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大宋第一餐 - 大宋踏莎 开门的是本宅的主人,这是一个老员外打扮的人,一袭黑衣,身穿长衫,看年纪有五十上下,看到门前一个风尘仆仆的小孩,一脸疑惑的往上官枫身后看了看,也没有发现其他人,目光再次落到了上官风的脸上。 “老伯,小子这厢有礼。”上官风赶紧学着古人的样子,恭恭敬敬的给这位老员外做了个揖。 “小壮士不必多礼,何事?” 老者一脸迟疑的打量着上官风。 “小子山东青州人,因家中遭遇重大变故,孤苦无依,这才要到京城投亲,天色将晚,打算借贵宝地,投宿一晚,明晨就走,不知老伯能否行个方便?” 上官风就真真假假的说了一番。 “小壮士尊姓高名?”上官枫说完这番话,老者眼里立即放出了些许光彩。 这么点孩子,就能说会道,知书达礼,比起他们家的三个臭小子简直是天壤之别。 山东青州离这里数百里之遥,山水迢迢,这么点个孩子,孤苦伶仃,要到京城去,谈何容易?没有点毅力和小本事,连这里也来不到,因此老者在看上官风的时候就生出些许爱戴。 “尊姓高名实不敢当,小子复姓上官单字名风。” “好名字,快快进来。”老者看到上官风彬彬有礼,别人家八九岁的孩子还在吃屎抓尿放屁崩坑打架斗殴,这孩子很有教养,指不准这是大户人家的孩子,于是老者很高兴的把上官风让进院内。 宽宽的大院子,三间上房五间厢房,东三西二,院内干净整洁,还点缀着花草树木,青翠欲滴,鲜花正艳,一看这家景就是个殷实的人家。 到了西厢房,老者让上官风坐下,亲自给倒了杯茶水。 上官枫接过茶水,表示感谢,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三碗,如饮甘露。 接下来通过简单的交谈上官风才知道,这个村子名叫阮家庄,本斋的主人阮老员外家有良田百亩,养着几头大牲口,有三子无女,一家人吃喝不愁,还雇了几个佣人,说的再专业一点就是个中小地主。 实际上还不到用饭的时间,老者知道上官风肯定饿了,赶紧命人给准备饭。 时间不大,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端过来了。其实就是白水煮面,没有后世的油腻和配菜及各种各样的调料煎炒烹炸,就是大葱花放了点香油。 上官风谢过老员外,接在手中觉得香气扑鼻,这清汤寡水的素面,吃起来这味道盖过后世的一切美味佳肴。 这是来到北宋的第一餐,上官风的确饿坏了,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看到上官风吃得香甜,老员外也很高兴,让他慢慢吃,别噎着,一定管饱。 一口气吃了两大碗,上官风觉得不好意思再要,其实要吃还能再吃半碗,觉得肚里也差不多了,这顿饭这才算结束。 老者一看,这孩子真是饿坏了。一个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出门在外太不容易了,又生出了几许怜悯。 正在这时候,从外面跑过来一个年龄与上官风相仿的小子,一进门就喊:“啊爹……阿爹,大哥与大旺打,打起来了……” 小子牙齿没长全,说话跑风,一着急说话还有点结巴。 老者听了这话一下就站起来了,难掩满脸的焦急与惊慌,“小七啊,怎么回事?慢慢说。” “阿爹,是是是大旺欺负人……他不让我们掏鸟蛋,只允许他,他掏……就就打起来了……啊爹您快去……”叫小七的小儿拉着老者往外走。 “这个小二儿真不让人省心……”老者说着也顾不得上官风了,跟小儿子慌慌张张的就出了屋子。 上官风一听,小二、小七,他们家姓阮,应该还有个小五吧,老者刚才说他们家有三个儿子,莫不是到了阮氏三雄之家? 穿越之前的上官风可是个水浒迷,提起梁山好汉上官风自小就充满了敬慕和遐想,100单八将的故事被大师施耐庵和罗贯中演义得栩栩如生,令人心驰神往,由此演绎出来的各种剧本和影视作品、游戏更是出神入化,五花八门。 上官风一算这个时间,此时离宋江他们起义尚有一二十年的时间,阮氏三兄跟自己一样,可能还是孩童。 想到这里,上官风也跑出来了。 村东头,一群孩子正在打架。 一个十二三岁的散发少年身高已经接近了成人,但毕竟单薄。 一个胖子向他冲了过来,少年飞起一脚,把胖子踹翻在地。又上了一个黑小子对少年抡拳便打,少年接了他一拳,复一拳把黑小子也打倒在地。 不料此时被身后的细高个抱住,少年并不惊慌,而稳住双脚,把身子猛然一甩,一下子把抱他后腰的细高个儿给甩数步开外,翻倒在地。 又有两个叫骂着一起冲上来,少年也不说话,拳打脚踢,身形转动,眨眼之间这两个也被打趴下了。 这时,那个胖子从地上爬起来又冲上来,一拳打在少年的脸上。少年忍着疼痛反手一巴掌甩了过去,正好打在胖子的大脸上,发出清脆的一声响,紧接着少年飞起一脚,踢中他的肚子,胖子再次摔倒在地,然后就哭出声来。 这时又冲上来三个,也加入了战群。连同前面被打到爬起来的,七个相继冲向那少年,少年把两臂抡开,又是一阵拳打脚踢,这7个也被打得满地找牙,泪水涟涟。 这时周围围了不少的孩子,有喊的有叫的,有笑的,热闹非凡。 正在这个时候阮老员外带着阮小七赶到了,“小二,还不住手?” 少年这才停住了手,正是阮小二。 阮小二以一敌八不落下风,但此时的阮小二也是鼻青脸肿,嘴角也出血了,胸口一起一伏的,喘着粗气,满脸是汗,身上不是脚印就是尘土。 上官风一看着阮小二生的,浓眉细目,高鼻梁尖下颏,皮肤黝黑,透着结实。 “畜牲,又惹是生非?”老员外怒喝。 “啊爹……是他们先惹我的……”阮小二看到阮小七搬来了父亲,怯生生的。 “给我回去!”阮老员外大怒,知道今天儿子闯了大祸了。 “慢着!”一声喊喝,圈外又来了十几个,却不是半大孩子了,都是五大三粗的成年人。 为首的一张银盆大脸,虎目环眼,浓胡须,头发束着,用簪子别着,穿绸裹缎。 正是本村的保正王成。别看这是阮家庄,但是姓王的在这个村里绝对是大户。 就拿保正王成来说,从一个娘肚里爬出来五个亲弟兄,个个彪悍。老大王成又有四个儿子,被阮小二打的那个胖子排行老四,其余的三个都长得五大三粗,已经是成人了。 只王成家,他们这一枝人,就有亲爷们20多个,再加上他们本家户族的,没出五服的男丁将近百人,附近三里五村的,谁也不敢惹。是地地道道的阮家村的霸王,他这个保正也是指望这些势力当上的。 阮家庄的男女老少,一提起他们王家,除了那些溜须拍马,上供磕头的,都是敬而远之。 今天王成来到现场一看,小儿子被打得咧嘴大哭,其余的七个侄子们也被打得鼻青脸肿,浑身是土,眼中含泪,狼狈不堪,哪里肯依? 平日里他们尽欺负别人了,哪里容得别人的欺负,大人的作风就是孩子的榜样,他们的孩子也是飞扬跋扈,横行霸道。 可是阮小二岂是池中之物,那几年小还行,终于爆发了少年英雄气概,今年他仗势欺人的大旺等人给痛揍一顿。 北宋的村保正就是一村之长,王成把三角眼一瞪:“打了人就想走,去把这个小兔崽子给我捆起来带走!” 十几个如狼似虎的家伙过来就把阮家的爷仨给围住了,要带走阮小二。 今年才13岁的阮小二一副不服不忿的样子,两只瞪着,满不在乎:“是大旺他们先惹我的,这树又不是你们家的,我先发现的鸟蛋,他凭什么不让我掏,而只能他们掏,还讲不讲理?” “呆着!畜生,让你读书,你偏去捣鸟蛋,回去看我怎么收拾你!” 老员外把眼一瞪,喝止住了儿子,他当然知道这事肯定不怨儿子,但是跟这种人讲理哪讲得通,什么是理,他们王家就是理! 老员外当然惹不起王家,一副息事宁人的样子,对王成道:“保正,保正,小二还小不懂事,冒犯了虎威,小老儿在这里向你赔罪了,大旺几个受了委屈,小老儿一定回去给他们出气,好好教训这犬子,受伤的再陪个药钱,求保正高抬贵手,饶了小二吧。” 阮老员外又是连作揖带打拱,尽说好话。 王成把狼眼一瞪:“饶了他?老阮头儿,你说的倒是轻巧,上下嘴皮一碰,我儿子他们这顿打白挨了,你是怎么管教儿子的,看把我们家这些孩子们打成什么样了,今天谁说也不行,药钱我们家也不缺,非出这口气不可,我带走帮你管教管教!” 第7章蟊贼 - 大宋踏莎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这场天灾的好处是,净化了空气和路面。否则要长时间不下雨,路上的烟尘,借助风势能把过路的行人变成土鳖。 现在好了,风和日丽,晴空朗朗,路面干净,牲口和马车过处,一点尘土也没有。 赶车的大叔是个做木材生意的,看年纪有40上下,身材高大,一脸的胡子茬,一脸农村人的憨厚,但是那双眼睛也透着生意人的精明。 做这种生意的人很少挑单,这位大叔就是其中之一。一路上两个人也没有多余的话,就中午打尖的时候,说了几句。两个人各弄了一大碗面条,两个馒头和咸菜,又喝了碗水,这顿饭才算结束。 这位大叔这时才发现,这孩子食量惊人,竟然跟自己的饭量不差上下,这真是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一个上午他们走出了80余里,休息了大概一炷香的功夫,继续赶路。 申时,前面出现一个双阳岔路。本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该分道扬镳了,因为阮老员外一再叮嘱,孩子小,没出过远门,能多送就多送。因此这位中年大叔赶着车子又送出20多里,这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路程。 天色将晚,路上空空如也,这位大叔决定不再往前送了,告诉上官风,顺着这条道往前再走十多里地就会有村庄,让上官风到那里借宿。那里刚好是渡口,过了河以后,再走几十里地,就是东京汴梁城了。 上官风谢过大叔,两个人刚要分道扬镳。突然从旁边的林子里蹿出两条黑影,在他们一前一后数十步远站住了。 两个黑衣人黑布包头,涂面束腰,手里面都抱着明晃晃的鬼头刀,半侧着身子对着他们,一看就知道这是劫道的。 对这些路匪响马,从和平社会穿越过来的上官风只是听过故事,没想到今天发生在他的身上,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这些贼真够狂的,但是四外空无一人,远山近树都失去了颜色,又被贼人断了后,表面上是两个贼,谁知道暗中还有没有。 一想到乱世杀人不眨眼的响马,上官风寒毛一下子也竖起来了,不由自主的就握紧了防身用的那把劈柴刀。 这中年大叔不愧是出过门的,面部惊慌的表情一闪而过,对这个两个人笑道:“朋友,我只是带着孩子走亲串友,出门未带银钱,孩子的姑姑家是前村的,姑父姑母马上来接了。” 这两个抱鬼头刀的家伙听了这唬人的话根本就是无动于衷,其中一个道:“孩子的姑父姑母姓什么叫什么?” “……” 中年大叔是临时编瞎话吓唬他们,被反问这一下哪说的出来? 前面的那个贼把侧着的身子转过来了,用眼剜了一下这个中年在叔和上官风一阵,“妈的,还跟老子来这一套。老子本来是不杀人,只劫财,但是对于废话多的就例外了……看你带着个孩子,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把车子,牲口,还有身上的衣服全都留下,然后赶紧滚,滚慢了,老子一刀一个管杀不管埋!” “还不快滚!”后面一个贼也跟着吼了起来。 中年大叔一看不玩横的不行了,让上官风在车旁不要动,他从车上抽出一把长把大斧子,扭身迈大步对着后面的那个黑衣人来了。 中年大叔当然不能听贼人的话,车子牲口衣服都给他们,这就等于净身出户了,要知道这几乎是他的全部家当。 两个黑衣人一看遇上碴子了,这位中年大叔手里拎着斧子,对其中一个去了,前面的那个当然不能站着不管。 上官风一看热血上涌,今天必须得搏命了,事情完全因自己而起,怎能在这里当看客让大叔一个人去玩命? 好歹也练了几个月的武艺,今天就拿他们试试,看这天书秘籍究竟有没有用。 想到这里,上官风把胆子壮起来了,后世的他连猪也没杀过,今天要拼命杀人,着实也下了一番决心的。 他把自己的行李包扔在车上,抽出了那把砍柴刀,过来就截住了前面来的这个黑衣人。 “杀不尽的蟊贼草寇,今天小爷让你们尝尝厉害!”声音带着稚嫩和坚定。 这两个劫匪显然没想到今天出了意外,特别没想到是前面这个贼,这不是个小孩蛋子吗?最多也就10来岁,哪来这么大的胆气?换成别的孩子,早就吓尿裤了吧! 哦,手中还带着家伙。贼人与自己的刀比了一比,像是孙子见到了爷爷,就他那小刀,一尺来长,又窄又细,估计用来修脚差不多,于是就更不屑了。 “小兔崽子,既然来找死,爷爷就送你上西天?” 劫匪凶相毕露,提鬼头刀向上官风迎来。 “吃小爷一刀!” 上官风猛然跃起,手中的小柴刀唰啦一道厉闪,向劫匪的脑袋斩去。 这名劫匪显然没有想到眼前的小孩还是个练家子,身法竟然这么快,慌忙用手中的鬼头大刀来迎。 两刀相撞,咔嚓一声,金铁交鸣。 这名劫匪就觉得,手臂发麻,差点把手中的刀给扔了,虽然挡住了这一刀,身子却向后踉跄了好几步。 在惊叹小孩神力的同时,落地后的上官风往前一跟步,身子转动间又一刀斩出,刚刚站稳脚跟的劫匪赶紧招架。 与此同时,上官风的脚就摆出去了。这是一个标准的刀里加脚。 此事劫匪门户大开,正中胸部。 劫匪就感觉到一股强劲之力,被这一脚摆出五六尺远,一个跟头摔倒在地,手中的鬼头刀也落地了。 这名劫匪爬起来像被狼撵了似的,没命的跑,眨眼之间就消失在树丛中不见了。 “就这两下子还出来劫道,算你他娘的跑得快!”上官风非常高兴,初战告捷,看来这本天书真管用,捡起来那把战利品如获至宝,“这玩意儿以后就归小爷了!” 上官风粗喘了几口,捡起了他那把鬼头刀,沉甸甸的拿在手中正合适,遂把那把蹩脚的柴刀扔了,正在端详这把刀的时候,突然传来一声惨叫。 “啊——” 第一次经历实战的上官风有些顾此失彼,上官风这才意识到不是他一个人在战斗,惨叫声吓了他一跳,等他看清是怎么回事,赶紧提着手中的鬼头刀向车子后面的那名劫匪来了…… 赶车的中年大叔提着大斧子大战这名劫匪,这名劫匪也是三脚猫的功夫,一时之间竟然拿不下不会武功完全是瞎抡的中年大叔。 他就指望另一名劫匪过来帮忙,但出乎意料的是,他的帮手竟然被一个小孩蛋子给打跑了,看来今天真是遇到硬茬儿了,这一慌乱竟然被中年大叔一斧子削到了手臂,刀也脱手了,鲜血直流。 劫匪疼痛难忍,捂着流血的手臂抹头就跑。中年大叔打急了,提着大斧子就追,非要把这名劫匪给劈了不可。 那劫匪一边跑一边喊:“奶奶个球还不放箭?” 这是一个劫道三人组的团伙,都是附近一带的地痞混混。专门在前半夜劫外地来的行商,两个使刀的在明处,一个使弓的躲在暗处,明处的两个对付不了,暗处的就放冷箭,劫住以后三个人就地分赃。 近段时间有不少小商小贩已经栽到了他们手里,当然遇到大股的商人他们也不敢劫,因为他们知道大批商人出远门都带着保镖,就他们这两下子劫不好别人自己就送命了。 也曾经有人报官,但是官差来了他们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官差一走他们又出来活动了,因此官差也拿他们没有办法。 树后面的那名劫匪现在也有点懵逼,他觉得今天的事儿,手到擒来。他们三个对付两个,其中还有个小孩,绝对不在话下,说不定能把他们吓得屁滚尿流,扔了东西就跑。 但是意外无处不在。上官风他们两个没有被吓跑,竟然要跟他们玩命。 不过也没什么,他就把手中的弓瞄准了中年大叔。在他眼中,只要把这位中年大叔给解决了,他们就又胜券在握了。 但是事实证明他又错了,弄错了目标! 对他们三人组来说最难对付的不是中年大叔,而是这个不起眼的小毛孩儿,使得使刀的两名劫匪接连落败。 这一下惊的树后面的那一贼竟然忘了放箭,听到喊声这才慌忙把手中的箭射出。目标当然是事先已经瞄好的中年大叔,不过这一慌张这一箭射低了。 噗的一下正中中年大叔的左小腿。 “啊!”中年大叔叫了一声,就跪在了地上,满腿是血。 “大叔你怎么样?”上官风如旋风一般就到了中年大叔的近前,把他扶了起来。 “我没事儿。”中年大叔没想到自己竟然不如一个小孩,他咬牙忍着疼痛。 “大叔你先忍一下。”上官风说着,提刀纵身向那棵树后扑来。他知道两个劫匪虽然跑了,但是危险尚未消除,贼人暗中还有埋伏,此时绝对不能大意。 树后面的那名劫匪吓得扔了手中的弓箭就跑。 上官风提刀就追,几步之后腾身而起,双脚一蹬树,然后来了一个空翻,落在了这名劫匪的前面。 劫匪吓得双腿一软跪倒在地,磕头求饶。 上官风问清楚了,只有他们三个贼之后眼珠一转厉声喝道:“想活命,拿钱来赎!” 这名劫匪一咧嘴,显然是没想到,难道这也是个小贼? 第11章千古绝唱 - 大宋踏莎 如果连温饱问题都解决不了,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流浪街头,一切只能是空想。 王寅给他的100两纹银的银票,他牢牢的揣在了身上,但是他要买田置地,安家立业,这100两还远远不够,必须努力奋斗。 他找了一处宽敞的地方,人流如织,开始他来到大宋的第一场买卖。 上官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还能到北宋开个人演唱会,而且是北宋的京城重地——东京汴梁城,也就是后世的河南省开封市。 在穿越之前,对于歌唱,上官风不仅是爱好,而且有特长。爹妈给他的这幅嗓子不错,加上他后天的努力,在麦霸,K歌等歌舞娱乐的地方没少做无私奉献的事,网上的粉丝也突破了4位数。 只是来到了这北宋,不知道能不能吃这一碗饭,毕竟他现在是两世为人了。 打把式卖艺,他不是没有想过。天书秘籍,他才练了几个月。就这点本事,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卖去,遇到行家高手会让人贻笑大方的。 天子脚下藏龙卧虎并非穷乡僻壤可比。 不过用自己的本事,开个头亮亮场子,踢头三圈还是可以的。 他用白灰就地画了一个圈,整了一面手锣,开始敲了起来。过往的行人,与街头游走的散客开始驻足指指点点。 “这是谁家的小子?身后背的刀个头可不小,这是要打把式卖艺吗?” “谁知道呢?这么点儿的小子会什么呢?要是你们家的还在放屁嘣坑玩尿泥甩大鼻涕吧……” “不过这孩子长得挺精神,穿的也不赖,好像就一个人,这么点儿就出来闯单帮了,哪儿来的呢?” “不晓得。” …… 上官风一看有人开始关注自己了,就放下手中的锣,和身背后的鬼头大刀,把自己的衣服整了一整。 他现在穿的还是阮老员外给他的衣服,自然不算差。不是那种街头的小乞丐,破衣啰嗦的,浑身上下收拾得紧沉利落。 然后打拳,踢腿,翻跟头,啪啪啪啪,练了那么几趟,拳脚似流星,身形其快如风,上官风炼体境虽然刚刚入门,但是天书功夫秘籍的威力已初步经彰显出来。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议论也多了起来,还有不时的喝彩声。 “好!练得太好了!” “看这样子,没有几年的苦功绝对办不到。” “是啊是啊,如果不是半途而废,这小孩儿将来绝对是一个武林高手……” 这时人群中一阵骚动,挤进来几个。为首的一个十六七岁的样子,中等个头,细腰身,头发已经束起,五官还算端正,只是鼻子长得有点特别,个头大不说,微微有点红,最突出的是他的两眼闪亮,与普通人不同。 身边的四五个跟他年纪相仿,不过一脸的流里流气,指手画脚。 “二哥,这小子哪里来的,也不打听打听,竟敢来这里打把式卖艺?” “是啊,他完全没有把咱们二哥放在眼里,让我过去踢了他的场子。” “慢。”这家伙说着就要冲出去,被为什首的那个被称为二哥的拦住了,“还没到时候。” 练完拳脚之后,上官风面不更色气不长出。 上官风心中高兴,再积攒些人气才开始正式的节目,今天能有1/10的人给钱,挣个几两银子应该没问题。 于是把地上的刀捡起来,唰唰唰,先舞了几个刀花。 上官风现在还是炼体境的入门,按照天书功法秘籍,炼体境完了之后,才是炼气境,然后才是炼器境,也就是说,离真正的舞刀弄枪练摆弄这些器械还远着呢。 但是现在上官风对刀也能驾驭了,他的几招刀法,是跟阮小二学的,就这几个刀花已经显出了他的不俗。 懂行的人不住的点头,不懂行的也是一脸的艳羡。这么点儿的孩子,舞这样的鬼头刀。除非是练家子,成人也做不到,别说是个孩子。 紧接着上官风练了一趟刀法,虽然称不上什么绝招套路,但也是刀光闪烁,呼呼挂风。劈砍刺扎,里撩外划,看的人们眼花缭乱。 “好,练的好!”喝彩声更大了,喝彩的人更多了。 “好个屁!”有个家伙不屑了,“就这两下子,跟我们二哥差远了,是不是啊?” “对对对,这小子怎么能与二哥相提并论,二哥只要一过去,这小子就得趴下跪下来磕头。” 几个流里流气的家伙,溜须拍马,吹嘘着他们的“老大”。 这位被称为二哥的,一双明亮的眼睛盯着上官风,面有得意之色,得意之中还带着阴毒和不屑,但并不说话。 上官风一看差不多了,围得里三层外三层的,都是人了,男女老少,五红花绿,一张张好奇的脸的,至少得有千八百,也该切入正题了。 于是他收住刀招,微微喘了喘气,面色平静下来,向周围左右,拱手抱拳。 “各位父老乡亲,小子青州人氏,复姓上官单字名风,前者因家中遭遇变故,来到这京城重地,人生地不熟的,身无分文。俗话说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小子刚才练的拳法和刀法算是献丑了,不过就这两下子,小子绝不敢向各位讨赏,今天小子主要是想唱几曲,如果您听着觉得不错,身上带钱的,多少赏点,小子感激不尽,没有带钱的捧个人场,小子照样感激,废话不多说,小子先来一曲《滚滚长江东逝水》。” 上官风这一番话说的滔滔不绝,如行云流水,在场的人群又骚动起来。 孤苦伶仃的一个10岁左右的孩子,从青州到京师山水迢迢已是不易,这身本事更是不俗。而且能说会道,听这番话像是老江湖,才这么点年纪要长大了这张嘴还不是能把稻草说成金条?看这意思刚才练的拳和刀只是附加品,哦他还会唱曲? 在场的都觉得有些新鲜,更多的是奇怪,都没听过这个曲名,也没有见他有什么琴瑟竹管之类的乐器。因为他们见惯的卖唱艺人不管是妓院的还是流浪街头的,不管是男还是女、是老还是少,有没有琴管琵琶,至少要拉弦的,哪过像上官风这样的? 因此人群中一阵轻微的骚动之后,刷了一下静下来,目光全都落在了上官风的脸上。 上官风知道该拿压场子的出来了,一会儿这些可爱的父老乡亲们心甘情愿的从腰包里掏出多少钱就看自己唱的如何了? 虽然穿越之前他觉得自己唱得不错,有那么多粉丝。但毕竟现在是两世为人,那是个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对发达的社会,而现在是一个倒退了千百年的社会,文明和文化能不能相通,而且自己没有乐器伴奏,完全得靠自己的嗓子清唱。 不过有一点好处是,这首歌他们绝对没有听过,也根本不知道调子,自己就是跑调了也没有人知道,也就是说具有忽悠他们的充分条件。 想到这里上官风微微忐忑之中又坚定了信心。 这首歌曲不是一般人能仿唱得了的,这是杨洪基老师的成名作,歌词取材于明朝大辞人杨慎的临江仙,需要的是优质的男中音作支撑,好嗓子还得有好唱功,农民歌手朱之文把他模仿得惟妙惟肖,电视台海选一举成名。 上官风在穿越之前唱这首歌的时候,用的是全民K歌软件,录制成功发出去之后没两天,收听者过十万,受到好评送鲜花送K币者不计其数,这是他的成绩,也是他选这首歌的底气。 上官风调整好呼吸之后,选用中音低调开始唱,因为他知道如果起高了,到最后根本顶不起来,那样就唱砸了。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 虽然没有音乐伴奏,但是上官风的是音质能达到杨洪基的九成,像极了朱之文,吐字清晰,字正腔圆,音节舒缓,而且是这首歌从来没有人听过,因此他一开腔就把在场的上千名观众给吸引住了。 “唱的不错,这是什么曲?” “没听过,这小孩真会唱也,声音也好。” “是啊,歌词写的也好,此子有如此才艺,将来前途必然不可限量……” 这是京师重地,当然有懂行的,对于卖唱的,不管是妓院里的妓女,还是街头的流浪艺人,唱的那些玩艺儿有人都知道些,唯独眼前上官风唱的,不管是词或者曲,都是开天辟地第一回。 因此他们一边点头一边摇头,听得津津有味,不停的议论纷纷。 那些不懂音乐的,觉得听着舒服也是兴致勃勃。另外人都有惜怜弱小之心,因此觉得这个上官风更了不得了。因此崇敬之情油然而生,那目光何止是羡慕,简直是叹为观止。 当然有听的不顺耳的,就是红鼻子的哥几个,除了他们的“老大”之外,他们对音乐只通了6窍,剩下一窍说什么也不通。 “这厮唱的什么玩意儿这是?” “没听过。” “就这还准备要钱呢,跟我们二哥唱的差远了。” “如果真有人给也是好事,给多给少最后一股脑都是我们二哥的,对吧二哥?” 第42章弑孩童者死 - 大宋踏莎 上官风刚想到这里,突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上官风急忙仔细观看,这才看清楚,中间使宝剑的那个被另外一个使宝剑的,腹部给花开了一道口子,皮肉翻卷,血肉模糊,摔倒血泊之中。 “姓段的,识时务者为俊杰,现在大理已经不是你们段家的天下了,识相的赶紧放下兵器,束手就擒就擒,是尔的便宜,否则立马将你乱刃分尸。” 四个围攻者叫嚣。 中间那个被称为姓段的,痛苦地挣扎起来,以刀柱地,鲜血染红了胸腹,但他咬着牙道:“有本事你们就杀了我,想让爷爷屈尊俯就跟你们回去侍奉乱臣贼子,真是瞎了你们的狗眼!” 四个大怒,“好哇,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这可是你自找的!” 四个人,五柄利刃,再次展开了猛烈的进攻,中间那个受伤的还真行,尽管受了那么重伤,但不光嘴硬,身上还真有几把硬骨头,咬牙硬撑着跟他们搏命…… 绝对不能见死不救。 上官风想到这里大喊一声:“住手!” 就这一句,五个人果然不敢再战,纷纷跳出圈外,手中的兵器高度警惕,这也是武者的本能反应,接下来看到了从墙角处转出来的上官风。 不过当这五个人看到上官风之后,有点泄气了。这不是个小孩吗?谁家的小孩晚上不睡觉,跑到这里凑热闹,害得我们如临大敌,草木皆兵? 又一想也不对,谁家的小孩这么胆大,难道活腻歪了不成? 如果是一般人家的小孩,早就吓跑了,估计这孩子是有病……身后背的刀个头可不小,但你会用吗,顶多是个虎人的玩意儿! “小子,这里没你的事,不想死的赶紧滚!”占上风的那四个人对上官自然是不屑,当中使双钩的一晃手中的护手双钩对上官风厉声喝道,想用这种方式把上官风吓跑。 但是他就忘了好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的道理。 上官风本来跟他们两家都是萍水相逢,不想见死不救,也不想与谁为仇作对,只是劝架来了,不偏不倚,把他们劝开就成了,但是就这一句话就让上官风站在了弱势一方的立场上。 也是因为上官风心情超级不好,正没处撒气的他冷笑一声道:“小爷不想死,也不会滚,这里怎么没小爷的事了?天下人管天下事,小爷既然来了就是要管这闲事。朋友,小爷倒想劝劝你们,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必要赶尽杀绝呢?你们四个打一个已经赢了,就到此为止吧,做事情要留有余地,不可做得太绝。” 这四个人一看哟荷,这小孩真是个疯子,跑这里跟我们讲理来了,这是你管的事吗?你管得了吗?真是找死! 使护手双钩的那位眼中杀机顿现,听完上官风的话拎着双钩朝上官风来了,“你小真是活腻歪了,老子打发你上西天!” 等二人相距数尺远了,上官风这才看清楚,这位使护手双钩的家伙容貌长相,个头不高,生得短粗胖,微微有些罗圈腿,圆脸尖下巴,络腮胡,一对圆眼睛闪着凶狠的光芒。手中的护手双钩有三尺来长,由于他个子矮,他这双钩就显得有些又长又大,钩刃锋芒,闪着寒光,令人发瘆。 上官风站在原地一动没动,这个矮胖子逼到近前,晃左手钩,对着上官就是一下,钩带风声,这一下被击,上官风的脑袋就会像割草一样被钩掉。 上官风一看这家伙下手真够狠的,我们何冤何仇见面就下绝情,何况你还以大欺小,爷爷现在还是个孩童,弑孩童者死! 上官风穿越过来也是第一次动杀机,一个闪身就到了矮胖子身后,抡手中的鬼头刀对着矮胖子就是一下子。 矮胖子太过轻敌了,做梦也没想到这小孩身法这么快,这一钩下去人就不见了,他还有些纳闷儿,这时上官风的刀就到了。 身后刀风起,矮胖子警觉了,但是为时已晚,来不及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只有大叫一声,“啊——” “咔嚓”一声,这一刀正中矮胖子的后脖颈。上官风虽然还没到练器镜,还只是炼体境,但是这一刀力足劲猛,硬生生地把这家伙的后脖子给切开了。一分为二,如果拿尺子量一量,这一刀非常公平,绝对是中间位置。 随着惨叫声,鲜血如泼,尸体裁倒在地,手中的双钩坠落在地,发出清脆金属撞击声。 “啊?” 这一下把剩余的三个家伙吓得满脸惊愕,事情太出乎意料了,在他们四个当中,使护手双钩的矮胖子武功绝对不弱,没想到在这个小孩面前一招没过,便被劈为两半。 也是因为夜间光线不好,更重要的是上官风的如影随形太快了,快到六只眼睛,准确地说是八只眼睛愣是没看清楚,这小孩儿用的什么招?身法这么快? 剩余的两个使刀的和一个使剑的,也顾不得追杀他们的目标了,一个个提着刀剑向上官风逼来,打算一块上来把上官风给结果了,为他们的同伴报仇。 三个黑衣人,三把利刃,从三个方向向上风官逼来。 上官风站在原地眼睛环视着,刀尖斜指地面,锋刃上的血迹滴滴答答染红了街道硬地。 上官风在保持着高度警惕的同时,心里满是震颤,毕竟他这是第一次杀人,穿越之前,上官风绝对是个奉公守法的良民,从小到大,连只鸡也没杀过,打架斗殴也不找不到他,可是现在两世为人,他竟然杀人了,但是,原来杀人的感觉竟是如此。 上官风的心理落差还没有自我缓冲过来,两刀一剑对着他就来了,上官风一看这三个黑衣人面带凶恶,其中一个脸上还有一道疤痕,就更认定他们不是什么好人,反正也杀了一个了,因此上官风心一横就做好了继续搏杀的准备。 “小子,你究竟是何人?”三个人在动手之前禁不住问了一句。 “小爷是管闲事的人,不想死的赶紧给小爷滚!”上官风一咬牙,把前面他们警告上官风的话,又给他们回敬过去了。 但是这一次他们就觉得上官风不是一个有病我小孩了,而是显得有些可怕。 但是四个人没达到目的,反而被杀了一个,他们觉得吃了大亏,哪里肯轻易罢休? 见问不出来究竟,三个黑衣人也不废话了,从三个方向同时发力,刀剑并举,凌空斩下,欲使上官风左右难顾。 上官风用的还是以静制动,正所谓敌不动我不动,敌若动我先动。敌众我寡时,这一招最有用,当然这需要一定的实力支撑。通过这几次与高手过招,包括王卫侍卫和开封的四大名捕,他对自己更有信心了。 现在上官风的炼体境已经进入上层境界,如影随形已经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再往后练,就是炼体境的最后一节,也是最高层,残影神功。 这也是上官风自信的本钱。 三个黑衣人腾空而起,三柄利刃三道劲风从三个方向呈“品”字形同时向上官风袭来。 瞬时上官风跺脚升空,三把利刃同时击空,火星飞溅,金铁交鸣,上官风落下的同时,手中的鬼头刀一个刀花划出。 “啊!”又是一声惨叫,上官风左侧的黑衣人后背上被划开一道口子,鲜血迸溅,黑衣人往前抢出数步,以刀柱地,险些摔倒。 上官风落在他的后面,手中刀唰啦一声,斜指地在,刀头的鲜血照样滴答,两只眼睛仍然环视着他们三个,与刚才杀完那个矮胖子之后的造型一般无二。 三个黑衣人的防线彻底崩溃,谁也不敢多言,两个使宝剑的和护着一个受伤的使刀的,仍下一具尸体,逃之夭夭。 上官风没有追赶,这时旁边那位得救的黑衣人挣扎着起来了,以剑柱地,然后对上官风行施跪拜大礼,“多谢小英雄援手,救命之恩如同再造,我段正淳铭记肺腑……” “等等你叫什么?”上官风听到这个名字有些发飘,段正淳,莫不是来到了金庸的武侠世界。穿越之前,上官风也是个金庸迷和水浒迷,他还是个三国迷,因此对小说中的名字太过敏感,险些失态。 上官风很快调整了自己,这是大宋朝,北宋末年,自己一次酒后硬生生地穿越过来了,这里既不是施耐庵的水浒,也不是金庸的武侠世界,而是实实在在的历史社会。 “小恩公,在下大理段正淳。”自称叫段正淳的黑衣人认为上官风没有听清,又重复了一遍。 上官风的历史学得不错,他突然想起来了,北宋末年云南的大理政权更迭频繁,但是大理政权却不是姓段的一家独有,只是段家坐的时间最长而已,中间也有插曲,记得姓杨的坐过帝王,然后还有姓高的也坐过帝王,回忆回忆刚才他们打斗时的只言片语,能对得上号,现在的大理应该是高家政权,这是追杀他们的反对派段家,估计是如此情况。 可是他们远在大理,怎么跑到中原来了? 第43章残影神功 - 大宋踏莎 上官风当然想不明白,仔细打量眼前之人,黑衣人浑身是血,但面部轮廓分明,方脸膛,浓眉虎目,高鼻梁,大嘴叉,下颌有浓浓的胡子茬,身材魁梧,肩宽背厚,一看就是健硕之人。 别看身上有伤,血染衣衫,但仍是一副刚筋铁骨的模样。只是从身上撕下一条对伤口稍作包扎,便给上官风行跪拜大礼,他强忍着伤痛,表现得很坦然。 上官风还真把他与金庸笔下的小说人物那个风流王爷段正淳联系起来了,看此人五官端正,但不知是不是个正人君子,毕竟不能以貌取人,但愿自己舍命救的不是个卑鄙小人才好。 上官风于是道:“先别喊我恩公,阁下可是大理的段王?” “在下哪是什么段王?”段正淳一脸的凄然,“在下落魄之人,不提也罢……不知小恩公仙乡何处,贵姓高名?” “小可上官风,青州人,与阁下一样也是落魄之人,刚才路过此地,只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已。小可与阁下也是萍水相逢,换句话说,如果刚才是你追杀那些人,说不定小可会帮助他们收拾你呢。” “哈哈哈……”段正淳一点儿也没生气,反而朗声大笑起来,“上官风,好名字,跟恩公的性格一样耿直豪爽,将来一定是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就凭能偶遇恩公,我段正淳这次大宋之行值了。” 据说江湖人心险恶,先不要恭维我,什么英雄不英雄的,我上官风可不吃这一套,于是道:“阁下过誉了,举手之劳而已,哪称得上什么英雄。刚才那些是什么人,为什么追杀你,你们究竟怎么回事,可否如实相告?当然了,如果你要不方便说,也可以保密的。” “小恩说的哪里话来,我段正淳的命都是恩公救的,还有什么可保密的,实不相瞒,我们段正淳出生帝王之家,但是早就不是什么王爷了。而他们高家,跟杨家一样,原是我们段的臣子,可惜谁能想到他们竟然是乱臣贼子,窃取江山,还不能容人,多亏遇上恩公,否则在下早就遭到他们的毒手了。刚才你杀的知道是谁吗?” 上官风像听故事一样摇了摇头。 段正淳道:“他们可都是大理皇宫的大内高手,死的那个复姓司空,单名月,人称双钩圣手,那个使宝剑的被恩公后背斩了一刀的更不得了,他是大理伪帝高的亲外甥,姓管名毅字忠孝,人送外号穿云燕子,还有两个使刀的一个快刀浪子申飞,另一个玉面阎罗申放,他们是亲哥俩,看得出来他们几个是轻敌了,否则如果凭真本事,小恩公未必会这么轻松地把他们赶走。” 上官风点点头,段正淳所言不假,自己这点本事目前也就是凭着身法奇快赢人,讲实打硬拼一招一式,自己根本不是他们的对手。但是听段正淳之言,感觉有些玄,大理的大内高手怎么都跟江湖有关?上官风说出了自己疑惑。 “小恩公有所不知,大理高家全靠以武御人,大理点苍山莲花峰下的莲花寺的老当家的广海大法师高云龙是大理第一高手,也是大师的国师,这些年高家以莲花寺为支撑穷兵黩武,远交近攻,广收门人弟子,统一了大理武林,取代了我们段家,打压杨家,将高家扶上了王座。刚才那几个大内高手皆出自莲花寺。小恩公怕吗?” 上官风听得玄乎其玄,大理第一高手究竟是个什么概念,当然不得而知,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他最后把小胸脯一拨道:“我上官风做事一向是做了不怕,怕了不做。” “好一个做了不怕,怕了不做。现在我们段家和杨家皆对高家的倒行逆施深恶痛绝,小恩公今后就是我们段家和杨家最好的朋友。”段正淳把胸脯拍得啪啪山响,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 上官风看得出来,这个段正淳武功绝对不低,能单挑四个大内高手,还有他所谓的大理杨家,他们既然敢公然与大理皇上高家为仇作对,实力都不弱。 段正淳说的都是真的,当然对上官风也有所保留,初次见面,而且上官风在段正淳眼中,毕竟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不过,这番话已经令上官风感到满意了,从这简单的接触中,上官风就判断出八八九九,最起码段正淳不是那种两面三刀之人,否则不可能对自己说这么多。 这时段正淳道:“小恩公,这么晚了,这是要去哪里?” 段正淳这么一问,上官风突然想起件事来,既然段家在大理根深蒂固,而且眼前这个段正淳也显然是个老江湖了,那么刚才劫持师师的女贼说不定他能知晓一二。 于是上官风也没有隐瞒,把刚才发生之事详细讲述一遍,当然上官风对段正淳也有保留,比如自己的穿越身份和与高俅、官府的是非恩怨以及小师师家的遭遇等,上官风只字未提,只说小师师是自己亲戚。 等上官风说完,段正淳瞪大了眼睛,上官风把那块玉佩拿给段正淳看。 段正淳接过玉佩,借着星辉,拿到眼前仔细观看,又摸了摸,若有所思道:“小恩公,据说江湖上有这么一个派别,有人称他们为魔教,有的称他们为明教,还有的称他们为阴阳教,此教只收女子,武功诡异,他们做过一些行侠仗义之事,也做过一些丧尽天良之事,没有人能说得准,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从何而来……师师小姑娘很可能被他们弄走了。” “啊?”上官风听到这里,眼睛惊得贼大,没想到小说跟现实联系这么密切,魔教、明教他都听说过,穿越之前金庸大师的笔下这些教派神秘诡异,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教派,阴阳教,听着这名字就令人发怵,那师师妹妹岂不真的凶多吉少了? 自己必须得想办法找到那个阴阳女贼,把小师师解救出来,但是现在他们教派的老巢在哪里不得而知,就算是知道了,就凭自己这点本事也难以成事。必须得加紧练功,以期神功早成。 看到上官风失落和自责,段正淳赶紧劝道:“小恩公不必介意,在下只是听闻,也未亲眼所见,此事尚不能定论,纵然是阴阳教所为,师师小妹也未必会有性命之忧。他们很可能是要收小妹为弟子,这未尝不是好事。在下还有要事在身,是非之地不可久留,我们就此别过,恩公多保重,今日之恩在下日后定当报答,告辞了。” 说完,段正淳又给上官风施了个礼,然后带好宝剑,捂着伤口步履蹒跚,很快消失在夜幕之中。 上官风觉得段正淳说得有理,很快也离开了这里,至于那具尸体,天亮之后自然会有官府的人处理。为了不惹来不必要麻烦,上官风也没管那尸体,把钢刀上的血迹在尸体上擦干净,然后三晃两晃也消失在街头…… 回到王家染坊,上官风先悄悄观察了一下,觉得安全了,才飞身而入,然后一觉就睡到第二天午时,醒来之后,他回忆昨天发生的事情,仿佛做了一场梦,太传奇了,跟小说一样。 云南大理段家与高家的王权之争,竟然来到了大宋的京城,多大的仇杀不能在大理解决?也不知他们都去哪了,来大宋意欲何为?劫持小师师的白衣女贼究竟何许人也?段正淳与谓的阴阳教究竟是真是假,小师师下落是不是与他们有关,官府这边也不可能与他善罢甘休,想想这些事,上官风觉得有些乱。 最后他不想了,跟往常一样,先警惕地到四外转了转,确认安全之后,上官风来到了厨房,先填饱了肚子,然后他开始练功。 现在王家偌大的染房就剩下他一个人了,几层院子,外面由于开封府的封条在上面贴着,因此王家门可罗雀,这正好没有人来打扰他。 进入练功状态之后,天书秘籍自动在上官风的脑海里打开,现在是第一章炼体境最后一节也是这一章的最高层阶,残影神功。 残影神功是轻功提纵术的大成境界,是如影随形的延伸和拔高。 看完这一节的教程,上官风彻底顿悟了,轻功提纵术这种功法秘籍其实点、线、面的整合过程,如果把人看成一个几何体。轻功提纵术就是这个几何体的运动过程,最初的轻功提纵由“点”开始,到如影随形形成“线”,再到最后的形成面之残影,每晋一级都是功夫由量积聚到质的一次提升。 到大成之顶峰即所谓的残影之面,就是动作过快,把点和线连续起来,给人的一种极其短斩的视觉停留,形成连续的画面,甚至让人的肉眼感觉不到在运动。 当然要达到这一点,跟前面几个月工夫就能完成截然不同,非三五年不为工。 上官风浏览了这一节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将所有辅助器具包括内敷外浴的药品都准备好了,然后开始从这一节的最底层开始练功。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