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乡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天上的老鸹子叫了一声,下面的挤成一堆的蛇儿就四散逃跑。躲洞里的,藏水下的,钻泥里的……” 粗壮的赵信一边讲述着草原的故事,下面坐一溜男孩子,十岁上下,都瞪着乌溜溜的眼珠子。一个小孩子听得鼻涕挂了老长,都忘记去吸一下。赵信突然拍了下手掌:“今天不讲了,该吃晚饭了。” 孩子们哄地嚷嚷起来。这些都是大汉将领们的儿子,也许未来的一天,他们都会驰骋沙场,去感受赵信所说的故事。但今天,除了身上的衣着比老百姓更华丽外,他们和所有的小男孩没有任何区别。 各家的仆役纷纷上前,领走自家的小主人。男孩子们陆续离开,草坪上只剩下一个身着黑色短袍的面色白皙的小男孩,一动不动的沉思着。赵信大声道:“霍去病!霍去病!该吃晚饭了。” 霍去病站起身,他和其他那些孩子不同。其他孩子的父亲们都名标天下的大将军,或者贵族。只有他,是个没有父亲的私生子。但无妨,他还有一个征战沙场的年轻舅舅卫青,正是卫青把他领到了匈奴族将领赵信面前,请赵信教导他征战的经验。可是赵信哪有功夫敷衍这些贵族子弟们,他只讲自己的家乡,讲家乡的故事,孩子们听得专注,但最专注的,还数这个素日不大叫嚷的霍去病。 霍去病看看天空,忽地道:“师傅,这天是要下雨了吧。您看乌云都遮住了落日,青蛙在池塘里怪叫呢。” 赵信摸摸他的小脑袋:“没错啊,天要下雨了。”他看了一会儿天空,突然想:这样一场大雨如果落在草原,就是一个盛大的庆典啊。干涸的小河流水潺潺,嗡嗡叫着的蚊虫在水中扑腾翅膀,牛羊啃噬着草根,野狼在灌木丛中隐蔽着。他长叹了口气,就听得霍去病的声音:“师傅,您想草原了?” 赵信哈哈一笑。投降大汉已经超过十年了。十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匈奴人,至少外表变成了大汉的子民。不,我在这里已经生根发芽,我不会再想念家乡了。他大声道:“走,师傅去你家尝尝你娘妙手神厨的饭菜。” 两个人翻身上马,霍去病年轻虽小,已能骑上西北来的高头大马。这匹枣红色的马儿,鼻梁上有一溜白毛,是卫青送给霍去病的八岁生日礼物。霍去病拍着马儿的棕毛,嘴里念叨着:“枣子,跑快点,我们今天非胜过师傅的青花不可。” 两匹马,一青一红,象两道彩色的闪电交替闪动。一个挑担的老农正好经过路边,眼前一花,惊叫起来:“天啊,大白天撞鬼?” 霍去病用力的挥舞鞭子,雷雨前的风都变了形,把马鬃吹成一条直线。两条腿悬在马肚子上,他半趴着,寻求着马儿颠簸时的平衡。赵信不紧不慢的在他的前后出没,仿佛在逗着好胜的孩子。风中飘荡着泥土的腥气,远方一定已经大雨瓢泼了。 前方是一幢华丽的院子。“霍去病!”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妇叉腰在门口大叫:“你怎么又是一身泥巴!” 两匹马几乎是同时停下,马儿嘶鸣。少妇瞪着马上的两个大小男人:“赵信回去!老娘这里不请客!” 这美丽而泼辣的少妇正是霍去病的亲生母亲卫少儿,当今皇帝宠妃卫子夫同母异父的妹妹。她身后的屋檐下,站着一个敞着胸膛,捏着芭蕉叶扇风的男子,他是卫少儿的丈夫,大汉开国功臣陈平的曾孙,破落世家公子陈掌。 霍去病翻身下马,早被母亲揪住,拿着丝绸的锦帕用力擦他脸上的泥水。他被母亲擦干净脸颊后,瞟都没瞟陈掌一眼,大喇喇的径直进屋。陈掌半边身子正好挡在门旁,两个人肩膀撞了一下,他被撞得后退几步,忍不住破口骂道:“小兔崽子,真当自己是王侯呢!”他骂归骂,并不敢去和这孩子撕斗。卫少儿瞪了自己丈夫一眼:“怎么着?你是名门之后,就不信我的儿子会成为王侯?” 陈掌讪讪一笑,他的吃喝不愁全拜这漂亮老婆的娘家所赐,自然不敢得罪她和她的儿子。哼哼,霍去病自然不是陈掌的儿子,他姓霍,是卫少儿的私生子,如果我陈掌有儿子,决计不会阴沉得象个野狼崽子。赵信拉了陈掌一把,两个人聊了几句,便一起进屋。 这一桌子坐的几个男人都不是一个姓。卫少儿一边吩咐奴婢上菜,一边得意洋洋的和男人们说笑。她知道赵信这么费心费力教导自己儿子的缘故,还不是为了自己。少儿不傻,美丽的女人都不傻。但少儿的心肝宝贝只有一个,就是正在默默大口吃饭的霍去病。对于母亲来说,儿子才是她的宝贝。其他的男人,靠边站吧。 窗外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雨点声音,声音越来越响。赵信见卫少儿扭动着苗条的腰肢,不觉发呆。这女人泼辣得象他家乡的姑娘,泼辣之余又会有些出奇不意的温柔,仿佛一把无形的手,抓住男人的心肝四肢,时而震颤时而麻痹。他几口扒拉完晚饭,这适时的雨还没停,霍去病忽地抬头道:“师傅,给您看件礼物啊。” 赵信有双深褐色的眼珠子,俏皮的明亮长在一双胡子巴茬的方脸上总有些古怪。霍去病的眼睛也是琥珀色的,配上小孩子的圆脸,倒活泼泼得可爱。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到了后院,这里有间小柴房是霍去病的最爱。他常常一个人在里面蹲半天。打开铜锁,赵信只看见一大张灰不溜秋的布遮盖着什么,高低不平。霍去病弯腰去揭布时,转头对赵信神秘的一笑。刹那间,阴暗的柴房都被男孩子的笑容印亮了。灰布被他小心翼翼的卷起,呈现在赵信面前的是让他震惊的景象。 2、礼物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柴房里是一幅巨大的用泥巴堆积起来的山岭模型。霍去病洋洋自得得指着泥巴的山岭道:“师傅,这里是长城。这里,您看这里,这是祁连天山。那里,那里是玉门关啊。” 赵信身子都僵硬了。这个孩子!仅仅就凭着他从自己这里听到的故事,竟然把整个匈奴国领地还原了六七分。 “师傅!您,哭了?”霍去病好奇的看着这个魁伟的汉子,他的眼角旁边有一滴晶莹的东西。 赵信“嘿嘿”一笑,仿佛赶蚊子似的,袖子抹了一下眼角,把一座泥巴的小山轻轻挪了半寸:“祁连天山在这里。” 霍去病“啊”了一声,“山尖被您捏扁了,师傅!”他把山尖重新搓了两下,恢复了原形,眼珠子亮闪闪地:“弟子把您说的故事都记在心里了。以后弟子也要去祁连天山看看,去师傅的家乡看看。” 赵信摸摸男孩子的头顶:“好!师傅和你骑马去!一起去!” 霍去病蹲下,在“玉门关”那里弹了一下,“关门”被他的手指弹得摇摇晃晃:“单于会不会抓您呢,师傅?” 还等不及赵信回答,他已经挺起胸膛道:“弟子带兵保护师傅回去!” 赵信被他幼稚的话语逗得哈哈大笑:“得了,明天师傅就教你用刀!” “用刀?” “对啊,匈奴的军刀!” 霍去病猛地跳了起来,拽住赵信的胳膊拉了又拉。这真是更加意外的礼物。 大雨稍歇,卫少儿送走赵信。匈奴人仿佛拾到什么宝贝似的口角含笑,他翻身上马,忽地俯身,看着少儿丰满的胸部,吸了口气道:“夫人,我,我答应您了。” 卫少儿莫名其妙:“答应什么?” 胡人没有回答她,却打马狂奔而去。卫少儿来到儿子的房间。霍去病正在端详一把威武的军刀。他用衣角在刀刃上反复拭擦。卫少儿看了一会儿,忽地明白赵信是答应教自己儿子刀法了。她暗骂一声:这刁钻的胡儿。霍去病抬头对母亲微微一笑:“娘亲,这是赵师傅送给孩儿的。”他拨弄着刀柄上小圆圈说:“师傅答应了,以后和孩儿一起去他的家乡呢。” 卫少儿撇了下嘴:“匈奴的地方有什么好的?有好的,匈奴人能老到咱们大汉的地盘*财宝?赵信就喜欢吹牛,他的家乡啊,遇到天干,牛羊一批批都会死的。不然你问他为什么不肯回匈奴国去?” 霍去病放下刀,躺在床上,他的脑子里满是师傅讲述的草原、野狼、奔鹿。那个神秘的匈奴国,成为男孩子一个美妙的梦想。他翻了下身,捉住母亲的手:“娘,您再讲讲生我时的故事,讲啊。” 卫少儿笑了,她坐到儿子身旁,关于霍去病的出生的故事,她讲了很多次了,每次都会补充一些情节,让整个故事越来越带有神秘的色彩。 “那时娘啊,怀着你,都快临产了,跑到村子的一个柴垛子旁边。肚子又疼,人又慌乱,正在这时――” “天空划过一道闪电。”霍去病补充道。 “是啊,是啊。可是没下雨。远处,一道白光闪过,一条白狼也,真是全身发白的狼――” “娘,狼的眼睛是绿油油的吧。” “对,绿油油的眼珠子瞪着娘。” “那,到底是一条狼,还是一群狼?” “是一群狼,都是白色的。蹲在娘的面前,倒象守护着什么似的。娘啊,那时侯就觉得,娘肚子里的娃娃,一定是个大英雄。” 霍去病也笑了:“那我爹呢?娘,他是不是一个英雄。” “他嘛,他是个文弱书生。很高雅的文弱书生哦。你舅舅不就是大英雄吗?不能全天下的英雄都是你家的,对不对?好了,快睡觉了,再不睡觉,当心野猪来抓你。” 霍去病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卫少儿等了一会儿,听见儿子细微的呼吸声,心中充满了柔情。儿子象棵小树苗一天比一天茁壮,只有安睡的时候,才能看到当年婴儿一般的柔软。她脑子里闪过当年的情景:少女的自己惶惶张张奔到柴垛子上面,又痛又累又困,一觉醒来,满身是血的儿子已经出世,号啕痛哭着。卫少儿笑了,邻居家的大黄狗,探头靠近这血糊糊的幼婴,自己抓起一根树杈,用力掷过去,那狗逃跑得很慌张。 呵呵,也许自己的记忆才是错误的。也许自己安慰儿子的故事才是真实的,真有一群白色的野狼在等待这孩子出世,如同等待投胎人世的头狼出现。 3、苟富贵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霍去病的母亲卫少儿,和儿子是同样的身份,都是私生子。霍去病的外祖母也就是少儿的母亲,是平阳侯府的奴婢。那个时代,一个女人身份卑贱,而颇具姿色,往往只有一种结局,就是风流几次后,再大着肚子生下一堆不知父亲是谁的私生子。漂亮的卫丫头先后生了七个子女,男的英俊,女的貌美。卫家的几个孩子,就象平阳侯府蓬勃生长的杂草。但这些杂草开出的花朵,艳丽却压过了那些被主人精心栽培的名种。 在大汉时候,私生子如果不被家族认可,他们的地位就和母亲一样,只能继续做奴隶。卫丫头无法让孩子们那些地位高贵的父亲们承认他们,但有一个孩子或许能摆脱奴隶的命运。她唯一爱过的男人是小吏郑季,她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这段故事着落到最后只是为郑季的猎艳薄上增加了几分声名。郑季的老婆是当地豪绅的女儿,她怒吼三声,郑家的大门就会倒下来压垮丈夫纳妾的企图。卫丫头眼看自己的爱情变成一团*脏衣服时泛起的泡沫,她只能退而求其次,把自己为郑季生的儿子卫老五送到郑家,希望儿子能有些出息。 少儿排行在二,她的记忆长久的被饥饿感笼罩着。以至于主人平阳侯安排她工作时,她主动要求成为厨房丫头。自此卫少儿开始了她长期盗窃食物的生涯。靠着她偷鸡摸狗的手法,卫家的几个孩子都茁壮成长起来。又过了两年,老五皮包骨头,遍体鳞伤的回到姐妹们身旁。那个晚上,卫家的孩子们聚集在一间狭窄的土屋中,油灯在中间的桌子上乱晃。男孩子一边哭,一边往嘴里塞二姐带回来的肉饼。少儿摸着五弟的脑袋道:“怎么啦?你爹不肯认你?给你取名字了吗?” 老五贪婪的吮吸手指上的饼渣子,含含糊糊地说:“他――”他不肯叫郑季是爹,“让我去放羊。草多的地方,狼就多。我每次都和狼打架,可羊还是会丢掉几只。羊一丢,他就打我,用鞭子打我。” 少儿忍不住拧了他胳膊一下,痛得老五大叫起来:“二姐,你轻一点啊。”“说你笨呢,你又很机灵的模样,说你机灵呢,你又笨。那狼不是要叼羊吗?反正它总会叼走羊,你就干脆自己杀头羊来吃掉,你说自己傻不傻?” 老五嘟囔着:“会被发现的。他会让你喝水,吐出来检查,看牙齿缝里有没有羊肉丝。” “那你偷点细盐洗牙呀――” 三妹卫子夫正在跟着平阳侯府的舞师学跳舞,她舒展着自己纤细的胳膊,娇声道:“别骂他了,他又不在厨房做工。对了,那人肯让你姓郑吗?” 老五咕哝着道:“才不肯呢。他连名字都不肯都给我取。他们家的人叫我就叫卫家那野种。” “可恶!”卫少儿愤愤然。她多么希望五弟能有个堂堂正正的姓氏,有资格和那些贵人们一起拜祭祖宗,能够把名字列入家谱。看这个样子,他还是摆脱不了做奴隶的命运了。 大姐卫君儒怯怯的道:“实在没办法,老五就回来吧,还是跟着阿娘姓卫。子夫,侯爷那里有没有活干?你机灵,帮老五找个活儿吧。” 卫子夫扭动着自己白天鹅般细长光洁的脖子,做个翻手的舞蹈动作道:“有啊,公主缺一个养马的呢。” 老五哭着抱住二姐:“姐姐,还有没有肉饼吃?我,我就去养马好了。” 卫少儿的手指戳了一下他的额头:“没出息的家伙,为了个肉饼就肯回来当家奴。算了,以后跟着姐姐混,长大了把那家人打回来,把他们打得鼻青脸肿。你干脆就改个名字叫卫青吧。” “恩,卫青这名字不错,”卫子夫神秘的道:“告诉你们,老五可以学好养马,养马的师傅当中,可有个神秘的人物,就是那个刀疤脸楚项,听说――”她压低声音:“他是侯爷养的死士,很有本领的。我去求他教教老五本领,老五以后可以去从军啊。” “从军――”孩子们同时发出神秘的嘘声。接着,人人都七嘴八舌的抢话头:“听说匈奴会吃人哦。”“以前死在匈奴马下的人很多,脑袋被马蹄一踩,啧啧……”“从军的饭菜不好吃,大饼比石头还硬,米饭里都掺沙子。”“邻居的老三家不是有人从军吗?缺了一整条胳膊呢。” “好了,好了。”卫子夫骄傲的拦住大家:“告诉你们,我可是有秘密消息的。从军呢,得找个好将军做他的部下,不但不会遭罪,还能立功受赏。” 卫少儿鼻子里哼了一声:“谁啊?” “李广!听说匈奴人都怕他,还叫他‘飞将军’,他对手下士兵又好。”卫子夫手指点了点水,在桌子上一笔一画的写出“李广”。卫少儿有些嫉妒地问:“你会识字了?” 卫子夫笑起来,皮肤透明带着红润:“公主教我的。公主对我可好了。” 少儿奇怪:“公主为什么要对你好?难道小公子看上你了,想纳你?” “不知道。”卫子夫哼着歌曲:“二姐,倒是你,能不能嫁出去啊。” 这是卫家的烦恼事情。大汉时候,经历了秦朝末年的大动荡,人口锐减。大汉皇帝为鼓励生养,就要求女子十五岁以上必须出嫁。如果嫁不出去,就要罚五倍人头税。大姐被罚过了,现在轮到少儿。少儿利用肉饼贿赂里长,改了几次年龄。最后里长一边啃肉饼,一边抱怨:“少儿啊,你不能永远十五岁啊,再这样下去,你们家兄弟姐妹又多,改你一个,就要拖着改五六个,你得为我考虑考虑啊。” 卫少儿摸摸自己的小腹,得意的一笑:“放心,我很快就会嫁出去了。而且是嫁个好人家。”她的眼前闪过自己情人小县吏霍仲儒热情的模样,仲儒说的,只要生个儿子出来,不怕霍老爷不同意这桩婚事。 卫少儿一拍手:“这样定了。我呢,想办法嫁出去,子夫呢,给阿青找养马的活儿。以后阿青发达了,可别忘了兄弟姐妹们。这样了,我们之中无论谁发达了,都要帮衬其他人。好不好?” “好!”一屋子的人齐声答应。 “勾手!”七根小指头勾在一起,坚定的摇了几摇。 4、毋相忘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卫少儿从来没对儿子说过自己生下他的真实遭遇。在少儿看来,让霍去病觉得生父因病早逝比告诉他真相要简单得多。再说了,卫少儿并不后悔那段过去,因为儿子,就是上天馈赠给她最好的礼物,也是这残酷世间给予她的最大仁慈。 那天,在柴垛上产子后,卫少儿才发现,原来这世上还有种苦楚远远胜过分娩的痛苦。霍仲儒的父亲来到县衙探望儿子。听说了卫家的家境和身世,断然拒绝儿子娶卫少儿的要求。这壁厢老太爷拿着家法痛打儿子,外面立着怀抱婴儿不依不饶的卫少儿。 “爹,那孩子的确是孩儿的啊。”霍仲儒鼓起勇气恳求父亲:“如果您不同意我娶少儿,纳妾也可以啊。少儿一定不会计较的。” “胡说!”霍老爷气得脸黑眉青,这样的人家,纳妾我们霍家也不能要。“低贱有种,浪荡有根。进了霍家门,一定会败坏霍家的名声!不行!” “爹,您误会少儿了。她,她和儿子是第一次,她以前是个处子。” “处子?”霍老爷更加生气。他没有处子崇拜精神,老太爷虽给儿子取名儒,骨子里却是个法家,讲究有罪推定,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人。“她既然能勾引你,必定也能勾引其他男人。她怎么证明这孩子是你的儿子?” 卫少儿被激怒了。她的娘亲没办法给儿女一个高贵的姓氏,但我卫少儿的儿子不能成为没爹没姓的野种。少儿抱着出生不过三天的儿子,日日在县衙外面痛骂。无论日晒雨淋,坚不退缩。周围的民众围观过,叹息过,唾骂过,赞美过,都无法改变少儿的决心。 这日,卫青给平阳公主赶马经过县衙外,看见姐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站在那里,心中又痛又苦。年轻的公主正在给儿子――平阳侯小公子曹襄介绍街景,马车颠了一下。她生气得撩起车帘子,却见清秀的小马夫在落泪。夕阳西下,阳光撒在少年的眉梢眼角,有种说不出的动人。公主心头一动,见美少年的目光凄楚,顺着他的眼光看过去,“咦,这不是我们家厨娘少儿吗?” 回到府中,公主召来卫青问缘由。卫青低声道:“回公主的话。我二姐给霍仲儒生了个儿子,可是霍家不肯认。姐姐就守在外面要他们点头,同意把儿子登记在霍家的市籍簿上。” 公主失笑:“这可恶的小吏,勾引吾家奴婢,怎敢推脱不负责任,未免小看了侯府。这样吧,你,你叫什么名字?” “卫青。” “卫青,去把你姐姐叫回来。本公主为她做主,一定给她儿子一个身份。” 楚项拿了把匕首对准霍仲儒的喉咙,他只对霍老爷说了三句话就完成了使命:“选择,把你儿子杀了?还是认下这个孙子?”霍家无奈,霍仲儒和他爹终于在里长的市籍薄上面签字画押,认了这个孩子是霍家人。 霍老爷一边画押,一边狠狠地诅咒:“这野种,敢玷辱我们霍家血脉,说不定三个月就一命呜呼。” 少儿抱着儿子站在一旁,一听这诅咒,反唇相讥:“我们宝宝百病不生,活得长久着呢。对了,就给宝宝取名叫去病,霍去病。” 里长小心翼翼的将霍去病三个字写下。从此,卫家的孩子终于有了自己的姓。霍去病,他不是奴籍。 霍仲儒离开里长房间的时候,迟疑着对这女子道:“少儿,你,你不要恨我。去病,他还是跟着你吧。”说完,他趁着父亲没注意,将一个包裹悄悄塞到孩子的襁褓中。 卫少儿冷哼一声:这温文尔雅的男子,不过是个懦夫。当初温软甜蜜的话语尤在耳旁,山盟海誓的生生世世就变成了一年的破碎光阴。她没有笑,咬着下唇,待到男子的身影远去,她才跌坐在地,痛哭起来。 胖乎乎的儿子在襁褓中折腾,少儿亲吻着儿子的小脸,摸到霍仲儒塞给自己的钱币,又想起了过去的柔情蜜意,不觉痴了一会儿。 一道影子投在地上。卫少儿抬头,却是弟弟卫青。大半年的多油食物,让削瘦的少年已经长出了肌肉和身段。他接过姐姐怀中的小外甥,“呵呵”一笑:“这孩子的名字响亮,二姐好偏心。自己儿子取这样的好名字,给兄弟就随随便便起个‘青’字。最起码给个什么红啊紫啊什么的。” 卫少儿扑哧一笑,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灰尘。她问道:“这大半个月都不见你,你做什么去了。” “公主派我进宫去帮差呢。” “进宫?”卫少儿羡慕道:“好不好?里面是不是遍地是黄金?听说皇后娘娘的住所遍地是黄金呢。” “那怎么看得到。”卫青口中吹着口哨,逗弄着小外甥,一边道:“不过有件事情很好玩啊,姐。我在宫内帮差的时候,遇见一个囚犯,饿得头昏脑胀的模样,他一把揪住我袖子说:小兄弟,你的气质非同凡响,将来一定会发达做公侯的。哈哈,姐姐,你说好笑不好笑。” 卫少儿惊讶得看看兄弟,这孩子虽然身着骑奴的服饰,也许是自己给他偷了肉脯的结果,加上卫家血统中美貌的因子,整个人身材挺拔,面色红润,容颜气度完全不逊于那些贵家公子。她捂嘴一笑:“说不定老天开眼,真让你做了公侯呢。” 卫青哈哈笑起来:“公侯有什么好。皇上一发怒,还不是一批批推到街市上斩首。还不如天天能吃到姐姐的肉饼。” 卫少儿手指戳了兄弟的额头一下:“还是这么没出息。” 姐弟二人已经忘却了被霍家抛弃的羞辱,兴高采烈的抱着小霍去病往简陋的小屋奔去。不管怎么说,卫家总算有一个不是奴隶的后代了。 如果回忆是一只酸甜苦辣的大饼,卫少儿并不介意把这饼独自吞下,留给儿子的永远是甘甜的乳汁。 5、机遇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二姐,我真的要出征了。”仿佛是卫青舅舅的声音。 霍去病在睡梦中挣扎,想踢腾出梦境。 “笨蛋!都是笨蛋!你懂什么征战?还有,还有谁?” 卫青的声音嘻嘻哈哈,还带着些不在乎:“还有公孙敖,我的铁杆兄弟。” 仿佛是娘亲卫少儿一口水喷出来,她的嗓音拔高了三分:“公孙敖!这家伙除了混街头打群架,还会做什么正经事情!他去领兵打仗?不是送死是什么?” 霍去病真恨啊!他在梦中已经勇敢的跳了七八次悬崖了,还是无法从梦境中跳出来。 “天啊!皇帝是在玩家家吧!不行,我要去找皇上论论理,就做什么侍中多好啊,有吃有喝有穿,还有大把的金子赏赐下来!” “二姐――您别嚷嚷了,还有,恩,还有其他人!” 霍去病终于睁开了眼睛,眼皮一阵白光,他当即合上眼,好一会儿才悄悄起床,帘子掀开一个角,啊,舅舅好英武啊!身着绵铁甲,裤子外面罩着红色短襟,头盔雪亮的,缨子也是红色的,在自己娘亲的唾沫声和呼吸声中飘动。 “舅舅!”霍去病一个猛子扑上去,卫青微微一侧,躲过外甥这猛虎下山的势头,反手拿住他的腰,一下子掀到背上。霍去病在舅舅背上翻了下身,转骑到他脖子上。卫青一把将外甥托高,大喝:“小子!以为自己还是三岁啊!想把你老舅脖子给骑断了!” 霍去病笑嘻嘻的掰开舅舅的手跳到地上:“舅舅,我和您一起去打仗!” 卫少儿又是一声尖叫:“不行,我们家一个人卖命就够了!” 卫青哈哈笑着:“二姐,你担心什么啊,去病才九岁呢。”他亲热的拉着霍去病的手:“走,给你看舅舅的大马去!” 卫少儿看着一大一小两个背影,悲从中来,一向乐观的她,也不由得呜咽起来。 她真不知道,卫家摆脱奴隶的命运,究竟是幸运还是更大的不幸。生命就象一个充满玄机的轮盘,你永远无法知道它会转到哪里,又在哪里停下。 卫家的轮盘转出幸运之色是在霍去病出世后的第二年。 有一天,那天特别古怪。一大群喜鹊飞到了平阳侯府的上空,黑压压的遮天蔽日。那时卫少儿站在厨房门口,和来厨房帮佣的里长的小女儿小轩闲聊。小姑娘一开始好奇得扔出饼渣子喂喜鹊,结果鸟儿越来越多,吓得她躲进了厨房乱哭。厨房外面有一棵百年黄果树,喜鹊们都落到树上,沉甸甸的如结出的人参果。 接着,听见了宫人们公鸭般的吆喝声,原来皇帝陛下驾临了。 皇帝陛下那时年轻尚轻,因为太后和太皇太后把持朝政,他便落得两袖清闲。来姐姐平阳公主府散心也不是第一次。反正游手好闲的皇帝,与游手好闲的王公没有太大的区别,仆人们也习惯了皇帝的驾临,并没把这当成一件大事情。 一身黑衣的皇帝刘彻,年纪不过二十出头,鼻梁周围还发着几个青春痘,眉梢也没有杀气,更多的是无法掌握权利的郁闷,和对前途无法确定的孤独。当他从马车中下来时,看起来更象一个郁郁不得志的文弱书生。 上前来给皇帝的马车卸辔头的是少年卫青,他低着头,悄悄的观察着这位贵人的靴子,暗自羡慕靴子上面装饰的珠宝。他吞了口唾沫,不觉幻想起这样的珠宝如果有一块,能够换成多少肉饼。想着想着,他的嘴角浮现出一丝满足的笑容。 皇帝心不在焉的走下马车,转头就看见了那株堆满喜鹊的黄果树,黄果树旁边是看热闹的卫少儿。皇帝手中无权,但他深信自己是上天命定的大汉主宰,所以他着迷于各种吉兆。喜鹊群下的女子,脸色红润,神情满足,身上更是传来一阵阵厨房中的烟火气。皇帝听到自己肚子“咕噜”响了一声,他只觉那个女子是上天赐给自己的美食,巴不得把她一口吞下肚子。这样的激情,是男宠韩鄢死后第一次产生的。 “皇上!”姐姐平阳公主在皇帝的面前拜倒。 皇帝赶紧谢礼。不过一问一答之间,那个健康美丽的女子已如田头偶现的小鸟,消失无踪。皇帝不觉有些怅然。 卫少儿躲进厨房是因为她发现了皇帝灼热的眼神,她不是无知少女了。儿子霍去病已经开始颠簸着胖胖的小腿在厨房墙角试图行走。每走一步,他就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撇嘴哭两声。发现无人理睬,他又爬得两步,再次艰难地站起来直立行走。她想起适才那双充满*的焦灼的眼睛,鼻子里发出一声嘲讽:“哼,男人!不过如此!”卫少儿的情人霍仲儒,被少儿大闹县衙后,自觉丢脸到了姥姥家,便辞职回老家做小地主去了。那次街头大闹的收获是少儿有了位新的追求者――陈掌。 陈掌的曾祖母是大汉开国功臣陈平的侧室。陈掌从来没有享受过嫡子嫡孙的任何好处,等到他长大成人的时候,陈家早就失去了王侯的身份,这让他更对所谓的高贵世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抵触情绪。为了对他出身的家族表示不屑和鄙夷,他屈尊担任了县衙一个小小的公职,同时开始了从家中偷盗珠宝出来贩卖的反抗生涯。他是霍仲儒的同僚,早就不满于这性格软弱的男子有如此艳遇。当霍仲儒辞官回乡时,陈掌对霍仲儒不负责任的行为给予了舆论上的谴责,并及时对卫少儿进行了心理抚慰。 陈掌追求卫少儿早就成为平阳候府厨房间的谈论话题。少儿想想陈掌英俊的笑脸,捏着他赠送的廉价玉佩,又把他和刚才的皇帝比较了一下,觉得陈掌比皇帝有情趣多了。于是下了个决定,就和陈掌好吧。那位万民至尊的形象已经在她炒着羊杂,哼着小曲中消散得干干净净。 6、雄风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卫少儿完全没有意识到,她的出现几乎医治好一个狂妄青年的隐疾。同时她又失去了一个自己飞上枝头的绝佳机会。 那天傍晚,皇帝刘彻盘坐在桌案后,案上流水般送上各种美食佳肴。皇帝食欲大开,一边大口咀嚼,一边含糊地赞美:“公主府的厨子比朕的御厨好多了。” 平阳公主是皇帝最爱的姐姐。皇帝也有兄弟,有叔伯,但除了平阳公主,个个都盼望着皇帝出点意外,早日殡天。皇帝年纪虽轻,也深知这些人的眼光中充满了对自己宝座的窥伺,所以他只肯亲近自己的姐姐。毕竟,大汉没有女皇帝。平阳公主见皇帝吃得这么开心,也抿嘴笑起来:“皇上,别吃这么急,还有新鲜点心在后面呢。” “姐姐!”皇帝目光炯炯的瞪着公主,公主吓了一跳。但很快地,皇帝把头歪到了公主怀中,含糊地撒娇地道:“叫朕彘儿吧。” 公主含笑抚摩着弟弟的鬓角,手指掠过他的大大的耳朵轮廓,柔声唤着兄弟的小名道:“彘儿莫担心,总会有子嗣的。” “子嗣!”皇帝一下坐正了身子,这是他最厌恶的词汇之一。很早他就和表姐陈阿娇――馆陶公主的女儿结为夫妻,几年下来,皇后阿娇的肚子仍是平平。不但皇后如此,宫中所有雌的都没有结子。十来株从南方移栽过来的竹子也开了公花,全部死掉了。这件事情已经成为王族中窃窃议论的笑柄――当今的皇帝,竟然不会下种。 年轻皇帝找不到任何人述说自己的苦恼。每次看到皇后那张骄横跋扈的面孔,*的*竟会一下萎掉。皇宫内的年轻宫女名义上随时都可以被自己临幸,但皇帝知道,只要自己抓住一个按到地上,她们就会又喜又怕的嚎叫。大汉的贵妇人们流行用白粉把面孔涂得雪白,以示自己肌肤雪白娇嫩。天空刮风的时候又会把这层层白粉变成浅灰色,宫女们一嚎哭,呈现在皇帝的眼前就是一道白一道灰的面孔,再配上血红的沾上了灰粒子的嘴唇,皇帝的兴致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萎缩成一小团。 御医们没日没夜的为皇帝配置壮阳神药。每天床头摆满了各种颜色的药丸,如一颗颗死人的眼珠子滚动在盘子里。这时朝廷官员还会不断的送进关于匈奴入侵大汉领土的奏折,皇帝一手捻着药丸,一手举着沉重的竹简,内心充满了无法言喻的痛苦。匈奴在他的记忆中就和雄风不振这件事情联系在了一起,混淆在了一起。皇帝愤怒的对着御花园大喊:“朕一定要战败匈奴!朕受命于天,朕是真正的天子!” 年迈的太皇太后用一句简单的话语就剥夺了皇帝的雄心壮志:“皇上,你应该有子嗣了。” 皇帝再也无法忍受下去了。皇后的宫中充满了熬制补品飘散出来的异味,让他一闻就恶心。常常有神秘的人物进入皇后的内宫为她祈子,但皇帝怀疑所谓的祈子说不定只是自己姑妈馆陶公主运进的一个壮男。他痛恨这些干涉朝政的女人,痛恨这些无法让自己完全把握权利的后宫,太皇太后、太后、嚣张的馆陶姑妈、皇后……皇帝发誓,如果有一天自己真正掌握天下,绝对不允许女人干政!朕才是唯一的,可以号令天下的至尊! 他微笑着看看自己姐姐,平阳这里才是让他放松和感到温暖的小窝。所以他会马车劳顿的从长安赶到汾阳这小地方来了。他忽地想起适才那个美女,顿觉下身有了反应。公主悄悄看了一眼兄弟的神情,立即拍掌吩咐歌舞队进堂表演。 黑色是大汉最高贵的色彩。低贱的艳丽色彩,装饰在歌舞伎女身上,却充满了无限的*。女人们伸展着腰肢,舞动着长长的裙带,半露的胸部跳动着,诱惑着上面的男子。皇帝左右扫视,只觉眼花缭乱。他低声问公主:“哪个最好?” 公主轻声道:“稍等,还有一个舞蹈呢。” 歌舞伎们退到两侧。这时,外面的喜鹊突然哗啦啦全部飞入堂内,停在雕花的大梁之上。翻飞的羽毛在阳光中浮动,散发着神秘的气氛。一个苗条的女子身着湖水绿的半长裙,迤俪而入。她的头顶戴着一个高耸的花冠,花冠之上,站立着一只金毛小鸟。小鸟发出悦耳的鸣叫,群鸟和鸣。鸣声中,女子如春日的小树,舒展着四肢。她抬起脚,脚尖缓缓顶至头顶。雪白的脚踝上,金色的铃铛晃动着。红色的蔻丹在脚指甲上闪动着**。白皙明媚的面孔上,一双丹凤眼迷离朦胧。 她启唇清唱: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皇帝全身都充满了热情和**:“公主,这是什么歌舞?” 公主笑道:“百鸟朝凤舞。” “百鸟朝凤?”皇帝心中掠过一丝惊讶。很快的,他站了起来,指着正在舞蹈的女子大声道:“朕要你!” 所有歌舞伎一起哗啦啦拜倒。 女子正舞到关键处,一听此言,不觉吐了下舌头。她盈盈拜倒,耳边听见皇帝问:“你叫什么名字?” “卫子夫。” “好名字!好名字!”皇帝哈哈大笑,他只觉自己迫不及待了:“朕喜欢。” 他大步走下来,打横把卫子夫抱了起来。堂内很快只剩下他们两个人。四周的门已经关上。阳光瞬间被隔离在了窗外,室内充满黯淡的迷茫。皇帝不觉摸了一下自己的*,感到坚硬得能敲得砰砰作响。他用力将卫子夫的衣裙撕开,握住她的胸前软玉,发出野兽一般的笑声:“子夫,听到朕的战鼓隆隆之声了吗?” 卫子夫瞪大了眼睛,她已经惊讶得说不出害怕两个字来。娇小的鼻子尖渗出了一滴汗珠子。皇帝的舌头卷过她的鼻子尖,狂热的伸入她的唇齿。“好香!”他的热气喷到她的脸上,卫子夫只觉被他压得喘不过气来。 “皇上。”她娇声道。 “叫朕彘儿。” “彘儿。” 身躯交织在一起。皇帝的干劲前所未有的膨胀着,扩张着,伸展着。他仿佛在疆域上驰骋,领地上流淌着他的汗水和敌人的鲜血。当卫子夫被他放开时,他赤身站在正堂当中,只觉自己可以再御女千人。他不觉哈哈大笑:“朕还能再战!” 说完这句话,一股疲乏袭来,他雄壮的身子缓缓倒下。过了一会儿,堂中响起满足的呼噜声。 7、机遇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关于卫家发迹的原由有很多传说,不过这一切的传说在霍去病的脑子中只是一片空白。他只是个孩子,等到他开始产生记忆,他已经成为衣食无忧的富家小公子了。他最大的战斗就是和继父陈掌争夺母亲少儿的爱宠。 可是卫少儿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甚至在风雷交加的半夜,她常常会在梦中走回那个夜晚。那个卫家走向大富大贵的夜晚…… “少儿,公主叫你去书房呢。”一个婢女在厨房外面叫。 卫少儿刚刚收拾完厨房,藏好半块牛肉。她的儿子已经爬到碗橱上,和一只偷腥的幼鼠对视。他伸出胖胖的小手,正要去抓对面的小东西,整个身子被母亲拎起来。男孩子张嘴想要哭泣,听到了母亲威胁的声音:“宝宝,乖点哦。去公主那里有果果吃。” 卫少儿抱着儿子踏入书房,桌子旁边有幽幽的一盏小灯。卫子夫盘坐在桌案旁,雪白的脖子上粗暴的吻痕在幽暗的灯光下都特别清楚。卫少儿快步上前,扶住妹妹的肩膀,忍不出怒声道:“哪个王八羔子干的?” “少儿。”另一边传来一声娇媚又威严的声音。平阳公主出现在书房内,她的面孔发光,用女人间时常出现的神秘语气道:“子夫被皇上临幸了。” 卫少儿的脑海中闪过那个鼻梁两侧散布青春痘的男子,不由自主的颤抖了一下。霍去病从她怀中努力的伸手,想够到案桌上的一盘红枣。卫子夫挺直了腰,反握住姐姐的手。少儿的手心一片冷汗。 平阳公主见这个素日泼辣的女子惶恐的样子,也满意地笑了:“少儿,本公主准备把子夫送到长安,送到当今皇上身边。你们卫家,很快就会走大运了。” 卫少儿把头埋到妹妹肩头,这柔弱的双肩,竟然要肩负起这样的担子吗?卫子夫的声音却清晰而镇定:“奴婢去了长安,拜托公主照顾奴婢的兄弟姐妹吧。” “子夫,”公主的话语和蔼:“别自称奴婢,叫我阿姐。从此以后,我就是你的阿姐,你是我的阿妹。你进宫,既是卫家的荣耀,更是阿姐我的荣耀。” 卫少儿这才缓过气来,她忽地将儿子的小胖手一拍,一粒枣子滚落在地,一直滚到了墙角。她猛地跪下,哭道:“公主,您怎么忍心送子夫去那种地方啊。听说皇后娘娘非常厉害,宫女们都不能受孕。如果受孕,可能连命都送掉。咱们邻村的阿花不是宫女吗?她已经被打残,遣返回家了。” 她又转向妹妹:“三妹,宁嫁田舍翁,勿入建章宫。你怎么这么傻呢?” 公主轻轻伸手,给卫少儿擦泪:“少儿啊,你们全家为奴,哪个田舍翁肯娶卫家的姑娘呢?更何况,子夫这样天姿国色,别说田舍翁,便给了吾儿,吾儿也配不上这样的绝色。自古以来,聪明的女人都会利用自己的姿色改变命运,更何况是万民至尊看上了你妹妹。” 卫少儿哽咽起来:“去了那里,可是寂寞孤苦,无人依靠?” 公主又道:“不用担心,我会派遣卫青为子夫送东西,递消息。你们兄弟姐妹,不会断了联系的。” 卫少儿忍不住问三妹:“三妹,你可爱皇上吗?” 卫子夫惊讶的看着二姐,心中暗叹,原来这个精明二姐才是个糊涂虫。她微微一笑:“皇上是万民至尊,妹妹只是去侍奉他,爱与不爱,有何干系?何况,娘亲不是爱过郑季吗?姐姐不是也爱过霍仲儒吗?这些男人哪个没有辜负卫家的女人?与其被寡薄小民辜负,不如去深宫一试,或许卫家从此改变为奴之命,也未可知。” 公主连连点头:“果然是我的好妹妹。不枉阿姐栽培你一场。子夫啊,你要记住,当今皇上性情急躁,一点小事也常常会引致他内心的愤怒。你如今进宫,要恪守宫女本分,切勿主动引诱他,以免成为皇后的眼中钉。待到朝局有异,皇上得掌大权,你再适时以退为进,定能得到皇上的欢心。至于要长久的得享龙宠,就看你能否做到‘以柔克刚’了。” 那个夜晚,那位尊贵的女人,和另一位即将尊贵的女人还说了些什么,卫少儿已经记不清楚了。她甚至分不清哪些是自己的记忆,哪些是自己的妄想。直到卫子夫度过宫中的艰难岁月,真的成为宠妃;直到卫青戏剧般逃脱皇后的追杀,从一名小小的骑奴成为朝廷的官员;直到卫家大小一起在金銮殿上叩拜万岁,齐齐被上天落下的荣华富贵砸中。卫少儿才明白,那年的自己是何等幼稚,而卫子夫又立下了怎样的宏伟志向。 直到现在,卫少儿并不遗憾自己的选择。她更爱自己的儿子,更爱自己的丈夫陈掌。她唯一觉得可惜的是自己帮不上子夫什么大忙。看着远处卫青的马儿在打喷嚏,卫青拉着霍去病的手,给他指点马匹,她忽地想:其实老五也想帮帮子夫吧,所以他才蹦达着要去前线打仗。一向乐观平和的卫青主动请缨去疆场撕杀,为的也是他的姐姐子夫吧。 卫家荣辱,系于卫子夫一身。 8、军机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霍去病回头见娘亲似在沉思,便笑嘻嘻对舅舅道:“舅舅,娘不舍得您去征战呢。” 卫青摸摸外甥的脑袋:“你的军刀练得怎么样了?” 霍去病得意道:“舅舅可以来考考我啊。对了,赵信师傅也和您一起出征吗?” 卫青迟疑了一下道:“他不去。皇上第一次对匈奴用兵,不打算用匈奴降将。” “为什么?” 卫青左右看看,压低声音道:“告诉你一个军事秘密,不许告诉任何人。” 霍去病大喜,激动得屏住呼吸。 “匈奴有一个细作叫狼牙,早就潜入我大汉,刺探我大汉军情。可是我们都不知道狼牙是谁?” “狼牙?”霍去病低声问:“他做了什么?” “什么?”卫青声音更低:“记得我给你讲过的故事吧,就是马邑那件事情。” 霍去病点点头:“记得啊,舅舅说过,那时皇上决定不再与匈奴和亲,想杀掉匈奴的气焰。所以马邑大将军王恢就派手下的商人聂壹去做细作,欺骗军臣单于,说准备做他们的内应,把马邑献给单于。可是舅舅,这件事情不是没成功吗?” 卫青摸摸外甥的脑袋,道:“这是皇上第一次决定消灭匈奴,却因为一个小兵被匈奴捉住,那人胆小,把所有计谋全部招供了。结果单于紧急撤退,皇上安排的三十万大军连根匈奴毛都没抓到,害得王恢也因此丢了脑袋。” 霍去病更加好奇:“那又怎么样?” 卫青悄声道:“那时皇上以为匈奴是偶然知道真相,后来抓到一个匈奴将领,才知道其实匈奴在我们大汉安排了细作,就是这个狼牙。狼牙把真相传递给了单于,单于才全身而退。他们为了不暴露狼牙,才伪造消息,说是抓捕了一个小兵得到的真相,还假意把那个小兵封为天王。” 霍去病气愤得直跺脚:“怎么有这种事情?谁是狼牙?” 卫青道:“你问我,我问谁?所以这次皇上派兵,怎么也不肯让匈奴将领跟随,一定要彻查谁是奸细。” 霍去病郁闷道:“为什么匈奴有这么厉害的细作?我们大汉为什么没有这么厉害的人也到匈奴去潜伏。” 卫青敲了他的小脑瓜一下:“你有本事你去啊。” 霍去病抬起头,傲然道:“我要去,就要领雄兵百万,踏平祁连天山,把师傅送到天山!” 卫青噗嗤一笑:“百万雄兵?哈哈,能给你一万匹快马就不错了。” 霍去病想了想,瞪大眼睛道:“原来皇上不相信师傅。可是师傅在大汉已经十年了。他怎么会不相信师傅呢?” “不是不相信啦。”卫青挠挠耳朵:“反正,我也说不清楚皇上在想什么。谁也不明白皇上在想什么。皇上的脾气啊,比枣子刚到长安的时候还暴烈呢。咦,你呸什么?” 霍去病吐了口唾沫道:“左边这颗牙有点摇晃,昨天和师傅学习在马上射箭,结果磕到一棵大树上,这颗牙摇得更厉害啦。” “干脆我帮你把牙拔了!” “不!”男孩子大叫起来。早就被舅舅把脸端住,动弹不得。霍去病一急,眼睛正好瞄到前面来了个身着浅紫色小袄子的姑娘,他张嘴大叫:“小轩姨姨救我!” 女子温柔的笑声响起:“青哥,你又欺负小孩子了。”卫青哈哈放开外甥,转身道:“你怎么来了?儿子也不管了?啊,好香!” 他把鼻子凑到小轩的耳背后,只管乱嗅。小轩轻轻拍了他下巴一下:“不怕小孩子看了笑话你。给,我给你做的新鲜鹿肉饼。” “啊!小轩,你真是我的好老婆!”卫青兴高采烈的接过女子的篮子,上面的棉布已经被篮子的油饼浸出油来,透出特别的香味。三个人坐在地上,卫青大口大口的吃着肉饼,满足得打了个饱嗝:“真好!小轩,你什么时候嫁给我吧。” 小轩靠着他的肩膀,阳光暖洋洋照在她的头发上,泛着柔和的光泽。“青哥,我爹已经同意啦。可是,你们家也许瞧不上我了。” 霍去病坐得离两个人远了一点,他一个人捉了两只蛐蛐在那里撩拨,一边看蛐蛐进攻,一边胡思乱想:师傅会不会很难过啊,师傅那么了不起,却不能出征立功…… 趁着外甥发呆的瞬间,卫青一手将小轩搂进怀中:“所以我说呢,你爹那时眼光不好啊。你看我卫青,仪表堂堂,怎么会当一辈子的骑奴呢,叫他把你嫁给我,他居然派了五只黄狗来咬我。五只啊,小轩!” “还说呢?不是四只都被你杀来吃了,还剩一只逃回家。爹要被你气死了。”小轩是里长的女儿,自小跟在卫少儿身边学厨。其实她很不专心,天天瞅空子和清秀的“卫青哥哥”套近乎。锅子里的菜不是炒得半生,就是黑糊糊一团。她被卫少儿不知弹了多少个爆栗,常常见到卫青的时候都是一脸油烟和泪水。幸亏卫青天生好脾气,总是帮她擦干净脸颊,再将自己赶马听来的故事,添油加醋告诉小姑娘。小轩对卫青的感情渐渐从迷恋外表的低级阶段发展到崇拜心灵和智慧的高级阶段,两个人彼此热爱来热爱去,没想到把小轩的肚子爱大了。 卫青被姐妹们打扮得整整齐齐去里长家提亲,让里长一顿拳脚赶出来。老头子犹如威风凛凛的大将军,驱赶着五条恶犬,站在村口破口大骂:“你们卫家也能出息,老天都会大晴日打雷了。”话音刚落,天空突然响了一下暴雷,把老头子旁边的一棵大树劈成两段。看着烧焦的树木在兹兹冒烟,小轩更加坚定了和卫青私奔的念头。 此刻两个人依偎在一起,想起往事,脸上同时露出了笑容。第一个儿子出世了,卫家上下激动无比,连小小霍去病都些嫉妒小表弟的受宠。再后来,第二个小表弟出世,霍去病心结顿解,洋洋自得认为大表弟也会有和自己同样的失落。现在小轩的肚子又有些膨胀,卫少儿曾经嫉妒得在家里半骂半笑:“小轩,你养小猪呢,一个生了又生一个。” 卫青温柔地摸摸小轩的小腹:“生个女儿好不好?生个女儿。这次我出征回来,就正式向三姐秉明,求她准许我们成亲。不过成亲还真麻烦呢,还要什么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嘿嘿,我对你哪点不熟悉?还需要这个花活?” 小轩轻轻帮卫青擦掉嘴角的饼屑子:“那就不急呀,总得把老三生出来吧。你看谁家新娘是挺着大肚子拜堂的?” 霍去病还在地上驱逐蛐蛐,时不时发出一声吆喝:“前进!”“进攻左翼!”“不准临阵脱逃!” 卫青见他专注的神情,不免摇头:“都说外甥象舅舅,这小子怎么一点都不象我呢?我把战争当游戏,他把游戏当战争。” 霍去病忽地扔掉手中的草根,跳起来道:“舅舅,您们拜堂,我可不可以喝喜酒?” 卫青大笑起来:“可以啊!我们瞒着你娘亲,悄悄给你一坛酒喝个够。” 9、出征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长安轰动了。 从来没有谁出征象车骑将军卫青如此风光。皇帝亲自去太庙祷告之后,还亲自给他祝酒送行。一匹匹战马养得毛光水滑,马上的骑士穿着漂亮的军装,仿佛去匈奴的领地踏青一般。 躲在阁楼的百姓们议论纷纷:“看到了吧,就是这位将军。” “听说以前是平阳公主家的奴隶。” “阿二啊,看你一头癞粒子,难怪发达不了。人家姐姐是皇上的宠妃啦。” “真是人走运,什么都走运。侯爷田玢发疯死了,这后戚当中卫家也要发达了。” 卫青戴上了雪亮的头盔,盔顶的两根雉毛是皇帝狩猎时亲手射下的。皇帝看着卫青骑在战马上面,素日嘻嘻哈哈的面容也变得严肃起来,不觉得意。这次自己亲自设计的战局,非把匈奴狠狠教训一把不可。 卫青正要带军离去,皇帝叫住他。皇帝上马,兜到卫青的马旁,亲切地道:“这根雉毛松动了。”看着皇帝的御手帮一个车骑将军旋紧雉毛,周围的官员都发出低低的感叹声。这个曾经胡乱厮混的小骑奴,靠着姐姐的姿色,竟然也有如斯光辉的时刻。换了其他官员,纵然不激动得昏过去,最起码也来个热泪盈眶,说几句肝脑涂地的忠义之词。卫青显然没有这种觉悟,他只是嘻嘻一笑,仿佛又举起右手对皇帝做了个神秘的姿势。皇帝哈哈大笑,兜马回来,顺手一鞭抽到卫青的坐骑屁股上,登时万驹齐动,刹那间长安城的大街都是哗啦哗啦的马蹄声。 马蹄声越来越重,重到极处,又越来越远,渐渐消失在了远方。 装饰着王族标志的马车,帘子密密垂下,静静地守在长安城外十里小亭。卫青大军刚到小亭,手下校尉张次公来汇报:“将军,前面是平阳公主的车骑。说是为将军饯行。” 卫青一惊,收住缰绳。 自从三姐子夫入宫,高高在上的主人平阳公主仿佛一夜间转了性子,对自己异常温和。卫青常会被公主单独叫到房间,公主会给他一些东西,悄悄带给子夫。这些东西,公主便教卫青如何藏在靴子里或内衣里或发髻里。每次藏好,公主会吩咐儿子曹襄故意来撞撞他,看东西藏得是否牢靠。万一掉出来,卫青和曹襄就乐得哈哈大笑。公主也不会生气,只是命他再藏一遍。 这种携带,成为卫青最喜欢的一项游戏。因为游戏的尽头,就是三姐子夫在深宫绽放的美丽笑容。卫青说不清楚自己有多么眷恋姐弟们在一起的岁月,如果能让远离家乡,在深宫卑微生长的三姐快乐,卫青愿意把整个世界搬进建章宫。可是他不知道三姐需要什么,而公主知道。卫青心底里对公主充满了难以描述的崇敬。 当卫子夫逐渐赢得皇帝宠爱时,公主很快给了卫青自由,甚至给了他从军的机会。 所以张次公的报告,让卫青又是惊讶又是感动。他翻身下马,快步走到马车旁边,拱手行礼:“卫青参见公主。” 平阳公主坐在马车内,驾车的马夫是楚项。听到卫青的声音,公主的身子不由主的颤抖了一下。她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赶到这里,等候在这里,只为了听一个曾经是自家小骑奴的男孩子的声音。不,他已经是男人了,他领兵出征了。公主深吸一口气,镇定地掀开帘子,庄重地一笑:“卫青,侯爷叮嘱了,托本公主带句话给你。” 卫青诧异,侯爷?他想,侯爷长期卧病在床,半死不活的,他有什么指教?他微微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卫青不知道自己的笑容杀伤力有多么强大,仿佛青春的神灵都附着在了一笑之间,让女人的魂魄在半空中奋不顾身地扑向这温暖的,却又飘渺的瞬间。 公主失神。 卫青等了一会儿。 军队在两个人的静止之间似乎化成了不动的背景。没有军队,没有马车,没有道路,也没有蓝天白云。平阳公主的面前只站着卫青一个人。她忽地伸手把他肩头的尘埃拂去,柔声道:“这孩子,打仗不比驯马,多长个心眼,多留点精神,多考虑几分,恩?” “是,卫青牢记公主的教诲。”他有点急了。公主怎么变得这般婆妈,还是病床上的侯爷婆妈?他翻身上马,拱手再致意:“卫青告辞了!” 公主看着烟尘滚滚而去。那矫健的背影渐次淹没在无数的旌旗当中,而旌旗又逐渐淡薄在天际。公主的手指间还留有适才拂尘的余温。她忽地哭泣起来,这尊贵的公主哭泣起来。马车缓缓启动,楚项似对女主人的古怪行动见惯不惊,镇静地将马车驶往相反的方向。 10、师傅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师傅!师傅!”霍去病冲进赵信简陋的小院子,四处寻觅赵信的踪影。但小院子除了打扫的仆役老赵,没有见到赵信。他素日用的一把军刀还在刀鞘内,挂在墙上,刀柄上几缕红色的流苏飘下,在粗糙的黑黄牛皮刀鞘上轻拂,有些奇异的味道。 霍去病忍不住撩起流苏看了几眼,昨天还没有这么古怪的东西啊。老赵在窗外用嘶哑的声音道:“霍公子,赵将军去胡姬垆了呢。” 霍去病犹豫了一下,胡姬垆是长安一条小街――余香道上卖酒的地方,老板是来自匈奴的胡女,所以人们叫那里胡姬垆。那条街上还有很多浓妆艳抹的女子进出,达官贵人们的马车也常常停在余香道的道口。和霍去病一起听赵信讲故事的公子哥中有一个小侯爷,他曾经神秘地告诉男孩子们余香道上的故事,说那里会有光屁股大*的女人奔跑。 霍去病记得自己给娘亲提过一句,屁股立刻收获了几个重重的巴掌,从此没敢再想那个古怪的地方。此时听说师傅在那里,顿觉有了很正当的理由去余香道观光一下。当即拔腿就奔出了院子。 赵信已经记不得自己喝了多少杯酒了。酒垆的后面,一条布帘子拉上,一块简陋的木板床,就成为他与胡姬颠倒岁月的温暖窝。此刻他赤条条躺在木板,盘踞在大腿边的温暖的**在微微蠕动,仿佛身上盘了条大蛇,信子舔噬着自己的肌肤与精力。女人的身体有着浓郁的气味,很多汉人男子不喜欢这种味道,但赵信喜欢。这会让他感觉适才的大汗当中充盈着*的气息。他的大手抚摩了一下面前光洁的背,含糊问:“生意还好吧?” 胡姬的嗓子有些嘶哑,也许是刚才喜悦的嚎叫喊破了嗓子,但声音十分愉悦:“还好啊。如果士兵们得胜回长安,生意会更好了。” “想不想胭脂山?” 胡姬低声道:“我很小的时候就被掳到这里了,也不记得家乡的事情啦。爷还想家吗?” “我?我这辈子都回不去了。”赵信含糊地笑,带些讥讽。 “那爷就娶一个汉女子吧。成家,生子……” 赵信轻轻托起胡姬的下巴,她的头发又卷又淡,淡得象没有颜色。他忽地想起另一张俊俏火热的面孔,大眼睛鼓鼓的瞪着自己,不觉感叹了一句:“可是我喜欢的女人,是别人的老婆啦。” 布帘子外面传来一阵喧哗声,仿佛有人在喊赵信的名字。 赵信摇摇头,幻觉。在大汉有十年的光阴了,开始常常有这样的幻觉,好象有人在喊自己的名字“呼韩飞”,现在已经越来越淡薄,今天居然幻觉出“赵信”两个字了。看来自己和家乡的缘分真是一*一日淡漠了。 霍去病在余香道上穿梭。让他吃惊的是,道口虽有不少的车辆,可小道上几乎没什么人走动。旁边的铺子都垂着厚密的帘子,帘子里却时不时传出喘息声,如藏着无数头媚兽。霍去病连蹦带跳冲到胡姬垆,只叫了几声师傅,前后左右都有脑袋从各色帘子后面探出来,然后是笑声:“这是谁家的娃娃?”“模样儿很可爱。”“娃娃,快点回家。” 霍去病一急,用力跺了两下脚,大喊:“赵信出来!” 胡姬探出头来,她的头发乱成一团,缠在*的脖子上。她笑嘻嘻道:“娃娃找赵将军?那就进来啊!” 霍去病生气得瞪了这女子一眼,继续大喊:“赵信出来!” 一条粗胳膊猛地把他拖到帘子后面。霍去病只觉自己是飞进了帘子,才看见师傅的眼睛。他的眼睛没有怒气只是有些神秘:“你怎么找来了?” 霍去病见师傅盘着腿,半身裹着一件破旧的衣服,便道:“师傅,我舅舅走了。” “我知道。皇上亲自为你舅舅饯行呢,祝他大胜归来!” “师傅,我也想去看看。您能不能带我去边关看看?我想在那里等舅舅的消息。” “不行。我半步都不能离开长安。” “为什么啊?” “因为我还不想死。” 霍去病惊讶得看着师傅。师傅喜欢打猎,师傅喜欢四处游荡,但看这个情形,师傅要把他自己关在长安醉酒了。“那,您什么时候才能带我去打猎呢?” “等吧。”赵信漫不经心地道:“等你舅舅回长安那天。” “舅舅他,一定会取胜的。对不对?师傅。”霍去病的脑袋已经被娘亲的唠叨灌满了担忧。娘亲说过大汉以前从来没战胜过匈奴,娘亲还说公孙敖叔叔他们纯粹是去送死的,娘亲甚至说舅舅能不缺胳膊少腿回长安就是万幸了。 赵信拍拍霍去病的脑袋:“放心了,你舅舅会活着回来的。” 霍去病郁闷道:“为什么是活着不是取胜?” 赵信又喝了口酒,哈哈笑道:“出征有象他这么大张旗鼓的吗?真是这样,匈奴帝国早就准备好陷阱等着这群长安的公子哥儿了。”见霍去病眼睛中透出怒火,赵信安慰地拍拍他的肩膀,谁知道男孩子愤愤然扭开肩膀:“不许羞辱我舅舅。” “好,好,好。其实我猜测这次你舅舅带的不是主力部队,多半是皇帝做给匈奴看的诱饵,真正的主力部队是另一位将军率领的吧。” “谁率领的?” 赵信闭嘴摇摇头:“我胡猜的,不能作准。等你舅舅回来,你自己问他。” 顶上的天花板有些轻微的响动,灰尘从缝隙中簌簌落下。赵信看着灰尘飘入面前的酒杯中,并没有生气,只是慢慢看着酒杯里的酒水逐渐浑浊,仿佛这是一个很好玩的游戏。 简陋的木楼上面,地板上趴着一个精壮的男子。他的身旁,一个**的女子裹在一堆衣衫中已经睡过去。男子默默听了很久,缓缓退出。 11、猜疑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内史张汤站在皇帝面前,激动地陈述自己的观点:“陛下,这样下去是查不出谁是奸细的。陛下啊!” 皇帝的上唇已经留起了黑色的髭须,鼻梁两侧的青春痘渐渐淡去,只多了两条肌肉,发怒的时候,就会鼓在脸上,让这张年轻的面孔充满杀气。此刻,他已经有些不耐烦:“那你说该怎么查?朕派遣宫中侍卫,已经暗查所有匈奴籍将领半年了,可是一无所获。他们都没有异常,没有异常。” 张汤是皇帝任命的专门负责审讯的官员,他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皇上会变得这么优柔寡断。当初皇上下旨让自己审讯王公贵族的时候,可不是这样。张汤从小就热爱审讯,这会让他瘦弱的躯体充满了权威的力量。他小时候,曾经因为家中的东西被老鼠偷吃而饱尝了父亲的拳头。于是他挖遍了每一个墙根,直到挖到老鼠洞为止。他抓住老鼠,严刑拷打,最后具结刑状,判处老鼠死刑。同时他认为院墙包庇罪犯,为罪犯提供窝藏地点,也判处院墙连坐死刑。这些举动被他的父亲看到,张老爷大加感叹。认为张家有幸,产生了一个真正的天才。 几天后,张家的院落被大雨冲塌。张家人从倒塌的泥土中钻出来,更加震撼于张汤的神奇――连老天也处死了张家有罪的院墙。 张汤思及往事,认真道:“陛下,如果您把这些匈奴籍将领交给臣来审讯,臣保证,一定能找出那个狼牙。” 皇帝瞥了他一眼,张汤的脸颊瘦削,颧骨高耸,年轻虽轻,鬓角已经因操劳国事多了不少白发。皇帝不耐烦道:“你怎么审讯?你不就是严刑拷打那几招吗?你想要朕把军中将领交到你的刑具之下?” 张汤恨不得把一颗火红的心捧到皇帝面前,只要能表达出他对万民之尊的忠诚:“陛下,臣不仅仅会用刑具,臣,臣还会用《春秋》决狱。” “你用《春秋》决狱?”皇帝有些惊讶,嘴角也不自觉的泛起嘲讽。虽然自己推崇儒家学说,但仅仅是推崇儒家学说中对君王的忠诚,推崇学说中对等级的维护,自己还没有傻到以为儒家孔子的大作《春秋》可以用来断案。 张汤更加激动:“陛下,《春秋》当然可以用于审判。这部煌煌巨作中处处是先贤闪光的思想,每一道思想都是微臣维护陛下的武器,它们比鞭子还要凶猛,可以鞭挞到罪犯肮脏的内心深处,让他们痛苦于自己的卑贱,主动交代自己不忠的罪行。” 皇帝看着张汤不断翻动的嘴皮,几滴唾沫甚至飞到了龙袍之上。皇帝忽地觉得张汤的念头完全不荒诞。儒学,是自己要推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学说。如果将其置于刑律之上,岂不是天下的云云众生很快就要仰望这部权威的书籍?狡猾小民妄想逃脱刑律的惩罚,也会不断的钻研这些学说,岂不比自己捧两个九十多岁的老儒生做官更见效率? 皇帝大喜:“张汤,你果然是个干练之才。不错,朕要天下的人都明白春秋大义,要天下的人都从内心深处向大儒学习。” 张汤当即口称“皇上圣明”,又道:“既然如此,陛下可否允许臣审讯那些匈奴籍军官们以及他们的亲戚朋友呢?臣相信,臣一定能顺藤摸瓜,抓到潜藏在他们中间的狼牙。” 皇帝断然道:“不行。大汉的军队是朕的宝剑。宝剑可以嗜血,但不能蒙尘。” 张汤听到蒙尘二字,觉得有些古怪。神圣的律法竟被天子当作污垢一般,而那些肮脏的异族细作却被陛下保护起来。他不觉又道:“陛下,您,为什么对他们这样仁慈?” 皇帝缓缓道:“朕是天子!朕的父亲是天子,朕的祖父是天子!那么朕这个天子与其他的天子有什么不同呢?朕要拓展疆土,要把朕的光芒普照到黄河以北,普照到草原,到雪山,到一切朕指点的地方。这就是朕的愿望!军队,就是朕的宝剑,朕的骏马,他们承载着朕宏大的理想。你不会明白的,张汤。” 张汤楞了一会儿,他伏地哽咽起来:“陛下,臣为臣无法完全领略陛下的圣意而感到羞愧。” 皇帝忽地大声咆哮起来:“你当然不会明白的!因为你害怕匈奴!所有的朝臣都害怕匈奴!别以为你们嘴上不说,朕就不知道!这次朕派遣大军征讨匈奴,所有的人都躲在家里窃窃私语,等着看朕的军队吃败仗!等着看朕的雄心被你们的软弱磨灭!但朕不会!朕的决心不会因任何困难动摇!我要拥有更强大的军队,匈奴将领也是朕的武器,朕还要依靠他们去立功拓土。下去吧!下去!” 皇帝孤独地站在朝堂上,这金碧辉煌的龙椅四周,看不到一个朋友。张汤退下后,皇帝的手还在发抖,握着宝剑的手还在发抖。他想起自己派遣的大军,派遣的四万铁骑,不知道他们行进到哪里了。他多么渴望长安的城楼上响起胜利的鼓声,他多么希望看见将领们的高头大马四周挂满血淋淋的人头。这是我的大汉,我一定要建立前所未有的大汉帝国。 12、龙庭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匈奴龙庭的王宫内,忽地爆发出一阵狂笑。笑得最大声的是坐在一把大靠背椅子上的粗壮的男子,他的身上裹着一件镶嵌着丝绸边角的虎皮军服,前额剃光,留了三条很精神的辫子,辫尾又黑又卷,仿佛三只牛角顶在头上。这正是匈奴国的大王军臣单于。军臣单于正当盛年,他继承了匈奴帝国单于一贯的贪婪与狡猾。在他看来,帝国旁边的大汉越强大,就越象身边圈养的肥羊,只是这羊不但会长毛,还会生长丝绸、陶器、米粮、美女。 见单于笑得如此得意,单于的大臣右贤王也不觉搓着脖子上的檀香木珠子,好奇地问:“单于,又有什么好消息?” “把毒蛇派到鸡窝,小狼送进羊群,果然能得到很高的报酬。”单于笑道:“狼牙的消息已经到了,汉国的笨蛋皇帝又给我们送来一大群肥羊。” “一大群肥羊?”单于大弟左谷蠡王伊稚斜也奇怪起来:“探子说皇帝派了车骑将军卫青统军十万来攻打我国,单于认为这卫青是只肥羊?” “他?”军臣单于不屑道:“他是只羊,但最肥的不是他,他只是猎狗群前面的小羊。皇帝的大军另有其人。”站在单于身前的是他的儿子于单,这个孩子继承了他汉族母亲的美貌,但瘦削的身段在众多匈奴大臣中显得特别单薄。他见父亲雄心勃勃的样子,不免有些担忧:“父王,我们刚刚才从汉国抢掠了一些粮食,您难道还准备亲自出兵吗?” 伊稚斜个头虽不及自己大哥,块头也不小。他听见侄儿的话语,不免心生鄙视,心道:王的宝座上应该是狮子和老虎的后代,狮子娶了只白兔做老婆,能生出什么勇士?想着想着,他自然地瞪了王子一眼。 右贤王注意到伊稚斜的眼神,便哈哈笑着,一边拍拍王子的肩膀,一边道:“懦弱的汉国从来靠着和亲与赠礼求得我国的庇护,这次突然出军,妄想捋我虎须,莫非有所仗伺?” 单于猛地起身,抓起殿壁上悬挂的雕花大弓和牛皮箭筒,大步走出宫殿。众多匈奴王公们纷纷跟在他的身后,一群人站在院子里,但见单于搭箭道:“自从马邑险中汉人的阴谋,匈奴已经很久没派大军进关内抢夺了。小股偷袭,早让本王厌倦了。再不拉弓打猎,我怕自己的马儿会肥得不能奔跑,胳膊会长出赘肉不能射箭。”话音刚落,他的箭如流星,一只野鸡忽拉拉扑腾起来,羽毛挣扎了一地。王公们纷纷叫好。 单于眼睛一眯,狠狠道:“刘彻小儿,以为用自己的小舅子卫青做诱饵,就可以吸引我们的大军前往上谷,哼哼,他太低估匈奴帝国了。另一批探子已经报来,雁门、云中、代郡都有异动。如今汉将李广在雁门驻守,公孙贺驻守代郡,只有公孙敖军队半途失了踪影,估计要从云中出发。右贤王,云中一带,比邻你的领地,你敢不敢和本王比赛打猎?” 右贤王笑眯眯道:“单于,您觉得这次汉军会把主力集中在哪里呢?” 单于转问儿子:“你的判断呢?给叔王们说说。” 于单王子看看四周野心勃勃的面孔,不觉有些紧张。他不敢和叔叔伊稚斜的目光对视,右贤王虽是只老狐狸,但笑容至少没那么逼人。他便对右贤王道:“按照狼牙的分析,卫青如果是诱饵的话,主力军队很可能集中在李广那里。公孙贺和我们打仗多次,他那里的军队也不会太少。汉军吹嘘这次带了十万大军,那么李广那里至少有五万吧。其余三人平分,大约也不过各带一万多骑而已。” 单于满意得瞅了儿子一眼。谁说自己这儿子将来不能担当单于,他想,这个智谋,完全不输于汉人嘛。他大声道:“说得好!这些军队当中,惟有李广胆色过人。我们的主力大军被左贤王带往月氏抢掠了,这里只留有八万铁骑。这样,我亲率五万骑兵埋伏在雁门,先灭李广,杀掉汉军的锐气!” 右贤王连连点头:“单于英明,李广虽勇,只有守关之能,他要敢独闯我国,非把他杀个落花流水,那其余三万铁骑呢?” 左谷蠡王伊稚斜抢先道:“我带两万对付公孙贺。这家伙上辈是我匈奴族的奴仆,却背叛我国,投降汉国。哼哼,我的两万铁骑刚从云中回来,这次再去云中,给公孙贺绕绕圈子。他的军队就无法接应李广。嘿嘿。运气好的话,说不定再抢批粮草回来。” 单于立即追问:“那代郡的军队呢?” 右贤王嘿嘿一笑道:“代郡?公孙敖是长安的混混,仗着是卫青的铁杆兄弟就被笨蛋汉皇帝派来领军,我只要埋伏五千弓箭手,就可以把代郡的军队打败。” 单于满意道:“好!好!杀只兔子何必派上十匹野狼。只是那皇帝派来的诱饵卫青你们想过没有?”于单王子正待说话,伊稚斜上前一步,把王子几乎撞到身后,他粗声道:“单于,可不是您说的,杀只兔子而已。我派手下的千夫长海里带五千骑兵去教训他就足够了。” 单于见儿子面孔涨红,却也不敢与他叔叔争执。他沉思了一会儿,哈哈大笑起来:“听说卫青以前只是个马夫,但姐姐貌美,做了皇帝妃子,他才被提拔到军中。此等小儿,胜之不武。五千骑兵也不用了,这样,于单你带三千骑兵出去,活捉卫青,问皇帝再要一群美女来交换!” 众人大笑起来。 13、兄弟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卫青和公孙敖率领的大军号称十万,其实只有四万骑兵。按照皇帝的部署,卫青大张旗鼓到上谷,吸引匈奴主力,然后由李广出雁门关、公孙敖中途出代郡、公孙贺出云中率领大军,包围匈奴主力,有望把匈奴杀个措手不及。 卫青和公孙敖同出长安,两人情同手足,这次能一起领兵出征,一路说笑,仿佛不知前路凶险。公孙敖本是皇宫一个小小的侍卫官,第一次认识卫青还是因为卫子夫。那时卫子夫刚刚入宫,备受其他宫女的排挤和嫌弃。皇上的注意力则放在了和太皇太后争夺权利之上,早把这因“百鸟朝凤舞”入宫的美人儿抛到了九霄云外。公孙敖在宫内巡视的时候,见一个小小宫女每日寂寞地在回廊上听雨。小小的光足从雕花的木板上伸出,仿佛无意一般在小水圈中轻划。脚踝上的金色铃铛,在风中微微响动。公孙敖仿佛心都被这铃声拽住,每次经过回廊,脚步不觉放慢,放轻,怕打搅这小姑娘的情思。 这样过了两个多月。一个非常偶然的清晨,那宫女忽地回头,白玉一般尖尖的下巴上,有颗小小的娇俏的痣。她微微一笑,刹那间天地失色,公孙熬的心中如卷过狂风暴雨,他整个人呆立在那里,说不出话来。宫女的声音很娇柔:“喂,将军是不是叫公孙敖?” 公孙敖听到自己的声音在微微发抖:“是,是的。娘娘有何,有何吩咐?” “我不是娘娘。我只是个宫女,我叫卫子夫。” 公孙敖暗吸了口气,行礼道:“姑娘有何吩咐。” 卫子夫轻叹了口气,没有说话。 公孙敖等在一旁。他不过十七岁,时常和同僚们喝酒赌钱,去上林苑伴驾游猎也是混在侍卫群中,连根熊毛都没摸到过。经历的最大冒险就是空手和街头的泼皮打架,冒着整条胳膊被砍下的危险,夺过了泼皮手中的长刀。但卫子夫这声轻叹,却让他的脚步移动不得。 “我有个兄弟叫卫青,他在为平阳公主办事。最近公主到了长安,也许会派他到宫中给皇上送贡品。” 公孙敖当即明白了:“姑娘想见见兄弟一面吗?” 卫子夫缓缓起身,眼睛里含着忧郁:“这,不合规矩吧?” 公孙敖顿觉热血上冲:“姑娘放心,这事情包在我身上了。” 从此,公孙敖结识了卫青――一个总是乐呵呵的,喜欢听别人讲故事的少年。公孙敖很意外地发现少年居然身怀武功,他能空手制住捕来的劣马,从奔跑的马背倒勾下来拾起坠落在地的箭筒。和他姐姐同样秀美的眉毛下,他的一双眼睛能在黑夜中如蝙蝠般发现暗飞的蝇虫。“喂,这些本事都是谁教你的?”公孙敖问他。卫青摸摸脑袋:“三姐请公主家的楚项教我的。” “你会发达的。”公孙敖不禁道。他第一次觉得自己也该上进了。两个人为了同一个女子,结成了好友。 每次带卫青离开卫子夫,他就会对少女说:“别担心,皇上隔段时间就会遣返宫女。”卫子夫低头刺绣,听到这句话便会抬头微笑。公孙敖以为这是子夫给自己的承诺。他于是拍着胸脯道:“我会立功升职的,阿青我把他当亲兄弟。” 直到皇帝遣返宫女的那天,公孙敖买了很多酒。他把暂留长安的卫青接到自己家里,一起等待着宫廷出来的那辆马车。他们等了很久,等了很久。当夜色把整个长安城溶入黑暗时,公孙敖突然意识到:那个叫卫子夫的女孩子,不会出宫了。他拍开酒坛,叫对面的少年一起畅饮。他摇摇晃晃地说:“兄弟,你真的要发达了。”那一刻,他大声地嚎哭起来,将酒水洒满全身,指望能快快醉死过去。 卫子夫果然受宠了。卫青脱离奴籍,也进入建章宫,成为公孙敖的战友。两人时常同醉同行,以为从此以后,生活就是如此,每日较场操练,穿上漂亮的军装,在皇上的庞大侍卫群中厮混时光,如两只快乐的仓鼠。 但卫家注定要被卫子夫带向高处,如同野草注定要在皇宫的后院繁茂。随着皇帝的恩宠越深,皇后阿娇的惶恐越深。她的母亲馆陶公主派遣死士绑架了卫青,把他关入死牢,准备处死。公孙敖得到消息那刻,他只觉公孙家族千百年的豪迈血液在全身涌动。什么杀头啊,什么灭门啊统统都不是他脑袋瓜子想到的。他的眼前晃动的是那双流泪的丹凤眼。我非把卫青救出来不可!公孙敖热血沸腾的冲回自己寓所,把担任官职以来所有积蓄的钱财全部掏出来,聚集了一帮军中痞子,一起冲进死牢劫狱。 故事传到皇帝耳朵中时,已经染上了传奇般的色彩。故事的结局是,阴狠的妇人完全失宠,而英勇的兄弟加官进爵。这次出征,皇帝也知道派遣大军要让两个难兄难弟一起立功。公孙敖骑在马上,看着卫青兴高采烈指点沿途风光的样子,想起长安十里亭那送行的贵妇,突然发现自己明白了很多东西,知道了很多秘密。但,人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更简单吧。 军队加速前进,走得半个多月,渐渐可见雁门关巍峨峻岭。卫青第一次到雁门关,难免新奇,加之驻扎在这里的大将军李广,是北地抗击匈奴的英雄。卫青早从各人口中听说他的大名,已是倾慕万分。 天上有大雁飞过,发出长长的叫声。公孙敖在马上笑道:“兄弟,你可知道这关为何叫做雁门关?” 卫青道:“有什么故事?不要卖关子,赶紧说来听听。” “《山海经》里记载,每年春天来临的时候,南方的大雁就会向北方飞去,它们嘴里会衔着芦叶,飞到雁门盘旋半晌,直到叶子落下方可过关。故有“雁门山者,雁飞出其间”的说法。” 卫青哈哈笑道:“为什么要把叶子吐出来,难道这鸟儿眷恋叶子的汁液,要吸空后才舍得离开关内?我要是雁儿,就在脖子上套个二姐做的大饼,飞出关门也可以吃好几天。” 公孙敖道:“为什么不要小轩姑娘做的?她给你儿子都生了两个了,难道还会把饼烤糊?” 卫青“嘘――”了一声:“秘密。不要到处宣扬。” 张次公在旁边举手遮住骄阳,大声道:“将军,骁骑将军的公子李敢来了。” 14、雁门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前方山岭叠翠染金,中有一条崎岖小路,十来骑从路上冲下来,时隐时现,最前面的少年将军更是威风凛凛。卫青见李敢整个人象把出鞘的宝剑,突然想起一事,暗道:糟糕了。 原来临走以前,卫青曾请示皇帝四万骑兵如何分配。皇帝当时把地图一摊,自觉睿智绝于当世,大喇喇指点着四关笑道:“你们均分,免得将军们抱怨朕偏心。”皇帝知道卫青没有领兵作战的经验,他暗想:让你去做诱饵,本是件极危险的事情。如果不给你留一万骑兵,万一有何闪失,朕便无颜见子夫了。 卫青自小经历艰难,目睹多少大人物的虚假笑容,有的傲慢中透着绝望;有的残忍着隐藏自卑;有的怜悯中暗藏自负……皇帝的笑容没有让他产生特别的感觉。他的性格渐次变得如江水一般,无论前方是平地或者高山,总会找到出路,平静地顺流而下。卫青当时既没有推辞也没想过改变皇帝的想法,只是道了声:“是,陛下。” 但此刻,他有点后悔了。李敢年方十五,已跟随父亲在军中战斗。他从山上下来时,早发现到来的骑兵根本没有号称的十万骑。待到迎上卫青,听到只有四万骑兵,且留给雁门的不过一万骑兵后,少年的脸上明显地露出气愤之色。 “一万骑兵?”李敢不客气道:“将军来自长安,大概不知道匈奴兵战斗力极强,一个胜过汉军三人。”少年的目光扫过卫青身后的长安兵,嘴角的鄙视更加明显:“皇上就想靠着这些士兵去攻打匈奴么?” 公孙敖见李广本人没来,派来的稚子一副藐视自己兄弟的模样,不觉恼怒起来:“怎么着!你想违抗圣命?” 李敢冷笑起来:“末将不敢!将军到底是从长安来的贵人,知道拿圣命压地方。末将们都是守关粗人,只会搏命,不懂拍马屁的功夫。”他说着,见公孙敖的黑脸涨成了猪肝色,不觉自然地握住腰间的宝剑:“怎么着?将军想和末将比赛刀剑?” “李将军,尊父因何未来?”卫青打马拦住公孙敖。他询问的时候,倒象在和李敢拉家常似的。 李敢年少冲动,见面前的车骑将军笑容温暖,不似作伪,仿佛自己的怒气和鄙夷象一拳打到棉花上,反而有些落空的尴尬。他不觉道:“回将军,家父在督造赶制弓箭,因而来不及迎接大军。” 卫青有些失望。他想象过很多次自己和李广将军会面的情况,他甚至带了一肚子关于匈奴的问题,想当面请教李广。他没有想到,这抗击匈奴的老将,压根就没兴趣和自己见上一面。他只好点点头:“既然如此,请少将军接令!” 李敢当即下马行礼,接过军令。 卫青又道:“这次李将军责任重大,这里的四万骑兵,请少将军挑选一万带走。” “任我挑选?”李敢惊讶。他转念又想,我挑就挑。他大声对众军道:“请诸军随我冲刺一里!” 众军看着卫青。卫青手中挥动军旗,示意按令行进。顿时万马驱策,雁门一带尘烟腾空。过了一会儿,李敢转马回来。少年的额头冒汗,眼睛发亮:“将军,末将已经挑好了骑兵。” 卫青想了想道:“你只挑最快的一万骑?” “是。”李敢暗想:莫非你不肯了? 卫青道:“好!就留给你!” 李敢忽然脸红,低声道:“将军可在雁门留驻一夜?让末将等设宴――” 卫青笑眯眯正想说声“好啊”,旁边的公孙敖已经拦住了话头:“不用了。军令紧急,希望我们到目的地会聚吧!” 回到雁门官邸,李敢向父亲李广汇报了经过,又道:“孩儿看这车骑将军倒好,年纪只怕比孩儿大不了两岁。那公孙敖却是个草包,差点和孩儿动起手来。” 李广那时已过五十岁,守边多年,身上都是和匈奴激战留下的疤痕,照旧性烈如火。听了小儿子的讲述,他连连摇头道:“不到雁门最好。这种外戚子弟,斗鹰走马,几个能有真本事?咱们李家世代从军,只知报效国家,那里会那许多肚里乾坤。你两个大哥,如果不去长安任职,或许也不会早死了。” 李敢昂首道:“爹,这次出击匈奴让孩儿前往,如何?” 李广看着儿子的面貌,想起早早去世的长子当户,和次子李椒,不觉暗叹一声:我大汉自建国以来,屡屡与匈奴对阵,鲜有胜绩。先帝都以守为主,辅之和亲。今上却屡屡要开战。如今区区一万骑兵,万一撞上匈奴主力,必定全军覆没。你还如此年轻,我怎会让你前往? 他沉思了一会儿,才道:“这次皇上让卫青引诱匈奴主力,我们、公孙贺、公孙敖分领一万大军包抄匈奴,计策虽好,只怕消息泄露出去,我们反被匈奴包抄。那时每支队伍都会变成匈奴的美食。” “匈奴的探子有如此厉害吗?” “嘿嘿,匈奴一向狡诈多计。不然马邑之谋怎会泄露?不是如此,皇上也不要搞虚张声势的合围之策了。” 李敢不觉发急:“爹,那我们还发兵吗?” “发兵!怎能不发!”李广道:“皇上的命令,做臣子的岂能违抗?这次我率领骑兵出发,你不用随军,只要紧守雁门关。无论胜败,都不要出军接应,以免匈奴诈关,雁门不保!牢记,牢记!” 15、分军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离开雁门,卫青有些奇怪:“大哥,为何不肯在那里多留一夜?何况,我早听姐姐们说过,李广大将军可是很了不起的人物呢。” 公孙敖冷笑道:“兄弟你不会看脸色啊。那李敢不过跟他老子打了几仗,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了。他们心里都在嘀咕我们是混子,根本来边关送死的。” 卫青扬鞭“嘻嘻”一笑:“我们是没有经验啊。所以我想着跟李将军学两招呢。” 公孙敖吐了口吐沫道:“我呸!谁天生就会打仗啊?我打第一架也没人指点啊。打仗不就是打群架吗?不稀罕姓李的站在头顶上。” 他给了卫青一拳:“兄弟,你别婆妈了。这样吧,我带两万骑兵走,公孙贺在代郡等我呢。你就带你的骑兵直接去上谷吧。虽说做诱饵,你也要做个样子出来。对了――” 卫青睁大眼睛,见自己这性情粗暴的义兄脸突然红了一下,不觉奇怪,已听到公孙敖轻声道:“出上谷,遇见了匈奴主力,一定要逃,逃得越快越好!” 说完,他自己都觉得羞愧,急忙忙带着两万骑兵往代郡而去。卫青看着他们远去,好一会儿才醒悟过来公孙敖的意思,不觉哈哈大笑起来。他看看身旁的张次公,年轻人脸上有些惶恐:“将军,好马好骑都被他们挑走了呢。” 卫青道:“怕什么!跟着我,你们不会吃亏的。” 众军士见他如此自信,不免惊讶,跟在他马后追问:“将军,将军,咱们有什么必胜的把握吗?” 卫青吹了声口哨,道:“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赶了一大群牛羊回来。这不是大胜的征兆?” 军士们交头接耳。那时出征讲究吉兆,听到车骑将军的话,士兵们觉得这也算是吉兆吧。从雁门到上谷,卫青的军队急行军走了两天多。上谷的太守早就听说前来的将军,是皇帝宠妃的弟弟,不敢怠慢,早早备好了酒席。卫青在席上问太守道:“大人,为什么我从雁门一路过来,看见沿途有不少方墓,高高低低,沿着山岭而依?这里有什么故事吗?” 太守见这车骑将军相貌秀美,早生好感。又见他说话温和,并无丝毫嚣张气息,更是暗中庆幸,便道:“大将军,雁门、代、云中、上谷都是我朝北方重镇。连年与匈奴战斗,多少英雄葬身此地。为了表彰他们的功勋,就把将士们的墓地修在长岭之上,叫做:将军城。” 卫青低头想了一会,不免感叹:“原来如此。匈奴南下,几多抢掠,上谷最近可安稳吗?” 太守不知为何,听到卫青的语气,更加亲切,仿佛受了委屈的孩子般落泪道:“将军啊,上个月匈奴才刚刚侵入上谷,带头的便是那匈奴的左谷蠡王伊稚斜,杀我军民八千户,把上谷粮草洗劫一空。下官,下官当时是前任太守的副手,亲眼看见大人血战而亡。” 卫青“哦”了一声,见太守语音都有点哆嗦,便起身敬酒道:“大人,卫某到这里,正是协助大人御边的。对了,上谷地方驻军现有多少?” “回将军,只有一万士兵,里面还有不少老弱病残。”太守喝了口酒,情绪略微稳定下来,顿时狐疑起来:难道车骑将军想调动地方军? 卫青道:“既然这样,你帮我选二十个熟悉地形的本地士兵吧。” 太守松了口气:“是,将军。”他忧虑一去,便主动道:“将军,说起来,这里的仓库里有些物事,不知将军是否用得上?” 卫青诧异:“什么物事?” 太守靠近他,低声说了两句。卫青眼睛里闪过一道亮光,他笑得更加自信:“多谢大人。” 上谷关外,于单率领的三千铁骑早已到达,埋伏在距离上谷二十里的山岭两侧。于单带兵小心谨慎,因为判断卫青的军队是诱饵源自狼牙的密报,究竟是真是假,也是变数。他率兵到达后,便将骑兵队每百人潜伏一段路程,将三千骑兵拉长了潜伏的路线。一旦有变,还能逃脱汉军主力的袭击。 过了几日,上谷关没有动静。于单暗自担心,莫非情报有误?又过了两日,关上突然旌旗飘扬,传出操练士兵的声音。匈奴骑兵精神大振,又派人前往打探,发现上谷已经封关。 关内整夜操练,撕杀之声,直冲云霄。每每匈奴骑兵以为汉军要出关了,关内又偃旗息鼓。待到他们厌倦之时,喊杀之声重又响起。于单本是多疑之人,见上谷情况诡异,自己带的士兵不多,真是攻也不是,退也不是。又想到父亲军臣单于要迎战汉军主力,那笑眯眯的狡诈右贤王或许已经得手,又不知叔父伊稚斜是否真的和公孙贺开战,前思后想,暗暗后悔自己的冒失了。 一日凌晨,上谷关内又传出撕杀之声。于单军队早已厌倦,照旧呼呼大睡。忽地一个匈奴骑兵冲到于单身旁,吃惊叫道:“王子,上谷关烧起来了!” 于单大惊,急忙带了十来个亲信到达山岭顶上,遥望上谷,果然看见火光冲天,仿佛匈奴骑兵冲入上谷掠杀的情形。于单面色一白:“谁干的?谁抢在我们前面攻打上谷了?” 身旁的骑兵道:“王子,该不会是左谷蠡王吧?他欺骗单于说去打云中,其实带兵到了上谷,存心想削了王子的风头。” 于单面色更白,他喃喃道:“叔王不会这样的。他不会的。” 这时,传令兵快马来报:“王子,左谷蠡王已经撤出上谷了。他们的旗帜打了一半,刚刚收起来。但抓到了不少汉人和马匹,正往我们这边过来。” 16、覆没 - 封狼居胥 - 胭脂鱼 半夜的山谷,黑黝黝地。夜风从山谷中卷过时,犹如野狼的嚎叫,悠长凄厉。于单还来不及集结自己拉长的三千骑兵,就看见左谷蠡王的队伍已经冲出了上谷,正赶着马匹和俘虏的汉人而来。 前面领头的将军们看不清楚面孔。月光阴阴的,匈奴骑兵们都披散着黑发,发辫在风中发散着汗臭味和血腥味。左谷蠡王的旗帜被半卷着拖在马背上,汉人俘虏每三四个人捆着手,如螃蟹般一个结一个结拖在匈奴骑兵的马后,被迫小步奔跑着。 于单恨得几乎要把嘴唇咬破。这嚣张的叔父,分明违抗了自己父亲的命令,却伪装好人,假说要去拉住公孙贺的军队。身旁的骑兵又道:“王子,咱们要不要?要不要把肥羊们夺过来?” 于单犹豫了一下,看起来山谷中行走的骑兵不少于六千多人,自己的军队突袭,虽然可能获得小胜,但汉人俘虏们说不定乘机逃走。他忽然想起父亲的五万骑兵,不觉暗叫声:糟糕!叔父不去打公孙贺,却来袭击上谷。万一公孙贺与李广合围父亲,单于阵亡的话――他面色大变,立即道:“传令下去,我们不要惊动左谷蠡王的队伍,速速集合,拔往云中!” 于单的手下到底咽不下这口气,一个百夫长道:“王子,不如让我带百骑跟踪左谷蠡王,看看他究竟想干什么!” “那,你去吧!”于单郁闷道:“如果被他们发现,千万不要斗殴。” “是,王子。” 就在上谷出现异常的前一日,雁门骑兵已经出关。李广身经百战,多次与匈奴骑兵搏杀。这次半夜出兵,四周并无异常,但他心中始终有隐隐不安。仿佛老虎天然感觉到周遭环境的异变。汉军行进的方向是上谷,从西往东,要穿过多座山岭。 眼看距离代只有五里路,天空突然响起翅膀扑腾的声音。无数只蝙蝠冲向半白的天空,刹那间遮蔽了汉军的上空。骑兵们吃惊地抬头仰望,长安的子弟们第一次看见如此壮观的场景。那黑色的肉翅膀似乎把前途铺成一片黑暗。 李广大喝一声:“盾牌军围起来!张弩!” 汉军的马儿嘶叫,惶恐地踏着地面。草地上一阵阵恐惧的气息,在马蹄声中碾成丝丝片片,一千多汉军士兵竖起盾牌,结成圆圈,把其余的骑兵包裹在中央。因为是奔袭上谷,骑兵队带的强弩不多,只有一百张,另带长羽箭一千支。几百名大力士架好强弩,羽箭上膛,等待着匈奴的进攻。 蝙蝠过后,天空现出光明。光明之下,却是一个黑点。黑点越来越多,在旷野上勾勒出恐惧的画面。李广默默地看着出现的匈奴骑兵。他们越来越多,越来越多,仿佛一大群秃鹫发现了田野上的几只兔子,兴奋着,疯狂着。 李广身旁的副将惊道:“将军,我们被完全包围了。” 李广喝道:“击鼓!进攻!” 鼓声激越。羽箭离弦,对面见血。匈奴兵突然散开,一大群奴隶被骑兵们推在前面,成为肉盾牌。奴隶们大声哭喊着,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他们的身后,骑兵们下马,架起盾牌,结成厚墙,层层向汉军推进。 长箭飞出。死亡的首先是奴隶。匈奴人用汉人奴隶的血肉来耗光他们的长箭。李广心头一沉,他明白自己的确落入了匈奴的陷阱。包围汉军的人数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骑兵。他望向代,希望能看见公孙敖的队伍。远方,似乎也有撕杀声传来。李广心头一振。他略一衡量,此刻距离代更近,如果有幸杀到代郡,或许能和公孙敖的队伍会师。 他吩咐传令兵击鼓,改换军令。骑兵们重新上马,奋力向代的方向冲杀。匈奴骑兵略微被冲开了一条道路。汉军的圆圈瞬间化成一柄宝剑,冲向东边。他们彼此撕杀,汉军一个个死在马下。 每向代郡前进一步,汉军就死伤无数。仿佛宝剑一寸寸短裂。五里的短短路程,铺满了尸体。 李广疯狂挥舞着长戟,戟上的小刺勾满了血肉,又不断被新鲜的血肉抹去。他身旁的士兵越来越少,越来越少。而身后的匈奴骑兵越来越多,马蹄声如催命之符压迫过来。 眼见前方有汉军旗飘扬,残余的八百汉军骑兵心情一振。再冲,再冲! 终于冲到了汉军旗飘扬的地方。这时天已大亮。军旗插在地上,四周是横七竖八的尸体。空气中没有一丝活着的气息。一个汉军突然从马上跌下,他的膝盖一软,跪倒在地。 李广大声道:“起来!代没有人,我们去云中!” 这时山坡上传来一阵大笑。汉军们一起抬头,前方,又是一大批匈奴骑兵,弓上的箭头发着炽热的光芒。 大笑的是匈奴右贤王,他大声道:“飞将军,久仰了!单于派我向飞将军问好!” 李广没有说话,他只是张弓,箭头对准右贤王。 右贤王闪到盾牌后,又道:“将军想和公孙敖会师,可惜公孙敖已经全军覆没。” 李广沉声道:“你要怎样?” 右贤王笑道:“自将军镇守雁门,我们单于敬重将军是汉人的英雄,从不派军队去雁门抢掠。如今将军已落入我匈奴包围圈中,纵然不为自己考虑,也为这八百长安勇士考虑啊。” 汉军骑兵们一起把眼光投向主将。年轻人的眼睛中充满求生的渴望。李广左右扫视,心知军心已散,不由暗叹一声道:“右贤王,李某如果下马受缚,可否饶过李某手下的性命?” 右贤王哈哈大笑:“好说!好说!” 李广把手中武器扔到地上。他驱马出列,十来个匈奴骑兵拥上,将他双臂缚上。右贤王微微点头,万箭齐发,八百汉军骑兵同时丧命。 李广大怒,悲愤道:“你!你!你言而无信!” 右贤王又是一阵狂笑:“信用,只为强大的对手而遵守!对懦弱的俘虏,有什么信用可言!将军,若不断了将军的后路,阁下怎能真心为单于所用呢?”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