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序章凤起微末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秋日和煦的阳光照的人身子暖暖的,想必生活在东陵的人们也是如此觉得阳光正好,晓风微醺。 来来往往的路人行走在东陵城的大道上,享受着这金秋十月凉爽的天气,行人与仕子,妇人与少女共同悠闲的在东陵城中寻找自己的目的,周围商铺林立,酒楼旅馆多不胜数,一路上有少年鲜衣怒马呼朋引伴出城游玩,也有贩夫走卒沿街叫卖满街吆喝,更有些眉间疲惫不堪的大汉伴随着驼铃幽幽徐徐进城。 东陵很大,殷则很小,把小小的殷则放入大大的东陵就造成一个让殷则很头疼的问题。 自己迷路了! 看着周围行人如梭,擦肩接踵而过,而殷则往人群中一杵,差别就显现出来了,行人是个有方向,有目标,而殷则他自己茫然的伫立在这人流之中。 自己要去哪呢?难道要回去,回到那个不受待见的家中,母亲难产而死,父亲一个童生,不过是最低等的读书人,没有名分,没有营生手段,别人瞧不起,暗地里咒骂手无缚鸡之力之辈,满口的仁义道德终究抵不过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小人,在黑夜里,在自己十六岁束冠礼上,殷则看到自己的平日里不饮酒的父亲开开心心的在自己的书房里对着亲手所作母亲的画像喝了两壶酒,殷则也很高兴,高兴看到这么高兴的父亲,然后噩梦开始了,喝完酒醉醉的父亲非要拉着自己去二叔的院子里,说去感谢二叔二婶的照顾,他知道,父亲没有什么营生手段,无非是写几个字,教族人孩子启蒙识字,所以平时父子俩生活很是窘迫,平时多靠二叔接济,二叔和二婶对酒后的父亲冷嘲热讽几句,然后不知怎么的,好像是这些事触动了父亲,气火攻心的父亲直直的躺在了地上,闭上了双眼。 想到这里,殷则抬头挺胸努力的望天,不让自己的眼泪流下来,不能再丢人了!过去了一个月,心里还是难受,虽然二叔二婶跪在父亲灵堂前两天两夜,哭更是在族老面前赌咒发誓一定好好对待自己,把自己视为己出,但殷则不愿意,恨二叔?不会吧!听到堂前很多人议论自己和躺在棺材里的父亲,殷则没什么感觉,他们说有用吗?父亲常说人言可畏,可是现在自己就站在这里,听他们说。 他们说,能让我心里不再如刀绞吗? 他们说,能让您死而复生吗? 可是红着眼睛的二叔却仿佛比他更在乎,大声的嘶吼,像野兽一样朝他们怒视让他们闭嘴,人群中低声传来的一句话让叔侄二人心里起了波澜。 “呵!人是你弄死的,假惺惺的干嘛,说不定现在人前流泪人后数钱呢!”说完这句话殷三走出了灵堂,灵堂安静的能听见他的脚步声。 殷三,那个和二叔有土地纠纷的远房亲戚吗?旁边的殷则看到二叔听到这句话后默然无语,仿佛失去所有的力量,扑通一下跪在了堂前。 “看,爹,二叔不辩解呢?他也不信你说的人言可畏呢!”殷则站在那里,父亲的突然逝去让他手脚冰凉,悲伤不能自己,可是心里却洞若观火,“小人,那就是父亲说的小人吧!离间关系,呵呵!” 不过殷三只是因为与二叔有直接利益关系所以挑拨离间扣屎盆子恶心二叔,但是自己真的不怎么受待见呢,看着那些人冰冷的面容,殷则下了个决定,他想离开,不管哪里,离开这里,离开去一个没有父亲的地方,十六岁的他,要离开这些面孔。 站在路中央抬头仰望天空的殷则努力的眨眼睛,浑然没有注意到自己身边已经空了一大圈子,路边的人好奇的看着这个抬头望天但又一言不发还一动不动的少年。 “唉!张兄,你说这少年长的还挺标致的,怎么跟个傻子似的,看什么呢?”路边的一位锦衣公子随口问一旁随行而来的朋友。 被问话的朋友翻了个白眼,心里想又在玩套路,回道:“我哪知道!我又不是傻子!” “唉!两位公子哥,可不能说胡话咧!俺跟你们讲咧,我听说书人说,这世上有一种人能够明辨阴阳之物,通晓鬼神之事呢!”旁边的仆人也插话道。 “滚!”两人齐声道。 被骂的仆人悻悻的看了看周围,还好没什么人注意自己,还好还好,嗯?不过,那个朝自己走来的怎么那么像巡街的捕快。定眼一看,来人带着小帽,一身标准的捕快皂衣,蹬着长筒靴,腰间还挎了一把刀,走路那是虎虎生风,最重要的是脸上一道小手指长的疤痕,远远的都能看到,怎么看都觉得不是善茬。 “公子,来了个恶人!”说完指了指来人。 锦衣公子原本就因为旁边的朋友“不上道”而颇感遗憾,感慨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现在的人用心都这么险恶,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都没有的时候,听到仆人说来了个恶人,心里大为惊奇,连忙道:“哪呢?哪呢?”顺着手指方向,看到来人气势汹汹,不由好笑,用手捣了捣旁边“不上道”的朋友,说道:“看我家傻仆人说的恶人!” 然后眼珠子一转,对仆人耳语几句,然后仆人面露难色看了看锦衣公子,在公子严厉眼神下大吼一声:“黄二狗来了!” 顿时街上鸡飞狗跳,行人匆匆,还看热闹,黄二狗来了,什么?,你不知道黄二狗,看来兄台你后台很硬啊!佩服佩服!什么?你新来的,没后台,不知道黄二狗,那你还不快走,那可是走在街上,那街道上就没有第二条狗的人,狗都不理他,你知道吧!快快快,走啊! 黄二狗一口老血堵在喉头不上不下的,脸色更像吃了黄连一样,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谁造的谣啊!我黄二狗行的正,站得直,你们这些刁民,就应该通通进行普法讲座再教育! 看着刚才还挺热闹的大街,看着刚才还昂头挺胸的路人都像受委屈一样低着头,脚步匆匆,心里都默念“这个黄二狗别再没事找事了!别人手上拿钱好使,过去了就过去了,他手上可不好使啊!” 黄二狗看了一阵,果然,官爷的任务不好完成啊!哪来的人选。 “嗯?还有一个,年纪轻轻的!干嘛呢?看星星?” “嘿!你干嘛呢!”黄二狗朝殷则喊到,同时大步前行。 殷则听到有人问话,看了看周围,又看见一个官差朝自己走来,用手指指着自己问道:“您说我?” “当然!就你特别,不说你说谁。”黄二狗看着殷则,这么没眼力见,猛一看,哟!眼睛红红的,是不是歹人啊!看了看殷则面容是个少年,,放下心来,估计不是!不对!黄二狗啊!黄二狗啊!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你还没有经验吗?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坏人是不会把我是坏人写在脸上的,他们要写也是写我是好人这四个字,想到这里,黄捕头看了看殷则无辜的脸,嗯!眼神纯澈,肤色白皙,面部表情自然逼真,确实写满了我是无辜好人这六个字!有案情呐! 黄二狗张开嘴震惊的看着殷则,这是歹人! 殷则很惶恐,站在街上发了一会呆,后来来了个官差问两句话后直勾勾的看着自己,自己被他看的心里毛毛的,自己是不是不经意间做了什么坏事呀! “那个?”黄二狗终于开口了,张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可能是一位“恶人”。 殷则一听到面前这位官爷讲话,殷则马上回道:“不知道官爷叫住学生所为何事?”殷则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不知道怎么面对,马上抬出自己读书人身份,这个年代,读书人还是很有些“特权的”!毕竟刑不上大夫。 黄二狗正苦恼不知道怎么打开话头,毕竟这位可能是会暴起伤人的歹人,“学生好啊!学生好啊!读书好啊!”随后听到面前这位年青人自称学生,头脑转都不转嘴上一套客气说辞张口就来。 “不对呀!怎么自称是学生,难道他是读书人!这……”黄二狗愕然。 “你是读书人?”黄二狗侥幸问道。 “是的!学生读过几年书。”殷则看到自己说出自己读过书后,这官爷态度的变化之大。 看了看,这明明是个弱冠少年,眉目清秀,确实不像那些大奸大恶之辈,原来是自己一开始弄错了,自己总是这样神经兮兮的,黄二狗有些尴尬,不知道说什么,难道说自己刚才怀疑你是个坏人! 黄二狗清清嗓子说道:“呃!我刚才见你不像是这里的人,刚才有站着这里一动不动的,于是前来问问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完美!哈哈哈!黄二狗心里简直要夸自己脑子灵光,简直是太聪明了。 “谢谢!谢谢!”殷则没想到这里的官爷人这么好,这面前的官爷真是个好人呐!殷则很感动,想到自己在族里人的眼光,自己的亲人行径自己都有点看不过去,而自己孤零零来到这东陵城,第一个与自己交谈的捕快就这么热情,殷则觉得自己眼眶又有点红红的。真是很感动啊! 黄二狗看着面前少年突然不讲话了,渐渐的眼眶还有点红了,“这这这怎么了,我黄二狗可没惹你,你要干嘛?”黄二狗心道。 “咳咳!怎么了!介意和我说说吗?兴许我能帮你”。 殷则看着对面官爷的笑脸,虽然一道手指长的刀疤横在脸上,但人不可貌相,面恶心善就是说这一类人吧!殷则心道。 殷则细细的说,自己自幼和父亲一起生活,父亲离去,亲族不和,自己出来不愿意回到那个伤心的地方,殷则很开心,因为他终于一吐心扉,毕竟这些东西埋在心里很难受,他也没想到自己说那么多,只是自己说着说着就停不下来了,难得有一个人听自己说话,那些话那些事憋在心里确实很难过,而且听的人还是个陌生人,也许今天一说,世界那么大,今生都不会再见,所以袒露心扉又如何。 黄二狗静静地听着,看着面前这个少年稚嫩但伤心的面容,听他述说,听到他对自己亲人的失望,听到那股父子之情只是摇摇头,在他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眼中,殷则的一切什么也都经历过了,殷则这些哪叫事啊!以后终会看淡的,这世上,谁有义务对你好,这小子还是太嫩,还是需要历练啊!毕竟谁会对一个陌生人敞开心扉呢!不过,有一个人对自己吐露他心里的话自己还是很高兴的。 “殷老弟,我年长,就厚着脸皮叫你一声老弟了!”黄二狗露出一排门牙,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哦!黄大哥。” 听到黄大哥这三个字,黄二狗觉得自己内心突然跳的厉害,突然而来,充满一种原来曾有但自己曾失去的东西,什么东西?这三个字也经常听,但这么出自内心被人叫做黄大哥还是什么时候的事呢?这种被人信任的感动多久没来过他的生命之中!大概是那年黄昏和那个她一起飞奔的时候吧! “老弟!” “嗯?” “老哥先给你找个吃饭地方吧!” !! 前传第二章入狱做书吏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街上的人们今天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景象,那位东陵城中有名的找事精黄二狗带着一个青年说说笑笑的穿过了闹市。 殷则看着自己似乎是往城中心前行,但是身边的人越来越少,由原来热热闹闹的街市到现在周围半天没见一个人影,到这周围的房屋建筑但是越来越庄重了,一路走来清一色的飞檐斗拱,高墙红瓦。 “黄大哥,我们这是去哪啊?”殷则看着前面带路的黄二狗问道。 “哦!殷老弟,你不是刚来东陵城,一没地方住,二没亲戚投奔吗?所以老哥我先给你安顿下来。”黄捕快笑呵呵的答道。 “这麻烦你了!谢谢黄大哥!”殷则走在后面确实很感动,世上还是好人多啊!多贴心的黄大哥啊! “小事,不过我和你讲好了,殷老弟,我给你找了份狱差,每月五两银子,工作轻松,薪酬优渥,最重要的是……” 殷则听到这,黄大哥给自己找了个工作,狱差?好像听起来挺不错的,后面的工资殷则就有点吓人了,每月五两!这么多,殷则虽然在家中不管事,但还是知道一些的,家中菏泽那边一碗面不过几文钱,菏泽那边一座普通的宅子也就三十几两,父亲一个族学的启蒙夫子,一年不过五两银子,虽然殷则知道这里是东陵,和菏泽那个小地方不能比,消费肯定比老家高,但这里他一个月薪水竟然是父亲一年的收入,不敢相信,殷则惊呆了! “老哥……老哥……你说我一个月多少银子?” 回头看着惊讶溢于言表,瞪大双眼的殷则,黄捕头笑得很开心,多像啊!多像原来的自己,第一次离开家乡,来到东陵,知道自己在酒楼里工作一个月就能买十只鸡的惊讶。一个初出茅庐的菜鸟!不过这个菜鸟这个不仔细听前辈讲话就算了,还敢打断,这就不能容忍了,这个习惯了不太好啊!黄捕头很不厚道的笑了,回头一看,一双带着憧憬的眼神正眼巴巴的看着自己。 “没错!五两银子,对于菜鸟来说很高的薪酬!”黄捕头以一种很平淡的语气说道,但他后面还有一句话没说,现在他的月薪也是五两,他的薪酬好好像是因为他的工作特殊,不过黄捕头不会告诉他,一个没有经验年轻人现在最重要的不就是历练吗?毕竟生活要有曙光,才会相信有希望。 哇!现在知道一个狱差一个月能有五两银子,想必黄老哥的钱更多,殷则很激动,今天终于知道“树挪死,人挪活”这句话不是一句大白话,人真的是要往高处走,东陵的一个狱差一年工资可以在老家菏泽买一套宅子! 黄捕头看着眼睛还在冒小星星的殷则,心想这小子不会掉钱眼里了吧!不过掉钱眼里的人多了,不差他一个,话说官老爷莫名其妙的发脾气让自己迅速找一个狱差,最好是个读书人去接一个人班,从城主骂骂喋喋中,黄二狗知道估计是哪位同僚犯浑挂掉了,留下一堆烂摊子,所以要找一个人选保持监狱运转。自己还在犯愁去哪找人,毕竟自己人缘不太好自己还是知道的,正好遇上这个青年,还是读过书的,和自己很投缘倒是很意外,但最重要的是三无青年,没靠山,没亲人,没经验,而这个工作很适合他,所以一拍板,就他了!马上带他来报道。 两人脚步声在这深巷中格外清晰,两边已经不是繁华的闹市,两边都是黑色的高墙,殷则看到黑色的砖块接缝处布满了青苔,用手去摸,湿湿的!看着一手水痕的殷则这才注意到空气中一股潮湿的味道,还有一股淡淡的类似泥土的腥气。 突然,两个人的脚步声只剩下一个人的了,这种和谐被打断引殷则的注意,随后听见人说:“到了,老弟,我就送你到这这里了,前面会有这边兄弟来帮你,我也不好进入,毕竟这是监狱,很严的!你就说你是我带来的,然后跟着程序走就行了。过两天,我来找你喝酒。” “谢谢您!黄捕头。”殷则真诚回道。 “小事,我看你小子和我有缘,随手帮你一把,反正帮你也是帮我自己,我的任务完成了,你的工作也找到了!哈哈!在这里好好干!说不定以后咱俩还要在一起办差呢!” 黄捕头看着前面监狱门前的站岗的抬头正看着他们两个,赶紧道:“你先去吧!回头再见。” “哦!”殷则看着前面两个挎着刀,穿着官差制服的人正狐疑的看着自己,又看了一眼带自己来的黄捕头,后者正在拍着自己的后袍,仿佛没有注意到那两人一样,殷则不急不慢的向前走去。 “站住,来者何人。”在殷则快走到跟前时左边的狱差喝道。 殷则听到这句话正准备按照黄大哥说的告诉他自己是……是……那个……黄大哥叫什么名字来着?殷则突然想到好像没问黄大哥的名字,这就很尴尬了。 官差见他许久未回话,脸上狐疑更重,刚才见到两个人往这来,结果一个人半路回去了,难道?有人…… 殷则看面前的门卫脸色越来越差硬着头皮回道:“是黄大哥带我来的,说让我来工作。” “可有文书?”听到说是来任职的,左边门卫脸色稍缓。 文书?黄大哥好像没有说这一茬啊!殷则恨不得赶紧把黄大哥拉过来,但是人已经走远了,现在人又在问话,只有硬着头皮回答道:“呃!好像没有。” “荒唐!你既没有文书,又没有相关人员陪同,怎么任职!莫不是来消遣我们。”门卫瞪大眼睛大声道,当真是声若洪钟,震得殷则双耳嗡嗡鸣。 右边的门卫诧异的看了左边同伴一眼,心里想到“刘虎这家传虎震喝是越来越厉害了!”又看了看前面被吓得发懵的青年,那呆若木鸡的眼神,有点想笑。 不过看前面这青年举动不像是来没事找事的,大概是真的任职的吧!不过,若是没有文书,刘虎的举动并没有错,这监狱岂是说来就来的,没确定身份他们可不敢放人进去。 “这位小兄弟,你说你是黄大哥带来的,你这黄大哥名字叫什么?你说他让你来任职,让他来一下。空口白牙的我们可不能让你进去!”站在右边的门卫何辉说道。 “呃!来的匆忙,我不知道黄大哥名字,只知道他的外号。”何辉想想也没觉得奇怪,衙里的小六子不就叫小六子吗?谁知道他的真名,这个少年知道外号也行。 “叫什么?” “黄二狗。” 何辉嘴角抽搐了一下,看了下对面同样无奈神色的刘虎,原来是他,是他的话,那么把一个新人随便的丢在门前这件事也就他做的出来,把人丢在这里还不给文书这种奇葩行为也没谁了。不过,如果是黄二狗送来的人估计没多大问题,但他为什么会送个人过来呢? 正在想为什么,对面刘虎开口了:“今天上午贺八死了!” “什么!贺八不是监狱里的书吏,他怎么死了!”书吏也就是监狱里记录一些犯人言行的人,这个人怎么会死了,难道又有犯人说了一些不该说的,他听到一些不该听的被灭口了? 对面刘虎看着他闭上眼睛就知道他多想了,开口道:“应该是意外,城主今天发了脾气,砸了个花瓶,还有人看见黄二狗随后从城主府出来。” “原来是意外吗?自己吓自己!那么对上了,城主让黄二狗找个人替换贺八,于是这个年轻人就来了。”想到这里,何辉抬头去观察殷则,刚才没仔细看,现在看去面前这少年瘦瘦的,头上已经束发,看来刚成年不久,蜡黄的脸色似乎还有些营养不良的迹象,但他的双眼很明亮,似乎是因为他俩太长时间没有理他,一双眸子此刻正无聊的看着天空,不喜欢低头吗? “那个谁?”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殷则,殷红如血的那个殷字,规则的则。” 入眼光线很暗,这刚从外面进来的殷则很不适应,而且正值深秋,但是外面还算是凉爽,但一进入这里,两相分明,殷则紧了紧身上的衣衫,确实,衣服下的手臂汗毛根根竖立,很冷,而且潮湿,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萦绕的鼻间。 “这是监狱,再往下走便是大牢,你平时没事的话就要在这里办公!来,我先带你去你前任那里,这里没有多余房间,而且你们的工作有很多的资料都堆在那里也不好挪动,所以你就只能住他住过的地方!希望你尽快适应这里的工作,而且我们以后便是同僚了!我叫刘虎,希望你不要介意刚才我吼你,毕竟那是我的工作。”刘虎何辉确定殷则的身份后,两人一合计,决定让刘虎带着殷则先去熟悉地方,毕竟要留一个人看门,还有一层原因,那就是原来拦住殷则的时候,刘虎用了一招家传的虎震喝,给了殷则一个下马威,所以何辉让刘虎带他熟悉一下方位,留一份人情,毕竟是一个屋檐下,低头不见抬头见,有了什么芥蒂就不好了。 殷则理解,说道:“别!刘大哥,是我不对,没问好就来了,连文书都没带,今天的事是我的错,现在还让你们俩这么麻烦,是我应该要道歉。” 刘虎见他这么说,话语有礼,出于一个门卫的习惯,他一直在意面前这小子的面部表情,在他看来,这人说话的时候表情自然,并没有什么异常表情波动,显然是内心想法,顿时就觉得观感不错,这小子不记仇。又看一眼,走路时虽不是和自己一样虎虎生风,但这姿态也算是行如风,站如松。不错这小子,比原来死去的书吏贺八好多了,贺八那人,板个死人脸阴森森的,不好打交道,凡事就怕对比,在刘虎心里,这位新来的监狱书吏,到像个真正的读书人,有礼有节,而且不摆架子,不像大街上那些书生,脾气一个比一个爆,但这老弟还有点傻乎乎的,连文书都没有就凭着认识不到几个时辰的黄二狗几句话就敢来上任,反而原来的那个书吏整天神神鬼鬼的,又不好打交道,整天把自己关在这个潮湿阴森房间里,连住都住在这里。 想到这里,刘虎说道:“老弟,这地方潮湿阴冷,不太适合人住,虽然上面派的地方是这里,但你想必是要搬出去的,到时候有事,可以找我!” “哦!谢谢刘哥!”看着面前不卑不亢,青衣薄衫,一身标准仕子形象的殷则,在想想自己印象里的贺八,两人这一对比,刘虎就觉得殷则的优点简直不要太多,单单是这容貌,每天看着也比看贺八顺眼多了,虽然比较削瘦,不太符合自己审美观,但是读书人嘛,不就是这幅病秧子吗!要不然要自己这种高大威猛,强壮有力差役干嘛呢? “行!我在带你去监狱里面看看。”刘虎道。 跟着刘虎脚步,殷则借助监牢人脸大的窗户透进来的光摸索前进,摸了摸旁边的扶手,和这座监牢一样用的是花岗岩材质,四尺长的,二尺厚的花岗岩是搭建这座监牢的主体,殷则很惊讶,因为花岗岩常见,但用这么多的花岗岩做一栋建筑物,而且这些花岗岩切面光滑,大小一致,显然是统一规格,不敢相信这种建筑物是历经怎样才被设计出来的,也真敢想。 “这两边都是牢房,一般来说越里面的犯人越重要,所以你如果遇见里面犯人有什么小要求的话,尽量满足他们吧!但如果他们要求太过分的话,你可以不理他们或者汇报上级。”刘虎朗声说道, 前面的门卫侃侃而谈,突然语气一转,悄悄地靠了过来,小心翼翼说道:“其中最里面的人,大多是曾经风光一时,位高权重之辈,他们可能明天就会官复原位,权势滔天,也可能就在这里关到死为止。老哥看你顺眼,和你提醒一下!所以你一定要好心对待,这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要是出事了,上级也保不了你。” “上级,谁是上级?”殷则疑惑道。 “哦!对了,我们刘头现在不在,不过一般你平时就是记录他们的言行,也不常见到刘头。一般会有人拿着文书找你要那些文案时,你给他们就行了。” 两人并未就这个话题讨论下去,毕竟才刚来,以后这些常识问题以后都会知道的。不一会儿,两人便到了牢房尽头,很安静,入目望去,左右两排牢房空空荡荡,怪不得这么安静,殷则以为这里没人关押,但刘虎却朝左边一个牢房走去,站在门前低了低头说道:“这是新来的书吏,是个读书人,您以后如果有什么事,也可以找他,我们会尽量满足您的要求的!” “不用这么麻烦了,原来那个书吏就很好了!”苍老的声音传来。 “贺八死了!所以城主这不是赶紧又找了一个书吏吗!” 许久不见回答,刘虎便直了直腰,朝自己努努嘴,随后便无声无息的踏步出去了,殷则想了想刚才刘虎说过的话,走上前也屈身对里面说道:“小子初来,有什么要求可跟小子直接说。”依旧没有回声,刘虎已经走远了,周围一片安静,幽幽的环境让人心里发虚,殷则不由的提高了音量,道:“在下先告辞了!若是有事需要晚辈帮忙,定不推迟。”说罢便回身直走,只觉得这里实在是安静,安静的有点阴森恐怖,走到一半,突然听见若有若无的声音,殷则顿时汗毛一紧,慌张的停下脚步声,四处张望,自己的心跳声充斥着耳膜,那声音?好像是从后面传来的,闭目聆听,只听见自己有节奏的心跳声和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声。 下载免费阅读器!! 前传第三章摸到二本书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打开门,入目便是三个大书架,立在房间的三侧,完完全全遮住了墙壁,殷则跨过门槛,房间倒是没有异味,只是一股油墨气味很重,地上倒是铺了地板,只不过是松木的,疤痕很多,看上去怪怪的,踩上去还有响声,这就是自己以后工作的地方吗?环境还不错。 殷则坐在椅子上,这房间里唯一的椅子很特别,是竹子做的,一坐上去晃晃悠悠发出吱呀一声,仿佛禁不起重量随时要散架一般,殷则很享受这种摇摇晃晃的感觉,坐在椅子上很悠闲的打量四周,三面大书架已经说过了,还有门这一面,门旁边放了一个衣柜,还有衣柜旁边便是一张床,看上去很干净,被褥什么的铺的好好的。殷则知道这张床是属于一个叫贺八的书吏的,贺八突然死了,于是自己就来到这里代替他的工作,看来贺八很爱干净啊!这床都收拾的整整齐齐的,刘大哥说这里阴冷潮湿殷则倒是没有感觉到,这样也好,不用去租房子,省得麻烦,殷则是个怕麻烦的人。 殷则靠在椅背上,房间里总共就那么大,看来看去就那么几样东西,一套桌椅,一个衣柜,一张床,笔墨纸砚,还有很多很多的草稿。 打了个哈欠,连天的奔波让他有些劳累,前一段时间父亲的事让他心力交瘁,后来又在筹划离开菏泽的事,更是有些焦虑,而今天,他终于完成了心里的筹划,最令人想不到的是还在东陵城找到了安身之所,殷则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慢慢的合上了双眼,却有些害怕睁开,害怕这些只是他的一个梦,睁开眼梦醒了,自己还在菏泽老家,还是那个院子,二叔还在发呆,二婶依然愁容满面,那群人还在对自己指指点点,那些山,那些水……殷则昏昏睡去。 “有人在吗?送饭的!” “有没有人啊!” “唉!没见他出去呀?应该在里面的。” 迷迷糊糊中殷则听到有人在叩门,刚刚醒来还迷糊的他连忙喊到:“来了来了!”椅子吱呀一声,一道人影打开了门,入眼便是下午带自己看监狱的刘虎,刘虎站在门前笑道:“挺忙的!”说完便把一个饭盒递给殷则。“这是晚饭,我帮你带来了,我倒是忘了你还不知道,衙门会在午时和申时送来饭菜,以后自己在这个时间段去门口侯着,不过饭菜估计不太好,反正你这个书吏属于文官那边的,所以为了弥补你们的心理落差,这位置薪酬挺高的,可以去外面吃吃喝喝。” 殷则回头看了看窗户,果然,外面的天色已经灰蒙蒙一片,看来不久后就要一片黑了。“谢谢刘大哥,进来坐坐吧!不过我这还没收拾好呢。” “不急不急,以后有的是时间,慢慢收拾,我先走了!”刘虎笑道,开玩笑,他可不想去贺八的房间,那家伙本来就怪怪的,在想到今天贺八死了,刘虎就觉得脊背毛毛的,联想到贺八平时就阴森森的,再看到殷则背后的房门黑黑的,像一个无底洞一般,仿佛有什么东XC在其中。咕咚,刘虎被自己咽口水的声音吓了一跳,“我先走了,老弟,有空常来玩啊!” 殷则看着脸色突然有些奇怪的刘虎,也没有挽留多说说话什么的,毕竟才认识一天不到,自己对他一无所知。 殷则看着刘虎背影渐渐消失,心想,这些狱卒胆子都很大啊!天天都和死人打交道,自己也要历练啊!刘虎已经走远了,当然就算近了也听不到殷则的心声,不然他肯定反驳,我们是狱卒,是管理监狱的,不是刽子手,也不是每天都抬出十七八个尸体的,我们是不杀人的,我也怕会怕鬼什么的。 关上了房门,殷则把饭盒放在屋内唯一的桌子上,这是个书桌,笔墨纸砚都陈列其上,桌上还有写到一半的文书,殷则看了一眼,都是几号牢房今天状态怎么样,几号牢房今天念叨了什么“我没杀人”之类的。 这个就是自己以后的工作吗?挺简单的。 殷则去摸蜡烛,打开了抽屉,没有!打开柜子,没有!最后跪在地上,把头伸进了床底下,一片漆黑,殷则把手到处乱摸。 “哎!有了。”殷则喜出望外,终于找到了,扑通一声,“哎哟!”殷则一只手捂着头一只手抓着一个箱子出来了,箱子里自然是蜡烛,殷则出来后,马上摸了摸头,没什么问题,但刚才磕的一下,自己不放心用手感觉一下,仿佛没有受伤流血,但马上手脚并用又爬了进入, “咳咳!外面挺干净的,但这床底下怎么也不扫一下!咳咳!咳咳!”殷则出来后马上打了两个滚,直接离开床三尺远。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殷则把手上东西举起来看,可惜天太黑,认不出来,不过可以肯定是书,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书,什么书呢?什么书呢?什么书要藏在床底下呢? 一阵咳嗽声在房间内阴森森的响起来。 幽幽的火光照亮了房间,殷则看着这本从床底搜出来的书,蓝底黑字,署名是贺微,贺微?这个房间不是贺八的吗?那贺微又是谁?难道贺八原名就是贺微。 “一人一身存一气,气走周天成龙蛇”开篇便是这一句话,殷则看着这一句话稍微有些失望,但翻都翻了,就往后看看写了什么吧!用手捻着树叶往后翻去。 “因为这句话是该书的第一句话,吾翻阅很多书,发觉此句出自长空派的《紫薇甘言》中的一段,那书原文是“一人一身存一气,气流诸身,拂心静气,得还寰宇,成龙蛇。””书卷无声,烛火微颤,一页又一页,殷则的心神陷入这本书中,书中所讲是一个光怪陆离的历程,如何去感受自己的“气”,然后用这股气去运行子午周天,也就是小周天,其中会有什么样的感觉,叙述的极为详实。 一本书,字体瘦长娟秀,其间一股飘逸之气跃然纸上,殷则想想自己的字,差距可不是一般的大!没有深究这个问题,继续往后看去,薄薄一本书写不了多少字,一本书上更多的是写者留的疑问,随后自己又给出自己的答案,这感觉,就像,就像一个人在自问自答,殷则读这本书,看着书里作者自己给自己出一个问题考校自己,然后下面自己工工整整的给出答案,然后自己又来驳斥自己的答案,又提出一个新的看法,殷则看的津津有味,虽然里面大多数问题殷则都看不懂,更不知道作者要叙述什么玩意,但殷则能想象,在这间小屋子里,可能就在这个书桌前,有一个叫贺微的书吏,别人都叫他贺八,平时不爱与人交流,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坐在一个由竹子编制成的椅子上,点一盏灯,在这里磨墨,磨墨的时候闭上双眼,在思考一个问题,脑袋里灵光一闪,墨磨好了,就坐在竹椅上,拿起笔,开始解决自己刚想的问题,笔走龙蛇,一气呵成,墨也用完了,自己朗读一遍,然后又站起来接着磨墨,一边磨墨一边在自己刚写的答案上继续沉思,去寻找疑难,一轮又一轮,周而复始,从不厌倦。 吧唧吧唧,蜡烛滴泪,慢慢的烧完了,屋子又陷入黑暗之中,惊醒了殷则,赶紧掏出火石又点燃了一根烛火,重回光明,殷则看着微微曳动的火光,突然感觉有些饿了,打开饭盒,饭已经凉了。 深秋,天凉了,嘴里咀嚼凉米,殷则忽然咯咯的笑,他又想到了,可能贺微以往也可能像自己一样郁闷的吃着凉饭凉菜,只因为忘了时间。不行,笑声根本停不下来,殷则没想过,这世上有如此有趣的人,或许在他人眼里,贺微,又或者贺八是一个讷言的人,是一个少言寡语不善交流的人,但是在这本书中,殷则看到了一个思路奇特的贺微,一个妙趣横生的贺微,一个严于律己的人。两本书,很快就看完了,殷则有些可惜,真是太有趣了,不光是贺微那奇特的脑回路,也不光是那种略微怪异的自我问答,殷则感兴趣的是这个人和这个人所做的事!例如,运行一个小周天? 忽然,殷则好像想到了什么,整个人便如离弦的箭一般,直愣愣的钻进了床底,“嗯?这里没有,哈!这里有一本,还有一本。”满身灰尘的殷则心满意足的坐在竹椅上,一本本标注的贺微名字的书整整齐齐的摆在书桌上。 “总共十六本,运行小周天,可以开始了!” 下载免费阅读器!! 前传第四章“气”出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清晨,阳光从小窗户里穿了进来,照在书桌上,书桌很凌乱,旁边的烛台上已经空空荡荡,殷则红着眼睛坐在地板上,不发一言,一动不动像石像一般,红红的眼睛死死的盯在地上的一本书,眉头紧皱,仿佛这书与他有什么深仇大恨。 阳光在地上排成一个方形,那是窗户的形状,这道光芒像蜗牛一般缓缓的向殷则那个方向“蠕动”,整个房间里安静的出奇,沉思的人,躺在地上的书,安静的竹椅,只有这道不经意间闯入的阳光在慢慢晃动。 “错了吗?” “不对,没错!” “那为什么没有感受到气?” “因为我做错了!” “哪里?” “哪里?” 殷则很头疼,昨天一晚,自己除了一双黑眼圈外一无所获! 是的!一无所获! 殷则简直是快崩溃了,按照书上所说,盘膝正坐,眼观鼻,鼻观心,保持均匀呼吸,无他异念,前面所说的他一丝不苟的照做,的确,他感觉自己如果什么都不想的那种状态确实很舒服,仿佛一个崭新的世界在他面前徐徐展开,仿佛有一种奇异的力量充斥于这世间,它们无处不在,无穷无尽。这种新奇的发现让他深深沉迷,是的!接触不过一瞬间,但是殷则就选择相信贺微所书写的一切,相信那十六本像街边书摊角落里的书!他知道那种第一次的感觉可能自己一生都无法忘记,那是比太阳更加温暖,比春芽更加让他感动的触觉。仿佛延伸出来的一只手可以让他更加清楚的看清这世间,他在那里遨游,嬉戏,欢呼。殷则无法形容这种喜悦,但他想到一句话“朝闻道,夕可死”! 如此美妙的画卷却戛然而止,殷则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自己确实无法在用打坐,用平静的心态去感受了,他,已经试了一夜! 按照书上贺微前辈所说,他在得到书后,开始练习时,这一关入定用了一个时辰,然后便感觉到了“气”!气在前辈口中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能明确感受到它的存在,而且前辈在感受气存在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感受,只是写道:“初练此,只觉得心思平静,如一汪春水,因风而皱,不起波澜。”下面还说一段话,讲的是入定完了以后,他完全提不起在往下修炼的心思,只是觉得浮世喧扰,不得人心,后来门卫刘虎前来质问他为什么消极旷工,但那时的他却仿佛一直受到影响,并没有搭理刘虎,而后来刘虎见他无礼就破口大骂,而他却无动于衷,他形容自己被骂时的状态是像自己的灵魂与肉窍不在一起,自己灵魂在自己头顶三尺看着自己的肉窍在下面受辱,自己的躯体在地上看着自己灵魂无拘无束既震惊又羡慕,自己的灵与肉分离了,两者互不干扰,自己却又能完完整整的体验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离奇不可思议,这是殷则对贺微前辈的感慨,多么令人咋舌而又令人着迷的历程,但是又有什么用呢?自己并没有这种感觉,自己没有入定,没有看到自己的灵魂,也没有感受到那最为重要的“气”,自己只是感觉很舒服,可是现在很舒服的感觉都找不回来了。 殷则起身,慢慢的在房间里踱步,不一会嫌这地板太吵,索性又在地上盘膝坐下,用手撑着下巴沉思。 “咕噜”。 肚子饿了,殷则不争气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早不饿晚不饿,偏偏在思考的时候掉链子,殷则也没有强行去思考,毕竟注意力不能集中的话,总是事倍功半,这是他读十几年书得出的结论,既然如此,殷则一跃而起,准备先去洗漱然后出去吃早饭。 心思从“气”转移到吃饭的殷则没有在意刚才起身的那一跃绝不是平时自己可以轻松做到的! 出门看见还是昨天接自己的那两个门卫,出门的时候说一句:“早!刘大哥,何大哥!” “早!出去吃饭啊!” “嗯!” “早点回来,别迟到咯。” 殷则轻轻松松跨过门槛,顺着昨天来时的路走去,呼吸着新鲜空气,虽然这里一如来时那么潮湿,闻起来依然带着一股挥之不去的腥味,来时只觉得这味道难以忍受,现在嗅去,却没有什么感觉了,来时的自己一无所有,到今天,至少自己有一份工作,殷则哼着歌。 回来的时候殷则赶紧拿一支笔和一本空纸就去了牢房,反正给书吏住的地方离牢房不远,殷则一路小跑。进了牢房,殷则便开始学贺微留下的三大书柜里的记录有样学样的写,牢房里的犯人见一个新面孔,很多的便以转过头去,又不是送饭的,管他作甚。但有的犯人还是吓到了殷则,当时走到一个牢房前,一双手突然隔着牢房就抱住殷则的腿,大声叫喊,声音凄厉,犯人泪流满面,当时吓的不轻的殷则只想摆脱这双手,就直接一脚踹下去,效果很明显,犯人直接被踹晕了,这让殷则很对不起,对着晕倒的无名氏赔了半天的不是,但最后知道那家伙是个神经病,家里人怕他惹事,送点钱让他来坐牢。殷则当时听到就惊呆了,还有送钱坐牢找罪受的! 但那一脚可不是就这一点效果,殷则不知道,这个神经病被送来的原因是家人怕他惹事,因为神志不清,更重要的的他有力气,一身力气能敌两个普通人,而自己又浑然不怕痛,走在路上没事找事自然是鬼见愁,所以他家人才出此下策,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但是,一个有力气,又不怕疼,脑子还有抽筋的家伙,被新来的书吏,一脚直接踹的不省人事这一消息不胫而走。这个消息一出来,监狱里的人马上在殷则面前就老老实实的,这书吏只是记录他们的言行,不会影响他们其他东西,甚至问话都没书吏的事,所以书吏基本上和他们没什么交集,但这书吏好像很暴力,一脚直接踹晕了一个二愣子,牢房里一些人原来对这个新来的“小白脸”还有点小想法,现在听到这个消息直接明智的放弃自己的想法,开玩笑,还以为这个书生好欺负呢?还好有笨蛋试水,果然,监狱里当书吏的没一个简单的,原来的贺八看着就渗人,但至少但至少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万万没想到,这个新来的更是凶残,一脚就踹晕一个犯人。 殷则可不知道在那一脚后牢里有关他的传闻,他被直接定为监狱管理中不要招惹的名录当中。 殷则最近几天都在忙活书案的整理工作,毕竟刚来,从贺微的三个书柜里摸索出他的习惯,了解他的工作,这几天,他四处打听,求人指点,终于知道自己的工作,严格来说,自己这工作很清闲,很清闲,毕竟只要逛逛牢狱,记录犯人的言行,在传达一些犯人的要求就可以了。但殷则很奇怪的是,这群犯人似乎没什么要求,也没什么意见,上次他还奇怪为什么没人提要求,就问了问房间里的犯人,结果那个犯人理都不带理他的,先后问了三个人,都是这情况,殷则也就认为这群人认为很满意,但是他哪知道是因为那一脚,犯人都觉得他不好惹,不好打交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找谁也不找他,于是殷则就更闲了! 殷则有更多的时间去研究那几本书,关于“气”的摸索,这几天殷则也没有停止过,但是还是一筹莫展,这天殷则背着手晃晃悠悠的巡视监狱,这里很黑,或者用阴暗来形容更为贴切,周围环绕着一股霉味,还有一群群叹息声,来自那些失去自由的人,在这里,殷则觉得自己或许也会被这些外在情绪感染,也许吧! 走到最里面,殷则瞅了瞅那个孤零零被关在那里的人,知道他或许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他现在很孤独吧!身居高位又如何,现在在这里还不是和外面人住一样的房间,呼吸同一片空气,人啊!不能犯错,犯错了到了这里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 殷则悄悄走了过去,问道:“请问有什么要求吗?” “你是读书人?”殷则本来就没打算听到回答,因为这两天他问过这个人,完全没有回应。 “是的!学生读过几天书,考上过童生。”知道这位下狱前也是属于文官,所以殷则自称学生。 “既然是童生身份,看你年龄不大,又有资格参加秋闱,那你不好好读书,为什么做这个狱差。”黑暗的牢房里传来严肃的问话。 殷则没有回答,自己与他又不熟,不了解这个人,甚至连他长什么样都不知道,难道因为他问话自己就要和盘托出。 “哦!你觉得我多管闲事,认为我与你不熟,所以你拒绝回答我的问题!”牢里又传出声音,又传来一阵莫名的笑声,“哈哈哈!” “你还觉得我很可怜,被关在这里,对不对!”里面的人没有停下的迹象。 殷则被看出来倒也没有不好意思的,因为本来自己就是这么想的,而且,如果怜悯也是一种错误的话,那他十五年来的经历就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了。 “哦!很坚定自己的想法,这很不错,少年,你信不信我能看到你若看不到的东西,我不敢说这些东西对你有用,但至少听听别人的意见不是件坏事,尤其对于你们刚跨入社会的人来说。”淡淡的话语,听着这一股自信的语气,殷则对这个被关在最里面的犯人起了兴趣。 侧了侧头,睁大眼睛,透过昏暗的光线,殷则想要更清楚的看清那张在牢房里的脸,但是,看不清,幽暗的大牢,唯有声音可以自由不受约束的传播。 “对对对!过来,让我好好看看你。”声音依旧从那黑暗中飘来。 “你的双眼充满红丝,最近没有休息!” “嗯!是的,我”。 “嘘!不要讲话,我讲,你听就可以了!”突然原本平和的语气却变的激昂,气冲冲的语气突然打断殷则的话让他有点傻眼,心道“这人翻脸比狗还快!”。 “很好!很好!你是新来的书吏,而贺微死了,所以你是接管贺微的工作,而你来的时候是刘虎带的队,你来时对监狱事务一无所知,而刘虎没告诉你我的身份,而你确实也不知道我的身份。”黑暗中的语气越来越激昂,语速越来越快,殷则都觉得里面的人已经有点不正常了,但这一分神,已经漏了一大段话,里面的人还在讲个不停。 “所以,你应该是住在这大牢内,这从你每天巡视时间得到证明,还有前天,你衣衫不整过来,更确定这一个推论。” “停停停!我前天衣衫不整?”殷则说道。 “哦!我用词不当,是你的帽子带歪了,而且裤带并没有整齐的系好。”殷则听到这里,想了想,确实,前天自己确实很匆忙。 “说明你是一个人住,衣着不当却没有人提醒,而你没有照镜子,头发都是乱的,说明你很匆忙,你走过来时气息却还是保持的很好,没有我想象中的紊乱。”语速越来越快,殷则怀疑按这种情况发展下去,自己的思路会跟不上他说话的速度,而事实上,他已经跟不上了,所以他问了一句。 “呼吸?头发?帽子?腰带?你想说什么。” “你住在了贺微原来的地方,也就是这座监狱内!哈哈哈!”他大声道。 殷则却没什么好说的,也没什么好笑的,说了那么多废话,就是说出自己住在监狱?这不是很明显的吗?自己能住哪?这问题自己猜也猜的出来。 “你得到那些书了吧!” “嗯?” “看来你练了!练的还不错,连气都出来了,不错,明明熬夜了,却还是那么精神奕奕,那些力量就那么吸引你们吗?”高昂的语气却突然变得低沉,有些失落。 “我练出了气!”殷则瞪大双眼看着那里面,那些精彩的推论被殷则选择性无视,心中只有那一句,三天夜晚混混沌沌之中,全都是昏昏沉沉中度过,全部都在重复一个动作,一次又一次,因为他坚信自己可以练出书中所说的“气”!而那本书,那里面所说的一切一片闻所未闻,面对一片空白,无从下手,自己知之甚少可以说基本没有任何经验,他用三天不眠不休只为练出那缕气,只因为他相信那个满天繁星下自问自答的贺微,那本书的主人,那个有趣的人不会那么无聊。 “我练出了气,那为什么我没感觉到?”殷则的心慌乱如麻,不会骗我的!这是真的!我真的练出了气!殷则对自己不断的鼓气,同时目光如炬,看着自己前面那张模糊不清的脸。 下载免费阅读器!! 前传第五章夜卫白飞雁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气”是你修出来的,你会有感觉的,你感觉不出来只是因为你开始不知道它的存在,现在你知道,你就可以感觉出来了。”听着对面的人回答,殷则有些怀疑。 “不显只是因为没发现?”这个理由很强大,强大到殷则都不知道怎样去反驳这个貌似错误的结论。 “你又在怀疑我,觉得很荒谬对不对?事物存在必定有所迹象,你认为万物是必须有迹可循的,对不对?”声音又一次从原本的失落变的激昂。 这什么毛病,还会一惊一乍的!殷则看着突然亢奋的怪人心道。 “对啊!人生来有痕迹,万物也有他们的痕迹。这有错吗?”殷则答道。 “不不不!没错。”牢里的人很兴奋,因为这些话语很合他的胃口。 “当然没错,万物确实有它们运行的轨迹,人也是万物的一种,顺着轨迹就能推出他们的一切,不是吗?”怪人缓缓的,带着自信说道。 殷则很蛋疼,这是问我吗?可是我不是已经说过了吗?还在想,却听见那怪人不依不饶的问道:“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 “对对对!”殷则看着那个人连忙说道,反正刘虎说过,这里的人都不能得罪!自己从菏泽来,一无钱财,二无权势,自己一个小小书吏,自己还得靠一个月五两银子活着,活着!比什么都重要!难道死了,死了,就能解决一切吗?父亲死了,死在族中,死在家中,又怎样,死了,什么都没有了!所以,要活着,无论怎样,活着! 这是季复明第一次仔细的看了看面前的少年,面色有些发黄,仿佛有些营养不良,眼球周围是密密的血丝,带着一圈黑眼圈,让人一眼就看出他需要好好的睡一觉,但如果不去看他的的眼睛,带着纶巾,站立如松的少年确实是当的起精神奕奕这四个字! “你这小子怎么又敷衍我!我又不是你上司,无权无势,阶下囚一个,你怕什么!”季复明看着面前这张凸显疲惫的脸心情好多了,一扫之前的阴翳。 看着眼前这个潦倒的年轻人,这个读书人,这个眼睛发红的小书吏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十年寒窗,当年自己不也是读书读书再读书,书是黄金屋,书有颜如玉!自己从未怀疑这一切,从未怀疑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对得起自己的心。十载岁月悠悠而过,童生一跃成官人,带上了乌纱帽,穿上了青天服,蹬上了朝天靴,走上了长安道。自己幸得圣上青睐,一言一行莫不是出于本心,事必躬亲,任人唯贤,曾得罪人,曾犯过浑,一生在战斗,战斗于朝堂之上,言官无权,但也无畏,上达天听,下至平民,如果夜卫是皇帝监视百官这把武器的阴面,那么,言官便是这把武器的阳面。 想了这么多,季复明突然有些累了,这人的头脑就和那刀兵一样,久不润油,便会上锈,而那油,便是思考的火花,自己关押已经两年了,两年的自己被这牢房所困,只能大概知道外面的消息。自己的手脚是越来越不灵便了,总不能连这唯一拿得出手的头脑也荒废了吧!季复明想到这苦笑一阵,然后自己就想去找几个问题,解决自己的无聊。 殷则站在牢前,看着自己前面的身影,一个高高瘦瘦的身影孤独的背着手站在那里,从幽暗的地牢里面微弱的光线,殷则可以勉强远远的看见灰白夹杂的头发,可见年龄不小了。 “前辈!若是无事,在下先告辞了!”长久没见牢里人说话,自己又没什么好说的,殷则便准备按惯例打个招呼就回去了。 “嗯!”出乎意料,牢房里竟然传出了回应,这让殷则很意外,毕竟自己来这三天,这位可是第一次回应自己的告辞。 殷则小心的离开这座牢房,脚步轻轻,避免发出声响,以惊扰背后的怪人,以及这个地方的安静,正在他尽力保持这种安静的氛围时,一道声音却从后面打破宁静。 “回去可多读读书,读书人,不去长安走一遭,岂不可惜!那些书,学学倒也无妨,权当是强身健体。”声音醇厚,中气十足,完全不像外面的那些犯人,毕竟,外面的犯人,只会让人心烦和无可奈何的感觉,要么哭丧个脸,要么整天笑嘻嘻的,还有一些“高风亮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的犯人带着一种淡淡的鄙视鹤立鸡群,缩在墙角用怜悯和看弱智的眼神看着周围的“同辈”和牢房外的殷则,简直让他嘴角抽搐,哭笑不得。 殷则心中莫名其妙,但也没有失礼回道:“知道了!” 站在牢前的季复明却没有停止,走进了牢门,双手抓住大门,用力太大,可以看见像老枯树一样的手背上青筋毕露,原本浑浊的眼睛变的明亮,看着前面那个青衣小帽的身影消失在这黑暗的空间里。 “我也要走了啊!贺微你小子先走一步,老朽也要跟上你啊!” 殷则打开了牢门,走出了牢门,忽然转头看着这座监狱,用花岗岩做成的地牢匍匐在黑暗中,不声不响的吞噬着人们最宝贵的时间,让一群人归于黑暗,不见光明。 感慨一阵,殷则想了想,就准备回房再去试试,那位怪人可是说过自己练出了气,只是自己没有感觉出来,想到就去做,他转身走向了出口,刚到出口那儿,就被人撞了一下。 “对不起!”殷则连忙说道。对面的人没有做声,周围还是那么安静,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他感到奇怪抬头看去,一顶四四方方黑色帽子在来人头上,黑色的帽子上仿佛还绣着什么东西,暗红色的线穿梭在黑色的帽子上本来就不明显,再加上这里本就幽暗的环境,红线很难辨认出来,殷则殷则突然觉得自己的视力好像变得更好了,能在这黑暗中自由的走动,看清这里的方方面面。难道是自己待几天,就适应这种环境了? “刘头,人就是在这里的吧!”被撞的人没有搭理殷则,直接跨步走到了牢前,用手摸了摸大牢的铁门门。 中央大牢的门都是用钢铁造的,而且必须是质地坚硬,突破难度及大,曾经有狱卒吹嘘自家的宝刀吹毛立断,削铁如泥,讲话的时候被东陵当时的监狱长听到,就让他拿着自家的家传宝刀来试试这大牢门,那狱卒也想显摆一下自己的宝刀,拿过来一看,确实当的起吹毛立断四个字,可是当这把刀轻轻的砍了一下这监考的大门,门连一点痕迹都没有,刀却开了个口子,这在当时也算是个热门话题,监牢里的犯人都笑说逃狱的话宁可去打通这地下数十丈的花岗岩,也莫去打这一丈厚的铁疙瘩! 摸着这厚厚的铁块,白飞雁觉得很踏实,来自夜卫的他已经不相信所谓的“情”,他相信的是“法”,是一条条金科玉律,而法的实施,靠那些儒生是不可能的!一群只会之乎者也的口上“完人”,满嘴仁义道德的他们怎么知晓法的真谛!如果道德有用!那还要法律干嘛?这些监牢才是法得以实施的威慑力,才是法得以贯彻天下的源头,这些,都是夜卫的老前辈告诉他的,他也奉之为圭臬。 摸着牢门,感受到这钢铁的丝丝冰凉直冲掌心,白飞雁白大都督露出微笑开口道:“刘大人,可以开门吗?” “可以,可以,那个谁?对对对!就你,快给白都督开门。”监狱长刘青对着殷则连忙说道。 殷则左右看看,确定那个人在和自己说话,然后指了指自己鼻子道:“你说我?” “当然!不是说你说谁,你不是才从牢房里出来吗?你肯定有钥匙!快,去给都督开门!”那个被叫做刘头的说道。 “呃!” “唉!我说你呃什么啊!快开门啊!”说者大声喊到。 “闲杂人等不得靠近!”殷则硬着头皮大声道。看着自己周围围着的人,总共有十几个左右,但自己一个都不认识,现在刚出来的自己被人叫去开门,奇不奇怪,但自己是这个监狱的书吏,自己气势上不能输,就像看大门的刘虎一样,没文书,你说的天花乱坠都不行! 很安静!殷则觉得很安静,难道这群人不怀好意?殷则转过头,看到身后那群黑衣人都奇怪的看着自己,而一开始出现的黑衣人还在门前漫不经心的观察脚下的花岗岩。 “你说什么?”殷则听到咬牙切齿的声音,回头看,那个被叫做刘大人的官吏正面色通红的看着自己,脸上还有即将喷薄而出的怒意。 面对一张要发飙的脸,殷则不经后退两步,后退两步的殷则突然觉得,输人不输阵,对方人虽然多,可这里是自己的地盘,于是挺挺胸,正色道:“可有文书,若是没有文书,恕在下不可放行!” 现场气氛更微妙了,殷则紧绷着脸,一步不让,脸上带着大义凛然,而他对面的刘大人已经怒发冲冠,若不是看着这位京城来的贵人在跟前,他绝对是要让这个下属知道谁是他的长官!没天理啊!这哪来的下属,你说我一个上司,管那么多人,不认识个把下属情有可原!可你一个做下属的,连自己顶头上司都不知道,还理直气壮的和上司顶嘴,这这这!合适吗? 刘青虽然气的要死,被自己下属堵在门口,这已经很丢脸了,这还是自己地盘呢!可他不敢发飙,面前这位可是京都来的贵人,虽然不知道是何等官职,可是这群人只是找到还在工作的自己,问了自己名字,然后从自己的案板上拿了一张纸,写上“刘青,被征用,日期不定。”这九个字,然后那位带着黑帽的大人盖上一个印之后对自己轻飘飘的说了一句:“你被征用了!刘头。” 当时他还想去找城主禀报这事,可是那人又说了一句:“这是秘密任务!” 秘密任务?什么东西要征用自己一个监狱长!刘青可不傻,能在这牛鬼蛇神混杂的监狱里做老大,他相当精明,东陵虽然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是这里好歹是曾经的帝都,现在朝堂诸公的养老院!虽然曾是临时的帝都,但现在京都刻意疏远压制东陵已经是大家都明明白白的事情。即便如此,自己好歹也是一介官身,正准备拒绝这些人的请求,却看见了那张纸,纸上有什么?重要的不是纸上写的字,而是那个印。 “唯我夜行”刘青不由轻轻念了出来,然后打了个冷噤。 然后这位节操满满,正气凛然的东陵丙字号监狱长,在东陵灰色地带也是数一数二的人物就带着幽怨的表情给这群人带路。 下载免费阅读器!! 前传第六章等不来的人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白飞雁起了身,看着这里的花岗岩构造,花岗岩,清一色的大小,不差分毫,切口光滑,看一次他就忍不住赞叹一次,这么大的地牢,想必耗材不少,而想要得到这里的材料不比建造这样一座监牢简单,这数以千万计的砖石可不是一朝一夕之功,而自己面前大腿粗的铁牢,更是让他吃惊,他可识得这不是普通的钢铁,入手冰凉,触之毛发皆立,由此平白的多了几分畏惧,少了几分轻视,倒有点像扶桑产的云铁。想想也是,这座东陵城,好歹也是曾经的临时帝都,监牢哪能那么简单,自己出来吆五喝六,拿寻常人如吃饭喝水那么简单,可说到底,自己白飞雁不过是夜卫底下纵横连阖四大班底中横部都督,自己这职位走在京都都是低着头走路的,不为什么,怕麻烦而已,就怕那天撞了邪,倒了霉,暴脾气磕上几个没眼力见的,但身份显赫的官宦子弟,自己还得写检讨,作报告,上面那位方大都督可是不喜欢高调的人,按方大都督的话说:“我们是特务机构,一言一行皆要小心翼翼,没证据,不能乱来!你不见始皇帝发兵也要讲个师出有名吗!”白飞雁向来是听上司话的。 白飞雁起了身,刚才的小狱差的一切都了然于心,他不想去干涉这位监狱长刘青的问题,他只想快快的解决这里的一切,对于东陵他不打算停留太久,凡事迟则生变,办事还当雷厉风行!摸了摸兜,抖了抖手上的物事。 一串钥匙,凭他白都督的飞雁踏雪泥名声,就凭他年少五岁开始踩梅花桩的功底,凭他三十年不分寒暑的精益求精,怎么会让一个不会武功的小狱卒冒冒失失撞到自己,这传出去都没人信,飞雁踏雪泥,雪雁藏飞泥。若非自己的一身轻功,他哪敢,哪能坐上这个位置。 殷则看着那个带着神秘黑冠的男人拿出原本别在自己腰间的钥匙 ,反手掏了掏兜,自己的钥匙果然不见了,他什么时候拿走的?殷则没想那么多,一声大喝:“把我的钥匙还给我!” 哐当!门开了,穿着黑衣的男人站在开了的门前伫立,听着这铁门缓缓移动摩擦发出的厚重的声音。 “随我走!” “是!”回答简洁明了,轻快明亮,与这昏暗的环境形成鲜明对比。为首的黑衣人说完话后就抬腿进入了,毫不拖泥带水,后面的人鱼贯而入。 他们行动很快,眨眼间十几个黑衣人都进去了牢房,最后一个人进去的时候还顺手把门关了,现在,在场间的只有尴尬的监狱长和殷则还有回荡的金属敲击声振聋发聩。 刘青很尴尬,因为自己被忽略了,这种被人无视的情况他本是应该无动于衷的,到现在身边还有个殷则,情况就不一样。东陵城有四个监狱,代号为甲乙丙丁,而他刘青身为丙字号监狱长虽然不是什么大官,但好歹也是朝廷六品,到这个位子,他受过同僚白眼,受过上司刁难,但凭着一张赛过城墙的厚脸皮,但是今天,却在自己下属的大气都不敢喘,面子上还真有点有点过不去。 眼观鼻,鼻观心,准备偷偷溜走的监狱长刘青偷偷的瞅了瞅身边,却看到准备跟进去的殷则,还从墙壁上拿了一把刀,拔刀,寒光有些刺眼,看他那架势还准备轰人,顿时把无所事事的刘青吓得不轻。 “你干嘛?”刘青喝道,但这喝声却有点中气不足,没办法,刚才自己还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喘,那不是在夜卫面前吗,能怂就怂,夜卫刚走,他这心里还没缓过来。 “当然是赶人!没有文书!还偷盗钥匙!还擅闯禁地!哎,你是谁?和他们一伙的?”殷则怒火中烧,自己才来三天,就来了一波人,什么都没说,直接从自己偷到钥匙,还堂而皇之的进去了。 刘青一看这楞小子是要坏事的节奏啊!能让他进去吗?铁定不能啊!进去后夜卫那群人什么德行还不知道吗?夜卫作为伯阳王朝皇帝私人特务机构,也是各位朝堂诸公上书抗议的矛头,陷害忠良,搬弄是非的帽子夜卫戴的简直不要太多,其中泯灭人性的事更是让朝廷清流所不齿,抗议中最强烈的就是夜卫所设的十方狱,十方狱于新皇登基时,夜卫所立,取名时立意为“纳十方之来众。”这也让这座建造开始便遭受质疑,你一个特务机构,只管抓人法可是,承担皇帝耳目这些事朝廷清流看到了,最多撇撇嘴,说一句,礼乐崩坏,圣人不显,竟让小人得志。而这夜卫做了个十方狱可不一样了,私设监狱,这刑法也是属于法,法可是国家意志体现,你们这群武夫,何德何能,既无天命,又无民心,怎么敢私造监狱,一本本的奏折如雪花般陈列在圣上桌前,可是,这座十方狱没有因为一群大臣上书而拖延进度,甚至由于大臣的阻扰,夜卫一方怕夜长梦多,于是雇佣五千民夫,再加上五千罪籍,不分昼夜,两班轮换,终于在百日内建造出了一座举世闻名的十方狱!而且据小道消息,在十方狱建成之日,夜卫给五千民夫每人二十两银子,一下子挥霍十万两银钱令人咋舌,这还只是人工费,还不算监狱的成本费用,时任工部大臣张思远估计这座辐射方圆三千丈的十方狱造价不会低于百万银钱,世人哗然,不仅仅因为私设十方狱不合规矩,更多的是为夜卫豪奢所震惊,要知道,伯阳王朝一年国库所得不过一千万,而这样一座十方狱的建造花费了一个王朝国库的十分之一,不可思议,更让人难以相信的是,由于大臣的反对,所以户部是没有给夜卫一方拨一分钱,而夜卫似乎也知道自己人缘不好,也没有要钱要粮,于是就自己掏钱建了这座十方狱,自己建了!这下夜卫头领方夜卫又被弹劾了一遍,私藏国库,收刮民脂民膏,这些罪名都过了个便,甚至有大臣当着皇帝面质疑责问方夜卫,然后被气得撞柱子的。就这样,被整个文官武官阶层都排斥的夜卫依然我行我素,活的好的很! 想想这些案例,刘青不敢想如果这家伙冒冒失失的打扰这群煞神,会不会被砍成八块扔出来,然后自己被牵连,然后…… 刘青赶紧拉住摩拳擦掌准备进去大干一场的殷则。 “咳咳!停下。” “你谁呀!别拦着我。” “我叫刘青。” “不认识!”刘青差点就像在这里给面前这小子几巴掌,明明挺俊俏的小伙子怎么是个草包呢!光有一副好皮囊,先前见了自己不知道他刘青,他可以解释,光太暗,今天自己换了身新衣裳什么的!现在自己和他说了自己名字,这货还是三个字,合着这家伙压根不知道自己,听都没听过。 什么时候衙门这么好混了!想当初自己初入衙门的时候,厚着脸皮,缅着脸略显羞涩的去求爷爷告奶奶办事,自己的同僚都没自己细心,不会去记自己上司和上司喜欢的小妾的生辰,走马上任第一件事就是摸清自己的上司,成为上司口中的“自己人”。可以说,他对自己上司的了解比上司对自己了解还要深,通过上司入门脸色就知道上司今天早饭吃了什么!所以他才能成为东陵四大监狱中的一位监狱长,行走东陵,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到了东陵公认最豪华的黄粱酒楼门前,门童能叫的上刘青刘监狱长这号人。他很满意现在的一切,他认为这一切很大一部分功劳都是自己能急上司之所急,需上司之所需,所以他对殷则这号人很诧异,粗心大意,放浪形骸的人见的太多了,但连自己顶头上司什么容貌,姓甚名谁都不清楚的还是第一次见,自己又不是什么隐士高人,辗转数年不得见,每天都在监狱衙门两头溜达。 见到自己名号不好使,刘青干脆说道:“吾名刘青,任丙字号监狱监狱长。” 还在挣扎准备摆脱肩上的手的殷则听到这句话,停了下来,睁大眼睛说道:“你是监狱长?” “嗯!” “那他们是谁?”殷则朝门那边撇撇嘴问道。 “夜卫的人!” “夜卫?” “你连夜卫都不知道!你是从哪来的。”刘青惊讶道。 殷则有些尴尬,这个夜卫听起来很有名吗?还是自己孤陋寡闻!拿着刀的殷则忽然觉得胳膊很累,看来这把刀还是挂在墙上好,太重了。 看到对面这小狱差把在墙上的刀放回墙上,刘青松了口气,总算完事了,还好拦住他,要不然可能有性命之忧啊!这谁家的刀啊!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都挂在墙上,该死!刘狱长看着被小狱差挂在墙上的刀暗暗心道。 “你叫什么?”刘青打破沉默。身为上级,要有风度,要虚怀若谷,刘青对自己说道。 “我叫殷则,殷红的那个殷,规则的则。”殷则回声道。刘青仔细看着前面这个青年,年岁不大,这回话倒也是规规矩矩的,也许是共患难的缘故,刘青觉得对面很顺眼。当然是刘狱长自己认为这是一难,被夜卫找上门还不算一难吗?不过,现在人都走了,又没留下什么口令,没自己事了!这心里感觉就像吃了蜜一样,真舒服。就在刘青感觉飘飘然的时候,对面小狱差一句问话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大人,您贵姓?”说完话的殷则抬头却看见刚才还面似桃花的大人,脸上好像被冻住一般,然后用愤愤的眼神看了自己,好生奇怪!自己说了什么不对的话吗? 对对!殷则想起来他好像介绍过自己,只是怎么想不起来了呢!自己在生气,质问他是谁后他告诉自己他叫……她叫什么来着?抬头望见怒火中烧的脸,吓得殷则手脚冰凉,可真是越急越想不起来。 要有风度,要虚怀若谷,平静,他只是个初入职场的小狱差,你是这座监狱的老大,要微笑,保持一个上司的风度。 抬头看了惴惴不安的小书吏,刘青一板一眼说道:“再介绍一次,我叫刘青。” 下载免费阅读器!! 前传第九章人来人去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小衙役,看来你小子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啊!” “托您老的福。” “别!和我没关系。”不容否定的说完这句话,刘青讪笑,站在一旁一脸的幽怨,看的殷则浑身汗毛站立。殷则也慢慢适应这里幽暗的环境,终于看到说话的人,一头白发,一身破烂灰衣,身材略瘦,脸上带着一股菜色。 虽然头发乱了一点,衣裳破了一点,但双目是炯炯有神,坚定与自信,殷则有种错觉,这人不像一个暮年之人。 老叟捋了捋自己的鸡窝头,偏着头,对殷则道:“后生!我饿了,去带点好吃的回来,多带一点,多来点肉,记得再在买两坛酒,不!三坛,不!你能带几坛就带几坛吧!就来桃花坞的桃花酒,还有……”一开始总共没说十几个字的老叟一口气零零散散的说了许多,许多物事,让殷则听的有些发懵,桃花酒倒是听说过,是东陵桃花坞的特产,殷则来这几天也没尝过,主要是没钱,其次他也不好酒。这还有迹可寻,但后来所说什么东丰酒楼的酱肘子,关陵园的云吞面等等,新来的殷则真没听过,更没见过。 殷则转头茫然的看着自己的上司,自己要不要去?接过笑脸如花上司的一个充满鼓励的眼神,然后递给自己一个绿色绣着牡丹的钱袋子,沉甸甸的,殷则知道自己非去不可了。 走出了黑暗的屋子,踏着花岗岩地面一路小跑,走出大门时遇到刘虎和何辉二人,这二人是自己来东陵实际认识的两个人,说来也怪,从菏泽老家来之前,他自己不说是能言善辩,但待人接物也不算太差,而来到东陵这里后,这几天却几乎没什么交流,和那个黑衣人,和自己的上司的谈话也都是以一种红眼的姿态结束。自己每天无所事事的时候便会翻一翻贺微写的记录,上面讲了很多事,很多人,很多话都是那些监狱里的人无心说出的话,还有那些情绪激动的在牢房里嘶吼不断,那些内容也被记录在书里面,这是贺微的工作,也是他的。 “两位早。” “早,兄弟干什么呢?别乱跑了,咱们头进去了。”左边的刘虎很好心的提到。 “哦!”殷则不停下来,看自己上司巴结讨好的姿态,殷则觉得那个白发老叟身份肯定不简单,自己可不能耽误事。 “哦什么呀!你不是还没有见过咱们头吗?第一印象很重要啊!给头一个好印象,快回去露个脸。”刘虎笑呵呵的。 “二位大哥,我就是刘头派出来的,让我去买东西呢。”殷则说完这话就跃过脚下的台阶。 “前辈饿不饿!” “你小子不是废话吗!” “呃。” “还是和以前一样笨!” “呃。” “一身功夫不长就算了,马屁也拍的不响!” 这秋日时分,本就天高气爽,再加上这是不见天日的地牢,算的上清凉宜人,不过现在这位在东陵官场上以马屁精通和脸皮赛城墙扬名的刘狱长却是满头大汗。 “你小子一直在我眼前晃荡干嘛!该干嘛干嘛去,你不嫌热,我还嫌烦呢!”侧躺的白发老叟翻了个身,把屁股朝着脸色通红的狱长。 “呵呵,这就走,这就走,呵呵!您老好好休息,好好休息!”说完这话的刘青给还在冷眼旁观的黄捕头使了眼色,两人朝着原先的目的地出发。 看到不时回头的刘青还有他额头上的汗,黄捕头笑道:“怎么,刘大人还真的这么热吗!” “还行!还行!”讪笑的刘青满脸红光,巨大的肚子不时的颤动,表明心理的波动。 黄捕头没有言语,也就没问那人是谁,这让原本准备好说辞的刘青很意外,这个黄二狗,好像与常人不一样啊! “刘大人,刘大人。”听到旁边人的呼唤,刘青回过神来。 “到了,我们先拜见这位大人吧!”入眼依旧还是那么黑暗,刘青有些后悔下来的时候没有带盏灯过来。 脚下的石板冰冰凉凉,虽然穿的步履,依然可以感受这座监狱的冰冷,刘青打了个哆嗦,刚才在白发老叟面前流的汗发挥了作用,打湿了他的衣衫,现在他的后背就像被一块寒冰贴身一般,丝丝寒气顺着他的毛孔让他手臂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后背和脚下的透露出的寒意让人的头脑发木,思绪变慢,苦不堪言他恨不得快点结束这次拜访,回到自己的屋子里,搂着小妾,温一壶酒,嘴里再含两片姜就更好了,桃花坞的酒好,但那酱姜更是辣而不涩,入口清脆,来东陵的游玩的达官贵人哪怕平日不吃姜,但总禁不住道听途说那东陵桃花坞里的姜如何如何,那桃花酒又如何如何,吃酒嚼姜,秋冬时节便暖身补气,驱寒驱邪,所以这酱姜秋冬时节便卖的格外的好,只是不知,今日家中可有桃花酒?可有酱姜乎! 脑袋里还在胡思乱想刘青听到旁边人浑厚的嗓音,像冬日阳光,温润,如暖阳,那声音像一只魔力的手敲击着自己的心房,听着声音的刘青昏昏欲睡,谈话的声音如美酒,让人陶醉其间,让人意识渐渐模糊,自己听到了整段谈话,但自己仿佛又什么都没听到,这是那个嬉皮笑脸黄二狗的声音?浑浑噩噩的刘青只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只听得和记得他说的前面三个字,“季大人”。 “催眠?”面无表情的季复明站在牢里看着自己眼前的衙役说道,他只看到这个中年衙役对旁边的官员说了一句话,旁边这位便闭上双眼,一脸享受的模样站在一旁。 “哦?季大人也知道这种小把戏,这让我很意外。”穿着衙役服的黄二狗看着季复明的眼睛答道。 “江湖把戏,你是谁?老夫被关了两年,现在官府就这么好骗吗?随随便便一个阿猫阿狗都能混进来了!”依然没有什么表情,但中气十足的声音配合这老儿一动一动的胡子以及凌厉的眼神却像一柄利剑,给人扑面而来的压迫感。 看着面前这老头的气势,黄二狗撇了撇嘴,还好自己知道自己没有恶意,要不然还真的要被他气势镇住,不过这嘴巴一开口就是“阿猫阿狗”,这这这,果然说书人嘴里的“季铁嘴”名不虚传啊!不愧是一张嘴“说得满朝文武,说得王侯将相。”,自己就说一句话就被归为阿猫阿狗一类去了,难怪很多人恨他恨的牙痒痒,听说“季莽夫”离京的时候还有几位厚脸皮的对头还在天子面前装样子抹眼泪,哭哭啼啼的要圣上收回成命,不知道当那几位真的知道这位要重返朝堂时候的表情会怎样,究竟是喜极而泣还是乐极生悲全凭个人心境。 “大人说笑了,介绍一下,我姓黄,是东陵东门当差的捕头。”细密的胡茬让他下巴有些不适,于是用手挠了挠。 殷则左手提了三个食盒,右手拎着四坛酒,看到刘虎和何辉瞪着眼睛然后偷笑,一路跌跌撞撞走到门口差点撞上两个人,酒坛子差点碎一地。 扭了扭脖子的刘青看着蓝天,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侧了侧身子,让殷则过去后偏头对旁边的黄捕头说道:“这鬼地方,呆一次就觉得自己的寿命被削一层,每次走回来我总是想,下次我肯定不来这里了,这么冷,又没有人情味,更没有银子哗哗的声音,谁愿意来这呢?” 见到旁边的人还是一言不发,偏过去的头转了回来,然后叹了一口气道:“黄捕头,我头脑昏昏沉沉的,很不舒服,可能是最近公务太多连夜办公,哎!我要回去休息了,嗯!你一个人去城主那报告吧!我相信你。”黄二狗听完这话斜着眼睛看着他。 “饭来了~”殷则看到门大声道。 “快点,你小子磨磨唧唧干什么去了。” 饭买到了,也能递过去,但是酒坛子就不能进去了,所以,殷则被使唤了,不光要看着面前这位大口吃肉,还得学他坐在冰凉的地上,随时给倒酒,看着他大口喝酒。 看着面前这堆美食,殷则艰难的咽着口水,瞪着眼睛看一个鸡腿被两口解决,嘴里吧唧吧唧的声音就没停过,他可不敢动这些玩意,没看见那老头吃鸡都不吐骨头的吗!还有就是殷则就没见过比这还狰狞的吃相,至于吗?不就一顿饭吗!跟没吃过饭一样,看着面前老头吃红烧肉一口就是一盘子,殷则不得不说一声:“慢点,慢点,您悠着点,别噎着了,噎死你刘狱长怕是要让我滚蛋啊!” 受了个白眼的殷则看着三个饭盒,被解决的干干净净,的确干干净净,两只鸡和糖醋排骨连骨头都不剩,看着两个空空的酒坛子,又看了躺在地上的家伙,叹了口气,收拾好东西,殷则准备出去,却听见侧躺在地上的老叟悠悠说了一段话。 “一人一身存一气,气流诸身,拂心静气,得还寰宇,成龙蛇,诸身三百六十五大穴,流于气……咯~咯~”稀稀落落一段话后打了两个嗝,但并不妨碍殷则眼睛亮了。 “这不是……”。 地上的老头露出我就知道是这样的表情,大声道:“没错,《紫薇甘言》,是,是,哎!是哪家的典籍来着?该死,忘了。”手舞足蹈的老叟用油腻腻手抓了抓头发,很懊恼的说道。 “长空派!”殷则心惊肉跳的看着那油兮兮的手捻着头发,话说他吃饭前好像也没洗手啊!看着已经黑乎乎的双手,泛着油星子自在的捋着发梢,这也太不检点了吧!胃里有些难受的殷则只能把集中精力放在谈话上,很激动,这段话是出自贺微书上,书上并没有这么长,只是其中一段节选,贺微写过这一句是出自长空派的《紫薇甘言》,一本道教书籍。贺微说过,现在,自己面前这个老头又说了一遍,这老头认识贺微!也对,贺微也是书吏,来来往往十几年,他肯定认识贺微,殷则心道。 “对对对,记起来了,就是长空派。”见到老者确定这是长空派的,很欣喜,只是后面这句话没头没脑的。 “小子,你是长空派的?” “什么?” “你不是长空派的?” “不是啊!” “不对呀!你看你气走四肢,汇入印堂,不正是《紫薇甘言》上所述的一气成龙蛇,贯游四肢,最后鲤跃龙门之相,的确是这门功法的特征啊!小子,你别耍我!”。看着从迷惑到自以为发现真相的老家伙,殷则更迷惑了。 “这是我按照贺微留下的书自己练的。”为了避免老者瞎猜,殷则道。 “贺微,贺微,贺微……”突然变得安静,依然保持躺在地上姿势的白发老叟嘴里不断念着这两个字。 沉默了一段时间的老叟说道:“什么书?”。 “《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殷则答道。 “这本吗,这本书来源不详,我是不知道它的来历,不过它口气倒是挺大的,既然号称集众家之精华,盛名之下其实难副,你小子得到这本书是你的运气,又成功的入门,更是福缘深厚,难得啊!”叹了口气回答道。 “前辈!”殷则还想问,却看到前面的人做了个嘘声的手势。 “出来吧!”老叟发下手势,双手叉腰说道,不过依然没有起身,只是躺在那里。感觉不太对的殷则转头寻找人影,奈何这地方太黑,又没带灯,看不到东西的殷则集中注意力在耳朵上,希望可以发现一些东西,但是依旧不如其所愿,这地方,还是一样的安静,一切都没变。 “常逢生的刀,一花落一草;常逢生的笑,汇景楼台倒;常逢生的一生一笑一把刀,常人一死一哭一步倒!”悠悠的语句从黑暗中缓缓飘来,带着韵律感好似打着节拍的哼唱声越来越大。 一遍,两遍,三遍,戛然而止,又陷入深深地宁静中,好似暴风雨前片刻的宁静,冰冷的环境,诡异的安静,殷则听得见自己心跳声,那很快,跳的真的很快。转头看了看牢房里白发老叟,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了起来,背挺得像一张弓,目光坚定如磐石,就在殷则准备好好看看老者的时候,老者瞟了一眼他,冰冷的让他手脚麻木。前人蓄势而发,后者却微微发凉。 殷则想挪开脚步,离开突然神经兮兮的白发老叟,什么“常逢生的刀”什么花?什么草?这个世界上让殷则奇怪东西有很多,比如为什么人们都喜欢热闹?为什么每个人长相和内心想法都不一样?但是现在出于本能,他不想知道那奇怪的声音来自何方,那奇怪的言语有何含义,这里奇怪的事因何而起! 他,如今只想离开这里。 来自本能,来自直觉,来自他脑海简单的判断……今天,很危险! 一身灰衣,一头灰白相间的头发,身形有些佝偻的老头站在门前,对着殷则那个方向说了一句:“侠以武犯禁”。轻声说完这一句,摇了摇头,又莫名的笑了下,轻声道:“这一下不用死了,热闹就来了,季复明啊季复明,别人是越活越开,你却是越老越怕死,越惜命。” 身形佝偻的老头挺了挺腰,抖了抖落下的灰尘,别过头不去听旁边的轰轰似雷声,也不去想这好似地动山摇的感觉从何而来,这位关在大牢最里面的季姓犯人坐回了床边,怔怔的看着桌子,眼神中仿佛多了一些光泽,越来越亮。 当得一句:莽夫一如昔日,气势不减当年啊!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一章我自东陵来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黄昏时分,晚霞染红了天穹,天际边,白色的候鸟在展翅翱翔,一个青衣男子伫立在桥上望着远方,这是座小拱桥,高不过十尺,桥下溪水潺潺,一路弯弯绕绕流向远方,红霞倒映在水面,让桥上的人看脚下的水好似红水晶一般,远处是一条条的田垄,风儿轻轻吹起,金黄色的稻浪闻风而舞,秸秆间摩擦声动人心弦,远远的还可以依稀听见老农的号子声。 晚霞如血一般的颜色让这片属于劳动者土地变的如梦如幻,金色的田垄,流淌着红宝石一般的小河,还有那断断续续历经沧桑号子声,这一番情景让桥上的殷则情不自禁闭上双眼,转眼间,自己又回到了这里。 德元四十六年,距今已然三年有余,三年前自己因为父亲逝世,无路可走便离开菏泽,离开眼前地方,去了东陵,找到了一份狱差工作,才没有饿死他乡,离开时他才十五,还是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郎,一个背井离乡讨生活的困顿小子,想到这里,他不由的摸了摸自己脸颊,自己!变了好多呢!一切都不一样了。 看着眼前美景良久,一身青衣的殷则吐了口气,缓缓的迈开了步子,这一步,终究要走,既然要走,那就走得踏实一点。乡间尘土沾染了新买的靴子,这让殷则心疼不以,这可是新买的,自己月钱虽然比一般同僚高,但这靴子可是他为了这次回家特意从东陵鞋铺买的上等货,一双鞋的价钱完全抵得上他这一身行头。顺着蜿蜒的小路殷则很后悔为什么抄近路,这条路根本没有原来印象中那么好走,虽然路变的不怎么好走了,但这周遭的房屋还是和三年前差不多,没什么大的改变,土坡还是那个土坡,离家的时候拜过的破破烂烂的小土地庙倒是变的更破了,殷则看着周遭一切,三年前的一切历历在目,三年前的出走自己谁也没告诉,自己孤零零背着行李便走了,那天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村头的大黄狗陪着自己走完离乡的最后一程,殷则依然还记得,那条黄狗额头处有一条白纹,长的特殊,还比较通人性,现在那条黄狗怎么样了? “汪!汪!汪!”殷则听到叫声,心里还在想不会这么巧吧!转头看去,三道黄色身影站在自己刚才看到的土坡上,狂吠不止,棕黄色的皮毛中夹杂着些许黑色,油光油光的皮毛让它们看上去凶悍异常,殷则定睛看去,额头处没有白纹,不是那条狗,殷则有些失落。可是失落归失落,站在土坡上连尾巴都不摇的三条黄狗可不管这些,叫的更欢了,殷则有些头痛,听着这狗叫,聒噪不以,心头那些归乡的欣喜和没见到听话的大黄狗那种淡淡的失落的感觉都一扫而空,脑瓜里只有这三张狗嘴里发出的噪音,恼怒的殷则直接气走周天,他感觉到在自己引导下一股气遵循着特定轨道在自己的四肢流淌,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出现,让原本因为不见天日而白净的脸庞上出现了淡淡威严,殷则扫了一眼那三条“恶”狗,只见那三条狗停下了狂吠,呆呆的站在那里,仿佛一下子停下了时间,三只狗被定在了那里,殷则看到这里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小题大做了,正想着是不是要快点离开这里的时候他突然听到重重的喘息声,好像是狗? 双手撑着一户人家的外墙壁,殷则勾着头大口的喘息,大口的吸气呼气让他的胸膛起伏不断,满头大汗的殷则只是觉得心惊肉跳,战战兢兢扶着墙。上原本他以为自己镇住了那三条狗,谁承想根本就不是那回事,自己好像只是让它们楞了一下子,等那三条狗回过神来那可是真的疯狗,殷则想想都觉得后怕,三条狗,十二条腿,他自己撒丫子跑,才摆脱它们,今天简直就是自己出生后最快的速度,如果不是平常练习《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不缀,能不能跑出来还不一定呢!今日才知道为什么叫“狗咬吕洞宾”,遇到疯狗,你是神仙都不好使,它就是敢咬敢上,逮谁咬谁。衣衫不整的殷则看着已经渐渐黑下去的天空,吐了口气,辨认了一下方向,拖着步子往自己老家方向走去。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各家各户的窗户都跳动橘黄色的光芒,那是一盏盏油灯发出的温暖,照亮人心,从殷则角度来看,那一盏盏灯光在黑夜中就像野外的萤火虫一般,黑暗中唯有犬吠之声,殷则就这样小心的一个人走在路上,看着远方灯火。 殷则遵循着记忆,走到了一座房子前,三间平屋,一个院子,这就是他的家。天色已经完完全全暗了下来,殷则看着眼前这座房子百感交集,一步一步的走到门前,打算推开门却发现已经上了锁,“估计是二叔锁的吧!”他这样想到。右手摩挲着木门,然后看着这人头高的围墙,推了推,还算结实,并没有因为三年时光而腐朽,双手放在墙头,双腿和腰部一齐发力,以他的双手为轴点,一个漂亮的翻身,他进去了院子。 三年间殷则曾多次想到回到这里,他想过回到这个自己生活的地方自己是什么感觉?激动,开心,家的感觉,或者昔人以逝的伤感?现在他站在这里,却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些感觉,前面的书房是自己和父亲呆在那里朗诵诗书的地方,冬天父亲一遇到太阳总会拖出一箱箱的书整整齐齐的摆在院子里晾晒,然后搬来摇椅躺在上面顶着阳光诵读,自己就在阴凉处听着读书声,笑嘻嘻的看着父亲鼻尖冒出来汗水,待那人读书用了太多的唾沫又或者被太阳晒得汗流浃背,道一句:“吾儿?吾儿?水乎?”自己便拍拍腿上的草屑,乐呵呵的递过去一杯早已准备好的冰水,冬日饮冰水,听着那人说出“甚佳,甚佳。”后心满意足的回到阴凉处,傻笑的看着墙上父亲提笔画下的紫罗兰,听着满院的诗书声。现在那堵原本爬满紫罗兰的围墙上早已被青青苔藓覆盖,再也看不见那人画下的花儿,现在这里没有紫罗兰,没有父亲,更没有曾经烂熟于心的《诗百篇》,殷则心里空落落的,没有回家的欣喜,没有悲伤,只是这里亦或是心里仿佛少了什么。 进门的正屋也和院子一样上了锁,黄铜色的锁,殷则没办法和进院子那样直接翻墙,他也不愿意去破坏这院子的一切,包括这把后来加上的锁,他只得坐在院子里的石墩上,怔怔的看着院子,突然他慢慢念起了一首诗“蓼蓼者莪,匪莪伊蒿。 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蓼蓼者莪,匪莪伊蔚。 哀哀父母,生我劳瘁。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 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 无父何怙,无母何恃。 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 拊我畜我,长我育我。 顾我复我,出入腹我。 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 民莫不榖,我独何害。 南山律律,飘风弗弗。 民莫不谷,我独不卒。” 慢慢的吟诵,风声呜咽,人声哽咽,按照他记忆中父亲的模样,殷则缓缓吟诵,母亲走得早,父亲一人拉扯他长大不容易,却因为两杯酒,父亲也离去了,想到这里殷则眼里有些湿润,双手掏进怀里,摸出个圆鼓鼓的袋子,他很想对曾经在这个院子里日复一日读着书的人说一句:“现在我有钱了,咱们可以吃肉了,你也可以喝那一坛一两的绿缥酒了,咱们可以买新衣裳了!可以买了!可以了。”明月拨开云雾,将皎皎月光送到垂着头青年的脚下。 “嘿,你是谁?”一个轻快的声音打破了这份宁静。殷则抬头看到一个长发白衣女子站在围墙上,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嘴角带着浅浅的微笑。白色的裙子在月光下显得尤为素净,不染尘埃。少女留着短短的刘海,鹅蛋似的脸庞在月光下仿佛是贵重的瓷器一般洁白无瑕,明亮的清澈的眼睛让殷则想到了书中说的“秋水”,白衣配上这样的眼睛,让殷则觉得女子之美美不过如此,他在东陵听说长安城里最近流行“以白为美,以白为贵”的说法,他一直不以为然,直到今天夜间,在月光下看到她,他觉得那未尝不是一句实话,此女是谁?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二章我叫田一甜.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你是谁?”少女又问了一句。 “这间屋子的主人。”殷则看着他,心里很紧张,但嘴上很平静的答道。自己当狱差这三年嘴上说一套心里想的又是一套已经驾轻就熟。 “你姓殷?”少女从墙头跳了下来,脚尖先触地,落地无声。 “嗯!” “哎,那我今天在你们宗祠里怎么没见过你?今天不是说你们重修宗谱吗?所有所有的人都得去吗?我记得,绝对没有你。”少女信誓旦旦回道,仿佛说话说得太死,信心不足,又偷偷瞄了一眼面前的男子,虽然天色暗,但田一甜还是可以看得出这男子长的是丰神俊朗,不同凡俗,再加上殷则原来忧心于往事回忆,更给他的眉间多了一分这个年纪不该有的忧郁,还有刚才自己被吸引过来的那一首诗听的是肝肠寸断,闻者流泪,再看一眼,正好双目相对,看的是少女心里小鹿乱撞,不过自己号称是闯过南走过北见过世面的女侠,哪个不怕,自己连鬼都不怕还怕看这小子,想到这里,她横了横心,咬咬牙,“恶狠狠”的瞪了旁边的小子一眼。 殷则很疑惑,自己就多看一眼怎么旁边这位就凶巴巴的瞪自己,赶紧眼观鼻鼻观心回道:“今天重修宗谱了吗?我不知道这件事,我今天才回来的。” “哦!” 一句回应后,两人沉默了下来,没什么话说了,两人不熟在今夜之间从未见过面,深更半夜孤男寡女在一个荒凉的院子里,哪来的话题呢?陌生人之间总会有不信任,人与人之间总会有隔阂,或有意或无意,感情至深处无非就是敞开心扉这四个简简单单的字。 “喂!刚才是你在吟诗吗?”沉默良久后少女开口道。 “嗯。”殷则回应道:“诗名《蓼莪》”。 “你说,这诗,嗯?”田一甜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说什么,他也确实没什么可说的,真的不熟,而他十六年生涯中主动打招呼的时候实在太少,按她的说法,本姑娘国色天香,容貌动人不是骗人的,口袋里鼓鼓的钱袋子更不是骗人的,走在路上登徒子总是像闻了腥的猫,哪有姑娘开口的地方,坐在店里的商家怎么会让一个锦衣玉带娇滴滴的小姐先开口。实在没人可聊不还有一个看不见的“鬼”吗!所以她缺少这方面的经历。 他晃了晃头,好像在欣赏景色,一步步离开殷则,走向小院墙角,月亮正巧被乌云遮住,世界一片漆黑,哪来的景色呢?但磨磨叽叽到墙角的少女脸红红的,偷偷摸摸微声道:“快出来!我问你呀,你知道怎么搭讪吗?”。 …… 殷则看着来路奇怪的少女,来路奇怪,行为也奇怪,他好像还听到她一个人在墙角嘀嘀咕咕的。坐在石墩上的殷则把注意力从少女身上移了出来,远处有犬吠,近处有个唠唠叨叨的少女,殷则坐在石墩上,静静地看着少女眼角洋溢的笑意,心里好像不那么难过了,有时候心里装着东西,就不会感觉难过。 殷则看着少女嘴角轻笑,发觉这一切的少女先红了一下脸,然后恶狠狠的瞪了一眼,眼神交锋殷则败退,就在两者陷入微妙的尴尬之中无言以对时,敲锣打鼓的声音打破小院的宁静,也打破两个小人间的微妙,连忙起身的殷则一跳,转眼就直接站在齐人高的围墙上,瞩目远眺。 站在身后的田一甜只看见天上繁星点点,远方地面灯火如萤罗,而那个俊俏的家伙就背着手现在围墙上,苍穹星光下,晚风习习,衣袍飘动如水中游鱼,无拘无束的自由灵动。她突然想到自己在黄粱城听到的一句歌词,歌词道:“公子美,美如春江水,莫道红袖素手研墨美,只道晚风抚背忆难回!难回忆!忆难回!” 鼓声过后,家家户户都亮了灯,这是丧鼓,每年这种鼓总会响起,响起之日,就是宣告这里多了一块墓碑,多了一个长眠于此的乡人。这个规律殷则知道,所以他现在墙头,看着零零星星的人影奔走,仿佛出了什么大事,只是万物生死轮回而已,他一点都不诧异,殷则只是激动看见乡人,那些人影中不少自己依然熟悉。对于死亡,他在东陵看的太多,身为东京丙字号监狱的一员,看众人生生死死如饮水吃饭一般稀疏平常,那里的每天,总会有人进来,有人出去;有人欣喜,有人阴翳;有人进来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有人还没正式开始就自乱阵脚,他看过有犯事的官员沦为阶下囚后,细嚼慢咽的吃完最后的断头饭,看他们表情,好像真的在享受味觉带给他们的惊喜,但他更多的是看见麻木与后悔,二者不同,但殷则都看出他们对生命的渴望,渴望时间,渴望自由。 愣神的殷则感觉自己的左肩被拍了一下,然后听见身边少女道:“发呆想什么呢?你不怕掉下去呀!”说完就蹙着眉,张开小嘴,装作要掉下去的模样。 殷则哑口失笑,看见殷则笑后少女也展开笑颜又说:“要不?咱们去看看吧!” 看着大眼睛里跃跃欲试的少女,殷则不好说自己对死人不感兴趣的话,只是说了一句道:“这对死者不太尊重吧!” 听到这话后田一甜皱着眉头,殷则看到这里很满意,他只想多在父亲这里多呆一会,外面的事他没能力管,也不想管,听着少女嘴里小声道:“这好像有些无礼啊!”殷则想笑,自己一个狱卒会用一个尊重死者的理由替自己开脱,想想都觉得荒谬,看着犯人生不如死而自己在旁边如空气一样无动于衷,默默地记着自己的文案。看着死前神智不清的犯人,自己在旁边看着一群人无所不用其极的套话,而自己漠然在纸上留下一道道墨迹。他自己时常告诉自己,你不是什么好人!你也是共犯,他们虐待,他们杀人,他们刑讯逼供,你都在场,你个书吏,坐在那里,看着他们被虐待,被杀,被逼迫,然后该怎么写还是怎么写,你不是好人,也做不了好人,你吃这里的饭,喝这里的水,所以,坏人,你可以心安理得的去做这一切,不要管对错,不论是非,你只是个小卒子,是非不应该是你考虑的!做好自己的事。一遍遍的重复,一遍遍的忍耐,一遍遍的自我暗示,殷则的字在文书上从潦草变的娟秀明朗,看过文书的监狱长刘大人无意说过殷则的字不错,还越写越好了,看来文书这一职确实挺锻炼字的,熟能生巧,完全认不出是一人所写,自己也要试试。殷则也不知道这位脾气无常的刘狱长字到底是练没练呢?练好了没。 “你不是说你姓殷吗?”听到旁边的询问殷则忙回道。 “对啊!我姓殷,名则,规则的则,那个!你的名字可否告知?”殷则回完问题后面加了一句。 “我叫田一甜,一是一二的一,甜是糖的甜。” “你不是殷家人吗?你不去看看?也许是你什么人呢?”田一甜不死心回道。 瞪了一眼旁边的少女,少女也知道自己说错话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无意冒犯”。 殷则也不深究她的无心之言,只是觉得这话不怎么好听,但是讲的还真的有些道理,但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转身道:“你说的好像也有道理,我们去看看?”。 田一甜点点头,然后一身白衣的田一甜率先跳下墙头,看着还在墙头的不动殷则疑问:“怎么还不下来?”。 “有没有人告诉你,晚上别穿白衣服,还蹦来蹦去的,怪吓人的!” “去死!” “等我!” 田一甜先出发后一路小跑,把刚才“冒犯”自己的某人落在后面,殷则不紧不慢的跟在她后面。殷则家虽然偏僻,但小村庄,再大能大到哪里,所以他家再偏又能偏到哪里,凭二人脚力不过短短时间罢了,一会儿,两人依此穿过一座小庙,然后殷则停下了脚步,对前面的少女喊道:“等一下!” 田一甜摸不着头脑,回头看来看去,这就是一座只能放个神位的小破庙啊!里面小空间可以看见蜘蛛网,屋檐的瓦片大多都已经开裂了,有的甚至和碎瓦片没什么区别,只有里面的神位保持的还算完好,她不知道殷则为什么叫住她,因为这座庙? 看了一会的殷则面色变幻莫测,好像在思考,好像在回忆。过了一会儿抬头对迷惑的少女笑了笑,露出一排白牙,开口道:“咱们走吧!”然后率先迈开步伐大步流星向前走去,跟在后面的田一甜皱着眉头,神神秘秘的,看不懂这人唉! 两人到了人流聚集处,却没暴露在这些人眼里,而是躲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黑夜中,找个这样的地方简直不要太简单,殷则倒是想混进人群中,不过看着旁边跃跃欲试的少女打消了这个想法,这个白衣女子容貌出众放在人群中的确扎眼,殷则估计把她丢在东陵城的大街上都会引得行人瞩目,更别说菏泽这个不大的村庄。 “你为什么来这里?”现在角落里观察四周的殷则突然想到这个问题,随口便问了出来。 “我……”支支吾吾的少女勾着头,眼神飘忽不定,殷则看到他这样就没问下去的欲望了,在东陵城里,丙字号监狱中,秘密实在太多了,一本不知来路的《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一个能洋洋洒洒数十万言的老书吏,一指裂金穿石入天牢如入无人之地的怪物,还有一个自诩天下无双自称常逢春却出不了牢门的老油条,一个让殷则都不得不佩服变幻莫测的刘青,这些都是秘密,有的秘密殷则看不明白,有的秘密却只属于自己一个人。靠东南角第二个牢房里新来的小伙子,一个得罪了左司马家的公子的江湖人,被发到这里,他以为殷则只是一个普通的书吏,他以为没人知道他藏在床铺下面的匕首,他以为没人知道他自己半夜偷偷摸摸的撬着地砖妄想挖地道逃跑,他很谨慎,进来后没和任何人讲话,口风紧的很,所以也没人和他讲话,就没人告诉他下面还有比他身高高六倍的花岗岩石板等他去收拾,每天废寝忘食的在黑暗中小心翼翼的用小刀细细划着石板,刀尖和石板的摩擦声就像夏夜里的蝉鸣,里面充满了渴望,临行的前一天,他还曾静悄悄的坐在牢房外,听着这种本应该扰人让人起火的声音,但又有一丝不同的韵味。不止他,还有几个犯人也都一动不动如老僧坐定一般听着这划声,听着那人愚蠢但又充满希望的偷笑声。 有时候殷则真的很想告诉那个可怜的家伙,下面还有三丈厚花岗岩,不可能挖洞的,那把小刀自己早就看到了,只是不想让他绝望罢了,东陵监狱里的每个人都有秘密,很多人也只有那个秘密外别无他物,他们不知道很多秘密在别人眼里更本不算什么!谁会在意一个带着小刀想挖通东陵四大监狱中号称最坚固的丙字号监狱的犯人呢?秘密太多,殷则不想深究,就像面前这个纠结的少女,殷则撇了撇嘴,转过头对他笑了笑,道:“没别的意思,我就随口问问,看把你紧张的,哈哈。” 虚惊一场的田一甜报之幽怨的看着面前这人,看着他满不在乎的表情和揶揄的语气,灯光和火光照耀着男子苍白和秀气的脸庞,橘红色的火光在那双眸子里跳跃不定,火光如此闪烁不定,但面前这男人脸上古井无波,站如青松,在这儿注视着外边的人来人往,原本心里有些羞怒的田一甜呆呆的看着面前这人,对外面杂音置若罔闻。 殷则看着人来人往,心里却有着不详的预感,自从习得《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没有一点点说书人口中武者的飞檐走壁破魔诛邪的迹象,只得耳清目明,强身健体的功效,殷则很喜欢这种感觉,气走周天一遍又一遍,流淌不息,仿佛长江水,奔流到海不复回,他并没有感觉厌倦,现在他已经在尝试着自己清醒时无时无刻的运行这一法决,根据这本书的书主人贺微所说,这一环节比较简单,唯心静二字便可做到。 心静,心静,殷则努力的克制自己的情绪,但耳边的话却让他泪满眼眶。 “哎!怎么了?哪家出事咧。” “好像是长生死了。” “咳咳咳!咳咳咳!长生怎么死了,无病无灾的怎么就走了啊!他家儿子不是才刚娶了媳妇吗,还盖了新房,还没抱孙子怎么就走了啊!咳咳咳!”说话人上气接不了下气,有些惆怅,深深地吸了一口手上的黄烟。 “你还能抽黄烟啊!这咳嗽的老毛病不治啦?” “哎!别说啦,咳咳咳,咳咳咳!我跟你说,这人老了,该死还得死,长生老说我抽烟,可你瞧瞧!我这老烟枪没死,他倒是先走了,对了,你还没说他到底怎么了!” “估计还是几年前的事呗!哎,这人呐,长疮流脓的害人死,这心病,也能害人命呐!”两人站在一起摇摇头,在咳嗽声中两人渐渐走远。 二叔死了吗?殷则揉了揉发凉的眼眶。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三章推门入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你没事吧?”少女静悄悄的走到身边问候了一句。 “没事,我想去看看。”殷则回过头道。 “嗯!好,好的。”看着面前有些不自然的男子田一甜结结巴巴说道,自己这乌鸦嘴不会又灵验了吧!自己来的时候就说过一句冒犯之语,该不会一语成谶,周围人的讲话他也模糊听到一些,好像是一个名叫长生的人死掉了,不会真的是他的亲人吧! 田一甜一直认为自己不凡,倒不是因为自傲,而是确有其事,自己真的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比如某个人,没人看得到他,只有自己,若是自己臆想的就算了,汉阳的神鬼之说一直不曾断过,蛮夷之地的的祭祀还说自己能沟通人神鬼三界呢!名气盛时连小国国王都得躬身相迎,可是,又如何,在始皇帝百战之师面前,个人的力量何其渺小,作为一个立志要做那江湖上的女侠来说,亦或是对这片江湖人来说,道法武功所赋予的个人力量与精锐士兵的较量在始皇帝按下了当年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般昆仑一脉的头颅后再无异议。江湖,不再是那个昆仑那个“恣意妄为”的江湖,原本一心一意集众代弟子之力炼出大还丹的龙虎山变成了集一国之力炼制小还丹,变化无他,唯兵也。 总之,对于一个江湖人来说,那一群夜卫般的朝廷鹰犬大抵就是个人力量的终点的直观体现。燃血的江湖人,染血的江湖事,这一句话一直都有流传,田一甜很确定这话也一直没变。 看着前面形单影只的某人,他想开口却又不知如何说起,只能站在那看着他消失在人群中。 殷则一个人走进了房屋,看着门外的众人,没有隐藏身形,一步步的往前走,步子很快,也没有刻意避让行人,这就免不了磕磕碰碰,被撞的人看了看他,发现有点熟悉但又很陌生,以为是哪里见过面,或是这人家的远方亲戚,也就没有在意,继续他们的谈话不去管那个略微阴森的男子。那个人是殷则,现在的殷则相对于三年前出走的他容貌变了不少,行走前他因为家庭困苦,常人眼里是个面带菜色并且瘦弱的弱冠少年,三年过去,个子长了一截,身体也不在瘦弱,面相上更不可能有菜色,但是长期待在监狱那种不见天日的地方,他的面色显得苍白,这在月光下不明显,但是灯火下,绷着脸不苟言笑的模样确实给人有种冰冷无情的感觉,仿佛沾染了一些监狱死亡阴暗的气息,阴森森的。 屋外帮忙的人聊天声不小,但他耳中听见的最清楚的还是男女的哭声,什么都没说,站在门外,推开门,感受到人们注视的眼神,他一步步的踏进了里屋。里屋不大,里面除他自己以外也只有四个人,进去后的殷则随手关上了门,隔绝外面那些人的目光,看着坐在正中哭的梨花带雨的妇人伏在躺在床上的男人身躯上,身子在不停的抽搐,殷则眉头皱着,喉咙动了动,仿佛艰难又缓慢的开口叫了一声:“叔母”。 坐在妇人旁边的青年的疑惑的望着他,看到这眼神,殷则看到了但却没有理睬,走到床前,房间里最后的一个人是村长,村长在殷则开始进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他了,见他走了过来,仿佛是亲戚,于是挪了挪身子,由原先坐着站了起来,给殷则腾出位子,然后开口对床尾的青年叹了口气道:“阿仔,照顾好你娘,你爹现在走了,这个家现在是你做主了!别让你娘哭太长时间,原本就是眼睛不太好,哭久了,更看不得东西了,这身后事,你别操心了,村长来打理,你好好陪陪你娘,知道不?我去安排了,先出去了。”说完就走了,门开了又关,房间里就剩下四个人了。 嘤嘤的哭声一直没有听过,殷则看着已经闭上双眼躺在那里的“老人”,头发已经白了,可是殷则还记得,自己走的时候,这发色,还是和煤炭一样的颜色,深陷的眼窝,额头上的青筋,殷则没有在看下去,抬头看了看周围,看到自己的堂兄眼睛已经通红一片。 “堂兄!堂兄!”殷则叫了两句。 “啊?”见到自己的堂兄不知所措的回答,殷则以为自己堂兄,这位名叫殷其山的青年因为丧父悲伤过度,所以回不过神来。殷其山刚刚经历丧父之痛确实不假,但是他自己这次支支吾吾的回答却不是因为这,仔细观察面前的人,心里疑惑道“他叫我堂兄,他是我堂弟,可我只有三个堂弟啊!两个现在还在玩泥巴,还有一个年少在一起长大的堂弟,不知所踪。”又看了看面前这青年,他很难把面前这个面色白净,跟自己差不多高的青年与那个矮矮的、瘦瘦的、还有点营养不良的表弟联系在一起,苦笑一声,正想问你是谁的时候听见旁边自己的母亲说话了。 “小则,是你吗?”妇人抬起头拉着殷则的手哽咽的问道。 “是的,叔母,我,我今晚才回来,还没见到二叔一面。” “长生呐!看到没有,小则回来看你了!他没死啊!没有饿死在外面,你可以放心了,呜呜呜。”后面还有一些陆陆续续的声音,低语述说,殷则看着叔母又伏在叔父身上抽泣,看着这样情景,心里堵着慌,对抬头看自己的堂兄报以歉之一笑,殷则知道自己这笑该是多么勉强和苦涩,在苦涩中起身离开了房间,门开了又关。 不管旁人的指指点点,殷则就在门前不远处,任冰冷冷的风拍打自己的薄衣,自从练了武功后便很少感觉寒冷的殷则今夜突然觉得这身衣裳似乎太薄了。平日里见的死人太多了,监狱里,死相恐怖骇人的是家常便饭,隔三差五的还有离奇死法,可是今天,看到二叔走了,走的时候面相还是如此祥和,殷则却心底发凉,平日看别人死亡无动于衷,二叔死了却看不透,他自嘲一声只缘身在此山中。不去想二叔死了这件事,殷则自觉的运起了心法来分散注意力,听着不远处的人声,他悄悄地移开了步伐,熟练的顺着小径,走到河岸边,随意往下一跳,两米多高的河堤一跃而下,顺顺利利的坐在河水旁的大石板上,身旁便是潺潺的小河水。他张开双腿,双手往后撑着身子,脸朝着天空闭上双眼,月光照在石板上,照在他身上。 仿佛在晒日光的殷则嘴角轻轻扬起,心法无声无息的运转,身体里仿佛有一股清气流淌四肢,最后汇入额头的印堂穴,脑海中不去想悠悠的烛火,不去想妇人的哭泣,不去想红色的眼睛,不去想那两个最亲的人都已经离他而去这残酷的事实,心里想着书中写的“有大自在,超脱于生死间。”,想着自己运气时的欢喜并且此时此刻自己正在享受它带来的解忧,想着此时有微风,有满月,有一个自己,想着想着,脑海画面一闪,却出现一个白衣少女站在墙头的画面,月光笼罩她洁白的脸庞,微风轻轻吹起她的裙摆,秀发上没有华丽的发簪,手腕上不戴翠绿的镯子,身上没有环佩叮当,普普通通的少女,干干净净的少女。 还记得当她看到自己,当自己看到她,那眼神,就像小猫发现了小球,小球碰到可爱的小猫咪。 !! 第四章突逢敌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殷则迷迷糊糊的,仿佛要睡着一般,眼皮耷拉着,呼吸声缓慢而悠长,这细细的吐息声伴随着脚边潺潺流水飘荡远方。 坐在石板上的某人感觉自己撑地的手越来越无力了,眼睛也好似重若千斤,昏沉的睡意袭来,他迷迷糊糊的想到“人终究要死的!既然这事已经发生了,无法改变,那为什么还要不梦一场呢?梦中可以改变一切,梦中可以忘却一切。” “小则,小则~”。 “你在这里啊!喂,喂。” 被吵醒的殷则远远的看着自己堂兄殷其山,这个从小就叽叽喳喳的孩子,月光下看着他亮红的脸庞下密密的胡须,这个昔日带着他捉虾摸鱼,上山下河的堂兄也成了一个汉子,宽厚的胸膛,肌肉在手臂上形成一块块的硬块,看着堂兄,又看看自己,三年,堂兄的身材变的比自己还大啊! “堂兄,你怎么来了!” “我来看看你,你没事吧!”淌水而来的殷其山答道。天上一轮明月,可是对于这里的人来说,这世界还是太黑了,所以殷其山走的并不快,还有点小心翼翼的,一边走一边接着说道:“我刚才找你没找到,估摸着你来这里了,这地方咱两以前经常来,不过这大半夜的来还是第一次。” “是啊!三年了,我刚回来的时候都差点没认出来你,变化太大了,变化太大了!”殷则后面的话意有所指,所以他叹了口气。 淌水而来的殷其山似乎没听到后面的话,只是摆了摆手上的鞋子,随意道:“这么偏僻,一个人胆子挺大的!一个人在外面过得怎么样?这次回来可还出去啦?叔父的坟,叔父……”低头撩起前摆,惨白色的月光让他的手也显得惨白,原本想上那块石板的殷其山讲完话后楞了一下,他看到,自己堂弟脚上的鞋履虽然脏乱,但用料做工绝对和自己脚上的布鞋不在一个层次,而且,穿戴完好,自己这堂弟难不成光着脚渡水而来又穿上了?可能吧,这天挺凉的。 他赤着脚踩上石板,在自己三年未见的堂弟殷则身边坐下,放下鞋的手立即从怀里掏出个布包,打开来,递过去,道:“尝尝?” 殷则看着眼前的布包,里面是两张麦饼,月光下,金色的麦饼也呈现与平时不一样的白色,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辣酱在月光下像黑色的豆酱,模样看上去并不讨喜,殷则毫不介意伸手拿了一块,怔怔的看着饼,自己以前不正是吃这种饼长大的吗?自从去了东陵,每日勤学苦练,有什么吃什么,监狱的伙食种类不多,但给狱差的饭对于从小家境贫寒的殷则也算的上好菜好饭,出门吃饭也是随意,吃了三年东陵德伙食,但他却再也没吃过这种上不了台面粗糙的麦饼了。 旁边人的嘴没有闲下来,“这饼是你叔母做的,本来是我今天晚上去逮兔子的伙食,现在饿了,所以吃饭。” 殷则转头看着自己的堂兄,面前这个脸色苍白的汉子正闭着眼睛在大口咀嚼,一脸的风轻云淡,但眼尖的殷则却看到他凸起的太阳穴不停的在颤动,不知道说什么的殷则张开嘴,狠狠地咬了一口麦饼,入口辛辣。 两人无话,只有咀嚼声不绝于耳,突然旁边的人突然开口道:“小则,今天这事我早就做好准备了,自从三年前,我看到叔父死了后我看到你一个人跪坐在灵堂前,我告诉你,那次父亲不让我参加,可我还是去了,我知道他是怕我看到他丢脸的样子,我一个人偷偷摸摸的去了,远远的,我看见你旁边人来人往,却没人来安慰你,就你一个人站在他们中间,当时看到这样,我就想,我要是你,我会怎么样?肯定是害怕呀,突然少了个替你挡风遮雨的臂膀,肯定舍不得啊,少了个爱你的人呐!但我看你,虽然伤心的要死,但你没有哭,那时候,我就突然想明白了,哭有什么用呢?走都走了,人都是要走的,所以,我想我一定要坚强,要像你一样。叔父走了以后,父亲也一天天的消沉,看他身体越来越不行了,我很怕,但我还是想好了一切,去想那种我都不愿意想的事情,那让我有种安排父亲后事的感觉,越怕我就越想,想多了,也就觉得不那么怕了。” “咳咳咳!”旁边的吃饼的殷则被辣椒呛了一下,不停的咳嗽,打破了一个人语无伦次的诉说。 呛的满脸通红的殷则道:“堂哥你很坚强。”正准备说些其他的时候突然听见低低的惨叫声,微不可闻,感觉不大寻常的殷则集中注意力分辨,确实是一片,惨叫声。 “快走。”不由分说拉着殷其山的胳膊用力一跃,搞不清楚情况的殷其山惊讶的看到自己从小石板上直接上岸了,一丈高的河堤就这么轻轻的上去了,瞪着眼睛看着面前这个陌生的堂弟,却看到刚才还好好的殷则上气不转下气,胸膛起伏不定。 “快走,出事了。”殷则明显听见不正常的声音,前方,火光燃起,犹如黑暗中一缕微弱的火苗,点亮黑色的夜。两人忙不迭的往家方向跑去,秋夜,凉风习习,小路上二人却气喘吁吁,渐渐的,哭声传入耳中,狰狞的笑声也随之入耳。 “这村里的人全杀完了?” “杀完了,连狗都没跑掉,全都杀咯!” 刚回到这里的殷其山听到这话楞了一下“什么全杀完了?”,寒冷的夜让他后背一阵阵的发凉,也让他头脑清晰下来,回过神的他抽了抽鼻子,鼻尖,一股淡淡的腥味。看着火光在跳舞,在撕裂原本熟悉的一切,殷其山没想那么多,只是拉着身后堂弟的手腕,慢慢的退回一堵墙后面。 这是一座牛棚,现在它原本的主人已经躺在角落里成为一具尸体,月光皎皎,可以模糊瞅见草棚边缘黑色的血和瞪大牛眼里反射出来黯淡的光,里面的两人一动不动,殷则皱着眉头,透过草棚细细的小缝,他可以看见许多个服饰奇怪的人,清一色的高筒马靴,还有紧密贴身的衣袍都是长衣短裤,马靴和他们身上的衣服边角处在月光下隐隐发亮,透着寒气,贴身的衣裳远不像汉阳王朝那种宽衣大袖的样式,来者何人?所为何事? 透过草缝,可以看到火光冲天,只听得马声嘶鸣,转头看着身旁的堂兄,攥紧的拳头,和通红的双眼。 “怎么回事,这么慢,这次行动慢了一点,赶紧的,还有下一个点。”殷则听到有人讲话转头看去,一个胖子在训斥,声震如雷,隔着这么远都能清晰听见,旁边还站着另个人,正是刚才二人回来时最初看见的二人,明显的看出,这两人是上下级的关系,而且两人身份相对来说比较高,因为来往的其他人身上或多或少有着血迹,而这两人可能是因为发号施令的原因,依旧衣衫如故,一人训斥,一人执行,那个胖的应该是头,对面瘦的可能是下属,殷则偷看二人想到。 “大人,这次深夜突袭行动没问题,我们前期隐藏工作很好,但根据斥候报告,今夜这个村子好像死了人在办丧事,所以他们一些人都没有睡觉,我们部队前进的时候被他们察觉,所以多耗一些时间。”。 “行了,不听你解释,我只关心现在可不可以走了!”胖将领撇过头漠不关心问道。 “随时可以。”胖子对面的人大声道。 “都听到了吧!现在,列队,出发!”胖子喊话声传遍四野。 话音刚落,殷则便看到,一群黑影正在以胖子为中心集合,速度很快,从喊话结束计数,当身旁堂兄第十个呼吸声响起的时候整个队列已经完成了!殷则眯着眼,这速度很快啊,只见那群人排成三行五列,一个个尽是短衣长袖,腰间别着一把把长刀,昂首挺胸,站在那不动如山,整个队伍默然无声,行伍间井然有序,一群人抬起头看着前面那个胖子一言不发。 月光下,黑色的血从衣角坠落,从刀鞘坠落,从指尖,殷则看到这里浑身汗毛竖起,气势如虹莫不如此!等这群人都看向自己,为首的胖子咳嗽一声,站在队列前面大声道:“不拿财物,即刻返程。”说完拔出腰间长刀,刀出鞘,高高举起,在月光下,刀身微弯如残月,为首的胖子兴奋说了一句:“走!”然后吹了个响亮的口哨,一声未平一声又起,口哨余音回响后紧接着马声嘶鸣,哒哒哒!仿佛远在天边,又好像近在眼前,马蹄声越来越大,哒哒哒!殷则甚至有种错觉地面都有些微微颤动,在桀骜张扬的马鸣声中,一群人消失了。 殷则看着堂兄悲凉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站在牛棚前看着刚才一群人站的地方已经是一片暗红色,火光飘扬,越来越大,突然殷则感觉身后有人,悚然一惊后背发凉,那群人难道还没有走,懊恼出来的还是太早,不过接下来殷则没有犹豫,俯身,抓起一个鸡蛋大的石头,直接往后面一个抄手,扬起尘土,得益于《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他现在听力异于常人,每次殷则走进大牢,总能听见角落里奇怪的犯人神神叨叨个不停,若是用心,连那阴暗角落里的老鼠叫声都能入耳可闻。其实不光是听力,殷则觉得自己的五官都变的不同凡响,超乎常人,甚至自己开玩笑,现在自己也算的上一个大力士了!看着那块飞过去的石头,殷则毫不犹豫甩开脚步向前冲去,先下手为强,要打就打一个措手不及,那些人的残暴他可是刚刚见识过,殷则估计开始听见的两句话可能是真的,这里的人真的被杀光了!暗暗心惊的殷则面色如常,场外火光摇曳的更加扭曲,殷则前进的速度更快了,呼呼的风声耳边响起!正面碰到面前这人自己别无他法,只能孤注一掷,奋力一搏! 殷则最先看到的两人中的胖子首领一骑绝尘,那个大汉对身边的胖子道:“这件事中新来的斥候认为这件事微不足道,所以没上报,虽然是新人,但规矩不可废,我已经命人砍了他的头,少了一个人,现在我们的人都在这里了。” “知道了!”淡淡的回应后便没有交流,胖子似乎谈性不高,一行人只剩马蹄声在尘道上响起。 !! 第五章此仇当报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德元四十九年,对于汉阳王朝来说这一年没什么大事发生,注意,是没什么大事发生。大事吗?无非是天灾人祸,而如今生活在繁荣昌盛,物欲横流长安的大人们,不去理会远在东陵的牢骚,不用劳心于北方“狼患”,最多操心操心当今的天子,这位高祖的曾孙,这位群臣眼中有些懦弱,却又太过明事理的皇帝,两种矛盾的评论在这位一国之君身上体现,对于汉阳王朝的第一人,每个人看法不一。此时这位皇帝穿着庄重龙袍坐在龙椅上,君臣奏报皆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有点闲啊!有点“闲”的诸公站在那座千万人想进去的宣政殿,千万人想去听一听那些所谓的“小事”。 秋高气爽,气候宜人,是个好日子。今日宣政殿里众人汇聚一堂,群臣中的佼佼者,位列三公,世人敬称方老,孔公,韩师,这三位几乎是所有权臣梦寐以求的巅峰的位置上的三人,同往常一样伏着头一言不发,坐在朝堂上的皇帝正在案板上看着一叠叠的奏折,不时的皱着眉头,甚至旁边的锦衣蓝袖公公小心翼翼的咳嗽提醒已经看那一份奏折已经忘神的皇帝,提醒天子该换下一本了,要不然朝会结束可是看不完自己手中的一摞纸啊! “咳咳!”皇帝突然挺起了腰身,吓了旁边的小太监一跳,小太监吓得半死难道是自己惊扰龙颜,听说这罪名可是要砍头的,战战兢兢的抬起头看着台下,站在皇帝旁边,自然是居高临下看着一群臣子,若是平常,这位被唤作小安子的小太监望见自家脚下勾着头不做声的大臣只会觉得这群人不过如此,因为自己站在皇帝周围,权利的中心处,所以这些红红绿绿的官袍也不得不贴在他的脚下一般,这满朝文武还不是得抬起头看着他,勾着头做事。一群世人所称赞的大臣就在自己的眼前,听说有读书人豪门立雪三尺深才得以见门房,话虽夸张,可不是嘛长安哪来那么大的雪,这些读书人就喜欢口里吐什么象牙,但听这话的时候小安子还是笑着咪的眼睛都睁不开,可不是,这么说来自己一个小太监岂不是比那些读书人更有面子。 到今天似乎不一样,小安子看着下面昏昏欲睡的群臣都跟打了鸡血一样伸个脖子看着自己,更有甚者左顾右盼,眼里闪着“贼光”,小太监哪里见过这阵势,服侍身边的皇帝不过一个月,平时这群人都跟夜里没睡饱一样,“诸卿可有要事,无事退朝!”这句话是才是听的最多的,这句话后总会来两个讨厌言官不利索的磨叽,哪来今天这场面,就连平时最沉稳的孔老都目光炯炯的看着自己,小安子被吓坏了,“我不就咳嗽一声吗?至于这样吗?”。 站起来的皇帝可没有心思去看身后的眼泪汪汪的小太监,待看见一个蓝衣老太监急急的走过来,还没等老太监先开口,耐不住性子的皇帝直接拍了下案板,站起来道:“什么事?说”。 被皇帝噎了一句话的老太监用独特细细嗓音答道:“奴才,奴才”。仿佛走的太急,喘不过气来的老太监有些失态,这位常年供事于此的老太监,人称黄公公的太监当然知道这圣上面前失态很不好,但他知道手里的消息后却无法表现得很淡然,一路小跑过来以他的身体自然而然喘不过气。 凉爽的秋日,额头上却都是密密的汗珠,不知是跑过来累的,还是被吓得,这都无关紧要,对于御前失态这种问题朝堂上的言官也没有不长眼的跳起来纠正和批判,大臣们都眼巴巴看着他手中的纸,不管大臣怎么看,黄公公把不知道发什么呆的小太监晾在一边直接勾身走上前,既然人已经到了,他只想将手里的东西呈上去,自己的任务也就完成了,摸着手里的纸,被唤作黄公公却拥有一个很俗气名字的黄三两感觉这可是比烧红的铁片还烫啊! “东陵南,十五日北荒入侵,屠戮五个村庄,近千无辜村民无一幸免于难,皆为所屠,所过之处,鸡犬不留,北荒随后放火烧屋,片瓦不剩,焦尸遍野!”死一般的宁静。 堪堪躲过一击的对面,殷则直接一个转身,面对面,只见对面一身长衣短袖打扮,蒙着脸,一头短发,再借越来越旺的火势,殷则看不见那人容貌,不过短短交手,自己先下手的情况下并没有占得什么便宜,殷则一步步的后退,眼神却一刻不敢离开面前的人,这一次短短的交锋,对方以一记反手拳反击,殷则很清楚现在的处境,自己打不过他,殷则有些苦笑,自己真正学武不过三年,还是和一个犯人练的拳脚,感觉自己额头和后背的汗水,殷则又往后退了一些,保持距离防守等待进攻择机逃命才是上上策,又瞥了一眼对方,那人依旧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这才是高手风范啊!殷则忍不住赞叹道,不过殷则好想给自己一巴掌,什么时候了,他可是要你命的人啊!想到这里因为一个楞神,对面人不见了! 那人无声无息,殷则听见的只有旁边被大火烧的噼里啪啦的木头。右边?左边?后面?他不清楚,所以他不敢乱动,假如自己猜错的话迎来的必然是一次重击!不对,殷则突然想到自己刚才看到那人,腰间好像配了刀,的确,一群人腰间都有刀,这个人和他们一伙的,怎么会没刀呢?殷则真的有些丧气,他还有武器,自己可能跑掉?他不敢确定,他也不想再去考虑这个问题,自己还不想死呢! 一个不正宗驴打滚,殷则躲过来自天上的一把刀,然后那个黑衣人走到刚才他站的的地方,看看刀,又看看浑身狼藉的殷则,好像笑了一下,右手握住那把刀,缓缓的把刀从土里拔了出来,刀身寒光凉人心肺,殷则看着那把锋利的长刀,看着满是灰尘与血迹握刀的手,血迹,怕是刚才刚才杀人时候留下的吧! 寒刃没有从月光下割下殷则的头颅,在殷则惊讶的目光中,那人把手上的刀锋向后抛去,那把长刀在划过几个漂亮的圆弧后直直的插在了地面上,反射这明月光芒,寒气逼人。殷则似乎感觉面前的人在笑,笑什么呢?看不透那黑布下的面容,单单看着自己趴在地上狼狈模样,确实挺好笑的。无意义调侃后殷则感觉屈辱随之而来,居高临下从来不是令人愉悦的行为,尤其是自己还是下的时候,殷则慢慢的站了起来,他没有看着那个人。 似乎有些乐趣的蒙面人歪了歪脖子,然后慢悠悠的把别在腰间的刀鞘解了下来,往后丢去,然后晃了晃手腕,摇了摇脖子,仿佛忘记面前还有一个人,殷则不敢动,因为从刚才那把刀突兀的出现和他无法察觉蒙面人的存在让他知道两人间有一定的的差距,他不敢随意走动,怕露出更多的破绽,就像刚才自己一个愣神,面前的人抓住机会就不见了然后阴了自己一刀。 蒙面人检查完自己的腰带完好后,指了指目不转睛盯着自己的殷则,然后勾了勾手指头。殷则黑着脸站了起来又后退几步,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准备好了,攻击我吧!”,理解意思的殷则后退是为了增加自己的准备时间,但面前的的人好像会错了意,以为他要逃跑,于是收起勾手的指头,单手握拳,直接冲了过来。殷则很讨厌被别人进攻,尤其是自己没把握的敌人,但他的目的不就是让对面先手吗,如果自己先手的话开始就应该往前走,等不及想太多,拳头已经欺身而来,殷则用拳头迎接这一拳,身体却在往后退,想着以前大牢里那个常老头教自己的卸力方法,殷则手臂微微颤动,一次,两次,三次,三次震颤后后被击飞的身体停了下来,一拳过后他的手臂没有感觉疼痛只是整个右臂像在火力烤了一遍,一阵阵发烫。!地上一道一丈长的痕迹,这是卸力后留下的双脚划过的痕迹,看着这条痕迹,殷则想到的却是原来牢里那个自称“常刀神”的老头子对自己说过的话:“嘿嘿!小子,你这门功夫不讲其他,不讲招式,只求一个财大气粗,千万江水泄于一堤,以德服人,哦不!以力服人,真有意思,不讲花招,这种歪门邪道说法,歪门邪道,咦!这好像是直接走那堂皇大道啊!” 又是一拳,直愣愣的一拳,殷则拿手去挡,右手震颤,殷则熟悉了这种技巧,这次没有被打出去一丈这么夸张,只是后退一步,皱着眉头的殷则来不及欣喜,忽然,左边又来一拳,左手去挡,震颤,这次左手不熟练的殷则加上两只手不协调,被打出两丈远。 “到底是正道还是邪道啊!要是邪道我就不练了。”殷则对着沉思的常老头说道。 听到这话,常老头似乎有些不高兴,嚷嚷道:“正道,邪道,因人而异,练道家正统房中术都有采补过度精尽而亡的,我哪知道你能把这功夫练的多邪乎!” “我呸,你才邪乎呢!”殷则反唇相讥道。 沉思一会叹了口气,“唉!没问题,不过这本《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好好练,你的拳脚更要好好练,别在江湖上你一招用完,没把人杀了自己一口气没回过来连逃跑机会都没有。”前面还好好的,后面老头就已经斜着眼不怀好意的笑着。 “你别动不动就杀别人,杀自己的好不好,危言耸听讲得江湖这么危险,要知道现在是汉阳王朝,高祖灭了老流氓昆仑,整治江湖,天下太平,何方宵小如此胆大妄为,藐视王法,江湖哪有这么危险。”殷则瞪着眼回道。 “这话讲的,啧啧,果然衙门没白呆啊!官话一套一套的,你有没进过江湖你知道什么?不过你也说了,高祖在时,现在吗?呵呵。”不怀好意的笑声越来越大。 殷则苦着脸,好像是这个理啊!这老头讲话还真是无从辩驳,“那个,刀神,有没有什么江湖秘籍啊!”殷则缅着张脸问道,殷则觉得自己和这个为老不尊的家伙在一起,自己也没底线了。 “秘籍啊?我想想。” “嗯嗯!” “好像有,我自创一种卸力法门。” “自创啊!”殷则失望道。 听到这语气,常逢生忍不住从这牢里出来敲敲小子头颅,我是谁?一代宗师算得上吧!却被小书吏嫌弃,越想越悲凉,自己堂堂一代刀神“爱学不学!”气呼呼吼道。 “学,我学。”殷则看他脸色愁眉不展,觉的自己这话说的重了,伤了自尊心连忙说道。 “嗯?” “我学,教我吧!刀神,求你了。”殷则捏着鼻子说道。 恢复了平常脸色常老头说道:“你知道吗?吾辈道人,一不拜天,二不拜地,力求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所以只拜赐我身养我之父母,再拜引我前行的贤师,传道授业解惑之功如同再造。” “等等,道人,你是个道士?”殷则打岔道。 “怎么不像吗?我可是有文书的。”常老头一脸嫌弃接着道:“你小子别打岔,所以传道这件事很神圣,很庄重的,法不传六耳,你听过吧!” “嗯!” “所以你不是得先磕几个头然后日日夜夜念我老人家的好,每天好吃好喝的孝敬老师傅……”边说着看着面前这小子脸色变得很差,呃!“开个玩笑,瞧把你吓得,一个月桃花坞伙食怎么样?” “你疯了吧!那地方我一个月只够五六顿,不学了。” “哎哎哎!可以商量啊!” “三顿!” “成交。” 殷则眼泪都快被打出来了,这是真的,感受发麻的双手,瞅了瞅和脚底被磨烂的新鞋子,他的心情就像脚上被蹂躏的鞋子一般,低落,消沉。意识快要模糊的殷则在堕入无边黑暗前突然想起那个不吃牢饭用收弟子换美食荒唐行为的常老头曾言:“但纵观古今,天下风流者哪个不是如此,春风得意马蹄急便是世人艳羡,不尽然,位列三公的孔得玉,六起六落,哪一次不是门生故吏相逢掩面而走的处境,如今万万人之上,真英雄马失前蹄何惧东山再起!” 殷则用尽最后一份力,缓缓的站起来看着这人,眼神望着他凶狠如狼,“此仇当报!” !! 第六章人走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但纵观古今,天下风流者哪个不是如此,春风得意马蹄急便是世人艳羡,不尽然,位列三公的孔得玉,六起六落,哪一次不是门生故吏相逢掩面而走的处境,如今万万人之上,真英雄马失前蹄何惧东山再起!” 声音仿佛还是昨天,那个老头却已经消失快一年有余了,若是被常老头看见自己狼狈模样,那家伙是会笑的满地打滚还是气冲冲的过来敲自己的头呢?前者可能性更大一些吧!常老头讲的真对,这江湖真他姥姥的危险。眼神涣散的殷则零零落落的回想往事种种,他有点后悔,或许自己就不应该回来,自己不回来,就不会知道老家人都死了,自己也不会被人所杀,自己就还是东陵丙字号监狱里的小书吏,意识越来越涣散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世上没有后悔药,殷则想到。 被两拳砸晕的殷则躺在地上一动不动,不远处那个蒙面人提起脚步向他走了过去,走的过程中抬起手臂,握拳,松开,握拳,松开,周而复始,越来越近,殷则可以看到在月光下,那人身体并不强壮,至少没有刚才那群人威武,两人间距离逐渐缩短,蒙面人却一直抬着头看着天上明月,似乎并不关心这躺在地上的人,终于,两人相遇,不过蒙面人却似乎对躺在地上的人视而不见,从他身上横跨过去,一道影子挡住月光,殷则却因为疼痛而感到天昏地暗,咬着牙艰难睁开眼,那人已经背对着他走了十几米,蒙面人仿佛发现了什么,回过头来,看着地上的人,此时殷则紧紧皱着眉头,面容扭曲,仿佛做了噩梦,终回头越走越远,身影消失在月光下。 当殷则醒来的时候,明亮的太阳让他睁不开眼,他发现自己躺在昨天那块石板上,旁边还是自己的堂兄,太阳光照在他身上暖暖的,周围小河水清澈见底,可以看见光滑的鹅卵石,自己多久没好好晒过太阳了?偏着头,看着旁边发呆的堂兄,自己昨天睡在这里?自己好像做了一个噩梦? 感觉自己胸口很疼,殷则下意识去摸了摸,却发现自己的胳膊酸痛异常,不仅仅胳膊胸口,还有脖子,大腿,,这么一想,仿佛浑身哪哪都疼,就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呲着牙弯着腰准备从河水倒影看看自己模样的殷则首先看到的自己脚上的鞋子,破烂不堪。 “小则,你醒啦!”旁边殷其山不带感情的询问和那双破破烂烂的鞋子让他想起了什么。长刀,北荒那群狼崽子,蒙面人,火光,还有那种居高临下的屈辱,所以他沉默不言。 旁边人见他没有回答,以为他和自己一样悲痛不能言语,于是长话短说道:“小则,是那群狼崽子,他们昨晚做的好事,我……”说话人停顿了一下,实在是说不出口,想着昨夜全村人被屠戮一空殷其山就觉得很害怕,摸着父母冰凉的身体,这个平常讷言的汉子哭的稀里哗啦,映入眼帘的都是火光和血,还有一张张愤怒和害怕的脸庞。 “小则,我想了一夜,我准备和那群人走。”攥紧拳头的殷其山说道。 “谁?”殷则奇怪道。 “我发现你的时候你昏倒了,后来又来了一波人,我怕是原来的人又回来了,所以背你到了这里,我后来看了看,咱们村今天来了好多披甲的,他们告诉我昨夜来的是北荒那群狼崽子,他们还说他们可能要去和狼崽子干一仗。”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殷则感觉堂兄在讲到和狼崽子干一仗的时候低落的声音重新出现了感情。 看着披头散发的堂兄,殷则回道:“去吧!” “嗯,我会报仇的!”殷其山脸上出现凶厉的神色,咬牙切齿郑重说道。 突然殷则看到一个拳头朝自己脸上飞来,没注意的他被这个拳头打了个严严实实的,然后听到人声道:“别被人欺负了!” 殷则看着自己堂兄殷其山背着口大锅跟着队伍走了,队伍很长,殷则不知道他们将要前往何方,殷其山也不知道,临走前问了自己在东陵的地址,然后毅然决然的背起来一口黑锅,一个家破人亡的火头军踏上了征程。 临走前,那群官兵还给村民挖了个大坟,可以埋了所有人,时间很紧,上午挖好了他们下午就走了,殷则没有动手,只是看他们很熟练的挖坑,仿佛经常这么做。人尽走光的村落显得格外荒凉,一座村子就这么消失了,一村的人死的只有两个人了,再过两年,这里就会长满杂草,鸟雀会在这儿筑巢,野兽会在这里安家,没人知道这里曾经发生一场人为大火,或许会有孤单的猎人会奇怪这个的坟头,然后一笑而过,管他那么多。 满身伤痕的殷则在昨天自己晕过去的地方周围找了块石头,然后坐在那,日上三竿,殷则不嫌晒得慌,也不觉得饥饿,昨天蒙面人为什么没杀自己?他回来不是因为发现还有人活着吗?如果是,那为什么自己和堂兄没被他杀死呢?殷则不知道,但殷则可以肯定后来那个蒙面人肯定也是北荒人,长衣短裤弯月刀,殷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三年的勤练被练别人两招就打趴下,殷则也不会忘记,自然而然殷则就想起那个牢里的常老头说的,“你小子就应该找个没人的地方一直转,转到你自己都不能停止你心法停止的时候你就算个高手了!”当时自己一蹦三尺高,以为是在骗自己,没见过江湖的殷则心想,凭自己做个飞洋大盗还不简单,苦笑一阵,摸了摸脸上的伤口,那是昨晚自己被第二拳打飞的时候在地上摩擦造成的。唉,还需努力啊! 感叹完的他起身,阳光明媚,步行的殷则可以看见一片废墟,到处是焦黑的木头,断壁残垣,心里不禁悲戚,一行蚂蚁进去殷则的眼中,在重重阻碍之间,它们翻过“千山万水”,找到一块块微不足道的材料,一点点,一点点,不知疲倦,殷则看着这小小的,脆弱的生命,在昨夜火光中,那么多对它而言个体力量如此强大的生命脆弱的和纸一样,死了那么多人,这些小生物都不知道,他们在齐心协力努力的活在这残酷而又危险的世界,比它们强大多的多的生物却在自相残杀,去争夺那些名,那些利,蚂蚁啊!究竟是团结一致却终日忙碌不休的你们更聪明还是想要更强的力量的我们更聪明? 突然他冷不丁想到些东西,我们这些人什么都没有,所以什么都想要,力量,权势,金钱。想到自己,殷则忍不住拿那个老头做比较,常老头他们到底想要什么?想着以前刚来东陵的时候,那是常老头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展现那种玄之又玄的力量,想到那一次那把刀和一根手指的切磋,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到了他们那种地步,估计是想去哪就去哪,想要钱就会有人送钱过来吧!那么他们想要什么呢? 边走边想的殷则被一件物事吸引了目光,布满灰尘又残破的衣服,咋一看,确实普普通通,可是在殷则眼中别有一般,独自一人的殷则拖着步子走到这边满是焦土的残壁处,弯下腰,想抓住那衣角,这衣服已然不复那晚的洁白。 阳光如此灿烂,殷则脸色越来越白,勾着头的他仿佛整个人都落寞了,颤抖的手指最终没有拉起那件白衣。 !! 第七章纠结与传话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结结实实挨了三拳的殷则灰溜溜的回东陵了,这一次,他真的是丧家之犬,比三年前更丧!三年前他失去父亲他觉得他的世界一片狼藉,眼前尽是乌云敝眼不见光明,可是如今,他的族人在他周围被北荒那群狼崽子屠戮,他发现自己的愤怒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深入肺腑,可能是自己该悲痛的时间被人两拳砸晕过去了吧!当自己醒来的的时候见到的便是死亡留下的残迹,是每天都看得见的阳光。 总之,越来越怀疑自己其实是个冷血动物的殷则像个没事人一样的回到了东陵,那个自己工作吃饭的地方,身为东陵丙字号监狱的书吏,每天都有任务,千篇一律,繁琐枯燥才是这片空间的主旋律,埋着头静静地提着笔书写一张又一张的文案的殷则如往常一样,偶尔时常枯坐面壁的李老头会转过头来给自己的狱友兼室友讲讲当年名动东陵的十八醉花楼失窃的故事,听到正在兴头的犯人总会发现一个脸色苍白手里还捏着未干毛笔的书吏坐在花岗岩石板上,墨滴在石板上,吧唧一声,象征着一个从不缺席而且嘴角洋溢的笑容的好听客从不迟到。 久而久之,这群天不怕地不怕张嘴就胡说而且吹牛不打草稿的恶棍,流氓,就都知道丙字号监狱里有一个殷书吏对于坑蒙拐骗,杀人越货那方面特别有研究,而且特别喜欢听一听这些犯人的英勇事迹,还听的特别开心,还时不时点评一些“前辈”们的错误之处,按照这群人的说法,这殷书吏,黑活样样拿手,黑话张口就来,简直是吾辈内心之楷模,高山仰止般的存在,有人进来又出去,出去又进来,进了甲号乙号丁号监狱无聊吹牛打发时间的时候难免拿出这件奇闻异事来乐呵乐呵,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整个东陵黑道上殷则也算是“小有薄名”了。 总之,这位“上的了房梁,下得了迷魂汤”的书吏算得上远近闻名,有的人甚至故意进监狱膜拜一下传说中的“黑面书吏”,要是能从这位手里学的一招半式岂不是纵横东陵的黑道了!平时就是喜欢看看满屋子的书,看看原本留下《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的贺微写的其他文案而且临摹他字体的殷则是万万没想到他会如此出名。 现在作为一个“名人”,而且是黑道名人殷则很忧伤很惆怅,原因是因为当监狱里新晋的“小霸王”与原本的“扛把子”雷老虎斗殴时,他们两人看到自己这个书吏来了以后不仅没有停下手,连一句敷衍都没有,反而出手更猛,殷则可以感觉到,因为自己的到来,原本已经控制不住的局面就像再加上一把干柴,那场面简直是“牙齿与鼻血齐飞,拳头往脸上招呼。”惨的不要不要的,周围人还贴心的给自己流出了观赏位置,麻木的殷则看着拳拳到肉打的还啪啪响的二人,他不仅被这种场面吓到了,还深深地怀疑自己的是不是失去一个监狱书吏的威严,难道不是吗?自己这个书吏犯人不应该在自己面前表现出正常柔和的一面吗?毕竟判官了解这群人很大一部分都要来自自己所写的一字一句的记录。这群人看到自己来反而没有停下来还越起劲越兴奋,每个人眼里这个局面还都一副理所当然的神色是什么鬼! 百思不得其解的书吏当然不知道由于“黑面书吏”声名在外,原本一场新老交替的权利争夺变成在“前辈”面前展现所学,这个嘛,前者无非是个名头,无非是多一块巴掌大的地方活动身体,无关紧要,要不是太无聊增加乐趣打不打的起来还说不定,后者可不一样,这可关乎到脸面,“黑面书吏”在上,一拳头砸下去要是嘴里说出个好字,那么以后和兄弟喝醉酒吹牛皮的时候可就得说上一句“嘿!黑面书吏知道吧!哥这拳头当年那个他也是夸过一声好的!”讲出去是不是倍有面子,感觉特爽,所以下手就得狠,不狠怎么行,人家好歹是有名头的,不拿出点手段靠假把式哪能服人,所以对面的孙子算你倒霉,还号称“小霸王”,他娘的这名头就此我这雷老虎响,不过算你倒霉,名头再响今天也要成为哥的垫脚石,看我雷老虎招牌武功黑虎掏心。哇呀呀!这厮尽然用这下三滥手段,好阴毒,不要脸,你不仁也就不要怪我不义了!今日便舍这张老脸看我猴子捞月,哈! 围观群犯那是一个爽,好久没见这高水平决战了!今日托了“黑面书吏”的福气,唉,他人呢?不要停!就打他那里!小霸王千万不要松手啊,忍着忍着,对对对,这地方谁先松手谁就输了!他姥姥的!谁说不准攻击大腿根部的,谁说的!小霸王别听他的,听哥的,你看雷老虎快要坚持不下去了,你可千万忍着别松手啊!对对对,就是这样,使劲捏,没错就是这样,大吼发泄出来,谁怂谁孙子,书吏还在边上看着呢!千万不能丢脸啊,听哥的,用力! 满肚子疑问的殷则回到自己的房间,在东陵,他没有和其他人一样住在外面,他住的地方就是监狱,原因就是他在这里没有可以投靠的亲戚朋友,二来在这里他也住习惯了,虽然这个地方潮湿,即使夏日也只有到大中午的时候才能透进来一个时辰的阳光,但是殷则很乐意住在这里,懒的搬或者怕麻烦也是很重要的原因。 踏进了这间阴暗的房间,脱下外面的袍子,一身白衣的殷则站在书桌前,秋日天气已经转凉,东陵最热闹的街道上冬天棉衣的布料已经开始售卖了,更别提这夏天都凉沁的房间了,但站立在书桌前的男人仿佛没有感觉,闭上双眼的他面容古井无波,与刚才在地下牢房里尴尬的他判若两人。 背着手,闭着眼的殷则站了一刻钟左右,房间也安静了一刻钟,突然她睁开了眼,轻轻的吐了一口气,同时,细密的汗珠仿佛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他的额头上,仔细看去,他的袖摆,肩部以及头顶上都出现丝丝白气,再配上额头上的汗珠,不知道的人肯给你以为他刚运动回来很热呢。殷则一点都不热,连续高速的运转十六个小周天后,他感觉好极了,握了握拳头,屈了屈腿,殷则觉得自己的双臂就像自己脚下的花岗岩一样坚硬,若不是不想看起来太幼稚,他都想用自己的拳头给这座用花岗岩打造的监狱每块石材一个亲密接触。往后退几步的殷则扭了扭腰,随手拿起一本书一边捧着一边走向了另一个方向的茶壶。 端着一杯子的殷则可没有那种“小火吞美酒,素手温其杯”的雅致,哪来的美酒,哪来的素手呢?只有冰凉的茶水和陈旧的书本。 灌了一口冰冷的茶水,然后把茶杯放在书桌上,随后用衣角简单的的搽拾额头上的汗水,从始至终,眼神却依旧在书本上没有挪动,书上有什么呢? “若听闻,世上有仙,仙,是什么?”。 “当今皇帝,自封天子,上苍之子,不见昊天书文,只有天下称赞,那这仙,可是自封。” “吾辈修者,不明事理,只在书上所言,道者羽化登仙,释者立地成佛,孺者立书成圣,我不见仙佛真迹,唯听闻圣人言,圣人言语奇妙,思想明亮若珍珠,圣人一言道尽万般理,世事穷思无穷妙。” 殷则看到这里皱着眉头往后翻了几页,眉头没有松解下来反而更重了,左手去摸茶杯,冰凉茶水入肚,殷则思绪回来,然后把这手上的书往前一扔,躺在自己最喜欢的竹椅上,阖上眼,脚尖轻点,吱吱呀呀仿佛随时都会散架的竹椅晃悠悠的摇动起来,不过竹椅很悠闲,但躺在竹椅上的人却不是那么悠闲,偷偷瞄了一眼被自己扔在书桌上书,殷则咬咬牙,闭上眼睛,竹椅的晃动频率更急促了些。 “唉!”寂静的房间里殷则突然叹了口气,他说不清楚,想不明白,贺微书里说的似乎很有道理,但是他觉得总是怪怪的,哪里不对,他又说不出来,这种烦闷的心境让他很是急躁,起了身,围着椅子转了几圈,房间里地板一片吱吱呀呀声,越听越心烦,恶性循环啊! “扣扣扣!”门被敲响,殷则的脚步也这样停止了,被打扰的殷则没好气的对着门口大声道:“谁呀!” “是我,刘虎。”门外传来声音。 殷则一听,透过小窗户看了看外面,现在还没到吃饭时间啊,刘虎找自己有什么事呢?要知道,殷则平日里很少走动,毕竟要誊写文案,还要看这房间原本主人贺微留下的一大堆书,还有练着《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时间本来就不够,要不是练了这武功,每天少睡几个小时殷则时间会更紧,殷则自己对这种忙碌的生活状态说不上好或者不好,毕竟延续了三年,已经习惯了,一开始的时候他很新奇很好奇再加上父亲离去,这种忙碌的生活方式让他很喜欢,就比如现在,他刻意把自己时间安排的满满的,这样他自己就可以不去瞎想,不去想那个夜晚,那个她平淡如水的开场白,那场大火以及许多张模糊但又很熟悉的脸,那蒙着面的北荒崽子,那一把把月光下的寒刀,以及那一身布满灰尘的白衣,不知道她的命运如何,想必是死的很痛苦吧!一个几乎是陌生人的人,殷则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那么在意,他一直都觉得一见钟情很扯淡,怎么会有这种人呢!知道这种事好像发生在自己身上,他还是很难相信这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好吧!她确实很漂亮,不过殷则扪心自问,自己难道真的是以貌取人?甩开脑袋里的胡思乱想,不去思考这个问题的殷则不去想,不愿去想,所以乐于安排自己忙个不停,忙个团团转。 “开门呐!黑面书吏。”学了那一套武功后,殷则觉得自己耳清目明不少,至少现在他可以听见门外传来刻意掩盖的低笑声,“黑面书吏是什么?好奇怪的称呼,很好笑吗?”殷则听到门外刘虎的调侃心里疑惑道,但他嘴上可没有问,他一直觉得周围的人笑点莫名的低,尤其是刘虎,比如上次刘虎谈到领自己进来的黄二狗被赌坊人抄着棍子打了出来,找城主告状却被城主拿花瓶砸出了城主府这件事大笑不止,逢人便说,拉着殷则说了三次,每次他自己都笑的半死不活,殷则自己就杵在那里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很尴尬。主要是殷则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笑的,所以从那以后他就不去关心刘虎的笑点了。 “哦哦哦!刘哥,我刚刚打盹呢,现在好了”,说完殷则还装模作样的打了个哈欠。 听到这,门外刘虎想这位动作这么慢,哪像是打盹的样子,八成是贪睡还没起来呢,自己要是面对面说还得等这位起床穿戴,小风一吹,顿时感觉身上少了点,不行,自己不能在这干站着,于是大声喊道:“殷老弟,殷老弟。” “啊?” “刘头让你你找他,带着前年和去年的整理的文案,他有急事,务必在今晚之前整理好送到他那里。” 殷则赶紧跑到门前准备开门向刘虎问个清楚,刚摸到门栓就下意识松开了手,顿了顿,双手毫无章法的在自己身上乱蹭,还乱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不过不是整理它而是为了让它显得更凌乱,做好这一切开开门急声问道:“什么,说清楚点。” !! 第八章又见白飞雁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喝完了一壶凉茶,殷则心情很不美丽,毕竟从中午忙到天黑,不说没吃饭连口热水都没喝上,自己还得找人把这里两大箱子搬到自己那个上司那里,殷则今天才体会到什么叫上司差遣身不由己,不仅加班没赏赐,看了看外面已经黑下去的天色,但求别被批就行了。 说完话早就溜了的刘虎,也没说清楚,只知道要自己把前年和去年的记录搬过去,说有急用,其他的一概不知。殷则能怎样,当然是乖乖的完成任务啦,平时不见得多少,这一整理起来还真的没完,整整两大箱子,满满的纸张上爬满了墨点。殷则整理的时候还真的很怀念,两年时间自己就写了这么多,虽然不是什么治国名言但好歹也是练字吧!虽然比不上书圣拿着大水缸写字,但终归是有进步的,自己十五岁初来东陵时,殷则拿起最上层的一张纸,咦~这字真丑! 殷则的字倒不是和外面人一样照着书圣,颜卿等书法大家临摹的,他选择的对象就是自己的前任,那个埋头写了十几年,写了满满一屋子文案的贺微,他觉得留下不少有趣书籍,写了不少有趣东西的贺微为人一定也很有趣,所以他觉得写了满满一屋子的贺微书法估计也不赖,再加上满屋子都是这位前任的“大作”,想不看见想不学都难,所以殷则的字体便随了贺微,贺微字体方正又不失圆和,飘逸又带着庄重,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殷则感触最深的也就是这一点,就是这字太难写了,太难练了,殷则就是觉得这字适合一个人,下雨天,对着满院的芭蕉用一个下午的时间细细揣摩,屏气凝神,看两个时辰的雨打芭蕉然后一气呵成写出四个大字,而不是像贺微这样写字如嗑瓜子一般,这写风也太违和了吧! 不去纠结画风的问题,贺微本来就是个怪人不是吗?收拾好的殷则找了两个人抱着箱子,自己跟在后面去了刘狱长的办公屋子,殷则原以为,这么晚,刘青早已回家,这公文是明天一早才开始看的,不过现在那灯未灭,还有人影投射在布窗上,想必还有人在,殷则倒是有些刮目相看了,没想到狱长平时看起来像个二百五一样,原来是内有乾坤啊! 殷则走向前很是尊敬的敲了敲门,还特意整理了自己的衣服,鞋帽,身体站的像一颗青松,就等那一声进来,以最完美的姿态进去,若是往常,殷则不会这么庄重,但今天晚上,殷则看到这位平时在自己心中不着调的上司原来也在默默燃烧自己,在无人的黑夜里刻苦办公,原来自己这三年来都看错了,都一直在冤枉狱长,殷则很惭愧,殷则很羞愧,所以他决定痛改前非,改掉自己以貌取人的习惯,殷则不久前还在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以貌取人的习惯,到如今,站在这样一位勤政为民的狱长门前,殷则暗暗发誓,过去的一切都是过去,从今以后,自己要尊重每一个…… “东西放在外面就行了,殷则进来,你们二人先回去吧!”屋里传来的声音打断殷则思路。 “这声音好像不太对呀!”心里嘀咕的殷则见后面两人转身走了后也推开门进了房间。 房间不大,里面干干净净的没什么杂物,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盏灯,自己的上司,丙字号监狱长刘青坐在椅子上正伏着头,身体微微前倾。真是位勤政为民的,吾辈楷模啊!殷则看到这幅画面心里暗叹。 “咳咳!这里,你看哪里呢?”突然殷则听到一个声音,看着没有还在勾头工作没有反应的狱长,殷则顺着声音向左看去。 站在黑暗处的一群人一袭黑衣,殷则看了看大概二十几个人,在这小房间里站的略显拥挤,让殷则后背冒冷汗和诧异的是这么一大波人就站在自己身旁自己却一点都没察觉,明明自己进来的时候扫了一眼周围,却没有注意到这群活人,太恐怖了,殷则打了个寒噤,若是这群人来杀自己,殷则不敢想了,殷则像只无害的小兽瞪大眼睛看着面前这群人,二十几个黑衣人面无表情的用鹰隼看小鸡的眼神看着殷则,眼神交锋败退的殷则挂着笑脸把注意力放到他们中间那个唯一坐着的人身上。 “白都督,什么风……”。 “打住,你小子我记得见过一次,上次可是硬气得很,三年就变成老油条了,监狱真是个磨练人的地方啊!客套话别说了,叙旧也免了,东西带来了吗?”。嘴角带着笑的白飞雁笑道,看到面前这个嬉皮笑脸的小吏,身为夜卫都督的白飞雁本来是打算直接让他离开的,但想到他可能是写那些记录的人,可能还有用,所以让他留下来,本来还打算介绍一下自己,当这家伙直接说到白都督三个字的时候白飞雁有些惊讶的,什么时候一个小吏都认识自己这张脸了,仔细看了面前这个人,东陵这地方来的不多,自己工作一般是长安,终于想起三年前自己来东陵的时候是这家伙开的门,若不是自己见过许许多多的易容术,需要靠每一个小细节判定一个人的身份,白飞雁估计还真想不起这个人。想到当年随自己来的十九个人,如今活下来的只有十个人,现在还在自己手下的只有四个人,这次随行的只有两个人,想到这里,白飞雁把目光投向那两个“部下老将”,那两人似乎感觉到上司的目光,转头看去,两人嘴唇轻动,却没有声音发出,但白飞雁知道他们二人的话意。 “我认出来了。” “我也认出来了。” 仿佛听到他们自信又急促的声音,白飞雁露出微笑,还不赖,心情想到三年前,白都督心情不赖,又看了看面前这小吏,三年前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模样,简直就像这黑心监狱长克扣口粮把自己养肥,当年面前这家伙肉没几斤,胆子倒不小,还天不怕地不怕的敢拦夜卫办事,当年十九个好兄弟如今都死的差不多了,想到这里易变的白飞雁心情又不好了。 “带来了,都督。”讪笑不知道怎么接话的殷则只能说道。 白都督开口道:“东西全都带来了?”,全字加了重音,仿佛是确定。 “应该吧!”殷则不确定道。 没有多说话的白飞雁手一抬,在殷则目瞪口呆中,门自己开了,然后那两个大箱子飞了进来。 “哇!”发出惊呼的殷则感受到十几道杀人的目光吓得赶紧闭上了嘴,担心自己小头的殷则心里忍不住大声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擒龙控鹤!常老头说的大奥秘?” 不理大惊小怪的小吏,白飞雁庄严开口道:“查!” “是。” 二十几个人悄无声息的每个人抱着一摞纸就地观看起来,殷则就在那里抬着头看着这群怪人,察觉到一道目光看着自己。 “这些都是你写的?”白飞雁接过一页书翻了起来,看似不经意问道。 “嗯!” “那你写的时候有没有偷懒啊!”轻飘飘的话殷则却感觉凉飕飕的,不行,这时候绝对要表忠心啊!不对,表苦工啊! “这个绝对没有!”殷则斩金截铁,语气非常坚定。白飞雁看着面前这小吏一脸你是在羞辱我工作的表情。 “这可是两大箱子啊!这是两年的文件,一年一箱子,这一箱子按你手上书本来计算,大概有八百本,相当于我每天写两本,这个工作量可不小的啊!”殷则大声辩解。 “我又没说什么,你激动什么!”白都督摆了摆手上的书很平淡说道。 “呃!哎哟,什么事?”殷则很无语看到那个坐在那里的狱长刘青,要不是他发声,殷则差点把他忽略了,看着面前这位肥肥的身躯不灵活的扭动,脸上茫然的表情,分明是睡觉被打扰的表情,殷则傻眼,原来这个狱长一直在睡觉,“果然,这不就是常老头说过的狗改不了吃屎”殷则心道。 “刘大人醒啦!睡得可好?”白飞雁便翻着书页随口说道。 听到这句话回过神来的刘青,转头便看到昏暗的房间内一大波黑衣人,若不是心思转的快,想到越叫越容易死的警世名言才第一时间压抑住喊救命的欲望,额头上瞬间留下了冷汗,咽了口唾沫,才发现那坐在椅子上的人影有些眼熟,“原来是白都督啊!好久不见,好久不见,今天怎么怎么这么闲情雅致来我这儿,你看看,一群人也不懂事,上官来了也不叫醒下官,这群人真的该打,各位远道而来想必是饿了吧,下官去叫下人弄这东西来给各位填填肚子。”说完准备起身的刘青抬了抬腿却发现坐的太久双腿已经麻的起不起来了。 殷则看着晃晃荡荡就是起不来的刘狱长,看着那满脸通红的尴尬神色,殷则心里暗暗发誓,自己以后打死都不要发胖!这话是这样说,做不做的到还不确定呢。 努力一番没办法起来的刘青仿佛认命了,垂头丧气的模样似乎打动了两耳不闻的白飞雁,就见他屈指一弹,殷则感官中,仿佛有一道强力的冲击波,就像很小的时候在菏泽老家看到俯冲的雄鹰那种感觉,迅速,有力,殷则看不到它的轨迹但能感觉到无形的直觉,就在那里,指尖轻弹不过一瞬,另一边响起一声惨叫,殷则忙回头,就看见自己的上司活蹦乱跳的起来了,嘴里还叫嚣着“痛死大爷我了!”。 收手的白飞雁正准备翻书呢,就察觉到一股炙热的目光紧紧的盯在自己的手指上。 !! 第九章不速之客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第二天,殷则起床一睁开眼就见到白飞雁背对着自己站在床尾,然后自己床边还整整齐齐的站了两排人,一脸懵逼的殷则被吓得不轻。 “这是道别?”殷则心里调侃的话不知道怎么顺嘴就说了出来。 “道你个头!”白飞雁说完这句话,转过身,怒冲冲的直接抬腿一脚踩在了床单上,身体前倾,面色凶恶。再然后八把刀依次横在他的身体上,刀身泛着寒气,寒光让殷则汗毛竖起,“说!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呀!”殷则看着刀刃离自己皮肤不到一寸,自己简直就不明白为什么他可以感觉刀好像已经和自己亲密接触了呢! “好,给你个提示,常逢生!”。白飞雁收起了放在床单上的左脚,又把右脚放在了上面。 殷则一下子就明白了,这群人气势汹汹的过来原来是找常老头的,殷则很认真的回忆,发现常老头这种吹牛不打草稿的江湖老骗子莫不是这次失手被有权有势的人盯上了,然后……殷则大声说道:“没有没有,我写了,不过常老头说话半真半假,经常吹些牛皮,我就没理他,毕竟花费时间记录一些疯言疯语没有意义,是吧?”殷则打了个哈哈,腼着个脸笑道。 “吹牛皮!疯言疯语!没有意义!”殷则看到对面的白飞雁悬在空中的右手在颤抖。这可把殷则吓坏了,“别抖啊!你这手乱抖别把什么内气剑气什么的抖出来了,自己小命只有一条啊!再说,常老头有什么好调查的。”很委屈的殷则心道,然后苦着个脸很无辜的看着床边的八大金刚,当然这是他临时给这八位威武不凡的哥们起的外号,然后自觉无辜的某人看到床边原来的几位冰山脸也洋起了满山红,只能从他们脸上看出四个字,目瞪口呆!很精彩啊,殷则很不敢相信,但是不得不相信,那个在牢房里侃天侃地衣服从来不洗只会插科打诨还跟个老流氓一样的常老头真是个名头很大很大的人物。 站在那里半天没动的白飞雁扬了扬手,摸了摸脑门,然后转过身喊了一声“啊~”。似乎是发泄成功的白都督双手叉腰,一个凌厉的转身,口气不容置疑道:“收工,线索又断了。”说完迈开步子往外走去,殷则看到攥的紧紧的拳头上青筋毕露。 没有多余的言语,“八大金刚”也走了,最后一个人对他说不用担心其他事,只要当他们没来过就行了,殷则还有许多问题,但也没人解答了。 白飞雁很是失望,他原以为这一趟调查会搜索到一些有价值的内容,之前不至于一无所获,当这两个月来所收集的资料到他手上的时候,他才觉得自己要调查的人多么可怕,没有资料!硬要说有,便只有那一张纸可以概括的前半生,从长安到东陵,一群人并不是简单的走直线或者走弯路,他们走过的路线就如同蛇在沙地留下的痕迹一般,人过留痕,风过留影,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他一直都相信他能找到关于常逢生的点点滴滴,哪怕是这位曾经的刀圣在路边摘鲜桃被人发现也好,虽然不太可能,白飞雁很失落,两个月空空而反,他并不害怕惩罚,相反,在他每次竭尽全力去努力完成一件事却最终失败的时候,他很高兴,很兴奋,很恐慌,因为这证明了他还有太多的不足,他对未来感兴趣,但同时又对未来的的不确定性很害怕,害怕什么呢?无非是死亡,生死间大恐怖!死了便是一无所有,所以他很害怕但是他很庆幸,因为他才二十七,他还年轻,他不用去考虑死亡这件令人懊恼的事情。他最喜欢的是未来,最讨厌的是他个人未来的终点。 没有人生来就是坚强,孩子生下来会哭,他们是脆弱的,他们柔弱的身体不足以保护他们安全,甚至不能让他们自由的活动,白飞雁太清楚那些人了,那些来自贫苦而催生的力量,那些从骨子里流露出活下去的欲望,他见过普通人一拳打死老虎,为了活命跑的比花豹还快,所以,当他看到那份简历的时候他觉得常逢生是个很不稳定的角色,一个很危险的存在,一个生于江湖的人死的时候往往不会在江湖死去,那位名传天下的老刀圣他究竟想怎样,东陵到长安,一行六百里,他是个怎样的人,白飞雁想去弄清楚这个问题,奈何天不遂人意,落得两手空空,想到这里,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秋日的阳光照在他并不俊秀,甚至非常普通的脸庞上。 街道上人来人往,东陵,这座故都焕发着不同于长安的味道。在白飞雁的眼中,这里人讲话带着一股子风沙味,相对于长安城富丽堂皇而言,东陵简直算得上后娘养的,真不知道汉阳王朝的故都怎么会是这么“破”,见惯了长安城中高高耸立朱砂为表的城墙,再看看用一块块大石头搭建而成的城墙;看看长安城高墙大院杏花飘香,再看看一座座朴实无华的建筑物;闻多了长安城温润如水的空气中仿佛洗不掉的书香笔墨,再看到用袖袍遮住不停咳嗽的旅人,东陵在他的印象里,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什么相近的地方,两座不同的地方,两个地方完全没有什么可比的地方,若是把长安比作那姹紫嫣红的牡丹花,那东陵便是牡丹脚下的一块干燥的石头,白飞雁很不理解那位始皇帝的想法,迁都南移这个想法当初可是满朝文武都反对的,白飞雁可以想象高祖坐在金銮殿上提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一家老小都在东陵安居的大人们什么态度,同仇敌忾坚定报团是肯定的,上书进言抱着门柱子哭也是有的,就连太学院那群刚成立就不甘寂寞的人都琢磨着从那八竿子都打不着但距“可靠”推测与本朝有关的刘祖家训上面靠靠,希望可以拿出一种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改都百害无一利,不过想到始皇帝带着军队浩浩荡荡前往南阳的时候一群大臣目瞪口呆的样子肯定很有趣,再然后,就是南阳改名长安,盖起了皇宫,坐上了宣政殿, 人来人往,车马络绎不绝,原本热闹的市集突然有了些不同,白飞雁感觉到了。 风儿吹过枝头,吹下几片枯黄的树叶,白飞雁突然心跳的厉害。 “咚咚咚!咚咚咚!”,一身黑衣的他就像被固定的木偶一样一动不动,插肩而过的路人也没有注意到这个突然停下步伐的男人。 一身黑衣,脸色阴晴不定的白飞雁注视着周围,就连眼角的那一条细长的疤痕就像感觉到不自然,微微的扭曲,一切都这么自然,来来往往的行人该干活的干活,吃饭的吃饭,游玩的游玩,仿佛没有人注意这个一身黑衣黑裤,一头长发,眼角还带着疤痕的男人。 “是那家伙?”,不过很短的时间,他的身边已经出现了几个人,是那群被殷则称作“八大金刚”的黑衣人,这八个人来的无声无息,八个人,分为两层,每层四个人,互为犄角,把白飞雁所在的地方作为中心,每个人都面无表情,但每个人都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们都感觉到那股慑人的压力。 “这里不行,我们换个地方,跟我走。”白飞雁用着正常的语气对周围几个人说着话,说话完后大摇大摆的迈着步子右手边的城墙方向, 八人维持着阵型离开了,白飞雁那句话是对他们说的,同样也是对暗中的那个人说的,到了城门边,白飞雁看了看周围,这是一片荒地,远离了人群,就在这里解决吧! “阁下可以出来了!”白飞雁朗声开口道,声音传遍四野,却没有回应,周围寂静无比,根本没有理想中的回应。 “阁下武功不同凡俗,做事行径怎的如此藏头露尾,连见一正面都不肯?”没人回应的白飞雁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开口道。 “哦?我听闻圣贤书上记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又见你们大堂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严于律己”四个斗大的字!然而古往今来许多事,都是说起来一套,做起来又是一套,狐狸敲敲你家的房门,你们一边笑脸相迎,一边却拿着一把柴刀想着冬天多一件披肩,白都督,你说是不是啊?”空荡荡的荒野,不见人影,却听见人声,白飞雁站在那里心里却觉的这事很麻烦,原本在城中不敢行动,害怕造成不必要伤亡,把人引到这荒郊野岭处,想在这里抓住那个人,本来计划是很好的,原以为那人藏在人群中,所以只能感觉到威胁的气势找不到人情有可原,但是现在这里一眼望去便知道他们周遭没有敌人,先前那两句话也只是希望通过声音来确定那人的方位,但是现在这个局面让他白飞雁很被动,进退不能,如今他们这群靠隐藏吃饭的夜卫竟然不知道敌人在哪? 夜卫,他们被外界称为朝廷的鹰犬,食腐肉的秃鹫,不择手段的刽子手,江湖人对他们恨的牙痒痒,醉后吹牛皮不得说两句“要是我武功有成,定要端了那十方狱,砍了那华林轩!”,曾经朝廷的力量让夜卫几经沉浮,这些对内自称光明下的影子,是处理那些不怀好意叛逆者的刀剑,江湖上确实有一些特别专长的人,比如盗圣,千面人君,来无影去无踪,但如果打起来无非就是跑起来比别人快,这种人隐匿功夫高深,但这些人再多也不过是寥寥无几,正常人,相对应的实力便有相对立的技巧,何况这种明显强大完全没有遮掩的气势,不难想象这人是个劲敌,而且在夜卫中,他学会了,当把自己的性命交给缥缈的运气,你就已经在悬崖上走钢丝了!运气这玩意最为飘忽,没有万全的准备,没有详细的计划,一切听天由命,这不是所谓的玩火,而是等死,白飞雁从来都是这样想的,但现在的情况,他只能如此。 寂静,暗中的那人不知道藏在哪里,在说完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后便无话,保持沉默,突然间的静默,令人猝不及防,场中九个人一动不动,秋日阳光已经上升的很高了,火球放出了热量让他们的额头出现了细密的汗珠。 !! 第十章武林人的血债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一支箭,宛如一道流星,穿云破空而来,在地面九个人眼中,便只看到一个微乎可以不记的小黑点,甚至很难看到它的存在,但是隆隆的响声仿佛龙吟虎啸,又绝对让人知道它的存在不是眼花,声响如此之大,让人不禁怀疑这箭上是不是带着凶猛的异物,否则怎么能发出如此恐怖的声响。 “分开!”,白飞雁开口。 队列迅速散开,八个人的目光不仅仅在天边那奇怪的声响,或者说是那支古怪的箭,还在注意周围的变化,就怕一个不留神,阴沟里翻了船,声东击西的把戏平时可见的不少,就目前这情况,怎么看都像一种拙劣把戏,先弄出声响,然后突然冲出来一堆死侍,或者一个顶尖的刺客伺机而动,这种情况又不是没见过,就在每个人防范偷袭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站在中间的白飞雁闷哼一声,几人转眼望去,就看到他们的都督左胸上插了一根黑色的箭,右手正紧紧的抓住那箭的末端,黑色的箭身,红色的血交织在一起,穿着黑衣的白飞雁伤口处并没有什么血迹,但是抓住箭身末端的右手却是血肉模糊,一片狼藉不忍直视,血水正在沿着箭身流下,像开源的小溪,握箭的手隐隐约约可以见到白骨。 同行八人见到自家都督伤成这样,看到那皮肉撕裂的手,看着那支仿佛来自恶魔的一箭,心里不免胆寒,看着那带着倒刺的箭身,他们可以想象这一切的发生,当他们认为那隆隆作响的箭声不过是个幌子的时候,那支箭却如同索命的影子射了过来,通过第一眼那条长长的血迹以及带着碎肉的部位,知道自己的白都督肯定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一切,然后准备用手抓住箭身避免这箭把自己捅个通透,然后,带着倒刺的箭身就把恐怖的剥离了皮肉。 “注意,不要妄动!”白飞雁吼道,死死抓住黑箭的他心里并不像他言语中那么镇定,事实和手下的他们想的八九不离十,但还是有一些出入!比如白飞雁知道自己低估那支箭的速度,太快了,难以置信的速度才是这次意外发生的原因,因为太快了,所以箭到眼前才发觉,因为太快了,所以没办法做出更好的反应只能用手去抓住它,他不是没有看见那些倒刺,相反,箭离得很远时他没有反应,但是到了跟前,他看的非常清楚,到那种情况下他没办法,他必须要阻止那支高速的箭,不可思议的箭,提气,运转,罡气护体这一系列工作毫无晦涩阻碍的感觉,能挡得上这世间大多数人攻击而不费吹灰之力的护体罡气这一次没有作用,包括里面专门定制算得上是上乘的冰罗衣也没能阻止这次血的出现,当然,不是毫无作用,它们卸去了一部分力量,否则,没有这两者,白飞雁铁定要被射个透心凉。 “呵呵!白都督,又见面了,这份见面礼可还受用。”又是那无从下手的声音,白飞雁刚准备回答,就听见八侍里一个人开口怒道:“暗箭伤人的无耻小人!” 摸着胸口的白飞雁皱了眉头,看了那个出头鸟,刚准备喊他让他退下,却又听见那好似死神召唤的呼啸声,每个人都抬起头呆呆的看着天边那个小小的黑点,发出奇怪声响的地方。 “快跑!”白飞雁在听到声音后转头对所有大声吼道。白飞雁耳边箭声音还是一般,他不清楚这支箭是冲他来了,是要了解刚才没完成的任务,还是对着刚才那个愣头青,亦或是随意而发,他自己却没有动,苦笑了一声,那支箭淬了毒,现在自己行动迟缓,就凭刚才那人箭法,自己挣扎想必是做无用功,所以他瞪大眼睛看着天边黑点。 果然,耳边声音仿佛没有什么变化,就在白飞雁以为那支箭还在远远的地方时候,一抹黑影,一支箭贯穿那个出头男人的头颅,然后带着余温把尸体钉在了土地上,只留下一个狼藉的血洞,箭身不知在何方。 白飞雁觉得自己心脏快要跳出来了,这血淋淋的一幕就在他眼前发生,有时候,一些事情自己做的时候并不觉得可怕,当你回想的时候才觉得恐怖后怕。 他白飞雁能上任到夜卫都督,这些年黑白两道,武林庙堂两者之间见识过大风大浪多了,比如凉江一站成名的王戈自己就曾经在他的手下效力过,现在王戈已经是气势如撩火,凉江战役也是汉阳王朝近些年打的最残酷的一场战争,每当有对北荒话题引起,十年前的凉江血战就会被提出,凉江血战逃不开王戈这个传奇人物,屡屡被朝堂提及现以官拜将军,号为破荒大将军的王戈是他曾经的上司,后来因为某种原因他白飞雁加入了夜卫,放弃了刀头舔血的生活,成为阴暗处的幽灵,白日下的黑。 “列阵!”,缺了一个的队伍马上排阵。 天边,三个黑色的点出现在湛蓝的天空下,一如原本的小点,伴随着呼啸声,这一次,地面上的人们有了准备,全神贯注的准备闪避,分散,转移,他们不知道这箭从何而来,也不知道这箭是射向哪里,唯一把握的便只有手上的剑。 三响后,应声而倒的三人,每个人都是头颅的眉心都是三个血淋淋的洞。 “你们今天跑不掉的!跑掉一个算我输,哈哈哈!”猖狂的笑声传来,地面上五人看着地面上地上四具尸体默然无语,白飞雁却感觉脸上火辣辣的,仿佛像有一股火从心窝处烧到天灵盖上,攥紧的拳头松了又紧,最后从牙关里吐出来几个字:“分头跑,能跑一个算一个。” 白飞雁真的没办法,那黑色的箭就像索命的铁链紧紧的勒住他的脖子,死了四个下属,他有火但是没地撒!他在脑海里想的是这人对自己好像很熟悉,但自己却对他很陌生,只能大概猜测是猎鹰人。 “猎鹰人”乍一听仿佛是专门捕猎老鹰的职业,似乎是那些远离人脉,行走在高山峻岭之上苦哈哈的角色,但白飞雁生为夜卫的一员,他知道这个组织,事实上,所有夜卫的人员入门培训第一点是明白自己作为影子的重要性,第二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其中第二点就有一个目标,消灭“猎鹰人”!“猎鹰,说白了就是一群被抄家的亡命之徒,大部分都是和我们血海深仇,没有可调节的余地,所以,一旦和他们正面对上,不死不休!”白飞雁清楚的记得他黑衣教官在课堂上用不值一提的语气说出来的话,因为这种不屑以及略带嘲讽的语气,让他以为“猎鹰人”只是教官普通的恐吓手段,但当他第一次接触所谓的猎鹰人后,那双眼中喷薄欲出的怒火让他真正明白教官口中的“不死不休,血海深仇”究竟为何物。 “白都督,你先跑,跑的慢一点,别摔着,我就在后面,你是最后一个,不着急,别累着,要不然待会没力气多没劲啊?哈哈哈!哈哈哈!你们夜卫所做的的恶!我,官藏,今天就先替天下武林人收一笔血债!”原本前面一句轻言缓调,带着一股调侃气,后面狂笑后的两句话却画风一转,带着些许狂暴的血腥气。 !! 第十一章灿烂星河下的人心 1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铁门缓缓的被拉开一道口子,怀里揣着纸张,嘴上叼着一个馒头的殷则正翻着白眼把铁门拉出一臂的距离,然后他走到铁门中央,侧过身,单脚发力,然后牢房里打盹的囚犯都被了一声刺耳巨响惊醒了。 “干啥呢?外面这是。” “不知道啊!不过这声音,音色清脆,其韵悠长,听声音好像是那道云铁门。”有个专业的回答道。 “莫不是哪位高手厌倦这里生活,踢飞了那道铁门吧!”一个激动声音回答道。 “得了吧!老刘,你还没死心啊,能踢飞这铁门的不说是鼎鼎有名的江湖十大,不!百大高手,但好歹也得是超一流高手才有这个资格吧!甲字号监狱估计有这能人,就咱们这丙字号监狱,连找个水上漂能优雅点的都困难,劫狱纯粹是省省吧!”马上有人接嘴毫不留情的打击道。 就在叽叽喳喳一片的时候,门口传来殷则的声音,“吃饭了,各位!”。 “我说什么,怎么可能是一流高手呢!”不知道悲喜的回嘴。 “这黑面书吏吃春药啦!开个门整这么大动静,有病啊!” “咦~老刘,你骂书吏有病。”阴测测的声音仿佛发现了什么。 “哎哎哎,老王,别告诉那小子啊!你这什么表情,不是吧!我敬你老王是条汉子,你却想打小报告这种小人行径,算了,当我以前眼瞎,认错了人,往事一笔勾销,别告诉他啊!要不然,我削你老小子。” 殷则在一脚踹开这听说是扶桑云铁打造的铁门后,脚部还有些酸麻,晃了晃脚脖子,然后拉着身后的大篮子,本来这饭菜的事不关书吏,奈何抬饭的大爷速度太慢,其次殷则自从练了武功后,身上长了肉,吃的也自然多了起来,虽然吃饭不用给钱,但多干点自己在牢中就可以多吃一份量,反正年岁渐大管伙食的范老头就觉得来这丙字号监狱特别轻松,虽然面前这书吏吃的有点多,但不是有这样一句话,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年轻人吃的多不足为奇,更何况这个书吏能帮自己搬上搬下,省的力气活,自己这老腰也能歇歇。 殷则一只手提起了一个大桶,刚准备提出去的时候感觉背后一凉,当机立断,殷则放下左手边的饭桶,松下来的左手立即握拳向自己右手边挥去,拳势如风,只听得重重的拳击声,他的耳边满是左臂带起来的呼呼声,简洁明了,仿若飞鸟穿过小树丛带起的风声,终于,左手拳头撞上了软软的物体,没有落空的攻击让殷则心中一喜,只听得一声闷响,就像赤拳敲上了羊皮大鼓,拳先到,然后目光后至,就看见一袭黑衣像个皮球一样被弹飞。 被打飞的白飞雁趴在地上,这一击来的突然,因为中毒原因他都没有来得及反应,他可以感觉到自己肋骨似乎断了几根,无力艰难的抬了抬头,想说些什么,嘴唇一张一合,却没能说出什么,但被压制的毒药也开始显露效果,被这一拳打的气息紊乱的他已经不能压制住蔓延,后面那人随后就会来追他,性命岌岌可危的他身体阵阵发寒,原以为通过监狱来躲他那个仇人,却不料这里出了意外,上午才见过的花言巧语的书吏自己仿佛却一点都不认识,明明看上去无害的他却能打出这样一拳,感受被震散的真气,白飞雁瞪大眼睛刚想骂这个不显山不露水的书吏两句,张张嘴,却骂不出来,是啊!自己人快死了,即使自己不愿意承认,但现在自己被一拳震散真气,毒素通过血液已经流转全身,后面还有一个官藏,虽然是随心所欲,但这一次真的是自己不谨慎,冒冒然的调查,只是可惜自己还没能弄清楚那位“刀圣”目的,就这么死了,死死盯着殷则,他呢?他是谁?为什么他有如此内力?本想看清一次殷则的脸,奈何药劲上涌,这最后的愿望都没能实现,头一歪,昏过去不省人事。 殷则见到自己一拳打飞了那个黑衣人,并没有立即上前,而是又往后退了几步,后来觉得还不放心,小心翼翼的拉住铁门,“卡拉卡拉”,隔着这道铁门殷则觉得安心不少,仔细注视着面前这人,这身黑衣怎么这么熟悉?但殷则不敢乱动,一声黑衣鬼鬼祟祟,殷则冷眼看着趴在地上的人,无声的运转功法,在殷则耳中却仿佛有一条小河水流淌周身,水流不息,微眯着双眼的殷则鼻息不自觉的吸了一口气,感受到这区别于外面,从而显得格外冰冷的空气,感受体内如小河的感觉,他觉得很舒服,这几日他已经可以做的道无时无刻的运转心法了,但却有些不一样,平日需要运转心法,运转过程中需要刻意引导气的运转,但另一方面需要弱化这种感觉,殷则估计到最后,将功法运转的像身体本能才是最理想的状态,理想终是想象遥不可及,脚踏实地方为正道,如今就在前几日,他功法运行好像又突破了,说是突破,其实就是突然感觉到自己运行速度上来了,殷则猜测平时自己的运行速度应该也是增加的,只不过很小,或者说他的感观没有灵敏到可以察觉的幅度,但缓慢生长的种子在黑暗的土壤中默默生长,可能会无人注意,但是当它拨开上方的阴暗迎接阳光时,它就会被发现,当突然拉开一段速度时候,殷则就察觉到了,进步很小,但是绝对有。当然殷则觉得自己的速度还是很慢的,殷则看的书是贺微写的,贺微说过他自己平日寻常走动时,吃饭睡觉打坐功法运转一刻不停,他的感觉是“气平静如汪洋,翻转如滔天大浪,停时再如小洼,动时如万丈瀑布自天来,宁静处譬如蜻蜓点那小塘水,奔腾入海如天去,浩浩荡荡动雷霆,无穷无尽变换多,翻天覆地两指间。”而殷则,如果不是像现在有意为之,那么他速度要慢很多,假如现在殷则的感觉是小河的速度,那么,他在行走,吃饭,写字时候无意中的运转就像低浅小溪,当然殷则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就像贺微说他不知道为什么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感觉,但是通过贺微的笔记,两者情况对比,殷则发现贺微在自己这个阶段时候也是感觉体内真气流转宛如小溪,没错,殷则对了好几遍,发现贺微也不能很好的确定层次,只能凭借那种奇怪的感觉,或是直觉判定自己运转,初知道这点,心里是崩溃的,这这这,没个高大上名字比如看门的什么虎吼,什么《清风剑法》、《龙虎断空拳》之类的虽然有些二,但好歹叫得响亮! “你哪门哪派的?” “龙虎门” “什么功法?” “龙虎断空拳!” 到他这里变成这样了。 “你哪门哪派的?” “呃!那个,无门无派” “那你练个啥子武功咧?” 清一清嗓门,深吸一口气,“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感觉不像武功,神神叨叨像和尚念经,秀才背书,哪里有武林人豪迈风范。 没个叫的响的名字,殷则觉得气势上就输了一层,更何况现在就这境界划分还这么模糊模糊,关键是,这本书的前辈,那个叫贺微的,练到高深处就这么死了,殷则打听过,仵作看过好像是什么心肌梗塞,突发身亡,这,死的好有气势,不同凡响,你好歹是个高手好不咧!这让殷则严重怀疑这是不是一本假秘籍,要不是牢里自称响当当的常老头说这本功法很厉害,是万中无一不可多得的上上品,殷则估计真的去尝试监狱里流传的什么通天猴拳,黄鹤身法去了。 感受到自己心脏强有力的跳动,扑通扑通声,仔细听,其实是两种节奏,这方面殷则双耳两目在练过功法后特别灵敏,所以他听见的是两种不同的节奏,一种是他自己的,平稳,仿佛庙宇里的木鱼声,井然有序,还有一种便是躺在那里的黑衣人,扑通扑通的毫无规律,有时急有时缓,在那急促的跳动后便没有了声响,殷则差点以为他死了,心脏停止跳动,但在长长的一段对本人来说宁静但周围确实又不安静的环境下,心脏声低低的响了起来,就像度过了一个冬天的野熊安稳醒来,心脏跳动声由缓入急。 听着耳边声响,殷则觉得面前这人确实不像是演戏,仔细看去,自己那一拳的位置有暗红色的粘稠血液散布在周围,一滴黑色的血液从衣角滴落在石板上,殷则抬起左手,暗黄色的手掌仿佛因为不见天日所以略显苍白,而这个略显苍白的手掌上,有着不同的颜色,红。 好奇的殷则抬起手,把那块区域放在鼻尖下,可以闻见的确是血液,而不是其他红色的液体,抬头看着那位趴在地上好像没了生机的黑衣人,殷则知道自己那一拳应该是达不到这样的效果,看这人伤口以及流血时间应该是被锐器所伤,而不是那一个拳头能达到的效果,就算拳头能达到这种效果,那绝对不可能是他刚才的那一拳。 打开了那道作为安全保障的铁门,殷则走到那人身前,撤掉掩盖,发现正是早上离去的白飞雁,此时,这位自称夜卫跑腿的白都督正淌着血昏迷不醒,想想是自己这个书吏把鼎鼎大名的白都督打晕了,殷则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一会儿想到什么的殷则有点笑不出来了,所以,当机立断,他立刻把人抱起来往自己房间跑,临走还不忘对里面说一声。 “各位,人有三急,我去去就来!” 话音刚落里面顿时炸开了锅。 “什么,先送饭啊,混蛋!” “什么鬼,虐待囚犯啊!” “黑面书吏,别以为老子怕你,跟你说,出来一定要记得洗手啊!洗手啊!” “书吏,带纸没有,这点很重要,别忘了,千万别和上次一样一去不回来啊!” 一阵阵哀嚎在这黑暗的空间内此起彼伏。 !! 第十二章灿烂星河下的人心 2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傍晚,橘红色的太阳快落下了地平线,只留下半个身子,看上去,就像一道小门。 殷则对着白飞雁很尴尬,尴尬之处不能用言语形容,因为作为当事人的殷则说不出口。 伤口确实是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血糊糊的一片给视觉给殷则带来的冲击感不亚于北荒那把白亮白亮的刀。殷则找来了剪刀小心的剪开衣服,呃,后来又迅速穿上了,仿佛遇到坏事的殷则惊悚的看着面前这个脸庞棱角分明的男人,呼吸声越来越低,吐了口气,殷则收回了手,站在床头,居高临下静静地看着那张苍白又不带表情的脸,但这浅浅的呼吸声却让殷则有种做贼的心跳,仿佛下一口气就会是他呼吸的最后一口气,殷则还是克服困难,心惊肉跳的殷则颤抖的掀开了衣服,艰难的完成一次小小的外科手术。 拿着小刀,熟练的切割下已经发紫的部分地方,练过武功,习得功法的殷则能很好的把握着刀片,然后切下一些部分,伤口没有什么血,这也证实殷则的猜测,白飞雁受伤的时间绝对不短,再加上发紫的伤口,应该是某种中毒迹象,所以,这位在殷则眼中深不可测,来无影去无踪的白都督才会连他的一招都没躲过去,还被打晕了,包扎好伤口的殷则额头上已经是满头大汗。 包扎疗伤的技术,监狱里三教九流的什么都有,不方便时殷则这个懂诗书,不讲话但脾气特好的书吏就会成一个接收信息的中心。殷则也听过一段很有意思的话,大概就是行走江湖有两样本事要具备,第一是看得过去轻功,另一个就是疗伤的本事,轻功身法很重要,江湖上,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故事和酒!就算你路见不平不来吼一吼但总是会有些磕磕绊绊,有时闭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你不找麻烦麻烦自来找你,这时候刀光剑影暗器飞镖无所不用其极,到时候,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莫提什么英雄气节慷慨赴死,小命在手才可无忧,一套好的身法,速度快的轻功可以追杀逃跑两不误,所以轻功很重要,其次,就是这汤药包扎,要知道江湖险恶,害人之心可有可无,但防人之心不可无,别人捅你一刀,你靠着轻功逃跑,这时候,保命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必备的药品,该学的医术还是要学那么一点,哪怕只是皮毛,江湖危险,所以天大地大不如自己小命大,所以什么荣誉,金钱,权势都是狗屁,没命你一无所有,有命你可以留得东山再起,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哪怕你不能东山再起,但江湖儿郎,起起伏伏岂不能对酒当歌,何须送掉大好头颅。 然而在监狱里,没有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有些伤自己医自己很难,必须有个搭把手的人最好,但是找谁呢?想来想去,也只有那个不爱说话,但性子还凑和的书吏,两样事一个人,殷则对于这些小事还是不介意的施加援手的,三教九流所学所用,有时候,有个囚犯发高烧,究竟是先冷敷,还是热褥,还是通过真气引导,亦或是金针通穴草药入口这个问题,整个牢房都你一言我一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有黄帝内经作凭据,我有青帝百草经白纸黑字,一群人吃错药了一样亢奋的不得了,口水横飞之间,殷则好不容易吼一句,“他可快死了!”,才打断这群人的探讨,长时间的口水战没辩出个所以然,一群人瞅瞅你瞅瞅躺在那一动不动的病人,然后决定一样一样的试,这么多法子总有一个适合他!最后半死不活的某人离奇的活了下来。 给出一堆稀奇古怪的方子的众人高高兴兴的吃了饭,然后各种显摆,没办法,高兴吗,三年过去,殷则就这样做了许多离奇,甚至稀奇古怪的方法治好了许多人,也算得上半个江湖郎中。 他记得老常说过“命多珍贵,然人心可畏。”殷则收拾好东西,很复杂的看了床上的白飞雁。 受了这么重的伤,跟他走的那么多人一个都没回来,光是这两点,殷则就觉得前面这个躺在床上的人肯定有麻烦在身,而且,绝对是自己这个层次不能抵抗的,但殷则没有坐视不管,见死不救不是他的本性,并不是因为他太善良,他记得老常说过:“你帮我一次,下次我也会帮你,交情就是这么简单,也许你小子说我有些市侩,但世间之事哪来那么多大道理可以讲,尊重是相互的,可以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恨!事出有因这个道理是不错的,虽然说是说江湖险恶,人心难测海水难量这是实话,但做好自己便是对自己最大的肯定,所以,我希望你小子以后进去江湖不必去管风风雨雨,一些破事,有的可以管,有的就不需要了,评判标准你的有一个。” 殷则记得这话,也觉得这话很实在,平心而论,殷则救他,只是希望在以后的日子里,当自己遇上这种事,当自己无路可逃,绝望的看不见曙光的时候会有一个人施加援手,这是美好的愿望,也许他这一生都不能涉足江湖,也许他一辈子都过不了那种横刀立马的生活,但是他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江湖人,就像潇洒的常老头,在他心中,江湖不应该只有刀光剑影,更应该有侠肝义胆! 殷则给这位都督盖上了被子,看着她的眉眼,站着发了一会呆不知道想些什么,闭上双眼的白飞雁脸色苍白如纸,殷则猜测是流血过多,毕竟根据伤口流血程度判断,受伤已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看着毫无血色的双唇,殷则叹了口气,在床边坐了下来,从被窝里拉出手臂,抓住手腕的左手感觉到的是冰凉的触感,闭上眼号脉,情况不容乐观,不知道中了什么毒,再加上流血过多,已经是奄奄一息,宁静的屋子里,仿佛可以听见生命悄然的离去。 殷则左手还抓着手腕准备放回去,那双手可以说暗黄,粗糙,虎口处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再加上原本凌乱伤口,毒药的延伸破坏,整个手掌真的很难看很难看。 殷则准备出去一趟买些药,还有被子,毒药殷则自知自己没办法,但补血的药还是可以要一点的,殷则临走前关上了这叫房间唯一的窗户,整个房间已经陷入一片黑暗。黑暗中,只有白飞雁轻轻的呼吸声。 慢慢的,有个黑影漂浮在白飞雁上方,直勾勾的看着昏迷的白飞雁,看着毫无知觉的白飞雁,听着他缓慢而均匀的呼吸声,他右手缓缓的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剑,一片黑暗中,他漂浮在白飞雁的上空,右手持剑,剑尖从额头处笔直而下,划过眉间,鼻梁,双唇,咽喉最后转了个小弯,剑尖放在心口处!仿佛只要轻轻一推,这把钢剑就能刺破孱弱的肉体,杀死这个人。 若是仔细看去,那把剑剑尖从额头开始,好像是划过了脸庞,但事实上,并没有,那把锋利的脸并没有接触到皮肤一丝一毫,就这样隔着微乎其微的距离,通过了凹陷的双眼间,掠过高耸的鼻梁,到达心脏上方,突然他说话了,声音正是那个自称要替江湖人收一笔血债的官藏。 “有趣啊,未成想,大名鼎鼎的白飞雁,夜卫中纵横捭阖的横部都督竟然是个娘们,这要传出去,江湖人不得多一个女魔头的称呼!”平静的话语并没有原来那种嗜血的邪性,但浑身上下带着的血腥气出卖了这份平和,剑尖慢慢的抬起来,慢慢的回到了剑鞘中,悬浮在空中的某人也坐在了椅子上,像个普通朋友一样坐在病人旁边唠叨。 “你可知道,你的那八个下属已经被我一一解决,费了不少劲,夜卫的人,武功不怎么样,但伪装隐藏确实有独到之处!然后我把他们八个人一一排列,让你其余的下属根据我给的痕迹去追寻,现在,呵呵,他们应该找到了六具尸体了,大概离开了东陵城,所以,现在只有你和我,哦,别害怕,我不会就杀你的,你知道吧!我要给夜卫一个血的教训,所以,你死还不够,那个书吏,他还真敢收留你,还给你治伤!” 说完他瞅了一眼一眼那个糟糕的包扎,开口说道:“虽然技术不咋滴,估计他还以为夜卫是除暴安良的好队伍呢?对啊,为什么世人都以为你们夜卫是正义的呢?你们手上的鲜血明明比我们这些江湖人更浓,你们造的孽让多少人流离失所,可他们呢?他们什么都不知道,所以还会乐呵呵的帮助你,以为你们是保护神,愚人!都是愚人!愚人当死,他会死在你前面的,相信我,他先死,再轮到你,你是最后一个,呵呵呵!哈哈哈!放心,我很快就会回来。” 肆意的笑声后,官藏他人就不见了,最后轻飘飘的一句话讲的却是让人毛骨悚然,房间里回归了一片安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有白飞雁均匀的呼吸声。 下载免费阅读器!! 十三章灿烂星河下的人心 三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初来东陵的人对东陵的评价的确是没有气派这两个字,这座故都并没有因为皇家的居住而沾染所谓的皇家威严,甚至有些脏乱,所以,很难让人联想这是汉阳王朝的故都,这里是北军的中转站,粮草,兵马的队伍常常可以看见,汗流浃背的商队人员也愿意来到东陵这座城稍作休息,因为人多所以有些乱,但对于边境深深的寂寞,人多确实是缓解这种状况最好的良药,东陵与北方在人口密度上有天壤之别,所以才会有人说“东陵是当之无愧的北方第一城”这种话,而且而且去过边境的人也都对这句话很是赞同,但有远道而来东陵人对故都这两个字并没有什么很大的兴趣,也并没有因为故都二字享受什么多余的照顾!远道慕名而来的诗人游侠在看到所谓的“北方第一城”远没有想象中的大气,甚至还有些寒酸,落魄而返的诗人曾写下这样一首《悼亡友陌而忆东陵》。 年少曾不爱箜篌, 只闻江东惧北龙。 空想东陵好风光, 野马烟花踏北疆。 北疆不见千丈雪, 降龙只得几人归。 寒也北,苦也北。 路边摊上,店小二正看着瞅着外面桌子上的一个人,原因无他,这人一身白衣,再加上身体强壮,脸角方方正正,但是没有胡子什么的,但这强健身体肉眼都能看得出来绝对不是凡俗之人,外表的出众只是一方面,另一个便是奇怪的行为,点了最好的酒,却一口没喝,只是揭开坛子任由酒香飘散,人却只在闷头吃那叠花生米,店小二自然对自家的酒有信心,对于这等奇怪行径也猜不透,东陵那么大,怪事日日都有,他付了钱,只要不是来砸自家酒馆厂子的,管他做甚!自己猜不透也好,自己有的忙,这些高人都怪怪的,哪能把心思都放在他们身上,做好本职工作才最好,现在已经是秋末了,等到了冬天,马上就要过年了,想到这里他情不自禁的轻声叹了一句:“秋天快要过去咯!” 在前台一个人咀嚼花生米的男人听到这话愣了一下,谁也没注意到,因为这愣神的缘故,手上没用劲,一个花生米便咕噜咕噜的逃脱了筷子,男人没了动作,只是看着眼前的一碟花生,然后轻声嘀咕了一句:“该走了!”然后端起一壶酒,直接豪饮,伴随着众人好奇的目光和下咽的声响。“咕咚咕咚”两斤百火烧就干完了,对于东陵人来说百火烧一般是一杯一杯的小酌,让酒精不断刺激着喉咙与胃,而不是这么玩的。白衣男子很不优雅的打了个长长的酒嗝,拿着屁股下坐着的长剑跨过了门槛。 殷则一手提着药,一手拿着两个橘子,药自然是他去药店买的,不过买的时候药店老板很惊讶,不是因为他来买药,而是买的太少了, “殷书吏,这次就买这么一点儿哪够啊!是不是没带够钱呐?不要紧的,您的信誉我们还是信得过的,要不,再来点?”回绝了极其热情推展自家药的老板,再三声明只要一人份量的药,殷则才买回来自己想买的,然后路上又碰到了巡差的黄捕头,本想快点回去,但遇到絮叨的黄捕头。 “老弟啊!你这提着的是药吧!” “哎哟,大哥好鼻子!” “哎哎!我跟你说,别人虽然叫我外号叫黄二狗,但是和我这鼻子一点关系都没有,人家说的是我的行动,是我千里追敌,用智慧判断犯人逃跑路线的传奇,知道吧!……” 殷则只好翻着白眼听他唠唠叨叨完,嗯!你外号的确和鼻子灵没关系,平时邻里不和,夫妻争吵什么的,别的官差一到场,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到你这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你一掺和,小事便大事,原本只想吵个架的最后写了休书,本来女方哭一场要回娘家,结果你一掺和劝人家,把人家劝的直接跳井,还好没闹出人命,要不然可是从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了!而且出什么事你的闻风而动,比狗还灵,所以才会被称为黄二狗吧!呆了三年,殷则对面前这位不良官差的名声可是很佩服的呀!什么官差能不吃拿卡要,什么官差数十年如一日风里来雨里去,带病上岗从不拖沓,整个东陵,也就这个绰号黄二狗的男人了! 打发了黄二狗,被硬塞两个黄色果子的殷则一个人走在东陵城中,一个人走在路上,因为走得急,他没有换上便服,只穿上一声红蓝相间的制度,行人见了这身衣裳,走路时都刻意保持了距离,殷则倒也没其他心思,乐的一个人逍遥自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少不得有几个小娘子做贼似的看着这个面容白净的男子,宋雨景便是其一。 宋雨景,一个大户人家的宝贝女儿,其父正是东陵官场上东陵直隶州知州的宋斫,东陵城中说一不二的人物,响当当的东陵城城主就是这位宋斫,当然作为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算得上多子多福的宋大人看来,其中最小的,由正室生的小女儿理所当然是最贴心的小棉袄,宋斫宝贝自家女儿在东陵官场上当然是人尽皆知,这位待字闺中的宋雨景也是最热闹的话题了,谈谈奇闻不得不说说究竟谁能娶上这位城主的掌上明珠,有说当地有名的士族童家,有说的是许了长安的某位皇子,当然更多人赞同的是东陵城著名的才子徐长风,一位是东陵的最明亮的珍珠,一位是在长安都有天才之名状元郎,一位名字叫做宋雨景,一位名叫徐长风,一风一雨,巧合吗?也许是的吧!在东陵许许多多迷恋宋家小姐的男人和喜欢才子徐长风的女子心中,都不得不说这两位的确很合适。 带着不可言明的忧郁神情行走在人来人往的道路上,心为什么跳的好快,落日的余晖下,青年的影子已经混进人群中不见踪影,谁知道呢?谁会明白在熟悉的街道上看到一个陌生的男子情不自禁的感觉,那种仿佛喝了桃花坞里桃花酒那种微醺的感觉,也许,明天,或许,今晚,那个如此深刻但有陌生的影子就会像所有影子一样遁入黑暗,了无痕迹,这也是一种体验吧!等人已经进去人海,找不到踪影的时候她愣了一会神,然后无精打采的对外面说道:“走吧!回家。”马车车轮动起来,载着人通向城主府。 走在路上的殷则不知道有一个女子看着她,但他却有些不安,不安的让他有些烦躁,有些透不过气,他踢了路中央的一颗小石子,看着滴溜溜的石子向前滚去,撞上了一个白底黑靴,殷则诧异的抬头看着那人,想不到真撞上人了,却发现那人正微笑的看着他。 奇怪的殷则不知道为什么那个人带着微笑踏步而来,大道上人来人往,那人却像游鱼一样没有丝毫影响,不一会儿就走到了殷则的面前,殷则观察这个男人,脸上没有多余的赘肉,也没有留胡子,整个人看上去很干练,尤其是那双含笑的眼镜让殷则觉得似曾相识,一身白衣,右手拿着一把剑。正在观察的殷则突然听见身前的男子发出一阵奇怪的轰鸣声。 “轰轰!轰轰!”猝不及防的殷则脑中一片混浊,那声音仿佛让他浑身每一块肌肉都在颤抖,说时迟那时快,殷则日日苦练的《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立刻全力运转起来,如同原本缓缓的河水因为受到刺激,仿佛上游溃堤,小水变大河,外间轰鸣声早已经停下来了,但他自己的身体却还没有从原本的状态出来,心急如焚的殷则只能拼尽全力的运转,这已经是他最快的速度了,他都能感觉自己的眉心一阵阵的发热,这可不是好迹象,要知道原来气走周身,全身发热是有,但最终走到眉心终点处总是一片冰凉清爽,如今,清明不在,殷则发出一声低啸! 那个白衣人听到殷则低啸后很是吃惊,所以低头看着地上抱着头抽搐的青年,眼角的余光就能看到这四周已经是乱成一片,街道上哪还有刚才人来人往的模样,只有一片狼藉,西街口的人们已经作鸟兽散!没错,刚才他一声雷鸣引发了这次骚乱,他的计划就是如此,现在,出了一点小偏差,但还在可控范围内,所以他不慌不忙的抬起头。 微笑的开口道:“在下安竹徽。”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十四章退去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宋雨景坐在车里,却听见外面一番躁动,还有马车旁边的仆人的问话,她感觉事情有些不大对,开口对旁边的老仆人问道:“侯爷爷,外面怎么了?怎么乱糟糟的”。 “小姐,听说是西街口那出了事,好多人受伤了,咱们快走吧!公家估计马上就来人了,这里很危险,我们走快一点,到城主府就没事了。”被称为侯爷爷,实则这位城主宝贝女儿的保镖管家的侯羽成赶紧答道。 “啊?西街口不是咱们刚从那出来吗?”马车里的宋雨景莫名的有些担心,心中闪过的一道身影,却有些可惜了。 另一边,自称安竹徽的白衣男子很不风雅的提了提裤子,笑吟吟看着场间唯一站着的人,一位黑衣人。 “看来,今天有些麻烦啊!”黑衣人低沉嗓音叹道。 场间三人,白衣安竹徽与那黑衣人各位一边,而一身蓝衣制服的殷则则躺在地上,一言不发,眼神呆滞,好像收到了什么重大打击,看上去整个人麻木的像块石头。 “不过也没关系,今天有是时间。”黑衣人看着场间依然挂着难以捉摸笑容的安竹徽平静说到。 殷则的眼镜一直盯着黑衣人,却没看那个造成他现在模样的白衣人,带帽子的黑色长袍完美的遮住他的脸,俊郎的身姿,看不到双眼的黑衣人格外神秘,行事诡异,两人仅有的对话透露出黑衣人仿佛没安好心,殷则猜测这个黑衣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这一切都不是他造成的,但是这个黑衣人的眼神,虽然没有放在他身上,但仅仅扫过他一眼就身体冰冷,那是杀意,想除之而后快的眼神!殷则常常在监狱里遇到一些迫害妄想症的犯人,他们那种眼神是癫狂带着嗜血,而眼前这位没有了疯狂,只留下赤裸裸的杀意,纯粹的杀意就是一种看死人的眼神。 安竹徽开口了,但身子并没有动,开口说道:“官藏,何必如此呢?当年他们做错了,如今你也要接着错下去吗?你断了他们一时的路,就像野草,你纵然火烧草原又如何,来年春天,它们又会冒出新的野草,你都是天下一流的高手了,当年……他们纵然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你手上已经染了这么多条人命!听我一句,跟我回去,你不会死,我保证。”他最后一句说的笃定不容置疑,眼镜紧紧的看着那个官藏一动不动。 “哈哈!我在这里谢谢你的好意,但!此仇已经不是我和夜卫之间的事那么简单了!若是根有问题,我便会想办法除根。”看着面容难看的安竹徽,他摇摇头开口接着说道:“但,这根现在看来还不算太烂,只是这草长得有些太不合规矩了,要我说,草长得不规律,那就拉下一遍,再长再拉就是了,他长一次我就除一次,尽我所能,终有一天,这地再也长不出草。” 安竹徽缓下来的眉头平静答道:“哪有这么好的事。” “来吧!今日这一战无可避免,我是不会束手就擒的,让我看看号称东苑十三剑的竹剑有何本事!” “你不会想知道的。” 说完这一句,黑衣人便冲上前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袖子里滑出了两把匕首,说是匕首,其实称作短剑比较合适,剑身仿佛夏日水面,水波不兴,泛着悠悠绿光,但微风起,吹的湖面水光如鱼鳞般啧啧发光,脚下一丝一毫都不含糊,手持双匕的黑衣人就像奔袭猎物的花豹,迅捷有力。 另一方的白衣男子等那两把匕首欺身上前时举起了右手的剑,却没有脱壳,朱红色的剑鞘硬接双匕,没有刀兵相交的鸣声,爬起来坐在地上的殷则耳中只有“笃!”的一声,好像寺庙里的木鱼声,殷则瞪大眼睛看着场间两人,奇怪的殷则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声音,这种清脆的声音真的是这两样兵器可以打出来的吗? 带着隐隐绿色的双匕,透着寒芒,朱红色的剑鞘并不华丽,整把剑外表没有外物装饰,却透露出朴实无华的韵味,现在两把短剑搭在这把长剑的剑鞘上。 殷则仿佛在被蒙面的黑衣人脸上看到了一种懊恼的情绪,情绪只是一瞬,他的气质依旧冷漠的像寒风,殷则觉得自己是不是眼花了,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他很奇怪,为什么对面的安竹徽不出剑而是用剑鞘来抵挡这一击,在他感觉里,他毫无疑问是认为白衣的安竹徽更强,但现在。 就在殷则还在思考为什么白衣剑不出鞘的时候,那边的黑衣人大吼一声,然后身影迅速往后退去,留下一道残影,看样子,好像是走了,是他吗?殷则看这人影退去,然后奇怪的看着唯一站在中央的安竹徽。 他做了什么?殷则不知道,但就在那不声不响的一击后,黑衣人就退走了,刚想说话搭个话的殷则开口刚说出一个“哈”就看见,面前的人皱着眉头,表情严肃,举起了右手,然后,左手拔出了剑。 剑身寒光凛冽,殷则心底发寒,这把剑才刚刚拔出一点点,殷则就感觉自己身上一冷,这把剑绝对不是外面铁铺里可以打得出的剑,剑身慢慢的显露,终于在白衣人专注的目光中,这把剑露出了它的全身,一把标准制式的长剑,剑身呈现一种轻微的枯黄色,好像初秋时节挂在枝头的死叶,平和周正的一把剑,在太阳光下,反射出古铜色的光芒。阳光有些刺眼,殷则情不自禁的眯上眼睛,刚合上的双眼立刻瞪大了,原因是一阵阵轰鸣声! 好像天公发怒,雷雨凝聚欲泼墨一场磅礴的诗篇,轰轰!抬头的殷则初以为是这东陵的秋天变幻无常,打了声秋雷,却又马上否决了这个荒唐的想法,此时蓝天白云,正是秋高气爽登山涉水的上好天气,哪来的雷? 轰轰声让人心乱,然后,安竹徽动了。 一个侧翻,双脚重重的踏在地上,扬起了尘土,安竹徽做完这个动作的一瞬间一只箭便从身边呼啸而过,说是呼啸并不夸张,还在颤动的耳膜让人心惊。 又一个毫无征兆的右翻身,又一支箭如约破空而来。 “还来!有完没完!”心里很郁闷的安竹徽嘀咕道。 他的手上也没有闲着,在翻身过程中,虽然右手支撑着地面,但左手化掌为爪,对着前方随意一挥。 “咔咔!” 殷则胆寒不敢相信的目光中,安竹徽挥爪的前方石板路上,碎屑飞起!这个西街口,每天吞吐巨大的人流量的街口,每天被来来往往不计其数的人流踩踏的石板路,竟被划出了五道爪印! “怎么可能!”自认是见过大风大浪的殷则整个人都有些不敢相信,这真的是血肉之躯可以办到的嘛? 惊骇异常的殷则看着那个满脸微笑躲得不亦乐乎的安竹徽,心里掀起了滔天巨浪,并且马上佩服的五体投地,就差痛哭流涕磕头拜师了! 要是四年前的某人知道这一幕殷则的表现,肯定会气的酒都不喝了,直接给他来个现场表演。 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刀从他的手下开始向前冲去,划过地面造成了这道印记,印记从这里出发,仿佛流星射向远处的那个黑衣人。 险之又险再次躲过了三支箭后,安竹徽半跪在地上,眼神直直的望着远方,仿佛,不久后就会有一只箭破空而来,他不确定,因为通过这次近距离的试探,他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官藏这个赫赫有名的杀手,或是称为复仇者很合适的男人没有留下太多的印记,一击不中,远遁千里这句话真的很适合那些阴暗处的刺客,原本,官藏就是这样一个刺客,只不过他被自己先发现了,所以没能发出那一击,想到这里,他侧着头看着场间唯一一个坐在地上的人。 苍白的面容在阳光下显得很病态,安竹徽看着那人健壮的体型有些疑惑,毕竟,一个正常人若不是生病或者瘦弱等等原因,脸色不会像眼前这人一样,这人脸色怎么形容呢?安竹徽想了想,失血过多,就是那样,不自然。虽然不正常的肤色影响观感,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人面容很俊美,尤其是那双古井无波的黑色眸子所折射出平静。 四目相对,平静的双眼让安竹徽有些诧异,地面上都是一群人轰然而散留下的痕迹,篮子、帽子、鞋,甚至还有不知道谁丢在这里被那混乱的人群踩得稀巴烂的白菜,就在这里,一个一身白衣,一个蓝色服装,一个半跪着,一个坐着,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对方。 天空上是呼啸而过的风,风声依旧,而随风而来那如雷一般的箭声已经远离了此处。 殷则的视线从街口挪了回来,看着那身沾染上了灰尘的白衣,短暂的沉默,他有些迟疑开口道:“那个……那个家伙不会回来吧?” !! 第十六章羡慕的情感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在殷则无意识行动中,他在逃避着什么,失去双亲后他变了许多,不仅是行为,更是心态的改变。 一方面的逃避,其实算得上是一种迷茫,殷则也察觉到这种仿佛深入骨髓的冰凉,所以他也迫切的想要摆脱这种消极的现象,焦急有时候能解决一些问题,但更多时候它会造成更大的问题而不是解决问题,这种焦急促使他对于外界的一切新事物报以热枕,这或许是优点,这让他学会了牢房里的医疗自救,学会了所谓的下九流的招数,学会了一个个被江湖人所耻笑的下流技能,正是这种来者不拒的学习力,殷则才能在监狱里安静健康的活下去,没有沉沦入墨色的囚笼里,毕竟,人心这道关才是最难过的。 迫使自己对于新事物囫囵吞枣般的接受,压制自己心中不安的恐惧,反反复复的咀嚼自己所拥有的东西,期待即将来到明天或许不那么糟糕,殷则,就像一块吸水的海绵,无论那是甘露还是臭水一视同仁,来者不拒,不断吸收来自阴暗角落里的点点滴滴,只为了抚平内心深处的不安。 白飞雁走了,那个始终面无表情的白都督带着伤走了,来时带来的一波人终究不能完整的带回去,这让殷则很感伤,生命就像美丽的焰火,美丽但又脆弱,但焰火绽放自己的颜色真的有那么不堪吗?殷则觉得不是,他依然记得那八个立在自己床边憋着笑看着自己被上司刁难的人,想起他们故作威严的脸,或许算不上“故作”二字,他们本来的面目就是如此吧!他不曾忘记他们,但是看着临走时毫无波动的白飞雁,这个他们的头领似乎并不为年轻生命的消失而黯然神伤,并没有因为下属永远的离去而惺惺作态。 平淡似乎是这个女扮男装的都督的真实写照,在殷则感受下,没有女性所谓的感性,没有所谓的不舍,白衣安竹徽见都没见她就马不停蹄的往北而去,没留下只言片语,殷则对于这种潇洒佩服不已,这要是让离得老远的安竹徽知道,原本自己感兴趣的小伙尽然对自己这种自我吐槽为“劳碌命”的状态定义为潇洒,他肯定得出剑让他看看剑仙的“潇洒”! 在白飞雁不能自主行动前,便有命令给了殷则,命令自然就是让殷则全力伺候好这位夜卫四卫中以“纵横捭阖”为名的横部都督,条件就是尽量满足都督的需求,所需要的物事,所花费的钱财一律由东陵城城主府负担。 不知道为什么上面给的任务是由自己照顾这位都督!殷则很头疼,头疼的原因有很多,原因一是这位都督抢了他的房间,天见可怜,这个破破烂烂还带着一股潮湿气息的房间为什么这种大人物会看上,还放着城主府那种进去了就不想出来的温柔乡作为比较,这不是存心磕碜人嘛?这让殷则好好的考虑一下白都督和城主之间难道有某种不为人知的仇恨,所以宁愿住在监狱旁都不愿意去住那市区的城主府!也让胆小的殷则担心会不会因为两者关系恶化自己被城主牵连,想想都有些小恐怖! 原因二自然是这个明面上的都督可不是个男人,这家伙货真价实是个女人,要不是因为她被自己一拳打晕过去后殷则给他治疗伤势,他恐怕不会发现这一点,想到打开衣服的那一幕,那浑身的血迹与洁白的肤色相印,殷红的血液已经在紧致的肌肤上结痂,旁边还有细细的伤口疤痕,不大,但是多,细细的伤口可以看得出这幅躯体曾经遭受的苦难,可以窥见生死之像!那种生命与死亡的呼应让他久久不能平静。 当然,还有那惊鸿一瞥的风情,身为男人他的表现不是略表尊敬!不是略表尊敬! 殷则泪流满面恨不得自戳双眼已决清白!只是治病啊!他可是知道面前这位身体里藏着多大的能量,毫无疑问,是两个指头捏死还是一根指头戳死这两种一点都不拉风的死法殷则都无法决定!更别说登高一呼剩下的几个大汉一人一刀卸膀子卸腿这种憋屈的行为了。崇尚“生命”的殷则在一通瞎想后自己把自己先吓着了,所以很自然很和谐的把自己带入到一个敬职敬业的好大夫角色中! 只要自己是个大夫就没事了吧!哈哈哈!殷则心虚想到。 也许是发呆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白飞雁一直没有提起这事,不知道是忘了还是不知道这件事,这让心里惴惴不安害怕秋后算账的殷则满心欢喜,端茶送水笑容满面的殷则极为在意的这事,仿佛就这么过去了! 平静的白飞雁每天不过是坐在殷则房间内的小竹椅上,微阖的双眼并不那么明朗,殷则惊讶的看着那人,这与初见时印象中完全不是一个人呐!原本的白飞雁白都督的眼眸里是决绝,是锋芒,在殷则眼中是有那种大人物气概的男人!而现在,这个依然抬着头,却是个女人。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自己的主观影响,看着坐在那里的那个人,殷则觉得她似乎眉眼柔和了许多,面容上也不像初见时一眼就认出是个男人的感觉,仿佛,似乎是有了些女人味呢? 呸呸!额头冒着冷汗的殷则恨不得给自己个巴掌让自己好好清醒一下! 她是谁!不想活了,殷则可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夜卫横部都督白飞雁!传说中杀人如麻,抄家砍头如是她的工作,身居夜卫第二领导层的横部都督,没有权利心机怎么会坐上这个位置,何况是夜卫这个在京都里算得上小儿止啼的名声。 似乎是回到故乡剑客不在年轻,也收敛了剑的锋芒,或许不复当年模样,但是,用脑子想想啊!殷则,像白飞雁这样的剑客再失落,那也是因为她想隐藏,能够浪荡一生而且威名赫赫的剑客怎么会是个草包呢!殷则心坎里不断的嘶吼,他的眼睛也因为紧张而颤动不以。 或许是旁边的人影响到沉思的白飞雁,她抬起头蹙着眉,被打扰一般,眉眼如画,殷则眼角不受控制一般疯狂颤动,殷则内心疯狂吐槽。 “假的吧!” “怎么可能!” “开玩笑吧,这还是同一个人吗!” 白飞雁还是没有说什么,疗养的七天里,白飞雁住在殷则房间里,殷则只有去住外面住酒楼,幸亏城主掏钱,要不然殷则只能在门口打个地铺了,这七天里,两人对话很少,殷则看着眼前的人眉眼变得柔和,仿佛如水一般,随着时间推移,水渐渐干枯,露出了石头。 这七天,很快。这七天,殷则看着那人变化,虽然是一些微小的变化,但仅仅是那些,也是知道有这让殷则有些心痛,有些疑惑,有些羡慕。 心痛于白飞雁的态度,死去的下属似乎并没有改变白飞雁的一丝一毫,殷则可以感觉到看似发呆的白飞雁身上的压迫性气息从未停止,难道,生命竟是如此廉价?难道,一个人真的可以如此轻松的放下一切吗,就像面前的这个女人一样。 殷则看着她的侧脸,眼神闪烁,有些羡慕。 !! 第十七章谋事 1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羡慕和心痛都是由于一件事,此事关乎于心。 秋去东来,时光冉冉,东陵丙字号监狱门前的常青树依然是那么挺拔,似乎并没有受到寒冷空气的影响,但之间树缝里的小虫已经不见了踪影,想必是冬天已经通知它们搬家了。 不过此时平静的东陵某些地方并不平静,例如……城主府。 “一个礼拜前西街口发生的事到现在还没了结!童家可是卯足了劲要往我们身上泼脏水,呵呵,这个白眼狼似乎是想凭借此要挟我们,要是松口,这次估计又得多出个把柄。”城主府厅堂内一个男人开口冷笑道,男人面貌普通,但一双眼睛却如同鹰隼般,寒光在人群中来回巡视,像极了鹰在寻找食物,配上嘴角的冷笑,给人一股不好招惹的感觉。 厅堂不大,只围坐十几个人,若是找个机灵点的官差,估计就发现这里面许多都是东陵的老面孔,逢年过节这里几家大人的门前是门庭若市,送个礼物拜访一下都得排老长老长的队伍,而今天,他们这群东陵官面上的数一数二的人物都围坐在一起,不得不说是件奇事,要知道,那里面可是有几位可是出了名的性格不合,简直就是八字相冲的存在,平时都得时不时挤兑几句的老对头今天都不能保持淡定,城主相邀,不得不来,但来到这里屁股还没坐热就听到男人说的这话,简直就是有点火烧眉毛的情况,所以整个厅堂仿佛一个被打扰的蜂窝,整个躁动起来。 宋斫,东陵城城主,本来平时议事他都是坐在上座的那张椅子上,不过今天,那张椅子上没有人,原因是原本应该坐在那上面的人现在正站在窗台,看着远方,似乎并没有关心身后的议论声。 说完话的男人在说完那句话后便没有开口,一言不发,只是靠在椅子上冷冷的看着小声讨论的诸位东陵里有头有脸的人物,面上似乎带着哂笑和不屑。 在座的各位大人物当然看到脸上带着不屑鄙夷神色的男人,不过也没有什么人在意,毕竟相处久了谁都知道那个阴厉的男人是个心理不太健康的家伙,整个就是一受迫害妄想症患者,而且这家伙脑袋里似乎少了根筋,关键是,他似乎是城主的亲随,对于这种人,打又打不得,还跟个二百五一样,谁知道城主怎么有这样一个亲随,他们已经达成共识,无视他的存在,疯狗就任他疯吧!管他咬谁,不要扯到自己就行了。 疯狗叫是叫疯狗,逮谁咬谁,不过这家伙并没有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最多就是嘴上不饶人,再加上城主那一脉的,所以相处不算愉快但也是可以接受的,讨论声响了一会儿,各位大人便眼观鼻,鼻观心,坐在那里等待下一步。 毕竟这件事一周前已经知晓了,夜卫的横部都督在东陵办案期间被歹人所伤,歹人后来又准备伏杀一个狱差,结果被东苑十三剑的竹剑拦住,两人大战一场,造成骚乱,本来到这里已经没什么事了!接下来就是夜卫和东苑自己东陵官场之间的事了,结果无非是一顿嘴炮,但是万万没想到,骚乱过后,竟然失火了。 火烧西街,一场大火烧死了二十三条人命!后来经过排查,这是一场意外并非人为纵火,到这里东陵算得上倒霉了,二十三条人命,估计得掉不少帽子,不过奇葩的事来了。 一个西街口,东苑十三剑来人了!夜卫横部都督来了!一个鼎天的刺客来了!这些大神都来了,按理来说君子不立围墙之下,常人思维不都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是不是得跑远一点,但童家的小少爷不,一个只会飞鹰斗犬的纨绔子弟竟然跑了过去,不知道谁出的馊主意还是这少爷真是个猪脑袋,结果,竹剑走了,夜卫走了,刺客跑路了,就童家小少爷被火烧死在自家的酒楼里,留下一堆烂摊子。 童家死人了,童家那一片的产业也被烧的差不多了,气火攻心的童家必须的补偿损失啊!想想这一次掺和进去的三方。 找刺客?疯了吧!不说这种亡命之徒有钱没钱,就凭他杀了八个夜卫,还差点要了那位白都督的命,到现在人家还逍遥法外,首先得先有那个胆,其次得找得到他人啊! 找东苑?话说应该有这个可能,不过人家东苑这种连禁卫军都不鸟的忠于天子个人组织真的会理自家吗?童家很怀疑,再加上东苑一直都是在帝都长安,一时半会也摸不到门,算了。 找夜卫?童家提出这个建议的人差点被削职了!那种特务机构加上抄家灭族专业户是童家能动的?要是在长安天子脚下就算了,在东陵,童家怕这一把大火没烧完的家当会被夜卫抢光。 思来想去,三方好像都不太好惹,于是遵循柿子要找软的捏的原则盯上了城主府。 “这件事,与我们何干?那个童家小子自己不要命,现在死了,难不成还要我们负责不成?呵呵,夜卫不好惹,我们城主府就是吃素的?哼!”坐在后面有一个人发声了。 说完这话整个房间陷入一种诡异的安静中,在座的诸位大人不由得睁着眼睛望向窗台的那个背影。 “若是如此,今日之事就不会这么简单了?”他们心里道,现在城主把大家都叫了过来,看样子有些麻烦!想到这里,在座的各位都觉得屁股下的有些不好坐,有些别扭,这气氛,更是诡异。 “咯咯!咯咯!”坐在旁边最先说话的男人嘴里怪笑着,眼神在脸色越来越难看的人群中不断穿梭。 “咯咯!要我说,童家给脸不要脸,真把他们当个人物了,不就出两个御史吗!这东陵到底是姓童还是姓宋得让他们好好认清楚!”还是那个男人开口道。 不过这一次没有人当他这句话不存在,各位都低下头,姬俊就是这低头中的一员,以他的不到三十的年龄是这群人中少有的年轻面孔,晋升的如此之快的原因吗?无非是出生东陵世家中排名仅次童家的第二姬家,再者因为自身才华从而拜现在站在窗台那个男人为师所赐。 此时他心里所想的是“这宋一元听说是城主宋斫的家臣,他的意思莫不是就是这一次城主的用意?”想到这里,他皱了皱眉,抬起了头,这时候所有人不由得心有灵犀一般都抬起头,看着坐在这里的同僚都是一副迷惑不解的模样,姬俊瞥了一眼正坐在那里,从进门看到他的第一眼起就在那里邪笑的宋一元。 眼神穿梭在诸位之间的的宋一元仿佛察觉到,然后对着姬俊露出白牙,但怎么看都觉得渗人,转过头不去理会那似乎带着刺的目光,身为城主宋斫的弟子,他怎么都没想明白为什么城主会有这样一个不着调的亲随。 “一元,莫要胡说!”站在窗台边仿佛一开始就神游天外的宋斫终于开口道。 这一发言刚出来,姬俊似乎明白了一些意思,所以他很惊讶,“这是要撕破脸了吗?”转头看到这帮同僚也是一副迟疑不定的眼神,看来,大家都不知道啊! 良久,城主终于转过身来,那是一个中年男人,一头黑发整理的整整齐齐,一双浓眉,一张脸显得整个人非常清秀,再加上那双眉毛加分不少,显得整个人有一股活力以及说不出来的魅力,双唇紧紧的抿着,一双眸子透露出的是古井无波般的平静与自信,这人,不怒自威。 一群人都正襟危坐,一时间空间内倒真的如同静室一般,坐在那里看着那个男人,就连一直带着讥笑的宋一元都严肃起来,收起了原来的模样。 他就是宋斫,东陵城主。 !! 十八章谋事 2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这次童家找到我们,要求我们赔偿,这事,大家都知道了吧!这次叫大家来就是商量这件事的。”宋斫的开口不紧不慢的说道。 说罢,众人正准备往下听的时候,便听见前面的传来一声咳嗽声,众人看去,是那一向阴森的宋一元,他似乎准备开口。 宋斫转过头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宋一元刚准备开口便望见一双毫无波澜的眼睛,似乎有警告的意味? “咳咳!咳咳!”众人偷笑声中,原本猖狂的宋一元干咳几声,却什么都没说出来,似乎听到旁边若有若无的嘲笑声,原本面对宋斫带着抱歉神态的宋一元仿佛变脸一般,恢复原来那副恶狠狠的模样,环顾四周,似乎是告诉周围人适可而止。 “大家有什么意见可以开口说出来。”大家对于宋一元这种贱人还真的挺无语的,不过有话说话,城主让开口就没什么顾忌了。 宋斫这边话刚说完,有人就举起了手。举手这种制度是宋斫所倡导并推行的,是因为在这种下级对上级的交流中可以很好的推行,再加上宋斫他喜欢在一个小空间内议事,所以如果像寻常一样按着规律来的话,不紧耗费时间不说,人员走动在这房间内肯定是不怎么方便,所以为了图方便,同时也是刻意与下属拉近距离,宋斫大范围推行了用举手提议代替以往的繁琐冗长过程。 如今在宋斫影响下,这个只有十几人的小圈子里已经习惯了这种小小的改变,有人举手,在得到示意后站了起来,姬俊虽然是宋斫的弟子,但是毕竟是新晋,跟这群都已经蓄起胡须的来说还是晚了一辈,而且宋斫似乎并没有强行安插他的位置,所以他在集会时候位置一直都是最后面。 后面的存在感确实有些薄弱,但扪心自问,姬俊曾想过站在前面,甚至坐在那把椅子上,但绝对绝对不是现在,现在自己么?还是不够强。 后面也有后面的好处,比如现在,他抬头看着前面一方唱罢我登场,一群人争论个不休,林家,郭家,一大片东陵实权人物都被一个童家弄得没脾气了。 童家直接拿出了撒泼耍赖的理由,那么大的城主府,那么大的东陵,一个刺客,一个夜卫,一个东苑,在西街口打了一架,弄得那一片现在还乱糟糟的,你这个东陵的掌权人物怎么说?你不要推卸责任,偌大的东陵难道没有人可以解决一个刺客?若是没有这个实力,那还叫什么“北方第一城”!那还为为天下守个劳什子门啊! 现在问题就是,宋斫真的没有什么合适的理由去回答这些问题,他相信肯定有人在暗中看的明明白白,肯定有人可以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但是那人没有这么做,他,宋斫,虽然是个读书人,但他做了东陵城这么多年,他可以肯定,东陵绝对不是如表面那么简单,或许那些隐藏在暗中的人没有江湖上的赫赫威名,但他们绝对不差,但对于他们为何没有阻拦这件事的发生,宋斫想自己可能知道一点。 看着隐隐要爆发的小会议,宋斫有些头疼,这群人真的有些看不对头,每次自己稍不注意,一群人就偏离了话题,而且一群人完全没有偏离主题的觉悟,似乎每次一碰面就嚷嚷个没完,而且经常翻一些陈麻子烂谷子的破事,听着赵家和姬家两家代表又在嘴炮,嘴角抽抽的宋斫没好气的瞪着他们俩,却发现平时两家一个比一个人精的家伙今天一个比一个迟钝,哭笑不得的城主只能选择换种方法。 姬家人声音很大,宋斫看着姬家这个代表,表面没有什么,眼底却有一些失望,眼角的余光看到后排的姬俊,心底那些不愉快也了无踪迹了,看到自己这个学生正立在那里一言不发作壁上观的模样,城主大人宋斫有些欣慰,原因无他,自己这个学生太让人省心了,知书有礼,明辨是非,据说姬俊在东陵的口碑很好,学院对他的评价很高呢? 想到自己平日因为城主身份的立场,也不能对这个学生施加更多的方便,更不能时时在身边教导,他心里甚至隐隐的有些愧疚,自己身为人师却不能尽心尽力真是愧为师德!或许自己当初不应该收这个弟子,凭借这孩子天资家世,想必不愁没有名师,得到名师的引导想必这孩子能够走的更好一些,他摇摇头摆脱这些无意义的胡思乱想。 他看着自己弟子那双漆黑如墨的双眸,正巧,姬俊此时察觉到有一道目光正柔和的看着自己,于是原本因为本家派来的人和赵家人吵的不可开交,正担心影响老师对自己的看法而特别敏感,抬头去寻找,却发现自己老师正隔着正在争论不休的人群对自己微笑,笑容的目光里带着骄傲和鼓励,顿时感觉恩师的拳拳爱护之心,两人相视笑之,学生同样报之以笑,然后师徒二人很有默契的一个低下了头,一个抬起了头。 宋斫清了清嗓子,俯下头的姬俊嘴角露出一丝微笑,重点来了! 听到城主的明显的示意,姬家赵家两人终于停下了喋喋不休的争吵,两人不约而同的哼了一声,仿佛没事人一样回到座位坐好,旁边一行人看到两个人竟然露出遗憾的表情,似乎是吵的不尽心意,顿时感觉天昏地暗。 “今日,我们坐在这里,不是为了争吵。”说完他还象征性的看了看下面的两人,正在端起水杯的姬家的代表人似乎面色有异,在四周偷笑的眼神中轻哼了一声,面色似乎有些不愉,但还是放下了端起的水杯,双手交叉的坐在椅子上,似乎是周围的议论纷纭,他微微的阖上了双目,但是可以让人一眼看出他在倾听而不是打盹。 另一位被点名的赵家代表也是什么都没说,宋斫看到这样的表现虽然不满,到也没什么更多的想法,毕竟这二人似乎是天生有过节,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要是这两人坐在一张桌子上说说笑笑的宋斫才会觉得奇怪呢! “大家也都知道这一次西街口的问题,详细情况我也就不多加赘述。大家知道童家这一次借这个由头来找我们的麻烦,他们开出条件,要么拿出南街的产业来填他们的窟窿,要是不然他们威胁说要上报明法司!”宋斫说完这句话就停下来,留下面面相觑的一众人。 明法司,汉阳王朝现在已经有了八十多年的历史了,刘家都已经换了三个皇帝,掐指一算,明法司也存在了四十多年了,明法司是在汉阳第二任皇帝刘伏皇帝弄出来的东西,它的职责就是监督评判汉阳王朝的官僚系统,同时他也拥有官府裁定的职责,一般来说,当官府无法做出某个决定时,它可以将这个问题抛给明法司,明法司,一个凌驾在许许多多的官员头上的一把剑,明法司,一个有人进去,就很难再出来的部门。这把剑,四十年来用一次次的铁血手段让那块牌匾上的“明法”二字深入人心,同时在官员眼中“劣迹斑斑”的明法司在民间呼声却一直很好,不过在座的各位可不是什么小人物,童家要找明法司? 想到这里,房间里的人面色各异,有的低头思考童家的目的,有的考虑其中的利弊,还有的纯粹是在看笑话。 明法司?他的目标又不是我们这些家族势力,看笑话的人眼神不着痕迹的看了看站在那里的宋斫,他这是要干嘛?这件事又和我们没关系,倒霉也是宋斫他一个倒霉,哈哈!这家伙做城主这么多年舒舒服服的,终于走了背字了啊!。 这样想的似乎不止一个人,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想到这一茬,故越来越多的目光聚集在城主宋斫的脸上,是一种看好戏的心态,更是一种平静的等待,不管怎么说,他不会无的放矢,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在他们印象中,宋斫可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所以,他们肯定有什么没有考虑到,现在就等他说话了。 宋斫等到大半的目光都看着自己,才开口继续道:“明法司一来,这场争论我们很有可能会输!输得代价就是童家口中每年南街产业的六成进去童家口袋,以及你们的老同伴,我,调离东陵。”宋斫用低沉的嗓音开口说道。 “这不可能!” “六成!童家疯了吧!就他们烧的那点玩意值六成?” 不得不说,南街作为东陵最好的地段,其中的油水可以说绝对不小,各家在里面分得利益虽然是朝廷吃剩下的,但也有四成左右,原本这四成是有他们瓜分的,但这次童家直接狮子大开口,把这四成为主体的利益直接开口要六成,开玩笑!东陵这么多家世家,难道就分那四成,四成又四成,何其多也?所以他们才会如此惊讶不满,就算童家是东陵第一世家,也不能这么霸道啊! 有人开口郑重道:“城主大人,在下冒昧问一下,请问您的信息源是哪来的?还有为什么明法司有权利去处理我们东陵的内政?” 这两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起来问这个问题的正是刚才吵架两人中的赵家代表,叫,叫赵葛,宋斫想不到这家伙反应也么快,瞧了瞧已经长了不少皱纹的额头,他忍不住想到一个词叫:越老越精。 但眼前还是还是壮年模样的赵葛看着已经略微失神的城主皱了皱眉,开口问道:“城主?” 抛去脑海中不合时宜的想法,他对疑问的赵葛露出微笑。 “因为,是我要求他们这样做的啊!”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十九章带字的金条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深秋,天已经渐渐转凉,万物凋零,过客的旅人们行色匆匆,而一个衣服华美的男人就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一起向着城东走去,男人面色白净,再加上腰间的一块玉佩价值非凡,像这样的公子哥不应该骑马乘轿,怎么会如此悠然行走在闹市中,男人脸上没丝毫的不耐,反而微眯的双眼,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浅笑,似乎,很享受周遭的一切。 姬俊,人如其名,他长得确实还不赖,这不是他说的,东陵人给这位的评语就是是仪表非凡,处事不惊,为人谦和这十二个字,其中的四个字就能看出他确实长得不难看。 他更不是一些腹中无物的草包,幼年即有天才之名,后来随着年岁长大,年少的名气并未曾随风散去,一个博闻强识更乐于好学的姬家公子总是经常出现在某些人的书案前,后来更是师从东陵城城主宋斫,如今年不过三十的姬俊已经是东陵官道上核心实权人物。 每天在东陵人们想象中年少有为的大忙人如今正悠哉悠哉的往回赶。 他很喜欢像现在这样,一如过往二十余载的人生一样静静地行走在东陵的路上,他眯着双眼,享受难得的阳光笼罩在他的身上,心里想着,这次回家要走的慢一些才好!如今已是深秋,过不了几天,便是白露为霜,按照往年大雪形势来看,今年估计不差也得阴雨连雪下个不停,下雪天好啊!下雪天,就可以围在火炉旁,温一壶清酒,看着房前屋后银装素裹,看小孩子无忧无虑的打雪仗,这些都是生活的气息,冬天好啊!但就是很难晒到像今天这样的太阳了。 “真是的,一晒太阳就喜欢胡思乱想。” 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胸腔中灌满了闹市特有的味道,这一刻,沐浴阳光的他想到了一些别东西,所以,他停下他的脚步,良久,似乎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一样,皱着眉头的他犹豫不决,原本挺胸抬头的他不经意间伏下头颅。 吐出一口浊气,静静思考回过神来的姬俊露出笑容看着自己周围车马,看着周围人来人往的集市。 我喜欢这里。 …… 白飞雁已经离开了两天,殷则也已经无所事事了两天,突然从一种状态转变成另一种状态的他更是有些茫然无措,对比生活有目标真的是件好事啊!短时间的不适应倒是小事,但白飞雁走的时候留下一个不算问题的问题,姓白的横部都督临走前给了他两条金条和一个水晶球。 金条诶!那是金条诶! 这是能随随便便丢出来的吗? 看白飞雁的神色,似乎没有什么不舍,很平静,仿佛不值一提,这是一笔小数目吗?显然对于殷则来说,不是! 从菏泽到东陵,这是他过往十八年来第一次有属于他个人的金子,对于金银之间的换算比例不清楚的殷则掂量手中沉甸甸的金条, 对于每个月五两银钱就足够生活某狱差来说,这是一笔从天而降的巨款了。 殷则现在握着金条突然叹了口气,今天早晨,衙门那儿送来了纹银五十两,说是补偿殷则这些天的照顾,这让他有些怀疑,没事有人送钱?哪来的好事!他多问了几句,才知道这钱原来是城主府拨出来的。 城主府?殷则皱着眉,想想为什么城主府会给予他这么多银子,要知道,这可是他一年的工资。 难道是奖励自己照顾白都督?最近好像就这一件事能和城主府赶上关系了。 怎么想都觉得不对,这钱来的诡异,让殷则有些不安,他从来不是那种期望天下掉馅饼的人,他也不指望路上捡钱过活,他知道,自己所获得的东西是与自己的付出息息相关的,就像自己体内流转的气,那是一千多个日夜,吞吸吐纳,一点一点,如雨水汇聚山间形成跳动的山泉,一日复一日,在枯燥中泉水终聚于河,他相信,通过努力,他有机会让这条还是很小的小河变成大江!变成大海!他想,等自己气海内的小河变成大海,肯定很有趣! 对于心中有着将体内小河拓展成大江大海的宏远志向殷则,他不知道,这条路是多么艰难而漫长,这已经不能算是有趣,这是心理变态啊! 多么执着于练气的人才会期望把自己练成个气筒! 其次,他不知道他将自己体内的气海比作小河是多么错误的事情,一年前还没出狱的常逢生若是知道这件事,肯定会提醒他,以后行走江湖别说这么欠揍的话! 你那个练出来的气海算是小河的话,你那个气海都拿小河当比喻,那这武林不得少几个响亮的名称了! 没想那么远的殷则现在却也有些烦躁,倒不是考虑到宏大的理想与操蛋的现实之间有些难以逾越的鸿沟,而是这一金一银包含的意思着实让人摸不着头脑。 到底是怎么花呢? 殷则弯弯的眼角告诉我们他其实很高兴,很开心。 可不是吗?从没钱到有钱这个过程可不是开心吗! 指肚轻轻摩挲着这两块金条,明明是感受着凉凉的触感,心里确是火热一片。他睁大眼睛,仔仔细细的看着属于他的金子,仿佛怎么也看不够。 突然,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微眯着双眼,双手托着金条,手里微微的调整金条的方位,同时眼睛死死的盯着上面。 透过斜射的阳光,原本金灿灿的表面却有一丝难以察觉的痕迹。 有规律的痕迹,仿佛是……文字! 另一边,帝都长安,一行黑衣人正在埋头赶路,整个队伍满是压抑的气息,透露出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统一的黑衣,统一的黑冠,整齐划一的步伐,甚至不经意的目光交汇中透露出的那股子漠然冷意都隐隐的相似。每个人腰间挎着一把细细长刀,一行人有默契的埋头走路,似乎并不想吸引他人注意,但他们也知道这是无用功,他们是帝都里特殊的一群人。 夜卫! 本来人数众多的一条街道因为这群人的到来而让出了一条大道,害怕也好,不想惹事也罢,无论什么乱七八糟的理由,反正现在没人敢拦着他们。 其中的一些人心里不禁有些唏嘘,捎带着心理也放松了些,这里是帝都,是长安,是天子脚下,更是汉阳王朝的“心脏”!这里,回到了这里,自己应该算得上比较安全了吧!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原本嘈杂的街道因为他们这一列人的到来而显得格外安静,也很好的让他们思考。 韩武就是其中一个,看着自己周围的一切,韩武有些感慨,鼻间充斥着属于闹市的香气,明晃晃的阳关撒落在他的眼眸上,他因此闭上双眼狠狠地吸了一口气。 “他妈的,活着真好!”他情不自禁在心底呐喊,无聊的看着旁边的行人避之不及的身形,随即移开了目光,目光里只有平静,身为一个老兵,一个夜卫老油条,他表现得很自然,穿上这身衣服的他已经熟悉了街头人的态度,他低着头挪开了目光,一转眼就看到走在前面的那道身影,稳健的步伐和整理的一丝不苟的衣服,孤独而坚定,看这样的背影他却忍不住叹息。 前面的那位自然就是从东陵回来的白飞雁,跟在她后面的韩武看着那道身影有些失神。 原来这次任务跟着他的老部下有两人,一人自然是他韩武,另一位就是那位一整天板着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的伍仁,他们二人,再加上还在夜卫中的二人,还有还活着的几人刚刚好十人,他原以为他们这十人能够活的好好的,他自己也知道这个想法有些奢望,但近两年十个人不是没死过人了吗?按他来说,人活着就得有个盼头,而他的盼头很简单,但就在前些天,这个原来的队伍又少了一个人。 伍仁,在最近的一次任务中死了,他们去东陵是探寻那位进京城的刀圣的过去,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对于夜卫这种特务机构来说,情报必不可少,原本,这一次行动在韩武看来没什么危险,毕竟只是去调查那位的过去,又不是什么杀人灭口的勾当,不至于吸引太多仇恨,而且这一次行动完全是突发性的,先前没有任何征兆,毕竟,在夜卫发现那位行踪后立刻就采取了措施,派出一行人调查,调查任务是尽量避免流血的,可是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云中龙!让他们这一群夜卫兜一个大圈子,自己这死了人,可他们却连面都没见着,这里唯一见到凶手的只有那次事件唯一一个活下来白飞雁。 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已经认识了有十年了吧!原本十年他认为已经很了解他,而就在这位上司身上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现在他却感到一股陌生感,那是不同的感觉,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不经意间想起前面的白都督,他的上司,从东陵离开时放在那小子桌子上金印,似乎还留了一封信?他虽然不知道那两块金印是什么来历,但是绝对是对于都督很重要的东西,从当年战争的时候都督就时常把玩,多少次,陷入敌阵,九死一生的时候,都督就是站在中军帐前,一只手紧握着那两块类似金条的东西,另一只手在沙盘上指点着明天的进攻,想到这里,他突然觉得有点羡慕那小子,虽然是后来自己这些人都知道是那个弱不禁风的书吏救了自家都督,单此一项,什么东西都不过分,对于把命栓在裤腰带上的夜卫来说,有什么比生命更廉价,又有什么比自己这条命更宝贵的呢?正因为看到太多悲痛离别,太多的身不由己,所以夜卫的他似乎更加惜命。 但是,算了吧!那小子好运,或许那玩意真的只是一块普通的金子,韩武心道,但在自己这些老部下眼中,即使那是块烂木头,那也是千金不换的信念,是情分,是沙场一次次准确冷静判断积累出的权威,因为一个人的权威,导致他手里的东西也不在普通,哪怕东西原本真的只是普通而已。 “不过,那小子真的真的太走运了!”韩武心道。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二十章有人相邀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公子,今天我们去哪儿?” “随便走走。” “公子,可是我们已经走了好久好久了。” “谁让你平时不锻炼的,今天这么好的天气,让你陪公子我逛逛都累的不行。” “公子,奴家一锻炼就控制不住自己,到时候粗胳膊粗腿的嫁不出去,这不是让姬家白养我这号人嘛。” “……” “公子为什么不说话呢?是不是公子也觉得小玲说的有道理啊?” “……” 姬俊受不了身旁的小丫鬟嘀嘀咕咕自说自话,这丫头似乎一到两个人相处的时候话就特别特别多,这让姬俊怀疑刚才回家把这个丫头带在身边是不是个错误的选择。 “公子,现在是大白天的,您不是应该在去衙门工作吗?要我说,公子,您可是姬家的未来的顶梁柱,别的奴婢也不懂,但是奴婢也是知道游手好闲不是什么好事!” 听着这丫头越扯越远,姬俊赶紧打住她的话头,要不然耳朵都得磨出茧子来,于是摆起架势,瞪着眼睛对他说道:“我是少爷你是少爷!少爷讲话小丫头照办就可以了。” 姬俊说完这话自顾自拉开了两人距离,刚才不经意间用这种语气说出来的话让他有点汗颜。 “真是的,我和一个小丫头计较什么”心里这样想到的姬俊加快了脚步,嘿嘿,他可是怕身后这位小侍女张牙舞爪耍小脾气,这小侍女平时行事稳妥,安静的像株水仙花,平日里不与人争,与谁都和和气气的,家里人对她的评价也挺好的,老祖宗就说过这小孩子不一般,可是不知道怎滴,原本温顺的小丫头到自己手底下就不安静了,管钱管物严得很,像只小猫一样,猫是一种很傲娇的生物,她亦是如此,安静的时候乖巧的让人疼惜,让人想不自觉的保护这个弱弱的小侍女,但一惹毛了她,就像惹毛了猫一样,活动起来缠人的很。 嘴角含着笑意,等着身后小侍女的“追打”,却迟迟没有回应,这让他有些羞耻,感觉自己好像一个孩子一样不成熟。 面上的原本偷笑的脸色像变脸儿一般变为了严肃,原先由于加快脚步而像风车似的双臂也放了下来,腿上原本紧绷的肌肉也放松下来,双手很自然随意的放在了身后,一如往常一般踏步而行。 后面没了动静,心里没有丝毫生气还带着疑惑的姬俊回头,心里还在想,这小丫头不会是看到什么胭脂走不动道了吧! 这一看,原本嘴里连珠炮一样的小丫鬟沉默的低着头,抿着樱桃似的小嘴,小鼻子一抽一抽的,长刘海挡住了以往二人沟通的桥梁。 桥梁下……似乎有……水?这个,虽然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是人与人沟通的桥梁,桥梁吗,桥梁下面没水算什么桥梁。 嗯! 对! 就是这样! 话是这么说,姬俊也这样安慰自己,但眼看面前这位平日温柔体贴还有点小娇蛮的小侍女这会儿模样,让走在前面的姬俊一顿大汗。 …… “笃笃笃!” 看了半天书被古文绕的有点晕的殷则盖上了书本,正准备出去开门,挪开椅子舒展一下身体的他眼角扫到桌子上的两块金条。 打开门,是门口的两个门卫中的刘虎笑吟吟的站在门前。 殷则还没说话,一脸贱兮兮的刘虎顶着方帽靠过来小声道:“殷老弟,门口有个漂亮小娘子找你哟!” “哟!”殷则看着一脸八卦便秘表情的刘虎,这个“哟”用的是什么意思…… 殷则没有解答刘虎的问题,因为刘虎路上一直打听“她”是谁?所以当殷则远远的看到门前等待的女子时,很直接告诉他,自己不认识她。 “不认识,谁信呐!” 于是,殷则跟着这位自称小玲的女子走的时候刘虎就在门前呵呵的贱笑着。 没有理会刘虎脸上奇怪表情,他很早以前就知道这个刘虎笑点很低,也很八卦,所以刘虎的表情他一点都不意外,他现在只是好奇,前面这位自称小玲的女子是谁。 殷则跟在这位青衣女子的后面,女子看上去十七八岁,估计和自己差不多吧!殷则跟在后面猜测,他不能很肯定,毕竟这个年龄的话如果没有一些信息相互佐证可是很难猜的,尤其是对于这种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女,年轻的躯体,丰富的活力,让她们看上去充满了生命的美,这种美丽由内而外,一朵花是美,两朵花也是美,漫山遍野的花朵更是无比美丽,燃烧的生命散发的便是这些东西吧! 美在生命之火冉冉跳动,跳动的火焰就如同燃烧的人生,火焰最美最为瑰丽的时候就是现在。 年轻,活力,对于万事万物报之以热枕! 无知,无畏, 看着前面的女孩,莲步轻轻抬起,飘飘落下,时不时踮起的脚尖让人以为这女子将要随风而去,身姿像一只即将翩翩起舞的蝴蝶,殷则跟在后面想到“若是蝴蝶,想必,是只青色的彩蝶呢?” 女孩走走停停,看到好玩的,见到好吃的,就大大方方的停下来,眯着双眼好奇的凑过去,银铃般的笑声在路上就没停过。 殷则只知道前面这位要带自己去见一个人,当然见什么人这个问题,殷则问了,但这位青衣姑娘似乎不想回答,只是沉着脸告诉他:“一个混蛋!” “呃!” 殷则汗颜,看来这位姑娘心情似乎不怎么好,于是老老实实跟在后面。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殷则一个小小的狱差,他不认为自己能得罪什么大人物,也不认为自己能摊上什么大事!纵观殷则三年狱差生涯,他的生活很规律,也很平淡,平时一般就是三点一线,吃饭,巡视,自己的房间,几乎就在这三个地方扎了根一样。 一成不变三点一线的生活规律并不是殷则自己决定的,殷则也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如此孤僻,生活如此安静,安静的像蓝天上的云。 他,孤身一人闯荡东陵,没有一技傍身,机缘巧合得到这份狱差的工作,没有饿死在东陵已经让他觉得自己非常幸运,尤其是当他知道这份工作可以让他安心的生活,可以让他看到听到那么多或精彩或黯淡的人生经历,让他可以安安静静的待在角落里看着一个个的“他们”的或悲或喜,让他可以一个人捧着书在角落里静静地思考。 所以他很感谢带自己来这里的黄二狗,感谢狱长刘青没有踢走自己,虽然狱长再一次刷新了他对于一个人下限的认知! 他感谢这座东陵的城和这座城里的人,教会了他那么多,给了他那么多。 “到了,我们进去吧!”愉悦的声音在耳旁响起。 被打断思绪的殷则抬头正看到那位青衣女子正在对他微笑。 “走吧走吧!” “喂!发什么呆啊?” 姬小玲很无语的看着面前这人,公子要见的这人怎么这么呆! “哦”,意识从神游天外回到本体用了点时间,在弄清楚自己已经到了目的地的殷则随意的应答了一声。 听到身后那家伙的回答后,姬小玲满意的点了点头,好了自己的任务完成了!芊芊玉手托着精巧的下巴做了个深思的动作,她丝毫没有注意道自己的这个小动作多么可爱,他可是很认真的哦! 想了想,小侍女决定去东街看看张家老牌坊有没有新出的布料,决定就出发,嗯,出发! 转头兴高采烈准备买买买的姬小玲看到公子叫来的殷则正看着自己。 “你怎么还在这里?” “嗯?” “呃!”收到一个似是而非回答,有点丧气的小侍女扯了扯嘴角。 “你不会有点那个吧?”边说着小侍女用灵巧白皙的食指对着脑袋绕了绕,有点怜惜的看着面前的男子,可惜了,长得那么好看脑子却有问题。 嘴角抽抽的殷则注视那双透露出“你好可怜”的双眸,这个,你的同情心也太泛滥了吧!殷则很无语,面前这位自称小玲的女子只说了一句有人要见你,殷则原以为是有关夜卫,上面询问自己有关情况,原想着到了地方就明白怎么回事的殷则就看着前面带路的侍女左晃晃右晃晃,一点都不着急的模样,他就有些怀疑是不是城主那边那里派来的人了,但秉承着少说多做原则的狱差只是选择跟在后面。 跟着看上去就不靠谱带路侍女,把自己带到酒楼前,听到侍女眼神,他知道要见自己的人估计就在里面了,不过。 “你不是说“我们”一起进去吗?”殷则说道。 “呃,口误口误啦!你进去就可以了。”说完这句话脸上她似乎想到什么了,不自然的笑了笑,然后对他说道:“我先走了。” 殷则看着侍女一眨眼就不见了,喂喂喂!你是不是还没说我要见谁?在哪里?说什么啊? 两眼一抹黑的殷则站在街头,抬头看着这酒楼的名字,华云阁! 没办法的殷则只能进去了,难道让人家坐在里面等着自己,虽然自己连自己要见谁都不知道。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二十一章陌上人如玉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殷则站在门口,怔怔的站着,酒楼地段是极好的,人来人往,车马闹市,而一个既不吃饭又不走动的青年杵在酒楼门前就跟显眼了,显眼是格格不入的代名词,而殷则现在就很格格不入。 华云阁酒楼跑堂的也很奇怪,不过他看着门前的男子那身衣服,好像是官服这才没有去赶人,是的,被刘虎匆匆忙忙拉出来的殷则就穿着那身蓝衣,虽然没有面对那些乞丐时候凶神恶煞的赶人,但冲着门前那男子的一身皮,他倒也没有热情的迎上去。 谁知道这位爷是不是打秋风的。 殷则门前叹了口气,踟蹰了许久,终于下定决心迈开步子,进了这华云阁。 心里想着既然有人点名道姓的要见见自己,自己进去应该就能见到了吧!一进门,跑堂的见到门口那人进来后直接走上前去,笑口道:“这位爷,您是吃饭还是喝茶啊?” “我找人。”殷则认真说道。 跑堂的瞄了他一眼,见到这人面色苍白,双眼炯炯有神,好像暗藏了一颗明珠,五官柔和却隐隐带着一种决然的感觉。跑堂的看着这张并不令人讨厌的脸,跑堂的姓白,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店里的常客和掌柜的都带着开玩笑性质叫他白老二,她也不恼,乐呵呵的接受这外号,跑堂跑多了人见的自然也多,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第一印象很重要,白老二也是如此,他见得人多他更相信“相由心生”这句看似街头“瞎子”鬼扯的话。 白老二瞄了他一眼心里想着这人到底是来找事情还是真的来找人的,没办法,对于一个经营饭菜的酒楼而言,“我是来找人的”这句话对于白老二来说无异于“我是来挑事的”等同起来。 “老二,下去吧,这没你事了。” 白老二听着这声音就知道后面的掌柜发话了,既然掌柜的亲自出马,他自然不会再插手这件事了。 “这位客人可是姓殷?”掌柜的是个胖胖有点发福的中年人,外穿着一件棕色带花纹的马褂,一件和气的对殷则问道。 “嗯,是的。” “那想必是小玲姑娘带您过来的了?” “是的。”殷则又回了一句。 “那就好那就好。”棕色马褂的掌柜更加和气了,突然拍了拍脑袋对殷则问道:“对了,客人您竟然来了,那小玲姑娘可是告诉您要见的人了?” 殷则如实回答道:“没有。”殷则嘴里说道,心里却有些汗颜,何止是没有知道要见的人,从头到尾,自己都被那个有些迷糊的小丫头带偏了,好像一路上,那个带路的小侍女都在进行自己的游玩之路,根本没有理会过自己,到底是不理会还是忘了自己这个问题殷则仅仅凭借这短短的一段路程可就不得而知了。 知人难,知心更难,殷则明白这个道理。 自己就知道他叫小玲,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了。 “那么,客人,这边请吧!”棕色马褂的掌柜笑笑,然后做了一个请的动作。一边走还一边说:“客人别生那孩子的气,那女孩,年岁不大,平日里在姬府里也是没心没肺的,就连你要见的姬家少爷也都拿她没办法啊!哈哈!” 姬家少爷,殷则对这透露的消息很有些意外,毕竟就连自己这个不经常出门的人都知道东陵三大世家,姬家,林家,童家。 而姬家少爷,他似乎也有些印象,好像是……城主府的人。 掌柜把殷则送到房间门前,然后自己门前抬手,叩了叩门。 “咚咚咚!”音色清脆,节奏轻快。 “公子,人已经带来了,你看?” “让他进来吧!”房间内传来一阵男人低沉的嗓音,低沉而温润,殷则听这声音,倘若夏日青叶,蜻蜓点水,很好听,只觉得凭借这嗓音想必也是个温柔的人。 掌柜的打开了门,很客气的示意殷则进去,然后关了门,独留二人于这房间内。 殷则正视面前这个东陵姬家少爷的男人,没有粗眉大眼,只有温润如玉,嘴角仿佛一直噙着笑容,却没有给人一种假笑的厌恶感,只觉得这笑是藏在内心中,藏在身体的任何角落,表露在外。 你在观察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观察你,就如同你在那山看她,她在那山望着你,不管目光是否交错,但那种种忧愁正是人与人之间最为宝贵的情。 姬俊,这位东陵的名人,这位世家子,这位城主的弟子,这位年纪轻轻就是一方实权人物,他看到的是一个平平淡淡的殷则,一个很安静的青年。 他脸上没有那种小人物怀着觐见大人物的表情,他的眼神中并没有以往常人看他带着的所谓的羡慕嫉妒,虽然他进来时还有拘谨,但从他没有东张西望,更没有诚惶诚恐来看,他似乎对于这种隆重私人性质的见面没有太多的不适,虽然初始很不适应,这通过他观察到那无处安放的手臂看得出来,但是很快就能调整自己的位置,放正自己的心态。 本来存着看一看近段时间引发东陵事端是中心人物的心情并没有因为见到他而熄灭,反而越来越感兴趣。 姬俊嘴角依然是浅浅的微笑,原本站在窗台边的他抚摸着手上的陶瓷杯,用带笑的目光温和的看着站在中心的殷则,对他招招手,道:“来,想必从丙字号监狱过来一路上渴了吧?请坐,喝茶。” 不等殷则回应,姬俊自己便先走向房间中心的那块地毯上,席地而坐,揭开旁边炉子上的开水盖,氤氲水汽袅袅而起,印的那双星辰般的双眸好似夜晚的明珠。 殷则看着那人,走到近前,也学那人一样席地坐了下来。朝那男子看了过去,男人二十多岁年纪,面色如玉,可以当得上一声佳公子,更为难得是气质如海上云烟,山中麒麟,一举一动莫不是自然随性,举止不俗。尤其是那双如星辰般明亮,阳光般温暖的双眼,配合上他的气质,高贵而不失优雅,殷则倒是有点明白这位姬家少爷东陵风评是怎么来的了。 “仪表非凡,处事不惊,为人谦和”这十二个字确实算得上这位公子的写照了, 水开了,茶叶也被那双手放了进去,殷则就在一旁看着水汽在他面前缠绕上升,本身就微微带着湿气的蒸汽让殷则的脸色好了不少。 茶煮好了,姬俊倒的水,按理来说,他姬俊是东陵有头有脸的年轻俊杰,而殷则只是一个放在大街上没人认识的草民,一个是七品东陵巡判,一个却是品级都没有的狱差,怎么看,都轮不到姬俊给殷则亲手倒茶。 但两人都没注意这件事,反正殷则他根本不会这一套,也没有喝过什么茶,而知道这其中蹊跷的姬俊也没有多说什么,他本就是个不在意这些的男人,这一套繁杂的规矩只能让他感到厌烦,所以这也是为什么他的老师宋斫在东陵推行举手当面说话来改变以往一层层上传消息方式的时候他双手赞同的理由,喝茶而已,哪来的高贵与否?人渴了自然要喝水,从喝水的器具和姿势就能看出一个人的器量吗? 他,东陵最为耀眼的年轻一代中与徐长风代表人物,姬家少爷,姬俊始终认为。 品格才是衡量一个人德行真正的标准。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二十二章公子世无双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你可是知道那十四日你们给东陵大人们出了道难题啊!”捧着茶杯的姬俊,一手提着茶盖,看着一圈圈的波纹在精巧的杯口回荡,上等的云间茶将洁白的杯壁染成了令人满意的浅绿色,微微激荡的茶水好似江南的第一抹春意。 殷则端着茶杯有模有样的学着姬俊的优雅,吸气是香,吐气也是香,温吞的绿水仿佛让人的心置身于那水墨般的世界。 茶是好茶,殷则虽然不了解这其中的门道,但是那一股好似三月春风的气息是瞒不过他的,原本只想尝尝鲜的殷则在喝了第一口后就觉得自己应该认真的品味这其中滋味,但旁边那人说的话却让他手情不自禁的抖了一下。 “你不能再待在东陵了!”姬俊看着他的茶杯口认真的说道。 语气不急不缓,更没有所谓的肯定不容拒绝,但平淡的述说更像是一种宣告,张了张嘴唇,殷则喉咙有些不舒服,他的声音不复当时进来时的音色,充满干涩的开口问道:“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呢?一个是东陵地头上有头有脸要风有风要雨得雨的人物,一个是阴暗地牢里的一个无关轻重的小狱差,这两者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更遑论那位公子哥还在陪他在这里喝茶,无事不登三宝殿,事出反常必有妖。 难道是因为自己救了一个人的性命,因为事后那场大火,听说那场大火烧死了不少人,那么如果当时我没有就救那一个人,那么那一些人是不是就不会死?用一个人的命去换一群人的命,自己一个人的瞎想到这里就结束了,对面的男人开口了。 “凭良心说这次事件和你没什么关系,但是那场大火烧死了一个童家的人。”姬俊说完又喝了口茶,然后缓缓说道:“那人,身份地位不低,可能,童家为了此事要对你不利!所以,我建议你暂时离开这里,毕竟天大地大,童家不可能为了你费太多的精力,所以你现在悄悄地离开,隐姓埋名不问世事,过个一两年,这件事风平浪静的时候你再出来活动就没事了。” 仿佛知道他心里所想,对面捧着茶杯悠然的姬俊淡淡的开口说道。 童家,殷则有些茫然,在东陵生活了三年,他也不是对外面一无所知,当然,他自认为东陵他了解的很少,因为他不常出门,但事实上,监狱里信息流通的还是很快的,毕竟丙字号监狱不是什么关押重要囚犯的地方,来来往往的犯人带来了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消息,所以,他知道,童家,那可是东陵公认的第一世家,书香门第,朝中有人,东陵的官员或多或少都与它有些交集。 现在这样一个要钱有钱要权有权的庞然大物要对付自己,殷则心里一寒。 决定了,今天就走,反正自己没什么身外之物,殷则不知道面前这位为什么来提醒自己,就像他不知道面前这位说的话是真是假都无法确定,但他想来想去,也没有算计清楚这位东陵名人为什么要骗他,毕竟闲的没事浪费时间骗一个对自己无关紧要的人,这种事殷则自认做不出来,他也不知道谁会做这种事。 而且,既然是面前这位开口,想必如果自己不走也不行吧! 下定决心的殷则决定即刻出发,毕竟自己要是拖拖拉拉的想必自己怕是舍不得这里,三年的时光,三年的点点滴滴,哪能像黑板上的字一样说抹去就抹去。 想到这里,他站了起来,然后后退几步,鞠了一躬,道:“大人,倘若无事,在下便收拾行李去了,择日不如撞日,既然有人不分青红皂白要夺我性命,我又没有其他选择,所以,我想离开这里,我如今孑然一身,身无长物,无以为报,只能寄以恩情留待他日,希望日后还能再见大人,以报大人今日之恩。”说完这话殷则也没有去理会面前这人,漂亮话已经说了,自己也准备走了,殷则不想在考虑其他事情,毕竟现在最重要的事如何平安的离开东陵。 “这就要走了吗?”姬俊倒是很惊讶,他想过当自己说出来意后这人八成要走,但是故土难离是人之常情,人为万物灵长,若是天下承平,恐没人愿意去尝试那漂泊无依的生活,但是面前这人就这么同意了,就算遇到死心眼不走的他也会把他劝走,毕竟让他离开只是计划中的一环。 这也是个机灵人呐!姬俊心里赞叹道,既然是个机灵人,他也很喜欢这些机灵人,看着他正准备离开,他朗声开口道。 “等等!”殷则原本垂下的头颅抬了起来,看着前面发出声音的姬俊。 “此去风险很大,路途艰苦,若是没有银钱在身,恐难以远行。”说完这句话,他看着一脸平静的殷则,见他没有什么吃惊懊恼等表情,心里更是满意,于是伸手解下别在腰间的钱袋,那是一个带着金黄色复杂美丽花纹的钱袋,一眼看上去看上去就觉得做工精良,想来一个钱袋价值也是不低的,然后不管殷则疑惑的眼神,走上前来,把那一个巴掌大的钱袋子用右手托着,递给了殷则。 “这……”殷则满心疑问,不知道该如何,不过想来是应该推辞的吧!毕竟自己今天才第一次见面,非亲非故,拿人东西不好。 刚刚开口,就又听见姬俊开口道:“这钱袋里银钱是你的工钱,你在东陵当了三年差,这三年里你做的很好,监狱里的活做的很好,人也很好,今天,你就会离开这个你呆了三年的地方,你的突然离职,你的上司,你的同僚可能都不知道,所以,这笔钱你还是拿着吧!算是行路的茶水费,有道是,“有钱是能行千里路,没钱是寸步难行!”这是你应得的,你该得的,不需要推辞,是你的我才会给你,给你的不仅仅是金钱,这是对你三年来的肯定,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保持这种不骄不躁的作风。” 说完这么多的姬俊看着面前这位狱差面无表情的脸,以为他终究是有些难过,需要平复一下心情,于是把那个金黄色的钱袋子放在他的手中,然后直接走过去,开了门,然后跨步离开了房间。 “公子,您出来啦!” “嗯,我先走了,房间里的那位你们不要打扰,对了,小玲呢?” 门关上了,耳边隐约传来外面的杂音,殷则抬起双腿走向了窗边,外面阳光明媚,街上行人如织!脸上都挂着比阳光还灿烂的笑容,大家似乎忘记不久前那场大火,那场吞噬许多家庭,许多鲜活生命的大火,行人踏着不紧不慢的步伐,享受着这秋风,一切的一切仿佛那么平常,没人知道前方会是怎样,也没人知道今天殷则心里的复杂。 “我……要……行走阳光下!”靠在窗台边的殷则看着湛蓝的天空,此时的他正倚着窗边仿佛有气无力的喃喃自语,眸子里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 第二十三章里面有什么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我曾经去过南疆,真的,百闻不如一见,那里很可怕,可怕的不是妖魔,而是人心。”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老话说得好“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一向随遇而安的殷则终于离开了东陵,当天离开的他随意的跟了个往南的车队。 东陵,号称是“北方第一城!”虽然在殷则心中不以为然,但是从这称号中也能看出一些问题,那就是东陵这地界已经是很靠北了,倘若再往北走,过了一条凉江,再行个数十里就到了北荒。 北荒在东陵可不是什么好名头,在汉阳亦是如此。北荒被东陵人称作“狼崽子”,东陵人眼中他们活得像匹狼,他们凶狠,他们好斗,他们肆意妄为!他们虽然同为人,但北荒人种各异,但普遍体格较中原人更大,但东陵人眼中北荒的他们眼神比他们外貌更像狼!他们发色也有一些不同之处,汉阳与北荒打了这么多年血战,有头的,无头的,有出气的,没出气的都抓了不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这话嘴上说说没用,行动起来才是王道,于是在这样情况下不少人研究关于这方面的东西,也没能弄明白那群家伙为什么不是统一的黑色头发,这相对于漂洋过海的传道士那些显而易见不同人种不一样,北荒与那些传道士不同之处就是一个就在家门口,一个远在天边。 是探究一个遥不可及的大陆为什么人长不一样还是仔细想想邻居为什么如此仇恨自己?所以,具有远交近攻意识的汉阳朝廷选择了后者,本来汉阳与北荒就不对付,更别说他们那些带着奇异魔幻色彩的眼睛,总之,没能找到这些反常的原因,但无论是碧瞳金发还是碧瞳红发,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在汉阳,他们更多时候被唤作“食人妖魔”,汉阳王朝的头号大敌。 十年前那一仗血流成河,即使这十年平平安安,但仅仅十年,很多事并未消去。多少家庭失去了好儿郎,多少女人失去了他的男人,多少人在十年后的今天还会在噩梦中惊醒,然后用手按捺住澎湃的胸膛,一片片的告诉自己,那已经过去,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整个北方都未曾从那次痛苦中回过神来,由此经历过伤痛的人对北荒的仇恨因为一日一日的痛苦而剧增。 ―――――――――――――― 车队虽然能载人,不过他们也不会把那些放货物的地方给人呆,他们只是接了钱然后允许这些人跟在他们后面,普通人免得被一些流寇抓住,殷则就在其中,穿着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褐色短襟,虽然穿着普通,但是一群人都还是将他孤立了出来。 原因无它,三年里很少见阳光的殷则,整个人外表的皮肤显露出一种苍白,再加上待在监狱里见得太多的破烂事,他没办法管,也不想管,所以给人的感觉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 车老大是个壮硕的汉子,虎目圆睁自然而然带着一股王霸之气,浑身一颤一颤的腱子肉仿佛也在告诉周围的人他不好惹,就因为这一身腱子肉,很多人都选择这辆车队,就因为这身腱子肉,车老大很坦然的收过了殷则递过来的钱财,即便在他眼中,殷则这个白脸行事古古怪怪的。 殷则现在已经十八了,三年时间因为常老头零零碎碎透露出来的一些东西,他努力的学会那些小东西,他认为这些东西可能都会很有用,尤其是对于他这种菜鸟来说,那些带着一些江湖的神秘色彩的小故事,总是让他热血沸腾,那些爱恨情仇般的话本小说总是在撩拨他的心弦,然而一个怕死的家伙,总是害怕出师不利,折戟沉沙。所以他总是很珍惜他所拥有的时间,就比如现在,虽然众人离开他,他也没有受到什么影响,他已经习惯了这种被人隔离的感觉,况且,他自己知道这种被隔离的情况是他自己选择的,从三年前那个夜晚,当他决定离开菏泽的时候,他就选择了隔离他自己内心的某些东西。 双目紧紧的盯着手中的东西,那是块橘黄色的“木头”,殷则直愣愣看了半天没看出个所以云,用手轻轻的抚摸,微微凸起的触感若有若无,殷则的心情并不平静,这块东西就是夜卫白飞雁白都督给他的谢礼,两块金条,按理来说这对一个小小书吏来说是份重礼,但殷则却有着新的发现,这块金条上似乎有字!这里面有什么?写了什么?他很好奇。 真金不怕火来炼,殷则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觉得有些不同,当气流全身,当一层薄薄的罡气覆盖在他的手掌上的时候,他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但他曾经凭借此硬生生的掰弯了一条钢筋。他相信如果一个正常人被自己这么拉扯一下,绝对缺胳膊少腿!当明白这一点后他先是兴奋异常,然而很快就没了这点小开心,原因? 当自己从匍匐的小草变成独立的绿植,这一切的变化固然让人欣喜,但如果绿植因为高人一等就来蔑视还在低处的小草,那么,是不是忘记了低垂而傲慢的目光是不是忘了旁边,旁边那万顷树林,在它们眼中沾沾自喜的绿植和趴在地上的柔弱的草皮有什么区别吗?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句话书上有,关在黑暗中的常老头也说过,就连黄发垂髫的童子都能朗朗上口,但就是这么一个“常识”,亦或是忠告,还是有太多人倒在这块礁石上! 想到自己小进步,他总是把现在的自己和那一夜的北荒士兵做比较,那一夜,血色浇筑整个世界,火光照亮两人脸庞,虽然时间流逝,虽然看不见那人的脸,但是,他能感觉到藏在黑色面罩下是一双蔑视或者说是无视的脸庞,若是如今再战一场,能赢否?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记忆中那把在月光下透露出清冷的北荒长刀,似乎屹立不倒,那道身影,越来越近的步伐声,以及最后仿佛倘若无人般行走,让他在深夜里羞愧自己竟然晕了过去,当然,羞愧难当只是让他难受,而那段记忆让他后怕! 每每想到此,后颈上总会汗毛竖起,生死间大恐怖,在胆战心惊的殷则,恐惧死亡的殷则很快的摆正自己姿态,没有那金刚钻,就别揽那瓷器活,自己既然还是那个连北荒士兵都打不过的家伙,就不需要端着那屁用没有架子。 “小子!瞅什么呢?”壮硕的车老大走了过来拍了拍殷则的肩膀。 原本正专心琢磨手心里东西的殷则下意识攥紧了右手,皱着眉头盯着车老大。 车老大是这支车队的头,车队无非就是帮一些商会运输一些物品,然后收取押金,而车队一般都配有两个高手,高手?自然就是车老大他自己了,从小跟着跑江湖的习武,没能成为自己眼中艳羡的那些高来高去的大人物,三十年如一日的硬气功,只能让他吃好喝好,他不止一次气馁过,没有一本好的秘籍怎么练的出来内功?没有深厚的内功怎么做那高来高去的高手,他可是知道这江湖上可是有内外之分的,而且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如今这世道再也不是当年六百铁臂皇甲衣纵横天下的世道了! 自汉太祖建立汉阳后,六百铁臂皇甲衣硬生生的耗死了昆仑的三位天级高手,换来了刘家真正的大一统,天下承平,世人琢磨一下数字,这场令天下人都瞩目的战斗让这世间内功自然而然的高炼体一等,再者太平盛世里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贵公子模样总比扛大包的形象更让女子喜欢。 这些深处复杂原因一个车队的车老大不清楚,但这并不代表他不知道如今他们口中“气宗”与“力宗”的区别,他现在直观想法就是去黑市换上一本齐云山的功法,然后传下去。 有些讶异的看着来人,殷则有些好笑,自己似乎太敏感了最近,揉了揉干涩的眼眶道:“有什么事吗?” 声音冷冷的,不耐烦,车老大听到这声音就知道自己来的似乎不是时候,或者说,自己就不应该来这个怪异的男子身边,自己一个车队头头,被一个年轻后生无视,这感觉让人有些恼火,克制住直接朝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来一拳的冲动,必须忍住,车老大告诉自己,倒不是他怕面前这人有什么大背景,双手很干净,估计是个读书人,还是那种读书很惬意的读书人,那么,一个原本生活很好的公子为什么会来这种平民步行的车队呢?再加上身上衣服也并不华丽,甚至还有些破,到这里,一个突然没有才能破落的世家公子的模板就在眼前,车老大很相信自己的判断,而且这也解释的通为什么刚才自己凑过来的时候面前这人下意识的防范,与这人如今与这个车队格格不入的怪状。 凡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车老大从前些年走这条道开始就见了许许多多死的不明不白的车队,官府也曾派人来管这事,但,没用,这种事还是屡见不鲜,有的车队人全死了但财物是丝毫未动,若不是为了财物那为何要夺人性命呢?以前他也不明白,直到有一天,他带领着车队跨越南疆,这是一条危险的路,也是他这一生中走过的最长的一次镖。 南疆闹鬼的传闻不知是从何人何地何时传出来的,有人说南疆上曾经有一个大部落,人丁兴旺,当时的汉阳王朝,不,当时还不叫汉阳王朝,是它的前身,谟国,点兵千人,放火烧山,希望将这群占据地利而不愿意派人当兵的部落低头,当时谟国在各路大国中仿佛一个孱弱的孩子被笼罩在一群大人之间,原本希望一把火烧出一群精兵,但谁也没想到,在熊熊大火和噬人的战争怪兽之间,曾经南疆的大部落选择了后者,数万人魂皆葬在南疆的大山中,一如他们的先人。 他们死在祖祖辈辈死的地方,他们被南疆土地滋养长大,死后也算得上落叶归根。车老大初听这个传说就是这样想的,当然,他相信在那么一个人命不如狗的十国乱战时期出现这样一幕也能理解,但神鬼之说他是不相信的,过往的三十多年间他没见过神,也没见过鬼,装神弄鬼的人倒是见了不少。 他也许一生都不愿意去回想他那段日子所经历过的一切,他们没有任何抵抗,陪他一步步从一个门板走到今天的兄弟就一个个的倒下,一个个稀奇古怪的倒在泥泞的地上,他们全员都上吐下泻,别说走路,就是找到一个遮风挡雨的地方都困难,南疆的天变得很快,上一刻还是晴空万里下一刻就是暴雨倾盆,在那里,他们因为与当地人发生了冲突,一个脾气暴躁的兄弟一脚踹塌了旁边一个破破烂烂的土地庙,车老大原来没注意,因为这种没人打理的破破烂烂的土地庙在运货路上太常见了,年久失修没人打理,但当地人见到这一切却面色发白,车老大刚想过去陪个不是,毕竟是自己这边的人打烂了土地庙,看那些人变了脸色,他以为这土地庙有什么特殊意义,可能是先人吧?他这样想到,刚走上前,那群当地人就退开了一步,死死的盯着他们的脸,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外地人,你们莫死啦!鬼头头能扯到你们啦!”说完这句奇怪的话他们就一窝蜂的退走了,车老大一行人见他们不明不白的退去,然后害怕他们是去叫人,所以加快了步伐离开了那里,后来,就是噩梦的开始。 原本晴朗的天一连下了两天的雨,南疆原本就是潮湿的环境,再加上这场瓢泼大雨,一行人就像是在水里泡了两天,所有人手脚都泡的发白,这还是小事,从那群当地人分开后就不断有兄弟倒下,遇上雨后,又倒了几个,车老大看着他们一直颤抖的身体什么也做不了,这里是南疆,一片丛林,没有医药店,没有止泻药,他的周围只有扰人不止的蝉鸣和雨声,大雨倾盆而下,竟然让他有天地之大却没有一行人安身之所的感觉。 !! 第二十四章动静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我很久很久以前就觉得我与别人不一样,但又过得和他们一模一样的生活,这让我有些苦恼,还没办法说出来,现在回头看,若是没有那群盗匪我会不会就死在那里,无人知晓,没有那些境遇,那我永远就是那个殷则而不是如今的殷不通。”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气流诸身,化为龙蛇,清者脱胎于脑窍,浊者混杂与肺阴……”眼睛只张开一丝缝的殷则跟着车队前行。 路途遥远,车老大说过,这一次车队要从东陵前往苏北,苏北自古以来就是许许多多商人聚集地区,远的有七雄时代富甲天下的南子理便是在苏北起的家,虽然后来他散尽千金家财妄想让新天江改道从而聚集龙气为天下所不齿,最终他投江自尽,他的家族落得个株连九族,家财被瓜分的下场,但他是真真正正的用钱做了许多年来有野心的人们想做却不敢做的事。 这位带有传奇色彩的“天下首富”就是在苏北发的家,这无疑让苏北名气大增,天下商人哪个不想越做越大,谁能想象发达后自己去改道新天江!苏北,因此商贾众多,商业发达,又因为背靠新天江,又连通荆地,隔江便是江南鱼米之乡,所以交通便利的苏北无疑是很吃香的。 殷则没想好去哪,但听见关于苏北的描述,他决定跟着车队去一趟苏北,去看一看那令天下人都魂牵梦绕的新天江,去见一见天下人都为之倾倒的“孔方兄”究竟有何魅力。 当然这都是他一人想象,车老大正在和周围的人聊天,同行的人三五成群的述说思乡之情,百无聊赖的殷则抬头看着太阳,情不自禁的伸出了右手,高高举起,阳光是如此温暖,阳光是如此刺眼,一点儿都不像丙字号监狱里那么冰凉,虽然待在监狱里一直听那群吵吵闹闹的人抱怨监狱的阴冷,但他一直都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如今,一行人有说有笑唯他一人格格不入,殷则他从来就不是那种强大心脏的人,要不然他也不会逃避父亲的死,逃避乡亲的死,他也不是那种品尝孤独如美酒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每当犯人聊天吹牛时就站在那里不厌其烦的倾听,从某种程度来说,他耐得住寂寞,却害怕孤独。 时间悄然而逝,殷则路上的风土人情没看得上多少,但一身气机磨炼的是愈加圆润,殷则觉得自从自己离开了监狱后的这段日子里,自己体内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成长的越来越快,自己也越来越熟练,现在的他已经能在吃饭喝水的时候毫无晦涩的运转流通,小周天的运转已经仿佛成为了呼吸一样的感觉,殷则自己感觉,如果让现在自己停下来运转小周天自己会像鱼儿缺少了水那么难受。 不协调,不自在,阳光在脸上留下的时间越来越长,殷则愈发觉得愧疚。 “各位!各位!如果估计不错,我们明天下午就可以到达苏北了,这一路上,大家都很好,明天,明天,大家就可以到达商业发达的苏北,大家就可以去追寻自己的梦想,做个有钱人,但我老桂得在这里说一句,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家行商路上更要小心。”体格健壮的车老大说完这话环顾四周,发现一群人没几个在听他讲话,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么多年了,去苏北的人就像韭菜一样一茬接着一茬,最终石沉大海,不起波澜,这么多年,也没听说过东陵有几个做生意衣锦还乡的,或许是他孤陋寡闻,但是世上哪来那么多巧合呢? 天色暗了下来,车老大决定在这里安营了。 殷则看了看周围,的确,这附近没有旅店,看来今天又得在野外度过一夜了,现在已然是深秋时节,天气已经是越来越冷,所以蛇虫之类的倒是不必担心,就是夜间的风吹个不停,这一路上被褥什么的都很少,毕竟是押运物品的留给放置闲杂物品的地方很小,大家都是三个人挤一床被子,殷则比较独特,他不愿意和别人挤在一起,所以到了时间他总是往树上一跳,在树上打盹。 今夜明月高悬,殷则正孤身一人坐在一颗大榕树上,透过密密的枝叶看着满天繁星,不远处就是车队他们驻扎地,这一次出来他还是很小心的,这些天他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趁着月色坐在树端,只有在这时候,他才感觉世界是如此安静,如此美妙。 他背靠在主干上,背后就是苍老的树皮,这棵树枝繁叶茂,想必年岁不小,殷则倒是有些意外,在苏北这地界上,竟然有一棵这么庞大的榕树。 嘴里含着刚刚从树上落下的树叶,也不管什么,就将它含在嘴里,口腔中微涩的感觉让他微微出神。 夜,愈来愈静。 万籁俱寂,他独身一人坐在树端,夜愈发的静,不远处小河流水的叮咚声清脆乐耳,头顶上一轮玉盘,恬静寡欲是殷则的写照,也仿佛是这一方天地的写照,就在此时,殷则体内的因为修炼《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而产生的气却不像周围环境一样安静,仿佛沙漠里的一抹绿色,不同寻常。 平日里仿佛小桥流水静静流淌的气流,如今却像是凶猛的野兽,不复往日“温顺”。 暴躁,不安!很危险! 殷则想要停下来,却骇然发现自己不仅不能停下功法的运转,而且已经不能移动自己的身体了! 殷则很想要睁开双眼看看自己是个什么状况,可惜,现在却不能如意,如今,他连睁开双眼都无法做到! 一股清凉直逼印堂以及两边的太阳穴,这股清凉若是平时一般缓缓而来倒也没什么,还可能让他耳清目明头脑更加敏捷,可是如今,这清凉一股股的仿佛六月寒冰源源不断的灌输进来,不仅不能让他感觉一丝丝的舒服,只能让他异常难受。现在,他感觉自己大脑像被千万根针扎过一般! 殷则感受体内的气再也不似平常作风,一改往常不温不火,仿佛小湖泛舟的景象,现在,破釜沉舟,激流勇进,越来越快,往常一炷香的时间才够殷则运行一个小周天,如今这速度已经是原来的十倍了,短短的时间内,一股气走过了原来十倍的路程,它当然不可能像原来那般悠然踏步而行,横冲直撞带来的后果就是殷则现在头脑已经“爽”翻了! 身上哪哪都疼,这是体内暴力功法运行冲破一切追求速度带来的后遗症,而且按如今迹象来看,速度还在提升,这个后遗症还会无限扩大,殷则不敢想象了,他还在努力的压抑它的速度,虽然没什么用,无法睁开双眼的殷则现在脑海里已经脑补了如今现在自己脸上青筋毕露狰狞的神色。 皎洁的月光下,一个男子正坐在书捎上,远远的看去,一切都充满了禅意,仿佛一个智者,一个世外高人正在思考着什么,思考人生,思考未来。 当我们拉进来看,却发现这位男子的脸上一片通红,脖颈上更是让人望而却步。 仿佛盘桓的老树根,不!更像是来自地狱灵巧匠人的神来之笔,一条条纵横交错的血管,每一次不规律的呼吸带动脖子的活动,狰狞而恐怖,仿佛地底下丑陋的活虫穿梭其间,在这洁白的光球下,这一幕,显得如此荒诞不经,然而更荒诞的是这人的表情,云淡风轻,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仿佛一切都是虚妄。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样子很恐怖啊!他不知道,仿佛一切只是幻象,这一切只是你的双眼欺骗了你,他只是很淡然的坐在那里,什么都没做。 殷则已经被磨炼的毫无耐心了!但是无能为力,这种完全不受自己掌控的感觉让人很不好受,尤其是对殷则而言,痛苦并非短暂一时半会的,从刚才到现在,他的脑海中已经被冲击了数十遍。 “这种感觉,又是月亮。” 一切仿佛又回到一月之前,那也是个明月当空的夜晚。 那个夜晚,一群长衣短裤的北荒人放火烧了他儿时的家园,在那月光下,一把长刀如此渗人!那把刀击碎了他十八年来所谓读书人的气节,击倒了他十八年来内心的骄傲,也击中了他的要害。 “小则,走慢点,别摔着了。” “你看你,又欺负你堂弟,该打!” “你现在是个成人了,你的选择决定好了吗?你的未来你想怎么走呢?” “不不不!”殷则在心里怒吼,“绝对不要!” 周围突然变得非常安静,天上明月仿佛因为此变得更加悠远。 殷则猛的睁开双眼,头发无风自起,盘坐在树梢的殷则直视前方,目光如炬。 曾记否,杀人饮血如北荒! 曾记否,此仇当报的誓言! “兮~!!”坐在树梢的殷则发出了一声长啸。 “兮~!!”看哨的人骇然的左顾右盼,这声音却仿佛来自四面八方,毫无踪迹可查,恐惧缠上心头,来自未知的恐惧,正准备转身向车老大报告时,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壮硕的车老大已经站在附近。 “刚才有没有什么征兆?”车老大的问话打断了看哨错愕的目光。 “没……没有。” “唉,去叫醒大家吧!说有突然情况发生,我们要连夜出发。”车老大双眼失神的看着前方忧心忡忡。 !! 第二十五章来自北尘的老兵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战争亦或是和平,它取决于本身的实力,实力的悬殊会引爆它,实力的平等也会引爆它?所以,我后来一直在思考,究竟怎么分配实力才能杜绝亦或是避免它,我没有找到,我希望,你们能找到并解决它!”……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大哥,我们上不上?”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男人不安的四周望了一圈,确定没什么人后,对着旁边男人小声说道。 旁边也是一身破胡子拉碴的男人挠了挠头,看着面前准备出发的那群人,然后看着自己后面十几个穿着和自己一样破破烂烂潦倒的弟兄,咬咬牙,小声说道:“叫大家打起精神来,先埋伏好,待会听我口令,一起冲出去,还有不到万不得以千万千万不要伤人。” 就在旁边一群“乞丐”在商量的时候,车队一行人越来越不安,因为旁边的啸声没有停下,听到这声音大家很默契的闭上了嘴巴,但一种让人心慌的氛围在人群中无言的传递流通。 “冲啊!冲啊!”一声吼声好似惊雷,炸响在车队众人耳边。 惊慌失措的一行人才发现,自己似乎被包围了! 车老大和看着这群来历不明的人,全身的肌肉绷紧了,这群人在他的感官中带着血腥味,就像一如年幼时坐在树枝上,底下是群狼环绕,他是心惊肉跳,许多年过去了,那个被一群狼围着坐在树端发抖的男孩早已经成为走南闯北的好汉了!而今天的一切他仿佛回到童年让他有种被群狼环绕的感觉。 睁开看见自己一行人已经被围了个水泄不通,叹了口气,仿佛认命。 “嘿!那个汉子,你们这一车队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抬头看去,是个尖脸猴腮的人站在他面前问话,说完这句话,他还晃了晃手上的刀,奈何天色太暗,车老大总觉得这刀怎么好久没擦一样。 “这东西我们也不清楚,雇主没说什么,只是让我们运这玩意,不过我们看了一下似乎是石料?”车老大立刻回答了问题,没有犹豫,大风大浪见多了,他才知道自己的命才是最重要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批货丢了怎么办?丢了别人的货,总比丢了自家兄弟的命强。 “石料?”听到这话尖嘴猴腮的男人似乎很失望。 “石料这种东西还需要你们车队来运?做房子用的大石料不得用船来运,你这一点点破车运什么石料?”又有一人开口接话道。 听到这话,车老大转头,才认认真真的看着周围的这群人,见到他们脸色都有些不自然,身上衣衫也是破破烂烂满身泥垢,仿佛是跋山涉水日夜不休的赶来,每个人脸上都挂着疲惫的神情。 “这位兄台可是有些不了解,这石料分好多种,有的底子好自然是去做那栋梁之材,有的模样稀奇古怪的自然是去做园林假山,还有的像我们运的这些石料表面上来看朴实无华,往地上一扔都嫌碍事的家伙刨开一看,那可能是绝世无双价值连城的玉璧。”车老大实话实说,对于已经决定保命最大作为目标,他就不会在这种小事上欺骗对方,要是对面哪个觉得自己受到欺骗一刀咔嚓自己,那可是哭都没地方哭了。 “最不起眼的往往是最有价值的。”车老大耳边听到这句话,他不由得看着说话的人,左脸颊上一道疤,宽大的肩膀,从侧面车老大只能看出来这么多。 “老大!” “头!” “唉!这些石料里面可能有价值连城的好家伙,但这些都不是我们需要的啊!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说完这句话他低下了头,仿佛失去了力气看着车老大,用低沉的语气回答。 眼前的“土匪头子”左大雨心情很不好,本来,这一路上风吹雨晒,行人白眼已经让这个战场上杀人不眨眼的老兵脸红了,这脸红不知道是太阳晒得还是羞得。 身为北尘军的一员,他这一次算是当了逃兵,想到这里他心里就很难受,他,十五岁就入了伍,汉阳王朝地域辽阔,但是军队按地域分为四股分别是东风战区,西林战区,南离战区,北尘战区,这四个战区,他,左大雨从小便爱听说书人讲的“雨夜汉阳天子三千人奇破乌冬城”这些猎奇故事,于是十五岁成年礼结束后他在二老的责骂中进了北,入了北尘。 红尘滚滚,三十年弹指一挥间,物是人非事事休,没人记得曾经那个立誓要成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左大雨,连他自己都忘记了。 现在他是一个老兵,别人都叫他“左瞎子”!呵呵,当然别人不知道他就是姓左,左瞎子……左瞎子……不就是因为一只左眼瞎了吗!的确,青葱少年郎如今已经是一头灰白掺杂的长发颇显凄凉,而左边那一只凹陷的紧闭的眼眶,更在这凄凉中平添一分悲凉。 老兵老兵,若问四大战区哪个战区风气最严这个问题说不清楚,但要问哪个区老兵多!铁定是北尘! 老兵老兵,没上过战场能叫老兵吗?没干掉几个敌人能叫老兵吗?没见过尸山血海能叫老兵吗? 殷则不知道这一切,现在他还没有醒来。 “喂!你是老大是吧?” “是的。”车老大赶紧回了话。 “那个……”挠了挠头,左瞎子也不知道说什么,躲闪的目光环顾四周,一群跟着他后面的青年人,衣衫褴褛,面带菜色,每个人手上都拿着刀,眼神警惕的看着那群穿的干净的一群人仿佛想一把尖刀扎进他的心里。 “凭什么!凭什么!我们在前方拼死拼活,冒着生命危险护国卫家,却又那么多人在后面喝我们的血!为什么!左大哥,你去找找答案以后来告诉我,好吗?”左大雨亲手埋葬了对他说这番话的新兵,要是平时,这小子敢问这种话,他一定会好好的嘲讽他,按他的话来说就是“这就是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左大雨原以为这辈子自己的一生仿佛干涸的河道,已经可以见底,却不料此时此刻对自己十年前自己给自己的交代产生了动摇,是啊!为什么,这一切为了什么?想起那些在边界处裹着破皮革冻死的弟兄,那些死的时候背靠着崖壁脸朝南边的兄弟,死不瞑目,南方,是他们的家啊! 他很想哭,十年,十年前他经历过种种,他原以为他不会在流泪,十年前北荒和汉阳血战凉江,刀砍伏天峡,远征五羊关!他用手刨出了尸堆中的弟兄,他也被弟兄从死人堆中拉出来过,那么艰难的日子,他没有退,他没有抱怨,他没有想过放弃,因为那时,他看见许许多多稚嫩的面孔陆陆续续的出现在战场上,他看见许许多多脸上和手上干干净净的书生投笔从戎,他在人堆中刨出许许多多半死不死的和尚,有眉清目秀的,有古铜色皮肤的,他们头顶上有戒疤,有的没有,有的头上已经长了细细密密的短发,但脖子上的戒珠依然可以让左大雨知道他们来自寺院,一群本应远离红尘的沙门,他也见过每天晚上神神叨叨摆弄黄符纸的牛鼻子老道,虽然一身象征青色的道门道袍已经被血染成暗黑色,那段日子,他听到的最多的话就是。 “好好活着,别死了!我们快赢了!” “赢了就可以回家了!” 是啊!当年勇猛天下的北尘军战无不克,攻无不胜,靠的不就是一群热爱家园的弟兄,靠的不正是不愿意屈于人下的民族气节。 曾经他们无比相信这个国家,这个民族,相信汉阳可以打退入室的恶狼,十年前那场战争他们赢了,左大雨曾无比自豪,自豪自己参加了这场战争,自豪自己没有退却,在那场战争中活下来的弟兄很多都沉迷于一种荣耀感,使命感当中,从而抵消一些深藏于心底的悲痛。 那是曾经身边有一群可爱可以托付生死的人,他们不在了…… …… 左大雨从小就没有什么当教徒的潜质,他年少好动,叛逆,一根筋的他决定的事九头牛都拉不回来,就像他当初去北尘军吃军粮的决绝让他的父母气的再生了两个孩子,并且在家里没了他的床铺。 这样一个天不怕地不怕,不敬鬼神的左大雨战后却走进了寺庙念了一昼夜的平安咒。 他依然不信鬼神,但他总觉得不为那些好男儿,曾经的战友做些什么总觉得心慌,而他确确实实可以做的很少,所以,他去了那家大和尚的寺庙,想问问那个武艺高强的大和尚怎么办,大和尚是战场认识的,初见他就是一个血色僧袍挥舞着一根镔铁棍在苍凉的大地上嘶吼!左大雨没见过挥舞的那么快的棍子,没想过有人这么狂野的战斗,当碎肉和血浆喷射在坚硬火热的胸膛上,他认识了那个以一敌十的好弟兄! 在他的脑袋中,和尚是出家之人这方面应该很擅长,其次他也想找一个战友说说话,别人不知道,他一直相信自己这一点腿脚功夫都能活到如今,大和尚当然也可以活下来! 到了大和尚留的地址,香案上已经落满厚厚的灰尘,很久没人来这里了,战争让一群人逃离了自己的家园,比如这个寺庙的人;战争同样让一堆人义无反顾的冲进了火堆,比如……这个寺庙里的大和尚! 左大雨突然鼻子酸酸的,那个一手铁棍玩的潇洒随意的和尚,那个半夜和老道絮絮叨叨佛祖真言的大和尚,大概已经死了吧。 !! 第二十六章抉择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有很多人被逼无奈走上一条他们不愿意的路,也有些人捏着鼻子捡起了当年嘲讽的瓦块,金玉!金玉!他们便是所谓的金玉!……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月夜,依然如此恬静,可在这一片皎洁月光下,一行人,却是僵持那里。 车老大看着前面那个瞎了左眼的“头”,心里不免有些发怵,即使那个头发已经灰白满脸沧桑的老家伙看上去弱不禁风,但正值壮年的车老大头却愈发的低了! 脸上早已被风霜侵蚀,就像被大风吹了一年又一年的黄土区,沟壑横生便是那张脸的真实写照,在这沟壑中还有些坑坑洼洼,像极了一副写实又写意的劳苦画。不知道的人会笑笑这张栩栩如生的脸,知道的人看着那些痕迹却笑不出来,脸上的箭伤,刀伤,无论是哪种,总不是能让人开心的东西,当苦难直白的呈现在眼前,总是能让人同情亦或是害怕而远离,好像可以通过远离苦难的宿主而逃离苦难一般! 明显车老大认出来那些伤口,他曾听过一句话说的是“一个江湖上的刀客,总是面对面的厮杀,所以他们的脸上和正面一般会比后面更加吓人”。车老大现在看不了前面人身上的伤口,无论怎么弄出来的,但足以说明对面不是个善茬,仅存的右眼眼珠缓缓的转动带动皱纹仿佛流水一般重叠,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有关于敏感不详的话题。 车老大走南闯北,早就不相信所谓绝世高手是英俊潇洒的代名词,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他不害怕那些鲜衣怒马,面如冠玉腰垮宝剑的公子哥,宝剑虽贵,但没见过血,便不是一把杀人剑,一把没见过血的剑落在一个不想杀人的公子哥身上,仿佛是个好主意。 车老大怕的就是阴沟里翻了船,小隐隐于山,中隐隐于市!这话自古以来就没什么错,市井里多的是牛鬼蛇神,多的是深藏不漏,挂着一张笑脸往死里坑,挂着一张笑脸往死里整,手里虽然没有丈八长矛,没有袖里乾坤却能让你雾里看花,终隔一层,他们模样普普通通,平日里浇花逗鸟,却看不透他们隐藏的面孔。 瞎了左眼的左大雨佝偻着身子走到这五辆马车钱,抚摸着马背露出思考的表情,乌云遮挡住天空的玉盘,没了清冷的月光,一行人不由自主的看着貌似在思考的瞎子,车老大心里苦笑,如今我为鱼肉,人为刀俎,说什么都晚了,要怪也只能怪命不好,他可以看出,这一行人打劫他们车队是临时起意,说不定他们这一行人都是刚刚才拼凑起来的队伍。 就在车老大瞎想的时候,一把刀悄无声息的放在他脖子上,这让本来还算稳重的车老大心头一跳,强忍着夺刀反制的冲动,他歪过头去看着背后那人,夺刀容易,然后呢?一个人,突破得了这重重围攻吗?难道真的要走到那种地步吗? “头,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这里的东西是拿也好,不拿也罢!但这些人,嘿嘿。”一个浑厚的男声开口,但说出来的话让让一群人骚动起来,议论声纷纷,马上就有人扑通一声跪下,开口道:“各位好汉,我们都是出来找活干的,无权无势,我们不会报官的,大家都不会的,只求好汉们给我们一条活路,我们愿意把身上的钱都留下来给好汉们做盘缠。” “呵呵,你们死了,身上的钱不都是我们的吗?无权无势,死了不正好没人追究!人心隔肚皮,谁会相信你们说的话呢?”说完话,又把刀提了提,在黑暗中,传来一片求饶和抽泣声。 左大雨听到这话血气上涌,受了刺激的他浑身仿佛被火烧一般,突然开口喝道:“把刀放下!” “把刀放下!” 一行人疑惑的目光看着那个瘦弱瞎了眼的男人,眼神中有疑惑不解,刚出来时不是说好打劫的吗?现在把刀放下干嘛?虽然这么想,他们也很抗拒失去今天这样的机会恐怕以后也不会常有了,但一把把的刀都从恐惧的人们脖子上放下来提在手上。原本心灰意冷的众人齐刷刷的把目光投向那个佝偻瘦弱的身影。 “头!怎么了,刚才不是说好的吗?现在是几个意思。”浑厚的男人语气不满的开口道。 “几个意思?我问你几个意思!我们说好了,对对对!我们是说好了,说的是什么。啊?说的是什么!啊?”瞎了一只眼左大雨表情狰狞的吼道。 “我们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不要伤人,不要伤人!这才是我们的计划!不是杀人越货,我们不是土匪!”车队一行人看着那个那个面色狰狞恐怖的面孔在大吼大叫,不知道详情的他们只能看着旁边的人,却发现他们面色带有犹豫。 “那就这么放他们走?你确定?这些人里肯定会有人报官,你也是老兵了,人情世故看的比我多,你也知道那群人,对北荒怂的死,对自己人下黑手敲闷棍那可是一个比一个狠,到那时,你!我!还有这里的弟兄,我们干的事按汉阳律我们这里的人一个都活不了!抓到我们那可是大功一件,你信不信要是说有反贼在此,苏南那帮人动都不敢动一下,但转头就敢跟朝廷要钱要粮,但要是说有自家的逃兵在做乱,马上他们就会调兵遣将不分青红皂白的拿我们兄弟的人头去领功,去邀赏!”说话的男人其实很壮,长发遮住了眼睛再加上又是夜里,众人都看不清他面上的表情,但此时他的发声显然也并非平静。 “那我们就能杀人,杀人不过头点地,但这次杀了人以后如何解决你可知道,如今我们最多是走投无路,所以抢人财物得以过活,大不了我们大家就此散了,从此隐姓埋名,过他个十年八年,谁还能记得此事?谁还会追查此事?天大地大我就不信没有我们的十年的容身之所!但现在我们杀人,被查出来,那可就不是十年后烟消云散的事了!到时候罗网抓你我可就是不死不休的情况了。” 一旁拿刀的众人听着这场与他们生死相关的辩论,只觉得两人说的都有道理,但从两人说的话所体现的前景来看似乎没有一种显得美好,前方依旧迷雾遮眼,荆棘遍地!想到这里,这一群人便有些意志消沉,无言的众人原本就因为连日的饥饿与风吹日淋苦不堪言,现在好不容易到了苏北,远离了那苦寒之地,队伍里却爆发了争吵,队伍里的每个人的舌尖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苦涩滋味。 第二十七章兵亡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一个拥有良知的人不会整天想着作恶,但是很多人这一生或多或少都犯了一些错,有人因此总结了这么一句话,叫“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是啊,每个人身处在这漩涡当中独善其身何其难也!要我来说,只要不是主观上的恶意,那么那个人就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罪犯,但是这并不是借口,因为许多人在无意识的伤害着他人,他们有罪,他们也很可怜……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难道杀了人,你心里不会不安吗?这里可不是边境,你拿刀面对的可不是北境那群狼崽子!他们是人!是和你我一样的人!”瞎了一只眼的男人神情悲怆,说到最后他几乎是吼着说出来那番话。 “他们是人!是的,他们是人。”被长发遮住眼睛的男人也跟着说到,他抬起头看着昏暗的天空,满天无星,孤零零的皎月悬挂半空,像是一记明灯,他双眼注视着那明月,仿佛在寻找着答案,然而谁都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 用手把额前的长发往后面捋了捋,动作粗暴,头发从原来的凌乱变成了往后耷拉,露出一张刚毅的脸庞,原先因为发型而略显猥琐的气质一扫而空,明亮的双目就这么坚定的看着眼前那个满脸悲伤的“左瞎子”。 “老大,他们是人,我们兄弟就不是人了吗?”男人原先语调已经消失不见了。 “三儿,雀儿,马六还有和我们一起踏上这条路的他们就不是人了吗?雀儿开始给了你一封信,他说他没钱,寄信这种事就应该是老大做的事,那时候你还笑他抠门,这点银子都不愿意花,我们跟着后面打趣雀儿,可是谁都知道,那根本不是家书,那是一封遗书,自古以来哪有自己给家人寄自己遗书的说法!”说到这里壮汉的眼里浮现出一层一层的水雾,而他对面的左瞎子已经泣不成声,周遭拿刀的众人也因为这几个人名而沉浸在一种悲伤的氛围里。 男人拭去眼角的几滴泪,声音里蕴含着愤怒复杂,他缓缓开口道:“老大,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以前一直不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只是以为那是那群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江湖游侠糊弄人的话,因为在北荒从来没这个说法,北荒都是拿刀子说话,我一直以为江湖和北荒是一样的地方,一样是拿刀子说话的地方,但是这么些年,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江湖人说的是对的,不只是在江湖,即使在江湖够不着的北荒,在那个没有青山绿水,宾楼酒肆只有漫漫黄沙和狼嚎的马趴原,也是同样的身不由己!”男人越往后说越激动,声音也越来也大,听到他这番话的人心里都有些惧怕,很多人或许都不明白这个疯疯叨叨的壮汉在讲什么,但是他们却可以看到那把搭在车老大脖子上的利刃锋利的刀口出现了一丝殷红。 “所以……”披散头发的男人说了这么一句话以后顿了一下,就在众人倾听等他下一句话的时候,车老大用手捂住涌血的脖颈。 “我们无法选择。”男人冷冷的说了这么一句话,然后放开了车老大,他的身体在地面抽搐了几下,便彻底没了声息,鲜血从他的头部涌现像是开了一朵血莲。 殷则隐匿身形,远远的看着那边的一切,托这三年锻炼的福,他可以听清那群人在争吵什么,他不知道为什么争吵,但是可以看得出来,似乎那个头发花白的老家伙不希望杀人,而那个壮汉则希望杀人灭口,而且已经付诸于行动,看着倒在血泊中的车老大,那个不久前还在和他说话聊天的家伙,现在已经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突然有些唏嘘,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车老大,他在菏泽老家的那群人,甚至还有他的父亲,都是如此的容易消逝。 生命如此的脆弱。 他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是静静的趴在树干上,他并不是不想救这群人,虽然这群人与他无缘无故,但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并没有十足的把握成功完成这件事,自己只有一人,而对方有二十几人。 独眼的左瞎子看着前方的车老大,周围的人在看到车老大死后骚乱起来,不少人跌跌撞撞往外跑,但是无一例外,被那剩下的二十几人连踹带打,但是有的人连被打也要挣扎的往外爬,对于这么一些个平头百姓,这群在北荒刨食的老兵来说还真的犯了难,在北荒抓了几个狼崽子想要活捉不管不问往身上招呼,打的他们动不了就好了,但是这些人可不是皮糙肉厚的狼崽子。 “妇人之仁!”杀了车老大的壮汉大喝了一句,“今日不是咱们兄弟死,就是他们死,虽然我不明白我们能活多久,但是北尘逃兵这四个字就代表我们很危险!大家还在想什么呢?我不明白既然大家不愿这么做那我们为什么要从边境逃过来?悲壮的死去和千里迢迢的来作为一个逃兵耻辱的死去吗?这是我们最开始的目的吗?我们是要活下去啊!”男人振臂疾呼,恨铁不成钢的骂道。 左瞎子用他仅有的一只眼看着自己的同伴,不少握刀的手都在颤抖,比起边境这些年杀人见血,如今这只能算是小场面了,左大雨思绪纷飞,他还记得那一年凉江血战,那原本浑浊的凉江水硬生生被双方士兵的热血染红了,哪还有凉江的风采,江面的尸体沉沉浮浮如同炼狱一般的景象也没能吓退交战的双方,反而这血腥刺激悍勇的士兵,那时候没有逃跑的北尘兵,因为无处可去,因为退无可退!双方都是困兽之斗,那时候杀人从来没有犹豫,那江面漂泊无依的尸体,那闭不上的双眼依旧透露杀意的眼神,退却和手软都是不允许的。 “咻。”左瞎子拔出了腰间的长刀,刀微破,就像他的一身寒碜。 刀对着昔日的袍泽,人挺立,就像刀一样决绝。 “好好好!左瞎子,你难道真的不给兄弟们一条活路吗?”声音沙哑不服刚才的慷慨激昂,谁都听得出男人话语之间的悲凉,而那剩下的二十几人也把目光投向这里,看着对峙的二人。 “黄曹,你没错,你没错的。”左大雨重复了一遍。 “那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这样!”被唤作黄曹的男人不能接受这个解释,朝他质问道。 左瞎子握刀的手因为这句话抖了一下,眼神也迷离了一瞬间,但是立刻就恢复过来,他望着对面的壮汉,一字一句的说道:“可是就像你说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也知道这对我们兄弟不公平,可是说到底,这贼老天对谁公平过?我们逃出来是因为缺吃少穿活不下来,那是因为朝堂之上有那么一群狗娘养的的败类,我们本来是可以活下去的。”他说话的时候很慢,但是脸却红了起来。 “我们本来可以活下去的!”他呢喃了这么一句。 然后便像打了霜的茄子,自顾自的说道:“可是就像你说的我们是为了活下去,可是我们是为什么活下去?这个问题瞎子我想了大半辈子,我老瞎子一辈子无儿无女,是个废人!年轻时候从军把我爹妈气了个半死,是个不孝子!老了糊涂了竟然还带着大家从北荒一路稀里糊涂的跑到苏南,开始跑路的时候我老瞎子也想过,我这半辈子都给了北尘军,都钉在了边境,老了就任性一把,我要为自己活一场,我要回家看看,对此瞎子我是没有任何愧疚的!但是越走我就越觉得不对,我每前进一步我就觉得这一步步子迈的太大了,下一步小一点,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终究还是一步步走到了这里。”说到这里他有些颓废。 “走到这里我才发现我错了,我的家根本不在这里,我家已经安在了那个荒凉的边境。你是对的,你是对的,是瞎子我错了,可是我们为什么在边境驻扎,我们为什么在边境任由风吹雨打?还不是为了个太平天下嘛!”说到这里他仅存的右眼流出了浑浊的泪水,大颗大颗的像是一颗颗露珠。 对面的男人如遭雷击。 “你是对的,你是对的,你们都想活,是瞎子我矫情了,但是老瞎子我不想活了,所以……” “动手吧!”他收起了刀,就这么站在原地,风吹散他的头发,花白的头发凌乱的像是野草,拍打在沟壑丛生的脸庞上,沟壑荒凉的大地上那一眼泉眼咕咚咚的涌着清泉。 “头!”对面的男人说了这么一句。 左大雨一步一步的往壮汉那里走去,轻轻的说道:“不要叫我头,来吧!黄曹,让瞎子我去见见我的那些老兄弟,去看看九泉之下的父母,我这一生愧对了许多人,我不想在愧对你们这些年轻的脸庞!来吧!动手的时候利落一点,黄曹,只有这样,只有这样才能湮灭身后这些人最后的幻想,才能让他们死了回去的心,让他们无路可退!当年对面凉江的狼崽子就是这样让我们退无可退,没有后路,他们应该活下去,他们还年轻,你也还年轻,动手啊!”最后一句老瞎子已经走到男人面前朝他嘶吼道。 男人发出一声类似野兽的嚎叫,意义不明。 “啊~”瞎子都没有吱声。 一刀入心,干净利落,黄曹一脸苦笑看着那个含笑的老瞎子,把刀从他身躯里抽了出来,然后瞎子像是失去了支撑,跪倒在他的面前,然后瘫在地上。 周围人都像是看到鬼一样看着他,直勾勾的看着地上的人。 来自北荒的人不明白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了,趴在地上的人不知道为什么这群“土匪”怎么突然自己杀自己人了。 察觉到来自周围人目光,黄曹朝他们大声吼道:“还在看什么!还在等什么,快点干完啊啊啊~” 惨叫声不绝于耳,凄厉的声音响彻这黑夜, 黄曹抹了抹身上的血迹,站在一片死尸前不知道在想什么。 “头……我…已经结束了。”一个汉子悄悄的走过来磕磕绊绊说到,看得出来,他很害怕自己,黄曹这么想到,然后他把目光投向身后,躲闪的目光,里面不乏有些憎恨,那群人都在害怕自己。 哈哈哈,真是可笑。 黄曹突然想起来某些事,真是荒唐,荒唐!他实在压抑不住,就这么旁若无人的大笑,在这漆黑的夜里格外的渗人。 “头…在笑什么?”旁边的人壮着胆子问了这么一句,毕竟这时候不说话就太诡异了,周围还是血腥遍地,而这个新头在大笑,怎么想怎么渗人。 “不要叫我头!不吉利,哈哈哈哈。”黄曹拍了拍他的肩膀,把那人吓得半死,然后大笑着自顾自的转身走去。 “出发,苏南,我们来了!哈哈哈。”又是一顿大笑声,着实诡异。 那个先前说话的人还在回味那句不吉利,然后把目光投向趴在地上的左瞎子,心里打了个寒颤,好像是有些……不吉利。 第二十八章两人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外面有很多书写我,说什么我忠肝义胆啦!什么浑身是胆啦!什么我从来不畏生死啦!很惭愧,我没有大家想的那么好,甚至可以说那些东西都不是我,那是你们心中的我,真正的我就像我曾经说的那样,腼腆害羞、孤独寡言、贪生怕死、不要笑,你看看大家都笑了,讲到贪生怕死大家都笑了,都觉得不可能,但是事实就是如此,我从来就没见过天生的英雄,我自己就更不可能是那种人,英雄是需要成长和培育的土壤,而我们那个时代最不缺的就是“土壤”,有的人因为激励,因为责任,但是在我看来更多的人开始转变是因为恐惧,那是血的恐惧,对于明天的恐惧,对于生命的恐惧,恐惧者不应当丢人,因为你们的存在就代表着我们最终战胜了它,打败了它……”——来自《古汉阳焦点人物访谈回忆录(1)——殷不通杂谈》) 二十多人很快就消失在殷则的视界里,人已经走了,留下来的却是让殷则有些无法应对。 他一个纵跃跳下树梢,潜入了层层树影当中,孤独的枝头不停地摇摆似乎在诉说曾经有人来过这里。 他并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去做,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其实就两条路,前进或者后退,观望或者离开。 躲藏在黑影当中的殷则盯着不远处的树叶,时间仿佛变得如此之慢,但是他并不焦急,现在此时此刻并不是考虑太过长远计划的时间,纵然这个长远并不长远。 在黑暗中呼气吸气,混合着泥土腥气的空气充斥着他的鼻腔,这味道让他的心跳有些加速,因为此,呼吸的频次便有些加快,整个人都匍匐在湿润的地表上,所以胸腔的压迫让他有些难受,但是处于安全考虑,殷则并没有更多的行动,只是趴在这个天然坑里像是一块石头。 不知道为什么,一心一意的殷则早就没有心思注意自身,所以他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一身真气缓缓而动,无人驱使,行云流水一般走了一个小周天殷则才反应过来它的存在。他倒是没有太在意,这三年自从这股“气”出来以后,他就有意无意在生活中驱使着“它”不断的“冲刷打磨”,虽然他还没有找到使用它的方法,但是三年下来日复一日的运转早就已经熟能生巧,从最开始的一心二用到走路散步都会无意识的运转,殷则相信如果这么下去就会像贺微书上说的那样,成为像本能一样! “哗啦啦!”是树叶的声音,还有细碎的脚步声,悄不可闻。 殷则屏气凝神,耳聪目明的他听到了声音,于是更加谨慎,不敢妄动生怕出现一点纰漏,来者是敌是友尚未可知,阵况不明,但是乎生变数,体内那股气却不老实,原来还是中规中矩的运转,但是一转眼却欢泼的像是驰骋在天际的风,肆无忌惮的的运转,殷则想要停下以免横生变故,却发现只是徒劳,这股气竟然停不下来。 怎么会这样! “走吧走吧!应该没人在这里的!”殷则听到这句话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因为听声音那人就在自己的背后。 殷则所在的地方就是一个天然的大坑,只不过上面覆盖着翠绿的藤蔓,遮掩住身形,这也是为什么殷则选择这里的原因,现在有人在背后说话,殷则身都不敢转,只能胆战心惊的听着后面人说话。 “我总觉得不太对!从刚才我就一直感觉有人在这里。”又一道声音响起,听到这话殷则压住自己内心的恐惧,同时不停想平复体内那股“气”,但是似乎是因为情绪的波动,体内的那股气受到了刺激,反而更加躁动,难以控制。 转眼已经运行了一个小周天,速度更不像平日里那么中正平和井然有序,反而时快时慢,时紧时松!殷则想过现在出去或许能闯出一条生路,他在东陵这些年也是和那常老头学到一些东西,但是那些玩意有没有用他有些打怵,第一次出拳就被那黑衣人狠狠地按在地上摩擦!那一次带给人的是耻辱和不甘,但是也告诉他惜命的道理,江湖很危险。 或许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又或许是当书吏这些年抄写文案太多,或多或少对于江湖保命有所耳闻,殷则见到危险的事总要掂量一下敌我双方的斤两,养成了一种从不擅自出手的习惯,他追求的是一出手就要有胜机。 殷则听过这么一句话,打蛇打七寸,对应在人身上,七寸就是命门,就是死穴,打蛇不成反被蛇咬这种事一直是他竭力所避免的。 “这荒郊野岭哪还有人,不要疑神疑鬼的,再说你还不信任我们这些人的鼻子吗?要真是有人刚才大家伙都在的时候都没发现,现在又怎么能发现呢?走吧走吧!”男人显得有些无所谓,和不耐烦,殷则不知道自己背后发生了什么,只能听到声音,虽然现在听其实很不错,但是他总觉得那些人一边说着无关紧要的话,一些举着一把刀静悄悄的靠近自己。 错觉,这是错觉。殷则不断的告诉自己,现在回头弄出蛛丝马迹就是自己在送死,为什么这么说,刚才远远的观看那群人说话动作,这群人的来历他也猜的八九不离十,无非是边塞军,边塞军和他是没有什么交集,以前他也没真正见过这群人,今晚这群人杀人也大多是平民,根本看不出其实力如何,可是,不要忘记了,他们的身份是边塞军,那么说明他们的敌人就是北方的那群家伙,而殷则,见过那群家伙。 那群挎着长刀的家伙可是放火烧了菏泽老家,自己可是被其中一个家伙两拳砸晕过去的。或许是心理阴影,或者说是接受教训,殷则自那以后就没觉得自己多厉害,再厉害不也是被北荒兵两拳解决的家伙吗!于是从那以后他更是小心翼翼,看到那些穿军服都绕着走,毕竟那两拳印象太深刻了。 “可……?”另外一人话语之间有些迟疑。 “回去吧!回去吧!大伙儿都走了很久了,我们也该回去了,再说黄曹那家伙可不是好惹的,脾气臭的很!没看到今天把老瞎子都打杀了吗?走啦走啦。”那人满不在乎的回头,嘴里面大呼小叫,而跟在他身后的人听到这番话后却没有动弹,眼神冰冷。 “我说,老瞎子死了,你怎么一点都不在乎!”他冷冷的开口。 转身离开的那人好像没有听到这句话,嘴里面依然哼着小曲一步步的离开。 不在乎或者说是无视,而那些哼哼唧唧的歌声更像是一种蔑视或者说嘲讽。 后面的年轻人自然感受到这无声的蔑视,然后转身看着那个一步步离开的背影,言语中蕴含着愤怒开口道:“我和你说话呢!” 已经走出去不远的的男人听到这话终于转过身,用一种藐视轻蔑的眼神看着那个握紧拳头的人,然后轻笑了一声,然后转过身若无其事的前行。 后面的自然听到那声轻笑,那一脸嘲讽的面容自然也尽观眼底,他忽然有些不忿,但是又说出来不忿在哪里。 “你笑什么!”他大吼道,声音在这树林里回荡,殷则听到这话下的一哆嗦,倒不是怕的,而是被着突然拔起的音调吓得。 没有回应。 “你说话啊!死猴子!”青年有吼了一句,殷则听到这声音局的这两人可能是发生了争吵,心中大定。 被叫死猴子的男人听到这话后终于有了反应,回过头看着自己的同伴,眼底充满了怜悯,开口道:“说些什么呢?”男人的预期没有丝毫感情,反问道。 “左叔叔他死了。”青年目视着同伴的眼睛,想要从那双冷漠的眼睛里找到一些他期望的感情,但是很显然,他失败了,面前的同伴根本没有那些东西,一点都没有! 对面的人笑了一下,刚刚出现的月光照在他的脸庞,是一张年轻俊秀的脸,只不过左眼眉上有一道疤很是醒目破坏了这份俊秀。 他后退了一步,抬起手臂看着自己手满不在乎的问道:“死就死呗,人终究是要死的!早死晚死不都是…….要死吗?”说完这话,对面的人没动静,他慢慢转过身然后突然大声开口说到“老瞎子死的好!黄曹杀得好!” 气火攻心的青年听到这话浑身冰凉,一个箭步冲上前,原本握着已经青紫的拳头往那人头上砸过去。 被攻击的人头都没回,等握拳人的拳头快要接近身体的时候突然弯下腰,突如其来的一个扫堂腿,攻击者本来就是气火上涌才攻击的,没想那么多,这个招数也没有预料到,结结实实被绊了一下,吃了一嘴灰,刚想起来,就有一只靴子结结实实的踩在他的后脑勺上,猛然用力往下一踩,脑门鼻子被撞的七晕八素,完全无力反抗。 脚的主人居高临下,开口道:“往头上打?你小子心可是够黑的!还真想杀了我啊?”说完弯下腰看着已经破皮流血的额头啧啧了两声,似乎很满意这样的成果,趴在地上的青年想要反抗,头上突然一松,脚已经拿开,他抬起被摔得有些发晕的脑袋嘴唇张开刚想说些什么,头上又传来一股压迫力。 “啪!”一只脚又踩在他的头上,把他的头按在地上无法动弹,不同的是这一次他伸出来的左脚。 两次过后,地上的人血流如注,染红了小片土壤。 见此,站着的男人松开脚,看着地上一动不动的家伙,听到他小声嘀咕。 他蹲下来,俯下身,只见嘴唇翕动,听了一会儿,发出冷笑,站起来怜悯的看着地面上的人。 “朝我发火有什么用!”他的语气充满了鄙夷。 青年伸出手,抓起他的头发,硬生生的生拉硬拽把那张充满泥土和鲜血的连重地面上拉了出来,接着开口说道:“你余正熊不是有义气吗?不是左一口叔叔右一口叔叔的喊着吗?那黄曹杀老瞎子的时候你在干什么?哦!你在观望?不对,你是被黄曹吓傻了是吧!现在到我这里扯起了威风,当起了圣人!我还以为你这位忠肝义胆的家伙会拿着那把破刀去砍黄曹呢?别说拔刀了!你连在黄曹眼皮子底下捡起那把破刀都没有那个勇气,这把刀还是你偷偷摸摸磨叽到最后藏起来的。” 青年的每一句话都像锤子重重的砸在余正熊的心里,把他那层伪装砸的粉碎,听了青年的话,他羞愧欲死。 但是青年的话还没有结束:“我候往亮不过是做了和你余正熊一样的事,你凭什么要用这双拳头捶死我?你凭什么?”一声嘹亮、充满怒意的质问以后,青年把手上的同伴的头狠狠的砸向地面,他大口的喘着粗气,喉咙上的血管一跳一跳的。 这一道声音把趴在地上转头观望的殷则又吓了一跳,这次更狠,他听的出来声音太大而喉咙出现了嘶哑。 拍了拍手,把手上的血随意的在衣服上擦了擦,上一秒他还是暴怒下一刻就云淡风轻,满不在乎的表情。 “从小到大,打架没赢过我,杀得狼崽子没我多,就连最简单的读书写字你都学的比我慢!你凭什么?凭什么对我伸出你的拳头。你不过是一个懦夫,一个只敢窝里横的废物,凭什么敢骂我?老瞎子可以骂我,那个黄曹也可以,可是你余正熊……真不配。” 趴在地上的余正熊血流如注,身躯不停的颤抖,不知道是激动还是疼痛,他的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不知道是抽泣还是控诉。 这些站起来的青年都没有关注,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然后离开了这里,一句话没留。 趴在地上的人眼神空洞,头上的伤口虽然严重,血流满地,但其实相对于同伴诛心的言论,真不算什么。 第二十九 章终焉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我们该死,我们所做的这一切是否有意义?很多兄弟一生都活在这种迷茫当中,不得解脱……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这片是非之地终究还是慢慢的恢复了平静,殷则摸了摸鼻子,心情忐忑的离开自己藏身之所。 风声依旧,月色宜人,单单看这一番景象谁都想不到在刚才这里发生了什么,殷则拍了拍身上的泥土,然后把靴子里面的土倒了出来,这土已经将他身上原本蓝色的衣袍沾染的有些难看,现在不用照镜子他也知道自己浑身狼狈,虽然无比想洗一个澡,但是也顾不上这些了,形势比人强,现在还是命最重要。 刚才他回头可是看见那两人打起来了,而且听那动静似乎不是开玩笑性质的,殷则小心翼翼的望着四周,谨防那人去而复返! 悄悄的,他顺着这暗影一步一小心的往前走去,在皎洁的月光下啊,他看到躺在血泊里的人。 嘿,又死了一个! 不知道这群人是有什么毛病,一个个的喜欢窝里反,原来那个老头加上这个年轻人都被自己的同伴弄成这模样,老头还好一些两刀下去就这么死了倒也算得上不亏,可是这家伙就很凄惨了,被活生生打成这样。不过若是说殷则对这家伙有什么恻隐之心亦或是怜悯,那倒是一点儿都没有,君不见刚才这群逃兵屠杀平民的时候可没有半点不忍。在他看来这群家伙都是一群冷血动物不是吗? 挺了挺僵硬的臂膀,把目光投向东方,那个方向是他来时的方向,也是车老大他们一行人的殒命之地。他可没有什么对车老大他们的死亡去祭奠的想法,他的父亲,他的叔父,那一村的人,那满地的血,谁来祭奠?普天之下走了倒霉运的人谁去祭奠?他已经看厌了,他也不想再看了,报仇?可以说他既不会对现在在场的任何一个人产生怜悯,也不会对另外一方产生厌恶,或者说其他多余的情绪。 他是谁?曾经东陵丙字号监狱里的冷血书吏,看多了死人和尸体,见过太多的肮脏和蝇营狗苟,到现在他都对这些都没什么感觉了。 不在乎亦或是漠视,无论怎么说殷则都觉得今天所遇到的事情很惊险但也仅仅是惊险,他并不会生出其他想法。 他挠了挠自己的背,那地方有些痒,一边挠一边走,然后他突然站定,因为他发现自己体内的那股气依旧在疯狂的运转,一点都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他不敢妄动了,老老实实的坐了下来,像是一墩泥人,就这么端端正正的坐在地面上,然后过了一会儿,露出一丝讶异,然后起身,摸了摸自己头,神情颇为苦恼。 殷则并不好过,他感觉自己已经开始浑身发冷了,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而且体内的气并没有因为身体状况变得差劲而变缓,反而加快运转的速度,但问题是运转的越快自己就越感觉寒冷,这是一个死结,而殷则又不知道如何将这停下来,他这股气来自于《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最开始连感知都很困难,三年来从无到有时时勤练,在监狱里常逢生曾经将这功法错认为长空派的《紫薇甘言》,那句“一气成龙蛇”虽然有些夸张,但是根据贺微书后面所写,功法练到后面体内气势如奔腾大江一去不复返,浩浩汤汤令人心旷神怡,虽然贺微没有用龙蛇来比喻,但是这一段形容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了。 但是殷则想岔了一些,想得有些简单了,龙蛇之象虽然是夸张的说法,但是奔腾大江又岂能弱于它,要知道蛟龙蛟龙不也是属于江的一部分吗? 殷则若无其事的在这片地域晃了两圈,有意无意的避开躺在那个地方不知生死的家伙。 不远处是那座刚刚完成的“坟场”,是的,殷则把那群士兵屠杀的地方称作是“坟场”,那原本是一个很普通的一片空地,正是因为此车队才会把这里当作是歇脚的地方,但是此时这地方已经不再是平静的模样了。 一群死尸杂乱的摆在这片狭小的空间里,半开半合的眼睛似乎还在注视前方的过客,脸上满是惊恐和绝望,暗红色鲜红色的血就像一条条小溪一样汇聚成一个个小“湖泊”,粘稠、血腥、死亡、怨恨、不甘、嘶吼、那是种种众生像,都凝固在那一张张人脸当中。 殷则的眼睛里没有多余的感情,他干脆的穿过这一片“坟场”,好像这里什么都没有,似乎什么都没有看到。 他的脚步很轻,很平稳,在经过一群死尸的时候他听到一个声音,那是哭声,那是压抑不住的哭声,很小很轻微,但是还是被他听到了,他的目光穿梭在这片被红色覆盖的地域。 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这不由得让人有些惊恐,不知道这家伙就是在笑什么,脚步依旧平缓,依旧稳健,但是这一次,不再是漫无目的而是有了一个明确的方向。 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那哭声也越来越小,最后根本就听不到了,但是他也到了,殷则伸出脚,踢了踢一具尸体。 “自己出来吧。” 殷则依旧是漫无目的的闲逛,虽然他的脚下是成片成片的血水和死尸。在东陵丙字号监狱,每天都有人被横着抬出来丢进乱葬岗,虽然书吏是个文职但是有时候也不免要去帮忙抬抬死尸什么的,恶臭绝望的模样丝毫不比这里差,虽然把这对尸体放在这里很不好,但是他也没有把他们埋葬的想法,毕竟这么多人这个工作自己一个人根本不太可能完成,如果说火葬?殷则看了看决定还是不要这么做好了,山林失火那可就不是这几十条人命了。 走走停停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殷则最后还是回到了刚才自己躲藏的那个坑附近,然后走到那具“死尸”旁边,发现这个家伙的脖子上的血管还在微微颤动。 “又一个命硬的!” 第一章奇怪二人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摘自《增广贤文•朱子家训》。) 天上密云层层叠叠,像是一滩浓墨被放在水里面不断的搅和,隐隐有电蛇浮现,这间屋子也是让人透不过气来,窗外蛙声阵阵,更是让人心生厌烦。 “呼呼呼!”男人突然从床榻上坐起来,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会儿他似乎发现了什么,在黑暗中用手摸索着自己的身体,完好无损,男人没有因为这感到庆幸反而更加迷惑。 用力的挪动自己已经很久没有动过的双腿,想从这床上起来。 突然这房间里一下子变得明亮,隐隐可以看见男人惨白的脸色。 “轰隆隆!”那道一闪而逝的光源让坐在床上的人情不自禁的捂住自己的双眼,突然而来的光源让他心神不安,但是也让他看清他所在的地方。 他慢慢的挪动自己的双腿,在他看来似乎是因为太久没有使用,自己的双腿差点都感觉不到了。 “噗!”男人毫无预兆的从床上摔倒在地,感受木板和自己脸颊接触产生的痛楚让他闷哼了一声。 “轰隆隆!”说不清是雷声先到还是闪电先行,男人吃力的抬起头看着周围,感受自己四躯就像被抽走力气一样,软软的塌在地上。 “呱!呱!呱!呱!” “呱!呱!呱!” 窗外的蛙奋力的嘶吼,用尽所有的力气在迎接这场雷雨,虽然听起来像是个笑话。 男人埋下头像是一只斗败的公鸡,但是痛楚让他清醒过来,也让他回想起了醒来之前的事情,纵然那是他最不愿意回想的。 窗外蛙声阵阵,此起彼伏的叫声似乎是这场大雨的前奏,在这闷热的环境里所有的生物心头似乎都充斥这焦躁不安,因为这种不安所以安静,所以选择匍匐在这浩荡的天威当中,天上,电走龙蛇! 那奔走的雷电像是这沉闷天下的唯一的颜色,当苍白色突兀的点亮漆黑世界的时候,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无声的,那一刻,万籁俱寂! 世间仿佛就那一道光,那一道光便让这其他所有的光都消失了。 当电光隐去,那聒噪让人心生厌烦的蛙鸣便齐涌而出,不得解脱。 男人头上已经是满头大汗,不管不顾的向前爬去,他想要推开那扇门,虽然他不知道那扇门后面有什么。 他的指关节已经泛白,额头汗滴如珠,双眼更是充满的狂躁,不明白,不明白,不知道自己为何在此,是老魏他们来接自己了吗?大家已经到苏南了吗?那……那猴子还在吗? 想到这里他更加卖力的用仅有能动的双手支撑着像前爬去。 男人终于推开了那扇门,入眼便是一盏孤灯,一个年轻人。 “哗啦啦!”仿佛是酝酿已久,这场雨终于从天上坠落人间,打在屋檐、石阶、树叶、窗台……哗啦啦啦啦!就像是细密的鼓声在耳畔不断响起。 自己不认识他,男人看着烛火下的那张脸,肯定的想到,在北边,在自己生活的地方根本不可能有这样的男人,虽然一盏烛火的光很微弱,但是他还是可以看得出男人的脸,苍白,俊美,这个人一定不是自己那一边的!他这么想到,因为在北边,经过漫漫黄沙和烈日的洗礼,男人根本不会有这样的肤色,就算是整日流连于酒坊被酒色掏空了身子,在北边,那也是呈现蜡黄的颜色,而面前的男人,更像是说书人口中的“白面书生”,的确,在北边,每当说书先生说出这个词的时候人群中总是会露出不经意的笑声,如果有好事者还会追问为什么叫白面,一旦出现这样的问题,总会有人抛出那个人人都知道的答案。 “书生脸上敷了粉,当然显得白了。”随后便是一阵阵豪放不羁的笑声,不明白何意的懵懂少年自然有样学样的大笑,根本不知道这笑声里面带着何种恶意的揣测于嘲讽。 今天见到这个年轻人,这个捧着书看的入神的年轻人,余正熊就想起“白面书生”这四个字。 而在以往在他的观感里,这四个字从来就不是什么好词,不知道是因为白面亦或是书生二字,或者二者兼而有之?但是今天一看,捧着书认真观看的年轻人的确有一种别样的魅力,那种专注的神情做不得假,令人敬畏。 屋外风声雨声连绵不断,雷声也未曾停歇,滔滔声浪拍打在这一间小屋里,而微弱的烛火更是像海浪里的一梭扁舟,随时可能失去这唯一的光,但是捧着书的年轻人似乎什么都没有察觉到,就连自己的屋子里爬进来一个人都没有察觉。 窗外风雨如柱,屋内灯火如豆,端坐在座椅上捧着书的年轻人似乎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跟前的书本上,而趴在地上的余正熊数次想要打破这古怪的宁静,显然没有成功,他趴在地上,地上有些寒冷,他想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你眼皮子底下有一个人好不好?他也没有怀疑那人是故意视而不见,因为那专注的神态不似作伪。 屋子外传来脚步声,让余正熊心里有些紧张,也不免有些解脱,实在是有些说不上来的奇怪,门又开了,走进来一个穿着蓝色衣裙的女孩。 余正熊正准备说话,但是那女子好像没有看到他,根本没有停下脚步或者说多看他一眼就直接跨过那双腿走到那看书男子的身边,余正熊怀疑如果刚才自己是整个人都挡在他的面前,那个女孩会不会直接踩着自己的身体过去。 他有电话已刚才自己的判断,狐疑的看着那神态自若的一男一女。 难道他们都看不到自己嘛?难道……自己是个鬼魂?想到这里余正熊突然有些恐慌。 “喂喂!请问……”话还没说完,余正熊就被少女一个眼神制止即将要说的话,幸好,他们还听的见自己说话,余正熊不免有些庆幸,同时也对那怒目而对的少女态度有些奇怪。 奇怪归奇怪,余正熊终究还是没有在说话,不管是怎么样,亦或是这里奇怪的规矩,只要自己还活着就好了,至于其他的,以后再说吧! 想到这些,他不免有些轻松,终于放心来,有闲情雅致去观看周围的一切,这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房间,没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要说奇怪,就是那两个大书柜,要知道在北边,书这种东西既没用但又金贵,寻常人家家里根本不会有这种东西,富贵人家又看不上这种东西,也就象征性有装饰价值,但是正经人家谁又会用呢?所以这还是余正熊第一次看到这么多书,厚的薄的,大的小的,井然有序的排列在书架上。 屋子里依旧很安静,年轻人身边站着一个少女,无声无息,男人静静的看着书,女孩静静的看着男人,时间仿佛静止,唯有摇曳的灯火和翻页声让这仿佛静止的房间有了一些涟漪,但是如同蜻蜓点水,落叶无声,说来也怪,余正熊原来所在爬出来的时候蛙声似乎永不停歇,扰的他心烦意乱,而在这里,虽然静下心也可以听见若有若无的蛙鸣,但是其实并不是太引人注目,这里似乎只有宁静。 真是奇怪的地方,奇怪的人,他这么想到。 第二章活着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仇恨可以改变一个人,有人因为仇恨堕入无边地狱,有的因为仇恨的驱使而做出一份大事业,这些都是人们所津津乐道,但是我想说,仇恨对于个体而言是痛苦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仇恨者内心一定备受煎熬,他们并不能从世人眼中得到关爱和快乐,所以我常说仇恨是最没用的东西,但是很不幸,因为仇恨,有的人错过了人生当中许多美好的事物,但是他们却又无法放弃仇恨,因为仇恨是他们活下去唯一动力……摘自《原汉阳名家访谈杂录》) 屋子里依然保持这安静,坐在椅子上的书生看着书,津津有味。不知道说些什么有趴在地上的余正熊觉得有些难堪,书这么好看吗?他想起自己读书的时候,那可不是一般的难受,但是为了和“猴子”争一个高下才不管不顾的读下去,不为了什么就为了想赢他一次!想到这里他的眼神又黯然了。他知道自己此时姿势虽然不雅,但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那个侍女根本没有多看他一眼,这让他心里有些难受,但是很快他又释然了,毕竟自己还活着,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很快他便从昂着头变成了低下头,实在是一直这样太累了,若是遗忘他可能多支撑一会儿,但是此刻身体还没有康育,不一会儿就感觉体力不支,但是又不好去打扰这两位,他大概心里也清楚,那个男人不知道态度如何,但是那个侍女似乎是不待见自己的,自己又何必自取其辱呢? “喂!醒醒。” 余正熊迷迷糊糊的听到有人在自己耳边呼喊,头脑还是昏昏沉沉的,导致他第一时间没有做出反应,他爬起来惊出一身冷汗,实在是警惕性太低了,他暗骂自己,他起来后环目四顾,看到自己还在那间房子里心里稍安,不知道为什么。抬头还是那个蓝色衣裙的少女,此时看到他醒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在自己刚醒过来看得不真切,他总觉得这个姑娘刚才正一脸冷笑的看着他,等他回过神,发现她一脸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 “公子让我带你去吃饭。”她冷冷的说到,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说完这话就眼都不眨的回头,根本没有给他说话的机会。 余正熊伸出手刚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算了,何必呢?自己这条命不就是他们救得吗? 他摇了摇头,然后使劲,发现自己的大腿还是使不上来力气,只能作罢,手掌划过地板,地上很凉,这是毋庸置疑的,刚下过一场雨,原本那股闷热的气息也因为这场雨一扫而空,天已经亮了,自己就在这里睡了一个晚上吗?这家主人还真是…… 他摇摇头,把那些失礼的想法甩出脑外,看着已经渐行渐远的少女,他却不知道怎么跟上少女的脚步,难道还跟昨晚一样,那样爬过去吗?余正熊有些不乐意,尤其是当他看着前面的蓝衣少女身姿,他把头埋下来,爬过去,在他心里似乎是个不可能的决定。 “你在干什么,是不是肚子不饿。”冰冷冷的声音从前方传来,趴在地上的青年愕然的抬起头,望着伫足门槛前冷漠的少女,眉眼之间竟是毫无感情,双眼更是满不在乎,语气里似乎充斥着…….不耐烦? “我……”嗫嚅了一阵,余正熊终究还是没有把那个饿说出口,在他心中,人也是有傲骨的,自己一个七尺男儿怎么说的出口这种话,而且这女孩的似乎对自己如此冷漠,明明昨天这个女孩对着那个书生的态度不是这样的,昨天这少女看那个书生眼神里绝对没有半分不耐,但是为什么到自己这里就显现出显而易见的不耐烦,难道真的是天性如此? 立于门前的少女看那枯坐的青年既没有说话,也没有其他动作,也没有多说一句话,保持着面无表情转身就离开了。 这间屋子里又陷入宁静当中,余正熊有些傻眼,这就走了?感受到肚子里的饥饿,他有些怀疑自己的固执是否有意义。 有脚步声靠近,他抬起头,看着复返的少女,手中空空如也,勉强的露出个笑容,开口道:“姑娘……” “不饿也不要呆在公子的书房里面。”丢下这句话少女就又离开了。 这一次还顺带把门关上了,笑容凝固在青年的脸上,青年抬起来的头又垂了下去,这一次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低。 此地寂寥无声,他伸出手用着昨天的姿势费力的爬了回去,他的手指已经流血,但是他什么话都没说,就单单只是用力“前行”,爬到一半他突然趴在地上四肢张开,把额头贴在冰凉的地面上,然后慢慢的慢慢的蜷缩起来,身躯不停地颤抖。 “干嘛呢?”殷则捧着一本书施施然的走过来,看着惆怅的少女小脸上布满了纠结,抬头望天根本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到来,看样子心思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公子。”听到声响把少女吓了一跳,她连忙端正身姿做了一个欠身的动作轻轻喊道。 “不用不用,我就一个穷书生,这个礼我可受不来。”男人靠近弯着腰看着行礼的女孩调笑道。 女孩听到这话脸红了一下,然后开口说道:“公子说笑了。” “没说笑,以后不必这样,你可没签卖身契,我又不要小侍女,你这么见我一次行一次礼,你不累我看着都累。” 看着靠近人的白皙的脸庞,女孩的脸更红了,话都说不清了,结结巴巴的说道:“礼……礼不。” “咦,要礼物吗?来来,你可难着我了,我一个穷书生哪来钱给你买礼物啊!来来来,伸出手。”殷则突然想到什么,对着她开口说道。 “什…么?”女孩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变成自己要礼物了,刚想反驳,一听还真有礼物,不由得有些期待。 “什么什么啊!伸出手。”男人露出笑容,看着她的眼睛催促道。 “啊啊啊~哦。”女孩羞涩的把双手伸了出来,眼睛不由自主的闭上了,不知道是因为被眼前公子看的紧张的。 双手感觉到沉甸甸的,耳边都是心脏怦怦乱跳的声音,让他手软筋麻,她在等着面前人说可以了,但是迟迟没有听到接下来的声响,她睁开眼,自己平摊的双手上放着一本书,公子呢? “翻开第一页。”右边传来自家公子的声音,她连忙抬头去看,只望见一个青色的背影,双手背在身后。 “翻开第一页啊!”男人沉稳的声音仿佛在耳畔响起。 少女看着眼前的书不知何意,连忙翻开书的第一页。 然后就听见背着自己而行的公子朗声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生活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与其自怨自艾不如走下去,往前走自然会看到更多更好的风景,找到自己真正想要的,站在阳光下,感受万物生长,回忆汹涌的人群,那些曾经自以为过不去的坎,治不了的伤,挥之不去的哀愁不过如白朐过隙过眼云烟,往前看,向前走,我们不都是这样做的吗?” “希望你喜欢我的礼物。”男人背着手喊道。 “我喜欢。”女孩右手死死地捂住自己颤抖的嘴唇,另一只手死死地抓住那本书,那本书第一页赫然写着“天行健……” “谢谢你喜欢我的礼物!”男人高声说到,然后张开双臂挥了挥手,女孩只能看到半个脸的笑容。 屋子里趴在地上的男人喉咙里发出响声,一如那日在草地里,在那人的脚下,喉咙里艰难缓慢响动。 “自强不息。” 第三章三人行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那个人在生活中其实也不是那么可怕……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气流诸身,体内像是有一条清冽的小溪缓缓流过身体,让这太阳给予的炎热消失不见。 殷则抿着嘴,想到自己以后可能夏天都这么舒服就止不住高兴,到今天他才发现还有这个功能,简直是假日避暑必备良功,小暑刚过气候虽然还不是太热但是如果没有这功法绝对没有这么舒服。 《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已经寒暑不缀练习三个春秋,就在昨日,殷则才将这门功法推自贺微所说的第二阶段,“内外并济,有无相生。”,这代表着这功法才真真切切的入门,功法命名带一个“小周天”自然不是无的放矢,这门功法与其他功法不同,不走大周天,专走小周天,道家的大周天和小周天之间的关系到底是谁先出来已经不可考,但是一般功法是两者都有,由小升大亦或是由大入小,阴阳并济,互为补充,二者最终还是会有所交集,但是这门功法却是另辟蹊径,放弃神气结合的大周天,专走充盈己身的小周天,所以当初大牢里的常逢生第一次才说这玩意不是正道,虽然后面改口但是殷则估摸这功法不是什么正统武功,毕竟贺微的暴毙而亡谁知道是什么情况!按常老头口胡应该是自身气满周身活活把自己憋死的。 笔记最后自然没有相关情况,也许贺微自己都没有想到会落得个“暴毙”。 明知山有虎,他自然不肯故作豪迈往那山林里面钻,但是事与愿违,虽然殷则一度想要改变,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请神容易送神难,想要改修其他功法需在体内另开一条路,然后停止原先开辟好的道路,但是显然这一招没用,披荆斩棘新开的路无一例外被它同化成了这门功法的“贡品”,原因当然是殷则根本无法控制它的发动,有时候虽然可以停止,但是这功法就像是潜伏在水底的鱼,时不时跳出水面换个气露个脸,一出来就像是大河改道,直接把刚开辟出来的小溪同化了。 这也让常老头啧啧称奇,殷则也因此当了常老头的试验品和“心头爱”,不过两个月下来没什么进展,常老头表示爱莫能助,殷则也就安慰自己,煌煌正门功法就是这么霸道,这么强势。 “有鱼,有鱼,公子!”旁边传来女子的呼喊声。 “啊,知道知道。”殷则手忙脚乱的拉杆。 “慢慢来,公子,先放放,先放放,再用力拉拉,先吊着这玩意,等它没力气在拉它出来,唉唉,对对,哎呀!”旁边的男人一怕大腿,看着已经逃之夭夭的午餐,长吁短叹。 殷则露出抱歉的目光,刚才是自己走神了才让那小东西跑掉了,等于这一个上午又白忙活了。 “公子,这已经是被您放生的第三条鱼儿,公子真是菩萨心肠。”旁边的男人打趣道。 “小甜甜,热不热啊!”殷则转移话题,“我说了不要你帮我打伞了的呀,哪有人钓鱼有人在旁边举伞的。”说是这么说,但是话里面温和完全没有责怪的意思。 “就是,小甜儿,你不嫌丢人我都嫌丢人,来来往往这么多人都看着咱们三,多难为情啊!”一旁的男人跟着开口随和道。 女孩被青年的目光注视,虽然有些羞涩,但还是鼓起勇气抬头直视那双明眸,开口道:“才不要,公子热了怎么办!晒黑了怎么办?” 殷则看了看小侍女额头上的香汗,再看看自己又是拉杆又是放线还是滴汗未出,心想自己有武功,比你抗热,但是这话又不好明说,毕竟自己在他们眼中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于是开口说道:“没事,我从小就体虚,不怕热呢!倒是你,头上都是汗。”说完拿起手帕准备给她擦擦,但是被躲开了,红着脸的侍女开口小声支支吾吾道:“公子,这里人多……” “哈哈哈!哈哈哈!”旁边传来一声爆笑,殷则嘴皮子抽抽,环顾四周,河堤上也就三三两两几个人,还都离得贼远。 似乎是感觉刚才自己的动作有点不好,被称作小甜的女孩开口说到:“现在好想确实有点热呢?” “是啊是啊!要是我们早点来就好了。”殷则借坡下驴。 女孩听到这话脸却突然更红了,小声呢喃道:“早点吗?” “哈哈哈!”旁边又是一阵大笑。 殷则侧过脸看着那个爽朗大笑的家伙,没好气开口道:“油护卫。” “到。”余正熊听到声音立刻收起了笑容,换了一副嘴脸开口道,看上去还真像那么一回事。 “伤好了就这么欢脱,真是一天一个样哈!”殷则侧着眼看着他没好气的说到。 “不敢公子。”余正熊一脸严肃。 最后殷则认输,一连生无可恋的说道:“得得得!你赢了,你不要摆着那张死人脸了,难看死了,唉!话说咱们这中饭怎么办啊!难道还去吃早上的地瓜吗?” “唉。”男人看到自家公子的忧愁的目光,也难过起来叹息了一声。 “哼!”女孩嘴里冒出来一声截然不同的声音,两个男人突然把头转向她,其中一道目光让他的脸颊像火烧一样,连忙低下了头。 “余正熊!”殷则正声道。 “到。”他用北边带来的习惯,像是将军点兵一样喊了一声,代表他在这里。 “今天中午的食材就交给你了。”殷则捂着肚子有气无力的说道。 “是!”回答坚决有力,话语中还有一种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殷则听出了这悲壮,于是低下了头。 “公子,临走前我能再问一个问题吗?” “问吧!” “为什么叫我油护卫?” “这个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楚,等你凯旋而归我便将这个秘密告诉你吧!”殷则饱含深情的看着那个比自己没大多少的青年说道。 “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 “主公,我去了。” “去吧。” 在一番对话后,青年在河堤旁深深一拜,然后决然的离开了那一男一女,头也不回的离去。青年和和女孩目送着他离开的身影,久久不动。 “公子我们回去吧?”女孩侧着头看着青年白净的脸庞,像她的名字一样甜甜的笑着。 青年转头,眼睛看着她,询问道:“会不会不太好?” “烧水,做饭,熬汤,洗澡……”女孩如数家珍的说出了一对男人听着都头疼的词语,摸了摸自己的头,青年连忙说道:“小甜甜,走,回家。” “嗯,回家。”女孩银铃一般的笑声消失在风里。 就在两人刚回头没走两步,就听见背后扑通一声,随后便是有人能惊呼的声音,听到入水的声音,殷则不由自主的停顿了一下。 “公子?”女孩好奇的问了一声。 他转头看了女孩一眼,女孩对他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明亮的双眼弯成了一双小月牙,殷则却不禁打了个寒噤。 中午,被小妮子推出厨房的殷则无事可做,只能站在门口晒太阳,看着爬山虎布满这个破旧的门扉,他伸出手摘下来一片叶子,便听到一阵脚步声,越来越急促。 “哈哈哈,公子,中午吃鱼咯!” 他看着那个在阳光下坦露胸肌挥舞着手上四条青鱼的兴奋青年,露出了微笑。 这生活,好像还不赖。 第四章阳光下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吃过午饭,刚想收拾自己碗筷就被小妮子嘻嘻哈哈的给推脱掉了,美滋滋的把自己面前的一片狼藉收拾的干干净净。 这小姑娘,真懂事。殷则不由得感叹道,然后斜着眼看着端着一个大海碗吃的满头大汗的某人,看着那狼吞虎咽的姿态,不经意笑出了声。 吃饭的人后知后觉,把注意力从面前的米饭挪到前方,疑惑的说道:“公子笑什么?” 殷则抬头看天,也不回答问题,慢慢的站起来,也不说话。 余正熊翻了个白眼,把放下的海碗又端起来,吭哧吭哧的吃起来。 “话说,公子你可以告诉我为什么莫名其妙的叫我油护卫了吧?”男人咬着一根筷子头,嘴巴被塞得鼓鼓囊囊含糊不清道。 殷则看这他的模样,压住自己的笑意没好气的说道:“你就不能吃完饭再问问题吗?” “哦!” 殷则摇摇头,从旁边凳子上把自己的书拿起来,抖了抖灰,迎着阳光施施然的离开了。他不知道他离开的时候后面余正熊已经把碗放了下来,目光好奇的看着离开的背影。 “难道真不怕热吗?”他下意识擦了擦额头上的汗,自言自语。 殷则气流诸身,往复循环,生生不息,到这一步,全身真气自然而然的动起来,全力运行着小周天,殷则就是想停也停不下来,这也是颇为无奈的一件事,不过目前为止他自我感觉还不错,自从进了这第二层在他看来的确是简单多了,第一层如同老牛拉车,殷则便是跟在后面的农夫,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来掌控,牛不动便要甩鞭子,拉不动便要减负,零零碎碎还要一心二用,简直是劳心伤神,而进入这第二层,似乎变不要自己再操心,内循环已经完成,无论是吃饭睡觉,这一切都能自己完成,而当这一切自己开始运转起来的时候,殷则就闲下来了,于是他有更多的时间去看书,去像今天这般晒太阳。 至于那循环会发生什么他反而没有太在意,究其原因,他开始练习这《小周天寒潭浔水问气录》本来就是一个偶然,虽然自己日夜不歇终其原因还是被夜卫那群人给刺激到了,生出了自保之心,但是或许是时间长了记忆也淡了,而且虽然那群高人很厉害,但是自己似乎并没有什么天赋,三年下来在武道这一途似乎毫无建树甚至连一点苗头都没看到,能拿出手的也就是似乎“力气”大了些,再者贺微那暴毙而亡的历史实在让他对这门功法心生顾忌,殷则惜命,因为此自然也就对武道不那么感兴趣了。 到了第二层,贺微的笔记里也没有太多的描述,或者说根据那些描述殷则很难看懂,神神叨叨,像是疯子一样的痴言妄语,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他自然不愿意去看,如果不是字迹准确无误,他都差点以为这简短的篇幅是他人所写或者贺微疯癫时候写的。既然无迹可寻,而今那真气内力又能自己往复循环不歇,自然最好不过,自己现在又要好好读书,那武道的事自然是要往后排排,他可不希望往后练出贺微的下场,其他的?至于常老头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提也罢,他更是不敢兴趣,顺其自然吧!况且现在自己身上有不少银钱,又身处苏南,自然还是读书好,他始终没有忘自己的父亲当初就是希望自己去读书的话语。 他知道自己的父亲其实在家族中并不怎么受待见,父子两的生活其实并不好甚至还有些窘迫,从小殷则就是一个没娘的孩子,家族里也没有朋友,他看着别人三五成群,勾肩搭背就会害怕,会恐慌,而当那个时候,殷则就会去看他的父亲,那个瘦弱的男人,那个出境其实和自己没什么两样的读书人,总是在春光里,在只有父子两个人的午后,迎着太阳,端着一本书沉醉其间,神情自然,但眉眼间都是欣喜和……幸福? 至于其他的?殷则闭着眼,阳光打在身上,感受身体的每一寸似乎都在欢呼雀跃,舒适的感觉充满在他的心头,不想再去想那些东西,舞刀弄枪的,目前有个油护卫就够了。 晴日郎朗的,余正熊突然打了个喷嚏,把放在桌子上大碗震了一下,他摸摸头,眯着眼看着天上的大太阳,暗叹奇也怪也。 殷则端着一本书,看着书,心里默诵那些文字,突然想到自己这样是不是要去找个老师,要不然参加州府考试,但是想了想自家还有俩个身份不明的人员,其中一个比自己还能吃就感觉有点棘手,不过他也没有太过忧愁,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头自然直,现在想得太远终究变数太多,是的走一步算一步,自己还先把这书捡起来吧!毕竟自己也快有两年没有好好读书了。 边走边想,一边想又一边看这手上的书卷,就这么一路晃晃悠悠的往后山走去,说是后山,其实就是一个小土坡,只是因为人迹罕至所以草木茂盛,高高的树木无形中拔高了这个小土坡视觉上的高度,所以当时那卖宅子的中间人直接说成后山,这宅子当初买的时候花了殷则八十两银子,八十两银子其实对于殷则来说并不少,东陵那边一个月的俸禄也有五两,殷则呆在那儿也有三年,也存了不少银钱,买这个房子还是绰绰有余,但是他总觉得中间人隐瞒了什么,这房子本不该这么就贱卖的。 说是后山,其实是个土坡,因为这地方本来就地处比较偏僻,如今又正值初夏,所以殷则一路走来,满眼青翠,树木连天,望之让人心旷神怡,入耳满是啾啾鸟鸣,很是悦耳,踩在地上松软的泥土上,让人好不自在。 他轻轻的把书合上,细细的吸了一口气,感受这自然的气息,对于山林,他并不陌生,老家那里见得多了,狼豺虎豹触摸的传闻更是骇人,不过或许是练了一点武,手里也有了两把力气,殷则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害怕那些原来恐惧的野兽了,他也沉思过这样的问题,自己的思维鱼两年前究竟有什么变化? 变化说有也有,说没有好像也说得过去,自己还是自己。 午后的阳光直直的打在这绿盖上,留给殷则的就是脚下碎碎的光斑,东一块西一块零零散散,山间忽而来风,满林的树木便飒飒作响,便地的光斑也仿佛伴随着这山风,迎着这悦耳的声音起舞,忽而蝉鸣,忽而蛙叫,一青衣书生背着手,半拎着一本书卷,抿着嘴角缓缓地走向了这片密林。 第五章笑声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一片原始树林里一棵树木死掉的时候,那是另一棵树木填补空缺的机会,而如果恰巧有两棵树幸运的生在那下方,那么大的那一棵树木可能接收的阳光多一些,它就长得快一些,它就会长出更多树叶,张开更大的枝叶,抢夺更多的阳光,如此,强者愈强,弱者愈弱,最后经过时间的洗礼成为参天古木,而最开始没有占据先机的那棵树,一开始还能缓慢的生长,然后因为没有足够的阳光,停止生长,最后大树抢走所有的阳光,他就只能枯萎然后腐朽最后成为养料,成为那棵大树的一部份,树是如此,万物亦然。”——摘自《汉阳杂选-殷氏笑谈》) 青年人提溜着一本书缓缓地走进这片“密林”,他一身长袍,倒不怕被荆棘阻拦,原因吗?自然是前几日他看到余正熊每天都无所事事懒洋洋的晒太阳,有吃有喝,好不惬意,看的旁边那位气火攻心,怕出事,所以给了一把柴刀特意让那家伙去把这后山的修一条路出来,本想借此让这个小家休息一会儿,没想到晌午进的山林,下午余正熊就一脸便秘的跑了出来,向殷则展示身上无数的蚊子包,同时信誓旦旦保证那条路已经修的差不多了。 殷则自然没有相信这家伙满口大话,他一进树林就知道这家伙是如何敷衍了事,这根本不算是一条路好吗!这不就是一头熊蛮横的闯进密林留下来的痕迹吗,不过看到晚上欲仙欲死辗转反侧彻夜难眠的某人,他也没好意思再叫他修那条路。 殷则一步一步的走着,看着这条路,再想到余正熊满身的伤疤,他就可以想到这家伙一定是一边挥舞着手里的柴刀,一边慌不择路往前面冲,借此摆脱袭击的蚊虫,他伸出手,仿佛毫不费劲的折断了一根小孩手腕粗细的树枝。 《卸力法》,监狱里常老头第一次教自己就是这门看似鸡肋的武功,据他所说是他自己自创,虽然不是独家法门,但是他这卸力的法子也是一等一拿得出手的。他一开始得到这门功夫自然是稀罕的不得了,但是又有一些疑问,比如最开始学习的时候殷则以为这就是一种让自己抗打的功夫,但是身为书吏,哪来那么多的拳头给自己喂,手里面摸得最多的反而是笔,没有拳头,自然这卸力也就无从说起,但是这毕竟是理论上第一次外家功夫,讲究身意合一,自己又不愿意让人知道自己在练武,没人陪练,所以都是自己一个人瞎琢磨,这让他很是怀疑常老头给他这门武功的“险恶”用心。 但是后来他才觉得这武功真的蛮不错的,毕竟没有这卸力法门,自己在黑衣人那两拳之下,非死即残,那还能像现在这样活蹦乱跳!所以自从那次差点亡命在北荒狼崽子手下的时候,他发现这卸力还是蛮管用的,尤其是简单易用的优点。 然后前几天殷则无所事事的时候他又温习这卸力法门的时候,他发现在原来卸力的时候可以调动体内真气的,于是深究他才发现,《卸力法》的卸力不光是卸别人的力,还是在卸自己的力,刚才他用手折断那树枝并没有用太大的力,也没有树枝也没有太大弯折,但是体内真气无时无刻不再运转,再加上将自己的力量卸在自己的两指之间,所以才如此轻易“折断”树枝。 这才有点高手的样子吗!殷则看着手上的树枝很满意的想到,同时也更加佩服那个原来在大牢里面的常老头,难怪白飞雁都知道这个名字。 此时殷则便是一路走一边用着那古怪的卸力法门,把自己的力卸在别的地方,殷则觉得颇为奇妙,要是常老头在这里他一定要好好和那家伙絮叨絮叨,让他把话一次讲清楚,至于使用他自然是越来越熟,这几日读书乏了也就练习这法门,小周天的运行有条不紊的进行,似乎并没有受到影响,但是殷则还是发现这力量追根掘底的源泉其实还是在自己体内的真气上,用一次没什么感觉,但是连续几次后,就能很明显的感觉到运转的速度变慢下来,而殷则通过这几年联系也知道,自己的这真气量似乎和运转速度成正比,贺微也形容过这一点“凭风好借力,扶我上青天。”殷则也猜测是说着二者相辅相成的关系。 青色的山林间,一位青年正闲庭信步,左手拿着一本书,而他右手每一次伸出必然会有些许声音,再细看,那人手一伸触摸到树枝的时候,无声无息,那翠绿的枝丫便像是被用大力折断一样。 殷则就这么一口气往前“冲锋”,不一会会儿,就走近了身处,此时那像是被“野熊”闯进来的踪迹也很难辨别了,想必在这里余正熊就已经无心开路一心想要逃离这蚊虫所在之地,不过说来也怪,余正熊被咬得满头是包,而殷则一路走来,蚊子却好像还没有感觉到! 没蚊子咬自然是好事,虽然很反常,但是殷则又不是自虐狂。他一步一步地走,越往前,树木与树木之间的间距就越大,殷则知道,这是因为先长成的大树抢走了所有的阳光,而后生的树木抢不到阳光要么枯萎死掉要么半死不活,一座树林,看似树木不计其数,其实能活着的,也就那些最高大能抢到阳光的树木。 又遇到一挡路的树枝,殷则抬起手,小周天依旧在运转,只不过在他感觉里已然没有原来进林子那时候的速度了。 “桀桀。” “桀桀-桀桀。” 殷则突然听到一阵毛骨悚然的笑声从自己身后传来。他猛然回头,想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 但是回头一看什么都没有,自己来时的路上根本没有任何东西存在,而那笑声也在他转身后消失不见,突然而来的宁静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不经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还是怎么回事。 挥了挥头,他假装回头,目光刚转向前方,果不其然听到又听到背后传来那古怪的声音。 “桀桀-桀桀。” “桀桀。” 殷则抓书的手一颤。 第六章噤若寒蝉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要做好一件事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目光,鄙视、嘲笑、蔑视、鼓励、信赖、只要不去管这些,一心一意,那么就能做到最好。曾经的我们,如今还挺立在这世界兄弟都曾明白这个道理,因为只有让自己变得麻木,变得不近人情,才能让自己进入那个状态,战斗,所谓的慷慨激昂,波澜壮阔那只有回头品味的时候才会显得心潮澎湃,在战场上,那些多余的感情就像是累赘,包袱,当时不脱下来可能就永远别想脱下来了!轻装上阵也好;一往无前也好;有死无生也罢,只有那样才会让自己尽可能强大,只有那样才能让当时那个国家尽可能显得强大。”--摘自《回忆我的“王朝”,战场第一人--殷则自诉》 这一次殷则可以肯定不是错觉,绝对是有人在笑,而且就在自己周围。 是谁呢? 周围是高大的树木,繁茂的树冠遮挡住阳光,所以即使现在正值正午,炙热的火球就高悬在万物的正上空烘烤大地,但行走在这山林之间也并不觉得如何炎热,更何况小周天也一直未曾停歇,所以殷则一路走来并未感觉不适,而如今这似笑非笑的古怪声音,配上这密不见日的环境,竟然让他身上有些凉意,尤其是当他没能发现声音的源头。 胸膛不断的起伏,殷则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下定决心向前迈开步伐。 路始终是要走的,即使不知道前路如何。 “桀桀……桀桀…桀桀。”笑声一直从后方传来,摸不到踪影只能听到这怪笑,殷则总觉得有些诡异,尤其是这声音这么奇怪,但是他还是压住心头不适,一边走一边警惕后面的动静。 “咻~”殷则突然转身,因为他听到其它的声响。 定睛一看,一个黑不溜秋的家伙站在树干上,而那东西似乎也察觉到那人发现了自己,于是也歪着头,想要仔仔细细的看着殷则。 似乎是一只猴子,但是又不像,比山林之间的猴子要小,全身都是黑色的毛发,远远一看就是一团黑色的轮廓,再者环境里丝毫不起眼,如果不是那像人一样的四肢,还真不容易被察觉,而且这个古怪的生物的脸都是黑漆漆的一片,要不是那绿豆大小的眼睛在看着他,他都以为那是一只站立的黑猫。 是它吗?殷则有点不确认是否是刚才的叫声是不是眼前这个叫不出名字的生物所发出的。 那生物站立在那里呆呆的一动不动,仿佛是个雕塑,如果不注意的确可能就忽略了它。 树林里没有阳光,略微阴暗,一人一兽就这里伫立而对,谁都没有动作。 殷则静静的看着这个生物,黑色毛发,黑色的脸,像个小孩一样站在树梢。 树林里静悄悄的,或许是意识到眼前的这个生物根本威胁不到自己,殷则放松了下来,却不料,刚松下心,那黑色异兽竟然突然从他的眼前消失,仿佛遁入阴影一样消失不见。 站在地面上的殷则立刻扎了一个马步警惕未知的危险,但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不一会儿树林深处传来“桀桀”的怪笑声。 听到渐离渐的笑声,殷则心底蓦然放松下来,但是在一瞬间体内真气突然加快运转,整个人突然弯下腰、转身、出拳,这一系列行动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仿佛演练了数万遍,但是就结果来看显然慢了一步,没有打到东西,落空了,就在殷则这么想到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肩头被什么东西轻轻的踩了一下,然后就在自己的耳畔传来“桀桀”的怪笑声,仿佛就像魔鬼的笑声让他毛骨悚然。 此时他的左手也没闲着,化拳成爪毫不犹豫的那声音探去,体内真气沿着小周天路线疯狂转动,他很冷静,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冷静,虽然他的心脏跳动的像是要炸开一样,但是殷则觉得自己大脑很清晰。 常老头曾经说过,只要出刀够快,那么江湖就可去得,但那时,殷则并不想踏入江湖,也不知道什么叫快。而殷则是一个求知欲很大的人,所以他就问枯坐在大牢里面已经很久没动的老头。 什么叫快? 当时常老头没有直接回到这个问题,而是说了一段话。 “古人云: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 殷则感觉自己的左手更快了,真气运转也是平日三倍的速度,只要抓到,凭借那一招“卸力法”,他相信这个古怪的东西不死也要被他擒住,虽然他从来没有对生物使用过这一招,仅有的练习也是以硬物为模本,但是威力可期。 殷则的眼角划过一丝黑影,那是物体移动的太快留下的残影,抓到了,殷则感觉自己的左手奇怪的触感,滑溜溜的,这畜生还真是表里如一啊! 想象自己手里就是平时练习的石头树木,体内的真气一股脑的往自己的左手涌去。 “抓到你了!”殷则心里想到。 “各人有个人的缘法,这话本不应该老子来教你,老子也不会教人,再说你这么天生愚钝,教的也怪没意思的,万一哪天你小子行走江湖说漏了嘴,出去以后唉唉唉!把花生米放下,放下,好好说话,老子又没说不教你,行行行,你赢了,只要以后出去不要提我名号,随便你怎么着吧!把酒放下好吧?” “咳咳!为什么有人说走江湖走江湖,走的那是历练!历练!懂吧?有的人命不好,生下来就是路边的石头,有的人命好生下来就是昆仑美玉,所以说…….把鸡腿放下。” 殷则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肩膀,就在刚才有一只黑色的“猴子”跳到这里,仿佛在嘲笑自己。 他举起手看着自己的左手,然后径直走向自己最近的树,五指张开贴在粗壮的树干上,动作粗暴,而体内犹如翻江倒海,仿佛开了一个决堤口,体内的真气源源不断的朝他的左手汇聚,闭着眼睛感受到体内“流动”,殷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刚才那一下竟然没有什么消耗,而现在,真气运转,仿佛像是小水塘开口放水,很快就看到池底的石头,他的脸色有些发白,额头上也出了不少汗水。 因为常年处于黑暗,殷则的手非常白皙,但是此时收回的手却青筋暴露,收回袖子里的手还止不住颤抖,低下头,垂下眼睑,不知道在想什么,站在原地静止不动了一会儿,殷则才抬起脚离开了此地,顺着原路返回。 山林又因为人的离去而陷入不可说的宁静,然后又喧闹起来,夏蝉鸣叫的十分欢快,仿佛要掩盖刚才的安静。 就在群虫嘶鸣,至死方休的时刻,一瞬间,仿佛两个世界,所有的叫声戛然而止,又仿佛是这个世界静止了,但是那轻轻的风声显然不同意,不受约束撩拨着绿叶,与此同时这片树林突然陷入诡异的安静。 一道黑影从黑暗中走了出来,这阵安静仿佛是特地为它准备的,是的,噤若寒蝉最为贴切不过。 “桀桀”。 它仿佛从地面上跳到高大的树干上,然后又顺着藤蔓摆到下一棵大树上,活脱脱是一只山间玩闹的泼猴,如果,忽略它的一身漆黑…… “桀桀?” 它站在树干上,绿豆般大小的眼珠仿佛看到了什么,然后抬头张望四周,嘴里发出那古怪的声音,周围,依旧是安静之极。 叫了两声似乎没人应答它欢快的从树干上跳了下去,然后手足并用的在地上腾挪,移动到那东西跟前,低头看了一会儿,然后抬头张望,见没有其他状况,试探性的用手摸了一下,在那四指触摸到那物事的时候灵敏的收了回来,然后又抬头张望,似乎在确定是否有危险,又确定一遍,它终于抬起那前趾,像人手一样抓起那东西。 抬头左看看右看看,很是好奇,仿佛发现了什么新鲜事物,嘴里面又发出那种奇怪的笑声。 “桀桀-桀桀”。只不过这一次的声音间隔比较短,更密集,听起来也就格外渗人。 他用那双“手”,抓起那东西在头上晃来晃去,嘴里面还一直不安静,手舞足蹈似乎非常欢快,整片树林里就它那古怪的声音一直在回荡。 “咔嚓-咔嚓”。 “咔嚓-咔嚓”。 黑色生物后面传来微小的声音,只不过相较于此时兴高采烈的“猴子”发出的声音不值一提,而挥舞着手上的东西显然让这只生物丧失了警惕。 “轰轰轰!”就在那只生物欢跳没多久,后面的隐患就爆发了,就像山洪打的人措手不及,原来它身后原本的一颗健壮古木就像是经过时间的漫长的洗礼,变得不堪一击,终于坚持不住一寸一寸的轰然倒塌,而那黑色得生物就在那大树的影子下。 “吱!”来不及发出惨叫,便被巨大的声浪覆盖,更不要说采取行动了。 第七章众人 - 大风起南山 - 太平盛世 (“说是有无数的选择无数的路,但是其实相对于我们个人而言,哪有那么多,很多人只有一条罢了,也只能选择一条”-------摘自《我的江湖我的路—殷不通自传》) 殷则顺着小路回去了,回去的路明显变快了,一是因为心中有事,所以步履匆匆,二是这路经过他的“修缮”,的确好走了不少。 悬挂在苍穹之上的火球依然不减威力,炙烤这大地,这颇有夏日的风范了,忽而蝉鸣,听到这声音的人楞了一下,仿佛想到了什么停住了脚步,然后他转身往那条曲径通幽的看了一眼,似乎……也没什么不同。 这是一个有四间屋子围起来的宅子,现在这里住了三个人,理所应当的每个人都有一间屋子,房子虽然大,只不过其中大多都是空的,此时那个十五岁的正一脸微笑的端着菜篮的往屋子里面走,经过门口的时候看到那个正趴在桌子上呼呼大睡的家伙,脚步突然停了下来,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似乎他那个位子有什么东西,突然,趴在桌子上的余正熊抬起头,自然而然两人目光汇交在一起,两人都因为这次意外楞了一下,然后余正熊先反映过来,咧开嘴朝她笑了一下。 “哼!”女孩撇过头鼻子里发出了一道不轻不重的声音,似乎颇为不满,然后也不看他,端着菜篮就直接离开了堂口。 人影离去,余正熊满怀忧郁的看着今天的天空,万里无云,阳光明媚,仰头看着这颇为无趣的天空,只觉得阳光刺眼,但是男人并没有闭上眼睛而是皱起眉头,义无反顾的盯着湛蓝的天空。 阳光晒在他的身上,打在他的脸上,后背已经有点湿了,但是总觉得还不够,是不够什么呢?他没有找到答案,只是那白晃晃的阳光给他一种温暖、一种熟悉、一种美好的感觉,然后他的眼角也像他后背一样湿润了,无奈的苦笑了一声,笑声过后像是突然没了力气,又伏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公子怎么还没回来? 穿着蓝衣服的少女挎着篮子,面无表情,走进厨房,把篮子放在灶台,然后目光便盯着刚才自己关上的房门,目光似乎穿透这厚厚的门板。过了一会,她幽幽的叹了一声,然后像是想到了什么,连忙用水瓢从水缸里打了一瓢水,清爽的凉水让人精神振作,少女感受到这凉意,嘴角终于露出一丝笑意,洗完手直接放在自己身上擦了擦,然后踏着小碎步一路往后面走去。 “天行健…” 苏南是一座繁华的城市,宽敞的街道,路两边的酒楼商铺鳞次栉比,虽然现在已是晌午时分,天上火球最盛的时刻,但是街道上却依然充满了行人商贾,这炎热并没有成为他们行为的阻碍,甚至还有不少穿着小厮衣裳的号顶着夏日的炎热在门口卖力的揽客。 “客官,可要住店?” “客官,小店饭菜可口,价格公道。” 周小安便是其中之一,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回头看了一眼客栈里的掌柜,只见那个天杀的的老瘟鸡正端着一个小碗悠闲自在的坐在椅子上,用汤匙在里面不断的搅和,虽然没有看到里面是什么,但是周小安闭着眼睛的知道那是新调好的酸梅汤,想必已经在那口深井里存了半天,此刻正冒着冷气,喝一口…….咕噜。 他咽了一口口水,然后把目光移开,倒不是放弃了自己不切实际的幻想,在这炎热的街道上,哪怕只是想一想那冰镇的滋味也是一件美事,他回头只是因为掌柜也发现了他这个伙计许久没有动弹罢了。 这都是命!周小安内心叹了一口气,只怪自己投错了胎,才落的如今的光景,可见,投胎也是一件技术活,苏南苏家三子一女生下来就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花不完的小钱钱,有些东西别人一生下来就唾手可得,有的人却连想象都觉得那么可笑。 小伙计终于在茫茫人海中揽到了一个客人,连忙勤快的在前面领路,恨不得多生两条腿,好快些进屋多享受这难得的凉快。 周小安转身干脆利落,自然没有注意到他前面的一条小巷子里面发生了什么,也没有看到那个一脸惊悚的人脸就在他后面不足两尺的地方被活生生的拉了回去。 男人的脸颊上有一小半都是血污,这很吓人,而将目光下移,脸上就不是什么大事了,一身的“血衣”裹在身上,让这个人像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一样,男人就这么伫立在这昏暗的街道里,闭上了眼睛,鼻尖萦绕的沉重的血腥气。 “黄…头,我们快走吧!”站立的像个雕像的男人后面的阴影中走出了另一个男人,试探性的询问道。 满身血污被称为黄头的男人听到话没有回答。 后面的身上比较干净的男人见没有回话,于是大胆的抬起头看着这个名义上的头,此时正闭上眼睛,一脸严肃,或许是因为刚才做的事,让这个男人眉眼之间似乎充满了“杀气”? 正在后面的人小心翼翼的打量前面的这位头的时候,男人忽然睁开了眼,后面的下属便感觉自己半身已经冰凉,那是心理上的恐惧,尤其是在这满是尸首的阴暗小巷里,刚才发生事情还历历在目,如若不是巨大恐惧和残存的理智压抑住自己,恐怕下一刻他就会失声尖叫。 “都弄好了?”男人的语气并不是询问,但是反而就是这命令的语气让眼前的家伙稍稍心安,他连忙回应道:“差不多了。” 终究还是没能再抬起头,只是低头说话。 “那的确是要早走了,不过这尸首还是要处理一下的,留下两个来解决这里的后事,其他人一起走吧。” “你先走吧!告诉他们老地方汇合。” “是。” 背对着男人脚步越来越快,想离开这个“地狱”远一点,心里止不住的后怕,如果刚才自己发出了声,那个杀人如麻的家伙会不会顺势给自己一刀?想了想刚才那个男人一对八,毫不留情的斩首,她就止不住颤抖加快脚步逃离。 黄曹站在这小巷里,几步之遥,外面就是明亮的世界,那里有着阳光,有着欢笑,那里很温暖,他的拳头攥的紧紧地,仿佛无声的控诉,目光游离在自己的周围,其他人脸庞上充满了惊恐和恐惧,他看着这一切心里充满了不耐烦,抬起头,因为是晌午时分,太阳正悬当空,这幽暗的小巷里也因此得到了阳光,他伸出手,好像是要抓住这短暂的温暖。 当然,他抓了个空。 手掌沐浴在阳光下,那是一只红黄相间的手。黄曹落寞的看着这一切,然后收回了手,身影遁入黑暗中。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