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做了伙夫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接过盒子,放进自己的包袱里。心里琢磨,这对兄妹真是厚道,我还真忘了,这是我的盒子,现在自己身无长物。等日后要是还有缘再见的话,那时候一定要有所报答才是。  两人就在路边小坐。又聊了一阵子,青年告辞,打马扬鞭离去。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凌云若有所思,小小的山海关,还真是有那么种韵味,用陆游的话说,衣冠简朴古风存。  二十里地的路程,也就那么几步。当然也就没有了饥餐渴饮,晓行夜宿之类的传奇了。而且沿路有山有水的,风景还不错。小凌还忍不住拽了两句,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之类的句子。  一路很顺畅的来到山海关兵营。  据史料记载,山海关自公元1381年建关设卫,至今已几百年的历史了。真是好气派啊。这城池修的,高大巍峨,天下第一关的牌子如此的拉风。对了,这个“天下第一关”是谁写的来着,真怪自己当初看书不认真,实在是想不起来。  最近的电视上,抗战的题材剧比较火,一些征兵的场景就是。四周贴着大海报,竖着大横幅,一个桌子,周围有宣传动员的同志,还有一位负责登记花名册的同志。场面要多火爆有多火爆。  原来这都是照抄的古代模式啊!  凌云很奇怪的发现,原来明代招兵也和现在一样啊。只不过装束不同,衣着不同罢了。  原来几次和外敌后金交战,大明的兵源已经越来越少了。而且除了一些精锐部队,很多武装已经发不出粮饷了。这就不能怪大家的积极性不好。就这是放在几百年后,只打工不拿工资也实在是没有人愿意去。  但是据可靠情报,后金那边似火又缺吃少喝了。  游牧民族,没有什么先进的生产力。你不让他抢,似乎有些勉为其难。据说人家马刀都磨好了,就剩出发了。而这边实在是没什么可以用来防御的兵了。  没有兵,就得招兵。虽然这新兵上阵。顶不得什么。但是好赖拿起武器凑个人数也是好的,输人也不能输气势嘛。  由于极度的兵员缺乏,没有经过什么政审啊,体检啊。凌云只拿起毛笔,歪歪扭扭的签了个名字,就算是正式入伍了。这让他有些庆幸。但是很快,他就有点不庆幸了。因为他很光荣的被分到了后勤兵种,成为一位火头军。  负责招兵的一位老兵看看凌云,心说怎么来了个念书人呢,去火头营吧,别跟这捣乱了。  凌云真的想跟这位负责招兵的同志谈一谈,怎么能以貌取人呢,你看着我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亮一亮我的本事还不瞎了你小眼睛?他真想在这亮亮自己的能耐。可是想来想去,又放弃了自己的想法,火头营,火头营又如何,火头营还出过薛仁贵元帅和六大御总兵。让我去火头营,我就去火头营。  “哎,你发什么呆呢。”。一个小头目模样的人拍拍凌云。  “哦哦,没有什么。”凌云赶紧把自己已经不知道跑到哪里的思维给拉回来。  仔细看看这个小头目还挺和善的,留着小胡子,胖乎乎的身材,很可爱。一看也是个好说话的。  “我呢,我是这里伙夫的老大。我姓胡叫胡大牛。你叫我胡哥或者大牛哥都可以。对了,你会做些什么,是会蒸馒头,还是会熬菜。做咸菜也算是本事嘛”。  凌云真想告诉他,自己其实只会吃。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刚来这里,跟人家不怎么熟,玩笑还是不能这么开。想想这火头军还能干什么,挑水劈柴呗。他跟胡大牛说,“我看我也就只能烧火了”。  要说这位牛哥还是真的比较好说话的,还真让凌云负责烧火了。其实,他自己也暗自想,就这个瘦瘦的小白脸,长的像个读书人,莫说做菜,劈柴他也干不了啊,能烧火也不错,只要是没闲着就行。  就这样,凌云成了军营里一名烧火的火头军。二十多天过去了,新鲜劲一过,觉得有点不踏实了。毫无理由就把我给穿越到大明来了,不会让我一辈子在这围着灶台转悠吧。那我得想个办法穿回去。我怎么才能回去啊。  白天要供应大军的伙食,忙起来还好点,晚上这群火头军们一躺下就天南海北的瞎侃。  也难怪,在军营里憋的太久了,每天看到的都是雄性动物。大家都是精壮的汉子,白天操练打仗,做饭什么的都好,到了晚上,都一个个的没处泻火去。这个摸一下那个,调侃道“喜娃你都硬成擀面杖了”,那个也不甘示弱,“你比俺也好不到哪去,俺白天在茅房还看到你打手铳呢,”,那个就赶紧捂那叫喜娃的嘴,脸腾下子红了,“你要是再瞎扯俺就把你的那玩意儿剁下来”。大家一阵哄笑。  这天晚上有些例外,和往日不同,大家早早躺下后,竟然没有人说话。气氛很凝固,凌云听惯了这老几位的八卦,忽然都沉默了,反而有些不适应。也总觉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他捅了捅睡着自己身边的二蛋子,轻声问,“咋回事,怎么都一个个的哑巴了呢”。  二蛋子说“胡哥交代了,今天都早睡。好像是明天总兵大人来巡查”。  凌云乐了,领导下部队检查伙食问题也是咱国家队伍的老传统了,古代现代一个样子。也倒是不错,来山海关军营当了快一个月的伙夫了,连刘鸿总兵的面都没见着。今天咱也见识见识这位刘大人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心里有了底,也就睡的着了。这一白天也确实忙累了,闭上眼睛不一会,轻微的鼾声就起来了。旁边还没睡着的二蛋子听的直皱眉头。  第二天一早晨,大伙就开始忙活,打扫的打扫,归置的归置。效率是出奇的高。就等刘大人过来指导工作了。可是这位大人偏偏是姗姗来迟。按目前钟点说快十二点了,才到。  凌云有点不高兴,这个刘总兵怎么就没点时间观念呢。  好赖是来了,不过有一点还算不错,没摆什么仪仗,只带了两个随从,穿的也是便装。这一点至少说明这位刘总兵没什么官架子,应该是个比较好说话的人。  火头军们全体列队,老胡在最前面表示欢迎。凌云是新兵,在最后一个位置站着。但从他的角度,恰好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刘总兵。  这位刘总兵面庞黝黑,一双大眼炯炯有神。身材微胖但是很壮实。看起来不是个练家子,却一定是个实干家。这是他给凌云的第一印象。  “各位将士,你们辛苦了!我刚才大致看过了一眼,知道你们做的很好,我很放心!”。老胡似乎有点受宠若惊,忙不迭的回答“谢总兵大人,谢总兵大人,我等继续努力,还要继续努力”。  总兵大人继续说,“我这次来是想告诉你们,大军可能很快就要作战。俗话说兵马不动粮草先行。现在我山海关的粮草足备。你们火头军保障的是军士们的伙食,这很重要,如果吃不好,就打不好。另外我还给你们带来任务,就是提前蒸出大军七天的干粮,在五天内。有困难就说。能不能做到?”  这次大家似乎是异口同声“能!!” 第一章 偶然穿越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   云从虎,风从龙”,凌云一直相信自己是从龙之臣。  和同龄的孩子不同,凌云是个相对怪异的家伙,这种怪异体现在他不仅喜欢运动,还是个文化人。  从高中时代开始,就酷爱历史军事,向往着冷兵器时代的战场冲杀。所以,一向是文科生出身的他竟然考了哈军工这个兵器制造业的大学。  虽然是名牌,有时候连理科生都觉得乏味的地方,他却津津有味。因为这里可以接触到的,不仅是枪械,还有冷兵器还有各种战争资料。凌云一只相信,有些人,天生就为战争而生,生在和平年代都是一种无奈。  大学的四年,别人都忙着处对象,或者考研,就他自己愣是报了个跆拳道学习,在毕业的时候已经是黑带了。同学们一般都不怎么惹他,实在是惹不起。这还了得,身边窝着个武林高手,受得了受不了啊。这家伙没事还喜欢玩什么标枪。反正就是与冷兵器沾边的都喜欢鼓捣。  哥几个都忍不住劝他,:“我说老凌,你折腾这玩意干啥,现在什么时代了。你要是真想过把瘾,那就去当兵去呗。”。  凌云就笑,是啊,当兵去也好。不过,都是些火药战术,没什么意思。不过这些想法,还是自己脑子里打转,不好拿出来说的。  很快就毕业了,弟兄们各奔东西。老凌虽然是个武林高手,虽然骑马射箭精通,可是说真的,到了社会上,他这点东西着实的有点不够用。一个哈军工毕业的精英高材生,闲着没事总琢磨什么阵法和冷兵器。谁能用他。  日子该过的还得过,好在也每个女朋友,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没有什么可以挂念的。一个月的工资刚发下来,采购一些日用品,交了房租网费后,兜里又叮当乱响了。  要不喝点吧。找几个朋友一起,找个小饭馆,要几盘凉菜。喝喝酒,扯扯淡。完了回去睡一觉,至少能起个暂时麻醉自己的作用。没有什么值得乱想的。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在饭馆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多了。晃晃悠悠的走在马路牙子上,哼哼唧唧的唱着那唱了十来年的蓝精灵。同学们朋友们陆续的打车走了。凌云自己还想顺马路再溜达一圈。  走到一个新建公园的广场上,忽然觉得有些内急,也许真的是啤酒灌太多了。找个角落方便方便吧。他迷迷糊糊走向一棵树。嘴里还默默念着,我也算是给你施肥做贡献啦。  走近树边,感觉眼睛像是被晃了一下,地下有个盒子一样的东西在闪光。凌云的酒顿时醒了一半。尿意也顿时消失了。  他俯下身捡起盒子看看,盒子方方正正,盒面写的是书法里的篆字,一个“袁”字。虽然这不是自己的东西,但是好奇心还是驱使他打开了盒子。  盒子打开的瞬间,一阵炫目的光芒射出,凌云当时晕倒在地。  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他努力的回忆昨晚的情景。我这是在哪啊。昨晚我干什么去了?对了,我和老刘他们喝酒去了。那这是哪里啊。低头看看,自己怎么穿着电视剧里古人穿的衣服。他挠挠头,还打算继续思考这个问题。  小屋的门被推开了。一个姑娘走了进来。看样子大概二十岁上下,穿着很朴素,不施粉黛,很像是电视里那种农家女子或者渔家女子的装束。  “你醒了?”,姑娘走进床边。凌云挣扎着想坐起来。  “我这是在哪里啊?”。凌云问出了自己最关切的问题。  女子摆摆手,示意他躺下休息。“这里是山海关下属的武安镇。这是总兵刘鸿刘大人的辖地。你在路边昏迷了,是我哥哥把你带回来的。你就在这里安心休养就好了。”  “山海关武安镇,还什么总兵?难道?我是穿越了?”。凌云的脑袋又开始疼了。山海关是明朝边塞重镇,也是明代才发展起来的。所以,自己所处的时代一定是明代无疑了!他几乎要跳起来了,作为一个历史军事发烧友,凌云最向往的,就是大明朝时代!  他总有些跳跃性的思维方式,可能最近电视上关于穿越题材的作品是太多了,所以他也没有太在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到底是现代还是古代。更想不明白的是,自己也算个知晓历史的人了,真不知道明朝历史上还有个姓刘的山海关总兵。所以一定是个不出名的人。  在喝姑娘有一句没一句的说话中,凌云断断续续的得到了以下的信息。现在的时间是天启六年冬,正是内忧外患,魏公公闹腾的最猖獗的时候。这时候的山海关总兵还不是满桂,而是这个不知道在哪冒出来的刘鸿。不过据说这位刘大人还算是个称职的官员。  想到魏公公,凌云倒是由些兴趣了。各种正史野史的对这人的各种花边新闻猜测也不少了。凌云想,哪天我要抓住他,非要扒下他的裤子,亲自看看这个太监是真的假的,还得拍张照片,搞搞学术问题探究。  哎,走神了,得给自己往回拉。还跟人家谈着呢,不能总是老走神啊。  静下心来仔细瞅瞅,别看没化妆,这姑娘还挺漂亮的。身材匀称,个头中等,鹅蛋脸上一双能说话的大眼睛,睫毛忽闪忽闪的,尤其是某个部位,好像是C**。凌云暗骂了自己一句,“无耻”。在想些什么呢,连忙把视线躲避开。  对了,这姑娘叫什么来着。对了,叫风儿。很好听的名字。姑娘也有些不好意思,不过她并没有扭捏之态,她笑着跟凌云说,“你和很多人都不一样,很有特点”。  凌云还没来得及问什么特点。风儿说,“很多男人看到我都是上一眼下一眼看个不停,恨不得吃了我,你却看一眼就满面羞涩,是怕我吃了你吗?”。  门外,一个高高瘦瘦,身穿虎皮裙,猎户模样的青年人在说话,“妹妹,你确定这个人不是坏人吗,万一是个敌人的奸细呢。”。对面站在的正是风儿,她低头想了想,“我也说不好,可是我感觉这不是个坏人。再说了,哥,你要觉得他是坏人,你干嘛救他回来呀”。那青年语塞了,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在这里住了四五天,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了。这几天里,凌云也想了很多。既然每个穿越的故事背后都有一段像神话一样的精彩传奇。那我既然不知道怎么回去,不妨就留在这创造一段属于我的传奇吧。也不错嘛。但是如何解释自己在哪来的呢,总不能说是在几百年后穿越过来的。就算说。也没人信啊。  想了挺长时间,也没想起个所以然。好在也没人问。索性这一页就算翻篇了。既然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再呆在人家白吃白喝就不合适了。凌云决定告辞。  对了,前两天听那姑娘的兄长说。山海关正在招兵。不如我去试试吧,万一立个什么功呢,也当个将军啥的。就这么定了,就当兵去吧。顺便也见识见识这位刘总兵。  山海关军营据此不足二十里,也很近便。凌云辞别了风儿兄妹,就要上路。风儿的兄长执意送他一程,凌云谢绝了。自己也是实在有点不好意思。  虽说是一条直行的道路,但实在也不怎么好走啊,有山有林的。走了大约不到十里地。只听身后特特的马蹄声响。回头看,是那位青年的猎户。凌云心想“实在太客气了,衣冠简朴古风存”。  那青年离鞍下马,说道,“凌兄弟,你的盒子!”。说着双手把一个小木盒递过来。  凌云忽然想起来,没错,正是这个盒子,让自己来到这里的。 第三章 粮草充足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在心里大致的默算了一下。山海关现在可以作战的精壮士兵大约有八千人,为他们准备五天的干粮。没啥必要嘛,又不是敌后作战,这是凭借城池打的防御战。城池丢了,还吃什么吃啊。  再说了,就两个火头营,每营四十几个伙夫,供应八千人吃饭本就困难,还要额外派任务。万一完不成怎么办。都军法从事?这岂不是都得冤死才算完呢。  刘鸿不会理会一个新兵在想些什么,他也没有那个时间来理会。又说了几句鼓励的话,他就走了。  山海关的总兵府并不气派,说的寒碜些,还不如某些比较气派的县衙门。有些县级办公机关雕梁画栋的,你一不留神可能会以为自己进了紫禁城。凌云所处的那个时代,据说有乡镇办公楼按照故宫模型建造。如果刘总兵也先知先觉,肯定会郁闷致死的。  刘总兵不是个奢侈浪费的人,前方吃紧,后方紧吃的事情他还是干不出来的。也许,没有这场该死的战争,就没有刘总兵存在的必要。  半年前,他的名字还是刘御史。还只是一个言官。  总兵这个职位,一般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地方军区司令员。在和平年代,自然是牛的不行,没什么关系还真干不上。但是战争年代,实在不算是个好职业。打的好了有人骂,打不好也有人骂,万一哪天光荣了,能不能拿到抚恤金都是两说的。因为皇上没钱发军饷工资,哪来的钱发抚恤金。  山海关总兵换了好几任,被打死了两位,弃官不做的两位。后面两位的选择也是很可以被理解的,不当官嘛,依然可以踏踏实实的当老百姓,何苦搭上自己一条命呢。  只有刘鸿不这么想,他坚守着“食君之禄,为君分忧”的圣人教导,还有一点就是,他对后金的那种愤恨。  有个这样的故事,让他一直不平。  数年以前,辽东的司令员,也就是总兵叫做李成梁。这是一个当时光辉形象能盖过戚继光的人。他一生光辉灿烂,年年打仗,年年立功受奖。这辈子就干过一件事,就是这件事差点毁掉了大明王朝。  他扶持了**哈赤。打压了一切和努先生对立的势力。在历史上,他这么做的原因众说纷纭,然而读书人终究是认死理的。刘鸿就是觉得之所以李成梁要这么干,就是因为,**哈赤的弟弟舒尔哈齐,有一个孙女,嫁给了李成梁的儿子李如柏。  让刘鸿最为愤怒的是,李总兵才死了不到四十天,**哈赤先生就正式造反了。一路烧杀抢掠。玩的最大的一次,在萨尔浒,干掉了明军最精锐的十二万人,从此,明军已经无力对后金进行重兵围剿。  刘鸿认为,**哈赤是个无耻的人,无耻的人就该为他的无耻付出代价。  天启五年冬,眼见辽东局势危机,山海关总兵即使就是白给也没人干的情况下。刘鸿主动请缨,一个月后,就任山海关总兵。  到任后他才发现,局势比他想象中的还要更糟糕一些。山海关名义上的两万余军队,有三分之一是空额,还有大部分是老弱病残。毫无战斗力。  裁掉冗余,招募精壮。是他目前最急迫的事情。  不负苦心人,半年后,他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精锐部队。八千人。  帅府内,刘鸿在冥思苦想。据情报说,这次来犯之敌,是由后金第一猛率领的三万铁骑。  莽古尔泰。正蓝旗贝勒。是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家伙。长的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手持一把开山斧,打仗总冲在最前面。被称为第一猛将。  猛将和名将的区别就在于,猛将只知道打仗,名将却知道仗该怎么打,以及为什么要打仗。所以,当刘鸿得到情报是猛将莽古尔泰率部前来的时候,心里并不在意。而接下来又传来的一个情报,让他却有点坐不住了。  多尔衮也来了!!  一千个读者眼睛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大家可能看到很多这样那样的电视剧,对多尔衮也有自己不同的理解。所以,小说里的多尔衮形象只存在于小说里,不喜勿喷啊。  山海关,可以说是座孤城。能调用的军队,只有刘鸿自己招募的八千人。还有新进的两千余新兵预备队。新兵不到万不得已不能往前冲,那和送死没什么区别,只能做些后勤保障之类的工作。  刘鸿已经打定了主意,即使是孤城,即使没有粮草,没有援军,甚至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发生过什么,依然要在这里坚持下去。  这个时候,身为主帅的自己不能慌乱。才可能绝境逢生。此时的他,之所以还有心情去伙房转悠,并嘱咐要多做干粮。不是他闲的没事干。是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家底。粮草已经告罄。仅能支持二十几天。  城中必然有奸细,如果这个消息传到后金军的耳朵里。这场战争估计还没有开打已经见分晓了。后金军无需进攻,只有包围,就可以生生的把他们困死在城内。  张巡的故事他知道,他也不想过多去评论。而他,不想成为第二个张巡。他想在这关前,干掉后金嚣张气焰,成功自救。  而这次视察火头营的目的就是想告诉全军,我们的粮草很充足。  城内的探报果然也不是吃干饭的,很快就把这个情况报告给了多尔衮。而这个现象正是刘鸿所需要的。  深夜,后金营帐。  一排排士兵受持火把在四下巡逻。到处生满篝火。  一个粗莽的汉子,急冲冲闯入了其中一个帐篷。那是多尔衮的营帐。  “十四弟,明天我们就能到山海关下了。据说城内已经不足万人了。这次是咱们建功立业的机会到了。“。说着,兴奋的直搓手。脸上抑制不住的一种喜悦感。笑声朗朗,在灯火的反照下显得脸部有些扭曲。  多尔衮没有他这么毛躁。轻轻笑笑,把手里的书放下。“三哥来了,快坐快坐”。  莽古尔泰坐下,又起来。“我说十四弟啊,你怎么这么坐的住啊。城内只有八千人,和我们三万大军对抗,岂不是以卵击石。这次。。”。  多尔衮忍不住想笑。“三哥,我几时说不打了。再说,这次你是主将,我是副将,还是你说了算嘛。”。  刘鸿的军队也在摩拳擦掌了,无需动员。  还动员什么。这群后金军杀戮我们的兄弟,欺辱我们的姐妹,抢夺我们的财产,拆毁我们的房屋。让我们无家可归。现在还敢送上门来,真正是岂有此理!这次来了,就让他有来无回!  前锋探马驰入城中,“报!敌军前锋据我山海关不足三十里!”。  “终于来了,来了,就不要走了”,刘鸿暗暗咬牙!吩咐探马,“再探!!”。  “是!”。 第四章 兵临城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连续派出了几批探马,密切关注后金的动向。他的内心也充满了煎熬。不怕你进攻,就怕你不打。毕竟这次来的,除了那个粗汉莽古尔泰,还有一个会打仗的多尔衮。  后金军队之所以能被称为那个时代最强大的骑兵队伍,其战斗力真不是吹嘘出来。八旗队伍旗帜鲜明,明盔亮甲,武器也刀剑生辉,从将军到士兵个个都充满了那种渴望战争的兴奋感,面前是敌人比面前是一个裸露的美女更能激起他们的欲望,让他们的血液燃烧。这或许是游牧民族的天性吧。  这次出征的是两白旗和正蓝旗一部,带甲之士三万两千人,对山海关虎视眈眈,好像已经把这个汉人眼里的“天下第一关”吞进腹内了 。  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不只是强大与否。古人说,“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古人还说,“骄兵必败,哀兵必胜”。  残阳似血,长河落日。  距离山海关前不足二十里的时候,多尔衮勒住了自己的马头,向身边的副将哈巴赤吩咐道“止住后军”。  大军齐齐止住行进,莽古尔泰似乎有些冒火,问多尔衮“十四弟,为什么不走了,有什么问题吗?”。  多尔衮看了看自己的这位三哥,自己打心里瞧不起这位只知道喊打喊杀的家伙。但是自己毕竟是他的弟弟,而且只是这次军事行动的二把手。不能露出不好的情绪。再者多尔衮也很无奈,生在帝王家,自然不像是一般家庭一样,虽然那时候**哈赤没称帝,他也是大汗的儿子了。天家子弟,自然有不同与常人的思维和行动准则。  “三哥,我总觉得有点怪,具体哪里有问题我也说不好。我们还是先探查一下为好”。  莽古尔泰挺了挺自己的胸膛,“十四弟啊,为将者,如此惧敌不前,怎么能带好兵,打好仗。怎么能建立功业呢!这次三哥是主,你是辅。打胜了你沾光,即使败了,也不会有你的责任。”。  这话的意思很明显,我是主将你是副将,这仗怎么打我说了算。你少跟这乱指挥,小毛孩子,有你的什么。  刘鸿在城头上站立,顶盔贯甲,战袍犀带。一阵微风吹来,吹的他的发梢有些摆动。这种感觉让他真切的感觉到,自己是一个统带兵马的将领,而不是只会上折子骂人的文官。  我雄武兮大明强!我雄武兮天下壮!让大明边界在我刘鸿的守卫下无坚不摧,建立万世不朽的功业,只在今日了!刘鸿,你的血管里流的是炎黄子孙的热血。用你马革裹尸的志向,去应对那从无败绩的骏马弯刀吧。你可以的!  天启六年十一月的一个清晨。休整三天的后金军开始进攻了,战争一开始就向着白热化的趋势发展。  山海关的城池很坚固,这不是一句废话。至少相比袁崇焕打败**哈赤的宁远城来说,山海关是名符其实的坚城。后金军擅长野战不假,但是马刀再锋利也砍不动城墙。这是必然的规律。  在莽古尔泰的怒吼声中,后金军队一波波如潮水般发起攻势。架云梯,射火箭。声称就是用牙啃,也要把这座城给啃下来。  刘鸿站着城头上,看着这一幕。硝烟战火,如此的近距离接触战争。从此后,自己不再是一个纸上谈兵的文官了。  爬上云梯的,不是被石头砸死,就是被弓箭射死。而城下的士兵,虽然有盾牌护身,也多有中箭者。第一波攻击结束的时候,后金军伤亡超过了三百人。  战争的机会对双方是平等的!!  虽然山海关是坚固的城池,虽然刘鸿已经备战几个月。但是在这群疯狂的攻击者面前,这似乎还不够,杀人一千,自损八百。刘鸿这边作为守方,略占优势,也阵亡五十余人,重伤八十余人。  这样打下去,是没有任何指望的。攻击方随时可以增添兵力,而我的军队只会越打越少。而且如果不能在粮草彻底断掉之前把这群人弄走,就会不战自乱。  刘鸿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而战斗并没有结束。  多尔衮虽然不赞同自己三哥的莽撞行为,但是他依然是一个称职的将军和合格的弟弟。他率领自己的亲兵卫队冲在最前面,这才是真正的亲冒矢石。  将有必死之心,士无贪生之念,十四爷都这么不要命的猛打猛冲,哪个还能闲着不动呢。  刘鸿的部队开始出现较大伤亡,一个个的伤员被换下去。但是新上来的没有一个擅离岗位,每个人都守着自己的位置,眼里闪烁着仇恨的火焰。这些明军士兵心中有一个最朴素的想法,就是把这群侵略者彻底埋葬在山海关城下。  一群疯狂的人,遭遇了一群玩命的人。你来我往,火花四射!  什么时候,疯狂的人也干不过玩命的人。要是命都不要了,还有什么可以惧怕的。和这样的人做对手,真是一件比较糟糕的事情。  后金的部队最初也是最本质的愿望,无非就是来此抢一把。犯不着把自己搭里头。  他们很奇怪,自从和大明正式开战以来,大金的部队向来所向披靡,明军的士兵只有挨砍的份,似乎他们自己的将领甚至朝廷都这么认为。而今天。在山海关前的一切,颠覆了他们的印象和认识。  换句话说,一向好勇斗狠的后金军害怕了。天色逐渐黑了,双方各自收兵。  伤亡如下。后金,阵亡七百人,重伤一千人。山海关守军,阵亡五百人,重伤五百人。真正的拉锯战。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  后金后退十里扎营。  刘鸿看着后金军的背影,深吸了一口气。传令副将,厚葬阵亡将士。优恤家属。让重伤士兵集中安置,好生救治。轻伤员在养伤期间暂时到火头营帮忙。毕竟八千人的军队,靠四十人忙活,是完全不够的。这一点,刘鸿很清楚。  凌云亲眼见证了这场战斗。这才是真正的战斗啊。不是书里描述的铁马金戈的场面,这是真正的生死对决,真正的死亡之战是书本上写不出来的,想要感受,只能靠经历。经历过这血与火洗礼的人才真正知道生命的可贵,知道怎么去看战争。  这是一场名不见史册的战争,所以,精通历史的凌云不知道结果。正因如此,他心中才会隐隐的兴奋。因为他知道,自己一展抱负的机会到了。 第五章 精准一箭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亲眼目睹了这场惨烈的战斗,虽然他并不是作为战斗人员,而是因为,伤员实在太多了,火头军只能临时客串担架队的角色。  作为一名新兵,确实是连上战场的资格都没有。但是见识过真真切切的战争,又没有被吓尿裤子的人,就可以当老兵来使用了,至少,战争的惨烈锻炼了新兵们的心理素质。战场上,怕死的先死,是永远的硬道理。  刘鸿一夜未眠,作为山海关部队的统帅,他无疑是这支部队,乃至城内几万百姓的主心骨。自己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所有的人,牵扯着整个战局。  他是一个文官出身的人,虽然到任以来,一直没有放松对军队的训练。但真正的战争,这还是第一次。虽然,他们打退了敌人的进攻。但是天亮后,敌人肯定还会再来。进行疯狂的报复。刘鸿并不惧怕这些,他是个身临绝境,仍然能坚守到底的人。他心里惦念的,是八千将士和城中的两万百姓。一旦城破,接下来免不了的是杀戮。不久以前的旅顺事件,让他不寒而栗。**哈赤攻进旅顺,几乎杀掉了所有和平居民!  干掉他们!干掉他们!干掉他们!  火头军的军帐内,平时都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们也都蔫蔫的不再说话,他们过剩的荷尔蒙再也不需要靠打飞机来发泄了,这劳累是一种很好的消耗方式。确实很累了。除了正常的伙食供应,还负责做伤员小灶,再加上义务担架队。累的不轻。他们也需要睡觉来恢复体力。他们很清楚,这场仗能不能打好。火头军和前线部队同等重要。  同样的,凌云也很累,但是他睡不着。  自己绝对不能永远呆在火头营里,虽然后勤工作很重要。但是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做。也许这场战争可以让我在明军中崭露头角。可是我现在只是个烧火的小兵,怎么样才能让这位刘总兵看重我呢。他确实是个实干家,也是一个勇敢的人。他也一定会知人善任的。  想着这些心事,凌云也进入了梦乡。一会,轻微而均匀的鼾声响起来了。他睡熟了。  第二天,凌晨五点左右,全体起床。开始忙早饭。战时的伙食很简单,就是玉米粥和大米粥,小咸菜,每人一个馒头,大个的。  士兵们轮流换班吃饭。刘鸿仍提着宝剑在城楼上来回巡视。一夜未眠,看起来眼中有隐隐的血丝。士兵们吃喝拉撒的都在城楼上,当总兵的自然不能含糊。  胡大牛招呼凌云,“总兵大人都两顿饭没吃了,还不睡。这样下去怎么受得了。你端一碗饭去,一定看着大人吃下去再回来。”。说着,老胡的声音有些哽咽。他也为自己的长官担心。  凌云看着胡大牛,默默点点头。  “大人,您该用饭了。”。  “放那里吧。”,刘鸿轻轻的应了一声,似乎有些心不在焉。  “大人,您该用饭了!”凌云坚持说道,“您是山海关总兵,是军民的统帅。大敌当前,您的一举一动都会影响我们全军将士和百姓。您不吃不喝不睡,大家想什么的都有,也会影响军心的”。  刘鸿一愣,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新来的火头军能说出这样的一番道理来,不由得也笑了。“好,你说的对,我吃饭。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  “回大人,我叫凌云”。  刘鸿点点头,没有再说话。端起碗扒了几口。凌云看着他吃了多半碗米饭,也满意的下去了。  天已经蒙蒙亮了,后金军队没有给明军太多的喘息机会。卷土重来。  战斗和昨天一样,没有什么新意。攻击的一方射火箭,驾云梯。防守的一方扔石头,射弓箭。一直到持续到中午。双方都没有要休息和吃饭的意思。  凌云一直在考虑,要给自己创造一个露脸的机会,也要寻找一个给敌方震慑性的举动。  擒贼先擒王!  他的脑海中迅速的闪过这几个字,并立刻开始思考方案。  作为守城一方,现在的军队实力还不足以出城和正面之敌来一场真刀真枪势均力敌的战斗。那么,想干掉敌方主将的话,唯一的可行性就是弓箭。如果敌主将进入弓箭的射程,干掉他。敌军就会自然崩溃。  说起来容易,真正实施也是有难度的。像莽古尔泰、多尔衮之类的高级将领,打仗的时候自然身边护卫如云,不好找目标。另外,他们全身都是重甲,战盔也仅仅露出眼睛以下小部分脸庞。想射中也不是容易的事情。  想到这,凌云有点泄气。但是瞬间,他又兴奋了。正因为不好干,干成了才露脸,好干的话不就都干了嘛。再说,这一箭射出,就算没中,自己也没损失什么,大学学会的箭术。正好在这施展一下。想想一个后金贝勒将要成为自己练习弓箭的活靶子,凌云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  双方已经互有数百人的伤亡了。真的是打红了眼睛了。后金军队连阵亡伙伴的尸体都不要了。也不再想着什么抢劫杀人。他们已经疯了,凭借野性在作战,他们也不知道自己的源动力是什么。他们只想夺回属于自己的胜利。至少他们自认为,在战场上,八旗劲旅是永远的胜利者。  江湖上,曾经有过这样的传说。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而这次。三万大军攻击近两天,除了自己人的尸体,毫无进展,连城砖也没吃到几块。这人丢不起,得想办法把面子找回来。  他们都不会想到,山海关城真的给了他们一份纪念品。  下午两点左右,火头营上城楼送饭。凌云顺手接过一个士兵手里的弓。把准备好的木棍射了出去。这是他想起来当年唐朝的张巡守城的故事。张巡不认识不知道那个是叛军首领尹子奇,所以故意射出木棍,让叛军以为城中箭已经用完。就拿着桔梗向尹子奇报告,张巡迅速锁定目标,射伤尹子奇,解了自己的围。  凌云的做法,完全是照搬古人。可惜。莽古尔泰是不读书的。他手底下的后金骑兵,也都是不读书的。这很正常,连锅碗都生产不出来部落生活,你让他念子曰诗云,那是太难为人家了。  当即有人把桔梗拿给了莽古尔泰,凌云目测了一下距离。暗道“天助我也!”。  随即取过一支雕翎箭,瞄准。拉弓,弓满,射出!十环!  一箭正中莽古尔泰的右眼,这位后金主将惨叫一声。在马上栽了下去。亲兵迅速围上去,把自己的主将抢到安全的位置。  实话实说,凌云并不会武功,除了体力充沛一些,没有什么别的武学天赋,之所以这一箭如此的精准,全是小时候弹弓打鸟的功底。  杀的火热的后金部队眼见着主将重伤坠马,谁也无心再打下去了。草草鸣金收兵。 第六章 晋升百户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后金部队撤围而去。山海关城军民人等暂时获得了喘息的时间。刘鸿立刻安排了修缮巩固城墙,救治伤员等紧急情况。除了城墙上留了三队瞭望哨,轮流警戒外,其余的部队也得以休息。太累了,战争仍在继续,可是士兵不是可以连轴转的机器,在下一场战争到来之前,他们需要足够的休息。  回到自己的总兵府。刘鸿忽然放松下来,三十多个小时未眠的疲倦感顿时袭来。他伏在书案上睡着了。长子刘丹走过来,轻轻把一件披风给自己的父亲披在身上。刘鸿并没有感觉到,他太累了。  一时间,凌云成了整个山海关的风云人物。上到九十九,下到刚会走。都知道是这个小火头军一箭射中了后金主将,解了山海关的围。这件事被津津乐道。并且以讹传讹的加了很多凌云自己都不知道的细节。比如凌云箭术得过谁的真传,甚至把他和小李广花荣都扯上了关系。人家花荣姓花,凌云姓凌。。。这关系扯的。着实很没六。  此刻的凌云还是在默默的忙自己的本职工作,烧火。他相信,不会烧很久了。不久后,刘总兵必然会找他谈话。或许谈话的内容就是直接“提干”了。  此刻的火头军们也特别兴奋,平时连战斗部队都算不上,这次算是彻彻底底的露脸了。他们的围着烧火的凌云,一个个活蹦乱跳的。也是啊,啥时候这后勤保障人员也这么风光一回呢。  “嘿,不知道咱云哥还有这本事呢,早不说呢,窝在咱火头营这么多天,这不是屈才了嘛”。一个小子凑过来说。  另一个说,“去去去,咱火头营怎么了,没咱们他们打仗的吃什么喝什么。云哥这是会找地方。”。  凌云也开玩笑说,“是啊,每天晚上不听你们扯扯淡还真是睡不着了,说的好像自己每天睡嫦娥一样,真把自己当成猪八戒了,让你们带的我现在看母猪也都是双眼皮的”。  大家一阵哄堂大笑。  而巨大的欢呼鼓舞声中,凌云自己反倒是冷静了下来。  他开始静静的思考整个过程。  一个总兵府的校尉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两个士兵。在他们的脸上同样洋溢着兴奋的神色。看得出来,大家都很高兴。  “凌兄弟,总兵大人命我前来相请。”校尉对着凌云拱拱手。“凌兄弟这次立下大功,射伤敌酋,迫使敌军退兵,解了我山海关的围。少不得大人赏识,青云直上,我在这先向你道贺了”。  凌云站起身来,向这位校尉还礼。看得出来,校尉这几句话是出自真诚的。“客气了,我们火头军也是国家的兵,值此国难之际,岂可缩首畏尾呢。一切都是本分。”。  知道总兵大人要在书房见自己,凌云不禁一笑,这的确是个不容易让人紧张的地方。毕竟是总兵大人见一个小兵,还是有些心理上的障碍的。毕竟身份地位的差距太大了。  跟着校尉一路走着,凌云四下看着总兵府的环境。没有想象中的几进几出那么复杂,也完全没有什么亭台楼阁山水花草这类的点缀。除了稍微大一点,这的确是一个比较一般的房子。这不由得使凌云对刘总兵又平添了几分好感。不奢侈享受的官员总能获得他的尊敬。  很快到了书房外,校尉示意凌云等一会。自己进去通报。  总兵大人竟然亲自迎了了出来。山海关总兵,二品大员,对一个小兵竟然使用降阶之礼,着实让凌云有些受宠若惊了。他立刻反应过来,要大礼参拜总兵。  刘鸿上前一步,虚抬了一下手,示意免礼。微笑着注视着他。  “你射伤敌将,迫使敌军退兵,这是你应有的礼遇。里面说话吧。”。刘鸿先进了屋子,随手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示意凌云,你也坐下。  凌云怎么敢和总兵大人平起平坐,朗声道,“凌云一介小卒,将军面前安有我的座位。”。  “有座便坐,不必客套。”。  看来这位刘总兵也不喜欢不平等状态下的对话。凌云不再扭捏,也在旁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下。  刘总兵笑着看着这个年轻的火头兵,在想他自己的心事。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  凌云被他瞅的有点不自在,可是总兵面前自己也不能先说话,那会显得自己很冒失。正在他琢磨刘鸿会和他说些什么的时候,总兵大人先开口了。  “凌云,你虽然只是一个新进军营的小卒,但是英雄出少年,你立下军功。本总兵有功必赏,你说,让我赏你些什么呢”。  这人还真是奇怪,想赏些什么你就直接给就得了,还问。这不是让人家不好意思嘛。真是的。不过你要这么问了,我不还得跟你客气客气嘛。  “回大人,我是大明子民。国家内有饥馑,外有强敌。我虽然是一介小卒。也应出我一份力,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分君父之忧。不敢妄想赏赐。如果我是贪财好利之人,便去从农从商了,何苦从军呢!”。说完,他抬起头,望着总兵大人。  刘鸿回应他的是一个肯定的眼神,自己果然没有看错人,这个小伙子有出息,不是那骄矜自满的主,可以提拔重用。只是骤然直间,委以重任,似乎也不合适。他在斟酌给凌云一个什么样的岗位才适宜。  沉默半晌,刘鸿开口说。“你有如此节气,作为你的上司主将,我也很欣慰。如果军营里朝廷中都这样,大明何愁不会兴盛呢。但是你虽不要赏赐,我也必然给你奖励,这也是为了全军的士气。这样吧,我先提拔你做个百户。待日后立下功劳,我自然再向朝廷保荐。”。  凌云起身,行了个半跪的军礼。谢过总兵大人提拔。  百户不是什么大官,按现在的军职来说。应该相当于连长。顾名思义,百户的手下,有大概一百人左右的作战人员。  当个连长也不错,至少有了自己的从属人员。从现在开始,自己也是一支小部队的指挥官了。  刘鸿示意他坐下,不必这样多礼。然后问,“依你看来,敌军动向如何?”。  刚刚成为百户军官的凌云,对这个问题已经思考过很久了。“回大人,属下认为,敌将负伤而去,只是暂时的休战,山海关并未真正解围,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卷甲重来,对我们进行疯狂报复!!”。  刘鸿赞许的点点头,这也是他的判断。看来这个小百户真的不简单,对战争有他自己的分析能力。  他接着问,“那依你看来,我们现在应该如何应对呢?”。  “抓紧时间修缮我们的城池,救助伤员,派出人采买军粮。以备不时只需!”。  他怎么知道军粮不足?这是个能洞察局势的聪明人。这就是凌云留个刘鸿的印象。  谈了一会,凌云起身告辞。刘鸿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这个看似读书人的凌云,会对他派上大用场。此人前途无量。 第七章 贝勒用计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距离山海关五十里外,后金部队安营扎寨。看起来士气稍微的有些低落。士兵们有些沮丧的情绪。  这是难免的,八旗的将士何时受过这样的委屈。这仗打的,也真算得上是憋屈了。  就在刚才,后金第一猛将,莽古尔泰刚刚拔出了眼睛里的箭。射的真狠,就差在后脑出去了。血淋淋的箭头带出了一只眼睛。随即撒上的消毒药品让莽古尔泰痛彻全身,可谓痛不欲生。  随行的军医们围了一屋子,这还了得啊。如果这位天潢贵胄的三贝勒稍微有点什么差错。他们也就没有什么活路了。  一群人在帐内帐外的团团直转,额头上不断渗出黄豆粒一般的汗珠。  莽古尔泰这时也不顾什么面子了,巨大的痛楚让他哀嚎不已。他想不明白,三万精锐,为什么会折在一座孤城前。而那城内,只有区区八千人。这是他不能忍受的耻辱。  报仇,一定要报仇!此仇不报,我莽古尔泰誓不为人。  我不仅要把那个射伤我的无名小卒零刀碎剐,我还要让这座不听招呼的城池付出他应有的代价!  多尔衮迈进营帐内,示意军医和侍从们都退下。  莽古尔泰躺在床上,双眼被缠上了一圈纱布。听脚步声音他知道是多尔衮到了。想要挣扎起身。被多尔衮抢步上前扶住了。  “三哥,你就躺在那里。不要动。”。看着自己的哥哥这个样子,他心中也难免伤感。虽然他和莽古尔泰的感情算不上有多好。毕竟是兄弟。同样是托体于大汗。现在那个在战场上不可一世的三哥变成的这样子,他怎么能不难受。  “三哥,你感觉怎么样”。他的嗓子有些堵,声音低沉。  莽古尔泰试图动一下身子,这也使他的疼痛感又加深了一层。“十四弟呀,是三哥我太莽撞了,不该不听你的,轻敌冒进。才落得这个结果”。他不敢流眼泪,因为伤到的是眼睛,容不得泪水。  顿了一下,他接着说,“大汗有十几个儿子,咱们的兄弟中,我是最不学无术的,靠这一身武艺,只是个冲锋陷阵的角色。这我自己清楚。我大金起兵反明以来,战必胜攻必取。在萨尔浒干掉了明军十余万精锐部队。我们现在外敌未肃,要靠弓马夺天下。打下江山,就要靠文人来治天下了。三哥我只是将军,不是帅才。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冒失之举。我要向大汗具表请罪,并举荐你为主将。但是你要答应我,有战事,我做先锋,我要报仇啊!!”  一口气说了这些话。莽古尔泰一阵剧烈的咳嗽。随后竟落下泪来。  多尔衮没有想到,这位一向被自己看作粗人莽汉的哥哥竟能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实在让他感慨良多。虽然他的话也存在很大的失误,萨尔浒战斗并非全靠拼杀,也是靠对明军杜松部的诡计才取得的胜利。但是这个哥哥能想到这一层,已经不简单了。  多尔衮给莽古尔泰轻轻捶打后背。“三哥,你这说的是哪里话,胜败是兵家的常事。你身经百战,怎么能为这小挫折消沉呢。至于让出主将位置,那更是折杀我了。你斩将夺旗勇冠三军的时候,我还是个撒尿玩泥的小屁孩子。从何处论我也不及三哥呀”。  见莽古尔泰的气色好了些,多尔衮坐回椅子上,整整自己的盔甲,继续说道“三哥放心,此仇必报。三哥静心修养。我已经得到密报。。”。他附到莽古尔泰的耳边轻轻的耳语了几句。  听完他的话,莽古尔泰精神一下子轻松了不少。“好好,就按十四弟说的办。”。  多尔衮又再三嘱咐哥哥不要着急动怒,安心养伤。这次轻轻退出莽古尔泰的营帐。  这时的山海关内,凌云正在应酬。作为一名新晋的军官,他就要离开火头营了。虽然待的时间并不长。也算是有感情了。火头营的胡大哥执意为他摆一桌酒席庆贺。  凌云推辞了他的好意。现在的情况,粮草不济,敌人随时可能卷土重来。自己又是少年新晋,不能露出得意之色啊。路漫漫其修远兮,以后还要更长更艰巨的道路要走。  但是一片好意,总归却之不恭,也怕冷了弟兄们的心意。所以他和胡大牛商量。饭还是要吃的,不过平时吃什么,现在就吃什么。另外作战时期,坚决不能喝酒。就以茶代酒。  大家对他的决定很佩服,因为不会张扬的人有时候会比飞扬跋扈的人更有群众缘。这是个古今一体的定律。  在伙夫们的大聚餐上,胡大牛说,“凌兄弟这次给咱们火头营露脸了,虽然现在还是个百夫长。日后必然富贵加身。到时候要提携兄弟们。俗话说,贫贱之交不能忘,糟糠之妻不下堂啊。是不是凌兄弟”。  凌云颔首微笑,“胡大哥说的是,我现在只是侥幸获功,被委以官职。但是无论我日后如何,我仍是你们的凌兄弟。我也想说,我们火头营也是兵,是兵就要为国效命。将士们前方杀敌是为国,我们后方做饭也是为国。大明必胜,鞑虏必败!”。  在座的人都被他的情绪所感染,一起高呼“大明必胜,鞑虏必败!大明必胜,鞑虏必败!大明必胜,鞑虏必败!!”。气氛在一瞬间达到了顶点。  饭后。凌云回到了自己的营帐。作为一名百户,也就是现在的正连职级别军官,他也有了自己的“单间宿舍”,虽然不大,这让他很惬意,有的时候,能一个人待一会并不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要求。  另外,他也有了自己的勤务兵,当然,在明朝的时候没有通讯员,警卫员一类的说法,一律称为亲兵。  上面很快拨来了属于他统属的一百一十人。  忙完了这些,凌云决定去睡一觉。有些人睡觉就是为了睡觉,而凌云睡觉是为了睡醒以后好干活。这就是将军和士兵不同之处。虽然,他现在只是百户,离将军看起来很远。  凌云很快就睡着了,但是此时的多尔衮却没睡,他正在策划他的反击方案。  多尔衮在自己的帐内来回度步,时而自言自语些什么,亲兵们知道他的脾气,谁也不敢上前动问。  忽然,多尔衮脸上闪出一丝兴奋的笑意。随手把手中的扔在桌案上,自语道,“就这么办!”。  亲兵们被他吓了一跳,还没回过神来。就听多尔衮吩咐,“快去,把哈巴赤将军请来!”。  多尔衮要实施他的计划了,这个计划的灵感来自一份有关山海关的情报。而提供这份情报的,竟是山海关总兵刘鸿的弟弟,刘鸢! 第八章 刘鸢投敌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个情报确实来自山海关城内,在他去探望莽古尔泰之前,他先见了另外一个人。  当莽古尔泰被凌云射伤后,刘鸢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随即他派出了亲信和后金军队联络。报告了山海关军需军粮数目等一应多尔衮需要的数据。甚至表示,自己会有更进一步的动作。为后金部队攻取山海关效犬马之劳。  多尔衮第一时间接见了那位负责联络的人员。并未给他摆出什么油锅刀斧的阵仗,只是让自己帐下亲兵整齐罗列,就在自己的帐内见了那位使者。  说是使者,其实就是个畏畏缩缩的小仆从,也难怪,真有本事的也不会选择刘鸢那样的主子。反过来,那样的主子又能挑选什么人给自己办事呢。  身着整齐盔甲的多尔衮端坐在桌案后面,喝一声,“把诈降的奸细给我带上来。”。  两个亲兵把已经抖得不像样子的刘鸢使者架到帐内。  仔细观察这个家伙,獐头鼠目的,满脸猥琐之态,身子一弓一弓的。怎么派这么个使者来,多尔衮忍不住想笑。却忽然绷紧了脸,“帐下何人!!”。  “回将军爷爷,小人是刘总兵弟弟刘鸢派来报信的”。使者抖的更加厉害。跪在那身子一个劲的颤抖。  这两个词“将军爷爷”,“报信的”,这两个不伦不类的词让帐下军兵有的直忍不住想乐,却也不敢笑,一个个的暗自憋气。  “两军正在交战,我大金不日将攻克山海关,取贼将刘鸿首级。你是刘鸿弟弟派来的,来我军营,有何目的!讲!一字说错,有来无回!”。说完,他眼睛射出一道凶光,盯得那使者不寒而栗。说话更是语无伦次起来。  听了很久,多尔衮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这个叫刘鸢的人,要背叛自己的哥哥,投靠大金。对于这种当叛徒的人,哪个阵营都会很厌恶。不过在当下,还是要用的。  他命令把这位使者带下去,到偏帐设宴压惊。使者战战兢兢的起身,跟着人走了。  在那位使者出去后,多尔衮看到他刚才跪着的地方和走出大帐的地方,有淅淅沥沥的水迹。  原来这位使者,竟然被吓尿了裤子。多尔衮忍不住大笑起来。  刘鸢是刘鸿的弟弟,同父异母。刘鸿的父亲一妻六妾,然而膝下却子嗣绵薄。只有两个儿子。刘鸢是第五个姨娘的儿子。对于这个弟弟,他一直很宠爱。原因很简单,这是他唯一的弟弟。  但是刘鸿不知道,刘鸢不仅是他的弟弟,还是他的敌人。  在利益的面前,有时候没有兄弟的位置。刘鸢是个目空一切的人,同时也是一个眼高手低的人。他有对于官位无穷的渴望,却没有实际的能力。读书考进士?开什么玩笑,快三十岁的时候,秀才也没考中。也就扁担倒在地下能认得是个“一”字。  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在明朝,凡是入阁拜相者多为翰林出身,地方大员最不济的也是个进士。秀才都考不中,想当官?开什么玩笑,没睡醒吧。  从文的道路似乎就这么被堵死了,没什么机会了,那就学武吧,军功晋身,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在老家数星星的时候。刘鸢忽然看到了一丝希望,因为他得知了一条消息。他的哥哥刘鸿,由文转武,做了总兵。  不是一丝希望,简直是大喜过望了,一镇总兵,要升迁谁,要贬谁杀谁,也就是上嘴唇一碰下嘴唇的事。所以,他认为,去投奔哥哥,至少也能混个游击参将之类的职务。  现实泼给了他一盆冷水,因为从小对他宠爱有加的哥哥,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刘鸿认为,官职是国家的公器,不能轻易赏人,即使是自己的弟弟,也是一样。弟弟不成器,自己可以用自己的俸禄工资养着他,但是不能把国家的官位来谋私。他是不是那块料。刘总兵很清楚。  但是他的弟弟刘鸢不清楚。  在他的心底最深处,有一种近乎扭曲的心理情感。因为自己是庶出,和嫡出的哥哥从小待遇就不同,丫鬟仆人虽然也称他“二少爷”,私下却总有人议论他是一事无成无所事事的小老婆生的儿子。甚至有人骂他是野种。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讨厌庶出。哎。  强烈的自尊心,与强烈的自卑感后,就是极度的心灵扭曲。  虽然哥哥刘鸿待他一直很好,没有因为他的庶出身份而有什么另眼相待,但是他的心里却感觉不到温暖,更多的是感觉到来自高高在上者的施舍,这让他很难受。  即使这次是怀着兴奋的心情来山海关投奔哥哥,他的心也是忐忑不安的。生怕哥哥翻脸不认这个没本事的弟弟。  来山海关的第一天,本以为哥哥会隆重的准备一番。谁料只是哥哥带一个老仆迎接他,哥哥也只是和给他安排了住处,时常派人送些东西和碎银两,也就没有什么其他的表示了。  他屡次暗示刘鸿,自己要求进步。想为国家出力。刘鸿总是笑笑,不置可否。  三番两次未果后,刘鸢愤怒了。没当上官倒是小事,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强烈的冲击才是重要的,他觉得自己受了伤害。平复这种伤害的办法就是伤害别人才行。直接一点,他也就从这个时候起,把自己的哥哥不再当做哥哥,而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虽然这一切,刘总兵自己并不清楚。  世界上总有这样一种人,地球必须围着他转,走在路上没捡到东西就跟丢东西一样。而刘鸢,无疑就是这种人的杰出代表。  他经过长时间的思考,认定了在这个世界上,要当官不一定非靠哥哥,甚至不一定非得靠大明朝。他决定投敌。  有了这个心思后,他开始在军中活动,大家都知道这个人是总兵的弟弟,没人愿意惹他,大多数都敬而远之。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找同志不容易,找同伙一点也不难。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促使一些人能够很快的结合在一起。  他很快聚集了一个五人小团伙。除了他,另外四个都是中下级的军官。其中两个盛衍和盛彭两兄弟是刘鸿的卫队中的领军校尉。两外两位,一个是粮秣官刘河,一个是军需官鲁壮。这四个人官位都不大,却很重要。  他们五个人不仅想出卖情报,更想拿刘总兵的脑袋,去敌营请赏。刘鸿时刻处在危险之中,自己却丝毫无所知晓。  副将哈巴赤很快到达了十四爷多尔衮的帐内。这是多尔衮一手提拔的将军,一向是战斗一开始就不要命的冲锋,但是并非只是一介莽夫,他对战斗的指挥常有自己的过人之处。更重要的是,对于多尔衮,他一直保持着绝对的忠诚。  多尔衮是领导,对于领导来说,有没有本事其实可以放在次要的位置,忠心与否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哈巴赤是千总的时候就跟着多尔衮干,刀架在脖子上没有认过怂,是条汉子。多尔衮也给他一路升迁,并给他把旗籍从蒙古正蓝旗抬入满洲的正白旗。这在当时是莫大的荣宠,从蒙古旗到满洲旗,竟然还是正白旗。他从此更加死心塌地。  他想多尔衮行过了礼,就大大咧咧的自己坐了下来。跟自己的旗主没有见外这一说。“十四爷,叫奴才来,想必是有吩咐。您说吧。“。  多尔衮笑了笑,不要着急嘛。吩咐亲兵,“来呀,给哈将军上茶,大汗上次赐我的雨前,给哈将军尝尝鲜。”。  哈巴赤乐了,他虽然是一介武夫,却于品茶是很有研究的。好茶的**并不差于好酒啊。  他端着茶杯,一下下的用杯盖刮着杯延。“我说十四爷,这么晚您把奴才叫过来,就是要赏奴才杯茶喝呀,那我可谢您的赏了”。  多尔衮却突然正色起来,“你小子,少给我油腔滑调的。我叫你来,是有军机要事和你商量。”。他的神情开始凝重。“这次出征,我们兄弟俩在大汗面前可是打了保票立下军令状的,一定要攻下山海关这座城池。你知道吗。如果攻不下,我们哥俩全都削掉爵位。俗话说大树底下好乘凉,我要是倒了,老哈呀,谁来照顾你们呢!“。  哈巴赤也不再嬉笑,他放下茶杯,看了一眼多尔衮。亢声说“不必十四爷多说,奴才都明白,十四爷抬举奴才,那是天高地厚之恩,奴才这条命就是十四爷的。主辱臣死,,这次三爷受伤,大军败退,也实在是窝囊,我老哈也总憋着一股子气,想报仇啊。如果有机会,奴才愿意做先锋。打不下来,拎着脑袋来见您。”。  多尔衮大喜,“好样的,脑袋掉了,不过就是个碗大的疤。就算是那玩意没了,咱们爷们也尿的比谁都远。不过这次,我不要你去冲锋陷阵,有个事情要交给你去办。你附耳过来。”。  他在哈巴赤的耳边轻轻说了几句。哈巴赤轻轻点头,“十四爷放心,看奴才的了。”。  “去吧,事情办好了,我到大汗哪里为你请赏!”。  “是”。哈巴赤答应一声。又向多尔衮行了个礼,才轻轻的退出营帐。快要走出去的时候。他忽然回过身来。 第九章 刺客入城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哈巴赤的任务,就是让他化妆潜入山海关,和刘鸢接头,并在他的配合下,把刘鸿的脑袋带回来。达到不战屈人之兵的目的。  当然,为了给予足够刘鸢的**,他许诺在事成之后,封他做三等参将。并把他引荐给大汗**哈赤。  为了表示郑重,打消刘鸢的疑虑,他还亲自写了一封迷信,放在蜡丸里,交给哈巴赤,让他带给刘鸢。  多尔衮在山海关外围,又是挖沟又是建寨,围起来,就是围而不打。他知道,只要让守军待在城内出不来,用不了多久,军粮一断,他们就会不战自败,乱成一锅粥,到时候自然就会不费吹灰之力拿下这座城。  他也想到了,城中的人没有粮食吃,自然会想办法出城弄粮食。把附近的粮源封锁掉,并且对山海关派出监视哨。  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去,而里面的人却想出来。然而,想进去的人只是需要看着,想出来的人,却总是出不来。  城中的粮草,只够不足二十天了,这样拖下去,会自然的垮掉的。不行,不能让这群豺狼踏入关内,不然,就会生灵涂炭。我刘鸿,就会成为千古的罪人啊!  总兵大人焦急万分,时刻都在思虑一个完全的办法。却丝毫没有意识到巨大的危险正在向自己一点点的靠近。他的脑袋,已经悬在敌人的剑锋上了,而出卖他的,竟然是他骨肉至亲的弟弟。  山海关早已紧闭城门,然而在刘鸢的帮助下,哈巴赤还是顺利的进了城。  现在的哈巴赤,身份不再是后金大将了,而是一个逃荒落难的老乡,来投奔自己的老朋友刘鸢,这个理由是很行得通的。  守门官仔细的端详了这个入城的人,看他身躯高大威武,衣服却穿的皱巴巴的,头发蓬乱,脸上一层油腻,像是土也像是泥,还像是锅底灰,一副逃荒百姓的打扮。加上又是总兵大人弟弟的朋友,也没有想太多,就把他放进来了。  哈巴赤不禁一阵狂喜,在来之前想好的太多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应对之策,丝毫没有用上,就这样轻易的进来了。刘鸿,蛮子,看来你合该丧命啊。也该是我老哈来立这份头功。谁也别怪,怪只怪你自己有个好弟弟吧。  刘鸢的住处在总兵府别院的厢房内,屋子比较大,也比较清新素雅,不加装饰。这很可以理解,刘鸿不是个奢侈的人,总兵府的正厅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品,何况别院了。自从刘鸢住进来,也再没有什么别人在这住过,倒也安静。因为安静,所以安全。  哈巴赤这次身为多尔衮的特使,来和刘鸢谈投诚的事宜。也是想看看他到底有几分诚意,能出个什么价码。  刘鸢吩咐人给哈巴赤上了一杯茶,然后挥挥手示意仆人退出去。自己内心狂跳,压抑不住自己的不安情绪。但也不敢多说,等待着这位哈将军先开口。  哈巴赤抿了一口茶,他是个品茶的行家。天下的名茶喝多了。这茶还是头一回喝。完全没有什么味道,这是什么茶。  其实他不知道,这茶就是所谓的“高碎”,也就是茶叶末。只不过这杯里还有些茶叶残片,碎的不怎么厉害。  刘鸢要是有钱喝好茶,估计也不会想着背叛哥哥,但是他不会去想,刘鸿作为二品大员,每年的年俸也不过百两而已,由于通货膨胀和国家缺钱,还时常不能领到全额。  哈巴赤放下茶杯,不想就这个茶的问题再多考虑。因为他没有品出来这到底是什么茶。这有点伤他的面子。这是个好面子的人,他后来的败落也正是因为这一点。  “言归正传吧,我叫哈巴赤。大金副将,也是十四爷派来和你商谈的特使。”。这也就算是自我介绍了。看到刘鸢忙不迭的点头,他继续说“山海关的主将,总兵刘鸿是你的哥哥。你为什么要背叛他,投降我大金,这里面是不是有诈。”。  在哈巴赤做自我介绍的时候,刘鸢一直忙着点头示好。对于这个当官成瘾的人来说,他对明朝和后金两个方面的官员体系还是很清楚的。双方的官员设置层次里,副将的级别,大致都相当于副总兵。派这个人来和自己谈,也算是有档次了,给足了自己的面子了。  哈巴赤提到这个问题,他也想过很长时间了,知道对方会这么问。他也反复斟酌过如何回答才算得体一些。  其实他也知道,出卖自己的亲哥哥换取富贵和官位,再说出什么花样来也遮掩不住事实。与其这样,倒不如直接一些更好。  他看了一眼哈巴赤,对方的眼睛里的光芒闪烁不定,正在等着他给出一个能让自己满意的答案。  “哈将军,我们汉人有句话,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说过,叫做“知时务者为俊杰”。大金必胜,大明必败,这是明眼人能看出来的,百姓不愿战乱,要打仗就要加赋加税,苦的还是天下子民。刘鸿是我哥哥,可是他不懂这一点,只知道为明朝效忠,却没有考虑天下百姓啊。我刘鸢愿意顺从天命,为大金效力,以图封妻荫子!“。  看着他这番卖力的表演,老哈心里直想笑。什么顺从天命,为了百姓子民好。百姓天下用得着你一个连秀才都考不上的人来琢磨,大明早就关张歇业了。最后这句封妻茵子倒是句实在话。  “刘兄,你能这样想很好。十四贝勒想让我问问你,如果事情办成。你为我大金立下如此的功劳,如何赏你才好呢。”。  这才到了最实际的地方,刘鸢心里一阵狂喜,心突突直跳。但是他也不想让这个后金的将军看出自己的轻浮。  是啊,从小到大就盼当官,现在终于有了机会了。你管这官是谁给的呢。这年头,有奶的就是娘。没奶的什么也不是。我这次立下这样的功劳,多尔衮肯定不能亏待了我。他会封我个什么官职呢?千总,或者都司?总不会是游击吧。他还是想试探一下。  他走到窗口,向外看看,再次确定附近没有人。才转身向哈巴赤又是深深一躬。说道,“请哈将军代我问候十四爷,我刘鸢如果有幸,被十四爷收归帐下,早晚执鞭坠蹬也就甘心了。如果一定要委任,千总把总的虚职虚衔也就是了。”。说完,他舒了一口气,回到自己的座位,等待哈巴赤的回复。  老哈一直一动不动的坐在椅子上,眼睛盯着他,看这个家伙的表演。从一见面到现在,早就看出来,这是个贪财好利内心极度浮躁的无耻小人,偏偏还要强装镇定,给自己要做的事情找出很冠冕堂皇的借口来。  “刘老兄啊,你太过谦虚了。还千总把总?我来之前,十四爷当面嘱咐,要保你为参将衔。并引荐你见大汗。封妻荫子的事,还在后面呢。”。看着刘鸢已经抑制不住,满面红光了。  哈巴赤撕开紧身的衣服,从夹层内取出一个小蜡丸,递给刘鸢,“这是十四爷亲笔写给你的。”。  刘鸢把蜡丸打开,抽出一个小纸团。打开后,是一张小笺,上面是一笔汉字瘦金体蝇头小楷,写的遒劲有力。“见使甚喜,君如能相机行事,再建功勋。官职何止参将?”。落款是,“爱新觉罗,多尔衮”。  虽然浮躁虽然无耻,但是刘鸢却一点也不傻。他知道多尔衮信里“相机行事,再建功勋”是什么意思。不过,他更关心的是,官职不止参将。参将以上就是副将,副将以上是都统和将军了。想到这,他的嘴角不自觉的上扬。好像自觉已经当上了将军一样。  幻想,也是古今一样的。很多人生活不幸福就是因为一直生活在幻想中,不能自拔。饿着肚子吃不上饭的时候,就只求一个馒头冲击,刚刚吃过两顿安生饭,就开始保暖思淫欲。从来都不乏其人。参将还没当上,就开始琢磨都统和将军的滋味了。  “刘兄,刘兄,你想什么呢?”。哈巴赤一声呼唤,把刘鸢从幻想中拉了回来。  “哦哦。没什么,哈将军。没想什么。”刘鸢摸了摸下巴,有些不好意思。  老哈早就看透了他的心思,也不点破。开始说正事,“那,刘参将,咱们什么时候动手,十四爷可等着为咱们庆功呢!!”。  刘鸢压低了声音说,“哈兄,十四爷信中说的明白,要相机行事,选择最合适的机会,要干就得一次成功。如果一次没成,咱们能不能逃出关去都是未知”。他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把对哈巴赤的称呼由“哈将军”,变成了“哈兄”。  哈巴赤微微点头,“你说的对,咱们需要好好策划一下”。  本来,这次刺杀行动可以成功的,刘总兵已经是人家板上的肉了。刘鸢的叛变也几乎就大功告成。  这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如果没有凌云在城内的话。 第十章 军营立威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天启六年的一个寒冷的冬季,呼啸的风声夹杂着无尽的凉意,让人们多少都有一些不舒服。谁也不会想到,这个时候,来自后金部队的副将哈巴赤,已经偷偷潜入了山海关。  他已经在山海关城内待了整整五天了。在找一个绝佳的机会。一次性干掉刘鸿,不留后患。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人人都有烦心的事,哈将军在愁没机会下手,刘鸿也愁,如何退敌,粮草怎么解决。这几天的功夫,白头发不知道冒出来多少,真是没有时间去看看自己的弟弟。  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打不过人多。总兵大帐很多亲兵护卫,加上一些明军的将领。硬闯进去别说刺杀,死于乱刃的几率是非常大的。这个哈巴赤本人还是明白的,他是个勇士,却不缺心眼。  然而每天呆在院子里实在是太闷了。老哈决定出去转转。正好这几天是有个小庙会。他也想出去散散心。  这真的是太不应该了,作为一个刺客,其实就是一个战场独行侠,什么时候都应该藏着,掖着,等待一个机会出奇制胜,一招制敌。不能随处出头露脸。然而,每天都待着一个小院子里,实在是太憋闷了,都能把人憋出病来。  自己身带任务来此,十四爷每天应该都在等待自己的消息。一连五天过去了,自己也得不到什么机会。真的是太憋屈。不如出去转转。  早上起来,哈巴赤洗漱完毕。刘鸢还没有起床,他叹口气。让人告诉刘鸢自己要出门逛逛。随即换了一身衣服,就要出门。  刚刚走出院子,忽听身后有所动静。回头一看,是刘鸢。披散着头发,上身批了个披风,下身啥也没穿,光着脚就追出来了。一边跑还一边喊“我的哈老哥,我的哈将军啊。。。”。  看着哈巴赤回头站住了,他才稳了稳心神,上气不接下气的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一把拽过哈巴赤来,“我说哈老兄啊,你怎么这么冒失啊,这里是山海关不是咱们大金国啊。你可不能轻易到外面出头露面啊”。  哈巴赤看看刘鸢,轻轻一笑。说,“刘兄,你还是先到屋里把裤子穿上吧,这样实在是有碍观瞻啊”。  刘鸢自己也才注意到自己的狼狈样子。有些不好意思,不过他暂时还顾不上这些。一定要把这个家伙留在自己的院子里,别让他出去乱跑,万一惹出祸来,我也就暴露了,官当不成,命也得搭进去。  “穿裤子是小事,哈兄。稍安勿躁,稍安勿躁啊。您想看什么玩意咱叫堂会都行,庙会那地方,太杂乱,去不得啊”。  哈巴赤实在看不上眼前这个人。可是也不便表露。只好敷衍说,“刘兄不要太紧张。我也没打算去招谁惹谁嘛。就是出去转转,一个时辰内必然回来,你看如何”。  看着眼前这个二百五,刘鸢也来气。心说我看如何,我就不能让你出去,你能听我的吗。  不能说什么硬话。自己也不能左右他的行动,去就去吧。千万千万别出什么情况啊。  “好吧,就一个时辰!”。刘鸢真有些无可奈何。  哈巴赤转身出门,又不忘回头说一句,“刘兄,不一起出去吗?”。  刘鸢挠挠头,心说我还是先回去穿裤子吧。  战争时期,万业萧条。大明王朝经历了这样那样的大灾小难,即使曾陷入风雨飘摇中,也多数是挺过去了。在这建国二百余年的历史中,涌现了多少人物,多少故事,可歌可泣。  川陕一带的旱灾,后金方面的军事威胁,让大明的国库开销激增。这就像是过日子一样,老百姓口袋里有钱,就可以吃好喝好,偶尔还能请客吃饭,看个电影什么的。国家也如此,国库充盈,就能修点工程 ,赈个灾什么的。但是国库没钱,就只能加赋加税。  这似乎是个无可奈何的问题,但是真的没办法。而此刻,又恰巧是那位后世看来非常著名且有研究价值的死太监魏公公把持朝政。  说这么多,就是说明一点,天灾,外患,都够喝一壶的了,偏偏这死人妖还跟着捣乱。吃亏受苦的只能是老百姓。  所以哈巴赤将军应该会失望了,他怀着散心的心情去看庙会。结果看到的远远不如现在的村镇赶集热闹。一点新鲜的东西都没有。只有一些米面的交易,还多数是杂粮。  这很正常,这个兵荒马乱的年头,能每顿有窝头吃。也是一个想起来就值得美滋滋的事情。这些心理。纵使文韬武略,纵使身经百战,但是哈巴赤永远不能懂,因为至今为止,他都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  没有一个时辰,连半个时辰都没有,哈巴赤扫兴的回去了。刘鸢正在盼星星盼月亮的翘首期待他的回来。真想不到这么快就溜达够了。赶快把他让进屋里,把院子的门关上。  直到这时,刘鸢那颗一直悬在嗓子眼的心才算真正回到肚子里去。  当哈巴赤扫兴归来的时候,他不知道,虽然他在这个集市上溜达了一圈,没见到什么有价值的感兴趣的东西。却有人看到了他,并对他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虽然那个人也一时间没有想起来他是谁。  不久前,火头营的烧火小兵凌云因为在战场上的出色表现,被刘总兵破格提拔为百户军职。有了自己的亲兵和部队。  而借此,凌云向刘鸿表示,自己这支百人的小部队,将为保卫山海关做出更大的贡献。但是自己的部队从训练到指挥,以及行动,都直属刘总兵,不归上面千户和指挥们的制约。  刘鸿考虑了良久,答应了他的要求。从之前的谈话中,刘鸿对凌云的战局分析能力是大为赞赏的。而且这个小伙子初生牛犊,就能射伤敌将,也可见射术了得。之所以只给他个百户,就是让他不要骄傲,要继续进取。还有就是骤然升的太快,会怕有人嫉妒,对其掣肘。  总兵大人相信,是金子总会闪烁光芒。他把这支精挑细选的精锐小部队交给凌云的时候,也是希望这个后起之秀能凭借自己的本事真正建立属于自己的功勋。    “臭小子,好好干吧,我相信,你,还有你的部队,都不会让我失望,对吧。”。  应该说,凌云会武功,这个从开篇交代过,他会跆拳道,会射箭,会骑马,以及一些冷兵器时代,和现代的战例战史,以及对部队的探究和思索,这山海关,将是他大展手脚的地方。  自己部下的兵都到位了以后,凌云把他们带到了演武场。这些军士也多是年轻人,也都是各营的精兵强将。对于凌云一箭制敌的事情,有人佩服,有人也是有些不服,觉得其中有侥幸的成分。  演武场其实就是现在的操场,不同的是,有各种军械及训练所需之物。凌云 站在最高处看着自己的兵们,很是满意,也开始了他到任后的第一次训话。“兄弟们,我叫凌云,是你们的百夫长。在站各位,你们有的比我年长,有的比我年轻,自今日起,我和你们,都是兄弟。什么是兄弟,兄弟就是能在战场上托付自己后背的人。换句话说,愿意替你挡下前方射来的弓箭的,才是你真正的兄弟!”。  这句话是套用,原话是能挡子弹。但是领会精神,当时哪有什么子弹呢。这时,两名士兵嘀咕起来。  凌云多少有些愠怒,“队列之时不准交头接耳,这是新到军营就该知道的规矩吧,你们在谈些什么。”  一个大个子士兵站出来,向前跨了一步,“报告,凌大人。我们在谈大人您。”。  “哦?谈的我?我倒是很有兴趣。你叫什么名字,谈的我什么?”。凌云心说,出到此处,难免有人不服,看来不露两手是不行了。  那大个子也不胆怯,张口就说,“俺叫张谠慧,你叫俺大谠就行。凌大人,俺不服你,你刚进伙夫营烧火的时候,俺都当兵五个月了,你跟俺比你就是个生瓜蛋子。俺还觉得你靠射中一箭就当百户,有些不服气。你看你文文弱弱的像个念书人,要是靠着你们去打仗,那是要坏事的咧”。  说出了大多数士兵的心声,心说这个小白脸,能打得了仗吗。  听到这,凌云一笑。“哦。你不服没关系,怎么样,你才能服气呢?”。  “你跟俺打一架,把俺放到了,俺啥也不说了,就服你。而且刚才队列说话的事,也任你处置”。  老凌扑哧一乐,走下台阶。说了声一言为定。就站定在那大谠的面前,其余士兵都把眼睛睁的像牛蛋一样大,他们想看看这个不知道好歹的大谠怎么敢跟百户伸手,他是挨打还是打了人,最终都难逃军法了。  大谠在原地起跳,做着热身动作,凌云没有动。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终于,大谠向着凌云扑过来,凌云还是没有动。  下面的士兵呆住了,心说,这个凌百户是少不得挨这顿揍了,连大谠也是这么想的。他的身形快的难以琢磨,眼看就要把一记重拳打在凌云身上,就在拳头快要蹭到衣服的时候,凌云闪电般一闪,竟到了他的身后,然后轻飘飘的飞起一脚,看不出来用力。就见大谠一下子躺倒在地上,喘着粗气。好半天才起来。凌云用的是所谓的内力。  “服了吗?”凌云问。  众人眼见这一切,哪个不服。大谠有些臊的慌,但是愿赌服输。“我服了,任凭百户处置”。  “好,拉下去,打二十板子,然后,提拔你做我的亲兵。你们知道,我为何这样处置吗,打他,是因为他违犯军规,不得不守法。提拔他,是因为他敢跟我叫板!我的部下,都得有一股子劲头,就是谁也不能服,都摸摸自己的裤裆,是不是个有卵子的汉子。”。  这次立威很成功。凌云就此做到了令行禁止。他没有急于强度训练,却给他的士兵布置了任务。  他就不相信,这群后金兵退去了就不来了。这样的仇,一定会报。再说,山海关城也是他们进军京城的最后一座坚城了。如果他们拿下了这座城,京城就等于门户洞开了。当然,即使首都被兵临城下,也并非没有翻盘的可能。当年的于谦就是以绝对的劣势兵力,击败了向京城进犯的瓦剌大哥级人物也先。  不过,今时不比以往。君昏臣暗。士兵连军饷都发不出来,哪有保卫京城的心。如果山海关城池被攻破,估计不等后金喊话劝降,早就有人干掉天启皇帝和魏公公去投诚了。  山海关必须守住!  守住了山海关,才能收复山海关外围的防线。把宁锦防线修好。然后就是收复整个辽东地区,把**哈赤赶回老家沈阳去数星星。如果沈阳他也不愿意住了,就把他就进扔进鸭绿江喂鱼。  想的太多了,眼前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固守山海关。  粮草的问题,要刘总兵最后定决策。自己每天考虑的,是如何防止突发情况出现。**哈赤喜欢使阴招,攻旅顺的时候,就是使用奸细混进城内,制造混乱,打开城门,导致旅顺军民的大劫难。  多尔衮这个家伙,估计也玩不出来和他爹不一样的花招了。  凌云命令自己的部下,划出五十人,分为五个小组。在城门口和城内排查外来人员。一旦发现有奸细嫌疑,迅速报告,能确定的,当场除掉。以防不测。  就在刚才哈将军去逛集市的时候,一个穿便装的士兵捅捅另外一个。指着哈巴赤说,“我好像在哪见过这个人,在哪呢?”。另一个也说“看他穿的破破烂烂的,但是红光满面的,有些不正常。你跟着他,我去向老大报告”。  凌云的手下习惯已经称呼他为“老大”。  哈将军的半日游就这么扫兴的回来了,他不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不到百米的距离,一双眼睛一直盯着他,直到他进了院子。  山海关的一位百夫长,在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消息。 第十一章 凌云重伤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正在假寐状态,他在思索,退兵几天,后金如此的安静,这事有些反常。自己在城中安排人手,四处搜索奸细,至今也没有什么收获。是不是自己的思维在哪里出了偏差。  一个士兵气喘吁吁的跑进来,一边跑一边喊“老大,有奸细。老大,有奸细。”。  凌云从椅子上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他看这那个士兵,眼睛发光,像是看什么宝贝似得。“你说什么,有奸细,奸细在哪里!”。  那个来报信的士兵被他看得有点发毛。站在那吹粗气。  凌云可是真着急了,一把把这个家伙拽住了。“我问你,奸细在哪呢,你跟我这喘什么,抓住了吗,如何处理的?”。  “我和石头一起,发现一个可疑之人。我肯定他不是山海关士兵,但是我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他,但是一定见过。此人一身逃荒打扮,却红光满面的,现在的山海关,大家都吃不饱,哪有这样的人,我觉得肯定是有问题。”。  听着士兵的报告,凌云心中的一块巨石终于落了地,不怕你来找事,怕的就是你不来,你在暗处,就拿你没办法,你要跳出来,就一切都好办了。  “那这个可疑之人,现在何处?”。  士兵回答,“为防打草惊蛇,我回来向您报告,石头还在跟着他。”。说完抬头看着凌云,不知道自己的老大下面还要问些什么。  凌云对他的做法很满意。拍拍他的肩膀说,“没错,你们做的很对,不愧是我老凌的兵。对了,你叫什么来着,我最近事情多,对兄弟们关心的太少。”。  士兵昂首挺胸,“我叫杨木易,大家都叫我木头”。  凌云乐了,怪不得这两个能凑在一组,一个石头一个木头,也真是缘分了。  还没等他打趣两句,外面又气喘吁吁跑进一个来。比木头进来的时候更狼狈,这位跑的帽子也没了,衣服也开了。一边跑一边喊,“不好了,老大,不好了”。  好不容易在屋内站定了,还不停的喘着气。凌云心想,这哥俩一个毛病,毛毛躁躁的。  木头仔细一看,这不是去盯梢的石头吗。他怎么跑回来了,出什么事情了。  老凌抄起桌上一杯茶水递给他,“别着急,喝口水,慢慢说。”。  石头顾不上失礼的问题了,接过来茶水一仰脖子,咕都都全进了肚子。这才把茶杯放在桌上。  “老大,我跟踪可疑人,发现他进了刘鸢二爷的别院。我也不敢回来,就在暗处蹲着。然后。。”,说到这,他忽然剧烈的咳嗽起来。  把个凌云急的不行,“后来怎么了!”。“后来我发现总兵大人正朝别院去,我就跑回来报信了。”。  “大事不好!”。一个可怕的念头闪过凌云的脑子,总兵有危险!也有可能,这个时候已经。。。。他不敢往下想,一边往外跑一边喊,你们去传令,让我所属部下一半来总兵别院,一半到城门口堵截。  他飞快的向总兵府别院跑去。  正如他所预料的那样,刘鸿正处在巨大的危险之中。  今天上午,刘鸿处理了一些公事以后,想起来自己已经有几天没去看看弟弟了。就决定却弟弟那里坐坐,陪他说说话。说心里话,这个弟弟虽然不成器,毕竟是和自己是同父之子。他的处境不好,自己也跟着心疼。只是国家战乱频仍,自己作为一镇总兵官,更多的是需要考虑城池和百姓,所以时常会忽略了弟弟。这让这位称职的哥哥很是愧疚不已。  因为是战时,自己不得不加以防备,平时去到哪里都是带着护卫人员的。按现在的话说,至少也得有一个警卫排的人数。  而今天不同,和弟弟说说话,犯不上这么兴师动众。所以他没有带任何的随从人员,只是内穿软甲外穿布袍就出门了。  听到外面传来的叩门声响,刘鸢和哈巴赤都有些忐忑感,是不是事情已经败露了?刘鸢一颗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还不得不故作镇定的咽回肚子里。  他示意哈巴赤隐藏,然后喊了一嗓子,“谁呀谁呀谁呀,二爷正睡觉呢。扰了我的梦你吃罪的起吗啊?”门外似乎静了一下,然后听得有人回答,“越发的无礼了,你是谁二爷?”。  那颗刚回到肚子里的心瞬间又回到了嗓子眼。哥哥怎么这个时候来了,难道是走漏消息来抓我的。这时我该怎么办。开门不是不开门也不是。  这时,已经躲起来的哈巴赤也听到了。他轻轻对刘鸢说,“机会来了,问问他带了多少人”。  刘鸢这才回过神来,想想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身经百战的猛将。倒也稍微安了些心。冲门外喊“原来是哥哥来了呀,您看您,也不提前知会我一声,我好去黄土垫道净水泼街的迎接您那,您带了多少人过来,我还没起床呢,人多嘴杂的,让人家传我的笑话。”。  自己这个弟弟一贯的满嘴跑火车,胡说八道起来没个完。刘鸿已经习惯了,“胡说八道,大哥来看看你,用得着摆什么阵仗吗?我是自己来的,快出来开门”。  哈巴赤在暗处听的真切,好,你是自己来的!刘鸿啊刘鸿,合该你命绝于此!  他把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利刃藏在袖子里,附耳嘱咐刘鸢,如此如此。然后自己退下,让刘鸢去开门,把刘鸿迎进来。  刘鸢对他这个计划嗤之以鼻,落座后,哈巴赤以奉茶为名接近刘鸿行刺。你为何不在开门的瞬间冲出来把他干掉呢。非要过一把专诸的瘾,这年头可没有给你做传的司马迁。  牢骚归牢骚,他只能听哈巴赤的,因为他没有什么话语权。  深吸口气,出去打开门,把刘鸿迎进屋内。两人落座。刘鸢说,“哥哥真是贵步,今天怎么想起来看我了”。  刘鸿正想说话,刘鸢接着说,:“请哥哥尝尝我这的新茶如何”。说吧喊了一声“小黑子,上茶”。  小黑子,也就是哈巴赤。端着一个茶盘慢慢的走向刘鸿。十步。。五步,直到来到身前。忽然他面色一变,把茶盘摔在地上。袖子一闪,手里变戏法一样出现了一把匕首。对准刘鸿的心窝刺了下去!!  当上气不接下气的凌云赶到的时候,正看到哈巴赤的尖刀向刘鸿的心脏部位刺去。心说完了,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哈巴赤一刀刺过去。却并未伤害到刘鸿。因为这一刀刺在了刘鸿内衬的软甲上。没能扎透。他马上意识到,应该快刀斩乱麻,立刻再刺没有甲胄的地方。  莫名其妙的就被刺了一刀,虽然没受伤,也够失魂落魄的。刘总兵顾不上架子了。面对刺客,求生的欲望占据了心头。他一俯身,就地往地下一滚。  哈巴赤正要追赶,只听一声断喝,“刺客住手,尔的死期到了!”。  回头一看,门口站立一个人,正在向自己扑过来,手里好像并未拿着武器。  这个人好生的面善啊,怎么这么熟悉呢。看他一身明军下级军官的装束。应该不是什么大人物。在哪见过呢。  在他愣神思考的这几秒钟,给了刘鸿逃生的机会,他爬起来向门外跑去。边跑边喊,“快来人,有刺客!”。  而说时迟那时快,凌云也到了哈巴赤的近前。想要夺他手中的匕首。哈巴赤毕竟是身经百战的将军,平时动作都是致命的功夫。几个照面下来,凌云因为着急被哈巴赤看出一个破绽,把匕首刺进了胸膛。  幸亏凌云反应快,没能刺中要害。哈巴赤想再有动作。已经来不及了。凌云出门前,指派的五十名精兵已经闯了进来。  哈巴赤估量了一下,刘鸿估计早就没了影子,即使杀死这个人和这些士兵,也都是没有意义的。再说,这么多人,也绝难取胜。现在不走,更待何时。自己是个好汉,好汉一般都是不吃眼前亏的。所以,他决定先走为上。  匕首在近战中,难以发挥什么威力。索性丢在一旁。在打斗中夺了一个明军士兵的长枪。猛将不愧为猛将。在身受几处轻伤外,哈巴赤还是打出了明军的包围圈,并且杀死了六名明军士兵。  士兵们已经杀红了眼睛,就这么让他逃了吗!大家齐齐看着总兵大人。刘鸿挥挥手,意思是看我干什么,去追击。  地上的凌云失血太多了,声音已经很微弱。“大人,不必追了,他逃不掉的。我有安排!这四十余人还是留下护卫大人吧!”。  刘鸿的眼眶红了,“凌兄弟,依你,都依你。”。看着门外,“愣着干什么,快叫军医。军医!”。  凌云看看刘鸿,笑了笑,“大人没事,山海关就没事。。”。他还想说什么,却感觉眼前一片乌黑,嗓子眼发甜,胸口发咸,吐出一口鲜血后,又晕了过去。 第十二章 竟然是她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战争就是这样,此消彼长各领**。你给对手一刀,他反过来就是一剑。都在漫长的对峙中各自消耗,看谁能撑到最后,谁就是真正的赢家。  就在不久前,山海关明军百夫长凌云,一箭射伤后金统领莽古尔泰,迫使后金撤围而去。而不久后,他也为救自己的主将被后金将领刺伤,生命垂危。  凌云被抬入总兵府医治,刘鸿在外屋急得团团乱转。这个年轻的后生竟然如此的忠义。实在是难得。我不能让他就这么死去,一定要把他救活。  医生们陆续的出来,刘鸿焦急地上前询问,“凌兄弟的伤势如何,有无大碍!”。  这群大夫面面相觑,只是摇头。刘鸿的脸色瞬间变的惨白,“这么说是没救了吗”。大夫们摇头。“那就是还有救?”大夫们还是摇头。  一向好脾气的刘鸿也被气得够呛,这群庸医,就不会开口说话吗。  眼见总兵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其中一个年级稍长的军医说,“这位小将军失血过多,现在虽然止住了血。性命一时无忧。却难保完全。刺客的匕首有毒,或许是时间久了毒性低了些,但仍有危险。”  刘鸿听他扯了这么多,也不得要领心说你跟我费这话干什么,我现在需要知道的是怎么办才能保全住我这位兄弟的命,其他的都是废话连篇,一点用也没有。  “几位有谁知道,这是什么毒,如何能解?”。“回总兵大人,我等才疏学浅。实在不能判断出确切的毒性。”。  看着这几个只会摇头晃脑的家伙,刘鸿的忍耐也最终到达了他的极限。他顺手抄起来一个茶杯,似乎想喝口茶,然而没有喝。他暴怒的把茶杯摔在地上!额头上的青筋突起,突突直跳。  “滚滚滚!都给我滚!国家的军粮怎么养了你们这等的废物,回去给我好好的翻翻医书去。要是凌兄弟有什么一差二错。我先砍了你们的脑袋,清楚了吗!”。看看周围老几位,早就吓傻了,呆着原地不知道如何是好。  刘鸿闪身看看,“我让你们滚,没有听到吗!?”。这几位这才回过神来,几乎是连滚带爬的出了屋子。  此刻的凌云还在床上躺着,双目紧闭,昏迷状态。刘鸿坐在他的床前,感慨万千。  他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如此的为国尽忠,与主将齐心用命的,已经不多了。而这个凌云,也只不过是个刚刚参军不久的毛头小子。虽然是我提拔了他,可那是他功劳之下应得的奖赏啊。他竟然能如此。  想到凌云,又不由得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刘鸢,这个想要拿着自己性命做见面礼来换取后金官位赏钱的弟弟,他到底是长了怎么样的一幅心肝啊!灭绝人伦啊,他如何能想得出来,如何能做得出来啊。我平时何曾有负于他呀!!刘鸿抓挠着自己的头,不得其解。  刘鸿纠结了,因为刘鸢不会武功,他没能像哈巴赤一样杀人逃走,虽然哈巴赤也没有去城门。他肯定还在关内某个角落里,再次伺机行动或者找机会逃走。而刘鸢只能束手就擒,等待他的命运。  不管是谁,意图谋刺国家大将,一镇总兵的。别说杀,就是剐了也不过分,上面也不能追究什么。可这个人,却偏偏是自己的亲弟弟,自己不杀他,有碍国法,杀他,一则下不去这个手,二来也觉得无法向父亲交代。  他陷入了深深的苦恼。好在却没有丢失理智。布置了对刺客的搜捕计划后。他命令在山海关属地所有地区遍贴告示。有能救小将凌云的,赏千金!  钱值钱,还有的可取,国士,独一无二,再不可得!!不惜一切代价,救活凌云。  两天过去了,凌云一直昏迷。对于哈巴赤的搜索也没有什么进展,这个家伙就像是凭空消失了一样。而求医的告示也似乎无人问津。  刘鸿的头很大。  终于,在黄昏时分。刘鸿已经伏在书案快要睡着了的时候。有一个总兵府亲兵跑进来,“报!启禀大人,有人揭了告示,说可以为凌大哥诊治!”。  刘鸿高兴的几乎要跳起来了。“你还愣着干什么,快去请快去请进来啊!”。  亲兵转身刚要走,刘鸿忽然说,“站住”。  “你去告诉那位大夫,待本总兵整顿衣冠,亲自出迎!!”。  “是,大人!”。  亲兵转身才要走,只听门外传来一阵银铃般的笑声。“总兵大人何必如此重礼,小女子可是承受不起啊。您不用整顿衣冠,我自己来了。有些冒昧。小女谢风儿给总兵大人见礼,大人万安。”。  刘鸿有些略感大意,这位医国妙手竟然是一位女裙钗。真是不可轻视。  抬头看看,这位自己迈进门来的姑娘,大概在二十岁上下。身材适中,一身蓝色布衣,没有任何的粉黛首饰点缀。鹅蛋脸一笑露出甜甜的笑容。让人有一种天生的亲近感。  总兵大人感觉自己有些失态,不过很快就恢复过来了,自己这个年龄大着人家两旬呢,胡思乱想什么呢,再说这姑娘是来个凌兄弟治伤的。一定要足够礼遇才行。  他一面吩咐亲兵,“快,去账房支取一千两银票。给这位姑娘,并设下盛宴,让小姐刘雅代我招待这位姑娘”。一面从书案后走出,向着这个谢风儿深深一揖。“小将凌云为国效命,立下功勋。今日他的性命,就仰仗姑娘了。我刘鸿,在此谢过了!”。  姑娘想要上前扶持。又碍于男女授受不亲,只是虚抬了一下手。说道“总兵大人这样过谦,如此殊遇,真是折杀了小女了。我虽然是一介女流,也是大明的子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凌将军为国建功,我来为他医治,也是分内之事,不图回报!”。  刘鸿真的感动了,如此深明大义,男子也不多见,何况是女流。  想起凌云还在危险之中。他对谢风儿说,“谢姑娘,是不是先去看看凌兄弟的伤势如何?”。  “正该如此!”。  “那好,这边请”。刘鸿亲自在前给这位揭榜的女大夫带路。 第十三章 叛徒刘鸢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亲自在前带路,把谢风儿带到凌云的房间。此时的凌云,还是昏迷不醒的状态。双目紧闭,面无血色。  谢风儿用请示的语气问道,“总兵大人,是否我现在给凌将军请脉。”。刘鸿此时万分焦急,立刻回答道“我不通医术。既然姑娘能为凌兄弟医治,一切便有劳姑娘。所有一应繁琐事宜,刘鸿绝不过问。但有所需。姑娘可随时提出。只有一点,我需要凌兄弟尽快醒来,身体早些恢复,大明的边塞离不了这样的忠勇之人,我刘鸿也离不了这样的好兄弟啊!”。  谢风儿略一欠身,说道:“总兵大人说的是,我一定勉力而为。”。早有人给搬过座位,她坐在床前开始了自己的诊断。中医讲究望闻问切。仔细观察过凌云,也对其受伤情况有所了解后。她伸手想为凌云把脉。  奇迹就在这一刻出现了。当她的手刚刚伸向凌云的时候,凌云竟奇迹般睁开了眼睛。医国之手啊,真的是无话可说。这也是风和云的第一次缘分显露吧。  “我这在哪里,刺客抓住了吗,总兵大人可好?”。昏迷三天,他终于醒来,并问出了自己苏醒后的第一个问题。  谢风儿看着这个英勇的青年军官,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回答他说,“这是总兵府的内室,你负伤昏迷后,一直在这里修养,我是看到大人求医的榜文,前来为你医治的。”。  凌云开始并未注意到眼前这个人,听到是个清脆的女声在回答自己的问题。用力挣扎着抬头看看,不看则已,一看之下,心情忽然万分激动。说了声,“怎么是你呀!”。就又晕了过去。  一旁的刘鸿看到如此场景,听到这两句无厘头的对话,心里已经明白几分,这两人多半是旧识。忍不住问道“谢姑娘,你和凌兄弟先前认识?”。  “是的,我和凌大哥是旧交。”。谢风儿不想说更多,也不想让刘鸿知道是因为自己哥哥救了路边昏倒的凌云才有这一面之缘的。至于为什么,她自己也不知道,也许不想给凌云更多的包袱吧。  刘鸿是何等的聪明,眼见风儿不想多说,自己也就不再多过问了。转而又问道“凌兄弟的伤势,有无大碍?”。  眼见这个总兵是真的对自己的属下很关切。风儿也很感动。仔细思虑一下说,“大人放心,凌大哥的伤势并无大碍。虽然刺伤他的兵刃有毒,但是毒素并不足以致命。之所以一直昏迷是因为失血过多的原因。我开些药给他,静静修养,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恢复如初的。”。  对一直焦虑不安的刘鸿来说,,这无疑是个最好的消息了。他高兴的几乎要喊出来“老天保佑”四个字了,只是碍于总兵的威严,自己不能表现的太喜怒形于色。  他叫过管家刘忠,吩咐说,“带谢姑娘去后堂见小姐,由小姐代我安排招待事宜。”。然后又对谢风儿深深一揖,动情说道“非是刘鸿多礼,姑娘今日如能救得凌兄弟,对刘鸿也如有再造之恩啊!合当受我一礼。请姑娘不必过谦。我公事繁忙,凌兄弟便托付与姑娘。另外,我的小女刘雅和姑娘年龄相仿,平时就由她来陪伴姑娘吧”。  谢风儿没有再客气,她能感受到这位刘总兵言语之间的真诚。默默点点头,跟着刘忠出去了。  刘鸿在凌云的床前伫立良久,轻声嘟哝着。“凌兄弟啊。此番你伤好之后,我刘鸿定会把你看做心腹之人。你可要快些醒来。山海关粮草日渐枯竭。我的弟弟既然能出卖我。定然会有其他党羽在关内,也定然会像敌军说出这些情况。敌军之所以按兵不动,是想把我们困死在城内。长此下去,不战会自溃,此关失守,大明就不存在了。你要快醒来,刘鸿需要你,山海关需要你啊。”。  此时,还有一个人与所有人的心情不同,每个人都在为凌云的情况而焦急,而这个不同的人无心去关心这些,此时的他,正被深深的恐惧笼罩着。这个人是刘鸢。  从他第一天计划出卖哥哥,出卖山海关,出卖自己的国家的那一刻,他就没有回头路,没有其他的选择。彼时,他只想着这些会给他带来如何的荣华富贵。没有想到更多的东西,比如说,死亡的命运。  哈巴赤来到关内,并在他的院子里住了五天,这五天内。这位后金将军给他带了多尔衮的许诺,升官发财荣华富贵的幻想。这五天内,刘鸢在深夜不眠的时候,也曾想过,万一计划失败了,结果如何,哥哥会如何处置这个变节弑兄的弟弟。不得要领。所以他不再多想。  一切变化的太突然了,几乎是一瞬间,一切都变化了。此刻的他,被关入了死囚牢,他不再是总兵的弟弟,不再是人们口中的二爷,只是一个背叛者,一个死囚,一块别人案板上的猪肉。他在想着,这一刀什么时候会落下来。  死不可怕,等死的感觉才可怕。如果在战场冲锋陷阵时候中流箭,或者突发什么急病致死,这些不可预知的因素,其实不会给人以更大的恐惧感。最怕的是今天告诉你,等着啊,明天下午砍头。或者,等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凌迟!这种等待,才算得上是真正不能忍受的痛苦!  一般在死囚上刑场出红差之前,牢里会准备一顿丰富的送行饭。意思简单明了,不管这个人活着的时候如何作恶多端,但是死者为大,临了也得吃顿好的做个饱死鬼。决不能给阎王爷添负担!  但是通常,这顿送行饭做的再好,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之下,没有几个人能吃的下去。据说自古往今来所有的死刑犯,也就海瑞先生真的吃了,吃的很香,最终却没死成。  刘鸢一直在等,等待命运对他的判决。期间他想过自杀,却最终没有那么做,心中还存着一丝侥幸,万一哥哥能于心不忍绕他不死呢。  可是反过来,如果他不肯放过我,要把我千刀万剐?  这种等待的焦虑和恐惧终于结束了,因为凌云已经脱离了危险,刘鸿终于腾出了时间。  他准备去死牢,见见这个弟弟。并和他做一个了断。 第十四章 祸患深种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山海关死囚牢的环境,并不像电视剧里那样脏臭难闻,刘鸿是个好总兵,对监狱系统,也同样是人性化管理。  但是有一点,不管是电视里还是文学里,乃至现实中,都是绝对一样的,就是牢内肯定阴森森的。这种阴森的气氛可能来源也许并非仅仅因为牢狱多数类似没有什么光线的地下室。更重要的是,这源自囚犯们自身的恐惧。  刘鸢享受的待遇不错,是个单间,每天的伙食也不错。至少菜是新鲜的,还有白面馒头。可是他一直吃不下,几天的功夫,瘦了快十斤,本来就干巴巴的身子更是让人不忍多看了。哆哆嗦嗦的蜷在一个角落,怕光,怕风,更怕听到脚步的声音,因为每一声的脚步声响都可能是对他死刑的执行更近了一步。  这个一直等待命运判决的人,终于等到了这一刻。他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开锁声音,紧接着进来一个狱卒。  刘鸢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在这一刻全都凝聚到了大脑里。最后的时刻终于到了,对自己来说,无论听到一个怎么样的结果,都是一种解脱。  他疯了似的站起来,抓住了那个狱卒。拼命的摇晃着,“你是来带我去砍头?”。狱卒摇摇头。  他的眼睛里闪出一丝虚幻的希望,“那这么说是要放了我了?”。狱卒还是摇摇头。刘鸢疯狂了,那你到底要干什么!!狱卒看看眼前这个可怜的人,轻轻叹口气说“死囚犯刘鸢,总兵大人想见你”。  绝境之中的刘鸢似乎看到了一线生机。“什么,大哥要见我。那他会不会放了我,你告诉我,会不会!!”。  “不会!”。刘鸿的声音从狱卒的背后传出来。坚毅而肯定。“你为了自己的私欲,背叛朝廷,出卖百姓,意图杀兄请赏。导致小将凌云九死一生。你这种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败类,留着你有什么用。”。  “不过你放心,无论如何,我还是你的哥哥,我会给你一个无痛苦的了断方式。保留你的全尸,也算对父亲有个交代。你自己选吧,是白绫还是孔雀胆。”。刘鸿说着,自己的眼睛也有些湿润。  刘鸢真的害怕了。他跪在地上,像捣蒜一样的磕头,直到磕的鲜血淋漓,顺着额头流下来,糊上了他的眼睛。这幅样子,活像是一个无神的死尸,披着一身衣服,却肢体僵硬。  看着他这副狼狈的样子,刘鸿虽然不忍,却也无奈,身犯该死之刑,我能如何呀!  他不再看刘鸢,只对狱卒交代,“利落一些,不要让二爷有痛苦。”就想转身离去。  求生的欲望占据了整个脑海,刘鸢大声呼喊道“大哥,山海关城池能否守住你知道吗?你究竟有几分把握!你把我杀掉,自己如果再兵败身死。你如何对得起年迈的父亲?你一向孝道自居,咱们都死了,谁来为父亲养老送终啊!”。说罢放声大哭。  刘鸿痛苦的闭上眼睛,思索良久。对狱卒说,“你先出去吧,我还有话要和他说”。狱卒答应一声,退了出去。  “刘鸢!”。“大哥!你饶了我,让我回老家,去为父亲尽孝吧。”。刘鸢低低的说出自己最后的哀求。他知道这几乎是妄想,可是每个人都不会放过临死前的一线生机的。死是必然的,如果能活,命是捡的。  刘鸿好像下定了决心的样子,对刘鸢说“你做出这样的事情,于情于理于法,都该一死。不过你说的对,山海关城池或许会失守,如果真有那天,我会殉国。父亲不能无人孝敬。看来我刘鸿今天也要做一次枉法之事了。我放你走,你立刻给我滚回家去。如果再有不法之事,我饶不了你,你听清楚了?”。  刘鸢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回忆了一下刘鸿刚才的话,确定他没有跟自己开玩笑。赶紧给刘鸿磕头,“谢大哥不杀之恩。谢大哥不杀之恩,我立刻滚回家去。再不出门!”。  狱卒忽然闯进来,跪伏在地,“总兵大人,此人不能放啊。如此罪人,不施惩戒就放走的话,凌大哥的伤就白受了。六名兄弟就白死了。大明朝的法度也就荒废了。难道我大明的律令真的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吗。”。狱卒说完,抬起头来注视着刘鸿,想听到这位一向公正廉明的总兵给他一个满意的回答。  刘鸿忽然拔出佩剑,说,“你是个小小狱卒,就能说出这番道理,我是一镇总兵,却做枉法之事。今日我拔剑自刎,以谢山海关军民。”。说罢就想抹脖子。  狱卒一把抱住刘鸿,“总兵大人,折杀我了,折杀我了。任凭大人安排,任凭大人安排就是。“。  刘鸿一躬扫地,没有再说什么。对着刘鸢吼道,“拿着我的手令,快滚!滚回老家,再也不要出头露面,你现在已经人人皆曰可杀了!”说罢向狱卒索要纸笔写了几行字,交给刘鸢。  快滚!!!  刘鸢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山海关,果然像刘鸿的威信是足够的,世人皆曰可杀的刘鸢,还是顺利的出了城池。  刘鸿是个孝子,他为了那个赡养的承诺,放走了刘鸢。他给自己的父亲和弟弟,都留了一条生路,可是他不知道,他这样的做法是愚蠢的,因为刘鸢,不是一只狼,也不是一条狗,是一条蛇。刘鸿应该没有听说过农夫与蛇的故事。刘鸢后来兑现了自己的承诺,没有出现在山海关关内,却出现在了另外不该出现的地方。这是后话,到后面再说。  逃得了性命的刘鸢出了城池,没有回老家,而是一路奔向了后金军营。  对这些,刘鸿并不知晓。不他回到自己的总兵府,开始清查另外的后金奸细,并亲自布置捕捉刺客哈巴赤。 第十五章 少女怀春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围城,刺客,部下受伤,弟弟反水,这一连串的打击让刘鸿焦头烂额,这时,他终于得到了一个让他颇为欣慰的消息。凌云的体内毒素已经基本排出,只是身体还还虚弱,接下来只是需要静养休息,就可以完全恢复了。  一个月内,刘鸿不准备再给凌云布置什么任务。虽然这个时候,他最需要也最得力的,就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百户。  而他之所以是个称职的总兵,就是因为他心里清楚。部下的身体比领导的需要更重要,这样的领导,才能永远得到部下的拥护。  “锄奸”工作做的很好,盛彦、盛鹏两个总兵府校尉最先落网,对于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客套的了。凌迟处死!这两人被足足割了三天,割满了三千六百刀,才在极度的忏悔中死去。死前也许他们想到的是“早知如此,当初不会那么干”。或许,当身上的肉被一片片的削掉的时候,那种痛苦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让他们除了身体的痛苦之外,来不及想别的事情。该!虽千刀万剐,不能解心头之恨!  交代一句,老百姓应该是对叛徒的肉很感兴趣,一听说叛徒俩字眼睛直冒蓝光,盛彦、盛鹏,就这么被活剐,就这么被山海关的百姓,食其肉,寝其皮,连骨头,都砸碎了喂了狗。我不想解释这是为什么,无需砸碎了。这两个人,本身,就是他娘的狗杂种。  每一个人都不是天生的坏人或者叛徒,有时候,走上那条不归之路只是一念之差,贪念作祟。而出来混,终究是要还的。  两个校尉的死无疑给处在困难之中的山海关以极大的警示作用,百姓们更信任自己的长官。而当兵的开始清晰意识到。还是不要起什么歪心思比较好,踏踏实实跟着总兵大人打仗,没准还真能建功立业。人家凌云老弟不也是一跃成为百户了吗。。退一万步讲,就算山海关最终保不住,自己最终战死沙场,好歹还能追认个烈士,拿些朝廷的抚恤钱。像盛校尉这哥俩,当了奸细叛徒,什么也没捞着,临了还得个凌迟。这何止是得不偿失,简直是赔了个底掉。  从这一点看,这哥俩的确是在死后,为山海关百姓军兵做了最后一点反面教材的贡献,可惜他们不会知道了。  女人们总是天生的情感动物,最容易黏合在一起。刘鸿的女儿刘雅,和应榜前来为凌云治伤的谢风儿很快就打成了一片,号称“风雅”,同吃同住,就差插上几炷香,放上点贡品拜把子了。谢风儿也答应,自己愿意留在总兵府。  刘雅的性格和谢风儿略有不同,她是个比较内敛的人,内心很奔放,却不会表露出来。出身书香门第,她从小也和哥哥一起收到良好的儒学教育。坚守孔孟礼教的教导。从不会轻易表露自己的观点。也不会有出格的言论和行动。  相比之下。谢风儿更加的自由洒脱,天真烂漫。她不知道什么子曰诗云,也不知道什么是诸子百家,她只由着自己内心的生活。  俗话说,三个女人一台戏,俩女人也够写本书的。虽然这两人家庭出身、教育程度甚至兴趣爱好都迥然不同,但这不妨碍她们的关系持续升温,同卧同起,有说不完的悄悄话。  这天晚上,两人洗漱完毕。一起躺在床上,继续着一贯的保留项目,悄悄话。  刘雅有些不好意思,挠挠头,欲说还止。她还是头一次有这样的动作。风儿看出她的羞涩。“雅姐,有什么不好说的呀。哎呀,这山海关现在兵锋不退,哪有什么偷香的韩寿,或者是爬墙的张生啊。如果没有,那是谁这么有本事搅动了我的雅姐姐一池春水呢。”。  眼见被说破了心事,刘雅的脸上飞来了两片红云。她轻轻的捶打着谢风儿,“你这小妮子,让你胡说。”。  谢风儿看他这个表现,心里也就明白了个八九不离十了。她也不笑了,“雅姐姐,没事的。你现在已经二十出头啦,寻常女子这个年纪早就嫁人生子啦。你还深闺望月,待字闺中呢。没事的,这山海关,哪个男子被你看中了,那是他的福分呢。你还有什么不好意思呢。再说了,你这么漂亮。。。”。  刘雅被她这几句说的心里痒痒的,她试探着说,“风儿妹妹,婚姻大事,自古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那容得咱们女儿家自己选择呢。这么样岂不是离经叛道吗?”。  “姐姐,你只要给伯父大人透个意思,不就都好了。他对你这么疼爱有加,还能不从你的心思。说了半天,还不知道你喜欢的是谁呢。你告诉我,只要你不说,我就一定给你保密。”。  听着风儿一本正经的说,刘雅也不再矜持了。“妹妹,你给咱们军营的凌云治伤也有些天了,你觉得他这个人怎么样呀。”。  谢风儿咯咯的笑了起来,刘雅让她笑的有点挂不住。“风儿妹妹,你又笑话我了是不是。”。  “不是不是,姐姐,你眼光不错,凌大哥是好样的,一箭在乱军之中把敌人主将射下马,还以自己一百人阻止了一场叛乱。一定是会大有作为的。再说,凌大哥也很英俊呀!”。谢风儿还在白话着,刘雅已经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了。  开篇的时候,没有怎么描写凌云的相貌,现在补充一下,这的确是一个俊美朗目,身材修长的帅哥。也难怪总兵的女儿一见之下动了凡心了。  刘雅问谢风儿,“风儿,姐姐跟你说实话,我第一次见到凌云的时候,就感觉自己心里跳的厉害。你说,他对我会不会有感觉。我该怎么办呢。我可不想用总兵女儿的身份强迫他什么,再说,他那样的人,也不是趋炎附势的人。”  真是个痴情的人儿啊,好像是《蟾宫曲》里有句话说的好,“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好一出凰求凤啊。  总兵千金,现在正在害相思。受这相思的折磨,这一切。作为父亲的刘鸿毫不知情,凌云也不知情,只有她自己的闺蜜谢风儿知道。  两个女孩又说了很长时间,鸡都快叫了,才都相继睡去。  这边,凌云已经基本上能活动行走了,这几天,刘鸿不给他任何的任务,甚至不让他去军营。当然他知道这是总兵大人为自己好,想让自己安心调理,休息。可是这样他就像是被关了禁闭一样,会被憋疯的。  军情紧急一触即发,军粮短缺无从解决。另外,快一周的时间了,哈巴赤潜藏城内没有搜捕到,多尔衮随时可能卷土重来。自己在床上躺着,如何躺的住。他去了几次总兵府,都被卫兵挡了驾。  大家都不希望这位年轻军官再有什么意外了。这一点。凌云清楚,所以虽然憋屈,也发不得什么脾气,再说了,这个决定来自总兵大人。你想发火,找总兵去啊。  穷极无聊之下,凌云只好和负责自己的女大夫谢风儿套近乎,想通过她来传达给刘总兵一个信息,自己的身子已经没事了,让他尽早恢复自己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章 锄奸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在凌云自己的百般请求下,刘鸿答应他不住总兵府,而是回到自己的营帐养伤,这样一来他还算是自在一些。这些天,凌云虽然像是被关了禁闭一样的难受,他手下的士兵们却是行动自由的,每天的训练出操之余,他们常会过来看看自己的长官,这让凌云很感动。  只有让自己部下敬服的长官才真正可以驾驭好自己的部队。在战场上,怕指挥不力,更怕糟糕的执行力。一流的指挥三流的执行力,永远都不如三流的策划一流的执行力。得将士心,同仇敌忾。  这个手底下只有一百军兵的百夫长,做的很好。  早晨,凌云走出自己的营帐,伸伸懒腰。他忽然想起来唐代诗人杨炯的诗句: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不做一书生。  他不由得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自己现在,已经是一名百夫长了。接下来,如何的建功立业,就由得自己了。  这时,来检查他伤势的谢风儿已经蹦蹦哒哒的到了他的面前。微笑着和他打招呼,“早啊,凌将军。”。  看着眼前这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凌云忽然想起来自己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她。这个世界上真有一种情况叫做缘分啊。  凌云摆摆手,“风儿姑娘,你太过客气了,我只是个小小的百户,不是什么将军。再说了,我上次晕倒路边,多亏你兄妹二人仗义相救,现在又是你来为我治伤。大恩不言谢,受凌云一礼吧”。说罢就要作揖。  第一次仔细审视这个男人,虽然不是初见。上次见面距今不过月余,自己却没有仔细注意过这个人,现在仔细看看,英俊的面庞带着一种坚毅的表情,有一种说不出的威严,这是书卷气和军人气质的一种结合,没有长年累月的广览多读和军旅生涯的磨练,是不会有这种气质的。  谢风儿忽然觉得,雅姐姐真的是好眼光,从来美女爱英雄,如果他们在一起,确实也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真好。  就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她想了很多。发现自己的思想竟也是天马行空不受束缚的那种,还没来得及往下想,她忽然想起来,这还有一个病号正打算给自己作揖呢。  按照剧情桥段,这个时候一般是抢步上前,一把扶起,说一声“凌大哥,折杀小妹了。”。可这风儿姑娘也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她连动地方都没动。就站那笑哈哈的说,“我说凌大哥啊,我还真不能跟你客气。这些天我都成了你的丫鬟了。你别说给我作个揖,就是在这磕一个,我也不能拦着你。你说是不是。“。  正想作揖的凌云忽然理解了什么叫做哭笑不得。让我在这,给她磕一个?这丫头片子是怎么想出来的呢。脾气还发不得,这丫头还算是自己救命恩人。哎。。  谢风儿看他这副囧样,笑的更开心了。自己抚弄着自己的小辫子。“凌大哥,我就喜欢看你这个没词的样子。哈哈哈。逗你的。”。  “哈哈,我看你恢复的不错嘛,都出来晒太阳了呢”。谢风儿打趣凌云。  凌云就等他这句话,“是啊是啊,我已经完全没有问题了。风儿姑娘,不不,风儿妹妹,你去告诉总兵大人,就说凌云的身体完全没有问题了,请他放心,小将我还有事情要做呢。不能一天天闷在这个帐篷里啊。”。  身无半亩,身怀天下,读破万卷,神交古人。这十六个字,是左季高的自勉联。而这位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凌云,真正做到了这一点。  “恩,凌大哥,你放心。总兵大人问起来,我知道怎么说的。”风儿继续打趣道,“哎,对啦,凌大哥,你这次立了这样的大功。总兵大人也没见升你的官呢。”。  对于眼前这个家伙,凌云实在是没有办法。他虽然也是个正常男人,却在跟女人打交道的时候很怯场。不过现在,他也实在没有心情考虑太多。他只想恢复自己正常工作。下面还不知道有多少恶仗等着打了。  “那风儿妹妹,你准备怎么跟刘总兵说呢?”。这才是他最关切的问题。  风儿一笑,“我呀,我就说,你伤势没有痊愈,现在只能静养。你说好不好,哈哈哈。”。  凌云可急了。“你这丫头。怎么跟你说才好呢。现在的山海关有累卵之危,百姓们都有倒悬之急,我怎么能安心休养,就只是急也能把我急死。你说你说,现在这座城池,哪里少得了我呀!我也看得出,总兵大人身边并没有什么得力的人了!!”。他这一着急,忽觉胸口一闷,眼前发黑,嗓子眼发甜,吐出一口血来。随之开始剧烈的咳嗽。  风儿没想到自己几句玩笑的话竟然引起了这样的反效果。也开始后悔自己刚才的莽撞,她上前轻轻为凌云捶打的后背。歉疚的说,“凌大哥,对不起啊。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我知道你着急,可是你的身体确实需要休息啊。”。  扶着凌云进入帐内后,风儿忽然想起一个问题,她问凌云,“凌大哥,我为你请脉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你的内力所在,我也不知道为何,这几日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凌云乐了。他看看四下无人,说,“你是不是很好奇啊。那想不想知道你为什么感受不到我的内力所在。”。风儿点点头。  “那你去和刘总兵说,我已经没事了。让他不要担心我,我就替你解答你的疑惑。”。他抓住机会提出了自己的条件。  这个凌大哥,真是没办法。不过我可以先答应他,反正只是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惜我是个小女子嘛。  “好的,我答应你。你告诉我吧!”。风儿用力的点点头。  凌云说,“这个道理很简单,你感受不到我的内力,是因为,我根本就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竟然能以军功进阶武职。真是不可思议。  谢风儿不信,她的小脑袋摇的像拨浪鼓一样:“哼。凌大哥,你骗人。你不会武功,怎么能在那样的距离。射中敌军主将的?就这本事,一般的将军也赶不上,你还说你不会武功。”  百夫长凌云也笑了,他总不能告诉这个小姑娘,自己这两下子是小时候拿弹弓打鸟练出来的。  “嘿嘿,这个嘛。其实是。。”。。他故意压低了声音“其实是蒙的。”。  有时候,越是郑重其事的说一件事,越不容易被相信。风儿可不相信,他真的不会武功。不过,她觉得这个凌云大哥,确实是一个很幽默的人。  给他送过了今天的药,检查了伤口的愈合程度。自己也就告辞了。回总兵府找自己的雅姐姐去玩去了。  凌云望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刀光剑影的战争生活,一个活泼可爱的姑娘总是一道靓丽的风景。这与其他的事情无关。至少现在是这样。这个风儿还是一个涉世不深,什么都不懂,叽叽喳喳的小丫头呢。这样的姑娘比那些读四书五经的,唯唯诺诺的大家闺秀不知道可爱多少。  谢风儿还是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她告诉刘鸿,凌云已经无大碍了。刘鸿听到这个消息很是欣慰,他准备再和凌云谈一次话。  上次的单独谈话是在总兵府的书房,那时候凌云只是一名刚刚立功的火头军。这次,刘鸿决定去凌云的营帐,一者他知道,对下属的关切比什么都重要。二者,他想亲自看看凌云的恢复状况。  凌云给刘鸿倒了杯水,嬉笑道,“有客夜来茶当酒,总兵大人,我这连茶都没有,只好请您喝碗水了。”。  看到他这嘻嘻哈哈的样子,刘鸿也很想笑。不过为了保持一下形象,还是硬绷着。  “凌云啊。这次你又立了功劳。我想向朝廷保荐你为千户,这个职位可不是我能任命的了,得朝廷来封。你意下如何啊。”。说完,他用诚恳的目光看着凌云,想得到他肯定的回复。  凌云几乎没有思索,就给出了他的答案。“刘大人,我不是没有取得高官禄位的心。如果有一天,我真的在疆场上杀出了一番名堂,莫说是个千户官位,就算朝廷封我侯伯,我也绝不推辞。但是现在外地还未肃,山海关其实还在危险之中,这时候不是我谋图官位的时候。另外,我也不想因为救了大人您而获得保荐,这有损我的名头。可能我说的有些鲁莽,大人莫怪。”。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嗓子有点发干,他给自己也倒了杯水。一饮而尽。  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不争之人,天下莫能与之争!  刘鸿也顾不上总兵的形象了,哈哈大笑,他感觉自己真的捡到了宝贝。为官多年,自己从未见过这等只知报效不为名利,忠肝义胆,直白坦率之人。  他大声说出了自己的祝福“小子,你以后的功业会超过我!”。 第十七章 竟然不想升官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应该说,总兵大人这个判断是基本正确的。凌云的功业确实超过了他,而不是功名。对凌云来说,虚无缥缈的功名,确实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  没有来到明代之前,他曾经读过一本写明朝的说,其中有对于明初“黑衣宰相”姚广孝的分析。认为这位传奇人物之所以要竭力鼓动朱棣造反靖难,并非是要取得功名,因为朱棣成功后,作为靖难第一功臣,姚广孝表现及其低调,不要官不要钱不要女人。一心在庙里念他的经。他之所以造反,就是为了造反,他是一颗子弹,由谁扣动扳机不重要。当他击中目标的那一刻,他的目的就实现了,他的任务就完成了。  凌云也是一样的。只不过,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心里装着的是拯救的思想。所谓全心全意把这土地建成理想国。所以,他并非像姚广孝那样需要一个乱世来施展。因为明朝到了天启后期已经不是乱世了,而是非常非常乱,乱得一塌糊涂,无法收拾。  所以,他只想收拾好这一切,为这个目标而努力,让自己在这个过程中有所施展,那就善莫大焉了。  他不接受这个天上掉下来的千户官位,不想从一个连长一夜之间变成加强营的营长。是因为他知道,饭要一口口的吃,事情要一步步的做。更重要的是,在这动荡的时局下,万一敌人进来了。别说什么千户,连个普通百姓都没得当。史书上记载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都是后金干的血腥事迹,虽然按时间算,应该他所处的这个时候,那时间还没发生。但由此看到,后金人的道德水准还真不能高估。  刘鸿终于答应了,让凌云继续干他的百夫长。并恢复了他正常的行动自由,这让凌云终于可以放开手脚的大干一场了。  清晨时分,演兵场。露水打湿了士兵们的铠甲和面庞。他们一排排像木桩一样笔直的站着,没有一个人动一下。就像定在那里一样。  连同他们的长官凌云在内,这支队伍总共有95个人。凌云站着队伍的最前列像他的士兵训话。  “弟兄们,我提前一个时辰让你们列阵,搅了你们正常的休息,大家不会怪我吧。”。见没人敢搭话,他又接着说,“今天,我的身体已经痊愈,我终于又回到大家身边了。前些天,大家三三两两的去看望我,谢谢弟兄们,让你们费心了。”。他向着这队列拱拱手。  随机,话锋一转。“兄弟们,自古以来就有一条规矩,就做杀人偿命,欠债的还钱。敌将潜入我关内,杀死我六名弟兄后,竟然扬长而去,这是哪家的规矩。几天了,竟然毫无踪影,别不是已经出关潜逃回金营了吧。那,就是我们的耻辱了。俗语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记住,你们是我凌云的兵,我凌云不会放弃一个兵,一个兄弟。兄弟死了,怎么办。抓住凶手,报仇,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嚼碎了他的骨头!”。  士兵们被他说的群情激奋。都高举着自己手中的武器大呼“报仇!报仇!”。  凌云对此很满意,他很明确的表示。此时绝不可能不了了之。哪个抓了这个敌军奸细,总兵大人赏二百两纹银。  二百两是个什么数目,如果按当时的购买力来算的话。折合现在的人民币面值大概是,十二万!!  国仇家恨加上赏金可拿,那还有什么好说的。就算是把个山海关掘地三尺也要把那家伙找出来。  可惜,迟了一步!!  怕什么真的来什么,凌云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敌将哈巴赤逃脱了。虽然现在,凌云还不知道,还在组织对他拉网式搜索。  事情是这样的,一天前的晚上,粮秣官和军需官,鲁壮与刘河两人正在喝酒。他们的确有理由喝点,庆幸自己没有暴露。那凌迟处死可实在不是个好玩的事情啊。  盛家哥俩也算是仗义的,剐了三千六百刀子愣是没有把这俩人供出来。由此可见搞阴谋诡计,要组合小团伙也得找靠得住的人。  忽然窗户上闪过一个黑影,刘河问鲁壮,“鲁兄,外面有人?|”。鲁壮下意识的碰了碰自己的佩剑。  这时,黑影一闪不见了。两人都以为自己看花了眼睛,也不再多说,继续喝酒。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两人都醉醺醺的,忽然,两人不约而同的大叫了一声“啊!!”。  怎么回事,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桌子旁边又添了一把椅子,多了一副碗筷。一个黑衣人正坐在桌旁,陪着他们吃喝。  两人的酒顿时就清醒了一大半,猛地站起来,靠在一起,看着黑衣人,“你是谁,快快报上名来,来此何干?!”。  黑衣人干笑了几声,扯下了面罩。  鲁壮和刘河同时喊了出来,“是你!”。又几乎同时捂住了对方的嘴。后金副将哈巴赤,现在全城搜捕,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在这里冒出来。  他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旦被人看到,抓住了口实,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何况他们本来也不清。盛衍和盛鹏那惨死的样子还历历在目,他们实在不想步那个后尘。所以,他们知道,不管这个后金将军提什么要求,只有答应,没得商量。   “你们想太多了,我没有想为难你们的意思,想对你们下手,再有十个八个你们也未必挡的住我,再说我杀你们都算不得什么功劳。且念在你们曾为我大金送出情报的份上,我也不会那么绝情的。”哈巴赤嘿嘿一笑。  这两人就怕他提这个茬,自己唯恐和他扯上任何的关系。不如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你到底要干什么,只要我兄弟俩能帮的,尽量会帮,不过,你们金人一向讲义气,要为我们守口如瓶!”。  哈巴赤笑了,“两位到底是快人快语,我要出城。我知道,城门四外都在画影图形的缉拿我。这个你们不用管,我会易容术,除了身材变化不了,面容可以化妆到别人看不出。当然,为了万无一失,我需要你们的帮忙,粮秣官大人,我需要你的一纸手令。如果遇到守关将士的盘查。就说是出城哨探,并负责筹措粮草事宜的,你看如何。”。  刘河甚至没有再废话,飞快的按他的意思写好了一份手令交给了他。请神容易送神难。这尊神走了最好。他不走,就像自己身旁埋着的一颗炸弹,不定什么时候爆炸,都会让自己粉身碎骨。  顺便说一句,他没有超越古代的思维,因为明代对火药的研究使用是超前的,火器大炮、**,都远远超过后来的清朝。从朱元璋的时代起,明朝三大营之一,神机营,主要的武器就是火枪。万历三大征,援朝抗倭。火药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决定性的作用。  这对比清末,僧格林沁三千铁骑,对阵英法联军的全军覆没。南京城头的大刀长矛,面对坚船利炮的时候,清军那呆滞的目光,简直是不可同日而语。  说的有点跑题,总之。城门官还是一如既往的失职了,哈巴赤将军连那手令都没用到,只凭借自己的易容就出了城,一路飞奔而去。回到了自己的阵营。  这边,大战的气氛下,丝毫不影响女儿家的心事。在女人的心里,战争从来都是男人的事情。不需要她们过多的考虑什么。她们更需要考虑的,是如何找一个好男人,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  作为一镇总兵,刘鸿身上有重大的责任和担子,他很少有机会顾念自己的儿女。不过现在,他准备去和女儿谈谈心去。  不知道是因为即将兵临城下的压抑气氛需要放松,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反正他忽然就觉得,自己不是一个称职的父亲。女儿都二十出头了,差不多可以算是老姑娘了,自己这些年东奔西走的,在朝中在关外任职,都把女儿的终身大事耽搁了。  现在,他心中觉得隐约有了一个乘龙快婿的人选,不过作为一个比较开明的父亲,他还是想先了解一下女儿的意见。  平心而论,这在那个时代中,不是所有的父亲都能做的到的,尤其是官宦人家。小门小户的还好点,有时候讲究个青梅竹马。官宦子弟,多是政治联姻。刘鸿的可敬可取处就是,他只在意女儿是否幸福。  刘雅正在和谢风儿说着什么悄悄话。刘鸿在外干咳一声。两人停止了说话,都在那里咯咯的笑。  谢风儿走过来,向刘鸿行了晚辈之礼,因为和刘雅姐妹相称,所以只能执子侄礼。有个总兵伯伯,也不算吃亏。  “伯父您来了,我正想着出门去为凌大哥把脉呢。 您看看您手下这些将校,真是生龙活虎的。您一说让他自由行动,他立刻都摸不到人影了,要我说,您得好好管管,不能把缰绳放的太松了。”。  “好好好,听你的就是了,拉紧了他的缰绳。”。刘鸿笑着回答。  谢风儿也知道这父女俩肯定是有话要说,也就给他们留个空间。自己蹦蹦哒哒的出去了。 第十八章 训练,继续训练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在那个时代,大多数的男人都会有金戈铁马觅封侯的梦想,正如女人都希望,“何日平胡虏,良人罢远征。”。男人可能永远都跟不上女人的思维,或者,仅仅是不能理解。  更多的时候,女人不会太在意自己的夫婿是否能建功立业或者名登金榜。她们只需要每天的温存和陪伴。这个说法和历史上多数因男子一方家道中落而退婚的故事并不矛盾,因为多数时候,女性无法操控自己的命运。  无论自己的父亲是文官还是武将,是在曾经的北京城还是如今的山海关,刘雅总是被别人高看一眼的,这很正常。抛去这些光环,她更追求一种自己的幸福。  她只想找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每日陪伴她。安安稳稳度过此生,就够了。  在凌云出现之前,她确实没有自己的想法,一心想要父亲的安排。毕竟,当时的礼教,规定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传统。自己也是个才女,对这些是很信奉的。所以除了祈祷上天给自己一个自己喜欢的夫婿之外。她也别无选择。  直到凌云的出现!  这个英俊潇洒,有勇有谋的百户,也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龄,竟是如此的英武,如果能够得此夫婿,此生也就没有什么遗憾了。  官宦人家的小姐,一向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窝在家里的。而庆幸自己的父亲开明,自己可以随时出去走走。所以,她京城会带上自己做的小点心去各个营帐给将士们吃。大家也都很喜欢这个和善的小姐。  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叫做一见钟情。痴迷于这个男子,就在那一次见面。不偏不倚,不早不晚,一见之下,误终身。  在自己的闺房里,刘雅和自己的父亲正在谈心。  刘鸿故意板起面孔,“小雅啊,你今年也是二十出头啊,还是深闺望月,待字闺中。很多和你同龄的小姐妹们早已嫁人生子了。父亲我一直忙于政事边事,对你关心的不够啊。”。  听着父亲这个话头,刘雅的心理咯噔一下。心想怎么早不提晚不提,偏偏这个时候来说这个事情。我现在已经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了,可是我不能违背父亲的意愿呀。  她红着脸和自己的父亲撒娇,“女儿还小呢,还不愿意出嫁,就想待在父亲身边,哪里也不去。”。  看着刘雅这个样子,刘鸿想逗逗她,他一瞪眼,脸色一沉,“这说的是什么话,哪里有不嫁人的呢。我大小是一镇总兵,朝廷的二品边疆大员。女儿就终老在家里,岂不让人笑话。”。  刘雅最孝顺,听父亲这么说。怕刘鸿生气,赶紧起身行了个礼,“女儿错了,父亲不要挂心,一切听您的安排。”。  看着宝贝女儿都快急哭了,刘鸿觉得自己的玩笑开的有点大了。“小雅,别着急了。父亲就是逗逗你。现在言归正传吧,我给你看好了一位夫婿,现在就看你的意见,如果你也觉得好,那我就找合适的机会跟他说。怎么样?”。  刘雅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凌云”这两个字几乎都到了嘴边了,又硬生生的咽了下去。  这时候刘鸿没有注意这些细节,自顾自的说,“我帐下有八千将士,青年小将,有所作为又尚未婚娶的有四个人。我想来想去,年龄和你最相仿,又最有出息的,就是不久前刚刚两次立功的凌云了。我断定他以后会大有作为的。女儿,你的心意如何呢”。  没有比这句话更能让刘雅觉得兴奋的了,她心头悬着的巨石一下子落了地,心里像是吃了蜂蜜那样甜甜的。  她脸色飞起几片红云,低下头搓着自己的秀发,“一切都凭父亲大人做主。”。  刘鸿心里明白,这就是说女儿也同意了,自己也就心照不宣,然后就不说这个话题了,开始说一些家常话。  任何事情,都不能是一厢情愿的。这边父女俩说的热闹,那边凌云对此事丝毫不知情。此时的他,正在和他的士兵们一起进行高强度的训练。  他没有骗谢风儿,他的确不会武功,就练过几天跆拳道,还不了了之了,遇到手脚不行的,防身尚可,杀人就够呛了。  不会武功,就不能成为一个称职的军官,不能带好兵,不能建功立业吗,答案是否定的。  不仅要当好兵,还要当特种兵。明朝自然没有特种作战这个概念,但是来自几百年后的凌云却知道,而且,他也知道在自己的那个时代,部队的基本训练是怎样的。  他依照明代军营的作训方式,和自己所了解的一些现代军队训练方式科目,给自己的百人小部队拟定了一张暂时的训练计划。就不说别的,每天早晨的一万米就让这些兵们叫苦连天的了。  凌云平息这些士兵怨气的办法不是训话也不是责罚,是和他们一起。他与他的兵一起,承受同样的训练强度。  不患贫而患不安,不患寡而患不均。士兵们要的不是优越,是公平。所以。当他们的长官凌云也一起训练的时候,他们除了更努力训练,无话可说。  单纯就跑步来说,训练效果很明显。很快,大家的体能,肺活量,以及奔跑速度就上了一个大台阶。慢慢的。都能跟得上这样的强度了。  其他的项目还有铁人三项。负重跑,游泳,驾战车,越野障碍等等。  他要的不是只会使蛮力的人。而是能经得起淬炼的特种兵,军中之军,钢中之钢的特种兵。上山能打虎,下水能擒龙!  这不仅是训练,更是选拨,并不在多,而执行特殊任务的特战队员更是要精而又精。选拨,势在必行。  凌长官还专门绘图,让工匠制作了单双杠。杠铃之类的东西,作为训练之余的娱乐项目。  大家对自己的老大佩服的五体投地,咱是当兵的,还能挺得住。怎么凌大哥从军不久。看起来文文弱弱的,还一点落不下。  真是个奇迹呀。 第十九章 多尔衮的阴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回过头来说说那两个任务失败者吧,一个是总兵的弟弟刘鸢,另一个是后金的副将哈巴赤。他们一先一后逃回了多尔衮的大营。  这些天,多尔衮看似按兵不动,其实是在等待,也是在观望。他在等待的是刘鸿被刺的消息。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何必费尽心思去攻城略地呢。只要打仗,就必然有损失。  在多尔衮的思想里,认为八旗将士的命比那些明朝士兵的命要金贵许多,他可犯不上拿自己这些宝贝疙瘩们去拼命。  在粮草封堵方面,他仍然做到了绝对的囚笼政策,保证山海关城外的一粒粮食也进不了关内。  我便不打你,饿也饿死你,看你拿什么坚持。  莽古尔泰因为伤口发炎,暂时由一队亲兵护卫回后方养伤了。走之前,他屡屡嘱咐多尔衮,一旦决定开打,必须提前给自己消息,自己要回来亲自把山海关所以大小将佐百姓,零刀碎剐。多尔衮答应了。  这段时间内,多尔衮是这支部队实际意义上的最高指挥官了。没有人束缚的日子总是惬意的。每一个男人都有金戈铁马的梦想,但是不是每个人都能在战场上有独立的指挥权。尤其是指挥一支上万人甚至几万人的部队。这种豪情是不能凭空想象的。  这日,多尔衮正在自己的帐内看书,有小校进来报告说。派往山海关方向哨探的一队士兵抓住了一个奸细。可他声称自己不是奸细,要见十四爷。  多尔衮来了兴致。他把书放下,笑笑说“好,把他带过来,我就喜欢审问奸细。”。  两个士兵压着五花大绑的刘鸢进了多尔衮的军帐。此时的刘鸢已经没有了人形了。他进来后就跪伏在地上,嚎啕大哭,然后就只顾磕头,也不说话。旁边的士兵都怀疑他是不是要哭死过去。  多尔衮乐了,哪里冒出来这么个活宝的,他一拍桌案“嘟!”。  “哪里来的明军奸细。本贝勒正与大明交战,克日就要攻取山海关,今日未显示我大金宽宏气度,我放你回去,告诉你的主子刘鸿,让他洗颈受戮,左右,给我赶出帐外”。两边的士兵过来就要往外架。  这时刘鸢也不哭了,还是止不住的磕头,边磕边说“十四爷且慢,十四爷且慢啊。我是刘鸢呀。您亲笔书信在此,要封我参将衔,虽说事情没有办成我不敢受赏,但是在您身边,早晚执鞭坠镫,我也心甘那。”。  他这一通白话,多尔衮没有听进去,他唯一挺清楚的是,“事情没有办成!”。既然事情没有办成,那哈巴赤将军呢,会不会已经遇害了。哎,是我害了他,不该让他冒这个险。  想到这里,他一声断喝,止住了刘鸢的唠叨“我派去山海关的哈巴赤哈将军呢”。  “哈将军杀死六名明军,刺伤明军百户凌云,对了,就是射伤二爷的那个凌云。然后逃了出去,现在我也不知道是否出了城了”。刘鸢在思索最得体的回话方式。  听到这里,多尔衮总算才微微的松了一口气。既然哈将军没有落到明军手里,他还是有机会混出城来的。他略微点点头。“刘鸢,你辛苦了,你先下去,换身得体的衣服,洗个澡。这样,我本想封你参将衔。但你办砸了差事,不能不略示责罚,这样,我封你为都司,领汉军营五百人,你看如何”。  刘鸢早就乐得不知如何是好了,忙不迭的磕头,口里不停念叨“谢十四爷,谢十四爷。奴才一定肝脑涂地,肝脑涂地。”  多尔衮挥挥手示意他下去,自己还有事情需要考虑。  此时,要不要强攻进去,按预算,山海关城内的粮草,还能正常维持十天左右,如果再围二十天,那样的胜算,会更大一些。  但是一天不打。哈巴赤的危险就大一分,这个心腹爱将是别人比不了的。想来想去不得要领。命人叫何洛会来商量。  这个何洛会是正黄旗人,素以谋略著称。而多尔衮是两白旗的旗主,此次出征的也是白旗和蓝旗,正黄旗下的牛录额真(统帅三百人)何洛会本不该来,是多尔衮特意要求他跟着的。  他一直想把这个人拉拢到自己的旗下。人才,他一向是不肯放过的。  最终他成功拉拢了这个人,可是此时,这个他想拉拢的人还是豪格的心腹。  所以,当何洛会听到多尔衮的疑惑时,他并未真正的想让哈巴赤回来,相反,他很希望这老哈真的死在明军的手里。这样,多尔衮会失去一员得力的大将。而豪格和他的父亲皇太极在同多尔衮的竞争中就多一些胜算。  所以,他建议,加强向山海关的兵力警戒。给敌造成压力,同时,再等待三天,三天后,如果哈巴赤不回来,再进行武力强攻。  真正的恨人不死。这个时候,向敌方示警岂不是要他们加大搜捕力度吗。多尔衮也是急昏了头脑,没有过多的思量。照方抓药。  一个人死不死,有时候真不是另一个人左右的了的。三天的等待,第二天的时候,本来大家都认为名字已经写在阎王户口本上的哈巴赤回来了。  虽然走到后金大营的时候,他已经严重的脱水。毕竟是回来了。多尔衮如果不是碍于身份,应该也会吼两嗓子蹦几下。  他嘱咐了军医们,哈将军一旦醒来,让他安心的调养,不必急着见我。另外,山海关内的事情已经清楚了,这次行刺失败不是他的原因,是那个叫凌云的蛮子给搅了计划,以后本贝勒会亲自擒获他,干掉他的。  鉴于自己的将军回来了,自己再无后顾之忧,他决定继续围城!再围二十天。然后发起对山海关的总攻!  这也就是说,刘鸿和凌云,以及山海关军民百姓剩余的备战时间,也就只剩下二十天了!!  凌云并不知道,自己和这座城池还有多少时间准备,但是,他对自己部下的训练已经到了争分夺秒的程度。大战将至,他闻得到空气中弥漫的那种火药味。 第二十章 风儿的试探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黄昏时分,山海关城内。  一片空地上,凌云正在给席地而坐的近百个弟兄,讲什么是化妆渗透,什么是割喉,什么叫做“斩首”行动。  士兵们一个个听得如醉如痴的。个顶个跃跃欲试。凌云确实有他的独到之处,才不长时间,就给这群兵们渲染了一个良好的气氛。  粮草一天天的枯竭,敌人对关内封锁,并且对这里一天天的增加岗哨。而知道了关内虚实的敌军,肯定会在粮草彻底告罄后发起总攻击。  断粮一天,士兵会骚动,断粮三天以上,部队将丧失过半的战斗力。为了不至于让局面一直被动下去。凌云决定主动出击。  对此,他没有什么心理负担,因为在城内所有的军官里,他是唯一被刘鸿总兵授予了“便宜行事”之权的。对于自己所属部下有绝对的指挥权,上级军官不会越级指挥,紧急军事行动可以事先不加请示。  这几天,凌云一直在考虑两件事。当务之急,第一,是粮食。第二,是战斗。他策划两个问题,一是弄到粮食,解燃眉之急。另一件事,就是到敌营,过一把斩首行动的瘾。  这考察的不仅仅是能力,更重要的是超强的心理素质。只有最得力的人才可以去执行最艰巨的任务。今晚,他要对这些属下进行考察,选择出合适的行动队员。  这群兵听着自己的长官所描述的东西,像是被带入到一个神奇而未知的世界里。都想一展身手。  看着这些生龙活虎的小伙子们,凌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就是军旅,军人就该这样,龙精虎猛,个个争先。  他让这群小子自由发言。有一个虎头虎脑的站起来,“头儿,我想咱们要深入到敌军那边进行您说的这个“斩首行动”,人肯定是越少越好,但是越精壮越好,还得是平时机灵的,遇上事能处理的。”。  瞅了瞅这个发言的士兵,凌云乐了。这就是当时发现后金刺客的两个士兵之一的木头。他的大名叫杨木易。“木头啊,你说的这些都对,既然这么了解,那就再给老大我推荐个人吧。”  木头挠挠头,多少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老大你还看不出来呀,俺就挺合适的,只要我去了,别说多尔衮那老小子的脑袋,我连他的下水一块给带回来,给大伙煮一锅,开开荤,你们大伙别忘了,咱老大以前可是火头营的。”  战斗中上下级,生活中亲兄弟,凌云要的就是他们这股子没大没小的劲。当兵的服自己的上司和怕自己的上司,绝对不是同样的效果。  “我说木头,你少给我废话,就你会揭咱老大的老底啊。再说了,多尔衮那个老小子脑袋都掉了,别说心肝肺,就是那个东西你不也是想割就割呢,割回来你吃不吃啊。哈哈哈”。大家都向这个说话的人看过了,原来是石头。他的大名就叫石头,货真价实,童叟无欺。  人群顿时一阵哄笑。大家气氛很热烈。等他们笑完了,凌云表情也严肃起来,脸上那戏谑的表情一扫而光,现在的他,是一个坚毅英武的青年指挥官。他手按佩剑站在高处,开始训话。大家顿时安静下来。  “兄弟们,现在大家或许都风闻了,山海关粮草,只够支撑不足半个月的。半个月,转瞬即逝!所以,现在我们只有两条路,或者弄到粮食,或者在半个月内迫使敌军退兵。从我接任你们的百户以来,我也没有希望你们当我是上司是长官。我一直和你们亲如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我凌云,绝不会放弃任何一个的兄弟!”。  他顿了顿,继续说。“兄弟们,你们都是我最亲近的人,咱们一起吃一起睡一起流汗流血,我不怕你们任何一个泄露我今天的话,明说了,我凌云的部下都是汉子,没有孬种。我要在你们之中挑选五个人。跟我摸进后金军营,刺杀多尔衮。三天,我给你们三天。三天后,在演武场比武,把你们的绝活都给我亮出来。”。说到这里,他拔出自己的佩剑,仰天长啸“大明必胜,鞑虏必败!”。  士兵们被他的情绪所渲染,一起怒吼:大明必胜,鞑虏必败!  晚上回去后,凌云睡了这些天一个难得的安稳觉。这些天,一向是忧心忡忡的状态,制定了这个斩首计划后,他的心反而安稳下来了。风萧萧兮易水寒,老凌去了我还能回来。  说实话,对于司马迁笔下描述的几个刺客,比如要离刺庆忌,专诸刺王燎,乃至最牛的荆轲刺秦王。都不怎么感冒,一个好的刺客,要的并非悲壮,要的也不是后世的名头,而是像一颗随时准备着的利剑,并不起眼,却精准且锋利,一击之下,令对手无处遁逃!更重要的是,刺杀任务完成时,能及时把锋刃收回自己的剑鞘内。  一位和凌云同一个时代的特种兵队长曾经说过,军人的任务不是为自己的祖国牺牲,而是让敌人为他们的祖国去死。对此,凌云引为经典!  这次行动,他不仅要拿到多尔衮的人头,更要把和自己一起去执行任务的几个士兵全部带回来。这是一个长官对他士兵的责任,更是一把时刻准备着的利剑的自信。  一支不存在的影子部队,将会成为多尔衮的噩梦,成为整个后金军的噩梦。待从头,收拾旧山河。  凌云美美的睡了个懒觉,直到日上三竿。他已经把一应的训练交给了自己手下的什长伍长,也就是现代所谓的班排长。他需要休息,需要足够的精力。三天结束,他将开始第一步的挑选工作。  这边厉兵秣马的,总兵大人是看在眼里的,虽然凌云并不接受,他还是及时派出了六百里加急,向朝廷奏请,加封凌云千户之职。  对于这位忠勇双全的部下,岂是一个千户的职位就能打住的。他以后的前途一定是不可限量的。  刘雅的相思病在升级过程中,刘鸿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他想找凌云谈谈。但碍于自己是一镇总兵,不能善听善言,也不想用自己的总兵职务去逼亲,万一这个凌云有定亲或者不愿意呢,这些都有可能。所以他准备让谢风儿去探探口风。  谢风儿果然是个百灵鸟,也是个小机灵鬼,但是自己也就比刘雅小一岁,却没有那么重的心思。她还没想到自己嫁人是个什么情况,每天就想着治病救人,还有打猎。当然,对凌云,她是有好感的,不过这种好感目前还处在欣赏的状态。而且这是雅姐姐喜欢的人,雅姐姐的眼光能错的了吗。  她接受了这个任务,欣然去找凌云。虽然凌云的伤势确实恢复的很快,已经可以自行服药调理了。但是医生就是医生,救命之恩嘛,见你还不容易。  午饭以后,她到了凌云的营帐,两个卫兵没有拦,只说凌大哥骑马出去了。谢风儿感觉很是奇怪,骑马?连武功都不会,你能驾驭的了马?真是的,不要命了吗。  凌云确实是骑马出去了,他今天心情格外的好,为了任务之前的各种兴奋。他在山海关骑兵演武场纵马飞奔。忘了交代了,这些天,他已经掌握了一些基础的骑术。一个好长官,是可以从士兵身上吸取他需要的东西的。教学相长的意思,就是互相学习。这一点,他和他的部下做的都很好。  当谢风儿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除了这里不是大漠是城池之外,气氛倒也不是对不上。很是壮观。  两人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谢风儿像连珠炮似的就数落凌云。“我说凌大哥,你有谱没谱啊,我都说了,一个月以内你那也不许去,我随时检查你的伤势。你就是去哪,有个准信不,我绕着半个城的找你,可算是找到了,我容易嘛。”。说着甩了甩自己的头发,嘟起了小嘴。  此时的凌云没有听他说的是什么,只有一个直白而朴素的念头,这个姑娘,越看越好看。  发现凌云直勾勾的盯着自己,谢风儿有些不好意思。拿起小石头砸了凌云一下,“我说你了有没有听到啊,盯着我看什么呀,我脸上是写着字了还是画着画了!”。  老凌感觉自己有些失态,忙说,“没什么没什么,风儿妹妹,你看今天的太阳真好看。”。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走神,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谢风儿看看凌云,心说这位凌大哥今天是怎么了,太阳真好看,我谢谢你,你再瞅瞅现在已经黄昏了好不好,也别说,还真有太阳。  她看着凌云,忽然想起来自己还有任务呢,情急之下脱口就问凌云。“凌大哥,你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孩子呀!”。  凌云望着她,若有所思。良久,他才正色答道“风儿,现在是在打仗,说不定哪天,我就。。。”。 第二十一章 选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他还要自顾自的说下去,被风儿给打断了。“凌大哥,何必做那小儿女姿态呢。你是英雄,英雄怎么没有妻子呢。虽说这是在军旅,但是事情不是刻板不便的。可以战后在议婚嘛”。  听到这,凌云多少有些明白了,原来这个小丫头不是看上自己了,是来给自己说媒来了。哎,这个时候,在这捣什么乱啊。不过倒也是闲着没什么事情,今天索性就陪她扯几句吧。  想到这里,他笑嘻嘻的说,“我现在明白了,原来风儿妹妹治病救人之余,还管保媒拉纤,说说吧,我倒是真想知道,哪家的姑娘看上我啦,我三生有幸啊。”。说着翘起二郎腿瞅着谢风儿。凌云嘻嘻哈哈的,谢风儿反而有些不自在,觉得这形象和自己初见的凌云倒是比较相似。  既然有心逗闷子,我也拿捏着点吧,看看你的好奇心到底多重。“凌大哥,你想知道啊,我还不说了呢。嘿嘿,走啦”。说着站起身来,转身就想走。  凌云叫住了她,谢风儿转头看看他,心说就知道你得好奇。哪知她猜错了。  这位凌大哥把马缰绳递给她,说,“你忘了你的马。天黑了,早些回去吧。我也该回去睡觉喽”。  简直是个浑不吝啊!把个谢风儿气的,你不想知道是吧,我可偏偏要说。  这就是特种兵的心理战术。其实凌长官何尝不想知道。可是偏偏就要装作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这个小丫头也够机灵了,但是他不知道。这位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凌大哥,上大学的时候,不仅是普通的心理学,连犯罪心理学都喜欢研究。  两人终于又在原地坐下了,谢风儿看着凌云。“凌大哥,你这个人真没意思。对娶老婆的事也一点不上心呢”。  凌云本想说两句诸如“匈奴未灭,何以家为之类的豪言壮语来搪塞,后来想了想,这两句谢风儿听不懂。所以想了想,说,“哎,战事繁琐,此事可以暂时搁置”。  “你看你看,你又来了。那我到底还要不要告诉你嘛”。她的小嘴又嘟了起来。  已经逗的差不多了,凌云还真怕闹的过了火不好,就适可而止。“好啦,妹妹,知道你是为了老哥我好,你说吧。”。  “总兵大人的女儿,刘雅小姐。现在年方二十,还没有许配人家”。她还想继续说下去,凌云已经站起身来,去牵自己的马了。  一个声音从远处传来,“谢谢你啦,如果我能在后金军营活着回来的话,我会考虑的。”。  看着凌云纵马远去的背影,谢风儿也只好站起身,弹弹自己身上的土。牵马走人。  一路上她都在琢磨,自己该如何回去说,这个凌云真是怪怪的,怎么听到刘雅的名字就转身走人了呢,难道刘雅哪里不好吗。不过,他也说,如果他行动成功,安全归来的话,就考虑这个事情,那也就是说不是完全没有这个心思。  回头雅姐姐要是问起来,我该怎么说呢。哎呀呀呀呀呀,我怎么接了这么个讨厌的差事啊。  两个小姐妹依旧是同塌而卧,互相诉说心事。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的保留项目了。  “雅姐姐,今天伯父让我去找凌大哥谈谈。想听听他是什么心意呢。”谢风儿还是心里憋不住话,忍不住说出来。  刘雅立刻来了精神,她轻轻的晃着谢风儿的胳膊,“快说快说,好妹妹,凌云他,他是个什么意思。”。  风儿有些为难,这可怎么说是好呢。实话实说吧,“凌大哥说,现在山海关正在打仗,他要执行危险的行动任务。如果这次城池能解围,他会认真的考虑的。”。  刘雅眼睛里的神采一下子就黯淡下来,这明显是凌云给自己的一个冠冕堂皇的拒绝方式。不过,这个说法又完全没有破绽可挑。确实,身为一名明军将士,大敌当前,应该考虑什么不应该考虑什么,这大是大非的问题,他还分的清。  风儿看着刘雅这个表情,风儿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了。只好轻轻安慰,“雅姐姐,我决定凌大哥这样说也没有错,现在确实不是谈论婚嫁的时候,他现在身上的担子很重,分不得心。。”。  知道这个小妹是一心为自己着想,刘雅很欣慰。她不再纠结这个话题开始把话题引向别处。  此刻的凌云,正站在自己的帐外吹箫,这是他高中时候跟同桌学的。曲子是《长河吟》。据说是赵云赵子龙最喜欢的。  自己的名字也是云,自己能不能追比赵将军。在凌云的心里,赵云是一个近乎完美无缺陷的人。  悠扬的箫声在营区飘荡。凌云在想着自己的心事。  自己也二十多岁了,还没有经历过爱情。自己并非不想,所谓美人爱英雄,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他都明白。他也渴望一段爱情,可以轰轰烈烈铭心刻骨。  在穷极无聊的时候,他也看电视肥皂剧,也看一些言情小说,虽然看起来那些情节虚构无聊。却仍会被主人公所动容。  他总是觉得,自己的爱情不像是文学作品那样虚无缥缈,也不会像相亲结婚那样平平淡淡。在一个合适的时候,遇到合适的人,牵手一生。  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才是自己渴望的爱情。而不是去攀附总兵的千金。  他见过刘雅,那是刘雅带着自己做的点心来慰劳自己营中的士兵。她的确是个漂亮的姑娘。山是眉峰聚,水是眼波横。是个正常的男人,一见之下,都会起怜爱之心。现在,这个姑娘主动表露了对自己的轻易。自己却没有把这根红线接过来。任由线头在空中飘荡,到底是为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或许我不是个贪图美色的人吧。凌云自嘲说。  朝廷的命令很快到达了山海关,对刘鸿及其下属的将佐给予了高度评价表扬,并同意刘鸿的请求,把凌云的官阶提升为千户。这已经是独立营营长或者副团长的级别了。  实际问题并没有解决,除了通报嘉奖外,粮食问题和援兵问题都米有提及一个字,这已经在关内所有官兵们的意料之中了。  升了官的凌云并未因此感到兴奋,那都是虚的。山海关可以调动的军队总共也不足八千人,给谁升官不是一回事,肉还是烂在锅里。他找到刘总兵,提出一个要求。  自己接受这个千户的名头,不过暂时不要给自己在增加新部下了,自己目前要着手训练这支百人的小部队。再加上几百人,心有余力不足。  刘鸿答应了他的要求,他知道自己这位部下的能量,所以任由他提什么要求,只要不过分,都可以答应。  凌云给他的士兵们的三天时间终于到了,在演武场。他开始了对自己部下的选拨。  他站在高台上,凝视着自己的部下们,这些小伙子们看来是已经憋了很久了,一个个的摩拳擦掌,就等着一展身手了。  开始吧!  第一项考核是跑步,折返跑两万米。负重障碍跑。这很容易理解,古人说,水能漂石,势也。有了速度,就有了一切。闪电般的速度,在敌人最意想不到的时刻出现,干完活,干净利落风一样的离开,整个过程像影子一样。让你的敌人完全生活在恐惧里,无所遁形。  随着凌云的令旗挥动,士兵们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  一个时辰后,第一项比赛结束。符合要求者27人。凌云满意的笑了,大声宣布。大家再接再厉,今晚加餐。  第二项考核换了地点,比泅渡,说白了就是高难度的游泳,这27位幸存者当即就因为有不会水的,而当场淘汰6个。剩下的21个在一圈游下来后,剩了18个幸运儿。  接下来第三项还是在演武场,一个个靶子做的和人一般大小,上面标着准确的部位。比赛项目是用匕首和袖箭等等,准确刺中眉心和心脏。目的是一击毙命。并且让被刺者死前无法发出声音。  接下来又是一项项的考核,最后剩下了8个。  凌云很满意,这说明自己这些天的训练真正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他宣布休息。第二天清晨集结,对剩余八个幸运儿进行最后一项的选拨。  大家都散去了,在重重选拔中剩下的八个人自然成了焦点人物,不过在最终的结果没有到来之前,他们也不想骄傲,低调,低调点好。谁知道老大明天能折腾出来什么新花样呢。  第二天一早,大家早早来到演武场。凌云早就在那里恭候他们了,看看这帮生龙活虎的兵。他暗自微笑。  “昨天,兄弟们都辛苦了。这样,今天咱们这最后一项选拨,不比体能不比武功,咱们比谁能吃东西吃得多”。  士兵们看着凌云的坏笑,面面相觑。本来粮食酒紧张,比谁吃东西吃的多?老大这是在想什么呢。  凌云挥挥手,有两个亲兵抬上来一个箱子。“大家可以开吃了,有人数着,吃得多的获胜。”。  八名士兵几乎是冲上前去,想要抢吃箱子内的食物。  然而箱子打开的一刹那,他们却集体退后,狂呕起来。这不能怪他们,因为箱子内装着的,有蛇,有老鼠,甚至不知道在哪弄来的蝙蝠。。。。  这玩意能吃吗? 第二十二章 来了个太监监军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士兵们打开了箱子,立刻都作呕起来,原来箱子里装着的,竟是些蛇、老鼠和蝙蝠之类的恶心东西。  所有人都不解的望着凌云,希望他能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为什么要吃这些东西。凌云看到了大家的疑惑。  “兄弟们,这里是山海关,是我们自己的地盘。但是如果我们深入到敌人的腹地去,执行任务。如果我们的任务没有预期完成,而我们随身携带的干粮不够了怎么办?”他向自己的士兵提出了这个问题。  人群一片哗然。那就想办法搞敌人的嘛,干嘛要吃这些恶心的东西呢。  凌云知道这些话还不够,他又问:“如果你们被困在一个没有水源和食物的地方,只有这些东西,那又不要吃?兄弟们,这样的训练,虽然说对你们来说不容易,但是这是必须必要的,每一个合格的优秀的兵都必须要过这一关。我知道,这些东西很难入口,甚至看到都会让你们大家感到恶心,但是即使这样,你们依然要适应,甚至喜欢!”。  士兵们依然面面相觑不知道如何是好,凌云从高处走下来,二话不说,拿出随身的匕首。割下一段蛇肉,剥去皮,放到嘴里大嚼起来,最后心一横咽了下去。嘴角处满是血沫。  还是那句话,大海航行靠舵手,领导带了头,这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这群兵们虽然还是拧着眉瞪着眼,还是把手伸进了箱子里,比着吃吧,你来条蛇,我弄几个蝙蝠,谁怕谁啊。。这些日子马上就要断粮了。有这东西吃,也算开开荤。  虽然硬着头皮吃下去,但是自然的生理反应就不是能控制的了。每个人的胃里都是热浪翻滚的倒腾,有几个没压制住的顿时跑到旁边吐了起来。  其实凌云并不比他们好受多少,但是作为这支队伍的军事主官,他必须保持这种至少是看起来的正常状态。心说这个看电视也好,看小说也好,比较都是文艺范,真正自己实践起来,难受啊。  五名行动小队的成员都已经选拨就位了。凌云宣布,此次行动代号“猎狼”。多尔衮就是以只狼,凶猛彪悍,但是我们就是以匕首,随时会刺进他的心脏。  所有人休整一天,一天后,趁夜幕掩护出城。  大家各自散去,凌云回到自己的营帐内。想要睡一会。  记得《论语》里有段记载,说的是孔子有一位弟子叫做宰予,白天睡觉。孔子说了句,“朽木不可雕也”。据说这是这句话最早的出处了。不过据考证后来在孔子的三千门徒里,宰予应该说是混的相当好了,用现代的话说至少也是个千万富翁。而得意的弟子,子路颜回这小哥几个,就不忍多说了。  之所以提到这段不仅仅是为了证明白天睡觉的好处,也有一点作者的私心,因为作者本人和这位凌云千户一样,从高中时代开始,就喜欢“昼寝”。  话说回来了,军旅生涯,战争时期,一切不能按常规的思维方式去衡量。凌云睡觉,只是为了养足精神和气力,因为他知道,一旦明天踏出了山海关城,别说睡觉,能不能再回来都是两可之间。所以现在必须争分夺秒的休息,现在的休息越充足,自己的胜算也就越大。  有时候,想踏踏实实睡点觉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刚躺下没有一刻钟,就进来一个总兵府的传令兵。  还是个大嗓门,“报!!凌千户,朝廷派的山海关监军到了城外二十里,总兵大人请您到大帐去,准备迎接!”。  怕什么,就来什么!!  作为一个资深的历史发烧友,凌云知道,自古以来,凡大将出征,或者边疆大战,朝廷一般会指派一个监军。来监视部队主将的行动,对一些不利情况像朝廷密报。  并非全部情况都是如此,但是一般说来,很多的军事行动,就是毁在了监军的身上。因为担任监军的人,一般都是皇帝最信任的人,但是皇帝最信任的人,却不一定带得了兵打的了仗,来到军营除了指手画脚作威作福,起不了什么积极性的作用。  更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很多情况下,担任监军的竟然是太监!真正是岂有此理!  在凌云看来,这些阉人,男不男女不女,平时也只是捏着自己的公鸭嗓子干些倒马桶尿盆,陪宫女解闷的事情。竟然也能摇身一变去边塞重镇指挥那些血性的将军,也不向自己裤裆内摸摸,那个东西还在不在。岂有此理!真真是岂有此理!凌云越想越气愤。不能自已。顺手向自己的腰带间摸去,那里卸插着一只精钢的匕首。  一旁的传令小校脸色一下子就白了,他不知道凌云正在想些什么,如此的出神,但是看凌云血红的眼睛,和失神的表情,他知道好像触动了什么东西。  “凌大人!凌大人!您在想什么,总兵大人还在大帐等你,准备迎接监军呢。”凌云的思维被这名小校的呼喊给拉回到了现实中,他意识到了自己确实是失态了。  他下了床,拍拍那位惊慌失措的小校,“对不住啦,我刚才想起来些不痛快的事情,与你无干。等我换上铠甲,咱们就出发。”。  小校拦住了他,“凌大人,总兵大人的意思。让一应有品级的将佐都穿朝服,不着铠甲,毕竟不是出外御敌。”。  凌云是千户,五品武官,有一套熊罴补服的朝服。平时还常穿着新鲜新鲜,可是今天竟觉有些堵心,他毕竟不想违背总兵的大人的命令,不为别的,也许就为了这位刘总兵御下有方,且对自己还有知遇之恩吧。  他迅速的换上了朝服,跟随小校走出了营帐,边走便问,“你听说这位监军大人是什么来头吗”。  小校回答说“回您的话,听人们传言,是魏公公的义子,之前是南京镇守太监。叫魏全孝。原本姓李,是个举人出身,因为不甚得志,所以自愿净身,被魏公公抬举为御马监监丞,后来镇守南京,新近才来咱山海关的。”。小校说完还比较得意,以为凌云会夸奖他几句消息灵通之类的话。  谁知正是这句话,戳到了凌云的痛处。一个举人出身的人,虽然说没有考上进士,一榜正途,也可以做个小官。竟然能做出自宫投靠这种无耻的事情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人的无耻,真是到了一定的地步,竟然还叫什么全孝。无耻无耻无耻!  说话间已经到了总兵大帐,刘鸿也穿了一身朝服。已经在等待着凌云的到来了。  凌云见到总兵,就要行礼。刘鸿摆摆手,“凌云啊,你救过我的命,我特许你,不用行礼。”。凌云没有客气什么,还是冲刘鸿拱拱手。  刘鸿开口说,“诸位将佐还在操练,我只把你叫来,就是告诉你,朝廷派来的山海关监军已经据此地不足三十里了。我想让你带人去迎接护送。别人去我不放心啊。”。  看着凌云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实在不好看,刘鸿也有些歉疚,“我知道,你们这些天的训练强度很大,你最近也在执行什么计划是吧。刚才我猜,是把你在床上跟喊起来的,这时没准你正和周公聊着。是啊。我知道你太累了,可是纵看整个山海关,这事交给你去办,我放心。”。  刘总兵真是太诚恳了,让凌云一点脾气也没有。他讪讪的说,“总兵大人,您确实误会我了,我在您手下,蒙您一手提拔,一月时间,从一个火头军成为五品的千夫长。这让我感恩不尽,别说苦些累些,就算肝脑涂地,我凌云也绝不会眨眨眼睛。”。  听到凌云这么说,刘鸿顿感很欣慰,他拍拍凌云的肩膀,“既然这样。那就点齐你的人,出发吧。安全的把这位监军大人接回,算你大功一件。”。  还没说完,凌云生生打断了“大人,我不去!”。  刘鸿纳闷了,这凌云什么时候执行命令含糊过。这是怎么了呢。“凌云,你为什么不去!”。  “小将不愿意去护送这个阉人,自古以来,打仗最怕的是外行指挥内行,有了功劳是监军的,除了问题是将领的。这且不提了,将失一令,军破身死。咱们拎着脑袋,为朝廷打仗,图的是什么,不说什么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大道理,图个封妻荫子总不过分吧。怎么会有不臣之心,朝廷派监军来,是怀疑我们,会寒了将士们的心啊!再说了,山海关上有总兵大人,下有我等血性男儿,竟然派来一个不男不女的太监来监军。我听说这个太监还是举人出身,主动子宫投靠魏忠贤的!我们将士们。。”。  凌云哽咽了,再也说不下去了。说了这么多,他心里总算轻松一些了。  刘鸿上前拍了拍凌云的肩膀,轻轻叹口气,凌云说的这些又何尝不是他想的呢。  “好了,你不想去,我就不勉强你。我再找别人去也就是了”。 第二十三章 敢叫板的小千户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刚刚选拔好队员,准备开始自己特战尝试第一步的凌云,遭到了他从军以来第一个打击。因为他得知,朝廷派来一个监军,马上就要到了。  这人哪,真是不能没有点自知之明,平时耗子扛枪窝里横也就是了,现在是什么时候,大敌当前,后金军三万铁骑已经磨刀霍霍了。城内这不足八万的兵力,能不能守住,能守几天都是个未知的数据。这时候来,除了作威作福外,还有作死。  凌云拿定了主意,如果这位小魏公公敢指手画脚,就找机会黑掉他。  为了多少给刘总兵一个面子,凌云尽管百般的不情愿,还是带队出发去迎接这位魏公公。  山海关正面后金军的方向已经戒严了。魏公公是本着不怕绕远的精神从京城方向赶过来的,本来那条道路还算是安全的,后金也不会浪费兵力去拦截一个太监。这对他们毫无意义。  出于这样的考虑,凌云只带了十个亲兵就出发了。刘鸿还有点担心,提醒他是不是把自己的总兵府卫队也带上以防不测。凌云笑着告诉总兵大人,“十个人已经足够了”。  此时的官道上,监军大人正坐在十六人抬的大轿里大发这脾气,“我已经距城不足二十里了,山海关总兵竟然没有派人来护送迎接,这是什么道理!这是瞧不起我,还是瞧不起我爹爹啊。难道不知道我爹爹是九千岁魏公公吗。”。  一旁的从人也跟着附和。说什么此处将佐不守规矩,一定要给些颜色让他们看看之类的话。这天底下,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兵,什么样的主子养什么样的奴才。  这些随行者也不全都是太监,不过跟了这个魏公公这么久,实在是人品不敢恭维。  正在这群人哭天抢地撒着邪火的时候,远远看到前方一片尘土飞扬。魏公公下令,“停轿等候,看看来者是谁“。  凌云打马扬鞭行到近前,高声呼喊,“来的可是新任山海关监军,魏全孝魏公公吗!”。  左右把轿帘掀开,魏全孝探出半个脑袋,看到一个少年将军,身穿五品武官的服色,端坐在一匹白马上,英气逼人。  他瓮声瓮气的说,“正是咱家,你是何人?”。  凌云按捺住心中的极端愤怒,向他拱拱手说,“我是山海关总兵刘鸿刘大人帐下千户,凌云。奉总兵大人令,护送公公入城。”。说完挥挥手,示意八名亲兵尾随轿子后面,自己和另外两名在前方开路。  魏公公的肺都快气炸了,大风大浪的经历多了,别说总兵,就是国公爷,有几个在咱家面前如此的不给面子的。只派一个五品的千户,带十名亲兵来接,你也太不给咱家面子,不给咱家面子,就是不给九千岁的面子。不给九千岁的面子,你还想混不想混了?  前面引路的凌云根本就不搭理他,自顾自的看看风景,想想心事。他正在考虑自己已定的刺杀计划是不是延后一些日子。总觉得这个忽然到来的死太监不会给城内带来什么好事情,自己出了城,刘鸿总兵未必应付的了。  魏公公倒是闲的无聊,心说你不理咱家,咱家还偏偏理你,他喊了一声。“凌千户”。  距离他不远的凌云自然听到了,只是佯装耳背,不搭理。魏公公有些挂不住,又一嗓子,“凌云”。  “监军大人什么吩咐?”。凌云不能继续装聋了。不过跟这个公鸭嗓子说话总是觉得别扭的。  见他搭茬了,这就好办了,还有二十里,跟他逗逗闷子也好。魏公公打着官腔,“凌云哪,你是什么出身,如此年轻,就做了从五品的千户,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啊。好好干,干好了,本公公在九千岁面前举荐,包你高官得坐,骏马得骑”。  终于又有个人知道我和九千岁的关系了,魏全孝心里不由得又是一阵得意,唯恐天下哪个不知道。  看到他这副样子,凌云气的牙根直痒痒。你算个什么东西,指名道姓的跟我说话,还说什么在魏公公面前推荐,推荐什么,也让我和你一样,挨一刀去做太监吗!  强压着一腔的怒火,凌云回到道,“下官凌云,出身耕读之家,因国家边患而从军,不图官位。也无需您的保荐“。  魏公公的脸上红一块白一块的,心说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如此的不识抬举之人啊!!  两人不再说话,一路各想着心事,进了山海关城池。  刘鸿已经安排好了,放炮三声,自己率领着帐下将佐幕僚在帐口站立,迎接这位新到的监军。  魏公公在大帐五十米左右下了轿子,远远看到一群人站在帐口迎接,对这个阵仗还算是比较满意。  看到人走过来了,刘鸿上前一步,“监军大人前来关内督战,刘鸿深感荣幸,无奈军务繁忙,未能亲自出城迎接,望且恕罪”。  有句话叫做礼多人不怪,刘总兵都这么客气了,魏公公在想说点什么也真是不好意思说出口。只好随便敷衍着,“总兵大人不必如此,还是军务要紧,咱们进帐吧”。  其实要说这个山海关监军,从文官的品级里,只是正五品,而刘鸿作为一镇总兵,是二品武职,远不必如此恭维他。但是有句话叫做靠近心脏有血液,大树底下好乘凉。毕竟是皇帝身边的人,又是魏忠贤的干儿子,一句话下去,自己这个总兵就的丢官掉脑袋。这倒是小事,如果朝廷再派一个糊涂总兵,自己经营的这一切就都完了。那时候,才是真正的生灵涂炭,倒悬之急。  所以,只要他不折腾出什么大动静来,爱咋咋地,自己受点什么委屈也就无所谓了。  谁知道刚进帐内,这位魏公公忽然脸色一变,大吼一声“放炮接旨”。随即在怀里取出了一个明黄色卷轴。  帐外又是几声炮响。刘鸿率众人跪下,“臣山海关总兵刘鸿,恭请圣安!”。  魏公公站在上首,代天受礼。随后,展开圣旨开始读: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着原南京镇守太监魏全孝,即日复命。为山海关监军。自刘鸿以下山海关将佐,受其监察节制。钦此。  凌云听着这几句,心里想着,高!确实高!看来这个看起来肥头大耳的满肚子是油的家伙还真不能小看了,这圣旨一读,本来一个普通的山海关监军,一下子就成了代天子督战的特派员了。  不愧是中过举人的,肚子里还算是有点有用的东西。可惜了,没用到正地方。  如果没记错的话,天启皇帝是个木匠,除了喜欢做木匠活,就爱和客奶妈玩,山海关是个什么概念,估计皇帝老人家都未必清楚。不用说这个所谓的圣旨,一定出自那个老魏公公的手了。  天子虽然是个摆设,大家都知道,但是天子的话就是好使。“挟天子以令诸侯”,作用是可想可见的。  早在千年以前,曹操对汉献帝就是用的这一招。很好使。大家都知道刘协是曹操的傀儡,可是谁也不愿意承认汉朝就灭亡了。才会有那惨烈的“衣带诏”事件。  话说回来了,山海关这个地方,为什么一直以来都是自行其是,忽然间却派来个监军,为何。魏公公脑子进了奶了吗?  并非如此,说到魏公公,不过是个大混混,却绝不是个合适的朝廷治理者和战略构想者。  所以他要养一些出谋划策的人,还要网罗一些爪牙。在封官给钱如同送白菜的基础上。他很快做到了这一点。这也就是后来的“五虎”、“五彪”、“十孩儿”“四十猴孙”、“五百义孙”等等。作为一个下面挨了一刀子的人,还能如此的多子多孙,真是佩服。  这些人中,最无耻的一个,是崔呈秀。此人进士出身,做过地方官,因为贪污被免职,后来投靠魏公公,成为阉党第一号人物,现在已经是兵部尚书了。  作为国防部长,他并没有什么心情来干点利国利军的事情,反倒是贪污的更厉害了。不过,也没忘记心情好时候整个人什么的。  这次,就是他盯上了刘鸿。不到一个月内,刘鸿提拔了自己属下一个叫凌云的小子官职千户。这是要干什么,拉拢人心,结党?刘鸿啊,你是吃多了还是想多了。你能斗得过魏公公九千岁?  无耻的人有一个特点很明显,就是认为其他人也会和他一样的无耻。崔呈秀无疑是这无耻的人中的拔尖者。所以,他决定向山海关安插一颗钉子。  只要这颗钉子按在那,刘鸿就不敢动也动不了。一旦这颗钉子动了,立刻行动,干掉他。之余这个魏全孝,既不是我亲戚也不是我朋友,即使他惹怒了刘鸿,牺牲在那里,与我有什么关系。无非是去九千岁那苦几句,到时候九千岁能不能想起有这么个干儿子,还是两说呢。  回头再说山海关,这位新来的监军大人并不知道自己是被人当枪使了,还特兴奋。冲着刘鸿喊了一嗓子。  “我说刘总兵啊,一路劳顿,实在是累了,咱们开饭吧”。 第二十四章 只是好朋友吗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很无厘头的事情,代天子督军的山海关监军太监魏全孝来到山海关,圣旨宣读完,刘鸿本以为他会说几句有水平的话,谁知他提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开饭。  这要求还不算过分,新官到任,怎么也要接风洗尘。刘鸿也算是煞费了一番苦心,军粮不足了。鸡鸭鱼肉不好弄,就派了一队士兵上山打猎。弄了些野味回来。无非是什么野鸭子之类的,还没什么肉。人都没得吃了,飞禽走兽的日子更不好过。  也许是监军大人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吃点这小清新的东西,还觉得挺好。这第一顿饭总算是糊弄过去了。刘鸿安排这位魏公公和从人在馆驿暂时住下,然后在考虑给他们找个府邸住处。  眼看着这个肥头大耳的家伙带着自己手下一群獐头鼠目的家伙扬长而去。凌云顺手抓起桌上的一只碗,狠狠的砸在了地上,一声清脆的响声,碗摔了个粉碎。他顺势又抓起了一个酒杯攥在掌心里,瞬间,酒杯成了粉末。碎瓷茬子扎了满手,鲜血顺着手往下滴,凌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送客人回来的刘鸿正看到双眼喷火的凌云,和他脚下那已经凝固的鲜血。忙叫人给他包扎。  “凌云,你这是何苦。朝廷派人监军,自开国以来就是如此。这也是历代定例了。你想想看,宋朝何以得天下,赵匡胤行至陈桥黄袍加身称万岁,周世宗辛苦半世,岂不是为他人作嫁衣裳。如果后周有监军制度,也不会如此。”。刘鸿苦口婆心的解劝着。  凌云听不进去,他的思维完全陷入一种狂热的状态,“大人,我等从军为了什么。**高皇帝起身微末,开基立业,建我大明国祚。至今已经二百余年了!我凌云,还有大人您,以及山海关八千子弟兵,两万余乡亲父老,都是大明子民。所以我要当兵,我要和后金去斗,我要干掉多尔衮,我还要提一支劲旅。直捣赫图阿拉。”。  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狂热中了,“可是,我们在前方流血流汗,食物断绝,兵员无法补充,这都没什么,我们可以自己想办法。没有军粮,我们吃蛇吃老鼠都可以,没有兵员,山海关全民皆兵。可是就这样,朝廷还是疑我们,派了个阉货来监军,。从此就会处处掣肘!谁还有心情打什么仗。”。  “刘大人,我凌云本就是布衣百姓,仅凭一腔热血而从军,现在我愿意纳还官诰,退出行伍,继续做老百姓。请大人准许”。说罢,噗通跪下,一个头磕了下去。  自己帐下最得力,也是最有潜质的爱将,现在这副样子。刘鸿很是痛心,他俯下身把凌云搀起来。让他坐下。  在屋里转了几圈,他说,“凌云,你要辞官,要退出军队。这本是你的自由。我不拦着你。但是你想清楚了。你现在是在为谁而战。往大了说,是为了朝廷。往小了说,大明百姓受后金杀戮,大明的妇女受后金欺辱。你是在为他们而战。再说,皇上一时受奸臣蒙蔽,你就要撂挑子吗,你还说,咱们的高皇帝开二百年国祚,你想不想,咱们的国祚,就断送在山海关!这样吧,我给你一天时间。你回去考虑。一天之后你要是想通了,带着你选出的小队按原计划执行你的任务,想不通,也不必来见我了。把官服印信留下,自己走便是。”说罢自己转身出去了。  凌云望着刘鸿的背影,仰天长啸。  晚上,他召集自己麾下的九十余人喝酒。商议出战的事情,大家也知道,凌千户和新来的监军不对付。不知道他会说些什么。 都静静等待着。    大家仍然是席地而坐,不同的是,每个人的手里都有一个一个瓷碗,里面满是烈性黄酒。  凌云站在自己的兵面前,“弟兄们,明天就是我预定的猎狼行动的日子了,我将带着石头和木头等几个兄弟潜入敌军腹地,执行刺杀任务。我不在的日子,你们仍旧按时操练。对了,你们每十人编制一组。轮流像监军馆驿方向哨探,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不规矩之处。就发烟火像我示警,但决不可私自妄动。”。  “满饮此杯,以壮行色!”。说着,把自己碗里的酒一饮而尽。把瓷碗摔在地上。士兵们也都站起来,学着他的样子,把酒喝完,摔碎了碗。  微风吹过这些年轻人的脸庞。在月光照耀下,每个人的面容都是如此的坚毅,自信。  布置了一些细致工作,凌云解散了自己的队伍。自己却没走,坐在原地,从怀里掏出来竹箫开始吹奏。依旧是那曲《长河吟》。  一个黑影一闪而过,凌云警觉地大喊一声“谁!”。  旁边谢风儿闪了出来,“凌大哥,都说弦断有知音,你吹个箫都能发现我,你不简单呀。”  凌云乐了,什么不简单,是我看到你了,这个丫头片子。  自从自己拒绝了谢风儿为自己说亲,谢风儿有几天都躲着不见自己了。怎么今天会忽然冒出来。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演武场,不是谁家的别院,岂容你一个丫头随便来去的。他更要发作,忽然想起来眼前这个丫头曾经两次救过自己的命,火气到了嗓子眼又给压了下去。  风儿是何等的冰雪聪明,怎么看不出这其中的端倪。她故意上前直视凌云,“你要发火啊是吧,你发啊,发啊!白天在不男不女的人那里受了气,晚上就要冲我这弱女子出气。凌大哥,是真有你的。”。  被人看破心事的凌云脸上一阵铁青,半天说不出话来。  风儿也正色道“凌大哥,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好汉,能屈能伸敢做敢当的好汉。现在看来你还不够,你从军是为了什么,难道是为了那个死太监吗。他来到这里,即使指手画脚,作威作福,又能如何,这八千子弟兵都是刘大人一手训练,难道会听他的。前敌指挥就更不用说,那样的人,给他胆子他敢上城楼吗。没准在这呆两天,知道山海关的真实情况他自己都会吓得跑掉,你跟着操的什么心。”。  以前真是小看了她了,这么一个小姑娘,竟能说出这么一番道理来,真是比我凌云强了许多了。  凌云的眉头舒展了,“风儿妹妹教训的是,凌云知道了。”。  “知道了不行,知错就要改对不对啊凌大哥?”,这小丫头,还学会了得寸进尺了。  凌云也乐了,“改,坚决改,咋改!”。  看着凌云这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谢风儿知道,是他的话起了作用,凌云已经暂时没有什么问题了,这样她也就放心了。  她从怀里逃出来一个小玉佩,递给凌云,“凌大哥,这是我的护身符,能保你此次一切顺利平安的。”  凌云双手接过来,看看是一块雕刻白龙的玉佩。风从虎,云从龙!正是再合适不过了。  “风儿妹妹,如此贵重,凌云不敢收。你还是自己妥善保存吧。”,说着又把玉佩递还她。  风儿也有些着急了,“凌大哥,你这个人真不爽快,我什么时候说要送给你了,这是我娘留个我的,要我嫁人的时候送给我夫君的。因为咱们是好朋友,所以我要把这个玉佩暂时送给你,护身符嘛。保你平安无事凯旋归来。你再还给我。”。  凌云谈了口气,心说得了,我又是自作多情了。不是所有牛奶都叫特仑苏,也不是所有的明朝女孩都好我凌云这一口,我还是踏踏实实该干什么干什么吧。  此时穿的还是朝服,圆领没有衣袋。想了想,他郑重其事的把玉佩系在了自己的箫上。风儿满意的笑了。  月光下的笑容,像花儿一样。凌云看着风儿,那种说不清的感觉就又一次浮现在自己的脑海,可他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索性也不去想了。  两人都不再说话。一时有些冷场的感觉,良久。凌云先开口了,“风儿”。  “恩?”。  “今天的月亮好亮啊。”憋了半天,说了这很无厘头的一句话。把谢风儿给逗的撇撇嘴。“凌大哥,你又没词了吧,好吧,那我回去睡觉了”。  说着就要起身走人,凌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拽住了她,“别走,先别走”。  他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低下头说,“我的意思是,再陪我说会话,说不定这一去,我就。。”。  风儿一愣,他没想到平时英武潇洒不顾一切的凌大哥也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而且,他今天表现的对自己的态度,明显有些不同寻常,就是傻子也能体会出一些别的意思来。何况风儿的机灵。  只是她不能接这个话头,也不能衍生别的心思。她和雅姐姐是最好的朋友,眼前这个人是雅姐姐的心上人。自己什么时候也不能忘记这一点。  “凌大哥,我是怕耽误你休息。明天你就要出发了,我相信你一定能胜利归来。咱们永远是好朋友”。  凌云的眼神有些黯淡,“只是好朋友吗?”。 第二十五章 行动之前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风儿偷偷用手碰了一下自己的脸颊,烫烫的。她不敢接凌云的话头,也不敢直视凌云的眼睛。这一刻,她的心理像是有一百头小鹿在乱撞。  记得小时候,凌云的发小老邓问他,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样子的呢。彼时,凌云才不到十岁。凌云给老邓的答案是,“如果你看着一个人的时候,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也许你就是喜欢上她了。”。一直以来,凌云都在寻找这种感觉。  此时的风儿也是一样,月光下看不清她的面庞,却能感觉到她的慌乱。她在那里站着,心里砰砰直跳。凌云看呆了,风摆荷花,雨润芭蕉。  凌云不说话,风儿也不说话。半晌,风儿先开口说,“凌大哥,我要回去了。雅姐姐该等急了。”。说完了不等凌云回答,一阵风似的逃离了。  在她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以后你就叫我凌云!”。风儿听到了,却没有回头,跑的更快了。  凌云没有回去,他站在演兵场的空地上。凝视着自己的箫,箫上,系着一块玲珑剔透的白龙玉佩。  他呆呆的看着,看着,忽然一阵大笑。喃喃的说,小小子,坐门墩,哭着喊着要媳妇,要媳妇,干啥。点灯,说话,吹灯拔蜡,早晨起来梳小辫。  次日凌晨,凌云在演武场进行出征前的最后一次训话。百名士兵肃立,像是一根根木桩一样。  “我没有更多要说的了,你们记住,你们是我凌云的兵!即使是不在,也要给我打起精神。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等我回来,让我知道哪个兄弟落下了,我先收拾什长伍长,明白吗?”。  士兵们一起回应自己的长官“明白!!”。  “没有吃早饭吗,大点声!让我听到你们的声音,男子汉的声音!!”。凌云怒吼道。  “明白!!”,演武场上的声音响彻云霄。  “解散”。  回到自己的帐内,换了一身便服。想出去转转。第一站,去了火头营。  胡大牛正带着手下一群炊事兵在忙活,凌云进来的时候他还没有发现。一个眼尖的小伙夫看到了凌云,但是并不认识他,见他穿的又是便服,料想不是什么大人物。便呵斥道:“你是什么人,这里是伙房重地不能随便进出。”。  这声吆喝把胡大牛也给吓了一跳。他站起身来刚想训这个小新兵几句。抬头正看到笑眯眯瞅着他的凌云。  虽说是一个锅里搅过马勺,一个大通铺上睡过。但是现在的身份已经是天壤之别了。自己还是个伙夫头,人家凌云已经是从五品的千户了,少年得志,又是总兵大人的红人爱将,整个山海关哪个不知哪个不晓,自己哪里还能去跟人家称兄道弟呢。  胡大牛走上前来就要行半跪军礼,凌云一把扶住了,“胡大哥,你这样,不是折杀兄弟吗。”。  旁边那个新兵看看凌云,又看看胡大牛,也顾不上自己刚才言语冒犯的后果,只在心里琢磨,看他年龄和我相差不多,已经当上千户了。我也得好好混。好好烧火。没准以后能当伙夫头呢。  “凌千户,您是贵人,前途无量。我哪里敢攀龙附凤。”。  凌云笑了,“我哪里算的上什么龙凤的。胡大哥,莫说我凌云不过是个小小的千户,就算有朝一日当了副将总兵的,我也是你胡大哥的兵。刚进军营就是你的兵嘛。”  胡大牛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心里一个劲的感激着这位千户大人的厚道,也一直在猜想他来伙夫营到底是干什么来了。  “大哥是在猜想,小弟我军务繁忙,来伙夫营是干什么吧?”。  被人点破了心事,胡大牛憨憨的笑着,“大人明鉴,确实是如此。您平时演武练兵,没有什么间歇,今天来我这小小火头营,应该是有什么事情要吩咐我吧”。  “大哥,小弟我来,一者呢,是来看看弟兄们。二者,是我要出关一趟,办点小事去。总兵大人嘱咐过,大敌当前,要尽一切可能的让弟兄们吃好。粮草不济。由我来想办法,尽快解决。“。他打下了这个包票。也是给火头营打了一剂强心针。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粮食再好的厨师也没辙。  “你放心吧,我知道,你麾下的一百人平时的操练强度大,我会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给予照顾的。”。胡大牛拍着胸脯说。  凌云摆摆手,“我的兵无需特殊照顾。胡大哥,我的意思是把整个军营的伙食都搞得好一点,毕竟马上要开战了。另外那个新来的监军如果有什么要求,能满足的尽量也想办法满足,一切等我回来再说。“。  看看火头营很忙,凌云也就不再多待了,尽管胡大牛和几个过去比较熟悉的火头兵都想留他吃午饭。他也很想在这多待会叙叙旧。然而实在是没有更多的时间了。  第二个要去的地方是总兵府。  总兵刘鸿正在陪监军说话,凌云贸然就闯了进来。把两人都吓了一跳。  按理,无论军官品级高低,出入总兵府都要通传,并且报名入见。所谓的“报名入见”,。就是在进入总兵府的同时,高声喊出自己的姓名和职务。  凌云总是个例外的情况。他出入总兵府比进自己的宿舍都不见外,来去自如。这也是总兵刘鸿交待的,其他军官看着眼热也没办法。  看到监军也在这里,凌云二话不说转身就走。身后刘鸿一声断喝,“凌云,放肆。没有看到监军大人吗!”。  凌云转身,“看到了,我凌云愚钝,出身武人,不知道这监军大人是何品级。”  魏全孝愣住了,随即咯咯一笑,“我说凌千户,连大明朝官员品级都没弄清楚,还当官呢。我来告诉你,山海关监军,是五品文官。”。凌云要的就是这句话。  “那魏公公不知道,我这千夫长是什么品级吧,我来告诉你,也是五品。同样品级,我为何要理你”。说罢还是要走。  把个魏全孝气的直哆嗦,啪的一声,把手里的茶杯扔在地上。“你放肆,大胆!咱家出镇山海关,是代天子督军,领命之日,已经无品无级。你敢顶撞咱家。你不要命了吗”。  凌云不再搭理身后咆哮的人,自顾自的出了总兵府。  魏全孝看着身边的士兵们,大吼,“愣着干什么,还不给我抓回来。我要把他立正典刑!”。  没有人一个人动。  刘鸿连忙连哄带劝,总算暂时把魏公公这股子邪火给按下去了。然而这个凌云,也从此成了魏公公的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  此后的很长时间里,他给凌云的军事生涯,甚至日常生活都带来了很大的麻烦,但是凌云最终还是解决了他,用一种很有意思的方式。  从总兵府出来,凌云心中一股怒火终于按捺不住,一拳打在门口石狮子上,鲜血顿时冒了出来。一阵疼痛感让他暂时清醒了一下。  回帐以后,他叫来一个亲兵,把自己的竹箫交给他。告诉他,在自己出发以后,把此箫交给谢风儿姑娘。告诉她,玉佩自己留下了,这玉佩一定能保得凌云平安归来的。  然后他就不再思考,躺下来,很快就睡着了。  夜幕来临,六个人装束停当。在黑暗的掩饰下出了山海关城池。  很快,他们与后金派往山海关方向的监视哨队遭遇了。这正是凌云想要的。只见他轻轻的一抬手,一只匕首飞了出去。  后金巡逻小队最前面的一名士兵,颈动脉被飞来的匕首刺中了。大量的鲜血顿时涌了出来。他没能叫出声音,就轻飘飘的倒了下去。  后面的士兵们顿时四处散开准备防御,还有心细的想放信号烟火示警。可惜,一切都来不及了。  凌云的猎狼小组成员们一招得手便不让人,纷纷下手。很快,后金八名士兵全都倒下了。身上插着各种的暗器。有刀,有刺,还有梅花镖。伤口的部位只有三处,眉心、心脏、颈动脉。  初试锋芒。干净利落。凌云和他的兵相视而笑。  “把他们身上的衣服扒下来,每个人换上一套。然后把尸体就地掩埋。要快!”。凌云吩咐道。  跑步负重训练此刻终于体现了作用。士兵们的速度简直可以用飞快来体现。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全部处理完毕。  看看天愈发的黑了,凌云吩咐继续前进,石头和木头作为小组的尖兵走在最前方警戒开路。  一路上,他都在思考着,虽然自己换上了后金的军装。想浑水摸鱼也不是那么容易,他们军队虽多,却各有统属,到时候军官找不到自己的士兵,就会紧急排查。他们会很快暴露。  所以当务之急是迅速搞清楚多尔衮到底在哪里,兵力部署如何。凭自己这六个人,如果想强攻几乎是送死,只能智取。如果现在有一份情报就好了。  想到这里,他准备抓一个“舌头”来问问。  “大家注意,寻找落单的后金士兵,记住,抓活的,我要审问!”。  大家都向他比出了一个表示明白的“ok”手势,这是凌云日常训练中教的手语。第一次出任务就用上了。 第二十六章 魏公公还嫩点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猎狼小队潜出山海关,去执行任务。在凌云的眼中,多尔衮这头狼,此次,一定是在劫难逃了。  此时的多尔衮可不这么想,也没有想到。不仅是他,谁能想到,一支只有六个人的小队,就会有这个胆子,去万马军中取上将首级?开玩笑,谁陪你笑啊。  后金部队扎营在明军城池五十里外,完全是一个围而不打的阵势。多尔衮这些日子过得还比较惬意。没事的时候,跟自己的几个幕僚喝喝茶,跟几个将军比比剑术。要说潇洒,估计谁也干不过这位十四爷了。  正在一点点靠近自己目标的猎狼小队没有想到,山海关城内的刘鸿没有想到,就连多尔衮自己也没有想到。后金大本营赫图阿拉发生的一件事,让他们对阵的双方都打乱了自己接下来的计划。  猎狼小队还在向着自己目标出发,他们已经换上了后金军的军装,凌云在走在最前面。后面的弟兄们成一字型紧跟其后。  此时,距离后金扎营地点,不足十五里。一路没有再遇到任何的危险。  还没来得及松一口气的时候,不远处忽然灯笼火把,亮如白昼。,一队人马四散排开。大约有二百来人。为首一人端坐马上,身着白盔白甲,手持亮银枪。  凌云笑了,这是唱的哪一出,要演赵子龙呢。可惜你长得还真差点行市。他的脑子急速的转动着。想着是不是要先发制人,或者如何应对对方的盘问。  马上那员将被凌云这一笑给弄懵了,“你你你,你笑什么!”。不张口还好点,原来是个结巴。  看对方这个样子,也不是什么机灵人,可惜了这身的行头啊。忽然,一个念头电光石火般在脑海中闪现。这不是后金的人马!  后金部队的铠甲,颜色鲜明,按正黄、镶黄、正蓝、镶蓝、正白、镶白、正红、镶红八旗来划分。何时出了这银盔银甲了,这明显是我大明朝的装束嘛!还是先弄明白为好,如果误伤自己人,或者被自己人误伤,都是很郁闷的事情。  “马上这位将军,你是哪一营的,为何围我?”。凌云试探性的问道。  “为何围你!你们八旗鞑虏侵我国土,略我子民,辱我姐妹。你家小将军在这等候三天了。本想有块肥肉吃,谁想只遇到你们这几个散兵游勇。不过也好,小将军我不挑食,麻雀再小也是块肉,杀掉一个就少一个!”。说罢,挥了挥手中的银枪,示意士兵冲杀。  在这一瞬间,凌云考虑了很多,这个人说的,到底是不是真的。山海关被围困多日,这员将和这二百兵忽然就从天而降,这是怎么说的。虽然他说的如此的慷慨激昂,明显却有些底气不足。  转瞬又一想,这个声音怎么如此的耳熟呢。虽然刻意变声,总觉得从哪听过这个声音,既然听到过,就应该认识,既然认识他,他肯定就知道我。知道我还要杀我?  为今之计,只有擒贼先擒王!凌云随意一抬手,摁下袖箭里的机关,一枝袖箭带着凌厉的风声飞出去,正中面颊,那个刚才还耀武扬威的小将,惨叫一声,跌倒马下。凌云身后几人随即上前把他控制住。  普及一下关于兵器的知识。在百度里,袖箭的定义是这样的:古代的一种兵器。箭装于筒中,内设弹簧,一按机括,箭即发出。筒长六寸,箭长四寸六分。用时藏于袖中,故名。  作者再补充一点,这个筒,一般固定在袖子上,属暗器一种,一般一个筒的容量应该是三到四支箭。  见主将被抓,后面的二百人顿时乱了阵脚不敢乱动,其实凌云也是留了情面,没有弄清事实的情况下,没有使杀招,不然,这一箭就奔咽喉去了,还用得着射面颊。  凌云吩咐一声,“石头,除去他的甲胄!”,石头答应一声,三下五除二,别说甲胄,连**都给他脱了个利索。  接着火把的亮光,凌云和自己的兵都向这个人望去。一看之下,全部大吃一惊。  此人下体空空如也!竟是个太监!  猎狼小队除凌云外,其他五个人禁不住一阵哄堂大笑。那太监被人如此凌辱,也觉羞耻,掩面不语。  那二百人眼见此等阵势,不知该如何是好,纷纷后退。  凌云把胳膊又抬了起来,这次,对准了这位公公的咽喉。“我说,你也看得出来,我刚才是有心给你留条命。现在,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你这条命还能保全,不然,我这第二支箭可射不偏!听说过后金的贝勒莽古尔泰吗,几十米的距离,我一箭让他丢了一支眼,现在我的手一动,就能让你丢一条命。在我面前还一口一个少将军自称,难道我们大明朝没有男人了,需要你们这些阉人为将!”。  我不得不公正的说一句,本书作者观点不代表凌云本人的观点,凌千户对阉人有一种没有来由的憎恨,或许是因为他的思维,代表的是文官集团的利益,虽然他来到大明军营后,是以军功进阶,以后的从军生涯中,也是带着自己逐步挑选组建的特战队东讨西杀,但是他毕竟从小受的是正统思想的熏陶。放浪形骸的外表遮挡不住他内心本质。  然而从明宣宗朱瞻基以来,设置内书堂教太监读书,太监一天天登上政治舞台。直至掌握了这个朝廷最机要中枢的权力。文官集团被排挤到了政治舞台的边缘。  天启年间,终于到了边缘的文官集团进行了一次集中的反扑,这就是标榜自己“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东林党。这次反扑的结果是,已经到了边缘的文官们,被魏忠贤九千岁看着不顺眼,一脚给踹了下去。彻底崩盘。  所以也就不难理解,凌云在见到来山海关监军的魏全孝那种种按捺不住的行为了。作者的意思是,凌千户有点偏激了,下西洋的郑和,造纸的蔡伦,不也都是英雄人物嘛。  审讯异乎寻常的顺利,这个装扮成明军将领的人,原来是魏全孝的贴身小太监,叫皮三。他领的这二百人也不是明军,都是纠结的地痞**,只是因为凌云冒犯了魏公公,才出来追杀的。谁想轻易就被捉住了,只求饶命。  凌云仔细看看这些拿着明军旗号的人,心理嘀咕,这些人是怎么拿到盔甲和旗号武器的,这是军需官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怪不得这些拿着武器的人面对着六个人竟会吓得发抖。也真是有意思了。  思虑再三,他还是决定放过这些人,不至于逼得狗急跳墙。  凌云抽出自己随身短剑,向着皮三走去,吓的皮三跪在地上,磕头像鸡捣米一般。  这一剑还是挥了下去,红光一闪。  只是斩断了他的胳膊。“知道回去怎么说吗?”。  “知道,知道,谢凌千户不杀之恩!”。皮三顾不上疼痛,一味只是磕头。  “滚!”。  听到这句话好像是得了圣旨一般,皮三带着自己的人。连滚带爬的去了。  此时,一匹战马飞奔进后金营区,马上的人几乎要脱了相了。眼看上气不接下气,直奔到多尔衮面前才翻身下马。不是下马,简直就是在马上轱辘下来的,浑身的汗渍血污。  这时军中司马走上前来,对着马上的人喊道,营前骑马是死罪!来呀,拉下去斩了。  多尔衮摆摆手,“且慢,我大金的将士岂有不懂规矩的,定是有万急之事才会如此。  你且别急,容他慢慢说!”。  此人看来已经是长途跋涉之余了,说话上气不接下气,“十,十十四爷,大汗他。。”。才说到这里,眼睛一翻,昏了过去。  把个多尔衮急的没法,大汗,大汗怎么了!**哈赤有很多的儿子,唯独对多尔衮宠爱有加。因此多尔衮也对这个父汗有不同于其他兄弟的感情。  多尔衮情急之下也顾不得叫军医,上前摇晃,醒来!醒来!  奄奄一息的士兵终于睁开了眼,“十四爷,大汗驾崩了!”。这句话,用尽了他全身的力气,他终于完成了自己的任务,闭上了双眼,这次,是再也醒不过来了。这名忠诚的勇士去地下,追随自己的主人了。  同时倒在地上的,是十四贝勒多尔衮,这名连日来都生活在惬意中的后金主将,两白旗旗主,终于承受了他不能承受之痛,他都没顾得上哭出声音,就两眼一黑,昏死过去了。  几名亲兵都吓坏了,迅速冲过来,把十四爷抬进帐中休息,又把心腹爱将哈巴赤,还有多尔衮一贯倚重的谋士何洛会都叫来商议。  多尔衮终于醒了过来,看到几员将军和谋士都围拢床前,心中悲戚,却顾及自己的形象,不能在这些人面前掉泪。  “何洛会,你去晓谕各营,命令全军举哀,备置孝衣孝服。哈巴赤,你去安排,做撤军事宜,三个时辰后,拔营,回京奔丧!”。多尔衮强忍着巨大的悲痛,一件件嘱咐。  “十四爷,此时不应举丧!”。这句话,像是平地炸开了一个雷!所有人都楞在当场。齐齐向说话的人看去。 第二十七章 多尔衮的爹死了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处在巨大惬意感中的多尔衮终于感受到了雷击般的打击。赫图阿拉的噩耗传来,爹死了。  本书从一开始,就没有介绍**哈赤先生,现在人既然没了,也有必要为他做一个比较公正的总结。  **哈赤,全名,爱新觉罗**哈赤,生于1559年2月,崩于1626年。二十五岁时,以祖传的十三副铠甲起兵,迅速统一女真各部。明神宗万历四十四年,建立后金,割据辽东,称天命大汗。萨尔浒之战后,迁都赫图阿拉,也就是现在的沈阳。此后一直发飙,攻取辽东七十余城,1626年,兵败宁远,同年,身患毒疽,不久去世。葬于清福陵。、  差不多也就这些了,无论享年多久,无论干过多少惊天动地的事情,总结起来,也就是这么一段话。  对于这位**哈赤先生,有人夸,也有人骂,夸他的,说他的后金部队对明朝打击代表先进生产力,骂他的说他滥杀无辜,暴虐昏君。可是不管怎么样,也就到此为止了,老头彻底的笑了,含笑酒泉,甩手走人了。  他是走了,留下这一大摊子家业,总得有人继承。这不是多少年后的社会,有几个儿子平均分。在那个时代,在那帝王之家(此时还没有称帝)。不管儿子有多少,不管家业有多大,钥匙只有一把,也只有一个儿子能接过这把钥匙。  所以,即便是老头有十五个儿子,最后也只能有一个人,能继承他的大汗之位,问题出来了,这个位置该谁坐。  所有的贝勒旗主,哪个也不是吃干饭的。都有自己的部属,包衣。自己的实力。谁也不会服谁,都是两个肩膀扛个脑袋,你能当大汗,我不能当?你长的像天子,有龙凤之姿?少扯淡,小时候你撒尿和泥那尿就是我撒的,装什么装。  估计**哈赤这位天命大汗,在九泉之下要是能知道,自己的儿子们不会为自己的死悲痛,只顾着争抢自己屁股下面那把椅子的话,老头没准能气的活过来。  等这些儿子们折腾半天,斗的你死我活乱起八糟的时候,忽然都惊醒了。此刻不是他们折腾的时候,关键是要防住一个人:多尔衮!  这很正常,因为此刻的多尔衮,正在出兵放马,手里是三万多的精锐!如果他挥师回朝,来一出逼宫的话,事情就很危险了。没准这群正在争夺的人,就会被卷包烩。  这不仅仅是因为多尔衮是军事奇才,也不仅仅是因为,他手里的两白旗。而是由于大汗对他的宠爱,以及他的生母。  多尔衮的母亲,是天命汗**哈赤最后一个大妃:乌拉那拉氏。阿巴亥。这位英雄母亲十二岁就嫁给**哈赤,先后生下十二阿哥阿济格,十四阿哥多尔衮,十五阿哥多铎。此三人都是后金骁勇善战的猛将,尤其多尔衮,更是智勇足备。  无论是母凭子贵还是子凭母贵,乌拉那拉氏最终被封为大妃。在未正式称帝前,汗王的大妃,等同皇后。  这就很难办了,内有一个大妃母亲坐镇,外有多尔衮统帅三万精锐。这个棘手的问题就摆在其他的贝勒阿哥面前。一旦汗位被多尔衮继承,就会立刻巩固。此后,其他的阿哥都成了多尔衮案板上的肉了。  这个问题,被以一个很简单的方式解决了。四大贝勒商量后,决定暂不对多尔衮发出丧报。所谓四大贝勒,是大贝勒代善,二贝勒阿敏,三贝勒莽古尔泰,四贝勒皇太极。他们在找到共同的敌人后,迅速结成了一个看似坚固的攻守同盟。  第一,严密封锁消息,以防在京城布防完备之前,多尔衮回师。第二。即刻把京城驻防部队所有千总以上的两白旗军官全部撤换,换成两黄旗的军官,以掌握绝对的军事主动权。第三,一旦封锁消息不利,多尔衮还是回师了,以汗王遗诏的名义,裁减两白旗人马,并入两黄旗和两红旗,剥夺多尔衮的兵权,如果他不从命,新任汗王即行以叛逆的名义讨伐他。第四,也是最狠的,干掉阿巴亥,消除里应外合的隐患。  四大贝勒最终内定的大汗,是皇太极。按照排除法也应该是他了。大贝勒代善,一向不得老头的好,在朝臣中也没有什么威信,而且,生活作风也有问题。本来一个贝勒王子沾花惹草也算不得什么大事,偏偏他沾惹的花草据说是他爹的妃子。有了这个前科,汗位也不用多想了。二贝勒阿敏,是**哈赤的侄子,儿子还有这么多,自然轮不到侄子,也被排除了,三贝勒莽古尔泰,就是一粗人。除了打仗也不会别的。其他的小兄弟们,没有自己的实力可以抗衡,所以,皇太极当仁不让的做到了大汗的位置上。建号天聪。  皇太极获得了兄弟们的支持,当仁不让的坐到了这个大汗宝座上,他做的第一件事并非操办老头的后事,而是干掉乌拉那拉氏,阿巴亥大妃。除了是消除对自己的隐患外,更重要的是恨意,难以言传的恨意。  **哈赤的前大妃,孟古哲哲,是皇太极生母。而迎娶阿巴亥之后,他迅速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在了这位比自己小三十七岁的娇娘身上,以致其他七位妃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冷落。皇太极心中,对阿巴亥有恨,也就顺理成章了。  正式接班第二天,皇太极召集所有成年的阿哥贝勒集会,宣布大汗宾天之前最后一道遗命,即是阿巴亥大妃,自愿殉葬。去地下陪伴大汗。  年轻的大妃自然不肯就死,垂死挣扎。这在如狼似虎的几个校尉面前,似乎显得过于柔弱和无济于事。在所有贝勒的注视下,阿巴亥大妃被弓弦立毙。享年三十六岁。  多年以后,早已掌握了实权的多尔衮,追封自己的母亲为孝烈武皇后。配享太庙,身后极尽哀荣。可惜,人死如灯灭,这一切,她已经毫无感知了。  四大贝勒的保密工作还是做的差了些,就在皇太极继承汗位之前,一名忠实的正白旗牛录章京还是冲出了重重危机的赫图阿拉,经过长途跋涉,狂奔到山海关前线军营。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把这个消息告知了在山海关前线的多尔衮。  听到消息的一瞬间,昏厥在地的多尔衮,丝毫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永远失去的,不只是父亲。  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吩咐举哀回军,公正的说一句,此刻的多尔衮,只是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少年。尽管骁勇善战,尽管文韬武略。可毕竟是丧亲之痛,无法克制,也无法做到所谓的喜怒不形于色。他着急回军,或许真的没有想到更多的东西,比如争夺老头留下的家产和钥匙。他只想去奔丧。只想在自己父亲的遗体前痛痛快快哭几声。  此时,有一个声音告诉他,不能举丧。多尔衮顿时怒发冲冠!目视这个发话的人,原来是不久前投诚过来,被自己封为汉军都司的刘鸢。  “刘鸢,此处焉有你说话的份,还不快滚出帐去!再有只言片语,休怪你十四爷的剑下无情。”多尔衮冲着还想说点什么的刘鸢怒吼道。  毕竟端的是人家的饭碗,自己还是个投降者,被人家看不上也是应该的,刘鸢没有再坚持,诺诺连声,退了出去。  其实不怪多尔衮的愤怒,设身处地的想想都可以理解他,谁死了亲爹老子,还有不让人家哭的,简直是岂有此理。  然而刘鸢这次,确实说了一句有用的话。此时正是与敌对阵之时,全军举哀,然后撤退。山海关派兵追击怎么办,没有士气如何打仗。  并非是刘鸢一瞬间变得聪明了,他这样想太正常了,兵不厌诈,而他自己虽不知兵,却是十分的奸诈。经历了上一次谋刺哥哥失败的经历后,他变得聪明内敛了许多。或者说,如果以前他是个人渣的话,现在他已经是一个高度提纯的并且有一定智商的人渣。  可是不管怎么样,人渣总是人渣,他之所以有那样的想法并且提出那样的意见,也是为了自己。万一后金被山海关偷袭,自己会不会死在乱军中都未可知。不过,如果坚持这么说没准现在就被这位盛怒和大悲中的十四爷砍了。审时度势,还是闭嘴的好。  刘鸢想的没错,不过他没有料到的是,山海关的驻军并未出城追击。这并非是刘鸿总兵的无能,更不是山海关的兵都怂了。事实上,刘鸿帐下的八千子弟兵,都是有种的汉子,之所以没有来追击,是因为,就在这关键的时刻,山海关来了一个没种的监军。不管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  他更没有料到的是,山海关的大部队没有追击,却并非没有人来追击。更想不到这些无法料到的人的追击,会给这撤退中的三万人带来怎样的结果。  猎狼小队,已经据他们的腹地不足十五里! 第二十八章 追击计划泡汤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应该说,后金军并没有太高的道德标准,死个把领导也未必当回事。事情总是有例外的,这次,死的是一把手。两白旗不愧是上三旗精锐部队。没有用三个时辰,事实上,他们在一个时辰之内就做好了撤军的准备。  古今都是一个道理,政坛上派系林立,军队也是盘根错节,有嫡系,就有杂牌军。从明军内部来说,京师三大营就是嫡系中的王牌,而各地所谓川军、边军之类,就算是杂牌军了。后金也是一样,八旗中,分上三旗和下五旗。上三旗无论装备,战斗力,饷银和身份,都比下五旗优越。  此时的上三旗,是两白旗和正黄旗。不久后,会因为多尔衮的被打压,而变成两黄旗和正白旗。而两黄旗,一直到满清灭亡,都是直接归皇帝统属。  三万人,全部缟素,那需要的白布实在是太多了,多尔衮明白,自己出兵放马,带那么多白布干什么,这也不属军需的范畴。事急从权,他命令把准备用来做伤员包扎用的白色布匹拿出来。孝衣做不了,头上缠一层还是有必要的。与此同时,几十里的营区内,哀乐大恸。响彻大地。  山海关的情报系统也不白给,很快就把这一情况报知刘鸿。深夜里,在热被窝里被喊出来的刘鸿并没有生气。他平静的分析了这个情报的可信度。  客观来说,山海关的军队,无论从人数上,装备上,还是战斗力上,都不是后金部队的对手。后金军队以骑兵为主,他们对马刀的使用几乎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所以,明军一贯的战术就是据城防守,用弓箭有效杀伤敌人。  是不是多尔衮想诱我军出城?刘鸿陷入了深深的思索中。然后他推翻了这个设想。不是!因为后金虽然一向偷奸耍滑,但是他们还是比较喜欢做没本的生意。多尔衮已经知道我军军粮不济,围困不打是他最明智的选择。他绝不会冒失的用这种方法的。伤人一千自损八百的道理,他应该是明白的。  有时候比较郁闷的事情就是,哭了半天,不知道谁死了。刘鸿也不曾得到确切的情报。不过他明白,能让全军举哀的人物,绝对不是小人物。此时不出兵,等待何时!  刘鸿立刻披挂整齐,吩咐亲兵,把所有参将以上的将领叫来,立刻升帐,有任务分派。几名亲兵答应一声,刚要出发。只听外面一阵阴森沙哑的笑声。“刘总兵,你要干什么呀!”。  怕什么,偏偏就来什么。来人正是监军魏全孝!  魏公公是真不怕冷,大半夜的,穿着**,披着个披风就出来了。他一点不见外,自己大大咧咧拉过一个座位坐下。“我说刘总兵,这么明显的诱敌之计你看不出来吗。怎么会上这个当呢!”。  虽然惊讶他是怎么也这么快知道消息的,但是此刻刘鸿根本无心和他扯淡。军情紧急稍纵即逝,此刻急行军的话,可以打多尔衮一个措手不及,然后立刻撤回城内。让他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军心大乱。  此刻不追,再耽误一会。以多尔衮的精明,肯定有完备的断后安排。那就完了!刘鸿冲着魏全孝拱拱手,“魏公公,此刻刘鸿没有时间跟您叙谈,军情紧急,待我处理完毕,再来陪您,告罪了!”说罢目视愣着的亲兵小校,意思是快去传令。  魏全孝忽然很无厘头的说,“刘总兵,你还是不是大明的臣子?”。  “当然是!”。  “那就好!”,随着这话音一落,冲进来几个小太监。其中一个手捧着圣旨,另一个端着一个小托盘,魏公公冲着托盘拜了拜,揭开上面的黄绫子。盘内躺着一支银色的令箭。做工之细,龙凤图案自不必说。上面竟有篆体四个字“如朕亲临”。  这是皇帝的所谓“金牌令箭”。刘鸿赶忙上前叩头。  追击计划就此泡汤了!  一路直插金军腹地而去的凌云几人也听到了哀乐声和嚎哭声。距离实在太近了,声音是如此的清晰。  “老大,真是晦气啊,这时候谁死了,还能摆这么大的排场?”。猎狼小队的一名成员豆子问凌云。  凌云示意他先不要说话,保持行进,自己要思考一下。听声音是从远处传来的,大战期间,双方都保持解严状态,老百姓能躲能逃的早就躲开了。而且豆子说得也对,别说百姓,一般的官员,也摆不出如此大的排场!  是后金军营!一定是后金军营出了什么问题。到底是什么重要人物的死亡会引起如此的大的骚动?难道是多尔衮?不会,那是谁呢?  “兄弟们,肯定是后金军死了重要的人物,他们才会如此的哀痛。这是好事,正好为我们的行动提供了机会。现在正是混乱的时候,三万大军又各有统属,很容易我们混入其中。全速前进!”。  五名队员对自己的老大,有一种难以言喻的信赖感,老大的话,就是金科玉律,谁说了都不好使。别人你官再大,你去射一个后金贝勒给哥几个看看。再说了,老大能为刘总兵挡一刀,就能护得住这群兄弟,跟着他放心。再苦再难,刀山油锅也敢下敢闯。  因为他们是凌云的兵!  全速急行军,十几里的路程。眨眼就到了。后金的士兵们已经把帐篷拆好,行礼打包了。先头部队已经出发了。后面还有一些辎重兵和后勤兵在处理善后事宜。  虽说很多东西都是抢来的。也是不舍得轻易丢弃掉。凌云随手拉过一个正在捆帐篷的兵。“这位老哥,我们是向山海关方向哨探的兵,刚刚执行完任务回来。听到城内举哀。不知缘故,咱们这里是怎么了?”。  后勤兵仔细打量了一下凌云,看他确实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的,说声,“你们辛苦了,先把这缠头的白布带上。赫图阿拉来报,大汗驾崩了。十四爷已经先行回京。咱们这些人是善后的。你们既然回来,也帮忙捆帐篷吧,收拾停当以后,咱们还得想办法赶在大军的前面去,咱们压着这些粮草辎重呢。火头营没咱们,也做不得饭”。  火头营!哈哈哈,想起自己初入军旅就在火头营,凌云禁不住哈哈一笑,那个士兵被他笑的有点发毛,赶紧拽拽他的袖子,“我说你不想活了吗,大汗驾崩,全军举哀,你竟敢笑,如果让十四爷知道了,没准能活剐了你,快点干活吧。”。  凌云也意识到了自己确实是失态了。不过自己哪有心陪他捆帐篷玩,他这次是奔着自己的猎物来的。然而不过此刻,听着这个后勤兵的一番唠叨,咀嚼着“火头营”三个字,他心里倒是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自己一直以来,把目标定在猎杀多尔衮上,认为他是一头凶狠狡诈的狼,所以才制定了这“猎狼计划”。但这电光石火的思考中,凌云想明白了一件事。  现在**哈赤死了,后金军迅速撤退。从实际意义上来说,山海关的围已经彻底的解了。这个时候,作为战术目标需要刺杀的多尔衮,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而且,此时去刺杀多尔衮,也没有了机会和时间。  如果多尔衮是狼,那么两白旗的军队和其他旗军以及包衣汉军,都是狼崽子。要玩,这次就彻底玩个大的。此时。如果趁乱收拾掉这些后勤人员,然后回山海关。不仅有惊无险,还能立个功,这可是一大批粮食和物资,够关内撑一阵子的。  可是凌云不打算这么干!猎狼行动还是要继续,只是行动的内容有所修改。从前他们的目标是头狼多尔衮,这次,他们计划的对象,是整个的狼群!  没错,是狼群!是多尔衮所属三万余如狼似虎的带甲之士!新的“猎狼计划”的目的是,尽最大可能摧毁这支部队的战斗力。以给山海关的部队以追击全歼的机会。凌云相信,山海关的部队也不是吃素的,刘鸿很快会得到后金撤军的情报,到时候,只要派出骑兵突袭,这场胜利会来的很容易。  凌云就是凌云,不仅有凌云之智,还有凌云之胆,凌云之谋。这短短的几分钟之间,一个计划就形成了。  他把他的兵聚拢到一起,“石头,木头,豆子,大谠,阿财。你们都是汉子。经历了重重的选拨最终留下的精英。现在,我来告诉你们。猎狼计划要修改。你们听到了,后金大汗死了,他们无心恋战,已经撤兵。按说,我们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应该回关了。可是,我想,咱们既然出了,就不该空着手回去。这狼,还是要猎的。不过不是一个,而是一群。现在我有一个想法,告诉你们,都附耳过来。“。  几个人凑成一团,凌云低声说出了他的计划方案。最后说,“这很危险,你们如果反对,或者不愿相从,我绝不勉强,可以自行回关”。  没有人后退。所有人都愿意追随自己所信赖的人。相信自己在他的带领下会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情。  “好,石头,你平时跑的最快,你回关内,把所有情况告知刘总兵!其他人跟我来。”。凌云平静的吩咐道。  “我石头也不是孬种。为什么他们能赴汤蹈火,我就回关去呢,我不去!”。 第二十九章 凌云变更行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制定了一个计划,他派石头回关内报信,并让他把风儿的玉佩带回去。意思很明显,这次,他已经做好了回不去的打算了。  石头这个家伙,竟然还不走,非得要跟哥几个共生死,一起行动。凌云好劝歹劝,连哄带说,告诉他,及时把情报送回关内,和执行这次任务同样重要。都是为了保全山海关固若金汤。如果他还是凌云的兵。就回去。  看大哥这个样子,石头的心里也很不好受,他停留在原地,环视了一眼将要亲冒矢石的弟兄们。是他们把生的希望让给了自己。  然后他随手牵过一匹马,向着山海关方向疾驰而去。没有人拦阻他,因为此刻他的身份还是后金军的哨探人员。  看着石头走远了,凌云的心里默默舒了一口气。他看看剩下的四个兄弟,心中万千感慨,自己这个计划能成功,完事皆休,要是失败了,兄弟们也就都交代了。  大敌当前,时间紧迫,本容不得凌云多考虑什么。然而每一个人,都是感情动物。没有心,没有肝,没有感情的,与兽类也就没有什么区别。  在成为一名山海关百夫长之始,在想着创建自己的精英分队之始,凌云曾经试图让自己的心肠硬起来。然而他失败了。他永远不是那种能硬的起来的性子。  历史上,古往今来,曾经有过数以百计、千计的名将。公认的兵法老祖宗是孙子吴起两人。孙子不用说了,十三篇《孙子兵法》,后代奉为经典。可是他为了做将军,背叛了自己的国家。吴起就更不用说,他杀掉自己的老婆来证明自己的忠心。虽然,在那样的历史大背景之下,这些根本都不算什么。  长平之战,白起干掉了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按说赵括死了也就死了吧。白起竟然坑杀了四十万投降的赵军!项羽攻取咸阳,坑杀降军二十万!德国名将跌出,陆军曼施坦因闪电战术、海军邓尼茨、空军戈林,无疑不是那个时代的翘楚,然而,他们无非是一个狂热分子阿道夫希特勒的杀人工具!一将功成,何止万骨枯。  凌云的心,永远是那样,剑胆琴心。这很像士兵突击里的袁朗,也很像亮剑里的李云龙。他们,都不会放弃一个兄弟!  虽然这个年轻的千夫长,只是刚刚开始他的军旅生涯,但是他知道,只要这次任务之后,自己还能活下去,那自己的路还很长。他需要有人陪自己一直走下去。  这些人,这些兄弟,会陪自己走过好些年,经历这样的那样的事情,这样那样的人。有些人可能会随着时间,或者某些事,掉队了,赶不上了。越往前走,身边的人会越少,这些经过了一切考验和淬炼,仍然属于自己的兄弟,是如何的弥足珍贵。自己要做的,就是不抛弃,不放弃。  凌云不是孟子所说的,人人得而诛之的独夫。所以,这次行动之前,他已经做好牺牲自己,保全兄弟的准备。  这些思考,也就在一瞬间就结束了。没有时间来多愁善感了。所有的人都在看着他。等待他最后的决定。  他默默伸出手,所有人也伸出手。紧紧握在一起,这是他们无声的誓言:同生共死!  一旁忙碌的后勤兵们完全没有时间来看他们,凌云走到刚才捆帐篷那个士兵面前,“老哥,我们几个人都有旧伤,搬运辎重也怕误事,你看能不能给安排个稍微轻点的活。”。  老兵停下手里的活,鄙视的看了凌云一眼。慢慢解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满胸膛狰狞的刀箭伤留下的一道道疮疤。“小子,想偷懒是吧,你以为我们辎重兵就不需要上战场?”。  凌云惊异,后金部队真是太可怕了,连后勤兵种都是身经百战,看来“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不是一句吹牛的话。  他装出一副害怕的样子,对老兵点头哈腰的说,“老哥,咱还年轻,头一次上阵,确实是有些胆虚。这我承认,您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大英雄。我们以后也会多多的向您学,可是我们现在确实。您看这一副破烂的,我们出城哨探也够不容易的,为了防止打草惊蛇还不能骑马。”  凌云絮絮叨叨的,还挤出了几滴眼泪,一副贪生怕死胆小鬼的模样表演的淋漓尽致。一旁哥几个都差点笑出来。心说想不到咱们大哥还有一副好演技。  老兵被他缠的实在是烦了,踢了凌云一脚,“滚滚滚,咱们大金怎么会有你们这样怕死躲懒的东西。你们去火头营报到吧,跟着烧火做饭。听清了。三万大军加急赶路。粮草食物要是供应不济,火头营脱不了干系,你们可想好了”。  凌云使了个眼色,哥几个一起鞠躬作揖。“我们想好了,想好了。”。  辎重老兵唾弃的看看他们,指了指火头营的方向,让他们自己去,别在这碍眼。  几个人千恩万谢刚想起身,眼见一队人向这里走来,越来越近,火把映射之下,最前面的头领面目被照的很清晰。看清来人后,凌云的心咯噔一下,沉到了谷底。在最不想见熟人的地方,见到了最不想见的熟人。  刘鸢!  此刻的刘鸢为何会出现在这里,他不是回乡下老家了吗。凌云心底暗道不好,除恶不尽,贻害无穷啊。刘总兵啊刘总兵,你算把兄弟几个害苦了。  刘鸢也不想在这,这是多尔衮安排的。后金部队中的汉军包衣,其实和抗战中的皇协军没什么区别。都是伪军,都被瞧不起。多尔衮撤军的时候,时间仓促,对断后事宜安排不足。  此刻他想起来那个不让他发丧举哀的刘鸢,恨的牙痒痒。但是也不好一刀剁了他,怕日后冷了投降者的心。所以他安排刘鸢带五百汉军营担任后卫警戒工作。要是刘鸿不追,或者刘鸿追出来了,不忍对弟弟下手。自然是好。若是真有追兵,这几百人能抵挡一阵子,刘鸢死于别人之手,也与多尔衮无干。  借刀杀人,干的漂亮。  刘鸢虽然经历了生死的关头,学聪明了不少,但是他永远不明白一个道理,出卖国家、亲人的人,是连敌人都唾弃,都瞧不起的。原因很简单,难保他不会为了更大的利益再出卖主子。  别问我,为什么他不会出卖朋友,他这样的人配有朋友吗?  不管是凌云,还是刘鸢,两个人都同时发现了对方。两个人也同时在考虑,此刻,应该作何反应。凌云的脑海里闪电般想着应对之策。  就个人情感来说,此刻凌云恨不得把这个刘鸢碎尸万段,但是不能。这会毁掉全部的计划。另外,自己这五个人,对付这几百人,也根本没有可能性。好汉架不住人多。  出乎意料的是,刘鸢看到了他。却装作不认识,大摇大摆就走过去了。  这并不是因为刘鸢的良心发现,事实上。刘鸢在看清楚前方穿着后金军装束的人是凌云的时候,也不由得吓出了一身的冷汗。  凌云此刻出现在这里,还穿着后金装束,无非是想潜入这里浑水摸鱼,做点什么事情。比如烧粮草,比如刺杀。自己这个时候,自然可以轻而易举的点破他的真实身份,但是如此近的距离,难保他不会对自己下手。凌云的射击精度,刘鸢还是很清楚的。如果他有一把匕首,或者一支袖箭,自己就完了。即使他们最终他们死在这里,于我没什么好处。我何必多此一举。  他想的没错,凌云的胳膊上,确实有袖箭,但绝不是一支。  还有他没有想到的是,他以为自己放了凌云一马,日后也算是能见面有话说。其实他错了,凌云不会放过他。  凌云一行人很快的到达了火头营报到。看起来,后金的士兵待遇要好很多,瓜果蔬菜的一应俱全。  这几个明军的猎狼队员很是感概了一番。连火头营都这么牛,也难怪他们猖狂了。不过,很快你们就猖狂不起来了。  坦率的说,凌云本人对投毒害人之类的手段本身是比较厌恶的,因为他也觉得这很下作。不过。对于烧杀抢掠的后金部队来说,他又认为,怎么样的方式都并不过分。对付**,就应该用对付**的方式。  猎狼小队在出任务的时候,随身不会携带毒药。但是凌云知道,古代多数军队出征之时,都会携带大量的巴豆。砒霜之类的东西。用于淬炼箭尖上的毒。这次,就来个就地取材。  下面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知道这批巴豆和砒霜的位置。接下来第二件,就是尽可能多的,把这些东西分散放到大锅里。让后金的部队能死的死,不能死的往死了拉。剩下的没中毒的人心惶惶,追击部队到来后,就会快刀斩乱麻。  这是一项说起了容易,实则很艰巨的任务。一个不小心,就会暴露行迹,全体覆没。即使行动顺利。一旦出事。对火头营的盘查会使他们立刻暴露。  但是他们还是准备去这样做。为了信仰! 第三十章 无能为力的总兵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再说石头,骑上一匹马,朝着山海关方向飞奔,一路上,心情别提多急躁了。  石头心里惦记着凌云和其他的几个兄弟,更怕自己回关完了误了事情。心中好像炸开了锅一样的急躁。就好像是伍子胥过昭关,一下子能急白了头。  他心里默默念着,:“大哥,兄弟们,你们一定要保重啊!”。顺手扬起马鞭,在马屁股上狠狠的抽了一鞭子。马撒开蹄子,跑的更快了。  深夜时分,山海关城楼上,一队守城士兵已经睡眼惺忪,他们在等待下一队来换班。就可以下城睡觉了。就在此时,一名士兵发现远处传来马蹄声响。忙冲着自己的同伴喊一嗓子:“都精神起来,有情况了!”。  远远看去,一个穿着后金军装束的人骑马向城楼方向奔来。城上的士兵们一瞬间睡意全无,都拿起来弓箭,准备着应对紧急情况。  一个什长模样的军官,冲着城下吼道,:“鞑虏奸细,如此不知死!刚逃了个刺客,还敢来我山海关。这次倒是明目张胆,来呀,弓箭手准备!”。  十名士兵早已把雕翎箭放到自己的弓弦上,只等那声“放”,就会弓满射出,把这个不知死的后金兵射成筛子。  石头一看这阵势,这是哪跟哪啊,大水算是彻底冲了龙王庙了。“孙什长,你不认得我啦?我是凌云凌千户部下的石头啊。”。  那位姓孙的什长定睛一看,这可不是石头兄弟吗,我说,鞑虏再猖狂,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咱山海关呢。  他向着拿着弓箭的弟兄们摆摆手,:“都把箭放下,误会,误会了。速开城门,放石头兄弟进城。”。  石头顾不上和满是疑虑的哥几个解释自己为什么会穿着后金的衣服,他着急见总兵。  出乎意料的是,总兵府的大门洞开着,里面灯火通明。总兵大人还没睡?  也顾不上什么礼仪了,石头一溜小跑进了总兵府正厅。刘鸿一个人失神坐着。手里端着的茶杯在抖动。  石头先按规矩行了个半跪军礼。然后也不等刘鸿招呼,就自己着急站起来。他着急要说话。  此时的刘鸿也顾不得训斥这个不懂规矩的士兵。就在不久前,自己的行动被那个魏公公所制止,他就知道,完了,彻底完了,山海关,自己这个总兵已经成了摆设了。  阉党弄权,本是古已有之,可是他们竟然还要插手军事。难道他们不知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要是山海关被突破了,到北京一线,已经无险可守,敌军很快会兵临城下,长驱直入。大明朝也就彻底的关张歇业了。  这些,也只能烂在心里。刘鸿只想,圣上被一时蒙蔽,总会醒悟的,到时候,会除旧布新的。  石头的一声呼唤打破了刘鸿的思索,“总兵大人,我是凌千户帐下的石头,特来向您报告军情。万万火急!”。  听到是关于凌云的消息,刘鸿的心一阵紧缩,凌云,他怎么了!  “快快讲来!”。  “我们本按计划去行刺多尔衮,路上遇到了哨探的后金小队,被我们干净消灭了。然后被一对我军打扮的人包围,凌千户把为首的捉住,经过审问,他承认他是魏监军的贴身太监。凌千户把他斩断胳膊放了回去。接着,我们听到了后金军营方向哀乐声响。便全速前进,等到了后金营地,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拔营撤走了,后续的辎重部队也很快启程。我们打听到,敌酋**哈赤死了!”。  “你说谁死了?再说一遍!”。刘鸿打断石头的话。他简直不能想象。这个大明朝最大的对手,这个在萨尔浒以绝对劣势兵力击败明军十二万的人,终于死了。  石头重复了自己的话,:“回总兵大人,我们探听的很清楚,是**哈赤死了。所以,后金部队才会急着撤兵,我们山海关的围已经解了”。  死了,终于死了,死的好!刘鸿已经掩饰不住心头的兴奋了。自万历年间,**哈赤以他的“七大恨”为理由起兵以来。到处烧杀,为祸明朝百姓数年。终于死了。  兴奋过后,刘鸿想到一个问题,“石头,怎么只有你自己回来了,凌千户和其他人呢?”。  “本来敌军撤兵,我军已经解围,我们也该回来。可是千户大人又临时变更了行动计划。他们要混进敌军的火头营,伺机在敌军的军粮和马匹草料里放置巴豆。如果行动不便,也会退而求其次,烧掉敌人的辎重和粮草。凌千户让我回城,就是为了告知大人您,事不宜迟,速速起兵追击!定能一举而收全功。”。石头说完了,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刘鸿,想得到总兵一个肯定的回应。  刘鸿给他的回应就是苦笑。因为现在的山海关,已经不是他说了算了。从前上马治军下马治民的刘总兵,现在也就能主得了自己明天早晨吃什么,是豆腐乳还是豆汁。  只有魏公公,才是这个城池真正的管事的的。说话能顶用的。看这意思,让他同意出兵,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  另外,如果让他知道,山海关的围已经解了。后金部队撤走,在给朝廷的奏章上,还不定渲染成什么样子。可是除了苦笑,刘鸿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些什么。  此刻,他最为担心的,是凌云的安全。纵然是你再精灵再聪明,再能随机应变,你带的兵再精锐。那也是只有五个人,面对的是三万如狼似虎的对手。怎能不担忧。  刘鸿只盼着凌云,计划成功与否都无所谓,只要安全回到关内,那就算是烧了高香了。  这时的关内,挂念凌云的不只是刘总兵。还有凌云部下的士兵们,总兵的千金刘雅。  还有谢风儿!  在凌云出发以后,风儿收到了他的竹箫。  少女的心在激荡,可是,应该如何是好,在演武场上,凌大哥的表情,和他说过的那些话,那一幕幕都像过电影一样在风儿的脑子里慢慢的回放。“只是好朋友吗?”“你以后,就叫我凌云”。她还从未见过英武的凌大哥如此的腼腆。  凌大哥,他是在向我示好。可是,我不能回应他。他是雅姐姐的心上人。我不能对不起雅姐姐的。  她伸开攥紧竹箫的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手心已经完全湿透了。  这把竹箫应该放到哪里呢?一会回去,雅姐姐肯定会问的。凌大哥现在怎么样,他一定会平安归来的。  正在左右为难之际,刘雅回来了。她看到谢风儿正在屋中左右转圈,好像很焦急的样子。倒是很奇怪。这个小妹一向是活蹦乱跳的,一点心事也没有,这是怎么了呢。  她手中这把竹箫怎么如此的眼熟,这是凌云的箫!他和凌云???刘雅的心理咚咚乱跳起来,难道。。  风儿看到刘雅进屋,没有说话,却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自己手里拿着的竹箫。暗道不好,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想曹操曹操到啊。  情急之间,她把这把竹箫递给了刘雅,“雅姐姐,这是凌大哥的亲兵刚送来的,说这是他的贴身念物,要留给你保管。”  心锁一下子解开,刘雅笑了,笑的很幸福。 第三十一章 敌人帮了大忙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握着竹箫的刘雅此刻感受无比的幸福,然而凌云却根本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此时还在后金部队埋伏着呢。  桃之夭夭,宜室宜家。对很多男人来说,娶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还是娶一个适合过日子的人,似乎都是个问题。对于女人来说,看一个男人顺眼就行。  这人吧,就是个感情动物。尤其是女人,不动情没事,一旦这感情动起来,轰轰烈烈的打不住。你要问她,给我个理由先。没准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像是几年前比较流行的一句话,喜欢一个人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刘雅并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么痴迷凌云,要说英俊,这山海关英俊的小伙还不要多少有多少,要说功名,那个时代重文轻武,文官地位普遍的高于武官,高级武官大部分还都是进士出身的文官转行干的,不说别人了,就刘雅的爹爹刘鸿,干总兵之前那也是都察院的御史台。而且凌云这小子,不过就是个千户。还是一个月的时间,凭着一次战功提的干。  缺点就不说了,咋咋呼呼的,看着监军不顺眼,刚来第一天就跟人家干了一仗。你不知道人家是代天子督军啊。这愣头青,要是让那姓魏的砍了谁也拦不住。  不过这样的人才值得喜欢呢,敢说敢做,一点也不会藏着掖着的,该怎么着就怎么着,不虚伪。刘雅的脸上像一个红扑扑的苹果一样。  她问风儿:“风儿,这是凌云的亲兵送来的,还说什么了没有,有没有什么纸条便签什么的”。  风儿情急之下撒了谎。这时正慌乱着出神,她也没听见刘雅和自己说话,自顾自想着心事。  刘雅两说了几句,风儿还是没有在自己的思绪中出来。刘雅用竹箫在风儿的眼前晃晃。风儿这才回过神来,“雅姐姐,咱们去休息吧”。  这小妮子,平时风风火火的,今天这是怎么啦。刘雅在琢磨着。是不是。。,哦哦,明白了。  “风儿啊,我有事不明白,想向你请教呢?”。刘雅逗她。  风儿定了定神,也觉得自己太失态了。“雅姐姐,什么请教不请教啊,你想问妹妹什么呀?”。  “我呀,我就想问。是哪家的公子郎君,这么有本事,把咱们的风儿给弄的失魂落魄的。你说,只要你说出来,我让张参军给你做媒,请夫亲亲自给你主婚,你看如何呀?”。说着,刘雅掩面而笑。  这几句本是玩笑话语,却真真切切搅动了那少女心中的一池春水。那亲手摘下的玫瑰,何时能遇到如意的君郎。一见杨过误终身。就是如此。如果的可以理会不可以言说。  风儿无语。她不知道怎么回应刘雅。其实有时候,她也想告诉刘雅,自己也喜欢凌云。可是自己那样,自己会不会太对不起朋友了。  这一切的情感,只好自己吞咽。就像是一个苹果,青青的涩涩的,明知道会倒了牙,还不得不吃下去。  “妹妹,你说凌云会不会有事啊,虽然我不知道他去执行什么任务。可是我总觉得很危险。他们六个人,去深入到敌人三万多人的军营腹地,万一有危险怎么办?”。刘雅在担心着自己心上人的安危。  这个问题,风儿有何尝没有想过,5000比1的战力比较,对手还是强大的后金部队。然而这时候,她不能露出任何一点担忧的情绪,他只能安慰刘雅,说些诸如凌大哥吉人自有天相之类的话。  她们的担心并不是凭空的,虽然她们此时还不知道,后金的大部队已经撤退了。凌云和他的几个兄弟是混进了火头营。  火头营和辎重队,加起来也有千人之多。一旦如果暴露的话,收拾凌千户和他手下这几个人完全也不成问题。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凌云和他的兄弟们完全找不到下手的机会,而且至今为止。他们甚至还没有找到巴豆砒霜的确切位置。  这帮后勤人员看起来也不是吃干饭的,你总不能直接去问他们,“喂,砒霜和巴豆在哪里啊?”。  从来是无巧不成书,凡事都有巧合。正在凌云愁的直挠头的时候,一个军官模样的人拍了他一下,“这位兄弟,很是面生啊。你是哪个旗的,凌云很从容打了千(行后金军礼),回爷的话,我是满洲正蓝旗下,名叫土尔图。三爷是我的正主子。新近才来军中效力”。  “原来如此,年轻人,正该有所作为。我们大金与明军开战,可谓全民皆兵。你们火头营的兵也是大金的勇士,明白吗?”。  “爷训诫的是!”。凌云一边答话一边心理琢磨,这人说话一套套的,看这身戎装的行头也不过是七品服色,哪来的这么多大道理可讲的。  这名军官满意的笑了,“看你还蛮机灵的,我交给你个好差事。后面辎重营押运的物资里,有一批新制作的弓箭,你的任务是,把这批弓箭淬毒!”。  “用砒霜和巴豆成比例,浸泡便可。一旦看箭头变蓝,就算告成。你就负责看管这些东西,不必再烧火忙饭了。”,军官拍拍凌云,好好的干吧,咱们正蓝旗的爷们都是迎着风能尿三尺的汉子。  他把头慢慢凑近凌云,压低声音说:“你是正蓝旗的。那咱们可就不见外了。我是正蓝旗佐领下。”。  才说到这里,凌云跪下就是一个头,“您是正蓝旗佐领,也是土尔图的主子了。您有什么事情,尽可以吩咐”。  那军官一把扶起来凌云,:“土尔图兄弟,你客气什么,咱们可不讲那些虚的。他又低声说,“你可愿意向三爷尽忠,如今是绝好的机会”。  凌云低低答应,“小人愿为旗主赴汤蹈火。”。  “淬炼弓箭是假。这批巴豆和砒霜,你想办法下到两白旗军官们的小灶里!!”。  凌云大喜,真是想什么来什么,这种事竟然可以堂而皇之的来干了。 第三十二章 慷慨激昂的秃噜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一个特种兵,应该具备的反侦察素质还是不能丢的,这样的下雨送伞,这么机缘巧合的事情怎么就被我给赶上了呢。可能性不大啊。  要试探,要摸清楚究竟。只有确切的证实了这个所谓的正蓝旗佐领的话不是试探,不是对自己的考验,才能真正的相信他。并利用他,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情。  想到这里,凌云对着那军官,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低低的说道:“做这等事情。是要。。”。  那佐领哈哈一笑,“土尔图啊,你也算是大金的勇士吗。刚才那话怎么说来着,愿意为了主子赴汤蹈火。你难道看不出局势究竟吗,大汗驾崩,十四爷这么着急挥师回京,是想干什么去?难道真的是去奔丧?”。  看着凌云一脸的茫然之色,那佐领多少的有些不屑的神情,“你说,这新大汗,谁有资格来做?必然是四大贝勒里的一位,不管是谁做了大汗,都对咱们正蓝旗有好处。赫图阿拉距离这里千里之遥,恐怕此时大位早就落定了。十四爷如此着急回军,必然是去夺取这大汗之位。你说他是以什么名义来起兵呢?是靖难,还是造反。你别忘了,咱们三爷还在京,可他的正蓝旗,却在十四爷的掌控之下啊。”  凌云装作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您是说,一旦十四爷坐实了要造反,咱们正蓝旗的兵都是他案板上的肉,会被他收拾掉。不能吧,咱们可都是大金的将士,连我们火头营也是冲锋陷阵不含糊的”。  那佐领有些恨铁不成钢的逼视凌云,心里想跟这傻小子费什么话。就问他干不干得了,他不干,也得在这干掉他。因为他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情,他即使干了。也无非是个替罪羊。事后死无对证。  看来从古至今,很多人都喜欢做没有本的买卖。  “土尔图,这事只要你做成了,我升你做千总”。这是最后的**了,说不通就没辙了。  有一种本事叫做见好就收。凌云看时机差不多了,不像是假。忙不迭的又打个千,那我可就等着您提拔了。”。  到这里,可能懂些官阶制度的人会问,这个佐领是啥官,前面不是说到,他穿的是七品服色吗,千总是六品的官阶,怎么他就能说升就升呢。  简单说一说官制和八旗制的不同。  后金实行的八旗制度,把所有的人口编入旗籍,是一种平时为民,战时为军的制度,也就是,部落有其常备军。想打仗的时候随时拉出去就行。安规定,三百人为一牛录,长官叫牛录额真,汉语里叫佐领。五牛录为一甲喇,一千五百人。长官甲喇额真。五甲喇为一固山,长官固山额真。这固山,就是汉语所说的“旗”了。当然,随着人口发展,每个旗已经不限与七千五百人了。  在旗内,旗主掌握着生杀大权,而且旗人的阶层和分明,有主子有奴才。这是旗内的规矩,和军职以及文职都不挂钩。有可能一位甲喇额真混差了,只能靠卖房子卖地吃月例钱勉强生活的时候,一位他旗下的佐领当了将军总兵之类的大官。但是见到吃不上饭的主子还得乖乖的磕头。这就是规矩。  所以,这个现在在官场混的不太好的佐领敢说这个话,事情只要做好了,封你个六品千总。  凌云心里有点暗自好笑,心说这人真逗,你凌大哥在大明朝好歹还是个从五品的千户呢,我会闲着没事干去你那干个什么千总。他忽然想起来明月说严世藩的话,通倭,开什么玩笑,就那几个破岛,干汉奸?让老子干天皇也不去啊。  这差事差不多也该应下来了。他笑嘻嘻的跟这个佐领说,“还不知道您的台甫”。  佐领倒是也爽快,“咱都是旗下人,还学那汉人文绉绉的干啥,台什么甫啊,瓜尔佳氏,哈利巴特秃噜。你要是嫌叫这费劲,你就叫我哈大哥就行。咱们兄弟投缘。日后可要多亲多近。”  凌云忙不迭点头,“那是自然那是自然,请那是兄弟我高攀您了,多仗着哈大哥日后提携。”。说着他向着帐外正搬东西劈柴的木头几个人喊一嗓子,“还不过来见过哈大哥”。  几个人进来给哈利巴特秃噜打千行礼,这真是个比较拗口的名字。   哈利巴特秃噜(为了防止费劲,下面就简称秃噜,反正他的出镜率也不高)看看这进来的几个人,问凌云:“土尔图兄弟,这几位是?”。  凌云回答,“哈大哥,这几个也是正蓝旗的人,是我从小撒尿和泥一起长大的弟兄,绝对靠的住,你交代我的事情,我一个人是办不了的,要让他们几个帮我一起办,我放心。”。  秃噜想了想,觉得也好,“兄弟,本来觉得人多眼杂嘴也杂,没有多想帮手的事情。现在看来是哥哥我疏忽了。这样,你放手去办,事成后,你做千总,你这几个弟兄都是把总。”。他还是没忘了封官许愿。有时候,这一招很管用。屡试不爽。  这几个兄弟刚才在外面劈柴火,看这个军官过来支走了别人,就留下了凌大哥,两人低估一阵子,凌大哥还给他磕了一个好像。这是怎么回事,大家心里都一头雾水,进来也不敢说话,唯恐言多有失,都等着听大哥的。  其实这半天凌云的脑子一点没闲着,这个秃噜是正蓝旗的人,他要对两白旗军官下毒手,以引起两白旗慌乱。从凌云掌握的历史常识来说,两白旗和正蓝旗向来不和。做出这个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他为什么不找熟人作案,偏偏来找我这个新面孔呢。  经过思索,凌云得出了结论是,他要借刀杀人,还不想坏了自己的刀刃,下毒无论成与不成,自己活着逃出的几率很小,一旦被发现,立时会成为刀下的冤魂。到时候,这个千总把总的空头支票,还不知道去哪里能兑的出来呢。  你要借刀杀人,我还要把你当成刀呢。我凌云可不能轻易让别人当枪使! 第三十三章 猎狼小队分散行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识破了这个正蓝旗佐领的借刀杀人之计,但是同时,他也正需要这次机会。  确实,即使下毒成功,无论是当场被发现还是于火头营中排查,他们五个人想安全脱身都是个问题。既然这个什么秃噜送上门来,非得让他留下点什么不行。再说,我凌云的目标,可不仅仅是两白旗。我射出的军旅生涯第一箭命中的目标可是你们正蓝旗的贝勒。  在他的软磨硬泡之下,这位佐领也失了主意,他给了凌云一张勘合,也就是证明身份的通行证。当然,这上面仅仅盖了正蓝旗下属的佐领关防印信,却没有自己的名字。  这也很正常,在当时的后金,制度还并不算完善,虽然建了国号,定了官制,其实还未能完全脱离从前的游牧习俗和奴隶制度的范畴。正蓝旗下当时有三十余个佐领编制,但是所有的关防竟然是一模一样。也难怪这个秃噜敢给他盖印。真是个老狐狸。  不过,有这个东西就行了。  辎重营的营官也是正蓝旗下,简直一切顺利的不可想象。  凌云带着几个兄弟才到辎重营,就有正副两个营官出来相接。  看他们身上盔甲,都是五品的服色,一个矮胖,一个瘦长。站在那里,可谓是相映成趣了。  那个矮胖的神神秘秘的看看四下无人,问道:“来的可是土尔图兄弟?”。  凌云看到二位这副尊容,心里忍不住发笑。这俩人,这两身盔甲穿的,一个快装不下撑开的样子,一个好像是衣服搭在衣架上,晃晃荡荡的撑不满。这两位都当了营官了。看来后金部队对辎重粮草的重视的有些不足了。  转念一想或许并非如此,他们根本可能就没有做出防范明军的打算,从**哈赤起兵开始,从旅顺,到萨尔浒,这些尝惯了胜利滋味的后金人根本就把明军当成了绵羊。可以任意宰割的绵羊。来劫营。开什么玩笑呢。  想到这里,凌云就恨得牙根直痒痒,好吧,你不是瞧不起大明和大明军队吗,今天,就让你们长长记性吧。  凌云上前一步,紧紧握住那胖子的手。“我正是正蓝旗下,土尔图。您是这里的营官,给您道乏了。”。  营官上下打量凌云,左看右看,觉不出有什么疑点。“土尔图兄弟,我正是辎重营的营官。不是哥哥我不信你,这个事情,不得不慎重。我这营里,除了我是营官,其他的兄弟们,有两白旗的人,也有从前一直负责辎重的镶红旗的人,人多了眼杂。你看这事。”他好像很为难的样子,不能确定身份。  “这位营官大人,既然提到哈爷,咱们就是自己人,再者说了,您能喊出我土尔图的名字,说明我到您这个营来之前,哈爷早就快马派人来知会过您了。当着明人不说暗话,这等事,既然交代我土尔图干,那是瞧得起我,信得过我。自然不会无凭无据。”说着,从怀里掏出了秃噜交给他的堪合。  营官接过去,看了半晌。然后递还给凌云。嘴里还忙不迭的说着,“兄弟,别怪我多心,这种事情,一个不慎就是。。。”。两人同时做了个向下劈手的动作,相视而笑。  “既然兄弟明白,我也就不多说了,你们随我来吧”。说着,两个营官在前面带路。凌云使了个眼色,其他四个弟兄都紧跟其后。越是这个时候,气氛越是紧张和凝固。  营官用随身的佩刀打开一个粮草车上的小箱子看了看,确认无误。就是这个。  “兄弟,看清楚了吗。”。那个瘦长的营官问凌云。  凌云大喜,“看清了,不过这个箱子,我们携带不便,这样,您给准备几个小长扁的木盒或者纸袋,我们哥五个随身携带,到时候动起手来也方便。”。  一胖一瘦两人都乐了,“难得兄弟你想的周全,这样,我这正好有些纸袋,你们按需取量。”。  很快,砒霜和巴豆都装好了,五个人都取了,放置在自己贴身的衣袋里。  凌云向两位告辞,:“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两位大哥,日后相见,还请多多照顾,土尔图就此别过了”。  两位还一个劲的客气,说什么以后你飞黄腾达,咱们多亲多近之类的话。  离开辎重营,凌云和猎狼小队的其他成员们说,“现在我们要分头行动了,我自己一行,你们四人一队,可以互相照应。事情如果有变化,就放在关内出来时候带的信号烟花,以便互相驰援”。  听凌云这么说,几个人当然不干了,大谠首先就不是滋味,抢着说,“大哥,兄弟们不能让你单独冒这个险,你要是非要分头行动,我跟你一起,剩下的兄弟们一组,你看怎么样。”。  剩下的哥几个听这话不乐意了,什么意思啊大谠,就老大是你大哥,不是我们的大哥啊。大家七嘴八舌的争起来,都想自己和凌云一起行动。  看到兄弟们这样争执,脸红脖子粗的,只是为了和自己一起。他们是担心自己的安危啊。在这样的环境下,我们没有豪言壮语,却真正做到了同生共死。在这后金军营的腹地,我不是什么百户千户,我只是他们的大哥。  他抑制着自己的感动和将要夺眶而出的泪水。深呼吸了一下。然后跟他的兵们说,“还记得你们到了我的麾下,我给你们训练的第一天,你们学会了什么吗!绝对服从命令,是你们的天职!兄弟们,你们放心,能要我凌云命的人,到现在还没生出来呢。这次,我不和你们一起行动,自然有我的道理。你们拿着勘合,就可以在军营里畅行无阻。如果顺利的话,甚至可以全身而退。兄弟们,我问你们,你们怕死吗?”。  对一群血性阳刚的汉子来说,这个问题就是对他们的一种折辱,“大哥这是说的什么话,我们要是怕死,还会跟着大哥出来吗?出关之时,已经把这条命送给阎王爷了”。  都是有种的汉子,但是大哥需要你们活着,只有不怕死的人,才有资格活着。 第三十四章 后金军营有女人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没错,只有不怕死的人才有资格活着。在战场上,向来都是求生者死,求死者生。猎狼小队所有的成员都是凌云历经几重筛选才带出来的兵。没有人怕死。  都是个顶个的汉子,全都是勇士。凌云最后看看这些兄弟们,就要分别行动了。在此一别,不知道是否还能相见。  就现在来看,拿到了勘合,无论是伺机下毒还是,还是事后逃脱。逃生的可能性会很大,所以他把堪合留给这些兄弟们,希望他们能完成使命后逃出生天。  至于自己,他还想继续随着后金的队伍去赫图阿拉转转。  凌云知道,作为一名战场上的指挥官,这样是很不负责任的行为,他还要四名忠心的士兵随行,一旦他离开,其他人就要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单独为战,另外,山海关的情况也不明朗。那个阴阳怪气的魏公公还不知道怎么去折腾刘总兵,自己这个时候逞一时的意气想独立行动,确实是欠考虑的。  是他太着急了,现在的时间是天启末年了,根据历史记载,过不了一阵子,天启皇帝就会一命呜呼,朝廷会彻底洗牌,不过,那未必会是一件好事。因为历史还记载了,自从崇祯帝登位以来,连续十几年,非旱即涝,可谓是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与野,就这样,皇太极不肯消停。还会冒出什么李自成张献忠。17家36营之类的玩意。里外的一通猛锤,大明朝这笔买卖不关张那才怪了。  朝廷没钱赈灾,因为钱都用来打仗了。就这情况下,还得加征赋税,如何维持?  所谓的朝廷,和人一样。拿一个正常人来说,一个月如果仅有两千元的收入,可是日常的开销要在三千元的话。他就得崩溃。换做朝廷来说,每年的国库收入大概是四百万两,而用于军费的支出,竟然是五百万两。就这个情况,莫说是赈灾了,还得在灾民身上弄点钱花。  这些都是凌云的考虑,但是他不能与兄弟们说,说了他们也不会明白,即使听明白了,也没有人会信。  谁能相信他会知道历史,你要告诉这哥几个自己是从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这帮人估计任务都不执行了,就想着先想办法回关给你找个大夫看看脑子。这也难怪,给那个时代的人说穿越,就跟在这个时代说自己遇到外星人是一回事。别看电视广播与杂志天天的咋呼。你真让他见一次外星人试试。当场吓尿了裤子的可能绝不是不存在。  潜入赫图阿拉,干掉多尔衮,干掉皇太极。剩下的那些人,就不足为虑。  虽然,这太难了,成功率几乎是零。不过这次凌云也下了决心,即使是一支蚊子。也要盯出他一管子血来,何况是个人。  就这么说定了,行动。  快马来报,十四爷和前锋将士已经在前方一百五十里宿营休息。令火头营带着粮草食物迅速拔营追赶。限一个时辰内赶到,埋锅造饭。饭后,火头营随前锋一起行动。  大家就要分开了,四个人目光直视着凌云,他们也知道,在战场上,一别极可能就是永别,他们希望凌云还能嘱咐他们什么。  凌云只是微笑着向他们颔首微笑,兄弟们,等事情完了,回家我请大伙敞开了喝酒。  士兵们自然知道他说的家是指什么,是山海关。老大说了,回关一起喝酒。每个人都不能死,都要活着回去。  他们再次向自己的大哥许下祝愿和叮咛:“大哥,保重!”。  凌云笑着,和他们作别。四个人随着火头营一起去了。  送走了他们,凌云心理长舒了一口气,心理松快了不少。他准备回辎重营。作为“正蓝旗”的人。他早就获得了辎重营两个营官的初步信任,作为后卫辎重部队,一般也不会有人来刻意盘查,相对来说,应该是安全的。  他骑上马,狠狠的向着马屁股抽了一鞭子,那匹可怜的马屁股就像是被烙铁给烙了一下那么疼,心说你怎么这么狠啊。撒开蹄子没命的跑了起来。  一路飞奔回了辎重营。两个营官也正想着赶路,一看土尔图回来了。心里还纳闷的很,这兄弟不是去办秘密计划去了,来这干什么。  凌云行到近前,滚鞍下马,打了个千。“两位哥哥,事情我已经交代妥帖了。由我的几个弟兄去执行。我这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忽然间就有些闹肚子,总怕耽误了事情,到时候成了兄弟们的拖累就不好了,我就回来了,跟您老两位一起行动,也好托您二位的福,多少对我有个照应。”。说着捂着肚子,一副痛苦的样子。  两个营官心里一合计,也没什么,一起走就一起走,只要事情有人办就行。这个土尔图在这,也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但现在还不能杀他。得等他的朋友的消息才可以下手。  胖瘦二人心照不宣的笑笑,一齐过来扶住凌云,“土尔图兄弟,说的哪里话来,正蓝旗下,咱们都是一家子。说不上什么照顾不照顾的。你就随着我辎重营行动吧。”。  凌云像是强忍着肚子疼,皱着眉头又打了一个千,想挤出一丝笑容,却比哭还难看,“那小弟我,就要麻烦两位哥哥了。我这里有礼了。”。  胖营官说道,“兄弟,咱们满人没有那么多的礼数,啊,不像汉人一样,穷毛病穷家子,规矩太多。咱们不讲究啊,你看,你还能不能骑马,不能骑的话,就上车走,我想办法给你搭个车篷。”。  凌云心说这俩人,怎么就没个心眼呢。一面回应道,“谢谢两位哥哥,小弟还能骑的马。咱们满人,都是马背上长大的汉子,怎么会骑不得马,那传扬出去,岂不是天大的笑话了。”。  两个营官还未说什么,凌云背后传来一阵咯咯的笑声,一个女孩清亮的声音叫到,“土尔图,你过来一下。”。  凌云大吃一惊,后金军营,怎会有女人,这个女人是谁?她究竟发现了什么?应该如何应付! 第三十五章 她竟是个公主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化名为“土尔图”的凌云正想随辎重营一起行动,混入后金的行动队列。忽听得身后一声的娇喝:“土尔图,你过来一下,有话同你说。”。  听声音,是个年轻的女人,凌云心里一颤,野战的队伍里怎么会有女人。这个人是谁,不管是谁都不能被她唬住。  凌云转身,看到离自己不远处,确实站着一个女人。他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女人。由于带着头盔,穿着蓝色盔甲。不能完全看清她的容貌。这一副男装的打扮,如果不是她这一声呼喊,乍看之下还真不能分辨是男是女。  他走到女人近前,想仔细再打量一下这个女人。看看这究竟是何方的神圣在这里装神弄鬼的。  由于女人穿的只是正蓝旗普通的盔甲,无法分辨品级。再说,只听说大宋有梁红玉擂鼓战金山的故事,却不曾听说这后金也有女将出名,纵是穿了一身的品级服色,也未必就是真的。  凌云向女人一抱拳,“这位姑娘,叫土尔图有何指教。”。  这个女人轻轻的一笑,低声道:“凌云,你当我们大金的将士都是酒囊饭袋吗?你来这里,还想来个专诸刺王僚?”。  这一句话,让凌云顿感毛骨悚然,全身的血液这一刻都集中在脑子里。行迹已经暴露了,怎么办?  这个女人是如何知道我的身份的,她又究竟是谁,当初我在城楼上射中莽古尔泰的时候,众军正在酣战之中,如此高远的距离,也无人能看清城楼上射箭人的面目。就是后来后金刺客,也只是和我一面之缘。此人能点破我的身份,她究竟是谁。  一个念头在凌云的脑子里闪过,不管她究竟是谁,现在她还无意于点破我的身份,否则,现在这些人。只要她喊一声,我肯定也就歇菜了。  想到这里,他镇定了一下。从容问道“姑娘,你究竟是谁,既然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也罢了,我这条命,你便拿去吧”。  说是这么说,凌云的脑子和眼睛一直也没闲着。只要这女人敢喊一声,他至少可以用袖箭先把她解决掉。  女人似乎比凌云还淡定。她看也没看凌云,冲着一胖一瘦两个营官喊道:“你们两位护送辎重先行,我和土尔图随后赶上!”。  两个营官慌忙答应,又齐齐打了个千,朗声回到,“三格格,您放心,有我们哥俩在这,万无一失。”。  这个被称作三格格的女人,似乎无意和他们废话,只是微微点头。两个营官上马,押送着车辆渐渐走远了。  凌云在脑子里搜素着,这个三格格的资料信息。对于**哈赤的儿子们,他算的上了如指掌。但后金称帝前。**哈赤的女儿和贝勒王公的女儿都称格格,这个三格格究竟是何许人也呢?  “你不要再猜了,我明白告诉你,我是大汗的女儿,在姐妹里序齿排行第三,称哈达格格,我叫莽古济”。女人爽快的回答了凌云正在思考而不得解的疑问。  莽古济!!凌云在脑袋数据库里迅速的搜索着关于这个名字的详细资料。并一瞬间整理出一个轮廓。  莽古济,**哈赤第三女,封入正蓝旗,称哈达格格。生于1590年,卒于1635年。按照这个推算,她现在应该有36岁了。看着不像。  凌云拍拍自己脑袋,这个跳跃性思维让自己永远也不会忘了胡思乱想。有一条最重要的数据就是,她和**哈赤第五子(但是序齿第三子)莽古尔泰是同母的姐弟。莽古尔泰的同父同母姐姐,生母是**哈赤的继妃富察氏。凌云心说,天堂有路我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凌云啊凌云,明年今天看来是你忌日周天了。  这位正蓝旗的格格,没有在刚才人多势众的时候公然捉我。看来是有万全的准备。不然不会如此。  莽古济没有理会凌云的窘态。自顾自的把自己的头盔摘了扔掉。除下头盔那一瞬,秀丽的面庞随着一头秀发的散落分明的呈现给了面前的男人。  这下子凌云真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我要了你弟弟一只眼,看来你好像还要以身相许啊。要不你摘帽子干什么。哎,自己又想多了,人家只是摘了帽子,又没有脱衣服。  凌千户打量着莽古济,看着这个后金格格怎么着也不像是三十六岁的人,怎么看怎么像二十岁上下。难道历史的记载有误?莽古尔泰这样的粗莽汉子,还有这么漂亮的姐姐。  忘记是哪个哲人或者哪个村里人说过,好像是个女人说的,男人都是性激素过剩,荷尔蒙乱窜,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无论身处什么境地,遇到漂亮的女人,一概的精虫上脑。  这一瞬间,凌云也被莽古济的美丽打动了,战争有罪,发动战争的人有罪,可是女人无罪,女人不应该被卷入这场该死的战争里。  “喂,凌云,你发什么呆啊。我有那么好看吗?”。莽古济对着凌云笑笑,好像有些调侃之意。意思是怎么样,大英雄凌云,也喜欢漂亮女人。  凌云霎时清醒了,他才想起来,自己到这里,是为了渗透,渗透的目的,是刺杀。面前的人,是个女人,却更是后金的公主,自己的仇人。自己射伤他的亲弟弟,她要怎么对付我还未可知。大不了就是一死而已,不会让她的什么预谋得逞的。  “哈达格格,今天凌云落在你的手里,也便不打算能活着脱身,你看是你来动手,还是你给凌云个面子,让我自己了断。”,说着,凌云掏出了自己随身的精钢匕首,就要往脖子上抹。  一颗石子飞出,撞击在匕首上,强大的力道震的凌云虎口发麻。匕首落在了地上。他意识到,这位格格有深厚的内力和不差的暗器功夫。  “罢了,凌云技不如人。杀剐存留,听从格格便是。”说着,凌云摆出了一个束手就擒的姿势。其实是暗暗抬动胳膊,想发射袖箭。  “凌云,把你的袖箭收好,想杀你,想辱你,你还能活到现在吗”。莽古济的从容让凌云也有些不好意思。  顺其自然吧,在个女人面前如临大敌,也毕竟是个丢人的事情。 第三十六章 做我驸马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出道以来一向料敌入神的凌千户,就这么被一个女人给算计了,这给他兜头一盆冷水。让凌云知道,自己拿两下子,还得再练练。  江湖险恶,有人可以不行就撤,但是凌云不能撤。他往哪里撤?无论是现在的后金,还是十年后的满清,都能饶得了明朝的和平居民吗?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是比较被熟知的事情了。不为人知的,难道就不存在吗。在觉华岛,在旅顺,八旗的马刀肆无忌惮,历史记载的四个字让人瞠目,“逢人立碎”。  今天这个武艺肯定不差,心机也是有的,自己栽在她的手里,也算无话可说。但是他不清楚,自己究竟哪一点有失误,被她看出来的,而且,作为一个公主,她为何会出现在军营里,再者,她的年龄究竟几何?  还有更让他想不到的 ,“凌云,你是不是自以为计谋过人,,没有你想不到也没有你做不到的事情啊?那我就再刺激刺激你。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那个秃噜佐领为什么不找别人,偏偏找你呢。难道仅仅是因为想借刀杀人,想干不赔本的买卖。”。  凌云的冷汗一下子就下来了,有一种从头凉到脚的寒意。是啊,一切都太顺利了,顺利的就像是事先设计好的一样,这就是个局,自己却毫无意识的钻进了别人给自己准备好的圈套。  “你这刁妇,你把我的兄弟们怎么样了?”凌云问出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虽然他对此已经并不抱什么希望了。  莽古济就喜欢看凌云这个着急忙慌的样子,她微微的摇摇头,“我没有把他们怎么样,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计划是真的,勘合也是真的。”  被人当猴耍了一把,凌云不会再信她的鬼话了。他解开自己的衣服,把随身的武器全部丢在地上。因为他知道,这些武器对这个女人毫无作用,在她面前动粗,只会自取其辱。现在还不如激怒她,让她给自己来个痛快的。  想到这里,他把自己外面的后金装束也扯掉了,并且对着莽古济大声喊道“那好吧。我也不想穿着这身狼皮了。你随意吧。莽古济,我那一箭射中你的弟弟莽古尔泰,你恨死我了吧。我告诉你,这一箭,我还恨射的力气不足,该一箭洞穿他的脑袋才好。”。  莽古济身子轻轻的动了一下,她明白凌云是故意想激怒他。但是她还是压抑住了自己的情绪。尽量用最平和的口气说,“凌云,你不要激动,我想杀你,何苦等到现在。你确实是一名优秀的指挥官,也是一个无畏的勇者,就凭你带着五个人敢来闯大金的军营,我就佩服你,我们满族女儿都是马上长大的,最敬佩的也是有胆有识有本事的好汉。”  她顿了顿,接着说,“莽古尔泰是我的亲弟弟,你射伤他,我心里是有怨气的。但这并不能怪你,两军交战,彼时各为其主。你做了你应该做的事情。你是明军的勇士。但是,你们汉人有句话,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如今眼见得大明朝气数已尽,我大金横扫辽东边塞。很快就可以长驱直入,你何苦要为这个气数已尽的王朝陪葬。我知道,现在的大明朝君昏臣暗,遍地都是阉党。你们这些忠义之士根本就没有施展骥足的机会吧。不如我给你指一条路如何?”。说话的间隙,她一直目不转睛看着凌云,凌云毫无反应。  气氛有些冷场,这边,莽古济喋喋不休,那边,凌云一心求死,根本就不予回应。心说什么横扫边塞,**哈赤怎么死的,无非是被宁远之战的大炮给憋屈死的。你还在这跟我说什么天命,说什么气数,实在是不知所谓。  “你们大明的李永芳,也只是个从四品的职衔,归顺我大金,立时封为副将,并招作额附。这才是封妻荫子。还有范文程。。”。说这个李永芳倒也没什么,刚说到范文程,凌云朝地下吐了口唾沫,回应道,“我知道这个范文程,是个败类嘛,他的祖宗是文正公范仲淹,范仲淹老先生当年抗击西夏,是何等的英雄,后代的儿孙竟然有败类,去认贼作父。呸!”。  最怕的就是遇到这样的混不吝,针插水泼都不好使,他就是死活不吃那一套。  看来,只能使出最后的杀手锏了,“凌千户,你看我漂亮吗?”。  凌云心说你漂亮不漂亮你老公知道,关我屁事。,三十六岁了,我就不信你没结婚,再说你就算没结婚,长成这样无非就算保养的好,你还想着老牛吃我这嫩草啊。再退多少步讲,就算你是个待字闺中的二十靠内的黄花闺女,你也是后金的人,我凌云可不是见了女人就走不动道的。  “三公主,平心而论呢,你算是个美女。我没有恭维你,因为我恭维你也没什么意思。不过,我想知道,你这么问我有什么意思,我一个将死之人,你不会想告诉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吧。哈哈哈哈。”,凌云在调侃她。  “凌千户,我不要你牡丹花下死,我要你,做我的额附。你或许会觉得我太随便了,或者大汗才驾崩,就言及婚嫁,是不知道廉耻吧。其实在我大金,这不算什么的,再者,我是真的喜欢你,不只是为了。。。”。凌云没等她说完这段话。  他大声喝止,“你住口,我凌云岂是那苟且之辈!”。  “那只好让你委屈一下了。”。莽古济一抬手,不知袖口散发出一股什么气味,凌云在这短短的几秒钟内,昏厥过去。莽古济轻轻叹口气,心说你何苦的如此死心眼,敬酒不吃,非要吃罚酒。看来事到如今,也只好让你吃些苦头了。  莽古济吹了一声哨子,不知道从何处,出来两个正蓝旗士兵。  “找辆马车,把他放到车上。怎么安置我不管,第一,保证他的绝对安全。第二,不许任何人发现。否则,就提头来见我吧。”。 第三十七章 皇妃玉儿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有些人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凌云是敬酒罚酒都不吃,这位未来会纵横天下的杀手,特战部队的指挥官。此刻正在昏迷状态,躺在一辆驰向赫图阿拉的马车里。  此刻他的四个兄弟,大谠、阿财等人已经悄悄的实施计划了。虽然,这一切都在那位神出鬼没、神机妙算、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三格格掌握中。  地点,绥中地区宿营地。大谠和阿财一组,木头和豆子一组。分散行动。  由于是举哀回京,自然没有什么大鱼大肉的东西,白菜炖豆腐。  宿营地帐篷外的空地上。满地都是刚刚支起来的大锅。士兵们三三两两的分散着,入夜的天实在太冷。有的士兵会凑到炉边取暖。  多尔衮的亲兵,那都是两白旗亲贵子弟,他向来瞧不起下五旗的人,连此等时候也都安排正蓝旗的人做些打杂跑腿烧火忙饭的事情。  精锐部队和亲贵子弟其实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无非就是个规定,如果规定把两蓝旗划入上三旗,多尔衮就该哭了。此时他的部队将经历一场什么事情,他无法预料。  没有人想到,也似乎不应该有人想到,此刻他们的队伍里,竟然潜伏了四个“敌特”,这四位也想不到,自己其实也被卷入别人的计划,成为莽古济的棋子。  不管怎么说,二十口大锅里,有十五口被加了料。有三口周围人群密集不好动手,两口是军官小灶也有人注意。这些被做了手脚的白菜豆腐还在咕嘟着翻滚着。似乎没有什么异常的情况。  大谠向着阿财,比划了一个“撤”的手势,阿财会意。捂着肚子摇摇晃晃的往宿营地外面走。豆子和木头,也一起跟着他们出去了。  他们每个人找了一匹顺眼的马。就准备开溜。  在他们四个人中,豆子一直是最沉默寡言的,不过这次,他打破了一向的沉寂。“我说哥几个,咱们就这么走吗?”。  木头白了他一眼,“废话,不走干什么,在这等着人家来抓啊,就现在马不停蹄,还不知道跑得了跑不了呢。现在马上就要吃饭了,很快就会被发现的”。  看着这哥仨不开窍,豆子也着急了。他一着急话有点结巴。“你才废话呢,这么跑,啊啊跑,肯定。。定的跑不了。”。  三个人也都有点发愣,是啊,现在这么跑是可能跑不掉,可是现在要是不跑那岂不是只有束手就擒的份了吗。他们都等待着,想听听一向不怎么发表意见的豆子有什么好主意要说。  “哥几个,刚才的砒霜和巴豆还有吗?”。这一句话给他们全提了醒了,是啊,能给人下药,为什么不能给马下药呢。这个豆子,还真是有他的。  巧的很,还真剩了些巴豆,哥四个把巴豆匀开,撒在草料里。马实在是太多了,巴豆不多,全部都撒也不现实,有多少算多少,现在重要的是造成混乱。  一会开饭了,士兵会因为中毒,死的死,死不了的腹泻,慌乱之间没有人会想到有人跑掉了,等他们反应过来的时候,会看到这些吃了巴豆的马匹,也会争取到一部分的时间。这些时间足矣逃离了。当然如果路上遇到后金的后卫部队,能绕开尽量绕开不正面接触,绕不开,就的拉上个几垫背的,反正不能吃亏。  这段实在是没有什么描述的价值,因为他们真正做到了有惊无险,一路顺利回到了山海关。  多尔衮的部队因集体的食物中毒,死亡六百余人,失去行动能力千余人,相对几万人的部队来说,这样的损失只不过是九牛一毛。然而,这次中毒事件造成了两个后果。一是这支行进中的部队人心惶惶,不知道会不会再出点类似的情况,这次自己幸存,下次就不一定了。第二,中毒者和死亡者,绝大多数是两白旗的士兵。正蓝旗只有几个人腹泻。这不由得多尔衮和其他的两白旗军官不怀疑,这本身就是由正蓝旗的人策划的。  不能再行进了,就地扎营,排查奸细。  连凌云本人和他的兄弟们都没有想到,这次行动除了造成多尔衮部下近两千人的损失以外,其实还起到了反效果,从一个侧面帮了皇太极的忙。  皇太极在大汗的位置上,也坐了几天了。他总觉得屁股有些硌得慌。虽然他很轻易的摆平了几个贝勒,也在汗位御座的旁边摆了几个凳子,做出共同听政的姿态。但是总觉得还缺少些什么。心理也踏实不下来。  不只是那个领兵在外的多尔衮,还有身边的这些贝勒旗主,哪个不是同床异梦,是谁能真心的拥护我这个大汗呢。  所以,尽管这几天一直在调兵遣将,他也相信自己现在的部署完全挡得住多尔衮可能发动的进攻。但是心里还是虚的慌。这些日子做梦都做不完整。总能把睡在她身边的大玉儿给弄的很厌烦。  其实,汉族人可能有些不能理解,游牧民族的这些乱起八糟的事情。尤其是个人生活问题方面的事情尤其说不得。  爹死了,儿子继承的不仅是家产,还有自己的小妈们。当然,什么小叔子娶嫂子,什么姐妹,甚至姑姑和侄女共嫁一人,都不算是什么事。  据正史记载,博尔济吉特氏哲哲,与其侄女博尔济吉特氏布木布泰,同嫁给皇太极为妻。前者,在皇太极死后,称孝端文皇后。她的侄女,布木布泰,也就是俗称的大玉儿,就有名的多。史称孝庄文皇后,孝庄太后,孝庄太皇太后。  由于阴差阳错,一个叫凌云的人穿越回来这个时代。同样是这个叫凌云的人,改变了这个时代的历史,后来,历史上没有了孝庄这个谥号。因为,皇太极的皇帝没当很长时间,就结束了,当然,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现在的事情,就不是正史了,据后世的传说,大玉儿的初恋**,就是长得很帅,又精于骑射的多尔衮。  有一个故事,说的是**哈赤还在的时候,多尔衮和四哥皇太极一起去科尔沁草原办事。路上遇到了一个骑马的女子。皇太极很是殷勤,而多尔衮目不斜视。后来呢,这个女子反倒是爱上了这个骄傲的多尔衮,随即发起爱情攻势。然而没想到的是,皇太极却走先了一步,向女子的父亲求亲了。这样,本来是一对恋人的,却成了叔嫂。  后来就衍生了更多的故事,比如“太后下嫁”,比如顺治是多尔衮亲生之类的传说。既然是传说,便多不可信。  比如说福临是多尔衮的儿子,其实没有任何理论上的可能性,因为距事实证明,多尔衮有隐疾。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他硬不起来。而且患有“死精”的症状。  如此说的话,大玉儿嫁了皇太极,没有嫁多尔衮,倒不是一件坏事。至少,她能真真实实的做了一回女人。虽然很久以来,她都不愿意让皇太极多碰她。这也难怪了,本来恋爱谈的好好的,生生的让人拆散了,放在谁身上也是个比较堵心的事情,想让大玉儿一点意见没有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不过皇太极也算是个比较不错的男人了,至少作为一个贝勒,一个在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后金贵族。他能善待敢于一贯冷落她的女人,甚至对她一如既往的怜爱。想想看,任何一个正常的男人,恐怕都不能忍受在一腔热血涌上心头,精虫上脑之际,一团烈火面对的女人不是干柴,而是一盆冷水吧。长此以往,不弄得功能障碍才怪呢。  这几天,皇太极也睡不好,糟心。总是做噩梦说梦话,这也影响了自己的枕边人。起到了个传染作用。  大玉儿也在做噩梦,她梦的是多尔衮。她总是梦到,在外的多尔衮,此时已经遭遇了不测,或者,她害怕,多尔衮不能顺利回京,害怕八旗的内乱和厮杀。此刻的她,还只是个柔弱的女人,而不是莽古济那样的大姐级人物。  害怕的时候,她也总是像一只温顺小猫一样蜷缩在男人的臂弯了,她知道那不是自己的多尔衮。可是她太累了,太倦了,她需要的是一种安全感,让她消除恐惧的感觉。  慢慢的,她却觉察到,身边躺着的这个男人,同样生活在恐惧中,虽然,此刻他已经是天聪大汗了。  结婚几年了,玉儿第一次这样主动,她把一双小手轻轻的向着皇太极的身下探去。慢慢的寻找一个所在,终于摸到了,一触之下,却感觉凉凉的,软软的,毫无生气。  她觉得自己很可怜,身边的这个男人更可怜,为了这个虚幻的王位,他需要和自己的兄弟们自相残杀,需要时刻生活在恐惧里。  一个太监闯进来,惊醒了睡梦中的皇太极。  皇太极坐起身来,稳了稳情绪,“你慌乱什么,什么事情这么大惊小怪。快讲,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来扰我休息,饶不了你这狗才!”。  “大汗,不好了,探马来报,十四爷在绥中地区宿营。饭食之中被人下毒,目前将士伤亡近两千人,十四爷目前无恙,正在原地休整彻查!”。  “啊?!”。皇太极和玉儿同时惊呼一声。 第三十八章 绿色头巾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边关传来的消息搅了皇太极的梦,不过,让他也吃了一颗定心丸。至少,就现在的状况来看,无论下毒的人是谁,也无论是谁指使的。多尔衮现在自顾不暇,根本就无力来夺他的位置。  大玉儿也深深松了口气,就情报来看,目前自己的心上人,还是安全的。至于所谓的八旗劲旅,无论是哪一个人,都与她无关。所以,当她听到“十四爷无恙”的话,紧绷的心弦也在那一瞬间松弛下来。  皇太极注意到了这个细微的变化,他没有做出反应。很多天了,这些天他无时无刻不处在煎熬和压抑中,太痛苦了,实在是太痛苦了,现在,是该好好的释放一次了。  太监很是知趣的退了出去  皇太极把感觉血液一瞬间都集中在脑子里,他在燃烧,他需要对这些天的压抑做出一种释放。  “玉儿”,皇太极轻轻的呼唤着。  他得到了热烈的回应。这次,他真正的感受到,自己这团烈火,真正的点燃了一团干柴,而不是一盆冰冷的水。  两个人纠缠许久,无限风光。  云雨过后,皇太极看着大玉儿还泛红的脸蛋,心中的兴奋感难以言喻。作为一个男人,最大的成就或许是征服天下,但最大的乐趣,就是征服女人,不仅仅是她的身体,还有她的内心和灵魂。  “大汗,你今天好棒。”。玉儿靠在皇太极的怀里,抚摸着他的胸膛,喃喃的说。  此刻的天聪大汗,应该会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了。他拥有了无上的地位,和自己心爱女人的心。  “只要你喜欢,我会一直这么棒的。”  然而,玉儿接下来的一句话,让全身沸腾的皇太极冷却了,“那,大汗,能不能答应我一件事。不要杀多尔衮。”。  激情过后的皇太极,忽然像是被从巅峰推到了谷底的感觉,原来,刚才她对我那样的迎合,只是为了十四弟。我还是输了。  皇太极沉默半晌,最终还是表了态,“玉儿,我答应你,只要十四弟回京后,不事叛乱,我会保留他的爵禄。”。  得到了这个承诺,也就等于保住了多尔衮的性命了。大玉儿一脸的兴奋,“多谢大汗,大汗,我们睡吧”。她伸手抱住皇太极。然而这是第一次,皇太极推开了她。自己默默的穿好衣服,起身下床。  “你自己休息吧,我还有些国事需要处理”。扔下这句话,自己大踏步的出去了。  大玉儿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她仍然还沉浸在刚才皇太极的承诺里,只要多尔衮没事。什么,也都值了。  地点切换回绥中营地。  多尔衮暴跳如雷!空旷的场地上,竖立着一根根的木桩,木桩上,都是一个个被五花大绑的火头营士兵。一个个早已被褪去了衣衫,一丝不挂的绑在木桩上。每个人的身上都是伤痕累累,鲜血淋漓,看起来是被拷打多时了。  现在的多尔衮,已经完全丧失了他的理智,不再是那个爱兵如子,恩威并重的十四爷了,对于这些正蓝旗伙夫们来说,此刻的这位十四爷,就是了来自地狱的魔鬼撒旦。  他抽出自己的佩剑,砍掉了离自己最近的一名火头军的两条胳膊。然后把剑刺进那名火头军的胸膛。“还没有人打算说吗?你们之中,就没有聪明人?放心,一个也跑不了,想玩,十四爷有的是时间,可以陪你们好好的玩,慢慢的玩。”。  一名奄奄一息的火头军,用尽自己的力气说,“十四爷,我们已经说了,有奸细”。话音还未落,一把匕首刺进了他的咽喉,他在一霎间就停止了呼吸。头也耷拉下来。  “你们拿我多尔衮当小孩子吗?有奸细,如果没有内应,如何能投毒,又如何在我军众目睽睽之下还能顺利逃离,简直是岂有此理,如果今天你们招出主谋,还则罢了,如若不然。我回军之后,把你等家中男丁,一律阉割为奴,女眷,全部送到军营,充当军妓。现在我等着,看你们倒是说也不说”。多尔衮的精神已经到了一种临界的状态,他疯狂了,虽然他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但是那些士兵们,已经感觉到了比死亡更深一层的恐惧。  可是纵然如此,仍然没有人说,事实上,这些可怜的正蓝旗士兵们,根本都不知道可以和这位十四贝勒说些什么。  他们不说,有人说,不知道何时,那位见首不见尾的三格格莽古济出现在了现场。  “十四弟,你好大的气派啊,你到底要把谁赶尽杀绝,要把谁阉割为奴,有事要把谁充作军妓!这些人,都是我大金的勇士,难道由得你任意作践,难道就因为,他们不是你两白旗的人吗,说到中毒,我正蓝旗的人难到没有人中毒,你何苦非要拿他们作难,你要来,就冲着我来吧”。说着,莽古济挥剑割断了一名火头军的绳子,自己靠在了木桩上。  多尔衮有些措手不及,“三姐,你怎么会在这里,十四弟我只是要追查真相。。。”。  莽古济得了理就不让人,她紧紧靠在木桩上,“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我是正蓝旗下的格格,大汗在的时候,出征也有我跟随,我的武艺就比你差吗?十四弟,你还认我是三姐,何苦糟践我正蓝旗的人啊。”。说着,她低下头哭起来。  无疑,这话具有很大的煽动性,是啊,为什么绑起来的拷问的,残杀的,都是正蓝旗的人,我们正蓝旗也中毒死伤了不少弟兄。今天必须要十四爷给一个说法,要不这事不能完。两白旗人多势众,正蓝旗也不是吃素的。  一时群情激奋,眼见就要哗变。如果两白旗和正蓝旗的兵马火并一场,无论谁吃亏,最终都是后金吃亏,肉最终还是烂在锅里,多尔衮懂这个道理。再说,出了这样的事情,他在军中会威严大减。自己回京,无论谁做了大汗,都会以这个由头,最终饶不了自己。  克制!一定要克制!可是,刚才说了那些,做了那些,似乎是骑虎难下了,找个台阶,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三姐说到这里,让十四弟我无地自容,我本无意找正蓝旗的麻烦,无论八旗哪一旗,都是大金的将士。我绝无自毁长城的意思。今天既然三姐在这里,就听三姐处置便是”。多尔衮给自己找了个台阶,把皮球踢给了莽古济。  莽古济见多尔衮认怂,也不再穷追猛打。“十四弟啊,解铃还须系铃人。让你的人,负责以下善后事宜,已死的好生安葬,未死的妥善安置。三姐我亲自给你断后,带着你的两旗人马赶路去吧,一路伙食粮秣让你两白旗人马自行管理,再出了什么乱子,你就得跟自己人下手啊。去吧”。  听着莽古济的话,多尔衮的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烧的难受,他恨不得把眼前这个三姐抓起来撕碎,可现在他知道不能这么干,只好冲莽古济抱拳,“三姐教训的是,来呀,照三格格说的,妥善安排,然后,整顿人马,赶路。”。  莽古济看着多尔衮的队伍绝尘而去的背影,自语道,“老十四,就你这乳臭未干的小子,还要跟三姐斗,你还嫌嫩点。你是小孩子的那玩意,来日方长啊。”。  处理完了这个事情,她才想起来,自己这里,还压着一个明军的千户呢,去看看他去。这小子,真是敬酒罚酒都不吃啊。不过,这个小白脸长的,还真是挺可人的。  史载,这位哈达格格的婚姻,有些蹊跷,明神宗万历二十九年,他就被**哈赤下嫁给了吴尔古代。按时间推算的话,此时她只有十岁。虽然古人结婚早,发育早,但是十岁的婚姻,估计也就是个形式问题。  吴尔古代这个人,历史没有过多记载,应该不是个有名,或者有能耐的人,不然不会籍籍无名。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莽古济婚后的生活也并不幸福。要不,三十六岁的年纪,还要出来找小白脸,实在有些过了。  有句话叫做,脏唐烂汉,说的是唐朝和汉朝的女性实在是太开放了,唐朝的女性,尤其是公主,特别喜欢给丈夫戴绿帽子,找的对象一般还是和尚,最有名的是唐太宗的女儿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的故事,至今流传很广。普及一下,高阳公主的丈夫房遗爱,是房玄龄的儿子,而辩机和尚似乎更有名,他的师父是玄奘。传说中西天取经的那位。汉朝的风气也是,公主喜欢改嫁,喜欢拉皮条。最有名的应该是汉武帝的姐姐平阳公主给汉武帝介绍的卫子夫。  难说,这位莽古济格格是不是受到了这些前辈的影响,也难说,她的丈夫吴尔古代是不是太过于没能耐管不住。反正,莽古济打算送一顶绿帽子给他的丈夫。 第三十九章 凌云失忆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还在昏迷中,对刚才所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这是他出道以来第一次尝试,以失败告终,并且自己被俘。  后来在对自己的儿子们讲述这段故事的时候,他丝毫不忌讳这段被俘的不光彩情节,只是略去了其中儿童不宜的部分。  把多尔衮打发走了以后,莽古济的心情很好,就差哼几句,我骑上小毛驴去赶集之类的歌了。借着这份好心情好兴致,她准备和凌云逗逗闷子。  她进入到载着凌云的马车车蓬里,示意马夫赶车不必求快,平稳些就是了。  眼前的男人仍然紧闭双目,昏迷不醒。莽古济仔细打量着他,看凌云鬓如刀裁,剑眉紧皱,面如冠玉。心说这这个明军的千户,怎么看怎么像个读书人,却天生的有一股气势和威严。虽然现在还不见经传,假以时日,必然会折腾出一些大事了。  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女人,女人也同样喜欢俊朗的男人。莽古济盯着凌云许久,不由得动了春心。这个武艺超群,心机过人的哈达格格,也有了自己最原始的内心波动。  她是个满族姑娘,不像汉女那样的矜持。再说也是结婚许多年,也没有什么羞涩放不开的。她自言自语道,这蛮子,长得倒是很可心,让本公主来验一下。是不是个中看不中用的。  想到这里,她伸出双手,探向凌云的下体。只是轻轻的一摸一握。立时把这位格格的一池春水,荡漾出汹涌沸腾的波涛。  这家伙,长的这么俊朗,还有一副好本钱啊。以后,还不知道有多少女子前仆后继,折在他的手里,还不如本公主现在就把他给收了吧。  看看眼前昏睡的凌云。她轻轻在男人耳边吹了口气,小子,莫急。一会,让你好好伺候一下本公主。  莽古济从贴身小衣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瓷瓶,在里面倒出一颗小药丸,分开凌云的嘴,给他塞进去。然后抚抚他的胸口。  约有几分钟的工夫,凌云慢慢的苏醒过来。看着眼前的女人,“你是谁?”。  没错,凌云已经失忆了。使他晕倒的药物,就是后金特产的忘情香。可以导致失忆。  失忆了!他已经失忆了!这就好。莽古济心头一阵狂喜,别说你小小的凌云。就是大罗金仙,也难逃过。  莽古济轻轻的搀扶着他,“夫君,你怎么了,你都不记得了吗?”。  凌云的表情一脸的茫然,“你叫我。夫君?”。他抓着自己头,想努力回忆些什么,可是什么也想不起来。越努力想,越觉得脑子里面一片空白。头剧烈的痛。  “别想了,夫君。我来告诉你,你的名字是桑格。是正蓝旗的参领,也是我的额驸。我们是一起随军来讨伐明朝蛮子的。大汗驾崩,我们一起回军奔丧,路上你撞到了头,昏迷了。你真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莽古济耐心的说着,给凌云灌输新的意识。  凌云仍然是一副茫然的神色,“我是额驸,我是大金的人,正蓝旗的参领?你是公主?”,他的头又开始疼了。  “不要多想了夫君,你就要好好的将息着,以后的事情,我再慢慢的给你讲。”。莽古济说着,把身子靠进了凌云的怀里。  一阵香气扑来,虽然现在凌云已经知道,自己的名字叫做桑格,旁边这个人是自己的妻子,可是看着怀里的莽古济,他仍然有一些本能的抵制,很少不自然。  “夫君,咱们已经好些天没有那个了,难道你一点也不想吗?”,莽古济媚眼如丝。期待凌云的回应。  “格格,你不是说,现在是大汗驾崩,咱们要回京奔丧吗。现在怎么可以呢。”,这句话把莽古济给说的一愣,也没什么心情了。  她把头探出车篷外,吩咐车夫,快马加鞭,赶路!  镜头切回山海关!  短短的一天之间,发生了一连串这么多的事情。像是电影一样。转瞬即逝。可是还犹在眼前。  石头第一时间把玉佩送还了谢风儿。  谢风儿心中隐隐的有些不详的预感,“石头,你怎么回来了,其他人呢,凌大哥呢?”。  他能体会眼前这个人的焦急情绪,但是他也无从回答这个问题,再者,他也无比焦急。不知道大哥和兄弟们到底怎么了。  石头觉得自己像个逃兵,在执行最困难的任务的时候,兄弟们让自己回来报告军情,其实就是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  愧疚在石头的心中蔓延,他无法解释风儿的问题,唯一的办法就是逃离。他前言不搭后语的说,“风儿姑娘,我回来还没有见到兄弟们呢,我先回去了。”。  谢风儿追着他喊,“石头石头,凌云到底怎么了!?”。知道石头跑远了。风儿在原地站着许久,黯然伤神。她想到了和凌云初次相识到后来这些点点滴滴。心里酸酸的,不知道如何是好。  远处,刘鸿看着这一幕,若有所思。他在这里路过,看到这些,或是误会了,以为石头和风儿正在交换信物。还打算自己玉成一段好事。  刘总兵或许太闲了。他已经意识到了,在山海关来了个阴阳怪气的监军的同时,他这位总兵也就成了个有职无权的摆设。现在,也只好自己干点啥事,给自己解解闷子。  他唯一欣慰的是,随着**哈赤的死,后金已经退兵了,短期内,山海关应该可以保证没有什么风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近万名士兵(包括两千预备队)放在这位魏公公的手里。还不一定能剩下几个。  曾经在正统年间,有一个比较有名的太监,叫做王振。因为他有一个横刀立马的梦想,所以鼓动明英宗朱祁镇亲征。也同样因为他,让明军最精锐的二十多万军队被妥欢贴木尔(也先)没费一枪一弹,像是砍瓜切菜一般,干净利落的解决在了土木堡!这也直接导致了后来于谦指挥的北京保卫战。  万幸的是,那场战争。大明胜利了。历史没有如果,如果那次,失败了,后果,谁也无法预料。  不幸的是,这个叫王振的家伙,开了一个极其糟糕的头,后来的大人物,诸如刘瑾、谷大用之类的巨头太监们喜欢掌握兵权。连这位魏全孝公公也想过一把带兵的瘾。他不知道,这战场上,不是过瘾玩的地方。弄不好就会没命。  虽然,现在后金已经撤了,任由怎么倒腾,暂时还是安全的。不需要考虑什么危险问题。魏公公喜欢玩,那就让他好好的玩吧。  刘总兵不知道,太监总归还是**的心理占据内心的绝大部分领域的,他们自己身上缺少零件,就看不得别人健全。与文官集团不一样,文官们搞人,也就把人搞到搞臭也就是了。太监们搞人,一律是搞死为止。  魏全孝公公正准备无偿的为刘总兵提供一张观光旅游的票,虽然直到很多年后,还是一票难求,至少当初的魏公公,还是比较体贴的,因为他不准备收刘总兵的钱。  这张票的旅游目的地,阴曹地府。 第四十章 免职看押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对于搞人,魏公公的前辈,著名的京军团营太监张忠就对这个问题有所概括。所谓不怕你没缺点,就怕你没爱好,只要你有爱好,就能找到你的由头。  魏全孝本人不这么想。他都嫌罗织罪名比较费劲,随便找个由头就好了,管他成立不成立呢。这大明朝的江山不还是干爹他老人家说了算吗。  本来,刚到山海关,还想着留点面子,消停些日子再说。现在,看来是不能再等了。  促成他下这个决心的人,是他的贴身小太监皮三,也就是那个扮成明军去堵截凌云的人,结果被凌云砍了一条胳膊,狼狈回关。  凌云没有要他的命,是想给魏全孝一个下台阶的机会,面上也过得去,意思是,我心理有所防备,你害不了我。  但是魏公公却不这么想。他认为这是凌云对他的羞辱,不折不扣的羞辱。他决定,先干掉刘鸿,刘鸿是凌云的后台,只要刘鸿倒台了,凌云也蹦哒不了几天。  机会终于来了。  大谠等四名猎狼队成员,在天亮之前,终于赶回了山海关。  刘总兵虽然诧异为何凌云没有回来,不过他并未立刻就追问许多。这些人都是勇士,是在狼窝里杀了个人仰马翻又全身而退的勇士。他们太累了。刘鸿下令,不用到总兵府。直接回营帐睡觉,给他们两个时辰的休息时间。  没有人回去休息,一则这次夜奔,使他们四个人还处在极度的亢奋中,二来,他们需要向总兵报告这次任务的执行经过。第三,凌云没有回来。  四个人在中军官带领下到了总兵府内。刘鸿呵斥中军官,“我不是说过,先让他们去休息吗,他们太累了。”。  木头抢先说道,“大人,这不怪中军大人,是我们执意要来,不跟您说清楚,我们怎么能安心去睡觉呢,再说,大哥现在也不知道怎么样,我们也不放心啊。”。  “凌千户怎么了,你们这次任务完成的如何,给我好好的说说,就冲你们能在万马军中全身而退,就都是好样的,我会给你奖赏的。”。刘鸿很期待得到这次行动的确切描述。  在大家七嘴八舌的描述中,刘鸿很快就理出了一条主线,也掌握了他想掌握的东西。  两白旗中毒事件,会令多尔衮军心散乱,这就是收到的最重要的结果,如果还有更深一层的话,就是两白旗会和正蓝旗火并。同时,当收拾好餐具的多尔衮赶回赫图阿拉的时候,他就无力和皇太极斗。  在刘鸿看来,无论是在军事上还是在政治上,皇太极这个对手,至少还是比多尔衮好欺负一些。  刘鸿看着这些勇士们,压抑不住自己激动的内心,这些兵都是凌云一手训练的。并不在多,在人之调遣,凌云是个难得的将才啊。  想到凌云,刘鸿又不禁一阵紧张,这个年轻人,简直太冒失了。凭他一个人,如何进得了赫图阿拉,就算进去了,危机重重之下,随时会有被认出的危险,到时候该如何处理。这些都想过没有啊。哎呀,年轻人,不知轻重。  正在刘鸿为凌云担心的时候,他不知道,他自己也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  魏公公的消息还是蛮灵通的,他得知凌云没回来,又结合皮三的哭诉,亲自给刘总兵捏了个罪名。当然,后金军队的退却,也被他渲染成了在自己亲自领导下的山海关大捷。  按照这个说法,魏公公本人,除了是一名优秀的军事指挥官之外,还是个锄奸的大英雄。  前文咱们也提过一句话,无耻的人读过书以后,往往都会变得更加的无耻,这句话在魏公公身上,是一个绝好的体现。  作为一个举人,放在现在最不济的说法也应该是个硕士研究生。竟然以自阉作为进身之阶。这个都不能以无耻这么简单的词汇来概括了。  如果评比历史上比较有文化的太监,魏公公应该说是算排的上号的。  至少,写个奏章报告什么的用不着别人代笔,省的别人糊弄他。  上午九点左右,辕门外三声炮响。  在古代军旅之中,辕门响炮,这就是要杀人的说法,一时间,军营之中沸腾了。都不知道,是谁违背了军法。但是无人大胆敢去打听。  很快,他们就都清楚了。因为这件事需要通报全军的。要杀的也不是别人,就是山海关的最高军事长官,刘鸿!  刘鸿还没来得及给这几位凯旋归来的勇士庆功,更未来得及给朝廷发出一个详细的报告。事实上,他什么也没来得及。  几名魏公公带来的锦衣卫随从,没有任何抓捕手续,径直闯入总兵府就把人给绑了。像捆粽子一样捆了个结结实实。  刘鸿愣了,眼前这样的场景,一时还有点反应不过来。其实这是必然的。让谁也一样,好好的军区司令员干着,忽然就被人给捆起来了。这实在是有点太无厘头。  他没有反抗,因为反抗实在是没有用,所有的士兵也只能看着这一幕,敢怒不敢言。他们都认识,这个闯进来的不速之客身上穿的衣服和佩的武器,飞鱼服、绣春刀。这也证明了这几个人的身份,锦衣卫。  从**高皇帝朱元璋创立明朝开始,大臣们对锦衣卫工作人员的看法是,死神的另一种说法。凡是大臣家里有锦衣卫上门,他出门之前,必然会先交代好后事。  就这样,刘鸿被压到了辕门以外,同时被押赴辕门的,还有大谠、阿财等几个人。  这算是奇了怪了,有功不赏也就罢了,难道凯旋归来还要砍头吗。然后刘鸿看到了来到面前的,笑眯眯的魏公公。  “魏公公,你这是何意?我身为一镇总兵官,岂容你如此的作践?”刘鸿质问道。  “好了好了,刘鸿,你不要跟咱家在这演戏了。咱家来问你,你手下的千户凌云到哪里去了,不是去叛变投敌了吧,不如此,后金为何会撤围!当然了,这撤围也和本公公指挥有力有关。”这就叫无耻,没有的事也能说出花来。  辕门四外已经群情激奋了,只是魏公公本人还没有发现这一点。  他自顾自的说着,“皮三,过来”。  皮三上前,像众人展示被凌云砍断的臂膀。一边还哭诉着,“这是我出城哨探,发现凌云要投敌,我阻拦他,被他砍下一条胳膊。幸亏我跑得快。。”。  石头打断了他的话,“如果凌大哥想要你的命,你跑的再快又如何?莽古尔泰的眼睛是怎么没的,大家不会不知道吧,凌大哥亲冒矢石,怎么就成了投敌的叛徒了,刘大人在守城期间,不吃不喝不睡,不下城楼,怎么又成了通敌之人了!山海关的将士们,你们就由着他们作践我们吗!”。  大谠也扯开了嗓门,“是啊,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弟兄们,你们都当心了。兄弟不能陪你们了。”。  所有人的情绪都处在紧绷的状态,变乱眼看一触即发。刘鸿的情绪也很复杂,他不想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也不想山海关的军兵闹出什么事情,被人抓住把柄。  “魏公公,不管我刘鸿通敌与否,我仍是堂堂的总兵,二品的国家大员。国家律条说的明白,二品以上官员的生杀予夺,要由皇上下诏。你虽然代天督军,却还没有杀我刘鸿的权力。”这句话才算真正说道点子上。魏全孝一愣,心说刘鸿还真不白给。  看着眼前这些血撞瞳仁的士兵,如果今天自己硬要行刑,估计也难以走出这里就被哗变的士兵给黑了。  也罢,你要诏书,就给你诏书。无非也就是再等几天的事情。皇上是个木匠,诏书怎么些还不是我爹爹的事情。等诏书来了,看你刘鸿还有什么话说。  想到这里,他吩咐,“把刘鸿等人暂且看押起来,刘鸿停职听勘!”。  他慢慢走到刘总兵面前,露出那经典的太监式的阴笑,“刘总兵,咱们等着,哈。咱不急,嘿”。  刘鸿比他更淡定,“好,我也等着,看咱们谁死的更早”。 第四十一章 驸马糟心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被停职听勘,这四个字的意思,很耐人寻味,也是可大可小的。魏公公给自己留了后路,只是听勘,而不是听斩。就是说这个问题怎么处理,都不好说。  不过,即使是这样,刘鸿还是被关进了山海关大牢,死囚牢里。  不管是做文官还是做武将,刘鸿的人生都是一个成功者,走到哪里都拉风的很,人人都供着,人人都敬着。不想却今天落到这个境遇。  虽然,死囚牢也很人性化,也很干净,毕竟那股阴森之气是一直存在的。刘鸿无力来改变他,他想起来,就在不久前,自己的弟弟刘鸢也曾经住在这里,现在,自己也来了。  刘鸿不怕死,怕死就不会来这里打仗。他怕我窝窝囊囊的死,不明不白的死。没有死在疆场上,没有死在敌人的手里,却死在了奸邪小人的阴谋之下,而这“莫须有”的罪名还捏造的如此的幼稚,实在是死了都闭不上眼睛。  他绝望的闭上眼睛,不再思考这些毫无意义的问题,在如此的局面之下。东林党都全面垮台,自己一个小小的二品武职,还不是人家板上的肉,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一骑快马飞出了山海关,朝着京城的方向飞奔着,马蹄踩过的路上,扬起一层烟尘。正如此时的天启朝廷,一片灰蒙蒙的。  总兵的儿子刘丹,也作为从犯看押在了另外的牢房,女儿刘雅暂时虚监在府,听候发落。此时的山海关,一片乌烟瘴气,胜利的喜悦一扫而光,到处被白色的恐怖笼罩着。  这里发生的一切凌云并不知道,此刻,他在失忆中,他的脑子里的意识,还是莽古济刚刚在不久前灌输给他的。  莽古济有她自己的想法,作为满洲的格格,她文武兼备,也颇具心机。偏偏嫁了个傻不拉几的主,这不由得她不郁闷。  这位格格思想也是够开放的,丈夫既然窝囊,既然没什么**力,自己就找个能有**力的,可以满足自己的。  要说这也算不得什么事情,莽古济对历史也有些研究,虽然她喜欢看的都是些花边野史。她自己就对丈夫吴尔古代说过,山阴公主有几十名面首,武则天有二张等人,连那又矮又丑的贾南风都四处招野男人,难道我莽古济就不可以。  真是太过分了!  正常的家庭,如果一个老婆跟老公说,“老公,我想给你戴绿帽子”,我想正常的结果不是她被一顿暴揍,估计也差不多。  但是偏偏这帝王之家,就是这么的不正常,吴尔古代丝毫不以为自己脸面怎么样。还殷勤的表示,“公主啊,没事,你挑的时候我可以给你把把关。”对于这个态度,莽古济很满意。  吴尔古代不是不愤怒,只是他不敢,他的愤怒太无力了。弱国无外交,弱智的愤怒实在是太无力了。自己是个弱小部落的破落贵族,而对方是大汗的女儿。任何的一种反抗,都可能会给自己,甚至自己的部族造成灭顶之灾。  莽古济是吃准了他这一点,才会如此的放心大胆。甚至她会和一些男宠分别做事,让额驸在旁观看,评比那个男宠更健壮更持久。这对她来说,也是种别样的刺激感。  这次她把目标瞄准了凌云,是看中了凌云的能力,确实想把他收服于麾下,提后金政权效力。也有一个原因,就是对于满人和蒙古人腻歪了,想换换口味。  地点,开原。距离后金都城赫图阿拉二百里距离。  额附吴尔古代在开原城外大摆仪仗,可谓是黄土垫道,净水泼街,吹吹打打来迎接这位公主殿下。  开原城,是**哈赤封给莽古济的食邑,在开原建公主府,经过莽古济多年的经营。这里积兵屯粮的,已经有些基础了。而就是因为这城池日渐坚固,将士都是精锐,莽古济就不满足于现在的状况了。  鲁迅先生曾有句名言,叫做和尚摸得,难道我摸不得?既然武则天做得了女皇帝,我莽古济就可以做。  君临天下,发号施令。天子,以天下养!  圣人说,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这样,才能国富民强。可是古往今来的多少皇帝,能做到这一点呢。  就连这位哈达格格莽古济,窥伺皇位的初衷,也不过是看中了皇帝那个位置的权威和荣耀,以及对天下万事万物的所有权。  吴尔古代讪讪的走上前来,叉手施礼:“恭迎公主进城。”。他同时看到了和莽古济并马而行的凌云。  莽古济笑了笑,“难得你有这份心思,现在是大丧期间,你如此的大张旗鼓迎接我,恐怕是于礼不合。好了,去跟驸马爷打个招呼吧,说罢看了一眼自己身边的凌云。”。凌云就那么端坐着,没有什么心理障碍,因为他的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初额附了。  什么!去跟驸马爷打个招呼?吴尔古代一下子愣在当场。他有些迷糊,看看凌云,知道这是公主在外面领回来的小白脸。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吧。平时在府内折腾一下也就算了,比较也只有那几个家奴知道,不至于传的沸沸扬扬惹人非议,如今非得整个开原城都知道我吴尔古代戴绿头巾吗。  吴尔古代的胸中燃烧着一团火,这团火灼伤着他,让他无比的难受,他有时候就恨不得上去,给这个水性杨花的贱妇一巴掌。让他也知道大张旗鼓的找野汉子是该怎么样的后果。死就死了,这样憋屈的活着,还不如死。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痛苦,叫做求死不能。即使这个平时一贯憋屈的汉子难得雄起了一次,也无非是两种后果,第一,自己后被莽古济一招致死,第二,自己的家族整个的就全毁了,而且绝对会死的很惨。  这位正牌的驸马爷强压着心头的烈火,对着冒牌的驸马深深一礼。低声道:“小人吴尔古代,见过额附爷,请额附爷和格格,速速入城。”。  凌云不知就里,心说这人,我跟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第一次看到我,好像是老大的不愿意似得,谁欠你几百吊钱没还吧。  其实凌千户哪知道,你哪是跟人家无冤无仇啊,这用句流行的话叫做夺妻之恨,而且还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让这位真正的额附把脸都给丢到爪哇国去了,他不恨你恨谁,他都恨不得剐了你。  老凌摆摆手,看看这位穿的是正蓝旗参将的服色,也不得不客气一下,“吴将军,不要如此客气,看得出来,你也是很有心的。只不过大汗驾崩,我和公主是奔丧回京,只是在开原落脚暂歇。不用这么大操大办的搞什么仪式了”。  这几句话本是好意,没想到却起了反作用,吴尔古代恨的牙根直痒痒。心说你这个小小的男宠,在这里神气什么,以后有机会,我绝不会饶了你。  折腾这许久,莽古济也有些烦躁了,她对吴尔古代说,“吴将军,你回去休息吧,我和驸马爷要休息,你就不必到府内伺候了,有事情我会差人去告知你的。”。接着扬起马鞭,喊了一声“入城!”。  公主府修的真是想当的不错,几进几出,亭台楼梯,雕梁画栋。一派繁华景象。凌云仔细观察,大约有房舍70余间,有大门、过厅、大厅和内院,门前立有大照壁,宅院的南部有水池,也有假山。凌云纳闷,这就是我的府邸吗?难道我就在这里生活过居住过。怎么一点都没有印象了。  用过了饭,凌云本想睡会,虽然他失忆了。但是本能的习性还在,睡觉是他补充体力和精力的最重要也最有效的方式。他对莽古济说,公主,路上有些劳乏,我想休息一会。公主自便。  莽古济这次倒是没有生气,她扑哧一笑,“额附啊,你这叫什么话呢。你我是夫妻,什么叫做你休息,我自便呢?”。说着,轻轻的一击掌。两名侍女应声而入。  “公主有什么吩咐?”,一个稍大些的侍女问道。  “伺候额附沐浴更衣。”莽古济笑着说,“伺候好,要是驸马不高兴了,本公主要你们的脑袋,听清楚了吗?”。  两个侍女忙不迭点头。  公主府的侍女,也都是燕瘦环肥,各有动人之处,凌云看得呆了,心里一个劲的嘀咕,这个地方真的是我的府邸吗?在潜意识里,自己好像并未享受过这样的地方。可是他不敢多思考,一思考脑袋就疼痛。  一间屋子里,热气腾腾的木质浴缸,里面洒满了玫瑰花花瓣,香气扑鼻。凌云看看两个侍女,“两位,你们出去吧”。  两人掩口而笑,这位“驸马爷”还有些不好意思呢。稍大点的叫菊香的侍女说,“驸马,您也听到了,公主殿下说的是,要我们服侍您沐浴更衣呢。您害羞什么,以前都是我们两个服侍您的”。  凌云忽然愣住了,以前我洗澡,都是要人服侍的吗? 第四十二章 继续装傻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被两个侍女伺候洗浴,这也不算什么新鲜事情,在那个时代。谁家没有个**美妾的,何况是驸马爷呢。  虽然凌云这么想,可是他仍然是一身的鸡皮疙瘩,越想越不得劲。是不是,这个公主在骗自己。自己本不是什么驸马,不然,怎么会对从前的生活一点都没有印象,即使自己一时什么也想不起来,也断然不会对已经习惯了的事情有什么抵触心理的。  所以他认定,自己绝不是什么驸马爷!那,我究竟是谁!!  看来,只有在这两个侍女身上打开突破口了。他冲着其中一个侍女招招手,侍女会意地向他的身子靠了靠。凌云一把把她搂在了怀里。侍女好像司空见惯了这样的事情,一点也不慌乱。只是娇滴滴的说,“额附爷,您想要,菊香岂能不给您呢,只是公主还在等待,奴婢不能耗您的精力,以后的日子还长呢。以后,小奴家好好的伺候您”。  这几句话把个凌云臊的满脸通红,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他一把捏住了侍女菊香的咽喉。那菊香顿觉呼吸困难。涨的脸颊红一块紫一块的。  凌云稍稍的松了松手,那菊香知趣的,自己把衣服三下五除二脱个精光。一边还招呼另一个,“夏荷,还等什么,过来伺候驸马爷呀。”。  那个叫夏荷的侍女比她还乖巧,立时就走过来,先行了个万福礼,然后怯怯的说,“要说这开原公主府的所有女子,还不都是额附爷的,您想要谁那是给谁脸面呢,哪有那不识抬举的。刚才菊香姐姐是怕您劳乏。这样吧,我们姐妹先伺候您沐浴,您看?”。  凌云心说这是哪跟哪啊,这俩姑娘是认准了自己要吃她们的豆腐了,看来这俩也是风月场的老手了,不然哪里来的这么从容。也难说,什么样的主子调教什么样子的奴才。这个莽古济格格,实在就有些不像话。  当务之急,要搞明白的问题是,“我是谁?”。凌云虽然失忆了,但是思维并没有因此变得迟滞。他清楚了。自己已定不会是什么驸马爷,但是自己,到底是谁呢?  菊香看凌云一副沉思的模样,反倒有些不解,她主动上来解凌云的衣服。她心里想不明白,刚才那么一副猴急之色的男人现在怎么能这么沉得住气呢。一边解着,一边对凌云动手动脚。  一旁的夏荷也不甘示弱,就要来脱凌云的裤子。凌云就在那任由她们倒腾,是累了,该洗个澡了。  很快,凌云就被这两个老手给脱的一丝不挂,他自顾自的跳进了浴缸了。留下这两个女人面面相觑。心说这位“额附”是怎么了,莫不是有什么隐疾吧。那格格废了一番心思找回来的男人要是不行,她得多大的火气啊。  这俩人眼神一交流,就都明白了,她们想主子来检验一下凌云的能力。  “额附,我们来伺候您洗”,凌云点头默许。两人一边为凌云擦背,一边观察着。身材倒是不错。  两人的手开始慢慢的不老实,一点点的伸到水里。几乎同时,握住了一个东西。  “真的好大!”,两个女人同时惊呼起来。看的出来,这是发自内心的赞叹。  这两个侍女,是莽古济的亲信,每次,这位哈达格格找回来的男人,她们是第一关负责验收的,有时候,还能尝尝鲜。男人嘛,不就是那么回事,开始还害羞,看得多了,长短粗细的,也就是那么回事,都麻木了。  这次不一样,刚才凌云进浴缸之前,她们没有看清楚,但是两人这一摸这下,都不约而同的想。格格这是在哪里找来了这么个宝贝。别说这位公子小模样这么英俊可人。就是他的这个宝贝,也算的上是异类了。男人见得多了,这东西也见得多了,如此硕大的,还真是第一次见识。  凌云毕竟是二十几岁的年龄,血气方刚。平时一直压抑着这方面,不去想。今天被这两个丰腴漂亮的侍女,小手盈握抚弄。感觉鲜血上涌。身体中蕴藏的火气在燃烧,一下子就挺涨起来。  两个侍女也感受到了凌云身体的变化,两人的身子也被逗弄的燥热起来。夏荷紧紧的握住那个所在,快速的捋弄起来。  凌云却在一瞬间清醒了过来,他推开了两个人,冷冷的说,你们退到一旁 吧。两个侍女,菊香和夏荷,倍感诧异,这是怎么了,这好端端的,这位额附爷发什么疯呢。两人不敢多问,乖乖的退到了旁边。  其实凌云的心内刚刚也是经历了一番挣扎,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把人的本能需求上升到了一个理论的高度。这也是很多人,给自己做一些出格的事情,找到的理论根据。  然而圣人同样说过,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动。这些,都被大多数的人选择姓的忽略了。然而即使在失忆的情况下,凌云仍然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他在最后的关头选择了洁身自好,选择了清白为人。  他很快就洗好了,换上一身早已经准备好的新衣服,显得更是飒爽英姿,英气逼人。大有玉树临风的感觉。  两名侍女还在呆呆看着他,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凌云走近他们,眼睛忽然射出来一道凶光,“告诉我,这里到底是哪里,我,到底是谁,有一句虚假,我立时就能要了你们的命。”。  面对恐吓,两名侍女并未慌张,夏荷说,“额附爷您怎么了,这里是开原公主府,是三格格莽古济的封邑。您是额附爷,您叫桑格,是正蓝旗下的参领。怎么,您都不记得了吗?”。夏荷心中暗自得意,心说你少诈我,公主早就交代了,你中了忘情香,已经记不起来什么事情了。立时要我们的命,我们要是对你实话实说了,才是真正的要了命了。  看夏荷先开口了,菊香也附和,“是啊,是啊,额附爷,夏荷说的一点不假,一点不假,我们要是对您有一点虚言,就被天公霹了,地母吞了,乌龟王八分吃了!”。  这两人,简直是混不吝。既然如此不吃敬酒吃罚酒,那么只好给她们点苦头尝尝了。要不,这两人还能指着其他的东西发出一堆不伦不类的毒誓来,可自己实在是没有心情和这两人扯这闲篇。  凌云轻轻一笑,“好,好,你们两个可都是好样的,不说是吧。菊香,刚才捏的嗓子,现在不疼了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让一张本来英俊的脸显得有些扭曲变形。瞅的那菊香一阵心里发毛。  菊香看着凌云的眼睛,越看越害怕,越看越害怕,最终腿一软,跪在了地上。“额附饶命,额附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  “不敢什么,从实讲来,如果有一句虚言,休怪我不讲什么情面!”。凌云治伤想吓唬吓唬这两个人,他也不是个滥杀无辜的性子。  连夏荷也扑通跪倒在地,和菊香一起咣咣的磕头。直到把自己额头给磕出血来。还是闭口不说。  凌云心说,这倒是有意思,问什么不说什么,完全不按套路出牌。  “那好吧,你们要不说,我也不会勉强你们,既然我呢,是咱们大金的驸马爷,是吧。我就有权力处置一些分内的事情。对于一些家奴呢,我想我是掌握着她们的生死存亡的。夏荷,菊香,你们两个说说,我说得对不对”。凌云是下定决心,把恐吓进行到底了。  这两个即便再见过什么世面,也不过是弱小的女人,一听凌云这话,吓的脸都白了。两人同时喊道,:“饶命,您想知道什么,我们都说,只求您不要告诉公主,要不,我们的命也就完了。我们来这里当差,也是为了养活一家老小。”。说罢,泪如雨下。  凌云看看火候差不多了,“好啦,你们也别哭了,我不会和公主说,你们只要如实回答我的问题就可以了。我到底是谁,我现在想不起来了。还有,我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另外,那个吴尔古代将军,究竟是谁,为何看我就那副样子。”。  很快他就知道了答案。吴尔古代才是公主府真正的主人,可惜是个怯弱的男子,而这位哈达格格,是个极有野心和欲望的女人,而自己,是一位明军将领。遗憾的是,这两位侍女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不过,她们可以弄到忘情香的解药。  书不赘言,凌云很快就吃下了解药。并且在一阵剧烈的疼痛之后,恢复了自己的记忆。然而恢复了记忆的凌云,决定继续留着这里,把装傻进行到底。对于他来说,莽古济在某些方面还是个好同志,至少,她给自己创造了机会,留在后金的机会。  这位三格格,还是皇太极和多尔衮的姐姐,有她的保护,自己可以保证安全无虞。现在,自己唯一需要考虑的,是怎么处理和莽古济的关系。自己要在这里假扮什么驸马桑格,还要不和莽古济有身体接触,如何可以做到呢。 第四十三章 凌云无奈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好个莽古济,竟把我当成男宠来养着,那既然如此,我也只好把你当初小姐来消费了,反正也是不要钱的。  恢复了记忆的凌云,也有了自己的的独立意识和判断。他决定留下,留在这里继续装傻,把卧底进行到底,你喜欢玩,我就多陪你玩一会。  他对两个侍女,菊香和夏荷说:“你们听清了,我现在依然是失忆的桑格,你们如果去向主子告密的话,知道后果如何吗?”。  两人也是乖巧,夏荷心说,我还去告密,不要命了,这解药不还是我们偷出来的嘛,如果公主知道了,别说死,能不能留个全尸都是未知的事情。  菊香和她是一个心思。两人同时跪下,“额附本来就是额附,您说的什么,小婢不明白。”。  聪明人就是聪明人啊,什么是聪明,这就是聪明,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两个虽然是婢女,也算得上是识时务了。  凌云想笑,却没有笑出来,他故意绷着脸,撇撇嘴,“你们知道就好,你们的生死,可不知是握在你们公主的手里。”。  说着,他对着两人轻轻的吹了口气,走到夏荷的近前,托起她的下巴,仔细的看着她的脸。轻轻地说:“看看,多漂亮的一副小脸蛋,多好的身材,我虽然一贯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人,但是也干不出那焚琴煮鹤的事情来。哎呀呀,真是可人啊。”。  菊香和夏荷都是机灵人,自然用不着凌云在这点拨什么,她们知道该怎么做才算对自己好。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菊香用征求意见的口气问,“额附爷,时间也不早了,公主还在等候您,您看,是不是。。。”。  问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心是忐忑不安的。这也难怪,刚才她们在沐浴的时候对凌云极尽挑逗,得到的回应也是冷冷的,那时候他还没有恢复记忆,现在知道了自己是明军的将领。他还会不会就范,另外,他会不会对公主的安全造成威胁。即使是那样,也管不了那么许多了。  她实在是多虑了!  就在这短时间里,凌云已经打定了主意,就踏踏实实的做自己的驸马爷,好吃好喝好住,睡着公主,照旧刺探情报,顺利的话,应该还可以搞个刺杀。  唯一他觉得对不住的人,就是那位正牌的驸马爷,吴尔古代先生。这位老兄,论官职不过是个三品的参将,远不如自己老婆的身份贵。再说了,这开原城是莽古济的封地,名号上也叫做公主府,可不叫什么额附府。这顶绿帽稳稳当当的戴着,摘都不敢摘。自己倒是不怕死,自己那一族人怎么办呢。  用句当下比较流行的话说,吴尔古代很蛋疼。  管不了那么多了,谁让你们都是后金的人呢,对于后金人口,凌云可是没有那么多善心可发。他一直认为,这些侵略者早晚是要肃清的。  “公主既然等得久了,那咱们就去见公主。我可不想让我的小**自己独守空房啊,哈哈哈哈哈”,他笑的很是自然,可是越是自然,越让两个婢女觉得可怕,她们不明白,这个明将,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真是不可捉摸。  在两人的带领下,凌云走进屋子,环往四周,明媚的阳光从竹窗洒下来,那的桌子上也洒满了阳光。桌上摆着一张微黄的素绢,旁边放着一枚端砚,笔筒里插着几支毛笔。窗边的瓷盆中栽着一株娇艳的珍珠梅。转过头去,是闺中女儿都有的梳妆台,上面摆着一面用锦套套着的菱花铜镜和大红漆雕梅花的首饰盒,还有一顶金镶宝钿花鸾凤冠和一串罕见的倒架念珠,似乎在暗暗昭示着房间的主人不是一般女子。挑起璎珞穿成的的珠帘,那一边是寝室,檀香木的架子床上挂着淡紫色的纱帐,整个房间显得朴素而又不失典雅。  等等,凌云的脑袋有点转不过来了,上面这段的描述怎么这么熟悉呢。自己平时稗官野史的东西看得多了,怎么也想不出来这些句子。嗯?有印象了,这屋里的铺排描写,这不是《红楼梦》里,描写探春闺房的句子吗。  那如果是那样的话,就和这位莽古济小姐太不搭调了。大家都是成年人,装什么清纯啊。哎。  床边等候的莽古济似乎等得有些急了,自己走下床来,轻轻的环住凌云的脖子,“我说额附爷,洗个澡怎么洗了这么长的时间,是不是嫌弃我人老珠黄了,对我没兴趣了呀”。  凌云心说,您还真是别客气了,还人老珠黄呢,三十多岁了,保养的像个没出嫁的小姑娘一样。看来,我老凌今天算载在你手里了,得让你吃我这嫩草了。哎,可惜我这守身如玉二十多年,今年这就算是交代了。  他在心里默默念叨,“风儿啊,虽然你现在还不算是我的女朋友,那从法律上来说,从道德上来说,我这么做呢,也绝对算不上是出轨。不过我想,即使现在咱俩已经确定关系了,我要这么做,你也得理解我啊,我这是为了任务,对吧,绝对是任务。。。”。  虽然这么想着,能让自己略感到欣慰些,但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还是让他有些不自在,觉得对不起谢风儿。他还不知道山海关现在发生了什么事情。  莽古济看着凌云在呆呆的发愣,轻轻的在他的脸颊上吻了一下。“额附,良辰美景的,你发什么呆啊,真是让奴家我给说中了吧。你放心,我呢也不是什么刁钻的泼妇,男人都是一样的,吃着碗里瞧着锅里,还说什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婢,婢不如偷,偷得着的不如偷不着的,你们啊,这事情上,都是没个够,没个完。好啦,我也不是醋坛子,只要你把我伺候好了,家花野花都是你的,我才懒得管呢”。  说着,就要扯凌云的裤子。“额附,你还装什么正经啊,穿的这么多,脱起来都不方便。”。  一个美女这么主动,应该说是个正常的男人都会血脉喷张的。至少,凌云承认自己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他比较同情那位真正的驸马,怎么就降服不住自己的老婆呢。  凌云笑笑,“公主是多心了,你我夫妻多年了,我怎么会再有什么二心呢。你说的,我是头部受了伤,现在什么都记不起来,所以有些不便罢了,也罢,公主,我们到床上去吧。”。  两个婢女知趣的把门关好,退出去了。调情还可以看着,下面的活春宫就不能有她们在场了。她们还想要自己的脑袋呢。  这位假驸马爷是半推半就的,拥着公主莽古济来到床边。公主自己先上了床。开始宽衣解带,很快,除了一个贴身的小肚兜,其他的衣服都扔到了床下了。  真是该凸的凸,该翘的翘啊。凌云看的直要流鼻血,心说今天我就犯一次错误吧,反正我现在的角色是驸马,驸马不跟公主**,我岂不是就要暴露了。  他一边这样给自己找理由,一边也在解自己的衣服,他解的更利索。莽古济公主至少还留了个肚兜,凌云是连袜子都没留,干脆就赤裸相见。  相当一个合格的特种兵,不仅要不怕牺牲,还得勇于牺牲色相。我不牺牲谁牺牲,好了,不说了,来吧。  他对着床上的美人就扑了过去。撤掉了她的肚兜,此时凌云感觉自己的体内好像有一股乱窜的气流,让自己就要爆炸了一样,他需要发泄,而此刻的莽古济,只是一个承载体。  莽古济被他的攻击也弄的全身发烫,也不由得动情,迎合着他。然而,他竟然不得其门而入。真是让人着急。  公主的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想法,这还是个童子鸡(处男)?不会吧,一个明军的千户,二十多岁了,竟然没有经历过这事,真是不能想象。哎呀,真叫人着急,那我就帮帮他吧。谁让他有这么一副俊美的脸蛋和一条让我心砰砰乱跳的大家伙呢。公主想到这里,手往下一扶,轻轻的帮那个找不到码头的船矫正了方向。  一股刺激感立刻蔓延了全身。凌云没有经验,只是胡乱的撞击着。想快一点把难受的感觉消除掉。  莽古济迎合着他。享受着这种感觉。  大约三分钟的时间,凌云觉得好像身体中什么东西一下子像箭一样的力度射了出去,而自己也随之升上了云端。他的身子一下子飘了起来。  他躺倒在公主的身旁,大口大口的呼吸着。  刚刚到了兴头上的莽古济,还未来得及慢慢体会,“怎么,真么快就结束了?”。  她轻轻的吻了一下凌云,“额附,我还想要”。  凌云看看她,心说你还想要,我也没力气给了,我可怜的第一次,没留到洞房花烛夜,就这么给了你了,你还想把我压榨干啊。  他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公主啊,今天实在是累了,状态不佳,咱们好好休息。来日,来日好好的伺候公主。”。  莽古济也不再坚持,两人相拥而眠。  其实,凌云一直很清醒,他闭着眼睛,想着自己的心事,想着下一步的计划,想着山海关。 第四十四章 天启家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身在曹营心在汉!这就是对于此刻的凌云最真实的内心写照。这样的潜伏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结束。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摆脱困境,完成自己的使命。  他睁开眼睛,看看自己怀里熟睡的后金公主,心里五味杂陈。凌云知道,这位莽古济也不是什么正经人,她用忘情香把自己迷倒,使自己失去了记忆,她同样是一个很有心机的女人,把自己的丈夫玩弄于股掌之间。  然而,毕竟她面对伤害自己同母弟弟的我没有痛下杀手,也毕竟自己刚刚睡了这个女人,并且,也是在这个女人身上,自己完成了一个蜕变,成为了真正的男人。如果真要是以后要杀她,自己会不会于心不忍。凌云想不明白,作为一个特种指挥官,他身上还蕴藏丰富的情感,这源于他的良知。  凌云没有更多的时间来考虑这些,历史记载,这位哈达格格最后因为自己的弟弟莽古尔泰的缘故与皇太极翻脸,最终被皇太极以凌迟的方式杀死在盛京刑场。  盛京,就是赫图阿拉,也就是现在的沈阳。莽古济和莽古尔泰都死后,正蓝旗的编制一度被撤销,并入镶黄旗。后来恢复,然而恢复后的正蓝旗,已经难比当年了,实力不及其他旗的三分之一。  这是历史,也是后话,凌云在想,自己来到这里,就不能白来,最终的目的,是要改变历史。历史的轨道是既定的,大背景不会改变。然而这可以凭借人力,来在大背景下做一些改良。如果可以的话。  凌云更担心的,是山海关的情况如何。自己单独行动以来,和山海关已经断了联系。此刻,不知道兄弟们如何,刘总兵如何,风儿又如何。  在这种情况下,人的第六感是尤其敏感的。凌云有一种的隐隐的不详感觉。尤其是现在的山海关城内,还有一个死太监魏全孝。难保他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此刻的凌云无能为力,他只能默默的为这些自己关心和在意的人祝福,在心底祈祷他们平安。  天启六年冬,京城,大内。  今天是个不错的日子,对于大臣们来说,因为盼了很久,他们终于见到皇帝陛下了,据说,天启皇帝朱由校今天会在太和殿接见文武大臣,来商议政事。  这的确是个异数的事情。  按说,本书中最大的职务拥有者,自然是皇帝陛下,到了此刻,才安排皇帝出场,实在是不应该。但是其实皇上也有他自己的苦衷,因为他真的很忙。你问他忙什么?做木匠活呗。他真的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了。  详细介绍他之前,还要说一下他的爷爷和父亲。  明神宗万历皇帝朱翊钧,是天启帝朱由校的爷爷,这位老先生,在位四十八年,在历史上留下了这样的那样的疑团还真不少。在他在位期间,事比较多,不过也干过提气的事情,就是抗倭援朝。据说先后派兵六万余人,把丰臣秀吉的十五万部队给杀的没剩几个人。为此,朝鲜还专门修建了感谢明朝军民的“大报坛”来纪念,当然,现在已经没有了。当然,他也有个比较恶的名,就是懒,不上朝。另外,他极端宠幸一个蠢女人,郑贵妃。弄的不仅大臣们,好像老百姓都有点不高兴。然而,闹腾的时间最长,牵扯人最多的,还得说是“争国本”事件。  所谓国本者,储君也,储君者,皇太子也。  万历十年四月,皇长子朱常洛出生,本来是普天同庆的大喜事,然而万历皇帝并不高兴。事实上,就连这个儿子,起初他都不打算承认的。因为,这位皇长子朱常洛,不是皇后之子,也不是后妃的儿子,事实上,他的母亲,只是一个年老色衰的普通宫女。  万历九年的某一天,朱翊钧去向自己的母亲李太后请安,正好太后不在,就有一名宫女端水来让皇帝大人洗手。说实话,这名姓王的宫女不是什么国色天香,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而且年龄也奔三了,属于后宫中的大龄女青年了。丝毫没有什么可以**人的地方,然而,不知道是当时皇上大人精虫上脑,还是憋了好些天没有做那事了,就怎么看怎么觉得这个端水的宫女漂亮,怎么看怎么顺眼。  皇帝跟一般人的不一样就在于,他不需要经历什么追求,恋爱,见家长之类的繁琐程序,他看上谁,直接临幸就可以了。  朱翊钧先生的不厚道之处就在于,完事以后,他提上裤子,就打算不认账。按照规矩,皇帝临幸了哪个女子,要赏赐一件随身的物品作为凭证,并且在起居注上记录。要不,后宫随便冒出的孩子,上哪说理去。万历帝干完了这事,也没记录,也没有给啥东西。  本来以为这事情就算是过去了,结果,偏偏就这一次,就珠胎暗结了。不久后,正在感叹自己还没有抱上孙子的李太后,发现自己宫中一位姓王的宫女怀孕了。宫中都是些阉人,唯一能做出这事的,就是自己的儿子万历。  万历不承认!因为他什么也没给,什么也没记录。  然而李太后真不是吃素的,你不认,也得认,最终,朱翊钧不得不承认这件事,并且,册封王宫女为恭妃。不久后,朱常洛出生。  实在是个没办法的事情,自己的娘不受待见,自己又是一次意外的产物。朱常洛实在也没什么别的想法,他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  他愿意,大臣们也不愿意。争国本事件就此开幕。皇后没有子嗣,所以必须立长子。然而万历不愿意,他想立皇三子,也就是郑贵妃生的朱常洵。  一场皇帝和大臣的拉锯战就此展开,此事件涉及了很多精彩的篇章,逼退了四名首辅,中间的妖书案和梃击案,以及后宫间争斗,都值得大书一番,不过,现在的时间已经到了孙子的时代,就让这位爷爷辈的同志歇息吧。不过多的谈及他了。  说一下结果,最终,大臣们赢了,争国本事件以朱常洛册封为皇太子正式谢幕。  然而,此时的王恭妃已经油尽灯枯,她也只能在这个时刻,才能看看自己的儿子,事实上,她已经看不到了。她早就哭瞎了眼睛,她只是摸着自己儿子的脸颊,说了自己人生中的最后一句话,“儿长大如此,我死何憾?”。这句话我不能翻译,因为明月说过,真正的情感是翻译不出来的。  万历四十八年,明神宗驾崩。朱常洛正式即位,称明光宗。  应该说,朱常洛是个苦孩子,一辈子活在别人的争斗之中,什么事情也不敢露头,老老实实的。此刻,终于解放了。  阶级敌人亡我之心不死。郑贵妃给刚刚成为皇帝的明光宗朱常洛送来了她的礼物,这份礼物是,八个美女。  明光宗照单全收。没有不**的男人。  他把这八个美女的**权在一夜之间全部占有了。换句话说,他一夜睡了八个女人。一个正常男人是办不到的,我想,他是吃了药了。  后果是,这一夜的风流后,就得承担后果,据说几天的时间,他就瘦了三十多斤,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要说好好调养也就是了,怎么着也得找太医吧,偏偏没找,找了个太监,这个太监叫做崔文升,开了一副泻药。朱常洛吃了。这个太监,曾经是郑贵妃的亲信。  至此,他的身体基本毁掉了,结果,又来了一个献红丸仙丹的李可灼,朱常洛不假思索,又吃了。就是这所谓的红丸,要了他的命。明光宗朱常洛,在位一个月,驾崩。  我只想说,这位明光宗实在太容易相信别人了。  他也做对了一件事,就是死前的托孤。朱常洛有过七个儿子,七个里面只活下来两个。一个就是天启帝朱由校,另一个是崇祯帝朱由检。他正式的,把两个孩子托付给了杨涟。  杨涟,时任给事中。从七品副处级的小官。事实证明,朱常洛这次没有信错人,就是这个杨涟,力排众议,赶走郑贵妃和李选侍,把朱由校扶到了皇帝的宝座上。  用的篇幅不小了,说了这么多,只是说明,朱由校本人也很不容易,他老爹朱常洛畏畏缩缩了一辈子,算是半个失学儿童,老子自己都顾不上自己了,自然也就顾不上儿子了。  朱由校这辈子,除了喜欢个木匠活,就是喜欢女人。  然而他喜欢的,偏偏还是大龄的女人。这也难说,当年他的祖宗朱见深也和比自己大十九岁的万贞儿搬被子住到了一起。  朱由校更胜一筹,因为和他传出绯闻的,是他的奶娘。  客氏,封号奉圣夫人。妖艳无比。据说,现在风光无限的魏公公当年就是给她倒尿盆的,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和她勾搭上了,于是,一夜之间就成了九千岁。至于野史里说的魏公公是否阉干净了的问题,我也不知道,这得留着让那位好奇的凌云去验证。 第四十五章 刘鸿命运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用了很大的篇幅来介绍了明熹宗天启皇帝朱由校的爷爷,还有他的父亲。下面似乎还应该介绍一下对他生命产生决定性影响的两个人物。一个就是奶娘客氏,另一个就是权倾朝野炙手可热的九千岁魏忠贤。  奶妈就不用说的太细,据说是个妖艳的没法说的女人,据说是保定府侯家村村民侯二的老婆,具体年龄不详,据说十八岁的时候,就生了第一胎。同时被选入宫中,成为天启皇帝乳母。  当时的天启帝,还不是什么皇太孙,也不是什么天潢贵胄,他只是朱常洛的儿子,一个失学儿童,一个生下来就得活着憋屈的人。因此,选为朱由校的乳母也并非什么太值得高兴的事。  人啊,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时来运转了。万历四十八年,朱常洛顺利即位为明光宗,身为长子,朱由校从事实上获得了继承人地位。  最让人怎么想都想不明白的事情发生了,按说,乳母的责任就是喂奶,等到所哺育的皇子断奶了。也就该收拾收拾拿工钱走人了。似乎客氏没有这个走人的打算,因为朱由校断奶了,她没有走。朱由校成年了,他仍然没有走,直到朱由校当了皇帝,她还是稳稳当当在宫里住着。  冬天有碳敬,夏天皇宫专有为她消暑的冰块储存着,出入宫禁坐着三十二人抬的大轿子,长驱直入一点不见外。相比之下,那些朝廷大员,甚至内阁的大臣们都寒酸了许多,不管几品大员,进皇宫也别想乘轿,溜达着走吧。  寒窗多少年,官场拼杀多少年,好不容易熬出来了,回头看看,自己的待遇甚至远远不及一个保姆,真正是岂有此理了。  岂有此理的还在后面,天启二年,天启皇帝结婚了。可以说,这是极大的喜事,宫里宫外的忙活的不行,都喜气洋洋的。事实上,不高兴的人,只有一个,这就是奶妈大人,客氏。  史载。“客氏不悦”。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皇上结婚,奶娘不悦,很容易被人猜想,这里面有什么值得说道的东西。而“不悦”之后的事情,更是从一个侧面验证了这一点。天启并未生气,而是找到这位奶娘,拍着胸脯表示,“您呢也别生气,以后这么着,你安排我去哪过夜,临幸哪个嫔妃,我完全听你的指挥,你看这样好不好。  岂有此理,真是岂有此理了!  作为本书作者,我也是一个对已经过去的历史有些小小愤青的发烧友,可是历史就是历史,过去了也就是过去了,无法改变,也无力改变。毕竟我不能穿越回过去的时代。  我不可以,但是凌云可以。他也许会帮我完成一些探索和改变。  再说说魏公公吧,此魏公公不是山海关监军太监魏全孝,而是他的干爹大人魏忠贤。很久很久以前,这个魏忠贤还不叫魏忠贤,而是叫做李进忠。  沧州肃宁人。肃宁,现在还叫肃宁。现在的发展状况如何不清楚。但是从前,经济情况确实不佳。  经济不发达是大背景,踏实的种地过日子也就是了。偏偏这个李进忠不是个安分的人,他游手好闲,好赌好嫖。为他说一句公道话,人家魏公公还真不是没见过世面没见过女人。在他狠下心挨了那一刀之前,他曾经转悠遍了大小**,那也算得上是风流阵里的急先锋了。  人哪,有几样东西实在是要不得,酒色财气。这四样,是既伤身,又伤财。偏偏这四样,就被魏公公占了个全面发展。  魏公公实在是个好赌的人,然而也实在是个赌运不佳的人,这么些年了,愣是没赢过钱。这点家当也输得差不多了。没钱怎么办,想办法。自己不是还有个老娘吗。让她改嫁,给自己挣点彩礼钱。  过了些日子,这点钱也花完了,想了想,自己还有个女儿,长得还算不错的,也就卖了吧。  他的老婆,实在是个聪明人,在女儿卖掉后不久,就收拾东西回了娘家,这实在是一个很明智的选择。因为如果她不走,等这点钱再赌完了,下一个被卖的无疑就是她。  房子早就卖了,娘和闺女也卖了,老婆也跑了,自己还剩下点什么呢。被一群人围着要赌债的魏公公忽然想到,没错,自己身上还多了个什么东西,只要把这个东西舍弃了,还能有钱花。  这个东西是什么,不说大家也都明白,也就不多说了。现在的魏忠贤,当年的李进忠,以大无畏的精神,挥出了那一刀。最终,成功进入宫中,慢慢的混到了现在的位置。  所谓的大无畏精神,不是说他能狠得下这个心,是说他的自我阉割技术实在是不错,因为这种手术,一般都是专业人员来做的。想想看,在男人的身上摘除一个器官,还是要害部位,稍不留神就能要命。而魏公公在没有任何人帮助,没有什么医疗条件的前提下,就这么自己割了,还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无语,真的是无语。只能说,他的命大。  他一直是个赌徒,但是赌钱不合适。赌命,他赢了个头彩。他干掉了自己的老上司王安,干掉了自己结拜兄弟魏朝,和客氏结成了对食关系,成为事实上把持朝政的第一号人物。  差不多也就介绍到这里吧,一个太监一个奶妈,本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偏偏就在那历史的大背景之下,顺了风,得了势,倒腾出一些大动作。偏偏就影响了朝局影响了社会。  但是小丑终究是小丑,由着他们蹦跶,也蹦跶不了多高。  不过现在,魏公公还是风头正劲的时候,他蹿腾皇帝上朝并非是要把自己好不容易骗来的权力还给他。而是他想接着皇帝的名义,为自己的干儿子干点事。  魏全孝的奏折和私信都很快到了北京城。魏忠贤想过以后,觉得自己下手黑了刘鸿,似乎不太合适。比较他是边帅,轻易对他下手的话万一弄出个病变,就不好收场了。  还是那句话,阶级敌人亡我之心不死。魏忠贤很快就想到,自己说话不好使,皇上说话还不好使吗。不管是刘鸿,还是他手底下那八千子弟兵。那不都是大明朝廷的人嘛。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是圣人的规矩,刘鸿既然自认是儒将,就给他一个儒家的说法吧,看看他还有什么话讲。  地点,金銮殿。  大臣们终于见到了皇帝,这样的概率在天启帝即位以来,实在是比较破天荒的事情。比中彩票的几率还要小一些。  文东武西列立两旁,大家都弄不明白,是不是这位天启皇帝朱由校准备励精图治了,这样的概率比他上朝的概率还小,几乎不是零,而是负值。  天启帝一直以来,都是个没什么脾气的人,然而这次,他实在是怒了。出离的愤怒了。他真是想不到,有一个叫做刘鸿的山海关总兵,竟然是如此的十恶不赦,如此的罔上欺君。  放纵属下投敌,自己居中接应,对朝廷派出的监军也不放在眼里,要不是魏全孝聪明机灵,恐怕山海关现在已经被后金击破了。山海关一丢,整个辽东就算全部沦陷了,再换句话说,北京城就岌岌可危了。这笔账。朱由校算的出来,所以,这个刘鸿,必须死。  大臣们唯唯诺诺,这很正常。天启六年冬,此刻的朝廷内外,已经多是魏公公的人了。别指望他们来挽救刘鸿的命运,他们只会添油加醋的说几句圣上英明神武,刘鸿罪该万死之类的话,来证明天启皇帝大人专门为了这个事情上一次朝是多么的正确,此事,似已板上钉钉。  照这样发展下去,唯一一个结果就是,刘鸿死定了。  一道圣旨将传向山海关,宣判了对刘鸿的最终判决,此判决由大明帝国最高领导朱由校公布,在法律上,已经生效。刘鸿最后得到的结论是:押赴山海关城外,斩决!  宣布完这事,皇帝大人急匆匆的走了,因为前方等待他的,还有似乎永远都忙不完的木匠活。  东厂的缇骑就此出发,目的地:山海关! 第四十六章 皇后张嫣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东厂,明朝大臣们的噩梦。缇骑,就是这个噩梦的执行者。在神话小说里,有两个催命鬼,叫做黑白无常,主要的任务,就是勾取人的魂魄。而东厂的缇骑,就是大明朝的黑白无常。  所谓缇骑,按照百度的说法,就是骑着快马执行抓捕任务的穿着红色衣服的公职人员,虽然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缇骑这两个字,变成了东厂特务的代名词。  已经出发了,在路上了。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刘总兵这条命应该是交代了。那就让他先消停一会吧,我们已经说了太多后宫的事情。那么,不妨就绕着后宫这个话题再多说几句。  有读者说,这是小说不是历史解读。不能总以解读式的方法来表述,其实我也表示没有办法,我总得把一些大概的背景交代清楚是吧。  天启(称天启皇帝太费劲,一下提到他的时候一律简称天启)回到了宫里,他很高兴,因为自己终于雄起了一次,下令处决为害国家的蛀虫和奸臣,刘鸿。  和他的父亲一样,天启同样也是个病秧子。清清瘦瘦的,一脸的蜡黄之色,病容明显。  他决定去和皇后聊聊天。这位皇后可是了不得,只说一点就足以证明了。因为这个皇后是天启自己册封的。有人可能会说,这岂不是废话吗,皇后不是皇帝册封,难道还由得别人来册封吗。  这个话应该这样说,这个皇后,是天启本人,没有听从魏公公和客奶妈的建议,执意要册封的。这就很清楚了。前面说过,天启为了讨奶娘的欢心,甚至表示,我要和哪个宫妃去睡觉,完全您来安排,所以,宫里的女人虽多,都在客氏和魏忠贤的控制之下。  粗略的算算,天启大概有十一位有名号的老婆,大多下场不太好,比如张裕妃,段纯妃,都是被客氏活活饿死在冷宫内的。再比如冯贵人,只是给皇帝提个建议要罢免内操,就被干掉了。这些人,完全不掌握自己生命的主动权,皇后是个唯一的例外。  很简单,因为皇上很喜欢她。  天启元年,一个来自河南的十五岁小女孩进了宫。她叫做张嫣。  如果有人想知道什么叫做漂亮,那么有一个标准的答案就是,张嫣就是漂亮的标准典型。古人会说什么燕瘦环肥,什么沉鱼落雁。我觉得,那都是一种太过于笼统的说法了。  粗略说一下,明朝选皇后的八条标准。  第一级是“海选”。在皇帝届大婚年龄时,派遣宦官到全国各地挑选十三至十六岁之间的良家美少女,从中海选出五千名。这五千人相当于拿到了一张选美“准考证”。皇家则支付若干银币作为聘金与路费,令被选少女父母按规定时限送女儿京城应选。   第二级叫初选。这初选得选择一个大场子,由太监们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龄大小排序,逐一察看后,把那些或稍高、或稍矮、或稍胖、或稍瘦的少女淘汰。这初选便会淘汰掉一千人。   第三级叫复选。一般于初选的第二天,这些初选过关的少女继续列队,太监们用十分挑剔的标准,仔细察看每人的五官、头发、皮肤,当然也包括“三围”,只要有一项不合规定,即令“靠边站”。然后就是让大家自报门第、姓名、年龄等,以考察音色、仪态,淘汰掉嗓音粗浊、口齿不清、仪态欠雅者。如此又筛掉二千人。   第四级是精选。太监们用尺子细量少女的手足,再让她们走上几十步“台步”,看看步姿与风韵。于是,那些脚稍大的,手腕稍粗的,举止不端的,又遭淘汰。最终留下一千名美女召入宫中继续参加“考级”。而太监们的使命也至此打上了句号。   第五级是留宫。分头安排宫中的老宫娥,将美女们逐一“引至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扪其肌理”。其体检的严格程度不亚于选“航天员”。通过体检,确定其中的三百人成为入选留宫的宫女。   第六级是晋嫔。这三百名留宫的美女,由皇帝的特派专员详细观察一个月,依据她们的性情言语,判断是否性格温柔敦厚,是否具有智慧并且贤惠。据此,再筛掉二百五十人,剩下的五十人便自动晋级为嫔妃。   第七级是“选三”。所谓“选三”,就是由皇太后或太妃从五十人中选出三个供皇帝钦定。这倒有点类似科举廷试后张榜的“一甲三名”。以明熹宗选后为例,当年由太妃刘氏亲召五十人,“与之款语,试以书算诗画诸艺”后选定三人,即皇后张嫣,贵妃王氏、段氏。   第八级是钦定。刘太妃先把张嫣等三人的美态转告皇帝,熹宗再亲自召见三人,直接进行面试。熹宗见着三个姝艳绝伦的美人,真有些左右为难,举棋不定,便让赵选侍决断。赵建议定张嫣,于是钦定张嫣为中宫皇后,王氏封为良妃,段氏封为纯妃。是年,张嫣年方十五。   最后说一下,为了防止费劲,以上八条是我直接在描写明宫的书里直接照搬来的,属借鉴,非抄袭。  看得出来,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海选的话,能最终留下的几率是多少。然而,张嫣成功通过了,并最终留了下来。  时间继续回到天启元年。客奶娘闯进皇帝的寝宫,跪在地上就开始哭天抹泪。天启很是郁闷的把奶娘扶起来。“奶娘这是怎么了?”。  “河南待选的妃子张嫣,其父张国纪本不是什么良善之辈,我已经决定,发放些银两,妥送她回乡也就是了。”。奶娘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天启似乎并没有听明白他的话,他淡淡说道,“您说的是河南的张嫣,太妃已经下令,明日由礼部颁发金册金宝,册封正宫皇后。”。  客氏感觉有迎头一棒子的感觉,她再次使出自己的绝招,哭,大哭,哭出了自己的花样,“绕床而哭”。天启在床头,她就哭到床头;天启在床尾,她就哭到床尾。  然而,天启没有妥协,他不想得罪奶娘,也不愿意送走张嫣。看来,只能委屈一下奶娘了。你有砌墙术,我有过墙梯。奶娘,对不住了,任你千哭万哭,我只好就当成听不到了。  张嫣就此成为皇后,她后来在历史上的名声很好。史称“懿安皇后”。有了这个小插曲,也就有了张皇后和魏忠贤,客氏的解不开的过节。  入宫封后那年,张嫣十五岁。可是在宫里,时刻充满着你死我活的皇宫里,没有人因为你年纪小就会照顾你。张嫣自己知道,魏公公和客奶娘一刻也不会放弃对自己的打压。因为自己永远不会和他们同流合污。  皇上做木匠活之余,喜欢和自己的大老婆去聊聊天,天启去了皇后的宫里,发现皇后在看书。天启本人是不看书的,因为看不懂。皇帝好奇之下,问,:“梓童看的什么书呢?”。皇后回答:“《赵高传》”。天启默然无语,离开了皇后寝宫。  他虽然不喜欢读书,却知道赵高。他也知道,张皇后所指的这个赵高,到底是谁。他不能做出答复,也不知道如何做出答复。因为,魏忠贤和客奶娘,实在是能让他可以觉得舒服的两个人。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魏忠贤的耳朵里。他决定报复。此时,张皇后恰好怀孕了。客奶妈很是热心的安排人去给做了按摩,于是,皇后小产了。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怀上孩子。  此仇不共戴天!失去孩子的那一刻,张皇后做出了一个决定,就是让客氏和魏忠贤,付出应有的代价。  事实证明,即使没有孩子,张嫣依然是天启最喜欢,并且最终信任的人。是这个原因,最终让朱由检登上了帝位,成为后来的崇祯皇帝。也是这个理由,把在鬼门关上转悠的刘总兵给拉了回来。 第四十七章 拉拢失败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在等死,对于经历过风浪的刘总兵来说,死并不可怕,等死也并不可怕,还有什么别的招式,就尽管放马过来吧。活到了这个年纪,也算是够本了。  他只是还有些放不下的,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自己苦苦经营的山海关,也许就会随着自己的死亡,全部覆灭,可是自己无力去左右这些了。刘鸿是个忠臣,他自认,生是大明的人,死是大明的鬼,就算死后,也会和“英魂依旧守辽东”。他做不出来伍子胥鞭尸楚王的故事,他也不会告速自己的君王,希望自己头悬国门,亲眼看着外敌进入。  山海关总兵刘鸿,是一个极其纯粹的人,毫无杂质。他死到临头了,想的是自己的国家,想的是辖地的百姓,还有自己的儿女部下,唯独没有想到自己。也许,从一名副都御使改任武职开始,他就已经做好了以身许国的准备,只是他绝不会想到,这与自己设想的完全不一样,自己会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也许死后不会留下名字,也许会留下恶名。谁知道呢,兴亡谁人定,盛衰岂无凭?自己只需要遵从本心便好。  黑暗的监狱里,刘鸿躺在柴草铺成的床上,回想着往事。他很久没有这么清闲过了,自从七场文战告捷,中了进士之后,无论是作为地方官,作为京官还是边帅,自己从来都渴望有一天的清闲时间。可是没有,他不得不处理政事,不得不写奏章,不得不抵御外敌入侵。现在,他清闲了,是那个从天而降的山海关监军给了他这个清闲的机会。  刘鸿在想,是不是应该感谢一下魏公公,偷得浮生半日闲,毕竟是难得的惬意事情。  总兵府的主人下狱了。这里立刻住进了新主人。不甘寂寞的魏公公,在第一时间就把自己的办公场所挪进了总兵府。顺便也就在这住下了。  魏全孝心说,这总兵府虽然寒酸,虽然要什么没什么,毕竟是身份象征,毕竟是官衙。这地方怎么能让那个傻不拉几的犯官刘鸿住呢。算算时间,京城的批复很快就会下来了,看那刘鸿小子还有什么话说,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还敢跟咱家叫板。  无耻的人,会认为很多人都是同样的无耻,事实上,这个道理并非真理。  魏公公敲起了聚将鼓,召集山海关城内所有五品衔以上武职军官全部聚齐,他要训话。  很快,总兵府里聚满了千户以上军官十余人。大家似乎都不怎么愿意来,每个人的表情都很是古怪。拧着眉毛瞪着眼,每个人都不苟言笑,按着自己的佩剑或者佩刀。气氛一时凝固到了极点。  这很正常,没有人愿意来,没有人愿意听一个死太监的调遣。但是他们还是来了,因为他们必须服从的,不是这个死太监魏全孝,而是聚将鼓。一通鼓响,诸将不到,该责打四十,二通鼓响不到,该责打八十,括弧,全都是军棍!三通鼓响不到,人头落地。  魏公公看着眼前这群生龙活虎的武官,心里说,你们少给我装出这一副正正经经的样子,装什么装。岳武穆老人家都说过,要想天下太平比较简单,那就算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惜死。现在这年头,不管是武官还是文官,都是既爱财又惜死,有升官发财的机会,不都是趋之如骛的。也罢了,自己想要在这山海关站住了脚,单靠自己带来的那几个人和一张圣旨是远远不够的,愣头青和混不吝有的是,保不齐就有凌云那样的愤青,趁个黑夜把我给黑了。所以,要想彻底掌握山海关军兵,至少应该在这群带兵的武官内拉拢几个靠得住的亲信,想要官的,给干爹写个荐书,想发财的,跟了咱家还怕没处发财去吗。  应该说他此刻算是个实在人,因为他是这么想的,也这么说了。  山海关监军太监魏全孝,面对山海关全体中级以上武官们,开始了他慷慨激昂的训话:“众位将士,刘鸿有罪,罪在他自己,他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我身为山海关的监军,也深感痛心。然而过是过,功是功,我已经给朝廷上了折子,刘鸿十恶不赦。但是山海关的全体将士,都是御敌的功臣。凡是七品把总以上职官一律升一级,赏纹银五十两。今晚,全营欢宴。”  他本以为自己的讲演可以换来热烈的回应,什么也没有。甚至连曾经背叛刘鸿,试图投奔后金,事后还未被发现的两个人,鲁壮和刘河,都没有对他作出任何回应。因为就算连这两个曾当过叛徒的人都认为,后金至少是个独立的政权 ,还不至于那么说不出嘴。但是跟着一个太监混,哪怕是升官了发财了,又能如何。说起来,也是走了太监的路子。后代儿孙都会跟着丢人。  能这么想,两人也算是良知未泯。更多的人,是刘鸿一手提拔,并且随他经历了风浪和艰难岁月的人。根本就鸟不着这位魏公公。其实这事也是今古一理,这份“战友”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的。  其实魏公公自己心里都虚,所谓每人官升一级,赏银五十两的诺言实在是一句空话,他凭什么随便给人请赏做官,即便他愿意保奏,还未必能准。另外就他本人这个脾气,要是每人赏银五十两,还能轮到别人去领,他自己早就私吞了。那可是白花花的银子。什么天启什么后金,手里有银子才是硬道理,皇上是谁都不用去管。反正哪朝哪代,银子总归是不会过期的。  他唯一能做得到,也是说了算的,就是这个全营聚餐。士兵们以自助餐形式按需取用。搞得岂是一个丰盛二字所能概况的。而军官们,另有一席,魏公公亲自做东筹办,当然也是库存的银子。  出乎他的意外,山海关千总以上职官二十余人,竟无一人到席!魏公公实在是愤怒了,岂有此理,简直是岂有此理!这不是给脸不要脸吗,这不是热脸贴上冷屁股了吗,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耳光吗。  这一切就是那个刘鸿,是他,带出来这样一群不识抬举的官兵,那好吧,刘鸿,你应该为此买单。  魏公公的愤怒之源并非是浪费一桌酒席那么简单,他是因为觉得自己被人轻视了而愤怒。有的人,你可以打他骂他,跟他对着干都没有问题,好歹说明了他还存在,现在,他觉得自己被人瞧不起,被人无视了。  先干掉刘鸿,然后再慢慢收拾那些该死的武官们,这是魏全孝现在内心中最真实的写照。  他决定不等圣命,请出天子剑来斩刘鸿。天子尚方宝剑,代表的是先斩后奏,便宜行事的特权。然后他还是犹豫了,因为他忽然想起来,那天在法场上,刘鸿之所以敢跟自己叫板。是因为,他是二品总兵,手里还有王命旗牌。  督抚提镇,手里都有王命旗牌,代表的也是便宜行事之权。刘鸿没有以此来对抗,所以魏全孝没有抓住什么把柄。这也是魏公公忌惮之处。  忍着吧,再等等。应该东厂派来的人已经在路上了吧。  没错,东厂派来的人,确实在路上,不过,他们是在山海关回京城的路上。因为,他们的“驾贴”丢了。这个所谓的“驾贴”,大概相当于身份证、逮捕证,甚至可以当做处决令来使用。  丢了,距离山海关不足十里之遥的时候,驾贴丢了。领队的东厂头目做出了一个比较明智的决定,掉头,回北京补办。  这个不是因为他们守规矩,而是因为怕出事,你什么都不带就打算去军营里,干掉一个手握八千子弟兵的总兵。一旦士兵或者百姓哗变,自己能不能或者出山海关都是个问题。别说空着手去了,三年前,一对武装到牙齿的东厂哥们去苏州抓周顺昌,被一群老百姓打的七零八落,巡抚毛一鹭都给吓得躲进了粪坑里。  心有余悸啊,掉头,回北京吧。刘鸿死不死的和咱没关系。咱们自己的命还是比较要紧的,要面对的可不是当初的苏州市民,而是一群全副武装的士兵啊。  就是这片刻的犹豫和动摇做出的决定,为刘鸿的活命争取了时间。使他躲过了这一劫。 第四十八章 信王求情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高皇帝朱元璋,在开国之初曾经在午门郑重其事的立了一块大铁牌子。上面写的一行郑重其事的字:后宫及宦者不得干政,逾者斩。  这块铁牌的有效期,也就在高皇帝执政期间。不得不说,大明朝出了太多重量级的太监和宫妃。太监就不说了,刘瑾,王振、魏忠贤等人,都是大腕,后妃里,如前期的万贵妃,后期的郑贵妃,也都是笑傲后宫,叱咤风云的人物。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规矩在制定规矩的人仙逝后,也便不再是规矩了。  凡事都有两面性,都是双刃剑。同一件事,或者有利,也就有弊,说到太监干政,就不得不提一下,成祖皇帝时候,靖难之役中立有大功,后来用亲提一支宝船舰队七下西洋,威震海内外,扬尽大明威风的内宫监首领,三宝太监郑和。至今,据说国内最牛的船还叫做“郑和号”。  后妃是老婆,太监是奴仆。就看这个皇帝能不能合理搭配这些关系。 成祖无疑是成功者,后来的大明皇帝们就稍差些。一直到魏忠贤的出现,达到了顶峰,整个朝廷一片乌烟瘴气。  庆幸的是,现在的张皇后,后来的懿安皇后,是一个好人,一个毫无争议的好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后果实在是不能设想。祖宗的规矩,应该是防小人而不妨君子的。  张皇后每天的生活比较枯燥乏味,皇帝也算是喜欢她的了,可是似乎天启更喜欢木匠活。白天难得见到他的影子。也无非就是给自己找乐子玩。跟贴身的宫女逗个纸牌。自己看看书,弄个女红之类,倒也自在。  这天上午,她在和自己的宫女们闲聊。所有的坤宁宫宫女都认为,皇后是个难得的好主子。知书达理,脾气好的不行,从来待下人都是那么宽仁。  一个太监进来通报,说是信王殿下驾到,求见皇后娘娘。  皇后吃了一惊,她当然知道,这个信王殿下就是天启的弟弟,被封为信王的朱由检。明光宗朱常洛有七个儿子,长大成人的只有皇长子朱由校,也就是天启。然后就是皇五子信王朱由检,他后来的称呼叫做崇祯。  信王殿下在当时来说,最大的特点就是没有什么特点,虽然他的地位尊贵,也无非就是个富贵闲人,而且时时处处生活在最大的危险中。  没有说错,他的确生活在巨大的危险中,因为自古以来,当皇帝的儿子,又没能最终继承皇位的,这些王爷们,一直处在巨大的危险之中。从汉朝的推恩令剥削王侯实权,到清中期雍正帝的屠弟。这些王爷们,活得每时每刻都战战兢兢。因为无论你是皇帝的儿子,兄弟或者叔叔侄子。只要自己不是皇帝,就会对皇帝的位置产生威胁。  朱由检很低调,因为皇位被自己的哥哥当仁不让的坐下了,自己只能,也只求能安安稳稳的当个王爷,踏踏实实的过自己的日子。他每天邋邋遢遢的,衣冠不整,不修边幅。显得很是慵懒。就这样,东厂和锦衣卫的特务人员从未放松对他的监视,哪怕只需要有一点莫须有的证据,自己轻则会在宗人府监狱过一辈子,重则死无葬身之地。  低调点好,至少能多活几天,这就是朱由检的信条。魏公公对他很放心,因为这位信王殿下实在是太够兄弟了,从来不搞小团伙,从来不结交朝廷大臣。逢年过节就喜欢给魏公公送礼。见到面就很激动的喊“厂公”。如此仗义的兄弟,实在是下不去手啊。不好意思啊。  天启六年冬,朱由检第一次出头露面了,他没有去和皇上哥哥拉关系,却直奔了皇后张嫣的坤宁宫。皇后知道这位五弟向来不插手朝廷的事情,也极少出门,这次贸然来到这里,肯定是有什么事情要说。  张皇后起身整了整衣服,吩咐太监,“你这小厮,越发的不懂礼数了,信王爷是我自家的兄弟。何必用通传,快快请进来。”。  小太监忙不迭的就要往外跑,这时就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朱由检自己一拉帘子进来了。他先给嫂子磕头。“皇后娘娘在上,受小弟由检大礼参拜”。  张皇后上前想扶起信王,又碍于古训“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正在犹豫时候,朱由检自己就站起来了。“小弟怎么能当得起嫂嫂搀扶呢。”。  “五弟啊,你这可算是贵步了。听说你忙的很,轻易不出门啊。今天怎么又空来我这里转悠。来呀,给信王爷看茶。”。皇后一面吩咐,一面很随和的说,“五弟,这是家里,你不必拘礼,随便坐就是。”。  朱由检也很是随便,他跟旁边的一个宫女喊道,“没听娘娘说了让我随便坐吗。你们这里都一个个木头似的戳着,这是打算让我坐在哪里呢?”。  那宫女这才恍然大悟般搬来一个绣墩,让信王坐下。  张皇后仔细打量着朱由检,都说五弟一直是不修边幅的,今天还是打扮的挺利索的。至少应该是洗了脸梳了头才出来的。信王已经十六岁了,长的高高瘦瘦,一表人才。面如冠玉,唇若涂脂,一米七六左右的个子,一双有神的眼睛时刻射出令人不得小视的光芒。今天信王穿的是朝服,一身蟒袍合体大方,配着九龙冠,碧玉带。皇后心说这是怎么了,今天五弟要去相亲呢,这么齐整。  信王打破了沉默,“嫂子,您也别猜了,我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天既然来了,就有事情要求嫂子了。”。  “五弟太客气了,让嫂子猜猜是什么事情,想必是看到了哪家的大家闺秀,想要娶为王妃,来请嫂子说合吧。没问题,这就是你一句话的事情。要说五弟是大了,是该成个家了。以后也别这么懒了。出来帮你皇兄打理一下朝政才好。”皇后还是自顾自的絮叨着。  信王的眼睛环视了四周,看看周围的宫人和太监,欲言又止。皇后会意了。轻轻笑道,“五弟也是多虑了,要是嫂子我没有几个体己的心腹之人,还能进宫六年余还平安无事吗。你放心就是。我的宫里,没有客魏的坐探。”。  说到这一层了,也就没什么好遮掩的了。朱由检再次跪下,摘掉自己的王冠,磕头不止,泪流满面,正色道:“皇后娘娘,信王朱由检,替天下苍生,求您来了!”。  看到弟弟这个样子,皇后心中也不由得一阵心疼,先帝驾前子嗣绵薄,也就有这么两个儿子。天启只有这一个骨肉至亲的弟弟。朱由校和朱由检相差七岁。张嫣也很疼这个弟弟。她也顾不得什么礼数不礼数了,一把把朱由检拉起来,扶他到绣墩上坐下。  “五弟,不是嫂子不疼你。既然你提到了天下苍生,必然是朝廷中的大事。高皇帝开国之初就立下铁牌,后宫干政,立斩无赦。嫂子怎么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呢?”。皇后很是为难,但又不得不这样说。  “嫂子您这样说,就让弟弟我无地自容了。我不是要您干政,我是想求您救百姓,救大明江山于倒悬之急啊。高皇帝的遗训我自然知道,但是魏忠贤难道不是宦官,他凭什么把持朝政,九卿称晚辈,宰相作私衙。如今您知道吗,他已经太出格了。您知道吗,朝廷已经派出了十几任的辽东经略,开始现在整个辽东都没有了,还要经略些什么,辽东巡抚袁崇焕在宁远打了个大胜仗,魏忠贤容不下他,把他挤兑回了东莞老家。继任的高第把他收复的土地都放弃了。现在我们大明在辽东,只剩下山海关了,山海关一破,京城就会无险可守。岌岌可危了!!我是先帝爷的儿子,高皇帝的子孙,此刻,我不能再明哲保身,不能再糊涂了。”。朱由检已经哽咽得说不出来。  张皇后心中一震,她虽然在后宫呆着,却也不是不闻窗外事的。对于朝中和边疆的形式,她甚至比一些只懂子曰诗云的大臣更清楚。  “五弟,你是说山海关丢掉了吗!”。她直视着朱由检,不想在他口中听到一个否定的回答。  “还没有,不过,就要快了!山海关新任监军太监魏全孝, 是魏忠贤的义子,到任以来,颠倒黑白。诬陷守城有功的山海关总兵刘鸿,我已经听说,皇上把刘鸿定了斩决,缇骑已经出了京城。此时也怕是来不及了,我是来求嫂子劝皇上收回成命,莫要自毁长城啊!”。信王很激动,这次,他是真的激动。  皇后也正色起来,她很清楚皇帝做了一个多么愚蠢的决定。“五弟,你先回去吧,东厂的人发现你来这里的话,魏忠贤会怀疑你的。你放心,这事你跟嫂子说了,嫂子就一定管。”。  朱由检不再说什么,起身跪下,又给嫂子磕了一个头,默默的退了出去。 第四十九章 刘鸿之冤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张皇后答应小叔子向皇上老公求情,是谓人和。东厂缇骑丢失驾贴,不得不返回京城,也是人和。  做完木匠活,天启来到皇后所在的坤宁宫,准备和老婆聊聊天。自从皇后以读《赵高传》向天启进谏以来,天启已经不怎么和她谈起读书的事情了。这当然和皇上本人也是个半文盲有关,更重要的是,没有人喜欢聊一个自己不喜欢的话题。  那就聊木工吧。最近皇上很是惬意,因为他有了自己一项新成就。他和几个手工比较巧的太监配合下,一手打造了一个微缩版的乾清宫。假山流水,阁楼机关。可以说有夺天地造化之功。皇上派一个贴身太监把这个自己制造的乾清宫模型拿到外面世面上去卖,竟然卖了五千两银子。  银贵钱贱的战争时代,一个业余的木匠竟然制出了造价五千两银子的作品,起止是巧夺天工,简直都已经不可思议了。五千两啊,折合当初的米价,大概是一两相当于现在的五到六百元人民币,如果按一两等于五百元计算。大概是二百五十万人民币!  二百五十万人民币!在现在很多人看来,还是个天文数字。有可能一辈子都挣不来这些钱。然而,这就是一个主业是皇帝,业余才是木匠的人,在休息之余制造的一件木工作品的商业价值。  天启也是很满意,很兴奋。他急冲冲的赶向坤宁宫,就是要告诉皇后,自己竟然如此的有木工天赋。虽然他总是忘记自己其实是一个皇帝。天下的木匠有的是,天才的木匠也可能并不多。但是皇帝这个角色,全国只有一个,无论皇帝改行做木匠,还是木匠改行做皇帝。都比较抓瞎。  看着一脸兴奋的天启,皇后觉得这个时候应该会有一个好的劝谏效果。她拿出随身的小手绢,轻轻的为天启擦了擦脸,故意问道:“是什么事情把皇上高兴成这样,看这一头大汗的。”。  “梓童啊,不由得朕不高兴啊。你知道吗,朕做的小玩意,让人拿到市面上去卖,你猜卖了多少钱。”。皇上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接过宫女递过来的茶轻轻抿了一口就放下,期待皇后的答案。张皇后心说,夫君啊,你除了木匠活还能说点什么啊。  为了让皇上高兴高兴,皇后特意给了个高价位。“皇上的木工做的,那真是巧夺天工,臣妾猜啊,应该不止一千两吧。”。  天启有些孩子气的炫耀,“哼,皇后这是小瞧了朕了,一千两值得朕这样高兴吗,告诉你,整整五千两纹银呢!”。  皇后也是吃了一惊,她这个吃惊倒不是装出来的。一者是丈夫确实是个木工的天才,至少这也是他自己的高兴之源。二者,如此兵荒马乱的年代,竟有人出五千两纹银来买一副木工作品,真可谓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啊。第三,这是不是宫里人为了讨皇帝高兴,自己出了五千两。那样的话肯定不是自己掏腰包,会想办法在宫禁内补上这笔开销。  看得出来,天启很高兴,这位已经病了很久的皇帝脸上洋溢的神采,不是轻易可以得到的。皇后也因此而高兴,这人再废柴,也是大明朝的皇上,也是自己的丈夫。他几乎要为此事手舞足蹈了。  张皇后拉着天启的手来到床边坐下。说道,“皇上,这其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看您高兴的,您的心思如此缜密,做出的东西自然精巧至极,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您呀,快点歇歇吧,我刚刚做好了您最喜欢吃的桂花糕小点心。皇上尝尝,臣妾的手艺有没有长进。”。  “好好,朕可是最喜欢嫣儿你的桂花糕了。百吃不厌。”。言谈话语之间,天启毫不隐藏自己对自己结发妻子的宠爱。  张皇后也知道皇上对自己的心是不掺假的,可偏偏要说几句话来激天启,“皇上,臣妾有句话,却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但说无妨。”。天启实在是很大度,他想老婆还能跟自己说什么。给自己的父亲或者兄弟子侄要官?这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张嫣封后之初,其父张国纪就因为父凭女贵而封为伯爵了,现在就是让朕给个侯爵,甚至公爵,只要皇后高兴,还不是上嘴唇碰碰下嘴唇的事情。  但是他猜错了,皇后没有提自己家的事情。她说的似乎还是女人间的鸡毛蒜皮,她轻轻的抚着皇上的胸膛。感受着他心脏的跳动。一边看似漫不经心的问道:“我听说客奶奶也喜欢做些小糕点,怕是她做的桂花糕比臣妾做的好吃,皇上更爱吃吧。”。  听到这么一句话,天启有点哭笑不得,不过他也不得不承认,奉圣夫人做的糕点确实比皇后做的好吃。不过,现在可不是实话实说的时候,现在是一个女人在试探,看似说糕点的问题,其实是变相的在问,“我和客氏你更喜欢谁,在你的心里谁更重要。”。  都说女人第六感及其敏感的动物,其实男人又何尝不是呢。天启再文盲再糊涂,再不顾朝政,可他一点也不在这方面傻,自己老婆话里含的醋意,他怎么会听不出来呢。这个时候要是实话实说,客氏的桂花糕做的比你好。这个醋坛子就得打翻了,以后的日子还怎么过呀。  “嫣儿啊,你看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朕可说过了,朕最喜欢你做的糕点,别人做的再好,也比不上嫣儿做的好。嫣儿从前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为了朕,竟然学得如此精湛的厨艺,就这份情谊,谁能比得上呢。”。天启兄真是不白给,如果他把哄女人和做木匠的心思用到处理朝政上,他应该不会次于其他先辈的皇帝的。  张皇后觉得也差不多了,她轻轻的捏了一下皇上的鼻子,“看你,就会甜言蜜语的,如果这样的话,为什么臣妾我说的话您总是不听,偏偏客奶奶和魏忠贤说什么,皇上就一定照办呢。”。她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并且相信,在这当口上,皇上一定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果然,天启略显有些愠怒了,“梓童啊,依你所说,朕好像似那等可以欺瞒的昏君了吧。你说,有哪件事是朕照单全收,一概依从魏忠贤和客氏的呢?”。  想什么就来什么,张皇后等的也就是他这句话。“依皇上所说,皇上一向是乾纲独断的了。那我听说,打了胜仗的山海关总兵刘鸿,怎么就因为得罪了魏忠贤的义子就被皇上下旨斩决呢。在山海关现在有八千子弟兵,都是刘鸿一手招募并训练的。皇上是否有想过,如果刘鸿死了,山海关将士哗变怎么办。如果继任者指挥不力,后金部队长驱直入怎么办?皇上知不知道,大明在关外只剩下山海关了!”。  这连串的问话,天启有些头痛,魏大伴和客奶娘都说过,这刘鸿是个十恶不赦的人啊,他们应该是不会骗朕的啊,可是听皇后这么说,又似乎刘鸿是个守城功臣啊。这可如何裁决。  “嫣儿啊,你身居宫中,怎么知道这关外的事情啊?”。皇上问皇后。  皇后这智商,实在不可能被他问住,“皇上,您说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可能知道外面的事情,那您想,那魏厂公和客奶奶难道是边关将士吗?他们长了千里眼还是顺风耳呢?我家的弟弟张蓉正在山海关身为都司,只不过他不愿意透露身份罢了,他每次来的家信都在我父亲那里守着,他身为国舅,没有必要为一个边帅阿谀吧。他说,边关将士有如此的主帅,也是他们的福气。”。  天启稍微有些动摇了,他也不想为此小事和皇后不愉快,既然皇后提到了,那也就照此办理吧。“嫣儿,恐怕此刻缇骑已经到达山海关了,这样,朕只好派出一支快马,追回前面的圣命,令刘鸿降职留任,至于生死,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这话已经是到了可以做到的极致了。皇后也不能再多说什么。她叫进一个太监,让他速去办理。不必经由内阁,选派可靠侍卫,即刻出发。  皇后救了刘鸿,然而此刻的山海关在押人员,似乎等不及京城的赦令了,他们想了办法,成功自救。 第五十章 五人越狱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山海关已经到了可以容忍的极限,眼看求生无望,本着先出去再革命的精神,大谠等人决定开展自救。  他们同样被关在山海关死囚牢里,不过他们没有刘总兵那样的级别,也就享受不到那样的待遇了,他们是被集体看押的,关在一个号子里面。  如今的山海关囚牢,已经不是刘鸿治下时候那样的文明了,现在的牢头和守卫,都是监军魏全孝带来的太监和锦衣卫。他们都是黑吃黑的高手。  这个牢房现任的牢头,就是偷袭不成,反被凌云砍断了一只胳膊的皮三,他来看守,自然是谨慎再谨慎的,就是有只耗子进来也要盘查半天,不为别的,就得让里面的在押之人,有一个算一个,哪一个也不能活着在这里走出去。  在皮牢头的关照之下,牢房的木门变成了铁门,并且做了两层的加固。犯人每天的伙食从三餐改为一餐,为了就是让他们没有什么过剩的体力想些什么斜的歪的。  想越狱,门也没有啊。  更可恨的是,牢房内连借以睡眠的茅草都给撤掉了,四壁空空,地上也空空。皮三嫌地上太空了,给泼进了一盆污水。  这样的环境之下,自然也没有什么人性化管理,别说按时放风了,就连大小便也得在屋内解决。还有新换的狱卒每隔十几分钟来转悠一次。想搞点小动作似乎时间也根本不够。站在牢房外面看里面,要形容的话只有一个词最为合适,那就是一目了然。  石头刚刚对着墙撒完尿,他瞅瞅坐在地上的几个兄弟,“我说,咱们就这么坐着啊?”。  哥几个大眼瞪小眼的,都有些无精打采,哎,不这么坐着能怎么办呢。木头嗓门大,他嚷道,“我说石头,咱哥五个就这么块地方,你还任哪都尿,弄的到处都是腥臊味,说着捏起了鼻子。”。  石头有点不爱听了,“不尿这里你说尿哪里,我想尿外边你问问他们放不放咱出去,你还捏着鼻子,你就是憋死,这地方也就是这味了。”。  他冲着牢门外正在向里面探头探脑的皮三说,“我说皮公公,你说我说的对不对,你要不要放我出去尿啊。”。  这真是开玩笑了,能放你出去尿,你在这凑合着吧,过几天圣命到了山海关,想住这样的地方也是痴心妄想了。  皮三其实看着这些昔日里耀武扬威的兵们落到今天这步田地,心里实在是美滋滋的。便想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调侃他们几句。他摇着自己的小脑袋,用他那副标准的公鸭嗓子说道:“你在这里尿就很不错,不用出去了,也别盼着出去了,要是哪天真出去了,就是去砍头掉脑袋了。所以,你还是自求多福啊,在这能多住几天吧,毕竟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能活一会是一会啊。”。他忽然就来了谈性,想多多的发些感慨。  这群小伙子们可是不想多听他的唠叨,他们心说,当初老大就是太仁慈了,才有了这一念之差。要是在山海关城外直接就把这小子干掉,省得还要在这听他穷唠叨,他妹的。  木头第一个显出了不耐烦的神情,“我说石头啊,尿尿你就尿吧,耍什么**,这里也没有个母的,尿完你连裤子也不系上,怎么着,显着你那东西大了是怎么着,老子也不吃素啊,不如咱们比比”。说着,木头站起来,一把把自己的裤子也脱掉了。他的体毛很浓密,毛丛里,吊着一个雄伟的器官。  阿才等人也来了兴趣,比就比,这玩意谁没长啊,你的大,哥们的也不小。一起比。  牢房外的皮公公有点不是滋味,这是干嘛呢,一群大男人,这样子,岂不是**。皮公公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就像是两条腿定在那里一样,就是走不脱。  其实石头几个人的本意是把这位皮公公臊走了也就是了,图个心净,偏偏就是不走。然后他就忽然有了一个心思。既然你不走,我们哥几个就得走啊。  石头故意想要激怒皮三,他大声的喊道,“喂,我说皮公公啊,你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这是在看什么呢。难道是在看我们胯下之物吗,这东西您没有啊?有的话,您也比比”。  几个人也跟着起哄,“比比吧,看皮公公天纵英明,肯定也有一副好家伙,我们兄弟几个跟您比啊,那岂不是自取其辱嘛”,那个说“你省省吧,你跟人家皮公公比,人家能有什么心情,等以后,你有了儿子,让你儿子比,估计还能大出好多呢,有,就是比没有强啊”。  有句话说的好:说话别揭短,打人别打脸。  刚才还耀武扬威的皮公公觉得自己被侮辱了,这些戳心窝子的话实在是不是他这样的心理素质能承受的住的。这太正常了,到什么时候,也别对着和尚骂秃子,对着肥仔说胖子。这些如果勉强还能接受的话,对着太监来说那个东西。实在是太过分了,太过分了,岂有此理啊!  皮公公兼皮牢头愤怒了,他决定报复这几个岂有此理的人。一个愤怒的人通常是没有理智的。没有理智的人通常会做出一些傻乎乎的举动的。  这几个人不是嘲笑我是个太监吗,那么好,我今天就把他们全部阉掉,反正朝廷也不会有赦令来了。他们在最终上法场之前,就受点罪吧。让他们也尝试一下,宫刑是个什么感觉。  一个念头在脑袋里冒出来,就要付诸实施。皮公公决定找几个帮手。让太监来做这件事,实在有点勉为其难。毕竟里面关着的几个人都不是什么善类,据说是功夫不错的。对危险应该有一定的估计和预防的能力。所以,他决定找锦衣卫。  看着皮三离去的背影,五个人相视而笑,他们清楚。这是一个机会,一个到外面尿尿的机会。他们收起刚才的嬉笑怒骂。一起低声商议下一步的行动计划。  锦衣卫百户李单江正在带着几个属下玩掷筛子,看守牢房实在不是个很能让人有兴致的工作。至少这位李百户不喜欢。  皮三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他的身后,拍拍他的肩膀。玩的正在兴头上的李单江吓了一大跳。回头一看,原来是皮三皮公公。  李单江长得虎背熊腰,一脸的横丝肉,扫帚眉,环眼阔鼻,一米九大高个子,像是一座镔铁塔一般。看上去就让人不愿意接近,这搁在现在,怎么也能干个金牌保镖。  “李百户,玩的好高兴啊。咱家要不也耍两把,给你开开财路。”  李单江长的磕碜,却是个脾气乖巧的人,他也知道,这位皮公公,是魏监军的亲信,魏监军,可是九千岁的干儿子。要是人家能帮我美言几句,何至于到现在我还是个百户,这千载难逢的巴结机会,岂可放过。  他从脸上挤出一丝笑容,这一脸的肉疙瘩,掺上这个勉强的微笑更显得这个人的狰狞了。不过,这也正好是皮公公需要的。  “公公说笑话了,公公要是手头不宽松了,尽管开口。我李单江也是个交朋友的人。何必说来给我送钱,这不是当着这么多的兄弟打我的脸吗,有什么事情,您尽管吩咐。只要您一句话,我和手下这群兄弟,赴汤蹈火,绝对没有二话。”。武职人员,也不会放弃任何一个向上爬的机会,这可是个表忠心的好场合啊。  “李百户到底是痛快,快人快语,咱家也喜欢。咱家不缺钱,即使缺钱也不会来压榨兄弟们,你们每个月这点饷银有多少,我还是很清楚的。缺钱没关系,我确实是给你们送钱来的,只要你们帮我办好一件小事。你李百户可以升为千户,你的兄弟们每人都能拿到五十两银子,你二百两。”。皮三的话很具有鼓动性,可是他在吹牛。  这点银子他是有的,一个百户升千户,他说了还真是不算。  李单江信了,他表示。不管干什么,都义不容辞,绝无二话。  皮三单刀直入,“你带几个兄弟,把二号监刚刚关进来的几个军犯给阉了,但是必须留下活口。”。  “一定办到,您就等信吧,我一会就把那几个小子的东西给您拿托盘端出来。”。这才是聪明人,只执行命令,不问为什么。  为了安全起见,他带了六个锦衣卫,都是会些拳脚的。他知道里面的几个小子都不是善类。但是现在没有什么关系,第一,他们应该已经饿的没有什么体力了。第二,他们入狱的时候。已经除去盔甲。虽然没有给他们换囚服,只是让他们着原来自己的**,这不过是想让他们多冻冻罢了。  万无一失。  二号监内,五个人已经等得太急了。他们知道,皮三受羞辱而走,一定会有人来,对他们进行拷打报复。这就意味着,牢门会被打开,牢门打开,他们就可以出去了。当然,出去之前,要干掉进来的人。虽然不知道谁会进来。真是觉得他们真心不走运啊。  脚步声响,是朝这边来的。听声音大概也就是五六个人的样子。几个人会意。做好了准备。  牢门打开了,几个全副武装的锦衣卫鱼贯而入。最后进来的是百户李单江,他也不是个喜欢废话的人,想立刻行动。可是。石头最终没有在他死之前给他一次说话的机会。一支袖箭准确的射向了他的咽喉。这座镔铁塔像是一扇大门一样轰然倒地。死前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一招得手就不让人,五个兄弟一起行动。不知道锦衣卫是不是平时对训练疏忽了,还是凌云对这几个兵的魔鬼训练起了作用。  战斗进行的及其干净利落。五分钟之内。这七名进入牢房的锦衣卫就都成了死的不明不白的孤魂,手牵着手,肩并着肩。去阎王那里报到了。  凌云之前的化妆侦查课也起了作用,几个锦衣卫的衣服和装备,都被这哥几个照单全收了。  顺利自救成功。他们应该开始下一步行动了。要去营救自己的长官,山海关总兵刘鸿。 第五十一章 但行房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和大谠等人的际遇变化,凌云完全不知情。虽然他心急如焚。可是他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潜伏之路。他在开原公主府正式履行着一个失忆男宠的角色。  此时,凌云本人也处在巨大的危险之中。  开原公主府的确是莽古济经营多年的地盘,而莽古济对凌云的失忆也深信不疑。所以这危险并不来自莽古济。而是来自吴尔古代。  莽古济的脾气,和她一贯的作为,吴尔古代向来是逆来顺受的。这不仅是源自家族的考虑,不得不低头。也是明哲保身。因为吴尔古代知道,自己婆娘的底子。  虽说莽古济的生母衮代也曾是大妃,但是大妃和大妃不一样,男人,永远都喜欢温顺的,听话的女人,绝不会对只会每天张牙舞爪着怪叫的母夜叉感兴趣,时间久了,情分也就淡了,情分淡了,两人也就散了。  据说,衮代大妃是个比较粗鲁的女人,后金建国前夕,九部盟联军来攻打,**哈赤置之不理,埋头大睡,衮代把他推醒,说了句很伤男人心的话,“今九国兵马来攻,何故盹睡?是昏耶?是畏惧耶?”。简直太过分了。一个女人,对自己当大汗的丈夫说,你是昏庸了,还是害怕了?真是伤自尊了,太伤自尊了。  莫说**哈赤是个叱咤风云的大汗,就是个普通的男人,这自尊也是不能轻易伤的,尤其是自己的女人,如果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丈夫的自尊,可以说,她的结果会很惨,很惨,特别惨!  不久之后,**哈赤迎娶孟古姐姐,衮代大妃之位被废,再后来,彻底被干掉了。期间涉及太多的宫闱之事,不多叙述。  子以母贵,母卑子贱。这些,在莽古济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体会。莽古济甚至不能喝其他的阿哥和格格们“一体抚育”。这在她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深刻的裂痕和扭曲。换言之,甚至助长了她这种自卑导致的**心理。  甚至连她的封号,哈达格格。也是因为嫁给了哈达部的王子吴尔古代所得。这实在是不能接受。其他的姐妹们都可以自主选择夫婿,唯独自己不可以。  既然如此,那就让这个驸马活的憋屈一下吧。  憋屈的驸马吴尔古代决定雄起一次。就在一间密室里,他正在和自己的亲信密谈着什么。  在就封开原城的日子里,吴尔古代顶着一个额附的名头,职衔不过是正蓝旗的三品参将。就是这个三品的参将,也是个有职无权的空名空衔,因为开原城内所有的人马,都是莽古济的弟弟莽古尔泰选拨来的,换句话说,他们只听从莽古济的调遣。  但是驸马毕竟是驸马,没有职位没有权,也没有兵马,但是这么些年了,扣扣索索的,也倒是有点自己的私房钱。对于此事,莽古济也不愿意多管,毕竟,这个傻不拉几的驸马,也是自己的丈夫,出去太丢人了,自己也没面子。  吴尔古代用这个私房钱养了一队死士,培养了几个亲信。当然,这些保密工作是做的相当不错的。因为,其中两个人,就是公主府内的小厮。用句现在的话说,这潜伏的是想当的深。  莽古济就算是精明的脑袋冒烟,也没有想出来身边还埋藏着这么两颗定时炸弹。对于自己的丈夫的能量,实在是有些低估了。  不过,吴尔古代就算是这样做了,却没有对莽古济下手的勇气。他的愤怒已经达到了自己已经可以忍受的顶点的时候,他锁定了自己要下手的目标,凌云。  “主子,您想好了吗?”。说话的是吴尔古代的心腹程浩。他可是每年拿着几千两银子。不能不卖力气。  吴尔古代的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脸部的肌肉抖动着,似乎是因为极度的兴奋或者紧张,有些不能自制。  “程浩,你是哈达部的老包衣了,跟随我入赘到了爱新觉罗部,我所能依靠的也就是你了,不过你也想好了,这事情如果做的不周密。被公主有所察觉的话,咱们哈达部就全完了。”。吴尔古代说出了他的担忧,但是他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程浩明白他的意思,他也想为驸马爷打消这一层的顾虑。“主子,我爹程昭就是哈达部包衣,我也算是您的家生子了。每年拿您几千两的银子,也不是为了我自己。我们程家世受哈达部大恩,我绝不会连累了主子您的。”。  吴尔古代默默的点了点头。“你打算怎么办?”。  “两年前,我认识一名西域番僧,向他求了一个药方。就做十日销魂散。混在食物或者茶水之中,无色无味,也无毒。但是服下之后,十日之内不能行房事,一旦行房,立刻就会毒发身亡!”。程浩信誓旦旦保证,自己曾经用动物做过实验,百试百灵。  吴尔古代也下定了决心,就这么办,是死是活,就看这厮的造化吧。  两个在公主府伺候的小厮,接到了程浩的指示,决定相机行事。两人商量,决定把这药,放在凌云的茶杯里。  这个所谓的桑格,每天基本都会按时喝茶,要说公主还是够宠他的,给他用的都是大汗当年赐婚时候赏的茶具,那可是正宗的景德镇官窑阿。  只要把这些白色的小粉末倒进去,自己的任务也便完成了,任是怎么追查也查不到茶上,因为不是立时发作的东西。  凌云和莽古济出去遛弯了。他也早就看出来了,这个莽古济跟自己的父亲关系并不好,要不这么多天了,她都没有去赫图阿拉守灵。这也难怪了,自己的妈被自己的爹赐死。自己从小这兄弟姐妹里面属于不受待见的那一类。要让她对自己的爹有多深的感情,实在比较勉为其难。  但是,这个莽古济也实在是太有个性了,有个性到连做个样子都不愿意。凌云心说,皇太极是好脾气吧,要不,你这开原城再是固若金汤,一万精兵也足以把这里夷为平地了。也难怪,皇太极要打压两白旗的势力,就得依靠其他的旗主贝勒。莽古济的同母弟弟莽古尔泰可是正儿八经的正蓝旗旗主,麻雀在小也是块肉啊。  两人也累了,并马回城,路上凌云问道:“公主,大汗仙逝已经许久,我们为何不去奔丧呢。这开原城距离赫图阿拉,可是尽在咫尺,万一朝廷怪罪下来。我们如何是好?”。  莽古济嘿嘿一笑,“额附不必多心,我自有主见。”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两个小厮把茶水沏好,放在了正厅。每当这个时间,凌云在外面回来第一件事就是喝茶。  然而今天是个例外。因为公主似乎太急了。  这几天。凌云跟着莽古济学了不少的技巧性的东西,已经熟练的运用了。而且他本身也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性。这让莽古济越来越离不开了。  两人直到公主府门前才滚鞍下马,凌云还想按自己的习惯去喝那壶泡好的茶,莽古济轻轻在他耳边吹了口气。“额附,等不及了,快点给我吧。”。  “不急,口干舌燥的。先喝口茶水,一会慢慢的伺候公主。”凌云也是挪揄道。他已经习惯把莽古济当成一个充气娃娃了。  “不嘛,等不及了,现在就要。一会你想喝什么,我身上都有。。”。  两人进了内室。一番床上风光,不再多说。无非是什么滚床单,也无非是那几个翻来覆去的姿势。男上女上,侧入后入之类的。极近销魂蚀骨。  然而在门口探头探脑的两个小厮却着急了,因为凌云没有喝那壶茶,这可如何是好。只能再找机会了。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凌云命不该绝。却有人该绝了。  朝廷派来兴师问罪的使者,终于来了。这还不是别人,正是正蓝旗贝勒,莽古尔泰。莽古济的同母弟弟。 第五十二章 情火难耐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也知,孝顺父母。爹死了,自己还能跟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喝喝,有事不往心里搁。那不用社会舆论,道德谴责,在那个时代的法律就绕不过。  对于莽古济这样的恶劣行为,皇太极愤怒了。愤怒的倒不是因为他本人对自己的爹有什么感情,而是这个三姐实在不怎么守规矩。这让身为新任大汗的自己完全处在一个下不来台的状态。  是可忍孰不可忍!但是不忍,也得忍。多尔衮和平回京了。两白旗自从营地中毒事件以来,消停了一段时间。多尔衮本人也比较规矩,默然了皇太极的汗位。并公开表示支持。并未因为自己母亲的殉葬而闹腾出什么动静来。  皇太极并不是傻瓜,谁能说这不是多尔衮的缓兵之计呢。对两白旗一点不能放松了警惕,对其他旗,也应该尽量拉拢。  正因如此,此刻不能对莽古济怎么样,即使恨的牙痒痒,同样也不能怎么样,因为莽古济不只是莽古济,还是正蓝旗。正蓝旗如今有三十几个牛录的士兵,势力不容小窥。他们直接听命于莽古尔泰。那么,就买个莽古尔泰一个人情,让他去一趟开原,和这位三姐姐聊聊吧。  身为正蓝旗的旗主,本身还是四大贝勒之一。莽古尔泰是自视甚高的,他跟其他人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比较虎。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二。爱咋咋地,说不去就不去,你能把我怎么着。  皇太极只用了几句话就让他乖乖的去了,他说的是,“我让你去,是询问三公主,聊进兄弟姊妹之间骨肉情分。你若不去,我派别人去就不是询问了,就是直接锁拿了”。  不得不去的莽古尔泰就这么上路了。开原城,现在还是叫开原。离当年的赫图阿拉,现在的沈阳,实在是太近了。在地图上不过不到两厘米的距离,虽然不能精确的说出那是一张怎么样比例的地图。  可以看出,当年**哈赤确实有些远见卓识,他把莽古济封在开原,就在沈阳城的眼皮子底下,有什么小动作都不会逃脱自己的实现,就算是造反也不怕,派兵征讨。连朝发夕至都不用,估计上午吃了早饭出发,中午饭之前差不多就赶到开原城了。  莽古尔泰正是明白这一点才乖乖的上路的。因为他实在不想自己的姐姐有一个比较悲催的结局。  他只带了四个随从。没有带兵。其中一个亲兵小校提醒他,“贝勒爷,是不是点些兵马,以备不测”。他的回答是,“哈达公主是我一母胞姐。能有什么不测,就咱们几个就可以了。”。  不知道这位正蓝旗旗主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观念,不过,即使是歪打正着,他的时间拿捏的也是很准的,准的就像是揣了块表看着一样。因为凌云和莽古济刚刚进入内室,他后脚就到了。  虽然是前后脚,愣是没有赶上。  这对莽古尔泰来说,就像是一句很烂的话说的那样,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先听哪一个。其实不管听哪一个,这俩都得说给你听。  莽古尔泰选择了先听好消息。好消息是,他避开了他的仇人。看过前文的朋友应该还记得,在山海关战斗的时候,莽古尔泰被凌云一箭射中,失去了一只眼睛。如果此时,让他知道,她的姐姐正和自己的仇人成双入对的话,没准三言五语的不合,他这狗熊脾气能和自己的姐姐拔刀相向。所以,没见面是好事,他成功的避开了凌云。不用承担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后果了。  下面是坏消息时间。这个坏消息就是。赶了这么长时间的路,莽古尔泰口渴了,他迈进正厅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几案上面的精致茶具,还有一壶刚刚泡好的茶。  提鼻子一闻,正合口味。自己也顾不上什么礼仪,在姐姐这里嘛,还顾忌什么,上前自己倒了一杯就喝。  在暗处一直观察着的小厮暗暗叫苦。心说怕什么来什么,怎么就会这么寸呢。其中一个小厮也顾不上什么礼数了。跌跌撞撞的跑进正厅,一下子撞在莽古尔泰的身上,碰洒了他拿着的茶。  小厮心说,死就死吧,只要这杯茶别让他喝下去,就算这位旗主爷砍了我都行,我死了,我的老母家小,程爷会照顾的。  莽古尔泰今天穿的是便衣。一杯茶撒在胸前,很快就荫湿了。小厮忙不迭跪倒在地,不知旗主爷驾到,小人鲁莽了,请旗主爷饶命,饶命。  看着这个小子一脸的可怜相,莽古尔泰倒是给气乐了,他一按肋下佩剑的绷簧,苍琅琅的声音,宝剑出鞘,寒光四射。  小厮吓的,顿时瘫软在地。感觉腿肚子转筋起来。闭上眼睛就等着这一剑刺下来了。  谁知莽古尔泰没有刺,他想了想,又把宝剑还了匣。一脚踢在这个闯祸的小厮身上,“你在这跟爷装什么大瓣蒜呢。你家旗主爷就算在粗莽无礼,我能在自己姐姐门口杀人吗,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子呢。滚起来,去给爷找身替换的衣服。”。  那小厮已经抱定了等死的心了,谁知人都到了森罗殿门口,阎王愣是没有收,又给推了出来。他心里念叨着,:“两世为人啊。阿弥托佛观音菩萨韭菜鸡蛋大包子啊。”。不能怪他,他现在已经语无伦次了。  他爬起来就往后院跑,莽古尔泰叫住他,“跑什么,你这是闯丧呢还是抢孝帽子呢。啊?告诉爷,我都到这公主府内院了,怎么连个回事的都没有,你们主子公主在家不在?”。  小厮忙不迭的又是打千,又是跪下磕头,嘴里倒是比较利落,“会旗主爷的话,公主和额附爷在内堂休息,这个时候吩咐,不论谁来了,一律挡驾。”。他的表情,露出了一副“你懂得”的那种猥琐。莽古尔泰也就明白了,都是成年人嘛,不过他还是心说。“姐姐啊姐姐,看来你是尝到甜头了,这大白天的,哎。”。转念一想,不对了,好像姐姐一直对那个哈达部的王子吴尔古代不怎么感冒啊,怎么现在忽然就恩爱起来了。莽古尔泰想不明白,也不愿意多想了,吩咐小厮,“好了,知道了,我就在这等候公主,什么时候见客什么时候再说,你现在去给我取衣服吧”。  那小厮起身,再次打了个千,飞身跑着去了。  还是那句话,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这莽古尔泰命里就该绝,这岂是别人救得了的。刚才撞翻了那杯茶。虽然转移了他的注意力,但是并未解决口渴问题。小厮走后,莽古尔泰又自斟了一杯,也顾不上品味了,一仰脖子喝了个干干净净。心说茶是好茶,就是稍微的凉了点。  开原公主府真是个不白给的地方,连小厮都干净利落,眨眼的功夫,就取来了一身行头。莽古尔泰穿上,感觉还挺合身。他随便在一个椅子上坐下。打算闭目养神一会。几个随从的亲兵一边两人,站立两旁。  闭目是闭目,养神就够呛了。这位正蓝旗旗主忽然觉得自己身体有些莫名其妙的燥热,一股暖流在体内乱窜。身体的某个器官忽然间涨起来,硬邦邦的像是竹竿一样难受。  他的脸涨得通红,自己这是怎么了,怎么忽然间就欲火焚身一般,实在是太难受了。这是在自己的姐姐府上,怎么能随意放肆呢。再说,旁边又有这几个亲兵,自己实在是觉得有些无地自容。  一名亲兵看出了些端倪,轻轻探问道,:“主子爷是不是身子不舒服,吩咐人请郎中来瞧瞧吧。”。  莽古尔泰睁开眼睛,摆了摆手,说,:“算了,没什么。这公主府内的茅房在哪里,带我去吧”。  那个撞翻茶水的小厮看他这个样子,已经猜出了个八九不离十,肯定是喝了这壶茶水了,他心里是暗暗的叫苦,心说,这程浩也是,说的是无色无味,怎么喝下去反应如此强烈,就像是那媚药一般呢。  他带着莽古尔泰到了茅房外,莽古尔泰说声,:“好了,你回去吧。”  看着小厮走掉。莽古尔泰再也忍不住了,三下两下解掉自己的腰带。把那个东西掏出来,已经涨得坚硬如铁了。虽然莽古尔泰是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说实话,那个东西确实是袖珍版的。不过此时,也胀大到四寸左右大小了。好像要爆炸一般。  莽古尔泰什么也顾不上了,闭上眼睛,想着自己的福晋。抓住自己的命根子,狠命的搓揉捋动起来。  良久,满头大汗的他,随着一股液体的射出,轻松了下来。他随便擦了擦,整理好衣物,走了出去。  这个药。名为十日销魂散。说的是十天内不能行房事,否则会有性命之忧,莽古尔泰碍于礼数,不能在姐姐这里撒野。所以只好在这僻静之处自己解决。也就不算房事。故而无事。  但是,他还有十天的危险期。 第五十三章 终于死了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莽古尔泰回到正厅,继续闭目养神,等着他的姐姐和姐夫出来。  他没能等到,因为他到死,也没有能见到凌云一面,这也许在他泉下有知的话,是最遗憾的事情了。  刚才的运动,消耗了莽古尔泰的体力,他感觉很口渴。也许成年的男性都有体会,做完比较激烈运动的时候。通常会觉得口干舌燥,嗓子干渴难忍。  莽古尔泰是个比较正常的男人,所以他也有正常男人的正常反应,所以他渴了。  那壶致命的茶,就在那里放着,此刻几乎已经快要凉了。两个公主府的小厮此刻也吓傻了。这茶本该是凌云来喝,结果阴差阳错的被旗主贝勒爷给喝了。他们已经慌乱至极。慌乱之中,两人都忘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这壶茶倒掉,重新换一壶。  此刻,这壶已经凉了的茶安安稳稳的放在桌面上,等待着口渴至极的莽古尔泰。这位旗主爷实在是渴急了,也顾不得茶凉茶热。端起壶来就对着嘴喝,这样的饮茶姿势,似乎更适合喝凉掉的茶。  一杯茶的量就让他催生了难以估量的欲火,何况是半壶。他感觉,自己的身体像是一团在燃烧的熊熊烈火,不能自已了。此刻,他就像是一只野兽,一只寻找目标的野兽,完全处在失控的状态。他顾不上追究这个情况的来源了。  他几近抓狂的撕开衣服,露出自己的胸膛。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想让自己稍微的得到一些清醒。然而,一阵微风的吹拂。更加助长了他无边的兽欲。不能再继续忍耐了,已经忍无可忍了。  莽古尔泰一把抓过一个小厮,嘶吼道:“你们公主府内的侍女呢,难道都是些公的吗,快去找一个来侍奉爷!”。小厮看他这副样子,心中也就了然了。他快步的跑了出去。  公主府内的侍女,多是些未经人事的黄花闺女,要说放荡不羁的,也就是这位公主府的主人,哈达公主莽古济。这开什么玩笑,人家可是一母同胞的亲姐弟。剩下的,也就是菊香和夏荷了。不过,这都是公主的身边人,旗主爷要染指,是不是也要只会公主一声。  来不及了!看这个样子,自己如果帮他找了女人,他一时三刻必死无疑,如果自己不去帮他找女人,自己可能现在就交代在他的佩剑只下了。  就这短短的几分钟里,那小厮转念一想,倒也是想明白了。可见他的智商真的是不白给。  作为一个端茶倒水的低级杂役,就算是再啰啰嗦嗦的作者也不愿意打出他的名字,可是我不得不让他留下自己的名字,混个脸熟,因为他能想到一层其他杂役想不到的东西。  天命大汗**哈赤已死,这些所谓的王子公主们都各自有各自的势力和依靠,而事实上,哈达公主在开原城想干什么,新任的大汗很清楚。只是碍于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是他的同母弟弟,才不好下这个手。如果正蓝旗旗主没了,正蓝旗就会迎来新的旗主。那么所以的一切可能就会有一次势力洗牌。那么莽古济没有什么可以依仗的,也便无所作威作福了。  好了,说过要为他留下名字的,这个脑筋如此灵活的小厮,名字叫做赵严。他以后可能没有多少出场的机会了,在这里给他留个名。  夏荷正在自己的房里怨天尤人。此时,她的房间里还有自己的小姐妹菊香。两人正说些悄悄话。  “菊香姐。咱们在这公主府里,也有些年头了,如今,都成了老姑娘了。还没有什么奔头,难不成要终老于此吗?”。说话的是夏荷,她在为自己的未来担心。  菊香沉默无语,其实她也有同感,她们现在跟着公主,是贴身的大丫头,但是公主飞扬跋扈的,难免有一天就要失势。即使一直长青下去,自己也不能就永远在这个地方待着。  她们虽说不是什么深闺望月待字闺中的黄花大闺女,也有了多少次露水情缘。公主每次找回来的男人,也许她们都有机会尝尝鲜,验验货。偶尔也会有些暗生情愫的事情。  想占有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占据她的身体。然而被太多的男人占据和开垦过的两个人,更觉得心灵空虚,她们需要的,是一个依靠,一份安稳的生活。然而偌大的开原城,没有人能给的起,也没有人,可以把她们从这个府里带出去。  良久,她说了句:“这可能是咱们姐妹的命运吧,妹妹,不要多想了。有什么好人家,容得下咱们这样的残花败柳呢。若是有人不嫌弃,就是收做妾室也是好的。”。  夏荷已经恢复了常态,她也觉得谈这些没有什么用,还不如趁着年轻及时行乐,她调笑道,:“姐姐伺候男人的功夫,哪个公子王孙的不会欲仙欲死呢?有谁会嫌弃姐姐是什么残花败柳。他们都会一根根的拜倒在姐姐的石榴裙下呢!”。  菊香没有回过神来,“什么,一根根的?”。  夏荷笑了,她笑的很开心,也很肆意。“当然啊,男人那个东西,不是一根根的么?”。  “你这个小蹄子,嘴上越来越没遮拦了。也不知道害臊?”。  “害什么臊啊,,你还记得咱们上次一起服侍那个潘公子的时候吧,整整折腾一夜,姐姐可是好几天没起床,公主可是喜欢死他了估计”。夏荷真的是什么都敢说。  菊香笑话道,:“不只是公主喜欢吧,妹妹也是爱的不得了呢。不过那个潘公子只是时间久,却并不是很硬的。新来的那个大明的军官倒是不错的,不过他可是很正经,咱们尝不到了”。  正此时,赵严进来了,“两位姐姐说的热闹,小子也听到几句。现在有个棘手差事麻烦姐姐”。  几个人平时也是熟了,并不拘束。夏荷笑道,:“没事没事,你尽管开口,姐姐可疼你着呢,你没事可不怎么想这来和我们聊天,这心那,还不知道在哪个小俏丫头身上呢。”。     赵严可没时间继续闲扯淡了,那边还等着一位呢。  “两位姐姐,旗主贝勒爷来了。哎,看来也是几月不知肉味的样子了,问咱们开原城内有没有适合的女子,以荐枕席,没准,能成为侧福晋呢。姐姐们商量,看看咱们府内,有谁能有这个福分。”。真是话分怎么说啊。  别说侧福晋,就算是通房丫头也是好的啊,这等的好事,怎么能让给别人,夏荷和菊香一对视。也就都明白了对方的心思,她们准备合力伺候这位贝勒爷了。  “小赵子,引爷到这里来吧,我和菊香姐打扮一番。”。  赵严就等这话了,转身就跑。莽古尔泰已经等了他太久了,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时间,对于一个精虫上脑的人来说,也是过于漫长了。  要搁在平时,让贝勒屈尊,去一个侍女的房间,简直是笑话了。然而,此刻的莽古尔泰只想发泄,他总不能在自己姐姐的厅堂做这等事情吧。  莽古尔泰几乎是踹开夏荷房门的。因为他等不及。所以,在见到两个人的时候,他抑制的欲望已经几乎像是爆发的山洪了。  赵严知趣的退了出去。把时间和空间留给了三个人。  正蓝旗贝勒像饿虎扑食一般扑向了夏荷,三五下就把她脱了个精光。随后一把压在了身下。  几分钟后,是菊香和夏荷同时发出的,一声撕心裂肺的叫喊。  “来人啊,出人命了!”。  当莽古济到达现场的时候,她看到的是弟弟七窍流血的尸体,赤裸的夏荷,呆若木鸡的菊香。 第五十四章 盛京一游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八旗第一猛将,正蓝旗旗主,贝勒莽古尔泰死于非命。到临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为何就这样交代了自己的命。  莽古济赶到的时候,她看到了自己弟弟的尸体,除了七窍流血的中毒迹象外,还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他的眼睛一直圆睁着,似乎对自己这样的结局心有不甘。  到现在为止,出场的人物并不算多,莽古尔泰出镜率算是比较高的了,然而此刻,他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画上了一个句号。在这场比赛谁能继续活下去的活动中,他连配角标准都达不到,勉强只能算个龙套。  死者为大,不多说什么了。此刻的莽古济,已经怒不可遏了。她抱着自己弟弟的尸体嚎啕大哭,只哭得是撕心裂肺一般。在场的所有人无不为之动容。  他们的老子死的时候,她也没有这样子哭过,可是这个弟弟,她这样哭。一半是哭莽古尔泰,一半也是哭自己。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是她的弟弟,更是她在这个世上唯一可以有的依靠。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不管弟弟是怎么死的,毕竟是死了。正蓝旗的人马很快就会被皇太极的人吞掉,自己的命运也就岌岌可危了。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覆巢之下,绝没有好蛋。开原城,马上就会有一场刀兵之灾了。  哭罢多时,莽古济轻轻的为弟弟合上眼睛。她猛地站起来,按住自己的佩剑。“夏荷、菊香。这是怎么回事!讲!”。  这时两个侍女,夏荷与菊香早就吓的魂飞魄散了。哪里还顾得上回复主子的问话,只在那里体似筛糠的磕头。  盛怒之下的莽古济,也没有了耐心和理智。她一把把菊香拽过来,割断了她的一缕头发。把剑尖在菊香的额头到脸颊之间摩擦。忽然,剑锋一闪,鲜血顺着脸留到了脖子里。  太快了,血流出来的时候还来不及感受到疼,菊香“啊!”的一声,昏厥在地。  如果她不喊叫的话,莽古济其实并未打算杀掉她的。随着着一声的喊叫,又是一道快到无法形容的寒光,这时,菊香没有清醒。也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因为她的头颅和身体已经分了家。  夏荷亲眼见证了这血腥的一幕,她学的乖巧了。没有叫喊,虽然她,也处在极度的恐惧之中。但是经验告诉她,只要她叫一声。自己就会被这位公主送上路,去和她的菊香姐姐做伴。  可恐惧控制了大脑的她,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就好像是一个人,及其想爬起来奔跑,偏偏却腿肚子转筋,是一样的感觉。夏荷说不出一句话。她闭上了眼睛,等着那一剑落下来。然而没有。  不是莽古济善心发现,而是凌云把她的手抓住了。  “公主,既然事到如今,,就算杀了这个夏荷,也是无济于事。不如留着她一条性命,待她情绪和缓些再行询问。公主以为如何?”千不该万不该,凌云不该在这个时候,凑这个热闹。  莽古济看到了自己身边站着的这个人,仔细的看着他,眼睛里射出来一道凶光!没有错,这个人是凌云,山海关明军千夫长凌云。就是这个人,在阵前让弟弟失去了一只眼睛。弟弟在世,也便罢了。弟弟今天不明不白的就走了,岂不是被这凌云所妨?  凌云就这样看着一道寒光向自己的心口窝刺来,他闭上了眼睛没有躲闪。心说:“我命休矣!”。他不躲闪,是因为在莽古济面前,躲闪根本就不好使。  然而这一剑在胸口转悠了半天,自己耳轮中能听到那凌厉的风声,胸膛能感受到冷流了。然而这一剑,终于还是没有刺下来。  莽古济也不知道为什么,失忆的凌云被她灌输了思想,成为“桑格”。她开始也把这个明军将领当成男宠来玩弄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竟然慢慢的改变了这个想法,开始对这个男人有了感情。  女人家的感情向来是不可捉摸的,她们不会无缘无故的爱上一个人,但是她们爱上一个人也绝对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或许莽古济作为一个满洲人不懂什么是爱,但是就她对凌云的表现。或许可以说,她已经爱上了凌云。  和她不同的是,凌云有自己的信仰和使命,他在这里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忍受着对山海关,对将士们还有对风儿的思念煎熬,承受着时刻可能被戳穿的巨大压力。一直潜伏在此。甚至不惜出卖自己的色相来使莽古济打消怀疑。他已经付出了很多。他一直想,如果自己不能得到百倍千倍的回报,都对不起如此的付出。  这个叫凌云的男人,注定是后金人的克星。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谍战片《与狼共舞》里,特工乔燕质问陈少杰,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身份。。而陈少杰回答她,“梁海棠确实对我有一点点情分,这点情分关键时刻可以救我的命”。事实证明他是正确的,西南区和平解放,西南总署内埋藏了大量的**,梁海棠在完全可以和陈少杰同归于尽的情况下,选择了粉身碎骨,却给了足够的时间让陈少杰独自逃生。  因为爱情,无话可说。  也是因为爱,让莽古济划过凌云胸口的剑尖又走了偏锋,最终她叹息一声,收剑回鞘。默然的走了出去。  凌云随后跟了出去,留下屋内还在瑟瑟发抖的夏荷。  随后,几名莽古尔泰带来的亲兵把他抬出了这个房间,暂时安放在厢房厅堂内。等待下一步指令。  莽古济当即打发这几名亲兵会赫图阿拉,向新任大汗皇太极报丧。  得到莽古尔泰死讯的时候,皇太极正在吃饭。他的伙食比较简单,火锅,刷羊肉。其实按照这个标准来吃饭的话,我也不想当什么大汗。  听到这个消息,皇太极默然了许久,然后下令。为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居丧,迎其遗体回京,葬在先任大汗墓侧。正蓝旗暂时不设新任旗主,由皇太极本人亲自统带。日后再择新旗主。即刻出发,锁拿开原公主府内所有人。不许逃脱一人。  虽然早已经估计到,正蓝旗的势力会被吞并,却没有想到,皇太极如此的贪心,竟然独掌正蓝旗。更想不到的是,自己的同母弟弟死了,自己等来的不是安慰,却是一副明晃晃的锁链和百十斤的大枷锁。  没有三把神沙,不敢倒反西岐。这皇太极还是真有两把刷子,这次他是真来了个绝的。他派去对莽古济执行抓捕任务的人,是多尔衮。  在这样的境地下见面,两人多少都有些尴尬。然而更尴尬的是多尔衮,自己身负王命,在毫无理由和说法的情况下,要锁拿自己的姐姐。他也知道,这开原城不是什么好地方,他更知道,这位三姐有多大的本事。  所以出发的时候,多尔衮带了两千人马。都是精锐中的精锐。确保万无一失。  “十四弟,你来了。你来抓姐姐,还弄的这样兴师动众的。真是对不住你这儒将之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凭我这小小的开原城,凭我这几个家奴院工,如何敢拒捕。只是不知道,这次大汗是以什么名义抓我。十四弟啊,你等着,你等着,下一个就是你。”莽古济一边说,一边做出一副引颈待戮的样子。  这几句话说的,句句都戳肺管子,多尔衮也只好假装听不到了,既然三姐不愿意做无畏的反抗。那也省的自己再动刀兵了。开原公主府连真假驸马在内,共计六十二人,一并锁拿,押赴赫图阿拉。  凌云就此获得了一次沈阳自助游的机会,虽然是坐着囚车,路上凉风吹的身上凉丝丝的。却让他忍不住自己的兴奋。  赫图阿拉,我来了。 第五十五章 诸位劫狱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话分两头,各表一枝。再说山海关。  刘总兵一家很无辜,却不如谢风儿无辜,说到底,她只是一个来帮忙的业余军医,还没在编制不吃饷银的。却也被魏公公特别照顾,关进了女牢。  女牢也是监狱,与普通监狱不同,就是女牢的看守人员,也都是女性。在女牢有个好处,就是不会出现捡肥皂的现象,也有另外一个好处,就是相对人性化,也相对干净。  没有人想到在女牢设置重重守卫,对于女人,大部分的男人是持轻视状态的。别说守卫。就算放你出去,你都未必认识路。这一点上,就连山海关原来的总兵官刘鸿都没有什么意见,所以女牢的守卫状况算是行同虚设。而新来的这位愣头愣脑只会整人的监军就更没六了。他认为把女人放在牢房就是浪费粮食,增加国家的预算负担。不过,让刘鸿的女儿吃几天牢饭,也许她会学的聪明乖巧些。  相对男人来说,女儿家总是脆弱些的,猎户人家出身的谢风儿倒也好些,毕竟以前做游戏都是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也不算什么情况。刘雅就不同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娇贵小姐,怎么也受不得这等的委屈。  刘雅的脸色蜡黄,几天的时间,本来就娇小的身躯瘦了整整一圈。她试图从地上站起来,扶着墙壁刚刚起身,就觉得眼前一片发黑,像是天旋地转一般,身子轻轻摔倒在了地上。  就在她摔倒的同时,一声清脆的声响,什么东西掉在地上,和地撞击而发出的声音让一旁假寐的谢风儿清醒过来了。  她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摔倒在地的雅姐姐,在她身旁不远处,是凌云的竹箫。  风儿抢步起身,把刘雅扶起来。轻轻唤着,“雅姐姐,雅姐姐。”。  怀里的刘雅慢慢的苏醒了。她睁开眼睛,无神的望着风儿,眼睛里满是一种呆滞的神情,让风儿都感觉不忍去看她。  “风儿,连累你了。”。刘雅似乎是用尽了力气,说出了几天来的第一句话。她太累了,父亲从一个二品大员,堂呼阶诺的总兵官,变成阶下囚,几乎也就是在一瞬间。朝廷宁可相信一个太监,给了他生杀予夺的大权,也不愿意相信自己的边帅和浴血奋战的三军将士。这怎么能不让人感到心寒呢。自己何尝又不是如此,从一个大小姐变成一个囚犯,也是一瞬间的事情。然而从头到尾,风儿确实很无辜,她也被关在了这里。  这里是牢房,虽然是女牢,虽然相对干净些,还是阴暗潮湿的牢房,里面什么都没有。风儿没有办法让刘雅得到更好的休息。她扶着刘雅走到墙角的稻草堆旁边坐下。  女牢的人性化就在于此。至少那一层厚厚的稻草没有被撤去。  刘雅的脸色稍稍的好了一些,她想强挣扎着起身,去拿掉在地上的竹箫。然而,她实在是没有一丝更多的力气了。  风儿抢步上前,把竹箫拾起来,递到刘雅的手里。两个女人各自想着自己的心事。这个心事都有一个共通之处,这个共通之处只有两字:凌云!  紧紧攥着手中的竹箫,就像是守着心上人一样。刘雅鼻子酸酸的,眼泪在眼睛里打转,最终忍不住落了下来。这一哭也就再也忍不住了,她低低的啜泣起来。  “风儿,你说凌大哥现在在哪里?”。她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这个不只是她自己关心的问题。  其实风儿也在想,凌云现在在哪里。山海关现在变成这个样子,凌云却至今生死不明,没有什么音信。  女人总是脆弱的,在遇到事情的时候,她们需要的是可以依靠的男人。一条漂泊的船需要明确的航向,也需要停泊的港湾。她们只是女人,她们爱慕的男人此刻却不知道身在何处,甚至生死不明。如果此刻凌云在山海关内,那该多好。  可是此刻,她需要安慰刘雅,说一些违心的话。  “姐姐,凌大哥此刻不在这里,不一定就是坏事,虽然我们还不知道他的下落,但是至少他可能是安全的。如果他现在在关内的话,就他那样的脾气,正是给了魏全孝口实,那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了。”。这倒也是实话,如果凌云此刻在山海关的话,就他那狗熊脾气,发起火来不管不顾的,也许早就被魏全孝抓个借口给斩了。人家是代天子督军的监军使,刘鸿是边帅,手握王命旗牌,可以对抗两句,作为一个小小的从五品武职千户,凌云连顶两句嘴的资格也都没有。  刘雅知道风儿说的有理,可她没有办法不想那个人,那个让她倾心的男人,女人就是这样的感情动物,一旦认定了什么,往往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更何况,凌云在临行前,留下了竹箫给自己,这就是他认可了自己的感情吧。自己放出的红线不再一直在空中飘荡,凌云已经接住了红线的另一头了。  她正要说些什么,只听一阵嘈杂之声,牢内闯进了两个黑衣人。都蒙着脸,一身黑衣打扮,身上配着短剑,收拾的干净利落。  两个黑衣人迅速的移动到牢门前,打开了牢门的锁,低声道:“跟我们走!”。  风儿和刘雅都没有动。风儿下意识的摸了摸腰间,平时她都配有防身的匕首。然而此刻腰间空空,什么也没有。才想起来,入狱之处,为了保证看守人员的安全,也为防止犯人自杀。她的身上所有可以造成伤害的东西已经都被拿下了。  “你们是谁!”。风儿警醒的问了一句,并退后一步,为搏斗流出空间。  “我们要是想动手,你们还能问得出这句话?”。两名黑衣人把自己的面纱轻轻扯下。  是石头和大谠!!  这才是见到亲人了,因为他们都是凌云的兵,是凌云的兄弟啊!他们不是也一并入狱了吗,怎么会来到这里,还穿了一身夜行衣。这可是。白天啊!这身蒙面人的打扮可真是扮相不错。  可是,越狱是死罪!  “石头,大谠,你们怎么来到这里,你们是怎么出来的?”。  “顾不上多少了,快走吧。出去再说。我们来救你们,他们三个去找总兵大人和大公子了。一切等出去后再说”。石头说话也简单利落。  风儿没有征求刘雅的意见,她知道刘雅不会同意越狱的。她把刘雅背起来,跟着石头等人往外走。  果然,刘雅喊道,:“风儿,你放我下来,越狱是罪上加罪的事情啊!”。  “姐姐,难道我们留在这里,那个该死的太监就能饶了我们吗,伯父大人如果不是当场和他对抗,现在已经被他砍了头了,我们只有出去了,才能再想办法!”。  刘雅默不作声,默认了风儿的行为。他们一起向狱外走去。 第五十六章 官复原职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进攻太顺利了的时候,也许应该是中了埋伏。就像上一次的猎狼计划太过顺利了,其实是莽古济的预先安排一样。  不能小看举人,因为举人也是学历不低的知识分子。无耻的知识分子有时候真的不能小看。因为在男牢的越狱的几乎同一时刻,魏公公就得到了报告。其实他一直在等着。  按部就班等京城来的命令实在是等不及了。也实在没有什么刺激感。要整死这几个不知道死的人,就得用不知道死的办法。  魏全孝实在不白给,知道这几个不怕死的兵既然赶跑出来,就肯定有下一步的行动。现在要的是给他们布下一张网,天罗地网。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  营救刘鸿和刘丹的过程也异常的顺利,顺利的就像是实现安排好的一样,看守的几个锦衣卫都像是泥捏的一样。几下就撂倒了。连钥匙就在腰上拴着。木头三拳两脚的就肃清了外围。  总兵官就是总兵官,就是在牢狱里,也是一副湿衣不乱步的做派。刘丹到底是年轻人,有些沉不住气。“父亲,咱们就这么死在这里,岂不是太不值得了。”。  “孩子,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教子亡,子不得不亡,这是圣人的训导啊!”。刘鸿也觉得,这个说法连自己都糊弄不了。  刘丹是个年轻人,年轻自然气盛,他平时不会和父亲顶嘴,因为父亲一直是他的偶像,可是今天他忍不住嘟哝说,“那个监军难道是君是父吗,我们为国家守土,怎么会无端获罪呢?”。  面对儿子的质问,刘鸿无法解决这个问题。他不是个糊涂人,也不是个只懂得四书五经的书呆子。他知道,如果再给自己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自己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就是一个读书人,一个边帅要恪守的信念。守土抗敌,没有什么其他的理由,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军!自己不去流血,难道就由得百姓被践踏,被屠戮。  他刘鸿做不到,他刘鸿一直以来,都问心无愧。他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所以,即使死,也是死得其所。  君昏臣暗,唯独是百姓无罪!自己用生命捍卫的是脚下踩着的大明国土,也是大明的军民!  刘鸿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并且这么告诉自己的儿子刘丹。生是大明的人,死也是大明的魂,老百姓会记住某一个时间,这座叫做山海关的城池到底发生过什么,也许这就足够了。  不求名留青史,自古以来,青史的书卷上,湮没过多少应该记载的英杰人物呢,可是都没有。可是刘鸿不遗憾,因为公道自在人心。老百姓口口相传的,总强的过书上的墨迹和石碑上冰冷的文字。  山海关总兵刘鸿,视死如归!  要死的人,总归死不了。木头等人就这样出现了,和石头他们不同的是,这三人的自信程度似乎更大些。因为他们出现在刘鸿面前的时候,连夜行衣都不穿,就平时一身作训的打扮,就这么大摇大摆的都进来了。  凌云的兵,都是迎着风尿三丈远的有种的汉子。有什么遮遮掩掩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这后金军营三万多人,兄弟几个不都是来去自如,比出入自己家都不见外。这几个小小的看守,还能掀起多大的风浪。一个字,灭。两个字,灭之。  刘鸿看到这几个小子的时候,并没有很诧异,他知道,他对凌云了解,所以他对凌云带的兵更了解,什么样的将带什么样的兵,这些年轻人都是血气方刚,让他们安分下来任人宰割,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们几个小子,是怎么跑出来的?”,刘鸿看着眼前这三个龙精虎猛的年轻人,问了一句。这些年轻人才是大明边陲的希望,有了他们,大明的边疆会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  木头正要回答,刘丹说了句,“算啦,不要说了。我和你们凌千户的交往并不算多,但是对他还是清楚的,听说他有他的训练方法,叫做什么特战。我想你们就是他选出的特战成员吧!好样的,一个小小的牢狱能困住你们,你们还能算是什么特战队员呢。好,等出去后,找地方好好请教。凌千户现在不在关内,要不,就为这个越狱,也该浮一大白。”。  刘丹确实和凌云有过几次接触,也知道自己的妹妹倾心凌云,他一直是以一个大舅哥的标准来欣赏凌云的。  “好了,先在这里出去吧。老夫在这住的也不舒服。正好你们来了,开门开门,我该出去透透气了”。刘鸿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来就往外走。他难得这么幽默一次。  大家都笑了,刘丹和木头挡在他的身前,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  分别行动的两队人终于会合了。他们还没有来得及高兴,就发现了一队一字排开的锦衣卫,约有四十余人。飞鱼服和绣春刀都有些晃眼睛。这群人领头的正是魏公公。  “刘鸿,咱家猜的没错吧,你要越狱而逃,被咱家生擒活捉,还有什么话讲。”。魏公公的心情真的很好。  刘鸿呵呵一笑,他似乎比魏老大的心情还好,“别咱家咱家的,那是你家,跟我没什么关系。天牢不错,不过本官住的实在不舒服,我也是血里火里滚过几回的总兵官,你这几个人就能吓唬的住我?你手下能支配的锦衣卫总共才有几个,冒出这四十余个人,估计有些是街上找来的群众演员吧。你和你那个手下皮三可真是一丘之貉,实在想不出来什么新鲜花样了吧?”。  大家都见惯了一本正经的刘鸿,现在看他如此的调侃魏全孝,不由得一阵轰笑,石头先向刘鸿行了个标准的军礼。然后朗声说,“总兵大人,您说的对,这群杂种会的什么,什么咱家咱家的,他也配说什么咱家,他们家是什么乌龟王八的。您放心,我和弟兄们把这群王八收拾了,咱炖汤喝。”。  他这一番话,更让魏全孝暴跳如雷了,一声断喝“都给我上,一个活口都不要留下。”。  石头看看其他的兄弟们,说了句,“大哥不在这里,我年龄还稍大些,今天听我的怎么样。”。  大谠不乐意了,“啥呀就听你的,你除了会在屋里撒尿还能干点啥,那话儿还不知道塞进去,你露不露怯啊你。”。石头刚要回嘴,看到旁边还有风儿和刘雅,硬生生的把几句话给憋回了肚子里。  “好吧,总兵大人和公子、小姐,以及风儿姑娘都后退一步,亮出个场子来,咱们也不管这四十个锦衣卫哪个是假的哪个是真的,就拿他们比比咱们的功夫,看谁杀的更多怎么样?”。石头说。  这下不光魏公公,就连那四十来个锦衣卫都怒了,虽然里面确实有滥竽充数的,但那也不是什么群众演员,而是地痞**。都是喜欢打架斗殴的,何况实现说好,做成了这档子买卖,都有赏钱拿。  在魏公公的默许下,这群真假锦衣卫率先发起了进攻。然而这几个敢越狱的小子也不是吃素长大的,他们真的把这四十个人当成了泥捏的了。唯恐自己的砍杀的少了没面子。  五个人各有自己趁手的兵刃,用袖箭的用袖箭,用刀的用刀,甚至有的用匕首这种短家伙。很快,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战利品。就连几个人里动作最慢的大谠,身边都堆了三具尸体。  有些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战争而存在,凌云是这样,这五个人也是这样。他们是凌云的兄弟,是凌云的兵。  一股股血腥味道刺激了所有人,除了木头的胳膊被划了一道伤口外,其他人暂时还没有什么外伤。锦衣卫的队伍里已经损失大半了。  魏全孝的脸上紫一道青一道,大声吼道,“弓弩手准备。”。没有人动。他带到这里来的人手着实不怎么够用。山海关的队伍,如果对着自己的人射了箭。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得被人黑了。  气氛陷入了尴尬。忽然,一个侍卫打扮的人飞马而来,闯入了人群的视线。马上的人大声吼道“圣旨下,众人跪接”。在场所有人呼啦啦跪倒一片。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山海关总兵刘鸿,通敌事宜不详,朕非不查之主,国家柱石,不可轻疑。朕自今日起,复刘鸿山海关总兵之职,授专折奏事权,所领职务非朕圣旨不得罢免。其部下调用,正四品下武职官员升迁任免,由刘鸿自专,报吏部存档可也。钦此。”。  侍卫滚鞍下马,给刘鸿行了个礼。“刘大人受惊了。”。说着把圣旨递给刘鸿。  刘鸿似乎是带着不屑的神情看了看魏全孝,把圣旨随手递给了刘丹。然后吩咐,“石头,木头,你们引侍卫大人到馆驿休息。待本总兵亲自安排宴席接风。”。侍卫道谢,随着石头和木头去了。  魏全孝听着这道圣旨,好似一阵惊雷在身上炸响。他怎么也想不到,京城传来的,竟是这样的一个消息。  刘鸿没有再看魏全孝,他整整衣冠,撤了。  跟着刘鸿身后的谢风儿,跟魏全孝拌了个鬼脸。  魏公公差点没吐血,你们等着,等着!! 第五十七章 做个交易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赫图阿拉城,也就是以后的沈阳。现在叫做盛京了。  刚刚即位没几天的皇太极在没有办好老头丧事的情况下就着急的定下了自己的年号,天聪。不知道是不是大人物都喜欢在地名上下点精力,赫图阿拉城这个名字其实没什么不好,后来叫沈阳也没什么不好,皇太极心血来潮,给改了个名字叫盛京。  所谓盛京,大概有天聪改元。京城兴盛的意思吧。  然而开原的莽古济公主真的不给这位新大汗的面子,所以皇太极决定小小教训她一下。  被派到开原城谈话的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暴毙,莽古济痛失同母弟弟,本来以为自己是苦主。派人到盛京向皇太极报丧。然而她等来的不是安慰,是多尔衮和正白旗的人马。  辽东地区的天气就像是孩童的情绪,说变就变。所谓变化,也就是是不是变的更冷的问题,因为辽东,终年都是冰天雪地。  多尔衮不是个无情的人,即使他也开不惯莽古济的一贯作为,即使他也在回军路上因为和正蓝旗的争执被莽古济弄的灰头土脸,即使莽古济在大汗死后多日竟然奔丧。这些都是理由,都是干掉她的理由。  无情最是帝王家。这时的多尔衮有太多不适合做大汗的一面,因为他还对自己的兄弟姐妹有感情。  囚车里的莽古济倒是泰然自若,她自言自语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现在竟然沦落到无罪也该杀的地步了。既然如此,与其做什么抵抗,不如痛痛快快的引颈受戮。”。  凌云的囚车和莽古济挨着,他也很淡然,“公主,你如果及早能这么想,何苦把你的开原城造的如此铜墙铁壁呢。事到如今,不思抵抗,这让我想起了我大明的汉王朱高煦,他也是有造反的心,可惜就是没有那造反的胆子啊!”  此语一出,莽古济大惊失色,“你们大明,凌云,你难道没有失忆吗,你这样装糊涂,留在我的身边,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你本来随时有机会杀死我的”。  凌云摇摇头,他永远都不明白这个女人究竟心里在想些什么,就像很多男人根本就不能理解女人的心思一样。凌云是一个明军的千户,和这莽古济无冤无仇的,杀一个莽古济有什么意思。都找不出作案动机,要杀就得杀一些可以影响历史的重要人物。比如,皇太极。再比如,多尔衮什么的。  多尔衮不愿意和这位三姐多说话,他纵马走在最前面,想躲开这位三姐的眼光。他心说,四哥也是,怎么就把这样一个差事交给了我,最好赶紧回到盛京交差。  一个身穿雪雁补服,罩着八蟒五爪战袍的侍卫催马上前,“十四爷,奴才有话,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多尔衮现在没有任何雅兴听没用的。  那军官似乎有些为难,压低了声音说,“十四爷,奴才看,哈达公主后面的囚车内压着的那个小厮好生的面善呀。像是在哪里见过,他的穿着和气度,也不像是跑腿打杂的”。  凡事最怕就是提醒,多尔衮也不由得往后看了看。在盛京出发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是四哥皇太极在拿他当枪使,他只要不出兵去抓三姐莽古济,立时就会重蹈自己母亲的命运。但是他出兵去抓莽古济,就成了那为虎作伥的伥了。所以在开原城内,直到回盛京的路上,多尔衮一直没有心情去和莽古济攀谈,也没有心情去看自己押解的究竟是些什么人,反正只要是公主府内的人,不管是谁,不管有无瓜葛,自己都一个不剩的带回来了。至于如何甄别,那应该是四哥的事情。  多尔衮调转马头向后走去,随着那军官的指引,果然看到了一个老熟人。  “你是。。。”  “都说大金国的十四爷是何等的潇洒飘逸,怎么今日一见,这等的不洒脱呢。老熟人了嘛,我叫凌云,大明山海关总兵刘鸿将军麾下,千户凌云!”凌云倒是一点没怯场,就这个名字嘛,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在二十一世纪都叫这名字,回到明朝了,还能被你几百年前的人给问住。  此言一出,顿时有几个临近的侍卫拔出了自己的腰刀,就等着多尔衮下令喊声砍,就能把凌云弄成一摊烂泥。  明晃晃夺人眼目,冷森森叫人胆寒。这是对冷兵器的常用的说法。事实上也确实是这样,几个人同时拔出腰刀。映出的是一片耀眼的寒光。  看这个阵势,凌云给弄笑了。多尔衮感觉很是无厘头。“凌云,地狱无门自来投,你不缩首畏尾躲在山海关,来这里,莫不是要试试我匣中新磨的宝剑是否锋利。这个时候你还笑得出来,倒也是条汉子了!”。  “多尔衮啊多尔衮,你这位十四爷,真真的让人可笑。你以为你在说三国演义呢,还匣中宝剑新磨。我告诉你,今天我凌云不是李德昂,也要告诉你,你新磨的宝剑,不能在我头上试,反倒要自试了!!”。  多尔衮仰天长笑,心说这个明将真是不自量力,死到临头还兀自胡说。且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多尔衮,你以为皇太极信得过你,有些事情,闭着眼睛都猜得出来吧。你父亲死了,哦,老爷子怎么也算个大汗,得说是驾崩。你哥哥对你封锁消息了吧,你回军赫图阿拉,中间应该出什么事了吧。你回到赫图阿拉后,是不是发现京城的布防基本全部变化了,最甚的是,你的母亲好像是被迫殉葬了。就现在,抓捕你自己的亲姐姐,这样的吃力不讨好还担着骂名的事情,也是你来干。你说,你这个四哥对你怎么样,难道还要我为你细讲吗!”。凌云好像如数家珍,娓娓道来。  可是多尔衮已经听不下去了,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他感觉自己的头大起来,是啊。这个凌云说的都是真的,可是自己怎么办,自己是大金的贝勒,是先大汗的儿子。自己不是可以投降刘备的马超!  “凌云,依你之意呢!”。他几乎是咬牙切齿说出这几个字的。  “依我之意,我想跟你作笔买卖,我帮你干掉皇太极。你继承汗位之后,以辽东为界,向我大明具表称臣!”。凌云这么说,也是试探之意,辽东为界,什么笑话,大明寸土也不能给蛮夷。  就这,多尔衮也没有兴趣。他说。“凌云,你这明军蛮子,还想拿十四爷当枪使吗,我要造反作乱,还用你的帮忙?再说,我大金勇士,所向披靡,何必要向明朝具表称臣。”。  “好啊,我听说有个在我们大明过不下去的家伙叫什么范文程的,现在在你们那边吧,他好像把大明建衙门的说法都照搬给你们了。你们应该也是有什么三法司的。那我如果在审讯的时候攀咬几句,你说你会脱得了什么干系吗。好像你四哥正愁抓不到你的把柄整治你呢!”。凌云还是乐乐呵呵的。  多尔衮可不会轻易被他吓到,“凌云,你说的对,大汗也许是在找我的麻烦,你的攀咬也确实会给我带来麻烦。不过,死人是不会说话的。事后即使有人走了风声,我也可以说,明军千户凌云,被击杀于乱军之中。”。  “是啊,凌云可以成为死人,可是我不会吧。我完全没有理由,死在押解的途中啊,如果我死了,你好像不是这么轻易脱得了干系的,如果我不死,我会说的比他更有作证的价值的!”。这次,说话的是一直沉默的莽古济。  多尔衮这次沉默了,他不知道这个凌云为什么和三姐在一起,也不知道三姐到现在了还在替这个凌云说话,但是,他知道,如果此刻凌云死了,下一个死的,可能就是自己。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多尔衮决定妥协! 第五十八章 我会算命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被押解的人反倒是淡定自若,将了多尔衮一军。多尔衮决定做一回好汉,好汉不吃眼前亏。他只是有些想不明白,这个凌云是怎么和三姐混在一起的。  他很疑惑。  “十四弟,你是不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和这个明军的千户在一起?”。莽古济问多尔衮。多尔衮点点头,他确实不明白为什么。  莽古济笑了,笑的有些让人发毛,“因为我喜欢他了,虽然年龄相差很大,虽然我有丈夫,还有就是他是明军的人,可是我还是喜欢他,我希望和他在一起 ,不过现在我才知道,我被他利用了,他接近我,只是为了他的使命,他的意志,和我毫无关系。可是我心甘情愿。”。  看得出来,一个不会轻易动心的女人在动心的时候,却猛然见发现,自己的感情其实被欺骗了,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虽然多尔衮还是一头的雾水,可是他似乎也多少明白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又对凌云说,“凌云,我是天潢贵胄,堂堂的贝勒,你只是明军的一个千户,你跟我不是一个等量级的。你要合作,就得拿出你的实力来,要不,我可跟你冒不得这个险。我宁可背着骂名死去,百年之后自会伸冤昭雪的!”。  他的话仍然话锋逼人,不过其实是已经妥协了。凌云是何等的聪明,怎么会体会不到这一层呢。他立刻说,“我说老多啊,要比武力,我十个凌云也比不了你多尔衮。你是满人,从小就精通骑射,骏马弯刀驰骋天下,这是满人的优势,是我们汉人比不了的,这个我承认。”。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多尔衮笑了。他觉得凌云这话让他很舒服,虽然不知不觉中,他的称呼被变成了老多,这也没有什么,豪爽大气,大口喝酒,大块吃肉的满人,不会这样的计较。  说到这里,凌云看看多尔衮,心想有门了。看来这个多尔衮也要忽悠一下才好。想到此处,他故意的看看四周的这些侍卫们。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我身边的兵都是死士,不会有什么问题的,你只管讲来就是了。”。多尔衮实在不想和凌云逗闷子。要来就捞干的嘛,这算什么呢。  凌云用手轻轻的抚了抚落在脸颊上的雪花。心说这什么鬼地方,什么鬼天气。还得对付这群什么不人不鬼的人。我真是悲催到家了。  “多尔衮,你这人最大的缺点,就是太自信。什么叫做你左右的人都是死士,你知道什么叫死士吗。能为所效忠的王朝,甚至主人去死的人才叫死士,不管这样做是对的还是错的。只是,这样的人是有种的汉子。可是你瞅瞅,你旁边那个家伙,这也算死士?这算该死之士吧!”。凌云毫不掩饰对多尔衮的调侃。  这算是让凌云给抓住理了,因为多尔衮旁边,身穿后金五品袍服的 ,正是现任汉军营都司的刘鸢。  这就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汉人,山海关总兵的弟弟,无耻的投敌叛国者。也被这十四爷划进了死士这个行列,那肯定是把话作料给人家了。  多尔衮憋了个大红脸,半天没有说话。最后他摆摆手,示意周围的人全部走远些。“好了,你说吧,既然不是有什么骏马弯刀的能耐,那你凌云有什么本事能有资格,跟我多尔衮合作呢!”。  “我会算命!”。凌云轻轻的吐出了这几个字。他告诉多尔衮,自己能知晓过去未来。除了阴晴圆缺不知道,下面将要发生什么,他都知道。  这实在太像是个笑话了。多尔衮不仅是个优秀的将领,还是个博学者,对于儒学法学之类,多有所研究,更让人无语的是,他还研究什么易经八卦,想靠算命忽悠他,简直可以说是笑话。  但是凌云很快就会让他笑不出来了。他将会用事实证明自己会算命。  他示意多尔衮附耳过来。用只能两个人听到的声音说,:“那我就给你示范一下什么是算命,现在你想让我算谁的命?”。  “我想算你的命,你的命现在都在我的手里,你算你自己是死还是活?我想,贼人来劫囚车,慌乱之中,你和哈达公主殒命。我最多也就是办差不力之罪罢了。你来算算,你是生还是死。”。多尔衮也想压一压凌云的气场。  凌云还真就不是被吓唬大的。他还是刚才那样低低的几乎听不到的声音,“你这人真是不懂得规矩,算命的不算自己命,这是祖师爷传的道理。不过,我可以算一个人的命运。”。  “谁?”。  “你的三姐,哈达公主莽古济!我断定她会在十天之内,在盛京刑场,以谋逆大罪被你的四哥皇太极处以极刑,换句话说。就是凌迟处死。深受三千六百刀!”,凌云淡淡的说出这些话,然而他的眼神流露出一种难以分辨的神情来。不知道为何。然而这种神情终究一闪而过。  多尔衮的手按在佩剑上,似乎随时都会一按绷簧把宝剑出鞘。然而凌云真不是被吓大的。  “你说什么,你说四哥会对三姐下毒手,不会吧,都是骨肉至亲。至多也就是褫夺爵位封地也便是了,怎么会。。。!”。  凌云最终还是有些不忍,他随手把脸上越积越厚的雪抹了抹。一阵冰冷让他的神经更加清醒起来。他没有改变自己的声调,:“我也希望不是真的,不过,我左右不了。无情最是帝王家。愿来世,生在平常百姓之家吧!”。  多尔衮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英俊的面庞一贯的这样冷冷的,然而此刻他的眼睛里没有戏谑,却有一丝不知道是怜悯还是其他的什么情愫。这让人不得不相信,他的确没有信口胡说。  四哥要对三姐下毒手,不会的,绝对不会的。自己为什么不相信自己的哥哥,要相信这个蛮子呢。多尔衮努力说服自己保持最清醒的状态。不被凌云所蛊惑。  凌云也懒得多说了。“多尔衮,我也就说这么多了,我敬你是条汉子,是个对手,也有资格和我合作,要是换莽古尔泰那样的,我都尿不着他。现在我说完了,想砍就砍,不想砍,我要睡觉了。”。  “你这么说,我还真砍不下去了。你记住,从现在开始,我不知道我押解的人里面有凌云这个人,你会出现在一个安全的不会有人知道的地方。如果十天内你的话应验了,我们的合作正式开始。如果没有,我就让你尝尝什么是凌迟!”。  “一言为定!好啦小多,你去安排吧,我真的要睡一会了”。凌云已经把眼睛闭上了。大风呼啸的天气,北风那个吹,雪花那个飘。在囚车里睡一觉。别是一番滋味。 第六十章 潜入盛京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辽东的环境一如既往的冷,瑟瑟的风一直不停的吹着,刺骨的严寒让人不能分辨季节,不知今夕何夕这个词汇,用在辽东是再合适不过了。  时间仍停留在天启七年,冬季。这个冬天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对于山海关城来说,也许最大的事件就是**哈赤的死,这位折腾了好些年的大汗终于闭上了眼睛。对于明朝的边塞来说,至少获得了暂时的喘息机会。  山海关还是山海关。此时,山海关的总兵官刘鸿,刚刚获得了一次监狱免费体验的机会,光荣出狱,官复原职。  关内大小将佐,八千子弟兵,都很高兴。唯一不高兴的就是新任山海关监军太监魏全孝。不高兴归不高兴的,此刻他不得不搬出还没住热乎的总兵府。  刘鸿也算是够意思了,给他安排了一个不错的住处。宁罪君子不罪小人。只要安安分分不撕破脸,什么都好办。  偏偏就是不安分。魏全孝不是个能安静呆着的人,无风能起三尺浪,见树也要踢两脚。虽然是个太监,却一直追求像个男人一样活着,即使无论如何,事实上他仍是个太监。  山雨欲来风满楼,西风初起日沉阁。  刘鸿没心情跟这个残疾人扯淡,他现在心里无时无刻不担心着凌云的安全。担心着山海关几万的黎民百姓。  他决定派人潜入盛京,去寻找凌云的下落,虽然这样做,根本是无异于大海捞针,并且具有很大的危险性。  凌云走后,他所属的部队被编为一个特设小队,属于警卫部队性质,这个不足百人的小部队唯一的任务就是执行卫戍任务,卫戍的对象就是山海关驻军最高长官刘鸿。  与其他的文官和武将都不同,刘鸿是个广览多读的人,既读经典著述,也读稗官野史。并且,他似乎不在意版权问题,听说三国时代的吕布,手底下有一支比较光荣的部队,叫做“陷阵营”,没战攻无不取,守无不坚。也就省的再浪费脑细胞了,就把凌云所属的这支小部队命名为陷阵营!  大谠和阿财分别任这支小部队的正副队长。  石头等其他三人,另有任务安排。  总兵府书房里。刘鸿正在和自己的几个部下谈心。石头、木头和豆子围着刘鸿做成了一个圈。  不是他们无礼。这是刘鸿的要求,不管怎么样,这次再也不能泄露了秘密。他们的行踪越少的人知道,他们就越安全。  刘鸿望着这几个心爱的部下。感慨万千,他心里明白,大明江山要持续下去,边塞要成为铜墙铁壁不可侵犯,还得靠这些生龙活虎的年轻人,他们的身上充满了朝气。世界上的事情就没有他们不敢干的。  “石头,木头,豆子。你们都想好了吗。此一去,要远离咱们山海关,进入敌人盘踞的地盘,到时候,你们没有任何的后援,还可能彼此之间失去联系,你们所能依靠的,完全只是你们自己!随时都可能。。。”。刘鸿的话很实在,一般在执行危险或者间距任务的时候。作为领导的,应该说几句慷慨激昂的话,最后叮嘱一句,:“家里还有什么事情需要办的”。  然而刘鸿是一个不同寻常的领导,他告诉他的部下,这个任务是龙潭虎穴,是刀山油锅,即使你们不想去,也不丢人,没有任何的关系。  三个年轻人给他的回答很统一,我们愿意去,并且,最好立刻出发。  刘鸿很满意,心中暗暗赞许,兵不在多,在人之调遣,短短的时间里,凌云这小子,给我练出了一支铁军。  “好,你们都是男子汉,有种!”。刘鸿无意间的一句话,惹的几个人都扑哧一乐。  他们这一乐,刘鸿有点摸不着头脑了。“你们这几个傻小子,乐什么,我说错什么话了?”。  几个人还是笑个不停,这个总兵很亲切,一点没架子,在他面前可没有失仪的说法。  终于笑够了。然而石头解释说,“  总兵大人,您不要见怪,您刚才的话,让我们想起来一个人。因此发笑”。  刘鸿更是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这能让这几个小子联系起谁来呢?忽然,他想到了一个人,他也乐了。哈哈大笑。  三个士兵看看自己的总兵,也咧的嘴跟荷花一样。木头还拌了个鬼脸,摸了摸自己的裤裆,嬉笑说:“咱们都有这玩意,哪能没种呢。。”。  石头瞥了他一眼,“你现在有,没准哪天不留神就没了呢。”。  没错,刘鸿刚才的话,让他们都想起来了魏全孝。这个折腾的人,就是个挨了一刀子还不知道安分的人。不过也就让他再扑腾几天吧。反正,这是个“没种”的人。没什么劲头。  “好了,言归正传吧。我想过了,你们大张旗鼓的去,不合适。就找时间瞧瞧出城。至于怎样潜入盛京城,那是你们的事,我就不管了。我需要每隔三天到七天,接收一次来自你们的情报,你们自己下去商量,如何用稳妥的方式来传递。另外,你们的任务也很明确,就是找到凌云,和他一起行动,他总会是有办法的。如果一个月内找不到凌云,你们在可能的情况下,对盛京城造成一定破坏后,撤回山海关。”。刘鸿一本正经起来。  三个人也收敛了刚才嬉笑的表情,郑重回答“是!”。  又密谈了很久,刘鸿有些倦了,“你们回去休息吧,记住,一定要注意,这次行动的绝对保密!你们拿出一个具体的行动方案,让我看过之后,就可以行动。”。  从总兵府出来后,石头打发走了其他两个人,独自去了小姐刘雅所住的别院。他想约谢风儿出来说说话。  石头知道凌云的心思。作为凌云的兄弟和部下,他想告诉谢风儿自己此去将要做什么,并想听听她的说法。  可是偏偏是天不遂人心,风儿去外面转悠了,她可不是个闲得住的性子。最近军营里面有些将士感冒严重,她到各营帐去看看。  刘雅看到石头,问他来干什么。石头憋了半天,也没有想出来一个合适的理由,转身一溜烟跑了。刘雅自己还奇怪,心说石头平时蛮机灵的今天这是怎么了呢。  幸亏石头没有见到风儿,这样他就没有了泄露军事机密的机会了。虽然风儿不是敌特分子。但是刘总兵的话很明白,此次行动要绝对保密。绝对! 第六十一章 联络方式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陷阵营的将士们正在操练,盔明甲亮,刀剑生辉。将士们的脸上都洋溢着一种骄傲,难以言说的骄傲。每一个整齐划一的动作和口号,都昭示着这支光荣部队的那种霸气。  这支不足百人的小部队,本来也是山海关八千子弟兵中默默无闻的部分,只是因为划归了凌云手下,几经磨砺,已经可以以一当十,以一当百,成为了军中的精锐了,所以刘鸿以古喻今,亲自为这支部队定下了“陷阵营”的番号。这是他们永远的骄傲,永不磨灭。  大谠和阿财也升官了,由于这支陷阵营目前是刘鸿的直属警卫部队,作为当前陷阵营的指挥,他们都被破格提升为百户军职。这让石头几个人直咬牙,心说这人要是走了狗屎运真是挡都挡不住。  现在就要出任务了,石头和木头,豆子三个人商量着,临走,哥几个在一起喝点,让大谠和阿财掏钱,谁让他们升官了呢。军人嘛,干的都是刀头舔血的事情,此一去盛京,能不能回来都两说。走之前,是要好好的扯扯淡。  三个人远远走来,就站在队伍不远处看着两人指挥操练。不久前,这两人也还是普通的兵,现在忽然摇身一变成了百户。倒是没有人不服气。部队的第一任指挥官凌云,是因为一箭射中了后金的主将而升任百户的。而这现在的代指挥,大谠和阿财,也是在后金折腾了个底掉又平安归来,毫发未伤的,就凭这个,也服了。  这支部队确实有刺头,一支光荣的部队嘛,如果没有丈打,难免就痒痒。所以大谠说的很清楚,别瞎折腾,有本事你就去盛京去,把皇太极那老小子咯吱窝的毛拔下来几根,没本事,你就别跟着闹腾,没说的,闹腾出什么乱子,就治你没商量。  看来一会,石头不由说了句,“好!”。这一声。正在队伍前面指挥的大谠和阿财回过头来,看看是石头他们。转身就和他们打招呼。  木头走过来,给大谠打了个千。口里还念叨着,“货比货得扔,人比人得死啊。你看看,这俩货,现在都当百户了。咱几个还是大头兵,上哪说理去。咱给百户大人打个千。”。  大谠上去就给了他一脚,“你少在这给我装孙子,还打什么千,那是满洲鞑子的礼节。你要是让那不阴不阳的死太监看到了,没准抓你个现行,说你是什么奸细。再说你跟我扯什么淡,什么千户百户的,我就是当了将军,不也是自家的兄弟吗”。  “这可说不好。。因为嘛。你可根本当不了什么将军,就你这个百户还是天上掉下来的呢。还当什么将军。。”。说话的是豆子。  几个人说笑成一团。但这并未影响部队的操练,虽然早就看到了昔日的战友,但是所有的人,都在继续。规规矩矩,一板一眼的,进行着他们的动作。  真正的部队,应该像孙子说的那样,有一种气势,这种气势可以概括为:疾如风,徐如林。侵略如火,不动如山!  陷阵营,就是一支这样的部队,可以对眼前的一切,充耳不闻,熟视无睹,他们要做的,就是操练,操练,操练!!  石头走到正在操练的部队前面,喊了一嗓子,“弟兄们都累了,咱们都歇歇啊,一起过来唠唠。”  没有一个人动弹。大家都像是铜浇铁铸的一样,机械的执行操练动作,面无表情。石头感觉很尴尬。  阿财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石头哥让你们休息一会,没有听见吗,解散,自由活动!”。将士们这才三三两两的分散开。  石头拍拍阿财,又瞅瞅大谠,“不错嘛,这叫什么来着。对了,这叫做将不下令,兵不解甲啊!看不出来,你们两个人带兵还真有两下子,刚才兄弟得罪了,就这一点当个将军也不为过。一点不为过!!”。  这俩让他捧的有点迷糊,心说什么乱七八糟的,就这个百户还不知道怎么当上的,还当什么将军,真当大明朝是咱家开的了,那没说的,我俩是将军,你们就得是元帅啊。  一些从前的战友三五成群的围上来,问这问那的。石头他们也不觉得烦。反而很亲切,这说明什么,这就是人缘啊。说明无论部队怎么整编,地位怎么变化,兄弟还是兄弟。  等大家都散去以后,兄弟五个聚在一起。  一张方桌,桌子上摆着花生、毛豆的拼盘,这个菜是传统菜,叫做花毛一体,还有就是一些熟牛肉,老虎菜什么的。还有一坛子酒,不知道哪里淘换来的,军队里一般不逢大事可是不让喝酒的。  “我说大谠,阿财。你们也太小气了吧,我们三个今天就是特意来要你俩升了官的家伙给我们放放血,怎么,就给我们吃这个啊”。豆子首先就表达了不满。  木头和石头随声附和,“是啊,是啊,你俩真是太小气”。  大谠嘻嘻一笑:“老三位,我这里穷啊,就这点东西,您几位是凑合着吃点喝点,咱就吃点喝点。要是看不上眼呢,那就别处吃去哈,我呢,也就不送您几位了”。  石头也不用筷子,就抓起一把花生米塞进嘴里,“老子不管,我就是有什么吃什么,你这两个舍命不舍财的东西”。  老几位笑骂着都就坐了。  真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说是这么说,酒还是这自己酿的酒,菜还是这点花生毛豆,不过。兄弟们倒是喝的尽兴。  “大谠,阿财。你们身上的担子可是不轻啊。现在。总兵大人的安危可就是在咱们的身上了。”。石头晃着喝的醉醺醺的阿财说。  阿财酒量差点,已经开始晃悠了,他摆着手:“没事兄弟,你放心,我以我的性命担保,总兵大人安然无恙。”。  石头想起来当初凌云交给他们玩的头脑风暴,就是大家集思广益。一起想办法来解决问题。  “跟你们说,这次,我们三人就是出去寻找大哥的。但是,寻找我们也想不到合适的方式来保持和山海关关内的联络!如何是好!”。  大家七嘴八舌的说自己的设想。有说用信号弹的,甚至有说用孔明灯的,最后,还是大谠拿出来自己的看家宝贝,一对信鸽。  一对信鸽,“晨晨”和“咣咣”,飞速堪比神行太保戴宗。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射箭都撵不上。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路的能力最强,放到南半球也能飞回来。  要不是为了找凌云,大谠也舍不得拿出来。  夜晚,三人向刘总兵递交行动方案。一个时辰后,获得批准。 第六十二章 九泉含笑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三人装束停当,出了山海关,一路向盛京城而去。此时的盛京城,正刮起了一股子腥风血雨。  已经先于三人一步进入盛京的凌云,全程见证了这一点。  开原城在一夜之间就变了样子,经营多年的莽古济在大军压境的时刻,才知道自己从前所作所为是多么的徒劳无益,所以她选择了束手就擒,不再抵抗。或许正像凌云说的那样,她至少比大明的汉王朱高煦聪明。  盛京城一如既往,还是那个冰天雪地的环境,满人也一如既往,习惯了这个环境。就现在来说,沈阳也不是个太大的城市,当时,城市的扩建比率是肯定达不到现在的水平的。  **哈赤进沈阳后,没有立即着手修建,而是向西进攻,仅在城内靠着镇边门内(即九门里)依照女真族建筑模式建设一个简单的“居住之宫”。后金对沈阳城墙的再次修建,是在皇太极继承汗位后。  多尔衮的府邸在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不过这对他来说实在是好事,住的太好了招人嫉妒,离着皇宫远点,不在皇太极眼皮子底下,实在是求之不得。  此刻,多尔衮正在和自己的上宾攀谈,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昔日的死对头,山海关驻军千户,凌云。  凌云安然无恙的在多尔衮这里住了几天了。这些日子吃好喝好的,都觉得自己有点胖了。  他一边剔着牙,一边斜着眼睛看着多尔衮,“我说老多,现在怎么样,你说我这个命,算的是准还是不准?”。  因为已经发生的和正在发生的事情,让这位十四贝勒如同是在云里雾中一样。莽古济果然被干掉了,而且正像凌云预言的那样,是被凌迟处死。  一时间,盛京刑场上惨况空前,不得不死,因为皇太极给她找到的罪名,是谋反罪。沾上这条罪名,别说是亲姐姐,就是亲儿子也甭想着活命了。何况,莽古济实在没有活下去的理由了。因为莽古尔泰已经死了。  读者朋友们也许还记得,不久前,莽古尔泰暴死。死因不详。当然,这个对外所说的不详已经由作者代为交代了,这是一出后金版本的不情愿的情况下的“李代桃僵”。他是替凌云承受了这一劫。  虽然天家子弟多不合,虽然所有**哈赤的后代都可能会对自己的统治造成一定程度的威胁。但是皇太极还是容忍了莽古济和他的弟弟莽古尔泰。  在弟弟死去的时候,莽古济想过很多种皇太极的处理方式,偏偏就没有想到会是这个样子。  所以在她临刑之前,监刑官问她还有什么话说,她笑着说,“愿来世,莫生帝王家”。  半个月前,皇太极就想动手了,能忍到今天,只能说明他的忍耐力还是相当不错的。可是现在,已经毫无忍耐的必要了。  时间回到几天以前,凌云的一通忽悠完全起了作用,因为多尔衮将信将疑了,将信将疑,就说明凌云的忽悠已经奏效了。  多尔衮把凌云乔装打扮,接到了自己的府邸。虚监在府。好吃好喝的供应着,就是限制他的行动,就想看看他的预测是否准确。虽然这个赌注很痛苦,是否应验看的是自己的亲姐姐的死活而定。实在是太让人难以接受了。然而天家子弟,这是必须接受的残酷规则。  正蓝旗下的旗奴冷僧机一早就去了刑部大堂,敲响了登闻鼓。登闻鼓一响,就算是直达天听了。刑部的司官和堂官不敢怠慢。第一时间就奏报给了皇太极。  皇太极在自己听政的龙德殿召见了冷僧机。  冷僧机密奏,自己曾经参与莽古尔泰姐弟两人的密谋,在场的有驸马吴尔古代,还有正蓝旗其他的两位主将,屯布禄和爱巴礼共七人涉及其中。当时的情况大概如此如此。  莽古尔泰曾经说,“皇太极新登大位,有兵权的旗主,断不能被他相容。既如此,还不如先下手为强,设下鸿门宴,毒杀皇太极,自己做大汗。即使不能成功,也可以依托开原的坚固城池,自立为王。”。对此,莽古济和吴尔古代焚香盟誓,“我等阳事大汗阴助尔,如不践言,天地鉴之!”。同时密谋的,还有他们的同母弟弟,德格类。  冷僧机为首告,皇太极正好抓住这个由头来做文章。他没有追究冷僧机的罪责,反而封给他两个牛录的人马,一边练练夸奖说,“你首告有功,不过,如果正蓝旗贝勒还活着,你若告发的话,你的功劳就更大了。”。  大汗这话说的蹊跷,让这位来告状的冷僧机有些摸不着头脑,他想,自己这一步算是走对了,也许大汗早就知道这事情了。  没错,皇太极是早就知道这事了,告密者正是驸马吴尔古代。他自知自己和莽古济也不是一路的人,莽古济也不拿自己当丈夫看,就算是莽古尔泰的阴谋成功了,对自己也没有任何的好处可言,与其这样,不如赌一把,所以向皇太极告密也就是自己最明智的选择了。赌一把,有时候是会收到不错的效果的。  他被皇太极封为世袭罔替精奇尼哈哈番,汉文是,三等轻车都尉。其实这也完全没必要,他现在没有儿子,也不可能再有儿子了。作为一个过气的额附,想在娶个媳妇也不可能。唯一的好处就是捡回来一条命,还能吃着这个三品官待遇的爵位俸禄,颐养天年。不得不说,他的结局真的很好。  因为他至少捡回来了一条命,并且得以衣食无忧的善终。而莽古济、德格类等人,无一例外的是死刑,并且,也是无一例外的凌迟处死。其子侄辈已满十二岁的凌迟,未满十二岁的斩首弃市。盛京刑场。连日以来就是哀嚎不断。  在莽古济临刑的时候,凌云去为她送行。  凌云不是一个滥情的人,也不是一个乱发慈悲的人,但是他依然去了盛京刑场,冒着被人认出来的危险。起初,他还想给自己找个理由,比如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之类的。然而,他对莽古济也谈不上是什么情啊,他的心上人是那个傻乎乎什么都不知道的谢风儿。  不为了情,也就是为了义。  在凌云看来,莽古济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对自己,她做到了仁至义尽了。凌云不敢想象,也不能相信,莽古济也许是真的爱上了自己。这个不可一世的哈达公主,爱上了来自对立阵营的明军千户。然而事实上,莽古济从知道他并非失忆开始,一直到刑部大堂的过堂审讯,随时都有机会置他于死地。可是没有。就为这个,也该去为她送行。  刑场的高台上,莽古济早已经失去了昔日的神色,她披散头发,脸上苍白无有血色。身上穿着囚衣,背后插着一个牌子,写着“谋逆重犯莽古济”。身边是两个彪形大汉的刽子手。他们会在监刑官一声令下后,开始把她零刀碎剐。  鲁迅先生说过,中国最不缺的就是看客,汉人如此,满人也如此。盛京刑场,围满了看热闹的老百姓。在这人群里,莽古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他带着斗笠,一身黑衣装束。  在那人抬头的一瞬间,莽古济笑了,她的脸上洋溢出来一种满足的幸福。这是一个即将被千刀万剐的人,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的笑容。她喜欢的男人来送她了,虽然不能接近,但是他肯为自己穿了黑衣。这就够了。  人活一辈子,有可能长寿,也有可能夭折。但是每一天都充实,能走的从容也就是了。莽古济笑了,她最后留在这个世上的,是一个笑脸。 第六十三章再次证明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迟是个残忍的行刑罚,残忍到让人不忍心去想象。据说要整整割满三千六百刀,需要割三天,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一片片的肉都会像鱼鳞片大小一样的割下。惨不忍睹。而且,如果犯人在未满足够刀数前死亡,刽子手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刑台上的莽古济,已经不惧生死了。她最后回顾了自己短暂的一生,从被不能与姐妹兄弟们“一体养育”的废妃之女到部落和亲的牺牲品,再到割据开原城的女强人,她的情感是不顺的。然而,上天终归有好生之德,把这个就凌云的男人送到自己身边,陪自己度过了人生中最后的岁月。即使,他从未喜欢过自己;即使,他是明军的人。那又怎么样,我爱他。今天,我就要去了,他来送我了。我已经无所遗憾了。  诀别的时刻到来了。一个小校快步跑上监刑台,向着监刑官叉手施礼,“大人,午时三刻已到”。监刑官的脸上微微抽搐了一下。随即平静下来。  他随手抄起来案上的一支带着朱红标志的飞签令牌,用力扔了下去,大声下令,“午时三刻已到,行刑!”。  在正午阳光的照耀下,令牌上朱红的字,像是殷红色的鲜血一般,夺人眼目,刺的人难受。  凌云转身离去了,他不忍看到这样的画面,因为无论到什么时候,他都从来不是一个冷血的人。一个人或许可以战斗力很强,比如后来的曼施坦因,邓尼茨等人,都是他们自己时代的枭雄,但是他们的战斗力无一例外的被释放在里侵略战争上,自己也只能被诟病为阿道夫希特勒的作战工具,仅此而已。  与这些人不同的是,凌云是个有自己思想的人,他执行上峰命令并不是无条件的,总会带有自己的思考,他的思想里,有人情味。虽然他想不明白,自己这些人情味到底适不适合自己现在的军人身份。  不管怎么样,多尔衮派出的跟随他出门的两个侍卫总算是松了口气,如果在街上被人发现这个人,一副汉人的装束,这就麻烦了。  镜头切回多尔衮的府邸,多尔衮看着对面剔牙的这个明军千户,心里也是一阵阵的在犯嘀咕。这个人只是一个最底层的明军军官,论身份不过就是个从五品职衔,我这贝勒府里的三等侍卫都能是正五品。我怎么能屈尊降贵去跟他谈什么合作呢。  不过,他说他会卜卦,有未卜先知的本事,这个事情无论是真的也好,假的也罢,都暂且搁置。但是他预言三姐的命运,确是如此的准确,这又是为何?这个人到底可信不可信,应该如何处置呢?!!  对面的坐着的凌云看着他这副狐疑的神情,也自己琢磨,真是闻名不如见面,见面啊,也太稀松平常了。电视剧看多了,正史野史的也看多了,无论是什么题材的文学作品,提到这位十四爷的时候,总是写的天上有地上无的样子。这一深入了解,似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啊,这是什么情况。  最后凌云停止了思考,得出了一个结论,艺术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这实在是一件没有办法的事情啊。  多尔衮也觉得总不说话,不是那么回事,“凌先生,你这次确实算的不错,不过,其中有侥幸的成分,因为大汗要清理叛逆的话,一定会治乱世用重典,这样的结果也就不足为奇了。所以本贝勒不能因为这一件事,就对你完全信任。”。  虽然还是嘴硬,但是阶下囚凌云已经成为贝勒府的上宾,并且称谓也改成了凌先生了。  凌云在紧张的思索着,如何让这个面前的贝勒完全丧失对自己的戒备心理,完全信任自己。或者说,相信自己这所谓的超能力。  “老多呀,你这人,这不是纯粹的耍赖嘛,我给你证实了一次,你就再让我证实一次,这么着周而复始,咱们可就不是合作了,我就成了你的碎催了。”。凌云总不会改变自己一贯幽默的风格。  被人这么抢白,多尔衮也有些挂不住,他轻轻的摸摸自己刚刚蓄起来的小胡子,想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凌先生,你是来自敌方阵营,我说句体己的话,谁能说你不是来我这里卧底的呢,我不能轻易的就放松对你的警惕。要不,可能被你卖了还得帮你数钱。”。  这倒是句实在到家的话了。凌云也笑了,“那好吧,我就在给你卜上一卦。我断定,你这位好四个皇太极是不安心做一个割据一方的土财主,,一辈子当什么天聪大汗的”。  多尔衮打断了他的话,“这个还用得着你来说,我大金将士所向披靡,明廷已经无力抵挡了,我们当然不会停下脚步,如果你愿意归顺我大金的话,我保你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做一个参将副将的应该是没问题的”。  说话的时候忌讳被人打断,这是极不礼貌的行为,凌云的眉头稍微的皱了皱,心说多尔衮啊,多尔衮,真是有你的啊。什么大金将士所向披靡,明廷无力抵挡,说这些废话屁话也就得了。还有趁机劝降我,你真是不会做赔本的买卖啊。  “我说老多,你可别怪我这人说话直白不给你面子,你这个价码给的也是太低了,什么参将副将?我听人家说,你准备招降那个刘鸢的时候,开出的价码就是参将吧。你也太不拿老凌当回事了。什么高官骏马的,我老凌根本就不感兴趣。”。凌云这半怒的话,让多尔衮多少有点不好意思。  “还有,你大金的部队所向披靡,势不可挡,那么,我想问一句不恭敬的话,你的父亲,在宁远城下,为何会惨败成那副样子。”。  多尔衮白皙的脸上忽然变颜变色,脸上青筋暴起,他最忌讳别人说这个事情,一则是父亲是因为宁远一战后伤重而死,二则,这是后金部队遭遇的不能接受的惨败。  他一瞬间有想拔出刀来砍了凌云的冲动,但是最终忍住了。他倒想听听眼前这个人还能说些什么。  看着暴怒的多尔衮,凌云好像没事人一样。接着说他的,“既然你还不能完全信任我,那我就再给你证明一次吧。你附耳过来。”。  凌云轻轻在多尔衮的耳边说着些什么,说完。才放开声音说,“老多,这次如果再次证明我的预言生效了,你该如何?”。  “这不可能啊,你怎会未卜先知。如果这次你又对了,我就答应与你合作!”。  “一言为定!!”。 第六十四章 要出大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附在多尔衮耳朵上轻轻的耳语了几句,多尔衮将信将疑。  “此等军国大事,可谓惊天动地,法不传六耳。你怎么会预先知晓。如果你这次再说对了,那你就不是会占卜了,你就是个妖人了!”。多尔衮当然是坚决不信的。  信不信由你,说不说就由我。凌云知道多尔衮不信,现在就要他不信,是越坚决越好,这样,在事实面前,就更有说服力了。  “老多,我可没心情在这跟你磨牙,你这府里是装的不错,不过我可不能总闷在这里,我得出去转转,你看怎么样。”。凌云适当的提出了要求。他斜着眼睛看着多尔衮,虽然他知道,这个要求被满足的可能性太小了。多尔衮不会放他随便出入府邸的,即使出去,也得派俩人盯着才放心。  果然,多尔衮的回答和凌云设想的一样。话痨一样的扯了半天,中心思想就一句话,你就老老实实的在府内待着,好吃好喝的供应着,别满世界乱跑。  这也倒罢了,多尔衮接下来的一句话算是把凌云给惹恼了。“凌先生,这里是我盛京城,虽然也有少数的汉人,但是先大汗在的时候,就留下了规矩,: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所以除了少数人之外,基本都已经去发留辫了,你看,你是不是?”。  按多尔衮他老人家的脾气,能跟一个明军的军官这样客气的说话,已经算是破了天荒了。周围的侍卫从人哪一个不知道这位十四爷啊,瞪眼就是公事,开口就要杀人的十四爷,几时跟人说话用过如此客气的口气,何况对方只是一个明军小小千户,此人的生死还握住十四爷的手里。  在这些侍卫看来,这个明军千户应该诚惶诚恐受宠若惊,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怒了。  “老多啊,你听说过子路吗?”冷不丁的,凌云问了多尔衮这样一个问题。  多尔衮当然知道子路是谁,孔子的七十二贤人门徒之一,据说武功是想当了得的一个人。可是他不知道凌云忽然提起这个子路来,到底有什么用意。  他想来想去没什么头绪,只得由着凌云的问题回答道,:“凌先生说笑了,我多尔衮虽然是满人,但是骏马弯刀之余,我也没有荒废读书,你们汉家的经典我多有涉猎。这个子路,名仲由,字子路,是孔门七十二贤之一,这怎么了?”。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看着多尔衮真的跟着自己的套路走,凌云心中有些略微的得意,“好,那我就问问你这位文武双全的贝勒爷,你知道子路,也知道子路是七十二贤人之一,那你就肯定知道,孔夫子为什么后半辈子都不吃肉酱吧?!”。  周围的人都愣住了,这两人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子路,什么孔夫子,还有什么肉酱。。  别人愣住了,可是多尔衮确实被生生的噎住了。他当然知道孔夫子为什么不吃肉酱,也知道这后面连着一个怎么样的故事。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应该是最大的老师了,因为他的门徒有三千人,或者,还不止这个数。孔子是个全能的人才,但是他一直强调,用周礼来治天下,为此他还专门去请教了老子。他的弟子子路,就是一个遵从了孔子意志的人。据说有一次,子路和敌人打仗,被敌人砍断了帽子上的簪缨,他就不再作战,来系自己的帽子,为此被敌人砍成了肉酱。子路的死讯传来的时候,孔夫子正做好一碗肉酱准备吃,听到噩耗,当即就倒掉了那碗肉酱,至此,一直到死,他没有再吃过肉酱。并且大声含着,“嗟夫,由死矣!”,不久之后,孔子也死去了。  这个故事总结概括一下,就是“死不免冠”。凌云是想以此来告诉多尔衮,帽子都不能乱戴不戴,何况是头发呢。老多真的是彻底无语了。  他正想着想个什么词把凌云的话给堵回去,或者直接来个恐吓,虽然他知道,凌云敢这么陪他玩,也就早就不把生死当回事了。  凌云自己也是这么想的,自己反正也是来自未来的世界,能经历这么多的事情,也都是从来不能想象的。眼前他很激动,因为他忽然的就意识到,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都可能会左右历史的走向。既然如此,那我的生命绝不是一个小小的多尔衮能左右的了的。  多尔衮正在没词的时候,忽然冲进来的一个侍卫解了围。侍卫近前来,向着多尔衮打了一个千。“十四爷,大汗宣您进宫议事”。  这位十四贝勒答应一声,就准备跟着这个侍卫出门,结果侍卫拦住了他。“十四爷,大汗命几位旗主贝勒爷都换朝服入见”。  恩?多尔衮的心理敲起了小鼓。把所有的旗主贝勒都叫上,还穿朝服。这究竟是有什么大事要说呢。  看看这个来传令的侍卫,也认识,是刚刚从正黄旗提拔的亲贵子弟,阿伦岱。问问究竟什么事情这么大张旗鼓的。  这阿伦岱也是乖巧,又是一个千。“十四爷,您老要问奴才什么奴才也知道,不过我只是一个小小的侍卫,龙德殿门口站班的,军机枢务,就不得而知。奴才说句犯忌讳的话,即使奴才知道些什么,也不能跟十四爷您说啊。”。  多尔衮笑笑,“好,那我也便不为难你了。你先回去,我换好朝服,立刻就去朝见”。  阿伦岱退了出去。多尔衮对凌云嘱咐道,“凌先生,这去发之事,你若不愿意,我也不勉强了。不过,你还是安心在我的府里待着吧,这里至少有一样好处,就是安全,你安全,我也就安全,你明白吗?”。  凌云不想听这些废话,他点点头。不过他还是忍不住的说了一句,“老多,你这一去,就能证明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了!”。  刚才那些话,刚才你说什么来着。对了,想起来了!是啊,此一去,如果真的像是这位凌先生说的那样,那他就是当世的诸葛,再生的刘伯温了!! 第六十五章 称帝建国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龙德殿内,其余的几位旗主贝勒早就到齐了。几个随朝理政的大佬级人物也都坐好了。就多尔衮自己姗姗来迟。  现在还是后金时代,旗主们都没有王爵的封号,贝勒是最高的爵位,这都是虚的,不过相当于个职称。职称高的拿高工资,职称低的也就少拿点,仅此而已。不过,这个时候可没有后来的那么多的规矩,现在的贝勒,和后来的亲王一样,内衬蟒袍,外穿着四团龙补服。看起来是个个牛气的不行。  别怪我这个旁白太多嘴,要是按照说书的规矩,要多给书听,才能拿得住听众。唱戏的也得字正腔圆,不能总在台上说废话。可是我只是个写小说的,还得兼任小说中的旁白和解说员。也挺不容易的。  有人说历史军事类的书木有人看,这让我着实的不能理解,四大名著里可没有玄幻啊。当然我只是在给自己打打气,让我继续有勇气写下去,我多写点,各位多看点。咱们少说废话。当然,这废话就不算少了。  好吧,简单说一下,后金的朝服。这也算是普及一下历史知识吧,虽然我这本书是历史穿越类小说,不能拿着当正史来看。但是说真的,放着一本清史稿,未必有人能看的下去不是嘛。三国演义和能允许三分假七分真呢。  后金的补服,是仿照明朝的补服来的,稍微有些小改动,这也说明这群人实在也是没有什么太大的创意了。据说是明朝投降后金的一个秀才范文程帮忙设计的,这也难怪了。中国古代有句话,叫做天圆地方。天是圆的,地是方的。所以,皇家亲贵,近支宗室的补子,都是圆的。其余远支宗室和文武大臣的补子都是方的,这叫做天圆地方。  前期,无论是贝勒贝子,都是正龙补服。公爵的补服则是方补,图案为蟒。文武百官,文官为飞禽,武将是走兽。说句题外话吧,我小的时候啊,一直以为衣冠**是句骂人的话,后来我才明白了,好话,大好话。我也希望自己衣冠**,衣服上有**,说明那是当官的嘛。  现在殿内满是穿着团龙补服的旗主贝勒,还有什么贝子什么的,好大的气场啊。皇太极在正中的龙椅上居中高坐。满面的红光,这才叫未曾开言三分笑,可以媲美弥勒佛了。  在下面的多尔衮看着他,心说,你这是有多大的喜事啊。乐得上一顿吃的什么都快看得见了。皇太极啊皇太极,枉我还认你这个四哥,你逼死了我的母亲,这笔帐还没有算。我可以隐忍,接下来,莽古尔泰暴死,莽古济被你安插罪名,凌迟处死,正蓝旗现在已经完全被你握在手里了。接下来,就是我多尔衮的两白旗了!我会不会也有如此的下场!皇太极,你真是笑的出来啊!!  高高在上满面春风的皇太极自然不会知道此刻多尔衮在想些什么,他觉得自己也无需要去考虑这么多,我为刀俎,你是鱼肉,你就在我案板上放着,我还不是想什么时候切什么时候切,就不信你们不识相,如果不识相也倒好办了。这个莽古济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  皇太极看看下面熙熙攘攘的人们,忽然觉得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爽。确实,有理由爽。不过是什么旗主也好,贝子贝勒也好,你们都得给我下跪磕头,山呼万岁。  爽够了,开口发言:“既然十四弟也到了,那我就开始说了。近来钦天监禀报,祥瑞现于东北。主王者出,诸位兄弟,你们都是我大金的近支,是我的臂膀,我想听听你们是怎么想的。”。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什么要出王者,什么祥瑞现于东北,都是借口,主王者兴,你现在已经是大汗了,还想要再进一步,这就是要当皇上呗。有这个要求就明说,拐这么大一个弯干什么。  大家假模假式的议论了半天,最后大贝勒代善做总结性发言。这事他也是当仁不让,毕竟他是老大嘛。不过多尔衮还是看着他就牙根痒痒,因为代善是因为生活作风问题没有当上大汗的。而且据说,他这个生活作风问题的对象也不是别人,就是多尔衮的生母,阿巴亥大妃。多尔衮心说哥哥你干的这叫什么事。  这篇就算是先揭过去了,代善出班跪倒,山呼万岁。“大汗,我等商议过了,祥瑞天降,主大汗能兴兵灭明。古人说,名不正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大汗应该早日即皇帝位,昭告天下。我等也可帅帝王之师,名正言顺的征讨。”。  其实各位兄弟都有自己的打算,说白了,不管是叫什么大汗还是皇上,那无非是换个称呼,眼下咱占有的无非也就是这点地方,仅此而已。不过,这好事不能你自己占了,你称帝了,咱们这些原来的贝勒贝子,都得混个王爷当当吧,就算王爷也是个空头的名号,那毕竟工资待遇和住房条件都上去了。是吧。这就是干货啊。  皇太极听大哥代善这么一说,心里是止不住的欢喜,不过还是得绷着点。“大哥啊,你是在是过奖了。我皇太极刚刚继承了汗位。毫无功绩建树。也不曾福泽与百姓,怎么能就等上大位,改元称帝呢。这于情于理都不合适啊。”。  一群人在心里这个骂,臭不要脸。想当小姐还想立牌坊,好事都是你一家子的。啊。你不想的当皇上,把我们都叫来,搞得这么隆重。这是想干什么呢。没事吧你。  想是这么想,还得按照程序,实行劝进。所谓劝进,就是有人不想当皇上,那就得很多人一起,搞个情愿活动,最后,皇上是当了,但也得昭告天下,当的真实不情愿啊,是别人逼我当的啊!  古往今来,一贯如此。  多尔衮倒是心里有数,因为凌云附在他耳边说的所谓如此如此,就是皇太极就要建国称帝,并且将要把国号改为“清”。  他今天来上朝,本身还是将信将疑的,现在这个势头,也不由得他信了一多半。只看接下来皇太极说些什么了。  皇太极啊,果然人不如其名,一点都不会玩太极之术,这就沉不住气了。按说该在推脱几句。然后等着群臣上表,搞得声势越大越好。这样子才显得有说服力嘛。然而皇太极实在等不了了,他这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么的急性子,就非得今天把这事定下来。  他一拍自己的龙椅,说了声:“好,既然如此,朕也不能拂了你们的面子,这样,礼部挑一个好日子,朕顺天应人,即皇帝位。另外,各位哥哥的爵位一律升一级,现在是贝子的,升郡王。现在是贝勒的,升亲王。一律食双俸。”。  接下来就是王号的问题,估计皇太极早就想好了,所以也不假思索就开始分封。多尔衮获得的爵位是睿亲王。  这王不王的,他根本也不怎么在乎,他在乎的是,凌云说的,皇太极要改国号。这一点,现在也没说,看来,这个凌云也不是无所不知的。  就要散朝。皇太极忽然似想起什么的,“众位兄弟,朕想了,为了稍平汉人对我们的抵触之情,朕决定改后金为满洲。同时,称帝后,国号为:大清!  多尔衮的脑子里好像炸了一下,顿时愣在当场。 第六十六章 孰不可忍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皇太极终于憋不住了,他准备称帝建国。另开分店,彻底和大明决裂,大汗满地都是,不管是什么天命汗,天聪汗,还是什么别的这汗那汗的。说白了都是部落头领。这个称帝可就不是一回事了。  称帝这事,说白了,就是当皇上,当皇上的意思,就是要主宰整个天下。这可就不太好了。以前后金部队在辽东再折腾出大天来,也只是个地方割据势力,求个温饱,小富即安。现在,竟然折腾大了,实在是不能接受。  当然,在后金内部,这实在可以算得上一件值得欢天喜地的事情,因为每一个人都能因此获得好处。升官的升官,发奖金的发奖金,这话怎么说,有朋自远方来,不够皇太极得瑟的,不过也就这样了,至少这事现在大明那边还不知道。  散朝回家,多尔衮一路上都有点失魂落魄的。但是他不能跟任何人多说什么,也没有什么人可以去商量,就一句话,十四爷府里窝藏着明军,这一条,就足够把他变成第二个莽古济。  这位刚封的睿亲王一点都没有高兴的意思,没什么的值得可高兴的,人家当皇上了。自己虽说是个什么亲王,也和从前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变化,连朝服都没变,以前是四团正龙补服,现在还是四团正龙。(多尔衮不知道,这还得变化,只不过降低了标准,变成了两正龙两行龙)。工资俸禄虽然长了,可是也没什么意义,皇家子弟谁差那几个钱来着。  多尔衮还是不能明白,想破脑袋也想不明白,这个凌云究竟是干什么的,他不是明军的千户吗?一个小小的从五品千户,据说还是刚刚从军不久,他怎么就有如此的本事,竟然未卜先知。多尔衮想的头都大了,可是也想不出来个究竟。  他回了自己的府邸,却没有立刻去见凌云,却见了另一个人,这个人我们已经好久没有提到过了。他曾经在小说开篇的时候亮了亮相,之后就一直在后台潜伏着,现在,终于又轮到他出来露个面了。  没错,这个人就是正白旗的副将,哈巴赤。他曾经只身潜入山海关执行对刘鸿的刺杀任务,结果凌云替刘鸿挡了一下子,让他没成功。后来一直没他的戏份了。  多尔衮派人把哈巴赤叫到自己的书房。  看起来这位哈将军有些蔫巴巴的。好像是刚睡醒,或者是还没睡的样子。多尔衮有些愠怒。好不容易想起叫个人来商量点事,这人还一副睡不醒的样子们,完全不明白状况,这是什么事啊这是。  看到十四爷不高兴,老哈也有点紧张,他给多尔衮打了个千,“十四爷,奴才这是封了兵部的差事,前往开原城协助两黄旗人马换防去了,这才回来,都三天三夜没合眼了。”。说着,他也不见外,抄起桌上一杯茶就想喝。  凭哈巴赤跟随多尔衮这么多年,也是真不见外,多尔衮也从未真的把他当成下人使唤过,所以哈巴赤以为,自己说完了这些话之后,十四爷应该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精神,也就能释怀了。谁知,多尔衮竟把他拿在手里的茶杯硬生生给夺了回来,一抬手腕,摔了个粉粉碎。茶水飞溅,当时就把这个哈将军给弄的精神了,这次他什么也不敢说了,直接就跪地上了。  要说多尔衮为何忽然之间这么震怒呢,那是肯定的,因为哈巴赤是正白旗的人,正白镶白两旗都是多尔衮多铎兄弟两人在掌握着。虽然名义上兵部总揽兵权,但是旗主对于旗下将领有绝对的支配权。这次兵部把哈巴赤派去开原,竟然没有跟多尔衮打个招呼,是可忍孰不可忍!皇太极,你也太猖狂了。  就是这么件小事,间接的促进了多尔衮要同凌云合作的决心更深了一层。看着跪在地下正发抖的哈巴赤,他也知道,这事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不过,这一着急上火的。倒是把哈巴赤叫来干什么都忘了。  他看看哈巴赤,想说点什么。哈巴赤也是不敢抬头不敢说话,不知道什么地方惹了主子。  良久,多尔衮才说,“你起来吧,既然累了,就回去睡觉吧,刚才是我的不是了。”。  哈巴赤想说什么,多尔衮又说了一句,“去吧。过几天,再来我这里,我赏你些好茶。”。  哈巴赤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也不敢多问,只得退了下去。他真不知道自己这位主子爷这是发的哪门子的神经。  多尔衮又在书房里坐了良久,终于决定了孤注一掷,他要去找凌云。依靠这个未卜先知的神人,来取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刚出书房的门,正赶上凌云要进门,四目相对之下,有些尴尬。还是凌云有话说,“好啦,咱们进去谈如何,我的睿亲王”。  进了书房,多尔衮把门关好,看看四下无人,竟然把凌云扶到正中高坐,自己倒头便拜。“凌先生,您有如此通天彻地之神通,今日能来教导我多尔衮,是我之幸!多尔衮愿意为您差遣。这皇太极,实在是太猖狂了!”。  凌云看看多尔衮,“这么说,老多,你是服了,要真心与我合作,与大明合作?”。  “是的,我愿意和您一起,共谋大业!”。多尔衮的回答也毫不含糊。  看着一脸诚意的多尔衮,凌云却忍不住还想调侃,“既然如此,那你叫哈巴赤来是想干什么的?”。  多尔衮知道,哈巴赤曾经差点就要了凌云的命,他想解释什么,张了张嘴,却不知道从哪开始说,不知道怎么说才好。  这副囧样,也实在不是装出来的,凌云也看出来了。“好了,老多,就这样吧。既然你愿意合作。那咱们就约法三章!”。  多尔衮现在都不知道说些什么好了。他现在已经无法抑制对皇太极的仇恨,新仇旧恨,不能等待十年再报,因为君子报仇等十年,我多尔衮不是什么君子,我只想报仇。我只想拿到属于我的东西,所以,我需要这个叫凌云的人的支持。不过他是人是仙,哪怕他是鬼,只要能对我有益,我一样会与他结盟。  “好,凌先生,您请讲,莫说约法三章,就是三十章,我也都答应!”。 第六十七章 约法三章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上朝回来的多尔衮,已经完全对凌云所折服。更加上因为兵部私自指派自己部将哈巴赤的事情,让他怒火中烧。他已经完全下定了决心,要与凌云合作。  凌云并不怀疑他的诚意,但是还是事先说好,要合作没有问题,要定下约法三章。这让多尔衮有些略微的吃不住劲,这已经说明,这从买方市场一下子转变为了卖方市场。也就是说这个事情的主动权现在在凌云的手里。  可是再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多尔衮的脑海里映出来一幕幕可怕的景象,弓弦下屈死的母妃,刑场上惨绝人寰的哀嚎,以及随时可能罢官夺爵处死的将来,这些,都足以让他出一身冷汗的。莽古尔泰的正蓝旗已经完全被皇太极所控制,可是两白旗的兵权还在自己和多铎的手里,这就说明自己很危险。因为卧榻之侧,容不得他人酣睡。  答应他,不管这个人提出什么样的要求都要完全答应他!这个人可以帮助我。  “这约法三章,说来也简单。第一,咱们的合作,是我凌云与你多尔衮的合作。不代表大明朝廷,我和你合作,就是帮你干掉皇太极。干掉皇太极以后,你如果愿意修表称臣。我会和刘总兵商议,让他居中联络从中周旋。皇上会有恩智给你,如果你不愿意称臣,那么,咱们还会在战场之上兵戎相见。这个你能接受吗?”。凌云是以询问的语气来征求多尔衮的意见。  多尔衮听着,凌云这第一个要求并不过分。这也为以后留下了和缓的余地。现在确实,最要紧的事情就是把皇太极干掉。至于以后的事情,还不得而知。到时候,是和是战,还可以依情况而定。所以他微微颔首,“没有问题,这一条,我可以接受。”。  凌云继续说自己的第二条,“那第二,就是自即日起,我凌云有我自己的行动自由,说真的,我这些日子有些不舒服,似乎是软禁在你这里似得。当然你的人可以跟着我,以免我在外面有什么麻烦的时候自己无法周全,但是你记得,我不喜欢别人的监视,你明白吗。”。  这也不过分,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总是被别人控制着。所以这一条多尔衮也是很快就表示答应了。  “那么第三,你的两白旗军队,不得对我们明军边塞进行攻击,或者一切有害于我军民的军事行动。如果皇太极硬要你采取作战,那么只需拖延时日,虚与委蛇就可以了。我想,山海关方面会派人和我联络的。”。这一点虽然不太好办,不过凌云相信多尔衮也不会不答应,毕竟只要是作战就会有消耗。有枪就是草头王,手里的部队拼光了,多尔衮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多尔衮的脸色稍微的凝重了些,“凌先生,我既然要跟你合作。自然在此期间不会对明军进攻,这是自然的,但是大汗的命令。。”。其实他也很犹豫,他的意思比较明确,万一我完全相信你了,你凌云就是个皮包公司个体经营,那我到时候还不是只有挨宰的份。  对此,凌云的对策就是,忽悠,接着忽悠。  现在要让多尔衮完全卸下心理包袱,因为从莽古济的死到皇太极的建国称帝,多尔衮已经信任了自己。但是他现在犹疑的是,自己只是一个从五品的明军千户,这搁在今天虽然也算是个副厅级上校或者大校的职衔了。但是在那个时代,确实可以算是个微不足道的芝麻官。  “我说老多,说白了,你还是信不过我,不知道我凌云到底有几斤几两,不知道我凌云到底有多大的分量是不是?”。这个时候和多尔衮谈话就不能绕弯子,是越直白越好。  多尔衮确实是这么想的,他想过凌云会有话说,或者凌云会说些不好听的话。但是实际上,凌云很客气。说的话也很直白。一点也没跟他绕弯子。这样子,多尔衮的心里还算比较舒服。他沉默了一会,还算点了点头。开口说道,“凌先生,说真的,不是我老多不信你。你论职位不过是大明朝的千夫长,五品的官员。说的难听些,我府内的三等侍卫都是五品的职衔。据我所知,你们大明朝是内阁制度。首辅大臣有票拟大权,司礼太监有批红权力。当然了,现在的这一切都是虚的,比竟现在是那位魏公公在执掌朝纲。据我的探子报来的情报,连山海关的刘总兵都差点命丧于监军太监之手。。”。  凌云一时之间有些语塞,他不得不承认多尔衮说的确实没有错。现在的大明朝廷,实际上确实掌握在魏忠贤一党的手里。十个里面八个阉党,剩下两个也不怎么敢说话。  但是这些想法不能跟别人说,他只好继续他的忽悠。这哪是特种兵啊,纯粹成了特工人员地下党了。  “老多,我说过,我的能力就是未卜先知,想必对这一点,你也算是见识过了,也是相信的,我说的没错吧。那我就再给你泄露一次天机。我断定,三个月之内,魏忠贤就会被皇帝罢黜,并且会在阜城县投缳自尽。到那时,朝野上下除旧布新,自是一番新局面。”。凌云似乎还想继续说什么,却适时的止住了,他是想留个什么悬念。  事实上,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多尔衮对他已经深信不疑。鬼知道这个凌云到底跟那个道士学过什么吸星大法占卜之术之类的玩意,但是这未卜先知,确实是已经被证明了的不争的事实。他真想多和这位凌千户唠一会,甚至想让他说说自己日后的前途命运如何,不过他也不想就这么让凌云牵着鼻子走。所以还是故作镇定的,什么也没说。  凌云自己看出来了这一层,他也不点破,忽然话题一转说,“老多啊,你有个同母弟弟,是镶白旗的旗主,叫多铎,我说的没错吧”。  忽然问这个,多尔衮不知道他是什么用意,也只得应对,“没错,多铎是镶白旗旗主,是我的同母兄弟,怎么了?”。  “我想,大妃宾天之后,多铎应该是你最亲近的人了,但是我希望,我在你府里这件事,你也不要告诉他,这样,对你,对我,对他,都是有好处没有坏处。当然了,这是约法三章之外的,我对你的建议。至于该怎么做,你自己拿主意!”。 第六十八章 阿泰姑娘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父母双亡的多尔衮,在这个世上,只剩下唯一的亲人,那就是多铎,原因很简单,他们是同母兄弟。其实,他们还有一个同母所生的哥哥,阿济格。在皇太极称帝后,封为英亲王。不过,这个阿济格比较的不合群,多尔衮和多铎都不喜欢他。而两个人又走的最近。  多尔衮和多铎的年龄都不大,却被已经死去的天命大汗**哈赤封为精锐部队两白旗,即正白旗和镶白旗的旗主。除了宠爱之外,也说明了这个哥俩的确是有两把刷子的。  俗话说的好,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多尔衮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多铎,多铎也是。一直以来,两兄弟都是配合默契,互相之间也毫无隐瞒。这次,凌云竟然说不要把自己在他府上的消息告诉多铎。这个倒让他不好理解。他心说,你凌千户在我的府上住了这些日子,该有人知道的也早就有人知道了。  这篇算是揭过去了。多尔衮回应凌云一个不置可否的微笑,凌云也知道自己说了等于白说。也不再和他多费什么口舌了,他准备去外面转转。  “我说老多,我想出去转转,你没有什么意见吧?”。凌云笑着问多尔衮,也是想试探一下他是不是还记得刚刚才说完的约法三章。  多尔衮也不是傻瓜,当然不会有意见。刚刚说好的条件嘛,这个时候怎么能翻脸比翻书还快呢。不过顾虑确实还是有的,比较这个盛京城是满人的老家。这里的居民也大多已经剃发易服了,虽然还有少数汉人还没有更改衣冠,但是那是很招眼的,很快就可能被弹压。凌云才给自己暗示了“死不免冠”的道理,让他剃头那是不可能的了。哎呀。真是。。  不剃头,您就换身衣服,戴个斗篷吧,反正这盛京城,也是个冰天雪地的倒霉天气,谁也没心情仔细瞅你。你呢注意安全,大家就安全是吧,毕竟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你再先知先觉。跟喜羊羊里的潇洒哥一样,你也得注意点分寸影响,人家潇洒哥就是个蛋壳,砸碎了自动还能拼起来。你凌云挨一刀子估计满血复活的可能性很小。  那个时代的多尔衮自然不知道潇洒哥是谁,因为他从来没有看过电视,这不怪他,因为那个时候其实连电灯都没有。  不管怎么样,多尔衮还是跟凌云配了个贴身的保镖,说是保护他的也行,说是监视他的也不为过。不过为了尽量不让凌云不高兴。这个保镖的选择上多尔衮还是动了一定的心思的。他给凌云配的这个保镖,是个女的,还是个美女。  自古以来,即使再大的英雄,也终究是难过美人关。就连圣人孔夫子也说,“吾未尝见好德如**者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崇尚道德超过**,那么这个社会就离真正的大同社会不远了,很遗憾,别说孔子,我也看不到那天了。  这个凌云的保镖也不是外人,是多尔衮的亲信哈巴赤的亲妹妹。名字叫做阿木木泰特,好吧,这个名字绕嘴又难记,不如我们就叫她阿泰好了。虽然听起来很像个男人的名字。  这位阿泰姑娘好像实在没什么可挑剔的地方,长得那没的说了。一个字就是俊,俩字就是俊俏。不仅无意没的说,以一当十。而且这个人还很乖巧。知道怎么让人高兴。由此可见老多也是在这个事上也是费了心的。  可是,百密一疏啊。凌云偏偏就不领他的情,别问为什么。这个姑娘的哥哥在不久前,刚刚捅了凌千户一刀,差点致命啊。  第一次见面就有点戏剧性,凌云正打算出门,迎面风风火火的闯进来一个姑娘,和凌云撞了个满怀。凌云刚想发火。抬头看到那姑娘正对着自己乐呢。这才叫未曾开口三分笑,足以媲美弥勒佛。再大的怒气也没地方发去,伸手不打笑脸人嘛。  再说了,这姑娘,长得也是够俊的,用郭德纲的话说,这是又gougou又diudiu,老郭说了,要是知道这俩词是什么意思自己是茄子。但是也只能如此来形容这姑娘长得俊。而且,他穿的一身汉家女子装饰的蓝布衣衫。梳着两个小辫子。  凌云忽然想起来了莽古济,当时在开原的时候,莽古济虽然以为他失忆了,但是却听他说,自己无来由的喜欢汉家女子,本以为莽古济会动怒,谁知道,她竟为了自己着了一天汉服。现在斯人已逝,凌云的心里有些说不出的淡淡哀伤。  这一刹那的走神被这姑娘给唤醒了,“请问,您是凌云先生吗?”。  凌云这才回过神来,这睿亲王多尔衮的府邸里,怎么会有汉人呢。而且,他精准的叫出了我的名字,此人究竟是谁。凌云下意识的身上向自己的腰间摸去,那里有一支精美的短剑。  姑娘呵呵一笑,“凌先生,您何必如此呢,我可没有什么恶意。如果我想对你不利的话,十个凌云也早就没了”。  “那你究竟是谁?如何知道我的身份”。凌云问道。  姑娘也不做隐瞒,“我叫阿泰,是哈巴赤将军的妹妹,也是封着我家旗主睿亲王爷的命令来保护先生的。”。  提到这个哈巴赤,凌云的火就不打一出来,这是肯定的,被人捅了一刀子不会记仇,恐怕这一点连雷锋叔叔都做不到。虽然这个女子只是哈巴赤的妹妹,但是估计也是恨屋及乌。他对这个阿泰也忽然没了好感。明明是个满人,偏偏做什么汉家装束,不伦不类。还有一点,这个多尔衮是怎么搞的,我已经说了,我在他府里这件事,越少人知道越好,虽然几个亲兵侍卫已经知道了,毕竟人数不多。我可是告诉他连多铎都最好别说,谁知!这个多尔衮,历史书的评价还挺高的,简直是有点糟践了历史了。什么事啊这是。  凌云没有再说话,径直就往外走。阿泰也不再说话,就在后面一步之遥的跟着。  “喂,你能不能不要跟着我。”实在是很讨厌。  “不能,我执行的是上峰的命令!”。  “我让你,滚蛋!!”。  “凌千户,我不会。”。  “玩蛋去!!!”。  “我没有。。”。  这个活宝,真是没有办法了,这后金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啊,凌云简直有些抓狂了。“好吧,你要跟着我,就跟着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这样,你可以跟着我,但是别让我看见你。我有危险的时候你出现,没事的时候别在我眼前晃悠”。  “这个?”。阿泰有些犹豫。  “这是我做出的最后的让步了,如果你还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我和你家主子睿亲王的合作就结束了,要杀要剐由得他吧!”。凌云最后给出了自己底线。  看着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阿泰心里冒出的想法竟然是,这个汉人很有意思。 第六十九章 巧遇风儿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确定了合作关系,凌云的行动也算是自由了,多尔衮陷入了提心吊胆的境地,他真的想找个机会把凌云的头发给理了,反正也是义务劳动不要钱。这个睿亲王,正白旗的旗主王爷什么时候这么跟人家客气过。没办法了,这就是有求于人了。  俗话说的好,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未曾学艺先要学礼,礼多人不怪嘛。其实,就第一句好使,之所以把后边几句也说出来,纯粹是因为,凌云在高中时代,确切的说,是在他只待过一年的县一中学到的。  言归正传吧,因为凌云知道多尔衮对自己有所求,不会轻易翻脸,所以他也决定拿着点架子。你多尔衮脾气再大,无非是个满人,不管你这块地方是叫后金也好,叫大清也罢。跟我也没有太大的关系。我是大明的千夫长,皇太极也管我不着。  可苦了这位刚刚奉命保护凌云的阿泰姑娘了,要是平心而论的话,这姑娘还是蛮可爱的。这是就长相来说,上一章节我们已经提到过了,长得是又gougou又diudiu,说真的,不只是老郭,我如果知道这六个字是什么意思,我也是茄子。但是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样来形容这个姑娘。说俊美,也不是那种妖艳如何的,但是这看似平常的五官集中在这一张面孔上,就是觉得好看,说不出的一种美丽。  常听老先生说书,有这样的话,好像说的是,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口一点点,杨柳细腰塞笔管。这当然是夸大其词的说法,而且,所形容的也是那种一阵风能吹出去三里地的大户人家娇小姐。不同的是,这位姑娘的美,是健美。爆个料吧,这位姑娘可不是那种旗下大姑奶奶的做派,那可是吃着四品皇粮的王府二等护卫。而且,这个四品带刀护卫还不是靠的哥哥和多尔衮的关系好,是自己挣来的。  关于这些,以后单找个时间,好好的说说,这里有一段贝勒爷比武选侍卫的故事(当时多尔衮还只是贝勒)。等有时间了,慢慢再说。现在先说凌云的事。  他带了个斗笠就出门了,盛京城内今天是难得的好天气,气温好像是在零上,对于这个城市来说,也许这个温度就够了。其实,由于还没有完全统一,这里还是有部分汉人的,引车卖浆,做点小买卖的人都有。还不至于到看见个汉人装束就想动刀子的地步。这其实也仅仅是为了笼络人心。  凌云就在街上漫无目的的瞎逛着。其实他只是不想自己太闷,这个什么亲王府,就是一个大鸟笼子,只是多尔衮自己不这么认为罢了。  逛着逛着逛累了,他就想找个地方吃点东西。这肚皮空空可实在不好受,任你是大将军手中枪,翻江倒海,也抵挡不住饥寒穷三个字。吃点东西,是最实际的事,就目前这种状况来说。  老凌自己向前踱着步子,想找个看起来是汉族人开的店面。不过,他伸手下意识的摸了下自己的腰间。除了一柄短剑什么也没有。钱什么的都是浮云啊,这些天在老多府里,白吃白喝的,自己都胖了。不过这次出来比较悲催,因为,没带钱。其实,自己根本也没钱。  他不得向阿泰求助,虽然这让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不过,这真的不算什么,大丈夫,能伸还得能屈,反正是多尔衮的钱,不花也是白不花。有了这个心理安慰,老凌心理感觉好受多了。  前面是一间包子铺,看起来生意还是很不错,外面摆着桌子,条凳。有可以移动的炉子和笼屉。招牌上写的清楚明白,“邢润升肉片大包子”。下面还签着题匾人的名字。蝇头小楷的字体,刚直遒劲的三个小字,“王饶安”。笼屉在冒着蒸腾的热气,老板忙里忙外的,一身的汗,看起来还很惬意,正常啊。有生意了。自然就有钱。  凌云也饿得急了,再说,他对包子,似乎天生就没有什么抗拒的能力。这人呢,就是这一点,天不怕天不怕,就怕你有爱好。你只要有喜欢的什么东西,这东西一定能拿的住你。要说凌云也并不是个贪吃之人,但是就是对这个包子情有独钟。打个比方。据说有个沧州人民的骄傲,叫做纪晓岚的,那别说文武兼备了,简直是天上有地下无。可是,这人呢,就有个偏好。就是抽烟。离了烟,干不成啥事。也别说,老纪还好,只有这一个嗜好。凌云最喜欢的谦哥,有三个嗜好。。。好吧,我们一起喊,抽烟!喝酒!烫头!  对不起题外话又说多了,这个店主邢润升就不介绍了,那个给他题匾的王饶安,据说是个大大的帅哥。好吧好吧,这完全是因为凌云和王饶安关系好到非常,我作为作者才让他客串一把的。  老凌要了一整屉包子,也做好了吃不了带着走的打算,反正现在那个阿泰不知道在哪窝着,让她适当的时候来付账呗。  大包子上来,老凌咬了第一口就美了。冬瓜肉啊,这可是最喜欢的馅了,最喜欢的,就是韭菜和冬瓜了。咬一口,齿间生香,再来点醋,简直是好到非常了。  离开山海关这些日子,也就今天稍微的舒展了一下眉头。不远处的阿泰看着他直想笑,这个明军的千户,好歹也是五品的官身,吃个包子值当的就美成这个样子?真是不能想象。  说是万里无云,忽然就风动云变。当然说的不是天气问题,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清晰。马上的骑兵大喊着,站住!站住!再不站住就放箭了。  凌云顺着这个叫声望去,看到的是正在朝自己这个方向跑来的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姑娘,总觉得是如此的熟悉。忽然,那个姑娘看到了也看到了条凳上坐着的凌云。她像喊一声什么,却没喊出声。径直倒在地上,晕了过去。  骑兵就要追到眼前,凌云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想法,觉得此人很眼熟。只是她现在脏的披头散发满脸污垢无法辨认。老凌扔掉正在吃包子奔向姑娘。蹲下身去,抹了抹她脸上的污渍。  风儿!你怎么会在这里!!  没错,正是谢风儿。 第七十章 当街杀人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怎么也想不明白,也想不到,此时此刻,谢风儿竟然会蓬头垢面出现在盛京城的街头,并被骑兵追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这个当口容不得他再多想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围。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容不得犹豫,也容不得考虑。后面的骑兵人不少,都追上来了。凌云已经看到最前面的骑兵手中锐利的马刀了。可能他们最初的本意是要抓活的,谁知道半路冒出个程咬金来。  一名低级军官模样的骑兵,按了按手中的马刀,大声呵斥道:“你是什么人,敢阻拦官军拿人。还不快快闪在一旁,不然,小心性命。”。  这时候,老凌才仔细的端详这一队骑兵。看这些人的装束,似乎不像是普通八旗军。都没有穿铠甲。一身的轻装打扮。斜跨马刀,身背箭囊,倒是看着干净利落。一个个趾高气扬,耀武扬威的,显得不可一世。  老凌把风儿揽在怀里,这是他们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他有些不适应。不知道为何,这一刻他的心里忽然激荡起了一股暖流,他一定要保护这个女人。无论如何。  “你们是哪里的军士,大庭广众之下,一队骑兵追赶一个弱女子。我便挡你的路了又如何?”。凌云有些莽撞。他当然知道,这些穷凶极恶的士兵,随时可能会朝着自己的脖子上划上一下子。只要是利刃轻轻的经过颈动脉,一切也就都结束了。不过,凌云知道,这个阿泰就在自己不远处,只要自己有什么情况,他会出来解围的。所以,宁愿赌这一把,证明多尔衮手下,养的也不都是酒囊饭袋,关键时刻,也得有几个好使的才行。  他没有想错。这几个兵确实没有什么时间和心情跟他废什么话。一名骑兵的刀就挥下来了。凌云只听到一阵凌厉的风声,心说小子出手好快。他往旁边一闪,那名骑兵的刀劈空了。身边两名骑兵都拔出了马刀,互相看了两眼。同时朝着左右两个方向挥了下来。  狠就狠在这,往左你躲的开,向右你也躲得开。偏偏两边都有,看你怎么躲,就连刚才那个挥空了刀的骑兵也觉得得意,他摸着自己的小胡子,斜着眼睛看着,似乎在看一场很好的劈刺表演。  凌云没有让他们失望,就在身子就要被劈到的时候,忽然抱着谢风儿向后一跃,躲开了马刀。两柄刀的刀刃撞击在一起,碰出来一串火花,带着金属的撞击声,甚是好听。  几名骑兵看着这凌云,心里的火气直撞脑子,这是哪里冒出来的毛头小子,这么大的胆子,竟敢阻挡官兵抓人。更主要的是,这家伙看起来,应该是个汉人。  在绝大多数的满人高官里,都有一种念头,就是汉人,就应该杀光斩净,留着,就是浪费粮食。这种思想如果是一个军官的念头的话,会直接影响到他的士兵。这几名骑兵的长官,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排汉主义者。所以带出来的兵,也都是这副德行,这就不奇怪了。  几人正想一拥而上,这时候偏偏来了个捣乱的,包子铺的老板追了上来,他一副正宗的长白山老森林的腔调。换句话说,和熊二一个口音。他刚才没顾得上看凌云,直到凌云扔下包子跑出去好一会了,他才想起来,这位客官还没有给钱。  他远远看到一队骑兵追着这个吃包子不给钱的人,他的怀里还抱着个女人,犹豫了再三,还是想上前去要自己的包子钱。毕竟自己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包子铺老板老邢追到近前,跟凌云说,“客官,你是谁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可是我这包子就两文钱一个,我这是小本生意,你看?”。  未等凌云说话,那个领队的骑兵急了,“滚滚滚,跟着裹什么乱,再不滚开,你得死!”。。  包子铺的老板邢润升(再次亮个相,这也是作者的哥们,想来想去不知道给他个什么角色好,哪天要是我的书真的红了,邢润升肉片大包子估计一定能打得开市场销路,不过这是后话了各位)还想再絮叨几句,那骑兵急了,挥刀就想刺,老邢站在那,也不知道躲闪,口中喃喃地絮叨,“一个包子两文钱,俺也是小本生意。。”。  凌云也急了,心说这个阿泰怎么如此的不知道轻重,事情都发展到现在这样的事态,难道她还不出来吗。这个多尔衮,就知道给我找些糊涂蛋。看来,我要在这盛京街头开杀戒了。或许,就算是我伸手,也抵挡不住这些蛮横的骑兵,但是我绝不会因此就范的。  想到这里。凌云慢慢的抬起了手,在他的右臂上,暗藏着他最拿手的利器,袖箭。只要一支射出去,当即会有一名骑兵咽喉或者眉心多一个小孔。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凌云将要发射这支袖箭的时候。阿泰终于现身了。她走到这队骑兵面前,轻轻的叹了口气,先是摸出一块碎银子,丢个老邢,老邢给她鞠了个躬,千恩万谢的跑了。  她看着几个骑兵,缓缓说道,“你们是谁的兵,为何要追赶这个姑娘。”。  几个骑兵看着这个忽然冒出来,汉女装束的家伙,气都不打一处来,心说怪事年年有,今天怎么特别多呢。一个骑兵开口便骂,“哎呦呦,今天这是怎么了,闹事的还真不少,**,这是谁的裤裆破了把你给露出来了。一会没什么事,陪着几个大爷玩玩,玩爽了,大爷赏你”。  阿泰瞅了瞅凌云,淡淡说道,“凌先生,动手吧。”。  凌云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用征询的目光看着她。阿泰一笑,“凌先生,听说你是使箭的行家,不妨拿这个家伙当个靶子给小妹我演示一番如何。出了什么事情,我自然担着。”。  好啊,既然如此,凌云也就不想再客气,他轻轻一抬手,一支袖箭带着风声射出,正中那个骑兵的喉管。那骑兵连叫都没有能叫出声来。就一头栽倒在马下。  剩下的都如临大敌一般,他们刚想反应,阿泰忽然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块腰牌,毕犴衔顶,宝蓝托底,四面镶金写着满汉合壁文字“钦封二等侍卫”。  几个兵顿时都蔫了下来。不知道如何反应。  “我是睿王爷府里的侍卫,也曾在龙德殿站班行走,不管你们是什么来路,现在立刻给我滚蛋。刚才那个小崽子,是自寻死路,回去有人问起,想来你们应该知道怎么交代。”,阿泰的话很平淡,却带着寒意。  骑兵头领向着阿泰拱拱手,“军务在身,不便行礼,告罪了。”。接着吩咐手下,“抬上尸首,回营。”。 第七十一章 命悬一线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睿王府的侍卫,而且是御封的二等侍卫,好大的来头啊。这个,的确是惹不起,惹不起,总该躲吧。一队骑兵作鸟兽散,大街上恢复了本该有的正常秩序。其实老百姓总是这样,喜欢看热闹,热闹完了,该怎么着还得怎么着,要不如何?难道还不过日子了吗。  阿泰跟凌云打招呼,“嘿,我说凌先生,你是油腻吃多了吧?”。  这句没头没脑没章法的话让凌云有些费解,这是什么意思,就算是你睿王府的饭菜再好吃,那我吃的是老多的饭,用得着你在这跟我表什么功吗!真是的。所以他不解问道:“阿泰姑娘,你是什么意思?”。  “原来凌先生并不是什么都知道嘛。这可是再浅显不过的道理了,你是俊俏姑娘见多了,想吃个爽口小菜吧。要不,怎么会当街挡驾官兵,就一个一身恶臭味道的叫花子呢。就算想演英雄救美也不是地方吧!”。阿泰还没等继续说下去,脸上就挨了重重的一巴掌。  凌云一贯的好脾气,从来都是嘻嘻哈哈,天塌下来可以做被子盖着的一个人,可是也分对什么人,看什么事,他也有自己的底线,触及到他原则的底线的时候,不管是谁,都会承受后果。如果是他在意的人,跟他嬉笑或者有所误解,他会去不厌其烦的解释,因为这是他在意。因为在意,所以愿意,对这个满人阿泰,实在没有什么可说的,这一巴掌,就是给她提个醒,有些话说得,有些话说不得。  围观的百姓又有热闹看了,他们虽然不知道睿王府二等侍卫到底是个多大的官,但是七侠五义之类的小说总归是看过的。没准还就把这个姑娘当成了展昭之类的人物。展昭,也不过就是个四品带刀护卫嘛。可是这个刚才还威风的不可一世的带刀护卫,怎么转眼之间就被打了一巴掌呢。  阿泰白皙的脸上,转眼间就印上了五个红指印,她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摸了摸自己的佩剑。内心一阵波滚浪涌,她大口大口喘着气,胸口起伏着,克制住自己不去给这个凌云一剑。  要论打架,现在的凌云,再有是个捆一起,也干不过眼前这个小丫头片子。但是凌云知道,她不敢。说实在的,不是欺负她。实在是她刚才的话,那就是在找打。  凌云不再跟他废话,抱着谢风儿转身就走,至少要到了多尔衮的府邸,才是真正的安全。按说他是该雇个轿子什么的,但是人就怕着急,就怕对一件事上心,俗语说,关心则乱。真到了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没有太多人会保持理智,即使,这个人是凌千户,即使,他是一名特战指挥官。  看着凌云这个样子,阿泰有些不明所以,觉得这个男人怎么比女人还善变,刚才还说雷霆震怒,现在怎么就万种柔情了呢。刚才自己的玩笑确实开的有点过头,但是当着众人的面,挨了一巴掌,自己还是个女人,怎么着也觉得面子上过不去。  阿泰从身上摸出一锭五六两左右的银子,丢给凌云。凌云下意识的抬手接住,又扔还给阿泰。“你给我滚开,要不,莫怪我的箭下无情。”。阿泰冷笑,“凌先生,据我看来,你似乎不像是懂武功的,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何箭术精湛,但是我断言,你的箭伤不到我。”。  这个人好多的废话,凌云一只胳膊抱紧了风儿,另一只胳膊一抬。一支袖箭飞出,按说箭速之快,躲闪不及。谁知说时迟那时快,一支奔着面门去的箭,竟不知怎的,像变戏法一样,被阿泰咬在了嘴里。这是凌云玩箭第一次失手,虽然,也不是最后一次。  “凌先生,我看你还是雇个轿子比较稳妥些。她看来疲累已极!”。阿泰还是不慌不忙。  “她的死活用不着你来操心,就算是她命中该绝,也是她的宿命。”。凌云没有继续理会阿泰,快步向前走去。后面传来的是一声沉重的叹息。  睿王府的管家老张头(包衣汉军)看着凌先生抱着一个叫花子进来了,挠挠头,他实在想不明白这唱的到底是哪一出。  他刚要动问,凌云白了他一眼,“啰嗦什么,吩咐下去,先烧热水,然后快些去请大夫来”。  一切都忙活完了,澡也洗了,衣服也换了。躺在床上的谢风儿还是昏迷不醒,脸色苍白,毫无一丝的血色。本来还精致的五官,竟然显得有些挪移,甚至看起来有些让人害怕。  大夫把了脉,叹了口气,转身要走。  凌云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大夫,您来诊治,不发一言就要离去,这是为何?难道你不知道这里是睿王府吗?”。  “下官知道这里是睿王府,下官知道。”,大夫的脸有些抽搐。似乎有什么话,说不出来,或是不敢说出来。  “阁下既然是官身,想必是太医了,那您一定有办法的,对吧?”。凌云甚至是用一种威胁的语气在和这个老太医说话。  太医明白他的意思,如果自己医治不好,就是自己无能,就会承担无能的后果。这是贵族们的一贯思维方式。想到这里,太医的冷汗唰的一下,从后背流进了屁股沟里。  “这位小贵人不知道如何称呼?”。他问的是凌云,因为他搞不懂这里怎么有汉人。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个姑娘救活!”。凌云真的急了。  太医也急了,“可是,这个姑娘已经声明垂危,恐怕下官,已经回天乏术了啊。”。  “那最好办了,阳世里你没有治好的,那就随她下去,继续医治如何!”。这句轻飘飘的话,却每个字都有千钧重量。  谁都怕死,尤其是怕因为一个不明不白的理由去死。太医说了句,要回去好好想想,此间时间,让这个姑娘静养也就是了。  凌云没有再说什么,他明白,步步紧逼也没有什么作用,富贵在天,生死有命。他不知道风儿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无暇去想这么多,现在唯一祈祷的,是她能平安的活下来。  因为活着,比什么都好。凌云甚至在想,如果她能活着,哪怕是以后性情大变,胡搅蛮缠又如何,痴傻呆捏又如何,都不重要。。只是希望,她能活着,这寄希望于她顽强的生命力了,就像是当初的自己一样。  他赶走了所有的人,就在床边守着。静静的守着。 第七十二章 起死回生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的脑子在飞速的运转着,一幕幕的往事在脑海中浮现,来到大明,这个女人,是自己睁开眼睛看到的第一个人。她也救过自己的命,此刻,她却正双睛紧闭脸色苍白,躺着床上,不知道命途如何。  这一幕的场景,有些像很老的桥段,过去总以为这是文学的创造,事到自己身上的时候,才真正的可以体会,这是一种怎么样的情绪。凌云紧紧握住谢风儿的手,好像抓住她的手,她的灵魂也不会散去。  用起伏的背影,挡住哭泣的心,有些故事不必说给,每个人听。有些眼睛,看的太浅太近,错过我,没被看见,那个自己。用简单的言语,解开超载的心,有些情绪,是该说给,懂得人听,你的热泪,让我激动怜惜。。。。  这首歌,叫下一个天亮。凌云轻轻的为风儿哼着这首歌,因为他也相信,有些积雪,会自己融化。生命中,确实有许多不能承载之重。然而,这一切都将会过去的。  看着这张脸庞,凌云的眼睛有些湿润,岁月磨砺后,他其实已经不再那么的多愁善感,甚至,也有了太多的光滑圆润。也许经历过后,太多的人都会成长,当你明白一个棒棒糖不如一张五元钱的纸币有价值的时候,恭喜你,你已经可怕的长大了。然而,面对眼前这个人,他已经坚硬的心,又开始融化了。  他真的害怕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个人,害怕她真的是累了倦了,就这样的撒手而去。  凌云真的想对风儿说,岁月静好,来日方长。可是,她听不到,或许,即使听到了,也不会做出什么反应。因为人,总是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是,眼睛看到的,就是真实的吗?凌云记得自己训练陷阵营那帮兄弟的时候,告诉过他们,要用眼睛去观察,但一定要用心去思考,这样才会使自己不至于犯错误,做蠢事。  他一直在胡思乱想,他也只能用胡思乱想来消磨时间,转移自己的注意力,面对昏迷不醒的人,他无计可施。除了紧紧抓住他的手。  吱呀的一声开门的声音,一个老妈子走进来。她不知道这个床前端坐的人是谁,只知道是王爷的贵客。她上前道了个万福。然后说了句,“爷,我们王爷再等着您呢。好像有要事相商”。  凌云的脑袋有些乱,在他越到事情的时候,如果是急火攻心,一般都会发烧。然而这次没有,或许经的多了,他也有了免疫力了吧。只是思维上有些别扭着,这个时候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想见任何人。  他向着老妈子摆摆手,无力的说了句,“好了,我知道了,你先出去吧,告诉王爷,我这就来。”。老妈子知趣的走了。  望着似是熟睡的人儿,老凌有些不知所措。他轻轻的在风儿的脸颊上吻了一下,转身要走。(括弧,虽然这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但是绝无耍**的嫌疑。一般剧情发展到这个地步,还不亲两口,只能说明男主还没开窍)。  就在他转身离去的刹那,感觉自己的衣角被轻轻的拉扯了一下。他转身。  床上的人儿已经睁开了眼睛,虽然还是那样的无神,但是看到眼前的凌云,却明显的一亮,这刹那间的感觉,就像是刚才在街口相见一般无二。  凌云扯住风儿的手,用力摇晃,“风儿,你醒了,你醒了。太好了!大夫,快来呀!!”。  风儿挣扎着抬起头来,看着眼前焦急的男人,轻唤了一声,“凌大哥”。就又昏迷了过去。一名侍女进来,“我是睿王爷的通房大丫头,博尔济吉特氏。竹柔。先生有什么吩咐,尽管吩咐我就是。”。  所谓的通房大丫头,就是还没有娶亲的王公贵族,有个陪自己睡觉的侍女,有实际上,可能会比小老婆的权力还大些,一般都是拿钥匙管账的。  老凌也没有顾得上多和她说些什么,但是礼下于人有所求。他第一次向着一个女人长揖到地,“这就有劳夫人照看了。凌某感激不尽!”。说着,轻轻出去了。  多尔衮确实有要事找他,这事就源自刚才。刚刚回家不久的多尔衮,还没顾得上喝口水,门官来报。“启禀王爷,锐健营管带哈哈不花求见。”。(莫怪我,这满人也好,蒙古人也好,名字总是这么稀奇古怪的)。多尔衮有些奇怪,锐健营不是自己的职权管辖范围,锐健营的管带来我这做什么。  有史料记载的西山锐健营,组建于乾隆四十三年,是一支精锐的云梯部队,也是个集中了近身肉搏好手的部队。这支天聪年间的锐健营和后来的锐健营,不太一样,这是骑兵为主的部队,隶属于礼亲王代善。代善掌两红旗兵力,锐健营又是他部队中的精英。  多尔衮与代善平时来往的较少,他想不到代善的属下来这里究竟想干什么。“那就请进来吧!”。   一个穿着六品服色的官员迈着小碎步走进来,给多尔衮磕头。“奴才锐健营左翼管带哈哈不花,给睿王爷叩头!”。  “哈哈不花,一向少见啊。”多尔衮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这位管带也会说话,“王爷日理万机,奴才小小的六品职衔,平时哪有机会见王爷一面呢。”  多尔衮脸色一沉,“说不见,这不就是见到了吗,你来我府邸,这是想干什么,不会就是来说几句奉承话,闲磨牙吧?”。  “王爷知道,奴才是礼亲王爷属下的差人,本不属两白旗统属,然而今天,锐健营在捉拿明军奸细的时候,被您府中侍卫拦下,礼王爷怕事情有误会,特差奴才过来,澄清一下。如果事属子虚乌有,礼王爷必将严惩这等造谣生事之人。”。  这是将了一军啊,多尔衮知道,肯定此事与凌云有关系。“好了,本王知道了,你先回去。我查清之后,会差人去给你个说法的。”。  “嗻!”。 第七十三章 细柳治军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话分两头,各表一枝。放下盛京不提,再说山海关。自从上次的事情以后,魏公公着实的消停了不少,有些大张旗鼓的事情,也变成了偷鸡摸狗的勾当。因为这实在没有什么办法,本来有个什么代天子督军的名头,还能嚣张一点,结果忽然一道圣旨下来,刘鸿到成了香饽饽,不仅是他,连他属下的三品一下文武职官都有了任免权。  一个反派人物的大失败,折腾人居然能折腾出这样的反效果来,真难为了他了。魏全孝捋着本来就不存在胡子的下巴,咬着牙,牙根直痒痒。说实话,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失败不是做了坏人,而是做坏人竟然也很失败,实在是岂有此理。这辈子跟刘鸿也是不共戴天,不共戴地,不共戴地球啊。  刘鸿倒是相对轻松了不少,这是自然的,一镇总兵,军事主官嘛。一旦被人掣肘,其实就形同虚设,但是这个钳子放松了,也就能办些事情了。他在几天前安排了三名亲信士兵,化妆潜伏,前去与凌云联络。  说到这里,有些固定的读者可能会纳闷了,是啊。这三名士兵都是凌云带出来的,他们也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汉,也都执行过艰巨任务。为何这前面几章都没有提到他们呢。而且,为什么凌云在盛京城见到了被骑兵捕捉的谢风儿,那他的三个部下去哪里了。这都是疑惑吧。作为作者,我都觉得挖这么几个坑有点不合适,说真的,我有时候都不知道怎么去填前面挖下的坑。好吧,您慢慢看,容我一一道来。  刘总兵忙完了日常公事,把一堆塘报和部下的手本往旁边一推。伸了伸懒腰,想随便出去走走。管家刘忠想跟着,被他挡了回去。  二品武官,按理说应该身着绯袍,穿狮子补服。刘鸿想想也觉得自己有意思,自己本是个进士出身的文官,还做过都察院的御史台,没想到现在竟然是身着武官袍服的总兵官了。真是世事常变异,天道杳难寻啊。  刘鸿没有刻意换常服,并不是因为他不低调,说真的,穿常服和穿官服,在山海关没有太大区别,就这巴掌大的地方。老百姓有几个不认识这位刘总兵的,刻意低调倒是显得不低调了。  说是随处转转,倒是不知道去哪里好了。他想,不如去陷阵营看看吧。这群小崽子们,不知道最近怎么样了,说是自己的禁卫亲随部队,怎么这些日子也没有一个人跟着我眼前头晃悠呢。莫非他们已经脱离了山海关战斗序列了?刘鸿拍拍脑袋,心说我这是想什么呢,这不足百人的小部队可是我刘鸿手里一张克敌制胜的王牌啊。  想着,刘鸿决定去陷阵营的训练场看看,就在不久前,刘鸿特批,陷阵营有了自己独立的训练场地和与其他军营相对隔绝的营区。而且还特别嘱咐,提高了他们的伙食标准。这很正常,陷阵营每天都是在高强度的训练,体力消耗比其他的营都高。确实应该适当补充一下卡洛里。对于这点,谁也别不服,你也想吃好喝好,没有问题,那你也每天早晨起来负重跑上几公里,上树爬墙俯卧撑的一通折腾一下试试。估计吃再多牛羊肉也恢复不了。  特种兵就是特种兵啊。这话当然不是那些别营战士说的,是我说的,想吃的好,就得付出的多嘛。当然有个前提,就是后金部队退却以后,刘鸿已经派出粮秣官,购买了足够的粮食。甚至还特别拨出一波老军,建立了一个小的后勤基地。简单说,就是搞点畜牧业。养个鸡鸭鹅,养个牛羊什么的。这叫啥,这就叫将才,不仅从大处着眼,还能从小处着手。  刘鸿骑着马,走到了陷阵营的训练校场外,外面已经围上了栅栏,营门外深挖鸿沟。两队士兵,没队五人,往来巡哨。忽然,一名哨长看到了刘鸿。上前施礼,“标下见过总兵大人,恕甲胄在身,不能施全礼”。  看看这名年轻的哨长,虎背熊腰,豹头环眼,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精气神。不由得暗暗叫了一声好!刘鸿随意地说,“无需多礼,你叫什么名字。”。  “标下李强!请总兵大人下马等候!”。那哨长绝不客气。  刘鸿略微有些愠怒,“这位。。(他也不知道怎么称呼,毕竟这陷阵营的最高长官才是个百户),这位李强。你可知道,我是这山海关的总兵官,这里所有的营寨官佐,都是我所节制的。”。  李强没有被他吓到,“是的,您说的没错,您是山海关总兵官,如果您不是总兵官,营前骑马已经犯下死罪!”。  看刘鸿没有其他反应,李强接着说,“您曾授予陷阵营统领张谠慧(就是大谠)相机决断之权。现在陷阵营正在行军法杀人,待午时三刻事毕后,张百户自会向您请罪!”。  “好个大谠,竟敢挡我的驾,这是要学周亚夫啊!好好好,这细柳治军学的好,你们陷阵营有个周亚夫,就为了这个,也该褒奖!对了,这要杀的是谁?”。刘鸿问道。  所谓周亚夫,是汉文帝做代王的时候手下的大将军。景帝时候,七国之乱。周亚夫驻军细柳,景帝亲自前往劳军,被他挡在了门外,最后下马步行入营。汉景帝大为夸赞,说周亚夫这样的人,才配做将军。最后挥兵横扫七国。啰嗦一句,他的父亲,是周勃。  刘鸿说大谠倒是像周亚夫,这是最大的褒奖了。然而听到他问,杀的是谁,哨官倒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支吾什么,快些讲来!”。  “是新近前来营中的刘丹!”。  听到“刘丹”这两个字,刘鸿的心理像是炸开了锅一样。千倾地一根苗,刘鸿可就只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犯了必杀之罪,大谠非得砍了他。但是现在心中也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先把儿子救下来再说。  欲知后事如何,咱们下章再说。 第七十四章 割发代首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上一章说到了刘鸿闲来无事,去陷阵营视察,结果还被挡驾了,幸亏刘总兵大度,没怎么生气,还把张谠慧给夸了几句,说大谠算是有出息了。能比得上周亚夫。可是接下来,就听说里面要杀的人,是自己的儿子刘丹。说到这里,留了个扣,下回分解。  其实不管看我这小说还是别的什么稗官野史还是经典名著,有人准会猜,放心,再虚张声势,这人呢,也是死不了,要是死了,也就没有下面的故事了。  这话,有时候没错,有时候也不全对。要是故事的情结都能被读者给猜中的话,我们作者也就没有饭吃了。那说书的唱曲的也早就失业了。我估计连曲艺这门艺术也会关张的。说真的,我就是个废话比较多的人。好吧,我其实是为了缓解一下这紧张的气氛,仅此而已。  刘鸿是总兵官,是二品大员封疆大吏。但首先他也是个普通人啊,不管是谁,听说自己的儿子绑在那要被砍了,能无动于衷的着实太少,要是真有这样的人,估计这爹也不是亲的。恐怕正常的情况下应该是立即跳起来,抄起家伙去玩命。然而刘鸿不是老百姓,他是总兵官,自己的儿子犯了什么不赦重罪,要被自己的属下论斩呢。而且,不久以前,皇上的赦令还没有下来的时候,也是这个大谠几个人冒死把自己和丹儿救出的。这,这可如何是好。  看看天上,日头已近正午时分,刘鸿问那个叫李强的哨长,“李哨长,现在是什么时候了”。李强知道他的意思,但是上宪问话,不能不回答,“启禀大人,现在是午时二刻。”。  午时二刻,也就是说,距离儿子人头落地,已经不足一刻钟的时间了。顿时,他头上的汗珠就渗了出来,“李强,带我进营!”。  李强又是一拱手,“大人,小人只是一个小小哨官,职司微末,然而我受上峰命令,守住营门,即使是天大的事情,也要等午时三刻以后,否则,小人要被军法从事的!”。  刘鸿知道,时间拖的越久,儿子的生命就越离死神进一步。他无心多说,但是又不得不说,他下意识的在自己身上摸了摸,毫无目的。却摸到了自己随身佩戴的一方印。这是银印龟钮的山海关总兵印。他好像摸到救命稻草一样。把印丢给李强。高声说道,“李强,你今天挡了我的驾,说明你小子不仅有识,而且有胆,山海关需要你这等人,我刘鸿也同样需要。你把我这方总兵印拿进去,告诉大谠,如果他还认我这个总兵,就暂缓行刑,让我进营,诉说究竟再下定论。如果他不认我,我也不会怪罪,我愿引咎自尽,随丹儿到地下去。”  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李强也实在不好再说别的,举着这方印信冲进了营内。  一根木桩上,刘丹被五花大绑。身穿囚衣, 背后斜着插了亡命牌。他很淡定,就等那一刀子。说真的,这挨刀子的不怕,要宰人的心里却不踏实了。  大谠正要从严治军,想抓个现行,偏偏这个大公子就撞在了枪口上,实在有点不好办。不好办,也得办。就算事后,刘鸿震怒,砍了自己,但是陷阵营的士气不会变的。他现在不是害怕,是不忍,刘丹也是他的哥们,刘鸿更别说了,作为老首长,一向照顾有加,自己从士兵直接升为百户。这也是刘总兵知人善任的结果,现在,自己却要杀他的儿子了。  正在犹豫不决之间,李强从外面跑进来,举着一方印,一边跑一边呼喊,“刀下留人,刀下留人!”。  看电视剧或者电影看多了,对这四个字都不会陌生,通常的潜规则就是,喊了这四个字,人就算是救下了。  大谠正心乱,他想着有人来救刘丹,也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毕竟从心里,他也不希望真的让刘丹死。可他没有想到,呼喊着跑进来的竟是自己手下的哨长李强。  “李强,你鬼叫些什么。我让你守住营门,无论谁来一律挡驾,没想到你却来这行刑重地,喊什么刀下留人。我看,留得住刘丹的命,就要保不住你的命了吧!”。大谠怒吼道,四周一片寂静,静的可怕。  李强没有被自己的长官吓到,他把手中的印绶举的更高了。“这是总兵大人的官印,刘大人说,您若还认他是总兵,便暂缓行刑。如果不认,请您自便,他也会随自己的儿子而去。。”。  刘丹睁开了一直紧闭的眼睛,他不想因为自己连累父亲,可是他知道,现在这个局面,没有自己说话的份。  “放炮,开中门,迎接总兵!”大谠一声令下,只听三声炮响。营门大开。陷阵营统领,张谠慧百户率部下迎出来。  看着这个阵仗,刘鸿也不做声。就径直走进去。走向自己的儿子,“丹儿,你跟为父说说,你是犯了何等必杀之罪,惹出祸端了?”。  书要简短,刘丹大致跟父亲交代了一番事情经过。为了防止太罗嗦,我就简单概括一下。  本身刘丹也不是个普通的士兵,他也是曾经立过战功的,只不过因为自己的父亲是总兵,不能升的太快而已,现在也只是个百户的职衔。这就奇了怪了,大谠是百户,刘丹也是百户,按说大谠没有杀他的权限呀,两人平级嘛。再说,用红灯记的话说,你姓李我姓刘你爹他姓张,咱们祖孙三代本不是一家人。不理解是吧,解释一下,两个不同营不同部队的人,完全没必要管的这么多。  问题出在刘鸿身上,刘总兵忽发奇想,让刘丹以普通士兵的身份去大谠的陷阵营体验生活,参加特训。参训期间,完全视作陷阵营士兵,由大谠全权节制。本来一切很正常的。结果中间出了乱子。石头等三人潜入盛京与凌云联络。这本是秘密活动。结果,几乎与此同时,谢风儿也出了城。  刘丹为寻找风儿,不辞而别。结果,被陷阵营捉回,按逃兵来处理。搁现在来说,逃兵也得上军事法庭。那时候就更别说了,直接ko。  我说的不算啰嗦吧,如果让他自己说,应该比我还啰嗦。  刘鸿对大谠说,“大谠,我不想为自己的儿子求情,既然他犯了军规,你是他的军事主官,你有权处置。只是国家目前还在用人之际,你看是否可以先记下这颗人头。”。  大谠也正想着就坡下驴,他干咳了一声,:“既然今天总兵大人这么说了,今天就先把这人头权且记下,再有他事,二罪并罚”。  刘丹心说,罚你妹,你个大谠真不够意思,还想有下回,这一回我就躲你远点。他刚想道谢不杀之恩。没想到大谠还没完,“来呀,将刘丹头发割下一束悬挂高杆,此举为割发代首!”。  两个士兵过来,完成了这个任务。  有人可能认为,这是作秀。但是我想举两个例子。第一,曹操马踏青苗,曾经割发代首。第二,韩信把母亲的头发埋在九里山,被后人称作活埋生母,折损阳寿。明白了吧,头发,就是命。当然,这是对古人来说。  在鬼门关转了好几圈又回来的刘丹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活。  两世为人啊! 第七十五章 聚将杀人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总的来说,刘丹是个好同志。怎么说,大谠也舍不得就这么把他给剁了。不过这场虚惊倒是把刘丹给吓得够呛。至于以后他的心里会不会留下什么阴影或者对大谠的仇恨,那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我宁愿相信没有,而且我也可以理解。不管是谁,把你绑在断头台上,声明午时三刻就得把你砍了。这个滋味谁尝试一遍,要是不恨那个要砍自己的人,我倒真愿意相信,他是圣人。  这事放下先不提,说说刘鸿。刘总兵狠狠的瞪了张谠慧一眼。心说,你这倒霉孩子,把我吓死了快。瞪完这一眼二话不说,转身就走。把陷阵营的官佐士兵全都愣在那里。不明白刘总兵唱的是哪一出。  阿财看看大谠,大谠瞅瞅阿财,两个人心里冒出的同一个念头,:“祸惹的不小啊。”看来这次正副两个营官就算都完了。  两人还强作镇定,命令手下士兵,“看什么看,把这什么劳什子地方赶紧收拾了,继续训练。今天练习刺杀动作,不许戴护具。另外,刺杀练习结束后,要负重越野练习。快去准备!”。  士兵们都不在乎这些了,因为长久的练习,已经让他们的脑细胞和蛋白质都有些变得麻木,对这些训练科目,已经不再认为是磨练,甚至已经成了饭前的热身运动了。他们此刻唯一关心且担心的,是自己的两个长官。将失一令,可导致军破身死,得将士心,可以同仇敌忾。如果凌云此刻在这里,看到自己的老部队如此的精诚团结,自己带出的兵如此的有出息。肯定是乐的合不拢嘴的。  刘鸿回到总兵大帐,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常服换成了铠甲,并且,在总兵大帐外,排了三军仪仗队。金瓜银钺,肃静回避虎头牌,上书“钦命山海关总兵官”。而且,他还设摆香案,请出了王命旗牌。  所谓王命旗牌,就是皇帝赐给高级官员,督抚提镇等级别的官员。用来加重其权利的令牌,所谓王命,就是代皇帝下命令。督抚,就是总督和巡抚。提镇,提是提督,镇就是总兵。  所以人都愣住了,不管是百姓还是士兵,包括将佐们,自刘总兵到任山海关,还没见他摆过这样的架子,用这么隆重的依仗。看来今天是有人要倒霉。  大家的嘀嘀咕咕,让刘鸿很是不满,这像是什么样子。他吩咐中军官,敲聚将鼓。所谓聚将鼓,也就是一面普通的,声音更响亮些的大鼓而已。他的功效是聚将鼓敲响三通之后,所有千户职衔以上的将佐必须到主将大帐听令,否则可以立斩不饶。  他又吩咐一个校尉,“你带二十名军士,把张谠慧和张洪才两人,给我五花大绑押到帐内。”。校尉迟疑了一下。心说这是怎么了,大谠和阿财是陷阵营的营官,职位不过是百户,但是陷阵营可是总兵大人的心尖子,为了什么事情要发落他们呢。  刘鸿咳嗽一声,“花校尉,你没有听到本镇的话吗?快去!”。那校尉不敢迟疑,带人去了。  陷阵营内,大谠和阿财已经自缚了,专等人来捉拿。这时,人果然还就来了,中军校尉花忠带领二十名小校闯入营门。大喊一声,“奉总兵大人的命令,把张谠慧,张洪才押赴总兵大帐。”。  陷阵营的士兵们不干了,管你是谁,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就要押走自己的长官,这可不行,里三层外三层的就围了上来,眼看一番械斗就要不可避免。阿财看看这些士兵们,心中有些欣慰,在战场上,自己的后背可以放心的交给这样的兄弟们。但是现在,这是自己的家里,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山海关任何的摩擦都会导致力量损失。得意的只是后金那群崽子。即使自己被刘总兵砍了,这支部队的魂还在。大谠和他想的一样,两人同时大喝“不许胡闹,保持队形,继续训练”。士兵们敬重长官,服从命令含泪散去。  大帐内,刘总兵横眉立目,脸色铁青。一旁站定众将官,哪个也不敢轻易开口动问。没人问,那刘鸿就自己说!  “众将官,你们是不是会纳闷,我刘鸿平白无故,为什么会摆出这样的阵仗,并且打聚将鼓把你们请来是吧!”。  有人默然无语,有人暗暗点头。刘鸿看在眼里,没有表态。只是说了句,“把张谠慧和张洪才给我推进来。”。  大谠和阿财跪在帐内。身上的甲胄已经被除去了。他们也是抱了必死之心来这里的。  “阿财,大谠,你们说说,我摆出如此阵仗,请出王命旗牌,到底是为了什么。你们,两个乳臭未干的百户,倒是跟我这众将官们说说吧。”。  确实如此,这两个人都是年轻人,在这群将官面前,说他们乳臭未干并不过分。作为小小的百户。他们根本都不够升帐议事的资格。  大谠环视了一下满帐的将官们,“各位上官,劳烦各位了。确实,总兵大人的震怒是由我二人而起,因为,大公子刘丹,差点死在我的刀斧之下。”。  一语即出,举帐哗然。大家都想不到,这个小小的百户,竟然敢杀总兵的公子,何况,这个刘丹本人,也是百户!两人并不从属,怎么会忽然。。。  刘鸿也不多说,就问“张谠慧,张洪才,你们后悔吗?今日本镇这刀斧阵仗,就为你们而设。你们死到临头,倒是还有什么话说!!”。  两人没有丝毫的犹豫,也不顾其他的人的挤眉弄眼打手势,只是安安静静规规矩矩给刘鸿磕了个头。“总兵大人,我二人能在您手下当兵,是我二人的造化,来世若是身为男儿,还来山海关当兵,辅保大明!”说完站起身来,向帐外走去。  一群人当即跪下求情,愿意共同作保。其实他们中有爱才惜才者,也有怕是刘鸿一时震怒,醒过神来找后账的。  刘鸿把大令往案下一扔,“斩斩斩,再有讲情者一并处置,你们看不到那王命旗吗?”,一语说出,大帐恢复了寂静。  陷阵营的两个营官,就此走上了刑场。 第七十六章 杖刑立威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昨天咱们说到哪了,没错,说到了大谠和阿财两个倒霉催的,从中军大帐也不知道服软,还是一副狗熊脾气,结果被押到了刑场上,此刻已是午后了。按说是不杀人的,有句话说的好,阎王让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呢。  各位看官,且莫要着急,你担心那两人是死是活,咱且不讲,留一个扣子,让他们也体会体会在刑场上面绑着是什么滋味。  古代杀人可不是现在这么简单,推出去,几个武警在旁边盯着,一颗花生米射中后脑勺就完事了,那可得有严格的时间限制的,一般都是在秋后处决。军旅之中可以不做限制。但是也得等午时三刻,响三声号炮。才能举起鬼头大刀砍下,人头落地,这才算是结束全部过程。  上一章咱们说过了,一般来说,明朝的皇帝会赐给地方大员,督抚提镇级别的官员,王命旗牌。为了加重其权,也表示赐予便宜行事的权力,所谓便宜行事,就是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当然这就是个说法,真正的死刑核准权,还是在皇帝手中,这叫圈红。即使在最特殊情况下,督抚提镇使用王命旗牌杀了人,只要不是什么大官,皇帝还是一概批准的。  大谠和阿财就别说了,别说是什么方面大员,就是做个小小的百户还是刘鸿刚刚提拔的他们。说难听的,杀他们这两个虾兵蟹将的都不至于把王命旗请出来。  追魂炮已经响过两声了,大谠瞅瞅阿财,“兄弟,连累你了。”。阿财轻轻啐了一句,“你说什么屁话,老子是那贪生怕死的人?”。  “我也不怕死,我就是怕不明不白的死,要是在战场上,我怎么也能砍他几个鞑子兵。现在就这么两眼一闭,死的窝囊啊。”。大谠轻轻叹气,不知道从哪学来的一句壮志未酬身先死,就用在这里了。  阿财比他心思还活泛些,他总觉得这刘总兵不会就这么轻易的让他们就死。可是偏偏追魂炮已经响过两声了,所以他有些迷茫。  中军主将大帐内,大家都憋的脸有些发紫,有一个共同的心思就是求情,可偏偏刘总兵刚刚才扔下那么一句话。说什么王命旗牌在那,谁在求情一律同罪,也没人敢说话,气氛陷入了凝固状态,纠结的很。  这时候,偏偏就是容易出事的时候。魏公公不知道什么时候,溜溜达达的就进来了,很明显,他这是来这看热闹的。  刘总兵是山海关总兵官,二品武职。魏全孝是山海关监军,五品文职。不管是从级别上,还是从职位上,魏全孝应该都是刘鸿的部下。可是人家魏公公有来头,人家爹比较牛。刘鸿打聚将鼓的时候,山海关大小将佐都到齐了,偏偏这魏公公就是假装没听到。刘鸿也是不愿意搭理他,心说我打的是聚将鼓,你这不男不女的阉人算的哪门子的将,不来也就不来吧,而且,如果不出我刘某所料的话,你一定会来的。到时候,也正好借你树立一下我这总兵官的威风。  魏公公一步三摇晃进大帐,正想随手找把椅子坐下。结果看来看去,除了刘鸿坐着,其他地方实在没有什么可坐的地方。他有点尴尬。  看他这个样子,下面的将官们都忍不住的想笑。也不敢,毕竟这个地方不是个放肆之所,一个个憋的脸色紫里透红。  刘鸿打趣道,“魏公公,一向少见。这时来我中军大帐,有何指教于我呀?”。既然已经撕破了脸了,索性就这样吧。你这小魏公公在我山海关,再也捞不到什么便宜了,就算那老魏来了,我照管让他灰头土脸的滚蛋。  有些人,实在不知道什么叫做不要脸,也实在不知道什么是自讨没趣,所以,注定就得丢些脸面。魏全孝斜着眼瞅瞅刘鸿,“刘总兵,您打了聚将鼓,我是来您帐前听命的,别忘了,我可是山海关的监军啊。不知道总兵大人唤我到此,哪旁使用?”。  不怕不说话,就怕话赶话,这一句话说出来,就是给了刘鸿一个把柄了。“好,既然魏监军是来我帐前听令的,那就应该知道,一鼓不到,杖责二十,二鼓不到,杖责四十,三鼓不到,合该人头落地。魏监军,本镇击鼓聚将,你姗姗来迟是何道理。左右刀斧手何在?”。话音未落,几个彪形大汉闯进帐来。  众人一见形势不秒,赶紧呼啦啦跪倒。推金山倒玉柱,要为魏全孝作保。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对这个死太监有什么感情,是因为一旦如果他出了什么问题的话,魏忠贤哪天心血来潮,对山海关进行大清洗,就彻底崩盘了。  刘鸿也就是借他来立个威,看着这魏公公乜呆呆的愣在那里还没反应过来,不禁好笑,他轻轻咳嗽一声,“既然如此,本镇给众将官一个面子,死罪可免,活罪难饶。念你是太监之身,身带残疾。本镇不再重加其责。来呀,把这阉货给我脱出帐外,责打二十。以为三军之惩戒。众将官不许再为求情。”。  顿时几名彪悍的军士把这个还没缓过神来的魏公公就给拖了出去,外面一阵噼里啪啦的板子并未让他感觉到疼痛。因为第一板子他就晕过去了,吓的。打板子的哥几个也明白,只不过是让他受些皮肉之苦罢了,如果真打死了,对刘总兵也不好。  打完了,拿冷水泼醒,带回帐内。刘总兵看着一摊烂泥似得趴在地下直哼哼的魏全孝,饶有兴趣的问他:“魏监军,本镇如此处理,是公与不公?”。  这时候,糊里糊涂挨了板子的魏公公清醒了,他一边抚摸自己的屁股一面咆哮道“刘鸿,你竟敢如此对待咱家,你等着,你等着。”。  刘鸿轻蔑的说,“好啊,我等着,我倒看你这阉货能有如何翻天的本事,可惜凌贤弟不在此地,否则,就你这二十板子,也够喝上一壶的了。”。  魏全孝气的体似筛糠,也可能是吓得。忽听他提到凌云,却大笑起来,“你还说凌云,他还不知去向,你在这里,就要拿他的部下开刀了。”。  刘鸿对他报以一个微笑,“有些人,最可悲之处就在于太喜欢自作聪明了。你知道为什么到现在,第三声追魂炮还没响吗?”。  说着,也不再理会魏全孝,对中军官说,“你去把大谠和阿财接到这里来吧,估计这俩愣头青已经睡着了。”中军官施了个礼,带人去了。  刘鸿接着对帐下众将说:“皇上赐我对三品以下将佐升迁罢免,杀伐决断之权,各位还记得吗!”。众人齐声喊,“记得!”。  “那好,今日你们也看到了大谠和阿财的表现,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这才是真汉子。不枉本镇如此信任。传令。张谠慧,张洪才二人,即日起,晋升为千户。凌云带兵有方,即日起,晋升为游击。陷阵营要扩编为三百人,所以人选,任大谠和阿财自行在营中挑选,八千将士一律在挑选之列。散帐!” 第七十七章 她害羞了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远在盛京的凌云不会知道,自己这么快又升官了,摇身一变,凌千户就变成了凌游击。从一个从五品的副厅级干部,一跃而成了正四品。凌千户此刻还在痛多尔衮周旋着,不,我们从现在开始,应该叫他凌将军了,游击以上武职,可以成为将军了。  转过头再说盛京这边,自打那个锐健营的营官走了,多尔衮就跟凌云是一通抱怨,这是肯定的。老多自己是正白旗旗主,大清朝的十四爷,天潢贵胄的睿亲王。要是被皇太极抓住个把柄,哪天就得上了盛京刑场,脑袋怎么掉的肯定都不清楚。  他还要依仗凌云的未卜先知之力,所以是不便教训凌云的,但是他当然可以教训阿泰,这个自己的家奴。二等护卫怎么样,还敢跟王爷叫板吗。所以即使被训的狗血喷头,阿泰依然没有做声。低着头不发一言。  凌云在旁边翘着腿坐着,一边抿着茶,一边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一幕,估摸着也差不多了,他把茶杯轻轻的一放。站起身来拍了拍多尔衮的肩膀,“我说老多,差不多得了,有句话说打狗欺主,指桑骂槐啊。虽然你才是她的正主子,但是这个事是我惹的,你在这一个劲的训她,不是有意要给我听的吧?”。  说到这个份上了,多尔衮知道,是该给凌云一个面子了,可是这凌云也是没轻没重,你闲着没事不出去转悠不就没事了吗,你这还嫌乱子不够大,非得整个盛京城都知道我多尔衮通同明朝这才算完吗。哎。他还想着说几句。凌云可不想给他这个机会,他冲着阿泰使了个眼色,说道,“还不下去等什么呢,等着你们十四爷再骂你几句是吗?对了,要是见到你哥哥,跟他说一声,就说老凌今天晚上请他吃饭,不过,我现在可是身无长物了,这桌酒席还得你老多摆,你没意见吧。”。  这明显就是要给阿泰一个脱身的说法,阿泰也明白,对凌云投去感激的一瞥,又给多尔衮施了礼,退出去了。多尔衮也坐下,“凌先生,你要和哈将军吃饭。这桌席面我倒是请得起,不怕你笑话,我一个亲王爵位,年俸两万两雪花银,你吃怎么的席我摆不起,只是,哈将军曾经伤的你重伤不醒,你难道不记仇。”。  “老多,这么说,你还是看不起我老凌啊,难道就你们满人是义薄云天的汉子,我们汉人就如此的小肚鸡肠吗。不管之前如何。现在咱们还是合作嘛,只要他哈巴赤不会计较前情,我凌云,一概不提。”。凌云确实想和这位哈将军喝点,不管怎么样,自己在盛京以后的活动只要他不捣乱就好。至于帮忙,那就没指望过。  多尔衮有些感慨,他一直以为汉人是最喜欢锱铢必较的,没想到,眼前这个凌云竟然还要和差点让自己丧命的仇人喝酒。此等气量,实在不简单。  凌云顿了顿,还是接着说,:“老多,其他的事情,先放放,现在人家就这个事情找上们来了,这是要踢场子,你打算怎么办。”  这个才是问到了点子上,说的是啊,这个事情怎么办,是冷处理不处理还是咋整。  老多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这是,还是冷处理的好,锐健营是大哥代善的部属,代善一向是个老好人,今天找上门也只是因为怪罪当街杀了他的部下,不会想把事情闹大了。所以,只要把大哥哄好了,这是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但是,他还是想听听凌云这个先知的意思。  凌云见他沉吟不语,就知道他这是在考自己的能耐,把这个踢出去的皮球再给踢回来。好吧,那我就点拨一下你好了。“老多是想问我怎么看此事吗?”。  多尔衮点头。  “依我看来,八旗之中,除了已被皇太极收归己有的正蓝旗,和他亲自掌握的两黄旗外,最有实力的,就是你的两白旗,最不靠边的,就是礼亲王代善的两红旗了。再说代善此人,一贯的明哲保身,从不多说少道。他只图自保,不愿意惹事,今天之所以有他属下的营官来你这里,就是因为他的部下当街被杀,他丢了面子。你只要去代善府上一趟,连哄带糊弄,他一高兴,我保你没事。”。凌云说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心说,这茶叶是比刘总兵的好喝。  而对面的多尔衮却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这种感觉如果要是用六个字来概括的话,就是:英雄所见略同!  “老多,事不宜迟,你该去现在就去吧,早点回来,晚上一块好好喝点。”。去就去呗,看着这个端坐喝茶跟没事人一样的凌云,他有些无奈的感觉,心说怎么就被你忽悠的上了你的贼船呢。  不管他怎么想,反正他是按照老凌的吩咐,出门走人了。  这时候,府里的通房丫头,博尔济吉特氏,给凌云带来了一个好消息。风儿醒了。  老凌第一时间冲进了房间,背后是一串笑声。凌云自己也笑。  “风儿,你醒了。”。凌云说了这一句,竟不知道下面要再说些什么,这个话有些多的人在面对自己心爱的姑娘的时候,有些手足无措。  风儿挣扎着坐起来,看得出她的身体还是很虚弱。“凌大哥,你来了。这里,是哪里啊”。  “这里,是后金主将多尔衮的府邸。”。  闻听此话,风儿的脸色一变,“凌大哥,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在这里呢。还有你,你怎么会在多尔衮的府里。”。  “你这丫头,我为什么和多尔衮混在一起,为了救你啊。”。凌云坏坏的一笑。  风儿的脸上一阵哄一阵白的,“你还是这附嬉皮笑脸的样子,我不理你了,哼,我要走了”。  她一下子跳下床,想找自己的鞋子,却没找到,只好又上去了。凌云看着她这个样子,忍不住扑哧一下乐了。“好了,不逗你了,卧底知道吧,我在这,就是打入敌人内部,分化瓦解。”。  “那凌大哥,你会不会很危险啊,咱们还是快些走吧。我不希望你有危险。”。说到这里,她突然停住了,苍白的脸上飞过两朵红云。没有再继续说下去。  这就够了,凌云已经知道了她的心思。他故作不知,“风儿,你的脸怎么了,是发烧了吗”。  “凌大哥,你好讨厌。又在取笑我”。说着,干脆把头深埋下去,不理凌云了。 第七十八章 海誓山盟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看到这个心爱的姑娘娇羞的样子,凌云笑了,他的心情此时起伏激荡,久久难以平复。匈奴人曾经有一句经典的话,说男人有两大幸福,第一是在马背上,第二,是在女人的胸脯上。  浅显易懂,男人,要去靠战马纵横四海,征服天下。却要用胸怀和气度,以及自身的魅力去征服女人。天下女人多得是,美女也不可胜数。然而,并非所有的男人都能或许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心。  从这一点看来,凌云真的是很幸福的。因为他完全知道,这一刻,两个人的心紧紧地贴在了一起。无需要过多的解释。  他用从未有过的柔情注视着自己心爱的女人,风儿被他盯的有些不自然,躲避着他的目光。“凌大哥,难道风儿的脸上有什么脏东西吗,你这么一直看着人家。”。  凌云呵呵一笑,知道是这丫头不好意思了,自己好似很严肃的说,“有脏东西啊,不过好像已经洗掉了嘛。”。  话音才落,一个枕头轻飘飘的砸过来,风儿捻着自己的衣角,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来,“你讨厌,这个时候了还只顾笑话我,我不理你了。”。凌云把枕头抓住,好像想说什么,终于绷不住,放肆的笑了出声来。  他坐在床头,轻轻把这她拥入怀中。她想挣扎,却终究不能挣脱他有力的臂膀,终于,她放弃了挣脱的打算,任由他抱住自己,并把自己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凌大哥,你好坏,就知道欺负我。”。  一股暖流贯彻心扉,凌云感受到,自己好像被幸福砸晕了。这幸福,来的太突然了。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了?  他用炽热的眼神看着怀里的女子,心中油然而生的保护欲让他此刻才体会到了一种作为军人和男人交织的自豪感。我雄武兮大明强!我雄武兮天下壮!我雄武兮在床上。。。  真的是走神了,他有一种自然的生理欲望,用他那个时代的话说,就是精虫上脑,特别想就此推到。而按一般的桥段,这似乎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他没有,不仅是因为怀中的人还虚弱,主要是情感,如果升华的话,可以做到,发乎情,止乎礼。  “你可以叫我凌云,在山海关的时候,我就说过了。”。凌云咬着她的耳朵告诉她,“小可爱,好不好”。  风儿也不能压抑自己的幸福感,这一切都恍惚是在梦中一般。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朦胧,直到今天忽然点破这层窗户纸。都好像是在做梦,她掐了一下凌云的脸。疼的凌云“啊”的一声喊了出来。  “小可爱,你要干嘛啊,是不是想谋杀亲夫。”。凌云就是这一点,有正经的时候,就有没六的状态。不过,不仅是他,对于古代也好,现代当代也罢,很多男孩追女孩的成功率低。很大的原因,不是你不帅,不是你不优秀,也不是其他更多的原因,我觉得很大一部分程度上,仅仅就是因为不要脸的程度还不够。只要足够的不要脸,没有不成功的事。  有时候,女人嘛,你就别拿她当回事,任她哭也好闹也罢,叨叨叨,叨叨叨,什么这个比你强,那个比你强,谁谁又说你了。他爸看不上你他表哥堂兄二姨夫说什么让你动肝火的话了。与其你跟她说半天没用的,最后和好。还不如由着她说完,最后答复一句,“老公带你吃好吃的去”,“老公给你准备了礼物”之类来的实际。绝对的百试百灵。要是不灵。各位找凌云算账去,这是他告诉我的。  风儿忽然表情有些不好看,从凌云的怀里挣脱了出来。凌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风儿,你要方便吗,我出去让叫个婢女来就是了,你身子还虚弱,还是不要出去了先”。  “凌大哥,你喜欢刘雅姐姐吗?”。她忽然问出这个问题,让凌云愣住了,这实在不是一个适合这个场景下问的问题。这个问题让凌云有些无措。  凌云不语。  “对不起,我以前就问过你这个问题了,可是我还是想在问一遍。真的,我不想伤害她。她是我的好姐妹。而且。。”。说到这里,她顿住了。说不下去,或者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看着她这吞吞吐吐的样子,凌云心里也明白了几分。刘雅确实对自己有意,但是奈何自己无心,自己的心,就在眼前的人身上。她们姐妹情深,自己却不是能任意送人的物件。而且自己早就下定决心,无论如何,自己在这三千弱水里,只能取一瓢饮。所以,娥皇女英的事情虽然是美谈,却绝对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没事的,你只管说就是了,我不会怪你的,刘雅她怎么了。”。  “我一直在骗她,说你喜欢她。还把你的竹箫给了她,现在她时刻放在身边,形影不离。看来,对你用情已深。我不能伤害她。一直以来,都是我的错,可是现在怎么办。”。她说这些话似乎已经很费力了。刚一说完,就剧烈的咳嗽起来了。  凌云心里暗说不好,这事情办的,确实是大错特错。不该一开始给她任何的希望,才不会让她越陷越深,可是现在再说这些似乎也没用了,只好想办法找补吧。他一边轻轻给风儿捶打着后背,一边宽慰她说,“好了,没事的,我都知道了。这个我会解决的。保证不会伤到你的雅姐姐也就是了。我这辈子,喜欢的人只是你,爱的人也只是你,要娶的人,更只是你。等咱们回了山海关,我让总兵大人为咱们主婚。你呀。就好好的养着身体,到时候,给我生一窝孩子”。  这句话换得一通粉拳,“讨厌,你把人家当成母猪了啊。还一窝,一个都不给生。”。  “真不给生?”“恩,就是不给生”。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啦。”凌云一边说着,一边开始挠她的脚底板。“给不给生。。”。  就在这样的戏闹中,两人深情拥吻在一起,久久不肯分开。 第七十九章 宴无好宴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一首古乐府诗,然而就是今天,我才知道,写出这首诗的,竟是西汉长沙吴芮的妻子,如此才女,很是难得。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这是很多对痴情男女在陷入爱河的时候,对彼此许下的诺言,虽然,天道变易,人心变易,诺言很容易变成谎言。然而,我宁愿相信,那一刻的情感是真切的,已经是永恒。  凌云此刻沉浸在巨大的幸福中,他紧紧拥着自己的心上人。  良久,两人从刚才的冲动中稍微平复了些。凌云才想起来问,“风儿,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又怎么会被骑兵追杀呢。”。  “我是出来找你的,我听说他们说你只身一人去了开原,所以我就到了开原,然后又听说开原公主府的人都被押解到了京城,我当时吓坏了,就到了这里,结果遇到了刘鸢,他带一队汉军想捉我,被我躲过去了。我身上的银两也都丢了。不知怎么的得。就被骑兵盯上了。有可能是刘鸢告的密吧,如果是你那样的话我就危险了,应该会有人画影图形搜捕我。”。风儿说着,想着这些天来的经历,心中还是有些后怕。  凌云轻轻的刮了刮她的小鼻子。安慰道“你受苦啦,放心吧,有我在,没有谁能够伤害你的。”。  风儿把头紧紧埋在凌云的怀里,听着凌云的胸口,那是心脏在有力的跳动。她忽闪着自己的两个大眼睛,“我知道,有你在,没有人可以伤害我的”。  真是个可爱的小丫头,凌云有力的点了点头。心里说,以后的路太漫长了,自己要陪着她一起走下去。一直走,到天荒地老。用自己的一切来兑现这个承诺,对她保护一辈子,呵护一辈子。  他起身整了一下自己的衣服,对风儿说,“乖宝贝,你好好休息吧。我今天,要和一位老熟人去喝酒。晚点,我会来陪你的。”  看那一双清澈的大眼睛又不解的看着自己,凌云笑了,他开始解自己的上衣。  风儿大喊,“**,不要脸,这么快就想着得寸进尺啊!”。  凌云哭笑不得,“什么得寸进尺啊,你想到哪里去了”。他扯开胸口的衣服。露出胸口的一道刀伤的疤痕。“还记得这刀伤吗?”。  “哼,当然记得,要不是我救你,你还能站在这里啊。你准备拿什么来谢我呀。”。风儿也恢复了自己的活泼。  老凌真是又一次哭笑不得,心里暗自佩服她的跳跃性思维,“拿什么答谢你,要不我现在就以身相许好不好?好了,不闹了。这道刀伤,是我为保护总兵大人,一时意外被后金副将哈巴赤所刺,今天,我就是要跟他去喝酒,好好的说道说道。”。  这话从凌云嘴里说出来,似乎很轻松,风儿有些对凌云刮目相看,提到一个差点要了自己命的人,不咬牙切齿也就算了,还要一起喝酒。这个男人不是心胸太大就是太二百五了。当然,她不会觉得自己的男人是二百五的。她也不会愿意为二百五生一窝孩子。  “好了,你就乖乖躺着,想吃东西就叫人给你做。有什么需要的也会有人伺候着,我会早些来陪你的。”。凌云转身要走。又忽然转回身来。  风儿看着这个英俊的男人。感受着他身上特有那种男性气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正经起来的时候,坚毅无比。不正经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招人喜欢,还生就这样一幅让人一见倾心的面庞。  “还有什么事情啊?”。她问。  他把嘴凑到她的耳边,她也想听听这个神神秘秘的人到底说些什么,忽然,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快速的在他的两边脸蛋和额头,各自吻了一下,然后跑掉了。  她愣了半晌,然后傻笑。  阿泰和哥哥的对话。  “阿泰啊,你怎么就这么不明白,我说句犯上的忌讳的话,王爷是被那姓凌的小子蒙了心,难道你也犯糊涂吗?咱们大清就要一统天下,长驱直入灭明,这个时候,这小子来到盛京,要和王爷合作,他算是个什么东西,一个明军的千户而已。有什么资格和王爷谈合作两字呢。王爷受他蒙蔽,早早晚晚,那是灭门之祸啊。哥哥劝你,也要躲得远些才好。”。这是哈巴赤的声音。  阿泰怎么也想不到,一向效忠于王爷的哥哥会说出这样的话来。她也有些不满,“哥哥,这么说今晚的酒宴你不准备参加了吧”。  “当然要去,如果不去,就是不买王爷的账,你哥哥我有几个脑袋,敢不买王爷的帐呢。但是,这个凌云,终究是祸患,你要记得,留得一手,狡兔三窟,只能图一个不死之身啊。哈达公主怎么样,那是当今主上的亲哥哥,还不是被千刀万剐,凌迟处死了。就连正蓝旗的那些偏裨将官们,牛录们,或多或少都被牵连进去了。现在,不能在一条绳上吊死啊。”说着这些,哈巴赤也有些惋惜之感,这么些年,跟着多尔衮,风里雨里的,苦和累都有,甚至只身潜入明军山海关搞刺杀的事情自己都干了,也没怕过死,现在,十四爷竟然跟明军搞在了一起,自己的后路堪忧。  阿泰听哥哥说了这些,她心底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哥哥变了,变得好像胆小了,也陌生了。但是,他说的并不是没有道理,十四爷怎么和明军车上了关系,就这一点,就是死罪啊。  她一直以来,就只懂得效忠主子,没有想过理由,也许,真的不需要什么理由吧,可是她害怕,如果有一天,自己的哥哥如果真的背叛了十四爷,自己应该如何是好。  晚上,多尔衮设宴,凌云和哈巴赤两位主要人物准时到席,接下来,是两人唇枪舌剑的时间。 第八十章 平地惊雷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两个男人的交锋,不一定是在战场上。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以任何形式,都可以。你来我往,火花四射。  哈巴赤不了解凌云,正如凌云也不完全了解哈巴赤。这不重要,因为,此刻他们因为另一个人不得不坐在一起。这个人就是如今的正白旗旗主,清廷的睿亲王,日后崇祯帝册封的辽宁王,爱新觉罗,多尔衮。  宴席并没有什么出彩之处,无非是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要搁小门小户来说,老多摆这一桌宴席,足够庄稼人半年的伙食费了,然而,凌云不是那没谱的人,哈巴赤也不是。  吃饭不仅仅是为了吃饭,是为了说话。在那个时代是这样,在这个时代也是这样。  凌云被多尔衮奉为上宾,当仁不让就坐了上座。哈巴赤是多尔衮的部属,自然是下座。当然,这也不算什么,坐在哪里并不妨碍说什么。因为舌头是长在自己的嘴上的。  一排侍女鱼贯而入,先上了几个凉菜,几碟点心。所谓开胃菜吗,芙蓉糕,桂花饼,四干四鲜四蜜饯。凌云不禁哑然,一顿便饭而已,用得着像满汉全席那么铺张嘛。  哈巴赤倒是有些见怪不怪了,这样的场面如果算铺张的话,天潢贵胄和平民百姓有什么区别可言呢。  凌云不会理会哈巴赤怎么想。他随手抄起来一根香蕉。自顾自的剥皮,把香蕉的头在嘴里环着,转了个圈,顿时。多尔衮忍不住笑了起来,然而哈巴赤没有笑,他弄不清楚,凌云为什么会做这样的动作。  “凌先生,自你来到大金的地盘,咱们一向有失来往。我哈某这就向你告罪了!”,客气客气还是有必要的。  都是千年修行,你在这装什么人类啊。老凌根本就不吃他这套,“我说哈将军,论职位呢,你是这清廷的副将,二品大员。我老凌呢,只不过是山海关小小的千户。从五品的职衔。你我身份地位呢,似乎是不太对等,你比我,那可不是高着一星半点。但是你要记得,你身份再大,大不过你的主子睿亲王,今天是我要请你,按说我是东道。老多是你的主子,在他面前没有你先开口的份,我说今天这是怎么了,太阳怎么打北边出来了,不是都说你哈将军很懂规矩的吗?”。  被凌云一通抢白,多尔衮和哈巴赤都有点挂不住。不过多尔衮倒是很会给自己找面子。他看看哈巴赤,又看看凌云。爽朗一笑,说道,:“哪里有这许多的规矩,哈将军是我旗下不假,这么些年跟着我风里雨里,血里火里的,我也没有把他当做奴才来看。至于你凌先生,现在是我多尔衮的上宾。大家在一起,就不要在逞口舌之利了吧!”。  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凌云也收起了那戏谑之态,说,“我说睿亲王,都说你是个气冲牛斗的人物,今天这番话,也算是给了我老凌的面子了。不过,家宴家宴,你这身四团龙朝服穿着,可让我不太舒服啊。”  说着,三个人都大笑起来。多尔衮也觉得有些不合时宜,“那我就去换件便装,你们聊着。”。  他走了,留下凌云,还有哈巴赤两人。刚刚缓和的酒桌气氛,此时又剑拔弩张起来。  “凌先生,当初没有把你刺死,是我老哈最大的遗憾。”开门见山,绝不客气。不愧是武将。  “哈将军,老凌没死,恐怕就是你的寿限到了吧,嘿嘿嘿嘿。”。老凌还是那副嬉笑怒骂的面不改色的样子。  哈巴赤是一个驰骋疆场杀人不眨眼的将军,不会被几句话语给激怒。他慢悠悠端起酒壶,先给凌云斟了一盅。然后又为自己满上。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他等着凌云来发问,而凌云偏偏就不搭理他,端起眼前的酒杯,一点点的品了起来,视若无睹。  多尔衮还没回来,哈巴赤把自己杯里的酒一饮而尽。低声说了一句,“凌先生,你是不是很奇怪,为什么,山海关方面没有人来找你联络。你是不是等的有些焦急了?明说了吧,能抓住那几个家伙,刘鸢功不可没!你们刘总兵,真是有个好弟弟啊。回头,一定好好谢谢他。”。  山海关派人来这里,并且被抓了,人在哈巴赤的手里!而且是刘鸢抓住的!这是真的,还是哈巴赤对我使的攻心计,他难道不是和多尔衮一条心吗。这究竟如何是好。凌云的心理就像是炸开了一锅热油。可是表面,却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哈将军,你这说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刘鸢不过是我山海关的一个败类,人人得而诛之,他怎么能与刘总兵相提并论。你依靠着他,还想办成什么事情,只能叫人贻笑大方。”。凌云可不愿意给哈巴赤一点占据上风的机会,不管在哪方面。  哈巴赤也不再纠缠什么,随手扔出来一块四四方方的木牌,这是凌云部下没的特殊腰牌标志。凌云脸色一变,旋即恢复平静。他刚想说些什么,换了一身便装的多尔衮回来了。  他没有看到,凌云和哈巴赤对视的那一眼,凌云的眼中交织的恨意浓烈的怒火和哈巴赤调笑的表情。那意思,明朝蛮子,和我逗,你差的很远。  疾如风,徐如林。动如侵略,不动如山。这是凌云带给部下们的从军守则,可是他此时却无法遏制自己内心的不平静。他现在还不明白,山海关会派谁来和自己联络,又是怎么被哈巴赤抓住,看这个样子,现状堪忧!  那怎么办,依靠多尔衮的势力要哈巴赤交出人来,看样子是不太可能了,这事情既然是瞒着多尔衮办的,也就是说哈巴赤留了一手。对自己的主子打了马虎眼。抱定了狡兔三窟的心思,没准就会拿他手里的几个人去向皇太极邀功,皇太极可正愁找不到整这些兄弟们的理由呢。  不能硬逼,只能智取。说完,他抄起来酒杯,对着多尔衮说,“老多,我可算是喧宾夺主了。来,先干为敬。以后我凌云可要多多依仗与你。”。  多尔衮也是自己倒上,一饮而尽。倒是把那今天要请的客人,哈将军给干在那里了。 第八十一章 铁骨柔情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一场一触即发的冲突就这样暂时被按住了,然而,这极可能就是暴风雨来临前的片刻宁静而已。凌云意识到,自己的动作,似乎真的太迟缓了。  凌云意识到,自己这样想缓图皇太极的计划,是行不通的,事情瞬息万变。没有人愿意永远给自己足够的时间。敌人等不起,自己人也等不起,而且,对于自己人来说,每一刻的优柔寡断都可能要了兄弟们的性命。  镜头回到宴席上,哈巴赤在刚才和凌云短暂的对视中,体会到了一种得意之色,这是必然的,他的得意,就在于,他手里握着了足以制约凌云的东西,他知道,凌云是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兄弟的。这就是他的弱点。因为。他永远是一个人性至上的指挥官。这一点。作为他的敌人,哈巴赤看的很清楚。不怕你优点多,就怕你没有性格,抓住这一点,就可能置你于死地。  血勇之人,怒而面赤;骨勇之人,怒而面青。唯独神勇之人,怒而色不变。这一点,凌云自信,不亚于他的偶像陈少杰。孙子曰,心有惊雷而面如平湖者,可拜上将军。凌云不愿意自己如此的少年老成,可是他没有办法,对敌斗争就是这样的残酷,时刻充满的就是这些明里暗里的博弈。这场博弈中不存在第二名,要么就去做第一,要么就去死。这很明确。  这场宴会就在看似轻松的气氛中结束了,哈巴赤走了,凌云回到了厢房。风儿一直等着他。  “你回来了,看你这么急匆匆的,脸色也不太好看,这是怎么了。”风儿很关心地问,“你是不是太累了”。  凌云什么也不想说,他不愿意眼前这个单纯的女孩卷入这场混乱的男人的争斗中来,为自己担心。战争,从来都是男人的专利,这该死的杀戮的场景,永远不应该涉及女人,还有孩子。这就是凌云的想法。海晏河清,四海承平。这就是他来到这里,并且四方奔走的信念。他知道,这不容易。  看着谢风儿那温和的目光,凌云竟有些出神,他在想,这么多年,自己读书破万卷,到底也就是个百无一用的书生罢了。虽然,自己还会几手三脚猫四门斗的功夫。虽然,自己认为自己学贯古今,一腔热血,可是,自己是不是被骗了。  从初中时代,老师们都说,太平天国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农民起义,运动波及十几个个省,持续近二十年。达到了最高峰,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提出了共产主义理想的口号。那时候,自己还是着实跟着热血沸腾了一阵子,后来知道的多了,才知道洪秀全有八十八个王娘,两千多名女官,老婆都编号管理。才知道从东王到两司马,都是有等级制度的,才知道男女别营,睡自己的老婆算是奸污妇女,才知道社会的阶层分小民和官员,才知道天京变乱,死了数万自己人。。义愤填膺,什么历史高峰,邪教罢了。  眨眼到了高中,有人又告诉凌云,明末土地兼并严重,官员贪污盛行,李自成和张献忠等人,替天行道,除暴安良,**哈赤起兵于辽东,取代明朝,是代表了最先进的生产力。明亡清兴,是历史最终的选择。曾经有一段时间。凌云相信了这些。然而后来,他才知道了,张献忠的屠蜀事件,才知道了,李自成造反只不过是因为宁夏驿站的撤销让他丢掉了饭碗。也才知道了,后金马上的骑兵,和马刀下的冤魂,本质上没有任何的区别,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  历史,有时候,会开一些玩笑。然而,天道有常,或因势而迟,然终不误。凌云决定,让这些欺骗自己的人或者事,都揭去那丑陋的伪装,还原本来的面目。甚至,让这些丑陋的灵魂扼杀在摇篮里,还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凌云出神想着这些心事,眼睛定住了。风儿小手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他还是毫无反应,直到风儿双手捧着他的脑袋一边摇晃一边喊,“小凌子,你怎么了,小凌子。。”。他这才醒过神,发现自己确实是想的太远了。  她叫他小凌子,不久前还是称呼为“凌大哥”呢,现在,忽然变成了“小凌子”,然而这称谓的改变,让凌云窃喜,因为这说明他们的关系,现在确实已经不同于以往了。  “你究竟在想什么呀,从回来就闷闷不乐的,有什么事情你就跟我说嘛,虽然我也帮不了你什么,毕竟我能给你分担一下,你说出来,是不是心理就会觉得好一些啊。”。风儿忽闪着两个大眼睛,看着凌云,想听他的答案。  这一瞬,凌云真的想把心中一切的苦闷都和盘托出,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眼前这个人,就是自己已经认定的最亲近的人。可是他没有,他心底还是坚持,一切都应该由男人去承担,女人,应该离这些乌七八糟的世界越远越好。  他无力的笑了笑,“风儿,我在想,等咱们回到山海关,我就要让总兵为媒,我那一营弟兄为证,风风光光的迎娶你。”。  风儿知道他不愿意多说,也不再多问。但是她还是忧心忡忡,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自己的好姐妹。凌云看透了她的心思,“娥皇女英虽是美谈,但是弱水三千,总有男人愿意取一瓢饮。风儿,你知道本朝的孝宗皇帝吗?”  “知道,孝宗皇帝创建了弘治盛世。是我们大明子民的一代明君!”,说起来,风儿的脸上也熠熠发光。这说明什么,得民心者,得天下,即使孝宗朱佑憆已经逝去多年。他仍然活在他子民的心中。  凌云接着说,“风儿,明君难得,可是最难得的是,孝宗皇帝一生,只有张皇后一个妻子。这是最为我敬佩之处。我凌云,不是什么贵胄,也不是什么高官显贵。但是我也可以做到,我这一生,只有你一个女人。”。  风儿笑了,这是从内心深处最幸福的微笑。  这是一个男人对他深爱的女人,最为沉甸甸的承诺。这一瞬,他眼前又闪现了莽古济的影子,应该说,莽古济是他人生中第一个女人,然而却最终成了他生命中的过客。对于莽古济的死,他的心中始终有些遗憾,但是他知道,即使时光逆转,他也只能对那个女人说一句,对不起。  哈达公主,从今天开始,我的心中不能在存在你的影子,我将把一切都收拾的干干净净,疼爱眼前的这个女子,呵护她,宠爱她。 第八十二章 志得意满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如果说,谋刺自己的哥哥是一时糊涂,属内部矛盾,不足以致死的话,那一心投敌,让山海关将士陷入敌手,那就是大是大非的问题。足以让大明所以军民百姓提三尺青锋,斩刘鸢之头,悬于山海关城门,以为警示。  事情还得从头说起,石头等三人,出了山海关后,一路上都是晓行夜宿,生怕被人盯上。这一连几日来,都是这样子,弄的生物钟都有些紊乱了。  他们的第一站,是开原城。山海关的细作没有那么准时探知到莽古济一家被捕的消息,所以,石头等人一行,算是扑了空。可是,这并不说明他们没有任何收获,事实上,从迈进开原城的那一刻,他们就被盯梢了。  在开原扑空以后,他们立刻转道盛京,然而,就在盛京城外的一个小饭馆里,他们吃下了带有蒙汗药的食物,被哈巴赤直接带走,这一切,没有经过两黄旗和正蓝旗的手,知**也只有刘鸢和哈巴赤两个人。刘鸢是始作俑者,就是他,指认了这两个人的确切身份。  此时的三人,正在盛京近郊的一个马场监狱里,遭受着严刑拷打的考验,这段实在是残酷之极,这一章节,便不多加交代。  我们在前面的章节交代过,莽古济被捕后,皇太极借机吞并了正蓝旗势力。并派了哈巴赤去接手了开原的防务。看似正常的换防,实则另有心机。皇太极心里跟明镜似的,莽古济没有对抗多尔衮,是她识时务,知道自己不足以和多尔衮的两白旗抗衡。然而,她虎踞开原数年,如果手下没有什么死士的话,那么,就算是自己小瞧了这位三公主了。一定不会那么简单。所以,看似正常情况下的开原换防,其实是一种监视,对于开原城内的势力,一并肃清。不留祸患。  秦律苛刻,清律甚之。不同之处在于,秦始皇的严刑峻法,其实真正杀头的并不多,不知道秦始皇嬴政是否出自一种**的心理,总喜欢对犯人处以宫刑,换句话说就是阉割。据说仅仅修筑阿房宫所动用的被阉割过的犯人,就达七十万人之多,这一点倒是很像后来的汉武帝,这么看起来,秦皇汉武并称倒不是没有道理的。这两位皇帝就是对男人裤裆里那东西感兴趣,非要割掉而后快。相比起来,清朝法律似乎人性化很多,犯了事,就杀头呗。其实说到底,杀头掉脑袋满门抄斩也好,割了那东西导致断子绝孙也好。说到底无非就是不留后患。留下后患,就睡不着觉。多一句嘴,君不见那永乐大帝,靖难之役是何等的风光,远征大漠是何等的豪气干云。可是为什么派郑和一趟趟的下西洋,就是心里放不下,生怕哪天,那个失踪了的建文帝会溜达出来。  斩草是有必要的,更有必要的是除根。所以,开原城必须有一支盯梢的部队。一举铲除莽古济势力。  对于这个初衷,皇太极确实打错了算盘,因为古往今来,愿意为死去的主人报仇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情况是,树倒猢狲散,无非是混口饭吃呢。今天这个主子没了,明天可以投奔那个,不管这个主子是公主,还是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在这个思路来看,皇太极似乎是多此一举了,不过,他倒是有意外收获,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凌云的人曾经存在过并且一直存在,所以,能在这里抓到凌云的属下,就是他的意外收获,虽然,此刻,他还不知道那么多。他正忙着在宫里和他的爱妃玉儿嘿咻嘿咻。  人呢,在高兴的时候,总喜欢干那事。这是一条恒久不变的规律,不管是皇帝还是庶民,有人说,那老百姓缺吃少穿的,也得干那事吧,那不是因为高兴吧。这就更没错了。人呢,缺吃少穿,啥也没有,娱乐活动更是谈不到了,你说再不干点那种娱乐活动,还有啥意思呢。  在特意为玉儿修建的一座富丽堂皇的寝宫的床上,两人正光洁溜溜的赤裸相见着。玉儿轻轻抚摸着皇太极的“龙根”。轻轻的喘息着。“皇上,您还是少来我这里吧,妹妹们都有些眼红了。为了后宫的和睦,还是雨露均沾的好”。虽然是这么说着,她的另一只小手还是也摸了上来,捧起来那一对肉球慢慢的搓揉着。  皇太极爽的简直要翻白眼了,这一双芊芊玉手啊,简直足以让自己销魂了,人世间最美妙的事情,当皇帝,睡女人,自己都做了,夫复何求。  他重重的一个翻身,压倒了女人的身上,缓缓在她耳边吹了口气,说道,“你不是要雨露均沾嘛。那你刚才这是要干什么呢,恩?玉儿,告诉朕。”。  玉儿一副害羞的表情,一对粉拳轻轻的捶打着皇太极,“皇上,你坏。臣妾就不说”。虽然这门说着,她还是把腿尽可能的张开,迎合着皇太极的进入。  “玉儿害羞啦,朕就喜欢你这娇滴滴的样子,你不说,朕来替你说,你是想把朕的雨露全都。。。”。刚说到这里,嘴唇就被身下女人贴上来的火热给打断了。他们的舌头搅在一起。胡天胡地起来。  一阵猛烈的撞击。地动山摇。云霄雨歇。皇太极意犹未尽。“要不要再来一次呀。”。  “皇上的龙体要紧,您也要爱惜着点身子骨啊。”。玉儿说。  皇太极紧紧抱住玉儿,“你现在可是越来越心疼朕了。”。  “俗话说,嫁乞随乞,嫁叟随叟。何况玉儿嫁的是最英明神武的皇上呢,这是玉儿的骄傲。皇上,玉儿的心,永远是皇上的,玉儿的身子,也永远是皇上的。”。  没有什么比这样的话更能刺激男人的情欲了,皇太极觉得刚刚才软下来的家伙又忽然暴涨起来,他没有说什么,又翻身压了上去。  恩恩啊啊的娇喘之声回荡在屋子里。。。 第八十三章 死不降贼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让皇太极继续享受吧,对他来说,他的确是称得上志得意满了。辽东的所有土地都在他的手里,他已经称帝建国了,虽然还没怎么着,却是名义上的大清皇帝了,而且,他还最终俘获了自己心爱女人的芳心,不管是在朝堂上还是在后宫的床上,他都是不折不扣的成功者。  有句话说的好,日中则昃,月满则亏。事情发展到了一定的地步,是要回落的,不过,好像皇太极不明白这个。明白不明白都没有关系,出来混,总归是要还的。  盛京近郊的监狱里,石头和豆子三人,刚刚又承受过一轮酷刑,已经是遍体鳞伤了。遍体鳞伤,这四个字细细品味,足以让人胆寒。  这里不是山海关,也不是陷阵营,这里是敌人的地盘,是郊区监狱,是那个时代的合作所,渣滓洞。是进得去,就几乎出不来的集中营。  他们被扒光了衣服,分别绑在铁柱子上。哈巴赤走进来,看到三个披头散发,眼中布满血丝的人,他很满意。  “各位,你们受苦了。兄弟我也是差事在身,不由得自己,不过,我可以给你们指一条明路,只要你们自白反正,归顺我大清,自此以后,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岂不是快哉。何苦跟着那奄奄一息的明廷来卖命呢。”哈巴赤好似苦口婆心一般解劝道。  石头已经被拷打折磨的不成样子了,他身上满是一道道可怕狰狞的伤疤,已经没有更多的力气来大声说话了,好似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说了一句,:“你想知道什么,问我就是了,我可是怕死的很。”。  这一句话,让哈巴赤简直是喜出望外了。他快步走到绑着是石头的柱子旁,低声说道“识时务者,为俊杰也!石头兄弟到底是爽快人,这样,你如果答应跟着我干,我保你个三品参将。”。  这句话出口,他一双鹰眼盯紧了石头,等待着他的答复,木头和豆子也是紧张,看着自己的伙伴,不知道他会给出一个怎么样的答案。  答案是一口血,不偏不倚,喷在了哈巴赤的脸上。  随之,是三个囚犯的一起哈哈大笑,“你这鞑子,好不知趣,我等生是大明人,死是大明魂,纵是死在你等手里,日后少不得有个名分。我为何放着好好的人不做,去投靠你等蛮夷。哈哈哈。圣人说,夷狄之有君,不如华夏之无也?你等不读书,不明理,不懂这些的。哈哈哈哈”。  这一通下来,哈巴赤简直要疯狂了,他是不明理,不读书,却不是傻瓜,所谓夷狄,就骂人的话。和日本称呼中国人为支那人一样,都是最狠的骂人的话。而且,脸上这一脸的鲜血,更让他恨的牙根直痒痒,他真想一刀把这个不识趣的人劈成两段,可是最后他忍住了,不能冲动,千万不能冲动。  他叫来狱卒,交代道,“给他们加点料,但是千万记住了。这三个人,一个也不能死,否则,拿你的脑袋。”。狱卒诺诺称是。  此时,午休的阿财从梦中醒来,他梦到的是满身是血的石头,惊出一身的冷汗。他预料到,此梦不是吉兆,石头等人的行动可能不会顺利。他想和大谠说说,一起去接应他们,可是不能,现在他们已经都是千户了。而且担负着陷阵营的扩编工作。陷阵营是山海关驻军最精锐的部队,可谓是上山能打虎,下水能擒龙。更重要的是,他们负责的是刘鸿的直接安全警卫工作。离不开啊。  这可如何是好,他陷入了深深的踌躇中。同时,熟睡中的大谠也醒来,满头大汗,也是望着阿财,两人对望,心知肚明,可是,无言以对。只能心底期盼,愿自己的兄弟能一切安好,平安归来。  时间再转回夜晚。谢风儿看出了凌云的心事。却不愿说破,他知道,凌云如果不愿意说,自然就是有他的主意。自己只要不会成为他的累赘就好了。  凌云抱着风儿,想着营救之策,总觉心不在焉。看天色一晚,他轻拍了她一下,“宝宝,我要回去了。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来陪你”。  “恩,那你回去要好好的休息,不许胡思乱想不许不睡觉不许让我担心最重要的是不许想其他的女孩子。”。她嘟起小嘴,一连串说了许多的不许。  这是最能让凌云觉得心暖的一刻了,“知道了,我是这不许,那也不许,除了想你,爱你,亲亲你,什么都不许。”。  风儿不好意思了,“好啦好啦,快走吧”。  凌云从风儿的房中出来,想回自己的屋子。一路上,总觉得有条黑影在跟着自己。进到自己的屋子里,他忽然敞开门,冲着外面喊了一句,“别总是跟着了,进屋坐会吧,有客夜来茶当酒,进来喝杯茶吧,我这可是有上好的金骏眉呢。”。  一个人闪身进来,一边说着,“哈哈,凌先生,我跟踪人也不是第一次,还是第一次被人发现呢。好,就为此,我也该喝你一杯。”。  “是你?”凌云看清楚进来的人,竟然是阿泰。  阿泰爽朗一笑,“为何不能是我啊。凌先生希望是谁呢。莫非来的是我,你这杯茶就不给喝了。哈哈”。  想起为了风儿,自己曾经当街打了阿泰一个耳光,凌云略微的有些不好意思,虽然这个人是满人,也是王府的护卫,毕竟,只是一个女子,并且,看似也无什么过错,自己当日是有些冲动了。  阿泰似乎看出来凌云的窘态,轻轻一笑。“凌先生,事情已经过去了,无需这样挂怀,我阿泰也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呢。你还是赶紧去泡茶吧,我还真是有些渴了。”。  “好好好,你稍作,我去泡茶。”。凌云一边沏茶一边说道,“阿泰姑娘,你深夜来此,肯定是对我凌云有所见教吧。我洗耳静听。”。  阿泰顾左右而言他,“我说凌先生,那个姑娘确实是很漂亮,不得不说,你的眼光不错啊。要是你不介意,我就称她为嫂子如何。”。 第八十四章 不忍杀你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高攀一步,叫你一声凌大哥,如何?”。阿泰轻启朱唇,问道。  这个时候,凌云已经把茶沏好了,他一边作出一个“请”的手势,一边笑着回答道,“当然可以啊,我凌云,要是有你这么个妹子,我也算是脸上有光。”  阿泰端起茶杯,轻轻的抿了一口,夸道:“的确好茶”。  “妹子,直说吧,有道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这深更半夜的,你不会是遛弯跟我遇上了吧,别说的确是这样。没有那么巧的,是谁让你跟踪我的,是你的哥哥,还是你的主子睿亲王?”。凌云也不废话,单刀直入,直奔主题。  话说到这份上,阿泰也不绕弯子,“明说了吧,我呢,这次来,一不是上峰差遣,二不是为家兄效力。我就是来,想告诉你,我想帮你。”  凌云一愣,你想帮我?帮我什么,难道你会去刺杀皇太极吗?  稍一迟疑,已经被阿泰看出了端倪,她也不再玩笑,正色道,:“凌大哥,要是信得过我,我愿意帮你救出你的兄弟。他们关押的地点我知道,我和那里的看守也熟,他们大多是我从前的属下。”  所谓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应该就是这种感觉吧。凌云在紧张思索着,这究竟是怎么了,无缘无故的,这个清廷二等侍卫,要来帮我解救人质,岂不是很滑稽?这个阿泰,究竟是个什么路子。  “名人面前不说暗话。既然妹子你说到了这一层,我也不好隐瞒,说白了,除了令兄扔给我的一块腰牌,我至今毫无线索,更是丝毫不知,我的哪个兄弟在你们的手里,既然妹子来了,想必是对我凌云有所见教的。”。凌云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很聪明,对聪明人,最好的交流方式就是有话直接说。不拐弯抹角。  阿泰很满意凌云的态度,毫无遮掩,不像有些人,明明心里肮脏到了极点,嘴上却偏偏要做出一副道学先生的模样来,实在是让人作呕的很。单凭凌云这有话直说一点,也比那些伪道学强出许多倍了。  她看出来凌云心中存在这许多的疑惑,便开诚布公的说,“凌大哥,你也不要多心,确实,人是我兄长抓的,也是他关的,不瞒你说,他们在狱中,确实也是受苦了。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名字,但是我知道,他们被称作石头,木头,好像还有一个,不清楚。我希望,我能帮你把他们救出来。”。  对于这个消息,凌云心里稍稍有了些底了,果然是他们几个了。但是这个阿泰和我,向来没有深交,谁能保证,她今晚前来,不是哈巴赤对我的一种试探,或者,是另有什么所图,才来和我攀这交情的。人家是正牌的兄妹,我算是那一道啊。想到这里,他深深吸了口气。对于一个经历惯了世态的人,更多一分理智与清醒。  凌云也抿了一口茶,笑道,:“这感情好啊,不过,妹子你是满洲人,我也不是扭捏之辈。俗语说,有来无去不是买卖,你不会是想白送我老凌这么个大人情吧,我一向不敢受人情。不好还啊!”。  这句话出口,阿泰忽然陷入了沉默。忽然,她起身离座,给凌云长揖到地,施了一个大大的礼。然后起身说,:“凌大哥,我毫无他求,只求有朝一日,能留我兄长一条性命,阿泰我感激不尽,情缘当牛做马,侍奉左右。”。  看人的神情,就能观彻内心,当然,有些人善于变颜变色,但是凌云还是愿意相信自己的知觉,愿意相信眼前的女子所言,出自真诚。  这个家伙,虽然专心专情,却是总有和许多女子说不清楚到不明白的纠葛。哎,真不知道,风儿会作何感想,不过,就能把自己心上人让给刘雅这一点来看,打翻醋坛子的可能性应该也不是很大。简直太无私了。  不过凌云有一个心底的疑惑,他几番想开口动问,最终不好张口,他在思考,这究竟是为什么。最终他问道:“阿泰妹子,我这人不喜欢绕弯子,我呢,本就是一个闲云野鹤的性子,只不过是国家危难之际,不能高卧安居而已,国事定论之时,是我归隐乡间之时,我哪里用得着你来当牛做马呢。在者说了,你说要我留你兄长你一条性命,就更是无稽了,他现在是清廷副将,二品的大员,所谓是高官得做,骏马得骑,怎么会把性命掌控在我的手中呢。”  “凌大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会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我总觉得大清早晚都不会是大明的对手。我兄长本是正白旗佐领下,睿王爷才是我们的正主子,可是兄长却想着狡兔三窟,向皇上示好。这也会随时要了他的命的,脚踏两只船的人,哪个主子也不会待见的。即使不是如此,凌大哥,一旦讲来我兄长成了你的阶下之囚,你会放过他吗?恐怕不会吧!他刺杀过你的上司,关押了你的兄弟,还差点置你于死地。凌大哥,你不会放过他的,对吧。”阿泰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几近哀求的情感。让凌云不禁动容。  一个女人,即使身负武功,即使很强悍到无人可以近身,在情感上依旧是需要保护的,任何一个男人都可以面对冷若冰霜的面孔,却很少有人能对一个楚楚可怜的女人毫不动容,至少,凌云不是这样的。眼前这个姑娘,激起了他心底的保护欲。不是滥情,这就是一种本能。就好像是,走在寒冷的大街上,见到一条瑟瑟发抖的流浪狗,如果手头有个烧饼的话,相信也会丢给它。这是一种本能。  “是的,杀人可恕,情理难容,如果单说个人恩怨的话,我可以抛开不顾,要是涉及大明国体,我凌云不会手软的。”。这个时候,还是有话明说的好。  阿泰有一丝黯然之色,不过旋即就恢复了平静,“那么凌大哥,我告辞了”。  凌云目送着阿泰出了自己的房间,忽然在背后喊了一声,“姑娘,稍等。凌云还有一事不解”。  “说吧!”。  “你等八旗内部纷争,由来已久。这个,我老凌管不住,也无意管。但是你的武功实属上乘,如果你担心我会危及你的兄长,何不就此取我的性命,你在睿王那里,无非就是个失察只过,他说到头了也就说你个保护不力,岂不美哉!”。凌云说的很平静。  阿泰的身影转瞬就不见了,凌云只听到一句话,“我,舍不得杀你”。 第八十五章 你随我来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一晚,凌云真正是辗转反侧了很久,才在不断的翻身中睡去。  人非草木,谁能无情,凌云不是傻瓜,这句,“我舍不得杀你”,蕴含着什么意思,凌云心里很清楚。却不能做出任何的回应。他默默告诉自己,凌云,不是一个滥情的人。这事不提,自己恨不能立刻手刃哈巴赤,自然不会答应放过他,然而,如果不答应这个条件,那自己的几个兄弟怎么办,拖一刻,他们就会多一分的危险。  就在这重重的矛盾中,凌云沉沉的睡去了。这一夜无话。清晨一早,他起来的很早,早有仆役小厮端来洗脸水。凌云匆匆抹了两把,问那端水的小厮,“你家睿王爷可在府内。”。小厮慌忙打了个千,虽然不知道这位贵人是谁,但是主子爷的客人,自然不敢怠慢。“今天是朝会的日子,王爷三更天便出府上朝去了。走时嘱咐了,一应事宜可以找哈将军商量。如果有紧急事,可让泰姑娘前去告知,她是侍卫,出入宫禁也方便着呢。”。  话虽是啰嗦,凌云也知道了自己要掌握的信息。也便不再多问了,说了句,“你去吧”。随手扔出了二两碎银。那小厮千恩万谢的去了,二两银子,就是六七百元人民币,凌云不算是不大方了。当然了,这也是花多尔衮的钱给自己买好,所以他到不觉得有什么心疼的。  凌云先到了风儿的房里,风儿早就起来了。正在那窗前向外看着,正看着凌云过来。不觉脸色一红。  初恋是什么感觉的,如果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面对他,就会面红耳赤,心跳加速,就是这样的感觉。不早不晚,不偏不倚,就这样,一见误终身。  凌云推门进来,笑道:“看什么呢?古人说,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这才一晚上没看见我,就这么想呢,倚窗望情郎呢。不怕别人笑话啊。”。  不知道从哪个时代开始,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就是一个打不破的定理了。这一番油嘴滑舌,其实风儿心里是欢喜的,不过她还是轻啐了一口,“呸,谁想你了,谁盼你了。一脸的**样子,说话还酸溜溜的,一点都不正经,我就是一个乡野的村姑,你跟我拽什么文啊。讨厌,不理你了”。  女人,说话就喜欢反着,她说讨厌的时候,就偏偏是最喜欢的时候,这个,凌云明白。凌云嘻嘻一笑,“你不想我不盼我,脸红什么。你是乡野村姑,那就更好了,我也是行伍出身的军汉,可消受不起那娇滴滴的大家闺秀,这么看来,还是咱们最是般配。来,亲一个。”。  “哼,油嘴滑舌,不理你了!”。风儿别过头去,不再看凌云。凌云走到她的身后站定,享受着这一刻无比的温馨。有时候真的就想,何必山无棱,又何必天地合,就让时间定格在这一刻吧。  风儿打破了沉寂。“小凌子,你究竟想在这里干什么,你难道就想凭一己之力做什么事情吗,太危险了。山海关有那么多的精兵,为什么要你孤身涉险啊。为什么啊!”。  “风儿,你不能这么说,我不仅是大明的子民,还是山海关的千夫长。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如果每一个人都可以不管不顾的话,危亡的,就不仅仅是山海关了,他们会肆虐我们的领土,我们兄弟姐妹。你知道吗。”凌云说着,想起来那刚到关内的第一战,有些不能自已。  她转过身来,紧紧抱住他!“我知道!我知道!可是我害怕”。  凌云轻轻抚着心爱的人的秀发,:“你害怕我会死,对不对?”。  风儿稍稍的迟疑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你是我在阎王爷那里抢回来的,你就是我的,你不许死,你永远的都要好好的陪着我。”说着,她一头扎进他的怀里,嘤嘤的啜泣起来。  凌云认真说道:“谁说我会死了,我会好好的活着,永远都守着你,陪着你,保护你。你知道阎王爷上次为什么放我回来吗?因为我说,我要回来陪你,他不放我走,我就来个大闹地府。”。  这几句话,倒是把风儿逗乐了,“贫嘴。”。  两人久久对视着,凌云说,“你安心在这住下就是了,我有我的打算,不会有事的。事情办完之后,我们即刻回山海关。”  又说了几句,凌云说自己想出去走走,别了风儿,独自一人出了睿王府。他不知道去哪走走,应该说,他最想去的地方,就是郊区的监狱,一则不知道具体位置,二则即使知道,就这么前去,也无非是一死。那白玉堂何等的英勇,南侠展昭都为之折服。就是这样,不还是折在冲霄楼了。凌云虽说会些功夫,对付几个人没问题,却也不会坐那样的傻事。正在心底苦闷之际。有一个人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凌云下意识跳出一杖远,拉开一个安全距离,回头一看,竟然是阿泰。  “凌大哥,你这是要去哪里啊。你这一身的汉装,很是惹眼。还是不要轻易涉险的好”。阿泰还是一副不紧不慢的样子。  凌云知道自己昨晚把话说的绝了,当下有心找她帮忙,也没有什么可开口的契机。倒是想起临走时候,那最后一句话,先是自己有些不好意思。  阿泰倒是没有那么拘谨,还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凌大哥,我一不是钟离无盐,,二不是洪水猛兽,你还怕我吃了你不成。我要你跟我去个地方,你可愿意?”。  “我凌云刀山敢下,火海敢闯。”。  “哪里有什么刀山火海,跟我来吧。”说着,她又是轻飘飘的一转身。不见了。  凌云顿时愣在当场,跟你去,你去哪了这是。凌云想起来,最近挺流行的一个节目,叫什么去哪。。。好吧,阿泰,咱们去哪里呀。  无语,很是无语。跟着走吧。 第八十六章 兄弟相会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三个兄弟身陷囹圄,凌云正在想法施救,却无计可施的时候,正遇多尔衮府里的侍卫阿泰,让他同去一个地方。  去也便去吧。既然敢来这盛京城,还有什么值得怕的,这里也不是鬼城酆都。再者说了,没有三把神沙,也不敢倒反西岐。跟着阿泰七转八转的,进了一个偏僻的小院子。书中代言,这个院子叫大杂院。这可不是那个还珠格格上的大杂院,不过,也是几条错综杂乱的胡同,几家杂居的大院子。这里的住户大多也都是些引车卖浆之流的小贩,甚至是叫花子乞丐。  四下打量周围的环境,简直就是可以用脏乱差三个字来概括了。这地方,不仅暴土横飞,污水流淌。甚至在街口还摆了两个尿桶。看来就是供行人或住户当街解决的。凌云下意识的捂了一下鼻子。实在是有些腥臊之气,不能忍耐。  他有些不解,问阿泰,“妹子,这是个什么所在,似乎不是你这等身份来的地方。”阿泰也不答话,就一直往前走,一直走到一间小屋的门口,推开门,向着凌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凌大哥,你可以进去了”。  凌云的好奇心占据上峰,抢步迈入屋内。看屋内,陈设也简单,无非就是锅碗瓢盆的日常应用之物。内有三张小床,床上躺着的,正是自己的三个兄弟,石头,木头,还有豆子。  两世为人啊!没想到,兄弟间此刻还能在此相见,怎不让凌云感慨。他向阿泰投去感激的一瞥。阿泰笑笑。说道,“凌大哥,你果真认我这个妹妹的话,我就该帮你的忙,不会和你谈什么条件的,上次是我唐突了。这里虽然环境差一些,却是安全,这里所属的兵马司指挥,与我也有些交情,几位兄弟住在这里养伤,是无需担心什么的,一应所需之物,我会自己送来。好了,你们聊吧,我出去走走。”。说完,就关门出去了。  凌云的心理一阵的倒腾,一番热浪翻滚一般,别看这个阿泰说的轻松,哪有这么容易就把人给救出来了。肯定不是哈巴赤放的,哈巴赤这人凌云是看到骨里,他既然想狡兔三窟,改换门庭,就绝不会把这三个人轻易放走。阿泰私自就走这三人,如果被他的兄长知道了,一定会有所冲突。人家才是嫡亲兄妹,不管从哪方面说,自己也只是个外人啊。  这些剧烈的心理活动,此刻并没有体现在脸上,更让他兴奋的,是他又见到了自己的兄弟,他们又活了,并且活生生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什么是兄弟,兄弟就是陪着自己血里火里滚过几回的人,这就是兄弟。他需要这些人都活着,需要一个清平世界,朗朗乾坤,这些,不能只靠凌云一个人去完成。  三个人见到凌云,激动之情溢于言表。他们都是凌云部下的精锐,可以说,他们之间早已经不是单纯的上司和下属的关系了。此一次离开山海关,深入腹地寻找自己的老大,这老三位就没打算有一丝侥幸能活着回去。这就是兄弟情深,如金如玉。  数日不见,不仅仅是如隔三秋那么简单,他们也同样害怕,当日在关外分别,就是永别,此刻,三人死里逃生,并且自己的老大,就站在他们的面前,都挣扎着要起身见礼。  凌云摆手,:“兄弟们,都别动。你们都是铜打铁铸的汉子,为了我凌云,弄成了这累累伤痕,都别动,受我凌云一礼。”。说罢,推金山倒玉柱,屈膝便拜。  石头挣扎着跳下床来要搀扶凌云,却再也无力动弹。凌云赶紧把他抱到床上再行躺好。“石头兄弟,你们受苦了。这都是我的过失,不过,你们相信我,不管是大清也好,大金也罢,都会是纸糊的老虎,我凌云既然知道山有虎,还敢向虎山行,就说我没有怕他。要把这只纸老虎付之一炬。现在你们来了,我心里就更有底了。这么说吧。你们几个都是我这群兄弟里精挑细选的精锐,上山能打虎,下水能擒龙,这点小伤不算什么。好好修养,等上好了,哥哥我自然有用得着你们的地方。”。  三人齐声,“哥哥放心,我三人赴汤蹈火!”。  凌云大笑:“要是我让你们去赴汤蹈火的话,也便不能当你们的哥哥了,兄弟们,我们是收拾这些鞑虏,是建功立业,有何为难之处。再者说了,即使赴汤蹈火,也是我陪你们一起赴汤蹈火。不是为了谁,是为了我们的国,我们的家,我们的土地,我们的父母和姊妹。大明现在正是危急时候,我凌云本是一介闲云野鹤,也投身军伍,做了这千夫长。为什么,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少,皆有守土抗敌之责。就为了我们生是大明的人,死是大明的魂,就凭这,满清想要消化掉咱们大明,他就没有那副好牙口!”。  豆子说,“大哥放心,你带出来的兄弟们,个顶个都是有卵子的汉子,到什么时候,也丢不了你的脸。”。其余两人也点头。  凌云微微颔首,“这个我知道,不过,三位兄弟,自从上次分别后,我一向未回山海关,总兵大人准你等出来寻我,想必也是出于焦急。你们出城之时。可曾约定与关内的联络信号。免得城内着急啊”。  说到这里,三个人的脸色都有些微微的不好看,为什么呢,因为那只信鸽,也同时被哈巴赤抓到了,现在,早已经成了哈将军的下酒菜,消化的差不多了。面对凌云这一问,这三人不知如何作答。另外,这鸽子是大谠的心头肉,以后回了关如何跟人家交代。  看这三人脸上变颜变色,凌云心里也就知道一二了,也就不再多问。换了个话题说,“无妨无妨,这事情,愚兄自然会有安排,不劳兄弟们多费心,你们只管在这里好好将养身子就好。今天为兄的来了,就陪你们好好的喝几杯。一会我出去,弄几个好菜来。咱们一醉方休。”。  三个人也不是傻瓜,知道这是凌云给他们的台阶,也就顺坡下,说道,:“也是,军营里难得有酒喝,既然出来了,不妨就喝个痛快。”  “好,既然如此,几位兄弟少待片刻,我这就去办。”说着关门出来,看阿泰正在门口站立等候。 第八十七章 执手相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阿泰在门口跨列姿势站着,注视着远处,不知道此刻在想些什么,凌云的眼神有些异样,他一向不拘小节,此时倒不知道如何是好了,这三个兄弟被救,是他凌云欠的一个大人情。虽然阿泰不言,但是凌云的心气最重,他是不会欠人情的,人情欠的多了,就还不起了。那当如何是好呢。  他在远处,第一次仔细打量着这个女子,虽然是一身的男装,却更演示不住那一派勃勃的英姿,更是透出一种难以言说的妩媚。然则此刻,远望出神的阿泰,似乎更平添了一身的惆怅,这让凌云有些难以言说的情绪。  自古以来,英雄基本上过不了美人关。即使这个人再英雄,再有原则,面对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女人的时候,也不会就是铁石心肠不管不顾,如果真的如此的话,那么就不算是英雄,而是冷血了。凌云心里明白,自己选择了谢风儿,就一定会从一而终。不再会有其他的出格言行。只不过此时此刻,他内心那颗并不算坚硬的心,被这个女子给触动了。  他轻轻上前,拍了一下阿泰的肩膀。“妹子,你在想什么?”。  阿泰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来,沉沉低叹一声,“没什么,凌大哥,咱们回王府吧,一切再做商议。你不要多想,我不会为这事让你为难的,这不是你让我做的什么,这是自愿为你做的。看你们兄弟情深,实在让我感动,我是满人,却也不是那一点不开化的蛮夷。”。  凌云多少有些抹不开了,他从来不认为眼前这个女人是蛮夷,甚至,他对于清廷,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换言之,他在多尔衮府里滞留,其实是想,能制一服,不制一死。如果能把八旗劲旅解散。仅仅保留自卫武装,多尔衮愿意在实际掌权后具表称臣的话,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当然,作为一个千户,这些国家大事,实在不该他来想这么多。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已经稀里糊涂的升了官,成了四品衔的游击将军了。  在小凌子(风儿的专用称呼)的眼里,马刀下的冤魂和马上得意的人,本质上没有任何的区别,他为自己骄傲,为大明朝骄傲,为自己是**高皇帝的子民而骄傲。但这并不意味在自卫反击的基础上,还要大肆的砍砍杀杀,因为就目前来说,他们进行的,还是正义的反抗,不是侵略。民族没有优劣,也没有贵贱。要做大事,需要悲悯。他希望满人同样可以归化皇统。成为大明的和平子民。这岂不比一举歼灭更是功业。  所以当阿泰刚才说,自己是满人却不是蛮夷的时候,凌云的心被触动了,他有意的不接这个话茬,只是淡淡说道。“妹子,咱们不急回府,去街上转转吧,此处虽然偏僻简陋,却是个好地方。在这里,才更像生活的地方。”  其实凌云这样说,阿泰是满心欢喜的,不知道怎么的,她就是想时刻和凌云在一起,每当看到眼前这个男人的时候,她的心理就扑腾腾的乱跳。虽然自己也知道,从任何方面来考虑和衡量,这也根本都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她唯一能奢望的,就是在凌云立刻这盛京城之前,尽可能的多找机会和她待一会。也就足够了。  女人心痴,莫过于此了。其实又何止是女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可以刀山敢上,火海敢闯,不喜欢了,就此决绝。人,实在是不能琢磨的动物。  心里想着答应,却还是嘴硬。“回去晚了,一则王爷问起来,多有不便,二则,要是,要是嫂子盘问你去哪里了,你该怎么说呢?”。  凌云简直有些忍俊不禁了,这小姑娘简直是有些欲盖弥彰了。这女孩子的心思,凌云此时已经可以略懂一二了。他也想给阿泰一个台阶。就说“我不是你睿王府的囚徒,而是宾客,既是宾客,我的来去便就自由,他若动问,就说随行游玩便是。二来吗,我凌云,也不是个见了老婆就拔不出脚的男人啊。”接着他故意装作神秘地压低了声音,“悄悄告诉你,别跟别人说,老凌我在家,那可是绝对的一把手。明白吗。哈哈,好了,逛街去喽”。  说完,自顾自的就朝前走去,阿泰在后面几步跟上。在凌云身侧,并肩而行。穿街越巷的,一路说笑。倒也十分的自在。  远远听到有人叫卖,“糖葫芦儿。。糖葫芦儿。。”。阿泰面色一动,凌云也看出来了,取笑道。“想不到巾帼英雄,侍卫大人竟对这糖葫芦感兴趣,来,我去买来给你吃。”。  拿了一串糖葫芦回来,递给阿泰。阿泰伸手来接,凌云看到她的手上,有一道深深的刀痕,明显是心伤。慌忙之间,把糖葫芦扔到一旁,扯过阿泰的手仔细看着。凌云心里知道,这肯定是阿泰救石头等人的时候所受的伤,心里更添了一丝愧疚。  被凌云拉着自己的手,看着他那关切的表情,知道他也是关心自己的,阿泰也就心满意足了,虽然她知道,这关切多是来自于对自己救人负伤的愧疚或者感激。这一刻,她竟产生了一种幻觉。幻想着,可以天长地久。  终于,她回过神来,喊了一声“凌大哥”,赶紧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凌云也觉得自己有些失态了,自嘲道,:“你看我,竟然如此的失态。”  两人都有些尴尬,匆匆的买了些肉菜,又买了一坛低度的酒,就这么往回走,一路之上,都不说话。就这么一前一后的回到那个大杂院内。  阿泰和凌云说,“凌大哥,小妹就不多陪了,府中还有些事情,等我处理。你饮酒切记不可过量,等午后,我再过来。”。  “那好,你去忙吧,我这里,无需担心,我有分寸”。凌云想留阿泰,也没什么理由,再者,兄弟们在一起,她在这里,确实言谈也多有不便。  凌云目送着阿泰离去,转身拎着东西进屋。 第八十八章 不归之路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再说山海关这边。由于这段时间处于相对的和平状态,所以山海关还是比较太平的。各营帐的训练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陷阵营的扩编工作仍在继续。这段选拔,在日后的章节里,会有一个比较大的篇幅,这里,也就不再赘述了。  平和是暂时的,却预示着暗流涌动。阶级敌人亡我之心不死。不过,那都是外层的东西,最可怕的,还是自己人干自己人。我们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提到那个山海关监军魏全孝先生了。  自从上次把刘鸿关押到大牢里,彻底撕破了脸以后,刘鸿反而是得了理了,真正做到了军政大权是一把抓,完全不给魏先生丝毫的机会了,皇帝的诏书说的明白,三品职衔以下文武官员升迁谪降,由刘鸿独断,无需再请旨。所以,刘鸿升大谠和阿财做千户,把凌云提升为四品的游击,都是正常的情况。完全在他的职衔范围之内。这个事情,对魏全孝也是个警示,他本人是山海关监军,是正五品的职衔。这个五品官是否在刘鸿的管辖范围内,也不好说,因为毕竟还有个说法叫做“代天子督军”。  不过,难保刘鸿不会耍三青子,找个茬子杀了也就杀了,刘鸿杀魏全孝的后果,无非就是降职罚俸,过段时间风头过去了,还是安安稳稳做他的山海关总兵,这里面的道道魏全孝是门清的,比较山海关总兵虽说是位高权重,比较是杀头掉脑袋的勾当。随时都可能为国捐躯,不是谁都愿意来的,刘鸿愿意干,朝廷高兴还来不及。  正在魏公公百思不得其法的时候,一个机会就这样出现了,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深夜,一个黑影进入了魏全孝的房间。他带的那群护卫们竟然没有发觉。实话实说,这也并不是因为这个黑衣人的武艺有多高强。实在是因为,这山海关,实在是个容易放松警惕的地方。穷的鬼都不来。  苍琅琅,宝剑出鞘。架在了魏公公的脖子上,睡梦中的魏公公略感脖子上有一丝的凉意。睁眼一看。借着月光。一个蒙面黑衣人就站定在自己的床前,看这人身材适中,七尺开外的个体,一团尚武精神。黑纱蒙面,但是又觉眼熟,好像不是生人。但是容不得魏公公再细想了,因为三尺的青锋已经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了。  这个时候可不是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大喊一声:“有刺客。”,然后一群人冲入屋内展开厮杀。此时此刻,魏全孝就觉得下体一股热流程扇面状喷涌而出。。别问这是为什么,因为他是个太监,只能这么尿。  这时候,他倒是显得比较聪明,没有敢喊,如果这一声呼喊,保不准这宝剑就会轻轻在自己的血管上划上一道子,到时候,就什么都晚了。  魏公公压低了声音,“好汉爷,好汉爷。您到底是什么来路,你我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为何会来行刺与我。您是要金要银,我这都好商量,千万千万,保留我这一条性命啊,好汉爷。”。  那刺客轻哼一声,“原来魏公公也知道怕死。”。  “天下谁人不知道,好死不如赖活着。”  刺客轻叹一声,摘下了面罩。露出本来的面目。竟把魏公公给着实的吓了一跳。这刺客不是别人,竟是山海关总兵官的公子,刘丹。  看到来人是刘丹,魏全孝眼睛一闭,也就不再抱任何的幻想了,心说死了,也就死了吧。不用问,这是刘鸿派来的。我就是再三求饶,也难免一死了,不如让他做的干净利落,倒是省了不少的事情。  然而魏公公闭了眼睛两分钟,刘丹没有下手,倒是把剑拿开了。这让他有些不知所谓。“刘丹,你这是为何,你父亲让你来杀我,你就痛快动手吧,今日我也知道难逃过这一劫,就不多废话了。怕也是死,不怕也是死,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何不痛快些”。  刘丹没心情听他这些废话,低声说道,“魏公公,如果我刘丹要杀你的话,刚才就不会跟你纠缠。你放心,我父亲,也不是那背后对人下黑手的宵小之辈。”。  听刘丹这么说,魏全孝倒是生出了一丝生的希望,他好奇问道,“这便奇怪了,你手持长剑来我这里,既然不是要取我的性命,那你究竟想干什么。”。  刘丹笑了,笑的有些凄凉。“我不要你的性命,你的性命对我来说,并不重要,我要你帮我,取其他人的性命。从这个意义来说,咱们应该是有共同点的。因为,我想杀的这几个人,你也肯定恨之入骨。”  魏全孝倒是很感兴趣,“你说的是谁?”。  “张谠慧,张洪才!这两人险些置我于死地。必欲除之而后快。还有那个凌云,无非就是一个乡野出身的小民,何以就在几月之间,成了四品的游击。也不当存活”。说这话的时候,他简直是咬着牙发着狠的。  其实他没有完全说实话,确实,大谠和阿财险些拿他开刀,这郁闷可以理解,然而凌云并未招惹他,他又何以跟凌云有仇。况且他也知道,自己的妹妹刘雅倾心于凌云,过去,他是一直把凌云看做自己未来的妹夫的。这怎么忽然就变颜变色了呢。其实很简单,因为他已经完全明确了,自己的心上人风儿,已经心有所属,这个人,就是凌云。  爱情能让人疯狂,莫过如是。自己是为了去追出城的风儿,才差点倒在陷阵营的刑场上,而风儿出城,竟然去冒死寻找那个凌云!  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些心里话,是没有必要和魏全孝念叨的,魏公公只需要说,是愿意,还是不愿意合作就行了。  有一种组合,叫一丘之貉。有一种行为,叫一拍即合。反正,都不是什么好词汇,魏全孝是什么人,无风要起三尺浪,见树都想踢两脚的人,何况是对自己的仇人,这事,哪有不答应之理。  刘丹,就这样走上了他叔叔,刘鸢的老路。这条路在某种说法上,叫做不归路。走上了这条路,就不能再回头,也已经,无法回头了。 第八十九章 酩酊大醉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或许有些读者会不解,这刚刚说着石头三人九死一生,凌云与阿泰**不清的事情,怎么忽然又跳到了别处,说起来刘丹呢。这并非是混乱,其实只是想说明一点,就是无论是在敌占区还是在大后方,都不是绝对的安全,有句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凌云等人,在盛京城,时刻都有危险,这时大谠和阿财,也突然被笼罩在了一层危险的阴云之中。不过有句话说的好,真天子百灵相助,大将军八面威风。不是谁想害就能害的了的。  反过来再说凌云,拎着东西进了屋子,三人看自己的老大回来了,也都比较兴奋,想下床帮忙。凌云喊了声,“别动,老几位,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你们都是精壮汉子,也得养个个把月吧,这个时候呈什么能耐呢。这样,你们这三张床是并着的,我看外面有个小桌子,我把那桌子擦洗干净,咱们是熟不拘礼,就把桌子放到床上吃。”  三个人眼睛直勾勾看着门外,也不说话,凌云好奇问。“石头,你们看什么呢?恩?”。  几个人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木头忍不住说,“大哥,你不把阿泰姑娘叫来同饮一杯吗”。此言一出,另外两个也挤眉弄眼的互相看着。表情甚是古怪。  凌云被这哥几个给气乐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呢,都是一个个的灾星未退色心又起,咱们来这里是干什么来了,不是来泡妞的。  “兄弟们,你们误会我了,这个阿泰姑娘,是我的朋友,她去救你们,也是出于和我的交情,所谓君子之交,清淡如水。你们莫要误会什么呀。”凌云是紧赶着解释。一边解释一边还擦着那乌漆墨黑的桌子,心说阿泰找的这个地方,是安全了,简直太不卫生了。  三人看着大哥在那里忙活,还说出这么一套话来,心说大哥这说的什么乱起八糟的。石头说,“兄弟们的意思,是这阿泰姑娘对我们几人有救命之恩,我们想一会对她当面致谢。兄长说的,弟兄们实在是不明所以。”。  此言一出,凌云的脸腾的一下子就红了。的确是如此,人家没有说什么别的话嘛,你这一紧赶着解释,到显着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了。  他赶紧转移话题,“啊,对对,的确是这样,应该致谢。不过,咱们都是男人,她一个女儿家,在这也多有不便,再者说,睿王府也有许多的事情需要她去处理过问,等午后她还是会过来的”。  凌云已经把桌子擦好,摆在了床上。又开始一盘一盘的往上端菜。一边嘴里还是闲不住,“哥几个,看了吧,这地方虽然是偏僻了些,东西还是满齐全的。看看这烤羊腿。还是满人会享受,要是总兵大人知道咱们在这这么造,估计也得偷着流哈喇子。”。  “再看看这个,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木须肉。”。凌云真想说,木须肉这道菜,有什么样子的历史意义,也想说这木须肉有着怎么样的传奇和经历,可是没有,那电光石火的记忆,刚刚打开,就被他强制封存了。他现在所处的,是明朝,那属于几百年后事情。不应该影响现在的思想。“哥几个。尝尝,快尝尝”。  石头几个人看着他都乐,心说老大怎么是越活越回去了。现在已经基本对凌云这段时间的大致行迹有个了解了。现在在多尔衮的府上卧底,把个老多忽悠的一愣一愣的,整天是吃香喝辣,怎么这上不得大雅之堂的木须肉,倒成了传说中的东西。  大家也不多问了,确实是都饿了,一顿胡吃海塞。对于这样的场面,我本人无法形容,之后借鉴郭师傅的说法,甩开腮帮子,撩开后槽牙,饭菜如长江流水,似风卷残云,就像倒土箱子一样,嘁哩喀喳。  请原谅,对于这老几位,我是绝对无心抹黑。其实,吃饭嘛,就得像个饕餮一样,大块朵颐,才是真正的享受。半天不动一下筷子,那不叫细嚼慢咽,那是浪费国家粮食。  虽然酒是低度的,但是兄弟久别重逢,自然不一般,可谓是酒不醉人人自醉。几个人都喝得有点高,就连最清醒的凌云,都有点犯迷糊了。  凌云晃晃悠悠的,把桌子收了。安排老几位躺下休息,自己转身出门要走,一脚拌在了门槛上,摔倒在地。  这窘态正好让刚进院子的阿泰撞个正着。阿泰抢步上前,把凌云搀起来,用心疼的口气说,“凌大哥,不让你多喝,不让你多喝。你看你,怎么喝成了这个样子,快点,咱们回去吧”。  凌云此时的神智,显然是有点不清楚了。他眼前迷迷糊糊的,看着面前的阿泰,怎么看怎么是风儿。他伸手来摸阿泰的脸颊,“你还叫我凌大哥吗,我是你的小凌子。不是嘛。风儿,我没有喝多,我没喝多”。  被心爱的人抚摸,本是幸福的,可他喊出的,是另外一个女子的名字,可是纵是这样,阿泰也没有什么不满足的。女人,就是这样。你永远猜不明白她们的心思,跟不上她们的步伐。  可是阿泰知道,自己不能任由他这样了,如果不制止他,难保下面会做出什么其他的事情,虽然自己是心甘情愿。但是不能让凌大哥背上什么心理负担。她向着凌云腰眼那里一处穴位轻轻一点,凌云感觉一阵酥麻,顿时清醒过来。  凌云暗叫不好,“兄弟相会,一时忘形,喝多了些。我对这姑娘做了什么。”。  他自觉讪讪的不好意思。阿泰也是同样的心思。两人一前以后往回走,刚走到街口,看到一群花子围打一个年轻人。年轻人不到二十岁的年纪,也是汉人装束,虽然病态凸显,但是天然一副雍容华贵。 凌云暗暗称奇,此人必不是那当街做卖之人,应该是来头不小。他跟阿泰使了个眼色。阿泰随手捡起一块石子,随手一样,打向了其中一人的手腕。木棍随着落地,一群花子随即四散跑开。  两人过去,将此人搀扶起来。  年轻人却似乎并不领情,只是向两人拱拱手,也不说话,就此走开。 第九十章 信王殿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有些奇怪,被人欺负的人,如果遇到搭救,无非就是两个表现,诺诺连声的道谢,或者是喋喋不休的诉说,眼前这位,谱是真够大的,一句话不说,拱了拱手,这就要走人。说实在的,这个行为的确是有些不礼貌。  阿泰也无意和这个人纠缠,也不搭话,对凌云说,“凌大哥,我们回去吧”。你该好好休息一下。  “也好,我们走。阿泰,你身上可曾带着散碎银两。多少的给这个人些,免得他饥寒之余,再受欺辱”。凌云很有心,他的出发点其实并不是同情心泛滥,只是觉得,此人必不是一般人。别看目前衣冠简陋,破衣烂衫的。但是眉宇之间一股英气遮掩不住。此人若不是落难的贵人,也定是私访的大员。更重要,这个人是汉人装束。  我们之前说过了,汉人和满人,最为分明的区别,就是汉人是束发包巾,满人则是剃发留辫子。  阿泰快步赶上那个人,在身上摸出大概五两一锭的银子,“你拿着吧,去换身干净衣衫,清洗一下。”。  那人似乎并不领情,看了看银子,又看了看阿泰,突然喊道。“老子不是乞丐,一言既出,随之竟然喷出了一口鲜血。他还坚持着向前走着,忽然。普通一声,倒落在地。  远处的凌云赶紧跑过来,把这个人扶起来,看看面相惨白,已经晕倒在地,无奈叹了一口气,说一声,“妹子,我看这样,我们先把他送到石头等人那里,让他养养身子,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对于凌云这番话,阿泰其实并不同意,这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来路,就把他安置下来,万一有个一差二错的,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但是凌云这么说了,她不愿意反驳什么。  凌云把这个人背起来,向着原路返回。一路把他背回大杂院。  大杂院内的小屋里,石头等人刚刚喝的不少,已经睡下了。一声门响,豆子惊醒了,他顺手抄起来身边的一把短剑,大喝道:“什么人!”。  抬头再看,原来是大哥凌云。身后还背了一个病怏怏已经晕过去的年轻人。凌云把年轻人轻轻放到豆子和木头的床中间。豆子看着这个人,感觉好生的眼熟,却不知道怎么的,一时间还想不起来。  忽然他拍着自己的大腿,“啊!”的大声喊了一嗓子。  这一嗓子,差点把凌云给吓坏了。心说兄弟你这是什么毛病呢。  豆子看看凌云,再瞅瞅阿泰,默不言声,阿泰会意,说声,“你们兄弟谈着,我去门口看着,万无一失,放心便是。”说罢就转身出去,把门轻轻带上。  凌云心中一阵感激,心说,这个姑娘着实的懂事明理,日后有机会,我凌云是要好好报答于他的。  “好了,兄弟,你可以说了。莫非这个人,你认识吗,为什么如此的惊呼!”,凌云着实不解。  豆子低低声音,说道,“兄长,这个人,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就是我大明朝信王殿下,朱由检。”。  此语一出,凌云的心里咯噔一下子,俗话说,万金之躯不踏虎狼之地,这信王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个地方,这要有个一差二错,如何是好。  这个信王殿下朱由检,是先皇朱常洛的第七个儿子。在前面我们大致也交代过了,他们一家子纷繁复杂的家务事,明光宗朱常洛子嗣绵薄,七个儿子活下来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当今的天子,明熹宗朱由校,也就是天启皇帝。另一个,就是现在的信王,后来的崇祯皇帝朱由检。  凌云熟知历史,因此也就知道,天启皇帝时日无多了,此刻正是国家危急存亡之秋,按照惯例,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天启帝没有儿子,即位的必然是信王朱由检。如果朱由检在这里出了问题。那么接下来无非是两种结果,一种是魏忠贤执掌政权,天下将会一发不可收拾。第二种,就是藩王即位。必然会成为傀儡皇帝。无论哪一种可能,天下都将会进一步的水深火热。所以,朱由检必须安全,并且能够顺利即位接班。  现在最不能理解的就是,这个天潢贵胄的信王爷,不在北京城里安安稳稳的待着,跑到这个地方来做什么。然而这一切,也只能等他醒来在做打算了。  石头和木头看来是喝多了,屋里多了个人,他们都没有什么知觉,还是发出了均匀的鼾声,凌云看着他们,不禁是一声苦笑,兄弟们真的是受苦了,是该好好的休息了。  “石头,信王爷就安置在你们这里吧,我会想办法加强对这里的保护的,你们好好照顾王爷,我先回去,明日我会再来。”,他似乎还想叮嘱些什么。还未等开口,豆子笑道,“兄长只管去,小弟明白。”  凌云转身要走,忽然有件事不明白,信王是天潢贵胄,又一向为人低调,豆子一介小兵,怎么会认识他呢。  看凌云一脸茫然之色,豆子问道,:“兄长是不是想问我,怎么会认识信王殿下的?”。凌云默默点了点头。  “其实简单,我曾经去北京兵部送公文,当时,王爷正和兵部侍郎大人研究逗蛐蛐呢,看来,这位王爷,也不是个干大事的人。”豆子说到这里,自觉失口,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凌云也知道,这位信王,做出一副胸无大志的公子哥的样子是为了消灾避祸,是为了给别人看的。所以他心里明白,不过也不多说。只嘱咐道,:“你等好生照看着王爷就是。为兄去了”。  出门来,阿泰还在门口守着,凌云有些歉疚的看看她,想说些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只说道:“辛苦你了,我们回去吧”。  二人一路几乎无语,凌云担心她问起来这个人是谁,如果她问,自己对她隐瞒就是不友不诚,如果和盘托出,就会导致信王的危险,就是不忠不义。好在这一路之上,直到回到睿王多尔衮的府里,阿泰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进得府里,阿泰冲着凌云拱拱手,“凌大哥请便。我还有些事情要忙,就不陪大哥了”。  凌云点头,回到自己的房里。重重把自己摔倒在床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这一天,竟然经历这么多,好像过电影一般,如梦如幻。似真似假。  一股醉意又蔓延上来,凌云睡着了。 第九十一章 金星托梦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人在郁闷的时候,最喜欢就做的事情就是喝酒,那喝完了酒,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很简单,睡觉吧。与其说是买醉,不如说是买睡更为贴切一些。  凌云有什么可郁闷的,兄弟也救出来了,还有这么多的女人主动的投怀送抱,简直是在一般人看来,飘飘然的感觉了。  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任何人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你完全无法单纯用你的眼光去揣度别人,如果你觉得你能,那么恭喜你,你肯定是个缺心眼的傻愣子。  看过康熙王朝的人都知道,有两大权臣执掌朝政,即是所谓的明党和索党。又称大阿哥党和**。索额图就不做解释了,国丈,康熙的老丈人。明珠的来路也不小,慧妃的哥哥,大阿哥的亲舅舅。当然我要说的不是这个,而是明珠的儿子,纳兰容若。  提起纳兰容若这个名字,似乎知道的人并不多。普及一下吧,一个举世无双的大帅哥,一个很具有忧郁气质的词人。代表作是《饮水词》。如果你没有听过饮水词,那么没关系,好吧。如果你没有听过其中一首词中的一句,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我劝你回去多读两年书。  出身公卿之家,富贵已极,这个含着钻石出生的孩子,偏偏就是个生来忧郁的人,据说,他向往无拘无束的生活,还是个专情的种子。然而,事与愿违,他的初恋入宫为妃,他本人,在十七岁考中二甲第七名进士,被任命为三等侍卫,后来在二十出头,又升为一等侍卫。扈从康熙,人所艳羡。  然而,我不得不说一下,这个兄弟的寿命,紧紧有三十一岁,据说,他的死,就是为了情。初恋被康熙给抢了,后来就想着跟以后的老婆好好过日子吧,老婆还难产死了。人生难得最是情,这位纳兰容若,就是死在了一个情字上,活活的就郁闷死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说,情这个东西,实在是不好说。其实,人有时候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的,即使这个再有原则,这种本能的东西也是很微妙的。所以,凌云真怕自己会失去控制,做出什么错事。人都是被感化怕的。  凌云迷迷糊糊的睡着,恍惚间,似乎有一个人来到了他的床前。凌云下意识去拿墙上挂着的宝剑,按雁翅,退绷簧,苍琅琅宝剑出鞘。  只见来人一挥手,出鞘的宝剑,竟然又退回到了剑鞘内。凌云大骇,不知道如何是好,抬头仔细观看来人。见此人一身上古时代的装束,鹤发童颜。额头竟然烁烁放光,这是个什么情况,凌云忽觉的,这个造型打扮,好像在电视剧里看到过,只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他努力的回忆着这个情节。  忽然间灵光一闪,想起来,这老头怎么这么像央视版西游记里面的太白金星啊。  凌云又拿出了自己放荡不羁的做派来,干脆往床上一躺,翘着腿,轻飘飘说了句,“老者何人,找我何事?”。  “角宿,你下界许久,竟不认识我了。老朽我是李长庚啊。”。老者手捻须髯,哈哈大笑。  凌云大吃一惊,这一惊吃的还不小,所谓李长庚,就是太白金星的名字,此人是太白金星无疑。可他竟然称自己为角宿,还说自己下界许久。这角宿,莫非就是四木星君里的角木蛟?!东方七宿之首。  “老人家,你开什么玩笑,你无非是个游方的道人,想找些布施罢了,在这里乱放妖言,莫怪我凌云的刀剑无眼。这样吧,我写个字据,你可以凭此,去帐房内支取百两纹银,逃命去吧。”。凌云觉得自己实在是不想跟这个人,聊一些无聊的话题。  那自称李长庚的老者也不废话,只轻轻对着凌云一指,在凌云的眼前,出现了一面镜子。镜子里的凌云,头上有角,身上有麟,活脱脱就是个蛟龙。  “这不过是幻术罢了,欺我不得”,凌云还是不能相信,虽然,他能接受在现代穿越回明代的事实,确实在不能一下子笑话,自己竟然是上天二十八位星君之一。角木蛟。  “角宿,你无需多疑,你因与武德星君争执,被贬下界,合该有这一难。他日功德圆满,少不得回转天宫,官复原职。”。太白星看起来,很执着。  凌云心说,这个老头,真是不可理喻。“老者,你既然自称是太白金星,那我且问你,我今年有多少年岁?”。  “二十有五”。  “着啊,天庭之上,三日一点卯,天上一天,地下一年,这二十五天,天上竟然没有角宿当值,这便如何是好。”。这个问题问的好,当年奎木狼在下界待了十三年,就闹出了大乱子,不过他是思凡下界,据这老者说,我这角木蛟竟然是被贬下来的。  太白捻须而笑,“星官不要多疑,你下界之日,玉帝已命八部天龙广力菩萨暂代角宿一职。蛟与龙本是一家,这也算是合理安排。”  凌云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了,“老者,既如此,我就暂且信你,不过,即便我是角宿,下界许久,也不见天庭有什么人与我联络。你今天来此,有何目的?”。  “星君生在21世纪,却阴差阳错回到了大明时代,其根源是因为一个盒子。老夫说的可对吗?此盒子随星君来到此间后,却再无法打开。老夫此来,就是传授开盒之法给你。”。太白说着,念了几句咒语,凌云手里忽然出现了一把钥匙。  “开启盒子的时候,口念咒语,自然会出现锁孔,星君切记,切记。”,说完,就一闪身,不见了。  凌云正在疑虑之时,忽然听得外面吵嚷,从梦中醒来,才知道是自己做了一场梦。正在嗟叹。却发现,自己手中,确确实实握着一把钥匙。  回忆刚才梦中的口诀,也是如此的清晰。凌云有些思维混乱,自己难道真的是什么角宿。这可如何是好! 第九十二章 神秘盒子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完全的晕头转向,自己看惯了穿越剧,已经习惯了这套穿越的流程,所以对这偶然情况下的穿越,也没有特别的想法。可是刚刚习惯了穿越的凌云,就被告知,老凌啊,你其实不是凡人,你是天上的星君下界呀。  彻底蒙了。凌云不喜欢神话小说,对西游记还是有研究的,据说,这个角木蛟,就是在金平府观灯那一段里,不是出现了三个犀牛角,就是所谓的辟火、辟水,还有辟尘。孙猴子没辙了,到天庭请来了四木星官。斗木獬,井木犴,奎木狼,角木蛟。据说,其中一个犀牛,就是让角星官给咬死的。  凌云蒙了,我竟然是角宿。那我岂不是要吃犀牛了,凌云愣楞的,想不明白什么情况,不过既然那个李长庚说了,现在有那个小白龙暂代角宿之职,也就是说我不是什么角宿了,我就只是凌云而已,找时间让那老头说说,我可不想回什么天庭。就让小白龙直接转正就好。  还是先看看盒子吧,凌云在床头的柜子里,取出了那个层层包裹的小木盒。自从这盒子随着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自己也曾想尽一切办法想要打开,谁知这锛凿斧锯的,硬是不能动摇分毫,也不知道暗藏着什么玄机,不敢轻易丢弃,只好随身携带。  凌云先到门口看看,几个下人正在争吵什么,他轻咳了一声,小厮们跑散了,他把门轻轻掩上,把里面的门栓插上。小心翼翼把盒子放到床上,自己轻轻念着梦里太白金星教自己的咒语,“前轱辘不转后轱辘转不动”。只见眼前一道金光闪现,盒子上出现了一个锁孔,凌云把钥匙插到锁孔内,轻轻转动。  啪的一声,盒子开了。凌云满以为里面应该是什么法宝之类的东西。至少也是比较灵异的物件。谁知,竟然是两本线装书。好在,老凌在大学的时候,对书法多少有些兴趣,一般的繁体字还是能写能认得的。  这两本书,一本是武学秘籍,一本是带兵之法。图文并茂。实在是休闲娱乐必读佳品。  他把这两本书,就收起来。自己想着,这倒是不错,不过倒是归于俗套了。一般的武侠小说,总会安排一个苦逼的主角,在一个很意外的情况下,得到一本武学秘籍,比如什么乾坤大挪移之类的,或者遇到什么高人指点,比如童林遇到的两位高人,何道源和尚道明,学艺八年,这一下山,竟然要别开天地另创一家武术,搞笑的是,东侠侯庭,西侠于成,南侠司马空,北侠邱田,竟然一点意见都没有,而且还一致的表示完全赞成,跟着跑前跑后的。  对于此,凌云认为,何道源和尚道明两位老人家,为啥没有排到东西南北四大侠之内,徒弟却这么牛叉,由此可知,有本事的人,都是很低调的。  凌云想着,自己要是有一天,能练出什么绝世的武学来,那也是个比较有乐子的事情。在这人间的战场上驰骋,比在天庭做什么星官要舒服许多。  不过,自己到底还是缺少一件趁手的兵器,这不得不引为一件憾事,作为一个书卷气比较浓的人,自己还是比较以儒将自诩的。所以,还是找一把好剑为好,这不难理解。武谚云:剑为百兵之君,棍为百兵之首,刀为百兵之帅,枪为百兵之王,戟为百兵之魁。应该说,排在老大的,还得说是剑,你总不会认为一个白衣飘飘的侠客,出场的时候扛着把斧子,完事还拎着大锤吧。那太怯了。  我去哪里弄一把趁手的宝剑呢。哎,还是,还是先在睡会吧。  正刚躺下,自己的门竟然被踢开了。凌云一愣,这是谁这么大但,在睿王府这么撒野动粗。抬头一看,是哈巴赤。  “凌先生,做的好,做得妙,做的绝!”,哈巴赤倒是幽默,没头没脑就来了这么几句。  凌云也无心再睡了,从床上起来。也没下床,就这么倚着,指着屋里一把椅子说道,:“哈将军,哪里来的这么大火气,在外面受了什么气,来找我老凌撒泼,我可不是你的什么出气筒,你在我这,最好还是收敛些。”。  “凌云,丫丫呸。你这无耻的南蛮,把我家旗主哄得是晕头转向不辨是非,早早晚晚,必然是灭门之祸,甚至可能连累我两白旗所有的军兵。这一切的干系,都在你姓凌的身上。这且不提了,我且问你,你这个人,一向标榜自己光明磊落,为何如此下作”。看来老哈是真急了。  看着他这幅火冒三丈的样子,老凌觉得有些好笑,不过,他还是没有起来,依旧是倚着床躺着,“老凌不明白,你倒是说说清楚,我如何下作了?”。  “我家子嗣绵薄,我就只有这一个妹妹,父母早逝,我疼爱妹妹犹如掌上明珠。”。凌云好笑,“哈将军,这干我何事?”。  哈巴赤的鼻子差点就歪了,“干你何事?你如何对我家小妹了。给她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让她去劫死囚牢,如果被人认出或是告发,这就是祸灭三族的大罪过。”。  话说到这个份上,凌云也不好不表示个态度了。“哈将军,阿泰姑娘去劫囚,我心有感激,却并非我之唆使。”。  哈巴赤大大咧咧往椅子上一坐,喘着粗气,瞪着血红的眼睛,“凌云,你少说这没盐没醋的淡话,现在我只问你,你是认打还是认罚?”。  凌云觉得好玩,“那我请问你哈将军,这认打怎么说,认罚又怎么讲呢?”。  “你若是认打,我一剑下去,你今日命丧当场,你要是认罚,就此归顺我大清朝,剃发留辫,少不得有个前程,我将妹妹许嫁与你!”,他还想再说下去,凌云没有给他那个机会。  “那既然如此,哈将军,你不妨试试看如何,我年轻之时,有位老人给我算过一卦,你是否想听听怎么说的?”。凌云调侃哈巴赤。  “你且说来!”。  凌云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那算卦先生说,只要我不想死,能杀我的人,就还没生出来!”。 第九十三章 剑下留人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和哈巴赤,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地步了。一言不合,哈巴赤就要拔剑刺他,凌云竟没有躲,这让哈巴赤有些不解。  他跳出一丈多远,大喝一声。:“凌云,你这是何意,要打,你就拉开架势真刀真枪的跟老哈打一场,你这是何意?你就不还手,我一刀把你斩做两段,也算是我的胜之不武!”。  看着眼前这个愣头青,凌云止不住内心的那种不屑,心说,这简直就是个白痴二愣子,谁告诉你,我不打算还手了。  凌云在墙上取下自己的佩剑,按雁翅,退绷簧,苍琅琅宝剑出鞘。老凌喊了一嗓子,“哈将军,打斗之前,老凌有句忠告,你是听还是不听?”  “你且说来!”,哈巴赤明显的没拿凌云当回事。  说时迟,那时快。凌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抬起了左臂,在哈将军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一支袖箭带着凌厉的风声,整射中哈巴赤的右手,哈巴赤疼的手中宝剑险些落地。几乎与此同时,凌云说,“我想告诉你的是,认真你就输了。”。  几乎暴跳如雷,没想到,眼前这小子竟然还有这么一招阴损的。直气的哈巴赤三尸神暴跳,他哇呀呀乱叫。“凌云!你这小南蛮,竟然如此下作,打斗便打,打不过,说个服字,我也能饶你性命。竟然暗箭伤人!上不得台面!”。  “台面,你跟我说台面,好啊。我那几个兄弟,被你拉倒那城外死牢,折腾的九死一生,这个就上的了台面了。”要不是面对的是个古代人,凌云简直想给他重复一遍《日内瓦公约》。  “你记住,我这一箭,本该射你的哽嗓咽喉,取你的性命,然而我只给你在手上留点记号,是因为,阿泰姑娘,对我凌云,对我山海关弟兄,尽皆有恩,我不忍寒了他的心,饶你的性命,给我滚出去,如果在有执迷不悟。那莫怪老凌剑下没眼。”老凌说着说着有些激动,他有点替阿泰可惜,白瞎了这么好的姑娘,怎么摊上这么个哥哥呢。  说执迷不悟,真还就有那执迷不悟的人,哈巴赤一扬手中的剑,狂吼道。“凌云!你这小南蛮,不说我妹妹,我还可饶恕你,提到我妹妹,我今天,必要你项上人头不可。刚才你侥幸偷袭得手,不算你的本事,在重新打过!”。  凌云心说,我救不了你了。“也好,屋内太小,折腾不开,咱们找个僻静地方,好好练练如何。”。  哈巴赤不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招,但是这次,绝对不会再上他的当了。“小南蛮,休要再耍什么花招。看招!”。说着,就挥舞着剑向凌云刺来。  凌云真的是无心跟他打。倒是从容把自己佩剑入鞘。就站在原地不动,等到哈巴赤冲动跟前的时候,他看似轻飘飘的飞起一脚,正踢到他的手腕上,当啷一声,剑掉在了地上。紧接着就是一个过肩摔。把老哈直接就给扔了出去。  这一连串的动作一气呵成,老哈基本上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凌云给重重的摔到了地上。紧接着,就把脚踩到了哈巴赤的手上,踩下去的时候,凌云心里浮现的是当时被哈巴赤匕首刺中的场景,是被他在餐桌侮辱的场景,想着这些,脚下就不由得暗暗使劲。哈将军白瞎了这一只好手,顷刻间被老凌碾的血肉模糊。  “比发狠?来呀!”。凌云的眼中,第一次闪现了那种让人足够畏惧可怕的凶光。蓝中发绿,他恨不能把眼前这个人撕成碎片,也难解这心头之恨。  有句话叫十指连心,血肉模糊的手掌直接让哈巴赤在剧痛之下丧失了继续抵抗的能力,而凌云眼中那倒让他畏惧的凶光,又让他丧失了抵抗的信心。那威风不可一世的哈将军,此刻被凌云踩在脚下,像是一个待宰的羔羊一般。  凌云不是一个喜欢虐俘的人,也丝毫没有**的倾向,然而,他信奉一句话,从高中时代开始:遇文王讲礼仪,奉桀纣动干戈。”对眼前这个人,完全没有善待的必要,用现在的话说,枪毙几个来回也不过分。用当时的话说,恨不能千刀万剐,传首九边!  刚才哈将军进来时候,做的那把椅子。现在成了绝佳的刑具。凌云顺手抄起来那把椅子,直接就砸在了哈巴赤的后背上。哈巴赤一声闷哼,昏死过去。  老凌拔出佩剑,想就此结果了他的性命也就是了。剑锋出鞘,寒光闪闪。凌云看着剑,看着地下的人。心说,看来今日就要开杀戒了。  想起来梦中的情景,凌云忍不住的暗自发笑。如果我是角木蛟的话,看来这位哈将军是属犀牛的,合该你栽到我老凌手里。不过由此看来,跆拳道还是蛮好使的,竟然三下两下的,解决了一个神经百战的将军。  其实他不知道,还是那句话,真天子百灵相助,大将军八面威风。作为被罚下界的星官,自然不能那么轻易就死去。据说当初唐僧西天取经的时候,六丁六甲都跟着。就是为了保护。当然,角星官没这么大的面子,但是,天生就有一股秉正之气。不是轻易能伤的了的。  闲话少说,就见凌云抬手就刺。这一剑要是下去了,焉有哈巴赤的命在?就在这当口,外面有人大喊一句,“剑下留人”。随着就闯了进来。凌云一惊,竟然是阿泰!  阿泰陪凌云从大杂院回来,凌云回房休息。阿泰按惯例在府内巡视,结果就发现哥哥拎着剑朝着凌云的方向去了。等她追随赶到的时候,凌云一句要杀人了。晚来一步,哈巴赤的性命,也就休矣了。  见是阿泰,凌云叹了口气,把佩剑还鞘,说了句。“合该这厮命不该绝!”。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这个人,我不杀了。你带走就是。  阿泰对着凌云,磕了一个头。抱起昏厥的哥哥走了。望着她的背影,凌云心中竟然泛起一种酸楚。他自觉对不起这个女子。可是战争,就是你死我活,就这个意义来说,他和哈巴赤,都没有错。  但是凌云坚信一个原则,无论战争打到什么时候,什么高精尖都耗尽的时候,女人,都不应该卷进来。女人,自然有女人本分去做的事。男人,一世奋斗,无非图个封妻荫子。而女人,会相夫教子也就是了。  无论是自己的女人风儿,还是这个侍卫阿泰,都是女人。这该死的战争。不关女人的事情! 第九十四章 夺权削爵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再也无心接着睡了,这一天之内,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情,早把那醉意给消散去了。他想去找多尔衮聊聊天。  他推开门喊了一声,“来人呐!”。  一个老家院跑进来,“伺候爷。爷有什么吩咐。”虽然没有人知道凌云是干什么的,就单单是王爷的宾客这一点,就足以让他在这里指手画脚,吆五喝六而无人敢管,还得对他毕恭毕敬。  “睿王可曾在府内?”,凌云问。“王爷下朝回来,一直在书房看书,不曾外出!”。  要的就是这个,凌云微微一笑,抹了抹下巴。“老家院,你去,把睿王给我请到这里来。”说着,老凌又躺到了床上。  老头没动,不仅没动,还翻转眼珠,琢磨凌云的话,想是不是这人说错了,天底下除了皇上外,谁有这么大的谱,让王爷屈尊来见他。所以,他站在原地没有动,也没敢动。王爵,减天子一等,眨眼之间,就能要他的命,他可不敢造次传这个话。  老凌有点不耐烦,“老家院,让你去请,你就去便是。就说老凌有事,请王驾屈尊,来我这里一趟,他如若不来,或者对你有所责罚,你看清楚了。”说着,随手摸出一锭银子,大概有十两左右。“我这里,有一茶之敬,你便拿去。”  真所谓是钱压奴婢手,艺压当行人。没有任何一个家奴院工看到银子眼睛不闪光的。银子是冷的,攥在手里心是热的。  老家院一狠心,“我去便是。可是。”。他眼巴巴看着那十两银子。想着凌云是不是可以先提前给点。  凌云却把银子扔到了旁边,顺手摸了摸宝剑,眼睛斜着看着他。吓得老头一溜烟就跑出去了。  多尔衮正在书房内读书,读书是假,想清静一下是真。他的心情不能平复,今天在朝堂上,他和皇太极爆发了一次正面的冲突。皇太极想要削减正白旗五十个牛录的兵力分封给自己的长子豪格。这岂不是在多尔衮的心头割肉一般,是个忍,孰不可忍。  五十个牛录啊。说分给豪格就分给豪格,两白旗的人都是精锐里的精锐,那是多尔衮安身立命的根本,豪格是什么,豪格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他要这牛录兵力干什么。这分明就是皇太极想方设法在剥夺自己的兵权,等兵权被剥夺的干净了,自己也就完全没有抗衡的势力,成为一只待宰的羔羊了。  在朝堂上,没人能干的过坐在龙椅上的那位。因为他,是所谓的九五之尊,他一句话,可以把任何人,剥夺的干干净净,还保证让你一点脾气都没有。翻脸?他等的就是翻脸,这让他对你生命的剥夺变得名正言顺。  话还是说回来,多尔衮舍不得自己这五十个牛录的兵力,提出了自己的抗议。很快,就被告知。抗议无效。不仅无效,还为之付出了绝对的代价。由亲王级别的睿王,降格为固山贝子,比当初的贝勒爵位,还降了一级。多尔衮已经忍不住想跳起来了,他根本就不在乎皇太极封给他的爵位高低。那都是虚的。实实在在的东西,是自己手里的兵马。只要兵马还在自己的手里,皇太极想动自己,就得掂量掂量。  多尔衮顺手就在朝堂上脱下了自己的四团龙朝服马褂,扔在了大殿上。皇太极勃然大怒。大吼道:“十四弟,你这是要干什么!莫非要反不成!”。这句话让多尔衮下不来台。承认不是,不承认不是。  然而盛怒下的多尔衮,也还是那副样子。不上你的套,“皇上,臣弟已经不是亲王了,以贝子身份穿戴亲王品级服色是逾制大罪。臣弟身体欠安。请允许辞朝将养”。说着,也不再理会皇太极。自顾自的转身,出来殿门,径直回府了。一回来,就直接进了书房。  老仆进来的通秉,“给王爷您回事。。”。这一句话就算是捅了马蜂窝,多尔衮正在品茶,正喝着,听到这句话,茶碗直接就砸了过来。紧接着就是一句怒吼。“王爷!王爷!我已经不是王爷了!给我滚出去,不许任何人进来!”。  “秉王爷。是西厢房的贵人想见您。他说,无论王爷有多忙,是一定会见他的。”。说完这句话,实在是需要勇气。老家院心说。今天这是招惹了哪路过往的神将了。倒霉啊。  谁知,多尔衮一听此话,刚才紧皱的眉头竟然舒展开来了。对呀,怎么把这个凌云给忘了。他应该是一定有办法的。“他在哪里,快快请来!”。  老家院战战兢兢,几乎是鼓足了勇气才说出来,“他说,想让王爷您移步屈尊去见他。”。传话也是件不轻松的差事。  出乎他的意料,多尔衮竟然没有生气,不仅没有生气,还告诉他,“你去告诉先生,说我多尔衮整顿衣冠,换上便装前往”。  要屈尊去见,并且,还要换上便衣。仔细回忆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听错。老家院跑了出去。去找凌云领自己那十两赏银了。  凌云顺手把那锭银子扔出去。说了声,“你去吧。告诉任何人,都不要靠近这里,我和王爷要对弈,不许外人打扰。如有不从,当心他们的狗命。”  说完,也不再说话,懒懒的又躺在了床上。闭目养神。老家院颠颠的就出去了,传达这个消息,至少比刚才那个要舒服许多,至少,用不着提心吊胆的。  约莫着也就是这么一刻钟的功夫,多尔衮来了,一袭布衣青衫。带着瓜皮小帽,帽后却没有表示贵族身份的流苏装饰。凌云不禁好笑,即使见过这位睿王爷这等的低调了。  凌云从床上起来,笑道:“这身行头装束,王驾千岁这是要去微服私访啊,您就是不穿四团龙,也是掩不住那天子气呢”。  这句玩笑话让多尔衮更是憋屈,他竟然抢前一步,跪倒在凌云脚下。“先生,莫要笑话多尔衮了,真正是羞煞人也!先生,此刻,您便是让我提剑入宫,刺王杀驾,我也绝不含糊。只求先生您救我一救。”  看这情形,凌云已经明白,八成这是在朝堂之上受了挤兑,委屈的不行了。此时如果不添一把火,更待何时呢。 第九十五章 密谋操戈(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扶起在地上跪着的多尔衮,把他扶到一个椅子上坐下,依旧是那副不温不火的样子,“我说老多,你这是为何?你天潢贵胄的王驾千岁爷,给我一个汉人下跪,让别人看到了,这是成何体统。要是有人动本,在那金銮殿上参你一下。有个三言五语的撩拨,你那皇上四哥看了,焉有你十四爷的命在”。不提皇太极还好,说到皇太极,简直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股冲天的火气燃烧着多尔衮的胸膛。他简直就要崩溃了。无情最是帝王家,从皇太极干掉莽古济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肯定能轮得到多尔衮,这一切,只是个时间问题了。多尔衮双手掩面,险些就哭出声来,他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还是止不住喉头一阵阵的哽咽。一股气从丹田直窜到哽嗓,就觉得嗓子发甜嘴里发咸,一口鲜血喷将出来。随着这口血的吐出,倒是感觉刚才的憋闷舒缓了许多。他长叹了一口气,“哎!莫要再说了,凌先生,人无害虎心虎有伤人意,我多尔衮,但凭先生驱驰就是。如果我能执掌八旗实权。”。“如果你能执掌八旗实权,你待怎样?”。凌云等了这么久,等的就是这句话。所以,他很关心,到底多尔衮下面会怎么说。“如果我能掌权,我愿意去国号,纳顺表,易服饰,向大明朝廷称臣,并愿助大明朝西进剿灭叛贼。”,多尔衮这次,是真的铁了心倒向明朝了,甚至说出了易服饰的话。就是说,愿意向明朝臣民一样,笼发包巾,放弃自己留了十几年的辫子。这个回答让凌云比较满意,能治其服,不治其死。朝廷历代以来,对待少数民族的策略也是好的。即使是最爱挑事的瓦剌和鞑靼,都册封了起首领为亲王爵位,如果多尔衮愿意归顺,即使赐个王爵又有何妨。至于西南边陲,目前确实因为旱灾有小规模的动乱,不过还不至于算是心腹祸患,只能是疥癞之疾。凌云击掌而笑,“好!识时务者为俊杰!如果老多真心归顺,我凌云只不过是个小小的千夫长,不能为你封官许爵,大明朝廷一定不会亏待了你。”这句话,给凌云自己留了余地,鬼知道朝廷是不是会真心相信多尔衮,不过,是否愿意厚待多尔衮,那是朝廷的事情。这话,却又不可不说,记得陈佩斯和朱时茂的小品里有一句堪称经典的台词。“没条件,谁投降啊!”。多尔衮自然是很在意这一点的,他纵是降了明朝,也希望能独占一方,成为拥兵自重的土皇帝。至于尊号,实在是有无皆可的,最重要的,还是实惠。这个事情,既然点破了,就无需再琢磨别的了,下面,就该谈谈具体的合作问题了。凌云正色问道:“老多,我凌云到你府上,也有些时日了,连日来,你一直犹疑不决,今天为何却忽然想通了,要与皇太极决裂,其中,莫不是有什么缘由吧。”此话问的好,无缘无故,怎么会这副表情表现呢。多尔衮说道,“凌先生不要疑我了,那皇太极简直是欺人太甚,今日朝会,竟然要分割我正白旗五十个牛录的兵力,封赏豪格。我稍有不从,他就夺了我的亲王爵位,拔了我的三眼花翎,我着实气不过,在朝堂上当众脱下袍服,自顾回府了”。听到这里,凌云忽然就仰天大笑,久久不停。多尔衮觉得十分纳闷,“凌先生,因何发笑,是我多尔衮有什么可笑之处吗?”。凌云止住笑声,正颜厉色说道:“我当是如何了不起的事情,原来是此等小事。想当初,你们后金的老汗王过世驾崩,四大贝勒联合,害死你的母亲,阿巴亥大妃,这事你忍了。时隔不久,你的哥哥莽古尔泰暴死,莽古济被以莫须有罪名,竟遭凌迟处死,这事你也坐视了,而且,莽古济是你抓回来的。今天,才削减了你五十个牛录的兵力你就坐不住了吗。你为了五十个牛录的兵力和皇太极翻脸,要归顺我大明,如果,有人能给出你更高的价码,你岂不是又要反明。我说的,对也不对?”。这几句话说完,真是把多尔衮羞臊的无地自容,想找个洞就钻进去了。他几次想说些什么,但是不得不承认,凌云这番话,确实是肺腑之言,实打实的大实话。“凌先生,我多尔衮也是老汗王的嫡子,虽然算不上什么龙凤血脉,也算是贵族出身,那皇太极,与我是同父之子,如果真正是兄友弟恭,我多尔衮愿意辅佐他,夺取大明天下,成与不成,绝不言判。可是,我那四哥他不容人那,所谓唇亡则齿寒,户破则堂危。母亲殉葬,我知道有诈,可是我说不出什么别的来,别以为此风波就此可以平息。谁知道会是这般结果,哥哥和姐姐先后暴死,我又被削减兵力,接下来必然命不长久。我也是想自保啊。”。多尔衮记得,简直想把自己的心掏出来给凌云看看。凌云看他这副表白,也有些不忍。问道。:“那我且问你,如若有朝一日,皇太极成为你的阶下囚,你会如何待他。”。几乎毫不犹豫,多尔衮给出了答案,:“圈禁!”。所谓圈禁,就是高墙圈禁的简称。对于犯了法的皇亲国戚,如果皇帝实在是不想杀掉,就可以处以圈禁。关在一个院子里,每天好吃好喝照看,但是不能与外界接触,不能见人。直到死去。“你为何不选择将其杀死。”。这个问题是凌云的疑问,也是每个正常人都有的疑问。因为,如果对一个人憎恨至极的话,是不会如此便宜他的。凌迟三千六百刀都唯恐嫌少。多尔衮愣了一下,低下头说,“我想过,但是我不能,原意只有一个,而且很简单,就是因为,他是我的哥哥。”。凌云不是个八卦的人,既然话说到这个份上,也就不必纠缠这个话题再说下去了。说点别的似乎更好一些,“老多,成大事者,最紧要的是什么!”。“请先生指点!”。多尔衮一副谦虚之态。事实上,他已经完全依附于凌云了,因为他相信,这个看似玩世不恭的凌云,一定会帮他做成他自己做不成的事情,虽然,这个代价是,自己将像明朝称臣,但是权衡之下。他还是决定这么做。“天时地利人和,我觉得,其中人和,是最重要的。做大事,用人才。因为所谓地利,你不占。天时,就更别说了,你的四哥哥皇太极,现在是名正言顺的大汗,他想要你的命,那就是一句话分分钟的事情。你现在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人和。”。凌云开始给多尔衮娓娓道来,多尔衮洗耳恭听。“举大事者,须有心腹之人为之臂膀。你的弟弟,豫亲王多铎,现在掌握镶白旗的军队,就是你的一个臂膀。你且想想,是否还有其他的心腹体己的人可以依仗的。”。多尔衮想了想,“要说心腹之人,正白旗下佐领,副将哈巴赤是我一手提拔的,可谓忠心耿耿,可以托以大事。”。想来想去,就想了这么个人。真不知道这一向以知人知兵闻名的十四爷究竟是肿么了。凌云竟有些不忍心了,因为一个人,能完全信任一个人,不管另一个人是谁,都是很不容易的。显而易见,多尔衮对哈巴赤已经极近信任了,可哈巴赤终究辜负了他。如果明白告诉多尔衮,他最信任的人背叛了他,对他的打击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可是不能不告诉他,应该让他清醒,现在没有任何事请,比清醒更重要。“老多,你是个带兵出身的王子,又一向以知兵闻名,山海关城外,咱们是对过阵的,那时候你是先锋大将,我是小小的百户,咱们没有正面交手的机会。不过,你的队伍齐整,我也是看得出来的,训练有素。。。”。凌云这一通云山雾罩的话彻底把多尔衮弄懵了。完全是着三不着两,我会带兵是谁都知道的,还用得着你来夸我。说完铺垫就该入正题了。“可是你老多这个人,会带兵未必就会带将。你刚才说的这个哈巴赤,恐怕就不单单是你的心腹,也是别人的心腹吧!”。多尔衮一震,显然是被凌云的话震撼了一下,可是随即他就释然了,因为他知道,凌云险些就死到哈巴赤的短剑之下,难免会对其有所成见。想到这里,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凌云也知道他不信,也不多说,“是非之间,你自己会有判定,我凌云也是人世间顶天立地大丈夫,背后给别人上眼药的事情我还是不会做的。你自去查问就是,现在咱们再说点别的。”。“好,多谢凌先生提点,我多尔衮若是瞎了招子,错用了那狼心狗肺之徒,必定将其零刀碎剐,再来向先生请罪。”。凌云一挥手,“我要说的就是这个,我提前,先为那厮求个情,早晚要是犯到你的手里,万望饶其一条性命,任由苟延残喘也就是了。”这一对冤家宿敌之间,竟然凌云会为他求情,多尔衮的眼神中,满是不解,凌云也不做解释,只是望着门外,轻轻的点了点头。心说:“阿泰,我当日不曾应允你的事情,今日为你做到”。 第九十六章 手刃仇人(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不得不说,凌云是个好同志,因为他从来都是一个至纯至性的人,然后才是一个山海关的兵。即使对于多尔衮,只要他真的是有心归顺,也是希望他最后有个好的归宿前程的。两人又谈了许久,多尔衮起身告辞,回自己的书房继续看书,这才是真正的暗流涌动,在真正的大风大浪到来之前,他需要养精蓄锐。等待那最后的一击,这一击,将决定他的荣或辱,甚至,生或死。凌云也不挽留,挽留什么呢,这府是人家多尔衮的府,茶是人家多尔衮的茶,你在这白吃白喝白住不算完,还打算来个喧宾夺主吗。所以,凌云也正色一次,把多尔衮送出门外。回来,继续躺下。这是他今天不知道第多少次折腾了。躺在床上,他又一次的把今天所经历的情形一遍遍的过电影。从今天出门前和风儿的对话缠绵,到阿泰的情愫,在有和兄弟们重逢的喜悦、见到了传说中的信王殿下也就是未来的崇祯皇帝、回来睡觉梦到太白金星说自己是角木蛟星官,明明不信可醒来却是手里多了把钥匙、哈巴赤来搅局被自己一顿胖揍、和多尔衮的这些谈话。凡此重重,乱七八糟的,全都集中在这一天里了。凌云觉得脑子有些乱乱的。真想继续睡一觉。可是就是睡不着。他把盒子再次打开,随手翻看着里面的武功教材。看着也不得要领。就随手又放了回去。忽然,他脑袋里面闪现了一个念头,暗叫一声不好。心说,皇太极必然要对多尔衮下手,在此之前,将会全城戒严。信王还在城内,此时不走,也就走不了了。这个电光石火的念头一经闪现。凌云立刻蹦了起来。紧了紧自己的衣带。带好佩剑出了门。就在他出门的同时,有一双眼睛,已经悄悄的盯上了他。那个盯着他的人,以为他不知道,其实,他不知道自己盯着的人,反侦察的能力是超一流的,还曾经是现在的山海关总兵卫队陷阵营的前任指挥官兼任教官。这点事情的确是太雕虫小技了。之所以没有立即揭穿这个人,只是想知道他到底是谁,哈巴赤已经被自己打的半残,阿泰不会再跟踪自己了。多尔衮如果对自己有疑心顾虑的话想下手也无需等到现在。那们就只有两种可能,潜伏在多尔衮的府里,肯定有眼线,至于这个眼线是皇太极派出来的,还是其他的贝勒皇亲派出来的,都不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止这一个。之所以凌云能如此的肯定这一点,仅仅是因为,这个的手脚实在是太不利索了,干跟梢这一行根本就不行,放在现代来说,简直就是侦查工作的耻辱。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这就可能仅仅是个小虾米,老鼠拉木头,大头在后边,多尔衮的睿王府,潜伏着更大的危机,随时能让多尔衮死无葬身之地的危机。而且,此时此刻,自己的风儿,也还在多尔衮的府中。凌云想着,想着。也走着,就这么一直向前走着,也不回头。拐到一个死胡同,忽然转身。喊了一句,“跟了我这么久,你不累吗,出来。”。没有人回应他。这是当然的,谁会自投罗网呢。但是你不出来就没问题了吗,凌千户暗暗的说了一句,幼稚。右臂轻轻一抬,随着一阵凌厉的风声,一支袖箭就这么射了出去。几乎是在一瞬间。只听见阿的一声。一个人噗通倒地,凌云上前仔细观看。不由得大吃了一惊。竟然是他!这人究竟是谁呢。原来是莽古济的丈夫,吴尔古代。我们已经很久没有提到这位老兄了。原因就是在于,无论是在之前的章节还是之后的章节,吴尔古代先生都只是一个跑龙套的,还是一个不光彩的跑龙套的。因为别的龙套也就是出来喊个强强才也就是了。他这个龙套看着自己的老婆跟别人嘿咻,还一点不能有脾气。而他的出场,确实也办成了一件事,这件事还是阴差阳错办成的。他试图下毒杀害凌云。还是那句话,真天子百灵相助,大将军八面威风。凌云,不是谁想杀害就害的了的。最后,竟然是莽古尔泰这个倒霉蛋当了替死鬼。后面的事情就不多叙述了,莽古济以莫须有罪名被凌迟,然而,吴尔古代竟然活了下来,据说,这是和他当初和皇太极关系比较好有关。可是他不是据说被免罪恩养了吗,好好呆着吧,怎么现在又改了行当了特务了呢。凌云心中有所不解。不过,他已经养成了习惯,平风声射箭,这一箭,正中左眼。凌云叹了口气,幸亏刚才我没射他的咽喉。要不,可见不到这么好玩的活物了。凌云一脚踏在了吴尔古代的身上,笑呵呵看着他,“吴将军,青山不老绿水长流,这才几天的光景,咱们可是又见面了。”。和凌云的心情不同,吴尔古代可无心陪他在这闲扯淡,因为他自己,刚刚被眼前这个人,射瞎了一只眼睛。更重要的是,此人是他无时无刻不想干掉的宿敌,可面对凌云的时候,吴尔古代忽然发现,自己却是如此无能无力。此时,他一只手捂着自己鲜血横流的眼睛。另一只手伏在地上。苟延残喘。身上的脚还在加重着力量,试图增加脚下人的痛苦。这个效果很明显,因为脚下的吴尔古代开始痛苦的呻吟着。“告诉我,为什么要跟踪我,为什么会出现在睿王府。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你可以不死,如若不然!你懂得!”。凌云本不想跟此人多费口舌的。谁知,软了一辈子的吴尔古代将军,此刻竟然也雄起了一回!“凌云,小南蛮,今天既然落到你的手里,杀剐存留,自然是由你,今天,你割了我的舌头敲掉我的牙,也休想在我这里得到半个字。”。凌云乐了,我就喜欢跟你这样的硬汉玩,软绵绵的多没意思。说着,凌云摘下腰间的佩剑,按雁翅退绷簧,苍琅琅宝剑出鞘。轻轻的一挥,割了他一只耳朵。又轻轻一挥,砍了他一条胳膊。“吴将军,你听说过有一种动物,叫做“人彘”吧。我想,用到你身上的话,并不过分,我还是那句话,告诉我我想知道的,你可以不死!”。凌云已经有些不耐烦了。他听到的还是同样的回答,“在我这里,你什么也得不到!今日,你不杀我,留我一息尚存,你凌云早晚会死无葬身之地!”。凌云又是反手一剑,扎在腰眼上,吴尔古代这次没有喊叫,只轻哼了一声就昏死了过去。老凌踢了几脚,觉得这个又臭又硬的东西,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询问的价值了。这么想着,也就不必和此人再过纠缠了,凌云迅速绕着吴尔古代转了一圈,用宝剑在他身上做了一副美丽的分身画。等宝剑离开的时候,吴尔古代先生的尸体就这么成了十几块,。比起传说中的大卸八块还多了几块。但是比起被在盛京城刑场割了三千六百刀的莽古济,这样的死法恐怕还是很痛快的了。凌云在脚底蹭了蹭剑上的鲜血。轻轻叹了口气,自说自话道:“哈达公主,你我有了夫妻之实,却无夫妻之情夫妻之分。但是就你在刑部大堂受尽折磨,未曾供出凌云分毫来。这份情谊,我凌云也会永志不忘。等有一日,我凌云倘若有了功成名就之时,必然上书具表,将你风光下葬,早脱轮回。今日手刃此贼,也算是为你报仇了!”。说着,将佩剑还鞘。头也不回的走向了大杂院的方向。大杂院的屋内,三个伤兵已经都恢复了些许元气,虽然下床行走仍然耗费他们的体力,但是基本也没什么问题,行走无恙,战斗力是说不上了。现在还来了一个拖累,信王朱由检。当他知道眼前几个人是山海关刘鸿的属下,也便放下了。三人将其中一张床让给信王。同挤在另外两张床上。正在这时,凌云轻轻拍门,石头大骇,“谁!”。凌云回道:“兄弟,我是凌云!”。信王没什么伤势,示意其他人莫动,自己下床开门。凌云推门要进,见为自己开门的竟然就是信王,慌忙跪倒,:“臣山海关千户凌云叩见王驾,千岁,千千岁!”。信王早就听说过凌云这个名字,一见之下,不仅大喜过望。果然英武干练,一表不俗。“凌千户免礼,你救过本王嘛,是本王的恩公,按理不当受你这一礼。在者,以新进军中,射伤敌酋,扬我大明军威,如果军中都如凌千户,何愁鞑虏不平。随便坐,咱们是熟不拘礼了!”。信王的随和,让凌云十分的感慨。他不知道,这个信王,还曾在不久之前,冒着被魏忠贤干掉的危险闯进皇后宫为刘鸿求了情。顾不上客气了,凌云第一句就说出了此来的目的。“殿下,此地已经不安全了,请跟我走!”。 第九十七章 全城戒严(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杀死盯他梢的吴尔古代,是他在回到明代后干掉的第二个人,如果大家还有印象的话,第一个是袖箭射死的。那位仁兄的身份可远远没有这位前驸马爷高贵。不过,凌云觉得,无论你是什么身份,还是刀砍一刀血光,剑扎一个窟窿,实在没什么特别的。大杂院相会,朱由检还没有来得及跟凌云热乎热乎,拉拢一下感情。就听到了凌云这一嗓子。“殿下,我们应该快点离开这里,这里已经不安全了”。信王还有些不明所以,刚想仔细动问。却已经来不及了,外面一阵喧嚣之声由远而近。似乎已经朝院子来了。凌云暗叫一声不好,自己发现了吴尔古代的追踪,却忽视了其他的坐探。真是太过于马虎了,如果信王在这里有个一差二错,该当如何是好。情急之下,他也顾不上其他了,闪身跳出门外。一队官兵破门而入,各执刀枪,似乎看起来是一个比一个楞,一个比一个横。穿着搭肩号坎,前后写这兵勇二字。凌云明白,这不是野战军队,是地方的衙役兵丁。想到这里,他的心理稍微轻松了些。先问问什么情况,谈的拢最好,谈不拢再打他娘的。兵丁排列两旁,一个带着素金顶子,穿着海马补服的武官走了过来。凌云看着也就明白了。这是个八品职衔的官。在当时,应该就相当于个县公安局局长吧。凌云按剑而立,:“你们是哪个衙门的,来此何干!”。这一声问,倒是把这位带兵的把总给问愣了,我来此何干,奉了上峰的命令来查街抓刁民呢。不过,眼前这个小伙,明显是汉人装束,拿着把剑,在这张牙舞爪,我还能跟他客气。“本官有何公干,干你这刁民何事。我大清早有明令,扫去四夷,定鼎中原。你竟然着汉服装束,这就是一宗罪。来呀,左右拿下!”。这位把总爷腆着大肚子,瞪着老鼠眼。一声令下就要拿人。凌云倒是被他这副狐假虎威的样子给气乐了,“我着汉服就是一宗罪,你想想看,天下满人有多少,汉人又有多少。你想拿天下汉人,拿的干净吗,恐怕累断了你这双好腿。”。那把总本来不善于言辞,被凌云抢白一通。也不想再跟他多说,一挥手,那意思,兵丁们还等什么,拿人呢!“且慢!”,凌云忽然想起来,自己随身还带了一块玉牌,这块玉牌是正白旗旗主多尔衮的信物。这盛京城,几乎大小官吏全都认识。凌云一直也没有用到过,今天,不知道这群人买不买多尔衮的帐。只要多尔衮还没在此刻被皇太极命令缉拿,他这块牌子还是有用的。他随手摸出了这块玉牌,高高举起,同时呵斥道:“瞎了你们的狗眼,认识这个吗?”。那带兵的把总就是在混再不识字,也不会不认识这块牌子,是正白旗旗主的贴身信物,见此物如见睿亲王。把总撩袍跪倒,屈膝下拜,口称“小人奉命查街,上峰公务,不是有意冒犯上宪,请上宪明察,恕小人罪过。”。手底下这些兵,看着自己的把总都跪下了,还等什么,一个个也是稀里哗啦的就跪倒了一大片。屋里的朱由检还想着出外厮杀呢,虽然他根本也不会什么武功。倒是有三个能打的,现在重伤在身,全部的体力也只是能正常行走而已。不过看着凌云出去,对着这一对官兵好像说了什么,又让他们看了什么,这群人稀里哗啦全都跪下了。完全是出于好奇,朱由检推开屋门打算看看什么情况。凌云只听吱呀一声,门开了,朱由检在里面出来了,心说这是怕什么来什么,你在里面待着就得了,出来看的什么热闹啊这是,凌云多聪明,对着朱由检喊了一句,“周七哥,您老这风寒才好,不易出屋,进去歇息去吧,这几位兄弟都不是外人。”,回头又看那把总,“是吧?快些起来,这是干什么呢”。一个小小的八品把总,都比不上多尔衮家里的三等奴才有地位,所谓宰相门人七品官,这多尔衮身为正白旗旗主,皇子出身。门人该是几品官,可想而知了。多尔衮,如果想干掉一个把总,比碾死个臭虫都容易,甚至,这位十四爷估计都不屑于自己亲自动这个手。人呢,总是灾星不退,色心又起,尤其是这位把总。书中交代,此人名叫张南,是个包衣汉军出身,当年被郑亲王收做了亲兵,不过,实在是没什么出息,出将入相是没指望了,只好退求其次,到巡城兵马司的衙门里面做了一名正八品的把总。而且,在这把总的位子上,一坐就是六年了。同僚们都说,你这个海马的补子。为啥一直没换你知道不。就因为你这个倒霉名字,你就什么不好,非叫什么“张难?”,就这名字,升官能不难吗。讪笑,除了讪笑还能有啥表情,确实,自己这倒霉催的名字,就不够格升官。这一次,他虽然不知道眼前站着的凌云究竟是干什么的,然而手握着睿王爷的玉牌,那岂能是等闲之辈,要是巴结好了,必然有益无害。说不定,自己身上的这身衣服,还有头上戴的顶子,都能换换。想到这里,他嘿嘿一笑,“是啊,睿王爷的属下,自然都不是外人,要论从属,这巡城兵马司,还曾经是被睿王爷府上的侍卫阿泰大姑姑管领过。咱们都不是外人,都不是外人。”。朱由检也不傻,听凌云叫他周七哥,就是要告诉他,千万不要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周,是朱的谐音,七哥,是他排行第七,由此胡诌出来的名字,倒也贴切。他对着凌云笑了笑,“好,还是贤弟贴心,那愚兄我就先进去了”。凌云微笑点头,示意信王,言多语失,快快回避。一边问这个把总,“这位兄弟,怎么称呼?”。“卑职张南”。把总战战兢兢的回答。凌云点头,“哦,张南,你来,咱们借一步说话。”。说着,自顾自的进了屋子,张南也跟着走了进去。把一队兵丁扔在了外面,还是跪着那里,毕竟人家上宪是要把总大人起来,可没说也让这些人起来,还是不要轻易乱动的好。张南进了屋子,屋里这老几位有些沉不住气,心说大哥呀,你怎么把巡城的给领屋里来了,这还能有个好啊。凌云自顾自的把门关上,把张南带到墙角,问道,:“我说张南老弟,你这个品级服色是八品,大概是个把总或者外委的职衔,我说的没错吧”。管人家叫老弟,其实张南比他大好几岁。张南也只能认这个账,说道:“回上宪的话,的确如此,我是巡城衙门的八品把总,在把总位子上已经是第六个年头了”。说这话的时候,眼睛巴巴的盯着凌云,那意思,你一句话,估计我这六年就算是熬出来了,凌云当然明白这层意思。“老弟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是该为国家效力,国家嘛,物必须尽其材,人必须尽其才,才可以兴旺发达。你老弟有为国效力之心,我必然向王驾引荐。”,说到这里,凌云压低了声音问,“不过,老弟这一番究竟是来做什么了,可否明白说出。”。听到凌云许诺的升官,张南差点就蹦起来,庆幸自己这次总算是熬出了头了。所以,对于凌云的问题,自然也就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回上宪,我是接到了刑部衙门的部令,自即日起,京城戒严,巡城兵马司要完全戒备状态,防止匪人作祟。卑职正带人搜寻坊间,怕有奸细,冲撞了上宪,还望见谅。”。张南一边回答着,还一边想着自己升官后如何去向那群旧日的同僚们炫耀一番,几乎要笑出声来了。果然不出自己所料,盛京戒严,到时候一切行动将会不便,多尔衮的府邸,早晚将成为是非之所,但是很明显,到目前为止,皇太极还无意对多尔衮下手,他在等待一个合适的契机,或者是借口。由此,凌云也舒缓了一口气,因为他终于可以确认,自己在多尔衮府上的消息,皇太极暂时还不知道,那个已经挂掉的吴尔古代对自己的追踪,也应该是完全个人行为,他怎么会出现在多尔衮的府上不好说,但他的目标是明确的,那就是干掉自己。但是说实在,他实在是个运气不好的人。所以,在这部书里,他只能是个龙套。而且是一个完全让人不知所谓的龙套。凌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选择,那就是,让现在的所有人,都回到多尔衮的睿王府,然后在做计较,看似最危险的地方有时候可能最安全,至少,比大杂院安全,如果不是自己来的及时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看来这个张南只是个小小的把总,还是想不到有关机枢的那一层。所以,这个人,是有利用价值的。他的价值,就是帮助现在除自己外的四个人,平安转移。显然,凌云此刻在想什么,张南丝毫不知,他正沉浸在自己的升官梦里。 第九十八章 全部转移(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张老弟,我交代你个差事,你若是办成了,我保你头上换个玻璃顶子”,凌云这句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现在张南是正八品的把总,头上戴的,是阴文缕花金的顶子。所谓的玻璃顶子,分蓝玻璃的涅玻璃,即使是涅玻璃,也是从五品或者正六品的职衔才有的。这岂不是一遇贵人,一步就瞪了天了。张南忙不迭的跪下,给凌云邦邦邦磕了三个响头,口称:“上宪提拔之恩,没齿不忘,单有用的着卑职的地方,卑职赴汤蹈火,绝不会有一个不字”。凌云整了整自己的衣襟,轻轻捻着自己的剑柄,虚抬了一下手,呵呵一笑,“张老弟快快起来,你可是言重了,愚兄何曾让你去赴汤蹈火。就是睿王爷,也不会让自己旗下的兄弟去赴汤蹈火的,你说是吧。今日你我相见,便是你的机缘。此事却也简单,举手之劳而已。”。地上跪着的张南站起身来,说,“任凭上宪吩咐吧”,凌云指了指床上那几位,“你看到他们了吗?”。“我看到了”。张南忙不迭回答,不敢多说,也不敢少道,生怕自己的升官梦就此付之流水。看起来此人升迁心切,已经迷了心窍了。凌云略一沉吟,:“附耳过来”。张南慌忙将自己的耳朵贴到凌云的嘴边,凌云低声说道,:“这几个人,都是睿王爷的心腹人,跟着王爷东讨西杀,王爷也不曾当他们是包衣奴才,都是以兄弟相称。然而有绕嘴咂舌的小人,诬陷他们是鸡鸣狗盗之徒,他们不愿拖累王爷才私自出府,落难街头,今天我只托你这一件事,就是让你的人,护送他们回睿王府。以免路上有人暗害。你看如何!”。听完此言,张南暗自点头,心里已经有了几分分晓了,原来这几个人都是和自己一样,是汉人,但是都是睿王爷的心腹人,要不怎么这个口口声声叫自己老弟的人怎么会有王爷的贴身玉牌呢。看这个和我说话的人倒是一表不俗干净利落,一身的干练。不过那几位,一个病怏怏的,另外三个似乎带有伤。这不用问,肯定是被人诬陷怕连累王爷,才私出王府受了罪吃了苦。王爷还不定多心疼了。自己护送他们回府,自然会搭上王爷这条线。以后还愁前途不好吗。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嘴角上扬,默默点头,轻声道:“上宪说的是,只是兄弟我还有一事不明,上宪手中握着王驾千岁随身的玉牌,无论到哪里,哪家的衙门吃了熊心豹子胆,料来也不敢拦阻,何苦还要兄弟我护送呢”。凌云知道他有着这层疑惑,也早就想好了回答之策。“你可知道,明枪能躲,暗箭难防啊!我何曾会怕官军,就怕这官拌匪人,于路截杀,如果这几位兄弟有个什么一差二错的,睿王爷怪罪下来,我吃罪不起。你老弟今天遇到我了,这个事情,你也算是沾上了,你就管到底吧。”。即使凌云不让他管,他也得上赶着往上凑,更何况凌云还说,此事你定要管到底,既然是管到底,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只要这趟差办好了,别说升官,没准以后,自己还能成为睿王的人。“上宪请讲,需要兄弟怎么做。您只管画出个道道来,我照办就是。”。张南算是用心巴结了。“好,你派一个机灵点的,去睿王府,把阿泰给我叫到这里来,切记,路上不要被人发现行迹。第二,你给我找四套兵丁的衣服来。第三,在阿泰来之前,你的兵就在附近转悠。遇到匪人,给我就地活捉,遇到官府之人,打发他们滚蛋,老子我看着心烦。都听明白了吗。”。凌云问。张南看看凌云,用力点头,“上宪放心,我都听明白了,我这就去办。”。凌云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张南出门,在外面把门带上。屋内的凌云听到外面一嗓子,“都还跪在这里干什么,全都给老子起来,差事来了。”。此刻,朱由检虽说还是云里雾里的。但是已经明白的差不多了,凌云成功忽悠了这个人,并且要把他们这里的几个人转移到一个更安全的地方。对于凌云,朱由检是信任的。关于凌云的种种故事,他也听了很多了。所谓上人见喜,就是这个感觉,他第一眼看到凌云,就觉得凌云是一个可以挑大梁托付大事的人。等以后自己如果真有帝王之分的话,这凌云将是不可多得的人才。所以,此刻,自己的安全交给他,自己信任他。也不枉了自己的封号“信王”。这一个信字!凌云抢前一步,对着朱由检深施了一礼,“王爷,请恕凌云冒犯之罪。”。信王此时一愣,忽然想起来,是刚才在门外,凌云称呼自己为周七哥,看来他心里有心别扭,怕我也跟着别扭。恩,想到这里,他也明白,自己要成大事,就要收人才,要收人才,就得没架子。“凌千户,你多虑了,我朱由检是个王爷,不过,确实个安于富贵,毫无拘束的王爷,你刚才叫我周七哥,那我就是周七哥,在这个地方,你有临机专断的之权,小王我的身家都交给你了,还在乎你什么冒犯不冒犯吗,接下来怎么办,我都听你的安排也就是了!”。朱由检此言,确实合乎他此刻的心境。因为他此刻,却是落魄到,需要凌云的保护。也是真心,想把凌云收为麾下。甚至,他决定,和凌云做朋友。此刻的他,是真诚的。因为,正如他自己所说,他只是一个闲散的,安于富贵的,完全搞不清情况的王爷,至少大多数人看起来,他的确是这样的。以后的事情如何发展,以后的他们如何变化,本书还会交代。我们只说现在,只说当下。在历史发烧友凌云的印象中,朱由检是个很苦命的皇帝,苦命到什么程度,即位十八年,竟然旱九年涝九年,直接激化了陕西地区的农民大起义。同时,他也很多疑,多疑到什么程度,十几年里,内阁大臣竟然换了几十个。他除了杨嗣昌之外,谁也不相信。他竟然在毫无理由的情况下,干掉了刚刚血战广渠门不久的民族英雄袁崇焕。历史的书稿已经枯黄了,八千余年上下古,七十二家文字棋。想当初,多少的风云人物,又有多少的是是非非和功过得失,就这么随着书本轻轻的合上。此刻,呈现在凌云眼前的这位未来的崇祯,似乎和书里的那位完全不一样,至少从谏如流,至少礼贤下士。虽然,此刻,他的名字和称谓,仅仅还是信王而已。凌云已经决定,辅佐这位信王,也就是未来的崇祯皇帝,光复一个真正的大明盛世。其实他不知道,他的这一选择,在影响了历史进程的同时,也抢了一个人的范围。这个人叫陈近南。如果你没有明白我的话,那么我不妨插一句题外话了。如果任由满清发展下去的话,在未来的很多年后,会有一个皇帝叫做康熙,这个时代会有一个组织,叫做天地会,这个天地会,有一个总舵主叫做陈近南。这位陈先生最喜欢叨叨的四个字,:反清复明!由此看来,这很多人在很多年后嚷嚷着要干的事情,凌云将要替他们提前几百年就完成了,功莫大焉啊。不过此时,他似乎想不到那么远,他唯一想得到的,就是要把这几个人,转移到多尔衮的府邸,至少,那里是暂时安全的,只要能平安转移到睿王府,就为下一步的行动争取到了一些时间。时间就是生命,至少,在性命攸关的紧急关头,一直是这样的。他向着信王拱拱手,“王驾如此信任,凌云没齿不忘,必为王驾鞠躬尽瘁,聊尽绵薄。现在,你们还是听我安排,王爷,您的称呼还是周七哥,是我的远房表哥,见到谁,都要这么说。石头,你们三人现在伤势未愈,也需要养伤的时间。我要把你们四人,安排到满清睿王多尔衮的府邸上。”。朱由检一脸的不解之色,多尔衮这个名字,他已经耳熟能详了,这是后金的将领中想当生猛的一位,据说除了兵法之外,也研究儒学。怎么,凌千户还跟他能有什么关系呢。凌云看出了他的不解,“王爷,我已经策反了多尔衮,他愿意投诚效命,只是,关于他未来的前程,还须王爷做主。”。信王大喜,“凌云,想不到,你竟有如此的本事,好,如果多尔衮果然是有心投诚,只要他肯去国号,上降表。我愿代奏皇兄,保他世袭王爵。亲王双俸,领大都督衔。”。凌云心说,你也不用上奏皇兄了,估摸着日子差不多了,如果算的准的话,你皇兄估计也没什么活头了。这事,就你自己说了算。当然,这话也不好点破。只得默默点头,“既然如此,多谢王爷”。“恩?”。信王一瞪凌云,“你叫我什么?”。凌云会意,忙改口道:“多谢七哥”。信王会心一笑,此时,张南拿着几套兵丁衣帽,推门进来了。 第九十九章 碎剐刘鸢(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屋里的几个人对视了一眼,都会心的不再说话,凌云问张南,:“手下的兄弟们还靠的住吗”。张南拍着胸脯,向凌云许诺道:“上宪放心,这都是我一手带出来的,能放一百二十个心。那个要是出了问题,我剁了他的手脚!”。听了这话,凌云禁不住呵呵一笑,调侃道:“这么说起来,你还是个心狠手辣的人物呢,啊?张老弟。也对,有道是慈不带兵。要的是这些兄弟们军纪严明,你老弟的差事也就好办了,对不对!”。这“心狠手辣”四个字可绝不是什么好评语。听的张南一哆嗦,没敢说话。只是把四套兵丁的衣服轻轻放到了桌子上。凌云看了看这几间衣服,跟屋里的几个人说,:“七哥,三位兄弟,就委屈委屈吧,睿王爷定会为咱们做主的,现在,要紧的先离开此地。我和这位张老弟先出去一下,你们速速更衣!”,说着,拉着张南出了门。出门来把门关上,凌云压低声音说,:“张老弟,我让你去找我阿泰妹子,她可来了吗?”。张南正待要搭话,一个身影闪过出来,“凌大哥,我来了。”,不是别人,正是睿王府的二等侍卫,阿泰。凌云盯着阿泰的脸庞,看得出她应该是刚刚才哭过。自己也是暗暗责怪自己,不看僧面总该看佛面,这哈巴赤即使再罪大恶极罪无可赦,教训一下也就是,下了这么狠的手,实在是有些不该。自己现在还要阿泰帮忙,怎么能开得了这个口呢。凌云的脸上闪过一阵的红晕,觉得实在是无话可说。阿泰打破了这个僵局,她走上前来,给凌云按汉人的规矩施了一礼,说,:“凌大哥,你不必顾虑,我的兄长本来就做下了这等事,怪不得你。阿泰还要谢过凌大哥对家兄不杀之恩。”。凌云忽觉,就是这一天之内,真的改变了太多太多了。自己究竟这是怎么了。自己和眼前这个女子,已经开始,因为一个另外的人,变的生分了许多。既然如此,凌云也是个自尊心极强的要脸面的人,也就不再过分要求什么了,他对着阿泰拱拱手,“劳烦妹子来这一趟,这情分,我凌云记在心中,后当图报。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也是个好面子的人,不敢在轻易麻烦妹子了”。此话出口,阿泰的眼睛,落下一对晶莹的泪珠,“凌大哥,你是说,从此后,我们之间,就此生分了吗。”。凌云无言以对,默默无语。阿泰转身离开,凌云看着她走开,心里也是一阵撕裂的疼痛,人生,能够结交的朋友本就不多。能为彼此真心付出的朋友更是寥寥无几,所谓友谊,不分男女。或许,因为中间掺杂了一些其他的东西,会显得有些不再那么纯粹。可是,他还是难受,因为,他失去了一个真心为自己付出的朋友。在一旁看着的张南不知道如何是好,这究竟唱的是哪一出呢。这时,屋内的四个人已经装束停当出来了。凌云手紧紧握住佩剑,对张南说,“让我这几个兄弟加入到你的队列里,你就在前方,向着睿王府方向例行巡逻。我会在不远处跟随。平安到达,就是你的大功一件。”张南也基本明白了,对着朱由检几个说,“几位老个,就委屈兄弟们,进入队列吧,我们这就出发。”。此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残阳如血,一行人就这么出了院子,向着一个既定的目的地走去。凌云在这支队伍的不远处跟随着。从大杂院,到睿王府,步行大概需要两刻钟左右,这段时间,凌云觉得分外的漫长,生怕出现什么突发的意外的情况。怕什么,就来什么!刚刚出发一会,就在一个郁闷的地方,出现了一群让人郁闷的身影,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张南定睛一看。又是一队兵马,拦住了去路。都是明晃晃铠甲,比自己这穿兵勇号坎的手下,显然是威风了许多。为首一人,身穿着八蟒五爪的蟒袍,内罩着五品武官的熊补服,头戴明玻璃顶子,站在队前,拦阻去路。书中暗表,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刘鸢。自从投降了后金,刘鸢算是长了行市了,混的人模狗样,没事也张牙舞爪,实在是让人不知道如何是好。然而当汉奸就好好当汉奸吧,谁知,这汉奸竟也有二手的。如果大家还记得,他是像多尔衮投降的,多尔衮为人还算是厚度,在毫无建树的情况下,只是为了拉拢人心,就封了他一个五品的都司。这个五品都司,确实让刘鸢激动了些日子,不过激动过后,他就不安分了,想着是不是将自己的汉奸事业再上一层楼。于是,他背叛了自己的主子。另投门户很方便,要知道,想干掉多尔衮的人,有的是。没有人知道他现在的主子是谁,不过,刘鸢又恢复了干劲十足的状态,天天带着自己手底下的兵来回溜达。这次,是冤家路窄,刘鸢这人不怎么样,眼睛却是很贼,正路过这条街来,发现对面有一队巡逻的兵丁。正想跟带兵的人打个招呼,谁知道,竟发现这里面有三个兵,有些蹊跷。再仔细看,这三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石头、木头、豆子。那还等些什么,这队兵必然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一并锁拿也就是了。张南不认识刘鸢,却认识这一身的官品扮相,知道对面的是个五品官,也不敢造次。上前打了个千,问道。“不知道这位上官在哪个衙门供职,一向有失亲近。”。刘鸢不跟他废话,对着手下说了句,一并锁拿,如果有所抵抗,一律格杀勿论。这帮丘八老爷平时一向是这个不服那个不忿,竟然有人要锁拿他们,这还了得,一个个的各亮刀枪,就要厮杀。看这个阵势,刘鸢倒是高兴了,毕竟对方也是官兵,闹砸了自己也不好收场,既然要打,那就打吧。反正到时候有话说。刘鸢往后一退,一挥手,示意自己的兵往上冲,对于这种事,自己还是躲在远处观战的好,看对方不过就是几个衙门捕快的装束,估计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但是,为了防止误伤,最好也是别溅到身上血。还是躲一躲吧。一场血战,兹不赘述,张南虽然脑子不太好使,满脑袋的升官梦,但是求生欲望还是有的,他手下的兵也是如此。刘鸢的兵抓人是为了立功,张南的兵反抗是为了玩命,想立功的人遇到想玩命的人,结果基本上也就是可想而知了。刘鸢手下人,全员覆灭。张南这边,还剩下三个。争斗刚开始的时候,凌云就及时现身,把信王几个人护住了。此刻,看看已经差不多了。也已经见了分晓了。他大喊一声:“刘鸢!哪里走!”。就这一嗓子,把刘鸢唬的是魂飞天外魄散九霄。腿肚子转筋,跌倒在地不能动弹。凌云转动身形,快速来到刘鸢的身边。嘿嘿一笑,:“刘鸢,你混的不错啊,五品职衔”。“饶。饶命啊。。”刘鸢已经说不出一句整话了。凌云嘴里轻轻嘟念着什么,刘鸢此刻已经是生死关头,自己这条小命就捏在凌云的手里。心中自然忐忑。“凌,凌千户,你说什么”。“我说,晚了。。”。凌云一只手像是提小鸡子一样,把刘鸢提了起来,在空中凌空转了好几个圈。然后往天上一扔。这究竟是想要干什么呢?很简单,说时迟那时快,凌云拔出佩剑,对着天上还没有落地的刘鸢挥舞起来。每一个正常人,即使再善良,内心都有潜在的兽性。凌云也是,而且,按照他刚得知的消息,他自己还不是个正常人,他是星官角木蛟,最喜欢鲜血。随着佩剑的舞动,刘鸢没有来得及喊,就变成了一块块的碎肉落了下来了。信王朱由检和石头几个人,就这么近距离的看着,这个文质彬彬的千户凌云,给他们现场版的上演了一场大碎活人的好戏,都深吸了一口气。朱由检心说,这个凌云,也是个手黑的角色。但是说回来,治乱世要用重典,心不辣手不黑,就只有等待被宰割的份,只要这个凌云是忠心的,就任他由他。 石头等心说,相处了这么久,这是第一次见到凌云如此疯狂,竟然在一瞬间把一个大活人变成了一堆碎肉。幸亏我们是他的兄弟,不是他的敌人啊。刚刚幸运活下来的张南,也被这一手震撼了,心说我那个亲娘四舅姥爷啊。这个上宪果然不是一般的狠哪。我可得加着小心,这个不是个好伺候的角色。凌云掏出手绢擦擦脸上的血渍,又抹了抹佩剑上的血迹。把手绢扔掉,心说,我今日一天之间,连杀两人,难道,这就开始了吗,我是个嗜杀之人吗。他不再多想,回到几个人之间,说了句,“张兄弟,七哥,咱们继续走吧。”。 第一百章 玉殒香消(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一直温文尔雅谈笑风生的凌云,终于发飙了,就在长剑挥舞的几秒钟内,竟然把刚才还是一个大活人的刘鸢,变成了一堆烂肉。这一幕,让旁边的几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心思,但是总的来说,有一点还是比较统一的。就是所有人都一直重新认识了凌云,知道,这是个狠角色。在这个世界上混,绝不能只靠温柔和感化,遇文王讲礼仪,逢桀纣动干戈。凌云知道直接并没有做错什么事情,如果任由刘鸢这等人活在世界上。只会是对更多的人不仁慈,因为,这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一点杂质都不掺假的人渣,作为人渣的刘鸢,确实已经做到了高度提纯。凌云的眼神中闪现着可怕的淡定,此刻他甚至没有想,如果这个事情被刘鸿知道了,他会作何反应。毕竟,自己干掉的,是刘鸿的亲弟弟。不过他相信,刘鸿是知道什么是是,什么是非的,要不,他就不配做山海关总兵官,也不配在大明的边陲重地为帅。大明朝的门户也不足以交付给他。他走回几个人中间,对剩下的几个人说,“周七哥,张老弟,咱们继续赶路”,说罢,头也不会的走向队列之前。刘鸢的出现,是有意的安排还是无意的巧合,已经不重要了。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天已经渐渐的黑下来了,一阵劲风刮来,吹的凌云的发梢向后飘摆着了,他不由得打了个酣战。凉风的呼啸让他清醒,他不知道,就在这短短的距离内,到底还会有怎么样的危险,但无论如何,这条路还得走下去。自己就是拼得一身剐,也不能让信王有什么闪失。一路无事,就这么顺利的走着,离睿王府的距离仅仅有二百步之遥了,眼看就要到达目的地。张南已经开始面露喜悦之色了。可是凌云不这么觉得,有时候,进攻太顺利了,有可能就是中了埋伏。这次,除了遇到一个呆头愣脑,被解决掉的刘鸢,难道真的没有其他的危险了吗。自己是不是太多虑了。不会的,越是靠近终点的地方,往往都并不安全。甚至,将是最危险的所在,凌云觉得自己的后背闪过一丝凉意,冷汗顺着后背流了下去,这样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不知道是自己的精神太紧张了,还是什么其他的原因。忽然间,他向后打了个手势,示意众人停止行动。然后平静的说了一句,朋友,你该出来了,此时不出,还等何时。一个黑影从龙爪槐树上跳下,“凌云,果然是凌云,果然不虚传,今天,就在这里,纳下首级吧!”。此人生的虎背熊腰,一团尚武精神,显得是杀气腾腾。然后黑纱遮面,却看不清面容,凌云暗自思附,“这个人的身形和声音,竟然是如此的熟悉。”一瞬间,电光石火,凌云已经想到了此人的身份了。没错,此人就是自己的老冤家死对头,哈巴赤。不应该啊。几乎就是一个多时辰以前,自己才打的他血肉模糊,还把他的手指踩断,怎么这一会的功夫,他竟然恢复的如此之快。凌云没有心情跟他寒暄叙旧,也不想直到不久前还倒在地上奄奄一息的人是如何这么快就爬起来的。但是他知道,这个人,将会阻挡自己前进的道路,并且对信王和自己的三个兄弟造成威胁,如果是这样的话,他必须死。和凌云此刻的心情不同,哈巴赤倒是谈笑风生的,索性把自己的黑纱撤掉,朗声说道,“凌云,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周天大限到了。你旁边有这位,是巡城司衙门的把总姓张叫张南,我是认识的,不过,你的这三位弟兄,我也认识。看另外一位,倒是不晓得是何方的显贵,不过,就看这富贵气象。想必也不是什么小人物,至少,比你们山海关总兵刘鸿的地位要高些,我说的没错吧!”。听他说了这些,凌云早就有些不耐烦了,他环视了一下四周,似乎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难道哈巴赤是自己来阻拦自己了。这个家伙胆子倒是不小。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好了伤疤就忘了疼吗。“哈巴赤,你这无耻的小人,莫非,刚才的打你还没有挨够吗。也罢了,刚才凌爷已然开了杀戒。今日也便顾不得什么情面了。这样。我让你先出手,我让你三招,算是我还了阿泰的情分。你这个混账,怎么配有那么好的妹妹!”。不提阿泰还罢了,提到阿泰,哈巴赤如同是被刺激到了。“你这龌蹉小人,竟然还敢提我妹妹。你受死吧。”!说着,左手提一把混铁点钢枪就杀了过来。凌云暗自称是,看来受伤不是装的。左手提枪,就说明他右手有旧伤未痊愈。既然是这样,凌云的心中大概也就有数了,看他这中气十足的样子,其实完全都是装出来的,心中他完全是外强中干的一具躯壳。可是即便是如此,哈巴赤明知道自己不是我的对手,干嘛非要来送死了。莫非其中有什么诈不成。然而不容他多想,枪已经到了眼前了,直刺他的小腹,这叫一扎眉攒二扎心,三扎脐肚四撩阴,五扎磕膝六点脚,七扎肩胛左右分。枪扎上挑上的话,就是开膛破肚。凌云也是个磊磊丈夫,说了让三招,就是让三招。枪尖就要到肚子上的时候,凌云转动身形。竟似一阵旋风似的,到了哈巴赤的身后。却没有动手。哈巴赤回身再刺,凌云再次躲开。第三次,凌云退出五步之遥,说了句,:“哈巴赤,你自己看看,就你这三脚猫四门斗的功夫,也想和我打斗,你配吗。”。哈巴赤嘿嘿一笑,“我不配吗。凌云,你太自信了,已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说着,轻轻一抖自己的枪。枪尖竟然像是离弦的箭一样,迅速射向凌云。。凌云猝不及防,眼看枪尖朝自己而来,已经躲避不开了。闭上眼睛。听天由命。许久,自己却未受到任何伤害,却听得对面哈巴赤哭喊一声,“小妹,你怎么这么傻啊!”。凌云睁眼一看,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阿泰一句出现,并且,用自己的身子,挡下了哈巴赤的暗器。此刻,已经奄奄一息,倒在血泊之中。 第一百零一章 蓄势待发(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自古以来,女子多情,世所罕见。凌云怎么也不会想到,阿泰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为自己挡下这致命的一枪。欠债还的起,可这份情债,凌云还不起。将会背负一辈子。哈巴赤已经顾不上和凌云的争斗,只管抱定妹妹痛哭失声。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妹妹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竟然会。。。哈巴赤仰天长啸,发出一声狼一般的尖锐嘶鸣。声嘶力竭,痛彻心扉。怀里的阿泰,似乎用尽了剩余的力气,努力的睁开了眼睛。看着哈巴赤,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哥。。”,哈巴赤知道,这个时候,被打中要害的阿泰越是说话,距离死亡就越近。可是,自己对此却无能无力。没有任何的施救之策。因为这支枪头,是不解之毒。阿泰知道,自己的生命也将会随着时间逝去,她已经无力再思考了。只是本能的撑着。气若游丝,想在这个世界上,留下最后的话语。“哥,你。。你答应我,不要再和凌大哥作对好不好,你不是他的对手的。”,她直视着自己的哥哥,想听他给自己一个确定的答案,自己也能放心离去。对于妹妹这个请求,哈巴赤不能给个明确的回复,虽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何况妹妹本就不是什么恶人,在这个世界上,处处充盈着尔虞我诈,可阿泰却一直都是一个干净纯粹的人。她正是女人最美的年纪,如果一直下去,如果这个该死的凌云不出现,她本可以一直安稳过她的日子。嫁一个权贵之家,享受荣华富贵。哪怕就是嫁个田舍翁,也少不得相夫教子,有天伦之乐。可是,如今这一切都完了。看着妹妹眼巴巴的盯着自己,哈巴赤的心像是被刀绞动一般的难受。他知道,妹妹提着这口气不死,就是在等自己说这句话,给她一个承诺,让她能安然的去。可是这话,实在是太难出口。凌云也是愣在当场,他想不到,阿泰临死之前,竟然是这样的遗言。他看着哈巴赤,恨不得咬碎银牙,可是这个如此深明大义的女子,竟然是这个人的妹妹。天道无常,运数难循,凌云觉得自己不能理解,老天为何竟会这样的安排。哈巴赤最终还是没有张开口。似乎阿泰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她也不再多求,因为她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她含笑看着凌云,这个在奇异的情境下结实并让自己为之倾心的男人,自己最终没有得到他的心,却为他做了自己全部能做的事情。九泉之下,也可以安心去了。自己的一生很短暂,意想不到的短暂。可是生如夏花,逝如冬雪。如此,有何可怨,有何可恨呢?凌云注视着阿泰。这个自己不自觉的拒绝和辜负的女人。从一开始的漠视,到在街上掌掴她,再到现在。两个人之间,并没有太多的交集,可是就是这样的情况,能让一个女子心甘情愿的,为自己送掉了性命。他的眼睛湿润了,他想弯下身子去抱抱这个女人。可是他没有,他知道,即使是岁月逆转,一切也不能推倒重来。爱情不单单是感动,而感动也不能取代爱情。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在心里默默的感动和愧疚。阿泰知道他的心思。女人向来都是心细如发的。无论这个女人是舞刀弄枪的侍卫还是绣房里刺绣的娇娘。阿泰使尽了最后的力气,说出了自己最后的一句话,“凌大哥,我去了。。我”。。这句话还没来得急说完,她已经撑不住了,头沉沉的低垂下去。撒手人寰。哈巴赤把妹妹的遗体放下,抽出肋下的佩剑。圆瞪双睛,似乎要喷出血来。“凌云,你想怎么死!”。这句话,让凌云简直有些无所适从。因为很明显,以哈巴赤这两下子,跟自己动手明显就是找死,他无非是被急昏了头脑。死丧在地,凌云本不想轻易再动兵刃。今天一天,发生了这许多事情,自己手刃了吴尔古代,碎剐了刘鸢,现在,又一个哈巴赤送上了门来。要是平时,凌云想都不会想,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别说碎剐,就是剁成馅,也不够解恨的。可是看着地上躺着的阿泰,凌云已经下了一个艰难的决心,放哈巴赤一条生路。对面的人似乎完全没有这个觉悟。大吼着扑了上来,凌云无奈,拔出佩剑,一道寒光划过。哈巴赤噗通一声倒在地上。凌云只是挑断了他的脚筋。地上的哈巴赤这才感觉到,什么是恐惧,他看着凌云,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一半是怕,一半是疼。凌云最终还是决定放过他,他对着后面的张南说道,:“张老弟,此人背叛睿王,我替王爷行了家法。烦劳你和你的士卒,将他暂时监押到你的巡城司衙门里。这里的差事就算完了。你今日功劳不小,日后少不了你的好处。”。一路行来,张南如坠云里雾中。可是有一点他是很清楚的。这个上宪说什么,自己只能照办,就这份手段和本事,自己也没有其他的选择。上了贼船不好下。不过转念再想,万一要是真有什么好处。。。他招呼自己剩下的几个兵,抬上哈巴赤,跟凌云打了个招呼后走了。凌云很无奈,也很无语。他站在原地矗立良久,终于忍不住低声啜泣起来。朱由检虽然不明就里。也知道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他走上前了轻轻拍了拍凌云的肩膀。此刻还不是伤心的时候,凌云抱起阿泰的遗体,心说。待凌云升天之日,到另一个世界去谢你吧。如今,只得委屈你了。生前,我没有抱你,你死后,如果还有灵的话,应该无怨了。我饶了哈巴赤的性命,算是对你的报答吧,希望,他以后可以好自为之。几个人跌跌闯闯来到睿王府门前,正想上前叩门,却发现竟然是门户洞开,里面灯笼火把亮如白昼。一排排的将士穿着盔甲肃立在庭院中。多尔衮一身戎装,正在说着什么。 第一百零二章 不胜即死(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是的,多尔衮已经到了他所能忍耐的极限。在大难即将降临的时候,每一个人都会有一种预感,一种被黑暗笼罩的感觉,此时此刻,如何选择前路就显得尤其重要了。然而,无论是老天,还是皇太极,都没有给多尔衮更多的选择。他只能选择拿起手里的武器,保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坦率的说,有些官逼民反的味道。因为无论反不反,皇太极都容不得他的存在了,这位十四爷的能量,让他的四哥有些胆战心惊。此时不反,日后也必然会反,抱着这样的态度,皇太极自然会挤兑他造反。这样,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干掉他。在中国这五千余年的浩繁帙卷中,有过许多这样的那样的故事,这些故事构成了中华五千年的文明。然而,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争,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一部华夏文明史,说的无非是帝王将相,才子佳人,透过纸背的,也无非就是名和利两个字罢了。皇太极是明显的名也要,利也要,独占皇权,乾纲独断。不会给任何人染指属于他的东西的机会。在他的眼睛里,兄弟,骨肉,都是狗屁。掌握所有人的生死和荣辱,才是最实在的东西。所以,多尔衮要反了。这一天到来的其实已经晚了。多尔衮试图隐忍,试图委屈求全,在这夹缝中存活下去。在莽古济被凌迟处死在盛京刑场的的时候,他已经体会到了那种兔死狐悲的感觉了。如芒刺背。然而造反,终究是个不容易说出口的话题。明朝的燕王,也就是后来的明成祖,起兵靖难。屡次被盛庸、平安等人率领的南军逼入绝境。恐怕如果不是建文帝的一道命令:勿伤我叔。恐怕从起兵之始,到靖难成功,他已经有很多次机会,或者身首异处,或者乱箭攒心了。建文帝讲义气,燕王好像还是不领情。最终,叔叔夺了侄子的江山。而皇太极,绝不会对多尔衮讲这样的义气。如果有了合适的机会,多尔衮终究会像自己的三姐莽古济那样,被皇太极千刀万剐。所以,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了!就是在凌云的房间里离开之后,多尔衮出去转了一圈,仰面望天,心中止不住万千感慨,默默许愿,:“多尔衮此事若成,此后重修庙宇,再宿金身,如果黄天不佑我。我多尔衮,一力承担。愿不牵连其他无辜也就是了。”。多尔衮回到自己的书房里,看着书房的墙上挂着的那副正白旗铠甲,心里禁不住热浪翻滚。心说本以为自己这副铠甲,是要在山海关的战场上穿用,没想到,竟然用在了和八旗将士内部的厮杀上。如果老汗王在天有灵,看到这样的情景,会是作何感想呢。他把铠甲披挂起来,摘下了斜挂在墙上的宝剑。脸上。渐渐流露出了坚毅的神色。这把剑,是他花了自己两年的俸禄购得的,此剑叫做“辘轳剑”。据说是秦始皇嬴政当年随身佩戴的。又名,秦王剑、背手剑。此剑据说切金断玉都是小儿科,切别的宝剑,好像是砍土豆一样的轻易。唐代的皇甫曾有诗赞这把剑:白草黄云塞上秋,曾随骠骑出并州。辘轳剑站虬髯白,转战功多独不侯。多尔衮佩上这把一直以来只是用来镇宅的宝剑。嗜杀的血性又一次充盈了他的身体。他知道,做出这个选择是艰难的,可是,既然这样选择了,自己就没有了退路,除了胜利,就只剩下了死亡。他喝了一声,来人呐!一个小童应声而入。这是他的贴身书童,一向是在书房内伺候文墨的。此刻就在书房外候着。看着一身便装的王爷穿上了戎装,书童不解。问道:“爷这是要挂帅出征吗?”。“本王既不是要挂帅,但不是要出征,而是要除贼。你速去挑选几个心腹家人,让他们去把我正白旗下参领、佐领以上的军官,都给我叫到这里来。你亲自跑一趟,把你家十五爷叫来。要快!”。小书童答应一声出去了。多尔衮整了整自己的头盔。心说,就此,开始吧!多铎来的最早,他一庭院,就觉察出了气氛的不对劲。他看到了站在正厅台阶上的多尔衮,竟然是一身的戎装,腰间悬挂着辘轳剑。看来,是出大事了。他迈步上前,紧紧盯着多尔衮。“哥。究竟是怎么了!”。“多铎,你这豫亲王当的好好的,哥哥今天要干一件杀头掉脑袋的事情,你愿意相从,是兄弟情谊。你不愿意相从,为兄的绝不勉强,自今日起,你我割袍断义。你自己选择吧!”。多尔衮说这话,好像很是轻松。多铎是个知道分量的人,他自然明白多尔衮的所谓“杀头掉脑袋”是怎么回事,但是,他还是想听多尔衮自己说出来,毕竟这事情太大了,大到他不能想象,也不敢想象。“哥。你说的哪里话,无论你要做什么,小弟我是一律相陪相佐,这们是同天同地的嫡亲血脉,哥哥要是不依仗我多铎,还能信得过谁呢!可是哥,你能不能说明白一些,你究竟要我做什么!你只要说了,我绝无二话!”。多铎先跟哥哥表明了心迹。多尔衮拍拍多铎的肩膀,“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明着跟你说,哥哥我已经决意归顺大明。今夜,就是我举旗反叛之日。多铎,你没有忘却我们的母亲是怎么死的吧。你不会忘记三姐莽古济,是在盛京刑场如何被千刀万剐的吧!你也应该不会忘记。哥哥我为了五十个牛录的兵力,是在朝堂之上如何被白般侮辱的。现在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如果再不反抗,你我兄弟,恐怕是连个葬身之地都没有了。”虽然已经有心理准备,但是这番话多尔衮说出来,还是让多铎的心里一震。他在心里,已经默认了哥哥的看法。必须反抗,不胜即死。 第一百零三章 没有退路(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可是谁都知道,这位十五爷可不是吃素的,当年的老汗王努尔哈赤在位的时候,他就跟随着东讨西杀了。那时候,他还是个孩子,却是个马背上长大的王子。从小就酷爱刀兵。被封为镶白旗的旗主。和他的同母哥哥,正白旗旗主多尔衮。共同掌握着八旗最精锐的部分。而接班的皇太极之所以只对多尔滚采取蚕食战术,也是不想就此撕破脸,对于多铎。他也是多有忌惮的。此情此景,已经是生死攸关的地步了,已经历经百战的多尔衮还是有些紧张,手心紧握着剑柄,胳膊微微有些颤抖。而多铎却没有更多的想法,好似信步闲游一样。似乎没把这事当回事。他扫视了周围一眼,说,“哥,既然决定了,那就干吧。我也想过了,四哥绝对不会轻易放过咱们,这两白旗是八旗里的精锐。他是对我们手里的军队有所忌惮,才没有轻易对咱们下手。不然,三姐莽古济就是咱们最好的榜样了。”多尔衮点头称是,他问多铎,“你镶白旗心腹将领,能随从举事的有几个人?”。其实他本不想问这个问题的。一个带兵之人,最忌讳别人问这样的问题,但是一则是多铎是自己同母兄弟,自由亲密无间,无所忌讳。第二也是由于哈巴赤的立场不坚定,让多尔衮觉得不能完全相信自己的部属。“哥哥放心,我的手下的参领、佐领,都是拉的出来的汉子,忠心更是没的说,一句话。我只需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赴汤蹈火,甘冒矢石。就是前面是龙潭虎穴,也敢拼敢闯。”多铎对自己的部下忠诚度很骄傲。对于多铎这份自信,多尔衮也是理解并相信的。这个弟弟的骄傲是天生的,因为他本身就有一种魅力。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魅力,在战场上,他向来是所向披靡,虽然,到今天他也只有十五岁。他的部下拥戴他,把他当做这个时代的兰陵王。兰陵王高长恭,应该是在北齐朝廷那一滩浑水里出类拔萃的人物了。虽然,他死的很悲情,但是后世依然会记得他,却未必能有人知道,同时代,他的叔叔高湛,他的哥哥高纬。他的一切故事都被后人当做传奇一样流传着。他永远是传说中的战神。也许,被镶白旗属员誉为当代兰陵王的多铎,也会谱写出属于他自己的传说。这,应该是后话了。此刻,多铎想回府拿令牌搬兵。多尔衮告诉弟弟,已经来不及了。京城的任何地方,都会有朝廷的坐探。多铎单身行动,可能随时会陷入危险之中。可是不回去调兵,镶白旗的人马就不会知道有什么事情出现,可能会被皇太极从容拆分。这样,镶白旗就有可能会像正蓝旗那样,被直接吞并。这样的事情,皇太极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他自然轻车熟路。镶白旗是多铎的命,如果被吞并,那多铎本人,就失去了安身立命的根本了。多尔衮看出来了他的着急神色,轻轻一笑,说道:“十五弟啊,你可是被称作当代的兰陵王,怎么遇到事情竟然如此的慌乱呢。我没说让你亲自去调兵,也没说不让你调你的兵啊。你的兵都是跟随着你百战余生的,都是铁骨铮铮硬汉子。这一点哥哥我是完全明白的。我的意思是,你不必亲自去做这等危险的事情,就在我的府内,你去写一张二尺宽的小纸条,我派心腹家将前去也就是了。听说你的笔迹最难模仿,这亲笔书写的手令,总归是比冷冰冰的令牌好使。”。原来这样,哥哥早应该有周密的安排了。多铎的心中一阵狂喜。这位十五爷,一向是位马上的英雄,有仗打就乐开花,没仗打的时候浑身就痒痒的难受。这次终于能够跨上骏马,拾起弯刀,重新冲向战场了。当代兰陵王,这个名号可不是稀里糊涂就得了来的。那是在战场上,一刀一枪的砍杀出来的。虽然,他的对手是明朝,是明军。但是,他自问无愧,他是个军人,对方也是。他多铎,没有杀过老百姓,没有搞过屠杀。历史上,后来的“扬州十日”和“嘉定三屠”,这位豫亲王都是主角。然而事情终究到此为止了,一个叫凌云的人,稀里糊涂就来到了天启末年的大明边塞,却凭借着自己的一己之力,最终影响了历史,也改变了历史。这一切,不知道是福是祸,然而,多铎是幸运的。因为,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也不会意识到。自己兰陵王的美誉会一直持续下去,而不会变成只会屠城的刽子手。多铎很快写好了纸条。多尔衮看了看,交给了自己的心腹家将,“小六子!”。那个被叫做小六子的是一个二十岁上下的精壮少年。紫薇薇的一张脸,洋溢着自信和激动,也是个虎背熊腰的汉子,他隐隐感觉到,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就要到了!他单膝跪倒,应了一声。“爷请吩咐!”。多尔衮神色严峻。“小六子,你务必把这个条子,交到十五爷府上的管家蔡木须手中,让他按条办事。这个事情出不得半天差错,关系着你十四爷还有十五爷的身家性命。”小六子双手接过。朗声说道:“十四爷放心,我是您的家生子,您的身家性命,也就是奴才我的身家性命!”。这个家生子是什么意思呢?所谓的家生子,就是权贵之家的男女奴仆结亲所生的孩子,也是这家的奴才,以后再有孩子,时代是奴才。这就是家生子,又称儿奴才。这样的奴才最受主子的重视,也往往对主子最为忠心。这个小六子,就是家生子。多尔衮满意的点点头,说声:“好了,去吧!”。小六子领命而去,不长时间。正白旗下的参领和佐领也都到了。按多尔衮事先的要求,他们一个个都是身着戎装而来。一个个是威风凛凛。杀气腾腾。齐聚与台阶之下。按照品级分列。等待王爷的吩咐。这些人也都是身经百战的将佐了,跟他们讲什么大道理其实都是完全没用的,就告诉他们两点就够了,第一,不跟着我干,你们就只有死。第二,跟着我干,只要死不了,就有享不尽的富贵荣华。至少,比现在混的要好。多尔衮握定了宝剑,登上台阶,看着阶下的将官们,自己忽然热血沸腾。他努力的平静着自己的情绪,“各位将佐,知道我的多尔衮今天黑夜将你们喊来,是有什么事吗?”。人群中一阵的熙攘,最终却没有人说话。多尔衮接着说,:“朝堂之上发生的事情,你们各位或许有人已经知道了,我被削减了五十个牛录的兵力。剥夺了王爵,降为贝子。这个,应该流传的很广吧。”所有人鸦雀无声,多尔衮继续说:“人无害虎心虎有伤人意,既然如此,那也怪不得我不讲情面,大家有谁不知道,我的母亲, 是先皇爷的大妃。我领兵在外,先帝爷驾崩,四大贝勒一起,逼迫我的母亲阿巴亥大妃殉葬。此仇不抱,多尔衮寝食不安。然而,天下未定,多尔衮本来不愿意再起刀兵。故而隐忍。然而接下来,就是骨肉相残,正蓝旗贝勒暴死,三公主以莫须有罪名被凌迟。。”。说到这里,多尔衮停顿了一下,向阶下扫视着。大家已经听出了多尔衮的弦外之音了,很明显,大晚上的把这些人叫来,还特意嘱咐,要穿戎装,这就说明,会有动作。多尔衮又特意强调黑夜二字。月黑是杀人夜,他要杀的是谁,恐怕不用多说。很明确,这一番苦大仇深的话,是真的,却也不完全为真,就是想找个理由。就像是当年努尔哈赤老汗王反叛大明朝的时候,以“七大恨”告天起兵,这七大恨的理由,实在也是很牵强的,其实这本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能找到一个合适的理由,让事情变得名正言顺就好。多尔衮没有再继续刚才的话题说下去,他换了个说法,“古人说,纣无道,则起而伐之。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各位,可知道我满人最大的庆父是谁吗?”。所有人都知道他说的这个庆父是谁,可是没有人敢搭茬,沉默半晌,其中一个愣头青站出来说,:“十四爷,恕奴才我直言。我们现在虽然官位不大,多少是个前程。跟着您造反,那是杀头掉脑袋的事情,现在大位已定,不复有什么变动了。我们,可都是拖家带口啊。”“你现在,已经被杀头掉脑袋了!”随着这句话,一柄剑带着风声刺穿了他的后心。鲜血四溅。他立时扑倒在地。凌云就在这当口及时出现了,他大声对这些犹豫不决的将领怒吼道:“你们现在想不杀头掉脑袋还能做的到吗?你们一身戎装进了十四爷的府邸的时候,已经和皇太极决裂了。这个时候,有谁想抽身退步,难道,他会相信你,会放过你吗?”。众人倒吸一口气,他说的对,这个时候,自己的名字,已经在阎王的小本本上挂了号了,想把名字抹了,就只有跟着十四爷一条路走到黑。 第一百零四章 一较高下(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忽然冒出来的凌云,在正白旗的诸位将领面前亮相。出尽了风头,虽然没有人认识他,但刚刚出场就干掉了一个人,也足够让人提心吊胆的了。不过,这些人终究是赳赳武夫,看凌云一身的汉人装束,在这个当口出现,并且一出手就杀死了一名佐领。都有些按捺不住,眼前就要对凌云群起而攻之。多尔衮那是何等的机灵,能看不出这个情境来,他大声呵斥道:“哪个敢动?你等都是跟随十四爷我征战沙场的勇士,是我满洲的巴图鲁。难道就这样,蚂蚁穿豆腐,提不起来?这位凌先生说的没错,你们身着戎装进了我的府邸,就已经在你们的脸上写满了造反两个字。此刻,莫非还有谁能幻想着抽身退步,上那位皇上那里去告我的密。好啊!谁能走得出这个大门,尽管去告密!”。向下扫视了一圈,发现这些人全都鸦雀无声,他继续说,“我多尔衮,本该是老汗王的继承人,却被打压至此。好了,今天,我就要用我手中的这把辘轳剑,把本该属于我的东西都夺回来。你们之中,既然多是跟随过我的,我今天也卖个面子给你们,好聚好散,愿相从着,我多尔衮对你许以来日富贵相见,荣华惠及子孙,不愿相从,也就自便吧。”。一个身着三品参将服色的高个子,向前迈了一步说,:“十四爷,我等愿意拥戴十四爷为帝,也好做从龙之臣。”。这句话引来了一片附和之声。连多铎都说,“十四哥,人心所向。。”。未等他说完,就被打断了。多尔衮指着凌云说道:“明着告诉你们,我已经决心。去帝号,撤八旗,建立卫所,等待大明朝廷的册封。这位凌先生,就是大明朝廷的特使。自此刻起,我府内一切,都由凌先生号令。哪个不从,就如同反我一般”。台下这群人,其实对多尔滚有多忠心,的确算不上,因为作为满人来说,骏马弯刀打天下,为的就是玩和乐,享受生活而已。跟着谁混都是混。无论是大清也好,大明也罢,只要自己还保留个大小的爵位职位的好处。能捞点实惠,别什么都重要。跟他们去讲忠孝仁义,其实是高估了他们的道德水准。“好了,各位都回去,整顿各自的部署,准备备战。说的明白一点,你们心里那些小九九,我还都清楚。不过,我还是提醒各位要聪明一点,你们可能不清楚,咱们这位十五爷可没有我这么大的耐心,他是怎么带兵的你们也清楚,镶白旗和善扑营一万余人马已经调动了。如果你们有点让我不高兴的事情,十五爷就会不高兴,十五爷不高兴,就是镶白旗不高兴。明白吗?”。多尔衮这番苦口婆心,觉得自己都有点俗了。阶下众人都单膝跪倒:“敬奉十五爷将领。赴汤蹈火,万死不辞!”。多尔衮挥挥手,一群人散去。各自去准备了。直到此时,多尔衮才发现,凌云的身后竟然还有四个人。一个病怏怏的,其余三个,似乎都带着伤。多尔衮问凌云:“凌先生,这几位,怎么称呼?怎么会如此落魄之态?”。凌云颔首微笑,总不回答。直到多尔衮再三追问,才说道:“这三位兄弟,我是凌云的部下,曾经追随我,跟你十五爷厮杀。另外这位周爷,是我的表兄。至于为什么落魄至此,我就不多说了,完全拜你最得意的副将哈巴赤所赐。这事你老多不知道吧。不过没关系,我已经替你做了处理了。”。听得凌云这么说,多尔衮竟然惊出了一身冷汗。他几乎在一瞬间就明白了,自己最信任的副将哈巴赤果然做了这一手托两家的事情,要不,为什么会抓了凌云的人,却跟自己连只言片语都没有呢。幸亏他只是虚与委蛇,并没有做什么更出格的事情,要不,以自己对他的信任,可以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被他取了性命。多尔衮不由得感叹,世事无常。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多尔衮抢前一步,想给老几位施个礼,不过碍于自己的身份,想了想,还是按照汉人的礼节,对着四个人拱了拱手手,“我多尔衮御下无方,让几位兄弟见笑了。我在这,跟诸位陪个礼。既然凌先生替我清理了门户,那我就放心了。”。书中不得不交代一句,除恶不尽,贻害无穷。凌云留哈巴赤一条性命,是看在了死去的阿泰一份情面上。谁知道这这哈巴赤,在后面还会折腾出其他的乱子来。这是后话了,暂且不提。多铎站在旁边还有点一头雾水,心里不明白,兄长为什么会对这个汉人如此的恭敬。但是看凌云的样子,也能知道他肯定不是一般的泛泛之辈。看到多铎的神色,多尔衮也就明白了。他一把拉过多铎来,忙不迭的介绍道:“多铎啊,这一忙,倒是忘了给你引见了。这位,是山海关的千夫长。凌云凌先生。也是大明方面的使节,来,见个礼吧。”又向着凌云说道:“凌先生,这就是舍弟多铎。一向和先生少见。”。多铎给凌云拱拱手。他有些费解,这一个明军的小小千户,怎么就会能让哥哥这么尊敬,要说这千夫长,连多铎家的管家都比他官大。这一个千户能给他们什么好处,就要来策反,哥哥是着了什么魔了,这话他在心里想着,也不好多问。凌云看的出来多铎的心思,他是嫌自己身份太低,和他不对等。老凌可不吃这一套,他也拱拱手说,:“看得出,这位十五爷对老凌有些信不过,那既然如此,不便讨饶了,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回见吧。”。这明显的就是给自己找个台阶,欲擒故纵。多尔衮也知道是什么意思,正待解劝。谁知多铎到底是年轻气盛。失了些分寸。有些挂不住,冲着凌云喊道,“凌先生,你好大的脾气啊。我家兄长让你,我多铎可不让你。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莫非,这里,也是你来去自如的地方吗。你以为这是你家的别院花园呢?”。凌云乐了,“那按你的意思,怎么着才好呢?”。看着凌云这副爱答不理的样子,多铎就气不打一出来,想着怎么样教训一下这个不知道深浅的家伙。他挽了一下自己的马蹄袖。说了句。“既然凌先生也是武将出身,那么,我多铎自然不能和你比什么翰墨文章。咱们都是同行,自然找趁手的比。这么着吧。你要是能在十五个回合之内,还没被我多铎打趴下。我就服你。你看如何?”。好狂的口气,不说胜负,只说自己一定能让对手趴下,而且是多少个回合之内一定让你趴下。这话,怎么听怎么刺耳。这让凌云想起来一部书里的章节,叫做林冲棒打洪教头。大致是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林冲,被高俅陷害,刺配沧州。当时的沧州,属渤海郡,渤海郡有一位比较厉害的大哥级人物,专门窝藏嫌犯给人平事的。手底下自然少不了使枪弄棒的。这个洪教头,估计也是个挺厉害的角色,反正在柴进的庄上混的不错。忽然有一天,这柴进庄上来了一位刺配的犯人,柴大哥对他是要啥给啥。洪教头就心理不平衡了。一直就变着法子的想和林冲笔试较量。林冲忍让再三,还是出手了,结果只一招,洪教头就趴那里了。虽然这个故事和现在的情况不不吻合,只是凌云本人的发散性思维,但是他还是在想,这两个人的比试,究竟谁是林冲,谁是洪教头呢。多尔衮看到这个阵势,心头一阵不爽,心说你果然是好不懂事,在这个生死攸关的当口,你这是耗子扛枪窝里横,这个凌云即使是个千户,即使是个明军。现在,他是站在咱们的阵营里,日后和明廷交涉,这是个接引人。你怎么能对他这么不客气呢。转念又一想。这个凌云向来大大咧咧不拘礼节。完全不把自己这位满洲的贵族当回事,如果让十五弟稍微给他吃点苦头,也未必就是坏事。没准能让他学会些收敛。想到这里,多尔衮决定,打就打吧,所以他没有做声。所以,他又做错了一件事情。按实力武功来说,凌云确实干不过多铎,多铎虽然只有十五岁,确实已经身经百战。凌云虽然是跆拳道黑带级别,却没有真正上过几次战场,所以在两人的实力较量中应该是出于劣势的。但是,凌云自然有自己的鬼主意。多铎也没想制凌云于死地,能制其服,不制其死。得饶人处且饶人嘛。所以。交手还是有分寸的。凌云就是知道这一点。才钻了他的空子。两人打在一出,不出三个回合,凌云败相就显露出来了,小腹一下完全暴露在多铎的攻势范围内,多铎一脚踢过去,这要是踢上非得吐血不可,轻了也得半天喘不过气来。多铎一脚踢出,凌云竟然没有躲。他猛然意识到,自己上当了。这时候,再想换招式,已经晚了。 第一百零五章 凌云顾虑(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多铎和凌云比试较量,本来,多铎应该是占优势的,然而不管是不是学武之人,最忌讳的,就是轻敌。打斗几个回合的时候,凌云故意瞅冷子卖了个破绽给多铎,多铎也就果然上当了。凌云故意把自己的小腹作为最弱的地方展现给多铎,多铎一脚踢出去,凌云竟然没有躲,他就知道自己上当了,可是此时再想换招式已经是为时已晚,就在这一脚快要到达的时候。凌云轻轻往左侧一闪身,随即凌厉迅速按住了多铎的腿,两臂一晃,给他来了个过肩摔。这也是凌云的保守曲目了,在以后的各种场合,屡试不爽。据说,大唐朝的卢国公程咬金有三招半,就被称为“神斧将”,这个凌云除了会跆拳道,还会袖箭呢。真想给自己喝个号,要不咋在江湖上混。与上次摔哈巴赤不同,那是实打实的狠摔,这次对多铎,还是没使全力,大概也就用了三分力气,轻飘飘就把多铎给扔出去了。多铎也是有武艺的人,快落地的时候就地一番,没有躺在地下。不过不管怎么样,这也已经算是他输了。多铎站在那里臊眉搭眼的,心说这么些年来,还没有人胜过我,在战场厮杀,跟明军多少大将交手,我何曾负过丝毫的伤,这个凌云到底是何方的神圣,若说他只是一个小小的山海关千户,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如果不是,那他究竟是什么人,可是无论如何,自己现在已经输了。认赌就要服输,要不算什么男人。而且不管怎么说,多铎也不是傻瓜,知道凌云给自己手下留着情面了。他整理了一下衣服,对着凌云做了个揖。说了句:“凌先生,恕我多铎是个粗人,多有冒犯了!”。凌云也是见好就收,看对方这么说,也不好再说别的。“豫亲王客气了,你勇冠三军的本事,在我大明军队中可是流传许久了。今天这一页就算是揭过去了。你和睿王是诚心归顺,我大明朝廷,必然不会薄待。”,说着,他还拿眼神偷偷瞄了一眼多尔衮,心说,就你心里那点小九九,别以为我不知道。跟我玩,你玩不过我。多尔衮的脸也有点挂不住。不过旋即也就平复了下来,现在是什么时候,大敌当前,顾不上要起内讧。他岔开话题,问多铎,“十五弟,你的镶白旗,什么时候可以到位!”。“哥哥放心,看到我的手令,如果一个时辰不能集结,我要他们的脑袋。”。多铎对自己带兵的能力是想当自信的。多尔衮有力的点了点头,他知道,造反不仅仅是军队的战斗力如何,而是作为军队的主帅,应该如何去驾驭这支军队。而凌云此时,却有些说不出的担忧,虽然,这一天终于到来了,在他的鼓动策反之下,多尔衮已经决定率部投靠。并且还决定对皇太极取而代之,对明廷写降书递顺表,永远称臣。这就是凌云所成就的千秋功业。功在大明,利却在百姓。不用再打仗了,男耕女织,鳏寡孤独皆有所养,这是多么让人向往的事情啊。想起这些来,凌云已经抑制不住自己的兴奋。然而担忧是必然的。原因比较简单,就是牵挂。当自己孤身一人潜入开原城的时候,自己没有怕过危险,还把莽古济给顺手牵羊了。来到盛京城,自己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两排伶俐之齿,让多尔衮对自己无从下手,直到依附,在困境之中屡次化险为夷。可是,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来自何处,来自自己是孤独的。特战队永远是战场上的独行侠。因为自己行动,所以无所畏惧。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风儿为了寻找自己进入盛京,好在被自己发现了并留在身边,三个兄弟现在身上带伤,毫无战斗力。更要命的是,此时的信王千岁朱由检怎么会也出现在这个地方,要是信王有个一差二错三长两短的事情,自己做的这一切,都几乎完全就没有了意义。凌云的心里,止不住的翻腾和忐忑。 人都是如此,事不关心关心者乱,凌云心里有这个疙瘩,就不能放手做事了。他问多尔衮,:“我说老多,你举事之前,为何不跟我商量一下,如此大张旗鼓,这样硬碰硬的话,你如果打不过皇太极怎么办?我知道,你和多铎手里的两白旗,是满洲八旗军队的精锐。可是你也要知道,我们汉人有句老话,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啊!”。看了看多尔衮,见他没有说话,凌云接着说,:“举事之前,毫无计划。举事之中,还不知道谁人可信谁人不可信。如若这里面除了倒戈之人,应当如何是好。在者说,你想过善后的问题吗?如果你一击成功,自然最好。一击不中,那你的家眷人等,以及我凌云这几口性命,是不是就断送交代了。”。凌云说完这些,略感话题有些重了,也就不再多说,多尔衮也不是那点拨不透的人。也自知道这件事做得的确是鲁莽了,可是事情已然如此,还能怎么样,除了奋力向前,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了。思附了一会,多尔衮说:“凌兄。”。(这次没有叫先生,不知道是因为怕拗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不过,他确实觉得这样更亲近一些。说话也更显得自然一些)。“凌兄,如此称呼,略显冒昧。尊夫人和这几位兄弟,我多尔衮一定会鼎力保护其周全,这么说吧,我多尔衮有事,他们也不会有事。”。他向着周围扫了一眼,吩咐道:“去把阿泰叫来,由她带队护卫。我最能放心。”不提阿泰还则罢了,提起阿泰,又勾起了凌云的一段辛酸。他无力挥了挥手,说,“阿泰,来不了了。好了。不说了,你再安排他人吧。现在皇太极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我们还有点时间。这四位兄弟,你现在立即派卫队保护到府内周全之处,要确保万无一失。我想去看看我夫人。”。多尔衮点头,“凌兄请便!这里就交给我!”。 第一百零六章 大战已至(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多尔衮无语,多铎无语,甚至连信王朱由检都有些无语,他们都想不到,大敌当前,生死攸关的情景之下,凌云竟然会把他们抛到一边,想去看看自己的女朋友。男子汉大丈夫,吐口唾沫都是个钉,凌云没有再多说什么。径直走向了后院厢房的方向,留下老几位在这里面面相觑。还是多铎主动打破了僵局,说了句:“凌兄此时做派,不愧为大丈夫。昔者楚霸王项羽垓下被围,所思虑着,美人宝马而已,凌兄颇有楚霸王之风。佩服!”。这的确是个好比喻,不过很不恰当。因为凌云本人,只是辅弼之臣,不是霸主。另外,也不适合此时此刻的场景。大战将至,比自己是霸王一方,岂不是坐待失败。信王朱由检颔首微笑,“豫王说的有理。不过,此刻,我们兄弟四人都是非伤即病,是否能为我等安排一个静养之处,更为妥当。”多尔衮一直站在一旁听着,没有接话,他至今还没有娶福晋,也便无什么情感之忧,但他可以理解凌云。人生难得最是情。现在还是暗流涌动,用不了多久,两股暗流就会交错撞击,迸发出惊天动地的力量,到那时候,能不能建功立业都是后话,先要考虑能不能活下去。偌大的盛京城,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了。或许,此次的相见,会成为最后的永诀,也未可知。凌云也是这么想的,他已经想的很清楚。接下来,是一场恶战,一场恶的不能再恶的恶战,自己将会拼尽全力。在这样的一场战斗中,自己或许根本无力甚至顾不上保护自己的女人。多尔衮看看信王,他在想,这个年轻人,天生的一种贵重之气,必然不是普通人,凌云说他是自己的表兄,无非也是搪塞之词,绝对不会那么简单。此人或许是个明廷的钦差,甚至王室也未可知。不可不恭敬。“阁下怎么称呼?”。多尔衮问道。信王一笑,“姓周,周七。你太客气了,叫我老周便好!”。多尔衮莞尔一笑,“老周,我看,该是老朱吧!我猜,老兄你必然是一位明廷的皇室宗亲。今天,我多尔衮既然已经决心归顺大明,咱们何不开诚布公的谈一谈呢。”。此言一出,朱由检也不由得对多尔衮更高看了一眼,这个多尔衮,绝不是个只会领兵打仗的莽汉,他的智商是非常的高的。看来跟此人,还是说的明白些比较好。想到这里,朱由检一笑,“睿王到底是聪明,不错,在下的确姓朱,既然刚才你说我是老朱,那就不妨以老朱相称。”。多尔衮本是猜测,原因只是因为他看朱由检,破衣烂衫之下难掩那种天潢贵胄的气质,故而一问,谁知真的得到了证实。心中惊愕之余,竟不知如何答对为好。沉吟半晌,多尔衮笑道:“大明光宗皇帝,膝下只有七位皇子,而多数夭折,所长成者,唯有当今明天子,以及信王千岁。兄弟冒昧揣度,阁下就是信王朱由检!”。朱由检挠挠头,怎么这么轻易就被猜到了,着实不好玩。跟聪明人也不用藏着掖着。就实打实的才有意思。这个多尔衮,还真是对胃口。他点点头,“说的对,我就是朱由检。怎么着,你是想就地干掉我,还是打算把我解送到你四哥那里请赏啊。”。谁知多尔衮竟然撩开战裙,双膝跪倒。口称“信王千岁乃万金之躯,怎么可以亲冒矢石。这盛京城顷刻之间,就会陷入刀光剑影。倘我多尔衮保护不力。”。他说到这里,偷偷看了一眼朱由检。信王竟然满不在乎。他上前一步扶起多尔衮,“老多啊,这样的礼数也嫌太重了些,我朱由检一介闲散宗室,怎能受你的大礼,你放心。只要你是诚意归顺,少不得你的王爵之位世袭罔替。至于我的安全问题,你不用挂怀,有凌云一人擎天保驾,我还真就什么也不怕。”多尔衮唯恐有失,低语道:“王驾,请这边来。”说着,亲自在前方带路,指引朱由检等人进入到他的书房。“这书架后,是一间密室,是我当初为防万一所建。千岁可与几位兄弟入内暂避。委屈千岁了。”。说着,多尔衮轻轻一拍周围的一件陈设,书架自动的转开了。朱由检乐了,他发现呈现在眼前的这间密室。宽阔敞亮,里面除了桌案外,还有床、饮水、粮食等一应之物。他问道:“老多,你这个密室,可真是不错啊。不过我还真是想问问,我是不是有幸第一个进去的。哈哈。。。”。多尔衮也乐了,“您猜?”。“我不猜,我该睡会了。老多啊,咱俩投缘。这场仗打完了,咱俩还有多多亲近。”。说着,朱由检迈步走向密室内,往床上一躺。闭目养神。什么样的将带什么样的兵,多尔衮不由得苦笑,这位信王千岁的做派,跟平时嘻嘻哈哈大大咧咧的凌云几乎没有什么二致。再说凌云,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风儿的房内。这短短的一天之内,事情竟然已经到了这样剑拔弩张的境地。自己完全没有更多的时间来妥善安排更多的事情。相对来说,多尔衮的睿王府现在是最大的是非之地,随时会被大军清剿,而两白旗的队伍是否能够抵敌其他的盛京驻军,显然到现在还是个未知数。可是事到如今,还有什么法子,除了放手一搏,和皇太极赌这一把输赢,没有第二个选择。想到这里,凌云反而觉得释然了。这场赌,自己赢得起,也输得起。可是皇太极输不起,他输了,就是阶下囚,甚至身首异处。对于一介平民的自己来说,自己几乎是没有本钱的和身为皇帝的皇太极豪赌这一场,正可谓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过,此刻的情况,或许也不容太过于乐观,信王朱由检仍在盛京城,这就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这位王爷有点闪失。就是大明的基业彻底完蛋了。凌云扯了一下衣襟,他从未有过像现在这样的焦虑和烦躁。风儿似乎还并不知道现在的形式有多紧张。她一直乖乖的没有出门,就在房内等候着。这时候听得脚步声音,知道是凌云来了。心中也是十分的欢喜。她本身通晓一些岐黄之道,再加上自幼出身猎户之家,身体素质极好。这几天的修养已经让她恢复了很多。“小凌子,为什么现在才来?”。看着凌云满头大汗,她心知他必是处理过什么焦急之事后就急匆匆赶过来,却还是假作娇嗔。“我。。”,他刚想说点什么,嘴唇却被葱指堵上了。“别说,看这一头是汗的”,说着,她掏出一方手绢心疼的给心上人擦着。凌云心中五味杂陈,“风儿,我不能瞒你,今夜,多尔衮已经集结两白旗兵力,准备逼宫躲位,归顺大明。事出突然,我不能做出更多的妥善安排,我今夜即是舍身报效大明之时。不图建立功勋,也不怕马革裹尸而还。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呀!”。风儿静静听着凌云的话,听着他的顾虑。忽然,她翻开了床边的枕头,枕头下,是一支小巧的短剑。风儿一把把短剑握在手里,笑道:“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这是垓下之战中,项羽作别虞姬的舞剑歌。风儿忽然吟出这两句,凌云先是不解,继而心头一惊。暗叫不好。果然,风儿拔出短剑向自己的颈间划去,凌云眼疾手快,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掉了她手中的短剑。把她紧紧抱在怀里,大喊道:“傻丫头,你这是在做什么!”。怀中的人儿很是淡定,轻轻笑道,“我只是不愿意成为你的拖累而已”。这样笑着,却管不住自己的泪珠,夺眶而出。这一句,惹的凌云也险些落泪,他抚着自己心爱的人的头发,轻轻说道:“你这个傻丫头,我何曾怕你拖累,倒是我连累了你。是我凌云身在行伍,不由己啊。”。“你就在这府内等我,我一定会平安归来!府内的安全问题,也会妥善安排,你放心,挺过今晚,我们就可以结束战争了。那时候,我就辞官不做,带你去乡下,去江南水乡,我们隐居起来,过男耕女织的日子,谁也找不到咱们。”,他给自己的心上人描述这一副蓝图和希望,虽然他知道,即使后金的事情平等了,江山还是不稳,还是不到挂冠归隐的时候。这么说,只是给风儿一点心理安慰罢了。风儿又是何等的冰雪聪明,岂能不明白。她相信凌云的话,也不想自己给他任何掣肘。“好了,不说了,你去吧。我相信你会是战场上凯旋归来的英雄,而不是乌江自刎的霸王。去吧,我的英雄,我就在这里,等着你回来。”。凌云注视着她,想说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最终疾步走出。身后的风儿看着他的背影笑了。她已经拿定主意,自己不会拖累他,也绝不会被人生俘侮辱,这把短剑,就是留在最后关头使用的。 第一百零七章 步军统领(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手按佩剑出了房门,他知道,自己唯有以活着回来,才能报答这个女人。战场之上,求生者死,求死者生。而自己,却别无选择,必须活下去。为了齐家,也为了治国,平天下。两白旗已经集结完毕,总计有带甲之士三万五千人在京。全部调来,在睿王府前待命。多尔衮兄弟也早已明盔亮甲,装束齐全。令人不可思议的时,直到这个时候。皇宫那边竟然还是完全没用动静,盛京城的地方守备部队也没有调动的迹象。这让凌云有些摸不清头脑,这皇太极,是真的软弱可欺,还是不察之主?这个人,是怎么回事!难道,他要玩一出郑伯克段于鄢的好戏吗?凌云轻轻扬起剑眉。握着剑柄的手心更紧了。不易察觉的一丝冷汗在手里出现。凌云想多了,多尔衮也想多了,皇太极此刻确实没有对他们采取任何的行动,不是阴谋诡计。只是因为志得意满。归德殿里,皇太极正在召见驻防盛京的步军统领衙门都统。萨利芭芭拉。这是一员老将了,说起来,也不是外人。这位萨利芭芭拉论起来还是当朝皇帝皇太极最宠爱的妃子,庄妃大玉儿的叔叔。此刻正统领着盛京城步军衙门两万驻军。也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此刻,萨利芭芭拉也是正风头鼎盛的时候,就在半个时辰之前,皇太极赏了他三眼花翎。这个不是随便每个人就能获得的荣耀。此刻,他正戴着一品红珊瑚的顶子,外套黄马褂,内衬麒麟补服,九蟒五爪的袍服。可谓是翎顶辉煌。不过,他还不明白,皇帝为什么忽然召见他,并赐三眼花翎。当然不会是因为皇帝心血来潮。肯定是有所原因,不过,不管是因为什么,这都是一个好的势头,三眼花翎都戴上了。还愁以后不能封爵列侯吗。果然,事出必然有因。皇太极终于开口了。“萨爱卿,你执掌盛京步军衙门,有两年了吧。”。萨利芭芭拉向上叩头,:“是,臣是太祖在位时,就蒙圣恩出任步军统领的,两代皇恩,臣就是鞠躬尽瘁,粉身碎骨,也难报万一。”这话说的本来算是得体,谁知偷眼观看,御座上端坐的皇太极,竟有一丝愠怒之色。这让萨利芭芭拉诚惶诚恐。想来想去却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看到他这个样子,皇太极也有心点拨他两句,:“萨爱卿,你可知,你这个步军统领得来的并不容易啊。先帝在时,你的官声并不是很好,大家都说你戾气太重,用你提调京师驻军,恐有什么妨碍之处。当时朕还只是一名贝勒,是朕在先帝爷面前据理抗争,才有了你萨爱卿今天的位子。”。听到这里,萨利芭芭拉算是彻底开窍了,说了这半天,这位陛下爷是想跟自己说明白,自己能用今天的身份地位,跟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的关系,完全是他一手栽培提拔,所以,自己也就要知道如何站队。效忠主子,就有荣华富贵,反之,也就什么都不是。他能给自己什么,也能把已经给自己的东西从自己这里拿走,想到此处,竟是惊出了一身的冷汗。萨利芭芭拉又一次重重磕了个头,这次他诚惶诚恐地说道:“皇上,臣实在不知道有这段往事,皇上对臣之恩,可谓天高地厚。臣即便是粉身碎骨,也难以报答了。”说罢,叩头如捣蒜一般。皇太极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让他知道,他能做到这个位置上,是因为谁,他的生杀荣辱,又是取决于谁。这个,比什么都重要,这些大臣们。不仅靠拉拢,时不时的,还得敲打一下才行。省得他们忘记了,自己端的,是谁给的饭碗。萨利芭芭拉直到这时,才知道皇太极究竟想说些什么,为何竟然费了这许多的周折才说出来。不过。既然皇帝这个时辰把自己宣召进来,恐怕不仅是想告诉自己这些,还要有其他的话要说,所以,自己现在要做的事情,就只是洗耳恭听就可以了。果然,皇太极看了一眼阶下诚惶诚恐的萨利芭芭拉,说了句,“你能想到这一点,说明你是国家的栋梁之材,是朕的手足肱股。来呀,赐绣墩!”。一个太监搬过来一个绣墩,萨利芭芭拉谢过恩典,坐下。“萨爱卿啊,你可知道,朕可是一直处在荆棘丛中,本来朕一心只想做一个富贵的王爷,谁知道,先帝爷把这副万钧的重担压在了朕的身上,朕自继承大位以来,也可谓是内忧外患。想当年,先帝爷以七大恨告天起兵,纵横天下,却不幸在宁远被南蛮子袁崇焕击伤,含恨驾崩。朕虽然是守成之君,却如同开创,一直以来,我大清八旗劲旅,虽然面对明军,无往不胜。可是至今为止,山海关还是在明军的手里,我们只占有辽东的土地。大明朝还是掌握着半壁河山。朕常思海内一统,却处处被掣肘。外患不足虑,常怀内忧啊!”。皇太极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下面坐着的萨利芭芭拉也不是个傻子,岂能听不出来这话中有话。所谓外患,就是明军。所谓内忧,难道不是指自己的那些兄弟们吗。皇太极是名义上的皇帝,亲自执掌着两黄旗。还借机吞并了正蓝旗。最近,还想以封赏豪格为理由,剥夺多尔衮的正白旗实力,结果多尔衮当场在朝堂就给他弄了个大红脸。这次,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乱子。一个电光石火的念头从萨利芭芭拉的脑子中闪现出来,“皇上莫非要我去对付睿王?”,这个想法只能是揣测,却不能明言,不能问出来。皇太极继续说,:“这个皇帝不好当啊。萨爱卿,你这个步军统领,身上的担子也是不可谓不重啊。朕说这些,你可否能明白朕的意思!”。萨利芭芭拉起身离座,再次叩头,“臣愿意为皇上擎天保驾,不管是谁,只要是有些许对皇上不敬,臣就绝对不会姑息与他。无论是皇亲勋戚,还是凤子龙孙,臣都不在乎。臣这个步军统领,领的国家的的军队,所以,臣的眼睛里也只有皇上。”显然,皇太极对这个说法很满意,他轻轻的捋着自己稀疏的胡子,说,“好,功高者爵必显,朕赐你戴三眼花翎,也是取这个意思。这个恩典殊荣,可是除了我大清亲王爵位之外,只赏殊勋之臣的。你要知道,朕的意思,就是要你为朕,建立不世之殊勋。你能建功,朕即不吝惜赏赐。”。萨利芭芭拉回答,:“臣自然明白,皇上吩咐就是了。”。说着,他环顾了一下四周,看看只有几个宫娥太监在侧。便大胆又一次进言道,“步军衙门近日接到上谕,全城戒严搜查。以防奸细。想来,是有人已经按捺不住了。皇上何不。。”。说到这里,两人已经是心照不宣了。聪明人说话,应该就是不需要全部点破。话一旦点破了,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皇太极要的,就是他表这个忠心。也就是这个态度。他似乎是下定了决心,说道,“萨爱卿。你是知道的,我是先帝爷的第四子,兄弟们排行序齿的,有十几人之多,每个人手里都握有自己的军旅,有自己的门人家将。想来,朝廷,想节制他们,也是不容易做到的事情了。”他顿了一顿,又继续说道:“你应该也是知道的,就在不久之前,朕封了自己的长子豪格为肃亲王。以正白旗五十个牛录加封,本是无可厚非的正常事情,谁知,十四弟竟然为此咆哮朝堂,这让朕威严无存,他能咆哮朝堂,就可以取朕而代之。朕这个皇帝,竟然当的如此的窝囊。可是,他是我的嫡亲兄弟,我岂能对他加以刑伤。”。下面的萨利芭芭拉,听到这令人作呕的话,着实也是很无奈。谁不知道,就在这盛京刑场,哈达公主莽古济被以莫须有的罪名,凌迟处死。难道那个时候,你就不记得莽古济是自己的嫡亲姐妹了。这种想做那个还立牌坊的行为。让人无言以对,无话可说。可是皇太极显然是被自己给感动了一样,说道,:“十四弟还年轻,朕的意思,不能加以更多的申斥。但也不能过于放纵,如果过于放纵,难免酿成大祸,到那个时候,就是我这当哥哥的罪过了。所以,着你的步军衙门对其部署好生看管着,别闹出什么事情来,也就是了。”。这才说到了点子上,说了这么多,还不是一步棋要分两步走,先钳制起来,然后,什么时候,要杀要剐,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这个皇上,说话似乎是太喜欢拐弯抹角了,可是却也不得不如此,杀一个弟弟不像是杀一个大臣。随意找一个理由就可以。如果找不出叫的响的理由,杀弟弟是会染上血腥的。 第一百零八章 赐天子剑(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皇太极大晚上的,不去睡觉,反而召见了步军统领,(这个职位,在后代的称呼中,就是九门提督,听说当过这个官的有俩人最出名,一个是和珅,另一个是隆科多。纯属正常知识补充)。当然不是没有理由的。除了正常的八旗军队。步军统领率领的两万人,才是真正直属于皇帝的部队。这个步军统领,按现在的话说,大致相当于京城卫戍司令员,也是个位高权重多方拉拢的角色。今天晚上,萨利芭芭拉蒙受赐三眼花翎之特恩,就知道皇上肯定有任务要交代,已经等待多时了。一番唇枪舌剑,又打了一通太极,皇太极才终于说出自己今晚召见他的真实目的,这个目的很简单,就是利用他,去节制多尔衮。监视多尔衮,让多尔衮时刻出于砧板之上,自己这位皇上四哥是想什么时候斩杀,就什么时候斩杀。就像是不久前,自己干掉了莽古济,更久以前,自己和其他的几个贝勒,逼迫着多尔衮和多铎的生母阿巴亥大妃殉葬。且由当初的四大贝勒同朝理政变成了自己一人称帝。万万人之上,想来想去,都掩饰不住眉梢眼角那一股得意之色。既然话题已经说破,萨利芭芭拉也就知道了自己的任务,这场君臣之间的谈话似乎也该结束了。萨利芭芭拉是这么认为的,皇太极也是这么认为的,然而,事实证明,他们认为的,都还不怎么够。一名殿前的蓝翎侍卫匆匆忙忙跑进殿来,一头大汗。按理说,蓝翎侍卫,是侍卫处的最低等职位,平时是没有机会随驾和见皇帝的。所以,这位急匆匆跑进殿内的兄弟就显得十分的突兀了。简直是把皇太极给吓了一跳。他大声呵斥道:“叫唤什么,这是什么地方,岂容你如此冒失。来呀,拉下去,送到慎刑司去,让他懂得些什么是规矩。”。这一嗓子,一群侍卫跑了进来。就立刻要对这位不懂事的仁兄绳捆索绑。这家伙似乎没有见过这样的阵仗。给吓坏了。在晕过去之前,他说出了一句比较关键的话:“皇上,十四爷,造反了!”。这句话说的十分的清晰,皇太极也不是个聋子。当然很听清楚了。这些大内侍卫们,面面相觑,心说,:“既然这样,那还抓不抓了。”一个个的,都愣在当场,准备听皇上下一步的指示。话说到这个份上了,皇太极这位皇上要是还能坐得住,只能说明他长了个铁屁股。事实证明,他的屁股还是肉的,并且,立刻像是被火灼伤了一样。在御座上跳了下来,大声喊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老十四造反了??”。那名蓝翎侍卫见皇上问话,这才想起来,趴在地上磕头,口称:“万岁爷,恕奴才刚才失礼失仪之罪过。奴才本是侍卫处一名蓝翎侍卫,本来只在乾清门站班侍候。没有资格来觐见天颜,冒昧闯宫,先有该死之罪,请万岁爷饶恕。”。皇太极哪里有心情听他啰嗦这些,他挥手示意其他的侍卫退下。说了句,:“朕恕你无罪,不仅无罪,你如果首告是真,为国家消弭患难于无形,还是有功之臣,朕此时便把你的蓝翎换做花翎。你现在已经是朕身边的三等侍卫了。好了,你慢慢说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务必说的清楚,让朕听的明白,让这位萨大人也听的明白为好。”。这位仁兄听得此言,简直是要喜出望外了,本来冒昧闯宫,品级不够,和敲登闻鼓,撞景阳钟一样,都是不赦之罪,即使你告的再准,告的全队,也会有一个流配三千里的罪名加身,这一辈子,基本上就算是彻底交代了。谁知道皇上竟然没有追究此事,金口玉言,一瞬之间,自己已经由从六品的蓝翎侍卫变成了正五品的三等侍卫,并且可以随驾了。这可是修都修不来的福气,竟然也让自己赶上了。既然如此,自己当然要为这位可人心的皇上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他又向上磕了个头说,:“奴才福阿贵,今天本不在当班。皇上不知道,奴才本是正黄旗下的子弟,皇长子肃亲王,是我的正主子。可是奴才平时交友也颇多。其中一人,是正白旗的牛录,阿里胡椒。今天我本想不当值,也无事情,找他喝酒,谁知他不在家。我便想,自己去喝罢了,还省了一份银子。皇上莫要嫌弃奴才多嘴,奴才却刚出门,遇到另外一个朋友,确是镶白旗下的参领,他全副戎装,带着一群部下,似乎面有杀气,在街市之上,遇到奴才,奴才本不是好热闹的人,就想躲开。谁知他竟然走过来对奴才说,:“福阿贵,遇到我,是你的福气到了,你这人,名不副实,名字里有福有贵,却在三十出头了,还是个小小的蓝翎侍卫。谈的上什么富贵。今天,我指引你一件大事。你要是跟着我去干,包你后半生的富贵有着落。”。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奴才也思附着,雷霆雨露,莫非是天恩,奴才的生死和荣辱,全都是皇上的一念之间。其他人,岂能决定奴才的富贵与否呢。这个参领在大半夜的,一副戎装,跟奴才说这些不找边际的话,鼓动奴才去干那二百五的事情,奴才怎么会听他的呢。奴才又不是个傻子。”在上面听着的皇太极心说,:“这个福阿贵的确是够啰嗦的,说了这么多,还是没有点对了题目。不过,这份忠心却也是不易,此人忠诚勤勉,留在身边当个侍卫,加以历练之后,是可以作为心腹人使用的。”。想到这里,皇太极张口打断了他的啰嗦,:“朕只问你,如何知道是老十四要造反呢?”。福阿贵这才明白,自己这半天说话也没说对个正地方,他连忙说:“皇上知道,镶白旗下是十五爷所管领,十五爷和十四爷是一母同胞,一向是不分彼此的。那个参领跟奴才说了,如今要变天了,十四爷于今夜举事,事成之后,所以追随的将佐都官升三级,所以兵弁全部赏纹银五百两,以作酬劳。还说奴才现在是蓝翎侍卫,跟着十四爷,算是从龙之臣,要是十四爷得了位子,奴才再不济,也能混个游击参将什么的,也算是光耀了门庭。奴才含糊答应着说要回去准备,然后就即刻闯进宫里来报信了。”话说到现在,皇太极才算是真正的清楚了。原来是老十四的正白旗,和老十五的镶白旗已经完全集结,并且已经反水,就要在今夜,做出抢班夺权的事情了。既然事情发展到现在这种地步。也未必是坏事,这样的事情发生了,自己要清理门户,就不再是屠弟,而是平定叛乱了。此次叛乱平息之后,两白旗的人马也会完全被自己所掌控,想到这里。皇太极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多尔衮,你是不是很想陪我玩?既然你想玩,那你就放马过来,我皇太极陪着你。很久以前我就知道,你我之间,总有这一天的,对于这一天,是不是你忍了很久?其实,我也等待了很久了。那至高无上的皇位,只能有一个人坐在那里。其他的所有人,只能伏低做小,俯首称臣。这是很正常的事情,正常到不能再正常。而我可以明确告诉你,有资格坐在那里的人只有一个,而这个人,绝对不会是你多尔衮。只能,也只会是我,皇太极!!皇太极看了一眼萨利芭芭拉,看到他正偷偷的拿出手绢,擦拭刚刚冒出的细密汗珠。这个卫戍司令,在平时是别人抢也抢不到的职位。没事还能穿着一品袍服到处溜达,还能蒙特恩,戴只有王爷们才有资格戴的三眼花翎。然而,此时,他忽然就明白了,这个花翎不是乱带的。这个官也不是白当的。自己,就得拿起刀剑上战场了。果然,皇太极还在注视着他,他也不得不表示个态度了。他站起身来,想摸摸自己腰间的佩剑,那是一个下意识的行动,其实,进入皇宫,他根本是不能佩戴武器的。他向着皇帝打了个千。说了句,:“皇上,十四爷和十五爷都是先帝血脉,他们一日奉公守法,襄赞王事,我认他们是两位亲王爷。今天既然他们敢起兵造反。就是我大清朝的乱臣贼子。既然是乱臣贼子,就应该人人得而诛之。臣愿立刻返回衙署,为皇上平叛!”。皇太极要的就是这句话,要的就是这样的态度。不是有人说老十四是战神吗,不是有人说老十五是当代的兰陵王,战无不胜吗?朕偏偏就要挫一下他们的威风。“来呀,去朕的尚方天子剑赐给萨爱卿。你领此剑。可节制盛京城内三品一下文武官员及其所属兵马,并且,朕还要封你为平乱侯。以壮你的行色。去吧!”。 第一百零九章 督衙夺权(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尚方天子剑,这个传奇中的东西据说也不是什么舶来品,而是抄袭的明朝的东西。明代有个宫廷机构,叫做尚方监,这个机构制作的东西都是御用之物。所谓尚方宝剑,也是尚方监制作的物品之一。至于为什么后来尚方宝剑有了很神奇的意义。这个也不好说。估计皇帝使用的东西,即使是马桶也是好的。归德殿贴身的总管秦顺领命,取来一把上嵌七星,系着明黄流苏的宝剑。皇太极接过来,拔剑出鞘,一道寒光直冲天际,夺目耀眼。皇太极笑了笑,把剑重新还鞘。双手递给了萨利芭芭拉。“萨爱卿,你去吧,就带着朕这把天子剑,来为朕建功吧!”。萨利芭芭拉像是得了特赦一样,终于能逃离这个倒霉的地方了。自己已经完全不是刚进来的时候,那副慷慨激昂的心情了。现在事情转瞬之间就发生了如此的变化。凭自己手下两万人,就算是再以一当十,也不过是区区的地方守备部队。而十四爷和十五爷的手里,都是八旗劲旅,擅长野战。从人数上来说,自己也并不占优势。看来这次,自己就要为了这脑袋上的三眼花翎壮烈了?古人说,人老不以筋骨为能。萨利芭芭拉已经老了,他无非求个前程,安于富贵而已。这前程也好,富贵也罢,也只能是人活着才能享用,要是身首异处,就什么都不好说了。皇上赐了天子剑,让自己节制在京三品以下文武官员及其部属,然而说真的,不到盛京不知道自己官小,所谓三品下的衙门,也只有巡城兵马司,然而这巡城兵马司,多是包衣汉军和绿营官兵,这些官兵刚刚归附的时候,多数也是由十四爷节制的。这位十四爷可不是吃素的,现在估计早就把巡城兵马司这些人拉拢了。其他的在京王侯,虽然都有自己的旗奴亲兵,但是说实在的,这群人的脑子也是精明的恨不得冒烟,他们会不会采取观望的态度。对于他们来说,只要这个御座上面坐的不是自己,是四爷还是十四爷,是多尔衮还是皇太极。都无所谓的事情。萨利芭芭拉跟皇太极施了个礼,说道:“既然如此,事不宜迟。臣这就回衙门,整兵秣马,为朝廷平乱。”。皇太极笑道:“如此最好,有你在外,朕放心的很,你就去吧。宫门以内,朕自主之,宫门以外,就交给将军你了。”。老萨等这句话等了很久了,他感觉轻松了许多,终于不用在皇宫这倒霉催的是非之地久待了,已经如此,爱咋咋地吧。回到自己的衙门,还能稍微的轻松些许。来的时候,他是摆着谱,坐轿来的,回去的时候。骑马飞着走的。等回到自己的步军衙门,已经是奔跑的满头大汗了。步军统领衙门,正式的官方称呼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当然,就盛京城来说,也没有那么摆谱的九座城门。其职权范围也是广泛的很。掌京城守卫、稽查、门禁、巡夜、禁令、保甲、缉捕、审理案件、监禁人犯、发信号炮等要职。哇,真是想不到还有什么事情是他们不管的。所以,这步军衙门的气派也牛的很,人家别的衙门无非是两个石狮子镇门,门口几个戈什哈守着,仅此而已。这步军衙门除了巡哨的戈什哈每个时辰竟有四个队之多,而且有自己的大营和行辕。萨利芭芭拉径直来到自己的提督府门口,才滚鞍下马,看到自己的副都统汝房已经在门外等候了多时了。老萨看到他,心里火气就不打一处来。其实是在皇太极那里窝了一肚子气,心里郁闷之极,没处发泄,正想着找个出气筒,这个汝房偏偏就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晃悠。不盯对他盯对谁啊。“汝房啊,你是副都统。我不在营中的时候,你应该在什么位置,你知道吗?要是出了什么乱子,这乱子是你担着,还是我担着啊。”反正找茬嘛,说什么不是说啊。但是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汝房,只用一句话就让自己的主将老爷住了嘴:“总制爷,十五爷已经来了多时了,现在正在中军行辕。”。这一句话,就让萨利芭芭拉的冷汗顺着后背流了下来,这个危急存亡的时候,十五爷来我的衙门,来我的大营是干什么来了。他莫非是要来夺我的兵权吗。这个当代大清朝的兰陵王。究竟是要怎么对付我呢。他忽然想起来,自己是一衙主将,手里还有两万精锐步兵,自己怕的什么,想到这里,他忽然淡定起来了,问道:“十五爷带来多少人马?”。“十五爷只带了一名贴身的侍卫,但是。。”。“但是什么?”。萨利芭芭拉喝问道。汝房停顿了一下才说,:“那名侍卫的面貌装束,却像是汉人。”。萨利芭芭拉并没有当回事,诸王都私养死士,无分满汉区别。这倒是很正常的。为什么多铎忽然会出现在这里呢。其实,他已经来了半个时辰,和这里的将佐们已经足够拉拢了感情了。半个时辰前,萨利芭芭拉还在和皇太极唠家常的时候,多尔衮和多铎、凌云在商量。盛京城,究竟有多少敌对的力量。分析的结果是十分中肯的,皇太极的两黄旗,是亲兵宿卫。这是肯为他卖命的。至于在京的其他旗和旗主,肯定是观望态度,无非是出工不出力而已。甚至,连工都不会出。至于地方的守备部队,也就是巡城兵马司和步军统领衙门。巡城兵马司就不用说了,传檄而定。一句话就能搞定,即使不听招呼,也很容易就把他们干掉。步军衙门就不好说了,野战部队。两万人的战斗力也是不容忽视的。这支人马怎么对付,才是重中之重的事情。多铎说道:“这步军衙门里,很多的中低级武官都是我之前的部下,我想唱一出单刀会,去一趟步军衙门,把这两万人收归我们所用。岂不快哉啊!”。多尔衮说道:“十五弟,不是我不相信你,这样的事情,实在是太过于冒险了,一旦萨利芭芭拉破釜沉舟,把你扣作人质。又当如何,我不能放心让你前去啊。”。听到这里,多铎冷笑一声,:“哥哥,能扣的住我多铎的人,到现在还没有生出来呢。”“你要是执意要去,愚兄不拦你,把我的亲兵卫队带上,他们都是百人敌的死士。”。多尔衮终究是不能放心。多铎仰天大笑。“兄长了,莫说你的亲兵都是百人敌,就是千人敌。又能如何啊。那可是两万精锐,如果一旦收服不成。去的人再多也是狼入虎口,与其那样,不如由我只身前往。如果凌兄不弃,可否随小弟我走这一程?”。说着,双目注视着凌云,等待他的答案。大江东去浪千叠,趁西风驾着着小舟一叶,才离了九重龙凤阙,又来探千丈虎狼穴。大丈夫心烈,大丈夫心烈,觑着着单刀会,似赛村社。凌云颔首,:“好,豫王痛快。既然看得起凌云,我就陪你走上这一遭。”。萨利芭芭拉对汝房说,“知晓众将,到中军行辕里聚集,本将有话说”。行辕内一声爽朗的笑声。“我说老萨啊,你这行市可是见长啊,你的众将官早已聚齐了。你十五爷已经替你训过话了。恩?怎么。戴上了三眼花翎,就不认得你十五爷了?”。萨利芭芭拉讪笑着,:“臣岂能不认识十五爷,十五爷是天潢贵胄凤子龙孙嘛。倒不知道闲来无事来我这步军衙门干什么呢”。说着这话,他倒是也没有向多铎行礼,就这么径直走向了自己的帅案。这一下子,下面的将佐们有些动乱,一名叫做李宇的参将出班说道:“末将有话要说!”。“李将军,请说吧”。李宇又是打了个千,才说道:“这步军衙门您虽是总制,但是十五爷是天潢贵胄,平时十五爷要是来这里,咱们按礼该是放炮开中门迎接的。您今天不在,十五爷加恩免了这些礼数。然而,您却未按规矩,对十五爷行廷参之礼。朝廷有体制在,祖宗有成法在,请大人立刻向十五爷赔礼。”。这一嗓子激起不止千层浪。过去很多多铎的故旧部下都跟着起哄架秧子起来,一下子出列了十几个,都是游击参将的官衔。眼看情况就要失控,萨利芭芭拉也不是吃素的,岂能镇不住这群人。他说了一句,“好,诸将既然有话,那么本将就给你们个说法,为何不向这位十五爷行廷参之礼。放炮,开中门,迎接天子剑。”。提督府外三声号炮声响。萨利芭芭拉从腰间解下佩剑,双手举起。这把剑,,嵌着七星宝石。夺目耀眼,一看就知道是御用之物。众人全都跪下,口称。“万岁,万万岁。”。唯一没有应声跪下的只有两个人,就是多铎和凌云!在这一片跪着的人中,两个站着的人显得十分的突兀。 第一百一十章 兵不血刃(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天子剑,见之如见天子。衙署内所有的将官都跪倒了。只有多铎和凌云在那鹤立鸡群的站着,显得十分的突兀。这一下子,萨利芭芭拉算是得了理了,他断喝一声,:“豫亲王,你兀自不拜,难道是有什么不臣之心了吗?”。多铎可是一句闲话也不吃,他刚想开口。凌云却说话了:“我说众位兄弟,你们的膝盖就这么容易打弯吗?恩?这位萨将军,算是个什么东西,太祖皇帝在的时候,他这个步军统领差点就没当上,你们知道这事吧都,今天,他竟然腆着脸拿出一把天子剑来吓唬大伙,这个,咋来的?”。其实,凌云这是在胡搅蛮缠,混淆视听,很明显,他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因为这一嗓子,地上跪着的,三分之二已经站了起来。凌云一步步的向萨利芭芭拉走去,一步紧似一步,并且,右手紧紧的握住自己的剑柄。这位萨将军也是久经战阵的,并不害怕这个忽然冒出来的汉人小子。他心说,:我在疆场上冲杀的时候,你小子还不知道出没出生,今天这个地方,岂是轮的着你在我这里吆五喝六的。你敢跟我这里舞刀弄剑。我就要你好看。可是,这位沙场老将,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失了计较,直到现在,他都没你说出多尔衮造反的这个事实,如果他说出来的话,这个大帐之内,完全的死硬派保皇派还是能占至少一半的数量的。凌云的意思,是你到现在还什么都没说,也就什么都不必说了,他向着多铎使了个眼色,多铎又是何等的聪明,立刻就明白了凌云的意思。他看到,在帅案两侧站立的捧剑官和掌印官都是自己以前的部下,一个叫张牛,一个就赵虎。现在还都是穿着千总的服色,都是最底层的军官。多铎指着他们说:“我说张牛、赵虎,你们可真是两个废物,你们是从太祖天命年间就穿上号坎子的老军务了,怎么到了现在还是千总的服色。这也太给你们十五爷丢人了,你们两个听真了,从现在起,爷提升你们为参将,食副将俸禄,现在起,你们是朝廷的二品大员了。”萨利芭芭拉有些吃不住劲了,他脸上已经渗出了细细的汗珠,“十五爷,俗话说,恩自上出,官员升迁,那是国家的公器,岂能由你在这里收买人心,我是朝廷任命的步军统领,两万人马的主将。不能任由十五爷在我这里胡作非为。”。多铎笑了笑,:“哦?我都忘记了,你是朝廷任命的步军统领,两万人马的主将?”。“十五爷既然知道,还有什么话说。”萨将军硬着嘴顶着,丝毫没有已经大祸临头的感觉。多铎冷笑,:“没什么话说我就不到你这里来了,爷的话向来金贵,不怎么轻易就说。今天既然说了,就说的透彻些,明白些,让你听的懂些,算是爷体贴你。明说了,我今天,是奉命来接管步军衙门,捉拿乱臣贼子。爷要你敬奉爷的将令,你可有什么话说!”。“我当然有话说,乱令皆可抗。你十五爷是奉的谁的令,要来夺我的军马,我这个步军统领,是朝廷的将官,不是你十五爷的奴才”。这句话说的铿锵有力,却十分空虚,多铎听完,不由得轻轻的叹了口气,这口气,让在场的所有人,心中发毛。多铎目视着刚刚被自己封了参将的两个人,两人轻轻的点点头,意思是十五爷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多铎轻轻的用手在脖子上比了个手势。说时迟,那是却快。同时有两把剑,就这样,捅进了萨利芭芭拉的后心中,萨将军几乎都没能做出什么反应,就这么倒落尘埃了。死的窝囊至极,临死,连句遗言都没留下,甚至,连口血都没来得及喷出来。凌云心说,这个场面,毫无任何的动感与可描述性,以后自己要是闲着没事想写本回忆录的话,写到这里,就写,一个叫做萨利芭芭拉的老将,刚刚出场就谢幕了,实在是一个不能再悲情的人物了。而且,就这个名字,就能算的上是个悲情人物,完全不严肃,第一次听到这位萨利芭芭拉的老将名字,让凌云想起来一部非常白痴的电视剧,好像叫什么吧啦吧啦小魔仙。凌云的感觉也就到这里了,稍后再说,现在是多铎的主场时间。多铎疾步走上帅案,环视了一下四周。大声说道:“萨利芭芭拉随歹人犯上作乱,你十五爷取他的性命,那是代天行诛,现在在下面站着的,大概有半数,是我从前的部下,也有,没有跟过我十五爷的。日子久了,你们就会知道,十五爷待人处世,是如何的!我今天说一句,有歹人作乱,我和十四爷是起兵扑灭。今天在场的诸位,愿意跟从的,我一律不会亏待,每人赏银八百两,加三级记录在案,遇到实缺既补!”。能混到这里来站着的,没有傻子,也基本不是愣头青,大家基本上都挺明白了,要变天了。十五爷不拜天子剑,公然在这里杀死步军统领主将。就是要造反的意思。这群人,各自都怀着不同的心思。多铎从前的部下愿意跟着老主子混个前程。封妻荫子,对他们来说,皇太极还是多尔衮,根本不重要,只要保得住自己头上的顶子,就什么都没有问题。而且,对多铎,确实也还是有感情的。这感情是当年战场上一刀一枪杀出的战友情分,和其他的事情还不可以同日而语。至于其他的人,也是这个心思,一则觉得如果跟着十四爷和十五爷混如果可以混的更好,当然愿意跳槽。二则,这个行辕里有一半左右的官佐都是十五爷的旧部下,这个时候谁要是死撑着说一句别的话。对自己完全没有任何的好处还不说,极有可能就会像萨利芭芭拉一样,明丧当场。这实在是太可怕了,完全都不能想象的破天大祸事。这么一算,基本上也就算清楚了,不跟着十五爷干,当场就得死在这里。跟着十五爷干,没准就死不了,不仅死不了,估计还能升官发财。这个思维既然很清晰了,那么选择也就很明朗了。一瞬间,步军衙门中军行辕帐内集结的四十余名千总以上的军官齐齐跪倒,口称愿意为十五爷赴汤蹈火。凌云和多铎默默的对视了一眼,发出了会心的微笑。多铎立刻就做出了安排,这步军衙门的两万人,分成四部分。一部分去寻街戒严,恐误伤了无辜的百姓。五千人去大内,以萨利芭芭拉的名义换防侍卫处。最好做到兵不血刃控制皇太极,那是上善之策了。另外一万人,由多铎亲自率领,开赴内宫城。在府内坐镇等候的多尔衮终于等到了他期盼已久的消息,他大喜过望,不住的念叨着:“十五弟是好样的,十五弟是好样的!”。睿王府是个根据地,必须有兵据守,思附了许久,多尔衮在府内安置了五千人。因为他知道,如果外面得手了,这里的五千人就能足够保证府内安全,如果外面有所差池。那么别说五千人,再有几个五千,最终也肯定会被皇太极包了饺子。皇太极是个好同志,是大好,不是小好。因为他总是把世界看的很简单,觉得打仗就像小说里面的情节一样,时机到了摔杯为号,然后伏兵四起,很轻易的就把叛乱给平定了,最后,风平浪静海晏河清,自己的江山千秋万代,自己和自己的子孙世世代代的过着幸福的生活。这个梦想,终究只是个梦想。会做梦,就会有醒来的时候。连多铎自己也没有想到,他派去接管侍卫处的五千人,事情竟进展的超乎一般的顺利。那些侍卫一听是萨利芭芭拉的步军衙门来换班协防了。都一个个高兴的喜出望外。就剩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了。这个皇太极简直是太失败了,不知道他带出了一帮什么人。好像第一个准备换班回家睡大觉的就是刚刚被提升为三等侍卫并赏戴花翎的福阿贵。有时候,说点什么好呢,还不如直接就说,无语。兵不血刃,真的是兵不血刃,没有遇到任何有力的抵抗。凌云带着的五千人就把皇宫给掌握了。此时此刻,皇太极似乎也累了,翻了庄妃的牌子。去睡觉了。凌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做一些比较激烈的运动。对于忽然闯入视线的不速之客,他有些无所适从。“大胆。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就敢擅自闯入,不要命了吗?”。老凌呵呵一笑,“皇太极啊皇太极,说你点什么好,你说,这不要命的,是你,还是我呢?给你看一样东西你就全明白了。说着一抬手,把一柄宝剑抓在手里。“这把剑是你的吧,说实话,真不错。就外观和锋利程度来看,宝剑两个字当之无愧。不错,我看这样的好东西,给了那个老家伙岂不是可惜吗,老凌我就笑纳了吧!”。皇太极这才看清,眼前是一个汉人,他拿着的,是自己赐给萨利芭芭拉的天子剑。一股不祥的念头笼罩了皇太极的脑海。 第一百一十一章 天启病危(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在盛京城得手了,这顺利的程度,让他有些迷茫,在他的思维体系里,皇太极也是个比较棘手的角色。至少,他能控制住多尔衮,能干掉莽古尔泰,能在所谓的四大贝勒里脱颖而出坐到最高皇位上,就凭这个,他也肯定不是个吃干饭的。可是事实却是如此,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没动什么刀兵,就把皇太极控制住了。可是凌云没有想到,多尔衮也没有想到,就在盛京得手的同时,北京变天了。天启七年,本就病怏怏了好几年的木匠皇帝,终于一病不起,眼看就要走到生命的尽头了。此时此刻,天启皇帝朱由校,正奄奄一息的躺着御榻上,已经快要说不出话来了。天启皇帝朱由校,该对他的人生,做一个阶段性总结了。明光宗朱常洛皇长子,明思宗朱由检同父异母的兄弟,明朝第十五位皇帝。泰昌元年(1620年),明光宗暴毙,经过移宫案的风波,朱由校被拥立即位。次年改元天启。因此也叫他天启帝。熹宗好木工,即位之后不理朝政,魏忠贤等人擅权,朝政日益败坏。幸亏有孙承宗、杨涟等人在内,袁崇焕等人在外,苦苦维持。大明王朝在大厦将倾之际,却还在维持着。然而一切终究是到此为止了,疯狂玩了这么多年的朱木匠这一次,一病,就再也没能起来。皇宫内外,一片哗然。但是最为关切皇帝生命安全的,却是两个人。这两个人,一个是张皇后,一个是魏公公。张皇后与朱木匠可是夫妻情深,不管他是木匠,还是皇帝,从这个叫张嫣的女孩十五岁进入皇宫开始,就只当他是自己的丈夫。而魏公公却没有这样的好心思。魏公公这辈子不容易啊。很多年前,他的名字是李进忠,他的身份是大沧州肃宁县的一名混混,混混混不下去的时候,就改行干了太监。还是自宫的。能进入宫中,也是件挺不容易的事情,熬了很多年,终于傍上了当年的奶妈客老大,一步登天。做了东厂提督太监,司礼监掌印太监。还一不留神被称作九千岁,九卿称晚辈,宰相为私衙。整个的朝廷,似乎出现了一种格局,这个朝廷,似乎不再是姓朱的天下,这天下,似乎早已经姓魏了,这一点,不仅是大臣们承认了,连朱皇帝自己都承认了。据统计,全国上下,给魏公公立的生祠就有三十多座。这事不仅别人做过,连后来官声极好,还被捧为战神的袁崇焕他老人家也干过,他担任宁远巡抚的时候,曾经倡议在宁远给魏公公立一座生祠,后来由于各种原因,这个伟大的想法没有实现。可是作为袁崇焕来说,这也是他档案里的黑材料了,作为一个老牌的东林党人,做出这样的事情,着实的让自己,让东林党很没有面子。叙述了这么多,就是要说明,魏公公已经彻底疯狂了,现在的他在朝廷内外,完全是一副无敌超人的状态。可是这一切,都取决于一个前提,那就是天启皇帝在位。很简单,像魏公公和客奶妈这样的人,其实也只是高度提纯的人渣,除了天启帝这样的废柴皇帝,任何人都不会坐视不管的。所以,这样一算也就很清楚了,要想保住自己的位子,就得让朱由校同志在皇帝的位置上活下去,真正实现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梦想。其实,魏公公现在很发愁,要是皇帝死了,也就死了吧。立一个幼子,自己依然执掌着最高的大权。岂不是美哉,等幼子长大了晓得夺权的时候,自己早就死翘翘了。可惜的是,由于没有料到天启帝是个短命的同志,七年内怀孕的妃子都几乎被他联手客奶妈发配到冷宫给活活整死了,就是侥幸生下来的皇子,也没有活过两岁就夭折了。现在皇帝这个样子,去哪里给他找个儿子呢,这个问题,让魏公公着实的困扰了,他本人也是个太监,想给皇帝贡献一个也没有那个本领。着急之下,魏公公决定张贴皇榜,遍请名医,有句话说的好,说的是重赏之下必有勇夫,魏公公这次下了血本,说只要有人能把皇帝从鬼门关给拽回来。赏五千两黄金,官封一品,爵拜一等伯爵。这个榜贴出去以后,很多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来尝试了一把,过了一把神医的瘾头,遗憾的是,这些神医并没有能让皇上大人的病有所好转,反而把个奄奄一息的皇上大人给弄的只有出气没有进气了。直到皇榜贴出三天后,一个传说中的人物出现,并且带来了自己据说的祖传秘方,仙方灵露饮。这个人却也不是什么太医,而是兵部尚书霍维华,这位霍大人的职位,按现在的话说就是国防部长。如此看来,霍部长的确是三位立体的跨领域人才,至少,魏公公是这么认为的。这个仙方灵露饮的配方如下:优良小米少许,放入竹筒蒸煮,竹筒底部镂小洞,安放瓷碗一个,边蒸边加水,蒸好的米汁流入瓷碗,直至碗满为止。碗中既是灵露,有长寿强身之功效。这个东西的功效倒是不好说,不过,按照正常人的正常思维,这样制造出来的东西,应该有一个更通俗的叫法,“小米粥”。说一句,这个事件最早由当年明月兄考证,在这里完全是引用。不过,霍部长和魏公公的脑子,似乎也真的是秀逗了,用小米粥,去抢救一个垂死的人,这也不是正常人能琢磨出来的事情。有意思的是,天启帝喝了会子小米粥,竟然感觉精神忽然好了些,这让魏公公比较高兴,霍部长比较高兴,甚至连张皇后也比较高兴。眼看着这五千两黄金和一等伯爵就当上了。魏公公忽然大叫一声,:白日不照我精诚啊。这声大叫并不是凭空的,因为略微感到有些好点了的皇帝一下子就不省人事了。报着最好的想法,去做最坏的打算,魏公公只好制定自己的下一步计划。几乎与此同时,张皇后也在做出危急时刻的应急之策。她急招了英国公张维迎入宫议事。英国公张维迎,最高世袭公爵,只用一句话就能证明这位国公爷到底有多牛。朝廷内外都姓魏,唯有他,不买魏忠贤的帐,且魏公公恨的牙根直痒痒,却完全没有能力把他怎么样。由此可见,有一个比较牛的祖先到底有多么重要,他的祖先,就是燕王靖难之役中的第一大将张玉,几十个人就敢追着十几万人跑的战神。张玉阵亡,却给北军带来了精神鼓励,朱棣一鼓作气,击败了盛庸和平安、铁铉,顺利即位,谓之明成祖。张玉就此成为功勋第一,爵位第一,其子孙几百年来,屹立朝堂而不倒。多少年了,许多人来了,许多人走了,英国公世系永远在那里,没有任何人动得了。英国公奉召进宫了,这位国公爷今年四十几岁的年纪。身穿蟒袍,头戴七梁冠,这是英国公府特许的,郡王服饰。他径直来到皇后居住的坤宁宫。叩阙请见。不多时,皇后的贴身侍女墨菊迎了出来,:“国公爷,皇后娘娘说了,她不便出来迎您,让婢女代为迎接,请国公爷移驾。”。张维迎拱拱手,:“臣不敢当如此的大礼。大姑姑先请”。说着,跟着墨菊亦步亦趋进入宫内。皇后已经等候多时了,她都没有坐到暖塌上。而是站立着。这对于臣子来说,已经算是降阶之礼了。张维迎一进到宫内,看皇后站立等候自己,先自吃了一惊。按官场的规矩,张维迎对皇后叩首,行三跪九叩的大礼,并且自报职名,:“臣英国公张维迎,叩见皇后娘娘,千岁,千千岁!”。皇后抢前一步,虚抬了一下手,“英国公情起,你是殊勋之后,本人也与朝廷多有建树,先帝在时,都允许你入朝不趋,不报职名。本宫怎么能当得起你这一拜呢。快快请起来!”。这话说的很真诚,也很暖心,张维迎起身,垂首站立。张皇后吩咐一声,:“墨菊,好不晓事,在坤宁宫内,岂能让张公爷站立答对,来呀,赐绣墩。”。张维迎谢座,坐到绣墩上。却看到娘娘仍然站着,自己就有些不自然之色。张皇后看得出来这些,说道:“英国公不必介怀,本宫也是坐久了的。站起来舒活一下,没什么虚礼。今日把你叫来,是有要事相商”。有要事相商,这就对了,早在张维迎的意料之中了。这位英国公眼见朝廷之上一片混乱,国事完全是乱了套了,索性称病不出。但是国家大事,他还是关心的,这么大的公爵,要事没有几个亲信,那岂不是笑话了。这几日,就有他的几个心腹人,到府上说,:皇上想来是快不行了。对于这话,张维迎并未敢轻易相信,而这次皇后身为国母,却下令宣召自己,这本来不符合常理,一旦如此,肯定是有什么宫廷中的大事了。换句话说,自己这几天得到的消息,或许是真的,皇上,真的不行了。 第一百一十二章 临危受命(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所以,在进宫的路上,张维迎就在想着,皇后宣召自己,要商量的或者要训示的,究竟是些什么事情。无论是什么,总归是和皇位的继承权有关的。对于皇后的贤名,张维迎是早有耳闻的。而英国公世系,也一直都是忠心耿耿的。张皇后并没有兜圈子,第一句话就点破了天机,“我找你来是有要事相商。”。英国公张维迎虽然早已经明白是什么要事,但是他不能过于显露,只能再次动问,:“敢问皇后娘娘,您宣召臣下,究竟所为何事。请您明示,臣愿为大明江山赴汤蹈火,不敢推辞。”。英国公这番奏对,看似平常,张皇后却心中明白,心说,忠心固然可嘉,这个张维迎,也是个聪明人,他并没有说,要为谁效忠。他效忠的是大明江山,而不是宣他入宫的皇后。这个典型的外交辞令却让皇后心中大加赞赏。如果每个人都愿意效忠大明江山,大明江山又何愁不能千秋万代呢。张皇后一笑,似乎笑的很苦,:“英国公,张大人,你最近称病不出,或许不曾看到朝廷的邸报。皇上病重,已经到了回光返照之时了。御医多方医治,无有回天之术。魏忠贤病急乱投医,竟然用米汤为皇上治病,简直胡闹,现在,皇帝危在旦夕之间。大明江山,也在旦夕之间啊。”。果然被证实了,张维迎叹了口气,他不知道如何来答对,天启初年的时候,他也曾试图力谏朱由校做个好皇帝,可是努力终究白费,朱由校做了整整七年的木匠,这一次,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要到另外的世界去做木匠了。他在七年之内,完全没有任何的子嗣留下。现在就要撒手而去,很明确的一个问题就是,身后空出来的皇位是谁的。皇位的继承向来是有两个方式的,一种叫做父死子继,另一种,叫兄终弟及。当然,在有儿子的情况下,没有人会考虑自己的兄弟,都想着自己能做皇帝,子子孙孙能千秋万代的做皇帝才好。可是这已经不现实了,很明显,皇帝没有儿子,没有继承人,父死子继这一条就算是没戏了。那就是兄终弟及。明光宗朱常洛有七个儿子,多数夭折,活到现在的,就是天启帝朱由校,还有另外一个,就是信王朱由检。有皇位继承资格的,只有信王朱由检!这句话,张维迎不能说,只能等皇后说,他是外臣,轻言废立之事,本身就是不测之罪,这一点,他是很清楚的。虽然一直以来,英国公世系都是官场上的不倒翁,但是张维迎很明白,这倒与不倒,完全在于皇帝的一念之间。所以,面对皇后的话,张维迎沉默了,沉默半晌才说,:“臣是外臣,又非皇亲。这等事体本不该多言的”。张皇后也是叹了口气,:“英国公,你不要起疑,本宫叫你进宫,就是对你的绝对信任。自古以来,皇位传承无非两种,一种是父死子继,而皇上至今膝下无子。那么,就剩了兄终弟及一条可选了。先帝爷子嗣也算得上绵薄,除了当今皇上之外,只有信王千岁。皇上大行之后,太和殿那个位置,就得是信王千岁御极,才是合理合情。今天,本宫叫你来,是让你预作准备啊。你该知道,现在的朝廷内外,都不太平啊。我怕的就是,信王登不了大位,而皇上,也会有齐桓公之祸啊!”。这番话,让张维迎不禁打了个寒战,他当然知道,皇后说的朝廷内外都不太平指的是什么意思,那就是说的魏忠贤一党,对内,他们掌握了内阁和司礼监,对外,有五虎五彪等爪牙,这一股势力,是并不那么容易对付的。甚至,皇后说出来怕皇上身后有齐桓公之祸的话来,这齐桓公之祸是什么意思呢。齐桓公姜小白,是历史上数一数二的明君霸主,可是却在晚年的时候,宠信了佞臣,尤其是三个匪人,其中一个叫竖刁的太监,最为得宠。也就是这个齐桓公,在重病之时,没有人送药送水,被大太监竖刁锁在一座偏殿里,活活的渴死了。死后,没有人知晓消息,也没有人理睬,知道尸体完全腐烂了,蛆虫都爬出了殿外,恶臭难闻的时候。才有人发现了他的死讯,这才找到了一副棺椁,草草的下了葬。齐桓公姜小白,其下场不可谓不凄惨。今天,皇后当着自己这位英国公,说出来这样的话,这话不可谓不沉重。张维迎欠身离座,向上叩头。“回皇后娘娘的话,皇上在位一天,臣必然忠于皇上一天,毫无二心二致,万一皇上龙驭上宾。臣下定然尽心竭力,辅佐信王殿下登基,妥善办好皇上身后之事。”。张皇后说道:“这样当然好,我是信得过你的,要不叫你来做什么呢,我虽然是母仪天下的皇后,毕竟还是个女流之辈,做不得许多抛头露面的事情,我粗通史书,你的祖先,老国公张玉,就是一位擎天保驾之臣,这一次,该轮到你张维迎了。只要天下还有一天是姓朱的,张家的爵禄就永远不会倒”。张维迎再次叩头,皇后还是抬了一下手,说道:“英国公,你何苦如此多礼,本宫我也不是个拘礼的人,你总是这样,我也不适应了。岂不是不好,还不快些起来。”。英国公只得起身,连连称是。又商议许久,英国公张维迎起身告辞,回府准备一切去了。皇后也觉得累了,想要歇息。却忽然想起一件事来,脑子立刻有些轰鸣作响。是啊,整个的应对,是绝不能少了这个环节的。这个环节说白了,就是一个人,一个关键的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信王朱由检。不久前,朱由检向自己这位嫂子辞行,说是要布衣青衫,去盛京城转一圈玩玩,自己没当回事,还以为是这位弟弟一番戏言。谁知道这家伙真的就去了,以千金之躯探虎狼之穴。危险性是不言自明的。现在天启皇上眼看着就不行了,自己的小叔子还远在盛京,生死未卜。一旦信王有了什么不测,内有魏忠贤 犯上作乱,外有各地的藩王盯着皇位,大明江山眼看着,就是一场泼天大祸。皇后不敢继续多想下去了,她感到脑子一阵的眩晕,她想休息一下。在更大的灾难到来之前,在没有更好的应对之策之前,休息一下,保持充沛的体力和精力,才能应对将要发生的一切,这样的做法无疑是最正确的。然而,偏偏她就没有休息的命。英国公刚刚告辞出去,宫女来报,说是莲花公主求见皇后娘娘。张皇后心头一惊,这个时候,这位莲花公主来我这里做什么呢。莲花公主,叫做朱芷晴,是明光宗的女儿,换言之,也就是天启皇帝的妹妹。这位工作今年才十六岁,自幼是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主。舞枪弄棒的,武艺上很是了得,性情也是十分刚烈,自言非天下奇男子大英雄,绝不出嫁。所以到了十六岁,应该是嫁人的年龄了,仍然是深闺望月,待字闺中。要隔别的皇帝,估计早就催促张罗了,可他的哥哥,那位传奇的木匠皇帝,一心就在研究自己的木工活计如何能再做的精巧一些,至于妹妹嫁人不嫁人的,他完全都不怎么感兴趣。相反,朱由检倒是很喜欢这位妹妹,他这个信王本就是个富贵闲人,完全有大把的时间和妹妹拉拢感情。所以,朱芷晴对朱由检的感情,远远超过做皇帝的哥哥朱由校。不过,这个时候,一向是不怎么出门只喜欢闭门练武的小姑子来这里求见,究竟是什么意思,这让张皇后百思不得其解。身边的大宫女墨菊劝道:“皇后娘娘,您看起来脸色不太好,还是休息一下吧,奴婢出去跟公主说一声也就是了。您身为国母,也不宜善听善见。”。张皇后却摇了摇头,说道:“墨菊啊,你有所不知。先帝子嗣绵薄,皇上又痴迷与木工,很少照顾的到他们。我与这些兄弟姐妹们,论起来,该是有君臣之分,毕竟,我是皇后嘛,不过,抛开这一层的说法,我更是他们的嫂子啊。哪有小姑子想见嫂子,嫂子避而不见的道理呢。你去吧,叫莲花公主进来说话”。墨菊答应一声,就出去通传了。不多时,莲花公主移步入内。眼见这位莲花公主朱芷晴,竟是一副男装的打扮。束发保巾,头发挽了一个发髻。却掩饰不住天生的明眸皓齿,一副风摆荷叶雨润芭蕉的好身材。莲花公主飘飘下拜,:“莲花,拜见皇后娘娘,千岁,千千岁”。这次张皇后赶快上前一把扶住。这次是小姑子嘛,不避讳授受不亲的说法了。“芷晴啊,快快起来。来嫂子身边坐下。不错,嫂子许久不见你着男装了,倒是一副英武之气,不让须眉”。 第一百一十三章 莲花公主(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上一回说到了皇后宣召英国公张维迎商议皇帝身后之事,英国公刚刚出宫,天启帝的妹妹,莲花公主朱芷晴就到了。这位公主喜做男装打扮,倒是天生一股英武之气,与众不同。由于在诸位兄弟姐妹中,朱芷晴是最年幼的,倒是更和嫂子能说得上话。张皇后一把拉过莲花公主说道,:“芷晴啊,跟嫂子在一起,不必顾及那个什么劳什子礼节。来,到嫂子身边来坐下”。莲花公主平时也是十分尊重这位嫂子,嫂子这么说了,自己也不再推辞,就来到嫂子的暖塌上坐了。她是个心直口快的性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没有什么遮掩,也不会考虑什么说的对,什么说的不对。因为她知道嫂子肯定是不会与她计较什么的。这位嫂子对她和几个先皇的皇子皇女一向是很善待的。果然皇后问了,:“妹妹,别怪嫂子说,你可是几个月没来我这里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把嫂子忘了呢,今日到我这,肯定是要什么话要说吧,但说无妨。”。“嫂子,我是一介女流之辈,平时是不问朝堂之事的。可今天冒昧闯宫,就是想跟嫂子证实一件事情,有人说,皇上已经快要不行,是真的吗?”,这话问的直接,皇后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张皇后毕竟是张皇后,一瞬之间,也就洞悉了朱芷晴的来意了。她当然不是来给这个平时不怎么搭理她的哥哥保驾的,换句话说,这个哥哥和她没有什么感情。天启帝是死也好,是活也罢,她都是稳稳当当的公主,跟她似乎没有什么利益瓜葛。唯一能解释的通的一点就是,她这次来,应该有两个目的想探问清楚,第一,皇帝的病究竟是不是真的。第二,如果是真的,大位是否会传给信王。这一点是莲花公主最为关切的事情,毕竟她和信王的关系是很好的。对于这个小姑子的关切的事情,张皇后是会给她一个满意的答案的,但是她还是要提醒她一句,免得她犯错误。“芷晴啊,你是公主,不是外官也不是阁臣,你可知道,在我大明朝开国之初,太祖高皇帝就有明令,后宫不得干政,逾者斩。你来嫂子这里,若是为了关切大哥的病症,还则罢了。若是有其他的心思,实在是不应该啊。”,这番话。说的莲花公主心头一震,心说这个嫂子,确实不是个等闲之辈。皇后想的一点也没错,莲花公主朱芷晴这次来,就是为了探听消息,说白了,就是不管怎么样,只要消息确凿,自己拼了一切,也要保着信王哥哥顺利即位。可是,现在皇上还是病重,还没有死,这样做,甚至这样问,都难免有急于抢班夺权之嫌,虽然皇后深明大义,但毕竟在病榻上躺着的那个人,是自己的丈夫,所有的人都关心他死之后,空出来的那个位子,只有自己,作为他的妻子,在乎的是他的生命是否能够持续。所以,即使是深明大义的皇后,也多少有点郁闷,还没有怎么样,这已经要来夺位子,要继承权了。所以,她劈头盖脸的把这位莲花公主给教训了几句,用后宫女子不得干政的组训给堵了回去。莲花公主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所以她也陪着笑跟嫂子解释,:“嫂子啊,你以为我是来你这里探听消息的吧。是来给五哥夺位子铺路的吧。其实,你是误会我了。说真的,嫂子也应该知道,大哥没有皇子,万一有个一差二错的,父死子继根本就没有可能了,兄终弟及,这是唯一的可能,夺与不夺,这个位子都是五哥的。我来这里见嫂子,就是想知道,我能为嫂子做些什么。大哥的病,到底要不要紧。嫂子知道,魏忠贤和客氏已经掌控朝纲,大到内阁,六部九卿。小到地方官府,哪个不是不是客魏的爪牙。有些事情,外官做不了的,妹妹我却可以做。我不仅是大哥的妹妹,更是大明的公主。大哥在位一天,我就要为他尽忠效命!”,说完这一大段,朱芷晴跪地叩首!!在她说这些的同时,张皇后一直安静的听着,没有打断她。作为天启初年就进宫的皇后,七年了,躲过了多少的明枪暗箭,经历了多少尔虞我诈。到现在为止,她早已经习惯了,心理也早已经很成熟的很。莲花公主这一通的话,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她说自己是大明的公主,不是干政的后宫,对大明的国事关心,并不违背祖制,甚至是做自己的应该做的事情。这本都无可厚非,不过,说她要尽忠大明,或许是真的,说她尽忠大哥,这个可能性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过,到现在为止,皇后已经太累了,已经没有什么心情和气力再和她斗嘴了,而且作为嫂子,自己本也没有心情去和她斗嘴,既然她是为了信王朱由检来的,而信王朱由检也是自己同意的皇位继承人,那么,不管抱定了怎么样的心思,终究还是殊途同归,所以,就不必要再去纠结什么事情了。不妨开诚布公来谈一谈了。 张皇后正色道,“小妹,我不管你今天究竟是为了什么而来,我也愿意相信你刚才那一番表白,我明着告诉你吧。你皇兄确实已经病入膏肓了,眼看着就要龙驭上宾,这个时候,你来我这里,说是擎天保驾也好,说是为你五哥也好,都是正途。不过,我现在告诉你,嫂子我也是愿意把这个大明江山交给信王的。毕竟,都是光宗皇帝的嫡亲血脉。对于这一点,你也不必疑我。”。听到张皇后这么说,莲花公主的一颗心才算是瞧瞧的放回了肚子里面,她轻轻的长舒了一口气。心里轻松了许多。还没等这颗心完全落下去,张皇后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这颗心又一次回到了嗓子眼。“你五哥现在并不在北京城,他现在在盛京,在皇太极的地盘。”皇后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你放心吧,我会立刻派人,去一趟盛京,迅速宣召信王回京来,一定在皇帝龙驭上宾之前,确立信王殿下的地位!”。五哥在盛京?他去那个鬼地方干什么,那是清军的势力范围,五哥轻易涉险,万一有所不测,应当如何是好,朱芷晴不敢顺着这个思路继续想下去了。莲花公主跟张皇后说,:“皇后娘娘,我愿意去一趟盛京,找五哥回来。”。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张皇后看着莲花公主,她一脸的坚毅之色,就知道她这话是出自内心,绝对不是开玩笑。但是此一去,山高水深,任你再武艺高强,闯的也是虎穴龙潭,更何况,这位公主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女流之辈。公主自然知道皇后的顾虑,她宽慰道,:“嫂子不必挂怀,您也知道,小妹我自幼不爱读书女红之事,一向是舞枪弄棒的。这十几年来,说不上有什么杀敌的本领,防身还是没有问题的。此一去,无论是什么八旗劲旅,还是什么汉军绿营,躲着也就是了。盛京城也不是没有汉人嘛。我又不是奔着杀人立功去的,值此危急存亡的时候,五哥还下落不明,让别人去,我还不放心呢。”张皇后也知道自己说服不了这位公主,只好由她去。便轻轻点了点头,说道,:“虽然是如此,小妹还是沿途小心为是。”。嫂子点了头了,自己还有什么顾忌,朱芷晴立即叩头谢恩。出了坤宁宫,会府准备去了。张皇后目送着这个风风火火的小姑子走出宫门,刚才一股疲倦之色却再也难以掩饰,脸色惨白,大宫女墨菊看到皇后娘娘脸色不好,赶紧问道,:“娘娘,要不要传太医过来看看。”皇后摆摆手,:“不用了,本宫只是有些疲累了,稍事休息也就是了”。再说莲花公主朱芷晴,一路风风火火的除了紫禁城,回到自己的公主府。她的府邸在如今的北京黄瓜胡同,是天启刚即位的时候,按照郡王规格赐予的府邸。府门前,有两座石狮蹲坐,虎虎生威。门前一队戈什哈,亲兵卫队像木桩一样站立着,一眼就可以看出,这位以尚武著称的公主殿下,是如何的治兵严谨。不仔细看还看不出来,这一队威风凛凛杀气腾腾的亲兵,竟然都是巾帼女流。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三国时候那位知名的东吴郡主孙尚香,有过之,而无不及。卫队长丁香闪身出列,接过公主的丝缰。公主吩咐,“丁香,你去准备一下,换一身平时老百姓的衣服,选一匹骏马良驹。带些细软银两。随我出去一趟。”。 “请公主示下,咱们要去哪里?”。丁香知道这位公主殿下向来不拘一格,不过,还是问问清楚的好。莲花公主笑笑,:“咱们去盛京!”。此言一出,丁香大惊失色。她揉了揉自己的耳朵,确定自己刚才没有出现幻听。脑袋里就电光石火的思考开了,她希望自己这位公主是在开玩笑。盛京,那是能随便去的地方吗。 第一百一十四章 找寻信王(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莲花公主朱芷晴回到自己的公主府,立刻告诉自己的侍卫长丁香,速去准备,要去盛京城。丁香脑袋转了好几个弯,才确定自己这位公主是在正常的说话,而不是脑子秀逗了,可是她却禁不住自己的满腹狐疑,这是肯定的,因为所有人都知道,盛京是什么地方,那是满人的腹地,闯盛京就等于闯刑场无异,公主这时候闲来无事,要去盛京做什么呢。她没有问,也不敢问。她知道,这位莲花公主一向是杀伐决断的。自己唯一该做的,就是收拾好东西跟她上路,要有不从,她估计就能在这公主府前,送自己上路。虽然,自己也算的上他的亲信。公主带出来的人到底是利落,才一刻钟,丁香已经装束停当了。一副乡下生意人的打扮,来到正厅见公主。见到丁香的打扮,公主笑了。:“丁香,我还真不知道,你有这两下子,拌什么像什么,你现在这副打扮,倒真的像是一个蹩脚店铺的老板娘。”。丁香也笑了,:“公主又打趣奴婢了,不过刚才人太多,奴婢也不好多问,咱们到底去盛京城做什么,还请公主示下”。莲花公主笑道,:“咱们去盛京,寻找五殿下信王千岁。不久前,信王千岁去了盛京,以千金之躯赴虎狼之穴。现在,国家正处于危急的关头,正需要信王千岁出来收拾山河。可信王千岁现在却没有丝毫的音信,现在,我决定不知会其他人,乔装改扮,直达盛京,去把信王找回来。立这一份擎天保驾之功。到时候,也少不得你的好处。”这就完全明了了,但是丁香还是有些疑虑,作为公主的亲信,她不得跟公主实话实说,而不能有所隐瞒。她的顾虑就是,危险,这盛京城岂是随意去的了的地方啊。稍微有个不留神,有去就没有回来。丁香不是怕死的人,她却不想让公主亲自去赴这个险。“公主,不是丁香驳您,您既然知道,千金之躯不能轻易踏入虎狼之穴,就不应该亲自赴险,您安坐等候,我丁香愿意走这一程,我是公主一手培养,使惯了的人,我必然不会给公主您丢脸,把信王殿下平平安安的找回来。请公主放心,丁香一定会不辱使命的”。丁香这一席表白,让公主也十分感动。可是公主还是坚持说,:“丁香,你不明白,信王千岁是我的哥哥,我如果不亲自去这一趟,我即使在京,也会坐立不安,时刻煎熬着。”。“那公主殿下也要做完全准备,不如取道山海关,让刘总兵妥善安排,派出精兵悍将沿途护卫,这样才能保得万全。丁香命不足惜,公主要是有个一差二错,奴婢我万死不足以赎罪了!”。丁香一片赤诚之心,伏地而泣。公主轻握着手中的佩剑,笑道,:“丁香,快快起来,你我虽是女子,却都丝毫不让须眉。这次我决定了,就径直奔向盛京城,沿途不与任何人联系。丁香,你的一片赤诚之心我岂能不知道,所以我这次才带上你。莫说我平日就自诩巾帼英雄,就是有了你在身边,我也出不了任何的一差二错。”丁香起身来,面色表情变得坚毅起来,“是,公主放心,但有丁香在,确保公主无恙。”公主笑了。反过头来在说盛京城吧,多尔衮竟然没有想到,把阴谋变成阳谋是这么简单。说造反就造反,如同孩童过家家,而且,竟然顺利的一塌糊涂。多铎去接掌步军统领衙门,步军衙门的两万余人俯首帖耳,顺从听令。巡城兵马司的几千人更不用说了,一封书信过去就全都表示顺天领命,敬奉十四爷的将令,为十四爷效命。其中有一个叫嚷的最欢的,自称和十四爷有些交情,肯定不会被亏待。恩,这个人我们也放在后台很久了,现在让他再出来亮亮相,没错,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在大杂院被凌云忽悠了,带领自己部下护送几个人到睿王府的巡城把总张南。后来凌云果然兑现了自己的承诺,跟多尔衮说了一句,把张南的顶子换成了玻璃顶子,这让张南的心中顿觉很振奋,然而振奋的,不仅仅是张南,而是巡城兵马司的所有人。这些人都有了一个十分朴素的念头,这个想法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跟着十四爷混,有前途,有混头。无非是个封妻荫子嘛,跟着谁不是混,跟着十四爷既然混的好,那就让十四爷做皇上嘛,咱们只要保证官位不丢,荣华富贵也就是了。这个时候,皇太极正在凌云精心为他监狱里待着。凌云正在饶有兴致的和他谈话,:“我说皇太极,你这家伙太没意思。就为了五十个牛录,就把皇位给丢了,你可真不会做买卖。要是我是你,我得恨不得一头扎进尿壶里面憋死就得了。对啦,我说老皇,你要是缺这个尿壶,老凌我尿完了给你递进去。”皇太极现在龙袍早就被扒利索了,他现在穿的是一身暗红色的囚衣,衣服上中间,是一个大圆形的类似烧饼一般的图案。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囚字。他手上脚上都带着的一副沉重的锁链,表情十分的黯然沮丧。显然是他有些不能承受凌云这样的折辱,咆哮道:“你是谁,是谁给你的资格,跟朕这样说话,你折辱于朕,难道不怕朕支起来油锅炸了你,难道不怕朕祸灭了你的九族。”。凌云一阵仰天狂笑,:“皇太极啊皇太极,你看看你现在待的地方,你瞅瞅你身上穿的衣服,你要用油锅炸我,那你就来炸吧。哎呀,我是真不想伤你的自尊,想当初,你是何等的风光,松山一战降服洪承畴,盛京城里你迫使大妃殉葬,四大贝勒同朝理政变成你皇太极一人称帝。这也倒罢了,你何曾有一丝一毫的兄弟之情,莽古尔泰的惨死,与你毫无关系?莽古济难道不是你的嫡亲姐妹,一句莫须有的罪名,就能把她凌迟处死?你这样的皇帝,谁愿意跟着你,岂不是人人自危,莫说属下大臣,就是你的兄弟们,谁不得藏着个心眼。”这几句诛心的话,说的皇太极汗涔涔的直流,他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个调侃他的人是谁,却知道造他反的人是谁,并且还知道多尔衮是为了什么才造反。所以,。他现在最担心的不是别的,就是多尔衮如何处置他。其他的事情都好说,唯有一点,凌云提起来,让皇太极心惊,唯恐他再多说一句,那就是让阿巴亥大妃殉葬的事情,毕竟阿巴亥是多尔衮的亲生母亲,现在自己就想是砧板上的鱼肉毫无二致,多尔衮什么时候想落下刀子,自己都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只能引颈就戮。有句话说的好,叫做好死不如赖活着,皇太极想活着,多尔衮也不希望他死,一则多尔衮多少的心存善念,还顾念一些兄弟之情,终身囚禁,还他皇太极一个天年也就是了。第二也是,皇太极毕竟是自己的兄长,自己如果狠下心去杀了他,就是弑兄,这会给自己的名声染上污点。自己想来想去,对皇太极,终究是选择了宽恕。皇太极心中暗想,自己的侍卫处和皇宫禁卫军被反水叛变的步军衙门瞧瞧接管了,所以这场多尔衮发动的叛变才会如此的顺利,顺利的可以说是兵不血刃。可是,自己的长子,被封为肃亲王的豪格,手里还有自己亲自掌握的两黄旗的指挥权。两黄旗的兵虽然不多,可也都是勇士精兵。为什么豪格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起兵勤王呢。他一边来回的走着,踱着步子,一边在嘴里悄悄的念叨着,:“豪格啊,快来救阿玛,来救阿玛呀。我儿豪格啊!”。随着他的走动,一副沉重的手脚链哗哗的作响,他似乎已经忽视了凌云的存在。凌云依旧是一副笑眯眯的样子,看着他。“你念叨什么?想儿子了吧,没事,你很快就能见到他了。”说到这里,凌云喊了一声,“张南,过来。”,现在的牢内,有正白旗和巡城兵马司共同防守,凌云特意点了张南来这里,说了,差事办得好,还能升他的官。张南自然乐颠颠的跟着凌云屁股后面跑。张南一溜烟跑进来,给凌云施了个半跪的军礼,起身后,又打了个千,说道,:“上宪有什么吩咐?”。“我来问你,豪格看押在什么地方?”。凌云问道。“启禀上宪,豪格押在巡城兵马司的牢房之内,上宪要见,无需移步。属下叫人提他到这里来也就是了。”张南对凌云极近巴结之能事,这也是人之常情,为了升官嘛。凌云笑了笑,“不用了,办差去吧,你很用心,也很得体,将来你的前途正是不可限量的!”。张南当场就给凌云磕了一个:“张南这辈子能遇到您这样的贵人,是我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请受张南一拜!”。在一旁还是来回溜达的皇太极,看到这一幕,在惊异豪格怎么会这么快也被捕之余,心里也是一阵泛酸,心说我这王朝俸禄,都养了一些什么官员。有这样的官这样的兵,我大清能不灭吗,我皇太极的皇位能不丢吗。天啊,看来,这就是天意啊。 第一百一十五章 秋后算账(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皇太极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大清政权其实是这样的脆弱,自己的俸禄养活的这些官员们又是这么的见风使舵,墙头草随风倒。曾经有句话说的好,似乎是岳飞说的,说的是天下怎么样才能太平的问题。岳飞认为,武官不惜死,文官不爱钱,天下就会太平。太难了,何以能做到这一点呢。官和权是联系的,权和钱是分不开的,更不要说涉及身家性命的事情了。皇太极其实并不用遗憾,作为还没有完全开化的游牧民族,让他们去讲义气,去表忠心,是完全做不到的。在这里,有必要再交代一句,大明朝的人,也并不是完全守礼守节的,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魏公公那样的人在朝堂上就是绝对混不开的。但是无耻的人,总有高度提纯的嘛,大明的官员,比如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等等。都是阿附魏公公的阉党,是掉渣的坏人,永远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面了。但是,还是替他们说句话吧。这些人,包括魏公公本人,还都算是大明的内部人员,是肉,都烂在锅里了,他们虽然危害了名族,但是还没有出卖民族。真正出卖民族的所谓汉奸也是有的,比如努尔哈赤在位的时候,献城投降的副总兵李永芳,再比如没有人逼迫,却上赶着跑去投奔的范文程。读过当年明月的书,都知道,明月兄说,:每一次提到这个人的时候,总要先呸一下,呸完了,再说话。对于这个人,我都不想呸他,每当我提到这个人的时候,我总想吐口痰,吐完了再说。不管是阶级敌人还是革命同志,在胜利的时候,都喜欢反攻倒算,凌云策反了多尔衮,这个时候,已经是摘取果实的时候了。所以,此时的凌云,倒并不急于回家,这里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处理完。惊心动魄的那一夜总算是已经过去了,那一夜,震动心魄,可是终于有惊无险,终于大功告成,终于,到了自己想干点什么就干点什么的时候了。就在巡城兵马司的大堂上,凌云提审了范文程,这个无耻之徒,就在一天之前,还是带着双眼花翎,红珊瑚顶子,穿着仙鹤补服的一品大员,今天,已经是大红囚服的待决人员了,人的命运改变,通常都在一瞬间。前一秒钟,你是座上客,下一秒钟,你就是阶下囚,这个,是完全没有可预知性的。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不是宣扬什么因果之说,但是有的时候,人在做,天在看。巡城兵马司的大堂,中央设有暖阁,是巡城衙门主官巡城使审案的地方。正中摆放着三尺公案,上面放着审案用的文房四宝和红、绿头签。绿头签是捕签,用来捕人的;红头签是刑签,下令动刑的。在这里签和签筒还有一个妙用:一个签筒的容积正好是户部颁定一斗(10355毫升)米的容积,一支签的长度也正好是一尺(32厘米)的长度。正面屏风为可供开启的格扇,供重大礼仪活动时官员穿堂而过,上绘“海水潮日图”,寓意为官者要明如日月,清似海水。图上的走兽是“豹”,是正三品武官的标志。此刻,两边快壮皂三班衙役兵丁分两队排开。手执半黑半红的水火棍,撞在地上啪啪作响。凌云在后堂出来,转屏风入座,轻轻的咳嗽一声,说道,:“堂下所站者何人,为何不跪!”。两旁的衙役都大声呵斥,:“跪下!”。几十人同时呼喊,确实够让人心惊肉跳的。可是那人却毫无惧色一般,仍旧是立而不跪。凌云呵呵一笑,:“好好好,我老凌就喜欢有骨气的人,不过,既然你不想跪,我不妨帮帮你。来呀,这位范先生膝盖上有些毛病,不能打弯,你们可以帮他一下。”。一声令下,两个如狼似虎的戈什哈走近前来,一个按住范文程的身子,另一个用力朝着他的腿弯里踢了一脚,这一脚下去,范文程的脸上顿时落下了豆大的汗珠,身子再也支撑不住,一下子,跪倒在了地上。看到范文程这个狼狈的样子,凌云也觉得好笑,:“我说范先生,你是不是也想跟我说,士可杀不可辱这样的话。没错,我老凌是一介武夫,你或许听说过,山海关之战的时候,正蓝旗贝勒莽古尔泰被我射瞎了一只眼睛,现在死者已矣,我不会再纠缠他的事情,我只是想告诉你,老凌我的脾气实在不是太好。即便如此,我对读书人还是比较尊敬的,可是,你不配让我老凌尊敬。你算不上读书人,你只能算是一个斯文败类而已”。往往最无耻的人,偏偏最喜欢给自己找到最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试图掩饰自己的无耻,这让无耻变得更无奈。范文程就是其中的一位杰出代表,当年他拦住努尔哈赤的马头请降的时候。口口声声说的是为了天下太平,为了苍生百姓。偏偏就是这位为了苍生百姓的人。成为助纣为虐的急先锋。所以,当凌云说出他是斯文败类的时候,他的脸色从黄到白,再到蓝,变化了许多次,张了好几次嘴。却没能说出来什么,刚进门时候那种怨气和怒气,支撑着他的骄傲,现在,这股骄傲随着自己跪在地上,被彻底的打掉了。现在,不说话,也许就是最好的注脚了,只要开口,无非是自取其辱。可是,沉默并不难遮掩一切,同样也不是个逃避问题的好办法,他不说话,自然有人替他说话。其实,凌云思考过很多次,这个范文程,早就该处理掉了,可是就是这么瞧瞧的干掉,还是干的有些教育意义,这才是个问题。之所以如此大张旗鼓的提审,只是想借范文程这个例子,表达一个效果,起到一个宣传作用,就是,千万不要和大明对着干,没有什么好下场。对于大明的人,也有个警示作用,就是背叛自己的国家,下场,就跟这个范文程一样。永远被钉在耻辱柱上,被后人千秋万代唾骂。“范文程啊,你不说话,那就让老凌来替你说,你可看到了,我凌云一直是一副汉人的打扮,就这副样子,我就敢深入这盛京城,说降多尔衮,把盛京军兵全都为我所用。看看我,想想你,你不觉得羞惭吗。你和李永芳都还有所不同,李永芳是个武将,他是在城池将破的时候投降的,你呢,没有人去招降你,你自己就颠颠的跑来了,难道满人的饭就这么香甜可口,这么好吃吗?”。凌云这一通挖苦,让范文程不知如何答辩。憋了半天,他才说,:“我归顺大清,是顺应天意,是为了百姓苍生。”。凌云从堂上下来,按住自己的佩剑,(就是在萨利芭芭拉那里缴获的那一把,原先的主人是皇太极)。看着范文程,忽然发出一阵不屑的笑声,“范文程啊范文程,就你,也配说什么天意。也配说什么百姓苍生!”。凌云直视着范文程,忽然,他把佩剑拔了出来,扔在范文程身边,:“好吧,我暂且信你一次,你是为了天下苍生,是为了顺应天意,自古以来,天意从来高难问,既然天意让我凌云俘获了你的皇帝皇太极,也让你成了我的阶下囚。那么,就证明天意不绝大明。既然如此,我也不愿意再对你加以折辱。你看到这把剑了吗,这本是皇太极的佩剑,现在归我老凌了。你既然终于你的主子,那么,我就给你个机会,你就用这把剑自裁吧。”说完,凌云叹了一口气,走开了。不是所有人,在面对死亡的时候都是那么的从容不迫,至少眼前这个自称天命的范文程不是这样,他看着凌云扔给自己的剑,回想着自己短暂的一生。从一个大明屡试不第的落魄举人,咬牙狠心投奔了努尔哈赤。皇太极即位对自己加以重要,大清国号才刚刚建立自己就成了大学士。此时,本该处在人生顶峰阶段的自己,却忽然从最高处掉到了最低谷。这一切,究竟是因为眼前这个叫凌云的后生,还是源于自己的命运,或者,是一些更深层的东西。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自己已经是一个囚徒,自己眼前横着的,是一把明晃晃的宝剑。要用它来结束自己的生命吗?可是怎么,自己却是这样的不甘心呢!!忽然之间,他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哀嚎,:“不!我不能死,我不可以死。凌云,你是汉人,你不读书。可是你既然敢着汉服来盛京,就说明你是条汉子,你必然也是会敬服英雄的。你可知道,我的祖先是谁。我的祖先,是大宋朝的范仲淹,范文正公。我作为他的嫡系后代,是不能随便就这么死了的。”。凌云笑了,:“不想死就不想死,搬祖宗出来做什么,我知道,你的祖先是范文正,我不说,是想给你稍存体面。范文正公在边塞死死抗击西夏,你却屈膝降清,如果他泉下有知的话,恐怕是要改家谱的。”范文程语塞。 第一百一十六章 生死之决(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范文程语塞了,而凌云却谈性正浓。他转身拾起自己的剑,把剑还了匣。对范文程说,:“你以为我愿意让你脏了我的剑吗?我在这提审你,并不是我老凌闲着没事干。皇太极都被囚禁了,杀你,难道不像是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吗。你这样倒驴不倒架可是不太好。当卖国贼都当出了家国天下的道理,如果不知道的人,可能还会把你当成什么民族英雄呢。其实,你不过是满人的一条狗,摇尾乞怜,无非想得一份安生衣食,范文程啊,大明之大,难道就没有你的一衣一饭吗?”。听凌云这个意思,似乎并无意对自己下手。范文程的心理稍微的平复了一些。别的不说,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对于范文程来说,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了。凌云说的话虽然诛心,但是实在,他投奔后金,何谈的上什么民族大义,不过就是自己是个落魄的举人,在大明混饭吃不好混。投奔后金以后,在这一群文化知识毫不发达的人群中,自己就算得上是高级知识分子了。此时此刻,能保命就是万幸,什么面子,什么矜持,完全都可以放弃了。他忽然把头磕在地上砰砰作响,泪流满面。:“请凌大人,为在下指一条生路吧!”。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杀人容易,让人服罪不容易。凌云开始的杀气,已经消融下去了,他也不想沾染太多的戾气。但能饶人处,还是要饶人的。不过,还是要略略施以惩戒才是,:“范文程,你已经知罪了,既然知罪,我就不会重加你的罪。不过,死罪可以免,活罪恐怕难饶。你可知道。”。范文程几乎要把头磕出血来,他低着头,唯恐对凌云有所冒犯的说,:“凌大人,但能饶得范文程一条性命。我认打认罚。”凌云问道,:“司法官何在?”。一位五品顶戴,白鹇补服的官员出列。给凌云施了礼,说道,:“小人在。”“范文程之罪,本该斩首弃世,但是上天有好生之德。凌云见是非初定,也不愿多开杀戮之端。司法官,你且说,什么刑责,是减斩首一等的?”。司法官再次施礼,:“回大人的话,有道是恩自上出,您既然有意宽减刑责,自然法司要依从您的令旨办事。按我大清,减斩首一等的刑责是,宫刑。”。这两个字一出口,范文程几乎要晕过去了。他想过流放,也想过刺配,想过砍手脚之类的重刑,唯一没有想过的就是宫刑。宫刑是什么?宫刑就是在他身上摘除一个比较重要的器官,有这个器官,他才能是一个完整的男人,没有这个器官,只能算是一个太监。可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活命,宫刑,也只能接受。凌云看来看匍匐在地的范文程,又是叹了口气,:“范文程啊范文程,有句话说的好,却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人,只要不作死,肯定就不会死,你能到今天这步田地,完全是咎由自取,怪不得任何人。这个理,你若明白,就不枉我老凌百忙之中,跟你费这些口舌,你若是不明白。”。这句话还未说完,范文程早已经泣不成声了。“凌大人,您不要说了,范文程认贼作父,本已经是该死之人了,既然凌大人能开天恩,恕小人不死,便是天大的恩德了,范文程感恩不尽,任由大人处置,没有二话。”。这话说的虚伪,凌云听得也觉得别扭,你能想象一个人对一个要阉了自己的人说出感恩戴德的话来吗,除非这个人是神经极度错乱,显然,范文程不是这个类型。然而凌云还是顺着这个话头说了下去,:“好,你能悟到这一层,就说明我老凌没有白白的跟你浪费时间。好了,你放心吧,我这人,恩怨分明,是不会狭私报复的。你既然承认你是大清的人,我自然不会按明朝的律令来惩治你。这宫刑,也是清律所定,自然适用于你。我听说,盛京城有家祖传的手艺,叫做什么“小刀刘”的,祖传数代就是干这个营生的,就安排他们为你来净身吧。司法官,听清楚了?”。司法官点头称是。“下官听清楚了。此事必然不会再让大人经心。小人们用心去办就是了。”凌云手一挥,:“把他带下去吧,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了。”。几个戈什哈把范文程拖走了。费了近两章的篇幅。凌云也觉得比较无奈,怎么就为了这么个家伙浪费了这么多的字数和时间,最后还是开恩把他放了。最后凌云自己挠了挠头,自语道,:“看来老凌的狠字功夫还是不到家啊。”杀刘鸢的时候,凌云没有一点犹豫,却最终放过了同样投敌的范文程。这一杀一恕,一宽一驰,都是做给投敌着看的,朝廷对于死心不悔改的顽固派,是杀伐决断的。而像范文程这样,即使在清廷已经官拜大学士,只要他肯服软,只要他肯认错,只要他愿意作为一个反面的例子献身说法,凌云还是愿意留他一条性命,上天有好生之德,治天下靠杀戮,却绝不仅仅靠杀戮。这一页算是揭过去了,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了结,自己在回山海关之前,还要有很多的事情来料理。还有很多的老朋友要见见。处理过这个范文程。凌云想起来,在这巡城兵马司的衙门里,还有一位打了很长时间交道的老朋友,确实,两人之间要做一个了断了。凌云吩咐,:“张南可在?”。话音未落。张南从外面一溜小跑跑进来,“张南在,听候吩咐。”。“张南,我把哈巴赤寄存在你巡城司衙门,如今他身在何处?”。张南打了个千,说道:“他仍在狱中。不过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吃喝,只是神情沮丧,口中叨念着什么,小的也听不出来。”。凌云止住了他的话,吩咐道,:“你带人去,把他提到这里来。”张南办事还是够利索的。片刻的功夫,就把哈巴赤给带来了。由于一天之前,被关进巡城衙门大牢之前,哈巴赤就被凌云挑断了脚筋。所以,根本无法自己行走,张南是找俩人给抬着来的。才一天多的时间,哈巴赤的精神像是完全垮掉了一般,蓬头垢面的。面色十分的憔悴,身子也消瘦了许多。一天之前,那个虎背熊腰的将领,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哆哆嗦嗦的死囚。哈巴赤趴在地上,他试图再把身子倾放的好看一些,选择一个稍微好点的姿势,可是看起来,他已经太累了,似乎,已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了。凌云知道,哈巴赤本人也知道,这一次的见面,直接就决定着哈巴赤的生死,或者。到底是怎么死。哈巴赤知道,凌云绝对不会轻易就放过自己。不过,他此时已经无所畏惧了,将死之人,还有什么可以顾忌的呢。他用仇恨的眼睛,直视着凌云,眼睛里似乎要冒出火来了,也似乎,是用尽了自己的平生力气说,:“凌云,你赢了,自古成者王侯败者贼,我哈巴赤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如今我六脉具无,也不怕了。但是你听着,如果我泉下有灵,我还会缠着你,如果有轮回只说,我来世还跟你继续斗下去。”。听着这一通话,凌云心里有万千的感慨,这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明明这一切都是他所引起来的,都是他在挑拨,在运作,在拿着大明的兵来实现自己的阴谋,甚至在背着自己主子多尔衮脚踏两只船。就这么一个人,在身陷囹圄之际,竟然说出这样无耻的话来还是这么义正词严的。实在是一件让人比较费解的事情啊。凌云很无奈的瞅了瞅自己的脚,顿时觉得和这个人交流都是件很让人委屈的事情,有句话说的好,秀才遇到兵,有理也说不清。凌云也是个武夫,不是个秀才,可是,他偏偏就喜欢讲道理,什么事都说明白了再开打。遇到哈巴赤这类人,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他真想下令把这个人带下去零刀碎剐了,不让他得这个痛快而死的便宜。就哈巴赤犯下的事情,无论是公也好,私也罢,断断没有饶恕的道理,可是,凌云忍住了,他想起来了阿泰。忽然心中一阵揪心的疼痛。多好的女孩,多好的花样年华呀,就为了自己,献出了如花的生命。生如夏花,逝如冬雪。可自己,却并没有对她,有过任何的表示。凌云自己都觉得,她的死,根本就不知道。如果她不死,死的人,就是自己。阿泰从来没有跟自己提过任何的要求,唯一一次,就是央求自己饶恕了她的哥哥。并为此给自己下跪磕头。想到这一幕幕,凌云的心真的是疼的厉害。逝者已矣。而活着的人,唯一能为她做的,就是了解她生前唯一的希望。想到这,他叫过张南吩咐道,:“把他带下去吧。他现在这个样子,也无能为祸,好生看管也就是了。我答应过,给他一个天年。伙食要好一点,住的也要干净些。他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哈巴赤不会想到凌云竟会这样处置,一时竟然愣住了。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共议降明(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哈巴赤抬头看着凌云,想从他的眼睛里得到一个答案,他们争斗了这么久,最终自己落败了,他想到过很多种凌云处置自己的方式,却没想到是这样的一种。他不懂凌云,有这样的胸怀,能容得下东西,也能容得下人,才不愧凌云这个名字,胸襟凌云,志气凌云。同样,凌云也在注视着他。曾几何时,这个哈巴赤是一个纵横疆场的将军,是一个英武的汉子。虽然他曾经潜入山海关,险些刺杀刘鸿,差点要了凌云的命。不过那是各为其主,如果在山海关抓获他,想来凌云也不会手下留情。现在,他已经奄奄一息,就像他自己说的那样,六脉具无,已经没有什么活头了,也没有能力再为害人间了。所谓给他一个天年,也只是苟活世间罢了。就到此为止吧,为了一个承诺。凌云不想再和他说什么了,示意张南把他带下去。张南却说,:“凌爷,您莫怪小的多嘴。这哈巴赤留在世上,终究是祸害,还不如。”说着,他比了一个咔嚓的手势。其实,这哈巴赤的是死是活,怎么着也碍不着张南的事情,他这样建议,无非是想在凌云这里讨个好罢了。凌云也知道他的意思。也不点破。只说,:“张南啊,你不知道,他现在已经这个样子,取他的性命随时都可以,又何必呢。你也不必在我这里买好。我是个汉人,不会在盛京城久待,我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去。你只要忠心事主,少不得加官进爵,不要多了别的心思。”。一番话说得张南有些羞惭,诺诺连声而退。当然,退下去之前,他没有忘了带走哈巴赤。偌大的堂上,就只剩下了凌云和这群衙役们,凌云看看堂下,又看看自己,觉得挺好笑,自己终于过了一把升堂审案的瘾,用的确实清廷的衙门和衙役。这有些滑稽,而且这半天,看似过了一把瘾,其实什么也没干,哈巴赤宽恕了,连范文程,都饶了一命。凌云心说,我这样的菩萨心肠,还不知道能持续多久。政变成功的多尔衮,没有抓紧时间享受一样皇宫是什么感觉的,相反他比较低调,还是住在自己的睿王府里,顺便把皇太极建造的富丽堂皇的宫殿全都封了。这让其他的旗主王爷们有些不解。难道你造反不是为了当皇上吗。这样的疑问,不只是别人,就连多尔衮自己,也无数次的拷问自己,要不要称帝,要不要一个名义上的九五之尊。后来,他放弃了。多铎不止一次私下和他说,政变是咱们兄弟发动的,皇太极也是被咱们哥俩囚禁的,与那个凌云没有任何的关系,咱们只是报了大仇。如今,正是一鼓作气,收拾河山的时候,兄长你应该顺应天命,及时登基即位,封赏群臣,安定天下。厉兵秣马,和大明做一场搏击,凭借大明朝现在的情况,应该是不堪一击的。更重要的是,现在自己的手里,还握着一颗重要的棋子,那就是大明的信王,朱由检。这个朱由检虽然不在大明朝廷担任任何的实职,只是个闲散的王爷,但是一旦把他扣押了,就可以跟大明的朝廷谈条件。当然,大明朝不会把这个王爷当回事。但是,即使如此,他们也不敢明面上来拒绝什么,因为他们一旦公开说要放弃这个王爷,就有失了国体。各地的守将和文官,谁还会拿朝廷的命令当回事呢。所以,这个时候,很多的优势都倾向于自己这一方,所以,没有任何的理由不振作起来,去夺取整个天下,而不是束手向大明称臣。多铎说的这些,多尔衮心里又何尝不明白,他也正直青春进取之年,如何不愿意去夺天下,去成大业,去纵横驰骋,去名垂青史啊。可是,这一切,多尔衮却都不知道为何的,去忽然间觉得淡漠了。不那么重要了。他只想踏踏实实的,做一个安享富贵的王侯,仅此而已。政变成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睿王府召见了在盛京的诸位王爷。礼亲王代善,郑亲王济尔哈朗等等,这些都是手里有兵的人,在政变发生的时候,他们其实早已经得到了消息,正是因为他们的作壁上观,才给了多尔衮如此顺利的机会。现在,盛京城一夜之间,已经更易了主人了。而这些旗主王爷,自然要向新的主人俯首称臣。在多尔衮的睿王府正厅里,他接见了这些旗主王爷们。这群旗主爷一进门,第一件事情就是不约而同的,向多尔衮跪拜行礼,三跪九叩,山呼万岁。这让多尔衮有些无所适从。他打定了主意,就是不会轻易更改变动的。同时他心里也很清楚,这群跪在地下向自己俯首称臣的人们,就在一天前,还是跪在另一个人的面前,也是这样,嘴里喊着万岁万岁万万岁,而那个人,那个一天前还高高在上的皇帝,现在正被自己囚禁在阴暗的牢房里。世事无常,他们参拜的,不是自己,而只是一个位置。所以想到这里,多尔衮很明确的告诉他们,自己不是什么万岁,从现在开始,到以后,都不会是什么万岁。自己已经决定了,写降书递顺表,向大明朝廷称臣。接受明朝的册封。取消八旗制度,按明军制度设立卫所制度。取消清廷的国号,取消包括自己在内所有人的王爵。这个决定,无异于晴天霹雳,也无异于在平地打响了一声惊雷,这些王爷们哪一个不是官高爵显俸禄厚,他们之所以在多尔衮起兵的时候不加反抗,无非是觉得,那个御座由谁来做,自己都是王爷,都有这样的特权与爵禄。可是现在不同了,这个刚刚造反成功的多尔衮,竟口口声声说的明白,他要颠覆这一切,他要向明朝称臣。这就意味着,在座的所有人,现在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彻底的失去。是可忍,孰不可忍!还有一层意思,没有人说出来。那就是,多尔衮即使取消帝号,即使向明朝称臣,也仍然是后金的首领,手里这几万军队和数座城池就是绝对的筹码,他的降表递上去,大明朝廷也少不得赏他一个王爵。可下面这些人,怎么办。总不能你能撑死,让大伙饿死,这么做可实在不合适。首先跳出来的,是郑亲王济尔哈朗。他咳嗽了一声,望着端坐在正中的多尔衮,几乎用哭诉的声音说,:“十四弟啊,莫怪哥哥这么说,你失了计较了。与人为奴,怎比自在为王。想当年,我太祖皇帝以七大恨告天起兵。当时,我们只有七副铠甲,只有二十几个骑兵。可是现在呢,八旗劲旅不下六七万人,我们曾经以少胜多在萨尔浒击破明军十二万。现在兵精粮足,正是一鼓作气的时候,我们完全有能力与明朝逐鹿天下,你为何要放弃啊。”。安亲王岳托也说,:“是啊,老夫老了,本应该不再涉足朝廷上的事情,可是,也不愿意祖宗的基业,就这么样毁于一旦。古人说,宁为鸡首,不为牛后。向大明称臣,不是上善之策啊。”其他的旗主王爷和贝勒们也都你一言我一语的说开了。顿时唾沫满天飞。多尔衮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些人的表演,直到他们都安静了。才拍拍手说,:“请信王殿下”。底下这群人,都不知道这个所谓的信王殿下是何方的神圣,直到一位少年郎君,头戴七梁冠,身穿蟒龙袍,从二堂走出来,转屏风入座,也不客气,就坐到了多尔衮的旁边。看此人生的的是面如冠玉。一双虎目炯炯有神,天生不怒而自威,一副龙凤子孙的气质,如坐云端,让人不敢轻视。可是这个人,偏偏是一副明廷的王爷打扮。这个时候,怎么会有明朝的王爷来到盛京城,一时间,堂下的这些王爷贝勒们,都拔出了佩刀佩剑。还没等多尔衮说话,信王身旁又站出来一位擎天保驾的大将军,次人不是别人,正是明军千夫长凌云。凌云按定佩剑,直视着堂下,“老凌在此,我看哪个敢动 !”。说着,他轻轻抚弄着自己的佩剑,说道:“这把剑你们或许都认识吧,它以前的主人就是你们的主子皇太极。现在,这把剑归我老凌了。既然这剑不错,挺锋利的,在我老凌手里还没见过血,不是件让人开心的事情。你们谁要是想试试,就过来,是一起上,还是单独来,都行。”说完。他用鄙视的眼神环视着这群拔剑弄刀的人们。多尔衮见到事情不妙,赶紧出来呵斥道,:“堂下诸人,赶紧收起兵器。要动刀兵,还用的着凌兄动手吗,我多尔衮也是个好面子的人,清理门户的事情,不需要别人替我做。”说着,他双掌一击。外面应声进来了数十名如狼似虎的校尉。 第一百一八章 重加封赏(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几十个睿王府的蓝翎校尉闯了进来,他们一个个杀气腾腾,脸上写着七个不服,嘴里挂着八个不忿,就等着多尔衮一句话,就敢放手拿人。这些人都是多尔衮平时蓄养的死士。除了多尔衮的命令,他们谁的话也不听,一句话,就可以让他们赴汤蹈火。刚才还沸沸扬扬的人群顿时安静了下来。他们都坐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一个个大眼瞪小眼的喘着粗气,不再说什么。可是他们的心中,仍旧不能平复那股子怨气。此时此刻,多尔衮竟做出了让所有人都吃惊的举动,他欠身离座。向着信王朱由检,行了跪拜大礼。跪在地上,对朱由检说,:“多尔衮及所部文官武将,自今日起,敬奉信王爷慈旨。”。朱由检对多尔衮还是有好感的,本想一把把他给拉起来,可是凌云却瞧瞧的看了他一眼,这个意味深长的眼神让朱由检就明白了。多尔衮现在是清廷实质意义上的首领,他的归顺就意味着清廷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即使有些别扭,朱由检还是安坐受了礼。然后才说,“睿王请起,小王我受不得你这样的大礼。我只是个闲散王爷罢了,本不该关心国事。然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我是当今皇上的弟弟,不由得我安享富贵,做个闲人啊。”。多尔衮站了起来,却没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他还是在原地站着。头稍微低着,准备听朱由检下面的话。对于多尔衮如此的恭顺,朱由检是出乎意料的。他也知道,不给一个过得去的价码也不足以安抚现在的局面,不足以安抚愿意归顺的多尔衮。他沉吟了一下,说道,:“小王现在一非王命出巡,二非天子指派。只是信步闲游,来到了这盛京城,说话,没有太大的分量。但是小王知道,功高者需爵显,否则也不足以赏功,不足以表率千秋,以为忠义之榜样。今日小王斗胆,在这里替皇兄代封,多尔衮!”。多尔衮跪倒。“小臣多尔衮在!”。“小王在这里替兄代封,封你为辽东王。按大明亲王双俸。出警入跸,加九锡,所有仪仗,减天子一等。你的子侄辈里,如果有出息的,你随意指派三人,由朝廷册封为郡王。”朱由检这是给足了多尔衮的价码了。这个辽东王加九锡,说白了,就是多尔衮现在有的地盘,还归他管。只是把八旗军变成卫所军,大明指派官吏到辽东来任职。如果说句现代的话,这辽东地区,差不多就相当于香港澳门,属于高度自治的范畴。而多尔衮,就是辽东特别行政区建立以后,官方任命的第一任行政长官。而和现代不同的是,他这个行政长官,是世袭罔替的。这个价码,让多尔衮很满意,他向上叩头,:“谢信王千岁,多尔衮愿意在辽东这里守着,为国屏藩。”。说罢,再次叩头,起来站在一旁。朱由检看看差不多了,别让这个多尔衮太委屈了,人家毕竟也是主动要求归顺的。多少也得给足了面子。想到这里,他说,:“辽东王,你也不必太过客套了,到小王这里来坐。”。“多尔衮不敢。信王殿下面前,焉有我的座位?”。“哎!有座便座,不要客气!”。朱由检满面春光之色,对着多尔衮轻轻颔首,示意他不要在推脱了。多尔衮会意,落座到刚才自己的座位上。多尔衮落座之后,似乎有话要说,但是张了几次嘴,也没有说出来。朱由检知道他的意思,也不点破,只是轻轻的冲他点点头。多尔衮就明白了,不再说话。这个意思很明确,就是多尔衮自己受封了,他自然不会忘了自己的同母兄弟多铎,再说了,多铎在这次的政变中,可谓是功不可没,正是因为他深入步军统领衙门,杀死了萨利芭芭拉,争夺了一支两万人的生力军。这才让这次政变来的如此的顺利。这份功劳,是任谁也抹杀不了的。其实,多尔衮就是不表示这个事情,朱由检心里,也是大致有数的,这位信王爷,表面上嘻嘻哈哈,心里,比谁都明白都清楚。所以,刚刚封赏完了多尔衮,他下面就要对多铎有所表示了。“多铎听封!”。这一声断喝,把个多铎吓了一跳,刚才多铎自己还在琢磨,哥哥混的不错,亲王双封,实领辽东王,出警入跸,礼仪上减天子一等,实际上,就说明,辽东这块土地的治理权实际还是在哥哥的手里,这就比什么都重要,不管是大清还是大明,只要自己手里有兵,也有权,就没有人能轻易动摇的了。不过,多铎也在想,自己也是立了大功的人,这位信王能赏自己一个什么爵位呢。自己在皇太极在的时候,大小再不济,也是个豫亲王啊。正在胡思乱想之际。朱由检这一嗓子把他从思绪万千中拉了回来。他也连忙上前跪倒,口称千岁。信王朱由检清了清嗓子,看着阶下跪着的多铎,心中也有些志得意满之色,但是脸上也没有带出来。曾几何时,这位心高气傲的豫亲王是多有骄矜之色,多高的心性,现在,他正在跪在地上,等待自己的封赐。这个世道,真的是高难问啊。“多铎,你跟从辽东王多尔衮,讨逆有功,多所建树。有功之人,朝廷绝不吝惜公器重赏,今小王代兄封赐,封你多铎为宁前王。实缺郡王,领亲王俸禄,世袭罔替。同样可以出警入跸。另外,小王还要另外加恩于你,辽东设立卫所之后,你可以任辽东大都督。所有原八旗的人马。具归你多铎节制。”这一句话说出,多铎简直喜形于色了。这话太有诱惑力了。自己可以不在乎什么郡王爵位,那不过是个虚衔罢了,有自己的哥哥在这里还能委屈了自己吗。问题就在这最后一句话上,辽东大都督,节制原八旗所有人马,也就是说,所有的枪杆子以后都合理合法的集中在多铎一个人的手上了,一时之间他竟有些无所适从。沉默了一会,他才想起来。自己还没有谢恩呢。多铎向上叩头,:“多铎谢封!信王殿下,千岁,千千岁。”。信王微微点头,:“多铎,你且起来。站退一旁。”,多铎心说,这事闹的,看来这个厅堂之内,也就是哥哥多尔衮有个座位啊。不对啊,这些乱七八糟的家伙们,也都有个座位,为啥我非得站退一旁呢。郁闷的多铎,来到多尔衮的身边站定。凌云在信王身边站着,看着多铎的这个表情,心里也就明白了八九分。他对着多铎挤了挤眼睛,意思是说,别着急啊。往后看,还有大乐子呢。在时间并不长的交往中,多铎对凌云的本事和人品也都有了了解。他也开始喜欢上了凌云这个看似嘻嘻哈哈,却能于刀斧丛中不变声色的人。这样的人,有胆也有识,是值得信任的。下面坐着的诸王贝勒们已经早就停止了喧闹,在刚刚朱由检封赏多尔衮和多铎的时候,他们的脑子也在飞速的运转着,他们在想,多尔衮和多铎都有重爵重封重权,自己再次,也不会能差的了哪里去吧。在座的,都是王公贝勒,哪一个不是大清的重量级人物,即使真的要归顺大明,你给我们,也要开出来一个过得去的价码,要不,谁的心理能平衡啊。不平衡就要闹事的。他们同时也在想,这多尔衮和多铎都封完了,总归轮到封我们了吧,在座的都是大清的爵位最高之人,多数是亲王,至小的也是个贝勒。按照这老几位的说法,这归顺大明之后,现在的亲王爵位的,大致能在大明朝混个郡王。现在的贝勒爵位的,再怎么着不济也得是个国公啊。有句话说的很好,理想很丰满,现实,永远很骨感,这些人,都在一瞬间感受到了好似凉水浇头,怀里抱着冰是什么感觉的。也都体会了一把,杜十娘的委屈。因为接下来,根本都没轮的着他们上场,甚至,朱由检都没有拿正眼看他们。他眼睛盯着刚才这些诸王贝勒们拔刀的时候冲进来的蓝翎校尉们,他们还在站立着,随时等待多尔衮的命令。看到自己的主人封了辽东王,有的人高兴,有的人也是觉得取消帝号,归顺大明比较可惜,但是,他们都忠心耿耿。永远会终于多尔衮,不管他是清朝的睿王,还是明朝的辽东王。朱由检看看多尔衮,笑道,:“辽东王啊,这几十位校尉,都是你的死士吧!”。多尔衮也陪着笑说道,:“是啊,都是臣府内校尉,忠义之士。”。信王又环视了一眼他们,“好,果然是如狼似虎之士,你们现在都是六品蓝翎。归顺我大明之后,本王封你们,都身列四品的游击。跟着辽东王,守卫我辽东卫所的边塞。哪个建立了功勋,辽东王具表保奏。我给你们重加爵位。”。几十人一起跪倒,:“殿下,千岁,千千岁”。这些王爷贝勒们听着,怎么这些校尉先封了。哎,咱们咋排在他们后面了。后面就后面吧。该咱们了。正眼巴巴等着,却见上面的朱由检打了个哈欠,说:“累了,今天就到这吧。都散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头发问题(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一句让在场大多数人都伤了自尊的话,累了,今天就到这吧。这些旗主王爷万万没想到,连一群蓝翎校尉都升作四品游击了,偏偏就没有自己什么事情了。这个朱由检,他究竟想干什么。难道他把这些人都视若无物吗。多尔衮也觉得有些抹不开,他小声的对朱由检说,:“殿下,这些人都是满洲的勋贵,也都是带兵之人,虽然粗莽好武,不知道礼仪。但是,还请殿下给他们稍稍存些体面。”。这番话说的十分的委婉。也十分的清楚,明确说出了两个意思,一是要给这些人点面子,他们不懂事,殿下别计较。第二,他们都是带兵之人,手底下都有些能拿得出手的死士,不稍作安抚,恐怕会弄出乱子来。其实多尔衮的意思,朱由检何尝不明白呢,他刚才那样子,无非也只是想打压一下这群不懂事的人的气焰罢了。现在目的达到了,这一巴掌扇完了也该给个枣子吃了。不过,要是想让朱由检给他们也出那样的价位,是断断办不到的。要是黄金遍地,那就不值钱了。朱由检还是用那种蔑视的眼神环视着阶下这些王爷和贝勒们,脸上露出了不易琢磨的微笑,让这些人有些搞不明白他究竟要说些什么。这沉默的时间真是个难熬的时刻啊。好在,朱由检还是很快就开口了,他说道,“下面坐着的,也都是前清的诸王贝勒吧”。好厉害的嘴,一开口,就是“前清”,以示灭国不可以再复。各位诸王贝勒,都异口同声点头称是随声附和,:“是!小臣等敬奉信王殿下慈旨!”。“好,小王封你们,皆身列一等子爵。食伯爵俸禄。颐养天年”。说着,朱由检看看凌云,凌云会意,笑笑说。“王爷真是安排妥当。”。下面的诸位可谓是敢怒不敢言,按照明朝的爵位制度来说,王爵,无论亲王或者郡王,都是用来封给宗室的,除非是功勋卓著的战将,在死后,可以追封为郡王爵位。剩余的宗室外,可以得到最高的爵位就是国公。在公爵之下,分别是侯爵,伯爵,子爵,男爵。在座的诸位,在一天之前,还都是旗主,都是王爷,最不济的也是个贝勒爷,那个不是作威作福的主子爷。现在归顺了大明朝,本来想着也能和多尔衮、多铎一样,落个显爵,也就罢了。没想到这个朱由检这么小气,竟然把这些亲王贝勒都只封为子爵,还像是慈悲又像是嘲弄一般。让他们食伯爵的俸禄。但是事到如今,能怎么样呢。只好都跪下谢恩,山呼。千岁,千千岁。处理完这件事情。朱由检来到了多尔衮的书房,这个地方总是能让人感觉到轻松一点的。他还要和自己新封的这位辽东王具体谈一谈。多尔衮愿意具表称臣,也愿意裁撤八旗,建立卫所,更愿意接受朝廷的册封,但是有一点他有些不能接受,还想争取一番。那就是衣服和发辫的问题。在当代的很多辫子戏里,大家可能印象比较深的有这么两句话,叫做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满人入关的第一件事,不是进行文化侵袭,甚至也不是屠杀抢掠,而是要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以期进行同化。事实上,在后代的历史记载来看,他们也确实做到了。为了头发而失去脑袋的事,有些人是愿意干的。但是更多的人没有那样的气节,还是保命要紧。说到这里,我还想说一句题外话,没气节的人是常有的,但是有个人,没气节到了一定的地步。此人叫做钱谦益,这是个在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人,之所以比较有名气,是因为他娶了一个比他本人更有名气的老婆,柳如是。在大明朝的天启崇祯时代,有个书院。就仅仅是个书院而已,后来繁衍成为一支比较牛的党派,那就是号称“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东林党。东林党啊东林党。出了多少响当当的人物,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有孙承宗、杨涟、袁崇焕等人。弄的朝廷是风生水起。最后实在是被魏公公看不过眼了。心说,你们这么倒腾我怎么办呢。于是,一群手持正义的书生和手持刀剑的东厂特务干了起来。后来的结果很明显。孙承宗退了,杨涟死了、袁崇焕也窝在老家数星星了。说了这么多,连魏公公和死去多年的杨涟都搬出来了,只是用一正一反的两个例子来说明,东林党是一个代表正义的组织。到了崇祯年间。东林党的领袖变成了钱谦益。钱谦益,是一个无耻的人,据历史记载。他在崇祯一朝混的不错,后来一度在南明小朝廷也混的不错。更重要的是,这个人是文坛的领袖,是大明文化人的领军人物。不过,这个人物终究是文人无行。在最终的考验面前,没能经受的住。据说多铎大兵压境的时候,钱谦益带着柳如是,在河边上大宴宾客。公开宣称,我钱谦益今天跟你们大家吃完这最后一顿饭,我就跳河殉国去也。大家这顿饭如何吃得下去,都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心里感动的是稀里哗啦,心说好,钱大人有气节,不白给啊。这位众人眼里不白给的钱大人,最终让人失望了。这顿饭从上午开始吃,一直吃到日落西山。大家都心里敲着小鼓,盯着老钱,脑子里转悠的都是同一个疑问,钱大人那,你怎么还不跳。钱谦益老兄看来也是逼到劲了,把话都放出去了。殉国嘛。你说现在不想殉了算是怎么回事。只见他老兄哆哆嗦嗦的来到了河边,伸进去了一只脚。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又飞速的上了岸。别人也不好意思问,夫人柳如是就问了,“郎君这是为何?”,钱老兄给了一个十分中肯的回答,:“我老了,这水太凉了。还是不跳了吧”。这群宾客吃了这顿饭,看了这场表演,都默默的走了,心说,不跳就不跳,找什么理由嘛。不过,他家吃的倒是不错,等他再表演的时候还来他家吃。妹的。看自己的丈夫这么没出息,实在是有点烂泥扶不上墙的感觉,柳如是比较失望,可是失望能有什么办法呢,有句话说的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棵白菜抱着走。自己的兴衰荣辱都在钱谦益的身上。柳如是没有办法,只好退而求其次。说不跳河就不跳河吧,咱找个地方隐居起来,不做清朝的官也行啊。钱谦益还是诺诺称是,不久后的一天,他对柳如是说,夫人呀,我的头皮好痒,柳如是心说,大老爷们的,头皮痒,去洗洗呗。就没说话。结果钱谦益自己就出门了,等回来的时候,已经把头发剃掉了。梳了一条溜光水滑的大辫子。又过了几天,老钱主动找到了多铎,要求归顺大清,多铎一高兴,赏了他一个礼部侍郎。从此,钱谦益就在这个礼部侍郎的位子上,一直发挥着余热。又过了不知道多少年,好几辈过去了,到了乾隆的时代,江山早已经坐稳当了,就想找点事情说。找点人来批判。有一天,乾隆皇帝忽然语重心长的说,:“这抗清而死的黄道周,可以称作圣人,朕是要为他树碑立传的。至于大清入关之初归顺的前明官吏,无论如何,都是大节有亏。朕的意思,编一本《贰臣传》来警示后人,在前明为官,归顺大清后耿耿忠心,立下功劳的,进入甲等。归顺大清后,仍有二心的,进入乙等”。钱谦益同志,连贰臣都没有做好,比较光荣的,进入了叛徒乙等的行列,遗臭万年。原谅我,在一个这样的人物身上又浪费了如此之多的篇幅,这是我的错。也不知道为什么,在遇到这样的汉奸人物的时候,总不惜多费些笔墨口诛笔伐一番,前番的范文程如此,现在的钱谦益也如此。当然,这只是历史的记载,一直从第一章看到现在的朋友们大致也知道,历史,已经被这个无意中从现代回到明朝的凌云给改变了。现在,大清已经不存在了。现在的大清地盘,只是大明朝的辽东卫所。而后来的皇父摄政王,也不存在了,他是大明朝的辽东王,随时为大明屏藩。翻出来这本旧账,除了骂几句汉奸没有气节之外,就是想说头发的问题有多重要。圣人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是个比较重要的观念问题。然而更重要的事情还不是观念,而是标志。如果大家还没有听明白,我就解释一下,汉族人在当时的习惯,就是笼发包巾。而满族人的习惯就是去发留辫。这有句话说,叫做扫去四夷,定鼎中原。再说的清楚点,多尔衮不想失去最后坚守的阵地,留着发辫,他是满人。如果也笼发包巾,他岂不是成为汉人了。这,才是他和朱由检要争取的。 第一百一十章 一步不退(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为国屏藩,成为国家的柱石,成为国家的藩篱,但是有意思的是,这个藩篱,是多尔衮,这个国家,是大明朝,而不是已经不复存在的满清。朱由检在多尔衮的书房里坐了很久了。多尔衮的书房很是布局简单,但是朱由检很诧异,一个满洲勋贵,怎么会有如此多的藏书,随手抽出来一本,都有蝇头小楷的勾画,和页眉上的读书心得。再加上瓶有雉尾,壁悬宝剑,也都说明了多尔衮本人的雅量高致,绝不是个酒肉之徒。看来自己有些小看他了,这个人早晚不是池中之物,要恩威并施才行。一点也没错,此人不仅雅量高致,而且绝对是满洲勋贵里的全方位人才,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不说,还会打仗,会用兵。然而此时,朱由检忽然觉得自己的成就之处了,因为这位满洲老大人物,已经向自己表示了臣服。并且接受了自己封的辽东王封号,也就是说,辽东局势,至少在这个时间段内得到了控制。大明朝此刻并不安稳,内有权阉,外有边患。听说东南那边还有人闹事,这事还不仅仅是大明内部问题,据说是嘉靖年间没弄利索的倭寇又卷土重来了。这群家伙比当年那一拨更凶残,他们用的不仅是武士刀,还有不知道在哪里搞来的火器,自己还组建了一个火器小队。辽东的事情平复了以后,自己接下来的任务还很多,不管皇兄愿不愿意,自己也是义不容辞的要把朝廷的担子担起来。即使朝廷中充斥着阉党又如何,我朱由检愿意为国靖边,边疆总得有人吧。现在朝廷里面那群人,都是一个混蛋心思,时刻想着把人往边塞送,其实谁都知道,闯边塞无异于闯刑场,但是我怕什么,我是信王朱由检,是大行皇帝的嫡传血脉,我只身闯入盛京,收降了一代名将多尔衮,那些流寇和倭贼又算得了什么!想到这里,信王朱由检由不得热血沸腾了起来,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正在他神游之际,外面脚步声响,朱由检知道,该是多尔衮来了。朱由检刚才一直没有考虑到怎么来和多尔衮交流,也不知道他会和自己说些什么,提些什么要求。不过,自己也该和他做个了断了。这里的事情了了,自己也不愿意在这里多逗留了,还是早日返京的好。现在朝廷里的御史言官对自己私自离京的事,还不知道会怎么喷口水了,自己的日子其实是并不好过的。一旦魏忠贤给自己按上一个藩王不奉圣旨私自离京的罪名。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了。正在想着,多尔衮已经进来了。他还是着清廷四团龙的袍褂,带着三眼孔雀花翎,迈着方步走进书房。看到端坐在书案后的朱由检,抢前一步,口称信王千岁在上,爱新觉罗,多尔衮大礼参拜。说着作势要跪下。朱由检看到他这身的穿戴,心里就有老大的不高兴,这是很明白的。你多尔衮既然接受了我的封号,做了我大明朝的辽东王,你就该知道大明朝是什么规矩,灭国不可再复。我不看你的降书顺表,只看你多尔衮的心。你做了我大明朝的王爷,还穿着这劳什子干什么呢。所以,朱由检就很大的不高兴,但是喜怒不能形于色,这样的表情变化是不能让他看出来的。所以,尽管如此,朱由检还是虚抬了一下手,“哎呀,辽东王,你这是何必呢。你已经是我大明的亲王了。而且小王我还另外加封你加九锡,出警入跸。上殿不拜君,下殿不辞君。既然如此,你要对小王我行大礼,我可是承受不起啊。”。多尔衮也没想真的跪下,听得朱由检这么说,也就顺势起来了。他站立在书案之前,开口想说点什么,长了半天嘴,却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入点。所以不知道如何说。说不好,不好说,所以还是不说好。但是为了不让朱由检觉得自己拿捏,还是开口说道,:“信王殿下,殿下面前,岂有我多尔衮先说话的理,我既然已经归顺大明,即是大明子民,不知道信王殿下对我,有何训教。”。好一个聪明人,不愿意多说,那就算了。你不说,我不说,那就没的说了。但是,这件事,大概还真是不说不行,我临走之前,非要拔了你的孔雀翎,脱了你的团龙褂。让你彻底像自己说的那样,成为我大明朝的子民。朱由检一笑,“坐下吧,辽东王!”。多尔衮抄过来一个凳子,就势坐下了。“辽东王,你这身打扮,说是大明子民,也实在不太像。”。说着,也不再多说,就盯着他这团龙马褂。多尔衮多机灵啊。当然知道朱由检是什么意思。他笑了笑说道,:“千岁,我多尔衮是老汗王的儿子,这团龙袍服也是父王留下的,睹物思人,岂能轻易抛弃,千岁赐我出警入跸,加九锡,我本不该再有其他的想法,但是我还是想来跟千岁求一个恩典。求千岁恩准,多尔衮保留袍服发辫无所更易。”。说完就指使者朱由检。等着一个最终的回答。这个要求似乎不过分,这个要求似乎也太过分了。朱由检想到过他会提其他的要求,但是没有想象到这个要求,确实,自己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要求了。但是朱由检毕竟是朱由检。他绝不会随便就放弃自己的底线。“辽东王,这似乎有些不妥。我大明官员,自高皇帝开国以来,都是纱帽圆领,玉带蟒袍。你这穿着袍褂,逮着孔雀翎,说你臣服大明,似乎有点说不过去。便是我朱由检相信,满朝的御史言官就能用唾沫把本王我给淹死。”朱由检在无意之间,把自称由“小王”换成了“本王”,这一字之差,语气就完全加重了。多尔衮知道,自己这个要求,朱由检是绝对会很是踌躇的。这要是答应了,其实就是承认了大明有国中之国。但是他会不会不答应,如果他不答应自己应该如何是好。多尔衮暗自想到,这的确是自己的地盘,朱由检和凌云都是客居于此,完全都没有反抗自己的能力,自己手下这么多的死士。。。他不敢再往下想了,立刻掐断了这个可怕的念头,因为就在不久之前,自己刚刚接受了明朝辽东王的爵位。并为此把满洲勋贵都得罪苦了。要是此时,他不敢继续就这个思路考虑下去了。脑门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他是这样想的,朱由检也是这样想的,他很是清楚,自己在这里耀武扬威,要有一个前提,就是多尔衮拿自己当盘菜,多尔衮说自己是盘菜,自己就是盘菜,说自己不是菜,自己就不是菜。原因比较简单明快,因为,这是老多的地盘,自己唯一能只靠的,只有一个凌云。然而双拳不敌四手,好汉毕竟是架不住人多,到了这个时候,自己和多尔衮赌的,是勇气,是彻头彻尾的勇气对决。最后,朱由检胜了。他双睛里发出一阵让人畏惧的目光。多尔衮在和他的对视中感觉到了恐惧,一种让自己不敢直视的恐惧。多尔衮是带兵的王子,朱由检只是个深宫长大的王爷,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他的眼里,是会让我如此不敢对视的目光,这究竟是怎么了,多尔衮忽然觉得,自己完全不是这个年轻王爷的对手,在他的面前,自己已经彻底的失败了。有一种气质,叫做不怒自威。曾经,多尔衮毫不怀疑自己拥有这样的气质,可是他最终失败了,在朱由检的面前,多尔衮感觉自己是如此的无力,他认输了,彻底的认输了,他终于承认,自己在朱由检的面前,完全没有任何提条件的资格,完全没有。他诺诺连声,摘下了自己的顶戴,放到书桌上。低着头退了出去。然而,这个时候,忽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听书房之外一阵喧哗。紧接着,一队士兵跑了进来。多尔衮一愣,这是怎么回事,我的书房又不是菜市场,岂容的这样来去自如,要造反了不成吗。明盔亮甲的士兵后面,一个儒生迈着步子进来了。这个人,就是前文提到过的何洛会,他本是豪格的人,跟着多尔衮也只是个卧底,现在豪哥和皇太极都被关起来了,这个何洛会却不知道抽了哪门子风,想要给自己的两个主子爷报仇。所以,他安排了这一队兵,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干掉朱由检,然后多尔衮就没有回头路,只能跟大明对抗到底。多尔衮大怒,吼道:“何洛会,谁让你进来的,带着你的人,给我滚出去!”。何洛会呵呵一笑,“十四爷,怕是由不得您了,来呀,把这个明朝蛮子给我就地斩决!”。朱由检看着何洛会,他笑了。 第一百二十一章 厚葬刺客(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三十六计里有一招,叫做上屋去梯。这一招,曾经在东汉末年的时候,被刘表的大公子刘琦很好的使用过一次,成功的向诸葛亮要到了明哲保身之计,摆脱了他的继母蔡夫人。这上屋去梯之计,其实说白了就是断掉别人的退路,让别人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按照自己预定的方针来走。从何洛会的表现来看,他是读过三十六计的,如果没有的话,至少肯定也是读过三国演义的。因为他使用的这一招,就是典型的上屋去梯,他准备干掉朱由检,这在他看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为据可靠消息,朱由检是不会武功的。朱由检的确是不会武功的,可是凌云会武功!文中曾经在前几章交代过,多尔衮的书房,是有暗室的。除了暗室之外,还有屏风。请原谅我说了更多的废话,你肯定会说,谁书房里还没有屏风呢。好吧好吧,我其实只是想告诉你,其实凌云就在屏风的后面,看到这,我们暂时不用担心信王爷的安危了。不,还是要担心的,双拳难敌四手,好汉始终架不住人多。这一队兵,都是全副武装的,大致有二十余人。他们,和朱由检的距离,也就是几步之遥。这个时候,凌云还是没有出现,他在等朱由检的信号。朱由检似乎比他更淡定,他看着何洛会,脸上露出了不屑的笑容。多尔衮大惊失色,在朱由检的脸上,他看不到一点惊恐的神色。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这些闯进来的人,并不是自己安排的,如果朱由检出了什么事情,大明朝自己是得罪苦了,满洲的旧人也不会给自己好脸色,到时候来个众叛亲离,自己就都完了。想到这里,多尔衮明白,现在唯一的选择,就是让这群不速之客,在这个屋里滚出去。多尔衮自信,这一点,他还是能做到的。他目视着何洛会,眼睛里发出能杀人的目光。何洛会害怕了,可是他已经没有什么退路了。没有什么事情可以由得一个人出尔反尔,这件事,既然他敢做,就已经想好了一切后果,只要把杀朱由检的事情嫁祸到多尔衮身上,自己就算是给主子报仇了,自己就算是死在当场,又有什么遗憾的。这么想着,他的心,反倒是放下了。多尔衮环视了一下四周,下意识的摸了一下自己的腰间,谁知道,自己的腰间空空如也,并没有什么佩剑之类的。因为我们交代了,他今天穿的是朝服。这个动作被何洛会和朱由检同时看在了眼里。朱由检还是那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动声色的样子。这不由得让凌云也很是佩服,什么是宠辱不惊,这就是宠辱不惊。说一句题外话吧,其实在这本小说里,穿杂着太多的题外话了,也许很多读者都已经习惯了。东晋的时候,有一个宰相叫做谢安。这个谢安之所以有名气,除了他本人之外,也可能是和他的子侄们都比较厉害有关系,谢安有个侄女叫谢道韫,这个闺女这辈子也许就说过一句话,叫做“不若柳絮因风起”,这句话,就成就了她,后人念念不忘的咏絮之才。不过,我们还是来说说谢安先生本人吧。东晋的历史上,曾经爆发过一场淝水之战。这场战役恐怕大家都不陌生,是历史上四大以少胜多的战役之一。而这场战争也给后入留下了许许多多的典故之类的。比如,和东晋对阵的前秦,当时的皇帝叫做苻坚,这是一个相当有能力的人,也是一个相当自信的人,他在历史上留下了一个成语,叫做投鞭断流。这不是一句空穴来风的话,因为他确实有百万大军,这百万大军都把鞭子扔进水里,想象一下那是个什么样子的场景。我估计,别说断流了,能把河填平了也没准的事情。相比之下,对手东晋似乎就差的多了。只有八万人。这似乎是一场没有悬念的战争了,毫无悬念。八万对百万,恐怕只有战神白起之类的人物才能打胜这样的战争。而这场战争如果失败,后果谁都负担不起,无论是东晋朝廷,还是谢氏家族。战败,就意味着毁灭,完完全全的毁灭。这场一边倒的战争。前秦方面的统帅是皇帝苻坚,亲自带队。东晋方面的大将,是谢安的弟弟谢石、侄子谢玄。战争的结果出来的时候,谢安正在和别人下棋,接到战报,他只是轻轻的放到一边。继续下棋,直到一局终了,才淡淡的说了一句,“小儿辈已破贼矣”。何等的胸襟,何等的气度。壮哉!好吧,说的的确有点多了,这都是凌云老弟又浮想联翩了,似乎忘了,他本人和信王千岁朱由检,现在正在被二十个刀斧手给围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他除了佩服信王这种处变不惊的态度外,也是担心。不过,信王没有发话,自己也不敢轻易行动,再说了。其实朱由检本人,甚至包括凌云,都是想看看多尔衮是怎么来处理这件事的。换句话说,如果连这样的事情都处理不好,那么,这个辽东王早晚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干掉,那么辽东绝对不会是安全的后方。如果辽东不安全,那么大明就是绝对危险的。多尔衮的腰间没有剑,事实上,什么也没有,何洛会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容,这一刻,他几乎以为,自己就要成功了。有时候,快要成功了的意思,就是还没有成功。何洛会看了一眼朱由检,放肆道:“朱由检,你这南蛮,这盛京城岂是你想来就能来的地方,既然来了,就不要想走了。”。朱由检本来懒得和他说话,现在也饶有兴趣的看着他,心说这个跳梁小丑,上蹿下跳的,倒是可爱。他咳嗽一声,淡淡说道,:“本王走不走,恐怕也由不得你。辽东王,你说是不是?”,说完,他竟然没事人似的拿起一本书来,又开始旁若无人的读起来。这个态度确实是把何洛会给激怒了,他大吼一声,:“动手!”。一名刺客抢步上前,奔向书案。手起刀落,悲催的一幕发生了,鲜血染红了书案,斗大的人头就摆在书案上。读到这里,有些读者会不会郁闷,怎么把这本书的主线干掉了。凌云是干什么的,多尔衮又是干什么,朱由检死了,怎么继续往下写呢。各位。你们看清楚啦。我也没说这血和人头就是朱由检的呀。没错没错,你们猜的没错,这人头是何洛会的。多尔衮带兵多年,岂能没有几个死士,何洛会想在多尔衮的眼睛里按钉子,也不是那么顺利的。今天进来的这二十余人,半数以上都是效忠多尔衮的。何洛会那一声动手,结束了自己的性命。不过,一颗血淋漓的人头摆在桌案上,的确也是让人挺瘆的慌的。朱由检何时见过这样的场面,也不由得心内一惊,不过,表面上并没有任何的变化。没有让多尔衮看出什么异样来。何洛会一死,剩下的士兵们自然也就后退请罪了。朱由检笑了,他挥挥手示意士兵们出去。没有人动,朱由检笑了。说道,“果然是将不下令,兵不解甲。很好,辽东王,你的部下,我很喜欢。让他们出去吧。顺便,把这颗人头也带出去,看着也够让人发怵的。恩,我看就厚葬了吧,这个人来行刺我,对他自己应该是没有什么好处的。受人指使也不可能,现在整个辽东都在你辽东王的手里嘛。所以我猜,这个人大概是为了效忠已经被囚禁的皇太极,想杀了我嫁祸给你,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好办法。不过是他没有做好而已,对于忠心的人,即使是敌人,即使是小人物,我也是以礼相待的。”。这一席话,让多尔衮又敬又怕,朱由检原来不是一个傻大胆,还是一个比较有心计的人。他的分析一点也不错,多尔衮已经完全服了。他默默的点了点头,对朱由检说,:“惊了信王爷,是多尔衮的过错。”。回头又对士兵们说,:“还愣着干什么,按王爷的吩咐去做。”。士兵们答应一声,收拾起何洛会的人头,抬起尸体,诺诺而退。等士兵们都出去了,朱由检说了一声,“凌千户,出来吧。咱们一起和辽东王聊聊”。凌云应声而出。“老多,你可真是有两下子,我就说嘛,咱们信王千岁能放心把辽东交给你,你就肯定能把这里守住,你说是不是?”。凌云这个时候还是不忘调侃一下多尔衮。多尔衮能说什么,只能称是。这个时候他才发现,他的汗,已经完全把衣服给打湿了。朱由检笑着说,:“好了,凌千户,不要和辽东王玩笑了,在这里耽搁的时日也比较久了,我看咱们是不是该回去了”。他像是在自言自语,也像是在征询凌云的意见。 第一百二十二章 关内风波(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件事的发生,让朱由检和凌云都意识到,这里是并不安全的,立刻走人,离开这个地方,继续在这里待下去,说不定在哪个杀人夜放火天就一不留神的被一群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给黑掉了,为了防止被黑,唯一的做法,就是,闪人。回去,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哦不,还是先回山海关比较好,直接回北京比这里还不安全。这个时候,我们似乎应该交代一个另外的人,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朱由检的小妹妹,莲花公主朱芷晴,她此刻和自己的侍女丁香,正在山海关外遇到了麻烦。不是说她们不准备取道山海关吗?可是不行,不取道山海关,由北京直接到盛京的路程,现在是完全戒严的。取道山海关,难道刘总兵还会为难她们吗。刘总兵自然不会,可是他的儿子,就说不好了。好像我们已经把这位公子放在后台很久了,我都赶脚有点对不起他了,说真的,刘丹不是个坏人,他只是被迷失了心智而已,可是不管怎么样,他都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拉也拉不回来的不归路。监军太监魏全孝在山海关,已经低调了一些日子了。直到有一天的夜里,刘丹找到了他。要和他合作,对于这个送上门来的好事,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干不掉刘总兵,干掉凌云还是要的,凌云不在关内,那就先清除他的党羽吧。具体来说,现在还有两个人在关内,那就是大谠和阿财。这两个人,现在已经是实缺千户,陷阵营的统领了,手下的兵都是精锐,想要偷袭是不容易的,再说这两个人本身也不是吃干饭的。都不是等闲之辈。所以,不能暗地里下手,要来,就得明着来。明着来怎么弄,说得好,说得对,就得倚靠魏公公。魏公公这位监军,虽然在刘总兵的压制之下,一直活得比较郁闷,但是,罗织个罪名,整整两个千户,他还是没什么问题的。这个,有副对联说的好,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横批,不服不行。不服不行啊。不过,魏公公很是言不由衷的说了几个卧槽,虽然,这两个字说完以后他自己都很郁闷,不过,他还是已经习惯这样言不由衷的说话。就在凌云在盛京城大展拳脚的时候。山海关出事了。没错,你们没有看错,山海关出事了。凌云的生死弟兄,山海关陷阵营营官,大谠,被害了。事情是这样的,一个上午,大谠和阿财训练结束后,正在休息,闲聊中。阿财说,也不知道大哥他们现在怎么样了。这一去多日,没有任何的音讯,也着实的让人担心。其实阿财心里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可是他还要故作镇定的安慰大谠,“不要多想,大哥吉人有天相,再说,那几个兄弟哪一个也不是吃素的,他们去了盛京城,能看着大哥吃亏吗?我倒是觉得,他们绝对能在那里折腾出个天翻天覆来,回头回来跟咱们显摆。可惜呀,这样的热闹咱哥俩是赶不上了。大谠心里稍微的好受了一些,接着这个话头说,:“我也不指望赶上什么热闹,只要大哥和兄弟们平安无事,我就完事大吉了。不过,今天,我这心里总有点不踏实。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能是我想的多了。阿才正想劝他去休息一会,这个时候,帐外来了一个小校,他们并不认识。这也难怪,山海关有八千兵勇,都有各自的统兵官,一时间认不出来也是人之常情。小校进得帐来,给两位千户行了半跪的军礼。阿财挥了挥手,说道,:“你是哪个营的,一向少见。”。“回您的话,我是刘丹公子的亲兵,一向做些杂事,您一向军务繁忙,想来是见过小人也没有什么印象了。这次公子差我来,请两位营官前去拜茶叙谈。”。这个空当,他已经站起身来,垂首侍立,像是一个很懂规矩着人,他在等待两位营官的答复。大谠和阿财迅速的交换了一下眼神,这个刘丹,为什么无缘无故要两个人过去喝茶呢。不久前,两人借刘丹立威,虽然是做戏,确是把刘丹本人吓得不轻,不过此事,刘鸿总兵并未追究,反倒是升了两人的官职。不过,有其父未必有其子,刘丹这次来请两人,里面究竟有没有猫腻,这个谁也说不准。说不准,不好说,去不去呢。去能怎么样,不去,又能怎么样?权衡许久,大谠对阿财说,“我就去一趟吧,早去早回。”。阿财心中还是不踏实,可是他也说不好问题出在哪里。所以,他不知道怎么阻挡大谠去赴约。只好点点头,:“快去快回,营中事务繁忙。你也走不开多久。还有,你把我的几个亲兵带着伺候吧,他们都是懂事的。”大谠却想的更多,如果带亲兵前去,总是显得不好,还是自己去的好。看看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立刻回来。再怎么说,这也是大明的山海关,这也是有王法军规的大营,由不得刘丹胡来什么。想到这里,他也心里轻松了许多了。正是因为他的轻松害了他。他跟随这这个所谓的亲兵一路来到了刘丹的营帐。刘丹倒是满面春风的接出来,别迷信什么满面春风,有时候,这就是要干点什么不该干的事的前兆。大谠寒暄道,:“大公子军务繁忙,本不该来讨扰。”刘丹还是满面堆笑,:“张千户说的哪里话,您能来这里,是赏我刘丹的面子,蓬荜生辉。”。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样子,让大谠有些不自在,两人说着话走进帐内。进入帐内的那一刻,大谠知道,自己已经有来无回了。因为他在这里看到了一个自己十分不想见到的人。这个人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可是他偏偏就在这里出现了,而且,似乎他已经等了很久,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监军太监魏全孝。西风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这个时候,这个人出现,实在不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事实上,是很悲催。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大谠死难(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魏全孝怎么会出现在刘丹的营帐里,这句话还可以有另外一个说法,他不应该出现在这里,既然他在这里出现了,事情就是有猫腻的,换句话说,刘丹和魏全孝已经沆瀣一气了。对于这一切,大谠已经有所了解了,可他也知道,自己进了这个虎狼穴,就不可能再出去了。他真想拔出自己的佩剑大打出手,他知道,凭借自己的本事,可以杀一个地覆天翻。让这里被鲜血染红。可是他最终犹豫了。拔剑是容易的,杀谁呢。魏全孝?还是刘丹?一个是对自己有恩的老上司的儿子,还有一个是朝廷派到这里的监军,杀这个死太监是没问题的,杀掉这个死太监,却会给刘总兵带来极大的麻烦,权衡了再三。大谠放弃了,他扔掉了自己的武器。他轻蔑的看着魏全孝,却也发现魏全孝也在用得意的眼神瞅着他。大谠却很坦然,对刘丹说,:“大公子,多的话,也不再多说了。我老张既然来敢闯你的大帐,生死也就早已置之度外了。你说吧,是显戮,还是暗鸩。我只有皱一下眉头,就不算汉子。”刘丹倒是被他这番话给惊呆了,阴谋变成了阳谋。而且,就心理学来说,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的坏人,而在这之前,刘丹还是总兵的公子,是蹲过魏公公设计的大狱的。他之所以愿意放弃自己的前程和原则,和这个死太监合作,是被爱情的烈火烧坏了自己的心智。因为对于凌云的愤恨,他对凌云的兄弟们,乃至凌云的部下,整个陷阵营,都必须除之而后快。更直接的导火索是,就在不久前,大谠和阿财还拿他做了一把戏,虽然是演戏,也差点把他吓个半死。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刘丹也知道,从自己做出选择的那一刻,就没有回头路了,不管前方等待自己的是什么,自己都要彻底的走下去,义无反顾的走下去,无论前方是烈火,还是荆棘,自己,都已经完全没有其他的选择了。大谠这个视死如归的态度,让刘丹在一瞬间有些胆寒,然而魏全孝却是见惯了这阵仗的。既然对方问了,是显戮还是暗鸩。那不妨就赏给他一个选择的机会,也算对得起他的勇气了。“张千户,你是个英雄,明说了吧。你进得这个帐来,显戮和暗鸩,都由不得你来挑选。我这里,有大明的军校,也有我带来的东厂缇骑和锦衣卫。只需一声令下,就能把你乱刃分尸。不过,我魏全孝也敬你这份气魄,你来选择好了。”。魏公公像是很慷慨激昂的。着实让人感动,感动到作呕的程度。大谠也不想和他多说什么,而且自己甚至有些欣慰,至少来的是自己,而不是阿财,自己能为兄弟挡这一劫,也是值得自己欣慰的事情。自己死后,自己的大哥凌云,和陷阵营的兄弟们,绝不会让自己就这么死去。所以,大谠现在的心情是绝对的坦然。“我想怎么死,自然是由我自己选,你魏公公再厉害,毕竟还不说阎罗王嘛。不过,你说,你这缇骑和锦衣卫,比起后金八旗来如何。你可听说过多尔衮和莽古尔泰是干什么的?我老张跟随凌大哥,六人入金营,杀了他个人仰马翻。比起那些,你这群虾兵蟹将算的什么?!”。说完,又对刘丹说,:“大公子,你是刘总兵的血脉,我老张本不应该对你不敬。不过我也敬劝你一句,若是沦落到与太监为伍,祸害忠良,早晚是灭门的祸事,恐怕连累了令尊大人也未可知。悬崖勒马,及早收手,我老张虽死,也死而无憾了。”。说着就闭上了眼睛。刘丹心中一阵倒腾,自己不知道如何应对这番忠义之言,他看向魏全孝。魏公公的心理素质应是极好的,他没有任何的心理负担。大喊了一声,“左右,此时不动手,更待何时呢!”。下面的情节真的是让我本人也不愿意多说,恐怕各位读者也不愿意多看。陷阵营营官大谠,被一拥而上的锦衣卫砍成了肉酱。为了保持这个秘密,刘丹和魏公公顺带着把去请人的那名所谓的亲兵也捎带着灭了口,如果人真的是泉下有知的话,不知道这位亲兵见到大谠,会是一副什么表情,会说些什么。不过,这已经是个永远的谜团了。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还要活下去,坚强的活下去。因为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才能报仇。报仇!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阿财正握着茶杯在营内转圈,大谠许久不回来,他早已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团团直转。想派几个得力的军士去打探一下消息,去最终忍住了。直到,他得到了自己兄弟的死讯。就在那一瞬间,手里的茶杯被他的忽然发力,瞬间变成了一堆粉末,鲜血顺着拳头直流了下来,可他却顾不得这一切。阿财觉得一瞬间,自己的神经麻木了,自己的眼睛似乎要喷出火来一样。自己的好兄弟就这么死了,不明不白的死了。而且,他不是死在对抗外敌的战场上,而是死在了山海关军营,死在了自己人的手里。真正是岂有此理。此仇不报,何以为人!就在这一刻,阿财发誓,要把凶手碎尸万段。这个凶手,就是刘丹。他准备去找刘总兵要个说法。刘总兵如果包庇儿子,自己就不管不顾,耍三青子了又如何?就算也把自己这条命搭上,也要把刘丹,对,还有那个叫魏全孝的死太监送到阎王爷那里去报到。打定了主意以后,阿财全身披挂的就要出门。可是,事情终究还是出乎了他的意料,他甚至没能见到刘总兵,就自己也深陷不测之境了。中国有句话,叫做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对于陷阵营来说,这句话绝对不是一句废话。此时的陷阵营,正面临着一场生与死的考验。几名校尉拿着刘总兵的手令来了,说的简明扼要。大谠闯魏公公大营行刺,被锦衣卫击杀,现需要阿财去跟着走,协助调查。 第一百二十四章 公主被困(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很明显,这是惹上事了。刘总兵绝不会这么混账,偏听偏信,也没有必要用这样的罪名来抓自己。肯定是魏全孝这个混账东西捏造的罪名。那么,自己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自己现在反抗,肯定把这件事就坐实了。到时候,恐怕自己就没有任何辩解的机会了。可是如果不反抗,谁能保证自己回来的时候不变成一堆肉酱呢。这样的事情。还少吗?阿财心里七上八下的翻腾,是奉命,还是不奉命。或者说,奋起一搏,还是任人宰割。如果此刻放弃了反抗,结果明显的很,就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什么时候切什么时候割,就只看魏公公和刘丹两个人什么时候有心情了。陷阵营现在有一百余人精锐的将士,哪一个不是生龙活虎以一当十,怎么能由得这几个来路不明的校尉抓走自己的营官,顿时有几个兵冲上来挡在了营帐口,手里一个个都握着兵刃,有拿短剑的,有瞅着自己胳膊上的袖箭的,一个个眼睛瞪的滚圆,那意思,只要这几个校尉敢放手拿人,就试试看。关键的时候,阿财吩咐,:“弟兄们,都给我让开,我阿财的命硬,死不了,你们每一个人,都不许闹事。如果你们还认我是你们的营官的话,无论如何,陷阵营都不能出任何的差错。我答应你们,我活着去,肯定也活着回来。”。几个兵无奈的撤下去了,几个校尉心里不由得冷笑,活着去活着回来,这恐怕由不得你吧。阿财就这么被抓走了,就在一群人的眼皮子底下,他制止了自己的属下,怕他们闹出事来,可是,自己就这样,成为魏公公的阶下囚,板上肉。就事论事,阿财可不像大谠那么慷慨激昂,他根本都不屑于跟魏公公多说些什么,面对魏公公和刘丹声嘶力竭歇斯底里的表情,阿财就一个回答,那就是毫无表情。大谠死难之前,还对着俩人发了一顿慷慨陈词,阿财连这样的耐心都没有,无论对方说什么,他根本都不开口,完全就是一副不屑的神情,这样的不屑。让魏公公和刘丹都感觉相当的没有面子。无论对于一个男人还是一个太监,丢了面子都是伤自尊心的事情。抑郁之余,魏公公决定干掉阿财,不仅是剁成肉酱那么简单,还得零刀碎剐了才行。刘丹倒是不这么想,他阻止了魏公公。不不不,你误会了,并不是刘丹良心发现了。其实有什么用呢,一个人,如果一脚迈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即使他想抽身退步离开,恐怕也已经完全的没有机会了,所以,刘丹并不是想在这个关键时刻,挽留阿财的一条性命,事实上,他有更毒的想法。魏公公只是个太监,他一门心思的只想害人,脑子难免会有些简单。想不出来很多更让人郁闷的方法。刘丹和魏公公啰啰嗦嗦的说了很久,终于让魏公公按捺住了亲自动手的想法,把阿财暂时看押起来,容后再议。为了节省篇幅,他们的对话内容就不再多说了,概况起来大致是这么个意思,如果现在把阿财也杀了,死了两个营官的陷阵营,一定会引起哗变现象,到时候,局面恐怕是不好控制。而且凌云回到山海关,也会不顾一切的报仇,留着他,并且押起来,陷阵营就不敢轻易的乱动,局面相对就好控制,更重要的是,这就是钓凌云上钩的钓饵。只要是他在,凌云回关,必然要相救,到时候,就给他们来一个一勺烩。好个歹毒的刘丹,如果刘总兵知道自己的儿子现在是这幅样子,恐怕自己会后悔怎么会生这个儿子。好在,这条毒计也有一个正面的效果,那就是,阿财的命,暂时保住了。而这一切,远在盛京的凌云,还毫不知情。但是,接下来的一件事,更是把刘丹和魏全孝两个人。都送到了断头台上。那就是劫持公主事件。莲花公主朱芷晴,本不想取道山海关,可是,现在山海关已经是通往盛京城的咽喉重地了,不走也不行。为了行动迅速不惊动地方,朱芷晴和自己的侍卫女官丁香一副商人打扮,就径直出了北京城。虽然是公主离京,在往常是会被关注的,但现在这样的情形,皇帝大人本人都已经有一天没一天了,谁还会在意一个公主呢。所以,朱芷晴和丁香离京很顺利,然而不顺利就在眼前,在山海关,他们被当做奸细捉住了。公主出京的时候,确实带了银册银宝,这是正面自己身份的东西,是公主被册封的时候,皇帝赐予的。到了山海关地面,正遇几个锦衣卫没事来回溜达,那锦衣卫是干什么吃的,所谓的间谍特务嘛,那眼睛是有多贼。拿眼一扫,就知道这两个商人打扮的人,都是女扮男装。女扮男装也就罢了,还身带佩剑。这说是防身,谁信?你想去做买卖,身上却也没带着什么货物,轻易的就往这山海关溜达,说你不是间谍奸细恐怕有点说不过去站不住脚。所以,这几个锦衣卫兄弟就有点耐不住寂寞了。当然,这几个锦衣卫又不是寻关的兵丁,他们只是出来遛弯的,这些人跟着魏公公混的,能有什么好东西,无非是想劫个财,混个色之类的。很显然,他们找错了对象。按丁香和公主的意思,都不想亮出身份,扔几个赏钱过得关去也就是了。如果亮出身份的话,恐怕也会延误时日。但是事情就是这样意想不到,这几个锦衣卫果然是态度不端正,他们不仅想要钱,还想要人。看到丁香和公主都有姿色,他们的心就有点耐不住了。不由得动手动脚起来。公主的性子,哪里能吃得下这个。顺手就干掉了几个锦衣卫。还是那句话,好汉架不住人多,一群东厂特务随即围上来,把公主和丁香绑了。这一绑,就给他们的主子魏公公,绑出了一身的泼天大祸。 第一百二十五章 替罪羔羊(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地上的祸不闯,偏偏闯天上的祸,说的就是这几个不知道死活的锦衣卫。他们想财色都要,可偏偏就是这个想法就把他们的命给要了。然而公主和丁香确实也惹了大麻烦了,她们出手杀了几个锦衣卫,这都是小事,却把自己也困在了山海关内。好在闻讯赶过来的几个东厂特务比锦衣卫好使。脑袋瓜子还会转弯,他们准备先把人拿下以后,再请示领导。当然,他们的领导也不是别人,正是魏忠贤的义子干儿,山海关现任的监军太监魏全孝。魏公公是一个心理及其富有阴暗细胞的人,我一直以为这都是很正常的现象,那必须的。一个太监,以大无私大无畏的思想抛弃了自己身上一个最为重要的部件。那可绝不是为了混口饭吃而已,你让他不阴暗,那似乎有点不太现实。恩,好吧,言归正传。丁香和公主被五花大绑。丁香破口大骂,:“你们这群不知死的鬼,知道姑奶奶是谁吗?还不快快放开,迟了些,恐怕会祸及满门!”。一个东厂特务嘿嘿一笑,露出了满嘴的黄板牙,:“祸及满门,你以为你是个什么东西呀。丫头片子,人不大,口气还不小,一会跟监军大人禀报过了以后,让弟兄们轮流乐呵乐呵。”这样的侮辱性语言让丁香一下子就涨红了脸。似乎那个东厂的家伙还觉得不满意,还来到丁香胸前摸了一把。丁香还要骂,另一个特务过来,给她和公主的嘴里都分别塞了一把麻胡桃。这麻胡桃究竟是什么,历史的说法比较多。在这里,也就不一一陈述了。就我的理解,这个麻胡桃应该是一种类似麻药的东西,塞到嘴里能让舌头暂时性的麻木,从而说不出话来。虽然我好像是在这里比较轻松的表述这件事情。但是公主和丁香确实受了极大的苦和罪。好像是嚼了一把花椒一样,想吐还吐不出来,想说什么就像是嘴吧被封住舌头被定住了一样。只能在心里把这群该死的特务千刀万剐解解心头之恨。他们被暂时押到了金亭馆驿,这是魏公公下榻的地方。魏公公和刘公子正在喝酒,几个锦衣卫的百户和经历作陪,实话实说。这顿酒喝的是真不错,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鲜。饭菜如长江流水,似翻卷残云。就像倒垃圾箱一样就算是搂开了。虽然,很多人都不知道,这困难时期,这些东西到底是在哪里弄来的。不过,有句话魏公公是比较信奉的,万事不如杯在手,人生几见月当头。虽然有人说这话是好几十年后的人说的,但是你想,魏公公那人,他管你那个呢。刘丹先发言,:“魏公公,这次两个贼人一死一擒,那凌云和其他三人也离死不远了。”。看到刘鸿的儿子这样子,魏公公着实的高兴,高兴的都想跳起来亲刘丹一下子,不过,高兴之余,他还得表示表示,“我说大公子啊,咱们之前呢,是有些误会,不过现在好了,既然你能认清时务,便是俊杰之士。等我回得京去,在九千岁面前保举,包你大公子高官得做,骏马得骑。”。刘丹心说得了吧,你那个九千岁老爹不也就给了你个五品职衔吗。你能给我个什么高官,再说,我也就是为了报仇吗,如果不是为了报仇,我理的着你吗。你别说没什么事瞎忽悠我,就是真给我个太师干,我也不能投魏忠贤啊,人家说我是恶贼我都不在乎,说我是阉党可不行。正在他胡琢磨乱想的时候,一个东厂的头目跑了进来,“公公,抓住了两个奸细。”魏公公有些喝的晕乎乎的,说,“抓到奸细这样的小事还来报,就地正法也就是了。”“可是?”。“可是什么?”。“那奸细随身带着一个包袱,里面除了细软之外,还有让小的们不解的地方,小的们都不怎么识字。。。”。说着,那特务把包袱成了上来,喝的酒酣耳热的魏公公打开了包袱,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那点酒劲全都没有了。那包袱内,赫然是证明莲花公主朱芷晴身份的银印银册。这身冷汗还没下去,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摆在眼前,这事,该怎么办。很简单,首先不能让刘鸿总兵知道这事,他肯定会追究。但是,要怎么处理才算妥当?直接黑掉吗?魏公公还没有那个胆量,杀掉公主,那是诛九族的大罪,给魏公公一个胆子,魏公公也不敢那么干,可是不杀怎么办?一直软禁吗,那公主万一逃了出去,自己还是没的说。忽然一个比较阴险的念头冒出来,找替罪羊。那就是,先把公主囚禁几天,再放掉,干掉几个手下做替罪羊,让人给自己顶缸。反正自己是头,说什么就是什么。还能怎么着,到时候说起来,不过自己也就是个失察之过。想到这里,魏公公心中也算是有了点数。心也就随之回到了肚子里面了。他随之吩咐,把那两名疑犯看押起来,找个干净点的地方,不能委屈了他们。你们几个平素的作为我也是知道的,不过你们也都小心点,别给我出什么幺蛾子,要是这两个人有了什么一差二错,你们,还有你们爷我的身家性命,全都得搭上。这么一说,这几个特务心里虽然大惑不解,也不敢再对丁香和公主起什么歪心思了。当然,这发生的一切,到现在,刘鸿还都蒙在鼓里。按下山海关不说,再说盛京城。多尔衮已经按明朝的制度,把官袍服饰变化了。他把穿着蟒袍,带着象征王爵的七梁冠。正在安排属下的文武也都一体蓄发易服。这些且不说,再说凌云和风儿。这几天,凌云一直很忙,他随时跟随在朱由检的身旁,生怕这位天潢贵胄出了什么差错,一直没有顾及的上和风儿说说话,好在风儿善解人意,并未怪他什么。现在事情已经料理完毕,就该回去了。他想来陪陪自己的心上人。这几天,凌云一直心绪不宁,总觉得会出什么事情,可是他又只能强打着精神,告诉自己,一定要镇定,什么事都不会出,都是自己想多了,自己太累了。 第一百二十六 决心辞官(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觉得自己已经预感到了什么,可是他宁愿相信,自己的一切预感都是错误的,都是自己在瞎想。山海关那边不能出事,也不应该出事,刘总兵绝不会连个死太监都应付不了,这么想着,他的心里稍微的平和了一些。不仅是他,风儿这几天也愁肠百结的,因为就要回关了,回关就要意味着和刘雅挑明了这层关系,这是一对好姐们为了一个男人将要直面的矛盾。对于小心眼的女人之间来说,这样的矛盾似乎从来都是不可调和的,甚至有可能把一对亲密无间的小姐妹弄的不共戴天也未可知,这样似乎太可怕了。风儿都不敢想,然而,这终究是不可以回避的事情了。这段时间里,在盛京城虽然发生了很多的事情,但是有凌云在身边,总是有惊无险的。可是现在回去了,这些事情,都要直接面对了。她甚至天真地对凌云说,:“现在后金的事情都了了,信王殿下这样的英明神武,大明朝也不缺你一个凌云,你还是归隐山林吧。我们不回山海关了,找一个世外桃源的地方,我们再也不见人了。”。凌云知道她的心思,说,:“好,我陪你去归隐,我再也不做什么官了,你说的没错,后金已经臣服了。信王殿下又是如此的英明神武。山海关还是要回的,我也知道你的心思。是觉得不好和刘雅相见,我倒是不觉得有什么。不过,我还是要回去一趟。和刘总兵辞个行。然后就辞官隐退。纳还官诰不求荣,跟你去江南水乡隐居去。好不好”。这一直以来在心里的话,终于说了出来,风儿原以为,凌云会给他讲出一番大丈夫志在天下之类的大道理,没想到他这么痛快就答应了自己,一时间,风儿竟然感觉这幸福来得太突然了。她把头深深的埋在自己的男人怀里,不再说话。其实,此刻凌云的心里,也有万千的感慨,这是必然的了。离开山海关这么久了。又经历了如此多的事情。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心底却止不住那泛滥的沧桑。凌云来到这个本是明朝末年的乱世,一心想成就自己的一番工业的。谁知道却陷入了感情纠葛之中,他知道,自己在两难之中必须选择一个。一番抉择之后,他决定选择做范蠡,全身而退,归隐林泉。他做的已经够多了,除掉了山海关的奸细刘鸢,解了山海关重围,射伤了后金的贝勒,甚至,降服了整个后金朝廷,为辽东换来了和平和安宁。功不可没。这样的功劳,本已经赏无可赏了。朝廷对于赏无可赏的人,一般都会干掉的。这是历代的说法,不杀功臣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光武皇帝刘秀,不过,这似乎不是刘秀那个时代了。对于杀功臣,本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就有过极不好的名声。小说上有一个说法,叫做火烧庆功楼。虽然后来的史书证明这段是编的,不过正史上,这些功臣们基本也没有得什么好,除了早死的常遇春之外,注入刘伯温,李善长之类的,都没得个好死,就连当初鼓动老朱造反的江夏侯周德兴也被干掉了。没准朱元璋会想,你能鼓动我造反,也会去鼓动别人。说真的,凌云本人一直认为,周德兴死的有点冤枉,不过说真的,谁不冤枉呢。让你死还需要啥理由?开什么玩笑,让你死,就是让你死。在历史上,崇祯也是比较有名的猜忌之主,据说,内阁大臣,十几年里换了几十个。这所谓的内阁大臣,就相当于国家的副总理,首辅阁臣就是总理,如此频繁的更换,只能说明崇祯是个比较有性格的人。也是个比较不容易相信别人的人。在这样的主子手下,相当的不好混。凌云喜欢大明朝,以及喜欢大明朝的一切,然而,他也不是个愚忠的人,你要说让他信奉君要臣死,臣不能不死的道理,显然还是不太现实,更重要的是,他之所以在山海关投身军旅,就是为了自己的理想。理想,就是民得平安天下安,让天下的老百姓都远离战乱的苦恼,创造一个清平盛世,海晏河清的时代,让人人安居乐业。耕者有其田。当然,这句话可能是借用了太平天国的一句,但是凌云是不信那玩意的。在老凌的心里,太平天国和邪教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其破坏力度,完全已经超出了人类的极限。好吧,我们不探讨太平天国的事情,毕竟在这本书里,连清朝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太平天国就更木有了。我们继续说老凌的心路历程,所以,基于以上的这些想法,在风儿提出来要归隐山林的时候,凌云并没有反对,因为凌云本人,这个时候,也已经有了这样的心思。信王朱由检这个时候,完全是出于志得意满的状态,所谓扶上马再送一程是办不到了,但是至少把他送到山海关交给刘总兵吧。这山海关的兵保护这个大活人应该不是什么问题的。而且,自己这次回到山海关,一者是和总兵大人道个别,二者也是去看看阿财和大谠,既然已经决定辞官了,这些兄弟们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再见,或许,山海关一别,就是永别。毕竟是一起出生入死过,想起这些来,怎么能不让人万千的感慨呢。一个人,首先要有感情,然后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人。其他的因素,比如智慧、权力什么的,都是次要的。一个有感情的人,有着正常的感情的人,才是真正的可贵的人。诚然,凌云就是这样的人。所以,凌云已经决定了。一定要回山海关,一定要和刘总兵,还有众位兄弟在一起喝他个三天三夜才算完。可他不知道,他永远都见不到大谠了,如果他回去再晚一点,有可能,阿财他都见不到了。这一刻,凌云蒙在鼓里,刘总兵,也毫不知情。对于朱由检来说,真正对他重要的,是他的妹妹。莲花公主,也身陷囹圄了,好在,他们终于要回去了。对于山海关来说,暴风骤雨就要来临了。 第一百二十七 临别赠剑(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我一贯不喜欢刘谦,但是我想套用一个他比较常用的句式:“接下来,就是暴风骤雨的时刻!”,天启七年冬,这个寒冷的冬天还没过去,但是,凌云该启程了。或者说,信王,该回家了。几匹快马早就准备好了,都是膘肥体壮,四蹄撒欢的。据这几匹马的原主人多尔衮介绍,这几匹马,都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要不是老几位需要,都舍不得拿出来。凌云心说你这都多余,什么乱七八糟的。就这么几个小时的路程,用得着什么宝马良驹吗。不过,好马骑着也是真舒服。临走,朱由检跟多尔衮一番话别。也就不多赘述了,这个场面按朱由检的安排,也并不算怎么的宏大,可以说是悄悄的走人,惊动别人的不要。所以,只有多尔衮和多铎便装送到了城外。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无非临别互道珍重之类的,也就不再多说。只是话别已了,多尔衮迎头赶上凌云,说,:“凌兄请借一步说话。”凌云不解其意,看了看朱由检,朱由检点头示意。凌云和多尔衮并马向后走去。多尔衮目视凌云良久,说道,:“今日与凌兄作别,多尔衮有一句肺腑之言,不知道凌兄能不能听,在下我该不该讲!”。多尔衮一脸的诚挚,凌云也收起了往日的戏谑神情,一本正经的说道,:“老多,结识这些日子,我一直跟你真诚相交。往日,你是清朝的王爷,我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现在,你是我大明的辽东王,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千户。我该给你正经行个礼才合规矩,不过,你要还当我是朋友,咱们就不讲究那么多的规矩,有话但讲无妨!”。此刻,多尔衮已经感受到了凌云的真诚,所以他也就不讳言了,:“凌兄,你现在所配的,是尚方天子剑,虽然皇太极已经被我囚禁,大清也不复存在了。但是这柄剑对你来说,仍是取祸之源。在你们大明,有本书叫《水浒传》,大致说的是宋江征方腊的故事。但是有件事,让我有所想法,阮小七穿了方腊的龙袍戏耍,险些引火烧身,凌兄,这可是取祸之道啊,凌兄是个明白人,我也无须说的太多。”。凌云是一点就透的人,自然明白多尔衮这话的分量,即使自己辞官不做了。就凭这把尚方天子剑,就够自己喝一壶的。这样一想,就不由得满身的冷汗了,现在的朝廷里,势利小人有的是,自己什么也不做也就罢了,也见不得别人的好。干掉所有的好人,自己就安稳了,那就是他们一贯的处世哲学。虽然,作为一个边军的下级军官,凌云的案底还不至于让大人物们惦记,不过现在不同了,他已经立下了盖世的功勋了。这一切,当然还要归功给信王千岁,自己一个千夫长,要这样的功劳干什么,那是找死。想到这里也就基本上完全的清楚了,凌云顺手摘下来自己的佩剑,双手递给多尔衮,“老多,你果然是一番肺腑之言,我凌云受教了,也谢你对我的关怀,这把剑本是前清的。那我就给你留下,怎么处理,你自己看着安排吧!”。多尔衮也有些感慨,他已经看到了凌云眼中那样子的失落。失落是必然的,美人爱红妆,英雄爱宝剑。你总不见哪个英雄侠客的,拎着两把大锤上阵的。显然是有失潇洒,尤其是像是凌云这样的,没事喜欢耍个酷的。更不能拎着大锤板斧的上阵,所以,一柄好剑,对他有多么重要,也就可想而知了。显然,多尔衮不仅够朋友,而且还比较善解人意,因为他不仅仅看到了凌云的失落,还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这的确是一个好办法。多尔衮把自己的佩剑解下来交给了凌云。这的确是一柄好剑。好到什么程度。这柄剑是重新铸造的,它的前身,叫做小庭锋,又名始皇长剑。是多尔衮的书房内的镇宅之宝,这次,多尔衮找来了铸剑的高手。把这柄剑融了,看起来是凌云喜欢的款式。至于此剑的铸造方法,援引史料如下:凿开茨山,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是名“七星”。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盘卧。是名“龙渊”。所以,这件叫做七星龙渊剑。其象征就是志向高洁。凌云双手捧过这份沉甸甸的礼物,觉得心里不知道怎么个滋味,他是识货的,这个七星龙泉剑,天生就有一股灵气,好似认识凌云一般。这柄剑配在身上,凌云觉得自己又有了冲杀的想法了。他向多尔衮投去感激的一瞥,多尔衮报之一笑。凌云会意,调转马头向朱由检追去。朱由检还在纳闷,两个大男人能有什么悄悄话可说呢。这个多尔衮也是够儿女情长的了。不过,这一切,现在都不是那么重要了,最重要的是,快点回去。从盛京到山海关,有六个小时左右的路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天黑之前,就可以到达了。这样的叙述方式就是说,在盛京到山海关这六个小时的路上,也许会遇到什么意外的事情,事实上,确实遇到了让人郁闷的意外。山海关方面,也有自己的情报系统,确切来说,是进驻在山海关的东厂和锦衣卫有自己独特的情报系统。他们早就已经打探清楚,信王朱由检到了盛京城,只是他们没有继续追踪其他的消息,因为在这群锦衣卫的意识里,进了盛京城,就等于是自生自灭了,被后金那群人干掉,总比死在自己人手里好听一点。在这一点上,锦衣卫先生们还真是有点头脑的。遗憾的是,对于一个被历史选中的人来说,是没有那么轻易被干掉的。锦衣卫先生们,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朱由检先生的生命力,竟然是如此的顽强。顽强到自己没有什么事情,还顺便把辽东的事情给平了。所以,他们更不能让他轻易的回来了,总要想方设法的让他在路上出点事才好。比较,信王爷是个比较文弱的人。他们的计划几乎要成功了。可是他们忽略了,朱由检身边还有一个人。这个人,叫做凌云。 第一百二十八章 刺杀信王(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朱由检丝毫不会意识到,就在这回山海关的路上,竟然会有大明的人在等着他。很显然,这些等着他的人,根本不是来迎接的,而是来送他上路的,这些人,打算把这位尊贵无比的信王千岁送上一条不归路。可能有的读者会不解了,前两章说道魏公公的部下一不留神扣住了莲花公主朱芷晴,魏公公都没敢下手,怎么会公然派人截杀信王呢。这显然是一个不能解释的问题,然而这个不能解释的问题其实并不难解释。很简单,朱芷晴是众目睽睽之下,在山海关被关起来的。这个时候,要是不明不白的死了,那么谁也脱不了干系。然而朱由检是不一样的,如果他死了,凶手还不知道是谁的话,没准还省了朝廷不少的事情。这样考虑的话问题就很清楚了,让人纠结的绝不会是谁要死,而是怎么死,死在哪里,这才是问题最终的症结所在。不过这一路上,朱由检还是比较惬意的,他一路纵马狂奔。凌云几个人也扬鞭跟上,石头,还有木头和豆子,也都是骑马的好手。这凌云手下挑选出来的,都是个顶个的精兵,精兵里的尖子兵。类似于今天的尖刀班。骑术自然不在话下。凌云今天却有些紧张,他穿了一身白衣,早已留起的头发挽了起来,有头巾束着。腰带中间一颗美玉,腰间斜背着弓箭袋,里面有十支箭,右臂还有五支袖箭,配着刚才多尔衮送的七星龙渊宝剑,足登一双薄底快靴。看起来很帅,不过,这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让朱由检有些不以为然。他说,“凌千户啊!”。凌云正在出神,听见朱由检叫自己,忙回答,:“信王爷,凌云在,您有何吩咐。”,朱由检一笑,:“凌千户,出门在外,无须如此的拘谨。你也不要把我当什么王爷。我听见,你跟辽东王还以老多相称呢,怎么,就不肯赏脸叫我一声老朱?”。对于朱由检这样半开玩笑的话,凌云也是不敢接的。跟多尔衮开玩笑没关系,那是满人异族。这位信王爷,现在贵为大明朝的亲王,不久之后,就会是皇帝。这个时候,跟他去称兄道弟,除非是自己活得不耐烦了,才会有那样的反常举动。显然,凌云还想多活几年。所以,凌云打了个马虎眼,笑笑说道,:“王爷不知,凌云一向是个不拘小节的人。但是,也是个懂规矩的人。朝廷有体制在,祖宗有成法在,我和您,都是高皇帝的子民,我不敢有违国家成法。”。朱由检对这个回答很满意,知道,凌云不仅仅是一位武将,也是知道官场上这些道道的。更坚定了他要把凌云收为己用的想法。其实他多虑了,这次回去,他那个木匠哥哥也撑不了多久了,很快就要顺利即位,到时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凌云,难道还能为别人去效力嘛,早晚不也是朱由检的人。但是,凌云是穿越过来的,懂这段历史,朱由检却没有这个先知先觉的本领,不过,这当然也怪不得他。不知道历史未必是坏事,知道历史,却还不想顺应,非要改变,才是苦恼的。比如说现在的凌云,就有很多的苦恼,他甚至没有别的办法,除了辞官。朱由检问道:“凌千户啊,你这身行头装扮,倒像是去打仗。咱们都把辽东给平定了。这次回关,能有什么事情,你倒是像是如临大敌一样,着实是多虑了。”。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说你太紧张了,二是说,辽东是咱俩平定的,功劳有你一份。凌云也不傻,知道提炼领导话的中心意思。但是,这两层意思,哪一层他也不能认下。他回答说,:“王爷,平定辽东,是您神武英明,属下佩服之至。但是这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万一路上有什么剪径的强人,咱们要是不做准备,岂非不好。要是大风浪都过来了,在阴沟里翻了船,岂不是后悔终生。我凌云身为山海关千户,有责任护送王爷周全。”。凌云这话也是两层意思,第一,告诉朱由检,我这样,就是为了你。咱们当然都盼着路上不出事,万一出点事,我有所准备,才能到时候罩得住你。第二就是,别跟我咱咱的,辽东是你平定的,那是你的功劳,你的功劳,我老凌绝对不跟你抢!朱由检长叹了一口气,心说,聪明人啊!他不再说什么,只是示意,加紧赶路,争取在天黑前到达山海关。说完自己先冲着马屁股抽了一鞭子,马感觉到了疼。心说,赶紧跑了,再不跑还得挨抽,撒开蹄子就跑了。果然是好马,朱由检感觉骑得很惬意。后面的凌云却不着急走,待朱由检已经走出一段了。他对几个兄弟和风儿说,“咱们来比比马术如何,谁先追赶上王爷,谁就算赢。我老凌就请她喝酒。”几个人扬鞭催马,一齐飞奔起来。是石头先赶上了朱由检,得了彩头。对凌云说,:“大哥就不必请我喝酒了,折现银如何?哈哈。要大哥一个月的饷银。。。”,凌云先是点点头,紧接着做了一个要哭的表情,大家,包括朱由检在内,都笑了。就这么一路说笑着,一路走着,眼看离山海关也就不足两个小时的路程了。是一片树林。在这样的地方,最容易被埋伏。凌云似乎嗅到了一股不安的气息,他紧张起来,嘱咐三个兄弟,你们三人,把信王千岁围在中间,随时保护。这种危机感越来越浓烈越来越明显,忽然凌云大喊一声,:“树上的朋友,既然来了,就露个面吧。来了几个,来干什么的。”其实凌云这一嗓子,也只是想诈一诈他们,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人,没想到,果然在树上跳下来几个人,大概有八九个吧。每个人都穿着夜行衣,蒙着脸。手执钢刀。其中一个为首的喊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处过,留下买路财。胆敢有个说不字,一刀砍一个,杀死不管埋。”,朱由检乐了,还是一套一套的。凌云倒是乐不出来,他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信王受了伤。他知道,这伙人绝不是山大王,而好像是预谋已久,等待多时了。跟他们废话也是白费口舌。他甚至没有想到要抓一个活的问问口供,只想第一时间把这老几位给干掉。 第一百二十九章 锦衣校尉(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到了这个地步,战斗已经几乎没有任何的悬念了。凌云示意兄弟们,保护好王爷,省下的事情就交给自己就好了。这些人凌云根本就没有打算留下什么活口,按照他以前的习惯,是喜欢抓个俘虏耍耍的,至少套点口供,不过,对于这几个人,凌云一出手就是杀招,这也很正常。因为现在这里,还有一个信王,王爷的安全绝对不能出现任何的问题。所以,不需要俘虏,需要尸体。凌云的胳膊上,还有两支没有发射的袖箭。背上,还有一张比较精致的小弓。这时候,凌云显然想卖弄一下自己的箭术。他轻轻的扭头问风儿,:“你说,先打哪个?咱就打哪个!”。风儿随意指了其中一个人,三秒钟后,这个人哽嗓咽喉多了一个精准的小眼。倒落尘埃。整个的过程,拉弓搭箭,弓满,发射。整个的过程,只需要三秒钟,完全精准。在旁边看着的朱由检也愣住了。到处都传说着凌云一箭的故事,那是一个清晨,后金主将莽古尔泰的中箭落马,解了山海关的围。就今天这样的现象来看,这一箭肯定不是蒙的。接下来的事情,即使是我这样喜欢讲故事说废话的人都不忍赘述了。因为,这已经不再是战斗了,而逐渐演变成了杀人现场的表演。不过,凌云对于刺客和敌人还是有区分的。每一个人的咽喉,都有了一支箭。确切的说,在一场箭术表演过后,刺客还有一个人。这个时候,朱由检说道,:“凌千户且慢动手,留下这个人,我们可以问问,他们是谁派了的,岂不是更好。”,凌云点头称是,:“还是殿下考虑周全!”。他把弓箭收起来,按着自己的剑柄说道,“剩下的这一个,该说什么,你自己清楚。你也知道,你九个人,我只用弓箭,你们都近不了我的身。你也是走不掉的,不过我这个人一向直爽,只要你告诉我我想知道的,我以人格担保,放你走!”。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现了,剩下这个,虽然武力比那几位也未必会强,却是个比较有职业素养的人,他知道今天无论如何是躲不过这一劫了。竟然抽出了钢刀,对准了自己的脖子。连凌云也跟着吃了一惊,心说,这人果然还算是有些胆量。但是时间紧迫,没有容得他考虑的更多。急中生智,他抽出自己的七星龙泉剑向着那名刺客抛了过去。一剑斩断了他的右臂。胳膊和钢刀同时落在尘埃。一股鲜血喷出,及其惨烈。朱由检不由得闭上了眼睛,心说,凌云呀凌云,想不到也是个狠角色。正想着,凌云跳下了马,向着那人跑去。却不曾想到,还是慢了一步。这家伙淡定的在胸口摸出了什么药丸,吃了进去,想来是什么剧毒之物,药丸进嘴,人也就当时毙命了。凌云拾起来自己的佩剑,擦了擦,叹口气说,“王爷,咱们继续赶路吧!”。然而朱由检却没有赶路的兴致了,他摆摆手说,:“不,凌千户,咱们就地休息一会,大家喝点水。坐一下,来来,都下马下马。”,说着,他自己先下了马来。大家也只好都跟着下了马。朱由检走到几具尸体前,走了几圈。撤掉了老几位的外衣,连凌云都有点不解,在确定了信王爷没有其他倾向的情况下。他弄明白了,这是准备在这几位身上找到一点线索。其实凌云刚才也这么想过,不过很快就放弃了这想法。不管是那一路的蠢货,也不会在出门行刺的时候,带着一块腰牌,告诉别人,我是谁谁谁,我是干什么的,我是谁派来的。下次有人要是跟你说,有什么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呢。劝你一句,千万不要信,绝对不能信。因为你是在以平常人的智商来考虑问题的,可是世界上偏偏有这么一种人,用我的话说,这种人,属于那种,傻了吧唧的。在其中一名刺客身上,朱由检找到了一块腰牌。腰牌是铜质圆形的。写着篆字,“凡遇直宿者,系带此牌出皇城,四门不用”。这腰牌,证明了这个人的身份是:锦衣校尉!这个傻乎乎的刺客,是锦衣卫。凌云一下子就明白了,这锦衣卫,出现在山海关,都是那个监军太监魏全孝带来的。这件事情,这样看起来,似乎就不是那么简单了,不知道,这个连信王都敢行刺的太监。能在关内干出来什么事情。丧心病狂!他又忽然想到,自己在关内,还有一个上司,两个兄弟,好多的部下。这些人,又有谁遭到了那个死太监的毒手呢。不能再等了,扬鞭催马,直奔山海关。去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吧。信王爷在翻出这个腰牌的时候,也是吃了一惊的,这个腰牌的主人,是锦衣卫。锦衣卫要杀自己干什么,锦衣卫,都是魏忠贤的人,也就是说,魏忠贤的人要杀自己,现在的自己,已经无需再继续低调下去了。现在,必须奋起还击,才有可能扭转局面,变成对自己有利的状况。还没等到凌云说什么,朱由检已经迫不及待的上了马,说道,:“凌千户,几位兄弟,咱们不能休息太久了,迟则生变,现在要即刻感到山海关去,才能把局面控制住。”。凌云也是这个意思。他的心,现在已经飞到了山海关。凌云也没再说什么,翻身上了马。一行人一路狂奔,向着山海关的方向驰去。这短短的路程上,朱由检和凌云,都想对对方说些什么,然而终究他们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的想着自己的心事。朱由检想的是他的身家性命,以及日后的前路如何,而凌云想的就相对简单了许多,他惦念的,是他的上司和兄弟。山海关,这阔别已久的山海关。凌云回来了,离开这段时间,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真的是已经物是人非了吗。所有的疑团,都要在这里,寻找一个答案。一个解释。这山海关内,确实在这段时间内,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一个魏公公在这里,无非就是秉承一贯原则,干掉敌人除外患,干掉自己除内乱。然而,魏公公,似乎一直都在对自己人下手。然而,这一切,干的很漂亮,因为从头到尾,刘总兵一直都什么都不知道。 第一百三十章 凌云回关(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还是要提前交代一句。刘鸿并不是老糊涂了,而是病了,病的很厉害,但是他为了军心稳固,却没有向外透露自己的情况,可是这样的隐瞒,似乎对于一些人是无力的,至少他的儿子刘丹,是知道底细的。我说过,刘丹是一个被仇恨支配了脑子的人,但是我没有说过,刘鸿的另外一个女儿刘雅,也即将落入到她的仇恨世界里。最终,都会成为凌云必须除去的敌人。信王进入山海关,那属于悄悄的到来,通报的不要。不过,还有一对军兵挡住了他们。领头的是个千户,叫李大壮。看他那样子,倒像是一截黑乎乎的镔铁塔,一股子凶猛之气。倒是个让人敬重的汉子。此刻,他的任务就是对盛京方向 进行警戒。对于这群精神紧绷了许久的人,信王一行的到来引起了他们极大的兴趣。李大壮示意,诸人下马,接受检查。凌云认识他,也怕他顶撞了信王,引发什么不必要的祸端,说道,“李千户,一别几个月,莫非你不认识凌云了吗?”。李大壮仔细端详,可不是凌云吗!他连忙抱拳拱手,“凌游击,多日不见。你一切安好啊,这可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这怎么话说的,凌游击快请快请!”。凌云都愣了。自己千户都不相干了,啥时候一不留神成了游击呢。“李千户,太过客气了。凌云与您职级相同,都是千户职衔。您怎么。。”。李大壮没等他说完就连忙解释道,:“凌大人有所不知,皇上有旨意让总兵大人升迁黜置三品衔一下武官无需请旨,总兵大人已经把您升为游击了,少不得弟兄们还要讨一杯酒喝呢!”。对于这个升官的消息,凌云并未感到有什么兴奋的感觉,他这次回来,就是来辞官的,高官显爵什么的,对他来说,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什么诱惑力了。人生就是这样,抱着舍弃的想,才能真正的获得。不过,此刻凌云一点也不想对着这个李千户发什么感慨,他只想进城,倒是朱由检用挪揄的口气笑道:“升官是好事嘛,恭喜游击大人。”。凌云报之苦笑。    进城吧,不管里面有多少暴风骤雨在等待着,自己已经完全没有选择了,只因无路可退,只好一往无前。山海关,这座最熟悉的城池,是否还是从前的样子,答案,马上就会揭晓。  按照凌云的安排,进城之后的朱由检,没有亮出自己的身份,而是以凌云亲随的身份进入了陷阵营,当然,陷阵营这个名字,并不是他的第一任长官凌云所起的。但是自己地盘在什么地方,凌云心里还是有数的。他刚刚迈进了陷阵营的地盘,就有军兵喊道,:“凌大人,是凌大人回来了!”,这一嗓子,招来了更多的人。让凌云略感有些无所适从。   然而凌云瞬间就发现了一个问题,大谠和阿财都没有出现,作为陷阵营的营官,他们不应该最早出现的吗?难道,是出了什么事情吗?凌云不敢再想下去,他只能自嘲说自己的神经太过大条了。没准大谠和阿财正躲在哪个角落里看着自己傻笑,想给兄弟几个一个惊喜。   可是直到凌云一行人进入营帐,他们两个也没有出现,凌云才知道了,事态要远远比想象中的严重许多。他叫过一个亲兵问道:“你给我实话实说,大谠和阿财都到哪里去了,我不在关内的日子,山海关究竟出了什么事。照实说。你是我一手带出来的兵,应该知道我的规矩,如果有什么隐瞒之处,莫怪凌云手下无情,不认兄弟!”。那亲兵也偷偷擦着眼泪,说道:“凌大人,我怎么敢欺瞒您呢,我跟您说实话,我们陷阵营已经两天没有正常训练了,两位千户营官,一位已经殉难了。还有一个,被锦衣卫带走,生死不明。凌大人,我们这些小兵都无能为力,都日夜盼着您回来呀。现在您回到山海关,是我们得了性命了!”。别的凌云都没听进去,就听见说自己两位出生入死的兄弟,一个已经死了,一个生死不明。而且,又牵涉的是锦衣卫,是可忍,孰不可忍!这仇,既然凌云回来了,那么,我一定要报。不报此仇。凌云誓不为人!他只感觉自己嗓子眼发甜,胸口发闷,知道马上就要吐血。连忙运作丹田之气,想强作镇定。不料气闷塞胸。自己一口气没有上来。昏死了过去。他这一晕,就更乱了。几个兵跑过来,掐人中按胸口,还有人说,叫军医。风儿喊了一声,:“不要叫军医,凌大哥回营的消息,也不要像其他的营帐透露。他只是气急昏倒,很快就会苏醒的。”。几个兵知道风儿懂得医术,不会胡说,这才听得她的,没有张扬。石头等三人这时候也是心中有万千的感慨。可是不知道如何来倾诉。也不知道如何是好。这个时候大哥已经昏倒了,如果他们再情绪失控的话,局面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所以,这三个人一切都是强忍着,强打起精神,对着围过来的兵们说,大哥没有什么事情,你们也不要去别处说些什么。记住,咱们的兄弟不是那么轻易就可以死的,既然是血债,就让他们用血来还。要让他们十倍来偿还,百倍偿还!这个时候,凌云也已经苏醒了。他接过这个话头说,:“没错,十倍百倍都是便宜了这些乌龟王八蛋!我凌云的兵,都是顶天立地的汉子,活着的时候,义薄云天,死了,也照样能言之不朽。不过,逝者已矣,我们活着的人,就要好好活着。但是,想好好活着,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我们先要报仇。”凌云顿了顿,接着说,:“没错,就是要报仇。我们想活着,活着,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有人不想让我们活着。那我们怎么办,他不想让我们活着,那么,他就必须死。我凌云的兵,不能白死。你们放心,总有一天,我会让他们断无遗种,而且,这一天,不会太远了!”。自始至终,朱由检一直都很低调,他静静的看着也静静的听着,似乎没有怪罪这群人把他这位王爷给冷落了。 第一百三十一 复仇计划(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朱由检一直这样看着,他并不认识大谠和阿财,凌云也并未和他提起过这两个人,事实上,不管凌云是千户还是游击,在一个亲王面前,都是卑微的无法形容的,有鉴于此,凌云也并不主动和这位信王套近乎。只是保护他而已,信王自己也很清楚。凌云是有意和自己保持距离。毕竟他只是个下级军官,而自己是王爷。在山海关的城外,有人刺杀自己。后来,自己从刺客尸体上,自己竟然翻出了锦衣卫的腰牌。而且,这个设计算计了凌云亲信的人,竟然也是锦衣卫。是可忍,孰不可忍!连朱由检也怒了,这群锦衣卫算是什么东西,他们除了杀人,除了构陷忠良,还能干些什么。这样想着,朱由检的脸上显出了一片愠怒之色,似乎就要爆发了。凌云看着朱由检,生怕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在这陷阵营里,凌云也不敢保证是绝对安全的了。现在,第一首要要做的,是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也许,只有这样,才能计划下一步的行动,真正的做到有的放失。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事就是这么回事,任谁来说,也说不出什么花样来。然而凌云怎么也想不到的是,这件事竟然把刘丹给卷了进来。而刘丹,现在已经不是之前的刘丹了,现在的刘丹是魏全孝那个死太监的鹰犬爪牙。而问题来了,既然如此,刘鸿知道吗?刘鸿如果有意包庇,那么,他手握整个山海关的兵权,自己这群人随时都可能被黑掉。凌云不敢顺着这个思路往下想,只能相信自己的第一判断,刘鸿是被蒙蔽了,他是一个可以相信的好人,他甚至是会大义灭亲的。还有就是,现在,自己的兄弟,还有一个在他们手里,生死未卜,那么,只要有一线生机,就必须让他活着出来。凌云的兵,没有任何理由去做那无谓的牺牲。所以,凌云用目光扫了一眼朱由检。朱由检会意,没有爆发自己的情绪。凌云开口说道,:“刚才有些紧迫,没有跟大家介绍,这位是京城来的朱大人。算的上是皇亲国戚,也是我的朋友。在我的大营里住着,你们都一个个的给我好生侍奉,如果有个一差二错的。莫怪我凌云不讲情面。”。朱由检淡淡点头,:“什么皇亲不皇亲的,肩膀头齐为兄弟。这些将士们都是大明的干城。我朱某佩服,日后与你们都要多亲多近,说不上侍奉二字!”。士兵们这才注意到,凌云还带回来这么一位,既然说了,是凌游击的朋友,那不管怎么样,也该好生侍奉着了。再说这位的来头也是不小啊,皇亲国戚,那还了得。这不定是哪位娘娘的哥哥兄弟国舅爷呢。看这个年纪岁数大,也倒是像,士兵们都胡思乱想起来。凌云摆摆手,示意多数人都退下,只留下了从前的几个亲兵,和这一行人等。然而,他忽然倒身下拜。几个亲兵都愣了,不知道自己的长官这是要做什么。但是凌云给朱由检磕了个头,起来说道,:“几位弟兄,莫怪你们兄长我刚才不能明说,不是不相信营里的兄弟,实在是兹事体大,不得不如此。你们可知道,这位是谁吗?”。几名亲兵面面相觑,都愣住了,心里不由得说,大哥这不是把我们当孩子吗?刚才不是说了,是京城来的朱大人。。嗯?转念一想不对啊,京城来的朱大人怎么会和大哥一起回来呢,他是从盛京刚刚赶回关内的啊。这个人必然是大有来头。几个人都没有说话,等待凌云揭晓最后的答案。凌云张了张嘴,刚要说话,被朱由检给拦住了。“凌游击,你且少坐片刻,我自己说吧。”,凌云点头称是,退到一旁。朱由检说道,:“各位将士,不瞒你们,我的确是京城来的,也确实姓朱。我是当今天启皇上的嫡亲弟弟,皇上封我为信王,也是个不怎么管事的富贵闲人而已。不过,既然我说了,肩膀头齐为弟兄,我还是希望,你们不要当我是王爷。咱们都平等相交!”话虽如此说,不过,你要是真打算去跟王爷称兄道弟,没说的,那只能说你脑袋很有可能已经秀逗了。需要拿出去晒晒或者吃点脑残片了。显然这几位兄弟还是非常正常的,他们还没有听完已经做出了正确的反应。趴在地下给朱由检磕头。朱由检一直保持着对他们的客气,真的是一个个的搀扶了起来。他对几个诚惶诚恐的兵说道,:“我今天住在这里,是和你们有缘,如果你们能帮助本王立下功勋的话,本王并不吝惜赏赐。保证尔等高官得做,骏马得骑。”。王爷表了态,接下来就是士兵表忠心的时刻了。几名士兵都表示愿意为了王爷,是刀山敢下,火海敢闯,任谁都敢揍,啥困难也不怕,简直就是金刚葫芦娃。朱由检和凌云,对这种态度都很满意。这时候,凌云问朱由检,“王爷,依您之意,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朱由检看了看凌云,觉得他似乎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现在问自己计划,那只不过是尊重领导的表现。然而朱由检并未多想,他只是觉得,这个凌云的一切,都是不可限量的,有这样的属下,作为他的上司,自己会省很大的心思。所以,朱由检实话实说,:“我想先去见见这个魏监军,看看他到底有多大的来头,还能反了天了不成。”。凌云淡然一笑,:“我看王爷不应该去见他,而应该先去见刘总兵。”。朱由检仔细思量了一下,确实也应该如此,因为自己的确手里握有锦衣卫刺杀自己的证据,但是去见魏全孝又能如何呢。他不承认,你是有脾气还是怎么着,硬要问罪的话,逼急了人,来个狗急跳墙,那么自己的人身安全有可能都保证不了。如果先去见刘总兵,在刘鸿的控制下,山海关的军兵,对付几个东厂的特务和那些锦衣卫还是绰绰有余的。但是,朱由检忽然想到了另一点,一个让他害怕的念头忽然闪现了。如果刘鸿也沆瀣一气了,那该怎么办? 第一百三十二 又见刘鸿(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样的顾虑并不是没有理由的,山海关总兵,手握八千将士,如果想对付几个锦衣卫,自然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这总兵和那群锦衣卫是一伙的。那就得被一锅烩了。凌云也有这一层的顾虑,他思索片刻,对朱由检说,:“殿下如果信得过凌云,就让凌云陪您走这一趟,如何。如果刘鸿可用,殿下则用之。如果他有不臣之心,不用殿下多说,凌云也不会与他干休。”朱由检点点头,“如此甚好,就劳烦凌游击了。”凌云看看四周,确定是安全的,然后对一个小兵吩咐道,:“你,去去一套合身的衣服和腰牌来。”。那名小校办事很是麻利,很快取来一件半旧的鸳鸯战袄,还有一个腰牌。朱由检把战袄穿上,感觉还挺合身,不由对这个小兵有了一些好感。他又顺手接过腰牌,这是木质的材料做成,证明篆字,“边军守卫李光。”,左侧刻着“陷阵营柒号”,背面刻着,“凡边军守卫悬带此牌,无牌者依律论罪,借者及借与者罪同”。这是边军腰牌。也是在军营行走的凭证,在军营里,认牌子不认人。朱由检把腰牌悬在自己的腰间。及其认真的看了看,问凌云,:“嘿,你还别说,还真挺像的。”。凌云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此时的他,没有任何的心情去调侃什么,他的心里,充斥着两个字。复仇!刘鸿的总兵府,还是那个偏僻的院子,那个熟悉的已经不能再熟悉的环境。凌云带着朱由检来到门前,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总兵府的门前已经多了几队往来巡逻游弋的士兵。凌云心头不由得一阵紧张,忽然有一个不详的念头涌上心头。莫非,刘总兵已经被控制了,或者。。一个带头的什长上来盘问,什么人。凌云笑道,:“在这山海关,不知道我是什么人的,还真不多。”,那个什长似乎并不吃凌大人这一套,:“我是带队的什长,专司负责总兵府的安全,我只认腰牌不认人。这位大人,我不管你是什么来头,只要你没有腰牌,我一定要拿你问罪。这里可是军营,由不得你胡来。”凌云倒是乐了,好好,这人有原则。倒也不错,不想再多少了,在总兵府外,转悠的时间越长,越不好。容易被发现。凌云在腰间解下自己的腰牌丢过去,那名什长伸手接住,凌云的腰牌和小兵的腰牌,材质没有什么区别,都木头的。只是正面的篆字写的是:“边军千户凌云”。那名什长似乎还是相当的执着,看完了凌云的腰牌,行了个礼。说道,:“属下不知道是凌大人,失礼之处,跟您告罪了。”。凌云一看,这家伙原来还挺懂的规矩的。他淡淡一笑说,:“无妨,这几日不在关内,倒不知道总兵大人新添了规矩了。出入还有盘查。你前面带路,我要见总兵大人,禀报公事。”。刚刚还恭顺了一会的什长兄忽然又打算继续公事公办了,他扫了一眼朱由检,“这位兄弟是”。朱由检点点头,表示打招呼,然后说道,:“我是凌大人的亲兵护卫,我叫李光。”,说着,也没等那位多事的什长再说别的,主动就把腰牌递了过去。什长大人接过来瞧了半天,确定无误。然后又是一个礼,“大人请随我来。总兵大人近日来身体欠安。大公子调遣我等日夜护卫,并不许闲杂人等来烦扰大人。很多军校来了都被我挡驾了。”。朱由检瞅着这位好玩的什长吗,有点想笑,不过他忍住了。至此,凌云已经基本上弄清楚了情况,刘鸿病的很厉害,这些巡逻的兵都是刘丹调来的。刘丹的意图也很明显,那就是阻挡刘鸿和其他军官们见面。但是有一点还不明白,既然刘丹不准外官见刘鸿,那么为什么这个什长敢私自放自己进去,这其中莫非有什么诈不成吗。他的脸上充满了疑惑,脚步也慢了下来。那名什长似乎还不知道这短短的时间之内,凌云心中经历的紧张思考,还自顾自的说着,“我当兵时间也不长,没见过凌大人,但是凌大人是总兵大人的爱将,这个我是知道的,您的事,整个山海关的传扬为美谈。大公子说不准外人见总兵大人,我想您凌大人不是外人吧。”。原来如此,凌云的心中稍稍舒缓了一些。走进了院子,那名什长说,:“大人自己进去便好,小人在外等着。”,凌云点头,好,你且退下,我稍后还有事情找你。不过,你要记得,包括大公子在内,不要告诉任何人你见过我。我自敌军处回来,和总兵大人商议,在总兵大人有详细作战计划之前,对所有人都要封锁消息,兹事体大,你明白吗!”。什长答应一声,诺诺而退。两人继续向前走着,只听到屋内咳嗽了一声。“是谁来了?”,凌云按规矩,高声报职名:“山海关游击凌云,参拜总兵大人!”。屋内的人似乎有些兴奋,“啊,是凌云回来了,快进来进来。我卧病在床,就不出去迎你了,你进来吧。”。凌云和朱由检互相交换了一个眼色,然后先后进了屋子,刘鸿果然是病的厉害了。脸色蜡黄,躺着床上勉强支撑着身子。看到凌云进屋,他的眼睛忽然闪出了一丝亮光。看到这个爱将深入敌后,安然归来,刘鸿的心里也是感慨万千。他想挣扎着和凌云说点什么,却一眼望见了凌云身后那个身着普通士兵衣服的朱由检,他是认识信王的。做山海关总兵之前,刘鸿做过很久的御史,那时候,作为一个京官,虽然不能和亲王结交,但是和朱由检却常有见面的机会。朱由检给他的印象,就是不修边幅,大大咧咧,永远搞不清情况。但是刘鸿心里却清楚,这不过是韬光养晦的办法。在朝廷里,贵为亲王,如果不会韬晦,随时可能会以莫须有的罪名被人干掉。而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哲保身的信王,其实是一种悲哀。一种无可奈何无法改变的悲哀。这种悲哀,才会让不止一个皇子王孙生出一种感慨,那就是,愿后世,莫生在帝王家。 第一百三十三 饮茶夜谈(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挣扎着在床上坐起来,下来床,光着脚没有穿鞋,向朱由检行参拜大礼,“不知道殿下驾到,刘鸿事先没有接到朝廷滚单,这有失。。。”,朱由检没有等他说下去,一把把他扶起来,:“刘总兵,我的刘总兵啊,你我虽碍于朝廷体制,虽无深交,但是你刘鸿的为人我还是清楚的,要不,我怎么就敢到你的大营里来呢。”。说着,就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身行头,挪揄的说,:“要说这鸳鸯战袄穿着也算是挺舒服的。不过,也是够旧的了,我知道,你们边军都不容易,粮饷不能按时发放,衣服五年才发一件新的,实在是受苦了。本王回京以后,必定奏明当今,这样的情况一定会得到改善的!”。刚才惊愕之下,刘鸿只注意到了进来的这个人是朱由检,是信王,却不曾细细考虑其他的事情,这时候他才想起来,信王来着山海关军营,怎么还穿着一身普通士兵的衣服。这个,岂不是有些出人意料。所以,刘鸿小心翼翼的问道,:“王爷白龙鱼服,来到我这山海关。必定是有所差遣,请问,王爷是奉圣上之命出京巡视,还是?”。朱由检淡淡一笑,:“本王这次来山海关,不是自京城来,而是自盛京来。刘总兵,你似乎不知道,或许你在纳闷,我怎么会和凌游击一起回来。”。刘鸿确实不解,所以实话实说道:“的确如此,刘鸿不明白,请王爷示下。”。在一旁的凌云呵呵一笑,说,:“大人,此事可谓是一言难尽啊。”,朱由检截住他的话说,:“既然一言难尽,咱们就不着急一时三刻说完。刘总兵啊,你这里有茶没有,我自己去泡”。刘鸿愣了,茶倒是有,怎么能让王爷亲自去泡茶呢。这传扬出去,岂不是刘鸿的罪过了。他想叫凌云代自己去泡茶,朱由检说道,:“刘总兵,你不用客气,也别多想,我呢,一向是个不拘小节的人,如果你和我接触的久了,你会知道的。凌游击,你跟总兵大人大致的说一说。咱们在那边究竟干了些什么,我去泡茶,让你们都尝尝我的手艺。不瞒你们说,我可是个泡茶的好手,今天算是你们有口福。”他顺着刘鸿指的方向去找茶叶去了,凌云把刘鸿扶到床边上坐下,自己也顺手拿过来一把椅子,坐下说道,:“大人您有所不知,我说这一言难尽,确实是如此,事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陆续发生,我都不知道怎么说了。不过我可以告诉您,大明朝的边患已经平定了。从此后,辽东的百姓再也不会有那离乱之苦了”。自古以来,不患贫而患不安,战火燃烧着整个辽东,老百姓有涂炭之命,倒悬之苦。在刘鸿到任山海关总兵以来,一直整军备战,也不过是勉强能防御罢了。只是能守得住家门,让后金打不进来,但是谈及反击和彻底解决问题,刘总兵似乎也没有敢想过这样的问题。而此时此刻,凌云坐在自己的对面,明明白白的告诉他,没错,的确如此,不仅是山海关,不仅是辽东,整个大明朝的边患问题,已经解除了。刘鸿拧了自己一下觉得非常疼,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大明的边患,无非是由那群后金人造成的,现在既然说解除了危险,那么,肯定是信王和凌云在那边有所动作了。可是,八旗有数万劲旅,只凭他们两人,能做的了什么呢,还有,据可靠情报说,后金现任的大汗皇太极已经称帝建国,改国号为清,决心进一步夺取大明江山了。所以,刘鸿现在是一头雾水,但是他确定的是,凌云是肯定不会忽悠他的。凌云看出了刘鸿的疑惑了,他笑道,:“大人不必多心,多尔衮已经囚禁了皇太极父子,并且解散八千编为卫所。向我大明写了降书顺表,交由信王爷带回。并且接受了王爷的册封,蓄发易服了。这都是王爷英明神武,凌云实在是佩服之至啊。”。还没等刘鸿说什么,朱由检已经端着一个茶盘过来了,果然如他所说,他是一个泡茶的高手。茶香四溢,醉人心脾。朱由检朝着凌云撇撇嘴,开口说道,“什么时候,你凌游击也学会了拍马屁了呢,这样可不好,这场功劳分明是你策反在先,征战在后。本王捡了个现成的而已。”。说着,他给凌云和刘鸿各自递了一杯茶,说:“先一人喝一杯,润润嗓子。”。然后继续说,:“我要上奏皇兄,重重的封赏凌游击。”。凌云端了这杯茶,轻轻抿了一口后放下说,“这全都是王爷的威福所致,凌云又何功之有?王爷这样说,是要折了凌云的寿数,凌云此次回来,就是想看看各位兄弟,也和总兵大人告个别,就要辞官归隐,去过那闲云野鹤的生活,怎么还敢奢望王爷的封赏呢。只是这次回关,有些事情还没完,陷阵营的兄弟死的死,失踪的失踪,我不处理完了这事,即使走,也走得不安心那!”。听到这句话,刘鸿的脸色一变,什么,陷阵营那可是自己最精锐的亲随部队,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位营官竟然一个死了,一个不知所踪,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竟然没有人来通报一声,难道我这个总兵被人架空了吗!刘鸿连忙问道,“凌云,你说大谠和阿财怎么了,你细细说来。”,凌云还未及开口,在一旁的朱由检说道,:“刘总兵啊,你可细听清楚了,这两位营官一死一丢,和你的大公子,似乎有些脱不了的干系。如果查清问明,确实是你公子做下这等事情。总兵大人该如何处置。”这样一针见血的问话,是凌云所不忍的。虽然,他心里也早已想过,这个刘丹是一定不能继续活下去的,他活下去,大谠的冤魂都不会放过自己,可是看着这个样子的刘鸿,凌云就是不忍心说这些,好在王爷都说了出来。刘鸿的脸色,越来越惨白,最后竟然没有血色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升帐问罪(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没有血色就对了,要是无动于衷才是不正常的,自己的儿子,自己一向是因为骄傲的儿子,竟成了阉党,竟成了泼天重犯,这样的事情,刘鸿怎么能接受的了,一时之间,他拿着茶杯的手在不停的颤抖。其实朱由检也是考虑再三才决定和刘鸿摊牌的,他知道刘鸿的为人,也知道刘鸿的病情,可是现在,没有任何的理由,不来肃清内贼,伸张正义。犯法者,必追究之。不能因为他是谁的亲眷就格外开恩,这样,对死去的亡魂都是不公平的。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人有资格,以任何名义无端剥夺他人的生命,如果那么做了,好的,没有其他的途径来偿还,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杀人偿命。凌云和朱由检都决定,让刘丹付出他应有的代价。刘鸿怔怔的愣了良久,才说:“事已至此,天作孽犹可存,自作孽不可活。刘丹是我的儿子,但是他自作孽,我保不了他了。信王爷,凌云,你们说怎么办,我都没有什么意见。”。看到这位为保卫边塞付出了自己精力和心血,积劳成疾的人,两人都有些不忍,但是不忍归不忍。事情该怎么办,还得怎么办,决不能有半点差池。朱由检看了看凌云,示意他来开口,毕竟这两个营官都是他的人。而自己倒是和刘丹没什么仇,无非是被一群蹩脚的锦衣卫刺杀,又在身上搜出了腰牌而已。也就是说,和刘丹的主要矛盾事主是凌云,不是朱由检。朱由检更应该办的人,是那群锦衣卫的头头,确切的说,是魏全孝。凌云会意,对刘鸿说,:“如果大人身体无碍的话,我想今晚就连夜升帐,以免夜长梦多。我和王爷回到山海关的消息,恐怕此时已经把泄露了,如果不及时采取行动,被贼人有所警觉的话,恐怕有所不利。”。说完这句话,他忽然有些后悔,其实他说的贼人,更多是指的魏全孝,然而这里面毕竟牵涉了刘丹。然而刘鸿似乎并未在意,他看看凌云,再看看朱由检,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咬牙切齿的说:“国有铮臣,不亡其国。家有孝子,不败其家。既然犬子做下了这该杀头掉脑袋的罪过,凌云,你只管放手去做。一切事情,我不再干涉。我这就安排升帐。”。两人都觉得有些不忍,刘总兵固然是个深明大义的人,可是再怎么说,这刘丹也是他的儿子,父子天性,岂能泯灭,说是大义灭亲,可他的心肯定是在滴血的。都说包拯杀包勉是执法的典范,而包勉也不过是包拯的侄子,这可是刘鸿的血亲之子,怎么能下得了这个手呢。凌云也不由得嗟叹,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百年身。凌云此刻的心情是无比矛盾的,他恨不得亲手把杀害自己兄弟的人千刀万剐,来祭奠大谠的在天之灵,可是他还不忍心一直对自己无比信任,破格提拔的上司为此而被击倒。坦率的说,刘鸿对凌云的恩情,那可以称得上是天高地厚。凌云初到山海关的时候。咱们交代过,是从现代穿越而来。然而忘了说,作为一个现代人,肯定是短发的。这样的一个短发的人,一般在古代是混不开的。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在古代,割掉头发是一种刑罚,而边防军队遇到这样的人,一般会杀掉,去报功。首先凌云就应该庆幸,在刘鸿的部队里,从来就没有杀良冒功的习惯。这就说明,刘鸿首先是一个好总兵。来到山海关,自己一箭立功,之后在军营之内,火箭式提拔。从一个火头军,几个月的时间,已经成为一名正四品的游击了,这样的升官速度不可谓不快。当然这一切,都是和刘鸿的赏识和信任离不开的。而自己,却总是挑他身边的人下手,纵然自己可以有一万个下手的理由。在盛京城,自己杀死了他的弟弟刘鸢,现在,就要杀他的儿子了。凌云的一阵痛心,自己是多么的想和刘丹和睦相处,而刘丹,本质上也并不是一个坏人,他怎么就走上了这样的一条不归之路呢。他不敢再多想下去了,然而此刻他甚至担心,刘鸿是否还有发号施令的可能,在刘鸿卧病的这段时间内,魏全孝一定会四处活动的。这是一定的。现在,军营里,不知道安插了他多少的鹰犬爪牙。这样的顾虑绝对不是空穴来风。他看了一眼脸色蜡黄的刘鸿,问道,:“大人,您的身子,可还撑得住?”。刘鸿用力点了点头,“凌云,只管放手去做,本镇没事!”。凌云跟刘鸿说,:“王爷,总兵大人,既然信得过属下,今天就由我来唱主角。您二位只管看这场戏就好了,大人,稍后升帐,凌云想借王命旗牌一用,不知道可否!”。这可是一句翻天的话,所谓王命旗牌,咱们也大致介绍过了,是明清两代皇帝,颁给督抚提镇封疆大员,作为便宜行事的重要凭证。这东西往大了说,那可是代表的皇帝,你凌云有几个脑袋,这种东西也能说借就借?刘鸿面露难色。而朱由检却说道,:“这个没问题,凌云,你这要办妥了这件事,本王做主,就是赐你王命旗牌也未可知。”。凌云只是淡然的拱了拱手说,:“如此,凌云谢过王爷和大人,我想,刘丹已经撤换了这里的护卫,但是他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反对大人的。或者,即使是刘丹本人,也无意对自己的父亲下手,所以,我断定,这些护卫是安全的。我这就出去,命刚才那个什长,去调动亲信,并擂鼓聚将!”。朱由检笑笑,“由得你放手去做,正如你所说,你唱主角,我和刘大人只管看戏。”。“好,凌云绝对会让王爷和大人看一出好戏”,说着,他走出门去。果然,那名什长还在府门外等候着,他挥挥手,示意那什长过来。吩咐如此这般,这般如此。说的什么,咱们不再赘述,无非是如何去请亲信将官,如何拿人。如何布置刑场刑具。看官说了。这位什长就会听凌云的安排吗?毕竟他是刘丹的人。这就是凌云的敏锐之处,他出门的时候,拿了刘鸿的总兵令箭。他也摸准了这位的心思,刘丹再狠,难道还能比他的老子还有号召力? 第一百三十五章 擒获首恶(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正如凌云设想的那样,卧病的刘鸿仍然是刘鸿,总兵令牌到什么时候都好使。事情很快就得到了让凌云满意的进展。那名什长忙前忙后的一通折腾且不说。说说这场折腾中最无奈的两个人。也是在凌云的意料之中,魏公公和刘丹已经得知了凌云和信王都回到了山海关的消息。可是,他们现在却毫无对策。急的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两人在一起开了个碰头会,一致认为,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朱由检和凌云悄悄的回了关,而且这样的低调,对自己来说,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事。现在没准已经在商量围捕的事情了。现在,就是自己应该怎么办的问题。怎么办呢?到底怎么办呢?两个人面面相觑。如果在关内抵抗的话,魏全孝没有把握,自己手下就这群废物锦衣卫,还有几个东厂的特务,面对山海关的八千大军,这些人连当炮灰的资格都没有就会被干掉。问题在于,即使你这些锦衣卫和东厂的人都是以一敌百的汉子,你也不能怎么着!开玩笑,你一个小小的监军,你能把一个总兵一个王爷怎么着。为今之计,只有逃跑。有人说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跑能跑到哪里去,大明天下,你还能跑到非洲不成。魏公公当然是不傻的,非洲自然是去不了,也没人给他办护照开绿卡,但是京城还是可以去的。没错,你没有看错,我也没有写错。的确是京城,你在山海关被一个王爷干掉,死了也就死了。而如果你一不留神干掉了一个王爷,没准那就是灭九族的事情。不能硬来,那就只能跑,跑回北京就死不了吗?至少从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京城那是什么地方。那是他干爹老魏的地盘,在北京,魏忠贤比朱由校更像实质意义上的皇帝。而且,魏全孝这个设想,差点就成功了。对不起,请原谅我总是这样大喘气的说话,大家没有猜错,快要成功了的意思,其实就是没有成功。想成功,就得满足两个前提,就是,你逃到京城的时候,魏公公还坚强的守在那里,而且还是那么牛哄哄的样子;第二个,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你首先要在山海关逃出去。好吧,无奈的告诉大家这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因为魏公公,也就是这位小魏公公,根本就没有跑的出去山海关。就在魏公公和刘丹这两位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快反营的一个营官带着二百人把馆驿给包围了。此时此刻,魏公公真有点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感觉。因为手下,现在算上东厂特务和锦衣卫加起来,大概也就剩下个五六十人了。这些人,是不是能保护自己突出重围,还不好说,不过,现在不加反抗,那就再也没有反抗的机会了。拼一把,不是鱼死,肯定就是网破。事实上,鱼的确死了,网也破了那么一点。相信没有任何人是愿意面对明明知道是死的结局,还束手就擒的。如果有的话,那肯定是智商的问题,或者是寻死的倾向比较严重,就魏公公的情况看来,基本可以排除以上的两种情况。而且事实上,在快反营营官,周朗到来之前,魏公公已经给他的爪牙没做好了一堂生动的课程。而实际的煽动效果也是相当好的。因为他成功的让手底下这群人相信,如果不是玩命的反抗的话,实际效果就只有一个,被抓住,被干掉。而拼死一战,则更有可能冲出山海关。而逃出山海关,也就逃出生天了。战斗的过程是比较惨烈的,一方是训练有素的边军,一方是只会搞特务工作的锦衣卫和东厂。本来这是一场极易分出胜负,毫无任何悬念的战斗,可是这一边是来执行抓人任务的,一边却是要保住自己性命的,所以心理状态不一样,发挥出来的能量也自然不一样,狗急了跳墙,兔子急了咬人,绝不是一句虚泛的空话,而是具有比较实际的意义的。所以,战斗一开始,就进入了白热化。当然,是魏公公为代表的那一方比较激动。激动的快反营的这几个兄弟都有点发愣,怎么都到了这个地步了,这帮人还是这么不要脸呢。还能不能一起玩耍了。开始是真的没把这群特务当回事,不过,很快,他们就也调动了自己的积极性,这个积极性的调动源于一个意外,这个意外就是,不知道哪个特务无意之间,干掉了这次来执行抓捕任务的应该周朗。也许是出于这支部队的集体荣誉感,也许是周营官平时确实是爱兵如子的,所以,他的死不但没有造成战斗的混乱。反而,让这支部队愤怒了。这群玩命的人,遇到愤怒的人,一来二去,火花四溅。最终的结果。除魏全孝和刘丹等五个人被擒,其余全部被乱刃砍死。而这次的抓捕任务,也让快反营损失了将近百人。极其惨烈。不管怎么样,首恶元凶总算是抓住了。这些战死的兄弟们,也没有白白的牺牲,等待他们的,将是朝廷的抚恤和旌表。而等待魏公公和刘丹的,只有凌云和朱由检的彻骨仇恨,他们,是十死无生。总兵大帐里,灯火通明,三通聚将股响过以后。所有的将官们基本上都到齐了,每个人都知道,三鼓不到,就要人头落地,没有人触这个霉头。而且,所有人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刘总兵似乎已经很久没有敲过聚将鼓了,此番必定是有大事。也都想看个究竟。大帐的外面,按凌云事先的安排,支起了了油锅,里面的油烧的啪啪作响,下面还有人不断的添着柴火。烧的越来越旺。油锅有两口,这用意很清楚,是为两个人准备的,谁也跑不了。而且,从营外的一百米外一直到大帐,都是刀斧手,手中扛着的,是新磨的大刀。这些来帐内的将官,心头无一不是小鹿乱撞,帐内帐外如此的阵势,不知道是哪位将校犯了总兵大人的军令,改着有这个劫难。而所有人也都是同一个心思,生怕这样的劫难,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所以,即使是心里已经嘀咕了千百遍,可是没有一个人敢轻易出声的。 第一百三十六章 王命旗牌(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在刘鸿的总兵大帐内外,排下了刀山油锅的阵仗,其实,对于魏全孝和刘丹两人,拉出去砍了也就是了,如果再不能解恨的话,那就让自己亲自操刀,仿照当初庖丁解牛一样,把这二位一点点的给解剖了。之所以这么给他们二位脸面,是想着借着这二位,弄点比较有教育意义的事情。刘总兵还没有出来,只是出来了两位棋牌官。凌云一声令下,“请王命!”。后边护持王命旗牌的几名校尉“是――”地一声吼叫,慢慢抬出一座用紫檀木雕镌的玲珑龙亭。中间供一面明镶黄边的宝蓝色令旗,上面写着一个黄色“令”字,这便是天启皇帝特赐刘鸿的王命旗牌了。龙亭一落,凌云领衔,高唱一声:“万岁!”跪了下去。下余人等也都跟着高呼,行三跪九叩之礼,伏地静听号令。所有的人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一般,刘总兵自从到任以来,脾气好的似乎就像没有脾气一样,对百姓爱民如子,对部下也是客客气气,有人私下称刘总兵为刘阿婆。几时见过这样的刀斧之阵,又几时见过刘总兵王命斩将。所有人心里都打着个小九九,带兵打仗的人,都是粗人,要的是升官发财,谁都多少有点案底。不过,这些虽然刘鸿心里都有底,却无心跟他们去计较,这些人都是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打仗的。只要不去抢掠老百姓。军费报账有些出入的,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去与他们计较了。这一次,这些将官都白担心了,不过,他们刚才只顾了紧张了,却没注意站在上首忙活这一切的人,这时候稳了稳心神。仔细一看,才看出来,这个人,竟然是离开山海关很久的凌云。山在虎还来啊,对于这个狠角色,这些将官都是知道的。边军虽然都是一刀一枪拼杀出来的汉子,但是在那样的距离,射伤敌酋的,这些人自知自己没有那个本事。只带五个人就敢在万马军中纵横进退的,自己也没有那个胆量。这些武官也都是实在人,既然是技不如人,那么就得说个服字。凌云一般是不喜欢穿官服和铠甲的,这些,他的部下和同僚们都知道,他即使是作战的时候,临阵指挥,也只是喜欢布衣青衫,更添一分壮志豪情,洒脱之气。然而今天,凌云却穿了一件崭新的四品武职的石青色袍服,外绣四品武职的豹补子。内衬的是海水江牙,带着一顶乌纱帽。可谓是一团贵重之色。下面这些武官同僚们有些摸不着头脑,大家都是听到聚将鼓过来的,都是一身战甲征袍,而相比之下,凌云这身打扮,就显得有些不入群。大家还没来得及细细的琢磨个究竟,只听一声大喝,“总兵大人到!”。随着这一嗓子,刘鸿转屏风入座。老几位这一看,总兵大人也不白给,今天也是没穿战甲穿的是朝服,不久之前,皇上已经赐了总兵大人一品衔,特任边疆总制黜置使。所以他穿的是蟒袍和麒麟服。这是一般的大臣绝对没有的殊荣,在往下看,连腰带都由犀带变成了玉带。真的是腰身一晃,老母鸡变鸭,抖起来了。不过,刘鸿这个一向低调的人,今天之所以不低调,也只是为了事情的需要,并不是他本人爱摆谱。再者,这一身行头,也挡不住他的病容,他实在是太累了太倦了。画外音,作为一个旁白,我只想说一句,刘鸿总兵的兵,也不算是什么大病,按今天的话来说的话,至多也就是个前列腺炎症,不过,那个时候这病可是比较要命的。其实,凌云给了他一个比较好的建议,简单时效,不药自治。其实这个方子在今天也是万能的良方,可谓是小喇叭包打听包治百病百毒不侵,万事万能。这一方子,用三个字就能完美的概括,那就是:多喝水。刘鸿同志就是喝水喝的太少了,才得了这病。今晚,在出来之前,他一口气喝了三大碗,按现在的容量学来说,大致应该也得有个七八百毫升吧。好吧,其实,在这么肃杀的气氛里添上这么一段,其实只是想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而已。看到总兵大人入座了,众将官都行了廷参之礼,一名副将壮胆问道,:“总兵大人,听说您偶然有恙,几位同僚都想去看望,却不想您在这个时候勤于王事,擂鼓聚将。不知道您有什么吩咐。只要一声令下,我们兄弟绝不会含糊。刀山敢下,火海敢闯。”这位李副将也是从二品的职衔,他的地位大致相当于副总兵,刘鸿也对他礼让着三分。所以刘鸿笑道,:“说笑了说笑了,刘鸿何德何能,能让你们去闯刀山油锅。如果要去闯刀山油锅,也是为了皇上,为了社稷百姓,为了你们足下的这一片土地。要闯,也是我刘鸿在前面。好了,闲言不叙了,你们看到了那是什么吧!”。刘鸿指向王命旗牌。李副将领衔,大小军官们一齐喊道:“知道!这是皇上赐予大人便宜行事的王命旗牌!”,刘鸿清了清嗓子,说道:“几位将官知道就好,在这山海关,我刘鸿是第一个获得王命旗牌的人,这不得不说是皇上对我的信任。我节制八千子弟兵,守着朝廷的门户,如果我刘鸿徇私枉法,这上对不起皇帝信任,下也对不起百姓嘱托。但是如果我手下的人出了问题,那我是不避亲疏的。”说着,刘鸿喊了一声,“山海关游击凌云何在?”,凌云仗剑而出,喊一声,在!“众位官佐,今晚,本总兵大帐一切事宜,皆有凌游击指挥调度,我只居中观看,不发一言。凌游击要杀谁砍谁,我一概照准。如果有哪个不服的。”说道这里,他看着王命旗牌。一群武官都大声答应,“一切听凌游击调用。”凌云一笑,:“众位官佐,你们,有的是我的上司,有的是我的属下,但是今晚,在这个大帐里。我凌云唱主角,你们都是看戏的,可以叫好。不能捣乱。如果有不高兴不痛快的事情,莫说是总兵大人的王命旗牌不答应,我凌云的佩剑也想试试是否锋锐了。”。说着,他对中军官说,“带魏全孝进账来!”。 第一百三十七章 烹炸阉党(求收藏)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 上一回咱们说到了,刘鸿身着麒麟服出场,就连一向低调的凌云都穿上了四品武职的袍服,另外,他们还请出了王命旗牌。这王命旗牌,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都有不同的说法,最重要的,是赐予督抚提镇,皇帝信任的官员,便宜行事的特权,所谓的便宜行事,其实真正的意义,就是砍人。在二月河的小说里,经常会有一位可爱的巡抚大人很不耐烦的说,“再不听号令,我就请出王命旗来斩了你!”,从那时候,凌云就很清楚,这个王命旗牌是很厉害的,至少,拥有这个旗牌的人,可以杀伐决断。所以,这次,凌云想,把刘鸿的总兵权威搬出来,似乎很不够完全的震慑力,要震慑,就得来个彻底的,没错,能彻底的震慑所有人的,就是所有人都不具备的东西。王命旗牌。凌云一声断喝,:“带原山海关监军魏全孝入账来,听候处治!”,好厉害的一句话,原山海关监军魏全孝,也就是说明,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魏全孝不再是山海关的监军了,而只是一个待决的死囚。这些将官们都暗自松了一口气,不管这些人怎么着,也都还有个底线,自己好歹也都是大明朝的边将,边将再不值钱,也不回去投靠一个死太监,如果真的那样做了,那就不是贪官了,那就是阉党。不明白的人为了名声,不想做阉党。而明眼人都明白,这些目下嚣张的阉党,是混不长久的,小兵张嘎说得好,别看现在蹦的欢,小心将来拉清单。所以,如果凌云查阉党的话,这些人都是安全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是阉党。所以,他们有完全的理由松这口气。几个如狼似虎的校尉把魏全孝五花大绑推进了帐内。魏全孝现在已经是砧板上的肉了,要杀要剐,都只是凌云的一句话了,魏全孝刚进账的时候,已经基本上清楚了,自己今天是如何都难逃一死了,可谓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所以,他今天既然进了这个大帐内,就没有打算活着出去,也根本不可能会活着出去。从进账开始,他一直四处寻找信王的身影,他失望了,他只看到了自己的老对头,刘鸿,以及凌云。还有凌云旁边的王命旗牌,以及,凌云腰间按着的七星龙源宝剑。凌云断喝一声,:“魏全孝,你可知罪吗?”,魏全孝到了现在这步田地了,还是倒驴不倒架,梗着脖子回道,:“本监军不知道有何罪,倒是你凌云,一个小小的四品游击,竟然擅自绑了朝廷派驻山海关的监军使,你可知道,我来山海关,是代天子巡狩。出了什么问题,恐怕你一个小小的游击,担待不起。”。这小子死到临头了,竟然还是如此的嘴硬。让凌云禁不住冷笑,:“哼,你是代天子巡狩,谁跟你说的,又有谁承认了,你不过是个小小的监军太监,来到这山海关,如果苟图衣食的话,大家都知道,总兵大人待你可谓不薄,让你住的是金亭馆驿,山海关将士寸步维艰,你却是每餐必穷水路之珍。这也倒是罢了,可是你这个太监也太不懂规矩了吧,高皇帝开国之初,立下铁牌告诫后世之君,太监干政者,剥皮实草!莫非你这个举人出身的人,不知道这段掌故吗?”。凌云是诚心逗他玩,这个高皇帝,就是指的大明开国的皇帝朱元璋,那个时候的法律在现在拿出来吓唬人,简直开玩笑,至于剥皮实草,那残酷程度有点让人不忍心读,实在是太过于暴力恐怖,在此实在是不愿意赘述。好吧,我只能说,当年高皇帝的时代,土地庙旁边通常会有几个稻草人,并不是因为高皇帝本人有很大的童心,而是因为这些稻草人的皮,都是实实在在的人皮。除了贪官污吏,就是干政的太监。魏全孝也笑了,:“凌云,你少拿这个忽悠人,我魏某出京监军,奉的是当今的政令,我到任山海关,也未做出什么事情来,由不得你这样的折辱与我。你是武官,我是内臣,你也管我不着。”听到这里,凌云嘿嘿一笑,:“好好好,魏公公,活让你活的清楚,死也让你死个明白,你不是不知道你犯了什么罪过吗,那没问题,我且问你,我陷阵营的两个营官哪里去了。恩?不会是你魏公公请去做客了吧,这样可不太好。另外,还有,这个东西,你是不是认识,自己看看。”说着,他把信王朱由检搜到的锦衣卫腰牌扔到地上,魏公公捡起来看了看,心头一阵犯凉,心说,这次算是说不过人家了,忽悠也没得忽悠了,可谓是人证物证都齐了。魏公公不愧是魏公公,到了这个时候,还是很让人无语的说,“这便如何?我是内臣,你是外官,按照朝廷的体制,你处置不得我!”,说着,强作镇定的注视凌云,希望能把凌云给吓住。要是换个胆小的,没准真就被他给唬住了,可是凌云明显不属于那一类,他没有回魏全孝的话,却目视着几个校尉说道,:“几时有这进了总兵大帐还不知道下跪的,你们几个,教教他这些规矩。”,校尉们会意,往魏公公的腿弯内恨恨地踢了一脚,他立刻跪倒在地。凌云看看魏全孝,然后按了按自己的剑柄,说,:“人都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怎么你死到临头了,还是这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呢,我本想亲自将你碎剐,可我这把七星龙渊,要是斩杀一个太监,传出去也被人笑话。你不是说,我杀不得你,你看看那是什么。”,说着,指了指王命旗牌。然后吩咐道,:“把魏全孝拖出去,五马分尸。然后把尸体放到油锅内烹炸,喂狗!”。听到这个判决的魏公公当场就昏了过去。不仅是帐内这些将官们,就连堂上的刘鸿和屏风后面的朱由检也是一阵,心说看不出凌云竟是如此的手辣。然后凌云继续吩咐,:“带刘丹!”,刘鸿这个时候,心都要跳出来了,给自己的儿子捏了一把汗。 第一百三十八章 死到临头(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这一声吩咐,带刘丹入账。可真的把帐内的这些将官们给吓了一大跳,谁不知道,这刘丹是总兵大人的公子,现在也是军中效力的千户。凌云能在这山海关大营横冲直撞,无非是总兵大人对其赏识提拔,难道,今天他能把公子五花大绑弄进帐内。难道,也要像处置魏太监一样给弄个烹刑,那总兵大人怎么能容得下他。这些将官的表情变化,凌云都一一看在眼里,包括老上司刘鸿在内。刘鸿年过半百,膝下只有这个麟儿,凌云是知道的,但凡有一线的生机,他都会放刘丹一条生路。但是真的没有办法,千万条路都可以走,但是这个刘丹,偏偏就选择了一条死路,一条不归路。只要是人,就会有这样的那样的缺点,所谓酒色财气。其实这几条只要控制得当,都算不得什么大毛病,千万不要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犯原则性的错误。陷阵营的营官,是国家的干城。只因为和凌云交好,就无辜被杀,这样的冤屈恐怕到了地府都没有地方去伸冤去。对于这种情况,写检查是不够的,表态是不够的,唯有一点可以表示其认错的诚恳态度:杀人者偿命!有句话叫做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这话一点不假,刘丹看到凌云,和凌云看到刘丹的表情,互相都有些不自然,这是必然的,要是自然了才肯定有鬼。不过,两个人的心理状态是不一样的,刘丹恨的是凌云抢夺了自己的心上人,而凌云,确实有一种嗜血的想法,因为他见到了杀害自己兄弟的罪魁祸首。凌云手紧紧的按住自己的七星龙渊宝剑的剑柄,手心都要攥出汗来。他竭力的克制自己,才没有立刻拔剑出鞘。自己的牙咬的咯噔咯噔直响。刘鸿看在眼里,心说儿啊儿啊,今天合该你命休矣啊。好几章的篇幅,我们都没有正面介绍多尔衮送给凌云的这把剑。那在这一章里,趁着刘丹还没缓过神来,咱们就说一说这把剑的来历。传说是由欧冶子和干将两大剑师联手所铸。 欧冶子和干将为铸此剑,凿开茨山,放出山中溪水,引至铸剑炉旁成北斗七星环列的七个池中,是名“七星”。 剑成之后,俯视剑身,如同登高山而下望深渊,飘渺而深邃,仿佛有巨龙盘卧。是名“龙渊”。 此剑铸造的技艺固然精湛,但它的闻名还在于无法知道其真实姓名的普通渔翁:鱼丈人。传说,当年伍子胥亡命天涯,被追兵追到了长江边。前有大水,后有追兵,万分焦急的时候,来了一叶小舟,有渔翁呼喊他上船。他上船后,小舟很快摆脱了追兵,渔翁给他取来了酒饭饱餐一顿,伍子胥千恩万谢,解下自己祖传的七星龙渊剑相赠。但是却一再嘱咐渔翁莫要泄露自己的踪迹。渔翁接过七星龙渊宝剑,长叹道:“搭救你只因为你是国家忠良,并不图报。而今,你仍然疑我贪利少信,我只好以此剑示高洁。”说完,横剑自刎。伍子胥追悔莫及。后来此剑传到唐朝,为了避讳唐高祖李渊的名字,改名:七星龙泉剑!这柄剑象征的是诚信高洁。当然,七星龙渊已经失传,凌云现在这把是多尔衮融化了自己的宝剑小庭锋铸造而成的,但是,之所以此剑也无愧真正的七星龙渊。一者是制作过程完全相同,二是最主要的原因,这柄剑的铸造者,就是当年的铸剑师欧冶子和干将的后代。所以,此剑也可以视作是正宗的七星龙渊。好了,介绍过了这把传奇的剑以后,咱们言归正传。继续说可怜的刘丹,刚才魏公公进来的时候,还是比较自觉的,比较那位的第一感觉是,完了,今天彻底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了。然而刘丹进来这个帐,还挺横的,根本就没把凌云,或者凌云旁边的王命旗牌当回事。爱情能让人疯狂,绝不是一句虚言。刘丹现在的状态,已经疯狂了。对于一个已经疯狂状态的人,是完全不能用正常人的心态去衡量的,就像有些人,明明是坏事做绝,却还总是觉得全天下都对不住他。这种人吧,在很多情况下,一般还比较有市场。在很多的电视作品和文学作品里,我们都会很无奈的看到这样一个套路,就是一部电视剧有八十集。前七十九集都是叙述恶人如何作恶,好人如何打算复仇的,到了第八十集,却忽然发现好人和坏人是亲兄弟或者亲姐妹,忽然就释怀了。甚至,毫无理由的也就谅解了。对于这样的作品,我只想默默地吐口水。好吧,所以,在接触了那么多之后,我只想默默的告诉大家,凌云是个快意恩仇的人,而且,他也可以和自己从前的敌人做朋友。比如说吧,凌云带着自己的几个兄弟,迟滞了多尔衮的行动,要不没准多尔衮早就是后金的大汗了。可是现在凌云和多尔衮处的那也算是相当的不错,凌云现在这柄趁手的佩剑,七星龙渊,就是多尔衮熔炼了自己的镇宅之宝小庭锋铸造的。像多尔衮这样的人,是可以交往的,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谁,自己该怎么做,自己该交往怎样的人。但是刘丹这样的人,就绝对不可以宽恕。宽恕了这样的人,不仅逝者不能安息,就连活着的人都不能好好活。凌云在传唤刘丹之时已经下定了决心。绝不能有一丝的善念给这个人。刘丹进账来,也没有客气,他刚才在外面也听清了凌云和魏全孝的对话了。心说,既然到了这步田地了。还有什么认怂的,大不了是一死嘛!他也是立而不跪。凌云觉得有点好笑,心说刘丹这孩子,美国大片看多了吧。你以为这是你们家后院啊。这是总兵大帐。你还以为这是你们家后院呢,开什么玩笑。就算我凌云能容你。恐怕你老爹刘总兵都未必能容得下你。果然,凌云看看刘丹,刘丹也看看凌云。满心不服气的说道,:“凌云,你有什么了不起,你唬得住别人,我可不吃你那一套,你的营官我杀了也就杀了,我今天也是将死之人了。你的王命旗牌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凌云。我落在你手里,不是我比你差,只是你运气好而已。”。鸦雀无声,完全的鸦雀无声。静的连掉到地上一根针都可以听到声音。但是就是这个时候。刘鸿吼了一声:“刘丹,你不认王命旗牌,难道也不打算认我了吗!!”。 第一百三十九章 我不服你(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的话无疑是起了作用的,死到临头的刘丹,可以不认皇上的王命旗牌,可他绝对不会不认自己的老子。如果真的那样的话,那他就虽死,还有余辜了。刘丹给刘鸿磕了个头,然后站起来说,:“父亲大人,儿今日已经一只脚踏入了鬼门关,在不可能尽孝了。我死后,唯一的遗憾,就是凌云还活着!”。听着刘丹这没头没脑的话,凌云感到十分的无厘头,我和你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你干嘛非得为跟我作对把你自己的命赔上呢。先别说别的,先听总兵大人如何说。这个烫手的山芋还得是刘总兵自己吃。听着儿子这一番话,本来就脸色蜡黄的刘鸿瞬间没有了血色,气的直发抖。口里直哆嗦,心说逆子啊逆子,为父的这是造了什么孽啊!刘丹啊刘丹,就当为父没有生你这个儿子吧。想到这里,刘鸿心一横,喝道:“孽障,休得再胡言乱语。你可知道,这里是堂堂正正的总兵大帐,你也是身有军职的大明边军的千夫长,怎么竟这样的不晓事!”。刘鸿还要接茬再说,刘丹已经不想再听了。他的头转向凌云,说:“虽然您是这山海关的总兵,但是按例,您应该回避对我的审理,一切都听凌大人的,您说是吗,凌大人?”。没想到,刘丹特意提出来,由凌云来审理自己,而让自己的父亲刘鸿回避此案。凌云知道,他这是将自己一军,毕竟,自己是刘总兵一手提拔起来的,没有刘鸿的话,自己别说现在做这个四品的游击,没准现在还在伙夫营煮饭呢。所以,凌云对刘鸿一向是知恩的。今天,刘丹之所以把这个球踢给凌云,就是想让他为难。其实,刘丹心里比谁都清楚,凌云根本不可能放过他,不仅不会放过他,还恨不得把他用煎炒烹炸的办法给虐一遍。但是,这样的话,刘鸿的心里,凌云就是个小人了,知恩不报。还把老上司的儿子给干掉了。刘鸿岂能不报这杀子之仇呢。凌云想多了,至少,他把自己的老子看错了,觉得刘鸿也是那样极端的人。其实换句话说,刘鸿现在即使有心,也没有那个实力了。之前,凌云的后台是总兵刘鸿,现在,他的后台是亲王,朱由检。刘鸿还要说什么,屏风后的朱由检可是越看越有趣了,他站出来说,:“凌云那,既然刘公子看的起你,我看你也就不要再推脱什么了。就应了他吧!”。朱由检没有像凌云和刘鸿那样穿上朝服出现,他还是刚才那身打扮。所以刘丹根本也就没把他当回事。“你这小厮倒是挺懂事,爷到了阴间地府也会记得你的好的!”,刘鸿的脸顿时又是一片白色,再无半点血色。刚才是气的,现在则是吓得。刘丹啊刘丹,你长几个脑袋,跟王爷说这样的话。你就不怕为刘家一门招惹祸患吗!刘丹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他的脑子现在完全处在一种浑浑噩噩的状态。他累了,做个了断吧凌云,在这场博弈中,我输了,可是我不服你,如果有来生的话。我刘丹还有再跟你斗上这一场。不管怎么说,我不服你。凌云,我不服你!永远! 第一百四十章 敢应战吗(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丹的话,如果在平时的话,一定会惹怒这位王爷的。但是今天,他一点都没有生气,他还饶有兴致的看着刘丹,心说,嗑瓜子也能磕出个臭虫来,果然是什么样的仁都有啊。朱由检倒是没怎么样,刘鸿吓的够呛,一句话说出来,如果被信王爷怪罪下来,那就是祸灭九族的泼天大祸。死一个刘丹不算什么,死一个刘鸿也不算什么,刘氏一门有多少人能由得你刘丹这么作践呢。不过今天还是凌云是主角,他看着刘丹这样的耍二百五。也想把这个话头跟岔过去。他看了看左右的校尉们,轻轻一叹气,说声,:“都说山海关的人都是虎啸龙吟之辈,眼里揉不得沙子,刚才魏大人进来的时候,是五花大绑。现在刘千户,是谁给送的绑,站出来,我瞅瞅。”。一个校尉站出来说,:“是标下所为,俗语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刘丹再怎么说,也是五品的千户。更何况。。。”。凌云接口说道,:“更何况他,是总兵大人的公子对吗!”。凌云的脸色瞬间就掉了下来,“什么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都是放屁,你知道身后这位爷是谁吗?他就是大行皇帝的血脉,当今皇上的嫡亲弟弟。信王殿下。当着信王爷的面,我告诉你一条最基本的道理,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有一条就是,杀人者偿命!”。那名校尉被吓的面如土色,那凌云是什么人他清楚,现在凌云的手段他也清楚。那魏公公,再怎么说,也是朝廷派到山海关的监军使,说的严重一点,那算是钦差大臣,即使他只是个五品的官衔,那也不是一个游击说杀就杀的。而凌云不仅杀了他,也还是烹杀。完事还准备去把尸体分了喂狗。自己一个校尉,连蚂蚁都算不上,随时都有可能被碾死。他想多了!凌云根本没时间搭理他。他一摆手说道,:“此事暂不追究,你退到一旁,你的差事还没有完。”那名校尉如蒙大赦般站退到一旁,再不敢说什么。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按他的意思,他本想着,刘丹是总兵公子,凌云再怎么着也不敢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的。最多也就是小示惩戒而已。所以他想投机一下,不想却投机不成,被训斥了一番。我想他这辈子再也不会干这样的事情了。朱由检看凌云说出来了自己的身份,也就不在隐瞒什么了。接口说道,:“凌游击,你看你,办正事要紧嘛。本王的身份,有什么值得说的,我在这里先说一句,诸位将士们,都一律免礼。什么递手本,什么庭参,一律都免了。本王我是个爽快人,我想你们也一概都爽快些。如果你们弄的规矩特别多,本王就会不自在。”。众人这才知道,这位穿着鸳鸯战袄的兵卒,就是皇上唯一的亲弟弟,信王朱由检!按照规矩,众人应该下跪行礼,但是信王殿下有言在先,不行庭参之礼数。所以下站的所有将佐们一起喝道,:“末将们甲胄在身,愿殿下允准,以军礼相见!”。朱由检轻轻点头,然后说道,:“本王今天和你们一样,都是看客,今天这戏的主角,还是凌大人。”。说着把目光转向凌云。刘丹也一瞬间吓的面如土色,他惊呆了。怎么自己这么蠢,敢在一个王爷面前自称为爷呢。不过,也就是如此了。开弓没有回头箭了。已经没有退路了。不过,即使现在死,也不能让凌云好过了,得让他的心里有点心事才行。所以,还没等凌云说话,刘丹先开口了,“凌云,你少跟我这个那个的,明说了吧,你说说的我的那些罪名,我都认可。那又怎么样,事情我已经做了,我还就不怕你找后账,杀一个营官,能让你忍受切肤之痛。我刘丹值了!”听了这话,凌云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是他还是要耐着性子跟刘丹来磨这个牙。要不是刘总兵的面子,恐怕,刘丹连站在这里和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从头到尾,凌云一直都不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今天,他给了刘丹极大的耐心,就是想看看,刘丹到底能说出点什么来,他的肚子里,究竟有什么牛黄狗宝!这次,刘丹也确实没有让凌云失望,因为接下来,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揪着凌云的心。他说的什么呢!他说,“凌云,你千算万算,也最终还是有所疏漏。你的一个营官被我杀了。另一个下落不明,生死不卜,你与他们情同手足,也是因为这个,你才把我绑到这里来,还布下这样的刀斧之阵,不就是想给你这几个兄弟出气吗?不过,也许,你今天砍了我,或者煮了我。都没关系。不过,你的一个活着的兄弟,恐怕也就活不长久了。”,说完就仰天大笑!凌云被他笑的心中一阵发毛,不过,这也就说明,至少到现在为止,阿财还活着,所以,这是不幸的消息中唯一的万幸了!凌云遏制住心中突突直跳的怒火,笑着说,:“你说的没错,我要杀你,不只是因为,你杀的是我的兄弟。更重要的是,你败坏的是山海关边军的军机,你做的事情,是在草菅人命。对你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杀,不足以整军纪。我知道,你是刘大人的嫡子,也是他唯一的儿子。杀了你之后,我会负荆请罪,要杀要剐,我绝不会皱眉的!至于你说的,阿财还在你的手里,或许,你多虑了。你要知道,山海关的监狱和暗道。我的兄弟们都蹲过!”刘丹也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既然如此,你想怎么样,就动手吧。我刘丹就是皱一下眉头,也不算是条汉子!不过,凌云,我倒是不知道,你这个以箭术出名的游击,是否敢跟我比一下剑术。我要是倒在你的剑下,就算是你省了外面的油了。若是你胜不得我,算你学艺不精。我杀了你,也会向王爷请死,如何?”。此言一出,整个大帐的人都一片紧张之色,没有人知道凌云的剑术如何,都为他捏了一把汗,包括刘鸿。只有朱由检,眉梢露出了一丝不宜察觉的微笑。 第一百四十一章 再无悬念(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丹知道自己难免一死,但是他心中的怨气难平,他一定要让凌云付出他的代价,要不,就算到了九泉之下,自己也一定闭不上眼睛。他自恃受过高人的传授,心说,你凌云射箭厉害,未必其他的地方就厉害。跟我比剑,你一个不留神就会成为了我的剑下冤魂。帐内的众位将官们都替凌云捏了一把汗,也同时都替刘丹感到惋惜,毕竟是老上级的公子,黄泉路近,岂能不悲呢!刘丹这样的自信并不是空穴来风的事情,在山海关,刘丹有个相当出名的绰号,叫做“公子剑”。这说明他的剑术武功还是有两下子的。当然,这极有可能是因为他的老子刘总兵是山海关的一把手,别人都在比剑的时候让着他。不过,单凭刘丹曾经在战场上挥着自己的长剑杀死了十几个后金士兵,就说明,他本人不只是一个单纯的纨绔子弟,也绝对不是个吃干饭的。所以,只有朱由检发出了一阵会心的微笑,不容易察觉的微笑,他知道凌云到底有多大的本事。在山海关城外,那些锦衣卫在凌云的面前,简直就成了泥捏的摆设。信王殿下看到的简直是一场精彩的解剖学表演,因为凌云对战那几位的时候,简直就是一种行为艺术。一直简单而纯粹的行为艺术,甚至,可以称作屠杀。朱由检看来一眼凌云,凌云同样也看了一眼朱由检,两人会心的都点了点头。朱由检的意思是,老凌,你有底吗?凌云的意思却是,刘总兵,对不住了。帐下这些将官们都在等待凌云的回复,是应战,还是认怂。其实,凌游击这个人,是轻易不会服软的,他一定会答应刘丹的请求,可是,他真的能是刘丹的敌手吗。刀剑无眼,这都是未可知的命数啊。所有的人都瞪大了眼睛,竖起来耳朵,在等待着凌云的答复。凌云的答复是,“来呀,去取刘大人的佩剑来。让我也见识一下这位公子剑的厉害。我凌云不过是一个布衣出身,没有什么出身门户,其实是倒在刘大人的剑下,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是吧,哈哈哈哈。”。有人早把刘丹的佩剑取来。这凌云还有绝的,跟刘丹玩起了心理战术。他说,“刘丹,明着跟你说,我这把七星龙渊,不仅是切金断玉的宝剑,更是高洁之剑。我不想染上你的脏血,也不想欺负你,来呀,给我换一柄普通的剑来”。这一句话,简直把刘丹气的两个太阳穴都冒火,其实,这正是凌云想要的结果。未曾开战,先生气,就算是输了一半了。不过刘丹也不是傻子,他知道,凌云这个可能是故意激怒他的。所以他也不甘示弱,“什么七星剑不七星剑的,在你小爷这里,都是废物摆设,你莫非是看不起我吗!你就用你的兵器就行,不用费劲去换,难道你是怕死,故意拖延时间吗!”。不怕鬼不缠,就怕缠死鬼,跟这个刘丹也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了。凌云摘下自己的宝剑,七星龙渊。按雁翅退绷簧,宝剑出鞘。他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抽出了宝剑,一束寒光顿时蔓延了整个大帐。让这些将官们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很多人失口说。:“果然好剑!”,这些人有一种感觉,刘丹要倒霉。但是出乎了他们的意料的是,凌云并不是个凭剑取胜的人。凌云把宝剑还入鞘内,说了句,:“众将官,我说过,我的七星龙渊是高洁之剑,我的剑上,不染脏血。既然公子这么看的起凌云,既然众将也都这么捧场,那老凌今天就卖弄卖弄。老几位,听说过江湖卖艺的有一招空手夺白刃不,给你们耍耍。”。随即吩咐,来呀,把刘丹押到演武场,然后给他松绑。准备灯笼火把,等我到了之后,把他的剑还给他。不强制,众位将官愿意凑这个热闹的,都去看看也不错。演武场是一个比武练兵的地方,凌云选择在哪里结果刘丹的性命,也有一种刀剑无眼的意思在里面。凌云是有深意的,他很想说把刘丹押到辕门去,可是他不能这么说,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辕门是杀人的地方,到了这个时候,凌云还在顾及刘鸿的体面,已经是十分的不容易了。对于这些,刘鸿心里有数,是清楚的。刘鸿没有去演武场去,因为刘鸿知道,刘丹这两下子,会在凌云面前无所遁形,会完全没有卖弄的余地。他不想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子被屠杀,他也知道,凌云发起狠来的时候,到底是个什么样子,所以,他已经准备好了,只收取刘丹的尸体。这一去不是观战,而是观刑。这些,多数的将官已经心里有数了。演武场是如何的壮观,就在这一章节不多说了,就说一尊演武场入口处的石刻,也许是山海关刚刚建成的时候留下来的,一方一人多高的巨石,上书“练胆”二字。数十名将官集合已毕,几名如狼似虎的校尉把刘丹押了上来。凌云吩咐一声,松绑,把他的剑给他。刘丹气哼哼的结果剑来,说道,:“凌云,天堂有路尔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看来阎王爷已经救不了你了。”。凌云看看刘鸿没来,说道,:“好啊,那我老凌也便不和你废话了。这样,看在刘总兵对我的提拔重用之恩,我让你三招。三招之后,我在还手。”说罢就跳进圈内。刘丹心说,你还三招,我一剑就把你给劈作两半了!想到这里,他也并不答话,举剑就刺,一剑刺出。凌云连躲都不躲,身形像定住了一样。几个校尉和下面的将官们都愣住了,心说这凌大人莫非傻了不成吗!刘丹也想,怎么,凌云竟然不做反抗。然而,他想多了,就在刘丹的剑就要到达凌云胸口的那一刻。凌云的身形竟然不见了。刘丹收剑不及。自己的身躯向前倾去,回头一看,竟然呆住了,凌云何时竟然到了自己的身后。众位将官一片喝彩。心说,刘丹,合该命丧于此,已经完全没有任何的悬念了。台下的众将是这么认为的,台上的刘丹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他的内心蔓延了一阵恐慌。可是,他已经再也没有任何的退路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死有余辜(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演武场上,凌云的第一次亮相就唬住了在场的所有人,他们都被完全的惊呆了,是啊。这样的绝技,别说是什么公子剑,就是大爷剑,也完全都白给,一点辙没有。这种事不像是奥运会,有冠军有亚军,这种事也没有点到为止。总有两个人站在进来,却有一个是抬着出去的。而现在已经基本上可以认定,这个抬着出去的人,肯定是刘丹而不是凌云,不过,他们还是想错了。凌云连抬着出去的机会都没有给留下。刘丹的心中大骇,怎么这个凌云竟然还有这样的本事,简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事情。凌云那两下子他是明白的,不久之前,多尔衮的副将哈巴赤潜入山海关,想要刺杀总兵刘鸿,关键时刻凌云赶到。拦阻了哈巴赤,却被哈巴赤刺了个满身是伤,险些就丧了命。凌云何时有了这样的本领了?刘丹简直是百思不得其解。可是没有办法了,在这个紧要的关头,既然凌云说了让三招,那就让他三招毙命。第一招虽然空了,还有两次机会呢。这一次,刘丹也换了招数,他绕着凌云转啊转了,就像是转磨磨一样。忽然之间。向凌云的后心击出一剑,他心说,“凌云,去死吧!”,正在暗自得意的时候。没想到凌云竟然纵身一跃,跳到了空中,这实在是出乎了意料了。众位将官又是一片的喝彩之声。只剩下一次机会了,刘丹的鬓角已经冒出了细细的汗珠,他用自己那双不甘心的眼睛死死的盯住了凌云,却不敢轻易的出手,因为他自己知道,凌云的本事远在他之上,最后的一击不中,自己立刻就会失去主动权,甚至,无力招架凌云的攻势。就在这时候,凌云忽然闭上了眼睛。刘丹立刻抓住了这个机会,朝着凌云的哽嗓咽喉刺了过去。凌云忽然睁开眼睛说,“刘丹,你的表演结束了,该我老凌的了!”。凌云一句话出口,几乎是与此同时的,他身形一变,就像是变戏法一样。刘丹的剑,就到了他的手里了。台底下的将官们还都在发楞,没有人看清楚了凌云到底是用的什么招式。果然,这就是所谓的空手夺白刃,他们只知道,今天算是彻彻底底的开了一次眼界了。接下来,他们知道,这才是关键的时刻。然而到了这个时候,凌云忽然有了一阵不该有的犹豫,他死死的注视着刘丹,眼睛里有彻骨的仇恨,还有不解。怎么会弄到今天这个地步的呢。但是忽然,他就释然了,就正如刚才他在总兵大帐说的话一样。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就是杀人者偿命。现在,他是在演武场上来结果刘丹的性命,也算是让他死得其所了。在众人的注视之下,凌云闪退了一步,开始了他今天最后的表演,舞剑。开始的时候,只看到一团的寒光剑气,在后来,满慢的出现一个白色的雪球一般,而凌云的身形就像是隐藏在这个雪球中一样,让在场的众位将官无不叹服。在往下,这个雪球忽然把凌云和刘丹两个人都包含了起来,变成了一个更大的雪球了。众人发出一片感叹之声。心说牛皮不是吹的,火车不是推的。凌游击的本事也不是江湖传出来的。即使凌游击不在江湖了,江湖上关于他的传说,永远都不会消失。他没还没来得及想更多的事情。就发现,这个大雪球忽然,变成了一个大血球。整个都变成了红色的。而且越来越红越来越红。而且这个大血球在滚动,在飞舞。终于,血球在空中落了下来,底下流动着一滩血,连骨头和肉都没有。凌云从血球中出来,最让人叫绝的是,竟然身上毫无一点血污。底下的将官们是顿感惊悚,这凌游击什么时候学的这一身的本领,和他上次出关之前不一样了,大不一样了。其实,凌云自己其实也未必知道自己这变化之大。不过这段时间经历的太多了,也就不大在意了。所谓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吧。自从有那个自称李长庚的老头给他托梦,并且说他是天上的角宿以来,他就发现自己的实力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有了飞速的提升,尤其是打开了那个神秘的盒子以后。里面有两本书,一本是武功秘籍。另一本是排兵布阵之法。第一本他粗略的看过了,第二本还没有来得及细研究。不过,他已经决意辞官了,所以这本书还不知道怎么去处理才好。他之前的打算是,找一个可以托付的人,去把这本书送给他。据说,据明史说,也据很多的野史说,明朝末年的时候,倒是出现了很多的强军和强将。比如,关宁铁骑,秦军,天雄军。再比如他们的老大,这一波比较牛的扛把子们,比如曹文诏,再比如卢象升和孙传庭,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都是可以在有机会的情况下力挽狂澜的人。再说,现在辽东的战乱已经平定了,朝廷已经脱离了拆东墙补西墙的囧境,凌云可以放心的离开了。地下的一滩血水把凌云的思绪带回了现实中,凌云看着这一滩血水,唯一的一个感觉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人不作死不会死。这个是罪有应得,无所可惜的。他吩咐道,今天到场的,可有陷阵营的将士。两名队长站出来,应声喊道,“回凌大人的话,小的是陷阵营队长,听候凌大人调用!”。凌云笑了笑,:“好,是我陷阵营的人在这里,就好办了。你们都不必多心,他已经尸骨不存,只剩了这一摊脏血了。我还能怎么去作践他。我说我是陷阵营的老长官了,你们的营官大谠和阿财都是我的弟兄,用你们,我放心。两位队长兄弟,带着咱们的人,把这里打扫干净也就是了,别污了这堂堂正正的演武场!”。凌云纷纷道,:“好了,众位将官兄弟们,让你们看了老凌的表演,还没收你们的钱呢。咱们有话回大帐去说吧!”。 第一百四十三章 入账请辞(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既然凌大人说回大帐再说,那就回大帐再说吧。此时的大帐中,刘鸿还端坐在帅案上,忽然,他额头的肌肉突突的跳了两下,他忽然有一种预感,知道这肯定会是不祥之兆了。很有可能,不,是一定的,刘丹已经伏法了。他的情绪黯然了下来,然而在一瞬间,又明白了。如果刘丹不伏法的话,就很可能会像他的叔叔刘鸢那样,在一条永远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也许,这已经是刘丹最好的结果了。刘鸿叫过一个在帅帐内伺候的中军,问道,:“中军,外面的情形如何了,你可知道,如实告诉我,你是我使惯了的老人了,从我就任山海关以来就一直跟着我。你无需骗我,刘丹落得什么下场,都是他罪有应得的!”。虽然总兵这么说,但是中军却真的不知道如何措辞才好,他总不能告诉刘鸿,您的儿子已经成为正在清扫的一滩血吧。所以,他不知道如何说才是好的。好在,这个时候,凌云也回来了。刘鸿再看他时候,他已经脱下了自己那身崭新的四品武官的朝服。换了一身布衣。凌云示意众位将官在外等候,自己独自一人进入帐内,他想和自己的这位老上司聊聊。这才短短的几个时辰,刘鸿好似消瘦了一圈,整个人的精神也好像是塌了一样。还从未见过刘鸿是这个样子。凌云有些隐隐的担忧,如果刘总兵一蹶不振的话,山海关这八千子弟兵,早晚就会懈怠为暮气之师。不过这一瞬间的想法也被凌云自己给立刻扑灭了。至少辽东的事情已经平定了,就算刘鸿就此不作为,山海关也会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保证足够的安稳状态,也许这就足够了。而且自己已经决心辞官了,这山海关的事情,自己不应该关心的太多了。自己不是汪文言也不是东林党,对于朝廷的事情,自己是无心干涉太多的,自己只想求得天下太平。现在,天下基本上已经太平了,辽东的边患已经消弭于无形,他相信多尔衮不会再次反叛的。这个时候凌云才想起来,自己的确又想多了。他这次一是来辞官的,二也是来谈心的,毕竟是杀了人家的儿子,岂能没有个说法就想走。凌云走进帐内,对着帅案后面端坐着的刘鸿深深的鞠了一躬。想说什么,却不知道从哪里开口,好在刘鸿给他解了围,:“事情办完了?”。刘鸿的语气这样出奇的平静,竟然让凌云有一点不适应。他轻轻地点了点头,说道,:“罪魁刘丹已经伏法。属下特地来向大人谢罪!”,说真,凌云解下自己腰间的七星龙渊。双手捧给刘鸿。“属下杀刘丹,是为公。来向您请罪,却是为了您对我的恩情。您对我之恩情,可谓是天高地厚。我凌云何德何能,在数月之间,有一个火头军,如何能升任四品游击。这份恩情,我永志不忘。今天,我布衣青衫,一是向您请辞,辞去我在山海关军中的一切职位。第二,就是,请您责罚,一旦您同意我挂印离开,我就不是这里的军官了。”。凌云顿了顿,继续说道,:“您可以无所顾忌,任意的处置我。毕竟我亲手杀死了您的儿子,不管怎么样,不管他犯下了什么样的错误和律条,他都是您的儿子,这是一个不能改变的事实了。您可以用我的佩剑杀死我。而无需考虑任何其他的事情,就只是一个父亲为儿子报仇而已。”。说着,他闭上了眼睛,等待刘鸿的那一剑砍下来。刘鸿看着凌云,也看着桌案上的那把剑。这把剑的名字叫做七星龙渊,至于这把剑所附加的传说,刘鸿作为文进士出身的饱学之士,自然是很清楚的。鱼丈人的故事,刘鸿也是很清楚的,这七星龙渊,是高洁之剑,归属凌云,自然是在合适不过了。因为凌云就是个高洁之士。刘鸿早就预言过,他绝不会局限在山海关,他的前途正是不可限量的。这次的事情,也全都怪刘丹,怎么可以把凌云怎么样呢。刘鸿自付自己还不说那种昏聩的人。但是,凌云怎么会忽然提出辞官呢。他立下了如此的殊功,还攀上了信王殿下这样的高枝,正可谓是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时候,这个时候抽身退步,是及需要勇气的。凌云此人,不是一个贪图富贵功名的人,这个刘鸿早就已经知道了,但是在这个时候辞官,可是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此时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啊。刘鸿看着凌云,他试图读懂这个人,这个他的属下。这个曾经在山海关保卫战的时候给他端上来馒头咸菜的火头军。可是刘鸿觉得,一切都是茫然和徒劳,凌云的眼神深邃的看不见底。已经不是那个愣头青了。这数月间的淬炼,让他迅速的得到了成长。看着眼前的这个爱将,刘鸿有万千的感概,他吩咐中军。“你去告诉帐外的众将官们,都散去吧。今天晚上大家都辛苦了,回去好好休息。我要和凌大人说说话,就不陪他们了。另外信王殿下也累了,让我的亲兵校尉护送到我的书房休息,过一会我去陪王爷。”。中军领命刚要出去。外面一阵爽朗的笑声,:“刘总兵啊,你和凌云还有什么背着本王的悄悄话不成吗?那本王可偏要听听了!”。说着,兀自就进来了,不是别人,正是信王千岁朱由检。朱由检已经脱掉了小兵的鸳鸯战袄,不过,他还是比较低调,同样没有穿蟒袍玉带,带王爷应有的七梁冠。而是也和凌云一样,穿了一袭布衣。刘鸿一愣,这位王爷这究竟是要闹哪样。不过,王爷既然进来了,帐内在没有别人,刘鸿立刻欠身离开帅案,要行大礼。朱由检连忙说,“刘总兵,我刚才已经说过了,不要多礼,你安坐就是。”说着对帐内的一个校尉说,:“麻烦这位弟兄给我和凌大人都半个凳子来。站着是不好受。”这名校尉估计是这辈子没见过王爷,也没见过这样随和的官员。当时都愣住了,凌云瞪了他一眼。“愣什么神,王爷的话没有听到吗,你真的想让王爷在这站着一晚上吗,还不快去。”。那名校尉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跑了出去。 第一百四十四章 都不能走(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凳子很快就搬来了,虽然王爷说的明白,无需多礼,帅不离位。但是刘鸿不是那不长眼睛的人,早就在帅案后面走出来了。侍立在了朱由检的身旁,朱由检有些尴尬。看着旁边的校尉,:“好吧,你就随中军去准备一下,我和凌大人稍后就到刘大人书房叙谈吧!”。那名校尉麻利的大营一声,转身飞一般跑开了。刘鸿叹了口气,也把头上的乌纱帽给摘了下来。这个动作让朱由检吃了一惊,“;刘总兵,这是何意?莫非小王一来到你这里,你就要掼纱帽不成。山海关是边陲重地,必须要你这样的功臣宿将才能镇守,交给别人,朝廷不放心,小王更是不放心”。朱由检这几句话并不虚假。真的是推心置腹的来跟刘鸿说的。刘鸿自己的心里也是很清楚的。但是儿子犯了如此的罪过,竟然卷进了刺杀王爷,并且擅杀营官的案子内,不是这么轻飘飘的一死就能脱得了干系的。这事情朝廷会不会追究,那个把持朝政的九千岁又会不会借题发挥。虽然,魏全孝只是他众多的干儿子之一。但是流氓有流氓的共性,你要他金子银子铁子他都不在乎,唯一就是不能伤他的面子。这次凌云打狗就没有看主人。这狗的主人,明着是皇上,暗了是魏忠贤。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当今皇上是不管事的,他只喜欢闷头做他的木匠活,真正的危险就是那位九千岁。刘鸿断定,他不会放过自己。有以上两条,他这个总兵的位子也就做不久了。说不好,过几天就要去锦衣卫的诏狱里呆着了。好吧,我们给几位主人公一个喘息的机会,我们先来说说这个诏狱是什么东西,说白了,就是锦衣卫下属的,刑部管不着的监狱系统。锦衣卫关谁,审批谁,甚至干掉谁,刑部与大理寺,都察院,这三法司根本就没有任何干涉的权力。初期的时候,诏狱是个比较高级的地方,管的大多数是皇亲国戚和高级官员。不过,后期的管理制度就不那么严格了,准入制度也就相对放松了,不管是张三李四还是王二麻子,都可以高唱着到此一游进入此处。体验监狱风云豪华套餐。一般进入这个地方的人,不管是谁,生还率都是比较小的。自从,有一位锦衣卫指挥使接管了锦衣卫以后,这个情况发生了变化。这个人叫做许显纯。武进士出身。也算是半个知识分子吧。生平也就不介绍了,只说两点吧。第一,他是魏忠贤的忠实走狗。第二,就是上面提到的,是他为诏狱工作作出的贡献。我们基本上提到了,进入诏狱的人,生还率是比较低的。但是许显纯同志接管了诏狱之后,创造性的把这种情况彻底扭转了。他做指挥使的几年里,进入诏狱的人基本是零生还。什么东林党的六君子,七君子之类的,都是他一手干掉的。说着说着刘鸿,忽然话题跳到了许大人身上,实在是个误会,请原谅我,我也不想这个样子。不过,这也是由刘大人的思维忽然想到的,没想到在许大人的身上,浪费了过多的篇幅,希望朋友们不会见怪,毕竟了解的多了是没有问题的,都说三国演义是三分演义七分史实。我这本呢,您基本也可以当做乐子看,不过,里面有些基本知识还是比较尊重历史的。比如呢?比如我对许大人的这段介绍,就完全没有问题。刘鸿已经做好了准备,不仅是罢官免职的事情,甚至,是蹲锦衣卫的诏狱,去面对许显纯那样的凶神和人渣,他都已经做好了准备,这是一个无畏的人。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或许都有牵挂,都有羁绊,都有想得到的东西,但此时的刘鸿,基本上已经是无欲无求了,因此,才更加无畏。信王朱由检也许明白他的心思,安慰道,:“刘总兵,你放心吧。这处置魏全孝的事情是我做的,与你山海关无干,他魏忠贤就是再怎么厉害,想来也不能把我一个亲王怎么样,如果他能找什么由头来整治你。我也不会让他好过了,你别看我只是个空架子王爷,说到底还是皇上的亲弟弟,我想还不会有人不买我的帐的,你说是吗?凌大人!”。凌云淡淡的点点头,“王爷,您言之有理,东厂的势力再大,想来也不敢对王爷怎么样。至于山海关。就更不用担心了,有枪就是草头王,刘总兵这八千子弟兵都是自己招募的,除了他,别人也指挥不动。换句话说,因为有了这八千子弟兵,朝廷里某些居心叵测的人想打刘大人的注意,就得掂量掂量。不过,王爷面前,凌云何敢当大人两个字。凌云就此就要跟王爷和总兵大人告辞了!想国家已经承平。我也该脱去征袍,过几天闲云野鹤的日子了”。刘鸿和朱由检默默对视了一眼,都想说点什么。凌云却又先开口了,:“王爷,临别有一言,不知道王爷能否依从。凌云现在是布衣百姓了。所说无非是村夫浅见,请王爷斟酌。自古以来,大将出征或镇守,朝廷多会派监军。而我朝廷尤甚,竟然拍太监作为监军使。这些人仗着恩宠,横行霸道,掣肘边将,其实根本是不懂军事的门外汉。不仅影响战事发展,还多会令边将寒心。如果朝廷能撤销监军制度。。”,说到这里,凌云忽然打住了,看了看朱由检的脸色,看朱由检还是面无表情的听着。凌云就此打住了,“王爷,凌云粗鄙之言,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也就是了,我还要在这山海关滞留几日,等找到我那失踪的兄弟,我就要纵情山水,从先人做逍遥游了”。朱由检见识了凌云的武功和他的远见卓识,正要把他收到自己的门下,怎么就能舍得轻易让他走呢。这样的人才可是不可多得,难得一遇啊。这样的人要是在眼皮子底下放走了,岂不是终身的遗憾呢。其实,朱由检不是从未来穿越过来的,但是他也是个冷静机敏的人,他有一种预感,就是这个皇位早晚都是自己的。倒不是他有什么篡逆之心,只是他能看得出来,自己哥哥的身子是一年不如一年,一月不如一月,甚至一阵子不如一阵子。而且除了做木匠活之外,哥哥闲着没事还总喜欢吃个丹药什么的。别说本来身体就羸弱,就是铁打的身子估计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先皇的血脉绵薄,留下来的就两人。一个是自己,还有一位就是那个皇帝哥哥。哥哥还没有儿子,一旦撒手归天了。这个皇位,不可能父死子继,就只能兄终弟及,换句话说,早晚都是自己的。此时此刻,还有什么比人才更重要的呢。朱由检自从被册封为信王以来,一直都住在自己的信王府内,比较低调,没有人征求他的意见,他也从来不轻易发表什么意见。对于朝廷来说,朱由检这个名字的意义,在大多数的时候,代表的就是毫无意义。但是现在已经不一样了,他已经在朝野上下开始活动造势了。他的哥哥也到了就要油尽灯枯的时候了。朱由检暗自发誓,只要大明江山能够平稳过渡到自己的手里,自己保证,会做一个励精图治的好帝王,把哥哥留下的各种弊端全部清扫干净。让大明的江山在我的手里重新焕发光彩吧,让我来重头收拾旧山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吧!此时此刻,最重要的就是网罗天下的人才为我所用,朱由检心里明白,自己不是老祖宗朱元璋那样的人物,一个人干一百个人的工作还绰绰有余不嫌累,自己要做的就是把人才尽所能的发挥作用。为自己,为大明做出应有的贡献。所以,这个凌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走的。这样的人才都放归山林了,自己岂不是昏聩不成。所以,朱由检一把拉住凌云说,“刘总兵刚才要掼纱帽,你凌云又要撂挑子了,国家现在正是多事之秋。你们都是我大明的社稷干城,我朱由检无德无能,无力劝说你们了。但是,我毕竟是高帝的子孙,是先帝的血脉,是国家的亲王。我在这里,代大明朝廷,代万千百姓,求你们留下吧”。说着,朱由检起身,对着凌云和刘鸿,一揖到地。两人赶忙也都跪倒在地,口称自己何德何能,能受得起王爷这样的礼数。朱由检看着这两位,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好,他轻轻的坐下了。刘鸿已经被朱由检说动了,其实,他是个读书人,骨子里的那种忠君思想也不能让他轻易的就撂挑子,更何况,山海关这八千子弟兵都是他自己招募的,扔给谁都不放心。所以,刘鸿向朱由检表态,愿意留任。然而凌云,却似乎去意已决。 第一百四十五章 兄妹相见(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向着朱由检也是长揖到地,“王爷,凌云本来就是一介山野草民。有幸本刘大人收在帐下,这些日子,我由一个小兵,骤然升到四品游击,我想,朝廷给我凌云的,也是天高地厚的恩惠。凌云不是不知恩的人。但是国家已经承平,边患也都消弭,留着凌云也没有什么用处了。不如放我去过闲云野鹤的日子。哪天再有战事,凌云一定再次披上征袍,为国效力。”。其实这个理由很正当了,凌云是山海关的武职,他的存在就是为了打仗,现在边患已平,山海关不能没有总兵,但是一个游击的去留,似乎是无碍大局的,这一点,也许朱由检无力反驳。凌云是真的累了,也厌倦了,天下熙熙,皆为利争,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山海关只是一座关隘,是边陲之地,不是庙堂,更不是朝廷,怎么也会有这样的争斗呢。凌云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原因,他想不明白,也就索性不再去想了。但是辞官的事情是早就定下了的,也是他不愿意更改的事情了。朱由检正想再说些什么,忽然一个校尉进账来,麻利的向着老几位行了个转圈礼,跟谁都不落下。朱由检心说这小伙子够麻利的。刘鸿是这里的主帅,也是这山海关驻军的一把手,所以他没等朱由检开口,先自动问道:“我和王爷议事,有什么事情,能这样莽莽撞撞的,幸得王爷大度,不会与你计较。说吧,到底怎么回事?”。那校尉也没有什么惧色,没被总兵大人的这几句话给吓着,不过他这事也是挺急的。“回禀王爷、总兵大人,张营官找到了,不过他现在脉象比较微弱。身体比较差,现在已经由兄弟们送回陷阵营休息了。另外,我们还找到了两个女人,她们是商旅打扮,不过,她们自称是莲花公主和公主府的侍卫长,但是没有凭证,小的们不敢做主。所以来禀告”。听说阿财已经找到了,虽然脉象虚弱,至少生命无忧,凌云还是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至少,现在自己的兄弟还活着。什么都不重要了,只有还活着,才能做死去的人还没有做到的事情。凌云的心头涌过一丝的安慰,但几乎同时,又像是被揪了一下一样,想起大谠的在天之灵。凌云在心里默默的说道,“好兄弟,你的仇,我已经替你报了,山海关,在没有什么监军太监,也在没有什么总兵公子里。他们现在,一个是狗肚子里的粪便。另一个是垃圾桶里的血污了。兄弟,你不要再有什么遗憾了,速速去投胎吧,如果你泉下有灵。奈何桥上,别喝那孟婆汤,二十年后你来找我,咱们来世还做兄弟。”至于莲花公主,他倒是不知道这个人是什么来路,这不怪他。他确实是个历史军事的发烧友,但是在历史上,一般不会留下女人的名字,这位莲花公主的名字,也早已经被淹没在了历史的长河内,所以凌云根本就不会这道这个名字。套用之前咱们说信王的一句话吧,莲花公主这个名字对凌云来说的意义,就是完全没有意义。不过,言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个对凌云完全没有意义的名字,确实是对信王朱由检有着格外的意义的,因为朱由检从小,就是跟这个妹妹处的的最好,这个妹妹也只认朱由检这个哥哥。倒是不怎么把太和殿坐着的皇上哥哥当回事。所以,在皇帝大人生命快要走到尽头的时候,朱芷晴会不顾危险千里迢迢的去给哥哥报信。朱由检连忙问来报信的校尉,“那公主和丁香现在在哪里!”。校尉回答。“小的们不敢乱认,却也不敢怠慢,就在偏帐安置两位贵人歇息奉茶。”。朱由检听到这里,比较满意,连忙说道,:“好。你的差事办的极好,即日起,升你为副千户,随刘总兵之侧伺候,本王以后还有用得着你的地方,会随时差遣你。小子,你的前途不可限量。去,快去把两人给我请到这里来。”。那名校尉眨眼之间,平步青云,正不知道如何是好,也竟然忘记了向王爷表示个谢意什么的。只是扣了个头,转身退出去了。凌云笑了,“这小子,高兴坏了吧,竟然忘了跟王爷谢恩。”。朱由检根本就没注意到这个细节问题,不过现在他真的是太高兴了,也无心对这样的事情深究。他也哈哈笑道,:“谢什么恩呢,只要勉力办差,为了朝廷多卖些力气,自然是不愁乌纱帽的。如果他一直好好干,我就会一直栽培他,官职是国家的公器,我提拔他也是让他感恩与国家效力。不是政出私门。无需跟我谢恩!”。这一番义正词严的话,说的朱由检自己都觉得有点感动,他对自己这一番演说比较满意。刘鸿也正想捧两句,不过正在他斟酌言辞的时候,刚才出去的那名校尉又进来了。麻利的行礼,然后禀告,“两名女子已经到达帐外!”。朱由检想说吩咐他们进来,但是想了想还是说,:“待本王亲自去迎接!”,王爷都这么说了,自然没的话说,刘鸿也随之起身,准备跟着出去。但是凌云却拦住了朱由检,跟那名校尉吩咐道,“你去,叫二位贵人帐内相见也就是了。”。那名校尉知道凌云是说一不二的,可是王爷的话和凌大人的话,究竟要听谁的呢。凌云转身对朱由检说,:“殿下,您身份贵重,对方情况未明,此刻,您不易善听善见,还是您端坐,让公主进账来相见比较稳妥!”。这时只听帐外一阵爽朗的笑声,“好,不愧是凌大人,有胆量也有见识!普天之下,能跟本公主对着干的,敢对着干的,也只有你了。不过,我喜欢!”。说着,自顾自的就进来了,一边走还一边说,“哥哥,凌千户说的对,你现在的身份,的确不应该善听善见,这也就是妹妹我,要是个刺客,你岂不是亏了。”。朱由检也缓过神来了,他笑着纠正。现在凌云已经不是千户了,而是四品的游击! 第一百四十六章 刚刚开始(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朱由检提醒妹妹,凌云现在是四品的游击了,不再是千户了。其实,无论是四品还是五品,在公主的眼里无非都是小吏而已,都是无所谓的事情。毕竟公主大人是在北京长大的,地地道道的北京户口,本人也相当于郡王的待遇。北京城那是什么地方,扔一块砖头能砸死一堆三品以上的大员。凌云这样的四品武职,在北京的话,根本就没有和公主见面的机会,说话的资格。但是朱由检不这么想,他缺少的是什么,是人才。只要是人才,肯为大明朝廷效力的人才,他朱由检什么好处都能许诺,什么官衔都舍得给。别说是个四品游击,只要你凌云真有那个本事,我就给你提供那个舞台。只要你有本事,就自己去挣你自己的功勋也就是了。只要你能亮出自己的本领,让我看到实际的效果,我别说一品二品,就算封你个侯爵、国公都没问题!几个人都互相的见过礼以后,朱芷晴看了一下朱由检,又看了一下刘鸿和凌云,意思很明显,那就是让他们都回避一样。刘鸿和凌云对视一眼。刘鸿说道,“王爷与公主相逢不易,我和凌云就先行告退,至于公主今晚的住处,就由小女刘雅来安排,断然不会委屈了公主。”。这半天,凌云一直都快意恩仇的来复仇,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他也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错,杀人者偿命,尤其是杀害了自己兄弟的人,更没有理由继续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但是,有死有余辜的人,就有无辜的人,至少刘雅是无辜的。在回山海关之前,他无数次想过这段问题,刘雅对他的感情肯定是不掺假的。但是自己却对她,只能有一丝歉疚。所以,这次回关,第一件事情,就是跟他说清楚,免得以后在落下什么麻烦,第二件事呢。就是拿回自己的竹萧。回关以后,凌云一直在忙公事,所以也就没有顾上这事,就是刚才,刘鸿提到刘雅,凌云的心中轻轻的一震。不过,一震之余。他还是迅速恢复了平静,“总兵大人说的是,王爷,就此告辞了。”,朱由检却说,:“不不,凌云,刘大人,都不能走。”,他又对朱芷晴说,:“莲花,你多虑了,我虽然没有什么实权,只是个空壳子王爷。但是我怎么会没有几个心腹呢。这位凌兄弟是在盛京城,血里火里跟我闯过来的,没有什么话是可以背着他的,你就说吧。”。虽然凌云不愿意搀和接下来的事情,朝廷是一个大染缸,离核心越近,离机密越近就死得越快,现在的凌云,只想快点把事办完,去过那闲云野鹤的生活。不过,既然王爷这么说了,他也不能再说别的,只好说,:“王爷抬爱了,您身份贵重,我凌云不过是边关一小卒,怎么敢和王爷论交情呢。不过,既然王爷看的起凌云,凌云也不是不识抬举的人。那我就在帐外等会,随时听候王爷的传唤也就是了。”莲花公主和丁香都是一惊,暗暗为凌云叫好,心说这个人的心思果然缜密,一心不愿意蹚浑水,也刻意的和王爷保持着距离。就像他说的,不敢攀交情。真是个聪明人啊。不过,能做到他这样子的也是实在不容易的。举朝上下。谁不知道这位信王是皇上的弟弟,而且是唯一的弟弟,现在和他搞好关系,将来的前途就是不可限量的。朝廷的官员们都擅长烧冷灶,不过,就信王本人来说,即使他是个没有差事的王爷,他的前途也绝对不可限量。凌云能故意不接受王爷的主动示好,保持开这一定的距离,也是他的过人之处。朱由检伸手阻拦,“唉,岂有这样的道理,凌云,我一直想与你平辈轮交,至于你刘大人,在朝廷是守正文臣,出镇边关后,更是国家的一方柱石,我朱由检是以长辈视之的,不过是因为你们都是臣子,我是王爷,你们或许出自各方面原因,不愿意和我走的太近。怕落下藩王结交边将的罪名,这我也理解,朝廷的规矩嘛。不过,我也大礼不辞小让,大行也不顾细瑾。所以,你们也无须如何避讳,该避讳的地方,我是明白的,你们都不要走,没有什么值得相避的事情。”。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两人想走也不能走了,早有中军又搬了了两把椅子来,让公主和丁香坐下,但是丁香也没敢坐。公主和王爷在这里,岂有自己的座位,不过公主执意要她坐下免得别扭,最终她还是依从了。中军也听到了刚才的话,所以他把椅子放下也就出去了,出去的时候,凌云吩咐,把所以的将士都撤到离大帐数丈之外。不得任何人靠近,总兵大帐的安全,完全无需担心,有自己负责。中军虽然不曾亲眼所见,但是凌云在舞剑之间,杀人与无形,连尸骨都没有留下的事情,他还是相当清楚的。所以,他也相信总兵大帐只要有凌云在这里,是会肯定没有问题的。看人都退的差不多了,莲花公主这才轻声说道,“哥哥,你可知道,我这次孤身涉险,出京来寻你,究竟是所为何事?”,看着妹妹一脸的凝重,朱由检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他回答说,:“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私自出京,是因为看不惯阉党肆虐,再说,我也想去盛京城转转,看看那满洲八旗究竟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我没想到你会只带着丁香一个人就敢出京。我想,肯定是北京那边出了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了吧,否则,断然不会如此急切。”。“没错,哥哥你说的对,不仅是大事,而且是天大的事情,北京城就要变天了!”。朱芷晴说的很简单,但是此言一出。帐内的几个人,都吓了一大跳。北京城就要变天了,难道是那魏忠贤已经不满足现在的局面,就要谋逆篡位了吗。凌云和朱由检,刘鸿三个人,迅速的交换了眼神,他们三人都是这个心思,皇帝危险,阉党要有所行动了,他们猜的对,却也不全对。阉党确实要有所行动了,但是皇帝的危险却并非来自阉党,而是他自己的摇摇欲坠的身体。经过长时间的透支,和一群只会用米粥治病的蒙古大夫的折腾,他现在只剩了一口气了,好在,到现在,他还没有咽气,在朱由检回京之前,他是不能咽气的,不然,这是极度危险的事情,很容易就会被京城的阉党控制住局势。莲花公主接着说,:“你们只说对了一半,阉党确实已经蠢蠢欲动了,但是局面却还不至于到失控的地步,哥哥你知道,皇上一向是宠信魏忠贤的,不管怎么样,魏忠贤为了既得利益,也不会铤而走险的。所以,现在的情形是,皇上病重,且身体也就快撑不住了。我去叩见过皇后了,她的意思是,请信王哥哥即刻回京,赶在皇上晏驾之前,控制住局势,早登大宝。”。真是一番令人心动的话啊,作为皇上唯一的亲弟弟,毫无疑问,朱由检将是皇位唯一可能的继承人,这已经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无法改变,也不会改变了。朱由检的心中止不住的一阵激动,想到太和殿那个位子以后会是自己的,朱由检的心里就止不住的心潮澎湃。他曾经不止一次的想过,如果是自己坐在那个位置上,成为执掌大明朝廷一切的皇帝,自己会怎么做,自己会一改哥哥留下来的所有的弊政。让大明的江山重新在自己的手里,焕发它应有的活力,百姓再不会有疾苦。然而现在,他激动却不是因为这个,比较是天启嫡亲的弟弟,即使再和这个皇帝哥哥没有感情,也毕竟是手足至亲,哥哥要死了,自己如果还欢喜着接班的话,那自己的品行首先就是有问题的。所以,他更多是对哥哥的惋惜和无奈。听到这个消息,他更加急于回京,他想见哥哥最后一面,陪他说说话也好。刘鸿也是颇多的感慨,他是在朝廷上不得志,才自动请缨,来山海关做总兵的,这在别人看来,那都是发配边疆的苦差事,可刘鸿仍然对朝廷,对皇帝十分忠心,时刻心存感激,所以,听到这个消息,他心中的悲痛也是自然的。不要跟我说这是读书人的那种愚忠,在那个时代。一个普通的民家子弟,想要登堂入室,必须科举做官,那官位是谁给的?你总不会觉得应该让他去信玉皇大帝吧。只有凌云心中是无比的平静的,心说,这一天,早晚都会来。现在到来,也许都是太晚了,凭历史对朱由检的记载,他一定是不会放过这些阉党的。自己的就擦亮了眼睛看吧,看他怎么折腾。朱由检,就此开始你波澜壮阔的一生吧,你哥哥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属于你的历史,才刚刚开始。 第一百四十七章 携剑随君(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山海关已经是一刻都不能再逗留了,回京迫在眉睫。刘鸿知道,凌云知道,朱由检自己也知道,现在,时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切,意味着皇帝那个位置,究竟是由朱元璋的子孙来继承,还是被魏忠贤来篡逆。凌云看看朱由检,说道,:“既然如此,王爷,我看由刘大人安排军校沿途护送您回京才是妥帖。而我,就此跟您别过了。以后山高水长,但有用得着凌云的地方,只需吩咐一声,凌云便是在天涯海角,也可朝发夕至。”,说着,给朱由检作揖,就想走人。刘鸿有点觉得抹不开面子,也觉得凌云这个人有些过于的倔强了。王爷给你天大的面子了,一再挽留,你还想怎么着呢。俗话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难道,你再是闲云野鹤也好,还能离开大明的疆域不成。在朝也好,在野也罢,还不一样是为了朝廷效力吗?何必非要追求什么隐士生活呢。对于刘鸿的不自然表情,朱由检早就看在眼里,他也是个洞察人心的人,自然知道刘鸿心里在想些什么,不过,他却一点也不点破。只是轻轻点点头,又叹口气说,:“凌云啊,你这个性子,是八匹大马都拉不回来了吧。看起来,你是去意已决了。不过,你也不急着就走。我呢,也不愿意强人所难,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同意你辞官,不过,我把我的腰牌留给你。你无论是什么时候,遇到什么麻烦,或者想管什么闲事的时候,只需要拿出来,就像是见到我一样,大明的官员都会对你客气的。”。这样的恩典,凌云却不想接受,他跪下给朱由检磕了一个,然后抬起头来说,:“王爷,这样的恩典,也可以称得上是天高地厚了。可是我凌云却不敢接受,您的腰牌,我要是拿了,这就不是您对我的赏识了,这是有违礼制的事情,我凌云虽然是乡野粗鄙之人,也读过几天孔孟,知道国家的体制礼数。所以是断然不敢接受的。王爷请收回成命。”。朱由检连忙是双手相搀。“凌云,你是救过我的命的,在我的面前,有什么值得这么拘谨的呢,国家是有法礼,但也不外乎人情嘛。我说过了,我是王爷,你是官也好,是民也罢,我们之间虽然不可平辈轮交,但毕竟还不至于生分到如此的地步嘛,你说呢?”。凌云站起来说,“王爷说的是,这些天来,凌云跟随在王爷之侧,也着实给自己长了不少见识,懂了不少从前不知不明的事情。王爷刚才说的,凌云还是不能接受。不过,既然王爷同意我辞官了。那么我从现在开始,就不在是四品武职了,而只是一个乡野草民了,这对我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不过,感念王爷天高地厚之恩,即便是结草衔环也未必能报答一二。所以凌云想,如果王爷不弃,我愿以布衣之身护送王爷回京。哪怕京城有个风吹草动的。只要凌云在,哪个也伤不得王爷的分毫。”。朱由检听到这话,简直是大喜过望了,凌云有什么本领,他可是亲眼见识过的,战场上一点都没有虚的,都是一刀一枪的拼命。然而只有这个看似不受约束放荡不羁的凌云,却像是个搞行为艺术的。每一次看他杀人都是一种享受。能把杀人搞的这么轻松,这么具有艺术性的人。真是难得啊。这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朱由检的脑海里忽然就浮现了,在那小树林中被锦衣卫刺客袭击的场面,大概十来个人吧。在几分钟内,被凌云干净利落的就解决掉了,用的还是很具有个性的武器,袖箭。袖箭用完以后,那看似凶恶的锦衣卫们,竟然没有冲上前来的机会,凌云从容的摘弓搭箭,又从容的发射,就像把这群刺客们当做移动的活靶子,简直是太刺激了。也太震撼了。在那个时候,朱由检的心中竟然冒出来一个奇怪的念头,幸亏这个凌云是自己的护卫,而不是刺客,如果他是刺客的话,什么样的护卫能阻挡的住他的攻势呢。想到这一层的时候,朱由检的脸上渗出了细细的汗珠,但是很快,他就恢复了常态,包括凌云在内的所有人都没有注意到他这点微小的,一瞬间的变化,但是他自己是心有余悸的。记得前几年有一部比较火的电视剧,叫做《康熙王朝》,大致讲的是清代康熙帝的故事,我这个人向来是不追剧的,那些年,也看了几天,当时正演到一个情节,说的是纳兰明珠去台湾招抚,结果被郑经给涮了。就在黑蛟崖上,自认为必死的明珠还打算拉上施琅做垫背的。硬是把来支援郑经的施琅说成是朝廷派来帮忙的。结果很明显,郑经信了。炮轰施琅,并且把施琅在岛上的全部亲人家眷杀死。最后施琅没办法了,一咬牙一跺脚,投了清廷,降了康熙。最后就任福建水师提督,提一支部队杀回台湾,把郑经干掉了。台湾三十六岛屿写降书递顺表。这个事,不算是个小事,郑经这家伙呢,也就不能算是个合适的领导,至少不知道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道理。施琅在台湾水师干了十五年的统领,被明珠一句话就给逼到康熙那边去了,郑经到了那个地步,仍然不相信自己的部下,相处了至少十五年以上的部下,反而相信即将被他杀死的明珠。当然,为了保留和朝廷谈判的后路,他也没有真的打算杀明珠。只是让明珠极为灰头土脸的回去了。在这事情上弄了个大灰脸的明珠回去以后,不但没有受到任何相应的责罚,反而挣了一支三眼花翎戴上了。这事闹的。都说顶戴花翎,顶戴花翎,其实并非所有的官员都有花翎可带的。有的督抚大员,能混个单眼花翎的,也算是极度的恩宠了。花翎这玩意,除了侍卫们带,领侍卫内大臣带,就是亲王什么的带。而能带三眼花翎的,基本上,除了王爷,就是比较牛的驸马,这个驸马的老婆,一般还得是皇后生的。看出来花翎有多值钱了吧,尤其是三眼花翎。明珠这次简直是捡到了意外的惊喜,他本以为,这次最轻也得弄个撤职查办什么的。结果一不留神,还带上了三眼花翎。这一切都源于康熙皇帝的一个想法,用他自己的话表述就是,“像施琅这样的将军,即使不能为朕所用,只要不为郑经所用,也是朝廷的福分。耗费了这样大的篇幅,不只是为了说明这个三眼花翎有多珍贵,更重要的是,人才难得。21世纪最缺乏的是什么?是人才。同样,大明朝缺少的也同样是人才。人才这东西稀缺啊。要说三条腿的人都不难找,两条腿的人才却是稀少的很。在朱由检见识了在小树林中凌云精彩的杀人表演以后,他就坚定了一个念头。那就是,凌云这样的人,即使不能为我所用,也绝不能让他与我为敌。不!这个人一定要网罗到自己的藩邸才行,这样的人,是不可或缺的,是朱由检不可缺少的,也是大明朝廷不能缺少的。这一趟的山海关之行,朱由检是有喜有忧,忧的是终于发现了个可用之才吧,这人还玩了命的非要辞官不干,却做什么闲云野鹤去。就像自己说他的话那样,真的是八匹大马都拉不回啊。悲的是自己的哥哥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自己虽然和他算不上那么有感情, 毕竟手足之情,不能一点也无动于衷。还有喜,喜的就是,自己在梦中设想过许多次的蓝图终于要实现了,兄长过世之后,这朝廷的担子,早晚要落在自己的身上。所以,这些复杂的情感几乎就在一天之内完全加之于朱由检的身上,一时之间的他,有些无所适从了。不过,好在这个八匹大马都拉不回来的凌云,已经答应了已布衣身份跟随自己回京,这就妥妥的了。只要你不走,只要你还跟着我,我就不信我收不了你,是吧。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感之以恩嘛。你凌云的心也是肉长的,我就铁了心的对你好,我看你还好意思说不跟我混。虽然说在三国的时候也有过那个关云长土山约三事,挂印封金的故事,但毕竟当时是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各为其主嘛,现在就一个大明朝廷,你也没有什么别的说法啊。所以, 这情况,跟关羽的情况不一样,你跟了我,你保准就走不了。我就有这份自信。所以,他随即说道:“既然如此,凌云,你现在不是朝廷的官员了,但是你是我朱由检的朋友,你是为了保护朋友才愿意跟我回去的。这份情分,我心里都记住了。你看,我们什么时候启程回京合适呢?”。“王爷,事不宜迟,要立刻动身,不过,今日天色已晚了,我看就明晨出发,您和公主也早些歇息,下面,我们还不知道有面对多少事情呢”。 第一百四十八 不要多想(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其实按朱由检的意思,他是想连夜就走的,早走和晚走区别是很大的,这个消息让他无心在山海关继续逗留下去,换句话说,再留下去也没有了实际意义,他来山海关,也无非就是借个道。现在既然已经如此了,再留在这里,就是浪费时间了。但是凌云的理由也很充分,在下一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可能出现的危机到来之前,每一个人,都需要足够的休息。用来维持自己的体力,有句话说的好,叫做兵马不动,粮草先行。凌云其实还有一层意思没说,朱由检也没明白,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这走夜路,万一有个一差二错的,护卫不及。更重要的是,凌云本人,在山海关还有没完的事情。综上所述,这一夜哪怕是再着急,也得在这过了。凌云看看朱由检,觉得他没有什么不同的意见,也就准备继续说了。其实,在这整个过程中,凌云都有些不好意思,从一出盛京城开始,到现在,凌云是一直都没有客气,也没把自己当外人,实打实的一路把自己当成了信王的代言人,来到山海关,还成了刘总兵的实际指挥者。说句不好听的了,你凌云算是干什么的,几个月前你还是个小小的火头军,骤然之间就升任游击了。要说游击这个官职吧,说大也不大,说小呢,还不算太小,不过,公平公正的说,在山海关,即使他是四品武职,也排不上号。山海关的总兵官刘鸿先生,是文官出身,朝廷一向是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以文制武。所以,文官的在那个时代的社会地位,要高于同样级别的武官,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四品武官宁前道袁崇焕,能指挥好几位三品衔的参将,他们还一点脾气都没有,除了袁崇焕他老人家本人比较狠之外,还是因为他是文官,在边塞地区,文官的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所以,宁远大捷以后。即使满桂升为从一品武官,右都督,但是,还得受三品文官袁崇焕的节制。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总之,不服不行。刘鸿先生跟凌云的案底还不一样,凌云是个当兵的出身,别说是四品武职游击,就算是升到了参将或者副总兵,他也改不了这个案底,当兵的出身,在当初那个社会,通常会被人看不起。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明朝中期吧,除了李成梁和戚继光他们老几位,边疆的主帅大部分都是文官改行干的。这文进士改行杀人,似乎小效率更高,也似乎有了一定的光荣传统了。比较出名的就是曾铣,袁崇焕。等等。比较不出名的就是历史上不知道为什么没有留下记载的山海关总兵刘鸿。所以,刘鸿从朝廷的都察院二品都御史,调任二品山海关总兵,看起来,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变化,似乎很正常。毕竟是平调级别,正二品还是正二品,其实,实际的社会地位已经不知不觉中就降低了。皇帝,或者是皇后大人本人,在不久之前,似乎是为了安慰镇守边关的刘鸿,也是为了慰劳他做出的成绩。山海关虽然还不至于成为铜墙铁壁,但是至少维持了很长时间的和平,为朝廷争取了时间,积蓄了力量,只此一点来看,刘鸿已经是功不可没了。所以,朝廷本着有功就得赏的原则,重重的赏赐了总兵大人。不要误会,绝对不是钱,很遗憾,朝廷现在基本上拿不出钱粮来了,很多时候军饷都供应不上,怎么还有那闲钱来赏赐功臣了。没钱嘛。那只好就赏赐荣誉好了,所以,刘鸿官位上升为从一品,赏穿麒麟服。这在很多人看来,是无上的荣耀,对刘鸿来说,不过只是多了件衣服而已,谢恩归谢恩,这件不实用的衣服还是被及时的压箱底了。其实还是不实际,武职的从一品,依然不如文职的正二品地位高,有意义。其实还是皇后没转过来这个弯,你给刘鸿一身衣服,就不如给他个实际意义上的官衔来得比较实际一些。比如说,总兵还得照常干着,职位还是照常兼着,然后给个辽东巡抚衔之类的,那就比较好了。不过,这只是我的想法,代表不了皇后娘娘的想法。您问为什么皇上一直没发表意见,我只能很遗憾的说,他很忙。没生病的时候,忙着做木匠活,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了,忙着喝小米粥,而且,很快就应该连小米粥都喝不下去了。说起这小米粥来,我就来气,这小米粥是干什么的。孕妇喝了催催奶,平常人喝了保养一下胃口,本也是个好东西。不过,什么时候,能成为挽救人生命的良药了,为此,我还专门为了这个所谓的仙方灵露饮去查了本草纲目,事实证明,我实在是想多了,极有可能连这个名字都是霍维华先生本人临时编出来的。好吧,说起来天启先生就来气,我们就不不提他了。有傻帽的领导肯定有糊涂的员工。不过,我似乎有点跑题了,往回拉一把,我想说的是,即使像刘鸿先生这样的一品武职,也不过就是个冲锋陷阵的差事,何况是凌云的四品游击了。在刚才,这众将云集的大帐内,四品职衔以上的武职人员,大概也有十五个以上。怎么就显着你了呢,刚才是在气头上,毕竟自己的兄弟无辜惨死,此仇不报誓不为人。冷静下来,想想,你凌云算是干什么的。竟然私自调用王命旗牌。问题就出在这里,信王朱由检全程看着这样的越礼行为,竟然一句话都没发。自己这究竟做了些什么,事情最怕往后想,往后想,就有后怕啊。奶奶个孙子的,这事,现在这位信王爷没心情。以后成了崇祯皇帝,会不会算后账啊。凌兄啊,你算是多虑了,你看信王那一副离不开你的样子,他怎么会找你的后账。他会想尽一切办法不让你走才是。 第一百四十九章 公主疑虑(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明天走就明天走吧,今天在这就好好的歇一歇吧。积蓄精力,凌云说的对,明天还有明天的事情。出离山海关,不是事情的结束,而仅仅是开始。那个当惯了九千岁的魏忠贤也绝对不会任由自己顺利回京即位的。不过现在自己不怕了,有了凌云这样得力的护卫沿途保护,任由你派多少人来都是摆设。所以,朱由检知道,自己的首要任务,就是今晚好好的睡上一觉。公主似乎持不同意见,她看了一眼凌云说,:“凌兄弟,你说的倒也不是没有道理,王爷在山海关歇宿一晚倒是未尝不可的事情。但是你要知道,当今皇上已近黄泉,这大位早晚是信王的,如果殿下回京晚了,局势瞬息万变不好控制怎么办。你凌云在厉害,也是好汉架不住人多,双拳难敌四手。即使你全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子呢。你能确保王爷的周全吗,你一人之力能荡平所有的阉党吗?”。“实话实说,我不能,但是我能确保,只要有我凌云在,任何人都近不得王爷的身,即使阉党又天罗地网,万马千军,也是枉然。公主,我已经辞官,王爷也已经允准了,王爷说过,即使不与王爷平辈轮交,我们依然可以在私下当朋友处,我这次也不是为了护送王爷,而是照顾朋友。当然这是王爷的抬爱,我凌云一介草民,不敢高攀。这次如果王爷信得过我,就一切看我的安排,如果信不过我,那就请自便,我绝不拦阻。也请王爷不要再劝阻凌云。”说完了,他昂起头,等待朱由检的答复。朱由检给他的答复是肯定的一个眼神。说真的,莲花公主心中有点不高兴,心说这个凌云究竟有什么本事,不就是一箭射中了莽古尔泰吗,除此之外,他还要什么露脸出彩的地方呢。值得哥哥这么看重他,几乎到了言听计从的地步了。朱芷晴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毕竟是自己冒着危险出来通报消息的。可是哥哥竟然对那个凌云那样好,那样听从。朱芷晴心里很不是滋味,甚至竟然有一股醋意,所以她看凌云的眼神也有点怪怪的。凌云多聪明啊,他岂能不知道公主这点小心思,也不点破。只说,“天色已经不早了,王爷也该休息了。草民就不打扰了。这王爷和公主的下榻之事,就麻烦总兵大人了。”,刘鸿摆摆手,那有什么可说的,自然,到了山海关这一亩三分地上,还不都是自己这个总兵忙前忙后的张罗吗。这都是分内之事。他对凌云说,“这事都安排妥当了,王爷就睡我的书房。至于公主和这位侍卫大人,就在小女的闺房将就一晚吧。”。刘鸿实在是个爽快人,不但让出来自己的书房,还把自己闺女刘雅的卧室也给腾了地方。公主倒是一向养尊处优惯了,没有觉得怎么样,不过朱由检却有些觉得过意不去了。他表示,自己随便有个军帐睡也就是了。刘鸿却是生平第一次很坚决的说,:“王爷远路奔波,来到这山海关,我是总兵,您就只管听我安排就是了。”听完这话,朱由检差点没笑出声来,心说真是什么样的将军带什么样的兵,这个凌云就是这样的德行,说一切都得听他的,看来这根算是找到了,跟他这位老上司刘鸿学的。哎,你说说,朱由检陷入了深深的无语中。半晌才说,:“好吧,那就听你的。我和公主要到帐外叙谈一番,闲来无事走走,说说话,凌兄弟,刘总兵,你们就自便吧。到了该休息的时候,自然会有人伺候的。”话说到这份上了,凌云和刘鸿都不在坚持了,毕竟人家兄妹重逢,肯定是有说不完的话的。两人也就自觉地退出了大帐。莲花还纳闷呢,怎么哥哥说陪我出去走走,这俩人先溜达走了,这事闹的,这叫怎么回事呢。 朱由检却心里明白,这是人家看事,给兄妹俩留一个说悄悄话的空间。连丁香都反应过来了,她也悄悄的退了出去,此时的大帐内静悄悄的。朱由检没有注意到妹妹脸上的不正常变化,还在自顾自的说真。“虽然大哥喜欢做个木工,但是平时的身体还是不错的,怎么会忽然病重呢。是不是被小人动了什么手脚?待我回京之后,肯定要一一访查清楚,这事绝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就过去了。你说呢,莲花!”。朱由检现在还是有点义愤,觉得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不过,朱芷晴却对此很淡漠,原因很简单,她和皇帝哥哥基本上属于没有什么感情的那种,天启皇帝自从登位以来,宠信太监打压大臣,弄的天下可以说是怨声载道,不比那位落下个“嘉靖,家家净也”的老爷爷好多少。当然,他自己并不是什么坏人,他只是被坏人蒙蔽了而已,不过作为一个皇帝来说,任何的理由都不是理由,都可以不成立。还有一层意思,朱芷晴也是比较敏感的,也是一时半会的难以释怀的。就是这位木匠哥哥,自从登基以来,就一心一意的钻研他那该死的木匠活,对于弟弟妹妹们,几时管过,又几时过问过呢。这还不说,他把所有的信任都交给一个死太监,让他占据了无上的高位,让他获得了本不该属于他的特权。从此,朱明王朝的厄运就来了,这一切,都是源于自己的这位皇帝哥哥。他的无知或者放纵,甚至,只是因为他的愚昧。 朱由检还要自顾自的说下去,却看到了妹妹的表情,也便做罢了。赶紧转了个话题。不过,这个话题转的也不好,反倒让妹妹不高兴了。因为他找的这个话题,正是目前公主比较忌讳的话题,那就是凌云。不是所有人都把凌云当个宝。至少公主不是,但是朱由检坚持认为,凌云就是个宝。所有,这段谈话一开始就有谈崩了的危险。女孩子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如何都猜不明白。好在俩人是兄妹,要是信王殿下遇上这样的野蛮女友,那可只能是呜呼哀哉了。 第一百五十章 兄妹嬉戏(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个时候,公主正在和凌云呕着气呢,估计谁跟他提凌云她都能跟谁急。可偏偏这个人,就是她的哥哥,真是一点脾气都没有啊。朱由检还在自顾自的说着,“小妹啊,你觉得这个凌云怎么样?”,这不问还好点,这一问是满肚子的火气。朱芷晴看了看自己的哥哥,实在是不忍心打断他,所以自己先问,:“哥哥觉得凌云这个人怎么样呢?”。“此人乃是不世出的人才,我一定要把他网罗过来,为我所用,为大明朝廷所用,眼下此人一心辞官,我虽然答应了,但是只要他肯跟着我走,我保证他不会在乡野之间闲适很久的,早早晚晚,还得出来为大明朝廷办事。”。朱由检对自己的眼光很自信,对自己的选择也很坚持。朱芷晴就知道他会这么说的,所以自己也就不好在说些什么了。不过,她还是忍不住说,:此人除了射伤敌酋之外,还做过什么事情,能让哥哥您对他这么青眼有加呢?这个问题,实在是不好解释,即使要解释的话,也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完的,对一个的了解和分析,岂能是几句话就能说完的呢。但是这个话题,既然是妹妹问了,又不能不说,朱由检总不能跟自己的妹妹说,没事,我就觉得他长得帅,所以才决定把他收在帐下的。这样会不会让妹妹怀疑自己的去向有问题,怎么着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回答问题。把个朱由检愁的不行,这个莲花,让我怎么跟你说这事呢。说不出来也没关系,可以打马虎眼,他故意用眼睛扫了一下帐外,故作神秘的压低了声音说,“妹子。。”,朱芷晴正拉长了耳朵听他下面的话呢,他却停下来不说了,把个公主气的不行,心说我这哥哥什么都好,就是从小养成个坏毛病,就是喜欢卖关子。所以,他扯着朱由检的袖子说,:“哥,快说快说,要是不说,我就要动粗了,我知道你不会无功。”朱由检笑了,“别呀,你知道哥哥不会武功还打算跟我动粗,你这算是胜之不武啊。我告诉你不就行了嘛,来来了,附耳过来”,朱芷晴把耳朵贴过来,朱由检只是轻轻的在她耳朵边上吹了一口气,然后立刻跳开,说,:天机不可泄露啊。莲花公主知道自己被哥哥捉弄了,这个哥哥从小极喜欢捉弄自己,但又是对自己最好的人。因为母妃没有地位,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受重视,自己的皇帝哥哥也不怎么拿自己当回事。所以,很多时候,自己在任何地方,对于任何人来说,只是一个摆设而已。自己是公主,平时拿着丰厚的俸禄,住着豪宅,还有着自己的私人武装,一支完全由女人组成的卫队。这在很多的女孩子看来是十分的值得钦羡的事情,可是自己并不觉得这些能带给自己快乐。无情最是帝王家,父王早就过世了,自己从未享受过什么是一家团圆的天伦之乐,没有人在意他是谁,从小的时候就是如此,那个皇帝哥哥宁肯每天做木工,也没时间关心自己的弟弟妹妹,所以自己对他一点感情没有。只有这个小哥哥朱由检,也就是现在的信王,虽然比自己大几岁,但是从小就喜欢和自己玩,总能把自己逗的很开心。所以又一次,自己小的时候,曾经童言无忌的出过一个笑话还。当时自己母妃问,:“晴儿啊,你现在能在娘的怀里,但是长大以后,还是要嫁人的,所以,现在就要学会了乖乖的才行啊。对啦,你想嫁一个什么样的夫君呢?”。当时的自己才不到十岁,竟然答出了一个答案,:“我要嫁一个像信王哥哥这样的人”,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是害羞,自己怎么会那么说呢,信王,那是自己同父异母的亲哥哥啊。不过,朱由检对朱芷晴的好是谁都能看得出来的,即使到了两人都成年以后,也都没有变过,在别人面前一本正经的两人。到了没有人的时候还是嘻嘻哈哈的没个正行。在所有人里,对自己最好的是信王哥哥,这是莲花公主朱芷晴最基本的观念,同样,在所有的弟弟妹妹里,他也是对这个小妹是最好的。他从不愿意去讨好那些盛气凌人的孩子,也许,他和芷晴这样的要好,最初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芷晴的母妃地位比较低下,芷晴本人,在皇室里是个比较可怜的孩子。所以,作为哥哥的自己,和她玩耍,其实就是给了她温暖和面对这个世界的勇气。生在帝王家,即使是地位再低下的皇族,也不会在物质上有所缺失。所以,一定不能让孩子的精神世界有所缺憾。那个时候的朱由检也还小,但已经懂得这些了。朱由检知道。不缺物质的孩子究竟缺什么,就凭这一点,他就比他的皇帝哥哥更适合做皇帝。一个皇帝,大多数时候不会像这样,从基层干起的。就像这位皇长子朱由校,即位的时候,竟然被皇帝的一个叫做李选侍的老婆给吓得半死。这实在对皇帝大人的威风是一个比较大的亵渎。不过,按照朱由校同志当时的年龄来说,这是不正常的。但是如果按照他的智商来考虑的话,又是在正常不过了。朱由校同志当皇帝这么些年,大明江山可谓是被里外的一通猛锤。就要摇摇欲坠了。但是脑袋并不十分机灵的朱由校同志至少也为我们做出了贡献,这个贡献是比较突出的,就是他告诉了我们一个比较浅显的道理。人都是有两面性的,即使是天启这样的人,也要一分为二的看待的。在这紧张的气氛下,莲花跟自己的哥哥互相追打着,一点也没有觉得有什么气氛的异样。原因已经说过了,她根本不把那位朱由校大哥哥当回事。真是失败啊,别说是皇帝了,就是在一般的普通家庭。做大哥做到让自己的妹妹不当回事的,也实在是极品了。很难说,就天启皇帝本人来说,真的就是这样的极品。朱由检也在和莲花公主的追逐嬉闹中暂时心情放松了一些。刚才那种紧张到骨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缓和了下来。 第一百五十一章 各有心事(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放着这兄妹两人暂且不提,再说说凌云和刘鸿,两人出账以后,一起信步在外面溜达着,两人的心思都有些沉重,尤其最沉重的人还是凌云,那是必然的,好几个月没见面,刚回到山海关,第一件事就是把老上司唯一的独生子给宰了,这时候怎么面对呢。另外,自己本来是想回来以后,和刘雅开诚布公的谈一下的,现在看来,似乎也没有那样的必要了。自己见刘雅能怎么说话,总不能说,:刘雅,我今天来找你,就有三件事告诉你,第一,我根本就不喜欢你。第二,请你把我的竹萧还给我。第三,我刚刚杀死了你的哥哥。不管怎么说,刘雅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局外人。都是无辜的。女人,不应该卷入该死的战争,也不应该卷入男人的纷争之中。原因很简单且只有一个,女人永远只是女人,和男人不同,也永远都不可能相同。女人,需要远离这些纷争,也需要得到男人的保护。我时常会看一些复仇剧,其中比较火的那种,比如最近挺流行的,甄嬛传什么的。都是宣传一种女性复仇的思想。我一直在想,这个看点未必只是因为复仇的情节,而是因为,需要复仇的是女性。在复仇的过程中,运用的心机和毒计,比起男人一刀一枪的拼命来,更加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让人毛骨悚然。凌云曾经发誓,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会让任何一个女人死在自己的剑下,自从他出道以来,已经遇到了太多的事情。虽然,没有经历过很多的女人,但是,每一个从他生命里走过的女人,都值得他去怀念,因为这些人,无论是谁,都为了他,而死。无论是至死都不肯吐露一个字的莽古济,还是替他挡了一枪的阿泰,都是他生命中的贵人,他们或许来自于其他的阵营,或许是他曾经的敌人,也或许,他们都没有真正的让凌云动过感情,但是,可以说,她们同样是凌云不能忘却的,生如夏花,逝如冬雪。对于他们自己来说,她们的生命已经没有遗憾了。但是即使这样,凌云在夜深的时候,也会时常的想起来他们,想起与他们之间发生的一切故事。凌云不是一个好勇斗狠的人,他有时候像是一块冰,那是对敌人,对自己人,却像是一团火。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他的温暖与温度,甚至,他的这种温度可以把女人给融化掉。然而这一切,也并非是凌云的本心所愿,他只想过安安稳稳,踏踏实实的生活,他只想好好的过日子。不愿意波澜壮阔。有句话说的好,一将功成万骨枯。同样的道理,一段凄美的爱情,首先得有一些比较凄惨的主人公来作为铺垫才比较合理,否则,就大大的煞风景了。凌云,这个实打实的汉子,他从军,就是为了风平浪静海晏河清,他其实只是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不愿意自己沾染上杂质的人。他喜欢清清淡淡的生活,他也想一辈子只拥有一个女人,做到很多男人轻易承诺却做不到的诺言,从一而终。所以,他不能让莽古济和阿泰的故事在刘雅的身上重演,也不能让其他的女人再为自己失去生命,丢掉幸福,这样的话,自己的身上就像是背负着一笔笔的情债,这是换不清的。你借钱,哪怕借来的是一座金山,只要你努力,都可以慢慢的还上,只有感情的债,你根本就还不起。这会陪伴你的一生,在你的一辈子中都会随时为这件事而后悔和失落。刘鸿此刻的心情更是复杂,他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身边这个人,就是杀死他儿子的人。可是他却一点的脾气都没有,其实并非是因为朱由检对凌云有多么器重,作为拥有王命旗牌的封疆大吏,刘鸿完全可以没有理由的把凌云给杀掉,因为他是军队的主帅,主帅要杀一个四品游击,随便找个由头就可以了,何况现在的凌云连四品游击都不是了,只是一个大脑袋老百姓。可是不能啊,这个人是我一直在提拔的,他曾经是山海关的干城,是国家的栋梁。就是他,一个人深入盛京,竟然把后金给搅了个天翻地覆,多尔衮竟然投降了。这样的盖世奇功,别说游击,就是朝廷给个侯爵也是不足以赏功的,当然,凌云并不贪功,他把一切的功劳都推给了朱由检,但刘鸿心里明镜一样。这是从国家的方面考虑,就抛开这一层来说,凌云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啊。就在几个月前,后金的刺客哈巴赤潜入山海关,自己的弟弟竟然投敌,关键的时刻,如果不是凌云赶到的话,自己还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许,现在正在阎王爷那里办户口本呢。而且,当时的凌云,似乎还没有这样上乘的武功,他为了救我刘鸿,被哈巴赤捅的满身都是伤,现在伤疤也未曾脱落干净。还有一点,刘鸿本人清楚,但是刘鸿却不知道凌云是怎么想的,那就是刘雅对凌云的感情,几乎就像个花痴一样,到达了近乎于痴迷的态度了。但是凌云到底对刘雅又是怎样的态度呢。他是否能够接受刘雅,这也是个问题,刘鸿也不傻,他看的出来,凌云似乎对谢风儿很有好感。或者,两个人已经是私定终身了。但是刘鸿毕竟是老了,他甚至想过,如果凌云和风儿都愿意的话,让刘雅做小也可以,二女侍一夫。对于女儿的长相,刘鸿还是相当的自信的。刘雅虽然算不上倾国倾城,但是至少让人一见之下,有一种清新自然的感觉,不施粉黛,也天然的一种美貌,无法形容。再加上又是总兵的千金,如果跟凌云提起来这件事,想来凌云应该不会拒绝吧。让谁看来,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呢。不过,凌云确实不这么想。这半天,两人一起在外面走着,各自想着各自的心事,都没有说话,这个夜晚很安静,安静的就像要出什么事情一样。 第一百五十二章 凌大忽悠(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和凌云两个人,一个山海关从一品的总兵,一个没有任何职衔的平民,就这样一起走着,互相之间都想着自己的心事,谁都没有先开口说话,天空是那样的黑不见底,又是那样的安静,安静的让人觉得,似乎一切都不太正常。总是这样闷着也不是个事,刘鸿首先打破了沉寂,:“凌老弟,你现在虽然卸去了官职,只是一介平民了,但是这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你现在愿意多转转呢,就去全国各地转转,后金的事情平定了以后,朝廷大概会消停一阵子。如果公主说的事情是真的,信王必然会继承大统,依我看来,他必然会对阉党大开杀戒,除旧布新。大明朝廷,也许会就此焕然一新。”刘鸿说道这里,捋了捋自己的胡子,接着说,:“我不曾想到,在我的有生之年,还能看到阉党的覆灭”。不过,这一瞬间在眼睛里闪烁的光芒,忽然之间又黯然了下去。是啊,阉党就要覆灭了,信王即位,肯定是要除旧布新的,但是信王即位的前提,就是他的兄长驾崩。虽然说,莲花公主和皇帝本人是亲兄妹,对他的将要死亡都有些无动于衷,但是刘鸿不一样。还是那句话,你现在的官位是谁给的。不信皇帝,你还能去信耶稣不成。难道还能让山海关总兵刘大人,每天早晨起来画个十字口念弥陀佛?那不是总兵,那是郭师傅的相声里,少林寺驻武当山办事处大神父王喇嘛。所以,对于天启皇帝,刘鸿是悲痛的,绝不是做作,而是发自内心的悲痛。他很快就克制了自己的情绪,恢复了常态。一旁的凌云其实在他身边待着都感觉比较煎熬,现在的凌云,已经完全平静下来了。褪去了刚才的那种杀气了,跟刘鸿站一块,是一怕他提刘丹,二怕他提刘雅。看刘鸿看口说的是这样的话题,凌云的心里暗自的松了一口气。心里感觉舒坦了不少。只要你不说刘丹和刘雅,你那一对儿女的事情,你说什么都行。想说什么我就陪你说什么。哪怕你要跟我谈谈几百年以后的中东局势,还是马航客机失联的问题,或者是菜市场上的菜那个又涨价了,我都完全没问题的陪你聊。还能告诉你,今天确实是个不错的天气。不过,刚才刘鸿的话,其实是个引子,就想聊着聊着引出别的话题来,不知道凌云是真不明白还是装糊涂,就在这个事情上旁征博引东拉西扯的就说开了。 说点啥呢,凌云的口才其实不好,不过他有一个最基本最朴素的观点,那就是拖,先把你刘鸿拖睡觉了再说。:“大人说的是,先帝晏驾,信王登基,扫除阉党那是早晚的事情,到时候朝廷除旧布新,大人少不得会被重用。现在大人已经是一品当朝了,入阁拜相那是早早晚晚的事情。凌云在这里,先祝贺大人。”。刘鸿果然还就被侃晕了,这人那,大部分都不怕吓唬,但是基本上也都是禁不住人捧。基本都是一捧就晕乎。刘鸿本人是个听明白事的人。不过也有文人的通病,那就是过度的自信,觉得好像少了醋就不能吃饺子的感觉。不过,面对凌云这么捧,他也确实是忘记了自己准备说的话题。被凌云带进了这个圈子里,不是凌云坏,也不是刘鸿笨,你说世界上谁能面对着名和利的时候特别的淡定呢。恐怕只有圣人了,不过即使是圣人,也得周游列国,兜售治国之道。哪有不想做官的文人呢,孔子有句话,叫做学而优则仕,一贯的被读书人奉为经典。不过即使是刘鸿这样的人,这样正直到一心只为国家考虑的人,他也是有些私心的,那就是他也想入阁拜相。这一点被凌云正好挠到痒处,所以十分的受用。刘鸿的进士是靠自己的本事考上的。一步步的做到一品衔也是如此。他觉得,自己完全是有能力的。国家现在已经到了很紧要的关头,朝廷内外,遍布阉党。唯一敢与阉党抗衡的东林党的下场就是被阉党给全部清盘。刘鸿一直在想,这些人,究竟是怎么样占据高位的,凭什么。他们没有治国的才能,没有事君的忠心,甚至根本不把治下的老百姓当回事,一心只想盘剥民脂民膏,简直是岂有此理。然而情况就是这样,民有饥色,野有饿莩的故事,竟然会在大明朝出现。都是这群豺狼虎豹们折腾的,现在,终于到了清算你们的时候了。魏忠贤,把你的脖子伸出了吧。这一刀,是抵不了你所犯下的罪过的。轮到我刘鸿大放异彩的时候了,不要说我老了,廉颇老矣,尚能饭!只要我再一次进入朝廷,进入中枢系统,我就一定能做出在这个位子上的人应该做的事情。想到这里,刘鸿一晚上没有展开的眉头竟然舒展开来,很明显是凌云的话让他动心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还得客气客气。刘鸿咳嗽了一声,“凌云啊,你是我的老部下了,应该知道我是不在意这些东西的,我自从中了进士以来,就一直只想报效国家,所以我才从都察院的文职,改作山海关的总兵。你要知道,朝廷一向是以文制武的。我放弃了清贵之官不做,偏偏来这山海关垒砖头,你便可知道,我刘鸿并不是贪恋官位之人,那样的话以后就不要再说了。”这几句话说得凌云直想乐,凌云多机灵啊,就知道这个话说到刘鸿的心眼里去了。他这么说只是为了撇清自己,文人一般都有这个习惯。他已经见得很多了,不过那都是现代的。其实也可以理解,都察院的都御史,确实是清贵之官,二品的大员,正部级。闲着没事就能参奏什么人,告的准了那人准倒霉,告不准也没有什么罪过。都察院吗。风闻言事无罪。干的就是告状的官。不过凌云也清楚,刘鸿之所以自请外调,报效国家自然是一个原因,其实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魏公公太能拉人了,在魏公公看来,不是朋友就是敌人。刘总兵不想做魏公公的朋友,但是还惹不起。惹不起,就只能躲。 第一百五十三章 追忆刘丹(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这个大忽悠,东拉西扯的,外加上一通热捧,还真的把刘鸿给捧晕了,这碗米汤算是灌下去恰到好处。刘鸿显然是十分的受用。其实,凌云并不愿意折腾刘鸿,也不是有心拿他取乐子,就是因为刘鸿作为一个上司,叫你凌云一块散散步聊聊天,你总不能不跟着吧。但是跟着归跟着,实在是不知道聊些什么才合适。这么说吧,刘鸿很可能下面就会提到刘丹和刘雅,这两个名字是现在凌云最不想听到的名字了。他只能转移话题,转移注意力。不过,即使这碗米汤灌得刘鸿再舒坦,刘总兵本人也不是个傻子,高兴过后他还是得往正题上扯,这样,凌云这个大忽悠的本事就施展不开了。走着走着,两人走到了一棵大树之下。树下有石桌石凳,这是刘丹生前常在这里坐着读书的地方。当然,这一切凌云并不知道。但是刘鸿心里很清楚。睹物思人啊。石凳还在,儿子却没了,但是却怪不得任何人,这是他咎由自取,自己找的。没办法,实在没办法。家里出了这么个逆子,刘鸿自付,如果凌云不杀他,自己也会把他绑缚辕门以外,明正典刑。不过,看到这个石凳,刘鸿却不由得想起来刘丹小的时候,那是一段多么艰辛的岁月啊。二十几年前,刘鸿还没有做官,那时候的他,只是一个刚刚考上举人的年轻人。距离成为万人瞩目的进士,朝廷的官员,只是万里长城走完了第一步而已。有一段时间,刘鸿特别不愿意读书,所以他第一次认真的看了一下午孩子。结果被刘丹尿了一身,热热的尿到身上,刘鸿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这是他第一次知道父亲是可以这么幸福的。于是他继续努力攻读,终于不负众望的考中了进士。成为一名翰林官员,后来又慢慢的做出了自己的成绩,直到执掌了都察院。这个三法司之一,全国的最高检察机关。再后来,刘丹也长大了,记得父子俩之间曾经有过一次长谈。那是一个沉闷的下午。刘鸿还是都察院的佥都御使的时候,刘丹走进了父亲的书房,跟父亲说出了自己的计划,甚至可以说,那是一个少年所立下的宏愿。当年的刘丹,已经是举人了。但是他却想,弃文习武,报效国家,立功于边关。学习班超投笔从戎的故事,博得封侯。刘鸿跟儿子就这个问题展开了一番深入的研究,最终确定儿子的智商和情商都不曾出现问题。他确实是在深思熟虑之下才觉定弃文习武的。于是,刘鸿做出了一个家长们都会有的态度。可能很多人都会猜想,一定会是一番鼓励之类的。但是没有。类似的故事也曾经在大明发生过了,当后代公认的伟大的军事家王守仁先生跟自己的父亲说出科举无用,投笔从戎的想法后。他父亲王华的处理方式给了刘鸿先生一个极大的借鉴效果,没错,拐弯抹角的说了这么多,就是说,其实刘鸿不仅没答应这事,还坚决的给了刘丹一个耳光,一个很响很脆的耳光。告诫他好好读书入仕,千万不要在胡思乱想。按照刘鸿对儿子的脾气,向来是说一不二的,不过刘丹却没有屈从于这个耳光,他耐心的给父亲讲,现在的形式到底有多么的紧张。现在的边塞虽然狼烟遍地,但是缺兵少将,正是建功立业的时候。自己不能再躲在书房里寻章摘句,坐那书虫子了。如果那样的话,只会像魏晋时代那些所谓的名士一样,最终清谈误国。这是自己不愿意看到的事情。也是大明朝廷的悲剧。每一个年轻人,都应该有血有肉,考笔杆子是无法把敌人赶走的,唯一能制得住的敌人的,只有自己手中的刀枪。套用后来一句比较火的话就是,地不分东西南北,人不分男女老少,只要战端一开,皆有守土抗敌之责任,这样,中国才不会亡。才不会出现那种崖山之后,再无汉人的说法。那个时候的刘丹,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好少年啊,刘鸿作为一个父亲,都被他的这种气度给感染了。当即回心转意,同意他弃文习武,后来。刘鸿升任左都御史。再之后不久又改任武职,镇守山海关。刘丹和刘雅也就跟随着父亲出了京城。刘丹果然没有辜负自己当初的誓言。慢慢的在战场上一刀一枪的杀敌立功,即使刘鸿因为他是自己的儿子,故意的不提升他。而半年以后,他也已经是兵部票拟的实缺千夫长了。这个千户可以说不是他老子的功劳,而是自己挣来的。刘丹啊。就在不久前还是前途无量的总兵公子,意气风发的朝廷官员。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蜕变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自己身败名裂,还落了个阉党的罪名。刘丹啊刘丹,让为父怎么说你。在这一瞬间,刘鸿就想了这么多,这些,都足以成为所有人引以为鉴,也引以为戒的事情。刘丹,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山海关军营的反面典型。刘鸿看着这个石凳,总觉得,就在现在,儿子还坐在上面读书,看着自己笑。刘鸿的心里在滴血。天下有不义的子女,没有孽障的爹娘。即使到了现在,刘鸿还是希望,自己看到的,是实实在在的儿子。他扑上去,却扑了个空。在一旁的凌云看着,不知道总兵大人这是要干什么,怎么没事跟这个石凳子较劲呢。他哪里知道,这个石凳子勾起了刘鸿怎样的回忆啊。凌云上前去扶了刘鸿一把,:“大人,您没事吧”。刘鸿的回答让凌云很无奈,:“我没事,凌云啊,在这个地方休息一会吧。我们好好谈谈。就在刚到山海关的时候,丹儿说很喜欢这个地方,是经常会在这里读书的。”说着,他的眼睛里竟好似闪烁出了一丝泪光。让旁边的凌云也很难受。他把刘鸿扶好坐下,自己也在旁边坐了下来。 第一百五十四章 促膝谈心(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怕什么就来什么,就走到那个石凳前,刘鸿忽然想起来,这是儿子常来的地方。由此引发了很多的回忆。这个都无可厚非。但是的确凌云听着有点不得劲。不过,刘鸿也还没就刘丹的事情跟他说什么,都是他自己的心理作用而已。面对老上级,多少的有点抹不开。两人在石凳上坐下,刘鸿也看得出来,凌云确实是不好意思了,低着个头也不说话,这不像他的风格啊。凌云何时不是风风火火的。刘鸿一琢磨,也就明白个大概了。他想,今天一定要把这事说明白,不要让凌云留下什么遗憾或者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其实他没有做错什么事情。一阵微风吹来,吹到两个人的脸上,两人都有些快意。头发随着风吹的方向也似乎要飘起来了。恩,没错,凌云已经留起了差不多够用的长发了。再也不需要担心走到什么地方被那里当地的军队杀良报功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凭着凌云现在的能耐和本事,谁敢找他的麻烦啊。他只要不去招惹别人也就算是彻底的阿弥陀佛了。凌云还在等待着老上级的开口,这个话题既然开了头,就是一定要谈的。谈,就要伤和气。至少凌云本人是这么认为的。他不觉得一个人可以如此的大公无私到,面对一个杀死了自己儿子的人无动于衷。刘鸿就是怕他这么想,才要和他好好的谈谈。有时候,谈话并不是一种合适的解决问题的方式,就我本人来说,我最怕的事就是谈心。谈心是什么?在本人的定义里,谈心就是一大一小两代人在一块,谈谈世界和平的问题。当然,最好聊的是世界和平的问题。要是聊聊你最近考试考得怎么样啊,聊聊你在学校里是不是早恋了。这还是学生时代的事情。好不容易毕业了,还得谈,那时候终于不需要考虑分数怎么跟家里交代了,谈话的话题就改变为,你现在的对象问题没有解决是怎么回事呢?你现在一个月挣多少钱啊,准备什么时候买楼啥的。亲戚朋友们就相对来说更八卦了,比如他们会问你,你现在干什么工作,然后我默默的告诉他们,我是干什么干什么的。就普通打工族嘛,竟然还有人问,你这工作是谁跟你安排的。我默默无语的低下了头,弯下了药,闭上了嘴。我老人家怎么这么久不容易呢。哎,各位看官对不住了,每当想起这谈心的事情,我都有点忍不住,来痛说革命家史。也许,不是每个少年的成长过程都和我一样黯淡,但是,幸福似乎都是相同的吧,不幸的人却有各自的不幸。好吧。我觉得,我应该停止牢骚了,毕竟,这本书里说的主人公是凌云先生,如果我作为作者总是占据很大的篇幅说自己的事情,凌云不愿意,读者们估计也不愿意。好吧,我说了,就此打住,咱们言归正传。刘鸿和凌云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说着,刘鸿问凌云,:“凌云啊,你是不是觉得,刘丹这个事情,在你的心里,还是个结啊。我看这事情大可不必这样。你有你的原则,不要顾及别的事情。换句话说,即使你不杀他,我作为山海关总兵,在知道这件事情的原委始末之后,也绝对不会坐视不管的。他死,是死有余辜,我只能自己吸取个教训也就是了,下辈子,如果我还有儿子的话,我会好好的教训,让他不再重蹈这样的覆辙。”。刘鸿说着,有意无意的,擦了擦自己的眼睛。在一旁坐着的凌云心里极度的不是滋味,刘丹犯的是该死的罪过,即使是这样,法理不外乎人情,给他个重重的惩戒,要他找机会戴罪立功不也是一种处理方式吗。自己却要了他的命,刘鸿已经这么大岁数了,断子绝孙这样词汇加在他的身上,实在是太残酷了。一个总兵官,在妻子早逝后,竟然不曾续弦,自己又当爹又当妈的把两个孩子拉扯大。想到这里,凌云的思维突然又跳跃了起来,假如有一天,自己也有了孩子。会怎么教育呢。当然这个问题太远了,眼下还是安慰总兵大人是正题。凌云欠了欠身子说道,:“刘大人,您不要这么说,总之一句话,是我凌云的不是。刘丹确实犯的是该死之罪,但是我可以判他的死刑,绝不应该亲自动手,我是您一手提拔起来的。虽然我现在辞官不做,已经是一个乡野村夫了。但是您对我的恩惠我心中实难忘怀。刘丹不在了,我心中也不好受。您一直称我为兄弟,我自己却不敢攀大,在您的面前,我永远是晚辈。说句不怕您忌讳的话,只要我凌云还在,您卸任以后,生养死葬。都是我凌云分内的事情,我要把刘丹没有做完的事情,替他做好!”。听到凌云这样说,刘鸿的眉头舒展开了,眼睛也亮出了一丝的光芒,是啊,我刘鸿终于是没有看错人,也没有信错人,凌云,绝对是个快意恩仇的信义之人。所以刘鸿说,:“不要这么说嘛,我说过拿你做兄弟。我刘鸿只是总兵,不是皇族,与你平辈轮交也不算违背朝廷的体制。你说是吗?至于说到生养死葬。那是多年以后的事情了,朝廷没有欠我的俸禄。我还是有几个体己钱的。你不用担心我的问题,不管是做官还是不做官,我都是饿不着的。不过,你能这么说,我心里还是非常高兴的,因为我知道,我并不曾看错人。”,说到这里,刘鸿笑了起来,笑的很开心。现在的凌云,最想看的,就是刘鸿的笑脸了。这件事既然说到了这里。也算是解开了自己的一个大大的心结,自己的心愿已经了结了。至此为止。他终于确定,自己这位老上司,到现在,仍然没有放弃对自己的信任和深深的器重。凌云的心中,流淌着深深的感动。 第一百五十五章 临别相赠(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虽然自己已经脱下了官衣,从此以后,就只是普通的老百姓了。但是凌云暗自发誓,一旦山海关再有战事的话,一定不惜赴汤蹈火。虽然,刘总兵本人也说过,绝不会让自己的部下去赴汤蹈火。即使是赴汤蹈火,也是为了大明朝赴汤蹈火,而绝不是为了刘鸿。凌云问刘鸿,“大人下面有什么打算吗?后金已经降服,多尔衮也是个可以信任的人,短期内山海关可保无恙。不过,我最怕的就是后金贵族中有居心叵测的的人加害于他,然后举兵反明,就现在的情况来看,这样的情况并非不可能发生。大人不可不早做准备。”。这也是凌云思考了许久的问题了,在和多尔衮许久的接触之中,他也深深的担忧这一点,因为多尔衮才华也有,威望也有,却明显有一个缺陷,那就是魄力似乎不足,也遇事下不了狠心。就拿皇太极父子来说,已经束手就缚。这个时候最应该斩草除根,把这个瘤子彻底切除掉,但是多尔衮仅仅也就是把他们囚禁了事。这似乎也有些过于的仁慈了。当然,凌云不是多尔衮,他只会站在自己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多尔衮可能会想的更多一些。毕竟皇太极是他的四哥,杀兄的恶名他也不愿意担。不过,要说他对皇太极一点仇恨也没有肯定也是不现实的,多尔衮的生母,阿巴亥大妃,就是死在四大贝勒的手里,成为了一个可怜的殉葬品。另外,在凌云接触那些满洲贵族的时候,也能感受的到,他们都是一群利欲熏心之徒。就在那天朱由检大封群臣的时候,多尔衮被封为辽东王,多铎被封为宁远王。而其他同样是满洲贵胄的那些之前的铁帽子王爷和贝勒公爷们,基本上只获得了子爵的爵位,这对他们来说。不但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相反还可能是一种屈辱。这些人,是一定会闹事的。凌云在离开盛京之前,也正式的和多尔衮谈过一次,对这些满洲贵族们要小心钳制,只是丰厚恩养也就罢了,绝不能放任他们继续执掌军权。一旦这些欲求不满的人手里握有军队,在哪天就会突然爆发,舍得一身剐,把这位辽东王拉下马!多尔衮也这么想过,但是他还是个比较仁慈的人,他不想把这些人逼的太狠了。还是保留了他们的一部分部队,大概也就是每个人留个营级建制的部队,每个人还有三百人左右的亲兵,为了防止他们串联作乱,这些部队的带队的营官和哨官之类的军官,基本上都是多尔衮和多铎亲自选派的。事实上,这些措施确实奏效了,至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辽东的多尔衮过起了平静的小日子。辽东平静了,山海关也就相对平静了。在明朝的历史中,明朝之所以最终会陷于流寇。就是因为耗费的精力太大了,这些军饷军耗大部分,甚至绝大部分都发生在辽东。根本就再无精力去应对其他的事情,其他的农民起义军。这很正常,如果用银行的术语说,这叫挤兑。用经济学的术语说,这叫挤兑。用大妈的口头语说,这叫拆了东墙补西墙。问题是,东墙补了,西墙就塌了。现在的问题,已经解决了一大半,东墙已经很长时间之内保持了他应该有的稳固状态,那么接下来。朝廷就可以很从容的烧砖,再去琢磨西墙的工程应该怎么样去施工。这个施工的时间,是凌云争取来的,所以,凌云很珍惜这个成果,绝不能让自己的心血付之东流。而这个工程的守护者,只能是刘鸿。刘鸿也佩服凌云的远见卓识,果然不是那种有了点小成绩就躺着吃老本的人,想的长远。国防国防,国家的防御绝不能看是否有外敌来侵扰,要是平时不知修筑城池。等待真的敌人到来的时候,那就一切都晚了。只有在平时就努力的筑城和练兵,要让城墙坚不可摧,要让士兵无坚不摧,这样的城池才牢固,这样的士兵才能拉得出手,才能上得了战场。他看着凌云,看着这个从战争中成长起来的钢铁战士,忽然发问道,:“你说的对,也说的很好,我很有启发。我也觉得,无论盛京的多尔衮是否是诚心投诚,作为一个边帅,我都应该时刻保持着清醒,只有大明的边疆坚不可摧。才不会有任何敌对势力敢于窥伺我们!”。凌云不由得点了点头,心说这刘鸿不白给。完全是一点就透,丝毫不需要自己更多的废话什么,他不由得继续捧道,“大人明鉴!”。不过,刘鸿说完这句话又话锋一转,“凌云,你是我麾下最得力的人,现在你就要离开军旅,也离开山海关了,你走之前,帮我,也帮大明平复了辽东。现在我问计与你,你说,山海关我应该怎样治理才好,这如果有强敌来攻,我又该如何应对才是。你是否有个条陈给我呢?”。这也许是刘鸿真心的问计,也可能,只是对老部下能力的一种探问。其实,即使是刘鸿不问,凌云也有自己的想法了。他手里还有一卷兵书呢。也许,后来者中还会不乏能人,比如曹文诏,卢象升,再比如孙传庭,甚至是洪承畴,都是那个时代出类拔萃的人杰。这本书,本来是想给他们其中的任何一个人。不过现在,凌云忽然觉得,书就这样,谁重视这本书,可能这本书就会发出更大的效果。如果按照这个思路来算的话。这本书也许只有给刘鸿,才算得上是得其所在。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在怀里掏出来这本书,双手递给刘鸿,说,:“总兵大人,我曾于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两本书。一本是武功,一本是兵法。我粗略研习了一下武功,觉得功力大进。至于兵法,我一个粗人,就不愿意仔细读了,今日就送给总兵大人,作为临别之物。青山不老,绿水长流。日后与大人还有相见之日”。刘鸿也是双手接过书,可谓喜出望外。 第一百五十六章 避而不答(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鸿的欣喜是必然的,因为他知道,凌云不会轻易的把没有用的一本书给他。而且凌云也说了。自己是在无意之中机缘巧合得到这两本书的,一本是武学修为,一本是兵书战策。凌云自己说,自己已经看了其中的武学,所以,才有了今天的武功。而且据说,凌云现在的武功,也仅仅是练会了其中的中层的武功而已。刘鸿暗暗的,默默的吐了吐舌头。是啊,现在的功夫已经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了,你还想这怎么着呢。不过,即使这两本是一体的,这本武功的这么牛,这兵书的实用性自然是不容置疑的。刘鸿几乎是颤巍巍的把书接过来,心中很是激动,激动的都有点颤抖,他很想说点什么,不过,却实在不知道从何说起。礼物实在是太贵重了。刘总兵把书收紧自己的怀中,轻轻说道,:“这份礼物实在是太过于珍贵了,凌云,你放心把。我绝不会轻易的辜负你这份信任的。在我的治理之下,无论是谁,都不会逾越山海关这道铜墙铁壁。”,凌云满意的点点头说,:“总兵大人既然这样说,凌云就放心了。我也相信,不管是谁,只要有大人您在这里坐镇,他都不可能进得了山海关。不是夸口。就是那后金三万铁骑怎么样,还不说被咱们山海关挡得一点脾气都没有吗?”。一老一少,两个意气风发的人,在即将离别的时刻,在一起对国家的边塞问题,抒发着自己的胸臆,他们都认为,只要是有心死守,攻必克,守必坚,没有任何敌人是可怕的。说完了边防塞防的问题,刘鸿又把话题引到了凌云一直避讳的事情上。这让凌云有些不适应。他本以为,刘鸿这个老头,没事你提提刘丹也就是了,本来这孩子已经犯了错误,还是个必死的错,我杀了他,这还算是替天行道了。也算为你刘总兵除了逆子,清理了门户了。这件事上,虽然有点抹不开,还不至于太过于郁闷。但是刘雅就不一样了,她是个大家闺秀,平时对士兵们很好,经常会做了点心到各营内去分。也很关心关内的士兵。这八千子弟兵,即使没有受过她的好处的,大多数也知道她的名声。况且,她又是风儿的好姐妹,自己该如何面对她呢。凌云不是个寡情的人,也更不是个滥情的人。这个人最不能容忍的,就是不专,即使,他身边有三千弱水的时候,他仍然是只取一瓢饮。这是21世纪的人也许都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吧。虽然,他也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但是作为回到明朝那个时代,在那个大背景之下,那做到这一点,也这样想,实在是太不容易了,叹为观止啊。刘鸿对凌云说,:“你去看看风儿吧”!然后,就在没有说别的,凌云很奇怪,老上司刘鸿,只对他说了这样一句没盐没醋,不咸不淡的话,这叫什么意思呢。凌云不知道怎么回答刘鸿。他也不知道刘鸿究竟了解什么情况。遇到这样的情况的时候,最好的应变方式就是先别表态,然后先别说话,默默的听着对方说,先把意图搞清楚再说。凌云很好的运用了这一招,事实上,刘鸿确实也在等着他的表态,然而刘鸿最终失望了,他没有等到凌云说话。所以他只好接着说,“你是知道的,刘雅是对你有心的。当然,这样的事情,需要两厢情愿。但是,你现在要走了,不管你能不能接受他,我都希望,你能去见见她。即使是个不愿意听的结果,也不要让她再有妄念了,这是作为一个父亲来请求你了!”。刘鸿用少有的谦卑的口气跟凌云这样说话,好似不是上司对下属,总兵对平民,而是在乞求得到什么的语气一样。既然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如果再装傻充愣的话,那就实在太过不去了,这个时候,凌云必须表示自己的一个态度了,这个态度还必须坚决。让刘鸿,包括刘雅本人不要再对此事存有任何的希望。因为现在这个事情如果拖泥带水的话,不仅是对刘鸿父女的不负责,更加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凌云从小开始,就讨厌看一些肥皂剧中的肥皂情节,也讨厌很多的所谓青春故事中那种永远都摆脱不了的暧昧的桥段。暧昧,s似乎是个永恒不变的话题了,这样的话题,在任何的地方都似乎拥有永恒的市场,然而这一点,在凌云来说,只有极端的厌恶。他永远都不会去暧昧。直来直往,爱就是爱,恨就是很。不爱,就是不爱。早说开早好,虽然这样,对刘雅来说,也许会有点残酷。但是毕竟是真实的,现实的必须接受的,刘雅喜欢自己,可是她真的了解自己吗。不是,她喜欢的可能是自己英俊的容貌,也可能是杀伤莽古尔泰的果毅,可能是只带五个人就敢深入敌营的胆量。甚至,还有可能,是根本都没有理由,就是那样的一见钟情。可是凌云想说,这一切的一切,也许可能都是虚幻的,都是意向中的,都是不真实的。因为自己和刘雅从来就不曾有过正面的交流。更谈不上深入的了解了。就是这样,所以才要真正的把这个话题跳开。凌云好似很为难的说,:“总兵大人,您和刘雅姐的错爱,凌云心里都清楚,只是我心中,已经早就有了心上人,我也不愿意辜负与她,我这次辞官归隐后,就是想伴着她,游山玩水,做一对神仙眷侣,再也不会出仕了!”刘鸿也早就料到了,他说,“我知道,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你的心上人就是风儿姑娘吧,她是个好女孩,如果你和她在一起,也一定会很幸福的。我其实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是想让你去看看刘雅。”凌云还没来得及答话,就听身后声嘶力竭的有人喊,:“你喜欢的,竟然是她!不可能!不可以!”。 第一百五十七章 早谈早好(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听到这个声音,刘鸿不禁是一惊,当然凌云也是一惊,他们不约而同的回头看去,是她,她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在这个地方出现呢。她是谁呢?当然是凌云现在最不想见的人,刘鸿现在最担心的人,山海关总兵大人的千金,刘雅。刘雅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呢,而且看样子,刘鸿和凌云的谈话,她已经听了很久了。现在的凌云,既然到了这样的地步,你说不见,人家来了,你总不能在地上挖个坑再钻进去吧。凌云回到山海关的消息,刘雅是很早就知道了。其实,刘雅这个傻乎乎的姑娘,还在做着那比翼双飞的幻想。她很天真的认为,凌云这次回来,他们就可以举行婚礼,她会成为他的新娘,与他双宿双栖,为他生儿育女。这并不是空穴来风,其实,这样的幻想之所以会发生,就是因为是风儿好心办了错事。本来,如果当初坦率直接的告诉她,凌云根本就不喜欢她,对她没有感觉,那么她也许早就断了这个念想了。但是因为刘雅和风儿是好姐妹,平时几乎是吃饭睡觉都在一起,也只和她说了自己的心事。所以风儿有些不忍心伤害她的姐妹,才一时糊涂,把凌云临别之际交给自己的竹萧,给了刘雅,让刘雅有了今天这一切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所有的人,都不希望事情朝着一个让人不满和郁闷的方向发展,可是有些时候,确实天意弄人,一切都似乎无可预料。等到事情一切都要揭晓的时候,那一切都完了,话虽如此,可沉浸在情感中的人们,又有谁真的有这清醒的头脑呢。是刘雅?是凌云?是风儿?还是已经死去的刘丹?或许都不是。如果一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理智的控制住自己的情感,也许这个人还没有情到深处,还没有真正品尝到那种铭心刻骨的滋味,那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滋味,也许正因为如此,时间的芸芸众生,才能在痛苦并快乐着的生活中一直坚持下去。此刻的刘雅,似乎已经迷失了自己的方向,在很长时间以来,她一直都在把凌云作为自己的方向。但是现在却得到这样一个答案,真的让她很是失望。她想爱,可是对方却不爱她。她想恨,可是面对这个男人,却是怎么样也恨不起来。凌云刚回来几个时辰,刘雅就得到了消息,而且似乎整个的过程都参与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凌云想不明白。难道是自己的保密工作做得还相当的不到位吗?其实不是,说到底,就一个原因,那就是人缘,在山海关这座城市,刘雅永远足够的人缘。这里的军营,那个将士不知道她的好处呢。又是哪个将士不想帮她呢。平时是没有机会,但是现在有了,其实刘雅喜欢凌云的事情,整个山海关军营几乎是没有人不了解,所以,凌云刚刚回到关内,还没来得及封锁消息,就被一名当日执勤的小兵看到了。这名小兵当初也是吃过刘雅亲自做的点心,甚至刘雅还帮他缝过衣服。这时候,他终于得到了机会,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去找刘雅,告诉了她这个她已经期待已久的消息:凌大人回来了!激动的心,颤抖的手,就是真实的写照,刘雅已经疯狂了。在这短短的分别中,她每天都把那支竹萧贴在胸口,一日不见如三月兮,一日不见如三秋兮,那少女时代最真挚的情感,在这个女孩最花样的年华里,肆无忌惮的绽放着。也许,每一个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真的,有这样的经历和情感的人,是幸运的。她拿出一两银子,说道:“这个你拿着吧,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高兴,谢谢你告诉我这个消息,我很开心,你拿去买点好吃的吧!”,那小兵开始还不要,最终刘雅还是坚持给了他,因为当兵的实在是太苦了,这个她是知道的。即使是自己的父亲这样清廉正直的人做总兵,也会因为朝廷的无粮无饷而犯愁。不过,自从刘鸿到人之后,实行了屯田制度,将士们平时训练,训练之余种点粮食蔬菜什么的,也算是搞了自助创收。远到三国时期的曹操,还有后来的359旅开发南泥湾,都是屯田的优秀代表。所谓是与天奋斗,其乐无穷,与地奋斗,其乐无穷嘛。刘雅本想立刻就冲到陷阵营去找他,可想着,他回来了,应该是主动来见自己才是啊。这个出于女孩的矜持,虽然说已经按捺不住要去找他了,可还是忍住了,自己默默的等待着。有时候,等待是美妙的事情,也有的时候,等待其实是一种煎熬。一种无奈的煎熬。然而刘雅的等待是残酷的,她没有等待到自己的情郎到来,却等到了自己哥哥的死讯。刘雅一直在等凌云的出现,一个又一个的兵来告诉她,凌云现在在干什么。听到说在升帐议事。还蒙王爷的令旨动用了王命旗牌,她就很开心,因为自己的意中人,有了王爷这样的赏识,何愁不会飞黄腾达呢。少年新晋,贵人相助,此后的仕途肯定是一片平坦,自己也许还会封为诰命呢。紧接着,她又听说,凌云在痛斥了山海关的监军太监之后,下令支起油锅炸了他。真是解气,这样的人,简直就是人渣败类,凌云做的好,不畏权贵,杀了就是杀了,即使是杀了这个可以人人得而诛之的死太监,又有人能怎么样。第一,这是请了王命的,第二,他的身后还有信王呢,谁想把他怎么样,谁又能把他怎么样呢!直到此时,她还是一心为凌云高兴的。直到下一个消息传来,凌云和刘丹在演武场比试较量,凌云大开杀戒。一场精彩的杀人表演后,刘丹尸骨不存。刘雅震惊了,这个男人究竟是怎么了,好久不见,第一件事回来,就是杀死了自己的哥哥。难道你不知道,这是我的哥哥吗。如果你心里有我在乎我的话,纵使我的哥哥有千般的不是,你也是可以从轻发落,再给他一个机会的。所谓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以后我会怎么想你啊。刘雅的心里充满着矛盾。但是,她喜欢这个人,已经深入到了骨髓了。她不会轻易放弃的。她决定去找他。听他给出一个解释。如果他能说出一个让自己过得去的理由,自己就原谅她。这是刘雅给自己找的一个台阶。事实证明,她其实想多了,因为这一切,都和凌云的思维根本就不在一个频道上,还谈什么呢。还是因为人缘,所以她很快知道了凌云去了哪里。就在这个石凳的后面,是一片树荫。她躲在后面,想听听凌云会和父亲说些什么。父亲会不会原谅他,会不会接受他呢?刘雅心里敲起了小鼓了。她准备静静的听听,听听他们说些什么。这一听之下,竟然大吃一惊,吃惊是必然的,这才知道,自己一直以来,直到现在所想的,所思虑的,都是没用的,都是虚无缥缈的。凌云喜欢的根本不是自己,而是自己一直当做最亲近姐妹的风儿。为此,父亲竟然放下了总兵的架子,用请求的语气来让凌云和自己谈谈。这,这一切都太突然了。刘雅觉得自己的心一直再跳,都要跳出嗓子来了。不可能,这一切都不可能,她歇斯底里的喊道,:“怎么可能是她,怎么可能是她呢,她是我最好的姐妹,怎么会抢走我喜欢的人呢!”,她又从怀里摸出了竹萧,对着凌云喊道,:“凌云,如果你不喜欢我,为什么不早说,为什么要让人送竹萧给我。你告诉我!你说呀!”。她的情绪已经失去了控制,刘鸿担心的走上前去,想跟女儿说些什么,他不知道,一向是知书达理温文尔雅的女儿,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真的是太不可思议了,可是要说原因,他知道,也理解。可是这个时候,说什么呢。都是无意义的,徒劳的。凌云对刘鸿说,:总兵大人,她现在的情绪不太稳定。我看您要不先借一步,我和她谈谈吧。早谈也许能早点解决,此事不能再拖延了。刘鸿也想,自己不能硬是杵在这里了。所以也就同意了凌云的意思,说道:“好吧,就听你的,你们两个人谈谈,凌云,相信你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我刘鸿的兵,在战场上是汉子,下了战场也不是木头人,你说是吗?”,他看凌云的眼神,流露的是深深的信任和期许。看着刘鸿远去的背影,凌云默默的点了点头,他走到刘雅的身边说,:“我们,是不是先坐下来。”,刘雅没有做声,凌云想扶她坐下,却碍于礼法中,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说法。正在为难之际,身边的刘雅,却哇的一声哭了出来,随即扎进了凌云的怀里。凌云无可奈何,值得任由她把决堤的眼泪洒在自己的肩头。哭出来,总是会好一些的。 第一百五十八章 再无可能(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哭是正常的,到现在了,不哭才是不正常的。可是,凌云不能任由她就这么趴在自己的肩膀上哭下去,哭完了,还得有事说事才行。毕竟自己不是她的什么人,要说是什么的话,撑破了天,也只能说就是个朋友啊。这样哭哭啼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怎么回事呢。更重要的是,就这么哭个不停,一直哭下去,该聊的问题也没法聊了,没法谈谈话,交交心,更没法干点别的。别如,谈完了立刻闪人之类的。其实并非是因为凌云厌倦刘雅,他知道刘雅是个好姑娘。然而神女有心,襄王无意,在这样拖延下去,就不只是浪费时间的问题,是会造成恶果的。如果一开始,自己可以决绝一些,可以让自己的心冰冷一些。阿泰就不会死。凌云的心痛痛的,觉得,自己做过的错事,绝不应该再做一次。他真的想,用最简单明确的话,跟刘雅把事情解释清楚了。而且要拿捏一个分寸,这个恰到好处的力度就是,尽量做到不伤害到刘雅,也许这是不可能的。在感情上,女人总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也经不起折腾。可是,只能让她们清醒过来,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也许她们会陷入一种癫狂的状态而无力自拔。等刘雅终于啜泣的不那么厉害了,他扶着她在石凳上面坐下,她呆呆的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还是这样的英俊和干练,虽然脱下了官衣,但是一袭布衣更加掩饰不住那勃勃的英武之气。他的眉梢眼角依然是那样迷人,这样的男人,也许是会倾倒所有的女人吧。可是自己却似乎,与他极为熟悉,又是极为的陌生,甚至,快要不认识这个人了。这个人叫凌云,是一个不知道来自哪里的人,这是正常的。自高皇帝朱元璋开创了军户制度以后,确实当兵的人是世代当兵的。不过我也说过了,山海关也许情况还不太相同,因为他们不是卫所军,而是边军。边军的镇守将领,是有权力自己招兵买马的。就像这山海关一样,刘鸿自从到任以来,裁汰了很多之前留下的老兵油子,自己招募了八千子弟兵。可以说,正是这种宁缺毋滥,强将强兵的思路,和具体的实施,才让山海关在一个之前只会写折子的言官刘鸿,成为了一名实干家,也成为了一名合格的,并且是出色的将领。他这八千兵,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当地的辽东人口,本分继承了袁崇焕同志的理论,以辽人守辽土,很正常的。因为辽人已经几乎要无家可归了,他们被霸占了土地,成为流民,现在来当兵,没别的,就那股子仇恨就会让敌人喝一壶的。而凌云,虽然不是辽人,在当兵报名的时候,也是被当做流民来处理的。记得明史里面也有个比较黑色幽默的记载,那就是明史里面的盛庸传。盛庸这个人也许并不广为人知。他是个比较悲催的将领,为了节省篇幅,咱们就不多说他了。只说一句,他是靖难之役中,很多次有机会把后来成为成祖的朱棣给干掉的人。或者,如果没有好心的建文帝那道圣旨,勿伤我叔。成组已经被他给干掉了。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明史盛庸传记是怎么说的呢。盛庸者,不知何许人也!幽默吧,完全是个冷幽默,这个人简直就是个黑户。和他相比,凌云更是个小黑户了。正常情况下,一个小黑户当兵,都是比较困难的,好不容易算是当上了兵了吧。该没事了吧。不,还得接着困难。当兵都困难,更不要说当军官了。凌云辞官以前的官职,大致是个从四品衔。一般来说,如果换算成现在的职位级别来说,那应该是个相当了不得的事情。从四品,当兵几个月就干到了从四品,难道这样的提拨速度不是坐着火箭外加直升飞机上去的吗!从四品的职位衔级,用现在的话说,是副厅级行政级别。如果换做武职的话,大概也得是个上校到大校之间,大致是正团副师之类的级别。难以想象吧,换在今天的话,绝不可能出现这样的现象。一个新兵,当兵不满一年,就副师级干部了,这不是开了国际玩笑吗。但是在几百年前的大明朝,这样的事情实实在在发生了,这个奇迹的缔造者是凌云,然而帮助他缔造这个奇迹的,却是刘鸿。刘鸿的确是个知人善任的好上司,凌云自己也说过,要不是刘鸿给他机会,说不定现在,自己还闷着伙房烧火呢。不过,刘鸿是刘鸿,刘雅是刘雅,两者不可能混淆为一谈。凌云不可能仅仅因为刘鸿提拔自己,因为报恩之心就娶刘雅,那样不仅对两个人都不公平,就连刘雅自己,也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但是说实在的,刘雅却没有这么想。她一直觉得,就这样的情况,自己如果委身于凌云的话,能把凌云给美死,谁知道,人家凌老兄根本不在乎你是不是总兵的千金,就没理这个茬子。刘雅的情绪稍微的平复了一些,她问凌云,:“你连见我都不想见吗,我真的有这样的讨厌吗,那,你是否可以回答我的几个问题。”凌云轻轻的点点头,你问吧,只要我知道的,言无不尽。“你为什么要杀了我的哥哥?你难道不知道,那是我父亲唯一的血脉吗?你杀了他,刘家就绝后了,你知道吗?难道不能放他一条生活,不能从轻发落吗!”,想起哥哥,她的心紧缩了一下。凌云也索性横下来一条心,只要自己无愧于心,又有什么可怕的呢,你问什么,我都告诉你就是了。顿了一下,凌云轻声说道,:“是的,他必须死,我知道,他是大人的嫡子,也是唯一的儿子。可是,杀人可恕,情理难容。你知道他犯的是什么过错吗?我根本不可能留下他的性命。陷阵营的营官,那是国家的栋梁,曾经随我轻骑入战阵,毒伤数千人。那且不说,即使是一个小兵,也不能无辜被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杀人者,只有以命抵命,没有其他任何的选择,刘丹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也一样。”。刘雅无语,她不得不承认凌云说的话是在礼的,这件事情上,如果是换了父亲,恐怕也会亲自为哥哥送行。但是这是凌云动的手。刘雅的心里有些不能接受而已。接着她又问,:“这件事,就算是搁置了吧。你们军旅之间的事情,我是女人,不想插手,也轮不到我来动问。但是,请你告诉我,你对我之间,难道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吗,哪怕是一点点。”。她注视着凌云,心想哪怕是他有一点眷顾着自己,那也没有关系,自己对他已经着迷了,已经痴狂了。如果他有心的话,就算是二女侍一夫,自己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就看他现在怎么来表态了。这一刻显得如此的漫长,对于刘雅和凌云来说,都是如此。之所以都是漫长,是因为刘雅急切的期待,而凌云,是不知道如何回答。直接回答否就会强烈的刺激到这个女孩,而回答是的话,就是陷入了完全的暧昧状态,那么,只好取一个中间的答案了。凌云轻轻点点头说,“在整个山海关,谁不喜欢你呢,可是我对你,只有朋友间的欣赏和喜欢,不是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或许,我们可以做很好的朋友啊。”对于凌云来说,做出这样的回答让他已经感到非常的吃力了。其实刘雅的心里,也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了,但是凌云的话给她一丝的希望,“别的我不管,你刚才说,对我还是有喜欢的,是吗?”。对于一个很矜持的女孩来说,问出来这样的话,已经是很不容易了,可是她必须问,必须要为了自己的幸福做出最后一次努力和尝试。如果不报着希望的话,就肯定不会有失望。凌云也不想这样,可是他没有第二个选择,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他只能回答,:“对不起。”。看着刘雅一副委屈到了极点的样子,凌云心里也不好受,可是又能怎么样呢。没有一个可以折中的解决办法,只能开诚布公,坦然相见,这是最好的结果了。不然,一直拖泥带水下去,还不知道要横生出多少枝节来。刘雅注视着凌云,“那我就来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吧,你一定告诉我,你是因为风儿才不喜欢我的吗?”,这个问题很棘手,很不好回答。凌云摇摇头,:“不是,不管有没有她的出现,我们之间其实都不可能有交集的。”她点点头,起身要走,凌云想送她,被婉拒。望着刘雅远去的背影,凌云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可是,他并不后悔刚才所说的一切,也许,这样的解决办法,是最合适的。 第一百五十九章 八卦信王(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刘雅走了,对凌云来说,似乎故事到这里已经告一段落了,甚至已经结束了,可是不会的。如果在这样的简单的话,那么这个故事就没有存在的合理性了,只是凌云的故事结束了,刘雅的,还没有。不久之后,也许他们还会相见,到那个时候,可能情境不同了,心境也就会不同,那都是后话了,这里可以搁置不提。凌云看着刘雅的远去,心中也有不少的感慨,可是他知道,现在还远远不是抒发感慨的时候,天亮就要护送王爷回京,在天亮之前,要做的事情还很多。这个夜晚,就在这短短的几个时辰之内,已经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即使是凌云这样心思灵动的人,也有点缓不过神来,但是他知道,就如他劝朱由检的话那样,在下一次事情到来之前,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足够的休息。然而凌云不能休息,他还记着赶回陷阵营去,交代下一步要做的事情,作为陷阵营的老大,他有这个义务,虽然,他现在已经不是官了,这群兄弟,还是会听从他的命令和安排,这真是一个微妙的现象。就好像是袁世凯的新建陆军一样,换任何人,都是指挥不动的。陷阵营也是一样,虽然凌云刚刚挑选组建这支小部队的时候,还没有陷阵营这个名字,但是毫无疑义,他就是这支部队实际意义上的首任指挥官。一支有着优良传统的部队,他的魂是首任军事首长给的,以后,会经历时光的流逝,人员的更迭。但是,灵魂永驻。用凌云自己的话说,他的兵,都是铁骨头的汉子,是都能拉的出来的。有一位著名的将领曾经说过,“敢于刺刀见红的部队才是真正的好部队!”,凌云的部队,就是这样的部队,不仅能守,还能攻。无论是面对怎么样的敌情,都毫无一丝的惧色。为什么?因为这种竟是,早已经成为了一种永恒,在这支部队扎下了根。虽然,他只有仅仅不足百人。但是他的效果确实显而易见的。在战争中,如果是旷日持久的战争,或者是对等的战争,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就显得很是重要。可以想见,一支精锐的分队,会给一场战役带来怎么样的结局。在外面溜达了这么些日子,凌云终于回来了,回到了阔别已久的山海关,回来后,看到的是一群生龙活虎的兵,他为此感到很欣慰,因为阿财和大谠没有辜负他的信任,他们把这群兵,都带成了一群嗷嗷叫的兵啊。想到大谠,凌云不由得按了按自己的胸口,真是心疼啊,生生死死的弟兄,就这么被人砍了脑袋,他没有死在抵御外敌的战场上,却死在了自己的人的窝里斗上,就算是在天有灵的话,有怎么能够心安呢。好兄弟啊,我凌云已经为你报仇了,可是,人已经死了,报仇又有什么用呢,想到这里,他的心中又是一股愤恨。自己把这些兄弟从几千人中精挑细选,选到自己的身边来,可是却没有能把他们保护好。这是做大哥的人最无奈之处。转眼看到,石桌之上,放着自己的竹箫,是刘雅走之前留下的,既然人不属于她,那么,留着这只箫有什么意义呢。刘雅把箫留下,也是向凌云表示一种态度,就是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好似没有发生过一样,好似一场梦一样,既然只是一场梦,那么,就应该已经到了醒来的时候了。凌云正想发泄点什么,随手抄起那支竹萧,想旁边的一棵树信手抛过去,谁知这看似轻轻的一扔,竟然把这棵树给贯通了,竹萧穿过树身飞了出去,凌云正要去捡,去听一声爽朗的笑声,:“好大的力道,不错。”。凌云顺着声音看去,那支竹萧竟然握到朱由检的手里。这。王爷是什么时候来的,怎么悄无声息的。再说,王爷不是不会武功吗?怎么会这样不偏不倚的就把竹箫接住了。凌云十分的不解。朱由检看着凌云,觉得有些想笑,他一直都不是个喜欢严肃到一直绷着脸的人。“你不必多想,我不会武功那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只不过刚才这支箫冲着我飞过来,无意之间伸手一接,就这么接住了而已,至于其他的,你就更无需多心了。我可不是喜欢背地里听人说话的人,我只是路过,路过而已,不过,我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知道你小子挺有艳福啊,说说吧,这姑娘是谁?到底怎么回事。”,一边说着,一边过来坐下,等待凌云答案。凌云在想,这位王爷怎么这么心里闷不住事呢。你现在的身份不比从前了,从前是个没人管的空壳子王爷,你爱去哪去哪,爱干啥干啥谁都不在乎。问题在于,现在天气皇上的病体已经是危在旦夕。现在的大明朝廷,马上也就会全部压在你身上,你这位崇祯帝的担子是一点都不轻松,怎么还有心情在这里八卦这些无聊的事情呢。再说了,我那叫什么艳福啊。郁闷死了都快,哪有心情跟你在这逗闷子,不过,说什么别的话也不行啊。你总不能说叫王爷滚蛋吧。叹了口气,凌云说,:“王爷,您实在是多想了,刚才那位姑娘,是刘总兵的千金,我们两个人,只是普通朋友而已。”,原来是这样啊,朱由检琢磨,事情不会就这么简单,里面要是没点故事,人家姑娘大晚上的上赶着跑来找你,还梨花带雨的,除非是有别的事情,或者说是这个姑娘脑袋瓜子有问题。可是,究竟是哪一种可能比较大一些呢,本着八卦到底的原则,朱由检还想继续问,被凌云打断了,:“王爷,凌云的事情,都是些许的小事,很快就会处理好,您可是说过了,这沿途之上,一概都听我的安排。我刚才也跟您说了,接下来,我们需要面对的情况,到底有多复杂,可能会是想象不到的,为了应对这样的困难,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做到足够的休息,您明白吗?我们绝对不可以不战自败。”朱由检承认,凌云说的是对的,可是刚刚经历了那样的惊心动魄,又是怎么能睡的着呢,他打发别人安排公主去睡了,自己没有让任何人跟从,在这山海关内信步闲游,当然,为了保证他的安全,中军派了十名得力的校尉在暗中护卫着,只是朱由检本人,对此并不知情而已。其实朱由检没好意思说,虽然他并非是有意想偷看,但是还是看到了。挺老远的就听见有人哇哇大哭,注目一看,原来是一个女孩抱着凌云哭。朱由检心说这样的事情我就别过去搅局了,就在很远的地方站着,直到女孩走了,他正想往前走呢,一个竹箫穿过树洞迎面就飞了过来,朱由检几乎就是下意识的伸手一抓,把竹箫握在了手里,好险啊,锦衣卫的刺客就躲过去了,要是被这个不明飞行物给来个洞穿,岂不是太过于委屈了。而且,这个飞行物还是凌云扔出来的,恐怕凌云被人会为此感到更郁闷和委屈。哎。说点什么好呢。凌云看朱由检默默无语,知道他是默认了自己的想法了,就说道,:“天色也不早了,我送王爷回去休息。天一放亮,咱们就立刻启程。”,说着,接过来自己的竹萧。看着朱由检,那意思,咋还在这坐着呢,赶紧回去睡觉去啊。朱由检也有点郁闷,心说你这是弄啥,就要赶我走,你让我走啊,我就偏不走。不仅不走,你去哪,我也去哪。他笑呵呵的跟凌云说,:“干嘛呀,这就想要赶我走啊,我就不困呢。要不你就陪我聊会,要不我就陪你聊会。都是大老爷们,哪有那么多觉睡。你说是不是。”,凌云简直有些无奈,心说这哪是王爷的做派,简直无赖嘛这不。聊我是肯定没心情陪你聊了,你要是愿意走走就跟我走走吧。现在你这身份可是不一般了,马上就是眨眼一变,老母鸡变鸭。从一个天底下没几个人知道的信王变成大明朝廷的真正主宰者,崇祯皇帝。你要愿意跟着我走走,那我就带着你去陷阵营走走,反正不管怎么说吧,那也是我的老部队了,虽然我现在不当官了,我临走之前,在你这给他们要点好处还算是不过分的吧。想到这里,凌云对朱由检说,:“那么恭敬不如从命,王爷要是愿意跟凌云一起走走,那我们就去陷阵营吧。正好,我要走了,那里还有一些事情要交代一下。”。朱由检也是真的闲着没事干,反正都是溜达,你说去哪去哪呗。所以,他一口答应,:“好好,我就陪你到你的陷阵营走一遭,到底是忘不了自己的老部队啊。不错。”凌云没有再说话,默默的在前面带路。 第一百六十章 深谈问计(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起身,朱由检随后跟上,两人并肩走着。凌云显得有些不自在,对朱由检说,:“王爷,您身份贵重,怎么能和我一个草民并肩而行,这不仅是折煞我,更是有悖于朝廷体制的事情啊!”。的确,别说一个朝廷的亲王和一个老百姓并肩走路,哪怕放到现在这个社会,一个普通的科员跟个处长并肩走走试试,恐怕都没有那个胆量吧。不过,前文已经交代过了,朱由检这个人,一向是不拘小节的。对他来说,最实际意义上的人才,可用的人才,取的是那份才能和那份以身事主的忠心,而不是只会唯唯诺诺的点头称是的奴仆。很显然,凌云不是那种见了权贵就会摧眉折腰的人,如果真的是的话,他就不敢单人入盛京,就不敢对着多尔衮称兄道弟,就不会杀死刘鸿的儿子刘丹。凌云这个人,是有大气魄和大志向的。和这样的人相处,朱由检觉得非常的惬意,他可以完全不顾及什么礼数啊体制什么的,说白了那些东西都是写出了给那些不守规矩的人看的。对于凌云这样的人,是不应该用规矩这两个字去束缚他的,他应该有他自由发挥的余地,也应该有他波澜壮阔的人生。这样的人,生来就是要做大事的。很显然,朱由检需要这样的人,他马上就要返回京城了,此一去,如果能顺利继承大统的话,那就是一入宫门深似海,再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自由的想去哪去哪。要是你当了皇帝以后,有一天忽然没上朝。然后正在焦急等待中的大臣们接到通知,说是今天不上班了,皇上便装去盛京考察了。这都是扯淡,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一天以上,大明朝廷就会出现动荡。当了皇帝以后,就只剩下和数也数不完的奏折们去打交道,和大臣们去打擂台了。正因如此,即将成为皇帝的朱由检需要一个这样的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出发,斗得了贪官,打得过流氓。而且还得有绝对的忠诚,当皇帝把大权交给他的时候,他之后一心奉公,不会以权谋私。这样的人,朱由检这么些年一直在刻意的寻找。在信王府的属官里,有几个心腹。忠诚有余,魄力能力不足。凌云完全符合自己的寻找标准,说别的都没用,就这么认定了,就是他了。这些都是皇室成员的心思,很快就会上升到帝王心术的高度,但是,就现在来看,朱由检对凌云的真诚,正如凌云对他一样。在这个意义上,没有王爷和平民的区别,一切都是平等的。虽然,他们永远都不可能在真正的外界公然的宣布平辈论交,但是至少是在这一刻,即将执掌天下的朱由检,和刚刚辞去官职的平民凌云,是真正的朋友。对待朋友,朱由检是真诚的,他尽量不让对方感受到因为身份地位的不同所带来的差异和尴尬。事实上。凌云也是很喜欢朱由检这个人,之所以不愿意和他走的太近,一是不愿意落个阿附权贵的坏名声,二也是因为地位过于悬殊,有点自动自觉回避的意思。朱由检心里明白,所以他更要刻意的去拉近和凌云的距离,他现在也是穿着布衣,没有穿王爷应有的行头,蟒袍玉带,七梁冠。而是穿着和这个已经不是官的人一样,都穿着布衣。他也不想过多的表示什么,一切都是自然最好,所以他对凌云说,:“凌云,你多想了,你说过。要保护我周全,这山海关,曾经能混入一个哈巴赤,就未必没有其他的潜在危险,即使是在这里过夜,有护卫守着,可能我睡得也并不踏实。但是,在你的身边,你的功夫我是清楚的,你就是我的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如果到了现在了,我们还拘泥什么虚无缥缈的什么礼数,不顾真正的安危,那岂不是舍大就小得不偿失吗!”。朱由检这么说,是不想让凌云有压力,同时,这也的确是他的心里话。现在的山海关,虽然是在紧锣密鼓的搜查是否还剩下了东厂和锦衣卫的特务,也虽然刘丹和魏全孝两个人都已经全部伏法了。可是并不能就说,现在的山海关就是绝对安全的,当初,在山海关成为那个最后一个死去的锦衣卫的决绝,给凌云和朱由检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以说,不管他是不是一个坏人,他都是一个忠于职守的人,他没有能成功的把朱由检刺杀,仅仅是因为功夫还不到家,还不说凌云的对手而已。保不准,现在的山海关关内就隐藏着漏网之鱼,如果真的还有那样的人,那么,即使是睡下了,也是睡不安稳的,所以,出来转转,尤其是待在凌云的身边,是一个比较明智且相当靠谱的选择。听朱由检这么说,凌云也不好在坚持什么了,他也感觉到,的确王爷的安全要比一些虚幻的礼仪问题更重要,他紧紧握住自己的剑柄,对朱由检说,:“王爷这样说,凌云也便无礼了。从命!”。两人就这样慢慢的走着,朱由检忽然说,“咱们慢些走,我有一些问题想问你,听一听你的见解,我把话说在前头,我不需要你粉饰太平,你就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管你说什么,都不算是过分。你今天的话,出君之口,入我之耳。可谓是上不至天,下不至地。不要有什么顾虑!”。朱由检特意叮嘱这一句,就是想告诉凌云,不会给他日后找后账,今天也没别人,没任何的第三人在场,有什么话,说过去就完了,说的不合适的,就当没说,就当没听见就行。崇祯真是个好同志啊,虽然现在就连朱由检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以后会失去自己的名字,而崇祯,将是他唯一的代号。好吧,崇祯同志其实不是搞地下工作的,朱由检同志也不是。他是一个好领导,重视人才爱惜员工,主动给凌云同志减轻压力,本着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思想。教育凌云同志,有什么说什么,没有必要给领导戴高帽,只有提出问题,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彻底的解决问题。凌云本来不想接这个话头,他似乎知道朱由检下面要要说的话,要问的事情,肯定没有那么简单,如果是在自己生活的那个时代,有某个领导想要听几句实话的话,自己肯定没有那么多的实话说,道理是生动且浅显的,鬼知道有没有窃听器和录音笔之类的东西等着。然后在你觉得你和领导比较近乎还在沾沾自喜的时候,有人拿着录音笔告诉你,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变为呈堂证供。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默默的表示,在明朝那个时代,这个录音笔之类的东西是肯定不存在的。这个问题,凌云还是可以肯定的,所以他问朱由检,“王爷,您问吧,但凡是凌云知道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过王爷也知道,凌云是个火头军出身的粗鄙之人,所言如果有所差错,只请王爷不要怪罪!”。朱由检轻轻一笑,:“凌云啊,你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太谨慎,太可气了,我哪里有这么多的怪罪呢。再说,火头军怎么了,那威名赫赫的白袍将军薛仁贵,难道不是火头军出身吗?”。凌云点头,:“那好,王爷请问吧!”。“好,那我就问你,本朝吏治现在松弛到了一定的地步,贪墨之官纵横,已经到了不可逆转的地步,你说,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情况出现。又该如何治理呢?”。这吏治松弛,官员贪墨,都是朱由检本人的原话,不是凌云说的,但是,问他为什么会这样。凌云想了想,回答说,:“这样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是难免的,国家的法度松弛了,贪墨的官员自然就能大行其道了,如果众人皆贪你不贪,你反而会被视作异类。不过,这样的事情,在高皇帝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出现的。当时做官,贪墨六十两以上的就要剥皮实草。但是现在不同了,现在皇上对下面似乎过于仁慈了。而且,阉党擅权,凡是投奔了阉党的官员,都会平步青云而受到重用,这样的官员,是绝不会有爱民之心的,他们如果不贪的话,可能连孝敬那位厂公的钱都没有!”。看了一眼朱由检,发现他正在静静的听着,也眉头紧锁的思考着,似乎对凌云的话深以为然。凌云没有接着往下说,只是说了一句“王爷明鉴”就打住了,但是朱由检自己心里明白。凌云的意思是,治乱世,用重典。还有一层更深的意思,凌云不好往外说,就是如果没有当今皇帝的宠信,阉党是不会有市场的。潜台词就是,天启皇帝太过于昏庸了。不仅是庸,而且是昏。朱由检若有所思的咀嚼着凌云刚才的话。 第一百六十一 必除阉党(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有道是天意从来高难问,既然难问,也就难答,凌云有凌云的顾虑,他不是莲花公主那样和朱由检有骨肉至亲的关系。因此他说话也就只能点到为止,不能再往深入了说。不过也就是这样的点到为止,也就够了。朱由检是个聪明人,他是能听明白其中所要表达的意思的。吏治废弛,表面上看来,是官员们的贪墨,其实,更多是朝廷的惩治力度不够,甚至,朝廷的代言人,就是那位臭名昭著的九千岁,就是所有贪墨官吏的代表和强硬的后台。这一次,一定要把这个九千岁从神坛上拉下来才行。想起魏忠贤来,朱由检每次都有一肚子的火气,这个当年肃宁县的小混混,因为赌输了而自宫,万历年间的差役,倒了十几年的马桶,就是一个这样的货色,竟然因为客氏,占据了如此的高位。获得了无上的权力和荣耀,自己那位皇帝哥哥对此竟然无动于衷,甚至他觉得,把事情交给魏忠贤去办,肯定能放心,也能顺心。魏忠贤已经成为他的生活和生命须臾不可缺少的人物了,虽然,他的生命现在已经将要走到了尽头。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应该结束了,应该彻底的扭转了。对于客魏这两个首逆,朱由检心中只有一个处理意见,那就是凌迟,三千六百刀都不够解恨的,三万六千刀才勉强。其实除了这点公愤的事情外,还有点小小的私怨。要说朱由检的身份,不可谓不尊贵。那是明光宗朱常洛在这个世界上仅存的两个儿子之一。可是,自从被册封为信王之后,他一直住在自己的信王府内,不怎么出门见人,只要见到人都特别低调,尤其是见到魏忠贤,大老远就喊厂公,称兄道弟,相当的激动。你以为朱由检真的是打算跟魏忠贤客气吗?下面我们听听现在的信王,后来的崇祯帝的内心独白吧。“我就怕他黑了我!”,这很正常,生在帝王家,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如果生来就是皇子,那么身份的尊贵和爵禄,奢侈的生活,都是与生俱来的。相比之下,什么进士及第,什么堂呼阶诺,跟生在皇家的人们相比,简直就是不值得一提的。这是好的一面,也有不好一面,你说皇上有很多儿子吧,但是那把龙椅上面,偏偏就只能坐得开一个人,坐得人多了,就会有人不自在,有人不踏实。所以,天家兄弟,相互之间的倾轧和自相残杀,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避免,也难免很多的人会发出这样的感叹,愿来世莫生在帝王家。不过朱由检有理由相信,自己的哥哥是不会害自己的,闲着没事盯着自己的只有这个该死的魏忠贤。自己没事在他的面前,只能低调点,弄的像是衣冠不整,完全搞不清楚情况的那种。只为了活下去啊,事实证明,朱由检成功了。他成功的熬到了自己的哥哥快要咽气,只要哥哥闭上了眼睛,这大明朝就是朱由检的。这些什么阉党什么的,都是一推垃圾,就要立刻清扫掉。如果,还没弄明白,为什么九千岁一直想和信王过不去。就是因为,一旦信王健康茁壮的成长,而皇帝的大人又提前挂了,由于自己的努力,皇帝还没儿子,只能信王即位。信王对魏公公有没有好感先放在一边。但是有一点魏公公是清楚的,只要不是像天启这样的极品废柴,都不可能那么好控制,自己也绝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混下去。从思绪中走出来的信王坚定了一个念头,那就是无论阉党的势力有多大,一旦把魏忠贤清理掉,那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清盘,不管是在朝的还是在野的。活着的还是死去的,一律都不能放过,活着的砍了有实际意义,死了的戮尸也有教育的效果。反正总之是存在就有其合理性。于是他接着问,:“凌云,你说,我想除掉魏忠贤的话,我该怎么做才好!”这句话简直是问的太直接了,捅破了天了。但是凌云不怕,既然话说到了这个份上,该说什么,就得说什么。他思考着怎么样回答这个问题才合适,事关重大,绝不可以轻易的发言。他不说话,朱由检也不催促,就跟着他一直想前面走着,忽然,凌云说,“王爷,据我看来,现在魏忠贤已经成了气候,不是轻而易举就能除掉的了,想要除掉他,恐怕是要费些心思的。”朱由检点头,:“你说的对,说下去!”。凌云继续说,:“魏忠贤把持朝政已经多年了,人称九千岁,在朝廷内说一不二。上到内阁大臣,六部九卿。下到地方的州县,大多数的人都愿意充当他的鹰犬爪牙。也就是说,至今为止,这还是一股十分顽固并且不好控制的势力。而且,既然这么多年,已经尾大不掉了,可能会造成调度不利的效果,换句话说,您想除掉他,可能还会给您自己带来危险!”。朱由检微微的皱了一下眉头,眉毛轻轻的挑了一下,显然他同意凌云的分析,但是不喜欢他做出的结论。不过他毕竟是很淡定的,没有立刻就追问或者恼怒,而是淡淡的问道:“那么按你的意思,难道就拿他一点办法没有,任由他这样放肆下去,继续霍乱朝纲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即使是死了。到了九泉之下,也没脸去见列祖列宗了!”。他说的是心里话,好不容易到了接班的时候了,却还是动不了那个死太监的话,这个班接的有什么用,难道像哥哥一样继续做个木偶皇帝吗。绝不可能,坚决的不可能!”。看到朱由检这样着急的样子,凌云也笑了,:“我不是说魏忠贤不能除,事实上,他已经是我大明朝廷的一颗毒瘤了,必须除掉他,大明朝廷才有除旧布新的可能,否则,一切都是空谈。不过,对于这个已成顽疾的瘤子,不能就这么轻易的切除,要文火慢工,恰到好处,让他防松,让他紧张,让他的精神紧绷,却搞不懂您的心思,那么,除掉他,那就是早晚的事情。”。直到此时,朱由检的脸上,才露出了会心的微笑,这才是我所认识的凌云,能分析事情的本质,还能迅速的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且尽快的加以实施,使之成为现实。无论怎么样,自己在困境之中,交下了凌云这个朋友算是交对了。凌云没有让自己失望,从来都没有,朱由检的心中,万千的感慨,也有万千的庆幸。庆幸自己,能有这样有力的臂膀。哥哥如果是个聪明人的话,可能会仰天长叹,白日不照吾精诚。但是,朱由检却可以问心无愧的说,自己着实的做到了知人善任。做到了待下以礼。才有人心甘情愿的把自己当朋友,真正的来辅佐自己,是自己能成就千秋伟业,收拾旧山河的基础,。就这一点来看,自己远远胜过哥哥,哥哥远远不及自己。朱由检笑道:“凌云啊,你这样的人不想做官,却偏偏要去游山玩水,做个田舍翁,岂不是可惜了吗。可惜我朱由检福薄啊,不能多得几个凌云在身边,假如真正如此的话,即使是有再多的豺狼虎豹,众兽盈朝,我又有什么可怕的呢!可惜了!”。说着,他很惋惜的轻轻摇了摇头。凌云感到自己很幸运,真的是很幸运,到了大明朝,到了山海关,有一位赏识自己的总兵,提波自己平步青云。现在又有一位信王爷,这么器重自己,凌云的心中一股股的热浪翻滚,已经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可是辞官是已经想了很久的,并且也已经辞掉了,自己答应的,无非是把王爷正常的送到京城而已,其他的事情,自己作为一个草民,已经没有插手的必要了。他懂得历史,朱由检凭借着自己的力量,只用了区区的两个月时间,就把为祸数年的阉党给彻底清盘,就这一点,凌云是心服口服外加一个佩服,朱由检的本事的确都不是吹出来的,也不是捧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明史是清朝人张廷玉修的,如果朱由检没有这样的本事的话,张廷玉是不敢捧他的。因为端着清朝的饭碗,夸明朝的皇帝,有可能一不留神就把自己吃饭的家伙给掉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朱由检以后的事情,凌云还是放心的,他唯一不放心的是,这位未来的崇祯帝,在历史上,有个急功近利的毛病,为人吧还比较浮躁爱着急,不过,这应该也不算是什么大问题。总归他还是勤政的嘛。现在辽东的事情已经平定了其他的事情,即使没有我凌云,他也会自己可以搞定的吧。凌云告诉朱由检,不管在朝还是在野,自己都是大明的子民,只要朝廷什么时候有用得着自己的地方,自己会随时出山,为国效命,为信王尽忠。这句话一出口,朱由检的心里总算是踏实了,他上前,紧紧的把凌云的手握住了。 第一百六十二章 商议养廉(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可以感受到来自朱由检的决心,朱由检是真诚的,这样的不掺杂杂质的,想要清理阉党,光大明朝。虽然,作为一个封建帝王来说,朱由检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什么是民主,什么是以人为本,但是只要他轻徭薄赋,只要天下平定了,老百姓的日子就好过了。天下之大,皇族成员才能有多少人,官吏豪绅又能有多少人,占社会绝大部分人口的,还是普通的老百姓,农民,商人和小生产者等等。他们其实对这个世界,近乎于一无所求,他们只希望不要有战乱,也不要有杀戮,只希望,天下太平。他们可以安安稳稳的,在底层,做好他们对这个社会应有的恭喜。先秦时期,多个诸侯国混战,混战就是要死人的。别说老百姓,就是军队,也是数万数万的死去,举个例子来说吧,长平之战。秦国的武安君白起,那位后世为人称颂的战神,坑杀了四十余万赵军。一将功成,何止万骨枯。长期的离乱,长期的战火,导致的是人口的锐减,所以,才有了秦国的统一,车同轨,书同文。本来,可以千秋万代传承江山的,结果,秦朝以严刑峻法统治,让百姓无所适从,继续生民涂炭。正因为百姓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不下去了,才会有十八路诸侯相继揭竿而起。后来最大的两路就是项羽和刘邦,秦朝灭亡以后,这两位继续打了个昏天暗地。等到刘邦消灭项羽,建立汉朝之初,到处都是一片疮痍,凋敝的很,全国上下仅有几千万人口,高级官员出门都做牛车。自从文帝即位以来,多次减免税赋,全国几乎没有什么政策,只是默默的发展经济,发展人口。结果,经济迅速发展,人口数倍增加,到汉景帝的时候,国家第一次出现了繁荣大治的局面。在后来的历史教材上,这叫做无为而治。朱由检也想师从两位无为而治的皇帝,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太平盛世,他知道,其实这并不遥远,只要自己消除了在朝在野的所有隐患,真正掌握了这个朝廷的权力。就一定能做的成。高皇帝做的有点过了,他把六十两以上的官员都全部剥皮实草,有因为郭洹案,蓝玉案,空印案等等案子,有意无意的杀死了数万人。其实朱元璋是有心这么做的,在他看来,这些官吏没有一个好东西,统统的都是国家的蛀虫,而国家之大,却不能只有皇帝一个人来治理吧,国家必须有官员,皇帝却信不过这些官员,才会导致这样的悲剧,而朱由检也在想,皇帝的做法的确是有些矫枉过正,这个并不否认,就连当时的懿文太子都对此持有不同意见。可是没有用,国家的统治者只能是一个人,就连太子,都只能是后备的皇帝,后备的,总是赶不上现任的。可是朱由检想不明白,在洪武年间,明明是这样的严刑峻法之下,为什么还会有一层接一层的人顶风作案往上冲呢,难道他们就不怕死吗。朱由检想不明白,所以一直在思考。凌云没有打断他,两人就这样前行着。忽然,朱由检想明白了,所谓的贪,说到底就是因为钱,千里做官只为钱,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朝廷官员的俸禄太低了,一个一品官。一年的俸禄也不过就是一百五十多两银子。折合现在的人民币标准来算的话,大概每个月的工资是四千多元。你想想,二品就是部级,一品是副国家级,这样的级别,每个月四千多块钱的基本工资,简直是开玩笑。至于其他的嘛。九品官员,年俸禄大概是四十五两银子,这些钱,似乎放到现在都不够随份子的,事实上,在当初就更不够了。因为除了养家糊口之外,官员还需要有衙役,还需要长随和跟班之类的,这些人的工资国家是不给发的,那么只能官员自己来出这部分的钱。那么矛盾就出来了,官员没钱啊。没钱怎办,没钱就得想办法。比如说火耗银子之类的说法,就不多赘述。就是官员创收的好办法,虽然有损老百姓,但也是实在意义上的无奈之举。朱由检在想,怎么样去解决这个实际存在的问题呢。他把这个皮球踢给了凌云。凌云想了想,肯定正确的答案不是给官员涨工资,如果仅仅就是这么简单的话,朱由检也绝对不会来问他这个。那么不涨工资,还要解决官员的生活拮据问题,那么就不好办了,发福利。他思附过后,对朱由检说,“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棘手,官员的俸银本来很低。而他们各方面的花销却极多,所有才会有人在这很多地方挖空了心思捞银子。也才会有人不惜冒着剥皮实草的危险去贪墨国家的钱。他们十年寒窗,一朝的中,要的不仅是身上那身人人羡慕的官衣。更需要得一些实惠。王爷的意思我知道,想要提高他们的俸禄,又怕违反了高皇帝时期就定了的体制。其实,这个问题,仁皇帝已经提供了借鉴之法。”。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这个夜晚真长啊。他继续说,:“成祖设立了内阁,参赞机枢,可是这个为了防止内阁学士权位过重,把他们的职位品级都定为五品官,这样的五品官员,是不可能压得住那些二品大员的。那要办的事情还得继续办,所以,仁宗就想办法,给他们兼任官职。这样的,就解决了品级问题,办起事情来也就相应的顺利了许多。”。然后他就给朱由检提了一条建议,这条建议说起来还有些值得商榷。但是朱由检觉得,这也许是当前唯一可行的办法了。其实这个政策说白了也很简单,简单到用四个字就可以完美概况,那就是高薪养廉。现行的工资是不变的,那没问题,增加福利待遇总没问题吧。这个养廉银制度就是给出比他们的工资多出几倍的待遇,这样的话,基本能保障他们在花销之余,多少的还能有不少存款,要是能清廉成像是海瑞那样,靠着当官的俸禄发家致富,也不是不可能的。走着走着,距离陷阵营的驻地已经越来越近了,朱由检对凌云说,:“今晚上,我算是受益匪浅了,凌云,你虽然没有科甲的功名,却足以当得起一个御史的职位。不,如果你愿意的话,即使是做阁臣你也是绰绰有余的!”,朱由检终于给出了自己能给出的最大的承诺。这个承诺很简单,也很直白。他说,自己眼前的这位平民,这个二十多岁的人,凌云。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胜任阁臣。什么是阁臣,就是内阁大学士,就是相当于副总理的人物。而此刻的凌云,只是个刚从四品武职卸任的平民百姓而已。凌云淡淡的一笑,:“王爷这样说,是折煞了草民了,我一直是闲云野鹤,因为山海关边事紧急,我才立志从军,当时却被分进了火头营,当时我就想,即使是烧火做饭,也是保障的后方是稳固的。所以我也没有怨言。谁知却不知道,机缘巧合之下,因为一箭而得功,从此就为国家四处奔走。但是,至今为止,我还是知道自己的斤两的。也许冲锋陷阵的话,我能杀死几个敌军将领。至于在朝为官,甚至出将入相,那真的不是我所擅长的。人贵有自知之明。现在国家的边事已经平定,恐怕我这点武艺,此生没有用武之地了!”。朱由检本也就是这样发个感叹吗,毕竟自己到底能不能顺利即位,还是个未知的事情,此一去京城,就在这短短的几百里路上,有没有人会对自己设伏,或者是回到京城,进入魏忠贤的势力范围,自己会怎么样,这些都很难说。至于说以后怎么样的施政,怎么样的重用人才,那首先要有一个前提,就是自己安全回京,并且安全登上帝位才是。其他的,一概都是浮云。在盛京城的时候,朱由检就曾经多次设想过,此次回去,自己会是怎么样的一个尴尬的局面。自己未经允许私自出京已经是作为藩王的大忌了,虽然自己立下了大功,把辽东的多尔衮给收服了,但是自己无非一个亲王,竟然在辽东封了一个亲王一个郡王。这样的话,自己就凌驾于亲王这个地位之上了,如果让人家参奏一本,肯定无话可说。现在皇帝哥哥的命危在旦夕,自己回京之后,魏忠贤会不会趁着皇帝还没有咽气,把这个罪名加在自己的身上,如果那样的话,不要说即位了,就算是想不下锦衣卫的诏狱都是不可能的。许显纯是什么货色,朱由检的心中是最清楚的。他可不想与许显纯打交道。想到这里朱由检忽然有了一个想法,就是现在,也许不应该立刻回京,即使回去,也有在山海关抽调卫队。随行保护。 第一百六十三章 密谋截杀(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个念头一出来,朱由检的鬓角就冒出了细细的汗珠了。微风吹来,更觉得身上有说不出的凉意。他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一细节本凌云看了个正着。凌云问朱由检:“王爷似乎是有什么心事?”,朱由检回答,:“是啊,我刚才在想,现在京城的情况,我们是毫不知情的,距离公主出京寻我,也有几天了,现在如果魏忠贤得到了消息,在京城已经做好了准备,待我一回去,就对我下手的话,肯定是措手不及的,我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实际职务的空壳王爷,手下根本就没有军队的指挥权。”。说到这里,他垂下了头,心中有一丝的酸楚。其实,在明朝做王爷并不是像电视里面演的那么的逍遥自在,明朝的王爷,除了吃的好点,穿的好点,完事还有点钱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和其他的富人区别。而且,作为一个藩王来说,不管你是住在京城,还是住在你的封地内。情况都不会很乐观。因为从朱棣起兵靖难以来,朝廷防备藩王就怕防贼一样。作为一个王爷,在京的不能随意出京,在封地的不能轻易出封地,不能结交朝廷的大臣。不能这个不能那个,说的难听一点,也就是个比较高级的囚犯而已。开国之初,这些藩王手里都是有部队的。具体来说是三个护卫。这三个护卫并非是三个人,而是三支部队。每个护卫大致是三千人或者一万九千人。这样一算的话情况就比较清晰了,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讲,每个王爷可以拥有的私人武装,大概是九千人到五万七千人。开国之初,有些王爷还手握军权,比如说晋王、宁王,还有那位后来起兵造反的燕王。手里的部队大概已经远远的超过了这个限制。不过现在。情况实在是大大不如以前了。不说别的吧,就说咱们这位皇上的亲弟弟信王,手底下连家仆什么的全算上,大概也就几百人的样子。不过有一点是比较明确的,他这个护卫,不是别人不给,而是他自己不要的。当皇帝哥哥下令,把禁卫军的一万人划归给信王节制的时候。他上了几道奏折力辞。有人可能会觉得,这位信王,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给你兵,你不要嘛。就算不造反,生命安全还是会多一份保障的嘛。朱由检其实并不傻,他清醒的意识到,这所谓的一万护卫实际上,仅仅就是魏忠贤设下的一个圈套,对自己的考验,就等着自己往里面钻,说是皇上哥哥对自己的厚爱,那是打死了也不信,皇上哥哥闲着没事就是爱做个木工,哪有心情关心弟弟。自己只要接受了这一万人,别说能指挥的动他们,还很快就会死在他们的手里。冷静思考之后,朱由检力辞。在给皇帝,实际是给魏公公的奏折里,他把自己描述成一个见到武器和军人就哆嗦的窝囊废。他的表演很成功,因为魏忠贤信了。躲过一劫的朱由检,从此又一次接着一次的躲避着魏公公锲而不舍为他设置的一个又一个的圈套。直到有一天他玩累了。自己骑了匹马就出了北京城。直奔盛京而去。魏忠贤听到奏报后,却根本没有理他这个茬子,说真的,让这个倒霉蛋王爷死在后金人的手里,反倒是一件比较美妙的事情。这一幕又一幕,像是过电影一样在朱由检的脑海中回放着,他意识到,现在的问题就是,朱由检的手中,暂时什么都没有,而魏忠贤的手里,有军队。镜头暂时离开山海关,切换到北京城内吧。作为我们文中经常提到的人物,不让魏公公去正面露个脸,出一次场,也实在说不过去了。就在同样的一个夜晚,在魏忠贤的府上。有一个人,正在和他说着什么。镜头慢慢的聚焦在这个人身上,他头戴乌纱帽,穿着正二品文官的服饰。大概四十岁上下的模样,虽然眉清目秀,却是难以掩盖自己的脸上流露的那种谄媚之气。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阉党的头一号人物,兵部尚书崔呈秀。兵部尚书,大概相当于部长级别吧,这个崔呈秀也不是一般的人,早先在地方任职的时候,因为贪污,被罢免了官职。当时魏公公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他就主动的找上门去。进门就磕头,然后就叫干爹,玩命的叫,叫的连魏公公这样脸皮厚到一定程度的人都感觉到不好意思了。于是,他就收下了这个干儿子,还找关系把他的官职恢复了。没几年的时间,魏公公本人也是越来越发达,崔呈秀跟着平步青云,竟然当上了兵部尚书。兵部是什么地方,那就是国防军事的最高领导机关,让这样的人做部长,也是实在很无奈。不过,朝廷的乱哄哄。也没人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好,毕竟六部九卿里面,有几个人不是阉党呢。当一个朝廷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是阉党的话,会造成一种可能的现象,那就是。不是阉党的人,反而是一个奇怪的另类群体了。崔呈秀就这样开始了他的幸福生活,其实没有别的,无非就是一个字,那就是混。混日子,没事在人员管理上面贪个污受个贿什么的,那就是家常便饭的事,事情都干凭啥我不干,这就是一种和尚摸得我摸不得的心理!直到只一天的到来,原以为不会这么快,可是真的这么快就到来了,这也许是天意吧。天意从来就高难问。天启皇帝的身子已经不行了,他就要走到了人生的尽头。马上就油尽灯枯了。而阉党之所以在朝廷内能横行霸道,都是仗了这位皇帝的纵容,现在,却到了告别的时候了。魏公公也是急的团团转,除了到处给皇帝大人寻求良方之外,自己也有第二套行动方案。良方就不必说了,说出来也是比较郁闷人的事情,就是那位霍维华大人。给皇帝大人玩命的灌米汤,结果皇上得了米汤过敏。在这个夜晚,他招来崔呈秀,第一句话就是问:“大事可行否?”,就崔大人这份机灵,当然知道所谓的大事究竟是什么事情了,所以,他选择了一种方式应对魏公公。那就是,不管魏公公说什么,他的回答,永远都是沉默。对于很多人来说,魏忠贤不是一个特别有耐心的人,稍有不顺就喜欢杀人玩,但是今天晚上,他给崔呈秀足够的耐心。他连续把这五个字问了三遍。可是崔大人也是个执着的人,他给魏公公的回答还是沉默,是可忍,孰不可忍。当即就吵起来桌子上的茶杯狠狠的摔在地上,然后气哼哼的捋胡子。当手摸在光秃秃的下巴上的时候,魏公公才忽然意识到,自己是个太监,哪里来的胡子呢,简直是气糊涂了。哎。不能忍受啊。崔呈秀一看干爹急了,这才趴在地上磕头,说,:“爹爹说的不是没有道理,只是,怕有人闹事啊!”。到了这个时候,魏忠贤才搞明白,自己收进来的,到底都是些什么样的货色。关键时刻,都是一点也靠不住的。对于崔呈秀,魏忠贤已经失望了,可是,他不甘心,他问道,:“现在京城的驻军,还有周边的驻军,大致有五万人左右,都是我们的人在掌控着,就算是有人闹事,又怎么闹的起来!信王只不过是一个毛头小子,又只是一个空筒子王爷,手里无兵无将,没有任何的实权,我们完全可以在任何地方,矫诏杀死他,然后找一个孕妇进宫,作为皇帝的妃子,等皇帝晏驾归天以后,就可以对外宣称,这个孩子就是皇上的遗腹子。到时候,朝廷上的事情,还不是由我们说了算吗!”。这个计划几乎是完美可行的,因为他说的对,作为一个只有爵位,没有担任过任何实际职位的王爷。朱由检在军界没有任何的外援,而且,现在京城外围的驻军部队,确实都是魏忠贤的党羽在担任统帅。正因如此,趁乱除掉朱由检其实是很容易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即使是朱由检在山海关结识了刘鸿,并且调得动刘鸿的八千军马。但是他也肯定不会那么做。原因很简单,山海关驻军只有八千人,真的打起来,谁赢谁输还不一定,更重要的是,山海关担负着辽东地区的防御任务,一旦被敌人知道山海关驻军带向了京城,那么很快就会出兵山海关,这样的蠢事,朱由检绝对不会做。魏忠贤笑了,他为自己的计划感到十分的满意。因为,他好像看到了朱由检的头颅,已经摆在了自己的桌案之上了。可是,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有任何事情,都不是完美无缺的,魏公公的这个计划,有一个相当致命的缺陷。那就是,他完全不知道,现在的信王身边,有一个叫做凌云的人。 第一百六十四章 老魏不敢(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其实很有一个原因,是身为魏忠贤干儿子,兵部尚书崔呈秀不能直接说的,那就是,现在这些阉党们,之所以投奔魏公公做阉党,无非混口饭吃嘛。就觉得魏公公的饭好吃,就跟着魏公公了嘛。不过,你要让他们干那杀头掉脑袋的事情,那人家谁愿意给你玩啊。再说了,也不是所有的驻军掌控权的在魏公公的人手里,即使真的是,也没准会被人策反,临阵倒戈。在朝在野的,虽然魏公公的人实在是很多,但是不服魏公公的,也真的是不在少数,崔尚书默默无语两眼泪,等魏公公吼完,磕了个头,回家睡觉去了。他想的还就真没错,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缺硬汉子,这人是谁。不是别人,正是咱们提到过的,最高公爵,英国公张维迎。我也说过,很多人都不愿意当阉党,但是却不愿意得罪了阉党,所以才去中立观望的态度。唯有这位英国公,是魏忠贤怎么都想整,怎么都整不动的人。他就是这么牛,多少人来了,多少人没了,张维迎还在那里。魏忠贤看着碍眼,可是拿他一点办法都没有。魏忠贤或许不知道,人家张公爷是个什么出身,他的祖先张玉,那是成组朱棣钦定的打天下第一功臣。牛到什么程度,带着几十个骑兵,就敢追着十几万人到处乱跑的主,他的后代能差的了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身份地位的最贵,撼动不了的权威,要是使用得当,自然是无话可说,好上加好。要是使用不当,不仅对自己是个失败名裂什么的,还会给子孙后代留下无端的耻辱。感谢历史,张维迎是个好人。不久之前,皇后召见了英国公,对他托付了宫中府中的大事,张维迎接下了这幅重担。他知道,事情远远没有结束。他既然敢接,就敢做。立刻修书几封,令自己的侄子亲自去送达京城附近,丰台和密云的驻军,争取援助,甚至,至少要让他们保持中立的态度。就算是对信王千岁最大的减压了。很快,各个驻军统领的回复就到了,张维迎知道,这些统领大部分都是魏忠贤的人。他去信的事情,魏忠贤也会很快就知道,可是不管怎么样,在信王回京前,自己这么做。一是为了为信王赢得支持,也是为了敲山震虎。到看看魏忠贤这只老虎,能把自己怎么样。张维迎这么做是有自信的,他的祖上,是成组靖难后封的英国公。这么些年过去了,其他的功臣早就败了家,夺了爵位,而英国公世家代代相传,永远都圣眷不衰,这也是张维迎的资本。正因为这些资本,让他门生故吏遍天下。有文臣也有武将。在京师驻军的三大营内,神机营、五军营、三千营。超过半数以上的中上级军官是张维迎的人。当然,他们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隐藏的非常好,甚至表面上还和魏公公处的不错,逢年过节送点什么礼物啥的,看这个样子,如果时机成熟的话,张公爷很可能会过一把周勃的瘾。可是偏偏就没过成。略感有些混乱是不是,其实一点都不乱,因为京师三大营和京郊的部队,其一把手统领都是魏公公的心腹。所以魏公公很自信,认为这些枪杆子握在自己的手里,只有自己动别人,谁都动不了自己。然而,张公爷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真正带兵的,是中级军官。如果这些人都不听号令了,当兵的们,还是愿意听自己直接领导的。就在两人都在暗自较劲的时候,山海关那边也在预作了一切准备。凌云和朱由检的漫步过程中,朱由检对凌云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如果现在,魏忠贤已经完成了京城部队的调动,此时进城去,无异于会被包了饺子。然后,魏公公随便找个由头,就可以给自己按个罪名,然后堂而皇之的继续执政。他把自己的顾虑告诉了目前来说,他最信任也是最依赖的人,凌云。凌云也曾经有过这个顾虑,也曾经陷入两难的境地不能有一个明确的思路,确实是如此,如果不回家,就等同于放弃了皇位,也等于把祖宗的江山拱手就这么让出去了。如果回去呢。那就是两面性的事情了,有可能会身登大宝,也有可能连个全尸都剩不下。原因很简单,京城这块地盘,魏公公已经经营了很多年了。然而再三的思索之后,凌云坚定了一个想法,那就是,魏忠贤绝对不敢真的想对朱由检下手,他最大胆的设想,也就是把朱由检控制起来,然后继续当他的九千岁。设想一下,魏公公都六十岁的人了,多半截身子已经是埋进土里了,他无非是想继续混下去,混一个太平晚年。比较,当了这么些年的九千岁了,忽然被人拉到刑场去,不管是凌迟还是砍头,都是一个比较不能接受的事情。那魏忠贤为什么不干脆谋反呢,这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反,肯定是有条件也有时间的。但是魏忠贤在大发了一顿感慨之后,和崔呈秀一样,怂了。为什么,他自己就是个混混出身,这么些年,浑水摸鱼的事情没少干。没准,他今天在这,干掉了朱由检。当然,前提是他能干掉朱由检的话。消息一旦外传出去,全国各地的那些王爷们肯定会争先恐后的出兵讨伐。这当然不是因为什么正义感,也不是他们这些王爷们对朱由检本人多么忠心,说到底,又到了一个古老的话题上了,和尚摸得,我就摸不得吗?所以,这些王爷们甚至盼着京城出点事,京城出事了,就可以浑水摸鱼,并且是堂而皇之的浑水摸鱼,谁实力强大谁当皇上呗。但是大家有个共识,谁当,也轮不到魏忠贤来当啊。考虑到这一点的魏公公,是不会主动触霉头了,唯一的想法就是把朱由检控制起来让他做傀儡皇帝,让他屈服于自己。想法是好的,实施起来肯定是难度特别大,不过,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再说,魏忠贤对于自己还有一点比较自信的地方。那就是,法不责众,现在朝廷的大小官员,大部分都是自己的人,就是朱由检即位了,如果不听招呼的话,下面这些大臣们,他就未必能指挥的动。想到这里,魏公公快意的笑了。同样,镜头切换回山海关,凌云也笑了,他笑着告诉担心的朱由检,:“王爷只需要放宽心就好,有凌云在,可保王爷万无一失!”。朱由检现在没有其他的选择,既然自己给了凌云对这件事的全权处理之信任。实际上,已经是等于把自己的身家性命,毫不保留的交给了他。对于朱由检的这份信任,凌云心里是有数的,在历史上,崇祯是个多疑的人,他从来不会轻易的相信什么人,唯一一个从头到尾被他信任的人,是杨嗣昌。所以,凌云简直是有点怀疑历史了,崇祯同志对自己简直是太过于依赖了。他对崇祯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分析,分析结果表明,魏忠贤只想当曹操还当不了曹丕,所以,这次信王回京,原则上来看,会是安全的。之所以会有锦衣卫的刺杀事件,那有可能是想把信王在京城之外不声不响的干掉,也可能仅仅是魏全孝的愚蠢安排,或许此时魏忠贤根本不知情。就凌云对魏全孝的了解,这个愚蠢到底的家伙,说他能私自干出这样的事情了。是一点都不奇怪的。两人说着,已经走进了陷阵营的营帐以内,朱由检摆手,“诸位兄弟们,不要拘礼,各自忙各自的,该巡哨的巡哨,该休息的就休息。不要因为我在这影响了你们,那样,咱们各自都不自在。”,兵们都忙自己的去了。朱由检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这里的兵和别处的相比之下,更显精锐,一个个的龙精虎猛,脸上都流露出一种不自觉的傲气,似乎把谁都不会放在眼睛里,可就是这样的兵们,只要自己的营官一声令下,就可以让他们赴汤蹈火毫无畏惧。这是些怎么样的将士啊。兵不在多,在人之调遣。凌云接手这支小部队才刚刚几天,就能带出这样的精兵来。真是不能小觑了他,朱由检心头一阵狂喜,这样的人才,现在不正是在为我效力吗?几位陷阵营现任的营官过来跟王爷见礼,有早在盛京认识的石头等人,也有刚刚从地牢解救出来的阿财。朱由检都笑着让他们坐下说话,不需要拘束。看到石头等三人现在恢复的很快,也是很为他们高兴。大明朝廷,有这样的壮士,边塞就是铜墙铁壁!朱由检忽然就来了兴致,他吩咐一个身边的小校,来呀,你去弄几个小菜。要是不违背军令的话,弄点酒来,我陪几位营官喝点。 第一百六十五章 离关前夜(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不知道是不是长官厉害,手底下的兵也都跟着牛,还没等凌云等人发话。这个被叫住的小兵跟朱由检说,“回王爷的话,凌大人在的时候,已经三令五申。张营官接任以来,萧规曹随,同样规定,陷阵营不是一般的小股部队。我们是快速反应部队,应该随时应对难以想象和预知的事情,所以,从官佐到士兵。都一概不能饮酒,违者杖责”。看着这个一本正经的小兵,朱由检只想乐,心说好小伙子,到底是凌云的带出来的兵,有股子气势。竟敢跟一朝的亲王叫板,可谓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朱由检倒是有了兴致,想要考验一下这个兵。他故意皱起了眉头说,“放肆,你知道你这是在跟谁说话吗?恩?”。这个兵也的确够犟的,他跪下给朱由检磕了个头,然后起身说道,:“我知道,您是信王殿下。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边军,平时连和王爷见个面的机会都是没有的。但是王爷也需晓得。山海关驻军,是国家的军队。不是王爷的军队。我的地位再低,也是国家的军士,不是王爷的奴仆。王爷有家规,军队也有自己的规矩。我说完了,请王爷发落吧!”。在这个小兵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这几位营官都为他捏着一把汗,那朱由检是什么人,那是国家的亲王,皇上的弟弟。你一个小兵,这样跟王爷说话,这不是找不自在吗。就算是这位信王千岁脾气再好,也少不得一顿鞭子。这几位营官,甚至包括凌云,已经准备好怎么替这个作死的小兵求情了。谁知这个时候,朱由检忽然兴奋起来,他一下子坐起来,抱住了这个小兵的肩膀。使劲的晃了晃,感受到了他的壮实和胆魄!然后爽朗的笑了起来,:“好!初生牛犊不怕虎。果然是胆大如斗。哎我说凌云,你的陷阵营,是不是每个兵都这样牛哄哄的啊,跟你一样,谁都不往眼里放啊!”。顿了一下,朱由检看着这名小兵,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小兵回答道,:“回王爷,小人叫李冲!”。朱由检笑了,:“好小子,李冲,果然有股子冲劲,从今天开始,我提升你为百户。就做我的亲兵!”。李冲刚才还想着顶撞王爷,还不得屁股开花啊。没想到还定出来好了,一下子成了百户衔的王爷亲兵,自己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了,愣在那里半天,掐了一下自己大腿,疼的不行,这才知道,这是真的。凌云看这小子愣在那里,不由得提醒了他一句,:“李冲,王爷赏识你,抬举你,还不快谢过恩典啊!”。这个时候,这个愣小子才醒过神来,趴在地上给朱由检磕头。口称多谢王爷栽培提拨之恩。朱由检转身对凌云说,:“要说你这里的规矩是够大的,连口酒都不让喝。不过,现在你的兵成了我的护卫了。给我弄点蚕豆花生米什么,别说你这没有,再给我来壶好点的茶,就算是没有什么好茶,也别拿高碎来糊弄我。这个我都懂!”,朱由检这半开玩笑的话,让大家都乐了。李冲刚刚当上王爷的亲兵,自然是干劲十足。忙不迭的跑去张罗去了。阿财和石头他们三人对视了一眼,觉得心里都有点不是滋味,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的事情他们几个也干过。那是石头他们几个人要关到盛京城去寻找凌云的时候,在这陷阵营的大帐内,五个人曾经大喝了一场酒。如果不是大谠已经遇害,他们肯定是会偷偷的笑一阵子的。可是现在,他们都沉浸在对兄弟的哀思之中无法自拔。凌云和朱由检都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也不愿意去打断他们,一时之间,帐内大家都没有说话,就这么静静的坐着。李冲真是个麻利的小伙子,很快几样凉菜就上来了,还有一壶浓茶。就这这个时候,朱由检说道,:“兄弟们,我知道你们几个心里面在想些什么,现在首恶已经除掉了。也算是为大谠兄弟报了仇了。可是事情应该说还没有完,大谠是个忠义之人,这次回去,我会为他争取特殊的旌表。追赠都督同知衔,且赐予谥号!”,此言一出。凌云为首,所有帐内的人全都跪下了。朱由检给的可不是个轻易的承诺,所谓的都督同知,那是个从二品的职位,相当于副总兵吧。另外还有给大谠赐予谥号。要知道,一般的四品一下文官都没有被赐予谥号的殊荣啊。这样做,简直破格恩宠了。所以,无论是营官还是士兵,听到这话,都一概下跪谢恩。信王摆手,让大家都赶紧起来,然后继续说道。“还有去抓捕魏全孝这个阉党的过程中,快反营死伤过半。这些将士,我已吩咐下去,造册记录,追赠荣誉,重重的抚恤!”。一时之间,帐内的气氛似乎达到了顶点。朱由检吩咐,大家都忙自己的。然后,他伸手给自己倒了杯茶。轻轻的抿了一口,说,“不错,没糊弄我。这茶不错,哎,我说老几位,你们要是想喝,茶杯就在这,你们自己倒,省的我给你们倒茶你们会觉得别扭。要说,如果我不是生在天家,毫无办法,生来就是王爷的话,我还真愿意投身军旅,跟你们这帮好兄弟混在一起!”。吃吃喝喝聊聊,眼看夜深了,凌云笑了笑,“王爷,看您谈兴正浓,不过,您确实是个休息了,同样的话我可说了不止一遍了,要是就这么让我无休止的说下去,也实在是太没意思了是吧。”。朱由检吃的挺好喝的挺嗨,聊的也正是在兴头上,忽然间凌云叫他去睡觉,自然是有点不情愿,不过事先也都说好了,一切都得听凌云的,他也没什么别的话可说。刚张了张嘴,凌云就给堵回去了,:“王爷且请放心在我这营内休息。别处不保险,我这里,可保完全,不是跟王爷您说大话,我这些兵都是百人敌。今天别说您自己,我也陪着,就在您床边睡。如果您不觉得别扭的话!”。让他这么一说,朱由检也没什么心情在唠下去了,睡就睡呗。不说没感觉,这一说,还真就觉得有点困了。他就势往床上一躺,靴子都没脱,才几分钟就睡着了。老几位看着这位王爷,心说您这睡相可真是不怎么样啊。凌云给旁边的李冲使了个眼色,心说,现在你可不是外人了,你现在是王爷的亲兵啊。亲兵不仅仅起个保护作用,有的时候,也得兼任勤务兵啥的。这点活,你不干谁干。李冲也会意。知道凌云是什么意思。轻手轻脚的走上前去,给信王把靴子脱下来,轻轻的盖上被子。然后慢慢侍立在一旁。看着李冲这个样子,阿财禁不住的吐槽道。“李冲啊,我咋看不出来你还有奶娘的潜力呢。哈哈,刚才撞着胆子顶撞王爷那股子劲头呢,现在当了王爷的亲兵了,是不是一下子就学的乖巧了。”,李冲弄了个大红脸,说了句,:“财哥不要玩笑”。就跑出帐外去了,望着李冲的背影。阿财说,这个家伙怎么像是个还没有出阁的大姑娘一样呢。扭扭捏捏的。几个人又是肆意的笑了一阵子,结果凌云悄悄的把嘴闭上了,然后用手轻轻的指了指朱由检。那意思是,都别闹了,保持安静,王爷在睡觉呢。吵醒了不好交代。现在的时间,大概已经是凌晨以后了。凌云对阿财说,阿财,我有件事要你去办。刚才我和王爷在来这的路上谈了,我觉得,回到京城以后,王爷被加害的可能性是极小的,甚至就没有可能,但是在路上,很有可能会被设伏。因为在来山海关的途中,已经有一小股锦衣卫试图刺杀了,只是都被我解决了。不过,我想着仅仅是个开端,回京的路程虽然短,但必然是凶险万分的,你立刻挑选咱们陷阵营最精锐的三十名军卒,沿途扮作百姓,暗中护送王爷,这个事情,就不要争执了,石头他们几个的伤势还没有痊愈,就不要参加了,你虽然受了点苦,还是要委屈你一次,亲自带队。阿财点点头,:“这点事好说,也算不上是什么委屈,现在大哥这么一说我也基本上明白了,其实,大家也都心照不宣了。皇上快撑不住了,只要是信王爷能顺利回京,就一定会成为未来的皇上!”。刚说到这里,凌云堵上了他的嘴巴,“兄弟,此事知道就好,法不传六耳,不要轻易的说出,快些准备去吧”。阿财领命去了。看到阿财出账。石头等三人也要请缨,但是凌云只是淡淡的说,:“你们也有任务,你们的任务就是今天的防守,我说过,王爷在我的营内,可谓万无一失。今天,我也酣睡到天亮,你们只要守好了今夜,就算是大功一件。 第一百六十六章 刺杀(其一)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夜已经渐渐的黑了,月牙一般的月亮不知道何时开始悄悄的躲进了乌云之后,似乎害羞,又似乎慵懒,不想值班!天空中银白色的瓣状物施施然飘落,落在大地之上!没错,天空中下起了雪,每年一到年关将近,关内关外便会下起大雪!有时连续半个月的大雪能将大地完全覆盖,可怜了那些冬日里寻觅食物的过冬的小动物!看今日的雪势,又将是连绵不绝!不知道又会饿死冻死多少可怜的动物了!营帐外守营的士兵来回踱着步子,有神的大眼睛警惕的盯着四周,显然不会放过任何可疑的迹象!然而,天气实在太冷了,虽然战士的身上穿着厚厚的棉衣,可是在这么冷的天气之下,别说棉衣,就算是铁也能冻断!战士将双手握在一起,放在冻的微微有些打着寒战的嘴唇下迅速的哈了几口气,希望得到片刻的温暖!战士们在外面受着好冷,营帐内的凌云,信王,还有莲花公主等人睡的确是香甜!营帐内烧的通红的火炉内散发着一丝丝暖意,格外舒服。信王睡梦中也微微的皱着双眉,两条剑眉似乎扭在了一起一般,似乎梦中正经历着什么让他难过的事情!另一个营帐内,莲花公主翻了翻身,砸吧砸吧可爱的小嘴,又继续睡下!营帐五百米外,两个全身都包裹在黑色夜行衣内的黑衣人悄然出现在空旷的雪地上。两个黑衣人寻找到一棵参天古树后面眼睛不眨的盯着营帐!黑衣人一号眉头轻轻的皱着,犹豫面部被黑色面罩完全包裹,并不能看清楚他的表情,但是从他沙哑的声音中能够听出一丝淡淡的担忧!黑衣人一号紧了紧领口,防止凛冽的寒风灌进以内,淡淡的开口说道:〃守卫很森严,看那些守卫在如此寒冷恶劣的天气里自然精神奕奕,丝毫没有松懈,可见纪律严明!这样纪律严明的军队战斗力是无法想象的可怕,如果强行执行任务,能不能成功不说,我们的兄弟能够活着过来的,恐怕不多!别忘记,里面还有一个武功超强的凌云!"黑衣人一号说着话时眼睛也是一直盯着前方的,似乎在自言自语!但是就隐藏在他身边的黑衣人二号却清楚的知道,同伴在跟自己说话!黑衣人二号也是略有些担心的回答说道:〃不错,除了你说的这些以为,信王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莲花公主的侍卫对也不是吃素的,虽然是一些女人,单体的实力并不怎么样,可是我听说她们联合施展的一种阵法却是威力十足,不可大意啊,毕竟,我们的机会不多,如果一击失手,那就对我们不利了!而一旦我们失败,姓魏的阉人是不会给我们解药的!不出三个月我们就。。。"黑衣人二号说道这里便不在说下去,而是底下了头,摇头叹息着!黑衣人一号听了黑衣人二号的这一翻话也是低下头暗自叹息一声!心理默默的说道:"如果不是因为迫不得已,谁会愿意为那个姓魏的阉人做事!可是没办法,自己这些人有死穴掌握在那个阉人手里,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自己这些兄弟,包括自己都会惨死!"黑衣人一号使劲的摇摇头,将这些恼人的念头从头脑中甩走。他们是一群从小就被姓魏的阉人收养的孤儿,魏忠贤将他们这些孤儿集合在一起,进行特殊训练,训练他们杀人的技巧,把他们培养成专门的杀手!为他做一些他自己不方便做的事!但是魏忠贤魏大阉人也很害怕他培养出的这些精英杀手不听他的命令,所以他研究出剧毒,给每个他培训出来的杀手服下,而解药,只有他一个人有!服下毒药的人每三个月便会毒发一次,每次毒发都如万虫吞噬心脏一样疼痛难忍!如果不能及时服用解药。不出半个时辰便会毒气攻心而亡!魏忠贤魏大阉人每次派人出去执行任务之前都会给杀手服下这种毒药,如果杀手顺利完成任务归来,魏大阉人便会讲解药赐给手下!相反,如果他派出去的杀手没能按时完成任务,那就不用回来了,可以直接在外面等着毒发身亡!或许是因为预想到了无法完成任务的结局,黑衣人一号与黑衣人二号都激灵灵打个寒战!不约而同的看向对方,似乎都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到了坚决的杀意!此刻他们都知道,远处营帐中那个本来应该是九五至尊的男人必须死,因为如果他不死,便是自己一伙兄弟死!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黑衣人一号低声说道:〃试试这些守卫的能力!"说罢手一翻,也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枚小石头子!石头子安静的躺在黑衣人一号由于寒冷而有些苍白的手掌中。黑衣人二号也是对黑衣人一号微微点头,表示同意!黑衣人一号见同伴没有意见,眼神更加坚定,慢慢攥紧手掌,也不见他如何动作,手迅速的一扬,原本安静的躺在手中的石头子已经迅速飞出,打在远处一棵大树的树枝上发出轻微的啪的一声!石头子刚落地,负责警卫的陷阵营战士立刻警惕的看向那棵大树!双眼中似乎能放出光来,半响之后见并没有异样,这才轻松了一口气,继续紧张的巡逻!但显然这个小插曲让陷阵营的精锐更加小心翼翼了!而远处的黑衣人一号和黑衣人二号则是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的惊讶显漏无疑!他们没有想到紧紧是守卫的战士就有如此的实力,可以预想到这次行动有多么的难了!黑衣人二号声音低沉的问道:〃怎么办?硬干吗!〃黑衣人一号神秘一笑回答道:〃当然不能蛮干,你看着吧!"说罢黑衣人一号仰头示意黑衣人二号隐藏好,待黑衣人二号小心翼翼的退出几百米躲在掩体之后,黑衣人一号将一枚精巧的小哨子含在嘴里,嘴唇微微蠕动着!说也奇怪,从黑衣人一号的口中竟然发出了类似于狍子的低沉叫声!   狍子在关外是一种很常见的动物,肉质鲜美,所以关外人也会经常打猎食之!由于狍子太常见,陷阵营的守卫虽然听到了声音,但是也没有放在心上,只认为是冬日没有了食物而走出洞穴寻觅吃食的傻狍子!黑衣人一号弄出声响后便也小心翼翼的向黑衣人二号靠拢!二人神色紧张的盯着营帐的方向!信王,凌云,莲花公主等人并没有因为外面的小插曲而惊醒,反而是随着夜的加深而睡的更加香甜!另一个营帐内豆子手下的一名亲兵二胡子,划拉着朦胧的睡眼起身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撩开营帐的门帘走出。守卫听见后面有声音,不禁回头看去,见是二胡子,便轻笑调侃道:"你小子不在营帐内好好睡觉,跑出来梦游啦?"二胡子由于突然从温暖的营帐内来到寒冷彻骨的冬夜,巨大的温差和凛冽的寒风使他打了个大大的寒颤和喷嚏,似乎人也清醒了很多!二胡子也不在乎守卫的调侃,他们本来就是每天在一起摸爬滚打的兄弟,平时也爱来些玩笑!所以二胡子也轻笑骂道:"梦你个屁股,老子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竟然有些坏肚子,他妈的,也不知道怎么弄的。我得去方便一下!"说罢朝着刚才黑衣人一号所在的地方跑去!守卫低低的笑骂了一句之后继续巡逻,而二胡子不一会也跑了回来,和守卫打了一个招呼便又钻进温暖的营帐内倒头呼呼大睡!这一夜凌云与信王等人睡的很香甜,眨眼间天便亮了!在军营自然不会像在家里那样有公鸡打鸣!但是整个陷阵营的将士们还是准时的在天空刚刚放亮时起床埋锅灶饭!凌云,信王,与莲花公主用过早饭后与一众将士一一做别!凌云走到女友谢风儿身边,轻轻的拉起她的手,温柔的说道:"亲爱的,我有话对你说!"说罢将头贴在谢风儿的耳朵边轻轻的说着什么!谢风儿起先是不解,随后是惊讶,到最后坚毅。当凌云说完悄悄话之后,谢风儿温柔的为凌云整理好衣装道:〃我理解,你放心去吧,我会在这里等你接我!〃凌云感动的把谢风儿搂进怀里,在谢风儿的额头上轻吻一下!要不是现在在场的人太多,凌云真的很想。。。。此处省略一万八千字!大家对凌云的决定很是吃惊,原来凌云要谢风儿留守陷阵营,谁也不知道凌云的目的是什么。但是既然人家小情侣俩都没有说什么,他们外人自然也不好多问!而谢风儿让啊财,石头,木头,豆子与凌云,信王,莲花公主等人同行,扮演保镖的角色。同时命令另外三十名陷阵营的精英一路化妆跟随,扮演暗中保镖。 第一百六十七章 刺杀(其二)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太阳并没有向大地散发出他的热情,和月亮一样,隐藏在乌云背后不想出来!鹅毛一般的大雪还在不停的下着!或许靠着土地而生的农民们要开心了,因为这么大的雪,明年的收成一定不会差,正所谓:今年大雪变成被,明年枕着馒头睡!一群人在这白雪皑皑的大地上艰难的行走着,雪已经快要沫过了膝盖,行走异常艰难!这行人中,有一个娇小却异常可爱的女子嘟着可爱的小嘴不满的嘟囔说道:"这是什么鬼天气了啦,人家都走不动了!"没错,此女子正是莲花公主朱芷晴!要是换在平时,凌云和信王一定会好好调笑调笑这个可爱不通世事的小丫头。然而此时大家却没有了这个心思,因为雪天难行,几个人在这冰天雪地里行走本来就是极为艰难的事情!更何况,这一路他们已经遇见了四股敌人的追杀,说是追杀都不如对方是在骚扰!这些杀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将全身都笼罩在黑子中。只留下两只眼睛!其实就算他们蒙着黑衣又能怎样呢?凌云和信王又不是傻子,别说他们两个,就连傻乎乎的莲花公主都猜到了这群黑衣人是谁派来的!但是令凌云和信王不解的是,对方既然是魏大阉人派来的杀手,那为什么这一路上并没有对自己一伙人展开猛烈的攻击,而是一击即退,绝不不缠斗!正是因为这样,所以凌云和信王才更加觉得不安!如果对方一上来就发起猛烈的攻击,那样的话也就不用害怕了。凌云对自己和这些陷阵营的兄弟们的本事还是很相信的!光明正大的拼一场,胜算很大!可是现在对方这样近似于骚扰的策略让他很担心,冥冥之中觉得会有些事情发生。而且即将发生的事情一定是对自己这方极为不利的。想到这里凌云不禁将眉头皱在了一起!他命令啊财,石头,木头,豆子四人分前后左右保护在莲花公主的四周。而他自己则是将七星龙渊宝剑紧在手里,同时将袖剑整理好,一有情况,便可雷霆一般出击!莲花公主见凌云竟然派了四个高手来保护自己,心中不禁一甜!心想:"算你这个家伙还有些良心!"几人正在大雪中艰难的走着!突然凌云停下脚步,神色紧张的一抬手,示意后面的人也马上停止前行!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见凌云闭上双眼,将呼吸调匀,突然纵身一跃!说也奇怪,原本在雪地中连行走都很困难,可是凌云这一跃竟然轻轻松松的将双腿从厚厚的积雪中拔出!竟然像地底下有一个助推器一般将他推向高空!凌云双脚在空中一磕便落在一个大树下,然而凌云的动作并没有停下,在落在树枝上的一刹那,凌云顺势一个四十五度转身,左手微微上扬,扣动按钮,一枚袖剑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从凌云衣袖中飞出,带着划破风的声音!远处的一棵树上,一名黑衣人啊的一声应声跌落下树端躺在了雪地上胸前插着一直袖剑,正是凌云所发出!血水流了一地,鲜红的血水将雪白的大雪融化,显得别样的美!凌云见偷袭得手,也轻巧的跳下树端落在地上。蹲下身子将已经死去的黑衣人面罩摘去,然而从样貌上并不能看出什么!啊财搜遍了黑衣人的全身也没有找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凌云与信王不禁失望的摇摇头,随后继续上路,他们知道,现在他们的处境依然很危险,在反回盛京的路上不知道还要有多少艰难险阻,然而他们没有选择,只能前进。没有退路,后退就是死亡!幸运的是,自从凌云杀了一个隐藏在暗中的黑衣人之后,一直到天黑,凌云'信王他们再也没有遇到袭击或者跟踪?天真的莲花公主认为敌人知难而退放弃了追杀!但是凌云和信王却只是轻笑着摇摇头,彼此的眼中有一些苦涩。因为他们知道,对方并不是知难而退了,魏大太监绝对是不达目的就誓不罢休的家伙!现在看似平静的假象实际实际上就是对方正在酝酿一场更加惊人的攻势!此时凌云,信王,莲花公主等人已经来到了一个小城镇,凌云找了一家看似并不起眼的小客栈住下!安排了守卫,自己便返回了房间休息。因为他知道,这一路都不会太平,想要安全的抵达盛京,一定要时刻保持充沛的经历!信王与凌云想的差不多,所以在用过晚饭后也早早的回到自己的房间休息!剩下的那些守卫自然是留在客栈的大堂里用过晚饭后,留下守卫。二胡子是个嗜酒如命的人,在吃饭的时候特意跑来请求凌云允许他们少喝一点酒,却被凌云严厉的批评了,喝酒误事,在现在这么紧张的特殊时刻怎么可以有一点疏忽。二胡子碰了一鼻子灰悻悻的离去了。凌云看着他的背影暗自摇摇头!可谁知不到半个时辰二胡子竟然又跑回来了,手里还端着热乎乎的饭菜。原来二胡子见凌云并没有在楼下用餐,激灵的他马上夹了一些凌云爱吃的菜肴端来!并亲自看着凌云吃下才满天欢喜的离开!搞的凌云哭笑不得!又是一个夜晚降临!大雪依然没有要停止的意思!凌云累了一天已经睡熟!睡梦中仿佛听到了打斗的声音,兵器撞击声由远而进!凌云猛地惊醒,从床上站起来!这哪里是做梦,兵器的撞击声明显是从门外传来的!凌云迅速穿起了衣服,小心翼翼的来到庭院处,庭院内,几十个守卫都无力气一般瘫坐在地上,而信王也是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的人。眼前之人放肆的大笑着,手中宝剑已经抵在了信王的喉咙处,只要一用力,就可刺破信王的喉咙。此时凌云也满眼不可思议的看着执剑之人,可不正是刚刚还给自己端来饭菜的二胡子?二胡子是豆子的属下!此时豆子虚弱的躺在信王不远的地方,双眼几乎能喷出火来,如果眼神能够杀人,二胡子已经被杀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二胡子眼睛中也很是矛盾,毕竟这些都是与他朝夕相处的兄弟!虽然他从小就是魏忠贤培养的杀手!可是二胡子又想到如果不能杀了信王,那自己的命运。。。二胡子不敢想下去!二胡子将顶在信王喉咙上的剑拿开,眼睛看向别处,冷淡的道:"信王,你待我们不错,可是我必须杀你,如果我不杀你,死的人就是我!"陷阵营的一众士兵们像不认识眼前这个与他们朝夕相处的人一样,都用异样切愤怒的眼光看着二胡子!二胡子受不了大家的眼光,语气缓和着说道:"大家兄弟一场,我让你们死个明白!我从小就是孤儿,是魏忠贤把我养大,他收养了很多孤儿,训练我们做杀手,我就是魏忠贤派来的卧底,目的就是杀信王!〃二胡子说完拍拍手道:"大哥出来吧!"随着他的华音一落,几个店小二打扮的人走了出来!其中有两个人正是黑衣人一号和黑衣人二号!原来昨晚黑衣人一号用口技模仿出来的狍子叫声就是他与二胡子联络的暗号!二胡子听到黑衣人一号发出的暗号,立刻假装坏肚子跑去与黑衣人一号回合,商量好对策之后又跑回营帐继续睡觉!至此事情完全简单明了了!陷阵营的兄弟们无法动弹显然是中了毒!不用说,这毒自然也是身为卧底的二胡子下的!下毒最好的媒介当然是酒,所以二胡子在吃饭的时候特意跑来请求凌云允许他们喝酒!被凌云言辞拒绝之后二胡子知道通过酒下毒是没可能了!可是聪明的他却马上想到将毒下在饭菜里!见大家果然没有怀疑,心中大喜。可是心细的二胡子很快颤发现这一行人里武功最高的凌云并没有来吃饭!而胡子知道如果动手自己绝对不是凌云的对手,所以他马上亲自端了菜送去并亲眼看着凌云吃完才欢天喜地的离开!等到大家所有人都毒发无法动弹的时候,二胡子动手了!知道所有经过后,信王和陷阵营的兄弟们都是辈分交加!躲在暗处的凌云也是愤怒之极,凌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队伍里竟然有魏大太监的卧底!而凌云也想不明白,明明自己也吃了饭菜却没有中毒!然而凌云没时间多想了,因为黑衣人一号已经举起了剑!凌云叹息了一声,手臂上扬,几枚袖剑飞射而出!轻松的解决了黑衣人一号等人!二胡子愕然的看着突然倒在血泊中的同伴们,突发的事情使他忘记了将手中的剑刺下,然而他再也没有机会刺下了。因为一抹寒光已经充满他的瞳仁,脖领处丝丝的冒着凉风,血一滴滴从脖子上滴下!二胡子看到的这个世界最后一个画面是凌云冰冷的眼神。 第一百六十八章 京城首驿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此一路上,可谓是历尽了千难万险,甚至可以说,差一点就两世为人了。刚刚从鬼门关转悠了好几遭的一行人。都低着头不说话,想着自己的心事。尤其是莲花公主,他自认为自己的武艺超群过人,其实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在真正凶狠毒恶的刺客面前,朱芷晴第一次感觉到了自己的无助,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不是舞刀弄剑的人。而她在这一刻,看着凌云的眼神,似乎也不太一样了。对于这一点,凌云本人似乎还不知道。他也刚从一番苦苦的战斗之中出来,敌人的凶残和狡诈,远远的超出了凌云的意料,俗语说,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水里火里走几遭。刚刚把事平定,到了相对安全地区的他,没有更多其他的想法,对于朱芷晴表情的变化,似乎根本没有注意,这也就成了日后的苦恼根源。凌云自己对自己的评价,是一个专一的人,是一个纯粹的人,是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人。偏偏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就这么多人盯着呢。这些女性朋友的心里估计都在默默的念着一个台词,好男人就是他,他就是好男人。抓住他没商量。公主咋地,公主也是要嫁人的嘛。这才叫做灾星不退色心又起。不过,这帮人里面,也许最有想法的,就是朱由检了,他实在是个处变不惊的人,直到现在,他的没有表示出什么态度来,还是那句话,凌云,你觉得该怎么办,咱就怎么办。随行的陷阵营军卒也已经遣返回营了,朱由检看着眼前的潞河驿,心头直到此时,才涌出一丝的感慨来。终于到了这里了。所谓驿站,是古代供传递官府文书和军事情报的人或来往官员途中食宿、换马的场所。潞河驿就是通州驿,“潞河”就是古代通州的别称。潞河驿被称为京门首驿,是一个很少见的水陆两用驿站,当年外国使节走水路出入北京必于此驿码头上下船,并由礼部官员至此接送。潞河驿,号称京门首驿,地位可是相当不一般的,之前咱们在文中并不曾详细的介绍驿站是什么,其实是因为用不着,简单说来,你叫他联络站也好,运输站也好,招待所也好,不管怎么着,叫来叫去都是它自己,因为他拥有综上所述全部的职能。驿站的负责人,叫做驿丞。也就是官方招待所的所长,这个驿丞是几品官呢?答案是没品。明代的官员品级,分为九品十八级,咱们大致都说过,一品那是荣誉职衔,是传说中的人物才能获得的,二品一般就是部级了。县令是七品。主簿是从九品,最低级的官员。那低于从九品的职位,也吃皇粮的小头目怎么称呼呢?没关系,朝廷想的可谓是相当的周全,这还有一个专门的称谓,叫做未入流。所以说,从九品以内的,就叫做流内官,从九品以外的,叫做流外官。补充说明一下,当年,我们提过好几次的,比较牛的军事家,文学家、政治家,新学的创始人,王守仁先生,也就是那位阳明先生,就曾经因为得罪刘瑾先生,被赶到贵州龙场驿开荒种地,当了驿丞。所以说,这个驿丞这个官,可真是没什么当头。一般都是被流放官员的处理方式。不过,绕了这么一大圈子来介绍,其实也是想突出说明一件事,这个潞河驿,还就真跟其他的驿站不一样,除了配套设施齐全,经常接待一些想不到的大人物以外,这还能从潞河驿驿丞的品级上能体现出来,其他的驿丞都是不入流,潞河驿的驿丞竟然是个从七品。没处说理去了,也不能一起快乐的玩耍了,我在想,其他驿站的驿丞肯定想,树挪死,人挪活,其他地方去不了,当驿丞也没得选择在哪当,真的是失败啊。朱由检等人,面对着潞河驿都是很是感慨了一番,只不过是每个人的心事都不一样而已。其他人感叹的都是自己的心事,和九死一生后的感悟,而朱由检却不同,他现在心里想的却只有一件事。这里是通往京城的第一座驿站潞河驿,在这里过去,就迈进了北京了。进北京意味着什么,朱由检深深的明白,他是一点都不敢大意,丝毫都不能马虎。万里长征就快走完,却是这样的感觉,如临薄冰,如履深渊。因为向前走过去,可能有更多的艰难险阻。想象不到。朱由检已经千百次的想象过,如何把那个敢于截杀自己的死太监去千刀万剐了,可是他一遍遍的提醒自己,千万不要冲动。千万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只有一冲动,什么都扯淡了。忍字头上一把刀,但是只要忍得下去,就成得了事情。好吧,潞河驿,就着这里,我朱由检发誓,看我如何去做,看我如何做好,看我究竟能否执掌这乾坤!但是这个时候,大家已经都耗费了太多的经历,不能继续往前走了,要找个地方稍事休息才行,但是,究竟住到哪里才是呢。朱由检的脑子一点都不白给,他肯定想到了,此刻的魏忠贤,说不定就在画影图形的暗中对付他,各大小客栈什么的是肯定不能去住了,但是,不住又能怎么样,总不能当街搭一个帐篷吧。凌云看出了朱由检的顾虑。他悄悄的跟朱由检说,:“王爷可是累了吗?”?朱由检点点头,说道,:“的确如此,拖累了你们了。小王我不会武功,身子底子差些,恐怕是要歇息片刻才好。不过这附近,大小客栈,恐怕已经早就有了魏忠贤的耳目了。我们要到哪里休息才好呢?”。听了朱由检这番顾虑。凌云想,这个王爷不白给,心中至少有危险意识,这就难得。想到这里,凌云拉了一下朱由检的袖子,“王爷,借一步说话!”,说着,硬是把朱由检给拉出好几步去,朱由检也就由着他如此,因为早就有过许诺,一路之上,但听凌云的安排。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凌云对朱由检说,:“王爷,您太客气,说什么拖累不拖累的,跟您说实话。不仅是您,老凌我也累了。都是肉体凡胎。能经得起如何的折腾。您的顾虑倒是对的,周围的地方,恐怕早就被魏忠贤给控制了,不过,有一个地方,他是怎么想都不会想到我们会去的,而且,极容易浑水摸鱼。”。朱由检点点头,“本王说过了,一切都听你的安排,我绝无异议。你说,我们去哪里休息比较好!”,凌云眨了眨眼睛,用手一指,“王爷请看,就是这潞河驿。我吗就在这里,饱餐一顿,休息片刻,然后上路!”。看着凌云这一脸的坚定,朱由检真的不忍心打击他,可又不得不提醒他。“驿站可是最显眼的地方啊。再说,住驿站需要堪合或者印信。我也不能出示啊。堪合没有,我封王时候的金册金宝别说不能随身携带,即使能,那不也是暴露身份了吗!再说我总觉得这驿站不安全!”。凌云嘿嘿一笑,“王爷是多虑了。其实,最不安全的地方,才会有真正的安全。至于堪合,肯定是没有,不过,印信是肯定会有的。”,朱由检疑惑不解的看着凌云,:“你是说你的印信?不对啊。边军参将以下职衔的。都不赐予印信,只有腰牌,再说,在山海关,我准了你辞官,你已经把腰牌还给刘鸿了啊!”。是还给刘鸿了,但是肯定不是凌云的。凌云指了指丁香,“我说的是她的印信。她是公主府的侍卫长,肯定是有自己的职衔的。而且至少是个四品衔。”,,凌云猜的一点都没有错。丁香果然有自己的职位品级,而且还真的不低,作为公主府的侍卫长,她吃的是正四品俸禄,而且,她的职务是兵马司指挥副使,是有自己的官印的,这个时候,就是她了。凌云的心里在想,这事,就是侥幸,谁知道公主出来,身边还带着这么一位如花似玉的女强人侍卫长呢。他不仅在心里唱着,你说你就是丁香花,其实丁香是人不是花。。。凌云的心里乐开了一朵花。一个四品官员,带几个随从自然是不算什么,所以,拿了丁香印信的凌云,带着一行人大摇大摆的进了潞河驿站。一个差役走过来招呼,:“大人,您是?”。凌云大大咧咧的说,“什么你是我是的,先给我沏一壶好茶来,在上一桌饭菜。”,驿卒心说你这人这么大的口气,又是这么个打扮,我是听啊是不听看到他这么犹豫,凌云却笑了,他敲打着桌子,:“好一个大胆的驿卒,你可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说着,解开怀。把用一方小印扔过去。那印上,写的正是“兵马司指挥副使”。 第一百六十九章 御史大人(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驿卒也是见过世面的,知道这是个四品的官员,而且还是个实权官员,更是不能得罪了。忙不迭的就要去准备,没想到凌云却倒拿上了大。他使了个眼色,示意朱由检等人都坐下,然后自己也坐下,翘起来二郎腿。对着这个不知趣的驿卒喊道,:“你小子,真是个狗眼看人低,爷这方大印是假的吗?”。驿卒被他问的一点脾气都没有,毕竟人家大小算是个四品官员,自己什么也不是,确实也就是只有挨训的份,哪敢顶什么嘴呢!都说是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人家是官自己不是官。他连忙的赔着笑脸说,:“这位大人有所不知,这潞河驿和其他地方还有所不同,这里是京城和外地的衔接之处,每天的都有官员往来,时间久了,往往会有刁蛮之徒浑水摸鱼。您说,朝廷往驿站上花银子,不能老打了水漂不是,大人您圣明,您这样的一行打扮,再没有什么证明,也不由得小人我不起疑,小人我有眼不识泰山,得罪您了,多多海涵,多多海涵。”说完,他趴在地上就磕头。这一下子倒把凌云弄笑了。说:“好了,这里没有你的事了,先沏茶上来,然后再去准备饭菜。”这名小卒像是得了大赦令一样,腿跑的比兔子都快。那是自然的,不跑,没准还真能倒个霉什么的。这在当年有前车之鉴,在嘉靖年间。有一位驿丞就是因为怠慢了一个公子哥,被吊起来打的那个惨啊。好像说那打人的主是总督胡宗宪的公子,不过,他还是碰到了愣头青海瑞,时任知县的海瑞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把胡公子也揍了一顿,算是给了驿丞出了口气。不过,不是所有人都能遇到海瑞,却是很多人都像是那位胡宗宪的儿子,进来驿站以后,挑这里捡那里,这个不行那个不顺心,稍有伺候的不到位那是非打即骂。来出门当驿卒无非也是份正经工作,虽然是不在编制,混口饭吃还是好的,不过要是隔三差五就得不明不白挨顿揍,恐怕也不是多么好玩的事情。不过这种事怎么说呢,就得是正着说,反着说,概况起来再说说。刚才说的是反的,现在在说说正的,作为一个驿丞也好,驿站的小卒也罢,手里的物资都是上面拨下来的,也就是有数目的。作为驿站的管理者,谁来过,吃的啥,睡的哪,那都是必须有所记录的。这个一点都不能疏漏,也不能出岔子。要是随便放进来一个人,就能在国家的驿站之内大吃大喝,那么驿站就不在是驿站了,那就是一个免费的饭店了,谁想来吃就来吃,吃完了拍拍屁股就走人,完全没有任何的心理障碍,那肯定的吗,这是国家的钱,不吃白不吃。不过,如果亏空了,驿站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就脱不了干系了。默默的表示,作为一个驿站工作人员。真的是相当的不容易。不过话还是说回来了,你不干这个,你干啥,你不干这个,你又能干的了啥。这年头,研究生学历的人是一抓一大把,找不着工作的偏偏有的是。你不干我干,你怕受委屈,我不怕,只要是能养家糊口过日子,其他的一切,那都是虚无缥缈的浮云。其实凌云本不是那种嚣张跋扈的人,也不是那种欺上瞒下的人。事实上,凌云这个人最喜欢和大人物作对,却偏偏的对下面爱惜的很,从来不欺负人。还特别乐于助人,简直就是雷锋叔叔的翻版,祖国人民的好榜样。可是他为什么偏偏就进来驿站就大喊大叫的找这个驿卒的麻烦呢,其实,是为了转移注意力,他们在一个小的隔断间里。凌云知道,越是他这样咋咋呼呼,越是安全的很。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进了北京城,他们应该异常的低调才行,凌云就偏偏不拘一格。就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朱由检开始不解,不过,这位脑袋很是灵透的王爷很快就知道了凌云的真实意图。他们之间相视一笑。但是莲花和丁香却是有些着急了,莲花公主急的一个劲的拿眼睛扫凌云,那意思,到了这了你还不消停点,你瞎嚷嚷什么呢,生怕招不来人是不是。凌云也用眼神回了个话,“不怕。我敢断定,这样反而不会有人发现。”,他又摸了摸腰间的七星龙渊。心说,只要有这个家伙在,再来他几十个照样拿下,只不过是想瞒天过海,悄悄的进京也就是了,如果真的要是招来人的话,只能又在这北京城的大门口大开杀戒了。这其实也是凌云心中所不愿的。能治一服。不治一死。再说了,要是能悄悄的绕过去,那岂不是给自己的敌后渗透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吗。凌云挠了挠自己的头,心说当兵都当出条件反射来了,还什么化妆渗透啊。自己现在已经不是边军了,只是一个小老百姓而已,渔樵耕读,过清闲自在的日子,想那些干什么呢。凌云叹口气,苦笑了一声。其实作为凌云的赏识者,朱由检倒是和凌云总是有惺惺惜惺惺的感觉,但是作为女人,尤其是作为公主的朱芷晴,可能永远都不会明白这些男人的心思。永远都不明白。但是,她不需要明白,她现在还没有服气,到底是要看看,这个凌云,究竟有多大的本事呢!俗话说,没有三把神沙,不敢倒反西岐。这个凌云的功夫是已经展示过得了。没的说,可以说,是一等一的上乘高手。可是能打又算得了什么呢,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浑身是铁又能打几颗钉子。有十个人,你凌云收拾了。有几十个人,你凌云还能收拾的了。要是成百上千人怎么办呢。你凌云纵然是能全身而退,难道就能确保王爷的安全吗,恐怕不一定吧。所以公主对凌云的能力,还是有疑惑的。说到底,就是和他较劲。凌云一点都不傻,他当然知道公主的意思,然而他却觉得,这是皇家女儿的通病,她们可以任意的玩,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因为她们生来就含着金钥匙,有一切可以玩的资本,可是话又说回来了,凌云一点都不觉得作为一个公主比一个普通百姓人家的孩子好在哪里,甚至,作为一个甚至是不如贫寒人家之女。因为贫寒,所以早当家,因为贫寒,所以会持家,以为贫寒,所以才知道不矫情,才知道不赌气,才不会有一切富贵之家的千金们都有的通病。换句话说吧,公主在凌云心中的形象并不高。他觉得公主就像是一个啥也不懂,只知道玩的孩子,其实这是正常的。如果公主都像是那些小家碧玉一样会种地什么的了。那么天家的威严又从何处可以体现呢。天家天家,自然是不同!朱由检看着妹妹老是跟凌云吹胡子瞪眼对着干,有心呵斥她几句,又怕伤了这孩子的心,有心不管吧,又担心凌云添堵。一个将要成为皇帝的人,怎么就这么的不容易呢。谁能想到这位信王千岁,会是如此的考虑事情周到,竟然可以说的上是心细如发了。凌云现在,倒是没有任何的心情跟公主计较什么,他喊了一嗓子,来呀,“怎么我的茶还没上来!”。这时。一个穿着八品鹌鹑补服的官员拉开帘子走了进来。他的手里有一个托盘,托盘中是一壶茶。周围有几个小茶杯。几个人都一愣,几时这驿站工作人员都是这身行头上岗了。凌云就问,“这位大人,我看你穿的这身,大概是八品文职,也应该是个清贵之人,怎么这样的琐碎之事,还劳您亲自来做,实在是不好意思”,说着,把那壶茶就接了过来。 这人也不是别人,正是驿丞的弟弟,官职叫做孔目,至于这个词,咱不多解释了,就是说,他是驿站的工作人员,比驿卒大比驿丞小的这么个官。搁在现在来说,也应该是个正科级以上的干部。今天之所以亲自来到水也是有原因的。很快,会有一位巡按外地的佥都御史在这里路过,这个人,据说架子相当大,来头也很不小。所以,所有的工作人员都为了迎接他忙活了,这位孔目大人只好亲自端茶上来。凌云这一问,他也就实话实说了,这可真是个实在的人啊。不过,实在归实在啊。这句话说完,这个人名一出口,真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位御史大人是谁呢,他叫魏全忠。这个名字有点熟悉是吧。没错,你没有看错,我也没有写错,这位御史大人的名字,叫做魏全忠,阉党,铁杆的阉党。他有一个堂弟,叫做魏全孝,此刻已经化作粪便了。当了阉党,还猖狂什么,谁知道呢,天底下偏偏又不怕挨骂的人。这位魏御史就是其中一位。 第一百七十章 凌云愤怒(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上一章说到,凌云和朱由检一行人,历尽了千难万险,终于来到了潞河驿。凌云告诉朱由检,此刻,或许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最安全。所以,凌云拿了丁香的印信,带着一群人,大摇大摆就进了驿馆。丁香的官职, 是兵马司指挥副使。这也是四品武职。不过,这个四品武职,大致可以算成是京官,不过和凌云的四品武职游击一样,丁香这个官也只是个荣誉称号,作为公主府的侍卫长,她也不可能真正的去兵马司任职。只不过是有这个印信,好听,对外交涉起来,还算是有一个官方的身份。正因为当初公主的考虑周全,才不至于使一行人今日陷入窘境,这也说明,除了娇气任性之外,这位莲花公主的确也有她不同寻常的独到之处。说起这潞河驿来,因为是通往京城的第一座驿站,其地位是比较特殊的,过了潞河驿就算是进了北京城了。不过,潞河驿的驿丞倒是个比较尴尬的角色,尴尬什么呢,咱们不是交代过吗?其他的驿站,驿丞都是不入流,唯独这潞河驿的驿丞是从七品官员。但是从七品又如何呢,这出京的大员和进京的外官,哪个不是五品以上的职衔呢,又有哪个不是吆五喝六的呢。自己一个小小的七品官,是谁也惹不起,谁也不敢惹。凌云就摸准了这个脉,所以才放心大胆的折腾,他折腾的越狠就越保险,因为来这里的人们。没有几个不折腾的,不折腾的,基本上属于异类。不过凌云还是比较奇怪,因为他发现,端着一壶茶水进来的,竟然是一名穿着鹌鹑补服的八品官员。这让老凌有点诧异,要说这潞河驿档次在高,也不至于让一名朝廷命官来端茶倒水。八品官再低,也是穿着官服带着纱帽的。所以老凌就忍不住的问了一句,这一问算是问出毛病来了,据说是一名架子很大的都察院佥都御史,外出视察,刚刚回到北京,马上就到,整个一个驿站跑前跑后,忙里忙外的,就是为了迎接这位御史大人。以至于忙的人手不够,让这位官员亲自来给上茶了。朱由检看了看凌云,凌云看了看朱由检,两人都皱起了眉头。到驿站来,耍耍横摆摆谱的官员倒是经常见的,能有这副架势的,真心的不多啊。朱由检心中暗想,一个小小的佥都御史,不过就是个正四品的文官,虽然说御史是清贵之官,巡按外地的事权也比较大,但是这位御史,似乎太过于不知道收敛,回了京城了,就是在天子脚下了,本身是参人的人,要是被人参上一本,岂不郁闷。想着想着,朱由检的脸色是越来越阴沉,连主管纪检的官员都这么光明正大的摆官威,搞灰色,那么国家究竟还有什么样的法度可言呢,所以,朱由检的脸色越来越阴沉,越来越难看。挨着他坐着的凌云,一下子就猜到了他心里在想什么。他知道,这位王爷,又是为了贪官的事情上了心了,即使这位佥都御史不是贪赃枉法之辈,就这么作威作福,也让人接受不了。不过,这青天白日的,又是在天子脚下。为什么一个四品文官敢于如此的猖獗。也太不正常了,不过,太不正常的事情,一般都是正常的。因为,这个地方,是天子脚下,也因为这个地方,其实是魏公公的地盘。在这里,皇帝是不管事的,魏公公是管事的。所以凌云就琢磨,这位王爷表现的这么激动,实在是多余了,完全没有意义的事情,就不必这么动肝火,现在,还不是收拾人的时候,要收拾人,也得把皇位坐稳了再说。凌云是这么想的,不是这么做的,尤其是听到这位御史大人的名字的时候。他就有点坐不住了。要说凌云的心理素质还有忍耐能力都是不错的。不过,自从听到了那个名字,他就有点按捺不住了。这个人,也不是别人,叫做魏全忠。这个名字好熟悉啊,似乎我们已经太熟悉了。不,我们熟悉的是另外一个名字,那个人,叫做魏全孝。是一个被烹杀的人。凌云忍不住的问这名驿站的官员,“兄弟,你且坐下来,慢慢说说,这位御史大人的来历”。这名驿官也没敢坐,一个八品官在一个四品官的面前,拘谨是很正常的。不过他的口齿还是比较伶俐的。很快,凌云和朱由检就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这位魏大人也不是外人,他的弟弟,就是大名鼎鼎的山海关已故前任监军,魏全孝。他本人,之所以能担任都察院的佥都御史,也是沾了这位弟弟的光。其实,他本人,不是进士,不是举人,甚至连秀才都不是,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白丁。都察院,全国最高纪律检查机关,第三号人物,佥都御史,竟然是一个没有功名的白丁,就是这个白丁,就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在外面晃悠。招摇过市。他这究竟是仗了谁的势力。他的弟弟吗,显然不是,他的弟弟已经在昨天晚上被凌云干掉了。说到底,这也是个阉党,虽然职务并不低,但是在阉党里面,着实也是个不起眼的人物。就是这么个不起眼的人物都敢在外面这样,那么阉党的大人物崔呈秀之辈,会当如何呢?其实,凌云之所以不淡定,不仅仅是因为,这阉党实在可恶,他实在是魏全孝已经深恶痛绝了。这之前,还竟不知道他有个哥哥,不过今天撞上了。绝不能与他善不甘休。一个激愤的人,一个激动的人。无辜的魏大人很快就会知道,这两个人真的不该被他遇到,如果有来生的话,他也肯定不会在摆这样的谱了。不过,人生从来都是一个单选题,也是一张单程票,没有第二个从头再来的机会。不过,凌云也为自己的鲁莽买了单。 第一百七十一章 命中当绝(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御史大人这次是去了一趟好地方,南方。鱼米之乡的江南转了一大圈,可能是江南的鲈鱼太肥了,吃的多了。回到北京,还没回过味道了。离潞河驿还有一天的路程的时候,他就把公文发来了。魏大人这么娇贵的身子可不是骑马的料子,那是坐着八抬大轿的。这八抬大轿一路上做的挺惬意的。他不惬意的时候马上就要到来了。就在凌云一行到达潞河驿之后。不到半个时辰的功夫。魏大人也到了。这就是怕啥就来啥。魏大人一副胖乎乎的样子。比较有富态像。身穿着四品文官的鸳鸯补服,头戴乌沙。好大的气派。此刻的魏大人正在舒适的坐在他的蓝呢子大轿内,就差哼几句妹妹坐船头了。轿子的前后各有二十名衙差手执着水火棍。前方有差役扛着肃静回避牌,一看就是一位四品官员的仪仗。到得驿站的门口,驿丞早就恭候多时了。他带着十几名工作人员接了出来,其中也包括刚才为凌云去倒水的那位老兄,八品的官员。他们一齐给新到的御史大人行礼。魏全忠也只是哼了一声,根本就没把眼前这老几位当回事,径直的走进驿馆内。后面的轿夫们还有随从们都在外面树荫下乘凉,自有人去安排茶水点心,魏全忠只带了两个心腹的家人进来,看起来他挺低调。其实是不愿意跟这些下九流的人为伍,堂堂的御史总不能和轿夫一起吃饭吧。驿丞过来施礼,谦卑地说道,“御史大人,接到您发出的滚单,下官就开始准备了。八珍席面已经准备好了,就等您来了。”,魏全忠还是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的点了点头。身后的一个从人对驿丞说,“难得你对大人有心,那就带路吧”。所谓的八珍席面,究竟是哪八珍,据传说,是山中走兽云中雁,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这魏大人吃的也够全面的。不过他似乎吃惯了这些,并不以为然。只是淡淡的态度。小隔间里,凌云是真的有点饿了。这么半天,就没把饭给等来,还等来了这么个祸害,竟然吃什么八珍席面,是可忍孰不可忍。再说了,你也是个四品的前程,我也是四品的武官,同样是四品,差距怎么这么大呢。这其实都是小事,更重要的不是这个,是仇恨。没有那个山海关监军,刘丹不会变,大谠也不会死。一切的一切都可能不是现在这个样子,可是现在什么都完了。自己的兄弟没了,自己还杀了上司的儿子。罪魁祸首,就是那个魏全孝。朱由检也恨得牙痒痒,竟然敢半路截杀国家的亲王,是真的不打算活了吗。今天遇上本王,算是你时运不济,命中当绝。难道此刻,朱由检和凌云是齐齐的一个心思。凌云看看朱由检,朱由检也看看凌云。两个人都是一笑。朱由检从牙缝里吐出来两个字:动手!凌云点点头,从隔间里走了出去。 第一百七十二章 命丧驿馆(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迈着方步走出来隔间,魏全忠根本没注意他,以为是驿站里的杂役。因为凌云穿的就是一身的布衣。然而魏大人没注意到,一个杂役的腰间,怎么会佩剑呢。驿丞有点心里发毛。他的心中扑腾腾的敲起了小鼓,这是因为,魏大人回京以前,发文要求准备八珍席之外,还有个要求,那就是清场。所谓是闲杂人等齐闪开,这潞河驿咱老魏走了你们再来。驿丞确实也是按照规矩办事了,来哄带骗的把准备来着歇宿的官员们都给弄走了。赶巧,这几天来的,都是四品一下的小官。不过今天,凌云一行,他们是真的没敢阻挡。凌云亮出的是四品的印信,魏大人也是四品,同样是四品,谁也不敢得罪了。自然不敢再把凌云往外头推。驿丞心里七上八下的,就盼着凌云几个人快点吃点东西赶紧走人。谁知道,还没来得及给他们上东西,魏大人的官轿就到了。没等着驿丞想出来打圆场的话,凌云上前,对着这位身着鸳鸯补服,系着一条犀带的魏大人拱了拱手,笑着说,:“魏大人请了!”,魏全忠一愣,初次见面素不相识,这个人怎么知道我是谁呢。但是看他这一身的布衣,也就没有把凌云太当回事,于是点点头说,:“请了。请问足下大名,在哪里个衙门高就,一向有失来往!”。还挺懂礼貌的,凌云还是那副招牌式的微笑,“小人白身”。白身,就是没有官职,也没有功名,整个就是个普通老百姓。其实凌云就是想试试魏大人的反应,他的反应决定他的生死。如果各位看官读过三国演义或者看过三国演义电视剧的话,可能对其中的一个镜头有些印象,那个镜头是这样的。刘备、关羽、张飞,这兄弟三人初出茅庐,遇到了被黄巾军围困的董卓,当时董卓就快要挂了。三人过去,把董卓给救了。这时候,戏剧性的一面出来了。董卓问,:“不知道三位英雄身居何职?”,刘备很谦卑的回答,:“我等俱是白身!”,那意思就是我们哥仨没有官职,没有功名,就是普通的老百姓。戏剧性的一面就这么出现了,史载。董卓,不为礼。面对着三位刚刚救过自己命的恩人,就因为人家不是官,不再政府任职,董卓同志就没把人家当回事,自顾自的走了,当时气得张飞要冲上去砍董卓,被刘备给拦住了。不好意思我说错了,张飞的武器不是刀,是丈八点钢矛。此时在这潞河驿,凌云面对着魏全忠,也说自己是白身,就想看看这个人面对老百姓是个什么反应。此言一出,驿丞吓坏了,就怕这两位大人折腾起来,万一有点什么事,自己这个小小的七品官可是承担不起。他刚想说点什么。果然,魏全忠发作了。“驿丞何在?一个小小的普通百姓,竟然跑进了潞河驿,你这驿丞是不是不想当了。来呀,给我乱棍打出去!”。中国的古代有句话一直流传到现在,那就是,不作不会死。魏大人就属于那超级能作的。凌云没有再笑,只是轻轻的按了按自己的剑柄,这在他的标准化动作里,就是要杀人的前奏了,只可惜对于这一点,魏大人并不清楚,似乎,他也根本不需要清楚这一点。因为,到现在来看,他的名字,已经写在了阎王爷的本子上了,那个本子的名字,叫做生死薄,现在想改,已经没机会了。驿丞想说什么,可是他看到了凌云握着剑柄的手和一团杀气的眼睛。没有任何一个人敢于执行这位御史大人的命令,得罪大人丢工作都是小事,要是不留神挨上一剑,那就是白死。场面顿时陷入了僵持的阶段。魏大人挺尴尬。驿站的这些人,竟然指挥不动,他用眼睛的余光扫了扫自己的两个从人。这两个从人,都是膀大腰圆的汉子,按说收拾凌云这样的,那是一收拾一个准。不过自古以来,打仗的失败一般都不是看是否强壮也不是看谁是胖子谁是瘦子的,很可惜,这一点,魏大人似乎不太清楚。为了逗逗他们,凌云解下了腰间的佩剑,放在一张桌子上。挑衅一样的看着眼前这三个人。有时候,人的确是容易被激怒的,但大多数时候,容易被激怒的人,一般是没有什么战斗力的。极少数的情况除外。其中一个从人已经叫嚣着扑上来了,另一个也再犹豫中往前走了一步,刚才两个人没怎么敢动是忌惮凌云手里的剑,现在他把剑放下了,还有什么。打这个不知好歹的家伙。不过,他们很快就后悔了。就在他们扑上来的一瞬间,凌云一个扫堂腿,撂倒了一个,顺势踏上去一脚,踩在了他的背上。另一个正在犹豫着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凌云一个转弯,转到了他的身后,轻轻的一掌。这个大汉也轻飘飘的倒下去了。两个人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再也不起来了。其实,凌云并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的道理,他还是明白的。这两个人之所以趴在地上不起来,实在是因为聪明。行家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这两个人明白,就自己这两下子,跟眼前这个人打。再有十个八个的也是白给。与其爬起来送死,不如趴地下装受伤,认怂,看来这个人也不是冲着自己来的。驿丞早就吓傻了,可是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一个小小的从七品,眼前这两位他谁也惹不起,这位御史大人是魏公公的红人,一句话就能让自己回家种地,这个指挥大人是带兵的,脾气火爆,说不准,当场就能结果了自己。驿丞权衡再三,本着江湖险恶不行就撤的原则。带着自己的人,在一旁,没有发表任何的意见。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有说。也一句话都没敢说。不说是对的,因为现在的气氛,已经是相当的凝固了,现在,不管是谁,只要是不傻,就不来触这个眉头。谁都看得出来,这位指挥大人,看似文弱书生,实则是凶神恶煞。魏大人已经吓傻了,他想跑出去叫外面那些人进来帮忙,但是他知道,那些人都是些拿钱办事的轿夫什么的,不会为了他去拼命。自己现在,只能是认个输服个软了。可是,已经晚了。他讪笑着,想着给自己找一个台阶下,想着如何在不得罪这个人,又能保全自己面子的情况下,全身而退。可是,他找不到。憋了半天才说,“这位,这位兄弟,你我初次见面,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何苦要找魏某的麻烦呢!”。凌云也笑了。“魏大人说的不错,我与你是远日无怨,近日无仇,不过,我和你的弟弟,山海关监军,魏公公,可是老相识了。”这句话一出来,魏全忠的心里还闪过了一丝的希望,不过看着凌云越发恐怖的眼神,他还吃不准这句话的意思。不过,他还是尝试着说道,:“既然是舍弟的朋友,那么一切好说,一切好说”。凌云忽然沉下脸来说,“什么一切好说,您老人家在这准备吃八珍席咱不惦记,我这饿这肚子呢。我还想着,随便吃点什么东西,吃完就走人。总不会碍着你老人家的法眼吧。没想到呢,您魏大人好大的官威,吃个东西还打算清场子呢。。”说到这里,他看了一眼魏大人。魏全忠知道,自己这算是惹上了茬子了,可是他没辙。只能硬着头皮这么扛着。他摇了摇头说,:“这都是底下人不懂事,不要和他们一般见识,兄弟,一起吃,一起吃。”。凌云笑的更灿烂了,:“俗话说,风水轮流转,明年到我家,这风水了,不能总在魏公公哪里,也不会总在魏大人您这里,您说是不是,总得让我们普通百姓沾上点啊”。其实他想说的是,“皇帝轮流转,明年到我家,”不过,里面坐着的朱由检,马上就要成为皇帝了,他可不愿意听到类似的话,凌云是个聪明绝顶的人,自然不会在这个方面犯什么忌讳。朱由检在屋里听着,也是淡然一笑,心说凌云这小子,几时学会了顾及我的面子了。公主和丁香看着信王这个样子,其实早有点沉不住气了,凌云出去的时间久了,有可能会被人认出来,暴露行踪,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时候, 本来就是该安安稳稳的,他出去干什么呢。信王是沉得住气,因为凌云出去要干什么,他是知道的,也是已经默许了的。魏全忠被凌云问的有点哑口无言,正在这个时候,凌云却背过身去了。这个是这个绝佳的时刻!偷袭!看着地上趴着的两个随从还是没有什么反应,魏大人一咬牙一跺脚自己往前一冲,想拿凌云的剑在背后给他一下子。剑也拿起来了。凌云却突然转身。夺剑在手。想了想,却没有用剑。魏全忠想跑。凌云也由得他跑,就要跑出门去的时候,凌云一抬胳膊,带着凌厉的风声,一支袖箭直奔他的后心而去。当场倒地身亡。 第一百七十三章 杀人理由(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青天白日的,就在这进京的第一个驿站,国家正四品文官,当今魏公公的红人,佥都御史魏全忠大人,就这么不明不白的,被一个四品的武官给干掉了。理由还相当的无厘头。原因是,魏大人吃的太好了,导致了一个很严重的后果就是别人没饭吃,没饭吃就要抢饭吃,然后就把魏大人给干掉了。虽然听起来,有点无厘头,也有点不讲理,但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在眼皮子底下发生了,刚才还想着事情能和平解决的驿丞,现在已经彻底被打破了希望了。接下来需要考虑的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按理说,一个朝廷命官的非正常死亡,应该交由三法司中最处理日常事务的刑部来审判。不过,这死的人也身份特殊,本人是都察院的佥都御史,按说又应该知会都察院一声。不过,目前,最重要的,就是把凶手控制住,别让人跑掉。驿丞的脸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说的简单,谈何容易啊。这位指挥使大人,一看就是个武功深不见底的主,自己驿站的工作人员,再加上外面那些轿夫,也全都是白给。还是那句话,行家一伸手,就知道有没有,自己这些人,别说打,一伸手就都趴下。问题还在于,驿丞大人根本也没有为魏大人伸张正义的那种想法,他很想彻底的扯扯淡,把这事糊弄过去,可是这事确实就是这么发生了,怎么办呢。问题是谁也得罪不得。即使自己能把这位杀人的指挥拿下,你就知道他身上没有背景吗?假如有呢,那么他没事,自己没准就被黑了。思前想后,进退两难。凌云这时候,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安安稳稳的找了个条凳坐下了。然后点点手,招呼驿丞过来。驿丞也明白是什么意思,不过此时的他,已经吓的失去了神智了。他开始像凌云的方向挪动着步子,身子却像是灌了铅一样的沉,每走一步,都好像会用到全身的力气一样,一步一步的走着。走到凌云面前的时候,他忽然眼前一黑,腿一软,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起来。原因就一个,害怕。潞河驿的驿丞,摘掉了乌纱帽,跪在地上磕头不止,就为了一件事,求这位杀人不眨眼的指挥大人,给他指一条明路,活路。丢了乌纱帽都是小事,大不了回京去卖红薯,别因为这飞来的横祸丢了命,自己就算是谢天谢地了。这驿丞这个样子,让凌云有些无奈,也是,这个事情,从头到尾,都和他几乎没有一毛钱的关系。看起来,这个驿丞也是个老实巴交的人,实在不太适合在这个位置上混。自己在他的责任范围惹了事情,也是该给他指一条路走。自己可不是个只会惹事不能平事的人。想到这里,凌云对着驿丞挥挥手说,“你,起来,到这来坐下。”。驿丞哪敢啊,不仅是不敢跟这位四品的指挥一起坐着,更重要的,是怕惹上麻烦,现在这位魏大人是死了,他的两个随从还在旁边趴着了,到时候就怕是反咬一口不好收场。驿丞哆哆嗦嗦的站了起来,全身仍然是在不停的颤抖着,说话也说不利索,:“求大大,大人指教活命之法。”。凌云轻轻的一笑,:“驿丞啊,你有什么不能活的,今天在你这潞河驿,我除了朝中的奸恶,你并未阻拦,不但无罪,而且有功,日后,定有议叙之处。”,这句话,把刚站起来的驿丞给下了一哆嗦,几乎又快趴下了,这一句并未阻拦,岂不是把自己带到了同谋的位置。自己岂不是认下了这连坐之罪了,他赶忙想撇清这件事,:“指挥大人。。”。可是,他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凌云又用眼角的余光扫了扫魏全忠的两名随从,此刻还在趴在地上装死的状态,他喝了一声,:“你们两个,都给我滚起来”。一声断喝,两人连滚带爬的起来了,刚才听着这驿丞称呼凌云,两人也明白了,眼前这人也不是善茬,“指挥大人”,再不济的指挥副使也是个四品的官衔。完全属于惹不起的状态。“你们两人,跟着这个赃官,为虎作伥,想来也是作恶多端的货色。那么今天,本官就来问你们,你们两人,是想死,还是想活?想死有你的死法,想活,自然也有活的去处,自己选,告诉我!”,凌云的眼睛看似漫不经心的扫着两个人,两人感觉到这个世界似乎处在死一般的寂静之中了。两个人都知道,这位指挥大人并没有冤枉他们,他们作为魏全忠的贴身随从。他们的确是为虎作伥了,也跟着大肆的搜刮地皮,鱼肉百姓。都说宰相的门人七品官,这两位只不过是个四品官的随从,似乎就不怎么把七品的官放在眼里。直到今天,遇到了硬茬子。眼前这位不是个会讲道理的人,也不是个随便就能唬住的人,他是武官,是砍人的人,是杀人不眨眼的人。他一开口什么都不问,只问想死还是想活。也许,这个问题是最没有意义的问题,却总被人一遍一遍的问,或许,有的人问只是为了问,还有些人问这个是为了折磨。凌云,目前属于后一种,他一直有着自己的原则,遇文王讲礼仪,逢桀纣动干戈。对于这样的一群虎和伥来说,如果有了仁慈之心,那么只能是对更多的人的残忍。这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心说,谁想死啊。好死不如赖活着,不过,不知道这位指挥大人究竟是什么路子,那么就得让他给划出个道来,到底是想死怎么说,想活又怎么讲。两人当即跪下磕头,“启禀大人,我们想活,我们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刚会跑的孩子,实在是不能死啊。”凌云听完,还是没有任何表情变化,依旧是刚才的那副招牌笑容。“好好,你们两个,看来都不容易,既是好儿子,也是好父亲,本官说的对吗?”。其中一个,听凌云这样的话风,知道大概他不会对自己下手了,连忙一边磕头一边说,:“不敢当大人的夸奖,孝敬老人爱护妻小是小人们的本分!”,凌云忽然眉头一皱,“嘟!”。当时两人就心悬到了嗓子眼了,为什么呢。如果对京剧有所研究的话,大致都有这么一点,如果知县大人在堂上,下面跪着一个,见面的第一眼,如果堂上的官说了句,“呜呼呀”,估计这人就有戏,看着面善不像是坏人,下面都好说话。要是大老爷一皱眉,“嘟”这么一声的话。底下跪着的这位,基本上就算是很玄乎了。这两位提笼架鸟逛园子,这些套路基本上都懂了。听了这一声,都把头低下了。不敢在说话,生怕言多语失,被这位大人抓住更多的话头。看到这个恐吓的效果也差不多了,凌云决定收工,刚打了一大棒,现在也该给块胡萝卜吃了。他看着吓得瘫倒在地下的两个人,长长的叹了口气,说道,:“你等恶仆,助纣为虐。本应一体诛杀,怎奈上天有好生之德,本官又以仁慈处事。今日,就饶过尔等的狗命,日后再有奸恶之事,只要被我见到听到,二罪归一。你们可听到了。”。两人明白,这就算是从鬼门关溜达了一圈又回到了人间了,自然是长长的舒了口气,心说好险。他们一句谢不杀之恩的话还没有出口,凌云先开口了。“不过,我想保你们,总得有个理由,来,你们告诉我,这个魏全忠是怎么死的呢”,这个问题让隔间里的朱由检和公主几乎要笑出声来了,心说这个凌云,怎么这么会捉弄人呢,就算他们在里面没看,这一声袖箭声响,就知道怎么回事了。还能问在场的当事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死的。这个问题实在是有些困难,两人面面相觑了老半天,也没能憋出半个字来。凌云又问驿丞,“驿丞啊,你来说说看,这个魏全忠是怎么死的,说的对了,你有活路,说的不对,我可救不了你啊”,凌云这纯属就是开玩笑,他已经准备好保全这个驿丞了。不过,驿丞吓的,脑子也已经转不过来弯了,哆哆嗦嗦了这么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和那两位随从一样,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凌云,等他给个答案。凌云严肃起来,:“你们都给我听着,我是莲花公主府的侍卫长,四品的卿衔,今天护卫着公主出来转转,这个不知死的奴才魏全忠,竟然胆敢调戏公主,被我当场处死,这个事情,和你们都没有关系。劳烦你驿丞大人把此事情报给吏部,除了名了事!”。驿丞的脑子这个时候稍微也有点活泛过来了,这个理由如果成立的话,倒是很正当,但是他说,:“大人这么说,自然是保全了我等,但是空口无凭,吏部也不会听我的一面之词。恐怕要些凭证才是!”。 第一百七十四章 善后问题(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驿丞总算是聪明了一次,是啊,不得不谨慎些了,你说你是侍卫长我就相信你,你总得拿出点证据来让我好交差啊。别的我是没发现,你一箭杀人的事情可都是有目共睹的,到时候就怕是有人找后账啊。凌云也不傻,自然知道空口白话打发不了这个驿丞,他轻轻的两手扶住了驿丞的肩膀,笑道,:“好,作为朝廷的命官,做事谨慎,自然是应该的。你要凭证是吗,取笔墨纸砚来!”。他的要求很快就得到了满足,笔墨纸砚很快就摆了上来。要说这潞河驿还真是潞河驿,这文房四宝,真称得上是文房四宝。是宣纸、湖笔、端砚、徽墨,都是文具里面的扛把子。凌云当年在大学的时候,也上过几节书法课。所以这好东西,他还是明白的。不过,现在他倒是有点为难了,毕竟现在这个时代是大明朝,现在的人民群众用的还都是统一的繁体字,自己这三脚猫四门斗的学问,倒是能认识,你要说写,倒是勉强能够写上两笔,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写出来的东西肯定和狗爬的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凌云端详着那支湖笔,心说这个可是个好东西,合该不是我老凌用啊。这么着吧,我这次既然是全权负责信王的安全,那么,这个刁蛮的公主自然也应该归我管了。所以想到这里,凌云就对驿丞说,:“驿丞,烦你在这等一会,我有些乏了,找别人来给你写!”,说着,自顾自的进了隔间。隔间里面,朱由检正在感叹,凌云这家伙,不知道的人,看着这么清秀文静的,不知道还以为是个秀才进士,谁知道出手竟然如此迅速,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杀人都不眨眼睛了。正想着,凌云进来了,对着朱由检拱拱手,“王爷,事情办妥了,此事,怕的要公主辛苦一下去善后了。”。朱由检明白,凌云这是又在恶作剧了,但是他也知道,只能是如此。也就点了点头。老凌在外面说了些什么,几个人在屋里可是听得个一清二楚的。尤其是公主,真是气的火不打一出来,这叫什么事,你在外面惹事,我还得去给你平事,现在是什么时候,躲闪都来不及的时候,好好吃点东西,歇一会走人才是正道。你凌云自命清高也好,自认为聪明也罢,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去杀人呢。所以,直到这个时候,公主的心里还是憋着一股火,但是她知道,凌云的这个举动是已经经过了哥哥允许的了,至于为何如此,自己就不明白了。不过,既然这个凌云喜欢逗闷子,自己就陪他逗逗闷子吧。想到这里,莲花公主对着丁香悄悄的拌了个鬼脸,然后对凌云说。“凌云,你自己惹了事,怎么还让我来善后,我一个女流之辈,能做的了什么呢?”。老凌依然是一副不给公主面子的表情,他淡淡说道,:“公主是坐不了什么,不过,老凌也不需要公主去做什么,现在能让我们平安走出潞河驿,又能不动声色平息事端的,只有公主了!”。公主想了想,“你说的这些我都明白,我自然也不想在这地方久留,不过,我是说,你究竟打算让我做些什么呢,我毕竟是个女流之辈。”。凌云那副玩世不恭的招牌微笑依然灿烂的绽放着,“公主,我刚才在外面对那驿丞说的话您一定是听到了,他是一个几品官我不管,但是他只要敢调戏公主,我要他的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现在,他的命已经没了,咱总得给个说法。我想,接公主的银宝一用!”。所谓银宝,就是银印,当年册封为公主的时候,朝廷赐予银册和银印,已重其身份,凌云断定,此次出京,这银册银印,公主必然会带着。事实证明,这一次,他又猜对了。公主自然知道,这事只能由自己来处理,即使跟凌云生气,也不能对自己哥哥的大事不管不顾。不过,现在还有点时间,还是想让凌云着点急,这个家伙,总是觉得自己算无遗策,以为自己是诸葛亮呢。就算他是诸葛亮,自己也要沉练他一下。所以公主说,“不巧的很,此次出京,我只带了金银细软,未带银册银宝。这可如何是好呢?”。凌云自然之道这是公主的搪塞之词,就是想让自己服个软,不过,凌云还没有这个服软的习惯,所以他说,“公主不必挂怀,既是没带银册银宝也没关系,我自去投案便是,王爷,我就此跟您别过了!”说着,站起身来,大步流星的往外就走。朱由检一时愣住了,不知道他唱的的这是哪一出。然而有点是比较明确的,既然是认准了 这个人,他唱哪出,自己就该听哪出。朱由检只得开口说,“芷晴,怎么还是小孩子气呢,把这银宝拿出来,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哥哥发话了,莲花公主即使有什么反对的意见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好目视了一下丁香,丁香从包袱内取出了黄绫子包着的公主银印,这是尊贵地位的象征。这颗银印证明着,它的主人,地位上,等同于郡王。不过。公主可不愿意就这样去向凌云认输,她有点郁闷的看了一眼丁香说,“丁香,你去吧,按凌云说的做就是了。”丁香点点头,跟着凌云出去了。在出去的一刹那,凌云也向公主拌了个鬼脸。驿丞怀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在外面等着,终于盼到了里面有人出来了,他连忙上前行礼。凌云看看丁香,“我刚才说的,你都听到了。就按这个意思,简明扼要的写出来,交给这位大人也就是了”,丁香点点头,走到宣纸前,文不加点,一挥而就。凌云乐了,看不出来,这位莲花公主还挺能网罗天下的人才,就这位丁香侍卫长,就可以称得上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凌云拿过来看了看,果然是简明扼要,没有废话,叙述的清清楚楚。满意的说。“用印吧!”。丁香拿出那个黄绫子包着的印信,小心翼翼的打开。整个过程中,驿丞就在旁边看着,心说这不能是假的,除了皇家威仪,那一级的官员敢用明黄色的绫子包裹印信呢。丁香小心的在那写好的宣纸上用了印,凌云凑上前去看了看,上面是梅花篆字:齐国长公主之印。凌云这才想起来,这才是正式的封号,真正的公主封号,一般就是某国公主之印。比如开国元勋李文忠的母亲,朱元璋的妹妹,封为曹国长公主。一般公主的封号,估计也都是这么个格式。不过,这样封号的,一般都是龟纽金印,怎么这位齐国公主是银印呢。是不是得罪谁了。不过,不过怎么样,自己还是又顺利的过了一关。也知道,莲花公主的封号,其中或许是有其他的故事在里面,这些,且就不去管他了,先顾及眼前的事情吧。又仔细的看了一眼,感觉无误后,凌云把宣纸收了起来,递给了驿丞。说道,“驿丞,你看这印信有什么问题吗?”。驿丞再小,也是朝廷的命官,是真是假还能看不出来吗。这个公主印自然是货真价实童叟无欺的。他连忙跪下磕头,“臣潞河驿驿丞张不知叩接公主,千岁,千千岁。”,凌云把他扶了起来,“驿丞大人,你也不必多心,公主不愿意大肆的铺张。你且低调从事也就罢了!”,驿丞诺诺连声,“听从大人的安排!”。凌云笑笑,对驿丞低声说,:“我没有什么安排,不过,有两件事呢,就得处理的利索一点。第一,这魏全忠的尸体,暂时先放在这里,现在也不是什么暑天,坏不了。你派人给外面的人送些茶水和西瓜之类的水果,稳定一下他们的情绪。然后把这个尸体放到里间,等我们一行离开后半个时辰,你立刻拿着刚才给你字据,只会都察院、大理寺、刑部三法司。但是就说是公主的意思,把此事备案就好,不要张扬。另外告知吏部,除了名了事。第二嘛,那就是,我们一行人,现在还饿着肚子呢,你那八珍席,不会打算倒掉吧”。驿丞连忙说,“下官明白,下官知道怎么做!”。就这样,老几位从一个小隔间换到了一个比较大的屋子里,按现在的话说,可以称作是雅间吧。凌云对此比较满意。朱由检看着陆续上来的八珍席,“老凌,咱们盛京一行,也没吃什么好的,今天在这里,我就借了这魏大人的光,请你一桌。算是借花献佛了。哈哈。”。凌云笑的也比较灿烂,他说,“既然王爷这么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今日是非之期,不便饮酒,凌云以茶代酒,敬王爷一杯。”两人同时端起眼前的茶碗,一饮而尽。茶足饭饱了,精神头也基本恢复了。凌云早就问好了驿丞,让他准备好了休息室,准备在这里睡个午觉。还是那句话,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即使是不安全的地方,有凌云在,也是基本上安全的。 第一百七十五章 英国公(一)(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几人把本该是给人家魏大人准备的八珍席给吃了。茶足饭饱,还找了个休息室睡了一觉,可算是养足了精神。凌云有个信条,那就是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即使真正有危险,那么有凌云的地方也是安全的。所以,有这这个信念的凌云,一路能把王爷给护送到潞河驿。再往前一步,那就是京城,离最高的权力中心就越来越近了。凌云和朱由检都知道,向前一步,就是至高无上的皇权,然而这一步如果迈不出去的话,别说想做个闲散的王爷,恐怕连囫囵的尸骨都剩不下,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从来都不存在亚军。亚军就是失败者,就是必死无疑。其实朱由检知道,自己的大哥已经快要不行了,可是他不知道,朱由校已经不行了,换句话说,他熬不过今天晚上了。今天,是一个决定人生和命运的日子,朱由检没有想到,魏忠贤也没有想到。暗流涌动,就要发出一阵激烈的碰撞了。按现在的钟点说,现在的时间,是下午的三点钟左右,凌云一行都睡醒了。精神充沛的从休息室出来,凌云看看朱由检,朱由检也看看凌云,两人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凌云的意思是,怎么样。朱由检的回答是,“我已经准备好了!”。既然准备好了,那就开始吧。不过前方有什么在等着,这都是最后一关了,越过去,那就是权力的顶峰。所有出身皇室的人,都绝对不会有那种高处不胜寒的感概,想反的,对权力的追逐是无止境的。朱由检一直都是一个有原则也有抱负的人,他希望大明江山,在自己的手中,真正的成为理想国。所以,在这场博弈中。他必须赢,也必须相信自己能赢。几个人先行走出了驿馆,只有凌云在后面跟驿丞还有所交代,:“刚才我跟你说的,你可都听清楚了,这可干系着你的身家性命,你要是不在意,我可救不了你。如果此事一切顺利的话,我会在公主面前美言,让你官升一级,外放做个知县,起步比在这里受夹板气要好的多么。”。驿丞很流利的把他刚才的话重复了一遍,凌云比较满意,心说这个驿丞别看胆子小点,还是蛮机灵的。驿丞也心说,自己这是修了几辈子的洪福,竟然遇到这样的美事。别看县令也只是正七品,比这小小的潞河驿驿丞只高出半级。但就是这半级,自己就不是迎来送往的招待所所长,而是主政一方的县太爷了。这当然是天壤之别了。凌云交代完了也不多说,快速的走出门去,和大家汇合。驿丞回去,怎么安排,这事咱们暂时不提,就说凌云一行。现在算上朱由检、公主、凌云和丁香,这一行一共有四个人。这四个人,还要在往前走,过了这座桥。就是京城的腹地了。这个时候,四个人一起走路,必然是目标比较大,也比较容易暴露目标的。一定要想一个办法,一个万全之策才是。想到刚才魏大人那前呼后应的样子。凌云也忽然想到了一个比较冒险,但是也比较实用的办法,坐轿子。他打听了一下,又花了二十两银子,雇了两顶蓝呢大轿。一个坐着朱由检,一个坐着公主,自己和丁香则暗自仗剑,扮成仆从的样子跟随。路上,朱由检问凌云,我们就这样进宫的话,恐怕会在紫禁城外就被禁军拦下了。根本就进不了皇城,就会被绑到魏忠贤那里。就算你凌云再大的本事,也抵挡不住那么多的禁军。即使你能脱身,也未必能保得了我的周全。朱由检的话很有道理,凌云也在思考这个问题,沉思半晌,他问朱由检:“王爷,您在京城之内有没有相熟可以信任的大臣,或者是并未结交,但是此人平时一贯不肯阿附阉党,且在朝廷中有一定影响,阉党也不敢轻易动的大臣。”。听到这个问题,朱由检把自己知道的朝臣的名单,一遍遍的在自己的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的来回反复筛选。半晌,他终于锁定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英国公张维迎。随后,他立刻把这个名字告诉了凌云。凌云的心头是一阵的暗喜。因为他知道这个英国公张维迎,他的祖上,就是靖难的第一名将张玉,他们家也是大明朝廷世袭罔替的最高公爵,别人都阿附魏忠贤,就他不拿魏忠贤当回事。魏忠贤恨得牙根直痒痒,可是拿他却一点办法都没有。更重要的是,凌云是知道历史的,天启帝驾崩的时候,张皇后派人迎接信王入宫即位,这个大早晨就匆匆闯宫却无人敢挡的人,这个对大明朝廷忠心耿耿的人,也正是这位最高公爵,英国公张维迎。所以,当朱由检提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凌云的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他告诉朱由检,现在是一个绝佳的机会,这一次成与不成,大部分的干系都在这位英国公的身上,现在,我们应该前进的方向不是紫禁城,而是英国公的府邸。这位英国公一定会提供他力所能及的帮助的。朱由检知道,也许,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从感情上,他也是愿意相信张维迎的。半个时辰后,朱由检的轿子到了张维迎的府门口,张维迎是个比较低调的人,他的府邸修的也就是一般,不知道的,也就以为这是个七品知县的房子。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低调,才使得他们张家数百年来就屹立不倒,也使得他在朝野之中,都为自己积累了不少的赞誉。也许相对与奢华的生活来说,这才是更重要的。不过,并非是所有的官员都能有这份觉悟。一个门官上前来拦阻,“嘿。你们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是英国公的府邸。你们看着这地方小啊。皇上有口谕,到了这,就得文官下轿,武官下马。”朱由检乐了,这个门官可是真够蝎虎的。主子都是个低调的脾气,你这咋咋呼呼的算是什么事。他从轿子里面下来。对着门官说了句,“张维迎真是出息了,带的家奴都这么厉害。不过,我不是文官,也不是武官,我就是来看看他的。”。门官一愣,这来人究竟是谁呢,朝廷上下,敢直呼张公爷的名讳的,似乎也没有几个人。这位也不可能是皇上啊。天底下的人都知道,皇上多年来也没出过宫,就喜欢窝在宫里做个木匠活什么的。 第一百七六十章 英国公(2) (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一行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出了潞河驿,为了防止意外情况出现。他们雇了两顶轿子,这轿子直接就抬到了英国公张维迎的府邸之外。一位门官上来盘查,告诉他们,这是张公爷的府邸,文官下轿,武官下马。望着这个可爱的门官,朱由检饶有兴致的告诉他,文官下轿,武官下马,自己不是文官,也不是武官,就是来看看张维迎的。门官吃了一惊。满朝文武里,谁敢直呼张公爷的名讳。此人的来头应是不一般。门官仔细的端详着朱由检,看他也是布衣打扮,并未穿的多么好,也没有穿官衣。不知道这是哪一级的官员,正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时候。凌云说话了,:“大哥您看,。这张公爷府上的门官虽然严肃,却不见索要红包之事,可见张公爷治家之严,殊为难得。”,朱由检点头称是。为了不让这位秉公办事的门官太为难,也别让自己在这耽误太多的时间被发现。朱由检果断的摘下了自己的腰间玉佩递给门官,“若是张公爷在家的话,你去通传一声,见到了这个,他自然就知道我是谁了!”,门官还是不解,但知道这个肯定是个大人物。所以答应一声,一路小跑就进去了。回来的时候可就不得了了,几乎是连滚带爬就出来了。出来先给朱由检扣头,一边磕头一边说,:“小人瞎了眼睛,不认得王爷。请王爷恕罪”。朱由检点头,“你没有罪过,不知者不怪罪。”。说着示意凌云,把那两顶轿子打发走了,几个人进入张府内叙话。一行四人进了张府的大门,门官连忙把大门紧闭起来。张维迎早就恭候了。刚才门官拿着这玉佩进屋里去给张维迎看,叙说着这些经过,张维迎就在思索,这玉佩是谁的呢?眼见特别眼熟,忽然眼前一亮,想起来了,信王千岁的贴身玉佩。只此一块,别无分号的。他本来想立刻就整理衣衫出门去见信王的。想了想没有去,吩咐门官如此如此,把他们接进来,自己在府内见礼也就是了。这并非是张维迎本人不懂规矩,事实上,为了安全,他必须这么做。因为这英国公府,现在也算得上是是非之地。难说魏忠贤没有在这里安插东厂的眼线。信王殿下此时找到这里,肯定是有事需要自己来帮忙的。这时候自己绝不能横生事端。自己这个英国公,为了避嫌,虽然说门生故吏遍天下,但是从不杨多少年看家护院的人。这一点魏忠贤明白,所以,这些年一直没在这事上黑他和找麻烦。但是现在不一样了,自己这个英国公府,一直以来不养死士,所以,东厂特务随时有可能走进这里,毫无阻挡的做他们想做的事情,自己无能无力。这个时候,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周旋,虽然和魏忠贤已经撕破脸了,但是都知道,还没到最后的关头,只要还没有,就有希望。朱由检一进门,就看到了张维迎,他纳头便拜。口称不知道王爷和公主光临,有失远迎,望王爷和公主当面恕罪,还没等朱由检说话,公主先开口。“张公爷,你这么客气我可有点受不了了,谁不知道你这公爵世袭罔替都二百多年了。你的祖先张玉老公爷,四时八节按例祭祀的时候,我们这群公主皇子,那都得执后生晚辈的礼节。大明朝能有现在的江山,那是与老公爷张玉分不开的。”。听到公主这么说,张维迎的心里涌出了一股暖流,是啊。自己的祖先张玉,那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建文削藩,燕王靖难。自己的祖先靠着一杆烂银枪,杀稳了北军的战场地位。最终战死,但是给后代留下了这第一公爵的位置。一直以来,皇室的人提起张玉来,那也是一口一个老公爷的叫着,这对一个臣子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个更为让人感怀的呢。莲花公主,就此完成了她的第一张感情牌。她是十分明白的,像张维迎这样的世袭公爵,人家什么没吃过,什么没见过,当官那都当到了极品了。还能怎么着呢。你想拉拢人家,拿一碗白米饭跟人家说,此去路远,多吃一碗,恐怕是不大好使的。只有情感的贴近,让这个张公爷感觉到,效忠信王是绝佳的选择,也是唯一可行的选择。张维迎也是这么认为的。哪怕是在半个月以前,他其实已经有了这个基本的概念,可是现在,他更坚定了这样的想法。一行人就这么来到了内厅,张维迎吩咐这个门官,周知所以家丁,不得前来打扰,今日闭门谢客。门官答应了一声就去了。张维迎把朱由检让到正中高坐,这才说道,:“王爷,您可算是回京了,这些日子,让老臣好找啊。您不知道,圣上。。”,朱由检打断道:“张公爷,这事,我都知道了,我千里迢迢的赶回来,也是为了见一见皇兄,叙一叙这兄弟的情分!您现在务必跟我实话实说,皇兄的病,究竟到了怎么样的程度,是否还能医治!”。张维迎定了定神,然后摇了摇头,“殿下节哀,恐怕,已经回天乏术了。不瞒殿下,不久前,皇后娘娘特意招老臣进宫去,就是嘱咐此事,让老臣相机而动,辅佐新君,也就是王爷您那。”张维迎不是个没感情的人,毕竟和朱由检也是君臣一场。说到伤心处,也是止不住的留下几滴泪来。朱由检也很是感慨,但是他现在必须镇定,现实情况是,哥哥现在已经是危在旦夕了,或者今天死或者明天死,或者,还能拖延几天,但是,这在实际意义上是一样的,不管怎么说,肯定是已经治不好了。既然如此,那就事不宜迟,赶在哥哥咽气之前。自己一定要见一面。这不仅是个圆兄弟情分的见面,更重要的是,要通过这次的见面,确定继承权。历史上,一直以来,都要讲究个名正言顺,老话说的好,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的话那就全都扯淡了。当然,最后那一句,是我个人添加进去的,不过,事实确实也就是如此。普通人一般事尚且如此,何况是皇位继承这等的大事,皇位是什么概念,那可不是一袋烟,谁抽都是抽,那也不是一杯水,谁喝都是喝。那是权力的象征,那是至高无上的主宰地位,谁坐在了那个位置上,谁将拥有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的所有的一切。发号施令,金口玉言。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人敢反对,一句话出口,就肯定会有人前仆后继的执行。这就是皇权的力量。当皇权无法得到束缚的时候,那么,一个开明的君主,就显得尤其的重要了。前面我们已经说过了,中国人的传统意识里,老子死后,东西肯定都是留给儿子的。俗语说,那叫做分遗产,然而皇位这个遗产却没法分,因为椅子只有一把,没有任何一个朝代可以忍受皇位上做两个人。天无二日民无二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而自从夏启以来,中国社会的制度也是确定了的,那就是父死子继。标准的家天下行为。这样的行为也不好说,因为皇帝嘛,通常会有很多个老婆,也通常会有很多的儿子,我们在正史野史的都常见到某个场景,那就是为了这把椅子,兄弟反目。甚至有的孩子等不及就把老子给干掉了。史册之间,比比皆是。天启帝完全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他没有儿子,连个女儿都没有,他只有一个弟弟,唯一的弟弟,朱由检,他只能走兄终弟及的这条路。大明朝廷未来的主人,似乎在很早以前就已经确定了。然而,朱由检仍然是个低调的人。至于他的低调方式,前面我们已经说得很多了。这时候凌云插嘴了,“王爷,夜长梦多,今日您来了张公爷的府邸,即使再过隐秘,也可能很快被魏忠贤知晓,为今之计,您应该尽快在张公爷的帮助下进宫,见到皇上,这才是真正的正途。”朱由检默默的点了点头,表示自己赞同凌云的观点。张维迎并不认识凌云,从进府开始,凌云也没说话,张维迎只当他是信王一个可以信任的贴身随从。现在看这样子,他与信王的关系,恐怕不是主仆那么简单。一个再大谱的仆从,也断然不会在主子面前随便说话,这是不懂规矩的。所以,他看看朱由检,那意思是,这位是谁,您不给介绍一下吗。朱由检这才笑着说,:“你看看,我倒是忘了,这个家伙,叫凌云,现在没有什么官职,跟随在我的身边,就是为了保护我。算是我的朋友吧。”。对于王爷的朋友,张维迎自然不会小看,因为他知道,王爷肯定不会轻易的交朋友。这个凌云,应该不是个等闲之辈。他在脑海里搜索着这个名字。 第一百七十七章 闯宫见驾(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张维迎不认识凌云,但是听说过凌云。因为凌云在山海关干过的那一件比较露脸的事情,那就是射伤莽古尔泰,使他失去了一只眼睛。为此事情,凌云从一名新兵提升为百户。其实,在战场上,你来我往,反复冲杀。胜败乃是兵家常事,杀伤一个后金大将,也未必就是一件多么盖世的奇功,按说不应该人尽皆知才是。之所以传的这么沸沸扬扬的,其实折射的,是一个背后的道理。那就是,大明朝太需要一场胜利了。自从大明和后金开战以来,一直是以优势兵力,却胜少败多。当年的旅顺,四比一的兵力,愣是输的很惨,被屠城。当然,这里面有汉奸李永芳起到了比较恶劣的作用,但是不言而喻的是一个事实,就兵员素质来看。后金部队明显要胜于大明军队。所以,当后金第一猛将莽古尔泰折戟沉沙在山海关城下的时候,消息传来,可以说是举国振奋。振奋到了极点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凌云,从此在军中收获了第一桶金。而他不知道的是,渐渐的,朝野之间,他的名字也在被人们流传着。也正因为如此,当张维迎听到凌云这个名字的时候,他才会内心激动的问,“可是山海关前射伤敌酋的凌云?”,得到一个肯定的答案后,马上吩咐设座。还十分不好意思的解释,自己有眼不识泰山。不知道这位英雄侠士在这里。所谓是真天子百灵相助,大将军八面威风,眼前的这位信王千岁,很明显就是日后的真命天子,自己帮助他登上皇位的话,那就是擎天保驾的功劳。而眼前的这位凌云,虽然此刻已经辞去了官职,但是那更不能说明什么。跟着信王殿下当朋友处,以后的前程不可谓不远大。辅佐信王,结交凌云。那么,英国公世系就可以能长久下去。凌云还客气,“张公爷府内,王爷驾前,哪有凌云的座位!”,还没等张维迎客气呢,朱由检说话了,“老凌,你啥时候把我当王爷过,现在弄那些客套有什么用,紧急关头了,别开玩笑了。坐下说”,对了,我忘了交代莲花公主和丁香侍卫长去了哪里,她们都在外面守着了。公主和丁香的武功算不得太上乘的,但是对付几个简单的刺客和探子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她们就在外面来回的溜达。以防屋内被人窃听。或者是有人干脆趁机刺杀,虽然朱由检的身边有一个手执七星龙渊,几乎从未失手过的凌云,但是作为对哥哥负责任的态度。她还是要这么去做。必须万无一失。只有真正的看到哥哥坐到了那把至高无上的龙椅上,面南背北,称孤道寡。那才是真正的成功,在这之前,任何一个细节上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甚至是万劫不复。凌云随便找了个椅子坐下了,张维迎来回的走动着在屋里,他一直就是一个比较低调的人,也是一个比较谨慎的人。他做官,一直信奉的官箴就是勤、慎、廉。兢兢业业的做事情,廉洁奉公的拿俸禄,谨慎的做人做事做官。因为他知道,高处不胜寒。别看现在自己是最高公爵,如果被人抓住了一个把柄,很可能就会从云端摔下来。默默的说一句,像张维迎这样,处在这么高的位置,又能有这样的觉悟的人,在当时的朝廷里,实在是不多见。三个人现在研究的一个最重要的话题,那就是怎么样,把凌云和朱由检都带进宫去。话说了,这个逻辑是不是有问题?问题在哪呢,朱由检是王爷,他想进宫去,那不是很正常嘛,那是他自己的家,还用这么大费周章呢?前文已经说过了,朱由检这个王爷现在不一样了,他已经是板上钉钉的皇位继承人了,所以,魏忠贤不会就这么轻易的让他进入皇城,可能在紫禁城外面,把他干掉了,然后当做刺客或者疯子处理掉了,那也是有可能的事情,即使是朱由检到了阎王爷那里,也没处喊冤枉。还有一个问题也许大家会不解,朱由检是皇位未来的继承人,那么他进入皇城见到哥哥,除了道个别送个行之外,最大的目的那就是确认自己的皇位继承合法性。那么就自己去不就行了吗,凌云现在只是一介草民,根本就没有进宫的权力,再说,就算他仍然是四品的边军游击,那在皇城,也没有随便出人的指标。皇宫毕竟不是大车店。这个问题,就更容易解释了,因为张维迎是文官,朱由检也不会武功,如果身边没有人保护,很难说进得去,还能不能出的来。确定了为什么去,到底谁去,那么下面就该商量怎么进去的问题了。凌云忽然问道,“张公爷,这几天,您有没有去过皇宫。”。张维迎回答,:“皇上病重,魏忠贤把持内宫,不允外官探视。我也是在皇后的旨意下,才见过皇上两次。”。这话让凌云眼前一亮,对啊,皇后,这是一个突破口。魏忠贤一直不敢把张嫣怎么样,因为她是皇后,是最大的女人,母仪天下。而且,即使是其他的外官都不敢去冒犯魏忠贤,探视皇帝,而皇后也是个唯一例外的人,走皇后的路线。肯定没错。朱由检也想到了这一点,同时他也清楚,皇后是支持自己即位的,也是肯定能给自己提供帮助的人,这个嫂子一向对自己很好,就在不久前,刘鸿被魏全孝关起来的时候,还是自己闯进皇后宫,求嫂子帮忙,才救下了刘鸿的一条命。当然,这些朱由检并未让刘鸿知道,他知道,刘鸿做的是朝廷的官,为朝廷守边界是他自己的职责所在,所以,他也不是个轻易可拉拢的人。再说了,朱由检自己觉得,自己身为朝廷的亲王,为朝廷保护贤才也是自己的职责所在,他也不需要刘鸿对自己感恩戴德。刘鸿只需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那朱由检就没有白白求这一次情。凌云很快就在脑子里制定了一个初步的计划,由张维迎带路,两个人都扮作他的随从,去见皇后,然后由皇后引领,去见皇帝。但是张维迎很快提出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那就是武器问题。在皇宫内院能带刀剑的,只有御前侍卫和当值的武官,以及有限的某些官员。这些其实凌云也有顾虑,因为自己要带着武器随信王进宫,目的就是保护他,即使自己再厉害,没有趁手的兵器,也是白给,这把七星龙渊剑,虽然跟随自己的时间还不长,可是和自己已经有了默契,换句话说,这把剑认了自己是它的主人了。再换别的兵器,或许没有更好的效果,甚至大打折扣。但是。如何把这把剑带进宫里?还是那句话,皇宫,可不是大车店。只好折中了,自己的七星龙渊,暂时不带,交给莲花公主。莲花公主的侍卫长丁香,是个不起眼的人,但是出入皇宫宿卫,却是常有的事情,直来直往。因为她的官职是兵马司指挥副使,皇后有一次一高兴,赐给了她入宫的牙牌,以示对她的褒奖。这牙牌,其实就是入宫的通行证,畅通无阻。这些侍卫们或许接到了拦截朱由检和莲花公主的命令,但是魏忠贤绝对不会认识丁香,现在的魏公公,那是何等的身份,入宫他连一个小小的公主府侍卫长都认识的话,那么我保证,还没等在阜城县吊死,他已经早就累死了。所以,丁香是安全的。凌云的计划是,自己暂时不带剑,两个人都乔装易容,扮作张维迎的仆从,跟随他进入皇后宫再说,道理那里,暂时等待。等三人进宫约半个时辰之后,丁香带着凌云的宝剑去皇后宫。到那时,外围的侍卫不会很快得到消息,内中即便是有人作乱阻挡,怕也是自己这把龙渊剑剑下的冤魂了。当然,凌云的计划是有缺陷的,那就是,如果丁香不能顺利进宫那怎么办。那就是凉拌了。不过,紧要关头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们商定,如果等到进宫一个时辰,龙渊剑还没有送到的话,那么就说明丁香那里已经遇到了麻烦,到时候再见机行事。为了保险,凌云的左右袖筒内,分别暗藏了六支袖箭,对于袖箭上的功夫,凌云是相当自信的,带着这十二支箭。那么就可以在很快的速度射杀十二人,然后夺他们的兵器。当然,这是最坏的办法了。莲花公主很快知道了这个计划,虽然他很想跟随哥哥进宫,但是这是很危险的事情,为了大局,她只好暂时收起自己的任性。从这一点看,莲花公主也是个顾大体的人,这让一路上比较捉弄她的凌云也是另眼相看的。凌云和朱由检很快化了妆。打扮成了两个老仆人的样子。他们走出英国公府的大门,朱由检回头看看,长出了一口气,一切,都在此一举了。 第一百七十八章 临危受诏(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一行人就这样离开了张维迎的府邸,朱由检心头,竟忽然有一种风萧萧易水寒的感觉。不过,看着眼前的凌云,他心里又踏实了一些,这个人,会保得自己周全的。在大明的历史上,有这样的记载,崇祯十分相信一个人,对他的一切都极度的信任。那个人,叫做杨嗣昌。据说,是东阁大学士,还是个督师。督师这个官解释过了,是专门负责管理总督的,可谓是大的没谱没边的。妥妥的。杨嗣昌,曾任参议。这个官,大概也是个四品文官,好吧,各位别怪我。以为我只知道大明王朝的四品官员的编制。天地良心,我发誓我不会这么狭隘的。因为我想说,这个杨嗣昌,在我知道这个名字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四品文官了。督师是他曾经担任的最高的官职,据说这个人被朱由检信任到什么程度,派他出去到陕西去剿匪,结果这个匪没剿灭,倒是剿出了问题,张献忠攻陷了襄阳城,干掉了朱翊铭。襄王。崇祯帝爷爷辈的亲戚。问题出来了,襄王死了,死了也就死了,杨嗣昌连个检查都没写,就继续当督师。不管他干的好不好,这说明,崇祯给了他极度的信任,这样的信任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得到的,就这一点,朱由检也没有辜负自己封号里,那个信王的信字。他是幸运的,杨嗣昌,也是幸运的。此时此刻,杨嗣昌这个名字还没有在信王的视野里出现,他现在唯一完全信任的一个人,是他的平民朋友。凌云。朱由检望着这个在患难之中结交的朋友,他相信,这个人曾经救过他,现在,依然是他的擎天之臣。目前,自己可以说,已经把自己的身家性命都完完整整的交给了他,他也同样知道,自己会担着多大的干系,这干系,又究竟有着怎样的分量。此时此刻,凌云也在想着。自己怎么回来到这个地方,又有着这样的经历的。就在不久之前,自己还只是一个郁郁寡欢的大学毕业生。在那个现实的社会中,并不得志。却不知道因为怎么样的原因,回到这大明王朝。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如梦似幻一般的经历。真的不知道如何是好的感觉。他看了看朱由检,心里说,自己现在已经不能全身而退了,自己和这位信王,就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生就一起,死也是一起。他知道,崇祯是多疑的,这在历史中也有所记录,虽然明史的修纂着是张廷玉, 不可能会为朱由检唱喜歌,然而仍然可以看出一部分端倪。崇祯,十几年内换了五十多位内阁大臣,可见多疑。然而此刻,他完全的信任自己,把所有的一切都加在自己身上,把身家性命也托付给了我凌云。对于一个多疑的人来说,这样的信任是尤其难得的。士为知己者死。凌云已经下定了这个决心。一定要彻底的保他周全。凌云按了按自己胳膊上的袖箭,对于这个,他有足够的信心,在使用袖箭上,他唯一一次失手就是面对阿泰的时候。他又一次想起了阿泰,可这次他不能分心多想了。只能立刻的转移自己的思路。他不能为了更多的事情分心了。此一去,宫门深似海,内中有多少险情谁也说不好。自己的精神必须时刻保持高度的紧张。事情必须按照既定的步骤有序的发展,在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允许出问题,绝对不允许。就这样,他们已经接近了神武门了。这是进宫的第一道门槛。神武门的侍卫们都认识张维迎,知道他的身份贵重,谁也不敢得罪他。今天当值的侍卫首领叫刘三。他上来麻利的给张维迎施了个礼。说道。“不知道公爷驾到。。”,下面的话还没出口,张维迎就说,“原来是刘侍卫,今天是你领班。好吧,快些检查吧!”。刘三一点都不傻,他虽然早就接到了魏忠贤的消息,对于初入宫禁的张维迎严格搜身。但是张维迎是什么人,那是他刘三搜的了的吗。日后如果张公爷搬到了九千岁,那么一旦彻底清盘,自己也难逃其咎。自己何不就整个眼闭个眼放他们过去,自己两不得罪。想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那种你懂得的微笑,对张维迎说:“公爷说的哪里话,您是什么人物,紫禁城骑马坐轿,金銮殿剑履不解,我哪里敢搜您的身,您想必是有紧急公事,您请便。”说着,示意侍卫们四散让开一条路。张维迎对着刘三拱拱手,带着朱由检和凌云,快步的走进了神武门。走进了神武门内,确定了安全了,张维迎才发现,自己的贴身小衣已经湿透了。这明显就是守门的侍卫首领明哲保身放了自己一马,要是遇见个三青子,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硬要搜身,这事还麻烦了。他掏出手绢来擦了擦脸上渗出的汗珠,凌云笑道,:“公爷不必紧张,有老凌在,可保万无一失”。张维迎也缓了缓神,说道,:“我知道你的本事,不过,这里毕竟是皇宫内院。在这里开杀戒也是忌讳的。”凌云点点头,心中暗自佩服张维迎的周全细密。朱由检一直没说话,他在想着一会见到自己那皇帝哥哥怎么办。会不会在皇帝的榻前,也暗藏着什么致命的玄机。自己也许毫无阻挡的到达哥哥的窗前,但是,谁也不知道,是不是就在那里,藏着魏忠贤的埋伏,这一切如果太顺利的话,是不是会中了别人的套子。一路无话,走到了皇后的坤宁宫。管事的宫女墨菊一眼就看到了张维迎。她知道这个张公爷是无事不来。肯定是有情况。先上前来施礼,道了个万福金安,一眼却看见张维迎身后站着的小厮是多么的面熟,她在自己的记忆中思索着这个人。很快,她就发现,这个人虽然抹黑了脸,也沾了胡子,却是绝对不会认错。这就是信王殿下。她几乎要喊出声来了。张维迎看到了这细微的变化,生怕墨菊一时失口说错什么,抢先开口说,“臣听说皇后娘娘玉体欠安,特地前来探望,万望大姑姑给予通传一声。”墨菊久随皇后,何等的机灵,怎么会不知道张维迎的意思。也就屈意说道,“张公爷太客气了,皇后娘娘正在宫内读书。请公爷稍等,我去通传一声。”张维迎点点头,“有劳大姑姑”。墨菊进去了,皇后哪里是正在读书,皇上都病成了这个样子,哪里还有心情读什么书,皇后也心气郁结,正在床上躺着。墨菊进来把情况一说。皇后当时心里就明白了个八九分。她连忙吩咐,把他们都叫进来吧。不多时,几个人都进来,给皇后磕头。叙礼过后。皇后赶紧给张维迎和弟弟朱由检赐座位,她并不认识凌云,有些犹豫,问道:“这位是?”。朱由检介绍说,:“皇嫂,这就是山海关前杀伤莽古尔泰的火头军凌云!现在在我的府邸,是我的朋友!”,皇后也吩咐赐坐,对于英雄。她是礼遇有加的。书不赘述,几个人很快就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和计划,虽然皇后一直以来都是信王的支持者,但是信王此刻回来就急于过来,是否内中有急于抢班夺权的意思,皇后的心中闪过了一丝犹豫。但是很快就镇定下来了,因为她知道,朱由检做的一切,都没有错。就在这叙谈之中,他们等来了丁香,丁香同样是畅通无阻的进入了皇宫,带来了凌云所最需要的东西,七星龙渊。计划都周密了。事情也都差不多了,现在要做的事情,那就是进皇帝的寝宫去探病了。朱由检洗掉了脸上的妆,这个时候已经无需伪装什么了,他没有穿戴王爷应该有的朝服和七梁冠,只是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个时候需要嫂子的支持,不能高调,他更知道,自己毕竟是去见行将就木的哥哥。穿什么衣服并不重要。就在皇后的带领下,后面跟着的是朱由检、张维迎还有凌云、丁香。凌云紧紧的握住剑柄,等待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就在皇帝的寝宫,正如朱由检料想的那样,确实暗藏着玄机,诸位看官听清了,是玄机,而不是杀机,在某个角落躲着的魏忠贤。在静静的看着这一幕,他没有敢轻易的动手,他知道,朱由检敢进宫,那就是有所准备的,这位信王,向来不打没准备的仗。皇后看到了快要咽气的皇帝,没有来得及和自己的丈夫寒暄,就把这个对话的机会交给了朱由检,烧的已经昏迷状态的哥哥一见到弟弟就拉住了他的手,“来,吾弟当为尧舜”。尧舜是什么人,朱由检是清楚的。但是他很快做了一个动作,磕头出血,口称臣万死。然而皇帝已经很快就说不出话来了,他只是紧紧握住弟弟的手。皇后目视朱由检,示意他快点答应。 第一百七十九章 顺利即位(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快要咽气的哥哥看到了自己的弟弟,第一件事就是把他拉了过来,用尽了自己全身的力气说道,:“来,吾弟当为尧舜!”。尧舜是干什么的,大家应该都知道吧,朱由检有点犹豫,自己刚刚回京,就接收了这么一份大礼,不太合适吧。所以,他做出了自己的反应。趴在地上磕头出血,口称臣罪万万死。这不是朱由检心里话,他千难万险的回来,就是为了继承那至高无上的皇位,但是皇帝哥哥都开口了。再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作秀的嫌疑了。其实不是的,这个是每一个皇室子弟的悲哀。你怎么就不知道这句话的后面藏有多少玄机呢,万一是个套?皇帝哥哥的脑子本来就不太好使,病到现在这样的程度,没准是谁在背后教了他说这句话,自己一旦认下来的话,或许会有杀身之祸。这个时候,躲在暗处的魏忠贤是紧张的,皇后一行人也是紧张的。这个时候,如果朱由检不推辞,那么很可能就会给别人口实。但是这样推辞,肯定会错失机会的。张皇后这时候表现了一个女强人应有的魄力,她上前一把扶住信王。“兄终弟及,天道所归,信王不必再推辞了!”。听到嫂子发话了,朱由检知道,这事算是有谱了,赶紧答应下来。他立刻站起来,对着皇兄行了三跪九叩的大礼。然后说,:“皇天后土,列祖列宗在上,朱由检一定不会辱没皇兄重托。励精图治,兴盛大明!”,说了什么无所谓,重要的是,这几句话一出口,就证明了自己继承皇位的完全合法性。躺在病榻上的哥哥,用尽力气说出来那句话后,就再也说不出来别的了。他累了,即位七年,他真的累了,虽然他的累,不是用在励精图治上。而是用在吃喝玩乐上,可是,他毕竟就此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天启皇帝朱由校。天启七年,崩。皇后很是悲伤,可是她也知道,悲伤是没有用的,目前最重要是就是控制内宫。凌云按剑上前,说道,:“王爷请节哀。国不可一日无君,请王爷早登大宝,顺天应人,也可告慰先帝在天之灵!”。朱由检此时只顾着抱着哥哥的遗体痛哭失声,他的悲伤是真的。岂有哥哥死了兄弟不心疼的道理呢。他们虽然不是一母所生,但是幼年也常在一起玩耍。只是因为这个皇位,让两兄弟后来不得已的生疏了。可是,躺在自己怀里已经没有了呼吸的这个人,毕竟是自己的哥哥呀。朱由检感觉自己好累,下面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即位。定自己的年号,定哥哥的庙号。还有很多很多事情。阉党,没错,现在还有数不清的阉党在等着自己。庙号问题,是目前的当务之急了,因为一个人死了,如果他有足够的身份地位的话,一般都会获得一个谥号的。这个谥号,就是对他一生的概括。对自己这位哥哥,怎么样的一个谥号,才能概括他的一生呢。庙号是必须求真务实的。因为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即使是皇帝,也没有办法更改。天启皇帝朱由校这一辈子,几乎就没有干过什么正经的事情。从即位的第一天开始,他就封了自己的奶娘客氏为奉圣夫人,之后又把朝廷的大小事权全部交给了魏忠贤去处理。眼见着东林党人完全被迫害。他没有力气,甚至是没有意念去阻止,大金屡屡犯边,朝廷没有可以御敌的军队可以调派,他只是一个优秀的木匠,在位七年里,他只是一个优秀的木匠,其他的什么都不是,完全是一副花花公子哥的模样,他玩够了玩美了,还没来得及唱上一句自己还想再活五百年的歌词,就这么急匆匆的驾崩了。文恬武嬉,就是这个时代最真实的写照。现在一切都结束了,该做一个结论了。朱由检问嫂子,“皇后以为,大行皇帝庙号怎么定下才是。”,这其实是给了皇后一个面子,让她来确定先皇帝的庙号,朱由检心头明白,你定什么,我就听什么。皇后想了很久,定了一个熹字。庙号是皇帝死后由后人为其所加的称号,基本是于其性格特点,生平事迹有关,大体符合本人的特征。一般来说,庙号的选字并不参照谥法,但是也有褒贬之意。高祖开国立业,世祖、太宗发扬光大,世宗、高宗等都守成令主的美号,仁宗、宣宗、圣宗、孝宗、成宗、睿宗等皆乃明君贤主,中宗、宪宗都是中兴之主。另外,哲宗、兴宗等都是有所作为的好皇帝。神宗、英宗功业不足,德宗、宁宗过于懦弱,玄宗、真宗、理宗、道宗等好玄虚,文宗、武宗名褒实贬,穆宗、敬宗功过相当,光宗、熹宗昏庸腐朽,天启皇帝爱好木雕艺术,不理朝政,致使朝政混乱腐败,奸臣当道,故后人为其所加庙号为“熹”宗。朱由检愣住了,他没有想到,嫂子会这么决绝的给出了一个熹字。但是,这的确就是哥哥一生的写照。明思宗朱由校的庙号就此定了下来。朱由检在乾清宫即位称帝。就在他即位后,收到的第一句祝福语来自他的嫂子。告诫他不要吃宫里的东西。朱由检点点头。接受了这个忠告。也许,这是史上最无厘头的一幕了,可是就这么真真切切的发生了。张维迎回家了,凌云却依然守在朱由检的身边,虽然他现在是皇帝了,可是,他依然是不安全的,他的性命,其实随时都有可能不保。这很正常,因为这里是皇宫,皇宫的主人,是魏忠贤。两人的身份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当朱由检只是信王的时候,凌云可以和他谈笑说闹,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信王现在已经是皇帝了,至高无上的皇帝。在那个时代有一个比较通用的概念,叫做伴君如伴虎,他开始变得谨小慎微起来。晚上,朱由检就宿在乾清宫内,凌云仗剑在一旁护卫着,大行皇帝的丧事交由大学士黄立吉去办理了。凌云一改之前的做派,规规矩矩的站着。朱由检看了一会龙书案上的奏折之类的东西,也觉得无趣。想和凌云说说话,“老凌啊,这边来”。凌云的回答还是那套词,“当初您是王爷,现在您是皇上,今时已经不同于往日,不可以同日而语了。朝廷有体制在,凌云不敢擅越!”。朱由检有点扫兴,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凌云说得对,自己现在是皇上了,和当初完全不一样了。他继续看着奏折,奏折上是呈给他的四个待选的年号。年号这东西,大致相当于代号吧。只不过,是皇帝的代号,比如说。天启皇帝,我们一直称他为天启,天启就是他的年号,很多人或许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朱由校。现在,朱由检也要为自己选一个伴随自己终生的代号了。第一个年号,是咸嘉,朱由检摇了摇头。第二个,是兴福,持续摇头。到了第四个崇祯,朱由检点点头说,那就这个吧。从此,他成为了明代历史上最有争议和名气的皇帝之一,崇祯帝。定下来这个年号,他深深的舒了一口气,对凌云说,:“凌云啊,你不要这样的生分,你我结识于患难之时,你还救过我。所谓是功高莫过救驾,我还不曾奖赏与你,我知道,你的志向高洁。不在意那高官厚禄的。但是你想错了,我朱由检,不是那藏弓烹狗的皇帝啊!”。这一番表白,凌云其实只能信一半,因为这个杀功臣的事情,朱家是有先例的,据说除了汤和,一群开国功臣就没剩下几个人。现在朱由检的这番表白,到底能不能全信呢。凌云还不知道。凌云点点头,:“草民知道,皇上知遇之恩,天高地厚。草民应当结草衔环,粉身以报。”。朱由检却抓起了桌案上的杯子狠狠的扔了出去。“凌云,我不是要听你这样的谦恭之辞。你如果也变得唯唯诺诺,害怕我这个皇帝了,那么,算是我看走了眼,我要你无论在朝在野,都要保持自己的本色。做擎天保驾之臣,你以为,我的江山已经坐稳了吗。我现在,都不敢留一个内侍在殿内,我现在,都不敢自称为朕!”。称呼上的问题,凌云确实没有注意。这时候才注意到,皇上确实一直还是自称我,而不是朕。至少此时,他的感情是真挚的,这样的思想,让凌云的热血也沸腾起来。他决定,从一而终,他决定,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自己腰间的这把龙渊剑,把新皇帝的地位稳固住。凌云对朱由检,不,是对崇祯郑重的说,“皇上放心,凌云还是从前的凌云,只要有凌云在,任他是谁,想要兴风作浪,也是难上加难!”。崇祯也郑重的点点头,“朕一直信任你,放手去做!”。 第一百八十章 麻痹阉党(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对崇祯表了态,崇祯也表态说,让他尽管放手去做。放手去做吧,凌云,我相信你,我完全的相信你!几乎与此同时,朱由检下达命令,封凌云为御前一等护卫,赏正三品武渊阁学士衔。宿卫宫禁,执掌大内侍卫的调动,遇事不必请旨,当即处理就是。这几乎是一个莫大的荣宠了,武渊阁学士,虽然不是大学士,但是是个文臣里的副部级职衔。御前一等侍卫,掌握宿卫,又是掌握着禁宫的贴身武官。凌云就此集文武于一身,成了崇祯朝一颗耀眼的新星。其实对于这些,凌云都是已经相当的淡然了,刚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他有一个理想,那就是和平。所以,也许是上天的使命吧,让他出现在了山海关,那个战火纷飞的地方,让他借助山海关一战成名。也就此,一步步的走到了今天,也许,这就是命运吧,命运,人可以不信,但是不可以不认,就是如此的狭隘,也是如此的现实。对于这样过分的荣宠。凌云本来是不想接受的。因为他觉得已经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了。凌云也相信,正像朱由检自己所说的那样,他这个皇帝,绝对不会做出藏弓烹狗的事情来。这个藏弓烹狗是怎么个意思呢。意思很简单,就是江山打下来,就要杀功臣了。这个典故,最早出自《史记》中的淮阴侯列传。假如我没有记错的话。韩信作为汉的大将军,大小百余战,打稳了汉朝的江山。被封为齐王,再封为楚王。就在这个时候,他收留了一个人,钟离昧。这是一个让刘邦相当头疼的人,他曾经带领项羽的部队,多次打的刘邦屁滚尿流,丢盔卸甲。可以说,这位钟离先生应该是刘邦最恨的人了,最终,刘邦取得天下,项羽自刎乌江岸边。钟离昧也成了一位在逃的罪犯,思前想后,他投奔了韩信。韩信带兵,是个多多益善的人,可是他的确不是个善于处理关系的人。当钟离昧来找他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这么收留了。然后,想都没想,就让人家住下了。刘邦正愁找不到收拾韩信的理由,就到云梦泽巡视。那是楚王韩信的地盘啊。韩信得知刘邦来巡视了,按说,作为这一带的诸侯王,他应该去接驾,这个时候,就有人出了一个馊主意,说大王啊。皇上来干什么来了,是来捉你来了,为什么呢,就是因为你窝藏了一个要犯钟离昧啊。你现在都死到临头了。韩信就傻了。韩信没主意了,就问那个人,那你说我该怎么办呢。那人就说了,你带着钟离昧的人头去。跟大王认个错不就行了。韩信说,对呀。从这件事可以看出来,不怕没好事,就怕没好人。韩信果然杀了钟离昧,带着他的人头去云梦泽见刘邦。刘邦当场就给绑了,这时候,韩信才后悔,说自己杀钟离昧是个极度愚蠢的事情。而且,还说了一大段话:“高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今日天下已经安定。我固当烹!”。这就是藏弓烹狗的来历,好在当时的刘邦念及他的大功,还是给了他恩典,剥夺楚王爵位,降为淮阴侯。自古以来,最怕的就是功高震主。最怕的也是鸟尽弓藏。朱由检肯定会是个勤政的皇帝,也肯定会是个爱民的皇帝,但未必就是不杀功臣的皇帝,之所以现在这样的信任和倚重,很有可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江山现在还是不稳固的,至少还没有牢牢的握在朱由检本人的手里,错了,现在,应该称呼他为崇祯了。凌云在想,可能注定要在大明这里生活下去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不做官,崇祯也未必对自己放心,那么做官呢。在朝廷中,也许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的话,他会更放心一些,自己这辈子,只要不再带兵也就是了。不过,那也是想的太多了,自己现在,还是帮助这位崇祯爷,先把帝位稳住吧。阉党现在,还是一股尾大不掉的恶势力。边患已经控制了,现在朝中的问题就是阉党,阉党除掉以后,自己就省心了。他想的,也正是崇祯皇帝想的。但是绝不仅仅如此,因为阉党也是人,也是有正常思维的。此刻,既然崇祯已经顺利即位了,再搞暗杀,就实在说不过去了。朱由检这个皇帝,认不认的,也就是他了,此刻,已经没有再搞海选的机会了。魏忠贤最终没有下定决心走出那最后的一招,因为登上了至高皇位的崇祯,仍然对他是很客气的。客气到了什么程度不好说,反正是让人有点受不了。登基的第三天,崇祯就封赏了一批人,不是加官就是进爵。这批人有一个统一的特性,都比较无耻和龌龊,都是阉党,基本都是骨干,罪行累累,怨声载道。有人会说,崇祯是不是疯了,这个时候,正是报仇雪恨的机会到了,干嘛有封赏这些阉党呢!没错,目的是麻痹他们的神经,让他们自认为,皇帝是厚道的,自己是安全的,继续混下去,还是相当有希望的。这就是崇祯想给他们的感觉,事实上,这个事情,崇祯也是做的相当的彻底,不仅一些大佬升了官,连死去的老牌阉党都追认太师才罢手。还有,客氏的儿子侯国兴,字都不认识的蠢货,做了锦衣卫指挥使。魏忠贤的侄子魏良卿,封宁国公。这可真是大手笔了,魏忠贤妥妥的想了半天,都没想明白崇祯真正的用意,他觉得崇祯应该算是个好人吧,不过,混迹江湖这么多年的魏公公,真的是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好人这个物种的存在,可是崇祯这么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呢。他找了了自己阉党中的第一号人物,兵部尚书崔呈秀来商量对策。崔呈秀想来很久,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崇祯是比较忌讳阉党的,但是现在刚刚即位,还比较拿阉党没办法,摆出这样的姿态来,就是想表明一个态度,那就是,别跟皇上闹事,安安稳稳的听话,那么就能继续混下去。魏忠贤对这个分析是比较赞同的。他也并不觉得年轻的皇帝能有什么刷子。他觉得,自己只要不干出格的事情,不碍崇祯的事情,那么,一切就还会如常照旧。这个判断如果说合理的话,是具有相当的合理性的,但是,不准确。崇祯不是三岁的孩子,而是皇帝。他渴望的,不是想自己的哥哥那样,每天好吃好喝好玩,他要的,是至高无上的权力,掌控天下的权力,而在权力的最高处,只能站着一个人。魏公公想和他做朋友,一起在那个地方站着,很显然,崇祯并不欢迎他,也不怎么喜欢他。一切都应该回到原点了,一个地痞无赖,毫无治国的能力,却窃据高位,获得了无上的权位和荣耀。然而这一切应该结束了,这种不正常的现象来源于自己的哥哥,他重视这条听话的狗。把一切都交给他,当自己接班的时候,想把狗杀掉,可是发现竟然无能为力,因为,这条狗已经长出了獠牙,成为了一只凶狠的恶狼了。所以,崇祯才问计于凌云,然而这个时候的凌云,已经不能像当初那么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也不可能到细枝末节的事情都一一去策划的周全,因为他面对的已经是皇上了,至高无上的皇上。最重要的是,凌云不能让崇祯觉得自己是一个厚黑的人。一切,他只能点到为止。他只给崇祯说了一个故事,叫做温水煮青蛙。这是一个现代的故事。据说,如果用沸水煮青蛙的话,那么青蛙很快就会耐不住高温跳出来。而如果是温水的话,那么青蛙就不会有这么忧患的意识,很容易就会被煮死在水里。因为,等谁沸腾的时候,青蛙已经跳不出来了。崇祯若有所思。至少有一点他是清楚的,那就是现在,还不是跟魏忠贤翻脸的时候,魏忠贤就是这只青蛙,想煮他,也要用温水。慢慢的来。这一系列的封赏,果然暂时麻痹了魏忠贤的神经,他前来向崇祯谢恩,崇祯向他表示说,“先皇帝有遗嘱,令朕信任厂公,可保天下太平。”。魏忠贤自然知道先帝遗诏是怎么回事,那是他的党羽写的。不过,既然崇祯是个听招呼的人,那么就不必要把脸撕破。三天后,魏忠贤对崇祯发起了第一轮试探。司礼监掌印太监王体乾申请退休。这是魏忠贤在投石问路,王体乾是他的死党,如果崇祯同意了,那么他将会立刻明白对方的意图,立刻采取行动。但是崇祯的答复很快就下来了,相当的明确:“朝廷重臣,岂可轻易言退!”。没有同意,魏忠贤的第一轮试探,满意落幕。就在这次事件的次日,客氏请求退休。崇祯离开就批了。还命令她收拾包袱立刻滚蛋,魏忠贤的心开始紧张起来,不明白崇祯这是什么意思。崇祯也显得很委屈,这是先帝的奶娘,先帝已经去世了,我也用不上。留在宫里怕是有闲话呀。就这样,在宫里混了二十多年的客氏,黯淡谢幕。不过,她的故事还没完。后面还有。这两件事加在一起,魏厂公的心彻底被打乱了。但是这件让他身心疲惫的事还没结束。就收到了一份奏折。云南监察御史上书,希望在云南为魏公公再修建一座祠堂,就此把这边陲之地,也能延续魏公公的无限光辉。魏公公心里直骂娘,拍马屁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候。还修祠堂呢,马上就该修坟地了。疲惫感,是他此刻的最大的感觉。然而,事情还没完,他在想着,自己折腾了这么多年,是不是应该给崇祯一个交代,才能全身而退呢,或者,有没有全身而退的机会。他,迷茫了,这么多年了,他还从来没有这样的迷茫过。他没有想到,朱由校的身体会这么快就崩溃掉。他更没有想到,看似比较好对付的崇祯,是这样的深不见底,让人绝望。魏忠贤准备投降了,他忽然间就感觉到,自己折腾的翻天覆地,是无数生词的主人,无数儿子的干爹,无数孙子的爷爷,七年的朝廷实际掌控者,可是这一切,如梦似幻,竟然是这样的无能为力。魏忠贤累了,他只是一个混混,当年混的小,现在混的比较大而已。他不想做皇帝,古来没有太监皇帝这一说,他只想平平安安的混下去,混不下去也没关系,就这么多年积累的家底。估计是称得上是富堪敌国的,因为当时大明朝廷,确实国库内也没有存多少钱。他想了很多办法,最终他确定了一个他自认为很高明的办法。那就是献出一个俘虏,这就是他给崇祯的一个交代,也许,正是这个交代,让曾经强大的阉党集团就此崩盘了。他的计划是,把自己自己做过的所有的事情,都推到崔呈秀的身上。让崔呈秀去做自己的替罪羊,然后,自己全身而退,去肃宁老家养老去也。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几天后,都察院御史杨所修上书,弹劾崔呈秀,说的不可谓不血肉模糊。崇祯很冷静,因为他知道这后面必然还有其他的文章,果然,杨所修继续上书,不仅贬了崔呈秀,还捧了魏忠贤。按他的意思,这么些年来,崔呈秀一直没起什么正面的作用,一直在败坏魏公公的形象。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崇祯笑了,魏忠贤也笑了。崇祯笑了是因为,魏忠贤终于要妥协了。魏忠贤笑了是因为,他以为崇祯要下和棋了。他错了,崇祯没有下和棋,可是他却走了一招错棋。用明月的话说,他放弃崔呈秀的那一刻,阉党其实已经崩盘。因为,不够意思的老板,绝不会有够意思的员工。 第一百八十一章 彻底清算(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和崇祯比起来,魏忠贤只是个混混,这一点,崇祯很清楚,魏忠贤自己也清楚,他以为自己可以继续混下去,但是崇祯认为,事情做得差不多了,该收网了。所以,从崔呈秀被免职的第二天,崇祯已经通过自己信王府之前的属员们放出了风去,表明了自己要和阉党斗争到底的决心。然而,竟然没有任何人响应这件事。为什么呢?我们来看两位官员的对话。对话的两个人,是基层的官员。刑部的司案李自功和刑部的员外郎张三露。这两位都是最基层的干部了,虽然一个是正六品,一个是从七品。不过,在正部级单位刑部,他们的职位也只能是办事员。这天李自功来向张员外郎汇报工作,事情就这么简单有序的进行着。汇报完了,李司案准备走人,张员外郎忽然叫住了他,“李年兄请留步!”。李自功忽然愣住了,这么多年两人同朝为官。也没见这么客气的跟自己叫一声年兄啊。“年”是指古时文人参加科举考试的“同年”,就是同科上榜的。 这种“同年”不是说年龄,只要是同科上榜的学子,就是同年,互称“年兄”。没错。这两个人是同榜的进士,只不过老张比老李混的好。李自功有些受宠若惊的样子,问道:“张大人有何训示?”。张三露笑道:“哪里有什么训示,公务之余,闲聊而已!”。老李心里有数,怎么前几年不见闲聊的时候呢。必然是有事。他就静观其变。果然,老张沉不住气了。开始发问,为了节省篇幅,我就不把对话一一陈述了。只说大概的意思。老张问,皇上大概是要对九千岁动手了。老李说,是,崇祯登基,刷新吏治。老张继续说,如此的话,我们该怎么办呢?老李说,静观其变。老张点点头,他已经领会了精神。两人不再说这个话题,扯起来别的事情。他们两个,只是低级官员。但是作为京官,他们有上书言事的权力。就像那位后来被人所熟知的海瑞先生,当年也只是一个小小的六品主事,那就敢上书言事,把嘉靖皇上骂了那叫一个狗血喷头。好在因为徐阶的保护,海瑞竟然活了下来,后来一路大火,由一个小小的举人竟然成了南京都察院都御史。问题是,海瑞不常有,徐阶,也不常有。所以,这两个小官商议的事情,就是,现在皇上放出风来要治理阉党的问题,我们是不是要横插一杠子,现在立刻上书要弹劾阉党,这样的话,如果阉党倒台了,两人必然也会受到重用。但是老李却说,静观其变,为什么呢。皇上现在的确是想清理阉党,但他能不能成功,还是一个未知数,魏公公的党羽现在还是强大的。现在去投机,如果皇帝扳不倒魏公公的话,那么很明显就会被魏公公给干掉,到时候一清盘,谁也跑不掉。是否升官是小事,别把命搭上才是真的。这两个基层官员能考虑到的事情,朝廷里的大员们自然也都想得到,更重要的事情是,这些朝廷的大员里,真正干净的,也不多了,很多人如果上书要求清查阉党的话,其实无异于就是说要朝廷清查自己,这才是真正的伤不起。自从放出消息后,崇祯一直就在等待,可是等来等去,什么都没有等到。他对凌云说,:“难道我大明朝廷,举朝上下,都是阉党不成!”凌云回答说,:“不是阉党的,也犯不上得罪阉党!”。朱由检沉默了,他知道凌云说的是事实。但是,想打架都需要一个由头,想拿掉魏忠贤,更需要一个引子。他需要这个引子,但是没有人敢露头。崇祯很苦恼,可他的苦恼很快解决了。在焦急等待了有一个三天以后,崇祯接到了一份上书,无厘头的是,这份奏疏的主人不是官员,确切说,只是一名学生。他是国子监的监生,叫钱嘉征。这也是一名比较苦的孩子。家里穷的很。国子监那是什么地方呢,确切说就是中央大学,相当于现在的国家最高学府北大吧。不过妥妥的比北大好一些。为什么呢,因为国子监的监生是可以直接做官的,虽然名额有限,而且,还可以有上书言事的权力。大部分去那读书的,都是高干子弟。穷学生也有,比如钱嘉征。没有任何人帮助他,他能进入中央大学完全是靠自己的实力。而且,他的文笔是相当不错的。据说,嘉征遂上疏劾魏忠贤十大罪状,一并帝,二蔑后,三弄兵,四无二祖列宗,五克削藩封,六无圣,七滥爵,八掩边功,九脧民,十通关节。又称“罄南山之竹,不足书其奸状,决东海之波,难洗其罪恶!”,最后疏曰:“伏乞独断于心,敕下法司,将魏忠贤明正典刑,以雪天下之愤,以彰正始之法。”有一句特别精彩:“圣主当阳,有敢言之士,万死何辞焉!”意思是:新君登基了,我们这个国家有希望了,我死都不怕了!还是那句话,妥妥的。钱嘉征,真是条汉子!崇祯帝看到以后,简直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自己的感觉,那就是喜出望外了。他当即做出了最后的部署。当天,魏忠贤得知了这个消息,他找到了崇祯,啥也没做。跪在地上放声大哭。哭的撕心裂肺,哭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终于哭的崇祯也动荣了。当然,崇祯不是感动,是感觉比较恶心。都六十岁的年纪了,这样是不是太恶心了。哭够了,魏公公收起来这副忧伤的面孔,准备回家歇着,这个时候,变故终于出现了,崇祯拿出了钱嘉征的奏疏,递给了他。魏忠贤盯着奏疏看了半天,也没有任何的表情,原因很简单,不识字,看不懂。看不懂没关系,崇祯随意指了下面伺候的一个太监,“你,把这份奏疏念给九千岁听一下吧!”,太监答应一声,接过来开始朗读。从这封奏折开始念,魏公公就哆嗦,念到最后,几乎已经是体似筛糠了。魏忠贤没有再吱声,他看到了崇祯那嘲讽的表情,在这场两个人对决中,很明显,魏忠贤已经彻底的失败了。败得很凄惨。他没有说什么话,磕了个头走了。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魏忠贤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想着应该怎么办,总不能等着人家上门来抓吧,现在主动自首似乎也并不好使了。那么该怎么办,走后门!魏公公最善于走后门了。他想到了一个人,凌云!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从当年的信王到现在的皇上,凌云一直都是近臣,是说话最好使的人,此刻正以武渊阁学士的身份宿卫宫禁。也只有他,或许能够说得上话。所以,魏公公带着一张银票找到了凌学士。这张银票的面值大概是二十万两。按现在的人民币来说,大概六千多万。凌云接过来魏公公的二十万两银票,心里说,这就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二十万两,在一般人看来,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了,毕竟明朝官员俸禄低,一个一品官一年也不到二百两。攒二十万两就是不吃不喝一辈子也完不成这个任务。但是凌云还是笑了,据说,当年九千岁还是个小杂役的时候,曾经请奉圣夫人吃饭,一顿饭500两。现在搂了这么多年。二十万就想买条命。凌云只是这么想,并不是因为他贪婪,是因为魏忠贤的舍命不舍财让他觉得可笑,他也并未收下这二十万两。但是他还是给魏忠贤指了一条路,“厂公啊,您看得起老凌,我心领了。这钱呢,我不能要。我给您说个人,您去找他,成与不成,莫怪老凌了!”。魏忠贤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后,满意的走了,走之前,他还觉得,凌云这个人是个厚道人,竟然不爱财。此时此刻,凌云正在想的却是另外的事情,几个月前,他刚刚来到大明的时候,曾经想过,亲手扒下这个九千岁的裤子看看他这个太监是真的还是假的,不过,此刻这个情况,凌云又想起了当年这个有意思的想法,他无声的笑了。他确实给魏忠贤支了招,让他去找一个人。这个的名字,叫做徐应元。他是从崇祯初次被封为信王的时候就看着他长大的老太监,在崇祯那里肯定能说得上话。这是一个通常的逻辑,所以魏忠贤信了。不过,凌云的意思,并不是想帮他,因为据历史说,徐应元比较恨魏忠贤。不过凌云还是漏掉了一部分历史没看,事态向着不正常的方向发展着。魏忠贤就此拿着这二十万去找了徐应元,不知道是因为钱能通神的缘故,还是因为别的,徐应元竟然改变了自己一贯的立场。在第二天的早朝上,替魏忠贤说情,认为魏忠贤可以赦免。崇祯很快就做出了自己的回应:奴才!敢于奸臣相通,打一百棍,发南京!徐应元为了这二十万银子,屁股上结结实实挨了二十棍子,去南京为朱元璋守陵去了,不过在场的凌云当时还在想,这个结局虽然比较意外,但是毕竟这二十万两还是落在老徐手里了。拿着这笔钱也算是有个养老金了。妥妥的。不过,崇祯杀鸡给猴看,也正说明了。即使是自己的近侍,只要和魏公公沾上,就没有个好。凌云私下跟崇祯说,“如此的大奸大恶,不凌迟不足以平民愤,如果皇上不嫌弃,臣愿意前往监刑!”,崇祯看着凌云那满是期待的目光。不想给他泼冷水,但是自己现在毕竟还不能处死魏忠贤。那是先帝哥哥手里用了七年的人,自己刚刚上台,就这样清算,显得毕竟是不太好。但是这个怎么跟凌云说呢。他说,“朕初御极,事情还不能做的太绝,打发去凤阳也就是了!”。凌云没有再说话,这段他还是知道的,历史正在按着正常的轨道发展着。魏忠贤很高兴,他毕竟躲过了一劫,去哪里,靠自己手里的钱,不能过皇上一般的日子呢。所以,魏公公开开心心的在家打包东西,这些东西大致收拾了三天吧。清理出二十辆大车来。据说还有一千余亲兵护送着,浩浩荡荡的就奔着凤阳的方向去了。这一番的折腾,其实也就是要了自己的命了。朱由检本来就没打算放他这一马,他只要低调点,还是能躲过去的。可是他太高调了。魏公公出发的第二天,崇祯接到了地方官的奏报,说是魏公公打包了大车小辆的,沿途安排他们住宿都不太方便。崇祯怒了,这次是真正的愤怒了,所以,在魏公公上路之后的第三天。武渊阁学士,御前一等护卫凌云,亲自到兵部传旨,下达了崇祯亲自签署的逮捕令!其实,在出发之前,这随行的人里面,也是有点机灵人的,比如说,魏忠贤的心腹李永贞就劝他,这样浩浩荡荡,会让皇上愤怒的。魏忠贤说,若要杀我,何必今日?再次借用明月兄的话,“今日之前,还无需杀你!”。那一个夜晚,车队到达了阜城县,一个小小的客店,早被这一千人的卫队给占据了。魏公公已经知道了,自己在京城的党羽已经纷纷落马了。朝廷的部队也已经追上来了。他顿时吓的晕死过去了。那个深夜。他解下了腰带,拴在房梁上,结束了自己的性命。从无赖到九千岁。再被打回原形。他才知道,得到再失去,比本来没有要痛苦的多。魏公公就这样死了,关于他的一切都就此烟消云散,卫队瓜分了财产,四散而去。崇祯很快得到了消息,下达了命令,“虽死尚有余辜,论罪!”。死有余辜,果然是死有余辜。魏公公死前三天,崔呈秀已经提前上路了。 第一百八十二 继往开来(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崔呈秀是在魏忠贤走人的第一天上路的。他知道了崇祯的最后裁决,他笑了。然后,他做出了一个令人诧异的举动,他吩咐管家,把自己的几房大老婆小老婆全都叫来,一起吃了个团圆饭。在吃饭的过程中,他把自己的历年以来搜集的名画和古董摆了一屋子。吃一口饭,砸一个古董。再喝一口酒,撕一张画。吃好了,喝好了,砸完了,撕利索了,上吊。崇祯皇帝很快就接到了消息,同样是一个反应,死有余辜,论罪。于是崔呈秀也比较的晚景凄凉,因为他自己死了一次还不算完,又被拉倒刑场去砍了一次。当然,陪着他的还有魏公公,魏公公是绑着行刑的。三千六百多刀,凌迟。虽然说人都死了,再剐多少刀意义都不大了。但是这件事本身折射的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情。阉党,曾经占据了朝廷,为祸百姓七年的恶势力阉党。就在这一刻,彻底的垮掉了。崇祯知道,这时候,属于自己的时代,才真正的刚刚开始。下面就是彻查阉党,打击报复的时候了,虽然这么说不太好听,但是确实如此,被压迫了整整七年啊。不管是皇帝崇祯,还是那些东林党人的官员,甚至是普通老百姓,都知道魏忠贤倒台了,反攻倒算的时候到了,这个时候如果不趁机踩上一脚,那就彻底的没机会了。现在,原来不可一世的阉党都变成了缩头乌龟了,惶惶不可终日。但是他们都有一个美好的愿望,那么这个愿望是什么呢?四个字就可以很好的概况,叫做法不责众。因为朝廷所以的人都是阉党的话,你崇祯刚刚上台,总是不能把所有的人都干掉吧。总得留着几个人给你干活。愿望是好的,可惜崇祯不会这么想,现在这个念头,相当公务员的不是有的是,把你们都干掉,我这里就没人了?开什么玩笑。所以,崇祯即位后,第一次大的清查,一次性整理黑材料上千份,查出七品以上官员350余人。史称钦定逆案。这个情况呢。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大快人心,崇祯改元,这就是第一步。把一切的权威集结到了自己的身上,因为干掉了阉党,他的人气值在一瞬间,达到了空前的效果。这也正是他期望看到的。这个时候的崇祯皇帝,对自己和自己治下大明朝廷的未来,可谓是信心满满的。这就是最好的效果,崇祯似乎看到,大明朝在自己的手里,已经兴盛发达,成为了一个举世无双的盛世。当然,这一切现在还没有结束,还有一些善后和扫尾的工作需要去做,他也相信,自己可以做好。比如很快就下诏书为六君子和七君子平反,比如很快就杀掉了五虎和五彪。都是他的善后之举。甚至连黄宗羲自己找人干掉了两个牢头,他都没有追究。一切不正常的现象就要结束了,一切都会向着最好的方向发展。 第一百八十三章 督赈陕西(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在上一章,我只用一千字就简单阐述了阉党的清盘和覆灭,其实不是我不想多写一点,是因为昨天实在是没有时间了。在此向各位道歉,我以后肯定会多存一些稿子的。不至于上阵之后被时间问题困扰,我保证。其实,还有很多没有交代到的,比如说客氏的儿子、魏忠贤的侄子之类的。都统统的没有躲过去那一刀子。折返跑啊,人这一辈子,最怕的就是折返跑,看着似乎是在成功的道路上一路狂奔。其实呢。跑来跑去的,竟然又跑回了原点。这就是悲哀。钦定逆案就这样被落下了帷幕,至少崇祯觉得,这样的结果应该还算是不错的。虽然抛走了三百来人,但是大明朝廷还是那句话,一点也不缺少公务员,崇祯元年,恩科取士。一榜下来,又是多少的青年俊秀啊。然而灾难也就这么来了。再来说说凌云,他认为,已经完成了自己的使命,应该一切都结束了,该辞去官职,去带着老婆满世界转转了。现在的他,是御前一等护卫,是武渊阁学士,是正三品的大员了。他可以站在品级台的比较靠前的地方。他已经托人写好了奏折,别问我为什么他自己不写,他的繁体字实在是有些让人不敢恭维。准备就在早朝朝会的时候呈给崇祯,自己无论如何,也要脱下这身官衣了。意外的情况出现了。按照正常的情况,崇祯皇帝在乾清宫接见群臣,他坐在那把龙椅上,带着九梁冠,没错是九梁冠,比王爷的七梁冠要高贵。身穿赭黄袍。就等着奏事的太监对着下面喊,:有本奏上,无本卷帘朝散,请架还宫。这时候,凌云本想立刻高喊一声,臣凌云有本。但是还没等他喊,户部的侍郎就抢先一步出班了。户部就是财政部,户部侍郎,就是财政部的副部长。这位新任的户部侍郎,也是有着显赫家风的。他的父亲,就是鼎鼎大名的杨涟。连布衣军师汪文言在被打的奄奄一息的时候还声嘶力竭的对着许显纯吼,世间岂有贪赃之杨大洪?杨涟,字大洪。这世界上,永远没有贪赃的杨涟,这是汪文言在这个世间的最后一句话。所以,杨涟这样的父亲,才会有杨之易这样的儿子。用他来做财政部的副部长,崇祯是放心的。这时候,杨之易出班奏事能有什么事情呢,崇祯的心里打了一个问号,他连忙问道,“杨爱卿,有何事情,你可以慢慢的奏来”。杨之易上前一步,几乎是匍匐在地了。他的严重含着血丝,似乎还有一闪一闪的泪珠。他用哽咽的嗓音说道,:“陛下,臣刚刚接到陕西布政使衙门发来的呈文,陕西大旱,赤地千里。目前已经饿死了上千的百姓。情况还在进一步的恶化中,请吾皇早作主张。”说着,把那奉奏折递给奏事太监。崇祯接过来一看,当时心里就咯噔一下子。本来以为,崇祯改元,刷新吏治。就是一片海晏河清,一派天下太平。没想到的是,竟然是这样的一副样子。实在是无话可说,可是事情这样子了,那就只能去治理。陕西一省大旱啊。如果不控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在这个大殿内,所有的人都为这个消息而感到惊诧,只有一个人是例外的。那个人就是凌云,凌云是知道历史的,据历史说,崇祯皇帝有道无福,在位十八年,是旱九年,涝九年。所以才有大西王张献忠,闯王李自成率领起义军,揭竿而起。历史基本就是这个样子,但是凌云认为,历史是可以改变的。就比如,历史记载,明朝的被后金灭亡的,但是现在,后金的多尔衮,已经是明朝册封的辽东王了。所以,历史并不是不能改变,一切都看人。凌云暗自感叹了一声,自己的命运,似乎还没有结束。自己注定还需再帮朱由检一把。不信看着吧,一会准能喊到自己。崇祯问杨之易,“杨爱卿,你看此事应该如何处理是好?”,杨之易说,“臣也思量过了,为今之计,朝廷要立刻放赈,而且要派一名大员前往陕西督赈,皇上赐给天子剑,以重其权。沿途有贪官墨吏不发之事,随即裁处!”,杨之易一语未完,崇祯已经有了注意了,没错,他又要启用凌云了,别人,暂时他还不放心。他当即问道。“凌爱卿,你有什么高见吗?”凌云见皇上问道自己,也连忙出班,说道,:“启奏万岁,臣也在想,刚才杨大人所说,势在必行,朝廷拨款赈灾,必有一得力大员前往督赈,可保万无一失。”崇祯又问,以凌爱卿看,满朝的文武谁能担当此任呢?凌云简直就是咬牙跺脚啊,好你个朱由检啊。我才来京城几天啊,除了张维迎我谁也不认识,你让我推荐人,我能说什么。只能说,“万岁,以臣看来,英国公张维迎张公爷,老成谋国,又是天子近臣,可以走着一遭!”。听到他这么说,崇祯心里就有点不乐意,心说凌云啊,你想躲清静,让人家张维迎去办这个差事,老头都多大年纪了,身体也不好,再说,他不在京城,我这心里能踏实的了吗,我看就这样吧,你去也的去,不去也得去,就得你去啊。想到这里,崇祯说道,“凌爱卿举荐,倒也有理,举朝上下,要说身份贵重,莫过于英国公,张维迎又是朕的保驾之臣。可谓是擎天白玉柱,架海紫金梁!但是英国公一向身子不大好,又上了点年纪,这次,还是留在京城好好的歇息几天吧!”。顿了一下,他又说道,:“武渊阁学士凌云,也是少年俊秀,老成练达,与朕结识于患难之中,最能体会朕心,着即刻封为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代天子督赈陕西。遇到贪官墨吏,可以相机而动。朕就不赐你什么天子剑了。我封你的七星龙渊剑,专斩天下的贪官!”。 第一百八十四章 即刻出发(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督赈陕西,看来这次,要过一把包龙图的瘾了,据说包大人陈州督赈的时候,干净利落的干掉了安乐侯庞昱。凌云想了想,在外面总比在朝廷让人惦记,也不会有更多的为难的事情。想清楚了这一点之后,凌云打算痛痛快快的上路,不再跟崇祯提什么条件。原因很简单,皇帝是不喜欢别人和他讲条件的。还有一点就是,救灾如救火。耽误了,就是人命关天。想明白了这一点,凌云妥妥的立刻就表了态。凌云上前一步,双膝跪倒,口称吾皇万岁,万万岁,臣凌云领旨谢恩。崇祯封了他以本官加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和之前的武渊阁学士一样,都是个级别待遇,但却是正部级的待遇了。按大明的官职来说。有实任,也有加衔。实缺任职就是具体负责,担任某个职位,加衔就是享受某种职位所应该享受的待遇和级别,而不是实缺。不过有些时候,有级别就够了。一个享受厅级待遇的巡视员,虽然也不是实权人物,但毕竟比正处级实缺的县长要牛很多。崇祯也考虑了各方面的因素,凌云确实也太年轻了,骤然升迁,必然会导致朝廷之中许多大臣的不满。所以聪明的崇祯就想起来了这个办法,我给你级别,给你待遇,但是不给你实缺,这样,别人不会说什么,说到底,你也只是个皇上的红人,一位少年得志的新贵,但不是任何一个实权衙门的官员。真正的实缺,就是御前一等护卫。这才是真正的天子近臣。凌云为了救灾之事,决定即刻就上路启程,所以散朝之后,立刻去见崇祯辞行。崇祯郑重其事的接见了他。这个规矩叫做陛辞,就是官员外出任职或者执行任务之前,都需要见一见皇帝。听听皇上有什么临别的嘱咐什么的。这已经是历朝历代的规矩了。凌云今天来,其实也就是要走个过场。不然,上午散朝,他下午没准就该启程了。其实在赴任之前,凌云心里也有顾虑,那就是他的家眷,他把风儿留在了山海关。此一去,山高水长,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再见。但是凌云毕竟是个以天下为己任的人,他的心中,先有天下的百姓苍生。所以,他没有提出其他的要求,陕西的百姓,已经没有更多的时间容他去一趟山海关了。凌云望阙扣头,崇祯看着自己的心腹爱臣,说道,:“凌云啊。这是在内宫,无需太拘礼,显得和朕倒是生分了。你这次来辞行,还有什么要求吗,尽管跟朕提出来吧!”。凌云点点头,“陛下,臣没有什么要求,准备即刻上路!另外,臣想问陛下,此次出京,臣凌云作为钦差使臣,想必有些仪仗?”。崇祯有点摸不着头脑,凌云不是个讲排场的人呢。但是他还是正常的回答说,“是啊,按你的身份,是正二品的仪仗随行!”。凌云再次行礼,“皇上,别说是臣不愿意摆这样的官威,就是臣是个喜欢排场的人,此刻救灾如救火,也容不得臣这么讲这排场。臣准备即刻微服先行。这仪仗队也可以照常出发,臣沿途之上,正可以体察民情,相继决断。”崇祯微微点头,看来凌云是个心里有数的人,他能知道救灾如救火,就算朕没找错人。但是陕西路远,也不是轻易能走得到的。他给凌云派了一名向导人员,此人原是信王府的一名侍卫,原籍陕西。这样,都走得放心,不过,崇祯觉得,难免给凌云一种监视他的感觉。正自纠结,凌云自己倒是提了出来,请皇上赐一名向导同行。崇祯心中大喜。下午,钦差仪仗正式出发,可是人们不知道的是,钦差比仪仗走的还早一个时辰。凌云早在仪仗队出发之前,就带着这位原信王府侍卫,现任的神机营参将。张章,出发了。 第一百百十五章 公主送别(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此次陕西督赈,凌云是钦差大臣,但是他也知道,此行难处到底有多大。陕西是个偏远的地方,但是偏远的地方,有偏远的地方的好处,那就是天高皇帝远,按说,朝廷的政令在这样的地方,执行起来那是比较费劲的。除了地方官员之外,在陕西还住着一位大碗级别的人物,那就是秦王。秦,就是陕西,秦王就是陕西的王,封在陕西,时代镇守。这要说一说朱元璋的制度了。虽然,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比较苛刻的,因为一位一品大员的俸禄不过是一百多两。但是对自己的儿孙后代,朱元璋实在是没的说的。他把自己的儿子们,全部分封到各地为王。这些王都是亲王。大概和登基前的崇祯皇帝是一个级别的。亲王的世子能够继承亲王,其余的儿子全部封为郡王。郡王有一个儿子能做郡王,其余的儿子能封公爵和将军。就算是再旁支的亲属,都能得到一个奉国中尉的虚衔,享受正四品武职的待遇。可以说,这样的制度,是十分的没的说的,一个字,好。对自己的亲属好,和家人好。这个没问题,可是朱元璋没有想到的是,这样的制度,是出了问题的。因为一个王爷,他能生多少孩子,这些孩子都是有爵位的。所以,为了拿到更多的钱和粮食。那么就玩命的生孩子吧。据说,弘治年纪,也就是明孝宗的时候,山西巡抚上报朝廷,庆成王的孩子已经再次刷新了记录,超过了一百个人,还仅仅是儿子。庆成王,仅仅是个郡王。他的儿子们就这么多,那么,亲王呢?朝廷每月的收入大多数都用于给这些王爷们发工资和粮食了。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凌云早就想过,即使是这样困难的时期,秦王也绝对不会饿着的。因为在出京之前,凌云已经看过了秦王的档案,他有六个年幼的儿子,此时都已经享受了郡王的待遇,他自己也是年俸万两的王爷。要说他没钱,鬼都不信,只不过,自己不知道这位秦王是个什么脾气,要是好说好道,还则罢了,要是舍命不舍财,老凌非让你破破财不行。凌云和张章都是布衣打扮,一路纵马而行,两人随意的聊着天。凌云问,“张兄,你是何时到信王府的,追随皇上许多年了吧!”,张章今年二十九岁,正是少年才俊之时,为人也是光明磊落,相貌是一表人才,这样的人,很能得到凌云的欣赏,他们之间几乎是一见如故,没有隔阂。张章笑道,:“凌兄不知,我跟随皇上已经整整七年了。当时是因为我学文不成,才弃文习武的。当年,我只是陕西总兵麾下的一名小卒,跟着总兵来京述职。机缘巧合之下,被一位大人选中,举荐我进入信王府做了侍卫”。这个经历倒是有些传奇色彩,因为有这样的机会的人并不多,凌云也笑了,“张兄是千里马,何愁没有伯乐呢。凌云好奇,不知道这位慧眼识人的大人,怎么称呼?”。张章道,:“此人凌兄倒也认识!”,凌云那脑袋瓜子多灵啊。他在想,自己认识谁啊,自己就认识张维迎,莫非是这位张公爷吗?他当即问道,:“莫非是英国公张公爷?”。张章点头。原来是七年以前,二十二岁的张章跟随陕西总兵进北京述职。闲着无聊的时候,他就去逛街。遇到街头的恶霸欺负一个小姑娘,他路见不平,上前阻拦。恶少仰仗着人多,大打出手,张章那时候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三拳两脚的就打残了两个人,但是好汉毕竟架不住人多,他很快就被绑起来了。正在这个时候,张维迎路过。替他解了围,张维迎看中了他的功夫,又欣赏他的这种精气神和义气。就跟陕西总兵说了一声,把他留在了北京,并且举荐到了信王府给朱由检做了一名贴身侍卫。从此以后,历年都有级别上的升迁,到现在,已经是三品参将了。虽然,这个三品参将也和凌云的武渊阁学士一样,都是虚衔,只享受待遇。但是,这已经是莫大的荣宠了。向阳花木易逢春,近水楼台先得月。跟着王爷混,总比下去带兵发展快不是吗。三品的参将有的是,有几个有他这样的机会。凌云放生大笑,想不到张兄竟是如此的性情中人。张章被他说的有点不好意思,没有接这个话头,:“凌兄,前面就是潞河驿了!”。凌云猛然一惊,潞河驿,是啊,进来这里就是进了北京,出了这里就是出了北京,就在不久之前,自己还在这里,干掉了魏全孝的哥哥魏全忠,当时自己答应驿丞,要给他换个地方。不知道这个事情吏部落实的怎么样,他已经跟吏部打过招呼了,所以他说,“张兄,我在潞河驿还有件事情未完,咱们在那不妨吃一杯茶。”,张章自然没有什么意见,虽然两人称兄道弟的,但是他很清楚,结交归结交的,规矩还是不能忘的。凌云是钦差大臣,武渊阁学士,一等侍卫。还带着都察院都御史的职衔。相比来说,自己虽然追随信王,也就是现在的皇上许久了,但是,要说荣宠,未必能及的上这位凌兄。所以,这一路之上,自己也就是跟他跑跑腿听听指挥也就是了。抱着这样的想法是肯定起不了争执的。凌云在潞河驿拴住了马,信步走进院内,上一次来,用的是人家的印信,这次来,可是有自己的堪合了。理直气壮啊。他往里面一迈步,几个驿站工作人员吓得直哆嗦。一看上次杀人那主又来了。凌云上次可是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了。这个印象估计着这辈子也是挥之不去了。但是他们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凌云并没有出示印信,但是他拿出了吏部的堪合,这个堪合是什么东西呢。就是介绍信。这封很牛的介绍信上很明确的写着凌云的官衔:都察院右都御史,武渊阁学士,御前一等护卫。上面加盖着吏部的打印,这个绝对是假不了的。这些驿站的工作人员都直了眼了。眨眼之间,老母鸡变鸭。四品武职变成了一品文职,还是一位钦差大臣。这些人哪敢不敬,就要磕头。凌云摆摆手,休得客套,你们的驿丞呢。驿丞很快就来了,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略带老态的人,估计这样子干不了几年就退休了。见到凌云赶紧行礼,凌云笑道,“哪里有这么多的礼数,我此次出京,在你这潞河驿,也就是想讨一杯茶喝,你可不知道,我上次在这里,吃的可是八珍席啊!”。驿丞听到这话,心里一翻个,自己毫无准备,此时此刻,去哪里准备什么八珍席啊。凌云笑道,:“我说上次在这吃的,没说这次也要吃,你紧张什么,我这次出京,是去赈灾的,如果在这里大吃大喝,我的乌纱帽估计也保不住,你说是不是”。听到这位御史大人这么说,驿丞也暗自的松了一口气,他赶紧恭维说。“大人廉洁,小人早有耳闻。不胜钦佩!”。这几句恭维真不是地方,凌云心说我才当官几天啊。以前在边军里面,也就是个小小的千户游击,现在辅佐信王登基,这二品官衔也是出京之前临时给加的,你什么时候早有耳闻了。这孩子。不过凌云也不多计较,跟张章说,“张兄啊,我听说,这潞河驿可是有上好的铁观音,咱们喝一杯,这就上路。没什么别的事情,我就是过来看看一位老熟人,只是,不在了呢”。然后他转身问驿丞,“前任驿丞何在?”。驿丞回答,:“一个月前,吏部下了票拟。擢升外任知州了。可真是好福气啊!”。凌云点点头,不再说话。他的许诺算是达到了。这个知州,是个正六品的官,大致相当于正处级职位,副厅级待遇。对于一个干了多年副处级的驿丞来说,这是一个主政一方的机会。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他总算是得到了。不过,凌云也嘱咐了吏部,该员到任以后,所以的档案资料,我都会查阅的。你们好生留意。自己不能随便轻易的提拔人啊。得负责。然后凌云就在一张桌子旁坐下,早已驿卒把铁观音端上来了,凌云给张章倒了一杯,又给自己倒上。轻轻抿了一口,又问道,“上次,我在这里杀了一个人你们还记得吧!”,此言一出,不仅是驿丞,连张章都有些变色。但是这些驿卒们倒是没有太大的变化。他们上次已经经历过了,这次,实在是没什么了,这回,这位凌大人不会是还想在这再杀个人吧,开玩笑。一个年长些的驿卒上前说道,:“凌大人,我们已经按照您的吩咐,申报吏部除名了,一切都很正常,没有意外!”,凌云笑着点点头,你做的非常好。张章有些摸不着头脑,但是他也没有多问。多年的侍卫生涯,让他弄清楚了一件事,不该知道的最好不知道,不该问的事情,也最好不问。所以,即使是这样,他也并不为此好奇,也就不多问,只是喝着自己的茶。凌云就喜欢这样的人,跟这样的人打交道自己不会很累。最讨厌的就是一堆问题废话不断的人。很显然,这个张章是个聪明人,很符合自己的胃口。他也不由得佩服崇祯了。也是,如果张章是个大嘴大舌头长耳朵的话,他也不可能被留在信王府这么多年,还能升为参将。喝的差不多了,凌云决定走人了。他看了一眼张章,说:“好茶,张兄,咱们赶路吧!”。张章点点头,正要起身,只听外面有人喊道,:“凌云,不打个招呼你就想走啊!”。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凌云和张章都听出来了。这个声音不是别人,正是齐国长公主,也就是莲花公主朱芷晴。朱芷晴一身男装打扮,在外面栓好了马,带着丁香一前一后走了进来。凌云还没顾上搭理她,但是张章是可没有凌云那份洒脱,他还是知道规矩的。他上前一步,就要行大礼。朱芷晴虚抬了一下手,“免礼。这又不是什么皇宫大内,无需多礼。”。凌云这才问,“公主此来何意?”。公主目视凌云,“你跟我外边来说话!”,说着先自走出去了。凌云也只好跟着,丁香和张章对视了一眼,两人的目光里的意思都是,你懂得。在驿站的门外,凌云搓着自己的衣服,不说话。公主也沉默良久,说,“凌云,你为什么总是跟我作对,难道你不怕我!”。凌云恢复了自己嬉皮笑脸的样子,说:“要真是凶神恶煞,怕也没什么用,但是像公主这样的美人,我怕什么呢!”。本来是一句玩笑的话,可是公主的脸竟然腾的一下子红了,一向泼辣的她竟然变的娇羞起来,她问凌云,“你真的觉得我漂亮吗?”。凌云当时就傻了,开玩笑归开玩笑的,要是公主真的有什么别的想法,自己可是承担不起,自己有糟糠之妻。不需要做什么驸马爷。不过,他还是醒了醒脑子,万一是自己想多了呢。他一下子正色起来,回答,:“公主的确是漂亮,不愧莲花二字。高洁无比。不过,凌云身为人臣,也是只可远观。”捧人,还把自己的意思明确的说出来,那就是你漂亮归漂亮,跟我没什么关系。你是公主,我是臣子。公主不愧是公主,比刘雅的智商要高多了,她听出了凌云话中的意思。也就主动换了话题。“你这个金蝉脱壳使的真好。我也险些被你骗过了!”。凌云也笑了,:“这哪里是金蝉脱壳,这是暗度陈仓!”。两人相视而笑。 第一百八十六章 一路同行(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金蝉脱壳也好,暗度陈仓也罢,反正是顺利的出京了,一路上的人们都在关注那钦差仪仗的去向,没有人注意到两个快马疾行的路人。凌云问公主,您特意来送我,恐怕是有什么嘱托吧。公主点点头,“此一去,可谓是山高水长,你的差事并不是那么好办,所以我想,我想。。”,她轻轻的低着头,没有了往日的刁蛮,却平添这一分羞涩。凌云大致也猜出来了她的意思,她大概是想和自己同行。但是这怎么可以呢,自己是奉旨的钦差,是去督促赈灾的,哪里有什么心情带着公主游山玩水,再说,陕西那个地方,自古以来都是兵家必争的边塞之地,也没有什么可以游玩的景致。他只能断然拒绝说,“公主,时候不早了,老凌要赶路了,多谢公主相送之情,他日有遐。凌云会去府上拜望,就此别过。”说着,对公主拱拱手,径直向着驿站内走去,他知道,现在唯一的办法,那就是三十六计走为上。他对着张章说,张兄。咱们赶路吧。张章也对着公主和丁香拱手。然后两人上马。疾驰而去。望着两匹马绝尘而去。公主看了看丁香,丁香有些不解,问道,:“公主,您和凌兄都说了些什么呢?”。公主摇摇头,没什么,神女有心,襄王无意。咱们回去吧。说着,她跟驿丞说,:“你不用声张,也无需准备什么,我这次出宫,只是想见见朋友,别无他意。你去忙自己的吧,无需多礼!”,说着,带着丁香走了。驿丞有些摸不着头脑,可是他比较庆幸这位公主不愿意在这里逗留。毕竟一个七品官面对一个公主的时候总是挺别扭的。别说公主,就是一个五品的知府大人他们也惹不起,何况是皇上的妹妹,早走早好。免得在这里因为招待不周到弄出什么祸端来。公主的确是离开了驿站,但是并没有会自己的公主府,而是换了一条线路,跟着凌云的轨迹走。这个凌云和张章并不知道。凌云一路疾驰,张章心说你到底认路不认路啊。你就在前面走,但是他还是没说话,只是一直跟着。知道彻底看不到北京城了。凌云才慢了下来。凌云问张章,张兄啊,咱们的路线该怎么走了。张章笑了,“凌兄,我还以为你认路呢。”。凌云也笑了,:“我要是认路,皇上何苦让你跟我辛苦这一趟呢。”说着叹息了一声,这一声包含的内容太丰富了。张章也在想,这位凌兄和公主之间,或许应该会有什么故事。但是好像凌兄对公主的态度比较冷淡,敬而远之。常人应该是不解的,谁不愿意做驸马爷呢。但是张章也是个洒脱自在的人,他或许比较能理解凌云,也就不多说了,心里明白。凌云或许是不愿意受皇家规矩的那些牵绊,也或许是心中早有了心上人。想到这里。张章也挺愁得慌的。要说自己,要相貌吧。自己可以说是一表人才,要是论官职呢,那也是没的说,自己之前就是信王府里的侍卫,现在又是三品参将的职衔,怎么说也算得上是个比较成功的人。可是年纪而立了,却还是孤身一人。这并不是因为自己挑肥拣瘦,是因为比较相信缘分,等待那个命中注定要出现的人,和她一起度过自己以后的日子。那样的日子才是最想要的。最幸福的。在那个人还没有出现之前,自己是宁愿单身的。信王也曾经问过他,说张章啊,你眼看奔三十的人了,也没有讨得一房妻子,人家像你这么大的,孩子都满地跑了。张章只得苦笑,说暂时还没有自己中意的。当时的信王信誓旦旦的说,好啊,我倒是想看看最终能让你中意的,究竟是怎么样的女子,这样吧张章,本王在这里许诺你。不管日后,你看上了谁家的女子,哪怕是皇亲国戚,本王也要去为你求婚。为了这事,当时张章心里还美了好一阵子。不过的确是没有自己中意的女子出现,这个事情也就暂时的搁置下来了。刚才在驿站,他对公主倒是熟悉,可是公主后面站着的那位女扮男装的随从,却从未见过。那一颦一笑之间,都抓住了张章的心。他动心了。然后,他想起来当初的信王,现在的皇上给他的许诺。想到这里,他的脸上洋溢出了一丝的笑容,这个小细节被凌云看在了眼里。凌云笑道,“张兄在想嫂夫人了吧,”。张章有些尴尬,回答说,:“不瞒凌兄说,我还尚未娶亲!”,凌云有些纳闷,“张兄已近而立,还不娶亲,这是惦念着哪家的闺秀呢?待凌云去为你提亲如何?”。说着无意,听者却有心,凌云这无意间的一句话,张章很是欣喜,问凌云,“凌兄与公主认识多久了?”。凌云心里一咯噔,心说张章你是真敢张嘴啊。一开口就是公主啊。公主那是你能想的吗。。哎。。也说是,人家小伙子也挺帅的。正在凌云在这瞎琢磨呢,张章开口了,“凌兄多想了,小弟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想问,公主身边的那位姑娘,凌兄可熟悉吗?”。凌云暗自点头,心说老张啊,你好眼光啊。凌云看看张章,张章看看凌云,两人都不约而同的舒展了一下嘴角。凌云说,“张兄,你果然好眼力。你说那位姑娘是谁,她叫丁香,是莲花公主府内是侍卫长,你说咱们这位公主,也是个不爱红妆爱武装的主。她的府内可是一群的精兵强将,不过,可都是些女巾帼,这位丁香姑娘,就是其中之首,而且官拜四品衔,挂着兵马司指挥副使的印信呢!”,张章点头,原来如此,多谢凌兄点拨,是小弟轻看了丁香姑娘了。原不过以为她只是一名普通的侍女,想来是张章浅薄了。两人一边说着,一边催马直行。一边赶路,凌云一边跟张章说,“张兄啊,要是看准了,就表示出来,人家姑娘也不是那么扭捏的人。不过,一般来说,都说是美女爱英雄,张兄固然是个英雄。还是不为人家姑娘所知,这次我们去陕西督赈,正是一个机会!就看张兄表现了!”,张章点点头。扬鞭催马。两人不再说话,张章在前,凌云在后,一路狂奔而去。天黑时分,两人到达了一个镇子,叫做乱石镇。一起在外面吃了碗面条,喝了点。就找了个小店住下了。两人都累疯了快,人是厉害,马可是有点吃不住劲了。这两匹马虽然都是好马。不过从北京到陕西,这两千多里地,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这一天,两人狂奔了四百里。人还不算什么,两匹马已经是气喘吁吁,不堪再负重了。也应该好好的吃些草料休息一晚上了。凌云和张章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他们知道,要让坐骑也足够的休息。他们没有惊动沿途的驿站,这毕竟不是京城,否则,微服私访的意义就不存在了。他们在这个叫做乱石镇的小镇歇息了。此时此刻,钦差的仪仗才走出一百多里的路程,凌云早就计算过了,除了不愿意这么大张旗鼓之外。也是有这样的一层原因在里头。从北京到陕西有两千里,要是按每天百里的速度走,等到了陕西就得二十多天,那里的老百姓如果得不到有力的救援工作,恐怕灾情早已经进一步的蔓延了,老百姓也都饿死的饿死,逃荒的逃荒了。崇祯是何其幸运的,他有一个不愿意坐轿子,而是愿意骑着马长途跋涉微服私访的钦差,而这一切都是出自本心,而不是皇帝的意思。有这样的臣子,不仅仅是崇祯这个皇上的福气,更是陕西一省灾民的福气,他们不幸,他们赶上了天灾,颗粒不收,哀鸿遍野。但是他们幸运,他们遇到了励精图治的皇帝,拯救生灵的钦差,所以他们,应该庆幸。此时的凌云和张章,都累坏了,你说为什么累,一天人不离开马鞍,狂奔四百多里地,不累吗?如果不累的话,那么肯定不是一般人,超人之类的灵异物种,很遗憾,张章不是,凌云也不是。他们在一个屋子里,两张单人床并排着,两个人本想聊一会,扯扯淡,可是很快,就都进入了梦乡,发出了均匀的鼾声,他们实在是太累了,太需要时间来休息和恢复了。此时的公主,也正在他们的同一个镇子上的另一家客店里。凌云的马和张章的马都是在兵部选的好马,可是。他们的马再好,也赶不上公主的。公主和丁香一路尾随而来,终于在天黑的时候,在乱石镇堵上了他们,本来凌云的警觉性是相当高的。可是今天的确是太累了,他竟然没有发现有人跟着他一路而来。公主叹气,凌云,你这是何苦? 第一百八十七章 为你指婚(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和张章就这么沉沉的睡下了,然而第二天又是早早的起来了。有些热心的读者可能会有些遗憾,他们住店了,就这么住下了,也没有个刺客什么的吗?真的是想多了,就到了这地方,他们又是一副布衣打扮。别说刺客了,连小偷估计都不愿意理他们。他们就这么早睡早起了。同时在同一个小镇上,丁香和公主正在呼呼大睡,她们虽然也远途跋涉而来,但是好像很有谈兴,聊到大半夜才睡这。说的也无非是些女孩子之间的事情。时间回到昨天晚上,丁香和公主在不远处的客店里早早吃过晚饭,两人也是睡在床上,互相都睡不着。公主问丁香,“丁香,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里吗?”,丁香当然知道,数百里不辞辛苦,一路这么追下来,到这样的偏远之地,说你是来游山玩水的,鬼才相信。丁香老老实实的说,“公主是跟随凌大哥前来的,一定是之前凌大哥总是捉弄公主,所以,公主也想找个机会捉弄一下他吧?”。公主说,:“你这丫头也学的滑了,说这不着四六的话。我若是来捉弄他,在哪里都可以,何苦千里迢迢的一路追随到陕西呢。这可是边陲之地啊!”她接着说,“丁香,你跟随我也很久了。我拿你当成姐妹一般,跟你我不想隐瞒什么了。我的确喜欢他。有时候他挺可气的,但有时候他严肃起来的样子却很可爱。这么说吧,我喜欢他。可是他为什么好像不知道,又好像是对我敬而远之。”。公主这一番话出来,丁香其实也早就心中有数了,她知道,公主肯定是爱上这位凌大哥了。可是凌大哥已经有了心上人啊,公主也是知道啊!她迟疑了许久,想说什么,却很有顾虑。最终还是没说,但是公主已经看出来了她的意思。公主问,“丁香。你在想什么,直说无妨!”。丁香终于鼓起勇气说,:“公主,凌大哥。他是有心上人的。这个,我们都是在山海关的时候就知道的!”。说完这句话,丁香低下了头,她知道,这句话对公主肯定是有打击的,堂堂的公主,怎么能喜欢一个有妇之夫呢。虽然,他们还没有成亲。公主何尝不知道呢,但是那又怎么样,有妇之夫,那薛平贵难道没有王宝钏,那薛仁贵难道没有柳银环吗?但是,他们都无一例外的娶了公主。当然,这不是说明薛平贵和薛仁贵这两个人的人品有问题,他们无一例外的对自己的结发妻子还是善待的。尤其是薛仁贵,人家柳银环苦守寒窑十几年。妥妥的等待,那能差的了吗。所以,在莲花公主的心中,还是有娥皇女英的想法的。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因为什么原因喜欢上凌云的,但是现在她知道,自己必须追随着他的脚步前进,因为自己的心告诉自己,即使你是公主,即使你高贵无比,但是在你喜欢的男人面前,你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而已。所以,朱芷晴甚至提醒自己,忘却自己公主的身份,去凭借自己,打动那个冷若冰霜的人,让他接受自己的感情,虽然这并不是那么简单。他能感觉到,凌云那冷漠的表情后,是一颗炽热的心。但是很显然,这颗心的炽热,不是面向自己的。这一刻,作为皇族贵胄的公主,她真的很羡慕那个叫做风儿的平民女子。这样的女子,却可以得到凌云的爱,自己,何苦生在帝王家。她不想就这这个话题继续的说下去了,于是她说,“丁香,不说我了,咱们这次出来,也就当散散心了。平日间养尊处优的惯了,并不知道这民间的疾苦,只有真正的了解了这些,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多么的可贵!”。丁香点点头,她也不想就这个话题一直说下去,这毕竟是个比较尴尬的话题,对于公主来说。至少是这样,既然公主说是来游山玩水的,那么就当成是一场游山玩水吧。毕竟,公主再当自己是姐妹,自己也应该放正了自己的位置。只有这样,才不会犯错误。永远都不要试图和自己的主人交朋友,你们永远都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只是一个相处的比较好的上下级。在这一点上来看的话,丁香和凌云是持同样的观点的。在朱由检还是信王的时候,一介布衣百姓凌云可以给他出谋划策,和他一起出生入死。对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可是当朱由检顺利即位成为崇祯皇帝以后,那样的关系,似乎再也不会出现了。这从自古以来的君臣际遇来说,都是一种历史的无奈。朱由检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保持对凌云的信任和重用,凌云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违背自己原则的情况下,把自己的忠诚进行到底。为朱由检做出一个臣子应该做的事情。这次陕西之行,凌云之所以痛快答应,除了一腔热血,想救百姓于水火之中的思维方式,更多的还是,远离朝廷,其实是一种避祸。在外面,自己哪怕把天给捅破了,也照样有崇祯给自己补窟窿,在北京城,那是什么地方,天子脚下万岁驾前。御史言官们都不是吃素的,每天就是满嘴的毒喷,虽然,这完全都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可是很多人确是乐此不疲。无解的一个命题,离开和闪避,那是最为明智的选择了。说偏了,还是说公主和丁香,公主问丁香,“你也老大不小的了,我想在京城的青年才俊之中,为你选择一个乘龙快婿,你看如何?”。慌的丁香赶紧起身,“公主难道是嫌弃我了吗,这么就要把我嫁出去!”。说着,眼眶竟然有些湿润了。公主笑着说,“你真是的,我说给你找个好人家,哪里是有别的意思呢,你我的年纪,相差不了许多,你做我府上的侍卫长,一向是忠心耿耿。这些我都是很有数的,要不,我能几次出行都带着你吗?丁香,不管你信不信,也不管你是否忌惮什么,在我的心里,我确实把你当做我的小姐妹,所以,我刚才说的话,是发自内心的。而且,我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了。想要征求你的看法?”。丁香这才确定,公主不是在跟自己开玩笑,她有些羞涩的说,“丁香跟随公主也有几年了,自付规矩还是懂的的,君有赐,臣不敢辞。如果公主决定了,愿不需征求我的意见。我只听公主的意思,我知道公主是真的对我好的”,她竖起耳朵,就等公主说出那个人的名字,此时此刻,忐忑的心情无法形容,正如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又如小鹿乱撞与心中,总而言之,心情此刻,已经紧绷到了极点了。她生怕公主说出一个让她很无奈的名字,但是,即使是那样的话,她同样要接受,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正如她刚才说的那句话,“君有赐,臣不敢辞!”。即使给她选择的是猪八戒的二舅那样的,她也不能有任何的意见,这就是她的宿命。不过,事情很快就有了转机,公主说,:“我虽然有了一个人选,但是,我还是想听听你自己的想法。你但说无妨,不管你是中意哪家的公子王孙。都没有问题,包在我的身上。”就像当年信王对张章许诺一样,公主也对自己的小姐妹丁香打下了包票。就在公主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是同一时间,熟睡中的张章忽然梦到了什么一般,翻了个身,差点砸到凌云的身上。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心灵反应吧,因为几乎是与此同时,丁香的心中也是一颤抖,这个皮球踢来踢去的,竟然又到了自己的脚底下。丁香在紧张的思索着。公主指婚,自己选择。这一切,都是这么的突然,突然的让她好像没有反应的空间一样,可是即使如此,自己必须立刻给出公主一个答案,如果不是的话,那么只要公主开了口,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再想更改可没有那么的容易了。所以就自己想一个吧,公主,她的人选又是谁呢,绝不可以让她为自己做这个主。她紧张的搜索着自己记忆中的一个个青年武官的名字,不过,过了这一遍筛子她才发现,这里面竟然没有自己中意的人,看来缘分这个东西,真正的是可遇而不可求。忽然,她的眼睛一亮,她想起来在驿站里遇到的和凌云同行的青年,看他的气度,绝不是一般的随从,至少也应该是一名侍卫,不然,他根本没有可能认识公主。另外,这个人的器宇不凡,年少英俊,眉宇之间,流露出难以遮挡的英武之气。丁香一咬牙,刚想说就是他了。可是忽然之间她有踌躇了,自己连人家的名字现在可还都不知道呢。 第一百八十八章 赈灾方略(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这个世界,就真的有那么一种东西,叫做缘分。缘分这种东西,没有办法去下一个确切的定义,但是那么微妙,又是那么真实,不偏不倚,又是不早不晚,一见杨过误终身。当然,一厢情愿不是买卖,那是孽缘。比如刘雅,又比如刘丹,这兄妹两人似乎就不懂得这个理,最好把自己折腾的比较郁闷。当然什么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内,在数百年后,有一个比较娱乐性的节目,叫做非诚勿扰。这个节目呢,大致是个相亲节目,场上二十来分钟的时间就把这事给定下了。当然,我呢,写的是小说,不是批判性的文章。所以我们不讨论这个节目是不是有作秀的成分以及它的真实和可靠性,有没有托之类的,这都不在我们的思考范围之内。我们只需要考虑我们应该考虑的事情就行了。我唯一比较有印象的是,坚持选择心动女生,结果心动女生就那么毫无征兆的跟着他走了。毫无征兆,看来有时候,一根筋也好,死心眼也好,也会收到出其不意的效果。。当然,这是特例,是不会在普通的场景中出现的,其出现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赚取眼球。而这次,缘分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了,我曾经说过,什么是喜欢,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那种感觉是,让人会面红耳赤心跳加速。张章第一次见丁香,就是这样的感觉,二十九年了,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他似乎已经得出了一个结论,这辈子就这个女子了。一定要把她娶过门,成为自己的妻子。相对于张章的思维,丁香就有些喜剧色彩了,她是在自己思维短路的情况下,很慌乱的把这个人搜索出来的,此刻她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何处供职,只不过,肯定不是一个凌云的普通随从。她的脸红扑扑的像是一个苹果一样,但是在黑夜里,却是看不出来,但是明显加重了的呼吸声还是让公主看出了些许的端倪。这个小妮子,也是有了自己的心上人了。公主沉默许久没有在说话,想听丁香下面要说什么,但是丁香也什么都没有说。公主问,“你要是心里有了意中人,那就说出来呀,有什么不能说的呢,咱们这是姐妹之间说些私房话嘛。”。丁香一向是瞒不得公主什么,只得说,:“其实,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是谁,我们只见过一面!”。公主有些诧异,自己这位侍卫长也是比较超前思维了,只见了一面就喜欢上人家了,是什么样的男子会有如此的吸引力呢。公主的好奇心立刻被勾上来了,“继续说。”丁香接着说,:“他就是今天在驿站和凌大哥在一起的人,我不知道他的来历,也不知道他。。。”,一语未完,公主竟然大笑:“丁香啊,丁香,看来还是我了解你,我给你找的,也正是此人啊!”。气氛顿时变的和刚才不一样了。丁香也很快就掌握了张章的第一手信息,陕西人,原信王府侍卫,现任宫内侍卫,三品衔参将。果然是青年才俊之辈。丁香和公主都清楚,对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三品参将来说,他的前途到底有多么的光明,此次陕西督赈,让他跟随凌云回到自己的老家,名为向导,实为副使,也是个建功立业的机会。如果他在这次的事情中表现出色的话,那么回京之后,崇祯皇帝是有理由对他加以提拔重要的,一朝天子一朝臣,皇上刚刚即位,还是更加看重使用自己的人。不过丁香还是个比较慎重的人,她还不知道这个张章的人品各方面如何,所以要公主不要轻易开口,正好自己跟随公主去陕西。所以,这路之上,有的是时间和机会对此人进行考验,不急于一时。公主暗暗点头,心说丁香是个明白人。不急不躁,是个好苗子。主仆两人又说了一些话,直到天光大亮的时候,凌云和张章早就上路走人了。公主和丁香两个人还在呼呼大睡。列位读者也许不明白了,人家都走了,她们还在睡,岂不是把人给跟丢了吗。这样的情况确定是不会出现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从这里,进入陕西的路程是确定的,也就是说,不管你怎么走,路线都不会改变。第二点就是她们有优势,公主和丁香的马,比起凌云和张章在兵部领到的马,快了不知道多少,所以,即使让他们提前出发,两人醒后,也很快就可以迎头追上。这一切,当然凌云和张章两个人都不知道,他们都看着自己的马,看马的精气神,就知道这一晚,它们也休息的差不多了。就此扬鞭催马,赶路去也。第一天,他们走了四百里的路。按这样计算的话,到达长安,也就是西安。应该还有四天的路程,可是这样,事情会不会耽误还在两可之间,所以凌云决定,今天一定要加快路程。就在三天内,感到西安府。把局面控制住。要是按照这个计划赶路的话。每天就要走将近六百里的路程。两人已经准备好了干粮和水源,但是考虑到了一件事,那就是怎么喂马!陕西是旱灾,赤地千里。别说庄稼了,连草都不怎么长,没有马,不可能步行赶路吧。他们被迫无奈,只能决定,无论走到哪里,都找客栈歇息,实在找不到的。那么就只能去驿站了。但是,为保险起见。凌云还是留了一手,伪造了一份重庆知府的堪合。当然,这也不算是伪造,因为也是吏部文选司盖了大印的,可谓是童叟无欺。但是吏部的文选司郎中虽然是奉了皇上的旨意,一切听凌大人的安排,但是他实在不知道,为什么要出具这份莫名其妙的堪合。凌云给他的解释是,为了让自己的亲戚拿着这个东西在各地驿站混饭吃的。当时文选司郎中就露出了一个你懂得的眼神。这是为什么呢。驿站就是国家的招待所,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员,官员手里的堪合,就是介绍信,拿着介绍信,就能在全国各地的驿站里白吃白喝。但是这个堪合,只是一个简单的介绍信,并不是官方的印信,所以,即使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拿到了堪合,也不可能去行使官员的权力,最大的好吃也就是在驿站里刮点油水,毕竟驿站里的物资什么的都是国家的拨款,这样的现象也没得几个人来说道,所以,大明开国以来二百多年,官员私下里把堪合赠给亲友使用的现象那是屡见不鲜的。其中,有一位比较有名的堪合使用者,就是徐霞客老先生,作为有一部厚厚的旅行笔记的人。他对祖国的名山大川可谓是如数家珍的。当然,这旅行嘛需要费用,据我所知,徐霞客的家里也并不富裕。所以,能支撑他一路把旅行事业完成的如此好,如此的牛,很大一部分程度上,那是借了力的,没错,这个力,就是堪合。徐霞客拿着不知道哪位亲戚给的堪合,用到废为止。。当然,我不是在怪他浪费国家财产,我倒是觉得,很多人,也是大把大把的搂钱,明目张胆的,要是也能够写出一部徐霞客游记来,搂钱也就搂钱了,问题是,很多人,只会搂钱,除了这个,什么都不会。好了,不说他们了,还是说咱们目前故事的两位主角,凌云和张章,他们一路狂奔下来,临近中午,大概算下来,走了得有二百多里路程了,凌云建议下马休息一会再走,因为这个地方虽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却有些野草。有了这些草,就能让马饱餐一顿,然后稍微休息片刻,可以继续赶路,张章也是这么想的。两人靠在一颗已经因为干旱缺水快要枯死的树上,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张章跟凌云磨合了这一天多的时间,对凌云也有了个大致的了解了。所以,现在说话,也没什么忌惮,他问道,:“凌兄,此去陕西,一路还不知道有多少困难,我们现在,已经离灾区越来越近了。我想听听凌兄高见,有什么主意!”。凌云一路之上,也在考虑这个问题,怎么办,说是赈灾,朝廷现存的银两其实并不多了。国库内大概能用在陕西灾区的银子,大概在五十万两左右,这是出北京之前,户部侍郎杨之易给出的最确切的数据,这位杨兄是杨涟的儿子,所言必然无假。五十万两银子,要是折合成现在的货币来说的话,大致相当于一千五百万。听着似乎比较多是吧,可是,灾情的严重是一个省。所谓赤地千里,颗粒不收,不是这点钱就能轻易的解决的。而且,据凌云的了解,这点钱,如果依靠这些脏了心肝的赃官来赈灾的话。真正能用到老百姓身上的钱,恐怕连三分之一都没有,就被层层的克扣干净了,但是陕西是一个大省,州府县衙门这么多,必须依靠官吏来办这件事,自己作为钦差大臣,总不能来回的在这些县里溜达吧,分身乏术啊。从接到任务的时候,凌云已经在考虑这个问题该怎么办了,不过,确实无解。他把这个顾虑,告诉了张章。张章其实也不仅仅是个粗莽的武夫,他也是有自己的心机的,当然,这样的心机并不是腹黑权谋,因为他的确是一个好人。这个问题,是历代赈灾的大问题,他也慎重的考虑过,现在他初步的已经有了一些自己的见解了。张章跟凌云说,“凌兄,我倒是有些不成熟的见解,但是在凌兄面前,不敢班门弄斧。”,凌云正在没有什么主意的时候,听到张章这么说,怎么能不让他开口呢。“你我兄弟一同奉命,你名为向导,实为副使,皇上的意思,我还是清楚的。张兄啊。这也是你建功立业的时候,怎么何苦要做这儿女之态呢。有什么话就说嘛。”。听凌云这么说,等于是承认了自己的地位,所以他也就不再客气了,直言道,:“凌兄,你可知道这陕西之地,古时候是哪国的疆土吗?这里是秦国,秦国,用的是严刑酷法,一直以来,被后世所诟病。但是后世人都忘记了,秦王扫六合,一统天下,车同轨书同文。才有了华夏文明的传承基础。。。”。凌云有点摸不着头脑,难道张兄是打算把自己老家的历史给自己好好的说道说道。可是刚才的话题不是这个啊。凌云顿时感觉一头雾水比较迷糊。但是他没有迷糊太久,张章接着说,“凌兄,是不是我说的有些离题了,我的意思其实是,只要存在的,就肯定有它合理的部分在里面,这是肯定的。秦王朝,是因为李斯和韩非子的法制思想,而迅速得到了壮大,完成了统一,而后来灭亡,也是因为严刑酷法。但是,治乱世需用重典。今日这个地方,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出我之口入君之耳,我张章不怕说一句杀头掉脑袋的话,如今大明江山,可谓是百废待兴,如同乱世也差不多!”。听到这里,凌云暗暗的点头称赞,这个张章是个英雄人物,自己之前只把他当做武夫,是小看了他。切不说他的见解对不对,就刚才这一番话,很多人是打死也不敢说,更何况,自己和他认识才不到两天,就如此和自己推心置腹,这也是对自己的绝对信任使然。凌云的心中洋溢着一股暖流。从这一刻,凌云就下定了决心,张章这个朋友,无论如何,这辈子,自己算是交定了。其实张章也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说出这样的话,他久闻凌云的种种故事传说,自己一直无缘得见,心中能和凌云一起共事,才发现,眼前的这个人,竟然没有丝毫的架子,和他交往,如沐春风。 第一百八十九章 以官制官(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张章在面对自己的新朋友畅所欲言,虽然,这很可能会给他带来一场浩劫一样的灾难,因为他竟然在谈话中说出了,大明朝廷虽然不是乱世,也是百废待兴之类的话,这样的话如果四散传播的话,是要掉脑袋的,因为跟凌云不见外,有绝对的信任,才这么说的。当然,那个时代是绝对不会有录音笔之类高科技的东西存在的,这个是确定无疑的,所以,张章在说这个之前,还说了另外的话,此地上不至天,下不至地。就是说,我在这里不管说了什么话,我离开了这里以后都可以完全不认账,为什么呢,因为这里老天爷听不到,地藏王也听不到,我说了什么,也就是我说了你听到。这一招,曾经在三国演义里有过一次精彩的使用,那好像是荆州城公子刘琦被继母蔡夫人逼的没辙了,对诸葛亮使了这么一招,最后诸葛亮给他出主意,说申生在内而亡,重耳在外而安。刘琦也聪明,一点就透,带着三千人就去了江夏。最终得以保全。就在这里,张章也是为自己留一条后路才把这句话铺垫上。凌云也明白,谁也不想死,谁又能做到这样的情分跟你说这样的话呢,他已经很感激张章的这份情分了。但是他还是不明白,张章说这些话的用意何在?他下面肯定是还有话说的,下面的话,将会对自己这次陕西赈灾起到极大的帮助,这才是事情的关键所在,所以凌云连忙起身,对着张章作揖,“张兄,一番推心直言,凌云心中十分的感激,想必张兄一定有所良策,教诲于我,凌云洗耳恭听!”。张章也赶紧起身还礼,“凌兄啊,小弟是个粗莽之人,不懂得这些规矩礼数,凌兄瞧得起小弟,咱们就是朋友,是兄弟,不用拘礼。”两人一起又都坐下,张章才说道,“我刚才说的,治乱世用重典,其实,也是有所可选性的,换句话说,就是实施的对象不同,情况也就不同。此次放赈,五十万两银子本来就不怎么够,可谓是捉襟见肘的。这个时候如果还有那脏了心肠的贪官墨吏从中渔利的话,这样的官员已经不是人了,他吃的是老百姓的血和肉,这样的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但是,说到底,凌兄担心的,还是一个监督机制的问题。这个监督可不是说这玩的,监督不力,一切就都抓瞎,所以,这是一场不动刀兵之战。我的意思是,让官员之间互相监督!”。凌云有点发愣,让官员去监督官员,意义可谓不大,因为他们作案一般就是团伙,个把人自己也没那个单子,很多贪官被拉下水,就是因为他们认准了一条,那就是法不责众。法不责众有时候就是很多贪官救命的法宝。正所谓,你贪我也贪,大家都去贪,大家都平安,你不贪我贪。要是我贪了,你不打算贪,那么咱俩就不是一类人,正所谓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不是一类人的,就要玩命的去打压,毕竟,一个正直的人会损坏一群不正直的人的灰色收入,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了已经。现在张章说到了监督,让凌云很是感慨。的确是这样,任何的事情,都需要行之有效的监督,但是张章的这个提法,凌云好像是有点摸不着头脑,俗话说,官官相护,让官员去监督官员,能收到好的效果吗?岂不是促成他们沆瀣一气,同流合污吗。现在这个社会,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河泥。反正吃到最后,他们都有的吃。老百姓就没得吃了。张章看出来了凌云的不解,他解释说,“凌兄是不是以为,这个洪洞县里没好人,其实官员之中,也不尽然是贪墨之人嘛。你我不也是官员吗。我们来这里,查的是贪腐,救的是百姓。当然,我说的意思,不是靠官员的自觉,也不是靠他们同僚的自觉,我是说,在官员之中,实行连坐之法。让他们互相之间取保连坐,一个人出来问题,负责监督他的人,连带有责任。包括他们的上司,也有失察之罪!”。凌云不得不暗自佩服张章这一招的绝妙,这会弄的当官的心惊胆战,时刻会担心因为别人的错误丢乌纱帽掉脑袋。不过这取保连坐之法,是秦朝的时候开始用的,当时是对付老百姓的。现在,用这个方法来对付当官的,简直是妙极了。不过凌云也是有忧虑的,这么干确实是能起到很好的监督效果,但是会不会连累一个比较平庸糊涂的普通官员,当然,前提是他不是贪官,只是个平庸的官。那该怎么处理呢,总不该一棍子打死一船的人吧。凌云就这个问题征询了张章的意见。张章用一句话就证明了他是个聪明人,此事说到底,还是凌兄在执行啊。凌云点点头,若有所思。人和马都休息的差不多了,他们打马扬鞭继续上路,他们必须在今天晚上之前到达下一个目的地。这个目的地据这里还有近四百里的路程。他们必须抓紧时间了,对于这两个人来说,时间就是一切。此时此刻,钦差的仪仗和卫队,还没走出多远,要是按他们的进度的话,陕西的老百姓,都有饿死的可能性。凌云和张章的下一个目的地,是一个驿站,叫做长乐镇驿站。这同样是个偏僻的地方,不容易被人注意到。天黑十分,他们终于到达了长乐驿站,不过,此刻,凌云和张章不曾想到的是,公主和丁香竟然先他们一步到达了这里,并且已经安顿下了。对此我不得不感慨一句,马快就是有好处啊。就像现在的交通工具来说,同样是坐火车,你做绿皮车的羡慕坐特快的,坐特快的再快,也干不过坐高铁的。也许,张章和凌云的坐骑已经是特快了,但是公主和丁香的马,几乎是算高铁的。两名高铁乘客在他们身边疾驰而过的时候,老凌和老张两个人恰好在路边小解。根本没注意到她们。不过,她们都是看到了这羞羞的一幕,都有点不好意思。长乐镇,听起来是一个很喜庆的名字,大概的意思是长久快了吧。但是,好像一般喜庆名字都和喜庆的事情不挨着,这时候好像也是如此。天黑十分,凌云和张章到达了长乐镇驿站,这里是一个比较荒芜的地方,因为挨着官道,为了便利交通,还是设立了驿站。这里的驿丞可没有潞河驿丞那样的从七品级别,只是个未入流的官。咱们介绍过,从九品是当时最低的官员,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副科级,要是低于这个级别的,也在政府供职,但是不入品级,那么就称作未入流。这长乐驿站的驿丞,就是个未入流。不过,书中交代,此人也不简单,他是中过进士的,而且是文进士,二甲第三十名。这份履历如果你觉得平常的话,那么我就简单跟你说一下,这个二甲第三十名进士到底有多么了不起。有人说,科举制度呢,类似于现在各省的公务员考试,考上以后,那就是公职人员,是吃皇粮的国家干部了。所以,现在公务员考试,实际上就是当年科举制的流毒还继续的蔓延着,说这话的人,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和概括。那就是无知。现在的公务员考试,大致是有每个省组织的,每年招收的名额,多则几千,少则上千,这只是说的每个省的指标。考上以后呢,就是一名科员了。如果顺利的话,你在官场混了很久,而且还顺利的一直混下去,也许,你能混到一个实缺的副科级或者正科级。也就差不多了,或许,这就是很多公务员对自己的规划。我刚才说过了,副科级,在古代的官员序列里面,大致是个从九品的级别。那么,古代的科举制是什么样子的呢。第一关叫做进学,就是考秀才。不要以为秀才是穷酸的代名词,因为很多人考了很多年,也只是个秀才而已,比如说范进,考中秀才的时候,就快五十多岁了。考中秀才以后,去省城考举人,举人的录取名额大概是全省每年几百人吧。反正比现在的公务员录取要低很多。当然举人也是有机会做官的,不过,只能是未入流的清水衙门的官。大致相当于现在的乡镇科员。或者,还有高一些吧。举人考中了,那么下一步就是考取进士了。唐朝有句话说的好,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这就是说进士到底有多么的难得。难得到什么地步呢,全国各地的举人凑在一起考试,最后,选出个三百人以内的名额来。称为进士。进士也分三甲。一甲三人,也就是俗称的状元榜眼探花,是直接任翰林院的,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即使是最次的同进士,也是榜下即用,也就是说,立刻就能被委任官职,什么级别呢,一般是正七品以上。正七品的级别,大致是个现在的县处级。可见进士是多么值钱了。话说到这里大家也许就明白了,这名长乐镇的驿丞,身上肯定是有着某种故事,因为,他曾经是一名二甲进士,是光辉璀璨的一颗明星,至少,他现在应该在六部中担任主事,或者在某州担任正六品的知州,熬资历,到老了,顶不济也是个三品的乌纱。谁知道,竟会在这小小的长乐镇,做了一名不起眼的驿丞。此人名叫赵不鸣。是安徽合肥人。今年,才刚刚二十七岁。距离他高中进士,才仅仅四年。凌云和张章在长乐驿站拴马。迈进驿站里,一名驿站工作人员走上来。只见此人生的是身材魁梧,相貌雄伟,凌云暗自吃惊,这样的人,怎么会在驿站里充当杂役呢。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还是默默的递上了自己那份事先伪造好了的重庆知府的堪合。因为上面加盖着吏部的大印,肯定是不会有问题的,这名工作人员点点头,把凌云和张章让到一个雅间内。说是雅间,其实也是一个简陋的屋子。我国古代有句话,叫做好奇害死猫,但是有时候,好奇未必是坏事。如果凌云刚刚好奇,问了一下这名工作人员叫什么名字的话,那么他一定会当场发飙,让这名工作人员立时毙命。各位读者看到这里,会不会觉得凌云是一个滥杀无辜的人呢。我从来没有这样说过,从头到尾,我从未说过凌云在这本书内的武功是第一的,但是,我可以说,他做的事情,都不是偏激的,至少,对得起自己的内心,能对自己有一个交代,也就是说,有一个说得过去的,正当的理由。我在想,如果凌云当时问了那个工作人员他叫什么名字的话,一定会对他痛下杀手,这并不是滥杀无辜,至少,此人不是无辜,因为,就在几年之后,此人将会给大明王朝,掀起一场大大的浩劫。当然,他没有最终修成正果,但不是因为有凌云,而是因为有另一个人。那个人,叫做陈永福,陈永福这个人,现在还是个籍籍无名的小卒,但是几年之后,他会发挥他人生之中最为闪耀的一面。因为,现在的这个驿卒造反了,他拉起来一支将近二十万人的队伍,一路打下了许多州县,引起了大明王朝的大动荡,但是,一切终究是到此为止了,一个人的表演,有上场的时候,那么,就肯定会有谢幕的时候。也因为,有些人上场就是为了替代另外一些人的,比如说,陈永福。后来的陈永福,在一场困守孤城的战斗中,将那位后来的变民军首领一箭射瞎。从此名扬天下。你猜的没错,这名现在的驿站工作人员,就是李自成。 第一百九十章 神秘驿丞(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和后来的大将高杰是同乡,也是情敌。当然,是因为高杰拐走了他的老婆,但这属于个人的私事,在此不作讨论。对于这个人,据说从小就显露出了自己的大才华和大气度了。李自成1606年(万历三十四年)八月出生。 自成出生在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距他的老家长峁鄢60多里(两地现均为横山地)。李自成的祖籍是米脂县李家站,在米脂县殿市镇有个村落,名叫李继迁村,当地人也叫做李家站,村里的人代代相传,是李继迁的后人。据说,他的老祖先是个比较牛哄哄的人,曾经做过五州节度使,最后官特进太师。算的上是彻彻底底的牛哄哄。可是,传到李自成这里,早已经是家道中落了。李自成小的时候,有一个比较有名的故事,传说中他的一位老师曾经请他和他的同学们吃螃蟹。也许是因为这位老师有钱,也许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反正李自成和他的同学们就此开了一次荤,但是这位老师的螃蟹也不是白吃的。吃他的螃蟹是有前提条件的。这个条件说简单也是比较简单,就是让吃了螃蟹的同学们,每个人作一首诗,跟螃蟹能扯得上关系就可以。据说,当时同学们兴致都挺高的,不知道是因为诗兴大发,还是因为螃蟹的诱惑力实在是太大了,反正是妥妥的每个人都做了诗。老师当时拿着同学们的诗,看一首,评论一首。评到李自成这里,忽然就愣住了。沉默了半晌。老师做出了一个大胆的预测,这个预测非常的准确:你以后终成大器,但你是一个乱臣贼子,不得善终。因为,在李自成的那首螃蟹诗中,有这样的几句,“一身甲胄任横行”。李自成当时估计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浑浑噩噩的把螃蟹吃完了,然后他就回家了。回家还没等咂摸出老师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家里顿时就丧失了经济来源。李自成同学从私塾退学回家了。从此之后,他的大器之路就不怎么顺畅,在村东头的大财主李二狗家里放过牛,在村西头张大富家里喂过猪,是连猪食狗饭都吃过的日子也经历了。终于有一天,他时来运转了,因为有个离家数百里之遥的驿站招工作人员,他很快就去报名了。也很快就被选中了。从那个时候起,李自成同学踏踏实实的在驿站待了三年的时间,今天,他遇到了自己以后生命中的克星和对手,凌云。但是凌云其实根本不知道,他是李自成。如果凌云知道,眼前这个毕恭毕敬的检查他的堪合,又一心伺候的比较顺眼的驿站工作人员叫做李自成的话,恐怕他不由分说就会开杀戒的。既然说到了李自成,那不妨就再多说几句。据说,李自成在历史书上,也就是在现行的课本上,获得的赞誉是比较高的。叫做什么李闯王。还有几句比较不着四六但是还算是合辙押韵的顺口溜也被堂而皇之的流传下来了,所谓是吃他娘,喝他娘,开了城门赢闯王,闯王来时不纳粮!这段顺口溜被某些所谓的历史学家概括为均田免粮。其实是扯淡,李自成的变民军所造成的对这个社会的盘剥与危害,远远大于当时所谓的贪官们。张献忠曾经屠杀四川读书人,李自成也不是什么善类。他们两兄弟,论起来,是一个半斤,一个八两。至于教科书为什么会给他歌功颂德,我想了半天,终于想明白了,也许,教科书是这么认为的,李自成不管出于什么思维来进行造反活动,他代表的是农民阶级,当时的大明政府代表的是封建制度。所以前者就一定是正确的,后者就一定是错误的,需要推翻的。我只能说,持这种混蛋逻辑的人,智商都是体育老师教出来的。好在我不是。好了,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在一个社会相对稳定的时代,打着任何的幌子制造更大混乱状态的人,都是人人得而诛之的野心家,必须除掉,才能还给这个世界一片安宁。李自成与张献忠。就是这份该死的人名单上面的杰出代表。当然,现在的张献忠还不知道在哪里拾驴粪蛋,李自成也仅仅是个驿站的小杂役。但是,这一切如果不尽早的扼杀于摇篮中的话,终究是一场大的劫难。对于大明王朝,和这个朝廷所治下的百姓来说。不过,天道好还,可能因势而迟,然终不误。李自成这个人,在历史的的最终盖棺论定,终究只是一个流寇!说了这么多,总有种搂不住的的感觉,其实,我这个人,就是有点义愤,小说就是小说嘛,我怎么写,各位您怎么看,干嘛这么较真呢。其实,我是最不该较真的了。我得改一下这个习惯了。不过小说家言,也未必都是不能看的东西。俗话说的好,那叫什么来着,三分假,七分真,在正史里边不能说或者不好说的东西。在小说里面是都可以说的,我就这么说,你就这么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也不用负什么责任,只是小说嘛。说过李自成,咱们接下来还得说凌云和他小伙伴的故事,毕竟,在这个时间段这个故事里,凌云和张章是男一号和男二号。公主和丁香是女一号和女二号。那位驿丞是配角。而此刻在驿站端盘子的李自成同志,只是个龙套而已。此刻,他还只能端着盘子拿着扫帚,在驿站内往来的溜达。凌云和张章,随便的坐下来,问在旁边伺候的李自成,你这里有没有酒,烫一壶来。在弄几个凉菜。也就是了。不必铺张。很快,酒和菜都上来了。凌云先拿过酒盅来给张章倒上,放到张章那一边,又给自己斟上,张章也并不推辞,端起来,说“凌兄,一路劳顿,本该兄弟来敬凌兄一杯的,奈何这酒,实在是喝不得。”。凌云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是什么意思。他明白,张章是说,这酒有问题。凌云佯装听不懂他的话,想看看他究竟会如何处理,也就把酒杯放下了。他看着张章,一笑,意思是我明白了。张章自然懂得这个眼神的意思,也就心里神会。凌云却忽然大声说:“张兄啊,这一路之上,鞍马劳顿的,本来想喝口酒早点睡,你还不让喝,有点扫兴啊,今天你要说不出个理由来,我非得灌你几杯酒!”。张章看着凌云这一脸无声的坏笑,简直也差点就笑出声来了。可是他还是控制住了,几天的接触中,他们已经建立了深深的默契了,张章故意大声的说,:“凌兄啊,我知道你一路鞍马劳顿,实在是太累了,作为兄弟我内心不忍啊。但是咱们在这里,承蒙驿站诸位的款待,实在是太过于周到了,所以凌兄,今天我做一个主,咱们这第一杯酒都不能喝,我想敬这里的驿丞!”。凌云心说,张章你个坏小子,是真有你的坏主意,不过,凌云自己也想看看,这个张章究竟能折腾出点什么花样来,所以他也就不再多说,只是全力的配合。凌云说,:“张兄啊,你果然是个好脾气,现在哪里有什么在任的官员愿意去和一个驿丞吃饭喝酒的呢,就凭这一点我也佩服你,来呀,去把驿丞叫过来,就说张大人请他喝酒!”。驿丞很快就来了,他事先知道,这两位都是大官,不要问我他是怎么知道的,稍后答案就会揭晓了。驿丞单膝跪地,给两个人行了礼,“见过两位大人,不知道传唤小人前来,有何吩咐,定当万死不辞!”。张章看着驿丞,淡淡笑道,:“驿丞大人,你说的严重了,我和凌兄路过此处,来吃你顿饭而已,有什么万死不辞的事情呢。咱们虽然品级不同,但都是国家的官员嘛。你也是吃皇粮的,要知道,效忠,要效忠皇上,明白吗?”。看着这个家伙在一本正经的教训别人,凌云心里简直是乐开了花了,他都想说,原来你这个三品参将,是一个政委指导员的角色啊。原来在以前的老部队。当然也就是信王府里,是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这一套一套的。真不像是个刀头舔血的武官,倒像是个耍嘴皮子的。凌云就在旁边傻笑,张章知道他的意思,也不点破。他就眼睁睁的盯着那个驿丞,驿丞似乎也是见过世面的人。也没有害怕,端起酒杯来,正想往嘴边送,凌云给拦下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刚开始,凌云和张章都认为酒里有问题,是驿站捣鬼,那么肯定是驿丞有问题,他必然不肯喝有问题的酒,但是看这样子,他似乎敢喝。而且,还没打算说什么别的,那么就有可能会冤枉好人。所以凌云及时打掉了他手中的杯子。驿丞笑了,凌大人到底是爽快人。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好了,我的任务也算是我完成了,我告退了。这两句话说的让张章和凌云都是摸不着头脑了,什么就你要走了,这是说走就走的事情吗,真是的,你想就这么就走啊,你得先解释解释这个酒究竟是怎么回事。张章一把就把他抓住了。“我说这位驿丞大人,你这就要走啊,你跟我说说,这个酒,他到底是怎么回事!”。话音刚落,身后一个声音传来,这个酒啊,没什么事。这声音是在熟悉不过了,这是公主的声音。公主带着丁香一起向这边走过来,事实上她们已经一个多时辰以前就到了。她们已经吃饱喝足休息了好大一会了。不得不再次感慨一次,再好的特快也干不过高铁啊。张章和凌云对视了一眼。两个人的脑子都够活泛的,当时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酒是有问题的,但肯定不是毒酒,要不然公主不会这么及时出现,也可能,这酒根本就是公主对凌云和张章两个人的一种考验,甚至仅仅就是一场恶作剧。不过,不管是什么,凌云和张章,经受住了这次考验。不过,这杯酒不是毒酒,那究竟是什么酒,最不济估计也是个蒙汗药之类的吧。张章虽然没有行走江湖的经验,毕竟是陕西军卒出身,有做过这么多年的侍卫,经验是有的。这杯酒虽然清澈的很,但是从味道上略显不对劲,如果没有经验的话,是不会有这个敏感的直觉的。凌云没有发现。张章去看出了端倪。就这一点,就让公主和丁香都看在眼里,丁香暗暗点头,对这个小伙子又多了一分好感。另外一点就是,这个驿丞是谁呢?他似乎很有心计的样子,处变不惊,根本就不像是一个未入流的官员。凌云正在琢磨,公主介绍说,你们不知道这位驿丞是谁,也很正常,谁会把眼光盯在一个驿丞身上呢。周大哥,给他们自我介绍一下,认识一下,以后大家是朋友了。公主竟然称呼一个未入流的驿丞为大哥,这说明这个驿丞,的确不是不是等闲之辈。驿丞对着两人一抱拳,“两位大人,在下周杨,曾是天启四年的二甲第三十名进士。曾任户部云南司主事,因为得罪魏忠贤,被发配至此!不过,这个驿丞做的,也算是有滋有味了了,毕竟是边陲之地,我倒是乐得个清闲!”。听说此人是二甲的进士,凌云和张章顿觉肃然起敬。不过,他们还是不明白,贵为公主的朱芷晴,为什么会称呼一个驿丞为大哥,虽然,他是二甲进士,但是,进士这么多,这样不只是为了尊重读书人吧。朱芷晴的一句话解释了他们的疑虑。这位周大哥,是开国元勋江夏侯周德兴,周先生的后人。张章并不知道周德兴这个名字,但是江夏侯是个多大的官他还是知道的。凌云想的比他更多。因为他知道,朱元璋之所以回去投奔红巾军,就是因为周德兴的鼓动。甚至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没有周德兴,没有大明朝。 第一百九十一章 驿丞家史(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周德兴,濠人。同里,少相得。从定滁、和。渡江,累战皆有功,迁左翼大元帅。从取金华、安庆、高邮。援安丰,征庐州,进指挥使。从讨赣州、安福、永新,拔吉安。再进湖广行省左丞。同杨璟讨广西,攻永州。元平章阿思兰及周文贵自全州来援,德兴再击败之,斩朱院判。追奔至全州,遂克之。道州、宁州、蓝山皆下。进克武冈州,分兵据险,绝靖江声援。广西平,功多。洪武三年封江夏侯,岁禄千五百石,予世券。是岁,慈利土酋覃垕连茅冈诸寨为乱,长沙洞苗俱煽动。命德兴为征南将军,帅师讨平之。明年伐蜀,副汤和为征西左将军,克保宁。先是,傅友德已克阶、文,而和所帅舟师未进。及保宁下,两路军始合。蜀平,论功,帝以和功由德兴,赏德兴而面责和。且追数征蛮事,谓覃垕之役,杨璟不能克,赵庸中道返,功无与德兴比者。复副邓愈为征南左将军,帅赵庸、左君弼出南宁,平婪凤、安田诸州蛮,克泗城州,功复出诸将上。赏倍于大将,命署中立府,行大都督府事。德兴功既盛,且恃帝故人,营第宅逾制。有司列其罪,诏特宥之。十三年命理福建军务,明年,五溪蛮乱。德兴已老,力请行,帝壮而遣之,赐手书曰:”赵充国图征西羌,马援请讨交址,朕常嘉其事,谓今人所难。卿忠勤不怠,何忝前贤,靖乱安民,在此行也。”至五溪,蛮悉散走。会四川水尽源、通塔平诸洞作乱,仍命德兴讨平之。十八年,楚王桢讨思州五开蛮,复以德兴为副将军。德兴在楚久,所用皆楚卒,威震蛮中。定武昌等十五卫,岁练军士四万四千八百人。决荆州岳山坝以溉田,岁增官租四千三百石。楚人德之。还乡,赐黄金二百两,白金二千两,文绮百匹。居无何,帝谓德兴:”福建功未竟,卿虽老,尚勉为朕行。”德兴至闽,按籍佥练,得民兵十万余人。相视要害,筑城一十六,置巡司四十有五,防海之策始备。逾三年,归第,复令节制凤阳留守司,并训练属卫军士。诸勋臣存者,德兴年最高。岁时入朝,赐予不绝。二十五年八月,以其子骥乱宫,并坐诛死。上面这一大段,是江夏侯周德兴的传记,这出自《明史》的记载。大致的意思是,周德兴是个比较牛的人,文武双全。有许多的野战功勋,也擅长出谋划策,在朱元璋建立大明王朝以后,被封为江夏侯。有一个例子就可以说明这个江夏侯到底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爵位了。大家也许没有几个人知道周德兴,但是很多人,都知道刘伯温,这位刘老先生,在后世被称作可以和诸葛亮比肩的人。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评价。可是这位刘伯温老先生,虽然作为淮西集团的文官领袖,他的封爵却仅仅是一个诚意伯。有些人认为,这个伯爵和侯爵似乎也差不多了。我只能默默的告诉各位,差多了。仅就这个爵位俸禄来说,刘伯温的年俸是多少,是二百四十石,周德兴的是多少?是一千五百石。所以,这个江夏侯,虽然只比诚意伯高一级,但是差之毫厘就差之千里。刘伯温再眼热,也没什么用。另外就是,稀缺性。开国的时候,只封了六个公爵,十个左右的侯爵。所以,这个侯爵也并不比公爵差多少。另外还有一点,就能看出来,朱元璋开国后,把自己的儿子一律都分封到各地为亲王,亲王之子大多数都封为郡王。郡王一年的俸禄是多少呢,大致是两千石。由此,也可见一斑了。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表达一个意思,这个意思的中心思想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周德兴这个人很牛。按照老子英雄儿好汉的原则,那么他的后代应该也是很牛的。你看人家张玉的后代张维迎,到现在也是门生故吏遍天下的人,魏忠贤厉害吧,那就是整不了他,很多人来了又去了,张维迎一直在那里。所以,让张章感到很奇怪,周德兴是谁他并不清楚,但是他知道江夏侯是个什么位置,这个年头,除了皇族,能封侯爵的有几个人呢。这个江夏侯是开国的侯爵,必然是有丹书铁券的。也就是所谓的免死牌,其子孙,也可以世袭侯爵,虽然由于职位的稀缺性,只能由其中一个世袭。但是这位周扬老兄,即使是周德兴的旁系子孙,也不至于混的这么惨,何况还是一位中过二甲进士的人。折让张章百思不得其解。这就是张章和凌云的差距之处,张章是武将,是侍卫,不喜欢看书,自然知道的也就少了。作为崇祯在做藩王时候的亲信,他其实也经常收到王爷的指示,多看书什么的,但是他实在不是个做学问的人,拿起来书本眼前就金星直冒,哈欠连天,最后实在是没辙了,只好放弃。不过聪明就是聪明人,他虽然没有学会看书,却学会了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听书。当然这个听书不是现在的宝宝听听之类的东西。而是去一些茶楼书馆之类的地方去听书。当然听的是一些演义小说,比如三国水浒之类的,久而久之的,肚子里边也算是有些东西了,跟别人说起话来,也不至于露怯。后来朱由检知道了,捧腹大笑,真是亏得他能想得出来这样的主意。而凌云确实是知道这里面的玄机的。江夏侯周德兴,洪武三年封侯,洪武二十五年死。这二十二年内,的确是风光无限,要多牛有多牛,要说文的,献计献策,要说武的,带着一群人追着元兵到处跑。并且把海防修的是坚不可摧。可以说是那个将星璀璨的年代里一颗比较耀眼的星辰。野史的传说中,有一个朱元璋炮打庆功楼的故事,说是建国之后,朱元璋请这些开国的元勋重臣吃饭什么的。后来呢,朱元璋本人决定下楼去趟厕所什么的,徐达老人家就跟着下去了。再后来,庆功楼上就着火了。功臣们就全死了。这当然只是小说家言,真正的历史上,皇帝是不可能弄出来这样的一出的,但是由此也可以知道,朱元璋对于诛杀功臣是多么的不遗余力,开国的将帅之中,因为胡惟庸案,蓝玉案等几个案子,几乎被诛杀殆尽。而周德兴竟然活过了这两场浩劫,眼看就要成为功臣中硕果仅存的人。结果还是被朱元璋抓住了把柄,把柄是什么,是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周骥,有一个情况被御史言官参奏了一本,说是霍乱宫闱。这是一个比较隐晦的说法,也就是说,他的儿子周骥在宫里乱搞男女关系。这不管勾搭的是宫女还是嫔妃,反正沾上这条罪名的人肯定是跑不了的,周骥就此被凌迟处死。周德兴连坐,被斩立决。一代将星就此陨落。陨落的似乎有些无厘头,不过这样的结局,似乎是作为一个名将来说注定的结果,因为周德兴不同于耿炳文。之所以耿炳文能活到建文帝的年代,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就是耿炳文这人,能防守,不怎么会进攻。耿炳文的封号是长兴侯。就是因为他守着长兴城十年敌人都打不进来,但是进攻就不行了。但是周德兴这个江夏侯,可是实至名归的。文武双全,留这是个隐患。于是乎,这个很充分的理由就把周德兴送上了刑场。卜逃卜守则不吉,这位当年给朱元璋算命的先生,现在可真是无处可逃,也无处可守了。正因为如此,所以对于这位驿丞之所以会在这里做驿丞,凌云是并不奇怪的。不奇怪是因为,他并不会是因为是周德兴的后人就能得到照顾,没受到什么株连就算是相当不错了。他不解的是因为作为一个二甲的进士,为什么来做驿丞,仅仅是因为得罪魏忠贤吗。以魏公公的个性,什么六君子七君子的都被整死了,一个小小的二甲进士周扬,又算的了什么呢。不解,但是也无需多想。至少现在,这个驿丞和公主是认识的,似乎还挺熟,那么,这也许是一种契机。在这个临近陕西边陲的地方,他可以从这个驿丞的身上,获得一些自己需要的东西。初到一地,人生地不熟的,你要是去找当官的打听事,恐怕是没人喜欢举报自己的,要是找老百姓了解情况。人家不知道你是谁,当时知道县官是谁,肯定也是不能说不敢说。这个比较神秘的驿丞,倒是一个比较好的突破口。凌云目视着张章,张章很有默契,知道凌云是什么意思。笑着给公主和丁香让座位,然后跟那位驿丞说,:“原来这位周兄还有如此经历,老张我失敬了,快快请坐!”。 第一百九十二章 心中有愧(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张章是个好同志,至少凌云是这么认为的,因为和他搭档,一点都不累,一个眼神就能明白,更为难得的是,这份默契并需要长久的磨练,只是两天的时间就行成了,让凌云觉得,这缘分其实就是这么回事,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很复杂,但是看着自己这个在特殊情况下结识的朋友,凌云觉得很幸运。忽然之间凌云很想自己的几个兄弟,就是山海关的陷阵营,不知道他们都怎么样了,说真的,如果这几个兄弟跟在身边的话,自己可以说是如虎添翼的。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又走神了,他们是边军,是有自己的防区和驻扎人物的。而且,这些人也是国家的将士,不是凌云个人的私人武装。当凌云卸下四品游击的军职的时候,他们之间已经不存在隶属关系了。即使现在凌云有一连串的官衔,诸如武渊阁学士,都御史之类的,已经是二品正部级的级别了,但是他仍然没有指挥边军的权力。就好像是一个监察部长没有指挥军队的权力一样。而且他也忽然想到,自己以后如果在朝为官的话,有可能会永远切断和自己的那些兄弟的联系,因为朝廷有一条明文禁令,京官不得结交边帅。如果有所违反的话,那么视同谋反。边帅,就是刘鸿。边帅不能结交,那么边军,更是如此了,想到这里,凌云的心中泛起一丝的悲怆之情。久久不能释怀。虽然他知道,这里是驿站,而且这种场合,是容不得他胡思乱想的,可是他还是有些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不过,他还是很快调整和平复了自己的情绪,笑呵呵的对公主说,“公主殿下,我是奉旨的钦差,直赴陕西,救生民于倒悬,这是我的职责所在,那么公主殿下,一路尾随我老凌前来,难道也是奉了圣谕吗?”,公主可不会就这么被他问住,张口便说。“凌大人这话,说的好生奇怪。你没有听说过,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底下的生民倒悬,你老凌心里着急,难道本公主心里就不着急吗?需知这天下并不是你凌家的,而是我朱家的,难道不奉皇上的圣谕,我就出不得京城,去不得陕西吗!”。凌云被他这几句噎的是一点脾气都没有,他不得不承认人家说的对,普天之下,都是大明朝的土地,反正那个时候明朝的老百姓认为天地就是明朝版图那么些,你凌云总不能去跟人家解释地球是圆的吧。再说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就更没错了,你能说包括你凌云在内的哪个人不是大明朝的臣子,只要这个话一出口,妥妥的就是个谋反罪。凌云这还是第一次让一个丫头片子给问的是哑口无言说不出话来,张章在一旁解围说,:“公主殿下,凌兄不是那个意思,他是想,此去山高路远,陕西又是秦川边陲之地,恐怕公主沿途之上,有些妨碍,公主是万金之躯,万一有所闪失的话,我和凌兄就是万死不足以赎罪了。”听得张章这么说,一旁的丁香插嘴说,“张兄过虑了,公主既然敢出京城,必定就有完全之策,再者说了,有我丁香在,哪个,能伤得了公主的一根寒毛!”,说着,她按了按腰间悬着的佩剑。其实,不管是这位丁香姑娘说了什么,这已经是不重要了,重要的是,这位姑娘终于说话了,把张章迷的是神魂颠倒口齿不清了,看着丁香那柳眉带笑的样子,张章觉得自己的心都要醉了。也难说,感情这种事情,向来都是说不得的,说不好,不好说,不说好。一旁的凌云简直都想笑,心说丁香这个丫头,口出狂言,就你,能保护公主如何如何,你作为公主府的侍卫长,不过每天就是带着那群女兵们练练花拳绣腿。真正的阵仗你见过吗,别说遇到什么突发情况和剪径的强人,就是那几个东厂的特务,你不是也没能对付的了被人家给绳捆索绑了吗。这幸亏是上次那个魏全孝还算是有所顾忌,只是把你们囚禁了,没有进一步的行动,要不你还能站到这里说这样的大话。凌云的确是小看了女人,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会在以后吃女人的亏,这是后话了,暂且不提,咱们书接上文。继续说现在的问题,凌云看着张章这一脸的花痴像,心说不能让他再这么露怯下去了,一直下去这还了得啊。让人家小姑娘看了笑话,估计这事也成不了了。他赶紧喊了一嗓子,张兄!张章猛地一惊,这才回过神来,想想自己刚才是失态了,有点不好意思,赶紧低下头去。觉得低头也不对啊,凌云正在叫自己呢,又抬起头来回答了一声,凌兄。这窘境,公主和丁香都看在眼里,都有点偷着乐。丁香比公主想的更多,心说,这张章看来也有可爱的一面,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粗莽武夫,而且,就刚才那样的神情来看,他对自己的情谊已经也是显露无疑了。现在确定了这一点就好办了,接下来就是对他的考验过程了。凌兄咳嗽一声,“张兄啊,老凌刚才这个问题问的是有些唐突了,公主说的没错,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咱们都是朝廷的臣子,大明的子民嘛,焉有道理和公主平起平坐呢,这不是折煞了我等的寿数,断了我等的草料吗?这不,你看,我给公主磕一个吧,行一个君臣大礼,你看标准不标准,要觉得好呢,你就照着来一个,不是我说你,张兄,你官还没我大呢”,说着,凌云欠身离座,对着公主就磕了一个。公主脸上有点挂不住了,“凌云,亏你现在还是什么钦差大臣呢,怎么那副流氓嘴脸就是不变呢。我什么时候要你行什么君臣大礼了。”说着,公主的眼中竟然闪烁出了些许的泪花,凌云吓坏了。这个剧情当初导演可没说要安排啊,这个往下可咋整你说。凌云默默的站起来,挠着自己的头,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吧,还不知道从何说起,再说了,人家是公主你是谁,轮得到你来安慰吗?就算是确定了她对你有意思,只要是你本人不愿意做这个驸马爷,那还是避开这层意思,躲得是越远越好,不过,由此倒是妥妥的给凌云一个教训,那就是,以后无论如何,也不能和公主开什么没边的玩笑了,这闹大了可怎么办。不是以后,是现在,以后的事情说以后的,最重要的是现在已经惹了祸了,该怎么收场。凌云一筹莫展,一抬头,看到了丁香,立刻向丁香投去了求助的目光,丁香点头,跟公主说,公主,一路鞍马劳顿,看起来天色不早您也累了,咱们去歇息吧,让周大哥陪着两位大人聊吧。凌云也就坡下驴,正色道,“是啊,天色不早了,丁香妹子,快陪公主去休息吧!”。丁香连拉带拽的把公主给弄到楼上睡觉去了。要说这长乐驿站也不白给,二层小楼修的是相当的典雅,而且都是竹子为主要建筑材料的,文化气息那是相当的浓郁。不过,现在这些都不是很重要的。重要的是公主现在已经去休息了,要是她坚持不走,那么凌云还真是那拿她没办法,情况可能会出现僵局。凌云摸了摸自己的脑门,感觉有点湿乎乎的,他知道这是刚才出的汗。真是没有办法了。完全没办法。专有这么一部分男人,就是不怕刁蛮任性,偏偏怕这个梨花带雨。要是公主一个劲的任性,凌云还是可以满不在乎的自由应对的,她这一楚楚可怜。凌云觉得自己一瞬间可谓是三观尽毁,没有什么思维来应对眼前的情况了。刚才被凌云一嗓子给弄清醒了的张章本来还十分的尴尬,看到凌云这个样子,他倒是笑了。说凌兄啊,你真是不错。走到哪里,都是桃运不减。我老张这里提前恭喜你,快要做驸马爷了。凌云正色说道,“张兄不要说笑,一者我们身为臣子,不得对公主不敬。二者,俗话说,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我已经有了未婚妻了。怎么再敢动那不臣之心,有那不义之念呢。这样的玩笑以后可是开不得拉张兄!”。说着,他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端起一杯酒来,想喝,却忽然想起来,这酒里有问题,又把酒杯给扔掉了。随之,他问周扬:“周兄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现在还是云里雾中的!能不能跟我们兄弟说说,这酒,还有。。”,周扬先是站起来给凌云和张章团团一作揖,说道,“凌大人,张大人。你们都不要介意,这个呢,是公主安排的一个小玩笑。说来你们或许不信,我和公主相识,或许比你们都早一些呢,那年在街上,我吃醉了酒,露宿街头,是公主把我送回了户部的值班房。如果被别人发现我如此有失官箴,恐怕我现在还在刑部的牢房里面呆着呢!”。凌云其实对他是怎么认识公主的这个命题并不感兴趣,最重要的是,这酒究竟是怎么回事?还有就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从他的嘴里,了解陕西现在的状况,掌握第一手的资料,虽然,只靠一个人的片面叙述,就不能百分之百的保证可信,至少,凌云会去核查的,现在不能连夜赶路,索性从这个可爱的驿丞身上得到点什么。用老百姓的话说,这叫做下雨天打孩子,可谓是闲着也是闲着的意思。所以凌云问周扬,周兄啊,慢慢说,不着急,咱们今天呢,有的是时间,你说是吧。慢慢说慢慢说。对了,咱们就先从这个酒的事情说起吧,你给我们准备的到底是什么酒,虽然我知道这是公主的恶作剧,你敢喝这个酒,我就能保证此酒无害,之多了也就是有个蒙汗药什么的。你说呢张兄。周扬笑了,“两位大人,这酒啊。连蒙汗药都不是,不过确实掺杂了些东西,只不过是有益无害的,促进睡眠补充体力的。不过张大人好眼力,如此无色无味之药,还是被张大人看出了端倪,就为这个,我也佩服之至。”。看着张章和凌云并没有说话插嘴的意思,所以周扬继续说道,:“这也是公主看二位远途劳顿,特意准备的。但是,凌大人说的对,此中或许有恶作剧的成分,但是,公主确实没有恶意,是想试试两位大人的防范意识而已。此去陕西,路上不定有多少险阻,到了以后,也不知道有多少沟沟壑壑,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啊!”。凌云没有想到这一层,只是觉得公主是在试验自己和张章到底有多大的本事,能不能应付突发事件,没想到看似大大咧咧的公主,心思竟然还有如此细密的一面,凌云真的是有点不好意思了。对公主觉得有了一丝的愧疚,但是愧疚是愧疚,毕竟不能代替情感。他曾经打定了注意,此时不会做一个背弃自己原则的人,为了原则,虽万千人,吾往矣。所以,即使岁月可以倒转,时光允许轮回,他能给公主的,依然只能是三个字,对不起。他不能在持续说这个话题了,如果再这么说下去,也许他的情绪会失控的。所以,他赶紧想办法转移话题,“这个什么,周兄啊,咱们不说这个了,我和张兄初来乍到,对陕西的情境各处都并不了解。这长乐小镇虽然距离西安尚远,但是却已经临近陕西的边境,希望周兄能和我们说说这里的情况,让我和张兄心里都有个底,这样,办起事情来才能有的放矢,不至于摸着石头过河!”。周扬点点头,“凌大人所说,确实是老成谋国之言,我也就跟两位大人说说,这里的大概情况,让两位大人大致心中有个底!”。 第一百九十三章 陕西情形(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周扬的表态,让张章很是欣慰,但是凌云的心中夹杂着一份小心,为什么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觉得,周扬不会真正的为大明王朝服务和尽忠,如果他的祖先不是江夏侯周德兴的话,那么他可能是一个相当恪尽职守的官员。而不是消极避世的在这里当驿丞,而没有任何的活动。原因很简单,魏忠贤已经倒台了,崇祯帝登基以后,大力启用被魏忠贤贬黜的官员,但是周扬还是踏踏实实的在这个地方当他的不入流的驿丞,而没有打算回朝廷去做什么官。这说明,不管对大明朝廷是否忠心,至少他的态度是消极的,悲观避世,不愿意出来做官办事。这一点,凌云也是有同感的,只不过凌云是不愿意自己卷入朝廷的政治漩涡里面去。但是这位周兄,有可能原因就相对来说有些复杂了,毕竟有一段家史放在那里,你说让谁觉得没有芥蒂,那都是可能性不大。不过,例外的事情总是存在的,不过,不是明朝,而是在晋朝,我找到了晋人嵇邵的传记。摘录如下。嵇绍,字延祖。谯国铚(今安徽淮北临涣)人。曹魏中散大夫嵇康之子 ,西晋时期文学家。嵇绍十岁时,嵇康被掌权的司马氏集团杀害,嵇绍也被迫退居乡里,不得出仕。后在山涛劝解下呗举荐为秘书丞,历任汝阴太守、豫章内史、徐州刺史,后因长子去世离职。元康初年,任给事黄门侍郎,不与外戚贾谧等人结交,等到贾谧被杀后,嵇绍因不屈权贵,被封为弋阳子,迁任散骑常侍,领国子博士。公元301年(建始元年),赵王司马伦篡位,嵇绍接受他的任命,担任侍中,晋惠帝司马衷反正后,仍以嵇绍为侍中。后因公事免职,齐王司马冏任其为左司马,司马冏被杀后返乡。不久,被征为御史中丞,又复任侍中。长沙王司马乂拜嵇绍为使持节、平西将军,以安定军心。司马乂被害后,复任侍中,与百官被成都王司马颖废为庶人。不久,朝廷讨伐司马颖,恢复嵇绍的官爵。嵇绍奔赴荡阴,正值王师大败,百官奔走,嵇绍拼死保卫惠帝,最终遇害。后来,河间王司马颙上表请赠嵇绍司空、进爵弋阳公未成。东海王司马越路经嵇绍墓时,上表怀帝赠嵇绍侍中、光禄大夫,加金章紫绶,进爵弋阳侯。晋元帝司马睿为左丞相时,赠嵇绍太尉,司马睿即位后,赐谥忠穆。 有文集二卷。大致的就是这样,为了防止读起来比较生涩,我都是翻译成的白话文,大家从中有没读出什么端倪来呢?肯定是有的,首先有一点是什么,那就是嵇绍是嵇康的儿子。那么嵇康是谁呢,嵇康是曹魏的官员,也是当时比较有名气的竹林七贤之一。属于当时思想潮流的解放派别。但是这个一贯倡导思想解放的嵇康,脑子里也有思想不解放的一面,他不明白,朝代的更替和统一,有的时候真的可能是大势所趋,根本不会是有一个人的主观思想来决定的,百姓遭受三国时期的动乱。已经太盼望统一了。而嵇康,骨子里有些瞧不起司马昭,更瞧不起他的政权。所以,嵇康宁愿为曹魏殉葬,宁愿做一个遗民,不愿意与司马氏合作,这样的后果其实就是用他的社会影响同时带动了一大批人都不愿意与司马氏合作,可以说,这样的做法确实是有些过火的了。你没事非暴力不合作就得了,可是别遇上谁都说人家司马昭这不好那不好的,这不就是给自己挖坟吗,结果没别的,就一个字,那就是死啊。司马氏从司马懿那一辈就是以心狠手辣闻名,他们怎么会容忍嵇康这样的人存在呢。肯定是不会的。所以,很快,嵇康的竹林就来了一大批全副武装的客人,他们是司马昭的卫队,来执行的任务就是把嵇康逮捕归案,即刻处死。当嵇康临时的时候,留下了一曲《广陵散》,据说,至今已成为千古绝唱,因为嵇康死后,有广陵散绝的说法。比这首曲子更重要的是,他做出了一个更为明智的选择,他把自己的儿子嵇绍托付给了山涛。这个选择,是明智的,还是愚钝的,后世没有确切的说法,但是从后来嵇绍的表现来看,我个人认为,这是嵇康唯一做出的理智的选择。山涛,字巨源,据说和嵇康的关系那不是一般的铁,而是老铁。不过后来嵇康和山涛绝交了,还写了一个比较有名的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做《与山巨源绝交书》,公开在社会上散播,这让山涛很没有面子!其实就是一个原因,那就是山涛做了晋朝的官,而且官还不小。那这就没什么可说的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吧,就此绝交好了。这事妥妥的过去了一段时间,直到嵇康快要死的时候,或者说嵇康快要被处死的时候。他也没什么惦念的了,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嵇绍,这个时候,他忽然想起来被自己抛弃了的老朋友山涛来了,他忽然觉得,山涛这个人,似乎还不错,至少,可以把自己的儿子托付给他,自己能放心。对于嵇康这种平时没事就想着绝交,有事了才惦记朋友的行为,山涛并未表现出一般人大多数都会出现的那种愤慨,他留着眼泪很郑重的把这个任务接受下来。其实,在嵇康被捕之前,山涛已经为他东奔西走,把能找到的门路全都走遍了,可是没有用,还是没能把老朋友的命给保下来。所以,照顾好他的儿子,也许是自己为即将赴死的嵇康唯一能做的事情了。山涛做的非常好,因为在他的推荐之下,嵇绍顺利的进入了晋朝内部,并且成为了皇帝的近臣,确切说,他是晋惠帝的侍中。侍中,大致是统领侍卫禁军的人,但是级别上,是可以与宰相同列的。可见晋惠帝对他有多么的信任。能让与自己有杀父之仇的的人做自己的禁卫军统领,晋惠帝难道是个傻子吗?虽然嵇康不是他杀的,毕竟是司马家下的手。你没看错,我也没写错,在历史上,晋惠帝确实是被当做傻子来看的,在历史上,他的名声相当的差,据说,有一次,地方官员向他汇报一个地方发生了天灾,老百姓都人吃人,哀鸿遍野,让朝廷赶紧想办法赈灾,这个时候晋惠帝竟然给出了一个让后代的史官们都有些哭笑不得的答案:“何不食肉粥?”。但是,史官的笔也是铁笔,除了记下这滑稽的语言对话外,还有一段不得不说的君臣际遇,那就是嵇绍和晋惠帝。嵇绍担任的职位,是侍中,这个职位很高,刚才说过了,大致都可以当做宰相的级别,而且负责皇帝的禁卫军统领。当时,晋朝的江山也并不是十分稳固的,这个动乱并非来自外界,而是来自晋朝的皇族本身。这在后世有一个专门的说法叫做八王之乱,在和七国之乱联系起来的话,就形成了后来的一个常见的成语,叫做乱七八糟。看看,读我的书涨学问吧。在八王之乱中,有一个王爷叫做司马颖,举兵作乱。都已经杀到了晋惠帝的车架之前,这个时候,在旁边护卫的嵇绍挺身而出,死战不退,最终保证了晋惠帝的绝对安全,自己,却被叛军砍做了肉泥。鲜血溅到了惠帝的龙袍之上。但是正因为如此,也为朝廷的卫队到来赢得了时间,最终,司马颖被击退了。惠帝顺利回到了朝廷。左右要洗去他龙袍上的鲜血,这个时候,惠帝终于开口了,他说了七个字,“此嵇侍中血,勿去!”。这是嵇侍中的血啊,你们不能把洗下去。后来一直到他临终,都保留这这件带血的龙袍。有的时候,即使一个人的脑子不怎么灵光,即使被人称作傻子,他的也是有感情的,他能辨别是非,这样的人,即使是傻子,又有何妨呢?他是懂得感恩的,就因为如此,嵇绍就没有白白的牺牲,至少,这个他拼死保护的人,会用自己之后的余生岁月来感念自己,这样的嵇绍,虽死犹生。之所以列出这么大的篇幅来说明嵇绍的故事,并不仅仅是因为到了月底要凑个字数什么的。更重要的是,说明,这样的事情和这样的人,都是存在的,而且,千百年来,代代相传,已经成为一种感动了。现在凌云根本不知道是,这个周扬到底是不是嵇绍那样的人。话说,其实朱元璋这个人是比较狠的,有一个原则就是,要么不做,要么做绝,斩杀功臣,只要是能找到理由,都是不遗余力的,而且,还有一个不成明文的原则就是,绝对的斩草除根不留后患。据说,就连像李善长那样的开国功臣,他都没能放过,不仅如此,还夷其三族,这四个字看着这么轻巧,实则让人简直是毛骨悚然,什么是夷其三族呢,这么说,先要解释什么是三族这个问题,三族者,父族、母族、妻族。凡是和这三族能扯上关系的直系亲属,一律斩杀,不留后患。这么干的原因,也许大部分出于怕寻仇吧。不过,史书记载,除了周骥和周德兴两个人,并坐诛死之外,似乎并没有牵扯到其他的人。不过,这个周扬到底有没有复仇情绪,谁知道呢,比较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嵇绍那样大度的,不过,现在和他聊聊天,听听他说说话总是没错的。周扬浅浅一笑,“两位大人不必顾虑什么,我是江夏侯的后人,当年,祖上霍乱后宫,没有遭到家族诛灭,我已经是感恩不尽了,这样的罪名,怎么能为周家保留出一分血脉来呢。所谓雷霆雨露,都是天恩,作为臣子的,我知道感恩,好了,别的不多说了,我跟你们说说,这里的情形吧!”。张章这次也回过神来了,他主动的看了凌云一眼,心说这个周扬不简单,就凌兄这一沉吟的功夫,他竟然能够猜透凌兄想的是什么,此人是不得不防。凌云也回了他一个眼神,意思是将计就计,静观其变。张章点头。周扬说,这陕西,我虽然未曾在那里任职,大致也知道一些情况,这里是秦王的封地。秦王此人,虽然比较小气,也算是与民秋毫无犯,不怎么盘剥属地的老百姓。为什么呢,也可能是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陕西此地的民风。这里的民风是很彪悍的,可能两位大人不能想象。这里的老百姓有多么的好斗,他们会因为争夺一碗饭,发动两个村子的人打到互有死伤!!”,凌云有些纳闷了,这陕西的老百姓都有毛病吧,吃自己的饭,怎么还能因为跟别人抢饭打起来呢。看着两位不解的眼神,周扬解释说,“事情是这样的,有一个人去饭馆吃饭,同时桌上还坐着另外一个人,一碗饭上来,两个人都要先吃。。”这实在不是一个好的理由,就为这么点事,能值当的发动一个村子,凌云简直是有点郁闷了,他才知道这趟差事到底有多么的不好办。彪悍就彪悍吧,也不至于到这么难弄的地步,实在是让人感觉很为难。周扬说,其实,在陕西当官,无非就是求个平安,全身而退就好,在这边,一般当官的要是想弄些苛捐杂税,没准就不是掉乌纱帽的事情了,有可能不留神就会掉了脑袋,因为不知道哪天,你的官邸内就会出现一位取你首级的不速之客。凌云心底开始琢磨别的事情了,在历史书上记载的东西,虽然观点是有失偏颇的,但是基本的事实还是存在的,崇祯年间的第一场大动乱,确实出现在陕西省内。当时有人评论此事说,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崇祯遇到的妖孽,就是陕西的旱灾,旱灾过后,铁定是不会长什么庄稼的,不长庄稼,那么就没有饭吃,没有饭吃吃什么?那就又回到了刚才那个“何不食肉粥?”的命题上了,那就是吃人,史书上说的是,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惨状空前,才导致了变民军的揭竿而起。事实是这样吗?是这样的。但是。凌云也找到新的原因。这个原因就是周扬告诉他的,民风彪悍。连为了整一顿饭谁先吃都能打死人,那么让他们没有饭吃了这还了得?他们就得去造反,因为只有造反才有饭吃,才能生存,说到底,还是想吃饭,饿着肚子,什么都是虚的。如果现在这些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人,你让他们饿着肚子去为四个现代化建设区做贡献的话,他们也肯定会无一例外的回答你,:尼玛有病吧!这就是通病,历史,有些时候是不可能逆转的,但有些时候,可以通过人力来改变,凌云忽然想起来,正是因为自己的努力,现在辽东的边患已经平息了,即使不算是平息,那么至少,现在也是一个相当稳定的局面,自己无论在朝还是在野,肯定是能压的住阵脚的,即使多尔衮想有所动作,他也要仔细思量一下,不会就那么轻易莽撞的采取行动。这个问题让凌云有一种想法,那就是,辽东的边患既然可以平息掉,那么陕西的旱灾,其实也可以是不在话下的。现在,陕西还没有爆发真正的变民军运动,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出现,似乎已经是一副重担压在了自己的身上,自己如果处理得当的话,那么,一场为害于后世的动乱可能会就此消弭在无形之中,自己如果处理不好,那么这场熊熊的大火一旦燃烧起来的话,再想扑灭可就是难上加难了。凌云感觉自己的压力很大。现在的他,肩上担负的,已经不仅仅是陕西旱灾的问题了,说的严重一些的话,也许,是整个的大明江山。他需要尽快的把陕西的问题控制住,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很容易做到的问题,因为,朝廷的银子也并不富裕,自己可支配的,也仅仅只有这五十万两。用来拯救一个大省,可谓是杯水车薪,撑不了多少时候,另外,单纯的发放救济粮,也是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史书记载,陕西旱九年涝九年,现在就是需要营造一个宏大的水利工程,在旱灾的时候能灌溉,在洪灾的时候能排水。可是,这样的设想很好,真正的做起来的话,又是谈何容易。当年就是水利专家潘老大人,那也是穷尽了三年之功,耗银将近两百万两。现在的情况是,凌云自己的手底下,既没有水利人才,同样,朝廷也拿不出来那两百万白银,如果崇祯去当裤子的话,也许可以贴补几文钱。 第一百九十四章 目标西安(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其实凌云是知道的,陕西这个地方,现在是真正的人间炼狱,他和张章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尽可能的改善此种情形。目前的现状是很简单的,简单到用两个字就能完美的概括,那就是没钱。钱这个东西,你可以恨,可以爱,也可以装作什么也不在乎,但是你绝对是离不开它的,有道是大将军手中枪,翻江倒海,抵挡不住饥寒穷。英雄到了没钱的地步,也就算不得英雄了。现在凌云面临的就是前所未有的窘境,钱根本都不是问题,问题是没钱。崇祯是皇上,但是皇上并不意味着钱,即使是他把圣旨一道道的发往陕西宅区,也当不得钱花,圣旨这玩意毕竟是布的。要是纸的没准还真有人吃。饥饿的人是没有理智的。凌云想到这里,简直是不寒而栗。太可怕了,一群被饥饿包围的人,是什么都做的出来的,易子而食,人肉市场绝对不会是空穴来风。所有的一切都是饿,饿的前提是旱灾。这在历史上是早有定论的事情,所谓是崇祯帝有道无福,在位十八年,旱九年涝九年,逼反闯王李自成,大西王张献忠。其实,是否有天灾跟皇帝有道没道有福没福有个毛线的关系啊。这还不是一个天文学的常识问题吗。不过那个时代的人知道什么叫做常识啊。要是每个人都知道什么是天文学,那么钦天监那伙子人估计就早就失业了。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怎么样,才能解燃眉之急。兴修水利是大计,但是现在没钱,而且现在即使是灌溉好了,也不是播种下去就立刻能长出什么作物来的,还得坐等。现在,手里攥着这五十万两,都不知道该怎么花才好,不是高兴,而是不够。陕西,古称三秦之地,,下辖西安一个副省级市、宝鸡等九个地级市。东邻山西、河南,西连宁夏、甘肃,南抵四川、重庆、湖北,北接内蒙古,为连接中国东、中部地区和西北、西南的重要枢纽。如此大的面积,全方位的旱灾,怎么办。现在缺的不仅仅是钱。还有粮食。现在怕的不仅仅是官吏盘剥救济款,还有的就是有些粮商囤积居奇,大发国难财,这样的现象,历朝历代都是数见不鲜的。已经不算是什么秘密了。拿着一把尚方宝剑是绝对砍不完这些人的,自己也只有一个人,可谓是分身乏术,张章曾经给自己提出了一个办法,叫做官吏之间连坐法。这个办法就是官员之间互相监督,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的就是官吏之间互为耳目,谁也不敢胡作非为。凌云作为此行特派来的赈灾钦差,对这个建议是十分的首肯的。他让张章巡视各府县,自己坐镇西安府。此行路过这样一个神秘的驿站,还认识了这样一个神秘的驿丞,凌云觉得很有趣,他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虽然自己还不能完全信任这个人,但是应该,他是可以帮助自己的。这一点是毋庸讳言的。凌云略略的觉得庆幸,公主这一路的尾随,给他带来了不少的烦恼,因为他不知道如何去处理自己和公主的关系,但是公主这一番的折腾却让自己在这样特殊的环境下结识了这个特殊的人。时任一个边境小镇驿丞的周杨。江夏侯周德兴的后代。正是由于周德兴,才有了朱元璋的起义,也才有了大明王朝。相信这个周杨,也自有他自己的一套本事。虽然,这个二甲出身的进士,此时只是一个小小的未入流。未入流没关系,自己让他入流就可以了,在凌钦差的一句话之下,未入流的周杨被越级简拔为昭通府同知。这个同知大致是个从六品的官员。是正六品官员知州的副手。这个同知的权力可大可小,要说小,只不过是个副职,比县太爷在级别上高了半级,但是还不过就是一个州的二把手。但是要说大,也可以分管一面。而且,如果同知比较硬气的话,是可以驳斥知州的命令的,因为按照规定,没有同知附署名字的命令一般是无效的。凌云这么做是有深意的,他想看看这个周杨,到底是个什么角色,有多大的能力,但是又不能一下子把大权都放心的交给他,这样的安排,可以说是比较适宜的。周杨没有抱怨和拒绝,也没有任何的喜悦之色,果然是喜怒不惊,把一个世界都参透的样子。其实凌云也早就心里有水,这个人本该是这个样子的。不要问为什么,人家一个二甲进士,是因为得罪了魏忠贤才被发配到这种鬼地方来做什么驿丞的,现在魏忠贤已经倒台了好久了。好多在魏公公当政时期被贬谪的官员此刻不仅仅是官复原职,甚至是获得了重用,但是周杨好像不怎么在乎,他当然知道魏公公已经完蛋了,但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当他的驿丞,没有任何的变化,也没有花个钱去疏通关系。而吏部的人或许是根本就把他给忘了,或许是因为他没有去疏通和打点关系吧。反正一直好几个月过去了,他还稳稳当当的干他的驿丞,没有任何的变化。他自己倒是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倒是很惬意这样的生活。毕竟边陲小地虽然穷点苦点,却没有那么多的大风大浪,自己这点本事还是完全能游刃有余的,平时没事的时候,读读书,钓钓鱼,还种个花什么的,倒是也闲适惬意的很。但是最近他忽然觉得有点不爽,因为最近旱的厉害,已经没有办法钓鱼了,有水都留着喝,哪有心情养花草,那个年份的水估计比现在这个年代的油还要珍贵些吧。反正经历过那场旱灾的人们都是这么说的,那真的是相当的郁闷。周杨就这样离开了他本以为将要奋斗一辈子的乱石镇驿站,踏上了他新的征程,凌云想的不错,这个看着不怎么起眼的驿丞确实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至少,在以后的日子里,他证明了自己的实力,也展现了自己的人品,和张章一样,他也成为凌云的朋友。凌云是不怎么轻易选择朋友的,能成为凌云的朋友本身已经说明了问题了。在交代了一些驿站的日常问题后,一行人出发了,他们的第一站是西安府,西安是陕西的首府,也是陕西巡抚的治所所在地。无辜的陕西巡抚张昭已经在凌云一行到来之前就被崇祯罢了官,应该说无辜两个字还是比较确切的,因为这位张巡抚,虽然是个才具平庸的人,从万历末年中进士以后,一直就在地方做官。要说起来,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政绩,但是官声还是不错的,至少没有盘剥老百姓的不良记录。但是也就仅仅如此了,靠着熬资历,他从知县到知府,再到参政,最后升为按察使,因为本省的巡抚和布政使都告老还乡,张大人当上了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巡抚。这个巡抚每当几年,就赶上魏公公横空出世。不知道为什么,各地督抚都紧着巴结魏公公,他却不买账。偏偏就不去凑这个热闹,托病回家了。有道是崇祯改元,刷新吏治。崇祯果然是个说到做到的皇帝,比起那些说走就走的旅行来,崇祯同志的做法是更有时效性的。他在干掉魏忠贤后,迅速的清算了阉党集团,仅仅是在京的官员,就处理了二百六十八人。史称钦定逆案,有处理,就有空缺,有空缺,那么自然就有提拔了。这是必须也是必然的。然后,朱由检就看到了张昭的档案,按说对崇祯这样的年轻革新派来说,张昭这样的半大老头子,又没有什么名气和突出政绩的人。实在不应该得到他的青睐。一纸诏书发到了张昭的老家,湖北江陵,命令他旨到速行,出任陕西巡抚。张昭有点迷迷糊糊的,就带着命令上任了。其实崇祯的意思,就是想做个样子,拿张绍做个榜样,让大家看看,拥护魏忠贤的,就得罢官,严重的就得掉脑袋。但是拥护皇帝的,扶保大明朝的,及时是远在天涯海角,皇帝也不会忘记你,会让你官复原职,会让你一身的荣耀。回到陕西担任巡抚的张绍,虽然有些糊里糊涂的,但是他心里实在是高兴的紧,自古以来,哪有什么几上几下的官员呢。尤其是在巡抚这样的位置上,所以,张昭很高兴,他的属官们也很开心,似乎陕西的老百姓们很开心,这样的现象,让作为皇上的崇祯也很开心,总而言之,大家都很开心,形势在现在看起来还是一片大好,不是小好是大好。这样的开心持续了好几十天的时间,没错,好几十天的时间,也就是,不到两个月,张大人就接到了令他更是一头雾水的免职通知。虽然崇祯没有自己出面,而是由内阁代为下达的命令,但是命令上的言辞让张大人实在是很无语,“该员到任以来,无心民事,致使人怨天怒,阖省大旱,着即免去巡抚,以知府衔致仕回原籍,永不叙用”。意思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说的是因为这个张昭巡抚到任以来,不怎么干正事,所以惹的老天爷发怒了,老天爷这么一不高兴,就旱了,所以免去张昭的巡抚职位,让他以知府的待遇退休,再也不会重新起用了。张昭是冤枉的,这个谁都知道,但是皇上也有皇上的苦衷,他心说,张爱卿啊,你就替朕受这份委屈吧,如果这个事情出来,朝廷没有一点表示是不行的,说白了也就是老百姓需要个交代。朕要是不找你这巡抚的事情,朕就成了昏君了。就得下罪己诏,但是朕在即位之初就下罪己诏骂自己的话,不仅仅是个面子下不来台的事情,很容易就会给那些居心不良的人以口实。就这样,张巡抚上任没几天就委屈的回家了。他在回家的路上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该死的旱灾跟自己到底有什么关系,但是就算他差点把自己的脑袋想破也没有想清楚,我说过了,他仅仅是一个才具平庸的人,这么一个问题都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实在是不适合做巡抚的,回家就回家吧,据说,湖北那边没有什么灾害影响,一直都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相当的不错,何苦来哉留在陕西做什么鸟巡抚。应该说明一点,这个时候回家,其实是一件再好不过的事情了。因为现在待在陕西的所有官员,都是如同在炉火上乱窜的蚂蚁。他们头上的乌纱帽此刻也并不牢靠,皇帝的举动是相当的不友好的。皇帝对巡抚动手了,就意味着,从巡抚以下,这些州县官们,他们所悬着的,不仅仅是头上的乌纱帽,更有可能是顶着那顶乌纱帽的脑袋。凌云担心,这五十万两的救济银会遭到陕西官员的盘剥,但是陕西官员却担心的并不是这个,他们平时虽然多有不法,贪个脏什么的也是常事,时间久了,都一个个的全是算账的高手,五十万两虽然不是一个小数目,分到一个省份,虽然不能说是杯水车薪也差不多,粗略的算一下,这场救灾行动少了二百多万就下不来,就这么点钱,谁要是还敢打主意的话,那就是拿自己的前程和性命开玩笑,一旦清查下来,那就是彻底的崩盘。所以,他们不仅不能不能一分银子,害的想方设法的在地方募捐,这不是说陕西的官员有多大的善心,我说过了,他们的贪赃枉法的事情有很多,甚至有些官员都多的数不过来。其实在大明朝,可以说贪赃都是能贪出艺术性来的,咱们往前说说,有一位比较有名的大奸臣叫做严嵩的,这辈子活着的时候,可以说是敛财无数了。以至于被抄家的时候,查抄出来的家产竟然编成了一本书,叫做《天水冰山录》,贪赃都能贪出来这样的艺术成就,还能说什么,只能说是叹为观止,佩服佩服了。所以,他们的原则并不是赈灾,而是消灾。也许有读者朋友会问,这不是一个概念吗,赈灾不就是消灾吗?当然不是一回事了,赈灾,是朝廷因为天灾赈济百姓,而消灾,就是当官的为自己消除祸患。当然,这一切,凌云没有想到,张章也没有想到,这也不能怪他们,他们都是天子近臣,也都是武职出身,根本就没有别的担任地方基层官吏的经验,心里是不会有这么多的弯弯绕的。此刻,他们正在一个路边的小帐篷下休息,炎炎烈日,太阳毒的很,大地一片龟裂之象,凌云在这样的环境下,条件反射一样的舔了一下嘴唇,发现嘴唇也干裂的很了。这个小帐篷是一个小摊位,其实也就一个桌子,几条长凳子。卖的也简单,一点自制的小点心,还有就是一文钱一碗的大碗茶。这个时候,凌云最想见到的,就是水,他还没有接近陕西的首府,但是就是在这个官道之上。已经深深的感觉到了,最缺的,就是水,所以,这个小摊位给了他无穷无尽的希望,因为大碗茶,除了茶之外,最重要的还是水。水是生命之源,有了水的话,就算是有了一切了。陕西这个地方,最缺的就是水,如果有了水,那么断粮的问题也许会很快得以缓和,大家再也不必为粮食问题发愁了。凌云不知不觉中就灌了好几碗的茶,张章看着他好笑,凌兄果然善饮啊。凌云笑笑说,:“张兄有所不知了,现在在这里还不喝两口,怕是到了西安府,你再想喝。也未必会有了。”张章听他说的话,虽然明显带着是开玩笑的意思,但是确实是有理的,你在这里不喝,还想去哪里喝呢,张章也端起自己的茶碗,一饮而尽。周杨和公主对视了一眼,两人也很为目前的现状无奈,也都默默的干了自己眼前的茶碗。凌云有些茫然,对于陕西的情境,他还觉得可以凭着调度有方有所缓解,但是眼前坐在眼前的公主,让他觉得有些无所适从,是的,无所适从。公主身为金枝玉叶,不远数千里,跟着自己来到这大旱灾区,这一份的深情,就算自己是铁打的心肝,也不能不一点也不动容,如果真的毫不动容,那真的是铁石的心肠了。但是自己如果真的对公主动了心,自己的风儿又往哪里摆,往哪里放呢。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对于杜牧来说,绝不是对于后世所作出的忏悔,却是一种浮浪子弟若有若无的自夸而已。说真的,这文人无形,自己,偏偏不是文人,自己是行伍出身的粗莽武夫。不懂得温馨浪漫,也不懂得那些繁琐的道理,但是自己绝对知道,一颗心里的位置也就能容得下一个人,要是多了,这颗心就爆炸了。对面坐着的公主也是心中有很多的感悟,对于这个叫凌云的男人,她已经不是第一天的初见了。从第一次在山海关见面的时候,就是一种对凌云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后来的时间里也是处处找他的麻烦,就想让他在自己面前出个丑,看他以后还狂不狂,但是就是这个凌云,一次一次的在绝难的危险境地,救了自己,救了自己的哥哥,救了朱明王朝。自己也慢慢的,喜欢上了他,纵是知道他是有心上人的,自己也是不想放弃,想要试一把,莲花公主相信,自己抛开身份来说,只凭自身,也毫不逊色于任何的女子。当然,自己是并不想着拆散人家的,只是想,哪怕凌云有心,自己不会在意有风儿的存在,自己可以和她成为好姐妹。做一对娥皇和女英,但是凌云的心思又如何呢,公主甚至想过,如果他愿意,自己就是做侧室,也在所不惜。凌云知道,可是凌云却不好在正面作出回应,毕竟公主还没有挑明什么,自己贸然的就说什么的话,显得是十分的唐突的。再者,公主是千金之体,你能对她说什么重话,万一她要是有个什么想不开的。便是有个三长两短,你有什么办法来挽回。事情,就此陷入了僵持状态了,其实,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凌云甚至感谢皇上崇祯了,是他给自己安排了这个陕西赈灾的差事,自己可以暂时因为公事而堂而皇之的回避感情问题,虽然这个做法并不高名,却或许是比较时效的。公主是大明朝的公主,享受的是大明朝亲王的待遇和级别,当年的莲花公主,现在已经被封为护国公主了,剑履上殿,入朝不趋,位在各王侯之上,见官大三级,这就是朱由检对妹妹的册封,或许这个册封重了点,但是作为一个局外人来看,这样的恩典是正得其所的。正是由于在天启帝病危的时刻,莲花公主那场夜奔,才有了后来的明朝皇帝朱由检。也就是现在的崇祯。要不然,这把龙椅上坐着的是谁,都未可知。这场夜奔毫不逊色于卓文君夜里主动去找司马相如,但是绝不会在历史上留下记载,所以,由我这位不是史官。只是一个写稗官野史小说家言的人记录了下来。但是和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夜奔相比,这场公主千里奔赴关外送情报的故事,或许更需要勇气。卓文君,需要面对的是道德的谴责,但是公主面临的,或许是丢掉自己的性命。这一点,她其实想的是很清楚的,但是她还是去了。就凭这这份兄妹之情,就凭着这份忘却生死的勇敢,这护国公主的封号,莲花是当得起的,而且是当之无愧。这样的一位女中豪杰,和凌云的交往中,却宁可放下自己的身份和架子,只想和他一起好好的过个日子而已。这也许都是一种奢求,因为凌大人,有对象。 第一百九十五章 借粮秦王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前些时候挺火的一部电视剧,或许已经火过去了,那部电视剧的名字,叫做国之利刃,讲的是兵二代,警二代和农二代的故事。这个怎么训练怎么杀敌的,我就不必赘述了,免得在这里有广告的嫌疑。但是我想说,其中有一个情节,至今我是很是记忆犹新的。这里面着重宣传的是两个尖子兵,何晨光和王艳兵,两人从一开始就对着干,到了最后成为生生死死的战友,一起经历了艰苦卓绝的战争,最终成长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狼牙特战旅的钢铁战士,出生入死执行了各种高难度的任务,当然了,本书和本电视剧就是以特种兵为题材的嘛。这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来自何晨光,也不是来自王艳兵,却是来自在剧中看起来像是个配角的李二牛。农二代,在农村长大,土生土长的,什么也不知道,在建筑工地搬砖头的时候,被狼牙特战旅的参谋长路过发现了,就给了他一个当兵的机会,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他看起来傻乎乎的,只想着当一个最好的炊事员,但是他还是成功了。成为特种兵。在参加特种兵集训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何晨光在一次演习中,脱了唐教员的衣服,所以,唐教员在担任她们特训期间的教员的时候,对何晨光的特殊训练是在进行对上次演习的报复,所有人都认为,何晨光,这次就算是栽了。只有李二牛心里有底,他说,小唐教员这是喜欢上晨光了,所有人都不解。不知道二牛为什么会这么说。二牛是自有他的道理的。他举了自己作为例子,二牛和自己的恋人翠芬是初中同学,当时的时候,翠芬有一根长长的大辫子,二牛就给燎了,弄的翠芬一下子成了秃头。很长的时间里翠芬都是带着帽子上学的。为此二牛被自己的老爸狠狠的给揍了一顿,翠芬也在整个的初中时代没有再搭理他。如果按这样的看的话,缘分就应该到此为止了吧,初中毕业后,家里因为没有钱供应他上高中,所以他就早早的进城去打工了,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两年以后了,那个时候,翠芬已经重新留起来了一根长长的大辫子。而且,翠芬一直在跟二牛的妹妹打听二牛的下落,换一句话说,翠芬一直在等待二牛,在那个时候开始,二牛才确信,翠芬是喜欢自己的,两个人顺理成章的就在一起了。对此,二牛有一段比较精辟的总觉,让在场的所有人都觉得,他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说,一个人有时候,爱和恨是会互相转化的,有时候,恨的到了极点的时候,也就成了爱了 。因为你恨一个人时候,你就会时刻惦记着他,吃饭也想他睡觉也想他,久而久之的,他在你的心里,就挥之不去了,慢慢的你才知道,原来自己是爱上了他。真的是经典啊。其实,这也是一样的,公主开始对凌云有的是怨,所以处处和凌云作对,找凌云的麻烦,时间久了,凌云也是慢慢的刻在了她的心里,在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已经不可避免的爱上了凌云,这个傻小子。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凌云并非不解风情,只是不想,在凌云看来,风情万种的男人是好男人,不解风情的男人,同样是好男人。不解风情,未必是坏事。有的时候,一个男人,太过于多情的话,会给自己,也跟他人,都带来的是不必要的麻烦。这一点,凌云是深知的。所以,他绝对不可以踏入禁区,因为那个地方叫做雷池。有一句话叫做,不越雷池一步,如果你没有越过雷池,你是有机会的。如果你越过了雷池。你就会万劫不复,再也没有什么退路的。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救灾,所以,他有一切的理由无视这儿女情长的问题,崇祯派自己来这个重灾区,本身就是一种信任,越级简拔,一下子成为二品的大员,这在哪朝哪代也都是一个异数,所以自己唯一能做的,也就是好好办差,不辜负皇帝对自己的信任,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真的很难。凌云知道,自己纵然有一身使不完的热血和雄心,毕竟这里不是杀敌的战场,这里是大明的土地,受灾的是大明的子民,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你在这宣传这个主义那个思想都不好使,你要想让老百姓相信你,你首先得让他们有饭吃,有水喝。封建社会就是封建社会,自从盘古开天地,三皇五帝到如今,说真的,真正到最后选择走上造反那条路的人并不多,可以说,中国的老百姓,都是过惯了被欺压的日子的。只要是稍微给他们一条生路,只要他们有房子住,有饭吃,有衣服穿,有几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他们就能好好的生存下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就是他们最朴实也最朴素的理想与愿望,他们对这个社会,要求的实在是并不高的。甚至可以说,是低的可怜。每个人为人处世都有自己的底线,作为没有什么觉悟的那个时代的老百姓们,没有这样做官为宦的老爷们那样的诗情画意,他们要的,仅仅就是这么简单,仅仅就是三个饱一个倒。当这个底线如果被触碰到的时候,那么,天平的就猛然的倾斜了,这些老百姓,不会再做朝廷的良民和顺民,他们会揭竿而起。高声的叫嚣着,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样也会喊着,造反也是死,饿死也是死,不如舍得一身剐,没准就能把皇帝拉下马。凌云想想都觉得可怕,要是举国上下的老百姓要是都抱定了这样的心思的话,那么朱明王朝,也就快要划上一个句号了。外敌可破,国患难除。说真的。如果真的成了势,就不好扑灭了。作为这次救灾的总指挥,自己的任务就是,想尽了一切的办法,不让灾情继续蔓延,显然,这手头的五十万两是不够的,不仅不够,而且明显是捉襟见肘的。此刻,凌云不知道怎么样才好。张章看出了凌云的心思,说道,:“凌兄啊,你是在为银两不足而烦恼吗?”。凌云点点头,又看了一眼公主、丁香还有周杨几个人。轻轻的说,不瞒各位说,不仅不足,而且可谓是捉襟见肘。陕西有九个府,一个府分下去,也不过不到五万两,即使是我们按照最好的想法算,没有官吏的从中盘剥。仍然是绝对的不够用的。所以我想,让大户人家自愿捐献。周杨已经半天没说话了,此事插嘴说,恕我直言,凌兄,怕的是大户人家囤积居奇,不愿意捐献,如果硬来,恐怕还会出乱子。凌云苦笑说,我自然不能让人家白出粮食,我想上奏皇上,凡是自愿捐献粮食的大户人家,按照其捐献的多少授予品级。话音还未落张章就急了,所谓的授予品级不就是让他们做官吗?没想到凌云想了这么长时间竟然就想出了这样一个馊主意来。自古以来,买官卖官都是朝廷衰落的先兆。汉朝的桓帝和灵帝干这事是干的最彻底的,所以他们的朝纲也就最败坏。凌云怎么会想起来卖官呢。就算是再没办法也不能走这条路啊。凌云再次苦笑,张兄是误会了我了。我刚刚说的是授予品级,而不是授予官职。如果他们愿意捐出粮食救济百姓,那对朝廷来说,可是千古的善事,就算是给了他们一顶乌纱又如何,不发俸禄不授予实际官职,也就是让他们在乡里乡亲面前有所显摆的吧。如果张兄不同意。我们还可以再行商量。说实话,张章暂时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只好同意凌云的想法,他知道,凌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但是这样的所得仍然是有限的。他的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很快又被自己给排除了。这个想法很简单很实用,却很冒险,有一个人,他肯定是有钱也有粮的,但是不知道她是否愿意给钱给粮。他要是真的不想给,你还真就拿他没有办法。应该大家已经猜到这个人是谁了,没错。这个人就是秦王。此时的秦王,是第十三代,叫做朱谊漶。这个名字实在是有些绕嘴。所以我们为了防止麻烦。只称他为秦王吧。看到张章欲言又止的样子,凌云有所不解,皱皱眉头说,张兄一向爽快,为何欲言又止呢。一旁的周杨笑到,想来是张兄找到了好主意。不过,就是不知道凌兄敢不敢用了。张章心说,此人果然是聪明,可谓是名不虚传。张章说,周兄说得对,我的确有个想法,不过,怕是不能实施。凌云正是着急上火的时候,可谓是病急了乱投医。也顾不上那么遇多了。连忙说,成与不成,说出来大家商量嘛。听凌云这么说,张章只得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借粮。现在的陕西省有一个人可谓是有粮也有钱,只是让他出钱似乎也不太现实。据说这位秦王和晋王的关系最好。也许是跟属于山西户籍的晋王学的,抠抠索索的。反正从他身上拔毛的机会是可能性不大的,要不说秦晋之好呢。这个成语原来还可以理解为,秦王和晋王是一路的货色。但是对凌云来说,这些都不重要。什么秦王不秦王的,自己看中的,只是王府内的粮食和金银,这些粮食和金银会迅速的让百姓得到救济。即使这位秦王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自己也要在铁公鸡的身上生生的拔下来几根毛来。陕西要是没了,哪里还有秦王。百姓要是犯了,哪里还有天下,哪里还有大明朝呢。秦王就是再抠索。这个简单的道理应该还是明白的吧。所以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就去秦王府里借粮,说是借好听。也不怕打欠条。反正还钱的话也是皇帝去还。问题是这顿饭吃的是绝对的霸王餐,你秦王是借也得借。不想借也得借。这事由不得你来定。周杨说,公主是不是跟着凌兄一起去好一些,按照宗谱来说,这位秦王还是您的哥哥呢。想必不会不给你面子的。公主心说 这年头,面子能值几个钱,再说 宗室人口众多,传了十几代了,血缘关系早就相当的疏远了。所以想靠着叫几声哥哥就把钱借到手的可能性,小于等于零,但是也不排除秦王可能忽然脑子开窍的情况。只能说,试试看看吧。就内心来说,公主也希望得到一个和凌云独处的机会。也就就坡下驴说道,周大哥说的不无道理,所谓是是亲三分向嘛。所以。我跟凌大哥走一趟也是应该的。比他单独前去效果自然是要好些的。周杨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端起茶杯继续先喝他的大碗茶吧。一旁的丁香也点了点头,看了公主一眼,公主却把眼睛避开了。实在是有点不好意思。丁香那是何等的冰雪聪明啊。当然就立刻明白了这是什么意思。也喝茶不说话。眼看着就要陷入冷场的状态。凌云站出来说。好啦。咱们茶喝的可是够多的了。该走了 那个啥,你们走着,老凌结账去。一路不多赘述,很快就到达了西安府。西安府是个好地方,西安。就是古长安,在这里发生过的故事,就是讲个几天几夜也是讲不完的。但是现在,谁也没有那个诗情画意的心思 几个人兵分三路。凌云和公主去秦王府,张章和丁香去西安知府衙门。周杨去现在空着的巡抚衙门。周杨相当清楚现在的情况,他可不想当这个讨厌的电灯泡。不过说起来,凌云申报自己为从六品同知的奏章这个时候应该还在路上,严格来说,自己这个时候还是个小小的驿丞。以这样的身份去查巡抚衙门,很是郁闷。 第一百九十六章 兄妹相称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秦王不是个爽快人,也同样不是一个大方的人,这个在上一章咱们就说过了。虽然,在他继承了祖上传下来的的秦王王位之后,还算是做的不错的,至少,不存在盘剥属地百姓的问题。其实并不是这位王爷本身是多么的爱民和亲民,其实他知道,陕西这个地方,老百姓其实是没有多少油水可捞的,你就是再折腾,又能折腾出什么了,说的难听点,没准你还能激起来个民变什么的,到时候这样的罪过,可是吃不了还得兜着走的。说白了,秦王殿下这个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守财奴而已。他觉得,自己身为亲王,所有的俸禄,这些年祖宗传下来的积蓄,已经完全够自己足吃足喝的了,谁知道这个时候,竟然会有一个不开眼的凌云找上门来,跟他要钱要粮,是可忍,孰不可忍。作为一个世袭罔替的亲王,他是有着极其大的特权的,虽然明代的皇帝自永乐以来都着力于削减藩王的势力,但是他仍然有钱,也有人,每个藩王按说应该有三个护卫,这三个护卫咱们说过了,不是三个人,而是三个卫队。每个卫队的人数,从三千人,到一万七千不等。不知道是人缘极好还是走了后门,反正秦王的卫队一直以来都是五万多人,这个待遇在实际上已经超过了现在的崇祯,当年皇帝的儿子信王殿下,朱由检。还是那句话,简直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过,即使是不知道为何,也就这样了。至于身为皇帝的朱由检有没有心理不平衡,也是一件不得而知的事情,不过也许,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根本也顾不上这些。按照明朝的规定,亲王府的周长是三里三百零九步五分。城高二丈九尺,下宽六丈,上宽二丈。另一种规定是,东西阔一百五十丈二寸二分,南北长一百九十七丈二寸五分。按照今天的折算差不多是33万平方米(故宫是72万平方米),将近有500亩。其建筑规模宏大,气势雄伟,金碧辉煌,四周同样围绕高大的城垣和四个城门,城楼上覆以青色琉璃瓦,大门饰以丹漆金涂铜钉,俨然是皇都应天紫禁城的缩影。王府四城的正门,南曰端礼,北曰广智,东曰体仁,西曰遵义。进入城中有基高六尺九寸三组正殿,依次是承运殿、圜殿和存心殿。朱元璋反复告诫亲王们能睹名思义,承担起藩屏帝室的任务。前殿承运殿最高大,阔达十一间,是整个王府建筑的主体。紧接着是圜殿和存心殿,各阔九间。整个格局与紫禁城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很相似,是谷望举行庆典和行使权力的场所。所有宫殿都是窠拱攒顶,中画蟠螭,饰以金边,画八吉祥花。殿中的座位用红漆金蟠螭,挂帐用红销金蟠螭,座后壁则用画蟠螭彩云。正门、前后殿、四门城楼,饰以青绿点金。殿门庑及城门楼皆覆以青色琉璃瓦。亲王宫得饰朱红、大青、绿,其他居室止饰丹碧。承运殿两庑为是左右二殿。自存心、承运,周回两庑至承运门,为屋百三十八间。殿后为前、中、后三宫,各九间。宫门两厢等室九十九间。凡为宫殿室屋八百间有奇。廊房饰以青黛。此外还有顶门楼、庭、厢、厨、库、米仓等共数十间。社稷、山川坛位于王城内的西南,宗庙位于东南,位置与北京紫禁成相同。这是文献材料中关于明代亲王王府规格的规定,已经翻译为比较通俗易懂的现代汉语了。有明一代,朱元璋生怕自己的子孙受了什么委屈,所以,他在自己即位之初,就封了自己的二十六个儿子到各地为藩王,建造宏大的王府,有的皇子在建国初期甚至还掌控着强大的军队,比如燕王和宁王等等。虽然说,朱元璋对于自己大明朝的官员们的薪俸标准似乎有些几乎于苛刻。但是对自己的子孙们还是充满了温情的。明朝皇帝的儿子,如果不能封为太子的话,那么将会一律被封为亲王,待成年以后,封为亲王,去自己的封地居住。年俸万两,米万石。亲王的嫡长子封为亲王,爵位世袭罔替。其余的儿子们封为郡王。郡王的嫡长子世袭罔替,其余的儿子封为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直至最低等的爵位,奉国中尉,然后不再降封,可以说,在建国的初期,这个体系是比较无懈可击的,但是形势在变化着,到了崇祯的年间,朝廷的收入,用来奉养这些王爷们也已经是一个比较吃力的事情了,但是虽然难做,确不得不做。凌云粗略的估算了一下,秦王府内所有的财产加起来的话,大概不下一百万两,至于粮食米面什么的,也大概够几个州府的百姓吃上半月二十天的,这就是一个缓冲的机会啊。但是凌云也想过了,自己虽然去讨要粮食,毕竟陕西的路途遥远,没有得到什么有利的指示,自己不敢贸然的就行动,有时候,天高皇帝远是好事,说明至少不掣肘,但是此时此刻,天高皇帝远就让人郁闷了。毕竟,作为一位钦差大臣,虽然皇帝授予了他便宜行事的权力,但是如果你对抗的是王爷呢。你的七星剑就是再锋利无比,难道你还敢拿着这把剑去砍王爷不成。现在,凌云唯一盼着的就是,此事能够顺利过渡,再不起什么冲突了。而且,就算起了什么冲突,就秦王手底下那五万多人,你还想着顺利的在王府里面出来吗,有道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凌云及时有天大的本事也不敢在秦王的府里动手,一旦双方撕破了脸面,那对谁都不好,这个道理,秦王也懂,凌云也明白。当然,作为接下来故事的主角,秦王殿下还没有出场。他已经在后台等不及了,也该他上场了,在他上场之前,我们在上一个章节和本章节都已经详细的介绍过他了。他是一个不错的人,为什么这么说呢,他与民秋毫无犯,对属地的百姓们从来都不加以盘剥,但是同时,此人也是一个气量狭窄的人,看不到将来,只看到眼前,说的白了一些就是这个人抠门,他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只想一心一意的关起门来做他的土财主。也许不只是他,大明朝的很多王爷们都抱定的是同样的心思。谁当皇上都无所谓,反正自己不是皇上,那么自己不是皇上了,还不得安安稳稳的把自己财主当好,反正不让当皇上了,就不能当个穷王爷不是吗?要不说,富贵莫过于帝王家。要是生在帝王家还是一副穷酸模样,也许是上辈子跟阎王爷没找好关系,投胎投错了。对于此,我只能默默的喊了一声加油,再也没有别的话说了。公主和凌云还在奔向王府的路上,王爷大人此刻在干什么呢,他正在郁闷,为了什么事情呢,这事还比较难说,因为他昨晚上就没睡好,为什么没睡好,因为这几个小王妃没伺候好。有人也许会纳闷,王妃就一个哪来的这么多,人家秦王愿意这么叫咱们也是实在管不着,倒是他真正的王妃娘娘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他的面了。这事,郁闷也没辙。名臣张敞有句话说的好,闺阁之内,有甚于画眉着,人家关上门爱干什么干什么,咱们管不着啊。凌云问公主,:“公主殿下,您觉得,这个秦王千岁会借钱粮给我们吗?”,公主此刻正在出神,本来尴尬的路上,可谓是一路无话,只顾打马扬鞭,凌云这一问,她很长时间都没有缓过神来。只是怔怔的出神,问道,:“你刚才说什么?”。看着公主这个样子,凌云忽然觉得自己的心紧了一下。他不是个冷血的人,冷血的人和动物有什么区别呢,有句话说,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凌云绝不是草木,他也是一个热血沸腾的汉子,他有血,有肉,也有感情。可是,他不是一个情感放纵和泛滥的人。他已经对不起莽古济和阿泰了,现在决不能再搭上一个公主。眼下对她的不回应,只是心里愧疚,要是对她有所回应的话,等事态发展下去,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凌云对这个心里还是有底的,所以,他不得不这样一副公事公办的,冷冰冰的面孔。有人说,薛仁贵那样痴情的人,有个柳银环苦守寒窑十八年,最后不也是娶了高阳公主吗。对此,如果现在有人问凌云这个问题的话,凌云只能回答,自己不是薛仁贵,自己的女友也不是柳银环,自己不会让她做苦守寒窑的柳银环。正是因为这一点,公主才觉得凌云和其他的男人不一样,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要是这样来说的话,在现在的公主看来,凌云的骨肉竟然是水泥做的,一个字,硬!不仅骨肉硬,心地也硬。但是公主喜欢的,也就是他这样的性格,如果是一个见到机会就抛弃妻子的陈世美,这个心高气傲的护国公主也不一定就能看的上他。凌云说,:“我刚才说的是,以公主您的意思,秦王殿下是否会借粮给我们?”。公主有些失落,:“凌大哥,你跟我一定要这么生分嘛,就算我芷晴与你没有缘分,那么我们总算还共同经历过患难。你为什么跟我说话还用您这样的称呼呢。我没有那样的福分,难道我们兄妹相称也是我的梦想吗?”。凌云一时之间,有些语塞,说实话,公主的话并不过分,和你没有夫妻之分,难道没有兄妹之情吗?凌云滚鞍下马,像公主施了一礼,:“公主这么说,凌云生受了,凌云不是那冷血无情的人,所以如此,是因为山荆尚在,而且也担心有悖朝廷的体制体面。所以凌云才不得不如此,公主要是这样说,凌云实在是承受不起。”公主说,:“凌大哥,你只管与我平等论交,说起来,你与当今的皇上也是结识于患难之中,功高者莫过于救主。你的功劳,可称得上是盖世之功了。只不过原来的信王哥哥,现在已经是九五之尊了。但是无论何时,我芷晴还是芷晴,从来都不会改变的”。话说到这个份上要是凌云还是推三阻四的话,那就不爷们了,凌云又是施了一礼,这才上马。说,“如此,莫怪凌云不恭了,芷晴妹子请。”。公主点点头,:“兄长请!”。在路上,公主已经分析了,这一次的行动绝不会顺利,或者在退一步说,至少不会像想象中的那么顺利。虽然论起来,自己和秦王是兄妹,但是支脉的血缘关系,是比较疏远的。所以,芷晴对自己的堂兄并不是很清楚。但是作为甘肃乱石镇的原任驿丞,周杨还是很清楚这位秦王殿下的。有钱,而且还是傻抠唆傻抠唆的,真是一点意思都没有。这一次前去,无异于就是在铁公鸡的身上硬要拔下来几根毛,这个任务是比较艰巨的。相当的艰巨。芷晴想过了。在来之前就想过了,自己是不是要来,但是凌云拍了板了,自己不来都不行,哪怕是兄妹相称,自己也要帮着自己的凌大哥把事情办的妥妥的。下定了这样的决心,哪管他有千难还是万险呢。凌云虽然嘴上不说,心里相当的有数,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人,无缘无故的为你付出,如果有人这么做了,请记住,那一定是有原因的。无论,原因是是什么。对于公主,至少在这个时刻,凌云充满了无上的感激之情,一齐涌上心头。他发誓,有朝一日,只要是有机会,自己一定会报答这个人。一定的。 第一百九十七章 秦王装傻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公主比刘雅聪明,至少作为局外人的我是这么认为,有些事情,得不到的,不强求,就是聪明。得不到的,还是愿意该做什么做什么,那就是真性情了,可以说,公主符合这个标准。刘雅的表现显然是有些拿不出手的。因为得不到凌云,她会恼羞成怒,会觉得自己失去了面子,因此还会引发接下来的相当不理智的事情。但是公主则不然,她在自己的情感无望的情况下,还是没有耽误自己该做的事情。芷晴问,“凌大哥,跟你说实话,我跟这位秦王殿下虽然是兄妹,却毕竟已经支脉疏远,我久居京城,和他也几乎没有来往,只是他朝见先帝天启皇上的时候,才见过一次,说不定这次再见面,能不能认识我还不好说呢!如果这次,他不肯借粮,你该怎么呢?”。,这个问题,凌云考虑了很多次了,他曾经无数次的想过应对之策,苦口婆心的劝说,如果不听,就只能动粗,自己的七星龙渊,被皇上钦封为尚方剑。这把尚方剑在出京城之前。也跟皇帝请示过了,这一路之上,皇亲国戚几乎不可胜数,如果遇到拦阻怎么办,崇祯就给了他四个字,便宜行事。凌云就带着这便宜行事四个字出了北京,但是事到如今了,才意识到,这四个字,其实也不是那么好使的。比如说吧,你凌老大不高兴了的时候,可以拿着这把七星剑去砍几个五品左右的官员,没人管这事,毕竟你是钦差大臣。你手里还有皇帝御封的尚方宝剑。这个,你想砍个官员什么的,那就是分分钟的问题。但是,你不会真的想拿着这把剑去砍王爷吧。别说王爷的支脉有多疏远,也别说他是个亲王。就算是个郡王,哪怕是镇国将军,你凌大人就敢砍,就能下得去手吗?你这一剑下去,不管是这事能不能办妥,至少开了一个先例,那就是以臣子杀皇亲,你还真以为自己是那打坐开封府的包龙图吗?一旦开了这个头,将来绝对会一发不可收拾。到了那个时候,皇帝一定会迫于外界的压力。让你做替罪羊,即使他本人也不希望这么做,可是,却不得不这么做,必须这么做。凌云的鬓角渗出了一丝冷汗。凌云虽然不怕死,但绝不能这么死,虽然不想什么万世旌表之类的好事情,但毕竟也希望自己能在办完为了国家的事情后,能平安的退隐,守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过一下归隐林泉的好日子。为这事丢命可真的是不值得,而且没有人替自己喊冤。但是凌云也知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如果真到了那个地步也没有办法,只好真的便宜行事。但是,自己会控制局面,希望这位秦王千岁也不是那种一意孤行的人。凌云对芷晴说,这一次,即使是铁公鸡,我也要在他的身上拔下来几根毛,不是为了我凌云如何如何,天下的苍生百姓,都是大明朝廷的子民,没有贵贱之分,我这么说你不要在意,有道是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要是大明朝廷民心涣散的时候,哪里还有什么王侯将相,又哪里还有什么凤子龙孙呢。到那个时候,国家的付出,就绝对不仅仅是几万石粮食和一些银两的事情了,老百姓其实要求的并不高,他们只希望安安稳稳,过天下太平的日子,守着自己的土地和耕牛,守着自己的老婆和孩子。过自己的日子。只要是他们的餐桌上面还有喝不完的粥,他们就绝对的不会造反。造反毕竟是一个危险的事情,弄不好就会杀头掉脑袋,没有一个老百姓是真正的傻到,会去为了造反而造反,但是他们会为了饿肚子而造反,反正你不造反的话也没饭吃,这已经是一个没有成本的工作了,毕竟死在官军的手里跟饿死,其实质意义其实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所以说,其实防止老百姓拿起武器造反是很容易的,就一点,你只需要填饱了他们的肚子,一切都会万事大吉,向着顺利的方向发展。凌云现在要做的一切,无论是怎么做,无论采取怎么样的手段。只要能够达到目的的,就是善莫大焉的。因为,一切的出发点都是好的,一切的结果也应该是好的,剩下来需要做的,就是皇帝给予他的那四个字,便宜行事。便宜行事的意思,已经解释过了,就是皇帝授予某个外出执行某任务的大臣一项特殊的权力,遇到任何的事情,都不用请示。自己当机立断就可以了。秦王府的门前,一对全副武装的亲兵正在往来游弋着,警示着一切可能出现的危险。府门口的两对石狮子和上马石下马石,拴马的桩子都是焕然一新的,都显示着这座富丽堂皇的府邸,以及他的主人的身份和地位。凌云和公主滚鞍下马,一个身着五品武职服色的人走过来,他一双鹰眼,鹰钩鼻子,显得是那么的骇人。他仗剑上前。大声的呵斥道,:“难道你们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这是秦王殿下的府邸,速速离开!”。看着这个称职的门官,凌云点了点头,心说,这秦王府果然不错,一个小小的守门官就是五品的前程,而且看样子,也不仅仅是仗势欺人,而是比较的忠于职守。他笑道,:“这位大人,我又不是不识字,怎么会不知道这是秦王殿下的府邸呢。不过今天,我来的就是秦王的府邸,我找的,就是秦王殿下本人。”门官不由得一愣,这个话简直是太大了。他就是来找秦王的。他到底是谁呢,这么大的口气,真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啊,就算是二品三品的大员,也不敢在秦王的府门之前大放厥词,这肯定不会是一般人物。想到这里,门官对着凌云施了一礼,说道,“这位大人,请您恕我眼拙,不知道您是?”凌云笑了笑,:“小可叫凌云,你们秦王府没有接到朝廷的滚单吗?”。这句话好像炸了个雷一样。秦王府早在几天前就接到了朝廷的快报了。说是有一位钦差大臣凌云,将要巡狩陕西,代天子赈灾。还以为是哪位老成练达的内阁大员,原来是一位年轻的新贵官员。这个滚单是什么意思呢,类似于现在的情况通报之类的东西,比如说,一位官员要下去某地视察之类的,当地会提前接到通知,有所准备。门官问,:“请恕在下放肆,您自称是钦差凌大人。是否有所凭证。毕竟是王府重点,小人也不好凭空通报”。凌云点头,国家正需要你这类尽忠职守之人。说者,从袖筒里面掏出来了朝廷颁发的凭证,也就是所谓的堪合。一般的官员出差,使用的堪合都是由吏部颁发的。这个堪合就不同了,是由崇祯皇帝亲自书写的。上面还有一方朱红的印玺印记。写着: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门官再小,也是朝廷的官员。五品的前程,他当然知道,这八个字代表着什么,这是皇上的玉玺,是任你什么人,也伪造不出来的。见玉玺如同见到皇帝,这个,这位五品官员还是相当清楚的。所以他立刻就跪下磕头,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臣李显恭请圣安。凌云心说,此人还算是懂规矩的。他站在上垂首,代天受礼,答应了一声,圣躬安。然后回到原来的位置,扶起来那位门官,笑道,:“不必拘礼,不必拘礼。这位门官大人,烦劳通禀一声,就说武渊阁学士凌云,护国公主朱芷晴来见秦王殿下,我们在这里稍候片刻就好了。”。听说旁边的这个小丫头竟然是个公主,而且是护国公主,门官又是忙不迭的行礼,然后说,“两位一是皇亲,一是显贵,本无通禀的道理,但是下官想,是不是很是告诉王爷一声。放炮迎接。”。凌云摆摆手,“不必那副排场,我们今天来,是有求于秦王殿下的!只管去通禀就是了!”,门官答应一声,跑进去了。两人对视了一眼都笑了,过了一会,门官跑了出来。对凌云说,公主和凌大人请稍候,我家殿下马上出迎。说着吩咐卫士们,放炮,开中门,迎接公主和钦差大人!三声炮响,门户大开。从里面走进来以为三十上下的王爷,身穿滚龙袍,腰系玉带,戴着七梁冠。一派王侯气象。一看便知道是秦王殿下了。秦王对着凌云拱拱手。凌大人远道辛苦。凌云连忙还礼,“初次相见,还请王爷照应。”秦王也很是会来事,也谦虚一番说,:“凌大人太客气了,凌大人是天子近臣,小王我只是一个富贵闲人罢了,安得与凌大人比肩。”没等凌云再说什么,秦王对芷晴说,“听说小妹被皇上册封为护国公主,食亲王双俸,见官大三级,看来,愚兄该向你道喜了!”。公主轻轻摇头说,:“哥哥说的哪里话,你我都是高皇帝的子孙,朱姓一家。又是兄妹至亲,哪里有什么官爵高下之分。我就是再怎么样,那也是你的妹妹啊!”。秦王听着这话中听,咧开嘴笑了。说道,说得好说得好,只顾说话了,让凌大人和妹妹在门外,确实不恭了。咱们内厅叙谈。三人并肩而行。走进了秦王府的银安殿内。我一直在想,这个银安殿到底是怎么回事,也许仅仅是金銮殿的派生词汇,不过,歇山式的建筑,琉璃瓦的顶子。真的是一派富丽堂皇,王侯之气。秦王本是亲王的的爵位,一切的礼仪规制,都是减天子一等的。这样的皇家森严,即使是位极人臣的官员,也是不能,也不敢逾越的,否则,就会被御史参奏以大不敬之罪。秦王在银安殿正中坐下,那是他固定的位置。左右两个椅子,坐着凌云和公主。刚才在和这两位不速之客打招呼的时候,秦王就有点郁闷,有道是无事不登三宝殿,还有句话说的好,那叫做夜猫子进宅,没事他不来。秦王心里嘀咕,这个时候,你凌云奉旨督赈。没事来我这干什么呢,我是地方的藩王,你是钦差大臣,咱俩之间没什么交集啊。他应该想到,既然来找他,就肯定有事,要不,谁也不会喜欢随便到一个王爷的家里串门说闲话,尤其是这样的十万火急的时候,秦王没有心情,老几位也没有时间。话说回来了,有事,就是有事,事也不大,也好办,就一个目的,那就是借粮。终于,秦王开口了,“凌大人奉旨督赈,来我的府邸,应该有赐教小王之处,请凌大人明说就是,想来皇上有什么圣谕吗?”。凌云摇摇头,“在下出京匆忙,皇上没有什么旨意带给王爷,在下今天来王爷这里,就是来求王爷的。”。秦王虽然有点不开窍。但是不傻啊。你来求我什么,咱俩是既没有恩有没有仇,你是钦差我是藩王,咱俩井水犯不着河水。你来求我干什么?秦王的脑子在飞速的运转在,一个词汇很快出现在脑海里,那就是,借粮。但是他也很快的就有了自己的答案,那就是,不借!抱定了这个念头,一切就都好办多了。秦王笑笑说,:“凌大人真是说笑了,小王只是一个小小的藩王,按照高皇帝的旨意,按照大明的法度,我有封地,却没有治民之权。凌大人出京,按滚单的说法,皇上赐予了便宜行事之权。大到陕西巡抚,小到各州府县,哪个不是俯首帖耳呢,怎么会有求于小王?”凌云和公主对视了一眼,两人相视,露出了一丝不容易察觉的会心微笑,两个人的心里都跟明镜一样,都清清楚楚的知道,这位王爷,是纯粹的装傻。既然他喜欢玩,那就慢慢的陪他玩,今天在这里要是弄不到粮食,还真就不走了。 第一百九十八章 虎口拔牙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笑道,“王爷有所不知,在下此来,确实是来求王爷的,大火冲天,杯水不济,陕西一省,数万的灾民嗷嗷待哺,但是不瞒王爷说,在下出京的时候。户部所能拨发的款项,也就只有五十万两银子,说句不该说的话,在下此来,就是来跟王爷打秋风的!”。秦王曾经想过好多次凌云该怎么把这句话说出口,也想好了许多的应对之策。但是,他真的没有想到,凌云就是这么的直截了当的把话给说了出来,说的如此的彻底,让我无语凝噎。他一时语塞,似乎是想说些什么,却又说不出口来。但是他还是说了,如果再不说,就真的被人给打了秋风了。他皱了皱眉说,:“凌大人啊,先祖被封在秦地,我是世袭罔替的秦王,这点事情本该不用劳凌大人动问我就应该提前办好的。之所以如此的拖延,只是因为,我这里,实在是外强中干,说白了,就是没钱啊。”。他清了清嗓子,端起桌子上的茶碗咕咚咕咚的灌了好几口。然后说,:“凌大人不要以为,我这个秦王,年俸万两,还有国家每年给予的赏赐,百姓缴纳的贡物,就过得逍遥自在像是财主。可是这里有些你不知道的,我有三个护卫啊,这些人,都得吃饭穿衣吧,我总不能让他们饿着肚子吧!”。公主故意装着不明白的样子说,:“哥哥,这就是你的不是了啊,才养着三个人,就把你俸禄和供奉什么的都给花没了?”,秦王有些哭笑不得,这位护国公主不会是拿自己开涮吧,怎么也不能相信,她作为皇女,竟然会不知道护卫是指的军队编制,还以为是三个人。所以,秦王尴尬的一笑,想着给公主讲解一下朝廷的制度和护卫这个词汇的定义是什么。凌云偷偷的乐了,心说这招装傻充愣也就是公主啊,别人都不好使。但是凡事也该有个度,免得事情做得太过了,谁的面子上都不好看。所以跟公主使了个眼色。公主也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了。不再说话,凌云说,:“王爷不必忧虑,不过据在下所知。护卫的给养,向来都是由兵部拨发的,怎么皇上会让王爷自己掏银子养兵呢。这果然是兵部的失职啊!顿了一下继续说,“在下身为武渊阁学士,本来对兵部就有协理监督之权,如果真的是查奏属实的话,兵部所属负责此处发放的武库司,老凌我一定要他罢官夺爵,永不开复,要是王爷觉得还不过瘾的话,老凌我就把他发配到辽东去,扛个几年大刀长矛的,王爷觉得如何呢?”。秦王自己心里是有底的,这是一个识货的人,也是一个有见识的人,你在他眼前打马虎眼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他这回答,软中带硬,软的是,你是王爷我当然不好跟你直接对抗,这没什么,你说是自己养兵,那么老夫就算是你自己养兵吧。完全没有问题。好吧,软的结束了,下面是硬的了。你既然说是自己养兵,那么肯定是兵部没有按时给你发钱发装备,那么没问题啊,我凌云是武渊阁学士,管着兵部那属于正管。我会去就查,要是查实了有这事,我就直接处理那个武库司郎中和主事。这句话其实也是暗藏着玄机的,那么玄机在哪里呢,就在这里,要是我查出来和你说的那样,我处理武库司的长官,要是不像你说的那样,皇上估计就处理你了。这轻飘飘的几句话放出来,倒是轮到秦王流冷汗了,有些话就不能随便说,说了就是祸患,好在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录音笔之类高科技的东西。不然想想都觉得可怕,秦王算是明白了一个道理,饭是可以随便吃的,但是话千万不要随便说。你说出来了,你就得负责,负全责。秦王赶紧给自己往回找不,说,“武库司还是比较负责的,他们的武器装备和粮饷也是按时发放的。不能追究他们的责任,”,凌云总算是抓住了一个话头了,他说,:“既然兵部没有失职行为,那么王爷在这些亲兵的身上花费了这么多的银子又是所为何来呢?”,这句话又是一个很严重的行为。一个亲王,花重金拉拢自己手底下的护卫。那只有说明这个亲王是有动机的,还是那句老话,你要是跟人家说,此行路远,多吃一碗,你拿着一碗白米饭跟人家说是绝对无效的。你得拿出真金白银来,你拿着真金白银的笼络人心,还是笼络军队的人心,你到底是想干什么呢。咱们这么算吧,你如果是一个知县的话,你花点钱想进步是想当知府。如果你是知府,你花点钱想进步是相当道台巡抚。巡抚花钱想进步是想入阁拜相。你要是个藩王了你还想进步,你想做什么那就不言而喻了。秦王自然知道凌云这几句不温不火的话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他的冷汗比刚才流的还多。心说这个凌云果然不是什么善类,绝对的厚黑学专家,就这么几句话,就把自己放到了火炉上开烤了。秦王知道,今天是请神容易送神难,要是不放点血,恐怕是送不走这尊神了。想到这里,秦王说,:“凌兄既然开口了,我也不是不爽快的人,今天凌兄到我这里来,开门见山说到钱粮的问题,我也不是不爽快的人。这样吧,你也不用跟我说借,我是国家的藩王,赈济灾民本来我也有责任。我出一万两银票,一万斤粮食,派人送到西安府衙,听候凌兄的调用。”。如果换个一般的人来,估计王爷也算是放血了,也就该见好就收了。但是凌云这人,就是有个目的,但凡是目标已经制定了,他绝对不会轻易的就更换的。他这次来,最少也要在秦王这里刨走十万两的雪花银,还有十万斤粮食,少了这个数,绝对不行!凌云是眉头一皱计上心来。心说,你刚才不是跟我装傻充愣吗,我老凌也跟你装傻。所以,凌云说,“王爷,您这样做,老凌我就弄不明白了,难道您这位秦王就藩于西安府,您就只给西安府拨发银子,其他的九府数县王爷就不管了吗?其他地区的灾民,同样也是我大明朝的良善子民啊。王爷可不能不一视同仁啊!”。看着凌云这一脸的无辜表情,秦王殿下比他还无辜,本来自己就一分钱没打算花,现在让你凌大人这三言五语的,愣是在我这里刨走了一年的俸禄和禄米啊。你还不知足,还跟这装傻啊。但是又不好明说,只好顺着凌云的话头说,此事,恐怕小王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因为灾民实在太多了,哪怕小王把王府中的钱粮尽数的献出,也是杯水车薪了。就像凌大人刚才说的,大火冲天,杯水不济啊。凌云可没时间跟他在这挤牙膏,多一点时间,他还能安排一下赈灾的事情,把时间浪费在这位殿下身上,简直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凌云准备跟这位秦王殿下放句狠话了。他说,:“王爷,国家现在承平许久,皇上早就训示过臣下,各位藩王都有自己的亲兵护卫,那是为国屏藩。但是国家承平了,藩王养兵,多有不便之处,所以皇上让臣下看看形势,按情况奏报。王爷要是觉得吃力养兵的话,秦王府的这三个护卫,老凌愿意替王爷跟皇上请旨,把王爷的护卫亲兵降至九千人,这样,王爷就裁减了用度了,可谓是一举两得啊。”绵里藏针的话,意思是,你乖乖的拿出点钱了,我也不会找你的麻烦,但是你要真的是舍命也不舍财,那在就没办法了。我就跟皇上说,把你这些亲兵裁撤了。对于藩王来说,手底下的亲兵就是自己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绝对是心头肉的状态。想裁撤他们的人,还不如直接拿出刀来把这位王爷给砍了。公主也在旁边跟着敲边鼓,说道,:“凌大人果然是知道体恤哥哥的难处的。这样也好,现在都不打仗了,你手底下养那么多兵干什么,时间久了,难免会闹事,一旦有什么不法事宜,朝廷就会疑心,皇帝就会震怒。到时候,你的王位可就岌岌可危了,裁减也是好事啊。”。刚才还是冷汗直冒的秦王,忽然之间就变得面红耳赤起来,他对凌云说,:“凌大人,你进来我的府邸,可谓是软硬兼施,本王体恤你为了朝廷,办差不容易,跟了本王一年的俸禄粮米。这已经是极大的情分了。你要是这样再逼迫本王,是不是太过分了!”。秦王也是真的没办法了,钱也花了,人竟然还是没送走,秦王殿下着实的有些郁闷,那郁闷也没办法,这凌云这人,就像关汉卿说的,蒸不熟煮不烂砸不扁响当当的一颗铜豌豆,你爱怎么着怎么着,不达到目的,我就绝对的不走。凌云看着这位舍命不舍财的王爷,也是有些郁闷,心说要不是为了陕西一省的老百姓,我才没兴趣跟你这里磨洋工呢。你以为我老凌现在的时间很闲适,有的是功夫陪你玩吗?如此的危机时刻,救灾情如同救火。今天老凌既然来了,就不能被你这仨核桃俩枣的给打发走。凌云有些郁闷,他说,“王爷这样说,凌云承受不住了,凌云是皇上简拔于行伍之间,不得不为了朝廷和百姓的事宜,而尽忠竭力,死而后已。王爷是皇室贵胄,比凌云的身份不知道高贵多少倍,和皇上的血脉,也不知道比其他的远支王公亲近多少倍。值此危机存亡的时候,王爷本该为此出力。王爷应该知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啊!”。这个道理,他自然是明白的,人非草木不能无情,不通情理的,与走兽何异。他也能看的出来,凌云这番话已经不是威胁,而是恳切的请求了。秦王一咬牙一跺脚,心说今天也就今天了,既然说到了这个份上,要是还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话,恐怕传扬出去对自己也是很不利的。所以他横下心来说,:“凌大人,话说到这个份上,要是本王还说什么别的,就显得太过于小家子气了,本王就再给你加加码。五万纹银,十万斤粮食如何?凌大人,你要是觉得这还不够的话,那你干脆就把本王给杀掉得了,你看看够不够几个饥民改善伙食的。这样如何啊。”。凌云和公主交换了一个眼神,心说,差不多也就这样了,能在这只铁公鸡身上拔毛,愣是抠出来五万银两,十万粮食。要是再一味的穷追不舍的话,也许会让秦王恼羞成怒,倒时候局面就一发不可收拾了。也许现在,应该见好就收了。想到这里,凌云准备起身告辞了,他站起来,对着秦王拱拱手说,:“凌云感念殿下相助之恩,后当有报,千岁安坐,凌云告辞了。”说着跟公主使了个眼色就要起身,公主也对秦王说,:“一向劳烦哥哥了。小妹告辞!”秦王虽然不太喜欢这两位坐地收钱的客人,但是毕竟人家上门了,走之前不管顿饭似乎是不太合适的。所以对公主和凌云说,:“两位远道辛苦,我已经安排下去,摆设酒宴,为你们接风洗尘了。”。凌云摆摆手推辞说,:“秦王殿下的厚意,凌云心领了,但是此刻数万饥民嗷嗷待哺,凌云身为特旨钦差,哪里有心情在这里吃酒席,莫说自己心里过不去,要是被御史言官知道了,参奏一本,老凌我就迟不了兜着走了。待差事办完了,老凌专程来王爷府上,吃王爷这顿酒席如何!”。说到了这个份上,秦王也就不再挽留了,自己亲自相送,把两人送到了王府的门口。忽然间,公主无意中触碰到了腰间塞着的一个东西,当时喜上眉梢。 第一百九十九章 如朕亲临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公主无意间摸到了腰间,不由得喜上心头,因为腰间还装着一块牌子。确切的说,是金牌令箭,这是被册封为护国公主的时候,皇上哥哥钦封的。确切的说,这金牌不是纯金的,是镀金的。底料还是银牌。这并不是因为皇帝没钱偷工减料,事实上,据说是银制品比金的更容易保存一些。至于是否发乌氧化什么的,那不是那个时代的人能够明白的问题。其实牌子的材料是什么根本就是一个无所谓的事情,真正重要的是什么?是牌子上的四个梅花篆字。这四个字是:如朕亲临。相信这四个字不会有很多人陌生,因为这四个字从字面的意思也是很好理解的,那就是和朕到了一样,那么,这个朕是什么,朕就皇上。这样理解的话就清楚的多了,也就是亮出了这块牌子,就如同见到皇上。凌云不知道公主还有这样的一块牌子,公主却是忘记了,自己有这么一块牌子。两个人都是没在意。因为凌云不是一个八卦的人,公主也不是一个拿着自己皇兄的恩宠和信任作威作福的人。但是公主触碰到这块牌子的时候确实感觉到了非同一般的欣喜,为什么呢。因为她知道了,这次在秦王殿下这里可以带走的,绝不仅仅是这区区的五万两十万斤。公主佯装不知道,跟凌云说,:“凌大哥,皇上赐过我一块牌子,可是我至今都不知道这干什么用的,你见多识广的,能不能跟我说一下啊。”说着,就把金牌拿出来晃了晃,凌云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虽然他的书法实在是不怎么样,但是他还是认识篆体的文字的,这上面写的四个字是很明确的,这四个字是:如朕亲临!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金牌令箭了。很简单,见了令箭如同见到皇帝,磕头吧。凌云立刻跪在地上,对着金牌行三跪九叩的大礼,口称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微臣凌云恭请圣安。公主站在那里很茫然的样子,问秦王,:“兄长,我该如何回答?”,秦王这个时候早就已经吓傻了,知道他们是有备而来,却没有想过,竟然准备的这么充分,竟然搬出来了皇帝的金牌令箭,现在他还直愣愣的看着,直到公主问他怎么办的时候他才缓过神来。原来自己慢了半拍,看到皇帝金牌令箭的第一时间,就应该跪下磕头的。这个时候也不晚,他已经顾不得自己身上穿的是滚龙袍,戴的是七梁冠了,他立刻跪地磕头,口称恭请圣安,公主这个时候也就不再装傻了,站在上首,代天子受礼,回答:“圣躬安!”。然后扶起来了秦王,示意凌云也起来。公主有些不好意思,不管是真的还是装的,她对秦王说,:“论起来,我和秦王殿下是兄妹之份,我本不该受这一礼,然则国家有体制在,祖宗有成法在,还是不得不遵从。皇上命凌大人陕西督促赈灾,本是一片仁爱之心。又担心凌大人督促赈灾路上,一路高官显贵,皇亲国戚甚多,故命我一路相随。遇有见死不救者,不管他是官高爵显还是宗室近支,都一律得而诛之,以谢天下百姓,以谢万民苍生,吾皇仁爱,百姓有救了!”。说着,她又轻轻的叹口气说,“芷晴不过是一介女流,自从受命以来,从不敢有丝毫松懈之意,但是皇上说的没错,一路之上,便有不少的宗室亲贵,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我如何就这么轻易下手诛杀呢。秦王哥哥,你带了个好头,百姓会记住你的,我回到朝廷后,也会如实的向皇上禀报的!”。如实的向皇上禀报,禀报什么呢,听的这位秦王殿下是一身的冷汗直冒,突突突的太阳穴直跳,这个芷晴,自己的确是小看了她了。秦王殿下现在忽然觉得,和丢掉王位什么的比起来,多拿点钱也不算什么事情了。于是他一笑,其实是苦笑着说,:“小妹,凌大人,你们且慢,我刚才想了想,你们说的不错,数万饥民嗷嗷待哺,皇上都为了天下苍生寝食不安,我是这秦地的藩王,也不能无动于衷。这样吧,你们先回去吧。除了刚才藩库内的五万两银票和十万斤粮食之外。我也愿意,勒紧了裤腰带,在自己的身上省出来一点给你们作为赈灾之用!”。凌云心里心知肚明,这哪里是什么为了天下苍生啊,这是那块金牌令箭和公主的恐吓起了作用,如果秦王再不知趣的话,公主就靠着这块令箭就能处置他,说的是如实上报,如果皇帝听了一个王爷在大灾期间,扣扣索索的不顾属地的百姓,大概这王爷也就当不长了。当然了,只要秦王愿意多出银子和粮食,无论是什么理由,都可以试做是正当的理由,公主问秦王,:“兄长是否有为难之处,如果有,小妹我绝对不会强迫的。毕竟,你一年的年俸也只有一万两。是吧!”,秦王现在已经有了免疫的功能了,听什么都不会按正常了听,年俸的确是只有万两,但是历代秦王所受的朝廷赏赐累计不下百万,在属地得以百姓供养,衣食租税什么的,也能让这个王爷富得流油了。同为皇室的成员,公主对这个还是很清楚的。也许凌云自己来的话,会被这个秦王殿下一同蒙骗花点银子弄走,但是今天公主来,就没打算随便走,不仅仅是在秦王的府邸能弄走多少银子的问题,作为朝廷封在三秦之地的藩王,秦王的一举一动,都具有很深刻的表率作用。秦王殿下,妥妥的陷入在无奈之中,浑然不自知。他只好自己往回找补,:“妹妹和凌大人暂时回去,我说过了,作为朝廷的藩王,我不会不管属地的百姓的。刚才凌大人说的也对,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没有这些百姓了。我这个藩王又算是什么呢。我愿意从我的体己银子中拿出一些了,赈济灾民!”。所谓的体己银子,就是传说中的私房钱。秦王绝对不会穷到拿出私房钱救济灾民的地步,同样他也肯定没有这样的胸襟,但是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反正这趟来秦王府的目的是相当简单明确的,就是为了来拿钱。既然秦王已经松口了,决定掏钱了。所以,就不必深究为什么了,达到目的就是原则了。凌云对着秦王拱拱手说,王爷大恩,凌云无以为报,我是内臣,您是藩王,按照朝廷的体制,本不应该有所结交,不过凌云仰慕王爷这样的胸襟情分,今天在这里说一句犯忌讳的话,只要王爷以后能有什么能用得着老凌之处,我赴蹈汤火,也在所不惜。这话听的秦王还算是有点暖心,虽然他知道,这基本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凌云还垫下了一句话,按朝廷的体制和规矩,藩王不准结交内臣。秦王殿下其实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他也想找个人诉诉苦,因为在大明朝,藩王的日子并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在电视剧上,常常会出现某位王爷鱼肉百姓的镜头,但是其实,这是一种误解,至少对明朝的王爷来说,这是一种误解。自从明成祖朱棣起兵靖难,夺了侄子的皇位以后,朝廷最怕的就是各地的藩王依样画葫芦。所以对这些藩王兄弟们的控制,是相当的严酷的,无情到你根本就无法想象。一般来说,王府的护卫都是会削减的,藩王手里要那么多兵干嘛呢,据说在明武宗的时候,宁王就造反了。当然,由于一位比较牛的圣人级别的任务坐镇江西,他的造反没怎么着就被及时的扑灭了。至于明宪宗时期的安化王造反,那就更不值得一提了。朝廷派去镇压的军队,还没到达,在半路上的时候,安化王同志就被当地的一名驻军小将叫仇钺的同志给击败了,同样也是被俘。以上两位算是造反事业的精英和先驱了,不过基本上算是没有做出来什么成绩,这算是比较遗憾的事情。但是自此以后,朝廷也就更加苛刻的要求藩王了。基本上每三年就要进京去朝见一次,证明自己并没有什么反叛的意思。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在自己封地的范围内溜达,要是闲着没事溜达过界了,就可能丢掉爵位。甚至是丢掉命,有人说了,就拿这位秦王来说吧,如果能在陕西没事来个巡回旅游也是不错的啊。不过,我也只能告诉你,你替秦王殿下想多了,他的就藩之地是西安府,他的活动范围也就局限于西安府,出了这一亩三分地就有造反的嫌疑。老凌自然知道里面的这些道道什么的,但是他一贯的保持了低调,他没必要向一贯藩王来展示他的同情心,再怎么说,也是皇亲国戚,凤子龙孙。人家也用不着你凌大人来同情啊。 第二百章 十室忠信(求月票)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和公主这一路的进展似乎比想象中要顺利很多,因为他们回到西安府没有多久,就收到了秦王殿下派人送来的粮食和银两。粮米足有二十万斤,银票和银两加起来,大概是二十五万两。秦王这次,算是真的下了血本了。但是他没有做陪本的买卖,因为公主那块牌子,让他从内心深处感到了无比的忌惮。和自己的王位比起来,这点钱粮真的不算什么。收到粮米,凌云立刻吩咐,平均分发到个州县,并且立刻要开设粥厂粥棚,原则是,不许饿死一个人。如果有谁,在这件事情上稍有动作,请旨诛杀其九族。剩下的,还有一部分现银,立刻到江南鱼米之乡去才够足够的粮食,只要是挺过去这段时间,朝廷的租税收上来,就可以兴修水利工程,到那时候,再也不必担心旱灾的问题了。旱灾是小事,但是由此会引发的动乱,可能让这个刚刚稳定下来的朝廷局面,再一度陷入窘境,甚至是绝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这样的情况,劫数,或者说是气数。在明史上,有个记载,说的是崇祯帝朱由检,旱九年涝九年,早朝的时候大哭失声,但是大臣们却保持了出奇的平静和一致。任凭皇帝大人哭完,然后朱由检说,:“朕也不是失德之君,自从即位以来,三更起身五更不眠,纵容天意不愿佑我,人力也可以补救啊,这么些年了,补救有什么用啊!”,大臣们表示,:“这是气数!”。气数这个东西,一般都是算命先生用来忽悠人的,你可以不信,但是有时候,你却是绝对的避不开,有道是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崇祯遇到的这个妖孽,不是李自成,也不是高迎祥,他们只是流贼而已,真正的妖孽,能够左右大明朝走向的,是天灾。是否亡国,就看救灾是否能够做好,在这一点上,凌云的认识比较深刻的。救灾就是救民,救民也就是救国,凌云此刻知道,自己肩上的这副担子,能让自己深刻到体会到,什么叫做国计民生,一丝一毫都不能大意。说了这么多的时候,也许会有人不解,一个后现代的大学生,就因为一次机缘巧合,穿越到了明朝末年那个战火纷争的时代,他为什么没有像很多的穿越题材的主人公那样,娇妻美妾抱满怀,处处都都是顺利的不行不行的,关键时刻,还总是有贵人相助。凌云则不同,他从来到山海关开始,面临的就是绝境,当时山海关正面临着被大举进攻的危险,凌云和他的战友们都是把脑袋拴在了自己的裤腰带上面。然后,他又一次次带着自己的几个兄弟深入敌后,一次次的让一支六人小编队的薄弱力量影响战役的格局,最后,他竟然一个人,在机缘的巧合下,深入敌后盛京城,在那里,他说服了多尔衮归顺大明,借力打力软禁了皇太极。护送朱由检回京继承皇位,不远数千里去陕西赈灾。这一切,凌云都责无旁贷。他喜欢明朝的一切,但是这绝对不是主要的原因,他更希望天下太平,战乱消弭,海晏河清。天下太平,是一个简单到用四个字就能说完的词汇,但是真正想做到,又是谈何容易啊。而凌云,用他自己的一切践行着这四个字。天下太平,理想,就是如此,简单到不能再简单。但是,需要用全部去践行。凌云很累,这样的疲倦不仅仅是身体上的,更重要的是,压力。一个省普遍受灾,靠一个人来督促,这需要多少的精力才能达到,凌云就算再牛,毕竟不是超人,只手不能遮天。如果想闹海,你首先得有足够的风火轮才行,现在,他有两个帮手,一个是周杨,时任渭南同知,一个是张章,时任三品的参将。这两个人中,周杨还没有获得他的足够信任,可以说,他能用的现在只有一个张章。他需要帮手,帮助他完成这场难办的差事,就地取材。有道是,十室之内,必有忠信,百步之内,必有芳草。难道这个陕西一省,这么多的官员,就没有什么值得信任的,实心实意为老百姓办事情的人吗?他还不相信,吏治会破败到不可以调和的地步。果然是那样的话,大明朝,已经没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很可能性了。接下来,他要做的就是,提拨。把实心任职的官员破格提拨上来,让他们有发挥自己能力的平台和他们应该得到的官位和地位。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莫道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如果做官的初衷是为了做事,那么他做官肯定是个好官,做事业,做为老百姓该做的事情!凌云在出京的时候,已经跟皇帝请旨,凡是陕西境内,正四品以下的官员的升迁贬谪,甚至任命,不必事先请旨,可以便宜行事。也就是说,正四品的参政,一直到从九品的府学教授和县衙主簿。说升你就升你说降你就降你。说任命你就任命你,没准还能说砍你就砍你,绝对不会跟你客气。正是有了这样的特权,才能大胆的选拔官员,任命官员。为朝廷出力,为百姓造福。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当然,这样的选择也需要过程也需要时间,对于凌大人来说,他现在最缺少的就是时间,他已经没有时间了。当然即使没有时间也要挤时间去做,因为这是没办法的事情,你只能去和时间赛跑。现在还有两个人是可以用的,也许,她们本不该搅合进来,因为这个事情和她们毫无关系,奉旨的钦差是凌云,副手是张章,连周杨都是路上才刚刚认识的就收归麾下了,这个,太艰巨了。公主是自愿的,她跟随凌云来到陕西,绝不仅仅是因为喜欢一个男人才来趟这浑水,她也知道,陕西大旱,灾民已经嗷嗷待哺了。作为朝廷刚刚册封的护国公主,芷晴认为自己应该来到这里,体察这里的民情,拯救这里的百姓。她也许不会和凌云再次的产生交集,但是,这里的百姓是大明的百姓,自己是大明的公主,就这一个原因,就足以让自己责无旁贷。也许,从某一个侧面来说,自己在这里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的话,也会无形中分担了凌云的压力。如果一个女人喜欢一个男人的时候,那么为他做任何的事情都是不需要理由的,根本就不需要什么理由,即使没有理由,也会找出来这样的那样的理由来,这就是爱情。虽然,这只是单恋而已。就像刚才借粮秦王府的事情,如果没有公主的金牌令箭,恐怕凌大人就是磨破了嘴皮子,收获也还是那个五万两银子,十万斤粮食。现在这样的情势之下,还是多弄一点算一点。所谓是有备无患。放下公主和凌云不提,反过来再说说那位秦王殿下,刚刚把两人送出府门,回头就照着石头狮子踢了一脚,解气倒是解气了,脚趾甲掉了一块,好在是没有流血。秦王殿下回到自己的内书房,吩咐给自己上茶。茶刚上来,他还没端起来,就顺手把茶带着茶杯一起扔到了端茶的丫鬟身上了。“混账东西,你想烫死我吗?”。丫鬟有些不明就里,但是她知道王爷发怒是没有好果子吃的,连忙跪下磕头。好在王府的管家还算是个好心人,他摆摆手示意丫鬟快点出去。管家问秦王,:“殿下为何会跟一个小小的侍婢发这么大的火气呢。”。秦王正是有火没出发去,冲着管家吼道,:“不冲着这个小小的侍婢发火,那么我只好对着你这位管家发火了。你给我。。”。说完了这半句,下半句有些不知道怎么说了,这个管家是自己的父亲老秦王留下的老人了,自己小的时候就在他的怀里长大的,所以一贯对他很亲切。能怎么样呢,但是话已经出口了。只好说,:“你给我再换一杯茶来。”好歹管家也是五十岁的人了,怎么能听不出来这里面的道道,他说,:“殿下是不是也想把茶再往我身上泼啊,我老头子都这把年纪了,可经受不住殿下这杯茶了。不过殿下要是有什么烦心事情,倒是可以跟我说说!”。秦王不想说什么,说什么也没有什么用了,只是摆了摆手说,:“老管家,刚才是我太过于着急了。我没什么事情了,你去忙吧!”。老管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但是他知道,这个时候如果一味的纠缠下去,估计会让王爷更加的苦恼,所以,老管家悄悄的退了出去。空旷的书房里,。只剩下了秦王殿下自己,他自己在书房里来回踱步,忽然,他就想开了。这点钱粮,保住了自己的王位,真值。这个思想,在后代被一个姓鲁的先生总结了一下,命名为,精神胜利法。 第二百零一章 横生意外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救灾如救火,有了这些粮米,百姓就算有救了,至少,缓和了目前的紧张状况。凌云轻轻的舒缓了一口气,他太累了,需要休息一下了。可是,哪有那休息的时间呢。他在思虑一个完全的对策,拯救这万千的饥民,仅仅靠着朝廷不停的发放救济粮就可以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一个念头在凌云的脑子里匆匆闪过,没错,他想起来了,后世那位著名的铁腕首相的办法,以工代赈。所谓的以工代赈,就是兴修工程,招募工人,那么一边干活,一边管饭。老百姓应招前来,也是自食其力,而不是仅仅来领救济粮的。这样的话,朝廷就节省了一大批的钱粮,也让赈灾的事情变得有所秩序。张章闯了进来,对凌云说,凌兄,我们之前想过的要修建水利设施的问题,不如就此实施,收拢四方受灾的百姓,来做这千秋万代的事业,岂不是好事吗?这样,我们即兴修了工程,还同时做了放赈的事情,真是一举两得。真可谓是英雄所见略同,凌云高兴的一搓手,说到:“张兄来的好巧,我正是有此意,如果单纯靠赈济的话,又何时是个头呢。这样,我们如果能依靠灾民的力量,让他们吃饱饭,为自己的家乡做些事情,这样,即使来年仍旧天灾,也不至于再有这样的祸患发生了。百姓是朝廷的根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应该时刻以百姓为念想啊。你算是和我想到一起去了。你看,这件事,我们现在就拟一个章程出来吧。”。正说话间,只听外面吵吵嚷嚷,似乎有哭泣之声,这也不足为奇,如此的年景,饿死人是常有的事情,不过怎么叫闹到了钦差行辕这里来了。凌云吩咐一个仆役,:“你去看一下,外面是何人喧哗,速来报我。”。衙役答应一声就出去了,很快又进来说,:“回钦差大人的话。外面是陕西按察副使李宏亮大人的公子,现任巴陵县丞李福。李大人为官一任,两袖清风,家无余粮,却遭贼人洗劫。李县丞回乡丁忧,来向大人报丧,并求大人查出凶犯。”凌云沉吟了一下,这才叫忙中生乱,他对这位李大人没有什么接触,不过,作为一省的按察副使,司法厅的副厅长。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挂掉了,也实在是需要给一个说法的。不过,为什么偏偏挂掉的是他,而不是别的官员吗?这位李副使,真的是像他儿子说的那么两袖清风吗!凌云的头都大了。张章提醒他,“凌兄,既然这位李县丞来了,就叫进来吧。也听听究竟是怎么回事。”凌云点头称是,:“传他进来吧”。不一会,衙役在外面领进来一个年轻人,看年龄大致在三十上下,白净的面皮,没有胡须,身材有些瘦小,一身的素服。跪在地下痛哭失声。看这样子,倒不像是偷奸耍滑的人,凌云看着李福,说了句,:“李县丞,不必拘礼了,起来说话吧!”。李福起身,立在一旁。等候凌云的询问。还没有等到凌云开口,张章问道,“李县丞,令尊生前有没有结下什么仇家,或者与什么人有所间隙?”。李福看着问话的这个人,穿着的是三品武职的服色,不敢怠慢。忙恭敬回到道:“回大人的话。家父职司刑狱,这些年判过的案子是不少的,恐仇家不少。但是家父断狱,确无冤案,官声是极好的!”。 第二百零二章 不管又如何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张章点点头,“李县丞,不必过谦,我是一个粗莽的武夫,不会舞文弄墨,说话呢也就不妨直接一些,我与凌大人定然不会让凶手逍遥法外的。”。李福又是叩了个头说,:“谢大人为下官做主!”。说着,他偷眼看了一下这位钦差大人。没想到凌云也在上一眼下一眼的打量着他,两人四目正好相对,李福有些尴尬。凌云这才说话,“李大人,你远在巴陵任职,也许不太清楚,本部院来这里,是封了皇命,来此放赈的,本不想大肆行铺张只是,所以我这钦差行辕也设在这如此偏僻之处。你今日来找我,为了追查令尊大人遇害之事,恐不得其人,毕竟,皇上也并未让我插手地方的刑狱。”李福有点不高兴,他第一眼扫过去就看到,这个新贵人物,竟然只有二十岁出头的年纪,如果不是因为和皇上有那么一段渊源,怎么会轮到他今天在这里说长道短的。总而言之一句话,他不服。凌云也看出来了,他有些不高兴的样子,因为刚才张章答应他要缉捕凶手,但是自己却一句话把他给推出去了,他自然不会愿意。但是凌云有凌云的苦衷,他来这里就是来赈灾的,缉捕盗贼那是捕快的事情,不是他这位钦差大臣的事情。张兄真是不太明白里面这些是非,说一句应承下来就应承下来,此刻救灾如救火,哪里有那么多的时间去狗拿耗子,再说了,作为特简的钦差大臣。随意插手地方的政务,被御史逮住揍上一本,肯定不好受。所以,这个浑水没有必要趟也没有时间趟,凌云脸往下一沉,:“嘟!你一个小小的县丞,八品的微末前程,竟敢来我这钦差行辕里给我掉脸子看,念你父丧在身,本部院不予追究,速速回去丁忧守制吧。”说着端起了茶杯。前文里交代过了,端起来茶杯的意思就是送客,到了此时,就是不走也得走了,衙役高喊:“送客!”,李福无奈,只得再磕了一个头,退了出去。看着凌云这样处理,张章似乎有些欲言又止。但是终究还是没有说什么。他叹了口气,直到李福的身影出去好久了,才说:“凌兄,如此,似乎有些不近乎人情啊!”。凌云苦笑了一声,:“张兄啊,咱们来到这里,救得活当地的老百姓,岂不是给陕西,给皇上一个最大的人情吗!”。张章似乎不太明白,但还是没有说什么。凌云说道:“张兄,既然咱们都有以工代赈的想法,那么你先去找周兄商量一下,拟一个办法来,我明发出去立刻执行,不能让灾情继续蔓延了。”张章答应了一声就出去了。看着张章出门,凌云招手,叫过来一个班头,“我来问,你来说,有一句不实。。”,他沉吟着,班头知道是什么意思,忙不迭的回答:“小人怎敢欺骗钦差大人,大人问便是了。”。“嗯?我来问你,这位李按察使,平时的官声如何?这位李县丞,又是什么出身?”。 第二百零三章 微服查案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并不是随便发此一问的,因为凌云的心里明白,在明代,纳捐也是一条出路。如果大户人家的子弟没有功名,就可以走纳捐的路数,说白了就是花钱买官,花钱买学历。刚才这位李县丞的整体举止还是比较得体的,不过凌云心里有些疑问,断定了他不是科甲正途出身,这又是为什么呢,这就得说起当你的科举制度了。在全国选拨一甲进士三人,二甲几十人,三甲百余人。考中了就授予官职。这一甲自然不必说了,状元榜眼探花,称为今世及第。二甲呢,称为进士出身。三甲就称为同进士出身了。只要考上了,基本上官就不会小。那么考上进士以后一般都会给个什么官呢,一般在殿试里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会进翰林院,所谓翰林清流嘛,在那里见习三年。然后仕途一般都挺快。进不了翰林院的也能分发到六部衙门里做个主事之类的六品官。最不济的,三甲同进士出身,这在进士队伍里算差生了,也能得个实缺的知县当当,正七品处级干部。当年袁崇焕袁督师就是一位三甲同进士出身。从县令做起的。话再说回来了,有人说了,这个科举考试考进士不就等于考公务员吗,不一样,大大的不一样,哪家的公务员一考上就能给个七品正处级呢。所以,一位八品的县丞基本上也就排除了进士出身的可能性。假如他不是进士的话,那么他有可能是一个举人,这没错,因为举人也是可以做官的。当然了,举人做官一般只能靠等待,等的前面的人都死了,那么举人也就可以做官了。比如吧,海瑞同志,二十八岁就中了举人,然后他就去考进士了,然后他就没有考上。然后又去考了,然后又没有考上,一直考了好几次,他终于灰心了,去吏部报到了。恩,等了几年,海瑞同志等到了一个未入流的缺,淳安县的教谕,县教育局的局长。恩,举人也够呛。那么究竟是什么,只有一个可能,那么就是他的官肯定是花钱买来的。对于花钱买官的人,凌云态度一向都很明朗,那就是绝对的不待见。正经人一般不会去买官。在明代,买一个实缺的县丞大概需要两千两银子。按一两银子折合现在三百元人民币的购买力的话,那两千两银子就是六十万。六十万元买一个县政府的办公室主任职务。而这个职务的薪酬是多少呢。大概是年薪四十五两银子。这样的话,如果你买官来是为了为人民服务的,你就想挣回来本钱也需要大概五十年的时间。谁能在任五十年呢?所以,买官的目的是明确的,那就是一个字,贪。千里做官只为财,有理没钱你别来。凌云才会有此一问,门官不敢隐瞒,只得以实情相告。原来这位县丞是监生出身,靠着自己老子的势力得到了个府学教授的官职,后来慢慢的熬到了县丞。凌云叹了口气,心说果不其然,我算是没有冤枉了他。这样的人,我有什么冤屈给他审。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殍。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个地方的司法厅长被干掉了。要说是刁民闹事,为什么偏偏闹他的事,却不闹别人的事情呢。但是事情终究需要一个完结,别说是钦差凌大人。就算是当今的圣上,有人如果不怕流配三千里,去击登闻鼓,撞景阳钟,也有迅速的给个说法的。所以凌云虽然把这位不看事的县丞给呵斥走了。但是这个事本身,该管还得管,一点不敢马虎大意。想到这里,凌云想下去走走。他换了一身的便装。自己吩咐不要从人跟随,就匆匆的出来了。走到这大街之上,一眼望去,各种惨不忍睹。易子而食不是一句空话,这里甚至出现了人肉市场。凌云觉得一阵恐怖侵袭着自己。国之将兴,必有祯祥,国之将亡,必有妖孽。这个妖孽,却是打的人一愣一愣的没话说,是的自然灾害。凌云的身上,只带了些许的散碎银两,但是他知道,银子不能当饭吃,现在灾民们面临的状况是饥饿。饥饿过头了,就会饥不择食,吃草根,吃树皮,甚至吃观音土。吃完观音土,会难以消化,导致撑死。再有的,连观音土都不打算吃的,就会人吃人。直接导致社会矛盾压倒性的激化。当年有以为皇帝被人看做是傻子,因为有官员报告,说老百姓成片饿死,灾情严重,这位皇帝的反应是,何不食肉粥呢?现在这句话反倒成了真的了,人吃人啊。真正的人间炼狱。凌云当时奉旨出京,代天子前来赈灾。出京城之前,他对陕西旱灾有一个思想上的准备了。可是知道见到这样的活生生现象,才知道,自己的预防针完全没打好,在自己还没准备好冷静面对这样的惨剧。他快步的走进一家米店,那遭灾的年景,用米贵如珠来形容米的价格其实并不算是过分之举。他摸了摸贴身的口袋,只有三五两的碎银,用它们换了些米面。给周围的灾民来分。大概是饿的太久了吧。这些灾民的眼都泛着绿光了。听到有人施舍米面,就像一群饿狼一样,扑上来,哄抢一空。凌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跟一个满脸污垢的灾民说道,乡亲们,圣上天恩浩荡,听说奉旨放赈的钦差已经到了西安,咱们的生活有望了。都打起来点精神啊。那灾民的眼睛都没睁开,说,:“这位爷,一见就像是富家的公子,您不清楚。这西安,官官相护,就是来了救济的粮食,也落不到我们百姓手里,倒是劳您费心了。”听到这里,凌云苦笑了一声。所谓官官相护。又何止是西安呢,哪里不是如此,做官为宦,如果不遵守规则,根本就无法保全自己,何谈造福百姓。 第二百零四章 兄弟齐心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钦差凌云虽然没有正面接下这个案子,但是却必须来处理这个案子。然而当一切抽丝剥茧以后,凌云虽然证实了自己的想法,却觉得有些不寒而栗了。虽然目前灾情的严重所导致的后果,还没有达到曹操诗中那样,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那样的程度,却也是到了水深火热的地步了。解救生民于倒悬之危,决不能靠自己手底下这点银钱粮米,虽然想起来以工代赈的办法,可以有效的使不利情况得意遏制和缓解,但是先期投入仍然是极大的,你想让一个奄奄一息的人能站起来干活,你先要恢复他的力量。忽然在一瞬之间,凌云有了一个想法。但是真的想让这个想法付诸实施的话,也许会引起整个陕西官场的震荡,他想的办法是查出几个贪腐官员,用他们的家产罚没,来补窟窿。事实上,这是有重重阻力的,你来,是来赈灾的,你不赈灾,却成了司法专员,没事查个谁查个谁的,查来查去就会人人自危了。时间是个问题,人情人心也是个问题,凌云想了想,觉得这个送上门来的李福父子是个可以开刀的由头,有句话是说的清楚,不打勤不打懒,就打那个不长眼。既然找上门来了,这个也不算冤枉了他。想到这里,凌云弹了一下身上的尘土,笑道:“官官相护是有的,不过,皇上还是圣明的嘛,另外好像这次来放粮的凌大人,也是个好官啊,尔等有什么冤屈,只管去向钦差大人说嘛,凌大人奉节出京。有先斩后奏之权,一旦查明属实,会给大家伸张正义的。”。乞丐们根本不知道凌大人是谁,但是知道钦差是个什么东西,据说钦差大人出京以后,可以代表皇上,但是乞丐们终究不敢相信,在这个世道上,还有清官这样的物种存在。钦差大人是好官,我们凭什么相信钦差大人是好官呢。他们怎么可能会知道,此刻站在他们面前的年轻人,就是武渊阁学士,御前一等护卫,陕西巡抚加都察院都御史衔,奉节出京,来陕西放赈的钦差大臣凌云。一个乞丐说道:“这位公子,想你也不知,皇上也有管不着的事情,这陕西地处边陲,天高皇帝远的,就是皇上老子也不知道这里是怎么回事,一个钦差大人又能怎么样呢。来到这里,被当地的官老爷们灌上几杯米汤就不知道自己是谁了,这样的官我们见识的实在是太多了。就算去求告什么,恐怕也是没有什么益处的,反而如果因为所告无路,误了我们自身的性命,划不来啊。”。还有人说,“指望朝廷来给我们做主到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的实现,还不如指望那些大盗侠客爷有用。前几天刚刚被杀的那个贪官,就是个例子。”。说到这里,他自觉有些失口,就不往下说了,凌云也看得出来,这样子,却也问不出什么来了。就干脆起身告辞而去。不过都说百姓的心是雪亮的。而这人既然一口一个赃官贪官的叫着,想必这李宏亮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想到这里他心中也算是有了分寸。又闲说了几句就走了。回到行辕,他立刻叫来张章商量,:“张兄,我看这个李宏亮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苦于我现在手里没有证据,这便如何是好?”。张章其实还没有转过弯来呢,他还有点纳闷,凌云不像是这样的做事风格啊,人家死了老子,来这里求钦差大人伸冤报仇拿凶犯,凌兄啥也没说就把人给赶走了。现在也没有什么证据和推理,就说这位被杀的官员不是什么好东西。这话究竟是从何说起的呢。张章也是一个行事为人比较严谨的人,他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不过好像有些抹不开说,但最终还是开口了,:“凌兄,你看此事是否从长计议,孟子说,唯送死者以当大事,人家死丧在地,咱们也没有什么证据,不太好现在就断言什么事情啊。”其实他还有更深的话没有说出来,现在没有证据,而作为钦差大臣来说,一举一动代表了皇上,做对了还可,要是万一办错了案子,可是一件大事,这钦差也不好当,弄不好还会丢官罢职。有些话,差不多词能达意就好,凌云不是个傻子,他也知道张章这个话有多大的分量,但是他心里还是坚持这自己的想法,那就是自己绝对没有错,这个李宏亮也好,李福也罢,这两父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自己就办他一办,办的妥当自然是无碍。万一办错了,自己无非罢官去职而已,也不算是什么大事情,自己本来也不喜欢做官,今天来这里赈灾,也实在是无奈之举。毕竟自己的心里,实在是不忍心看到有老百姓受苦。想到这里,凌云跟张章说,“张兄说的是,也是都是为了小弟的好,不过,我倒是想看看,这李家父子究竟是什么货色。如果这步棋真的走错了,我认头脱掉我身上这身官服蟒袍,就算是皇上要我的人头,我也没有二话,皱一皱眉头,咱老凌不算是条好汉。人要是上来这股子倔劲,谁也是拉不回来的。张章叹了口气,说:“凌兄既然有了主意,小弟又怕些什么,还不是舍命相从。我虽然是个武人,也知道士为知己者死。你我之间,既然兄弟论交,即使这是一滩浑水,我也跟着你趟。义无反顾。”。这话说的有点煽情,但是比较实在,凌云心头一热,但是瞬间又恢复了平静,他说,:“兄弟的情分我领了,我是这里的主官,再怎么说,出去我这个钦差的职衔,我还是特派的陕西巡抚嘛,我也不算是插手地方的事物,巡抚管地方,天经地义。”,说到这里,他忽然转了话题说。“张兄,以工代赈的事情,你和周兄商量的怎么样,要连夜拿出一个方案来才是啊”。张章点头。他今天也出去了,街上惨不忍睹的情景,若非亲身经历,决不能感触这么深。 第二百零五 铁鸡拔毛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两位在钦差行辕正在谈论着,以工代赈的问题,但是现有的赈济行动也是刻不容缓,事实上,也已经在执行着了。和张章的交谈中。凌云知道了,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张章和周杨有了一个初步的规划后,笑了。凌云问:“张兄,此行你我同是奉了圣旨前来,生民有倒悬之急,如果我们此时不能解救的话,那么恐怕真的像老兄担心的那样,迟则生变,让一些居心叵测之人从中有可乘之机,这是决不能在咱们眼皮子底下出现的事情。老兄觉得是也不是?”。这种担心不是空穴来风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着,这很正常。在上一个章节咱们就分析过了,其实老百姓要的并不多。在那个年代,能活命就是第一要义,想来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如果能安安稳稳的做和尚而一直有饭吃的话,那估计也不会有后来的大明朝江山了。老百姓是很好糊弄的,在那个社会,真的,让他们有口安生饭吃就行了。他们就会安安稳稳的接受你的统治,如果饭都吃不上了,命随时都可能因为饥饿而被死神带走的话,那么造反反而是一个比较不错的选择,所谓是舍得一身剐,能把皇帝拉下马。拉不拉皇帝倒是小事,至少,不用等死,可能会有口饭吃。什么三十亩地一头年,老婆孩子热炕头,要是在那个时代真有这么个条件,那基本上就算是进入了小康社会的节奏了。张章虽然是个武将出身,去也知道分寸,人非草木,谁又能真正的无情呢。看着满目疮痍的街巷,看着嗷嗷待哺的老百姓,他的心也是时刻的绷着,很乱,也很紧。但是他还是有理智的,他看了一眼凌云,说了:“我已经命人先期将粮米分发下去了。各州衙府县都是死命令,粥要插筷子不倒,决不允许再饿死一个人,只是。。”。他似乎有些难言之隐。搭档的时间还不长,但是张章的稳妥和持重已经让凌云所折服了。这个人,绝不是简单的一般武将所比,他的心思是十分的细密的。所以他点点头说,“张兄不妨说下去,凌云是个粗人,一向是个傻大胆,但说无妨,天塌下来,也是吓不着我。”。“据我的推算,即使算上凌兄你和公主在亲王府弄来的钱粮,我们依然不够。维持一个季度三个月的话,我们还少还多钱,差不多需要。。。还缺两百万两。”。听了这话,凌云也是有点发楞,这绝对不是个小数字,两百万两什么概念。人民币六个亿啊。朝廷两年军费激增,崇祯皇帝即位以来,也是一惯厉行节俭,但是就这样,凌云出京城的时候,带了五十万两银子,都是崇祯帝在牙缝里挤出来的。钱绝对不是问题,问题往往出在没钱上。这时候,凌云忽然有了一个想法,他为这个想法而兴奋的直搓手,张章看着凌云这个样子,不知道怎么回事,以为这个数目把凌云给吓着了,连忙说,:“或许节省的话,也可以再缩减些数字。”。凌云却笑了,他对张章说,:“张兄误会了,我并不是为了这两百万银子而发愁。我是想一个万全的主意呢!”。说到这里,他忽然对着门外喊道,“有喘气的进来一个!”,话音未落,一个中军进来叉手施礼,“大人叫属下来,不知道做好吩咐,哪旁使用?”。一头雾水的张章瞪着眼睛看着凌云。凌云却满不在乎。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中军,你来辛苦一趟吧,安排几个精明的,把陕西全省六品以上的官员都给我招来。我要请他们吃饭。都听好了,谁不来也不行,我这个钦差,可是刀头上滚出来的,忤了我的意思,这些地方官吃不了也得兜着,如果又要不从的,可以直接把我的原话相告。”张章挠了挠头,这个时候是个什么光景,老百姓都吃不到粗粮的时候,凌兄竟然要请那些官员吃饭,这到底是唱的哪一出,凌兄断然不会如此糊涂的,他一定是想借着这个事情做文章的。不过张章毕竟是稳重的,他担心凌云如果处置不当的话会惹出来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他却不好出面拦阻。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不解。凌云解释说,:“张兄你说的对,这样的预算,我们仍然是不够的,那既然是这样,我就要在他们这些铁公鸡身上拔下来几根毛了,不怪我凌云苛责属下,如果是真的清官,我自然不会薄待了他,若是那沽名钓誉的假道学,就是铁公鸡,也要提防着我这双铁钳。”这样的事情,张章也不是没有想过,但是他最终还是放弃了,因为明代官员的俸禄是极低的,你要让他们公鸡拔毛,比杀了他们还都难受,当然不排除有贪赃枉法的存在,但是你初来乍到的,你怎么知道那个是忠哪个是奸。这些都是应该顾虑的地方,但是这些在凌大人那里显然不是个问题,因为他有一条判别的标准,那就是,如果这个官是考来的,或许我信你没钱,如果你这个官是捐来的,那么你没钱,你干嘛去买官。更重要的是,崇祯清理阉党的时候,是以奏折和魏忠贤府里的私信为主要依据的,凌云多少的心里还有点数。这事就这么定下了,不过说来说去的,又到了李福的事情上了,张章问凌云,:“凌兄,李福的事情,你究竟打算如何处置呢。”凌云神秘一笑,这个不难,不难,我会让你看一出好戏的。   事已至此,张章也没什么可说的了,就等着看那一出好戏了。而凌云之所以如此自信,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他的脑海中,电光石火般的闪过这个名字,李宏亮,这个名字怎么如此的熟悉呢,我在哪里见到过?   想起来了,这个人曾经担任过山东德州的知府,就在知府的任上,曾经为魏忠贤立碑。就这一条,就能办他。 第二百零六 不能善了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一个已经死去的人,显然再要追责也没有很大的意义了,但是活着的人却是可以拉出来教训一下的,要不他根本就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花儿到底有多红。宴席设拜在西安的知府衙门里,确实算的上是宴席了,因为每个桌子上都有四个荤菜两个素菜,还有大盆紫菜蛋花汤,看起来似乎略显的寒酸了些,但是就是这些东西,就已经让凌云心疼了,老百姓嗷嗷待哺,你们能白吃我的东西?吃这些东西,就得吐出来银子才行。正当午时,太阳热辣辣的,知府衙门的院子里面,已经坐满了各地被凌大人请来的官员们。一个个面有忧惧之色,凌云也不管他们,径直的向中军走去,问道,:“中军,各州府县衙门以及陕西在籍守制丁忧官员,都到齐了吗?”。也许中军官早就等着他这一句问话了,事实上确实还没有到齐。还缺一位,那就是在籍守制的丁忧县丞李福。中军叉手施礼,“禀告大人,现有县丞李福,丁忧在家,小人派人去请了,但李县丞推说身体不适,不能前来。”。凌云笑了笑,说道:“是不能前来,还是不敢前来,抑或是不想前来呢,这我都不管,我凌某人是皇上驾前的一等护卫,此次出京放赈。各位请看!”。说到这里,他把手伸向腰间,握紧了腰间悬挂的七星龙渊宝剑。忽然他拔剑出鞘,苍琅琅一声,寒光耀眼夺目,众位与会的多数是没有见过什么刀兵的读书人,或者是富家子弟出身,几曾见过这样的阵仗。都一阵不寒而栗。看着这些哆嗦着的官员,凌大人也正是要的这样的效果,他清了清嗓子,说:“大家知道这把剑,在我出京之前,有过什么经历,张参将何在?”。张章全副戎装出来,说声属下在。凌云点点头,:“张兄,你来说。”。张章点点头,面向庭院中已经呆如木鸡的官员们说道:“圣上赐凌大人奉节出京,皇封凌大人所用宝剑为诛佞剑。斩三品以下文武官员无需请旨意。”说完也按剑站在一旁,凌云看着这些官员们,似乎忽然转移了话题,:“诸位大人,哪一位的品级在三品以上,尽可以在这个门里出去,我凌云拦不住你。”。众位官员面面相觑,心说今天真的是谁也走不了了,还怎么走啊,这凌大人说的好,斩杀三品官员无需请旨,在场的无非都是些三品以下的官员,自然就没有什么咒念了。没有人敢动,现场陷入了死寂。凌云看着中军,:“你立刻去,用钦差传票把他给我拘来,如果有推三阻四不服王法之行径,当场斩杀。哼,简直是笑话,我凌某出道以来,从来都吐口唾沫是个钉子,还没有谁敢来忤逆我的意思,一个小小的县丞,芝麻大小的乌纱,区区八品的微末前程,竟然敢这么摆谱,真是有意思,有意思!”。他的眼睛微微发红,看样子今天这位李县丞的事情是不能善了了。 第二百零七章 有去无回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是啊,一个小小的县丞,确实是八品的微末前程,所以,他是无法跟钦差大臣说不的,凌云根本也没有给他留下说不的机会。中军又一次来到李县丞家里的时候,这位县丞大人正在萌萌哒的准备自己父亲的灵堂布置,也许这位李大人真的是个大孝子。灵堂布置着确实是特别气派,相当的气派。看得出来,这是个比较殷实的家庭。这次很明显中军大人是有备而来,他不是自己一个人来的,而是带了四个人。这四个人都不是普通的兵丁,而是钦差大臣凌云钦差卫队所属的四个六品带刀校尉。按照大明的官职,校尉是正六品,而县丞仅仅是正八品。所以,这一趟,干脆就是来拿人的,而且很是气派,凌云有了一点杀鸡用牛刀的意思,事实上也许没有这样的必要,但是此刻,杀鸡完全有一个作用,至少那里还有一群猴子等着看这只鸡呢。李县丞很明显没有任何的心理准备,他曾经想过凌云会不高兴,但是一个钦差大臣很明显即使不高兴也不会有把一个八品官开刀的想法吧,那有失他的身份,更有一点就是,李福很清楚,自己现在是重孝在身,孟子说,唯送死者以当大事。所以如果遵守规则的话,即使再要办他,也不会挑选这个当口。这一次,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县丞错误的估计了形势,因为凌云,是个不按游戏规则出牌的人,他不会让你能踩的上他的点。所以,你有一定之规,他却有千变万化了。此时此刻,凌云不仅要把李福怎么样,还要清算他的老子了。李福迎出来门口,对着中军做了个揖说,:“中军大人,这么快你我就又相见了。”。中军很显然不想跟他太客套,低声说:“李大人,钦差大人已然震怒,责成下官再次来请。李大人速速的跟家人交代一番,随下官去吧”。很显然李福有些不太自在,也不太高兴,他对中军说,:“大人可曾听说,送死者以当大事,我父新丧,我重孝在身,本朝历代天子以孝道治理天下,我就不奉命又当如何。惹恼了我,我便去击登闻鼓,撞景阳钟。倒是与那凌大人辩个黑白!”。中军有些似笑非笑的说,“李大人,也许,你没有那个机会了,所以下官跟你说,有事情的话,应该和家人交代一下。另外你也看到了,如果你跟我走,我这是来请你,如果你不打算跟我走的话,我这就是来拿你了。”李福也知道,自己这次是非去不可了。简单的和几个家人交代几句,就跟着中军走了,正如中军所预料的一样,他这次一去,就再也没有能回来。西安知府衙门里,凌云已经等了太久,早已经不耐烦了。这时候,一个卫士跑进来,“禀告大人,县丞李福已经到了!”。凌云笑了笑,:“好,这样的金身大驾,能请了来着实很不容易。也是本钦差的面子,众位大人,咱们一起来看看这位李大人,究竟有什么说辞。”。堂下众官,一个个战战兢兢,心说看来少不得一场好戏。 第二百零八章 有何冤屈 - 大明特种兵 - 塞外白龙 凌云的中军官带着四名全副武装的校尉把李县丞请到了知府衙门,这样的排场,一个二品官,对付一个八品官。相当于一个省长对一个县办公室主任,弄出来这样的阵仗,也真是给足了他的面子了。此时此刻,整个院子里,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鸦雀无声,在这个时候,一根针如果掉在地上,肯定是能听得到声音的。一名卫士进来向凌云报告,:“李福已到!”。凌云说了句:“诸位大人,我老凌一个二品的大员,请不动一个八品县丞,这要是被传了出去。有伤国家的体面啊。不过好歹是李大人给了我这个面子,不管怎么说,人还是来了嘛。来,咱们一起见见李大人。”这时候,李福被几个校尉带了进来,他进来以后,强装镇定的跟凌云施礼,:“县丞李福应大人之命来见!”。凌云笑了笑,对着校尉说,:“看来李大人不太懂我这里的规矩,我呢,也不是个正经的进士出身,少不得呢没有那么多花架子礼数,但是朝廷的体制规矩我还是懂一些的,你见到上司,应该行庭参礼。我说的没错吧!”。这时候,李福慌忙想到了些什么,但是显然凌云却没有给他更多的思考的机会,继续说道:“你我同朝为官,虽然品级不同,但是都在这陕西地面公事,以后也大可以随便些,但是你似乎忘了,我凌某不仅是一个普通的二品官,我来陕西,是代天子放赈。你知道这话的分量吗?”。李福虽然也不是什么科甲正途出身,但他不是傻子,立刻倒身跪倒。口称“县丞李福恭请圣安”。凌云向高台上站了一步,代天子受礼,然后说了一句,:“圣躬安!”。李福这时候跪在那里,起来也不是,不起来也不是。好在凌云说了一句,:“起来说话!”。他看看周围大家都还有个座位,心说自己也不求有个座,能回得去便好。就在那里站住了。这时候,凌云忽然问他,:“李大人啊,你倒是贵步啊。好大的架子,一次请不来两次请不来,我倒是要请你吃个饭呢。我要是想说点别的,你是不是也不准备给我老凌这个面子啊。这样可不好啊!”。关于这个问题,似乎没有什么更好的答案了,李福自然是有足够的理由的,他跟凌云说,“凌大人,家父遭盗寇杀害,我还去您的钦差行辕喊过冤,您管也好,不管也罢。您是钦差,我拧不过您。但是家父新过世,我还重孝在身,迟误了大人,还望能见怜一二。”凌云点点头,:“送死者以当大事,这是圣人的话,我老凌虽然不读书,但是我还是知道的,不过,你父亲虽然是死于非命,但是却死的并不冤枉!”。李福的脑袋上青筋突突的跳,谁能接受这样的话,自己爹死了,别人说死的该。但是他还是强压着怒火说,“请大人示下!”。好好好,你要证据,那就给你证据吧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