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越了 那嘉言醒过来的时候,发现眼前一片模糊,四肢也动弹不得。这是怎么了?他茫然地想,不就是喝多了点儿吗?眼睛怎么突然就看不见了?难道那小兔崽子买的是假酒?他这是喝到工业酒精中毒了?还是喝太多出事儿了? 儿媳妇给他生了个大胖孙子,于是在孙子满月的日子,那嘉言心情大好,平时不怎么喝酒的人,就着孙子胖嘟嘟白嫩嫩的小脸蛋,一不注意就喝了有小半斤白酒。 自从妻子在五年前得癌症去世后,他就再也没如此开怀过了。他跟妻子是高中同学,相约着考了同一所大学,然后几乎是一毕业就掐着22岁的规定年龄结婚的,23岁有了这个独生子。夫妻俩感情好,几乎从来没分开过。 现在国家放宽了政策,所以他一边喝还一边不忘嘱咐儿子,等孙子上小学了,他也差不多退休,可以帮忙带孩子了,到时再给他生个孙女。儿子哭笑不得,倒是亲家夫妻俩在一旁一个劲地点头。 他们也就这么一个女儿,现在既然国家让生了,自然是再生一个好,不管是男是女都行,将来孩子也能有个伴。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再小的连表亲堂亲都几乎要没有了,有个什么事,连个扶持的人都没有。 “@#$$%^($%@$#%$&%^&*$^%……”不知道是什么鸟语突然响起,模模糊糊地只能判断出那是个温柔的女声。 接着一个低沉的男声:“@#$$%^($%@$#%$&%^&*$^%……”还是完全听不懂,也听不太清楚。 别告诉他这是酒精中毒毁了他的视觉和听觉啊!他还没退休呢!就算退休他也还想帮儿子带孙子孙女儿呢!! 那嘉言想要骂娘,更想叫儿子过来问问情况,谁知道一张嘴却是“哇哇”地哭声。“这是孙子在哭了?”他反射性地闭上嘴,哭声停了,那嘉言更懵,怎么回事? 还想张嘴尝试性地叫儿子过来时,一双手轻柔地把他抱了起来,轻轻地晃悠了几下,然后嘴里被塞进来一个柔软的东西。那嘉言觉得自己要晕过去了,想要挣扎,那手却轻轻地在他背上拍哄起来,温柔的女声“哦,哦”了两声,说了一句他听不懂的话,那个塞进他嘴里的东西堵的越发紧了。 那嘉言呆滞了一回儿,在肚子咕咕叫着的催促下,最终放飞了自己,认命地用力吮吸起来。是的,他终于发现了,他不是酒精中毒不能动弹,而是变成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只是现在还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情况,刚出生的婴儿看不清楚也听不清楚,以他模模糊糊听见的几句对话来说,不太像国内的方言——虽然对于听不懂的人来说,跟外语也没太大区别了——好歹发音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所以他这是在外国?喂他的这个应该是他新妈妈吧?说好的孟婆汤呢?为什么他还有上辈子的记忆? 成为婴儿,最折磨人的不是他不能自由行动,不是他必须忍着羞耻喝奶,也不是随时可能拉一裤子让父母来清理,而是对儿子和孙子的思念。 可能他再也不可能见到他们了,那嘉言在第一时间就想起了这点,思念与伤心深深地折磨着他。虽然没有像其他婴儿那样随时哭泣,他看起来却也不像普通婴儿那么“活泼”。 好在作为婴儿,睡觉的时间总是特别长的,加上喝奶解手,每天也并没有多少时间来让他思念亲人。不知道是婴儿的大脑影响还是老天不想让他太过伤心,就这么过了两天后,那嘉言发现,他对上辈子的事情虽然还记得很清楚,妻子、儿子和孙子的脸也很清晰,感情却在明显地变淡。 这样也好,都换了一个身体、一个身份,甚至是一个国家,上辈子的事情,就让他随风而去吧。 不知不觉就被改变了很多的那嘉言发现自己被转移了阵地,而这是发生在他出生的第三天早上,他“早餐”后的小睡过后。 现在那嘉言已经能看清周围的东西了,这是一个很有外国风格的房子,显然,他们从医院回到了家里。他醒来时已经在室内了,躺在木制的婴儿床上,屋顶是浅蓝色的。 “@#$$%^($%@$#%$&%^&*$^%”一个小孩子的声音响起,那嘉言艰难地扭头,猝不及防地撞进了一双圆溜溜的棕色大眼睛里。 那是一个三岁左右的孩子,棕色的眼睛和棕色的头发,白白嫩嫩的,虽然明显是个外国人,却还是让他忍不住想到儿子小时候。 都是一样的可爱! 很快他就被抱了起来,抱他的是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老太太,她满脸慈祥的笑容,利落地给那嘉言把了尿,一边和旁边的孩子说着什么。那孩子原本坐在婴儿床上好奇地看着弟弟,这会儿站起来,也不要人帮忙,自己就利落地爬下了婴儿床,“哒哒哒”地跑了出去,一边嚷嚷着那嘉言听不懂的话。 “滴~您好,速学智能学习机483号为您服务……” “什么?”那嘉言下意识地问,然而他说的话在别人听来只是无意识地“啊~啊~”声。 老太太笑咪咪地晃了晃他,说了句什么。那嘉言抗议:“不要晃,不要晃,你这老胳膊老腿的,可要抱稳一点儿啊……我这身体现在可娇嫩着,万一摔着了可怎么办?” 然而还是只有“啊~啊~”声,于是他被晃的更厉害了。 算了,那嘉言放弃挣扎,被电子音吸引了全部注意力:“……请您选择你想要学习的课程,我会为您安排合适的老师……” 什么?你到底是谁?那嘉言觉得自己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他一直是无鬼神论者,可是天可怜见的,他刚刚重新投胎啊!虽然没见到传说中的孟婆,也不等于一定没有鬼呀! “您好,速学智能学习机S72-483号为您服务。”电子音似乎明白那嘉言的茫然,解释了起来,“我是X星系暂时智能最高的学习机,出厂后运输星舰进行曲速飞行时发生故障,所有的学习机都在太空中被损坏,只有我幸运地穿过了大气层,完好无损地在地球降落。” 那嘉言缓了缓神,开明的那老师连投胎这种玄幻级别的事情都接受了,多个外星系的智能学习机算什么。不过…… “你在哪儿?为什么会选择跟我说话?为什么别人听不到你的声音,而我不出声也能跟你交流?” “我就在你的意识里,速学智能学习机型号S72可以选择是否具现化自己的实体,只是我现在能量不多,为了节省能量,也为了不引人注意,只能选择以这种形式跟你交流。至于为什么选择跟你说话,”学习机一板一眼,“我在降落到地球时,你喝多了正好出门看星星,于是正好砸在了你身上。当时在危及你生命的情况下,我只能认你为主,紧急开启学习机救主模式。” 那嘉言恍然大悟:“所以我重新投胎也是因为你?你是不是把我的身体给砸坏了?”以穿过大气层掉到地球上的速度与温度,他的身体都成灰了吧? “很抱歉,先生。不过你现在的情况以地球上流行的说法,应该算穿越?”483不确定地说,“因为现在是地球历1985年10月17日,我把你送到这边来的日期是1985年10月14日。” 那嘉言默了。他以为自己只是普通的投胎,却没想到时间线竟然回溯了整整31年,这确实应该是穿越了……别以为他年纪大就跟不上朝流,虽然没认真看过网络小说,但架不住学生们都爱看,所以他也是扫过几眼,做了些了解的。 “那我现在是在哪儿?”那嘉言打起精神问,“穿越就算了,为什么连国家也换了?” “这里是巴西,先生,当时情况紧急,我只能努力保护好你的意识,没办法选择时间和空间,一切都是意外,先生。” 巴西……所以他现在是在南美洲,那个2016年正在开奥运会的国家。老天,那么乱的地方! “很抱歉,先生,不过我是学习机,我可以教你武术用以自保。或者你喜欢跆拳道或者泰拳、拳击……” “停!”那嘉言觉得头疼,“武术就好了,这个等我长大再说吧。”天知道,拿现在的话来说,他可是个典型的宅男,现在竟然要学武术!他真的从来都没打过架啊!!要是打打嘴仗还没问题,他的动手能力真的有点儿差。 “话说不管是武术还是其它什么,都是地球的东西吧,为什么这些你也能教?”那嘉言不解地问,“你教的不应该是你们星球的东西吗?”总不会是X星系想侵略地球,所以搜集了地球的情报,那种情报也不可能出现在一台学习机上啊。 “我到达地球后就联了地球的网络,以便更新自己的系统与课程,所以现在地球上所有的课程,您都能学习……” 小男孩又跑了回来,小脚步“啪~啪~”的,后面跟着他的“新”妈妈,也是每天给他喂奶换尿不湿的人。那嘉言这才发现自己肚子饿了,连忙努力向她伸出胳膊,“啊~啊~”地叫了两声,表示自己该吃饭了。 第二章 好想吃肉! 那嘉言努力地吸着奶汁,右手下意识地护住了另一个ru房,他自己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483也没打算提醒他,不然它担心自己的主人会羞愧至死——介于这个顶多50厘米长的小豆丁身体里有着一个成年老男人的灵魂。 它体贴地介绍道:“老太太是你祖母,叫爱娜·玛尔塔·柏莱拉·雷特,抱你的是你妈妈,西蒙妮·克里斯蒂娜·桑托斯·雷特,她以前是个老师,不过已经辞职了。小男孩是你哥哥,里卡多·伊泽克森·多斯·桑托斯·雷特,三岁了……” “好长的名字,”因为要分心吸奶,那嘉言思维比较迟钝,“巴西人的名字都这么长吗?另外,既然你是学习机,那我是不是可以开始学葡萄牙语了……是这个吧?我记得巴西的官方语言就是葡萄牙语。”就是不知道这学习机要怎么教,要知道他现在这个身体才三天大,还不到学说话的时候呢。 正想着,那嘉言就觉得眼前一晃,雪白的病房突然就变成了一间装修豪华的书房,一位气质优雅的妇女站在他面前,棕色的卷发和熟悉的面孔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迪甘,集中注意力,我们现在开始上课。” 等等! “迪甘?这是我的名字吗?” “是的,你的全名叫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昵称迪甘。” “卧槽,也是一个长的都记不下来的名字,这出去跟人交际未免也太吃亏了吧?还好是国外,要是跟国内似的喜欢罚写名字,不得吐血?”那嘉言是高中老师,倒是没罚学生写过名字,但他儿子读小学的时候是被罚过的,回来还哭着说名字笔划太多了,要改名。 “还有,为什么给我上课的人是我……妈?”他以一个刚出生三天的婴儿身份跟他妈对话,就算知道是假的,他心里也发虚好吗?不过,以后他就叫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算了,还是叫迪甘吧。 “抱歉,我以为这会让你感觉更亲切。”483说,不等迪甘抗议,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的女人就换了个形象,变成了一个穿着古板套装,挽起的头发一丝不苟,戴着黑框眼镜的中年女人。 迪甘捂着脸呻吟了一声,振作起来:“开始上课吧。”一边说着,一边顺从地让妈妈给他换了个边继续喝。他每天都努力多喝奶,希望能早点长大,至少让他能自由地行走——他真的没懒到希望每天都被人抱来抱去,把屎把尿的地步! 西蒙妮爱怜地给儿子擦了擦汗,笑道:“看看他吃的多用力,都满头大汗了。” 不过上课的感觉还是很好的,虽然迪甘已经几十年没当过学生了,但作为一个重点中学的高三老师,学习能力还是很强的。加上这个虚拟老师确实是个厉害的教育专家,迪甘自认远远不如。 本来迪甘还担心自己老了记忆力不行,却惊喜地发现不管是单词还是句子,他看一遍或听一遍,基本就能背下来。也不知道是这个身体的记忆好,还是穿越带来的金手指。 电子音叫停的时候,迪甘还感觉意犹未尽,但学习机表示:“你已经连着上了两个小时的课,你的身体也差不多该休息了。” 虽然迪甘看起来喝完奶以后就乖乖睡了,实际上只是闭着眼在装睡而已,免得一边在意识空间里学习,一边还得给外界逗他的人反应。万一反应的慢了,说不定还让人误会他天生反应迟钝。 退出意识空间后,迪甘立刻感觉到疲倦袭来,几乎是一秒后就睡着了。这一觉他睡的有点儿久,醒来时已经是中午了,一家人正在吃饭。迪甘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那个有着蓝色天花板的儿童房了,而是躺在餐厅的摇篮里。 他不想打扰大家吃饭,于是一点儿声音也没出,只是转头张望着,想知道他们在吃什么,他都闻到烤肉的香味了。想到自己这几天都只能喝奶,而且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样,心里不免有些羡慕。 他的位置比较低,脖子也还没力气让他抬头,只能看到桌子上竖着一根巴西烤肉的铁棍,上面的肉还剩了一小半,焦黄色的烤肉油汪汪,喷香诱人。今天应该是上班日,爸爸博斯科上班不在家,西蒙妮一边吃饭,时不时往儿子的小嘴里塞块肉。里卡多自己也握着个勺子,一勺一勺的往嘴里塞着饭。 爱娜拿起餐巾帮大孙儿擦嘴时无意中对上了迪甘的视线,笑了起来,放下餐具走过去抱起小孙子笑道:“哎呀,我们小迪甘醒了?好乖呀,不哭不闹的,这是在等我们吃完饭吗?” 西蒙妮扭头看了一眼,笑道:“妈妈,您吃您的,孩子我来抱吧。” “没事儿,前两天要在家里照顾里卡多,也没时间去医院,现在迪甘好不容易醒了,我可得多抱抱。” 迪甘突然发现,他那两个小时的学习,成果斐然,竟然将就能听懂她们的对话了!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爱娜给他换完尿不湿后,把他抱到了餐桌边坐下,烤肉的香味就更浓了!尼玛,好想吃!! 正看着眼馋的时候,一只勺子突然伸到了他嘴边,勺子上一小块肉诱惑着他:“弟弟,给你吃肉。” 迪甘下意识地张开嘴,眼看着就要品尝到香喷喷的烤肉了,两个女人都小声惊叫起来,一个抱着孙子往后躲,一个握住儿子的手向后拉:“不行,这个不能给弟弟吃。” “可是弟弟想吃肉呀,都流口水了。” 怎么可能!!!迪甘瞬间炸毛,就算他爱吃肉,也不可能看见块烤肉就流口水好吗?他挥舞着胳膊想要去摸嘴角,然而才出生三天的身体还不够灵活,暂时还做不了这么高难度高精确度的动作。 爱娜好笑地给小孙子擦了擦嘴:“里卡多,弟弟还小呢,不能吃肉,乖,里卡多自己吃啊。” 里卡多同情地看着弟弟,把肉填进了嘴里,小嘴被糊的油汪汪的:“弟弟好可怜,烤肉这么好吃的东西都不能吃。”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碗,舀了一勺豆饭想要喂给弟弟,“弟弟,豆饭也好吃的。” 迪甘只觉得满头黑线,哭笑不得。烤肉他吃过几回,豆饭却没见过,看着像是好几样东西拌在一块儿,并没有什么兴趣,便紧紧地闭上了嘴。 里卡多见弟弟不喜欢,奶奶和妈妈又一再制止,只好怏怏地作罢,把饭塞到了自己嘴里。豆饭虽然好吃,小孩子吃多了却不好,西蒙妮也就给了他两、三勺,里卡多吃完豆饭,肚子也饱了,便爬下婴儿餐椅,抱着个皮球玩儿去了。 巴西的十月正是春天,太阳不是很大,里卡多抱着皮球在院子的草地上踢来踢去,也不会被晒着。西蒙妮收拾餐桌,爱娜便把小孙子放在婴儿车上推出了门。院子里有把太阳伞,伞下放着一个小圆桌和几把藤椅,爱娜在太阳伞下的藤椅上坐下,一连哄着小孙儿,一边看着大孙子。 迪甘还是第一次被抱到室外,之前从医院回家时他睡着了,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他躺在婴儿车里,好奇地左右张望。这是一幢白色的两层小楼,院子不算小,他叫不出名的花朵开的正艳,草坪修剪的整整齐齐,倒是适合踢球。 他三岁的小哥哥里卡多虽然跑起来还不是特别稳,球却踢的似模似样的,就算是他这个伪球迷都看的出来这是个有天赋的孩子,真不愧是出了诸多球星的国度。不过,二十年后有叫里卡多的球星吗? 迪甘摇摇头,他只是个伪球迷,认识的球星还真不多,再说,也许里卡多长大后并没有以足球为职业,而且也并不是说每个有天赋的人都能成球星的。 难得出来,他的目光自然不能被局限在这个小院子里。迪甘努力向远处看去,只觉得行走上花花绿绿,几乎每幢房子的颜色都不一样,粉的、黄的、蓝的、绿的、彩色的……就像小孩子的积木似的,极具巴西特色。 这个社区应该比较高档,房屋看起来都很不错,街道也干净整洁。路上行人不多,偶尔驶过几辆车也都是名车。巴西贫富差距非常大,尤其穷人,穷到住硬纸板和锡等低劣材料自建房的人也不少,而且这些还不是流浪汉,而是月薪低到付不起房租的人家。幸好他穿越的这家人看起来还不错,至少是中产阶级,不然他完全没办法想象在贫民窟里的生活。 就算要奋斗,那也得他能说话能自己走路啊! 算了,再学一会儿吧,时间还早呢。迪甘闭上眼睛沉入意识中:“483,该上课了,今天怎么也要让我熟练掌握葡萄牙语啊。” 483自觉调出“教导主任”,两“人”直接用葡萄牙语开始对话。也幸好迪甘在意识空间里是能说话能行动的,不然这学习语言,只能看能听,却不能写不能说,单词语法学的再好,也不过是个半调子罢了。 第三章 卡卡 转眼半年过去了,天气也从春天变成了秋天。这天是里卡多的4岁生日,而迪甘也六个月大了,不知道是心智成熟的原因还是他平时吃的多,长的比一般的孩子都要结实,别的孩子还在学坐的时候,他已经能爬的飞快了,也在慢慢试着讲话。 只是一来怕被抓去切片,二来小孩子的身体确实不太好控制,多发几个音就止不住的口水,让他只能一个词一个词的往外蹦。本来只是偷偷的试,却没想到爸爸博斯科路过听见,虽然只以为他是无意识发声,也是又惊又喜,抱了小儿子下楼。 “亲爱的,迪甘会说话了!” 西蒙妮正在厨房给里卡多做生日蛋糕呢,闻言探头给了他一个白眼,道:“迪甘才六个月,能爬已经超过一般的孩子了,怎么可能这么早说话。” 博斯科抱着儿子站在门口,不服气地逗着让他再开一次口:“宝贝儿乖,叫妈妈。” 迪甘想着这倒是个好机会,便假装口齿不清地叫了声“妈……嘛……” 西蒙妮大喜,扔下手里的打蛋器就扑了过来,抱过儿子心肝宝贝地叫了起来:“太棒了,宝贝儿会叫妈妈了,来,再叫一句。” 迪甘就又叫了一声:“妈……妈。”这回口齿清楚多了,反正也错过一回,正常叫了只当他学的快,省得以后总要假装说话不清楚,也麻烦。说的慢倒是没办法,一张嘴就流口水,快不起来啊。 博斯科原本以为儿子只是开始学说话了,所以会发一些无意义的音,现在一听儿子学的这么快,连忙道:“乖儿子,叫爸爸。来,爸……爸……” 迪甘也不厚此薄彼,也张嘴道:“爸……爸……” 里卡多急得抓着妈妈的裙摆直蹦:“弟弟,弟弟,叫哥哥!” 迪甘只当没听见,他虽然喜欢里卡多,也愿意陪他玩一些幼稚的小游戏,却是把自己放在长辈的位置的,别的都好说,叫哥哥却不可能。 西蒙妮抱着小儿子蹲下|身,让他们兄弟两个面对面的“商量”。里卡多也抱不动弟弟,只握着弟弟的手教他:“哥……哥……来,弟弟,叫哥哥……” 迪甘紧闭着嘴不肯吭声,最后看里卡多委屈地快要哭了,被爸爸搂住安慰时,才开口:“卡……里……”里卡多这个词对他来说有点儿拗口,口水关不住肿么破? “迪甘这是叫里卡多的名字吗?”博斯科奇怪地道,“迪甘,哥哥叫里……卡……多……” 迪甘张开嘴准备再试一次:“里……卡……”还没叫完,他抿上嘴吸溜了一下口水,最后自暴自弃:“卡卡……”妈蛋,在意识空间里说多复杂的话都没问题,哪怕是用英语、法语、德语说呢,出来连个名字都叫不顺。不过兄弟间叫名字的缩写也没什么关系,尤其他还刚学说话呢。 见弟弟不愿意叫自己,里卡多的大眼睛里眼泪直转悠,眼看着就要落下来了,等听见弟弟叫自己“卡卡”,也不知道怎么眨眨眼,眼泪就没了,小脸也笑开了花:“弟弟是在叫我卡卡吗?以后弟弟就叫我卡卡好了,这是弟弟一个人叫的!” 迪甘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但又想不起来,看见这小孩说哭就哭,说笑就笑的,好笑地又叫了一声:“卡卡。”这个音发起来倒方便,虽然张大了嘴还是要流口水,但至少不怕舌头打结。 实在是他穿越半年以来,听的一直是葡萄牙语,意识空间里虽然学了多种语言,却唯独不可能学汉语,KAKA汉译虽然是卡卡,读的时候两种语言其实还是有点区别的。 重点是,里卡多Ricardo的缩写其实应该是CACA,所以迪甘虽然觉得哪儿不太对,却一直没往“卡卡”这两个字方面想,一时没想通,也就丢到一边去了。 一家四口闹了一会儿,西蒙妮继续做蛋糕,博斯科则陪着两个儿子玩耍。里卡多听说爸爸和弟弟跟自己一块儿玩,眼睛一亮,“噔噔噔”地跑去把爸爸早上刚送给他的小足球抱了出来:“爸爸,我们来踢足球吧?” 博斯科故作为难:“可是弟弟不会踢啊,怎么办?” “我来教弟弟踢……啊,弟弟还不会走路呢。“里卡多抱着足球,咬着手指歪头想了一会儿,“弟弟爬在地上踢吧?” 迪甘忍不住伸手在小破孩脸上捏了一把,他手上的力气不小,小孩儿被他捏的脸都红了,眼看着要哭,他才松开手道:“不!” 里卡多脾气向来好,他被弟弟捏疼了也不反抗,只是好脾气地揉了揉自己的脸,把足球放回房间,拿回来一大盒积木:“那我教你搭积木吧?” 这个不需要他像狗一样在地上乱爬,迪甘也就不反对,指了个柔软舒适的地方让爸爸把自己放下,一屁股坐了下来:“好,搭……积木。”他抓起围嘴擦了擦口水,妈蛋,什么时候能说完一句话而不流口水? 不过说起来,最近在长牙,所以流口水也比以前更凶了,等牙齿长的差不多了应该就好了。他这还算好的,至少牙龈肿的不是很厉害,更没发烧,不然就要吐血了。他上辈子牙龈一直不太好,只要上火就会肿,所以牙龈肿胀的感觉他都已经习惯了。 迪甘用舌头舔了舔光秃秃的牙床,突然感觉到一点不平整。他愣了愣,再次用舌头感觉了一下,转头向爸爸:“牙。”他张开了嘴。 博斯科愣了愣,迅速蹲下,轻轻地捏住他的下巴看了看,惊喜地叫道:“亲爱的,宝贝儿长牙了!” 终于长牙了!迪甘幸福地拿舌头舔了又舔,就算只是门牙,等它长出来,他好歹可以啃一点不那么硬的东西了,整天不是喝奶就是吃糊糊状的东西,实在太倒胃口了。 西蒙妮还在厨房,里卡多已经兴奋地凑了过来,他小心地用手背托住弟弟的下巴——他自从弟弟回来的那天妈妈教过不洗手不能碰弟弟后,就没有用拿过玩具和食物的手摸过弟弟了:“弟弟,张开嘴我看看。” 迪甘看着他小心的样子,顺从地张开嘴让他看了一眼只露出一点点的门牙。嘴张太久又该流口水了,就算围嘴再柔软,他仍然觉得自己的下巴都要被擦破皮了。 好在里卡多也不强求,他看了一眼就已经心满意足了,高兴地站起来跑向厨房:“妈妈,妈妈,弟弟长牙了,晚上能吃我的生日蛋糕吗?” 西蒙妮把面糊放进烤箱设好时间,然后洗干净手,这才走到客厅去看小儿子刚长出来的牙齿,一边笑道:“可以让他吃一点点,只能一点点,亲爱的,弟弟还小,吃太多会肚子疼的。” 里卡多欢呼了一声,跑过来蹲下,张开小胳膊搂住弟弟问:“迪甘,你能吃生日蛋糕,高不高兴?高不高兴?” 当然高兴!虽然他不爱吃甜食,但怎么也比人奶和淡而无味的糊糊好啊。他向里卡多露出一个无齿的微笑,低头看向地板上的积木,伸手拿起来一块,递给里卡多:“卡卡,玩……” 里卡多欢快地接过积木,在他对面的地毯上坐下:“好,我们一起玩。你想搭个什么?” 迪甘歪着头想了想:“家……房子。” “我们家这个房子?”里卡多秒懂,他为难了,“可是我们的房子是白色的,我白色的积木有点儿少。” “没……关系……” 兄弟两人开始拿积木搭建他们家的房子,而博斯科和西蒙妮对视一眼,两人都从对方的眼神里看到了一句话:“亲爱的,我们家似乎出了一个天才!” 里卡多年纪虽然小,却非常有耐心,迪甘虽然不像真的小孩子那样会捣乱,但他对身体的细微控制还不是特别强,搭积木的时候常把积木放歪,有时候力气不小心用的太大,还可能把搭好的部分推倒。里卡多却一点儿也不生气,反而安慰弟弟:“没关系的,迪甘,我们重新来,正好我看见有一块颜色放在里面不好看,我们可以换一个试试。” 迪甘也挺愿意陪着小孩儿玩,顺便培养他的耐性和创造力、想象力的,乖巧的孩子总是惹人心疼,偶尔的一点淘气更让人喜欢。尤其这孩子是真心实意地对他好,人心都是肉长的,他自然也会真心实意地为这个孩子着想。 两人搭了一会儿积木,门被推开了,雷特老夫妇走了进来。卡里多惊喜地站起来,冲过去投进爷爷张开的怀抱:“爷爷,奶奶,你们是来给我过生日的吗?” “当然,宝贝儿,看看我给你送的礼物,喜欢吗?” 老雷特拿出来的是一双红色的球鞋,鞋子做的非常精致,迪甘看了一眼,还是阿迪达斯的,在巴西卖的可不便宜。里卡多迫不及待地接了过来:“喜欢,谢谢爷爷。” 爱娜则把手里的小篮子递到他面前,里面是四个小玻璃瓶:“我给你做的果脯,一共有4种,尝尝看?” 巴西盛产水果,爱娜做的果脯向来都非常受欢迎,别说里卡多,就是迪甘也迫不及待地往这边爬,想要尝尝奶奶新做的果脯。 第四章 搬家 迪甘穿越过来的第一个冬天,家里显得兵荒马乱的,因为他们要搬家了。 博斯科在圣保罗的一家建筑公司找到了一份比现在待遇和发展都要更好的工作,所以他们需要搬离巴西利亚。迪甘现在还不到一岁呢,几乎没怎么离开过他们家院子,对巴西利亚也没什么感情。 巴西利亚虽然是巴西的首都,但不论是人口还是经济都比不上圣保罗,想要更好的发展,确实搬去圣保罗会有更多机会。不过对于迪甘来说,圣保罗经济再好,那也是相对南美洲来说,在世界上不值得一提。 当然,他现在还只是一个勉强能站起来走几步,一个单词一个单词的往外蹦而不会流口水的小豆丁,只要爸爸赚的钱够养活他们一家四口,全家人平平安安的,就是全部了。未来的发展之类的,还太早太早。 如果是在国内,哪怕有这个经济实力,很多人在拖家带口的换城市时,恐怕都会选择租房子一段时间,再慢慢选择自己喜欢的房子买下来。而在巴西哪怕只是租房子,从找房源、选好房子,到办好各种繁复的手续入住,需要整整6个月的时间,而这还只是巴西租房的平均耗时。 而且巴西房东不但要求租房者提供有能力支付房租的相关证明,如正式的工资单,银行流水或当地纳税证明,并要求租房者提供相关的担保。所以博斯科果断选择了直接买房子,他在几个月前就抽空去圣保罗选好了房子,只是买房手续一直拖到现在才办好,而西蒙妮打包行李家具花了一个星期时间。 好在里卡多向来乖巧,而迪甘内芯又是个成年人,不但不需要她太多的照顾,还能技巧性地吸引里卡多的注意,不让他去打扰妈妈工作。不然对于一个有四岁和不到一周岁两个孩子的年轻妈妈来说,除了照顾孩子,就别想干别的了。 西蒙妮也没有把所有的家具都打包,圣保罗的房子里家具已经基本齐全了,虽然她没经手,但博斯科在这方面审美还是值得信任的。所以她只需要把一些那特别喜欢的家具打包就行,那些笨重的、旧了的或者不喜欢的可以留给这幢房子的下任主人。 巴西利亚到圣保罗大约865千米,开车要十多个小时。家具行李由搬家公司运走,一家四口则开着家里的汽车前往。博斯科的计划是周六早上7点出发,宁可开的慢一点,晚上在里贝朗普雷图休息一晚,周日上午到达圣保罗。 里卡多坐在后面的汽车儿童座椅上,而迪甘则由妈妈抱着坐在副驾驶室。西蒙妮给他们准备了足够的玩具和零食、饮料,里卡多毕竟才4岁,如果没有这些,要让他安安静静地坐上一整天,实在是太为难孩子了。 迪甘选择了上车就睡,当然,他不是真的睡着了,而是嫌坐车无聊,于是去意识空间上课了。这大半年的时间,作为一个行动不自由,又没书看没网可以上的婴儿来说,打发时间的唯一方法就只能是学习。因为这个,西蒙妮和博斯科还一度以为小儿子是不是生了病,不然为什么他比一般的孩子都嗜睡呢? 里卡多本来想和弟弟说会儿话的,谁知道汽车刚发动,弟弟就睡着了,只好嘟了嘟嘴,安静地低头玩手里的游戏机。那是一个水压套圈游戏机,机身上只有两个硬塑按键,机体充水,但不充满,留有少许空气泡。机身中央有两根竖针,以及若干个塑料圈。游戏时,按下按键,就能产生水压,将水往上喷。通过控制水压,并且在自然重力的作用下,将塑料全套在竖针上。 这个游戏机是迪甘被妈妈推着出去散步时看见的,当时就厚着脸皮要求妈妈买下来了。他这么大的人当然不玩这个,他对手的控制也没到这么精细的程度,这是他要来给里卡多当生日礼物的。这游戏机虽然简单,好歹也算是智能游戏机,可以锻炼孩子动手和动脑的能力。 好在这玩意儿也不贵,不然他也不好意思要妈妈花钱,他拿来当礼物。只是有什么办法呢,就算他有一百种赚钱的方法,他现在也没办法去赚。里卡多非常喜欢它,不只是因为这个游戏机好玩,而且它还是弟弟送的礼物,这可是弟弟第一次送给他的礼物,也是弟弟送出的第一个礼物! 一路顺利,中午在路边随便找了家餐馆解决午饭,味道只能说是不难吃,将就填肚子而已。迪甘照常喝奶,吃西蒙妮给他泡的糊糊,平时在家里他能蹭一点点菜吃,在外面不好吃还可能不干净,西蒙妮就没给他喂。 里卡多倒是吃了不少,坐了半天车,他饿坏了。不过他吃的主要是自己家里准备的饼干和蛋糕,还有一点儿餐馆提供的豆饭。迪甘现在能自己吃饭了,虽然免不了糊自己一脸,但填饱自己还是没问题的,还能时不时的给坐在旁边的里卡多喂上一勺。虽然时常把勺子伸到里卡多的鼻子上去,他却一点儿也不介意,总是笑眯眯地吃掉弟弟喂过来的没有一点儿味道的糊糊。 离餐馆不远有一家加油站,博斯科决定给汽车加点油,不然汽油很有可能支持不到里贝朗普雷图。全世界的加油站都不会有太大的区别,让迪甘坐立不安的是,一群人无视了禁止吸烟的标语,凑在一起抽烟喝酒聊天。 万一起火怎么办?想着电影里的惊天大爆炸,迪甘觉得尿急。 西蒙妮发现一直安安静静的小儿子突然变的坐立不安,惊讶地问:“怎么了,宝贝儿?” 迪甘指着外面说:“他们,抽烟,危险……” 西蒙妮噗嗤笑了,结结实实地在他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宝贝儿真是太聪明了,在加油站抽烟是很危险。不过没关系,我们马上就走了。” 迪甘看着加油机上的数字,想走还要一会儿呢,爸爸八成会把油加满,省得明天上午还要找一次加油站。其实他也知道为什么加油站里这么多人抽烟,说到底还是加油站为了做生意,不肯禁止抽烟,真是为了钱连命都不要了。而且巴西几乎每个加油站都这样,如果真的要计较,那只能选择坐火车和飞机了。 他只能选择不去看外面,闭上眼睛进入意识空间去学习。他这大半年来,已经学了葡萄牙语、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哦,后面这两个不用花什么时间,跟葡萄牙语太相似了。只是后面这些语言都没什么机会使用,他只能在意识空间里每天花一点时间复习。 主要语种都学的差不多了,现在他选择学习的是医学,而且是中医。他对西医没有太多兴趣,内科需要仪器,虽然意识空间里可以模拟出来,但他没有做医生的打算。外科要做手术,他不喜欢这种血淋淋的场面,也没有锻炼胆量的打算。 中医的话,他也没打算学太高深,主要偏重养生,望闻问切的功夫够他在万一家人身体不舒服,他能及时发现就行。现在不管哪个国家,医院都不太靠谱,自己懂一点总更方便些。再说,对于一个华人来说,中医总是很神秘的,既然学习机什么都能学,他又有时间,为什么不学呢? 说起来,他现在也没有什么学习计划,想到什么就学什么而已。现在还早,过几年也许还会把巴西中小学需要学的科目过一遍,直接跳级也说不定,不然他还得去学校装小孩子,也太浪费时间了。 作为一个前重点高中的特级教师,如果没有学习机这个金手指,迪甘可能会给自己安排一个按部就班的人生,读书(小学和初中可能会跳几级),找一份好工作,用赚的钱投资赚点外快,找个合适的女人做妻子,生几个孩子。 但现在学习完全不是问题,过几年他简直可以达到“无所不知”的成就,而且还拿到了“过目不忘”这个技能,迪甘怎么可能甘心平庸地过一生?对于未来,他需要好好的规划了。至少不能浪费学习机和对未来的了解这两个优势。 当然,现在最重要的有两件事:多学些东西,赶快长大。 博斯科终于加完了油,发动汽车离开了加油站,当然,加油站并没有起火、爆炸。西蒙妮好笑又自豪地跟丈夫说了小儿子的担心,博斯科也乐了。 “等等,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家迪甘识字了?” 西蒙妮也愣了一下,不确定地说:“我教里卡多的时候,迪甘也会在旁边看,他这么聪明,大概是那个时候学会的吧。” 迪甘默默地在心里给妈妈点了32个赞,她竟然帮忙解释了他识字的事,以后就可以翻翻书了,哪怕高深一些的呢,只要他不弄脏书,就算是被当作在玩也行啊。 第五章 第五位成员 他们在圣保罗的新家很不错,虽然院子比巴西利亚的略小一些,总占地面积却更大。从外部看可能很小,宽度不过五、六米,进去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这是一幢狭长户型的房子,长度至少有三十几米。 大门被分成两个部分,左边的大门是进停车场的,地方不是很大,能停两辆小汽车。右边的小门是一条长长的原木地板走道直通到底,左手边的前半段是一幢两层的房子,客厅和餐厅、厨房并没有隔开,显得开阔亮堂。面对大门的方向和流理台的7字部分是墙壁的,而L字部分则是整面墙的玻璃门,每一块玻璃都能拉开,让空间显得列加宽敞。 再往前是一个长方型的院子,由大块的草坪和狭长的游泳池组成。原木铺成的通道沿着泳池通向院子的另外一边,那是一个独立的娱乐室,宽敞明亮设备齐全,看电视或玩游戏都很合适。 总的来说,这房子全靠设计,如果不是设计好,这种又长又窄的地型,只会觉得狭窄、阴暗、拥挤又难看。不过这设计感一出来,看着就觉得非常棒了,光是这个设计就能让房价翻一番。迪甘实在很想问问老爸,这房子是不是他自己设计的,就算是这种不好的地型,在圣保罗,房子也便宜不到哪儿去啊。 然而他还小,不但不能问这个,就连他想在一楼多呆一呆都不行,直接被他妈妈抱到二楼一起参观。二楼是两个很大的各自都带卫生间的卧室,主卧他没什么兴趣,不过是普通的家具之类的,一个阳台正对着下面的院子。 儿童房被刷得色彩斑斓,天花板被刷成了夜空,星星围绕月亮灯。迪甘忍了又忍才咽下吐槽“月亮这么亮的时候,哪里看的到星星啊?”主要是句子太长,现在他说这个一词一顿的,太累了。 靠墙放着两张浅蓝色的儿童床,而且都带有配套的衣柜和小桌子小椅子,靠窗还摆着一个玩具收纳柜,两个孩子的玩具都可以收在里面。窗边有扇门,通往全封闭的阳台。 里卡多从爸爸怀里挣扎着下地,站在两张床中间左右看了看,回头问弟弟:“迪甘,你想要哪张床?” 迪甘倒是无所谓,这种儿童床,睡哪张不是一样的?西蒙妮笑眯眯地把小儿子放下,伸手到外面那张儿童床下,拉起来几片栏杆:“迪甘亲爱的,你当然要睡这张床,这张床有栏杆,你还小……” “好的。”迪甘叹了口气,当然还小,不到一岁呢……他觉得站的有点儿累,看看擦的干干净净的原木地板,直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包着尿不湿的屁屁也不会觉得凉。 西蒙妮看着小儿子好笑不已,明明是个路都还走不稳的小豆丁,偏偏要学大人叹气,刚叹完气就原型毕露地坐地上了。她找了几本图画书和几个玩具出来放在屋子中间的空地上,拍了拍两个孩子的小脑袋道:“妈妈去买菜做饭,你们在这儿玩,别乱跑,知道吗?” 西蒙妮下楼做饭,博斯科则去跟搬家公司联系,卡车的速度比小汽车要慢,他们还在路上呢。迪甘低着头偷偷地翻了个白眼,也要他跑的掉啊!虽说他能走路了,脚还是有些发软,走不了太远。他也不敢走太久,怕影响骨头。 等休息够了,迪甘用手撑在地上艰难地想要爬起来,只是冬天穿的厚衣服和还不是特别听话的手脚都制约着他。里卡多正抱着一本图画书想找弟弟一起看呢,连忙扔下书跑过来,伸出胳膊搂住弟弟往上拖,想要帮助他站起来。 小孩子说力气小呢,迪甘感觉自己被他勒的难受,说力气大呢,又没办法把他抱起来。好在里卡多以前也抱过弟弟,知道必须抱在腋下的位置,不然要被勒的呼吸困难。最后还是迪甘被勒的着急,腿一用力,直接站了起来。 里卡多觉得自己帮到了弟弟,心满意足地咧开小嘴笑,一边还不忘伸手扶着弟弟,生怕他摔倒。迪甘都习惯了他这副样子,自顾自地迈着小短腿走到桌边,坐上特意给他准备的小椅子,拍拍桌子道:“卡卡,搬,椅子,过来,坐,看,书。” “好!”里卡多“噔噔”地跑到另外一个小桌子边,搬起小椅子吭哧吭哧地搬到弟弟身边放下,又跑去把刚才扔下的书捡起来,高高兴兴地坐在了弟弟身边,紧紧地挨着他温热的小身子,把书放在桌子上翻开,“迪甘,我们一起看。” 迪甘自然对小孩子的读本没什么兴趣,他一边漫不经心地陪着里卡多看图画书,一边竖起了耳朵。他好像听见什么动静。开始还以为是幻觉,等房间里安静下来,他听见了外面沙沙的雨声,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下雨了。 巴西的冬天很少下雨,尤其是中部地区,冬天一般是很干爽的。他努力分辨,除了雨声和爸妈在楼下的说话声,还有什么声音断断续续地夹杂在中间,细微而短促。 里卡多看到高兴的时候,回过头想要跟弟弟讲一讲书里的故事,却看见迪甘皱着小眉头,侧头在倾听着什么。他好奇地问:“迪甘,怎么了?” “好像,有,东西,在,外面,你,听。” 里卡多侧耳听了听,跳下椅子跑到阳台上,趴在玻璃边上往下看了看,叫道:“迪甘,有只小狗,它的毛被雨淋湿了,好可怜。” 迪甘慢吞吞地溜下椅子,走过去。阳台被玻璃全密封了,他只能把脸贴在玻璃上往下看。果然,一只看起来顶多几个月大的幼犬在雨里瑟瑟发抖,时不时发出短促而细微的“呜呜”声,浅黄色的短毛全都湿哒哒的贴在身上,显得更加瘦小。 “养!”迪甘毫不犹豫地道,让孩子养只宠物能增强他的责任感,照顾它们的时候也能增强动手能力,有利而无害,“去,找,爸爸,抱,进来。” 里卡多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他点点头,转身就往楼梯跑,一边叫:“爸爸,爸爸……” 博斯科以为出了什么事,一边扔下手里的东西往楼上跑,一边问:“宝贝儿,有什么事吗?”上了楼看见大儿子一脸焦急,手还指着房间里面,以为是小儿子出了什么事,大惊,“迪甘宝贝儿,怎么了?是摔了吗?” 迪甘站在阳台门口,一脸无奈地看着他:“没有。” 博斯科看他好好的站在那儿,松了口气,问:“那是怎么了?” 迪甘指了指楼下:“狗,养。” 博斯科走过去往楼下看了看,大概是他们进来的时候没关院门,一只小巴西菲勒犬不知道什么时候溜了进来,站在屋檐下想要躲雨,然而风正是从南边吹过来的,它还是被淋的全身都湿透了,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要生病。 “你们乖乖在呆在屋里,我和你妈妈商量一下。” 博斯科说着就下楼去了,里卡多眼巴巴地看着楼下的小狗,满心同情:“小狗好可怜,它妈妈呢?怎么不把它带回家?” 小狗不是被狗妈妈遗弃了,就是出了什么事失去了妈妈。不过迪甘也不能把这话说给小孩子听,只能说:“我们,养,它。” 里卡多用力地点头,博斯科拿着一个纸箱子出现在楼下,他把小狗抱进箱子里,小狗抖的更厉害了,因为冷,也因为害怕。他抬头看见儿子们还站在阳台上,向他们挥了挥手:“进屋去,我带它去看医生。”如果真的要收养它,肯定要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生病,还要打疫苗,要给皮毛除虫之类的。另外狗屋、狗粮之类的也要买,准备工作多着呢。 大概是社区里就有宠物医院,博斯科并没有去太长时间,不到一个小时就回来了,那时正好西蒙妮刚做完午餐,把两个孩子抱下了楼。看见爸爸抱着小狗进来,里卡多欢呼一声冲了过去:“狗狗!” 小狗的毛已经被擦干了,只是小家伙还有些怕生,缩在博斯科怀里轻轻地呜咽着,用怯生生的小眼神看着里卡多。里卡多小心翼翼地伸手摸了摸小狗的毛,回头兴奋地叫道:“迪甘,快来摸,可软了。” 迪甘正坐在婴儿餐椅上吃着一个煎蛋,闻言看了里卡多一眼,道:“洗,手,吃,饭。” 里卡多乖乖地去洗手了,西蒙妮好笑地看着两个儿子,悄声跟丈夫道:“有没有觉得,有时候感觉迪甘比里卡多要大很多?” 博斯科点点头,他有时候觉得小儿子特别成熟,别说不像未满周岁的婴儿,根本就不像个孩子。只是看他吃了满脸鸡蛋屑的样子,这分明就是个孩子嘛,只不过比普通孩子都聪明就是了:“大概天才都这样吧。”他们这不是从来没养过天才,没经验么? 第六章 赚第一笔钱的方法 在迪甘学完了中医,学完了动物、植物、天文、地理等科学,同时向着物理和计算机深入学习的时候,时间也来到了90年,他终于五岁了。 倒不是说五岁要上学或者怎么样,他为了掩饰自己知识的来源,这几年里他不光从图书馆借书,自己也用零花钱买了整整一面墙书架的书,并且每天除了必要的运动和休息,整天都是书不离手。博斯科和西蒙妮在了解到他的知识量后,就没想过要送他去读什么幼儿园、中小学之类的。而上大学他又还太小,便干脆默认了他在家里看书学习。 迪甘五岁的时候,里卡多也八岁了,他选择了加入圣保罗的青训营。这种青训营其实就相当于足球学校,里面的学生都是正常上课,但比普通学校的学生要花更多时间做足球训练。而迪甘在听到他这个决定的时候,终于明白哪里不对劲了! 卡卡!里卡多就是卡卡!那个世界足球先生,上帝之子卡卡! 他看了一眼爸爸,有谣言说10年的时候,卡卡带伤进入巴西国家队是他当经纪人的爸爸的要求。就因为那次没休息好,导致卡卡之后在皇马的几年成了板凳成员。他不知道这个说法是不是真的,但从往常的表现看来,博斯科确实是一个狂热的巴西队球迷,要求儿子为国出战也是很有可能的。 博斯科肯定是很爱儿子的,但不管怎么说,他是一个门外汉,不懂足球。如果里卡多真的是卡卡,将来要做的就是阻止博斯科给里卡多当经纪人,另外给他找一个专业又值得信任的。 不过现在说这些还早,至少还有十年呢。迪甘现在想做的,是去参加英国一个叫“百万富翁”的节目。顾名思议,这个节目可以造就百万富翁。参加节目的人只要回答对15道题,就可以拿到100万英镑的奖金。 迪甘上辈子也关注过这个节目,到16年为止也就四、五个参赛者拿到了百万英镑奖金。他是在电视上看到节目宣传的,不过他记得这个节目是更晚的时候才出现的,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就有了。 他家的电视收看不到英国的节目,这个是483搞的鬼,也不知道它是怎么弄的,直接把英国独立电视台的节目放到了电视上让迪甘看,并且表示,这是它找到的最适合他的挣第一桶金的方法。 以迪甘现在的知识储备,参加这个节目,只要不是故意为难或者过分倒霉,拿到最终大奖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博斯科赚的钱不算少,至少他一个人养他们一家子都能生活的挺富裕的。但也就只能算是中层阶级而已,吃穿住行不用愁,每年还能去国外旅游一到两次,但要支持他的一些实验却远远不够,投资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他只能自己去赚启动资金,而这个“百万富翁”节目,是他能想到的最省力的方法。回答十五个问题而已,简直不能更轻松。 “宝贝儿,你在看什么?”西蒙妮惊讶地看着迪甘坐在电视机前发呆,怀里抱着玉米——他们搬到圣保罗那天捡的那只巴西菲勒犬,电视上是他从来都不喜欢的“幼稚”动画片。 迪甘回过神,电视上的节目已经被483换了回来,他松了口气,问:“妈妈,我们今年的旅行去英国好吗?” “为什么?”西蒙妮有些惊讶,“七月去英国确实还不错,不过你为什么突然喜欢上了英国?” “因为英国有个节目叫‘百万富翁’,妈妈,我想去参加那个节目。”迪甘向妈妈详细解释了一下这个节目流程,“我有信心拿到这一百万英镑,妈妈,我需要钱做实验。” “好吧,晚上等你爸爸回来,我会和他商量这件事的。””西蒙妮摸了摸小儿子细软的头发,“我想说的是,宝贝儿你最近在学什么?需要请家教回来教你吗?” 迪甘摆摆手,学习机可以模拟任何一个他想要的教师,哪怕知识再冷僻再高深都没问题:“不用了妈妈,有需要我会说的。” “好吧,看书时间别太长好吗?宝贝儿,多出去运动,踢踢球。”巴西是个足球的国度,几乎每个人都爱足球,而迪甘就像他自己说的,他只是个伪球迷。有比赛的时候他会愿意和家人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看比赛,但也就仅此而已了,他自己不爱踢球,也不是哪个球队的粉丝。 “好的,妈妈。”迪甘没有向妈妈解释他每天都会计算运动量,以保证身体的健康,只是拿起一个皮球,摸了摸玉米的脑袋,“玉米,走,我们去玩球。”院子不是太大,不过走道有几十米长,足够跟狗玩一玩抛接皮球了。 马上到七月份,里卡多快放寒假了。巴西学校的寒假一般是两个星期,但如果成绩好不需要补考,假期前一周也不需要上课,等于有三个星期的假期。里卡多有训练,假期没这么长,不过去趟英国是够了的。 博斯科下班的时间比里卡多晚,没有训练的时候,他都是自己坐校车回来的。校车来回都会经过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路口,里卡多上学和放学都挺方便,就是有时候有训练,回来的时候就需要博斯科开车去接。 今天里卡多有训练,父子两个回来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了。迪甘还在长身体,西蒙妮一向不让他跟着等到这么晚才吃饭,于是晚餐的时候迪甘抱着玉米坐在旁边的沙发上一边看电视,一边和吃着迟来的晚餐的家人聊天,晚餐时间是他们一家人固定的交流时间。 他们今天聊天的主题自然是“百万富翁”这个节目,博斯科对它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就回答15道题,就会给你一百万英镑?这是骗人的吧?他们为什么要白白送你这么多钱。”以前都没有过类似节目,至少巴西没有,他不相信也是正常的。又不是傻,一百万英镑可不少,谁会随便给人啊。 迪甘解释道:“说到底就是个噱头,可以吸引参赛者,也能提高收视率。虽然他们确实需要拿出很多钱来,但首先,他们的选题范围肯定非常广,能把15道题都答上来的人很少。其实,只要收视率上去了,他们拿出来多少钱都有得赚。” 博斯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吧,我明天去查一查这个节目,要是真有这么回事,我就打电话给你报名,正好可以把我们今年的旅行地点定在英国。”至于儿子是不是能拿到那一百万倒不是重点,虽然儿子确实很聪明,但他毕竟还小呢,就当是去锻炼一下好了。 迪甘也知道爸爸妈妈是怎么想的,不过他不在乎,谁叫他现在才5岁呢,一般的小孩子恐怕还在玩泥巴。只要让他去参加这个节目,拿回那一百万英镑,爸妈自然就不会怀疑了。 至于里卡多,他只知道弟弟要去参加一个节目,能赚很多钱的节目,他兴奋极了,握着拳头道:“迪甘,加油!”他完全没想过弟弟是不是能赢,在他心里,弟弟可聪明了,简直无所不知,无所不能——除了踢球。 不得不说,迪甘学其他东西都很快,只除了运动,这是他的弱项。像巴西治安这么差的地方,迪甘是应该学武术的,但他花了很长的时间也没太大的效果。招式他能学会,但不会实际运用,动作也总是很僵硬。而且迪甘是真.不爱运动,他有点儿洁癖,不爱出汗。 倒是里卡多的运动细胞非常好,在一次看到弟弟比划的时候,竟然站在一边学会了好几招,于是迪甘最后干脆做了个搬运工,把483教他的都转教给了哥哥。除了让他在遇到危险时可以自卫,也让他可以身体更强壮、结实,在球场上能更挥洒自如。卡卡毕竟是卡卡,踢球天赋从小就能看出来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卡卡现在个子比较矮小,看起来比同龄人要小1到2岁的样子,完全没有他成年后的高大。也许是因为他是那种发育比较晚的类型吧,所以迪甘借口自己最近正在学习中医,去唐人街买了许多草药回来,煮水给他泡澡,又挑了个能增强体质的武功教他,就希望里卡多别成为他上辈子知道的那个卡卡,在当打之年就因为伤病状态下滑,让人唏嘘。 因为迪甘调的药膏能加速痊愈卡卡踢球造成的青肿,博斯科和西蒙妮也没有制止过他的行为,只是默默地忍受着难闻的中药味。那药膏是迪甘第一次看见卡卡一块青一块紫的回家后,特意向他的中医老师——483模拟出来的一个白胡子老中医——要来的方子。 不管怎么说,中医治跌打损伤总是很厉害的,狗皮膏药这种东西虽然名声不好,但如果货真价实的话,其实还是很管用的。 卡卡每天都会随身携带一盒这种颜色难看味道也很难闻的药膏,这可是他弟弟亲手给他准备的呢,可管用了。至于后来的药浴,弟弟说管用那就管用,再臭反正也不是用来喝的,泡澡而已,那就泡呗。 第七章 真.第一桶金 乘着还没出发,迪甘特意花了两天时间补政治时事、音乐、影视相关的知识,这些方面的问题肯定也会被提及,如果还有不知道的,483答应到时给他做场内援助。483在到达地球的瞬间就复制了电脑上联网或未联网的所有信息,虽然现在跟着主人一起穿越了,储存的信息都还在的。 “这不是考试,所以我可以帮忙,不过下不为例。”483说,“这是给你的补偿。” 迪甘明白它的意思,自己是因为他的原因才穿越的,所以这第一桶金算是补偿。不过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会求助的,反正节目里有三次求助机会。483的这次帮助,他要留着以后更重要的时候用。 很快到了出发的日子,博斯科一口气请了十天的假,他们计划在英国呆一个星期,因为里卡多只有8天的假期。 他们一共买了两张成人票和两张儿童半价票,往返花了四千多美元,加上住宿和旅程的其他费用,这次的出国旅行费用预算在1万美元左右,这还没包括购物的费用。不过迪甘也没把这些钱放在心上,就当是投资呗,1万美元和100万英镑相比,这收益比例都翻一百多倍了。 比较难熬的是在飞机上的十几个小时,本来迪甘是准备一路睡or学习到伦敦的,但卡卡一个人抱着故事书和玩具,表情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想要和弟弟一起分享,迪甘就没办法拒绝,只能打起精神来陪着他玩。 妈蛋,果然应该多赚钱,不说买自己的私人飞机,好歹要能随时坐头等舱或者包机而不心疼钱啊!不然在经济舱完全睡不好,小孩子嘛,枕不到头枕那个位置,经济舱椅子不能完全放平,躺久了脖子疼。但这一路十几个小时,也不可能完全不睡,大人还能熬一熬,小孩子哪里熬的住?只能睡睡醒醒的,虽然里卡多很懂事,不吵不闹的,看着却蔫吧了。 如果说之前一直觉得钱够花就好,参加节目赚钱只是为了做实验,现在迪甘想的,就是要拿钱去投资了。他好歹有未来二十几年的知识,知道投资什么行业能赚钱,虽然现在启动资金少了点,钱也还没到位,但他自己也还小呢。 他暂时的计划是在一年内赚够在圣保罗买幢能建个5人小球场的豪宅,5人球场的长度一般是25到42米,宽度是15到25米,也就是说,院子至少要在375个平方,按现在的房价来算,买个占地一千平方以上的豪宅大概在三百万美元左右,谈不上压力,顺利的话两个月后就能买了。但他肯定不能就赚这买房的三百万,还得留出继续赚钱的本金来,那个才是大头。 而且他想投资的行业,一个是投资大,二个是要赶时间。想缩短时间就需要加大投资,钱少了简直是浪费。 两人看了一会儿书,又玩了一会儿“纸上谈兵”——这是迪甘想出来的游戏,拿一张白纸画出足球场,兄弟两人各代表一个队,在纸上排兵布阵做战术演练。卡卡踢的是中场,想要发展的好,对于组织进攻和防守自然要强加训练。 在迪甘看来,踢球就跟打仗是一回事,所以对于一个不太懂球又有一个华夏灵魂的伪球迷来说,能想到的只有三十六计、孙子兵法、XX兵书……他找483帮忙,把这些书都囫囵吞枣地学了一遍,然后依葫芦画瓢地教给卡卡。 倒不是指望他学得多么足智多谋,只是希望卡卡能在踢球是多用脑,只靠身体踢球容易状态下滑,而且将来他退役了,再不行也能去当个教练,不至于像大部分足球运动员一样,退役就等于失业。更有些习惯大手大脚花钱却又不懂投资的,退役以后混的穷困潦倒。 里卡多从小就习惯了弟弟什么都懂,从来不去想他是怎么会这么多的,只要弟弟愿意教自己,愿意和自己一起玩游戏,他就心满意足了。 两人玩了一会儿游戏,迪甘看看时间,拉着里卡多半躺在椅背上,好好睡一觉,明天上午到伦敦就省得倒时差了。出发前他特意让妈妈做了几个U型枕和眼罩,就为了在飞机上睡个好觉。 里卡多乖巧地接过妈妈递来的U型枕,轻柔地放到弟弟的脖子下面,又给他戴上眼罩,盖上毯子,然后才照顾自己躺了下来。U型枕是西蒙妮特意选了卡通图案的面料做的,眼罩上有迪甘逗里卡多玩特意画的Q版的圆滚滚的穿着圣保罗主场球衣的里卡多,而他自己的眼罩上画的却是两只笑眯了的带着长睫毛还画着粉红眼影的眼睛。 两个看起来非常可爱又乖巧的小孩子戴着这种萌萌哒的小东西睡觉,简直不能更吸引眼球,经过他们身边的空姐和乘客都忍不住多看几眼,还有一个特别有生意头脑的小商人刚下飞机就找上门来。 那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头发花白脸庞红润,小肚子被西装束缚着,脸上笑呵呵的,如果贴个白胡子就能COS圣诞老人了。不管怎么说,他的外表能降低人的戒心,这也让博斯科和西蒙妮更愿意倾听他的来意。 迪甘在飞机降落前才被叫醒,本来还在打呵欠,在听到老头儿询问U型枕和眼罩时,立刻就清醒过来,插嘴道:“老先生,这些都是我们家自己做的,你是想寻求合作吗?” 老先生看着这个装出大人样的小孩笑了:“不,我是想买你们的这两款东西的创意,”他露出一个狡黠的表情,“我想眼罩上画的那个,你们肯定还有其它主意,对吗?” 迪甘迅速地在脑子里权衡了一下,他本来想合作或者按生产数量拿分成的,但这两样东西非常容易模仿,而且来钱也慢,对方也不是什么大品牌商家,还不如直接拿一笔卖创意的钱,便点点头:“确实有很多可以画在上面的东西,那们我们找个地方坐下来慢慢谈?” 老先生终于没有掩饰好惊异的心情,在脸上露了出来。他看了一眼小孩儿的父母,见他们一脸平常地微笑着低头看着自家孩子说话,并且真的扭头开始寻找机场适合坐下来谈生意的地方,忍不住道:“真是个聪明的孩子,今年几岁了?” 迪甘在心里翻了个白眼,脸上却露出一个孩子式害羞的笑容:“马上就5岁了。” “真是个聪明的孩子,”老先生重复道,“就在前面有个咖啡厅,我们去那儿细谈吧。” 谈判的事自然是交给成年人,迪甘偷偷地给博斯科报了他的心理价位,40到50万英镑。这个数字不算太高,也不算低,对于这两样小东西来说也差不多了。对于现在一穷二白的迪甘来说,这却是一笔不小的钱,就算过几天他就能赢得“百万富翁”节目奖金,交完税也比这个多不到哪儿去。 好在现在两个加起来怎么也超一百万了,还是能发挥点作用的。不过,英国的税收真的很高,节目奖金没办法,今天这个交易,交这么多税很亏啊!是不是应该去搞个离岸公司再说?反正以后投资什么的也要用。 这么一想,迪甘果断地打断了博斯科跟老头的谈判,装出可爱的样子来:“爸爸,你陪我去上洗手间~”奶声奶气的模样,在把爸爸妈妈萌倒的同时心领神会——小儿子肯定是要单独跟他说什么事情,不然才不可能这样“小孩子气”呢。 把博斯科拉到一边,招呼他蹲下.身来,低声道:“爸爸,为了避税,我们是不是应该注册一个离岸公司?不然交税都要十几万英镑呢。” 博斯科愣了愣,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脑袋道:“小家伙懂的还真多,不过这个最快的也要两、三天,我得打电话找个代理公司。” 于是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两人回到咖啡店,博斯科开始和老头讨论交易时间和金额,乘着大人在讨价还价的时候,迪甘给自己和哥哥各点了一杯牛奶和一块蛋糕,将就着填了肚子。 飞机餐实在是太难吃了,尤其他们坐的还是英航,简直没法忍。份量倒不算太少,有一块面包,一小块黄油,一小份蔬菜沙拉和一份不知道是土豆泥还是什么东西的糊糊,还配了点调味酱,实在没办法下咽。 当然,迪甘也不得不承认,他是被华夏美食养叨了胃口的人,尤其他又讲究吃,还有一手好厨艺。穿越到巴西后,虽然吃巴西菜不是很习惯,但西蒙妮的厨艺也很不错,渐渐习惯以后倒也可以说是美味。 不得不说,飞机餐也成了他要努赚钱的理由之一:听说头等舱的飞机餐还是很好吃的,大部分航空公司的头等舱飞机餐跟大饭店的也没太大区别了。如果有钱自己买私人飞机就更不用说了,想吃什么都行。 不过现在,他和里卡多都只能将就着吃块蛋糕填填肚子了,只希望在英国的这一周,他们能每天都吃顿好的,而不是餐餐吃黑暗料理。不过听说英式早餐还不错,份量大,味道好,吃完一份,可以直接撑到晚餐了。 里卡多倒不挑食,他犹豫的是蛋糕这种东西热量比较大,自从进入圣保罗以后,他就开始注意自己的饮食了。好在他本身就比较瘦小,现在的任务是科学地增重,注意营养均衡,努力地长长个子。 蛋糕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都对人没有太大的好处,除非是那些太瘦想要增肥的普通人。不过偶尔吃一块也没关系,迪甘特意给他挑了一块奶油比较少的。他知道里卡多将来能长到1米86,不过他自己却不是很清楚,上辈子就不知道有这么个人,也许是因为他穿过来才有的。 里卡多大概是那种发育比较晚的,而迪甘却比其他同龄孩子都要高小半个头,看这趋势,以后一米八怎么也是没问题的,而且他肯定会注意营养和锻炼,加上看爸妈就知道不会太差的长相,争取成年后从各方面都成为一个高富帅。 第八章 英国“美”食 “百万富翁”节目是由英国的独立电视台制作的,位于伦敦市区,具体地址却不是很清楚,只能到时打车过去。好在现在还不像几十年后,打车不算太难,尤其电话订车更是容易的很。 他们没有住酒店,而是听了迪甘的,找了一家短期出租的公寓。公寓就在泰晤士河边上,离大本钟不远的地方,位置非常不错。 这是一套顶层的小两居,典型的英式装修。房东很热情,准备的非常齐全,冰箱里塞满了各种食物,厨房各种厨具、餐具和调料也都齐全。两个卧室的床上用品也都干净整洁,还有几个大阳台可以俯瞰伦敦的风景。 当天晚上他们没有自己做饭,西蒙妮和博斯科都认为:“出来旅游,肯定要尝尝当地的名菜啊!” 他们用不着走很远去吃午餐,楼下的大街够繁华,街道两边餐馆和咖啡厅林立,要找一家提供纯正英式午餐的店并不困难。 提到英国菜最先想到的当然是炸鱼和土豆条,配的醮料里当然没有蕃茄酱,他们醮的是盐和醋。炸鱼裹着厚厚的面糊,土豆条比KFC卖的要更粗长。鱼如果新鲜还可以接受,谈不上好吃,也没想象中的夸张,土豆条乘着热乎的时候吃也很香。不过这两道菜一般是带着在路上吃的,就像美国的汉堡薯条和华夏的煎饼一样,很少有人会在正式用餐的时候点它们。 所以迪甘就点了另外一个很有名菜,叫烤牛肉加约克郡布丁。他也没指望这会是常见的那种甜品布丁,觉得可能就是个布丁形状的馅饼之类的,结果端上来他就傻眼了。 所谓的约克郡布丁其实就是一个中间略微下凹的面包——里面根本没有任何馅料,边上放着几片烤牛肉,还有几根也不知道有没有煮熟的比手指粗长一些的整根的胡萝卜和整个的小土豆做配菜。面包是软软的,略带点咸味,服务员笑眯眯地表示,它很能吸收肉汁的味道,可以用它醮着牛肉汁或者肉汤吃。 迪甘尝了一口,味道还挺不错的。但说到底,这就是一块面包配烤牛肉…… 里卡多因为菜名点了“蟾蜍出洞”,这个菜迪甘没有听说过,虽然觉得不会像华夏菜那样让人惊喜,但还是好奇是什么东西。等端上来时,兄弟两个对视了一眼,默默地放下了刀叉。 这个什么“蟾蜍出洞”就是酥皮派里面夹了四根烤香肠,看着就让人没什么食欲。派就算了,那个烤香肠,怎么看都…… 迪甘想了想,招手让服务员过来:“能麻烦把这个拿去厨房,帮忙把香肠切成片再端上来吗?” 虽然切了片香肠还是香肠,好歹不会像“翔”了。要是味道不好就再说,反正约克郡布丁有两个,烤牛肉分量也还算够,再加上配菜,他们两个小孩子怎么也够吃了,下午3、4点还有个下午茶呢。 博斯科选的是有名的牛排腰子布丁,巴西人也是吃内脏和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的,不像部分欧美人只吃肉。她点餐的时候迪甘一脸嫌弃,等菜端上来时他才发现,原来他把牛排腰子布丁和另外一道菜给搞混了。 牛排腰子布丁其实就是把牛排和腰子切碎以后放在一个做成布丁形状的面皮里面烤,因为放了各种调料和汤汁,迪甘尝了一口,味道其实还好,其他人也都表示可以接受。 他好奇地问服务员:“英式菜里还有一种布丁,里面放各种内脏的,那个叫什么来着?” 服务员是个典型的英国帅哥,他一脸嫌弃地摇摇头表示他无法接受那道菜:“您说的那个叫羊杂布丁,那玩意儿是苏格兰菜。” 羊杂布丁是把一个羊胃掏空,里面塞满燕麦、羊的内脏(比如肝、心、肺、肾),还有洋葱、动物脂肪油、牛肉、香料等等,然后拿绳子把羊胃的两头扎起来去煮,一直煮到羊胃膨胀起来为止。 迪甘不介意吃羊杂,羊杂汤之类的国内也不是没有人吃,但填在羊胃里面煮,那是什么鬼?另外,说好的西方人都不吃内脏呢? 西蒙妮比较机智,她等家人点的餐都送上来之后,一一品尝,最后表示:“我还是来一份烤牛肉加约克郡布丁吧,这个比较符合我的喜好。” 吃完了这份相对而言比较痛苦的午餐——其实对迪甘来说感觉还好,主要是他对英国菜的认知一直都是“黑暗料理”四个大字,所以可以说还是给了他惊喜的——一家四口开始游玩。 虽然迪甘对那一百万英镑势在必得,但也实在没什么好准备的,拿一天出来去参加节目就是了,剩下的六天安排好在英国游玩一番比较实在。 如果是三十年后,带着孩子出门旅游,迪甘会选择自驾。但现在没有智能导航,没有电子地图,一个陌生的国家,要怎么走才不会迷路? “我能给你导航,”483说,“只可惜你还没到可以开车的年纪。” 迪甘偷偷地翻了个白眼,这不是废话么?他今年才5岁,5岁!所以他们只能选择火车出行。 后天才是迪甘录制节目的时间,他们只能先在伦敦玩两天,等迪甘录完节目再去英国的其它地方游玩。伦敦的景点还是不少的,尤其是大英博物馆,花一天时间在里面都只能算是走马观花。遗憾的是90年的时候白金汉宫还没有开放参观,伦敦眼也还没有开始建造。 不过今天只有半天,而且他们还想品尝一下英国的下午茶,时间就非常紧了。迪甘的计划是先去221B参观,然后坐船游泰晤士河。 221B就在贝克街上,只是当年真正的贝克街东侧从南到北是1号~42号,西侧由北到南是44号~85号,并不存在221号,后来为了记念福尔摩斯,才把贝克街加长,并且有了现在的福尔摩斯博物馆。 博物馆是按照柯南道尔小说里的描写布置出来的,迪甘就像一个真正的孩子一样,兴奋地坐在壁炉旁的沙发上,头上戴着猎鹿帽,嘴里叼着烟斗,手里拿着放大镜,身上还披着小号的斗篷。 这些都是他用零花钱在一楼的纪念品店里买的,除此之外还有印着福尔摩斯头像的各种用品,冰箱贴、酒杯、酒瓶、海报、书挡、钥匙扣、雕塑等等,甚至还有一套国际象棋,形象全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里的案情人物。 作为一个福尔摩斯死忠粉,他几乎想把这里一扫而空,然而U型枕和眼罩赚的钱和节目奖金都还没到手,存了几年的零花钱有限的很,买完身上的四件套后,迪甘最后只买得起一套英文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作为收尾。 一个穿着斗篷自称是雷斯垂德的警官把他们送上二楼,一边微笑着道:“欢迎来到福尔摩斯先生的家,可是他现在不在家!” 而头发花白的“华生医生”则亲切地与迪甘聊了几句案情,退到一边留出空间让这个小福尔摩斯迷拍照留念。 迪甘摆了POSE让爸爸拍了几张,然后想叫卡卡一起来,却发现身边一直就只有爸爸一个人陪着,惊讶地问:“妈妈和卡卡呢?” 博斯科在门口探头看了一眼:“他们还在楼下……上来了。” 迪甘好奇地看着妈妈和哥哥,但他们毫无异样,也就把这事抛到脑后去了,只当他们是在楼下多逛了一会儿。 从221B出来,差不多也该回公寓换衣服去吃下午茶了。要品尝最正宗的英式下午茶,自然要去Savoy酒店,那儿的下午茶据说最传统,也最正宗。而那儿,是要求穿正装的。现在还好些,可以不穿燕尾服和晚礼服,但男士要求穿黑色西装,女士要求裙装是肯定的。 小型交响乐团,穿着燕尾服身形笔直的侍者,三层银制点心架,造型优雅颜色漂亮的瓷器……百年不变的奢华与贵族气质。 三层托盘的最下面一层是迷你三明治,一个只有小孩子的半个巴掌大小。迪甘拿了个金枪鱼的,轻轻掰成两半,分了一半给卡卡:“我们分着吃,这样可以每种都尝尝,看起来都好漂亮,难怪英式下午茶这么有名。” 卡卡咬了一口,高兴地眯起了眼睛,用力地点头:“好好吃!” 第二层是司糠饼,可以涂上厚厚的奶油或者果酱吃。卡卡向来爱吃甜食,然而他需要注意体型,只能少少的涂了一点柠檬酱,倒也香甜可口。 第三层有巧克力泡芙、蛋白杏仁饼、小果馅饼……全都小巧可爱,不过对于迪甘来说有些太甜了,不过配上香醇的红茶倒是相得益彰。 吃完下午茶,他们坐车去了塔桥,准备游完塔桥后就从那附近的一个游船码头上船,坐船前往威斯敏斯特,在大笨钟和国会大厦那块儿上岸。这一段距离不算太远,但算是泰晤士河风景最好的河段。 本来塔桥和大笨钟、国会大厦都值得一看,但时间不多,这些地方关门都早,而西蒙妮还想去牛津街逛逛,给一家四口买些衣服。至于明天,他们的主题是足球。 第九章 另一个小天才 博斯科和卡卡都对足球极为狂热,伦敦的足球俱乐部他们最想参观的,是阿森纳的酋长球场。这个时候的阿森纳主教练还不是温格,而是一个叫乔治·格拉汉姆的,迪甘对他没什么印象。他一个伪球迷,除了知道几个特别有名的教练,还能指望什么呢?现在他知道乔治·格拉汉姆,还是因为要参加“百万富翁”,叫483给他恶补的。 买了四张票进球场,虽然现在是夏休期,但球员们已经归队开始训练了,一群看不清脸的小人儿在草地上跑圈、拉伸腿筋。迪甘看了一会儿,无聊地打了个呵欠,决定进意识空间上一节课。现在这个手机完全没有普及的年代,不能上网,又没带书,也幸好他有483,不然能无聊死。不是真心热爱足球,也不是球队或某个球员的粉丝,迪甘真的对这种训练无感啊! 西蒙妮早就习惯了小儿子走到哪儿睡到哪儿的习惯,把他换了个姿势趴在自己腿上,从丈夫抱着的背包里掏出个小毯子给他盖上。卡卡看了弟弟一眼,乖巧地放下了手里的小喇叭,还伸手给弟弟拉了拉毯子。 博斯科举起手里的相机给这对相亲相爱的兄弟来了一张,迪甘把脸埋在妈妈的腿上,没有被闪光灯惊动,卡卡回头朝爸爸一笑,缺了几个的洁白乳牙。卡卡去年就开始换牙了,迪甘在他的下门牙开始松动时就跟他讲了换牙的一系列过程,开朗的性格让他没有为换牙而烦恼,每天都会笑的露出“黑洞”。 迪甘最近在努力学习2016年的“黑科技”,他在483那儿学不到比地球更发达的科技,但比现在更发达的却没问题,因为483在降落到地球的那一瞬间就复制了当时地球上所有它能复制的知识。也许某些国家没有联网的电脑上某些东西它复制不了,但那种一般都跟武器有关,而这些对迪甘也没什么用,他学的主要是电子与IT技术。 他已经想好了,等拿到奖金,加上卖U型枕和眼罩的钱能有一百多万英镑,回头投到日本的股市去做空,至少能赚个三百万回来。日本的经济泡沫完全是美国折腾出来的,迪甘跟着他们在日本捞一笔,完全不会有心理负担。 其实这几年美国也在经济危机中,股票指数一直下滑,但大跌的时间段已经过去,现在就算掺一脚,也赚不到太多钱了,不如投资科技产业。 只是钱不够,就算有U型枕的钱,有“百万富翁”的奖金,也还是远远不够。这些钱只能算是他的启动资金,真正的大头,还在后面。他打算卖一样值钱的科技,虽然是卖回原主有点儿不地道,但至少把他们的发展提前了五年,倒也不算讹人。 有些事情迪甘没办法跟爸妈商量,只能在意识空间里与483聊,而483作为学习机的属性,总是会有很多限制,这让迪甘特别想要一个智能AI,就像贾维斯一样智能的。一个万能的、可以完全放心的智能管家,想想就觉得美! “也不是没有可能。”483说。 迪甘不解:“这个完全超出了地球2016年的科技吧?不是说你不能教我超过地球的科技么?” “我不能教,但只要你学的够深,可以自己研究呀!”迪甘觉得自己在483向来平静没有一点波动的声音里听出了鄙视,“科技再发展,那也是人自己研究出来的。智能AI说到底也只是一组程序而已。” 道理他都懂,但这得到什么时候?钢铁侠那黑科技,都不知道比地球先进多少年呢!尤其那个电脑屏幕,感觉完全就是空气,想把哪儿当成屏幕都行,简直帅呆了! “加油!”483特别有师德地鼓励道,“你能行的!” 迪甘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开始上课吧!”与其浪费时间想这些还很遥远的事情,不如抓紧时间学习,以后赚到钱了,请几个英国管家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 下午终于有时间去迪甘念念不忘的大英博物馆,虽然只能走马观花。迪甘最想看当然是华夏馆,虽然看不完,但最有名的那些还是可以见识一下的。比如说元青花象耳龙纹大瓶,比如说女史箴图——虽然它们不一定会摆出来,是否能目睹还得看幸运值。 然而很不幸运,华夏馆今天只有一些例行展品,不过好东西还是很多的。迪甘和卡卡手牵着手——他俩都觉得自己是在照顾对方,省得小孩子不注意就走丢了——迪甘一边看,一边给卡卡做解说。从某件古董的名称、来历、优缺点,说到它的历史、故事和相关趣事,如果不看人,那就是妥妥的一个华夏古文化、历史和古董专家。 博斯科和西蒙妮已经不对小儿子的全知全能感到惊讶了,跟着后面听得津津有味。迪甘用的是葡萄牙语,没有引起旁人的注意,只有一个戴着眼镜,胡子苍白的老头惊讶地看着他,最后收起解说器跟了上来,眼神从惊讶慢慢地变成欣赏和有趣。 迪甘挑自己感兴趣的看了一点儿,转道去看油画,好不容易来一趟,这些有名的东西总要看看。老头挑了挑眉,也跟着放弃了华夏馆,转身跟了上去。 虽然他还没时间画油画,但油画欣赏和相关知识还是学了的,不过花几个小时的时间而已,事关门面装点,不论是音乐还是其它艺术,知道一些相关知识更显档次。 事实上迪甘和卡卡都学过钢琴,是西蒙妮教的。迪甘智商本来就比卡卡高,加上成年人的学习能力和意识空间里的练习,自然学起来比卡卡快的多。不过他很少在卡卡面前秀技术,怕打击小孩子的自尊和学习的积极性。 卡卡的性格非常乐观开朗,他知道自己的弟弟是个天才,什么都懂。他从来没有嫉妒过,反而一直为此感到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他虽然没有弟弟那么聪明,但教练说过,他在足球方面非常有天赋,功夫也比弟弟学的好! 弟弟还小呢,需要他的保护。 这会儿,卡卡就警惕地抓紧了弟弟的手,时不时瞄那个可疑的老头一眼,一边随时准备向爸妈求援。迪甘讲着讲着,突然发现卡卡走神了,这才醒悟过来,他说的太高深,小孩子听不懂什么数学跟构图的关系之类的东西。 他轻咳了一声,道:“卡卡,是不是不喜欢油画,我们去看看别的?” 卡卡摇摇头,再次偷看了老头一眼,压低声音道:“那边那个,有点儿像你说过的人贩子。” 迪甘转头向他示意的方向看了一眼,虽然对方的西服上没有显眼的品牌标识,但那高档的质地和优良合身的剪裁都能说明其价值不菲,不是什么人贩子能穿出来的。很明显,对方是个上流阶层的人物,并且,他能听懂葡萄牙语。 “先生,你好!”迪甘冲着老头挥挥手,用葡萄牙语打了个招呼,意思是:我知道你能听懂葡萄牙语,但你能别跟着我们了么? 老头儿微微一笑,点点头光明正大地走了过来:“你好,小先生。”他转头向旁边的两个成年人打招呼,“你们好,我是托兰·亚当斯,刚才听这位小先生的讲解听的入迷了,抱歉。” 博斯科低头看了看儿子,见他没有反感的表情,便笑着摇摇头道:“没关系,亚当斯先生。我是博斯科·雷特,这是我妻子和两个儿子。”他没有介绍孩子们的名字,虽然对方看起来不像坏人,但在这陌生国家,面对陌生人,还是谨慎些比较好。 亚当斯只当没有发现他们的警惕,微笑道:“不知道你们的计划里有没有曼彻斯特?我在利姆有个庄园,欢迎你们来做客。” 迪甘礼貌地道:“谢谢你的邀请,不过我们的时间不太够……” “我家里也有个天才儿童,今年5岁,应该跟你差不多大。”亚当斯最终解释道,“她很聪明,智商很高,但是很寂寞,我只是希望你们以后能通通信,交个朋友。” 迪甘还没反应呢,西蒙妮和博斯科已经心动了。他们是深有同感啊!小儿子是个天才,从出生就表现的与众不同,聪明的都没朋友了! 如果有个同样年纪,一样高智商的小孩做朋友,他会不会更快乐? 并不会好吗!迪甘本身并不是喜欢小孩子的人,对卡卡好是因为当时他刚穿过来,移情作用。加上小屁孩乖巧懂事,对他也好,又是他看着长大的。别人家的小孩,迪甘怎么可能有兴趣? 本来想说,要找高智商的同伴他就去考门萨的智商测试了。卡卡却对亚当斯说的话有兴趣,跟弟弟一样大的小天才,他会有弟弟这么聪明吗?肯定没有吧?好想看看啊! 最终博斯科拍板:“过两天我们会去曼彻斯特看球赛,如果你不介意,届时会登门拜访。” 他指的是曼联和斯托克港的一场友谊赛,在斯托克港比赛,这是一种帮助小球队的方法。现在已经进入英超夏休期,除了球员训练,也只有友谊赛可看了。 第十章 “百万富翁”(一) “百万富翁”每集有10位参赛者,他们先要进行快而准的环节,回答一条4选1的选择题,最快答中正确答案的参赛者可出线。 参赛者里,年纪最大的至少有六十多了,头发花白,身上的西装质地不错,但半旧不新的看起来已经穿了很长时间。也许他以前也曾是个有钱人,但很明显,现在他已经不是了。可能这就是他会来参加这个节目的原因,在1990年,一百万英镑是个非常大的数字。 剩下的几个都不太引人注意,年龄大概在20到50岁之间,有大学生,也有中层阶级的精英,他们可能是为了那一百万英镑来的,也可能只是来证明自己。 几乎所有人都是西装革履,烫得笔挺的西服,白色衬衫,打着领带,皮鞋擦得一尘不染。在他们的衬托下,穿着圆领T恤,牛仔长裤和运动鞋的迪甘尤其引人注目。 好吧,不管迪甘穿什么,年纪注定了他会是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 迪甘是十个人里最小的,事实上,不论是参赛者还是工作人员,在知道这个5岁的小孩子也是来参加节目的人后,全都目瞪口呆。如果现在是21世纪,肯定早就被拍下来传到网上去了。 虽然彼此都是陌生人,他们却像有多年交情一样,互相交换着眼神,惊讶、好笑、鄙视、蔑视……虽然好奇,却没有人把这么一个小屁孩放在心上,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比不上一个孩子。 好在一百万英镑在吸引着他们,在工作人员做好准备后,大家也就把注意力放在了比赛上。要做到十个人里最快的一个,除了需要知道答案以外,还要反应和动作速度想结合,不然也是白搭。 “马特·巴斯比爵士曾在曼彻斯特联足球俱乐部持教多少年?A22年,B23年,C24年,D25年” 迪甘活动了一下手腕,在题目出来的第一秒就给出了选择:“D,25年。” 马特·巴斯比爵士分别在1945–1969和1970–1971两次担任曼联的主教练,加起来25年,这个不但要记得时间,还要计算。 迪甘是最快的一个,另外的9个人里,有三个答对了选项,分别是那个老头儿,一个大学生和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只是他们差不多比迪甘慢了两到三秒的时间,只能遗憾离开。剩下的四个大概是忘了算1970–1971赛季,纷纷选了C,24年。 主持人把迪甘引到录制厅场中央坐好,观众席围成了一个U型,已经坐满了人。他们看见被主持人引起来的参赛者竟然是个五、六岁的小孩,全都惊呆了。全场静了两秒后,轰地引炸,议论声猛地充斥了整个录制厅。 迪甘没有理会他们,只是回身向坐到了亲友席上的爸妈和哥哥招了招手,然后在主持人的帮助下坐到了高高的扶手椅上。节目组不愧是能拿出百万奖金的,椅子是真皮的,柔软舒适,是那种能转动带轮子的“老板椅”。 观众席上渐渐安静下来,主持人微笑道:“今天我们的参赛者有些特殊,来,小先生,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迪甘在椅子上动了动,让自己的坐姿更端正些,面向镜头道:“我叫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巴西人,今年5岁。”确切地说,他还有三个多月才满5岁,不过无所谓了,他个子从小就比同龄人要高,“不过爸爸妈妈都叫我迪甘,你们也可以这么叫我。”名字短更容易被人记住,他想做生意,有所发展,自然更容易被人记住对他更有利。 “好的,迪甘。迪甘,你知道吗?你是我们节目开办以来,年纪最小的参赛者,可能以后也不会有比你更小的参赛者了。”主持人笑道,“所以我们可以给你一个优待,你想让你妈妈还是爸爸陪你坐在这儿?” 迪甘愣了愣,看着工作人员推过来一把椅子放在身边,他回头看了看亲友席,道:“可以让我哥哥坐这儿吗?” 主持人也愣了一下,下意识地回答道:“当然可以。” 破例让家人过来,是为了让小孩子不要太紧张,有家长在旁边也不至于害怕到哭出来。不过,看他坐在大大的椅子上,举止淡定的模样,完全看不出来紧张,主持人也就没说什么。 于是迪甘笑着跟卡卡招了招手:“卡卡,你愿意过来陪我吗?” 卡卡露出个腼腆的笑容,站起来朝弟弟跑了过去。可以陪着弟弟一起,说不定还能给弟弟帮上忙,他可乐意了。 等工作人员把那个八、九岁的男孩引过来,坐上椅子后,小的那个还安慰地拍了拍哥哥的手臂,笑着用他听不懂的语言说了一句什么。巴西人,说的应该是葡萄牙语吧?这么说起来,这孩子的英语说的真好,一点儿口音也没有,是正宗的牛津英语呢。 “这是你哥哥?来,哥哥向大家介绍一下自己。” 卡卡会说一点儿英语,只是比较生涩,会的词语也不多:“我叫里卡多·伊泽克森·多斯·桑托斯·雷特,今年8岁。” 迪甘在一旁补充道:“你们可以叫他里卡多,不过我都叫他卡卡。卡卡踢球可好了,以后肯定会是个大球星的。” “是的,是的,巴西向来盛产足球天才。”主持人夸奖道,“这么看来,兄弟两个一个是智商上的天才,一个是足球天才,而且他们长的都很可爱。”虽然有些言过其实,毕竟这两个孩子都还没有显示出天才的一面,但能战胜另外九个参赛者,进入录制厅,至少能证明迪甘不是普通人。 镜头很懂地给了这两张可爱的脸蛋一个长达5秒的特写,兄弟俩长的很像,一样的浓密蓬松的棕色头发,连微微打卷的弧度都是一样的。两双一样的棕色的仿佛带着星光的大眼睛看过来时,没有人能抵挡这种攻击。 至少现场的观众们在大屏幕上看到这两张可爱的像是小天使的脸蛋时,议论声再次扬起,还有几个母性泛滥的女性发出了几声压抑的、用手捂住了的尖叫:“上帝啊,他们太可爱了!” 主持人清了清嗓子,控制住自己不要去捏他们胖嘟嘟的小脸蛋,问:“迪甘,你知道我们这个节目的规则吗?” “是的,”迪甘奶声奶气,气定神闲地道,认真的小模样秒杀了包括主持人在内的在场所有人,“我要拿到那一百万英镑,就需要回答出15道题。有一道题回答错误,就只能拿到前面保险线内的奖金。” “你说的对。另外,在答题的过程中,你一共有三个帮助可以使用,分别是‘50:50’(在4个选择中剔除2个,剩下1对1的答案)、‘打电话问老友’(打电话给场外的亲友及朋友,限时30秒)和‘问现场观众’。每个帮助可以用一次,明白吗?迪甘。” “明白了。“ “很好,那你做好准备了吗?” “是的。” “那好,答题开始,请看大屏幕。第一题:海洋中最多的生物是? A、浮游生物B、藻类生物C、鱼类生物D、哺乳类生物 请选择。” 主持人的话音刚落,迪甘就回答道:“A,浮游生物。” 场内立刻响起了回答正确的音乐,观众们一起热烈鼓掌。这道题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但答题的只是个5岁的孩子,那就不容易了。事实上,现场大概有一半人在心里选择了其它选项,比如B或者C什么的。 卡卡也使劲鼓掌,小脸笑开了花,激动得红通通的,比他自己回答对了问题还要高兴。迪甘笑着与哥哥击掌。 “恭喜你,迪甘,答对了第一道题。现在我要提醒你,如果你到这里为止,你赚到了一百英镑,如果你继续往下答,第二道题你回答错误,你将得不到这一百英镑。现在你要继续往下答题吗?” 迪甘点点头:“当然。” “那好,请看大屏幕。第二题:英国的国花是? A、大丽花B、菊花C、仙人掌D、玫瑰 请选择。” “D玫瑰。” 这道题对观众们来说,比上一题要容易的多。英国人大部分都喜欢园艺,玫瑰更是他们最心爱的植物。但对于一个南美洲的5岁小孩,这个题目却并不比上一道要容易。因此在迪甘回答完问题后,观众们没有吝惜自己的掌声,努力表达着自己的鼓励与赞赏。 主持人也轻轻地拍了拍巴掌:“回答正确,恭喜你,迪甘,你赚到了200英镑,要继续答题吗?如果答题错误,你就会失去这200英镑了。” “是的,继续。” “那好,请看大屏幕。第三题:世界第一枚邮票出现在哪个国家? A、德国B、法国C、英国D、美国 请选择。” 邮票可以说是在生活中非常常见也非常不起眼的东西,国内或者市内寄一封信不过几分钱,就算是集邮爱好者收集的也不过是稀少的、有纪念意义的、漂亮的邮票,谁会注意它的起源呢? 博斯科和西蒙妮的眉头都皱了起来,儿子这么小,连信都没寄过呢,平时也没见他对邮票感兴趣,他会知道答案么? 不过迪甘还真知道,他上辈子看杂志的时候看到过一篇关于邮票起源的故事,他微笑:“C,英国。” 第十一章 “百万富翁”(二) 代表着回答正确的音乐让观众席哗然,他们大多选择的确实是C,然而基本上是因为不知道正确答案,只是因为自己是英国人才选择的英国而已。小孩儿是巴西人,他会选择英国,而且表情那么淡定,只能说明他确实知道这是正确答案。 这么小的孩子,到底是怎么做到知识量这么广的? 如果迪甘知道他们是怎么想的,大概只会想说一句话:“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第四题: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中的“美人鱼”现座落在哪儿? A、腓特烈斯贝B、哥本哈根C、哥德堡D、斯德哥尔摩 请选择。” 这道题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安徒生童话应该是大部分人都看过的,而“美人鱼”可以说是相对来说比较有名的一篇,这里容易出错的是,四个答案全都是北欧的城市,如果不是特别有信心,很有可能就选错了。 不过对于孩子来说,虽然看过童话,却不一定知道写这部童话的作家是哪里人。 迪甘下意识地转头看了卡卡一眼,对方正捏着拳手跃跃欲试,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答道:“B,哥本哈根。” 音乐响起的同时,主持人也看了卡卡一眼,好奇地问:“卡卡也知道答案是吗?” 卡卡用力地点点头:“是的,我去年读完了安徒生童话,问过迪甘这个问题。” “那迪甘是马上回答了这个问题呢,还是查了资料才告诉你的?” “迪甘什么都知道!”卡卡自豪地说,“他不但回答了我的问题,还拿丹麦的旅游手册给我看了。我和迪甘约好,以后有机会一起去丹麦旅游。” 主持人转向迪甘:“迪甘,你喜欢旅游?” 迪甘点点头:“是的,以后有时间,我会把我喜欢的地方都走一遍。”他上辈子的理想就是有钱有闲,周游世界。然而老师的工资就那么点儿,养个儿子不容易,何况还要买房子买车子,买完还要给儿子买,一直都只能在国内折腾。本来想着退休后出国旅游的,结果就穿过来了。 不过这辈子就不一样了,他完全可以做到有钱有闲,享受人生! “你只要再答对一道题就能赚到1000英镑了,足够你们在北欧玩几天的,所以你做好继续的准备了吗?” “是的。” “那好,请看大屏幕。第五题:普利策奖是什么方面的大奖? A、赛车B、新闻C、生物D、天文 请选择。” 在场的大部分人都在想,普利策奖是什么鬼?他们只听说过诺贝尔奖啊! “B,新闻。” 迪甘听见卡卡在音乐响起的同时低低地叫了一声,他转过头,看见小孩儿一脸兴奋地看着自己:“迪甘,你已经回答对五道题了。”他看了一眼主持人,“有一千英镑了呢。”对于小孩子来说,虽然知道一千这个数字,但一千英镑能买多少东西,他没有概念,只知道一千英镑有很多很多。刚才主持人都说了,一千英镑够他们在北欧玩几天呢! “是的,里卡多说的没错,”主持人笑道:“你已经挣到一千英镑了,恭喜你,迪甘。” “谢谢。” “到现在为止,不论你是放弃后面的答题机会,还是答题错误,你都能拿到这一千英镑。迪甘,你要继续答题吗?” “是的,先生。” “好的,请看大屏幕。第六题:以下哪些果实是核果? A、苹果B、西瓜C、樱桃D、雪梨 请选择。” 核果?有果核的吗? “C,樱桃。” 在迪甘回答的同时,观众席上有人下意识地低声道:“这题目有问题吧?” 然而音乐响起,让他尴尬地红了脸。看见有人向他的方向看了过来,不服地低声道:“本来就是啊,苹果、樱桃和雪梨都有果核啊!” 主持人笑着解释道:“核果是指一个心皮发育而成的肉质果,苹果和梨都属于仁果,由合生心皮下位子房与花托、萼筒共同发育而成的肉质果。” 虽然还是没听懂,但也没人好意思承认,想想吧,场上那个5岁的小孩儿都知道呢,他们怎么好意思说自己连解释都听不懂? 见没有人再有异议,主持人微笑着看向迪甘:“恭喜你,迪甘,你赚到了2000英镑,要继续答题吗?如果答题错误,你就只能拿到1000英镑了。 “是的,我选择继续。” …… 随着迪甘的答题进度和展现出来的知识量,原本对“一个5岁的孩子来闯关”抱着看热闹心态的观众们都不淡定了,他们的目光变得热切、激动起来,还带着对天才的好奇与景仰。才5岁就懂这么多,这智商得多高啊?这些题目,他/她都大部分回答不上来啊! 回答完第10题的迪甘已经赚到了3万2千英镑,第三档的题目是最难的,而得到的奖金也最高。仅仅第11题他就能得到6万4千英镑,第12题是12万5千英镑,只要不出错,后面每道题得的奖金都是前一题的两倍,直到第15题的一百万英镑。 节目开始到现在,能闯到第三档的人寥寥无几,拿到百万英镑奖金的人更是一个都没有,难道这个首开先例的人,会是一个5岁的孩子? 而且,他一次帮助都还没用过! 所有人都激动了,拍摄厅里气氛越发火热。西蒙妮又是激动又是紧张,用力地握住了丈夫的胳膊,眼睛都舍不得离开场地中间的两个儿子。博斯科看起来淡定极了,一动不动地坐在座位上,脸上还带着微笑,却完全没注意自己的胳膊已经被妻子攥出了指印,开始发青发紫。 相对来说,卡卡是观众里面最淡定的一个,他早就知道弟弟很厉害了,回答对了十道题有什么好奇怪的?虽然他自己只会其中的一道题,却不等于弟弟不会呀!他百分之百的相信,剩下的五道题迪甘肯定也能回答出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请看大屏幕。第十一道题:苍蝇飞落在某处就匆忙搓脚,它是在做什么? A、清洁污物,准备开饭B、发射生物雷达波,探测食物C、辨别同类气味D、品尝味道 请选择。” 苍蝇谁都见过,也确实经常能看见苍蝇停在什么东西上面,然后开始搓两只前脚。问题是,谁会知道它在干嘛?两只脚搓来搓去的,怎么也不会是在吃东西吧?难道是闻味道? 还在想着,迪甘已经答道:“D,品尝味道。” 品尝味道?!你在开玩笑吗?谁是用脚吃饭的?人家苍蝇明明有嘴!! 苍蝇确实有嘴,但它没有鼻子,它的味觉器官是长在脚上的,所以它在开饭前,需要先用脚上的味觉器官去品一品食物的味道如何,然后再用嘴去吃。 …… 迪甘在众人的瞩目中轻松地过掉了第11道题,第12道题,第13和第14道题。 “迪甘,恭喜你,你是节目有史以来,第一个回答对了14道题的参赛者。” 迪甘微笑道:“谢谢,我想我应该还是最小的那个?” “是的,当然。也许以后也不会有比你更小的了。现在我要说的是,迪甘,如果你现在放弃最后一题,你可以拿着50万英镑回家,如果第15题你回答错误,那么你只能拿3万2千英镑回家了。现在,你选择继续还是放弃?” “继续。” 场上的气氛变得凝重起来,今天是要产生第一个“百万富翁”了吗?他们将要亲眼目睹一个5岁的“百万富翁”的产生,还是这个孩子只能拿着3万2千英镑离开? 博斯科和西蒙妮越发地紧张起来,一百万英镑对他们家来说不是小数目,但他们更担心自己心爱的小儿子。迪甘从小就聪明,什么都是一看就会,小小年纪就博学多才,而且没费过什么劲,都是当玩儿似的就学会了。他们这对家长也对他是百依百顺,卡卡更是个弟控。 迪甘可以说是顺风顺水地长大的,从来没受过挫折,连“不”字都很少听见,万一失败了,这么小的孩子,会不会伤心? 卡卡也知道弟弟的闯关到了关键时刻,只要答对了这一道题,迪甘就大获全胜,如果错了,前面四道题也就白回答了。他紧张地攥紧了拳头,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屏幕,就好像这样就能帮弟弟把正确答案看出来一样。 “好的,请看大屏幕。第十五题:世界上最长的叙事诗是: A、《格萨尔王传》B、《巴特里克·史宾斯爵士》C、《兰德尔王》D、《弗朗基与约翰尼》 请选择。” 在场所有人的目光都紧紧地盯着中间的那个5岁男孩,男孩却轻松地微笑着,他转身拥抱了一下自己的小哥哥,又回身向父母招了招手:“爸爸,妈妈,我要赚到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一百万啦!”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迪甘转回身想要回答问题,却窘迫地发现自己装逼太过,刚才回身的时候椅子也跟着转了,现在是正对着卡卡的方向。他尴尬地伸手扶住卡卡的椅子扶手,想把自己的椅子正过来,只是刚才还很灵敏的转轴不知道怎么又不灵了,他的努力让卡卡的椅子转了半圈,兄弟两个变成了面对面的样子。 观众们都轻笑了起来,这会儿才像个孩子嘛。 主持人忍着笑过来帮忙,迪甘清了清嗓子,装着什么事都没发生过,端正了一下自己的坐姿,对着麦克风道:“A,《格萨尔王传》。” 第十二章 准备 录节目花的时间比预计的要短的多,从电视台出来时甚至还不到吃午饭的时间。迪甘看着高兴地一直咧着嘴的卡卡,问:“卡卡,饿吗?” 卡卡摇摇头,摸着肚子道:“早餐吃太饱了,不饿。” 他们这两天吃的都是正宗的英式早餐,那份量对于成年人来说都非常足,更别说小孩了。迪甘点点头,拉了拉博斯科的衣角。博斯科正跟妻子窃窃私语,两人脸上都是完全停不下来的笑。 见儿子召唤,博斯科连忙弯腰问:“儿子,累了吗?要不要抱?” 迪甘用力摇头,能走以后他就没怎么让父母抱过了。他张望了一下,道:“爸爸,我想买本笔记本电脑,还有数码相机。” 博斯科愣了愣,道:“笔记本电脑?买台式不是更好吗?相机的话,还是爸爸的这台专业,我还带了好几个镜头,你想拍什么都可以。” “台式是需要买,不过我更愿意自己配置一台。笔记本我另有用处,数码相机也是。我想写一个程序拿去买,有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更方便。” 博斯科点点头:“是你自己赚的钱,我相信你能处理好它,只要不是乱花就行。” 迪甘向爸爸露出一个天真可爱甜蜜的笑容:“谢谢爸爸。” 博斯科乘着儿子不注意,弯腰用力地在儿子胖嘟嘟的脸蛋上亲了一口,不等他大声抗议,挥手道:“走吧,儿子,爸爸带你去买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 现在的台式电脑,CPU也就是386、486,笔记本的配置又能好到哪儿去?不过迪甘也就把它当个工具,顶多用两个月,也就将就了。如果现在电脑,还有手机不差,他还得另外想赚钱的方法呢。 不过不得不说,虽然现在的笔记本配置低到了垃圾的地步,价格却一点儿也不低,比16年的顶级配置还要贵的多。就这样,买的人也不算太少,毕竟现在能玩电脑的,都不会太穷。 东芝是第一个推出彩色笔记本电脑的品牌,CUP用的自然是386,内存2MB,硬盘200MB,重量达到了8.6公斤,外形丑的没法说,色彩还原能力差,拖尾现象非常严重。如果不是实在没办法,迪甘真是下不去手买这样一台电脑。然而,这已经是现在能找到的最好的一款了。 IBM也出了彩色笔记本电脑,外形比东芝好看也有限,重量略轻一点儿,只有6公斤,然而硬盘只有40MB,试用感觉还不如东芝。其它品牌就更不用说了,压根就没做出同类产品来。 就这破烂玩意儿,还花了一千多英镑才拿下来。博斯科看着儿子一脸嫌弃,再看看售货员一脸“我的产品这么好肯定贵啊”,掂了掂电脑的重量,默默地庆幸儿子之前坚持先买了个小行李箱,不然这么沉还真不好搬运。 转场去买数码相机,现在能买的也只有柯达了,他们是第一个推出数码相机的公司。如果他们能坚持往这个方向发展,而不是死抱着胶卷不放,也不至于到破产的地步了。 这时候的数码相机没什么好挑的,外表还好,跟普通胶卷相机差不多,只是像素低的让人发指,如果不是有用,迪甘才不会吃饱撑的买它呢。这价格,直接买单反再带几个镜头都够了。 买完了东西,众人都松了口气,随便找了家饭店吃午餐,一边商量下午要怎么安排。他们定了傍晚去曼彻斯特的火车,亚当斯先生将派司机到火车站接他们,中间还有几个小时不知道怎么打发。 迪甘表示他随便,要是实在不知道要去做什么,就呆在酒店里也行,反正已经买了笔记本,他可以开始工作。 卡卡则想找块草地练球,他这几天都没摸球,觉得非常不习惯。而且弟弟这么厉害,他也要加油练习才行。 于是最后决定,博斯科陪卡卡去公园踢球玩——出门时卡卡往自己的小行李箱里塞了一个——西蒙妮去逛街,迪甘对足球和逛街都没兴趣,宁愿自己呆在酒店写程序。十月就是日本房地产做空的最好时机,他得在那之前把程序写出来赚够本钱才行。 好在之前他就在意识空间里写过一遍了,现在不过是照搬而已。普通软件都不是一个程序员普普通通就能随便写出来的,何况是他想做的这个东西。如果不是在意识空间里写过一次,对他来说这个也不算是开发什么新软件,靠他一个人不知道要几年才能做出来。 就这,迪甘也要赶时间,才能在10月以前把东西给做出来。到时能卖多少钱,一要看他的完成度,再就要看谈判水平了,相差一点,他可能就会少赚几千万甚至上亿美元。 主要是现在还是90年,电脑跟95年相差太多了,他修改了不少地方,不然386和486的电脑,恐怕带不动windows95系统,好歹95年奔腾处理器出来了。 是的,迪甘要做的就是windows95,然后拿去卖给微软。虽然是拿人家的东西再卖给人家,但好歹提前了5年,也能让微软多赚很多钱了,而且节省了很多开发的人力和时间,倒也谈不上太内疚。 不拿这个赚钱,他还真想不出什么方法能在两个月就赚够本钱去股市里捞一笔。就靠他那百来万?就算这回做空日本房地产利润能达到100%,那也不够干什么的呀! 沉浸在一件事里的时候时间通常过的很快,迪甘都觉得自己没写几段程序呢,家人们就都回来了。他活动了一下有些酸痛的肩膀,关机收拾电脑。行李其实都已经收拾的差不多了,直接退了房就可以离开。 对于英国的火车,印象自然是从各大侦探小说里来的,无论是福尔摩斯,还是波洛或者马普尔小姐,都没少坐火车,甚至有命案发生在火车上。而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包间一般的车厢。 华夏的火车,只有卧铺会隔成小间,他还从来没坐过隔成小间的硬座呢。 两个孩子一人一边地占据了窗户的位置,一起跪坐着向窗外张望。西蒙妮伸手扶着迪甘的小身子,嘴角噙笑,难得看到小大人似的小儿子露出这种小孩子样模样来。她想了想,朝丈夫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把相机拿出来,偷偷拍上几张留个纪念。 英国乡村的风光很漂亮,如果不是外面已经很暗了,而数码相机又不给力,迪甘这会儿肯定也在拍拍拍了,然而现在他只能等下车后,拍拍静态照片,挑一些漂亮的拿去做桌面和屏保。 快门的声音心动了两个孩子,他们下意识地转头,两张十分相似的脸上还带着笑容,其中一个还缺了个门牙,另外一个则因为姿势问题有些不稳地挥舞着手臂想要稳住自己。“咔嚓”一声,一张堪称是黑历史的照片就这么被留了下来。 迪甘稳住自己,满脸黑线地看着爸妈,无语了一会儿,道:“妈妈,我饿了,三明治拿出来先填填肚子呗。卡卡,你要吗?”晚餐肯定是去亚当斯家里吃,也不知道几点开饭,现在先吃点东西垫垫也好。 卡卡摸摸肚子,端正地坐下来,点点头:“要猪排的。” 英国的火车向来以晚点闻名,而晚点理由也是极为奇葩。一点儿都不意外地,他们乘坐的这趟车晚点了将近一个小时,本来七点三十五就能到达曼彻斯特,等火车停下时,已经八点二十了。 亚当斯派来的司机已经等在了车站外,这是一个五十多岁留着整齐八字胡的男人,穿着笔挺的西装。确认了双方的身份后,司机把他们请上了一辆豪车——虽然迪甘没认出来是什么牌子什么型号,但很显然这车便宜不到哪儿去。 汽车行驶在乡间的公路上,道路两边是宽阔的田野,间或几间农居一闪而过。今天折腾了一整天,迪甘已经有些困倦了,这个身体还太小,真希望能早些长大。然而时间问题,是再发达的科技也难以控制的。 从曼彻斯特到利姆要一个多小时的车程,迪甘打了几个哈欠后,干脆闭上了眼睛,准备睡一小会儿,免得到了地方没精神,晚餐的时候太过失礼。 第十三章 网上联系 如果是在家里,西蒙妮就直接把儿子抱上楼睡觉了,现在是去别人家做客,眼看着要停下来,她也只能把睡的正香的儿子叫醒。好在迪甘没有起床气,更不至于哭闹,不然就太失礼了。 迪甘揉了揉眼睛,迷迷糊糊地看了一眼周围,反应过来:“到了?” “到了。”卡卡大了几岁,运动量一向也很大,倒是精神的很。他伸手牵着弟弟下车,一边问,“要喝水吗?” 迪甘接过水瓶喝了几口,顿时精神起来,就只见夜色下一幢豪宅灯火通明,亚当斯已经站在门口迎接了,正与博斯科寒暄中。三间矩型房屋呈U型排列,把硕大的庭院夹在中间。 大块的大理石拼成的地板把院子分隔成几大块,有绿地也有花草,还有两个大大的水池,路灯下,一时也看不出是泳池还是观赏池塘。不过房子还是很漂亮的,主屋有两层,墙壁几乎全玻璃设计,看着开阔舒畅。两翼分别是客房与餐厅、厨房之类的,与主屋类似,都是开阔型装修,下人们来往忙碌,正为晚餐做着准备。 一家子已经被迎进了主屋,整个一楼是个大大的活动室,也可以说是会客室,大大的沙发可以坐的下几十个人,还有各种娱乐器材,足够开个派对的。 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坐在一张小桌子旁,伸展着两只小手抱住一本又大又厚的书看的入迷,看那书的重量几乎能赶得上她自己了,只能放在桌子上,压根抱不起来。 亚当斯微笑着向小女孩招招手:“哈莉特,来,跟这两位哥哥认识一下。” 小女孩恋恋不舍地拿书签做好记号,站起来礼貌地给他们行礼,自我介绍,然后看看卡卡,又看看迪甘,走过来拉着他们的手道:“你们看电视吗?爷爷刚给我买了BBC的纪录片《数字之夜》,我刚看了一点儿,可有意思了。” 这名字听起来就很高端,迪甘还挺感兴趣的,不过卡卡应该就看不懂了。他看了哥哥一眼,卡卡好脾气地点点头:“好呀,一起看。” 这部纪录片全称叫《BBC数学之夜——趣味数学系列》,就像名字一样,讲的就是趣味数学,哈莉特已经看完了第一集,他们一起看的是第二集《破解密码》。 就迪甘来说这是一部很有意思的片子,哈莉特明显也看懂了,还时不时能跟迪甘讨论几句,并且言之有物。只可怜卡卡,作为三个人当中年纪最大,智商最普通的一个,作为一个正常的小学生,他看的一头雾水。 平时卡卡并不把弟弟比自己厉害很多的事情放在心上,他向来为弟弟的天才感到自豪。然而现在一个比弟弟还小的女孩子,也比他懂的更多,电视他完全听不懂,这女孩儿却能跟迪甘展开讨论,而且还不是因为语言问题,这让卡卡多少有些失落和沮丧。 迪甘沉浸在数学的世界里,没有发现自家小孩儿的别扭,就算感觉到卡卡不喜欢哈莉特也没放在心上。这么大的男孩子,有几个会喜欢陪小孩子一起玩的?会对他这个小三岁的弟弟这么好,已经是非常有耐心和爱心的了。 晚上回客房休息,卡卡像往常一样照顾着弟弟洗漱,迪甘一边刷牙,看着他满脸写着心情不好、有话要说,含着牙刷含含糊糊地问:“卡卡,怎么了?” 卡卡的脸有些发红,羞愧地道:“就是觉得自己好笨,电视都看不懂。” 迪甘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把牙刷拿下来笑道:“哥哥,你不是一向知道我很聪明的么?我可是天才。”长到这么大,迪甘还是第一次开口叫他哥哥。 “迪甘最厉害最聪明了,”卡卡先是高兴地应了一声儿,然后又郁闷地道:“只是那个小妹妹也很聪明……” “因为她是数学天才,我已经试过了,她只在数学方面有天赋而已,其它的都很一般。”迪甘认真地道,就算不是现在也得说死了是,“可是你也是天才啊,你是足球天才,以后一定会成为足球巨星的,就像马拉多纳一样!一个人,一生有一个地方是天才就行了,其它地方不如人怕什么?何况你也只是不如几个人而已,事实上你在数学方面已经比你的同学都学的好了,不是么?” 卡卡想了想,笑了:“你说的有道理。快洗漱,我们该睡觉了。” 迪甘也咧嘴一笑,匆匆洗漱干净,兄弟两个一起熄灯睡觉不提。 第二天上午兄弟两个陪着小女孩儿玩了半天,下午两家人一起去看球赛——对于迪甘和哈莉特这种对足球没什么太大兴趣的人来说,也不过是换个地方聊数学而已,好在两个小孩子被夹在中间,倒也不引人注意。 当天晚上,一家子告辞了亚当斯先生,按原计划坐火车继续往北,他们七天的假期只剩三天,可他们还有很多地方没去玩呢。别人还好,哈莉特好不容易找到个能和自己聊数学的小伙伴,哪里舍得,拉着迪甘的手不肯放,迪甘哄了她半天,答应以后每个星期都打电话才脱身。 说是还有三天,真正游玩其实只有两天时间,最后一天他们得赶回伦敦,除了他们需要从伦敦坐飞机回圣保罗,还得去律师楼取离岸公司的证件,跟那商人签U型枕和眼罩的转让合同。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离岸公司不要求成年,不然还只能挂在父母名下,而不是弄个监护人的名头。 又是几十万英镑到手,虽然也要交税,公司的税却比个税要低多了,何况还是离岸公司。迪甘心里有赚钱计划,也不把这几十万放在眼里,转头就把钱转到了家里的账户上,笑嘻嘻地道:“给妈妈买珠宝戴。” 西蒙妮感动极了,搂着小儿子泪眼朦胧,倒把他吓着了,连忙朝爸爸和哥哥使眼色求救。博斯科假装吃醋地道:“臭小子,是谁帮你谈的生意?心里怎么只想着妈妈,爸爸呢?” 卡卡也凑过来道:“妈妈,我也会赚钱给你买珠宝的,还买漂亮衣服和包包。”这是有一回听迪甘吐槽“伐开心,买包包”来着。 当天上了飞机,又是十几个小时的航程。这回有了笔记本电脑,迪甘倒不用一直睡了,有一大半的时间趴在电脑上当码农。其他人也看不懂他在做什么,迪甘也不解释,只说是编个程序,回头可以拿去卖钱。 还引得西蒙妮一本正经地教育:“宝贝儿,你还小呢,先不急着赚钱啊。要是做实验钱不够就跟爸爸妈妈说,你现在的主要任务还是学习。” 迪甘一边敲着代码,一边敷衍地点头:“嗯,嗯,我这是在学习,写程序么,就是一边学一边练的,赚钱是顺便,写出来了不卖不是浪费么。” 博斯科和西蒙妮也不懂计算机,听儿子这么说,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反正迪甘年纪虽然小,却一直很有主见,也向来热爱学习,他们向来只愁儿子学习的时间太长呢,怕影响健康。 往后两个月,迪甘每天在编程上要花上十来个小时,西蒙妮每天只能掐着点叫他去休息、运动,卡卡训练回来也总是拉着弟弟去玩会儿足球,就怕他太过沉迷,影响健康。 到九月初的时候,迪甘终于搞定了系统。又过了两天,晚上吃饭的时候,迪甘啃了两口烤肉,冷不丁地对博斯科道:“爸爸,有时间陪我去一趟美国吗?” 博斯科愣了愣:“去美国做什么?” 西蒙妮和卡卡也好奇地看着他,这两天终于不见迪甘扑在电脑上了,这是又有什么主意了吗? 迪甘道:“我写的程序都搞定了,跟人约了要把程序卖给他,具体时间倒没定,我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有时间。”要不是现在实在太小,不可能自己一个人出门,不然,他现在有钱,完全可以说走就走。 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 博斯科就更惊讶了:“你什么时候跟人约的,打电话?” “网上联系的,”迪甘淡淡地道,“我上个月不是拉了网线么?”就是实在慢的受不了,入侵个电脑简直卡的一逼,差点儿被人给反入侵了。 听他这么说,博斯科也就点点头:“我看看能不能请到假吧,实在不行就让你爷爷陪你去。” 倒是西蒙妮好奇地问:“网上联系?用电脑能跟别人说话吗?” 迪甘嘿嘿一笑:“用电脑跟人说话是我明年的研究内容,现在还办不到,不过我这么厉害,在网上跟别人打个招呼还是可以的。”只是不知道比尔·盖茨看见跟他打招呼的人,到时会是什么表情。 第十四章 二脸懵逼 博斯科果然一时请不到假,独立日那天倒是有一天假,加上周末有三天,但也未免太仓促了。迪甘倒是想说让他辞职,反正以后公司明面上也是要他去管的,没个成年人在前面顶着,太容易出问题。 只是一来钱还没到手,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二来,博斯科今年不过三十几岁,事业心也强,让他管公司只怕以后容易有矛盾。倒不是说他怕当爸爸的抢儿子的公司,而是关于公司的发展,两人容易有分歧。 迪甘再清楚不过,他想要的,只是一个门面而已,关于公司发展方向,谁能比他更清楚? 所以听博斯科说可以让爷爷陪他去,顿时就反应过来,爷爷也才不到六十岁,而且身体向来健康,但又不至于身强力壮到跟他抢说话权和决策权,倒是最符合他的要求。 于是迪甘果断扔下勺子,豆饭也不吃了,叫道:“爸爸刚请过年假,再请假也不好,我去给爷爷打电话好了,看看他有没有时间。” 也不管爸妈在后面叫着要他吃完饭再打电话,迪甘趴在沙发上,拿着话筒,声音能甜出蜜来:“奶奶,晚上好,好想你啊,你和爷爷什么时候来看我呀?” 爱娜已经吃过晚饭,在沙发上坐下准备看肥皂剧了,接到心爱的小孙子的电话,哪里还顾得上电视,笑得见牙不见眼:“我也想迪甘了呀,已经八点半了,吃饭了没有?” 迪甘心虚地看了一眼餐桌上吃到一半的豆饭:“吃了呀,奶奶你吃了没?” “奶奶也吃过了。”爱娜喜滋滋地跟小孙子说了半天,看到丈夫过来,才道,“你爷爷过来了,要跟爷爷说话吗?” 当然要!这才是他打电话的目的好吗!! 跟爷爷卖了几句萌,迪甘选择开门见山:“爷爷,你过几天有空吗?要好几天的空闲时间的那种。” 费尔南多乐呵呵地:“有呀,我已经办好退休手续了,以后都有空,我和你奶奶去看你好不好?” 迪甘的眼睛“噌”地一下就亮了,爷爷竟然退休了!以后都有空了!这代表什么?这表示他的打算有指望啊! “那太好了,爷爷,我正好想找你帮忙呢。”迪甘笑嘻嘻地道,“我过几天想去一趟美国,爷爷,你陪我去呗。” 在得到爷爷的同意后,迪甘再次入侵了某个工作狂的电脑,跟他约定见面的具体时间,然后拜托爸爸帮忙订两张飞往美国的机票。至少回程,他还没确定呢,这次在美国呆的时间大概不会太短。 又是十几个小时的航程,好在现在他有钱了,而且将要赚到更多的钱,倒不把头等舱的机票钱放在眼里了。倒是费尔南多吓了一跳,头等舱的价格可跟经济舱相差了好几倍,如果是提前几个月买票也就算了,这临时买,那是非常的贵啊! 不过想到小孙子转眼就赚了上百万英镑,这回据说要赚的更多——迪甘没跟家里人说这个多是多到什么程度,怕吓着他们——也就没说什么,乐呵呵地一手行李一手孙子地上了飞机。老了老了,享一把孙子的福,也能坐上头等舱了! 舒舒服服地到了旧金山,然后租了辆车开往硅谷,找了个酒店开了个标间。虽然头等舱坐着舒服,十几个小时也还是让人觉得累的慌。好在两边时差不大,才4个小时,还不至于需要倒时差。 好好地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吃过早餐就直奔微软公司。硅谷有名的IT公司当然多,然而他现在也没钱买股票,有了钱也不一定能插一脚,暂时就先不去看了,能从微软那边赚一点启动资金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向前台报出名字,前台好奇地看着这爷孙俩,不明白来谈生意为什么还要带个小孩子,一边打电话上去核实。很快就有个一脸精英状的青年过来,脸上带着职业的微笑:“雷特先生,上午好,盖茨先生已经在等着了,您这边请。”一边引路,一边不着痕迹地瞟了小孩儿一眼,显然也好奇为什么会有人带着孩子来拜访比尔·盖茨。 迪甘淡定地被爷爷牵着,在精英男的带领下乘电梯上楼。90年代的电梯还很慢,好在楼层也不高。 办公室的门半掩着,精英男敲了敲门:“Boss,雷特先生来了。” 这时候的比尔·盖茨还很年轻,顶着他的一头乱毛坐在办公桌后,脸止带着大大的黑眼圈。不过人家一点儿首富的架子都没有,当然,如果不是迪甘的话,这位首富先生还要到94年才会登上世界首富的位置,现在就不一定了。 首富先生从桌子后面走过来跟费尔南多热情地握手:“雷特先生,我们终于见面了……” 费尔南多下意识地跟他握手,脸上的表情是迷茫的,什么叫终于见面了? 迪甘扭着偷笑了一下,清了清嗓子:“盖茨先生,你好,我们终于见面了。” 三个成年人同时低头,其中两个二脸懵逼:WhattheF*k? 迪甘非常淡定地拉着爷爷在沙发上坐下,反客为主地道:“请坐,盖茨先生,我们为什么不坐下来慢慢聊呢?” 一个未来的首富,一个名校毕业商场上也是杀伐果断的精英,都下意识地照着迪甘的指引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迪甘本来以为这个精英男是助理或者秘书之类的角色,在看到两人的互动后恍然发现,他对对方的职位估计错误,这是一个至少在经理以上职位的高层,在这次交易中显然有发言权。 比尔·盖茨在看见费尔南多的时候其实挺惊讶的,现在电脑并不普及,会操作电脑的人也大多是年青人,更别说做到能入侵他的电脑,写出那么先生的操作系统的黑客先生了。在盖茨的估计,年龄应该不会超过30岁才对,这位老先生看起来怎么也有五十多了。不过做了这么些年生意,就算是技术宅,也知道怎么掩饰自己的惊讶。 只是他再怎么也没想到,接他话的竟然是这个五、六岁的小男孩! 终于回过神来的首富先生看着小男孩帮爷爷的帮助下打开行李箱,把一台笔记本电脑放到茶几上。精英男非常懂眼色地帮忙把电源插上,并顺便去倒点喝的过来:“几位想喝点什么?” 迪甘按下开机按钮,同时把笔记本电脑转向比尔·盖茨:“白水就好,谢谢。盖茨先生,我已经在这台电脑上安装了操作系统,你先看看这开机画面。” 在迪甘看来,这电脑的破配置,画面肯定是好看不到哪儿去的。但在没有见过二三十年后的高配置电脑、没有用过比window3.0——他们刚研制还没推向市场呢——更好的操作系统的专业人士来说,开机这段时间展示给他们的东西就太多太多了! “我把这个系统叫作windows90,当然,这个只是做给微软看的,如果我们的合作没谈拢,我会把它改成另外一种形式,去苹果公司。”迪甘毫不介意透露自己的计划,“我来介绍一下这个系统的基础操作,这是开始菜单……” 虽然window3.0也号称是窗口系统,跟这个相差的就太远了。操作更简便、更人性化,桌面图形用户界面也更更强大的、更稳定、更实用。可以说,这是电脑操作系统的一次颠覆性的变革! 不论花多大的代价,一定要拿下这个操作系统!这是比尔·盖茨看着迪甘试操作整个系统后的第一反应。他与精英男对视了一眼,显然,两个人的意见相当一致。 演示完整个系统,迪甘施施然地放下鼠标,让他们自己去体验,现在,他只需要等着报出自己的心理价位就行了。 比尔·盖茨表示,虽然之前被入侵的时候看见过关于桌面的截图了,但他还是觉得受到了惊吓,所以他现在需要一点时间和属下商量一下价格问题。 迪甘表示不介意,于是那两个人另找地方去商量,还把迪甘的笔记本电脑给抱走了,迪甘也懒得管,总不可能这么一会儿就能把系统核心的东西偷师。紧接着就有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秘书进来给他们续水续咖啡,还端了几样点心和水果过来。迪甘也不客气,他还是第一次主导谈生意呢,说了那么长时间,真是又渴又饿。 费尔南多摸了摸小孙子的头,看那秘书出去了,低声问:“你这东西看起来很棒啊,他们很想要的样子,你打算卖多少?” 迪甘笑吟吟地竖起了4根白嫩嫩胖乎乎的手指头,费尔南多倒抽了口冷气:“四千万?” 迪甘翻了个白眼:“捡呢,4个亿,美元!”这个系统能帮助微软一年就赚几十个亿,更别说可以帮助微软确立同行业的龙头位置,他要4个亿已经很亏了。只是在双方不对等的情况下,他要太多也不现实,更别指望股份什么的,不如在对方可以接受范围内提要求,反正他赚钱的手段也不止这一个。 实事上,卖这个操作系统只是他的起家本钱而已。毕竟他两辈子都投胎在普通人家里,没人随便给他几个亿来锻炼。 第十五章 要读书吗? 本来以为孙子能赚4千万美元,被这个数字惊吓了的费尔南多·佛郎哥·贝拉斯克·雷特正准备静静的时候,小孙子告诉他,不是4千万美元,是4亿美元哦~ 4亿美元…… 亿美元…… 美元…… 元…… 迪甘的第一次生意并不像他想的那样唇枪舌箭,双方都知道这个东西很重要,买方很想要,卖方出的价格也算公道,因此,在迪甘报出4亿美元的价格后,未来的首富先生和精英对视了一眼后,爽快地答应了这个价格。 看他们的反应,迪甘就知道自己的报价应该是略低的,但应该也不至于低太多,也就没太纠结于自己少赚了多少,反正他卖的这个系统是没有IE版本的。IE被写入操作系统是98那个版本的事,本来迪甘想直接加进去的,但现在的电脑实在是太烂了,这让他不得不减掉了不少东西,不然因为系统太庞大导致电脑运行不了就成笑话了。 何况,他将来是打算开计算机软件公司的,他希望能在IE出来前先做个好用的浏览器出来,让网民习惯用他的浏览器而不是IE。 这时候微软已经赚了不少,叫来律师签过合同后,4亿美元很快就打入了那个被迪甘命名为THERE(那里)的离岸公司账户。 搞定合同,盖茨看了一眼时间,笑道:“也快到中午了,请你尝尝硅谷的商务餐怎么样?” 迪甘自己是打算将来要开软件公司的,如果能跟比尔·盖茨多聊聊自然好,就算没办法偷师,能保持友好关系也是好的,便道:“我刚赚了一大笔呢,当然应该我请客。只是不熟悉这里,地方得你来定。” 盖茨也不推辞,要知道迪甘这一大笔可是整整4亿美元!这4亿美元可是从他这儿赚的! 于是众人收拾收拾就准备去吃饭。主要是比尔·盖茨收拾,他得把这台有现在最先进的操作系统的笔记本电脑收起来——现在也没有什么移动硬盘或者光盘,干脆就拿笔记本电脑当储存工具了,这才是迪甘非要买笔记本电脑的原因——把电脑给了他,迪甘倒是一身轻了。至于费尔南多?他还没从4亿美元的惊吓中回过神来呢。 盖茨虽然刚花了这么一大笔钱,几乎把公司的流动资金全掏空了,却掏的心甘情愿。这个系统微软将来也许也能做出来,但肯定不是一、两年之内的事。在IT业,时间就是金钱,提早几年得到这个系统,多得到的利润不是几亿,而是几十亿上百亿。 尤其这还不只是钱的问题,以他的眼光,自然能看出windows出现的意义,它能让微软站稳操作系统领头羊的位置,甚至垄断整个市场。光是这一点,就能给公司带来上百亿的利润。 而给他带来这一切的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一个还没过5岁生日的小天才,在盖茨眼里自然就非常顺眼,非常值得结交了。如果他愿意再大一点儿的时候来公司上班就更好了,要不是现在他实在太小,容易被控告雇佣童工,盖茨真想现在就拉着迪甘签张工作合同。 迪甘自然是说些客套话,表示对他欣赏的感谢。不过对于进微软工作的邀请,迪甘非常直接地道:“如果能成为微软的股东,我自然是很乐意的,工作的话就只能说抱歉了。你也知道,我刚赚了点钱,正好可以去开公司。” 盖茨也没生气,反而很大方的表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可以给他打电话:“黑我的电脑就算了,你第一次黑进来的时候可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我的电脑中病毒了呢。要知道,我的电脑可是专门做过防护的。” 黑进他的电脑就算了,还突然在他的电脑屏幕上跳出一块白析光屏,字体还是红色的,还特别大,简直跟恐怕电影似的。这就算了,还上来就说要跟他做生意。盖茨从来不知道自己的想象力这么丰富,立刻就联想到了一些跟鬼魂啊、复仇啊之类有关的东西。 迪甘嘿嘿笑着给他卖了个萌:“这不是在网上更方便给你展示我的作品么?而且现在有你的私人电话了,当然不需要黑你的电脑了。” 比尔·盖茨先生能说什么呢?对方再天才也只是一个5岁的小孩子,他能跟这么小的孩子计较吗?他决定转移话题:“迪甘,你上学了吗?” 迪甘吃着香草冰激淋,摇摇头:“有什么好上的,学校教的那些东西我都会。” “数学、物理和化学这些你都会?”盖茨惊讶地问,他还以为这孩子只是在计算机方面比较天才呢,“而且除了这些,学校还能学到其他的一些学科,还有各种社团呢。” “都会,上学没意义。”迪甘道,“事实上我买笔记本和来美国的钱,就是靠我的知识赚来的。英国的《百万富翁》你知道吧?” 工作狂先生不知道这个节目,精英男倒是惊呼了一声:“迪甘,你就是那个唯一一个拿到了一百万英镑的天才男孩?” “你看了那个节目?是的,就是我。” “老天,你是怎么学习的?那15道题可是哪方面的都有,你才5岁,是怎么做到知识面这么广的?” 吃完了午餐终于回过神的费尔南多骄傲极了:“这孩子从出生就很聪明,半岁就说话可利落了,1岁的时候就识字,能自己看书。现在迪甘每天都要看几本书,市图书馆的书都要被他借遍了。”他得瑟地显摆,“迪甘每分钟能看2万字,而且过目不忘。” 两位都很捧场,一脸惊叹,迪甘羞耻地想要捂脸。这世上天才少吗?别人夸奖是一回事,你自己夸自己,那就太羞耻了! “就算你能自学,那也要读书吧?有些名师教的东西和书上的还是不一样的。而且人脉也是一个,我们上学,包括参加社团,都是在扩大人脉。如果你不想上中学,要不直接找所大学去读?”盖茨还是关心他的学业问题,虽然他自己半途退学了,但不得不承认,在哈佛的几年对他还是有帮助的。 “我也想过这个问题,可是我今年才5岁,5岁去上大学是不是太奇怪了?”迪甘简直恨不得晚上一闭眼,早上一睁眼,自己就已经成年了。年龄小实在是太太太不方便了!“而且我打算来美国上大学,我记得申请大学是要求高中三年的平均成绩的?托福和SAT成绩倒还好说。” 盖茨一想也是:“你确实太小了,一般的大学在大一的时候都会要求住校,你这么小,都没办法自己照顾自己……不过天才总是能得到照顾的,如果你想读,不管是哪所大学,什么专业,只要你露一手,秀秀你的智商,校方一般来说都会给你一些照顾的。” 迪甘眨眨眼,再眨眨眼,他有点儿犹豫,要现在就去读大学么?在他的计划里,大学应该可能也许会去读,但肯定不是现在!要知道,他得忙着开公司挣钱呢。电脑制造公司、手机制造公司、软件公司……这么多公司一开,他哪里还有空去读书? 不过上辈子天天泡在学校,现在5年都没进过学校了,还真挺想念的。而且,如果直接进大学的话,还可以想学什么学什么,也不用担心在中小学那样不得不学一些他早就知道的知识,简直就是享受。 而且读什么专业也是一个问题,如果是学术性方面不论是文科还是理科、工科,他都不觉得有去读的必要,倒是想读个MBA,毕竟要开公司么,而且还会是集团性的公司。读个MBA对他管理公司有好处,这么大的公司,只是知道公司的发展方向和一些技术性的东西有什么用? 还是得懂管理才行,就算现在不学,以后也是要学的。研究案例,与老师和同学的讨论,学习管理不是在意识空间里跟着电脑随便学学就能学通的,那叫闭门造车。 如果要读MBA的话,迪甘倒不用为选哪个学校发愁了,首选就是哈佛。哈佛的商学院是有名的,只是到时就更忙不过来了。他记得当时看过一本关于哈佛商学院的书,里面有一句话让他印象深刻。 那句话的大意是,其他学校的商学院学生,一周分析一个案例,觉得自己特别忙,特别辛苦。哈佛大学商学院的学生,每天都要分析一个案例! 可见,如果他选择读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将来会忙成什么狗样,到时他会有时间管理公司吗? “我先考虑一下吧,”迪甘最后跟盖茨道,“反正我还小呢,不用着急。如果我到时想去读哈佛,盖茨先生,能请你帮忙推荐吗?” “当然可以,”比尔·盖茨笑道,“非常荣幸能推荐一位小天才去母校读书。” 第十六章 买买买 钱到手了,迪甘就更忙了,既然要开公司,自然要把架子先搭起来。现在公司也不需要太多人,但基本的组织结构还是要有的。他已经跟费尔南多商量过了,让他出任明面上的老板,费尔南多也答应了。虽然以后就要在小孙子需要的时候跟在身边东奔西跑,但临老能帮上小孙子的忙,他开心的很。 另外公司的招聘也暂时需要费尔南多负责,总不能他一个5岁的小孩子来给人面试。不过现在最急需的,是找金融投资顾问来帮忙炒股! 90年10月是日本房地产经济泡沫大暴发的时候,他准备把4亿美金全部投进股市,做空日本房地产。这话说出来的时候,费尔南多和操盘手都吓了一跳。4个亿,不是4百万4千万,虽然日本房地产确实不行了吧,万一短时间内不崩盘呢?那不是套里面了么? 迪甘也有点儿发虚,这毕竟不是一笔小钱,但如果不拼一把,回头股市大跌的时候,他肯定会后悔死的。所以他一挥手:“都买空,全部买。” 虽然他这么说了,操作员还是转头去看费尔南多,谁叫这个“老板”这么小呢,当然是监护人说了算。 费尔南多想了想问:“迪甘,你确定这4亿都投进去做空吗?要是赔了可不许哭鼻子啊。”要真赔了也无所谓,反正是他自己赚的,家里又不是养不起一个小孩子,就是怕孩子会难过。 迪甘耸耸肩:“当然,赔了我不会再赚么?就是辛苦点了。” 于是这边算是解决了问题,只等着股市大跌就行了。本来迪甘想着,乘等待的这段时间,先在硅谷租幢办公楼,把公司架子搭起来的,但转了一圈,他的钱要租楼又要招人的话,压根不够! 而且想找能干又靠谱的人也麻烦,而且找的还不是一个两个,迪甘想了半天,最后觉得以其建个新公司,不如直接买几个公司重组一下来的方便。到时只需要租一幢办公楼,把这些公司搬到一起,再留出一层来作为总公司就行。 这么想着,就打电话找中介,让他们帮忙去找三家公司。现在手机也没普及,大哥大块头那么大那么沉,信号还差,也只能用酒店的电话,然后约在酒店的咖啡厅里见面。 “不知道先生对公司的要求是什么呢?”中介看着费尔南多问。他做这一行已经有十来年,小老板富二代大富豪或者白手起家的草根阶级都见识过了,这位老先生他却看不出来是能一口气买三家公司的。 不想,老先生身边那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开口了:“要求分别是电脑公司、移动电话公司和电脑软件公司。” 中介愣了愣,转头看老先生,老头儿笑道:“是他要买公司,你照他的要求找就是了。” 迪甘也不管那中介一脸懵逼,细细地说了一遍自己的要求。 现在电脑和手机都不普及,公司恐怕不会很好找,不过他也不指望人家的技术,公司情况怎么样都没关系,主要是要公司结构完整。反正技术他有,公司一买回来就能开始研发,哪怕科技只是发达那么几年的产品,也等于是个金库了。 他这直接就要买三家公司,中介自然也殷勤,哪怕公司再小呢,怎么也是几十甚至几百万的交易了,中介中间抽成少不了。等从恍惚中回神,中介确定对方不是恶作剧,也能这个能力买公司以后,立刻以十二分的工作热情开始投入其中。 好在现在已经九月中旬,离日本房地产股票大跌也没多久了,等公司找的差不多,钱差不多也该到手了。迪甘准备在这段比较空闲的时间里办一下移民的事,既然要在美国开公司,还是入美国的国籍会更方便。 移民这个事也好办,只要有钱,直接找个律师就行了,反正是投资移民嘛,半个月后钱从股市出来,正好租办公楼开软件公司,算是落实了投资。迪甘越来越觉得自己就是干管理的料,什么事情都能扔给别人去做,自己安心等结果就行了o(* ̄▽ ̄*)ゞ 这些事情都是指着股市里的钱到手呢,手里的几十万英镑倒是派不上用场,现在1英镑大概能换2美元,合起来差不多有将近一百万美元了。迪甘想了想,仰着脸道:“爷爷,我们去买房子吧?” 费尔南多还在想着公司的事呢,以后他要给小孙子当挡箭牌,多少总还是要了解一些的。突然听小孙子说要买房子,奇怪地问:“你想在哪儿买房子?” “就在这儿呀,”迪甘想了想,“找一个离硅谷和旧金山都不远的地方买幢别墅,以后我要在这儿开公司的话,我们肯定是经常要呆在这边的,天天住酒店也不方便。我现在手里还有将近一百万美元,买幢别墅怎么也够了。”现在房价还没开始涨,这儿也不是房产大热的地区,有几十万就足够了。 费尔南多眨了眨眼,他还没明白小孙子是怎么从买公司跳跃到买房子的,不过小孙子想买,又有钱,那就买:“好,如果钱不够,爷爷这里还有几十万西雷亚尔,大概能兑换二十万美元。” 迪甘心里感动,脸上却给爷爷卖了个萌,奶声奶气地道:“谢谢爷爷,不过钱够用了。”有多少钱就买多大的房子呗,别说八九十万美元,就是八、九万美元也能买一套房子,就是大小问题了。 于是去前台借电话召唤房屋中介,继续约咖啡厅。迪甘一边庆幸自己还小,不能喝咖啡,一边阻止了爷爷再点一杯咖啡的举动,道:“都下午四点多了,爷爷,你今天已经喝了四杯咖啡了,不如喝杯果汁怎么样?”说着也不等他答应,直接对侍者道,“一杯苹果汁,一边橙汁,谢谢。” 费尔南多无奈地在小孙子的后脑勺上拍了一下,也只能默认了他的“****”。迪甘抱着脑袋装可怜地道:“爷爷,你孙子我的大脑这么聪明,万一被你打傻了怎么办?” “打傻了我还能省点心呢,免得我都退休了还要跟着你跑到美国来。”费尔南多佯怒,假装还要再给他来一下。 迪甘嘿嘿地笑道:“爷爷,你要真把我打傻了,回家奶奶不会让你进门的。” 祖孙两个聊天打屁,没过多久中介就来了,还带了整整一文件夹的房产资料,都是离硅谷或旧金山不远的房产资料,有独幢的别墅,有联排,迪甘甚至还看到一个牧场。 牧场!那种占地几十万平方米,可以骑马养牛的牧场啊!!迪甘忍不住就拿着牧场资料看了起来。然而这只是一个荒凉的5英亩的小牧场,甚至只有一幢破破烂烂的小木屋,地理位置还非常偏僻,并没有什么购买价值。 中介眼尖的很,上来没说几句就明白了谁才是做决定的那个,见小孩儿对牧场有兴趣,堆起笑道:“小雷特先生,你喜欢牧场?” 迪甘点点头:“是的,但我对这个牧场没兴趣。” 中介眉开眼笑:“没关系,我手里还有好几个挺不错的牧场,虽然今天没带资料过来,但有一个牧场就离这儿不远,我带了钥匙,如果你们有时间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过去看看。” 迪甘和爷爷交换了一下眼神,答应了他的邀请。反正也没什么事,去看看牧场也好,不买也当是散心嘛。 中介说的这个牧场的位置在旧金山与戴利城之间,呈直角三角形,西边是美国西海岸,东北方向也就是三角的斜线是紧挨着旧金山的默塞德湖,南面是另外一片牧场。牧场有50英亩大小,开车到旧金山不过15分钟,到硅谷也才20分钟,非常方便。 “这块土地非常适合建葡萄园或者果园,”中介道,“你们知道的,硅谷这一片,以前就是葡萄产地。牧场以前的主人是把它当度假牧场用的,两年前还建了一幢欧式别墅,有四个卧室四个卫生间,家具和家电都很齐全,我两天前刚安排人去打扫过了,随时可以入住。你们要是觉得房子不够,还允许再建一幢住宅。” “我如果把牧场买下来了,不能随便建房子吗?” “当然,”中介笑道,“能不能建房子,能建多大,都是要看这片牧场的土地规划的。一般来说牧场和农场分三种,一种就是我们去看的这个,自带住宅,其实也就是允许建并已经建好了住宅;第二种就是没有住宅但允许建住宅;第三种就是纯粹供休闲娱乐用,因为不适合——比如说容易发洪水之类的——而不允许建住宅。” 原来还有这么多要求,迪甘默默地想,他还以为所有的牧场农场都能随主人高兴随便建房子住呢。 他们顺着大路开了十几分钟后就拐向了一条水泥修建的小路,小路弯弯曲曲的,只能容两辆小车并排行驶。在绕过一片树林后,迪甘远远地看见被小路和树林环绕着的小楼。显然,他们已经进入了私人领地,那幢小楼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第十七章 继续买 这是一幢很漂亮的别墅,背对着一片树林建在山丘上,占地30平方米左右,浅灰色的墙体和深灰色的屋顶,再加上房屋左侧仿塔楼的六边形造型,让小楼看上去像是童话世界的产物。 汽车在位于房屋右边的车库前停下,众人下车。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美观,车库门还分成一大一小,左边那扇门看起来能并行两辆车,右边的却只有它的一半大小。 中介没有开车库门,而是领着众人走过一条小径来到大门前。大门就在之前看见的六边型旁边,需要登上五、六级木制台阶。站在门口,还能看见这个台阶左边的一个大大的六边型阳台。 迪甘没有急着进门,而是趴在栏杆边往阳台上看。这儿还挺宽敞的,白色的栏杆,深灰色的地板,看起来舒服极了。上面还做了遮雨的屋顶,加上向南的朝向,和宽阔的牧场草地,非常适合坐下来看书休闲。 中介看见男孩这么喜欢这个阳台,哪里会放过机会,赶紧给他介绍:“这个阳台有2米宽6米长,放几把躺椅是完全没问题的,看看外面的风景多好,最适合今天这种天气了,一边晒着太阳,一边看看书或者玩玩游戏。” 迪甘在心里点头认同他的说法,脸上却不动声色,只是扭头看了一眼外面的风景——风景确实很好,大片的草地一望无际,中间还星星点点地点缀着一些树林,空气新鲜,视野开阔,是个度假的好地方。 屋里的布置也很合他们的意,楼房虽然只有两层,但每层都有4米高,每个房间都很宽敞,光线也都很允足,所有的家具和家电也都很齐全,水、电、煤气、中央空调一应俱全,甚至连床上用品和厨具、餐具都有。 “都是前天刚买的,你们要是愿意,随时可以入住。”中介笑的露出一口大白牙齿,他当然能看出这祖孙俩对房子的满意。 迪甘不至可否地点点头,把楼上楼下都走了一遍,连那个半地下室都没放过。楼上楼下一共有四个卧室四个卫生间,一个大客厅、一个小起居室,一个厨房一个餐厅,另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阳光房。迪甘最喜欢的是二楼那个长长的、整面墙都被做成书柜的走廊,多了不说,放个几千本书是完全没问题的。 至于卧室,他最喜欢的当然是最大的那个,宽敞明亮,整面墙都是窗户,带步入式更衣室,浴室里还有大的跟泳池似的大浴缸。不过他一个小孩子,只能把主卧室让出来了,不论是给父母还是爷爷奶奶,怎么也轮不到他住主卧。 不过另外有一个略小一点的卧室也不错,有一个六边形的大阳台,一个小书房和不比主卧小多少的大浴室。装修风格也很符合他的品味,不像主卧里那种欧式四柱床,而是现代风格的kingsize真皮床。回头再买张电脑桌和一把老板椅,拉上网线就齐活了。 可惜厨房是纯西式的,连个抽油烟机都没有,迪甘想着将来是不是可以把那个小起居室改成封闭式厨房,以后说不定还能请个中餐厨师来呢。吃了几年的巴西特色餐,将来还要继续吃美式餐,想想就觉得绝望。不过这些可以等明年一切都稳定下来再说,现在考虑这些还太早了。 屋后还有两个大开间的平房,各自带了卫生间,家具齐全,还有电视机,是佣人住的地方,回头请了保姆或者厨师就可以住在这里。 费尔南多心里也对这房子挺满意,但这是一个牧场,房子只是它的一部分而已,其它地方也还是要看一下的。他表达了一下这个意思,中介点点头:“这个牧场占地50英亩,土地不是很适合放牧,但种植葡萄或果树都没问题,以前这儿就是一个非常有名的葡萄园。” “东南边四、五百米的地方有工人房和马厩、库房、杂物间,你们要去看看吗?” 祖孙俩一起点头。离的不算远,他们也就没开车,慢慢地沿着一条水泥小路散步过去。工人房是一排平房,每间都有五十个平米的大小,一室一厅一厨一卫,家具家电齐全,不论是单身还是已婚的工人都能住的很舒服。 马厩不算很大,但养四、五匹马也没什么问题。仓库和杂物间里空空如也,连把破锄头都没有,更别提一些耕种用的机械了。 中介略有些尴尬地笑道:“没办法,这个牧场的主人是把这儿当度假屋用的,种葡萄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 迪甘倒不在意这个,他本来是想买幢别墅作为日常居住的,现在看中牧场,想的也不过是活动的地方能大些,种不种东西还不一定呢,房子好,风景好,就没问题了。何况这地方还北靠湖西靠海,简直太合他的意了。 “多少钱?” “挂牌价是32.3万,如果您要的话,我给你抹个零头,32万整怎么样?” 迪甘果断地答应下来,他向来不爱讲价,32万美元已经比他想的要便宜太多了,这么大一个牧场,这么大一幢房子,他还以为怎么着也要七、八十万美元呢,看来是他太不懂行情了。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中介开车把祖孙俩送回酒店,约定明天上午找律师来签合同便离开了。迪甘心里盘算着,就算现在暂时不请专业厨师,是不是找个保姆什么的,不然那么大的房子总得有人打扫呀,一天三餐也得有人做才行。他自己倒是会做饭,但现在还没桌子高呢。 他这么一说,费尔南多也连连点头。他可不会做饭,也不想打扫卫生,那么大的房子,会死人的! “明天问问中介,看那附近有没有招聘的地方好了,最好是能找个就住在附近的人。昨天开车经过那一片的时候,倒是看见那边有个村子,找个保姆应该是没什么太大问题的。”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退了房,把行李塞进后备箱直奔牧场,他们跟中介约好在那儿见面。下车的时候,迪甘突然道:“我们该买辆车了,再雇个司机。”爷爷倒是能开车,但总不能天天把他当司机用啊。 费尔南多挥挥手:“这些事情都你说了算。” 零碎事情真多,虽然还没开公司,却已经想要个秘书了肿么破? 签完合同,给中介写了张支票,费尔南多也不急着把后备箱里的行李搬进屋,而是拉着中介问附近哪里能招个保姆。司机倒不着急,车还没买呢,他自己也能开,可以等公司开起来再说。 那中介服务倒是挺好,哪怕生意已经做完了也还是热情的很,知道他们是外国人,对美国还不是很了解,直接给了他们一个家政公司的电话:“这家的服务还不错,人也比较可靠。” 告别了中介,费尔南多当即给家政公司打了电话,要找一个在打扫卫生和做饭方面比较擅长的住家保姆来。跟他们约好下午四点过来面试,费尔南多便把行李搬进屋里,也顾不上收拾,直接开车带着孙儿到旧金山解决午餐。 另外他们还要去超市买些日常用品和食物、调料之类的东西,虽然那房子可以说是提包入住,但真要住人,还是有不少零碎东西需要添置的。两个大男人,干这些家务活真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但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也没办法,只能凑在一起嘀咕了半个小时,勉强写了张清单出来。 “暂时就这些了,”费尔南多擦了把汗,“真要落了什么,明天让保姆去买也是一样的。” 迪甘点头表示赞同:“对了,还有车,反正早晚要买的,今天买完省得明天再过来一趟,还能顺便把车给退了。” 费尔南多一想也是,就问:“你喜欢什么车?” 迪甘瞪大了眼睛问他爷爷:“你是问我?我又不会开车,当然是你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啊!”上辈子他就买了辆十来万块钱的现代,现在能买的起豪车了,然而又不懂行,怎么挑? 费尔南多一想也是,不过他也不是什么汽车发烧友,对车也没什么偏好,只能一挥手:“那就到车行看看再说,说不定到时会看见喜欢的款式呢。” 他这话确实很有道理,到车行转了一圈,迪甘就瞄上了一辆黑色的奔驰S600,觉得它外形好、内饰漂亮、座位舒服,总之就是哪儿哪儿都好,报价超出他预算的一倍也顾不上了,直接叫道:“就要这辆了。”一副老子不差钱,想买就要买个通快的土豪样儿,引得众人侧目。 这是哪家小孩儿在这里捣乱?你以为是买玩具汽车呢? 一直跟在身边的汽车销售倒是看出来这祖孙两个,小孙子才是说了算的那个,一看他们看中的是奔驰S600,脸上立刻笑开了花,介绍了半天的口渴都忘了,立刻开始吹起车子的各种顶级配置来。然而迪甘和费尔南多都听不懂…… 不过有一句话还是能听懂的:奔驰S600可是奔驰这个牌子的轿车里最顶级的型号。 迪甘自觉眼光好,不懂车也能一挑就挑中最好的,美滋滋地刷了卡,等着办完手续就叫爷爷开走。至于租来的那辆车,只能叫租车公司过来自己开走了。 第十八章 新邻居 开着新车回到家的时候,正好赶上家政公司的人上门,是个四十岁出头,棕发棕眼,体型略胖的女人,自称艾娃·奎克。迪甘也没多问,只是个保姆而已,察看了一下身份证件,让她打扫了一个房间的卫生看动作是不是利落,再做了顿晚餐就把人留下了。 奎克是个沉默寡言的性格,哪怕是在同一个房间,整理房间时也几乎没有动静,迪甘表示非常满意,做饭好吃,干活利落又不多事,正是做保姆的好料子。 当晚给家里打电话时,迪甘喜滋滋地跟哥哥显摆:“卡卡,我和爷爷今天没有住酒店了,我们买了个小牧场,可漂亮了,可惜你要上学,没办法过来玩。”等他把聊天软件做出来就好了,不过要有视频聊天功能,得先把电脑和网络都升升级。 “牧场?”卡卡的声音里透着好奇和羡慕,“有很多马和牛的那种吗?就像我们在英国看到的那样?” “是的,然而没有很多马和牛。”迪甘道,“过段时间我应该会去买几匹马回来玩,牛就算了,说是牧场,其实并没有种牧草,据说这儿更适合种葡萄或者果树。不过我没什么兴趣,先空着吧,明年再说,反正要种葡萄也不会是下半年的事儿。” 卡卡听说没马也没牛就没有太大兴趣了,问:“迪甘,你和爷爷都去美国好几天了,什么时候回来呀?” “还早呢,这边还有不少事情,等解决完了再回去。卡卡,等你放假就来玩呀,这边好大一片草地,踢球可方便了。”可惜美国没人重视足球,不然直接转过来就更好了……这么一说,要不要让卡卡早点去欧洲呢?巴西足球倒是挺厉害的,但要说球员的发展还得看欧洲。好在现在还早呢,卡卡才8岁,不用太着急。 卡卡的声音有些沮丧:“可是放暑假还早呢,十月倒是有好几个节日,但每个节日才放一天假,我还得训练,没时间去美国。” 迪甘一想也是,连忙安慰道:“没关系,再过一、两个星期,我投资的钱就能收回来了,到时候我在圣保罗买幢带大大的草坪的别墅,再给你安个球门,这样你就不用去街头踢球了。” 卡卡有些无语,弟弟果然不喜欢踢球。家里在有球场是好事,自己随时可以练习,但平时也需要跟别人一起踢才更好练盘带和过人啊,自己一个人,除了定位球还能练什么? 迪甘一想也是,那是不是更应该早点让卡卡去欧洲?巴西毕竟乱,又穷,虽然自己家里有钱,但巴西会去踢球的,基本上都是穷人。虽然卡卡从来没说过,但他看的出来,卡卡不是没因为家族的原因被排挤过。不过卡卡长的好,性格也好,所以相处久了队友也慢慢越来越喜欢他。 不过这事他说了不说,卡卡又还小,还是得跟爸爸商量才行。 第二天一早就被林中的鸟叫声吵醒,迪甘从薄被中钻出来,看了眼时间才七点,也不忙着洗漱,站在窗口向外看。屋后的小树林都是些松树和橡树,一只浑身红毛的小松鼠正捧着一颗橡子站在树上,听见动静看过来时,小眼睛圆溜溜的,可爱极了。 迪甘下意识地摸了摸身上,然而穿着的是一套棉布睡衣,就算不是睡衣,他也没有在身上放零食的习惯,只好遗憾地向小松鼠挥了挥手,看到它受惊吓地逃走后,进卫生间洗漱去了。 “早上好,迪甘,昨晚睡的好吗?”费尔南多吃着早餐,笑眯眯地问。 迪甘走到餐桌边坐下,笑道:“早上好,爷爷。昨晚睡的好极了,空气新鲜,又安静,这儿非常适合居住。” “是的,是个养老的好地方,下次回去,把你奶奶也接过来好了。”人老了就觉浅,很久没有睡过这样一个好觉了。 “那可太好了,要不现在就打电话让奶奶过来呗,反正她一个人在家也没什么事儿。可惜妈妈走不开,卡卡和爸爸都没有假期。” 迪甘自从穿越后就越来越像个小孩子,早餐也没吃完就想跑去打电话,被费尔南多叫住:“吃完你的早餐再去,不然一会儿就凉了。”就算是昨天晚上打过电话了,现在再打,没半个小时也挂不了电话。 爱娜正一个人在家呆的无聊呢,听小孙子描述他新买的牧场有多漂亮,房子多漂亮,也心动了。只是美国离的太远了些,飞过去要十几个小时,实在太累了。 迪甘看奶奶心动了,撒娇道:“奶奶,我给您买头等舱的机票嘛,可舒服了,我和爷爷过来的时候坐的就是头等舱。我和爷爷都不会做饭,只好请了个美国人来做,她又不会做巴西菜,奶奶,我想你做的豆饭了。” 一听说孙子想吃自己做的饭,爱娜哪里还记得旅程的辛苦,立刻就连声答应下来:“那我这就去买明天的机票,你有什么想吃的,奶奶给你带。” 迪甘大喜道:“我一会儿就打电话去给您订机票,你就不用忙了。也没什么特别想吃的,这边都有得卖呢。” 把好消息告诉了爷爷,两人拎了一盒奎克做的点心和一瓶酒去隔壁农场拜访。一来是邻居总要认识一下,二来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对牧场农场这一摊子事也不懂,跟懂行的人了解一下总是好的。 驶进农场大门就能看到路旁满是葡萄藤,一串串饱满的葡萄挂在架子上,看起来诱人极了,数十个工人在地里采摘着,看来正是收获的时候了。沿着水泥路开了有十分钟才看见一幢南部牛仔风格的木屋,大而粗犷,比他们欧式别墅又另有一般风情。 农场主是个六十多岁的豪爽老头儿,长的高大健壮,一点儿也看不出老态。看见新邻居上门,非常热情地迎上来自我介绍:“上午好,先生们,我是这儿的农场主,叫汤姆·巴顿。” “巴顿先生,上午好,我是费尔南多·佛郎哥·贝拉斯克·雷特,这是我孙子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我们昨天刚搬过来,打扰了。” “呃……雷特先生……欢迎欢迎,前儿就有工人跟我说,看见有人来看隔壁的农场,我看见你们就猜是新邻居了。请进来坐。”他低头看看迪甘,又看看高高的台阶,蹲下道,“小雷特先生,我抱你进去好不好?” 迪甘黑线,嘴里却笑嘻嘻地道:“巴顿先生叫我迪甘就好了,我自己能走,谢谢巴顿先生。” 巴顿就拿手轻轻在他头上拍了拍:“是个小男子汉,那迪甘就自己走。正好在摘葡萄呢,回头带你去看酿酒。” 迪甘拍着小巴掌道:“好呀好呀,我最爱吃葡萄了。” 巴顿笑了起来:“酿酒用的葡萄可不好吃,又酸又涩的。雷特先生,你要喝点什么?” 费尔南多就说:“你家还自己酿酒?不知道能不能尝尝?” “今年的酒还没出来呢,去年的倒是还有一点儿。我这葡萄也大多是卖了,自己不过酿几桶自己喝,也说不上是什么好酒。”说着就拿了一个瓶子出来,给自己的费尔南多都倒了一杯,见迪甘眼巴巴地看着自己,哈哈地笑着,给他开了一听可乐,“你可不能喝,这是给我孙子买的可乐,你还是喝这个吧。” 迪甘也不是好酒的人,不过是好奇自己酿的酒是什么味道而已,见他不给,也就拿着可乐喝了起来,一边说:“听起来挺好玩的,我那农场听说也是种葡萄和果树比较好呢,爷爷,回头要不我们各种葡萄和水果都种一点儿,自己吃吧?” 也不用50亩都种上,那些好吃又适合的品种每样各种几棵也就够了,再种点蔬菜和花花草草的,既美化了环境,又有新鲜水果和蔬菜吃,一举两得。 费尔南多品着酒,不在意地道:“反正是你的农场,你喜欢种什么都行,你讨好一下巴顿先生,看看他是不是愿意告诉你在哪儿请人比较好。” 巴顿只以为那农场是费尔南多买来送给小孙子的礼物,也不奇怪,笑道:“这个没问题,等着找工作的人多着呢。” 三个人聊了一会儿,巴顿怕小孩子坐久了不高兴,就站起来道:“走吧,我带你们去看看酿酒的地方。” 迪甘连忙站起来,他本来就不是擅长交际的人,这要跟个陌生人聊半天,还真是不知道要说什么,就算顶着个天才的名头,一个5岁的小孩子,要跟人家谈种葡萄或者酿酒什么的,也实在是太奇怪了。 本来有长辈在,交际的主力也轮不到他,但巴顿看起来十分喜欢小孩子,一直在逗着他说话,迪甘虽然一副大人样的和他对话,但再聪明也只长了一副5岁的躯体,做出大人样来只会看着更加可爱。巴顿看他聪明,就更爱拉着他说话了。 第十九章 小马 酿酒的工程被放在一个仓库里进行,高高的一堆葡萄已经被剪出来放进水里了。如果是其它水果,自己种自己吃倒可以不用打药,但葡萄这种东西最招虫子,哪怕是自己吃也必须得打驱虫剂才行,何况他们这一共种了150亩,大部分是要卖的。所以要先泡水里把农药之类的洗掉才行,只是洗起来也要小心,不能把葡萄皮上的那层白霜洗掉,那东西才是把葡萄酿成酒的关键。 “酿葡萄酒其实容易的很,我们也不是那些名牌酒,不过是自己酿了喝,都是非常简单的酿法。”巴顿笑道,“不过就算是那些名酒厂家,酿酒前也得先把葡萄给捏烂了,还挺好玩的,迪甘,你要试试吗?” 看着巴顿左右开弓,一手一把葡萄把它们捏烂,迪甘跃跃欲试,果然洗干净手就跑过去,抓起一把葡萄就捏。倒谈不上多好玩,但有一种破坏的快感。平时拿到葡萄,只有小心轻放,就怕把它们碰烂了的,哪会这样捏法? 他捏了两把,又好奇地问:“以前听说酿酒的时候,有直接用脚踩葡萄的?”一边说,脸上已经下意识地露出嫌恶的表情来。 巴顿哈哈大笑:“这都是哪个年代的事情了,像我们这样自己酿一点儿喝的用手捏,那种大酒厂当然是有机器的,哪会用人工这么落后的办法。” 迪甘一想也是,也就抛到脑后去了。 捏葡萄虽然好玩,但迪甘到底手小力气也小,捏了几把就没劲了,只蹲在一边看着。几个女工一边说笑着一边把葡萄就都捏烂了,拿上好的橡木桶给分装了,又按比例往里面加糖,然后密封起来。 迪甘瞪大了眼睛问:“这就完了?” 巴顿点点头:“一个月以后过滤一下就能喝了,当然,时间长一些酒味会更浓,开封的早一点女人家更喜欢,我女儿和儿媳可爱喝这个了,每年都剩不下几瓶来。”他看了眼时间,“11点半了,走,正好我昨天刚打了一头鹿,你们尝尝我的烤肉手艺,保管你们吃了还想吃。” 费尔南多哪好意思第一次上门就多加打扰,连连推辞,巴顿笑道:“我妻子上我儿子那儿去住几天,我自己一个人在家吃饭也没劲,迪甘这么可爱,我看着就高兴,都能多吃两块肉了。” 迪甘仰着脸笑眯眯地道:“爷爷,我们就留下来吃饭呗,等后天奶奶到了,我们再请巴顿先生去尝尝巴西菜。巴顿先生,你去打猎了?下次可以带上我吗?” 巴顿哈哈大笑,弯腰把他抱在怀里道:“你也喜欢打猎?可惜你还太小了,等你再大几岁,我就带你去猎狼。” 旧金山是个被山半包围的城市,巴顿应该是在那些山上打猎的。他问:“山上狼多吗?除了狼还有什么呀?” “狼很多,郊狼多,灰狼更多。另外还有鹿和灰熊、野牛,”说着,巴顿突然抬头道,“迪甘,快看,那是加州神鹫。” 迪甘抬头一看,果然几只大鸟在天上远远的飞过,看着就跟鹰似的,然而想到就算名字里有个神字,那也是秃鹫,就一点儿兴趣都没了。 巴顿的烤肉确实不错,加上鹿肉新鲜,迪甘一口气吃了两根烤的喷香的排骨才住手,只遗憾自己太小,不能吃太多。巴顿志得意满,一边张罗着让迪甘吃点蔬菜沙拉,又给他一杯鲜榨果汁,拿玻璃杯装着,颜色鲜红:“吃点菜,不然一会儿容易口渴了。” 迪甘拿起来喝了一口,竟然是石榴汁,酸甜可口,果然解腻。也感谢巴顿一个大男人这么细心照顾,扬起笑脸甜甜地道:“好喝,谢谢巴顿先生。” 巴顿拿手在他头上又揉了揉:“我那儿还有好多呢,屋后就有两棵石榴树,你要喜欢就一会儿拎几个回去。” 吃过饭,巴顿也没什么事,就开车带着这祖孙两个去了镇上,离开农场时,迪甘看到大门边的招牌,突然想起来,道:“爷爷,我们的农场还没起个名字呢!” 费尔南多愣了愣道:“还真忘了,你想叫什么?” 迪甘也有些犯愁,要是用中文起名字还好,用英文起名字,还是农场名,还真是有些难为人。想了半天道:“就叫THERE吧,和公司一个名字,反正以后在美国,应该就是在这里住的时间最久了。” 费尔南多自然没什么意见,只说:“那我回头给门上订个牌子,把名字写上。” 说着到就到了镇上,巴顿把车直接停在了一家酒吧门口。这会儿酒吧里人也不多,他抱着迪甘径直走到吧台前道:“老乔治,这是新来的雷特,想找个工人,你给介绍个靠谱的。” 一边回头向费尔南多介绍道:“老乔治是这儿的地头蛇,谁有工作谁失业,哪个工人擅长什么,找他帮忙准没错。” 不得费尔南多说话,迪甘先奶声奶气地开口了:“那就麻烦乔治先生了,我家暂时要请一个能照顾马的,还要会照顾果树,明年春天我还打算种点果树。虽然明年种了果树还会招人,但我也就打算买几匹马自己玩儿,到时肯定也要兼顾着照顾果树的。” 老乔治稀奇地看着他,笑道:“哎哟,这哪儿来的小孩儿,可真是聪明。男孩,你家招人,是你说了算呢,还是你家长说了算呀?”一边说,一边就想去捏一捏那圆鼓鼓的小脸蛋。 迪甘连忙转身抱住巴顿的脖子,把脸藏在他肩窝里,一边道:“当然是我爷爷,这就是我爷爷说的。” 费尔南多一边接过孙子,一边向老乔治笑道:“这孩子听我说过要招一个什么样的工人,就记住了。我们刚搬过来,对这儿也不熟,还得麻烦乔治先生了,至于中介费……” “咳,说什么中介费,”老乔治摆摆手,提高声音道,“老约翰,这儿要招人呢,你要不要来试试?” 就有一个正吃着一份简餐的男人放下刀叉,走了过来。屋里还算亮堂,迪甘看他身材高大健壮,虽然留着络腮胡,却也修剪的很整齐,身上穿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也是干干净净的。虽然还不知道他干活怎么样,好歹能把自己收拾的干净利落,就说明人不懒散。 老乔治介绍道:“老约翰年轻的时候当过牛仔,结婚后在南边的农场干了十来年,我想也就他比较符合你的要求了。” 迪甘与爷爷对视了一眼,微微点了点头,费尔南多就说:“老约翰,我家的农场就在巴顿先生的隔壁,周薪400,每周休息一天,怎么样?” 老约翰点点头:“行,我明天就能去报道。”90年月薪能有1600美元并不算低,而且农场牧场都会提供住宿,他很满意了。 第二天一大早,老约翰果然就过来了,开着一辆四门皮卡。他到的时候迪甘还在吃早餐呢,听见动静就从窗户看了一眼,正看见老约翰开车经过,最后把车停在工人房边上的一块空地上。他这才恍然大悟,难怪那边有一块四四方方的空地,原来是露天车库。 迪甘赶紧向爷爷道:“爷爷,老约翰来了,我们可以去买马了。”没有懂行的人带着,他们既不知道要去哪儿买马,也怕被人忽悠,买到生病的或者老弱的马。想了想又道,“我们如果要种葡萄和果树,是不是也该买辆皮卡?” “这个倒不急,种树也是明年的事了。”费尔南多不慌不忙地吃完早餐,“你想买几匹马?” 迪甘掰着手指算了算,道:“六匹,我们每人一匹。” 费尔南多故意道:“你和卡卡还小呢,买了也骑不了呀。” 迪甘翻了个白眼道:“我就算骑不了,看着也高兴!”虽然知道爷爷是故意逗他,然而还是不爽,本来就嫌自己因为年纪小,很多事都干不了了。 “要买马的话,戴利城南边不到20英里的地方就有一个马场,从这儿过去40分钟就到了,他们家虽然都是普通夸特马,但质量还算不错,价格也公道,自己在家里骑着玩一玩还是可以的。”老约翰道,“现在去挑,下午就能送过来了。” 马场不是很大,马也只有几十匹,但看着确实都还算俊朗。老约翰去挑马,迪甘却被两只小马吸引了视线。那两只小马都是棕色的皮毛,只是一只是额前有一块闪电般的白毛,另外一只却是四只蹄子是白色的。 他拉了拉费尔南多的衣摆道:“爷爷,我要那两匹小马。” 费尔南多看孙子喜欢,哪会不知道他的意思,就问:“那两匹小马多大了?怎么感觉小的有些异常?” 马场主回头看了一眼,笑道:“都才半岁,不过那可不是夸特马,那是欧洲矮马,也叫迷你马,就算成年了肩高也就80厘米左右,别看它小,非常聪明,性情又温和,非常适合给小孩子做宠物。” 原来这就是迷你马?迪甘倒是听说过,却从来没见过。他忍不住靠了过去,在其中一只的脖子上摸了摸,只觉得皮毛柔软顺滑,手感好极了。小马转过头来看了他一眼,蓝色的大眼睛圆溜溜的。 一人一马对视了一会儿以后,小马竟然转身把头靠了过来,“咴聿聿”地叫了一声,伸出舌头在迪甘脸上舔了起来。迪甘惊叫了一声,笑着伸手把它的头推开,搂住它的脖子道:“好家伙,跟我回家怎么样?” 第二十章 时间 马场果然当天就把马送来了,一共六匹,四匹成年夸特马,两匹迷你马。那四匹成年马自然属于家里四个成年人,这两匹小马就是迪甘兄弟俩的了。这哥俩要骑马也不知道还要过几年,大马买了也没用,倒是这迷你马,既能当宠物,成年了也能给小孩子骑。 大马迪甘也不去管,反正有老约翰照看,这两匹迷你马,迪甘给它们取了名字,额头上有闪电白斑的就叫“闪电”,四只蹄子白色的叫“踏雪”,也不放去马厩,准备就这么跟养狗似的养在家里,还自己画了个迷你马厩,请费尔南多和老约翰帮忙做出来给这两只小家伙住。 他多少还是跟着483学了几天画画的,虽然谈不上画的多好,但设计一个马厩还是没问题的。而且因为马长的好,又小巧,他直接给画了个童话小屋风格的,整个马厩除了白色,就是深深浅浅的绿,漂亮极了。 也没有建很大,那迷你马就是成年了肩高也顶多80厘米,马厩建到2米高也不过为了能让成年人进去打扫而已。平时迪甘自己会照顾,万一他出门,就得麻烦老约翰过来帮忙了。 迪甘才5岁,能画这么张图已经是惊喜了,谁也没指望他能帮忙。于是两个老头儿拿着图纸去干活,迪甘一手牵着匹马在草地上遛遛哒哒地散步,时不时停下来让马吃口草。两匹小马也就半岁大,肩高只到迪甘胸口,走路蹦蹦哒哒的,还时不时把大长脸凑到迪甘眼前,试图用舌头给他洗脸,或者用头在他肩膀上蹭一蹭,更显得迪甘在遛狗似的。 迪甘被萌的不行,除了不肯让它舔,其它的小动作都纵容了,想头回头有时间要去给它们备两副小马鞍,再各自戴一个带铃铛的项圈,肯定萌的不得了。 等两匹马都吃的差不多了的时候,迪甘开始往回走。他单独一个人,也不能走的太远,省得爷爷担心。也因为这样,整个农场还没走遍呢,只是昨天在汽车上大略看了一眼而已。那个什么湖,什么海的,都在农场边缘,他没有机会见到。 说起来还真应该抽时间去看看才对,总不能买了个农场,自己还没巡过吧,万一有什么隐患什么的呢? 这个农场好就好在三条边不是农场就是水,不至于像那些靠山的牧场农场一样,可能有野兽下来晃悠,美国熊啊狼的那么多,也太危险了。 说是给迷你****小马厩,今天肯定是出不来的,只能暂时让它们跟那几匹夸特住在一起。进门的时候奎克已经做好了饭,今天的主菜是牛排,主食是意大利肉酱面,还有迪甘出门遛马前,指手划脚地安排炖的土豆烧牛腩,配上紫甘蓝和生菜沙拉,甜点是奎克拿手的香橙布丁,非常丰盛而又美味的一餐。 迪甘吃完自己那份布丁的时候,都撑的摊在椅子上动不了了,叫道:“奎克夫人,明天早上的早点还要布丁,我喜欢巧克力的。” 奎克正在厨房里煮着一锅鲜嫩的花生,那是老约翰自己在他家屋后的小花园里种的,早上刚从地里拔出来,壳上甚至还带着泥呢。这种花生放各种香料进去煮上三个小时,再泡几个小时,吃起来味道特别好,就像国内那些大排档卖的那样。 听见迪甘这么说,奎克笑着回过头来道:“没问题,明天早上一定让你吃上巧克力布丁。明天晚上的甜点做黑森林蛋糕怎么样?” 这是想看看迪甘对巧克力的喜欢程度了,所以他也就大大方方地道:“好呀,要是能做巧克力圣代就更好了……那花生可以不用一直守着,小火让它自己煮三个小时再关火就行。” 奎克这才自己坐在中岛台那儿吃自己的晚餐,她吃的也是迪甘爷孙俩吃的这些食物,只是不像他们这样一道菜一道菜的上就是了,直接把东西都盛到一个盘子里,几口解决了自己的晚餐,然后收拾餐具。 吃完饭休息了一会儿,迪甘上楼去学习,这几天他不是在买买买,就是在逛逛逛,花在学习上面的时间都少了,不如乘着现在没什么事,还能进意识空间学习几个小时。 他最近一心扑在计算机编程和电子方面,其它的东西就没怎么学了,现在终于告一段落,迪甘想着也需要陶冶一下,虽然这张脸将来不会丑,但同一个人,有气质和没气质还是相差很大的。而气质这种东西,除了看经历和地位,主要还得靠学识来撑。 有学习机这种外挂,又重活了一世,总是会想尽量多学一点东西的。 等他从空间里出来的时候已经九点了,晚上虽然吃的饱,但这样高强度的集中精力学习特别容易饿的快,本来想在冰箱里找点东西吃的,看到灶台上的铁锅时突然想起来还煮了花生,便拈了一个尝了一下,虽然味道不是很足,但也还行,至少熟了。便拿盘子装了两把,又倒了杯果汁,一手一个端着去了阳台。 六边形的阳台上没有摆躺椅,而是放着一对藤椅和一张小圆几,这是迪甘怕自己经不住诱惑会躺着看书才换的。把盘子放在桌上,也不开灯,就这么对着月光开始剥着花生就饮料,把壳扔的满地都是。 虽然一直以来都会想华夏,但现在也开始想巴西,想圣保罗了。再怎么说,现在他也变成了巴西人,有一对爱他、宠着他的父母,一个让着他护着他的小哥哥。 现在巴西也成了他的祖国,圣保罗,成了他的家乡。 只可惜他这副巴西人的躯体里,还长着一颗华夏的胃,实在是没办法掰过来。好在他现在有钱,未来也只会更有钱,想找什么样的厨师都没问题,再不济,等他再长大些,拿得动锅铲了,自己做饭也行。 “迪甘,怎么还不去睡觉,坐在这儿干什么?”费尔南多的声音突然在身后响起,把迪甘吓了一跳。 迪甘扭头看见爷爷穿着睡衣站在身后,费尔南多嫌爬楼梯麻烦,尤其以后他只会越来越老,干脆挑了一楼唯一的那件卧室,省得将来还要换来换去的麻烦。这间卧室就在六边形阳台后面,如果屋里没开灯,也没拉上窗帘,一眼就能看见阳台上有人。 迪甘连忙站起来道:“饿了,剥几颗花生吃。爷爷,要尝尝吗?味道还不错,是咸香口。” 费尔南多也就在另外一张椅子上坐下来,也拿了一颗花生剥着吃,吃完一颗花生米点点头:“味道还不错,就是有点儿淡了。” “嗯,剩下的都泡着呢,泡上几个小时就入味了。可惜没有毛豆,下次去超市的时候看看能不能买点儿。”更遗憾的是没有啤酒和烤串,不然就更好了。 费尔南多点点头,小孙子会吃,以前就说过XX东西要怎么怎么做才好吃,做出来果然好吃的很。今天这个花生挺好吃的,毛豆肯定也好吃,买买买。 把盘子里的花生剥完,费尔南多拍拍手上的花生衣,问:“想家了?” 迪甘笑了笑:“是有点儿,不过还好,明天奶奶就过来了,再过半个月,把这边的事情都解决掉,我们就能回家了。”主要还是太闲了,如果是10年后,想家了还能上网视频聊天,现在只能通过电话沟通……幸好是穿越到现代,这要是早个一、两百年,那就只能写信了。 还是得赶紧把配置高一点的电脑和手机弄出来,软件倒还容易些。其实说到底,这些只要有技术和本钱,都容易,他如今最不缺的就是技术和本钱了。然而现在的网速才是真.坑爹。 然而他至少十年内都不敢想投资通信公司的事情,那个投资太大,光是投资移动基站就不知道要多少钱,还不如发展电器和数码产品和一些电脑、手机软件。相信当电脑和手机硬件发展起来的时候,各国的通信商也不是吃素的,要真的跟不上,那他出手组建一个通信公司,也算是水到渠成了。 总之一切都等着看10月日本房地产股市是不是会下跌,只要他那4亿美元不被套在里面,哪怕赚的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呢,也足够了。不是任何人都能拿出4亿来开公司的,有些人可能4万就创业了。 自从穿越过来以后,迪甘就发现自己总是处于一种焦躁状态,总是嫌时间过的太慢:离长大可以独立太久,离21世纪还有太长时间,想做点什么总是要等……简直就是在磨练他的耐性。 第二十一章 侧翼 爱娜到的时候,迪甘正在遛他那两匹迷你马,马厩已经做好了,高2米,宽2米,长3米,就放在车库边上不到10米的地方。马厩没有打地基,是可以移动的,过段时间如果觉得离主屋太近,味道不好闻,还可以挪动。 说是遛马,其实只是把缰绳搭在马脖子上让它们自己吃草,迪甘挑了棵草地比较平整的橡树低下躺着,进意识空间学习去了。这两天他在学拉小提琴,如果不是在意识空间里,肯定是脖子酸手指疼的。不过话说回来,回头他肯定得去买把小提琴回来,现实里不练练,手指照样会疼。 正练着呢,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拱自己的身体,睁开眼睛一看,踏雪正拿脑袋顶自己呢,闪电也在一旁看着自己。见他睁开眼睛,“咴聿聿”地叫了一声,原地踏着蹄子,向旁边扬着脑袋。 迪甘顺着方向看去,一辆车顺着小路拐了过来,正是他们前天买的那辆奔驰S600,早上吃过饭,费尔南多就开着它去机场了。迪甘翻身爬起来,向主屋跑去,两匹迷你马愣了愣,互相对视一眼,也连忙追了上去。 迷你马的速度并不慢,成年后时速能达到36公里/小时,它们现在虽然还小,但速度肯定比迪甘是要快的,很快就追了上去。 爱娜下了车,远远的就看见小孙子带着两只大狗跑了过来,笑容立刻就堆了满脸,连忙迎上去,一边叫道:“慢点儿,慢点儿,宝贝呀,小心别摔着了。” 迪甘笑嘻嘻地扑进奶奶怀里:“奶奶,我好想你。” 爱娜搂住孙子一阵摩挲:“奶奶也想我的心肝宝贝儿了。来,让奶奶看看我的小孙子瘦了没……是瘦了,这才几天啊,就瘦成这样了。”她瞪了丈夫一眼,“你是怎么照顾迪甘的,怎么就瘦成这样了?” 费尔南多无语,哪瘦了呀?就算吃不惯美国的食物,这么几天功夫也不可能瘦的太夸张啊!但是他能说什么呢,只能道:“是,是,是,我这不是不会照顾小孩子么?所以才要你来呀,就等着你把迪甘喂胖一点呢。” 迪甘也无语,他哪里瘦了?明明还是胖嘟嘟的好么?看看这手背,涡儿都出来了。他拉了拉爱娜的袖子道:“奶奶,来看我刚买的宠物,这是闪电,这是踏雪。” 爱娜这才发现一旁好奇地歪着脑袋看着他们的不是狗,惊讶地问:“这是什么?看着像马,但就算刚出生的小马也不会这么小吧?” “是马啦,奶奶,这是迷你马,就是这么小的,可爱吧?我特意买了两匹,我和卡卡每人一匹。奶奶,我还买了大马,爷爷这两天就在学骑马呢,奶奶也可以学学,叫老约翰教。”迪甘说着不满意地嘟起嘴,“我也想学,但老约翰说我还太小,只愿意抱着我一起骑。”那他还不如等闪电踏雪长大一点儿,骑那个呢。 费尔南多已经把妻子的行李从后备箱里拎了出来,看着这还抱在一起的祖孙两个,道:“好了,先进屋吧,今天太阳可不小。迪甘你也是,以后遛马选太阳小点的时候,别晒着了。” 迪甘一边牵着奶奶的手往屋里走,一边笑嘻嘻地道:“我也没在大太阳底下呆着,选了有树荫的时候呢,再说晒点太阳还能补钙呢,怕什么。”虽然西方人都爱晒的黑黑的,但他骨子里还是东方人的审美,不管男女,都觉得白点儿好看。再说他今年才5岁,还是白白嫩嫩的才好看,出去人家觉得他长的可爱,才好说话。 奎克正在准备午餐,费尔南多给她们介绍了一下,爱娜自回房间去洗漱。她坐的虽然是头等舱,怎么着也是十几个小时的航程,实在是累了,又觉得身上脏的不行,洗个澡,吃完饭睡个午觉都觉得没缓过来。 果然是老了。 下午吃过饭,费尔南多和迪甘也没能在家里多呆,开着车就出去了。迪甘想着要再买辆车,请个司机,另外股票那边也有动静了,不知道为什么,日本房地产股票下跌的比上辈子要早的多。 按483收集的信息,怎么着也要到10月份的,这才刚进入9月下旬呢,股票点数就跌破3万了,从38000跌到了29000,操盘手本来忐忑地心一下子就安稳了,特意来电话问迪甘的意见。 不过这还早着呢,迪甘虽然跟他说不用着急,但怎么也还是得去看一眼。别人安心了,他却开始打鼓,不明白为什么时间会提前。总不会是他投入的这4亿美元的锅吧?在一个国家的经济面前,4亿美元算什么? 不管怎么说,短时间内这指数也不可能再反弹了,再升也升不到之前那么高,哪怕挣的没有预计的那么多,也不至于亏本。这么想着,迪甘也就放下心来,打电话找了个猎头公司,他准备招个助理,有个能干的助理,他能省很多心。 司机倒用不着找猎头,直接在中介公司找了个退伍老兵,能开车,又不至于怂得出点儿问题就跑,就算不能当保镖用吧,好歹是个壮汉,多少能安全点儿。 退伍兵混的好的没几个,兵痞不少,老实的也有。迪甘挑中的这个叫耶尔·杰拉德,三十岁出头的样子,个子虽然不高,却很壮实。 “退伍多久了?”回去的路上就是杰拉德开车,迪甘跟爷爷坐在后座,问,“是什么部队呀?” “退伍一年了,陆军部队的,一次任务中不小心受了点伤。”杰拉德看了一眼后视镜后视镜,“没什么大问题,就是左腿挨了一枪,平时没影响,只是不能有重体力劳动了。” 迪甘秒懂,军队训练任务肯定不会太轻,而89年美国除了闪电式突袭了一下巴拿马,也没打什么仗,如果不是在这场几个小时的战役里倒霉受伤,那就只能是特种兵执行秘密任务了,杰拉德又说他是陆军。 也就不再多问,转移话题道:“你结婚了吗?要是有老婆孩子,我们农场还是有地方住的。” 杰拉德咧嘴一笑:“没有,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迪甘点点头:“那你就暂时住工人房那边吧,虽然小点儿,但什么都齐全,一个人住还是挺好的,也跟老约翰做个伴。”之前想着主屋足够家里人住了,现在一想,这助理、司机之类的也没地方住啊。好在农场还能再建一幢房子,回头还是建个侧翼出来,可以给他们住,也能多几间客房。 他向来是个雷厉风行的性格,有想做的事情就要立刻去做,哪怕只是准备工作呢,不然就一直惦记着。到家就抱着黄页找建筑公司的电话,如果只是随便建一幢房子还好,这房子肯定要好好设计的,不但要好看,还要跟主屋风格融合,不然就难看了。 这会儿没有网络,也没办法查看风评,他们在旧金山又人生地不熟的,老约翰和杰拉德也不指望他们能了解什么大建筑公司……迪甘突然想起来,也许中介那边能知道主屋的建筑师是谁呢? 连忙打了个电话,中介那边一听就笑了:“还真知道,是一个叫欧文的公司建的,公司不大,但建筑师有能耐,人也实在,你要是想要,我就把他的电话给你。” 迪甘对主屋还是挺满意的,就要了欧文的电话。欧文听说有活干,一口答应:“我明天就带人过去。” 90年这一片房地产业还没开始发展,小公司生意不好也是正常的,迪甘这儿虽然只是建个侧翼,生意却不算小,主屋又是他自己设计的,建个侧翼不会太费事,花几个星期建幢房子,怎么着几万美元的利润也是有的。他手人虽然不多,也有十来号人,这一单生意下来,两个月的薪水就有了。 大概是接到电话就开始思考怎么设计这房子了,听完迪甘的要求,欧文第二天就把设计图拿过来了。房子跟主屋色调统一,又跟六边形塔楼风格遥相呼应。他把一楼整个建成公共场所,有娱乐室,有小厨房,二楼则是十来间带浴室的大开间,倒像是城里的单身公寓,不论是有客人来,还是员工下属,都可以住。 迪甘点点头表示满意,又问:“能把它跟主屋连起来吗?做一个回廊之类的,这样下雨什么的天气不好的时候,来往也方便。” 欧文想了想,重新拿了张白纸,刷刷地画了条弧形长廊,白色的雕花柱子,拱型屋顶,看着倒有点儿雅典风格,但跟主屋和侧翼的风格也没什么不搭的地方。不过长廊与主屋的连接点不是大门,而是开在六边型另一边的侧门。 图纸这么看着还行,要是能有模型就更直观了。但实物模型太贵,不划算,要是能在电脑上看一眼3D模型就好了。然而那个软件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来,现在做了也不赚钱,电脑办公还没普及呢。 第二十二章 8亿 迪甘点了头,第二天自然就开工了,反正每天工作八小时,没人给你加班,噪音也不是太大。再说也离着几十米,倒不至于太影响生活,就是灰尘大了点儿,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工程进度倒是不慢,这种小公司,只要谈妥了生意,又不是按时间算钱,肯定是希望早点干完的,这样才好早点去接下一单生意。至于质量问题,交房的时候自然会找专门的质监公司过来检验,他一个外行,盯着也没办法。 于是在开工后,迪甘果断在旧金山的四季酒店订了房间,带着爷爷奶奶和司机搬了过去。为了方便,到酒店收拾了一下,迪甘就带着杰拉德去再买了辆车。这回他没拉上费尔南多,既然有成年人陪着了,只是一点小事,也就没必要麻烦他跟着跑一趟了。 至于杰拉德是不是可信,现在也说不上来,除非是坏到那种离开家长视线就拐卖小孩子的程度,不然只是开个车而已,暂时还是能用一用的,其它的,也只能再看了。 本来是想买辆劳斯莱斯的,结果看了一圈,发现没有特别好的,偷偷问483,才知道在80年代初,劳斯莱斯推出银剌,大受欢迎后,一直就没出什么好车型了,直到98年被宝马收购也没恢复劳斯莱斯当年的风采。 迪甘也只能遗憾地叹气,牌子是好牌子,只是已经没落,就像封建社会时期的那些豪门世家一样,名声响亮,外面风光,里面却已经后续无力。 最后,他选了凯迪拉克新推出的一辆白色的Brougham,有棱有角四四方方的造型个性极了,长长的发动机舱和后备箱显出豪车气派,而粗长的镀铬饰条更添豪气。 凯迪拉克经常被用作礼宾车,从这一点就能看出它作为豪车的底蕴。虽然迪甘买的不是加长礼宾车,但也足够吸引眼球了。 车刚被开回酒店,本来是放心不下孙子,下楼迎接的费尔南多眼里立刻就只有豪车了,二话不说把奔驰S600的钥匙塞给杰拉德,伸手就要抢凯迪拉克的钥匙:“你一个小孩子坐这么打眼的车做什么,来,换一下。” 杰拉德看了迪甘一眼,见他无奈地微笑点头,也就不加反抗,让费尔南多把钥匙“抢”了过去。费尔南多喜滋滋地坐进汽车里,迪甘忙道:“爷爷,该吃午饭了,你这是要去哪儿?” 费尔南多挥挥手道:“你们先吃,你跟奶奶说一声,我先去兜兜风,一会儿就回来了。” 迪甘无奈,只得和杰拉德先上楼。爱娜看见只有孙子上来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小孙子出门前可是说过他要去买车的,也只能无奈地道:“你爷爷出去兜风也不知道要多久呢,饿了吗?我们先吃午餐,不用管他。” 股市那边每天一到开盘的时间,迪甘就会打电话去问情况,就怕错过时机。这天早上一问,大盘已经跌到2W点了,连忙叫上杰拉德就去了证券交易所。他记得之前483说过的数字,跌到19000就该收手了,虽然时间不太对,但跌破2W是肯定的。 这天早上收盘价是19600,第二天早上不到时间,迪甘就赶到了交易所,到开盘时一看,果然已经跌到了19000,立刻道:“就是现在。” 操盘手犹豫地道:“先生,你确定吗?这跌幅……” “快,”迪甘觉得脸上痒痒,伸手擦了一把,只觉得湿漉漉的,才知道自己紧张得满头大汗,只是事关几亿美元的大交易,由不得不紧张,看操盘手不动,大怒,“就是现在,动作快!” 操盘手无耐,转身操作。迪甘这才松了口气,在口袋里摸了半天,杰拉德递过来一条手帕,他接过来擦了一把汗,缓缓吐出口气:“行了,总算是搞定了。” 这一笔交易,前后不过半个月,大盘从38000跌到19000,他用4亿美元赚了整整4亿美元,百分之一百的利润。 马克思曾在《资本论》里说: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绞首的危险。 他这拿的只是100%的利润,也并没有践踏法律,然而这紧张程度却也是一样的。本来以为本钱来的容易,就算赔了也不要紧,现在才知道,自己原来还是会这么紧张。 不过现在他有8亿美金了,足够做他想做的投资,不论是电脑,还是手机,或者软件公司。如果有多余的,也许还能干点别的,不过这个不用急,可以想到再说。 现在,先去把合适的公司买下来。 中介那边已经准备了几家合适的公司,迪甘因为钱没到手,只能看着资料眼馋,现在终于可以去看一眼,把合适的买下来了。 电脑公司和移动电话公司都各只有一家,这个年代本来电脑和手机业就不发达,能有一家已经是惊喜了。这两个公司老板不是说没有眼光,他们会开公司就说明他们看好这个行业。只是技术不行,资金也不够雄厚,最后也就只有卖公司一途,不然只能等破产了。 软件公司暂时没有合适的,迪甘也不介意,如果说前两者的公司都少,软件公司就更少了,买不到合适的,就暂时跟电脑公司放一起也行,等公司壮大以后再拆分也是一样的。 谈生意还是得拉上费尔南多,一来他需要一个成年人顶在前面,二来签字也要有监护人才生效。再找了个专门帮人谈收购的事务所,人员也就算是齐全了。 电脑公司名字挺长,迪甘也没记住,反正收购下来也是要改名的,记不记得都没什么妨碍。这家公司就在硅谷,竟然也有一幢两层的小楼,倒是让迪甘有些吃惊。这楼占地并不小,至少有500平方,白色的外墙,两个矩型相错的时尚造型非常吸引眼球。 大概是得到了公司要出售的消息,员工看着就人心浮动的样子。工位空档不少,工作态度看起来也挺敷衍。不过对于迪甘来说,只要有架子就行,其它的都是次要。 老板是个四十来岁的矮个子男人,一听他说话迪甘就明白了。这位其实是做橡胶的,有点儿眼界,知道电脑行业能发展起来,而橡胶业又眼看着日落西山,就改了行。问题是他对电脑完全不懂,实在做不起来,美国的人工费又高,最后只好把厂给关了,公司也准备卖掉,拿钱回头继续去做实业。 他要价不高,一千六百万美元,但要求是他接过公司后不能随便降薪,裁员不能超过20%。一千六百万对迪甘来说是小数字,但这个不降薪,裁员不超过20%的要求就太高了。这个公司现在也不过剩下107个人,如果员工的能力、素质不符合他的要求,难道要白养着吗? 这个时候就要看专业人士的了,迪甘默默地坐在一旁看他们唇枪舌剑,几分钟后,他打了个哈欠,悄悄从椅子上溜下去,离开了会议室。 其他人也没关注,一个小孩子而已。费尔南多倒是看了他一眼,也没吱声。小孙子聪明的很,不是随便就能拐跑的,再说他只要不离开这幢楼,就不会有危险。 公司收购下来,肯定是要裁员的,要裁哪些人,他心里要有数。 迪甘先在二楼转了一圈,这儿比一楼还要冷清,除了几间会议室,就是老板的办公室和经理办公室。他摇了摇头,下去一楼。 一楼被分成几个大办公室,他看了一眼,走进了技术部的地盘。 里面的人寥寥无几,现在还不是电脑办公的时代,大多数人都在纸上写写画画,倒是有两台电脑,却被拆的七零八落。一个高高瘦瘦的学生模样的男生正在调试一块小小的电路板,旁边一个年纪略大一点戴着厚重眼镜的则拿着图纸小声的跟他说着什么。不管怎么说,看着至少比外面的人上班更认真。 迪甘拿起桌上的文档翻了翻,先是皱了一下眉,然后松了口气。技术好不好对他来说,至少暂时来说并不重要,他这里有技术,需要的只是执行人员。这些人开发不行没关系,好歹流程看着还算规范,还是能用的。 一个正在画图纸的技术抬头看见有个小孩子进来了,还在桌上乱拿东西,连忙叫道:“男孩,快出去,这里不能随便进。” 声音惊动了其他人,就有一个主管模样的人过来轻柔又不失坚定地扶着他的背往外走,一边道:“男孩,这里不能进来的。你是谁家的孩子呀?你家长呢?” 迪甘一边随着他往外走,一边问:“你们是在研究CPU?是想改进386吧?图纸我看了一下……” 主管愣了愣,停下脚步:“你看得懂图纸?” 第二十三章 收购(一) 最后谈妥了收购条件,要让买主签字时,费尔南多才道:“公司是我孙子要买的,他刚出去了,应该就在公司里才对。” 所有人包括帮忙谈收购的事务所成员都惊呆了,他们一直以为这个老头儿才是买主,那个5岁大的孩子不过是他带过来见识的,谁会买个公司送给孩子玩啊? 那老板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一个5岁大的孩子当老板,这不是开玩笑么?这公司现在是濒临破产,要是给孩子玩,不得立刻破产啊? 费尔南多摆摆手:“我孙子可聪明呢,收购你这公司的钱就是他自己赚的,你就放心吧,这公司到他手里倒不了。”不说别的,那能卖四亿美元的系……系统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写出来的吗?4亿变8亿是随便一个人就能做到的吗? 不管怎么说,总得先找着那孩子。一群人先在二楼转了一圈,没人。又去一楼,找了几个部门,最后走进最角落里的技术部大门时,众人就看见一群打扮邋邋遢遢的男人围成一堆,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这里是怎么处理的?”其中一个突然问。 小孩儿奶声奶气的声音从人群里传出来:“你看这儿,还有这儿,加上两个电路就行了。” 费尔南多试探地叫了一声:“迪甘?” “爷爷?好了,我有事,得走了。”人群分开,迪甘的小脸露了出来。他从人群中挤出来,笑道,“爷爷,都谈好了?” “谈好了,”费尔南多看了那老板一眼,故意问,“在做什么呢?” 迪甘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在和他们研究电脑处理器。” 主管忙道:“小雷特先生可厉害了,我们这些人都是白长这么大的。”他倒也不怕因为他说自己不如人就被老板炒鱿鱼,这么小的孩子,谁能请他打工?再说,听说这公司要卖了,这位老先生说不定就是买主呢,那这小孩就是小老板了。 费尔南多笑道:“你看,他这本事,不会让公司破产吧?” 那老板尴尬地笑了一下,继而大方地道:“是我太想当然了,小雷特先生,不如看看我们谈妥的条件,要是合适就签约?” 迪甘点点头,接过合同看了一下,收购价还是一千六百万美元不变,只是不能降薪改成了与人力资源总监商议,裁员不超过20%也变成了不超过35%。这条件还算合适,而且刚刚跟这些技术聊了聊,觉得这公司招人也不是随便招的,都还有可取之处,便接过笔签了字。 “你是老板?” “公司是你要买?” “你到底多大?” …… 技术员们七嘴八舌地表达着自己的震惊,迪甘也不以为意,转身笑嘻嘻地看着他们道:“怎么?不像吗?” 众人一起点头,你才几岁啊,不像才正常好吗? “像不像的都没关系,只要你们相信我能带着公司走向辉煌就好。”迪甘笑道,“现在的电脑,处理器用的都是386,如果我们能开发出更先进的处理器,比现在的电脑好用十倍、百倍的处理器,公司还用得着担心破产吗?” 要真能开发出比386好用十倍、百倍的处理器,公司怎么可能破产?只会赚得盆满钵满好吗?说不定要超过苹果公司,成为世界上第一大电脑公司了! 技术员人兴奋地对视了一番,个个脸色通红,看着简直巴不得现在就赶紧动手,开发出更好的CPU来。 迪甘本来打算今天有时间的话就把两家公司都买下来的,但现在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便送走了收购事务所的人,向技术部主管、公司首席技术官,同时也是公司经理的葛德文·查尔斯道:“召集各部门主管到二楼开会。” 这个会开的时间不长,目的只有两个,一是认认人,不说基层员工,这些高中层管理总是要和老板互相认识的。二来要把公司近阶段的工作计划讨论一下。 说讨论是客气的说法,其实也就是传达一下他的命令:“公司我将投资1亿美元,在华夏的南部建厂,生产世界上最先进的电脑。当然,技术问题不需要担心,不论是CPU,还是显卡,或者是主板、硬盘、内存或者显示器,我都会提供技术支持。” 主管们互相对视了一眼,最后目光集中到首席技术官查尔斯身上。老板说能提供最先进的技术,这事靠谱吗? 查尔斯虽然见识过迪甘画的CPU的图,确实比386要好一点,但要说最先进却很难说,难保别人会没有开发出更好的来。还有其它重要零件和配件,他都能提供先进技术? 迪甘不是没看出他们的怀疑,但这个没什么好说的,回头把技术拿出来就行了。现在人员分配才是一个问题:“你们看看各部门有多余的、能力不够的、工作态度不认真的员工,都报上来。另外,既然要去华夏开厂,技术人员和部分管理人员需要经常去华夏出差甚至长期驻扎,到底是哪些人过去,也得商量一下。这两件事情,查尔斯,就交给你负责了。” 查尔斯点点头,他的注意力都在技术上,其它事情他其实管的比较少,不过是谁负责的事情就分配给谁就行了,这个可以再开会,并不算麻烦。 “当然,出差有补贴,长期外派也有外派的补贴,具体数额就由人力资源部门计算一下报上来了。” 人力资源主管点点头,待遇问题本来就是他们的活。 “另外,我还会再买一家公司,到时两家公司可能会整合一下,到时公司是搬家还是重新装修就再看,我会提前通知,总之你们要做好准备。” 众人纷纷答应,却掩不住眼中的好奇,不知道这个小老板是准备再买一个什么样的公司。迪甘也不多说,直接就散会了。 要做先进的电脑,CPU肯定不会是486或586,虽然没打算做酷睿,奔腾还是要的。好在0.6微米的工艺技术现在已经有了,这就说明奔腾处理器完全能做出来。处理器没问题,那么他想要的语音、图片、视频之类的功能可以支持。 主板自然是用ATX,它能被使用十多年,也是有其独到之处的。而显卡迪甘也比较看重,随着网络的发展,图片和视频会在电脑的使用当中越来越重要,它能直接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还有其它一些零零碎碎的,他都得找时间把图纸给画出来。再一次感叹,要是有电脑就好了……然而现在的电脑都不好用啊。这感觉就是一个死循环,电脑不好用,所以他要设计新的电脑,所以能用这个来赚钱。因为没有好电脑,他又不得不手工绘图,影响工作效率…… 抓狂! 回到酒店的时候天色已经晚上,爱娜看见孙子回来,连声问:“饿了吧?晚上想吃点什么?” 费尔南多故意道:“怎么就只问你孙子,我也饿了。” 爱娜白了他一眼道:“你这么大个人,饿了难道不知道找吃的?我还没嫌你饿着我孙子了呢。” 迪甘在一旁火上浇油:“饿极了,奶奶,我要吃辣炒花蛤和蒜蓉粉丝蒸扇贝。”两个都是中式菜,四季酒店肯定是有中式厨师的,而且上菜也快。 费尔南多也点餐:“要个香煎三文鱼,法式焗蜗牛。” 爱娜无奈地叹了口气,打电话叫人送餐。迪甘嫌自己出门一天太脏,乘着这个时间洗澡去了。他们住的是套房,有两个卧室,一个起居室,一个会客室,两间浴室,甚至还有一个小厨房。 本来爱娜要自己做饭,迪甘说:“我们都住酒店了,肯定要尝尝他们的菜呀,花这么多钱,自己做什么饭呀,难得有机会想吃哪国菜都行,不用跑老远去找饭店。” 老夫妻两个一想也是,迪甘也没让他们看见过账单,又知道孙子赚了大钱,也就想吃什么点什么,不去考虑价格问题了。 如果不是投资,8亿美元就算他们一家人随便花,每天住五星级酒店,吃龙虾吃鱼翅,穿名牌戴珠宝,也够他们花很久很久很久的,完全不用在衣食住行方面省钱。 饭吃到一半,爱娜突然想起来:“对了,下午奎克打电话来说,猎头公司下午给家里打电话找过你,说有合适的助理人选给你推荐,让你回个电话。” 迪甘点点头,希望能挑到个好用的,他以后不一定投资什么,助理要处理的事情肯定是重要又琐碎、繁杂,得找一个能干又人品靠得住的才行。 第二十四章 收购(二) 照样约了在酒店的咖啡厅见,迪甘掐着点下楼,到预约好的桌边时,面试官和应聘者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哪怕迪甘并不好色,哪怕他今年才5岁,也还是免不了瞪着眼睛上上下下地把人仔细看了一遍,心里啧啧有声。极品!这可是极品美女啊! 虽说金发碧眼的基本上都是美女,可美到这种程度的也少见了。这金发闪闪发亮,看着就像金丝似的,比普通人的金发都颜色都要闪亮。碧绿的大眼睛清澈而深邃,认真看着一个人的时候,就好像要把这个人的灵魂吸进去一般,让人砰然心动。丰润的红唇微微撅起,让人想要一亲芳泽。 身高大概在170左右,不高不矮,又没有西方人常有的粗壮,骨架娇小,身材苗条。该大的地方绝对不小,该小的地方不盈一握。不论是东方人还是西方人,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个超级大美女。 美女犹豫地问:“请问,是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先生吗?” 迪甘挑挑眉,能记住他命名的人可不多,看来这位女士不是特别重视这次面试,把他的名字背下来了,就是过目不忘,听一次就记住了。他点点头:“是我,苏菲亚·戴维斯女士?请坐。” 戴维斯在他对面坐了下来,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问:“对不起,我想问一下,雷特先生,是你要招人?” “当然。”迪甘看着对面的美女皱起了眉,摆摆手道,“你听我说完。我知道看起来小,但我得说一声,我昨天刚收购了一家电脑公司,下午还要去收购一家移动电话公司,以后可能还会有一些其它产业,我要招的是一个私人助理,所有我私人的事情,包括生意上的一些事,都可能让这个私人助理去处理。” “我会约你面试,就是对你的学历和工作经验表示满意,只是需要再面谈一下。而你,我看你换工作比较频繁,本来还犹豫,觉得你是不能安定下来,现在看来,应该是受你长相的影响吧?” 戴维思不愧她哈佛商学院毕业的身份,与数家中层管理的经验,很快就恢复了精英的模样,变得淡定起来:“是的,雷特先生,不过我想,你我合作应该不会有这种困扰。” 迪甘翻了个白眼,道:“我刚说了,下午我要去收购一家移动电话公司,回头我把资料先给你看看,下午你跟我一起去,谈收购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双方都明白,这是一个试用过程,如果谈的好,自然就签合同正式上班,谈的不好,对不起,请另谋高就。 既然是私人助理,在没什么事的时候,自然是跟着老板的。于是迪甘结了账,回房间时后面就跟了个大美女,倒把费尔南多和爱娜都吓了一跳。 迪甘无奈地翻了个白眼,用葡萄牙语道:“你们都在想什么呢?这是我刚招的助理。”他换回英语,“这是苏菲亚·戴维斯,这是我爷爷费尔南多和我奶奶爱娜。” “上午好,雷特先生,雷特夫人。”戴维斯也知道他只是带自己回来认一下人,恭敬地打完招呼,拿着迪甘给的资料就离开了。 下午要出发时,迪甘和爷爷带着司机下楼,戴维斯已经在门口等着了。她看见费尔南多也在,并没有惊讶,老板是个小豆丁,要去谈生意肯定是需要有个家长跟着的。为什么是爷爷跟着还用说吗?老板父亲自己肯定也有生意要忙呗,哪有空陪小孩子玩? 移动电话公司的老板叫爱德华·芬克,实力比昨儿那个电脑公司的要雄厚多了,办公楼有四层,移动电话公司只是其中的一层罢了。员工倒没多少人,不过57个,主要是他手里有几个公司,还有几家厂,其中交叉人手多。 公司也谈不上亏,只是也没赚到多少钱,现在的移动电话,又大又重,信号还差,充满电也打不了多久电话,除了装逼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实在是鸡肋的很。而另外三个公司赢利却非常不错,所以这老板就想着把这家移动手机公司给卖了,全力去经营另外三个公司。 报价比电脑公司还低,只要1100万,只是公司的总经理和技术总监要留下,并且公司没有人事部和行政部,为了节约成本,这些都是归在总公司的。也就是说,如果是这样,买这个公司就达不到迪甘想要的“有基本架构”的要求。 迪甘想了想,问:“芬克先生,如果我没有记错,你有一个电视机工厂?” 芬克有些惊讶地看着这个小孩儿,点点头:“是的,生意还算不错。” “我出市值的1.5倍,卖吗?” 芬克愣了愣,道:“那是我的主业,不卖。” 美国并没有什么很有名的电视机的品牌,也就是说,这个芬克手里就算有电视机厂,规模也不会太大。迪甘虽然有进军电器业的打算,但那是以后的事情了,他会想投资电视机厂,只是因为电脑也需要用到显示器,两者区别不是特别大,可以直接一窝端了。 液晶电视其实早就出现了,只是没有普及而已,而RB也已经掌握了STN-LCD及TFT-LCD生产技术,如果想绕过他们的专利,除非直接用LED作为显像器件,不然,要么花钱买专利,要么以后每生产一个显示器或电视机,都给他们分一点钱。 反正他有技术,直接把LED背光源液晶电视捣鼓出来算了,看小RB赚谁的钱去!高端产品就做PlasmaDisplayPanel,也就是等离子,相信有钱的人为了看得舒服一点儿,不会在乎多花点钱的。 其实这两者对比各有优缺点,但等离子电视的优点更明显,图像无闪烁、厚度薄、重量轻、色彩鲜***像逼真、容易做成大屏幕……虽然耗电大,容易老化,但有钱的人谁在乎呢? 其实从生产成本上来说,这两者相差并不大,但完全可以一个走薄利多销路线,一个走大的贵的高端的甚至定制的路线。想想各大广场、商场那些巨大的广告屏,光是这些就能赚个盆满钵满了。 想清楚了这些,迪甘对于芬克不想卖电视机厂也就没有再做纠缠,对他来说电视机不过是电脑显示器的伴生产品而已,是不是买个现成的公司,影响并不大。 没有了兴趣,迪甘也不想多说什么,示意戴维斯继续谈判,争取把公司完整的架构拿下来,人事和行政无所谓,其他重要部门得有。实在不行就只能降价把一部分关键职位的员工挖走了,比如说技术人员,比如说市场、销售和渠道等等。 他自己拍拍屁股,再一次溜出了会议室。 这回他没有乱逛,直接找准总经理室的牌子就进去了。不知道是不是芬克防备他们挖人,卖公司却没带上公司负责人,而是自己带着助理赤膊上阵,也就给了迪甘跟人家面谈的机会。大概是没人会想到买主会是个小孩,更想不到这孩子会厚着脸皮乱跑,就在公司里直接挖墙脚吧? 总经理是个看起来很严肃的中年男人,发际线略着急,但也还有很多后退的余地。门没有关,迪甘站在门口敲了敲,等对方抬起头看过来时,他扬起个笑脸走了进去。 “男孩,有什么事吗?”对方显然很惊讶,公司当然不会允许带孩子来上班,老板最小的孩子也有十岁了,这个孩子是哪儿来的? 迪甘不慌不忙地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问:“埃利诺·伊夫林先生?” “是的,”伊夫林好奇地看着他,“你认识我?” “并不,只是知道你而已。” “那你有什么事吗?”伊夫林出乎意料地有耐心,还站起来给他拿饮料,“小孩子喝咖啡不好,我这儿有可乐,喝吗?” 迪甘点点头:“好的,谢谢。” “Well,你找我有什么事?” “我想知道,你来这儿上班,是看好芬克公司呢,还是看好移动电话这个行业?” 对方越发惊讶,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一个五、六岁的孩子嘴里,竟然会问出这样的问题来,一般的孩子想的,应该都是吃什么喝什么玩什么的问题吧? “谁让你来问的?” 迪甘放下可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可信一点儿,正色道:“当然是我自己,因为我正要买下这家公司,而我不希望在花钱把公司买下之后,还要辛辛苦苦另外找一个管理人员,然后还要花时间让他们磨合。我看了你的简历,对你很满意,希望你能在公司换了老板后也愿意留下来。” 伊夫林看他小大人一般,心里有些好笑,逗孩子似的问:“可你还是个孩子呀,我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个孩子当老板?” “当然是因为我能让这家公司变成世界级的大公司,我有钱,有技术,不论是开发新产品还是宣传和市场投入都舍得花大价钱。” 伊夫林对他有钱这句话不予置评,有钱的小孩子还是很多的,但对于有技术这一点就有些不相信了:“你能有什么技术?能卖得过松下、摩托罗拉、西门子这些?” “当然,因为我手里的技术比他们更先进。” 第二十五章 生日 这个埃利诺·伊夫林虽然不懂电子技术,但关于移动电话的发展和市场也是有发言权的。在迪甘跟他说了一点手机的特点后,伊夫林就激动起来,连声问:“你真的能做到?让移动电话轻得只有两、三百克,还能做一些除了打电话以外的事情?” “当然,移动电话可不止是电话,它能做的事情多着呢,比如说发文字信息、发图片信息,比如说玩游戏……” 伊夫林想象的如痴如醉,两眼放光:“你要是真的能实现,那我就跟你走!” 正好芬克和戴维斯谈完了合同,下来找迪甘,听见伊夫林这句话,心都要碎了。不就一会儿不见么?你怎么就要抛弃我抛弃公司了?这小破孩子是怎么办到的?是给了他高薪? 戴维斯默默地给小老板点了个赞,那死胖子死活不肯放他家的总经理走,宁愿在价格上让步,谁知道她家小老板这么给力,自己就把人给忽悠来了。简直不能更棒! 还等什么?赶紧把公司转让合同签了,再让伊夫林签份工作合同啊! 迪甘无语地接过合同,他明明是靠实力在挖人好不好?怎么是忽悠呢? 合同还不错,公司价格变成了一千万美元,技术总监也留下来了,虽然人事部和行政部还是没有,但这个无所谓,可以暂时跟电脑公司共用,以后再建也不麻烦,主要是其他部门全部完整的留下来了,连原本被调去其他公司的职员也还了回来,让公司员工变成了98人。 迪甘利落地签了合同,同时向戴维斯竖起大拇指表示满意,然后同样地,召集公司的中高层管理开会,通知公司以后的发展方向。 离开公司后,刚坐进汽车里就直接道:“你明天就来上班,平时跟着我住……你不介意出差吧?” 戴维斯摇摇头:“不介意,你一直住酒店?” “不,我在附近有个农场,现在正在扩建住房,过两个星期就可以搬回去了。主要是为了让你和杰拉德,就是他,”他向司机示意了一下,杰拉德笑着向她挥了挥手,“还有以后也许会有的职员,有地方住。” 戴维斯点点头表示明白。 迪甘继续道:“我们需要在硅谷找一幢办公楼,把电脑公司和移动电话公司都搬迁过去,放在一起更方便管理。对办公楼的具体要求我明天再给你,硅谷这边以后肯定不止这两家公司,也许自己建或者买一幢比较大的办公楼会比较划算。”不然过几年房价大涨,成本就更高了。 戴维斯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个本子把他说的话都记了下来。 “另外,我计划在华夏的G市投资建厂,那儿的人工非常便宜,普通工人一个月也就一、两百块钱就够了。”这个说的当然是美元,90年华夏没什么技术要求的工种,一个月也就几百RMB,简直不能更廉价。 “地方尽量圈大一点儿,我有好几家厂要在那边办,暂时是电脑、电视、移动电话,以后很可能会继续添加,地方大一点,以后扩大规模也方便些。”迪甘想了想又道,“你最好找一个华夏本地人,或者是华夏过来的留学生,跟华夏的政府部门打交道方便些。” “暂时就是这些了,你先把这些办下来,我们THERE公司就可以说是开始发展了。”图纸还没画完,需要的零件太多,新技术也太多,没有电脑,画起来简直苦逼。要是有人能帮忙就好了……也许可以在公司现有的技术人员里淘几个比较有前途的? 技术相差太大,就是想去别人的公司挖人,也不知道从何挖起啊!迪甘想着,决定找猎头去苹果、IBM挖……等等,IBM在93年的时候说是亏损好几十个亿,最后从硬件转为了软件,虽然自己穷,买不起IBM公司,但从他家挖人还是可行的呀! 他立刻跟真维斯道:“你给猎头打电话,从苹果和IBM挖人,技术人员优先,有经验有渠道的管理人员、市场、渠道也都要!他们在原来的公司工资多少,通通翻倍!” 刚还为了节省成本,万里迢迢地跑去华夏建厂呢,现在就一副暴发户的口吻,能不能不要变的这么快? 迪甘看出她脸上的鄙视,勾了勾嘴角:“该省的地方就省,这换个地方建厂就能用十分之一甚至更少的钱把事情办下来,何乐而不为?而人才,是值得我多花钱的!开公司什么最重要?人才!” 听到这话,戴维斯看自家小老板的目光都不一样了。能说出这种话来,哪怕是家里教的呢,也能看到光明的前途了。她作为私人助理,参与他所有公司的事务,以后前途只会越来越好。而且跟着个小豆丁老板,至少不用担心性|骚扰、潜规则,或者老板夫人的警惕甚至辱骂了。 “对了,”迪甘又想起件事来,“我找了律师帮我办投资移民,但一直没交资料,你去帮我办一下。”这些零零碎碎的事情,还真得有个人负责,不然他得烦死。 公司收购完成,其余事情有助理去做,迪甘就开始整天呆在房间里画图纸了,起早贪黑,如果不是爱娜盯着他睡觉和吃饭,只怕要过劳死,那简直就要破过劳死的纪录了:年仅5岁,还差2天生日。 事实上,他压根就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到了,脑子里除了图纸就是图纸,画得手指酸疼也就是随便揉一揉,只想赶紧把图纸赶出来,然后让公司能早点开始运作,要知道,晚一天开工,他就白养两个公司的人一天啊。 好在他在把农场买下来的那天开始就每天抽时间画一点图纸,加上这几天日夜赶工,差的也不多了。电脑图纸早就完成,但为了保密,他准备全部画完后再拆分给各人。 被爱娜从图纸堆里揪出来时,他只剩手机的最后一张图纸了。 迪甘昏昏沉沉地抬起头,看见是爱娜,下意识地求饶:“奶奶,我就差最后一张图纸了,画完就去睡!” 爱娜用力在他头上揉了一把,道:“图纸先放一放,赶紧去洗漱,清醒一下。” 迪甘晃了晃脑袋,让自己从图纸中挣脱出来,问:“奶奶,怎么了?有什么事吗?” “今天是你的生日,你还记得吗?”爱娜又是心疼又是生气,孙子这段时间没日没夜的画他的什么图纸,说是这些东西至少还能给他赚8亿甚至18亿美元回来,眼看着白白胖胖的小脸变成了熊猫,黑眼圈重的都要吓死人了。 “生日?”迪甘迷茫地左右张望了一下,然而现在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酒店里也没放日历,一直也看不到日期,只能问,“今天就14号了?” “当然,现在已经是14号下午5点了,快去洗漱一下,换身衣服,我们去吃生日大餐。我特意让你爷爷给你买了你爱吃的黑森林蛋糕,杰拉德和苏菲亚也在。” 苏菲亚?迪甘愣了一下,想起来这是他的助理戴维斯的名字,便点点头,随便抓了两件衣服走进浴室,一边问:“奶奶,你和爷爷送我什么生日礼物呀?” 爱娜给他收拾了一下图纸,细心地用空白纸在上面盖好,免得弄脏,一边道:“礼物放在客厅呢,吃完饭你再拆。” 洗完澡确实清醒了很多,迪甘在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形象,也吓了一跳。头发乱的跟鸟窝一样,而且也略有点儿长,黑眼圈在白嫩的脸上越发显眼,嘴唇干燥的很,虽然比洗澡前好多了,但也还是没法见人。 好在是男孩子,好在只剩下最后一张图纸了,好在不需要出去见人! 吃完大餐,又象征性地吃了块生日蛋糕,迪甘开始拆爷爷奶奶送的礼物。那是一个长长扁扁的盒子,不算太重,实在看不出来是什么。撕开包装纸,打开盒子,里面竟然是一个琴盒,那是一把小提琴! “喜欢吗?我记得你之前说过要学小提琴。”费尔南多道。 迪甘用力地点头:“喜欢,谢谢爷爷,谢谢奶奶。”他抱着两位老人,一人亲了一口。 这是斯特拉迪瓦里,虽然说不上是极品,但也可以是名品。这手工,这音色,都能证明它不是普通货色。 迪甘细细地给琴调弦,擦松香,又拉了会儿空弦,然后对着爷爷奶奶笑笑,摆好姿势,细细地拉了一曲门德尔松。 费尔南多和爱娜虽然不会拉小提琴,但都多少学过一点儿音乐,欣赏还是会的,小孙子这水平,显然不是新手能有的。也不知道小孙子学了多久,不过他们早就听西蒙妮提过,虽然迪甘不爱秀,也不怎么练习,但他的钢琴学的并不差,只是怕打击卡卡,所以不表现出来而已。想来小提琴也是这样。 苏菲亚一脸惊讶,她知道小老板很聪明很厉害,但在电子方面就已经是个天才了,没想到还会拉小提琴,还能拉的这么好!杰拉德倒是一脸淡定,他压根就不懂音乐,虽然知道小老板拉的好听,也没当回事儿。 第二十六章 回家 虽然苏菲亚没送生日礼物,她却带来了一个好消息。合适的办公楼找到了,五层小楼,占地三百多个平方,地下还有两层,一层可以做食堂,一层是地下车库。办公楼原来的主人是个RB商人,本来打算进军IT业的,才建了这栋楼不久,公司就在RB房地产上亏了好几亿美金,虽然不至于破产,但也没有闲钱再投资什么新兴行业了,只好把楼转手。 迪甘的资产本来就是因RB房地产泡沫翻了个倍,现在又因为这个可能一幢合心意的办公楼,让他几乎都要把RB当好朋友了。当然,几乎这个词,就说明这件事其实并不存在。 第二天,迪甘亲自去看那办公楼。位置还算不错,虽然现在看着有点儿略偏,但等IT行业真正发展起来了,自然会往这边开发。 楼设计的不错,四层就像四个大小不一的矩形摞在一起。一楼是全玻璃墙,只有正中间一块白墙上涂着大大的公司标志。二楼比一楼大了一圈,一些三棱形紧密排列着,走近了才发现,那是金属材质做的网状设计,并不影响室内采光。 三楼是跟一楼一样大小,看着就像把一楼复制粘贴一般,只是没有那个公司标志。四楼西墙与三楼平齐,东墙却缩进了四分之一左右,也像二楼一般做成了三棱形排列的墙体。 楼顶还有一个篮球场,可以让员工在休息的时候过来运动运动。这倒提醒了迪甘,他向苏菲亚道:“我们去地下一层看看,如果地方够大,就隔出一部分来做健身房。”IT业免不了要加班,宅男们身体也不会好在哪儿去,如果公司有健身房,他们多少会增加一些运动。 地下一层的食堂也是现成的,一长排的西式流理台,五彩斑斓的塑料桌椅排的整整齐齐,足够两、三百人同时用餐的。只是这些东西也把整个负一楼占的满满的,再没地方可以放健身器材。 迪甘咬着手指发了一会儿愁,问:“苏菲亚,你说,这一层是做食堂好,还是做健身房好?” 苏菲亚想了想道:“不如把食堂缩小一半,一般来说工作餐也就是吃个三明治或汉堡,最多再加个汤或饮料,几分钟就吃完了。而且公司暂时也就两百人,再招也就三百人,至少短时间内不会需要这么多桌椅。” 迪甘一想也是,就像M记或KFC一样,轮换的特别快。而且硅谷这边就算将来扩大公司,要开发软件之类的,人员也不会特别多。便点点头:“那你安排一下,隔出一半来装修成健身房。另外看看办公室有没有需要重新装修的地方,尽快准备好,让员工搬过来。” 苏菲亚一一记下,一边道:“公司有标志么?办公楼前那个标志得改一下。” 迪甘擦了把汗:“还真没有。这个很重要,得有一个吸引人眼球,又容易让人记住的标志,以后不管是什么产品,要让人一看就知道是我们家的。” 看完办公楼,迪甘又去了专利局,拿了一堆表格回来填写。电脑有几个型号,手机有几个型号,电视机还是有几个型号,他申请的还包括发明专利、改良专利和外观专利等等,光是这些表格就要花他几天的功夫。 好在华夏那边建厂也还没这么快,就算可以先做模型、做样机、打广告、做推广,也不会比建厂花的时间更久。 “好了,暂时没什么事,你可以先回家休息,等有事我再给你打电话。”迪甘搞定手头的事情后,决定先回巴西一趟。这一出来就是一个月,再不回去,爸妈都要不认他了。 苏菲亚笑道:“虽然暂时不需要跟着你,但公司的事情还不少呢。另外,农场那边建的也差不多了,你不先验收一下么?” 迪甘摆摆手:“房子的设计图在这儿,你回头去看看,只要是按着设计图来建的,质量也过关,你就帮我验收了吧。以后你就住那幢房子里了,可以抢先挑一个喜欢的房间。另外技术这边让他们做一个流程出来,要把每个技术细分到每一个人——图纸在这儿,你发下去——他们不但要把手里负责的模块吃透,还要在以后需要出新型号的时候,能有自己的想法。” “公司的事情还是要各公司负责人自己抓紧,我也就是做个统筹,提供一些他们开发时需要的技术——说到这个,如果员工能开发出市场需要的新技术或提出新的、能给公司创收的想法,都给奖金,按贡献算——还有一些总公司的其它事情就都交给你了。你也知道,我还小呢,不能整天忙来忙去的,会长不大的。”迪甘说着,高高兴兴地哼着歌去吃奶奶做的蛋糕,远远地传来一句话,“对了,帮我订三张回圣保罗的机票。” 苏菲亚在后面翻了个白眼,小老板都快成精了,还怕长不大?从事这份工作以来,快一个月了,她几乎就没有过休息日,每天忙成狗。不过她不得不承认,这是一份让她开心的工作,不会有职场潜规则,老板对她好,工资不低,公司的发展前景明显也很好。就算忙,也是忙得高兴,忙得心甘情愿。 出了圣保罗机场,博斯科已经在等着了。他远远地看着儿子出来,忍不住就迎上去一把抱起儿子,看了半天:“瘦了,也长高了。”又看看父母,“爸,妈,一路辛苦。快上车吧,西蒙妮已经在家里做饭,等着我们了。” 分开一个多月,年长的还好了,平时也没在一块儿生活,只迪甘一个小孩子,突然远行,对于父母来说,真是牵肠挂肚。只是他们也知道,这个小儿子平时看着乖巧,其实是最有主见的,想好了要去做,又是正事,他们做父母的也只能支持。 何况儿子这一去,美元是几亿几亿的挣,老父亲打电话回来跟他们说的时候,他们夫妻俩差点儿没吓蒙。别说4亿8亿,就是4千万8千万,那对他们来说也是天文数字啊。他们家在巴西已经算是比较富有的人家了,财产也不过两、三百万美元,这还包括了小儿子给的几十万英镑呢。 不过儿子能干,这是好事,而且有爷爷奶奶照顾着,他们虽然想孩子想的厉害,好歹也能放心。 迪甘向来不是很愿意被抱来抱去的,这会儿才发现,他也想爸妈,想卡卡想的厉害,被博斯科抱着也不挣扎了,反而乖乖地伸出胳膊搂住爸爸的脖子,让他抱着走,一边软绵绵地抱怨道:“只长高了2厘米,不过我之前掉的那颗磨牙长了有一半了,就是另外一边又掉了一颗牙,吃饭总是塞的厉害。” 博斯科一手抱着儿子,一手帮老父亲拉着行李往外走,笑着安慰道:“没关系,换牙说明你长大了……热不热,要不要把外套脱了?旧金山这会儿挺冷的吧?家里可是快进入夏天了呢。” 迪甘点点头,旧金山现在平均气温也就十来度,他还小,爱娜怕他感冒,非让他穿了件毛衣,又穿了件厚厚的大衣。圣保罗的夏天温度虽然不高,温度也在二十度以上,这么一会儿,他已经热出一身汗了。 博斯科把行李放进后备箱,伸手帮儿子脱掉外套,又脱掉毛衣,看看他穿在里面的T恤,觉得有点儿薄,便干脆把身上的衬衫脱下来给儿子穿上,自己只穿着件背心。迪甘穿着爸爸的衬衫,长长的一直拖到小腿。 他嘿嘿地笑着把袖子卷起来,好让自己的手能露出来,一边吃力地爬上儿童座椅,自己扣上保险带,一边道:“爸爸,我上次说在圣保罗买栋别墅,你挑好了么?” “看是看了几个地方,这不是等你回来挑么。”博斯科笑道,“其实家里也够住了,买别墅做什么?” 迪甘暴发户一般地道:“没事,我有钱。家里就那么两个卧室,现在是够住,等我和卡卡再长大一些就不方便了。而且连个客房都没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都没办法过来住两天。我想买个带很大草坪的别墅,卡卡有地方练球,玉米也能跑的开。” “你上次打回来的钱足够买个别墅还有得剩了,圣保罗的房价跟美国可没法比,你回头去挑挑,看看喜欢哪一处,也不用你再给钱,剩下的钱说不定还能再买辆车。别墅离市区都比较远,家里有两辆车才比较方便。”博斯科也不在意自己被5岁的儿子养,谁让他生了个这么会赚钱的天才儿子呢? 迪甘觉得博斯科去看的别墅大概不会太大,他上次只是给家里转了三百万美元,算是给家里改善生活、零花之类的,根本没想让他们拿这钱去买别墅。虽然圣保罗的房价相对来说不高,但三百万美元买别墅还有得剩,这别墅八成不会太豪华,可能就是那种社区形式的小别墅,占地不过三、四百个平方,跟邻居相隔一、两百米那样的。 第二十七章 给家里买房(一) 之前迪甘想的也是这样的别墅,花两、三百万美元,买幢几百、一千平方的小别墅住着,已经很享受了。但现在谁让他有钱了呢,不到一个月就赚了8亿美元,自然就看不上这种小别墅了,一心想买套大的给家里人住。 就是美国那边,他也想着要乘着房价还没涨,要在几个大城市多买几幢别墅,比如纽约长岛,比如洛杉矶的比弗利山庄,比如佛罗里达的海边别墅,等等。 以后他肯定是要长期呆在美国的,如果要做其它投资,那还说不定是哪个州哪个城市呢,再说以后房价只有涨的,多买点儿也无所谓。说起来,也许能直接投资房地产?是可以考虑一下。 想着,他直接问:“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开一个房地产公司?不在巴西,这儿发展比美国差远了。” 博斯科从后视镜里看了儿子一眼,道:“我去美国了,你妈和里卡多怎么办?你不就是因为这个才把你爷爷拉去美国的么?” 美国的足球发展实在不受重视,卡卡如果想做职业球员,要么留在巴西,要么去欧洲,去美国只会毁了他的天赋。迪甘当初去美国不找博斯科,难道还真的是因为他工作忙么?要知道去美国这一趟赚了好几亿美元呢,什么工作比的上这个?说到底就是想把父母留下来照顾卡卡。 迪甘想着,转移了话题:“要不给卡卡办个欧盟哪个国家的国籍?以后他要去欧洲足球的话,有个国籍方便些。” “如果里卡多要做一名职业球员,那肯定要为巴西踢球啊!”博斯科一听就不干了,“去欧洲的俱乐部我不反对,进国家队肯定得是巴西国家队。” 迪甘无奈,他怎么就忘了博斯科是个巴西队的死忠粉呢?或者说,他这只是爱国?不过:“爸,你是不是忘了还有双国籍这回事?” 博斯科想了想道:“这个以后再说吧,他还小呢,大概也还没想这个事情。而且我和你妈妈也更倾向于让他以后当个律师或者医生之类的。” “我看卡卡很有天赋啊,以后肯定会是个大球星的。”迪甘道,“我知道,你和妈妈也是为了卡卡的将来打算,不过这不是还有我吗?我这么会赚钱,卡卡只需要做他喜欢做的职业就行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家,博斯科停下车,转身摸了摸儿子的小脑袋:“你还小呢,别把一家子的生活都背在身上,好好享受童年就行了。” 迪甘正要回答,车门已经从外面打开了,西蒙妮探进身来,把小儿子抱了个严严实实:“迪甘宝贝儿,你可算回来了。来,让妈妈看看瘦了没。” “没瘦,还长高了2厘米呢。”迪甘顺从地让妈妈把自己抱出汽车,一边向跃跃欲试地站在一旁的卡卡招了招手,“卡卡,你今天没去训练吗?” 卡卡上前摸了摸弟弟的手,笑得露出豁口的牙:“我现在都改成周六训练了,周日不用去。迪甘,你这次去了好久,连生日都不在家,我给你准备了生日礼物,本来想寄给你的,但爸爸说等寄过去,你生日都过去好久了。” “我这不是回来了吗?卡卡,你给我买的什么礼物啊?我跟你说,我带回来一整套变形金刚,要是你的礼物让我觉得不满意,变形金刚我就自己玩了。” 卡卡一听就急了,跳着脚道:“我给你买的小提琴,在英国的时候就让妈妈帮我挑好了的!” 迪甘愣了愣,笑了起来:“小提琴?你怎么知道我想要这个的?好吧,变形金刚是你的了,就在箱子里呢,让爸爸给你拿。” 西蒙妮看着小儿子跟哄孩子似的哄他哥哥,好笑地摇摇头,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你就只给你哥哥带礼物?爸爸和妈妈的呢?” “当然有啊,我给爸爸带了一只百达翡丽的表,给妈妈带的是一套宝格丽的珠宝,可漂亮了,你肯定会喜欢的。”他挣扎着要下地,“就在我的随身背包里,我去拿。” 他给西蒙妮带的是一整套首饰,项链、耳环、手链、戒指,每一个都是由钻石和绿宝石组成,花了七十多万美元。给博斯科带的百达翡丽的表也没便宜到哪儿去,那是一只限量款,五十三万美元。 给卡卡买的虽然是玩具,但这一整套下来,也花了六千多美元,算得上是比较昂贵的玩具了。 卡卡已经拿到了他的变形金刚,装了整整一箱子,他一手拿着擎天柱,一手拿着大黄蜂,眼睛还盯着威震天,简直忙不过来。 “好了,好了,都先拿进去,吃完了饭慢慢玩。”博斯科把箱子合上,帮他拖进屋里拎上楼,“里卡多,你手里的也放下,去洗手准备吃饭了。” 兄弟俩自从迪甘出生后,就几乎没分开过,以前分开时间最长的也不过是卡卡去上课的一个白天而已。迪甘这一走就一个多月,卡卡一个人在家里,各种不习惯。现在弟弟好不容易回来了,晚上躺在床上,卡卡兴奋的根本睡不着,一直跟弟弟说这一个多月发生的事情。 小孩子的生活,一个月而已,有什么好说的呢?不过是说说他考试得了多少分,踢球比赛赢了或者输了,教练夸奖了他,他练盘带过了几个人…… 迪甘听着听着,看他说来说去说的都是足球,就问:“卡卡,你有想过以后当职业运动员吗?” 卡卡愣了愣,道:“我不知道,要成为职业运动员,得18岁呢,至少也得16岁吧,还有很多年呢。我现在一边上学,一边训练,要当职业运动员也是一边上学,一边训练,并没有什么区别。” 迪甘一想也是,这个事情完全可以过几年再说,反正巴西是足球大国,青训做的一向很好,暂时保持现状也没什么,也就不再提这事。 第二天,迪甘直接就打了中介的电话,要求介绍几个比较大的豪宅,表示博斯科之前看的小别墅就不要了,希望是占地至少超过一千平方米的房子。中介巴不得呢,他卖房子拿的是提成,自然是房子越好,售价越高,他的收入就越多。 “我手里正好有一套豪宅要出售,你今天有时间去看吗?” 反正没什么事,迪甘就答应了。今天是周一,博斯科要上班,卡卡也上学去了,费尔南多和爱娜也回家自己家,迪甘只能与西蒙妮两个人去看房子。 那是一幢靠山的别墅,在市郊国家公园边上。迪甘干脆提前了一个小时,去车市买了辆车开过去。以后如果住市郊,博斯科和西蒙妮还是每人有一辆车比较方便。 西蒙妮喜欢的是甲壳虫,但那车实在太小,单身的人开开还行,有家庭有孩子,开甲壳虫就有点儿不太方便。迪甘想着时间紧,直接买了辆奔驰S600,然后又订了一辆颜色像指甲油一样闪光的粉色甲壳虫,还要求给前车大灯装上睫毛,发动机盖前沿装个妩媚的大红唇,车顶再装一个水晶皇冠。 “你这是送给我的还是送给小女孩的呀?”西蒙妮好笑又感动,“这也太粉嫩了吧?” 迪甘嘿嘿一笑:“就算你当了妈妈,也是我们家的小公主呀。” 西蒙妮在儿子头顶揉了揉,把他梳的整整齐齐的头发揉成鸟窝,算是出了一口被嘲笑的气:“好了,走吧,时间快来不及了。” 从市中心开车到国家公园大概半个小时,还算方便。他们到的时候,中介已经在等着了,他要介绍的那幢别墅离国家公园不过几分钟的车程,就在山脚下。 迪甘第一眼看到就很满意了,房子前面有一片很大的草坪,那也属于这幢别墅的范围。还有一条小河远远地绕过,小河不宽也不深,离的远远的不影响踢球,又能在夏天去玩水。后面就是森林公园,空气清新,环境幽静。 房子在一个小小的山坡上,两个矩形呈┐状。水泥和大理石建成的巨大平台托着整个建筑,那一横只有一层,是厨房、餐厅、客厅、杂物间和洗衣房的集合。往外挑出数米的屋顶开成了一个半敞开的空间,成为了家人休闲娱乐的最好地方。 那一竖只有二楼,压在那一横的右边部分,长长的悬挑出来一大截。西边的整面墙都是玻璃的,能看到那条长长的阳台。里面是木制墙壁,被分成数间卧室。 走进屋里,迪甘走上实木台阶,这才发现二楼的另外一边也是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的尽头有一道玻璃门。他好奇地推开门,发现那儿是一个观景平台,远处的河与湖还有公路、行人尽收眼底。往右转还有一个完全玻璃与钢筋建成的空中花园,从花园里能看到┐左下角空档处的休闲区域和方形泳池。 第二十八章 给家里买房(二) 西蒙妮对房子很满意,迪甘见妈妈喜欢,问了一下价格,不过二百几十万美元,倒不算贵。 “这儿总面积刚中介说是有一千二百平方米,虽然房子只有四百多平方,但我们家人少,还是够住的。主要是这儿位置好,离市区不远,又在国家公园边上,环境好,又不偏僻,生活也方便。” “妈妈喜欢就买,反正也不贵。”迪甘说,他喜不喜欢都无所谓,反正以后在家里住的日子肯定很少。就是房间少了点儿,地方虽然大,却只有二楼的五个卧室,虽然够住,但两个客房不太够用。 而且他心里也多少有其它打算,以后如果他的公司打出了名气,家里这边少不得请些保镖、司机、保姆之类的,或者也像农场那边一样,再建一栋房子? 也不是不行,反正地方挺大,只要不挡了主屋的视野,建幢房子让保镖和佣人住完全没问题。 中介看这么个小孩子买房子这么干脆,就问:“这儿日常居住还是挺好的,不过周末和节假日却要能有个度假屋才好,不知道……” “哦?你那儿有合适的?”迪甘有点儿兴趣了,虽然他在这边住的少,但爸妈和卡卡也需要度假么,度假屋总是要有的,就算他以后会在美国多买几套别墅,总不能一、两天的时间也飞去美国。 “就在海边,从这儿过去也就三个小时,如果夫人和小先生有兴趣,现在就能过去看看。” 一来一回要6个小时,再加上看房子的时间,至少在7小时以上,现在都10点了,要是去看房子,回家就差不多5点了。也不是不能接受,就是西蒙妮开车会累。他想了想问:“妈妈,如果去看的话,我们就合成一辆车,你和中介轮流开车?” 西蒙妮却道:“不就是来回各3个小时吗,也不是没开过,中间还能休息一、两个小时呢,没事。” “那行,如果看中了,两个一起签合同。” 迪甘从上辈子开始就最烦坐汽车,坐火车也好飞机也好,都能看书打发时间,坐汽车看书却容易头晕。小时候那次搬家,他是一路装睡,躲在意识空间里跟着483上课打发的时间,现在这么大了,也不好再装睡,只能硬挺着,一边在脑子里盘算着公司的一些事儿。 他现在有8亿美元的资金,就算投资电脑公司和手机公司、电视机厂,一花也花不到2亿美元。就算还想开个软件公司,那也多花不了1亿。另外扣1亿作备用,还有4亿美元得赶紧找地方花出去才行。钱放在银行里,那完全就是贬值,他也不是找不到投资的方向。 不过具体要投资些什么,还得好好考虑一下。房地产虽说赚,一来买土地之类的需要人脉,他一个小屁孩,有个屁的人脉?二来,现在才90年,还没到房地产高速发展的时候,何况西方人也没有国人的那种情结。 游戏业是个重点,暴雪肯定是要投资的,另外还有其它一火十来年的游戏,比如CS、模拟人生之类的,可以投资或收购的,都得早点下手。或者直接自己开发也行,只要技术到位,什么游戏开发不出来。不管什么行业,只要做的早,做的好,就能赚大钱,电脑游戏尤甚! 还有就是娱乐圈,电视台他既买不到也买不起,报纸他没太大兴趣,只等电脑做起来,他完全可以自己建一个网络传媒王国,不需要花这个冤枉钱。不过倒是考虑一下,是不是买个制片公司,在知道什么电影赚钱的情况下,拍电影还是很赚钱的,就是这个也需要人脉,可以慢慢看着来,也许可以假装暴发户冤大头专门投资电影。 说到这个,他最感兴趣的自然是大船和漫威。大船还没开拍,回美国后可以打听一下,据说福克斯出钱的时候嫌投资太大,所以才拉上派拉蒙的,如果能从中间插一脚,他倒不嫌投资大。 漫威不好买,也许可以用技术引诱——如果他能弄一家电影特效公司,并且让公司的技术超出这个时代的水平的话——那个可真是赚啊,而且超级英雄那么多,往后几十年都不用愁没电影可以拍。 那些有名的系列片都被掌握在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手里,不是一个外人随便就能插|进去的,只能再想办法。可惜时间不对,米高梅上一次大亏损是70年前后,下一次要到02年。而且米高梅太贵,问题太严重,最值钱的影片库还被特纳吞了。也许他能建个新制片公司,买那些知道会火的书来拍? 能拍出大火系列的收可不少,《哈利·波特》就不说了,作者大概刚开始动笔呢,出版时间要到97年,中间隔了这么多年,明显出版不顺利,要不要买个出版社,去把这书买回来?哪怕别的书都不要,就这一套也够赚的了呀! 《暮光之城》更加遥远,要到05年才出版,暂时可以忽略不记了。 《指环王》的影视改编版权应该还在萨尔·扎恩兹手里,不知道新线公司什么时候去找的他,也许动作要快一点了…… 想着想着,迪甘不知不觉得就睡着了。被妈妈叫醒时已经到达了目的地,看着那幢别墅,迪甘的眼睛立刻亮了。 这是一幢海岸度假别墅,公路的一旁是热带雨林,一旁是耸立着的海岸。别墅完全被溶入热带雨林中,因为树木的隔挡,海水拍击峭壁的声音几不可闻。 别墅完全由原木和竹子建成,一共五层,占地面积达750平方。别墅的入口在一幢砖瓦小楼上,三层小楼的楼顶有一条隧道似的圆形通道可以直达别墅的四楼,那一层是一个客厅、厨房和餐厅的集合体。 建筑的主体是6层的圆塔,回旋的楼梯从一楼直通六楼。另有几片叶子形状的建筑从圆塔向外伸展,厨房和餐厅在一片向北的小叶子上,而客厅则是大大的向南伸展的大叶子。几组沙发与小几是按着客厅特意定制的,形状与风格充满了原始风情,与竹子搭起来的屋顶相应成趣。 如果从空中俯瞰,这样伸展着的叶子不过两大一小而已,其实每片叶子都有四层。第一层是娱乐室,二楼和三楼的叶子都是单独的卧室,卧室门做成上尖下圆,看着就像是一颗竖立着的葵花子。每个卧室的家具都是单独设计定制的,带着单独的卫生间,也有空调。 五楼则是一个观景台,圆形的沙发靠着圆形的墙壁,远远高出树林和其它建筑的窗口是一个绝妙的欣赏热带雨林和海景的地方。 很漂亮的别墅,位置也很好,而且保镖、保姆之类的也有地方住,那幢三层小楼大概就是给他们准备的。进来前迪甘也粗略地看了一下,那楼虽然不大,但也有五、六个卧室,足够住的了。 这儿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没有沙滩,虽然在悬崖边上修了栏杆,海风怒吼的时候,没点儿胆量的人也不敢靠过去。 “妈妈,喜欢这儿吗?”对他来说,这房子看个新鲜还行,偶尔住一、两天也行,但长住就不舒服了。不过这也就是个度假的地方,也不会住太久。 西蒙妮倒是对这儿很满意,并且表示:“不论是在悬崖边,还是在楼上都非常适合画画,风景太漂亮了。” “那就买吧,离的近平时周末也能来住一、两天。”迪甘拍板,“那我们回去吧,时间也不早了。明天看什么时候有时间,把两套别墅一起签约付款,这几天把生活用品买齐,周末就可以搬家了。” “我们现在住的那套房子……” “那套留着呗,毕竟是市中心,以后万一有需要的时候,也可以住一下。”那套房子不过几十万,也没卖的必要,“而且那怎么说也是爸爸亲自设计建造的,我和卡卡又是在那儿长大,留着做个纪念也行。” 西蒙妮点点头,总有在市区里办事,不方便回别墅的时候,比如说喝了酒不方便开车,或者有朋友想借住之类的,既然家里不缺钱,留着也好。 回程的车上,西蒙妮看儿子看着窗外出神,就问:“迪甘,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迪甘回过神来,不解地道:“当然是继续经营我的公司,好多投资想做,都忙不过来呢……哦,突然想起来,我给苏菲亚打个电话。”他看了看时间,拨通了助理的电话,“苏菲亚,你去收购一家合适的电影制作公司……对,就是电影,另外找萨尔·扎恩兹,《指环王》的改编权应该还在他手上……一定要拿下来……对了,还有变形金刚,你看看电影版权是不是在孩之宝手里……” 差点把变形金刚忘了,这个如果能拿到电影版权,不然电影赚钱,也许还能借这个风收购汽车公司,这个是绝好广告。 第二十九章 非暴雪公司 接下来的时候,迪甘几乎每天都无数个电话,打进来,也打出去。华夏G市办厂的事已经有眉目了,电脑公司那边葛德文·查尔斯有个大学同学是华夏人,叫李齐。两人以前关系非常好,这次查尔斯找李齐本来只是想让他帮忙介绍个人来负责这一摊子事的,不想李齐正好在公司呆的不爽,于是果断跳槽过来了。 这也是个能干的,智商情商都高,又是华夏人,对于和华夏的商人、官员打交道都很有经验。不到一个星期,他就搞定了G市郊区一块整整5千平方的地皮。并不是租,而是直接购买的一块待开发的工业用地,五千平方米的地皮只花了100万,不是美元,是RMB! 迪甘听到这个价格都懵了,后来一想,才90年呢,200块一个平方的空地,也不算便宜了。连忙道:“还能再买点儿吗?如果能的话,有多少买多少!” 查尔斯也有点儿懵:“买这么多做什么,要改行做房地产吗?” 你管我做不做房地产呢,以后这价得十倍往上的涨啊!就算自己的厂用不了这么大地方,卖也赚啊! 查尔斯虽然不理解,但老板反正有钱,买块地也影响不了投资,便答应下来。迪甘乐呵呵地想着以后工厂可以随便扩大生产,或者高价转给其他公司,跟查尔斯讨论样机出来后宣传和推广时声音都甜了八度。 查尔斯虽然知道电话的那边是自家老板,却还是被萌的不行不行的,声音荡漾的连迪甘都听出来了,奇怪地问:“查尔斯,怎么了?” 查尔斯警觉地住了嘴,清了清喉咙道:“没事,老板,我会让人写一个推广文档的。” 迪甘也懒得追问,看见卡卡回来了,西蒙妮正叫他吃饭了,利索地挂了电话跑出去。差不多又该去美国了,这些事情虽然都有人去办,但需要他签字的也不少,离开太久确实不方便。如果不是卡卡要训练,他肯定会缠着爸妈一起移民美国的。 不过这回他在硅谷大概不会久待,厂房建起来至少要几个月,样机自有技术员去做,市场推广也有相关人员负责。本来说开发软件,但现在的电脑这么不好用,还得等电脑造出来呢,也暂时不急。 至于游戏,暴雪还没出来,不过其实也不用等它自己诞生。迪甘想了个损招,他叫苏菲亚去注册了一家电脑游戏公司,当然,仍然叫“THERE”,然后联系今年刚从加利福尼亚大学毕业的迈克·莫汉和艾伦·阿德汗、弗兰克·皮尔斯,把他们招进公司。 迪甘飞到旧金山时,这三个刚毕业了不到半年的大学生已经被找到了,他们确实想过要合作开一家游戏公司,所以正在犹豫要不要加入迪甘的公司。 “为什么要犹豫呢?”迪甘露出一个诱惑的微笑,就好像一个拿出棒棒糖想拐走小女孩的怪蜀黍,“你们自己做,有本钱吗?我可是已经准备好了一千万美元的投资,只要你们能拿出合理的方案和预算来,哪怕这一千万不够,我也还可以继续追加。” “一千万?”迈克·莫汉惊呼,三人对视了一眼,更加心动。要知道他们自己只有四万美元,本来还觉得开个公司足够了,这一对比,简直被比成了渣渣。 “对不起,我们需要商量一下。” “当然可以,”迪甘微笑,“另外我要强调一点,只要是你们提出来的项目,只要方案合理,我可以放手让你们去发挥,并且全力支持。”他站起来,“你们先商量着,我出去吃点东西,下了飞机就赶过来,还没吃午餐呢。” 迪甘走出会议室,笑嘻嘻地冲苏菲亚挑挑眉:“可以招人了,先招其他部门的人,技术员让他们自己去招。饿了,有什么吃的吗?” 苏菲亚变戏法似地拿出一个纸袋,里面是一对香辣鸡翅,一份薯条,一杯可乐。鸡翅是KFC的,薯条是M记的,迪甘不爱吃汉堡,又觉得KFC的香辣鸡翅比M记的麦辣鸡翅好吃,M记的薯条比KFC的好。好在这两家向来喜欢开在对面,距离不超过100米的地方,不然买起来还挺麻烦的。 迪甘吃完这些也差不多饱了,想了想,自己跑下楼,去KFC买了杯巧克力圣代。回来的时候那三个已经商量好了,迪甘挖了一勺带巧克力酱的冰激淋到嘴里,一边道:“现在来谈谈待遇,你们觉得,每人2%的干股怎么样?” 如果不是为了留住他们,他才舍不得这6%的股份呢,哪怕只是干股,未来也代表着多少个亿啊!不过看他们做的那些游戏,哪怕最第一个大制作《失落的维京人》,也是利润不小,何况后面的《魔兽争霸》、《星际争霸》、《暗黑破坏神》等系列作品。 至于《RPM赛车》虽然是他们制作的第一款游戏,但这个想法肯定是好的,做的也会很受欢迎。就算只花了4万美元和4个月时间,也赚到了能让他们有钱开发《失落的维京人》的利润,如果加大投资,只会更赚。 不过有些可惜,他现在买不起汽车公司,不然,这是多好的植入广告啊?! 解决了这边,迪甘直接去了洛杉矶,他打算在比弗利山庄买幢别墅,顺便看看苏菲亚给他收集的几家想转手的电影制作公司。这回爷爷没有跟着一起去,反正有苏菲亚和杰拉德在,他就干脆让爷爷和奶奶安心呆在农场里休息。 洛杉矶与旧金山离的不远,很多人会选择开车往来,不过6个小时的路程,对于美国这个车轮上的国家来说,是非常近的。迪甘不喜欢坐汽车,不能看书,太无聊了,总不能一坐车就假装睡觉吧?而且汽车后座也睡不舒服。 也许应该去买辆房车,好歹有床可以睡。 不过他暂时没这个兴趣,还是选择了飞去洛杉矶。一出机场就直奔车市,买了车才好去看房子。这回迪甘选择了一辆银灰色的玛莎拉蒂总裁车,高档、优雅、青春、激情,还带着一种低调的奢华。 他今天要看的房子在日落大道以北,一幢座落在小山坡上,占地三千多平方的豪宅。中介看见车上下来的人时,哪怕是见多识广,也不由得愣了几秒。以他的眼光,自然看的出来那个不比好莱坞大明星逊色的大美女只是个秘书或助理类的人物,而那个健壮的男人只是个司机或保镖。 那么问题来了,顾客是谁?虽然这两个人都对那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很恭敬,但买房子不应该是家长来么? 迪甘下了来,赞叹地看着眼前的豪宅。这是一幢地中海风格的别墅,刷的雪白的墙壁,拱形的大门,蓝色的圆顶,随处可见的六角塔楼…… 屋前是大片的草地、游泳池,把整个别墅围成了一个方形的常绿树林保证了住户的隐私。迪甘看了一下,草坪大概有一个5人足球场大小,回头可以安两个球门。游泳池配上边上的装饰,看起来像是一把小提琴,琴头还有一个小小的按摩水池一直在翻滚着水浪。 中介这时才确定,买房子的真的是这个小孩儿。幸好他在这一行干了多年,早就修炼出了不露声色的本色,只是微笑着把小客户请进屋里。 “这套别墅占地三千两百平方米,建筑的面积是735平方米,一共有7个卧室和9个卫生间,还有图书室、酒吧、娱乐室和健身房。” 一楼进门就是一个非常大的会客室,大到让人觉得,也许上一任主人喜欢在这儿开派对。连续的拱门与拱廊,白灰墙壁与间杂着海蓝色的装饰,因为地中海的特点发挥到极致,加上房间的阔朗,越发显得视线开阔。 巨大的餐厅和至少可以坐二十个人的巨大餐桌也验证了迪甘的猜测,他暗下决定,如果把这房子买下来了,客厅和餐厅肯定是要改一改的,他可不想一个人坐在这么大的餐桌上吃饭。就算家里人都来了,这也还是太大了呀!也许他可以多雇几个保镖? 主卧倒是很合他的意,仍然是非常开阔的设计,白墙配着床头背景墙的蓝色,还有悬挂在墙上的舵,卫生间蓝白磁砖的装修都是他喜欢的。 最让他满意又纠结的是,每个卧室都不小,而且虽然都是地中海风格,但看起来又完全不一样,每一个卧室他都很喜欢,简直有一种轮着睡一遍的冲动。 图书室很大,三面墙的书柜让迪甘非常满足,只是上一任主人的藏书已经都搬走了,它还有待迪甘慢慢把它填满。图书室外还有一个大大的平台,顶上是梯状木梁,旁边还摆着几盆花草。这儿阳光充足,风景优美,是个喝茶休息的好地方。 娱乐室在地下一层,有台球桌、乒乓球桌、K歌设备,甚至还有一个电影放映设备。另外还有一块地方放着各种健身器材,看起来上任主人应该是个明星无疑了,而且是个男明星。 第三十章 好莱坞认识的第一个名人 迪甘也不在意这些,好莱坞这些明星,起起落落的正常着呢。他特意来比弗利买别墅,一是因为这儿明星多,方便他打入好莱坞,二是因为这里富翁多。不管哪个行业,人都是要混圈子的,哪怕出入大家都坐车呢,能占个邻居的名头就好说话。 屋后还有个网球场,和一个透明屋顶的室内游泳池,池水是恒温的,温度保持在26度左右。迪甘看了半天,心里想着是不是把前院的泳池给填了,或者改成池塘,养点金鱼种点荷花什么的。这前后两个泳池,显然后面这个是私人用的,前面那个莫非是开派对用的?比如说传说中的明星与嫩模的派对之类的。 低头看看自己的小身板,迪甘叹了口气,还是填了吧! 其它的还是满意的,价格也不过一千多万,迪甘就叫苏菲亚去找律师来签合同,一边让把客厅和餐厅重新收拾一下。倒不用重新装修,只换些家具和摆饰就行了,他一个人住这儿,顶多再加上这一个助理一个司机,客厅也就算了,要这么大的餐厅做什么。 虽然还要办些手续,却不需要迪甘亲自去,看看这房子也挺满意,不需要做什么太大的改动,干脆叫杰拉德把行李搬进屋里,一边又让苏菲亚开车下山去买床上用品和日用品,准备晚上就在这儿住了。 这些东西中介倒是都给换了新的,但能买这样豪宅的,又谁会用这些呢。反正比弗利山庄是有名的购物天堂,什么都能买到,也不算麻烦。 “对了,”迪甘叫住已经走到门口的苏菲亚,“给我带辆自行车。” 苏菲亚有些惊讶,但也没多问,点点头就走了。 又想着这么大个地方,得找保姆和清洁工、草坪树木修剪工之类的。想到这些琐事,迪甘的眉头又皱了起来。本来以为买了房子直接住进去就行,算来算去,怎么琐碎事情这么多呢? 想了半天,迪甘最后给英国的托兰·亚当斯先生打了个电话:“……想请你帮忙介绍个管家,琐碎事情太多,尤其是家里这些事,买一幢房子就要来一遍,太烦琐了。” 迪甘到现在还每周至少和哈莉特通一次电话呢,两家已经很熟了,亚当斯自然是一口答应:“我先打听一下,帮你找个可靠点儿的,回头给你电话。”至于几个月前都只是普通人家,为什么现在就能请的起管家,他压根不需要问——两家人电话来去,早就知道迪甘写软件赚钱的事了。 都是天才,也都只有5岁,自家这个聪明归聪明,却没妖孽到这种地步。不过自从认识雷特家两兄弟以后,哈莉特开朗多了,脸上的笑容也多多了。就为了这个,他也愿意帮这个小忙,何况他早听说迪甘在美国开公司的事儿了。 迪甘想着有管家就什么事都方便了,也就不再自己去折腾这些事,他以前就一直是普通人,顶多算是小康,什么请保姆请下人的,实在是没经验,之前在农场算是随便找了个做饭打扫卫生的保姆,现在要正而八经找人来维护这么大一个别墅,还真是有点儿不知道要从何下手。 看看时间也差不多该吃午餐了,这房子虽然大,东西也都齐全,冰箱里却是空的,厨房也没有调料,只能出去吃午餐。更现在问题就来了:唯一的一辆车被苏菲亚开走了,也不知道多久才能买完那些东西。 见他发愁,杰拉德只当小孩子在家里吃习惯了,没见过外卖,笑道:“比弗利山庄酒店饭店肯定是不少的,不如打电话叫他们送过来。” 正说着,门铃就响了。迪甘惊讶地与杰拉德对视一眼,这房子刚买下来呢,会有谁来按门铃? 杰拉德小跑着去开门,房子大了就是这样不好,他们虽然是呆在客厅里,离院门却有段距离。好在按门铃的人大概也知道这情况,按了两下就耐心的等着了。等杰拉德打开门,看见的却是一个穿外卖服装的小哥,打扮干净利落,态度热情周到。 “先生,你们家的外卖,是一位姓戴维斯的女士订的。” 杰拉德愣了愣,道了谢把饭接了过来,刚回身就看见迪甘走了过来,便笑道:“还是苏菲亚想的周到,已经帮我们订了餐了。” 迪甘也笑,看杰拉德两手都拿着外卖盒,便伸手想帮杰拉德把门关上。虽然只是扇小门,对于一个5岁的孩子来说来是显得又大又沉,颇有点儿吃力。杰拉德连忙伸腿给他帮了一下忙,然后就把这事抛到脑后,跟迪甘一起吃饭去了。 不想吃完饭,迪甘就又列了一串单子,叫杰拉德:“你打车走一趟吧,再买辆车,品牌型号你自己看着办。另外这些东西你帮我去买齐,五金店应该有,没有的你也打听一下。” 杰拉德应了,拿着单子想出门,又犹豫:“苏菲亚还没回来,你一个人在家……” 迪甘挥挥手:“我一个人怕什么,又不出门,正好去睡个午觉。而且一会儿苏菲亚也该回来了。” 杰拉德想想也是,便嘱咐了一通不要出门,有人按门铃不要随便开门之类的话,这才拿着单子走了。迪甘也不去睡午觉,拿着纸笔开始写写画画。买了个这么大的房子,还得有配套的设施才行。 这么想着,世界上富豪这么多,豪宅这么多,这也是一笔大生意啊。虽说大富豪都有保姆之类的人守着屋子,但现在人工贵,怎么也不可能跟华夏古代似的,一个人身边围着几十上百号人,就为了伺候你吃喝拉撒,也不可能像古代的那些丫环一样贴心。 等电脑厂开起来,电脑配置上去了,就做个智能房屋软件,不说别的,至少开关门窗、调节温度灯光、浴缸放水、洒水浇花之类的要能电脑控制才好。当然,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能写出贾维斯那种AI,那才叫真·智能呢。 没一会儿,苏菲亚回来了,手里大包小包的,迪甘连忙要去接,苏菲亚低头看看他,忍笑道:“不用了,体力活怎么能让老板来干呢,我拎的动。”又问,“杰拉德呢?” “我叫他买些东西去了。”迪甘伸出手以后就发现自己的失误,才5岁,能拎的动什么?人家又会让他拎什么?他装作没注意苏菲亚忍笑的样子,道,“我要的自行车买了么?好久没运动了,在外面骑会儿车,正好看看比弗利山庄的风景。” 苏菲亚放下手里的大包小包,从后备箱拎出辆儿童用的小自行车来,还有一整套护具。迪甘整张脸都皱了起来,骑个自行车而已,怎么美国这么麻烦,还要戴护具。现在虽然天气已经凉起来了,但这种护具,戴上肯定不如不戴舒服啊。 “要骑自行车就一定要戴。”苏菲亚坚持道,“不然太不安全了。” 迪甘也不是真的小孩子,不过抱怨两句而已,到底还是乖乖把护具戴上,推起自行车出了门。 他住的这一片是比弗利山庄房价最贵的丘陵地带,出了门,弯弯曲曲的大路并不十分平整。但风景也是最好的,绿化面积极大,不但私人地盘有无数的花草树木,就是公共面积也种的像花园一般。 这会儿都十月底了,就算是下午三点多钟,太阳也并不太大。迪甘好久没骑自行车,蹬着车骑的飞快,“嗖嗖”地在路上穿行。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出门自然有豪车,除了散步,也很难找到步行的人。 往下走的时候轻松,等他想要回头时变成上坡路,速度就慢了起来。迪甘过了“飙车”的瘾,也就不在乎速度了,慢慢地蹬着车往上走。经过一处草地时,他看见一对中年夫妻带着几个孩子在玩,大的5岁左右,小的还躺在婴儿车里,还有一个2岁大,摇摇晃晃地追在哥哥身后。 他驻足看了一会儿,问“483,那个男的是哪位大明星?看着好眼熟。” “那是导演斯蒂芬·阿伦·斯皮尔伯格先生。”483在意识里回答道。 那边斯皮尔伯格也看见了他,能在这儿出没的孩子只会是这儿的住户,斯皮尔伯格也不认为这么小的孩子是认出了自己,只以为是被同龄人吸引,便笑着向他招了招手:“男孩,下午好。” “下午好,斯皮尔伯格先生。” 斯皮尔伯格有些惊讶,挑挑眉问:“你认识我?” “当然,先生,你这么有名,经常能在电视和杂志上看见你。”迪甘理所当然地道,“我喜欢你拍的《E.T.》,可惜你的很多电影我都还不被允许看。” 斯皮尔伯格就笑了起来,这小孩说话井井有条,真不像是一个才5、6岁的孩子,就问:“你住在这儿?” 迪甘点点头,报上门牌号:“我今天刚搬来,家里只有我一个人住,什么准备都没有,等过几天我请到了厨师,再带点心上门拜访。” 斯皮尔伯格惊讶地问:“你一个人住?你家里人呢?” “别担心,先生,我带着助理和司机呢。我爸妈和哥哥都在巴西,我叫助理在这边找了家制片公司,所以过来看看,要是收购顺利的话,我们以后也许还有机会合作呢,先生。” 第三十一章 拍什么? 斯皮尔伯格更惊讶了,脱口问道:“你收购公司?” “当然,我手里最近有些闲钱,留着得交上亿的税,不如花出去。如果有什么合适的剧本,请一定告诉我呀。”迪甘仗着年纪小,得寸进尺地要求,还卖萌地越发做出撒娇的姿态来,“还没迈进这一行,我也不认识什么人。但我想好莱坞这么大,总有些好剧本却没找到人投资的吧?” 这么小的孩子手里有几亿奖金?这是谁家的孩子?巴西的哪个富二代?他摇摇头,对巴西不熟,实在不知道谁能让一个这么小的孩子随便拿好几亿美金来玩。 迪甘却以为他是不相信自己有钱,解释道:“我真的有钱,不管是独立电影还是大制作,只要剧本好都没问题的。” 斯皮尔伯格这会儿才想起来问:“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迪甘取下头盔,仰头一笑。他本来就长的可爱,这一笑就越发跟个娃娃似的,阳光透过树叶照下来,长长的睫毛留下一片阴影:“我叫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今年5岁了,先生,我家里人都叫我迪甘。” 斯皮尔伯格到底没想起来有哪个富豪姓雷特的,只好道:“迪甘,你一个人来好莱坞开公司,你家里知道吗?”本来他也不是个爱管闲事的性格,但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孩子就想跟他多说几句,大概是因为他跟麦克斯一样大?斯皮尔伯格回头看看正在疯跑的儿子,又看看迪甘,再次摇了摇头。虽然说都是5岁,怎么看也不像同龄人,这孩子聪明又早熟,简直是个天才。 迪甘笑道:“我都开了几个公司了,我家里才不管我这些呢……” 他还要再说什么,一辆黑色的宾利慕尚停了下来,杰拉德从车上下来,问:“迪甘,回去吗?” 迪甘点点头,示意他把自行车放进后备箱,朝斯皮尔伯格挥挥手道:“我得回去了,回头见,先生。” 斯皮尔伯格见那男人确实是他家下人的模样,也就挥挥手道:“回头见,迪甘,希望我们有合作的机会。”这小孩挺有趣的,如果真的打算投资电影制作,有机会合作一下也没什么。 迪甘上了车就开始脱身上的护具,杰拉德在后视镜看了一眼,道:“这辆车你喜欢吗?迪甘,我看了一圈,轿车你大概会喜欢这个。” “还不错,”迪甘道,“我也没有特别喜欢的,漂亮、舒适就行了呗,反正我也不能开。”他不是汽车发烧友,对车的要求就是好开、舒服,不然,早就去收集一些让那些发烧友们尖叫的古董车了。 迪甘这会儿想的是一本书,《侏罗纪公园》。这书是今年刚出版的,如果不是看见斯皮尔伯格,他还不会想起来。 一到家迪甘就道:“苏菲亚,你去打听一下《侏罗纪公园》的版权是在作者手里还是出版社手里,把它的所有版权都买下来,尤其是影视版权和玩具版权。” 苏菲亚点头记下:“好的。另外《指环王》的版权还在萨尔·扎恩兹手里,我已经让人去跟他谈了。” 迪甘点点头,盘算着拿下《指环王》和《侏罗纪公园》,投资这两个项目需要多少钱。《指环王》本来应该是2001年开始拍的,因为是三部同时开拍,拍摄加宣传,花了整整4.26亿美元。 现在拍的话倒是不需要这么多钱,但2-3亿总是要的,而且资金一下就需要积压好几年。《侏罗纪公园》倒还好些,但如果要建个恐龙游乐园的话,他就建不起了,倒是可以做个游戏……刚还跟人吹嘘,说投资大制作也没问题呢,转眼就打脸了。尼玛,好穷! 不行就分开慢慢来吧,先拍个《侏罗纪公园》,另外找点别的比较小一些的项目做一做,等明年电脑和手机开始卖了,就好了。 正盘算着,苏菲亚打完电话回来,提醒道:“迪甘,你该给家里打电话了。” 迪甘这才想起来,他跑到比弗利山庄来,虽然苏菲亚给农场打电话报过平安了,他总要自己给爷爷奶奶打个电话,再给家里打个招呼,留一下这儿的电话号码。 跟奶奶打电话没有半个小时是结束不了的,他看了一眼时间,选择了先给家里打。毕竟有4个小时的时差呢,这会儿已经五点多了,家里就是九点多,再不打,卡卡都该去睡了。 电话打过去时,他们果然已经吃完饭,电视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听说迪甘在比弗利山庄买了别墅,还准备买个制片公司,别人还好,西蒙妮第一个反应是:“宝贝,如果看见汤姆·克鲁斯,记得帮我要个签名。” 迪甘无奈的应了,紧接着就听见卡卡在旁边叫:“迪甘,我要汤姆·汉克斯的签名!” “……好的。爸爸,你呢?你想要谁的签名?” 博斯科矜持地道:“我可不追星,不过如果你能帮我要一个马龙·白兰度的签名就最好不过了。” 喂,他的签名我也想要啊!说好的不追星呢? 愤愤地挂了电话,迪甘打电话给爷爷的时候就吐槽了这事,费尔南多淡定地道:“哦,我喜欢的演员已经去世了,不然我也想要个签名。” 迪甘:“……那我就不问你喜欢哪个演员了。我约了明天去看制片公司,等谈好了,签收购合同的时候,还需要您辛苦一趟呢,爷爷。” “没关系,我早就想去逛逛日落大道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奶奶掌握了话筒,“你一个小孩子家,辛辛苦苦在外面开公司赚钱,我和你爷爷正好跟着到处游玩呢。又不用我们做什么,倒是乘着还能走的动,到处走走也挺好的。” 苏菲亚找的那家制片公司说小是真小,全公司不过二十几个人。这种小公司,一般也就制作一些投资很小的恐怕片、喜剧片之类的,二十几个人倒是够用了。公司在市中心一间办公楼里租了个小小的办公室,好在不是所有职员都需要坐办公室的,也就勉强够用。 报价也不高,迪甘要的不过是公司的手续而已,电影片库里也没什么值钱的片子,随便花个几十万美元就把公司拿下了。他也没打算辞退谁,他对拍电影一窍不通,这家虽然是小公司,好歹也拍过几部电影了,都是些有经验的老员工,经理珀西·库珀更是有十来年的经验。 手续交给苏菲亚和库珀去办,迪甘在办公室坐了下来,叫人把公司有版权的电影剧本拿来他看。他是想看看有没有可能遇上好剧本,某个不引人注意,拍出来却很赚的电影。然而他失望了,也可以说并不出乎意料,并没有。 那种不引人注意、投资少票房高的片子不是没有,然而太少太少,不是随随便便就能看到的。他放下剧本,摇摇头:“这写的都是什么,除了烂俗,没有办法用其它词来形容了。” 费尔南多笑道:“不然人家会卖公司么?就算卖,你也不可能以这个价格拿下来了。” 迪甘一想也是,便放下捡漏的想法,招呼公司的人事:“你去租个大办公室,再把公司扩充一下,让公司至少能同时拍两部电影,并且其中一部能是大制作的那种。不要吝惜钱,找猎头去大公司挖那些有经验有能力的人才。” 谈收购时只有公司的老板和经理参加了,其他员工虽然知道不会裁员,却还以为公司老板是这位老先生呢。人事小姐看迪甘给她下命令,下意识地就扭头去看费尔南多。迪甘无奈,他都已经习惯了:“我才是你们的新老板,去吧。” 人事小姐一脸懵逼地离开了,出门的时候还差点儿一头撞在玻璃门上。迪甘好笑又好气,回头看见杰拉德一脸抽搐的表情,翻了个白眼道:“想笑就笑吧。” 杰拉德连忙咬着牙恢复了面无表情的样子:“没有想笑,只是活动一下面部肌肉。” 迪甘越发无奈,刚认识杰拉德的时候,以为这是一个面瘫,以为他老实,现在才知道看走了眼,这位可不老实,也不面瘫。正相反,心里可黑着呢,面部表情也丰富,只是长了一张老实人的脸而已。 他干脆不去理会这货,心里盘算着除了《侏罗纪公园》,还有什么适合的片子可以拍。《侏罗纪公园》就算加大投资也不会照过1亿美元,剩下的钱拍《指环王》又不太够,毕竟宣传也是大头,得另外找一、两部投资不是太大,又确定票房会很好的片子来拍来好。 第三十二章 手机有三款 亚当斯先生果然很快就介绍了一个管家过来,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人,如果是小女生可能会更愿意叫他大叔,因为这是个金发蓝眼高瘦腿长气质特别绅士还穿着西装三件套行为举止一板一眼的中年大帅哥。 迪甘想找的是英国管家,从管家学校毕业的那种,所以这位就是个典型的英国人,好在发际线并不那么英国。他自我介绍叫安德森·莱斯特,有英德两国血统,前一份工作是在一位贵族家当管家,他的父亲和他父亲的父亲都在那家当过管家,所以他才上的管家学校。 “伯爵大人去年过世了,”莱斯特说,“他只有一个已经出嫁的女儿,所以我也就失业了。” 这种职业管家就业并不难,尤其这种贵族家里出来的英国管家,非常抢手,他说失业只是自谦而已,大概是想休息一段时间,也不知道亚当斯是怎么把他挖出来的。如果不是亚当斯家的管家也是这种典型的英国管家,迪甘觉得,他大概会偷偷地把莱斯特给没下。 迪甘也不多问,找律师来跟他签了工作合同,然后大撒手的把家里的琐事都交了出去,松了口气:“好了,你觉得该招人的就招人,该改的地方就改。这张卡你拿着,密码是我生日,家里的零花和佣人的工资就从这里出,我会每个月往里面打钱的。” “是的,先生。“莱斯特也不多话,接了卡就干活去了。 《侏罗纪公园》的版权已经买回来并且改编成了剧本,迪甘让制片公司去做拍摄的前期准备,自己拎着厨师做的蛋糕揣着一本书去按斯皮尔伯格家的门铃。 斯皮尔伯格最近没有想拍的电影,呆在家里休息挺长时间了。迪甘看见他就笑道:“斯皮尔伯格先生,我们合作一把怎么样?” “怎么个合作法?”斯皮尔伯格好奇地问,“你找到想拍的电影了?” 迪甘拿出书:“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侏罗纪公园》?” 斯皮尔伯格接过书翻了两页,竟然就看的入神了。迪甘也不打搅,随手拿起桌上的一本杂志翻了起来。看完杂志并没花多少时间,迪甘闲着无聊,又开始吃桌上的瓜果,在他觉得自己快吃撑了的时候,斯皮尔伯格终于从书里抬起头来。 “不错的故事,你准备投资多少?” 迪甘摊摊手:“我不懂这个啊,你跟我公司的负责人去商量呗,只要预算做的合理就行。” 也就是说,只要不离谱,可以说是无上限,斯皮尔伯格的眼睛瞬间就亮了。既然他答应下来,具体的待遇之类的,自有公司的人去跟他谈,迪甘转移话题笑道:“斯皮尔伯格先生,虽然你要进剧组给我拍电影了,但我上次说的话还是有效呀——如果有合适的项目或剧本,请介绍给我——独立电影或大制作都行。” 90年的大制作,顶多也就五、六千万美元,虽然《指环王》暂时拍不起,但这一类的电影还是能同时拍个两、三部的,重点是怕人手不够。 有些知道能赚大钱但剧本还没出来的电影,他本来也可以组建一个编剧组,给出大纲让他们去写的,但迪甘想了想,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儿底线比较好。写windows系统已经是抄袭了,并且让他赚了大钱;那些电脑、手机、电视之类的图纸,也可以算是半抄袭,并且未来能给他赚大钱。但抄书抄剧本还是算了,赚钱的方法多的是,要真完全没了底线,他担心将来会什么都不放在眼里了。 “可以贷款拍《指环王》呀,或者跟其它公司合作,”苏菲亚知道迪甘在纠结另外的剧本时提醒道,“反正我们公司发行这种大制作也不靠谱。” 迪甘翻了个白眼,有这么嫌弃自家公司的吗?它是小了点,好歹有钱嘛……好吧,几个亿对于好莱坞那八大来说还真不算什么。只要明明知道《指环王》拍出来会很赚,但非要找人合作,很亏啊!要不还是贷款吧? 以他的资产,现金加上几家公司,贷个一、两亿应该没什么问题才对。其实手里的现金除了为电脑、电视和手机公司留出来的2亿,为《侏罗纪公园》留出来的1亿(虽然它们都用不了这么多),还有将近四亿多美元,但游戏公司和软件公司还需要钱呢,这两个加起来怎么也要1亿了,还有特效公司之类的。 好在这个前期准备就要很久,到明年电脑就出来了,他再建个特效公司,把那几款特效软件、图片处理软件写出来就行了。到时不但能处理自家电影的特效,还能做做外包之类的,也挺赚的。 就是《指环王》的导演彼得·杰克逊现在还算是半个新手,恐怕达不到《指环王》的拍摄要求,得另外找一个合适的导演。斯皮尔伯格要拍《侏罗纪公园》,卡梅隆当然是个好选择,但一来不知道他是不是有兴趣,二来,不知道要多花多少钱……如果说上辈子彼得·杰克逊在02年的时候花了4亿多美元,换成卡梅隆,90年都要花这么多了吧…… 好在自家的特效公司,做后期的钱多少能便宜点儿。 不过现在制作公司人才还是不够,得挖人再挖人,小投资就算了,几千万的也能忍,这种几亿的大投资,制作人员经验不够简直就是找死! 这边还没搞定,硅谷那边,手机的样机已经出来了。迪甘不得不给制片公司的经理库珀打了个电话,叫他去办贷款的事,然后暂时丢下这边的一团事物,飞回旧金山。 管家安德森也跟着一起过去了,之前他就听说那边有个农场,只是因为老板一直呆在洛杉矶,所以一直没空过去整理。现在既然老板要过去,正好他也跟着过去整顿。农场那边竟然只有一个保姆,还是没证书的那种,那别墅怎么可能能收拾好?怎么可能把老板的祖父祖母照顾好? 迪甘才不去管他,员工愿意干活,他只有高兴的。被折腾的也只有奎克,受益的是他这个老板,还有老板的家人。 下了飞机,五个人分别上了两辆出租车,直奔农场。不过半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很快就看到了农场的大门。一个直径七、八十厘米的圆木板被挂在木门旁,那是从一个树桩上面切下来的一块,只是涂了几层清漆,上面的年轮清晰可见。配上用没有剥皮的木棍建成的大门,还有龙飞凤舞地写着大大的“there”,非常有农场原汁原味的感觉。 汽车开到一半,迪甘远远的看见闪电和踏雪正在吃草,连忙叫司机停车,站在路边把手放嘴里吹了一声响亮的口哨。闪电和踏雪听见动静抬头朝这边看了一眼,立刻就撒开蹄子欢快地跑了过来。 许久不见,两匹小马都把头扎进了迪甘怀里撒娇地蹭着,幸好是迷你马,如果是普通马,迪甘就要被它们顶翻了。迪甘一手一只地揽住它们的脖子亲热了一会儿,这才拉着缰绳往家走:“这都秋天了,哪有什么嫩草给你们吃,回去看看有没有玉米之类的。” 老约翰确实给它们准备了玉米棒子,迪甘拿篮子装了几个拎出来,一手一个给它们送到嘴边,喂完了又从口袋里摸出两块颗来,剥开糖纸托在掌心。虽然知道马爱吃糖,他还真没喂过,只能试试看它们喜不喜欢。 小马拿鼻子嗅了嗅,欢快地伸出舌头把糖果从迪甘掌心卷走,粗糙的舌头扫过稚嫩的手掌,又麻又痒,让他下意识地把手在腿上擦了擦。 “迪甘,你这是哪儿学来的坏毛病?”爱娜正要叫孙子回家吃水果呢,就看见他的动作,皱起了眉。她平时虽然溺爱孙子,对于教育却并不放松,看见这种“坏习惯”当然要教育了,“快去洗手换衣服,我切了水果在桌上,去吃点儿,晚餐还要一会儿呢。” 迪甘张了张嘴,发现竟然无从辩解,只能垂头丧气地道:“对不起,奶奶。” 范·卡特他们一共做了三个手机样品,一个翻盖手机,一个普通直板手机,一个全键盘手机。 “这三种我们每个都做了一个样机,但设计了至少三种颜色,并且画了概念图。”范·卡特兴奋极了,“最花时间的是SIM卡,还有跟电信运营商的谈判。” 迪甘点点头,不忙着看样机,而是问:“手机信号的问题有解决的办法吗?” “几大运营商都说会增加信号塔,但规模怎么样真的很难说,所以我们给手机上加了一个信号增强器,虽然手机的重量增加了,但信号好了许多,可以达到在信号塔十英里范围内都有信号的程度。” 迪甘点点头,一般来说手机信号发射塔的有效范围就在十里左右,21世纪手机信号好,除了手机原因,也是因为信号塔多、信号放大器多。现在没有这个条件,也只能在手机本身想办法了。移动电话的体积大重量大,手机就算加个零件,也要比移动电话要轻巧的多,再加上信号好、款式好、功能多,再怎么也能火起来的。 第三十三章 软件公司该建了 迪甘这才去看那三款样机,都做的挺漂亮,弧线优美,款式或精致或大气,都是他上辈子常见的手机款式——当然是非智能那几年的常见款。智能机可以过两年再说,不一代一代的来,怎么让用户心甘情愿的更新换代呢? 直板手机最轻最小,还不到巴掌大,加上电池重量也不过276克,设计图上有黑色、白色、粉色、浅蓝色和红色四种,但样机只做了个红色的出来,这个颜色更吸引眼球一下,其余颜色则只有概念图。 虽然显示屏只有2英寸,跟现在的移动电话比,已经是跨时代的进步了。而键盘除了数字和标着26个英文字母的9个被叫作T9的键盘外,还有包括Home键和方向键、拨电话和挂电话的键在内的功能键。这款手机的主打用户就是年轻女性,因此把手机设计的更精致可爱。 翻盖手机看起来更加高端大气,走的是商务路线,虽然重量有369克,但它的屏幕比直板机要大的多,占据了整个翻盖,足有3.5英寸大小,拿在手里份量感十足。虽然是同样的T9键盘,却透着一股精英范,颜色也只有黑色和金色两种,力求让人一看见手机就能知道它的主人是大富豪、大老板、高层管理、商务精英。 而全键盘手机则是滑盖版,它的客户群定位是喜欢游戏的年青人。手机屏幕也是4英寸,把屏幕向右滑开,露出里面的与电脑键盘布局一样的手机键盘,用时把手机横向拿在手里。手机自带五种小游戏,除了另外两款手机都有的贪吃蛇和俄罗斯方块,还有赛车、滑雪、空战和骑士救公主等相对大一些的游戏。 迪甘把三款手机一一试用了一下,点点头。虽然只有通话、短信和小游戏的功能,但暂时也够用了,这功能和款式,一放出去就能引起购买热潮。 更让他兴奋的是,手机和电脑、电视机都可以开始生产了。 “厂房就建好了吗?”迪甘惊讶地问,这才一个月多,也太快了吧? 伊夫林笑道:“也不算太快,李齐租了两间厂房暂时使用,等我们自己的厂房建好了再搬进去。就是机器费了些时间,不过我找了多家工厂,让他们同时生产,虽然费用高一些,但早一天投入生产,产品也就能早一天上市。就这样,一个多月每款产品也就有了一条生产线,只能边生产边等后面的机器到位。” 迪甘拍了拍脑袋,他是钻牛角尖了,只想着要花几个月时间来建厂房,就没想到完全可以先租个工厂暂时用着。 “既然这样,那我们的宣传要加紧了。”迪甘说着又给电脑公司的首席技术官葛德文·查尔斯打电话,问他样机什么时候能出来。 “就差最后的测试了,老板。”查尔斯声音嘶哑疲惫,显然已经没日没夜的工作很久了。 “很好,我明天过去看看,你们测试完也早些下班。” 刚放下话筒,电话又响了,是苏菲亚:“老板,已经收购了一个出版社。另外刚才库珀来电话,银行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只等办完手续就能拿到钱,想问问你希望谁来拍《指环王》。还有游戏公司那边,莫汉说项目的方案和预算都有了……” 迪甘呻吟了一声,事情真多,而且太杂了,哪怕有苏菲亚这个助理也一样。事实上苏菲亚的活儿比他多重多了,毕竟除了一些决策性的事务,基本上都是苏菲亚在帮他干。现在他开的这几家公司,虽然能确保都能赚钱,但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斧子的,早晚要出错。 “我们该把总公司建起来了,”最后他决定,“你找猎头公司招些人把总公司填一填,现在虽然这些公司都挂在我的离岸公司下面,却一个人都没有,完全是个空壳。以后各分公司的事情越来越多,总是需要统一管理的。”他虽然想赚钱,却不想以后每天都被埋在文件堆里过日子,他才5岁啊!难道不应该是学习、玩耍的时间么? 为了让自己心安理得的偷懒,迪甘连脸都不要了,直接把自己当成真正的5岁小孩子,准备把活儿都甩出去。 苏菲亚也觉得他说的有道理,分公司不少了,总公司却是个空壳,早晚会有隐患。她虽然有些助理经验,也能干利落,到底没有管理经验,只知道做一些被老板分派下来的活。而其他公司的经理之类的,他们知道的少,就算知道迪甘手里不止一家公司,也不会知道有这么多。何况交浅言深,伸手去管与他们职责无关的事,这是大忌,这些老狐狸才不会多事。 不管怎么说,电脑的样品也出来了,迪甘自然是要去看一看的。电视机本来也应该组建一个公司,但它也算是电脑的副产品,就暂时挂在电脑公司下面。 电脑、电视机都各做了两台出来,台式和笔记本各一台,LED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各一台。别的也就算了,等离子电视是特意按迪甘的要求,做成了超大屏幕,留着打广告的时候正好能派上用场。 这台等离子电视按照迪甘的要求,做成了70英寸,放在那儿几乎占了大半个墙壁。插上电,接上有线电视,彩色的画面立刻出现在眼前。迪甘看了一会儿,虽然比不上二十几年后的,但跟现在的比,画面真实感和清晰度、颜色的柔和度都是其他电视机比不上的。 左右各有一个音响,另外还有外接音响插口。遥控器的颜色和电视机是一致的,手感柔和,外形精致大方,与电视机放在一起,一点儿也不会拉低档次。 查尔斯打开旁边一台显像管彩色电视,两相对比,高下立现。 他又打开LED电视,这台电视只做成40英寸,这款主打普通家族,30英寸到45英寸会是最适合的尺寸。这台电视画面虽然比不上等离子电视,但比现有的显像管彩色电视不知道好到哪儿去了。何况这两款又都非常轻薄,外形又漂亮,论谁都能看出来它们的市场竞争力。 “另外还有黑色边框的,等离子电视如果客户有要求,尺寸和颜色都可以定制。”查尔斯道,“LED电视暂时定为32、35、40、42四个尺寸,并且配置底座和壁挂。” 迪甘点点头,电视机肯定是不愁卖的,现在用电脑的人不多,电视却是家家户户都要的,而且还可能不止一台。 台式电脑的显示屏粗看上去就像是一台19英寸的LED电视,只是它只能连接电脑机箱。机箱和显示器外框都做成了银白色,线条带着优美的弧度。这时候的电脑是没有什么USB接口和光驱的,只有一个放3.5英寸软盘的软驱,再加上接鼠标、键盘和话筒、耳机的插孔,显得干净利落,漂亮极了。 漂亮的there标志下,开机键和重启键被做成一大一小两个半圆。“there”标志是请人专门设计的,以后任何一个产品,包括硬件、软件、电影、书籍之类的,都会标上这个标记。客户只要看见它,就能知道自己使用的产品是there公司的。 装的系统正是微软刚刚推出的windows90,桌面是默认的一片绿草地,这是迪甘在英国亲自拍下来的。做了几个操作,确实比他扔在巴西的那台台式电脑要强多了。奔腾处理器电脑运行轻松、安静,特制显卡使画面清晰并且没有明显的卡顿和虚影。而20G的硬盘足够在安装完操作系统后,再装几款软件、游戏,无数照片和文件。 电脑有了,软件公司该组建起来了。 迪甘记下这件事,关机后去看那台笔记本电脑。笔记本也是银白色的,标准的14.1英寸,重量大概在3KG,不算太轻,但已经比现有的笔记本好多了。它的配置和台式是一样的,使用的感觉和画面也并没有差太多,相信在这款笔记本推出后,会有不少商务人士愿意把它拎来拎去。 “既然有电脑了,软件公司就组建起来吧,”迪甘道,“查尔斯,暂时先放你这儿管着,招几个人开发浏览器和聊天软件,具体的项目要求等招到人再细谈。不要吝惜钱,没人就去微软,去苹果,去甲骨文挖。” “另外多招几个美术方面的人才……不,越多越好,除了做聊天软件要用,我另外还要建一个电影特效公司,更需要这类人才。” “好的……电影特效公司也放在这儿吗?”查尔斯问。 迪甘想了想,点点头:“暂时先放在这边吧,以后扩大了规模再说。”反正也算是半个IT业,放在硅谷也正常。电影制片公司那边办公室有点儿小,回头在洛杉矶找个办公楼,这两个公司一起搬过去也行…… 第三十四章 有问题 “查尔斯,电脑生产出来暂时先别卖,各公司都需要订购一些,加起来至少要几百台,尤其是软件公司、游戏公司和特效公司,需要的配置要更高一些。” 查尔斯连忙应了,又问:“用电脑办公,现在恐怕暂时没办法普及……” “那就慢慢来,这三个公司都是必须配电脑的,你先给配上。公司内部购买可以有一个内部价,如果员工要购买,也可以有员工价,但每人限购一台。手机也照是。” “好的,我会跟李齐说这事儿。” 迪甘点点头,盘算了一下,现阶段最应该做的软件就是:浏览器、聊天软件、邮箱、搜索器、新闻门户网。现在的windows操作系统是不带IE浏览器的,而世界上第一款浏览器是web浏览器,要到91年才出来。 现在已经是90年年尾了,web浏览器很可能已经在开发中,他得赶紧把他自己的浏览器做出来,并且做的漂亮好用,让用户一想到浏览器就是想到there。这完全是在刷存在感用的,毕竟上网的人除了玩游戏(非页游)和聊天,基本上都要需要打开浏览器。 新闻网站倒是不能放在软件公司这边,需要另外成立一个新闻公司,可以再议。 而最赚钱的就莫过于聊天软件和搜索器了。不过搜索器不是短时间内能见效的,至少要各在公司习惯在网上刷存在感以后才有收益。但聊天软件就不一样了,看企鹅就知道,家大业大的,不全靠着这个么? 迪甘不想用企鹅标志,他想了半天也不知道用什么动物合适,最后干脆让人设计了一个长着两只圆溜溜的大眼睛的T字标志,下面还有一张粉嫩的嘴巴。标志设计成Q版,圆滚滚的可爱极了。 “浏览器打开肯定要有与之相配的网站,你们可以把我们公司的网站做出来,各分公司的都要有。至于聊天你们可以多想想,如果你们在网上聊天,都想要些什么功能。风格就往年青人方面靠,别做的太死板和严肃。而聊天软件可以和邮箱结合起来,再加上个人空间,包括以后的新产品也是,都可以用同一个ID,让用户习惯只用我们的产品。” 迪甘也没太多时间呆在这儿,只交待了一下要立的项目大概情况,就又匆匆飞回洛杉矶。制片公司那边,《指环王》的前期准备做好了——其实也就是款项到位了——需要找合适的导演,而特效公司也得开始筹备起来了,毕竟《指环王》和《侏罗纪公园》都需要用到很多特效。 可惜的是现在拍电影用的还是胶片,做特效需要把胶片一桢一桢地输入计算机中,然后再进行后期剪辑和计算机图像生成工作,最后再转回电影胶片。非常麻烦又费时间,还费钱。然而电影专用的数字摄像机要到92年才会出来。 不过也无所谓了,只要拍的好,麻烦点就麻烦点。现在拍胶片版2D,二十年后再拍一个3D版,还能再赚一次钱呢,有什么不好的! 而且迪甘是想让卡梅隆来拍这部电影的,以卡梅隆的拖拉劲儿,再加上三部同时拍的浩大准备工程,也许还没开拍数字摄像机就出来了也说不定呢,那就算没有3D,好歹特效好做一些。 《侏罗纪公园》的前期准备工作也不会少,斯皮尔伯格要求拍摄中要用真实的大型恐龙模型,光是做这些模型就要好几个月,然后还要选演员,选拍摄地址,还有一些其他七七八八零零碎碎的事情,等开拍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 但斯皮尔伯格也没法闲着,大部分的前期准备,哪怕不需要他亲自动手,也得他指挥、把关,只有他自己才知道自己在拍摄时需要什么。 迪甘就是在这个时候找上门的。 斯皮尔伯格也不跟他客气,一边忙着自己的,一边问:“小老板是来做什么的?是不是怕我们钱不够来送支票来了?” 迪甘笑道:“老板就老板,偏要加个小字,看来不但支票不能给,还得往回找补点才行。” “这是想找补点儿什么?我这儿除了恐龙,可什么都没有。” 迪甘也看见了放在角落的一只恐龙模型,大概是按恐龙的出场顺序分批送来——也许只是样品,书和电影迪甘都没看,也不知道细节是什么样的。 他跑过去摸了摸,那恐龙比一个成年人还大,他踮起脚也够不着恐龙的头,只能将就着摸摸腿而已。他郁闷地撇了撇嘴,假装没听见身后的窃笑声,轻咳了一下,正色道:“斯皮尔伯格先生,你跟卡梅隆先生应该很熟吧?” 斯皮尔伯格愣了愣,终于抬头看了他一眼,道:“是挺熟的,怎么,你的《指环王》想找他拍?” 迪甘点点头:“是的,就是不知道卡梅隆先生有没有时间。” “应该有时间,”斯皮尔伯格想了想道,“我回头给他打个电话问问看,要是有时间,也有兴趣,我就帮你约一下。” “那就太谢谢你了,斯皮尔伯格先生。”迪甘兴奋地道,“下次我再来探班的时候,一定带你爱吃的椰子糖来。” 斯皮尔伯格无奈地挥挥手,他又不是小孩子,哪里爱吃什么椰子糖,不过是上次逗他而已。他怀疑地看了迪甘一眼,不知道迪甘是真的以为他爱吃椰子糖,还是故意报复他。谁叫他明明才5岁,却总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呢。还长的白白嫩嫩的,小脸蛋胖乎乎的,摆明了就是引人去逗的嘛。 迪甘假装没看见他的眼神,反正他就是故意要嚷的全剧组的人都听见的。哼哼了两声,迪甘果断转身离开,他忙的很,可没时间在这里玩儿。 “对了,”迪甘走到门口又停下来,道,“斯皮尔伯格先生,这些恐龙模型可要好好保存,拍完电影也别处理了,我还有用的。”做工这么精细,还各个部位都能活动,处理掉太可惜了,以后万一开游乐场,完全可以派上用场啊! 或者将来拍完了电影,宣传的时候也是可以用上的。这么一想,这模型好像有点儿不够大呀,虽然拍摄的时候可以用角度和特效来解决这个问题,但摆出去就有点儿小了。好在主要是为了吸引孩子,在孩子们面前,它们还是很高大的。 迪甘总觉得,自从九月以来,他的生活就变成了建公司,建公司,建公司。不管想做点什么,人手就是不够,简直让他这种性急的人没法活。不过,好在这种折腾也快到尽头了,以后就算再想投资,总也不会太脱离IT业,一般来说也就是扩大规模或者重组之类的动静而已。 要说,特效也好动画也好,真的大赚的不多,亏的却不少。也不知道是他太自大还是对这个时代不够信任,本来他是没必要非要自己组建特效公司的,工业光魔在这方面做的就挺好,电影拍完了扔过去做后期就行,可他就是非要自己建特效公司,让自己的公司给电影做后期做特效,不然就难受。 是不是觉得离了自己,这个世界就不会发展了? 这么想着,他到底还是叫人去挖相关的专业人士,就当是给制片公司开了个新部门吧,总不能一点什么东西都找外面的公司去做,也太麻烦了。这回他找的是制片公司的经理珀西·库珀,到底是圈内人士,总会更了解一些。 至于《侏罗纪公园》的后期,反正还早呢,到时再看吧,反正他说了大概也不算,八成还是得听斯皮尔伯格的。 这边纠结着公司的事,晚上卡卡就突然打电话过来:“迪甘,我要放暑假了,妈妈说带我去美国玩。” 迪甘愣了一下,这才反应过来已经12月了,巴西位于南美洲,确实该放暑假了,便道:“来呗,我们到时一起去周游美国。你不用训练吗?” “训练放在1月了,开学前提前一周去训练就行了。”卡卡高兴地道,“职业球员还有夏休期呢,何况我还只是学生,训练任务很轻的。” “行啊,那你先想想要去哪儿玩,我们可以先规划路线。”迪甘想着手头的事已经不算多了,而且手机也出来了,回头去拿一个,让公司和苏菲亚都能找得着他就行。他扬声叫道,“杰拉德,我们明天去挑辆房车呀,我跟我哥哥说好暑假周游美国。” 美国人在国内旅游,最流行的就是自驾了,公路旅行什么的。虽然迪甘不爱坐汽车,又嫌路上的灰尘太厚,但好歹有房车可以坐,舒服,洗澡也方便,倒也可以忍。所以他决定,等卡卡来了,他们就从洛杉矶出发,开着车从西往东走,直到佛罗里达,然后坐邮轮去阿拉斯加看冰川,差不多也够玩一个月的了。不过冬天去阿拉斯加,也许有点儿找死? 管他呢,夏天有夏天的玩法,冬天有冬天的玩法,也许可以试试滑雪呢,据说还有阿拉斯加雪橇犬比赛。 第三十五章 投放广告 斯皮尔伯格第二天下午就打了电话过来,说卡梅隆答应跟迪甘见一面,商谈《指环王》的事情。迪甘大喜,道:“那可太好了,斯皮尔伯格先生,真是太谢谢你了。不知道卡梅隆先生什么时候有时间?” “不如这样,明晚你们都来我家吃晚餐,吃完晚餐再商量影片的事情。你放心,詹姆斯对《指环王》非常感兴趣,只要条件合适,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行,那就打扰你了。”迪甘听他说卡梅隆对《指环王》感兴趣,也就不怀疑明天是不是能谈下来。对于卡梅隆来说,他既然喜欢,并且愿意放权让他去做,待遇肯定不是最重要的,何况迪甘只要想想《指环王》的票房就不会太跟他计较片酬。 本来以为卡梅隆会很不好说话,毕竟他暴君的名声非常响亮,但出乎迪甘意料之外的,卡梅隆的态度竟然还算和蔼。也许是托了他年纪小的福? “史蒂芬只说有人想投资拍摄《指环王》,却没说老板是个孩子。”卡梅隆的表情有些惊讶,似乎又觉得新鲜,“你准备投资多少?” 迪甘竖起三根手指是:“我希望能三部同时拍,一共投资3亿美元。” 卡梅隆扬了扬眉毛,斯皮尔伯格则吹了声口哨:“有魄力!” “还好,还好。”迪甘道,“《指环王》书迷众多,而且背景和场景、战斗的场面都描写的大,只有大制作和卡梅隆先生这样擅长拍大场面的人才撑的起这样的著作。我只希望拍出来的场景能让人惊叹,景色让人陶醉,俊男美女多的让影迷念念不忘。” 如果说他前面的话只让两个大导演惊叹,最后一句就是好笑了。这么小的孩子,哪怕再聪明,也只是5岁啊,竟然也知道俊男美女。斯皮尔伯格还借机伸手掐了一把他的脸蛋:“迪甘,你才5岁就知道要看美人了?” 迪甘拍开他的手道:“不是我爱看,是观众爱看。我想信就算不是书迷影迷,在知道电影里美人众多的时候,也会愿意买张票进去看一看的。要拉拢一切可以拉拢的观众,美景、大制作和美人都是一样的手段,不然为什么好莱坞那么多俊男美女呢?” 斯皮尔伯格还要取笑,卡梅隆却点点头道:“有道理,只要演员适合这个角色,演技也够,尤其是那些精灵,自然是越漂亮越好。” “是的,精灵本来就是美的代名词么。”不过《指环王》提前十来年开拍,导演换了不说,演员肯定也会换很多,就连拍摄地点……“听说新西兰的景色很漂亮,如果卡梅隆先生到时候找不到更好的拍摄地点,可以去那儿看看,说不定还能免税什么的。” 卡梅隆点点头,哪怕他脾气再大,迪甘年纪再小,在不影响拍摄的情况下,他也得听一听老板的意见。何况迪甘说的也很委婉,只是提了个建议而已。 “至于卡梅隆先生的片酬,”迪甘主动提起了这个,要人好好干活,肯定得给够好处啊,“我想的是一千万美元加2%的票房提成。” 在90年来,一千万不算少,何况还有2%的提成,而且这时候卡梅隆也还没拍让他登顶的大船,这个待遇,哪怕是同时拍三部电影,也不算少了。何况迪甘给的预算不算少,他拍起来不至于束手束脚。 剩下的细节自有律师去谈,他们这个档次,口头约好了就不会再轻易变卦,签合同完全可以明天让律师去谈好再签,便干脆地把这些事情抛到一边,转移到餐厅去享受迟来的晚餐。 西餐没有什么食不言的规矩,同时跟两个超级大导演聊天,迪甘觉得受益非浅。他们也没指点什么导演技巧,迪甘也不需要学那个,只是他们在好莱坞混了这么多年,哪怕只是说说八卦呢,也能让他增加不少了解了。何况还提了一些最近在拍或者正在筹拍的电影,某个演员的演技之类的。 也是这晚,迪甘才知道原来拍电影钱可以不用一次全部到位,尤其《指环王》这样注定要拍好几年的,更是可以一点一点的投入。迪甘看了一下,加上贷款的钱,手里还有五亿多美元现金,《指环王》暂时先投入一亿,那就还剩四亿多,足够开新闻公司的了。 “去买一家报社,大小没关系,全国的点够多,记者够多就行。要是全世界都有记者就更好了,”迪甘给还在硅谷的苏菲亚打电话,“最好是比较轻松的新闻小报类型,偏向年轻人爱看的风格最好。” 苏菲亚莫名其妙,小老板这是又想办新闻?是不是太着急了点儿?她想了一下,小心地道:“办报社的投入挺大的,是不是……” “我不出版实体报纸,”迪甘笑道,“我准备出个新闻网,以后电脑越来越普及,上网会成为习惯,愿意在网上看新闻的人也会越来越多,建个新闻网比卖报纸方便,新闻即时性也更强。” 苏菲亚想了半天,她的眼界没有那么高,不知道未来是不是会普及电脑和网络,但她只要执行就好了,老板请她来,本来就是做一个执行者的。哪怕将来做了管理,做了决策者,也不会是主导大方向的那个。所以她应着,拿笔把它记下,准备回头去收购一个符合要求的报社。 硅谷那边,电脑和手机公司联合起来开始做推广。先是定制了数十台超大型等离子电视,在纽约、华盛顿、洛杉矶、波士顿等大城市的最繁华商业街都买了一个广告位,高高地挂上广告屏,开始日夜不停地播放电脑、电视机和手机广告,同时留下预订电话。 是的,这些产品产量都不多,尤其是电脑自己公司有优先权,远远达不到直接销售的地步,只能预订,以预订顺序来销售发货。同时,他们在各个广告屏所在地的商场里都租了柜台,接到电话的顾客可以去柜台购买自己订购的产品。 拍这些广告也没少花钱,为了吸引眼球,迪甘特意找了专业的编剧写了几个狗血剧本,找了俊男美女来拍,而电脑、电视和广告,就相当于置入广告,只不过是故事短了点儿,广告出现的多了点儿而已。 帅哥有阳光型的,有肌肉型的,有奶油小生型的……美女有丰乳肥臀的,有优雅知性的,有高贵典雅的,有白莲花一般楚楚动人的……甚至还有几个胖乎乎的小萌娃,总之就是各种型号都有,不管你喜欢哪一款,都可以停下来欣赏一会儿再走。哪怕你是个无性恋,也可以看看小萌娃,或者直接了解一下这些新型产品。 广告是无限循环播放的,一轮结束后,就是纯产品秀了,刚才出现过的俊男美女,拿着他们要展示的产品在T型台上向你走来,手里也许还夹着一个口水滴哒还笑嘻嘻的小萌娃。他们走秀完毕就是产品解说,然后再继续下一轮的广告播放。 在广告投放的前几天,广告屏下面经常聚集着一堆观众,等着把广告全部看一遍,还有性急的当时就打起了预订电话,把自己看中的产品订下来。这种举动让其他心动的人也开始着急,毕竟广告里说了,产量有限,先订先得。而过几天,时不时就能在闹市看见有人拿着红的、黑的、白的手机打电话,咖啡厅里也偶尔能看见有人抱着电脑在处理文件。现在虽然达不到随处可以无线上网,但一些离线的文件还是可以处理的。 迪甘利用权力直接要了十只手机,还有五台笔记本电脑,他自己手机电脑各留一台,剩下的,他打算家里两台,农场给爷爷奶奶一台电脑,再给家里每人一只手机。亚当斯那边手机电脑各一,算是感谢他帮忙介绍管家。 剩下的三只手机,他给了苏菲亚、杰拉德和安德森每人一只,算是员工福利。 迪甘给自己留的是那只黑色商务款的翻盖手机,用习惯了未来的大屏幕,实在不能习惯直板手机的小屏。而侧滑手机,他也看不上那几个小游戏。不管怎么说,他偶尔也会出去谈生意,拿这个也好看些。 把SIM卡插进卡槽,打开手机,迪甘选择了给家里打电话:“爸爸,是我,这是我的手机号,你记一下……对……给你们的手机和电脑我已经留出来了,等你们过来就给你们……对啊,以后联系就方便了。信号还行,不过在郊外大概不会太好……” 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打开了笔记本电脑。他这台笔记本是特意订制的,手机可以将就,只要有得用就行,电脑配置得好,有电脑了,他能做的事情就更多了,比如开发新软件,比如试着做AI智能管家…… 第三十六章 暴光 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THERE”公司连续三天占据了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先是比移动电话要漂亮、轻巧的多的手机,和比现有的386要好用的多的电脑,还有那又轻又薄画面清晰漂亮的电视机,还有巨大的就像是电影幕布的广告屏,无一不是让人新奇的产品。 那么漂亮的手机,还能玩游戏,不在室内也可以随便打电话联系,还能发文字信息,谁不想要一个?还有电脑,傻子都能看出来这几款电脑有多好用,而且多漂亮啊,精致大气,再看看自己桌上的电脑,简直丑的无法直视。 而电视机,又大又薄,图案还很漂亮,也不知道每人能订几个,不管怎么说,客厅里可得换一个,而且还得换个大的,一家人一起看电视的时候才舒服。 过了没两天,“THERE”公司再次上头条,这次只上了娱乐报。重点是,“THERE”公司同时筹拍《侏罗纪公园》和《指环王》两大畅销书改编剧本,投资高达4亿美元,而导演正是斯皮尔伯格和卡梅隆。 这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公司,一下子开发了这么多新产品,还投资电影,还同时请到了两大导演! 这家公司的老板是何方神圣? 各大媒体好奇,各相关公司关注,民众纷纷表示,肯定是中东哪个有钱的富豪开的公司。要不然的话,怎么做到同时研发这么多新型产品,还能投资好几个亿去拍电影,还能同时请到两大顶尖超级大导演。 “THERE”各分公司管理层都纷纷闭口不谈,斯皮尔伯格与卡梅隆更是以忙着做拍摄准备为由直接拒绝采访。只是记者向来是无孔不入的,迪甘虽然低调,但他也没少在各个公司露面,不知道怎么,竟然就被他们挖到了真实身份,一直全国哗然。 开发了这一系列产品,投资好几个亿开了好几家公司的人,竟然是一个5岁的小孩?!他真的是公司的真正投资者吗?他懂怎么开公司吗?他哪来的这么多钱?雷特家不过是工薪阶层,是怎么突然发财的? 所有人都想弄清楚是怎么回事,如果不是比弗利山庄安保严格,只怕整个别墅都要被记者和狗仔还有一些别有用心者给团团围起来了。就是这样,院门口了免不了有狗仔在蹲守,想要乘着主角出入的时候抓个新闻。 迪甘一直只顾着惦记电脑和电机了,一时竟把电视机给忘了,到晚上吃完饭,想打开电视看会儿新闻时才发现,赶紧给苏菲亚打电话,让她给巴西那边,还有农场和比弗利山庄的房子,把电视机都换一遍。 苏菲亚哪里顾的上这个,忙着把事情说了一遍,迪甘也想过自己会暴露,却没想到会暴露的这么快,只能摇头苦笑。 “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吧,总是要解决的,也免得一直被他们缠着,影响生活。”迪甘最后道,“另外,请一些保镖来,我这儿还有我家人都安排几个。” 苏菲亚明白他的意思,一个5岁的孩子拥有好几亿美元的财产,比其他富豪更容易引人觊觎,商场上的比拼也就算了,万一有人要绑架勒索呢?还是请些保镖来比较放心。 新闻发布会召开时,迪甘站在台上看着下面数百个记者,他从来没想过原来会有这么多家媒体。虽然并不紧张,但还是难免觉得有些囧。 主要是他坐上位置时,为了让他能正常对着话筒说话,椅子是特意拿了高脚椅的,这本来是考虑周到的好意,然而……椅子对他来说有点儿略高。他没办法正常、优雅地落座,也不可能让人把他抱上去。都有记者在下面发笑了,迪甘最后咬咬牙,伸手撑住椅面,用臂力把自己的屁.股送上了椅面,勉强算是不丢脸地坐好。 到底是谁准备的?回去扣奖金!迪甘偷偷地在心里扁了扁嘴,不开心地想。 “你好,雷特先生,我想知道,你是‘THERE’公司的真正掌控人吗?” 迪甘清了清喉咙,把注意力往回新闻发布会:“当然,这几家公司都是我主张收购、投资的,公司发展的大方向也是我在掌握。” “雷特先生,据我所知,雷特家只是工薪阶层,你是怎么得到这么多资金来做投资的呢?” 这是怀疑他的资金来源不正当吗?迪甘眯起眼看了一眼那个记者脖子上的胸牌……离的有点儿远,没看清。他不开心地道:“如果你们再调查的仔细一点就会发现,我在9月初和微软的创始人比尔·盖茨先生做了一笔交易,从他那儿赚了4亿美元。” 众人大哗,一个小孩子,跟比尔·盖茨做什么生意能赚4亿? “雷特先生,我能问一下,你们做的是什么交易吗?价值这么高。” “当然。”迪甘冷冷地一笑,白嫩的小脸做出这种表情,让女记者们忍不住在心里尖叫,只想把人按在怀里好好的揉搓一番,“我想,你们应该知道微软今年推出的windows90操作系统。” 众人一听,都惊疑不定。那个操作系统跟之前的window3.0有点儿像,实质上却不知道好了多少倍。他这意思是说,那个系统是他做出来卖给微软的?这得是什么样的妖孽才能做到?他们倒不担心是假的,如果是假的,微软肯定会出来澄清,完全瞒不过去。 有一个记者脱口道:“怎么可能?你才5岁!” “请不要用自己的智商去衡量别人,谢谢。”迪甘停了一下,扫一眼全场,“没有问题了的话……” 当然有问题!他们也顾不得举手,连忙问道:“雷特先生,你是天才对吗?请问你有没有去测过智商?” 迪甘有些不耐烦了,他刚才为了上椅子,把它推的有点儿远,又要坐姿端正,又要对准话筒,他现在有点儿累了:“没有,我懂,我会,我知道我自己智商高就行了,何必用数值来计算。” “雷特先生,你刚才说你把windows90系统卖了4亿美元,但我算了一下,你投入的资金远远不止4亿美元,请问剩下的钱是怎么来的?”这回记者已经不是质问了,而是兴奋和好奇。 苏菲亚注意到迪甘的椅子离桌子有点儿远了,站到他身后微微弯腰把他往前挪了挪。迪甘捂住嘴轻声道了声射,微笑道:“当然,我在这些公司和项目里一共投资了将近8亿。” 众人议论纷纷,那可是8个亿,不是8百万,8千万。不过,重点是,剩下的4亿是怎么来的? “至于剩下的4亿,是我用微软那儿赚的4亿美元从股市里赚来的。” “炒股?” “炒股这么赚吗?” “哪个股涨的有这么大?” “或者是大盘?前阵子大盘确实不怎么稳,但波动没这么大吧?这利润100%啊!” …… 有一个大概也关注过日本股市的记者灵光一闪,大声问:“雷特先生,你说的是不是日本房地产泡沫,股市大跌将近2万点的那次?” 迪甘却不再回答,自顾自地滑下椅子,新闻官忙道:“好了,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雷特先生……” “雷特先生……” 迪甘在四个高大的保镖的帮助下上了宾利,四个保镖分了两个坐进去,另外两个则坐上了后面的一辆奔驰,两辆车一前一后,驶出地下车库,很快就溶入车流中不见了。现在的记者对迪甘还不够了解,更不知道他名下汽车的品牌型号和车牌号,想拦也无从拦起。 想到这个小富豪说,他的第一笔金是从微软赚来的,有脑子转的快的人就赶紧飞车去拦比尔·盖茨了,这位也是个大富豪,竟然会跟一个5岁的小孩子做生意,应该会有什么料可以暴吧? 比尔·盖茨倒是很爽快,他是从公司出来的时候被堵住的,干脆就停下回答了记者们的问题:“事实上,迪甘……哦,就是小雷特先生找上我的时候,是在网络上。他黑进了我的电脑,把我吓了一跳,还以为碰到来示威或者放病毒的黑客呢。结果他就给了看了几张图片,告诉我这是一个操作系统,问我要不要。” 众人大汗,有这样做生意的吗?果然是小孩子啊! “我一看东西挺好,至少我们要做出来还得几年,而且要花很多的人力物力,就答应买。我本来以为这个黑客会是个二、三十岁的人,结果……”他笑着耸耸肩,“你们肯定明白我当时的感受。” 记者们都笑了起来,他们查到这个幕后大老板是个5岁的小孩子的时候,那心情,简直酸爽! “盖茨先生,我记得雷特先生的全名是罗德里格·伊泽森·桑托斯·雷特,请问你为什么叫他迪甘?”这一听就是八卦类报纸的记者。 盖茨倒是不烦,笑道:“你的记性还真不错,这么长的名字也记下来了。你知道的,他的名字太长了,我俩又很聊的来,所以他就让我叫他迪甘了,这是他的昵称。” “盖茨先生……” “盖茨先生……” 第三十七章 天下最“好”老板 “迪甘,你那儿可够热闹的啊!”盖茨拿着手机,他在广告出来的第一时间就给迪甘打电话,强抢了几只手机的优先权,还下了上千台的电脑订单,“还连累我也被记者包围,不给几只手机做补偿可说不过去。” 迪甘无语:“少来,说的好像你平时就吸引记者注意似的,只会抬高windows90的销量好吗?今天一天已经涨几个点的销量了?明明应该我向你要补偿才是。我不管,以后我生产的笔记本电脑默认配置你的系统,你得给我多打点折扣。” “THERE”的电脑热卖是肯定的,每卖一台电脑就配一个正版操作系统,这完全就是互惠互利的事情,比尔·盖茨自然不会反对。至于具体的折扣和价格自有双方的律师去讨论,他二人则开始就着迪甘该给几只手机,多少台电脑的优先权争论了起来。 其实产品卖谁不是卖呢,迪甘只要保证了自己公司的量,剩下的卖给谁对他来说都是一回事。这两个人虽然年龄相差将近三十岁,却是一对忘年交,非常合拍,时常讨论一些计算机方面的问题就讨论上半天。 盖茨好歹白手起家把微软做到这么大,经验丰富。而迪甘则有着超越这个时代的知识,每一次谈话都好像是一次头脑风暴,总是要受一些启发,或者让脑中灵光一闪,有什么新的想法,联系的就更频繁了,只要有空,时不时就会打个电话互相嘲讽一下。 要说起来,身份暴光对迪甘的影响也并不算很大,除了出门要带保镖以外,他本来就是个宅,现在有电脑有网络有电视机,不是必须,就几乎不出门了,每天呆在家里当码农。他现在需要把做特效的软件写出来,虽然工业光魔很不错,但自己公司能做特效的话,多少能降低些成本。 他最重视的其实还是聊天软件,但之前赶着想把电脑和手机做出来,所以一手包办了图纸,软件他却不想这么干。不说显得他太过万能,公司请那么多技术员是做什么的?他已经给了创意,还给了主要部分的程序,要是他们还是做不出来,那完全可以全部辞退了。 各公司都已经挖了不少人过来,但还是觉得人手不足,只是现在不比十年、二十年后,计算机人才本来储备就不足,计算机公司也不多,真的大肆挖人,太过嚣张容易引起公愤。所以也只能放慢发展的脚步,一步一步慢慢来了。 忙的时候时间过的特别快,转眼就到了12下旬,卡卡放了暑假,博斯科便干脆把今年剩下的年假请了,带着妻子儿子飞往美国,跟小儿子团聚过圣诞。 迪甘向来把硅谷当成大本营,本来是计划在农场过圣诞的,那边地方更大,有个侧翼给保镖住。但后来转念一想,比弗利山庄肯定要更热闹,尤其日落大道,所有名牌都在打折,游客云集,西蒙妮和爱娜肯定都很愿意去逛逛。而且这边明星多,他们肯定很愿意走几步就偶遇一、两个大明星什么的。 旧金山离的近,飞机不过半个小时,爱娜想着迪甘一个小孩子,哪怕有个管家,总还是得有个大人在家里准备过节的事,便拉着费尔南多提前了两天过来。过节的食物、美酒还有圣诞树装饰之类的,都是她列了清单,让管家派人去买。 圣诞节大家都放假,迪甘也干脆给下人们放了假,只剩了管家和保镖在。幸好住在比弗利山庄的大明星大富豪们都需要保镖,每幢豪宅都有专门给下人和保镖们住的地方,不然主屋7个卧室,也就够主人家住的。 迪甘没有经验,买房子的时候只看了豪宅和几样主要的游乐设施,完全没考虑这些,杰拉德和苏菲亚也是跟着他住在主宅。安德森管家到了以后才提到这个问题,还特别有经验地把远处的一排平房指了出来……迪甘一直没过去看过,还以为那是杂物间呢。 经过安德森指点才知道,那排平房是下人们住的地方,大门旁几间,则是门卫和保镖值班的地方,监控中心就被设在那儿。迪甘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杰拉德过几天就会去那儿一呆半天,原来就是查看监控录像。 他雇杰拉德只是当司机而已,对方却自觉担负起了保镖的重任,迪甘为此特意给他补偿四个月的工资,在身份暴光需要雇保镖的时候还特意问他:“以后有保镖,我也不需要专门的司机了,你是愿意跟着我爷爷奶奶专门当司机,还是转职做保镖?虽然我也还要再雇四个保镖,但比起他们,我肯定是更信任你的。” 杰拉德本来也是个退伍兵,当司机只是因为他一个光棍,司机的待遇也足够他一个人花的,懒得去当保镖而已。他考虑了几分钟就做了决定,迪甘是个好相处的雇主,在他身边当保镖也没什么不好的。何况费尔南多和爱娜都会开车,不一定会要司机,而且他们也有保镖,还不如留下来,便道:“我还是留下来吧,当个保镖也没什么不好的。” “那以后我按保镖给你发工资,不过对外还是宣称你是司机,算是最后一道防线。”迪甘说着,又笑,“我是小说电影看多了。”想象力太丰富也是麻烦,总觉得如果有人要对他不利,万一把保镖调开,司机不那么引人警惕,他能有个假装成司机的保镖在身边更安全。 杰拉德倒无是所谓自己的title是什么,点点头继续干着司机的活。 算着飞机落地前一个小时,迪甘带着人开着三辆车去接机。要是以往,只要一辆车就够了,现在两边一共七个保镖,得多加两辆车才行。 西蒙妮又有一个多月没看见小儿子了,一见面就把他抱了起来。迪甘忍耐着让妈妈抱了几秒钟便挣扎着下了地,道:“爷爷奶奶在家里等了,我们回去吧。”说着去牵卡卡,“卡卡,我给你留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还买了个游戏机,回去我们一起玩。” 卡卡高兴地点头,道:“迪甘,我们过完圣诞节会出去旅游吗?我想去迪士尼乐园。” “好啊,还有什么想去的地方?” 卡卡摇摇头:“不知道还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你知道哪儿好玩吗?” 成年人和孩子喜欢的地方也不一样啊……迪甘道:“我都想好了,等过完圣诞,我们就去农场,那儿有两匹迷你马,有一匹是给你留的,它们跟狗一样大,可好玩了,等它们再长大一点儿我们就可以骑了。然后再开房车去周游美国,你喜欢哪儿就在哪儿玩久一点。然后再坐游轮去看冰川,你说怎么样?” 卡卡还没回答,博斯科在一旁道:“迪甘这安排不错,听起来挺有意思……” 他话没说完,迪甘道:“爸爸,你不是只有十天假吗?”博斯科一下就被噎住了,他确实只有十天假期,过完圣诞也玩不了几天了。迪甘得意地道,“所以我只做了我和妈妈、卡卡一起玩的安排,谁让你不辞职呢。” 博斯科没好气地道:“我明年才四十呢,辞什么职?你一个小孩子,就算有钱,难道我们一家人还要你一个小孩子养么?”虽然现在确实也是迪甘在养,但他当爸爸的,肯定还是要有自己的事业心里才有底气啊! 迪甘乘机道:“所以我想开个房地产公司,您来帮我管理,我投资五千万,占51%的股份,我就只给您工资,不给股份了,剩下49%的股份放在卡卡名下,您看怎么样?” 博斯科愣了愣道:“这些钱都是你赚的,你没必要给你哥哥。” 迪甘挥挥手:“没事,我也不差这点儿,再说,只要做的好,房地产还是很赚钱的,你可以先在巴西做,赚够本钱再来美国或者去其他房地产发展比较好的国家。卡卡有了这些股份,至少以后的生活不用愁,他也就可以做他喜欢的工作了。” 卡卡本来在玩迪甘塞到手里的一个任天堂游戏机,听到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道:“我喜欢踢球。” 迪甘好笑地摸了摸哥哥的脑袋:“那就踢球……快,要死了。”卡卡连忙低头抢救自己的游戏。 西蒙妮也摸了摸迪甘的脑袋道:“小孩子家,想的这么齐全。” 迪甘把自己的脑袋从妈妈手里抢救出来:“反正我有钱,出力的是爸爸。” 博斯科也摸摸儿子的脑袋:“行,回去我就去辞职,以后就给我儿子打工了。” 迪甘就笑了起来,道:“你放心,我一向是个好老板,开的工资一定让你满意,还有各种福利,比如说一年几次旅游什么的,想去哪儿玩就去哪儿玩。” 西蒙妮在旁边问:“有奖金吗?买保险吗?一年十几薪?员工家属有没有安排?” 迪甘笑的脸都僵了,揉着脸颊道:“有,有,有,员工家属一个月一万美金的补贴怎么样?” 杰拉德开着车,看他们说的热闹,凑趣道:“小老板,我才知道员工家属福利这么好,我现在去结婚还来的及么?” 迪甘白了他一眼:“说的好像你有可以结婚的对象似的,你要真结婚,我一定给你包个大红包,你就放心吧。” 第三十八章 房车 到家时饭已经准备好了,家里的下人被迪甘放了圣诞假,保镖们的饭菜是安德森准备的,爱娜只做了一家人的饭菜,一棵高大的圣诞树被立在门前,早就买好的装饰品则堆在一边。迪甘拉着卡卡去看那些装饰,得意地道:“你看,这些包装好的盒子里都有各种小礼物,小人和拐杖都是糖果做的,还有这个姜饼屋和姜饼小人都是能吃的,雪橇是巧克力做成的,等我们吃完饭就来把它们挂到圣诞树上去。” 卡卡爱吃甜食,看着这些糖果和姜饼几乎挪不开眼睛,西蒙妮赶紧过来道:“每天每人只许吃一块饼干一块糖果,小心牙都被蛀坏了。”说着白了迪甘一眼,“你还怕你哥哥吃的糖不够多吗?买这么多糖果和饼干。” 迪甘嘿嘿地笑:“放心吧,妈妈,我一定看着哥哥不让他多吃。这些东西总是要买的,能吃的总比挂两天就只能放在那儿落灰好呀。” 中饭是巴西风味的豆菜饭和椰奶虾,迪甘和卡卡匆匆吃完饭就跑去装饰圣诞树了。除了那些小人和拐杖糖,还有几条彩灯,一颗大大的星星也是盏灯,它是要放在树尖上的。树有一米八,他俩谁都够不着,还是博斯科过来帮他们放到了树顶。 礼物盒与雪橇则放在树下,还有一个背着大袋子的圣诞老人,打开开关后会一摇一晃地开始唱圣诞歌,袋口半开着,往外一串一串地喷泡泡。卡卡拿着爱不释手,迪甘早就研究过了,其实跟喷肥皂泡的水枪是一个原理。 他们把糖果和巴掌大的小娃娃一个个往树上挂,迪甘看着卡卡时不时瞄一眼糖果,便剥了一根拐杖糖塞进他嘴里,竖起食指比在嘴前做了一个悄声的动作,卡卡点点头,紧紧地抿着嘴不让糖果露出来,一边悄悄地看了一眼妈妈,见她忙着和奶奶一起准备圣诞大餐,没注意这边,连忙咀嚼起来,乐得大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巴西的圣诞大餐与美国并没有太大区别,也是要吃火鸡的,不过除了火鸡,还要吃米饭和沙拉,倒是比较符合迪甘的喜好。不知道这火鸡能不能像吃BJ烤鸭一样,片成片拿荷叶饼卷着吃?不过火鸡肉比较糙,皮又厚,味道应该会相差很大。 佐餐酒准备了两种,一种是瑞典的绝对伏特加,这个酒比较烈,是为两位男士准备的,另外一种则是铭悦香槟,是为两位女士准备的,两个小孩子则喝的是现榨果汁,有迪甘喜欢的苹果汁和梨汁,也有卡卡喜欢的甘蔗汁。 “酒的味道怎么样?”迪甘问,“伏特加我买的是香草味的,其它味道总觉得奇奇怪怪的,尤其是辣椒味,简直奇葩,没办法想象酒也有辣椒的。” 博斯科点点头:“好酒,这酒花了不少钱吧?” “应该不便宜,”迪甘道,“不过我又不能喝酒,也不能买酒,我是让安德森去买的。妈妈,香槟怎么样?” 西蒙妮并不好酒,倒是爱娜多喝了两杯,非常满意地道:“从来没喝过这样的好酒,回头多买几瓶放在家里。” 迪甘点点头道:“回头在家里建个酒窖,多买些好酒回来,不管是收藏还是自己喝,或者送人都行。” 吃完饭,四个成年人去了教堂,他们家都是福音派教徒,但也不强制小孩子跟着信教。迪甘也不好说自己不信教,只是特意显得自己不是那么虔诚,免得总被拉去教堂。卡卡是真信教,但这个时候也不像将来那么虔诚,毕竟他是因为跳水出事故才变成信徒的。 迪甘就拉着他躲在家里玩游戏,这时候已经有超级马里奥了,兄弟两个一人拿着一个手柄,玩了半天水管工和打鸭子,最后还是卡卡因为长时间坐飞机,撑不住的一直打呵欠,才各自洗漱去睡了。 25号这天街上还是很热闹的,费尔南多和博斯科陪着西蒙妮与爱娜去逛街,两个孩子自己带着保镖去玩。本来两个男人还想挣扎一下的,说:“不是有保镖陪着吗?我们在家……” 话没说完就被迪甘打断,他坏笑着道:“买买买的钱我已经准备了,奶奶和妈妈去逛街,你们当然要去陪着拎包呀。去吧,展示你们作为丈夫的体贴的时候到了!” 两位女士一起点头:“迪甘说的有道理。” 两位男士无奈,他们已经能想象断腿之痛了。博斯科悄声问:“儿子,你给你妈的卡里有多少钱?” 迪甘笑嘻嘻地道:“也不多了,只有五十万美元。” 艹!博斯科虽然没有骂出声,但迪甘确定自己在他眼里看见了这个字。他一转眼睛,叫道:“妈妈,钱够花吗?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一张卡。” 博斯科连忙道:“够了,够了,五十万够买多少东西呀!妈妈,西蒙妮,要不我们去买几套珠宝吧,你们也没几件好看的首饰,既然迪甘给了钱,我们也不用给他省着。” 他的意思非常明显,珠宝多值钱呀,找一家店买几套就花的差不多了,总比买衣服试来试去,还要货比三家的省力气。 费尔南多也点头:“我买不起珠宝,好在我孙子有钱,我们今天多买几套首饰。” 爱娜和西蒙妮本来还没在意,两人这么一说,她们哪里不明白男人们的意思,不就是怕逛街么?西蒙妮笑了半天才道:“不用担心,我们就在比弗利山庄的购物街逛一逛,就那么两条街,不会累的。”又说,“迪甘和卡卡一起去吗?也给你们买几件衣服。” 俩人连忙摇头:“不去了,妈妈,反正你知道我们的尺寸,你看着买就是了,我们去买房车,回头去旅游的时候要开的。” 旅游西蒙妮是不去的,她准备陪着博斯科一起回巴西,免得没人给他做饭。费尔南多和爱娜也不想去,他们宁愿住在农场里悠闲度日。反正有保镖和司机,就算是两个孩子出行也没什么不安全的。 迪甘看中的是一辆Performance自行式A型房车,这是他早就订好的,内部装饰还按他的要求做了部分修改。整辆车长达15米,宽和高都是2.5米。车头是驾驶和副驾驶室,紧接着便是一个小小的开放式厨房,可以用电磁炉和微波炉做些简单的食物,下面还有个小小的冰箱。 中间部位是一个客厅兼餐厅,左边是面对面的两个卡座,能坐四个人,中间一个小小的餐桌,顶上还有个电视机,已经被迪甘换成了他们自家产的LED电视。 右边是三人沙发,有一米宽,停车时按下按钮,车厢往两边延伸,沙发就能变形成双人大床,睡两个成年人绰绰有余。床上用品就放在沙发下的储物空间里,既节省地方,又方便。 再往后是带洗脸池、马桶、洗衣机和沐浴间的卫生间,房车尾部是一个有着大衣柜和双人大床的卧室,推拉门上还有一个全身镜,既实用,看起来还增加空间。 房车外部是浅蓝色,内部则是米黄色,都是迪甘喜欢的颜色。 车子内部有40平方米,但如果按下按钮,汽车两侧就会自动支起遮阳板,一边弹出一个小小的厨房,可以做一些更复杂、油烟大一些的食物。另一边则是一套餐桌椅,这是为停在宿营地的时候准备的。迪甘对车内的餐桌很满意,他就把外面的餐桌椅换成了两张躺椅,如果气温合适,风景又好,他就可以躺在那儿吹着小风看风景。 博斯科看着房车,眼馋极了,对妻子道:“等我辞了职,我们两个人开车出去旅游,什么人都不带。” 西蒙妮也有些心动,又说:“那卡卡怎么办?” “卡卡不是要上学么,反正家里有保镖,有厨师,晚上回家也不会没饭吃。”博斯科觉得这完全不是问题,迪甘这么小都一个人能生活呢,卡卡都快9岁了。 卡卡用力点头:“我一个人没问题的,反正有汤姆森接送我。”汤姆森是他的保镖,负责接送他上下学。自从他们搬到国家公园旁边的别墅去了以后,他就没办法坐校车上学了,只能让爸妈接送,后来迪甘给他们每人安排了一个保镖,就变成保镖接送了。家里现在也有厨师准备三餐,爸妈出去玩几天倒确实没什么太大问题。 本来迪甘是想着他们自己坐飞机去农场,让杰拉德把房车开过去的,既然大家都这么感兴趣,便干脆开车过去了。沙发加卡座,也不是坐不下,保镖们就让他们开汽车跟着。 迪甘本来是最嫌坐汽车麻烦的,但坐房车不一样,活动的地方大,虽然不能看书,但玩游戏、打牌、睡觉都没问题。他一上车就把红白机连上了电视机,拉着卡卡玩起了游戏。四个大人则坐在餐桌前开始打桥牌,开车自然有杰拉德,副驾驶还坐了迪甘一个叫彼得斯的保镖跟他换手用。 彼得斯是从三角洲特种部队出来的,退伍时已经一级军士长,迪甘让他当了所有保镖的头头,算是队长级别的人物。另外的8个保镖有四个是从那儿出来的,迪甘也不怕花钱,自然是什么样的厉害就请什么样的,三角洲特种部队一听就很牛B了。 第三十九章 出发 迪甘和卡卡在农场住了两天,然后便带着杰拉德和彼得斯开着房车上路,一路往东而去。这一路游玩,并没有固定路线,也没有限制时间,只是算着营地和城镇走,偶尔实在前不着村后不着镇的,也将就着在路边停车休息。 迪甘以前从来没尝试过这种旅行,一路上看见漂亮风景就停车拍照,路途无聊就玩玩游戏,看看电视,或者装睡觉进意识空间去跟483上一、两节课,日子过得非常逍遥。 他们从旧金山出发,顺着80号公路,一路上走走停停。路上车辆不是特别多,大概是因为这一路没有太多风景的原因,房车就更没看见几辆了。 走了三、四个小时,车突然停住,迪甘往窗外看了一眼,正是一处营地,风景不算好,但水电齐全,已经有几辆普通的汽车停在这儿了,正在营地提供的灶台上烧火烤肉。 “已经快12点了,”杰拉德道,“再往前还得再走两百多英里才有营地,我们先在这儿吃午餐吧。” 迪甘自然没有意见。彼得斯从冰箱里拿出几块牛排和一块奶油,又从柜子里拿了几个面包、两颗生菜、一盒蘑菇和一盒牛奶。杰拉德下车去点营火烤牛排,彼得斯则煮了个简单版的奶油蘑菇浓汤。 生菜是迪甘要的,他喜欢把牛排切成小块,用生菜卷着吃,就跟吃韩式烤肉一样,不然吃饭一点蔬菜都没有,他实在是不习惯。众人都跟着他这么吃,偶尔一餐不吃蔬菜还行,自驾得二十来天呢。 “我应该带个会做饭的人出来的,忘了这回事了,”迪甘懊恼地嘀咕道,“谁知道你们两个都不会做饭啊。” 杰拉德不服气:“我烤的肉多好吃啊,鲜嫩多汁,哪里不会做饭了?” 彼得斯用力点头:“我煮的汤难道不香?” 迪甘无语,你们两个就只会做这一样好吗?算了,也是他想的不够周到,等到了盐湖城,再买些可以烤的蔬菜也行,要是可以买点孜然和辣椒面就更好了。 今天的太阳不错,虽然温度有点儿低,却并没有风。吃过饭,迪甘拿了床毯子懒洋洋地躺在了车外的躺椅上,昏昏欲睡。快要睡着的时候,迪甘迷迷糊糊地觉得房车有一个地方设计的不好:一定要张开遮阳篷才会弹出躺椅太不方便他晒太阳了……忘了可以把躺椅搬到太阳底下去ZZZZZZZ…… 迪甘醒来时,还有些茫然不知身在何处,睁开眼睛看着头顶的遮阳篷,过了两秒才反应过来,摸出手机看了一眼时间,他睡了大概一个多小时。旁边另外一张躺椅上凌乱地堆着毯子,不知道是谁在那儿谁过,这会儿却不见人影。 他掀开毯子站起来,走出几步,这才看见卡卡和彼得斯正在一块空地上颠球玩,杰拉德则坐在一旁笑看着。看见迪甘过来,杰拉德拧开一瓶水递给他,道:“醒了,要吃点什么吗?有苹果和桔子,也可以榨果汁。” 迪甘拿水漱了漱口,又喝了小半瓶,这才道:“不用了,我也去活动活动。”说着放下水瓶就朝卡卡他们跑了过去。 他们又喝了半小时的球,到三点多才出发,冬天日短,开了两个多小时就又不得不停下来宿营。这块宿营地比较空旷,不远处是一个湖,不是很大,影响不小:风比较大,没有遮挡物,温度较低,宿营地较小。 在这儿宿营的人不多,除了迪甘他们,也就只有另外一辆汽车。汽车没法住人,他们只能选择住帐篷。好在现在虽然有点儿风,但也算不上太大,只要保暖措施做的好,也不至于会冷。 杰拉德和彼得斯会做的菜有限,冰箱能带的食物也有限的很,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还吃牛排和汤,要么吃速冻食品。迪甘特意在华人开的超市里买了几包速冻饺子,晚上天气冷,正好喝点热乎的,便选择了吃水饺。 虽然这两个不会煮,但迪甘会呀,就算他现在不能自己动手,好歹还是能口头指挥,煮个水饺也不算什么太复杂的事情。 然后又从柜子里翻出一个小瓶子,竟是一瓶辣酱,正是和速冻水饺一起买的,免得清水煮水饺,汤里没一点儿滋味。他早已尝过了,一瓶辣酱里放了牛肉干,另一瓶放了鸡丁,都是又香又辣,好吃极了。虽然这个时候没有老干妈,但这个比老干妈也差不了多少。 那三个都从来没吃过这种辣酱,尝的时候满脸惊疑,吃过后却胃口大开,哪怕辣的直吸气也不停嘴。卡卡倒是习惯吃辣椒,巴西菜也很多会放辣的,但也没吃过这种辣酱。他喜欢放了牛肉的那种,觉得咸香可口,又非常有嚼劲,简直欲罢不能。 “喜欢的话,回头多买一些,回圣保罗的时候带回去。”迪甘道,“你一次别吃太多,这东西咸,吃太多不好。” 卡卡点点头,把盆里剩下的水饺吃掉,又把汤喝光,只觉得身体热乎乎的,简直有脱外套的冲动。他总算明白迪甘为什么除了正常的盘子,还要放几个这种盆了,他还说呢,杰拉德和彼得斯显然不会做巴西菜,西餐不记得有需要这种盆子的呀。 晚上玩了一会儿游戏,兄弟两个才去洗漱准备睡觉。这是在房车上的第一个晚上,感觉既新奇,又有些满足与快乐。 “睡吧,明天到了盐湖城怎么也要去逛逛,要是没睡好就没精神了。”迪甘先换上睡衣钻进被窝,“晚安,卡卡。” “晚安,迪甘。”卡卡也关灯上床,听着外面的动静,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上午十点多他们到达了盐湖城,昨天还只穿了件薄外套,现在就不得不穿上羽绒服,相差其实不到1200公里,气温差至少有20度,一不小心就会感冒。好在他们走的慢,气温慢慢下降,好歹算是有一个缓冲。 盐湖城其实并没有太多景点可以玩赏,大盐湖由于是咸水湖,也谈不上什么冰上运动,倒是四周的山峰长年积雪,是个滑雪的好地方。 圣保罗是热带雨林气候,就算是冬天气温也有十几二十度,迪甘上辈子也是南方人,兄弟两个都从来没有滑过雪,这会儿看见雪山,路都走不动了,于是决定在这儿玩一天,明天再离开。 “卡卡,去滑雪怎么样?”迪甘说,“反正我们也没什么计划,如果走到半路就到了登船的时间,我们就直接飞去港口好了。” “好呀,好呀!”卡卡拍着手高兴地应着,他只在电视上见过滑雪,从来没有自己滑过,“迪甘,你会滑么?我们是不是要请教练?” 迪甘便转头去看两个保镖,杰拉德便去看彼得斯,彼得斯好笑地点点头:“我会滑雪,滑的还很不错,完全可以当你们的教练。” 在城里买了几套滑雪服和滑雪设备后,他们开着车上了山。按道理滑雪场是肯定有这些东西租的,但迪甘觉得,反正又不是买不起,以后也很可能再用上,不如干脆买——其实说到底就是嫌脏。 换好滑雪服,几个人站在新手滑道起点,这个滑道坡度相对来说不是很大,人却是不少,大概是正逢圣诞假期的关系,他们好不容易才找了个空档站下来。 彼得斯说了一下要点后便道:“好了,开始吧。” 三个人目瞪口呆:“这就完了?” 彼得斯点点头:“完了,滑雪就是要靠练习,知道怎么滑怎么收就行了,还有什么?” 迪甘与卡卡对视了一眼,摆好姿势,只是看着滑道,却不敢启动。看起来好徒,真的不会一路滚下去么?他们一起回头去看彼得斯,彼得斯却在看杰拉德。杰拉德也摆好了姿势,做出要开始滑的姿势,冷不防彼得斯突然伸脚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 杰拉德猝不及防,惊叫一声便控制不住地往前冲去。好在他反应快,见收势不住,赶紧拿雪仗按着彼得斯说过的要点,在地上撑着,让自己不要太快摔倒。迪甘赞叹地看着他,果然是经过训练的,第一次滑雪就这么…… 他还没夸完,就看见杰拉德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一头向前栽去。偏这时他前面有人在教一个小孩滑雪,眼看着就要出“车”祸,迪甘还没惊呼出声,杰拉德已经用力撑了一下,让自己歪向一边,然后像个雪球一样滚了下去。 “天啊,杰拉德他没事吧?”离的这么远,就是想救也救不了,他又不会滑雪,就连想过去看看情况都办不到,看见杰拉德的惨状,他更不敢滑了好吗? 卡卡本来跃跃欲试的,他向来在运动方面非常有天赋,除了踢球,休息的时候偶尔打网球也打的非常好,但看见杰拉德的惨状,也还是忍住了。他可不想翻着跟头滚下山,简直太可怕了。 第四十章 滑雪 杰拉德横躺在雪地上一动不动,迪甘和卡卡都担心极了,这么陡的坡,这么远滚下去,看起来就很可怕,不会摔出什么问题来了吧?彼得斯道:“放心吧,不会出问题的,现在轮到你们了,快滑,只要开始了就不会怕了,来吧。” 迪甘探着头看了半天,坚持要他去看看,万一出了事怎么办?彼得斯无奈,只得一撑雪杖,快速地滑了下去,动作谈不上优雅,却娴熟而迅速。 到了杰拉德跟前,彼得斯停下来,用滑雪板的前端轻轻踢了一下他的大腿,杰拉德没有反应。彼得斯笑骂道:“你够了啊,装一会儿逗小老板玩就算了,哪有这样一直装的。” 然而杰拉德还是没有反应。彼得斯愣了一下,连忙弯腰察看,却不防弯到一半时,脚下突然一绊,陡坡加上向前的重心再加上这一绊,彼得斯直接一头栽了下去,接着偏再也刹不住车,朝山下翻滚。 “哈哈哈哈哈,”杰拉德坐起来拍掌大笑,“彼得斯,好玩吗?爽不爽?” 迪甘无语,替他松了口气,又替彼得斯提起了心,生怕他摔出个好歹来。卡卡也已经笑出了一口大白牙,并蠢蠢欲动。只是他不敢推弟弟,弟弟还这么小呢,又不擅长运动,摔疼了怎么办? 他想了想,一撑雪仗,像模像样地向前滑去。迪甘愣了愣,咬咬牙也跟了过去,结果刚迈步就看见前面杰拉德爬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准备继续往下滑还是回头,结果后面卡卡一头撞……不,是伸手推了一下。 卡卡滑的并不算快,这一推,他就利用反弹的力量停了下来,而杰拉德因为正好抬脚,只有一只脚着地,被这轻轻一撞,就直接惊叫一声,滚了下去。 迪甘坏笑着,他也不敢用力撞,快撞上卡卡时就赶紧伸出雪仗想要停下,然后轻轻地推一下卡卡,吓他一跳。结果他一个初学走,还是第一次玩呢,哪里停的稳,直接整个人就撞了上去。 卡卡虽然比迪甘高了差不多有二十厘米,但他脚上穿着滑雪板,又滑又不习惯,一下就被撞倒了。迪甘刹不住,也跟着倒了下来,兄弟二人滚成一团。卡卡担心弟弟被摔疼了,连忙扔掉雪杖搂住弟弟,把他的头护在怀里,一边惊呼了一声后,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迪甘被惊吓了一下,忍不住也笑了起来,一边伸手护住哥哥的头,一边感觉自己在雪地上滚。好在他人小身轻,又特意收了力,两个人滚了几下就停住了。兄弟两个抱成一团,互相看了一眼,再次大笑了起来。 等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时,他们这才发现他们早就滚的偏离的雪道,滚到一边的雪地上去了。幸好这儿肯定是天天有人摔,倒是没有石头之类的硬物,他们都没有摔疼。 又转头去找两个保镖,远远的看见杰拉德在前面十几米的地方,刚刚才爬起来,也是滚到路边去了,一头一身的雪。他不远处就是彼得斯,早就站起来了,正伸着脖子不知道在看什么。 雪道上一直不停地有人滑过去,也一直有人摔,不过大部分看着就知道不怎么疼。兄弟两个刚站起来,想要找到自己的雪仗的时候,又有人朝这边滚了过来。迪甘拉着哥哥,下意识地想要躲开那两个对于他们来说有些“庞大”的身躯,却忘了脚上穿的是滑雪板,直接左脚绊右脚,再次摔倒了,还拉倒了想扶住他的卡卡,与那两个成年人滚成了一团。 杰拉德艰难地走过来,一手一个拉起两个孩子,迪甘这时候才发现,这两个“难兄难姐”竟然是昨天晚上在宿营地遇上的那一对。迪甘记得他们是因为记性好,这对男女记得他们,自然是因为这两个小孩子可爱,而两位成年人怎么看也不像是家长,就多看了两眼。 杰拉德却不给他们打招呼的机会,拉着两个孩子走到雪道上,彼得斯已经捡了他们的雪杖过来。他们往上得走十来米,虽然脱了滑雪板,还是走的十分艰难,一步一滑的,这会儿已经出汗了。 这回他们总算可以好好滑了,迪甘这时候才发现,其实杰拉德也滑的非常好,显然之前出丑只是逗他们玩儿而已。 卡卡很有运动天赋,迪甘在这方面只是普通,但并不是那种运动白痴,学滑雪也只是普通难度而已。虽然第二次、第三次还是摔了,好歹摔着摔着,还是把一条雪道给滑完了。到达缆车点时,卡卡和彼得斯已经等他们好半天了,见他们来,卡卡欢快地招手道:“迪甘,快,快来排队,我们再上去滑。” 迪甘微笑着跟哥哥上了同一个缆车,笑道:“你滑的真好,学什么运动都能很快学会,而且学的很好,不当一个运动员可惜了。” 卡卡想了想道:“我还没决定以后要不要当运动员,如果当的话,就一定是足球运动员了。” “你网球也很有天赋的,”迪甘笑着轻轻地跺了跺脚,缆车晃了一下,把两人吓了一跳,“大概是之前摔倒的时候,不小心有雪进鞋子了,感觉都化了。” “先别动,下去以后脱了鞋看看。” 下了缆车,兄弟两个就找了个空地坐下,卡卡蹲在弟弟面前帮他解开鞋带,用手摸了一下,果然在脚踝那儿湿了一块,连忙去口袋里摸纸巾,但这滑雪服是刚买的,里面哪来的纸巾呢,零碎东西全存起来了。 旁边有人递过来一包未拆封的手帕纸,迪甘抬头一看,正是那对小情侣,便扬起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 “不客气,你们兄弟感情真好!”女孩大概是属于比较喜欢小孩子的类型,见他们愿意跟自己搭话,便也蹲了下来。 “是啊,哥哥对我很好。” 卡卡接过那包手帕纸,拿出一张展开,来回擦拭打湿的那部分。这时杰拉德和彼得斯也下了缆车,看见他们,连忙赶了过来,从口袋里拿出一双袜子:“迪甘,我们准备了备用的袜子,里卡多,你的袜子湿了吗?” 迪甘一看,这才想起来之前彼得斯确实拿了好几双袜子,赶紧把湿的脱下了换上。卡卡感觉了一下,摇摇头:“我的袜子没打湿。” “那就来吧,我们继续。里卡多已经滑的非常棒了。迪甘,你要继续努力,争取中间尽量不摔倒。” 还是彼得斯陪着卡卡,杰拉德陪着迪甘,一对一的进行教学和训练。迪甘是个胆大包天的,刚开始的时候虽然害怕、不自信,滑过一回了,他站在起点摆好POSE就开始往下滑,速度还越来越快,完全不顾及自己的菜鸟水平。 幸好这只是新手雪道,又宽又短,还笔直笔直的,一点儿弯都没有,不然迪甘早飞出去了,就这样还引起旁边人的惊呼。卡卡的速度也不慢,杰拉德和彼得斯虽然性格是相对稳重的那种,但他们毕竟是年青男人,又是退伍兵,只有嫌不够刺激的,哪会怪他们太大胆,又想着这是新手雪道,便一直在后面大声鼓励,并让他们保证自己的控制和安全。 毕竟是小孩子的身体,滑了几次以后,迪甘就觉得累的抬不起脚来了,双臂也酸疼,还有臀部,明天起床大概有的好受,要全身疼的爬不起来了。 卡卡比他大几岁,又长期进行足球训练,体力好多了。听弟弟说累了,便挥挥手道:“那你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一下,喝点水。杰拉德,我们应该带了巧克力吧?给迪甘拿点儿。” 迪甘找了个挡风又有点儿太阳的地方坐下,卡卡多滑了两次也凑了过来,迪甘让他去换汗湿的内衣,啃着巧克力又向杰拉德和彼得斯道:“你们平时是滑中级雪道还是高级雪道?自己去玩吧,别白白来了一趟,我们坐这儿歇会儿。” 杰拉德和彼得斯商量了一下,就拉着这兄弟两个在中级雪道起点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坐着,吃巧克力,喝滑雪场提供的热饮。这样虽然他们没有一直守着吧,好歹可以轮流看着——他俩一头一尾的轮流滑。 这两个的技术,哪怕迪甘不懂呢,也能看出来不是什么中级场能打发的了。中级场虽然不像高级场那么弯蜒曲折,那也够这两只小菜鸟惊叹的,只遗憾视野不够开阔。虽然是坐在山顶,也时常被树木遮挡视线,毕竟雪道狭窄弯曲,不像新手雪道那样宽阔且直来直去的。 “要不要去试试?”迪甘看着卡卡跃跃欲试的样子问,虽然有些转弯的地方,但也算不上太危险。 卡卡先是点头,但看了看弟弟,又犹豫了起来:“你一个人坐在这里不安全,我还是陪着你吧,等杰拉德或者彼得斯上来了再说。”听说总是有拐卖小孩子的,万一弟弟被人拐卖了怎么办? “没事,我也一起去。” 第四十一章 雪崩 刚开始的时候,大概是因为有点儿紧张,卡卡的动作还有点小心翼翼,慢慢的就顺畅了起来,迪甘的动作就僵硬多了,看着就战战兢兢的,好在也算是顺利地跟在哥哥身后滑了下去。 虽然雪道更陡更窄,好歹也算是没有出问题,只是下滑的速度颇快,几乎是眨眼间就到了弯道,“向左拐弯就右脚用力,向右拐弯就左脚用力”,心里念叨着滑雪技巧,几乎已经僵硬的右脚微微用力,同时用雪杖在地上撑了一下稳住自己,果然顺利地拐了弯。 迪甘大大地松了口气,拐过了第一个弯,后面的就轻松多了,速度也慢慢加快。正要拐过第二个弯时,突然听见“砰”的一声巨响。迪甘被吓了一跳,脚下一乱,身体直接一歪,向旁边倒去。 中级雪道上的人比新手雪道只会更多,好在他们的技术也更好。迪甘这一摔,好几个人都刷刷地拐着弯从他身边滑过。杰拉德和彼得斯哪里敢离他们兄弟两个太远,也跟在他们后面,听见巨响,连忙停下,叫道:“是枪声!” 一个扑过来把他掩在身下,一边四处查看情况。 卡卡虽然滑的更好,但他放心不下弟弟,一直保持着跟迪甘不远的距离。他也被这巨响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头去看,正好看到弟弟摔倒在地上,连忙脚一别,停了下来,一边扬声问:“迪甘,怎么样?摔疼了吗?” 迪甘还没回答,又是一声巨响,比之前的声音更闷,更重。他愣了愣,反应过来,连忙推开杰拉德坐起来脱下滑雪板,又向两个保镖道:“快,雪崩了,你们也赶紧把滑雪板脱了,看看哪边地势比较高,还有树和岩石比较多。”又大声叫道,“卡卡,快,雪崩了,快脱滑雪板。” 杰拉德和彼得斯虽然没遇到过雪崩,但对这种情况也有所了解,早已解开了脚上的滑雪板,一人抱起一个,往旁边的树木中跑去。 树木稀疏,并不能阻止雪崩之势,迪甘被杰拉德抱着,一边用手护住脸小心不被树枝扫到,一边伸长了脖子左右张望:“快,往下面一点,到那块大岩石下去!” 那块岩石非常大,一看就是扎根很深的那种,这代表不会被雪崩的重力和其带起的气流冲动。只要躲到它后面,至少能有一小块区域存身。 雪来的很快,他们刚刚在岩石后面蹲好,迪甘一被杰拉德放下就拉住了卡卡,努力想把他掩在身下。只是他比卡卡小了三岁,个子矮了快一个头呢,哪有那么容易。卡卡也想保护弟弟,最后两人只能拉着对方的胳膊,尽量贴近岩石,一边还不忘招呼保镖:“快点蹲下,靠过来一些。” 四人刚刚躲好,扑天盖地的雪就到了,迪甘一手扶着岩壁,一手拉着卡卡,只感觉头顶一黑,就寂静下来。他转头看了看,这岩石下被空出一块小小的三角区域,虽然四个人都是一头一身的雪,倒还都安全。 他连忙站了起来,一边道:“快,别让雪冻上了。”一边伸出胳膊往外刨。 雪不薄,但还很蓬松,很快就刨开了。迪甘这才松了口气,他们现在算是安全了。卡卡被吓得脸色苍白,拉住弟弟上下看了一通,道:“幸好我们都没事,吓死我了。” 迪甘已经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了报警电话,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胳膊:“放心,我们都没事了,一会儿就会有人来救我们的。” 杰拉德和彼得斯却还记得着声枪响,把手按在小老板肩上道:“我们先看看环境。” 积雪厚度将到成年人的肩头,如果没有准备,被雪崩冲倒埋住,哪怕还有意识,也可能会刨错方向,也许直到窒息也没办法逃生。还有在雪崩发时生就意外晕倒的,甚至是当时就出事身亡的。能在雪崩中逃生的不到一半,因此,杰拉德和彼得斯探出头去时,只能看见白茫茫的一片,还有被雪冲倒的松树与凸起的岩石。 杰拉德先爬出雪洞,彼得斯抱起迪甘递出去,然后是卡卡。雪虽然渐渐凝结,却也经不住体重,迪甘看着脚陷入雪中,也不去管它,只四处张望。救援人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来,雪崩死人基本上是窒息,要是有呼吸空间的还好,要是没有,只怕撑不到人来救。虽然知道遇上雪崩要如何自救的人不会少,但事到临头能想起来的不多,就算记得,能不能及时找到安全地点又是另外一回事。 彼得斯从雪洞里爬出来,左右看了看,把两个孩子抱到岩石上坐下,道:“迪甘,你们先在这里坐着,我们去看看有没有人活着。”这一片视野空旷,树林也藏不住人,只要不再雪崩,就不怕会有危险,他们离开一会儿也没关系。 迪甘点点头:“去吧,小心点,你们的安全最重要。” 卡卡坐在岩石上,还不忘拉着弟弟的胳膊,担心他不小心就掉进雪堆里去了。迪甘正想叫他放松点,突然隐约听见了什么声音,侧头听了听,问:“卡卡,你听见声音了吗?” “好像有人在呼救?”卡卡努力竖起耳朵听了听,有些疑惑,“声音太小了,分不太出来是哪边来的。” 迪甘想了想,爬起来走到雪地上,趴下用耳朵贴在地上倾听。虽然地面全是蓬松的积雪,但多少也能传音,让他很快就确定了方向。 顺着方向跑了几步,又趴下听了听,确定声音更大些了,便又再跑几步,卡卡怕弟弟感冒,连忙跑到他前面去,学着他的样子趴下听,两人折腾了一会儿,那声音已经越来越微弱时,才确定了地点,开始挖雪。 他们也没工具,好在戴着滑雪手套,就算雪已经凝结也不会伤到手指。何况雪不是冰也不是土,再硬也不至于挖不动,很快就在雪地里挖出个洞,露出里面黄的发亮的滑雪服,只是这人眼睛紧闭,已经晕过去了。显然是挣扎求救的时候,分不清哪边是上,刨雪的方向不对,直接被憋晕过去了。 迪甘连忙把他身上的雪扒拉干净,摸了摸脉搏,幸好,人还活着:“卡卡,来帮我把他翻个身,这个人昏过去了,需要急救。”幸好他之前学了一点儿医,虽然都是运动学相关的东西,但好歹这种普通急救还是会一点儿的。 果然,没费太大的力气,男人就醒了过来。他急急地喘了几口气,睁开眼睛。看见救自己的是两个孩子,惊讶极了,偏又虚弱,也不知道情况,只能低声道:“谢谢……我朋友……还……活着……吗?” 迪甘摇摇头:“不知道,我们只救到你一个人,救援队还没到。” 话音刚落,天上便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迪甘皱了皱眉,扭头去看山上,就怕被声音再次震下些雪来。男人低低地笑道:“没事,已经雪崩过一回了,这声音还不至于引起第二次雪崩。何况盐湖城的雪山虽然终年不化,却也不至于雪厚到能有几次雪崩。” 迪甘点点头,这才恍然。救援的人到了,也就不需要他们这些外行碍事,杰拉德和彼得斯很快过来,与那男人一起上了直升机,离开雪山。 出了这么大的事,记者自然是少不了,盘旋在空中的直升机里就有电视台等各大媒体的,好在迪甘为了滑雪,把自己捂的严严实实的,倒是没被传出“THERE”的幕后大BOSS也在其中。 只是自驾的旅行也不能再继续,房车被他们停在滑雪场的停车场,这一场雪崩下来,即使没被埋没,暂时也开不走了。 “没办法,只能坐飞机离开了,我们先去波士顿玩两天,然后再去佛罗里达的奥兰多参观迪士尼乐园,再去迈阿密。” 卡卡一听说奥兰多,立刻就精神了,他惦记迪士尼乐园很久了! “波士顿有什么好玩的吗?”他问。 迪甘道:“没什么好玩的,但之前比尔说想推荐我去哈佛,我也觉得那儿的商学院不错,就想先去看看。” 卡卡眼睛发亮地看着弟弟:“迪甘好厉害,这么小就能去哈佛读书。” 迪甘摸了摸哥哥的头:“你也很厉害,如果你以后要当职业球员,肯定也能进那些豪门球队的。” “那还要很久以后呢,我现在还在代表U10打比赛。”卡卡说,“不知道教练什么时候才会让我升U12.” 迪甘想了想问:“你最想进哪家豪门?等我赚到了钱,看看能不能买下来呀。” 卡卡愣了愣,颇有些无语:“我会靠我自己的能耐去打拼的,不用你买。” 迪甘挥挥手:“别误会,我才没想给你开后门,就算我买了球队,也会放权的,我又不喜欢足球。我的意思是,你这么厉害,等你进了球队,成了球星,肯定能给球队赚很多钱的,我得提前买下来。” 第四十二章 哈佛 卡卡被夸得脸色发红,又忍不住高兴地想笑,最后捂着脸道:“迪甘,你这么看好我吗?” “当然,你知道我的眼光的,看看我的电脑公司和手机公司这些天收到多少订单就知道了。”他得意地道,“你以后肯定会成为大球星的。” 卡卡认真地道:“嗯,我会努力的。” 兄弟两个说着话,直升机已经着陆,五人被送进医院检查。被他们救了的几个人需要住院做更详细的检查,他们四人因为没有真正被雪埋住,只做了一下粗略的检查就被放行了。 于是直奔机场,买最近的机票前往波士顿。 哈佛大学是一所在世界上享有一流大学的声誉、财富和影响力的学校,在世界各报刊以及研究机构的排行榜中,哈佛大学经常排世界第一,而哈佛大学基金会富可敌国,这些钱基本上都是哈佛的毕业生捐献的。 而哈佛商学院,是美国培养企业人才的最著名的学府,被美国人称为是商人、主管、总经理的西点军校,美国许多大企业家和政治家都在这里学习过。在美国500家最大公司里担任最高职位的经理中,有五分之一毕业于这所学院。 这里是一个制造“职业老板”的“工厂”,哈佛的MBA人人都疯狂地关心企业的成长和利润,他们有着极强的追求成功的冲动,和自命不凡的意识,他们是商业活动中的职业杀手。MBA平均年薪可达10万美金以上,以致美国人指责MBA的第一条缺点就是他们的身价太高。 然而,就算是高身价,各大公司还是趋之若鹜,几乎供不应求。说到底,从哈佛商学院出来的,都是有真才实学,甚至经验、人脉都极其丰富的人才。 毕业生们身价比其他学校的高,他们在学校也是最辛苦的。其他学校的商学院,一个星期最多分析三、四个案例。分析案例除了课堂讨论,课后需要读的书尤其多,每个案例都要做3到4个小时的准备,另外还有课外学习小组。这样辛苦繁杂的学习,让学生们苦不甚言。 而这样的案例,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每天都需要分析三、四个,他们花在学习上的时间,每天大概在13至18个小时,这视他们的聪明程度和学习效率而定。双学位的人在其他学校其他专业很多,而哈佛商学院,如果有人敢同时修两个专业,只会被视为疯子。因为这种行为,比徒手爬高楼大厦更为疯狂。 这也是迪甘犹豫不决,想把入学时间推后的原因之一。如果进了哈佛商学院,他只怕就没有太多时间去处理公司的事了。现在他虽然也没在公司上花太多时间,但至少有时间、有精力去关注它。 虽然他有学习机,又知道未来二十几年的发展,这辈子脑子还很聪明,他却不敢说自己不努力学习就能在哈佛商学院的课堂上碾压其他同学。要知道,哈佛的商学院让许多人都向往,并不只有刚从高中毕业的学生,还有很多例如已经获得博士学位的理科生、西点军校的教官、税务律师、会计师、银行家等等,这种高端人才。 但他也不可能为了这个就不去读书,不说学到的知识,就是人脉也会是非常大的一项损失。他现在缺的是什么?他有资金,有技术,差的不就是人脉吗? 迪甘他们走进哈佛大学时,学院里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样,因为放假而冷清。虽然天气寒冷,却还是有不少人背着书包或者拿着书匆匆而过。校园内绿树成荫,只可惜刚下过雪,看不到学生们在草地上看书的情景。 不过他们看见了著名的约翰·哈佛铜像。迪甘在雕像前站了一会儿,笑道:“卡卡,你知道吗?这个雕像常常被称作三个谎言的雕像。” 卡卡不解地问:“为什么呀?竖这个雕像难道不是因为他是哈佛大学的创始人?” “不,约翰·哈佛只是一个捐赠者,雕像上面竟然刻着‘约翰·哈佛,创始人’,可事实上学校是由当地政府投资兴建的。而这正是雕像被称为三个谎言的原因之一。还有两个原因是,你看,创建时间底座刻的是1638,而事实上,哈佛创立于1636年。1638年,是约翰·哈佛本人去世的年份。” 卡卡简直目瞪口呆:“为什么会出这种错?而且这雕像竟然还会被学校留着?因为这个约翰·哈佛很受人爱戴吗?” “说到这个就不得不说第三个错误了:雕像本人并不是约翰·哈佛,实际上是哈佛学生希尔曼·霍尔,哈佛1882界本科生。雕塑家丹尼尔·切斯特·弗兰奇解释说他并不想雕一个约翰·哈佛本人的像,而是一个他想象中约翰·哈佛的完美形象。” 卡卡摇摇头,他没办法理解这种“艺术家的思想”。彼得斯悄声道:“不知道这个约翰·哈佛在天上知道,会不会下来揍这个什么弗兰奇一顿。” 迪甘好笑地示意大家看雕像的左脚,那只雕刻的皮鞋被摸得铮亮:“据说摸他的鞋能带来好运,你们要不要摸一下?” “都不是本人,管不管用啊?”彼得斯一边说,一边假装不在意地摸了一把。 杰拉德也过去摸了一把,然后低头问:“迪甘,里卡多,你们要摸吗?” 卡卡跃跃欲试,迪甘却没有什么兴趣。等卡卡摸完,他们继续往前走。 教室没有什么好看的,迪甘特意去参观了怀德纳图书馆。怀德纳图书馆是哈佛最大的图书馆,也是美国第二大的图书馆。怀德纳是哈佛的一个毕业生,他毕业后做的是古代稀有书籍生意,从英国返回美国时坐上了泰坦尼克号邮轮。是的,就是那艘著名的大船。 他和他的父亲都遇难了,他母亲因为女士优先上救生船的原因幸免于难,于是捐出所有珍稀书籍给哈佛大学,成立了怀德纳图书馆以纪念他的儿子。 让迪甘惊喜的是,他还看见了一个龙首龟身的雕像,身上还驮着巨大的碑石。碑的标题是“哈佛大学三百年纪念”,正文则写着: “文化为国家之命脉。国家之所以兴也繇于文化,而文化之所以盛也实繇于学。深识远见之士,知立国之本必亟以兴学为先。创始也艰,自是光大而扩充之,而其文化之宏往往收效于数百年间而勿替;是说也,征之于美国哈佛大学滋益信之矣!” 卡卡看他很喜欢的样子,就问:“迪甘,这是什么东西,长这么奇怪?” “这叫赑屃,是华夏来的留学生捐的。赑屃是华夏神话里的一种神兽,传说是龙的儿子之一,既象征权利地位,又代表长寿吉祥。”迪甘伸手在赑屃的头上摸了摸,“据说摸摸它能带来福气。” 走过一条横跨在查尔斯河上的大桥,他们才到了他们今天的目的地:哈佛商学院。迪甘站在桥上,看着粼粼河水与两岸的风光,突然觉得,就冲着这风景,进哈佛读书就不亏了。 “好累,”迪甘弯着腰捶了捶腿,刚到目的地就开始喊累,“应该租几辆自行车的,这学校也太大了。” 卡卡还好,他平时运动量就大,又比迪甘大了几岁。他担心地问:“你还走得动吗?要不我们休息一下吧?” 迪甘点点头:“看看有没有餐馆或者咖啡厅之类的,我们坐下休息一会儿,吃点东西。” 哈佛商学院虽然有名,但有名的建筑或景观却并没有什么,这会儿又是放假的时候,他们在学院里转了一圈,除了让腿更累以外,并没有更多收获,只能扫兴而归。 接下来就是去奥兰多,佛罗里达最适合旅游的季节是12月到4月,温暖、干旱,如果是夏天去的话,闷热多雨,就像蒸笼一般。上飞机时他们还穿着羽绒服,下飞机时就只能穿薄外套了,要是身体健壮一点儿的,只需要一件T恤就行。 第四十三章 迈阿密 说到佛罗里达,想到的自然会是迈阿密,这是一个气候温暖的城市,吸引了无数游客,也吸引了无数退休的美国人前来养老。 迪甘过来迈阿密,除了旅游,去海滩玩以外,也是为了要在这里上邮轮,去阿拉斯加看冰川。 因为自驾游被缩短成了两天,他们在迈阿密呆的时间就一下子延长了十几天,迪甘懒得住酒店,这儿的房子反正买了也不亏,便干脆在著名的富人区棕榈滩买了幢别墅住进去。他是在刚到奥兰多的时候想起这事儿的,当时就给迈阿密的房产中介打了电话,让他准备几幢豪宅备着。 这会儿到了迈阿密,就直接去棕榈滩看房子了。棕榈滩是美国最有名的亿万富翁区,也是美国的亿万富翁们最喜欢的度假胜地,很多名字让人耳熟能详的超级富翁、明星住在这儿。从几个世纪以前的范德比尔特家族、洛克菲勒家族、卡耐基家族、梅隆家族,到近代的慕恩家族、贝克家族…… 迪甘会选择在棕榈滩买房子,除了他的华夏心以外,还因为这种地方的治安一般来说是最好的,他可不会忘记迈阿密的犯罪率有多高。虽然带了两个保镖,能安全省心点总是好的,老虎还有打瞌睡的时候呢,万一出了事,他得后悔死。 驾车经过一幢幢豪宅,迪甘坐在车里,向外张望着,偷偷在心里想着它们会属于哪个顶级富翁。 如果是上辈子,别说8亿美元,就算是8千万RMB也会觉得自己发了。而现在,8亿美元的身家,在这棕榈滩恐怕只能算是小富而已。尤其这些老牌家族所拥有的财富,只会是他的几十倍几百倍。 这么一比,迪甘瞬间就觉得自己好穷啊,这里的豪宅价值上亿的恐怕也不少,而他虽然还有几亿现金在账户里,却怎么也不舍得花这么多去买房子的,最多买幢四、五千万的。事实上,他现在要去看的那幢房子,挂牌价不过三千二百七十万美元。 果然还是需要加油赚钱才是! 今天约了看两幢别墅,这已经是棕榈滩价格合适的唯二两幢豪宅了。很多富豪喜欢买了空地自己找人设计建造,迪甘赶着要房子,就只能买现成的了。但棕榈滩这地方的房子,除非房主出什么事,谁会想卖呢? 两幢别墅一幢在山上,视野辽阔,占地大约2千多平方米,有五个卧室6个卫生间,挂牌价三千二百七十万美元。另外一幢则在海边,正好在一个凹进去的湾里,左右的视野都被挡住,却有一片四、五百米长的私人海滩。 棕榈滩洁白的细沙滩谁不想要呢?虽然这幢房子占地只有一千八百多个平方,挂牌价要四千一百万美元,迪甘也还是很心动。何况那房子建的还挺漂亮的,而且比山上那幢要大些,┌型的两幢白色房屋离沙滩有七、八百米,远远的能看见海滩,却不会被海风或海浪影响。 主屋有两层半,一楼是客厅、餐厅、厨房和两个卫生间,二楼有五间卧室,6个卫生间,一间书房。楼顶那半层是建身房,另外那一半也没浪费,种了许多花草,在跑步机上锻炼时看着倒也赏心悦目。 侧翼的一楼是娱乐室,里面除了影音设备、各种娱乐项目外,还有个吧台,门口还有二楼悬挂出来做遮盖的大露台,露台前是一个方形的游泳池,几张躺椅摆在露台上,看着就觉得悠闲舒适。 二楼也有五间卧室,自然都是客房,里面都是设备齐全,就算有客人来也能住的舒服。 迪甘里里外外看了一圈,问中介:“你这别墅多少钱能拿下来,给我个实价。” 中介笑道:“这房子我真没开高价,你看这房子建的多好,还有那几百米的私人沙滩,就那个就能值两千万了。”迪甘买比弗利豪宅的时候中介还惊讶,现在再来棕榈滩买房子,中介已经很淡定了。吃这行饭的,谁不会对富豪多加了解?尤其这么一个5岁的大富翁,肯定会记住的。 最后两人以四千万美元的整价成交,叫了律师来签了合同,房子就归迪甘了。至于手续,中介自然会去搞定。 他这边买了房子,那边管家安德森就飞了过来,帮他招下人,照顾吃喝等琐事。迪甘吃过午饭,休息了一会儿,看着气温还算高,拉着卡卡就去了海边。 洁白的海沙细腻极了,石子之类的早就被清理干净,倒是有些被潮水送上来的贝壳、海星之类的,非常漂亮。 杰拉德和彼得斯搬了四张躺椅放在沙滩上,管家很快就送来了饮料和水果。别墅里还有冲浪板和皮划艇之类的,不过迪甘都不会玩,只是去海里泡着玩玩水而已。 这会儿虽然风不是很大,但也谈不上风平浪静。如果是成年人,那浪头也不过大腿高而已,对于迪甘来说就挺大的了。他迎着浪,倒是找到了新玩法,叫管家给他找了两个泳圈过来。 卡卡惊讶地问:“要泳圈做什么?” “来,你也套上一个。”迪甘自己把泳圈套在腰上,半蹲在水里,迎着海浪过来的时候就跳起来。有泳圈的浮力在,海浪一下子就把他抛了起来,让他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又连连呸掉打进嘴里的咸苦海水。 卡卡一看,也学着弟弟的样子玩了起来。只是这样玩久了胳膊和腿都累,迪甘小胳膊小腿的,更受不了。最后他看了看海水,干脆再往前走到水深一些的地方,把身体往泳圈上一躺,任海浪推动,就像坐在摇篮上一般。 开始的时候还因为有风,他们总是被海浪托到浅水区“搁浅”,只能爬起来重新走回深水区。后来风慢慢停了,兄弟俩手牵着手躺在泳圈上,吹着海风聊着天,最后舒服得眼睛都闭上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又起风了,泳圈又开始晃了起来,迪甘感觉似乎被什么东西卡住,疑惑地睁开眼睛。不说没这么快到岸边,就是这卡住的方向似乎也不太对啊? 他们确实没有靠岸,而是风的方向有点儿变了,他们已经被吹得歪出去几十米,虽然离岸不远,躺椅却已经在视线里变小很多。 卡住泳圈的是一个黑漆漆的东西,卡卡看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看着像是一个很大的袋子,但谁会往海里扔这么大袋的垃圾呢? 想到以前看过的电视,迪甘小心地让自己不接触到那袋东西——海水已经顾不得了——支起身子向两个保镖招了招手。保镖们虽然没有下水,看似悠闲地躺在那儿,却一直保持着让两个孩子在自己视线范围内,一看见迪甘招手就跳起来跑了过去。 跑到近处见他们都案例地呆在泳圈上,虽然姿势别扭,也还是松了口气:“怎么了?” 迪甘招了招手道:“杰拉德,把我和卡卡拉到岸边去,彼得斯,你来看看这袋子里是什么,我怀疑是有人出事了。” 卡卡还不懂是怎么回事呢,两个保镖脸色一变,一个带着两个孩子离开,一个小心翼翼地接近那袋物体,试图从外形辨别出里面是什么。 沙滩虽然面对的是正东方向,海风却是从东南方向吹来的。这袋东西显然是从东南方顺着海水飘过来的,如果真的像迪甘说的,这袋子里是尸体,不但是一桩谋杀案,他们这海水脏了不说,沙滩也要变得又脏又乱了。 卡卡莫名其妙地被拉上岸,又被杰拉德搂着肩膀带走,不让他回头看发生了什么,只能问弟弟:“怎么了?迪甘,出什么事了?” 迪甘摇摇头:“我不确定,我泳圈下有一袋东西,我怕有危险,就让彼得斯去看看。” 卡卡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他肯定不会想到尸体之类的,也不明白为什么有袋东西就可能有危险,但弟弟这么聪明,他说有就可能有呀,于是也不多问,转移了话题:“那我们回去洗个澡,一起玩游戏吧?” 洗完澡从卫生间出来,迪甘就远远听见警车的声音,他走到窗前往外看了一眼,果然两辆警车停在了自家的私人沙滩边上,几个警察已经下了车,朝海边走去。 “出什么事了?”迪甘拿毛巾擦着头发,走下楼问。 管家给他端上一杯温水,一边接手了毛巾给他擦头发:“你发现的那个袋子里果然是具尸体,彼得斯就打电话报了警。” 迪甘叹了口气,迈阿密虽然是个度假的好地方,可也是个罪恶之城啊!尼玛,就算是海水,明天不可能还是那水了,心里还是膈应啊,还让人怎么下海玩水? 第四十四章 潜水 他这片海域,既不是抛尸地点,也不是案发地点,尸体不过是被海水带过来的,海水里也几乎找不到什么东西,警察也只能在问完发现尸体过程后走人。迪甘倒是没有露面,美国对儿童保护这方面做的还是挺好的,而且迪甘也只是看见袋子而已,第一个看见尸体的是他的保镖彼得斯。 因此这事与迪甘也就算是再没有关系了,除了他短时间内不会再想下海,偶尔会在电视里看见这件命案的消息,事情就算是过去了。 因为不想下海,第二天迪甘就拉着卡卡,带着两个保镖去了比斯坎国家公园。比斯坎国家公园占地172924英亩,是美国国家公园系统中最大的海洋公园,可以玩游艇、帆船、垂钓、潜泳、跳水,还能露营。 海洋公园在迈阿密的西南边,与棕榈滩算是对角线的位置,有95%是水底世界,剩下的5%是一条长长的链状低岛。海岛非常漂亮,广阔的天穹与地平线上湛蓝的海水相接,沿海岸线有蜿蜒的红树林,错综复杂的绿林低岛中是迷宫一般布局的热带花草树木,海岛上还有天然珊瑚礁。 他们订了一艘玻璃底船出海,这种船的底舱镶着很多块玻璃,游客可以透过玻璃欣赏海底世界。迪甘却不甘心只是这样隔着玻璃看,在普通的海洋馆又不是没看过,他想潜水。只是艘上没有准备潜水设备,只能等返航后自己另外租船,自己准备潜水设备,或者找潜水点请教练租设备。 “没必要,”彼得斯道,“我会潜水,可以教你们。” 杰拉德点点头:“我也会,虽然没去考证,但我们自己租条船,自己去潜水还是可以的。” 于是这一趟玻璃船的观光之旅就变得更加无聊起来,两人都惦着要赶紧返航上岸,另外租船去潜水,近距离海底那漂亮的珊瑚礁。 海洋公司除了玻璃船,是有普通船出租的,他们在店里租了四套潜水设备就出发了。迪甘和卡卡没有潜水证,只能跟着教练在12米的深度体验潜水。潜水教练的年纪不大,也就二十多岁,叫约翰,金发蓝眼,身材高大健美,T恤下胸肌完美,目测至少有D。胳膊粗壮有力,又很会说话,是个讨人喜欢的大帅哥,可惜他们一行没有女士,不然保准要被这位潜水教练迷的神魂颠倒。 “你的生意应该很好吧?”迪甘问。 约翰点点头,颇为自得:“我的技术很好,教人也细心,女士们很喜欢。” 迪甘好笑,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好吗?潜水还算好,那些健身教练,要是长的帅,不知道多受女学员欢迎。不过这种话也不适合他这种5岁的小孩子说,就算大家都知道他聪明,他天才,也不是体现在这方面的。 迪甘对潜水很感兴趣,为了多玩一会儿,还让人在船上准备了食物和一整箱矿泉水,这是打算玩到太阳下山才回程了。 约翰道:“这船上还准备了水桶,我们如果能抓到螃蟹或者鱼,还能放里面养着带回来。” “可惜没有大船,不能直接煮来吃。”迪甘遗憾地道,可惜游艇一般都需要定制,交货至少要半年以上,就算他买了船,现在也拿不到,回头去租一条出海玩好了。 海水清澈明朗,在阳光下显得晶莹剔透,迪甘却顾不上欣赏这些美景,迫不及待地穿上潜水装备,这东西看起来简单,零零碎碎的不少,面镜、呼吸管、脚蹼、浮力补偿背心、、呼吸调节器、潜水湿衣、气瓶等等。 迈阿密的冬天虽然暖和,但气温也就二十度左右,下水还是容易凉,他们特意选择了干式潜水衣,以减少体温的流失。最让迪甘感觉不舒服的就是蛙鞋了,又长又宽,让人不自在极了,幸好穿上就可以不用动了。 约翰正在说潜水要点,并且试图帮迪甘做入水前的设备检查。迪甘道:“你一步步的说,我跟着你做。” 约翰看了彼得斯一眼,见他点头,便道:“好,你注意看。第一,打开气瓶嘴盖,检查气瓶接口是否干燥,清洁……对。第二,稍微打开气瓶开关,闻气体气味是否正常,无异味……” 迪甘一步一步地做完检查,又重新穿上潜水设备,拉紧紧固带,把呼吸器含入口中,试了一下只用嘴呼吸,然后点点头表示自己准备完毕。 “很好,”约翰到底还是帮他检查了一下设备,又转身帮卡卡检查了一下。他很少带这么小的孩子潜水,再怎么小心都不为过,“下水后要紧跟着我,看我是怎么做的,不要紧张,好吗?” 两个孩子一起点头,约翰便也含着呼吸器,直接向后一倒翻进水。迪甘以前经常奇怪为什么要用这种姿势入水,直到自己背上这套潜水设备才发现,这些东西真沉啊,后仰入水不用站起来,省力多了…… 入水后身上的重量就几乎感觉不到了,跟在教练身后往下潜,很快就看见了漂亮的珊瑚礁。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子,有的像人的大脑……五彩斑斓的小鱼在珊瑚礁丛中游来游去,一只巴掌大的海星贴在礁石上。 迪甘伸手捡起海星,它主体是红色的,粗糙的突起顶端带带着点儿黄,它还是活着的,虽然捡的时候费了点儿劲,但被拿起来后却不像鱼那样能轻易逃走,被迪莫轻轻松松地扔进网兜。 卡卡突然拉了一下迪甘的左手,迪甘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儿有一只寄居蟹,上面还顶着一只鲜黄的海葵,它的几十条触手随着海水缓缓漂荡,漂亮极了。哪怕明知道那东西不是花,而且有毒,还是有一种想伸手把它摘下来的冲动。 绕过一小片珊瑚礁,正好一群小鱼迎面而来,迪甘忍不住伸手去摸,只是手伸出去带来的却是摩西分海的效果,鱼群分开后又合拢,数条尾鳍掠过他的手部皮肤,带来一种痒痒的感觉,让他禁不住微笑起来。 转眼又看见一只小小的海螺吸附在角落里,颜色雪白,弧线精致,玉雪可爱。迪甘往下沉了一点,伸手去捡,但海水的阻力加上海螺的吸附力,一下子竟然没捡起来。迪甘差点就要叹气,幸好及时反应过来自己嘴里还叼着呼吸器呢。 卡卡拍了拍他的胳膊,示意让他靠边,自己伸手去掰那海螺。但这海螺虽然不是特别大,吸附力却非常强,手指又不是很好用力,一时竟也掰不动它。彼得斯正好赶过来,便伸手帮他们把海螺掰了下来。 迪甘哼哼地把海螺放进准备好的网兜里,卡卡看着他鼻子下面喷出来的水泡泡,做出一个大笑的表情在水中打了个滚,表示自己笑的打滚了。 迪甘怒瞪之。兄弟俩正打闹间,教练过来向他们做了个手势,示意让他们过去。他们跟过去一看,一朵巨大的白色菊花竟然盛开在了海底,在一丛红色的珊瑚中尤其显得如白玉般晶莹剔透。 这是一丛白色的珊瑚!迪甘试探着伸手去摸,柔软又有一点儿丝绒般的手感让他觉得自己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但又忍不住摸了又摸。 又看了一会儿,约翰就示意该上浮回船上去了。迪甘点点头,和卡卡一前一后地跟了上去。就这,迪甘还不忘顺手捡起一只硕大的螃蟹。彼得斯在最后断后,顺手捡起了另外一只。这两只螃蟹每只都有大半斤,也够一个菜了。 头露出海面时,他吐出呼吸器,大大地自由地喘了口气,把手里的螃蟹扔上船,然后才伸手让杰拉德把自己拉上去。 “还挺好玩的,”迪甘笑道,“我们什么时候去租艘游艇出海吧?海钓什么的也不错。” 卡卡高兴地道:“好呀好呀,我们还可以吃自己钓上来的鱼当午餐,还能在海上看日出日落……” 他话没说完,不远处突然传来吵闹声。众人转头望去,一艘与这个相同的船上,一男二女正在吵嘴,远远的也听不太清在吵什么,约翰却已变了脸色。这显然是潜水教练和顾客吵了起来,也不知道是那是谁,竟敢和顾客吵成这样,还想不想继续干下去了? 他走到船头,拿起对讲机直接对店里说了这事,只是那船上吵的正热闹,就算对讲机响了也没人理会。眼看着那男的越来越激动,都要动手,迪甘连忙道:“快,过去看看,别真打起来了。”他不是爱管闲事的人,但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一个男人打女人。 这几个大男人早就跃跃欲试了,只是老板没有发话,他们也没有说自己伸手的,现在迪甘同意了,立刻就发动了船,向那边靠了过去。 只是隔的太远,还没等他们靠近,就看见那男人直接一巴掌把一个金发女人打翻下水,又将另外一个短头发的女人扑倒在船上。 第四十五章 霉运? “卧.槽,这是杀人又QJ?”彼得斯大声叫道,“喂,你在干什么?” 说话的时候两条船之间的距离还至少有三十米,说完就不到二十米了,双方已能看清对方长相。那男人扭头看过来时,约翰还在惊讶:“这人好眼生。” 这是一个二十几岁的黑发白人,眼神凶狠,迪甘心里一突,这人看起来不像是第一回干这种事了,也许…… 他还没想完,杰拉德已经大叫一声:“趴下!”一手一个把两个孩子按倒。 迪甘紧紧地伏在船底,杰拉德的动作来的突然,幸好他反应快,不然鼻子就要撞扁了。他转头去看卡卡,卡卡也正好转头看过来,两人正想说话,“砰”的一声巨响,把他们吓了一跳。迪甘正要问发生什么事,又是一声响。这下不用问都明白了,那男人有枪! 彼得斯也已趴下,同时从后腰摸出手枪来——幸好他上船脱下潜水服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枪插回腰上——那男人已经开了两枪,约翰应声而倒,同时彼得斯也开了枪,那男人肩头冒出一朵血花,无力再握紧手枪,只能眼睁睁看着它掉进海中。 杰拉德早已不在船上,迪甘不知道他是想从水里过去那边制服男人,还是去救那个落水的姑娘。他试着抬头去看情况,就见船上那男人一手捂着肩头的伤口,指缝里渗出鲜红的血液。 杰拉德看着那男人中枪,便跳下船向那个一直在水中挣扎,已经渐渐往下沉的女人游去。她应该会一点点水,却并不擅长,如果是在泳池里大概还能应付,到了海里,又是被人一巴掌扇下水的,就有些晕头转向了。 从后面用胳膊搂住她的腰,以免自己被她乱拍的双手抱住,一点儿也不怜香惜玉地往回游。在水里救人最怕的就是被溺水的人搂住,一个不好就是两个人一起被淹死的下场。溺水者惊慌之下力气通常都会比正常情况下大的多,只要被搂住了就很难脱身,除非有第三个人帮忙,不然八成会不但救不了人,还要赔上自己的一条命。 迪甘看对方受了伤,枪也丢了,松了口气,觉得差不多应该没什么问题了,不想对方却像个亡命之徒,虽然受了伤,凶悍之气却不减,还想做点什么的时候,彼得斯一枪打在他身边的船舷上。 “不许动,再动我这次瞄准的就是你的脑袋了。” 这时“哗”地一声水响,杰拉德冒出头来,手里抱着掉进水里的那个金发女人。迪甘和卡卡想要帮忙,杰拉德按住不让他们动,一边道:“你们趴着别动,”又用力托着女人把她举到与船平齐的位置,手腕一用力将她扔上船,“我看看伤员怎么样了。” 彼得斯也一直拿枪指着对方,他们都不能确定那男的到底有没有第二把枪。 迪甘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问:“约翰怎么样?” 杰拉德草草地做了一下检查,脱下自己的T恤给他止血:“腹部中了一枪,不知道有没有伤到内脏,我先给他包扎一下,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金发女人被扔上船的时候,重重地撞在船板上,疼痛让她醒了过来,全身湿漉漉地缩在一边,长发也遮盖不住脸上的指印,它已经开始肿起来并且发青,可见当时用了多大力气。而且看起来她不太会游泳,如果不是正好迪甘他们这条船在,照这个情况看,恐怕她就只有淹死的份了。 本来长的还不错,只是一边脸被打肿了,还有一块不知道是淤青还是什么的东西在脸上,七分容貌也变成了五分。又头发湿哒哒的,凌乱地披在肩上,糊了一头一脸,加上穿着完全不适合她的黄色短款T恤和热裤,完全没有气质可言,难怪那男人会直接一巴掌把她打下水,扑倒另外一个。 两艘船已经靠在了一起,杰拉德站起来跨了过去,也不知道从哪儿抽了根绳子把那个男人捆了起来,这才去看船上那个被他推倒的女人,却发现她倒在船上,头下全是鲜血,早已昏迷不醒。 “快,这个人把头磕了,得赶紧送医院才行。” “艾娃~”金发女人尖叫起来,扑了过去,“艾娃她怎么了?” “大概是被推倒的时候头正好磕在了发动机上,”迪甘探头看了一眼,拿出手机报警,“请派救护车过来,这里有三个伤员,两个枪伤,一个脑袋受伤,还有一位女士落水受到了惊吓。” 昏迷的这个长的倒是挺漂亮的,身材也好,只是倒霉被这男的看上了。刚才约翰还说这男的看起来好陌生,也不知道是新来的,还是冒充他们的工作人员,把这两个女人骗上了船的。 救护车到的还挺快,他们的船刚靠岸不到5分钟,警车和救护车几乎就同时到了。于是昨天那事儿迪甘没出面,今天到底还是得去一趟警察局,这件事情虽然他没出手,好歹杰拉德和彼得斯都是他的保镖,而且他也算是见证人。 “卡卡,你说我最近是不是开始走霉运啊?”迪甘这个不信鬼神的人也有些郁闷了,“出来旅个游,先是碰到雪崩,昨天撞上尸体,今天又碰到这种事……难道真的要找家庙去拜拜?” 最后一句他已经是自言自语了,卡卡没听清楚,认真地安慰道:“是挺倒霉的,但不一定是你呀,我们有四个人一直在一起呢,昨天发现尸体的时候我也在,只不过看见的人是你而已。” 迪甘翻了个白眼,一点儿也不觉得被安慰到了好吗? 一大一小长相有八分相似的两个孩子并排坐在椅子上,手里捧着饮料,都是蓬松的棕色头发,还微微地带着卷儿,棕色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一个脸上一直带着笑容,甜的像天使一样,一个则垂头丧气,可怜兮兮的让人只想搂在怀里好好安慰。 别说女警们,就是那些有了孩子的男警察也是时不时地把目光投向他们,只是现在是工作时间,上司还盯着呢。只有那个被派来照顾孩子的女警高高兴兴地给他们张罗小零食,在同事们羡慕嫉妒恨的目光中光明正大地和两个孩子说话。 迪甘和卡卡是用葡萄牙语对话的,迪甘的郁闷被她理解成了害怕,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还是放慢了语速用英语安慰道:“别害怕,坏人已经被抓起来了,你们现在安全了。你们没有给你们的……叔叔拖后腿,干的很棒。” 虽然她的安慰很笨拙很不到位,迪甘还是朝她笑了笑,用流利的英语说:“没事,我不害怕,谢谢你。” 女警惊喜地摸了摸他的头:“你的英语说的真好。”而且他们兄弟两个长的真的好像,尤其笑起来的时候,一个还能坚持,两个一起,简直心都要化了,只能直接投降。 已经有人不顾上司在场,跃跃欲试地想过来“搭讪”了,但做笔录的两个人已经走了过来。彼得斯在期间是开了枪的,虽然他是自卫,但开枪肯定是要做出解释的,不然一个不好就有可能影响持枪证。 本来美国各州的法律都不一样,对于枪技的拥有和携带规定也不一样,有些州是允许购买但不允许携带,有些州可以随身携带枪支,但要求枪弹分离,还有些法律比较宽松的就能随便带枪出门。 不过彼得斯这种专业保镖又不一样,他是申请过相差许可证的,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随身携带枪支,并且在他认为可能影响雇主安全的情况下开枪。 他们可以离开警局了,迪甘想了想,抬头问负责人:“等案子结束了,我们可以知道结果吗?”案子倒不复杂,就是他有点儿好奇经过。 做笔录的时候负责人就已经知道了,这两个成年男人都是保镖,这两个小孩子能自己带着保镖出来玩,不是富二代就是权二代,自然不会随便得罪。何况这两个孩子长的可爱,态度也好,当下就堆起笑容:“当然可以,等我们一查出结果就通知你们。” 迪甘点点头:“那就多谢……” 他话音未落,一个警官匆匆过来,大声道:“头儿,嫌犯从医院逃跑了。” “什么?”负责人瞪大了眼睛,众人一起看过去,这可是刚抓到的。 “汤姆从医院打电话过来,嫌犯在包扎的时候,抢了迪克的枪,把他打伤后挟持了医生逃跑了,他追出去以后只找到了昏倒在一条巷子里的医生,嫌犯不见踪影。” “所以说,不但人跑了,还丢了一只警用手枪?” 负责人简直要吐血,这案子其实很简单,嫌犯被人当场抓住,只需要例行问一问案发经过就好了。结果现在好了,嫌犯跑了不说,丢了警用手枪才是最要命的。这妥妥的是要影响他升职的啊!! 第四十六章 出海(一) 虽然并没有受伤或有其他损失,但迪甘还是觉得自己这段时间倒霉透了,想要出去散散心。于是果断去租了一艘游艇,准备出海玩几天。 这艘游艇有三十二米长,一共有三层,第一层是卧室,虽然卧室放在最下面风景会不如上层,但风浪小,而且这种私人游艇,要欣赏风景也不会呆在卧室里,都去甲板上了。第二层是个大大的娱乐室,几圈沙发,有卡拉OK设备,有电视,有各种桌游,还有健身设备和桌球。第三层其实就是个平顶,有一个圆形泳池,泳池边上摆着几张躺椅,如果愿意的话,躺在上面喝着美酒吹着海风赏着海景,日子过的赛神仙。 管家已经招齐了别墅需要的人手,见迪甘要出海,很快就给他准备齐全了各种东西,除了食物饮料、玩具、渔杆,甚至还有一个厨师:“巴克最擅长做海鲜,你们在船上总要有个人做饭,带上他比较合适。” 迪甘也不反对,反正租来的游艇有六个卧室,足够睡的了。有管家在,又有个厨师,迪甘更加什么都不用管,那些生活必须品自然有人去准备齐全,他只需要想想在海上要玩什么就行了。 第二天一大早,游艇就起航了,迪甘站在船舷边,看着越来越远的码头,道:“如果将来要买游艇,还得建个码头啊,用公共码头太不方便了。” 卡卡已经把游艇跑了个遍,看完新鲜后才陪弟弟站在船边看风景,闻言问:“迪甘准备买游艇?” “我还在犹豫啊,现在买游艇的话,八成就是放在迈阿密了,但我来这边的时间比较少,用游艇的时间肯定就更少了,那买还不如租呢,还得保养,不划算。” 卡卡点点头,拉着他道:“刚刚杰拉德说要到停船的地方要开半天呢,我们去玩游戏吧?” 虽然没有红白机,迪甘还是买了几个掌机的,卡卡的手机也是侧滑款,里面的游戏虽然迪甘不稀罕,卡卡却很喜欢,他们兄弟两个有时间总喜欢轮流玩掌机比赛,看谁的积分高。迪甘虽然对这些游戏熟悉,真玩起来却比不过卡卡,总是输的时候多,偶尔赢几次,迪甘都怀疑是卡卡怕他不高兴,故意让的。 玩着游戏,船很快就停了下来,迪甘看了眼时间,11点了。杰拉德走进来道:“迪甘,要钓鱼吗?我们中午有没有海鲜吃可就看这一战了。” 他把钓鱼说成战斗,倒把两个孩子都逗笑了,卡卡扔下掌机跳起来:“这里能钓到金枪鱼吗?” 迪甘则道:“我比较想要龙虾,那个是要下虾笼的吧?” 杰拉德点点头:“这上面都有准备的,不过到底能钓到什么鱼,是不是能抓到龙虾,就全看运气了,你们加油。” 游艇上肯定是准备了足够的食物的,就算钓不到鱼,也够他们这几天吃的,只不过都来海上了,谁会愿意吃牛排呢?能吃到新鲜的鱼,尤其还是自己钓上来的,肯定是最好不过了。 船尾有几个专门的钓鱼位,彼得斯已经把几根鱼竿都挂上了鱼饵,把钩甩出去后,用鱼竿固定器固定在了栏杆上,他们只需要等鱼上钩就行。 其实就是真有鱼上钩,拉竿的动作也用不着他们两个,他们用的都是大钩,海里的鱼,会上钩的就算再小也有两三尺长,几十斤重,哪里是这两个小孩子拉的动的,更别提万一有大鱼上钩,可能连孩子都被鱼给钓走了。 钓鱼其实是最锻炼耐性的,等鱼上钩不知道要多久,期间还要注意不能大声说话把鱼惊走了,好在现在有提醒器,如果有鱼上钩,鱼竿会提醒,不用一直盯着,还能看个书玩个游戏什么的,不然只会更无聊。 迪甘自然准备了几本书,以打发船上的无聊时光,他分了一本游记给卡卡,自己抱着本植物图鉴看的起劲。他看书非常快,不知道的人只以为他是在翻着书玩,但以他现在的智力,一本书半小时就能看完,并且把里面的内容全部记下。 卡卡是从小就习惯他这么看书了,凑过去瞄了一眼,见不是什么感兴趣的内容,就低头看起了自己手里的游记。这是一本北欧游记,作者背着背包用一个月的时候走了芬兰、瑞典和挪威三国,用一种平实的语言描述了他在这一个月中所看到的美景,所品尝到的美食,所结交到的好友。 北欧这三国都比较富裕,国家福利好,民众幸福指数比较高,其实他们的税是很高的,但因为从小学到大学都不需要交学费,而且如果失业,只靠社会福利也能活的很好,所以也没有人抗拒高个税。 迪甘很快就翻完了一本书,他带来的书本有限,也不去拿第二本,而是靠在躺椅上,默默在闭上眼睛,在脑海里把书重复了一遍,算是加深印象,以后真看见实物也不至于认不出来。 “有鱼上钩了!”杰拉德压低声音,激动地叫道。 迪甘猛地坐直身子,睁开眼,卡卡也从书中回神,抬头看去。杰拉德已经拿起了鱼竿,开始往回收线。 “这鱼看起来不小,”彼得斯道,“注意,放,放点线,别让它把线绷断……又有鱼来了!”他没时间再关注杰拉德这边,连忙拉起另外一根鱼竿,也开始收线。 “这么多鱼?”迪甘惊叹道,“这是一群鱼经过吗?” 卡卡两眼发亮地看着鱼竿,跃跃欲试:“鱼大吗?我能不能试试看?” “恐怕不小……快,把那边那根鱼竿拉起来,收线,今天怎么回事,这么多鱼。”妈的,早知道就不放这么多根鱼竿了,根本忙不过来啊,又不能真指望两个小孩把鱼钓上来,不说可能把孩子拖下水,万一线断了,弹力太大把鱼竿弹回来打到人他也玩完啊。 卡卡兴奋地跳起来,握住了鱼竿。正想着要试一下呢,鱼就上钩了,简直是心想事成! 第四十七章 出海(二) 迪甘也放下书,紧张地站在卡卡身边,他以前虽然钓过鱼,却都是在河边和池塘里,还从来没有海钓过呢。不过他这短手短脚的战五渣,也帮不上忙,只能站在旁边看一看了。 卡卡长期锻炼,个子长高了不少,力气也大,拿着鱼竿学着大人的样子开始收线,迪甘则一边看着哥哥跟鱼纠缠,一边时不时瞄一眼另外一根鱼竿,也不知道是希望它也有鱼上钩呢,还是不希望它有鱼上钩。他肯定是没那么大力气的,要是真有鱼,除了跑去喊厨师过来帮忙,他还真没什么别的办法。 只是迪甘也不知道该说他是霉运还没结束呢,还是已经转运了,偏那根鱼竿这时就响了起来,有鱼上钩了。他转头看了一眼,杰拉德和彼得斯手里的鱼还在遛着呢,只怕不小,卡卡就更不能指望了,他只能匆匆在呼叫铃上按了一下,然后握住鱼竿。 彼得斯连忙道:“迪甘,你别动它,一会儿它吃光了鱼饵自己就跑了。” 迪甘吃力地收着线,笑道:“跑了多可惜啊,我还没钓过鱼呢,正好试试。”只是这鱼恐怕确实小不了,只是收个线都几乎转不动绕线轮,只能转几圈就放一段线,只是哪有这么多线来放呢。 眼看着鱼要跑,巴克端着一碟饼干过来了,笑道:“饭快做好了,迪甘想吃点什么?正好刚烤了一点饼干,不是太甜,要尝尝吗?”他还以为迪甘呼叫他是因为饿了呢。 迪甘大喜,赶紧道:“巴克,快过来,有鱼上钩了,我拉不动。” 巴克愣了愣,连忙放下盘子,接过鱼竿。迪甘这才松了口气,活动了一下手腕,希冀地看着水面。如果巴克能钓上来一条大鱼,他也有功劳的呀! 迪甘看了一会儿,见卡卡渐渐有些坚持不住了,连忙上前接住鱼竿:“卡卡,你休息一下,让我来。鱼肯定也累了,我肯定能拉住它的。” 卡卡一想,有道理,便把鱼竿递到弟弟手里,自己坐一旁活动胳膊,喝水休息。平时虽然运动量很大,但也就是跑步、踢球,胳膊虽然锻炼的有肌肉,却很少做这么累的事情,肌肉都酸了,要是不活动开,明天早上起床,恐怕要酸疼的厉害。 迪甘高兴地拿着鱼竿,这鱼也不知道是真的累了,还是比刚刚那条要小,收线的时候省力多了,他倒是多坚持了一会儿才跟卡卡换手。 几条鱼在船下同时乱窜,由于没看到全貌,他们又不是什么专业渔夫,都没认出来上钩的是什么鱼,倒是巴克一过来就看出来了:“呀,迪甘,你这条竟然是大西洋鳕鱼,至少有一米多长呢。” 卡卡连忙问:“那我这条呢?” 巴克看了一眼:“你这也是鳕鱼,只是略小一些,只怕不到一米长,彼得斯的那条也是,似乎我们碰到鳕鱼群了。”又说,“杰拉德那条竟然是条旗鱼,游的快,劲也大。” 杰拉德早已经被折腾的满头大汗,却忍不住笑。这鱼力气确实挺大的,他遛了至少有二十分钟了,这鱼的劲一点儿没变小,等钓上来,一定要量一下长度,再拍照留念,只可惜没有设备可以称体重。只是这鱼力气也太大了一点儿,也不知道要折腾多久才能钓上来。 彼得斯的那条鱼倒不是很大,渐渐的就感觉到手里收线越来越轻松了,看来很快就要没力气了。他力气大,看着这鱼渐渐没劲了,直接就开始收线。没想到收到一半,眼看着长长的鱼嘴已经露出水面,它竟然来了个垂死挣扎,一甩尾巴,再次向远处窜去,如果不是彼得斯反应快,鱼线都差点被崩断了。 这时彼得斯却惊呼起来:“我的鱼!” 原来那条旗鱼逃走的时候慌不择路,竟然一头撞在彼得斯的那条鱼腹上,长长的鱼嘴就像剑一般锋利,直接就把那条大鳕鱼捅了个对穿。这下两条鱼连在了一起,两个人一起收线,用蛮力硬是把它们拉出水面。 彼得斯还在哀悼他的大鳕鱼,杰拉德则高高兴兴地去找尺子量长度。迪甘翻了个白眼,道:“彼得斯,别看你的鱼了,就算死了也可以合照嘛。快来帮忙,卡卡都累的不行了。” 卡卡这条鱼虽然略小些,但力气也不小,他再锻炼也还只是个不到9岁的孩子,折腾了这么久,早就累了。虽然迪甘能给他换换手,但一个5岁的孩子,能顶什么用呢? 彼得斯连忙扔下鱼,站起来接过鱼竿,好歹他如果把这条鱼拉起来,至少能有半条算是他的。再说鱼钓上来就是要吃的,自己杀的还是被鱼杀的,也没什么区别。 杰拉德也接过巴克手里的鱼竿,让他去处理那条旗鱼和那条鳕鱼。好在这游艇出租,很多人都会想要钓鱼,船上也有个专门储存鲜鱼的冰窑,巴克只需要把中午准备吃的鱼留出来,剩下的冻起来就行。 “中午吃香煎鳕鱼怎么样?”巴克拿刀一边剖着鱼,一边乐滋滋地道。当厨师的最高兴的就是能碰到好食材,这么新鲜的鳕鱼,能刚钓上来就马上下锅,真是太好也没有了。 迪甘只要想象一下就觉得自己要流口水了,他上辈子因为在内陆,很少吃海鲜,这辈子却没少吃,香煎鳕鱼也是经常吃的,他非常喜欢,但这种刚钓上来的却没尝过。只要想到鳕鱼的美味,他就忍不住盯住了巴克手里的鱼。 西方人吃鱼一般都只取中段,把头尾都去掉,再把鱼身切段用黄油煎。海鱼没什么刺,肉又够鲜。彼得斯钓上来的这条虽然鱼腹被旗鱼捅了个对穿,但并不影响食用。它也有差不多一米长,在迪甘看来,那就是好多好多的鱼肉! 何况,还有两条在水里还没钓上来的呢!再加上这条旗鱼,这几天的鱼都够了。 第四十八章 出海(三) 彼得斯最后还是只有一条死鱼的收获,因为他接手自卡卡的那条,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在遛了半天后挣脱钓钩跑了。彼得斯只觉得手里一轻,原本水花四溅的海面已经渐渐归于平静,只有杰拉德手下的那条鱼还在拼命挣扎。 看起来杰拉德也是个海钓的老手,他一直不慌不忙地遛着那条鱼,非常耐心的样子,不愧是能钓起旗鱼的人。迪甘的注意力却已经不在他们身上,而是跑去看虾笼,试图把它拉起来,看看有没有收获。 一共下了四个虾笼,第一个里面全是蟹,一个龙虾都没有。第二个倒是有一个龙虾,却只有二十厘米左右,他们这是自己吃还好,如果是渔民捕了去卖的话,25厘米以下的虾是要放掉的。第三个还是没有虾,只有几只蟹,第四个倒是有两只虾在里在,都有三十多厘米长,两斤左右一只,迪甘都不敢伸手去抓,虾螯大的有半斤重,怕被它把手指给夹断掉。 巴克把鱼收拾好了,过来利落地把虾抓出来,道:“有三只虾,还算不错,做芝士焗龙虾怎么样?” 迪甘点点头:“好啊,不要香菜。” 巴克应着,又把螃蟹都抓出来。这些蟹也都挺大的,每只都在半斤以上,大的有一斤多,只是现在既没黄也没膏的,只能吃肉。迪甘就问:“巴克,你会做中餐吗?螃蟹我想吃辣炒的。” “我只会做西餐。”巴克有些为难,“没试过中餐的做法,如果有食谱或许可以试试。” 迪甘倒是会做,只是他现在短手短脚的,站在灶台前只露出个脑袋,只能报食谱:“把螃蟹处理干净,切成八块,拿盐和料酒拌均腌一会儿,再用淀粉……面包粉也行,拿水调了裹在螃蟹切口的地方,放油锅里炸熟。另起油锅,放干辣椒和花椒炒香,放点鲜汤,再放姜、葱蒜、海蟹,最后放入精盐、料酒、海鲜酱烧2分钟。” 巴克虽然没做过中餐,但他却学过泰式菜,用咖喱炒海鲜什么的,跟中餐也有些相通的地方,听迪甘报了食谱,虽然动作略有些僵硬,倒也顺利地把螃蟹出了锅,麻辣鲜香,诱人极了。 迪甘迫不及待地就想夹一块,看见餐具才想起来,现在哪来的筷子,只有刀叉,一下子就没了兴趣,干脆走出来,等着巴克叫开饭。 午餐是在甲板上吃的,杰拉德把一套餐桌餐椅摆了出来,卡卡则忙着与最后钓上来的那条一米多长的鳕鱼合影。他自己费了半天劲的那条跑了,杰拉德就把自己遛了半天,已经筋疲力尽的大鱼给了他,让他做了最后的一击。 这顿午餐非常丰盛,有香煎鳕鱼、芝士焗龙虾、辣炒螃蟹,蔬菜是土豆泥和生菜沙拉。鳕鱼被煎的两面金黄,外酥里嫩;硕大的龙虾被去掉了背上的壳,露出雪白的虾肉,配上香浓的芝士,肉质鲜嫩,回味甘甜;而辣炒螃蟹香辣开胃,大块大块的蟹肉和红通通的干辣椒相映成趣,香辣可口。 迪甘吃的心满意足,海鲜就是好吃,尤其是这种刚出水的,自己参与了劳动的成果更加。 西方人都不太擅长吃这种需要自己剥壳的东西,前两样都吃了个精光,香辣蟹却只有迪甘和卡卡爱吃。尤其是辣味太足,两个美国人都有些不太习惯。 吃饱喝足,游艇继续起航,开了几个小时,最后在一块巨大的岩石边停下。那说是一块岩石,倒不如说是一个小岛,只是上面没有一棵树,也没有花草,光秃秃的,偶尔能看见几只海鸟落下,旋即又飞走。 倒是很平坦,只是不算太干净,经常有海鸟落下,自然也就会有鸟粪之类的东西。所以他们也不上岸,只是准备停靠一下,在这儿过夜。巴克见两个孩子都爱吃龙虾和螃蟹,就又下了虾笼,鱼有中午的鳕鱼和旗鱼,不过杰拉德和彼得斯闲着无聊,就又下了鱼钩。 迪甘和卡卡趴在栏杆上看鸟,卡卡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两个望远镜来,迪甘接过一个,惊讶地道:“你还准备了这个?” 卡卡拿着望远镜搜寻着空中海鸟的足迹,一边笑道:“是杰拉德准备的,他说很多出海游玩的人都会在这儿过夜,这儿海鸟多,准备几只望远镜比较方便。” 迪甘点点头,也拿起望远镜四处看了起来。果然没一会儿,两只白色的鸟飞了过来,嘴里还叼着鱼,停在了一块岩石上,开始把鱼往下吞,这大概就是它们的晚餐了? 它们还没离开,远远地又过来了一只,它通身雪白,只有两只翅膀尖是黑的,漂亮极了。迪甘和卡卡就都盯上了这只,看着它俯冲下来,下意识地压低了声音:“这只好漂亮。” 迪甘还觉得有点儿不对劲:“怎么冲的这么快?”这不是想停下来休息? 果然就看见那只鸟扎进水里,紧接着又用力扇动翅膀飞起来,嘴里叼着一条小鱼。动作潇湘漂亮,迪甘正待赞叹,就看见海面上突然出现一张大大的带着几排尖锐牙齿的大嘴,冲着海鸟咬了过去。 “哎呀!”卡卡惊叫起来,这要一口咬实了,能把这只大鸟咬成两半! 迪甘也紧张地盯着一这幕,就看见海鸟猛地一扇翅膀,同时鱼嘴狠狠在咬合在一起,鸟羽纷乱,几片带血的羽毛在海鸟跌跌撞撞地飞向小岛的同时飘落在海面上。兄弟俩松了口气,虽然受了伤,好歹还是逃脱了。 只是那鸟受的伤似乎不轻,几乎是跌在岩石上的,轻轻地鸣叫了几声,也没法站稳,只能趴在地上,抓到的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只能可怜兮兮地闭上眼睛,不知道是在休息还是昏睡过去了。 兄弟俩对视一眼,迪甘就叫了起来:“彼得斯,放下舷梯,我们要登陆。” 彼得斯听见喊,连忙跑过来问:“怎么了?” “那只鸟受伤了,我们想过去看看。” 第四十九章 出海(四) 这种连草都不长一根的小岛,上面有什么东西都一览无疑,自然也不怕有什么危险。彼得斯就真的放下舷梯,陪着卡卡和迪甘下了船,登上小岛,向海鸟走去。 走近了看才发现,这是一只海鸥,头部和颈部有一些细细的褐色羽毛,翅膀上也是褐色的,不像从腹部看着那么通体雪白。它倒没有昏迷,感觉到有东西靠近,就睁开了眼睛,看见他们走过来,惊慌地拍打着翅膀,“欧欧”地叫着,努力想要飞起来。 然而它半身的白色羽毛几乎都染成了红色,双脚也没办法伸直,一直竟飞不起来,不过在地上挪动了几厘米,只是让它的伤势越发严重而已。 迪甘就赶紧伸手去抱,想不叫它再动,免得撕裂伤口,只是对方不领情,对着小手就是一嘴。幸好彼得斯反应快,赶紧把迪甘的手拉回来。迪甘看着它又细又尖的长嘴,吓出一身冷汗。这要是被叨实了,得连皮带肉被撕掉一大块。 彼得斯一手捏住它的嘴,一手伸到鸟腹部把它抱了起来,掂了掂道:“这鸟刚成年,看这瘦的,顶多三百克。可怜的,这伤要是不遇上我们,可挨不过今晚。” 迪甘点点头,牵着哥哥跟在他身后往船上走。看它这血流的,伤势肯定不轻,这么冷的天,再加上失血,又没吃的,半夜就得冻死。 卡卡不错眼地盯着海鸥,它身体其实不算小,从头到尾至少有30厘米长,只是体重却只有300克,除了是为了飞行,也是因为瘦。海鸥这会儿倒是温驯,被彼得斯抱在手里,既不挣扎,也不鸣叫,让卡卡有些担心。 杰拉德远远的看见他们抱着鸟回来,已经准备好了伤药,只是它伤的十分严重,不但腹部被那条鱼的尖牙刮出了一条又深又长的伤口,尾巴生生被拔掉了好几根羽毛,左脚也断了。杰拉德给它把脚包得厚厚的,道:“这伤可要养不少时间,迪甘,你这是要养着它么?” 迪甘伸手轻轻地摸了摸海鸥的小脑袋,又感觉了一下它腹部的起伏,道:“养呗,虽然不是老鹰,也将就了。”要是它不会飞走,等回了农场,肩上站着海鸥,手里牵着迷你马,也算是另类的“左牵黄,右擎苍”了。 给它把伤口全部包扎完,天气这么冷,也不能就这么放在甲板上过夜,只是船上也没有鸟笼。迪甘想了半天,本来想把它放在客厅的,那儿也有暖气,但又怕它半夜醒来会乱飞乱撞,把客厅弄得一团糟,他们还要用呢。 最后还是让它在空着的那间客房安了家,船上的日常用品和床上用品都是管家准备的,哪怕是空着的那间客房也准备了一套。迪甘把被子叠成一个窝,把海鸥放在上面,就当是浪费一条被子了,总不能就这么看着它冻死。 回到甲板,太阳已经快要下山,他们上船晚,没看到海上日出,欣赏海上日落也是一样的。远远的晚霞被映得红彤彤的,太阳的光辉映在粼粼的海水上,天空与大海形成一个椭圆形的橘色圆圈。落日将将悬挂在海平面上,看着就像个咸的流油的鸭蛋黄一样。迪甘这么跟卡卡一说,让卡卡笑的弯了腰。 “迪甘,你的文艺细胞呢?别人形容落日都是各种美,美人美景什么的,为什么到了你这儿就成了美食?”咸鸭蛋这东西卡卡知道,迪甘让妈妈做过,他可爱吃蛋黄了,就是蛋白太咸了。 在咸蛋黄沉进海里有一小半的时候,远远的开过来一艘游艇,比他们租的这艘要大一些,至少有四十米长,船上灯火通明,隐约还能听见音乐的声音。迪甘好奇地拿起望远镜看过去,一群男男女女大概有十来个人,在甲板上端着酒杯,玩的正热闹呢。 迪甘翻了个白眼,拉着卡卡进屋,还不到九岁大的孩子,看这些不太合适。 巴克已经准备好了晚餐,他晚上下的虾笼,得明天早上才能提起来,好在下午的螃蟹还有几只,拿来蒸了,调了醋汁醮着吃。晚上做的旗鱼,鱼皮、鱼肚都能做成菜,倒没有迪甘想的只吃鱼肉。 杰拉德还钓起来一条鲑鱼,也就是三文鱼,不是很大,但片成生鱼片,也够几个人吃的了。刚出水的新鲜三文鱼,比市场里冰冻的可好吃多了,加上巴克秘制酱汁和芥末,吃的几个人眉开眼笑。 只是这东西一次也不敢吃太多,每人的盘子里也就一厘米厚的六片。迪甘爱吃薄切的,叫巴克:“把它们再片薄一些,每片都切成两片再端上来。”于是六片变成了十二片,倒显得更多一些。 卡卡却爱吃厚一些的,咬着口感更好,显得更鲜嫩些。拿叉子戳起一片粉嫩的鱼肉,看它颤颤巍巍地抖着,少少地醮上一些酱汁和芥末,塞进嘴里咬下去,鱼肉的汁水猛地溢出来,和着咸香的酱汁和辛辣的芥末,满足极了。 迪甘不爱吃鱼皮,如果是烤鱼或者煎鱼,鱼皮煎的焦黄,他还爱吃,炒出来的鱼皮口感跟肥肉似的,最让他反感,看盘子里的鱼皮也不知道是怎么烧出来的,还带着原本的颜色,他连尝都没尝。倒是鱼肚吃了不少,觉得口感很Q,带着弹性。 旗鱼鱼排也不错,煎得很香,配上鲜嫩的芦笋,相得益彰。 吃完晚餐出来,那艘游艇已经停靠在了小岛边,离这边大概二、三十米的距离。也不知道是晚风微凉还是怕扰邻,音乐已经关了,那群男女都进了屋,只有两、三个人拿着鱼竿坐在在船舷边钓鱼看风景,看见迪甘和卡卡,都笑着冲他们挥了挥手。 别人客气,迪甘也不会小气,也抬手朝他们挥了挥。这时天色已晚,俩人在甲板上转了两圈算是散步,消了食就回屋去了。客厅里有准备好的录像带可以看,彼得斯和杰拉德正坐在沙发上看《教父》,看见他们兄弟进来,想要坐下一起看,连忙按了暂停,道:“你们可不能看这片子,不如去娱乐室,那边也有一台录相机,可以看看动画片什么的。” 迪甘翻了个白眼,《教父》的三部他都看的不要看了好么。他扭头看了看好奇地盯着电视画面的卡卡,道:“卡卡,我们去玩游戏好了。” 第五十章 出海(五) 兄弟两个玩了一会儿坦克大战,看看时间已经八点半,也该洗漱一下准备睡觉了,就关了电视,下楼先去看了看那只海鸥。巴克已经给它准备了半盘鱼肉,都切成手指粗细的条,又拿杯子装了一杯水,都放在它伸伸脖子就能够着的地方。 迪甘看它闭着眼睛,一点儿动静都没有,就伸手轻轻在它背上摸了摸,体温倒还算正常,而且他这一摸,海鸥也睁开了眼睛。也许知道他们是在救自己,竟也不挣扎了,看了他们一眼就又闭上了眼睛。 它失血过多,身体虚弱想睡觉也是正常的,迪甘也不打扰它,和卡卡每人伸手摸了几把,也就关上门准备回房睡觉了。 船上的设施还是都很齐全的,浴室也很舒服,迪甘好好地洗了个澡,换上纯棉的格子睡衣,拿干毛巾正擦着头发,就见卡卡突然推门进来,身上穿着厚外套,头发却还湿漉漉的,一脸兴奋:“迪甘,那艘船有人落水了!” 迪甘愣了愣:“有人落水你兴奋什么?救上来了没?”一边说,一边拿了条干毛巾扔在他头上,“把头发擦干,别感冒了。” 卡卡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就是被彼得斯救上来了,我刚去看了一眼,那人脸都青了,好可怕,说是想在我们船上借住,不回那边去呢。” 迪甘更加奇怪了:“我们那间空房被海鸥占了,虽然说可以让出来,但也没多余的被子了呀。那个落水的人难道是被人故意扔下水的?这是谋杀吧?要不要报警?” 卡卡摇摇头:“不知道。” 迪甘想了想,拿起外套出门:“你先睡,我去看看。” “我也去。”卡卡连忙也跟了上去,“彼得斯说救的早,那人没什么大问题,就是呛了几口水而已。只是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也不知道……” 他话没说完就听见一阵喧哗声,两人走到甲板上一看,对面游艇上,一群男女站在船头,对着这边不知道在说什么,声音嘈杂。那个被彼得斯救上来的人则躺在客厅的沙发上,脸色发白,看起来非常虚弱。彼得斯的脸色看起来很不好,手时不时的摸摸后腰,迪甘知道,他的枪就放在那个位置。 杰拉德则站在船尾,与那边的男男女妇对峙着,手也按在腰间,脸色很不好看。迪甘奇怪地问:“怎么了?不是说就是有人落水吗?难道是谋杀?报警了没?” 彼得斯苦笑道:“我不该下水救人的,沃克落水确实只是意外,只是那船上的人却是人人吸毒,而他落水就是被人在烟里放了毒品——他说以为是大|麻——因为是初次吸,又放的有些多,如果不是正好落水,在急救的时候跟着水吐出来不少,只怕这会儿就得叫急救了。” 迪甘还是不明白,彼得斯说的这种事,美国甚至世界上都不少见,不说多了,至少得有一半吸|毒者是被狐朋狗友坑进去的,差别就在于主动还是被动了。他问:“难道他们不但悄悄拖人一起吸,还强制吸?” 彼得斯摇摇头:“也不算强制,只是你也知道,这贩|毒的都有个小头目,这些人都是X大的学生,而那游艇上就有那个头目在里面,而且是墨菲家的人,向来在X大里横行霸道的。沃克也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被骗上游艇后,又被逼着吸了毒。这会儿还不肯放过他,叫着要我们把人交出去呢。”如果没救也就算了,把人救回来又被逼着交出去,这口气他可忍不下。 墨菲也是个大家族了,虽然算不上顶尖富豪,家里也有上亿资产,在零售业小有名气,似乎还与哪个议员有点儿关系。迪甘点点头:“那就报警吧,也别多说,就说有人吸毒、落水。” 彼得斯眼睛一亮,朝他竖了个大拇指,去驾驶室打卫星电话去了。迪甘又去船尾,想把杰拉德叫回来。两艘游艇隔了二、三十米,除非他们游过来,不然也没必要紧盯着。在船尾的时候他顺便往那边扫了一眼,除了那些明显嗑high了的男男女妇,其中有一个看着也就二十岁出差的男人脸色难看地看着他们。 迪甘想了想,跑回客厅拿了望远镜,悄无声息地走到船尾,躲在墙角拿望远镜往那边看了看,就见那男人眼神恶毒,不知道想干些什么。只是看他那神情,总不会是想着跟他们好好交谈,攀个交情什么的,再把人领回去。 不管他想干什么,反正报了警,海警只怕马上就要来了,到时把那边的游艇一搜查,只怕就要全都带走了。迪甘想着,叫杰拉德:“你看着些,一会儿海警来了,你注意别让他们把毒|品给处理了。”只是也没这么容易,这东西往下水道一冲,只怕什么都查不出来。 杰拉德却道:“没事,我上船去先搜一遍,把东西换个地方藏好。” 逗得迪甘笑了起来,这家伙也太促狭了些:“那你小心些,安全第一,我看他们也不是会心慈手软的,万一被发现……”就算不被灭口也要毒打一顿的,只是这个说出来也太乌鸦嘴了。 杰拉德明白他的意思,点点头,回房间换了套黑色的衣服,悄无声息地下了水,消失不见了。迪甘盯着海面看了一会儿,也没看到人影,只能回屋,心里却不免惦记着这事,看看沃克虽然还虚弱,却已经醒了,便干脆坐过去跟他聊天。 “你是怎么得罪那个墨菲了?”他问。 沃克笑了笑,声音低沉:“是我自己手贱,去查他们家的底,结果发现他家对国会议员行贿。” 迪甘就更不解了:“他家不是做零售吗?行贿是为了什么?” 沃克摇摇头:“好像是为了纽约市中心的一块地,那块地原来只是一块公共草地,虽然不大,但也有三千多个平方,他家想拿来建超级市场。” 现在房地产虽然还没被炒起来,但纽约市中心的地,也算是寸土寸金了,又是公共地盘,美国对这个看的很重的,想归为个人所有,不是有钱就行的,何况这墨菲家恐怕还不想出太多的钱。 第五十一章 出海(六) “他这是怕你把事情捅出来,想毒死你灭口,还是想用毒|品控制你呢?”迪甘好奇地问。 沃克眼睛还有些无神,嘴唇干燥,声音虚弱却稳定:“谁知道呢,大概是今天如果没死成,就控制吧。烟里加的那份量,也是我掉进水里,命大,不然这会儿大概已经死了。” 迪甘还有些好奇他为什么要去查墨菲家的底,但到底还是没问,转而道:“我还以为那个墨菲是个毒头儿呢,这么看来,他只是组织了个派对了?”看来杰拉德这一趟很可能要白跑了,如果对方再聪明一点,都不露面,叫花钱叫人去干这事,就更脱身的更干净了。 正想着,杰拉德就湿淋淋地回来了,迪甘连忙让他去换衣服,这么冷的天下海,不赶紧收拾干净,身体再好也得感冒。 “那个墨菲不是毒头儿,”杰拉德换了衣服回来,拿着条毛巾擦着头发,一边道,“我在那船上虽然找到些毒|品,份量却不多,不过放在一起的话,携带毒|品的罪名还是够的。所以我就把它们都凑到一起了。” 沃克就问:“你把它们放在哪儿了?”这问题大有深意,连一直注意着外面动静的彼得斯都看了过来。沃克虚弱地笑了笑,“我没吸过毒,抽着烟觉得味道不对,还以为是大|麻,是我一个朋友偷偷提醒我的。我俩是在网上认识的,墨菲不知道我们关系好。” 他的意思,回头海警到了,他们只要把藏毒地点告诉他那朋友,叫他把毒全栽到墨菲身上,同时他再把墨菲家行贿的事举报出来,墨菲家基本上就完了,他们也就不需要再担心被一个家族报复。 海警来的挺快,迪甘他们今天一直开开停停,并没有走出很远,还是美国的海域范围。也幸好是这样,如果是在公海上,想报警也麻烦。 海警的船用灯光照着他们时,彼得斯上前大声道:“是我报的案,他们聚众吸|毒,还有人落水,被我救起来了。落水的那个人说,他们那边有人贩|毒,还强迫他吸|毒。” 海警就去那边的游艇上搜查,也不用担心彼得斯说谎,那群男女看着就是吸high了的,看见海警一点儿也不知道惧怕,还有几个纨绔摆出身份来想吓唬人。只可惜船上这些人里,就算是纨绔,也基本上是些二流富豪家的纨绔,既没有顶尖富豪,也没有从政的人物,没人在意他们的话。 杰拉德也没把毒|品藏的有多严实,很轻松就搜到了,再加上那些人对墨菲的态度,又哪里不知道他才是这里面说话的那个。不管怎么说,一群人都被锁上了海警船,回去再细审。迪甘他们作为报案人,也是要跟着去的,不过他们可以开着自己的船跟在后面,只有沃克被两个海警抬到他们船上去了,那边有随船的护理人员,也方便些。 海警来的是巡逻船,所以才快,他们要靠岸却得几个小时,迪甘看看时间已经11点了,卡卡早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便叫彼得斯把他抱回房,自己也回去睡了。等靠岸也不知道要几个小时,还是先睡一觉再说。反正他才5岁,要做证也轮不到他,不至于影响睡觉。 说是这样说,游艇靠岸时,迪甘到底还是被叫了起来。杰拉德和彼得斯都要去做笔录,就算有巴克在,他们又哪里放心。没有一个保镖在,就这么撇下雇主,万一出了什么事,他们这就叫失职。 迪甘看了一眼时间,才睡了四个小时,如果是普通孩子,就该哭闹起来了。他打了个呵欠,用冷水洗了把脸,这才觉得精神了些,又特意穿了件厚外套,这才出了门。卡卡也已经起来了,跟他一样呵欠连天,眼睛也含着眼泪,就像哭了一样。 迪甘就在心里叹气,他现在虽然有些钱,说到底影响力还是不够大,不然他们都不需要跟着回来,直接当场做了笔录,把沃克交出去就完了。然后他就想起来,低声向彼得斯道:“沃克那边不知道有没有律师,你回头问问看,要是没有,就给他请几个厉害的,一定要把墨菲家给按下去。”既然已经得罪死了,就要完全打压得起不来,不然打蛇不死反受其害。 至于要怎么增加自己的影响力,他暂时还没有头绪。公司那边虽然订单不少,但毕竟是新公司,就算前景好,影响力却谈不上。如果报社和新闻网做起来了又好些,但以现在电脑普及的程度,也还遥远的很。 迪甘虽然仗着学习机在手,学的东西既多又杂,知识博且广,但有些事情,没经验又没人教的话,真的很难弄明白。尤其他上辈子一直是个普通教师,一辈子呆在学校这个相对比较单纯的环境,这方面几乎就没接触过。这辈子家里又只是普通的中层阶级,完全没人教导,真正是束手无策。 说到底还是不够有钱,不然倒可以试着买家电视台,以他脑子里装着的那些未来的电视节目,想做起来并不难。然而,一个电视台要多少钱?有没有人愿意卖?他得弄多少个亿才买的起? 这么想着,他到底还是在心里提醒自己把这事记着,回头让苏菲亚去看看有没有电视台要卖的,先确定有人卖,他再想办法弄钱。妈蛋,资产几个亿,手里现金几个亿,单位还是美元,还是觉得穷的要命! 迪甘在这里咬牙切齿,卡卡在一旁看见,奇怪地问:“迪甘,怎么了?不舒服吗?”他伸手摸了摸弟弟的额头,就怕是半夜起床,感冒了。 “没事,”迪甘道,“就是觉得自己好穷。” 众人侧目,卡卡莫名其妙:“怎么突然想到这个?你想买什么?你给我的卡,里面的钱我还没动呢,你要就拿去用。” 迪甘好笑地拍拍他的手:“谢谢,你自己拿着花吧,想买什么就买,不够就跟我说。”差了至少十几亿呢,能找谁要啊…… 第五十二章 出海(七) 大半夜的,前后几辆车驶进了美国海岸警卫队大西洋防区办公楼,这楼离海岸还挺近的,不过几分钟车程,不然这大半夜的,两个孩子非睡着了不可。待两人捧着热橙汁坐下时,就开始打瞌睡了。迪甘睡了四个小时,卡卡睡了也不到五个小时,都是贪睡的年龄,刚坐下几秒钟就忍不住呵欠连天,头也跟着一点一点的,叫人看着那大脑袋,总觉得心惊胆战的。 这会儿办公楼里也只有值班的人在,巡逻队把人送回来就离开了,只有一个负责人在给杰拉德和彼得斯做笔录,那群嗑high了的男女则被另外关押起来,只等做完笔录再去审理。而沃克则被单独用车送进了医院,他吸|毒过量,又落水,虽然急救过,还是得进医院检查一下。 迪甘正梦到他和卡卡,带着两个保镖在一个露天市场买纪念品,并且表示,保镖们买的东西也可以跟他的一起打包寄回家呢,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突然被抱了起来。脑子里前一秒还在想保镖为什么突然要把他抱着走,后一秒就反应过来,他在做梦呢。 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了看,见果然是杰拉德抱着自己,再一看彼得斯也抱着卡卡,心里松了口气,紧接着就再次睡死过去了。 实在是困的狠了,这回迪甘睡的特别沉,被脱了鞋子和外套放回床上也不知道,第二天早上醒来时,天已经大亮。他迷茫地看了一圈,才确定自己是已经回到了游艇上。下了床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往外一看,舷窗外正是码头,人来人往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码头。 进浴室洗漱了一番,这才换了衣服出门,走上甲板才发现,这个码头竟然没什么大船,全是各种大大小小的游艇之类的,主人应该都是来迈阿密度假的游客或者来这儿养老的老头老太。 停在隔壁的游艇比这艘略小些,船主是对老夫妇,看见迪甘,笑着向他挥挥手。迪甘就咧开一个笑,大眼睛眯了起来,小胖手也挥了挥,然后摸摸肚子,去厨房找吃的了。 巴克正在厨房里不知道烤着什么香喷喷的,看见迪甘进来,就问:“迪甘,早。想吃点什么?荷包蛋和华夫饼可以吗?” 迪甘点点头,反正没有豆浆油条包子,其它的吃什么都一样,他不挑。巴克就给他盛了一碗燕麦粥,拿了两片华夫饼,然后又给他煎了一个荷包蛋、一根香肠。虽然不算太丰盛,但营养和份量都足够了,迪甘也不去餐厅,就这么坐在厨房把早餐吃完了,又端了一盘巴克刚烤好的小饼干才走。 这小饼干也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模子,都是小动物模样,小猫小狗小鹿,什么都有,而且栩栩如生,还是3D版的,精致的让人都舍不得吃。 走到半路,正好看见卡卡抱着个足球满头大汗地上船来,看起来是大清早去码头上锻炼了,就随手往他嘴里塞了一个,问:“好吃吗?”见他点头,就又塞了一个,把他的腮帮子塞的都鼓起来了,这才道,“快去洗澡,这一身汗别感冒了。” 然后又往自己嘴里塞了只小鹿,果然很好吃,甜味不是很重,但奶香味十足,香甜可口,忍不住就往嘴里又塞了一个,幸福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然后他就听见了一声轻笑。迪甘睁开眼睛一看,刚才跟自己打招呼的那艘游艇上,站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正看着自己笑呢。他就装作没明白对方笑什么,笑呵呵地拿起一块饼干举起来问:“老先生,吃饼干吗?是小兔子的!” 一边说,一边走到船舷边,努力地向他伸出手。两艘船挨的再近,也不可能是他这小短手能够着的。老头儿一头黑线,说要不是,说不要也不是,只能尴尬地笑道:“谢谢,你自己吃就好了。” 迪甘一脸的天真:“老先生不爱吃饼干?是不是牙都掉了咬不动?那你肯定很爱吃糖果,妈妈说糖吃多了牙就会掉。” 老头儿的脸红了又青,正要说什么,杰拉德突然拿着手机从娱乐室里走出来,道:“迪甘,卡梅隆先生的电话。” 迪甘扬了扬眉毛,满脸的天真都不见了,这个时间来电话,是电影的筹备出什么问题了?他随手把饼干放在甲板的小桌子上,接过手机:“卡梅隆先生,电影准备的怎么样了?” 这话一说,他就看见那个被他戏弄的老先生满脸惊愕,上下看了他半天,最后露出一个恍然大悟的表情来。迪甘也不管他,只听电话里卡梅隆跟他说一些电影筹备的进度。迪甘的制片公司基本上对电影的选址、演员和拍摄班子都不插手,大权全放给卡梅隆,只监督着金钱支出的问题,这也让卡梅隆心情很好,也愿意把事情跟迪甘说一说。 “……我已经到新西兰了,这里的风景果然很漂亮,我正在对照剧本里的场景寻找合适的拍摄地点……新西兰愿意给的关税优惠也大,你可以替你的钱包松很大的一口气了……演员选了一部分,主要演员都选好了,其他的演员我让选角导演负责,你放心,该帅的绝对帅……” 迪甘就笑了起来,看起来卡梅隆还真把他说的话放在心上了,嘴里却道:“卡梅隆导演我怎么可能不放心,我自己是个外行,电影选角和拍摄当然得听你这个内行的,只要预算控制好了,就没问题。” 卡卡洗完澡跑出来,坐在一旁吃着饼干听迪甘跟卡梅隆讲电话,巴克怕他吃多了上火,给他端出来一杯现榨的柳橙汁。 “……听你这么说,我都心动了,等电影开拍,我一定过去探班。”迪甘笑着跟卡梅隆说再见,挂上电话后对卡卡道,“等你放寒假的时候,我们去新西兰度假,那边可漂亮了。” 卡卡用力点头,他也知道弟弟的公司要在那边拍电影,看来可以去看看电影是怎么拍的了,听起来就很有趣的样子。 游艇很快就起航了,他们预定了四天的出海,这才刚第二天呢。昨天傍晚放下的虾笼,昨晚起航时巴克竟然记得把它们提起来,时间太短,收获不如中午,却也有一只一斤重的大龙虾和十几只大螃蟹,再加上那条鳕鱼,中午也会是美味的一餐。 第五十三章 出海(八) 然后迪甘才想起那只海鸥,连忙去看。海鸥看起来精神多了,盘子里的鱼大概是重新添了新鲜的,这回换成了旗鱼,又添了水。它也没睡觉,而是远远地看着拉开了窗帘的舷窗,像是在向往天空。 卡卡就轻轻地摸了摸它的小脑袋安慰道:“别着急,等你的伤好了,就可以出去飞了。”说着,一边把手里的饼干掰成小块递到它嘴边。 海鸥是杂念动物,一般以昆虫、软体动物、甲壳类以及耕地里的蠕虫和蛴螬为食;也捕食岸边小鱼,拾取岸边及船上丢弃的剩饭残羹,看见卡卡手心里香喷喷的饼干,也就伸了一下脖子,把饼干啄进嘴里。 看着它细长坚硬的嘴对准卡卡的手心,迪甘阻止不及,被吓出身冷汗。幸好它动作轻柔精准,并没有伤到卡卡的手,迪甘这才松了口气,道:“你把饼干掰碎了放在盘子里,别直接用手喂,万一啄你一口怎么办?手心都得啄穿了你的。” 卡卡就抿着嘴笑,看看自己的手心,又轻轻地摸了摸海鸥的嘴尖,道:“果然特别尖,就跟铁钩子似的。”说着就把手里剩下的饼干掰碎了放在盘子里,好在盘子里鱼肉不多,还有空地方。 海鸥就伸长了脖子去啄,吃了几口又去喝水,它大概是已经吃饱了,竟然完全不碰鱼肉。 两人回到甲板,迪甘想到刚才卡梅隆的电话,一直兴起,看看保镖不在,便搬了椅子到船头,爬到栏杆上站着,张开了手臂大声喊道:“我——是——世——界——之——王——” 卡卡站在后面紧张地扶着他,一边被逗的哈哈大笑。 这回游艇的目的地是一片珊瑚礁群,迪甘想要出海的主要目的就是随意潜水,这片珊瑚礁方圆有上数千平方,漂亮极了,又不算太深,正是潜水的好地方。迪甘吃完了午饭,勉强休息了半个小时就迫不及待地换上了潜水装备。 珊瑚礁群五彩斑斓,有艳粉色的,圆滚滚的摞在一起,看着就像是巨大的杨梅;有橙黄色的,细细的触角看着就像是盛开的菊花;还有藏蓝色的,弧形上嵌着一块块白色的东西,就好像镶满了宝石的贝壳…… 再加SH底各种颜色鲜艳的鱼群,漂亮而有毒的海葵,背着海葵的寄居蟹,还有各种贝壳和螃蟹、龙虾,迪甘徘徊在珊瑚礁群里,流连忘返。要不是气瓶里空气有限,他能在水下玩上一整天。 这回下水的收获可比之前在国家海洋公园大多了,都是自己人,可以不用跟在教练身后转,有喜欢的可以停下来慢慢欣赏,没兴趣的直接掠过。迪甘是个吃货,第一回下水还主要是看风景,到后面就开始抓螃蟹、抓龙虾,还想抓鱼来着,可惜生活在珊瑚礁里的鱼有些是有毒的,他也分不太清哪些有毒,只能放弃。 忙活了有一个多小时,迪甘脱下潜水设备才发现自己累的狠了,精神却很好,兴高采烈地盘点他们的收获:六只大螃蟹,三只大龙虾,这两样都是从珊瑚礁的洞里抠出来的;七、八个贝壳,也没什么稀有品种,就是看着漂亮,准备回头买个小玻璃缸放里头的;十来只海螺,他也认不出是什么品种,大大小小的,有非常漂亮的,也有外观很普通的,这些都跟贝壳堆在一起;另外还有几只海星,一“朵”小心翼翼抓回来的海葵,数只大大小小的寄居蟹。 除了螃蟹和龙虾是要下锅的,其余的东西都拿个盆装了海水,也不分类,一股脑地放进去养着,就这么放在甲板的桌子上,等着回去的时候再换成玻璃缸。 陪他们下海的还是彼得斯,杰拉德在船上留守,等他们上船了,才背上潜水设备下海去玩。迪甘和卡卡回房洗了个澡,又去看海鸥,这回他们干脆把它抱到了甲板上,让它也透透气,天天闷在屋子里养伤,没病也闷出病来了。 听他们这么说,彼得斯和杰拉德一边点头,一边扭头偷笑,先不说别的,这只鸟昨天傍晚才救回来的呢,哪里就“天天”了。 也不知道是相信他们了,还是伤的实在重了,就这么放在甲板上,也不绑着,也不见它飞走,只是伸着脖子四处看,看看天空,再看看大海。 游艇再次启航,然后就看见彼得斯从娱乐室翻出个水橇来,这玩意儿是滑水用的,穿上它以后,用跟绳子在游艇后面拉着,人就可以借助水橇在水面上站起来,跟着游艇在水面上滑行前进,厉害的还能利用船的尾浪做出各种花样动作。 这个运动的器材乍一看非常简单,里面明堂却不少,光是设备就有十来样,其中最不可缺少的就三个:水橇、牵引拖强和拉把。另外新手需要穿救生衣,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迪甘对此没有兴趣,也就没有多加关注。 卡卡倒是跃跃欲试,在彼得斯表演了一番以后,穿上救生衣就连忙过去求教。彼得斯说了几个保持平衡的要点,关于安全方面,他只强调了一点:“如果你发现不能保持平衡了,就立刻松开拉把,宁愿直接掉进水里,否则容易发生危险!” 滑水对平衡能力要求很高,菜鸟想要上手肯定不是容易的事,迪甘就看见卡卡刚开始的时候压根就站不起来,上去就要掉水里。这游艇也不是专业的拖船,这么开开停停的,迪甘这个在船上闲看着的人都觉得糟心。 不过卡卡在运动方面确实很有天赋,一会儿就能在水橇上站直身体了,虽然还是站不了几秒,好歹算是入门了。 迪甘闲着无聊,转头在桌子上看见相机,便干脆开始拍照,既拍海景,也拍卡卡狼狈的模样,以后这照片留下来,放到网上去,肯定能引起热门话题,妥妥的黑历史啊!他坏笑着“咔嚓、咔嚓”,就好像胶卷不要钱一样。 第五十四章 出海(九) 他们去的都是那些特别有名的海域,这也是他们能碰上其他游艇的原因。所以卡卡一直在水上摔来摔去的时候,远远的又有一艘游艇开了过来,显然也是冲着这片珊瑚礁来的。 迪甘下意识地皱起眉,他觉得自己都要有阴影了。不过这艘游艇的主人正常的很,就是一家四口,大人在四十岁左右,男的微胖,地中海,看起来像个老好人的模样;女的更胖些,还穿着梅红色的毛线开衫,脸上随时挂着笑容。孩子大的是个女孩,大约十来岁,小的是个男孩,大概六、七岁。 孩子们看见迪甘,很活泼地朝他招手,迪甘刚扬起笑脸,他们就看见了一旁正在喝水的海鸥,惊喜地叫了起来:“有鸟!爸爸,快看,那是什么鸟?” 迪甘笑着对他们挥挥手:“这是一只海鸥,它受伤了。” 两个孩子眼馋地看着海鸥,看起来很想摸摸抱抱,只是两艘船虽然并排停着,离的却并不近,能看清甲板上是只鸟已经是眼力好了,要说互相往来却不可能,除非搭块板子做桥。 迪甘看他们一家子顺眼,就邀请:“过来玩呀,你们可以摸摸它,不叼人的。”见两个孩子雀跃地去缠着父母,便叫杰拉德,“把艞板拿出来搭上,请两位先生和两位女士过来玩。” 彼得斯一听,默默地站到了迪甘身后,以便万一有什么问题可以及时处理,杰拉德则去拿艞板过来搭上,方便客人们上船。艞板不算窄,有差不多五、六十厘米,但配上它的长度,再加上凌空搭在海上,就觉得很吓人了。 别说女人和两个孩子,就是那男人也有些胆怯,这要是一不小心就得掉海里头去。迪甘向杰拉德使了个眼色,笑道:“这木板太可怕了一点儿,不小心就得掉下去,还是让我保镖扶着点儿吧。” 杰拉德就过去,先分两次把两个孩子抱了过来,然后才去扶那对夫妻。刚才虽然能说话,但离着十多米,双方都要用喊的,这会儿总算是能好好说话了,这才有机会自我介绍。 “迪福·亚当斯,是个小生意人,这是我夫人佩莉·亚当斯,女儿姬尔和儿子汉森。”男人笑眯眯地自我介绍,“这段时间乘着放假,带他们出来玩几天。” 迪甘点点头,也做了自我介绍,对方见他们竟然只是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自己带着两个保镖出来玩,脸上的惊愕一闪而过。这谁家的孩子,家里大人也太放心了些吧,竟然能放两个这么小的孩子自己出来玩。 姬尔和汉森已经跑去看海鸥了,卡卡蹲在一旁看着,怕他们被海鸥啄了,也怕他们手太重把海鸥给弄疼了。海鸥已经跟迪甘和卡卡熟了,对陌生人却不客气,若不是卡卡在一旁安抚,已经扑打着翅膀“欧欧”地叫着啄过去了。 卡卡轻轻地抚摸着它的小脑袋,既是安抚也是限制它的动作不让它行凶:“你们可以轻轻地摸摸它的背,动作轻一点儿,它受伤了,会疼的。” 两个孩子用力地点头,他们也看见海鸥被包扎起来了,还有些原本应该是白色的羽毛变成了红色,看起来好可怜的样子。他们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地在它背上摸了摸,感受那温暖光滑的背羽,一点儿力气都不敢用,就怕把它弄疼了。 迪甘本来应该担负起交际的责任,但他有些懒得折腾,反正他现在还是一个孩子呢,只要尽到了地主之谊,叫巴克端了咖啡和点心来,也就是了。仗着自己身体还是5岁,直接抛下那两个成人,跑到孩子中间玩儿去了。 亚当斯夫妇也没有什么意见,在他们眼里,这个5岁的孩子刚才招呼他们的时候就已经够成熟懂事了,就像个小大人一样,现在跟孩子们一起玩才正常,如果真的留下来正儿八经地招呼他们,那才吓人呢。 他们也没在客厅坐太久,喝了两口咖啡就向孩子们那边走了过去,他们也对海鸥有兴趣。 汉森正捏着一条鱼肉想要喂鸟,亚当斯夫人看着那尖锐的鸟嘴向自己儿子白嫩的小手啄过去时,差点儿没尖叫出来。但卡卡和迪甘都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一点儿也没有阻止的意思,而那只海鸥也非常通人意,伸头把鱼肉叼在嘴里,却一点儿也没碰到男孩的小手指。 她松了口气,小男孩却看着海鸥伸长脖子把鱼肉吞下肚,开心地笑了起来,再次捏起一小条鱼肉。亚当斯夫人终于忍不住叫了一声:“汉森!” 汉森闻声抬头看了一眼,小脸上还带着开心的笑容:“妈妈,我在喂海鸥吃饭,可好玩了。” 亚当斯夫人勉强笑了笑:“咱让它好好吃饭好不好?你这样喂太慢了,它会饿坏的。” 男孩闻言皱起眉歪着头看着海鸥,半晌点点头:“我都不要妈妈喂饭了,你也自己吃饭啊,乖。”说着还伸手轻轻地在它背上摸了摸,算是安慰。 迪甘好笑地看着他,建议道:“我们去屋里玩游戏机吧?让它自己好好吃饭。屋里还有巴克烤的小饼干,他烤的小饼干可好吃了。” 几个孩子玩了这么一会儿,也有点饿了,听说有游戏机玩,还有小饼干,就都高兴地点头答应了。迪甘带着他们去洗了手,在娱乐室坐下来。巴克连忙给他们端来了饼干和果汁,看到那栩栩如生的小动物饼干,姬尔和汉森连游戏都顾不上玩了,都扑上去开始挑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 “妈妈,妈妈,你看,是不是很像汤姆?”汉森举着一块小狗饼干跑到妈妈面前给她看。 亚当斯夫人还想说汤姆没有带过来呢,一看他手里的饼干,笑了起来:“果然很像,这饼干做的真漂亮。” 汉森用力地点头,小心翼翼地把饼干放进口袋里,他要留下来带回去给汤姆看看,跟它长的一模一样的饼干呢! 姬尔则挑了一块小鹿和一块小马的饼干,一手拿了一块,看了半天哀嚎着道:“饼干做的这么漂亮做什么?我都舍不得吃了!可是闻起来好香好好吃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