那几根毛。”   张旺旺强咬着牙脱下了遮羞布。   “我让你强奸我,让你玩我。”春花像个泼妇一样扑上去,狠踢张旺旺的下身,张家大少用双手死死护住。   李旺财怕出事,又上来拦住,“老婆,咱们刚过上几天安稳日子,不要再招事了。”   春花姑娘气急败坏,她真想一枪打死窝囊的丈夫。   张旺旺趁小两口争吵赶忙跑路,向着前面暗淡的灯光处跑去,那里是旺财酒馆,十几个兄弟陪着羊倌正在吃饭。旺旺连鞋和袜子都脱的干净,路上的野草和石块扎的脚掌见血,但还是跑出了应有的速度。   餐馆的后门和前门只有十来米距离,旺旺飞一样的跑出去,餐桌就坐的兄弟们只觉得眼前一花,一团肉色的东西飞过,有个眼神好的兄弟大喊:“大哥,你怎么了?”   旺旺没敢应声,继续跑路。   一路裸奔,旺旺跑到岔道口,敲醒了汽车里睡觉的一位兄弟,让他脱衣服,此时旺旺头上仍然戴着那支春花,眼睛通红好像充满了欲望,再加上chi身guo体,那位兄弟以为大哥是同志,磨磨蹭蹭的不想脱。   “脱!“张旺旺气急败坏,像春花姑娘一样大吼着。   扒光了兄弟的衣服,张旺旺套在身上,有些不合身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打开一辆汽车的后备箱,从最里面拽出个皮箱,再打开皮箱,拎出一把小型冲锋枪,“mlgb的天理何存?放羊的和鸡都开始欺负老子了,让你们知道小爷的厉害。”   武器在手,张旺旺如凶神恶煞,管他么羊倌再好的身手,管他么什么土猎枪,一顿扫射全给我老实,不出这口恶气老子不叫张旺旺。   正当张旺旺要去小酒馆大开杀戒的时刻,远处车灯闪烁,一辆汽车由远及近驶过来,停在岔道口前,车灯打的旺旺眼睛发花,旺旺下意识的遮住眼睛,刚被春花的手电筒照过,张旺旺怒火烧的正旺,对着汽车大喊:“照什么照,照你妹啊。”   汽车玻璃慢慢落下,露出一个四十多岁男人的上半身,表情冷的好似挂满了冰霜,“混蛋,你对谁说话呢?”   “爸,我和朋友在外面喝酒,马上就回去。”车里做的是张旺旺的爸爸张连松,张家大少见了亲爹,立刻变得像三好学生一样。有后盖挡着,张连松的角度看不到手里的冲锋枪,旺旺赶紧把枪扔回后备箱。   “家里有多少事等着处理,这么晚了还在外面野,给我滚回去。”车窗玻璃慢慢升上去,汽车停在岔道口却没有起步。   带着强大的怒火摔上车门,旺旺对一位兄弟说:“回家。”   张旺旺的汽车在前,他老爹的汽车在后,一先一后两辆汽车离开了岔道口,车灯在旷野里一闪一闪的,尤为醒目,但逐渐微弱,最终消失在夜色里。   越吃人越少,吃到只剩下他一个人时俳佯似乎有种不妙的感觉,看情况好像被放了鸽子,也没和老板娘打招呼直接出了小餐馆,他始终没觉得这顿饭没人埋单有什么不对,   月至中天,没有了初升时的昏黄光晕,淡蓝的月光轻轻的坠在原野上,风在夜里穿行,吹得野草哗哗的响,发出夜的声音。俳佯走在土石古道上,赶往回家的方向,原野上,田埂间,大道旁,就连汽车碾压过的车辙里都有车前草在生长着,像毛绒绒的地毯铺满了前进的道路。   车前草不像其它植物向着天空生长,他们的叶子紧紧的贴住泥土,看似没有一点上进心,可是翠绿的颜色在黑色的夜风里显得那么坚韧倔强。它们不知什么是感情,却相互拥挤在一起,一堆堆,一簇簇,它们不知道什么是坚强,却在春天里最先萌动,寂寞生长。   俳佯赶着羊群回家了,他和羊群一起走在古道上,车辙碾压过的车前草再次被他无情的踩踏,但是这些草却很顽强,脚踩不伤,车压不死 ,在夜里默默萌发。   古道穿过一片荒僻贫瘠的原野铺向遥远的泽镇,天地茫然,夐若千里,倘若躅躅夜行在这样一条道路上,一定会孤寂凄惶。但是俳佯没有觉得孤单,他有一群羊作伴。   俳佯嘴里回味着饭菜余香,灵魂深处都是肉包子,明天还想遇见张旺旺。 二十四 白雪红梅(一)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没有钟表,在他的时间概念里,回家的早晚取决于说书先生。如果先生在树下说评书,那么时间尚早。如果说书先生一个人在树下喝茶,时间不早不晚。今天是回家比较晚的一次,泽镇外看不到一个人影,冲天古树下的说书先早已回家。   回到家时,木栅栏门关得死死的,俳佯用力敲打,过了好半天,大房屋里的电灯亮了起来,又过了许久,院子里才传来踢踏的脚步声,俳句穿着拖鞋赶出来,撤掉顶门杠和门插棍,头羊迫不及待的冲进去,群羊跟随着去水池里喝水。   “今天回来的这么晚?遇到什么事情了?”俳句关上木栅栏门。   “没事,下了一天的雨,山路不好走。”俳佯低着头说。   “今天家里做肉饼,你先去睡觉,一会给你送过去。”俳句的声音很轻。   “死鬼,快回来睡觉。”屋门忽然被大力撞开,出来个老娘们,大约四十多岁,圆滚滚的身子,一头散乱的大卷花,叉腰站在台阶上指手划脚。   俳句叹了口气,没说话,乖乖的回去,关门的声音特别大,在院子里听的清插门的声音。   羊圈旁放着大水缸,揭开盖板,缸里的水满满的,半个葫芦在水皮上半浮半沉。俳佯吃了太多的肉,口渴的要命,咕嘟咕嘟的喝了几瓢水,挺着圆滚滚的小肚子,回到自己屋里。   小屋里没有电灯和蜡烛,夜太黑,看不到任何东西的轮廓。不过俳佯熟悉环境,不在意黑暗,几步来到床前,放倒自己却睡不着,争着眼睛看漆黑的屋顶。   他的床由几十块红砖搭建而成,最上面铺着草帘子,俳佯倒在上面,一根干硬的草茬顶在皮肤上,又疼又痒。好在俳佯习惯了,动了动身子将那根草茬压平。   这一天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好似比前半生经历的事情要多许多。坍塌的寺庙、孤单的小桃树、几十个穿黑衣服的人、头上戴花的大胖子、李老师和他可爱的女儿,妈妈的坟,一幕幕如同电影在脑海里轮番播放。想到妈妈,俳佯流泪满面,不过屋子太黑,没人能看到,真的谁也看不到,包括他自己。   在隔壁羊群的躁动中,俳佯合上双眼,想让自己睡去,过往的画面仍然在眼前穿梭。   小屋里没有时间参照物,不知躺了多久,屋子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俳句蹑手蹑脚的摸进来,悄悄的放在床头一个大海碗,没敢逗留,又悄悄的摸出去。因为夜太黑,没能留下父亲应有的高大背影。   俳佯睡的非常轻,被小响动吵醒了,用手摸摸海碗里的东西,是几个硬邦邦的窝头,但是没有与窝头总一起搭配出现的咸菜。这几个窝头是俳佯一整天的饭食,俳句每天夜里送来窝头咸菜,第二天俳佯带着窝头上山放羊,如此反复好多年,早已习惯成自然,所以没有任何怨念。   窝头散发着玉米面特有的芳香,在他活了将近三十年的岁月里,几乎天天吃玉米面。俳佯的记忆中,在七八岁以前,妈妈经常出去挖野菜,和玉米面混在一起蒸野菜饽饽,每次做一大锅。家里经常闹老鼠,妈妈将野菜饽饽放在柳树枝条编的小筐里,吊在房梁上。那时候俳佯年岁小,个头没有圆桌高,搬着小板凳够不到,每次都是妈妈摘下来让他吃个够。   有一天,妈妈忽然拉着他走,无论俳佯问多少问题妈妈都不说话,一直走到了泽河的石桥下,妈妈从怀里掏出来一包东西,打开是个白色的肉包。河里结着白色的冰,路上有白色的雪,树上挂着美丽的雪松,妈妈口中呼着白色的哈气,总之一切都是白色的,肉包子雪白雪白的,咬一口,不烫嘴也不凉,带着妈妈身体的温度。这是俳佯吃到的有生以来最美味的食品。   妈妈看着他吃,一直在问好吃不好吃。俳佯说好好吃,妈妈将他抱在怀里,很温暖。   吃完包子,妈妈抚摸着头说了好多话,边说边流泪:你长大了,要懂得保护自己,妈妈对不起你……如今回忆起来,当初说了那么多话,只记得这几句,还有妈妈落满白雪的肩头、在风中流泪的面孔。 二十五 白雪红梅(二) - 夜风 - 班春风   过了几天,家里忽然来了许多人,穿着白色的衣服,或者头上带着白色的布条,院子里摆着白色的纸花,大桌子上贡着用大竹签穿起来的枣馒头,大支客和捞忙的来来往往,院子里围坐着乡里乡亲,猪肉炖粉条的香味飘出去很远,泽镇的假老道们在院子里吹吹打打。   俳佯在人群里穿梭,在各个房间里寻找妈妈,始终找不到。院子里有间小厢房,俳佯发现有人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身上蒙着白布,一只手露在外面,手指上戴着黄色的铜戒指,俳佯知道是妈妈。妈妈说过,结婚时买不起真戒指,俳句打了只铜戒指就把她娶过门。俳佯正想掀开白布看一眼熟睡中的妈妈,却被人发现,硬生生的拖走。   在河边吃包子那次,是俳佯见到妈妈的最后一面,剩下的几十年里,俳佯一直很后悔,多么好吃的肉包子啊,应该分给妈妈一半。   时至今日,俳佯仍然不喜欢父亲,只喜欢妈妈,上学那几天学过世上只有妈妈好的歌,这些年哼了许多遍。   有的人离开了,却永远在心田上走来走去,有的人在面前,却像隔着一层坚硬的玻璃。   大房里,俳句和大卷花又吵了起来,声音大的要顶起房盖,期间还有物体坠地和破碎的声音,俳佯知道,他们在砸东西。自从妈妈走了以后,俳句和大卷花吵架的次数逐年递增,内容却永恒不变:俳句说大卷花不生孩子,大卷花说俳句活该遭报应。无论怎样争吵,每次到大卷花以闹离婚分家产威逼,俳句再也没了声音。   被吵得翻来覆去睡不着,起身,俳佯自己打了自己一个大嘴巴,手掌心里一点猩红,春天里已经有蚊子出现,看来羊圈的味道太重了。蚊子要么不出现,一出现便成双成对,俳佯在身上连拍七八下,始终没打到那对狡猾的蚊虫,实在受不住,跑到院子里躲避。   院子里空气微凉,天空繁星点点,明天一定是个好天气。受不了家里的吵吵闹闹,俳佯打开羊圈的门,甩起响亮的皮鞭,准备赶着羊群上山去。   大房的门忽然被踹开,里面飞出来一系列生活用品:茶杯茶壶,锅碗瓢盆,被褥枕头,酒瓶酒盅。俳句抱头鼠窜跑出来,脸上有几道血印子,显然是被被人抓伤的。大卷花一手叉腰,一手挥舞着菜刀堵住门口大骂,骂俳句老不死的,骂俳佯野杂种。   妈妈走后的几天,大卷花进了俳家的门。据泽镇的百姓说,大卷花出身高贵,只是家族没落了才下嫁给俳句,虽然是二婚,但绝对般配。进门的第一天,俳句让他叫妈妈,俳佯大哭,让他叫阿姨,俳佯不说话。以后的十几年中,俳佯从来没和大卷花说过一句话。从小时候起,俳佯很怕大卷花,俳句偷偷给的一块糖果被她抢过去,俳佯死命的争,可是力气小争不过,被大卷花踹翻在地。在成长中的岁月里,俳佯发现父亲也怕大卷花,他不止一次看到俳句挨大卷花的打。俳佯长大后力气大了许多,但是依然很怕大卷花,他发现大卷花虽然不会生孩子,但是会超能力和特异功能,主要表现的胸部上。   大卷花胖胖的身材,下坠的小肚子,大大的胸部,只是有时候无法抗拒地球引力,有些下垂,走起路来小肚子和胸部保持一个频率上下抖动。小肚子没什么,十几年来总是一成不变的下坠,却丝毫没有怀孕的消息。只是胸部太过诡异叵测,有时候下垂,有时候挺拔,有时候硕大,有时候渺小,有时候软绵绵,有时候硬邦邦,总之大卷花的胸部忽大忽小,变化无常,五花八门,神鬼莫测。不只是俳佯自己,泽镇所有的人的胸部总是一成不变,只有大卷花的胸口,始终让人琢磨不透,无论俳佯的力气增长了多少,他心里始终有驱不散阴影。   或许这是父亲也怕大卷花的原因吧?俳佯一直这样以为。   大卷花越骂越嚣张,轮着菜刀追赶俳句,披头散发瞪大双眼,俳句到处跑。大卷花追不到俳句改追俳佯,俳佯也吓得到处跑,他不怕刀剑加颈,只怕特异功能。   看到俳佯有危险,俳句挡住大卷花,“你想让俳家绝后,先杀了我再说。”大卷花挥刀劈头就砍,俳句一低头躲过去,连滚带爬逃窜。大卷花继续穷追俳佯,羊圈,厢房,厕所,客厅,厨房,俳佯跑到哪里她追到哪里,明晃晃的菜刀总在脖子后面挥舞。 二十六章 白雪红梅(三) - 夜风 - 班春风   慌乱中,俳佯无处可逃,跑进大房的卧室里。这是他十几年来第一次进大卷花的卧室,屋子里的摆设平生一次见到,眼花缭乱的同时,把他惊呆了。上演泡沫剧的电视机,琳琅的梳妆台,耀眼夺目的吊灯,温暖如春的空调,这些俳佯都不认识,更不知道用来做什么的。如银的吊灯亮的晃眼,俳佯下意识用手挡住眼睛,他觉得眼睛酸疼。   大卷花轮着菜刀冲进来,挥刀砍下去,俳佯蹲下身子,砍刀擦着头皮掠过,俳佯常年不理发,头发太长,这一菜刀削去了一缕头发。大卷花轮刀的力气太大,砍刀脱手飞出去,落在地板砖上,令人牙齿发酸的刺耳声中,溅起了几点火花。这是俳佯二十几年来第一次见到火花,他以为大卷花在施展超能力,逃无可逃钻进了大床下面,在床下护住头,浑身不听话的抖成一团。   俳句冲进卧室,挡在大床前和大卷花吵架,俳佯趴在大床下,只看见四只脚来回扭动,不多时砸碎一个酒瓶子,刺鼻的白酒味道充斥着整个屋子,俳佯没喝过酒,这味道令他心里发燥,像有一团棉花在燃烧。   好在地板砖冰凉且硬,能让俳佯稍微觉得舒服些,可是身下好像压着东西,硌在软肋上呼吸困难,压的心脏好难受。俳佯翻转身子,将肋下之物拿出来,是个冷硬的金属品。俳佯拿在手里翻来转去观看,金属品像两个连在一起的勺子,表面包裹着柔软的布垫,边上绣着美丽的蕾丝,只是外面的棉布破损了,才露出里面的金属材质,看了好久,俳佯没看懂。   不过这只是一时一刻的懵懂,俳佯又在脚下找出一个金属品,第二个金属品较小,包裹着粉红色的棉布,俳佯拿着两个金属品思来想去,用力相撞下,竟然擦出了火星,是真的金属品。与此同时,俳佯的脑海里也闪过智慧的火花,像在佛祖前顿悟一般,弄懂了大卷花胸部忽大忽小的特异功能,迷茫了十几年,终于解开这玄之又玄的谜题。   二十几年来,俳佯第一次不怕大卷花,身子用力一挺,将压在头上的大床掀翻,巨大的声响过后,俳佯站了起来,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淡定,眼神里充满了坚毅和勇气。   俳句和大卷花正厮打一团,巨大的声响让他们停止了吵闹和打斗,同时吃惊的侧过头来,卧室里瞬间静下来。安静只持续了几秒钟,大卷花发疯似的推倒俳句,在地上抄起菜刀扑面冲过来,“我砍死你个野种!”   嘭!!!   俳佯伸出右拳,这一拳带着十几年的委屈和仇恨,大卷花应声飞出去,嘴里喷出大金牙,鼻孔里喷出鲜血,大金牙落在闪亮的地板砖上,鲜血喷红了一小块洁白的天花板,好似一枝白雪中的红梅。   “哎呀,打死我了……”掉了两颗门牙,大卷花说话兜不住风,在地上翻滚了几下,腰一挺晕了过去。   “不要再打了,她处在更年期,才动不动发脾气的,她没有坏心的,死人了你要偿命的,俳家不能断后。”俳句扑到大卷花身上痛哭流涕,说的语无伦次   俳佯看着喷红的天花板,又看看地板砖上打转的大金牙,脑子里却想着将十几个混混打飞的情景。目光顺着天花板上的血迹看过去,墙上挂着俳句和大卷花的结婚照:俳句和年轻时差不多,只是头发花白了许多。大卷花年轻时真漂亮,细眉弯目,齿白唇红,笑起来脸蛋上印着两个浅浅的小酒窝,身上穿着中国红的旗袍,勾勒出窈窕迷人的身材。背景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她依偎在俳句的怀里,脸上写满了幸福和快乐。   “妈妈!”俳佯呢喃着。   在小时候,家中好似也有一张结婚照,黑白照片,妈妈的穿着朴素,的确良花格子上衣,黑色长裤,女士布面凉鞋。背景回忆不清,好像长城和青山,俳句英姿飒爽,妈妈靠在他肩膀上,没有多余的表情。   想到妈妈,俳佯再也装不下其他情绪,哭着跑出去,赶着羊群上了骆驼岭。   清明节这一天一夜,发生了许多事情,各种片段和过往交织在一起,像一张恢恢大网包住俳佯,更像一部夸张的蒙太奇电影,不过俳佯不是观众,他是在故事里演绎的角色。 二十七章 四爷算卦(一) - 夜风 - 班春风   清明断雪,谷雨断霜,过了清明节,再也看不到雪花纷飞的风景。   远山似水墨晕染,天空的色调浅蓝,一朵云在天角飘摇,泽镇上空升起袅袅炊烟,泽河的水永远向东流。田地里耕耘的农家,身边围绕着牛和狗,路上起伏的野草随风摇曳,树上有早起的鸟儿去捉虫,轻飔抚柳,凉风醒人,无疑又是好天气。   这些风景有水墨画般的诗意,如同文人墨客梦想中的田园风情。   天刚刚亮,俳佯带着一群羊沿着河岸行走,泽河弯弯曲曲,所以俳佯走的是曲线。既然走的是曲线,也可以说是弯路,但是这些不重要,因为他在前进,无论走多少弯路始终有到达的那一刻。   街道上有些冷清,俳佯出来的太早,看不到多少早起的人,街道两旁尚有模糊的灰线,那是清明节百姓在门前撒的灶底灰,以防阴鬼进门。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山里的百姓仍然遵循着忌针黹烟火这些古老的传统,但正在被现在文明逐渐淹没。   街角的牙医是个侏儒,小儿麻痹留下的后遗症,正拿着扫把扫门口,扫把有侏儒的两个身高,扫的颇费力气。人未到,恶臭的山羊气味先到,侏儒捂着鼻子把大门关的死死的。俳佯甩着扬鞭,刺鼻的膻气味铺天盖地,羊群滚滚而过。   镇子的街头巷尾,有提着背筐捡荒的老头,有买早点的老太,他们看见俳佯回来了,纷纷躲避让路,像是躲一场大祸一样唯恐不及。每当镇长的车子冲过村口时,他们也都及时的避让,只是面部表情有所不同,看镇长的车一脸谦卑和敬仰,看俳佯则是一脸的鄙夷和不肖。   路旁的几位老头老太太挤眉弄眼,俳佯隐约听到身后这些对话“这是俳句家的孩子吧,快三十岁了还没说媳妇,真可怜”,“我说大婶子,村西头的二丫也挺傻的,正好给他做媳妇,多般配啊,您跑个红媒吧。”“不行不行,二丫是有点傻,可人家一定要嫁给有房有车的男人!”紧接着老太太们的一声声叹息,目送俳佯离开这条街。   俳佯从小听惯了这些,再大的伤疤总被揭去也会习惯,虽然总是那样的疼,只能假装没听见或者假装不在乎。   冲天古树下,一身青色长衫的说书先生,正在擦拭案台,排摆茶壶茶碗。大树下有块歪斜的大青石,一半埋在土里,一半露在地上,说书先生拿青石做案台,常年擦拭之下,青石泛起一层细润的光泽。   在俳佯的记忆中,说书先生是泽镇最早出晚归的一个人,在十几年的放羊生涯里,无论春夏秋冬和风霜雨雪,俳佯无论出来多早,回家多晚,都能看到说书先生在大树下,有时说古道今,往来客驻足听书,不收分文,有时依石守望,身外事充耳无闻,默默无语。   说书先生不以评书为生,只图快人快语,所以故事说的很动听。俳佯最喜欢听西游记,他无数次想象自己成为手舞金箍棒的猴子。前几天阴天下雨,一声春雷过后,泽镇的百姓全跑光了,俳佯才坐在古树下的小树墩上聆听,大树枝繁叶茂,只有零星细雨偶然落下,说书先生依旧淡定自如,畅谈古今。他从来不反感俳佯,就算只有他一个人在听讲,也把一段书讲完,就算俳佯去上厕所,也等他回来继续说。 二十八章 四爷算卦(二) - 夜风 - 班春风   在俳佯的心中,始终想像其他小孩子一样上学,只要不挨打,一定会努力学习。俳佯觉得听书和听课的感觉差不多,能学到不少知识,但是更喜欢听说书先生讲故事,因为说书先生不像老师那样打他。   放开羊群跑到河边去吃草喝水,俳佯过来说话:“先生今天说哪段书?”   “孙悟空大闹天宫,最热闹的一段书了,你也来听吧。”说书先生笑着说。   “大闹天空,听着好耳熟。”俳佯努力回忆这只猴子的英雄事迹,却一时想不起。   “花果山水帘洞蹦出一只石猴……”说书先生帮他回忆。   “哦,我想起来了,上次您说到孙悟空大战二郎神。”经人提醒,俳佯好似想起了一些,但又好像忘了什么,脑子不够用,怔怔的看天,一朵流云在头顶路过。“我又想起来了,先生您知道天外真的有天吗?”   “你怎么想起问这个了?”孙悟空和天外天跨度太大,说书先生有点不适应。   “我昨天爬到寺庙房顶上,还是看不到山外面那座山的山顶,我想应该比天高,天上有神仙吗?”俳佯手脚并用的比划着。    “在神话里,天分三十六层,最上层的大罗天,下面有三清天,玉帝住在第九重天上。一会我说大闹天空,会说的更清楚,你听仔细些。”有几个听客围拢上来,说书先生喝口茶水,戴上眼镜准备说书。   先生戴上眼镜清楚的看到俳佯脖子上一红一绿两条线,奇怪的问道:“你多了个护身符?”   “我正要给您看呢,您看这个红色的,好特别。”平时遇到什么新鲜事,都会和先生说,俳佯摘下来两块玉坠,红绿两条线纠缠在一起,他一时解不开其中的结,所以一起交出去 ,说书先生托在手里看,“坠子哪里来的?”   “不知道谁掉的,被我捡来了,这个绿色的是我的护身符。”俳佯指着其中的一个说。   “我知道绿芭蕉是你的,总看你挂在脖子上。”说书先生举起来看好半天,称赞说:“这是两个都是无瑕美玉,红色的是樱桃颗,绿色的是芭蕉果,一红一绿真是巧,真是巧啊。”   有的农家下田已经回来,围坐在大树下等着开书,树下聚拢了好多人,说书先生把护身符还给俳佯,向乡亲们抱拳施礼。   俳佯很想留下来听书,但是大多数听客都讨厌他,说他脏说他穷,俳佯习以为常的默默离开,只能等天气不好的日子再来听书。   镇子外有座小石桥,年代太过久远早已断开,桥头有几棵垂柳,柳丝映着河水随风飘摆。沿着泽河弯弯曲曲的走,俳佯经过石桥的时候,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这个人是四爷。   四爷是泽镇最著名的人物,是个风水士,精通阴阳八卦,宅经葬书,周易推背,算五行搭配看阴阳宅,名声响彻泽镇的天空。地方上不让搞封建迷信活动,由于太著名,以致一旦地方上有迷信事件发生,不懂事的老百姓找四爷解决问题,政府下来人找他调查问题。   现在的四爷满脸褶皱却一脸油光,他一只手拿着烧鸡,另一只手拦住俳佯,手里有半个鸡翅膀,咽下嘴里的鸡肉说:“俳佯啊,果然是你,这是干什么去?”   俳佯说:“四爷早,我上山去放羊。”   “咦,你现在有两个玉坠了?”四爷盯着俳佯的胸部猛看。   “我在路上捡来的。”俳佯如实说。   “哪里捡来的,好运气啊,卖不卖?”四爷摸向俳佯的胸部。   “不,不能卖。”俳佯没什么文化,害怕怪力乱神的人物,紧紧的护住胸口。   “一个人有一个护身符足够了,有两个反而不好,那个红色的我看是个女人戴的,你是男人不能要,否则会有杀身之祸。”四爷三口两口吃完鸡翅膀,将骨头扔到河里。   “这是个小姑娘丢的,现在人家一定很着急,要还回去的,我可从来没打算要过。”俳佯小心的护住,生怕丢了最珍贵的东西一样。   “你在路上看到这个玉坠,就知道是小姑娘丢的,你比我还会神算啊?是不是你偷人家的?说说说。”四爷的眼神像看个贼。 二十九章 四爷算卦(三) - 夜风 - 班春风   “没有,没有,我没有偷。”俳佯很委屈。   “那好,你看看我手里的烧鸡,它是谁卖给我的,是男是女,是老太还是小孩?”四爷举着烧鸡,歪着脖子又咬了一口,瞪眼看着俳佯,“说不出来肯定是偷的,快说吧,哪弄来的?”   “我没有偷东西,我在妈妈的坟旁边遇到一个小女孩,是李老师的女儿……”俳佯说不出烧鸡的出处,说出了全部实话。   “李老师,哪个李老师?”四爷追问。   “李大亮老师,在村北口住的那家。”俳佯像被审问的罪犯,供出了知道了一切。   “你说的是一半眼李大亮,他因为眼睛斜视一辈子说不到媳妇,老光棍了, 这事泽镇的人都知道,不说媳妇哪里来的女儿?”四爷咄咄逼人。   “这我不知道,那个小女孩叫他爸爸,跟她在一起。”俳佯说。   “你说谎,这个玉坠我看值几千块钱,上万快也说不定,我现在要是报警,警察来了把你抓起来,偷盗几万块钱够枪毙的罪行。”四爷看俳佯害怕了,有把话拉回来,“其实呢,我相信你说的话,可是你说不清楚,警察就要枪毙你。”四爷把手指顶在俳佯的脑袋上,像个手枪一样。   “不要,不要。”俳佯惶恐的说。   “这样吧,我给你算算到底是谁丢的,到时候警察来了不会枪毙你。”四爷不等俳佯答应,缩起手掌,口中念念有词,“看我掌中卜八卦,袖里演乾坤,恩 ,啊,嗨,这个红色玉坠是个小姑娘丢的对不对?”   “是啊,您算的真准。”俳佯被四爷的精准神算吓得不轻,一直往垂柳后面躲。   “恩,今天这个小姑娘正巧路过石桥,但是你不要高兴的太早,你在这里他肯定不会出现,只有我知道她几时经过,你把红色的护身符给我,我替你归还。”四爷伸手拽玉坠,却被一双手死死护住,一时间拉不动。   “你不怕警察枪毙你吗?”四爷吼道。   “我怕,可是我不能给你,警察来了,你要是把玉坠藏起来,我说更说不清,肯定会被枪毙了。”俳佯不是傻实心的人。   “这样吧,你把玉坠给我,我给你烧鸡吃。”烧鸡油光光的皮被四爷的老牙撕开,香味四溢。   “我有钱,我自己可以买,不要你的烧鸡。”俳佯咽了一大口口水,扭头不去看烧鸡。   “来来来,咱们坐着说话。”四爷拉着俳佯来树下,给他屁股底下塞了个绿色小马扎,拿起一支烟卷塞进嘴里,火柴划了几次终于冒出青烟,他的背后是青山和蓝天。“你家最近卖羊了?卖了多少只?”   “没有没有,人家给我的。”俳佯开始想念张旺旺了,那个大秃子你在哪里,现在做着什么。   “有钱了好啊,有钱了可以说媳妇了,想知道你媳妇的事情吗?周文王六十四课金钱卦,卦卦灵验,一卦才收五块钱。”四爷摸出两个黄色的铜钱,扔到挂摊上的阴阳八卦太极图上。   “我媳妇是哪村的?”   “农村的。”   “她有多高?”   “一人来高。”   “她十几岁了?”   “十多岁了。”   “你算的好像不灵。”   “什么叫不灵啊,有错吗?”   “没有。” 三十章 四爷算卦(四) - 夜风 - 班春风   “就是啊,如果我连你媳妇多少根头发都能算出来,那我不是四爷,是诸葛亮,是刘伯温,是太上老君,是大罗金仙。”四爷振振有词,看俳佯面上仍有不信的神色,追问道:“不要说算别人有多少根头发,你知道自己有多少根头发吗?   “知道啊,有很多根。”俳佯现学现卖。   “咱们不要谈这个话题了,”四爷改变了方法,“说说那个小姑娘的事吧,她叫什么?”   俳佯想了会说:“哦,我只知道他是李大亮的女儿,可你又说他没有女儿,你那么会算为什么问我呢?”   “你的媳妇应该和你一样戴着护身符的玉坠,你是芭蕉的,她是樱桃的,这是命中注定,命运是不可以改变的。”四爷看着俳佯的眼睛,坚定的说“可是天机不可泄露,所以不能说出她的名字。”   “命运,命运,我的命运是什么呢?”俳佯的眼前浮现出丽丽的影子。   “你的命运是放羊砍柴。”   “我能改变命运吗?”   “别人不能帮你,只有你自己能,除非遇到命运之神。”四爷的食指斜斜的指向天空。   “你说的准吗?”   “从我下茅山铺地金开始,从来没算错过,一共七卦,给拿五十块钱吧。”四爷收起铜钱,喝酒吃鸡。   在俳佯不牢靠的记忆里,那沓钱放在上衣的口袋里,他身上只有这一个口袋,可是掏钱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没穿上衣,一直光着膀子。自己和上衣在哪个时间哪个地点分开的,一时想不起,手停在胸前不动了。   “收别人五十,咱们这么熟,你给四十块吧。”四爷觉得俳佯没有四十,有多少算多少也可以接受。   这句话给了俳佯无限动力,十秒钟跑出去一百多米,那群羊呼啦啦的跟着羊倌跑,挡住四爷追赶的脚步,他只能在桥头骂娘,可惜没人听见,只能骂给自己听。   一辈子只有过一次这么多大钞,说没就没了,或许再也吃不到可口的肉包子。   跑出去几公里远,跑到骆驼岭下,他仍在死命的奔跑,希望大脑能跟上脚步的速度,在跑动中努力协调记忆力,却怎么也忆不起上衣去了哪里,脚步与记忆始终不曾同步。   古道上逆向开来几辆汽车,在土石路上开到几十迈,轮胎下不断的崩出小石子打在路边的草丛里,狂躁的喇叭声警告俳佯赶快让路,吓得羊群跑到路旁吃草。   虽然俳佯的脑子不好用,身子却灵便,一闪身躲到路边,汽车们呼啸而过。   汽车在雨后的古道激不起尘土,一个小混混模样的人伸出头来,相貌五官看的非常清楚,“你他么的找死啊!”却被一只手捂住嘴拉了回去。   俳佯看到这个小混混脑袋清醒过来,在李旺财餐馆吃肉包子时,这个小混混坐在俳佯的对面,所以记得十分清楚。回忆到餐馆那段情节,俳佯的脑子终于开窍,那时吃肉包子吃的满头大汗,把衣服脱在餐馆了,当时忘了拿。   回家时吃的浑身大汗,没觉得冷,早上晴空暖阳,也没觉得冷,所以一直没在意衣服的事,怪不得四爷和说书先生一眼能看到胸前的护身符,原来一直光着上半身。 三十一章 一路找寻(一)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带着一群羊扑奔李旺财的餐馆,可能出来的太早,餐馆还没有营业,那可是足足有两张大饼那么厚的粉红色大钞,当初邻居家卖猪都没有那么厚,俳佯一辈子只摸过一次这么多钱,现在丢了,心急如焚。   他光着膀子拎着刀在门前转悠,无聊的放倒了门前的几棵干黄的蒿草。太阳爬过山坡升到天上,云彩一朵朵的飘过,好似路上的车前草都比昨天绿了一些,这个世界时刻在变化,只有餐馆总不开门。最终,俳佯忍不住把大门的铁栅栏扭弯拆掉,木头门一脚踹开,硬闯进去。   餐馆里乱的不成样子,一地碎屑,满屋狼籍,所有的摆设都不在原来的位置,桌椅板凳残缺不全,前台不复存在。地板砖上仍有未干的茶叶沫子,很显然,这里刚刚被人砸过。而且砸餐馆的人很专业,偌大的玻璃窗分毫未动,这种深蓝色调的玻璃从外面不容易看清里面,所以餐馆被砸俳佯在外面转了好多圈也没发现。   当然,俳佯不管餐馆损失多少,他只顾着到处找自己的上衣和钱。上衣很好找,在前厅的地砖上,俳佯的上衣堆成一团,像一把用了很久没洗的抹布,上面有许多交错的脚印。俳佯扑上去翻钱,衣袋里空空的,掏了几把一分钱也没掏出来。   俳佯站在那里想:钱呢?哦,一定是让老板娘两口子拿去了。   抖一抖衣服上的土,俳佯拎着砍柴刀冲向了里面,找遍了所有的屋子,只找到几屉新蒸的肉包子,俳佯一边吃一边继续找,一直找到老板娘的卧室。   李旺财倒在大床上,他的一条腿好似有了问题,膝盖骨处向前弯曲着,像狗腿一样,老板娘倒是没什么问题,披头散发的眼圈通红,好像大哭过,身上披着床单,一条洁白的大腿怎么也遮不住。   俳佯像凶神恶煞一样冲进来,虽然他的衣服上面有诸多脚印,但是常年使用的砍柴刀却尤为明亮,吓得李旺财直往媳妇怀里钻,他们抱在一起颤抖不已。   俳佯大吼,我的衣服和钱呢。   李旺财看到刀头反光晕了过去,老板娘还能说话,声音沙哑:“你的衣服在你身上啊。”   俳佯咬了一口包子,看看自己的衣服:“我当然知道啊,衣服里的钱呢?”   老板娘说:“那钱我没敢动,是不是你们的人刚才拿走了?”   俳佯用刀头指着老板娘说:“谁拿走了?”   老板娘哭着说:“和你吃饭的那个、那个秃头大胖子张旺旺。”   俳佯想,原来他叫张旺旺啊,找他们去。 三十二章 一路找寻(二) - 夜风 - 班春风   自从遇到俳佯开始,一切都超出了旺旺的理解能力。从最初心底的强烈蔑视,到后来万分佩服他的动手能力,甚至佩服的有些害怕。   夜不能寐,旺旺在家里的各个角落转圈,抽烟喝酒给姑娘打电话,但他无论做什么,脑子里都不由自主的想俳佯。旺旺知道俳佯是个男人,可夜里总想一个人,这应该是初恋才有的感觉吧,总想一个男人,应该是基情的萌芽吧。旺旺有了这个念头直接冲进了洗澡间,猛用凉水冲自己,对着镜子竖起了中指,疯狂的鄙视自己。    一夜未眠,第二天兄弟们归来聚在一起,旺旺问,谁知道俳佯是做什么,有什么背景?   兄弟们都说:“看样子应该是放羊的吧。”   旺旺生气的拍了桌子,当即派出去人打探,下午兄弟们纷纷回来,答案居然还是:就是个放羊的,还会砍柴,不过有了新线索,小时候死了妈妈,十几岁上了几天学,放了二十多年的羊,至今没说媳妇。   旺旺当即拍了桌子,这次是高兴的,三十岁人的生命历程用几句话能概括,看来俳佯只是个力气大的羊倌,对了,我说怎么觉得他有点傻,原来只上过几天学,没文化最可怕。   和兄弟们一起吃饭,一起喝酒,酒足饭饱思淫欲,饭后旺旺开车出了泽镇。   泽镇有所民办大学,扁国文对这里比较熟悉,带着旺旺来到学校边上。在现代人的脑细胞里,女大学生性感时尚,引流年轻一代潮流。旺旺当然要追赶潮流,自然追女大学生。   学校门口人来人往,旺旺和扁国文坐在车里看女生,停车大约十分钟,不少花枝招展的女孩看到豪车,纷纷过来搭讪,旺旺只凭身材样貌待人,难看的女孩子理都不理,姿色平平还说句话:我是这车的司机。   有的女孩不死心,和坐在副驾驶的扁国文说:“你是车主吗?”   扁国文更会说:“我是搭车的。”   等了一个小时,也没见一个顺眼的女孩子,旺旺拍着方向盘大骂:“什么破学校,连个好点的货色都没有。”   扁国文笑了:“哪个女子愿意浪费青春啊,好点的都在老板怀里。”   旺旺哼了一声:“出去几年这里的姑娘把我们张旺旺忘了,过几天大批的女孩子投怀送抱,可我没时间玩了。”   “你不在泽镇这半年,王小五疯狂的很啊,简直是制霸一方,他说一没人敢说二,”看着车窗外来来往往的男女,扁国文假装漫不经心的问:“大哥家的酒楼快开业了吧?”   “这几天之内开业,我还透露个消息,我家的酒楼和王小五的不一样,不是五星级,是七星级。”旺旺伸出胖乎乎的五个手指,捏成表示七的手势,然后握成拳头,“有我在,王小五的好日子到头了,看他敢再嚣张!”   “七星!?”五星大酒店遍地都是,二三线城市也有不少,可是七星大酒店,整个世界上只有那么几家。这下令扁国文吃惊非小,才短短几年不见,张家的势力这么大了。   “这不只是有钱的事,各种关系,各种渠道都要有人,”旺旺颇为得意,喜欢看别人震惊的模样,“这里面的事太复杂了,有的我也说不清,全靠我爸撑着,有个好爹真是好啊。”   一个身材苗条相貌姣好的姑娘擦着车身过去,旺旺一脚油门就追上了,宝马卡在女孩前面。车窗落下,旺旺探出头来,没有多余废话,只说了句上车,语气自然淡定,像招呼多年未见的老相好。那女孩没有化妆,眉清目秀的,气质相当好,犹豫了一下,低头笑着上了汽车。   旺旺在朋友圈里有个绰号,处女终结者,他勾搭女孩子的技巧无人能及,从男女大防到宾馆开房至多不超过一个星期,所以旺旺堪称一周斩。   一路上,旺旺说几句话,女孩就捂着嘴大笑,后来不只笑,还捶打旺旺的肩头。扁国文该坐了后面,几次想插话都插不进去,觉得自己连汽车挂件都不如,好歹汽车挂件还能在他们中间晃两下。   三人同行必有奸情,气闷了半小时,扁国文找个理由下车去了。   车里剩下旺旺两人更是相谈甚欢,交谈中得知女孩叫翁甜甜,老家在江浙。原来是江南美女,怪不得皮肤细腻自然,和化妆品保养出来的不同,好像摸一把都要出水。中午吃顿饭,带着女孩去市里兜了圈,左岸咖啡,蓝色火焰,第五广场,都留下了他们不般配的剪影,那些地方人杂地硬,留不下足迹,只能留下剪影。   回来已经灯火通明,旺旺把汽车开到一片小树林子里,车灯一下子灭掉,周围一片漆黑。 三十三章 一路找寻(三) - 夜风 - 班春风   俳佯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件事,把那些钱想办法弄回来。泽镇地方虽然不大,可找个居无定所的人相当不容易。俳佯按照最古老的找人方式,一路打听一路寻找,张家的宅院几乎占了一条街,敲门没人理。张家的酒楼被铁板围了起来,只看到有肮脏的农民工出入。俳佯询问,民工们只知道工头,不知道张旺旺是谁,所以俳佯把泽镇找了一遍没找到,好像这个大胖子人间蒸发了。   从中午找到晚上,一直找到整个泽镇亮了起来,胖子和秃子见到了不少,可仍不见旺旺的影踪,俳佯彻底绝望了。绝望后的俳佯,拖着沉重的脚步在黑夜里独行,这一天又仿佛做了一场梦一样。   俳佯沮丧的低着头,看着两只脚交错轮换,忽然,一道白光照亮了两只脚,连同露在鞋外面的脚趾也照得无比清晰。俳佯抬起头来,一辆小轿车从远处赶来,车灯照亮了半条街,俳佯像迷失在大海中的游轮望见了灯塔,心中的希望亮了起来。   在泽镇的二十几年中,俳佯只见过张旺旺和镇长家有小轿车,所以他断定这辆车不是镇长的就必定是张旺旺的,还好,这辆车不是镇长的,被他蒙对了。   俳佯只读过几天书,视力好的不得了,又常年在山上跑山,速度快的不得了,这些都有利于追踪。宝马车在土石路上颠簸前行,速度快不了,俳佯在后面一路狂奔,和汽车若即若离,直追到一片小树林子。   …………   张旺旺从大都市中来,带来了许多新鲜的东西,比如车震。在大部分人的心里,车震远比床震来的更激情更狂野,车子可以随时随地到处跑,床只能在屋子里,如果床在到处跑,那床上肯定躺着个半死人。   小树林里,豪华的宝马车里正上演现实版的爱情动作片,两个人都投入了全部的热情,仿佛他的热情加在一起,可以融化残冬的冰雪,点燃整个小树林。   “为什么非要等到晚上,我早就等不及了。”旺旺亲吻着怀里的女人,耳垂、脸颊、胸脯,他就像一直勤奋的蚯蚓,努力的耕耘那一小块土地。   “你说不信一见钟情,那你喜欢我吗?”翁甜甜在男人的耳边轻轻的问,呼出的热气洪暖了耳垂,耳垂也是男人的敏感区之一。   “以前不信,见到你就信了。”旺旺无暇估计其他,只顾一路探寻,他感觉自己是匹脱缰的野马,驰骋在两块起伏的山丘上。   “我不是随便的女人,做我男朋友吧。”女人的欲推还休最勾男人魂,能把人从凡尘带到九霄云上。   上衣款尽,迷人的胸脯呈现在男人的面前,旺旺像刚出生的胖娃娃叼着奶嘴吸允着,翁甜甜轻轻的喘着,鼻子里发出令人更加兴奋的娇哼声,旺旺手脚并用,将女人的裙子褪到脚下,翁甜甜就像是一根被扒到底的香蕉,是那么香甜可口。   达拉滴答滴答滴……   手机闪着蓝色的光芒震动着,旺旺扫了一眼,是手下兄弟的号码,没接听直接按掉。两个人重新投入激情亲吻起来,才不过五秒钟,手机又响,还是那位兄弟的号码,旺旺气不打一处来,接了:“你有病啊,什么事?”   手机里说:“我们看到那个羊倌了,昨天有不少兄弟被他打断手脚,大哥您说怎么办?”   “这破事也找我,一个臭放羊想怎么办怎么办,”旺旺想挂掉电话继续搞女人,想想不对味,兄弟打电话过来的意思是要出这口恶气,又怕出了事担不起,所以才打电话过来,“打残没关系啊,想弄死去山里或者没人的地方,少给我找麻烦,懂吗?”   “知道了大哥,就等您这句话了。”那边挂了电话。   旺旺直接把手机关机,就是亲爹老子有事找,也要过这个关键时刻再说。   汽车里又有了皮肤摩擦和身体扭动的声音,男人粗重的话语,女人微微的喘息,大战在即,充满了淫靡的味道,如果杜牧在此,会发现“停车坐爱枫林晚”是多么的风月无限和欲罢不能。哦,此处不是秋季火红的枫林,但远处春天野猫的叫声更让人发狂。   旺旺和甜甜绞在一起,像两条扭打在一起的蚯蚓。和风入樾,小树摇摇摆摆,野猫叫春,汽车晃晃悠悠。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