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郁的骆驼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一望无际的大漠,牧人们分布在不同的区域。常常,除了家人,在这荒凉的沙漠边缘行走,要再碰见个人影,都是十分困难的事。在大漠的外围迁徙漂移,跟随牧人最多的,是那些成群结队的牲畜。其实,在游牧民族的生命中,牲畜不仅仅是营生的资本与财产,大多数时候,它们还是形影不离的亲人。 想起那头渐渐老去、现在已经行踪不定的骆驼,牧人心中满含感恩。那沉沉的牵挂与担忧,很多时候,会让牧人忍不住留下思念的泪水。 那头骆驼,哺育了牧人家族两代人。她,曾经是牧人兄妹们的“奶妈”;她,也是牧人孩子们的“奶妈”。一家两代,都是在“奶妈”乳汁的滋养下,在这大漠之中快乐健康地成长起来的。 听爸爸说,牧人兄妹们在三到五岁断奶之后,都是喝骆驼的乳汁长大的。那时候,家里一共有二十几头骆驼。爷爷几经挑选,才决定用“奶妈”做牧人兄妹们的乳源。那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但是,牧人兄妹们小时候并没有因为物资匮乏而营养不良,因为有“奶妈”清甜的乳汁,大家身体都很健康。 牧人的孩子们出生以后,爸爸得益于牧人兄妹们健康成长的经验,坚持要让牧人搭配“奶妈”的乳汁喂养孩子们。于是,“奶妈”不但是牧人兄妹的奶妈,也成了牧人孩子们的奶妈。 牧人一天天长大,家里的驼群也在壮大。 家中二十几头骆驼的时候,“奶妈”是驼群中的明星。 家中四五十头骆驼的时候,“奶妈”在驼群中依然星光闪耀。 “奶妈”之所以引人注目,除了她对牧人家族的贡献让人心怀感恩之外,还因为她有健硕的身躯、她那高昂的头颅、她慈善的目光、她光亮的外表、她柔顺的个性…… 一年一年,大漠继续着自己的荒凉。爷爷已经故去,爸爸快到当年爷爷的年龄,牧人成了这个家的顶梁柱。虽说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但是,每每忆及爷爷的一切;每每在爸爸身后,看到老人家弯曲的身形、苍老的背影……牧人心中总是泛起重重的伤感。 家里驼群的数量在逐渐增加,老的骆驼死去,新的骆驼出生。这些,在牧人眼中,都是司空见惯的场景。但是,每每需要在驼群费力地找寻,才能看到“奶妈”时,牧人知道,她也在慢慢地老去。 从小和家养的动物们一起长大,牧人熟知这些动物的习性。 以前,听爷爷讲,野骆驼的种群中,逐渐老去的骆驼,在驼群中会和大部队保持一定的距离,它们会单独吃草、喝水、休息…… 那时候,牧人问爷爷:是不是老骆驼不喜欢她的家人了? 爷爷说,老骆驼怕给自己的种群添麻烦,种群中其他骆驼对他的照顾,会让她产生深深的忧郁。 这些年,“奶妈”的身形在慢慢地消瘦,她的毛色也逐渐失去了光泽,丰满的驼峰变成了搭在背上瘪瘪的皮袋。 有一次,在喂食时,牧人有意偏心,想照顾一下“奶妈”,多分给她一些草料。“奶妈”似乎并不领情,这一次,牧人从“奶妈”眼神中,读到了淡淡的忧郁。 牧人把这事说给爸爸听,爸爸叹了一口气,说到:是放“奶妈”回归大自然的时候了,她已经老去,我们的照顾,只会加深她的忧郁。 那天,牧人赶着驼群去放牧,“奶妈”和这一阵子一样,她独自行走,和大队伍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一次,牧人没有和前面很多次一样,一直赶着“奶妈”和驼群一起行走。当驼群前行,牧人估计看不到“奶妈”身影的时候,他才驻足回头,心里依然希望“奶妈”还慢慢地在自己的视野中行走。可是,回头望时,除了荒凉,看不到“奶妈”的影迹。牧人忍不住,泪水涌漫心头。 牧人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 爸爸说:这是对精神的尊重!我们不能给她太多的忧郁,让她在生命的尽头感伤。 也许,爸爸是对的,虽然已经驯化数百千年,但是,骆驼生命的本质还是属于自然、属于那片广阔无垠的大漠。 每每夕阳将近,牧人赶着驼群回家,他总是要三番五次地回头望望。 在苍凉的大漠落日影中,牧人常常会看到一头健硕的骆驼,毛色润泽、驼峰丰满、目光有神、头颅高昂…… 通奸奇人:大明王朝一桩通奸所引发的血案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通奸”,是时下的一个热门话题。今天,跟大家讲一个通奸奇人的故事。其人其事来源于“吴门四才子”(即通常所称的“江南四大才子”祝允明、唐寅、文徵明、徐祯卿)之一祝允明所著《前闻记》中的《床下义气》一篇。 话说大明王朝建立、朱元璋当皇帝的时候,把都城设在了应天府,也就是今天的南京。朱元璋的年号是洪武,所以,大家也会把朱元璋叫洪武帝,把朱元璋在位统治的时期叫洪武朝。这是闲话,略略带过。 这里要说的不是朱元璋其人,而是朱元璋治下应天府的一个奇人、一件奇事。 洪武年间,首都有一个军官。这个军官,和他邻居的老婆有奸情,两人私下通奸。用时下流行的笑话讲,这个军官呢,就是大名鼎鼎的“隔壁老王”。 有一天早上,天麻麻亮,军官发现他的邻居出门了,他就偷偷摸摸地溜进了邻居家。进门之后,直奔卧室,邻居的老婆还没有起身,两人就行起了苟且之事。 中国人自古就流传这样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可以说,是把男女之间的纠结、纠缠的心理总结得入木十分。 就在两人热火朝天的时候,这位邻居忽然就开了头门回来了。听到开门声,军官和邻居的老婆两人都吓得不轻。军官急急忙忙抱了衣服鞋袜,哆哆嗦嗦地钻进了邻居家的床底。说到这里,北方人可能会问:那要是在北方,大家都睡炕,这军官不就麻烦大了吗?他总不能钻到炕洞里吧?冬天的炕洞,那可是一堆烟火一洞灰啊!其实,您也不必为军官担心!即使只有炕、没有床,那还会是会有柜子、箱子等传统藏人地方的! 等到邻居进入卧室的时候,军官已经躲在床下了;邻居老婆已经弄好床铺,摆正睡姿了。 卧室门轻轻开启,邻居老婆假装睡眼惺忪地样子,向着进入房间的丈夫问道: “亲爱的,你怎么才出去就回来了啊?落下什么东西了吗?” 丈夫答道: “我在外面走了没几步,感觉今儿个的天气挺冷的。路上想到我刚才出门的时候,你睡得正香,看见你的小脚丫露在外面,怕吵醒你,没有帮你拉被子就出门了。我在路上这一冻啊,想到你没有盖严实,怕你冻着、着了凉,就回来帮你盖下被子。” 说着,丈夫帮老婆把被子盖好,对她说到: “亲爱的,今儿个天气冷,你多睡会儿!” 然后,轻轻吻了下爱人的额头,丈夫就出门走了。 军官趴在冰冷冷的床下,亲耳听闻了卧室中这一段暖心场景,他心中忽然一动,自思到: 平日里还真是没看出来,原来邻居是这样地爱自己的老婆。万万没想到,邻居这样爱自己的老婆,他老婆竟然还会背着自己的丈夫在和我勾搭,这女人真不是个东西! 想着想着,军官就气上心头。邻居走后,军官拿出身上的佩刀,当场就杀死了邻居的老婆。杀完人后,军官扬长而去,没事人一样,该上班上班、该喝酒喝酒。 军官杀人之后,径自走了了事。不想,这事却让另外一个人落了个天大的冤枉。 那天早上,军官杀死邻居老婆的过程十分隐秘,周围根本就没有人知道这一家发生了命案,军官也就安全离开了犯罪现场。 可巧,有一个经常给邻居家供应蔬菜的卖菜老人在这一天倒了血霉。军官杀人走后,卖菜老人一早来给邻居家送菜。卖菜老人敲门无人应答,推门没有上锁,他就和往常一样进了邻居家。买菜老人一喊再喊,都没有人搭腔。卖菜老人见这家的卧室门大开,想来这家人大概是已经起床,也就没有顾忌什么,直接去卧室门口呼喊主人,不想伸头往卧室一看,眼前是一个非常恐怖的场面:一股子血腥味扑鼻而来,那血水从床上流得满地都是,妇人已死在床上…… 卖菜老人一惊,瘫坐在地上,大声喊道: “杀人啦!出人命了……” 这家的左邻右舍听见呼喊,都跑过来看看,他们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状况。 左邻右舍进来一看,卖菜老人瘫坐在卧室门口,卧室里面从床上到地上,全是鲜红的血,邻居老婆倒在床上,面色苍白……见此情景,有人急急跑过去,喊着邻居老婆的名字,邻居老婆并无应答,再将手搭在她的鼻端,已是没有半点气息。 命案现场,就这一尸、一卖菜老人。 没有办法,为了不受牵连,大伙儿只能一起押着卖菜老人去报官。 你想想,这个卖菜老人,本来就是很本分的老实人,又不会写,又不会说,先是被杀人的场面一吓,再来被官府的审讯人员又是吆喝威逼、又是拳打脚踢地野蛮动粗,老人造就六神无主了。由于买菜老人一来没法证明自己的无辜,二来他也经受不住各种折磨,于是便屈认了这罪。卖菜老人一认罪,官府也是高兴得很,还四处宣扬自己办案如神、效率奇高。 既然卖菜老人认了罪,按照法律,一命还一命,老人当然是死罪了。 那天,在街道开完公判大会,当着众人的面,朝廷就要把这冤枉的卖菜老人砍头示众、以儆效尤。 快要行刑前,那军官忽然站了出来,说道: “这个老人不能杀,那个女人的死,和这个老人无关。人是我杀的,我愿意见官认罪。” 负责现场行刑的工作人员一看这场面,也不敢大意,只能暂缓动手,领了军官去见高层领导。 高层领导见了军官,问道: “你这是咋回事啊?” 军官回答道: “那个被杀的女人,是我家邻居的老婆。她长得挺好看的,因为偶尔有过往,我们两个眉目之间就对上眼了。在杀那个女人之前,我和她一直在偷偷地幽会。那天早上,邻居因为自己在外面天冷,想着出门时老婆的脚板露在外面,怕她凉着,回来给她盖被子,正好我与那女人私会,躲在床下见证了邻居对老婆深深的爱意,想想这娘们真不是个东西,一时气愤就挥刀剁了她……这个事情是我做的,与卖菜老人无关,杀人偿命,就杀了我抵命吧。” 高层领导让工作人员录了军官的口供,并将军官所述的一切与此案收集的各类证据等进行了严格的验证与比对,结果是,军官的供词与案发当日的一切事实完全吻合。 就这样,卖菜老人捡了一条命回来。 经过共同讨论,集体决策,高层领导认为: 军官杀了一个没有廉耻、无情无义的女人,又救了卖菜老人的性命,还算是有人性的,即使他有通奸的丑行,但还是可以原谅的,于是就把军官给放了。 体制之外,幸好还有爱情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电影《钟馗伏魔之雪妖魔灵》 这个电影,开始看起来,没有一点意思。之所以在一点没有意思的情况下还继续看它,只是想看看钟馗到底是怎样的钟馗?魔是不是鬼?究竟是伏魔还是捉鬼? 先不说情节以及电影所引发的种种思绪。就电影本身而言,我觉得,其中最大的败笔就是钟馗变形后的样子、雪妖现形后的造型以及其间种种让人不舒服的各种魔鬼的模样。 钟馗变形后的样子,跟机器人差不多,没有半点活气,一点也不生动,不知道是水平差还是技术不过关。就我浅见,为什么不借鉴民间画作中钟馗的相貌,将其做得神态生动一些、将其做得通人气一些。那么一个干巴巴的机器人杵在那里,面无表情,异常死板,实在是不敢恭维。 雪妖就是一个冰块或者说玻璃刻成的透明人偶,比钟馗的“机器人”形象还不如。雪妖就要把她做成冰冻的雪雕体吗?同样,没有半点活气! 那个魔王,弄得跟一堆树枝捆在一起似的。在捆成堆的树枝零星部位点火、再让它动起来,这就是魔王了。魔王恢复原像后,又是男女声音合体的不男不女形象。能不能有点创意?不仔细看,还以为《倩女幽魂》中“千年老妖”又复活了。 《钟魁伏魔》中,属于“动画”部分的形象,都比较粗燥,抄袭、应付、不认真的痕迹非常明显,这是硬伤。 以上的种种丑陋,并没有消解这部电影情节发展过程中给人的种种思考。大约,这也是这部电影存在的价值所在吧。 就大的时空背景而言,魔、人、仙是三个世界,三权分立,各安其所。或许,这三个世界也会有大大小小的冲突,但是,就总体趋势而言,他们是能够互相制衡的。因为能够互相制衡,所以不至于产生三界大乱的局面。在相互制衡的前提下,三界各按自己的法则运行,各有各的好,也各有各的恶。就平衡没有打破的三界看来,魔也是人,它有人的善;人也是魔,他也会不辨是非;仙也是魔,他也有膨胀的私欲;魔也是人,它也有真诚的爱意……如此循环。 再论钟馗其人。钟馗,一个寒窗苦读,才华出众的士子,原本希望通过科举的道路进入体制内,把自己满腹的学识贡献给朝廷、贡献给民众。可是,体制内的龌龊与肮脏,只用轻轻一笔,就把他的一世功名、大好前程化成了乌有,把他完全排除在体制之外了。钟馗以最激烈的方式进行了抗争,他用自己的生命来表达对体制腐败的不满与愤怒:一头撞死在在张贴榜单的碑牌上,撞死在众目睽睽之下。钟馗死了,按道理,他是应该进入魔道或者说是鬼道的,但是,他没有。他被张道仙救了。钟馗得救之后,大家都以为他是人,其实,他只是一个披着人皮的鬼、或者说是魔而已。于是,他就成了一个完完全全体制外的人:既非魔道、也非人道、更非仙道。 张道仙之所以救钟馗,并不是民众所认为的那样:仙家的慈悲心肠。张道仙之所以救钟馗,其实只是为了利用他。作为仙人,按照三界运行的规则,张道仙是无法进入魔界。无法进入魔界,就无法取得所谓的“魔灵”;拿不到“魔灵”,就不能实现他膨胀的野心。张道仙毕竟是仙人,他首先看得透人事。基于此,他利用钟馗正义的性格,编造假话欺骗他,他让钟馗按照自己的方式为人民服务。他不断地给钟馗喝“还魂汤”、不断地给钟馗灌输修仙的理论。他原本以为,他可以控制钟馗,没有料想到的是,钟馗在他的指导下,一步步走向“真仙”的路途,而他,也最终没有办法掌控自己的高徒。 《红楼梦》里《好了歌》反复吟唱的一句词是“世人都晓神仙好”。神仙真的好吗?不知道!可是,听听张道仙诉苦的言辞吧,或许可以了解神仙的苦恼。多年修道,历经千难万险、遭受各种难复之劫后,张道仙终于跻身仙界。虽然跻身仙界,但是,在众多大罗神仙之中,他不过是一粒小小的微尘而已。他不能参加高层的会议、不能欣赏华歌丽舞、不能进行潜规则……森严的仙界等级制度之下,张道仙只有站在九天之外远远看的份儿,真正的高级神仙的门径都不让他这个小仙走——因为他资格不够、级别太低。现实,仙界的现实让张道仙太受伤! 为了上升,最便捷的途径便是不择手段。 张道仙选择了最好走的路。 他伪善,塑造善良的形象。 他欺骗,用谎言蛊惑民众。 他邪恶,不择手段偷盗“魔灵”。 …… 张道仙最终还是没有得逞,灰飞烟灭。他被自己教出来的徒弟消灭了。他自己的下场就是烟消云散,从此以后在三界之中没有了半点痕迹。真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张道仙在仙的体制外奋斗,进入体制给他的并不是欢悦,而是痛苦。张道仙的悲剧,一来是他自身的私欲膨胀的结果(或许,他的仙体内还有残存太多普通人的人欲);二来是仙界体制内的种种压制,完全扭曲了他的灵魂。 民众以为可以救赎自己的仙人,其实是把自己当作棋子或者垫脚石的伪君子、或者长相端庄的恶魔。 钟馗因为对人间体制肮脏的愤怒,以死来对抗体制。等到他游离于体制之外后,他为人民服务的手段完全民间化,那就是为民众降妖除魔。可是,这种降妖除魔,只是被人利用的一场骗局。那看似正义的大旗后面,有比人间体制更加不堪的内幕。为人民服务,只是张道仙借助钟馗愚弄民众的幌子而已。 民众是最容易被愚弄和欺骗的。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也只有在雪妖发威的时候才会放射光芒吧。或许,在这场仙、人、魔的纠缠与斗争中,许多民众至死都没有明白其间的真实剧情。 仙界,其实是高高在上的。他们离人间太远。在张道仙作乱的时候,无所不能的仙人们,并没有任何作为。想来,如果终了有人质问仙人们,他们大概都会以因缘轮回来解释。最后,他们对钟馗的招手,其实就是一种收割吧。 受了张道仙的骗,钟馗还会不会接受神仙的招安?谁知道呢! 一切体制的东西,都是可怕的、不可捉摸的。 三界之中,唯一可信的,大约就是爱情了。 这爱情,不论是人和人的、人和鬼(魔)的、魔和仙的、仙和人的……都可以动人、都可以永恒! 透过历史看清朝的一起上访案件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清史稿》卷三百五十二·列传一百三十九《姜晟·金光悌·祖之望·韩崶[fēng]》里面,韩崶传中有一起上访案件,今天来说说,让大家见识一下满清时期的单案处理情况。 这个案件是在道光四年(公元1824年)被平反的,此时,美国建国还不到50年(48年,美1776年建国),距今正好190年整(时2014年)。 前文既然谈到了“平反”,那么,这个案件原来一定是“冤假错案”,既然如此,就从案件的原委说起: 话说当初,清廷治下的山西榆次县有一县民,此人名叫阎思虎。这个阎思虎,应该不是什么好人。阎思虎为非作歹时,强奸了一位名叫赵二姑的妇人。案件发生后,赵二姑一方将阎思虎告官。 当时的榆次知县是吕锡龄,他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收取了阎思虎一方的贿赂。因此,这个知县就逼迫赵二姑,让赵二姑承认这个案件不是强奸案,而是“和奸”。就是要人家承认,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的,这个行为,说轻了,就是所谓的“伤风败俗”,説重了,也不过是“苟合”吧。知县这样做的原因,就是和奸的惩戒要远远低于强奸,这样就可以为行贿的犯罪分子开脱。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对受害方十分不利,一是受害方的冤屈无法申诉,二是受害者的名节难以保全。知县在审讯过程中的逼迫,直接导致的严重后果,就是赵二姑气愤不过,自杀身亡,以死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受害人自杀之后,她的亲属预估本地诉讼的情势不妙,就进行了“京控”。所谓的“京控”,就是今天的“进京上访”。具体“上访”的过程,史书没有详细描述。猜想,这次上访,没有围追堵截,没有残酷打压。上访的结果,就是“清廷”接了案子,而且,是派巡抚亲自提审。 巡抚在今天看来,应该算是省部级的官员了,有为从二品的,也有为正二品的。这个清廷派来的大员,亲自提审,也没有审出个所以然来,案件仍然以“和奸”拟结。 案件并未就此结束,御史,也就是专管监察官员的梁中靖在得知此事后,草疏具奏,弹劾案件处理过程中有瑕疵的一众官员。上疏后,案件被提解到刑部,经过刑部的详细审查,该案件的确是强奸,而不是和奸,并且清楚查明了两次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贿、受贿、请托、传话、徇情枉法、放纵人犯、回护属吏等真实情状。最后的处理结果就是: 强奸犯阎思虎被砍头; 受害人赵二姑给予旌表; 巡抚邱树棠、按察使卢元伟及府县各官员,该降职的降职,该革职的革职,该放逐的放逐,该充军戍边的充军戍边。 皇帝下诏书,嘉奖刑部堂司各官员能够秉公办案,申雪辩白。 梁中靖因为参奏实事求是,也给他加为四品衔。 其实,这是一个看似简单,又十分复杂的案子,其中,有强奸、有行贿、有受贿、有逼供、有徇私、有“进京上访”、有官官相护、有互相监督、有越级上告等等。但是,最终的结果,还是圆满的。这至少说明清廷还是有他的法律和制度的。 天下老鼠有几窝?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新房子盖好已经两年了,老房子的记忆还会时时在胸中盘旋。虽然,老房子在三年前的连阴雨中倒塌地七零八落,但是,那里毕竟是j我长时间生长的地方,那里承载了生命里很多的重量,那里也烙下了太多过往思绪的痕迹。当日的老房子虽旧,但也有它的好:冬暖夏凉。当然,和所有事务的两面性一样,老房子也有它的不好,那就是:老鼠太多。 回家,不知是什么引起了话题,我问父亲:家里是否还有老鼠?父亲说:因为门道里有粮食存放,还是会有老鼠出没。虽然现在老鼠少了,但是,现在灭鼠的方法比以前进步了许多。买几贴粘鼠的硬纸板,放在老鼠要经过的路上,一粘一个准。去年在卖粮食之前,一共灭了五六只老鼠。父亲说,现在老鼠少了,都是单兵行动,不像以前,要么是“窝鼠”,要么是成群结队的“团伙鼠”,要灭,得费很大劲,不能“连窝端”或者不能“清除团伙”,那老鼠会把人祸害死。因为老鼠的繁殖能力太强,不几月,就是一大堆。就老鼠的问题看,新房也有它的好处:水泥地、砖墙,老鼠要打洞,无能为力,鼠害自然也就少了。 说起老鼠,除了“家鼠”,还有田鼠,上面所讲的,属于“家鼠”,田鼠是在庄稼地里生存的鼠类。“家鼠”与人碰面的机会比较多,斗争经验非常丰富,所以,人们认为“家鼠”比较奸猾,很难对付。田鼠与人正面交锋的次数很少,它们见到人的时候,反应有些迟钝,所以,人们一般都认为田鼠是比较笨的。小时候,跟着父母在田里劳作,也有灭田鼠的经历。碰见那种两腮鼓鼓,塞满粮食的田鼠,不要急着下手,可以尾随跟踪,等它钻进洞里,再行处置。处置的办法,就是用水灌,或者用烟火熏,还有就是直接用锄头挖。这样处置的结果,往往收获颇丰,一次可以“一窝端”,消灭好些老鼠。 其实,不管是“家鼠”还是田鼠,在农村乡下还是很多的。我们整天嚷嚷着“打老鼠、打老鼠”,其实,我们的力量并不足以完全铲除老鼠。老鼠在地下所织就的那一张大网,到底有多大,也不是我们普通人所能猜想的出的。 小时候,睡觉的时候,最烦的就是鼠群之间的撕咬与尖叫声。生气的时候,会咒骂那些老鼠:“咬吧、咬吧,全都咬死了,我就清净了,就可以睡个安稳觉了。”长大之后,才知道自己的咒骂是多么地幼稚与天真。老鼠咬老鼠,其实和狗咬狗是一样的道理,咬来咬去,最终的结果,也不过是咬得两嘴毛罢了。指望老鼠消灭老鼠,完全是不现实的,也完全是不可能的。 记得《史记•李斯列传》里面,关于李斯和老鼠的记载,很有意思: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洁,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处耳!’” 李斯看到厕鼠与仓鼠的区别,长叹之后发奋,发奋之后进取,进取之后上位。大家在看这段历史的时候,往往都会惊叹李斯的年轻有为、志气过人、观察入微。可是,上位之后又如何呢?再看《史记•李斯列传》: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叹鼠的结果,乍看是进取,结果其实很惨烈: 一是腰斩,这是极其残忍的酷刑。 二是父子同日上杀场,生离死别之痛,让人五内俱摧。 三是回首往昔,舍不下人世的生活,连以前最基本、最平常的牵黄犬逐狡兔都没有一丝丝机会了。 四是牵连甚重,父、子、孙三族一起遭殃。 这就是从厕鼠到仓鼠的下场,真是悲剧啊! 想想,老鼠的地下网有多大,谁都摸不清,灭鼠强、灭鼠灵,鼠咬鼠……老鼠是灭不尽的。 天下老鼠有几窝?谁也不知道! 一位在家母亲给出家儿子的信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李贽《焚书》,有《读若无母寄书》,细读此篇,可以读到拍案叫绝、手舞足蹈的状态。 一位在家的妇人 一个守寡的老母 一封简单的书信 一些平常的言语 却能将佛法大意讲得动人心弦 却能将佛法大意讲得让人心悦诚服 …… 下面,就看看,这位母亲给自己做了和尚的儿子写了一封怎样的书信?这书信又是如何地讲说? 孩子啊!我一年比一年老了。 你八岁的时候,你的父亲不幸离世。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开始守寡,抚养你成人。 你有你的人生、你有你的选择。那时候,你要出家,我尊重你,遂了你的心愿。既然已经如此,我也就把一切当作天意了。 虽然你已经出家,但是幸好佛堂离家门不远,老人想念你的时候,也可偶尔相见。在你心中,大概认为自己是出家修行之人,已断了俗世的情缘;但是,在老人的心中,或许常常见不着你,但你住得离家近,所以,至少觉着母子的心是近的。 这几天,听说你要离开现在的寺院,往远处去修行,我心中不忍,所以想跟你说几句。 不说别人,就说你师父吧。 你师父也是有名望的人、也是学道有成的人。想想他当日出家,也是在父母双双过世之后,才抛下这尘世的一切,全心全意持斋受戒的。不学别人,你也该学学你师父的样子,等我死了以后,再往三山五岳求佛问道不迟。总归是,我在世的时日毕竟少,你远路修行的机会终究多。 关于远出修道的事,你也对我解释说: 既然出家为僧,就要放下牵挂,远离红尘。其实,住远住近都是一样。住在近处,母亲有难处,儿也帮不得半点;母亲有病痛,儿也替不了一毫。 孩子啊!话是这样说。但是,老人若有个三病两痛的,住得近了,还是方便。老人已是风烛残年,病病灾灾中,说不定哪一次就死了。你若在近处,病痛之中,老人也不会太牵挂你,临终也可见得你一面。再说了,你虽已出家,但终归是肉身,这肉身,终归是父母所赐。你虽托身佛祖,但看你平日行事,依然以我为母。母有疾患,你必牵念,若在近处,牵念自然少些。这样看来,你在近处,我也安、你也安,两处相安,我可少思儿之苦,你可安修行之心,岂不是两好?再者,以老人之见,安处就是静处,静处就是修行的好境地,你又何苦要跑去远方求静处、求修行呢? 再说说你现在修行的庙院,那是你秦苏哥哥买来给你的。况且,自从你进入这个庙院修行以来,你哥哥也待你不薄,你又如何可以不顾你哥哥待你的情分?你又如何向你哥哥讲说你弃庙远行的情由?你在佛门修行,心中藏的是佛家的精神;老人在家过活,胸中怀的是人间的道理。依老人之见,人间的道理讲得过去,才能上升到佛家的精神。 权且不说我年纪大了,就说你的两个孩子,他们年龄都还很小,你也应该多少照顾他们。再说说你师父吧。当年你师父出家以后,遇到年馑灾荒,也会去照顾他自己的儿子。就算你出家后,是红尘外人,可以完全不顾念你的孩子。假若因为你的不闻不问,你的孩子沦落下流、成为不务正业的不肖子弟,让人家终日看热闹,让人家非笑、耻笑,你会怎样想?假若在此情此景下,你要静修佛法,试问,你真的会心动呢?还是一点点感觉都没有呢?假如说你的心不会因此而动,以老人的人生经历,断然不会有这等事!假如你因此而动了心,你又怕人家说你放不下儿女、抛不掉红尘,你又只能隐忍度日。像这样好像是不在乎而不动心,与现在在近处力所能及地偶尔照顾他们而动心,试想想,哪一个是真?哪一个是假?哪一个是好?哪一个是坏呢?照这样的情景看来,现在你顾念你的孩子,行为上看起来似乎是动了凡心,但是你的心中是安然稳妥的,这其实就是不动心。你如果不照看你的孩子,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未动心,但是,按照常情,你的心中会隐隐作痛,这其实就是动了心。 你可以时常在静处的时候暗暗地琢磨一下自己的心性,假若无论何时,你的心都是安安稳稳、妥妥帖帖的,那么,你现在常住的地方就是修行的好地方,你要去的“金刚”也就在你现在修行的地方。远行也罢、修行也好,不能只听别人、只学别人,而不去问自己的心、修自己的心、安自己的心、静自己的心。如果只听人家说,而不管自己的心,那就是你的心被外物役使了。你的心被外物所役使,正是你无法安心的缘由所在。你偏偏不住在自己的心地,反倒一意要去住外面的境地。我担心的是,如果因为你现在常住的“龙潭”不能使你静心修行,你要远行去“金刚”修行;那么,假使“金刚”也不能让你安心静修,你又要到哪里修行呢? 你每天都在讲佛法大道,老人今天就跟你说的是人心。如果你觉得老人说的话不可信,你可以将老人信中所言带到你师父那里去求证。如果你所追求的只是境地,而不是心地,你可以远行去“金刚”;如果你想要安下此心,静心修行,按老人的意思,你就不必跑那么远了。 如果你的心静不下来,不要说去了“金刚”会静不下来,就是远赴海外,你的心还是会更加地静不下来的。 大明王朝覆亡过程中人性与兽性的扩张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大明崇祯甲申(公元1644年)年,是朱由检在位的第十七个年头,距今整整370年(本文写于2014年3月)。那一年的农历三月十九日,朱由检吊死在煤山,时年仅仅33岁。建立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的大明王朝在267年的岁月沧桑之后,轰然倒塌,呜呼哀哉! 由于交通及各个方面的限制,加之社会动荡,强盗丛生,三个月后,也就是当年的六月份,四川才得知崇祯皇帝的死讯。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流寇张献忠开始攻打四川的重庆(重庆被从四川分割出来,是非常近的事了)。没有几天,重庆便被张献忠们攻陷。当时的四川巡抚是陈士奇,他率领朝廷的军队与流寇们对抗。煌煌王师,竟然敌不过一群杂牌部队,可怜陈士奇被流寇活捉。流寇的喽啰们将陈士奇押去见他们的首领张献忠。陈士奇一见张献忠,破口大骂不绝。流寇们处理陈士奇的办法是:剁掉双手,砍下两足,挖去眼睛,割了舌头。陈士奇就这样在残酷的折磨中死去了。流寇的变态,朝廷大员的坚贞,在大明王朝崩坏的时候,都表现地淋漓尽致。这不是结束,这是开始。人性与兽性的表演大幕刚刚开启。 流寇攻占四川重庆的时候,重庆的知府王行俭、四川巴县的知县王锡也前后被生擒。当时,王锡被流寇捉拿到流寇的大营以后,张献忠呵斥让他跪下,王锡十分镇定,面不改色,怒气冲冲地瞪着张献忠。没等一会儿,王行俭也被流寇的小卒们五花大绑带进大营。大营内外流寇们的吆喝声如同雷鸣一般,振聋发聩。王行俭见此行状,满脸都是恐惧的表情,似乎就有求降告饶的举动。王锡见此,疾厉地说到: “大人您受朝廷的厚恩,天下大乱,朝政受此凌虐,难道大人就没有想过要为朝廷一死报效吗?难道您就没有想过以何种颜面在地下与先帝相见吗?屈膝容易,要再伸直,恐怕就难了吧?天下大势已经糜烂到这个份上,苟且偷生,委曲求全,还有意义吗?” 流寇们听了王锡一席话,勃然大怒,当场就把王锡给斩杀了。王行俭随后也被流寇们处死。 当年,大明朝廷分封于汉中的瑞王朱常浩因为流寇扰动,汉中无法安枕,于是携带家眷,准备到四川去投靠蜀王。天下大乱,哪里会有清净的土地安放枕席啊?朱常浩走到重庆的时候,正遇上流寇张献忠攻占重庆。朱常浩一队人马与陈士奇一起被杀。据说,攻占重庆市,当时重庆城内外的乡绅、士子、军人、普通人、男的、女的,加起来不下几百万,全部被流寇们杀死。这里面,也有不幸活下来的:基本上都是被剁掉了双手,削去了耳朵和鼻子。历史的记载或有夸大之词,但是当时的惨烈,就以所谓的文明时代的暴乱场景来猜测当日的状况,也可以想象出当时的肮脏与不堪。最残忍的人性与最暴虐的兽性,在战争中表现地最为真实。 攻占重庆后不到一个月时间,流寇张献忠们又开始攻打四川成都。当时,成都城内还有三万人的朝廷部队。按说,这三万人的部队,还是有些抵抗能力的。但是,天下大乱的时候,蜀王还在想着他的权力,还在想着如何搞阴谋诡计。蜀王的行为,引起了四川巡按刘之渤的不满,他以跳河自尽的方式进行抗争,未遂,刘于是闭门不出。这一事件,使得当时成都的城守松懈。流寇们乘此良机,乔庄打扮,混入成都,落脚在一些寺院。经此一番布局,当时流寇在成都城内的内应已经遍布大街小巷。刘之渤闭门四天之后,在一众官员们的苦苦哀求下,他才出来处理相关事务。此时,流寇的布局已经妥妥当当。人马未动,粮草先行,当刘之渤等官员向蜀王请求拨发粮饷时,蜀王竟然爱财不放。真是不知死活,只知权力与金钱。 当时蜀王是这样讲的: “你们要粮饷,是吧?我府库中的钱粮是有数的,不能乱动。在下倒是有一座承运殿。你们要是想要,可以拆去变卖,换点粮饷。” 刘之渤大怒,说: “殿下,你的承运殿,我看没有人能买得起,想想只有李自成能够承受得了。” 今天看这段,似乎是个笑话。可是权力和金钱的迷药,谁人不是食髓知味,谁人吃了不会醉啊? 就这样,成都在流寇张献忠们的炮火声中被攻陷了。流寇们内外夹击,成都城内外不论男女老幼、好人坏人、军人平民,流寇见了齐杀。一直杀够三天,才开始招降。这就是兽性,看看吧!这一天,蜀王和他的大老婆跳了井;这一天,四川巡按刘之渤、推官刘士斗、华阳知县沈云祚穿戴好官服,面朝南,喝毒药自杀;这一天,许多无法记名的官员,在混战中被杀死去;这一天,有一个官员投降,这个人就是成都知县吴继善,他左手拿着官印,右手携带着小妾,在流寇的马前乞求活命。 成都城陷三天以后,流寇们从井里面捞出了蜀王和王妃的尸体,张献忠亲手执刀,将尸体砍了三砍,才让喽啰们把尸体抬出去,扔进江中。蜀王的世子十八岁,世子妃、世孙、两个郡主(七八岁、十几岁不等)都被活捉,全部由张献忠的心腹看养。 成都沦陷之后,悲剧与闹剧同步上演。 张献忠自立为大顺皇帝,接下来就是封官赐爵:除了和张献忠一起揭竿的泥腿子飞升之外;还有一生员(秀才之类吧)胡默作了吏部尚书;曾经的大明副榜生员(相当于预科吧)王国宁作了户部尚书;那个提印携妾投降的成都知县吴继善作了礼部尚书——看来投降不但保了命,还居官不小;进士龚完敬作了兵部尚书;还有什么道士、箭匠等各色人等,都沾光添彩。这期间,流寇们还把蜀王的世子封为太平公,没过多久,就把他给毒死了;世子妃也被发配作了娼妓。 大赏官禄之后,大顺皇朝还进行了开科取士,竟然有数千人应考。看来升官发财的路只要有个缝,就有人削尖头往里面钻。这一次开科,某州风评不佳、品行低劣的生员龚济民被点了状元,原因不是他文章写得好,而是他的名字很合张献忠的口味。四川什邡县的童生熊某,快六十岁了,这次中了探花,高兴得差点疯了,或许和范进中举有一比吧。放榜几天之后,考试部门将考卷呈给上面,上面看到探花熊某“对策”这一门答卷中有这样一句话: “西蜀一隅之地,游其中者如井底蛙,不足与大有为。” 张献忠的宰相汪兆龄上报张献忠,张献忠认为是在讽刺自己,可怜熊某高兴劲还没有过去,就被立即活剐了。原本熊某是想拍拍大顺皇朝的马屁,不想被马一脚一脚生生踹死。 大顺皇朝的专制,到了变态的程度。想想后世流寇掌权后的疯狂与残忍,你会发现,原来流寇们一脉相承,流寇的后辈不会比他的先人们纯良多少,当然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大顺皇朝治下的军民之间,不可以相互交游;即使是父子、夫妻、一家子的亲骨肉,相互之间也不能随便说话;成人礼、婚丧嫁娶,没有人敢请乐队吹打,不敢喝酒,不敢同席对坐;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大家都要关了门窗去睡觉,不敢点灯闲谈。如果有一家犯了上面的禁忌,就会上面牵连九家,下面牵连九家,全部处死。只要流寇们抓到乡绅、宗室或者读书人,不管老少,立即杀掉;家产没收;妻妾妇女全部送入妓院。每隔四天,流寇们就派人马进入各家各户检查,凡是有外出做生意没有回来的,或者有别的事情出去没回家的,或者生病躺在床上的,流寇们就说这家的人是奸细,是坏人,这家和同街邻里全都遭殃,男的砍头,女的送入妓院。 大顺王朝有面子工程、政绩工程。为了这些工程,他们也有强行拆迁。看来,中国的强拆也是有历史可循的,如果这个也可以申请加入世界遗产名录,也是有些意思的。大顺皇朝将成都城内的街道做得有十几丈宽,路面平坦如镜、笔直如箭,可以同时容纳五十个骑兵并排行走。道路两旁的房屋有阻碍道路的,立即就拆毁。据说,当时拆毁的民居不下百万。 成都的四个城门,都由张献忠的心腹把守,城内的居民,是不容许出城的。城外的生意人要进城,会按照这个人年龄相貌,发放一个临时通行证,还要在左右脸上盖上同样的图章。等到生意人要出城的时候,先验证你左右脸上的图章;再验证你的临时通行证。有些人,因为天气热流汗,把脸上的图章印迹弄模糊或者弄没了,即使你有临时通行证也不行,你会被当成是奸细,带到大顺皇朝的衙门,进行严刑拷打,让你交代你的家小姓名以及你的家庭住址,然后将你本人割去头颅,将你的家属全部抓来,杀掉。 除此而外,流寇们还密布间谍。间谍们化装成乞丐、生意人混入民间。只要看到平民百姓相互嬉戏、开玩笑、说笑话,或者谈论家务事的,立即给你个“说闲话”的罪名,除了杀光你全家之外,还要实行连坐,你的邻里乡党,全部都要遭难,动辄数百千人莫名其妙地死于非命。 流寇们的文//字//狱,不比历史上的任何朝代松。湖广黄州有一个叫夏大武的生员,被流寇强征入伍,并且给了个都督的职位坐。他私下说了一句 “大丈夫不可无博浪一击!” 被人密告张献忠,此人立即被活剐,一家五十几口人全部杀绝。 流寇们更惨烈罪行,再写下去,就显得残忍了。 虽然,后人多有为张献忠的“入蜀”辩驳的,但是看看这个世界较近历史时期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一切,我还是觉得,这段历史有它的依据,这段历史有它的参考价值。 历时276年的大明王朝还是覆灭了,大顺皇朝昙花一现地立国了,在混乱的年代,人性与兽性一瞬间都爆发了。 历史是一面镜子,洞见人间的兴衰,照亮人性也照出兽性。 呜呼,哀哉! 注:本文完全按照清人顾山贞的《蜀记》整理而成。 甄士隐绝世出尘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甄士隐的出家,和开首的那些个“炼石补天”、“疯道人”、“癫和尚”多少有些联系。这是作者本身固有观念的流露。因为在作者而言,红尘之事,多少是受天命支配的。这个观念,不需要批判,不需要褒扬,以公正之心待之即可。我向来主张,对于彼时彼地发生的一切,我们应该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假如换了我等在那时作此书,是否能够在思想上达到作者的高度还是一个问题。甄士隐的出世,写来其实也很平淡,翻开中国的小说,这样的模式可以说是千篇一律。因为未脱窠臼就否定这一情节,自然会失之武断。甄士隐的出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把它放在整部小说的大背景下审视,自然可以体味作者的深意与高妙。 为什么会出家?最常用的一个解释就是“看破红尘”。这话说起来很有些意思,因为我会去想,“红尘”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形状,怎么就能够“看破”。它是圆的?我会想到“破镜重圆”、“破锣”里的“破”字。它是一个整体?我会想到“丢一粒石子,打破了水面的宁静”。其实,我都想错了,这里的“看破”是看穿、看透、洞悉实质的意思。红尘是一个抽象而具体的概念,说它抽象,它指的是人世间,说它具体,它是指车马扬起的飞尘。结合起来,大概就是说,这人世间也不过就如飞尘一样吧——我是这么想的。“红尘”究竟如何?为什么要“看破红尘”呢?我想,大概是因为红尘有“幻象”与“实质”二体。“幻象”的“红尘”是繁华、是车水马龙、是夫妻恩爱,是高官厚禄……是一切眩人眼目的表象。红尘的实质,用佛家的话来说,是诸多的苦;用通俗的解释,就是包含诸多阴暗面的现实人生。繁华背后,有多少令人心酸的凄凉;车水马龙里面,有几多人世的艰辛;夫妻恩爱过后,有多少《庄子休鼓盆成大道》(明·冯梦龙《警世通言》第二卷)里的闹剧;高官厚禄中,又隐藏了多少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对于“幻象”和“实质”,普通人自然会以一般的方式对待:为了那“一二”的快乐开心,常常付出“八九”的忧伤痛苦。正因为这样,才会有这大千世界;正因为这,才会有这人间世的纷繁复杂;正因为这,佛陀才会产生普渡众生的念想;也正因为这,才会有种种解救凡人出红尘的宗教、信仰以及其他。 以愚鄙见,真正的出尘只有两种:其一,自小未受任何俗世的熏染,天生慧根,与佛仙有缘,天然出尘者。《西游记》里的唐三藏即是此类。三藏虽是小说中人物,但我深信,尘世中必有此一类人物。其二,便是本篇着墨的甄士隐——看破红尘而出尘的人物。这一类,在中国的记载中比比皆是。《红楼梦》中甄士隐的出尘,是家遭不幸,世态炎凉的结果。还有一个柳湘莲,却是因戡破情关而出尘的。虽然都可谓之“出尘”,但是,“出尘”也各有不同。 甄士隐的出尘,似乎是宿缘。作者说得明白:红尘中的他老,已经有神仙之姿:“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观花修竹”、“酌酒吟诗”。这就为他老的绝世出尘埋下了伏笔。 甄士隐与人为善,从文字间就可以读出。不说别的,就他老对待贾雨村的态度、行为便可以约略体会到。在我的想象空间中,他是一个绅士。一则家计宽裕、二则知书达理。按照惯有的模式,他应该是儿孙满堂才是。可他老偏偏是年已半百,却未有子息。在中国的文化观念里,这是他老的第一大不圆满。 也许是老天眷顾,甄士隐生有一女。老来得女,想必其疼爱有加必不输于“老来得子”。谁想,这贵若明珠的女儿,竟是个“有运无命、累及爹娘之物”。接下来的元宵,便应了那“癞头和尚”、“跛足道人”的谶语。观灯失女给甄士隐的打击是难以想象的。老年失女给甄士隐的精神创伤堪比“三大悲”之“老年丧子”。在中国文化的观念中,人生是必须有所守、有所靠的。甄士隐的独女失踪之后,他便是“老来无靠”了,这里的问题不仅仅是物质上的奉养问题,还有精神上的依归问题。“独女已失”,甄士隐后半生的精神将处于流浪状态、放逐状态,这种负担,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去面对和承受的。怎么办?这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甄英莲的失踪,是甄士隐精神世界的坍塌。对于“禀性恬淡”的他老而言,爱女丢失之后,纵有万贯家财,也没有多大意义。所以,作者在这个时候添了一把大火,把甄家的房产也烧了个精光。这时候的甄士隐,除了老妻和所剩无几的资财,甚至比普通人还要可怜。 失女和大火的打击,对甄士隐而言,可以说是天灾,是人生无常的结果。投奔到丈人家里所受到的冷遇,便只能解释为人情,是世态炎凉的表现。 经过这一系列的事件,甄士隐的出尘绝世便成了必然。若不然,他可能的结果是疯掉(其实,哲学家和疯子的区别在一线之间)。 绝世出尘不是对社会的反叛,而是对俗世的超脱。《好了歌》的深意在那里?以愚鄙见,那就是,要想“好”,你必须先“了”。 打铁谁能比嵇康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魏晋时期,因为时局动荡和政治诡异而造成的社会氛围,完全是一种低气压的生存状况。社会虽然乱了,但是,维系社会道德的规范并没有倒塌,所以,魏晋的“名士风度”里面,除了形体的潇洒之外,还有内质的纯真。当士子们无法把自己的才学施展在安世济民的仕进之路,或者他们根本不愿意跟当权者合作的时候,他们的许多精力是无处发泄的。在乱世之中,能够活着,是一种幸运;在乱世之中,能够平安地活下去,更是一件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前进无路,后退无门的时候,神仙之道便会大行。想想,春秋战国,百家争鸣、诸子兴盛的时候,老庄之学曾经风光过。春秋战国之后,几千年间,老庄之学风起云涌的社会,大约以魏晋之间可称之为首屈一指吧。嵇康,就是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产生在魏晋之间的真名士。后人曾说:“是真名士自风流”,用这句来总括魏晋间的名士,也算是贴切。 关于嵇康的“风流”,后人可以从他遗世的文字中细细品读。今天,单单说说“嵇康打铁”的一段佳话。 嵇康是怎样一号人物,我们先从他的外形说起。要说嵇康的外形,《世说新语》里面的描述最为精炼传神,读者要见文字的简约之美,可以去看《世说新语》容止第十四里面第5条的原文。话说嵇康身高一米八左右,风神姿态特别秀美。当时有人说,他的举止潇洒脱俗,他的形容清静凝定;还有人说,嵇康这个人,他的风神仪态,就如风入松的声响,逸致高远而舒缓悠长;同是“竹林七贤”、有选贤用能之明、曾与嵇康相友善、后被嵇康遗书绝交的山公巨源曾说,嵇康这个人,他的为人处世,正直挺拔,就如同傲然独立的青松,他的醉态,更是绝倒,你看他倾颓的样子,就如同巍峨的玉山将要倒下来了。 就是这样的人物,似乎和“铁匠”、“打铁”没有任何关联。但正是这样的人物,就偏偏会“打铁”;也只有这样的人物去“打铁”,才更增加了他的传奇色彩。可惜的是,也是因为“打铁”,断送了他的性命。 嵇康和曹魏算是姻亲关系,他是曹魏宗室的女婿,曹操的曾孙女是他的妻子。曹魏时期,他曾经官居中散大夫。司马氏在魏横行的时候,他就再没有做官。猜想其间的原因,大致不过以下几点:其一,从所谓家国的观念来说,忠贞不二,应该是士大夫阶层的传统理念和信仰,虽然不能在朝代交替的时刻杀身以成仁,但是,坚守自己的理念,以老庄为依托,避世、隐世,不和有心篡权的权贵苟合,也是坚守自我的途径之一。其二,从个人亲情的角度来看,作为曹魏宗室的姻亲,与曹魏政权的那些统治者们多少是有些血亲关系的,这里面的情感是无法割舍的。其三,从可能发生的政权轮替来讲,虽然曹魏取代汉室的手段不会比司马氏拉曹氏下马高明多少,但是,站在嵇康的角度、或者在嵇康的眼里,这种阴谋或者阳谋夺取政权的方式,多少是有些不光彩的、多少会让人不齿的。其四,从当时的政治现实观察,权贵们之间的明争暗斗,权势的瞬间倾覆,政治环境的险恶,也是不能不让人忧虑的。其五,从当时的社会氛围分析,太多的名人异士是散落在民间的,猜想,“魏晋风度”里面的名士的老庄风习,也是以吟啸林泉为髙致的。基于以上的实情,嵇康在司马氏实际当权的现实之下,怎么可能去做官? 理想是一回事,现实又是一回事。作为社会的人,一是你要吃穿,你要生存下去;二是作为统治集团下面的“庶民”,你会有意无意间被卷入政治的漩涡,管你愿不愿意,特别是嵇康这样的名士、高士,有很大社会影响力的人士。面对生存问题,吟诗作赋写文章,是没有出路的。还好,嵇康有一技之长,这一技便是打铁。聪明的人,一通百通。嵇康就是聪明的人,他的理论高深,文章高雅,人品高洁,即便是所谓的粗活打铁,他也可以称得上是高巧,甚至是高绝。嵇康铁打得好,他也喜欢打铁。嵇康家里有一颗柳树,这棵树长得枝繁叶茂,嵇康环绕柳树挖了个水沟。每到夏天,嵇康就在这棵柳树下打铁。遥想当年的图景,眼前是一副天然的画卷:夏日火红,绿树浓荫之下,有清流环绕,炉中炭火炽热,一位身材魁梧,气质非凡的名士,在舞动锻锤,叮叮当当,火花飞溅…… 如果历史至此便结束,似乎就成了一出田园诗篇的演出。历史毕竟就是历史,它的真实与惨淡往往都是发人深省的。 嵇康打铁,是因为生活过不去,他是要通过自己的劳动补贴家用。想当年,他在树下打铁,还有“竹林七贤”之一、名士向秀给他拉下手。于是,经常有人可以幸运地看到他们两个在嵇康家的柳树下打铁自娱,嵇康掌锤,向秀鼓风,两人配合默契、旁若无人、自得其乐。有一次,嵇康在打铁,司马氏的谋士、好友,权贵出身的才子钟会专程去拜访嵇康,嵇康只顾自己打铁,对钟会不理不睬,也没有所谓的礼数。等到钟会要走的时候,嵇康问他: “阁下因为听到什么来到这里?阁下又看到了什么而离开这里?” 钟会素有才辩,他回答说: “我听到了我听到的东西才来到这里。我看到了我看到的东西就离开这里。” 因为这件事,钟会记恨在心。于是,他回去以后就对司马昭说: “嵇康这个人,才学卓绝,是个危险分子。还有,他可以左右舆论,影响力也不可小觑,留着他,始终是个祸患。” 山涛当年举荐,嵇康拒不出庐,还与山涛书面绝交;钟会亲自专门拜访,嵇康爱理不理;加之又为好友吕安辩护;这许多事体,终于酿成了杀身之祸。 其实,钟会说嵇康有左右舆论的影响力,并不是空穴来风。嵇康处斩时发生的状况,是最好的注脚。 嵇康即将上刑场前,有三千名太学生以请嵇康当老师为理由,希望保嵇康一命,没有得到当局实权派的容许。嵇康死后,天下之士,都为他惋惜,为他伤痛。 嵇康死后一两年之间,司马氏就废了曹魏,自己登基临朝。 嵇康虽死,打铁的事,还被作为美谈。 广陵散绝,世间再无嵇康,世间再无如此秀逸的打铁名士了。 试问,嵇康之后,谁还能打铁? 呜呼,哀哉! 请郎今夜伴花眠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闲写唐伯虎的一首题画诗 闲来无事,说说以诗文擅名、画名更著,玩世不恭、才华横溢、大名鼎鼎的“江南四才子”之一,明人唐伯虎的一首诗: 《题拈花微笑图》明•唐寅(伯虎) 昨夜海棠初着雨,数朵轻盈娇欲语。 佳人晓起出兰房,折来对镜比红妆。 问郎花好奴颜好?郎道不如花窈窕。 佳人见语发娇嗔,不信死花胜活人。 将花揉碎掷郎前,请郎今夜伴花眠。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这是一首题画诗。既然是题画诗,那么这诗必然伴有一副画。这幅画的主题是“拈花微笑”,画的作者是谁,无法确定。这画可能是唐寅自己描写,自己题诗;这画也可能是他人所作,请唐寅题诗。事实究竟如何,还有待方家考证。 因为无缘亲睹《拈花微笑图》的真容,所以,只能在这里发挥想象。看到“拈花微笑”,马上想到的就是“世尊拈花,迦叶微笑”,或者想到“观音大士”,这是第一念的条件反射。转念,既然大家把唐寅与“风流”联系在一起,那么,是否这《拈花微笑图》是一副“美女图”呢?既然题画诗的画面无法眼见,那么还有一途,就是从其题诗中解读画的构思与意境。闲话休提,且看诗中的描述。 王摩诘早就得了“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的美誉。唐寅是诗人,更是画家。依摩诘的美誉来推测唐寅,那么,以题画诗中的诗意来解读和推测其画境,至少在理论上是可行的。 既然是用诗来读画,那么,就需要用诗的表达方式去品味这画,用诗的思维去看这画起承转合的章法。 诗人要写美人,偏不从美人着手,而是以花开场。这花,既是美人出场背景的渲染、氛围的烘托;又是美人如花、花比美人的潜隐。 “昨夜”说的是时间点,也就是说事情得从昨天晚上说起。“昨夜”二字,除了表明时间点以外,还是在为花做铺垫。我觉得,“昨夜”这两个字,主要是为了点明下雨的时间。这雨,下得时间正好,下得分量正好,因为有这“两好”,所以,才会有这“海棠初着雨”的花容娇姿。 白乐天描写杨妃的月貌,有“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的神来之笔,千古传唱。这里的“海棠初着雨”与“梨花春带雨”有异曲同工之妙。虽然都是“花带雨”,但是,细微之处,却藏洞天。 先说“梨花带雨”,大概是初三的时候,我熟读《长恨歌》,几能成诵。虽然这样,但我还是不知道“梨花带雨”究竟是怎样的一种造型。 那时候,我对坐在我后排座位的一个姐姐很有好感。这个姐姐的妈妈是我祖父第一个太太的兄弟(我该叫舅爷)的女儿,我们两家没有走动,但是我知道是有这层关系的。那个时候,她在班里受了别人的欺负,在座位上哭。我有些难过,偷偷回头看了她一眼。她清纯稚嫩的腮帮子上挂了一两珠泪滴。我忽然一惊,心想,这就是“梨花带雨”的状貌。这个故事我说过好多次,今天再讲,想起那少不更事的岁月,依然觉得有味。这算是闲话。 梨花多白,是素雅的色彩;雨滴,是清莹的精灵;雨滴配上那梨花,素雅之中有些微的凄清,静默之中有少许的灵动。“梨花带雨”的美人,是“冷美人”,所谓“可远观不可亵玩焉”,正是此种。用“梨花带雨”来写“玉容寂寞”的杨妃,恰到好处。 “海棠初着雨”,这里面有一个“初”字,暗含情韵,这海棠,是初沾雨露,应该也是初次绽放吧。诗人“初着雨”的海棠,让人有“初嫁新妇”的遐想。读完下文,隐隐发觉,这不是遐想,几是事实。海棠的色彩娇艳,沾了雨露,是一种喜态,是一种媚姿。如果说梨花之雨是凄冷,那么海棠之雨就是滋润了。 在标明海棠的身份之后,诗人又着力写了海棠的情态,“数朵轻盈娇欲语”。白乐天写杨妃,用的是“梨花一枝”,唐寅写“拈花微笑”的美人,用的是“数朵轻盈”。“梨花一枝”,应对了杨妃的“玉容寂寞”,也写出了深宫高墙的形单影只,清泪暗垂。“海棠数朵”,有簇拥的闹,有聚合的暖,美人有伴,花容含笑。“轻盈”,既写出了海棠的情态,也暗含了美人的体态、美人的青春活力。“娇”字,就是花与美人的合体,花如人娇,人比花娇。这数朵绽放的海棠,不但娇美轻盈,最美的是,它们有灵动的花魂,看它们一眼,似乎就有悄悄的情话欲诉赏花人。其实,这也从另一方面说出了画工的高超技艺,数朵海棠,在画工的笔下,生动逼真,就如活物一般。 说到此处,那位“拈花微笑”的女主人公终于露面。这位女主人公被诗人称作“佳人”,也就是我们前文一直念叨的“美人”。看到“佳人”二字,让人不禁想到汉人李延年的:“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佳人”是一早就出场的,“晓起”是人物出场的时间,和前面的“昨夜”呼应。人物有了,时间有了,接着就交代地点,也就是佳人的居所——兰房。这兰房,既是佳人的香闺,也是佳人的出发地点。从兰房出来,佳人入院折海棠。折海棠所为何来?木兰诗有云“对镜贴花黄”。这里,佳人是“对镜比红妆”。佳人手持折来的海棠花,返回兰房,端坐镜前。看看自己在镜中的姣好容姿,又看看海棠花在镜中的光鲜倩影。是花美呢,还是自己美呢?佳人还真无法定论。 唐人张籍有“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的句子。这一幕,在唐寅这里似乎又要上演了。佳人心中没有主意,只有转身问问郎君了。我想,在问之前,佳人心中多少是有所期待的,就是希望听到郎君的肯定之词。不光此一佳人如此,大概世间的女子都是如此吧!佳人一边对镜照面看花毕,一边转过身来,笑语盈盈地对着郎君说到: “官人,你看看,是奴家手上这刚折的海棠花美呢,还是奴家的容颜好呢?” 这位郎君,不是不解风情,也不是不懂护花、爱花、惜花、怜花。他只是想逗一逗佳人,于是,就坏笑着说: “娘子,你走近点,我看。” 佳人轻轻移动莲步,向郎君走近了些。 “娘子,你再走近些。”郎君又说 佳人又挪动娇躯,前移了几步。 郎君一脸认真地看看花,又看看佳人;瞧瞧佳人,又瞧瞧花,故作深沉地说: “到底哪个美,还真不好说啊。娘子,你是要听真话,还是要听假语?” 佳人严肃地说: “当然听真话,快说啊!” “这个吗……”郎君故意语带保留。 “这个什么啊?快说!” “我觉得呢,还是花比你漂亮那么一点点。”郎君说完,哈哈大笑。 佳人不听此话还好,听了此话,马上装作粉面带怒的样子,七分娇羞,三分含怒地说到: “我就不信了,怎么一个折了的花,一枝草木,就能比得过个活生生的大美人。” 说到这里,佳人就将手上的海棠花揉碎,扔在郎君面前。然后脚步快移,边走边说: “既然花那么好看,那你今天晚上就和花一起睡吧”。 郎君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佳人已出兰房了。 一首《题拈花微笑图》诗读完,一副生动活泼的闺房调笑图也已展现眼前。 在此,不禁长叹,唐寅真不愧“风流”与“才子”的称号。对于女生的心态揣摩地如此逼真,如此透彻。个中滋味,还请读者自行参悟,一笑! 屁股与脑袋,谁决定谁?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屁股和脑袋各自作为身体的一部分,原本,按照“众生平等”的理念,他们应该是被同等看待的。但是,对于所谓的“文明人”来说,由于屁股与排泄系统接近,所以,在他们的眼里,谈论“屁股”,肯定是非常不文明、十分不雅的事情;同时,对于那些喜欢把一切分成三六九等的人来说,又因为屁股在下,处于低位,故而,在此类人心中,讲说“屁股”,大概又是低人一等的事情。 我们在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说自己的话,不用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和眼光。不能因为那些所谓的“不文明”、“不雅”或者“被轻贱”,我们就连厕所都不去上吧。 其实,大多数所谓的“文明人”,他们也常常会动脑袋,会费尽心机地保护自己的屁股。因为,不管所谓的“文明人”觉得屁股是怎样地“不文明”、“不雅”、“鄙俗”、或者“低下”,当他们的屁股被打时,他们仍然会觉得疼。除了本能反应,试图自我保护,不让屁股被打之外,这些人大多数时候甚至十分爱惜自己的屁股,他们为了屁股有一个好的安放处所——所谓的“位子”,常常会做出比“不文明”更低下的事来,比如说成语中的巴结奉承,比如说蝇营狗苟,比如说吮痈舐痔…… 除了保护和爱惜自己的屁股之外,对于别人屁股,他们也不见得就一概鄙弃之。当他们面对肥臀、翘臀、美臀……的时候,他们照样没有抵抗力、照样会垂涎。这种情况下,他们甚至会把屁股高置于脑袋之顶。 既然如上所说,就没有什么可遮掩的了。所以,无论是屁股还是脑袋,其实都是人体的一部分,首先,大家都应该同等视之。 按照人体结构学的原理,脑袋是身体的中枢,人的一切行动,都是通过脑袋的指令,传输到身体各个系统的。从指挥与被指挥的角度来说,脑袋确实处于领导地位。可以说,这是最简单的脑袋决定屁股论。 但是,现实往往不是这样。人的复杂,造成了社会的复杂。社会的复杂,很多时候,又导致了人的系统的混乱。于是,这世间,脑袋决定屁股的复杂的事有之,屁股决定脑袋的更复杂的事亦有之。 先说脑袋决定屁股的复杂。 原本,人生天地间,自然地生,自然地灭,就是十分自然的事了。脑袋决定屁股,也可以自然而然,随遇而安,随地生活,随处安坐。可是,自从有了所谓的名声、金钱、权利之后,好恶之心起,攀比之心起,杀伐之心起。一下子,脑袋决定屁股就成了复杂的事。什么样的脑袋,就决定了什么样的屁股。因为名、钱、权对脑袋的搅动,屁股也随之被贴了标签。 金臀坐金位,高高在上,杀伐由己; 土臀坐土堆,低入尘埃,生死任人。 一个人,屁股在什么地方,屁股上贴怎样的标签,这全部得由脑袋决定。 心机重的、假痴不癫的、皮厚心黑的脑袋,可以给屁股镀金。 谄上欺下、两面三刀、拍马溜须的脑袋,可以给屁股镶银。 …… 老实巴交、不会转弯、没有眼色的脑袋,大概只能让屁股碰瓷了。 说了脑袋决定屁股,再说屁股决定脑袋。 第一种,屁股一动,脑袋就动,没有“一以贯之”的做人做事的标准和原则。做群众的时候,心心念念是自己作为群众一员的个人的利益,一朝身家荣显了,口口声声是作为权贵阶层的言辞。 第二种,为了屁股,绞尽脑汁。屁股不舒服的时候,千方百计为屁股的舒服找门子、寻位子;屁股舒服了以后,又想尽办法让屁股坐稳位子、不离位子。夫子所谓:“其未得之也,患得之。既得之,患失之。” 这世间,有为了屁股丢了脑袋的;这世间,也有因为脑袋,被打烂屁股的。 其实,无论是屁股还是脑袋,都是人体的一部分,一定要做整体看,要一以贯之看。 其实,无论是屁股还是脑袋,所有的人都有,大可不必顾此失彼,且平淡视之、自然处之就好。 凋零的生命之花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就在前几天,一名校研究生据说是在无助与无望的痛苦煎熬之后,选择了自杀——从四层楼上一跃而下,结束了生命,结束了自己的一切,一朵鲜活的生命之花顷刻凋零了! 每个人对应天上的一颗星,有人闪烁得长久,闪烁得光亮。而有人则相反,只是在短暂与昏暗中度日。然结果都是一样,终于是要陨落的。 曾经看过流星滑过天空时的痕迹,尾巴拖得很长,黯淡终至于消失,这是宿命。 当一个二十七岁的生命结束的时候,人们已经无法得知这生命当日是如何地痛苦,如何地艰难抉择,以及为什么要走这样的路…… 世俗的眼光中满是怜悯,世俗的声音中饱含叹息。 人们给死亡的答案很简单:找不到工作,抑郁…… 近几年来,听到自杀的消息实在太多了,甚而一校一月之中有三、四人接连自杀的事发生。 抑郁! 怎一个“抑郁”了得? 抑郁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元凶,那么,抑郁又是什么原因产生的呢? 我曾经是无业的人,多少能体味到找不到工作的痛楚——且是长时间找不到工作的痛楚。这样的事体如若在六、七年前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如何的事来,真的不愿去假设,也不敢去假设。 这些年,工厂的艰苦磨练,再次读书时视野的开阔,情感的曾经挫折,以至于此后的间歇性无业……我已经习惯了生活的艰难,已经能够坦然承受生活赋予我的一切。 喜时或有得色,悲却不至于绝望。 虽然生命的底层仍旧有许多悲观,但对待现实的方式仍然是进取。 因为在我,活着,不只是为了自己。 亲戚或余悲, 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 托体同山阿。 亲戚余悲未已,他人已经在吟唱人生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之歌了。此诗的作者对生死已看得透彻,活着必须面对一切,虽有苦有乐,但不需惧怕;死去并不是什么天崩地裂的大事,不过是归于本宅,把身体托付给悠悠青山罢了。陶潜的人生,正是中国许多士大夫内悲外乐的典型。 是啊!死者已矣。这个世界上自此以后的变迁再与他全不相干了。可是,活着的人,还得面对慢慢长夜,面对多难人生,面对失去亲人、爱人、朋友……的伤痛。 一个人,在满怀希望去拥抱人生、拥抱未来的时候,得到的是社会给予他的一记耳光,甚而是一把尖刀。他所受的伤痛不光是脸上的火辣辣、伤口的滴滴血,不光是身体的,更多的大概是精神的、心灵的。 死者说:对不起父母,找不到工作,只能选择死亡。 看来,他的生命中依然有爱的温暖在。也许,父母并没有指望他能赚多少钱;也许,父母并不会因为工作的事指责他;也许,父母只是希望他一辈子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可是,在他,却不能忍受繁华之后的平淡,不能接受轰轰烈烈之后的悄无声息。 一个人,七年之中,两登龙门,不知羡煞了多少同龄人,又不知让多少同龄人的父母眼红。 在我落魄的日子里,同学对我说: “人这一辈子啊,吃多少苦,享多少福,都是定的。据科学研究,吃盐少的人的平均寿命就比吃盐多的人的寿命长些,就是这个道理……” 话虽说得有些宿命,人生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世人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大红大紫、财源滚滚、名利双收,有多少人会去细究繁华背后隐藏的艰辛、苦难、流血、甚至于泪水呢? 生命太顺利了。在没有挫折时不知道世事的艰难。 一登龙门,是荣耀; 再登龙门,是更大的荣耀。 可是在生命的热烈光彩褪尽之后,看到的是困难,是坎坷。不要说跟同学比,就是跟那些自己曾经很看不上眼、很不起眼的人比,落差都大得让人窒息。 选择死亡,便是选择放弃。如若在起脚的一霎那,忽然明了人生来就是承受生命之重的,收起脚,人生或许会是另一番光景。 历史不容假设。 已经发生的事,再去假设它的没有发生,毫无意义。 生命中还有爱的温暖,为什么不能用这温暖让冰冻的心解冻、消融? 死者长已矣! 我没有半点对他的不敬,我更无权质疑他的选择。 没有尝过痛苦滋味的人,不知道煎熬的痛楚。 我只是在用自己的心来揣摩死者。 死者长已矣! 可怜的是那些还在深爱着他的人:一生也走不出这阴影,一生都要被更大、更深的痛苦缠绕。 凋零的生命之花,我为之一悲,一叹。叹人生的无常,叹世事的艰难;悲我自身,也悲我所生存的社会! 阴间的故事:乡村记忆中的“聊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神话传说的故事书我看了不少,如今记得的寥寥。倒是先祖母讲过的许多故事,至今不忘。今天,就说说先祖母讲过的阴间的故事。 人死了,都是会去阴间的,这是我小时候深信不疑的说法,这也是先祖母一辈子深信不疑的说法。 关于阴间的概念,大约起源于“烧纸”。在我的乡村,烧纸是每年数次、年复一年,几乎每家每户都要进行的事。 大年三十,也就是除夕的下午,家家户户都要去埋葬着逝去先人的墓地烧纸,叫做“到坟里请先人”。“先人”是死去的祖先和亲人,他们埋在地下,魂在阴间。 正月十五,年过完了,还得打着灯笼,把“先人”送回墓地。送到之后,自然还要焚香烧纸。 清明节,乡村里没有特别的扫墓仪式。简单的烧纸,就是对“先人”的一种怀念。 农历四月初八,佛诞,镇上有隆重的庙会,也叫“烧纸会”。很多人会去法门寺给“先人”烧纸,是在帮“先人”化解冤孽,也是为活着的人祈求幸福。这时烧纸的人比起节庆日的祭扫来,相对较少。 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似乎是俗传“鬼过年”的日子,要烧纸。这时,天气已经变冷了,烧纸时,不再“印钱”,只是在黄纸里夹一些棉花,算是给“先人”添棉衣。人间的冷暖,连动映射到了阴间。 除此而外,丧葬时会大量烧纸,除简单的黄纸之外,还要烧各种纸糊的金山、银山、亭子;烧直径一米、长四五米的筒纸;烧纸糊的衣服等等。 还有就是,家里每遇大事,也是要烧纸的,比如儿子结婚,女儿嫁人,孙子满月,盖新房、搬新家等等,都要去坟里给“先人”烧纸,告知先人家中的大事。 “先人”既是指死去的人,也有“祖先”的意思。所以家乡人骂人,有这样的话:“不要羞你先人”,狠一点,就是“羞你烂先人”,再狠的就太不文明,也就不说了。 烧纸的事,年轻人忙,多会忘记。老人们生活中的大事,就是提点年轻人。先祖母常常会提醒父辈们,该给先人们烧纸了。每次我和父亲去烧纸,先祖母都会对我说,你要叫一下你爷爷、你曾爷爷、曾奶奶,这样,他们才会过来领,才会跟你回来。 因为这些,那时我深信,阴间也和阳世一般。阴间的“先人们”也都过着和我们一般的生活,鬼怪的阴森可怖是和我不相干的,即便是阴间鬼怪有吓人的,那也一定是别人的“先人”,我的“先人”们,只会保护我们。 先祖母是小脚,每次烧纸前,老人家都会颤巍巍地从老屋走到我们家,让我父亲“发个文”。“发个文”就是,写一些“十方胜佛,八方生灵,史氏列祖列宗,请前来受飨,……保佑我一家老小平平安安……”之类的话。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侧面对文字的敬奉。 男人们都会去“坟里”烧纸,妇女们只能在自己的家门口烧纸。因为出嫁之后,妇女们都离开了娘家,来到了夫家,便与象征血脉传承的祖坟远隔了。在门口烧纸,要画一个圈,再在圈内画一个十字。这样“圈起来”、“打了记号”就可以让自家已逝的亲人认领,而不会错让“游魂野鬼”拿走。 先祖母活着的时候,同样会在年节时在门口烧纸。我也问过老人家: “婆,你烧纸给谁啊?” 先祖母答曰: “烧给我爹、我妈。” 我会很奇怪地追问: “婆,你也有爹、妈啊?” 因为那时幼稚的我,怎么也想不出来:这么老的祖母,也会有有爸妈。 先祖母会说: “谁没有爹、妈啊?” 等到先姨婆,也就是先祖母的妹妹去世后,先祖母会说: “也给你姨婆烧点,咱们家吃了你姨婆家那么多的粮食,我这一辈子都没还上。” 据说民国十八年年馑,饿死了许多人。“狗打连枷”就是我小时候听老人们说过的。死的人太多了,没得埋,就在荒郊野地扔着。狗没食吃,就吃死人。当狗咬到死人胸前某一条筋,使劲想拽断的时候,死人的两只手就会动起来,就像活人挥动连枷劳作一样。人们就把这一现象叫做“狗打连枷”。补充说一下,连枷是一种农具,我是按读音写的,不知道对不对。小时候,听到人骂人,有狠一点的,就会骂“咋不把你让狗打连枷呢”。 当时的状况可想而知。据说,就是在当年年馑中逃难的时候,先姨婆嫁给了山里人。山里人地多,粮食也就相对宽裕一点,后来一直接济我们家。 这就是先祖母烧纸给先姨婆所说的那些话的注解吧。 先祖母讲的阴间的故事,其中有点印象的,一个是《目连生救母》。后来读书,听说唐代的变文之中有一篇《目连变》,只看过梗概,没有细读过原文,故而对于书本上所讲的目连的事迹没有什么记忆的痕迹。 先祖母讲的《目连生救母》的情节,一大段是发生在阴间的。故事里的目连生是个孝子,又是个佛教中得道的人物。与目连生行事相反的是他的母亲,一个说严重一点、可以用“十恶不赦”来形容的老太太。她在寿数还未满时,因为作恶多端,提前就被阎王召入阴曹地府。 佛家的理论是,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只是简单的总结,其实后面还应该有:生时未报,死了再报;今生未报,来世再报。 目连生的母亲,在被阎王召入地狱之后,自然是受尽了折磨。目连生因为有法力,知道自己的母亲在阴间受苦,所以他就走上了赴阴间救母的道路。目连生在阴间道路上看到的,都是那些在阳世作恶、在阴间受苦的鬼魂们的惨状。 记得当时说鬼魂们所遭受的苦楚,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坐血河吃血块又臭又酸”。据说,阴间有一条河,叫做“血河”,顾名思义,“血河”里流淌的自然是血水。这血水,和女人有关。在血河里接受折磨的全是女人。 那“血河”里流淌的,全是女人的经血。那些受折磨的女鬼,都是生在阳世时,每月例假时,把沾有经血的东西随处乱扔的人。祖母说,这是劝化,是希望女人们生时自爱。自爱,就要从小事做起,从小心处理沾有经血的东西做起。现在想想,说这是一种原始纯朴的环保观念也未为不可。 这算是通过佛教故事,对女性的一种教育吧。 或者,也是对血的一种敬惧吧。 《目连生救母》故事中,关于阴间的情节,大约就记得这一点。 另一个关于阴间的故事,是所谓的佛经《黄氏女对金刚》吧。先祖母说,这部佛经是先祖父教给她读的。先祖母年轻的时候,可以一字不漏地背诵这部佛经的全文。这和先祖母奇好的记忆力有关。 “黄氏女”是一佛门弟子,生前礼佛,其虔诚足以为佛门表率。正因为此,她的死,是预先被告知的,她是在安排完后事之后,才上路的。 祖母说,黄氏女是被“童男童女”迎走的。为什么要强调“童男童女”呢?是因为,所有走上阴间路的人,都是有接应的。按照佛经的宣传,在阳世行善积德的人,是“童男童女”陪你走第一段阴间的路;在人间作恶多端的人,是“牛头马面”带你开始漫漫艰辛。 进入阴间,自然是要走那大家都熟知“奈何桥”,然后是喝所谓的“迷魂汤”,让你忘了今生。黄氏女是个例外,她没有喝那“迷魂汤”。所以,这为她后来的转世为人并返乡认亲埋下了伏笔。 进入阴司,要过那“秤”山。这是阴间判断好坏人的量化标准。好人、坏人,不需要看你的为人行事,只要一过秤,便一目了然。好人不足四两重,坏人千斤不为轻。其实,这也是一种酷刑,好人的魂轻,不受什么罪,坏人的魂重,要被那大秤勾刺入鬼魂的“皮肉”,起秤,魂掉在下面,其疼痛难忍可想而知。 到了地府,要过那“破钱山”。阳世的人,烧纸时不敬,只图烧得痛快,找个树枝棍棒对那燃烧的纸钱乱搅一通。这样,就把烧给“死人”的钱弄成了破钱。所以,阴间有一座山,叫做“破钱山”,专用来堆积那些“无法使用”的破钱。 故事传说能记得的就这些。 还有就是丧葬时和阴间有关的情节。 人死后,先停放在床上。家乡一般都是炕,人死后,必须搭建一个床,停尸用。放三天,再“入殓”。入殓,就是把“死人”装进棺材里,但是,棺材盖不会马上就盖上。入殓后,再放两三日,然后盖上棺材盖,用生漆封死。封棺后一日,再下葬。一般都是七天埋葬,叫“一七”。当然,以前遇到三伏天,没有冷冻设备,必须紧急处理,三日左右就抬入墓地,将棺木封进墓室,但不用黄土填埋,待“一七”葬礼那天才掩上黄土,做好坟堆。现在有了冰馆,还是按程序,在家放够“一七”才入土。 听先祖母、父母讲,以前,因为风水先生的指示,有人“下世”之后,不适合马上下葬的,棺木必须在家停放一年之后、三年之内,选择合适的时间下葬。所以,人死之后,会“厢(不知道这个字是否准备)”起来。所谓“厢”,就是人死之后,入殓,封棺,然后找家里干燥空闲的屋子,在地上磊一个土台,把棺材放在上面,再用土坯(早期没有砖块时,用来筑墙的原料)把棺材简单包裹起来,然后用泥巴把土坯的缝隙抹平。等到合适的下葬日子到了,再拆掉土坯,将棺材送进墓地埋葬。 看过古装剧的人都知道,中国人曾有一度是将东西装在袖子里。儿时,对死亡有一种神秘感,哪里死了人,都会跑去看。 先祖母曾告诉我,入殓的时候,死者的袖子里必须藏一些东西。究竟藏些什么呢?我没有亲见过。听先祖母讲,袖子里有扇子、有一包面粉……。我问,藏这些做什么。 先祖母说,鬼魂在阴间是要经过许多关隘,才可以见到阎王的。阎王会对鬼魂进行审讯,根据鬼魂的招供及其态度,对其进行处理。或者在地府受折磨,或者受尽折磨之后,再转世。转世可以男人转女人,也可以女人转男人,还可能人转畜生,或者畜生转人,或者永世不得超生……复杂得很。 据说,地府的关隘有一叫做“烟司洞”,鬼魂经过,会被迷蒙双眼。所以,要备一把扇子,进入“烟司洞”之后,扇一下,或许会减轻烟雾的刺鼻、呛喉,让行进更通畅些。 地府还有一座“恶狗山”。那里有一条饥饿的大狗,要通过,必须投点吃的东西给他,才能免受被撕咬的危险。 关于阴间的故事,还有很多,记得的,就先写这一些。 小时候,总觉得,阴阳就在一纸之隔,所以,敬天畏神便成了生命的一部分。人活着,是应该有所敬,有所畏的。 一些人常说,这是封建迷信的东西,是毒害心灵和精神的。但是,我常常想,那些强加给我们的政治的、邪恶的、错误的东西或许比这还要更可怕吧。 因为这些,我儿时多梦,多是天外飞仙的梦,因而,生命也就多了一彩。 先祖母去了,留给我的还有这些,在别人,大约以为是糟粕;在我,多少也算是一笔财富吧! 山号明月景胜画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登江西宜春明月山散记 酒味还未散尽,多少有些醉意,李太白“斗酒诗百篇”的豪迈情怀,我想,或可於此间拟得一二。 晕乎乎的,那种飘忽是外在的,是体表的,是躯壳的;清醒的,是神智,是诗意,是柔情。 在江西宜春逗留几日,其间颇多“第一”: 第一次,来到江西的这座城市。 第一次,喝那么多的白酒。 第一次,观瞻始兴于汉的宜春台。 第一次,听闻昌黎书院,得知韩愈亦曾在此间留驻。 第一次,游明月山。 第一次,看见如是美山、如是秀峦;如是茂林,如是修竹;如是清流,如是飞瀑…… 最初的,往往被认为是最美的。所以,我要说,宜春值得珍藏,明月山更值得珍藏。 明月山。 听到这个名字,并没有多少想法,淡得就如同一杯清水,首先想到的是李太白的《关山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色,思妇多苦言。 高楼当此夜,叹息应未闲。 臆测明月山的名号是否和此诗第一句有关?又猜想,明月与山的联姻,大概不是乡村野语,便是无聊文人的故作风雅。因此,对于明月山,便不放在心上。 那日乘车,从宜春市区进军明月山,一路,经过的都是乡村,难免有思乡之绪。 山青林密,似乎是惯常的描写,但地域不同、心情不同、物之感人亦大有不同。 同行的郑兄与黄兄都是实在人,虽是因为工作关系而聚在一起,但和他们相处,没有工作中的拘谨、没有应酬时的尘氛,一切都很自然。二位老兄一路闲谈,能搭上话的,我便应几句;插不上嘴的,也不需没话找话。 不说话的的时候,我就静静地凝视窗外,观景观物。想想那个时候,真有王昌龄《闺怨》中“春日凝妆上翠楼”的闲适。不同的是,我不是少妇,我也完全没有什么“闲愁旧恨”。这样的状况下,心中满是释然。 车窗外面,除了不高的青山,便是冬日休闲的稻田。路上有偶尔跑过的狗,车子经过,毫无忌惮,悠闲地如游吟的雅士;要么,走过一只鸡,不疾不徐,没有丝毫惊慌。 山的青,是竹的奉献;山的秀,是树的缠绵。 两山之间,夹着大片的稻田。山,是绿的,生命的征象抒发着活泼泼的灵动之气。稻田中只剩下了贴地的稻根,一片枯黄,虽历尽沧桑,但不失风韵,在山青的陪衬下,不见萧杀,倒是有几分功成身退的从容。 乡野的舒展,可以带动身心。这个当儿,“藩篱”二字似乎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他乡它界之物,全然与我无涉。 我从来都是个地地道道的乡下人。乡下人进入乡野,永远不会厌弃,永远不会烦愁,更多的,当然是热爱;更多的,当然是亲近。 秦腔《花厅相会》的戏文中的道白有: “美不美,泉中水;亲不亲,故乡人。” 此乡虽非彼乡,此情却同彼情。这里虽然不是我的家乡,却有同样的情思,同样的风致。 水牛分散在冬日的田野中,在青山和黄稻田之间,又添了一抹悠然飘动的黑,多了一层深沉的点缀。 虽然没有雨,也没有牧童,但阴暗潮湿的天气,“村童雨中牧”的景致还是会闪现在想象的空间。 大自然是一幅不须雕琢的天工画。 无论在哪个位置、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窗外都是一幅幅化工造物的图景,田园的美,大约都在于此。 我向来都不喜欢人工雕饰的东西,就如同我不喜欢矫揉造作的人。 自然的美,往往在于它的“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一切自然物态,一经点画,便入俗氛。 一路思绪纷飞,飘然万里。乡村是我的魂,每每经过乡村,我便能感受到生命的律动。 乡土,是一缕清风,是一丝香魂;是一种文化,是一种底蕴。它里面,有热烈,亦有深沉;有奔放,亦有宁静。乡土,是一种滋养,也是一片丰收;是*,亦是归宿。这一切,不是一种狭隘,而是一种开阔;是一种归属,更是一种认同。中华文化中的乡土情结,就是一条根。所以,无论在哪里,我们都不会忘记乡土,忘记那曾经陪伴我们成长的浓浓乡情。一有触及,情感便如同潮水涌动。 乡间的路,直与山相接。思绪像风一样,天南海北、风花雪月、沧海桑田地无意识流动。终于,还是被山阻隔,于是停留。 山,我是见过许多的。 厦门的山,我走了不知几多次。每次入山出山,都有不一样心情。 在厦门,转几个弯,走几级台阶,你就有可能由城市步入山间,由喧嚣进入宁静,由繁华转向淡泊。 厦门的好,大多数人只看到她的海,我却体味到了她的山,以及她山海之间的别样风致。 当年爬华山,是在夜里,景致多有疏落,只记得她的险:如九十度横立天际的云梯;如斜傍绝壁的栈道。或许当日浮躁,无法深味华山的多种情致。印象所及,除了险,还是险。 《论语》有云:“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我常常歪想,夫子这句话很有些道理,但是把仁智生生分割了,或许是不完备的。依我愚见:非大智无以成大仁,无大仁亦难得全大智;仁智二者,往往相辅相依,相得相成。 许多时候,仁智为一,难得区隔,就如同这山与水,二者虽为二物,但往往是山中有水,水倚山生,相得益彰,难能切分。 明月山便是如此,他山或亦难出此定式。 初近明月山,首先看到的是明月广场和明月女神。据说,这明月女神曾为宋代(南宋)某位皇帝的皇后,姓夏,名云姑。 因明月山形酷似半月,遂有明月之号。半月的内圆,十分开阔豁亮。明月广场即在内圆之中,其气势自与别山不同。在数山围成气势恢宏的半月形起伏的坡地形态的大空地上,形成连绵的地势,有月牙泉,有灰瓦白墙的类徽派建筑,大气而稳重,明秀而不失风韵,明月女神屹立其间,真有“母仪天下”的皇家气象。 明月女神为铜铸像,其丰姿绰约,直难用言辞描说,身材高挑,体态秀颀,面容端庄,气度高雅,正与这广场融成一体。 在明月广场看明月山,只见雾气缭绕,苍山含翠。远眺,是雾里看花、戴纱观舞的景状,虽有朦胧之美,但多少有“终隔一层”之憾。转念一想,这或许也是明月山的另一种丰姿吧! 广场上,有零星的小贩,看神态与打扮,均是淳朴与憨直。虽然也是在打点生意,但完全没有城市化商人的厌人精神与逼人气势。一切,都是顺其自然的可爱可亲,没有刻意的吆喝,没有生硬的拉客,更不要说死拽烂缠了。 有一妇人,主动与我们搭话。说是这里阴天、多雾,但山顶阳光灿烂。妇人所说的情景,我实在无法想象。虽如此,但没有半丝怀疑,因为,从她的谈话中可以读出真诚。 穿过广场,开始进山。进了山门,如入江南书香人家的大庭院。山作屏障水作点缀,多少有些如在梦境的迷幻。山、水、树、林之间,偶有灰瓦白墙的建筑若隐若现,真有些飘飘然恍在桃源胜境的景状。 记得当年发痴,曾有作江南书生,夜伴青灯闲读,吟啸山水,游艺棋琴,丹青香墨,红袖作陪的奢想。 谁知今日入山,真有亲临江南的意味。 走过一段庭院式的路,便入竹林。 古人有云:“食可三日无肉,居不可一日无竹。”东坡《于潜僧绿筠轩》亦有“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被人传为佳话。我却不以为然。以“肉”对“竹”,还牵强过得去;以“肉”比“竹”,真是俗了,且是大俗。 肉里有多少血?有多少腥?更有多少欲?…… 竹吗,那可就没得说。 我是北人,却极爱南方的风物景致。对于南地,我的第一喜,便是这青青翠竹。 当日有一林姓友人生子,让我取名,我力荐“林茂竹修”为名,惜其未采纳,於此或可见我对竹钟情之一端。 竹的美,首先在它的身,节节分明,正直无邪;其次在它的色,青翠欲滴,宛若润玉;第三在它的叶,层次分明,团团紧簇;最好是它的态,清癯秀颀,干净无染,积极向上,德高节洁。 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竹子,没见过如此清秀雅致的竹子。 明月山的竹子,树干别有情态。青翠的干上,有一层薄薄的白纱,似落了霜又似描了白,青白之间,见其质朴纯良,又见其清幽高致。大自然的美,还在于它的天然配色。青与白的混搭,是绝配,猜想也是大匠思路之所难及。青白之间,是柔婉,又是静穆;是和约,亦是清肃。化工之妙,正在其无言大美之中,天地之造化神奇,正在其能夺能工巧匠之所精,成凡夫俗子之所难及也。 美哉,天地! 大哉,造化! 拾阶而登,左边是郁郁苍山,右边是潺潺清流。心灵的荡涤,最佳莫如此情此境。一切俗世的烦恼苦闷,便是使劲搜寻,也无法在胸中须觅得片只。便是最无趣,最不解风情的人,一入此境,也会思如泉涌,才似串珠。 溯水而逆上,水在往下走,人奔高处行。那一种清澈,真非久居城市的人所能想象。 水流在石间穿梭,大石、小石偶有阻遮,便顺势成白花一朵,剔透晶莹。 曹孟德游褒,见石门之水,曾有“衮雪”之题。浪如白雪,确也形象。但是,仅观水花,便知雪之白,可状浪之清透;转念细想,亦晓雪之静固,难写浪之灵动。 一物拟一物,是形象的思维方式,但一物拟一物,大多时候,直难写出所拟者的本真。 山间的水细,更显其轻柔之美。激石而荡,遂作水花一朵。这花,是灵动的,是飘忽的,是活泼的,是快乐的……如是,亦成就了我的心境,与其结成一家,融作一团,嬉戏啸歌,真得人生之乐趣、佳致。 水是山灵动的眼眸,山是水强健的躯体。山水一体,才得合一之美。 试想山无水,便少了许多转盼之媚;假令水无山,便没了稳健的依归。 明月山的秀美,山占五分,水占五分。 明月山的水,并非毫无变化,板滞如一;而是千变万化,神秘莫测。 有时候,这水是山童稚的纯真,水汪汪一泓,满是无邪,满是善意。 有时候,这水是山善睐的明眸,顾盼神飞,望之流连。 有时候,这水是山雍容的风华,庄重而饱含热情,稳当而不失风雅。 有时候,这水是山睿智的大度,清澈而有智慧,和蔼而多蕴慈柔 “移步换景”被誉为高明,许多时候,“移步换景”只是园林程式化的模范。虽然用意很美,但终须添物置景,难除其“斧凿”的痕迹。 在山间行走,“移步换景”的说法都嫌其板滞。不用“移步”,只要转换角度,便有不同的景致凸显眼前。 此刻还是云缠雾绕,转身或成山清天朗;俯视或是“青青翠竹”,仰望已成“郁郁松柏”;直视只见层峦叠翠,斜观又得一峰入云。 天工造物的神奇大概就在于此。 老子有言:“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我想,这其间,或许多少有些“天籁正音”的考虑。 随性自然,既是天之常态,亦是人之本性。然而,因世间种种,人失本真。故而崇尚自然之说,自古及今不绝于耳。 途行间,忽有一句入心: “万丈情思付山河” 见如此江山,自然为其所动。山的美,在其博大,这是一种胸怀;水的美,在其柔婉,这是一种情致。 魏晋人说:“此子神情都不关山水。”虽有过枉之訾,但其间的道理却让人佩仰。 俗话说:英雄气短,都只为儿女情长。 我说:此英雄非真英雄也。 “气短”的英雄,便称得起英雄,也只是小英雄,非大英雄也。 大英雄,真英雄,胸中是万里雄图,大好山河,纵有儿女情长,也只将其存于一隅,难与河山争胜也。 山河之美,是大美,是亘古之美,是难移之美,故而,万丈情思可一付也。 儿女情长,是小美,是短暂之美,是动摇之美,故而,是时移事易的。 如若胸中有山河,那些个儿女情长,便自会退居其次。 如若胸中有山河,那些个“儿女子”的痴态、傻态便显得极为渺小。 若见山河之美,情思自可全付,当亦无暇留恋“儿女情长”。 一路上,有一根竹杖陪我左右。 这竹杖,还是黄兄恻隐,在山下时,从山里的小姑娘那里买得的。 记得在上山必经的路边,有个小女孩拿了一捆竹杖在卖。那孩子大约十一二岁,或者更小,很是腼腆,多少有些羞涩,全是乡村的朴实,问话时,怯生生地。 起初,以为这竹杖随手带着,也只是玩玩罢了。谁承想,竟一路相随,成了我的左右手。 这竹杖,拄了一路,竟也拄出了一些情思,李太白再一次与我神会: 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 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 …… 甚至,还想到了《神雕侠侣》中洪七公的打狗棒。 看着远远的云峰,摸摸手中的竹杖,我也得了一句: 手扶绿玉杖,伴我入青云。 扶着手杖,一路攀登。便入了瀑布的地界。这瀑布,也是平生首见。 第一条,是云谷飞瀑。 远远望去,瀑流从山顶落下,洁白如洗,晶莹如冰。云谷飞瀑虽号“瀑布”,但并非如“布”,却似珠帘,风动之间,闪跃跳动。 从下往上看,突出的岩石偶有拦截,瀑布遂成几节,拦截处成水花,颜色更白、更亮。瀑流舒缓下注,没有急躁,几近柔稳。 瀑流的横面不宽。瀑流幅面中间水流齐整,说是“布”,亦属形象描摹;瀑流幅面两侧散乱,如珠断线,跳奔自如,珠珠活泼可爱,粒粒轻盈灵动。 走近云谷飞瀑,先是感觉到柔如轻鸿,密如细雨的小水珠亲吻脸颊。走了一段山路之后,冬的冷意已被登山的惬意与热情送走了。脸上暖暖的,被这飞瀑溅出的轻雾一袭,是爽心的舒适。 再仰头望去,云谷飞瀑更见其高。水流贴着岩石下滑,上面舒缓,下面疾速,冲入近地小潭,形成一个下压的水花,令人着迷。 沿着云谷飞瀑上行,即入玲珑瀑。玲珑瀑小巧而短促,瀑流较云谷为疾,瀑流幅面比云谷宽而整齐。不用多讲,其得名“玲珑”二字,便是正解。 玲珑瀑之上,又得鱼鳞瀑。鱼鳞瀑的名号,臆得于其瀑流形态。其长度远过玲珑而稍逊云谷。鱼鳞瀑从上而下的瀑流景状没有云谷的“飞流直下”,也没有玲珑的“滴水不漏”。 鱼鳞瀑多少有些坡度,顺山形的走势而沿着岩石的倾斜而流动,如铺在斜坡上的鱼鳞状丝绸,随风而翻动。 瀑水沿坡而下,被岩石一块一块的突起不平所激荡,形成一块一块整齐有序的鱼鳞状水花,煞是美观。 鱼鳞瀑并非一气呵成,而是有分节,每节因地势、坡度、突起、流速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鱼鳞状水花。虽有分节,但各节之间并非一刀截断,而是自然衔接,天衣无缝。 近落地处,水流湍急,鱼鳞由方菱而成长菱,入潭而汇成一体,其妙莫名。 自鱼鳞瀑而上,便是玉龙瀑。名为玉龙,在于其形如龙,其态如玉。因为山势转移,玉龙瀑呈忽隐忽现之奇,即瀑流某处入目而另一处却为山所遮,难得一睹。所谓“神龙见首不见尾”,此即是也。 山行玉龙瀑,正雾气升腾之时,此玉龙真有飞天之势。 忽入一处,且少竹子,而多杂木,但见一瀑,即号“白练”者。 唐人徐凝有诗云:“千古长如白练飞,一条界破青山色。”虽为人诟病,但这“一条界破青山色”却是出尘之语,非常人能道得也。 瀑名“白练”,是其有别于“布”也。 此瀑乃众多瀑布中瀑流横面最窄的一个,流速较快,瀑流的颜色看去全为白色,远望有白练飘飞之感。 山多秀色,也富人文。 朱熹游此山,曾赋五律一首《袁州道中》: 我行宜春野,四顾多奇山。 攒峦不可数,峭绝谁能攀。 上有青葱木,下有清冷湾。 更怜湾头石,一一神所剜。 众目共遗弃,千秋保坚顽。 我独抱孤赏,喟然起长叹。 宋袁洪在山间时,亦层赋七律一首,其末联云: “昨来因结东林社,也得僧家一日闲。” 想想,尘世扰攘,能于山间行走,亦是浮生一大趣事。 山行间,黄兄曾问及李义山《夜雨寄北》一诗: “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人生在世,能有人相知相望,共剪烛心,齐说夜雨,也是一种诗意啊。 明月山有月老坡,曾留一影,也算是和这诗情无声的默契吧! 这一天,在山下是阴天;在山脚是雾天,在山腰是云天,在山顶是晴天。 人生,大约亦是如此。心境的阴晴,不在于你所认识的外表,而在于你所站立的高度。 山号明月景胜画。 拉杂说了这许多,算是对此行的不忘吧。 他年若再有幸,再来山中荡涤俗气。 寡妇与情妇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寡妇,原本是一个中性词,是指丧夫未再嫁、孤守家庭的妇女。在中国一直以来的传统中,因为对女性的歧视和偏见,寡妇这个词在语汇中的词性,往往有贬义的成分。这个贬义最初始的起因,是丈夫的死——无论这死是怎样引起的,都会被人们无端地归罪于其妻,认为是为妇人所“克”,这便成了礼教、文化、世人强加给寡妇的“原罪”。因为有这种“莫须有”的“原罪”,寡妇便被人所歧视、所厌弃;为人所轻视、所欺凌。“欺负弱小”不知道是人类的通病还是中国人特有的德行,没有深究过。我所知道的,就是这种恶习延展到中国的寡妇群体,便成了中国人所谓的“寡妇门前是非多”,便成了影视作品、文学著作、恶俗故事、有色笑话的以寡妇为主体的真实状况。上面所说的,是寡妇在中国历史中的普遍形象。 但是,寡妇并不是没有风光过。关于寡妇的群体角色反叛,就是流传已久的“十二寡妇征西”,那一次,寡妇大翻身,而且,是以团体形象进行了一次华丽丽的逆袭,为一直以来低迷的刻板寡妇印象长长扬眉吐气了一回。 记得有人曾说过“战争让女人走开”,在女权主义的眼中,这里面或许多少有些男权的成分,但是,在我看来,这其间保护弱小的慈悲情怀不容抹杀。宋人的统治,从赵匡胤开始,便隐隐恐惧武人的夺权,其对文人的优渥,多为后人所称道。但是,武备的紊乱与武人的衰弱,导致统治集团在处理对外纠纷时,常常出现败退与落逃的局面。这种局面,不但让其时的当代人扼腕,更让后人读到相关记载时叹息。既然男人们无法收拾场面,何不把妇人推到前沿,更近一步,就是让妇人之中受人轻视与欺凌的寡妇进行征战。不但要让她们征战,还要在征战中表现她们的智慧、胆识、才华、气度、格局、坚韧、刚强诸如此等的优秀人格与品质;不但要让寡妇们征战,而且还要让她们完美胜利。这里面,有多少对软趴趴的政权与软趴趴的男人们的揶揄与嘲讽。这是寡妇的荣耀时代。 寡妇的荣耀时代结束一千多年之后,情妇的时代兴起。 “情妇”这个词,在我的认知中,似乎一直都是个贬义词。似乎没有人在做了“情妇”之后,明目张胆地自豪过、自夸过。这一点,完全不同于寡妇,因为寡妇中,还有守住清白,成为“节妇”或者成为“烈妇”的,这一种寡妇,不但受到朝廷的表彰,而且受到当时社会氛围下的民众的支持与认同——无论这种支持与认同是对是错、是出于何种心态,至少可以证明,寡妇这个词的正面成分;也可以证明,寡妇是可以宣扬和旌表的。在一夫一妻的法律制度下,普遍的道德的认知也有默契,那就是,不会把作情妇看作是光彩的事体。 既然整个社会的氛围对于情妇的身份是不赞同的,那么,“情妇”会不会有“十二寡妇征西”的辉煌时代。 就目前的情势看,“情妇”来势汹汹,情妇的辉煌时代为期不远。有多少人,先是倒在了情妇的石榴裙下,紧接着,就倒在了情妇的无情揭发与血泪控诉下。 婚姻观念更新之后,再婚已经是一个自然的现象,寡妇这个词正在走入历史的坟墓。关于特殊女性群体的故事,似乎有些走入低潮。幸好,还有“情妇”们的兴起,历史不会重复,但历史有时候会有太多相似的面相。 寡妇时代结束,情妇时代兴起,虽然其间的间隔有些远,但是,两个妇人时代里面的纷繁热闹,并无差别。 希望有才人出,再做一出与“寡妇征西”一样慷慨悲壮的情妇剧。 男人也有“更年期”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电影《城市乡巴佬》中男人的中年危机 如果有时间,什么都不想做,就静静地坐下来,看电影。 这是我这个老男人无聊透顶或者烦恼萦心的时候,会做的事情之一。大概许多无聊的小男生也会这样。不过,年龄不同,心境自然不同,观影的感受也会迥异吧 最近,我的生活有些不稳定。 据说,男人也有所谓的“更年期”。仔细思量了一下我最近状态,有点怪异,想想都有点害怕。不会吧!难道我的“更年期”这么早就来了? 我的天神爷啊! 半夜醒来,我会睡不着,辗转反侧,这是二、三十年来很少有的状况。 不想动,不想看书、不想写字,不想练我喜欢的曲子。 除了偶尔唱唱戏,能证明我还有点活气以外,其余都是暮气沉沉的景象。 突然兴致来了,我也会收拾一下自己的房间,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做饭、吃饭、刷锅洗碗。 堂堂男儿,竟如妇人一般! 我的天神爷啊! 我们乡下人有两句话,可以完全类比我最近的状况: 一句是:“打杂剜烟锅”。 一句是:“哄娃收鸡蛋”。 这两句话就不详细解释了,浪费篇幅。哪位如果对乡间的生活感兴趣,可以联系我,我可以免费慢慢向他/她道来。 正无聊着呢! 那天,我看的是《城市乡巴佬》,又译作《城市滑头》的喜剧片。 三个年届不惑的男人,在城市生活的无趣之中,陷入了一种莫可名状的困惑。于是,便有了二周体验牛仔生活的假期,力图以此来激发对生活的激情,结果是如愿以偿吧!情节说起来就这么简单,故事的演绎过程倒是值得慢慢体味。 关于电影的名字,无论是《城市乡巴佬》还是《城市滑头》,我都觉得不是很确切。或许,是文化上的差异,我们对slicker的理解没有美国人透彻。《cityslickers》其实是在讲人到中年的危机,以及电影主人公破解中年危机的办法。所以,我觉得,这部片名译作《中年危机》的话,更贴近我对片子的理解。 开篇的那些文字,是在讲我自己的状态,和电影两相对比,发现,我也有了危机。 我的天神爷啊! 三个男人,危机都是怎么来的? 一个忽然没了激情。对工作没有热情,那一段和主管的交锋,被拿掉广告选择权就是明证。对人生没有热情,那一段给孩子们的演讲,就把人生说得很单调、很乏味。对生活没有热情,这主要从他太太的口中说出,因为,她最亲密的爱人,从他眼里看到的是忧郁,看到的是对夫妻生活的例行公事。 另一个是忽然陷入了困境。在结婚的那天,是他最幸福、最开心的一天。那一天,他拥有了妻子、资产、工作以及家庭。但是,灾难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他有一个脾气暴躁、他称之为纳粹的岳父;他有一个对他吆三喝四,管他就如同管待奴隶一样的妻子。他眼前的那些个东西,似乎是自己的,但全在别人的手里,甚至包括他的命运。他的一切,都是寄人篱下的结果。这结果让他压力很大、痛苦很深。你想想,一个正常的男人,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竟然十二年没有性生活。 我的天神爷啊! 真是叫正常人不敢想象啊! 中国的“伟人”说了:“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所以,他会和店里的小店员发生男女关系。看官们,你们千万可不要说这个男人不负责任、这个男人有小三。其实,他很可怜,他的反应是正常男人都可能发生的状况。因为,他完全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了!电影后面的,他用枪差点干掉那两个痞子的举动就是证明。他那时还说,他店里有枪,他玩过很多次。如若不是这一段牛仔生活,我猜想,他可能崩了他的岳父、和他那老舍先生笔下虎妞一般的妻子。可惜的是,这妻子没有虎妞那样的女人的欲望。 真是不敢想啊! 我的天神爷啊! 还有一个是还没有玩够。四十岁左右的男人,本应该沉淀下来了,可这一位偏偏不。他娶了漂亮的模特,但是,妻子的怀孕,使他产生困惑与恐惧。他不想那么快就结束二人世界,他怕孩子的琐碎不能再让他潇洒地去游戏这个世界。 其实,面临中年危机的不只他们三个、那个时代、那些人;这个时代,这个年龄段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或者比这更多、更复杂的危机。而且,这种危机会吞噬掉很多人。没有多少人能够在自己的危机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大家都会忍受、麻木、衰老、以至死亡。 为了给那些生活在危机中的人一个精神上的慰藉,不至于活得太没有希望。所以,编剧导演们希望用这一段牛仔的经历,磨砺出这三个男人和更多男人的雄壮、热情与活力;同时也为那些身陷危机的中年人提供一点生活的引导、一丝生命的亮光。 其他的情节就不讲了,大家自己看戏吧!说说那个老牛仔吧。老人的戏份不多,但是足够抢镜。 如果说那三个老男人是在孽海中沉浮的苦难者,那么,老牛仔就是让他们“一苇可航”的禅师。 人生的危机,从佛家的角度讲,大都是自心而生的。所谓“心魔”“心佛”之说,可是锤炼过如恒河沙数的回合才得出真谛。 外物的牵绊,都是因为我们的心没有放开。我们总有放不下的东西,所以,我们才会有重压在身、在心。 人生是什么,其实很简单。 那一群经过千难万险回到农场的牛,最终的结果还是被送到了屠宰场,一切成空。这是悲观的人生。 那一群经过千难万险回到农场的牛,虽然最终被送到了屠宰厂,但是,过程中,我们曾用生命去呵护过它们。因为护送它们,我们懂得了珍惜生命,我们懂得了自己想要什么,我们坚韧了自己的意志,我们强大了自己的内心。这是乐观的人生。 生命的河流永不停息,我们只是恒河中的一粒沙。 写道这里,锅里的菜已经完全烧糊了。 我的天神爷啊! 读诗引发的思乡情怀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读王维《渭川田家》 《渭川田家》 唐·王维 斜阳照墟落,穷巷牛羊归。 野老念牧童,倚杖候荆扉。 雉雊麦苗秀,蚕眠桑叶稀。 田夫荷锄至,相见语依依。 即此羡闲逸,怅然吟式微。 诗,在这喧嚣的时代中,似乎成了一个可笑的话题。 诗,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甚至无法成为一个可以谈论的话题。 翻阅当年读书时的笔记,发现竟然有很多密密麻麻的、用钢笔摘抄的、整齐的诗句。 这《渭川田家》便是其中之一,不过,并不是全诗,而是前八句。猜想后两句诗人的抒怀,不自觉地把自己自外于农人,使得这种感叹似乎有不知稼穑之嫌,故而捐弃了。 现代化交通工具的发达、通讯手段的先进,把人和人的距离拉近了,以前,“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的那种情思,很多人都已经没办法再去体会了。以前诗人们所吟诵的乡愁,有人说也已经在现代社会中消亡了。是否真是这样?我无法回答。 今天,看到我以前笔记中的文字,感觉,至少,诗,还在;思,也在…… 我从不讳言,我是一个乡下人,我是一个土人。对于那片生我养我的故土,我有无限的至情。虽然那里没有很多人向往的繁华;虽然那里并不富裕;甚至那里的邻人乡亲还有很多被低视、被嘲笑的陋习……但是,这一切,在成长於斯的我看来,皆是自然、均为真实,且不会有伤大雅。 离家日久,思乡之情日切。因此,这记忆中,所存留的,大约就只有家乡的好了。 我与故乡,就如同我与父母。儿时在父母身边,常惹父母生气。每每此时,母亲会带着几分怒气说: “什么时候能够成家立业,不在我身边,也让我的心清静些。” 果然,有一天,因为要去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便辞了父母,离家而去了。 这一去,我便成了家乡的过客。每次来去,都是匆匆,停留的时间,少则三五日,多也超不过一月。 因为离别,父母便少了我在他们身边时制造的那些聒噪,多了许多对儿子的牵挂。 于是,我往时的顽劣,父母倒是一日一日遗忘尽净了,余下的记忆,全都是我在家时少有的乖巧与听话了。 这些年,乡间的变化很大,回去后也会有所感受、也会有一些印象。只因为行走如同过客,匆匆地来,又急急地去。所以,那些印象和感受,不经意间便在头脑中化作烟岚,随即飘散了。 关于故乡,留在心头、抹不去的,多是儿时那一幕幕情景。 乡村的田野,夕阳的余辉,自有她的美处:虽不如朝日初升时那么灿烂夺目,但那柔和的色彩却深过晨光。那柔柔的落日之光,常常以她的深沉之姿打动人心,让人进入忘我的境地。 田边垄头,嫩绿的小草,在夕阳之中,也失却了本真的绿,方佛有些含羞,而泛起了微微的晕。 那不谙世事的村中少年,轻轻地挥舞着手中的鞭子,驱赶着牛羊缓缓从远处归来。他的一举手、一投足,没有半丝的矫揉造作,全是一颗童心的真实流露。他的举止,恰与那自然融为一体,形成了一轴牧童晚归图。 村子口上,爷爷不知已经张望了几回了。老人家心里嘀咕着:这孩子,天色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这一次,听见清脆的响鞭,又隐隐有小羊羔、小牛犊撒娇的叫唤声,老人家这才放下心来,脸上的焦急转而成了舒心的微笑。 麦子经过一个冬天的沉睡,几近枯黄的面庞终于缓过气来了。加上几场及时的好雨,这青青麦苗,更加翠绿可人。节侯更新,很快,又已是麦子扬花的时日了。那淡淡的、几乎看不出的、浅黄色的麦花,就如同细碎的粉末,附着在青青麦穗上,微风一起,很让人担心,这麦花会被风吹散、掉落。看着这一望无际的麦海,在风拂过时,泛起层层绿浪,心也会有一种燕子低飞,滑过水面,轻轻一掠时的那种感动。 儿时,我从同学那里讨得一纸蚕种,便把它放在笔盒内。等到春来,见桑树吐芽时,我便兴奋不已,因为蚕宝宝很快就会破卵而出了。每日间,我会把那满是蚕种的纸看上好多次。 终于有一日,发现一只芝麻粒大小、黑黑的蚕宝宝出生了,我便欣喜若狂,每见一个同学或者小伙伴都会告诉他们一声。然后,我还会很关心地问他们: “你的怎么样,出来了没?” 如果他们说“出来了”,我便会和他们一起欣赏一下他们的蚕宝宝。 如果他们的回答是“没有”,我会带着安慰的口吻、似乎很有经验地说: “别着急!我的已经出来了,你的很快也会出来的。” 第二天,他的蚕宝宝果然出来了几只,大家又会一起高兴半天。 蚕宝宝刚出来时很小,是不能用手抓的。听大人们说,这蚕宝宝需要用鸡毛轻扫,才可以下蚕纸,我便到处寻找鸡毛。有的小伙伴实在着急时,甚至会偷偷抓住母亲心爱的老母鸡,生生从它身上拔下两三支鸡毛来,分给同学、伙伴。 蚕宝宝小的时候,都是养在笔盒里面。等蚕宝宝长大一点,笔盒就放不下了,我便央求母亲,借她的针线簸箩做蚕床。 每天放学路上,一项重要的事情就是采摘很多桑叶回来。 有时候,夜里醒来,看见桑叶只剩下了叶脉,叶肉全被蚕吃光了,一只只白白胖胖的蚕美人,非常可爱。我问母亲,要不要再换桑叶?母亲说,她已经换过一次了,蚕现在也睡了,我便继续去睡。 听祖母说,蚕是见不得味道的。所以,养蚕的时候,我连葱、蒜等都戒了。偶尔管不住自己,吃了葱、蒜,就强忍着不去看蚕,或者托母亲、姐姐帮我看一眼。 每到日晚,父亲还未从田间归来,母亲便会说: “去地里看看,快吃晚饭了,你爹怎么还没回来?” 于是,我便又蹦又跳往田里跑去,还未到田里,半路上就碰到了父亲。原来,父亲正在和同村的叔叔在地头谈天。他们把锄头横放地上,坐在各自的锄把上,抽着自卷的烟卷,慢悠悠地说着乡村的家常话。 我喊父亲回家吃晚饭,于是,父亲和同村的叔叔站了起来,扛起锄头,边往家走便继续说着没有叙完的话头。 我跟在父亲和同村的叔叔后面,也慢悠悠地走着。 我们家的虎子(狗名),一会儿前、一会儿后,不离左右地跟在我身边。 《渭川田家》深得农人之趣。前面的八句,没有经过或亲见过这样情景的人,大概是写不出这样的句子的;当然了,这八句的真实、自然、优美,没有经历过这样实境的人,大约也是无法体会、体验不出的。 诗句已读完,浓浓的诗意还在脑中绵延; 乡村已写完,长长的乡思还在心中流连。 皇帝难挡的诱惑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缘起 人生,会面临各种各样的“诱惑”。今天,跟大家讲一个关于“诱惑”的事。这事源于“吴门四才子”(即通常所称的“江南四大才子”祝允明、唐寅、文徵明、徐祯卿)之一祝允明所著《前闻记》中《欧阳都尉》一篇。 引言 事情发生在明太祖朱元璋在位的洪武年间(洪武元年至洪武三十一年),至于具体是洪武哪一年,原文的作者祝允明并未明确指出。祝允明是明朝人,他出生的那年(明英宗天顺四年,公元1460年),距明太祖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62年。算来,祝允明生活的年代,距离洪武年代,时间也不算久远。按照大家对文人习性的了解,洪武年间发生的重大事件,祝允明应该是知之甚详的。这里所讲的事,祝允明只说是在洪武年间,一来呢,说明这个事情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二来呢,说明这个事情大概并不是大人先生们正襟危坐、直笔正书的信史。所以呢,这个故事,很可能就是街谈巷议的花边,很可能就是饭后茶余的谈资,大家也不需要板着脸孔阅读,放松精神,笑笑地读去就好。 闲话休提,且看这是怎么样一个让皇帝都无法抵挡的诱惑呢? 朱元璋总共有十六个女儿,其中一个女儿嫁给了欧阳家。究竟有没有这回事,我有点不确定。于是,我查找了一下资料,发现祝允明说的还是有根有据的。资料显示,朱元璋的女儿安庆公主,在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嫁给了欧阳伦。究竟这个欧阳驸马是不是祝允明记载中的那个“驸马都尉”,已无从验明正身,只能说,可能就是同一个人。为了避免引起争议,我们还是以“欧阳驸马”来称呼故事中的这一人物为宜。闲话又说多了。 正文 话说朱元璋把一个女儿嫁到了欧阳家,那么,这个公主的女婿自然就是欧阳驸马了。可能是年轻人的不羁、也可能是受社会风习的浸染,这个欧阳驸马偶尔会跟伎/女有染。那个时候,有官方背景的人,在没有正当程序下、偷偷地和伎/女幽会是要受到惩处的。驸马这个身份的官方背景非常明显,他既是皇家的女婿,同时一定会有相当的职位和品级。所以,驸马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携伎饮酒是十分不当的行为,更是不为当时的法令制度所容许的。这种举动一旦被发现,伎/女可能会受到严重的刑罚处置。 有一次,欧阳驸马招了四个伎/女一起喝酒。他自己以为这事做得很严实、很隐蔽,不会被发现。但是,不知道是哪里疏忽,或是哪里走漏了风声,和伎/女们一起喝酒的事还是东窗事发,被揭露了出来。朱元璋的时候,一来法令比较严苛,二来法令的执行也很到位,既然事情已经被摆上了台面,朝廷就不能不动用追捕程序。 按理说,驸马携伎饮酒的事,不一定是伎/女的错误,但是,国家总不能将驸马砍头,让公主守寡吧。那么,不能管制一方,只能从另一方下手了。那些陪着欧阳驸马饮酒作乐的伎/女们这下遭了大祸。官家很快就对当日陪酒的伎/女们进行了抓捕。这些伎/女对官方的规定很清楚,她们想着,这下完了,按照朝廷的法令,私下陪官家作乐,肯定是死罪无疑。 正常人,在面对死亡时,一般都不会坐以待毙的。伎/女们面对死罪,求生的欲望和常人没有二致。 这要想个什么法子,才能逃过一劫、免却一死呢?千思万想,伎/女们没有理出个头绪来。最后,她们想到了一个办法,就是,自毁容貌,用这样带着自我惩罚、以后再也无法接客的手段,或许会捞得一线生机。想想在死亡的关头,活命才是最重要的,即使是女人最珍惜的容颜、即使是以后谋生的资本也只能退居其次了。这一刻,能活下来,才是第一位的。 伎/女们自毁容貌的想法,不知怎么就传到一位老差官的耳朵里了。这位老差官,在官场行走多年,看惯了世故人情,知道很多刑狱世间处理的门道。 关于驸马与伎/女们的风流案子,其实这老差官已经听到风传。在他看来,其实携伎饮酒并不是什么大事,官场中,做这事的人多了去了,只是欧阳驸马时运不济,偏偏就给逮住了。相对而言,欧阳驸马被逮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充其量就是声名受损,钱财受损罢了。声名和钱财,对欧阳驸马来说,还真没有多少重要性。陪欧阳驸马喝酒的伎/女们可就惨了,她们搭上的可是自己的性命。这年纪轻轻的,能陪驸马爷喝酒行乐,当然模样是非常俊俏的。这些女孩子,正是活人的好时候,这要是被砍了头,岂不十分可惜? 老差官知道伎/女们打算毁容以自救的消息后,他马上去找些今人所谓的“失足者”——不过,在那个时候,不犯罪,她们的行当在政//府那里算不上是所谓的“失足”。 见了这些女孩子,老差官问她们道: “姑娘们,听说你们准备毁容自救,希图求得一条活路?” 其中一位女孩子回答道: “我们实在无路可寻,只能借此下策,希望保住性命。” 老差官听言,只是笑。 一位女孩子问道: “小女子们命在旦夕,老伯为何发笑?” 老差官说: “也不知道你们的这个法子是谁帮你们想出来的,依老汉愚见,这只是个馊主意而已。这样做,不但救不了你们的小命,而且还会让你们临死之前遭受毁容的痛苦!” 老差官是见过世面的人,在这些女孩子面前,也不会有任何回避,所以讲话直来直去。 这些女孩子虽然年纪不大,但是在这声色场中谋生,多少也有些见识和阅历。风月场中的女子,最善的就是察言观色,最懂得就是辨别各色人等。女孩子们听老差官这么一讲,言谈之间,她们又仔细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位老人整体形象,为首的女孩子心里琢磨:这老人家,是在公门修行的人,既然他能找过来说话,肯定不是无缘无故的,其中必然有他的道理。这么想着,这女孩子问老差官道: “老伯若有办法救得我们,小女子们结草衔环,定当重报老伯深恩!” 老差官笑道: “女娃啊,先不要说那么重的酬谢报恩的话儿。老汉我是看你们年纪轻轻,还没有怎么活人,就遇上这杀身之祸,多少有些不忍。老汉在公门当差多年,对人情世理多少也有些了解。我有一法,或可救你,但是我得把话讲清楚了……” 女孩子们一听说有脱罪的方法,非常激动,其中一位打断老差官,急急问道: “老伯有何妙法,快快说吧,我们全按您说的办。” 老差官慢悠悠地说道: “这女娃,莫要急啊。听老汉说,老汉给你出主意,不是白出,你得给老汉一千两银子。” 为首的女孩子笑着说道: “这个好说,只要钱能解决的事,都难不倒我们。” 说罢,这女孩子从身上掏出一张五百两的银票,递给老差官,说道: “小女子听到抓捕的风声,偷偷藏了这张银票在身上,以备疏通之用。其他还有些细碎的银子,拿不出手。老伯先收了这五百两银票,待会儿,小女子马上着人再拿五百两给您。” 老差官收了银票,折叠整齐,装进口袋。笑着说道: “余下的不急,如果能救得你们活命。到那时补给我也不迟。老汉虽然收了你的钱财,但是不能担保百分百让你们活命。” 女孩子说道: “小女子明白,这公门的事,也不是那么简单。只要老伯能指一条生路出来,我们就已经感激涕零,哪敢要什么担保啊!” 老差官又笑了,道: “这女娃,真是懂事。怪不得连驸马爷都会被你们迷倒!” 这时候,女孩子们哪里还顾得上听人家对她们的赞赏之词,心里想的、念的就只有活命之策。她问老差官道: “老伯就不要取笑了!请问老伯,我们的活路在哪里啊?” 老差官道: “老汉给你们指的这条路,老汉心中多少有点把握。你只按老汉说的做去,不要问为什么。” 女孩子们答道: “全依老伯所说。” 老差官仍然语气和缓,这是多年人生历练的结果。他慢慢说道: “女娃啊,你们想的那毁容的办法,其实就是个愚弄人的小聪明。你们想想,圣上那么睿智高明,难道他不知道咱们这些人平日里是如何地奢侈、如何地放肆吗?今天你们出事了,穿成破破烂烂的样子,再在自己脸上弄点伤疤装可怜。这不是糊弄圣上、这不是侮辱圣上的智慧吗?这样做,就是明摆着欺君,就是自己在加快自己死亡的速度。” 女孩子答道: “老伯教训的是,都是小女子们自作聪明,不知深浅,才想到这出。要不是老伯您,我们可能还会为自作死的节奏叫好呢!” 老差官说道: “这个也不能怪你们,大多数人遇到这事,可能都会想到你们这个路子。人啊,都是自以为聪明,把别人当傻子。老汉在公门行走,看过多少高官权贵,都是自作自死的。在上位的人,除了少数真傻的,他们大多都不是笨蛋。他们啥都知道,只是很多时候碍于各种情势,不去直说罢了。不说闲话了,说说你的事情。” 女孩子们道: “老伯请讲!” 老差官说道: “你们当然不能靠自毁形象、自毁容貌来欺瞒圣上。照我说,你们的事,万万不能采用毁容的烂招。你们就保持你的形象,和平日一样,到时候发自内心地、可怜地哀哭就行了!这样,或许可以得到圣上的垂怜,免了你的死罪。” 女孩子接道: “老伯说的是,可是小女子还不是很明白。” 女孩子的言下之意就是,难道一切就这么简单,这样就可以摆平这一场杀头的大罪。 老差官笑笑,继续说道: “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你们听我说: “行刑那天,圣上一定会在场的。你们只照我说的做,就有一线生机。” 女孩子问道: “敢问老伯要怎么做?” 老差官说道: “行刑当日,你们一定要沐浴,必须比平时更用心地沐浴,必须洗得干干净净、不染纤尘。沐浴完毕,从头到脚,每一寸肌肤都要仔细地涂脂抹粉。记住,一定要让自己的香气能够弥漫到身边的空间,一定要用上好的脂粉,这样,你们散发的香气就会让人喜欢愉悦。肌肤的涂抹,也要十分用心,一定要做到每寸肌肤都光洁动人、娇嫩欲滴。” 女孩子们听到这里,心中暗暗想到,这老人家,真是见多识广,自己虽然不知道这样做的用意如何,但是,就老人对女孩子的梳洗打扮要求,就可以看出,他是见过大世面的主。 老差官顿了顿,继续说道: “女娃们啊,这洗梳沐浴、涂脂抹粉半点不能马虎,这披挂穿戴、装束打扮更要细心、精心!你们的那些个首饰、衣服,有绣金的,就用绣金的,能佩玉的,就把玉给佩戴上。凡珠玉首饰、衣服穿戴,都要华贵高雅,但是也要大方得体、让人舒心,不能堆砌、繁琐。” “还有。就是身上所有的披挂都要讲究、都要一丝不苟地细致。从内到外都要用最好的,衬衣、衬裤,内衣、内裤都要按照我说的标准准备穿着。我也不需要遮遮掩掩,特别强调一下,贴身的内衣裤,你也不要轻视它,必须是华丽香艳的,切记,内衣裤不能有半寸的素色,一定色彩眩目、质地良好的料子才行。” “我说的这些,你们照着去做。我所要求的这些,目的就是要让人家看了你们,能够眩神耀目、能够神志荡漾。你们是过来人,我说的意思你应该可以理解。” 女孩子们点点头: “小女子只按老伯说的去做便是。” “你们只按照我说的做好,然后等着行刑就是。再也没有别的办法了。”老差官说到这里,也就把他的方法讲完了。 女孩子又问道: “老伯,那行刑的时候,我们要说些什么呢?” 老差官说: “也不需要说什么话,你们只要发自内心地哀哭就好了。” 女孩子们心中虽有疑惑,但是也不好再问老差官什么。既然老人家收了自己的钱,既然老人家这么说了,其中必然有他的道理在。事已至此,也只能照着这办法做了,是生是死,也只能认命了。 等到女孩子们被抓到圣上面前,将要行刑的时候。圣上问女孩子们还有没有什么要申诉的没有。女孩子们只是可怜地、哀伤地哭泣,一言不发。 圣上看看了左右的人员,说道: “把一干人犯绑起来,乱棒打死。” 按照当时法律的规定,这些要被乱棒打死的犯人,是不能穿衣服。即将执行捆绑的人员示意这些被逮捕的女孩子,让她们脱去衣服。 女孩子们按照要求,一件件摘取首饰、一件件脱下衣服。只见这些女孩子自外而内,所穿的都是华丽鲜艳、光彩夺目的好服饰。身上随带的珠玉金贝放在地上就是那么一大堆。金灿灿、明晃晃,耀人眼目。在她们脱到只剩下亵衣、几近裸体的整个过程中,她们的装束没有半点的含糊,十分地讲究、十二分地精致;等到她们的肌肤外露,真是温润如玉,异香动人心魄、荡人魂灵,连周边的人都有几分迷离、几分醉意。 圣上见了这场面,心中一动,一股温热流遍全身。他对众人说道: “这些小妮子,就是寡人看了,也会被他们迷惑。驸马那家伙面对她们会怎么样,就可想而知了。” 于是,圣上满脸怒气地让属下人等将女孩子们放了。 无形的牌坊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中国有一句话,叫做“既想当××(这两个字,大家都熟知。因为这两个字不好,所以本文全用××代替。),又想立贞节牌坊。” 首先声明,我无意对任何人有任何的伤害,即使是从事特殊职业的妇女,她也有她存在的道理,也有她的快乐与艰难。第二,我不赞同这句话,因为这句话里面有歧视,歧视是不好的事。第三,时代在发展,社会在变化,虽然行当一样,但是,进入这个行当的许多事实却不能古今一概而论。第四,如果把这句话用作一边做着丑恶的勾当、一边却在标榜干净的骂人的话,其准确度、恶毒度都十分充分,所以,仅用来骂人,这句话够力度、够解馋,在气急败坏的时候,仍有许多人在用,可见其生命力的强大。今天用这句话,是基于以上四点考量,先请各位看官知晓。 另外,这篇文字,只是我有感而发的闲言碎语,大家看看,开心就好,无论如何都不要生气;这篇文字,我也没有针对任何的个人,所以,请看官们千万不要对号入座! 中国社会的发展,已经进入所谓的全新时代了。“牌坊”作为历史的遗迹、作为古老的词汇、作为骂人的言语或存在于某地的街头巷尾、或存在于书籍文献的字里行间、或挂在普通大众的嘴边。前清之后,许多牌坊已经在历次革命之中变成了碎石。还有一些牌坊,在其所在地的开发建设中过程中,被以莫须有的原因移除而消失。所谓封建式的授名节、建牌坊,在新时代、新社会里已经完全看不到了。但是,用心观察,你会发现,所谓封建式的、有形的牌坊的确是不再新建了,无形的牌坊的建立,却没有一日不在进行,无形牌坊的压力,却没有一日不在许多人的心中。每一天,不知有多少人在继续做着“既想当××,又想立贞节牌坊”的事,企图以此来建立自我的牌坊。 在社会的一切底线都成了钱的时候,做什么,对大众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能不能赚得到钱、赚到足够多的钱。衡量一切的标准,也就一个字——钱。在这样的情况下,凡是进过染缸的人,出来没有清白的。既然制度让大家有机可乘,那么,大家都应该面对这个被染过的现实。可是,偏偏不是这样,许多人都有“牌坊”情结。有些人,是一边当××,一边想立贞节牌坊;还有一些人,是当过××之后,天天还想着立贞节牌坊;试想想看,中国的新贵们,不论是既得利益权贵、钱贵或者是其他的什么“贵”,只要是和利益集团有染、能够“暴发”的人们,哪一个不是“交易”的结果。在钱衡量一切的情况下,钱可以让你变“贵”;但是进过染缸之后,就很难洗白。大家都心里明得跟镜子一般,为何还要自己给自己树碑立传,自己给自己建无形的“牌坊”? 自建牌坊者,最恶劣的有三种:一种是所谓的专家学者;一类是商人;一类是既得利益群。 所谓的学者,所谓的专家教授,在今天的中国,这些头衔已经不是什么可以炫耀的资本,而是成了反面:要么是戏谑时的调侃之词,要么是骂人的愤恨之语。这些人,一边享受着既得利益集团的优厚待遇,一边装作要和既得利益集团决裂的样子。这种形象,让人想起鲁迅先生对哈巴狗的描述:像猫,其实是狗,骑墙等等。起初,当这类人起来有所言语的时候,大家还以为他们是站在真理与民众一边的,后来,他们表演的太多了,人们也就渐渐明白,原来这是最恶质的一伙。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为了知识分子的良知,不是为了读书人的社会责任,而仅仅是为了给自己立个“牌坊”。 关于商人,大家一直的印象似乎就不怎么好,所以,人们对商人的期望相对不高,要求也就不怎么苛刻了。不论你是“奸巧”得利也罢,不论你是“寻租”盈收也好,在钱是底线的社会中,只要你能赚得钱,大家都认为你是好的。我想,这应该满足了吧。可是,就有一些商人不满足,就一直想要为自己立牌坊。大约是因为叫嚣的声音大了,就有人开始对商人们不满了。于是,有些商人出事了,有些商人的先人被拿出来晒了。这难免会让一般民众猜疑:如果不是因为有背景、有靠山、有空间,如果不是因为“有交易”,一些商人怎么会有那么风光?只要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黑染缸里面没有可以洗白的人、事、物。 既得利益群向来是口是心非的,我们家乡有一句土话,是这么描述这种情况的“口里念着弥陀佛,怀里揣着牛犄角”。既得利益群的恶,在于他们以立牌坊的苛刻标准来要求普通民众,自己却一直在干××的营生。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大家自己想象。 因为染缸的作用,已经使得太多人变黑,想洗白实在有些困难,于是,总想着在可以表演的场合显露自己“贞洁”的心灵。 石牌坊不多了,无形的牌坊还在不断地建、不断地建…… 武丁梦中得傅説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武丁是商朝的第二十三位君主。夏商周断代工程把他的在位时期定为公园前1250年到公园前1192年。据此,武丁在位时间为58年,接近60年。 仍然以夏商周断代工程所确定的时间为依据,商朝的建立,应该是在公元前1556年;那么至武丁即位,商朝已经运行了306年。夏商周断代工程的结论是商朝存在了510年(民国初年史学家董作宾依历法推算,商代的时间应为前1766年至前1111年,共655年;北宋史学家邵雍推算商朝的时间为前1766年至前1122年,共645年)。由此可知,武丁的时代,正是商朝的中期。经过三百年的发展,到武丁时为止,商朝在历史的河流中已是几经兴盛、几经衰落了。武丁运气不好,正赶上商朝衰落的茬儿。 武丁即位以后,想起先祖们创业的不易,想起商朝曾经的繁盛,就有志向要使殷商复兴。历来国家复兴,非所谓的“圣天子”一人一己之力所能完成,必须要有一个核心团队。此前王朝的衰落,留给武丁的,不但是个经济衰落,民生凋敝的烂摊子;更要命的是,在武丁的心里,商朝先君遗留下来的统治集团中,连个堪当大任的辅佐之臣都没有。武丁即位后的难处,猜想,或许还不是因为没有堪当大任的辅佐之臣,而是先君的旧臣们根本就不听使唤,先朝的“余孽”们还在作祟,先朝的“遗毒”还没有肃清,先朝统治集团的影响力还在,武丁虽贵为一国之君,还是要看实权派的脸色,还是要忍痛装孙子。所以,在刚登基的最初三年,武丁对国家的大政方针采取了不闻不问,听之任之的态度。猜想,一方面,他是在韬光养晦;一方面他是在暗暗熟悉政务;一方面他是在观察时局的奥妙;一方面,他是在了解社会风习和民心所向;一方面他在私下检验周围是否有可用之才;或许,他还是在保性命、保皇位,这都未可知。 聪明人,在运用智慧的时候,都是船过水无痕的;不聪明的人,在自以为是的动作还没有做足的时候,已经被所有人看穿了手脚。这就是人与人的差别。 武丁即位三年之后,在他对商王朝的内部事务和外部社会动向都已经了如指掌的时候,他忽然大会群臣,说是自己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名字叫“説”的人可以辅弼朕躬,可以表率群臣,可以治理国家,可以复兴民生。想想,武丁也真是聪明,说谎也不带脸红的。他用一场大梦愚弄了群臣,也用一场大梦赢得了民心。为什么说是一场大梦赢得民心呢?是因为,这个“説”,是个民间人士,是个草根性的“圣人”,是民众所认同的人。或许,在民众的心中,只有这位深耕於民间的贤人,才最懂得人民的需求吧。武丁的梦,是梦抑或非梦?大概也只有武丁心里最清楚。“説”是武丁的“暗桩”,是武丁的“民间友人”,还是武丁的道听途说,也只有武丁自己最明白。 因为这个“圣人”——“説”,他是在傅险(也有说是“傅岩”,就是一个地名叫做“傅”的石头洞一带)隐居,所以,后来就干脆让他姓“傅”,大家都把他叫做傅説。猜想武丁之所以要以傅説为冢宰,一个原因是要培植自己的亲信,一个原因是要用重恩来取得傅説的效忠。先朝的旧臣们,以辅佐先皇为骄傲的资本,恃功欺主的事应该不在少数。有人不配合,既然你不行,大家就换人做做看。傅説,在武丁未做梦之前,是以泥水匠的身份来应付生涯的。一夜之间,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样的恩宠,放在谁身上,谁不会感激涕零。傅説是“圣人”,不是那狼子野心的“贼人”。他当然会记得武丁的好,当然会肝脑涂地以报答主上的浩荡皇恩。 当然,写到这里,你可以说这是武丁的聪明,也可以说是武丁的权谋。无论如何,只有聪明人才可以玩转权谋;不聪明的人只会把其自以为是的“权谋”玩成闹剧。我们不得不佩服武丁。 傅説成为相国后,殷商国政井井有条,成为一代贤相,为后人所称颂。 正史第一梦,武丁得傅説。这梦的初衷,不是为了欺骗民众,不是为了愚弄民众,不是为了哄睡民众……而是为了跳出权贵的泥淖,在民间求得贤才。 这梦,算是好梦。 爱人之间的“刺猬理论”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有人曾今不止一次地对我说:人就是刺猬,不能离得太近了,一靠近,身上的刺就可能扎疼对方。说这话的那个人还强调说:即便是夫妻也不例外。 对于那个人的言辞和观点,我深不以为然。虽然我也相信,人与人之间有必要保持一定距离,但是作为一起生活的夫妻,也要这样,一来呢,是会很生分;二来呢,天天面对面、同床共枕,要保持距离似乎难度很大。基于以上的想法,我觉得那个人的说法有点说不过去。 有人总是喜欢找出各种“理论”来,给自己对或不对的处世方式、人生态度做注解,而且常常振振有辞,大声嚷嚷着:某某专家、名人不是说了么……如何,如何……对于这样的人,我们能做的,大概只有沉默。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活法,我们不能、也不必强求每个人都与我们的想法吻合。 我从来不相信所谓的“刺猬理论”,特别是在夫妻相处之道上。那些名存实亡的夫妻不在论列,所以毋须管他。只要还有情分,就不能用所谓的“刺猬理论”说事。 库彻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 正因为这样,人会产生寂寞感。所以,在人的生命中,必须寻找另一半。或许,这另一半不会完全消除一个人的孤独,但是,漫漫长夜,艰难人生世事,身边有个人,大约心灵会多少得到一些慰藉吧。尽管这慰藉不足以使人超脱,但大多数人所选择的也只有这种方式。 这是情感方面的解释。当然,男人与女人的结合,还有社会的原因、其他一系列复杂的原因。不在此文讨论之列,所以此处不做赘述。 我也相信,人有时候很像刺猬。其实,夫妻就是荒野中那两只冻得瑟瑟发抖的一对,举目无亲,四望无援,为了取暖,才跑到一起的两只刺猬。但是问题来了,因为每个人的出身不同、个性不同、成长背景不同、生活习惯不同,这种种的差异,就像刺猬身上的刺,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大约就像两只刺猬在一起一样:相互之间离得近了,会扎,疼啊;如果不靠进,离得远了,会冻,冷啊。 如果夫妻两个真得就像刺猬一样,难道,他们就这么不即不离,要么疼死,要么冻死么? 上文提到那个人的“刺猬理论”,我从来就没有认同过。单丝,对于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以及由差异而引发的冲突和矛盾,这是真实存在的,我是认同的。基于此,再联系到所谓的“刺猬理论”,我就有些困惑,因为连我自己也想不出一个好的办法,来解决这同时存在的疼与冷的问题。 幸好,人不是刺猬,人毕竟是人。人总是能想出办法或招数来应对一切、去解决问题。 电视剧《半路夫妻》里,江建平的母亲说:只有每个刺猬都削掉一半的刺,这样,靠在一起,也不扎了,也不冷了,但是,你必须忍得了削刺的疼痛。 真是一语点醒梦中人啊! 生活就是这样地简单,夫妻相处也不会太难,就看你们愿不愿意忍者自己的“疼”,来获取对方的“暖”。 是啊,相处之道,就得有“削刺”的牺牲精神,这样,才能融洽。如果,你只知道自己冷,你总是怕自己疼,你要求对方削掉一半的刺,那么,你最终将会冻死。你想想,将心比心,你让对方削一半刺时,对方或许会爽快地答应了,每次感到寒冷时,你就往对方的身边靠,第一次,对方疼,忍了算了,第二次,第三次……年年、月月、日日……人心都是肉长的,换了是你,你又会怎样? 要削刺,都削了,疼也就那么一时半会儿,换来的,或许是永远的幸福。 人啊,在这世上走一遭不容易,两个人走到一起也不容易,一辈子一起走下去就更不容易了。两个人一起生活,哪里会没有个磕磕碰碰的?牙和舌头那么亲近,有时牙还不小心会咬着舌头呢。 一切都是公平的、平等的,那刺,每个人都得削,两个都不削不成,一个削一个不削也不成。 闲写宋词之念奴娇〔过洞庭〕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好山好水,不能不入词人墨客的笔下。没有词人墨客连绵不断地书写,难见山水真容之外的意向与情思;没有好山好水千变万化的奇异景致,无法展示文人高绝的文笔与广阔的胸怀。 洞庭,这美丽的胡泊,不知被多少文人描画,不知因为她而成就了多少的名篇佳句。 孟襄阳的“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一出手,便惊艳。千载而下,一直传唱不绝,至今依然为人称赏。 范文正千古名篇中的“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关于洞庭的风姿,为《岳阳楼记》增色无限。 张于湖过洞庭,又是别样的风光,须细细地品读。 中秋将近,洞庭湖边,或许是因为湖水的滋润、或许是因为南国气候的温和,那青青的草儿,还泛着惹眼的绿意。虽然没有了春日的柔嫩可人,但多了秋天的丰厚沉稳,这些草儿依然给人以蓬勃的上升之气。草儿的身姿有些纤细,却生根牢固。它们静静地齐立在湖边,未曾飘摇摆动,不见半丝风过的痕迹。 浩渺的洞庭湖啊,有三万顷之巨。湖面平如磨镜,四望不见尽头,扁舟在湖,苍茫之间,仿佛将一身置之于浩瀚无垠的晶莹原野。极目远眺,四围是一片水的世界,光亮剔透,洁白如银。思绪纷飞,似乎这不是人间、而是仙境。这是白玉做成的世界,这是琼瑶铺就的田地。 淡淡的月色映照在水面。这水与月,就如同亲密无间的好友。这月,用柔柔的光温暖了水面、用和和的光明亮了水面。水面的玉辉,似乎是月分给水的情丝。月光、水光,相映成趣,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长长的银河啊,将其修颀的身躯也投射在湖中。水中的银河,天上的银河,浑然一体,让人无法分辨:哪个是真身,哪个是幻影。这水与月,月与水,湖共天,天共湖,完全融成一个完美的世界、圆满的世界。这世界,是表里一体的白玉世界、是内外一体的琼瑶世界、是上下一体的琉璃世界、是物我两忘的水晶世界……一切,是那么地宁谧、那么地和缓,那么地通透、那么的不染纤尘、那么的明澈澄净…… 小舟载着我,静静的漂浮于水面。仿佛,这舟与人,也是自然天生的点缀,不见半点雕琢的痕迹。小舟悠悠地停在水面上,我的心也与此情此景此境一样地自然、一样地平静、一样地空明……这是多么奇妙的体会,又是多么美妙的感受啊。可惜的是,这种生命的体验、人生的感悟,我只能意会,无法言说。所以,此时此刻,我心中的种种,是无法描述、无法言说、无法和大家分享的。 忽然间,又想起了我曾经在五岭以外的日子。那是怎样让人无法忘怀的时光啊!那个时候,陪伴我的,能够和我通心语的,大概也只有这如水的月光了。孤零零的月照着孤单单的我,满地清辉,满腹惆怅。尽管心中有这样那样的不顺意,但是那个时候,我的心是明净的。每每面对明月、面对清光,我始终知道,自己有冰雪一样的肝胆:清白、干净。 经过了这么多事,还能在这秋夜静湖之上泛游,也算是人生之中不负自然、不负家国、不负自我的一种放达吧。人生至此,想想,对不起的,大概就只有自己短短的鬓发了,年岁渐长,鬓发日渐萧疏。一想到这些,就觉得身上的衣服有些单薄。在这秋夜,还是有些凉意。四季的冷暖,还有个次序、有个规律,只是添衣与减衣的问题。说到人心的冷暖啊,就很难捉摸了,因人而变、因事而变、因势而变、甚至说变就变。哎,算了,不想这些煞风景的事了。人生吗,要拿得起,也要放得下。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人生的风浪并没有将我掀翻。如今,我还不是在这青天良夜、皓月当空、风平浪静的时空下悠游自在吗?颠簸地人生,还是要稳稳地过,这就是我对人生的态度。 这么好的月,这么大的湖,这么美的景。我真想开一个筵席,请天地万物作我的坐上嘉宾。我要以西江清甜的水作为美酒,用北斗七星作为酒勺,我要把西江的水舀尽,让所有宾客开怀畅饮。 想到这些,我的心中满是豪情。四望周边,除了月光、湖水,没有一人。我只能轻轻地地叩打船舷,独自一人纵情高歌。悠扬的歌声在湖天之间飘荡,我已经忘了今夕何夕,我也不需要知道今时何时了。 附原词: 念奴娇〔过洞庭〕张孝祥 洞庭青草,近中秋、更无一点风色。玉界琼田三万顷,着我扁舟一叶。素月分辉,明河共影,表里俱澄澈。悠然心会,妙处难与君说。 应念岭表经年,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短鬓萧疏襟袖冷,稳泛沧溟空阔。尽吸西江,细斟北斗,万象为宾客。叩舷独啸,不知今夕何夕。 十月的厦门,厦门的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厦门的十月,没有秋的萧瑟。 窗外的阳光,少了盛夏的毒辣,多了春末的柔和,倒很像是初夏来临时的温婉。 夜里,不再会有苦夏的煎熬;清晨,是适意的凉爽。 春日多雨水,有潮湿的气味弥漫空气。天冷,又不能穿得太单薄。在我,穿得厚了,便觉多了一层束缚。初夏,炎热的端倪已现,多少让人的心有些烦躁。这十月——厦门的十月,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经过一夏曝晒,空气中水份仿佛已被蒸发干净,不会再有潮气侵骨。金风送爽,厦门的十月,正是享受的好时节。 南国的花,四季有,四季常新。见得多了,就少了初见、乍见时的那份雀跃。所以我常常说,我是被这南国的风情给惯坏了,挑剔得很。 北方的冬,偶来一天风雪,让人进入那晶莹剔透、纯洁如童话的世界,心灵是可以得到无限安慰的。我虽生性怕冷,但那漫天飞雪飘舞的当儿,我还是喜欢在雪地里行走,听踏雪的声音,我常说,那声音会挠得人的心直痒痒。 北方的秋,就少了很多温婉和润的情致。在我儿时的记忆中,北方初秋的雨,一下起来就没完,直到墙倒房塌方肯罢休。中秋的落叶,是秋的代言品,风一起,洋洋洒洒,在空中飞舞,落在地上,是一地的苍凉。深秋时节,已带了许多冬的气息,人必须裹得严严实实,就这样,仍怕冻着。 每个季节都有它值得骄傲的地方:春有百花秋有月;夏乘凉风冬听雪。天公是公平的。 年少时,因为常常会有种种“不识愁滋味”的闲情,所以不喜秋的那种凄清荒凉。尽管如此,但是,我也不会厌秋。尽管秋有让人不喜欢的地方,但是,天明气和时,秋月的圆润皎洁又补了秋的众多不是。赏月,当然是一年四季都有机会。但为什么偏要把秋月作为最美的象征,偏要把赏月的时日定在秋季呢? 春日有百花,日间携一壶酒,身后随二三佳丽,畅游于名园之中,既见百花之娇艳,又得优游之风雅。品茗对句,煮酒论诗,在青天白日之下,见百花之娇态、艳态、憨态、奇态……可谓人生之风流雅趣。日游数园,尽兴尽致,夜必易眠,故春夜无暇赏月。 夏有凉风,白天烈日炙烤,让人不愿出户,稍有动作,便大汗淋漓,故白天多休眠。天近黄昏,金乌西沉,大地在一天的繁忙之后进入悠闲。此时,捧一壶酽茶,与众人憩坐于大树之下,说白天的事,抒胸中意。低一声,高一声,此情此景,可谈月,可论月。赏月吗?似乎少了些情趣。 冬有瑞雪。十冬腊月,围炉而坐,在暖烘烘的炉火周围,一家人团团坐定,是享天伦之乐的好时候。此时,便是天有圆月,严冬奇寒,有兴赏月,无法尽情,也只能作罢。再说,冬夜忽有雪落,卧床无眠,细细听雪落的声音,亦人生一乐。 月是秋的形象,是秋的名片。秋亦有花,最著者莫过于陶靖节之所好——菊花。但菊之盛开,须待到重阳前后。况仅有菊花,未免单一,且菊花并非处处皆有。月正好补秋之缺,无论远近,无论贫贱,也无论雅俗,只要你愿意,都可以赏它。秋月之迷人,正在她的圆满,一年之中,月月有月,月月月圆,唯中秋之月最大最圆。人生,不都是想追求一个圆满么?在秋风萧瑟,秋雨连绵的空隙,能赏这团圆之月,亦人生之一趣。 说完了北方的秋冬,说完了四季的独到之处,再接着说十月的厦门,厦门的秋。 在厦门,因四季花常开,对这四季常开的花有时便显得漠不关心,甚而有时会挑剔。 比如三角梅,这被谓之“市花”的植物,我就不大喜欢。我喜欢原生态的、野生的,就是因为它们的自然天成。三角梅却不一样,一种自自然然长成的花,却没有自然之象,仿佛是用纸剪就,或用塑料制成。因为少了自然的意味,便觉少了几分本真。 当然,三角梅只是个案而已。十月的厦门,仍然有许多让人过目不忘的花开放。 比如九月开剩的凤凰。凤凰在七月开过之后,九月的绽放便不再浓烈,不是那“凤凰枝头春意闹”的热情。九十月的凤凰,不再是七月时花与绿叶争胜的情状。九十月,季节是收敛的,花是内涵的。这时的花,真的只是在点缀叶,在衬托那一树绿。想想七月的凤凰,再看看九十月的凤凰,你就会惊异于造化的神奇:浓烈的花配合火热的季节,稀疏的花配合温和的时日。 厦门十月的花,记忆最深刻的便是那一坡的炮仗了。前年秋天,友从厦门去深圳。走前,他想看看厦门的美景,领略一下这海上花园的风情。我便领他去万石山植物园。从厦大出发,沿后山绕行。在快进入植物园前,有一个军训的地方。在那里,我的眼睛受到了一次冲击,眼前的美景几乎让人头晕目眩。一路山行,一路都是在树林里穿梭。虽说这南国有四季常青的美誉,但秋毕竟对周围的一切产生了影响。草已经枯黄,树叶虽绿,已没有春日的活力与生气。当我们站在那一坡盛开的炮仗面前时,似乎进入了春的世界、童话的世界、美的世界、梦的世界。炮仗花自山坡上面倾泻下来,有如一条和缓的瀑流:那瀑流不是水,而是花;不是“卷起千堆雪”的净白,而是“尽带黄金甲”的橙黄。以前也见过炮仗花,但多零星开放,象这样开满一坡,开得肆无忌惮,和周围景致融而为一的盛状,此次为首见。 紫荆(白花洋紫荆),也不愿落在他花之后,在这个时节再次开放。紫荆这花,一年中开放几次,我不知道。印象中,凡用心去看它的时候,它似乎都在绽放着。春日的紫荆,最容易“被雨打风吹去”。诗云:“残春一夜狂风雨,吹断红飞花落树”。紫荆很易凋落,所以要看就须及时。春天风多雨密,紫荆花多瓣稠,很容易形成四散飘零的景状,让爱花惜春之人伤感,惟恐“落入污淖陷渠沟”,损了那一身的纯洁。紫荆与凤凰正好相反。春日的紫荆,是花与叶竞发的时节,花逊叶一筹,自然只能作叶的影身了。秋日的紫荆,因叶的飘零,花便占了上风。没有风,花落一地,都还在根的周围,扫堆在树下,既是归根,也是在报答泥土芬芳的情谊。 十月的厦门,厦门的秋,是惬意的。不信,有诸花为证。 戏缘:我与秦腔的往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本文缘起 今天,浏览朋友的博客,看见我曾经的留言。这是一段关于秦腔的闲言碎语。因为这留言,又想起看戏,想起秦腔……于是,就想着写写我的戏缘,写一点关于秦腔的文字。 我在朋友博客上的留言 那个大花脸让我感觉很亲切,仿佛又回到了家乡,耳边是那苍凉雄厚、粗犷豪放的大秦之腔。秦人谓大花脸为“黑头”或“黑sa(二声,陕西方言,字是自造的,打不出来,只能用拼音)”,我觉得,“黑sa”的唱腔很能代表秦腔的特色。《大秦腔》中,那个唱《斩单童》的角儿,有“一声雷”之美称。您想想,在四望荒芜荒凉、风沙漫天的原野,只有这种平地炸雷似乎才能与环境相称、才能展现秦人、秦风、秦韵。据说王洛宾当年在新疆坐牢,郁闷得快要“自绝于人民”的时候,就是因为听见牢房外雄壮苍凉的秦腔,才又鼓起了活下去的勇气。我大胆猜想,那时他听见的必定是大花脸的唱腔。 我的戏缘 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迷上秦腔的。关于秦腔的记忆很模糊,也很久远,这一切,大约得从儿时说起了。 不知为什么,似乎我的骨子里就有一种对故事的迷恋。小时候,依偎在祖母的身旁,在祖母那烧得暖暖的炕上,听祖母讲故事,这过往的情景,长长地刻印在记忆之中,从来都不会失色,更不会散去。这祖孙相伴的温馨场面,便是现在想来,都觉得是十分惬意的事。 祖母没念过书,但是懂得的事情非常多,这是我儿时的印象。老人家记忆力奇好,据祖母自己讲述,在她小的时候,要饭的来村里了,边打竹板,边说快板书,窜门入户,挨家乞讨,她就跟在要饭的后面,听要饭的说快板,等要饭的书说完时,她也全部了然于心了。七十多岁时,她老人家仍能将儿时记忆的快板书一字不漏地背出。我常常自愧弗如,与老人家的记忆力相差不止十万八千;我也常常为她老人家没有机会读书而可惜。大约是得力于奇好的记忆力,祖母心中各种各样的故事就特别多。比如说,讲因果轮回的《黄氏女对金刚》、讲兄弟之情的《黑娃白娃捡豆儿》、讲孝道的《香山寺还愿》……这些故事,都能让我听得如痴如醉。 对故事的偏爱,是我喜欢秦腔的最初缘由,因为最初看戏,我看的只是“剧情”而已。 乡村人对秦腔的称呼很简单,就一个字——“戏”。我小的时候,哪里有演出,只要有人说出三个字——“看戏走”,便能约得三五成群的邻里乡亲,挟着板凳,一路笑谈,走向戏台。 儿时,经济还没有今天这么繁荣,生活也没有现在这么富裕。那时电视很少,广播也不多,要看戏,也不是容易的事。您得等,等到每年乡里或者镇上有“会”时,才可能有戏看。乡人之谓“会”,有点像书面语中的“集”。但是,我们也有“集”的说法。对我们那边的人而言,“会”是“会”,“集”是“集”,二者泾渭分明,不能混淆。所谓“会”,一年之中,只有约定俗成的几个日子,才可以叫“会”。“会”的期限是:每个会期一般只有三天,以农历为准。比如我们镇,有“三月十七会”、“四月八会”、“九月二十五会”……拿“四月八会”来说,这“会”是为纪念佛诞而设,农历四月初八、初九、初十这三天为正会,偶尔因为特殊原因也会延长会期。“集”则不同,集期为一天,以农历的单双日为别,比如东边镇是双日“集”,农历每月的二、四、六、八、十日……为东边镇上的“集”日,遇上“会”日,则合“集”为“会”。我们镇则是单日“集”,农历每月的三、五、七、九、十一日……为“集”。 “会”在我们这代人及以前的很多代人的记忆中,大约不亚于年节。在我们这代,因为那时如果有“会”了,学校偶尔还会放一天、半天的假,父母也会给点零花钱,这样就可以在“会”上买自己想吃的、想要的东西了。我之喜欢“会”,倒不是贪嘴的原因。说来奇怪,我自小便知道省钱,有“会”了,母亲会给我五毛钱,让我买东西吃,每次会完,我还会把五毛钱原封不动地交给母亲。我对“会”的盼望,缘于“会”上有戏,那时看戏,如前文所说,仅仅是看故事。 步行三四里地,随着浩浩荡荡的人流来到乡里,不去别的地方,直奔戏园。为了能看得清楚,使出浑身的解数,挤到台前。在乡间看过戏的人大概都很清楚,戏台前常常是被小孩子占据的,如果那时我们有缘,或许,您看戏时,还曾见过我挤在台前的傻样。有时候,那些挤在台前的小孩子中调皮一点的会爬到戏台边上坐着,这时候,看管戏台子的人就会用戏里作马的哨鞭来赶打。有几次,赶打之中,因为挤在台前,我也遭了池鱼之殃,生生被抽了好几下。 其实,那些挤在戏台前的孩子,玩的多,真正看戏的,根本就没有几个,能看懂“故事情节”的,想来就更少了。按照乡人的说法,即便是台下看戏的成人,看不懂的,也不在少数。 家乡有个笑话: 一人看戏归来,人问曰:“干啥去了?” 答曰:“看戏去了。” 人又问:“演的啥?” 答曰:“出来,进去。” 人曰:“没别的了?” 答曰:“就看见一会儿出来,一会儿进去,在台子上跑来跑去,还能有啥?” 问者无语,绝倒。 那时候看戏,我不但能看得明白,还能说得清楚。 祖母小脚,年事又高,行动不便,自我记事起,对她老人家的印象便是:总是躺在她那一年四季都暖烘烘的炕上,用杆子很长的烟袋锅子抽着旱烟,起身的时候,便是在佛前烧香,口中默念礼佛颂词,偶尔也会在老屋门前的下马石上坐坐。祖母年轻的时候也喜欢看戏,到老来,因为年龄和身体的原因,就没怎么去看过戏了。 每次“跟会(相当于赶集上会)”看戏之后回家,我先是吃饭。吃完饭,便跑到祖母的房里,钻到祖母身边躺着。 祖母问我: “会上人多么?” “人多着呢。” 我说。 “买什么好吃了?” 祖母又问。 “没有。” 我说。 “你妈没给你钱?看看,多细(家乡话,意思是节省、略带吝啬、抠门之意。),过会也不给孩子钱……” 祖母有些生气。 “妈给我钱了。” 我赶紧解释说: “我看戏,没功夫买东西。” “看戏?看得啥戏?” 祖母开始有些不相信:戏多是老人才喜欢看的,小孩子知道看戏么? 家乡有句话叫做:狗看星星——你懂得个稀稠。如果在外面,我要说我看戏了,村里的大人肯定会拿这句话回我。 “《血手印》,可好看呢!” 我说。 “演的啥?” 祖母问。 我便把看到的情节一五一十地讲给老人家听。祖母听完很高兴,夸赞我说: “还真看懂了!” 从此,我看戏便多了一重任务,回家讲给祖母听。 我小时候看戏,那真叫痴。会上有戏,每天演三场,早上一场,下午一场,前半夜一场。前半夜的戏我是不可能去看的,因为第二天还要上学;再者,就一个小孩子,没人陪,不安全;还有就是,看戏的地方离家少也要三、四里、多者九、十里,黑灯瞎火,更不可能。所以,我只能看白天的戏,白天两场戏中间有很长一段休息时间,这段时间,我怕别人占了我的位,就一直呆呆地在台前从午饭站到下午开戏。 这看戏,夏天还好,下午戏散了,天色还早,可以在天黑前赶回家;冬天就不行,下午戏散时,天早就黑了。所以,冬天下午的戏只能忍痛放弃后半段。 记得有一次,我看戏看得入迷,忘了时间,等回家时,天已经黑了。走在半路,碰见了母亲。母亲问: “干啥去了,咋这么晚?” “看戏了。” 我说。 “看戏也要早点回家呀,我还以为你让坏人给拐跑了。” 母亲很着急,倒是没发脾气。 “不会的。” 我说。 “吃饭了没?” 母亲问。 “没有。” 我说。 “我给你的钱是不是丢了?” 母亲问。 “在这儿呢。” 说着,我掏出五毛钱又交给母亲。 “咋不买点东西吃?” 母亲问。 “没功夫呀。我得看戏” 我说。 “看把你忙的,这娃……” 母亲不无怜惜地说。 就这样,在家的那些年,我一直痴迷于戏——大秦之腔,一直给祖母讲着我看过的戏。 后来,祖母去世了。 再后来,我离家求学、工作了。 离家远了,思乡的情结就一日深似一日了。对家乡,除了怀恋亲人,怀恋生我养我的那片土地,还有那让我不能割舍的戏——秦腔。 这是我的戏缘一端。 痴人记梦:重现一个乡下人的真实梦境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这几日无事,无聊至极。 虽有书为伴,但心不在腔子里,故而读书时亦昏昏。 睡至多,频梦。 午间又于梦中惊醒,如是状况,已非第一遭了。 所梦伤及我心,醒而凄恻。未及盥沐,于桌前记之: 梦中所及,与我的家世多有牵连…… 梦中的人物,有祖母,有祖母的婶婶——外曾祖母,有曾祖父,还有和曾祖父相关的人等…… 算算,祖母离世、去我已有十五载了。但是,祖母的形象与打扮依然清晰如昨: 老人家惯常的打扮是:大襟上衣(不知是前清抑或民国的服饰),大裆裤,绑腿,裹脚……形象呢?满头白发,简单的弯头拐杖,双手上的青筋清晰地突出,一双裹过的小脚、看着都是颤巍巍的,腰身有些弯曲…… 如祖母这般的装扮,此类的服饰,儿时村中还有多人:大妈(同族父执辈排行老大的伯父的内人)、十婆(同族祖父辈排行第十的爷爷的内人)等人。而今,那一辈人已凋零尽净,在乡间已看不到当年祖母打扮的老人家的身影了。 活着活着,便至麻木,生命中的一切,在我的脑中,似乎都成了陈迹,假如没有大的触动,永远也扬不起半点灰尘。 过往的十五年中,偶尔也梦会祖母,我见到老人家时,便是这熟悉的装束。有时梦中,还有场景,那就是老人家旧居的老屋。 关于祖母的一切,已经完全在记忆中定格,在我,已为惯常,便是梦见此等装束,我亦不以之为奇,我也不以为意。 此次梦中,我所见的几个老妇人,形象均与祖母相仿,打扮装束也无二致: 大襟衣服、大裆裤、绑腿、裹脚、恃杖而行,颤巍巍…… 在梦中,是如何得见这几位长者的,似乎也没有什么前因后果,一切都很模糊,我尽力去想,仍然梳理不清。 似乎,梦的主题就是在找寻…… 记得祖母在世时,伊娘家唯一的至亲,乃是我的姨婆——即祖母之胞妹。姨婆远嫁山里,与我们的走动很少,是祖母一辈子的牵念。自我晓事,才得见姨婆两次,且两次相见均在五岁以前。对于姨婆,除了如雪银丝,老人家眼睛不大好外,我别无印象。 倒是有一位舅爷,年节间、重大事时,我们都有走动。因为感觉有隔阂、不那么亲,所以,总觉的这关系有些费解。那时我还小,不甚明了我家与这舅爷的真实关系如何,这不亲不疏的,究竟是什么原因。后来,方知这舅爷家的确是祖母的娘家,这舅爷是祖母的堂弟,的确是隔了那么一小层的。 又忆起儿时,祖母谈及乃父乃母,我年幼无知,惊而大呼,曰: “婆(吾乡如是称呼祖母)也有爹、妈啊?” 那时觉得,如此老的祖母,怎么也会有爹、有妈,真真是奇乎怪哉! 祖母抚我头曰: “人谁无爹、妈?” 祖母同胞本姐弟三人,祖母最长,姨婆次之,祖母之弟最小。祖母双亲早亡,家中变故之后渐至衰落。祖母的这个弟弟,被其叔父卖掉,流落他乡,不知所踪,遂姐弟终身不得相见。 据说,祖母的娘家,亦曾富甲一方。祖母的父辈有兄弟三人,为其地之乡绅。祖母之父为长兄,早亡。祖母之两叔,败落了家业,至卖亲兄之子以谋活命。 前面提及的舅爷,是祖母叔父的儿子,是祖母的堂弟。这位舅爷的母亲,是祖母的婶婶,是我的外曾祖母。儿时,跟着父亲去舅爷家、用架子车拉着祖母去舅爷家,外曾祖母还健在,所以,我见过老人家很多次。至今,我依然可以在脑中描画出外曾祖母的容貌来,至于老人家的形象和打扮,大约和祖母一般。 何述一梦而及上者甚多,非赘,交代人物也。 我梦中所找寻的,便是祖母的婶婶——我的外曾祖母。 为什么要找老人家? 又找老人家作甚? 因为梦的前因后果很模糊,所以,我也不甚明了…… 梦中所经过的,是乡间的土路。行进中,会偶见古朴的建筑,但这建筑,并非乡间所有:整齐清新,多庙堂的雅致。 在梦中穿行,所见甚多。但是,梦中所见的这些,都是很轻的痕迹,不需经过风吹雨打,眼睁开处,便做烟云散逸了。一切,依旧如前般模糊,留下的,是土路,老树…… 忽然间,我行至一村中,迷了路。这时,有几位老妇人,在村中行走。 我停住,不知走向何途,便又徘徊。其中一老者见我这般,停而问我道: “你不是某某(我父亲的名讳)的儿子么?” 梦中所见的老妇人们,其衣着形象如前:大襟、大裆、绑腿、裹脚、恃杖而行,颤巍巍…… 我答曰: “是啊。您如何得知?” “看着像……” 老妇人笑云。 “你找谁家啊?” “我……嗯……” 我支吾了几声,似乎是在答,我在找寻外曾祖母云云。 老妇人手指一处曰: “你去那家问问,他们和你家有故……” 老妇人说完,拄着拐杖,颤巍巍地走了。似乎要去追赶我先前碰见的那几位奶奶,详情我记不清了。 我顺老人家所指,前行,至一深宅大院前。这家门口放一辆架子车(我们乡的人力运输工具)。一女子扶一同前一样年老,同前一样打扮的老妇人走了出来:大襟、大裆、绑腿、裹脚、颤巍巍……老妇人银丝如雪,眼睛似乎看不清东西……大约是人老了,视力也衰退了吧。因为有那女子搀扶,未恃杖。 那女子和我谈话,我记不清多少了。我似乎对她说: “我是某某(我曾祖父名的名讳)的曾孙……” 女子说: “我是何某某的孙子,×××是家祖设计的……” 至于设计的什么,很模糊,似乎是和立于我们村口的曾祖父的“德教碑”有关。我记不甚清楚…… 那女子,应该是曾祖故人的后代了。我如是想。 那女子大约四十多岁,是涵养极深,待人礼仪周全的大家淑媛的形象。 言语间,那女子似乎对我的处境有两分赞许,言是续了书香之火……我记不清了。 说话着,女子并老妇人,还有我已至门前。女子搀扶老妇人至宅子边上的高墙、大铁门外,对我说: “吾母归家,必于是处哭之,此乃外祖父母之墓园。” 老妇人恃墙而立,放声哭开: “哎……妈……可怜的妈,哎……妈……伤心的妈……” 吾甚惑,何哭只及母而不闻父?此或女近母故,吾自释。 老妇人哭声甚哀。 此哭所用腔调,乃我们乡下妇人哭丧皆用之惯式。 我常说:我自来怕见女人的泪。 今闻老妇人之哭,心大凄怆。 在老妇人哭时,我侧身往墓园看去,园内皆是碑石:先见其宽厚雄壮,再观其雕刻精美,心中暗叹曰: “果是大家气象!” 老妇人哭罢,我与那女子搀扶老人家坐到架子车上。 那女子说: “您总是哭,每归家,皆如是……” 老妇人曰: “如今我老了,说话没人听了,吾能如何,只能对吾父吾母诉说了……” 语未及已,泪又下来了。 吾闻此语,见此情状,心中大悲,一恸,醒…… 姑妄之人,姑妄之梦,姑妄说之。 对“分手要记住的十句话”的再解读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今天,没事做,浏览网页,看见了一个帖子——《分手要记住的10句话》。这帖子,是写给那些分手或者失恋的女孩子的,算是对女孩子分手该如何做的一种解读。无论写这帖子的人是男是女,他或她都有一颗呵护女生的细腻之心,他或她都有一颗摒弃前嫌、给人希望的善良之心。 虽然我也对这样的心灵鸡汤表示尊敬,但是,在我的眼中、心中,世界不是“童话故事”里的样子,所以,我要大煞风景,随手写写我的对这十句话的再解读。 原文是写给怨女的,我的再解读,痴男怨女都可以看。 原文一、当爱情不再的时候,请对他说声祝福,毕竟曾经爱过。 解读一:其实,能记得曾经爱过的能有几人?分手以后,只要不否定自己(比如说,老是觉得自己当初瞎了什么的……),不伤害对方(比如说,认为对方一开始根本就不配什么的……)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原文二:结束以后,别告诉他我恨你!爱情是两个人的事,错过了,大家都有责任。 解读二:其实,两个人只要是真诚相对过、真心相处过,就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分手,只是环境不合适、时机不合适、或者两个人互相觉得不合适罢了。 如果真恨,那就恨吧,总比假装宽容实在。很多时候、很多人在分手前就已经撕破脸皮了,该说的、不该说的早就已经说尽了。结束以后,还有什么好说的? 原文三:离开以后想到的,定是落寞的画面,请你忘记它!一个人总要有个新的开始,别让过去把你拴在悲哀的殿堂。 解读三:其实,离开以后想到的,未必一定就是落寞的画面,或许还有更多温馨的场面。但是,必须清楚,无论是落寞还是温馨,都一样会让人伤感。分手之后,要去忘记,根本不可能,除非你完全失忆。唯一可以做的,大约只有尽可能少去想这一条路。 一个人总要有个新的开始,别让过去把你栓在悲哀的殿堂。当然,更不能让过去毁了你现在的幸福,未来的希望! 原文四:别说你最爱的是谁!人生还很长,谁也无法预知明天,也许你的真爱还在下一秒等着你。 解读四:这人生之中,套用一句广告词,那就是“没有最爱,只有更爱”。只是,能否“更爱”,要看你的命和运,要看你的眼光和选择。 也许,你的真爱还在下一秒等着你。也许,你一辈子再也找不到那么好的人了。 原文五:说分手的时候不要吵闹!毕竟两个在在一起那么久,分开来他也会难过,只是他比较明智,不想束缚你的或他的明天。好聚好散,以后还是朋友,大家都有自己的无奈。 解读五:其实,我们都是凡夫俗子,没有多少人在说分手时可以理智到不吵不闹。一朝情断,前事皆成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的确不假,这一点,对有同理心的人才管用。 断了就断了,要是还能成为朋友,就不会在是做恋人的时候分手。纠缠不清是最恶的毒药,如果你不能自持,千万别相信做朋友的鬼话,害人害己,遗患无穷! 原文六:别把哀伤挂在嘴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活着不是为了怀念昨天,而是要等待希望。让大家都看到你的坚强,离开他你也可以过得很好。 解读六:别把哀伤挂在嘴上,你的哀伤或许会让人觉得你难忘旧情。 活着不是为了怀念昨天吗?其实,有些人活着就是为了怀念昨天,并在不断舔舐所谓的旧伤中获得长久病态的快乐。 其实,人活着,不是为了让别人看到你如何如何的。不要为了树立所谓的形象而苦了自己。毕竟,我们是在活自己,而不是在活另外的任何人,活着活给另外的任何人看。 给自己一点时间,让时间冲淡悲伤。如果还不行,那就重新找个人来爱你。 原文七:离开以后,大声地告诉他:我爱你,与你无关!爱是你的权利,把想说的都说出来,平静地回忆你们的过去,然后哭吧!哭完,就把一切都留在昨天,永远不要去触及! 解读七:如果你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你可以说“我爱你,与你无关!”如果你不是,完全不必这样,因为这里面演戏的成分太浓,这样的话语,不说也罢。 分手之后,便是男人,也许都会哭,女人自不必说了。“平静地回忆过去”,能平静么?其实,最好什么都不要去想,活着尽可能少去想! 永远不去触及昨天,根本就不可能,除非你自始至终都是虚情假意。人非草木,怎么可能永远不去触及?或许在某一场景、某一瞬间、仅仅某个人一个类似的言词、相像的动作……都可能让你泣不成声。 原文八:想他的时候,就想想他的好,他的笑,记得曾经爱过一个人,别去管最后是谁开始了背叛,开心过就好。 解读八:分手之后,什么都不要再去想了!继续赶路吧,人生要做的事还多着呢! 关于“背叛”,是个假命题。其实,就没有所谓的什么“背叛”,只是互相不了解罢了。你要相信山盟海誓时的真诚,但永远不会相信那家就是现实。爱,大多时候,不过是一个诺言的浪漫,绝不是一个浪漫的诺言。 如果有人起心动念的那一刻就打定了主意要欺骗、要玩弄,那么,这个过程,算不上是两个人的感情。 原文九:分手了,就做回自己!一个人的世界,同样有月升月落,也有美丽的瞬间,把他归为记忆! 解读九:如果说分手了才做回自己,也就是说,在两个人相爱的过程中,你大概一直在委曲求全,在善意地伪装自我,在牺牲自我。爱,是两个人的事。假如一开始你便不是自己,你的爱情在开始的一霎那便注定了要失败,要夭亡。你愿意背负十字架前行么?平等、自然是爱情继续的前提。不用等分手,你该马上就做回自己。 你要明白,一个人的世界里,你只能独自用脆弱的肩膀挑起生活中的一切、独自面对风吹雨打,独自接受雪霜交加。所以,在分手之后,你更要学会在热烈之后,必须要面对的冷清。 对于那个“他或她”,无论如何,都不要再记了,学着淡忘、学会淡忘。 原文十:一个人的世界,总需要另一个人作陪衬。他离开了,那是他衬不起你,相信自己会有更好的明天! 解读十:如果一个人的世界总需要另一个人做陪衬;那么,请记住,两个人的世界需要的是互相映衬。 他离开了那是他衬不起你吗?要平静地问问自己的心,不含恶毒、不含怨恨。不管什么时候,都不要自欺欺人,没有必要用贬低对方方式来抬高自己。请记住,两个人互相爱着的时候,他或她多高,分手后,他或她还是多高。 一定要相信自己会有更好的明天,因为,这时你们分手后各自未来感情的希望,这也是无论分手与否,每个人活下去的希望。 那可爱的小家伙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年轻人活在当下,所以人生中充满了理想、梦想和幻想,他所瞩目的是当下、现在和未来。 老年人活在过去,所以头脑中全是记忆,往事一幕幕,时不时就会在眼前回放。 我现在三十岁了,我觉得自己有些“老”了。 古人说:“父母在,不言老”我从未在父母前说这不肖的话,可是在同学朋友面前,我会常说:“吾老矣!”。我现在虽然不像韩愈说的“头童齿豁”,但真得觉得自己有些“老”了。这样说,不是信口雌黄、也不是故作深沉。这样说,是有根据的:那就是,在我,老是出现过去的一切在脑中放电影的现象。 今天,不知是被什么触动,我又记起那年在包头火车站的画面来了。 还可以清晰记得,那一次,为了人生有个着落,我从厦门到福州,从福州到青岛,从青岛到北京,从北京到包头,一连五、六天都在火车上。那时候,正赶上学生放暑假,火车非常、非常拥挤。因为囊中羞涩,又要赶时间,所以,每次只能是买站台票才能上车,然后在车补站票。一路上,大多数时候,都没有座位,只能站着。站久了,受不了,我就在过道里蹲一会儿。或者,在别人离开的空隙,我斜倚别人的座位小坐片刻。这样折腾了两三天,我困得半死,站着都能打起盹来。 在去北京的火车上,身旁座位上的一位妇人笑我说: “我看你真厉害啊,坐着能睡,蹲着能睡,站着也能睡!” “好几天没休息了。” 我只能苦笑着作答。 在包头徘徊了一阵子,事情没有任何结果,我就买好了车票,在车站呆着。时间还早,我也没有力气去逛,就在候车室的座位上枯坐着。还好,包头火车站的人很少,我找了个座位坐定,没几分钟,便昏昏沉沉地进入无何有之乡了。 虽然没睡多久,但是醒来之后,精神好了许多。实在懒得动,我继续坐在座位上发呆。 我所坐的座位对面,坐了三个人:一个年轻的少妇,一个戴眼镜的六七岁的小男孩,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 那妇人对六七岁的小男孩说车上要注意什么,似乎是要送这孩子出门去。 戴眼镜的孩子手上拿着一本花花绿绿的书,看得很认真,偶尔会点点头,不知道是在应答那妇人的叮嘱,还是在对书中的内容表示认可。 三岁的小男孩手上拿着吃的,在座位周围来回晃悠。 那三岁的小家伙甚是可爱,一个学生模样的女生从座位旁经过时,被他可人的娇憨给迷住了,顺手拿出一个果冻递给他,小家伙毫不含糊地接了。 妇人在边上看见了,对小家伙说: “谢谢姐姐!” “谢谢姐姐!” 小家伙奶生奶气地说着,脚下并没闲着,又跑开了。 “真乖!” 那女生想去抚摸那可爱的小脸,却被他跑开了。 我一直盯着那小家伙看,他似乎意识到了。在妇人的座位周围跑了一阵子后,小家伙跑到我跟前,一只手拿着棒棒糖,一只手拿着刚才那女生给他的果冻。他笑着问我: “你吃么?” 先把吃了一半的果冻给我。 我笑着说: “谢谢你,你自己吃吧!” 说完,我摇摇手示意我不要。 那可爱的小家伙并没走,又把正在吃的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递给我。我说: “你自己吃吧……” 小家伙见我真的不要,跑开了。 那一刻,我心里忽然一动,一股暖流充溢心田。 包头在我的记忆中已然模糊,车站的那个小家伙却常常闪现脑中。 我大约真的老了…… 细说人生八苦:俗眼看佛家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这几天,不知在忙什么,对这一片园地(指我的博客)有些冷落。冷落是冷落,每日还会上来看看。 农夫耕种,视园田如子女,时时在意。身染病痛,虽不能力作,还会去田边走走。 我曾作诗有句云:“插秧春日计,收稻秋时猷。徒羡先生柳,欲扶耕者耧。”就是对田家春种秋收、闲静自然生活的向往。为什么会有这种向往呢?就是因为我对农事稍知一二,所以能体会到庄稼人对田地、对苗木的情感。这种向往是发自内心的么?如若真让我到田间耕作,我能坚持多久?我的回答:不得而知。这是我内心的矛盾,是天人交战。再说田家,他真的就那么快乐么?不见得。田家有田家之乐,也有许多苦楚。 矛盾的我,苦乐交替的田家,都会有烦恼。 烦恼生,苦亦随之来。 此之谓人生。 佛家对人生看的透彻,把人生之苦分了类,谓之“七苦”或者“八苦”。七苦是什么呢?是生苦、老苦、病苦、死苦、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八苦呢?就是在七苦后再加一个五阴炽盛苦。 下面,就我俗人的浅见,对人生八苦,仔细述说一番。 生苦。又可分为受胎之苦,种子之苦,增长之苦,出胎之苦。 如果把人生划分成成孕、出产、成长、衰老、死亡等阶段,那么,生苦是在成孕到呱呱坠地这一段。 首先须知,佛家的“生”苦,并非“漫漫人生”之“生”,而是“出生”之“生”、或“生产”之“生”。 其次,在我看来,此处所谓之“苦”,只是佛家一厢情愿的苦。实际上,此苦算不上是苦。为什么这么说呢?古人谓人之成人,乃“父精母血”所成。母体受孕,所苦者,在母,而不在婴。 母体受胎之后,母亲须受妊娠反应之苦,受行动不便之苦,受临产腹痛之苦,受出胎之苦……“生”之种种苦楚,皆在母身。佛家之谓生苦,言婴不言母,愚以为,有本末倒置之嫌。 第三,佛家对于生苦的理解,似乎全是按成人的臆猜得出的。佛家所谓的出产之前在母腹中的煎熬,均难成理。 另出胎之苦,或许会有。但是,婴孩落草,尚属懵懂,即便有苦,亦难深解,难形之于体,亦不铭之于心。用这种没有记忆、感知模糊不清的“生苦”,来说明人生即苦海,其力度稍嫌薄弱。 故曰生苦,似可略而不计。 老苦。佛家谓此苦有二:一者增长;二者灭坏。 生苦之中,也有“增长”一说,是说受胎之后在母体内的成长过程。老苦之中,所云增长,其实是衰老的过程。此所谓增长之苦,是指精力渐衰、容华不再、行动不便的苦楚,此苦是与青壮时的对比而产生的。其实是一个自然的过程,故而,若只是对比而觉此苦,亦自寻烦恼。 所谓“灭坏”,和增长相去不远,即“盛去衰来,精神耗减,其命日促,渐至朽坏”,可不论。 病苦。此苦佛家分之甚当。谓之身病、谓之心病。 佛家对病苦分之虽当,然论之不确。佛家之论身病、心病,将二者生生割离,似乎看不出二者的联系。病有从身而起,行之于心者;亦有自心而发,祸及于身者。凡俗之躯,身心相关,故而未有身心两不相干之理。 病苦为人生一大苦。小病小痛,人且不能受,况不治之恶疾乎?生不能,死不得,日日煎熬,身心俱痛,是苦实实难耐! 所谓心病,佛家谓之苦恼、悲哀,乃事情不顺所由。此或可谓之小苦。 死苦。所谓死苦,佛家别之为病死和横死。 病死之苦,在于死前的身体疼痛,在于死前的精神恐惧。此自然死亡。 横死指水火、刀兵、马踏、车伤、悬梁、服毒等,所谓“热血煎心”之苦。此非正常死亡。 死之可谓苦,一则在面对死亡的态度,二则在死亡的过程。 如若把生死看的透彻,视死亡为归于本宅,则心不为死所怖,死苦可减。 死亡的过程,无论病死、横死,只要短暂,苦则减少,如若漫长,则确为苦。 爱别离苦。中国有句常说的话叫“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可是,从古到今,棒打鸳鸯、劳燕分飞的悲剧从未停止上演过。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情感上的痛苦是最能让人让人肝肠寸断的。 爱别离,从字面上说,就是深深相爱却生生别离。也就是有缘分产生情感,却无缘分两厢厮守。你要这样的理解也对,只是你把佛家的爱别离缩小了。 佛家之谓“爱别离”,乃是“平常最所亲爱之人,最所好乐之物,倏然乖违离散,不得共处,心神念念恋慕忧戚”,故而云苦。 爱别离,这爱,是大爱,包括亲情之爱,爱情之爱,友情之爱;这爱,可以是人对人的,也可以是人对物的。 爱别离苦中,让人一见而联想到的,自然是相爱又相离的情人之苦。 爱而别离,可以谓之凄美。因为没有完结,没有下文而让人有想象的巨大空间,可以把现实中没有上演的情节用空想、幻想、梦想的形式演绎出来,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会朝着圆满的方向去构思。 其实,就爱情而言,爱而别离,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当你在柴米油盐的搅扰中面对人生的时候,许多东西就退居次要位置了。现实,有时候会把美好的物什撕得破烂不堪,现实,也会让人看见那一袭华美的袍上蠕蠕爬行的成堆成行的虱子。你愿意你曾经为之神魂颠倒,你曾经为之茶不思、饭不想,你曾经为之众叛亲离,你曾经为之陪上全部青春的情感在岁月的冲刷、在现实的琐碎中褪色、消失么? 受过爱别离苦的,就把相爱——别离珍藏着,随时翻出,细细品位,慢慢欣赏,莫为之悲,勿因之泣,要知道,没有得到的,永远是最美的。 经得此苦,方可悟得人生。佛家云苦,使众生惧。众生不经此苦,如何参的透人生,如何出离红尘? 怨憎会苦。常言说得好:“不是冤家不聚首”,可见,冥冥之中,上天已经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或许,你觉得这是宿命,但许多时候,现实何尝不是宿命的真实演绎。千百年来,人们一直都在对自己的生命、生活进行着总结。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叫做“夫妻是前世的冤家,父子是上辈子的仇雠”。这就是对人生的总结,你觉得对么?在我看来,自是有些道理的。 人生之中,许多事就是这样,你不愿意眼见的,他偏偏在你眼前晃荡;你朝思暮想的,他常常与你天各一方。思念、怀恋或许有些忧伤,有时默默品味,倒不失为人生一道美丽的风景。憎恶就不同了,伤身、伤心。佛家之谓“怨憎会”为凡俗之苦,是有些见地,有些眼光的。 你平常最厌恶、憎恨、怨仇的人,你当然希望永远不要见到才好。可是,人生偏偏不顺你的意,那人不但你能见到,而且常在左右,你能忍得几时? 怨憎之会,首恶者为夫妻怨憎会。鸳鸯之侣,人皆慕之,然人世间更有一种夫妻,二人如前世有宿孽:和,和不了,离,离不得。人生之苦,莫大于此。世俗之中,有种种牵绊,便是如今日之婚嫁自由,也不见得怨憎会的夫妻就能走出牢笼。所以,我以为此乃首恶。 父子、母女亦有怨憎会者。然因亲情,亦可化解。人世之中,什么样的都有,那些泯灭了天良的不在论列。 同事之中,怨憎会者,多因功利所起。此之化解,在两个字——“豁达”。若能做到,不为此苦所恼;做不到的,亦自寻烦恼,可不管他。 其它如有深仇大恨者,怨憎相会,亦人生一恶。 怨憎会苦,说到底,也就是情苦。欲离此苦,先去情欲。哈哈,常人能出情欲者有几?此苦可惧凡俗人之恋世心。 求不得苦。前面说到怨憎会之苦,说到爱别离之苦。就字面而言,爱别离之对怨憎会,正可谓辩证。这世间的事,大抵如此,深爱而天各一方,怨憎而如影随形。其实,在我看来,爱别离从狭义而言,亦可归入求不得,爱着的,总想得到,而现实中,往往得不到,此亦求不得也。 佛家所谓求不得,指“世间一切事、一切物、一切学问、一切智识,本所好乐希求,而不能得”,由此导致“爱涎绕心,如痴如醉,心中焦灼”,故而谓之苦。 说到这里,可做一总结,生苦、老苦、病苦、死苦,此四大苦,皆起于自然,人生而不罹此四种苦楚者,无人矣。便是栖身佛门,也躲不过,只能生生忍受。所望者,今生持斋念佛,潜心修为,以待成仙成佛,脱却肉身,方能解脱。然人生苦短,享乐亦恐为时太晚,谁能受得清苦。再说了,便是受得清苦,今生也难逃此四苦,寄望来世,或者更遥远的未知,凡俗如我者,哪里能等得? 爱别离苦,怨憎会苦,求不得苦,此三苦,皆由情生,救之之法,在“寡欲”二字。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呐。快意恩仇,是多少人所艳羡者。在我看来,“寡欲”大可不必,有恩的报恩,有怨的抱怨,人生谁不想适意呀?便是要成佛成仙,不经此三苦,如何参得世情透? 五阴炽盛苦。此苦实是对七苦的总结。五阴者,色、受、想、行、识是也。色者,目之所见也;受者,心之感知也;想,脑之所虑也,行,身之所动也,识,心之见解也。见色而惑,此色非惟女色,所谓“使人目盲者也”;心受苦乐,而起顺逆之叹;遇事缓急,反覆推思;身之所动,心之所牵;是迷是醒,谁具慧眼?人生之苦,尽在是中。五阴炽盛,苦之所由也。 人生八苦,细说至此。细说者,亦戏说也。一笑! 七夕•牛郎•情人节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一)七夕 七夕,是鹊桥相会的日子。这个夜晚看起来有些喜庆,但是,这是一整年的凄凉等待换来的。 爱情的神话,只适合于在文学作品中演绎,一旦成了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旦成了吃喝拉撒睡的现实生活,一切的浪漫都会黯然失色。日子是一天一天过的,想过情//人节的人们,如果你天天给他情//人节过,按照人的通常表现猜想,一来呢,他会腻歪;二来呢,习以为常会蚀掉所有的激动与热情。 “七月七”,在我的印象中,有两点曾在乡村的记忆中留存。第一点,以前的乡下人,从相亲到成亲,是有一个过程的,不像现在,快餐式的闪电婚配。过去,对准备婚嫁的人家来说,农历的“六月六”与“七月七”都是约定俗成的好日子,都会有一些与成亲准备有关的动作。比如,“六月六”如果是好天气,就会“晒嫁妆”〔家乡方言叫“晒陪纺”,我是按读音写的,实际没见过那三个字。〕,估计一是怕嫁妆经过三四月份的潮湿在柜子里发霉变味;二来呢,也是在向乡亲们“秀”自家姑娘的手巧——那时的嫁妆有许多是由姑娘自己制作的。第二点,是先祖母说的,“七月七”是“乞巧节”,是姑娘们的节日,据说有一定的仪式,要引天上的仙女下凡。因为只有朦胧的记忆,详情都遗忘了。 七夕鹊桥会的概念,来自于语文课本。就是讲牛//郎织女的那篇,记忆犹深。将牛//郎与织女的故事选入语文课本,对这个故事的宣传效应可想而知。许多七夕的概念都发源於此。 (二)牛//郎 牛//郎,原本是神话故事里的一个普通人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牛//郎”这个词的意思发生了变化,成了“男公关”的代名词。就像当初“小姐”是对高门富户里未出嫁的女孩子的尊称,现在却成了“失足妇女”的特殊代号一样。 牛//郎和武大郎,似乎没有什么关系。仅从字面看,要找相似点,可能还是有的,那就是——他们都是“郎”。从文学深层次看,牛//郎和武大郎其实是有相通、相似之处的。当然,我这里所说的相通与相似,不是字面的,也不是表面的。牛//郎和武大郎的相通与相似,在于牛//郎有个织女老婆,武大郎有个武松弟弟。这种境况的产生,实际是创作者对于民众“补偿心理”的一种利用。说好听点,这叫心理满足;说不好听点,这也是一种变相的意//淫。武大郎是弱势的市民,会被各种官方、无赖或者官方与无赖相勾结的势力任意践踏、欺侮。这样的社会身份,使得武大郎根本没有任何释放怨恨的机会和出口,所以,作者给他一个英武神勇的弟弟,可以打死、杀死那些恶人、坏人。通过武松,为武大郎一类的人,塑造一个情绪的出口,不至于压抑至死。牛//郎是个放牛的穷小子,说实在的,他个人的吃穿用度可能都是个巨大的难题,更不要说娶媳妇了。再者,在门当户对理念的背景下,牛//郎的通常命运,大约也就是娶个村姑了其一生吧。故事里的牛//郎,却得到了一位下凡的仙女。这对许多穷小子来说,一个放牛娃都可以娶仙女,那么自己对高楼绣户里的大家闺秀有点想象,也是无可厚非的吧。牛//郎的出现,给无数穷小子未来的婚恋有了巨大的幻想空间。 (三)情//人节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中国人有了一种能耐,就是可以把一切事体完全娱乐化。从历史的角度看,专制枷锁下的灵魂,大约会有两个结局,要么沉默至死,要么娱乐至死。国人今天的全面娱乐,猜想或许是所谓“二千年封建统治的遗毒”没有廓清,猜想归猜想,实情如何,我不想深究。 上述这种能耐,其表现之一就是:除了清明节,凡一切进口的“洋节、本族的“土节”,国人都可以把它过成“情//人节”。 西方的“情//人节”,严格意义上说,是基督徒对“正义”和“爱情”的纪念,是对因“正义”和“爱情”而牺牲生命的某个人的敬仰和尊重。这里面有宗教、有斗争、有爱情、有死亡。当“情//人节”在基督徒以外的民众中流行的时候,这个节日已经脱去了宗教的外衣,完全世俗化,没有了血腥,满含了浪漫。 在中国众多的节日中,没有明目张胆以“情//人”二字来为一个节日命名的。这是中国人含蓄、男女大防、传统礼教等一系列因素所决定的。 在“情//人”这两个字泛滥之后,“情//人节”的内涵也变得模糊。 秦始皇梦中战海神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嬴政四十九岁。这一年,从秦始皇的登基(十三岁,公元前246年)算起,他已经在位36年;从他一统六国(三十八岁,公元前221年)算起,他掌握六合已经11年。这位叱咤风云、争议满身的帝王,在这一年,进行了他的第五次出巡,这应该算是他人生当中的最后一次视察吧。这一年之后,天下再无秦始皇了。这一年,秦始皇死在视察的途中:尸体腐烂之后发出的臭味,需要用死鱼的臭味来遮掩。这位想将帝位传至“万万世”的皇帝,或许至死都不会想到,大秦的帝业,在他儿子的手里,就化作了飞灰。其历史的短暂,和“万万世”的梦想对比,是多么地滑稽,又是如何地讽刺。 说到秦帝国的短暂、说到秦始皇的巡游、说到秦始皇的才能与暴虐,让人不禁想到隋炀帝。隋朝也是二世而终,隋炀帝也是喜欢四处视察,隋炀帝也是同样的有才识胆略、好大喜功、残暴不仁……历史不会重复,历史有太多相似的面相。或许,很多帝国的灭亡,在很多时候,是有很多相似的原因的。残暴统治下的民不聊生、残暴统治下的真不自知或装作不自知、残暴统治下的自欺欺人,残暴统治下的自我麻醉,残暴统治下的一再疯狂,这些,都是在作死的节奏的啊! 权力是一剂迷药,让掌握者无法清醒,也难以割舍。秦始皇“万万世”的理想,与其说是对大秦帝国江山永固的美好幻想,不如说是他本人希望永远不死、永远把权力抓在自己手中的昏聩。对权力的占有欲望,使得他一次一次希望通过各种途径寻求仙药,希望自己能够长生不死。这种连三岁小孩都觉得可笑的想法,就是这位雄才大略、统一天下的帝王所要坚持的梦想。对于权力的向往与不舍,世人在笑话秦始皇的时候,自身至今依然糊涂。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进入21世纪。21世纪又如何呢?世界各地,依然多的是“山呼万岁”之声不绝于耳,依然有很多人在权力的迷药作用下以为会江山永固,依然有很多人以为会至“万万世”,帝国的疯狂依然在不断地、一幕一幕地在世人面前呈现。历史是公正的,顺应历史的、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的事,迟早都会在历史的长河中被实证所证实;无法顺应历史、倒行逆施的,无论做怎样的垂死挣扎,最终还是要退出历史的舞台。 舍不得权力而死去,秦始皇就派遣术士徐市到海上去找寻长生不死的药。因为人们相信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飘渺间。只要找到仙山,就可能找到神仙;找到神仙,长生不死的药就可能有了下落。徐市入海找了很多年,钱财花了个无法计算,结果还是两手空空。徐市这样的人,行骗能够骗到帝王家,多少是有两把刷子的:至少他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自圆其说;至少它能够让皇帝相信他的说法。这是徐市生存的手段,也是他活下去的本事。这也是贪生爱权者的漏洞、是利益迷醉者可以被人玩弄的原因。因为两手空空,靡费甚巨,徐市害怕有杀身之祸,他就对秦始皇说: “陛下,微臣在海上苦心搜求了这么多年,得到的确定消息就是,长生不死的药确实是存在的,而且,微臣也确切知道长死不死药所在的位置。不过,在前进的路上,遇到了点麻烦。海上的事,很难预测,在微臣快要接近仙山的时候,被一条大鲛鱼拦住了去路。不是微臣不努力,实在是仙药难求啊。如果陛下想要尽快拿到仙药,以微臣愚见,还是请陛下派一支能够发射连续箭的队伍,以协助微臣。如果射死大鲛鱼,长生不老的药就唾手可得了。” 在听了徐市的汇报以后,秦始皇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自己来到海上,并且亲披战袍、亲执战刀与海神大战了一场。在秦始皇的梦中,海神的样子并不是稀奇古怪的形状,而是和人没有两样的造型。 或许是太想那仙药了,或许是梦中的战况太激烈了,秦始皇清醒后,他就召集能够占梦的博士们来帮他解释梦境。对于皇帝的梦境,博士们其实也是稀里糊涂,他们就联系此前徐市的讲话,糊弄着说: “水里面的神祗,按照常理,人是没办法看得见的。陛下应该记得,徐市不是说过有大鲛鱼吗?依微臣看来,徐市先生说的那个大鲛鱼,其实就是海神派来探底的。依微臣的观察,圣上对于诸神的祭祀恭敬、及时而且周到,不应该有什么不是、或者可以挑剔的地方。现在呢,出现了这样的恶神,唯一的办法就是弄死他。想想,也只有把恶神给整死了,善神才能出现。” 秦始皇一听,再回想徐市的谈话,觉得这些人讲得还真有道理。于是,秦始皇命令入海的那帮人携带捕捞大鱼的工具,他还亲自带着连弩等待大鱼出来,以便射死它。一路上,从琅邪向北直到荣成山,都不曾遇见一条大鱼。到达芝罘的时候,非常幸运,终于遇见了一条大鱼,他们就把它射死了。 大鱼虽然射死了,善神也没有出现,长生不死的药也没有找到。秦始皇还是死在了路上。秦始皇死得时候,天气比较好,那时候的冷冻技术和设施都不发达,所以有了前文提到的发臭的一幕。 秦始皇的梦,很狂妄,连海神他都要大战三百回合。 秦始皇的梦,是迷梦。 只有百分百的欺骗,没有百分百的爱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对于情感的事,我实在是糊涂的。因为,第一,我不擅此道;第二,我算是一个失败者;第三,如今的处境也是现实的明证。 对于情感的事,我似乎又是明白的。因为,只要不陷入其中,我就能看得清清楚楚、真真切切。倒不是具有什么“慧眼”,人生吗,看明白了,不也就那么点事吗?爱情吗,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说白了,不过尔尔。我的头脑间,不时会冒出一些奇思怪想来,比如本文的题目——《只有百分百的欺骗,没有百分百的爱恋》,就似乎有些弃妇的味道,让人觉得似乎在情感方面受了重伤。其实,您猜错了,我的文字,凡公诸于众的,都不喜欢太自我感情暴露化。自己的情感,毕竟是很私人的东西,却要把它拿出来影响别人,在我,觉得是十分不好的事体。所以,我对煽情的举动都是轻视,甚至鄙薄的。哈哈,您得弄明白了:我的轻视和鄙薄只是一种个人态度,对于那些喜欢煽情的人,尽由他们去,我不反对。毕竟,煽情是有市场的。祥林嫂关于阿毛的故事,不是煽情,但是柳妈们为了挤出挂在眼角的泪,会刻意去听祥林嫂的演讲。这社会,柳妈们并不比祥林嫂的那个时代少,所以,煽情还是有很大的市场。因为,许多人需要在煽情中得到宣泄,许多人需要在煽情中得到慰藉。 记得好像有一首歌,名字叫做《恋爱百分百》,怎么唱的,唱些什么,我都不甚明了。为什么忽然间会想到这首歌、提到这首歌,就是因为这首歌的歌词里有“恋爱百分百”这样的语句。 “百分百”,有时是说有完全的把握、有十足的信心。比如,街头少年常会一本正经地对他的那些个朋友说: “哥们,你放心好了,这事我‘百分百’能搞掂。” 至于能否真“搞掂”,就不得而知了,但是那一脸的“凝重”,至少给人十二分的信心。我要是他的“哥们”,我肯定选择相信。 “百分百”,有时是说全心全意专注于某事的。热恋中的男女,情话绵绵,女的喜欢问男的: “你是如何地爱我?” 或者问: “你爱我有多深?” “我百分百地爱你。” 男的说这话时,往往一脸真诚,事后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李敖年轻时,曾对一女说过“百分百”的爱语。但后来还是另有新人了。这老顽童那时的解释是: “我的确是百分百爱你,可现在,有一个百分千的,对不起,我只能跟她拍拖了。” 哈哈,男人总是有道理的! 这世上,确有“百分百”的存在。但是,对人心,对爱恋、对感情,要用“百分百”来界定,在我看来,真是有些可笑了! 情感是无法度量、不可权衡的,要说有“百分百”的情感、爱恋,那就等同于以下的说法: “亲爱的:我对你的爱重十公斤、长一公里。” 要是这么说的话,您大约会觉得十分可笑,其实,“爱你百分百”比这更可笑。 李敖,再说李敖。他有一首诗是这么写的: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似海深 我的爱情浅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 我的爱情短 ……” 作为一首诗,在世人都海枯石烂、指天划地的时候,李敖的“浅”和“短”,可谓是一种颠覆。这诗能够流行开、能够“火”起来,当然是意料中的事。 但是,如果有一天,面对热恋中的女友,您说: “别人爱自己的女友情深似海,我爱你只有一点点。” 哈哈,那你就惨了。你就等着“满楼风声”之后的“暴风骤雨”吧! 虽然“百分百”是可笑的、是假话,但是有人就喜欢这么可笑、就喜欢听这假话。 有两位男士在这里,假如情感的多少真可以量化的话: 一位男士对女友的爱是百分之九十 一位男士对女友的爱是百分之七十 再次提醒,你必须注意了,上面的两位男士爱的多少或者程度都是在情感可以量化的前提下假设的出来的。 百分之九十的男士是位老实人,在幽会时,这位男士对女友实话实说: “亲爱的,我百分之九十爱你。” 女友必然会勃然大怒: “你这人花心,怎么才百分之九十,还有百分之十呢,那百分之十在哪个女人身上?……” 哭闹、吵架,甚至分手,这位老实男士自是苦不堪言了。 百分之七十的男士是位精明人,在密约时,这位男士对女友信誓旦旦: “亲爱的,我百分百爱你。” “亲爱的,你真好。我也爱你!” 女的必然芳心大悦,娇滴滴地这么回答。 看看这两个假设,有无道理? 无论男人、女人,只要是人,都喜欢听好话,而不见得都喜欢听真话。 好话是为了迎合人意的,所以,好话不一定都是违心的,但好话有许多都是假话,就像男女爱恋时的情话。 情感本身是无法度量的,人又是极其复杂的,所以,百分百的爱恋是没有的。 一旦说了假话、不管是善意还是恶意,都是在欺骗。 所以说: 假如有人说他对你的爱恋是“百分百”的,那么,他是“百分百”在欺骗你! 一笑! 娶妇当如黔娄妻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近来读《陶渊明集》,多有感触,形诸文字者,皆不成篇章,故不敢贸然置于大众广庭之下。 渊明集中,提及黔娄者两次: 《咏贫士七首》其四有云:“安贫守贱者,自古有黔娄”。 《五柳先生传并赞》赞曰:“黔娄有言,不戚戚於贫贱,不汲汲于富贵”。 看来,靖节先生对于贫贱如己之黔娄,是敬佩的,当然,亦是赞赏的。但是,今天我们不是说黔娄,而是要说说黔娄的夫人。 对于这位妇人的敬佩,不是源于她甘与夫君守贫贱,而是他对丈夫的理解。天下能守贫贱的妇人多了去了,但是,能深得夫君之心,而甘贫贱若醴者,就寥寥。所以,我说——“娶妇当如黔娄妻”。这不是夸大其词,也不是为了引人注目。 有人说,刘向的《列女传》,是妇人的枷锁,我看未必,称之为“女则”、“女范”,亦非过誉之词。 黔娄的夫人,就是《列女传》中的人物。在汉人的眼中,她大概也是当日女界之楷模了。 刘向《列女传》卷之二《贤明传·鲁黔娄妻》即述其人其事。 且听我慢慢道来: 《列女传》中,黔娄夫人的名字没有详载,我们也无从查证。所以每称必及黔娄,此并非重男人轻女子也。 闲话休聒,且入正题。 以吾臆之,黔娄夫人的美名,先生在世时,为其所没,所以刘向《列女传》也无着墨。 黔娄妻是鲁人黔娄的妻子。这话似乎是废话,但是,对于一个无名无姓,只知道其夫君的女子而言,要去记录她,除了如此说,大约找不到更合适的语句。 猜想黔娄那时也是一方名士,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黔娄去世后,曾子和他的弟子前去吊祭。这个曾子,应该就是孔子的学生曾参。孔子周游列国,名闻当世,他的学生中,有名的也多为人所知,曾子就是这其中的一员。黔娄以一介草夫,在死后,有孔子的学生亲往吊祭,想必他一定是有些声名的。 曾子率领众弟子前来吊祭黔娄,黔娄的夫人出去迎接,一见面,自然说些“节哀顺变”、“保重身体”之类的话。喧慰间,黔娄夫人已领着曾子等人来到堂上黔娄先生灵前。只见黔娄先生的尸体就停放在窗户之下的床上,身下铺的是些稻草杆子,头枕一块土坯,麻布袍已经烂得有些无法蔽体,身上盖了一床粗布棉被,这棉被无法将头和脚全部盖上。因为这布被比较短,如果盖住头的话,就遮不住脚,如果盖住脚的话,就盖不到头。(古人死后,可能要将全身都遮盖起来的。)曾子看到这种情况,心中难免酸楚,他倒是机灵,就对黔娄夫人说: “您如果斜着将被子盖上去,那么先生的头和脚就都可以遮住了。” 黔娄夫人答道: “曾先生您说的未尝不是。但是,我觉得,斜着有余,还是不如正着不足的好。黔娄先生活着的时候,就是因为不愿意‘斜(可通邪)’,才会有今天这般看似凄凉的景状。活着的时候都没有‘斜(可通邪)’,死了却因小事而‘斜(可通邪)’,这肯定不是黔娄先生的意思。” 曾子听了黔娄夫人的话,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就放大声哭黔娄先生,他边哭边说: “先生啊,您故去了,不知道给您什么谥号,才合适呢?” 黔娄夫人闻言,即说: “以‘康’为谥吧!” 曾子听到这话,心中觉得奇怪,就住声问道: “先生活着的时候,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先生去世后,布被都无法遮盖首足,没有酒肉作为祭奠之物。活着的时候未得生活的美好,死了以后又不见有什么荣耀,有什么可高兴的,还谥为‘康’?” 黔娄夫人答道: “先生活着的时候,国君曾想将国家大事交给先生处理,让他作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国相,先生拒绝而不愿意接受,这是先生高贵有余的明证;国君曾经给先生赐粟三十钟,先生辞谢未曾接受,这是先生富裕有余的事实。黔娄先生,对于平淡甘之如饴;黔娄先生,对于卑微安之若泰;黔娄先生,不因为贫贱而忧愁哀伤;黔娄先生,不因为富贵而忘形得意。先生求仁得仁,求义得义,谥他为‘康’,不是很合适么?” 曾子听完黔娄夫人的话,感叹道: “只有这样优秀的男人,才会有这样优秀的妻子啊!” 天下妇人之知夫君能如黔娄妻者,有几人欤? 所以说: 娶妇当如黔娄妻! 演绎曹子建《鹞雀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曹子建有《鹞雀赋》(附文末),其间的深意众多方家已做解读。但是,学者教授们只是从历史角度、从子建自身境遇的角度来读此篇,这就是正襟危坐、板着面孔的结果。在我眼里,这赋可以读得更有意趣些。 这是一篇寓言,子建之心,苦于黄连,直抒不得,故而托于鸟兽。现看我来演绎: 雀儿在林间戏耍,高兴得忘乎所以。一会儿栖于枝头,一会儿落于平陆。世间的事,若都是这样愉悦,那该是多么地幸福啊! 风云变幻,瞬息间晴转成阴,云翻成雨,这是常有的事。所以人类会说:祸福相依,旦夕祸福,此言不虚,很有些道理。 雀儿嬉耍了一会儿,有些累了,因为这一阵子的上窜下跳,还是很耗精气神的。就在雀儿欢欣的当儿,鹞子已经在它的身后盘旋多时了。鹞子先是远远地盯着,小心翼翼地、悄无声息地慢慢向雀儿移动、靠近。其实,鹞子心里早就等不及了,为了万无一失,它才一直忍着,馋涎一口一口咽下肚去。鹞子心里非常明白,只要忍得这一时,便有美餐一顿的大希望。 雀儿玩得有些气喘吁吁,它甚至有些想笑自己: 今儿个我这是怎么了?怎么一下子就这么有活力? 正在雀儿打算好好休息时,鹞子已经落在了雀儿无法逃脱的范围内,眼睛发出了一道冷光。这冷光,直照得雀儿浑身起鸡皮疙瘩。这时候,雀儿才深深体会到一个词——恐惧;这时候,雀儿才知道什么叫做“不寒而栗”。 鹞子不无得意,但它没有把这得意写在脸上,从它的叫声中,可以听出很重的戾气;从它的叫声中,可以听出很浓的杀气。 “雀儿,您落在我手里,就自认倒霉吧!也许您就命该如此吧!” 雀儿虽然已吓得面如土色,但还是故作镇定,力图通过言辞,讨得一条活命回去。 “鹞子啊,您看我出身低微,家庭贫贱。在这里,我不会威胁到您的任何利益,您就放我一马吧,我家中妻儿尚需人照料,如若我有闪失,您教他们如何是好?” 鹞子冷冷地站着,不动声色。 雀儿接着说: “您看我身体单薄,骨瘦如柴,便是剐下浑身的肉来,也不到三两,这还不够您塞牙缝的。您便是吃了我,也充不了饥,或许会让您更饿。您就高抬贵手吧!” 鹞子听完雀儿的话,还是没吱声,但它在心里嘀咕: 这小子,别看他小,还挺精的,说话一套一套的。 鹞子忽然之间就动了一念之仁。但是,这一念之仁马上就飞到九霄云外去了。 鹞子想起几天来没有猎到任何食物,饿得前心贴后心。鹞子想到自己为了找点吃的,奔走了三日三夜,到头来还是一无所获。鹞子想到自己经常是在饿得猫抓肠肚的时候,连死臭腐烂的老鼠都能够吃得津津有味。那些时候,自己还顾得了这么多吗?想到这些,鹞子说到: “小不点,您就不要白费口舌了,任您说得天花乱坠,顽石点头,我都是不会放过您的。到嘴的熟鸭子,让它飞了,傻瓜才会这么做呢!” 雀儿为了生存,不放弃努力,它继续说到: “这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生命,无论是什么活物,没有一个不贪生怕死的。您今天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欢,而残忍地毁掉我的生命。您就不怕老天爷降罪於您么?您就不怕被这世上的禽兽唾骂么?” 说这些话时,雀儿心里一阵一阵地后怕。但是,在说话的过程中,它还是尽量让自己的言语有力度,让自己的表达明晰明白。 鹞子听了雀儿的话,不知为什么,心中忽然间就产生了淡淡的羞惭。但是,它知道,羞惭归羞惭,它必须对自己的肚子负责。鹞子不想再给雀儿说话的机会,它直接飞过去,准备将雀儿拿下。雀儿感觉到这下实在无计可施了,它一边哆嗦着拍打翅膀,一边浑身颤抖着拼命前行。但是,雀儿那两条不争气的腿已经弯曲、不听自己的使唤了,它的步子就像醉了酒的猫。虽然这样了,雀儿口中还没有忘记大喊大叫: “强盗杀人了,救命啊!强盗杀人了,救命啊!……” 雀儿凄厉的呼救声划破了长空,路上的禽兽纷纷闻声过来观看究竟发生了什么。 禽兽聚得很多,雀儿想着,横竖是一死,但也不能死得太窝火,让人家骂它做软骨头。于是,雀儿停了下来,镇定了一下,一种视死如归,大义凛然的神情已显现在它玲珑秀气的脸上,雀儿的羽毛,这时是它每每大怒时才会竖起来的状态,口中大呼到: “来吧,臭鹞子,老子跟你拼了……” 鹞子看见这架势,又被那么多各类飞禽走兽围观,相形之下,自己总有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嫌疑,想了一会儿,鹞子咽了几口口水,就飞走了。 鹞子飞走后,另一只雀儿飞了过来。两只雀儿相拥而泣,看来似乎是夫妻。泣罢,两只雀儿一起飞上树梢,互诉哀怜之语。说到刚才遇险的事儿,雀儿又对老妻详述了一遍。 无非说些怎么地高兴,怎么地被鹞子所困;它又是如何地想法逃脱,如何地以情相动,以语相辩;说些它的言辞是怎样地让鹞子羞惭,甚至夸口它是怎样地比兔子灵敏。雀儿还说:你看看,大家活得都十分不易,我们要改变过去对相互的偏见和分歧,要相敬相爱,好好过日子。 附:鹞雀赋曹植 鹞欲取雀,雀言:“雀微贱,身卑些少,肌肉瘠瘦,所得盖少。君欲相啖,实不足饱。”鹞得雀言,初不敢语。“顷来纮轲,资粮乏旅。三日不食,略思死鼠。今日相得,宁复置汝。”雀得鹞言,意甚怔营。“性命至重,雀鼠贪生。君得一食,我命是倾。皇天降鉴,贤者是听。”鹞得雀言,意甚怛惋。“当死弊雀,头如果蒜。不早首服,烈颈大唤。”行人闻之,莫不往观。雀得鹞言,意甚不移。依一枣树,丛蕽多刺。目如擘椒,跳萧二翅。“我虽当死,略无可避。”鹞乃置雀,良久方去。二雀相逢,似是公妪。相将入草,共上一树。仍叙本末,辛苦相语:“向者共出,为鹞所捕。赖我翻捷,体素便附。说我辩语,千条万句。欺恐舍长,令儿大怖。我之得免,复胜于兔。自今徙意,莫复相妒。” 蚂蚁与老虎的故事:蚁族覆灭记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蚂蚁家与老虎家打上了亲家。 您可千万别误会!它们两家再怎么样都是做不了儿女亲家的。因为,无论如何,蚂蚁与老虎这两家是通不了婚的。 尽管蚂蚁家一堆的儿子和老虎家的独生女儿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玩伴;尽管在蚂蚁太太的眼中,它的每个儿子都是玉树临风、帅气逼人;尽管在老虎爸爸的心里,它的掌上明珠、独生女儿是貌美如花、千娇百媚;尽管两家大人在看自家孩子时的心理层面上,不考虑其他因素,它们孩子还是十分般配的;但是,不可能就是不可能,再者,现实毕竟不是想象,有许多东西你必须去考虑。 比方说,即便是老虎家愿意把自己的女儿下嫁到蚂蚁家、即便是老虎的女儿情愿和蚂蚁的儿子结成秦晋之好,即便是老虎家愿意带许多嫁妆、不要蚂蚁家一分钱的聘礼;即便是……不管咋说,蚂蚁家都是不能娶老虎家的女儿的。倒不是蚂蚁家怕老虎家的威名在外,也不是蚂蚁家怕禽//兽们议论它们家攀龙附凤。蚂蚁家真正必须考虑的问题是:假如蚂蚁家真要把老虎家的女儿娶来了,要如何去安置它?且不要说蚂蚁儿子和老虎女儿结婚后究竟合不合得来,夫妻//生活能否顺利进行。 蚂蚁家和老虎家的关系实在是好得不得了。既然两家做不了儿女亲家,做一般的普通朋友又显得很疏远、亲密度远远不够。这两家老是寻思着,要是互相之间有点亲戚关系,总会好些,总会更亲近些。要如何增加两家的亲密关系呢?蚂蚁和老虎两家都在琢磨这档子事。 最后,还是蚂蚁太太的脑瓜子灵活——别看它的头不大,里面全是点子和注意,它想出了办法。您也不要轻视蚂蚁,觉得它就那么一丁点的小,可是,小是小,肚子里有货。人类编的小品里不也有类似情况的台词吗:浓缩了的都是精华。这句话,很适合用来概括蚂蚁。关于蚂蚁太太出主意、想办法这一点,虎夫人就经常自叹弗如。关于蚂蚁太太的办法,还得从几天前说起: 那天,蚂蚁太太和虎夫人没事闲聊,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又说到儿女们的事情上来了。大概天下的母亲都一样吧,三句话必及子女。只听蚂蚁太太对虎夫人说到: “哎,我说虎大姐啊!您看看,咱们两家那么亲,没有点亲戚关系,总是让人觉得不得劲。” 虎夫人应声道: “奥,蚁妹妹,谁说不是这样呢?就这点,我还在妞它爸跟前叨叨过很多次呢。” 蚂蚁太太接着说到: “我也仔细想了一下,我们两家这儿女亲家是做不成了,有很多的现实困难;再说了,这种想法也不切合实际。” 虎夫人为了显示两家的不谋而合,马上说到: “不瞒您说,做儿女亲家的事,我何尝不止一次地想过,每次还不都是自己否定了自己。” 虎夫人说完,一脸无奈。 蚂蚁太太看了看虎夫人,迎合了一下它的表情,顿了顿,继续说到: “听说人类时下流行拜干爹、找干妈什么的。您看,还是人家人类聪明,多好的主意啊!” 虎夫人瞪大了眼睛,惊喜地说到: “有这事?我咋就没听说过呢?还是妹妹您消息灵通啊!” 虎夫人之所以惊喜,是因为蚂蚁太太的话一出口,它就明白横在两家之间的亲疏问题,有办法解决了。 “虎大姐,也不是我消息灵通,听说人类拜干爹、找干妈的事已经行之有世了。我只是在瞎琢磨的时候,突然想到,我们这些禽//兽、飞禽、昆虫没法解决的问题,人类常常会有神来之笔。于是,我就去了解了一下,原来,我们两家的事,可以效法人类,虽然我们不能结成儿女亲家,但可以用干亲的方式,来加强我们两家的关系。” 虎夫人一听,啧啧赞叹,它夸蚂蚁太太道: “还是妹妹您聪明,想事情又那么周到!” 蚂蚁太太听到赞赏自己的话,很是开心,继续它的说教: “哪里啊!姐姐您过奖了!我再告诉您,拜干爹、找干妈这事,不但在人类流行很久了,最近,这事在禽//兽界也开始火起来了!” 虎太太一听说这事竟然在自己的同类中也火起来了,眼睛一亮,急急地问到: “蚁妹妹,您快说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蚂蚁太太很会把握谈话的节奏,它见虎太太这么着急,心里倒是踏实了。 蚂蚁太太没急着回答,端起水杯,轻呷了一口水,慢慢说到: “虎大姐,我跟您讲呐,前儿个我碰见了马太太,它告诉我啊,它的独生儿子刚拜了猪太太做干妈。” 虎夫人见蚂蚁太太开始讲了,就不怎么着急了。一听说马家和猪家结了亲家,虎夫人笑笑地说到: “这倒是新鲜!它两家关系一直就不错的……” 蚂蚁太太接着前面的话茬,继续说到: “虎大姐啊,马太太是这么跟我说的:它说是猪太太特能生,一窝多者十五六个猪仔,少也有七八个,真是让人羡慕。可是呢,它老马家,一直都是马丁不旺,不要说生多少,就是怀个孕都十分困难,等到好不容易怀上了,一胎也就只能生个一男半女的。听马太太说,大家都在风传,拜了干妈,冲下喜,一般都会改变自家不好的现状、并且会随了干亲家的好运发展。” 蚂蚁太太说到马太太的想法时,虎夫人真是感同身受:我老虎家族何尝不是如此呢?我是好几年才怀上了一胎,生下来还是个虎妞,它虎爸虽然口上没说,但是心里,还是希望多几个虎子,好振它们虎家的威风。 蚂蚁太太没注意到虎夫人严肃沉思的表情,还在说它没说完的话儿: “马太太还跟我说了,拜了干亲之后,或许一下子就转运了,它说到时候自己也能够一胎生它十个、八个小马驹的,也可好好地扬扬眉、吐吐气。” 虎夫人听到这里,“噗嗤”一声就笑了,对蚂蚁太太说到: “它还真能想啊!” 蚂蚁太太庄重地说到: “哎,我的虎姐姐,这些事,都是人类总结出来的经验。既然人类一直都在这么弄,我想着,这里面肯定有他的道理。这种事啊,我们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好。” 虎夫人笑道: “蚁妹妹说的也是。无论如何,这至少可以解决我们两家目前面临的关系继续持续不断升温的问题,也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啊!” 蚂蚁太太为了显示自己的真诚和意愿,它先向虎夫人表了个态: “虎大姐啊,那天听完马太太一番话,回家后我就想了:我们家的那些个小蚂蚁,一个个长得都那么瘦弱,要是它们能够高大威猛些,那该多好啊!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我们两家一直都是关系户,想到了虎大哥是那么地雄壮健硕……” 虎夫人听蚂蚁太太这么夸赞自己的丈夫,心里美滋滋的。 蚂蚁太太看着虎夫人微露的笑容,继续说道: “我就一个人在家里合计着:何不拜虎大哥给我们家的那些小蚂蚁做干爹呢?我先是自己想了想,因为没有征求您和虎大哥的意见,所以,一直也没敢说。” 虎夫人听蚂蚁太太这么说,笑道: “蚁妹妹啊,这是好事,我这边没有任何问题,我是举双手赞成的。至于虎妞它爸,您放心,它也一定不会有什么意见的。” 蚂蚁太太心里明白,老虎家的大事小事,都是虎夫人说了算。既然这事虎夫人已经点了头,那就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把握了。但是,为了显示对老虎先生的尊重,蚂蚁太太还是客套了一番: “虎大姐,这事毕竟是我们两家的大事,无论如何,我们还是让户主们亲自谈谈。这事您不要费心,到时候,我就让蚁它爸登门,正式向虎大哥请示一下!” 听蚂蚁太太这么一说,虎夫人更觉得蚂蚁太太实在是精明能干、办事周全。 蚂蚁太太的话还没有说完: “虎大姐,我们两家结干亲,真是两全其美的事啊:既可以加深我们的关系;又可以冲喜,让我们家的小蚂蚁强壮起来,多好啊!这事啊,我自己想了几天之后,也已经跟我们家的那口子说过了。它也是乐得合不拢嘴,十分赞成。它还特意交代我,让我先探一下您的口气,征求一下您和老虎大哥的意见……” 蚂蚁太太说到这里,虎夫人着实有些急了。刚才蚂蚁太太说话的时候,虎夫人就有很多话在心里想表达了,只是为了礼貌,它还是耐心让蚂蚁太太把话讲完。听到蚂蚁先生也要征询它们家的意见,虎夫人马上说到: “好主意啊!好主意!蚁妹子呀,还是你脑瓜子好使!您说,这样的好事,我咋就没有一点消息呢?我咋就想不到呢?您也知道,我们家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也是我命不好,嫁到虎家这么多年了,刚进门的时候,一直不开怀,这开了怀了,就只生了一个女儿。我们家那口子——您虎大哥,您别看它平日里,那话是咋说来着?对!‘人五人六’的,就是这个词!其实,它骨子里就是个‘重男轻女’的典型。我们是自家姐妹,我也不用掖着藏着的,跟您说实话,要不是我娘家虎多势众,我娘家人又扶它作了兽中之王,它平日里哪里会对我客客气气的。如果我是那种没家底、没娘家的,我现在会是什么样子,那可就难说了。其实,我心里明得跟镜儿似的,外面想勾搭您虎大哥、抛媚眼、献殷勤的骚虎多了去了。您以为您虎大哥他老实啊,说白了,它就是‘有那贼心,也没有那贼胆’罢了。蚁妹子,您也不是外人,今天说到这里了,我也就跟您说说心里话,也不是我矫情,别看着这老虎家风光,其实,做老虎也是不容易的,做个母老虎,其实就更不容易了。” 蚂蚁太太表示赞同,它就一直在点头。 虎夫人咽了口唾沫,继续诉苦: “蚁妹妹,我一个人的时候,常常会想,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还好我有娘家,不然,肯定是被您虎大哥踩在脚下的,或者,它会把我当球一样地踢掉。” 虎夫人说到这里,还轻轻叹了口气: “要不咱说呢,还是咱们女的命苦,这生男生女的,也不是我们说了算啊。” 虽然虎夫人说得似乎很凄惨,可是蚂蚁太太清楚,无论如何,在老虎家,还是虎夫人主事。为了表示对虎夫人的理解,蚂蚁太太说到: “谁说不是呢,做女的难啊!” 叹息牢骚之后,虎夫人转入正题: “蚁妹妹啊,我看,您这主意非常好。等咱们结了亲家,像您说的那样,冲个什么喜,说不定我也能生它一大堆虎儿虎女的,那时候,也让我长长脸、风光风光。这事呢,既然您已经说了,我就先把主意拿了,这是好事,我也就不和虎妞它爸商量了。这事嘛,我看就这么定了!” 听虎夫人这么一说,蚂蚁太太打心底里佩服虎夫人在家里崇高的地位和做事时的决断力。 蚂蚁太太和虎夫人谈话完,大约过了半个月的时间,这林子里着实地热闹了三天。 为了表示对结干亲这件事情的重视,老虎先生亲自挂帅、虎夫人全面张罗:它们是大摆筵席,隆重向飞禽、走兽、昆虫们等宣布了老虎、蚂蚁两家正式结为干亲的大事情。 结亲那天,森林里有头有脸的禽兽,不管高兴不高兴,没有一个敢缺席的。当然,它们来的时候,也没有一个会空着手的。 别看虎夫人大摆筵席整整三天,花费奇高,可是,到第三天夜里算账的时候,虎夫人还是禁不住笑出声来。这一宴,老虎家不但一分钱未赔,还大大地赚了一笔。 这结亲所得的“红利”,虎夫人想得周到,利益共享、雨露均沾,自然没有少蚂蚁家一份。 无论是结亲前,还是结亲后,对于像这次结亲的那种高朋满座的场面,虎夫人常常会很有感触。它时不时就在心底感叹到: 这世上,不论是人类还是兽类,还是要恶点的好、坏点的好!不说别的,就拿眼前森林里的这一切来说吧,无论怎样,都是恶兽好,恶兽的日子好过! 就说自己的丈夫、虎妞的爸爸吧,虎夫人觉得,好像也没见过老虎先生青天白日地欺负过谁,也没听说过老虎先生随随便便就咬死过哪一个。可是,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老虎不吃人,威名在外啊!就连那些自以为是的人类,对老虎都是心存畏惧的,更何况森林里的这些动物了。为啥老虎先生那么厉害?还不是因为它的威风啊!只要老虎先生往那里一站,这世上,不管是人类、兽类、还是禽类,谁个不怕?哪个不惧? 对于眼前的生活和当下的现状,虎夫人也会时不时地发出感叹:这森林在发展,禽//兽的智力也在进步啊! 想当年,虎夫人自己小的时候,那些老一辈的老虎是多么地教条、多么地死板、多么地迂腐啊!现在想想,都觉得它们实在是可怜又可笑啊!那时候的老虎们什么事情都要自己动手、亲力亲为。它们每日里累死累活的,也不见得就一定能够抓得住一只、半只的小动物来充饥果腹。最重要的还是,这种原始的、粗暴的行为,完全搞坏了老虎自己的名声,让它们在森林里风评恶劣、臭名昭著。那时候的老虎们,虽然也号称是森林之王,可是,它们基本上都是光杆司令,手下连一个卒子都没有,除了自己的家人,它们基本上都是独来独往的。其实,认真想一想,那时候,那些老虎所谓的名号、所谓的地位,其实都是虚的、都是浮的。有时候想想,那时候的老虎们还真是挺可悲的:一辈子辛辛苦苦,东奔西忙,结果是一天的清福都享不上,一天的好日子都没有过。 想到眼前状况的时候,虎夫人那是打心底里乐啊。它觉得,还是现在好啊。感谢上苍垂顾,让自己遇上了这么好的世道、碰到了这么好的机会。这些年天公作美,风调雨顺,森林里的资源一直都还充足,借着上天赐予的利好,一帮禽/兽们正好借势进行了革新。自从老虎先生接受那一帮精明禽/兽的建议,在森林里进行全面的治理革新、并推行仁政以来,不但自己家的日子好过了很多,这森林里面的秩序也比以前好了,治安也比以前强了。想想,现在的日子是够舒坦的,坐享其成,都是送上门来的山珍海味、金银珠宝、狐皮貂绒……哪里还用得着像先辈们一样出去奔波受累呢? 看着整天动也不动的虎妞,虎夫人有时候甚至想着,这日子这么好,虎妞好像都胖得有些臃肿了,是不是该建议它运动运动、减减肥什么的。但是虎夫人转念一想,孩子好不容于遇上这清平世道、大好时光,就让它好好享受吧,它能胖到哪里去呢?它再胖,也不至于胖成专吃竹子都能变成圆球的熊猫那样吧? 虎夫人对目前的状况十分满意,也十分享受。想想现在推行的仁政,是老虎家族对群兽、众禽的“仁义”,这样,不但可以让大家明白,老虎家是干净、清白的,不杀戮、没血腥的;这样,还可以为老虎家族建立良好的名声,可以表明自己不直接参与血淋淋的行动,可以表明自己的善良与仁慈。至于群兽、众禽,它们要怎么办,那是它们的事,只要它们不破坏丛林的基本法则、不犯上作乱,不侵害老虎家的利益,其他的事情,它们自己看着办就好了、爱咋咋。 现在老虎家的日子,是坐山观兽斗,其乐融融。 现在森林里状况是:禽//兽们自相残杀,把拼命打斗得来的好东西都往老虎家里送。就这样互相激烈地厮杀、残杀……,禽//兽们心里对老虎家还有说不尽的感激,甚至很多时候、很多禽//兽还会因为对老虎家的感激而涕泪纵横呢。禽//兽们常常会念叨老虎家对它们的不杀之恩。每当禽//兽们想起祖辈对它们讲述的以前那些事,比如说那时的老虎是如何地残忍不仁、暴虐恶毒;比如说以前的老虎是如何地赶尽杀绝、不留后路;比如说以前大家在森林里想到老虎时是如何地胆战心惊、毛骨悚然……等等这些,禽//兽们就觉得现在的老虎先生真是活菩萨转世、真罗汉再生了。 真是世道变了,禽//兽的心也好了。 其实,不论怎么说,千好万好,最终还是一句话:有实力最好! 虎夫人的这些个想法,蚂蚁太太也明白,但是,因为自己家没有任何实力可言,所以,它根本就不敢多想什么。 自从与老虎家结了干亲,蚂蚁家在森林中的地位马上有了明显的提升:那些以前对蚂蚁们爱理不理的禽//兽们,现在都是殷勤相待;那些以前欺负过蚂蚁家的禽//兽们,现在都找机会补救自己曾经的过错;那些以前对蚂蚁家嗤之以鼻的禽//兽们,现在不管心理怎么想,见了蚂蚁家的太太、先生都是满脸堆笑、交口称赞。 蚂蚁太太很为自己和老虎家结亲的主意和决定感到满意、感到自豪。 和以前相比,结了干亲后的蚂蚁家,在森林里,它们的地位和身份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就连蚂蚁家的那些个近亲都跟着沾了莫大的光。 以前,这偌大的森林里,谁会在意蚂蚁家族的这些小不点。就是这些走路时眼神不好、可能根本就注意不到的小玩意儿,而今,它们实在是牛气得可以。现在,森林里的所有禽//兽,在出行时都会互相提个醒:大家走路时可得小心着点啊,千万别踩到了我们老虎大王的亲家。打这以后,为了不惹是非,避免无意伤及或者不小心踩坏蚂蚁,森林里很多以前喜欢悠闲散步、跑步健身的禽//兽们,都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习惯了,它们放弃了自己的运动爱好。禽//兽们觉得,为了保持健康而丢了性命,这完全是不值得的,还是安静在家呆着,免得横生事端。 前面说过了,蚂蚁太太是个非常精明的昆虫。自从大张旗鼓地和老虎家结了干亲之后,它倒是比以前更谦逊了很多,而且还比以前更加地随和。因为,蚂蚁太太很怕人家嚼它们家的舌根子,说它们攀附权贵,或者骂它们“蚁仗虎势”。 尽管,蚂蚁家是老虎家的干亲。但是,蚂蚁家一直以来都是那么地不起眼,一直以来都是那么地无足轻重。就是因为自己家一直以来是这样不足挂齿的小东西,多年以来,积压在蚂蚁太太心中的那种深层的自卑感也不可能因为和老虎家结了干亲而一朝消散殆尽。即便是心中窝着再大的火,对某些禽兽内心无比地厌恶,蚂蚁太太在面对它们时,都还会笑脸相迎。且不说别的什么,无论如何,就简单的以性别而论,蚂蚁太太毕竟还是个妇道人家嘛,它多少还是有些女性的谦让与和善的。 自从和老虎家结了干亲之后,蚂蚁太太在各方面做得都还好,或者说,至少它一切表面上的行为都还是得体的。可是,蚂蚁先生和它的那一帮儿子就完全做不到蚂蚁太太那样的风度。 蚂蚁家的那些小东西们,仗着和老虎家的关系,飞扬跋扈,作威作福,实在是猖狂地不得了。 其实,开始时,蚂蚁儿子们还不敢怎么放肆。自从多次逞凶而被一众禽//兽隐忍之后,蚂蚁儿子们的胆子就越来越肥了,它们开始变本加厉、逐渐变得肆无忌惮起来:这森林里,什么事恶心,它们就做什么事;这森林里,什么事坏,它们就做什么事…… 比如说,它们合伙调//戏孔雀的女儿,硬是让人家一个女孩子,把尾巴张开,说是要看看它的花屁股。 比如说,它们非要逼着人家狗熊的儿子钻火圈,说是要看看人家的反应灵敏度。 比如说,它们强迫猴子骑自行车,说是看看它和人类有多相像。最可恶的是,在人家猴子迫不得已、卖力地骑车时,它们还一直在旁边毫不顾忌地肆意嘲笑猴子的“滑稽”。 …… 其实,蚂蚁太太在知道儿子们所做的恶行时,它也曾劝过它的那些儿子。可是,小蚂蚁们根本就听不进去蚂蚁太太的话,有时候还嫌自己的妈妈太唠叨、很啰嗦。这时间久了,蚂蚁太太也怕影响和儿子们的关系,造成家庭不和睦,再者呢,蚂蚁太太看着也没有发生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于是,它也就不再说什么了。这就是说,对于儿子们在森林中的胡作非为,蚂蚁太太慢慢地也就习以为常了。 一日一日,蚂蚁家在森林社会中的影响越来越坏。尽管如此,禽//兽们对它们也没有什么办法,总体来说,比起那被老虎的爪牙们咬死的风险来,蚂蚁家的这些倒行逆施,大家也都还忍受得过去。禽//兽们也会自我开解,它们想着,毕竟蚂蚁就是那么一群小玩意儿,它们根本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再怎么说,那些小东西也要不了大家的命,就让它们那么得瑟吧!牛蹄窝里的水,它能翻出多大个浪来啊? 狂妄、自大,往往会使一切动物的各种欲//望无限膨胀,总会驱使它们向更刺激、更疯狂、更危险的方向发展。 蚂蚁这小昆虫也不例外。 在一众禽//兽中作威作福的时间久了,蚂蚁儿子们渐渐觉得不带劲,也没有什么意思了。它们总想着再找点什么更心惊肉跳的事情来玩玩。 正好有一天,附近一家猎户的小儿子来森林里玩耍。蚂蚁儿子们看见这个小朋友,又是惊奇,又是兴奋。蚂蚁儿子们感觉戏耍禽//兽、玩弄禽//兽实在是太腻了,如果换人类来取乐子,会不会更好耍呢?要不要拿这小孩子来玩玩呢?如果可以像耍猴一般调//戏这人类的孩子,会是怎样刺激的事啊?这样做,会不会让大家更有激//情?会不会让大家更加开心呢? 无论如何,也只有在实践后才能解答心中的疑问。既然有了这种想法,那么,行动就是最好的答疑解惑之路了。 当蚂蚁儿子们一起说出要戏弄猎户儿子的想法后,它们为各自心思的不谋而合感到振奋:原来,一个妈妈生的孩子,在各自想要恶作剧时,都会心灵感应,都会有如此高度的默契! 经过共同讨论,蚂蚁儿子们制定了戏耍猎户儿子的方案。它们最终决定,先推举它们中间最最机灵的小三儿去欺负那孩子,看那孩子的反应,然后再一致行动,打他个落花流水,显示蚂蚁比人类的高明。 蚂蚁小三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慢慢爬到了猎户儿子的裤腿里。小三儿看着猎户儿子那白嫩白嫩的小腿,真想马上就咬他一口。可是,小三儿觉得,在腿上咬,有点不带劲,必须咬另外一个地方才有意思。 蚂蚁小三儿顺着猎户儿子的腿,继续往上爬。等到看见孩子粉嘟嘟的小//玩意时,小三儿觉得,目标清晰了。小三儿再爬了几步,终于爬到了孩子的小//玩意上。看着这可爱的小东西,小三儿差点就没流出口水来,它瞄准目标,毫不客气地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猎户儿子被蚂蚁小三儿这么一叮,差点就没哭出来。“哎呀”——他叫了一声,随手隔着裤子在疼处使劲揉搓了几下。可怜那蚂蚁小三儿,还没有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已经粉身碎骨了。 揉搓完之后,猎户儿子觉得这刺痛还是火辣辣的,他脱下裤子,发现小//玩意上有一个小红点,看见裤子上还粘着死蚂蚁的“骸骨”。这时候,猎户儿子的小//玩意疼得更厉害了,不一会儿,小//玩意上被蚂蚁叮过的那个小红点便肿成一个小红疙瘩。猎户儿子用手沾了点唾沫,在小//玩意上抹了下,可是不管用,还是那么疼。 这小孩子是又疼又生气,他决定,要整治整治这嚣张的蚂蚁。 于是,猎户儿子拿着它的玩具小铁锹,提着它的玩具小水桶,开始趴在地上寻找蚂蚁窝。 因为目睹了蚂蚁小三的粉身碎骨,其它蚂蚁儿子四散逃回了家。就在其它蚂蚁儿子惊慌失措到达家里的当儿,大约有一杯子左右的水淹没了它们的家。 这一杯子的水,放在其它地方或许只是微乎其微。可是,就是这一杯子的水,对小小的蚁族来说,那是比黄河决了大堤更加要命。忽然间,这“大水”一来,整个蚂蚁家完全都毁掉了,蚂蚁一家全都漂在了水上、拼命地挣扎。 看到蚂蚁们都从窝里被灌出来了,猎户儿子开始拿起自己的小铁锹猛拍起来,不一会儿工夫,这一窝蚂蚁便被猎户儿子连底都给端掉了。 最最可怜的是,那头脑聪明、精明能干的蚂蚁太太,它还在谋划更美好、更灿烂的未来的时候,顷刻间就一命归阴了。 虎夫人很快就听到了蚂蚁一家不幸罹难的消息,为此,它还不止一次地流了很多的眼泪。 但是,除了流眼泪,虎夫人它又能做些什么呢?不要说它,就连它那被称为“兽中之王”的老公,对人类都还万分地胆怯呢。虎夫人的确是“兽中之王”的老婆,但是,连“兽中之王”都束手无策的人类,它虎夫人又能奈人类何? 更何况,这一次弄死虎夫人的亲家——蚂蚁家的,不是一般的人类,他可是弓箭枪棒随时待命的猎户家的儿子啊! 也说“人面桃花相映红”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碗碗腔(流行于陕西东部的地方剧种)里有一出戏,名字叫做《借水》。在我还懵懂不知事、在我还处于看戏看情节的那个年龄的时候,我就看过这出。因为不是本戏,只是折子,所以,这要看出情节来,实在不容易。 虽然《借水》这折戏对我而言,似乎没有什么情节,但是,它却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中。 那是一个春花烂漫的时节,生一人外出郊游。这大好的青春、大好的春光,自然是大好的兴致。生一直从都城近郊游到了都城远郊。一路上听着莺歌燕语,一路上赏着柳绿花红,眼前的一切正合了生读书人的雅兴。走过山一程,经过水一程,不经意间,就过了大半天的事件,这时,生有些累,也有些渴。 但见不远处,一片桃林,那清婉的桃花开得正酣。远看,似飘在天边的一片云,但少了云的光鲜亮泽,而多了花的温润含蓄。阵阵春风起,使人不禁想起陶靖节桃花源里的“落英缤纷”。近看,正和那腊梅如姊妹,但少了雪中寒梅的冷傲,而多了春日群芳的娇柔。那桃的美,不仅仅限于花:深褐而泛油光的躯干,刚刚露出头的绿芽,配上那粉红的花、深色的蕊,一株桃树一美人,一片桃林群仙图。 生沉醉于桃花的美,免不了一番抒情。这一刻,他已经没有疲倦,忘了饥渴。谁知这桃林之中,又偏偏隐了一户人家。既然人生有如此的安排,何不上前讨他一杯水喝?这般想,生便上前叩门。 当日,这户人家只有一女子(即旦)在家,闻得人声,隔门答问。 所以不启户者,避嫌也。以我臆测,唐人之风习,或不至此,所以有此一幕者,盖此剧或创作于明或明以后,故染纲常伦理之气。 生旦一番交涉之后,旦将杯水从门槛底下递出,生饮后而归,水至此借完。 明年,生再来此处赏花。叩门求水而人去屋空,遂题诗一首于庄前墙上,诗云: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至此方悟,原来,这出戏是从唐人崔护的《题都城南庄》演绎出来的。 此诗在儿时以好记性逞强的时候,就已经倒背如流了。 有时候,对于诗词的记诵,倒不是刻意的,只是喜欢,每次见到,直如再逢故人,无意中就有几分亲切,见得多了,自然成诵。晋·陶潜《五柳先生传》说:“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欣然忘食。”真是传我心神。 对于诗词,那些读到让人手舞足蹈的词、句、篇章,真是“欣然忘食”。但是,你要问我,好在哪里,我答不出来;甚而有时候问我在讲什么,我也答不出来。 梁任公说:“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但我觉得它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新鲜的愉快。”(《中国韵文里所表现的情感》) 当时对于这首诗,我的情况大概如此。梁先生的“理会不着”,是因为义山的有些诗实在难懂。此不独梁任公,元好问早就有“独恨无人作郑笺”可作明证。而我之好诗,不甚解,大约多是因为我的浅薄吧! 对于这首诗,那时候之所以喜欢,就是因为“人面桃花相映红”一句。个人觉得很美。记得在很小的年纪,懵懵懂懂,尚不知情为何物时,对班里的一个小女孩很有好感。看着人家红扑扑的脸蛋,就想起“人面桃花相映红”的句子。还暗暗给人家起了一个外号,叫做“人面桃”!还有,那小女孩有一次在哭,她就在我的后排坐着,我回过头去忘了一眼,泪珠正挂在那姣美的面庞上,我忽然心中一动,有些为她难过;同时,我也看到了她的美,知道了什么叫做“梨花一枝春带雨”。儿时的一切就如同那“人面桃花相映红”的诗句,在记忆中灿烂着。二十多年过去了,“梨花一枝春带雨”在我的人生中,似乎已经成了绝响。 前儿个,坐火车,和一位医生聊天,他很喜欢古典文学,两人相谈甚欢!不知因为什么,就谈到了这首诗。他说: 去年春天,有一次看惠州的某一个报纸,报纸报道的是惠州农村的人都外出打工了,家里只剩下留守的老人。而这篇文章的配图,就是一户人家,门前是的几株花开得正浓的桃树。 他读完了,很有感触。想到自己的家乡,自己的家人。 除了这,他还想到了一首诗: 去年今日此门中, 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 桃花依旧笑春风。 他说:这诗,其实可以不局限于爱情,你也可以用此诗抒发自己的情感,就象自己想到家乡的情景。 去年今日此门中,是如何热闹的一番景象:妻贤子孝,含饴弄孙,一家人和和美美,享不尽的天伦之乐。 那时的桃花,与人面相映成趣,不光是桃花色、美人面可以交织成景。这桃花和童子少年花容、长者鹤发童颜也相映生辉。此可比拟“人面桃花相映红”。 少了人,一切的存在便失色不少。怅惘若失的不只是恋人的分离,所有的往昔团聚、今朝天各一方都让人惆怅。正所谓“人面不知何处去?” 门前的桃花依然能够映出如画美景,门前的桃花依然能肆意绽放。春风起了,片片桃花轻轻起舞,桃花春风相戏,哪里知道人间的情愫。这不是“桃花依旧笑春风”吗? 这一切,能不让人情感波动么? 其实,这诗完全可以不仅仅局限于男女之情。明人为了附会,还演绎了一出缠绵的爱情故事。读崔护仅存的六首诗,写情、或者细腻如女性口吻的有五首之多,可见此诗或亦一时兴起之作。 然而,诗的魅力,或许就在说出说不出之间;诗的魅力,或许就在你说你解、我言我会吧! 好一个“人面桃花相映红”啊! 随心所语录:一个乡下人胡思乱想的只言片语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一、人情世故 1.许多时候,我们都习惯“培养”,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习惯。因为不是所有的“培养”都会有好的结果:肿瘤“培养”大了要人命,良苗“培养”大了得栋梁。所以,不要盲目“培养”,要先评估一下“培养”的对象。 2.不要想着去伤害任何人,哪怕有人伤害了你。宽容,可以让你活得坦然。 3.知道自己错了,就要马上从心里认错改过,不要因为面子而死撑,死撑的结果往往是更丢面子。 4.得饶人处且饶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5.不要让愤怒持续太长的时间,因为这样很可能伤及无辜。 6.不要太把自己当回事,因为我们大多都是普通人。套用小学时写作文常用的一句话:“某某很普通,一走进人海,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7.要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样,您就不会苛求别人。 8.眼前,经常会浮现过往的图景。许多事情,经过了,就无法再抹杀掉。所以,能够简简单单活着,真是一种幸福。 9.失意或不快时,尽量不要刻意制造悲伤凄凉的气氛。因为,这样只会让你的不良情绪继续恶化。 10.不要沉溺于伤心往事,因为迎接你的是明天,而不是昨天。 11.有时候,现实比想象更可怕;有时候则不然。所以,不要一味地恐惧现实。 12.“小时候,家里很穷,许多亲戚都不和我们走动。”这不是小说里的句子,这是我亲身经历过的。 13.我不喜欢随便麻烦别人。同样,我也不喜欢别人在不紧急的情况下麻烦我。 14.我自认为是做事决绝的人,可是,对待情感时,总是不能快刀斩乱麻。所以,我的感情,总是失败。我知道,感情是我的软肋,对此,我却无能为力。 15.除了伟人的事功,每个普通人都可以在不同的伟人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16.同事带儿子出去吃烧烤,儿子吃得心花怒放,同事看得赏心悦目。他问儿子:儿子啊,烧烤好吃么?儿子答:好吃,真好吃。同事接着问:现在爸爸带你吃,你长大了会怎么办啊?儿子不假思索地答道:我长大了,也带我儿子吃啊。 17.岁月,在不经意间就成了陈迹。一切是那么地不可捉摸,过去的,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失去了颜色;未来的,在无法预知的想象中永远不能清晰。许多人说,只有现实最可靠,我常常想,现实,真的可靠吗?不尽然吧!浑浑噩噩的现实的日子,给人的永远是迷茫。 18.追求一种你想要的理想,这理想,有对生活的期许,有对未来的憧憬,有对精神世界的规划,是需要经过不断努力和奋斗的。一路走来,跌跌撞撞,许多时候,都会迷失方向,找不到停泊的岸。为什么能够支撑下来,勇敢面对?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心中的那一盏明灯永远闪亮。路上的风风雨雨,常常会让那希望之灯明暗不定,但是,它永远也没有熄灭过。就这样,步履蹒跚地在人生的路上行走。我知道,前路依然无法明朗,但是,既然有那么多期许寄托于此身,就永远不能说放弃。 19.我是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这是生活经历造成的。 20.真正的情感经历,按我的标准,都是十分失败的。这是我知事以来,最糟糕的人生经历。 21.不知道别人如何,我总觉得自己心里藏着一只小怪兽,它总会时不时出来和我战斗。 22.人生的乐趣与意味,正在于人生的不可预知性,所以,不要想着通过“星相命理”去弄清未来的事。其实,即便是用了“星相命理”,也还是弄不清楚。 23.如果能够,我情愿我的一切都简简单单,可是,三十年间的经历实在复杂,这个,无法逆转。 24.情感实在是一个复杂的东西,每次面对情感,我都会手足无措,但是又不能不去面对,结果往往是一团糟。 25.生老病死是每一个都必须面对的自然规律,因为我们是有情感的,所以,在面对这一切的时候,才会产生种种无法抑制的触动。 26.世人都喜欢说“世事无常”、“人情无常”,其实,是我们的心“无常”。若以平常心看天下,一切都是平常。 27.想起了那个教了我两年半的胡老师,那时,他经常用粗话、脏话骂学生。今天想想,那些粗暴的语言侵犯,是该受到职业道德谴责的。可是,在乡间,谁会理会这些? 28.小时候,我的心里有许多恶的因子。我也不需要为自己辩白,因为无论如何,那时候还是善恶不分的。今天,我也不需要故意作态,想起那时的一些事体来,我心怀愧疚。 29.2009年的7月,我有幸去西安出差,对西安的印象更好了。那时,开玩笑说,还是回来吧。虽然是玩笑,但是,内心里,还真有那么一种归属感。其实,不论在那里,西安抑或厦门,我都不过是个过客。或许,就因为我是陕西人,所以,对西安才会有这种所谓的归属感吧。在外漂泊地太久了,就成了断线的风筝,回乡,是文化使然,还是心理使然?也许,我的心态真的有点老了。 30.一切都结束了,过往的种种都化作了烟尘。没有遗憾、没有不舍、更没有伤心。唯一的情感就是无法短时间内淡忘。 31.彻底绝望不是表现为一种最低沉、最痛苦的情绪,而是完全没有任何感情。 32.不能用哲学家的理性来对待现实或要求生活,那样,一切将陷于无厘头之中。 33.宽容,是坦然的前提。 34.不要想着去讨好任何人,大多数人都是这样,讨好他/她九十九次,有一次没有讨好,您的一切努力都化作了烟云。 35.不要刻意与人为敌。 36.没有永久的爱情,只有永久的婚姻。 37.进入情感,就可能受到伤害,不进入情感又是不可能的,仅这一点而言,人生就很复杂。 38.不是说情感结束了就超脱了,如果这样简单,世间哪里会有什么痴男怨女。情感太复杂了,还是那句老话,越简单越快乐。 二、胡思乱想 1.结束这个词,虽然不是贬义,但隐含的凄凉众人皆知。所以,许多人为了冲掉“结束”带来的晦气,一定要在结束前加上“圆满”二字。我想问问,难道“圆满结束”就不是结束吗? 2.其实,结束并不是什么坏事。用哲学家的话来说:结束意味着另一个新的开始。 3.自杀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所以,请不要看不起自杀的人。 4.不要因为意气用事或一时冲动而去自杀。因为,很多时候,你可能连后悔的机会都永远失去了。 5.不要三番五次用自杀来吓唬人,小时候“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听过吧。如果没人睬你,你可能很无趣;你也可能失手——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6.虽然术业有专攻,但是道理都是相通的。如果无法变通,你大概就只能成“匠”,而无法成“家”。 7.世界本来很简单,只是有太多的人喜欢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所以,世界就复杂了。 8.当年,在汉中上大学时,没有什么压力,我却愁丝百结;而今,有那么多不如人意处,我却能够坦然以对。“为赋新诗强说愁”与“却道天凉好个秋”的滋味,辛弃疾必然尝尽。 9.有钱没文化的人,看不起有文化没钱的人;但是,他生了儿女,总是想着法儿要让自己的孩子多读书。我想,这大约是一种隔代补偿的心理。 10.流行歌曲为什么受捧?我想,原因之一可能就是:流行歌曲给每一种需要宣泄的情感都量身定做了一个爆发口。也可说,每一种需要宣泄的情感都可以在流行歌曲里找到一个爆发口。 11.有一部电影叫做《江山美人》,在强行置入的战争争斗题材背景下,向我们传达了一个讯息:青梅竹马敌不过一夜情! 12.“庄生晓梦迷蝴蝶”是什么样的一种境界?这一次感冒,睡不踏实,昏昏沉沉中,躺在床上,辨不清哪个是床,哪个是我。醒来后,想了想,大概这就是庄子那时的感觉。 13.佛家讲“不立文字”,为什么“不立文字”呢,因为文字是有限的表述。正因为文字的表述有限,所以可能会限制思想飞跃的空间。 14.中国人为什么一直说“富不过三代”,我想,大约是因为钱财不是一种永恒的东西。能够千百年一直延续传承的一定是精神,这些精神都是通过文字表达的,文字,只是精神的载体。 15.别想在我面前再表演了,我不会给你提供舞台,我也没有兴趣做你的观众。 16.在结束这一切的时候,情感是非常复杂的,结局的处理,还是让人满意的。没有因为个人的愤怒和不满伤害别人。过程中,虽然也起了一些风浪,但是,还是尽力使得风浪得以平息。至少,想起这件事,不会遗憾、不会内疚。 17.其实,参悟功夫不是每一个都有的,也不是每一个人通过参悟都可以达到净心明境。 18.执于一着的最终结果可能是暗愚,而不是通达。 19.这世界上,有两种人能入化境:一种是至智,一种是至愚。至智者对诸事了然于心,自不需画蛇添足;至愚者於世态不闻不问,自不因烦事扰心。 20.这世上,有一种人最难解救:一知半解而强以为洞悉万物。 21.用哲学头脑思考人生世情的人有两种结局:一是成了哲学家,一是进了疯人院。 22.没有李敖的才气与著作功夫而学李敖者,最终将流于无知狂妄。 23.有许多搞艺术的的人,在艺术上没有什么造诣,于是,他就转换方式,先把自己弄得很“艺术”,留长发、着异装、打耳洞……以为艺术的标签。 24.如果内质不充实,许多人就用修饰外在来弥补,这或许也是一种平衡。 25.说到这个问题,又想到“贵族的培养问题”,人家都说:“三代才培养得出一个贵族”。我说,不一定,看让谁培养,如果是那些“土狗”,培养五代出来,还是“土狗”。 这话说得让人觉得有点愤青,我知道,自己早就过了愤青的年龄,而且,我这话是心平气和说的,我不羡慕任何权贵与财富。 26.越是暴发户,越是要搞出一些没有名堂的东西来炫富。用钞票糊墙那不是笑话,那是现实,也是对愚昧的讽刺。 27.在外面混,吃到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是那些“土狗”请的。(不是我没有口德,我也不稀罕那些奇怪玩意儿,所以照骂不误;即使稀罕,还是照骂不误。) 28.和官家打交道的人都知道,北方官员讲义气,几杯酒下肚,几句抬高的话;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南方的官员是不见兔子不撒鹰,酒喝了,饭吃了,奉承的话说了,都没用,钱才是实在的东西。就这一点看,你就知道南方人为什么做生意赚,生活富裕,因为从官员到民众,都懂得“现金为王”的道理。 29.北人较南人豪爽大气,这是天下人的共识。北方人给南方人上菜,会把南方人吓死;南方人给北方人上菜,会把北方人气死。 30.世界的可怕许多人不知道,浑浑噩噩地活着也很好。胆子小的人,如果知道的世界黑暗面太多,不说别的,就这,可能会被吓死。历朝历代的官家为什么要一直歌舞升平,除了麻痹人民,或许,也是为了民众不被现实吓死。 31.有人说,舆论放大了权钱交易的黑幕。其实,人们的想象力还是很有限的,站在历史的大视野中,你就会发现,民众是多么地善良。 32.只要懂得“放下”二字,其实世事很简单,可是,这世间,有多少人能放得下。 33.这几日都在忆旧,忽然间觉得许多事情用只言片语是无法表达的。 34.这几日有些闷闷的,所以套用一下流行语:我写的不是文字,我写的是寂寞…… 三、骨肉至亲 1.小的时候,跟随祖母学佛。那时,祖母对我的期望就是长大了一定要考佛学院。还没等我考大学,祖母就去世了。后来才知道,只有出了家才可以上佛学院。想想,祖母要是知道,说啥也不会让我上佛学院的。 2.小的时候,婆(祖母)跟我讲过一个笑话。有一乡绅,一把年纪了,娶了一房年轻貌美的老婆。有一次,他的老婆和年轻的长工偷情,两人的谈话正好被乡绅听见了。两个人在缠绵时,那位年轻的妇人对情人说:抱着你,就像抱着一只鲇鱼;抱着老爷子,就像抱了一捆柴。乡绅听完后,并未因此事而大动干戈。后来,乡绅当着老婆的面,做了一首诗,内容大概是“鲇鱼”、“枯柴”之类吧。婆能将那诗说得一字不漏,我却愚钝地记不得半字。想想我那时的年纪,这样的故事似乎是不适合听的。记得婆讲完满脸是笑,她对我说,这个故事是劝化人的:老人不要娶年轻媳妇。 3.记得我小时候,妈常骂我:人常说,三岁记老,你怎么那么没出息,一点都不长记性呢!现在想想,真是三岁时的情景到老可以不忘啊。 为什么说最早的记忆在四岁以下呢?因为,我长弟弟四岁,弟弟出生是在现在的家,弟弟出生时的情景我还记得清清楚楚。就因为这,老屋的记忆必然是在四岁以下了。 那时候,我们一家——爸妈、姐姐、我都住在后来叔叔住的那间房子里。由于地方狭窄,没有厨房,灶也在所住的那间屋子里。乡下人称之为“锅连炕”的。 记得小时候,得罪了舅家的表姐、表哥们的时候,他们就会嘲笑我是“乡棒”、嘲笑我们的“锅连炕”。 那时的记忆、留存到今天,最清楚的还是老屋的样子——虽然那老屋已经拆掉许多年,已经片瓦无存了。其余的一切都已经模糊。比如和父亲很好的一个叔叔给我葡萄糖粉吃、比如因为妈挤羊奶时见到婶婶与三伯母吵架,回家描述的情景,比如……都很模糊,没有原委。 4.爹的脾气很大,动不动就发火,可是在外奔走,竟然有那么多人邀他一起做事。爹常说:一要有本事,二要实实在在。有了这两条,走遍天下都不怕。 5.爹一辈子硬气,没有向人低过头。我没有爹硬气,但也不向人低头。 6.父亲跟我讲,邻村有一老者,年轻时对其父拳脚相加,等其老时,境况凄惨。有一次,其子对其施以棍棒时,老者声泪俱下:儿啊,我可是你父啊!其子应声:我爷也是你父。父亲说,这一代不如一代的结果,不是宿命,而是耳濡目染的结果,所以行世为人,立身须正。 7.爹说“娶一个不好的媳妇,祸害三代人”,是有道理的。所以,结婚要慎重。 8.我小时候,表现不好了,妈就会骂我:“怎么那么少教!”。那时候,只知道这是骂人的话,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才知道,原来是缺少教养。妈小时候要求我的那些,直到现在仍然觉得很受用。 9.妈没念过几天书,可是做什么都要“讲究”。不知道,妈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学问”。 10.我是在妈的眼泪里泡大的,所以我属泪。我的泪虽多,但不是胡乱地流——皆出于一源:为亲情所动。 11.外公外婆去世早,妈没上过几天学,她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记得小时候,村里家家户户都养猪,我家有个粉糠机,帮人家粉糠、粉料。每次有人来粉完糠、料,妈都会让我帮她算账。我拿出纸笔,还没列好式子,妈已经算好了。后来我问妈,你是怎么算出来的,妈跟我讲得一套一套的。我叹息说:可惜了,妈要是遇上好年代,一定能上大学。 12.生我的时候,农业社还没有散,大家都要下地劳动。我是早上出生的。按照农业社的作息时间,天一亮就得下地干活,干一阵子活,才是早饭时间。那时候,婆(祖母)生妈的气,到姑姑家去了。早上收工回家做饭,爹还没回来,妈肚子疼,一个人在屋子里叫喊。三伯母听到了,进来一看,大惊失色,说:你真能耐,一个人在家里生孩子。那时候,三伯母、妈都和十婆(接生婆)不说话,三伯母不好意思去请人家。爹回来了,让爹去请,爹怕请不来,失了面子。实在没办法,去请了三婆(稍懂一点接生常识的老人家),请来三婆时,我已经生出来了。上天眷顾,母子俱安! 13.母亲的人生经历全是苦难。正是这样的处境使得她老人家洞悉人情世故,这也自然而然地多少影响到了我。 14.出差的空隙,抽空回了一趟家。爹和妈都瘦了许多,玥玥长高了一些,也瘦了。 15.爹妈都老了,我们都不在二老身边,说来真是惭愧啊。愧为人子,不孝啊! 16.家教是非常重要的,这是父母一直强调的。近来读陈寅恪的《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多少看出来点门道,其中一点,在我理解就是家学的传承。 17.弟弟出生几天以后,脐带干了,妈用菜油给他涂抹。我问妈涂这干啥,妈说涂了油就不干了,会软和一些。 18.不懂事的时候,我经常欺负弟弟。 19.曾经,因为弟弟犯了错,我用很残忍的方式惩罚他,现在常常会想起来,每次想到都觉得后背发麻。 20.我们兄弟走的是不同的路,虽然弟弟没有我读的书多,但是,他有许多地方让我很是佩服。 21.关于现在所住的这个家,最早的记忆,或许是弟弟的出生。那时,虽然有两间房子可以居住,但是,一般都是一家四口住在一间房子的,另一间房子空着。记得有一天夜里,睡梦中醒来,发现自己和姐姐在空屋的炕上,隔壁房间是爹和十婆(村里专门接生的隔壁的奶奶)在说话,那时弟弟大概已经生出来了。记得很清楚,空屋的炕上没有席子,我和姐姐就睡在以前用来屯粮食的“包”上。 22.周末往家里打电话,侄女接的,他说:伯伯,你向老师请个假吧。我说:请假干啥?她说:回家看看,顺便给我买点甘蔗!我说:好啊。也不知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家。孩子的纯真,读来都是感动。 23.前年春节回家,过完年返回厦门,弟弟、弟妹、侄女一家三口人送我。弟开玩笑说:玥玥,去你舅舅家了,他们给你压岁钱,不是一百你不接。他们要问是谁教你的,你就说是妈妈教你的。侄女看看弟弟、看看弟妹、又看看我,说:我就说是伯伯教我的。大家爆笑。 24.前几天给家里打电话,侄女赶紧跑过来接,和她说了几句话,她说:伯伯,你给我几百块钱吧。我说:你要钱做什么。她说:我有个钱包。我明白了,她要钱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装满钱包。 四、亲朋邻舍 1.那一方生我养我的土地在一日一日地发生着变化,现在返乡,许多东西都变得无法辨认了。每一个时代,都会有它自己的乡村记忆。每一个地方,也都会有它自己的过往印迹。这些,或出之于形象的画面,或见之于感性的文字,或载之于严肃的史记。 2.我的乡村记忆,也有许多美好的时光,很多时候,我很想用手中这孱弱的笔把它们抒写出来,无奈才力有限,记忆不全,所以,也就一日一日丢弃了。想想很是可惜! 3.最早的记忆,留存在老屋。那时大约刚分家,那时我必然在四岁以下。 4.妈是讲道理的人,可是遇见两只拳头打天下的婶婶,她也只能自认倒霉。 5.据说婶婶骂人三天三夜,花样翻新,不重复一句,那真叫一个神。 6.在我们家,婶婶可以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上至婆(祖母);中至伯母、母亲;下至堂姐都遭过她的毒手。 7.我小时候胆子小,看见婶婶就像看见狼一样。 8.叔叔搬家。祖母一辈子信佛,认为搬家要求神保平安,于是烧了很多纸钱。婶婶很有意见,说是把钱拿去打青蛙。 9.隔壁的奶奶一辈子给人接生,可是她自己却从未生育。 10.儿时,邻居爷爷常在门前和老人们坐着聊天,一次,他聊天时念叨:隔窗望见儿抱孙,我儿还比你儿亲。我儿饿断我的肠,你儿饿碎你的心。这虽然有些因果报应的宿命观,但是对于孝道,多少是有促进的。我常常这么想。 11.隔壁的奶奶是爷爷的续弦。隔壁爷爷比奶奶早去世几年,爷爷去世后,奶奶就常常和隔壁家里人闹脾气,其实并非家里人待她不好,未曾生育而产生的凄凉感是其去世前最大的苦楚吧。 12.我们现在的家,有一部分房子还是三十多年前的旧物。虽然没有大的变动,但是,许多旧痕也难以找寻了。我的印象中,头门是重修过的,但是,旧门的样子,却没有一点记忆了。 现在的家,是当年插队的一户人家居住过的。插队是中国特有的名词,现在很多人大概都不知道什么是插队了。这是政治运动的遗物,最终还是用政治的手段解决了。 插队的人走后,我们家便搬了进来。 为什么不在老屋住?一是地方狭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还是因为那么多人挤在老屋里、是非、争执、吵闹甚至打架是演不完的。 插队的那一家的长子叫“毛毛”,村里人便称他的母亲作“毛毛他妈”。前些年,返城后的她还回村里来过,到我家——也是她原来的家坐,和我妈一起拉家常。说了些什么,我记不清,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堡子的人很坏”,当年他们在这里插队,孤儿寡母的,村里人有排外情绪,还有一些无聊的人瞅空欺负他们。 父亲一生脾气大得吓死人,但是为人正直,也很仗义,所以名声很好。“毛毛他妈”说,这一村里,也就那么几个好人,父亲自然算是一个。 当年,有许多人想要这个房子的。因为两边的邻居都是很厉害的人,没有人能插得进来。父亲没求人、没走门子,顺利入住这里。听人说,换了别家,还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住下去。 13.“毛毛他妈”说过“这个堡子的人很坏”,我相信。父亲也经常会骂“这个堡子”的人,可是,父亲自己,包括我们全家都是“这个堡子”的人。“毛毛他妈”和父亲都对“这个堡子”的人有意见,看起来似乎是一样的。其实不然,“毛毛他妈”是用外来人的眼光看“这个堡子”的人,因为“这个堡子”的人欺负过他们、对他们不好,所以,这里面多少是有些仇恨的。父亲则不然,他对“这个堡子”的人是有深厚感情的,生于斯、长于斯权且不论,就父亲为乡亲邻里所做的那些事,就证明了父亲对“这个堡子”的感情。父亲看不惯乡人的一些坏习气,少不了常常破口大骂,照我看,其实是一种“怒其不争”的关怀。 老少恋的爱情童话:印度电影《低糖》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对我这样的俗人而言,爱情实在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东西。 对我这样的俗人而言,爱情就像是乞丐当皇帝——幻想、梦想中的东西。 对我这样的俗人而言,玫瑰远没有大葱、白萝卜来的实在。 …… 不知道是爱情因为我的俗气而远离我,还是我因为对爱情的不屑而对其近而远之。在我的生命痕迹中,似乎从来就没有出现我所认为的真正意义上的爱情。 虽然,对我而言,爱情是那么地渺茫与无法捉摸。但是,并不会影响我对爱情的认知。在我的心中,真正的爱情(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打着爱情幌子的虚情假意太多。)还是一件美好的事物,还是可以观看和向往的。也因为这,我会去看那些对爱情的演绎。 印度的《低糖》,就是一部关于爱情的“神话”,看完了,留下了一些痕迹: 一个六十四岁的英国厨师——算是高级厨师吧,看起来文绉绉的,架一副眼镜,有点知识人的味道,爱上了一个三十四岁的印度女子。 那个英国男人管印度女人叫“烤肉串儿”。 印度女人管英国男人叫“菜叶”。 看了这,不知您做何感想?我觉得,从这,大概就可以看出,他们都有一颗活泼泼的青春之心。 两个人的年纪差别很大:整整三十岁。有意思的是,“烤肉串儿”甚至还比“菜叶”的爸爸——也就是他未来的岳父大了六岁。所以,仅年龄差距这一点,世俗的眼光对这件事会做一个如何的映照,似乎是可想而知的。尽管,印度殖民於英国很多年,但是,中国人所理解的那些所谓的西方式开明、欧美范开放在印度人那里,似乎找不到多少痕迹。不要老是觉得中国的父母如何如何,其实,从这部影片可以管见,印度的父母与中国的父母也是有相通之处的。所以,关于中国人对婚姻家庭如何如何,这不是中国仅有的,他国亦有。所以,认为只有中国的父母才会强力干涉子女感情、婚姻的想法,不是一种偏见,就是一种误解。 其实,爱情的阻力,不光来自于家长。就影片来看,即使是相爱的两个人,对于自己的爱恋,也多少是有所顾忌、有很多顾虑的。 英国男人在将两人爱情关系及婚嫁愿望告诉他未来岳父的过程,就很有意思。英国男人并没有勇往直前、毫不顾忌。他先是推托,希望印度女孩自己向父亲禀明此事;接着,他又希望在散步的时候、安排一起用餐的当儿将此事告知岳父大人,但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最终的场景,这件事是在女婿和岳父一起上厕所时,两人面对着小便池,英国男人实在不想再拖、不能再拖,他终于开口,在洗手间完成了这个严肃而重大的任务。由此可见: 也许,那些看似重大的事情,其实也就和上厕所一样普通吧。 也许,那些看似重大的事情,其实也就适合在厕所一样的场合决断吧。 在得知女儿要嫁给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英国人时,印度女人的父亲开始绝食。因为,他是“圣雄甘地”的崇拜者。 女儿说,宁可和相爱的人一起生活五到十年,也不愿和不爱的人一起生活五十年。 这是一种对爱情的信仰。 岳父大人的固执,让英国男人无计可施。英国男人因为生气,准备回英国。 受了那个即将离世的“性感宝贝”的启发,英国男人又回到印度女人的跟前,台词是这么说的: “泪水泛滥,已经淹没了所有的过关通道,我又回来了。” 得到“性感宝贝”死去的消息后,英国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印度女人说: “不要哭,不要让眼泪流出来,这样的话,会稀释我们对她的爱。” 我们所爱的人,都重重地藏在我们的心底,泪水是对爱的稀释,如果我们爱她,就不要哭泣,让她重重地留在我们的心里。 两个深爱的人一起去神庙散步的时候,女孩讲了一个故事,如果可以背对神柱,将神柱反手合抱,那么就可以实现心所向往的愿望。英国男人当日试了一次,没有成功。 这次从机场回来,男人又去背对神柱,双手怎么也无法反着会和,将神柱合围,在他妈妈的帮助下,终于将两只手拉在一起。 这是一种象征,是将不可能变成可能的象征。 这是一种象征,是一种变通的象征。 这是一种象征,是一种需要借助他人才可成事的象征。 这种童话式的爱情,我还是套用小时候大人讲故事的口吻来总结吧: 这个美好的爱情故事告诉我们,这世上,有许多看似困难的、无法实现的事,其实是可以做到的,就看我们愿不愿意做。 那一段与我佛的因缘:如烟往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关于故乡的记忆,一天一天在时间的洗刷中失色。 流水一般的日子只会让人变得恹恹无生气。闲下来,哼几声秦腔,诸事也就抛在脑后了。就这,也不是完满,仍然缺憾重重。如若在乡间,就可以无拘无束、扯开嗓子、放声大吼!在城市完全不行,没有那种让人发挥的自由空间。 当生命变成一片空白的时候,人便成了无头的苍蝇。总是在漂泊无依的时候,希图找一个归宿、一方空间,不是安放身体,而是停泊心灵。 所谓心灵的依托,对我,除了书,大约就只剩下了遥远的乡情。 往事如烟,似乎都化了浮尘。只有在阳光射进心田的当儿,仔细观察,才可以从那一缕亮光中看见星星点点的微粒飘浮。许多时候,我越是努力想抓住它们,它们越是溜得飞快。 童年的记忆中,除了水,就是佛。 佛,在那时的生活中,不是信仰,可等同于童话。这一切,并不是天外飞仙,而是受了祖母的影响。 母亲偶尔会对我说: 你小的时候,你婆(我们都管祖母叫婆,不是普通话的二声,而是本土话的一声)没怎么管你,你怎么还那么爱她啊? 这话,听起来像是在教唆。其实,说得都是实情。再说了,无论母亲和这家的人有多少恩怨,她都从来不会要求我们对任何长辈不敬。 我能记得的,都是在老屋那烧得暖烘烘的炕上,依偎在祖母身边,听老人家给我讲故事、说世态、谈神、道佛。 祖母一生的信仰很单纯、也很虔诚。在老人家的观念中,神和鬼同属一个世界。要说二者有区别,大约也就是人间圣贤和普通人的差异吧。尽管有差异在,祖母对于佛的虔诚,和对于亡者的尊敬始终如一。祖母没有读过书,但是对于“祭神如神在”的礼仪却奉行始终。 祖母是小脚。在我的记忆中,老人家很少动,大多数时候,不是在老屋的炕上躺着,便是在老屋门前的下马石上坐着。 祖母坚持不懈的有一件事:就是每日晨昏在佛龛前的焚香、诵经、叩拜;每次礼佛前,都必须简单洗漱。 祖母的心愿,是有人能够继承她的香火之缘,不至于最终冷落了众神。 我是如何与佛结缘的?再去搜索记忆,便是尽力刷洗,也露不出半点图文。或许,喜欢、迷恋并不需要理由,也不知其所以如此者何? 如若非得要找出点理由来,我想,应该是出于对祖母的爱。 仔细想想,我小时候是很皮的,甚至有点坏。我可以和村里那些孩子们野人一般疯打疯闹,疯玩疯跑。甚至多少次气得母亲流泪。但是,在祖母面前,我一直是个听话的孩子。 我们村的街道是东西向的。据说在“破四旧”以前,村东头和村西头都是庙,而且规模不小。可惜的是,因为破坏,到我很小的时候,已经全无踪迹了。 在我八、九岁的时候,不知道是谁的提议,村里的老人们忽然想起要恢复曾经的庙会。庙是没有了,但庙会仪式仍然可以举行。 老屋隔壁是农业社时期的仓库。民国时期,这里是我家的园子。那时,大户人家才有园子。听祖母说,这附近还曾经是我家的祠堂。在我最初的记忆中,应该是四岁以前吧,父亲曾抱着我在这仓库的门前领过农业社分发的肉,大约是散社之前的事情。那时,这里还热闹着。这里还曾是生产队里的粉糠机、铡草机存放的地方。 后来,农业社一散伙,这里就荒废了。 再后来,有人将这里的一大半做了院子,但是还留下一个很窄的院子弃置着。因为这里的房子还可以遮风挡雨,老人中有人提议将众神暂时安放在这里。于是,仓库便成了庙。这庙,承载了我的记忆;这庙,也成就了我的佛缘。 年少时的单纯,总是把希望寄托在成人无法理解的物事上。我是在祖母身边,听着《黄氏女对金刚》、《香山寺还愿》、《十八层地狱》、以及有似于聊斋故事一样的人间奇闻异事一天天成长的。 有人喜欢把老人们单纯的信仰批判成迷信。我想,大多时候,这只是一种精神的寄托。那些个神仙鬼怪的故事,并不仅仅是对来世美好的向往,也不仅仅是对善恶有报的简单宣扬。那里面,包含了许多人情世故,包含了老人们对一生的回想与反思,也包含了素朴的做人处事之道。 就因为这些,因为受祖母的影响和对祖母的爱,凡是祖母参加的佛事活动中,我也成了最积极的一员。 最初的的佛事活动,就是帮着老人们打扫庙内的卫生,听老人们一唱一和地诵经。这一切,对我的影响,至今依然留存,虽然很久不理佛事了。在我年少轻狂的日子里、在我心境烦乱的时候,梵音是可以让我归于宁静的。还有就是,祖母教我的那些个佛经,现在能记得,似乎还有《大悲咒》或是《往生咒》吧,记不清名字了。在念诵这些不知所云的咒语时,同样可以产生清静之境。 除了定期帮祖母打扫庙内反的卫生,还有两件事是我最喜欢做的:一件是跟着祖母念唱佛经,一是替代祖母焚香礼佛。 老人们在庙内聚会时,会念诵一些发源于民间的所谓的“佛”。之所以称之为“佛”,大概是为了区别于“经”。可以说,“经”是正襟危坐的学院派的佛法大义的文字;而“佛”则是民间草根性的述说佛法小解的土特产。“佛”的唱念,有一定的调子,也已经完全本土化。因为,后来听父亲说,这调子采用的秦腔的支派——眉户里面的曲谱唱法。 祖母的记忆力奇好,关于这一点,每念及祖母,我都会说到。我常常为老人家没有读书而惋惜。 在祖母七八十岁的时候,仍能将很长很长的快书《打贤州》一字不漏地说出来。我问祖母,是谁教您快书的?祖母说,小时候,听见花子来村里讨饭了,小孩子们都跟在后面听花子说快书,祖母也是其中的一员,等到花子走到祖母家门口时,快书说完了,祖母也全记住了,她便飞快地跑回家中拿馍或者面粉给花子。祖母小时候的记忆持续一生,竟能将大段大段的快书只字不忘,真是让人惊叹啊!祖母嫁到这家之后,在祖父的指导下,曾背过全本的《黄氏女对金刚》,整本书全部成诵。只是,中年的记忆显然无法和年少时相提并论,所以,祖母讲给我的《黄氏女对金刚》,只是故事,而非经文的原文了。 祖母这样出奇的记忆力,记下的“佛”自然数量很多,完全可以说是“满腹经文”。只是此“经文”是佛家的;而非彼“经文”,是他家的。 村里庙会时,祖母会念经,但是念得很少。原因是老人家上了年纪,气力不足。但是,祖母会说佛给其他人听。就这样,我也受了熏染。 最初,我所学会的“佛”的唱念,仅仅限于“唱和”中的“和”。什么叫“和”呢?具体是这样的:一个人念佛,相当于领唱,念一句,大家“和”一声。与合唱有点类似,一人领唱,众人合唱。只是这种唱法是,领唱者唱一句,和者一齐唱一句,完全是固定的模式,不会有太大的曲折与变化。领唱者,所唱的内容,是一个连贯的折子或者段落;和唱者所和的是两句固定的词和腔调,这两句在领唱者唱完之后,由和唱者交叉循环进行应和,大约是为了避免重复。 我还记得祖母教我的《茶碗经》。可以作为范例,供大家一观: 独领:一个茶碗里面花,阿 众和:弥呀陀呀地佛呀 独领:吃斋念佛把根扎,哈阿 众和:阿弥陀呀地佛呀 独领:一心要务荣华会,阿 众和:弥呀陀呀地佛呀 独领:要见一佛二菩萨,哈阿 众和:阿弥陀呀地佛呀 上面的是《茶碗经》中的一段。这个经总共有十段,我所能记得的就只有这一段了。每一段压一个韵,大约是为了记忆和唱诵方便。唱诵时用的是前面提到的眉户的调子。 当时,在众多老人的合唱中,加了我的童音,今日想想,也算是一番奇景。为此,我不知得了多少赞誉。当年的老人,二十多年后,我再去回想,她们大多都和祖母一样,已经作古。 除了唱和,我所能参与的佛事,便是祖母身体不舒服时,代替祖母焚香诵经。这时,我已经能够独立念诵忏悔文、引导文、焚表文等日课所必需的简单经文。 说到简单的经文,在后来的日子里,我还学会了《拧草绳》: 说你能,就是能; 坐下来就把草绳拧; 一拧丁郎来刻母; 二拧王祥来卧冰; 三拧三霄黄河阵; 四拧唐僧来取经; 五拧湘子配灵优; 六拧孟姜女哭长城; 七拧七仙配牛郎; 八拧八仙来过海; 九拧九仙九条龙; 十拧把草绳才拧成。 这些在今天看来简单得有似于童谣的“佛”,在那时,每一句,都是祖母讲给我的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 就这样随祖母礼佛,参加佛事活动,终于有一天,我也想有一个自己的佛龛。 起初的神佛,我也记不得是从哪里来的。只是记得,后来一直供养的、现在还在家中高供的那尊观音是父亲某次出门捡回来。 父亲脾气很大,看不惯的事,不管是天王老子,他就只是一个字——骂。父亲是不信神鬼的,对于村中的那一辈所谓的“装神弄鬼”的中青年,父亲的厌恶自然是以骂来表示不满和愤慨。但是,对于老人们的事佛,,父亲却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祖母每次焚香烧纸时,要写发愿文,父亲都会恭恭敬敬地和墨亲书。对于祖母的敬佛,父亲自然不会说什么,至于我的敬佛,父亲甚至还给予相当的支持。 祖母佛龛里有一尊观音,是铜身还是金身,至今仍然是个谜。这是父亲在平整村东头旧庙所在的那片地时捡回来的。 无独有偶,我所供奉的那尊石膏身的观音也是父亲捡回来。我的那尊佛像和祖母的那尊大小相仿,只是拿回来时,观音合十的双手已经残缺。虽然如此,在我那时的心中,那尊观音仍然是至高无上的神。 祖母事佛,每晚都诵忏悔文。我不知道,老人家对自己的一生作何想。我的人生那时只是开了一个头,在替祖母焚香宋经礼佛时,如果是晚上,我也会念忏悔文。我那时的忏悔,今日想想,只是一种形式。在那样的年龄,既没有可以忏悔的事体,又没有反思的能力。 父亲有一次去邻县,买了两只石膏做的香炉:香炉身呈圆形,有两条龙头作耳,香炉身涂成金色,两个龙头用不同的色彩装饰,很是漂亮。这两只香炉,一个是给祖母的,一个是给我的。在有了自己的佛龛之后,还有了正式的香炉,我的佛事已经十分真实了。那时,对我而言,这一切,是多么让人开心的事啊! 我礼佛所用的那些个香、表(黄纸)都是母亲准备的。 大约是从小学二年级开始,直到初中毕业,我的礼佛活动坚持了七、八年之久。 每天早上起来,先洗漱,然后在佛龛前焚香表,念诵简单的经文,叩拜,这一切做完之后,我才背上书包去学校。有时候,早上起晚了,也就作罢。晚上的仪式似乎没怎么中断过。 初三时,祖母去逝。 此后我便开始离家求学。 我的礼佛活动便告结束。 虽然如此,我与佛的缘还在,我对佛的情还在! 秦二世梦见虎咬马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秦始皇三十七年(公元前210年),嬴政在巡游途中忽然暴亡,这位希望长生不死的君主,最终还是没有扭转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不但死了,而且还因为死得时间点不好、死得太突然,给臭掉了。 秦始皇虽然死得突然,但是从历史的载记来看,他对后事的安排,还没有乱到没有章法。 其实,秦始皇很早就知道他是会死去的,所以,他很早就开始营建自己的万年福地,他的陵墓工程已经行之有年,这是他对后事的安排之一。其次,在他死前,他并没有让随从他巡游的胡亥继承王位,而是给素有令名的公子扶苏写了一封密函,希望他到咸阳来参加自己的葬礼。按照朝廷的惯例,因为子嗣太多,为了不引起内讧和权力斗争,为了避免为了王位而发生血腥屠杀事件,帝王在丧葬时,没有遗命、没有朝廷的明文征召,公子们是不容许擅自参加先皇的葬礼的。由以上两点来看,秦始皇至死,都没有完全糊涂,至死还保持了相对清醒的头脑。 秦始皇的死,也有遗憾。这遗憾不是因为他没有找到长生不死的药,这遗憾是,他们没有给大秦帝国留下正直忠诚的顾命大臣。 秦始皇死后,赵高、李斯、胡亥们共谋,毁掉了秦始皇给公子扶苏的遗书,他们一起将公子胡亥扶上了大秦王朝的帝位。 秦始皇死后的第二年,也就是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大秦帝国的第二任君王胡亥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 这一场拙劣的安排,致使参与者最后全部死于非命,不得善终。 那个见了厕所里的老鼠和官仓里的老鼠而发出感叹,最终成为“官仓中大老鼠”的宰相李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他被赵高诬陷,在闹市之中,被当众用酷刑——腰斩法处死在青天白日之下,同日死的,还有他的儿子,受牵连的,是他无辜的三族。 紧接着,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八月,胡亥也在赵高们的逼迫下,无奈自杀,终年仅24岁;这位短命的君主,为了权力,在残忍地处死自己的兄弟辈的亲人们的时候,不会想到,他也很快就随他们去了。 赵高们在杀死秦二世之后,又一次利用手中的权力,拥立胡亥兄长的孩子公子婴上位,赵高没想到的是,这一次很不幸运,到秦二世三年(公元前207年)九月,也就是胡亥死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被自己用尽伎俩拥立的公子婴给杀死了。不知道赵高在屠戮李斯三族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有那么一天,他也和李斯会有同样的下场。 或许,历史有时很难就事论事地分出其间的是是非非,但是,历史的遗痕中,有太多近似因果报应的迹象。 再说说秦二世死前的种种和他那记载于史册的奇怪的梦吧。 秦二世虽然有许多可以诟病的地方,但是,从某个角度来看,在那个社会中,他还算是个孝顺的的孩子。他按照父亲对自己陵墓的规划,发派人力,完成了父亲的遗愿,将自己的父亲风光大葬,而且葬得不留半点口风。他的狠毒与周全,也算是他的“才能”吧。 秦帝国的灭亡,不能把帐全部算到胡亥头上。新主年幼,理政能力需要强化、治国经验有待积累;大臣擅权、倒行逆施;这是大秦帝国政治不稳定的原因之一。统一战争造成的府库空虚,国家元气已伤,恢复需要一定的时日,这是帝国经济基础不稳的原因之一。巡游、大规模的朝廷工程、享乐工程、面子工程甚至是死人工程,需要耗费太多的赋税和人役。由于众多工程而造成的民生凋敝、民无活口,这是大秦帝国社会不稳固的原因之一。没有为国为民的人掌舵,没有休养生息的调理,没有给民众活下去的希望。国家的灭亡也就在一朝一夕之间。 当天下大势已经预示了秦帝国倒塌倾向的时候,秦二世还不能完全参与政事,秦二世还无法全面了解混乱的局面。 那一年,项羽在钜鹿俘虏了秦朝的大将王离,把大军继续向前推进。 那一年,章邯的军队节节败退,上书请求朝廷支援,被朝廷指斥。因为知道赵高当权,有功无功,大概都会有生命危险,他最终还是投降了反叛诸侯们的军队。 那一年,十几年前就已经先后覆灭的燕、赵、齐、楚、韩、魏的后裔,都纷纷自立为王,与大秦朝廷相对抗。 那一年,函谷关以东有点实力的人,无论是正规军还是民间组织,都加入了反叛诸侯们的行列。 那一年,刘邦带领好几万人,横扫武关,屠灭了阻碍其前行的抵抗者,他还私下派人去收买秦二世的宠臣赵高。 赵高看到形势这么危急,想到胡亥万一知道了真相,自己恐怕就只有死无葬身之地的份了。于是,他假装生病,不去朝见皇帝。私下里,赵高又谋划了一场新的宫廷政治变乱。 就在这个当儿,胡亥死限已近,他也听到了一些风声,知道天下大势已无法挽回,不可收拾。这个时候,他做了一个梦: 秦二世胡亥梦见一只白虎咬了他车驾上左边的一匹马,他把那只白虎给杀了。 做了这个梦以后,胡亥心中闷闷不乐,他觉得这个奇怪的梦有些蹊跷。他就召来了占梦博士,希望能够找到合理的解释和梦境暗含的隐喻。 占梦博士就对秦二世的梦卜了一课,占卜的结果是泾水中有不详的东西在作怪。听了占梦博士的解释之后,秦二世就在望夷宫中斋戒,想要祭祀泾水水神,把四匹白马沉入泾水。 虽然对不好的梦境做了事后的处理,但是,厄运还是如期而至,胡亥在赵高们的密谋下,不得不自杀身亡。 秦二世的梦,很有内涵,隐喻了太多的东西。 在没有能力驾驭权力的时候,占有权力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最终的结果就是死于非命。 秦二世的梦,是噩梦。 谙尽孤眠滋味:闲写范仲淹的词《御街行》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谙尽孤眠滋味” 对于有点文学意兴的人来说,仅看这一句六字,就可以浮想联翩。如果要论表现感情的技巧与艺术,这一句六个字,比起时下那些动不动就“飚泪”的做作与煽情来,真不知要含蓄多少、深情多少、“温柔敦厚”多少啊!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范文正公,和中国历史中的各代先贤一样,在我印象中,都是正襟危坐,不苟言笑的形象。在我的分类中,会把他们归入正统的儒家行列,他们是中国传统一脉不断的接力者,完全区别于普通认知中的“文人”。当然,这里并没有轻视“文人”的意思。 既然有固定的形象程式在我的胸中,那么,表现忧国忧民的一切著作,对于范文正公来说,自然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女情长,似乎和我对先贤的理解有所出入。现在才明白,其实,我们所根植的文化土壤,在我们的不自觉中一直影响着我们。我虽然长于乡野,但是,回头看时,宋以后理学中“灭人欲,存天理”的这种修为哲学,或多或少还是在我的生命中打了印迹。这说来话长,不用展开。 范文正公存词不多,但是,就所能看到的几首而言,很能见他的功力、情思和胸怀。比如他的“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比如他的“夜夜除非,好梦留人睡。”、“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都写得情真意切,柔肠百转。向来,诗文之作,都被正统士人视为“末技”。但是,正是这“末技”,丰富了这些历史人物的形象,让我们在看到他们“不苟言笑”的一面之外,还看到了他们“情思绵绵”的一面。范文正公胸中,除了家国情怀,事功仕途之外,还有儿女情长、婉约柔和的细腻。 由此,我得出一句“自来真英雄,都是多情人”! 下面,来看“谙尽孤眠滋味”这句所出的整首词: 《御街行》 纷纷坠叶飘香砌,夜寂静,寒声碎。真珠帘卷玉楼空,天淡银河垂地。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 愁肠已断无由醉,酒未到,先成泪。残灯明灭枕头欹,谙尽孤眠滋味。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 这首词上阙重在写景,下阙重在抒情。上下二阙合成一体,即我们通常所谓的“情景交融”。这样评论算是俗套,但这样的评论又最合乎情理。 读完这首词,再三回味。在思绪联翩的意兴中,首先想到的是,这首词是以怎么样的人物身份出场,又是以怎样的口吻抒怀的。我们完全可以把词的主人公想象成一个独居的妇人,在月夜清光之下,在重楼层阁之上,怀恋远方的爱人。这样说,这一妇人,似乎是画中人、梦中人、景中人抑或是情中人,似乎是与我们隔了崇山峻岭、似乎是与我们隔了迢迢途程。但是,读这首词,从作者对细节的精致描绘中——比如词中视觉、嗅觉、听觉、感觉的直接式体验,我们似乎又能亲切感知作者本人身在其境的真切。于是,我们会迷惑,迷惑这是借人抒情还是自写情思。无论如何,作者作为文学家的敏感与丰富联想,使我们不能不为之叹服。其实,可以认为此词是思妇的独唱,但我们须知作者的观察入微与书写精细;其实,我们也可以认为此词是作者对自我的轻吟,从而可见“铁石人”的“销魂”之语。 “纷纷”写叶的众多与杂乱,也道出了时令与节候。“坠”字让人心惊,似乎是重重地冲来,但“叶”字又把这“坠”的分量消解了不少。宁静的秋夜,如果这“纷纷坠叶”肆无忌惮地落地,必然会扰了这夜的清幽,作者紧接一“飘”字,那“纷纷坠叶”顿时有“席片雪花漫空舞”的优美,更有“落雪无声夜寂寂”的宁静。正是有了这前面的铺陈,这“纷纷坠叶”要“飘”落的,不是黛玉葬花中的“污淖”与“渠沟”,也不是平常所说的“报答泥土的情谊”;而是“香砌”。李后主有“雕栏玉砌今犹在”,虽然没落,但皇家气象犹存,故而是“玉砌”。范文正公用“香砌”,既让人有嗅觉上的体验,又透漏出阴柔之气,让人对环境生脂粉意象。“纷纷坠叶飘香砌”,一切是那么地轻柔,便是无有下文,夜的寂静已呼之欲出。静静的夜,寒意或已浓,或远或近,有那么一点声音,更显出了夜的宁谧,所谓“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也。 “真珠帘卷玉楼空”,这一句,是惯常的用语,比如太白的“美人卷珠帘”、比如《红楼梦》中的“半卷珠帘半掩门”,可不细论。但需说一下“空”,这“空”,不是一人无存的“空”,而是两人之中,一人去后,只留一人,对照往日而显现出來的“空”。如果“玉楼”真是“空无一人”,“天淡银河垂地”便无从谈起。“天淡银河垂地”一句,首先必须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大胸怀、大见识的夜景,其次,这种景观的获得,其观察点必在高处,不然,“银河垂地”是无法成章的。 “年年今夜,月华如练,长是人千里。”这是上阙的结尾,已跳出全然写景的情境,转而在景中发出了感叹,于是乎“人”也就自然而然顺势跃出纸面。同样的年节,同样的夜晚,同样如洗的月光,不一样的是相隔千里的人,不一样的是离人各自周遭的事。此一结尾,既是对上阙“景”的延续;此一结尾,最终落到“人”上,也是对下阙“情”的铺垫。 “人千里”的现实是“相隔”,“相隔”对于情深者来说,造成的结果是“相思”,或者是“重重的相思”。到了范文正公这里,便是“愁肠已断”。“相隔”、“相思”使人“愁肠百结”,用什么来排遣呢?李太白曾经说“举杯消愁愁更愁”,范文正公也有同样的经验,因为“愁肠已断”,所以就“无由醉”了。“酒未到,先成泪”,“我”想用这酒来消除胸中的离愁与思念,孰料酒未入肚,先已泪流满面了。其实这句,和范文正公的“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是一样的感受。这也是真正会饮酒、明白酒、了解酒的人说出的“知酒语”、“解酒语”。所谓“酒不醉人人自醉”,如果不能“自醉”,那么酒的作用,可能是“发酵”各种情思。原本打算“借酒消愁”的,谁知,结果却是更加伤怀。“残灯明灭枕头欹,谙尽孤眠滋味。”这两句是酒后的清醒语,虽然喝得有点天旋地转、虽然喝得有点脚步不稳,但,那一颗饱含深情的心完全是敞亮的。“夜已深,灯将残,孤枕如何得安眠”“残灯明灭枕头欹”,已写得栖栖惶惶;“谙尽孤眠滋味”更是让人觉得是凄凄惨惨了。下阙结尾“都来此事,眉间心上,无计相回避。”虽然顺承前意,但已是另一种状态了。还是和上阙一样结尾,采用议论的手法,写出人同此情,情同此理的一般性感知。情感这件事,只要摊在你身上,只要你有真性情,便是“铁石人”,它一刻都不会离你而去,要么在眉间,要么在心上。易安居士后来有“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或从此处来,同是大家,同样写得让人心动情动,不觉重复,不觉因袭,可见他们的造诣与功力。 世事如烟,情似流水。对于人间的一切,我们所剩的,似乎只有轻叹,或者是廉价的会感动三分钟的眼泪。 “谙尽孤眠滋味”,是如何地情思啊! 如果还有下一个不眠之夜,我希望能够“穿越”,“穿越”到那个没有“虚情假意”的世纪。 如果还有下一个不眠之夜,再读“谙尽孤眠滋味”! 也说功与过,不与瞽者听:漫谈中国文化与历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有人说,中国的文化,就是酱缸文化。对于此说,我不敢苟同。如果仅用“酱缸”二字来概括中国文化,似乎失之偏颇。中国文化能够绵延千余年而不死,应该自有她的辉光在,这毋需我在此赘言。 时至今日,中国文化在多次惨遭荼毒之后,命悬一线,气若游丝。即便如此,我也不悲观、不失望。在历史的长河中,文化气脉之弱,今日不是首次,猜想大概也不会是末次。中国文化虽屡经坎坷,多受磨难,但其复兴也不只一现,这有史为证。 朝代有兴替,历史有变迁,无论是哪一朝执政、哪一人掌权,如果不能顺应历史发展的规律,它们都将归于灭亡,这已有历史的前鉴。其实,所有的统治阶层、掌权者,都是历史长河中的浮尘,最终都将归于幻灭。 中国历史上的不同朝代与各色当权者都在时间的长河中灰飞烟灭了,而中国的文化,依然生生不息,绵延不绝,广布四海八方,滋养悠悠苍生。 基于对中华文化绵延不绝的认知,对于这个民族的未来,我总抱了审慎乐观的态度。我虽然乐观,但没有盲目,时刻审慎。 我们有优秀的文化,但是这优秀的文化很多时候并没有被正确认知,没有被切实践行。因为优秀文化传承上的缺失,我们还有很多痼疾,还有许多恶习。 对于中国的状况,或许可以这么:真正优秀的中国文化并不是什么酱缸文化,但因为种种因素,中国人有太多酱缸式的风习,这种风习,并不见得就是优秀的中国文化的罪过。 关于历史人物的评鉴,很多时候,我们就是因为酱缸式的风习,进而采用了酱缸式的手法。比如,对历史人物的所谓“盖棺定论”,大家通常会有“三七开”,“四六开”的说法。以此为据,所谓“三功七过”的即为“坏人”,所谓“四过六功”的便认定为“好人”,看似量化公允,实则混乱骑墙。 这让我想起那个“中分”发型流行的时代。那时候,如果男生去理发店理发,理发师一般会问: 先生,“三七分”?还是“四六分”?或者“中分”? 其实,乡下关于“中分”,也就是“五五分”,那时还有一个叫法——汉奸头。 说到这里,倒是想问问,不知道那些历史人物“三七开”、“四六开”的人看到流行发式的分法,会作何感想?是不是那些“五五开”的历史人物就可以打入“汉奸”一流? 中华帝国的风威太强、太盛、太重,影响数千年而阴魂不散。时至今日,便是那些自贴标签的所谓“知识分子”,还在奴颜婢膝地媚权、媚官、媚钱、媚俗。就连本应该有“风骨”的人都在低三下四、自毁形象。所以,不能太过苛责普通民众。 在中国真正有气节的“士”阶层覆灭之后,西方人所定义的“知识分子”没有出现之前,当今的中国社会中,站在潮头的,几乎都是几千年来帝国统治下糟粕与渣滓、奴才与帮闲。在这样的情势下,对于历史人物的功过评说,大概有两种倾向:一是愚昧地神明化,觉得他/她的屁都可以咀嚼出香味;一是看似公允,实则是在和稀泥式地以“好人”、“坏人”论是非。古人说“下愚虽教无益”,对于那些偶像派、神明派,此处不做评论。对于和稀泥的一撮,正是中国人酱缸风习的明证,须格外谨慎提防。多少大奸大恶就隐于其中;多少大奸大恶就是被他们遮盖,而不得窥其真面目。 站在历史的角度看,功与过的评论都有非常明显的时代特征。所以,我不赞成酱缸式的功过评说。另外,所谓功与过的标准,每个时代因为对自我利益的偏私,所以,都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影响了多个时代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功是过,更需要较长时期的历史实践来印证。我们都是有限的生命,但历史可以持续鉴证。所以,应该慢些下结论、再慢些下结论。 功过慢些论! 那么,历史人物还要不要评说?当然要评说! 要评说的话,那怎么评说呢? 一是坚决摒弃神明派的愚昧:众生平等,这世间只有高明的政治家,没有神明的领袖;若是硬要制造神明,就不要去笑话那些当今世界还存在的非得人民山呼万岁、制造血腥的太阳式“领袖”。 二是改变酱缸风习,不能简单地以什么“三七”或“四六”式的功过就定了历史人物的“好”或“坏”。然后,“好”人就一好百好,不容质疑;“坏”人就千坏万坏,不容辩驳。我们要做的,就是依事评定,好的事实,必须给予中肯的赞许;不可原谅的恶行,也要严加挞伐。这并不是要清算,而是要继承“春秋笔法”,让后来的统治者、当权者在胡作非为、无法无天时有所收敛。 关于依事评定,还需要仔细说说。 第一条,必须有“信史”的精神与史实。凡是建立一个朝代的人物,都可以做寻常观,历史上不乏其人;凡是以意识形态为导向而淡化是非的宣传,都是狗屁;凡是为维护统治而涂脂抹粉的舆论,都是狗屁;凡是以愚弄民众为目的的故事,都是狗屁;凡是为了欺骗民众而“加工制造”的材料,都是犯罪的证据! 第二条,真正利于大众的事件,可以褒奖,可以记功;凡是丧失良知、泯灭人性,残害人命的,该澄清的一定要澄清,该追究的一定要追究。 以秦皇为例,自称始皇帝,只是为一家一姓的统治,只是为了子孙万代的江山,这只做寻常观;统一六合,算得一功;“书同文,车同轨”,算得一功;焚书坑儒的骂名,也得万世背下去;按现代的标准,秦始皇如果有反人类罪的嫌疑,也一定要调查定罪——即使这定罪是形式的,也不能缺失。 其他,无论是谁,只要他进入历史的领空,留下了历史的印迹,都要接受历史的检验。在历史的天平上,不能用酱缸式的功过说,不能用“三七”、“四六”的和稀泥。 虽然时代已经进入了二十一世纪,这个世界上,帝制的阴魂依然在人类的上空密布不散,奴性的虚幻敬仰仍在,愚昧的迷信依然冥顽不化。许多人都在怀念旧时代,怀念旧时代的一些历史人物,其实,他们真正怀念的,只是他们的先人或者他们在旧时代曾经获取的丰厚的既得利益。 当今世界的现实语境依然诡谲难测,有让民众沉入酱缸底部的危险,功过之说可能继续害人。 如果我们的智慧不足以辨明历史的真相,还有后人;如果历史人物行事的对错尚未厘清,没有必要进行和稀泥式的功过判断。 也说功与过,不与瞽者听。 清朝经济综述:《清史稿》食货志总论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明朝末年,各种苛刻的政策纷纷出//台。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摊派名目繁复的苛捐杂税。而这些苛捐杂税,最主要的是用作军费。各种大大小小的战争叛乱,耗掉的不仅仅是人命,更需要靡费大量的金钱。这种恶劣的现实状况,实质的表现就是人民生活异常穷困,社会财富极度匮乏。 满人入主中国以后,为了赢得民心,当然,也是为了缓解社会面临的种种困局,它首先所做的,就是废除和减免各种各样的苛捐杂税。苛捐杂税的蠲免,就是要给民众一个喘息的机会,让民众首先能够存活下去。 从满人入关到康熙、乾隆时代,经过长时间的休养生息,国家的财政状况逐渐好转,人民的生活也基本安足。猜想,明末的战乱,一定是造成了大量民众的死亡,这种死亡的结果,就是整个社会的人口锐减。很显然,清廷的统治者意识到了人口问题的严重性,意识到了人口多寡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关于增加人口的鼓励政策,就是对于新出生的人丁,政//府绝对不增加相应的赋。另外,就全国范围来说,清廷曾经普遍免除了全天下的租税两三次,这是非常大力、非常艰难、非常大胆的举措。写史的人竟然为此发出感叹,断言,这种举动是前所未有的。 自从道光、咸丰以后,以前闭锁的海上贸易大开。港口、航运、海路的开放,并非是清廷自愿的,大都是被枪炮轰击、武力侵略、勒索威胁等达成的。这其间,也是国家变故接二连三的时候。海上贸易开放的过程中,国内的商业贸易市场、观念、模式都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国家财富增加的道路被阻止。同时,国家为因应时局的变故,耗费了大量的人命与财富,花钱的地方不胜枚举。最可恶的是,当权者根本就看不清当时的局势,而且,他们对未来形势的研判也是一脑袋的浆糊。这种结果,就是在自不量力、没有准确的推演情况下,随便就开启战端。战争意味着府库钱财的雪融般耗散。这些大大小小的内外战争,府库积攒的银子、官仓储备的粮食,没有多久,便荡然无存。更可恶的,还是战败之后的巨额赔偿,据统计,仅此一项,就高达四百多兆(应该是四亿两)。据说,如果用清廷的收入来还债,这些战争赔款,是几十年都还不清的。 为了解决财政困局,清政//府和历代及以后的所有统治者一样,首先下手的目标,自然是其治下的民众,方法,也不外乎增加税收,摊派各类名目的捐、饷、役等苛刻的欺压民众的强征款项。除此而外,就是实施一系列提振国力的措施: 一、将漕运改为海运,降低运输成本; 二、改变以前的货币制度,推行国币; 三、实行盐政管理,增加财政收入; 四、开采矿产,以增加财源; 除以上几条,还通过尝试铁路建设、改变邮政的模式、设立电力管理局、打通海上航运、等等的措施。 这一系列新政的谋划,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增加财政收入。但是,对于自古以来就有的富国强民的基本常识根本就没有深究、领悟,那就是必须做到“从事生产的人多,消费的人少;生产的速度快,消费的速度慢”。想想上古三代的治平时期,那些统治者尚且知道,一旦大众处于贫困之中,那么,这天下你也就坐不了多久了,数千年之后,竟然连这个道理都给忘了,真真可悲。 以上为总论吧。 混沌:庄子的大智慧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庄子·应帝王》: “南海之帝为倏,北海之帝为忽,中央之帝为混沌。倏与忽时相与遇于混沌之地,混沌待之甚善。倏与忽谋报混沌之德,曰:‘人皆有七窍以视听食息,此独无有,尝试凿之。’日凿一窍,七日而混沌死。” 虽然,我对庄子“混沌”的大义不甚明了。但是,就对“混沌”字面意思的粗浅认识,我觉得,自己本身的状态,就是一种“混沌”。正因为这样,所以,接下来我对庄子《应帝王》里面这一段文字的揣测或者解读,也必然是“混沌”的。 庄子的智慧,是大智慧,是无可比拟的! 读完上文《庄子·应帝王》的这一段之后,一般人大概会陷入一种状态,这种状态,也可以叫做“混沌”。 可以说,我们从这短短的文字里读出了许多;也可以说,看完这一段文字之后,我们一无所知。 这一种感觉,有如在读诗。但是,这种感觉,又区别于读诗,因为,诗多是感性的,我们对诗的感知,大多集聚在文学的层面。 再来看庄子的文字,他似乎都是在讲童话故事,而这些童话故事里面,又有太多“理”的意味,基于此,许多人会把庄子其人其文上升到哲学家和哲学的层次。 庄子天才的想象力,是愚笨如我者无法企及的。 下面来仔细研读上文《庄子·应帝王》的这一段话。 就字面的认知,“倏”与“忽”是时间的概念;“混沌”是天地未开辟时,空间的概念。由此推理,“倏”、“忽”、“混沌”的相遇,是时空的交织。这种时空交织的无垠与宽广,非庄子这样的奇才大贤,无法成就如此的格局。 “倏”与“忽”是时间的概念。时间是可以感知但无法目睹、触摸的。庄子让时间概念的“倏”与“忽”均成为“帝”,且让它们分领两域:“倏”为南海之帝;“忽”为北海之帝。有人认为,这是一种拟人的手法;在我看来,庄子的这种想象力,不是文学概念的拟人手法所能涵括的。“倏”与“忽”是时间,“帝”是超人的“领海之神”,“南海”与“北海”是“二帝”所拥有的广大领地;这又是时间、空间、人或超人的融合。这一种天才的想象力,也是普通人所不能及的。 庄子对于“南”、“北”、“中央”的意识,非常清晰。南之广大,是无穷尽的海,是清明;北之辽阔,是没界限的海,亦是清明;中央为海所囿,不知其为何,所以只能是“混沌”。这种大气的地理观念,天地万物在他眼里,也只是“小小寰宇”罢了。 “倏”与“忽”,是有意识的,为什么呢,因为它们的含义是“匆匆”;“混沌”是无意识的,为什么呢,因为他的含义是“模糊”。正因为如此,便有“有知”与“无知”,“有为”与“无为”的区隔。正因为有此区隔,才产生了下文,才演成了一出悲喜剧。 “倏”与“忽”均“有知”。 这种“有知”并非《论语·阳货》中夫子所说的“上知(同智)”,而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小聪明”。这种“有知”,正是许多人的通病,是一种受社会浸染的非本性的东西,这也是庄子所一直厌弃的东西。 “混沌”乃“无知”。这种“无知”亦并非《论语·阳货》中夫子所说的“下愚”。这种“无知”,并不是愚蠢,而是一种自然生长的东西,是人性的本真,是不需要那些条条框框来压抑、来改变的真实。 “倏”与“忽”均“有为”。 这种“有为”,可能就是庄子批判儒家时,所针对的、所谓的“积极进取”。首先,这种“有为”,可能是“天下无事”时的一种“庸人自扰”;其次,这种“有为”也可能是“天下有事”时的祸乱之源;第三,如若本性是真,那么,这种“有为”必然是一种劳民伤财的“画蛇添足”。 “混沌”乃“无为”,这种“无为”,并非“无所作为”或“无所事事”。首先,这种“无为”是在保持本真;其次,这种“无为”本身就是一种“作为”。 在“有知”与“无知”、“有为”与“无为”的情况下,事件发生了。 南、北二分,中央唯一,是故“倏”与“忽”为一类,“混沌”自成一家。“倏”与“忽”为一类,它们是“相看两不厌”;“混沌”独树一帜,所以与它们会格格不入。 “倏”与“忽”一南一北,按照老子的说法,它们完全应该“至老死不相往来”的,但是,因为它们“有知”,所以它们会串通一气。除了它们之间互相往还之外,它们还要“有为”,就是影响他人及周边的环境。 “倏”与“忽”不时在混沌的地盘上聚会。“混沌”出于本心,对待它们很好。这原本是十分简单的事体。“与人为善”是“混沌”的本心,是不掺杂任何世故人情的纯真,是一种自然而然的事情,不求回报,不计事功。但是,在“倏”和“忽”的意识形态中,“知恩图报”是它们一以贯之的信念。它们会担心,如果没有“知恩图报”,第一,“混沌”会不会很失落?第二,下一次,“混沌”还会不会“与人为善”?第三,这样会不会坏了它们自己的名声?第四,这样可能引起关系失常、社会大乱。“有知”就要“有为”,“倏”与“忽”私下商量了一下,觉得实在应该“以恩报德”。它们看看自己、看看混沌,再看看人。觉得报答“混沌”最好的办法,就是把“混沌”弄得“象个人”。可是,它们有没有想过,如果“混沌”“象个人”了,那“混沌”还是不是“混沌”啊?于是,“倏”与“忽”就一天给“混沌”制造“一窍”,挖了七天,“混沌”终于“象个人”——有了“七窍”。但是,悲剧发生了,“混沌”就这么生生给挖死了。 其实,庄子的智慧不止于此。我看到的也只是“混沌”。 我们都自以为聪明,其实我们都很愚蠢。我们在不断地自以为是,我们在不断地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这里的我们,不仅仅局限于某个个体! 大哉,庄子! 知(可通智)哉,庄子! 悲哉,混沌! 刘媪神交孕刘邦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大汉王朝的创立者,后世都称其为高祖刘邦。其人出身农家,后来在乱世之中,因缘际会,而成为一个朝代的开国元君。不知是人类的通病,还是中国人特有的德性:总是喜欢仰望权贵,带着“有色眼镜”膜拜一切被“光芒”笼罩的“名人”。 历史是既成的事实,历史不容假设。虽然知道这个道理,今天在这里涂鸦,我还是忍不住假设一番。如若刘邦在秦末乱世中没有成功,如若刘邦在楚汉之争中败北,他一辈子也不能成为“高祖”,他至死也就只是个“刘季”,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刘三”。胜者王侯败者贼,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规律。“刘三”成功了,他就成了大汉王朝高祖;“刘三”若是失败了,他也就只是流寇、土匪刘季。 因为长久以来的“人分三六九等”的传统观念入骨太深,加之民众的自我轻贱意识太浓,还有就是所谓的“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等等的社会风气浸染,使得人们在回头看“名人”过往的时候,往往会用“神化”、“圣化”的眼光来审视与其相关的一切。比如,同样是“尿尿和泥巴”这件事,如果你一直是一个普通人,人家在说起这件事来,就会说你是“没出息”的家伙;如果你后来有所成就,成了所谓的“名人”,人家在追忆你的时候,就会说你尿尿的姿势都是龙章凤姿,你和的泥巴都均匀有致。原本这是个简单而可笑的事实,谁都能想得通,只是我们被“权贵高尚”、“平民低贱”的观念绑架太久,以至于习以为常,无法自拔,难以辨识。 刘邦出身农家,父母应该没有什么文化。这从史书的记载中,就可以看出:刘邦的父亲是刘太公,母亲是刘媪,刘邦弟兄三人分别是刘伯、刘仲、刘季。不知道这是写史的人已经书面化的记载,还是原本他们就是这样的称呼。按照通俗的说法,他们一家的名字也就是:刘大叔、刘大妈、刘大、刘二、刘三。说难听一点,和“阿猫”、“阿狗”也没有多大的区别。 刘邦在没有夺取天下之前,是个怎么样的人物,我们可以从他自己的口中得知一二。汉高祖九年(公元前198年),长安的未央宫建成,为了庆祝这一皇家宫殿的落成,刘邦在未央宫中大宴群臣。那时候,这个曾经的“刘三”的爸爸刘大叔还健在,理所当然地沾儿子的光,参加这次盛大的庆典聚餐。按照惯例,刘邦在接受群臣的敬酒之后,他端着杯子,满脸通红地来到他老爸面前,向他老爸敬酒。这“刘三”对刘大叔说: “爹啊,想当年,咱们爷几个在家里种地的时候,你一直骂我,说我好吃懒做,没有长进,和无赖没啥两样。你总是觉得刘大、刘二两个干活卖力、勤劳朴实,是本分的庄稼人。你今天看看,我和老大、老二谁更有出息啊?” 后人在评论这段记载的时候,喜欢用“志高才大”来赞赏刘邦。可是,我觉得,正是这段话,把刘邦无赖的本质暴露无遗。这段话,也把司马迁的史笔直书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父亲的责备耿耿于怀,对于自己的成功洋洋得意。即使这是一段玩笑话,也该顾及老人家的感受吧。这事,说明了两点,一是在刘大叔的眼里,“刘三”还真就是个无赖,或者曾经就是个无赖;二是“刘三“的无赖本质,在当了皇帝以后,仍然没有改变。 就是这样的无赖,在得了帝位之后,便成了传奇。这传奇,当然得从刘大妈的怀孕开始。据说,有一次,刘大妈在一个很大的湖泊岸边休息,不小心就给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梦,她梦见自己与神灵发生了关系。那一天,正好是雷鸣电闪,天昏地暗的天气,刘大叔有点担心老婆子,就去找他的老伴,去的时候,据说是看见有一只蛟龙附在刘大妈的身上。不久,刘大妈就发现自己有了身孕,等生下来,这孩子是刘家的第三个儿子,就取名”刘三“,也就是所谓的刘季。 这一段记载,是太史公司马迁写的,当然也是大汉朝廷和皇室基本上认可的。因为没有看到封杀和查禁,并且一直流传下来了。 这个是在“神化”刘邦,谁知却留下了太多疑问: 刘邦是不是刘大叔的儿子? 刘大妈有没有外遇? 刘邦为什么不像刘大、刘二一样本分? 刘大叔为什么以前都不喜欢”刘三“? 刘媪的梦,有点弄巧成拙。有时候,不恰当的涂脂抹粉不但不能增加美感,反而容易把花容弄丑。 刘媪的梦,算是人造梦吧! 国人梦兆曹国亡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据说,所谓的“封建”,是从西周开始的。周王朝在消灭了殷商以后,为了江山的稳固,将自己的同姓分封于不同的地方,试图以血亲为联络,以减少异姓杀伐的祸乱。 周武王同母兄弟的数量,据太史公说,一共是有十个人。武王在取得天下之后,这些至亲当然是他优先分封的对象。这十个人之中,有一个人叫做振铎,因为他是武王的弟弟,大家都尊称他为“叔振铎”。这个振铎,被封在“曹”,他的治下,就是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的“曹国”。 曹国自曹叔姬振铎到姬伯阳,一共有26位最高统治者,历时竟然长达636年。636年之中,这些最高统治者,凡是能够按照父子相传的规律办事的,基本上都能够善终;凡是不能按照规律承继的,基本上都是用血腥的屠杀来夺取权力的,这样取得的权力,很少能够有好的结局,你不按规律办事,别人也可以不遵循原则,你可以杀掉别人,别人也可以砍掉你的脑袋。这里面既展现了权力斗争血腥的一面,也揭示了共同遵守约定的重要性。历史不会重演,但历史会很相似。法国大革命的时候,那些把别人送上断头台的人,后来也被人以同样的手段,砍杀在断头台上。如果当权者用权力制造混乱,一旦失势,这种混乱大都会在他身上重现。我们或许看不到未来,如果能在历史的“现世报”中寻到些许的宽慰,也算是前进的一线光明指引吧。 曹国是一个小国,在当时大国争霸的大环境下,要生存,需要的是判断力。如果能够在大国之间找到平衡点,灭亡的危机就会减少很多。如果一时不慎,站错了队,就可能在一夜之间倾覆。这是小国的难处。大国生存靠实力,小国生存靠智慧。这在那个还多少讲求礼仪的时代,是有用的,也是实用的。 曹国的末期,政治的混乱可想而知。为什么呢?曹国的最后五位最高统治者,一人被俘,死在宋国;两人被“弑”——也就是在以下犯上的冲突中被杀,其实这两位杀人者最后也成了被杀者;一位亡国之主,被杀在异国他乡的宋国。要想使其灭亡,就先让他混乱。几千年前是这样,几天年后也是这样。不说远的,就近一二十年之内覆亡的政权,哪一个不是从内部的混乱开始的。历史或许没有科学定律可以推算,但是历史的鉴借意义还是很值得深思的。一个接一个的最高统治者死于非命,这是国家的警讯,曹国的内部秩序可想而知。 姬伯阳的爸爸曹靖公在杀掉前一任领袖之后,坐了四年的大位,就幸运地死掉了。曹靖公的死,没有非正常的状况发生,他理所当然地把位子传给了自己的儿子姬伯阳。猜想,经过那么多的政治诡变,曹国此时的局势已经是江河日下的颓残场面了。 姬伯阳即位的第三年(公元前499年),曹国有一个人(下称“曹国人”)做了一个梦。“曹国人”梦见列国的最高统治者们一起聚集在曹国安放祭祀祖先的宫殿前面,他们共同谋划,要一起灭掉曹国的宗庙社稷。这时候,曹国的立国之君——武王姬发的弟弟曹叔振铎出现了,他力图阻止这伙人的灭曹行动。曹叔振铎对这些人说: “你们能不能等一等公孙彊(强),等他来了以后,你们再实施计划也不迟啊。” 列国的最高统治者们,论起来,大都和曹叔振铎多少还能攀上亲,又想到大家都曾是武王的直系后裔,就给足了曹叔振铎面子,答应等公孙彊来了再动手。 天亮以后,“曹国人”觉得这梦做得有点蹊跷,他就四下打听,看看曹国有没有一个叫做公孙彊的人。可是,他几乎问遍了曹国他所能知道的地方,都没有找到公孙彊这一号人物。“曹国人”有些懊恼,他对自己的梦境做了细细地研究和分析,然后对自己的儿子说: “孩子啊,如果哪一天为父死了,就不能照顾你了。我死以后,如果曹国出现一个叫公孙彊的实权派执掌朝政,你就赶紧打点行装,速速离开曹国,到别处去谋生,以免遭遇祸乱。” 姬伯阳是一个十分喜欢打猎的人。伯阳六年(公园前496年),姬伯阳在打猎的时候遇到了一个人,这人是个农夫,他的名字叫公孙彊,他也喜好射猎。那天,公孙彊正好与同样也在打猎的姬伯阳相遇,他就把自己射下来的白雁献给了姬伯阳。两个志趣相投的人,一见如故,于是他们两个在途中大谈射猎之道。姬伯阳觉得他遇到了人才,十分高兴,于是就把公孙彊召进朝廷,并且把国家政事全权交付给他。 “曹国人”的儿子在听说公孙彊执政之后,就逃离了曹国,接下来的事,就是姬伯阳被劫持到宋国,抛尸异乡,曹国灭亡。 “曹国人”的梦,很有见识。有些时候,高手是在民间。当掌权者为权力冲昏头脑的时候,他们的愚蠢是不可思议的。 “曹国人”的梦,是远见梦! 《马嵬》情思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昨日,雨。 晚饭罢,上公交车。 忽然,脑际冒出一句:“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 想想,真有点少女怀春的味道,暗笑。 一个老男人,竟然如此荡漾,不正常。 前此,师兄的高足寄来大作《咏史·杨玉环》,我次其韵,写了一首: 马嵬坟上尘沙尽, 后事前情莫问津。 笑雪难言身似玉, 悠悠长恨伴云跟。 这诗,或许是与今日情怀的呼应。 《无题》一篇,里面提到“莫愁”,今夜的《马嵬》二句,或许与那一篇《无题》也有些关联吧。 人世间的事,就如“剪不断,理还乱”的离愁,纵横交织,没有头绪。 当年的马嵬,是如何地凄凉,是如何地诡异,是如何地惊心动魄,又是如何地仓皇失措啊!关于这一切,可以参照中国史。这中国史,当然不一定是《新唐书》和《旧唐书》,也可以是任何一个典型的兵变离乱时代的历史。 中国人对合格历史撰写者的唯一要求,就是“直书其事”。虽然后世以至今日,不断发生着“为强权讳”、“为尊者讳”、“为长者讳”的事实,但是,我们的精神一直是崇高的,方向一直是正确的。况且,还有那么多因为“直书”而被砍头、被灭族的先烈们的鲜血,一直在烛照着后来写史者的路。历史,终究会被还原他的真相,这一点,没有任何势力、或任何人可以阻挡。高中的历史老师最常说的一句话,时至今日,依然记忆清晰,那就是: “谁要阻挡历史前进的脚步,它将被历史的车轮碾得粉碎。” 我想,探寻历史真相的“脚步”,亦是如此,没有人可以阻挡。 马嵬的尘沙已尽,留下了永远也说不完的话题。历史的真相只有一个,如果无法明了,如前所说,我们可以参照大唐王朝以外的历史。 陈鸿的《长恨歌传》、白香山的《长恨歌》,都是文学化了的东西,对于我们了解历史,会有不少助力。但是,因为文学化而感性,我们只能把他作为历史的参照。《长恨歌传》我没有细细研读,《长恨歌》先前倒是背得滚瓜烂熟。看《长恨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文学家的情怀,比如那锤炼纯青的句子、比如那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再比如那奔天入地的想象力。而对于真实的历史情节,看来只是模糊迷离。作为同一题材的《马嵬》,玉谿生所给我们的,我想,大约和香山居士给我们的,内质一致——虽然题材不同、篇幅大异。 梁任公在他的《饮冰室文集·中国韵文内所表现出的情感》中说到: “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来一句一句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它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须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 梁任公的这段话,显现了他大师的气度与虚怀若谷的精神,也显示了他的真实与光明磊落。他完全没有“勇敢”地去解释,没有“强势”地去结论。想想现在那些下三滥的所谓“专家学者”,真是令人对任公生“高山仰止”之感啊!梁任公的这段话,虽然是针对《锦瑟》、《碧城》、《圣女祠》这些诗的一点看法,但是,这种体悟与认知,是完全可以推而广之的。有时,我们读诗、看文学作品,其实就是一种精神的愉悦,美的体验,没有“考据家”那么琐碎、那么辛苦,是一件简单而快乐的事体。 我们先来看看《马嵬》这首诗: 海外徒闻更九州,他生未卜此生休。 空闻虎旅鸣宵柝,无复鸡人报晓酬。 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 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 《马嵬》这首诗,有人说它是政治诗、有人说它是政治讽刺诗,还有人说它是讽喻诗。 《马嵬》这首诗,有人说它不好。 《玉谿生詩集笺注》中,生于明末算是清人的毛西河(奇龄)就对玉谿的这首诗颇不以为然: “首句不出题,不知何指。三四庸泛无味,结太轻薄。” 就是说,第一句没有点题,不知他要说什么,三、四联庸俗泛滥,没有什么可以玩味的,结尾又写得很轻薄,有如浪荡子弟。总之一句,乏善可陈吧。 《马嵬》这首诗,也有人说它好。 何义门(焯)与《笺注》的作者冯浩就对此诗大加称赏。何曰: “纵横宽展,亦复讽叹有味。起联才如江海,五六倒叙奇特,落句乃不保其妻子之意,专责明皇,极有识。” 冯浩云: “起句破空而来,最是妙境,况承上首,已点明矣,古人连章之法也;次联写事甚警;三联排荡;结句人多讥其浅近轻薄,不知却极沉痛,唐人习气,不嫌纤艳也。” 二人从结构及用意两个方面,对《马嵬》进行了点评,有“英雄所见”之意。 那么,《马嵬》究竟是怎样的一首诗,对于受众,见仁见智应该是可以理解的。 我觉得,这首诗,可以说是一首咏史诗。至于有没有政治、有没有讽刺、是否在讽喻,都是存在争议的,可以按梁任公的方法处理。 在我看来,这首诗肯定是一首好诗。“海外更闻复九州,此生未卜他生休”,“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这些句子,都是非常有意味,可以再三琢磨,不断思量,就单联而言,放在唐人诗中,也是上乘之作。 在我看来,这首诗肯定是一首好诗。就整首诗而言,海外的复九州,暗含了神州赤县的九州;此生未卜,他生可休,是对生命的不确定,也是对那些生生世世盟约誓言的哀叹与无可奈何。虎旅的雄壮威武,也挽不了江河日下的颓势;鸡人或虽在,晓筹已无声,宫阙凄凉,不光见于兵变造成的实景,更见于四散流离、无家可归的人心。六军驻马,不是为抵御强敌,而是为了逼死一个女人;当年玩笑,笑织女牛郎一年仅七夕一会,那比得上自己的朝朝暮暮。想想人世的是是非非、纷纷扰扰,做天子也没有什么好的,明皇帝在位四十四年,创造了大唐的盛世,想当日声威正旺时,“万国衣冠拜冕旒”那是何等的场景啊,谁想今日仓皇出逃,连一个爱妃都无法保全;这样看来,失势帝王,还不如卢家,可以与“莫愁”相伴终身啊。整篇一气呵成,构思精巧,内容丰富,放在任何咏史诗中,都不会逊色。 在我看来,义山的这首《马嵬》,没有正襟危坐的气息,写得让人一读三转,思绪万千。其中的味道,直不可手指其处、言出其旨。 古人品诗,抛不开正统的内质,大都是从“正己、教人、利国”的定式出发的,所以会有一些我们所不能认同的评判。我们可以去探求古人之心,但是不能去强求古人或厚诬古人。 “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 多好的句子啊。 我的情思又浓了,一笑! 读书记:澳大利亚小说《荆棘鸟》散记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1.题记 关于这部小说,随便说几句话,作一篇散记性质的文字。 以前读书,读完之后,非常热衷写随感、评说性质的文字。因为热衷于写这种被称作是“文字游戏”的东西,曾经被人讥讽是在做“最没意思”的事。那时,似乎很在意别人对我的指点、批评,所以,之后是尽量少做、甚至是不做。尽管如此,我的积习仍在,总是忍不住会技痒,读罢书,老是想写随感、写评说。 关于周边人事的异动和变化,我很少去想,也懒得去想。每每闲下来,我总是会自觉不自觉地去想那些已经过眼的文字。 澳大利亚小说《荆棘鸟》读完了。 小说读完之后,要是还在这里重复小说的故事梗概、内容情节,那真是“最没意思”的事了。但是,要把读完这小说所写的文字上升到所谓理论的高度,用所谓专家学者们惯用的“框架”去解释,我自知,我没有那样的能耐。 藏拙,是中国自古以来就宣扬的美行。我想,不献丑或许多少就是在含蓄吧。 所以,关于这本小说,我所能说的,都只是浅见,或许这些浅见也都只在窠臼之中。 但是,动笔写这些文字时,如果仅仅是为了抒写“浅见”的话,那可完全不是我的本意。 这是我必须认真交代的。 2.散一 所能记得的小说中的经典台词,是那个男人对“丝”说的: “如果不想娶你为妻,我是不会要你的。” 这里的“要”,明眼人一看便知道是在说什么。大概也并不需要什么“明眼”,大多数的成年男女一看就会明白他在说什么。 “要你的”什么呢?当然不是财产,在正常男人的思想中,他所“要”的,除了身体,这里不会再有别的任何深意。 这话,如若是用一个男性作家的笔触来描述,我会说,这大约只是一个冠冕堂皇的谎言。然而,这话出于一位女作家之手。所以,我不得不说,这大概只是一位善良女性的天真的幻想、美丽的梦想,甜蜜的理想。 在现实生活中,不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不论是东方、西方、还是其他什么方,追求“丝”的男人那样的人,或许是有的,但是,毕竟为数不多。对于大多数的女性而言,这样的男人,想想、梦梦也就罢了,要想亲身碰见他们,只恐怕是“白了少年头”也不见得会有这样的机会,即便是有这样的机会,也不见得就能够成功结合、能够白头偕老。 尽管如此,我还是对作者这样的台词表示真诚的赞赏,就像赞赏那个追求“丝”的男人的美丽言辞。 我之所以对这本小说有意,或许很大的原因恰恰就在于这部小说明显的特点,那就是行文之间毫不掩饰、从不不做作特色流露:女性化以及女性情怀下的人性化。 3.散二 泛滥的情欲像一条河,有时会淹没一个人。 泛滥的情欲像小说中的那场天火,有时会吞噬一个人。 能够淌过情欲的河,能够不为情欲的火烧得面目全非,似乎完全是不可能的。 基于以上几点认识,我总是觉得,小说中的人性化、女性化的特征或者说倾向,有时候,反倒成了这本小说的一种负累。 正如所有的双刃剑一样,小说中自然流露出的女性化会让我简单地感动,会让我体味到这位作者笔触的细腻;小说中所体现的人性化让我看到了西方文化中对人的包容,让我看到了人性真实地展露。这是小说中人性化、女性化展现给我的好的一面。 但同时,女性化、人性化的另一面,在我看来,似乎也产生了负面效应。这种负面效应造成了我所认为的小说的“硬伤”:为了“大团圆”而让人觉得小说中故事情节的发展似乎有些牵强;另外,小说中除了几个主要人物外,其他人物连个性都十分模糊,几乎成了无足轻重的装饰品。 或许你会说,小说中的非主要人物不需要着墨太多。但是,必须清楚,着墨多少与人物个性的丰满与否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中国小说或其他文学类作品中,非主要人物虽着墨不多、但个性鲜明的也不胜枚举。 4.散三 “梅”所走的路,其实是其母亲“菲”的人生途程的翻拍版。在这部小说中,凡是关于母亲“菲”的模糊的事迹、不明了的形象,小说的作者都在对其女儿“梅”的记述与描摹中清晰化、丰满化。 与其说,小说讲述了三个女性的人生,其实不如说,小说只刻画了两位女性,因为“菲”和“梅”在我看来,是可以合二为一的。“丝”其实多少也有他的母亲、外祖母的的影子,但是,在作者的笔下,“丝”总体而言还是别样的,所以,她可以独立地成为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仅仅从人物来看,也可以发觉这位女作家思想的局限性。 以我挑剔的眼光来看,“丝”的性格或者说个性,与其说是小说中这个人物对其所生活环境中固有状况的反叛,倒不如说,这种反叛是小说作者刻意使然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如果“丝”再继承了母亲、外祖母的性格,那么,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就只能不断演绎苍白的重复。其结果将会使这部小说陷入无限循环的怪圈,以至于无法结束、不能收场。 正如此前所言,三而二、二而一,三个女性的人生到后来就只会成为一个女性人生故事的记述,这不但会大大压缩小说时代的空间,压缩小说人物周边环境、人事的空间,而且会大大降低小说本身的可读性。 比如说,你在看一个记人的故事,这个故事中第一个人的人生经历、故事发展、情节展开,十分引人入胜,让你非常喜欢;同样的故事,里面还有第二个人,这第二个人的一切,和第一人并无二致,只是换了姓名,想来你大概马上会兴味索然;同样,这故事里还有第三人,这第三人继续重复前两个人的所有,猜测你一定会觉得无聊至极。 这部小说中,上述的那种重复,不只是“菲”、“梅”、“丝”三人。这种重复,还在“吉”与“恩”身上有所体现。 “恩”的形象,只是在补充“吉”二十多年中小说未曾记述的此人的全部。二十多岁以后,“吉”的一切将很可能是“恩”接下来所要发生的。如果这样,这个人物又会进入重复与循环的恶俗。所以,作者想了一个办法,其解决之道,就是让“恩”英年早逝。 关于“恩”与“吉”的一切,为了说明我的看法与观点,我上面的叙述或许是简单的、粗燥的。 但是作为一个聪明而伟大的小说家,这本书的作者对“恩”与“吉”的处理,其过程自然会用很大的心思,比如说,小说家运用尽可能生动的情节;比如说,小说家尽可能排布合理的事件;比如说,小说家在此过程中更多地加入自己对生命的体察与感悟…… 尽管,小说中的一切在普通读者与一般大众看来,似乎是无缝的天衣。但是,这些瑕不掩瑜的小疵,要逃脱创作人的深究、要避开批评者的挑剔,要躲过法眼的冷静,要挣开慧眼的深邃,似乎还是要继续在火候上下功夫。 5.散四 小说,自然不能和现实划等号。但是,完全背离现实的生活化小说一定是失败的。 小说家是在力图描绘现实生活的图景。这图景,我们不能强求它就是现实生活原封不动的再现。如果非要去如此强求,也会显得非常幼稚可笑。为什么不能这样呢,因为小说毕竟是文学作品。 但是,对于内容与现实生活相关联的小说而言,假如读者不能在其中看见现实生活的影子,读者便会昧乎茫然,往往会产生遥不可及的感觉,从而无法设身处地、或者感同身受,因为小说中的一切与自己完全了无牵连,读起来大概会有一些隔膜。对于同样是以现实生活题材为背景的小说,如果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不能在其中看见高于现实生活的写照、高于自身思想的体悟点播……这小说,似乎只是在重现生活,果真如此,很多时候,读者在现实生活中的许多情感,比如理想、失望、悲悯、仁慈、恶毒、凶残……等等,便不能升华,从而导致精神的快感便无从享受。这快感不只是乐感、喜感、爱感等积极快乐的感受,当然还包括苦感、悲感、痛感等消极悲哀的感受。 有人说,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还是不无道理的。 既然以现实生活题材为背景的小说源于生活,便不能有太多违背常识、叛逆常情、或者有悖常理。当然,这种要求仅局限于那些描述大多数人都熟习的生活的小说中。 如果小说家为了自己所作的小说结构的完整,为了小说结局的完满,或者小说的作者因为自身的局限而刻意去违背常识、叛逆常理、或有悖常情,这样做,要么是自作聪明式的把读者当傻瓜,要么就是作者自己已经写到了江郎才尽的田地。 6.散五 在这部小说中,大多数作者自觉不自觉中流露出的人性化描述或倾向,都让我赞不绝口,真心钦仰。但是,作者对于“菲”的众多儿子的记述,我觉得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作者为了完结这个家族,似乎刻意把“菲”的这些儿子一个个写得就如同那被阉割的群羊。这一点,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如果说老大是在暴躁与暴力中释放了体内的能量,在监狱中耗尽了青春,他的那种“被阉割”的状态还是勉强可以理解的。 对不起,我记得不是很清楚!如果说老八还是老七,是因为战争中的一颗子弹丢了男人那话儿——命根子,他的无欲还是说得通的。话虽然难听,但他实实在在是被战争所“阉割”的。 除了上面所说的那两位,我们可以自行解释之外,其他几个儿子的无情欲、不结婚,完全说不通,也无法辩解。莫非,他们中了女巫的蛊? 面对我的疑惑,不知道小说家会做如何的解释? 依我愚见,原因只有一个,也十分简单,小说家只是为了完结这个家族。当然,不是说这个家族不可以完结,但是完结,也该完结得让人觉得顺理成章才是。 这一切,太不合常识、逻辑、情理。 本文前面说过: 泛滥的情欲像一条河,有时会淹没一个人。 泛滥的情欲像小说中的那场天火,有时会吞噬一个人。 这部小说中,“吉”是把自己交给上帝的人,教义要求禁欲,他那么地敬奉天主,对于俗世中的情欲,他尚且不能免疫。 “菲”的八、九个儿子,全都一样,无情无欲,这可能吗?合理吗? 小说中,“帕”是正常的男人;“吉”是正常的男人;主教不知道是不是正常的男人,至少,他理解正常的男人;“梅”的丈夫更是正常的男人;“恩”未及做个男人便化烟化灰了,根据整部小说推理,如果“天假之年”,他必然也是个正常的男人。 开个玩笑:我是个男人,不能说我有多了解男人,但是,我至少对自己多少有所了解,在这一点上。 7.散六 瑕不掩瑜,小说的大部分内容还是值得赞赏和必须肯定的。 我们都在追求完美,所以,难免会对小说的作者显得有些苛求,但是,必须清楚,这种苛求,并无恶意,都只是善意的批评。 关于小说的叙述方式,说几句。 如若小说的叙述,采用的是第一人称的方式,作者的情感便会在这个第一人称的言语行动中体现,自传体的小说,往往采取这种方式。我暂且将这种叙述方式称作自我叙述式。 相对于自我叙述式,另外一种叙述方式我们可以成为他者叙述式。他者叙述式的特点,大约就是以讲故事的方式在写小说,书中的所有人物,都是作者讲述的对象。 这部小说的叙述方式,就是我所说的他者叙述式。 对于他者叙述式的小说,我的观点是:关于小说中是非善恶的评判应当公允,如果太过情绪化,似乎不大好。 因为,作者如果一味感情化、情绪化地评判其所讲述的对象,会出现以下问题: 第一,似乎是对读者判断力的质疑、不信任。 第二,会影响读者对书中人物的判断。 第三,如果让读者感觉到是在被人牵着鼻子走,读者会非常不舒服。 第四,作者把自己的情绪化一直表现在对讲述对象的强烈的爱憎上,会让人怀疑作者的理性与否、公正与否。 就我的看法,他者叙述式应该尽可能保持一种理性公允的态度。 按照我的这一观点,这部小说的作者就有让我难以接受的地方。比如,对于老太太的描写,作者有非常明显的厌恶情绪在里面:称她为“老蜘蛛”,把她的死写得恶心可怖。 按照我的想法,死的恶心可怖,作为小说情节的需要,完全是可以这样处理的。但是,一直用带着反感情绪的笔触去刻意丑化这一人物,就失之公允,甚至有些不近情理。 老太太真得就那么恶心吗?就小说中的事件而言,似乎还不至于此。只是一直闹情绪的作者在强迫读者在文字的刻薄上厌弃老太太,这样,似乎不太好。 卫贱妾借梦立嗣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武王伐纣之后,周朝基本建立。除了分封同姓为诸侯外,对于殷,武王并没有赶尽杀绝、并没有挖掘人家的祖坟、也没有斗争人家的子弟……他还把殷朝的遗民封给殷纣的儿子武庚,使得武庚在地位上等同于周的诸侯。武王这样做的内在目的,猜想,其原因之一大概是为了安抚殷的旧民,为了新建立的大周的民心安稳、社会安宁。同时,这样做的外在表现,就是要表明武王不是那种要绝人祀的狠角色,也让殷以至后世的人,都觉得武王在这一点是“仁”的。 尽管武王给了武庚封地和人民,但是,他还是不放心的。为了万无一失,武王安插了自己的两个弟弟管叔、蔡叔在武庚的身边,表面说是让这二位做武庚的导师和辅佐,实际上就是要牵制武庚,在武庚身边布置自己的眼线。 武王死了之后,周朝的大政由武王的弟弟周公一人掌握。这看在同是武王弟弟的管叔、蔡叔眼中,觉得十分不舒服。为什么同样是弟弟,你姬旦就可以代行周的王权,高高在上于朝廷,我们就要围着这个亡国之君的儿子打转?说得好听一点,我们是什么武庚的“傅相”,其实,还不是跟间谍差不多,在这种鬼地方,哪里会有发展的空间,哪里会有上升的通途?就是因为种种的不满,管叔、蔡叔倒是和武庚打成了一片,最终大家一商量,还不如反了。于是,一拍即合,说反就反了,兴兵去攻打周。结果,还是周公厉害,最终占了上风。管叔、蔡叔及武庚一伙完败收场:管叔、武庚直接被杀,蔡叔被流放。 前面的铺排有些冗长,但是,为了清楚交代背景,不得已,还是要叙述一遍。接下来进入主题。 管叔、蔡叔携武庚叛乱之后,武庚的权位、封号等随着他的性命一起灰飞烟灭。虽然武庚没有了,但是他的封地还在,他封地上的人民还在。这封地需要有人经营,这人民需要有人统治。既然殷的旧族不可靠,那么就选用周的近亲吧。于是,在周公的首肯下,周武王同母(因为还有同父异母的兄弟,所以这里说同母)的弟弟康叔被封在了武庚的旧地,并称其为“卫君”。这就是“卫国”的第一个先人,他一共传了35位首长,也由此开始了卫国前后共计838年的历史。 爵位一般分为五级:公、侯、伯、子、男。周公为“公”,处于最高爵位。康叔在爵位上属于“伯”,处于第三级。从康叔到卫国的第七位首长,卫国的最高封爵都是伯爵。 到了卫国的第八位主事——顷伯,这个人有点手段,会运作。他通过用“重金”贿赂的方式,打通了周夷王的关节,从此以后,卫伯升成了卫候,爵位由伯爵升成了侯爵。 卫国第十一位主事武公,很有他的初祖康叔的风范,把卫治理得很有些样子。武公在位时期,大周朝的君主就是那位著名的“烽火戏诸侯”的主儿。卫武公四十二年,周幽王被犬戎杀死,武公领导卫的军队支援周军,平定了犬戎。因为这一次的战功突出,周平王就把卫从伯爵升到了公爵。 以上是有关卫国演变的大事,必须讲述清楚。 另外,卫国的奇闻异事,比如说卫宣公看见将要作太子夫人的齐国的美女、即将与自己儿子成婚的儿媳很漂亮,他干脆亲自上阵,直接就把这位齐女给娶了;比如说,卫懿公非常喜欢鹤,猜想其对鹤的好要胜过对人的好千万倍,所以,在翟伐卫的时候,卫懿公的大臣都对他说,你可以派你的鹤去帮你打仗、救你的性命啊,卫懿公最终被侵入的翟人杀死……等就不再赘述。 这个关于梦的事件,和卫的第二十九位主事者卫襄公有关。 卫襄公在位总共九年就死掉了。 早先,襄公有一个出身寒微、地位低下的小老婆(史书里面称其为“贱妾”,我这里就沿用这一说法,没有任何轻视女性的意思。)。这个“贱妾”在被襄公宠幸之后怀了孕。 按照一般宫廷大戏的套路推测:这位“贱妾”,必然是有些手段、有些姿色的。要不然,怎么在宫人众多的公府之中得到卫襄公垂青呢? 这位“贱妾”在怀孕之后,自然就有了进一步上位的筹码。既然能够争取到襄公的宠幸,宠幸之后又光荣怀孕,那么,继续争取更好的待遇、更高的地位就是顺理成章、自然而然的事了。 人常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从这句常用的话语可以推断,梦是以现实为基础的,无论再怎么天马行空的梦,都是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其影子和解释的依据的。依照这个逻辑,可以推断,这位“贱妾”对于卫的历史肯定是非常熟悉,了如指掌的。这从接下来的事中可以得到证明: 在怀孕之后,有一天,这位“贱妾”私下里对卫国的大夫孔成子宣称自己做了一个梦,说梦中有一个人跟她讲了一番话,梦中的那人是这么说的: “我是康叔。我要让你的儿子拥有卫的权位、执掌卫的大政。你儿子的名字,我也已经给他取好了,就叫他做‘元’。” 因为卫属于姬姓,那么,按照卫康叔通过梦的指示,这位“贱妾”的孩子全名应该是:姬元。 非常奇怪,在做了这个梦之后,这位“贱妾”并没有直接把梦境诉说给自己的夫君卫襄公,而是告诉了当时在卫国政坛上很有名望的孔成子。 她屏退身边的侍从,单独对孔成子说: “孔大夫,我跟你讲啊,我昨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见一个自称是康叔的人,他对我说,他会让我的儿子拥有卫的权位,执掌卫的大政,而且他还给我的儿子取了个名字,叫‘元’。” 这位“贱妾”还一脸困惑、十分不解地问孔成子到: “孔大夫,您倒是说说,这‘康叔’是谁啊?他怎么有那么大的权力?真是有点可笑,您说,我这刚怀上,那个‘康叔’他怎么就知道我怀的是个儿子呢?” 显然,这位“贱妾”有点假。卫康叔是卫的第一个领主,是卫的开创者,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吧。既然能够在卫的公府中混到怀孕,难道她就没有见过卫人祭祀先祖吗?即使没见过祭祀,难道连卫先人的传说都没有半点耳闻? 这位“贱妾”做了梦之后,为什么单单找孔成子?这一点,也有点让人想不通,难道孔成子是专职解梦的?或者他业余解梦的名声在外?一切都不得而知。 猜想,这位“贱妾”之所以找孔成子,大概一是因为孔成子在卫有相当的政治实力和社会影响力;二是因为她有把握,可以和孔成子结成政治联盟;三是因为她有信心,孔成子应该会明白她的意思,对她进行配合。 孔成子是个聪明的人,听完这位“贱妾”的讲述,他非常严肃地说到: “夫人,您梦中的那位康叔,是卫的开创领主,是卫的初祖!” 这位“贱妾”听孔成子这么一说,瞪大了眼睛,很惊讶地说到: “是吗?我都不知道。有这么神奇的事吗?真是不可思议,先祖怎么会跑到我的梦里来?怪不得他讲话那么有气势!” 这次谈话之后,这位“贱妾”和孔成子已经暗地里有了默契、就梦中的事达成了一致。但是,他们这些谈话的内容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等到这位“贱妾”生产之后,新生儿果真是个男孩。这位“贱妾”就和孔成子一起把前此的那个梦境告诉了卫襄公。 那时候,卫襄公非常喜欢这位“贱妾”,这下,她生了个男孩,加之又有重要僚佐孔成子在一旁参言。卫襄公一听,非常高兴,马上说: “看来,这孩子是上天赐给我的,他的位子也是上天定的,既然如此,一切就听从天意吧!” 这个新生的婴儿的名字,就按梦中来,叫姬元。 由于卫襄公的正室夫人没有生男孩子,于是,卫襄公就按照上天的意旨顺理成章的将姬元立为了卫的正式继承人。 这位姬元就是卫灵公。 最后再补充一点,就是这位卫灵公的夫人南子与大圣人孔子还有一段趣话:那就是孔子见南子时,因为南子还礼,而环佩声叮叮当当,导致子路非常不高兴,孔子还因此而对天赌咒发誓。 卫“贱妾”的这个梦,最终确立自己儿子在卫一把手的地位。这个梦,是个真假难辨的梦! 为了心之向往的美,曾想找个不相干的人拍婚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那天,我和朋友,还有朋友的朋友,一起去走海边的木栈道,心情有几分雀跃。 我是一个满肚子不合时宜的人——我向来这么看自己。正因为内心的天马行空,我常常会被自己奇怪的想法吓得一愣一愣。 曾经,我以为那木栈道很长,长得就像人生的路,怎么走也走不完。那时,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到达过木栈道的尽头。每每在那木栈道上漫步,我常常在猜想,木栈道的尽头到底在哪里?真竺湾?泰央湾?月亮湾?清风寨?无缘湾?……甚或是环岛一周? 终于,有一天。我走到了木栈道的尽头,原来,那尽头就在不远处。 心中有了底,便索然无味。 没有了想象的空间,就如同鸟儿没有了翅膀,无法在天宇中自由地飞翔。 这,是一种悲哀。 其实,悲哀又如何呢? 人生原本就是一出悲剧;人活着,原本就是一个悲剧。 这么说,您或许会觉得我是消极的人,其实,完全不是这样。正因为把人生看得轻了、把生命看得淡了,所以,我才会积极地去生活。这叫什么呢? 这叫“以悲观之体验过乐观之生活”——这话不是我说的,是顾随先生说的。不过,在未读顾随之前,我已有所悟,我的想法是“以悲观的心态过乐观的生活”。 晋·陆机在《文赋》中有云: “虽杼轴於予怀,怵佗人之我先。苟伤廉而愆义,亦虽爱而必捐。” 这里之所以要说我的经验、体验,并且抬出了顾随先生,并非为了借贤达而自抬身价,我只是想说,对人生的感悟,大家会有相通的的地方。 对人生是如此,对木栈道也是如此。虽然走到了尽头,少了想象的空间,但是喜欢依然,向往依然。 至今为止,喜欢两种脚步声: 一是踩踏柔雪的声音,这,曾多次在我的文字中提及。当年在东北,最喜莫过于晨醒外面已是银装素裹,然后踏雪而行,听那迷人的声响。 二是踩踏木地板或者木栈道的声音,非常有感觉。海边的木栈道,有一段是塑料的,走上去一下子就能感觉的出来,少了很多意趣。 木栈道走过许多回了,有时偶尔会突发奇想,是否有一天也能和佳人相携,并行其上,那该是如何地惬意啊!想归想,每次去走时,依然冷清、依然孤零。 木栈道中,有我最喜欢的一段,为什么喜欢那一段呢?是因为那一段凌空而起,跨于海上,一边是茫茫碧海,一边是巉峭岩石。如若风吹浪起,击于岩上,浪花翻转回来,成无数水珠,撒在空中,落于栈道上,那真是动人心弦,那真是难得的风致! 那天,去了木栈道之后,因为没有浪,风也细细,于是,便没有那种点点扬花点点泪的场面,心中多少有些怅然。 想想,人生不也就那么回事么,美事也不会是心中想想便能成的。 于是,我对朋友说: “为了心所向往的美,我曾经想找个不相干的人拍婚纱照。” 我说得淡然,朋友却听得惊奇。 他问我: “什么意思?,说来听听如何” 刚到这里时,我常常在环岛的道路上行走或者跑步,海滩上一对对拍婚纱的男女很是吸引我的眼球。 对于情感,我是外行。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拍婚纱照? 是为了记住年轻么?记住年轻的方法很多,何必婚纱照? 是为了见证爱情么?爱情是要用心去体验的,没有感觉的婚姻,婚纱照也只是一种装饰,这装饰还常常会让婚姻进入尴尬状况的男女更加伤感。 是为了浪漫么?爱情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那被人策划排练出来的浪漫,是否已失去味道? 我说过,我是满肚子不合时宜的人,许多事情心中都是不愿意做的。 我常常想,如果有一天,我要结婚了,便不去拍什么婚纱照!哈哈,这也可能是我至今不被人看好的原因。 有时候想想,其实,之所以反感一些事,还是因为那是加给人的束缚。 我对拍婚纱照有些微词,这并不代表我就对此事深恶痛绝。 我也想过:找一个人和我拍婚纱照,只是,目的不大相同:不是为了做结婚的准备,而是为了心所向往的美: 两个人,穿着美丽礼服,自然的行进:时而远,时而近;时而行走,时而却步;时而欢笑,时而密语……摄影师要做的,只是记录,不需要设计动作,不需要特意造型。 两个人,不需要担心义务被熟视无睹、不需要担心责任会荡然无存。 两个人,不必对未来困惑迷茫,不必因情意的真假而心神不定。 两个人,不必以为有了束缚便有了保障,不必怕遭遗弃而暗暗胆战心惊。 …… 朋友笑我: “为了你心所向往的美,你都做了些什么?不要整天空想,没有行动” 我说: “曾经,想到论坛上发个帖子,征个女孩去拍婚纱照……” 朋友说: “做梦吧,你!” 哈哈 或许我这些胡思乱想,只是梦中的呓语。 管它是呓语是真言呢! 我会继续做我的梦,让自己多些活气; 我会继续做我的梦,去猜想木栈道的尽头; 我会继续做我的梦,携佳人漫步于木栈道上,走到天老地荒; 我会继续做我的梦,为了心所向往的美,找个不相干的人拍婚纱照; 我会继续做我的梦…… 看电视:电视剧《血色残阳》散记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题记 正是落魄的当儿,蜷居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心里除了着急,偶尔也会溢出淡淡的忧伤。日子如流水一般,在不经意间就那么悄悄地逝去了。一切没有半点进展。对生命的幻想也化烟化灰了。未来会怎样,不知道,前途将如何,更不知道。只是在一日一日的无奈之中打发时光。原本满怀的希望,逐渐变成了失望,接下来,大概只是绝望了。有什么办法呢,只能这么挺下去了。 无所事事时,原来是每日到海边散步的。累了,便坐在沙滩上,看众生万象。后来,住得离海远了,也便不再去海边了。电视节目很无趣,实在无聊,也只能借它消磨光阴了。 残阳如血,人生暮年,衰飒之气仅仅八字便可以道尽。“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是辛稼轩浩然正气背后的低声长叹,苦闷之中,对宋王朝日暮途穷的失望也让这铁血男儿的心隐隐作痛吧。 景随情迁,在没落的心境下,夕阳象征着一种完结,可能是国家的、可能是民族的、可能是家族的、也可能是个人的……所谓“落日熔金”、“飞霞满天”大约是无法和落魄的情怀伴生的。 心境原本就不怎么畅快,即便是看电视,也不愿去看那调子低沉的。遥控器在手中,不停地转换频道。《血色残阳》不知在眼前划过多少次,都不曾驻目一观。这“血色残阳”四字看着就不舒服,在那狭小的空间、阴暗的屋子里,已经够让人压抑的了。除此,电视画面采用了暗淡的色调为主,不是我所喜欢的明快,就更不愿意去看了。 “都说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苦,为何到头来却发现一无所有……都说是痴情的人儿苦……”记不清是哪部电视剧的插曲了,虽无法记全,但喜欢这词,还有这调子,心情不畅快时,便会有意无意哼唱这仅记得的几句。看《血色残阳》,想写几句话儿,抒抒胸中的烦闷与不快,首先想到的便是这几句词。 据说“爱”与“死”是文学的永恒话题。我想,“情”与“财”应该是生于斯世,长于斯世者无法回避的问题了。世事有时看起来很简单,一字、二字就可以概括;世事其实很复杂,能看透这一字、二字者又有几人。有些人,至死也不明白;有些人明白了,但快要撒手人寰了;有些人,看不破,一辈子也就陷进去了;有些人,能参透,可是无法阻挡心中的欲望,参透也是徒劳。世事纷扰,才显得五彩缤纷。所以,什么样的人你都得让他活着。 一切均由天,万般皆是命。 言归正转,且莫让闲话聒耳。 人物展示 大太太——据五姨太说,只是刁钻罢了。 我开始看这部时剧作时,她早就命丧黄泉了。至于她是怎么个刁钻法,就不得而知了。 二姨太——陶家人都叫她“二蔫巴”。 由此,我想到了迎春——大观园里的“二木头”。千万别误会,“二木头”,那真是有点“木”;“二蔫巴”那可不是“蔫巴”,只是平时说话少而已,她要是说起话来,不在余人之下。 三姨太——陶家人都叫她“三猴子”,看她的“外号”,其人的精明当猜得二三分。 不过,别急着下断语,五姨太曾当着她的面说,大太太刁钻,刁钻也就罢了,不过是牛蹄窝里的水,她翻不出多大的浪来。三姨太是很聪明,可是,这聪明却和她的刁钻相依为命,这就惨了。一个人,聪明当然是好事,但是,如果这聪明不用到正道上,聪明也就成了他作恶的有力武器,成了他为害他人的坚强支柱,用东北人的话说。这聪明就“白瞎了”。这样说来,这聪明谓之“奸”倒很妥当。 四姨太——那个被唤作“四傻子”的女人。 她在这坟墓一般的家族里,在明争暗斗的是非漩涡中能够不为明枪暗箭所伤,大约得力于她的“傻”。其实,她有很多让人怜爱的地方,让人觉得她在那坟墓中还有活气。她是在该傻时不傻,不该傻时又显得十分聪明的一个人。性格的悲剧决定了命运的凄惨,她是可发一叹的! 五姨太——那个叫仪萍的女子。 其实,她压根就不是什么五姨太,她只是一颗种到陶家的复仇的种子。满腔仇恨终而被爱化解,那些“该死”的人,没有一个善终,这原本是她所期待的,但是,这结果却成了她永远的痛。爱恨情仇,人性善恶,到头来,谁也说不清道不明。是对是错,哪里又有个评判的标准。 大少爷——按中国的传统,大少爷应该是陶家的嫡长子。 可惜,可惜他虽姓陶,骨子里却没有半点陶家的血脉,这就使得他的大少爷身份大打折扣。或许,真的是“龙生龙”吧,陶书利自己也不争气,完全是花花公子的做派,因而,从小到大,他就入不了陶家人的眼。 二少爷——陶书远。 陶家有五房太太,三个孩子。可是,这江南望族仅有的一点血脉,就是这陶书远了。二少爷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在我看来,有时我甚至觉得他的存在有蛇足之嫌。中蛊毒太深,这是中国人的通病,文人更在受害之列,且中毒之后为害甚烈。所以,那些个弄文艺的家伙,硬生生要把二少爷和革命党联系起来,看到这个中状况、这个时候,我大约只能苦笑、甚至笑不出来。 陶老爷——江南首富的一家之主。 自我看这部剧作起,他就传言被土匪杀了。可是,后来他还是回到了陶镇,直接参与了陶家毁灭的过程。这个动不动就要把家人钉刺、填井的人,最后自己把自己填了井。 当你对别人构成威胁时,别人就会防范你,当你对别人的生存制造恐怖时,别人就可能置你于死地。 陶老爷回来后,陶家已经是人人自危了。他一旦主持家务,许多人的生存就会出现危机,所以,谁也不敢认他这个老爷,谁也不愿认他这个老爷,他只能装疯卖傻,但仇恨却在他的胸中酝酿、发酵。既然你们不让我好活,我也就不让你们活好。 剧作中还有其他人物,就不一一列举了,后面说到时,再作议论。 传奇式的旷古情痴——大梅子 大梅子这个角色,也许,您只是觉得他是个配角,可能,您会觉得他无关紧要。但是,您有没有想过,正是这个次要人物,为我们演绎了一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千古爱情绝唱。 痴情如此,专一如此,自我牺牲如此,大梅子,真正可以说是惊天地、泣鬼神了! 这世间的爱情故事,多得不可计数。以凄美著称者,中国当推《梁祝》、《孔雀东南飞》;外国自然是《罗米欧与朱丽叶》了。 未经世事前,您问我,什么最可怕,我大约会回答:死亡。在看过诸多死亡,历经不少沧桑之后,我的答案已不再是“死亡”二字。 当一种刻骨的痛苦折磨你时,活着,有尊严地活着,并且一直活下去,是需要十足的勇气的。 所以,用死亡作为判断,定义爱情的伟大与忠贞、定义爱情的高尚与道义,或者,因爱致死从而觉得爱情的悲剧可歌可泣,这些都可以说得过去。但是,在我看来,仅仅因为死亡来衡量爱情的轻重,这分量,多少还是轻了一些。 死亡,在一些时候,只是一时的事,只是一念之间的的决断。所以,仅从所受痛苦的时间长短来看,死去,只需要一点时间,很可能就是一种解脱;或许,活着,漫漫时日,会更痛苦。想想,为什么会有生不如死的说法? 也许,在踏入阴曹地府的前一刻,有些人会为自己的轻率而悔恨,但为时已晚了。可是,真正活下来的,说不定哪一天也会为自己没有坚定的为爱赴死的决心而悔恨。 很多凄美的爱情,都是因为死亡而终结,因为死亡而被传唱。 人们热衷于爱情,是因为它的浪漫、它的让人热血沸腾,是因为爱着的感觉让人陶醉,没有人不希望自己的爱情恒久的。所以,热恋中的人往往喜欢海誓山盟,希望生生世世,期盼地老天荒。 可是,有谁仔细想过,古往今来的爱情故事,大多都是在浓烈的当儿,便戛然而止,让读者回味,让看客忧伤,让同感者感叹不已。这倒不是作者耍手腕子,糊弄人。其实,这世间永恒的东西本来就不多,爱情也不例外。假如梁山伯与祝英台不死,让他们现实地生活,面对油盐酱醋,面对世事纷争,你能想象他们的生活么?我是不敢去想的。说白了,爱情是粉墨登场时的脸谱,是那一身披红挂绿的戏装,而现实生活才是洗去脂粉的颜面。就因为这,我才说,那些为爱人而徇情的故事分量有些轻。虽然轻些,对于那些不敢面对生死,惧怕死亡的人来说却已是相当不易了,所以,它会吸引人,它会流传不息。 中国的社会,对男子的在情感上的要求往往高于女子。你说它是传统习惯也罢,你说它是封建余孽也好,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男儿流血不流泪”、“男儿有泪不轻弹”等等,都是中国文学作品中英雄们的座右铭。所以,很多时候,你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能看见英雄,却看不见英雄的爱情;你能在中国的文学作品中读到男人的爱情,但是那男人大多不是英雄。中国的爱情,大多是“才子配佳人”,虽也有“美女爱英雄”一说,又大多是美女一厢情愿的。英雄无性,是一直以来的小说、戏曲等的惯例,或者叫传统。 故而,我们所见的多是怨女,而少痴男。国人有语“多情女子负心汉”或者叫做“痴心女子薄幸郎”,故事、传说、戏曲、小说中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女子比比皆是,相比较而言,男子就少的可怜,所以大家似乎习惯了女子的徇情,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事。 大梅子——一个为爱而痴狂的男子,向我们演绎了一出男子痴情的千古绝唱,所以,我把他称作“旷古情痴”。 为何有此一说,且听我慢慢道来。 说到大梅子,总觉得有些拗口,我是把他做了情痴中的男性典型来看待的,总是这么大梅子、大梅子地叫着,似乎有故意混淆他的性别之嫌。实在是抱歉,一则除了记得他姓魏以外,我实在记不起他的真实名讳是什么了;再则,他在整个剧作中始终是以大梅子的称呼、大梅子的形象出现在观众面前的。这个时候,为了表明他男性的身份,忽然间全部采用他的真实名姓,大家或许不知道魏XX是何人,给阅读和交流造成许多麻烦。所以,我就用大梅子这个名号来完成对这一人物的解读。 大梅子的身世如何,电视剧没有向我们展示,他是如何与三太太相恋的,剧作中也没有作详细介绍。他的身世,他和三太太之间的一切,大多是通过三太太口述的。三太太曾经把她们之间的事情向自己的宝贝女儿——陶书玉做了讲述。由此,作为观众的我,才知道了大梅子的故事。 大梅子和三太太之间的爱情,说起来也是老僧常谈,非常典型的中国式悲剧:两个青梅竹马的爱侣,因为门不当、户不对;因为一贫、一富;因为家长的反对;而最终无法在一起。这些都是俗套,中国爱情的悲剧大多是以这样的原因而告破产的。相爱的人既然不能在一起,殉情的有,遁入空门的有,无可奈何认命的也有……假如当初大梅子和三太太之间也走了平常的道路,那么,这个传奇式的旷古情痴就不得而见,无从寻找了。幸喜的是,剧作者没有按老路走,而是演出了新意,大梅子才成了我这里谈论的话题。 大梅子出身贫寒,在他之前,家里已有了几个兄弟。父母希望生个女儿,但天不遂人愿,大梅子生下来是个男的。男的就男的,你总不能去打天一巴掌吧?父母盼女心切,生个男的也只有认了。男的也无所谓,索性把他当闺女养就是了。这有什么啊?《红楼梦》里的凤姐当年还不是当男儿养的啊?所以,大梅子的举手投足,说话做事都和女生没有两样。当然,这里面剧作者有自己剧情方面的考虑,但这样处理也不违背常情。 大梅子虽然是当女孩子养大的,但是这并没有影响到他对自己男性身份的认同,也没有影响到他的爱情取向。所以,在和三太太青梅竹马的玩耍、读书中,自然而然地产生了感情。虽然有些女里女气,但是大梅子在三太太面前表现的是地地道道的男子汉风范。三太太对女儿讲起下学回家,因为水涨,她骑在大梅子脖子上过河,大梅子问她累不累的情景时,尽管已是多年以前的往事,尽管自己的女儿都快出嫁了,她仍然满脸都是少女般的幸福、满脸都是被男人疼爱的甜蜜。 时间并不会因为爱情的壮烈而在某一时刻定格,时光会按照既定的法则,一日日地流逝。 大梅子和三太太也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三太太出身地主之家,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三太太的父亲也多少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他怎么可能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小子。爱情的悲剧即将上演。也许那个时候,三太太和大梅子什么招数都想了,比如说私奔,比如说殉情,比如说……他们唯一没有想的,大概就是认命了。最终,他们想出了一个既能够活下去,又能够在一起的办法。那就是利用大梅子举手投足间的女儿气,将他扮作丫鬟,作为三太太的嫁妆一起陪嫁到陶家。这里的细节或许值得推敲,但是,人世间的事,是很难用公式去套,用常理去推的,怪事多的是。另外,认真也会输啊。所以,就不要深究、不要纠结,不要吹毛求疵,不要钻牛角尖。 当年的这一决断,在大梅子必然是痛苦的,在三太太也未尝轻松。大梅子这一去,放弃的不但是男人的身份,更是男人的尊严。世间男子能为爱而作此决断者,大概仅此一人而已。 (清)涨潮《幽梦影》中有语:“情必近于痴而始真”。 所以说呀,感情的事,与学问大小无关,与家庭出身无关,与贫富贵贱无关……世间锦衣玉食而行如猪狗者,比比皆是。只有那些“痴人”才用情最真,才会用真情。许多人,说是爱对方,实际是爱自己,一旦对自己的利益有半点损耗,便会责怪被爱者不是真心、不知道爱人。岂知,不是真心、不知道爱人者正是那人自己。世间男子,爱一个人能够爱到放弃自己的男人身份,爱到放弃自己的男人尊严,能有几个?想想大梅子随三太太出嫁当日,洞房花烛之夜,大梅子为三太太和陶老爷铺床整被时的痛伤,自是钢刀剜心也不及其痛之二三吧。 为了所爱的人做出牺牲,这世间也不少见,但是能够忍辱二十余年者,恐怕就不多见了吧?大梅子随三太太二十余年,是把身心全交给了他深爱的女人。忍一时易,忍一生可就难了。他图的是什么?他放弃了作男人的一切,他还会图什么呢?除了爱,我无法对大梅子的行为做出别的解释。 大梅子真的就没有作人的尊严么,他真的就忘记了自己男人的身份么?没有,完全没有。三太太为了抓住大少爷陶书利的把柄,去求六爷的时候,使出了女人公关的的优势,又是奉承,又是眼挑语逗,酒楼下大梅子的反应,也许大家不大在意。但正是这些细微的表情,在证明他没忘自己的男儿身份。 大梅子男扮女装随三太太出嫁,甘心以丫鬟的身份伺候三太太这是一奇;能在丫鬟的角色上坚持二十余年,这又是一奇,更奇的还在后面。 陶家即将崩溃前,出现了混乱的局面,人人自危,谁都想抓住别人的致命缺陷在自己危急时反手一击。大梅子在站着小解时被四太太远远看见。你三太太不是找了六爷要致大少爷於死地么?这下好了,四太太可以和大少爷合起伙来对付三太太了。终于到了不分离便可能死人的危机时刻了。三太太有情有意,打发大梅子走了。她留了下来,一则是要面对眼前的风暴,再则她也放心不下陶家的那批秘密财宝。 大梅子走了,他并没有亡命天涯,没有逃避。这个时候,他想着三太太的处境是危险的,他必须和她一起面对。那么,如何才能再出现在陶府呢?他想到了最恐怖的方法:那就是彻底去势,不让三太太的名声有半点污损。 古时候,穷人家的孩子无路可走了,为了活命,只能被送到宫里,但宫里是不好进的,进前先得挨上一刀子。这是为生活所迫,是没办法的事。当然,也有人进宫是为了名利。 武侠小说里,男人为了自己的霸业,为了一统江湖,为了千秋万代,得有个绝活才行。这绝活便是神功,神功岂是人人练得?要连绝活,习神功,先得把自己给绝了。所以有“欲练神功,必先自宫”一说。 看看,男人有为生活所迫而被残的,有为名利,为霸业而自残的。为了爱情而自残的大梅子当数第一人。爱和性、灵和肉是相伴而生,相伴而存的,爱一个人可以爱到出离肉身,真是千古情痴啊!千古奇人! 去势之后,大梅子回到了陶家。那天,陶家正在上演把三太太填井的闹剧。大梅子看着三太太将死,自己无力回天,便一头撞死在陶家大院。为斯人而生,为斯人而亡,大梅子的死,又是一奇。 想一想,也只有三太太这样聪明刁钻而又不失风情、有情有义的女人才当得起大梅子的爱。 大梅子死后,三太太依然没有忘记陶家的秘密财宝,最后葬身被水淹没的密室,这也是人世的悲哀吧。 传奇式的旷古情痴——大梅子、那个姓魏的男人,真可为之深深叹息几声! 读书记:诗·酒·陶渊明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身逐因缘法,心过次第禅。《过卢四员外宅看饭僧共题七韵》鸟来远语法,客去更安禅。 《投道一师兰若宿》道理很简单,一旦说破,就没有半点意趣。 “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留金石之功。岂徒以翰墨为勋绩,辞赋为君子哉。” “道人曰:‘如我按指,海印发光;汝暂举心,尘劳先起。’说者曰:‘若以法眼观,无俗不真;若以世眼观,无真不俗。’渊明心中有忧,他也有解忧的方法。当然,这方法不是饮酒,因为酒是不能够的。这里所说的解忧的方法,当然也不是行走于仕途,因为仕途上有许多污泥浊水,不能从心所欲,如果以仕途为解忧之法,这解忧之法就会成为招忧之源。这一腔悲哀,如何化解?除了行于文字的诗,便是用来浇愁的酒。这酒,已无处找寻了;只有这诗,还能探得靖节的情思。一是借助于精神,而得心灵的长久安宁。借助物质,是一种沉湎,甚或是一种放纵,就我臆测,效果可能不大,而且会伤及自身,比如酒、大烟、白//粉、甚而色(男色、女色皆有)。我觉得,渊明之可爱可敬,是在他能够守住本真,为世事忧,但不为世事所动。既然如此,那么,你怎么办呢?王维的了悟在哪里?其实大家都看到了,但不一定知道,这就是:“道”是精神层面的东西,现实总是让人无奈。 你再怎么高尚伟大,你总要吃饭,作为一个男人、作为一家之主,你要对自己的肚子负责、你要对妻儿的衣食负责,这就是矛盾。 便是 “道”在胸中,也不得不借助于酒来麻醉自己。这就是现实的凄凉与残忍。 “生有高世名,既没传无穷。不学狂驰子,直在百年中”八、陶元亮之酒与王摩诘之佛(五)放达,放达在哪里呢? 放达在 “道”上。看看靖节的《闲情赋》、他的性情、他的爱意直在眼前,他的情感是多么丰富。 靖节的悲哀,在生逢末世。那个时代,也有机会,但文人的清高,他又如何受得了职微身卑的屈辱。 这一腔悲哀,如何化解?除了行于文字的诗,便是用来浇愁的酒。这酒,已无处找寻了;只有这诗,还能探得靖节的情思。 靖节的悲哀,在生逢末世。那个时代,也有机会,但文人的清高,他又如何受得了职微身卑的屈辱。 《陶渊明集》在三四月间就已经读完了,其间,写了许多文字,残章断篇,未及详思,终于有空,可以慢慢整理出来了。 对于世事,陶渊明真的忘怀了吗?他真的达观到无所挂怀了吗?他真的对田园痴迷到不论世间是与非了吗? 似乎未必。 思绪:闲写那些飘过脑海的云朵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即使思绪如风,也有停留的时候。 终于,让一颗心平静地入体,慢慢恢复了故常。这一刻,不再焦灼、不再迷茫、不再彷徨…… 我知道,还有许多事没有答案;我也知道,许多事永远都不会有答案。 古人有云:“圣人无相,达人不卜”。 “有相”亦或“无相”,不是我们自己所能左右的事情。或许不是迷信,真得就是在出生的那一刻,一切已经定格。 对于自己的“相”,我也从来未曾在意过。 造化神奇,给了每个人一种与生俱来的功能,那就是:无论是谁,无论其“相”如何,站在镜子面前,他都能在里面研究出自己的美来。武大郎如此,猪八戒如此,东施就更不必说了。 我喜欢照镜子,不是为了“研究”抑或“欣赏”,只是为了“以正衣冠”。自从不知何年何月读了太宗李世民的名言之后,连照镜子的意念都渐渐隐退了。身边有那么多这样那样的人,镜子也就成了一种多余的东西。 至于“卜筮”,曾经被认为是迷信,是巫蛊,后来又被认为是科学,至于到底是什么,我至今都没有弄明白。 一度,行走于茫茫暗夜之中的时候,找不到方向,也会把自己的名姓、生辰、八字、星座甚至血型输入到数学公式一般的东西之中,希望能在其间窥探未来的奥义。结果,常常大失所望。后来读书到“达人不卜”,忽然顿悟,原来,我之迷失,皆是“不达”所致。虽然我知道,我不是“达人”;我也知道,我成不了“达人”。但是,自此以后,我也“不卜”了。 人生,就是用来承受的,苦也罢,乐也罢,都是人生的味道。就如同调料,你不知道苦的难以下咽的口腹感觉,你就永远体会不到甜美的深层滋味。 “卜”什么呢?也许,人生的乐趣和意味正在于它的不可预知性。 臧克家的《老马》里有一句:“这刻不知道下刻的命”,这,大约也是一种境界吧! 在这惯常人生、如烟世态当中,无论你愿或不愿,总会有种种事体落到你的身上。如何去面对呢? 我能做的,只能是去宽解所有的人,然后想办法,解决问题。当那些无法阻止、让人手足无措的事情落到我头上的时候,没有谁会给我们悲伤、愤怒、叹息的机会,我所能做的,就是平心静气地去面对,去想办法。当周遭的人都急得乱了方寸的时候,我甚至会怀疑自己的冷静是不是一种冷血?可是,如果我也不知所措,那么,他们该如何呢? 就这样,一日一日在世事的消磨之中成了这幅模样。 仍然清楚记得,很久以前,有人在我的博客上留言,说是“你的诗与文,都有些太故作姿态了。”为此,我曾私下写过一长篇文字以作答。“文心”与“人心”合一,是我一直追求的写作境界。我倒情愿我的文字是“故作姿态的”。如若真如此,也许原来的一切就不是艰难,而是平坦。 世事如此,人情也不外乎世事。生命中总会有人停留,总会有人离去。一切,也做平常观。 世事无常,人情无常,之所以有“无常”之感,只是因为我们的心“无常”。其实,天下事以平常心待之,一切,都只是平常。 闲坐说佛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悉达多弃世出家,为了寻求解脱,除自身烦恼,度芸芸众生,想尽了各种办法,用尽了全部智慧。 悉达多得此悟,为期六年,历尽劫难,几丧性命。然生性愚钝,慧根不深。 只能在空想中歇脚于灵山脚下,在梦想中闻得十方三世、万千佛国的法鼓齐鸣,雷音震耳,而终难进一层,亲聆法旨,体味天花乱坠、顽石点头的妙境。 时至今日,一切模糊又清晰,再回首,许多事,已经不知其然、亦不晓其所以然。 仅此数字,看来简单,修来不易。释迦牟尼本尊未成佛前,称悉达多王子。 一念转圜,悉达多终而放弃此道,欲另寻他法。一念转圜,悉达多终而放弃此道,欲另寻他法。 因为爱祖母,所以爱祖母终日礼拜的佛陀;因为听祖母讲因果,讲善恶,讲轮回,讲地狱的阴森可怖,讲西方极乐的一片光明,故而敬畏。 因为敬畏,所以虔诚。佛得一悟,经百千万劫方才通透。得见世尊拈花,迦叶微笑,在我,终成幻想。 悉达多得此一悟,便断绝了行苦修之道的念头,而同修五人以为其背叛前誓,忿而离去。 年少的时节,每晨早起,洗漱,焚香,烧纸,念诵祖母教授的 “佛经”。释迦牟尼本尊未成佛前,称悉达多王子。一念转圜,悉达多终而放弃此道,欲另寻他法。 谁人真识丞相女?闲说王宝钏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一) 终于,可以坐下来拨弄文字了。 这一阵子很忙,闲下来时,也只是想着好好休息。平日间那些个所谓的愁呀、恨呀,情呀、怨呀……的“劳什子”,也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看来,那些个闲愁都是没事人才会有的;看来,那些个幽恨皆是无聊者才会生的。 改不了习气,虽然没有捉笔,心里多少总是牵念着的。 思绪很乱,没有新的涌动,也就只能整理曾经废弃的残障断句了。 打开电脑,听了一段秦腔,就想着写写秦腔吧。 在镇江时没有写完的王宝钏还在那里“横陈”着,补了这一篇再说。 《王宝钏》这出戏,是秦腔中的一大名剧。在我,对秦腔还是一片懵懂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王宝钏”这个名字。 儿时的歌谣有云: 王宝钏,实可怜,提个笼笼把菜剜……(注:笼笼就是篮子的故乡方言版。) 在乡人的心目中,“王宝钏”是可怜与贫穷的代名词。对于世事,那时我还不明了,就只知道王宝钏是贫穷的、是靠挖野菜充饥、度日的。其他关于她的一切,甚是模糊。 后来秦腔折子戏《五典坡》(也有称《五家坡》的,京戏就是如此)看得多了,才对王宝钏有了一点最初的印象。 《三击掌》、《探窑》、《别窑》等,都是关于王宝钏的名折。秦人喜好秦腔者,大概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渐渐地,戏看得多了,王宝钏的仪态也就逐渐完整了。曾经,在我的头脑中,她的形象如此: 那是一个不会嫌贫爱富的女子——愿意与乞讨者成婚; 那是一个一诺千金的女子——彩球既中,便誓死不改; 那是一个叛逆的女子——为夫君而不惜与父亲决裂,愤而击掌为誓,恩断义绝,搬出相府; 那是一个钟情的女子——不慕蓉华、不嫌贫贱而甘愿与心上人蜗居寒窑; 那是一个从一而终的女子——十八年苦等丈夫,坚定不移; 那是一个耐得清苦的女子——十八年,在艰难困苦中度日,清贫中,只能靠挖野菜充饥; 那是一个守身如玉的女子——姐丈魏虎几番苦苦相逼,她不为势屈,不为财迷; …… 就是这样的女子成就了一段佳话。至今,仍让许多人在细细品味戏曲的同时,欣赏着她的传奇人生、感叹着她的情深意重。 我是以男性的身份写这段文字的,对于那些有“女权癖”的人士而言。我上面关于王宝钏的文字,大约会引来一些无谓的板砖和唾沫。笑骂由人,也不用管那么多了。 各位看官,您且弄明白了,上面的“王宝钏形象”只是我曾经的印象,后来的改观与发展且听我徐徐道来,您先别急着下结论! (二) 关于王氏宝钏的故事,曾经,听到过批判的声音,说是男尊女卑制度的遗毒,说是套给妇女的枷锁,说是要求妇人从一而终的糟粕。 这些,有点“某类阶级评论家”的味道,有深深的时代烙印,姑且由他吧。 先看看女性作家张爱玲的评论吧,她是从妇女的角度看这出戏的。张氏本身作为女性,她的见解或许更精到。张爱玲有一篇文章《洋人看京戏及其他》,其中有这样的文字: “《红鬃烈马》无微不至地描写了男性的自私。薛平贵致力于他的事业十八年,泰然地将他的夫人搁在寒窑里像冰箱里的一尾鱼。有这么一天,他突然不放心起来,星夜赶回家去。她的一生的最美好的年光已经被贫穷与一个社会叛徒的寂寞给作践完了,然而他以为团圆的快乐足够抵偿了以前的一切。他不给她设身处地想一想——他封了她做皇后,在代战公主的领土里做皇后!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妾的手里讨生活!难怪她封了皇后之后十八天就死了——她没这福分。可是薛平贵虽对女人不甚体谅,依旧被写成一个好人。……” 张爱玲作为女性,出发点自然而然地顺应了自己的性别。她首先对男人进行了严厉的批判,除了以点带面地指责了“男性的自私”,她更是声色俱厉地称呼薛平贵为“社会叛徒”。从女性的视觉和思维看,男人守在身边是窝囊废、是没出息;男人不在身边、顾事业,又会说“陪伴是最长情的表白”。反正,男人怎么做都是不对。 张爱玲对王宝钏的态度,一是同情王氏的被搁置与被冷落,一是可惜王氏失掉的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一是可怜王氏在寒窑中经受的贫苦,一是感触王氏十八年间形单影只的寂寞,最后,张爱玲特别犀利地指出,王宝钏必须“在一个年轻的、当权的妾的手里讨生活”。 张爱玲自有她的道理!仅从作为女性维护女性、理解女性这一点来说,张氏无疑是很有说服力、非常有力量的。 至于薛平贵是不是好人,是不是被写成好人,似乎,不那么确定。至少,在我,是不确定的。 关于张爱玲的评说,先画一个句点。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秦腔也有称《王宝钏》为《红鬃烈马》的。红鬃烈马就是曲江池里的妖马,被薛平贵降服。这事成了他去征战西凉国的起因,红鬃烈马也成了他坐骑。 关于《王宝钏》的评论,老生常谈,又不得不提鲁迅先生在《集外集拾遗·〈绛洞花主〉小引》中评论《红楼梦》时说的话: “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按照鲁迅先生的说法,关于王宝钏的各种评论,见仁见智,各存其说。 说到这出戏中有所谓的“封建思想”,完全可以。但就我看来,说这出戏是反封建、反传统的,似乎也未尝不可。 不刻意嫌贫爱富、不讲究门当户对……不正是王宝钏所对抗的么?不正是王宝钏对以往所谓的“封建”、对千年以后的而今流俗依然的“非封建”的最有力的反叛么? 谁又敢说不是这样? (三) 这么多年来,人们为什么对《王宝钏》喜爱有加?我看,这里面未必没有作剧者与解剧者道学意淫的功劳。 千百年来,高门秀户里的千金,乡野村夫谁个能得见其玉颜娇色?不要说箪壶卖浆、贩夫走卒见不着,按照后来所谓“封建礼仪”的传说,大概连他们亲朋中的兄弟行也难见得其真姿天香。 也不知道,王宝钏的那个时代是否也是这样? 今儿个,当朝一品大员王丞相的女儿,忽然间聚众招亲,在众多的老男、少男,穷男、富男,美男、丑男,高男、矮男……面前,抛撒绣球。丞相的女儿不按才子佳人的套路出牌。她没有打中权势之家的浪荡公子,没有打中商贾之家的高富帅,她偏偏就打中了沿街讨饭、被一般人目为不入流的乞丐。最最要命的是,这金枝玉叶的娇娇女,不但不嫌弃这乞丐,还非要嫁他不可,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断绝父女之情,愤而离家出走。 这一切,无疑给喜欢做白日梦的人、给生命无望的人、给前途无光的人许多惊喜。当然,这也在精神上给了那些个梦想天开的人以无限的慰藉。 这是道学先生一以贯之的对流俗的迎合。 想一想,这相府中的千金,原本是在钟鸣鼎食中度日的。而今,观众看到的,却是一个在寒窑中、在贫穷与艰难中煎熬的妇人。她的生活,与常人无异,甚而不及周边的民众。栖居寒窑,便是委身于社会的最底层。相府的小姐,从高高在上、锦衣玉食、神秘莫测、难睹真容……到跌落民间、柴米难支、抛头露面、亲力劳作……这一切,对生于民间、长于民间、一直贫苦的普罗大众来说,是不是一种心理补偿呢? 猜想,大众或许由此看到了希望看到的,大众甚至由此看到了曾经不可能看到的。 这样,他们就心满意足了吗?没有,完全没有。 所谓的知识分子,常常喜欢以自谓的聪明与高雅来下观常人,以此来自抬身价,以此来张扬自己的与众不同。其实,这是无知与可笑的。 因为,民众对王宝钏的品评,并未停留于浅显的表面,并未止步于道学意淫的满足。 民众自有他的智慧。它们或许没有品风赏月的所谓雅趣,他们或许没有所谓的框架理论、结构逻辑之类的大帽子。但是,民众自有他们判断是非的逻辑和标准——这“逻辑”和“标准”是隐于生命底层的,无须显摆,一举手、一投足间自然运用。 相府千金为什么会下嫁乞儿? 道学家有一说,民众又自有一说。 (四) 除了上面的,道学家还会怎么说呢? 彩球既中,须定终身。打中了,不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头百姓;不论是风度翩翩的少年,还是白发苍苍的老者;不论是身体健全的,还是肢体残缺的;不论是耳聪目明的,还是盲瞽不全的……你都得嫁! 这是什么?是命。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叫有义有信。 抛绣球,在我辈的眼中,这是兴高采烈的事,当婚当嫁,更是国人头等的大事。但我常常为之叫屈,为什么呢? 只恨无缘生在那个抛绣球的时代,设使有幸躬逢席棚飘彩,那么,想一想,在彼时彼地,即便我是一个地痞无赖,我也有成为豪门乘龙快婿的可能。这无本的生意,只赚不赔的买卖,比今世今时的买彩票还要划算。 我又常常为之庆幸:一是身为男儿,可不做女子之想;二是没有长在那样时代。 如若我是那个时代深墙大院里的明珠,我或将常常活在惊恐之中。万一哪一天,皇宫有令,或者父母有命,让我手把绣球任意抛,我的人生不是也就成了看台上的一出了吗?抛出去的,不仅仅是个绣球,抛出去的,也是漫漫的人生啊?人心难测,抛给哪一个都可能是陷阱。一片热闹声中,葬送的是我的如玉年华,葬送的是我的无价青春。打中的对象不满意,从了,是我一辈子的苦楚;不从,众口铄金,我将被唾沫淹死。 戏剧中,王宝钏嫁了薛平贵,道学家自然高兴。重义轻身,这是许多人想见的。 道学家之外,民众呢?他们又怎么看? 这正是我写这篇的兴趣所在。 (五) 王宝钏之下嫁薛平贵,说实在的,在我试着去了解这眼前的世界的时候,对于这一事件,我实在是想不通。 我曾经以为这“想不通”只是我我一个人的事,后来才发现,有些和我共土同生的乡下人也是想不通的。 为了爱情,痴情或者刚烈的女子可以舍却性命,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论是过去,还是现代,都是如此,想来以后也不会有多大改变。 为了爱情,男人嘛,就说不准了。 王宝钏之执意要嫁薛平贵,并无爱情可言。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所以,王宝钏与薛平贵的事,用爱情是解释不通的。 曾经听过乡人的言论,那时只作奇闻,一听之后,便一笑了之了。后来越想越有道理,于是,今天还要细究一番。 年少时,在乡间生活的那些日子里,喜欢听乡亲闲谈,常觉那是一趣。一日,听乡人言及王宝钏,其谈论的场景如下: 某甲: “你说说,堂堂相府的大小姐,不嫁王孙公子,偏要跟一个穷要饭的受罪,这于情于理都有讲不通的地方,是不是啊?” 某乙: “谁说不是呢!您哪里知道,王宝钏嫁给薛平贵,是有原因的。这人家早就说了。” 某丙: “什么原因呢?我咋就没听说过。” 某丁: “要是没原因,谁会嫁给个讨饭的?吃穿都成了问题!” 某戊: “谁给说说,那究竟是怎么回事呀?” 某己: “据说,有一次,王宝钏出门,打起轿帘往外看,远远地见一人横卧地上,衣衫褴褛,正在酣睡。这些并无甚稀奇,奇就奇在……” 某庚: “奇什么呀?奇在哪里啊?” 某辛接道: “奇的是,有小蛇从那人的鼻孔入,又从那人的口中出!” 某壬: “哈哈,不用讲,那人肯定是薛平贵了!不过,这有些玄乎。” 某癸: “别打岔!” 某己补充: “凡有蛇从人七窍出入,而人毫发无损者,此大富大贵的帝王之兆啊!” 众附和到: “真是奇了怪了!” …… (六) 乡亲的讲述,听起来是奇闻,说起来是笑谈。 当日听罢之后,我也从未仔细思索过。直到有一天,想写一点关于王宝钏的文字,我才在脑海中回放了一下当时的场景。 回放之后,我就着手写关于王宝钏的文字,但只写了不长一点点,因为各种扰攘,便没有了下文。 前一阵子,又想起一些事来,觉得王宝钏之嫁薛平贵并没有那么简单,至少,在乡亲们的眼中是这样。于是,我又把乡亲们的话在胸中细细体味了一遍。再去听戏时,我越是觉得这里面有文章。 门当户对的说法,不知被多少人批了又批。如果我们再去批,似乎很有拾人唾余的意思。 相反,如果我们对门当户对举双手双脚赞成,难免又有故作特立独行的嫌疑。 我常常想,门当户对也是不无道理的。毕竟,出身相同,生活环境相同的人,有太多的共通之处,猜想共通之处既多,那矛盾冲突的或许会想对减少。 再者,所谓的门当户对,在大多数情况下,也只是对高门富户而言的。古往今来,你往这人世上瞧,有几个高门富户在为儿女择亲时,是不看门、不问户的? 说得再不好听一点,古往今来的婚恋,走的都是向上一路,高门寻更高门,富户找更富户,这都是不可否认的现实。 王宝钏们之所以被传唱,还不是她们不走寻常路,也是因为她们的案例少之又少,所以才会有强大围观的效应。 王宝钏的故事,不是因为爱情而起,而是因为所谓的“守信”而成。无论如何,这简单的“守信说”都有些太单薄。所以,王宝钏的婚姻可以说是有悖常理的。这里面的蹊跷,难免让人做种种猜想。 乡亲们的“蛇入七窍”之说,当然有些玄乎,但是这并非空中生成的楼阁,凭空而起,还有它事可为佐证: 且看《史记•项羽本纪》中脍炙人口的“鸿门宴”一段: “范增说项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今入关,财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气,皆为龙虎,成五彩,此天子气也。急击勿失!’” 刘邦的“五彩龙虎气”和薛平贵的“蛇入七窍”是何其相似啊! 这里所讲的薛平贵的“蛇入七窍”是有他道理的:将无形之气化成有形之物,即从刘邦的“五彩龙虎气”到薛平贵的“入七窍之蛇”,是为了具象化。“望气”是需要有一定的道行的,普通人看不出谁有“气”,谁无“气”。只有高人异士、江湖术士才有“望气”的本领。王宝钏除了出身高贵之外,似乎没有什么特异功能,奇行异术。所以,如若薛平贵当时身现的异象和刘邦一样,也是“五彩龙虎气”,那么,王宝钏必然是看不到、也看不出的。假设王宝钏能看出所谓的“五彩龙虎气”,那她要么是江湖术士、要么就非怪即妖了。王宝钏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妇人,这里,只能让看“蛇入七窍”。这是现实的合理,也是剧情的真实。 一切,大概明了了。王宝钏之嫁薛平贵,在意的是未来。 因为王宝钏偶然之间看到了薛平贵的奇异,她想到了长远的以后必然。 (七) 王宝钏是一个聪明的女子,王宝钏是一个精明的女子。对于人生,她是自有主张的。飘彩当日,绣楼下人山人海,她偏偏打中薛平贵,是因为她心中早就有了主意。她是在放长线、她是在做远期投资。不要说绣楼下那些酒囊饭袋不知道她抛绣球给乞丐的深意,便是身为一品宰相的王父也只见得脚尖前的巴掌大的一块地。 薛平贵日后必有出息,必成大事。王宝钏把这想法、看法藏在心里,她不可能对别人说,包括生身父母。按照惯常的认知,旧时代的女子,礼仪为先,一些话,她大概是说不出口的。再说,有些话说出来,也不见得就会为人认可;有些话说出来,甚或徒遭嘲讽、取笑、羞辱。 王宝钏的有见地,就在于她有自己行事的主张。 我这些话,并非胡乱编造,凭空想象。有戏文为证,且看王宝钏对父亲的一段唱词: 姜子牙钓鱼在渭河上; 孔夫子陈蔡绝过粮; 韩信讨食拜了相; 百里奚给人放过羊; 把这些个名人、名相、名臣、名将, 一个、一个人夸奖, 哪一个,他中过状元郎? …… 老爹爹莫把穷人太小量, 多少贫贱做栋梁。 王宝钏的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不要觉得薛平贵今天是个要饭的,您就小瞧他,说不定有朝一日他就可能成为富可敌国、权倾朝野的一品,甚或为一地之主、一邦之君。 非仅以上孤证。后来,王宝钏对母亲的一段唱词有: 二月二来龙出现 王宝钏,梳妆彩楼前 王孙公子有千万 绣球儿,单打乞儿男 …… 在“龙”出现的时候,王宝钏不选千千万万的王孙公子,而偏偏照准抛球给乞儿,这里面是否有深意呢? 王宝钏对薛平贵是有期待的,将这期待上升为虚幻的真实,是五典坡前夜,王氏曾做的那一梦。 且看五典坡前的唱词: 昨夜晚做梦真稀罕; …… 王宝钏坐了朝阳院; …… 放大声哭奔五更天; …… 对丈夫的思念形诸梦中,自己端坐于龙宫凤阙的朝阳院。十八年啊,这个期待一直都在脑际萦绕。 事实证明,王宝钏的眼光是独到的,她选择的夫君,降服了红鬃烈马,征战西凉国,成了西凉国主。 这些,证明那一次下嫁是不无道理的。 至于十八年苦守,在我看来。王氏宝钏守的不光是夫妻的情分,而且守的是一口气,守的是一个希望。 她用苦守,证明今生的选择。按张爱玲的说法,王宝钏的苦守,似乎只得到十八天的荣华,不知是否有所据。或许,在大多数人,包括我看来,十八天已经足够了!不是吗? 人生之中,锦衣玉食而行尸走肉者又有多少趣味?王宝钏的日子是清苦,可是,她无怨无悔,她心中有希望,她也等回了自己的爱人,这,就足够了,还求什么呢? 这人世之中,又有多少像张爱玲说的“社会的叛徒”乐不思蜀、一去不返呢? 爱情婚姻小语录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14、破碎的爱情和婚姻会给投入其中的当事者造成长久的伤害和痛苦。 很多人会因此而否定爱情和婚姻、甚至否定男人或者女人。其实,爱情和婚姻本身并没有错,男人和女人并不能一概而论。 破碎的爱情和婚姻中,有错的是参与其中的那两个人。12、离婚的正常男女,特别是女人,大概都会对婚姻产生深深的恐惧。 大多数情况下,这种恐惧会导致他们不敢轻言婚姻,但这,并不会阻止他们重启一段或多段感情。 2、真正的爱情,源出于对爱的 “赤子之心”,对世俗的实物计较很少,对自我的利害计较很少。18、不以婚姻为目的的爱情,首先态度不端正,因为那是在 “耍”;其次行为不端正,因为那很 “流氓”。7、不肯包容,不肯谅解,不肯妥协,以自我为中心,甚至希望对方包括与对方有关的人等都围着自己转,这样的婚姻大多会倾覆。 6、不肯包容,不肯谅解,不肯妥协,以自我为中心的所谓爱情,肯定是假爱情。 1、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是有真正的爱情,是有幸福的婚姻的。《尘境心影录》爱情婚姻小语录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爷终是爷,孙仍是孙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等到清廷与洋人和议达成,旧京又恢复了往日的秩序。百工还是各从其企业,贱役还是各就其职。 “今天,这京城里没有皇上了,咱们就是主了。今天,咱们也要搀和搀和。”那么,庚子国变发生时,夏仁虎刚到旧京2年,他的记述,当有所据。 附:夏仁虎简介抢匪们那时候还想着,至此以后,这天下就穷富均等,人无差别了。 那些个泼皮、无赖在混乱中抢劫之后,以为天下至此大乱,可以胡作非为,为所欲为。 他们把抢劫来的服饰,毫不顾忌地穿起来,并且洋洋得意地招摇过市。 原本可以从服饰辨别身份的前清京城,一下子变了,看在曾经对旧京服饰熟悉的大伙眼中,一下子就错乱了。 街面上行走的那些个人,胡乱的穿着打扮,东拉西扯的穿法,猜想,大约就是光脖子打领带,大裆棉裤配西服的怪异。 看见的人,不知他们为什么要这么穿,也不知道这么穿的人究竟是个什么身份。 192.157.199.137,192.157.199.137;0;pc;1;磨铁文学按照夏仁虎的履历,戊戌变法(1898年)的那一年,夏仁虎以拔贡身份到北京参加殿试朝考,成绩优秀,遂定居北京。 读来让人心酸。可是,如果把小南唐李后主的吟唱和大前清两宫西狩时的狼狈一比,李后主的眼泪似乎还是单薄了些。 1929年,时年55岁的夏仁虎弃官归隐,专事著书和讲学,担任了北京大学讲师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抢匪们那时候还想着,至此以后,这天下就穷富均等,人无差别了。张作霖入关后,夏仁虎先后担任国务院的政务处长、财政部次长、代理总长和国务院秘书长。 192.157.199.137,192.157.199.137;0;pc;1;磨铁文学 “今天,这京城里没有皇上了,咱们就是主了。今天,咱们也要搀和搀和。”原本,狐裘是深冬严寒时的穿戴配饰。 可是,这些抢劫到狐裘的泼皮破落户,根本就等不及,怕炫迟了,人家抢了他的先。 在秋风稍稍吹动,天气还有夏的余热时,无赖们就慌忙把狐裘穿戴整齐。 这时候,往街上一走,还真是旧京一大景观,所谓 “秋风甫起,狐裘满街。”实权派慈禧太后硬拉着处处受制于人的光绪帝逃出旧京之后,偌大的一个京城、一个国之重地,忽然就变成了无主的混乱场所。 混乱的环境下,正是浑水摸鱼的好时候,那些个压抑了人性之恶的歹徒们,在没有管制、没有秩序、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尽情地将他们人性中的恶劣释放出来。 于是,明目张胆、大摇大摆的抢劫蔚然成风。一时间,这京城不再是天子脚下的温文尔雅,而变成了强盗横行的嚣张跋扈。 据说,那些乘乱抢劫的匪徒们兴高采烈地疯抢时,口里还讲着:抢匪们那时候还想着,至此以后,这天下就穷富均等,人无差别了。 原本,狐裘是深冬严寒时的穿戴配饰。可是,这些抢劫到狐裘的泼皮破落户,根本就等不及,怕炫迟了,人家抢了他的先。 在秋风稍稍吹动,天气还有夏的余热时,无赖们就慌忙把狐裘穿戴整齐。 这时候,往街上一走,还真是旧京一大景观,所谓 “秋风甫起,狐裘满街。”《旧京琐记》是夏仁虎所做的风俗、掌故类笔记。 这本笔记里面,对前清的许多事情做了记述。因为夏氏身在旧京数十载,他又亲身经历、耳闻目睹了前清的很多事体,所以,他的记述能道人所未闻,能所述有据,能使人信服。 按照夏仁虎的履历,戊戌变法(1898年)的那一年,夏仁虎以拔贡身份到北京参加殿试朝考,成绩优秀,遂定居北京。 192.157.199.137,192.157.199.137;0;pc;1;磨铁文学 看电视:电视剧《半路夫妻》的碎片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和谁过不是过呀?”个人以为,似乎这电视的主流是不好的,原因我还未详细深究,不便信口。 在这主流的背后,也有非主流的存在,这里面值得称赞的剧作和节目,算来也有不少,这里,就不一一点名了。 192.157.199.159,192.157.199.159;0;pc;1;磨铁文学有孩子了,准备离婚的,请慎重考虑,这会对孩子产生什么后果。 离婚夫妇们或许可以对自己的人生、对自己的婚姻不负责任,但既然你们把孩子们带到了这个世界,你们就必须对他们的成长负身心的责任! 4、母亲的智慧 “和谁过不是过呀?”她说:这个男人,有些野性,这野性,许多男人是没有的。 他的骨子里全是义气。管军要是不碰见胡小玲,一个离了婚的男人,没有正当的职业,一辈子也就那么玩完了。 所以说呀,人这一辈子,碰见一个合意的人不容易,要碰见一个你愿意为之痛改前非,为之立业拼搏的人就更不容易了。 “夫妻两个,就是那冬日里相依为命的刺猬。离得远了,冷;离得近了,扎。怎么办呢?要想既不冷也不扎,就得各自削去身上一半的刺,这样,靠在一起就舒坦了。但是,两个都得忍得住削刺的疼痛。”3、什么状况怎么配最终,江建平和胡小玲选择了提前谢幕。 他们的选择是明智的,他们是幸福的。后来,他们都找到了各自可意的人儿。 但问世间,有如此幸运者,能找到几个?现在,已经很少看电视了,偶尔看下,还挑剔地要死,是这也不看,那也不看。 所以,大多数情况下,看电视时百分之九十的时间都是拿着遥控器在换台。 吃亏就吃亏吧,结果江建平还是和郭芳结合了!记得有人曾说:她说:所以,已经结婚的,如果没有想好,千万别生孩子! 打算离婚的,乘没有孩子前赶紧离! “夫妻两个,就是那冬日里相依为命的刺猬。离得远了,冷;离得近了,扎。怎么办呢?要想既不冷也不扎,就得各自削去身上一半的刺,这样,靠在一起就舒坦了。但是,两个都得忍得住削刺的疼痛。”这个男人,有些野性,这野性,许多男人是没有的。 他的骨子里全是义气。管军要是不碰见胡小玲,一个离了婚的男人,没有正当的职业,一辈子也就那么玩完了。 所以说呀,人这一辈子,碰见一个合意的人不容易,要碰见一个你愿意为之痛改前非,为之立业拼搏的人就更不容易了。 所以管军会说:管军象真正的男人一样生活的时候,他和薛冬娜也就渐行渐远了。 我常常引用,常常为人所笑,我没有争辩过。日子真的比树叶还长啊! 2、容貌与风情8、离异家庭的幸运儿不多为此,我写了一篇:夫妻间的相处之道—— “刺猬”理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1、剧情她说:最终,江建平和胡小玲选择了提前谢幕。 他们的选择是明智的,他们是幸福的。后来,他们都找到了各自可意的人儿。 但问世间,有如此幸运者,能找到几个?管军象真正的男人一样生活的时候,他和薛冬娜也就渐行渐远了。 悲剧留给人的伤疤,是一辈子都会烙在心上的。大概,只有等到哪天闭眼了,哪天就忘却了! 那时,我处于毕业之后工作还没有找到之前的无业状态。等到真得有那么一天,一出一出地上演太监剧的话,那或许不只是在演所谓的 “阉人”,大约也是在阉割大众,阉割大众文化了。果真如此,就有些可悲了:难道几亿的观众只能在欣赏阉割中娱乐,在体味阉割中得到享受么? 8、离异家庭的幸运儿不多(二)正题一记忆是个很怪的东西,他有过滤功能,除了生杀之仇恨外,大多人会忘却所谓的怨恨,最低一层也会归于平淡。 (二)正题一记忆是个很怪的东西,他有过滤功能,除了生杀之仇恨外,大多人会忘却所谓的怨恨,最低一层也会归于平淡。 悲剧留给人的伤疤,是一辈子都会烙在心上的。大概,只有等到哪天闭眼了,哪天就忘却了! 看惯了胡小玲的正装,正面。那天,大约是胡小玲给了管军耳目一新的感觉吧,所以,他让她转过身去,想看看这个女人背后的风情。 6、青梅竹马不一定就白头偕老庆庆和阳阳,在这出戏中结局是好的,但也未少受折磨。 所以说,离异家庭的幸运儿不多。说这话时,管军因为受伤正躺在病床上。 “和谁过不是过”的那个人,这话也不知他说了多少次。可是后来,就是在他的身上连续不断地发生一次又一次感情婚姻破产的情景——在那个人,或许只认做是儿戏一场场,在我看来,实实是人生的悲剧一出出。 (一)杂说 “看女人,正面看容貌,背后看风情。” 游城录:厦门与扬州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不留恋眼前,走到哪里都是天;不固守家园,漂到何处都有岸。这一阵子在镇江,虽然对厦门很是怀念,但并没有游子思乡的情愫。 像我这样漂泊无依的人,无论在哪个城市,都不过是过客而已。这时,又想起有人说过的话来,难道爱过一次之后,真的就永远失去了再爱的能力? 偶尔会这么问自己。去过深圳之后,对城市的看法稍有改观。深圳也算平坦,街广路宽,环境也算可以。 于是便开始相信,还是有比厦门好的地方。192.157.199.63,192.157.199.63;0;pc;1;磨铁文学哪里都有山,哪里都有水,为什么只有故乡的山水才让许多人深深感触呢? 说白了,还不是一个 “情”字;情字说到底,还不是人。怀乡,思故里,其实只是怀人。假若厦门真是爱人,那扬州真可扮那添香的红袖了。 厦门的整洁清新、明丽可人惯坏了我。陕北的延安是在那一年的夏天随团参访的。 宝塔山、延河水已在脑中模糊。所能记得的,是喜欢上了团里的一位少女,胖胖的,面容已无法描摹。 扬州,我只有一面之缘。这一面之缘便让我印象深刻。古人有 “倾盖如故”之语,我与扬州,或可用此语界说。厦门的颜色是橙红引领的浅色调,扬州的颜色是瓦蓝代表的深色调;厦门是樱唇待吻的青春少女,扬州是风姿绰约的优雅少妇。 厦门是有活力的厦门,是樱唇待吻的少女。因为年轻,所以橙红引领的浅色调正好是对她量身定做的颜色。 这浅色调,配以厦门四季常开、四季常新的花,配以厦门四季长绿的草木,正是厦门的青春朝气所在。 在厦门呆了三年,其间也到过许多地方。扬州,我只有一面之缘。这一面之缘便让我印象深刻。 古人有 “倾盖如故”之语,我与扬州,或可用此语界说。厦门的颜色是橙红引领的浅色调,扬州的颜色是瓦蓝代表的深色调;厦门是樱唇待吻的青春少女,扬州是风姿绰约的优雅少妇。 我也常常自嘲,可能那些城市不见得就会接纳我,但在我挑剔的眼中,它们是永远无法入眼的、无法进心的。 我是秦人,西安自不必说。我也常常自嘲,可能那些城市不见得就会接纳我,但在我挑剔的眼中,它们是永远无法入眼的、无法进心的。 厦门的整洁清新、明丽可人惯坏了我。曾经,去过合肥。它的一些新区倒也过得去,但整体印象平平。 毕业后,远赴冰城哈尔滨,在那边,一呆就是三年。哈尔滨的冰灯未曾亲赏,不过那里的冷,那里的雪,永远会留在脑海之中。 在厦门呆了三年,其间也到过许多地方。 “他人妻子自家儿。”三年前,首次见到厦门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三年中对她的爱与日俱增,无法割舍;三年后,因为喜欢,因为种种,选择了留守,想着,或许会是一生的停留。 无论到了什么城市,只要是脏、乱,只要是绿化跟不上、尘土飞扬,哪怕它权可倾国,富甲天下;哪怕它是省会、是京城,我都会对它们有所喜爱。 除了家乡,我会把所有走过的地方都拿来和厦门比较。我也常常自嘲,可能那些城市不见得就会接纳我,但在我挑剔的眼中,它们是永远无法入眼的、无法进心的。 厦门之后,对城市,又开始用 “对比”的眼光观察了。三年前,首次见到厦门时,就对她一见钟情;三年中对她的爱与日俱增,无法割舍;三年后,因为喜欢,因为种种,选择了留守,想着,或许会是一生的停留。 扬州,我只有一面之缘。这一面之缘便让我印象深刻。古人有 “倾盖如故”之语,我与扬州,或可用此语界说。厦门的颜色是橙红引领的浅色调,扬州的颜色是瓦蓝代表的深色调;厦门是樱唇待吻的青春少女,扬州是风姿绰约的优雅少妇。 192.157.199.63,192.157.199.63;0;pc;1;磨铁文学昨天,因为工作,去了扬州,停留短暂,印象深刻。 厦门大学屋顶的橙红瓦,我自认是厦门的代表色。当然,厦门其它的颜色也不少,但在我,是把橙红引领的浅色做了厦门的颜色来看的。 厦门,没有家,对我,仍然是漂泊;再怎么爱,在我,也不过是一厢情愿。 这一阵子在镇江,虽然对厦门很是怀念,但并没有游子思乡的情愫。像我这样漂泊无依的人,无论在哪个城市,都不过是过客而已。 毕业后,远赴冰城哈尔滨,在那边,一呆就是三年。哈尔滨的冰灯未曾亲赏,不过那里的冷,那里的雪,永远会留在脑海之中。 这是比较的结果,也是真实人性的写照,跟 “色不色”绝对无任何关系。几千年男尊女卑的传统,这话当然也是男权社会的产物。 其实,在妇人的心理中,也有 “他人夫君自家儿”的意识,或者倾向,只不过人们不这么说罢了。毕业后,远赴冰城哈尔滨,在那边,一呆就是三年。 哈尔滨的冰灯未曾亲赏,不过那里的冷,那里的雪,永远会留在脑海之中。 家乡是生我养我的双亲、是兄弟姐妹、是那周遭播撒童年笑声的流水,是曾经和双亲一起劳作的土地,是一声声回肠荡气的秦腔,是走遍天涯海角一刻也不能暂忘的思念……因而,家乡的地位自不可撼动,那是生长我的根,是血脉流淌的源,无他物可以与之比拟。 这一阵子在镇江,虽然对厦门很是怀念,但并没有游子思乡的情愫。像我这样漂泊无依的人,无论在哪个城市,都不过是过客而已。 昨天,才知道,扬州和厦门一样,也是 “世界人居奖”的城市之一。厦门的青春活力,正如少女,以朝气为资本,让我这自觉老去的人有些压抑。 厦门岛内,人多地少,繁华地段的路窄,建筑物高大,行走其间,压抑感顿生。 这些,正如用年轻的气势而咄咄逼人的刁蛮而又不失可爱少女。我曾说:希望在江南的某个园林中有我的书斋,夜夜读书,有红袖添香。 家乡是生我养我的双亲、是兄弟姐妹、是那周遭播撒童年笑声的流水,是曾经和双亲一起劳作的土地,是一声声回肠荡气的秦腔,是走遍天涯海角一刻也不能暂忘的思念……因而,家乡的地位自不可撼动,那是生长我的根,是血脉流淌的源,无他物可以与之比拟。 在带湖的边上遥念稼轩:闲写辛弃疾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看似平常的句子,这里面有多少无奈和哀伤啊!稼轩的人生,虽有过纵酒呼卢的豪迈,虽有过 “八百里分麾下炙”(《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的壮阔!但是,终究没有把那一腔淋漓的鲜血酣畅地全部抛洒出去。 所以,人生自然失意。到老时,回首往昔,一切皆如烟云过眼,没有多少痕迹存留,功名利禄,多少已能达观待之。 这是中层次的烦恼。毕竟,在情愿与不情愿中,已把许多艰难顺畅、痛苦欢愉、成功失败消解掉了。 “倩何人、唤取红巾翠袖,揾英雄泪!”《尘境心影录》在带湖的边上遥念稼轩:闲写辛弃疾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闲写宋词之醉落魄〔栖乌飞绝〕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栖乌飞绝,绛河绿雾星明灭,烧香曳簟眠清樾。花影吹笙,满地淡黄月。 月光洒遍大地,与大地交接,成了朦朦的黄色,似给这大地铺了一层柔柔的淡黄绢。 这绢,轻若纤尘,薄似蝉翼。《尘境心影录》闲写宋词之醉落魄〔栖乌飞绝〕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闲写宋词之朝中措〔长年心事寄林扃〕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这,才是我快意的人生;无论是怎样地艰难与烦愁,人生的路,你都得硬着头皮、迈开步子往前走。 附原词:附原词:……朝中措〔长年心事寄林扃〕范成大这,才是我惬意的生活;《尘境心影录》闲写宋词之朝中措〔长年心事寄林扃〕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孔子的善教与放达:陈蔡之厄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不被这些世俗小人所容,有什么关系?正因为不被所容,才正好表现出什么是君子。”子贡这人有些毛躁,见老师这般作为,他一下子就发作了,怒气腾腾。 “由啊,《诗》中不是说了吗:‘我们又不是野兽,为什么要我们整天沿着旷野奔跑呢’?如果引用这句诗来描绘我们现在的处境,大致差不了多少吧?难道是老师我奉行的道义错了吗?我如何会沦落到这步田地?” “即使这天下没有地方容得下老师您所奉行的道义,老师您依然在不遗余力地推行这道义。这就是老师您值得学生辈敬仰和学习的地方,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子贡悻悻而出。 话说,当大国楚想把处于陈蔡之间的孔子迎聘到其国的时候,小国陈与蔡当权派的那些人物就有些心虚了。 因为一则孔子看事看得透彻,他在陈蔡之间这么些年,对于这两个小国的政治和舆情大概已经了如指掌了;二则孔子在陈蔡时,这两个小国的当权派根本就没有听取他的任何意见。 陈蔡的当权派一合计,推测如果楚国重用孔子,那么自己的权位恐怕就难保了,于是,他们就一起派那些身触刑律的罪犯、那些为国家无偿建设的工地上的劳役,去把孔子围在了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外。 “老师啊,是不是您老人家所尊崇的道义太大了,以至于这天下没有哪里能够容得下您老人家。不知道这样讲对不对?如果真是这样,老师您何不稍微降低一下自己标准和身份呢?”当然,这 “忠”,并非狭义上的所谓 “忠君”,而且在广义上包含了对自己的人生理念、做人准则的坚持;这 “恕”,非仅仅是对人的宽容,还有对自身处境的豁达。 “假如有智慧就一定能够使道义畅行无阻,那么,我们的智慧大概都比不过王子比干吧?众所周知,就连比干这样有大智慧的人,都会被挖心而死,我们的智慧又算得了什么呢?” “由啊,《诗》中不是说了吗:‘我们又不是野兽,为什么要我们整天沿着旷野奔跑呢’?如果引用这句诗来描绘我们现在的处境,大致差不了多少吧?难道是老师我奉行的道义错了吗?我如何会沦落到这步田地?” “回啊,《诗》中不是说了吗:‘我们又不是野兽,为什么要我们整天沿着旷野奔跑呢’?如果引用这句诗来描绘我们现在的处境,大致差不了多少吧?难道是老师我奉行的道义错了吗?我如何会沦落到这步田地?”孔子也没有喜,也没有怒,也没有长篇大论,只是点到为止。 夫子心知,目前的这种状况,君子也会遇到,但是子路你得明白:子路刚一出去,子贡就来到了孔子面前,孔子将刚才问子路的话又重复了一遍:“又莫非是我们的智慧不够吧?是不是因为智慧不够,这才使我们奉行的道义不能畅行于世呢?” “赐啊,好的农夫一定会非常勤劳、尽心尽力地把土地耕种好,但他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有好的收成。优秀的工匠会花费全部的心思以保证作品的工艺精巧,但他无法保证自己的作品就一定能符合别人的心意。赐啊,这个道理你明白吗?”子路点了点头,似懂非懂地出去了。 话说,当大国楚想把处于陈蔡之间的孔子迎聘到其国的时候,小国陈与蔡当权派的那些人物就有些心虚了。 因为一则孔子看事看得透彻,他在陈蔡之间这么些年,对于这两个小国的政治和舆情大概已经了如指掌了;二则孔子在陈蔡时,这两个小国的当权派根本就没有听取他的任何意见。 陈蔡的当权派一合计,推测如果楚国重用孔子,那么自己的权位恐怕就难保了,于是,他们就一起派那些身触刑律的罪犯、那些为国家无偿建设的工地上的劳役,去把孔子围在了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外。 “由啊,《诗》中不是说了吗:‘我们又不是野兽,为什么要我们整天沿着旷野奔跑呢’?如果引用这句诗来描绘我们现在的处境,大致差不了多少吧?难道是老师我奉行的道义错了吗?我如何会沦落到这步田地?”孔子含笑点了点头,边听颜回回答边想:这孩子确实可以广大我的道义。 子贡以为我的道义太大,所以天下没有地方可以接纳我这个人。其实,即使我降低个人的标准和身份,我个人被统治者所接纳,如果没有合宜的现实环境,我所奉行的道义还是无法施行。 果真这样,对我而言,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子贡哪里知道,不是没有地方容不下我这个人,而是没有地方可以容得下我所尊崇的道义。 “老师当然博学多识啊,难道您不认为是这个样子吗?” “赐啊,好的农夫一定会非常勤劳、尽心尽力地把土地耕种好,但他不能保证一定就能有好的收成。优秀的工匠会花费全部的心思以保证作品的工艺精巧,但他无法保证自己的作品就一定能符合别人的心意。赐啊,这个道理你明白吗?”子贡面带惭愧退了出来。 “其实,这道义暂时不被接纳又有什么关系呢?不被那些世俗小人所容,也从侧面证明了老师的君子之风。老师啊,我觉得,如果这道义没有修行好,这是我们自己的不是。但是,既然这道义已经修得完备,而持国之人无法容纳,不能用之以治国,不能使之以安民,那就是他们的不是。” “回啊,《诗》中不是说了吗:‘我们又不是野兽,为什么要我们整天沿着旷野奔跑呢’?如果引用这句诗来描绘我们现在的处境,大致差不了多少吧?难道是老师我奉行的道义错了吗?我如何会沦落到这步田地?”他们没有直接派军队围堵、镇压孔子,是因为这样做太明目张胆,猜想也是迫于国际舆论,害怕楚国或其他大国的惩罚,也害怕民间力量的反对。 孔夫子能够说服强盗吗?庄子《盗跖》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丘听说了,大凡天下的人,有三重美德值得颂扬:第一种是先天的美德:那就是身材修颀,容姿俊美,天下难寻其二,无论是三尺顽童、还是耄耋老者,无论是贫无立锥、还是富可敌国,见了这样的人都啧啧称美、交口赞誉,这算是上等美德。 还有一种美德那就是:勇冠三军,为人强悍,做事果断,能够以其谋略聚集众人,组织军事力量斩将搴旗,这种美德虽然威风八面,不过,只能算是下等的美德了。 “孔丘,往前走说话!你今天来到我这里,我之所以见你,是给我哥哥面子。但是你记着:你所说的话,如果我听着顺耳,你还可以活着回去;你所说的话,如果不中听,不光是你,连你的弟子们都得横尸出门。”听完盗跖的一番滔滔雄论,孔子又拜了盗跖两拜,小跑着出门离去。 上了车,孔子手上的马缰绳掉了三次。以孔子的为人行事,这样的事体以前从未发生过,今儿个算是开天辟地头一遭。 这时的孔子,目光茫然,一副不知所从的样子,他面如死灰,手扶着车前的横木深深低下沉沉的头,就连呼吸似乎都有些困难。 舜放逐了自己的亲爹瞽叟,也是不孝的逆子。负责通报的人向盗跖转告了孔子的话。 盗跖听完,大怒。他发怒时的样子很是特别:眼睛瞪得就像天上的明星;头发都竖了起来,就像书里说的那样:“怒发冲冠”。 他大声说道:柳下季心里明白自己的弟弟是什么样的人,他不想泼一头冷水给孔子,缓缓地说:您是兼具丘前面所说的那三重美德於一身的人,这话怎么讲呢? 你的那些个所谓的道,也不过是营求奔兢之术罢了;你的那些个所谓道,都是诈巧虚伪的事情;你的那些个所谓道,是永远都没有办法保持真性情的;你的那些个所谓道,是不足为论的。”柳下季心里明白自己的弟弟是什么样的人,他不想泼一头冷水给孔子,缓缓地说:正如你所说,我柳下跖的确个子高大,形容美好,人见人爱。 这又有什么呢?我自己深知,这只是拜父母所赐罢了。就算孔丘你不说,我还不知道自己长啥样吗? 孔子这一路的沉默失色,可吓坏了众位弟子,他们看见先生这个样子,很是担心,可是谁也不敢开这个头,去问先生一声。 孔子的这一声应答,众弟子终于把心放到肚子里了。我告诉你,城池再大,它都大不过整个天下。 你们不是口口声声都离不开尧舜这样的明君吗?尧舜曾经富有天下,坐拥四海,你们在颂扬他们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尧舜的子孙过的怎么样呢? 我告诉你吧:尧舜的子孙穷得连立锥之地都没有。你们日日不忘的商汤、周武又如何呢? 他们虽立为天子,但是后世早就灰飞烟灭了,哪里还有踪影?尧、舜,商汤、周武的后世为什么会如此凄惨? 我再告诉你:难道不是因为他们贪图大利的缘故吗?看看将军您:身高一米九零左右,面容俊秀,目光炯炯有神;嘴唇如光鲜亮泽的朱砂,牙齿整齐洁白如顺序排列的螺壳。 将军您一发声,正如黄钟之音般和谐悦耳。大禹治水,功高齐天,结果却落了个半身不遂,也不能算是完满。 孔子话头一住,盗跖立刻声色俱厉地怒喝道:到了‘神农’时代,人们已经有了安然恬静的栖身之所,生活则满足自得。 这个时候,人们只知道这世上有妈妈,而不知道爸爸是谁。这个时候,人和动物已经能够和谐共处,麋鹿见人而不惊,人们通过耕田种地获得食物,通过纺线织布获得衣服。 这个时候,人与人之间,融洽相处、和谐共生,根本不会产生互相争夺、或者互相残害的心思。 可以说,这是道德最为兴盛的时代。天地广大无边、四时更替无穷,但是面对茫茫苍穹,人世是多么地短暂,不经意间,就已经到了死亡的边缘。 想想这有限的生命,再想想浩渺的宇宙,人生在世,真可以说是白驹过隙了。 世人所崇尚的君主,当然首推黄帝了。但是,就连黄帝也难做到德行完备,还发生了涿鹿这样的大战,以至于死伤无数、流血百里。 “孔先生,忽然间好几天不见您的踪影。前儿个您说要去见阿跖,看您鞍马劳顿的样子,莫非您真的去见阿跖了?”您是兼具丘前面所说的那三重美德於一身的人,这话怎么讲呢? 孔子终于有了空闲,他专程去拜访了柳下季。因为,在孔子的观念中,弟弟的恶行,做哥哥的是必须要负责任的,不能坐视不理、袖手旁观。 周武王更绝,竟然以下犯上,杀死了殷纣王。其二呢,就是智慧包罗万象、知识囊括天地;能够清楚明白地分辨一切事物;这是中等美德。 “给人家作爸爸的人,必须能够教导自己的孩子;给人家作哥哥的人,必须能够为弟弟做出表率。如果爸爸不能教导孩子,哥哥不能为弟弟做出表率,那么父子之情,兄弟友爱就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觉得可贵了。柳先生您是当今世上有才有识的贤达人士,而您的弟弟却是被人们视为洪水猛兽的强盗阿跖。弟弟为害天下,作哥哥的却不能引导他走上正路,我真的很为您脸红啊!既然您不愿意管教您的弟弟,为了道义,为了尽朋友的情谊,我倒是愿意去您弟弟那里劝说劝说他。”武王以下犯上,讨伐殷纣灭其国,可以算是乱臣贼子。 “是啊。”(七) “是啊。”我告诉你,城池再大,它都大不过整个天下。你们不是口口声声都离不开尧舜这样的明君吗? 尧舜曾经富有天下,坐拥四海,你们在颂扬他们的同时,有没有想过,尧舜的子孙过的怎么样呢? 我告诉你吧:尧舜的子孙穷得连立锥之地都没有。你们日日不忘的商汤、周武又如何呢? 他们虽立为天子,但是后世早就灰飞烟灭了,哪里还有踪影?尧、舜,商汤、周武的后世为什么会如此凄惨? 我再告诉你:难道不是因为他们贪图大利的缘故吗?将军如果有意听取我的意见,想改变形象,重新开创新事业的话,丘愿意奉犬马之劳。 丘可以为将军向南出使吴、越二国,向北出使齐、鲁二国;丘还可以为将军游说东边的宋、卫;西边的晋、楚。 当然,前提是将军愿意!如果得到将军首肯,那么,丘就可以让这些国家一起为将军兴建方圆数百里的城池,为将军兴建数十万户人口的都邑,这样的话,将军也就可以成为一方诸侯;这样的话,将军就可以与天下人一起开创新的历史局面;这样的话,将军就可以停止战争、让士卒休养生息;这样的话,将军就可以收容抚养兄弟,供祭自己的先祖。 柳下季见了孔子,马上就说:“给人家作爸爸的人,必须能够教导自己的孩子;给人家作哥哥的人,必须能够为弟弟做出表率。如果爸爸不能教导孩子,哥哥不能为弟弟做出表率,那么父子之情,兄弟友爱就没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人觉得可贵了。柳先生您是当今世上有才有识的贤达人士,而您的弟弟却是被人们视为洪水猛兽的强盗阿跖。弟弟为害天下,作哥哥的却不能引导他走上正路,我真的很为您脸红啊!既然您不愿意管教您的弟弟,为了道义,为了尽朋友的情谊,我倒是愿意去您弟弟那里劝说劝说他。”192.157.199.80,192.157.199.80;0;pc;1;磨铁文学 无题: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每每无法给自己的文章一个合适的标题时,大多数时候,我能够想到的便是玉谿生。 玉谿生的《无题》,给了我们无限的遐想,给了我们太多对所谓的爱恨情仇的解读与琢磨,也给了我们一个永远也不会过时的文章题目。 我这个乡下人,偶尔也会发些骚情与逸思。但是,我永远也不会觉得或者承认自己是个 “文人”,我知道,自己只是个乡下人而已,最多也就不过是个乡下的读书罢了。 早年爱李义山的句子爱到痴狂,一句 “留得残荷听雨声”,被我用了不知千回万遍,从来就没有觉得腻歪。这种爱,至今依然。 前日梦中忽醒,脑间闪出一句 “直道相思了无益”。暗暗笑自己的傻:一个老男人,怎么会有相思?又不是怀春的少女,幽居的嫠妇。 于是,便翻出玉谿生的《无题》来品味:重帏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 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风波不信菱枝弱,月露谁教桂叶香?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我们在论诗时,总会提到 “知人论世”。关于这一点,我不否认,无论如何,我们都有自己的成长背景;无论如何,我们都有自己的生存环境;这背景与环境,总是自觉不自觉,有意或无意地在我们的生命中刻下烙印,对我们产生有声抑或无声的影响。 但是,我们须知,创作是一个思维活动的过程。凡是有过写作经验的人都知道,我们的思维在一些时候,是会完全超脱于我们的实际生活环境之外的。 其次,我们须知,我们对于诗歌的解读,很多时候,是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思维定势在的,比如我们认定了诗人的出身,固化了诗人所处的社会环境。 我们总是预设一个前提,然后再去解读。这种方式,对诗的理解不会出现大的偏差,但是,可能会限製我们对诗歌想象的空间,束缚我们思想飞翔的翅膀。 关于义山,人们在提及时,总免不了牛李党争。我想,这也是事实,但是,把义山所有的诗歌与政治纷争联繫起来,难免会失之偏颇。 在我的想象中,玉谿生就是一个文人,正是那些生活的不顺遂与事业的不得志成就了他的文风。 虽然同有过不得志的经历,但他不可能象樊川那样洒脱。这与个人的生长环境、社会阅历、职业生涯以及生活态度、性格禀赋等都不无关系。 正是这种种成就了一个不同于牧之的义山。撇开其他,来看《无题》这首诗。 冯浩《玉谿生诗集笺注》中说 “此种真沉沦悲愤,一字一泪之篇……”。冯浩自有他的道理,但是,在我看来, “沉沦悲愤,一字一泪”之说,似乎和我的理解有些出入。依我愚见,诗的主人公,是一个未婚的少女。 诗人要借这个主人公来表达自己的情怀。这是毋庸置疑的。我们先来看这个主人公,诗人选择的是未婚的少女。 为什么说是未婚的少女呢?第一,诗的首句便引出了 “莫愁”。因为义山的《马嵬》诗中有 “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如果彼 “莫愁”即此 “莫愁”。那么我们先看看莫愁的情况吧!萧衍的《河中之水歌》云:“河中之水向东流,洛阳女儿名莫愁。莫愁十三能织绮,十四采桑南陌头。十五嫁为卢家妇,十六生儿字阿侯。……”诗中说, “莫愁”十五嫁人,十六生子,果如此,我倒是很不愿意把婚后的 “莫愁”想象成一个怨妇。那么,《无题》中的 “莫愁”,很可能就是待字闺中时的 “莫愁”。第二,诗中的用典, “神女”与 “小姑”均为未婚少女。或者你可能会怀疑,神女梦是嫁前的理想,小姑是嫁后的实际情况。 第三,从诗的最后两句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依我看,更像是少女的口吻的清润,不象是嫠妇心思的凝重。 即如我言,诗的主人公是一个未婚少女,那么,诗的情思便清轻许多。 少女的活泼之气与灵动之神奠定了诗的主调,诗中有哀愁,有幽思,但如果说这种情怀是 “沉沦悲愤,一字一泪”,在我看来,这显然和少女的形象不符。所以,就我理解,整首诗以未婚少女的口吻出之,虽然也写的有些哀伤,但是,这哀伤中又透漏出了活泼泼的灵气,整首诗,并没有被哀伤淹没,没有所谓的 “悲伤逆流成河”。正是这种灵气的透漏,让整首诗在哀伤中有了坚毅,牵绊中有了洒脱,给人更多的思绪与品味空间。 “重帏深下莫愁堂”。 “重帏”二字,已经让人有压抑之感,如何再来描绘这个东西,还真是有点难度的。 义山的炼字功夫,真是炉火纯青,这一 “深”字下得实在是绝妙,既增加了 “重”的厚实感;也写出了堂屋的空间感,即堂屋的广阔。试想,如在狭堂窄弄之中,那个 “深”字又如何体现得出来? “莫愁”二字,点出了诗的主人公,不是别人,正是他人引证的卢家 “莫愁”,或者唯有诗人自知的心中 “莫愁”。诗的首句,有三个重字:“重”、 “深”和 “愁”,如果仅仅看这三个字,便觉此句凝重无比,有 “沉沉之象”。但是,一个 “莫”字,先就消解了许多愁怨;再者, “莫愁”一出,又画出了栩栩如生的美少女形象。如此,首句的活气便透出纸背。 “卧后清宵细细长”,寂寂黑夜,帷幔重重,高屋广厅,一个人独卧,思量这夜的妻清,虽然有点孤独,但是,夜的况味,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的。 诗人把这夜的 “长”,用了 “细细”来述说。真是让人拍案啊!夜的长,我们最常用的都是 “漫漫”,诗人用了 “细细”,不但境界出,而且情思现。夜的 “细细长”,不是用来哀怨与感歎的,而是用来品味和体验的。 “神女生涯原是梦”——《高唐赋》一出,神女般的遇合,便成了多少少女朝思暮想的情结。 但是,神女生涯,无论如何都只是梦罢了。 “小姑居处本无郎”——且不论《青溪小姑曲》中的小姑是谁,就本联而言,似乎是说,神女梦再好,对那些还在做 “小姑”的女孩子而言, “无郎”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一边是让人情思绵绵的 “神女遇合”,一边是让人无奈的 “本无郎”,真是让人纠结啊! “风波不信菱枝弱”,都知 “菱枝”娇弱,但是 “风波”偏偏不信,恁是要欺凌摧残它。这是大家公认的解释。但是,在我看来,其中还有另一层含义,那就是:“菱枝”虽然娇弱,但也有它内质的坚韧,多少年来, “风波”虽然尽情肆虐;但是, “菱枝”依然风姿卓绝地活在水中。 “风波不信菱枝弱”, “菱枝”就真的那么弱吗?似乎未必尽然! “月露谁教桂叶香”,这一句,我想了很久,始终没有得出一个令自己满意的解释。 “月露”不施,谁能使 “桂叶”含香?或者,纵使 “月露”不施, “桂叶”依旧飘香?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轻狂。”即便是我知道相思是没有什么用的,但是,惆怅一下,也算是我年少的 “轻狂”之气吧!我想,《无题》本来就是不知所云而题,那么,我的关于《无题》的这些文字,也完全可以算作是不知所云而做吧! 读书记:小说《幻城》散记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题记来这里已经两个月了,一切皆无头绪,心中是一团乱麻,仿佛生命已至尽头,人生陷入绝境,我的一切,似乎都濒临着破产! 这是读《幻城》时我的状况。这书,是女孩子介绍给我的。对于所谓的前卫小说,少年作家,我向来都没有什么兴趣。 很多时候,对于所谓的前卫、少年,我甚至还多少抱了点嗤之以鼻的态度。 为此,那些女孩子都笑我老了。老了就老了,这有何妨?人总是要老的嘛,不过是迟早的事。 女孩子们,最容易感动,很喜欢做梦,经常被情情爱爱的读物所吸引。 我常常感叹,造化制造女生时,大约比制造男人先了一步。制造女生的那个时间点,造化她老人家兴致正浓,精神正好,因而十分仔细,以至于把女生的神经系统分得十分清晰,雕琢地非常发达,最终的结果就是女生特别敏感、容易动情。 待到造化制造男人时,她老人家累了,也烦了,所以就有些马虎,因而把男人的神经做得就有些粗疏、有点大条,其结果就是:男人们总体而言,在情感上相对比较迟钝。 起初,在朋友们将《幻城》拿给我的时候,说实在的,我的内心多少是有些排斥的。 正因为这样,在翻阅此书时,我也就带了十分挑剔的眼光来检视。我已经过了所谓年少追梦的年龄。 长久以来,我对自己的定论就是:我已是无梦之人了。而且,我也早就对自己宣布过:我的梦已经死了,并且已经死了多时了。 儿时,我曾经有过无数的梦。在那个多梦的季节,五彩斑斓的梦,曾让我对人生产生过无限的遐想与憧憬。 记忆中,这些梦曾经多次唤起我前行的勇气,使我不至于在很早跌倒时便爬不起来。 后来,人生一次次的不如意、许多的不顺遂,将我的梦一点点击得粉碎。 此后,再做梦,大多侍候,是一场场的恶梦。每次从梦中醒来,惊魂未定,看梦的碎片在眼前飘落,心中会凭添无限伤悲。 因为这样,所以,很多侍候,很怕睡去。再后来,我便麻木了,麻木之后,连梦都不做了,连梦都没有了。 没有梦,我便日复一日、日复一日在这人世间行尸走肉一般地苟活。因为以上种种,我常常会觉得自己是个无情无爱的怪物。 大约就是因为这个因素吧,我几乎都不去看那些让小女孩们读了哭兮兮的书,很少去看那些让小女生们看了涕泪纵横的电视剧。 即便是对这些读物、剧作偶一驻目观望,也不过是逢场看戏、走马观花,权作一笑之资。 接受了她们的推荐,翻阅《幻城》时,虽不能说我完全是鄙视或者敌视的,但是说实话,至少我是有三四分轻蔑的。 这样的读书态度似乎不对,但是,我确实是这样的人、有这样的态度,所以我先就把读这书时的原境写了出来,做一个老实的交代。 其实,在没有看完时,我便想放弃继续读这本书了,因为看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些自以为是的瑕疵。 这个时候,又因为不是很想读专业方面的书;也因为不把事情做完(包括把书读完)便中断,完全不是我的风格;且作消遣,权且忍着各种不良情绪,我还是将这本书懒懒地读完了。 散记一这是一部用刺目、刺耳、刺心的词汇写成的小说。读小说中的句子,特别的地方很少,然而,书中的用词,就不一样了,全是拗人口舌,眩人眼目的。 最突出的表现,便是小说中人物的名字:卡索、樱空释、梨落、岚裳、莲姬、星旧、星轨、片风、月神、皇柝、潮涯、辽溅、蝶澈、迟墨、熵裂、剪瞳、离镜、罹天烬……等等,全都以奇奇怪怪的字、词来命名的。 这些名字,看起来似乎是外国人,似乎是古代人,似乎是混血人,似乎是外星人……反正看不出是什么人! 在读惯了普普通通词汇的读者来看,乍见大概会有耳目一新的感觉,同时,这种语汇的运用,对于那些曾经沉迷于网络梦幻世界的年轻人来说,猜想,或许可以迎合他们的口味。 书中所塑造的冰族银白世界:白色血液、长长的头发、各种幻术……完全颠覆了很多人固有的视听模式,此或可为一卖点。 这样的文字,偶尔做一尝试可,用多了大约会陷入歧途,而使人为之生厌。 与此同时,我们不能否定小说作者的灵性,难为他在书中制造出了如此离奇而纯净的文境。 散记二开始读此书的前半部分时,很难理解卡索的行动——走幻雪神山。 他为什么要走幻雪神山呢?为什么?为什么呢?因为,在我看来,他完全是可以不去的。 卡索之所以执意要走幻雪神山,是为了救被他错杀的樱空释,救那死在深海之底的梨落,救受辱而死的岚裳。 这些人都和他密切相关,是他的亲人。难道就因为卡索是王,难道就因为卡索可能有些所谓的 “伟大”,难道就因为这些,就要用那么多人的死亡来成全他走幻雪神山的梦吗?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梦成功的机会接近于零。结果呢?蝶澈先死了。 在我看来,他并不邪恶,他也完全没有到必杀不可的地步。可是,为了卡索的行进,他被杀了。 熵裂手下的人,一个个死了。片风死了。辽溅死了。熵裂最后也死了。 这些人真得都那么该死吗?试问,卡索在走自己的路,搭上这些无辜的生命,即便是成功了,他能够心安理得吗? 那种 “王者以天下为己有,视人命如草芥”的思想,显然影响到了作者。所以,他能够写得泰然自若。 这些人都是为成就卡索——也就是 “王”而死的。难道为了 “王”,他们就应该死,他们就死得应该吗?就连最可怕的西方护法——星轨,都死得让人伤感。 如果权衡一下,用这么多人的生命来换取三个亲密的人,或许,卡索应该孤寂下去,哪怕是千年、甚或是万年。 因为果真可以翻转调换,那么,卡索所成全的,不止是三个人。或许,这种质疑只是自说自话、这些假设只是痴人说梦,但,当时读这本书后的思索就是这个样子。 既然作者不怕读者对他的种种评论,那么,作为读者,我也要保持初心,不怕别人的反对和非笑,真实抒写内心的感受了。 散记三当莲姬,即渊祭出现之后,我觉得,再说什么,似乎都是多余了。 在我的眼中,莲姬就是命运之神,她掌控着一切的一切。起初,知道幻雪城只不过是幻雪神山的玩具之后,我还多少有些忿忿不平。 因为那时候觉得,卡索闯幻雪神山,多少是有些气概的,多少是有些抗争的味道的。 当力量巨大的命运之神莲姬出现,并且伴着奸邪的笑声说出她的一切布控之后,我开始有些木然了。 我无话可说。年少轻狂时,大家都喜欢说 “抗争”、 “抗争”……与现实 “抗争”,与命运 “抗争”,与一切的一切 “抗争”。可是,等到面对现实的污泥浊水,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最终什么都不敢,只剩下眼前的苟且了。 其实,很多时候,命运之神就是一只猫。常人,只是在其掌下,任其摆布的小耗子。 假若,命运之神是一只饿极了的猫,耗子一般的常人倒还好过些,一口下去,一时毙命,想来也是痛快的。 英雄向往的,不也就是所谓的 “引刀成一快”吗?恶就恶在,命运之神是一只吃饱了肚子、无所事事、寻找开心的猫。 这样,作为其股掌之下耗子似的常人,日子就要难熬得多。它会将你玩弄於利爪之下,看你痛苦的尖叫,看你仓皇无措,看你东窜西躲终也无法逃离的表演。 大概,在你越是痛苦的时候,它就越是开心。最后,它会在折磨得你奄奄一息的时候,在你没有半点力气再希图逃生的时候,结束你悲苦的生命。 所以,我从不喜欢猫,尽管老鼠是那样地令人生厌。我不喜欢猫,更看不得猫和老鼠之间生死的游戏。 散记四说实在的,看到最后,我多少还是被这书给感动了。特别是剪瞳、离镜死后的梦境自白。 许多人活着的时候,都会不满意自己,会把自己幻想成、梦想成、痴想成……这样或那样他们所企羡的别人或者他人。 比如,为什么我没有生在那样的大富大贵之家;为什么那样风情万种的女人却做了他的太太;我的容貌再姣好一点就好了,最好是和某某星一模一样;如果某某人爱的是我,那该有多好……其实,我们都是用善良的心来打量这个世界的。 其实,许多人在大庭广众之下表现的都是善与美的一面。然而,这善与美的背后又是什么呢? 或许,这背后的一切,并没有那么光鲜亮丽。大多数人的内心,都有一个深深的黑洞;大多数人的情感深处,都有解不完的结;大多数人的思想底层,都有无穷无尽的矛盾。 只是,我们无法通感,只知道自己的一切,而无法洞悉别人。尽管如此,借助推己及人的简单方法,也可知道如此这般。 散记五前世的梨落,今生的剪瞳,是怎样地可悲啊!梨落因为血统不纯正而死于深海之底。 当她有了纯正的血统,成了前世她想成为的岚裳时,她却永远丧失了卡索的爱。 爱,对一个女人而言,大约无异于身家性命。这,是多么惨痛的现实啊! 岚裳曾经是多么地羡慕梨落啊!在她还是个人鱼的时候,她眼巴巴看着屋顶的梨落和卡索两个悄悄地说情话,她多么希望卡索身边的人是自己,而不是梨落。 当岚裳叫做离镜的时候,她展现给卡索的,是几百年前的梨落的音容与身形。 她把自己演成了梨落,却完全失去了自我。当卡索喊她梨落的时候,自我意识的深入骨髓又使得她在失去自我中而心痛得几至于窒息。 尽管这时的她,名字叫做离镜,但是,在潜意识的深层,她依然是曾经的岚裳,而现在,她在尽力刻画的,却是梨落的角色。 这些矛盾,使她痛苦,在这些痛苦的矛盾中,她也知道,她得不到卡索真正的爱恋。 因为,她明白,卡索深爱的,还是前此的梨落。所以,她得到的,只有失落、泪水和心痛。 梨落和剪瞳,岚裳和离镜,在死生变迁中体验了曾经向往的角色和身份,但是,却没有得到曾经向往的快乐与幸福。 这是两个悲剧,在我看来。仔细想想,这人世间的事,又何尝不是这样? 假若,今世的剪瞳,身心完全是前世的梨落;而不是小说中的那样:今世的剪瞳,是梨落的心神,是岚裳的身形。 假若,今世的离镜,身心完全是前世的岚裳;而不是小说中的那样:今世的离镜,是岚裳的心神,是梨落的身形。 假若,今世的她们,还是前世她们心神与身形的合一,那么,按照一般的推理,她们完全可能得到幸福。 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命运之神往往都会偏偏不去遂人的愿,命运之神一定会作出事与愿违的安排。 人世间的事,大多数时候都会阴差阳错的,这样,才是人生世事的常态。 若不如此,似乎就很难显示出命运之神的威力。散记六文学的两大主题,一是爱,一是死。 。一切的问题,无论它是从怎样的角度展现的,在文学的范畴内,特别是在小说中,大多数情况下,这些问题都能还原到爱与死这两点上来,《幻城》也是如此。 这部小说用爱串联而成,其间有许多的死,这死又是因爱所致。在这个时代中,我们对于古人曾经十分重视、在旧时代非常风行的 “友悌”一词很少再提了。同辈之间的爱,似乎就只剩下 “爱情”了。充斥小说、影视剧的,很多时候,就只有 “爱情”这一种情感了。我常常会想,如果里面没有 “爱情”,一部新的小说能不能流布、是否会被读者接受,大约都成了问题。 《幻城》对于小说永恒主题之一的 “爱”,做了别样的演绎。它用非爱情的兄弟姐妹之情生发出了同样可以感动人的篇章。 兄弟姐妹之情,在这种 “少生优生”的时代中,是在逐渐消亡、逐渐被人遗忘的。不知作者是怎么构思的,至少在我看来,他是走了差异化的路线,他让兄弟姐妹之情成了小说的主要线索、主要链接、主要缘起。 在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的城市中,这部小说大概也可以成为八十年代及以后出生的许多年轻人的童话。 他们在读完此书之后,或许会说:啊!人间原来还有这么一种情感,可以让人如此感动。 我想,作为八零前的农村的我们,应该是幸福的。因为,我们是有兄弟姐妹的,每家至少有两个手足同胞。 尽管,小的时候,我们也会打打闹闹,也会争执,也会起矛盾,但是在心底,在血脉之中,我们都会意识到,有种无法割舍的亲情在联结着我们。 在我们相互分别,各在一处时,他们会远远地思念我们,我们也会一样地牵挂他们。 对于白香山 “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的诗句,我们会有同感的亲情触动与同理的牵念相思。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在看《幻城》时,才更能看出小说中的兄弟姐妹之情,才会对其中的情感有稍多一点的体会。 散记七卡索和樱空释;蝶澈和迟墨;星旧和星轨;月神和姐姐。这些,都是被兄弟姐妹之情缠结着的人。 他们都是因为这些深深的手足之情而受到了重重的伤害。但是,他们觉得,为了这重重的情谊,无论怎样的付出,对他们而言,都是值得的,他们为有这样的情感而幸福。 卡索和樱空释在凡世避难的日子里,卡索会为了弟弟樱空释而去杀人。 因为,他觉得,弟弟是他的一切。卡索在错杀了弟弟樱空释之后,他又冒着极大的危险,在没有半点把握的情况下,去闯幻雪神山,不为别的,只是为了弟弟能够复生。 樱空释为了他心爱的哥哥的自由,甚至作出了令人发指的事情。他污辱了岚裳,这是多么地不可饶恕、天理不容。 他甚至还希望毁灭幻雪帝国。星轨为了她的哥哥,做了莲姬的西方护法。 因为在她,只要能和哥哥在一起,做什么都是可以的、做什么她都愿意。 月神为了姐姐,去学人见人厌的暗杀术。作者甚至已经把这种爱写得有些不可思议:月神为了姐姐的所作所为,甚至能够抵抗得住父母的冷眼! 蝶澈对哥哥迟墨的爱,不也是一样吗?散记八当然,小说在兄妹姐弟之情外,并没有可以减轻爱情的分量。 但是两相对照,男女之爱比起手足之情来,在这小说中,似乎男女之爱就是两个小插曲而已。 男女之爱,一个是卡索与梨落、岚裳之间的爱,另一个是皇柝与月神的爱。 卡索的爱,后面再议。此处先说皇柝与月神的爱。皇柝与月神之间的爱情,是在他们共同保护卡索走幻雪神山,在各种恶劣境况下,并肩战斗的过程中逐渐建立起来的,就因为有共同的历程,就更加真切与实际。 当然,这种真切与实际是相较皇柝与月神的姐姐的婚约而言的。皇柝一直强调,他之爱月神,不是因为别的什么,仅仅因为她就是月神。 有人觉得这样的大白话,其实就是废话。实际上,爱情中的许多大白话,还真就是废话,爱过的人大约都明白这一点。 废话归废话,但是就有人受用这废话,就有人对这废话甘之如饴,所以,该说还是要说,写书的人,需要写时,废话也必须要写。 另外,在小说中,皇柝的这种强调与重复也并非全无意义。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前此,皇柝和月神的姐姐有过婚约。 婚约的存在,就给情感有了可以植入的理由。不管婚约的双方怎么认知与对待这婚约,在外人眼中,有意无意中,必然会对婚约双方添加感情的想象。 人生之中,许多人在发生感情危急的时日里,都会移情。什么是移情呢? 所谓移情,简单说,就是感情的转移。举例来说,移情的发生,最少的人物数量,必须是三个人,我们姑且命名他们为甲、乙、丙。 原本,甲和乙是有感情的一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甲和乙之间出现了感情危机,例如甲乙两人反目成仇,乙忽然失踪,乙忽然死亡,或者乙另寻新欢……无论乙发生了什么,甲对乙的感情还在,这时候,出现了一个丙,甲因为对乙的情感在而乙人已不在身边,甲便把对乙的情感移到了丙的身上。 这里,甲之所以移情於丙,并不是因为甲打内心深处真正喜欢丙,而是因为丙与乙有太多的相似之处,比如说声音、容貌、神态、气质……这种情感,既不真实,也不纯净,更不纯粹。 清楚了移情的原理之后,再来看皇柝对月神的辩白,大约就不再会产生闲笔的嫌疑。 对月神这样把一切都压在心底的女子而言,皇柝的强调与重复,完全是必要的。 可以说,皇柝与月神是幸福的,尽管他们的结局是个悲剧。皇柝用生命抒写了对月神的爱,月神也在心底里深爱着皇柝。 这样的爱,大概只有在小说中才能看得到。想想,现实的人世之中,果有如此一场,那么,对于痴情种子而言,死又何憾呢? 散记九这是一个悲剧性的故事。想想,似乎谁都没有错,那为什么还会这样? 要用一句惯常的腔调来说,那就是: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卡索是个悲剧。 他是幻雪帝国的王,他有无上的权力和神力,然而,他却不能和他爱的梨落共守一生,他也不能保护爱他的岚裳。 他所拥有的,是空荡荡的王宫,是挥之不去、无穷无尽的寂寞。几百年间,卡索历尽艰险,饱尝磨难,救回了弟弟樱空释,却毁了他的帝国,自行了断了生命。 卡索与几百年期待的弟弟的重逢竟是一场死别。梨落是个悲剧。其实,樱空释的悲剧不也与此相系么? 在梨落还是梨落的时候,因为本身的血统不纯,所以,她不能和深爱着她、她也深爱着的人厮守一生,而在深海之底悲惨地死去。 喜欢戏弄人的命运之神给了梨落一次机会,结果却是让她更加痛苦。今世的梨落成了剪瞳,但她却有着岚裳的外形躯体。 这一世,她虽有纯正的血统,但是,当卡索的一声 “岚裳”喊出口之后,她瞬间明白,自己这一世的痛苦将比前一世更深,因为,她失去了卡索的爱。 她深爱着卡索,无论是前一世为梨落时,还是这一世为剪瞳时。她为卡索而战死,在她,这或许多少算是一种安慰吧。 岚裳和梨落是同样的悲剧。看看,爱一个人是多么地痛苦啊!当然,爱一个人必然也是幸福的。 只是,我们作为旁观者,看到悲剧时,无法从这悲剧中解析出多少幸福的成分。 星轨是个悲剧。她是那样一个有灵力的人,然而,命运之神却不让她长久。 原本,星轨的出生,让整个占星家族为之骄傲,大家都认为,占星家族出了一个天才级的占星师。 但是,偏偏就是占星的结果,给这个家族种下了沉重的负担和深深的悲哀。 所以,星轨只能深居於占星宫的最底层。星轨深爱着自己的哥哥星旧,为了亲人,星轨答应渊祭做了西方护法。 原本,星轨以为,这样就可以和哥哥永远在一起了。谁知道,当她现出西方护法的身份、被卡索诸人包围的时候,她却失去了她的全部世界——哥哥星旧。 星轨死了,死得可怜、可悲、可痛。她错了吗?没有。其他人就不一一详述了。 散记十这部小说多少还是有些打动人的。这种看似让人耳目一新的书,仿佛是重新开辟了一片创作的园地。 其实,仔细斟酌,小说里面还是深深烙着普通中国小说的印记,传统的影响依然有迹可寻:前世的卡索和樱空释是被镣铐铐於石柱上的人和那只触断锁链而亡的霰雪鸟。 这让人想起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之间木石前盟的缘。星轨诈死时留下的梦境。 这让人想起了诸葛孔明的锦囊。卡索与梨落的无法结合以及他后来的迎娶剪瞳和离镜。 这也不过是门当户对论与一夫多妻制的延续。……《幻城》看完了,杂七杂八写了这么一些文字,算是闲来无事的练笔吧! 韩信落魄的日子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韩信自因怒而离开亭长家之后,他的心里着实有些后悔:怎么能因为一时气盛,而自断粮草呢? 韩信转念又想:亭长家确实是呆不下去了。在那里白吃了好几个月,人家早就要烦死了。 想到这些,那咕咕叫的肚子又开始折磨韩信了:已经是好几天不见五谷的面了! 这时的韩信,是多么希望有一口粥来填填那不争气的胃啊。但是,一个大男人,手无扶戟之力,又不懂得经商下海谋营生。 天下虽有机会,可这些机会这时全不光顾韩信。哎!混一日算一天吧! 韩信漫无目的地一边行走着、一边胡思乱想着。前面有一条河,韩信眼前一亮。 他想着,人家有些胖人不是整天都在夸口么:“就咱这身体,喝口凉水也长膘啊!”这个时候,韩信早就饿得着了慌,他想着,还是去喝点水,说不准就能让这辘辘饥肠好受些;喝点水,长膘就不需要了,只要能撑一下眼前的枵腹,也就心满意足了。 没成想,韩信刚走到河边,便腿脚发软,眼冒金星,一下子就瘫倒了下去,差一点就一头扎进这河里。 这一惊,韩信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坐在河边,因为饿得虚弱,这时候已经是气喘吁吁了。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话一点都不假,况且韩信不是一顿没吃,而是好几顿都没有吃了。 韩信眼前的这条河,在这个地界已经流淌了好多年了,就连当地人都不知道,这条河出现于哪个年代,什么时日。 这条河流域现在居住的民众,在他们出生的时候,这条河就已经静静地流淌了不知多少个岁月了。 可以这么说,自打有人始,就有这条河。这一天,天气好得出奇,瓦蓝的晴空下,碧绿的树林成荫,四周田野边的花儿开得正艳,树上鸟雀叫得正欢……一切都是那么地和谐,仿佛楚汉之际的战争根本就不属于当下的这个世界一样。 这里没有参与战事的大众的生活依然,他们的一切,还是按照往常一样的正常秩序运转着。 虽然,远方也偶有关于造反、起义的消息传到此处,但这并不足以引起当地居民的骚动。 他们依然如故地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今天,这条河边,一如往日一般,淘米的、洗菜的、浆洗衣服的……人来人往。 偶尔,还有清朗的笑声传来。那些淳朴的妇人,虽或有父、兄,夫、子在外服役,但她们对生活的热情并未因此而熄灭,日常的笑声并未在邻里面前减少。 在大家的心里:一切都是天命,普通人是无法改变眼前这一切的。既然认了命,这个世界上的一切生老病死、战乱纷扰就都是既定了要发生的,那么,作为个体的生命,所能做的,便唯有承受、承受、再承受了。 就是这一天,很早,便有几位稍微上了点年纪的妇人(为了方便,下文都称呼她们为 “漂母”吧!)在这河边浆洗衣物了。为了家计,这些妇人们每天都要辛苦地劳作:要么漂洗、要么务家、要么下田……。 刚才,韩信来到这河边时,他很怕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他。因为瞅见河边有人,韩信刻意找了一个离漂母们较远一点的地方,去喝这河里的水,以期充饥。 其实,在韩信远远走来的时候,漂母们就瞧见他了。只是瞧见他的时候,漂母们忙着浆洗、忙着拉家常……她们的话题还未来得及谈论这走路晃晃悠悠的年轻人。 当韩信一屁股瘫坐在这河岸边的时候,其中一位漂母显然是观察到了这位年轻人的行止细节,她停下了手中浆洗的活儿,对众位漂母说到:“那边有个年轻人好像是病了,我得过去瞧瞧。他三嫂,您帮我照看一下这些衣物,别让水给冲走了!”听漂母这么一说,不光他三嫂,一众漂母都应了声。 其他漂母都知道这位漂母热心肠,有她过去看,大家暂时用不着全体出动。 漂母小跑着,来到韩信跟前。 “年轻人,您这是怎么啦?”看着饿得面色灰黄,大汗珠子直冒的韩信,漂母着急地问到。 “我……我……我没事,只是想……想喝口水……”韩信支支吾吾的,他很饿,但他不能直接说自己饿。 在韩信的心里,这个时候,对人家说自己饿,不就是侧面向人家乞讨吗? 虽说 “面子”这东西没什么用处,饥了不能当水喝,饿了不能当饭吃,但是,很多时候,没有了 “面子”这东西,人还总就不太像个人样子。漂母看了看韩信,见他面有饥色。 漂母心里就明白了许多。从韩信的神色、容貌、穿着,还有他说话时吞吞吐吐的为难样子,漂母就已经有了判断。 她心里想着,这些死爱面子活受罪的人,大多是多少读了一点书的家伙。 看来,他应该没有生病,八成是饿得。对这样的人,不能直接,太直接,恐怕被误认为是施舍,可能伤了他一个大男人的自尊心。 “噢!您这是要喝水呀!这大清早的,河里的水太凉,喝下去容易坏肚子。这么着吧,我家就在这附近不远处,您跟着我,去家里喝点热水吧!看您这满头的汗,一定生病了吧?那就更不能喝这冷水了!”漂母一边跟韩信说完,一边扯开嗓子对远处的众漂母喊:“他三嫂,帮我照看着点,我回家一会儿。”韩信正准备说:这怎么好意思呢……韩信话还未出口,漂母已经伸手去扶他,他也就不再作声,随着漂母前行而去。 韩信是知礼的人,走到漂母家门口,他说是怕打扰,就在门口等着。漂母笑着说到:“没关系,您到院子里坐吧!我这家里也没有什么人,老伴早就不在了,儿子也被抓去服役了,还不知道是生是死……”漂母没往下说。 “年轻人,您坐着,我去帮您倒水!”漂母说着,走进了屋子。韩信坐在漂母家院中的凳子上,四下打量了一番:院子不是很大,收拾得一尘不染,甚是干净。 院子四周的篱笆墙看着也有些年头了。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就在院子中靠近篱笆墙的边上。 这树,绿得可人,正是浓荫如盖,可做乘凉之用的。茅屋虽有些旧,但看上去倒是很结实的样子。 漂母进屋,片刻便出来了。她左手端着一碗水,正冒着热气;右手端着一个碟子,里面盛着馒头。 看见馒头,韩信偷偷地咽了一口口水。 “年轻人,坐、坐、坐……”看见韩信站了起来,漂母笑着说到, “我这破屋寒舍的,也没什么好招待您的,您就将就着吃些馒头,喝口热水吧!”韩信还是客客气气地推辞了一下,尽管他已经饿得不行了。 “大娘、这……这怎么可以呢?有水喝就行了……” “啰嗦什么啊?病了就得保养身子,多少吃点,就不会那么难受了!”漂母假装嗔怪地说。 韩信便不再客气,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这一顿。这可是几天来的第一次饱餐。 吃饱了,喝足了,韩信又真诚地感谢了漂母,便辞别了。韩信又去无目的地游走了。 漂母自是又去忙自己的活计了。无所事事,韩信在外面逡巡了一天。第二天,韩信又饿得发慌,他是无处来,又无处去,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总之,他又到了漂母洗衣的河边徘徊。 漂母知道这年轻人有难处,就又招呼韩信到家里,给他以饮食。漂母原本是三五日才去河边浆洗一次的,由于放心不下这困于饮食的年轻人,她竟然一连十多日,天天去河边漂洗。 就这样,韩信得食于漂母十多日。韩信确实也不是什么无赖子,他心中常常也生惭愧:你看这位大娘一把年纪了,日子也不宽裕,我一个大小伙子,整日价靠她的一饭之助才能存活,真是有负这七尺之躯、有愧这男儿之身……这一天,韩信在漂母院中吃过饭后,他对漂母说到:“大娘,打扰了您这许多日子,都不知道如何感谢您才是,他日我若有所成就,我一定会重重地报答您老人家……”韩信吃完这顿饭,他打算从今天起,要开始自谋饮食了。 临走前,韩信觉着总得表示一下才好,他憋了好久,才想出这些话来。 不过,话还没有说完,韩信的脸已经红到了脖子根。因为,这个时候,这般景况下,韩信对于自己的人生,还没有半点的底气。 其实,韩信曾经也是自信满满的,但是,这些年来的一事无成,逐渐让他对这人生产生了莫名的恐慌。 漂母听韩信这么一说,勃然于色:“男子汉大丈夫而不能填饱自己的肚子,难道,一辈子的心思都要用在回报微不足道几顿的饭上吗?” “我是看着公子您作难,我才给您饭吃的。这天下,谁一辈子会没有个难处?我也是做母亲的人,我希望我的儿子在外困饿时,也会有好心人救他一把。” “年轻人,您不要想着报答啊、报答什么的,我不是为了图报才给您饭吃的!”看见漂母有怒色,仿佛刚才的 “报答”二字侮辱了她的人格,韩信小心地说到:“大娘,我不是这个意思……” “是也罢,不是也罢,大娘我是不会计较的。做人要有志气,要像个男子汉一样地活着!如果您有困难,您可以再来,大娘这儿虽然是粗茶淡饭,但总是可以饱你一时之饥的。”漂母的怒色已解,慈和地说到。 韩信辞了漂母,泪水已经涌满眼眶,但是,他强忍着,愣是没让那几滴水珠子滚出来。 韩信心里对自己说到:对!我韩信得像男子汉大丈夫一般地活着!是为:韩信落魄,漂母施恩。 钗黛之辨:闲说薛宝钗与林黛玉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关于《红楼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惟《红楼梦》如此,世间的许多事体,大概都是这般。 鲁迅先生关于《红楼梦》的那段名言,毋须再引,恐有滥溢之嫌。《红楼梦》的人物评论,薛宝钗与林黛玉向来是两大焦点。 近来,网上有人命一题为《娶妻当娶林黛玉》。我想,这是一种态度和看法,其中必有支撑命题立意者立足的观点。 那么,由此而推想,拥钗派的一众粉丝们,《娶妻当娶薛宝钗》的论调大约早已定型,或许只是秘而不宣,或许仅仅引而未发,或许因为我未曾瞧见而已。 说到这里,大约会有人问:关于钗黛,笔者的观点如何?我想,我或许只会笑而不答吧。 实在要有一个结果,无结果不罢休的话,我只能说:娶妻当娶林黛玉。 既然已经心中有数,为何先要笑而不答呢?佛家有言:不可说,不可说! 为什么不可说,大概是因为我觉得,说了便是错。权且勿论别的,就我这乡下人的身家,门不当户不对, “当娶”宝黛哪一个肯定都是痴人说梦而已!即便是真可以二者娶其一,结果必然是引起未娶一派的非笑与嘲讽,或者非议与谩骂。 这是中式帮派遗毒的浸染,怪不得任何自然不自然而卷入其中的人。说到门不当户不对,其实,这在逻辑上已经有了悖谬。 虽然明知这样,为什么还要这么说,就是因为一些胡搅蛮缠的人,会在逻辑混乱的情况下,见佛杀佛,欺祖灭上,让你得到一个秀才遇见兵的尴尬场面。 所以,必须先做声明,钗黛作为小说中的人物,因为作者成功地塑造,她们二人是作为虚拟的偶像而存在于读者心目中的。 既然小说是所谓的 “假语村言”,可以在深宫大院中被束之高阁,也可以在穷乡僻壤中见诸案头;可以供大人先生们研读,也可以让贩夫走卒们欢哇……那么,小说中的人物、小说所塑造的偶像,便可以人人捧为己有。 按照这种观点来说,在精神层面上,作为偶像而存在的小说人物,只要是读过小说的人,都可以对这些人物做种种想,种种非想,种种非非想。 无论是谁,不管是豪门公子哥,还是乡下种田人;不管是白发苍苍的老翁,还是风度翩翩的少年;不管是文人雅士,还是粗人鄙夫……只要他读过《红楼梦》,只要他还有婚娶之想,都可以把自己喜欢的、这部小说的人物作为偶像、或者标尺。 当然,他完全可以在钗黛之中二择其一。当然,他也尽可以选择凤、平、探、袭……从这个层次来讲,谁也不能,当然也没有道理,在这个时候用门当户对、用年龄、甚至身高等等的现实条件去咽任何的读者。 在娶妻当娶谁的前提下,我先表达一个天下很多男人的心声。如果条件许可,也是在那个可以妻妾成群的社会环境下,有钗黛如此这般的两个可人儿,你要问男人们娶妻当娶谁,我想,大多数男人的回答必然是:果真有这等美事,最好是两个我都要。 或者,要一个,但是,这一个是综合了钗黛所有美德和优点的合体。看客们注意了。 我说的是 “很多男人”,而不是 “所有男人”。必须澄清一下,这很多男人中,必然不包括我。倒不是因为我自命清高,也不是因为我没有饮食男女的 “人欲”;而是因为:我已经说过了,在不选无法善罢甘休的情况下,我必选林黛玉,这是作为选择题的单选答案,此其一。 其二,我还选林黛玉。因为,就我对生活和人生的态度,遵循我行世的原则,我必选林黛玉。 其三,我仍然选林黛玉。就小说本身而言,我的确喜欢她。先把结论放在这边,能不能站得住脚,且不需放在心上。 我还是慢慢说来。我向来不喜欢人云亦云、随众俯仰的作为。既然今天在做钗黛之辨,我当然也需要说出个自以为是的理由来。 即便是这理由无法说动别人,首先我自己是确信无疑的。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个理想,也真有个现实,那么,在我看来,黛玉就是理想,宝钗就是现实。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正的恋爱和真实的婚姻的确有大多数人所认可的那些个种种差别,那么,在我心中,黛玉就是恋爱,宝钗就是婚姻。 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和柴米油盐的凡人,那么,就我的认知,黛玉定是那仙子,宝钗只是个凡人。 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别的什么,你完全可以凭借以上的模式继续推断、演绎……在常人的世界里,有一个理想,有一个现实,这现实与理想永远都存在着很大的差距。 人生的悲剧之一,便是在无聊的现实面前,有趣的理想死亡。就此情况而言,黛玉的夭亡,是必然的事,是不得不如此的。 当理想隐没消沉,而现实完全失去色彩的时候,人生要么是行尸走肉,要么是苦痛地煎熬。 由此可以看出,宝钗的守活寡也是应了正道。有人专门对《红楼梦》中的人名做了详细的注解,但是,对于其中人物的别号却未曾辨析,若有,我想在此先以钗黛开个头:潇湘妃子,终究是要 “香消玉殒”的。蘅芜君,横竖都是要荒芜的:选妃不成,是荒芜;嫁而难以相守,亦是荒芜。 在理想和现实之间,理想是个性,现实是随俗。所以,黛玉是个个性十足的女孩子,而宝钗很多时候是看人行事。 才情达到一种高度之后,便成了随性自然;在火候还不到的时候,便有斧凿之痕。 看黛玉的诗,你可以看到清新无迹;再读宝钗,你会觉处处用心。黛玉生于官宦之家,长于豪门望族,难道她就不懂得 “仕途经济”么?我想,大约不是如此。为什么黛玉在宝玉面前不讲 “仕途经济”,不要求宝玉 “仕途经济”呢?因为,黛玉是浪漫的。必须强调一下,这里所说的浪漫,不是现今社会中男男女女们挂在嘴边的那种浪漫。 黛玉的浪漫,是诗人气质的浪漫,是理想主义的浪漫。因为黛玉是浪漫的,她知道这个混在万花丛中的男人,他和贾琏他们是不同的。 浪漫的诗人气质,让黛玉想到的大约是长相厮守而不是高位显爵。黛玉除了浪漫,她还懂得尊重她所喜欢的这个男人。 正因为懂得尊重,她才不会对宝玉讲 “浑话”,他尊重宝玉选择自己希望的生活方式和道路。浪漫的诗人气质,尊重自己喜欢的男人,这都是黛玉的可贵之处,可爱之处,也是宝玉喜欢她的缘由吧。 宝钗就不一样。她对待宝玉的方式,表现的是一种力图改变的态势。这一点,正是天下很多女人都会犯的一个错误:力图改变男人! 女人对男人 “仕途经济”的劝说,有时候会让人觉得,这个女人想要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的家世、权位。 宝钗对宝玉 “仕途经济”的劝说行为,可以说是随众,也可以说是阿俗。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中,太多 “仕途经济”的劝说已经让宝玉厌烦了,宝钗的加入,只会让宝玉更加厌烦,这也是必然的结果。 老祖宗贾母不会对自己的爱孙说什么 “仕途经济”的话,完全是因为溺爱。黛玉不会对宝玉说 “仕途经济”的话,因为她懂这个男人,至少,她懂得尊重这个男人。大多数不喜欢黛玉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说是黛玉 “小心眼”。如果您是因为所谓的 “小心眼”这一点而不喜欢黛玉,那不是黛玉的错,也不会影响黛玉的形象,而您要自己反省反省。 在此,我要提出一个新的视角看钗黛——从 “小心眼”角度出发。在这一点上,可以说,黛玉是 “神境中的人”,而宝钗却是表现成了 “凡俗中的神”。为什么要求那些认为黛玉是 “小心眼”的人反省呢?其中的缘由又是如何呢?您非要说黛玉 “小心眼”,我想,那大概是因为您太不了解女人。但凡《红楼梦》中,被认为是 “小心眼”的事件,仔细分析,其实都是黛玉女人味的尽情展露。如果没有这些 “小心眼”的事件,黛玉只会是一个与人世无涉的神,而尽失其血肉,她更不可能成为一个可爱的女孩子。 也正是这些所谓的 “小心眼”的细节,才活画出了黛玉的女孩子气、女人味。黛玉的超凡脱俗、清高自傲以及她的才情、形容,再加上她的 “小心眼”,自然成就了黛玉 “神境中的人”这一形象。她既高高在上,又可亲可近。宝钗在这一点上,终是输了一筹。 宝钗处处以 “大义”为先,使得她在俗世之中处处以 “神”的形象示人。宝钗的 “深明大义”与她的迎合众心,是在一步步树立自己 “凡俗中的神”的形象。宝钗在 “凡俗中的神”的形象大告成功的时候,她作为女人的形象却轰然倒塌。 如此以来,宝钗不是可爱的小姑娘,不是迷人的小情人、不是乖巧的小媳妇,而是道貌岸然的、《红楼梦》中家长群落中的一员了。 女人的形象没有了,女人味没有了,还到哪里去寻找宝钗身上女人的可爱? 我无意批判宝钗的形象,只是钗黛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比较,有比较才会有鉴别。 这一切,全是不得已而为之。爱宝钗的人应该继续爱下去,我自喜欢黛玉。 求学岁月闲思:读书的幸福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奇怪!这心忽然间就静得如同一潭死水,不起半点波澜。对于那些曾经以为非常重要的事,也不怎么关注、关心了。 岁月,也就在一天一天的翻书声中淡淡地过去了。 这里是读书的好地方、这时是读书的好光阴。 不经意间,来此处已经三年了。 读书的生活,总体来说,似乎过得很好——至少,在书写这篇文字的时候,在我的心中,一切还都是好的。 在这里,从来都不用急匆匆地赶时间,所以,一切都很宽松。 读书,对我来说,并不是难事。虽然我知道自己才智有限、知道自己非常蠢笨,但是,我基本上能够做到笨笨地坚持、蠢蠢地用心,所以,我从来不会为学业担心,不会因考试焦虑。 美好书写完了,并不代表一切能够顺心顺意。 据说,思考着的灵魂是痛苦的。我不敢说我是会思考的,因为,我怕上帝会偷笑。虽然谈不上思考,但是,萦於脑际的种种想法,还是会时不时来冲击这单薄浅弱的心灵。 仔细回想起来,这心情,就像这美丽安逸的地方,大多时候温和明丽,偶尔,它也会刮起莫名的台风。这偶尔的烦乱,并不会抹杀那大多时候的宁静。 记得这三年之中,除了有两三个月被情感的狂台摧折以外,其余的日子,都可以说是舒适惬意的。我很喜欢这读书的生活,我也很享受这读书的日子。 读书、工作、再读书……这个年纪还有这个机会再读一次书,对我而言,无疑是幸福的。当然,我也很珍惜这读书的幸福! 仔细思忖,在这里读书的时候,书,我肯定是读了的,只是这读书的质的好坏与量的多少,我无法自己评定、也没有计数。 读书而外,该发生的,不该发生的;希望拥有的,不希望拥有的……想想,大概都经历过了。虽然,一些事情的结局让人思之有些黯然伤神;但是,仔细想想,谁的人生、哪里的生活不会有艰难与挫败呢?这么一想,也就释然了。 当时,因为种种人与事,而在内心产生的愤恨、不快、痛伤,此时此刻,再去回望时,也都已经苍白到失色、淡漠到无痕。最后,终于明白: 他人是需要感恩的,无论当时他们给你的是好还是不好。 自己是需要放下的,无论此时你对自己是怎样地在意或者嫌弃。 放下自己,才能释然。 开启自我心门的钥匙,就在自心。 这些平淡的心得,似乎是佛语。 其实,我的内心深处是向儒的。 曾经不止一次说过,上帝造人是一个错误。其实,我不信上帝,只是这话说着顺口,可以清晰表达我所认同的想法而已。 现在,也不再那么想了。 苦痛,是人生在所难免的真实存在。只不过,这苦痛,对于不同人,感触不同、程度不同罢了:有些人的苦痛深重些,有些人的苦痛轻浅些。无论这苦痛是深是浅,是轻是重,无人无之,人人标配。 苦痛而外,这人生还有欢歌笑语、还有希望、还有满足、甚至还有带笑的哭泣、还有激动的泪水……这一切,都让我们在苦痛之后,对未来怀有希望、对生命怀有喜悦。所以,很多时候,我们都不轻言放弃、我们都不曾放弃。 活着,是多么地不易啊! 要活得坦然,就更是难上加难了! 有许多事,是看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还有许多事,是看别人做着易,自己动手做着难。 更有许多事,是放在他人身上易,加之己身就难。 就像那两个字——“坦然”,想想、说说,这“坦然”不就是两个字么?可是,真正能做到坦然的,又有几人?自己要去做这坦然,又能做得几分? 读了那么久的书,常常会想: 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能守住本真的能有几人? 若我在红尘浪里,我又能守住几分本真? 看到人家吃香喝辣,能固守“一箪食,一瓢饮”的能有几人? 若我只有“一箪食,一瓢饮”的生活,我又能否甘之若饴? 常常自问,读书时这份自謂的“坦然”,以后不知又能坚持几多时日? 读书,是和别人的灵魂对话。 读书,也是给自己的灵魂营养。 所以,读书的日子,生活是幸福的,心灵是在搏斗中趋于宁静的。 无论如何,眼前求学的岁月还需要继续珍惜! 偷得人生数年闲,深藏此间乐读书。 在我,这便是一种幸福。 闲说西楚霸王项羽二三事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一应该说,用看失败者的眼光来看项羽人生的全部,这完全是不公平的。 但是,无论是在过往历史的长河中,还是在现今人生的舞台上,众人所看的,基本上也就只是一个结果,至于过程如何,大家一般都会忽略。所以,以成败论英雄,这已经成了惯常的手法。很多时候,没有多少人会以十足的耐心,去研读你生平的众多事件、去追寻你一辈子走过的那些个足迹,然后,再给你一个相对公允的论断。 项羽的悲剧,就是他失败了。 虽然,项羽的战绩,也曾有百战百胜的记录;虽然,项羽的生平,也曾轰轰烈烈、意气洋洋;虽然,项羽的身上,也曾有过“力拔山兮气盖世”的雄壮威武。但是,最终的失败,导致项羽丢掉了性命,也使得他在历史的彩页上让一些人觉得暗淡无光。 回过头来看历史,再去批评项羽,有时候,我都会觉得有些不忍。因为,失败已经是对项羽最大的惩罚了。 但是,关于项羽的事,我们又不得不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读完历史的书页之后,我们需要检视,通过这历史,我们是否有所得?我们能否吸取项羽的教训?这样说,似乎让读史陷于功利,其实,未必这样,目的很简单,就是不要停止思考。我们绝对不是要宣扬鸡血式的“伪成功学”,我们也不是要大家励志去做刘邦,只是看能不能有助于小我的提升,人生的开阔。 如此,而已。 项羽年少的时候,先去学习读书写字,没有定性,半途而废;接着,又去学剑术,没有耐心,中道而辍。 因为书剑无成,家里的大人批评项羽,他自己倒是振振有词: 读书写字,只要能画出自己的名字,写字读书,只要能够认识自己的名字,就足够了,学多了也没有什么用处。剑术学得再好,也只能在一对一的场合发挥作用,一次也就只能解决一个人的性命,没啥意思。大丈夫在世,要学就要学那些可以阻挡千军万马的本领。 家里的大人一听,觉得这孩子虽然有些歪理邪说,但是,也找不出反驳的语句。仔细一斟酌,这孩子还真有些意思,倒不如教他点兵法,说不定他长大就能成为军事领域的专家。 家里的大人正好也是行伍出身,对兵法深有研究,于是,他便开始教项羽兵法。 刚开始,项羽觉得兵法很有学问,他也兴趣满满。可是没有学多久,对兵法粗知一二之后,项羽又不愿意学了,就这样,兵法学了个半茬子就又荒废了。 这就是项羽早年一段简单的个人经历。猜想,如果项羽后来成功,那么,早慧、神童、天才的好名声必然少不了他的。可惜的是,项羽没有成功。所以,大家就都用不成功的最终结果来看这件事。 中国人向来就有一个习惯,那就是:一旦一个人成就了一些功业,这功业无论好坏,只要这功业促成了这个人成了名人,那么,后人在抒写或者谈论其人的时候,总喜欢给他们加上奇异、聪慧、特别等等各式各样奇怪的大尾巴。当这些名人们拖着他们的大尾巴出现在大众面前的时候,就仿佛是在告诉大家: 看看,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名人就是名人。 很多时候,为了神乎其神,更有甚者,几乎把名人的出生或早年写成了志怪。 我们一定要打破那种对所谓名人神魔式的迷思。 其实,名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很多名人,小时候,大多也都平常如我辈,他们也会尿裤子,也会流鼻涕。 很多时候,那些名人的成名,也都只是历史的偶然,实在不值得迷信! 说到这里,我们再看看上文的主角项羽。 说白了,项羽年少的时候,也就是一个“干啥啥不成”的主儿: 读书学习,半途而废,不成; 习练剑术,中道而辍,不成; 研习兵法,未竟而荒,不成。 其实,就连风云一时,喑唔叱咤的项羽,年少时,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 再联系项羽的人生结局,兵败垓下,自刎身亡,也还是一个“不成”。 虽然如此,我也无意再苛责古人。 在我眼里,项羽还算得上是一失败的英雄,尽管他的一些杀伐我不认可。 与其对应: 在我眼里,刘邦只能说是一个成功的无赖,尽管他的很多行为我很佩服。 依我愚见: 项羽无恒以成书剑,也就无恒以征天下。他的失败早就摆在我们面前了。 项羽最让人鄙视的就是,进入咸阳之后,虏子女,焚宫室;屠城、夺财,真是一副土匪做派。 设使项羽当年学习剑术有成,或许可以减少他的戾气; 设使项羽当年读书写字有成,或许可以减少他的暴虐。 二 当年,秦始皇帝出游会稽,乘坐大秦帝国的皇家龙船横渡浙江,那威风八面的仪仗队伍,想来必然是浩浩荡荡、排场奇大。 中国人向来是喜欢看热闹的,自古及今皆然。这一次,秦始皇帝的出游,自然也引来了大批好奇民众远远地、偷偷地观望。大家都非常想见识一下皇家的威仪庄重与气象雄浑。 项羽家的大人带着项羽,前去看秦始皇帝巡幸游行的队伍。 项羽看着眼前这出行队伍的庞大、随行人员的众多、皇家侍卫的严整、彩旗锦帐的眩目……这前所未见的盛景,让项羽打心底里十分地羡慕。 有话不说,那完全不是项羽的风格。 看到这气势恢宏的皇家阵仗、项羽不禁脱口而出: “我可以取代那个高高在上的家伙,坐坐他的位子。” 项羽这话一出口,差点没把家里大人的胆汁给吓得当场吐出来。 后来,在项羽的杀伐生涯中,随着战功的日益显赫,大家就越来越觉得项羽的功绩,是有先兆的、是有神赐的、是有天助的,因为项羽当年首次看到皇帝时,他说的那话就非同寻常、就大气磅礴、就有王者之风。 历史学家关于项羽的这句话,也重重的记了一笔。这一笔,不但活画出了项羽的个性,而且让读史的人因这句话而对项羽的王霸气象赞赏不已。 其实,真实分析起来,项羽说这话,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揄扬的。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傻小子,在自己都不知道后果如何的情况下,说了一句疯话,似乎也不需要大惊小怪的。 还记得丹麦安徒生著名童话《皇帝的新装》里面的那个小孩子吗? 这里的项羽,多少有点那个童话中小孩子的味道。虽然,项羽没有那小孩的天真无邪,但是,项羽鲁莽中透漏出来的直率,也是一种值得肯定本真流露。 或许是读书未成吧,在项羽的思想意识中,那种中规中矩的道义束缚,那种小心翼翼的处世哲学,那种君君臣臣的礼教大防,那种不能僭越的律令底线……等等,对于项羽而言,都是不在意下,未存心上的。所以,项羽的讲话,直率之外,还有一种不受禁锢的洒脱。 其他人心里怎么想,大家都不知道,因为他们口上也不会说。 项羽心里那么想,口上就那么说了。 “皇帝轮流做,明天到我家”,这在别人,是想都不敢想,或者只会偷偷地想、生怕人知;在项羽,这也没有什么,你嬴政做得,我也做得。 阿Q不是有句名言吗: “和尚动得,我动不得?” 设使项羽亲历过坑杀儒生的场面,他的讲话会不会这么无所顾忌,也未可知。 另外,从社会现实的角度看,项羽那么说,并没有什么可稀奇的。举个很简单的例子:现代人的明星梦、名人梦、富豪梦……大约和项羽当日当时的皇帝梦也差不多吧!只不过,现代人是向往灯光闪耀的舞台、名扬四海的背景、奢靡浮华的生活;而项羽追求的是前呼后拥的威严罢了。 三 项羽率领军队占领咸阳之后,或许是为了呈一时匹夫之勇,或许是为了让士卒在野蛮的烧杀之中抢掠并占有财物——以此来犒赏属下的征战之苦,无论他们当时是出于何种考虑,造成的最终结果就是:“秦宫皆以烧残破”。 这一结果,据说是项羽不愿依托咸阳以争取天下并决定离开咸阳的原因之一。 秦人据有秦地已好多世代。秦始皇一统天下,定都咸阳。这咸阳,既有军事上的驻守防御的优势,又有大秦帝国苦心经营建立起来的基业。在天下未定,战乱未平的时候,依凭此地以为根本,一定是当时逐鹿者心所向往、梦寐以求的美事。 项羽似乎就没有那么想! 难道项羽就不知道据咸阳以经营天下吗? 难道秦宫残破就不可以再修再建了吗? 项羽带领江东子弟,用血汗打下咸阳,竟然没有别的计议谋划,只想满载财物,准备归去!这样看来,项羽还真有点鼠目视物的味道,很是令人费解。 其实,也不用费尽心思猜测。原来,攻占咸阳,一番烧杀抢掠之后,项羽的离开,是因为他“又心怀思欲东归”。 这样看起来,项羽真是有些可笑,大丈夫征战天下,经营四方,何处不可以为家?况且秦地有诸多可安定天下、平复江山的利好!所谓“埋骨何须桑梓地,人间无处不青山”的气度,项羽怕是一辈子都无法理解的,这或许也是受项羽的胸怀所限吧。 眼看“万里江山将归楚”的时候,项羽又说:“富贵不归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 这个看起来,项羽真是可笑、真有些小儿之见!号称西楚霸王的项羽,说出这样的漏气的话来,倒真是辱没了“霸王”这个大气的名号。 猜想,据咸阳以征伐天下的念头,或许也在项羽的脑袋中闪现过,只是,这个时候,项羽首先想到的,或许是“富贵还乡”,余者均在其次。 果真如此,想想觉得,项羽真是可怜又可悲! 原来,项羽用力厮杀、舍命拼搏地征战,仅仅只是为了在乡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花衣服”、卖弄自己的锦绣裹体!这话一说,真是使这位英雄失色,让庸人掩笑。说难听一点,这种想法,完全是一副暴发户的嘴脸。 不说别的人,就说说刘邦吧! 刘邦占有天下,据长安以为都,他的乡人就不知道啦?刘邦在平定天下、建立大汉的基业之后,再以天子的身份返乡,就不荣耀了?他的光彩就失色掉漆啦? 笑话项羽的人说得实在是好啊:所谓楚人“沐猴而冠”,真是传神! 项羽穿戴再好、绫罗锦绣、披金戴银……无论怎么收拾,也不过是一只模仿人样的猴子罢了。 四 有一次,楚军与汉军对垒。 当时的情势是:只要汉军出战,那么楚军就有全胜的把握;只要汉军坚壁不出,不但可以保全自己的实力,还可以消磨尽楚军的耐心、消耗完楚军的粮草。 楚汉两家对战的实际情况,双方的决策者和领导层都心知肚明。 项羽明白,只要想方设法激怒对方,让汉军倾巢而出,那么,楚军就可以一举打败汉军,取得战事的主动权。所以,项羽就让属下连续出兵,在汉军的阵前不间断地羞辱、叫骂。 而另一边,刘邦也不是吃素的。他心里十分清楚,只要固守营垒,绝不出战,那么,楚军很快就得放弃进攻,另寻出路。所以,刘邦严格要求自己的部属,无论楚军怎么挑衅、怎么叫骂、怎么侮辱,都不能上当,都不可以出战,违者军法处置。 大家都知道,项羽是个暴脾气,而且,他也是公认的急性子。当时的状况正如上文所言:不战对刘邦有利,干等对项羽不利。 楚军的战士叫了好几天的阵,自己骂得也有点没意思了,汉军就像没事人一般,在营垒之内,该干啥干啥,完全不受楚军的影响和干扰。 项羽一看,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再拖下去,只能对楚军不利,不但消磨士兵的耐心,而且会消磨眼下正旺的士气。所谓,气难聚而易散,项羽不得不为后续的情势谋划。 为了身先士卒,鼓舞人心,项羽决定亲自出马,前去叫阵。他收拾好披挂,带了武器,飞身上马,跑去刘邦的阵前,扯开嗓子,对刘邦喊话: “嗨,哥们!你看如今天下纷纷扰扰,都这么些年了,人民不得安生、社会无法稳定,这全都因为我们两个,不如你出来,我们两个单挑,谁赢了谁说了算,不要再祸害天下的老百姓了!” 项羽虽然是在诳刘邦出战,但是,他话说得很真诚,分析得也有道理,挑衅地也不动声色。 刘邦精着呢,他才不会着了项羽的道。 刘邦回答项羽到: “老哥,我看你还是回去歇着吧,我这人只知道用脑子,不懂得使蛮力气。” 项羽一听这话,气得够呛,真是七窍生烟不足以状其怒啊! 项羽对刘邦实在没有办法时。他动之以情地说教、不动声色地挑衅,他还提出了用单挑来解决争端的办法。但是,刘邦不是傻子,他知道眼前这位,是有名的“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汉子;经过多次交手,他晓得西楚霸王不是浪得虚名;遭遇多次失败,他明白项羽的英武厉害。所以,四两拨千斤,刘邦简单一两句,就够项羽生气三五天的。 想想,刘邦在逃命途中可以把亲生子女孝惠帝、鲁元公主推下车,以保证自己不受连累、以保证自己能够顺利逃命,这个时候,面对武艺高强的项羽,他更不会拿自己的生命去开玩笑的! 仅此一点,楚汉之间的成败,似乎多少已见端倪! 五 1、男儿泪 垓下被围时,项羽竟然落了泪! 想想,项羽以一介武夫,经过无数战事,最盛时号令群雄,困顿时尚有半壁江山,其威武刚硬、喑唔叱咤之势,一定如同那万钧雷霆。 谁能想象,被围垓下,竟然对美人而泣下。 英雄末路,甚是可怜啊! 这对美人而流下的泪水,证明这铮铮铁骨的汉子,也是一个多情的人,一个痴情的人! 项羽垓下绝唱中云: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乌骓马跟随项羽,征战多年,冲杀纵横,功劳不小。项羽死意已决,心中放不下的,有他的战马。天不佑人,马又何辜啊? 当然,项羽最放心不下的是美人虞姬。 乌骓马舍不得,或许还可以用它是个物来搪塞?可是,虞姬呢?虞姬要怎么办呢?她可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啊,而且还是一个和自己感情甚笃、不离不弃的爱人啊? 乌骓马舍它不得,狠下心,也就舍了。 虞姬更是舍她不得,再怎么狠心,还是舍她不得啊! 记得《论语·乡党》里有言: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孔子问人不问马,是把人作为第一位的,是仁者爱人的大度与开阔。 项羽舍不得马更舍不得人,是他粗豪之中的细腻。 面对乌骓马和虞美人,项羽落下的泪,所流露的更多的是英雄气短时的儿女情长。 2、推脱么? 项羽死前,把自己的失败归因于上天,说是上天要灭他,人是无能为力的。 项羽对自己总结,应该是有所思索才说出来的,大概不会是信口开河的应付之词。 由于项羽的最终结局是失败,所以,很多人就以失败来看项羽。他们认为项羽临终前对自己的总结,是一种卸责、是一种推脱。这类论断,将项羽之败的主要原因开列如下: 一、鸿门宴不杀刘邦; 二、有一范增而不能用; 三、妇人之仁; 其实,这些论断,就项羽失败的结果看,似乎都有道理,但是,仔细分析,似乎并不全是这样。 一、鸿门未杀刘邦,后面也还有再杀的机会嘛; 二、没有用范增,不说其他人可用,就是项羽自己,也是很有谋略的人啊; 三、如果说妇人之仁,这个范围有点大,不但项羽有,刘邦大概也有。 从史实来看项羽的失败,还真有形势不利的因素。即使项羽不用范增;即使鸿门未杀刘邦;但是,如果大司马曹咎听从了项羽的策略谋划,谨守成皋,不使汉军向东,那么,项羽的失败,也不至于这么迅速。说不定,项羽就能够运天下于其指掌之中。这还真是未可知的事情啊! 仅从这个角度看,项羽归败於天,也不见的完全就是自我卸责、就是推脱了。 3、渡江吗? 项羽自杀前,笑着说到: “既然是天要亡我,我还渡江做什么呢?” “想当初,我带领着八千名江东子弟横渡大江、一路西行,时至今日,八千子弟所剩无一,我就这么孤零零一个人回去,即使家乡的父老抬爱我、可怜我,仍然拥戴我为王,我又拿什么脸面去见乡亲?我又有什么脸面去见父老?” “假使我硬着头皮、厚着脸皮回去,父老乡亲不怪罪我,不议论我,难道我独处时就能够心安理得?难道我自己内心就没有半丝愧疚?” 项羽嗜杀,的确是十分可恶的事情! 但是,时事离乱,战争频仍,处于如此的历史时期、处于这样的社会环境,从项羽的一生看其为人,项羽仍可以称得起是天地间的一位英雄。 死前的那番言论或者独白,一点都不失大丈夫的气概,读来悲戚之余,也会生可佩、可叹之情! 项羽如果在此时此地不以自杀的方式结束其生命,那么,大约就很难成就这么一个传唱千古的男儿形象。 纵使不死,又有何面目见父老?又如何能无愧于这火辣辣的一颗心? 想后世,又有多少人能够抛出这铮铮作响的豪语? 想后世,又有多少人能够敲响这声声动心的铁板音? 谈情录:爷孙婚恋引发的话题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话还得从许久以前说起,说是“许久以前”,也不见得就离现在有多远,因为作为记忆的陈尘,我已经很少再会想到它了,所以,会觉得是恨久远的事情。 前一阵子,有一位名人,在年过八旬之际,与一位二十几岁的、孙女辈的女士喜结良缘。一来呢,是这位名人的影响力大;二来呢,大家都对这爷孙婚恋怀了复杂的心情。 影响力大,这当然很好理解——所谓的名人效应嘛!举个很简单的例子,那些“名人们”吃完饭打个嗝,失智的无聊记者和不入流的媒体也都可以报道三、五个月甚或是一年半载。 复杂的心情呢?那就因人而异了:向往名利的小姐、太太们,自恨那高攀的人不是自己;贪图美色的小伙、大爷们,嫉妒不是自己迎娶了新人;好奇的红男绿女们,借着此事做种种的奇思怪想;话多的各色人等,可以拿着这件事时时处处去谈是论非了…… 这场爷孙婚恋的轰动效应,真有点让人目眩。关于这件事当日的影响,今天回顾,说成是“举国哗然”,似乎半点都不觉得过分。 当时,与众位友人谈及此事,我总体上还是保持了向来的平和态度。我以为,众生平等,各人有各人的处事方式,各人有各人的人生态度,就如同人各有面,人各有心,我们不能强求别人面必同我、心必似我;同样,别人也不必要求我们废己从人。只要别人不违反道德、不触及法律,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选择什么样的生活伴侣,我们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但是,首先,我们必须尊重他们、尊重他们生活的权利。 对于爷孙恋者的结合,作为旁观者,我们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评点评点、论说论说。作为平头老百姓,即使我们心中有许多隐秘的复杂情绪,也不过是口说之后,大笑一场,一切也就随风而逝了。今天过后,明天谁还记得几许? 关于这事,报刊文章,或口诛笔伐、或高歌颂唱,虽自此留痕於纸书,但因这终归是历史长河中的小事,想来必然逃不过岁月的洗练,最终至于淡漠无痕。 之所以时至今朝还记得这事、还提起这件事来,是因为这事毕竟在我的记忆中存留过,当时确实也引起过我思想的波动,影响过我对人生情感的思考。 总结我对这件的事情的看法,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这事是爷、孙二人的私事,只要他们自己都满意,别人无权指责(可以评说),男无妻、女无夫、不违反法律规定、未逾越人伦道德,婚恋完全是他们的个人自由。 第二,孙辈女人若是冲着爷辈男人的名人光环奔去,女人就有些让人看轻;若前猜属实,男人没有看出女人对其真实意图,那男人也是枉受了一世的英名。 第三,对于这个婚姻,就我浅薄的认识,我是不怎么看好其结局的。但是,对于他们的结合,我依然尊重。 除了我的看法,其他人对此事的意见,简单总结,大约有两种,一种是讥笑,一种是谩骂。能够真正平心静气看待的少之又少。这也不奇怪,很符合国情。 其他人中,还有一位奇人。她是我所接触的人中,对爷孙婚恋态度最激进的一个。那时候,算算她的年龄,大概比爷孙婚恋女主角的还要小四五岁吧。她一直在叹息,叹息自己没有福气、叹息自己没有缘分,叹息自己没有好命……这言外之意,大家自然明白:她恨不能取爷孙婚恋的女主角而代之。 这位奇人,自称是爱情至上的人。我不知道,他都没见爷孙婚恋中的那位男士,她连人家的习性、喜好都不知道,她连人家婚恋的态度都不知道,她是怎么就想着要嫁给人家的?不知道她的爱情至上在这轻率的想嫁中又如何体现? 后来,经过仔细观察,我才发现,这奇人所谓的爱情至上,只是以自我为中心的“爱情至上”,她对爷孙婚恋男主角的向往,不过是垂涎“光环”的自私罢了。 我和友朋们曾经无意间谈起过所谓的伟人们的爱情婚姻。谈及伟人婚姻中的那些女性。我当时就感叹到: 这些女性是多么伟大啊,她们把一生都献给了她们深爱的男人,默默地在男人背后支持他们的事业。 那奇人发话了: 那有什么啊!要是我男友或丈夫也像他们一样伟大,我也愿意献出我的一生,默默地支持他,但是,他们值得我这样做吗? 当时听完这话,我倒是觉得这奇人说得很有道理。是啊!他们值得吗? 后来,我越是思索,越是觉得奇人的话不对劲。 难道?只有伟人才配享有妻子对他们的扶助吗? 难道,普通人就应该被自己的女友或者老婆讥笑、嘲讽、背叛吗? 通过对奇人经历的研究,我最后发现,奇人所谓的“献出我的一生”,是有附加条件的。那就是:作为她男友或丈夫的那个人,必须有“光环”,看不到“光环”,她就绝对不会付出,她就会觉得付出不值得。这样看来,奇人的爱,爱的不过是金钱和权力。 人与人结识,是十分偶然的事情。爱情、婚姻,更有太多的偶然。这偶然,并不是混乱,不是没有选择。大家都是在判断之后,才作出抉择,继而走入爱情,进入婚姻。 既然相互认真选择了对方,就该慎重地对待、珍惜,不要在关系确立之后再去嫌弃他或她的容貌,指责他或她的清贫,挑剔他或她的学识……不要吹毛求疵!因为在这个婚恋自由的时代,大家都是在深入了解对方之后,在没有太多外力干预、在没有强迫的情况下才步入爱情和婚姻的。按道理,这样的爱情和婚姻中,双方所做的一切,应该都是“值得的”,并且,这种“值得”,也不应该因为分手或者离异而被否定。 之所以否定奇人“不值得”的说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她对婚姻预设了条件。也就是: 假如你是伟人的话,我尽可以对你好些、对你扶助、对你付出,但是,你只是你,普通的你,所以,你不值得。 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 首先试问一下:这世间,有多少个伟人?大家不都是普通人么? 如果普通人的女友或太太都依奇人的逻辑行事,岂不是社会都要乱了套? 再者,你又遑知你的爱人未来不会有所作为? 万一,你的爱人一朝有成,你该怎么办呢? 难道,你要像传说中姜子牙的马夫人一样,在姜尚拜相之后吊死不成? 姜子牙垂钓之悟:闲话姜太公钓鱼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这在中国,大约是妇孺皆知,老幼可说的通俗话语。 姜太公,姜姓。按照司马迁的记述,姜太公的家世也是非常显赫的,按照今天的话来说,即使算不风头正旺的官后代,也算得上是日渐没落的官后代。据说,姜太公可查证的远祖,可以追溯到炎帝。姜太公是伯夷的后人,因为伯夷执掌四岳有功,统治者就将吕地做了伯夷的封地,伯夷的后人们,为了纪念祖先、记住祖先的功业,就以“吕”为姓,姜太公作为伯夷的后人,也就有“以吕为氏”之说。 基于以上,关于姜太公的介绍,一般都是这样: 姜太公就是姜子牙(约前1156年—约前1017年),姜姓,吕氏,名尚,一名望,字子牙,或单呼牙,也称吕尚,别号飞熊,商朝末年人。 大家对于姜太公的熟知,除了以上“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这句话;还有一个来源,那就是小说《封神演义》中对姜子牙的描写刻画;另外,姜子牙八十遇文王的励志遭际,也是世人自我宽解、或者自我激励的传奇。 今天,不讲姜太公的事功,不讲姜太公的兵法,今天,就简单说说姜太公钓鱼这一件事情。 渭滨垂钓之前,姜子牙还不是“太公”,那时候,在众人的眼中,他老人家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渔翁、樵夫之流。 因为不懂得生计之道,姜子牙年过七十仍然失意落魄,无业无田,躲在深山老林之中,靠捡拾野果充饥果腹、靠收集烂枝破叶生火取暖。 众人都将姜子牙看作是普通渔樵之人,但是,大家不知道,这老人家,满腹的锦绣,一肚子的文章。在这才华未曾施展的时候,姜子牙还只是一个书呆子,而且只是一个年老的书呆子。为什么这么说呢,先看看相关的传说: 《封神演义》里面说,姜子牙在七十岁的时候,娶了一个六十八岁的黄花闺女。因为姜子牙不善营生,在成婚之后,他三番五次创业,结果都以失败告终。多次创业失败之后,姜子牙的老婆十分怀疑姜子牙的生存能力,非要闹着和姜子牙离婚,姜子牙没有办法,只好签署离婚协议书,把老婆送回娘家,自己一个人在社会上继续晃荡。 看完了相关传闻,再来看看姜子牙的钓鱼,你就会相信我所说的“书呆子”不假了! 姜子牙躲到深山老林之后,全靠捡拾野果来对付饥饿。你想想,这野果总有捡完的时候,这野果也有捡不到的时候,更何况,光吃野果也不扛饿,肚子总会咕咕叫。 有那么一天,姜子牙饿得实在是不行了,他看见人家都在渭河岸边钓鱼,而且,几乎是所有的人都钓到了鱼,只是数量多少有所分别。 姜子牙觉得,好久没有开荤了,钓到鱼之后,弄个烤鱼吃吃,不但解馋,还可以长时间抵御饥饿,这多好啊! 这么一想,姜子牙便依样画起葫芦来了。 可惜的是,这书呆子只知道学样,他根本就没有细想。他从没钓过鱼,哪里知道这钓鱼也有钓鱼的玄机和奥妙在里面。 这老书呆子找了一根直直的针做鱼钩,还美其名曰“直钩”。他在所谓的“直钩”上弄了一点线穿起来,又在这线上续了一条随手扯来的绳子,再胡乱把这绳子拴在一根粗木棍上。他又随意找了一些自己爱吃的东西,将就着挂在鱼钩上,就这样,他去钓鱼了。 姜子牙还真是有耐心,他拿着自己的鱼竿,端坐渭河岸边,一钓就是三天三夜。可是,姜子牙钓鱼的结果却十分令人失望!三天三夜,姜子牙半条鱼都没有钓到,不要说鱼,他甚至连一只癞蛤蟆都没有钓到。 三天三夜之后,姜子牙耐心渐失,他开始着起急来了。他着急地都有些生气了。这么斯文的读书人,生气是很少见的。这钓鱼,还真让他动了气。 生气归生气,这完全是姜子牙自己的事,那鱼呢,还是在水里自由自在地游、自得其乐地游,慢悠悠地游、活泼泼地游…… 看着鱼,老人家干瞪眼,没办法。 这时,姜子牙只能拿自己撒气: 他先是把自己的帽子摘下来,扔在地上,跑过去狠狠地踩了好几脚;似乎一点都不解气,他又把自己的上衣脱下来,丢在地上,本来,他想去吐两口唾沫的,可是,感觉洗衣服麻烦,他只能把口水吐在衣服旁边的空地上。 幸好,这一场表演被一个姜子牙平日里根本就看不起的农夫给瞧见了。农夫知道这个书呆子向来就有些鄙视庄稼人。原本,农夫笑笑也就过去了,但是,庄稼人厚道也善良,他看着老人家也挺可怜的,实在是不忍心这书呆子这么大年纪了还这么折磨自己。农夫走过去,对姜子牙说到: “老先生啊!鱼不是这么钓的,这鱼线呢,必须是纤细而柔韧的;鱼钩呢,必须是弯的,对了,上面还得有个倒刺,才可以挂得住鱼儿;这鱼饵,应该用鱼喜欢吃的东西;这投放鱼钩的时候,要慢慢地放;钓鱼的时候要平心静气——别把鱼吓着……” 农夫的话还没有说完,姜子牙就火了,大声训斥到: “去去去,你懂什么啊,乡巴佬!先生我正烦着呢,你最好走远一点,别一会儿我让你满地找牙……” 农夫看见姜子牙骂骂咧咧的,他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 “真是好心使在驴肝肺上了……” 农夫走后,风吹着赤裸上身的姜子牙,他打了一个冷战,这时候,老书生冷静了许多。 姜子牙又把农夫刚才所说的话回放了一遍。他觉得,农夫的话似乎有些道理。于是,姜子牙穿上衣服,戴好帽子,拿起自己的钓鱼器具回到了茅屋。 回去后,姜子牙按照农夫的说法,对钓鱼的器具重新进行了修改制作。钓具弄好之后,姜子牙又挖了一些鱼儿喜欢的蚯蚓作为饵料。准备好之后,姜子牙整理了一下衣衫,带上坐垫,再次来到渭滨: 轻下鱼钩,静心慢等,不一会儿,就见浮子晃动,老书生估摸鱼儿已经咬紧钓钩了,他使劲一提鱼竿,好家伙,第一次,就钓到一条肥大鲜嫩的鲋。 这农夫的办法还真灵啊! 第二次下杆,老人家好运气,提钩上来的时候,又是一条色彩鲜亮的鲤。 姜子牙这下完全心平气和了! 老书生似乎明白了什么。 姜子牙一边钓鱼,一边陷入了沉思。他脸上的表情十分复杂:一会儿是喜悦,一会儿是忧伤;一会儿是愤怒,一会儿又是安详…… 七十多年来,姜子牙记忆宝库中的千端万端、酸甜苦辣……一齐全部涌上心头,浓缩的往事,一幕幕在老书生的头脑中上映,很快,回放结束。 七十多年的不遇,全在一个“滞”字,全是因为不会变通。 这个时候,姜子牙忽然哈哈大笑,弃渔而去。 自此,历史上多了一位名传千古的人物——姜太公。 是为《姜子牙垂钓之悟》 此文的构思,源于以下文字: 《三家注史记》卷三十二《齐太公世家第二》关于“姜太公钓鱼”张守节的【正义】中有这么一段话: 《说苑》云:“吕望年七十钓于渭渚,三日三夜鱼无食者,望即忿,脱其衣冠。上有农人者,古之异人,谓望曰:‘子姑复钓,必细其纶,芳其饵,徐徐而投,无令鱼骇。’望如其言,初下得鲋,次得鲤。……” 蛇先生与猫小姐的爱情:森林奇谈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这世间的事情,真是千奇百怪,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是不能用常识和常理来解释的。 这里,我只是要讲一个故事,大家看看就好,千万不要找我来理论! 有一只猫小姐,和好多只猫小伙谈过恋爱,结果,都是以失败告终。按照猫小姐的说法,全是因为所谓的“性格不合”,最终导致了一次次爱情的失败。 空窗期的猫小姐,暂时对猫科动物失去了兴趣。 有一天,猫小姐很无聊,独自在草丛里散心。忽然,草丛中悉悉索索地响,猫小姐吓了一跳,不会是遇见蛇了吧?这声音一点也不像老鼠啊!猫小姐悄悄躲到草丛一边,静静观察草丛中的动静。一切不出猫小姐所料,果然,从草丛里爬出一条蛇来。 这蛇,腹部淡黄,通体草绿,绿色上面均匀地分布着鲜亮的红点,很是鲜嫩、非常漂亮。 无聊的猫小姐忽然心中一动: 如果再和猫科动物交往,那实在是一点意思都没有了。我能不能和蛇先生谈个恋爱呢? 这么想着,猫小姐立刻就开始了行动。 猫小姐假装无意在草丛边闲走,它迎面来到蛇先生的身边: “帅哥,你好啊!” 蛇先生被猫小姐这突然的招呼给惊着了,它愣了有那么四五秒钟的时间,没有温度地应到: “你好!” 蛇先生的回答有些生硬。因为蛇先生都没怎么和同龄的蛇姑娘说过话,更不要说是猫小姐了。 看出了蛇先生的腼腆和没有经验,猫小姐大胆地和蛇先生交流了起来。第一次见面,这两个动物便相谈甚欢、一见如故。 因为新鲜感,猫小姐觉得,和蛇先生谈话还真有点不一样的体验。 因为没怎么和异性接触过,蛇先生觉得,和猫小姐聊天还真有点晕乎乎的心跳感。 一个是情场老手的大猫小姐,一个是情窦初开的小蛇先生,所以,一开局,似乎就已经有了主次和胜负。 一开始,猫小姐就是抱着新奇感与闹着玩的心态来应对蛇先生的。 一开始,蛇先生就没有任何概念,只是觉得多认识一个异性新朋友而已。 猫小姐交过那么多的“男朋友”,所以,它知道怎么对付这些“臭男生”。自从认识了蛇先生之后,猫小姐隔三岔五就主动去约蛇先生,而且,猫小姐每次都会安排好约会期间的活动。在每次约会中,猫小姐都会在适当的时候,巧妙展示自己的“女性”美。 就这样,蛇先生逐渐对猫小姐产生了好感,并且不可自拔地深深爱上了猫小姐。 在时机成熟的时候,猫小姐还以它擅长的媚态百般地勾引蛇先生。 当蛇先生的一颗青春的心被猫小姐勾起火来,并且神魂颠倒的时候,猫小姐忽然间觉得没有意思了。 猫小姐很现实,它知道,自己和蛇先生是不会有结果的。不要说猫的族群会反对,即使族群不反对,猫小姐和蛇先生真结合了,要怎么生活啊? 这夫妻生活能和谐吗? 这能生产后代吗? 这生出了的是崽子?还是蛋呢? 这生出的是猫呢?还是蛇呢?是“猫蛇”呢?还是“蛇猫”呢? 蛇先生在爱上猫小姐、并且深深地爱上猫小姐之后,倒是没有想那么多。在蛇先生的心里,只有一条,那就是: “我爱猫小姐,我爱猫小姐,我爱猫猫小姐……” 但是,因为种种,这一条爱的蜜语仅仅在蛇先生的内心重复地闪现、再闪现,但蛇先生始终没有明白表达出来。 大概,猫小姐之所以要放弃蛇先生,原因之一也是蛇先生不懂得直白表达自己的爱吧。 另外,猫小姐在多次恋爱失败之后,不但对所有的猫小伙都深怀憎恨,而且对一切的“男性”都产生了成见。 猫小姐从一开始就没有信任过蛇先生。蛇先生打起头就没有真正地了解过猫小姐。 多次失恋,猫小姐的内心是冷酷的。它觉得没有意思的时候,话都不跟蛇先生说一声,就断然绝交了。 蛇先生找猫小姐,猫小姐要么是冷脸想对,要么避而不见。 猫小姐的这一切举动,让蛇先生十分地痛苦。蛇先生绞尽脑汁、费尽心思都想不出来,自己哪里对不起猫小姐、哪里做错了事。 蛇先生怎么会知道,猫小姐的离开,根本不是自己做得不好,爱得不深,而是因为猫小姐自己玩得累了、烦了,厌倦了,没意思了。 蛇先生想着,也不能这样就结束了,虽然交往了那么长时间,可是自己还没有向猫小姐表达过爱意呢!自己还没有向猫小姐正式表白过呢! 蛇先生想着,即使表白完,被猫小姐拒绝了,自己也就没有遗憾了,总比什么都没说就画上句号强吧。 蛇先生想着,或许一个有创意的表白,就可以打动猫小姐,就可以让猫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甚至以后成为自己的“爱人”呢。 可是,要怎么表白呢?怎么样才能有创意呢? 蛇先生想了很久,也没有想出一条能够说服自己的办法来。 都说是: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蛇先生把自己的朋友们聚集起来,让大家伙帮它提点子、出主意。 每个动物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方案,什么心形烛光图表白,什么气球拉条幅表白;什么公园放飞萤火虫表白……一大堆的主意,一条条被否决,不是陈旧,就是老套。 还是狐狸大哥聪明,它对蛇先生说到: “兄弟,我倒有个主意,一定可以轰动森林,只是……” “只是什么啊?” 大伙齐声问道。 蛇先生听狐狸大哥有可以轰动森林的主意,也跟着说到: “没有什么只是的,狐兄,你直接说就是了!” 狐狸大哥看了看蛇,又看了看这一堆的动物,说到: “蛇兄弟,你有七颗心,你可以刳下一颗心,让猫小姐看看你对爱的赤诚。猫小姐如果看了你那炽热的爱恋之心,它一定会被感动。这样,你就可以得到猫小姐的芳心。这个办法,对于别的动物来说,是自找死路,可是,对你来说,只是受一点小伤。用小伤来换大爱,你觉得值不值得?” 狐狸大哥的话一说完,大家伙开始议论纷纷,有的动物觉得是好办法,有的动物觉得是馊主意。 蛇先生听完狐狸大哥的话,觉得很有道理,也很有创意,它心里非常高兴,对大伙说到: “狐兄的主意很独到、也很有创意。我决定了,就按这个办法来。这里先谢谢狐兄,也谢谢各位朋友。事成之后,我请大家聚餐。” 一众动物在笑谈之后散去。 蛇先生大喜。 在挑了好日子之后,蛇先生自持利刃,自剖其腹。它小心翼翼地割下了一颗扑通扑通跳动的心脏,并把这颗心顶在头顶,匍匐前行,来到猫小姐的跟前。 蛇先生大声地、充满感情地对猫小姐表白到: “猫猫,你看看,我的心在这里,这心上,全是我对你满满的情和爱,希望你能接受我,做我的‘女朋友’,我会一生一世都对你好的!我对你的爱,是真是假,心就在这里,你自己看看吧!” 猫小姐看着眼前的景象,没有半点感动,它甚至对此不屑一顾。猫小姐对着蛇先生,冷笑了一声,从嘴角里挤出四个大字: “狼心狗肺!” 猫小姐说完,头都没回,正眼都没瞧一下蛇,就冷漠地扬长而去了。 蛇先生听完“狼心狗肺”四个字之后,一口鲜血喷出有半米远。顶在蛇先生头顶的那颗心掉在地上,滚了几滚,停了下来,还在扑通扑通地跳着、但跳动的速度逐渐减弱。 蛇先生一下子瘫软在地上,没有一会儿,一命呜呼。 蛇先生死了之后,狐狸大哥最是悲伤,它非常自责,没想到,自己的好心竟然害蛇先生搭上了一条命。 蛇先生死了之后,很多动物怎么都想不明白:明明蛇有七心,伤了一心,应该不会有大碍啊,怎么就毙命了呢? 狐狸大哥和其他动物哪里知道,情事伤人最重啊! 关于蛇先生的死因,狐狸大哥和其他动物是永远也无法知晓其中的真实情况的。 山间几日:那年那月那记忆 - 尘境心影录 - 史遇春 在这北国的都会,季节变化很不明显。天热了,穿上单衣,以为这就是夏了;天冷了,穿上棉衣,以为这就是冬了。所谓的四季分明,在这座城市中是感受不到的。一年之中,仿佛只剩下了两季。 有时,判断季节,全凭窗外那几株柳和两棵杨。闲来无事时,便静坐窗前,悠然地看窗外的树,推测季节的更替。 今天,又是个无聊的日子,端坐窗前,乱七八糟地想这想那。 这个时候,窗外柳树的叶子依旧绿着。但是,这绿色完全失去了生命鼎盛时期的光泽,不那么招人喜欢了。 前几天还有些绿意的杨树,四五天的时间,叶子已经全黄了。杨树树顶的许多叶子已经掉了,只有树冠底部的叶子还茂密着。看见这,我有些想笑!这样子,多像城市中那些谢了顶的男子,头顶一片光,而四周却稀稀落落长了一些头发。我甚至开始担忧,在这城市里呆久了,会不会有一天,我也会秃顶。想象自己头顶没有头发的样子,我觉得,到那个时候,自己一定会更丑陋,更滑稽。从这杨树,已经看得出重重的秋意了。杨树底下那些被昨日雨水扫荡地七零八落的黄叶,更显出长长的秋的气息了。 这城市,很像是一剂化学药物,阉割了人的灵性,让人无法展开自由的翅膀,让思想轻盈地飞翔。惬意顺畅地感受生命的活力,在这里,似乎都成了一种奢想。 我到过山间,被山的气势感染,被山的灵气感化,被山的清爽感动。 记得,那也是一个秋季,大约也是这个时节。面对那巍峨雄浑、面对那苍苍茫茫、面对那连绵不断的幽幽青山,我能痛快享受顺畅呼吸的自由,我能任意放飞欢欣雀跃的心灵…… 那次,朋友带着我,去了他那在深山中的家。 山中人家的居住,不像我们家乡的平原人家。 我们的村落是一家一院,一户挨着一户整齐地排列。两长排户户相依的人家形成两条长龙,中间有一条街道,接道两边,门对着门。这样,便是一个村子。村子中的人家排列整齐,不会有半点拥挤的感觉,不像这城市,人全挤在鸟笼子一般的楼房里。 山中人家,每一家的房子都各在一处,没有围墙,树是屋的天然屏障。各家稀稀落落散布在不同的地方,有点“鸡犬相闻,难得一见”的意境。 朋友家的屋子左侧有一片竹林,竹林中有一条小流。那水,有碗口那么粗,常年不断地流着。看到那竹林,那细流,我会想: 在此处,月夜,难以入眠时,听涓涓细流的歌唱,这天籁之音,肯定是一种享受。 屋子前面一块很大的平地,是院子。院子一分两半:一半摆放的是收回来的玉米棒子;一半是黄豆杆子。院子的周围,是各色的树。 白天,朋友带我去看山、去找寻他童年的足迹。 山中多水,这里便多水田。陕西南部的这一带是以稻米为主食的。一方方整齐的稻田里,除了割完稻子剩下的稻茬,一片光秃秃的。行走中,偶尔能见一方藕塘。塘中的水已经全干,剩下的是残荷的叶子,在塘中横七竖八地斜卧着。 朋友说,这时的藕最好吃,又嫩又脆。正说着,听见前面一片爽朗的笑声,朋友领着我走了过去。 在离藕塘不远的那条河边,有很多人:洗衣服的村妇,洗藕的男子……那刚从泥里出来的藕,一经水洗,便完全变了样,白白的,一节一节,就如同少女的玉臂。朋友过去为我讨了一节,这藕便留在了我的记忆里。那清甜、那鲜嫩、那爽脆……至今思来,仍不免流涎。 有水必有桥,看见好几座水泥桥,没有特色,也就都没怎么在意。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一座竹桥。为什么叫做竹桥呢?因为那桥的桥面全是用竹板做成的。其实,我也可以叫它做“吊桥”,因为除了桥面两边防护兼提吊的铁链之外,作为桥身的竹板桥面完全凌空吊在水面之上,桥面和水面之间没有任何的支撑。初上这桥时,我还有些胆怯,总是感觉不稳当。走了十多步,我便胆子大了很多。走在那竹吊桥上,桥身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挠得人心都痒痒的。 继续往山里走,路上仍然可以看见住得很分散的人家。 远远地,还没有走进人家,“汪汪”的狗叫声便来迎接我们了,主人听见狗叫,一般会出来望望,看看是生人,礼貌地笑一下,接着便又回屋里去了。 走了一天的路,平常早该睡着了,但这里的一切,让人有一种清新的感觉,很是兴奋,便怎么也睡不着,白天的情景依然在眼前闪现: 那河边洗衣服的山里人,那泉边嬉戏的孩子们…… 白天,最让人高兴的还是那山间流出的清泉,那泉中游来游去的各色的鱼儿。在泉边,我感觉有些口渴,问朋友可不可以上附近人家讨口水喝。朋友笑我,喝水吗?这水不就在眼前吗?不用讨,想喝多少喝多少。话还没说完,朋友先用手捧起泉水喝了起来。我这人,从小体弱,所以总是小心翼翼。不会拉肚子吗?我心里虽然这么想着,但是看见朋友喝得那么豪放、那么无所顾忌,我也就放心大胆地捧过泉水饮了起来。那泉水是甘甜的。因为天气凉了,这水喝到肚里还是有些冷,所以,我便没有多喝。 睡了吗? 朋友问我。 没有。 我答到。 我要朋友讲讲他们这里的趣事。 朋友讲起屋旁小竹林里抓蛇、捕松鼠,在山上拾柴禾、捡蘑菇,在溪里、河里游泳、捉鱼……等等,听得我真恨自己不能享受这山的乐趣。 走过了这么多地方,看惯了城市楼房的整齐与拥挤,对行过的路无法一一记住。记忆的海中,那几块小岛却永远地浮在海面上,其中一座,便是那山间的几日。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