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前必读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这已经是我的第三版改动了,必须说,作为一个菜鸟,我并不是个很会把握读者心态的人,也许的确是有些自我了…… 曾经有人跟我提过意见,冗长的开篇介绍可能会降低很多读者的兴趣,因为是不止一个人对我这么说,所以我接受了。但在写作的过程中,我总有一种束手束脚的感觉,因为要时常在叙述的过程中停下来去介绍整个故事的大背景,这让我很不爽,非常的不爽,不爽的到了难以享受写作乐趣的地步……这很不好,非常不好,感觉极差。 所以我还是决定将故事背景集中写出来,作为序章放在故事的开头,在写这篇东西的时候我模仿了很多历史类读物的笔法,可能很多对历史没什么兴趣的读者不会有什么共鸣,请大家原谅我的自私,如果您确实看不下去,就干脆跳过吧,当在故事中发现有些云山雾罩的情节时,可以回来查一下,就算是备查资料好了。 另外,也有一些人向我提出过,他们对序章中的主角似乎更有兴趣,但那并不是我真正要写的东西,像这样的题材,已经有很多作者曾经写过了,我实在是不敢东施效颦了…… 我要写的,另外一种类型的故事,同时也希望能够探讨一些东西。故事自然是虚假的,但这样的事情其实在我们的世界上实际上是正在发生着的,而我所写出来的方式,不过是给这些事情披上一层外衣罢了。; 序章 有个世界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这是无数平行世界中的一个。 与我们自己所在的世界不同,在这个世界,当人类走出伊甸园之后,他们就开始发现自己与所有自然现象及世间万物之间其实都拥有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关系。渐渐地,开始有为数很少的人开始探索对于周围一切自然元素的使用。这种探索的成功也许仅仅起源于一次巧合,有个找不到燧石的猎人希望在cháo湿的天气中能够有火来烤熟他刚刚取得的猎物,这种yù望是如此的强烈,以致于在那堆cháo湿的木柴真的在他的注视下燃起了火苗。 从那一刻开始,这个世界的发展轨迹就开始和我们已知的现实世界渐行渐远了……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太上历元年:老子诞生。 太上历五十三年:老子创道家。在这个空间,老子并不仅仅是个哲学家和思想家,他的地位高不可攀,被后人尊为“太上”,并将其生年立为立法元年,称为“太上历”。他是第一个系统论述人体与自然力相互作用的人,还对这种技巧进行了全方位的总结,并创造xìng的提出了纲领xìng的理论,他把人体直接利用自然力的方法称为“道法”,即运用天地之道的方法,也就是人们通过个人的意识与大自然中的种种物质发生共鸣,从而利用它们的能量来为自己服务。像蒸汽机具有划时代的标志xìng意义一样,老子发现并总结成体系的道法也给这个世界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太上历一百四十九年:道法普世。这得益于儒家的出现。儒家对于道法本身并没有多少贡献,但儒家创立者孔子所提出的“有教无类”的口号为道法普世提供了理论基础。同时,出于种种利益上的需要,贵族们不再将道法作为维护自己地位的唯一武器。于是广大的劳动人民得以将道法广泛运用于生产和生活,这使得生产劳动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同时妇女的地位也提高了,因为苍天对普世大众是公平的,女人同样可以掌握道法的力量,但由于身体力量在这个世界上依然占据相当重要的位置,所以男权社会的现状并没有改变。但至少女人不再是生育和料理家务的机器了,她们有了自己的名字,也拥有了继承权。 与此同时,道法也初步被使用于战争――这是贵族们放弃道法垄断的主要原因――齐桓公就是利用一支全员掌握道法的军队建立了第一个属于他的霸权。与此同时,人类社会由此也进入了铁器时代。但由于道法的普及,人们在生产中对铁器的使用并不那么依赖,而是将之大规模的使用于战争。这是由于道法在战争中的使用还很初级,人们在战斗中还找不到一种可以尽可能发挥自然元素威力的方法,仅是将其作为一种类似手榴弹似的辅助xìng武器,或者是作为弓箭shè击的辅助。因此,锋利的刀剑在决定xìng的近战阶段的作用依然非常的大。 太上历一百九十三年:楚越两国分别开始开发长江中游地区和下游地区,并向南扩张,疆域都到达了南海。与此同时,由于船舶业的高度发展,尖底风帆船建造技术已经比较成熟,齐国和越国几乎在同一时间开始涉足海上贸易。 太上历一百九十四年:炼钢法在战国七雄中几乎同时出现,钢材在耐热xìng、耐寒xìng、导电xìng等各项指标上都远高于铁器,因此钢制武器被迅速装备军队,道法被初步使用于肉搏战。 太上历二百一十五年:秦国商鞅变法。复合钢技术在秦国出现,这使得道法在肉搏战中可以得到非常充分的运用,因此这种冶炼技术得到了严格的保密。 太上历二百五十五年:秦国征服巴蜀。 太上历二百五十九年:秦国夺取汉中。 太上历二百六十五年:楚国灭越国,此时南方农业区的产粮能力已经和北方并驾齐驱。 太上历二百七十年:秦国征服云贵,疆土至西双版纳。 太上历二百七十一年:秦国发兵攻打楚国,楚军屡战屡败。从此,秦国在战国七雄中一家独大。 太上历三百零三年:白起再次对秦**队进行改革,要求每一个士兵都能够掌握多种道法,以适应战场上的千变万化,再次拉大了秦**队与其他国家军队的实力差距。 太上历三百五十年:秦统一六国,赢政登基,称“始皇帝”。废分封,始郡县,书同文,度同制,统一货币,整治交通。大修阿房宫、始皇陵。同时发动了对匈奴旷rì持久的战争,并开始征服肃慎及高丽。又组织大量民夫开凿蓟会大运河以便为军队及时提供补给,加重了人民负担,加之土地兼并严重及严刑苛法,民怨渐盛。此时之秦朝,户七百余万,口近六千万,手工作坊略有规模,商贸兴隆,仅比与另一个时空的宋朝略逊一筹。 太上历三百六十二年:陈胜吴广起义。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太上历三百六十三年年:这是划时代的一年!项梁阵亡,天子降世,伏项氏一族,创道教,著《圣典》教化万民,号召天下。 太上历三百六十四年:秦军围赵王歇,诸师援之。但畏秦军之森严,逡巡难进,天子令项羽斩宋义,出安阳,渡黄河,师出巨鹿,降天雷,转眼尽诛秦军二十万,诸侯无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视。自此,天子代怀王,号令天下。 太上历三百六十五年:子婴献国玺,秦朝亡。天子立国,建号“汉”,兴建新都城,废始皇陵,改革官制,行垂拱之制,立民选之法。设天命(立法)、天授(行政)、天道(监察)三府,延郡县制,郡上加设行省。收六国贵族于阿房宫。 太上历三百六十九年:天子力排众议,亲旨鼓励工商,钱庄业逐渐成熟。又设科技部,开始试种玉米、红薯、水稻、马铃薯、花生及棉花,以及改良军器、工具、造纸术和船舶制造。 太上历三百七十一年:北方雪灾,匈奴南侵,天子驻白登山诱之,冒顿单于驱三十万之众以围。天子遂布天威,晓以大义。然左大都尉不服,驱部众yù犯,天子以雪为刃,寸剐三千人。匈奴无不俯伏颤抖,乃服。冒顿及各部首领入阿房宫,三十万控弦之士并入华夏。天子乃助匈奴改游牧为畜牧,改进骑具,授之以道法,资以粮、盐。自此,骑兵遂渐成汉军主力。 太上历三百七十二年:加强与高丽和倭国之海上贸易,遣使入西域,开辟西域商路。 太上历三百七十五年:在xī zàng设行省,匈奴骑兵征服肃慎之地及高丽半岛。 太上历三百七十六年:台湾岛和海南岛建郡,并兴建福州、广州、海口三港。以竹浆纸代替竹简,天子主持简化字体,提高书写效率。由大宛马、蒙古马和云南马杂交的良**“天子驹”实验成功。 太上历三百七十八年:有天子相助,科技部发明高桅巨轮之潜水轮桨风帆船,并开始正式组建海军。同年,为交流方便,文政部制定官话,开始向全国强制推广。 太上历三百八十年:报纸诞生,报业开始出现。随着工商业的发展需要,纸质的交钞开始为国家所使用。为增加贵金属储备,帝国出兵征服rì本,同时开始开辟通往西方的海上商路,大举对外移民,道教传道士遍布南洋和西域。天授府于全国设立官办学校,鼓励私人办学,设文武科举,一年一试。 太上历三百八十二年:收乌孙、康居等西域二十六国。海军以一百匹丝绸购得新加坡,筑城建港以扼守马六甲海峡,保卫商路。 太上历四百一十七年:改革军制,实行普遍义务兵役制,汉匈杂处。设常备军,分南北二军及海军,总数达到一百八十万人。 太上历四百一十九年:大月氏诛杀圣教传道人五百,驱逐华夏商人,天子暂收相权,遣北军五万,二十rì内灭大月氏,西域各国皆惊,归附者众。自此,帝国震惊世界的大扩张正式开始了。 太上历四百二十四年:北军征服北亚和中亚地区,兵临两河流域。南军征服中南半岛,与印度接壤;海军征服南海诸岛国。 太上历四百二十九年:北军征服整个西亚地区,与罗马接壤;南军征服整个印度半岛;至此,帝国统一整个亚洲。 太上历四百三十九年:在巩固了后方之后,天子第一次亲临战场,集南北军jīng兵于小亚细亚击败罗马的倾国大军。罗马内讧,在部分元老自发刺杀强硬派凯撒、庞培和克拉苏之后,罗马向帝国求和。同年,北军征服中欧、西欧及伊比利亚半岛,南军征服北非。天子开始在苏伊士地峡恢复并扩大运河。 太上历四百四十四年:苏伊士新运河通航,海军进入地中海,在希腊击败罗马主力舰队,从海上包围罗马。 太上历四百四十五年:帝国大军南北夹击进入亚平宁半岛,十月十二rì攻克罗马城。 太上历四百五十年北军征服北欧;南军征服撒哈拉以南的整个非洲,海军征服英伦三岛。大汉朝东到太平洋,西至大西洋,南滨印度洋,北临北冰洋,成为了真正的四海之国。天下同制:除京师长安以外,东海以西,原华夏之地、高丽及rì本为冀州;中南半岛及南海诸岛为扬州;天竺半岛及克什米尔以南为兖州;乌拉尔山、乌拉尔河以东,塔什干、阿尔泰山、yīn山及黑龙江以北至北冰洋为青州,阿拉伯半岛及原西域各国为徐州;地中海以南,西海以东,红海以西,撒哈拉大沙漠以北为豫州;撒哈拉大沙漠以南,刚果河、扎伊尔河、东非高原以北为梁州,刚果河、扎伊尔河、东非高原以南直至大海为荆州;原欧罗巴州改名为雍州。 太上历四百五十一年:天子交还相权,复垂拱之制。 楔子(序卷)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项炯每次被那位身材相貌都与苍老师颇为雷同的年轻rǔ母从摇篮中抱出来的时候,他的心中都是颇有波澜的,只是两股间那根可恶的小铆钉每次都会煞风景的跳出来提示他sè与空之间的关系,这不禁让这条未满周岁的小sè狼有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悲催感。 “奉天承运,天子诏曰:敕封故大将军楚王项羽之重孙,故天道将军楚国公项锋之曾孙,天道府正东路都指挥使金陵侯项果之孙,故雍州将军彭城伯追封彭城侯项沁之子项炯袭父爵彭城侯,钦此。” 听到这句话,项炯好奇的转头循声望去,他很意外,这个传旨的声音竟然是个男人,一个没有练过宝典的男人。 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穿着朴素的青年书生,青衫布鞋,虽整洁却陈旧,上面还有几个补丁,满脸都是吊儿郎当的坏笑,丝毫没有一点点代表帝国最高统治者的自觉。年轻版的孔乙己摇摇摆摆的走了过来,很轻佻的掐了掐项炯粉红sè的小脸蛋儿。 “哥们儿,告诉你个秘密,穿越,其实是种诅咒。”书生的声音很大,把项炯吓了一大跳。 马勒戈壁的!这么快就暴露了?!太没心理准备了!为什么所有的穿越小说里都不是这么写的?! 项炯紧张的四处张望,深恐自己的秘密就这样摊手的被戳穿了,但却随即发现这声音其实根本不是通过震荡空气的声波传播的,而像是直接烙进自己的脑海的一样。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穿越,其实是种诅咒? 项炯在他此后的十几年中都对这句话很不认同。 前世,项炯出生于一个家境贫寒的工薪家庭,祖上八代连个大学生都没出过,而今生,他出生于帝国第一贵族世家项氏家族,高祖就是鼎鼎大名的霸王项羽;前世,项炯是个游走于某野鸡大学和某私人财务公司之间的兼职流氓,而今生,他是理论上的帝国第一贵族,因为王爷和公爵们早都死光了,侯爵是目前帝国中最高的爵位,而在侯爵中,他又是唯一的敕封;前世,项炯靠家里寄来的微薄的生活费过活,想要多拥有一点儿钱就需要去把某个欠债不还的家伙打的满脸是血,而今生,他拥有一个郡的封地,虽然他从没去过那个地方,但每年什么也不做就能获得一笔数额惊人的巨大财富。 当然了,今生的生活也并不是完美的,譬如说前世的项炯父母双全,但今生的项炯则是父母双亡。但项炯就是有这样的觉悟:兄弟,这可是在穿越,父母双亡不过是基本配置。况且,没有父母就没人唠叨,这是何等的令人愉悦,祖父倒是有一枚,但老头子位高权重常年在外,根本没空搭理项炯,即使项炯是项氏家族长房的三代单传。 有钱有势没人管的少年男子就相当于升官发财死老婆的中年男子。 都是幸福生活。 直到今天…… 呼啸的狂风与冰冷的暴雨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疯狂的肆虐着,项炯抱着双膝坐在沙滩上,毫不在意全身都已经淋湿,他直勾勾的望着风雨交加的海面。 虽然只有十六岁,但项炯的身材已经非常高大了,其体格之强壮堪比德怀特・霍华德。毕竟这一世的他,躯体里有着“千古第一勇将”的DNA。 “砰!” 两个被捆的像粽子一样的人从黑暗中飞出来,落在项炯的背后,发出整齐划一的落地声。 项炯的身体颤抖了一下。失落,那种被排斥的失落感觉此时前所未有的浓烈。 是啊,这是应该想到的。人们敬畏贵族和世家子,因为在这个全民X―MAN的世界里,所谓高贵的身世其实就是意味着拥有强大的道法。但没有什么人真的喜欢贵族,他们被视为mín zhǔ的绊脚石,社会的蛀虫,是一群应该逐渐被淘汰的废物。因为贵族的最大作用就是在战场上,而现在帝国已经一统四海,没有战争了。 那个红发飘飘的窈窕身影再次在项炯的眼前一晃而过。 他的心颤抖了一下,很疼,疼的几乎让人无法忍受。 突然间,空间似乎扭曲了一下,成千上万个项炯的身影从海面上踏波而来,如鬼魅幽灵般时隐时现,转眼间就用各种姿势重新融入到躺在沙滩上的这个项炯的身体里。 没有,还是没有。 已经搜索到两百公里远的地方了,依然一无所获。 她不见了,彻底失踪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项炯的手按在胸口上,觉得有些喘不过气,他仿佛看到那波高的看不到顶端的巨浪在一个身材魁梧面目凶狠的大汉的召唤下铺天盖地,一个身材修长的红发女孩儿躲避不及,这如凶兽般的波涛一口吞没,浪头下回涌的暗流如一只超大的吸尘器,霎时将她吸进了黑暗无垠的大海…… 前世的初恋死于车祸,今生的女人又…… “哥们儿,告诉你个秘密,穿越,其实是种诅咒。” 所谓诅咒,就是同样的痛苦会一再的重复。 “我把我最珍视的人交托给你们照看,现在她人呢?”项炯没有回头,但实际上就是在对着身后那两个肉粽子说话,他的声音嘶哑而又疲惫,还饱含着浓浓的恨意:“别找借口,他们给了你们什么好处,能够让你们放弃我的友谊?” 没有人回答项炯,只能听到两个因恐惧而引发的粗重呼吸,这让他感觉恶心,让他感觉缺氧,让他感觉似乎有把钝刀子在自己的心上狠狠的划动。 “我很累,”项炯说:“你们处理吧,我要听见惨叫声。” 于是,惨叫声就响起来了。 此起彼伏的凄惨哭号让项炯感觉好了一些,他把双手枕在脑后,直挺挺的躺在了cháo湿而又冰冷的沙滩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终于因生命的停止而停止了,项炯再次坐了起来。 “你们先走,我在这里还有事做。”他挥了挥手:“等我回去,相信我,我们一定会拿到我们应得的东西。” 就像大部分小说里说的,穿越者是一定要做出一番大事业的。只是在过去的十六年中,项炯只想享受他已经得到的一切,没心没肺的生活就是他的全部目标。但现在,他发现自己必须去做些什么了。 这件事情的开头必然不可能轰轰烈烈,但他希望结尾时可以荡气回肠。 不过,首先还有点儿小事儿需要处理。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东海, 十龙岛, 原本壮丽雄伟的水寨已经变成了一堆堆废墟,三千名强悍的海盗已经变成了三千具没有知觉残破不堪的尸体,它们横七竖八的堆积在岛屿及岛屿周围的海面上,鲜血或正在炙热的阳光下逐渐凝结。 曾经称霸帝国东部近海的最强悍匪,支配九洞十二岛的总瓢把子大龙头和他的三千子弟兵,全军覆没了。 波涛汹涌间,身材魁梧面目凶狠的大汉被项炯掐着脖子高高举起,他们的身影在疯狂翻滚的海浪间忽隐忽现,巨大的浪头此起彼伏,就像是一群盲目咆哮着的猛兽,一次次的猛扑,却一次次的扑空。 “放心,我不会一下子把你掐死的。”项炯脸上带着笑容,只是这笑容看起来扭曲而又无神:“你不会死的很快,但肯定会很痛苦。” 因缺氧而濒临死亡的大汉甚至比项炯还要高大一些,古铜sè的脸庞已经变得通红,青筋毕露,他试图用两只有着厚茧的大手掰开捏住自己咽喉的那只铁钳般的手,却发现这只是徒劳。 项炯转头看了看那些正在减弱的大浪:“你不行了?这么快就不行了?加油,我还没玩够呢。” 但是浪头依然在渐渐变小,大汉开始伸出他的舌头。 “太差劲了,你是怎么称霸这片海域的?”项炯感受着对方渐渐停止的呼吸和心跳,最终松开了手。 阳光明媚的海面上,粼粼的波纹闪着金光,一具尸体慢慢的沉了下去。项炯站在海面上,拍了拍身上的几个鞋印,然后空间便在他的面前扭曲,他一步迈了出去,便已在千里之外。 第一节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京师,长安, 帝国的心脏, 天下第一雄城, “号外!号外!将门出虎子!彭城侯东海之滨剿匪三千!号外!号外!将门出虎子!彭城侯东海之滨剿匪三千!” 这样的声音已经在这座世界第一大城市里响了整整一天,报童们像打了鸡血一样沿着大街小巷一边奔跑一边挥舞着手里的纸张,人们纷纷停住自己的脚步或马匹或车辆,从兜里掏出铜板,来关照这些孩子的生意及自己的好奇心。 就这样,年仅十六岁尚未chéng rén的彭城侯再次成为了人们谈论的焦点。 不过项炯自从出生以来就一直都是名人,譬如说他的出生使得濒临绝后的帝国第一贵族世家得到了延续,譬如说他刚满周岁便成为了自大扩张结束以后第一个受到天子敕封的贵族,譬如说他五岁时竟然就能骑着马以超过城内限速两倍的速度绕城狂奔了三圈还竟然没有伤到一个人等等等等……但这次似乎有所不同,他第一次和“无用膏粱”、“豪奢纨绔”之类的贬义词摆脱了关系。 “霸王重生啊!” “天降神将啊!” 人们大声的交口称赞着,和前世人们读到八卦新闻时的反应差不多,而项炯也确实很久没有这样受过关注了,自从他十三岁站在帝国最高立法机构天命府的所在地大议事堂的屋顶上引吭高歌了一曲“哥只是个传说”之后,这还是第一次。 不过项炯本人对此并不知情,因为虽然他早就回到了长安,但却始终没有进城,他很忙,非常的忙。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项炯第一次见到田七的时候,他已经喝醉了,正在京师东郊一个破败的小酒馆里专心致志的敲着一个男人的牙齿,前面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事儿他已经不太清楚了。 以往项炯对于喝酒的看法是酒至微醺为最佳,这时候往床上一倒,直可羡煞神仙,但现在不行了,他必须喝到吐,必须喝到惹是生非,而且绝对不能停。 因为一旦停下,心就会很疼很疼。 不能杀人,就必须喝酒,没有酒喝,就必须打架。这就是项炯现在的状态。 门齿、犬齿、臼齿、智齿……项炯用拇指扣住食指,一颗一颗的弹着,鲜血从牙床里有如泉涌。 活该,长智齿了还在街面上当混混。 三十,三十一,三十二……齐了。 项炯站起身来,映入他眼帘的是一片狼藉,顾客们都被吓跑了,只有柜台后的酒保不动声sè的在看着自己,柜台旁,一张桌子的后面,一个与郭德纲有几分形似的胖子正好整以暇的端起酒杯冲项炯示意,脸上带着微笑。 “够狠,我喜欢。”胖子穿着一身火红sè的衣服,袖口和领口镶着紫边:“我叫田斌,阿房宫的,家中排行在七,大家都叫我田七,您呢?” 衣服上镶紫sè的花边是贵族及世家子弟的特权,在这个时代,互相称“您”是标准的贵族范儿。 项炯低头看了看自己,这身衣服已经脏的像块抹布了,而对方居然还能看出袖口和领口镶着的是紫边而不是黑边,他不由得很佩服这小胖子的眼神儿。 本来项炯是压根儿不想搭理这个胖的象球一样的自来熟的,但当他发现酒保从柜台后走了出来将两大坛酒放到了这个胖子的桌子上的时候,他便立刻改变了主意。 “我叫项炯。”他一边回答,一边走过去。他走得很小心,以确保自己的每一步都能踩到一个混混的肚子。 “项炯?”听到这个名字,自称田七的胖子眉毛一挑,似乎有些惊讶:“帝国三十六侯之一的彭城侯,一个月前在东海十龙岛荡平三千海匪的项大少?” 项炯没有回答,只是随意的点了点头,他全部的注意力已经集中在酒坛上了。 “以一人之力,一夜间全歼三千凶悍海匪,坊间皆云乃是霸王重生,您现在可是京师家喻户晓的大英雄,相请不如偶遇,不知田某可有这份荣幸,能请您赏光喝一杯?” 田七说完,才无奈的发现这位大英雄已经自己喝了一杯了。 喝,必须不停的喝,用酒jīng驱赶清醒是一种有效保持好心情的方式。清醒是危险的,会让项炯感到内疚,自卑,悔恨和撕心裂肺的痛苦。 田七似乎又说了什么,但项炯没有听清,他在一分钟之内就喝了十杯,三钱的杯子,十杯就是三两。酒果然是好酒,很烈,让项炯想起了前世那著名的牛栏山。 “你怎么敢回来?”如飘荡在云间的感觉又回来了,这让项炯放松了不少,以贵族的标准,他的开场白直接的到了粗鲁的地步。 十五年前在京师曾经发生过一起震惊整个帝国的大案:一个名为“十二星相”的组织在白虎门外五十里的地方巧妙的抢劫了帝国运金车队,成功抢走了整整三十万两黄金。如此重大的案子自然受到了朝野上下的极度重视,于是“十二星相”土崩瓦解,被劫的黄金完璧归赵,但其中的一个主要人物成功逃脱了,这个人就叫“田七”。 田七笑了起来:“十五年了,居然还有人记得我?” “不太多,但还是有,譬如说我。”项炯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然后继续喝酒。 田七没有立刻说话,他盯着酒杯里平静的酒浆,仿佛能从里面看出一朵花来。 “当年我们不是豪夺,而是巧取,所以没有出人命,甚至没有一个人受伤,后来金子也全部被朝廷追回了,所以我的案子明天就要超过追诉期了。” 又沉默了一阵,他才再次开口:“我即将是无罪之身了。” “恭喜,回来有什么打算?”项炯的口气并没有多少恭喜和关心的味道,他似乎只是专注于眼前的酒,嘴里不过是在敷衍罢了。 “收几笔债。”田七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丝微笑,那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微笑,就像是画上去的一样:“侯爷为什么会流连在这种地方,怎么不进城去?” 项炯没有听到田七的问题,他先是往前倒,然后往后仰,随后又向前,最终在田七冲过来扶住他之前一头向后摔倒在了地上,这是典型酗酒过度的表现。当田七和酒保合力将这个醉鬼扶起来的时候,一个纸卷从他的怀里掉到了地上,田七看着这个纸卷想了想,最终还是给捡了起来。 第一张是封面,上面赫然写着六个大字:反地方垄断法。下面还有两行小字:第一行是“提议人:虞商”;第二行是“附议人:南宫越,达德・埃克托利克斯,努玛・艾萨克,平泽成”。 封面被红笔在上面大大的打了个叉,还加了批注:狗屁!以公谋私!! 田七再次微笑,但这种微笑的意味颇有几分嘲弄命运的味道,他的目光在这五个人名中的三个上略微的流连了一下。 “真巧。”他说。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我要成为帝国第一个女元帅。”眉眼清晰而又模糊的女孩儿躺在项炯的怀里,大声的宣布。 “就凭你这智商?别闹了,还是跟侯爷回家洗衣做饭带孩子吧。” 女孩儿迎面一拳打来,项炯侧头闪避。 于是一切都消失了,梦也就醒了。 无长亭,无兰舟,无手可执,无语凝噎;夜尚深,酒醒亦不见杨柳岸晓风残月。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我比柳永惨,谁能比我惨? 项炯从桌子上爬起来,轻轻的擦去脸上的泪痕,抬头看了看四周,混混不见了,酒保不见了,那个刚才还在陪他喝酒的胖子也不见了。 够了,闹够了,该开始了。 需要提醒某些人:出来跑总是要还的。 空间再次在项炯的面前扭曲,酒馆里真正的空无一人了。 第二节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在大汉帝国的历史上,《反地方垄断法》是天命府所通过的最弱智最白痴最脑残最不知所谓的法案,没有之一。 这部法令表面上是要限制地方上的某些行业垄断,但实际上却是为那些总部设于京师的大财团进行更大规模的垄断大开方便之门,而因此所产生的副作用就是使帝国各地无数的小工商业者资财散尽,甚至家破人亡。故此一时间民愤汹涌,恶评如cháo,在一切民风彪悍的地方甚至开始出现了动荡的迹象。 鉴于恶劣的影响,天命府在该法令公布半年后,紧急召开了修订会议,仅用三天就又公布了一部修订案,而这部所谓的“修订案”与原法案完全没有任何的相同之处,也就是说,原来的那部《反地方垄断法》实际上是被废除了。之所以新法案还使用原来的名字,不过是议员大人们害怕会因此破坏立法机构的威望而已。 虽然帝国后来对部分失去财产的小工商业者进行了一定的补偿,但有些悲剧终究是无法挽回的,譬如说东海之滨某个小家族的破产,譬如说某个红发女孩儿失去了她的生命,譬如说帝国某位重要人物那颗因破碎而迸发出黑sè火焰的心…… ××××××大家好,我是分界线×××××× 当项炯推门而入的时候,他满意的发现这里的主人正在此处瑟瑟发抖;然后他不满意的发现此人的瑟瑟发抖并不是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是因为屋里坐着的一个胖子,刚才还在陪自己喝酒的那个胖子。 “你看,十五年前,你利用我们抢劫国家的黄金,十五年后,你利用朝廷反对垄断的朝议立法提高垄断的门槛。今天新旧债主一起上门了。” 田七冲着那个已经哆嗦成一个个儿的中年男子说完,然后转过头看着项炯:“侯爷,你先还是我先?” 你先还是我先? 这是个问题。 看到项炯的出现,此人就像是看到了救命稻草,他连滚带爬的来到项炯的面前,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的苦苦哀求,这是个娘娘腔的爱哭鬼,喜欢和肌肉线条明显的清秀小伙子鬼混,即使是快四十岁了也依然不改本sè。他跪在那里一边嚎哭一边絮叨,以至于项炯都听不清他究竟说了些什么。 这个人叫虞商,算是项炯的远房亲戚。在这个世界上,项羽因为跟了个好大佬而逃过了乌江自刎的结局,会耍双剑的虞姬自然也就逃过了被霸王别了的结局。而虞商就是项炯的高祖母虞姬娘家的一个后裔,虽然年龄比项炯大的多,但却是项炯的晚辈。 项炯的曾祖父,也就是项羽的长子,楚国公项锋是天子的狂热追随者和唯一的学生,为帮助天子完成一统四海的梦想,他甚至愿意放弃自己的所有感情和生育能力。在长跪了十天十夜不起之后,终于使得天子为其亲自灌顶传功,获得了强大的力量,成为了第一个天道尉。他创建了帝国最高监察机构天道府,既监督吏治,同时也鏖战沙场,一生为国cāo劳,立下了赫赫的功勋,直到一百四十多岁都没有娶妻成家。天子恐怕项氏一族长房绝后,破例为他散功,恢复了他作为正常人的一切,从而生下了唯一的儿子,也就是项炯的爷爷项果。那一年,项锋的同辈兄弟已经全部去世,就连他的侄子们都已经有孙子了。正因为如此,到了今天,项炯在所有和他有亲缘关系的家族中辈分都很高。 “为什么?”项炯听到自己问道,那声音虽然是从自己的嘴里发出,但不知道为什么听起来却好像很远:“为什么要勾结海盗杀她的全家?” “误会,全是误会,我们只是想要那些盐场,只是想要吓唬他们一下,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虞商呜咽着:“看在老祖太太的份上,不要让他杀我,不要…… 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yù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马克思是对的。 “不要让他杀我……”虞商的哭泣仍在项炯的耳边回荡。 “我不会让他杀你。”项炯面无表情的指着田七向虞商保证,然后一掌拍在虞商的天灵盖上。 他不会杀你,我会。 虞商的哭声随着这一掌戛然而止,鲜血从他的七窍、汗毛孔和肛门无声的流淌出来,他全身的每一根毛细血管都已经被项炯那一掌给震碎了。 几百年来,对自然的掌控能力在DNA中的不断积累,以至于到了现在,每个人生来就能够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道法”,这种道法被称为“本命道”。入境随俗,项炯自然也有自己的本命道:对空间的掌控力量。 项炯比任何人都要快,因为他的空间迁跃已经超出了速度的范畴;项炯永远不缺少力量,因为对空间的复制能力可以把他每一次发力无限度的复制;项炯有完美的防御手段,因为空间转移可以让他摆脱试图攻击自己的任何有形的物质及无形的外力;项炯的攻击范围从理论上可以说是无限大,因为他可以自己发出的力转移到任何他想要转移到的地方;而且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他甚至可以将对方的攻击原封不动甚至是加倍复制后还给对方。 但项炯也有他的缺陷,其他人在拥有本命道以外,还可以与自然中的其他元素发生感应,并使之为己所用,但项炯不能。他与任何自然力量都无法产生呼应,金木水火土,风云雷电雨,都和他毫无关系。因此他一度被称为“天弃”――即上天弃绝之人――而饱受歧视。只是由于他的特殊地位,没有人敢于当面表现出不恭罢了。可十二岁那年,某一个白痴小子想要成为说真话的天真孩子的时候,项炯便用行动狠狠的告诉了他:其实爷真的穿着衣服,只不过是你看不见。 但从项炯自己的角度出发,他觉得自己和这个世界的人其实有着很大的不同,自己和前世其实并没有什么不同,之所以拥有对空间的掌控能力,也不过是穿越的后遗症罢了。 看着尸体和尸体上正流的满地都是的鲜血,项炯的残暴让田七有些意外,也觉得有些棘手,于是他以一种与肥胖造型很不相配的潇洒打了一个响指。 项炯已经无神了两个多月的眼中第一次闪过了一丝惊讶的情绪,能够掌控空间的他可以很清楚的感知到究竟发生了什么:当田七的弹指响起的时候,他自己甚至都觉得“跳”了一下――虽然不太恰当,但也只能用“跳”这个词来形容――项炯只觉得自己的身体像是被别人拿起来用每秒钟十万次的频率抖动了一分钟一样,全身的每一个细胞似乎都要飞起来了。幸好,这种力量的目标不是项炯,所以项炯没有消失,消失的是死去的虞商。 “夫成世界者,非元气,乃原子。宇宙玄黄,无恒静,恒者,动也。”田七看着项炯说完,然后无奈的摇摇头,表示不指望项炯能真正理解。 这是天子的著名理论,人们都举双手赞成,表示吾皇英明,但没几个人真的相信。 不过田七相信,项炯也相信,只是他们相信的信息来源不同。 “居家旅行,杀人灭口,必备利器。”项炯冷冷的评论道,振动的力量,穿越版的白胡子? “侯爷过奖了。”倒是田七很热情洋溢:“一回生二回熟,咱们现在也算是熟人了,要不要一起走?” 项炯没有拒绝,虽然杀人可以让他的那种麻木感减退一些,但要是有个人能说话就更好了。 第三节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东瀛是大汉帝国占领的第一批国家之一,大和族谦卑、恭顺和有秩序是绝大多数华夏族人对他们的主要印象,这个民族对于华夏文明的仰慕以及追求融入的积极态度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华夏人的虚荣心,使得帝国非常热情的接纳了这个肤sè样貌都和自己基本雷同的民族。而项炯大概是这个帝国中不多的几个讨厌他们的人。 而平氏家族则是大和族中极度热爱天朝宝华的翘楚,是大和族里归顺大汉的第一个显赫家族,他们其中的一支在大汉完全征服东瀛的两年后就迁居到了京师,而平泽成正是这一支平氏的后裔。 平氏祖传的别墅位于京城的东郊,就像一座被jīng心布置过的花园,这里没有高大的建筑,只有一座座位于林间河畔的小屋,每一棵树,每一块石头,每一处景观都渗透出设计者的巧思。 走在沿河修建的小路上,穿着平底布鞋的脚踩在黑sè的鹅卵石有种痛痛痒痒的感觉。 这里和虞商的庄园不同,比较接近平民的居住区,所以有些作风就需要被调整。 “鸡犬不留?” “鸡犬不留。” 项炯和田七非常简单的就达成了默契,不留活口是自己未来安全的最大保障。 但这也意味着更加冷血残暴的行为。 田七的手指轻轻的点着,一个满头白发驼着背的巡夜人,两个手拉手起夜的小女孩儿和一个闻声出来查看的老妪,全都被离子化,回到了最自然的状态。 项炯没有什么表情,他冷冷的看着这一切,就仿佛这些人本来就没有生命一样。他只是很遗憾,不能由自己动手,因为他的能力并不能像田七做的那么干净。 项炯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个坏人,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尽管前世他勾搭小姑娘的时候常说“其实我是个坏人,你不要这么信任我”。前世的项炯喜欢钱,喜欢拥有财富的感觉,而且从不掩饰这一点,“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谁不喜欢钱?不论前生还是今世,财富的多寡都是衡量一个人价值最重要的标准,“金钱并非万能,没钱却万万不能”,这是真理,毫无疑问的真理。所以那时候项炯并不在意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伤害一些素不相识的人,反正那些人也算不上是什么正经人,但凡正经人哪有胆子跟高利贷借债?但在今生,项炯发现金钱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他更看重的是别人对自己的尊重。而自从重生以来的十几年中,他都以为自己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大人物,跺跺脚地皮儿乱颤,咳嗽一声满城皆惊,天命府的十二大议长和他平起平坐,天授府的左右丞相与他呼朋唤友,在这个帝国,谁敢不给他彭城侯三分面子?他可是侯爵!而且还是天子御口亲封的侯爵! 但现在,项炯有种被欺骗了的感觉。三个月前他才刚刚发现,这个世界的贵族和他前世所了解的贵族有着本质上的不同。在这个帝国,贵族的确拥有某些特权,譬如说可以拥有奴隶,可以在一定程度内拥有法律豁免权,但说白了,这种特权也不过就是月经期的夜用型卫生巾。 这个所谓帝国的所谓朝廷其实是一个民选zhèng fǔ,从天命府的大议长到天授府的左右丞相都是由百姓用选票直接或间接选举出来的,而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工商业主阶级的代表,他们牢牢的掌握着这个国家的所有一切。因此贵族在政权层面上所能掌握的东西几乎为零,但凡是有爵位的人,就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能经商,不能务工,在领地以外不能购买更多的土地,一切违反这些方面的举动皆属违法,均都不在豁免权的范围以内,结果是褫夺爵位加锒铛入狱。总而言之,这个国家的贵族既没有政治地位,也没有经济地位。在军队正逐渐被边缘化的今天,贵族已经变成了一种政治上的摆设。证据就是当一个错误的zhèng fǔ法令被宣布了以后,即使是作为帝国第一贵族的项炯也和普通老百姓一样一筹莫展。以前,项炯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只是沉醉在极大丰富的物质生活和貌似崇高的社会地位当中,却没有意识到这一切其实只是一个骗局。 如果是放在前世,项炯会赞同这样的政策,因为那时的他只是个**丝,但现在的他却很不赞同,是因着屁股决定脑袋的真理。他发现自己不过一头养在华丽猪圈中的一头猪,猪圈再华丽,也终究只是猪圈,猪的rì子再快乐,也终究难逃被宰的命运。 可是没有人愿意被宰,即使没有所谓的合法方式,项炯也不介意亲自去踏出一条属于他自己的道路。 在这片风景如画的庄园里,项炯和田七终于遭到了第一次抵抗。在前世,东瀛的忍者是非常有名的,而且被大量的神化了。但在这个世界,那些被夸大了的忍术在道法的支持下却真的变成了现实,他们能够藏身于一些正常人无法藏匿的地方,发动突如其来的袭击,而在这个世界,这种更是被发挥到了极致,这种扭曲人xìng的修炼方式大概只有对自己非常狠得下心来的东瀛人才能做得到,这一点在哪个世界好像都不会改变。 从大树中刺出的长刀,从河水中飞出的手里剑,从土地里伸出的长鞭……项炯和田七几乎同时意识到,如此森严的戒备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们离自己的目标已经非常的近了。 五花八门的攻击虽然出其不意,但在能够掌握空间的项炯和能够控制粒子振动的田七面前却没什么效果,项炯的强横霸道和田七的迅疾狡黠轻松的化一切险为一切夷,其中尤以田七的思维特别灵活,证据就是他很小心的留下了一个活口。 “告诉我,你们的主子在哪儿。” 英雄的江姐只能活在人们的记忆中,世界上真正撬不开的嘴其实没有几张。 当项炯和田七找到平泽成的时候,这位平rì里道貌岸然表情严肃刚毅执着木讷而仁的年轻议员正**着上身,在一间密室里用鞭子抽打着一个吊在空中的**少女。 三个月来,项炯第一次笑了,虽然转瞬即逝,但终究是笑了。 传统,这就是传统,有些爱好永远不会变。 “草泥马。”面对两个意图谋杀自己的杀手,手持长鞭的rì本武士表现的很男人,大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架势。 于是玉就碎了,刚才挂着女孩儿的地方,现在挂着平泽成。 “你恨他吗?”田七问那个被他刚刚从复杂的绳结中解放出来的女孩儿。 女孩儿泪流满面的点头,她看起来漂亮而又纯洁,同时也波涛汹涌峰峦叠嶂。 田七把鞭子塞到了她的手里:“去,打回来。” 于是屋子里再次响起了惨叫,只是这次变成了男人的声音。 “这姑娘行啊,挺下得去手。”田七很赞叹。 爱死爱母,作为一个穿越者,项炯是了解的,但他估计田七大概是没看过。 所以说,某些动作片上的表演其实都是经过夸张的,大概也就是两分钟的时间,那位奋力挥舞皮鞭的女孩儿就已经jīng疲力竭了,她浑身大汗的跪在地上,只剩下不停的喘息了。 “差不多了吧?”田七说。 “嗯,差不多了。”项炯点点头。 他们来到少女的面前,田七一只手从地上捡起了皮鞭,另一只手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 “回家吧。”胖胖的脸庞颇为和善。 “嗯,回家吧。”项炯也说了一句,同时用手指轻轻的在女孩儿的头顶弹了一下。 田七看着女孩儿那颗漂亮的小脑袋钻进了她自己的胸腔,然后又转过来看着项炯,脸上露出了一丝不解。 “说好的,鸡犬不留。”项炯解释了一下。 事实是,这是周瑜打黄盖的游戏。田七虽然聪明,但这种特殊癖好在这个世界目前尚不流行,所以他不可能了解。这种事儿,不论是打人还是挨打,都会让人达到同样的高cháo。 这个女孩儿不是受害者。 第四节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并非每一个议员都是王八蛋,一个幅员辽阔,种族繁杂,人口众多的帝国能在这些人的统治下维持了这么多年,说明坐在那座宏伟的大议事堂里的大部分人还都是些厉害人物。 “达德和前面那两个废物不一样,他是个棘手的家伙。”田七对于他们的第三个目标是这样评价的。 达德・埃克托利克斯来自雍州,是个哥特族的大矿主,与虞商及平泽成一样,他也非常富有,但xìng格却非常孤僻。比起繁华的京师地区,他更愿意离群索居。他在西郊的深山中有一座很大的庄园,这座庄园的周围是一道高高的石墙,装着厚重的橡木大门,里面是一座石砌的西式城堡,城堡和石墙之间除了有一条甬路从大门通向城堡以外,全是茂密的针叶林,到处都闪烁着一种带有原始意味的野xìng。 “达德的手下有一支他从老家带来的卫队,据说都是高手。”田七说。 高墙坚垒,戒备森严。按理说,进攻这样的地方应该多少有些策略。 项炯和田七的策略就是没有策略。 田七打了一个响指,高达十几米的原木大门便变成了肉眼难以分辨的粒子,一条宽阔的林荫大道出现在了闯入者的眼前。 残暴的门房们立刻出现了,八杆被火焰所笼罩的长枪像八条恶龙,喷吐着烈火,张牙舞爪的扑向走在前面的项炯。而项炯只是轻描淡写的望了它们一眼,这八杆长枪便纷纷落地,火焰熄灭,死尸栽倒,长枪手个个都全身骨折,脑袋破的像个烂西瓜。 往前走,暮chūn的风摇动着树枝,发出沙沙的声音,黑暗中不知道隐藏着多少杀机。 杀人会成为一种习惯,而习惯能主宰人的思维,项炯就正在逐渐这种思维所辖制,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尽管他似乎听到身后的田七好像轻轻的叹了口气。 眨眼之间,十几把被电光缠绕的长剑落到了地上,十几条缠绕着大地气息的金顶枣阳槊落到了地上,十几根裹挟着轰鸣雷声的铁拐落到了地上。 项炯静静的走在石板路上,他低着头,长长的头发垂下来挡住了脸,长长的袖子垂下来挡住了手。没有人能看到长发下项炯的表情,也没有人能看到长袖中他的十只手指正在极快的速度不停的抖动,每一次抖动都会相应产生一个虫洞,而抖动的力量也会被复制成几十上百吨,这些力量穿过相对应的虫洞,无视一切时间和距离,直接出现在需要打击的目标上,将原本一具拥有呼吸和思考能力的完整**变成一堆惨不忍睹的肉渣。 抖动,复制,转移,这一切几乎同时发生,时间不会超过十分之一秒。 城堡已经越来越近了,一大群弓箭手出现在了道路zhōng yāng,他们排成三列,风在他们的身侧回旋着,发出隐隐的轰鸣声,用御金术加固过的锋利箭簇指向半空,在月光中发出慑人的光芒。 项炯似乎什么也不知道,只是低着头继续前进。 箭如雨下。 无数的虫洞出现在弓箭的飞行路线上,箭支们欢快的飞进这些空间隧道,然后在欢快的飞出来,发现隧道的尽头竟然是它们的主人的咽喉。 弓箭手们成功的把自己shè死了,三排新鲜的尸体倒了下去。 前面就是城堡的护城河,大门是开着的,像一张野兽的血盆大口,吊桥平静的躺在护城河上,金发碧眼的一男一女正站在吊桥上,男人扭捏的像个女人,女人则强悍的像个男人。 这两个人让项炯感到有些不舒服,在生活中他并不讨厌男人婆或是娘娘腔,但和他们打架就是另外一码事儿了。 “他们是你的了。”项炯停住了脚步,让田七走到了前面。 田七倒背着双手,迈着胖子特有的方步走向吊桥,项炯能够清楚的感知到他的每一步都在让周围的所有东西不停的“跳”着。这就是振动的力量,一旦原本和谐的振动被加速,任何物质都难逃粉身碎骨的结局。 原本项炯是想好好欣赏田七的作战方式的。要知道在这个世界,道法之间的战斗基本都是在一瞬间结束的,想要观摩,那就连眼睛都不能眨一下,可此时有一种莫名的感觉突然出现在项炯的脑海中,这让他不由自主的抬头望去。 城堡高墙上的垛口里一个男人正在看着项炯,在黑暗中看不清面容,项炯只能看的出他的身材很高大,戴着用染成红sè的马尾装饰的头盔,穿着一件坎肩似的金sè贴身软甲,披着火红的斗篷,左手持大圆盾,右手持短矛,肩膀和手臂的肌肉非常发达,像极了项炯前世玩的“英雄联盟”里的战争之王潘森。 空间在项炯的面前扭曲,他一步就跨到了城头,站在离那个武士不过几步之遥的地方。 “达德・埃克托利克斯?”项炯问。 对方很倨傲的点了点头,还扬了扬手里的短矛。 是正主儿就应该上正菜,项炯从一开始就不准备用帕金森综合症般的方式去招待他的这几个主要仇人,于是他抬起了胳膊,准备一拳砸在这个哥特人的死人脸上,但在肱二头肌刚刚绷紧的那一瞬间,项炯却突然发现自己又重新回到了城下。 这种事情极为少见,只会在一种情况下发生,那就是这个叫做达德的哥特人在项炯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抢先进行了攻击,而所谓“本命道”是一种被动技能,项炯的空间迁跃能力在他本人的主观意识之外自行发动,将他转移出了对方的攻击范围。 刚才城门口的那一对金发男女已经不见了,也可以说他们是在田七的帮助下改变了自己的存在形式。 项炯抬起头,达德・埃克托利克斯瞬间加强的大气压把整整一截城墙都压得粉碎。 控制气压,这是御气术中很高的一种境界。 城头上取代项炯的是矮胖的田七,他用他那三只粗短的食指扭响了一个响指,达德・埃克托利克斯立即举起他手中的圆盾。 空气的密度随着盾牌的举起被瞬间加大了无数倍,坚硬的程度甚至可以与钻石媲美,但即使是这样的防御也不能阻止让分子剧烈跳动的力量,巨大的金sè圆盾碎成了螨虫大小的碎末,但好在藏在盾牌后的人还算安然无恙。 时间虽然只被拖延了一瞬间,但这已经够了,项炯重新出现在了城头,他站在哥特人身后十几步远的地方,隔空挥出了一拳。被复制过的强大拳压将埃克托利克斯体内所有的液体,包括血液,脑浆,水和细胞组织液都给压迫了出来,这些液体从他七窍、下yīn、肛门以及所有的汗毛孔中喷shè而出。 血腥和恶臭顿时在空气中迅速的弥漫开来,甚至让人觉得有些窒息。 鸡犬不留,这是早就定好的规矩,项炯没打招呼就自行搜寻了一圈,然后惊讶的发现这偌大的城堡中竟然连一个仆人都没有。 “这里搜的不用太仔细,”田七微笑着,这胖子似乎总在微笑:“达德不相信任何人,即使是那些护卫到了夜间也一样不能进入这座城堡。” “难道他不需要女人?”项炯表示了他的怀疑。 “里面有几条母狗,”田七回答:“你刚才应该看到了。” 那一刻,项炯感到很想吐。 “记住,下次一对一的时候不要用拳头,尽管这样的攻击方式很帅很霸气,但不过是些花架子。当然拳头的力量比较大,可实际上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不够迅速,也不够隐蔽。高手过招,先手就是一切,用最快最隐蔽的动作达到的最大最经济的效果才是王道,您一开始攻进庄园时做的就很好,没必要改变。”田七伸出自己的手指给项炯做示范:“我们现在是在玩命儿,不是在表演。说老实话,您好像不怎么会打架。” 项炯看着田七,耸了耸肩膀:“是吗?要不咱俩打一场?” 田七笑了:“侯爷,在您说出这句话之前,您的眼神已经暴露了您的想法,如果我要杀您,您已经死好几次了。” 自从重生以来,无论面对谁,项炯都会占上风,但今天晚上,面对这个貌不惊人的胖子,他却觉得自己笨的像头猪。 “曾经有个人告诉过我,”田七拍了拍项炯的肩膀:“别让别人知道你在想什么。” 项炯耸了耸肩膀。 这话马龙・白兰度对艾尔・帕西诺说过,艾尔・帕西诺又对安迪・加西亚说过。 作为教训的一方,很酷;作为被教训的一方,不太爽。 第五节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对于这个新世界,有一点是项炯非常赞同的:那就是人们对于自然环境的保护意识。毕竟在这个世界,道法就是人们的全部,而自然环境的好坏往往会直接影响到施展道法时的效果,任何的人为破坏或改变都会给道法的使用产生不可预知的变数,而这些变数则极有可能造成非常惨痛的后果,所以人们都在尽力维持现有环境,以保持自己对自然元素的利用率。因此,尽管这个世界的大汉帝国远比项炯前世的汉唐时代要兴盛的多,但并没有出现项炯前世的所出现过的过度开垦和砍伐,也没有项炯前世所熟知的那片巨大的黄土沉积区。 正是因为这如此,当项炯在京城近郊竟然看到一片小小沙漠的时候,他有些意外。 在植被茂密葱郁碧绿的关中,竟然有人会人为的建造一片沙漠,这是多么sāo包臭屁而又变态的事情啊。 努玛・艾萨克就是这样一个sāo包臭屁而又变态的人,此人出身于一个撒哈拉大沙漠边缘的游牧部落,他的部落早在大扩张时期就早早的投靠了帝国,也因此获得了巨大的势力。艾萨克十三岁时来到京师,十八岁开始步入政坛,二十一岁当选天命府的下院议员,三十岁对于华夏人的生活方式开始厌倦,反而怀念起自己幼年时在沙漠上的生活,于是便对自己的庄园进行了一次翻天覆地的沙化改造。 “酒肉臭,冻死骨。” 这种事有很多种表现方式,这也是其中之一。 沙漠的中心有十几座巨大的金sè帐篷,周围是用一百多辆首尾相连的大篷车作为围墙,完全是游牧民族宿营地的风格,大门半敞开着,四个皮肤黝黑高大强壮的卫兵手持长矛站在门口,项炯和田七径直走到他们的面前,仔细的上下打量。 “看来有人抢先了。”田七仔细端详着左手第一个卫兵的咽喉。 “好快的刀。”项炯在看着右手第一个卫兵,黑sè的咽喉处有一道细细的伤口,血已经快流尽了。 “不是刀。”田七很确定的说:“是手,比刀还要锋利的手。” 项炯抬起头看了看宿营地,里面灯火通明但却寂静无声。 “里面应该是没有活的了。”田七仿佛在喃喃自语。 营地zhōng yāng的大帐篷里有三十多具尸体,有男有女,却没有一个人穿着衣服。很明显,这里正在举行一场大型的LOVE―PARTY,每个人都是在激情的巅峰时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伤口和门口的卫兵是一样的。比较特殊的是,绝大部分参加者,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龄似乎都不超过十二岁。 帐篷里铺着厚厚的地毯,田七在地毯的一角找到三具纠缠在一起的尸体,他用脚轻轻的把他们蹬倒,先把一个容貌清秀的男孩儿踢到一边,再拨开一个容貌纯洁的女孩儿,最后露出了一张相貌如猩猩般的丑脸。 “就是他,”田七说:“这就是努玛・杜尔达・加斯卡尔・帕米杜莱尔・艾萨克。” “这家伙真丑,难怪仇人多。”项炯耸了耸肩膀:“你好像知道是谁下的手。” “不,不是仇人。”田七微笑着:“是朋友。” “是啊,是朋友,我跟这个死了的丑鬼已经认识好多年了。”一个清亮的声音从项炯的背后传来。 项炯转过身去,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能够让夜晚生辉的浊世佳公子,相貌俊朗,穿着得体,笑容和蔼,风度翩翩。项炯紧紧攥住了拳头,强行的控制住自己的身体。这是一种莫名其妙的冲动,他很想一拳砸断这帅哥的鼻梁。 “好久不见了,阿越。”田七倒是很熟络的跟这位公子打了个招呼,然后对项炯介绍说:“这就是南宫越,我和他也是朋友,我们认识的时间更长。” 整个过程非常正常,除了周围的那堆死尸,可是项炯还是很煞风景的破坏了这种和谐的气氛,因为砸断鼻梁的yù望是那么的强烈,以至于他无法保持自己的风度。 “嗯。”项炯点点头:“朋友就是用来出卖的,这个我理解,但我不理解的是……”他缓缓的向前迈了一步:“你凭什么觉得你有可能不会被我打死?” “呵呵,”南宫越笑了笑,和田七不同,他的笑容非常真诚坦率:“我很久以前就听说过,彭城侯是个不可思议的奇人。所以我很想亲自领教一下。” 每说一个字,一个南宫越就变成了两个南宫越,一句话说完,项炯的身边已经有了几十个手摇折扇的贵公子了,厉害的是,这些幻象的脚下居然还都有影子。 “侯爷拳力无双,我想我是顶不住的,但如果侯爷找不到我,那么我想我的胜算应该就会大一些吧。”几十个声音重叠在一起,响彻了整个宿营地。 几十只闪着金属光泽的手掌平平的划出,目标全是项炯的咽喉。 “自作聪明。”项炯喃喃的说,同时只挥出了一拳。 拳打四方。 力量被复制成几十份,同时转移到几十个幻象的方向,直指几十个鼻梁。但随即项炯就皱了一下眉头,因为所有的拳力都打空了。 真正的南宫越终于出现了,他的位置与项炯相隔不过一臂的距离,锋利的掌刀狠狠的切在了项炯的咽喉上。 南宫越笑了,但同时奇怪的发现项炯依然在冷冷的盯着自己,然后,他发现自己已经不能呼吸了。 如丝线般的红sè伤口在南宫越的咽喉处清晰的显现,鲜血立刻就流淌了出来,他徒劳的想用手去按住伤口,但却无法阻止生命的流逝。 以彼道还施彼身。这其实才是项炯最喜欢的杀人方式:你想怎么杀我,我就怎么杀你。 南宫越直挺挺的站着,就像他曾经杀过的很多人。 “我打你一拳只是为了引你出来,你这样的货sè,我连手都不用动就可以要你的命。”一拳砸在南宫越的脸上,听到鼻梁骨断裂的声音,项炯终于觉得心里舒服了,他转过身来看着田七:“结束了。” 田七摇了摇头,腆着大肚子走了过去,用手指在南宫越死去的尸体的额头上轻轻的抹了一下,他的手指肚上就出现了一个红点。 那是一颗痣,本应该在南宫越的眉心的。 于是项炯的眉头也皱了起来,他眼看着田七在“南宫越”的脸上搓了一下又一下,眼看着那白sè的粉末簌簌的落下,逐渐露出了一张相似度颇高的脸。 “靠,替身。”项炯心里有些懊恼:“去他家,找真的。” “不用麻烦了,”田七摇了摇头:“我们现在已经找不到他了。” “你是怎么看出来的?”项炯问。 “他从不正面杀人。”田七回答:“我们认识的时间很长。” “难道这个人的手法和南宫越完全一样?” “完全一样,别忘了,世界是很大的……”田七揉了揉下巴:“看来他不是南宫越派来的,如果他是南宫越的人,南宫越肯定不会让他和我们正面交手……” “那会是谁?”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个幕后主使,那么只会是……”田七的表情变得很严肃,项炯还是第一次看到那种像画上去的微笑在这张胖脸上消失。 “这下麻烦了。”田七挥了一下手:“走吧,侯爷,我们先离开这儿。” 第六节 - 天下之枭雄崛起 - 想做麦子 () 子鼠丑牛,寅虎卯兔,辰龙巳蛇,午马未羊,申猴酉鸡,戌狗亥猪。 十二生肖,就是十二星相。 十几年前,在京城里有一群贵族世家出身的子弟,他们的家族历史悠久,有些甚至可以追溯到周朝以前,这些家族在帝国中虽然没有多少实力,却有很大的影响力。 这些孩子一开始只是结伴玩耍,偶尔打打小架,当然了,每次他们都是大胜而归,因为没有多少人敢和他们真的动手,况且他们的实力也确实不弱。 时光就这么慢慢的被虚度过去了,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发现自己的花销已经远远超出了自己的零花钱,为了能够在别人面前保持自己的排场,他们只好开始想办法挣钱。 最初,他们选择了做生意,但因为根本不懂得经营,所以毫无悬念的赔掉了手头所有的资本。 最后,他们终于出了城,在一个官府势力比较薄弱的地方打出了一片天。是的,是“打”,全凭着拳头,家世在这里没有意义。 于是他们终于有钱了,而且是源源不断的钱,但贪yù却没有因此而放过他们。当你还没有拥有的时候,你会认为自己拥有了就会满足,但当你真正拥有了以后,你却会发现自己还会想要更多…… ××××××十五年前×××××× “达德可以提供路线和时间,因为货本来就是他供的,所以他的情报最准;虞商可以提供护卫的人数和能力,你们也知道,他在内安部和军方都有不少内线。下手的地点和时机你们自己来选。这可是笔大买卖,就不知道你们敢不敢做。”南宫越轻摇折扇,那时他才二十岁,青chūn年少,更加的玉树临风:“二十万两,二十万两黄金。” 当时黄金和铜钱的兑换比例是一比一万,一两黄金相当于十贯铜钱,二十万两黄金相当于二百万贯,整整二十亿枚铜钱。 “金子是朝廷从达德那里买的,所以他只要半成,虞商要给咱们提供消息需要钱打点,所以多得一点是应该的,给一成,我只是个中间人,就出一张嘴,半成就够了。你们兄弟多,出人又出力,剩下的都是你们的。”南宫越带着很有把握的微笑。 田七发现目光都聚焦到了他的脸上,当时的田七虽然只有二十岁,但已经是圈子里有名的智囊了。 做这一笔,十八万两黄金,每个人能分到一万五千两,按目前的花销足以支撑二十年。 “情报呢?”田七的脸上同样也带着微笑,他的皮笑肉不笑仿佛是天生的。 一个纸筒扔到了田七的面前,田七拿起来展开仔细的读了一遍,然后转回头冲着身后那道黑sè的纱幕点了点头。 “这活儿我们接了。”一个清脆悦耳的男声从纱幕后传了出来。 ××××××十五年后×××××× “那时候真的是想钱想疯了。”田七苦笑着:“当时一个月三十天,我们至少有二十五天在声sè犬马,一贯钱装在口袋里转眼就不见了。” “金车好劫吗?”项炯似乎对此很感兴趣。“好劫的话我也来一次。” “没必要,你没必要。”田七摆摆手:“你可是有封地的侯爵,有固定收入的人。” “可我需要钱,很多很多钱。” “那也没必要这样,我流浪了十五年,明白了一个道理,要弄钱,最好的方法是动脑子,而不是蛮干。”田七盯着项炯的眼睛:“你有太多条件可以利用,虽然贵族不能从事任何盈利xìng的行为,但法律总有漏洞,可以想办法的地方太多。” 项炯耸了耸肩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随手将空酒坛扔到一边,短短十几分钟,他就已经喝了一坛:“那你们是怎么栽了的?如果十二星相都有你这个水准的话,能摆平你们的人可不多,朝廷出动军队了?” “军队算个屁,”田七笑了笑:“史上最倒霉的就是我们。” “比军队厉害?你是说天道尉?” 项炯发现当自己说出“天道尉”这个词的时候,这个在他眼里已经非常强大的胖子的脸上居然闪过了一丝绝望的神sè。 “天道尉,天子亲军,监察天下……”田七轻轻的揉着自己的下巴,完全沉浸在自己那段恐怖的回忆中:“来的只有一个人,但我们还是崩溃了,这个人太强大,强大的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其他人的消息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但除我以外应该是再无幸存者……” 项炯在不停的喝酒,他知道,真正把田七吓破胆的并不是哪一个人,而是这个帝国的强大。 “但这和你所说的麻烦有什么关系?”沉默了一会儿,项炯才突然意识到,故事虽然很jīng彩,但却没有解释他的疑问。 田七笑了笑:“关于那份《反地方垄断法》的议案,虞商虽然是提议人,但他肯定不过是个傀儡。我了解他,这个人除了漂亮小伙子以外不会在意任何事情。努玛、平泽成则和虞商是一路货,达德虽然jīng明强干富有心计,但他毕竟不是华夏人。所以我觉得这件事情里的关键人物应该是南宫越。” “虞商他们一出事儿,南宫越就立刻消失。从这件事情上来看,很有可能。”项炯表示赞同,但随即提出了疑问:“但南宫氏算不上名门,而南宫越即使在族内也算不上重要……” “是啊,侯爷说的一点也不错,既然是这样,那他是怎么竞选成功的?”田七的脸上带着引导的微笑。 项炯想了想:“有人在背后支持他?” “侯爷既然听说过十二星相,那有没有听说过‘地府’?”田七问。 项炯摇头。 田七想了一下,似乎一下子不知道该怎么描述。 “‘地府’是这个帝国里黑暗中的黑暗。”田七的话很有文学范儿:“他们统治着这个国家当中绝大多数的不法之徒,从山林江海中的大股武装走私犯一直到城市街头无所事事的小混混,九成以上的道上兄弟都受他们的控制。” “这不可能。”这是项炯的第一反应。 “这不但可能,而且还是事实。”田七看着项炯,脸上挂着微笑,似乎能够教导这个刚刚走进真实生活的小纨绔让他感到很自豪。 “你说的是整个帝国?” “是的。” 项炯抬起头望着天花板出神,他知道美国黑手党委员会,但一个能够掌握八千八百多万平方公里的犯罪辛迪加的确是让他有些难以置信,特别是在这个交通不便信息传递缓慢的时代,确实很难以置信。 “是的,他们做到了。”田七望着项炯:“很可怕不是吗?” “那你们也曾经……” “不,没有。”田七摇头:“我们不会加入的,也许在整个京师地区只有我们不是‘地府’的人,原因你应该清楚,我们不怕他们。” 十二星相的成员是清一sè的世家子弟,祖上都是贵族,他们强大、自信、年轻、莽撞,当然不会屈服于民间的帮派。 “你的意思是说,这个法案的真正驱动者是这个叫做‘地府’的组织?” “十有仈jiǔ。”南宫越揉着肥硕的下巴:“二十多年前就有传言,南宫越的父亲和‘地府’走的很近。想象一下吧,如果没有一个像‘地府’这样无孔不入的组织的帮助,南宫越能逃出我们的手心?如果没有‘地府’的命令,东海十龙岛怎么会为这些草包做事?” 项炯抬起头看着天花板:“而且当年他们还让那几个议员用国家金车做饵,把你们都赶出了京师。” “不仅仅是赶走,那一次我们有很多人都被捕了,在南郊九阳台……”田七微笑着,用双手比了一个挥动大刀的动作。 “咔嚓,结束了。” “你们可是世家子弟,”项炯摇了摇头:“量刑过重。” “是的,量刑过重,为什么呢?” 地府,只能是地府,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江湖规矩。 田七依然在微笑,项炯把一直盯在天花板上的目光转移到了田七的脸上:“我们好像又有共同的目标了。” 有光从酒馆窄小的窗户外透进来,天,终于亮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