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卖身契约 - 布衣公卿 - 欺生 金陵城,杨柳巷,晓风残月。 就在家家户户的人儿熟睡之际,杨柳巷尾,一户人家闪烁着微弱的烛火,不时传来声声恸哭。 “爹爹,求你了,别打娘。” 一个约莫四五岁的小女孩,躲在女人怀中瑟瑟发抖。 嗯? 地上的沈黎踉跄爬起,迷茫的看向周围。 我是谁?我在哪?发生了什么? 他头昏脑涨,一股股记忆如流水一般涌入脑海中,他下意识捂住脑袋。 这一摸,湿漉漉的,借助昏暗的烛火看去,鲜红一片。 是血。 面前的女人惊魂未定,在她身边,一支擀面杖静静的躺在地上,在擀面杖一头,还沾染着沈黎后脑勺上的血。 此时,他终于想起,面前的女人,是自己的妻子,林晴。 而自己后脑勺上的伤,也是林晴打的。 林晴怀中的女孩,是他的女儿,沈妞妞。 随着记忆浮现的越多,他了解的也就越多,最终化作一声苦笑,走到香案前,抓起一把香灰,按在后脑勺上。 “你,替我包扎。” 林晴欲言又止,哆哆嗦嗦的起身,从身上撕下一块碎步,小心翼翼的替他缠绕头上的伤口。 说来也是造孽,这沈黎,是这金陵城中有名的泼皮,滥赌成性,而且嗜酒如命,成日烂醉如泥,回到家中便是打老婆。 昨晚,照常喝醉酒的沈黎,回到家中,便是对林晴拳打脚踢,声称昨日已经将林晴母女卖人了,林晴再也忍受不了,顺手拿起擀面杖给他来了一下,当即沈黎倒下,没了呼吸。 母女二人自然是吓破了胆子,女人弑夫,要么浸猪笼,要么处斩,怎么也难逃一死,只是可怜了沈妞妞,日后怕是只能乞讨为生了。 母女二人战战兢兢了一夜,准备天亮就去报官时,却没想到,鸡鸣时分,沈黎竟悠悠醒来。 两人又喜又怕,喜的是,沈黎醒来,林晴不用偿命,怕的是,沈黎醒来后,母女二人自然是少不了一顿毒打。 沈黎看向替自己包扎的双手,本来如莲藕一般洁白的手臂,却是青一块紫一块,家中又没钱医治,林晴只能涂上锅灰。 “当,当家的……” 林晴欲言又止:“这里还有五文钱,要不,你拿去赌坊……” 她是想将家中唯一的五文钱给沈黎拿去赌了,让沈黎开心一下,以免女儿也挨上一顿毒打。 平日里的沈黎,喝了些酒后,下手没轻没重,自己勉强还能忍受,女儿皮肤嫩,挨上一下,半个月都好不了,偶尔直接一巴掌将女儿打晕过去。 “嗯。” 沈黎接过钱,不过没打算去赌坊,先留着,毕竟家里穷,吃了上顿没下顿。 几声鸡鸣后,一缕晨曦照进破烂的窗户内。 天,亮了。 “那,那我现在就去做饭。” 林晴艰难的咽下口水,仿佛面前的沈黎就是一尊猛虎,随时暴起伤人。 她不知道的是,面前的沈黎,已经不是原来的沈黎,而是从现代穿越过来的人。 沈黎苦笑一声,自己还是这么稀里糊涂的就死了,居然还穿越了。 他看向面前的女孩,露出自认为和善的表情,招手道:“妞妞,过来。” 女孩当场吓的眼泪横流,站在原地像个木偶,豆大的泪珠顺着小脸滚下。 他尴尬的收回手,看来这具身体,对这母女俩造成的伤害难以估量。 很快,林晴做好了早饭,米汤中零星的几个米粒欢快的游荡,一旁的菜盘内,摆放着三株绿油油的野菜,看样子一点油星子都没有。 林晴连忙递上筷子:“当家的,快吃饭吧。” 她已经准备好接受沈黎的雷霆怒火,往日吃饭的时候,沈黎都是一掀桌子,抓着她的头发破口大骂:“这是给人吃的?” 今日倒有些不同了,面前的沈黎,静静的吸啜清水粥,喝了几口后,缓缓起身:“我吃饱了。” 那碗中,还有大半碗的粥水。 沈黎知道,这一碗粥,是三人份,若是自己全部吃完,那母女二人就得饿肚子了。 太穷了,也不知道,这家中唯一的五文钱,能做些什么。 他坐在门槛上,静静的抬头看天,思考人生。 这个叫做大渝的国度,是历史上没有的,人文与明朝类似,任何朝代,吃食是百姓第一位,可这具身体泼皮无赖的样子,身无分文,再也借不到一文钱。 五文钱,能买到些什么? 一两青菜,半个肉包子…… 别的什么也买不了。 中午就真的断粮了,真难呐…… 他烦躁的挠挠屁股,让身后的母女二人好生奇怪。 这顿毒打,就这么免了? 这总归是好事。 就当沈黎烦躁不已时,大门前渐渐浮现几个人影。 五六个人,领头的是一个青衫中年人,中年人咧着嘴,露出一口大金牙:“沈老板,咱可是来兑现赌约了。” “什么赌约?” 沈黎心里浮现一阵不好的预感,这大金牙在他的记忆里无比深刻,是天元赌坊的老板,刘大有,这具身体之前可找他们赌坊借了不少钱。 刘大有嘿嘿一笑,从怀中摸出一张白纸,抖弄几下甩开:“沈老板果然贵人多忘事啊,昨日你在我赌坊签订的契约,你婆娘,女儿,以十两银子的高价,已经卖给我了!” 沈黎一拍脑门,扯动后脑勺的伤口,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他仔细查看契约,脑海里渐渐浮现相应的记忆,果真有这笔烂账。 十两银子,卖了两个人,这具身体,还真是混账啊。 这人的价格,可真低贱呐。 “白纸黑字,契约在此,就是说到了官家,咱也在理,如何啊?沈老板?” 刘大有看沈黎有些不情愿的样子,冷笑连连,在他身后五个年轻力壮的汉子,狞笑着将十指捏的啪啪作响,缓缓的走进院子里来。 屋内林晴母女,顿时感觉天都塌了。 尽管昨晚沈黎醉酒已经说出实情,现在对方上门拿人,林晴腿都吓软了,一屁股坐在地上,随后眼泪啪啪落下。 她一脸绝望,被卖的女人,大多是委身青楼,一双玉臂千人枕,半点红唇万人尝,何况还有自己的女儿,也要跟着自己卖身青楼。 她左右看去,想找把刀了却余生,却发现家中穷的,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沈黎深吸一口气:“刘老板,跟你商量个事。” “不商量。” 刘大有冷笑道:“怎么着?想赖账?我看你有几条腿够打的?” “我花两倍价钱,买你手上的契约。” 沈黎指着他手中有些泛黄的契约道:“期限你定。” 嗯? 刘大有不可置信的看向他,随即哈哈大笑:“你个穷鬼,你还有二十两银子?再说了,你老婆这么水灵,卖到青楼肯定不止二十两。” 他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不卖!” 沈黎咬咬牙,手掌伸开,露出五根笔直的手指:“五十两!” 第2章:天价雪花糖 - 布衣公卿 - 欺生 “哎呦喂,我说沈大爷啊,叫你一声沈老板,您还真以为你有钱了啊?” 刘大有笑的上气不接下气:“你能拿出一两银子,我就信了你。” “刘老板,开门做生意的,自然以钱为先,我这女人性子烈,若是你拿回去后,死了,那不亏了五十两银子了?” 沈黎劝道:“既然如此,为何不让我赌这一把呢?” 屋内的母女俩不可置信的看着男人的背影,一度怀疑自己听错了。 这泼皮,平日里欺软怕硬,见到弱小的,便是一副强盗模样,见到刘大有这种人,顿时就像哈巴狗似的,连个屁都不敢放,什么时候还敢讨价还价? 沈黎也是无奈,这两人,起码是自己的老婆孩子,要是把她们都卖了,在这世界上,怕是再没亲人说话了。 刘大有思忖片刻,走上前来询问道:“怎么,找到好人家了?” 沈黎愣了一下,旋即领会他话中的意思。 这泼皮,身家早已赌完了,平日里坑蒙拐骗偷,弄来钱财,又送到赌坊,若是没钱了,便再找个好人家,捞他一笔。 既然刘大有误会了,他连忙点头,压低声音道:“别往外传,到时候可以多给你十两利息。” 刘大有眼睛一瞪,这是找到一个大户人家了啊,十两利息,这么阔绰? 不过,这泼皮能为自己女人花五十两银子,那就不介意多花一点。 他嘴角往上一挑:“一口价,一百两!你愿意的话,就画押成交,不愿意的话,我现在拿人,期限是十天!” 一百两? 即使是沈黎,也忍不住咽下口水,一百两对于身无分文的他来说,可是天文数字。 一百两的银子,可是很大一坨的。 刘大有之所以信任他,而是他有过前科,这泼皮,干活一点不会,溜门撬锁倒是一把好手,只要他出马,基本上十拿九稳。 “行吧!一百两就一百两!” 沈黎咬咬牙,拿过契约,加上附加条款。 “可别想着跑路哦,这十天,我会找人随时盯着你。” 刘大有冷笑连连,举着契约在空中甩了甩,像是打了胜仗的将军。 待人走后,沈黎一屁股坐在地上。 他知道,一百两是个什么概念。 他现在手中只有五文钱,一百文才是一两银子,那可是一万文钱,可以买一千个肉包子了! 家里的林晴眼泪汪汪,眼角流淌着绝望,不知所措:“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 沈黎叹口气:“怎么办,抢呗。” 说着,他背着手,缓缓的走门去。 说是抢,怎么抢? 当年的营养不良,早已让他骨瘦如柴,连个书生都打不过的他,能抢谁? 杨柳巷是个贫民窟,这里面大多是穷苦人家,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早年的沈黎家境,可还算殷实,开了个小酒楼,起码吃穿不愁。 但后来,沈黎父亲去世后,好吃懒做的沈黎不管酒馆事务,每日声色犬马,再就是在赌坊流连忘返,很快输干净了家底,抵了酒楼,一家三口搬到了贫民窟。 想弄钱,还得去城中心。 城郊贫民窟距离城中心很远,单凭步行,差不多要走两个时辰。 等到了城中心,已经日上三竿,路边摆满了卖货的地摊。 各个小贩吆喝声不绝于耳,若是像这么赚钱的话,想要弄百两银子,怕是一辈子都弄不到。 各行各业,想弄到百两的快钱,莫过于赌坊了。 他摇摇头,万万不能再去赌坊了,十赌九骗,去了怕是连这五文钱都没有了。 他就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东看看,西看看,就是找不到能弄到钱的东西。 可惜了自己一身学识,有什么用? 前方,苏记牙行中,行人流连忘返,他摸了摸怀中的五文钱,走进牙行。 牙行就相当于后世的百货商场,其中还有房产中介,当然,五文钱可买不了房。 进入牙行后,立马有小厮迎上来,笑意盈盈道:“客官可是想找活计吗?” 沈黎衣衫褴褛,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怪味,一看就是个穷比,小厮自然也不会为他介绍商品,那是白费功夫。 男人最尴尬的时候,就是没钱的时候,沈黎轻咳两声:“呃,我就转转,看看有什么家用的要买。” 对于这种说法,小厮嗤之以鼻,本想离开,又怕他偷东西,只能跟在他身后,看看他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嘈杂的人群中,一个柜台上的叹气格外刺耳:“这雪花糖,怎地这么贵啊。” “客官,红糖也是一样吃的。” “嗯,不好,不好,还是来二两雪花糖吧。” “好嘞,一共是四两银子,客官还有其他的要看看吗?” “不用了。” …… 沈黎竖着耳朵,转身问一旁的小厮:“雪花糖是,白糖吗?” “什么白糖,那叫雪花糖!” 小厮不耐烦的解释:“你到底要买什么?” “那红糖多少钱一两?” “十文一两。” 小厮白了他一眼,心想你个穷比你买的起吗? 沈黎摸摸鼻子,自己貌似还真买不起。 不过红糖和白糖的差价实在太恐怖了。 一两银子可是一百文钱。 二两雪花糖,是四两银子,那一两雪花糖,可是二两银子,两百文。 而一两红糖,则是十文。 整整二十倍的差价! 想赚一百两银子的话,那只需要五斤雪花糖。 想想后世的白糖,十几块一斤,沈黎都怀疑自己听错了。 “小哥,这红糖与雪花糖,差价怎么那么大?” “红糖,那是甜菜挤出水来,晾干就可以用,白糖,那是……” 小厮说着,也不知道白糖怎么炼制,于是,在沈黎希冀的目光中,他鼻孔朝天轻哼一声:“说了你也不懂。” 沈黎摸着下巴,点点头。 明白了,物依稀为贵。 关键是,他现在还差点本钱。 家里,怕是只剩下这五文钱了,可是,从哪里再弄五文钱过来? 况且,一两红糖,提纯出白糖的话,怕是不足一两。 他摸遍上下,只剩这五文钱了,不由暗骂一声这混蛋,卖了老婆孩子的十两银子,竟是当天花的一分不剩。 他有些羞赧的搓搓手指,对小厮道:“这位小哥,能不能麻烦你,叫一下掌柜的。” “你叫掌柜作甚?” 小厮撇了撇嘴,凉他叫掌柜也买不了什么东西,不由得拍了拍胸脯:“你有什么事告诉我,我能做主。” “我想做个生意。” “嗬。” 小厮不屑的看向他:“你么?” “我可以制作白糖,但是需要你们提供红糖,事成之后,白糖三七分成,我七,你们三。” “怎么地,想空手套白狼?” 小厮神色越发不善,跳起来一个爆栗:“我打!!!” …… …… …… 回家的沈黎,提着五钱红糖,边走边揉着红肿的额头,扁着嘴气呼呼的说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花了五文,买了五钱红糖,能成一钱白糖的话,那就是……二十文。 他愣愣的站在大门前,顺手推门,却发现自家大门死死抵住,透过门缝,看到屋内林晴站在凳子上,在她面前,是一条小拇指粗细的麻绳。 不好,她要上吊! 第3章:双倍价格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拼命的撞着自家大门,可年久失修的大门,平日一脚就能踹开,今日倒是格外坚挺,吱吱扭扭的摇晃,如何也倒不下去。 “快来人啊!” 他大口喘着粗气,可周围邻居一听是他的声音,立马紧闭门窗,生怕这泼皮有什么事赖上自己。 果然是人做多了孽,连老天爷都不放过他。 沈黎呼救半天未果,看着旁边残破不堪的围墙,连忙找来几块石头垫脚,好不容易爬上围墙,怎奈围墙上青苔密布,他脚一滑,一个倒栽葱摔了下去。 还好围墙下是林晴平日里开辟的菜圃,泥土松软,这才没受到伤。 他顾不了一脸泥巴的狼狈模样,连滚带爬的冲进屋内,抱起林晴小心翼翼的放在地上。 还好,有呼吸。 他忙做起人工呼吸,很快,林晴便悠悠醒来。 看样子林晴十分记恨他,此时也顾不得沈黎平日凶狠的模样,倔强的扭过头,随即一行清泪潸然落下。 沈黎知道,她这是对生活彻底绝望了。 一家人连一两银子拿不出来,何况是十天后拿一百两出来? 林晴宁肯上吊维护自己的贞洁,也不愿入了青楼被人玷污。 沈黎长叹一口气:“放心吧,再等几日,会慢慢好起来的。” 见林晴不说话,他再次劝慰道:“钱我会想办法凑齐的,你先别忙着上吊,你若真死了,女儿怎么办?” 说起女儿沈妞妞,他顿时惊呆了。 这女人,为了上吊,不会提前将女儿弄死了吧? 要是那样,这孽,可就造大发了。 他一骨碌爬起来,连忙跑到房间去查看。 还好还好,女儿沈妞妞还活着。 许是昨晚担心受怕了一夜,今天睡的格外香甜。 一家人还在,还好,还好。 沈黎长出一口气,望着林晴走进厨房的背影,缓缓的从怀中摸出那压的干瘪的红糖。 这红糖,是他的救命稻草,万万不能出事。 红糖想要提炼白糖的原理很简单,只需要一坨黄泥巴,还有一个漏斗。 想弄黄泥再简单不过,院子里随便都能抠出来一坨,只是漏斗需要简单的打造一番。 人在聚精会神的做一件事时,是很难感觉到饿的,即使沈黎早上只吃了一点点米汤,到了下午仍不觉得饿。 林晴端着水煮野菜,静静的看着他。 貌似,自家这个泼皮,和往常不太一样了? 看着他做事的样子,她心底难得升起一阵踏实感,虽然转瞬即逝。 “娘,爹爹在做什么?” 沈妞妞醒来后,看着院子里忙碌的沈黎,奇怪的看向林晴:“娘,我好饿……” 林晴叹口气,从厨房盛起来一碗白水,中间漂浮着两根野菜,递给沈妞妞。 可怜的孩子,立马狼吞虎咽,咕嘟嘟几口将一碗水喝下去。 直到日落西山,沈黎才将漏斗做出来,不是他手不够巧,而是这个破家,要什么没什么,连把像样的刀都没有。 他按捺住心中的激动,小心翼翼的拿出红糖。 “娘,糖!” 身后,沈妞妞激动的指着沈黎手中的红糖。 即使红糖只需十文钱一两,那也是阔绰一些人家才能常吃的东西,沈妞妞活了五岁,只吃过一次糖,那味道,太令人难以忘怀了。 此时看到沈黎手中有红糖,她口水顺着嘴角,像是瀑布一般流下,随即她重重的咽下口水。 林晴虽然是个成年人,但已经多年没尝过肉味,更别说糖味了,看到红糖,也是口舌生津,艰难的咽下口水。 沈黎苦笑一声,扭过头道:“这个,可不能给你,如果成了,过一段时间,你想吃多少糖都有。” 说完,他将手中黄泥放入菜盆,融化后弄了一盆黄泥浆,将漏斗架在另外一个盆上后,在身后母女二人的目光中,他将红糖缓缓放入漏斗中,再浇上黄泥浆。 暴殄天物! 母女二人心都碎了,但畏惧当家的拳头,硬生生将到嘴边的话咽回去。 沈黎缓缓的浇着黄泥水,红糖杂质顺着黄泥水缓缓落下,漏斗壁上渐渐出现一层细密的白色结晶。 他嘴角越发扬起,貌似真的有用。 这还是他在书上看到的东西,华夏的古代,在周朝就有制糖,但是那个时候,大多都是红糖、黑糖,也称饴糖。 唐朝时,有人无意间发现,用黄泥淋红糖,利用黄泥的吸附性,会得到白砂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才被大量使用,是最简单的红糖脱色办法。 在唐朝之前,人们都用生牛乳和石灰与红糖水放在一起搅拌,在经过各种工序,过滤,沉淀,提纯,结晶等等,才做出粗糙的雪花糖,而且成功率极低。 沈黎也是早上偶然听到两种糖的差价,便抱着赌一把的心思,买下五钱红糖,看能不能搏一搏。 看样子是成功了。 他缓缓刮下漏斗上的白糖颗粒,撕下门框上的一张对联,将白糖小心翼翼的包好,看这大小,约莫有个二钱的样子。 不管怎么说,这次制作白糖,赚了至少四十文! 五文赚四十文,这种赚钱速度,实在是太恐怖了! 如果再这样翻番,一天去一次牙行的话,那只需五天,就能完成一百两银子的目标。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在他身后,沈妞妞的眼睛都直了。 “爹爹。” 一旁的沈妞妞怯生生的问道:“那,那是雪花糖吗?” “是啊。” 沈妞妞不知道白糖价值,可林晴知道,她此时再也顾不上畏惧当家的拳头,连忙问道:“有多少?” “二钱。” 林晴樱桃小口此时能塞下一个鸡蛋,喃喃自语:“四十文,四十文……” 她神色复杂的看着沈黎收拾的背影,或许,他真的能十天内凑齐一百两银子。 随即,她连忙起身:“当家的,我给你做饭。” …… …… …… 翌日清晨,沈黎早早的起床,林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看着墙角的麻绳,咬了咬嘴唇。 有了白糖可以换钱,沈黎自然是健步如飞。 路边小摊上飘来的包子香气,让他垂涎三尺。 等我回来! 他快步走到牙行,一头钻进去。 “三钱,雪花糖!” 看着掌柜手中精致的小秤杆,沈黎乐开了花。 六十文钱! 那就是十分之六的成功率! “慢着!” 山羊胡子掌柜一句话,让沈黎心里一沉。 随后掌柜的小心翼翼从柜台下取出一个小瓷瓶,又拿出一张洁白的纸,倒在上面。 两份雪花糖一对比,沈黎嗤之以鼻。 就这?也叫雪花糖? 掌柜倒出来的雪花糖,虽然也呈颗粒状,但杂质没有完全清除干净,每个颗粒上,都沾着淡淡的黄颜色。 所谓雪花糖,则是黄黄的糖。 反观沈黎炼制的糖,晶莹如雪,粒粒清澈,真如雪花一般。 “你是哪里弄的雪花糖?” 掌柜的连忙绕过柜台,生怕他跑了似的,死死的抓住他:“还有多少,我以双倍的价钱收了!” 第4章:以糖换糖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从最开始的惊愕,渐渐变成了惊喜。 双倍价钱,那就是一百二十文! 不过,他可不满足于这区区一百二十文钱。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看了看四周来往的顾客:“掌柜的,你就这么谈生意吗?” “是我不对。” 掌柜连忙招呼伙计端茶递水,将他请到牙行后院小房间内。 茶过三盏,沈黎慢悠悠的说道:“我想与你做笔生意,如何?” “你说。” 掌柜的揪着自己山羊胡子,目露精光,这种雪花糖,传说中是有的,不过极难炼制,五斤红糖都不一定能成一两雪花糖,只有皇室中人才能吃得起这种糖,寻常人家,那也得腰缠万贯才行。 而且,这种糖,有价无市。 “我会炼制这种白糖。” “小哥是否在开玩笑?要知道,雪花糖炼制极其不易,只是你……” 掌柜的斜眼看着他,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怀疑,面前的少年,一身褐色麻衣上,到处都是补丁,头上还包着一块褐色破布,一看就是穷苦人家。 “你还见过别人有这种糖吗?” 貌似也对。 掌柜的揪着胡子,狐疑的看向沈黎,难不成,他真的会炼糖? 说他是偷的雪花糖,打死掌柜他都不信,皇宫中才有的雪花糖,岂是这种小毛贼能偷到的? 于是,他开口试探道:“我出一百两,买了这个配方。” 一百两对于普通人家已经很多了,足以试探出面前的少年,若是他毫不犹豫的卖掉配方,那掌柜的直接撵人,在他眼中,这配方若是真的,就是出十万两银子都有人买下。 沈黎轻哼一声,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有这配方,我分分钟弄出二百两的白砂糖出来,他摆手道:“千两黄金不卖道,我只卖糖,不卖配方。” “五百两!” “一千两!” “三千两!” …… 掌柜的见沈黎始终不为所动,眼中狐疑渐少,但他还是不放心,决定以退为进,看看沈黎是什么意思:“好吧,小哥,说说你要做的生意。” “你出红糖,我负责炼制,出来后,按四十两银子一斤雪花糖的价格卖给你,如何?” 金陵城中,富庶人家众多,如今端午将近,沾糖吃粽子成了有钱人家的标志,届时白糖的消耗肯定供不应求,再加上如此漂亮的雪花糖,即使卖五十两银子一斤糖也会有人买下。 况且,这种生意,只赚不赔,拿到京城,哪怕以五倍价格卖出去,都会被人哄抢。 这就是上流社会,像沈黎这种家中只有五文钱的,是不会懂这种奢侈的。 “我要一次性拿红糖,二十斤。” “可以,二十两。” 掌柜的伸手道,谁知沈黎却摇摇头:“我没钱。” 没等掌柜发怒,沈黎又补上一句:“估计能炼出来个三四斤的样子,送你一斤,三斤按一百两的价钱收了。” 如果按掌柜之前所说,双倍价钱收下,那三斤可就是一百二十两了。 沈黎还送他一两,这可是个天大的便宜。 可是,在这之前,掌柜的要免费赠送沈黎二十斤的红糖,价值二十两银子。 如果沈黎跑了怎么办? 可是不答应,就少了一个拥有正宗雪花糖的机会,这种晶莹剔透的雪花糖,绝对是皇室的产物。 掌柜的揪掉几根山羊胡子,最终选择赌一把:“行,不过,第一次生意,我不可能给你那么多的糖。” 二十斤红糖,可是二十两银子。 如果面前的邋遢少年,真的是骗子的话,那这笔损失,将由掌柜的全权负责。 二十两,相当于他们家几个月的开支了,这个损失,他也承担不起。 “那,你能给多少?” 沈黎试探的问道,要是再给个几两红糖,那他要炼到猴年马月?还不如自己一次次翻番的赚来得快。 掌柜伸出两根手指,咬牙道:“二斤,最多给你二斤红糖!” 他选择搏一把,若是面前这少年没说谎,那日后牙行的生意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或许成为金陵城第一牙行,到时候论功请赏,定然少不了他的一份。 二斤红糖,那就是二两银子了,这个数目,完全达到沈黎的心理预期,按五成三的概率来算,两斤糖,至少成一斤二两白糖,那就是二十二两,按掌柜给的双倍价钱收的话,那就是四十四两银子了! “会做生意。” 即使是二两银子,那也可以买很多东西了,相当于后世的一千块钱的样子,沈黎竖起大拇指:“相信我,不会让你失望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合作。” 苏记牙行办事效率还是高,很快,下面的小厮就送上二斤的红糖块,用布包裹起来,沉甸甸的。 “记住,三天,否则我们苏记牙行,也不是吃素的。” 掌柜的一边威胁,一边将二两银子递给他。 这还额外赠送了八十文给他。 没办法,雪花糖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沈黎点点头:“你放心,我可不希望只赚这一点点小钱,合作的日子长着呢,你且放心吧。” 说完,他背着一包红糖,朝着金陵大街上走去。 掌柜的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自语:“希望这二斤红糖,没有打水漂吧。” …… “老板,一斤肉。” “老板,来半斤小白菜。” “老板,来半斤米。” “老板,来半只烧鹅。” “那什么,我这头上破了,有没有什么药粉什么的,给我敷一下?” …… 最后,沈黎背着沉甸甸的一包东西,缓缓的朝家走去,二两银子,买些日常用品,省着些还是能买上不少东西的。 在他后面,两个壮汉跟着他。 天元赌坊的两个壮汉奇怪道:“这倒是奇了怪了,这厮昨晚也没出去踩点,也没偷东西,哪来的钱买肉吃?” “要把他东西抢来吗?” “别,这点东西咱们还看不上眼,只要他给了那一百两,咱们一人可以拿十两,到时候吃什么没有?” “好嘞,那就继续跟着。” …… 五月,天气已经有了一些热意,但早晚还是有些微凉,沈黎拉着包袱,敲开了自家大门。 第5章:小赚一笔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次,林晴倒没有选择上吊,而是在家清理打扫。 “当家的,你怎么拿这么多东西回来了?” 林晴不可思议的瞪大美眸,她自然闻到油纸中包裹烧鹅的香味。 旁边的沈妞妞口水都流了一地,但不敢上前夺食,她知道,爹爹一不高兴,赏她一巴掌,她的小脸都得肿上半个月,她只敢杵在原地,奋力的嗅着空气中的香味。 沈黎呵呵笑道:“改善改善伙食,下午要干活了。” 说着,他将背上的包袱丢在桌上,打开后,林晴的目光先是被肉吸引,她用力咽下口水后,又看到烧鹅,最后好奇的打开有油纸包裹的红糖,旋即揉了揉双眼:“这是,红糖?” “是啊。” 他顺手从桌上拿来擀面杖,打碎红糖后,拿出其中一小块,丢给沈妞妞:“吃吧,以后让你吃个够。” 小女孩,哪有那种准头,糖丢给她后,直接掉在地上,她也不嫌弃,捡起来就开吃。 “肉,烧鹅,中午都煮了,夜晚再吃剩下的,今天让你们母女开开荤。” 沈黎拿着红糖,走向厨房,林晴连忙跟在他身后。 中午,三人,两菜一肉汤,丰盛无比。 多少年了,林晴都没吃到这样的伙食,她一边扒饭,委屈的泪珠扑簌簌的流入碗里。 “放心吧,以后好日子还长着。” 沈黎伸出手,想摸摸她脑袋,见她下意识缩起脖子,又叹口气收回来。 吃完午饭,夫妻二人将厨房收拾了一番,开始了炼糖大计。 说是二斤糖,用黄泥淋几遍,实际上要麻烦许多。 那些颗粒状的糖,要一点一点的收集起来,然后晾干。 一整个下午,两人才做出一斤糖,剩下的黄泥水中,还有点点白糖,需要慢慢的清理出来,这是个细活儿。 林晴擦拭着额头晶莹的汗水,她将竹子削成签,一点点的拨弄着黄泥上的白糖碎末,小心翼翼的挑在油纸上,就等晾干。 沈妞妞蹲在一旁,聚精会神的流口水:“娘,这糖好漂亮,像冬天的雪子一样。” “是啊,这种糖,有种好听的名字,叫做雪花糖。” 沈黎用尽量温和的语气跟女儿说话,可是沈妞妞身体猛然一颤,然后沉默不语,就这么看着漏斗上的黄泥。 孩子,还是记得住挨过毒打的。 夜幕降临,倦鸟归巢,贫民窟中为了省下一些灯油,早早的睡了下去。 家中穷,掌灯的蜡烛都没有,只能明日接着炼。 那些碎渣,林晴收拾了整整一个下午,才弄出二钱出来,不过这也算是收获颇丰,如果按掌柜的双倍价格来算,那就是四十两银子,外加八十文钱! 她如获至宝的将白糖用油纸包裹起来,藏在枕头下。 翌日一早,沈黎便拿着半斤白糖来到苏记牙行,其他的白糖,林晴在家收拾,留些糖给沈妞妞吃。 而且,拿的太多的话,会显得白糖产量极高,从而拉低价格。 “真是半斤雪花糖!” 掌柜的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这这这……” 他两眼放光的看向沈黎:“沈小哥,我现在立马给你拿二十斤红糖!不!五十斤!!!” “别,我可要不了那么多。” 沈黎哭笑不得:“别,就二十斤吧。” “那,能出多少这种雪花糖。” “不少于二斤,你要知道,糖块越多,杂质也就越多,所以越难炼制。” 实际上,沈黎是留了个心眼的,说太多的话,可能引来他人觊觎,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万万没想到,二十斤炼出二斤雪花糖,已经是超高的成功率了。 掌柜眼珠乱转,他可记得,之前沈黎说过,二十斤至少能成个三五斤雪花糖,看样子这年轻人在说谎,不过他并不点破,笑眯眯起身替沈黎斟茶:“如此,那就拜托沈老弟了!” 沈黎心里一沉,隐隐觉得不妙。 半斤雪花糖,换了二十两银子,本来应该是十两的,是沈黎炼制的雪花糖质量太好,掌柜以双倍价钱收下。 掌柜站在牙行门口,笑眯眯的送走沈黎后,转过身脸色骤变,连忙叫来两个小厮。 “你们俩,跟着他,看看他在哪里炼糖,如果能拿到雪花糖的配方,一人奖励一千两银子。” 两个小厮对视一眼,旋即争先恐后的往沈黎的方向跑去。 沈黎背着二十斤糖,着实有些沉,不过兜里有粮,心里不慌,他满心欢喜的来到各个摊位前,挑选各种日用商品,有了钱,说话顿时有了底气,分贝都提高了几分。 “老板,肉,要瘦的,骨头要硬的!” “米,要白的,馒头要圆的!” “布,要细的,马车要租有力的!” …… 于是乎,他租了辆马车,一路飞驰回到贫民窟的杨柳巷。 这可苦了天元赌坊的两个壮汉,人跟在马车后跑,腿都快跑折了。 他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这孙子,去哪里搞得钱租的马车?” 在他们身后,苏记牙行的两个小厮对视一眼,为了一千两,拼了! 回到家中,林晴看到沈黎包中的琳琅满目,顿时眼睛都直了:“这些,都是早上的雪花糖换的?” 沈黎将包裹拉的更大一些,笑眯眯的说道:“我说过,以后的日子,会越来越好的。” 林晴眼中划过苦尽甘来的委屈,她默默的整理包裹:“我不求你赚多少钱,只求你不要赌钱,不要再酗酒了。” 她袖口露出洁白的手臂上,犹自青一块紫一块,有些红肿的地方还没有完全消除。 沈黎叹口气,柔声道:“放心吧,以后你们娘俩,会越来越幸福的。” 说着,他从包裹里变戏法般拿出一个拨浪鼓,伸手递给沈妞妞:“你说是不是呀,妞妞。” 沈妞妞难得看到爹爹如此宠爱的表情,倒也没吓的大哭,而是畏惧的躲在母亲身后,探出小脑袋看爹爹到底想做些什么。 身体上的创伤很容易修复,可心里创伤,需要时间来弥补,接手了这具身体,那就得替这具身体负下一些责任。 沈黎也不强求,从包袱里拿出跌打药酒和药粉,交给林晴:“我这头上,不能总用香灰,帮我换个药吧,免得感染了,这跌打药,你要擦拭在身上,可以好的快一些。” 林晴默不作声的点头,下意识的摸向自己手臂上的淤青,眼中有水雾弥漫。 “对了,在厨房提炼白糖时,切记关好大门,窗户都用纸糊上。” 直到现在,他也没忘记苏记牙行掌柜两眼精光的样子。 不出他所料的话,苏记牙行虽然不会派人明抢,但可能会监视他们。 中午,一家三口饱餐了一顿,人吃饱了,心里也踏实了,这两日,林晴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润起来。 夜幕渐渐降临,二十斤糖,只炼出两斤多白砂糖,接下来还是要等几天,如果沈黎去的太频繁,牙行掌柜怕是又送来一堆红糖。 他一身才学,可不想穿越后作为一个炼糖人一直生活下去。 临睡前,他特意关好了大门,又趁着夜色,将厨房的漏斗收起来,又将黄泥丢在自家菜圃里,这样即使有人夜晚过来查看,也查不出什么。 第6章:药坊买药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夜已深,苏记牙行的两个小厮躲在暗处,偷偷的看向杨柳巷外的大榕树。 大榕树下,两个壮汉来回踱步。 “要不,你引开他们,我进去偷配方?” 其中一个小厮有些急不可耐,一千两银子啊,够他老老实实的生活一辈子了,这么多钱,值得他铤而走险。 “你疯了?” 另外一个小厮训斥道:“你知道不知道,我大渝律法,夜半潜入人家盗窃或是杀人,被户主反杀,户主无罪。” “那我们就这么等着?” “等着呗,我就不信,他们一家三口不出去,你若是现在进去,被那沈黎一刀捅死,连伸冤的地方都没有,钱虽贵重,但命更贵重。” “命没了,下辈子还可以再来,钱拿不到手,死了我都不甘心。” 小厮打了个趣儿,并未敢潜入沈黎家中。 …… 翌日,沈黎起了个大早,他研究了一下大门,并未异常。 昨日他刚赚的二十两银子已经花的差不多,尽管这样,他还是要等几日在去牙行,一次性换齐百两银子。 林晴炼糖的速度愈发快了起来,一下午不到,所有的红糖糖尽数处理,变成晶莹的雪花糖。 加上前几日炼制的雪花糖,沈黎家中足足有十三斤的雪花糖! 这个数目,价值二百六十两银子! 等沈黎说出雪花糖的价格时,林晴喜极而泣,捂着小嘴呜呜的哭了起来。 女人,就是感性动物。 沈黎摇摇头,到时候拿出三斤雪花糖,一次换一百二十两银子,就有钱还给刘大有,一家人安安心心的过日子便好。 如此,他在家中捱了两日,便提着三斤雪花糖,前往苏记牙行。 “不错,不错,居然炼出了三斤!” 掌柜的眼睛都直了,他温柔的碾着颗粒状的白糖:“沈小哥真乃神人也。” “神人倒算不得,给钱吧。” 沈黎翘着二郎腿,要不是头上的药粉没了,他才懒得来金陵城中心,他还打算捱到最后一天再交货呢,这样显得白糖极难炼制,他被盯上的可能性也会小了很多。 “呐,一百两银票,还有二十两纹银,沈小哥收好了。” 掌柜笑眯眯的清点钱财,嘴上说着收好了,却并未交过来,随后说道:“这次小哥务必拿回去五十斤红糖!” 他现在已经彻底相信了沈黎,这三斤白糖,足够抵押五十斤红糖了,即使红糖被沈黎吞了,他也不肉痛了。 可沈黎不想一直做个炼糖人,他撇撇嘴:“掌柜的,你这是要累死我啊,你要知道,这三斤白糖,是我和内子没日没夜的炼制出来的,若不是缺钱用,我也用不着这么拼命。” “是极是极。” 掌柜赔笑道:“没关系,小哥慢慢炼制,还有五天就是端午节了,这五天内,你能炼制多少是多少了。” 不拿糖,钱也难要。 沈黎万万没想到,事情演变成如此局面,前几日自己想弄二斤红糖都难如登天,这才几天,人家将红糖硬往自己手里塞。 真是世事无常。 他无奈的点头答应,反正林晴闲赋在家,让她炼制也无妨。 “好嘞,这是你的钱,收好了。” 看到沈黎答应,掌柜的乐开了花。 …… …… …… “多拿点药粉,我这头上的伤,用的多。” 药坊内,沈黎扛着一袋子红糖,前来买药。 柜台旁,一个山羊胡子大夫正在听诊,听到沈黎的要求后,他笑着摇头劝道:“这位小哥,你头上的伤,已经结了疤,只需静养一段时间即可,血痂覆盖在伤口上,即使你用药粉也无法奏效的。” “好像有些道理。” 沈黎摸着下巴,能省一笔就省一笔吧。 正当他准备走出药坊时,外面一个青年急匆匆的冲进来:“江大夫,还请快快去城北,我家少爷的打摆子愈发严重了。” 被称为江大夫的山羊胡子长叹一声:“这打摆子,极难医治,天下几乎没有根治的办法,还请这位大人另寻良医吧。” “打摆子是啥?” 沈黎在一旁好奇的问柜台小厮。 小厮低声道:“也就是疟疾。” “那不是很好治吗?” …… 整个药坊,瞬间安静了下来,所有人将目光投向了沈黎。 “你说,疟疾很好治?” 江大夫啼笑皆非的看向一旁的青年:“汝闻?人言否?疟疾还很好治?” 他话里话外的意思很明显,就是沈黎在吹牛。 也是,沈黎若是良医,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买药? 周围人嘘声一片,年轻人,口吐狂言,不知天高地厚。 青年可不这么想,他忙问道:“你可有医治的法子?” 如今少爷命悬一线,但凡有些法子,都要试上一试。 “他?你看他穿的东西,破衣烂衫的,他要是能医人,我就是神医了。” “还是别信他了,一看就是没钱吃饭的骗子。” “就是,万一他的法子,一下子给你家少爷治死了,他贱命一条,你家少爷可就一命呜呼了。” …… 青年思忖片刻,还是试探的询问沈黎:“敢问先生,用的是什么方法治疗疟疾?” “童子尿泡黄花蒿。” 沈黎不假思索的说道:“要黄花蒿最上面的那一小节,叫做白蒿,不要下面的臭蒿。” 噗…… 众人一片哄笑。 “童子尿泡黄花蒿,你是认真的吗?” “黄花蒿的饽饽我倒是吃过,可这童子尿,你喝过吗?” “人家富家公子,你竟让人喝尿,当真是没安好心。” 周围人议论纷纷,沈黎摆摆手:“你们不信就算了,爱信不信。” 说罢,他连药也不买了,径直离开药店。 青年还想追他,却被药坊大夫阻止:“您不会信了他吧?那黄花蒿清热解毒可行,治疗疟疾那是万万行不通的。” “我想试试看,至少这年轻人不像是坏人,万一能治好了呢?” 说罢,他匆匆离去。 大夫看着他的背影,无奈的苦笑摇头:“一个傻子,相信了一个疯子。” 夜晚,沈黎背着一包糖回到家中,第一件事就是洗澡。 他才发现,自己穿越这么多天,竟没来得及好好洗个澡。 第7章:儿戏的药方 - 布衣公卿 - 欺生 林晴哄睡了妞妞后,烧开一大锅的水,倒入浴盆中,替沈黎擦拭着身子。 穿越了几日,沈黎还未完全了解这具身体。 或许,在他的记忆中,已经习惯了身上这种怪味。 林晴拿着毛巾用力搓洗,直至浴盆中的水完全变色,这才露出他白皙的皮肤。 看着这一盘黑水,沈黎啧啧称奇,这是多久没洗过澡了? 他忽然想起之前的一个故事,一个脏汉子去懒汉子家中偷锅,急匆匆间,将锅表面的污垢提起来就跑,懒汉子看到,拿起铁锹顺手飞出,斩中懒汉后背,懒汉惊呼:还好经常不洗澡,斩掉背后一身泥,这要是洗澡了,怕是斩掉一层皮。 现在看来,这具身体,一身泥垢,已经可以比肩故事中的懒汉了。 清洗了一番,整个人顿时轻松了许多。 林晴拿来带补丁的麻衣替他穿上,又端来脸盆让他洗脸。 水盆上倒映着清秀的脸庞,倒是让沈黎惊艳了一番。 这要是在现代,我也可以练习几个月出道了。 他臭美了一番,钻入被窝睡觉。 …… …… …… 沿着金陵城秦淮河以北的方向,人迹稀少之处,有一小筑建于河边,在一片翠意盎然的竹林掩映下,显得格外清幽宁静。 在小筑外面露天的部分,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盘坐在棋盘前,细细思索。 他眉头紧锁,时而叹气,随后抬头看向秦淮河上的江灯渔火,似是有些心不在焉。 侍女走过来轻声道:“老爷,麟少爷醒了。” 啪嗒…… 老人手中白子掉落,将棋局砸的一片混乱,不过他此时顾不了那么多,连忙起身再次询问:“你是说,麟儿醒了?” “是的,老爷。” “快些带我过去看看。” 他连忙穿好鞋子,一边走一边询问侍女。 “他精神状况如何?” “很好,江大夫刚到,在把脉。” 走入房间,一张红木大床前,聚集三两侍女,床边,是一位山羊胡子大夫,正在替床上的少年把脉。 若是沈黎在,定会认得这山羊胡子就是今日药坊的大夫。 “这……倒是奇了怪了。” 山羊胡子捋须,让闻声赶来的老人心里一沉:“如何?” “状态很好,虽然有些虚弱,但是疟疾症状基本消失。” 老人一怔,有些不可思议:“江大夫,你说的是真的?” “老朽骗谁也不敢骗您啊。” 江大夫苦笑一声:“也不知道是哪位神医前来医治,这种医术,老朽望尘莫及,以老朽之见,非太医院的人,无法治愈疟疾。” 旁边的劲装青年摸着鼻子:“就是今日那邋遢少年给的方子,一副便好。” “不可能!” 他矢口否认,正色道:“万大人切莫取笑老朽。” 童子尿泡黄花蒿,可以治疟疾,这个土方,打死他也不信的。 一旁的老人捋须微笑:“什么方子?” “就是童子尿,泡黄花蒿。” 青年低声道,生怕床上的小少爷听见,恶心的吃不下饭。 老人也不懂医术,只是觉得这个方子,有些儿戏,但现在孙儿在床上好生躺着,又容不得他不信。 江大夫再次替床上少年把脉,点点头:“确实没有什么大碍,只是身体有些虚弱,再调养一段时间就好。” “好,如此便麻烦江大夫了。” 老人挥手,让旁边侍卫安排江大夫下去开药方,而自己留在房间内,一脸慈祥的看向自己的孙子。 天气渐热,四月雨水刚过,空气潮湿,又是住在秦淮河边,湿热沁入体内,自是容易患上疟疾。 这疟疾症状,与感冒发烧极为相似,但又比感冒发烧严重的多。 老人就一独苗孙子,若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真不知怎么跟他死去的父亲交代。 “爷爷。” 床上少年脸色煞白,强露笑意道:“我康复了。” “还是要注意身体,近日早晚温差极大,小心染了风寒。” “您也注意身体,这些日子,让您担心了,孙儿实在不孝。” “好好歇着,听说救你的,是个邋遢小少年,爷爷出去问一下,明日请人过来,好好感谢一下人家。” “是。” 老人心里的大石,终于落地,连走路也轻快了许多。 快到客厅时,忽然听到里面青年侍卫还在和江大夫拌嘴。 “你可以试试,我今日真的用的这个法子。” “不试不试,此举乃是庸医,万大人切莫捉弄老朽,你定是从京城太医院请来高人,治好了小公子。” “你这老货,当真顽固,难怪你只能开个医馆。” “随万大人怎么说,这自古以来,就没有童子尿做药引的法子,老朽自然不信。” …… 老人笑眯眯的走进客厅:“小万,不得无礼。” 被叫做小万的侍卫哭笑不得起身,拱手道:“是,唐大人。” “江大夫,这么晚请你过来,实在过意不去。” “医者父母心,这是老朽应该做的。” 江大夫点头吹干墨迹:“明日万大人便可来抓药。” “我送你。” 侍卫虽然和他抬杠,但礼仪还是周到的,架好马车后,将年迈的江大夫扶上车,送回金陵城中。 等他回来,外面已是四更天,鸡鸣已经过了几遍了。 可老人泡着浓茶,默默的守候在书房内。 “大人还没睡。” “回来了。” 老人捋着胡须:“昨日受人恩惠,此等救命之恩,务必要好好报答一下。” “呃,我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住哪里。” 侍卫摸着鼻子,随意盘坐在一旁,径直从小红炉上提下铁壶,替自己倒了一杯浓茶。 “那,你们是如何遇到的?” “他就随口一提,我就随便一试,然后,成了。” 侍卫端起茶杯一饮而尽,掩饰尴尬,他生怕唐大人忽然问起,若是公子喝了尿不管用又如何? 还好唐老没问,他捋着胡须轻声道:“你派人去查查,看看这位少年住哪里,如此大恩,不得不报。” “好嘞。” …… …… …… 阳光正好,清晨的微风吹过杨柳巷,沈黎站在门前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家中有些破旧,还是修缮一下,顺便添点家具。 “林晴,走了,去吃小笼包。” …… 第8章:大人上门 - 布衣公卿 - 欺生 “当家的,买点糯米吧。” 林晴看了看米铺,想到还有三天端午节,正是吃粽子的好日子。 往年,她和妞妞端午节能吃到的,就是沈黎的拳头。 成婚五年,她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起初,沈黎刚刚染上嗜酒赌博的陋习,她以为只是沈黎年少,心思飞扬,若是为他诞下一儿半女的,丈夫的心自然安定下来,老老实实过日子。 没曾想,生下一女后,沈黎只当她赔钱货,更是变本加厉,动辄打骂母女二人。 沈黎背着妞妞,回想起一切后,心里一股歉意油然而生:“买,吃多少买多少,以后吃什么都买!” 往年家中的粽叶,都是竹叶所制,吃完后洗干净晾干,来年接着用,所以也不需要粽叶,不过还是要买些红枣,加在粽子里。 妞妞难得出来逛街,看着街上琳琅满目的小摊,顿时喜不自禁,吵着要这个要那个。 林晴嗔怪的指责她,不要乱花钱。 可沈黎背着她,豪言道:“咱们挣钱不就是给女儿花的吗?买,尽管买,爹爹掏钱!” 于是乎,沈妞妞一人大包小包,都让夫妻俩拿不动了。 林晴在他身后,看着这对父女,美眸里满是温暖的笑意。 变了,真的好起来了。 想起家中的一贫如洗,沈黎又添置了两件家具,打了一把菜刀,又找来泥瓦匠修缮一下大门和院墙。 这下,他手中的二十两,一文不剩。 不过,现在的没钱完全不会让沈黎担心,他的家中,可有价值几百两的白糖,到时候一拿出去,自然有钱用了。 泥瓦匠是贫民窟请的,一天只需要十文钱,而且干活格外利索。 就当沈黎在院子里监工时,金陵城中一个劲装青年拿着他的画像,挨个询问。 “请问,此人你见过吗?” “不认识。” 一连问了十几人,大家都是摇头。 在他身后,跟着另外一个青年,看样子官职没有他的高,那青年小心翼翼的问道:“万大人,既然您说那少年衣衫褴褛,有没有可能在比较穷的地方住?” 万大人一拍脑门,连忙收起画像:“你说的对,我真是当局者迷,昨日在药坊看到他,便在药坊附近询问,没想过他的来历。” 说罢,他连忙朝着城南贫民窟中赶去。 等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这二人才展示什么叫真正的赶路。 沈黎两个时辰的路程,两人只花了半柱香的时间。 “请问这位大婶,这画中少年你可认得?” 贫民窟中,一个大婶挎着一篮子的野菜,看了两个青年一眼。 这两人,一身劲装,有些地方还用上皮制衣物,看样子价值不菲,再加上两人的仪表,就知道非富即贵。 而且,前面带头的万大人,虽然是询问的语气,但言语中却有一种毋庸置疑的气息,一听就知道可能是官家的人。 沈黎之前恶名远扬,贫民窟中但凡有人说自家有钱,不过几个时辰家就被人掏了。 这些,自然是沈黎干的,所有人恨透了他。 眼看官家的人来找他,定是这泼皮惹上了什么祸事。 大婶心中一阵叫好,连忙道:“这人啊,叫沈黎,住杨柳巷最后一家,我跟你说啊,这泼皮无恶不作,平日里偷鸡摸狗,这整个城南都被他偷遍了。” “泼皮?” 万大人哑然,此人竟然是泼皮? “对的呐,此人就是泼皮,你别看他细皮嫩肉的,那下手可黑着呐,平日游手好闲,偷完东西就去赌坊,要么就去喝酒,回家就打老婆孩子,你不知道,他家那小娘子,经常被打的一阵一阵惨叫,那声音,我们这些外人都看不下去了。” 大婶喋喋不休,仿佛打算用言语给沈黎判个死刑:“此人无恶不作,简直十恶不赦,妥妥的大王八蛋!” “诶……杨柳巷最后一家是吧。” 万大人摸摸鼻子,不想再同她纠缠,带人转身离去。 “哎,小哥,你还没听我说呢,千万注意钱袋子,那泼皮是扒东西的一把好手!” …… “昨日看那少年,并不像泼皮。” 万大人和身后青年站在屋顶,从远处观看沈黎家中的举动。 “据属下所知,泼皮应该不会修缮房屋吧?” “嗯,看他女儿在家中欢乐模样,倒不像是家暴妻女的男人。” “莫非传言有误?” “管他有误无误,唐大人又不是为了结识他,只是见他一面,寒暄几句,赏他碎银几两而已。” 万大人双手抱在胸前,耸耸肩道:“百两银子,就够这些升斗小民过活几十年了。” “大人所言极是。” 随后,两人站在屋顶,同时向后倒栽葱下去。 若是常人,这几丈高的房子栽下去,怕是脖子都断掉了。 两人整理一下衣衫,敲响了沈黎家门。 “你们?” 对面二人身穿劲装,虽然没有遒劲的肌肉,但两人身上充满武人的气势。 他下意识觉得,这二人,应该是天元赌坊要账的。 不过,领头青年腰带上那块青色玉佩,玉质清澈,没有丝毫杂质,想来不是凡物。 天元赌坊的打手,怕是用不起这么好的玉。 青年万大人细细打量面前的沈黎,这少年唇红齿白,皮肤白皙,或许是昨日洗澡了的缘故,整个人也没有那股怪味,虽然一身粗布麻衣,但目光炯炯有神,似有万千星辰。 他发现沈黎也在打量自己,似笑非笑道:“怎么,昨日刚在药坊见过我,今日就忘了?” “唔,抱歉。” 沈黎比划了一下:“昨日黑眼圈没这么重。” “你还记得,你昨日在药坊,随口说的药方吗?” 万大人提醒道:“黄花蒿。” “自然记得,两位……大人,找我何事?” “嗯?你怎么知道我们是官家身份的?” “大渝律,凡平民带利刃上街者,一律五十大板。” 沈黎指着他腰间长刀:“二位若非官差,怎敢带刀上街?” “聪明。” 青年打了个响指:“我姓万,你可以叫我万大人,昨日你救了我家公子,老爷很是感激,想请你去城北竹园小筑当面表达谢意。” “不好意思,我这里没时间。” 沈黎耸耸肩,指着院墙上蹲着的泥瓦匠:“我还要修补房子。” 万大人哑然:“我家老爷说了,为你备了五百两银子。” “我不缺钱,谢谢你家老爷好意了。” 沈黎拱手道,随即关上大门。 第9章:拒绝五百两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人碰了一鼻子灰,面面相觑。 这年头,还有人拒绝五百两银子的? 沈黎想的很简单,去了,无非就是寒暄一下,然后人家居高临下的施舍五百两银子。 他,装不来卑躬屈膝,更不会点头哈腰。 他的确不缺五百两银子,白糖随便弄一下,兜售出去,都值个千两,去拿那五百两作甚? 对方既然是这位万大人的老爷,身份应该更加尊贵。 只是,对方很难对自己有实质性的帮助。 世界很复杂,并不是说,他的药方救了人,人家就会不遗余力的培养他做个大官,或者动用所有资产培养他做生意,让他成为一个人上人,人家也要权衡利弊,越是高官,越是会谨慎提拔人才,生怕日后有什么事牵连到自己,并不是想象中救了一人性命,人家便结草衔环,为人做牛做马。 那种情况,有些太过理想化了,成年人的世界,只有利弊,恩情只能排在其后。 “喂……开门。” 万大人无奈道:“小兄弟,你这样我很难回去交差。” 墙头上的两个泥瓦匠惊讶的看向沈黎,什么家庭?五百两都不想要? 若是按购买力来算,一两银子相当于两百块钱,那五百两可就是十万了。 一旁的林晴也惊讶于对方的大手笔,但她并未劝说沈黎过去看看。 她眼力见也不差,来人脚穿皮靴,定然是官家或士族。 按大渝律,普通百姓,不得穿丝质衣物,不允许用皮制品,最多可以用棉布。 人还是分三六九等的,即使是再好的富商,也不敢穿上丝绸到处跑。 沈黎皱着眉头,看向关闭的大门:“两位还是请回吧,草民自幼胆小甚微,不敢与官家打交道,若是大人真有感谢之心,择日派遣下人将钱送过来便是。” “呃……” 门外的万大人差点没被噎住,你不还是想要钱,又不想见人吗? 不过,这少年和那妇人口中的形象大相径庭,倒让万大人有些好奇,莫非沈黎是犯了什么案子?这才怕见官家人? 许是年轻气盛,有好胜之心,又是好奇心加持,万大人默默盘算,定要将这小子查个底朝天。 “老爷也是人,又不会吃了你,去吧,老爷也想见见你这少年英雄。” 可沈黎依旧拒绝。 没有证据,他也不好直接拿人,先回去告诉一下唐老再说。 等到了竹园小筑,唐老听说事情经过,十分讶异的看向他:“你是说,这少年认出你是官家人,却并不想与我见面?” “是啊。” 万大人耸耸肩:“据我猜测,这小子怕是有命债在身。” “你的猜测,只是臆想,若是你哥说出此话,倒是八九不离十。” 唐老白了他一眼,这小万大人,始终有些玩闹,倒不像是捕快的样子。 他琢磨一阵,想着自己有恩惠,竟还有人拒绝,不禁苦笑摆手道:“罢了,人各有志,不愿意来见我就算了。” “嗯,人各有志,不过我还是想查查,他的屁股干净不干净。” 小万大人摸着下巴。 …… 沈黎家中,不过半日便将院墙加高二尺,午饭也是他管的,买了烧鹅和鸡肉,两个瓦匠吃的满嘴流油,临走时还嘱咐沈黎,以后有活的话,务必找他们。 加高二尺的院墙,足足有八尺高,若是换算成现代的单位,那就是两米五左右,这些,寻常人怕是进不来了。 午后,林晴在家中炼制白糖,沈黎闲来无事,买来纸笔写写画画。 只是,这古代毛笔他实在用不惯,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简直不堪入目。 “爹爹,你在做什么?” 身后,沈妞妞趴在他的背上,亲昵的搂住他的脖子。 现在的妞妞,对他印象渐渐递增,也没有了往日的畏惧,偶尔想吃些什么,玩些什么,还会跟他撒娇。 沈黎抖干墨迹,放下毛笔:“唔,给你写点儿歌,你呀,该上学了。” “儿歌?” 林晴在厨房听到,在围裙上搓干净手后笑道:“女子无才便是德,哪有女儿家上学的。” “那不行,我的女儿,即使成不了文学大家,那也必须是个才女。” 沈黎扬起下巴,在妞妞脸上啄一口:“想不想学?” “你连三天学堂都没念过,如何教女儿?再说了,村头学堂根本就不收女娃娃呢。” 林晴在一旁泼冷水:“还是将她养大,以后做做糖,一家人吃穿不愁。” 这个时代,对女子有着天然的偏见,若是谁家女人抛头露面,那定是不安分的主,女孩子,在家相夫教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别听你娘胡说,读了书,眼界就开阔了,到时候外面那些兔崽子就骗不了你了。” 沈黎白了她一眼,转而对沈妞妞唱道:“小呀么小儿郎啊,背着书包上学堂,不怕太阳晒,也不怕那风雨狂,只怕先生骂我懒,没有学问啊,无颜见爹娘。” 听到这种歌声,沈妞妞眼前一亮,连忙跟着学唱。 这种曲调,比那些咿咿呀呀的词更加朗朗上口,就连林晴,也忍不住跟唱几句。 天色还早的时候,沈黎想着家中没有银钱,还有三天便是端午,便拿着一斤白糖前往苏记牙行,换来四十两银子。 牙行掌柜若有所思的看向他的背影,他总有种错觉,仿佛沈黎手中的白糖,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这更加重了他想要配方的思想。 此方若是落入他的手中,赚的起止百两千两银子?几万两都能轻而易举的赚到。 可小厮监视了沈黎几日,也没监视个所以然来,反倒是沈家加高了院墙,让他们更是无从偷窥。 赌坊中,一个壮汉正在跟刘大有汇报沈黎近期动作。 “没有去偷,那他哪来的钱?” 刘大有摸着胡子,百思不得其解。 那壮汉言语中,沈黎弄了不少钱,但近日花销也大,若是不早些过去将那一百两拿回来,怕是这泼皮将钱花完,到时候又只能拿老婆孩子抵债了。 “嗯,明日一早,先去将钱要回来,再看看他是如何弄到钱的。” …… 第10章:拿回契书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大早,沈黎刚洗漱完,院子大门就被人敲响。 他透过门缝,看到一嘴大金牙。 是刘大有。 “刘老板,不是还有一日还钱么?” 他有些不悦的皱眉,大清早找人要钱,说出去也有些不好听。 刘大有笑眯眯的说道:“这不,听说沈老板挣到不少钱,这早一天和晚一天不都一个样子嘛。” 沈黎泼皮可是出了名的,他可不会存钱做事,平日里都是有一分赌两分,刘大有也担心这家伙有了钱,吃喝嫖赌了,到时候就算拿他妻女抵债,也最多可以卖上二十两银子,这还是看他老婆面容姣好的份上,若是那些长相一般的,怕是十两银子都没人要。 这可是一百两银子,按购买力,可是两万块钱。 沈黎深吸一口气,钱,他已经准备好了,就怕这刘大有看到他一次性拿出那么多钱,随后赖账,转而要两百两。 他就是想拖到最后一天,让对方觉得他这笔钱凑的无比艰难,侵家荡产。 尽管他也没有什么家产…… 可现在对方提前上门,也打乱了他的计划。 罢了,给就给了吧,早一天还上,心里的大石也能早点落地,图个心安。 “契约呢,我要看看。” 他伸出手,倒是让刘大有一怔。 果然,他真的有一百两银子。 刘大有眼珠乱转,随即笑眯眯的说道:“契书早已备好,不过我想问问,沈老板光顾的是哪户人家?” 他说的人家,自然是沈黎去偷的地方,他可不会认为沈黎有赚钱的本事,这货最大的本事,就是花钱。 “秘密。” 沈黎有些不耐烦的问道:“赶紧拿出契书来。” 回想往日刘大有没少坑他的家产,他就对此人提不起好感来,再加上他穿越第一天,此人就来讨债,若不是自己有两把刷子,怕是现在老婆孩子都住在青楼了,而自己头上,怕也成了青青草原。 人有钱了,自然也硬气了许多,刘大有思索片刻,决定先要这一百两,再追问沈黎钱财来源。 “好嘞,契书再次,你过目,钱呢?” “这里。” “一手交钱,一手契书。” 沈黎不耐烦的将一百两银票甩给他,拿过契书,当场撕的粉碎。 屋内林晴看到漫天飞舞的纸屑,心中千斤巨石终于平稳落地,她用力的抱住沈妞妞,劫后余生的欣喜油然而生,两行高兴的泪水顺流而下。 刘大有搓着手笑道:“沈老板,今日有钱了,有没有想法去我的天元赌坊玩两把啊?若是你资金充足,我可以找来添香楼的少女陪你玩玩。” 迎接他的,只有沈黎大门无情的哐当声。 看着大门上门神狰狞的面容,刘大有顿时气急败坏,但没有对方把柄,光天化日之下也无可奈何,随即重重挥手:“走了!” 在远处的屋顶上,小万大人拿着一枚红的发紫的桑葚,丢入嘴中,随即酸的龇牙咧嘴:“欠钱,天元赌坊,一百两?” 他跳下屋顶,准备找个乡邻问问,这个一百两是个什么情况。 马车上,刘大有怒气冲冲的喝下一碗茶水:“什么玩意儿,有点钱尾巴都翘天上去了!” “老大,许诺我们兄弟的十两?” 一旁,前些日子监视沈黎的壮汉小声询问道:“我们兄弟也是辛辛苦苦的守了十来天。” “放心,给你们的钱不会少的,你们说说,近日他去的最多的地方,是哪里?” “苏记,牙行。” “这孙子,不会去偷了牙行吧?” 旋即他否定了这个想法,看着壮汉哂笑道:“他也得有那个胆子。” “去打听打听,这孙子去牙行做什么,多给你们二两,贿赂一下牙行的伙计。” “多谢老大,多谢老大!” 壮汉喜不自禁的拿着二十二两银子,连忙跳下马车,满心欢喜的朝着金陵大街跑去。 …… …… …… “小呀么小二郎,背着书包上学堂……” 竹园小筑内,唐老笑眯眯的听着身边人吟唱,唱罢他点头评价道:“朗朗上口,虽然全篇白话,但通俗易懂,曲调更是脍炙人口,虽比不上诗词歌赋,但其中含义,曲调押韵丝毫不落下乘。” 转而他问起一旁小万大人:“这是那个叫做沈黎的少年写的?” “是啊,我也觉得不错,你们俩,待会给我唱一上午。” 小万大人指着一旁苦着脸的侍女,随后露出疑惑神色:“有件事不太明白,这小子前些日子在赌坊,卖了妻女,第二日却反悔了,又拿了一百两银子赎回了契书。” “良心发现,不是很正常吗?” “不是,就是他卖妻女的那一天,他还是身无分文,转眼九日过去,他便赚得一百两,甚至对五百两银子都视而不见。” 他摸着下巴,奇怪不已:“你说这钱,他是从哪里来的?” “你的意思是偷的?” “很有可能,否则知道我们是官家,他为什么会选择拒不相见?” “还是查清楚,切莫冤枉了好人。” 唐老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哎,您不知道,这金陵城没我们的人,万事都得自己动手查,慢啊。” 小万大人伸了个懒腰。 …… 眼看端午越发近了,苏记牙行的掌柜,将赏金从一千两提到了一千五百两。 有钱能使鬼推磨,两个小厮要发疯了。 本来就一颗躁动不安的心,变的更加热血沸腾了。 妈的,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危险与机遇并存!干完这一票,回家睡大觉! 只要胆子大,一生放长假! 他家只有一个男人,而我们,有两个!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 两人双眼充血的互相安慰一阵子,花了一两重金买来夜行衣,准备夜探沈家。 沈黎家中,撕碎契书后,沈黎一边扫地一边若有所思。 他总感觉有些不妥。 刘大有最后看向他的目光,满是贪婪。 以这种人的个性,大抵会想方设法的查到自己经济来源,那就是炼糖技术。 他拆了漏斗,掩埋了黄泥,将碎瓷片糊在墙头,防止天元赌坊的人前来偷窃。 做完这一切,他又将厨房唯一一把菜刀,藏在枕头下。 他想,金陵城中海晏河清,一片祥和,应该……不会有杀人越货的情况吧? 夜半三更起,杀人放火时。 来人却不是天元赌坊的,而是苏记牙行的两个小厮。 两人鬼鬼祟祟的爬上墙头,却不慎被碎瓷片划伤,两人忍着剧烈疼痛,拔掉手中碎瓷片,正准备再次上墙时,却觉得背后一阵寒意,四只眼睛冷冷的看向他们。 第11章:夜半盗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人正准备尖叫时,却被天元赌坊的两个壮汉死死的捂住嘴巴,随后拖到杨柳巷口,二话不说先是一顿暴打。 两个小厮虽不是养尊处优,但也从未挨过如此毒打,只需几拳,便被揍的鼻青脸肿,痛哭流涕的求饶。 “大哥,大哥,求求你们放过我吧!” 一个小厮门牙都被打碎了,但他却顾不得伤口。 他知道,若是再耽搁一会儿,怕是满嘴牙都没了。 其中一个壮汉冷哼道:“夜半偷窃,我们兄弟正好行侠仗义,为民除害,你们俩,来这里作甚?不说的话,我便送你们去官府!” “官府?” 在他旁边另外一个壮汉不禁咽下口水,别是兄弟太过入戏了吧,貌似咱们也不是什么好鸟,若是去了官府,怕是咱也擦不干净屁股。 小厮却管不了那么多,一听见官,这偷窃不成的罪名,怕是少也挨上几十大板,两人顿时如丧考妣。 “怎么,是想见官么?” 带头壮汉冷笑一声,单手提起一个小厮的衣领,声音虽然轻柔,但他手臂青筋暴起,大有一言不合再揍他一顿的架势。 一千五百两银子啊。 小厮也不是傻子,若是说出来,怕是配方流落他人之手,到时回去掌柜的也会剥了他们的皮。 这两人一看就不是善茬,什么行侠仗义,为民除害,分明就是黑吃黑。 可,若是闭口不谈,怕是二人连今晚都过不去。 俗话说,人怕打,面怕抓,西瓜皮,怕龅牙。 壮汉又是几巴掌扇过去后,小厮终于怕了,鼻青脸肿含糊不清道:“是钱,我们想偷钱。” “你当我们是瞎子吗?” 壮汉长得五大三粗的,没想到却是个细致人,他一把拉开小厮外面罩着的黑布,露出里面有些细腻的棉布短衫。 大渝律,平民百姓只能穿棉或麻,这小厮身穿棉布短衫,自是出身不会太差,岂会连命都不要了,出来偷钱? 壮汉说罢,又是两拳砸在小厮的面门上,这下,终于老实了。 “是配方,糖的配方。” 其中一个小厮再也受不了如此“严刑拷打”了,痛哭流涕下,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尽数吐出:“我们是苏记牙行的小厮,只因这沈黎在我们牙行卖了多次雪花糖,我们兄弟二人便想来探探,看看他家中是否真的有那雪花糖配方。” “配方?” 壮汉不顾松针一般炸裂的胡须,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多少钱?” “呃,约莫一百两吧。” 小厮眼珠转动,希望这个数目,不会让面前的两位强盗起了偷盗之心。 一百两也不是个小数目,两个壮汉合计一阵,决定还是回去问问刘大有,要不要去抢一遭。 毕竟沈黎是个平民百姓,无权无势,就算弄死他也无妨,咱在这金陵城中还有不少官家打掩护呢。 “身上有钱没有?” 壮汉凶神恶煞的盯着小厮,险些将小厮吓尿,两个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今日所剩银钱,都花在衣服上了。” “滚吧。” 两个小厮不可置信的看向壮汉,随即如蒙大赦一般,屁滚尿流的逃离这个是非之地。 待两人走后,前面壮汉也打算回去交差。 后面的壮汉沉声道:“大哥,你真的打算汇报此事?” “有何不妥?” “若是我们进去,拿了那配方,一百两就归我们了,可够我们潇洒好一阵子了。” 他循循善诱道:“你回去汇报给了老大,怕是落到咱们身上,只有三五两银钱,去了那添香楼,只能找找二流货色,若是有了一百两就不一样了,一等美女,侍奉左右,对了,大哥,你不是喜欢持烛笞臀吗?有了这一百两,您想玩什么花样都可以,甚至还可以看看秋日小菊绽放的模样……” 被兄弟当面提出自己的恶趣味,壮汉脸上也有些挂不住。 可这些东西,他是真向往啊。 他咽下口水,再也不顾什么大渝律法,重重点头道:“干了!” …… 夜深人静,转眼已过四更天,正是人们熟睡之际。 一人踩着另外一人的肩膀,一阵摇晃后,他一手扒上了墙头。 墙头上,沈黎洒满了碎瓷片,锋利无比。 壮汉本来就是双手借力,拉住整个身子,这一下,无数碎瓷片尽数嵌入他的双掌之中。 可他,不能叫。 只能龇牙咧嘴的甩动双手。 一块较大的瓷片被他撒落,砸在杨柳巷外的青石板上,瞬间爆发一道清脆的碎裂声。 屋内,沈黎猛然坐起,右手顺势摸进枕头下,抽出菜刀,随后双目深邃的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来了! 他蹑手蹑脚的来到窗边,用菜刀尖划破窗棂儿上糊的白纸,细细的看向院子。 并没有什么情况。 他思索一番,穿好衣服,打开门,在院子厨房内细细搜索,也并未发现人影。 东方露出鱼肚白,一道晨曦穿透云彩,洒落在大地上。 等大门打开,他看到缝隙里满是青苔的青石板后,瞳孔一缩。 那上面,零零碎碎十多个碎瓷片,全是自家墙头的。 自己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这天元赌坊的人,果真如自己料想一般,贪婪。 财不露白,在这贫民窟中,日子越久,怕是惦记自己的人就越多。 看来,是时候去找找房子了。 他虽然被人称作贱民,却不是贱民。 贱民是籍贯,而沈黎被称作的贱民,则是称呼。 贱民和平民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贱民多指前朝余孽,就像大渝开国皇帝,一路收复河山,但也难免遇到有些城池的百姓负隅顽抗,死不投降的,新朝稳定下来后,这类人,贬为贱民,一生之中,没有籍贯,没有身份证明,不能做生意,不能有田产,更不能读书,识字都不行,甚至这些贱民,连城都不让进。 这可比现代的黑户要悲催的多,而且贱民还是“世袭罔替”的,一代贱民,世世代代贱民,永世不得翻身。 但作为平民的沈黎不同,他的自由度就大了很多,他可以耕地,可以行商,甚至可以入仕,前提是他能学会八股文应试。 他可以在城中拥有自己的宅子,当然,有钱就行。 为了买房大计,他老老实实的在家,与林晴一同将红糖尽数提纯出来。 天元赌坊内,刘大有舒舒服服的躺在竹椅上,一旁的侍女剥好宛如珍珠的粽子,小心翼翼的在白糖上沾了一下,送到刘大有口中。 在他面前,两个壮汉灰头土脸的诉说事情经过,等说到雪花糖时,他们看着桌上晶莹剔透的雪花糖,不禁咽下口水。 刘大有有些得意的说道:“这是苏记牙行最新发明的雪花糖,粒粒晶莹饱满,味道柔和,简直人间美味。” “大哥,这糖,多少钱一斤?” “一斤?你能买得起一两算不错了。” 他看着面前的壮汉啐道:“一两就要十五两银子!” 沈黎要是知道这白糖价格,怕是要羡慕坏了。 他一斤白糖以四十两银子出售给苏记牙行,转眼苏记就以一百五十两银子一斤白糖卖了出去,而且还是供不应求。 这种利润,简直暴利。 第12章:二十斤白糖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个壮汉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贪婪。 若是……我们能将配方拿到,怕是儿孙后代都不用愁了。 而且是那种十分阔绰的生活,起码要有前三进后三进的房子,出门奴仆作伴,简直是个土皇帝啊。 刘大有看着两人,狐疑道:“挤眉弄眼做什么?” “没啥。” “让你们查的沈黎,查到了没有?他的钱从哪里来的?” “没有没有。” 两人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连连否认。 …… …… …… “爹爹,今日很多人都在唱那首小二郎呢。” 沈黎正在忙活炼制白糖时,身后的妞妞抱着他的大腿:“很多小朋友都说爹爹写的曲儿好听呢。” 她颇有些自豪的在沈黎脸上吧唧一口。 小孩子也是有虚荣心的,往日沈黎是个泼皮样子,沈妞妞在一众小朋友之间都抬不起头来,如今一首儿歌终于让她扬眉吐气一番。 “嗯,好听的话,那爹爹再教你一首。” 沈黎双手沾满黄泥,宠溺的在妞妞脸上抹上一道泥痕,随即唱道:“让我们荡起双桨……昂昂昂……小船儿推开波浪……” 一旁的林晴看着爷俩嬉闹,不禁笑意连连,近日,她脸上若隐若现的苦涩完全消失不见,或是毁了卖身契书的缘故,让她笑起来格外发自内心,只看一眼,便觉得阳光正好。 “你啊,也不知道从哪里学来这些四六不着调的儿歌,那些梨园小调你倒是一个没学来。” 说着,她忽然睫毛一闪,恍然道:“莫不是你往日喝花酒学来的,可青楼女子,总不会唱这个吧?” 沈黎歪着脑袋,脑海里浮现几个青楼女子,搔首弄姿,开口唱起小螺号,他忍不住脖子一缩。 “你听的也有啊,手上活别停,等着赚钱呢,听好了。” 他想起近年来突然爆火的小曲儿,不由得清了清嗓子:“桃叶儿那尖上尖,柳叶儿就遮满了天,在其位的明阿公……” “一更鼓儿天,姑娘她泪涟涟。最可恨的那个亲爹娘,常去赌大钱呐……” “二更鼓儿发,小六儿他把墙爬……” …… “三更鼓儿天,月亮那照中间,好一对多情的人,对坐话缠绵呐。” “五更天大明,爹娘他知道细情,无廉耻的那个丫头哎,败坏了我的门庭。” …… 歌词的跌宕起伏,加上曲调的凄婉哀怨,让林晴不自觉的停下手中活计,眼中更是饱含泪水。 若是沈黎还像原来一样,这不就是妞妞的真实写照吗? 她越听越是动情,最后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又怕手上黄泥弄脏了衣物,不敢用手擦拭泪滴,只得将脸埋在双腿上,痛哭流涕。 盘坐在屋顶上的小万大人,拿着苹果,竟也听的痴了,不过,他很快就发觉了不对劲的地方。 “四更呢?” 他歪着脑袋遐想连篇,最终化作一阵淫荡笑容,几个纵越,踩着瓦片飞到远处。 贫民窟中的百姓,更喜欢听一些小曲儿,碧如扬州城中较为出名的《十八摸》。 沈黎唱的这首探清水河,更是风靡整个贫民窟。 这个世界的曲子,要么是文人雅士听的词,要么是平民百姓听的另外一种词,这种词大多露骨,直接描述情爱,以故事行事深入人心的极少。 午后,沈黎整理了家中所有白糖,约莫有二十斤的样子,期间沈妞妞还吃了不少,不过这已经够用了,价值八百两银子,可以在城中挑一处较为不错的宅子。 像竹园小筑那样的房子,是万万买不到的。 将所有白糖装起来后,沈黎开始盘算起来,要不要一次性都兜售给牙行,或者散布全城各处牙行。 很快,他都觉得两种方法都是不妥的。 散布全城各处,到时候大家都盯着他手中白糖,怕是他寸步难行。 若是将白糖一次性都兜售给牙行,怕是今晚家中又来一伙牙行的人,到时候赌坊的人和牙行的人碰到一起,家里乱成一锅粥。 嗯? 牙行和赌坊? 他眉头一跳,忽然机械的扭过脑袋看向林晴,将林晴吓了一跳。 嗯,狗咬狗,怕是一嘴毛。 他不知道的是,牙行的人已经来过,这已经无伤大雅了。 两个势力,都不容小觑,这年头,商人极其卑贱,苏记能在金陵城中心开这么大的牙行,想必是有些背景的。 起码认识一些有手段的人,而天元赌坊虽然不大,应该是黑白通吃,否则也很难混下去。 那么,可不可以…… …… 他背着二十斤的白糖,嘴角咧起走向外面。 这么多的钱,林晴也有些心惊肉跳,这贫民窟中的人大多素质不高,若是遇到沈黎旧日玩耍的泼皮们,怕是这八百两一文不剩,她连忙冲进屋内,将家中唯一一把菜刀用布包好,塞进沈黎怀中,再三嘱咐。 “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去了牙行换了钱,立马就回来,记得不?” 沈黎哭笑不得:“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放心吧。” “若是……若是你想……可以去添香楼玩玩……” 添香楼,那可是金陵城中,最大的风尘场所。 还是古时女子好,这也太大方了。 沈黎露出一副“我懂得”的表情,随后用胳膊捅了捅林晴的胳膊:“怎么,你就不能陪我玩玩吗?“ 林晴脸上顿时羞成一块红布,连忙道:“你快去吧。” 说罢,她羞不可抑的捂着俏脸,关上大门。 “嗯,回来是该玩玩了。” 暖饱思淫欲,回想起来,自己貌似从穿越过来后,就没有与林晴同房过。 沈黎将白糖袋子往肩上挪挪,迫不及待的朝着城中心走去。 或许是知道近日他欠上一百两的巨款,他往日的那些狐朋狗友瞬间消失不见,再也不联系,更别提登门拜访了。 很快,苏记牙行到了。 他背着一个大包裹,让苏记牙行的掌柜瞪大了眼睛,他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没等他询问,沈黎便轻轻点头。 “上茶!上好茶!” 掌柜眼睛瞬间亮了,连忙邀请沈黎进入后院客房,找来两个小厮,殷勤的摇着折扇。 沈黎将布袋重重的砸在太师椅上,便有一些白糖顺着袋子缝隙蹦出来。 掌柜的眼睛都直了。 发了发了! 第13章:驱虎吞狼 - 布衣公卿 - 欺生 “詹掌柜,以后,怕是不能给你送糖了。” 没等掌柜的说话,沈黎便苦着脸,一副幽怨小媳妇的样子。 “啊?这是为何?” 詹掌柜眼看即将到来的好日子就要飞走,顿时急了:“是发生了什么事吗?说说,有什么困难,我们苏记帮你解决!” 现在的沈黎,相当于苏记的摇钱树,那是万万不能折的,若是沈黎这棵摇钱树用的好,以后苏记每月至少能从他身上赚五百两银子! 沈黎一脸苦相,重重的长叹一口气,这口气,让詹掌柜的心也跟着猛地一缩,半晌,他才艰难的说道:“这雪花糖配方,是我祖传的,祖宗怕此配方引来人觊觎,便每次只炼制一点点,提供给特定的人,用此来讨生活。” “那肯定是。” 詹掌柜重重点头,事到如今,他也了解的差不多了。 面前的少年,他也调查过,是城南杨柳巷有名的泼皮,成日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最近天元赌坊要了他一百两银子,不然就卖了他婆娘孩子,怕是这少年万分无奈之下,才拿出祖上配方炼糖。 最近,怕是他又被天元赌坊的人盯上了,否则他不会来的这么勤。 沈黎越是来的勤,越是让詹掌柜妄加猜测,这少年怕是遇到什么困难,急需用钱。 若是他詹掌柜祖传如此配方,怕是他一月才出一次货,而且卖往外地,决计不会在自家城内出售,并且出售频率还这么勤,这不摆明了告诉人家自己手里有配方吗? 至于他为什么不猜测沈黎之前也一点一点的炼制白糖…… 那得从沈黎第一次用五文钱买红糖说起了。 沈黎摊开手:“怕是最近詹掌柜将我查了个底朝天吧。” 詹掌柜摸摸鼻子掩饰尴尬:“呃,生意嘛,知己知彼还是比较好。” “那掌柜的定然知道,我与那天元赌坊的关系,现在我一下子掏出一百两,引出他们的怀疑,而他们查到,我手中有白糖配方,这天元赌坊的刘大有,黑白通吃,又不像苏记这么规矩做生意,自然想着暗盗或是强抢了。” “的确如此。” 他有些担忧道:“那沈小哥你……” 实际上,他心里开始乐了起来。 你被人盯上,关我甚事?若是配方到了天元赌坊手中,我再以高价收回,那配方不还是到了我的手里?到时候我做个糖坊,请些工人生产,少了一个中间商,财源自然滚滚来。 甚至,他还有些期待,这配方到天元赌坊中。 比较起沈黎不卖配方,那配方到了天元赌坊要比较好一些了。 沈黎捂着脑袋,艰难的做了一个决定:“这是二十斤白糖,我要换,一千两。” “这,有些难办。” 二十斤白糖,只能换八百两,而且沈黎的袋子并没有那么密封,一路上洒了一些,怕是现在只有十九斤七八两的样子。 “这是最后一批,回去之后,我便将家中配方毁了,一千两,够我和婆娘花上一辈子了。” 沈黎瞬间换了一副面孔,咬牙切齿道:“妈的,天元赌坊不想让我好过,那我就毁了,谁也别想拿到!反正老子有了钱,自然一辈子无忧了!” 对于他这种升斗小民来说,一千两,绝对够花一生了。 一千两,相当于现代的二十万,他和自家婆娘再做做工,一辈子定然衣食无忧了。 詹掌柜瞪大眼睛,这败家玩意儿,居然是这打算? 他还以为,沈黎会将白糖配方送给他,让他处理掉天元赌坊呢。 作为一个生意人,自然是八面玲珑,谁也不得罪,多一个敌人便多一堵墙。 可现在这情况,如何办? 配方毁了,一年怕是少赚上万两银子。 这个时代的商人,极其卑贱,从税务上便可看出来,普通佃户每月税收二成,如遇收成不好的时节,一成甚至不收,但商人就不一样了,五成税收,无论刮风下雨,还是遇到强盗打劫,都是五成税收。 若是一户商家,从苏州进货,途中遇到劫匪掳走货物,那这商家,还得补交这批货物的税收,就按利润的五成。 所有商家的货物利润,都是在县衙登记造册的,这也导致一种情况,很少出现价格不一的货物扰乱市场。 朝廷如此打压商人,让商人苦不堪言,所有商人最好的出路,便是做成皇商。 成了皇商,一来光宗耀祖,二来官家办事,向来极少讨价还价,到时薄利多销还能挣上不少。 苏记自然也想成为皇商,但一直苦于没有好的产品。 现在有了,沈黎的纯种雪花糖,若是运用得当,将来皇室便成为忠实顾客。 如此,配方若是毁了,便断了雪花糖来源,发展皇商的计划则胎死腹中。 “这样,我苏记也有几个护院,今日先随你回去护你几天,想必天元赌坊会顾忌苏家面子,不会选择强抢,你先别忙着毁掉配方,待我夜晚询问一下东家。” 詹掌柜捋着山羊胡子,随后眯着眼微笑着安慰沈黎。 他不怀疑沈黎话中的真实性,一个人被逼无奈,走投无路下,是会做出如此选择,而且沈黎也说了,钱够一辈子花了,留着配方这烫手山芋作甚? 或者,沈黎将配方彻底埋藏在一个找不到的地方,等自己后世子孙发现。 所以,他不信沈黎会毁掉这生财之道,藏起来倒是极有可能的。 不过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他替沈黎续上茶水:“放心吧,沈小哥,我苏记虽然不是什么江湖门派,但生意往来的朋友众多,人脉极广,谅那天元赌坊也不敢乱来。” 沈黎这才如释重负的点头道:“那就多谢詹掌柜了,昨晚他们已经来过一次了。” “我知道。” 詹掌柜安慰着拍着他的肩膀:“你不要怕,这金陵城中海晏河清,一片祥和,天元赌坊不敢乱来的。” 你知道? 沈黎抿着茶,思绪在脑海中翻飞。 这王八蛋,怕是昨晚苏记的人也在院子外面。 许是意识到自己说的不太对,詹掌柜笑着解释道:“我知道你的难处,放心吧。” 于是,一老一少,各自心怀鬼胎的喝着茶。 第14章:再次来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苏记保你周全,但你这糖,还是要继续炼下去。” 詹掌柜忽然话锋一转:“这雪花糖,是我们保你的真正目的,话虽说的难听,但这是事实。” 不然的话,人家花钱雇几个人护卫你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闲人,人家凭什么? 沈黎自然理解,没等詹掌柜说话,他便伸出三根手指:“我先从你这里拿回三十斤红糖,就最近几天炼出来,不过,你务必护卫我的周全。” “那是自然。” 詹掌柜眼珠转动,满是狡黠,像是一只狐狸一般。 沈黎走了,坐着马车走的,临行前,苏记给了他三十斤红糖,还有一千两银子,对他好生安抚。 他看着马车两侧,两个骨瘦如柴的小厮,陷入沉思。 这能保护我么?一个个跟吃不起饭似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苏记从哪里请的难民送到自己家中呢? 果然,苏记靠不住。 苏记不是虎,天元赌坊也不是狼,顶多是条夹着尾巴的狗。 他回到家中,关上大门后,又透过门缝看向巷子外大榕树下的两个小厮,目光渐渐变得深邃。 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或许,我太软弱了。 他一言不发的走进厨房,将家中瓷器尽数打碎,嵌在墙头上,这样可以防止人翻墙进来。 这具身体的记忆还残留在他脑海里,之前的他,可是溜门撬锁的一把好手。 这也让沈黎了解到这些泼皮是如何溜门撬锁的。 他劈开木头,做成了个木楔,嵌入大门门缝里,若是不从里面将木楔劈碎,从外面根本顶不开大门,除非将大门撞烂。 做完这一切,他想了想,将剩余碎瓷片尽数撒在院墙下面的菜圃里。 这一千两银子,他尽数交到林晴手中。 林晴万万没想到,自家相公居然让自己管钱,这是整个贫民窟乃至全天下都极少出现的事情。 男尊女卑,男人才是家中顶梁柱,自然也应该管钱。 “当家的,这钱,放在你这里吧。” 她十分感动,又怕自己管不住这么大一笔钱,若是算错了开销,那损失就大了。 “你拿着吧,以后还会更多呢。” 沈黎头也不抬,将菜刀磨得锃亮。 他用拇指试着刀口锋利程度,对林晴道:“夜晚有些事情,听到了但是不要出门。” “这是为什么?” “你听我的就好,过了明天,你就知道了。” 他满眼杀机的看向院子大门,就连周遭空气温度也下降了几分。 林晴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这么重的杀机,她从未在沈黎身上见过,但自家相公,应该不会对自己起杀心吧? 她识趣的不再多问,进入厨房做饭。 家中瓷碗尽数被打碎,夜晚,一家三口围着锅,在林晴的白眼中吃饭。 倦鸟归巢,天边的云彩被映的像火一样红,夜幕,逐渐降临。 整个杨柳巷回归一片安静,这里大多是贫民,舍不得钱用蜡烛,只是早早洗漱,等天黑便摸进房间睡觉。 苏记牙行,是城东苏家的产业,詹掌柜吃罢晚饭,便急匆匆的来到苏家汇报情况。 “东家,您说,我们该怎么处理此事?” 在他面前,是苏记的东家,苏锦途。 苏锦途食指敲击着桌子,思忖片刻道:“我觉得,这小子不会毁掉配方,藏起配方才有可能。” 这一点,詹掌柜早就想到,他连忙一阵马屁拍上:“东家所言极是。” “天元赌坊的人要是知道此配方,怕是会用尽一切肮脏手段拿到配方,正好也省的我们动手了。” “若是那刘大有,狮子大开口又怎么办?” “怕什么?我们是商人,是可以商量的人,他刘大有同样也是个商人,只要我们价钱给的到位,到时候配方还是会到我们手中,若是与这小子继续合作,我们要少赚多少钱?” “而且这小子尝到了甜头,怕是这配方,死都不会卖。” 苏锦途替自己倒了一杯茶:“若是我们与这小子合作二十年,你可知,我们要损失多少?” “东家言之有理。” “詹良才,做事,要动脑子。” 他伸出食指点了点自己的脑袋,随后教诲道:“我们不如坐山观虎斗,适当的给天元赌坊行个方便,他总会记得我们的恩情吧。” 詹掌柜从一个学徒做起,在商海浮沉二十年,哪里不懂这其中的道理? 他只是装傻而已。 让东家将话讲出来,顺便装个比,自己再一记马屁奉上,这才是好的手下。 昨晚两个被打的小厮,将事情一五一十的说给他听后,他便知道,拿配方的机会,来了。 他丝毫不担心沈黎会毁了配方,如此宝贵的东西,沈黎怎么会舍得毁掉?只要天元赌坊的人逼到份儿上,配方自然出来。 正好,天元赌坊这帮泼皮,是逼死人的一把好手,每年被他们逼得家破人亡的赌徒数不胜数。 若不是沈黎穿越过来,怕是这个家也会被他们毁了。 …… 夜半三更,大榕树下的两个小厮昏昏欲睡,却被忽然冲过来的两个壮汉用手刀打晕。 其中一个壮汉,双手缠着纱布,在夜幕中格外扎眼。 “大哥,我们一起进去?” “不行,你得望风。” 带头的壮汉解释道:“我们此举,本来就是背着大哥出来做的,若是出事,怕是大哥也不会顾及我们。” “所以,你要防着有人报官或是泄露消息。” 像他们这种泼皮,讲信誉的极少。 一里一外,若是里面的人偷到了东西,定然会少分外面的人一份,甚至撒谎说没有偷到,一人独占偷窃成果。 包纱布的壮汉就是怕这种情况出现。 可带头的壮汉继续安抚他:“你这双手已经伤了,想必爬墙已经不太方便了,你留在外面,若是成了,我们平分,若是我不分,你完全可以向大哥告发我啊。” 听到这里,纱布壮汉内心稍稍安定下来:“好,那我望风。” 两人这次学聪明了,不知从哪里弄来竹梯,搭在院墙上,小心翼翼的将院墙上的碎瓷片清理干净后,才跨在院墙上,观看院子里的情况。 院内一片寂静,里面的人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壮汉咧嘴一笑,往下跳去。 第15章:深夜杀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院墙下面,埋着密密麻麻的碎瓷片,壮汉百斤重的身体从这么高的院墙上跳下来,碎瓷片瞬间扎穿鞋底,嵌入脚内。 他脸色涨红,死死咬住牙关,不敢透露半点声影。 可他跳下来的一瞬间,屋内的沈黎猛然惊醒,随即顺势抽出菜刀,躲在门后。 他拨开窗户上的纸,冷眼看向菜圃内的拔着碎瓷片的壮汉。 他认识此人,那天来讨债的,就有他。 壮汉将脚上碎瓷片清理的差不多后,一瘸一拐的往正屋走去。 虽然他的双脚疼的厉害,但他完全不惧沈黎。 沈黎瘦弱的小身板,哪是他的对手? 他有信心,在沈黎睡梦中将其拿下! 那白糖配方,绝对不止一百两。 甚至千两,万两,十万两! 一两白糖都价值十五两银子,一斤就是一百五十两。 他一天在家做一斤白糖,一个月可是四千五百两银子了! 想到这个数目,他眼睛都直了,呼吸声越发急促。 走到正屋大门前,他环顾四周,并未发现危险,随后伸出匕首,小心翼翼的挑动门栓。 门后的沈黎,看着门栓一点点的被抽离,手中的菜刀也缓缓举起。 啪嗒…… 门栓落下。 壮汉十根脚趾在鞋底重重勾了几下,鞋底湿漉漉的,应该留了不少血。 他没想过,院墙下为何有碎瓷片,沈黎是不是早有防备? 可利益已经冲昏了他的头脑,他想不了那么多,这也是他赴死的主要原因。 前一秒,他咧着嘴缓缓走进昏暗的正屋,后一秒,一把寒光尽显的菜刀从空中劈下,砍中他的后颈。 他不可置信的踉跄后退,随即捂着自己的后颈。 这伤,并不致命。 可他的双脚被碎瓷片扎烂,严重影响了他的行动,再加上屋内昏暗,他一不小心被板凳绊倒,一屁股坐在地上。 房间内的林晴听到声响,猛然惊醒。 她想起白天沈黎的嘱咐,五指捏的发白,始终不敢出房间。 微弱的月光洒在正屋的地上,像纱。 “你怎么知道,我今晚会来?” 壮汉捂着后颈,不甘心的说道:“你若杀了我,天元赌坊的兄弟们,不会放过你。” 沈黎白皙的脸上,露出一丝残忍的微笑:“墙头上的瓷片,已经警告过你们了,你们还不知好歹。” “大渝律,夜闯人家偷窃者,被主人家杀死,无罪。” “下辈子,千万别做小偷了。” 壮汉起初还有力气扑腾几下,随着血液快速流失,他只觉浑身无力。 眼看沈黎举起的菜刀,他神色大骇往后退,可双腿已经麻木,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菜刀落在自己的身上。 半晌,地上的人影没了呼吸,沈黎拿着菜刀,浑身是血的站在大门后,对着外面吆喝:“怎么,还不走吗?有胆子就进来看看!” 墙外的壮汉浑身一颤,他自然知道入室盗窃,被主人家杀死是无罪的,他万万没想到,平时怂的跟个三孙子似的沈黎,今晚居然杀人了! 如此高的院墙,即使他翻进去,被墙下的沈黎再扑住,那他可就枉死在这里了。 想到这里,他灰溜溜的离开杨柳巷。 或许是这具身体从来没有如此热血过,一时间肾上腺素飙升,沈黎只觉浑身颤抖,兴奋无比,空中弥漫着的鲜血味道,让他精神一震。 但很快,这种感觉过去,他只觉头晕目眩,那腥气扑鼻的鲜血味道灌入他的鼻孔,他一时承受不住,蹲在地上干呕起来。 林晴在屋内按捺不住,小声问道:“当家的?你怎么样?” “你别出来,别吓到你。” 越是这样说,林晴就越是好奇,期间堂屋出现了几声急促的剁肉声,让她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你,你杀人了?” “嗯,尸体很恐怖,我收拾一下你再出来。” 沈黎拿来被子,仔细的盖上尸体,又将门窗打开,散去屋内的腥味。 “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你怎么杀人了啊。” 屋内,林晴已经被吓哭,转眼来的好日子,怕是随着沈黎杀人而烟消云散。 杀人偿命,亘古不变的道理。 沈黎安慰道:“是他自己不长眼,咱们大渝律法有明确规定,夜半偷窃,被主人家打死的,主人家无罪,就是说到了公堂,我也无罪,放心吧。” “你暂时别出来了,外面恶心,别吓到你,早上别让妞妞出门了,我有些事情要办,回来再跟你说。” 林晴细细聆听,外面大门打开了。 沈黎换了身干净衣服,匆匆出门。 五更,天色已经蒙蒙亮了。 金陵,水上之路极其发达,有“海上·丝绸·之路”的美称,其中各个码头不计其数,舟舶继路,商使交属,四海流通,万国交会,这也使金陵的水上贸易产品极其发达。 吹着清晨的微风,沈黎买了一些虾蟹还有墨鱼,准备回家为妻女做一顿丰盛的早餐,然后报官。 虾蟹粥,墨鱼粥,都是极好的粥类,香甜可口,配上几个大肉包子,一天的好心情就开始了。 回到家中,他麻利的处理这些海鲜,随后煮起早餐。 早餐的鲜香味道早已让房间内的沈妞妞馋坏了,若不是林晴阻止,她早就冲出去了。 “来咯!” 沈黎端着丰盛的早餐,送到母女二人的床头。 林晴有些魂不守舍,她有些担心的询问道:“真的……没事吗?” “嗯,有事。” 当然有事了。 他一个平民小老百姓,杀了天元赌坊的人,即使官府不追究,天元赌坊的人也不会让他好过。 林晴吓坏了,眼泪扑簌簌的流下来:“那,那可怎么办。” 自家男人好不容易改邪归正,怎地又遇上这档子事啊,真是老天爷也不想让她林晴好过。 “没事,你按我说的做,我自然平安归来。” 听到沈黎的话,林晴忙不迭点头:“你说。” “我杀了天元赌坊的人,他们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以他们的能力,十有八九买通官府,强行将我定罪,若是我死不认罪,即使出来,也会被他们暗自杀害。” 沈黎细细分析道:“你不必担心,此事的所有缘由,都指向一件事。” 那就是雪花糖的配方。 第16章:公堂之上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将雪花糖配方送给他们?” 林晴有些不舍,这配方是他们家中的生财之道,通过这些日子沈黎拿回来的钱财来看,配方的价值起码千两以上,就这么送出去,着实有些可惜。 可转念一想,若是不送出去的话,那自己当家的命,可就没了。 “记住了,我进了县衙,很快赌坊的人就来找你,如果他们说交出配方保命,你便说配方在我手中,无论他们如何谎称我如何危险,你都不可以将此法说出去。” “可,万一是真的呢?” “万一是真的……” 沈黎深吸一口气:“也不要说出来,日后若是我真的被他们弄死了,你还有个白糖配方,可以拿来卖钱,母女二人还能好好生活,没了配方,你们寸步难行。” 但愿自己猜得没错吧,此事因糖而起,刘大有此人极其贪婪,若是知道有此配方,定然会留自己性命,无论如何都会套出配方。 天元赌坊内,刘大有恨铁不成钢的看着面前跪地的壮汉,不过心中五味杂陈,又喜又怒。 他自然怒两个手下,私自做决定,盗取白糖配方,结果还丧命一个。 喜的是白糖配方出现,还在沈黎手中。 这不是个软柿子吗?自然是随便捏了。 他招手让一个手下前往县衙打点一切,随后看向跪地的壮汉冷笑道:“怎么,你现在回来,是什么意思?” “你私自行动,本来已经将我不放在眼里,为何又跑回来?” 壮汉被问的哑口无言,只能一个劲儿的磕头:“大哥,念在往日我没少替您做事的份上,求您留下我吧!” 他这种泼皮,今日在这个帮派,明日在那个组织,主要也是六神无主,回来找刘大有询问对策。 往日他们溜门撬锁,被主人家抓住,顶多是暴打一顿见官,谁也不想惹上一帮泼皮,但没曾想,今日却遇到一愣头青,手起刀落就砍了他兄弟。 刘大有冷哼一声:“行了,滚下去吧。” 实际上,他心里已经乐开了花。 死一个手下算得了什么?这白糖配方,起码价值万两,以上。 待壮汉走后,他马上运作起来,城南县衙内已经有人收到消息。 …… “大人,就是这里,此人昨晚翻墙进来,我惊恐害怕之下,失手用菜刀砍死了他。” 沈黎带着一帮红袍黑靴的皂吏,领头的是个山羊胡子,据说是县衙的师爷,平日里一些小事情,大多是这位师爷帮忙处理。 他在怀中摸出一包沉甸甸的银子,赔笑着送到师爷手中:“按咱们大渝律法,夜间盗窃的人,被主人家发现,主人杀死窃贼,应该无罪吧?” 师爷掂量着一包银子,唔,貌似还挺沉。 他满脸笑意,随后揪着胡子:“自然无罪的。” 沈黎也有些意外,就这么结案了? 随后,师爷脸色一板,仿佛刚刚收的不是他的银子:“不过,此人夜间在你家门前,你却强行将其拖进屋内杀害,其心当诛!” “什么?” 他不可置信的指着屋内尸体:“大人,您也看到了,这尸体,可是在屋内啊。” “唔,据老夫所查,事情应该是这样的。” 师爷冷哼一声:“昨晚,此人与其好友饮酒,醉酒回家途中,尿意来袭,便在你家巷口撒了泡尿,正巧被你撞见,你不忿,两人便起了口角,最终你暴怒之下,将此人拖入家中,残忍杀害!” 沈黎瞪大眼睛,这查案,竟如此颠倒黑白:“可,他的身材比我健壮许多,若是我们发生争吵,我如何才能打的过他?” “这就要从他饮酒说起了,此人,若不是喝的烂醉如泥,你如何杀得了他?你闻闻,你这屋内,多大的酒味?” 颠三倒四,颠倒黑白! 这屋内,哪来的酒味? “来啊,拿下!” 容不得沈黎细说,一伙皂吏将其拿下,带回县衙。 一路上,沈黎回想种种,确定这师爷颠倒黑白,肯定与天元赌坊脱不了干系。 果然,刚入县衙,师爷便在他耳边悄声道:“只要你交出白糖配方,便可以饶你一命。” “要配方也得让我出去才行吧?” 这么果断干脆,倒让师爷愣住了。 沈黎再次道:“我身处囹圄,自身难保,就要死了,交不交配方又有何意义呢?” “你说出来,我们便放了你。” “你们放了我,我便说出来。” “你不说,我便不放,迎接你的,便是东市菜市场的断头台,你可想仔细了。” “我若说出来,你们也会送我去断头台的,我必须要在结案陈词上画押后,再送上白糖配方。” …… 两人争论不休时,判官出现了。 肥胖的判官将浑身肥肉艰难的塞进太师椅内,重重的拍着惊堂木:“台下何人?” “草民沈黎。” “所犯何事?” “杀人。” “为何杀人?” “大人,冤枉,你可得替我做主啊。” 沈黎看了一眼旁边的师爷:“昨晚那人,半夜三更翻墙而入我家,我惊慌失措之下,用菜刀杀了他,按咱大渝律法,我可是无罪的吧?” “呃,自然无罪。” 肥胖的判官话音刚落,师爷连忙补道:“大人,万万不可信这刁民胡言乱语,昨夜死者在此人门前如厕,与他争论几句,此人恶向胆边生,将死者拖入家中,残忍杀害,惨绝人寰,此等行径,人神共愤!” 外面看热闹的普通百姓不明所以,顿时议论纷纷。 师爷连忙趁机将事情缘由在判官耳边说起。 判官冷哼一声,重重砸下惊堂木:“台下沈黎,你犯下如此滔天大罪,你可知罪?” “草民不知。” 沈黎扬起脖子:“大人,这师爷明明是颠倒黑白,拨弄是非,那死者是死在我家中的,我家院墙还有其翻过的痕迹,这些仵作查都没查,就草草结案,如此行径,简直草菅人命。” 再看一旁的仵作,双手拢袖,靠在柱子上,不停的打盹,眼看就要睡着了。 或是感受到众人目光,他连忙惊醒,对判官行礼道:“大人,下官查验了一番,发现此人家中大门上以及门口仍有血迹,乃可判定,此人是在门口行凶,随后将尸体拖入屋内,以此瞒天过海,想要钻律法空子,保下一命。” “沈黎,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沈黎不屑的冷哼一声,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扬起脖子:“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第17章:锦衣卫 - 布衣公卿 - 欺生 吃瓜百姓一片哗然,此言真是深入民心。 人群中的小万大人双手抱胸,嘿嘿笑道:“这小子,可真硬气。” 实际上,是沈黎笃定对方不会杀他了。 配方若是不说出来,他肯定是安全的,即便让他画押了供词,这些也都是能改的。 不过,即便知道结局,沈黎这份魄力,也是常人所不能及的。 台上的判官气的脸色通红,怎奈又不能杀这少年。 刚刚师爷说了,天元赌坊若是能从这小子嘴里套出配方,给他上贡一万两。 可这小子将他逼到墙角,必须杀杀他的锐气! “来人啊,此人咆哮公堂,五十大板!” 说着,他艰难挪动身子,将面前的令箭拿起,往外丢去。 五十大板,也要打的沈黎皮开肉绽。 沈黎咬咬牙,挨了就挨了吧,毕竟现在自己身份低微,受些皮肉苦自然少不了,不过此次杀人,也给那些地痞泼皮一个威慑,日后夜间家中应该安全许多。 可就在令箭落下的前一刻,围观人群中翻出一道身影,漂亮的落地后,将空中令箭抓在手中。 左右皂吏大惊,光天化日之下,还有人要劫囚? 顿时纷纷围了上来。 来人自然是小万大人,他一身黑色劲装,神采飞扬。 自从那日沈黎以他装扮猜出他的身份后,他便将刀收了起来,腰间玉也拿了下去,现在看起来,就是富贵人家的公子,看不出官家身份。 “你是何人,竟敢劫囚?” 台上判官怔了一下,旋即怒道:“来人,给我拿下!” 小万大人摇摇头:“你啊,真该卖红薯了。”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一块令牌丢到桌案上,判官只瞄了一眼,脸上的肥肉瞬间变成青色。 他的鼻尖,很快浸出细密的汗水,接着头顶,背后,全身都渗出汗水,整个人宛若洗澡了一般。 正当他打算连滚带爬的下来磕头时,小万大人摆摆手道:“好好审案,我看着你审。” 说完,他看向一旁错愕的沈黎,得意的扬了扬下巴。 “是是是。” 判官这次规矩多了,哆哆嗦嗦的升堂,下面的人也开始老老实实的写状纸。 结果,自然是无罪释放。 这改供词的时间,不过半柱香,这效率,当真快。 马车上,沈黎皱着眉头:“你们大人就对我这么感兴趣吗?” “这不,看到你有危险,寻思救你一命,还了恩情嘛。” 小万大人拿起一枚桃子,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溅。 “你觉得他会杀我吗?” 沈黎无奈的叹口气:“顶多是受点皮肉之苦,他们是想要钱。” “哦?你还装上了,多少人求着我出手救人都求不来呢。” 小万大人傲娇的哼了一声,继续咬着桃子。 “你要带我去哪里?” “城北,竹园小筑。” 他一脚踩在凳子上:“不是,我好歹也替你解了围,你跟我去见一下老爷子又怎么样?又不会吃了你。” “行吧行吧。” 沈黎摆摆手,车厢内再次陷入寂静。 这马车质量不错,减震性要比之前租的马车好很多,看来这位大人,身份不低啊。 马车一路飞驰,前往城北。 …… 刘大有收到从衙门里传回的消息后,短暂的震惊后,随即暴怒摔碎面前的杯子。 “有没有说那青年是谁?” “未曾说过。” 下面的人回道:“不过那青年的马车,倒是不俗,应该是富贵人家的东西。” “不可能,一个有钱人,根本不敢给判官大人难堪,依我看,此人定然带着官家身份。” “对,那青年丢给判官大人一块令牌后,事情才发生了转机。” “官家又如何?” 刘大有深吸一口气:“我的道理,即便是说到了官家,官家也拿我没办法。” 说完,他咧嘴一笑,招呼账房出来。 账房身穿青色长袍,头戴蓝色四方巾,手摇折扇,一副书生打扮。 只是,他瘦弱不堪,瘦骨嶙峋的模样,套上这身长衫,倒有些沐猴而冠的意味。 若是沈黎在此,定然认得此人,以前他借钱大多是这位黄石流账房所记录的。 黄石流摇着折扇,笑道:“东家,想必那沈黎还未回到家中吧?” 刘大有也不确定,转而看向手下。 手下点点头:“那青年带着沈黎上了马车,一路前往城北,并未回到家中。” “他家婆娘与其炼制雪花糖,耳濡目染已久,怕是也知道方子,我们只需要提前到他家中,威逼一番,晓以利害,一个妇道人家,定然会害怕的六神无主,那配方,不就全盘托出了吗?” 黄石流在天元赌坊中,也是相当于军师一般的存在,刘大有很多馊主意,都是他出的。 还好沈黎提前料到他们会这么做,给林晴打了一剂预防针,否则这白糖配方,还真有可能被他们诈出来。 …… 马车一路向北前行,很快便到了竹园小筑。 “唐老,人来了。” 小万大人脱掉靴子,踩在木质地板上,对沈黎招呼道:“进来啊。” 沈黎也学着他的样子,脱掉鞋子,走入屋内:“唐……大人好。” “年轻人,聪慧过人呐。” 唐老笑眯眯的伸出手道:“请坐。” 很快,有侍女前来奉茶。 客厅后一片竹林,夏日阴凉,风一吹,便簌簌响动,配合厅前的秦淮河流水,令人心情舒畅。 沈黎接过茶杯,即使他不需要对方来救,但人家终归是好心,他起身拱手道:“多谢唐大人救命之恩。” “一点小事而已,不足挂齿,和你救了我孙儿相比,微不足道。” 小万大人趁着两人说话期间,起身道:“我去厨房看看,今日一定一醉方休。” “怕是饿了,找了个借口去厨房偷吃了。” 唐老笑眯眯的说道。 看小万大人在唐大人面前率性而为,沈黎心中便有了大致猜测,两人应该不属于上级和属下的关系,否则小万大人不会这么放肆。 “叫我唐老吧,唐大人怪生分的。” 唐老呵呵笑道,看着小万大人的背影道:“我们啊,来自顺天城,也是你们口中的京城,这小万大人呢,并不算我的手下。” 沈黎抿着茶,点点头。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锦衣卫?” 第18章:端午时节 - 布衣公卿 - 欺生 锦衣卫的鼎鼎大名,沈黎自然是知道的,不过这个世界的锦衣卫的职权就不得而知了。 想起大明朝的锦衣卫,绣春刀,飞鱼服,令朝中百官闻风丧胆的样子,他不禁好奇的问道:“锦衣卫是做什么的?” “你这年纪,不知道也很正常。” 唐大人笑着捋须道:“这是先帝创建的机构,监察百官,只对皇帝一人负责,俗称陛下的鹰犬。” 那便和大明朝的锦衣卫差不多了。 沈黎点点头:“那小万大人就是锦衣卫吗?” “他啊,只是领了个闲差,挂个官家身份而已,实际上没有实权的。” “况且现在的锦衣卫,已经日薄西山,陛下的不信任,让他们有名无实。” 唐大人呵呵笑着:“差不多要开饭了,尝尝我从京城带出来的好酒。” 沈黎若有所思,大明朝时期锦衣卫没落有两次。 朱允炆时期,觉得锦衣卫的刑罚太过惨无人道,便停用锦衣卫,这期间,锦衣卫再无实权,个个气息萎靡,夹着尾巴做人,直到明成祖朱棣登基,锦衣卫再次被重新启用,一时间风头无两。 只是,后来的锦衣卫都指挥使纪纲,无法无天竟打起皇位的主意,朱棣将其轻松废掉后,锦衣卫再次没落,直到沦落为东厂的附属,最后渐渐被合并。 只是不知道,这大渝的锦衣卫没落原因,是不是和大明朝的锦衣卫相同? 不过这和他这个升斗小民没有太大关系,这些事情还不到他能够得着的高度。 很快,饭菜上齐,小万大人猛吸几口鼻子,啧啧称奇道:“唐老,你终于舍得将此酒拿出来,可让我眼馋许久了。” “这不,感谢一下麟儿的救命恩人嘛。” 唐老笑呵呵的说着,转而看向沈黎解释道:“此酒唤作醉欢伯,是皇城中不可多得的好酒,虽排不上第一,但也在前十之列。” “如此贵重的酒水,小子怎么受得起啊。” 沈黎连忙拒绝道:“唐老破费了,还是拿些一般的酒水吧,我这等身份,喝了如此酒水,实属糟蹋宝物了。” “无妨,无妨,今日是端午节嘛。” 唐老笑着,忽然想起桌上少了一人,问起一旁的侍女:“麟儿那孩子去哪里了?” “小少爷早上出门游玩,至今未归,想必是在外观赏龙舟了。” “不管他,我等先吃。” “这个啊,是从秦淮河水路运来的鲈鱼,此鱼肉质鲜嫩,滑嫩爽口,快些尝尝。” …… 沈黎看着满桌子的菜肴,自然食指大动,普通百姓的吃食,自然比不得这些达官贵人,不知道林晴和妞妞在家吃饭了没有,有没有挨过天元赌坊的恐吓。 …… …… …… “你看,这沈黎到现在还没回来,已经是被扣押了,我说话你还不信么?” 沈黎家中,刘大有看着林晴冷哼一声:“我天元赌坊做的是赌博生意,自然八面玲珑,各个大人都打点过了,你与沈黎不过是存活于贫民窟的贱民,我想弄死他只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所以,你还是早些将配方拿出来,至少你们还能留个活人,若是晚了么……哼哼,东街菜市场准备收尸吧。” 林晴看着外面升起的太阳,已然是过了午时。 她心中焦急,额头已经沁出汗水,刘大有在一旁不停的煽风点火,让她几次险些坚持不住,将配方说了出去。 可想到自家相公临行前的交代,她又咬牙坚持,倔强的说道:“刘老板,我已经说过了,配方在当家的手里,你们尽管找他好了,我一个妇道人家,怎会知道那么复杂的东西?” “我怕沈黎顶不住啊。” 刘大有装模作样的惋惜道:“刚刚衙门传来消息,沈黎已经在认罪书上签字画押,说是自己在外面杀害王刚的,这里面和外面可是两码事,杀人偿命,怕是明日午时就要处斩了。” “不可能!我家相公绝不会画押认罪书。” “嗬,你一个妇道人家,自然没进过公堂,贱民犯事,先打二十杀威棒,这二十棍下去,已然是皮开肉绽,这沈黎嘴巴自然松了,再有大牢里的各种刑罚,烙字,皮鞭,插针,夹手指等等,哪一样是你家相公受得了的?三下五除二,自然是招了。” 林晴艰难的咽下口水,这些刑罚,听着她都觉得很疼,相公自小没受过什么大罪,应该是受不了吧? 她渐渐迷茫起来,若是说了,他们真的会替相公求情吗? 或许是看出她的顾虑,刘大有连忙趁热打铁道:“我等与官家没少打交道,你知道,我们做赌坊的,官家上下里里外外都打点过,想求个情自然是十分简单的,而且我们还有证人,自然很容易为你家相公开罪。” “真的?” “比真金还真!” 刘大有擦擦额头的汗水,这娘们儿,可真难骗。 林晴蹙起秀眉,她是没什么见识,但她不傻。 当家的也说过其中厉害关系,他们就是想掏出配方,若是自己说了,当家的不但出不来,很有可能会被砍头,若是自己不说,他们便会顾忌到配方是否真的在当家的手中。 正如沈黎所说,如果他真的要被处斩,配方留着,还能养活妞妞和自己。 当家的,你到底如何了? 她轻咬嘴唇,最终决定遵从沈黎的要求:“刘老板,还请回吧,我并不知道什么配方,若是你们在此强行不走,那也随你的便,今日端午节,我与妞妞包了些粽子,不过没你们的份。” 刘大有深深的看了她一眼,最终咬牙切齿道:“当初就不应该要那一百两银子,就应该卖了你们母女俩。” 林晴见他忽然暴怒,顿时明了,他果然在诈自己,当家的是安全的。 她心情顿时放松下来,悠然的从房间提出一小袋白糖,倒入碗中。 那数量,约莫一斤左右,就这么被妞妞拿着粽子狂吃一大口。 就连刘大有,也只舍得小口小口蘸着吃,看到这种情况,他气坏了。 人家一顿饭就花了一百五十两银子,说明这白糖配方,当真值钱,他冷哼一声:“给你们几天好日子过,给我等着!” 第19章:一曲琵琶行 - 布衣公卿 - 欺生 “来,尝尝这醉欢伯。” 唐老自己端起酒壶,替二人斟酒。 两个小辈自然没有让长辈斟酒的道理,连忙起身,俯首拱手接过酒水。 “尝尝?” 唐老笑眯眯的看着沈黎,一旁的小万大人已经迫不及待的一口吞下去,舒服的“哦”了一声:“好酒哇。” 沈黎将酒杯放在嘴边,仔细嗅嗅,看看这宫中美酒有何美妙之处。 结果却嗅到一股淡淡的泔水味道,还有一种怪味儿夹杂其中。 当然,酒的香气也混合其中,格外刺鼻。 就像是一个壮汉,几个月不洗澡,然后喷了香水掩饰臭味的那种感觉。 馊味中夹杂着一股香味。 这是酒? 可唐老一脸希冀的看着他,他又不好拂了人家面子,只得硬着头皮喝下去。 入口辛辣,入喉时宛如钢针在喉咙中,那股怪味顺着鼻孔直冲天灵盖。 只一口,他就觉得自己好像是醉了。 “如何?” 唐老在一旁,却像是一个求表扬的小孩子一般,那表情分明就是“快夸我,快夸我!” 沈黎强行压下心中的恶心,强颜欢笑的竖起拇指:“不错,入口柔,一线喉。” “嗯?入口柔,一线喉?” 唐老捋须,似是对这种夸奖方式有些意外,随即笑道:“这六字,当真精辟啊。” 那可不?这可是沈黎前世的酒水广告词,不精辟也不至于被他记了这么多年。 “对了,沈小哥前些日子写了不少曲子,虽然言简意赅,全篇白话,但意境优美,让人沉迷不可自拔,尤其是那首探清水河,听了之后更是让人可歌可泣啊。” 唐老寻找话题,终于在沈黎身上发现一些闪光点。 不过,谱曲在这个时代,终是下九流,难登大雅之堂,若是这少年写的词优美一些,那便不一样了。 沈黎放下筷子,笑道:“那都是平日里唱着玩的。” “可否还有其他曲子,唱出来,也算是为这酒席助助兴?” 小万大人可没那么多讲究,他是俗人,自然喜欢俗调,写的再好的词,若是他这些俗人不认识,那也是枉然。 “呃,听过一些,我便唱一个吧。” 唱一个什么好呢? 黄梅戏? 不太好,这席间都是男人,儿女情爱不太合适。 可那些著名京剧,他是一样都不会唱,咋办? 他思索半天,也没想到适合面前二人的曲子,总不能给他们演唱一个双节棍吧? 有些曲子,放在现代虽然经典,但这里的时代跟不上,自然弃之如敝履。 对了! 他眼前一亮。 这些年,古风歌曲盛行,但大多都是歌词写的一无是处,但有一首,歌词绝对达标,而且流行了几千年! 《琵琶行》!!! 一个古人作词,现代人谱曲的歌,还被各个媒体点名表扬。 他清了清嗓子,缓缓唱道:“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唐老眼睛瞬间直了,手中筷子掉落在地上浑然不知。 忽然,沈黎语调一转,化作戏腔,厅中几人顿时头皮发麻,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间关莺语花底滑,幽咽泉流冰下难。 冰泉冷涩弦凝绝,凝绝不通声暂歇。 别有幽愁暗恨生,此时无声胜有声。 银瓶乍破水浆迸,铁骑突出刀枪鸣。 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 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这是,一个贫民窟小少年写的词? 唐老艰难的拿起酒杯,哆哆嗦嗦的往嘴里送进一口酒,连忙喝道:“快些,纸笔,快些!” 侍女沉浸在曲子中,如梦初醒,连忙前往书房,将笔墨纸砚摊在唐老面前。 他奋笔疾书,越写越是心惊,这其中描写琵琶歌声桥段简直入木三分,他自问写不出如此好句。 而且这曲儿,配合沈黎轻轻打拍子,节奏正好,旁边的小万大人咽下口水,连忙跟着打拍子。 他不是书生,心中没那么多的评价,只有一句话。 这曲儿,真他娘的好听!带劲!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曲罢曾教善才服,妆成每被秋娘妒。” 忽然的旁白,让小万大人竖起耳朵,这说的是添香楼的……小奴儿? 接着音调再起:“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这……” 他哑然,这难道是哪家的头牌的真实写照吗? 旁白的侍女同为女子,自然明白女子落得此等遭遇,是多么悲哀,顿时掩面哭泣。 而唐老想的,却是词!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脑海里轰然一震。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喃喃念了一边,只觉得浑身湿透。 此言,算的绝句! 即使天下大儒,也难得此佳句!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座中泣下谁最多?金陵贱民青衫湿。” 沈黎缓缓唱完,期间还改了一下白居易的身份,变成一个小贱民的写照。 唱完后,大厅内寂静一片,不时有竹林簌簌声配合侍女的呜咽声传来。 一壶酒,竟被唐老不知觉喝掉一大半。 他哆哆嗦嗦的抖动桌上墨迹未干的《琵琶行》,喃喃道:“好词,佳句,天下难得一见,若是送到太学院,怕是要羞死那帮治学多年的老头子了。” 沈黎自然知道这首传承千年的《琵琶行》是有多出名,他也不禁担心,万一有人考教他怎么办? 穿越做文抄公自然是常态,可那些诗句终归不是自己的,自己即使是研究生,但关于古文的研究并不深,文化水平根本跟不上这个世界普通童生的水平,只需简单考教一番,便会露馅。 即使是童生,只在语文一项,便胜过现代大学毕业的学生。 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的研究一门学科,几乎比得上现代的博士生了。 能写出如此好词,定然上过学吧?上过学定然学过八股文吧? 来,你给我背一篇试试? 届时,只需一个小小的童生,就能将他考住。 他有些忐忑的看向唐老:“这,是我偶然听来的。” “那是谁写的?” “江州司马写的。” “江州司马?” 唐老和小万大人对视一眼,顿时哈哈大笑道:“沈小哥,你撒谎也不找个靠谱一些的人,江州,根本没有司马,只有刺史,况且也是被贬官员任职,据我所知,这江州刺史,现在由黄进担任,此人曾在京任职,他的才学,打死老夫也不信他会写出如此曲子。” 小万大人重重点头,将沈黎杯中倒满酒:“好曲子,沈兄当真有才,来,干了此杯。” 沈黎苦着脸,看着杯中浑浊的酒水,只得捏着鼻子喝下去。 第20章:真不是我写的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酒,太上头了…… 沈黎只觉头重脚轻,险些一口呕出来,出了洋相。 唐老依旧沉浸在《琵琶行》的词中无法自拔。 太经典了,实在是太经典了。 这首七言歌行,可以流传千古! 他细细扒着整首诗的每一句,一壶酒渐渐被他一人喝完。 “妙啊!太妙了。” 他鼓掌赞叹道:“如此文采,当真年轻一辈中天下第一,即便是当今状元郎,也难出其右!” 沈黎心里咯噔一下,难道接下来就开始自己了吗?他连忙解释道:“这曲子,也是我从别处听来的。” 小万大人在一旁打趣道:“我知道,江州司马黄进写的,你抄的。” “一万个黄进,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如此美妙的诗词。” 唐老正色道:“你看看,这一句‘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是多么生动形象,宛若歌女正在眼前出现一般。” “千呼万唤……shi出来?” 小万大人挠挠头,不是用力就出来了吗? 唐老嗔怒的看了他一眼,似是对他亵渎妙句不满,转而兴致勃勃的跟沈黎讨论起来:“沈小哥,你看看,这里,‘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一直到‘曲终收拨当心画,四弦一声如裂帛’,写的太形象了,闭上眼,我便能想到这琵琶声是如何优美动人的,也怪不得你会青衫湿了。” 沈黎连忙辩解:“不是我写的,真不是。” “切莫自谦。” 他正色道:“别人偶得一佳句便四处宣扬,生怕别人不知道是他写的,你倒好,连忙撇清关系,你放心,此诗我定会留在枕边,日夜研读。” “你看看,这里,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可称千古名句,在这大渝,你可仅凭这一首诗,登上‘诗王’之位。” “呃,我要不要染个金色头发?” 沈黎摸摸鼻子,这个比装大了,万万不能承认词是自己写的,若是遇到一两个愣头青非得考教自己,那就真的完了。 他连忙解释道:“这是一位姓白的诗人写的,真不是我写的,至于这曲,也是一位姓沈的歌手写的,真的,骗你我是小狗!” 唐老与小万大人对视一眼,姓沈?你不就姓沈吗? 渐渐唐老了然,现在的沈黎,应该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不敢此时暴露自己的才学。 他试探的询问道:“沈小哥的祖上,可是朝中有名的大儒?” 大渝开国时,有一位沈姓大儒,唤作沈鹤,才学堪称大渝第一,只是后来因为一些事情,被贬金陵,不久郁郁寡欢而去,从此后代一蹶不振,再无才子出现。 他被贬的地方,也是金陵,莫非,这位沈小哥,就是沈鹤的后代? 沈黎摇摇头,这具身体原本就是泼皮,祖上的事情一概不知。 “那你可是寒门?” 寒门是有明确定义的,那就是祖上有做官的人,后代没落,这种人被称作寒门。 至于沈黎这种连门都没有的,只能成为草民或是平民。 不过,以沈黎之前泼皮的过往,也不能称为平民,他是刁民…… …… 见沈黎一连几次迷茫的点头,却更加坚定了唐老的猜测,他笑眯眯的拍着沈黎肩膀:“放心,你祖上的事情,我会帮你记在心上。” “这诗,真不是我写的。” “对,不是你写的!” …… 唐老无比笃定,让沈黎很是无力。 这老货,究竟在脑海里脑补了什么? 小万大人这一会儿倒是安静下来,他摸着下巴看着词若有所思道:“如此好的故事,若是拿去添香楼给小奴儿唱,怕是今晚可以入她的红纱帐。” “如此好的诗,你竟想着取悦卖艺女?” 唐老气急:“真是武夫,脑子里长的都是肉。” 沈黎默默夹菜,这唱一首,自己还没吃到什么东西,以后再唱可千万要注意了,再不能唱古诗了,万万没想到,这唐老竟这么敏感。 不过,他也对唐老的身份产生了疑问,如此喜好文学的人,应该是朝中国子监的大儒吧? 他没问,唐老估计也不会明确告诉他。 这一饭过后,两人怕是各走东西,再无来往。 饭后,三人在书房聊一些家常,期间唐老无意间考教了几次,沈黎听不太懂,便以各种话题转移过去。 这也让唐老更加认定,面前的少年定然学富五车,否则写不出如此好的句子来。 午后,唐老渐渐不胜酒力,沈黎惦记家中林晴母女,也提出告辞。 小万大人驾车送其离开。 “我叫万逸楼,你不用总是叫我万大人,怪生分的,叫我万大哥便好。” 万逸楼随意的靠着车厢:“我虽然是锦衣卫,但没有实权,实际上我是江湖人士,入了锦衣卫也是为了方便带刀出门。” 他笑嘻嘻的拍拍怀中刀鞘。 沈黎点点头,即使他没实权,怕是家中也是有些权势的,否则也不会在唐老面前那么放肆。 “说实话,我没考过那些童生举人,自然对词的华丽程度不感冒,不过这曲子,这故事,倒是一绝。” 万逸楼总结一番,突然神秘兮兮的凑过来:“你知道添香楼不?” “秦淮河畔旁的青楼?” “正是。” 他有些向往道:“你不知道,这添香楼近日来了一位头牌,唤作小奴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除此之外,身段更是一流,宛若水蛇一般,那脸蛋,又白又嫩,简直是人间绝色。” “可是。” 他有些遗憾:“如此女子,自然是卖艺不卖身,就像你诗里写的,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只要她出场,这金陵才子们便争先恐后的涌上去,为博美人一笑,简直煞费苦心。” 沈黎摸着下巴:“卖艺,不卖身,你嫖完不给钱不就不算卖身了吗?” 这一句反问,将万逸楼搞的一愣,随即哈哈大笑道:“这是什么逻辑,你还小,不明白,强扭的瓜不甜。” “强扭的瓜不甜,但,解渴……” “说的……真他娘的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万逸楼瞪大眼睛,对沈黎这一套歪理说辞搞得哭笑不得。 “行了,你也到了,夜晚我便拿着你的曲子,定能博得美人一笑。” 他嘿嘿笑道,随后猛地窜出马车,单手勾在门框上,一个荡秋千,飞向远处。 第21章:天价借条 - 布衣公卿 - 欺生 车夫似是早就习惯了万逸楼的随性而为,放下沈黎便架着马车回去复命。 沈黎站在杨柳巷口,看着远处在屋顶上几个纵越消失不见的万逸楼,惊讶的合不拢嘴来。 这是轻功吗? 他两眼放光,一个现代人,谁不想学会飞檐走壁? 下次见到万逸楼,定要好好问问他,这轻功究竟是怎么练的。 挂念家中妻女,他连忙朝家中走去。 打开大门,院里正在玩耍的沈妞妞抬起头来,随即惊喜唤道:“爹爹回来了!” 屋内犹自愁眉苦脸的林晴一听沈黎回来了,连忙惊喜的走出房间,左右看看沈黎:“当家的你没事就好。” 说完,她长出一口气,一副劫后余生的欣喜油然而生。 沈黎抱起妞妞,逗弄一阵后笑着看向林晴:“担心了吧?” 林晴重重点头,看的出来,她真的很担心。 “刘大有说你正在大牢里受刑,就快挺不住了。” “他啊,就是想要白糖配方,还有那个苏记牙行,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他冷哼一声:“若不是当日我随口说了一句药方救了唐老的孙子,怕是真的要受些皮肉之苦了。” “唐老?” 林晴好奇的问道:“哪个唐老?” “就是那天,说是要给五百两银子的年轻人,这不,从公堂救下我后,钱也没给,就请吃了顿饭,寒暄了几句。” 沈黎在腰间比划道:“就在大门前,那个带刀的年轻人,叫万逸楼。” 说着,他又吐槽道:“此人是个色批,三言两语便想着去添香楼见那劳什子小奴儿,果然是万逸楼,我看是他想玩一楼。” 林晴扑哧一声笑起来,她掩着樱桃小口,秀眉拱成一道月牙。 当家的没事,那最好了。 “添香楼是金陵城最大的青楼,男人想着去那里玩玩也无可厚非的,当家的若是想去,这银钱拿去玩一夜呗,不过要注意身体,人家说了,色字头上一把刀,纵欲伤人。” 她从腰间抠出两张银票,都是一百两的。 如此大方的女人,沈黎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世上,居然有女人将自家男人往青楼里送的,真是奇事。 “不用了,暂时没想法,还有事情要忙呢。” 说着他走进厨房,忙活起来。 …… 天元赌坊的刘大有在一个女人面前吃了瘪,一脸憋屈的回到赌坊。 这光天化日之下,他自然不好动手。 回来之后,他一口吞下杯中茶水后,猛地砸碎杯子,吓了众人一跳。 军师黄石流摇着折扇走出来:“东家不必生气的,都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的。” “拿出来吧。” 刘大有目光阴沉:“本来还想从你们身上一点点的榨干价值,既然软的不行,那便来硬的。” 以他的势力,完全可以夜间刺杀沈黎一家人。 之前的沈黎,完全就是泼皮一个,左邻右舍唯恐避之不及,若是半夜刺杀,左邻右舍根本不会管他,反而会拍手叫好。 不过刘大有不想如此,处理掉一个人固然简单,但也要耗费银子打点,从判官到皂吏,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想花这个钱。 他打点的,可不止县衙一个衙门,还有金陵府尹里面的人,这里里外外,一年便是几万两银子。 而且他还有杀手锏。 军师黄石流一脸奸笑着从怀中掏出一张泛黄的薄纸,打开后,上面的文字是一张借条。 沈黎于康历十二年五月十日借天元赌坊二两银子。 二两银子,对于现在的沈黎来说,完全就是九牛一毛。 一旁的手下似是早就见过这种场面,耸耸肩,想着活又来了。 黄石流嘿嘿笑了两声,将折扇插回腰间,将整张纸拉直。 这一细看,才发现,纸的中间居然还有一道折痕,折痕内有一行小字:每隔十日,若是还不上,连本带息翻一倍。 就是说,借了二两银子,十天后变四两,二十天后变八两,三十天后变十六两。 这一年过去,怕是也有万万两银子了。 那就是一亿两银子了!整个大渝国库怕是也没这么多白银。 这等手段,当真卑鄙。 这也是赌坊的另一个经济来源了。 赌客前来赌坊,输红了眼后,赌坊便会好心相劝,最后无奈“借”了二两银子。 这二两银子便算是投资,赌客借钱后,他们并不会去要账,利用赌客占小便宜的心理,让赌客误以为赌坊忘记了这笔小帐。 赌客还会沾沾自喜,占了赌坊便宜。 等一年半载后,赌坊便会上门要账,一亿两银子,谁能还得起? 但,钱还是得还,没钱拿物抵,抢了地,抢了房,卖了婆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就是官府,也没什么办法,何况官府还和他们是一伙的。 况且古代也没有高·利·贷这一说法,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不上也是他们活该。 每年不知多少人被他们逼得家破人亡,当真是丧尽天良。 今日黄石流拿出借条,示意羊肥了,可以杀了。 刘大有嘴角扬起一抹残忍的微笑:“小东西,你也敢跟我斗?就是有官家的人保你又如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他一挥手:“明日一早,便跟着我去杨柳巷要钱,这次,我不仅要配方,还要钱,要卖了沈黎婆娘!” …… …… …… 沈黎家中,忙活了一下午,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长出一口气。 随即他将一小块黑乎乎的泥块放在院子下阴干。 “当家的,这不是墨吗?” 林晴在一旁好奇的问道:“这墨也能卖钱吗?” “不卖,就自己用了。” 沈黎笑道:“我加了一点槐花,你闻闻,是不是很香?” “的确,怕是写的字都是香的了。” 林晴有些疑惑,难不成,当家的真打算将妞妞送入学堂了? 否则无端做墨干什么? 沈黎解释道:“我啊,不太会用毛笔,做个小墨块出来,也是为了方便写字。” 林晴若有所思的点头。 夕阳西下,倦鸟归巢,万家灯火渐起,夜幕降临。 忙活了一天的沈黎,倒在床上就睡着了,这些日子发生了太多事,虽然处理起来有些麻烦,但让他无比充实。 林晴等的“玩”她,始终也没等到,她站在院子里,有些羞愤的跺跺脚,最终又化作颓丧,莫非是自己徐娘半老,当家的看不上自己了? 越想越愁,越愁越想,很快天便亮了。 刘大有点好人手,一脸贪婪的朝着贫民窟赶来。 今日黄历不错,宜出门,易暴富。 第22章:千万纹银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早早的起床,拿着阴干的小墨块,很是满意的在纸上画了画,效果还不错。 他揣进怀中,正打算出门时,杨柳巷口迎来一大群的人,为首的是笑容满面的刘大有。 今日他春风得意,连走路都轻快了几分。 等看到正欲出门的沈黎时,他大手一挥,身后一大群壮汉将整个巷子围的水泄不通。 左邻右舍见状,纷纷紧张起来,连忙紧闭大门,生怕惹到这帮地痞无赖。 “哟,这不是沈老板吗?这是要干啥呢?” 沈黎皱着眉头,看着巷子里数十个壮汉,自认不是对手,他眯着眼:“刘大有,光天化日之下,你还敢打人不成?” “不打人,我们可是大大的良民。” 刘大有哈哈一笑,从怀中拿出欠条:“我们,是来要账的。” “一百两已经还给你了,你还要怎样?” 他细细翻看自己脑海中的记忆,貌似这具身体借过天元赌坊的钱,都还上了。 而且以天元赌坊的行事风格,若是还不上钱,怕是林晴早就被他们强行卖掉抵债了。 所以,他可以确定,他没有欠天元赌坊的钱。 “呐,你看看,这是不是你的手印?” 在刘大有手中飞扬的借条,上面的字体若隐若现,沈黎想凑近一点观看,却被刘大有打断:“只可远观,万一你抢了撕碎了怎么办?” 说着,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嘿嘿奸笑两声,念道:“沈黎于康历十二年五月十日借天元赌坊二两银子。” 毫无意外,沈黎对二两银子并不在意,他摸进怀中,拿出十两银子:“给你,自此以后,你我井水不犯河水。” “不不不,你继续听,每隔十日,若是还不上,连本带息翻一倍。” 刘大有笑道:“如何?去年五月十日,到今天的五月初六,你已经欠我……呃……” 他也算不出来具体是多少银子。 三百七十天,期间要翻三十七次。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一千三百七十四亿,三千八百九十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 全世界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多银子。 这东西,压根就没得还,摆明了要逼死人。 一旁的账房黄石流瞪大眼睛好奇道:“你是如何算出这么多钱的?我可是算了许久。” “连次方都不会,还敢说是账房。” 沈黎冷哼一声,随即看向刘大有:“你的意思,是拿这个,换我的白糖配方?” “不止如此,还有你家中所有钱财,另外,你婆娘,你女儿,都得归我。” 刘大有吹着口哨,一副调戏的姿态:“或者,你还钱,呃,一千三百七十亿……” 后面他实在记不清了,干脆直言道:“你还一千亿两银子就可以了!” “你看整个大渝有这么多钱吗?” 沈黎翻了个白眼,起先他不记得有这么一个借条,等借条内容出来之后,他终于记起。 这泼皮,究竟在外面有多少烂账?自己穿越半个多月,都替他还债了。 “那简单,给配方,给钱,给你女人。” 刘大有耸了耸肩,径直走进屋内啧啧称奇道:“这房子,倒是被你们小两口住的不错,可惜也值不了几个钱,我就大发善心的给你留下,做个遮风挡雨的地方吧。” “配方可以给你,钱也可以给你,但我女人孩子,免谈。” 沈黎深吸一口气:“如果你非要我女人孩子,那大不了鱼死网破,配方你这辈子都拿不到,女人,最多卖个十两二十两银子,可这配方,价值多少我想刘老板心中自有定论,刘老板是个生意人,这点账还是算的明白的。” 配方没了,他还可以继续想办法弄钱,家散了,那就真的散了。 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也渐渐喜欢上这个贤惠的女人了,他也愿意拼命挣钱,来养活这一小家的人。 二选一,让刘大有有些不悦了:“老子从来都不是做选择的人,我全都要!” 他忽然想起,前些日子沈黎为了自己女人,甘愿掏一百两银子拿回契书,这便说明,这个女人对他很重要。 他嘿嘿笑着,对着手下招呼道:“既然你让我选,那我也让你选了,你的女人,我先带回去,等我手下的兄弟们都玩过了,再卖到青楼,我看你拿不拿配方了,至于你,我会让手底下的人随时监视你,你有一文钱我便收回一文钱,等你快饿死时,看你交不交配方。” 话音刚落,一众壮汉立马冲上来,将腿脚吓软的林晴架起,拖出门外。 “当家的,当家的……” 林晴一脸绝望,沈妞妞看娘亲被人挟持,连忙冲过来拍打那些可恶的地痞,她也是聪明的,知道刘大有才是他们的头,转而冲到刘大有身边,一口咬在他的手臂上:“放开我娘亲!” “滚远点,小东西!” 刘大有吃痛,一巴掌甩在沈妞妞的脸上,他肥硕的手掌,力道极大,这一巴掌已经让沈妞妞有些承受不住,挨了一巴掌后,她站在原地,口鼻都溢出鲜血,脑中嗡鸣,呆头呆脑的站在原地,可迎接她的,是刘大有的重力一脚。 这一脚,将她踹飞一丈远,她再也承受不住,昏死过去。 “妞妞!” 沈黎目眦欲裂,咬牙切齿的看向刘大有:“你到底想怎么样?” “交出配方,你的女人孩子,我带走。” 刘大有若无其事的剔着牙:“否则,连你都得死。” 忽然,两个壮汉将其压住,按在地上,他动弹不得,只得发出阵阵嘶吼。 “小东西,跟我斗,你还嫩点。” 昨日受的所有憋屈,在沈黎被按地的一瞬间烟消云散,刘大有舒服的靠在墙边,顿时觉得心里畅快许多,不过,钱还是得要,他继而危险的看向沈黎:“怎么,你是要现场看一出活春宫?” “拿出配方!” 沈黎死死咬住牙,脑海里思绪纷飞,他终于明白,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是维护家人的基础。 他笑了,哈哈大笑。 让刘大有一行人很是诧异,莫非这点打击,已经让面前的少年疯了吗? “你做这么多,不都是为了钱吗?” 沈黎艰难的挪动身子,让自己有一点喘息的空间:“我给你一千万两银子,你这张借条就此作废,从此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如何?” 第23章:硬笔书法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千万两?银子?” 刘大有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随即想到这是沈黎的权宜之计,不禁哈哈大笑:“一千万两银子,你好大的口气,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我能身无分文,从十天之内弄出白糖配方,赚到千两银子,你凭什么觉得,我不能一个月之内,弄出其他配方赚千万两银子?” 沈黎被压的呼吸困难,他喘着粗气道:“这个世界,有很多种赚钱方式,只是你孤陋寡闻了,若是一个月之内,我交不出千两银子,我全家的脑袋奉上!” “再说了,你刘老板也不亏,即便是拿不出一千万两银子,还有白糖配方,还有我这一个月替你炼制的白糖,肯定要比现在的价值高很多。” 这一通说辞,让刘大有口干舌燥。 一千万两银子,即便是大渝国库,丰盈的时候,也不过两千万两银子。 这个数目,按购买力来计算,相当于后世二十……亿。 只需一个月,二十亿到手。 他深吸一口气,压制住自己内心的燥热。 这个数目,够他几辈子花了,拿到钱,做个为富不仁的人,每日溜溜鸟,喝喝茶,再也不用打打杀杀了。 只不过一个月,谅他也跑不了。 “行,我便信了你。” 让沈黎还上亿两银子根本不现实,他也没想过沈黎会弄来上亿两银子还上,一千万两,已经超过他的预期了。 白糖配方值几个钱? 撑死两万两银子。 可这是一千万两银子,一千万两银子啊! 沈黎被慢慢松开,刘大有笑眯眯的走上前,细心的替他掸去衣服上的尘土,随后替他整理整理衣领:“别想着跑,你跑不掉的。” “如此,那是不是该重新立个契书?” 沈黎擦去脸上的灰尘,看起来是妥协了,他有些畏惧道:“你这借条上的数目,实在太过吓人,再有一个月,都万亿银两了。” 刘大有看着手中泛黄的借条,上面字迹已经有些模糊,折痕的地方已经烂掉,再过一个月,便入伏天,到时候潮气袭来,怕是腐烂的更快,此时换个借条正好。 也不多,一千万两银子嘛。 他虽然有一瞬的狐疑,但被他略过,账房黄石流是专门管借条的,他沈黎大字不识几个,还敢班门弄斧,在他们面前玩文字游戏? 不可能的。 “行,答应你这一点小小的请求。” 说罢,他一弹响指,手下的黄石流便拿来笔墨纸砚,摊在屋内的桌子上:“我写,你按手印。” “还是我写吧,好久没写过字,倒是有些生分了。” “你会写字?” “学过一些。” 沈黎伸了个懒腰,走进屋内,黄石流将毛笔递过来:“那,我说,你写,若是写错一个字,或是意思不对,便重写。” 他胸有成竹的捋着胡须,仿佛在警告沈黎别玩花样。 “那是自然。” 沈黎从怀中拿出阴干的墨块:“我啊,不习惯用毛笔,掌握不好力道,便以碳笔代替,让你们也看看,什么叫硬笔书法。” 黄石流撇撇嘴,一个贫民窟的穷小子,能写出多好的字? 他清了清嗓子,开始念道:“城北杨柳巷沈黎,于康历十三年五月初六,借天元赌坊一千万两白银,限一月内还清,到期不还,以家中所有财务以及妻儿作抵。” 在他说话间,沈黎手中的墨块也开始动了起来。 毛笔书法他虽然不会,但硬笔书法却是他的强项,写出来的字,锋芒毕露,暗含杀机。 就连刘大有也不禁感叹,这小子是什么时候学会写字的? 借条写完,他在墨块上沾染许多墨,用拇指按压在借条上。 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黄石流对刘大有暗自点头,刘大有明了,顿时笑眯眯的拍拍沈黎的肩膀:“有魄力,我便等着你一月之后送上一千万两银子了!” 说完,一群人浩浩荡荡的从家中离开。 林晴像是被抽干了浑身力气,哭喊着爬向地上的沈妞妞,查看她的情况。 “当家的,这可怎么办啊?” 好不容易盼上的好日子,突然间被毁了,怎叫人不难过。 沈黎目光阴沉,浑身散发着阵阵杀机,就连周围的空气温度都下降了几分。 轰! 天空中一道闪电撕裂了乌云,接着豆大的雨滴落了下来。 屋檐上,很快凝成一道雨水做的珠帘。 “谁说我要还钱了?” 沈黎忽然轻笑一声,看着昏迷中的妞妞,笑容逐渐阴冷:“这种人,不让他死,他便不会让你好过。” 说完,他将手中墨块丢进雨水中,化作一滩黑水。 “妞妞怎么样?” 他走到前,从林晴怀中接过妞妞,心中杀意更甚,抚摸着女儿肿成馒头的小脸,他又心疼万分。 “休息一段时间就好了,以前也没少挨打。” 林晴擦拭着眼角的泪水,抽抽噎噎。 沈黎皱着眉头,回想起自己之前打妞妞,不过是扇一巴掌,小女孩身子骨本来就弱,后来又挨了一脚,怕是肋骨已经断了。 “带上伞,去找大夫。” 他连忙嘱咐道,万一留下病根就麻烦了。 滂沱的大雨下个不停,外面地上腾起的水雾,让周遭行人看起来如梦如幻,宛若一场梦境。 街道两排的小摊早已收工,小贩们围在屋檐下躲雨。 这一场雨也预示着,夏天快来了。 很快,雨水停歇,街道再次恢复熙攘。 有人忙,有人更忙。 此人正是万逸楼。 他正在添香楼,翘着二郎腿听着小奴儿咿咿呀呀的吟唱,吟唱内容也是当代大儒们的著作,引得人们一片喝彩。 万逸楼掏掏耳朵,这曲调太过单调,比起昨日沈黎唱的《琵琶行》,简直下降了几百个档次。 他不满的扁嘴:“真难听啊。” 周围喧嚷的学子们瞬间安静下来。 真难听?这可是大儒秦老所著作的卜算子啊! 有暴躁一些的学子指着他的鼻子:“看你的样子,也没念过书,此等绝唱自然是对牛弹琴,足下不懂,还请慢行。” 意思就是说,你不听就滚。 万逸楼这小暴脾气,岂能容他指着自己鼻子骂? 当即他就不乐意了:“没见过世面的垃圾,就这曲子也敢说是绝唱,老子随便唱一个,你便跪地膜拜!” 这下子,将周围的金陵学子们纷纷得罪了,这不是说我们没见识吗?当即声讨声一片,宛若清晨寺庙的念经声。 小奴儿也轻笑一声,起身盈盈一福:“这位公子,若是有好的曲子,不妨唱出来看看,奴家愿意为公子抚琴。” “我这曲子,需要琵琶伴奏。” 万逸楼扬着脑袋:“再说了,唱给你听,你可有什么奖励?” “奴家还是那句话,若是哪位公子写的词令小女子满意,小女子愿与公子共度良宵。” “那你洗干净等着吧。” 他嘿嘿一笑,做个了“接招”的手势。 第24章:一曲轰动 - 布衣公卿 - 欺生 琵琶声起,清脆入耳的声音,令人心旷神怡。 本来调子极慢,显得些许优雅,但接下来万逸楼唱的速度,小奴儿秀眉微蹙,拨弦的速度越发快起来。 “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前一段,有些学子评头论足,倒是一般般,正常的叙事手法,并不见太高水准,只能说是中规中矩。 有些学问高一些的学子,已经开始皱眉。 “忽闻水上琵琶声,主人忘归客不发,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小奴儿看着手中琵琶,会心一笑。 怪不得要用琵琶来演奏呢。 “转轴拨弦三两声,未成曲调先有情,弦弦掩抑声声思,似诉平生不得志……东船西舫悄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 周围的人群瞬间安静下来,这种描述,已是大家的水准了。 小奴儿也是眼前一亮,倒还是不错,没辱没我的琵琶技艺。 接下来万逸楼所吟唱的内容,宛若在人群中扔了个重磅炸·弹。 “沉吟放拨插弦中,整顿衣裳起敛容……夜深忽梦少年事,梦啼妆泪红阑干。” 这是卖艺女的自述,小奴儿的琵琶声不自觉的幽怨起来,她眨巴眨巴眼,感觉有东西流到嘴角,有些咸,是眼泪。 周围看热闹的风尘女子,早已哭成泪人,这不就是他们的真实写照吗? 青楼静悄悄的,人群中有人在掩面哭泣,也有男子在叹息。 卖身女子,年轻时以色侍人,等老了,自然色衰爱弛。 “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学子们眼睛都直了,这词,真是这莽夫写的? 他们羞红了脸,刚刚还说对牛弹琴,现在想想,这牛,怕是说的他们吧? 而且这曲子,千古未闻,极为新颖,让人听了心中舒适。 一曲唱罢,在无人开口。 词曲,当真一绝,即便是当朝大儒,也难出其右。 …… 许久,小奴儿才缓过神来,她轻轻擦拭脸上的泪滴,看着周围其他姐妹涕泗横流,轻叹一声:“公子真乃奴家知音。” 万逸楼嘿嘿笑着,挠了挠后脑勺。 “还请公子入内,为奴家解惑。” “解衣我倒在行,不过这解惑嘛,倒是容我考虑考虑。” 他一脸贱笑的样子,让周围学子恨的牙痒痒,又无可奈何,谁让人家写出如此佳句呢? 小奴儿这朵鲜花,怕是今晚要被他采摘了。 …… 入帐后,一阵芬芳扑面而来,这味道甜而不腻,让人心旷神怡。 万逸楼猛嗅两口,随后嘿嘿奸笑两声:“美人,春宵苦短,你我还是早些休息吧。” 说着,他脱掉外衣,快步朝着牙床走去。 “万公子莫急,此时太阳还未下山,你我还是先研讨研讨诗词吧。” 小奴儿脸上露出一抹绯红:“公子真是文武双全,写出如此诗句,怕是手上功夫也是极好的。” “小娘子好眼力,竟能看出我是有修为傍身的。” “公子仪表堂堂,相貌不凡,螳螂腿,马蜂腰,身段更是一绝,如此身材,若不是长期习武,如何能保持的呢?” 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 这本是外人对锦衣卫的形容,后被人拿来形容男子身形俊俏。 万逸楼双手抱着后脑,在屋内来回踱步:“你眼力不错。” 这是胡扯了。 沈黎也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青楼所有人都能看出他是习武之人,完全是他不知遮掩,走起路来虎虎生风,又无半点动静,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老子是习武之人了。 “相逢何必曾相识,诗中这一句是极为出彩的,敢问万公子,是何时所得此诗的呢?” “呃,也就是端午节吧。” 万逸楼岔开话题道:“良宵苦短,咱们还是快些宽衣,到了牙床上,你我聊聊心里话。” 小奴儿寄身风尘中,察言观色更是一流,万逸楼越是转移话题,她就越是怀疑,这诗,根本就不是他写的。 他说端午节?也就是前两日,莫非是哪位大儒所做,还没来得及宣告世人,便被他剽窃了? 必然如此。 她美眸流转,浅笑嫣然的看向万逸楼:“万公子当真好文采,小女子沉迷此诗无法自拔,不如……” “你无法自拔,我帮你拔。” 万逸楼越是这么说,越是坚定了小奴儿的猜测。 “不如公子在作一诗,若是还让小女子惊为天人,小女子即刻宽衣解带,服侍公子。” 一听宽衣解带,万逸楼眼睛都直了,可说到作诗,他又如霜打的茄子。 无论如何,气势不能输,他忙答道:“你要知道,这名诗佳句,都是需要天时地利与人和才能做出的,如何转眼间就做出另外一首名诗了?” “不妨,公子随意写一首便是,说得过去也是可以的。” 万逸楼一听写诗,顿时心里有些发怵,这首《琵琶行》,可是他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背诵下来的,至于写诗,他更是一窍不通。 不过沈黎那小子肯定会写,他顿时灵光一闪:“我所作诗,必须在家中书房苦思一晚,呃,你们……我们诗词界有一种人,叫做苦吟派,我便是苦吟派其中一员,不如这样,明日此时,我再来答复你。” “如此,甚好。” 小奴儿也松了口气,总是将这登徒子送走了,若是明日他还能拿出佳句,我便再考教他一番,确定是他写的,我才能以身相许。 …… ……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守在妞妞床前,看着她红肿小脸尚未消肿,心都碎了。 生活总得继续,林晴无精打采的收拾家中和院子,大雨过后,将她的菜圃冲的七零八落。 收拾一阵后,她踩着泥泞走到院子中间的石板路上,在断断续续的石板路间,她一脚踩到一块硬物,拿起来一看,正是昨日沈黎阴干的墨块。 地上,除了土灰色,完全不见墨迹。 而那块墨块,也变成了淡灰色,依旧散发着槐花的香味。 第25章:武学一道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妞妞终于醒来,喝了一碗米粥后看起来仍无精打采,哄睡她之后,林晴愁眉苦脸的倚在墙边。 “当家的,一千万两银子,如何才能凑的齐?这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说着,她长叹一声。 一千万两银子,沈黎的确凑不齐,而且是在一个月内。 却见沈黎一脸轻松,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什么时候欠了一千万两银子了?” “昨日你还写了借条啊。” 林晴苦笑一声:“这个时候,你就别逗我了行吗?” “我哪里逗你了,的确没写借条啊。” 沈黎摊开手,耸耸肩道:“我可从未找人借过一千万两银子,这么多钱,我借来干什么了?” “昨日啊,就这个时辰,你与刘大有签了借条,你写字的墨块都在这里,你……” 林晴想说,你不是被吓傻了吧,可是想想,还是不要打击当家的为好。 “就这墨块吗?” 沈黎指着桌上那已经成淡灰色的墨块,笑道:“你不奇怪它为什么会褪色吗?” “为什么?” “你前些日子还喝了墨鱼粥,那墨鱼汁哪里去了?” 林晴还是不解:“墨鱼汁不是丢掉了吗?” “拿来做了墨块。” 沈黎背负着手,目视院落里菜圃的嫩芽:“本来是打算给苏记一个教训的,没曾想让刘大有碰上了。” 墨鱼也是近一年传入金陵的,只因长相怪异,少有人食用。 这也导致很少人知道,墨鱼汁的妙用。 墨鱼汁与墨汁极为相似,但又有本质不同。 墨鱼汁中富含大量蛋白质,若是用来写字,隔了一段时间后,其中的蛋白质自行分解,写在纸上的字自动消失。 在古时候,很多人用墨鱼汁来签订契约和借条,不久后自己消失,卖家只能自认倒霉。 一千万两银子,不仅仅是沈黎觉得还不上,连刘大有也不会认为他能还的上。 这一份借条,不过是个推延时间的借口,刘大有也是就坡下驴,一个月,沈黎至少能做出万两银子的糖,加上白糖配方,起码能从沈黎身上搜刮三万两银子出来。 与其现在沈黎死都不说,不如等他一个月,看他能玩出什么花样。 万万没想到,这花样就是沈黎手中的墨块。 林晴瞪大美眸,对相公的睿智由衷感叹,转而又满面愁容:“若是刘大有知道你耍了他,以他的个性,怕是不会罢休。” 自然,若是惹恼了刘大有,哪怕他拼着花上千两银子打点,也要弄死沈黎,到时候沈黎可就真的没招了。 所以,要先下手为强。 可他无权无势,若是让人抓住了把柄,可就彻底凉了。 唐老不会保他,万逸楼也没能力保他。 堂而皇之的犯国法杀人,必定是要填命的。 必须要找个神不知鬼不觉的办法弄死刘大有,这种泼皮,宛如一个蜱虫,趴在人身上喝血,不将其撑爆他是不会罢休的。 可人的欲望,何时才能撑爆呢? 他必须得死,不死沈黎永远都不会安生。 他闭眼沉思,想着找一个好办法弄死刘大有,还让人神不知鬼不觉。 用刀不行,用绳子也不行,若是见血,必有官府的人来查,可想伪造意外,刘大有平日小弟跟随,如何能进的了他的身? 正当他苦思冥想之际,墙头上站着一个人影吓他一大跳。 “沈小哥,别来无恙啊。” 正是万逸楼。 沈黎长出一口气:“好端端的门你不走,爬上墙头作甚?” “第一,我是高手,不走寻常路,第二,我是跳上来的,不是爬上来的,第三,你家门前有两个小瘪三偷窥,让我收拾了一顿。” 万逸楼双手抱胸,轻飘飘的从院墙上落下,落到林晴种的菜时,他轻点脚尖,在脆弱的菜苗上借力,又往上浮动一段,随后轻轻落地。 这一番操作,看的沈黎瞳孔微缩,真的是轻功。 似是很享受这种被人崇拜的目光,万逸楼嘿嘿一笑,转而凑过来:“那啥,沈小哥,还有歌没,再唱一个?” “唱什么?” 沈黎奇怪的看向他,前日险些被唐老考教,你还让我唱? “那什么,添香楼的小奴儿,对那首诗很是崇拜,我又说是我写的,所以……” 万逸楼有些踌躇,脚尖碾着地面,似是要踩死地上的蚂蚁。 “哦……” 他瞬间明了,这是装比装了一半,险些被人揭穿,回来搬救兵来的,他不禁好奇,这小奴儿能长成什么样子,将这小万大人迷的神魂颠倒的? 诗词他倒是有,这么多年,仅仅从书本上背的都不知几何,用来做个文抄公已经够了。 “沈小哥,再写一个呗。” 万逸楼献媚的凑过来:“你这好像有麻烦,不如这样,我帮你处理了麻烦,你帮我……” 说着,他挑了挑眉毛,意思是你帮我写诗,我帮你解决这些泼皮。 可沈黎不想做这笔生意,刘大有他想自己解决,而且他现在只剩下一步,就是找到如何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刘大有,而且不会引起官府注意。 他更感兴趣的是万逸楼的轻功。 任何男孩,都有一个武侠梦,或是踏雪无痕,或是十步杀一人。 “写诗嘛,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条件的。” 他目光有些炽热的看向万逸楼:“你先告诉我,你学的武功是什么?” “就武功啊,真气啊。” 万逸楼有些奇怪,学的武功是什么,这是什么问题? “那真气是哪里来的?” “练出来的。” “怎么练?” “用力练呗。” …… 半晌,沈黎若有所思:“你貌似在说废话。” “废话,你在问一些废话问题。” 万逸楼用力挠挠头,将一丝不苟的发型挠的有些凌乱,一缕长发顺着额角落下,他用力拂过去:“你到底想问什么?” “我想学武功,就得了解武功体系吧?” “你?” 他挠挠头,满是不屑:“没希望了。” 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解释道:“习武之人,身段有力的同时,还得有一定柔韧度,你的骨架已经长开,不适合练武了。” “至于你问得武功体系,怎么说呢,真气,就是打坐冥想时,将分散于空中的灵气进行除杂,凝练起来,最终化作真气,储存于丹田,这世间武者,分一到九品,九品最低,一品最高,能修炼到三品以上的人,就可以开宗立派了。” 说着,他挺起胸膛:“鄙人不才,前些日子,碰巧摸到五品的门槛了。” 他那欠揍的模样,让沈黎格外腻歪。 不过,对于习武,他是真的渴望,他盯着万逸楼:“实话说,我要怎么样才能习武?” “你想多了大哥,且不说你有没有那个天赋,就说那东西,你都弄不来。” “九死蚕?” 沈黎想起前世的武侠小说,九死蚕的名头格外响亮,传说可以改人根骨什么的。 “什么乱七八糟的?” 万逸楼摆摆手:“是去归墟古国,在圣池中改善根骨,辅以各种天材地宝,恢复身体柔韧度,便可以开始练武。” “不过,你已经十九岁了,假设你二十岁进入归墟古国,即便是改善了根骨,也不可能练成一流高手,年龄摆在这呢,人生六十载,随着年龄的增长,天赋逐渐减弱,年纪越大越是寸步难行,所以,死心吧。” 沈黎坐在门槛前,所有所思的点点头:“那有没有什么厉害东西,碧如九死蚕一类的神物?让我一下就可以成为绝世高手?” 万逸楼毫不留情的啐回去:“大哥,你在想屁吃的吧?” 第26章:白糖涨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摸摸鼻子,依旧不死心的问道:“那归墟古国,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 万逸楼没好气的说道:“我要是知道,不早就过去了吗?” “好吧。” 虽然有些失望,但想想也是。 人家数年甚至数十年的辛苦,凭什么你可以不流一滴汗水便能达到? 想通这一切,沈黎忽然促狭的笑道:“那小奴儿是不是说,你再写一首诗,她就陪你上床?” “你怎么知道?” 万逸楼惊讶道,貌似自己从未跟他提起过此事。 这不难猜,若不是小奴儿有要求,就万逸楼这种念书就睡的人,怎么可能兴致勃勃的过来讨诗? “你看,武功你也没解释清楚,我想要的,你还没给我,凭什么要我给你写诗?” “我都跟你解释了,武!功!就是真气!” 万逸楼有些郁闷:“你个门外汉,我要怎么跟你解释你才满意?不如这样,那天元赌坊的刘大有,不是一直缠着你吗?我弄死他,你给我写三首诗,如何?” 尽管他在锦衣卫上挂个闲差,但想查刘大有这种泼皮背景还是很好查的,开赌坊多年,刘大有的屁股也不干净,只是这刘大有牵涉并不广,锦衣卫懒得动他而已。 杀鸡,焉用牛刀? 五月中旬已是夏初,雷雨来的也快,走的也快。 一道闪电劈开乌云,照亮大地,两人连忙进屋避雨。 看着外面闪烁的雷光,沈黎脑海中突然一道闪电略过,一条新思路被他打开。 他眼前一亮,摸着下巴笑道:“刘大有还用不着你处理,我自己搞定即可。” “就你?” 万逸楼撇撇嘴:“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还想动他。” 沈黎也未细说,不过想通一切的他,心情大好:“也罢,就给你写一首,让你抱得美人归。” 说着,他从厨房拿来木炭,以炭作笔,一行颇为圆润的诗句出现在纸上。 “名参十二属,花入羽毛深。” “守信催朝日,能鸣送晓阴。” “峨冠装瑞璧,利爪削黄金。” “徒有稻粱感,何由报德音。” …… …… “好诗,好诗。” 万逸楼也不太懂这诗中意思,只觉得颇为押韵,在他眼里,只要押韵,就是好诗。 他掸去纸上多余的碳灰,嘿嘿一笑,急不可耐的冲进雨中。 沈黎惊奇的看着他的背影,啧啧称奇。 豆大的雨滴落在他的周围,竟是像长了眼睛一般,纷纷避去,细细看来,他周遭氤氲着一道淡淡的气罩,将所有雨水尽数挡在外面。 真气真是太神奇了,可惜自己没法练。 林晴看着万逸楼的背影,又看向沈黎拿着木炭的手,她贴心的拿来毛巾,替沈黎擦掉手上的碳灰。 “你什么时候学会写诗了?” “随便写的。” “那他也能信啊。” 林晴笑道:“那你写的什么,念与我听听?” 沈黎忽然吃吃笑了两声,看着远处:“我猜,这位小万大人或许要挨打了。” “别卖关子了,快说说,写的什么啊。” “鸡……” 再看全文,虽然没写鸡,但句句不离鸡,又说那小奴儿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着她的面写出关于鸡的诗句,即便写的再好,那也是指着鼻子骂人。 “你啊,也太捉弄人了。” 林晴温柔的替他撩起被风吹乱的发丝:“人家小万大人也没招你惹你,你捉弄他作甚。” “为了弄明白一件事。” 沈黎双手抱在脑后,翘起二郎腿:“即便是在锦衣卫领了闲差,也不应该如此沉迷女色,而且这小万大人如此高的武功,身体素质极佳,完全不像是沉迷女色之人。” “所以,我想,他应该是想在小奴儿身上查些事情。” 有些事情他没想通,按唐老所说,锦衣卫已经日薄西山,怎么还会出来查案? 他好奇,锦衣卫出马,大多都是一些大案,要案。 林晴也不懂男人之间这些事情,她看着厨房中的白糖,默默的前去炼糖。 在她眼中,现在自己对于沈黎的价值,怕是只有如此吧。 她是个极为敏感的女人,沈黎的变化,不仅仅是变的好起来,而是连性格习惯都脱胎换骨,她已经有些怀疑了,现在的沈黎,太过聪明,即使还没有在金陵占据一席之地,但也挡不了他耀眼的光芒,如此下去,迟早有一日,自家相公怕是一飞冲天。 到时候,她当如何呢? 她有些担心。 沈黎自然不知她心中所想,拿着一袋子糖前往苏记牙行,该和他们掰扯掰扯了。 实际上,苏记牙行也没欠他什么,人家起码还派人保护了他。 可就是苏记耍小心眼,让他不太舒服。 “沈小哥,对于前些日子的事,很抱歉,我们的人护卫不力,有很大一部分责任。” 詹掌柜捋着山羊胡子,满脸歉意:“你放心,往后我们加派人手,在你家附近全天巡逻,谅那些地痞无赖也不敢上门来打扰你。” “这是三斤白糖,我想以三百两的价钱卖给你。” 沈黎翘着二郎腿:“往后,我的所有白糖,价钱都翻一倍,这也是你们护卫不力的代价。” “三,三百两?” 詹掌柜的胡须都快翘天上去了:“这万万不可,如此价格,我们却是收不起的。” “那,我找下家了?” 沈黎似笑非笑的看着他。 他已经了解了白糖的价格了,他炼制的这种雪花糖,现在世面上只有苏记一家有,物依稀为贵,现在的雪花糖与往日雪花糖完全不在一个档次,这是真正的雪花糖,加上苏记刻意提价,已经涨到一百五十两一斤的天价了。 “别。” 詹掌柜哭丧着脸:“沈小哥,您也得给我们一条活路吧?” 他细细掰扯:“您看,如今赋税极高,官家抽取五成,我们以五十两一斤的价格收购,加上红糖成本,再加上人工地租,差不多六十五两一斤白糖收回来的,一百五十两卖出去,我们只赚四十二两,这个利润不算高。” “这个利润很高。” 沈黎呷了口花茶:“别以为我不知道这其中的门道,说是五成税收,你们打点一下官家,最多三成或者更少,你们苏记在金陵这么多的铺子,官家一年要收多少税?若是没有减免,哪个商人抵得住如此收税?” “呃……” 他说的不错,而且还有偷漏一些,这一斤白糖,他们至少要赚上六十两银子。 他们上报收回白糖都是八十两银子,只需交三十五两的税,再加上各种减免,这税收就更低了。 第27章:风筝入雷云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我得汇报一下东家。” 詹掌柜苦着脸,如此的话,他们赚的更少了,到了皇商那里,那税就得按正常来交了,怕是赚不到多少钱。 沈黎点点头:“我三日后再来,若是你们不答应的话,我便找下家了。” …… 待他走后,詹良才立马租了辆马车,前往苏家宅子。 “一百两?” 同样,苏记东家苏锦途也瞪大眼睛:“他怎么不去抢呢?” 詹良才苦笑一声:“东家,怕是这小子对我们有怨言了。” “有怨言也容不得他这么胡来!一百两,我们喝西北风啊?” 苏锦途深吸一口气,转念想,这配方在人家手中,人家想卖多少便卖多少,不爽的时候一钱也不卖,他们也没什么办法。 完全就是被人掐住了喉咙。 他静下心来,询问道:“天元赌坊的人,还没弄到配方吗?” “我还没去找他们,据我所知……应该,没有吧?” “愚蠢,他们要是拿到配方了,怕是早就找过来了。” 苏锦途叹口气:“这刘大有也是个庸才。” “先答应沈黎,一百两一斤收购,必须每天一斤,暗地里,去找一下刘大有,跟他合作,买下白糖配方,把价钱抬高一点,到时候再往下压。” “这,怎么压?” 物依稀为贵,白糖配方现在本来就是天价,若是开了口,那帮泼皮无赖,怕是不会再松口的。 “伏天来了,潮气这么重,天气这么热?糖就不会融?到时候你不会以此为借口,声称白糖难卖了?” 詹掌柜恍然大悟:“东家高见。” “要尽快,我这两日就要拿着白糖进京了,若是与皇商谈下来,以后苏记就不用愁了。” 苏锦途食指轻点桌案:“先问问刘大有什么打算,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 “明白了。” 他们生意做这么大,屁股是干净的都没人信。 …… …… …… 对于他们的密谈,沈黎浑然不知,此刻他站在街头小摊前,兴致勃勃的挑选玩具。 “这木马多少钱?” “三十文。” “这风车呢?” “五文。” “那这风筝呢?” “八文钱一只。” “要五只。” …… 他五指伸出,在空中比划开,小贩一愣,旋即欣喜的替他包起来。 这个时节,放风筝并不适合,很容易出一身臭汗。 可留给沈黎的时间不多了,就在这几日,怕是那墨鱼汁笔迹就会消除,到时候刘大有若是发现,定然会带人来家中大闹一番,指不定会做出什么事情来。 一千万两的借条,刘大有定然珍贵无比,随时揣在怀中,并且随时可能拿出来端详一番。 所以,必须在墨迹消失前,弄死刘大有。 这墨鱼汁笔迹,也是防止刘大有死后,他的手下前来收账。 他带着风筝,又买了一些菜品。 当然,这白糖他没卖掉,詹良才不敢收,想了想,买了些猪排骨回家。 傍晚,林晴带着沈妞妞在院子里放着风筝,而沈黎正在厨房处理排骨。 糖醋排骨,很简单的一道菜。 将新鲜排骨剁成块状,以葱姜蒜腌制一下,有条件的可以加上生抽,耗油,醋等调味品腌制,很显然,沈黎没有条件,只有醋。 醋在这个世界,也被称为“酢”,或许是离开化学调味品的支持,那股香味更加纯正,闻一口令人心旷神怡。 腌制好的排骨,再佐以生粉包裹,下入油锅里炸,待金黄色后捞出,沥干油滴,等锅中油冷却后,再次烧到七成热复炸一遍,以保证外酥里嫩的效果。 随后倒出锅中油,下入两碗清水,加入适量白糖,炒成糖色,下入排骨翻炒,待糖在排骨上拉丝后,淋入锅边醋。 起锅! 沈妞妞大病初愈,闻到这个香味,简直幸福的都要飞起来了。 林晴也忍不住在空中猛吸两口,随后拉住风筝线。 这个时代的女人,大多是十四五岁就嫁人了,童心未泯便要相夫教子,此时玩到风筝,自然也是不亦乐乎,她不断的拉着风筝线,可惜院子太小,不够施展的。 沈黎端着盘子,笑呵呵的看向她,她扬起的小脑袋,露出天鹅一般洁白的脖颈,细长的睫毛不断扑棱,眼波流转,似有万千星光,在她嘴角,扬起一道幸福的幅度。 “开饭了。” 他叫了一下,见林晴忘乎所以,便将盘子递给一旁的妞妞,顺手捻着一块酥脆的排骨,送入她的口中。 “真好吃呀。” 林晴鼓着香腮,含糊不清,随后“哎呀”一声,那风筝竟快速往下坠去。 沈黎见状,收紧风筝线,那风筝又笔直的飞上天。 她吐出排骨细长的骨头,意犹未尽,一转身,便看到妞妞抱着盘子,大口大口的啃着排骨,一盘糖醋排骨都快被她消灭殆尽。 “给我留些。” 说罢,母女二人开始在盘子上开启你抢我夺的大战。 沈黎笑着看了她们一眼,随后用力的拉动风筝。 一朵乌云渐渐飘来,让他精神一震,借着逐渐起来的风,随手丢出风筝线。 乌云越来越近,云层中隐隐有雷光闪烁。 风筝在空中摇摇欲坠,很快便被云层吞没。 轰! 一震轰鸣,随后一道闪电照亮大地。 沈黎捂着妞妞的耳朵,看向风筝。 那道雷光劈中了它,雨水打湿了麻绳,雷电顺着麻绳便快速落下来,宛若一道飞奔的雷蛇,煞是好看。 不到片刻,雷光顺着麻绳落下,在天上形成一道雷蛇的奇观。 周遭百姓纷纷惊奇的看向空中,议论纷纷。 邻居家的男人啧啧称奇:“怕不是哪个恶人作孽太多,老天爷在警告他了。” 沈黎听后,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随后,他将剩下的四个风筝收回巷子,回屋吃饭。 事情处理完了,真是无事一身轻。 现在的他们,家中有粮,心中不慌。 暖饱,自然是思淫欲了…… 林晴的小手细细的替他搓掉身上的泥垢,将他洗的干干净净,随后又将妞妞哄睡后,沈黎在门前踌躇半天,最终选择进入房中。 第28章:别打娘亲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很纠结,毕竟自己是穿越者,对于林晴,只有记忆中的了解。 他也是个半大小伙子,正值风华正茂,逆风尿三丈的年纪,一个美女成天在自己身边晃悠,又是自己媳妇,能忍这么久已经很不错了。 但是,他毕竟是个外来者,虽然已经熟悉自己这身躯壳,但还是有些顾忌。 正当他踌躇间,林晴悄然起身:“当家的,你是饿了吗?” “呃,要不你出来。” 之前的沈黎,经常暴打妻女,夫妻也是分房睡,他住东边房间,林晴住西边房间。 整个屋子,进门是院子,院子东边角落有一小厨房与东厢房相连,进入堂屋后,左右两边各一个小房间,全家就这么大了。 林晴以为他夜晚没吃饱,便起身准备替当家的煮上一碗面。 听着房间内窸窸窣窣的穿衣声,沈黎渐渐紧张起来,脸色渐渐涨红。 “当家的,你,怎么了?” 林晴奇怪的伸出手,探了探他的额头:“没发烧啊?” 谁知下一刻,沈黎一把搂住她纤细的腰肢,惹得她一阵惊呼。 “前些日子忙,忘了照顾你,今晚好好照顾一下你。” 沈黎将其拦腰抱起,抱入自己的房间。 很快,房间内破旧的牙床,响起欢快的交响乐。 牙床上吱吱呀呀的惨叫声,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刺耳,夹杂着阵阵惊呼,很快惊醒了熟睡中的妞妞。 她揉着惺忪的睡眼,端起烛台,探入东边房间,听着娘亲阵阵哀怨声,怔怔的站在原地。 随后,一行清泪顺着她的小脸落下来。 “爹爹,别打娘亲了……” …… …… …… 天亮了,清晨的露珠轻吻在绿叶上,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 沈黎一阵神清气爽,起床后伸着懒腰,深吸一口气。 愉快的一天又要开始了。 林晴昨晚也是累得不行,以至于今日懒起画峨眉,弄妆梳洗迟,她只觉腰酸腿涨,又是打心眼里的欢喜,看到沈黎促狭的目光后,她白了他一眼,转身进入厨房做早饭。 不得不说,这些日子生活水平提高,全家人的脸色都红润许多,尤其是林晴,经过昨晚的滋润后,更显小女儿态。 后半夜林晴再三解释,才哄睡了沈妞妞,这个时间,妞妞睡的正香呢。 林晴刚端着早餐进屋,墙头上便立着一个人影,手中还提溜着两人。 忽然,他手一松,两人顺着墙头掉下去,一阵惨叫从外面传来。 来人正是万逸楼,他气势汹汹的冲过来:“沈黎,你那破诗是什么意思?” 沈黎有些心虚的吹着口哨。 “说话。” “没什么意思啊。” 万逸楼脸上一道红肿的手掌印至今未消,怕是那小奴儿打的。 他气坏了,当着人家青楼女子的面,吟唱一首关于鸡的诗,犹如蹲在人家脖子上拉屎,小奴儿又是清倌人,如何能忍得住如此奇耻大辱? 当即一巴掌甩了过来,纵使万逸楼五品高手,下意识反应了一下,也没躲开那一巴掌。 习武之人,脸本来就是相对薄弱的地方,挨了一巴掌许久未消。 不过,小奴儿那娘们手劲儿也够大的。 “你看这给我打的!” 万逸楼气呼呼的样子,惹得沈黎想笑。 但此刻绝不能笑出来,他强行憋住,一本正经道:“诗写的不好?” “呃……” 这倒将万逸楼难住了,诗自然极好,只是场合不太对。 “你让我写诗,但又没命名,昨日我还在想呢,夏天虫子多,不如养几只小鸡放在院子里,也能防防蛇虫鼠蚁什么的,你便来了,开口便要诗,仓促之间,我便心中有感而发,写出如此诗句。” 沈黎装作十分后悔的样子:“若是早知万大人前去青楼,草民就想想如何哄女孩子开心的诗句了。” 这一句,差点没将万逸楼噎死,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你就是知道我去青楼才帮我写诗的! “屁,你摸着良心说,你当时还猜出我是要去哄小奴儿开心了!” 万逸楼将其衣领放下,而沈黎则像是个受了委屈的小媳妇似的,蹲在地上画圈圈,唾沫星子喷了他一头,亮晶晶的,煞是好看。 “这小奴儿到底是何方神圣?惹得万大人如此流连忘返?” 沈黎扬起脑袋:“若是如此,能不能带我去看看,到时候在现场,草民随口作诗,万大人也方便应对不是?” “那不行。” 万逸楼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你在,会碍事?” “万大人莫非是在查什么案子?” 沈黎忽然起身,背着手,似笑非笑的问道:“或许,草民可以助大人一臂之力。” “呃。” 万逸楼忽然搂住沈黎的肩膀。 他对面前的少年,此刻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瞎猜也能猜这么准? 实际上是他太反常,习武之人,精神奕奕,却表现出一副色中饿鬼一般急不可耐,这太不可思议了。 那小奴儿得长得妖娆成何种模样,才能将他勾引成这样? 如今东西两厂兴起,陛下有了新欢便忘了旧爱,锦衣卫日渐势薄,就连锦衣卫诏狱,也被毁去大半,更别说那些刑具了,悉数被焚毁。 也是文官集团作乱,前些年,前任锦衣卫都指挥使与一宗谋反案有关联,被处死后,锦衣卫与皇帝陛下渐渐出现嫌隙,那些文官往日被锦衣卫整的死去活来,一听锦衣卫的名头吓的两股战战,如今陛下不太宠幸,自然痛打落水狗,反咬他一口。 一本本折子递上,口诛笔伐,让皇帝陛下对锦衣卫的疑心更重,便开设东厂,后觉东厂一家独大不好,便开辟西厂来互相监视。 至于锦衣卫,则像是一只风烛残年的老狗一般,被陛下丢在一旁,仿佛忘了这个特务组织的存在。 近年来,由于锦衣卫势力愈发薄弱,自有人前来寻仇,一年总会死伤不少人马。 锦衣卫本就是造反而生的产物,若是出现造反或叛乱事件,自然被重新启用。 于是锦衣卫们明察暗访,终于发现叛党的死灰。 就在金陵城中的添香楼。 第29章:红豆生南国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死灰,自然是添香楼的小奴儿了。 实际上,三家人马现在都在盯着小奴儿,但东西两厂,没有锦衣卫方便。 所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那东西两厂,只招收太监,阉人性情扭曲,即使下属不是太监,也会强行将其变成太监。 这也导致,现在他们无人可用。 …… 万逸楼自然不想将这些告诉沈黎,他搂住沈黎的肩膀,以真气传音入耳:“你身份低微,知道太多只会招来杀身之祸。” 沈黎深吸一口气。 信任,不是这么好培养的。 锦衣卫分为南北镇抚司,其中南镇抚司主管文职,看着北镇抚司办事,同时监管各地人马调配以及锦衣卫的军纪法纪。 北镇抚司才被称为真正的特务组织,自都指挥使到下面的缇骑,都是一等一的好手,心细如发,各个又是身怀绝技。 万逸楼只能算是南镇抚司的一闲差,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得不参加这场锄奸活动。 诗,沈黎还是替万逸楼写了。 “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万逸楼眼前一亮,他细细研读一番,确定诗中含义后,对沈黎抱拳,随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做一个诗人,挺好的,切莫碰些肮脏东西。” 沈黎点点头,他自然知道锦衣卫的刑罚多么残酷,每年有多少人枉死在锦衣卫手中,不过既然对方明确表明不想带他玩,他也不强求,只能另想办法。 他叫住万逸楼:“这首诗,不仅仅表相思,还有另一重意思。” “说来听听?” “红豆,也名相思豆,南方多有播种,但这种东西,是有毒的,与家用红豆不同的,所以,用有毒的红豆来表相思,那相思本来就有毒的。” “有意思。” 万逸楼点点头,相信小奴儿会喜欢这段说辞。 “还有,这首诗,已经谱过曲了,我唱与你听听。” 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动画短片,就是以相思为主题的,那片尾曲便是以这首诗改编的,他轻轻吟唱:“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支,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妙,诗已经很美了,但曲更美。” 万逸楼抱拳:“谢了!” 沈黎点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想起前世的唱诗班,当真是自己文学路上的一大助力。 林晴送来已经凉下来的粥,此时入口最好。 她从不知道,原来粥,还可以加上瘦肉青菜来煮,这也太香了。 “真好听,再唱一遍呗。” 沈黎吸啜着米粥:“这种曲子多着呢,以后慢慢给你唱。” 变了,真的完全不一样了。 林晴深深的看了自家丈夫一眼,昨晚两人翻云覆雨,沈黎的花样完全超出这个时代,甚至,甚至咬自己的耳朵…… 以前的沈黎,即使放纵,也不会这么多的花样。 现在的沈黎,貌似没有他不会的…… …… 吃罢早饭,沈黎便早早上街,前往天元赌坊。 夏季快来了,自是雷雨不断,可这雨来的也快,去的也快。 他站在天元赌坊门口,门前两个壮汉见到是他这个冤大头,自然是热情迎接。 “哎呀,这不是沈公子吗,可有好一阵子没来了。” “快进来,赌上两把。” “对对对,小赌陶冶性情,大赌发家致富,这不是你说的吗?” …… 沈黎一头黑线,之前这泼皮,竟还这么时髦? 不过十赌九骗,他是万万不会再上当了。 可两人拼命的将他往里拽,他也挣不脱,好在今日没带什么银钱,他干脆心一横,将腰带解开:“你看,没带钱!” “你个穷比。” 两人悻悻的松开手,又连忙擦擦手,生怕从这穷比身上沾了晦气。 他们自然不知道沈黎家中有钱,前些日子跟随刘大有找沈黎的,没有他们。 沈黎收拾收拾衣服,笑道:“我今日来,不是赌钱的,还请两位大哥转告一下刘老板,就说沈黎在家中等他,配方提前献上。” “配方?什么配方?” 两人对视一眼,都疑惑不解。 “你们尽管转告,刘老板自然知道。” 说完,沈黎转身离去,再不给两人机会。 若是他再多等一会儿,怕是会在赌坊包厢内看到老熟人。 詹良才。 “我们东家说了,愿意出十万两,买下这雪花糖配方,只要刘老板能拿到配方,我等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刘大有眼睛都直了,前面还说两万两,现在看来,真的发了啊。 他轻咳一声掩饰尴尬,笑道:“詹掌柜,可知那沈黎许诺我多少银两?” “多少?” “一千万两,白银!” “呵,呵呵!” 詹掌柜不屑道:“刘老板真的信他?一千万两银子,他得炼多久的糖?实不相瞒,我是以一百两一斤白糖收的,他三天出一斤,一斤一百两,十斤一千两,一百斤一万两,一千斤十万两,一万斤百万两,十万斤千万两银子,他得三十万天,才能赚到一千万两银子,三十万天,那可是八百多年了!” “我就不信了,他是神仙他能炼八百多年的糖?” 他留了个心眼,说是一百两,也是为了打消刘大有炼糖的念头,毕竟加上人工以及红糖成本,差不多去到一百一十两银子,再加上税,刘大有一斤只能赚二十两银子,远远没有赌坊赚钱,到时候这配方自然会卖给苏记牙行。 刘大有瞪大眼睛:“呃,这个我倒是没想过的。” 他压根就没相信沈黎能一个月还上一千万两银子,他的目标,始终都是配方。 就在两人聊起配方时,外面有人禀报。 他招招手,那看门的壮汉凑到他耳边一阵低语。 随后,刘大有大笑:“说大点声,让詹掌柜也好好听听。” “沈黎说,午饭后,去他家拿配方!” 詹掌柜瞪大眼睛,如此难拿到的东西,就这么让刘大有随手办成了? 刘大有摸着下巴,也怕沈黎有诈,便招手道:“挑二十个好手,午饭后随我一起出发,若是事成,每人赏二十两银子!” “好嘞!” 壮汉满心欢喜的离去。 “那,在下就等刘老板凯旋了!” 詹掌柜摸着山羊胡子,眼中既有期待,又有顾虑,他总感觉此事太过简单。 第30章:天雷落下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刘大有也觉得此事必有蹊跷,不过,所有的不自信都来源于实力。 他带了二十多个好手,各个人高马大,来势汹汹,贫民窟内的百姓看到后纷纷退让,生怕惹上这一帮活阎王。 沈黎在家中,悠闲的放着风筝。 看似悠闲,实则紧张。 他攥住风筝线的手,已经渗出细密的汗珠,汗水顺着指缝渐渐溢出,滴落在地上。 以雷电杀人,看似简单,实际操作却是极为麻烦。 天时地利与人和,缺一不可。 天时,便是空中的雷云,接近盛夏,雷雨天气渐渐增多,但这个时间,不太好掌控。 刘大有若是来早了,便会避开雷电,若是来晚了,便会发现沈黎的把戏,到时候他一家人更不用活了。 好在天时不错,今日雷云来的比较早,看来老天爷也是庇护他的。 他将风筝线从里面绑在大门的铁质门环上,若是从外面看,只会看到风筝,并不会看到有条细线挂在门环上。 至于这地利,便是沈黎的家,到时候舆论上也说的过去。 比如,刘大有上门逼债,要卖掉人家老婆孩子,结果老天爷也看不过去了,随手一道天雷将其劈成焦炭。 这也是人和。 最大的人和便是沈黎观察过刘大有的习惯。 每次上门,都是刘大有走在前面,一手推开大门进入。 走在路上的刘大有总觉得不太对劲,他眼皮一直在跳。 “左眼跳财,右眼跳灾,妈的我这右眼怎么总是跳个不停?” 他嘀咕两声,看着天上逐渐逼近的乌云,催促马夫道:“快点,你没看到要下雨了吗?” 马夫连连称是,连甩几鞭,将马车赶的飞起。 后面的壮汉腿都跑断了,其中一人上前拍马屁道:“大哥,你说错了,是右眼跳财来的。” “是吗?” 刘大有也记不清是左眼还是右眼,揉揉眼皮后,心情顿时好起来:“是啊,右眼跳财,这是预示着老子今天要发一大笔横财!” 很快,马车驶入杨柳巷口的大榕树下,刘大有匆匆下车,一招手,二十个壮汉将巷子围的水泄不通。 即便沈黎早有准备,也抵不过这二十人。 他很有信心。 乌云越来越浓,豆大的雨滴渐渐从空中落下,整个天地陷入灰暗,虽不至于伸手不见五指,但也看不太清人。 有身手好的收下,路过院墙,一个助跑,扒在院墙上往里面偷看。 院子里安安静静,而沈黎在屋檐下坐着,细细品尝端午节剩下的粽子。 里屋的门窗大开,从外向内看去,并无刺客的藏身之所。 待手下确定了之后,刘大有终于放下心来,伸手拉住大门的门环。 轰! 一道雷声响起,宛若九天之上的神灵咆哮,胆子小的人,吓的在家中瑟瑟发抖。 刘大有也被吓了一跳,一看身后这么多兄弟看着自己,不由挺起胸膛,悻悻道:“妈的,打雷这么大声,你是想劈死我啊?” 豆大的雨滴很快打湿了风筝线,流到铁门环上。 当刘大有说完这具话后,雷光接踵而至。 雷云中,一道闪电顺着笔直的风筝线滑落,化作一条凶猛的雷蛇,冲向地面。 “大……” 手下的话还没说完,面前的刘大有已经成了一具焦炭。 而沈黎家的大门,也瞬间起火,熊熊火焰燃烧起来。 二十多个壮汉可是亲眼目睹自己大哥骂老天爷,随后被雷劈死的,顿时大骇,纷纷惊恐后退。 那风筝线被火烧断后,径直往地面落去,落下途中,又被一道闪电劈中,雷光“滋啦”一声,顺着细长的风筝线落下,又将巷口大榕树劈落一道枝丫。 这些目不识丁的壮汉,何时见过如此恐怖的场面,只以为老天爷发怒,当场骇的说不出话来,一群五大三粗的汉子在巷子内撅着屁股,虔诚跪拜。 沈黎家的大门,被屋脊遮挡住雨水,自顾自燃烧着。 火光倒映在屋檐下沈黎的脸上,忽明忽暗,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是他的眼神冷漠,宛若看天雷劈死一个畜生一般。 刘大有的尸体无人收捡,自然暴尸街头。 那些兄弟一个个做鸟兽散,头头都被雷给劈死了,赶紧找下家吧。 最终,还是官府的人出面,仵作进行详细的验尸后,确定是被雷劈死的。 或许是坏事做的太多了,惹来天公发怒。 县衙判官虽然想将罪名按在沈黎头上,却也无可奈何,只能白白丢掉刘大有这棵摇钱树。 …… 雨过天晴,外面一片泥泞。 一个人影踩着水坑,在地上捡起破旧的风筝,随后撕碎,挽成一团拿回家。 这人自然是沈黎。 他将家中所有风筝都丢进灶台内,一把火燃烧殆尽。 林晴站在一旁,虽然沈黎不让她看,她还是了解一二。 看着沈黎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被火光倒映的忽明忽暗,她心里忽然有种说不上来的惊惧。 自家丈夫,何时变的这么恐怖? 甚至能引来天雷为其杀人,这怕是神仙才能做到。 沈黎幽幽的看向她,嘴角扬起一道幅度:“一千万两银子,已经还上了。” “还上了。” 林晴深吸一口气。 “咱们该找了宅子了。” 现在沈黎的钱财日益增多,自然不能再住贫民窟了。 他之前就是贫民窟中的泼皮无赖,自然知道他们的手段。 财不露白,可纸也藏不住火,他有钱这件事,已经渐渐的在贫民窟中传开。 毕竟他家每日流出的肉香,可是让周围的人们垂涎三尺。 “嗯,都听你的。” 林晴乖巧的走过来,拉住他的手,她选择性的遗忘了刘大有被杀这件事。 “明日吧,明日咱们就去城中心,寻一处好宅子,再找几个丫鬟,让你也过上阔太太的生活。” …… 刘大有被雷劈死这消息,自然不胫而走,最先知道的就是詹良才。 他腿肚子都在发软,心中疯狂咆哮。 老子就知道没那么简单,想不到这么不简单! 这是老天爷要收了这泼皮啊! 此事和沈黎联系上的想法,在他脑中一瞬而逝,开什么玩笑,这小子能让老天爷为他杀人? 不过,他转而又苦着脸。 配方彻底泡汤了。 第31章:一千五百两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今晚万逸楼可是出尽了风头,一首《相思》,令无数人泪目,也让无数人憧憬。 自然是憧憬有一良人,在远处这么思念自己。 一曲唱尽,看着周围人惊讶的目光,他得意的饮下一杯酒。 “万,公子,当真是诗仙下凡。” 小奴儿暗自咋舌,这首诗,以物抒情,当真是极品中的极品,此诗意境优美,已经脱离了低俗的相思之苦了。 寻常人写相思,莫过于“我想你”“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等等,可这首相思,完全不提这些,却又无比深情的描写了相思之苦。 不对,是相思之……毒。 她还是不信,此诗是面前的万逸楼写的,此人太过轻浮,完全不像是能写出如此传世佳作的人才。 不过,既然许诺过的,自然要说话算话。 一曲弹尽,她盈盈一拜道:“诸位公子,今晚,还是万公子拔得头筹。” 众人抓耳挠腮,硬是再想不出比这更为优美的诗句了,只能悻悻而归,独留万逸楼一人在厅中,随后被请进闺房。 万逸楼上楼后,撩开纱帐,笑呵呵的找个地方坐下。 他虽看起来目不斜视,可早已将这房间探查遍了。 若是这小奴儿身边没高手,东西两厂的人,早就直接抓人了,哪里还临的到他们锦衣卫? 可是,如此安静的房间,一女子加一侍女,再无他人呼吸声。 万逸楼有些奇怪,或许那人修为,还在自己之上。 他已经是五品高手了,再往上,那可就是四品了。 他暗暗称奇,接过小奴儿递来的花茶,一饮而尽。 “万公子,当真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仅仅一日,便可雕琢出如此优美的诗句,此等才能,怕是那些传世大儒,也望尘莫及。” 小奴儿挽着额角青丝,巧笑嫣然:“敢问公子师承哪位大儒呢?” “国子监,韩乃文。” 大儒的名字,万逸楼还是知道几个的,他信口拈来:“不过,我所学颇杂,师傅多的数不过来。” “这样呀,小女子前日有感,拙作一篇赋,还请万公子不吝赐教。” “本公子只会写诗,至于赋,本公子不太精通。” 说完这句话,万逸楼就有些后悔了,刚刚还说自己的师父多,转眼就不会品赋,前后矛盾,破绽百出。 小奴儿轻捻莲花指,替万逸楼的茶杯斟满茶水,浅笑一声:“公子如此才华横溢,怎会不精通赋?若是这样,小女子也有一首诗,望公子不吝赐教。” 她已经确定,诗,不是面前的万逸楼写的,那就和他没什么风花雪月可谈了。 万逸楼放下茶盏,面色有些尴尬,他已经确定了,自己貌似……好像是暴露了。 自然不是暴露身份,而是借用他人的诗句来泡妞的。 电光火石之间,他忽然想起沈黎的话。 这沈黎,有才,符合自己的人选,品行嘛,还算端正,也有加入锦衣卫的意向。 不如让他来会会这小奴儿? 他微微闭上双眼,深吸一口气,似是不想让这良家人加入锦衣卫,这是害了他。 北镇抚司下,有五个卫所,统领官有千户,百户,总旗,小旗,再就是下面的普通军士,一身红衣军甲,唤作缇骑。 这缇骑大多是从民间选拔,或是极为聪慧之人,或是修为高深之人,再或是有特殊技艺之人。 这沈黎,算是聪慧之人,应该可用。 可进入锦衣卫,一生便不得退出,除了缇骑,都是父子相传。 近年来,随着陛下的不信任,锦衣卫日渐萎靡,那些被锦衣卫害过的人,便前来寻仇,人手一时间急剧缩减。 “公子?” 小奴儿笑意盈盈的打乱了他的思绪。 “罢了,这诗,并不是我写的。” 万逸楼轻叹一声:“是我一个朋友,我只是见姑娘貌美,见色起意而已,并没有什么真才实学。” 还没等小奴儿搭话,他便打断道:“我可以将他介绍给你,不过,他看得上看不上你,那就两说了。” 当着女子的面,对人家容颜表示不屑,是任何一个姑娘都不能容忍的。 虽说小奴儿是清倌人,但每日前来拜访者,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可谓是追随者众多,这让她对自己的姿色无比自信,天下男人,怕是见了自己容颜后,有三成会拜倒在自己石榴裙下。 今日又冒出来一个什么……看不上我?她就不信了。 “敢问万公子,您的这位朋友名讳?” “沈黎。” 万逸楼耸耸肩:“这几日看他有时间,我便带他过来。” “那便有劳万公子了。” …… 待万逸楼走后,小奴儿身边的侍女轻声问道:“小姐,此人?” “冯叔叔已经查过了,是锦衣卫的人,不过官职不高,之前是江湖上的闲散人员,师承童闫。” “那要不要……” 侍女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小奴儿摇摇头:“切莫打草惊蛇,今晚先查查这位沈黎,又是何方神圣,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是。” …… …… …… 深夜,沈黎房间再次响起某种奇怪的声音。 当真是久旱逢甘霖,夫妻二人,干柴烈火,恨不得将床都摇塌下来。 林晴小脸潮红,死死的咬住嘴唇,生怕惊醒房间的妞妞。 一夜过去,当真是春梦了无痕。 翌日一早,太阳早早升起,金色阳光洒落在大地上,飞鸟叽叽喳喳的起床。 夏天快来了,天气也渐渐热了起来。 沈黎身穿褐色麻衣,双袖挽起,露出洁白的手臂,脚下裤脚也挽起一小部分,宛若现代的九分裤,脚下一双硬底布鞋,踩在地上虽然有些硬,但他也习惯了。 他的头发高高盘起成一个道士头,中间斜插着一枚乌黑发亮的发簪,整个人打扮的极为清爽。 院落里的菜,已经长成,他拿着锄头,辛勤的松土。 “当家的,喝口水吧。” 林晴看他越发甜蜜,偶尔呆坐一旁,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扬起嘴角,整个一副小女儿样,有时候比妞妞还要黏人。 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道:“白糖炼了多少了?” “唔,约莫十五斤的样子吧。” “十五斤,一千五百两,加上家中的一千两,差不多可以买套好点的宅子了。” “不是七百五十两吗?” “现在,我说一千五,那就是一千五了。” 他抬头看向远方的天空,嘴角翘起,该找苏记牙行好好谈谈了。 第32章:签订价格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还没等沈黎出门,苏记的詹良才掌柜便登门拜访了。 日上三竿时,詹良才看着沈黎家被烧的乌黑的大门,啧啧称奇,心中又是警钟长鸣。 举头三尺有神明,万万不可做那伤天害理的勾当啊。 刘大有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他山羊胡子渐渐耷拉下来:“沈小哥,我想跟你谈谈。” 现在苏记东家苏锦途愈发着急着前往京城做皇商。 每年六七月份,皇宫便会派人出来,在民间收购一些物资,若是那些商人有幸,成了皇商,一辈子便不同发愁了。 可金陵城,位处江南,本就是鱼米之乡,商业极其发达,像苏记这样的牙行,不计其数,苏记完全没有任何竞争力。 雪花糖,成了他们唯一的希望。 现在的他们,眼看着前方有发展的希望,却被沈黎卡住了脖子,最近可是难受的要紧。 双方谈判,切忌心浮气躁,谁先急谁便输了。 沈黎见对方这么迫不及待,自然知道对方想留住自己,那价钱,不还是自己说的算? 他微笑着将种子撒进菜圃里,看向詹良才:“詹掌柜,真是稀客,突然光临寒舍,当真是蓬荜生辉。” “沈小哥,您可别逗弄我了。” 詹良才苦笑:“我来,是想谈谈关于雪花糖的价格。” “这样啊,你们嫌一百两一斤少了?” 沈黎打趣道:“难不成你们要加价?” “是一百两银子太多了。” 詹良才叹口气:“实不相瞒,我等将来是打算用这批雪花糖做皇商,你也知道,若是成了皇商,这税,是一颗铜子儿都少不了的,若是我们以一百五十两银子一斤售出,那便是五十两的税,此去顺天(京城),路途遥远,若是遇上刮风下雨,强人出没,再损失一些,那我们最多能赚十两银子一斤。” “所以,还请沈小哥高抬贵手。” 他的这种算法,是破绽百出,五十两的税是没错,那只是利润的一半,他们依旧可以虚报成本,将税压低,这是朝廷屡禁不止的,至于强人出没,那更是扯淡了,现在四海升平,朝廷练兵正没处去呢,哪家劫匪敢在官道上出没? 沈黎摇摇头:“詹掌柜此言差矣,你能赚多少,我就不提醒你了。” “我与东家商量了一下,这样,若是沈小哥能每月提供六十斤雪花糖,我们愿意以六十五两一斤的价钱收回来。” 詹良才无奈道:“这个价格,已然是极高了,相比之前的四十两,将近翻了一倍了。” 他虽然看起来垂头丧气,但眼中的狡黠瞒不住沈黎。 沈黎虽然不知道皇商供货的价钱,但这种有价无市的雪花糖绝对高于一百五十两收购。 即便是皇商疯狂打压价格,那市面上的雪花糖定价,完全可以由他们决定,到时候卖三百两一斤也是他们的自有,沈黎管不了。 而且一天两斤雪花糖,有些多了,以林晴现在的速度,一天最多出一斤雪花糖,再多,就得两个人一起做了。 沈黎还不想成为专职炼糖的人,好不容易穿越一遭,应该赚够钱财,将这世界好好看看。 “詹掌柜,我也不想跟你多磨叽,你这牙行不收,我有的地方收的,或者等一段时间,你们手中的白糖售完,我自己开个牙行,利润更高。” “这……” 詹掌柜咬咬牙:“七十两,七十两如何,这个价格,已经是极高了,怕是其他牙行也不敢收了,你说你想开牙行,这其中打点钱,怕是已经超过你的利润了,不如卖给我们,图个方便,你多赚一点,我们少赚一点,这样的买卖难道不好吗?” 沈黎还是摇头,在这个信息闭塞的时代,人们的通信只能靠飞鸽传书,这种低价收高价卖的商人如鱼得水,他们两头杀价,一头杀供货商,一头抬售价,中间的利润相当丰厚了。 “八十两!” 詹掌柜看样子已经站不稳了,他额头渐渐冒起冷汗:“这个价格,已经是极限了,你不卖的话,我便走了!” “请……” …… 沈黎还是不为所动,他伸手指着焚烧殆尽的大门:“慢走不送。” “沈小哥,做生意别太绝了吧?” 詹掌柜有些气急败坏:“我承认,是我们苏记牙行护卫不力,这样,你还按五十两一斤的价格供货,我们赔偿你一万两银子,如何?” “这种方案不太好,我还是喜欢一百两一斤的雪花糖。” “做不到,真做不到,你可以去别家问问。” 杀价,就是要将对方逼到墙角,让对方咬牙切齿的程度,差不多松口就行了。 沈黎也有顾虑,这苏记牙行这么迫切,必定是急需这笔糖,若是将他们逼急了,怕是第二个刘大有出现了。 到时候自己一家人又有危险,总不能再放一次风筝吧? “好,八十两就八十两吧。” 他耸耸肩:“算我吃点亏,不过每日最多交付一斤白糖给你。” “这……不太好吧?” 詹掌柜迟疑一下,待看到沈黎有些不耐烦的目光后,他深吸一口气:“罢了,我便替东家做主了。” 文书已经拟好,只待沈黎签字画押。 一个月三十斤白糖,两千四百两,倒也在沈黎的心里预期之内。 “好了,既然如此,那老朽就不打扰沈小哥了。” 詹掌柜吹干墨迹,满是兴奋的将文书揣进怀中,皇商,苏记已经志在必得了。 待他出了大门,山羊胡子顿时翘到天上去了。 年轻人,还是太嫩了。 他故意装作被逼的狗急跳墙的样子,这沈黎还信了。 他哼着小曲儿,跳上马车,这一笔,赚大发了。 …… 沈黎也在家中悠闲的唱着小曲,八十两一斤白糖,已经是他的心理预期,若是再高,怕是又来十个八个刘大有。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他没权,若是贸然出售这么高利润的东西,官府那一关,就不好过了。 怕是今日城管查,明日皂吏到访。 他轻叹一声,无权就是难办事啊。 “怎地,叹什么气啊。” 万逸楼蹲在墙头上,嘿嘿笑道:“想不想加入锦衣卫?” …… 第33章:万两豪宅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眉头微皱,随后抬起头,果断的拒绝他:“我不愿意。” “你,你说什么?” 万逸楼蹲下来,一脸不可思议:“前些日子,你不还是很想进锦衣卫的吗?” “是啊,可是你拒绝了。” 沈黎摊开手,他又不是傻子,起初你不让我加入锦衣卫,说是惜才,现在冷不丁的让我加入,必定是有求于人呗。 五品啊,高手啊。 他都解决不了的事情,沈黎更解决不了,没准要掉脑袋的。 我现在虽然家业不大,但一家人其乐融融,不愁吃穿,美好的希望就在前方,就是做官,我也想做个没有风险的闲差,方便做生意而已,至于仕途,还是算了。 不是他不想当官做出一番政绩,而是这个时代的官差,性命完全不在手中,尤其是京官,皇帝陛下一个不爽了,随便找个由头就砍了,这官当的与土匪何异?都是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活。 万逸楼顿感无力,怎么这小子,这么机灵呢? 他苦口婆心的劝道:“你放心,绝对是锦衣卫的一个文职。” 沈黎干脆给他一个白眼:“你看我像傻子吗?” “不像。” 他还思索一阵子,才得出这个结论。 “那不就得了,你换个人坑吧。” 沈黎收起浇菜的水桶,径直朝屋内走去,又觉得将万逸楼晾在围墙上有些不妥,便试探着提出邀请:“要不进来喝杯茶?” “行。” 谁知万逸楼也不见外,跳下墙头便大步流星走进屋内,准备给沈黎好好上上政治课。 “沈小哥啊,男儿有志在四方,若是君王需要,国家需要,你应该献出自己。” “打住,陛下若真的需要我,请拿出圣旨。” “那为国为民,总归是好事,你若帮了我,锦衣卫会承你的情的。” “帮不到又了解了实情,便会杀人灭口了。” 史上的锦衣卫,简直是臭名昭著,是个恶名远扬的特务组织。 朝中文武百官无不谈之色变。 它是皇帝陛下的一把刀,更是百官头上悬着的一把刀。 这种猛虎,终归不好掌控,锦衣卫也是人,也得养家糊口,自然会有人贪赃枉法,多少人冤死在锦衣卫大牢内。 眼看沈黎软硬不吃,油盐不进,万逸楼不死心的问道:“那螳螂腿,马蜂腰,飞鱼服,绣春刀,你总想要吧?多么威风,只要你想,我便可以给你弄来一身。” “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吗?给颗糖就能把自己卖了?” 万逸楼越是诚恳,就越是说明这里面有蹊跷。 这份请求,是万万不能答应的,否则自己陷入泥潭不说,一家人也不会好过。 沈黎一脸正经的看向他:“万大人,我只是个升斗小民,最大的愿望就是带着一家人,好好的在这里生活下去,我又不能练武,很难参与你们的打打杀杀。” “不,谁说你不能练武的?你可以练武,也可以修炼真气,只要你想,马上就能实现。” “我还是那句话,万大人,我不是三岁孩童,诱惑对我没什么用。” 前些日子还说自己不是练武的材料,这才几天就改口了,明明就是敷衍。 万逸楼见始终说服不了他,自然知道多说无益,他叹口气:“也罢,那就这样吧。” “慢走不送。” 沈黎微笑。 待万逸楼走后,他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万逸楼绝对不会就这么罢休的。 尽管他好奇万逸楼想让他做些什么,但好奇心害死猫他还是懂的。 林晴好奇的从房间内走出:“当家的,小万大人是打算让你做官吗?” “是啊,不过他没憋什么好屁,咱们还是早些搬家,免得被他打扰。” 沈黎放下茶杯,眺望远方。 “那你要买什么样的房子呢,附近还有房子吗?” “谁说我要在附近买房了?咱们要到城中心,买三进三出的大宅子。” 他抱起一旁的妞妞:“到时候,咱们可以在大院子里,尽情的放风筝了。” “好耶好耶!” …… …… …… 万逸楼蹲在一家房顶上,一脸便秘的表情。 这可咋整? 自己已经跟小奴儿说了,诗不是自己写的,这非得沈黎出马不可。 如果唐老的评价没有任何夸张的部分,那整个金陵城,不一定能找出第二个沈黎来。 他抓耳挠腮,只怪自己是习武之人,对于计谋并无钻研,如何才能弄个套出来,让沈黎自己戴上去? 难! 他嘟嘟嘴,吹去口中西北风,一个纵越飘向远处。 而沈黎一家子,中午又是大鱼大肉。 这些鱼肉都是土生土养的,没有任何添加剂,都是食物纯天然的香味。 下午,一家三口,来到了苏记牙行。 “我们牙行,倒是有几家好宅子,沈小哥可以先看看。” 说着,詹掌柜从柜台下拿出一本小册子,耐心的替沈黎讲解起来。 “东市街尾,有一家老宅,不过年久失修,需要重新修缮一下。” “南市街头,是前些年司徒公的宅子,不过后来他们家破产,抵押在外。” “这么看图纸,可能有些不太直观,不如这样,我们出去走走,看看?” …… 端午过后,气温逐渐攀升,这才五月半,外面的太阳都已经如此毒辣了。 有钱人家从冰窖内取出碎冰,挂于房梁,房间渐渐凉快下来,再往烈酒中加入少许冰块,一口饮下,心情舒畅。 沈黎站在宅子的冰窖前,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 这前三进后三进的宅子,放在现代,怕是拆迁款都得几亿甚至几十亿,可放在大渝金陵城,只需六千两银子。 这只是在金陵,若是顺天,房价还是很贵的,很多大臣,也是在郊区租房子住,奋斗到老死,也弄不到一套房子。 六千两,沈黎现在只有两千五百两。 不过,他只想出一千五百两,剩下的钱放在手中,日后买家奴丫鬟等等,还是需要花钱的。 “如何啊?” 詹掌柜笑眯眯的看向面前的“小财神爷”,若是沈黎愿意赊账,他还是十分愿意的。 有了欠条,沈黎便能老老实实的为他打工,甚至欠的越多越好。 “可以,不过我想从你这里预支一些银子。” “那自然没问题。” 他脸上笑开了花:“不过您想预支多少银子呢?” “一万两!” 沈黎伸出手指,林晴一直在悄悄的拉着他的衣角,示意他不要买这宅子。 太大了,也太贵了。 一万两,是她之前想都不敢想的数目。 这才多久,欠刘大有一百两差点将全家人逼死,这又欠五千两,何时才能还的清? 沈黎轻轻拍打一下她的手背,示意她稍安勿躁。 如此借钱,詹掌柜自然求之不得,现在沈黎又有能力还钱,还怕他跑了不成? 当即他便命人写下契书。 宅子六千两,另外四千两银票。 利息是每月一百两。 这些都是九牛一毛,之所以多借四千两,实在是家中要添置一些家具。 之前的房子主人,除了门没卸走,其他什么都没有,锅碗瓢盆,桌椅板凳,是一个都不剩,简直就是雁过拔毛。 待锁匙交到沈黎手中,詹掌柜也满意的拿着借条走了。 这借条,倒没什么文章,沈黎也懒得再做文章了。 一家三口,又在集市上转了一圈,看着林晴意兴阑珊的样子,沈黎知道,回去怕是要发牢骚了。 第34章:人市买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说你好端端的,借这么多钱干什么?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你一下子欠这么多钱,万一还不上,怎么办?” 林晴一进门,就气鼓鼓的叉着腰:“再卖我们娘俩吗?对不起,我们娘俩可不值一万两!” 沈黎乐呵呵的坐在小板凳上,也不说话,就这么笑眯眯的看着她。 “你笑什么笑?现在是很严肃的问题!” 林晴鼓起香腮,娇喝一声:“你给我憋回去!” “行行行。” 沈黎举手做投降状,随后抱起沈妞妞:“妞妞啊,你说,娘亲什么时候敢对爹大呼小叫了呢?” “什么时候都没有。” 沈妞妞思索片刻,最终下了个结论:“娘亲胆儿真肥!” 说着,还竖起大拇指。 林晴如梦初醒,随后羞恼的跺脚,跑进房间里。 什么时候,她敢开始指责沈黎了呢? 即使沈黎真的将她娘俩卖了,她也没敢当面指责半句。 她又羞又气,自己如此行径,与那泼妇有何异? 沈黎倒没怪她,越是在乎,越是容易情绪化,女人又是感性的动物,身为男人,包容一点她的小脾气也无可厚非。 夜幕降临,哄睡了妞妞之后,夜半三更,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大地上,透过窗台,落在房间内。 沈黎睡的正香,只觉被褥一松,随后一具温软的身体钻了进来,像只小猫般蜷缩在他怀里。 “当家的,对不起。” “现在对不起,晚了。” 他佯怒,黑夜中,若是接着微弱的月光细看,他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是我不好,不该对你发脾气,你别生气了。” “告诉你,今晚你就是磨破了嘴皮子,我才会原谅你……” 于是乎,一阵窸窸窣窣的宽衣声响起,在这宁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一夜春梦若一道蜿蜒溪水,缓缓流淌向黎明的终点。 …… …… …… 翌日一早,沈黎便带着全部家当,前往城中购买各种商品。 第一站便是人市。 马有马市,布有布行,人自然有人市。 这人市,是买卖下人的地方。 这是古代,奴隶主制度下,下人格外不值钱。 甚至比当时林晴的价钱更低。 按照一两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块钱,林晴才被卖了六千,这期间还搭了个小的。 可这人市中,大多是十两,若是姿色稍微好一点的丫鬟,十五两到二十两不等。 丫鬟与奴隶又有所不同。 丫鬟如同现代的打工仔,每月休息两天,可回家探亲,若是选择在主子家继续服侍的话,还有额外的赏银。 至于月例,则是五十文到一两不等。 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两百块钱不到。 若是丫鬟有了钱,可以选择赎身,但这种大多是没钱的,她们的出身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或是罪臣之后,花钱打点的话,不用进入教坊司服侍男人,做个下等丫鬟也比风尘女子要好一些。 还有家奴,也多是从人市购买。 沈黎挑了几个稍微顺眼的家奴,想了想,又看了看丫鬟。 当掌柜遣人拖着大铁链子将四五个丫鬟拖出来时,沈黎只觉心中微寒。 怪不得天道宗能风生水起,只凭人人平等一个宗旨,便能让这些下等人心甘情愿的为他们卖命。 在其他几个丫鬟纷纷哭泣哀嚎时,最后面的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却倔强的甩着铁链,不屑的看向下面的买家。 尽管女孩满脸尘土,浑身散发着一股怪味,但也掩饰不住她明亮的眸子。 沈黎招招手,小厮立马屁颠屁颠的赶过来:“这位大爷,您看上了哪一个?” 上面的掌柜也在卖力的介绍,不时将女子的腰肢,大腿量一下,越是健壮一些的女子,越是得人青睐。 并不是以胖为美,而是作为丫鬟,若是手不能抗肩不能提的,到了主人家,怕是熬不过几个月就死了,那主人家就亏了。 也有人来这里是找老婆的,不过这些大多是穷人,像那种迎风摆柳的女子,也不适合穷人家的生活,干不了苦力,买回家没用。 所以在这人市中,牙口一般,身段苗条的女孩子,大多是卖不出去的。 等到真正卖不出去,好看的送入青楼,难看的,丢入秦淮河下游,免得浪费粮食。 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始终无人问津,沈黎歪着脑袋观察她,见她粉拳紧握,牙关紧咬,似是对拿出来叫卖这件事极为羞耻。 “这个,多少钱?” 他伸手指向女孩。 小厮也歪着脑袋,细细的打量他。 面前的沈黎一身粗布麻衣,完全不像是有钱的主,更像是普通百姓,买这东西回去怕是做婆娘,怕是要亏死。 不过他也选择没有多问,笑嘻嘻的回道:“这位大爷,这个,只需十两银子,最便宜的一个,您啊,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旁边一个同样粗布麻衣的邋遢中年人抠抠鼻子:“小兄弟,你是买婆娘吧?” 沈黎奇怪的瞪大眼睛:“此话怎讲?” “这买婆娘啊,得买年轻力壮的,像这种瘦不拉几,浑身上下也没有二两肉的,拿回去还得你伺候她,可是亏大发了,买了就是大大的上当!” 中年人一指中年最胖的女子:“我要这个!” …… 沈黎思忖片刻,总觉得这女子的倔强不屈与之前的林晴极为相似,就算买回去做不了事,大不了亏了十两银子吧。 “我买了。” “啥?” 小厮冷不丁冒出一句,随后连忙笑嘻嘻的说道:“可以可以,十两银子。” 一手交钱,一手卖身契书,这种卖身,是完全合法化的,而且需要在官府备案,若是谁家的仆人私自跑了,抓回来由主人随意发落,即使杀了也无妨。 等沈黎准备交钱时,那女子摇摇头:“不卖,除非你将我妹妹也买了。” “她妹妹?” 沈黎奇怪的看向小厮。 小厮“呃”了一声,一时间不知怎么应答。 这女孩十七八岁,她妹妹只有十二三岁,更是瘦弱,已经无人问津多回,好在姿色不错,今日一早,已经送去添香楼调教,怕是过几日就可以接客了。 “她妹妹呢,我一起买了。” 沈黎从怀中摸出二十两银子:“这么多,应该够了吧?” “够,够!” 小厮见到银子,眉开眼笑,可转而犯了难:“大爷,这小妞的妹妹,早上已经送往添香楼,已经是卖掉了。” “混蛋!” 女孩咬牙切齿,将铁链摇的叮铃作响,可耐不得小厮分毫。 沈黎也劝道:“不如,你先跟我回去,你要是想救你妹妹的话,我也不会阻拦,但日后你得还上这十两银子。” 第35章:青楼找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见女孩还在倔强,沈黎继续劝道:“你留在这,无非是多看几个买家,若是卖不出去的话,怕是也与你妹妹一样下场。” “那我便能见到妹妹!” “你不会以为?你能带着你妹妹从添香楼逃出来吧?” 沈黎不屑的轻哼一声。 虽然他没去过青楼,但也知道,添香楼能成为金陵第一青楼,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其中打手肯定不会少,后院调教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如此禁卫森严的地方,两个弱女子想逃出来,怕是痴人说梦。 女孩依旧倔强:“逃不出来,也比与我妹妹两地分离的好!” “怎么,想与你妹妹同侍一恩客?”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龌龊!” 女孩啐了一口。 沈黎耸耸肩,想帮你,你却不识好歹,那便算了。 他转身便离去,那女孩见他即将走远,咬了咬嘴唇:“喂。” 沈黎停下脚步,轻哼一声,如此这般,搞得倒像是我花了钱求你入我家门了,一个丫鬟,如此傲气,难不成入了我的家门,还真得我服侍你? 他继续离去,那女孩终于急了,沈黎话糙理不糙,若是她真的卖不出去,极有可能与妹妹同侍一人。 “等等,我愿意卖给你。” 女孩大声喊道:“我求求你救我!” 沈黎这才停下来看向她:“先跟你说好,我买了你,允许你随时赎身,但是在你赎身之前,你是丫鬟,希望你认清自己的身份,否则我让你与你妹妹阴阳两隔,官府也是无话可说的。” “我明白。” 她轻咬嘴唇,放下了最后一丝自尊,眼眶再也盛不下泪水,缓缓的顺着脸颊滚落,在脏兮兮的小脸上留下一道泪痕。 十两银子,买下她,在卖身契上,沈黎看到了她的名字。 苗欢盈。 带着她,沈黎又从人市买下四个家奴,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以后有需要再买。 六人浩浩荡荡的涌入新宅子。 前院虽然看起来年久失修,但还是比较宽阔的,只是大门需要翻新,门前还要石狮子点缀,门匾等等,都需要购买,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前院也是下人住的地方,安排好几人后,沈黎便前往后院,当然,苗欢盈也住在后院。 暂时这里没什么家具,沈黎还是回自己的杨柳巷居住,不过一天下来,将家中乱七八糟的家具定了个差不多,这宅子临近城南街尾,虽然还是稍微有些偏,但住起来自静许多。 谁能想到,这才穿越一个月不到,自己就搬进如此阔绰的宅子。 至于后院,有东厢房与西厢房,沈黎先将东厢房装饰好,又在东厢房对面寻一处小房间,准备安排妞妞居住。 没办法,孩子大了,耽误爹娘生弟弟。 “我们什么时候去救妹妹?” 傍晚,等沈黎打算回去的时候,苗欢盈伸出双臂拦住他。 沈黎有些意外:“我什么时候答应和你一起去救你妹妹?” “你买下我,不就是也想买我妹妹吗?” “你怎么想的?” 他奇怪道:“你妹妹什么样的人,值得我花这么大力气买下她?甚至不惜得罪添香楼的人?而且,我从未说过,买下你,再去救你妹妹的话,并且!是你求我买你的。” “你……” 苗欢盈哑口无言,气呼呼的蹲在地上,随后渐渐抽噎起来。 她与妹妹相依为命,现在妹妹进了青楼,生死未卜,她又做了丫鬟,何年何月才能救回妹妹? 怕是那时,妹妹也不是完璧之身了。 沈黎走了几步,烦躁的挠挠头,发丝被他挠的凌乱,随风摇摆。 “行了,别哭了,我夜晚去添香楼看看。” 他不耐烦的说道:“先说好,我是去看看,不是肯定能救出你妹妹,你也看出来了,我无权无势,没有那么多的手段。” “谢……谢你。” 苗欢盈连忙道:“妹妹叫苗欢心。” 他叹口气,背着手走出自家宅子,一首小调渐渐响起。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 …… 秦淮河畔,添香阁楼。 有钱人的天堂,穷人一辈子都仰望不到的地方。 即使如之前沈黎一般放荡的泼皮,也是不敢来此地的,消费太高。 你见过有地痞流氓进入五星级酒店的吗? 极少。 那时候的他,若是欲火焚身,便会前往城南贫民窟附近的一些小黑窑,花上一两银子,叫出那些姿色一般的女子,配自己玩上一夜。 虽然姿色比不上林晴,但那些都是经过训练的女子,奇淫技巧弄的人流连忘返,良家女子,总是有些放不开手脚,再说了,家花哪有野花香? 沈黎站在添香楼前,深吸一口气,暗暗立誓。 我黄某,与赌·毒不共戴天! 那门前的两缕红灯笼,从三楼垂直落下,凉风习习,灯笼也随风悠然飘荡,宛若里面的姑娘在对恩客招手。 大爷来玩嘛。 等沈黎踏入添香楼后,便对眼前的景象所吸引。 灯红酒绿,姑娘们浅笑嫣然,或是嬉笑嗔怒,一个个如同春日彩蝶流连于花丛之间,莺莺燕燕,美不胜收。 沈黎咽下口水,原来,这就是青楼啊。 很快有小厮赶来:“这位大爷,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玩啊?” 他一身粗布麻衣,年岁又不大,加上在集市上跑了一天,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的。 老鸨妈妈看不上眼,自然招呼龟公前来打招呼。 沈黎也在电视上看过古装片,那些青楼,大多是老鸨出来亲自迎接的,怎么自己没这种待遇? 必然是自己的身份不够。 他从怀中摸索一番,拿出一千两银票,在手中掂量着:“你这里,都有什么样的姑娘啊?” 龟公眼睛都直了,在二楼陪客的老鸨看到他手中的银两,顿时也来了兴趣,急匆匆的下楼。 丰臀随着纤细的腰肢摆动,青丝罗裙下,雪白的大腿若隐若现,让人看了便想致敬。 “呦,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啊,登临寒楼,若是哪里有了些怠慢,还请公子勿怪。” 龟公连忙介绍道:“这位,是杨妈妈。” 这位杨妈妈,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保养极好,风韵犹存,一举一动都给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沈黎压下身体的燥热,解释道:“我是来找人的。” 第36章:人市交易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说你好端端的,借这么多钱干什么?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你一下子欠这么多钱,万一还不上,怎么办?” 林晴一进门,就气鼓鼓的叉着腰:“再卖我们娘俩吗?对不起,我们娘俩可不值一万两!” 沈黎乐呵呵的坐在小板凳上,也不说话,就这么笑眯眯的看着她。 “你笑什么笑?现在是很严肃的问题!” 林晴鼓起香腮,娇喝一声:“你给我憋回去!” “行行行。” 沈黎举手做投降状,随后抱起沈妞妞:“妞妞啊,你说,娘亲什么时候敢对爹大呼小叫了呢?” “什么时候都没有。” 沈妞妞思索片刻,最终下了个结论:“娘亲胆儿真肥!” 说着,还竖起大拇指。 林晴如梦初醒,随后羞恼的跺脚,跑进房间里。 什么时候,她敢开始指责沈黎了呢? 即使沈黎真的将她娘俩卖了,她也没敢当面指责半句。 她又羞又气,自己如此行径,与那泼妇有何异? 沈黎倒没怪她,越是在乎,越是容易情绪化,女人又是感性的动物,身为男人,包容一点她的小脾气也无可厚非。 夜幕降临,哄睡了妞妞之后,夜半三更,皎洁的月光洒落在大地上,透过窗台,落在房间内。 沈黎睡的正香,只觉被褥一松,随后一具温软的身体钻了进来,像只小猫般蜷缩在他怀里。 “当家的,对不起。” “现在对不起,晚了。” 他佯怒,黑夜中,若是接着微弱的月光细看,他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是我不好,不该对你发脾气,你别生气了。” “告诉你,今晚你就是磨破了嘴皮子,我才会原谅你……” 于是乎,一阵窸窸窣窣的宽衣声响起,在这宁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一夜春梦若一道蜿蜒溪水,缓缓流淌向黎明的终点。 …… …… …… 翌日一早,沈黎便带着全部家当,前往城中购买各种商品。 第一站便是人市。 马有马市,布有布行,人自然有人市。 这人市,是买卖下人的地方。 这是古代,奴隶主制度下,下人格外不值钱。 甚至比当时林晴的价钱更低。 按照一两的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块钱,林晴才被卖了六千,这期间还搭了个小的。 可这人市中,大多是十两,若是姿色稍微好一点的丫鬟,十五两到二十两不等。 丫鬟与奴隶又有所不同。 丫鬟如同现代的打工仔,每月休息两天,可回家探亲,若是选择在主子家继续服侍的话,还有额外的赏银。 至于月例,则是五十文到一两不等。 也就是说,一个月的工资,两百块钱不到。 若是丫鬟有了钱,可以选择赎身,但这种大多是没钱的,她们的出身也大多是穷苦人家的女儿,或是罪臣之后,花钱打点的话,不用进入教坊司服侍男人,做个下等丫鬟也比风尘女子要好一些。 还有家奴,也多是从人市购买。 沈黎挑了几个稍微顺眼的家奴,想了想,又看了看丫鬟。 当掌柜遣人拖着大铁链子将四五个丫鬟拖出来时,沈黎只觉心中微寒。 怪不得天道宗能风生水起,只凭人人平等一个宗旨,便能让这些下等人心甘情愿的为他们卖命。 在其他几个丫鬟纷纷哭泣哀嚎时,最后面的一个脏兮兮的女孩却倔强的甩着铁链,不屑的看向下面的买家。 尽管女孩满脸尘土,浑身散发着一股怪味,但也掩饰不住她明亮的眸子。 沈黎招招手,小厮立马屁颠屁颠的赶过来:“这位大爷,您看上了哪一个?” 上面的掌柜也在卖力的介绍,不时将女子的腰肢,大腿量一下,越是健壮一些的女子,越是得人青睐。 并不是以胖为美,而是作为丫鬟,若是手不能抗肩不能提的,到了主人家,怕是熬不过几个月就死了,那主人家就亏了。 也有人来这里是找老婆的,不过这些大多是穷人,像那种迎风摆柳的女子,也不适合穷人家的生活,干不了苦力,买回家没用。 所以在这人市中,牙口一般,身段苗条的女孩子,大多是卖不出去的。 等到真正卖不出去,好看的送入青楼,难看的,丢入秦淮河下游,免得浪费粮食。 最后面的那个女孩,始终无人问津,沈黎歪着脑袋观察她,见她粉拳紧握,牙关紧咬,似是对拿出来叫卖这件事极为羞耻。 “这个,多少钱?” 他伸手指向女孩。 小厮也歪着脑袋,细细的打量他。 面前的沈黎一身粗布麻衣,完全不像是有钱的主,更像是普通百姓,买这东西回去怕是做婆娘,怕是要亏死。 不过他也选择没有多问,笑嘻嘻的回道:“这位大爷,这个,只需十两银子,最便宜的一个,您啊,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 旁边一个同样粗布麻衣的邋遢中年人抠抠鼻子:“小兄弟,你是买婆娘吧?” 沈黎奇怪的瞪大眼睛:“此话怎讲?” “这买婆娘啊,得买年轻力壮的,像这种瘦不拉几,浑身上下也没有二两肉的,拿回去还得你伺候她,可是亏大发了,买了就是大大的上当!” 中年人一指中年最胖的女子:“我要这个!” …… 沈黎思忖片刻,总觉得这女子的倔强不屈与之前的林晴极为相似,就算买回去做不了事,大不了亏了十两银子吧。 “我买了。” “啥?” 小厮冷不丁冒出一句,随后连忙笑嘻嘻的说道:“可以可以,十两银子。” 一手交钱,一手卖身契书,这种卖身,是完全合法化的,而且需要在官府备案,若是谁家的仆人私自跑了,抓回来由主人随意发落,即使杀了也无妨。 等沈黎准备交钱时,那女子摇摇头:“不卖,除非你将我妹妹也买了。” “她妹妹?” 沈黎奇怪的看向小厮。 小厮“呃”了一声,一时间不知怎么应答。 这女孩十七八岁,她妹妹只有十二三岁,更是瘦弱,已经无人问津多回,好在姿色不错,今日一早,已经送去添香楼调教,怕是过几日就可以接客了。 “她妹妹呢,我一起买了。” 沈黎从怀中摸出二十两银子:“这么多,应该够了吧?” “够,够!” 小厮见到银子,眉开眼笑,可转而犯了难:“大爷,这小妞的妹妹,早上已经送往添香楼,已经是卖掉了。” “混蛋!” 女孩咬牙切齿,将铁链摇的叮铃作响,可耐不得小厮分毫。 沈黎也劝道:“不如,你先跟我回去,你要是想救你妹妹的话,我也不会阻拦,但日后你得还上这十两银子。” 第37章:出门找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见女孩还在倔强,沈黎继续劝道:“你留在这,无非是多看几个买家,若是卖不出去的话,怕是也与你妹妹一样下场。” “那我便能见到妹妹!” “你不会以为?你能带着你妹妹从添香楼逃出来吧?” 沈黎不屑的轻哼一声。 虽然他没去过青楼,但也知道,添香楼能成为金陵第一青楼,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其中打手肯定不会少,后院调教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如此禁卫森严的地方,两个弱女子想逃出来,怕是痴人说梦。 女孩依旧倔强:“逃不出来,也比与我妹妹两地分离的好!” “怎么,想与你妹妹同侍一恩客?”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龌龊!” 女孩啐了一口。 沈黎耸耸肩,想帮你,你却不识好歹,那便算了。 他转身便离去,那女孩见他即将走远,咬了咬嘴唇:“喂。” 沈黎停下脚步,轻哼一声,如此这般,搞得倒像是我花了钱求你入我家门了,一个丫鬟,如此傲气,难不成入了我的家门,还真得我服侍你? 他继续离去,那女孩终于急了,沈黎话糙理不糙,若是她真的卖不出去,极有可能与妹妹同侍一人。 “等等,我愿意卖给你。” 女孩大声喊道:“我求求你救我!” 沈黎这才停下来看向她:“先跟你说好,我买了你,允许你随时赎身,但是在你赎身之前,你是丫鬟,希望你认清自己的身份,否则我让你与你妹妹阴阳两隔,官府也是无话可说的。” “我明白。” 她轻咬嘴唇,放下了最后一丝自尊,眼眶再也盛不下泪水,缓缓的顺着脸颊滚落,在脏兮兮的小脸上留下一道泪痕。 十两银子,买下她,在卖身契上,沈黎看到了她的名字。 苗欢盈。 带着她,沈黎又从人市买下四个家奴,暂时不需要那么多,以后有需要再买。 六人浩浩荡荡的涌入新宅子。 前院虽然看起来年久失修,但还是比较宽阔的,只是大门需要翻新,门前还要石狮子点缀,门匾等等,都需要购买,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前院也是下人住的地方,安排好几人后,沈黎便前往后院,当然,苗欢盈也住在后院。 暂时这里没什么家具,沈黎还是回自己的杨柳巷居住,不过一天下来,将家中乱七八糟的家具定了个差不多,这宅子临近城南街尾,虽然还是稍微有些偏,但住起来自静许多。 谁能想到,这才穿越一个月不到,自己就搬进如此阔绰的宅子。 至于后院,有东厢房与西厢房,沈黎先将东厢房装饰好,又在东厢房对面寻一处小房间,准备安排妞妞居住。 没办法,孩子大了,耽误爹娘生弟弟。 “我们什么时候去救妹妹?” 傍晚,等沈黎打算回去的时候,苗欢盈伸出双臂拦住他。 沈黎有些意外:“我什么时候答应和你一起去救你妹妹?” “你买下我,不就是也想买我妹妹吗?” “你怎么想的?” 他奇怪道:“你妹妹什么样的人,值得我花这么大力气买下她?甚至不惜得罪添香楼的人?而且,我从未说过,买下你,再去救你妹妹的话,并且!是你求我买你的。” “你……” 苗欢盈哑口无言,气呼呼的蹲在地上,随后渐渐抽噎起来。 她与妹妹相依为命,现在妹妹进了青楼,生死未卜,她又做了丫鬟,何年何月才能救回妹妹? 怕是那时,妹妹也不是完璧之身了。 沈黎走了几步,烦躁的挠挠头,发丝被他挠的凌乱,随风摇摆。 “行了,别哭了,我夜晚去添香楼看看。” 他不耐烦的说道:“先说好,我是去看看,不是肯定能救出你妹妹,你也看出来了,我无权无势,没有那么多的手段。” “谢……谢你。” 苗欢盈连忙道:“妹妹叫苗欢心。” 他叹口气,背着手走出自家宅子,一首小调渐渐响起。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把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 …… 秦淮河畔,添香阁楼。 有钱人的天堂,穷人一辈子都仰望不到的地方。 即使如之前沈黎一般放荡的泼皮,也是不敢来此地的,消费太高。 你见过有地痞流氓进入五星级酒店的吗? 极少。 那时候的他,若是欲火焚身,便会前往城南贫民窟附近的一些小黑窑,花上一两银子,叫出那些姿色一般的女子,配自己玩上一夜。 虽然姿色比不上林晴,但那些都是经过训练的女子,奇淫技巧弄的人流连忘返,良家女子,总是有些放不开手脚,再说了,家花哪有野花香? 沈黎站在添香楼前,深吸一口气,暗暗立誓。 我黄某,与赌·毒不共戴天! 那门前的两缕红灯笼,从三楼垂直落下,凉风习习,灯笼也随风悠然飘荡,宛若里面的姑娘在对恩客招手。 大爷来玩嘛。 等沈黎踏入添香楼后,便对眼前的景象所吸引。 灯红酒绿,姑娘们浅笑嫣然,或是嬉笑嗔怒,一个个如同春日彩蝶流连于花丛之间,莺莺燕燕,美不胜收。 沈黎咽下口水,原来,这就是青楼啊。 很快有小厮赶来:“这位大爷,想找个什么样的姑娘玩啊?” 他一身粗布麻衣,年岁又不大,加上在集市上跑了一天,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的。 老鸨妈妈看不上眼,自然招呼龟公前来打招呼。 沈黎也在电视上看过古装片,那些青楼,大多是老鸨出来亲自迎接的,怎么自己没这种待遇? 必然是自己的身份不够。 他从怀中摸索一番,拿出一千两银票,在手中掂量着:“你这里,都有什么样的姑娘啊?” 龟公眼睛都直了,在二楼陪客的老鸨看到他手中的银两,顿时也来了兴趣,急匆匆的下楼。 “呦,这是哪家的公子哥啊,登临寒楼,若是哪里有了些怠慢,还请公子勿怪。” 龟公连忙介绍道:“这位,是杨妈妈。” 这位杨妈妈,看起来二十五六的样子,保养极好,风韵犹存,一举一动都给人欲罢不能的感觉。 沈黎压下身体的燥热,解释道:“我是来找人的。” 第38章:青楼赎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公子要找谁,盈盈?艳艳?还是小翠小绿小柳阿珍?” 杨妈妈从腰间取下一杆二尺长的翠绿烟枪,那烟枪一直别在她的后腰,烟枪被磨得翠绿发亮,烟嘴采用上好暖玉包裹,上面还缠着一段金丝,看起来极为精致。 她伸出烟枪,在烛台上点燃:“若是公子有意,奴家……倒也可以……” 说着,她缓缓凑近,一口淡蓝色烟雾伴随着口齿之间的香味喷在沈黎脸上,最后便腻歪在沈黎身上,上下其手。 这谁能顶得住? 沈黎艰难的咽下口水,我也是个小伙子,我才十九岁,我血气方刚,我迎风尿三丈,你可千万别再勾引我了,犯法的啊! 南无阿弥陀佛…… 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无量天尊…… 哈利路亚…… “如何呀,公子?” 这位杨妈妈,怕也是阅男无数,知道沈黎顶不住了,便越是凑上来,一把抓住沈黎的宝贝…… 沈黎面红耳赤,心脏砰砰跳个不停,这样下去,怕是他会沦陷,他连忙推开杨妈妈:“我是找一个叫苗欢心的女孩子,早上被人市卖到你们这里,我想买回去。” “买回去?” 杨妈妈沉默一下,深吸一口烟雾,缓缓的吐出来:“公子,若是想帮我们这里的姑娘赎身,怕是您手中的这些钱,不够哦。” 一千两都不够?卖过来怕才五两十两银子,这突然间翻了一百倍,这么黑? 沈黎瞪大眼睛:“那你说,要多少?” “未出阁的姑娘,最是水嫩,仅仅初夜,便能卖上一千两银子,况且公子找的这位欢心姑娘,身段极好,姿色上佳,若是加以培养琴棋书画,再教以房事之道,怕是日后五千两银子都不止呢。” 杨妈妈娇笑连连:“若是公子想拿初夜,还需添香楼调教几日,届时价高者得。” 妈的,纯属碰瓷! 沈黎只觉得七窍生烟,五千两,这不摆明了玩人吗? 这位老鸨倒是说的不错,所有青楼的花魁,为了取悦男人,所学极多。 有的男人喜好才女,那便要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除此之外,还要学会点缀妆容,穿衣搭配,如何才能显得出淤泥而不染,但又给人渴望采摘的感觉。 就像是纯欲系列。 不仅仅是琴棋书画,跳舞耍剑更得有大家水准,再就是身体保养,控制体重则是基本功,更重要的是永葆青春。 还有酒量,这个世界,饮酒作乐是常态,若是三两杯下肚便不省人事那是万万不可的,每一位花魁,豪饮三两坛烈酒都是信手拈来。 即使是连饮十八碗的武松,也不是她们的对手。 待到这些学成,青楼会请来专门的人,传授以闺房秘事,惹得男人欲罢不能。 相当于将几十个行业的顶尖者汇聚于一身,这种难度,不亚于考状元。 “你给个实在价,说实话,你培养一位卖身女,其中也有风险的,若是女子性子烈,跳河自杀,你不是亏大发了吗?” 沈黎像是劝刘大有那样劝道:“不如这样,我出一千两,你转手赚了九百多两,大家各取所需,不好吗?” 可这里是青楼,有的是办法治烈女。 杨妈妈咯咯笑道:“公子有所不知啊,我这开青楼的,若是连一个弱女子都治不了,怕是早就关门大吉了,况且,这些烈女,大多是没有尝到做女人的快乐,若是三次五次,十次八次,她们自然抱着恩客不撒手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软的不行,那……硬的更不行了! 秦淮河畔这么好的地理位置,添香楼都能在此地屹立多年不倒,鬼知道他有多少后台,鬼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打手? 他虽不至于手无缚鸡之力,但想在这地方闹事,自己的斤两显然不太够。 可答应别人的事情,做不到显得又有些丢人。 找万逸楼,貌似这货又拿锦衣卫做要挟。 还是去苏记牙行问问,若是他们有办法,到时候多弄两个人生产雪花糖,提高一下产量也未尝不可。 正当他打算回去时,楼上一阵歌声引起他的注意。 不仅仅引起他的注意,是所有人的注意。 “红豆……生南国啊,春来发几枝? 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 歌声婉转动人,又带着些许愁绪,飘荡在添香楼中,格外引人深思。 沈黎眼角余光透过一条门缝,里面一白衣青年怔怔的看向远方,看来是在思念远方的佳人,随后缓过神来,猛地搂住一旁的女子,一口亲上去,女子惊呼,随后,一阵阵春日余响高亢的响起。 这是表达对远方佳人的思念之情。 …… 他一头黑线,想必唱这歌的,是“传说中”添香楼中的头牌——小奴儿。 他也好奇,什么样的女人,竟能如此殃民? 不自觉间,他来到三楼。 只是,三楼中间垂下一道红色纱帐,在晚风中如涟漪一般飘荡,中间一道倩影,声音若婉转溪流,又如天籁般,只听其声,便觉得内心一片安宁。 周围各式各样的人,皆面生陶醉,悠然自得。 对面的酒楼三楼,万逸楼临窗而立,饮着小酒,借酒消愁。 他今晚没敢来添香楼,怕引人奚落丢面子。 他迷茫,他彷徨,他一筹莫展。 如何才能将沈黎拉下自己这条贼船呢? 正当他迷茫之际,透过窗户,刚好看到对面添香楼中,有一个熟悉的人影。 沈黎! 真的是他! 他重重揉了揉眼睛,一脸不可思议,随后,咧嘴笑了。 他丢下酒杯,扔了十两银子,顺着窗口飞出,进入添香楼。 …… “今晚,可有哪位公子还有佳句?” 一曲终了,小奴儿空灵的声音渐渐响起,这声音,带着阵阵魅惑,听了都让人走不动路。 众人细细思索,忽然有一人缓缓站起。 “小奴姑娘,在下苦思冥想多时,才偶得一佳句,请姑娘点评。” 来人一席白衣,在微风中衣决飘飘,他腰配暖玉,左手扶剑,右手执扇,当真是陌上颜如玉,公子世无双。 第39章:北方有佳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面前这青年,便是金陵四大才子之一的乌天然。 江南文风盛行,状元举人数不胜数,这位乌天然,也是一位举人。 “乌公子,还请赐教。” 红色纱帐内,可以看到小奴儿跪坐在地上,对其做了个“请”的手势。 周围其他士子,见乌天然出马,皆纷纷叫好。 输给乌天然,他们心服口服。 乌天然似乎很享受周围这种崇拜的目光,他扬起下巴,鼻孔朝天,缓缓吟哦道:“奈何深情留不住,万望才源滚滚来。只盼一日红纱开,妙俏佳人入我怀。佳人似玉美如仙,我如山鸡又似蟾。只待一句流百世,天君不如乌天然。” 一旁的沈黎扁扁嘴,这怕不是初中生的打油诗。 无趣。 他耸耸肩,还是出去想想办法吧,目前苗欢心在这里还算是比较安全的,至少青楼不会马上让她接客,而是培训一段时间,待到学成的时候,便会以高价卖出少女初红。 而人群中的万逸楼,岂会这么容易让他走? 他好不容易灵光一闪来了个馊主意,不试试怎么行? 也赶得巧,今晚沈黎刚好出现在添香楼。 如此良机,简直就是老天爷赐予。 他咧嘴一笑,不屑一顾道:“就这破诗?也能叫诗?垃圾!”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本来大家也不是十分看好这首诗的,只是冲着乌天然举人身份,多加恭维,日后自己考进士时,还能请教请教他。 于是乎,就有人打抱不平道:“你算什么东西?” 有人窃窃私语道:“那首相思,就是他写的。” 小奴儿微笑辟谣道:“万公子已经说过,那诗,是他抄的。” 此言一出,如同在平静的水面砸下一颗巨石,众人议论纷纷,随后声讨如雷贯耳,大多是叫骂。 “尔一个窃贼,也敢在此狂犬吠日?” “就是,汝看此人,尖嘴猴腮,腰细臀肥,岂不闻窃贼呼?” “真乃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也。” …… 万逸楼瞪大眼睛,我怎么就腰细臀肥了?这属于人身攻击吧? 他顿时不乐意了,舌战群儒,对方文绉绉的反击,而他就仨字——靠嫩娘! 这三字,直逼要害,顿时整个添香楼如同菜市场一般,嘈杂声不绝入耳,一群书生再也顾不上什么孔孟之道,君子之风了,纷纷问候对方爹娘以及祖宗十八代。 这场面,简直成了大型叫骂会。 诸葛亮舌战群儒,可万逸楼,舌骂群儒,他有真气,只需在声音中加入真气,便能达到扩音的效果,一时间,他还占据上风。 沈黎自知不好,万一这货祸水东引,说诗是抄他的,那这帮酸秀才所有的怒气,都会倾泻在他的身上。 他弯下腰,低下头,从人群中艰难挤出去。 好不容易到了楼梯口,只听后面万逸楼扯着嗓子来了一句:“我就是抄他的,他叫沈黎!” 所有人的目光顿时聚集在他的身上。 他讪笑两声,正打算继续往外挤去,前面几个人挡住了他的去路。 “这位兄台,有如此好文采,不如在此多写两句,让我等也领略一下兄台卓越的风姿。” 小奴儿美眸转动,她自然最早听到沈黎的名字,正好,这群人可以帮她考教一下沈黎,而自己也不必咄咄逼人。 若是沈黎肚子里没货,这群人,自然会教训他,若是沈黎是真才实学,她自然也能将其招入麾下。 沈黎被堵着出不去,只能连连摆手道:“你们别听他胡说,我就一看戏的。” 在他手指的方向,万逸楼早不知所踪。 “我知道他,他的确是沈黎,不过,只是贫民窟的一个泼皮无赖,平日里偷鸡摸狗,欺软怕硬,什么时候他也会作诗了?” 人群中,有人认出了他,想必也是贫民窟中人。 “对对对,他说的都对,那现在我可以走了吧?” 他实在不想和这帮酸秀才过多纠缠,若是论八股文的专业程度,即便是现代的博士,也比不上他们。 众人对视一眼,都发出不屑的哂笑:“一个地痞,也来凑热闹。” 地痞与士子的地位相差甚远,即便是士子打不过地痞,那地痞也不敢随意对士子出手。 如今大渝重文轻武,士子的地位水涨船高,各个地方都会给士子行方便,这也导致读书人心比天高,个个趾高气扬。 可沈黎越是退让,越让小奴儿狐疑。 难不成真的是欺软怕硬?还是故意藏拙? 那几首诗,她已经查过,朝中大儒并未写过此诗,那很大可能,还是面前的沈黎无所谓。 她朱唇轻启,声如天籁一般:“这位公子,若是能写出传世之词,奴家愿与公子把酒言欢,共度良宵。” 一直以来,她都对自己的容颜很有信心的,只是,今日沈黎却让她吃了瘪。 “没兴趣。” 沈黎十分果断的要下楼,却被面前的人再次堵住。 一而再,再而三,即便是他,也有些恼火:“你们到底要干什么?朗朗乾坤,还想绑人不成?这是君子所为?” 乌天然摆摆手,示意面前的人退去。 沈黎冷哼一声。 “公子,真的没兴趣吗?” 红纱缓缓打开,小奴儿的真容映入众人眼帘。 樱桃口,柳叶眉,琼鼻,褐瞳中点点星光,包罗万千星辰。 实际上,这不是她瞳孔本来的样子,而是施展了一种手段。 “媚术?” 远处的万逸楼,透过添香楼的窗口看进来,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别是这小子着了道,到时候说个干干净净吧?” 沈黎只觉头重脚轻,面前的女子如九天下凡的仙女一般,既圣洁,又妩媚,令人遐想连篇,只觉得有什么话都想跟她说出来。 他重重的眨了一下眼睛,顿觉脑海清明了许多,但那股迷醉感久久不能散去。 “公子,写一首嘛。” 小奴儿微笑。 这一笑,让沈黎只觉得,若是自己不照办,便是对仙女的侮辱,对仙女的不尊重。 自己必须要遵从她的意愿,她就是女神,自己若是拒绝,便是罪恶。 他头晕目眩,晕晕乎乎,轻轻吟唱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第40章:曲折命运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个添香楼三楼,寂静一片,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如雷贯耳。 就连小奴儿,也惊讶的合不拢嘴。 她心神放松间,逐渐取消了媚术。 沈黎只觉捆绑在身上的那条无形绳索突然消失,他大口的喘着粗气。 这女人,会妖术。 他自顾下了个定论,随后趁着众人沉迷诗句未醒时,钻入人群消失不见。 这都什么事,自己去青楼解救苗欢心,差点把自己卖了。 冲出青楼后,他头也不回的冲进车马行,租了辆马车后,一路快马加鞭的逃回贫民窟。 可是,没走多远,车厢外响起一阵敲击的声音,随后,一个人影飞了进来。 他浑身汗毛竖起,莫非是哪家强人劫道? 正欲举起拳头时,万逸楼的脸笑眯眯的伸了过来。 “你干什么?大半夜的,人吓人,是真的会吓死人的!” 他长出一口气。 万逸楼笑嘻嘻的说道:“不错啊,小哥,媚术都没留住你。” “什么媚术?” “那女人是不是看了你一眼,你就走不动道了?” 沈黎回想一下,果真如此,他瞪大眼睛:“世上还有这种东西?” “有些事,你了解太多对你不好,你只需要知道,这东西,是邪术。” “邪术又是什么?” “你怎么这么多问题?” 万逸楼有些不耐烦,但想到他对自己作用很大,还是耐心解释道:“邪术分为两种,习武之人中的邪术,就是摄人心魄一类的术法,或是控制人偶,那都是歪门邪道,还有文人口中的邪术,大多是从西洋传回来的,我了解的不多,这些邪术之人,大多说咱们住在一个球上,什么地是个球,不明白,搞不懂,他们还说自己是什么学派……” “科学?” 沈黎试探的问道。 “对!就是科学。” 万逸楼猛地一拍他的大腿,疼的他龇牙咧嘴。 沈黎瞪大眼睛,这个世界,已经有了西洋航行的先例了,带回来的科学,居然被大渝的人们认为是邪术? 也是,科学的认知里,这世上没有鬼神,那皇帝陛下作为天子,作为上天的代表,可就成了赤裸裸的谎言了,有皇帝陛下在,这种流言绝对不允许发生,这会影响他的统治,所以,科学被称为邪教也很正常了。 “至于你今晚中的媚术,只是众多邪术一个小小的分支,相传这种媚术,是由苏妲己所创,练至顶层,祸国殃民也不为过,所以,我说天道宗是邪教,没错吧?” 万逸楼摸着下巴:“不过,想破解这种媚术的方式很简单,不要看她的眼睛,便不会中术。” “有点难。” 沈黎摇摇头:“干脆我以后不过去就可以了。” “你过去看看吧,加入天道宗,到时候有什么事只需一纸飞鸽传书,若是灭了天道宗这颗毒瘤,你便是大功一件,到时候陛下定会赐你官位,你不是想当官吗?” “现在不想了。” 越是说的诱人,沈黎越不会去做,锦衣卫作为一个特务组织,成天喊打喊杀的,自己这没有修为傍身,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很快,马车到了杨柳巷,他付了银子后,朝着巷子内走去:“你不要白费力气了,我还是那句话,我现在吃穿不愁,家庭和睦,不会为了做官铤而走险,连命都不要了。” 万逸楼气急:“总有一天你会答应我的!” 说罢,他隐入黑暗中。 …… …… 四更天,街道人群愈来越少,添香楼依旧人声鼎沸,不过小奴儿已经“下班”了。 她坐在闺房中的铜镜前,铜镜光滑,清晰倒映着其绝美的容颜,身后侍女一点一点的摘掉她青丝上的发饰,毁去缠绕的发髻,又摘去耳坠。 “小兰,查了吗?” “查过了,圣女大人。” 身后小侍女放下朱钗,盈盈一福道:“这沈黎,祖上是金陵本地人,在此扎根多年,其祖父时期,在城南开了个小酒馆,一家人勉强糊口,到沈黎这一辈,生意每况日下,这沈黎自成婚后,便染上酗酒赌博的毛病,家中一些薄产被输的干干净净,最后不得已搬迁贫民窟中,就连那破房子,也是其岳父不忍,花钱租赁的。” “他可考过童生?” “未曾有过,大字不识。” 小奴儿若有所思的起身,走到案前整理一下衣裙跪坐下来,将桌上的纸卷打开,一副行云流水的书法便让人心生惬意,何况是诗中极为优美的诗句。 侍女继续说道:“前些日子,他将妻女卖掉,作为赌资,第二日赌坊前来拿人,他又拼命护住妻女,欠下一百两的借贷,随后去牙行拿了一下红糖,不久便炼制出晶莹剔透的雪花糖,大赚一笔,今日还买了宅子,现欠苏记牙行一万两银子。” “这些经历,倒是极为曲折。” 小奴儿纤纤玉指揉了揉光滑的额头:“再查,这其中,应该有什么不对。” 若是沈黎听到,定然惊呼,大姐,你险些将我底裤颜色都查出来了,还有什么不对啊? 可小奴儿听出了端倪,有些事情,太突兀了。 大字不识几个的人,突然会做事,家产败完的人,短时间聚集这么多财产,这里面,有秘密。 第41章:熟人上门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沈黎便起床前往苏记牙行,自家的丫鬟苗欢盈的妹妹,苗欢心,还在添香楼呢。 事情没搞定,他总有些不太敢去自己的新宅子。 “这,倒有些难办了。” 牙行掌柜詹良才捋着山羊胡子,眉头紧锁。 他们是商人,虽然说结识一些官府的人,但添香楼也不是强行掳人,而是真金白银买回来的,即便是报官,官府也拿他们没办法。 “我每个月给你的产量,翻一倍。” 沈黎加大筹码,区区一倍的产量,他还不放在眼里。 “你加十倍我也解决不了此事啊。” 詹良才苦笑道:“沈小哥,人家是正当买卖,并不是强行夺人,我们也没办法。” “那你们出马,添香楼不卖你们个面子吗?” “添香楼做的生意,可比我们大的多了。” 他摇摇头:“金陵的添香楼,不过是顺天的分部,像这种青楼,人家可是有十几家。” 青楼还能连锁? 沈黎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 不过,自己拿一倍产量做筹码,对方也不接下,说明此事十分棘手。 他挠挠后脑勺,叹口气。 事到如今,还是对那苗欢盈实话实说了,她若不愿留在自己家里,便替她消了奴籍,放她自由。 毕竟十两银子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并不多。 詹良才也留了个心眼,现在天气逐渐炎热,白糖不容易保存,尤其是这种粒粒分明的白砂糖,天气热起来后,白糖逐渐融化,形成一大坨的白糖,那样白糖的价值会大打折扣。 眼下他并不敢收那么多的白糖。 他眼看着沈黎离去,若有所思的捋须:“终究是少年人,为一奴籍女子,东奔西走的求人,不过有弱点,便可生财。” …… 沈黎思忖再三,还是回到自己的新宅子。 新来的家奴,都想好好表现,将宅子各处打扫的干干净净,苗欢盈在后花园除草,而几个家奴在池塘中打捞腐烂的水草。 请来的泥瓦匠顶着烈日,辛勤的修缮屋顶以及院墙各处,刷上白灰后,让人眼前一亮。 虽然修缮的东西还没有完全装好,但各处已经焕然一新,相信不久后,宅子又散发出勃勃生机。 看到沈黎,池塘中间的家奴停下手中活计,站在原地躬身道:“少爷好。” 而苗欢盈显然还没进入丫鬟的状态,她呆呆的看着沈黎空荡的身后,不由质问道:“我妹妹呢?” “呃……” 沈黎摸摸鼻子:“抱歉。” 这意思便是无能为力,苗欢盈顿时如同泄气的皮球,一屁股瘫坐在地上,似是不想让沈黎看到他的窘态,背对着沈黎,默默抽噎起来。 “我尽力了。” 沈黎走上前,拍拍她的肩膀,默默的看向远方。 他能力有限,怕是无法从添香楼这个庞然大物中捞出苗欢心来。 这让他愈发觉得自己渺小,还是赶紧弄钱,弄身份,虽然现在自己看起来衣食无忧,但这个世界等级森严,大吃小,小被吃,他不想成为被吃的那一个。 可是,做官的途径,到底在哪里呢? 锦衣卫还是算了。 …… 添香楼内,小奴儿伏案而坐,托着香腮若有所思,桌案上,是那首北方有佳人。 看那娟秀的字体,不难猜出,这是她后面誊写下来的。 “沈黎,沈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可不是普通的女子,若是一首诗便让她春心荡漾,想入非非,那这天道宗的圣女位置,也轮不到她来坐。 侍女出去了一晚,直到午时才回来。 “圣女,查到了一些。” 侍女小兰躬身一礼:“这沈黎,又在城南买了宅子,买了家奴,现在正在修缮宅子,这家奴中,有一丫鬟,唤作苗欢盈,她有个妹妹,叫苗欢心,被卖到添香楼,昨晚沈黎前来赎人,杨妈妈不愿意,他闲逛之下,这才来到三楼。” “他可有修为傍身?” “并没有。” 小奴儿只觉自己有些明知故问,昨晚若不是自己停下媚术,那小子根本逃不掉,更别说有修炼过了。 侍女小兰将沈黎的生平汇总成一张纸,摊在桌案前,供圣女思考。 “奇怪了,这人很不,寻常。” 小奴儿歪着小脑袋,紧蹙眉头。 没有任何读书经历,却能出口成章,家财被败净,忽然又弄出来个配方,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走,咱们去会会这位沈黎。” 她对着纸上的生平,思索再久,也想不出沈黎为什么会突然变化,百闻不如一见,还是去与真人沟通沟通,再做打算。 现在天道宗正值用人之际,此人若是有真才实学,天道宗是非常欢迎他的加入。 她换了一身轻便衣物,墨绿色长裙直垂脚边,三千青丝随意挽在脑后,用一发簪绑住,那些名贵的首饰一件没带,这么看来,倒像是哪家的大家闺秀。 只是,她无意识之间散发出的媚意,总会勾引路人多朝她看上两眼。 她想找到沈黎,简直轻而易举。 半柱香不到,她便带着侍女,来到沈家大门前。 门前小家奴询问一下,便匆匆进来汇报。 沈黎皱着眉头,姜奴?自己貌似不认识这个女子。 而且整个大渝,貌似没人敢姓姜吧? 这姜姓,可是皇家姓氏。 带着种种疑惑,他走到宅子朱红大门前。 小奴儿。 他瞳孔微缩,这女人,找自己竟找到此处了,就连万逸楼,也不知道这座宅子的所在,她是如何知道的? 虽然他不知道小奴儿的身份,但万逸楼说了,媚术是邪术,再加上万逸楼威逼利诱的让他加入锦衣卫,就是为了查小奴儿,说明这个小奴儿的身份绝对没那么简单。 “沈公子可让小女子好找呢。” 小奴儿轻笑一声:“小女子大老远的跑来,沈公子难道要让小女子在外说话吗?” 沈黎四下望去,连忙道:“快点请进。” 若是万逸楼跟踪小奴儿,怕到时候又有什么误会发生。 他猜到有人跟踪小奴儿,却没猜对是谁跟踪小奴儿。 街尾墙角后,两个青年,俏脸红扑扑的,晶莹的汗珠顺着额角低落在衣领上,若是有心人细看,便能发现他们的嘴角,只有细密的绒毛,并无半点胡须。 其中一人冷哼道:“当真刁民,竟与天道宗勾搭,还好有人通知,否则我们到现在还不知道小奴儿在这里有据点。” 第42章:苗家姐妹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敢问沈公子,师承哪位大儒呢?” 沈府大厅内,小奴儿的微笑宛若春风拂面,可她目光灼灼,其中似是星辰涌动。 沈黎暗道不好,吃了第一次的亏,万不可再上当,想到万逸楼教给他的办法,他连忙避开小奴儿的目光,低头看向杯中游荡的茶叶道:“念过两年私塾,师承村头王先生,论大儒万万当不起,我也只是随便写写,切莫当真。” 小奴儿自然知道媚术没起效果,便装作一脸可怜巴巴的问道:“是奴家样貌太过丑陋了吗?公子为何不看奴家?” “并没有,姑娘美若天仙,多看一眼便是对姑娘的亵渎。” 老实说,这面前的小奴儿,与电视里的神仙姐姐有几分相似,可她身上多了几分媚意,少了神仙姐姐那股冰清玉洁。 可这股媚意,一般男人受不了。 小奴儿被逗的咯咯直笑:“那公子还是多看奴家两眼吧。” “不了不了。” 沈黎摇头拒绝,再不看向小奴儿一眼。 他盯着茶水中欢快飘荡的茶叶若有所思,若是面前的是瞎子,是不是她的媚术就无效了? 小奴儿见他不看自己,也不急不恼,笑吟吟的问道:“公子诗中,北方有佳人,敢问这个北方,可是大渝以北?” “啊,算是吧。” 沈黎也不知道这诗中的北方到底是什么意思,便随口应付。 “可,大渝以北,便是狼族,公子的心上人,莫非是狼族中人?” “不是。” 他摇摇头:“北方只是一个方向。”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小奴儿忽然道:“像公子这种大才,若是在朝中没有一席之地,实在是有些屈才了。” “我不想做官。” 实际上他是想的,可这小奴儿提出做官,自己若是表现出十分感兴趣,那小奴儿的下一句便会提出扶持他做官。 虽然不知道小奴儿什么身份,但她绝对没憋什么好屁,若是让锦衣卫的人误会,到时候抓过去严刑拷打,岂不是遭了无妄之灾? “那公子喜欢文学,想必什么书都读过吧?” “我也不是非常喜欢文学,一般般吧,算是一点点兴趣爱好。” “看公子新搬的宅子,必定是花销极大吧,若是需要……” “打住,我暂时不缺钱,而且我对钱不感兴趣,我从来都没碰过钱。” …… 小奴儿蹙起眉头,寻常人,必定有些兴趣爱好,男人,莫非是钱,权,女人。 钱权沈黎都不要,甚至文学喜好也一般般,那爱好只有女人了。 她依旧不死心的询问道:“不知公子可否有心上人?” “我的心上人,就是我夫人。” 沈黎默默的喝茶,有一瞬间,他貌似抓住了对方的思路,对方不断询问他的爱好,莫不是抓住他的软肋,从而达成某项目的。 小奴儿气急,但又不好发作。 “既然如此,奴家便不叨扰了,先行一步。” “慢走,不送。” 沈黎的态度依旧不咸不淡,甚至她起身都不看她一眼。 她眼珠微微转动,嘴角扬起一丝笑意。 起身后,她忽然“哎呀”一声。 沈黎下意识的看过来,正好对住她的双眼。 那双眸子中的褐色瞳孔,散发着点点星光,令人无限迷醉。 “公子,请问,我好看吗?” 她的声音飘渺不定,虚虚实实,既空灵,又有种在耳边呢喃的感觉。 “好看……” 沈黎顿时如醉酒一般,脸色酡红,只觉浑身无力,想找个舒服的床铺躺下,一觉睡到天荒地老。 他自知中了媚术,一时间也没解救的法子,至于不看她,那只是预防。 看了她一眼后,便深陷泥潭,再也拔不出来。 他也不会真气,也没练过武,只得一狠心,伸出二指,探入大腿内侧,用指甲掐住最嫩的一片肉,猛地一拧。 …… 这种疼痛,寻常人难以忍受,他顿时浑身一个激灵,幡然醒悟过来。 小奴儿讶然,这是一个普通人? 这种意志力,常人根本不能及,此人灵魂对肉体的掌控,已经超过一些专门修炼的人了。 她对自己的媚术十分有自信,即便是五品高手,猝不及防下也有中招的可能,别说一个普通人了。 沈黎醒来后,只觉大腿一侧火辣辣的疼,那种疼,实在是太过揪心,不过他也有些得意,嘴角扬起道:“小奴儿姑娘,可还有其他事情?” “奴家听说,沈公子昨晚找杨妈妈买个人?” 小奴儿收起心中讶异,继续询问道:“莫非此人,对公子十分重要?” “倒也不是,那是我家丫鬟的妹妹,我想两个一起买回来。” “敢问,公子是在何处买的此人?” “人市。” 小奴儿忽然展颜,自顾自坐回原地笑道:“公子可买到那位妹妹了?” 沈黎摇头,看小奴儿十分轻松的样子,他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按道理说,媚术被破,她应该生气,郁闷,甚至大打出手,可现在的她,谈笑风生,哪里看得出吃瘪的痕迹? 这让沈黎有种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憋屈,他摇摇头:“没买到。” “奴家可以跟杨妈妈好好说说,毕竟奴家在添香楼,还是有些地位的,杨妈妈或许听奴家一二,至于钱财,奴家便先为公子垫付了。” 这么好? 沈黎眼珠微微转动,总觉得这里面有诈。 可这苗欢心自己的确要救的,而且小奴儿也不要什么回报。 天下,有免费的午餐么? 他有些狐疑道:“姑娘需要在下做些什么?” “公子心善,奴家钦佩的紧呢,哪还敢要什么回报?若是公子实在过意不去,便请公子赋诗一二,奴家藏于枕间,日夜拜读。” “我得考虑考虑再写。” 沈黎心中疑惑更浓,貌似,自己好像掉进一个无名大坑了。 “无妨,那小女子先行告退了。” 小奴儿盈盈一福,领着侍女,莲步轻移,渐渐消失在沈黎的视野中。 沈黎一脸懵逼的看向大门,究竟我做了什么? 同样疑惑的,还有小奴儿的侍女。 “圣女大人,这人,就这么给她了?” “这苗家二女,做了沈黎的丫鬟,他便是我们的人了,无需招揽,到时候他会求着我们庇护的。” 小奴儿扬起下巴,露出修长白皙的脖颈,微笑道:“你去查查这二人的背景吧。” 第43章:深夜大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行了,人家说,你妹妹没事,改日送到府上,你就安心在这住下吧。” 尽管沈黎心中疑惑种种,但好在是人回来了。 他回到家中,林晴正在卖力的炼糖。 以她的思想,万事不欠人,万事不求人,欠人一分钱,夜晚便难以入睡。 如今却是欠了一万两,她得辛辛苦苦做很久才能还上这笔钱。 沈黎从身后一把揽住她:“不用这么辛苦,放心吧,我敢借那些钱,就一定能还上,你家相公的手段你还不清楚吗?” 说着,他从身后将一包食物放在桌上。 “讨厌,妞妞还在家里呢。” 林晴连忙挣脱开来:“新宅子的事情,怎么样了?” “下人们等着少奶奶去验房呢。” 沈黎打趣道:“今晚收拾收拾,明日一早,咱们便搬家了。” “好。” 林晴虽然嘴上怪罪,但也期盼住上那样的房子,谁不想自家丈夫出人头地,带领一家人过上美好的生活呢? …… 夏日来临,昼长夜短,直到戌时,天边的火烧云才渐渐散去,有钱人家躺在花架下,悠闲的听人唱着小曲儿,而有权的,则在秦淮河畔的竹林中,泡上一盏香茗,和人对弈。 “我不太同意你这种做法。” 唐老和面前的少年对弈,一旁的万逸楼盘坐在地上,拿着苹果用力啃着。 他含糊不清道:“我只是嚎了一嗓子。” 事情的经过,他已经跟唐老说过,无非就是想办法让沈黎为自己做事,加入锦衣卫,而这个办法,就是让他进入小奴儿的视线,足够引起小奴儿的注意。 事实证明,小奴儿的确对他感兴趣了。 可是,事情的发展,又有些出乎他的意料。 西厂,发现了沈黎。 以他们的行事风格,怕不是夜幕降临,便派人将沈黎抓走,一番严刑拷打,是反贼还是良民,自然出结果。 “可此事,毕竟是你一手推动的。” 唐老叹口气:“一个升斗小民,被你逼到这幅田地,你还说与你无关。” “正好啊,我便借助西厂的手,整治一下这个小愣头青,到时候我再将他捞出来,他自然对我感激涕零,我再吓唬吓唬他,他自然哭着求着加入锦衣卫寻求庇护。” 万逸楼嘿嘿笑道:“我就跟他说,若是没有我锦衣卫的庇护,西厂杀他一家,如碾死蚂蚁一般,若是他识时务,加入锦衣卫,同为陛下办事的,西厂自然会给我三分薄面。” “入了西厂大牢,你真的会有把握将人捞出来吗?” 唐老轻哼一声:“现在的锦衣卫在西厂面前,没有面子。” 诚然,现在的西厂如日中天,尤其是陛下有意提拔与东厂对立,所以对西厂的恩惠也是格外的多,这也导致西厂的人,各个目中无人,管你官居几品,又管你修为多高,通通不给面子。 万逸楼愕然:“他们的人,有这么嚣张么?” “还跋扈呢。” 唐老食指敲了敲桌面,示意面前的少年落子需谨慎,这少年,正是他的孙子,唐麟。 “所以,我劝你,能护住这少年,尽量护住,若是进了西厂大牢,怕是只有陛下开金口了,即使你哥,也捞不出此人。” “行吧,我去看看。” 河边晚风拂面,很是清爽,秦淮河畔上不时看到江灯渔火,在黑夜里若隐若现,万逸楼独自站在河边,衣摆随风舞动,逐渐凌乱起来。 他很纠结。 眼看的大好良机,不容错过,可就像唐老说的,现在不救,若是沈黎真进了大狱,怕是没机会了。 就此放过,他又有些不甘。 最终,他默默握紧拳头,朝着黑夜中掠去。 竹园小筑内,唐老看向远方,轻叹一声:“这天,怕是要变了。” “爷爷,好好地天,怎么会变呢?” “因为有妖人作祟啊。” 他伸个懒腰:“行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那阿姐呢,阿姐不是说要来金陵吗?” “应该是吧,你可以修书一封,问问她。” …… …… …… 夜半时分,杨柳巷内的屋顶上,两个黑衣人金鸡独立于檐角上,皆冷冷的看向沈黎的小院。 虽然是黑衣,但和之前刘大有手下的黑衣完全是两个材质,这两人身穿的黑衣乃是上好蚕丝打造,透气性极强,且衣服韧性极好,除此之外,这种蚕丝所制衣物穿在身上极为轻便,有钱的人不一定穿的起蚕丝,只有有权的人才有资格穿蚕丝衣物。 两人黑色面巾挡住大部分的面容,但从露出的皮肤来看,极为白皙且细腻,就连有些女子也不如他们。 “上。” 其中一人招手,另外一人从腰间缓缓拔出一把长剑,那剑约莫二尺宽,却极为柔韧,被男子当做腰带缠于腰间,拔出后长剑拼了命的摇晃。 而另外一人,手中寒芒尽显,不见兵器,待五指张开,却是一把峨眉刺。 两人心有默契,几乎同一时间,俯冲而下,一左一右,冲向沈黎家中的东西房间。 就在二人快到院子时,忽然一道黑影出现,长刀出鞘,照亮整个小巷。 来人刀势凶猛,且修为极高,若是两人执意向前,便是一死一伤的局面。 电石火花之间,两人默契的分散开来,并同时往后退去。 虽一招未过,但胜负已见分晓。 来人自是万逸楼,这家伙平日虽看起来不着调,但五品高手的实力在那里摆着,欺负两个七品,简直是信手拈来。 三人呈三角之势站立,两人很是警惕的看向他。 “五品?” “滚。” “你到底是何人,有种的,报个姓。” “说的像是你们有种似的。” 万逸楼不屑的冷哼一声:“再多说一句,小爷让你见不到你们的厂公。” 实力差距摆在眼前,这赤裸裸的侮辱两人就是再气愤,也得吞下去。 “阁下深夜拦人,怕是蓄谋已久,得罪我们,即便你是五品高手,怕也难以脱身。” 既然对方都提及厂公了,自是知道两人身份,两人对视一眼,企图搬出西厂的身份吓住万逸楼。 西厂的势力如日中天,又深得皇帝陛下信任,去哪里不是螃蟹横行一般,岂会像今日吃瘪? 这黑衣人若是识趣,自然退去。 万逸楼也不是吓大的,他就抱着一个宗旨,大不了老子入山林,落草为寇,所以素来行事乖张,无所顾忌。 见对方还在讨价还价,他眉头一竖,提刀冲向其中一人。 第44章:天道宗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刀芒闪烁,一道亮光劈开了黑夜。 一枚耳坠落在瓦砾上,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清脆。 那拿峨眉刺的阉人,连一招都没走过,便被削去了耳朵。 “你!” 拿着软剑的阉人气急,手中软剑如他此刻心情一般,跌宕起伏。 他可不敢再上,七品和五品之间,相差两个境界,这么下去,完全就是找死。 “山高水长,阁下,后会有期。” 他低声尖喝一声,收起软剑消失在茫茫夜色。 另外一人连耳朵都不敢捡,灰溜溜的逃走。 万逸楼目光深邃的看向两人离去的方向,身上翻涌的真气渐渐消失,长刀入鞘,他蹲在屋顶,盘算着接下来怎么做。 嗯,凭什么小爷还在熬夜,你沈黎睡的这么香? 而且小爷还刚刚得罪了西厂的人。 越想越气。 他跳入沈黎小院,敲响了房门。 沈黎猛然惊醒:“谁?” 他最近睡觉也是半睡半醒的状态,主要是怕天元赌坊的人前来报复。 那些流氓地痞,老大被杀,自然会想讨个说法,或是前来敲诈钱财,他有白糖配方的秘密,在天元赌坊那里怕是已经公开了,难免有人为了钱铤而走险。 “赶紧起来。” 万逸楼不满道:“感谢我。” “感谢你?” 沈黎一脸不解,很快穿着衣服,披头散发的从房间走出。 他端着油灯,看向外面,果然是万逸楼。 “倒茶,你知道不知道,你刚刚差点就死了。” 万逸楼一脸傲娇,大步一迈,跨过门槛,随后一屁股坐在凳子上,年久失修的凳子顿时发出一阵惨叫。 沈黎更加迷惑了,但看他风尘仆仆,衣领上还有少许血迹,倒不像是说假话,他奇怪道:“是天元赌坊的人?” “那几个小瘪三,才不值得老子出马。” 万逸楼咕嘟咕嘟喝下几口茶水,接着喘气道:“是西厂的人。” 接着,他将事情来龙去脉说给沈黎。 “今日,小奴儿来找过我。” 沈黎思忖片刻:“那个时候,应该是西厂的人跟踪,发现了我。” 他叹口气,自己只是想做个升斗小民,这些破事怎么就能轮到自己头上了? 也怪面前的万逸楼,要不是这货,小奴儿至于对自己感兴趣吗?她又至于前来找自己吗?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就是万逸楼。 他面色有些不善的看向万逸楼。 “现在,咱们可算得上是一丘之貉。” 万逸楼有些心虚的翻了翻白眼,见沈黎脸色更不好了,又补了一句:“一条绳上的蚂蚱。” “大哥,我什么事情都不知道,你便将我扯入这个漩涡,现在,你不应该解释解释吗?” “你之前还不想听来着。” “那我现在听与不听,有什么区别?”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我是造了什么孽,遇上了你?” 万逸楼连忙转移话题。 “先从小奴儿说起吧。这小奴儿,是天道宗的人。” “天道宗,有些玄幻的名字。” “这是一个以修炼天道,普渡众生为幌子的宗门,他们自称可以沟通上天,参透天理定数,是神在人间的化身,他们的存在,是带领众人脱离苦海。” “嗯,与佛家有些相似。” 沈黎摸着下巴:“然后呢?” “你别打岔,听我说下去。” 万逸楼白了他一眼:“他们给穷人灌输的思想便是,人人平等,三教九流都是一样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现在的世界,等级太森严了,穷人被剥削了一辈子,他们要带领那些人,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世界,皇帝吃什么,他们吃什么,而且,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这种尊卑有别的古代,“人人平等”四个字便是谋反的罪名。 别说皇帝陛下容忍不了他们,就是士族们,也不会容忍他们。 “他们给百姓们灌输思想,煽动百姓谋反,自称是上天派下的使者,解救他们的,他们手中的圣水,可使枯木逢春,喝下一口,几年不用再吃饭了,他们洒下恩惠的疆土,是可以直接食用的,那是圣土……” 沈黎瞠目结舌:“这是……洗脑?” “若是国家安定繁荣,这种邪教自然没有发展的土壤,可若是遇到战乱的地方,这些言论,便会在那些难民心中埋下一颗种子,时间一长,你猜猜这些难民会做些什么?” “谋反。” 这岂止是种子,简直就是在心里栽种一棵参天大树了,这些百姓苦不堪言,自是对朝廷产生怨念,再一经煽动,匹夫终将一怒。 “答对了,一旦战争出现,难民的数量难以估量,若是他们进行煽动,将会组成一个不小的大军,朝廷若是强势,还能镇压,若是朝廷兵力不足,怕是改朝换代也是可能的。” 沈黎闭上眼,这种情况,历史上已经有多次发生,太平天国,白莲教,天理教等等等等…… 这些教派,在当时,已经撬动了江山社稷,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百姓,还是比较单纯的。 “他们招揽的,不仅仅是那些大字不识的百姓,还有你这种文采斐然的文士,或是拥有统领经验的将军,招揽手段,钱,权,色,或是其他的,武者送与绝世秘籍,文士送与失传著作,官家赠与权势,让其官运亨通,将军赠送军权……” 万逸楼摊摊手:“这些人,只以为加入的是个小组织,只是时间长了,想退出已经来不及。” 沈黎双手抱胸:“难道就没有真正的清流?不贪财,不好色的?” “招揽不进来,又暴露了身份,便……杀。” 万逸楼嘴角扬起一丝幅度:“怎么?你今天答应了吗?” “她没有明说。” 沈黎摇摇头,心中却是一万头草泥马奔过。 老子招谁惹谁了?先是西厂,又是天道宗的,还有个锦衣卫虎视眈眈。 他叹口气:“现在我是怎么办?” 这三家,都不是刘大有可以比拟的,想弄死他只需动动手指头。 “加入锦衣卫吧,起码我还能护你周全,整个金陵城,没有几个五品高手。” “那我还不如加入天道宗。” “你今晚加入天道宗,不出一个时辰便会被砍成肉泥,你信不?” 万逸楼不屑的冷笑一声:“现在是西厂也在盯着你,你以为今晚我逼退他们,明天他们就不会来了吗?” “那我考虑考虑吧。” 沈黎叹口气,望向门外逐渐出现的晨光,心中愈发郁闷。 第45章:搬家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逸楼走了,如同得胜的将军一般,走路也轻快了几分。 沈黎答应入锦衣卫是迟早的事,这已成定数。 至于西厂盯上他,大不了解决了西厂。 一帮土鸡瓦狗,金陵分部也没几个高手。 这也是西厂成立没几年,根基不稳,若是东厂,万逸楼断不敢如此嚣张。 沈黎坐在门前,看晨风卷起白云,露出湛蓝的天空。 他自然也知道这是个局,只是万逸楼的设计不太完美,搞成了一锅粥。 现在的他,忽然成了众矢之的。 至于跟西厂解释一下,消除误会,那是万万不能的。 那帮目中无人的阉人,管你误会不误会,一个平民百姓,杀了就杀了,他们才不会对蝼蚁的死感到忏悔。 他叹口气。 家,还是要搬的。 这座小破院子,还是林晴的爹娘租赁的,每月一两银子。 很便宜,但在贫民窟中算是有些贵的了。 说起林晴,早年随爹娘逃荒入金陵,后来他家爹娘实在吃不起饭了,便将女儿卖与沈黎家中,做了媳妇。 后来,沈黎家中每况愈下,而自家丈人,脱离了苦海后,财运渐渐亨通起来,虽不至于荣华富贵,但一家人吃穿不愁。 起初,老丈人一家见沈黎比较贫苦,还会帮衬一点。 只是后来,沈黎赌瘾犯了,便打起老丈人的主意,借了大量钱财,从不归还。 这钱,也是沈黎骗林晴,从家里借的,足足五六百两银子。 那可是老丈人一家全部家产。 林晴父亲便以为是林晴与沈黎合伙骗他家产,与沈黎一家便断了来往。 只有老丈母娘,心疼女儿,三两个月过来一趟,送些银钱,见到苦命的女儿经常遍体鳞伤,回家告知老头子,怎料老头子固执,坚信女儿这是装可怜骗钱。 几年过去,老丈人也没踏入过沈家的门槛,更别说见沈黎一面了。 沈黎看着忙活满头大汗的林晴,不由一阵心疼,这些年,跟着这泼皮,没少吃苦头,可她也从来没有怨言。 “随便收拾一下就算了,那些破锅破碗你带着做什么,去了都有新的。” 他起身,从林晴手中拿下那些无用的东西:“宅子里什么都有,只需带上几件换洗的衣物。” 林晴昨晚被惊醒,尽管沈黎与万逸楼的声音很小,她也听的清清楚楚,脸上的忧愁始终不断。 见当家的夺走那些东西,她才如梦初醒,连忙收拾衣物,带着妞妞上了马车。 沈黎在后面锁门,看着院墙下郁郁葱葱的青菜,他居然还有点小小的舍不得,随后锁上大门,一家人浩浩荡荡的朝着新宅子赶去。 到了新宅子后,妞妞极其兴奋,这么宽阔的家,她这辈子都没见过,虽不至于雕栏玉砌,但其中豪华程度也不是贫民窟小院可以比拟的。 这几个家奴,都想卖力的讨好主子,各处洗刷的无比干净,那些瓦匠们留下的石灰痕迹早已被清除的干干净净。 入门便是一道巨大的屏风,上面石刻着各种花卉图案。 左右两侧的下人住房早已修缮完毕,红砖黑瓦,很是整齐,或是家奴们无意知道沈黎有个女儿,特意将水井的井口提高了半人高,这暖心的举动,让沈黎很是满意。 “你们四个,叫什么来着?” “回少爷,小人安大全,他们依次叫王未,刘齐,李木子。” 领头的安大全毕恭毕敬的从林晴手中接过包袱。 林晴从未享受过这种待遇,短暂的惊慌失措后,红着小脸将包袱递过去:“谢谢。” 沈黎轻笑着拍拍她的后背,示意她不用紧张。 一家三口路过宽阔的大厅,便到了后院。 后院前方,一条走廊穿过两边花丛,蜿蜒曲折,期间还有凉亭,假山等物做点缀,两旁是各式各样的花卉,这个季节,百花争艳,就连空气,也散发出一阵阵花香。 在花丛东面尽头,便是池塘,正是荷花开放的大好时节,四个家奴将池塘的杂草清除后,硕大的荷叶铺在水面上,中间开出一朵洁白的莲花来。 妞妞极为兴奋,将纵横交错的回廊都跑个遍后,又冲到假山处游玩。 “爹爹,来捉迷藏呀。”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那假山后,有个冰窖,等过两天,爹爹给你做个好吃的东西,今天有些忙,先不玩捉迷藏了。” “不嘛不嘛。” 假山中道路交错,极易挡住视线,最是捉迷藏的好去处,妞妞很是开心,非得要捉迷藏。 现在的他,对沈黎的畏惧烟消云散,恨不得天天缠着沈黎玩。 沈黎无奈,给旁边安大全使个眼色,随后半跪在妞妞面前,笑着道:“那就玩捉迷藏吧,你藏我找,十个数哦。” “好呀好呀。” “十……九……八……” “三……二……一……” “藏好了没?” “藏好了。” “那我来抓你了!” 一旁的安大全会意,带着刘齐去护着小主人,而沈黎,继续带着林晴闲逛。 “怎么样?这个宅子还满意吧?” 如此优美的居住环境,林晴自是满意,凉亭内微风拂过,花香沁入心脾,也冲散了她些许愁绪,她眉头微蹙道:“那小万大人那里?” 说起这事,沈黎便深吸一口气:“放心吧,我们会没事的。” 林晴半信半疑,可事到如今,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两人不知不觉间,便来到了后院居住的地方。 两个家奴将包袱放下后,便远远站着,不敢偷听主子讲话。 很快,两个女孩从后院厢房出来,将包袱拿进房中,好生整理。 “这是,金屋藏娇?” 林晴看着两个女孩忙活的倩影,意味深长的问道。 沈黎摇摇头:“这是买回来的丫鬟,照顾咱们仨的,你平日起居便由她们照顾。” 等苗家二女收拾的差不多后,两人纷纷跪在沈黎面前。 “多谢少爷救命之恩。” 两人一头贴地,让林晴很是惊讶。 在她好奇的目光中,沈黎讲起事情来龙去脉。 这让她很是同情两个可怜的女孩。 午时,两个丫鬟端上香喷喷的菜肴,一家人饱餐一顿。 林晴还惦记那一万两银子的借款,又怕人看到白糖的配方,独自一人躲在房间内,继续炼糖。 而沈黎在宅子内四处转悠,最后舒服的躺在花架下的躺椅上,闭眼沉思,该如何应对这些糟心事。 从万逸楼的做法不难看出他的想法。 他们是想让自己加入锦衣卫,然后又加入天道宗,从而捣破这个邪教组织。 至于西厂,到时候若是自己拿出锦衣卫的牌子,怕是西厂也会稍稍忌惮几分。 那加入不加入锦衣卫,是个问题。 不加入,等死。 加入,在煎熬中等死。 此举,无异于履冰而行,稍有不慎,便是杀头的危险。 第46章:养寇自重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最终,他做了个艰难的决定。 拒绝加入锦衣卫。 “你疯了?” 万逸楼知道他这个决定后,满脸不可思议:“你可是有家有业的人,好不容易搬进这样的大房子,若是一朝化为乌有,你不心疼?” 沈黎摇头:“不心疼。” 钱算什么,最重要的是保命。 当然,他突然发现,加入锦衣卫也不一定能保命,甚至深陷泥潭,让自己更加难过。 “你这种升斗小民,怕是没尝过西厂的刑具。” 万逸楼有些惋惜:“若是没有锦衣卫的庇护,那西厂的大狱,可不是一般人能出的来的。” “可是你想过没有,我加入锦衣卫,并不一定能帮到你。” 沈黎双手一摊:“天道宗这种组织,隐秘性极强,大多是单线联系,就像你们锦衣卫,若是我加入天道宗,并不一定能进入高层,他们不傻,自然知道有人关注我,而且你一天到晚的往我家跑,就是傻子,也知道你我有些关系。” “和锦衣卫有关系的人,他们怎么可能会重用呢?” 小奴儿肯定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她敢明目张胆的在街上行走,定是有了让她有恃无恐的依仗,反正,她定然有在金陵城中全身而退的办法。 万逸楼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随后失落的摇摇头:“权谋,我还是不太适合。” “跟你讲个故事吧。” 他双手抱在脑后,故作轻松道:“十年前,东厂兴起,所到之处,百官战栗,人人自危,一时间,整个顺天的官员,被查的底裤都不剩,所行之法,比锦衣卫更加残忍无道,冤假错案更是频出,终于有人受不了,出面弹劾东厂,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官员几乎同时弹劾他们。” “但是,没用。” 沈黎点点头,他们越是弹劾,皇帝陛下就会越偏袒东厂,此举无疑给东厂一个定心丸,让东厂行事更加肆无忌惮。 “那个带头弹劾的,最终被东厂构陷,全家抄斩。”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在抄家时,偷偷放走了那家大臣的孩子,送他上山学艺,并给他改了名字。” 说到这里,他大致能猜出万逸楼的身份了。 可这些说给他听,又有什么意义? “后来我下山了,锦衣卫的处境越发艰难,都指挥使甚至不如东厂的一个刑官。” 沈黎有些奇怪:“东厂不是快将锦衣卫合并了吗?” “是,前期的东厂,领陛下旨意,从锦衣卫调人,久而久之,阉人多了,那些完好的锦衣卫便被排挤,要么加入阉人大军,要么,死。” 万逸楼苦笑一声:“进了东厂,自然是有来无回,原班锦衣卫的人数越发稀少,东西两厂的蚕食,加上仇家的袭击,已经是名存实亡了。” “所以,我要帮助我哥,万江楼,我要让锦衣卫重现荣光。” “让锦衣卫重现荣光的最好方式,便是灭了一伙反贼。” 怪不得,他会这么热衷于毁灭天道宗。 沈黎暗自思索,至少目前,万逸楼的方向是对的。 可接下来万逸楼的话,却让他吓了一跳。 “我让你进天道宗,并不是让你协助我捣毁他们,而是协助他们,继续壮大起来。” “哈?” “事情发展到地方难以平叛的地步,东西厂的人又拿不下,锦衣卫自然出马。” 万逸楼无比郑重:“我是替你做内应,告知你关于东西厂的动向,这样你在天道宗立功,迟早进入核心高层。” 然后,等锦衣卫要出马时,沈黎再作为内应,告知天道宗的动向。 很疯狂的计划,相当于养寇自重。 沈黎顿时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起来:“你这是引火自焚,这种事你也能干的出来!” 此事若是泄密,不仅仅沈黎死,整个锦衣卫都得陪葬。 “我没其他的办法了,锦衣卫再这么被蚕食下去,怕是剩不下几个人了。” 万逸楼脸上的玩世不恭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脸凶狠:“我不仅仅要锦衣卫复辟,我还要吴境那个狗贼,血债血偿!” 想必那个叫吴境的人,便是东厂的高层人员,应该就是他栽赃万逸楼一家人的。 沈黎摇头道:“我不会为你做这么疯狂的事情的,这是自寻死路。” “我既然告诉你,便当你是自己人。” 万逸楼恢复平静,整理了一下衣袍道:“以你半点修为没有的身体,是护不住你一家人的,西厂虽然成立时间不长,但手底下还是有几个六品高手的,你挡不住一招,你可想清楚了,你家女儿还那么小。” 沈黎自然知道,得罪了西厂,是什么后果。 若是万逸楼不出手,他们一家怕是在劫难逃。 现在最重要的,是稳住万逸楼。 他深吸一口气:“你相信我吗?” 万逸楼迟疑一阵,点头。 “若是以你所说,天道宗大规模谋反是迟早的事情,何必要你在其中推动?” “你不明白,若是天下无战乱,天道宗是不会出手的,他们只会藏在暗处,发展自己的下线,现在就连宫中,也有他们的人。” 如今的陛下,也不算是荒淫无道,整个大渝目前看起来,还算是海晏河清,一片祥和,战事似乎离所有人很遥远。 所以万逸楼才着急,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怕是不出一年半载,锦衣卫就会被彻底取消。 而且东西两厂也在盯着小奴儿,若是让他们抢占先机,将他们扼杀在摇篮中,那万逸楼的希望将会彻底破灭。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你可以将东西两厂的动向,先告诉小奴儿,也省的将我拉进来。” “反正你也是将死之人了,有何不可。” 万逸楼耸耸肩:“干不干?” “我还是那句话,你若信我,锦衣卫必定能继续发扬光大,你若不信,那我也没办法。” “就你现在的处境,自身都难保了,还保锦衣卫。” 他不屑的轻哼一声。 “或许,我有其他的想法呢?”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第47章:西域美酒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若是能找到复辟锦衣卫的办法,我保你平平安安。” 万逸楼拍着胸脯信誓旦旦道:“但你若是找不到办法,那还是按我的办法,虽说养寇自重这个帽子不好,但也比慢慢消亡要好很多。” 曾经的锦衣卫,竟颓废到如此地步,可见他们的地位真的是岌岌可危了。 实际上,沈黎暂时也想不出什么好的办法来让锦衣卫恢复往日辉煌,他只想忽悠万逸楼,让他老老实实的保护自己一段时间。 他摸着下巴,分析道:“想让锦衣卫复辟,最重要是陛下的看法。” “对啊,我就是这么想的,若是东西厂都搞不定的反贼,让我们锦衣卫处理了,那陛下对我们的印象必定大为改观。” 有点不太好编呐。 沈黎腹诽一句,不过万逸楼最主要的敌人,还是东厂。 “你是说,现在东西两厂,正在争小奴儿这块肥肉?” “正是。” “那你怎么不考虑直接给小奴儿送消息呢?” “锦衣卫不与反贼合作!” 万逸楼挺起胸膛,趾高气扬的说道:“我们是有底线的。” 沈黎瞠目结舌,你让我加入锦衣卫,再让他们发展壮大,不还是和反贼合作吗? “那你为什么不选择加大东西两厂之间的矛盾呢?让他们自相残杀?” “你不明白,这些年东西两厂之间纷争不断,明争暗斗,可最终,受伤的还是锦衣卫。” 这就像是现代,两家企业打价格战,把第三家企业给干倒闭了。 这事当真憋屈。 沈黎顿觉一阵无语:“他们打架,你们暗地里发展自己的力量啊。” “怎么发展?你想怎么发展?陛下若是看重我们锦衣卫,早就会调拨人手和款项,直至现在,锦衣卫每个月只有可怜巴巴的五两俸禄,很多人都选择了退出。” “你的意思,是我现在帮你壮大锦衣卫,多拿点钱培养人手,你就放过我?” “当然。” 万逸楼理所当然的抬起头:“只要锦衣卫壮大起来,其他的事情,我哥自会搞定,但是,你知道这其中,需要耗费多少人力物力吗?” 说着,他又颓丧的叹口气:“找人合作,提供钱财的事情,我们都想过,也做过,可谁会为个虚无缥缈的锦衣卫头衔,来散尽家财帮助我们呢?” “只要你们能保我的各个铺子不被那些人强行破坏,我一年少说也可以为你们提供千万白银!” 沈黎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心中也是松了一口气,居然让自己绕到这里来了。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都不是问题。 锦衣卫和他相反,凡是要钱解决的问题,那都是问题。 一个特务组织,若是没有足够的经费,很多地方必定会断了联系,情报不准,自然做不了事情。 万逸楼一脸狐疑的看向他:“你不会骗我吧?” 这小子看起来机灵无比,别把自己给绕进去了。 东西两厂打架,他自然乐见其成,锦衣卫若是有钱财支持,各个地区的探子会再次启用,到时候再辅以天道宗作乱,锦衣卫崛起之日不远了。 沈黎无比笃定的说道:“放心吧,三天后,你看到我的东西,自然知道我有本事弄到大量钱财。” “行,希望你能说话算话。” 待他走后,沈黎这才发现,自己后背已经湿透。 好在此事能用钱解决。 他伸个懒腰,难得安静的躺在躺椅上小憩一会儿。 傍晚时分,火红色的夕阳洒落在大地上,一片火红,至于沈家宅子内的荷塘,也波光粼粼,煞是好看。 林晴还是过不惯别人伺候的日子,在两个丫鬟的陪同下,做了一桌丰盛的晚餐。 苗家两姐妹看样子有伺候人的经验,从冰窖里取出冰块,雕刻出优美的图案,放在琉璃杯中,至于那些碎冰,则置于水桶内,挂在房梁上,久而久之,房间便阴凉无比,天气的燥热在进门的一瞬间消失不见。 待沈黎来到餐厅,两女在杯中倒入葡萄美酒,拉开椅子,静候沈黎入座。 林晴看着杯中血红的酒水,有些担忧的看向沈黎。 她知道沈黎好酒,也知道他酗酒,更知道他酒后是什么德行。 若是他喝醉了,妞妞怕不是又是一顿毒打。 沈黎拍拍她的手背,示意她不用担心。 现在的自己和之前这具身体的主人,完全是两个人。 他好酒,但有度。 看着杯中荡漾的葡萄美酒,他轻摇酒杯。 这个世界,还没有高脚杯,这杯子不过和现代普通的玻璃杯类似,只是透明度不同。 “少爷,这是西域传来的葡萄酒,您尝尝。” 一旁的苗欢盈劝道:“加入冰块的葡萄酒,口感更加柔滑。” 沈黎有些好奇的看向她:“你对这些,貌似很懂?” 苗欢盈眼中出现一丝慌乱,连忙解释道:“奴婢也是道听途说。” 有秘密。 沈黎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但并未细问,谁还没个过去呢。 他浅尝一口美酒,深吸一口气。 这种酒,发酵的程度不太够,有点像后世的冰镇葡萄汁。 实际上,葡萄酒的制作方法很简单。 将葡萄放入盐水中,加入面粉,清洗干净,再放入篮子中沥干水分,最后放入一个容器中,加入糖块,再将容器密封起来,至少一个月过后,打开容器,便可以得到葡萄酒。 只是,这个容器,必须要保证密封,不可以有空气进入,否则严重影响葡萄酒的口感。 这种酒,比起白酒来,更容易炼制,所以价格上并不是十分的高。 影响葡萄酒的口感有几个因素,葡萄的品种,容器的密封性,以及发酵的时间。 这个世界,食物大多安全,没有太多乱七八糟的化学药品加入,喝的也格外放心。 只是,这种酒,被称为果酒,深受女子喜爱。 男人大多还是喝传统的白酒。 沈黎吃完饭后,对下面的刘齐道:“明日,你去买几坛子酒回来,放在厨房。” “是。” 刘齐恭敬的点头。 他们四个家奴,是第一批家奴,干活卖力也是为了上位。 如今新宅子百废待兴,账房,官家等职位一个都没有,他们若是干的好了,这些位置很快就是他们的。 夜半三更,蝉鸣与蛙叫此起彼伏,在这寂静的夜里很是吵闹。 更吵闹的,当属外面的添香楼。 第48章:竹叶青 - 布衣公卿 - 欺生 “北方有佳人……” 小奴儿托着香腮,意犹未尽的轻声呢喃一声:“北方有佳人……” “圣女大人,您可是念了近百遍了。” 一旁的侍女小兰调皮的笑道:“您不会是喜欢上这位沈黎了吧?” “胡说什么呢。” 小奴儿眉头微蹙,随后轻叹一声:“我只是惜才,整个大渝,乃至整个天下,多少年没出过如此诗句了,此人之才,当属年轻一辈中翘楚。” 诗词歌赋,本来就是赏花弄月时所得,真正的考科举,还得看八股文。 仅仅八股文一项,便值得那些莘莘学子苦思冥想几十年。 至于诗词歌赋,完全是考试之外的事情,所以真正考科举的,对于诗词的研究并不深。 诗写的再好,也不可能加官进爵。 学子们有目的的学习,也导致大渝诗坛逐渐凋零,极少有人能写出佳句。 现在就有一人,八股文没研究几年,诗词倒是极为出彩,这让小奴儿很是感兴趣。 金陵之行,事情已经办了七七八八,安插的钉子也基本上完成。 至于沈黎,到时候自然会求着她加入天道宗,那只是时间问题。 她才不信沈黎的心上人在北方,这完全是信口胡诌,难不成是城南以北? 那可是添香楼。 她俏脸微红,收拾起画卷,在床上翻来覆去。 直至后半夜,她又拿出沈黎的生平,细细查看,生怕漏掉哪个环节。 越看越感兴趣,越感兴趣越看。 女人,沉沦于男人,都是从感兴趣开始的。 …… 翌日一早,刘齐便记得少爷的吩咐,匆匆出去买了两大坛黄酒回来。 不是他不想买好酒,而是少爷特意吩咐过,只要最劣质的酒水。 将所有人赶出厨房后,沈黎拿来几节竹竿,在厨房里忙活。 他将铁棍烧红后,烙开上面的竹节,随后将竹子进行打磨修整,一个竹管便出现在眼前。 随后,他又多做了几个竹管,将竹管拼接在一起,用棉布死死缠住接头处,又觉得不太稳妥,将黄泥敷在接头处,可以保证竹子的密封性。 他又将锅盖凿出一个小洞口,将竹管插入,盖上锅盖,一个简易的蒸馏装置便出现了。 万逸楼要钱,他要命,两人各取所需,他只管弄钱,一年交给万逸楼多少钱便是,等他羽翼丰满,这笔钱,便不用再交。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只能怪他起点太低,没有强硬的后台,遇到东西厂这种组织,他只能认怂。 这个简易蒸馏装置,是他为了提纯酒水而准备的。 上次在唐老那里喝了一顿酒,据说还是从宫廷里传出来的,自那时,他已经想好了自己制作酒水了。 那酒,也忒难喝了,比起泔水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将两坛黄酒倒入锅中,随后加入劈柴煮沸。 那些黄酒沸腾后,产生的酒蒸气无处可去,便会顺着锅盖上的孔进入竹管,在竹管中冷却形成水滴,流入一旁的桶内。 日上三竿,夏日炎炎。 他的浑身已经湿透,可还是乐此不疲。 那竹管中每滴出的一滴酒,都是钱。 酒香顺着瓦缝渐渐飘散出去,路过沈家宅院的行人,都忍不住驻足几个呼吸,随后重重的在空中猛吸一口,才恋恋不舍的离去。 两个时辰过去,灶中柴火渐灭,锅中酒水也只剩锅底一点点,其中充满杂质,漂浮在上面,犹如黄泥水一般。 再看桶中,饶是沈黎早有心理准备,也忍不住说了句“草”。 两坛酒,只蒸馏出一点点酒水,在桶的下面覆盖薄薄一层。 他将桶内酒水倒出,盛于碗中,刚好一大碗。 尽管这两坛黄酒便宜,也耗费了他近五两银子。 这一碗,才不过三两酒。 一坛可是五斤,两坛十斤酒,就蒸馏出三两酒。 那剩下的酒,去哪里了? 老子的九斤七两酒呢??? 他深吸一口气,很快想通了关键。 竹子喝了。 竹子毕竟比不上现代的塑料或者玻璃密封性那么好,虽然它看起来不漏水,但还是会渗漏或者吸收一些水分的。 他凑在竹子上,奋力嗅嗅,果然,酒香浓郁。 但是竹子里的酒水也弄不出来,现在成功的,只有这一碗酒。 “真尼玛,血亏……” 他一边嘟囔,一边将碗凑近嘴边,轻呷一口,眼前一亮。 好酒。 比起现代那些价值千元的酒水也不遑多让,而且蒸馏的酒顺着竹管流下,蒸汽的高温将竹子的香气逼出来,导致酒水中也有一种淡淡的竹香味道。 而且,这酒水清澈见底,也不是完全无色,而是有一种淡淡的青色蕴含其中。 他小心翼翼的拿来器皿,装好酒水,如获至宝般藏于怀中。 这酒,已经有了名字,而且是个非常出名的名字。 竹叶青。 这是他的第二桶金。 现在他已经肯定,哪怕再欠十万两,百万两银子,他都不带虚的。 “欢盈,欢盈!” 他按捺住心中的欣喜,走出厨房,到处叫苗欢盈。 很快,苗欢盈赶来。 “少爷,怎么了?” 虽然现在的苗欢盈看起来卑躬屈膝,一口一个少爷叫着,但她骨子里散发的那股骄傲始终没有褪去,这让沈黎有些怀疑,她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问你一些事情。” 沈黎继续选择不打听,说不定,这苗欢盈有段悲痛的过往,自己也不好揭开她的伤疤。 他继续问道:“昨晚那只琉璃杯,你见过更加清澈透明的吗?或者,有没有其他材质,碧如,玻璃?” “玻璃是什么?” 苗欢盈好奇的看向他:“比琉璃珍贵吗?” “呃,算是吧,那你知道哪里有人专门做琉璃杯的?” “嗯,琉璃杯已经很常见了,据说很早之前已经有了,南方这边大多是脱蜡琉璃,而博山那边多手工琉璃,哦对了,琉璃是之前那些铁匠发现的,他们烧窑时,不慎加入了琉璃石,烧制后出现了琉璃,应该有了几百年的历史了,所以现在的琉璃,不是很贵。” 这些东西,沈黎没有专门了解过,他只知道,琉璃是古华夏的产物,并不是从西方传过来的。 苗欢盈继续道:“昨日我做的琉璃杯,四个只花了二两银子,这种简单的杯子很好制作,所以也便宜,少爷你要是想做,我再帮您做一批出来。” “我做的,可能有些复杂,稍后我画个图给你看看。” 第49章:千古奇文 - 布衣公卿 - 欺生 图纸上的内容看起来很简单,实际上很复杂。 苗欢盈歪着脑袋,细细看向图纸上的物件:“这是,杯子?” “高脚杯。” 沈黎解释道:“要两个,一个大一点,用来盛葡萄酒,另外一个就是它的缩小版,但是要很精细,杯子表面我要刻图案。” “那您要什么样的图案?” “最好能刻一条精致的小龙,盘在杯子周围……” 话音刚落,苗欢盈手中的图纸随着微风飘走。 她如梦初醒,艰难的咽下口水:“少爷,您知不知道,龙的意义?” 沈黎很快反应过来,后背瞬间湿透。 他左右看看,发现并无其他人后,才长出一口气。 龙,只有陛下和龙子龙孙才有资格使用,其他任何人敢用这种图案,就是谋反。 “抱歉,我忘了这件事。” 他尴尬的笑笑:“不如,便在杯子上刻字吧。” “少爷想刻什么字呢?”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苗欢盈惊讶的看向他:“少爷从哪里听来的句子?” 在她眼中,少爷就是个土大款,只是运气好,不知从哪里弄了银钱,买了一座宅子,应该是商人一类的。 万万没想到,自家少爷居然还有这种才能! “抄的。” 沈黎耸耸肩:“不过这么多字,想弄这小杯子上,应该还是挺难的,这样,我用木炭写下来,你拓印在大杯子上。” “至于小杯子,上面雕刻三个字——竹叶青。” 苗欢盈连忙记下。 很快,沈黎用木炭写着幼圆字体的诗句送过来,她看着纸上的字,有点欲言又止。 这字,你说丑吧,它还透露几分美观和俏皮,你说美吧,又和现在那些大儒的字体大相径庭。 倒是这诗句,写的极好,也不知道是哪位大儒所作。 她收好两份图纸,前往琉璃铺子。 林晴在房间里炼制白糖,弄好后交给沈黎。 她解下围裙后,看了看天时,快到午时了,想了想又将围裙系上,只是到了厨房后,一阵惊呼传来:“我的锅盖!” 沈黎有些心虚的朝着花园走去。 他唤来家奴,支出一百两银子,让他们去市面上买几种酒水回来。 他想看看,不同品质的酒,蒸馏出来的酒水效果是不是一样的,若是一样,那以后便可以变废为宝,虽说十斤成三两酒,但这三两酒,就是卖三十两,也是有人买的。 酒就是古人的饮料,客源范围极广,上到达官贵人,下到平民百姓,都会饮酒,而且不管男女。 这个世界的酒,度数与现代的啤酒差不多,即使连喝十八碗,也会很快醒酒。 现在沈黎的竹叶青,相当于将两坛酒的酒精蒸馏在一碗内,若不是酒量好的人,只此一碗,便能大睡一夜。 春困,夏乏,秋打盹,冬眠。 每个季节,都会有想睡觉的那么几天。 支走了万逸楼,沈黎也难得清闲下来,搬来躺椅,躺在凉亭内,微风伴随着阵阵芬芳,拂过他熟睡的脸庞。 只是,好景不长,外面还是有人拜访。 又是姜奴,号称小奴儿的清倌人。 在客厅见到沈黎,她盈盈一笑:“上次临行前,小女子想要拜读沈公子大作,不知沈公子写的如何了?” 她美目流转,眼中似是一条银河在其中涌动。 沈黎连忙避开她的眼眸,摆手道:“早已经写好了。” “哦?那烦请沈公子写出来,小女子带回去,必定藏于枕边,日夜拜读。” 对于这种带刺的玫瑰,沈黎只能敬而远之,即使她再漂亮,没实力拥有,那便是要命的祸根。 而且小奴儿还属于天道宗,职位应该不低,若是与她来往过于密切,翻车也是迟早的事情。 “姜姑娘,说实话,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子,与我这种穷小子应该没什么交集的,若是让你那些追求者知道,非得活撕了我,所以,写了诗之后,烦请姑娘放过在下。” 小奴儿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双眼眯成两道月牙:“那些人,见到我,恨不得都凑上来一亲芳泽,可你倒好,唯恐避之不及,倒是有趣。” “这不是有趣,我只想安安静静的生活,而且,我是有家室的男人。” 沈黎叹口气:“所以,你想要什么样的诗,我写完后,请姑娘以后还是少来我家吧,我家娘子会生气的。” 他越是这么说,小奴儿越是开心,从来还没有人这么拒绝她,无形中激起她的征服欲望。 就像是追女朋友,追了一段时间,不追了,女孩便会好奇,为什么不追了,此时再说对她没兴趣了,她便反过来缠着你,非得让你对她感兴趣。 …… “沈公子,都说写诗与吟风弄月有关,这空荡荡的大厅,小女子也想不出好的题目,不如这样,你我去后花园走走,小女子想起题目,公子再作诗,如何?” 沈黎摇摇头:“不行。” 开玩笑,后花园我家媳妇正在呢,我俩就算不是手挽着手逛花园,我家媳妇也会吃醋的。 小奴儿轻叹一声,深知沈黎对她很是防备,想进入他的世界有些艰难,便退而求其次道:“那便在这大厅说,小女子想不出题目,那便由公子自行发挥了,不过,诗词歌赋,公子已经写了三样了,这次便写一篇赋,如何?” “赋?” 沈黎摸着下巴,这倒将他难住了。 上学时期,他也背过一些赋,像《赤壁赋》,《阿房宫赋》,《洛神赋》等等。 但是,他忘了! 那玩意儿也是真难背,太长了。 这该如何? 赋的题材,也是极难。 看着沈黎眼角流露的为难,小奴儿掩嘴轻笑:“公子?莫不是写不出了?” 上次,也是将万逸楼逼到墙角,拿出赋来,炸出沈黎。 若沈黎也写不上来,没准能炸出真正的大儒。 “呃,我对于赋,没有太多钻研,写了几句,你听听便好。” 沈黎摸着鼻子,好在平日里听了一些相声,也看了千古奇文《寒窑赋》,总算是记得起一些。 他缓缓念道:“盖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小奴儿点点头,说的极有道理。 “蜈蚣百足,行不如蛇;雄鸡两翼,飞不如鸦。 马有千里之能,非人力不能自往;人有凌云之志,非时运不能自通。” 小奴儿渐渐坐直了身子,这开头,已经深深的吸引了她。 第50章:是我抄的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中间的一段,沈黎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如此奇文,若是信口胡诌,必定牛头不对马嘴,他鼻尖已经渐渐沁出汗粒,最终咬着牙念道:“是故人生在世,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这也是最经典的一句,几乎是小学,便听到这一句名言。 小奴儿听后,内心一阵,默念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好句,当真好句。” “才疏学浅,少年及第登科;满腹经纶,皓首仍居深山。 青楼女子,时来配作夫人;深闺娇娥,运退反为娼妓。 窈窕淑女,却招愚莽之夫;俊秀才郎,反配粗丑之妇。 蛟龙无鱼,潜身鱼鳖之中;君子失时,拱手小人之下。 衣敝缊袍,常存礼仪之容;面带忧愁,每抱怀安之量。 时遭不遇,只宜安贫守份;心若不欺,必然扬眉吐气。 初贫君子,已成天然骨格;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这一段,也是相声大师最喜欢念的一段,听的多了,自然就记下来了。 沈黎越发顺口,也学着人家摇头晃脑:“天不得时,日月无光;地不得时,草木不生;水不得时,风浪不平;人不得时,利运不通。” 小奴儿彻底沉默,心中也是惊涛骇浪涌起。 写出此句的人,内心该多么强大?该是多么自信?该有多么豁达? “呃……” 沈黎慷慨激昂,突然发现,自己不会背了。 尴尬了。 大厅内一度陷入沉默,他尴尬的挠挠后脑勺:“抱歉,没了。” 后面的总结都没有了。 就像是一首歌,唱到高·潮部分,戛然而止,让人败兴而归。 小奴儿看到他满头大汗,知道他这是下了一番苦功夫的,况且,这前面部分,已经相当出彩了。 她赞赏的点头道:“小女子有幸,为公子收个尾,将来这首赋,怕是会流芳百世。” “呃……” 沈黎一时间只想起这是自己背过的赋,却没想到它的分量。 即使在名赋众多的华夏,这首赋也能排进前十,何况在文学作品极其匮乏的大渝? 他能想到,这首赋,若是宣扬出去,那该在诗坛引起怎样的震动。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死猪不怕开水烫。 若是出名了,那些大儒不服,跑来考教自己怎么办? 其他的赋,他背的更少了,即使是背了很多遍的骈文《岳阳楼记》,他也只能记得住一点点。 至于《逍遥游》他也只记得一点,还被网络名句带偏了。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一锅炖不下…… 罢了,还是实话实说吧。 他讪笑着挠头道:“姜姑娘,这赋,是我抄的。” “抄的?” 小奴儿瞪大美眸,一脸不可思议。 上次万逸楼也说自己是抄的,难不成这两人抄的是同一人的? “是啊,我只记得这一段,太长了,有些记不住。” 沈黎尴尬不已,这种事情说出来,当真丢人丢到家了。 这属于装比失败,纯属意外。 “敢问沈公子,这是抄哪位大儒的?” “大儒?” 我怎么记得寒窑赋的作者是谁啊? 沈黎腹诽一声,又讪笑一声:“忘了。” “忘了?” 小奴儿更加惊奇了。 抄谁的都能忘了? 她狐疑的看向沈黎。 沈黎心里越来越发毛,这女人,不会想用媚术,勾引自己说出作者吧? 他身上的秘密太多了,最怕这种媚术。 想到这里,他忙起身送客:“姜姑娘,你看,这天色也不早了,在下刚搬进新家,很多地方还没收拾,姑娘改日再来。” 这才未时,太阳正挂在空中,根本没天黑,这只是沈黎搪塞的理由。 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小奴儿再不走,显得很不识趣。 她不动声色的起身,将所有怀疑压入心内,转而笑盈盈的一福:“那小女子便不打扰公子了,改日再来。” 沈黎满头大汗,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说什么改日再来,你还是别来了吧。 但他脸上还是笑眯眯的送走小奴儿。 带着丫鬟的小奴儿回到车上,连忙拿出纸笔,记录刚刚沈黎背诵的寒窑赋。 她咬着笔杆,总是有些不信,这是抄的吗?抄谁的? 一旁的侍女小兰道:“圣女大人,奴婢觉得,这沈公子只是觉得写的不够完美,便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您没看他刚刚满头大汗的样子,明明是写不出后面的内容,急的。” 小奴儿若有所思的蹙着秀眉:“我看不太像,可是这种文,他能抄谁的呢?” “整个大渝的名士,我们也查了七七八八,不可能有人能写出这种句子,奴婢敢断言,此赋可流传万代仍旧经典。” “那是自然。” 她叹口气:“可惜,这么好的赋,竟是个残文。” “圣女再补上,到时候也算是一件美谈。”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她苦笑一声摇头:“我写不出如此经典的句子,不过,即使是残文,也够流传百世了。” 细观赋中内容,都是少年的不屈和傲然,通篇表达的意思差不多,即使身处低谷又何妨?这只是时运不济,有朝一日鱼跃龙门,自然能一飞冲天。 自信,傲然,不屈。 小奴儿赞赏的看向桌上墨迹未干的寒窑赋,她越发觉得此人有大才了。 …… 傍晚,家奴刘齐带着酒行的人,送来一马车的酒水。 其中有好有坏,有几两银子一坛的,也有几十两银子一坛的,反正就是将一百两银子花完,买了一车酒水。 酒属于刚需产品,利润自然要比白糖大的多,而且客户极多。 等酒被放进厨房,沈黎便大刀阔斧的开始了蒸馏大计。 依旧是用竹筒作蒸馏装置,现在的他,没有太多的选择,不过陶瓷和琉璃也是不错的选择。 蒸汽本来就是无色无味的,过一遍竹筒,效果要好很多。 等这一批酒水蒸馏出来,到时候便用陶瓷做一套蒸馏装置,再尝试加入其他东西一起蒸馏,看看能不能改变一下酒的口感。 酒精的沸点本来比水要低,将酒煮沸后,率先出来的蒸汽,就是酒精,只是这种酒精,度数实在太高,一般人根本喝不了,只能延长蒸馏时间,将水蒸气也融入酒精里面,进行稀释。 直到夜幕降临,林晴要准备做饭时,沈黎才依依不舍的撤掉蒸馏装置,藏在灶台后面。 即使是好酒,蒸馏出来的酒水,味道也是一样的,不过蒸馏时间的长短,是会影响酒的度数的。 蒸馏时间越长,酒的度数越低。 他满意的将一葫芦酒挂在房间内,静等万逸楼的到来。 第51章:风筝暴露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天元赌坊内,聚集着三三两两的打手。 最近天元赌坊的老板刘大有死了,赌坊没了主心骨,账房携款而逃,兄弟们争夺遗留下来的财产,大打出手,死的死,伤的伤。 直到现在,只有二十来人等在天元赌坊,在等少公子回来。 就是太师椅上的折扇青年。 他一席白衣,头戴白色方巾,手摇折扇,整个大厅内都挂满白绫,祭奠刘大有的死亡。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 他闭上眼。 “少爷,虽说大哥遭了天谴离世,可活人还得继续生活下去,您也不必太过悲伤,只需接手赌坊,安定大哥的产业,大哥在天之灵,想必也会欣慰的。” 一旁的壮汉恭敬的安慰道:“即便您手无缚鸡之力,咱们这些老兄弟,对您也是服气的。” 青年唤作刘肆,是刘大有的独子。 刘大有这么多年玩命的挣钱,也是为了培养儿子成才。 经商做赌坊和拉帮结派,不是什么长久之计,唯一的出路便是好好念书,考取功名回来。 这刘肆也够争气,仅仅二十五岁便考取了举人,后拒绝朝廷安排的官职,跟随商船前往西洋求学。 求学五年,两年都在船上,今日才回来。 一回来,便听到家中噩耗,父亲刘大有遭了天谴,被天雷劈死。 他即使不齿父亲拉帮结派开赌坊,但身为人子,披麻戴孝还是要的。 他斜躺在椅子上,听着这帮人七嘴八舌的讲起刘大有被雷劈的经过,始终想不明白,好好的巷子,为何有雷劈下来。 西洋留学三年,他已经学习了不少科学知识,并且做了不少试验,知道避雷针的原理,也知道下雨天不能在树下躲雨。 可父亲刘大有,并没有在树下被劈。 他默默转动手中玉扳指,对手下的人说道:“韩叔,带我去父亲天谴的地方看看吧,” “是。” 手下的人很快备好马车,即使是烈日炎炎,车厢内还是一片阴凉,只因车厢周围的夹层中,加入了冰块。 半个时辰过去,马车带着一帮人,浩浩荡荡驶入杨柳巷。 周遭贫民生怕惹上这帮泼皮,连忙躲开,又好奇的看向他们,不知道他们还来做些什么。 “这是这家,当时大哥带着兄弟们来收账,大哥一拉门环,天上便落下一道天雷。” 被称作韩叔的壮汉一脸惋惜:“然后大哥就成了焦炭了。” “你们,有没有看过天上?” 刘肆歪着头,拿出手帕覆盖在门环上,这新做的大门,上面还有阵阵劣质油料味道,他轻掩口鼻,一脸嫌弃。 此地已经看不出任何端倪了,早已被沈黎一家人收拾的干干净净。 “天上?” 韩叔拿着萝卜头粗细的大拇指,用力的抠了抠嘴角的痦子:“好像有人看过,说是有人放风筝,我们没太注意,当时太恐怖了,大家都吓傻了。” “放风筝么?” 刘肆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这家主人,现在搬到了哪里?” “这个没太关注,我们马上查。” 韩叔还记得那一千万两银子的借条,那个钱,沈黎还没还呢! 只是后来这一千万两的借条,被账房卷走了,最近帮派又乱成一锅粥,根本无暇顾及这件事。 那账房,便是山羊胡子黄石流。 他卷走那么多款项,自然会被人跟踪。 最近金陵城里三层外三层都被翻过一遍,若不是他狡兔三窟,早就被这帮人找到了。 千万两银子的借条,若是能兑现,那几辈子都不用再发愁了。 他喘着粗气躲在草堆里,嘿嘿笑着,随后脱下靴子,拿出鞋垫,终于掏出那张已经被汗水浸湿的借条。 借条上一股恶臭难闻的味道袭来,他毫不在意,如获至宝一般将其缓缓打开。 “嘿嘿……” 他满脸奸笑,还好老子机灵,什么都没要,只带了一点银票,最重要的还是这张借条。 也幸亏当时这张借条刘大有交给自己保管,否则那一道雷劈下来,借条都已经灰飞烟灭了。 纸张缓缓打开,他傻了眼。 这纸上,空无一物! 他额头上的汗水,如同瀑布一般流下来。 不能吧,自己这么玩命,就为了一张白纸? 他连忙拿起借条仔细研究起来,可这张借条,无论是泡水,还是用土灰打磨,都没有他要的字迹。 难不成,需要血? 他连忙咬破手指,哆哆嗦嗦的将血滴在纸上。 纸张泛红。 这是一张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白纸。 即使是他最艰难的时候,他都没带怕的,因为他知道,这张纸,就是自己翻身的筹码,可现在,他所有的希望随着字迹的消失,烟消云散。 他欲哭无泪,捶足顿胸。 忽然,一把寒光尽显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 “黄军师,好久,不见。” 来人狞笑一声,二话不说,两脚将其膝盖踹碎,让他再也不能站起来。 …… …… …… “好酒,好酒啊。” 沈家小宅院内,万逸楼坐在花架下,品尝一口竹叶青,顿感飘飘然。 这酒,可太有味道了。 入口柔滑,一股竹笋的清香顺着鼻腔直入天灵盖,让人心旷神怡。 吞下后,犹如一道火龙,顺着喉咙直入五脏六腑,随后,五脏六腑被点燃,酒的辛辣顺着鼻腔喷出。 他只觉浑身每一寸筋骨都舒畅起来,每一个毛孔都舒展开来。 很快,他的额头沁出细密的汗珠。 沈黎在一旁很是满意:“如何啊?” “好酒,必须好酒。” 万逸楼心悦诚服的竖起大拇指:“即便是皇宫中,也只有御酒才能与此比肩。” “你喝过御酒吗?” “早年陛下赏赐我哥一壶,仅仅一壶。” 看来,这世上,还是有那种一流水准的美酒的。 沈黎点点头:“那,你觉得我这个酒,拿去卖,一年的收入够不够你们锦衣卫的开支?” “够!” 万逸楼连忙点头:“太够了!” “这个定价有些难度。” 沈黎忽然叹口气道。 大渝对于商人剥削极其严重,税务高的离谱。 想售卖一件商品,必须去官府报备,售价几何,成本多少,每月盈利多少,再以每月盈利,扣去一半用来交税。 像路边的小贩,看起来是做生意的,实际上每天赚不到几文钱,那些小贩大多是家中无地,又吃不下佃农的苦,自然是选择推着小车做生意。 若是没有官府发放的文牒,这些小贩是要被城管撵走,并且没收摊位的。 当然,也有屡禁不止的偷漏税务,但一般的小贩没有人脉,是不敢的。 万逸楼只喝一杯,便觉得有些飘飘然,他大着舌头摇头晃脑:“一百两,一两酒!” “这么贵?” 沈黎一脸不可思议的看向他。 第52章:刘肆上门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他三两酒的成本,需要十两银子,一两酒的成本大概是三两三的银子。 三两三,赚一百两。 这么高的利润,怕是官府那边也不会同意吧。 而且城南衙门的那个判官,胖乎乎的,一看就极贪。 人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这十万雪花银从哪里来的?不还是从他们这些商人手中盘剥出来的? 沈黎将自己的顾虑说给万逸楼后,谁知万逸楼哈哈大笑。 “你完全不用担心,而且你报备成本,也不是在县衙,而是在金陵府尹那里报备。” 现如今商人低贱,很多人不愿意经商,这也导致衙门排队报备的人,并不多。 万逸楼拍拍他的肩膀:“经商呢,我不懂,你自己看着办,不过,只要你每日能给我提供一斤酒,我保你一辈子平平安安。” “那交给锦衣卫的钱,不用了吧?” 沈黎试探的问道:“一斤酒,那可是要一千两了。” “那不行,你不交钱,锦衣卫如何发展?” 万逸楼又吞下一大口烈酒,直呼过瘾。 沈黎越想越觉得憋屈。 老子如今这副田地,还不是你害的?你还反过来找我要钱?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忍。 丫环苗欢盈也从外面回来,拿到了定做的酒杯。 一大一小。 杯壁圆润,外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加上五颜六色的琉璃,炫彩夺目。 沈黎把玩着酒杯,虽然这酒杯没有玻璃那么透明,但琉璃貌似更有一番味道。 一旁的万逸楼一眼就喜欢上这个酒杯:“这是你做的?” “算是吧。” 沈黎耸耸肩:“卖酒的话,需要一个好的包装。” 说着,他又从怀中掏出一张图纸,这次倒是极为简单,一个白色的小瓷瓶,上面一个木质瓶塞,瓷瓶呈扁平状,看起来巴掌大小,上面书写一行小字。 兰羞荐俎,竹酒澄芳——竹叶青。 这一小瓶,约莫是五两的容量。 旁边还有一个木质盒子的图纸。 盒子表面刻着一行竹子,旁边同样竖着排列一行字。 兰羞荐俎,竹酒澄芳——竹叶青。 而盒子内部,则用淡青色的丝绸包裹,定做的模具刚好卡住两个酒杯一瓶酒。 这种包装方式,闻所未闻。 一旁的苗欢盈已经明白了少爷要做什么,也惊讶于少爷的商业头脑。 这盒子若是装上酒水来送人的话,怕是要高档不少。 即使这小瓶子内装的不是美酒竹叶青,而是其他酒水,都值一百两一份,甚至更高。 她思绪纷飞,连忙接过图纸,告退后匆匆寻找全城最好的木匠。 沈黎的打算,就是这一份,卖上百两银子。 五两美酒,一百两银子,加上盒子,成本最多三十两。 可这个世界,达官贵人之间送礼严重,这种酒水绝对会成为畅销产品。 它的定位就不是为平民百姓所定位的。 万逸楼一口接着一口,很快酩酊大醉,瘫软在躺椅上,如同一摊泥。 沈黎苦笑一声,随便找了条薄毯子,将其盖上。 “少爷,外面有位姓刘的公子求见。” 家奴刘齐匆匆前来禀报。 “刘公子?” 他奇怪的皱眉道:“我不认识刘公子啊?” 难不成是曾经的狐朋狗友知道自己发了财,前来投靠自己? 想着想着,他已经到了大厅。 大门外,一个白衣书生,摇着折扇,笔直的站在门前。 烈日炎炎,一旁的壮汉替其打着伞遮阳。 难不成是前些日子写的诗传出去了,有人慕名而来拜访? 沈黎对着刘齐摆摆手:“让他进来吧。” 他端坐在太师椅上,看着书生一个人进来。 “沈公子,我叫刘肆。” 书生掏出手帕,轻轻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刘大有是我的父亲。” 沈黎心里咯噔一下,刘大有什么时候还有个儿子? 自己在他赌坊赌了那么多年,都不知道这茬。 “今日我来,是来告诉沈公子一件事情。” 刘肆随手将手帕丢在一边:“在下西洋留学三年,对于一些奇闻异事也有所了解。” 西洋么? 沈黎点点头,果然这个世界也有西洋,难不成那里的科技已经比大渝的厉害了吗? 接下来刘肆的话,让他很是惊讶。 “一位西洋前辈,好奇天上的雷是怎么来的,便做了个……试验。” 刘肆歪着脑袋,眼中颇为不屑,有种上位者看下人的感觉:“你懂什么叫试验吗?” “试验,就是测试,验证自己的猜想。” 沈黎耸耸肩,前世,自己可是物理化学双学位博士,论实验,自己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真是雕虫小技,班门弄斧。 他的学识,可以造出很多超时代的东西,只是没有原材料。 就像原·子·弹,早些年可以在网上查到制作方法,但那有什么用呢?理论学的再好,没有原材料,根本做不出来。 “看来你还懂一些。” 刘肆打开折扇,嘴角微微扬起:“试验内容,便是在雷雨天放风筝,将天雷引下来,事实证明,雷,是可以人为引下来的,这个,叫科学,可惜大渝的人,愚昧不堪,只觉得天雷就是天公发怒,也觉得科学是邪教。” “所以,你通过此次试验,只得出天雷可以引下来,天雷不是天公发怒的结论?” “难道这还不够吗?” 他冷笑一声:“所以,我爹,是你杀的。” 整个大厅的气氛,陡然阴冷下来,两人之间一片肃杀,大有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的意思。 “那是他咎由自取,你作为他的儿子,应该知道,他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我也是被他逼得没办法了。” 沈黎摊开手:“他横行霸道的时候,你不在,怎么,现在他死了,你便回来伸张正义了?” “不是伸张正义,是单纯的复仇,杀父之仇,必须报。” 刘肆缓缓抬起手来:“所以,你等着官府上门吧。” 说完,他缓缓起身。 沈黎无所谓的笑笑:“随便,凡事要讲证据,你说我放风筝,可风筝呢?” 风筝,早已被他烧了。 “无妨,我拿着你的画像,挨个询问前些日子卖风筝的人,总能找到蛛丝马迹。” “然后呢。” 沈黎更加无所谓了。 科学在大渝这个国度,是邪教。 刘肆不会不懂这个道理,他敢当着官府的面做实验,那他必定要先进入大牢。 第53章:五品书生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以,你是想让我对你,动粗?” 刘肆很快想到这一层,但这并不足以让他方寸大乱,他似笑非笑的打开折扇:“我想,你应该不会这么愚蠢。” 沈黎也很有信心,现在万逸楼就在自家后院午休,如果万逸楼没吹牛的话,那么金陵城武力最强的,便是他了。 街头混混,面对江湖上真正的五品高手,那就是土鸡瓦狗。 所以这刘肆还有什么依仗? 没了。 沈黎也笑了,两人各自心怀鬼胎。 你知道我杀了你爹又有什么关系?现在万逸楼全程护着我,你想怎么样都不可能。 “你爹他作恶多端,纯属咎由自取,当初想卖我妻女,又想灭了我这一家人,若不是我有些小手段,怕早就枉死在你爹手中了,你读过圣贤书,应当知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的道理。” “可为人子女,若是杀父之仇都报不了的话,那也枉为人子。” 刘肆轻声道:“所以,你还是等着,给家人做个最后的告别吧。” “先不说你杀得了杀不了我,就说杀人偿命这一条,你辛苦考的功名,怕是也被剥夺了。” 沈黎也是见他温文儒雅,才愿意多劝他几句,若是他执意如此,到时候丧了性命,也怪不了自己。 刘肆显然没听进去,他意味深长的起身,在桌上轻点两下,示意沈黎小心,随后摇着折扇,缓缓离去。 沈黎歪着脑袋打量他的背影,始终搞不清楚他到底有什么依仗。 别是从西洋学来了火炮吧? 那东西自己还没打算研制呢。 很快,他便知道了刘肆的依仗。 在刘肆走了半柱香后,一旁的太师椅与桌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塌陷下去。 随后,化为齑粉。 他瞪大眼睛,艰难的咽下口水。 刘肆,有修为! 怪不得,怪不得他敢那样开口。 这倒显得自己像个小丑了。 他忙跑进后院,摇醒万逸楼:“不好了,有高手来了。” “唔……嗯?” 万逸楼睡眼惺忪的扯开毯子:“怎么了?” “天元赌坊刘大有的儿子,应该修为挺高的。” 沈黎连忙解释:“他就点了一下桌子,走了半柱香的时间,桌子就化成了粉末。” “嗯?” 万逸楼也来了兴趣,连忙起身查看。 等到了大厅,看到满地齑粉,他也忍不住惊讶的瞪大眼睛。 随后,他运转真气,轻点桌面,只是片刻之间,桌子就化作齑粉。 两者相比较,刘肆的手段貌似更高明一些。 万逸楼脸色有些凝重:“这人什么来历?” 沈黎见他脸色不好,便知此事有些棘手了,他将事情来龙去脉告知万逸楼后,万逸楼的脸色更不好了。 杀父之仇,这怎么处理? “我怎么发现,你好像有种惹祸的能力?“ 万逸楼眉头紧锁:“之前惹上西厂,我承认,是我惹的,但我能随便收拾掉西厂,可你,这人起码五品,你自己看着办。” “宰了他。” “大哥,你当这是猪狗吗?五品啊,五品!” 他立马炸毛起来:“你知道修炼五品要多难吗?有些人穷极一生,不过七八品,你以为大渝修炼的人很多吗?不过五百!” “你是说,整个大渝修炼真气的,只有五百人左右?” 沈黎一脸奇怪道:“修炼可以轻功水上漂,不是应该很多人学吗?” “你错了。”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耐下性子解释道:“先说大渝,限制宗门人数,整个大渝才多少宗门?撑死也不过七八十家,而且你以为修炼真气很简单吗?需要找三岁以下孩童,开任督二脉,再辅以各种药材拓宽经脉,这其中的花费,就不是一般人能支撑的,等四五岁时,便要开始练力,这个力,是巧力,身体平衡,身段柔软缺一不可。” “我还以为是巧克力呢。” 沈黎嘀咕一声。 不过整个大渝的练武人不过五百,着实让他惊讶了一番,他还以为至少有一半人呢。 这样想想,他不能修炼真气,倒让他心里平衡了许多。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你麻烦大了。” “你们俩,谁强谁弱?” “不好说。” 他摇摇头:“今晚我去看看,你自己在家保护好自己,别让西厂的人钻了空子。” 沈黎点头。 …… 夜幕渐渐降临,刘肆也回到了天元赌坊。 近日,天元赌坊关门大吉,里面空无一人,大厅内散落的各种骰子与牌九,杂乱不堪。 刘肆对这些也不感兴趣,他径直来到三楼休息。 韩叔跟在他身后,小心翼翼的问道:“少爷,您说老大真的是被这沈黎害死的?” 刘肆点头。 “那怎么不当场杀了他?为老大报仇?” 韩叔义愤填膺,咬牙切齿道:“他只是弄个白糖配方,弄了几个钱,实际上身边没有什么高手。” “光天化日的杀人,惊动官府,总是不好。” 刘肆摇着折扇,任由侍女脱去鞋袜,换上干净的软底棉布鞋,他轻声道:“一个人,知道自己的死期却无能为力,要比突然死亡更加恐惧。” “您的意思是让他自己在恐惧中等死?” “正是。” 刘肆舒服的躺在软塌上,侍女凑上来,轻轻的替他按揉着太阳穴,他深吸一口气:“我没打算接手赌坊,这些事,我做不来。” “没关系啊,我们兄弟不嫌弃您是没有力气的书生。” 韩叔想不起那句手无缚鸡之力,便直接说了没有力气。 “书生,就一定要手无缚鸡之力么?” 他无所谓的轻笑一声,隔空一掌打在茶桌上,茶桌瞬间四分五裂。 “韩叔,你是老人,要是想接手,便接手吧,有些弯弯绕绕,玩多了,寒人心。” 韩叔瞳孔一缩,连忙跪下:“小人知错。” 他是有打算将这位白面书生培养成一个傀儡的,用来聚集之前的老兄弟,将赌坊开起来继续敛财。 可没想到,自家的这位少公子,竟修炼了真气,而且对于人情世故,比那些腐儒更加精通。 刘肆眉头一挑,闭上眼挥挥手:“行了,出去吧,我要练功了。” “是。” 侍女也随着韩叔一同离开房间。 万逸楼蹲在赌坊的屋顶上,轻轻拉开一片瓦。 在轻功方面,他有自信,整个大渝五品高手休想追上他。 瓦片露出一道缝隙,他看向刘肆的房间。 他惊讶的张大嘴巴,瞳孔里又是惊讶,又是骇然。 第54章:酒铺开业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个房间,十六朵绿色鬼火环绕在刘肆的周围,那些火焰如巴掌大小,在房间内肆意游荡。 这是邪术,即便万逸楼在武学上见多识广,也没见过这么恐怖的邪术。 他见过顶级邪术大师,也不过操控三朵鬼火。 可这刘肆,操控的可是十六朵! 他已经可以肯定,他绝对不是对手。 忽然,他一紧张,不小心踩碎一片瓦。 “什么人!” 刘肆忽然一声厉喝,操控所有鬼火朝着他攻来。 他已是吓破了胆子,只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连滚带爬的从房顶上落下,随后一脚踏在二楼墙壁上,稳住身姿,消失在夜空中。 …… “逃跑吧。” 回到沈家小宅,他咕嘟嘟狂喝几口凉水后,喘着粗气道:“此人修炼已经到了世上顶尖,整个大渝怕是没有几个是他的对手了。”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为什么昨日在自己家中,那么好的机会,刘肆选择不出手,而是等万逸楼上门,展示自己的武力? 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吓破胆子? “你先别着急,再看看。” 万逸楼惊魂未定,这种神诡手段,传说中的一品高手也做不到。 真气化火,亘古未闻。 很快,他便冷静下来,若是对方真的有意对付自己,怕是今晚都逃不出金陵城。 “现在要怎么办?” 说来也奇怪,他一个五品高手,此时六神无主,反倒要问沈黎这个门外汉的意见。 “我总觉得,刘大有没有一品高手的基因,他的儿子应该成不了什么一品高手。” 沈黎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放下茶杯后,拿着食指轻轻的敲击着桌面:“这件事情,很奇怪。” “那你现在什么打算?” 万逸楼叹口气道:“我可能打不过他。” “没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现在最重要的,是睡觉。” 沈黎打个哈欠,竟像没事人一样,径直回到后院,钻入林晴的被窝。 “心真大。” 万逸楼摇摇头,管他呢,就是沈黎死了,对他来说损失也并不是很大,大不了再培养一个沈黎出来。 只是,他住的客房,离东厢房只有一院之隔,每晚东厢房的动静总是让他难以入睡。 他又是习武之人,对于周遭风吹草动本来就极为敏感,何况是半夜剧烈的摇床声响。 气的他都想骂娘了,你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怎么精力就这么好? 于是乎,每天晚上,他都在无比纠结中入眠,时而惊醒,状态是越来越差。 …… 翌日,沈黎早早的起床。 苗欢盈在外定做的酒水盒子,已经好了。 这两日,他在家中蒸馏了一斤左右的酒水,被万逸楼喝了一部分,还有七两。 他小心翼翼的将竹叶青灌入白色瓷瓶中,称重后,刚好五两。 接下来便是去府尹报备,可以开始准备自己的铺子了。 林晴自搬来新宅子后,每日被一万两银子纠缠的睡不着觉,便奋力炼制白糖,总算炼制两千两的白糖出来了。 可夏季炎热,许多白糖放置不久就会融化,只能存于冰窖。 今日沈黎刚好出门,便带着白糖去还钱。 这两千两,沈黎暂时没打算还给苏记牙行,而是准备钱生钱。 金陵府尹侧门,有个专门的小房间,用给商人报备。 据说这小房间,之前是马夫所住,可见府尹对于商人的鄙视。 记录的文书很快发下来,当然,沈黎的一盒价值百两的竹叶青,被没收了。 他也不恼,这本来就是打算送给府尹的小礼物,到时候做生意,免不了让府尹大人多多关照,却没想到落入了下面人的手中。 只是,开店的话,需要一个掌柜。 他初来乍到,人脉也不广,以前认识的,大多是四六不着调的狐朋狗友,成日除了偷鸡摸狗什么都不会,掌柜自然不能用他们,否则要亏死了。 空有宝山却不知怎么赚钱,真是滑稽。 没办法,只能自己亲自上阵了。 现在营业执照也有了,就差个铺子,不过酒香不怕巷子深,铺子的选址不用太过苛刻,一百两一份的美酒,他相信到时候有人打破头的购买。 他上午交代苗欢盈选铺子,下午便有了着落。 从城南到城北,十多家空铺子的价格,地理位置以及优势都被苗欢盈清晰的列在纸上,一手娟秀的小楷,让人看的身心舒适。 他考虑许久,城南离自家比较近,上下班也方便,便选择自家不远处的一个空铺子,每月租金二十两。 刘齐又弄来五十坛劣质酒水,供沈黎蒸馏。 夏季炎热,厨房里又生活,自然让人汗流浃背。 沈黎现在也是有钱人了,自然不会亲自去吃这个苦。 安大全是四个家奴中,最为老实憨厚的一个,不像刘齐那么机灵。 但这种人,做人真诚,没有什么坏心眼。 沈黎思索再三,将其叫到后花园,语重心长的为他画了一张大饼。 “大全,你是你们四人中,最为老实的,你不知道怎么说话,但知道怎么做事。” 他拍着安大全的肩膀道:“你放心,只要你老老实实的跟着我做,将来你的身价比金陵大部分的员外都要值钱。” 安大全感激涕零,连忙跪地表忠心:“少爷放心,就算是少爷让我赴汤蹈火,我也在……在……” “在所不辞。” 沈黎补上他的后半句:“行了,我知道你的意思,现在我有一份十分重要的工作交给你,做好了,每月例钱上升十倍,但是你要守住秘密,任何人问你都不得提起此事!” “是。” 厨房中门窗紧闭,就连那些缝隙处,都被沈黎封上了木条。 现在这份配方,是他进军金陵首富的筹码,万万不能被人偷了去。 安大全大刀阔斧的在厨房中蒸馏酒水,少爷的话让他如同打了鸡血,拉起风箱时格外卖力。 而沈黎彻底闲下来,哼着小曲儿在后院研究包装盒。 现在的包装盒分为三种。 五两装,一斤装,两斤装。 五两装的酒瓶,是用普通的白色瓷瓶,上面仅仅是写了几个字。 而一斤装的就要奢侈一些了,那些字都是用金色丝线描边,瓷瓶的材质也要上升好几个档次,尤其是盒子,采用红木所制,准备定价二百两一份。 至于两斤装的,则是用两个一斤装的瓶子,换了个包装而已,外面的盒子更加精致,整个盒子采用小叶紫檀所制,暗红色的盒子更加神秘感,上面纯手工雕刻的竹叶,栩栩如生。 仅仅这一份,便卖五百两银子。 三天后,安大全送来十斤竹叶青,这也是沈黎的本钱。 灌装好酒水,家奴们搬上马车,送往新的铺子,铺子上的横幅还没拉下来,今日便正式开业了。 第55章:饥饿营销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曾经的身份应该不简单,至少也是个商贾之家的才女,她的做事效率,让沈黎很是满意。 只要是沈黎开口,最迟三天,最快一下午便能出结果。 沈黎不过是随口一提,她便找人算了黄道吉日,提前将牌匾做好,并且装修好铺子,只待剪彩,就连剪彩用的鞭炮什么的,也准备的妥妥当当。 只是,铺子的位置一般,平日过往人极少,又大多是普通百姓,听说这里的酒水一百两一份,都望而却步,让酒铺冷冷清清的剪彩。 几个家奴都不懂商业之道,只是这么贵的酒,他们也很难想象,哪个冤大头会选择购买。 他们倒不至于幸灾乐祸,而是倚在门边,在短暂的几次吆喝后,无人问津,便开始垂头丧气。 安大全是个例外,他不顾烈日,在门边坚持不懈的招揽顾客,即使人家让他走开,他也不气馁。 酒是他蒸馏出来的,他自然知道酒的成色。 沈黎知道,他一口没尝过,十斤酒出三两竹叶青,算的刚刚好。 而此时的沈黎,正在家中,悠闲的给沈妞妞讲故事。 沈妞妞的手中,拿着一块冰块,吃的不亦乐乎。 那是冰棍,是沈黎用糖水倒模,放入冰窖冻出来的。 这种吃法,前所未有,就连万逸楼,也对此比较感兴趣。 “话说,你这酒铺都开张好几天了,也没见有人来买,你也不急。” 万逸楼舔着冰棍,在一旁泼凉水道:“这么好的酒,也卖不出去,可能你不太适合做生意,还不如卖给其他酒铺的人,让他们代卖。” “这酒你可是喝过很多次了,味道如何就不用我说了,怎么,你也没信心?” 沈黎拿出手帕,替妞妞擦拭嘴角,自顾自的说道:“酒香不怕巷子深,别着急,让酒香再飘一会儿。” “行吧。” 万逸楼伸了个懒腰:“这刘肆是怎么回事,这么多天也不来找你。” “可能处理赌坊的事情吧,他不来正好。” 沈黎耸耸肩,这前有狼后有虎的生活,过的实在是提心吊胆,为什么自己的对手这么强大? 一个是绝世高手,另外一个是朝廷重要部门。 实在是难搞哦。 西厂近来表面上没有什么动作,想必是知道自己身边有五品高手,修书回京搬救兵了,至于刘肆,倒真的有些奇怪了。 一旁的妞妞缠着他还要吃冰棍,被他以吃多了闹肚子为由拒绝了。 林晴知道自己炼制白糖赚的两千两银子被沈黎花掉了,虽然肉疼一阵,但出嫁从夫,这个家,还是由沈黎做主的。 于是,她便更加努力的炼制白糖了,基本上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每日将自己搞成一个小泥人,完全不像是一个富家太太的生活。 城南酒铺内,刘齐和安大全看守,刘齐蹲在门前,百无聊赖的拍打苍蝇,而安大全顶着烈日,向路边每一位行人介绍自己的酒水,可人家一听价格,立马躲开。 他这种人,看起来脑子不会转弯,实际上是执着。 他一遍又一遍的吆喝着,终于等来了第一位客人。 “嗬,我倒要看看,你们这什么酒,敢卖一百两银子一份,若是酒水太差,老子掀了你们的铺子!” 说着,两个劲装青年走进铺子,凑了一百两银子,拿到一份竹叶青。 等他们打开盒子,拿出里面的瓶子后,轻轻摇晃一下,勃然大怒。 其中一人将憨厚的安大全拎起来:“你当老子是傻子吗?一百两银子,买了五两酒!看老子不砸了你这破摊子!想钱想疯了吧?” 安大全双腿在空中不停的扑腾,但无济于事。 倒是刘齐机灵一些,连忙凑上来赔笑道:“大爷,我们这是小本生意,若是您觉得不值,退回酒水便是,我们将钱还给您,我这兄弟憨乎乎的,别沾了傻气。” 青年重重的将安大全丢在地上,冷哼一声,随后伸出手来:“赔钱!” 而另外一个青年,倒想着吃白食,既想要酒,又想退钱。 他打开瓶塞,轻嗅一口,想看看什么酒水能卖一百两银子五两酒。 这一闻,便觉得飘飘欲仙,一股竹叶的清香顺着瓶口溢出,让人心旷神怡。 他惊讶的看向同伴,将瓶子递过去。 任何时代,都有人喜欢看热闹。 路边小摊上的小贩,连摊也不摆了,就看着新开的酒铺是如何被人推倒的。 看到打架,他们很是兴奋,恨不得冲上去先揍两拳。 两个青年闻了酒水味道后,从盒子里取出嵌入在内的小酒杯,这一杯只有一小口,十分精致。 他们各自倒了一杯后,缓缓饮下。 半晌,两人脸色通红,两眼放光,异口同声道:“好酒!” 两人再也不好意思说酒水不行了,这酒,酒水清澈,酒香浓厚,味道柔滑清冽,酒劲大的同时又没有很严重的灼烧感,喝起来很舒服。 周围人们议论纷纷,难不成,这家酒铺的酒,是玉露琼浆不成? 尽管好奇,他们也没钱购买,只得纷纷叹息,有钱人的快乐,他们不懂。 有了第一份,便开始有了第二份。 安大全和刘齐都不是账房出身,对于算账一窍不通,只得交给一旁的苗欢盈。 短短一日下来,柜台上的酒水兜售一空,整个铺子除了柜台再无其他东西。 刘齐欢快的跑回去邀功。 而沈黎正在家中给院墙下面的白菜浇水。 在杨柳巷住了一段日子后,他慢慢喜欢上了种菜,那种一点点浇灌得到收获的感觉,让他很满足,也让他躁动的心情安静下来。 “少爷,卖了,全部都卖了!” 刘齐兴奋大喊道:“您猜猜,卖了多少钱?” “十份一百两的,十份二百两的,五分五百两的。” 沈黎丢下水瓢,揉了揉自己酸胀的后背:“五千五百两。” “少爷厉害,这么快都能算出来。” 刘齐一记彩虹屁拍上:“少爷威武!” “去吧,你们三人,每人赏二十两。” 二十两,已经够他们赎身了。 可尝到了甜头,谁愿意走呢?去了别家,怕是二两都没有,遇到这么大方的少爷,刘齐也死心塌地的跟着他了。 沈黎收回浇灌的木桶,回到水井旁,继续慢悠悠的打水。 很快,苗欢盈回来了。 “少爷,酒水不够卖,很多人尝了一口,要买几份,咱们只有二十五份,只卖了二十五个客人。” 虽然赚了钱,她却更愁了,现在铺子大门都快被人砸破了。 他们又没有背景,有些权势的人扬言,若是不能及时出货,砸了他们的铺子。 沈黎扬了一瓢清水:“没事,让他们闹,出个告示,大门若是破了,以后再不供应这类酒水。” “这叫饥饿营销,明白吗?”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第56章:能做官吗 - 布衣公卿 - 欺生 竹叶青的产量极低,若是供应全城,根本不可能做到,只能进行限购了。 一天出一斤的产量,完全不够销售的。 可这种蒸馏方法简单,沈黎手中又没有值得信任的人,只好暂时先不生产那么多。 蒸馏的人选还是先确定安大全一个人,至于卖断货,那就卖断货了。 物依稀为贵,到时候出个告示,这么好的酒,提炼时间长一些也不足为奇。 一日一斤,便是二百两,一个月六千两。 这个数目,已经够沈黎一家人开销了。 他没什么特别大的志向,什么三公九卿,天下第一,他从未想过,只想和一家人好好生活下去。 这几日,他格外悠闲。 天气越发炎热起来,很快到了处暑季节。 雷雨天气不断,屋内格外潮湿。 而沈黎闲来无事,将鸡蛋混合奶油打散,放入冰窖冷藏,为妞妞制作冰激凌。 这几日,金陵诗坛发生了一场大地震。 残文《寒窑赋》让这帮士子如坠冰窟。 有此赋,即使他们再写三十年,三百年,都不可能超越沈黎。 小奴儿也越发对沈黎好奇,越是查他的过往,越是干干净净,看不出其他任何痕迹。 这让她芳心有些痒痒的。 但这几日她的护卫出门办事,外面几大势力都在盯着她,若是她擅自出门,十有八九被那帮阉人抓回去。 她按捺许久,越发急躁的想要再次见到沈黎,询问关于寒窑赋的事情。 而作为举人之一的刘肆,在整理好赌坊事务后,再次来到沈家宅院。 “沈兄,近几日可睡的好?” 他有些阴恻恻的冷笑道:“该还债了吧?” “还什么债?” 沈黎明知故问道,这人自从上次展示武力后,再也没有动静。 按道理来说,一个人越强,越是不会多说废话,三言两语取人性命的事情常有发生。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自古以来的道理。” 刘肆轻摇折扇:“但刘某一届文人,习惯以理服人,沈兄不愿偿命,这是打算拿一家老小的性命填上去了?” “我爹娘死了,没有老的。” 沈黎耸耸肩,想皮一下,但下一秒他表情凝固起来。 整个大厅的温度下降几度,大夏天的,竟有种如坠冰窟的寒冷。 一旁的刘肆默不作声,在他周围隐隐有透明的真气涌动。 下一刻,他抓住了沈黎的手臂。 那股刺骨的寒冷,顺着沈黎的手臂快速蔓延上去,他的手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结上冰碴。 冷,宛若万年寒冰刺入体内,那股寒意如洪涛一般在经脉中肆意奔涌。 他知道,如果这样下去,自己迟早会被冻死。 可大厅后的万逸楼,始终不敢出手。 他已经见识过刘肆的厉害,坚信他是一品高手。 再加上刘肆的寒冰手段,让他更为恐惧。 因为真气本身是没有任何属性的,想要修炼属性,必须要达到三品以上。 对于万逸楼,五品打四品都够呛,何况打三品。 他在后堂,手心里都攥出汗水来,迟疑着自己要不要为沈黎献出自己的生命。 貌似沈黎对他,并不是十分重要,尽管他很看好沈黎。 “万!逸!楼!” 沈黎终于承受不住,右手顺手拿起茶壶朝着刘肆奋力砸过去。 即使打不过,他也要让刘肆狼狈而归。 “跟他打!相信我!” 沈黎咬牙切齿道:“怕什么,脑袋掉了碗大的疤。” “你觉得,你能打的过我吗?” 刘肆冷笑道:“后面的那位,我劝你不要出手,你辛苦修炼不容易,否则……” 万逸楼无论如何也缩不住了,硬着头皮走出来。 “大人,还请你放了我这位朋友,他手无缚鸡之力,还请大人手下留情。” “嗬,留情,他跟我之间,可是杀父之仇,你明白吗?” 刘肆冷冷的看向万逸楼:“你有什么资格来劝说?”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如此羞辱,他也忍不了,就像沈黎说的,脑袋掉了,碗大的疤,他浑身真气涌动,准备与刘肆决一死战。 “那大人,在下就斗胆与你过上两招了!” 谁知刘肆忽然冷哼一声收回手:“你是,锦衣卫的人?” “呃,正是。” 万逸楼愣住了,怎么,现在的锦衣卫,对于二品高手还有威慑力? “罢了。” 刘肆起身,轻摇折扇,不屑的看向沈黎:“这次是锦衣卫的面子,你给我等着!” 说完,他飘然离去,手下韩叔殷勤的打着遮阳伞,两人的背影就这么消失在大门前,留下面面相觑的沈黎和万逸楼。 沈黎反应过来,破口大骂道:“还说你会保我,你保个屁啊,再晚来一会儿,老子胳膊都要废掉了!” 尽管已经过去半刻钟,他仍觉得浑身寒冷。 万逸楼却没空搭理他,什么时候锦衣卫的名头这么好用了?难不成是自己猜错了?现在的锦衣卫如日中天? 他满是疑惑的离开沈家宅子。 沈黎揉了揉红肿的左臂,悻悻的回到后院。 这次吃瘪,让他知道武学的重要性,自己一定要找到传说中的归墟古国,泡泡圣池。 这也让他否定了之前的猜测,这个刘肆,的确是二品高手,总之实力不俗。 夜晚,唐老宴请,他想借故推脱,但想了想,唐老是文官,应该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入仕。 虽然现在万逸楼在,自己的铺子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日后铺子做大了,麻烦肯定会有,若是有个官家身份,肯定是方便许多。 夜幕降临,竹园小筑灯火通明。 唐老的书房中,到处摆放着沈黎的诗词。 他笑眯眯的将沈黎请到书房,展示一番道:“沈小哥当真好文采,即便是朝中国子监的大儒,怕是也自叹不如。” “哪里哪里,唐老谬赞了,学生学问浅薄,还想向唐老多多请教呢。” “年轻人不骄不躁,值得夸赞。” 唐老竖起拇指呵呵笑道:“大渝诗坛,已经有你一席之地了,现在京城那边已经传开你的佳句了。” “呃,学生有一事,想请问一下唐老。” 沈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请问,诗写的好,能做官吗?” 第57章:竹园宴席 - 布衣公卿 - 欺生 “呃。” 唐老也显然没想到面前这个年轻人这么现实,他还以为沈黎是股清流,却没想到也是沽名钓誉之辈。 这倒不是贬低,而是感叹,做官没什么不好的,他也是官,也想往上爬。 “做官的途径不仅仅是科举。” 他捋着胡须解释道:“像武将,需有战功在身,若是你有能力,清扫掉北方的狼族,也是可以获得爵位的,当然,若是战事吃紧,陛下也会考虑售卖爵位来扩充军费。” “售卖爵位?” 沈黎瞪大眼睛,不可思议道:“多少钱?” “呃,老朽也不知道,不过十多年前,定远伯就是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下了伯爵位。” 天,伯爵位啊! 沈黎两眼放光,直接忽略了价钱。 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伯爵排在第三位。 而且每个爵位都是拥有自己的封地的,伯爵的封地,起码有一个县那么大。 一个县啊! 若是让自己搞成商业街,就是三千万两银子也能赚回来了! 他现在有产品,有技术,根本不用担心钱的来源。 可是他这人,自前世就没有存钱的习惯,也不会省钱,直到现在,他还欠着苏记牙行一万两的银子。 那就要考虑赚的钱够他花为止。 可接下来,唐老就给他兜头一盆凉水:“这种爵位,是不长久的,没有实权,封地迟早会被收回,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还有期限的? 沈黎哑然。 “其实,以沈小哥的诗才,完全可以进国子监和翰林院的,编著古书也是读书人的一大快事,这样你做官的想法也能实现了。” “不了不了。” 他连忙拒绝,开玩笑,编著古书。 明朝时期的朱棣,派人编著永乐大典,全书一共三亿多个字,分一万多卷,即使是通篇读下去,没个三五载都读不完的,何况还是编纂的人。 这件事情太过枯燥。 唐老呵呵笑着,与他携手来到桌前:“来,饭菜简薄,多多包涵。” 而万逸楼也献宝一般,从怀中拿出一个酒葫芦。 那是从沈黎家中偷来的竹叶青,至少两斤,价值四百两。 于是乎,在沈黎幽怨的小眼神中,万逸楼替唐老满上:“唐老,你尝尝,这酒是沈黎酿的,味道堪比御酒。” “哦?那我可得好好尝尝了。” 唐老笑眯眯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随后他老脸涨红,剧烈咳嗽起来,很大一会儿才缓过劲来。 他浑浊的眼中,顿时散发一股亮光,如同小孩要糖一般迫不及待:“快,再来一杯。” 酒水满上,他再次一饮而尽。 酒水如滚烫的岩浆一般,顺着他的喉咙滑入五脏六腑,他拿着空酒杯,愣住了。 随后,一滴浑浊的泪水顺着他的眼角落下。 他连忙擦拭:“抱歉,这是辣的。” 在他心里,他都快要舒服的飞起来,这酒的味道,比宫廷御酒还要柔和几分,香味更要纯正一些。 这是什么?这是玉露琼浆! 万逸楼一脸坏笑,再次给他满上:“这酒劲儿极大,上次我喝了几杯,便喝趴了,您老可别着了道。” “看你说的,老夫饮酒三十载,虽不说千杯不醉,但至少也能痛饮两三斤。” 唐老拍着胸脯保证,但两人都是一脸不信。 这蒸馏出来的高度酒,没人能顶的过五杯。 不过这也从侧面说明,唐老这个官,不错。 若是他是个贪官,这酒,早就到了他的桌前,也不至于今日才能尝到。 “沈小哥啊,这是你酿造的?” “呃,算是吧。” 沈黎摸摸鼻子,实际上自己也只是蒸馏了一下酒水,去除一下杂质,他有些腼腆道:“这只是平日里搞出来的小东西。” “嗯,商贾之道,终究是下等。” 他还以为唐老要称叹一番他的才能,谁知唐老竟如此评价。 也难怪,大渝注重文士的培养,对于商人极力打压,就连往年与那些商人合作进货的皇商领头人,也是众位皇子中最不受待见的那一位。 虽然唐老嘴上说着商人不好,但酒水可没少喝,一顿饭,二斤酒,他吞下去近一斤。 只是,彻底歇了菜。 老人家吐了一阵后,气息萎靡,头上的白丝凌乱,脑袋无神的耷拉着。 唐麟灌了几碗醒酒汤后,才将他扶到床上睡下。 竹园小筑靠近秦淮河,旁边又是郁郁葱葱,夏日里格外阴凉,午饭后沈黎躺在躺椅上,一旁的万逸楼顺手从餐桌上拿来一个苹果,用力的啃着。 “你想做官,我不拦你。” 或是沈黎询问做官途径时,让他有些敏感,他放下苹果,深吸一口气道:“但是我想让你帮我,恢复锦衣卫往日荣光。” 这一段时间的接触,他已经确定面前的少年,是潜龙在渊,来日必定一飞冲天。 炼糖,酿酒,有累计钱财的能力。 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文学上这么大潜力,若是做了官,到时候定然扶摇直上。 现在只剩下武学了,但是有这两项能力,将来身边还会缺护卫吗? 虽然真气看起来极为潇洒,但面对军队这种杀人机器,根本无能为力。 所以他现在只能尽量讨好沈黎。 因为他发现西厂那帮阉货,胆子竟小到如此程度,知道沈黎身边有个五品高手,只打了个照面,再也不派人前来查探,简直怂到家。 这对他很不利,哪怕你经常来骚扰一下,让这小子有忧患意识也好啊! 今日这刘肆来了,他又处理不了,他退缩的样子,怕是在沈黎面前大大掉分。 沈黎翘着二郎腿:“今天你的表现,我很不满意,若是一遇到强大的敌人,你就丢下我跑路,那我怎么办?” 果然,他还是计较此事的。 万逸楼深吸一口气:“对不起。” “算了,你先留在我身边吧,算是我承你的情,但是你不准再搞些馊主意,因为我无故多添敌人,将来我要是有能力帮到锦衣卫,定然义不容辞。” 西厂的人,该防还是要防一下的,不能现在就赶走万逸楼,而且身边有个高手,也会安全一些。 “明白,你放心吧,我会尽全力保护你。” 沈黎点点头,这事总算是翻过去了。 “行了,回家。” 他伸了个懒腰:“该弄点人回来,赚点钱,哪怕是买的伯爵也可以。” 第58章:加大产量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下午,沈黎带着刘齐前往人市购买家奴。 这次买的家奴身份,与刘齐他们又有些不同。 家奴和奴隶是有很大的区别,奴隶大多是从战场上捕获回来的,那些有武力的奴隶,都优先被安置在军中,而那些平民,被军中捕获后卖与贩子,用以充当军费。 这类奴隶,都没有什么武力,也是被驯服过的,有的是奴隶的后代。 沈黎听着小厮的介绍,不禁心中泛起一阵怜悯。 他不是心软的人,但这种两国交战,波及手无寸铁的平民的战争,实在是太过残忍,尤其是屠城行为。 那些奴隶比起家奴来,待遇又要差很多,他们大多被关在矮小的笼子里,身上只有一块遮羞布,有的是被铁链将手脚反锁在背后,动弹不得,他们面对人们的挑选时,有的瑟瑟发抖,有的麻木不仁。 奴隶和家奴最大的区别,就是不能赎身,一旦卖给主人,那所有的身家性命都归主人所有。 家奴还有个奴籍,而他们,和牲口没有区别,离了主人,就连金陵城门都出不去。 奴隶也分好坏,有温顺的,也有难以驯服的。 其中昆仑奴是最好的,也是价格最贵的,从身体素质以及长相,五十两到一百两不等。 他们是所有奴隶中最温顺和忠心的,一辈子不会叛变。 之所以没有商家以次充好,是由于肤色,昆仑奴属于东南方向的棕色人种,男人身强体壮,性格温顺,能吃苦耐劳。 至于那些从战场上掳回来的原住民,大多是三十到五十两银子。 沈黎花了五百两,买了两个昆仑奴,还有十个原住民,交由刘齐管教,并在墙角一侧开辟出一间新的房子,里面做了二十个灶台。 只是房子有些小,灶台做出来后,里面人行道只有一人来宽,两人错身都难。 好在每个灶台旁边都有岔路口,过道可以用来借道。 只过了两天,沈黎的后院便充满了酒香味。 苗欢盈俨然成了沈宅的管家,她特意将开辟出来的厨房,修了个通道,连接前院下人住的地方,从厨房内完全看不到后院的情况。 至此,沈家一天差不多要进购七十斤左右的酒水,再送与厨房进行蒸馏。 那些奴隶被专门管理,根本没机会和外人接触,配方暂时没有什么问题。 现在二十台灶,差不多可以生产二十斤竹叶青,虽然数量远远不够,但还是解了燃眉之急。 若是还想做大,就必须将生产线复杂化,让那些工人看不懂,这样配方才不会泄露出去。 沈黎也让林晴停了白糖的炼制,现在是夏季,白糖本来就难保存,弄的太多,到时候反而不值钱了,等苏记牙行拼命催他的时候再考虑继续提纯。 苏记牙行最近生意大好,有了雪花糖的加入,他们终于和皇商搭上线,负责皇商的皇子,已经验过雪花糖,对品质十分满意,只是要下半年才能收购。 苏记成为皇商,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但是,他们最近又看上了酒水市场。 苏记的苏锦途,被人送了一瓶五两装的竹叶青,喝完后惊的合不拢嘴,忙找人打听酒水出自哪家酒坊。 最后才发现,是出自沈黎之手。 他连夜将詹良才叫入府中,无论如何也要让他搞定沈黎,以后苏记一家拿货,价钱不是问题。 若是这种酒水被垄断,那才是真正的皇商。 白糖只是可有可无的吃食,而酒水才是真正的好生意。 皇宫中,陛下闲来无事要饮酒吧?宴请百官要饮酒吧?太后大寿也要饮酒,邻国使者来了也要饮酒。 作为皇帝,若是不能拿出大渝最好的酒水,那不是很丢脸? 所以,酒水是刚需。 若是垄断竹叶青,那这皇商一辈子不用愁。 “若是拿不下来,便……” 微微发黄的灯光下,苏锦途一脸凶狠的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 现在沈黎这个人,对于他们苏记牙行太重要了,白糖和竹叶青,都可以让他们称为大渝第一商贾之家,甚至成为大渝首富也不为过。 抹脖子也不是杀了沈黎,而是活捉他,软禁起来,或者以他妻儿作要挟。 詹良才会意,他匆忙出去,抓紧安排。 现在的竹叶青,名声越来越响,每天一早,铺子的大门前,排起一道长龙,拥挤的人群将街道都堵住了。 这些人,大多是家奴打扮,都是替主人前来买酒的。 也有商人打扮的,前来寻求合作,却被苗欢盈无情拒绝。 理由很简单,我们卖都不够,怎么可能给你们分销? 即使现在每天卖二十多斤,数量也很少。 二十份五两装,五份一斤装,三份二斤装的。 这比现代那些网店抢限量版手办还要难。 而且,由于数量稀有,买到就是赚到,一份五两的,一百两银子购入,卖二百两都有人买。 有人砸锅卖铁,成天守在铺子前,只盼有货自己买上一份,转手赚上一百两。 苗欢盈也愁,产量上不来,实在是很难做生意。 现在的沈黎,每天收入四千五百两,刨去成本,至少赚四千两。 林晴一听到这个数字,差点没吓的晕过去。 一天四千两,那一个月就是十二万两的收入! 这还是产量不足的情况下,那要是产量足够的话,一天都有可能进账十万两。 她是个小女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顿时又有些心慌起来。 这么多钱,若是有人起了歹念,那可怎么办啊? 沈黎坐在花架下,笑眯眯的搂着她:“没事,那不有个五品高手呢。” 万逸楼轻哼一声,内心对他很是鄙夷。 放荡的登徒子,有点钱就飘了。 沈黎如此敛财,也是想弄上一块封地,到时候子孙都不用发愁了。 但是,如此敛财,金陵城各方势力也盯上了他。 他们都知道,沈黎一天进账多少钱。 尤其是城南衙门,细算了一下,这一天,顶得上金陵府尹三天收的税。 这怎么能行?在我城北的地盘,不上贡一点,你的生意怎么能做得好呢? 很快,一位红杉皂吏挎着刀,敲开了沈黎家的大门。 第59章:敲竹杠 - 布衣公卿 - 欺生 “开门!查税!” 带刀皂吏趾高气扬的踹着大门,刘齐一看是官老爷,连忙赔笑迎入,又唤其他人赶紧通知沈黎。 大渝律,平民百姓不得带刀上街,匕首都不行,书生佩剑,不可开锋。 这也导致,带刀的皂吏格外猖狂。 他坐在大厅,喝着花茶,饮下几口后,随口吐出茶叶:“你们管事的呢,让他出来!” 刘齐小心翼翼的伺候在一旁:“回官爷,已经去请我家家主了。” “让他赶紧过来!” 皂吏不满的一脚蹲在太师椅上:“这么热的天,也不弄个冰镇西瓜来尝尝?” “哦,小人马上就去。” 刘齐如梦惊醒,可不敢得罪这位官老爷。 大渝所有地方,查税的皂吏是最吃香的,走到哪里,都会有人巴结,尤其是商人。 沈黎一听是查税的人,立马明白,这是有人红眼了。 这些满脑肥肠的地方官,上上下下沆瀣一气,专门坑那些没有背景的商人。 可人来了,若是不迎接,怕是明天铺子就得关门。 这也是他迫不及待想要弄个官家身份的原因。 他懒洋洋的起身,跟着家奴前往前院客厅。 面前的皂吏,尖嘴猴腮,一副吃定人的嘴脸,让人好生厌恶。 可目前还不好得罪,沈黎只好赔笑道:“不知官老爷驾临,有失远迎,还请赎罪。” “嗯,你这个后生,倒是挺会说话。” 皂吏随口喷出西瓜子,将西瓜皮随手一丢道:“我奉命前来查你沈家的税,有人举报你偷税漏税。” “啊?这可从来没有的事啊!草民一直兢兢业业,按时交税,从没逾矩之举啊,这……这是谁人散布的谣言啊!请大人明察!” 沈黎装作一脸无辜,心中却是一阵冷笑。 这番说辞,明明是打算从自己身上捞出一点什么来。 若是换做街边小贩,听到这些话,怕是瞬间六神无主,随后求皂吏放自己一马。 可这正中人家下怀,人家会说尽量帮你查明真相,如果小贩不懂事,没有上贡的东西,那便随口找个理由,说其偷税漏税。 闹到公堂上,官家老爷本来就觉得商人卑贱,犹如女子一般,想要升堂,先来五十杀威棒。 那些升斗小民,哪里受得了这些? 果然,皂吏冷笑一声:“没有?城南那家新开的酒坊是你的吧?近日你可交过税?” “可这税,是一月一交啊。” 沈黎继续保持一脸无辜:“当时报备时,大人都说好的啊。” “哦?你确定是这个月开的铺子?” “就几天前开的。” “放屁,我这上面记录,你明明是上个月开的铺子,距今已经一月有余!” 皂吏重重的将怀中册子砸在桌上,茶杯摇晃,险些掉落下来。 沈黎眼睛朝着那本厚厚的册子看去,皂吏冷哼一声,将册子收起。 这应该是假的册子,就是为了糊弄自己的。 “大人啊,街坊四邻都可以作证,我这铺子,是前几日所开的。” 他装作不知所措的样子:“您,是不是记错了啊?” “绝无可能!” 皂吏甩手起身:“按你上面的记载,你每份竹叶青,至少交三十两银子的税,据我这几日观察,你少说一日卖五千两,这便是两千五百两的税,一个月,你得补交七万五千两的税!” 七万五千两! 沈黎吓的瘫坐在椅子上,被这个天文数字差点没吓死。 这些,自然是装给皂吏看的。 “哼哼,你现在知道怕了!” 皂吏不屑的冷哼:“劝你三日之内,补交齐税款,否则,公堂上有你吃板子的时候。” 他心中也在嘀咕,这小子是不是不懂人情世故?怎地还不求我好好查查? 求我查,那就得给钱呗。 或者是自己暗示的不够明显? 他清清嗓子,咳嗽两声:“咳,嗯……我看你小子年纪轻轻,倒像是正派之人,想必应该没有这种偷税行为,不过,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嘛,可以帮你查查。” 说罢,他垂下的手,拇指不停的摩擦着食指指腹,意思是给钱。 沈黎装作没看见,反倒是一脸感激:“谢谢大人,请你一定要明察啊,草民绝对是冤枉的,真的麻烦你了,谢谢谢谢。” 查税这行,不查勤的,不查懒的,专查不长眼的。 皂吏知道,再多说废话已然是无用,他脸色陡然阴冷:“你等着抓捕批文吧,到时候五十大板,有你好受的!” 沈黎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脸色渐渐冷了下来。 阿猫阿狗都敢来敲竹杠,若是没有后台,这生意很难做下去。 上次城南衙门的判官,都敢明目张胆的颠倒黑白,若没有万逸楼出手,怕是那次就得吃点皮肉苦了。 这次还来。 真当老子是草民,就弄不翻你们衙门是不是? 他看向桌上皂吏的茶杯,又看向一旁的刘齐:“以后这种小吏来了,不准给一口水喝,脏了茶杯你赔吗?” 说完,他甩袖出门,留下一脸诧异的刘齐。 自家少爷,竟然这么硬气? 沈黎租了辆马车,一路朝着城北竹园小筑走去。 一到竹园小筑,他便笑眯眯的奉上好酒。 唐老昨日酩酊大醉,这把年纪,醉酒最是伤身。 可奇怪的是,他一觉醒来,只觉神清气爽,整个人更是有精神了,这让他不禁感叹此酒的美妙。 今日沈黎又送来一份,他便想到沈黎可能有求于人,但这酒水诱惑实在太大。 他并未让唐麟接下酒水,而是笑着将沈黎叫到书房:“怎么,想让我介绍你做官?” 他可没忘记昨日沈黎问起怎么当官时,两眼放光的表情。 沈黎连忙摇头,开玩笑道:“要是让您介绍做官,起码得百份这样的酒。” “哈哈……” 唐老捋须爽朗的笑起来:“你无事不登三宝殿,总不能平白无故的送酒吧?” “看您说的,小子无非是仰慕您。” 世人没有不喜欢彩虹屁的,唐老也不例外,被这年轻小才子一顿奉承,他顿时心旷神怡。 可转眼间,沈黎垂下脑袋,哀哀戚戚:“这是最后一份,怕是以后您,喝不了这种酒了。” “嗯?” 唐老狐疑道:“为何?” “交不起税啊。” 沈黎叹口气,将事情原原本本……不,添油加醋说了出来。 总之,城南衙门要多可恶有多可恶,他们跑来敲竹杠,嗯,敲了一百万两银子! 这种贪,比清朝和珅有过之而无不及,人家雁过拔毛,他甚至还想扒皮。 唐老捋须笑道:“没关系,以后再有这种事,让小万来找我便是。” 第60章:竹园醉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有了唐老这句话,沈黎也放宽了心。 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可唐老自京城而出,又在金陵住这么久,应该地位不俗。 京官可没有那么多闲工夫出门游玩,除非是奉旨来到地方办事的。 虽然沈黎对于大渝官职不太熟悉,但唐老地位绝对不俗。 他今日来,也是想将唐老这个“骡子”拉出来溜溜,看看这位慈祥的老人家,到底官居几品。 有了这个后台,他自然无所畏惧,和唐老寒暄一阵,准备告退时,人家又不让走了。 原因是那首寒窑赋,落入了唐老的手中。 “此赋,当属古往今来,第一赋。” 唐老捋着胡须,在他桌案一旁,整整齐齐一大叠誊抄的纸张,他随手一翻,每张内容一样,都是那首寒窑赋。 “老夫朋友众多,此赋,定然要让他们也好好看看。” 这么多信件,发出去,怕是要几十个信鸽。 他再次拿起桌上那首寒窑赋,啧啧称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当真人生名言,尤其适用于官场。” “人生在世,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好句,千古名句!即使再过千年,这也是至理名言!” 沈黎讪笑的挠挠头。 这是抄的,他也不好搭话,便听着唐老继续说下去。 “你小小年纪,便有如此感悟,当真是难得,有些人,一辈子都不一定能感悟的来。” 唐老歪着脑袋,细细的打量沈黎:“你年纪不大,哪来的经历写出如此名句?” “呃,就随便写写。” 沈黎摸摸鼻子:“总是就是戒骄戒躁,保持一颗平和的心嘛,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唐老细细琢磨,只觉浑身一震。 这说的,又何尝不是他呢? 他已经五十有余,没有几年活头了,这些年,他常常在想,这辈子,也就这么碌碌无为的过去了,今日沈黎随口一句,竟让他醍醐灌顶。 “好句,好句。” 他竖起大拇指道:“还有没?” “呃。” 沈黎挠挠头,说多了,是不是将自己的诗才拔到一个恐怖的高度呢? 到时候人家考教自己怎么办? 哎呀,不管了,装比一时爽,一直装比一直爽! 他轻咳两声:“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你你你……” 唐老瞪大眼睛,眼珠子都快跳出来了。 听了这话,他只觉浑身发热,双手也忍不住哆嗦起来。 此言,当真是劝人良句。 “不行不行,你再说一遍,我抄下来,挂在床头,裱在书房!” 他忙拿出纸笔,却没承想,太过激动,手指都握不住笔杆,笔墨糊了一整张纸,他深吸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激动,换了一张新的纸。 人说,字如其人,此时唐老的字,最好的表达了他的心情。 一幅狂草,无比张扬,落笔沉重有力,有种一往无前的气势。 沈黎由衷的赞叹道:“好字。” 他什么都会一些,唯独毛笔,实在是太差劲了,那柔顺的狼毫笔尖,难以掌控。 “沈小哥,老夫明白了。” 唐老大笑捋须:“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 “不错不错,你穷,我老,当真是好句啊!” 沈黎翻了翻白眼,我不穷,你才老呢。 我现在家财几乎万贯,早已致富奔小康了,还穷什么? 可唐老不知他生意上的事,只觉得他这种升斗小民,也赚不了几两银子。 如此佳句,当浮一大白,唐老忙拆开酒盒,拿出里面的两个小酒杯,一人满上一杯:“绝句配佳酿,绝配!” 两人就在书房的书桌上,喝的摇摇欲坠。 也怪沈黎这具身体,之前喝的都是低度酒,根本承受不了高度酒的摧残,导致他脑袋是清醒的,身体却是喝醉的状态。 等沈黎回去的时候,已是日薄西山。 而那红衣皂吏,也入了城南衙门。 “刁民,当真刁民!” 肥胖判官大怒:“当我城南衙门没人了!” 皂吏添油加醋一番,说沈黎如何如何不交税,又如何如何不将判官大人放在眼里。 金陵城中,四个小衙门,有专门负责征收税款的,城外以村镇为单位,征收税款送入县衙,最后再统一交到金陵府尹那里。 身为判官,自是有权过问税务。 只是,那锦衣卫的牌子,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判官能够惹得起的。 肥胖判官又偃旗息鼓,愤愤道:“不就是有个小后台吗?” 旁边的皂吏见大人有罢手的想法,自觉今日在沈家吃了瘪,迫不及待的想找回场子,连忙出起馊主意:“大人,那沈黎,自是要交税的,这是王法,即使他有后台,连王法都能不顾了不成?” “我知道,可那沈黎,毕竟没有触犯法度。” 金陵城中其他大户,或多或少都有些后台,至于这沈黎,找了个濒临灭绝的锦衣卫做后台,自己若是稳妥起见,再忍他几个月,锦衣卫彻底消亡,便是这沈黎的死期。 若是能从沈黎身上拔下一层皮,少说也有几万两银子。 那皂吏连忙道:“大人,咱们将此事汇报上去,府尹那里,自是有人篡改交税日期,到时候,即便他后台再强硬,也得给钱了。” 几万两,不是个小数目,重赏之下,必有……匹夫。 金陵城中,大多数的官员沆瀣一气,自是有办法惩治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肥胖判官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脑海里渐渐浮现出白花花的银子。 锦衣卫算个球,干了! 他连忙书信一封,让皂吏送到金陵府尹。 …… 林晴从马车上接下浑身酒气的沈黎,嗔怪的指责道:“怎地饮这么多的酒?” 沈黎嘿嘿傻笑,与之前醉酒后大发雷霆的行为完全相反。 以前的他,醉酒后发泄的对象,便是老婆孩子,轻者扯掉一大截头发,重者一顿毒打,让林晴几天下不来床。 今日太阳倒是打西边出来了。 林晴替他擦拭着脸庞,修长的手指轻轻的搭在他有些俊俏的脸上。 “不管你来自哪里,你就是我相公。” …… 第61章:鸣冤鼓响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沈黎早早起床。 这酒的效果当真不错,宿醉之后再醒来,竟没有多少难受。 他小心翼翼的吸啜着滚烫的热粥,一旁的林晴碎碎念。 “喝,喝醉了你不难受啊?” 说着,她又向沈黎碗中夹了一点咸菜。 新宅子的食桌,要比旧院子的大很多,但菜式还是那几样,经历过暴发户的报复性消费后,一家人的生活回归正轨,荤素搭配,更注重身体健康。 “欢盈。” 沈黎放下碗筷,对外面喊道。 这两姐妹,一个老实温顺,另外一个性格外向,似是格外精通管理,无形中,苗欢盈已经是沈家的管家了。 女管家,倒是头一人。 苗欢盈立马进来:“少爷,有何吩咐?” “你知道这城南,有什么好一点的教书先生吗?妞妞该识字了。” 妞妞已经五岁了,在现代,已经可以上幼儿园了。 都说女子无才便是德,这个时代,女子出入学堂,是件十分丢人的事情,所以不少大户人家,都是自己请先生上门来教。 苗欢盈应该是见过世面的,她听到这件事,没有任何惊讶的情绪出现,她点点头道:“城东有位吕先生,才德兼备,在这金陵城中很是有名,不少人想要拜在他的门下,只是此老先生有些孤僻,所收弟子极少,我可以帮您问问。” “嗯,那酒坊呢?怎么样?” “现在每日正常出货二十斤以上,开张一炷香不到,便抢完了。” “好,那你再找一下窑厂,我想做点东西。” 说着,沈黎从怀中掏出一张纸,上面画的,正是蒸馏装置。 不过,这蒸馏装置造型有些独特。 首先,它是拼接而成的,接口处一大一小,完全嵌入,到时候再糊上黄泥,可以达到很好的密封效果。 其次,蒸馏装置的周围,有规则的排列着树杈一样的小分支,这些分支约莫小臂粗细,上宽下窄,顶部还被要求做木塞密封。 这是改良版的蒸馏装置,这些小分支,是沈黎用来调整酒水口味的。 若是喜欢桃花酿,将桃花瓣用棉布包裹起来,塞在这些分支里面,盖上盖子后,蒸汽在主管内流走时,高温会将桃花的香味逼出来,顺着蒸馏装置的导管流入桶内,得到的酒水,就有一种淡淡的桃花香味。 其他味道的酒水也是一样。 只是没试过,不知道效果如何。 这种蒸馏酒,产量极低,对于酒水的消耗又实在太大。 好在买的酒,都是劣质酒,消耗的银钱并不是很多。 苗欢盈看起来不太懂这个蒸馏装置,她也不需要懂,她只需要按少爷要求办事。 早饭后,妹妹苗欢心照常收拾餐桌,来了有一段时间,她还是有些拘谨,每次见到沈黎,都是小脸红扑扑的,不知道说些什么。 本来沈黎可以添置两个暖床丫鬟的,但他实在过不惯这种奢靡的生活,所有事情都是亲力亲为。 他在家中,将木炭做成硬笔,在纸上慢悠悠的写着东西。 那些,都是儿童故事。 安图生童话等等,都是益智类书籍。 自然,这些是为沈妞妞准备的。 每日妞妞都得听故事才能睡觉,由于之前这具身体对她造成的心里损伤比较大,她现在半夜睡觉偶尔还会做噩梦,而且半夜动静稍微大一点,她都能吓醒。 这也导致沈黎每次半夜一停下来讲故事,她便惊醒。 非常耽误事情。 嗯,人生大事。 …… 午后,阳光有些刺眼,他慢悠悠的写着。 苗欢盈从后面走过来,不敢打扰他,静静的站在一旁侍候着。 写这些小故事,本来就不用太过耗费脑力,沈黎感觉身后有人,一转身,便看到苗欢盈的俏脸肿起,脸上赫然一道巴掌印。 “谁干的?” 他皱着眉头,丢下笔,眼中隐隐有怒意升起。 苗欢盈转移话题:“少爷,今日下午,城南衙门前来查封酒坊,说是我们没有交税。” “我是问你,谁打的你?”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是不是那些官府的人?” 见她还有些犹豫,他重重的拍着桌子:“说啊!” 苗欢盈连忙解释道:“我只是跟他们理论几句,他们就掀了铺子,然后就派人查封了。” “跟我走。” 沈黎怒气冲冲:“我家的丫鬟,什么时候轮到他们打了?” 说罢,他又朝着院内大声道:“刘齐,备车,城南衙门!” “少爷,这万万不可。” 苗欢盈连忙劝说道:“对方这显然是有备而来,自古民不与官斗,我不过是挨一巴掌,不打紧的,还是备上大礼,送到城南衙门,打开铺子才是。” 其实她心里也有种莫名的感动,自家少爷,本事不大,倒还是挺护短的。 “我还要给他送礼?他算哪根葱?” 沈黎根本不听她劝,拉着她:“今日,此事我必定给你讨个说法,凭什么,最讲王法的官府,反倒是最没王法的地方了?” 说着,两人上了马车。 一路上,苗欢盈都在安抚沈黎,劝说他冷静下来,不要和官家争斗,咱们没有后台,会吃大亏的。 可沈黎根本不理她。 凭什么?老子的丫鬟,我自己都舍不得打,需要你们教训了? 他越想越气,一个小小的城南衙门,都有这么大的权利,都能这么心黑,本来他们要是不太过分,自己送上一点薄礼,息事宁人,但他们打了自家人,那就不能忍了。 衙门前,破旧的鸣冤鼓,早已布满藤蔓,近日天潮,就连鼓槌上也结满一层厚厚的青苔。 本来鸣冤鼓长草,是海晏河清的兆头,但放在城南衙门,却是格外的讽刺。 沈黎怒气冲冲,伸手扯掉鼓槌,用力的砸下去。 咚…… 一阵沉闷的鼓声,传遍整个城南街头,所有人纷纷好奇,什么人敢这么大胆子,去敲鸣冤鼓? 判官为了凸显政绩,之前对下面人交代过,天大的冤枉,也不准敲鸣冤鼓,违者先来一百大板。 一百大板,那就是个死了。 也不知哪个愣头青,敢敲鸣冤鼓。 所有人纷纷围上来看好戏。 而正在衙门后堂喝茶的判官,听到鼓声,吓的一哆嗦,茶水洒落,湿透胸前衣衫。 他不由恼羞成怒的喝道:“谁人敲鼓?要是闲的没屁事,本官要他狗命!” 第62章:都查院 - 布衣公卿 - 欺生 栽赃,陷害,颠倒黑白! 这个世上,有权的永远是最大的。 商人即便再有钱,也是卑贱的存在,而且所有人对于商人有种天然的鄙夷。 沈黎放下文书,冷哼一声:“大人,整个金陵城的人都知道,我这酒坊,才开张十来天,哪来的一个月了?” “你开张十来天,可是你报备的时候,可是超过一个月了!” 肥胖判官嘿嘿冷笑:“按律,你得交税,现在你偷税漏税,咆哮公堂,藐视判官,判没收全部家产,一百大板,采石场劳役三个月。” 就是强壮如牛的汉子,也顶不住如此处罚。 一百大板,即使不打死,也得几个月的休养,再去采石场劳役,更是雪上加霜。 而且,采石场那里,大多是犯了罪的人,充当苦役,那里卫生条件极差,小小的感冒都能要人性命,再加上沈黎得罪了判官,进去后还不是任人宰割? 苗欢盈吓坏了,连忙上前道:“大人,我家少爷并没有污泥您的意思,还望您网开一面,饶过我家少爷,至于税款,我们愿意以双倍奉上,日后每月都会按时交到您这里的。” 她这话,也是在提醒判官,我们竹叶青利润这么大,税务自然不低,您若是现在将沈黎弄死了,以后每月可没有这么多税可以收了。 判官挪动肥胖的身子,看向一旁的师爷。 师爷阔袖抖动,在没人看到的地方,比了个“六”。 意思是一个月六万两的税,您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现在查抄了沈黎家中,最多也就两万两银子的样子。 判官捋着稀疏的胡子,沉吟一番:“呃,你也言之有理,我看这小子,只是拖交税款,恼羞成怒所致,一时心急便出口伤人,罢了,本官向来待人和善,便免你咆哮公堂罪过,但是税,必须要交的!” 他心中已然是乐开了花。 金陵城中,四个衙门,最穷的便是城南。 城南贫民窟占据一大半,每日审案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赚的极少,再就是那些摆摊小贩,每月也剥不出几粒银两来,好不容易来了个摇钱树,最好不要将其弄死,慢慢的从他身上薅下羊毛,这么多利润,即便是府尹大人,怕是每月也没自己赚得多。 可沈黎不乐意了。 他挺起胸膛:“大人,你这报备文书有很大问题,这字,不是我写的,而且这手印,也不是我的!” “嗬,要不是你家丫鬟求情,本官早就判你入了大狱,你还敢在此咆哮。” 判官不屑道:“那上面清楚明白的写着你的名字,即便是有人来查,此案也是板上钉钉!” 的确,他之所以这么自信,乃是因为这手印是专门找人拓下来,再按到签名上的。 百密终有一疏,负责临摹的人,用的毛笔临摹签名。 沈黎不会用毛笔,而临摹的人,不会用硬笔。 他扬起脑袋,嘴角扬起一丝冷笑:“大人,你这是打算吃定我了?” “你这是什么话?本官身为地方父母官,自是秉公执法,你逃税漏税,竟还敢咆哮公堂。” 判官见这小子嘴巴挺硬,自己的威严何在?给你台阶你不下,就别怪本官无情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挨了打之后,自然就老实规矩了。 他不悦的拿起令箭,丢到地上怒斥道:“你几次三番咆哮公堂,真当本官不敢对你用刑了吗?来人,先打三十大板!” 令箭“啪嗒”落在地上,犹如一记重锤砸在沈黎的胸口。 他之所以这么嚣张,是有底牌的。 就是唐老。 刚刚走的时候,万逸楼已经先行离去,前往城北寻找唐老。 可过了这么久,唐老还是没来。 难不成,自己的屁股,今日就得变成八瓣? 他咬咬牙,挨打就挨打吧,打了之后,这个贪官死的更惨! 左右皂吏冷笑着逼近,衙门大门前的皂吏也单手按在刀上,防止犯人逃跑。 苗欢盈紧张的拉了拉他的衣角,示意他说点软话。 女人自是很少见过公堂,令箭一出,绝无收回的可能。 沈黎给了她一个宽心的眼神,他也明白,对方这是吓自己,想让自己老实一些。 毕竟现在的他,对于这个肥胖判官来说,是个摇钱树。 他也听说过衙门的板子,有两种打法。 一种是外伤,打板子的皂吏,须得练得一手巧力,平日里将一本书垫在柔嫩的豆腐上,用力捶打,豆腐不破,而表面的书四分五裂,这种棍子若是落在人的身上,看起来皮开肉绽,鲜血淋漓,凄惨无比,实际上只是皮外伤,涂上金疮药,几日便可下地。 而另外一种,板子打下去的是内伤,皮肤表面看起来只是有些红肿,并无大碍,只是,若是用针戳破皮肤,那些血水以及肉糜会挤开皮肤淌出来,如同熟透的番茄一般。 这种打法,一般是用来惩治那些得罪主官的犯人。 打板子的学问还是很大的,这种学问,尤其是体现在皇宫内。 有时候皇帝陛下为了充面子吓大臣,则会暴怒大喝,给朕重重的打,那行刑太监,则会轻轻的打,或是陛下轻描淡写的提了句,恰巧那位大人彻底得罪了陛下,那行刑太监则会用重棍行刑,表面上看不出什么,实际上里面早已烂掉。 而且,打板子打得好,收入也是极高的,有的人为了挨轻一点,则会提前贿赂小太监,所以这一行的油水极大。 眼看皂吏越来越近,沈黎眉头也越来越紧锁起来。 “怎么,找我吗?” 忽然,耳边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他顿时松口气,差点装比失败。 来人自是万逸楼,衙门大门紧锁,他便跳上房顶,落到大厅。 肥胖判官看到他,明显的有些慌神,很快他便镇定下来:“这位大人,本官正在审案,还请大人不要阻拦。” 若是前几年,锦衣卫的名头说出来便能吓尿他,可今时不同往日,锦衣卫可没那么唬人了,至于东西厂,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不是太监,声线就是最好的令牌。 万逸楼嘿嘿一笑:“我不阻拦。” 说着他退向一边,可正当肥胖判官松了一口气时,他又有些幸灾乐祸道:“都察院听说过没?” 判官顿时脸色大变,额头上的冷汗顿时如瀑布一般流下来。 第63章:唐老出马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大渝所有做官的都知道,都察院意味着什么。 十年前,都察院,锦衣卫,号称皇帝两大鹰犬。 都察院的官员最高虽然才三品,但手中实权极大,替天子监察百官。 他们与锦衣卫最大的区别便是,锦衣卫是查官员犯法或是谋反,查他们忠心不忠心。 而都察院主要查官员在政事上可有怠惰,有没有懒政的情况,根据百官的政绩,进行考核,送与陛下查阅,优胜劣汰,政绩好的官员,进行升迁,政绩差的,进行降职。 就相当于政绩评审团。 都察院树敌虽多,但都是政事上,并不涉及杀人之事,由于都是文官出身,大多正直,少有冤假错案发生,即使判错,也不过是降职,并无命案,正因如此,贪官才怕他们。 衙门大门打开,唐老一身布衣,却格外有气势。 “方大浩,枉你还是康历三年举人,读过的圣贤书,没有五车也有三车,心中竟如此没有底线!” 他背着手,声音平淡,却如洪钟大吕,斥责道:“三年前,你由苏州知县降为金陵城南判官,仍不思悔改,竟还打起冤枉良民的主意。” “御史大人,本官何来冤枉之说?” 肥胖判官方大浩慌乱片刻,细想自己此事乃是府尹大人同意过的,而且签名画押都是经过金陵城最好的工匠仿写,一般人看不出毛病来,他顿时有了底气:“所谓捉贼捉赃,大人如此污蔑下官,可有证据?” “你还知道我是左都御史,看样子你还是记得我的。” 唐老呵呵笑道:“我唐寻章,一辈子待在都察院,全凭陛下信任,为官以来,我谨慎从事,从无污蔑任何一人,既然,我出现在这里,必是将你所有事情都查过。” “康历九年,你入职三个月,便以偷税为由,抄了城南鱼铺,没收人家所有财产。” “康历十年三月,判天元赌坊刘大有杀人案,收了三百两银子,便改了卷宗,屈打成招,将人一家活活逼死。” “康历十年,端午,你收了刘大有三支银粽子,中秋,你收了一千两的月饼,立冬,苏记牙行送你三百两,美其名曰雪中送炭,大寒,安盛酒楼,送你一千两,第二年开春,这城南大大小小的铺子,你以交税为由,强行征收,多收三千两银子。” “康历十一年,你故技重施,逢年过节,大大小小的铺子,都得为你献上礼物,那些做小生意的升斗小民,税务繁重,本来就难以负担下去,你如此一来,便是断了他们活路。” “康历十二年,开春,天元赌坊与盛行赌坊开战,当街斗殴,你不管不问,事后找两家竞拍,谁人钱多谁便赢官司,结果,盛行赌坊老板被你逼死,各个商行,平均每月至少要上缴三百两银子。” …… 越听,方大浩越是冷汗涔涔,这也太详细了。 他知道这次,自己必定是完蛋了。 大渝虽然惩治贪官力度不强,可自己这种贪法,怕是也得落个砍头的下场。 衙门大门大开,外面围观的百姓也清清楚楚的听到里面的声音。 听到唐老念及那些商户,有些小贩委屈的落下泪来。 他们每日也赚不了几两碎银,被如此盘剥,过的甚至不如贫民窟那些人,当真是死的想法都有了。 “如此,你还有话要说吗?” 唐老依旧云淡风轻的背着手,他的笑容慈祥,可眼皮耷拉着,里面蕴含无尽怒火。 方大浩吓的差点没尿出来,他故作镇定的抹掉额头上的冷汗:“御史大人,凡事,得讲个证据,证据呢?” “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你虽然不是知府,但贪的,已有十万两银子。” 唐老捋着胡须,耷拉的眼皮饱含杀意:“我已派人抄了你的家,你的书房下,有个密室。” 这下,方大浩知道,彻底完了。 若是自己认罪态度好,还能保下一家老小,若是自己负隅顽抗…… 呃,这个锦衣卫,貌似有些修为,怕是不能顽抗,若是顽抗,怕是一家都得连坐。 他慌忙的从太师椅滚下来,跪地磕头:“求大人开恩,小人也是一时被蒙蔽双眼,起了贪念,求大人手下留情啊!” “一时?你都贪了三年了。” 唐老笑着摇头,弯腰捡起地上的令箭:“你看,这令箭,多么的红,怕是这城南百姓血所染吧?” 方大浩又哆嗦一下,自知神仙也救不了自己了。 “对了,你说蒙蔽,那是何人蒙蔽了你的双眼呢?” 唐老意味深长的笑着,转身坐上太师椅,拿起惊堂木砸下:“本官乃都察院左都御史唐寻章,从现在起,城南衙门所有人等,归我调配,若有不从,视为方大浩同党,后果自负。” 他在金陵几个月,都没发出一点消息,都是派人前去打探这金陵官员到底是何作为。 这些人,沆瀣一气,从上到下,没有一个好鸟,金陵近年来一点发展都没有,都是这些贪官作祟。 上到金陵府尹,下到地方小官,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一个是冤枉的,搜集而来的消息,罄竹难书。 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里得到的消息,陛下十分讨厌商人,便可着劲的逮着商人坑,所贪的,大多都是商贩,他们以为,这样便可减轻罪行。 都察院左都御史查案的消息不胫而走,金陵所有大大小小官员如坐针毡,有些严重的,甚至已经畏罪自杀,至于金陵府尹,连忙坐上轿子,轿夫一路狂奔朝着城南衙门赶来。 “来啊,摘了他的官帽,脱了他的官袍。” 唐老啧啧摇头:“这身鹌鹑绿袍,你穿的,太丑了。” 人群中,已经有人叫好了。 很快,那些皂吏褪去方大浩的官服,拿来枷锁,替其戴上。 这种处理官员的案件,大多需要大理寺审理,都察院要做的,就是搜集证据,然后上报。 而地方官员发生大规模贪污案,都需要戴上枷锁,进京接受审判。 沈黎确定是误判后,唐寻章拿着改写的报备文书,微笑着捋须,看向方大浩:“我想,你也没胆子一个人改报备文书吧?” 方大浩冷汗直流,一五一十的说出实情,并将每年上贡的银两一一报来,正巧金陵府尹下了轿子听到,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第64章:谁说女子不如男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少爷,您是不是早就认识这位唐寻章大人啊。” 回去路上,苗欢盈美眸中异彩连连,若有所思。 沈黎也不避讳,直言道:“之前我住贫民窟时,意外之下救了他的孙子,他请我吃了顿酒,就这么简单。” “不过,我从来不知道他是都察院的左都御史。” 都察院中,最高官职是都御史,又分左右,互相监督,官职是正二品,虽比不上一品大员,但权势已是滔天,负责监察百官,无人不讨好巴结,所以这其中的官员,经过层层选拔,对于品行要求极其严格。 唐老也从未跟沈黎说过关于他的官职,以及来金陵的目的。 现在看来,他来金陵住这么久,就是为了搜集证据,将这金陵官场中的宵小之辈一网打尽。 苗欢盈点点头:“那少爷是不是跟他很熟啊。” “还好,君子之交,淡如水。” 沈黎摆摆手,并未注意到苗欢盈眼中的异样,他在想,现在整顿一下金陵官场,自己的生意应该很好做了。 不过,要想将生意做到全国,肯定是需要有官家身份的,不然一道道路引就能卡死人。 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买个官职。 铺子一天收入最多四千两,想要快速敛到三百万两银子,还得很长时间,必须要加大生产了。 “少爷,您让去窑厂做的陶瓷模具,差不多好了,我现在过去看看吧。” 苗欢盈将一缕发丝绕到耳后,有种女强人的既视感。 沈黎自然答应,模具回来后,便可以开始着手试验新的产品了。 “对了,城东吕先生那边,我已经托人问过,每月五百两银子,关键是人家还要看徒弟资质好不好。” 她有些难为情的说着,若是人家吕先生不收徒,那岂不是在骂家中小公主的资质不好? “嗯,自然是可以,他什么时候过来?” “应该是午后吧,之前约的就是今天。” “那让他来吧。” 沈黎自然不会觉得自家妞妞的资质不好,相反,妞妞天资聪慧,听过一遍的故事,便能很好的记住,甚至沈黎教了她几首诗词,她也能过目不忘。 之所以找先生教学,是因为沈黎不会毛笔写字,在这个毛笔流行的时代,不会毛笔,以后行走会有很多掣肘。 林晴在家中一听沈黎去衙门闹事,顿时吓傻了,如同热锅上的蚂蚁,急的团团转。 她一个妇道人家,也不知道如此处理此事,只能在家中求神拜佛,保佑自家相公千万不要出事。 等看到沈黎回来,她喜极而泣,也不顾家中奴才在场,抱着沈黎委屈的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 实际上,她也不过十八九岁,放在现在,还是个小女孩而已。 沈黎虽然也是十九岁,但体内住着二十好几的灵魂,自然成熟许多,他笑着抚慰道:“没事,你看我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林晴吸着鼻子,依旧是不停的抽噎,沈黎哄了好久才哄好。 一旁的妞妞吐着舌头调笑道:“娘亲羞羞,哭鼻子。” 沈黎嗔怒道:“去,一边玩去,惹怒了我,让你和你娘亲一样哭鼻子。” 现在的妞妞自然不怕他了,她做了个鬼脸,吐着舌头,见沈黎作势要打,又飞快的逃跑,几个家奴连忙跟着这位小祖宗。 他们都是有眼力见儿的,少爷如此宠爱自家丫头,他们若是护卫不力,怕是责罚很重。 而且现在的沈家,很多地方的安全措施没有修建,比如荷塘,旁边没砌个护栏,小祖宗在旁边玩的时候,很容易落水。 万逸楼身为锦衣卫,为了避嫌,自然不可能在公共场合和唐大人一同审案,沈黎走后不久,他四处转转,累了便回到沈家。 只是,一入后院,听力极其敏锐的他,便听到东厢房内,吱吱呀呀的摇床声,以及不可描述的声音。 他脸色一苦,十分心累的拍着额头:“我草。” 老子也是大小伙子,你们礼貌吗? 是不是很过分? 午饭时间,他坐在桌子上,重重咳嗽几声,有些不满道:“沈兄,我呢,今年二十五岁。” “嗯?你报年龄做什么?” “本公子,正值青春大好年华,精力旺盛,受不得刺激。” “你在说些什么?” 沈黎奇怪的皱眉:“你要表达什么?” “你知道吗?习武之人,锻炼身体,修炼真气,视觉,听觉都极其灵敏,夜晚有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我的耳朵。” 林晴瞬间明白,俏脸上犹如盖上一块红布,随后又恨恨的瞪了一眼沈黎。 可沈黎一个大小伙子,可没那么害羞,他反驳道:“青楼那么多女子,你不舒服就去啊,我们夫妻,平日里开开车,这不是十分正常的事情吗?” “爹爹,开车?是什么意思?” 一旁的的妞妞咬着铜勺,歪着脑袋好奇的问道。 “呃。” 沈黎摸摸鼻子,没注意到当着少儿的面,聊着少儿不宜的事情,他想了想,解释道:“你看到这一大桌的菜了吗?还有你最喜欢的烤鸭,这么多菜呢,就叫开车。” “好耶好耶,那以后我们家天天开车。” …… “我吃饱了。” 林晴碗中连一粒米都没有,却说吃饱了,桌下,她三寸金莲恨恨的剁了沈黎一脚,白了他一眼,害羞的离去。 沈黎也是一头黑线,重重咳嗽几声道:“那什么,吃的太好的话,爹爹身体受不了。” …… …… …… 午后,吕先生在书童的陪伴下,跟随苗欢盈进入客厅,而沈黎,为了表示对他的尊重,早早的领着沈妞妞站在客厅迎接,只为给先生一个好印象,到时候也会尽力的教妞妞。 这吕先生鹤发童颜,看起来已过知命之年,但他依旧精神矍铄,神采奕奕。 大多有才的人,脾气都很是古怪,这位吕先生也是如此。 他拄着拐杖,打量了一番沈妞妞后:“教女子读书?” “是的。” 沈黎拉着妞妞:“快,拜见先生。” “罢了。” 吕先生摇摇头:“我不收女徒。” “为何?” “女子,就应该老老实实,在家相夫教子,至于读书写字做文章,女子不如男子。” 沈黎皱眉:“老先生偏见了,你未曾考教过我家孩子,怎知女子不如男呢?” 第65章:考教妞妞 - 布衣公卿 - 欺生 “女子,写文章上,本就不如男子,老夫一生,传授弟子无数,其中三十五个举人,三个状元,这其中,并无女子,而且,女子不可入学堂抛头露面,自是不能考状元。” 吕先生见沈黎语气不好,不由皱眉针锋相对:“女子何时胜过男子了?而且你家女儿,可以去学堂考八股吗?” “我女儿,就是不学八股,也是文学大家!” 自己的宝贝女儿被人这么贬低,沈黎再好的涵养也坐不住了。 他皱着眉头反驳道:“你可以考教考教,看看是你学堂的那些所谓天之骄子聪明,还是我的女儿聪明。” “不必了。” 吕先生连连摆手:“若是知道教女孩子,就是给一万两,老夫也不会过来。” 说着,他缓缓起身:“阁下还是另寻他人吧。” “吕先生的偏见,实在太过严重了,我想你也不太适合教我的女儿。” 沈黎摇摇头,都说腐儒,酸儒,果真如此,执拗的让人生气。 他是现代人,上学时班里很多女孩子,学习成绩都很不错,怎么女子就不如男了? “嗬,不适合?” 吕先生有些不屑的看向这年轻小辈,他被激的有些想笑:“这样,我出三道题,你女儿若是能答上来,那老夫就破例收了这孩子,免费教授。” “行,这可是你说的。” 沈黎拉着妞妞走上前,安慰道:“先生问你什么,你便答什么,不要紧张,知道吗?” 妞妞点点头。 小孩子的自信,都来源于父母。 很多有钱人家的小孩,知道自己若是闯了祸,家长会收拾,便会无比自信,甚至有些无法无天,反观穷人的孩子,做事畏首畏尾,生怕给家里人添麻烦。 “第一题,算数问题。” 吕先生捋须道:“一群鸭过河,先过八只,又过七只,回来两只,最后又过五只,问,一共多少只鸭。” 沈黎差点没笑出来,小学一年级的题,都比这个简单。 就这种难度,妞妞想都不用想,自己闲来无事,可是将鸡兔同笼的问题都教给了妞妞,甚至还教她学会了解方程。 “一共十八只。” “哦?倒还不错。” 吕先生继续问道:“九百九十九文钱,及时梨果买一千,一十一文梨九个,七枚果子四文钱,梨果各几何?” 意思就是,有九百九十九文钱,买的梨和果共一千个,梨十一文九个,果子四文钱七个,问梨和果子各多少个? 这道题,比鸡兔同笼更为复杂一些,要用到分式,不过也是小学生的题目。 也是解方程。 沈妞妞歪着脑袋思索一番。 吕先生呵呵一笑,虽说文人研究数学不深,但也会知道一些,科举考试并不是全部考八股文,而是八股文配上其他的一些学业上的东西,一共包含五十多科,明算科,便是考八股和数学,明经科,便是考八股和法律等等。 他本来就没打算教妞妞,便将明算科最难的一道试题交给沈妞妞,若是她能解出来,那才真是见了鬼了,如此资质,就算收了她,也不算辱没自己的名声。 “看看,你家女儿,答不上来吧?” 他微笑捋须,颇为潇洒的转身,正准备离去时,沈妞妞稚嫩的声音传来:“先生,梨是六百五十七枚,果是三百四十三枚。” 他瞪大眼睛,保持着转身的姿势,不可置信道:“你是如何算出来的?” 妞妞看向沈黎,询问他的意见,见爹爹点头,她故作老成的背着手道:“很简单,假设梨的数目为甲,再假设果的数目为乙,那一个梨的价钱,便是九分之十一,而一个果的价钱,是七分之四,九分之十一乘以甲,加上七分之四乘以乙,等于九百九十九,甲与乙加起来,又是一千个,两者抵消计算,可以看出,甲等于六百五十七,而乙,等于三百四十三。” 说罢,她有些得意的扬起小脑袋,似是报复刚刚先生小看她。 吕先生还是没听懂,不过他知道,这种方法是可行的。 他询问般看向沈黎,想问这方法是不是沈黎教的,沈黎点点头。 一个市井小民,有这种学问? 哦,对,他是做生意的,精通算法也是很正常不过。 说起做生意,他顿时有些不屑,捋须道:“算数之道,毕竟是小道,上学堂,主要还是看文学。” “先生请讲。” “先说文采,你随便寻一物,简单的描述一下,你见到它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 这便是最简单的咏物句子,再高深一点,便成了诗。 不过,学写诗,也得经过系统的学习,五言绝句,七言律诗,炼字等手法,都得好好学习。 这样难不倒沈妞妞,平日里,沈黎讲的故事里,都有一些简单的诗句。 她学着大人,两只小粉拳背在身后,老气横秋的摇头晃脑,来回踱步:“咳咳……嗯……” 这副做派,令沈黎不禁莞尔,这都跟谁学的? “鹅,鹅,鹅……” 吕先生满是笑意的摇摇头,这种五六岁的孩子,能写出什么好句子呢?大多是鹅鹅鹅,好白的鹅。 前些年,一名被他逐出师门的弟子,就是在咏物的文章上写的不好。 嗯,算是极烂了。 他们一行人,路过黄河滩时,他有意考教弟子,便叫了一个弟子出来描述一下黄河,写首诗。 谁知那弟子,朗朗上口:“黄河黄,黄又黄,真他妈的黄!” 他顿时七窍生烟。 今日,怕是这孩子也得重蹈覆辙,他已经想到接下来沈妞妞应该念什么了。 可第二句,让他有些意外了。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他瞪大眼睛,满是不可思议。 这是五岁的孩子能写出来的? 再看一旁微笑的沈黎,他忙收回心中惊讶,询问道:“这是你自己写的?” “不,是爹爹写的。” 沈妞妞如实答道:“爹爹写了很多诗,而且爹爹讲了很多故事。” 吕先生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此人不是个商人吗?诗才也如此之好? 沈黎笑道:“老先生,我女儿真的十分聪慧,几乎是过目不忘,你可以教一下试试,报酬方面您不用担心,至于您教的内容,也很简单,只用教她书法,其他的,我自己来教。” 这就有些吹牛了,吕先生杠精脾气也上来了,他不信沈黎文学方面的造诣还能超过自己,旋即冷哼一声:“可以,不过你教她的时候,我必须要在一旁看看,若是你学艺不精,带坏了徒弟,岂不是坏了我的声誉?” “那是自然,您可以看着我教。” 沈黎依旧微笑,尽管这吕先生五次散发的挑衅,他还是选择忍下,毕竟是为了孩子。 第66章:刘肆身份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下午,由吕先生先教妞妞书法。 妞妞极为聪慧,所有重要的点都能很快领会,一下午就已经写的像模像样了。 吕先生捋着胡须,对她态度越发好起来。 这是认可这位小徒弟了。 夜晚,沈黎每夜临睡前还是给她讲各种小故事,并教她一些益智小游戏,其中包含五子棋。 沈黎不会围棋,自然也教不了她,正好,吕先生精通围棋,平日里也会教导她。 女儿的事情安置好了,接下来便是继续改进造酒行业,赚大钱,买官! 三百万两银子,若是酒水产量能达到,还是很容易获得的。 但是树大容易招风,配方一旦流失,就不赚钱了。 最近几天,时常可以听到街坊邻居谈论金陵官场大变天了。 左都御史唐寻章,以雷霆手段,横扫金陵大多数的贪官,新的官员很快到任,这也算是为金陵城百姓做了件天大的好事。 通过买菜,便能看出来,菜价便宜了。 上面的剥削没有了,成本自然低了。 而此时,沈黎蹲在厨房,正在卖力的添置柴火,整个厨房,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夏菊香味。 夏日,盛开最为旺盛的,便是夏菊。 他采摘回来,清洗干净后,用棉布包好,塞在新的蒸馏装置里。 陶瓷要比竹筒好一些,密封性更好,并且不会吸收酒水,这也导致产量升高。 现在的十斤酒,大约可以出五两菊花酿。 另外一个锅中,掀开后,热气腾腾的酒水中,漂浮一排的李子。 这是果酒,李子酒,喝到嘴里,有股酸酸甜甜的味道,而且这酒的产量极高。 果酒不需要很高的度数,所以可以用纯净水进行勾兑。 酿出来的李子酒,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味道柔和,李子的酸甜味道,将本就不多的酒精味道冲散了许多,喝起来只有一股淡淡的酒水味道,但是喝多了,也会微醺,深受大街小巷的姑娘们喜爱。 而这种勾兑过的李子酒,十斤普通酒水,可以蒸馏出近五斤酒水。 所以这种酒水,卖的也相对便宜一些,即使便宜,那也卖三十两一壶,一壶只有一斤。 现在所有品种的酒水,包装上也不太一样,像菊花酿,椭圆的小酒瓶上,勾勒几朵金黄色的小雏菊,虽然简单,但在空白部分附上一首诗,立马提高了档次。 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 落寞的意境油然而生。 许多学子买回家后,作为珍藏,这诗句绝对可以流芳百世。 现在的酒坊,每日聚集大量的人,即使在打烊情况下,他们也赖在那里不走了。 更有甚者,拿来凉席,带好被褥,直接睡在酒坊大门前,只为求到一壶好酒。 于是乎,每日在酒坊门口的凉席被褥越来越多,每日夜间,人们在酒坊门口睡起一道长龙。 此举,自然带动了经济发展,有眼尖的小贩,夜间在附近推车贩卖食物,面食摊,瓜果摊等等,比比皆是。 不明身份的行人惊奇不已,这一个破旧的小酒坊,连个名字都没有,怎地引来这么多人抢购? 可思来想去,也想不明白,只有墙角一个破旧的“酒”字旌旗,毫无生气的耷拉着,晚风袭过一阵,便好不情愿的飘起。 秦淮河畔的添香楼中,仍是灯火通明,痴男怨女成群结队,在这花丛中,做了一夜夫妻。 最顶楼的小奴儿,已经好几天拒绝接客了。 她跪坐案前,双手托腮,若有所思。 在她面前,是一叠厚厚的宣纸,每张上都记录着最近从沈黎那里出现的诗词,每一句都是经典。 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儿啊。 她轻叹一声,看着窗外细密的雨水结成一道帘子,秀眉紧锁。 “小兰,随我去一趟沈宅。” “圣女,现在是深夜了。” 侍女小兰收拾着梳妆台上的装饰物件,小心翼翼的答道:“要不,我们还是明日再去吧?” “算了。” 小奴儿叹口气:“近日就要启程前往顺天了,闲杂事务还是不要再分心了。” “你知道便好。” 门外,传来一道冷冷的声音。 随后,房门被打开,一个壮年男人,身边跟着一个白衣青年。 白衣青年是天元赌坊的刘肆,他一见小奴儿,两眼便直了,眼中满是占有欲,嘴角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姜小姐,我来了。” “刘公子,请自重。” “姜小姐,我刘某自十七岁那年见了你,便立志娶你为妻,这么多年,你说你喜欢有学识的人,我便考了举人回来,你说你喜欢西洋的科学一道,我便漂洋过海五年,你说你喜欢修为高的男人,我便闻鸡起舞,每日辛苦练功,终于有所成就。” 刘肆不死心的往前踏入一步,刚好进入闺房:“小奴,你还不知道我的用心吗?” 小奴儿看着他的脚,柳眉倒竖,霍然起身飞出,纤细的五指抓向他的脖子,他下意识躲闪,又运用真气在身前阻挡,可挡不住小奴儿分毫,那只纤纤玉手,看起来极为柔弱,可格外用力的掐住刘肆的脖子。 刘肆被提在空中,脸色憋的通红,两条腿不停的在空中弹着,无论他怎么用尽力气与真气,也挣脱不开那双看起来极为纤弱的手掌。 “目无尊卑,圣女的闺房,岂是你这个三流侍从能进来的吗?” 小奴儿满脸杀气的看向他:“再说,你闻鸡起舞,竟是八品修为,真是浪费宗门为你耗费的天材地宝。” 若是万逸楼在场,怕是得羞愧的找个地缝钻进去,八品修为,竟将他吓成那副德行。 一旁的壮汉冷眼旁观,此人想亵渎圣女,收拾他也是理所应当的,不过,现在天道宗缺少人才,这个刘肆还是有些作用了。 他劝说道:“你再用力下去,他就得死了。” 小奴儿冷哼一声:“有事说事,下次再敢出言挑衅,我让你死无葬身之地。” 说完,她重重的将刘肆丢在地上:“说。” 刘肆重重的咳嗽几声,过了许久脸色才缓和下来,他喘着粗气道:“是西厂,他们已经准备动手了。” “就凭他们?” 小奴儿不屑的说道:“最高修为才不过七品,能翻起多大的浪?” “今日西厂秘密来了一个千户,据说有五品修为。” 刘肆躬身道:“还请圣女小心。” “东厂那边如何?” “东厂打算放长线钓大鱼,并未打算出手,甚至有打算破坏西厂行动。” “钓大鱼。” 小奴儿轻哼一声,整理一下衣物:“谁是鱼还不一定呢。” 第67章:苏记到访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我们怎么办?” “钉子已经安插完成,自是撤退。” 小奴儿轻哼一声:“临走时,给这帮难不难女不女的人,弄些麻烦,不然他们还以为我们没人了。” “是。” 刘肆恭敬行礼,眼中有柔情似水,但又被他强行压制下来。 …… 苏记牙行中,掌柜詹良才看着近来沈黎送来的白糖,越来越少,加上从沈宅传出竹叶青的消息,他也越发心思活跃。 他匆匆找到东家苏锦途,询问此事如何应对。 苏锦途轻呷一口茶水,意有所指道:“得不到,便毁掉。” 詹良才怔了一下,随后拱手告退。 这样,真的好吗? 他还是很惜才的,沈黎无权无势,若是东家愿意花大价钱拉拢,还是能争取来的,那白糖配方远不止一万两,至于现在的竹叶青,更是酒中极品,将来这金陵商界,怕是要翻了天了。 至于毁掉沈黎,他还是十分顾虑。 他满是纠结的前往城南,敲响了沈家大门。 最近一段时间,在女管家苗欢盈的经营下,沈家下人越来越多,各种丫鬟家奴,添置了十来人,后厨又添置了两个专门的厨子,又花了重金请来三五个护院,防止不长眼的小贼前来行窃。 只是,花钱很容易就能买到的护院,都不是最好的,在万逸楼眼里,这些都是渣渣,他一只手都能放倒这几个人高马大的护院。 里面的家奴将大门打开一条缝,奇怪的问道:“请问,你找谁?” “请小哥通禀一声,就说苏记牙行詹良才到访,想请沈黎小哥一谈。” “稍等。” 后院中,沈黎又开辟出一个隐晦的厨房,每日钻入厨房中,研究新的酒水品种。 这几日,新的酒水品种没研究出来,倒是妞妞一直缠着他,让他突发奇想,搞出冰镇西瓜汁来了。 下人来禀报,他擦擦脸上的汗水,知道这是苏记来兴师问罪了。 不过他现在完全不用担心,借的一万两银子,他已经有能力归还了,还了之后,两不相欠。 詹良才在客厅有些坐立难安,这才多久,沈黎竟有如此家业了。 他可是一点点的看着沈黎发展起来的,回想当初,沈黎衣衫褴褛,怀揣五文钱,买了一钱红糖回去熬制,炼出雪花糖,这才一步一步的发展壮大,就连这宅子,也是苏记牙行借钱给他买的。 这年轻人,潜力不止一点半点,就凭他现在手中的白糖与竹叶青配方,足以让他富甲一方了,超越苏记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他现在已经成了气候了,据说最近金陵官场出现变动,也跟他有些关系。 这条件,真的有点不好提啊。 等沈黎出现,他已经发现自己手掌攥出细密的汗珠了。 “詹掌柜,好久不见啊。” 沈黎笑着打招呼道:“请坐。” 随后,他又对左右家奴道:“快些上茶,这么热的天,将冰镇西瓜汁送过来。” “冰镇,西瓜汁?” 詹良才有些好奇。 “一点小玩意儿,就是西瓜汁而已。” 沈黎摆摆手,转而兴致勃勃的问道:“詹掌柜这是上门讨债来的吧?” “呃,不是,其实我是来谈合作的,我听说,竹叶青来自沈宅。” 詹良才侃侃而谈:“我们苏记,现在已经与皇商合作,出货渠道极广,只要你有足够的竹叶青,我们愿意以你现在双倍的价钱收下,而且你不用交任何税务。” “詹掌柜应该看到我那小酒坊了吧?” “呃,自然见过。” 沈黎笑道:“是不是人满为患,门庭若市?” “自然。” 詹良才已经猜到接下来他的话了,不禁有些失落的说道:“是我有些孟浪了。” 若是沈黎想的话,他可以随时找个大铺子进行售卖,出现这种供不应求的局面,只有一种原因,就是产能跟不上。 不过酒水没戏的话,那白糖? 他试探的问道:“你看,近期你雪花糖的数量越来越少,这配方,能不能卖给我们?你放心,我们一定出一个高价钱。” 沈黎打了个哈哈:“詹掌柜,来,尝尝这冰镇西瓜汁。” 西瓜汁制作简单,这个世界的肥料都是天然的,长出来的西瓜鲜美可口,而且味道十分甜,用棉布将西瓜瓤裹起来,挤干水分,那些汁水加入少许白糖,再放入冰窖中冻上一两个时辰,拿出来饮用,实在是这炎炎夏日的消暑神器。 詹掌柜苦笑一声,知道此事不可为,人家也不是傻子,怎么可能将这种配方拿出来售卖呢? 他端起琉璃杯,喝下一口西瓜汁,顿时眼前一亮。 这也……太好喝了! 他这辈子都没喝过这么好喝的水。 西瓜的芳香,汁水的甘甜,微凉的冰块,沁入人心,燥热的天气里,仿佛一杯水都能抚平躁动的心。 他砸吧砸吧嘴,不在配方的事情上纠缠不休,既然之前沈黎那么困难时都拿不到配方,现在更难了。 而且沈家如今这规模,想强抢,基本上不可能了,只能与其交好,由他提供白糖,至少皇商那边能稳定下来,后续还是很容易赚到钱的。 沈黎笑着从怀中摸出一叠银票:“詹掌柜,你点点,这是一万两银子。” “好的。” 詹掌柜拿起银票,塞入怀中,起身告辞:“雪花糖一事,还请沈老板多多费心,以后两家交好,生意上也多多往来。” “好。” 沈黎点头,看着他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貌似,自己想做大的话,需要一个掌柜辅佐,嗯,詹良才好像就不错。 随着酒水产量越来越高,一个小酒铺子肯定不再满足他的需求了。 他想做个规模大一点,比较吸引人的酒楼。 也可以叫销金窟,甚至比青楼更赚钱。 现在这赚钱速度,还得好一段时间才能凑够三百万两,至少需要两到三年,这太慢了,不如将赚来的钱,再次投入进去,做个更大的生意。 他揉了揉太阳穴,叫来了苗欢盈。 “你觉得,我们自己开个酒楼如何?” “有些难。” 苗欢盈并不看好酒楼的生意,近日她转遍金陵城,看到形形色色的酒楼。 其中最出名的,便是秦淮河畔的盛源酒楼。 这家酒楼,地理位置极佳,每日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天天人满为患,想要超过他,难度还是很大的。 就算沈黎手中有上好的酒水竹叶青,也无济于事。 并不是竹叶青不好,而是产量跟不上酒楼的消耗速度。 “可以试试。” 沈黎摸着下巴:“你在秦淮河附近找一个比较好的位置,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第68章:雨夜下毒 - 布衣公卿 - 欺生 酒楼,并不是那么好开的。 想干掉盛源酒楼,成为金陵第一大酒楼,仅凭酒水一项是远远不够的。 有的人去酒楼,并不一定是为了喝酒,而是为了谈事情。 所以酒楼的装潢是个大问题,无论达官贵人,还是有钱人,都好一个面子,酒楼若是太寒酸,很容易给自己的客户或是要求的人一种错觉。 这比很穷。 在现代,很多酒楼的饭菜并不一定可口,但装饰一定要到位,金碧辉煌的,有排场,人们才会喜欢进去。 而装潢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一项不小的开支,尤其是沈黎的要求,更是天价。 首先是酒楼大门前的石狮子,必须要金陵城最大的,牌匾,必须要镶金,门前台阶必须要整块大理石。 进门后,前面屏风必须要出自名家之手,所有桌椅必须红木,桌子边缘镶嵌七彩琉璃,上面还得做圆形转盘,大厅后设计现代火锅店模式,分成小单间,一楼房顶,各种装饰品,要最精致的,就连收银台,也得打造成通体琉璃的。 至于二楼,便要设计成包厢,包厢之间的隔音必须良好,再就是装潢,每个单间的装潢要比大厅更为华丽。 苗欢盈不能理解的是,茅房设计在包厢内,真的能吃下去饭吗? 很快,沈黎给出一张陶瓷便池的设计图,三楼蓄水池每日加水,客人使用便池后,冲水即可。 这种设计太过前卫,也太过新奇。 这还只是简简单单的设计一下,很多细节没有考虑到,初步估算,就得百万两银子。 秦淮河畔是金陵城中最好的地界,仅仅地皮,都得几十万两银子,而且还有价无市。 而且,还得打点一下官家人员,一家酒楼,要想安稳的开下去,必须要顶得住黑白两道的闹事。 到时候,花钱的速度,怕是比流水还厉害,若是资金链断裂,到时候烂尾了,就更麻烦了。 沈黎伸着懒腰起身道:“放心,你只管做事,钱的事情,我自然有办法。” 苗欢盈收起图纸,嘴角微微一撇,看的出来,她对于少爷此举,感到有些孟浪。 而沈黎之所以敢出此豪言,则是因为他手中还有一些厉害东西。 比如各种调味品。 西洋产品渐渐传入大渝,辣椒已经出现,不过很少作为调味品上桌,而是作为装饰品,火红色的小辣椒,被人们称为小灯笼。 这些东西,用来做菜再好不过,而有的酒楼,已经有红烧猪蹄的出现了,只是味道没有后世改良款那么纯正而已。 有了这些,酒楼餐桌就不怕招不来客人。 而且火锅,在这里被称为古董羹,人们还没有大面积的用来涮羊肉,只是为了保温,用来炖肉而已,这一点也可以拿来做文章。 他背着手,想着从哪里弄钱。 现在竹叶青、李子酒以及菊花酿三种酒水在开始售卖,每日收入一万两银子左右,但是产量始终跟不上,若是加大投入,那配方势必会泄露出去。 他想了想,决定还是继续买奴隶,这种简单的配方,不太好开作坊请工人,若是配方泄露,到时候鸡飞蛋打,所有辛苦付诸流水。 刘齐调教手下倒是有一手,每日不断的给那些奴隶画大饼,谁做的最好,便可以去前院做家奴,家奴做得好,便可以做队长,甚至做管家,为主人管理家庭日常事务,到时候,便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于是乎,那些奴隶更加卖力的添柴生火,如此炎热的天气里,他们汗流浃背,也不觉得累了。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躺在花架下的躺椅上,仰望天上的星辰。 一旁的苗欢心拿着贵妃扇,轻轻的替他驱赶蚊虫。 万逸楼说话算话,依旧留在沈家保护沈黎,只是,他在一旁啃着苹果时,眉头猛地一皱。 “怎么了?” “有真气波动。” 他眉头更加紧锁:“而且此人修为不低。起码六品。” 沈黎猛然坐起:“大哥,你不是说五品已经算是高手了吗?怎么现在六品多如狗了?” “谁跟你说多如狗了?只是最近金陵城来了不少高手,怕都是为了那个天道宗。” “那还有个二品的刘肆呢。” “他,是个例外。” 万逸楼至今还不知道刘肆真是水准只有八品,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不知道什么人深夜潜行,还是个六品。” 忽然,他猛地弹起:“不会是西厂的人来找麻烦吧?” 随后他跳上房顶,四处观看,对着下面沈黎喝道:“在家护好你自己……” 沈黎连忙打断他:“别过去,可能是调虎离山!” 可万逸楼的身影早已远去,他气的一拍大腿:“这要是真的针对我的,我怕早就被你这不靠谱的坑货坑死了!” 万逸楼也知道,对方不是朝着沈家来的,他十分好奇,这大半夜的,一个六品高手到底要干什么偷鸡摸狗的事情。 作为五品高手,想避过六品的感知,还是很容易的。 他藏在暗处,眼看那个黑衣人蹲在一座宅子的房顶,打开瓦片,随后从怀里掏出一包东西,顺着瓦片缝隙撒下去。 他离得较远,视野也更宽阔一些,那白色的药粉,在真气的加持下,笔直的落入房间内的两个茶杯里,随后那人放回瓦片,静静的躲在屋顶。 那房子,之前万逸楼也探查过,是西厂的秘密据点,金陵城中所有西厂太监,都是从这里出去的。 他摸着下巴,是谁会对西厂不利? 难道是天道宗的? 嗯,极有可能。 轰…… 六月的天,小孩的脸,天空雷声滚滚,很快豆大的雨滴哗啦啦的从天上落下来,在屋顶上形成一道水雾。 那西厂院子里,两个人匆匆忙忙,冒着大雨前行,推门进入后,狼狈的抖落身上的雨水。 在万逸楼的眼中,那两个人喘着粗气,几乎同时喝了杯中所有茶水。 那茶水,应该是下过毒的吧? 软骨散?还是鹤顶红? 怕是几个呼吸他们就应该死翘翘了吧? 可结果半个时辰过去,两个人还是对坐,脸色凝重的对话。 那他这下的什么毒? 万逸楼在大雨中摸着下巴,有些不可思议。 不应该啊,难道是慢性的毒药? 可那人还在原地趴着,应该是打算等两人毒发动手,看两人身上的太监服饰,官职应该不低,起码是千户。 很快,他就知道那倒入茶杯中的白色粉末是什么了。 从两个太监暧昧靠近,褪去衣服的动作可以猜到,那药,应该是春药。 第69章:挑拨离间 - 布衣公卿 - 欺生 接下来的场面,让万逸楼目瞪狗呆。 这场面,简直太过……呕,难以启齿。 两个太监…… 我去…… 他暗暗咂舌,还能戴东西? 这人到底谁啊?这也特么太阴损了,你哪怕毒死他也好啊,给太监下春药,怎么想的? 房间内此起彼伏的喊叫声,很快被雷声覆盖,他看着天上的闪电,又想起被劈死的刘大有,连忙找了个屋檐藏起来,继续观看这场前所未有的战斗,他想看看,这黑衣人到底想干什么? 不会真有人这么恶趣味,看两个太监……呕…… 看着那焦急的小太监,万逸楼只觉得蛋疼。 很快,房顶上的那个黑衣人,便打断了两人之间的战斗。 他轻轻的,“不小心”踩破了一片瓦。 那屋内应该也是高手,瞬间惊醒,提起裤子便冲出房顶,悲愤欲绝的大吼道:“是你下的药!” 那人不可置否的耸耸肩:“韩千户当真好厉害啊,日后我便为你多宣扬宣扬。” “你到底是谁?” 韩千户尖叫一声,从腰间抽出软剑,注入真气后,软剑如银蛇一般刺向黑衣人。 那黑衣人嘿嘿一笑,似是满足了自己的恶趣味,慌忙逃入漆黑的夜色。 如此羞耻的事情,若是真的被宣扬出去,那他这个韩千户,可以直接找个地缝将自己埋了。 他穷追不舍,在黑夜中与黑衣人过了几招,那黑衣人假装不敌,被人挑翻了夜行衣,一身墨绿色的太监服侍暴露在韩千户面前。 “东厂!” 韩千户目眦欲裂,怪不得,也只有这帮阉人,才能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 给太监下春药,果然还是太监了解太监。 他不疑有他,运用全身真气,准备与对方来个鱼死网破。 可对方暴露身份后,完全就不给他过招的机会,而且此人身法极其滑溜,软剑总是近在咫尺,却始终抓不住他,任由此人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躲在暗处的万逸楼,嘴巴都笑抽筋了。 他捂着肚子,艰难的回到沈黎家中。 沈黎现在生活水平上升了许多,每日也没那么多的活要做,作息又恢复到穿越前。 十二点睡,八九点才起来。 他正在房间中给妞妞讲故事,外面万逸楼的笑声让他不明所以。 他打开房门,奇怪道:“什么事,这么开心?” “来来来,我给你讲个好玩的事情。” “一个太监,给另外两个太监下药,下的还是春药。” 说着,万逸楼又笑的直不起腰,用力的拍打桌面:“妈呀,可笑死我了。” 沈黎也被他的笑声感染,忍俊不禁道:“你是说,西厂的太监,给东厂的两个太监下春药,让他们俩那啥?” “反了,反了,是东厂的人找事,给西厂的人下药,你不知道,西厂这两年势力越来越大,东厂的人被打压的抬不起头来,有此举报复也很正常,只是玩砸了,让西厂的人发现了。” “怎么发现的?” “那人露了一个破绽,让西厂的人挑飞的衣……服。” 万逸楼说着,有些奇怪道:“诶?好像有问题。” “本来就有问题。” 沈黎停下笑声,眉头紧皱道:“怕是有人想让金陵城中的东西厂人马回不去,便出此主意,若是东厂的人出门行动,绝不会穿东厂的官服。” 就像万逸楼,来到了金陵城中,从未穿过飞鱼服。 “嗯,应该是有人想从中挑拨离间,让东西厂的人打起来。” 万逸楼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太监本来就行不了房事,用此药,本来就是奇耻大辱,何况还被人看了全程,这比杀父仇人还仇。” “所以,这个黑衣人,肯定不是东厂的人,那他是哪里的人?” 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在沈黎的提示下,两人对视一眼,同时说出一个名字:“天道宗。” 啪…… 万逸楼猛地一拍大腿:“那正好,省的我们费心费力的想让他们两家斗起来。” 沈黎摸着大腿,龇牙咧嘴。 两人畅聊到深夜,有此事出现,起码金陵城中的东西厂分部,已经没有太大的威胁了,千户的官职已经很高了,受此大辱,怕是不会甘心,两家绝对不死不休。 而深夜,添香楼中的小奴儿,飘然从窗口落下,进入房中,褪去一袭黑衣,将桌上茶水一饮而尽。 在她回来后不久,窗户再次打开,另外一人飘进来。 “怎么样。” “可以了,这两家绝对会闹个天翻地覆。” “嗯,那便好。” 小奴儿看着南方,眼中有些不舍,幽幽道:“该走了。” “嗯,明日一早,便启程吧。” …… …… …… 翌日一早,苗欢盈便苦着脸,找上了沈黎。 沈黎替妞妞穿好衣物,刮刮她的小琼鼻:“去吧,吕先生等你呢。” 妞妞转过身,在他脸上吧唧一口,蹦蹦跳跳的去“教”吕先生了。 待女儿走后,沈黎看向苗欢盈:“有事吗?” 苗欢盈摇摇头:“昨天下午,我便查遍了秦淮河畔的所有空地,无一例外,都是官家的。” “你的意思,是买不到吗?” “很难。” 她轻咬薄唇:“怕是要有些官家关系才可以拿的下来。” “不会吧,现在金陵城中一片祥和,官府已经换了府尹大人,买地的话,只要有钱就可以啊。” “不仅仅有钱,还要有关系。” 她摇摇头道:“那些官家人,若是没有足够的税收,他们是不会选择售卖的。” “你有说过我们是打算投资千万银两来开酒楼的吗?” “没人会信我们投千万银两开酒楼的。” 沈黎摸着下巴,貌似是的,自己就算拿出酒坊,也不过赚了几万两银子而已,距离千万白银远着呢。 官家关系。 唐老那么正直不阿的人,不太可能为自己出面买下一块空地。 “嗯,是有些难办。” 他皱着眉头,想想怎么样可以将这块地拿下来。 唐老的关系是靠不上了,金陵官府的人,他根本不认识,更别说关系了。 他静静的敲击着桌面,眉头一跳,一个馊主意渐渐浮上心头。 第70章:两首词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个金陵城城南,怕是已经传开了,自己与唐老有关系。 若是能利用这点东西? 嗯……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至于唐老被利用的问题,需要好好安抚安抚。 有的人,喜欢耍小聪明,很讨厌。 但是,有的人耍小聪明,却让人讨厌不起来,甚至还主动帮助他,这就是个人魅力了。 唐老身为都察院人员,不可能明着帮自己,若是让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可以的吧? 午时,沈黎拎着一大堆的礼品,龇牙咧嘴的站在竹园小筑前。 那些礼品,都价值不菲,花了沈黎近一千两银子。 唐老站在门前,皱着眉头:“小沈,你这是做什么?” “没啥事,就是来看看您。” 沈黎依旧龇着牙笑着,满是奸笑。 唐老脸色渐渐沉下来。 “没事你送这么厚的礼?无事不登三宝殿,你若是见我官职在身,有求于我,大可不必,我一生奉公守法,绝不会徇私舞弊,请回去吧!” 这也是在沈黎的预料之中,他带了两份礼物,一份是这些价值贵重的东西,另外一份则是诗词歌赋,此举也是为了试探一下唐老,他怀中还备了一万两的银票。 既然唐老的样子不像是装的,那他也摊牌了。 他笑眯眯的将那些礼品放在一旁:“得,我先放这,临走的时候再拿走,现在我可以进来了吧?” “你还是说清楚你的来意吧。” 唐老叹口气:“小沈,我为官三十载,什么样的礼品没见过,什么样的利益没见过?若是我动了半点私心,怕是也活不到今天,你今日来,若是叙旧谈心,我自然奉陪,可你若是提及以权谋私,我是万万不会让你进这个门的。” “不会不会,我肯定不提。” 沈黎笑眯眯道:“只谈诗词,不谈政事。” “好吧。” 唐老还是半信半疑,他知道这些送礼的人,都是些什么套路,先是让自己放松警惕,再慢慢引自己入套,这种事情他见多了,他也不信这毛头小子,能有什么其他套路。 书房内,下人将煮好的茶水奉上。 沈黎看着茶水氤氲的雾气,嘴角扬起一阵幅度:“唐老,我最近新写一首词,您看看怎么样?” “哦?” 难不成他真的是来讨论诗词的? 唐老捋着胡须,不动声色的端起茶杯:“让我看看。” 沈黎从怀中掏出一张叠成四方块的白纸,徐徐展开,上面几行小字映入眼帘。 “燎沉香,消溽暑。” “鸟雀呼晴,侵晓窥檐语。” “叶上初阳干宿雨,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唐老不自觉放下茶杯,眼睛盯着桌面上的小字,他下意识的捻着胡须:“意境很是优美,符合时令。” 正值盛夏,不时一阵暴雨袭来,让人防不胜防,家中也是十分潮湿。 据说沈黎家中有一湾荷塘,应该就说的是自己家。 他接着读道:“故乡遥,何日去?” “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五月渔郎相忆否?小楫轻舟,梦入芙蓉浦。” 吴门,也是江南别称,至于长安,前朝叫长安,自大渝起,便改名西安。 只是,沈黎小小年纪,哪来的离愁别绪? 词中意境极美,上片写景,下片抒情,是不可多得的良品。 虽比不上寒窑赋那种传世之赋,但也算是难得的佳句,大渝还是有几人能写出如此诗句的。 他捋着胡须,点点头:“不错,不错。” 不是他眼界太高,而是沈黎前几首抄的太好,相比之下,这首词就显得有些一般般。 沈黎见一首没让他动心,又拿了一手劲爆的。 《雨霖铃》柳永。 初中所学一首十分经典的词。 唐老简单扫了一眼,便再也离不开桌面上那首雨霖铃。 “寒蝉凄切,对长亭晚,骤雨初歇。 都门帐饮无绪,留恋处,兰舟催发。 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 他抬起头,看向远方秦淮河面,深吸一口气,这描写情人别离,实在太有代入感了,没有歇斯里地的舍不得,也没有落入俗套的大力描写心境,只是让读者自行感应其中不舍的情感,字里行间满是留恋。 其中第一句,寒蝉凄切,以秋景入情,更显离别的悲凉,随后便引出对长亭晚,骤雨初歇又加重了悲凉的感觉,情感层层递进,更显凄凉。 这几句,没有直接描述离别,而是通过层层递进的关系,以景入情,渲染氛围用的极好。 念去去,用了两个“去”字,也是深刻的表现出作者的不舍以及听天由命的无奈。 随后,他收回目光,再次看向桌面。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唐老只觉头皮发麻,他怔怔的看向沈黎。 这真的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年所写? 这一句,将气氛推到了高潮,悲愤,不舍,留恋等情绪混作一团,最终化作一道不甘的低吼。 “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 他重重的挠了挠头皮,只觉这一句,更是点睛之笔,尤其是杨柳岸,晓风残月,情景交融,凄凉到极致,即使外面现在晴空万里,还有些闷热,但他想起春日清晨,世界满是寂静,自己独自一人,在兰舟上醒来,宿醉之后的无力,以及离别之后的凄凉,此情此景,该是多么悲凉? “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他深吸一口气,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他年轻时,也经历过离别,自知其中的悲凉,宛若被世界抛弃,独自一人蜷缩在角落,像头小兽,默默的舔舐伤口。 他又深吸一口气。 沈黎轻咳一声:“呃,唐老,哪里还需要再改改的?” “写的……极好。” 唐老又深吸一口气。 这是他第四次深呼吸了,只是为了缓解心中负面情绪。 若说这不是沈黎写的,他是万万不信的,当今大渝,谁能将景物如此完美的融入情感之中? 他知道,沈黎是想做官,今日所求,也应该是做官。 如此文采,推荐他进入翰林院或是国子监又何妨?此人一词,便可堵住那些悠悠之口。 “行了,我可以让你做官!” 沈黎目瞪口呆,我不是求这个啊。 第71章:万事俱备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如此才学,不进国子监,实在是可惜了!” 唐老捋须笑道:“不用你送礼了,你的文采,已经超过国子监那些大儒了。” 国子监,应该是教育局吧。 我进教育局干什么? 沈黎皱着眉头,我只要进了那里,怕是马上暴露自己才学,自己也没本事审理八股文可教授八股文啊。 他连忙讪笑着摆手:“我今日来,并不是为了做官的。” “嗯?那你是来做什么的?” “这不,前两天您帮了我那么大的忙,我这是来感谢的。” 唐老摇摇头:“你错了,我都察院,本来就是惩治地方贪官的机构,此乃我职责所在,并不是帮了你的忙,而是凑巧。” “那您,再凑巧一次成不成?” 沈黎不怀好意的龇着牙:“一次,就一次。” 见唐老疑惑,他连忙解释道:“不欺男霸女,也不贪污受贿,更不是强取豪夺。” “说说看。” 唐老招手,丫鬟便乖巧的走上前来,跪在一旁倒上茶水。 “这不,我想为金陵城的GDP做点贡献。” “鸡……什么?” “哦,就是为金陵城的官府,送些钱财,当然,不是贿赂,是充当国库。” “你还是细说吧。” 他皱着眉头,实在想不通沈黎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沈黎见吊足了胃口,连忙解释道:“我想与官府合作,开一家酒楼,盈利了,六四分成,官府六成。” “那你便去开吧。” 唐老脸色有些不太好,大有恨铁不成钢的意味:“沈黎啊,人呢,并不能一味的朝着钱看,应当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名垂青史。” 他还是看不起沈黎做生意。 商人,是很低贱的存在。 沈黎知道他的看法,但他无所谓,他笑着道:“怎奈我一介平民,没有拜帖,怕是进不了府尹的大门。” “拜帖么?” 唐老瞬间明白了他来的目的,想从这里讨一份拜帖,见到金陵府尹的面。 可这是万万不能行的,近日自己刚处理一批贪官,金陵府尹定然唯自己马首是瞻,看到自己书写的拜帖,怕是那金陵府尹为了讨好自己,沈黎无论什么要求他都答应。 他摇头拒绝:“沈黎,此举万万不妥,我是都察院的人,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即便你的词写的再好,我也不会为你写这一份拜帖的。” 沈黎笑道:“那是自然,唐老,我知道,若是都察院的人都做不到公正廉明,那这大渝的官场,才真正的乌烟瘴气。” “那你……” 唐老有些疑惑,不是要拜帖,那是要什么? “我只是跟您说一下,可能要借用一下您的名头,让我见到府尹大人,这样我才能顺利的和他面对面交谈,我做的,只是借用一下您的名字进门而已,绝不会用您的名字做些违背律法的事情。” “这……” 他看着沈黎真诚的目光,又看了看桌上的两首词:“罢了,相信你一回,若是你与那金陵府尹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我绝对会奉公执法,让你们受到制裁,即便你我交情匪浅,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沈黎咧嘴笑了,连忙点头。 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有了唐老的名字,接下来的事情要好办很多。 不过,下午拜访人,是有些不礼貌。 他与唐老简单聊了一阵子,便打道回府。 回到家中后院,心血来潮,看看妞妞的字练得怎么样了,便推门来到书房,眼前的景象却让他目瞪口呆。 须发皆白的吕先生,正半跪在地上,毫不顾忌形象的撅着屁股,跟沈妞妞一起玩蚂蚁。 “你看,爹爹说的没错,蚂蚁没有眼睛,它们是通过气味辨别方向的。” 沈妞妞说着,拿着木棍在地上一划,那被阻断退路的蚂蚁,顿时找不到方向,急的团团转。 吕先生嘴巴张成一个“O”形,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老朽受教了。” 不过可以看的出来,他对此并不感兴趣,只是为了陪妞妞玩耍。 一老一少看了一阵子,吕先生开始转移话题:“妞妞啊,那个方程式,老夫还没学会,要不你再算一遍我看看。” “戚,你可真笨。” 妞妞不满的盘坐在地上,随后看到沈黎,惊喜的跳起来:“爹爹来了!” 沈黎笑眯眯的抱着他,吕先生有些不好意思的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 “妞妞,字练得怎么样了?” 他抱着妞妞教育道:“不准贪玩啊,还记得我跟你讲的,王羲之练字,每日在池水前洗毛笔,最后整个池塘的水都成了黑色的,那是要时间的累积。” 妞妞吐吐舌头:“知道啦,先生说我练的字极好呢。” 吕先生也在一旁打圆场道:“对,妞妞是我见过天赋最好的学生,过目不忘,教过的东西,便能很好的融会贯通。” 沈黎也不好劝妞妞教人家解方程,便笑着道:“那还是请吕先生费心了。” “不妨,我也喜欢教这种聪慧的弟子。” 其实,现在想赶他走,也赶不走了。 吕先生现在被沈妞妞完全折服,千奇百怪的故事,层不出穷的古诗词,算术的各种解法,算的上一个小神童了。 可妞妞一直说,这些事沈黎教的,可沈黎一届商贩,应该没有这么高的水准,否则早就中了举人了。 沈黎揉揉妞妞的小脑袋:“好了,爹爹还有事要做,你好好的学,若是以后我检查你的字没有进步,那可是要打屁屁的哦。” “知道啦。” 妞妞不满的从他怀中扭出来,老气横秋的对吕先生道:“你,教我写字。” 吕先生讪笑的看向沈黎。 沈黎也抿着嘴,轻轻的关上房门。 这一老一少,就让他们去玩吧。 自己还有生意上的大事。 拜帖是他用木炭写的,他的硬笔书法,练习多年还算不错,下笔有力,而且厚实的字体,更让人眼前一亮。 看着几个厨房炊烟袅袅,他又看了看苗欢盈送来的账本,伸了个懒腰。 是时候拜会一下金陵府尹,看看能不能玩一手空手套白狼了。 第72章:府中洽谈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苗欢盈送来关于秦淮河畔地皮的消息。 其中一份,让沈黎很是满意。 地皮位处城南狮子林旁的空地上,那里也是一片贫民窟,只是官府懒得管理,任由他们在那里建造房子,实际上地皮还是官府的,那里不算荒凉,主要离沈黎家中比较近,只隔两条街,上下班比较方便。 虽然是贫民窟,但他坚信一点,酒香不怕巷子深,到时候酒楼开起来,自然不怕顾客不来。 他拿着地皮图纸和拜帖,深吸一口气,调整一下心情,上了马车。 马车是租来的,他平日里去外远行不多,就没有自己买车。 他先去了金陵府尹。 府尹办公的府衙,自是要比县衙要阔绰许多,就连门口的石狮子,也威武许多。 朱漆大门上,整齐的排列着几十枚明晃晃的铜钉,约莫九十九枚,这里人文与明朝类似,在大门铜钉上,也没有那么多讲究。 再往上,便是一张漆黑如墨的巨大牌匾,上面三个烫金大字——金陵府。 而一旁挂着的四个巨大红灯笼上,也用白色油墨涂写着四个大字——金陵府衙。 大门两侧,四个皂吏腰跨长刀,气势威严的守卫着大门。 沈黎下车后,送上拜帖:“侍卫大哥,我叫沈黎,是唐寻章的朋友,麻烦通禀一下。” “唐寻章,是谁?” 侍卫接过拜帖,斜眼扫了一下他,似是不认识唐老。 他耐心解释道:“您说与府尹大人听,他自然知道的。” “等一下。” 侍卫一脸不耐,公事公办的态度,按着刀柄,快步走进府中。 很快,他立马带个山羊胡子,换了个脸色出来,笑眯眯的说道:“快些随钱师爷进去。” 一旁的山羊胡子无比热情:“沈……黎,是吧,快些请进,府尹大人等你许久了。” 侍卫不知道唐寻章是谁,但山羊胡子钱师爷知道,而且这个名字如雷贯耳,这才过去几天,金陵官场大洗牌,全出自这位左都御史的手臂。 左都御史,代天子狩猎,监察百官,专治贪官污吏。 这次唐寻章低调查案,本就有些不妥,正常的章程应该是入住金陵府,在各位大人的拥簇下查案。 可那样,效率也会慢很多。 在信息不发达的古代,之所以都察院的人到了地方后没有被贪官污吏杀害,完全是律法。 都察院的人,代表的是天子脸面,若是死在一省,打的可是皇帝陛下的脸,也算是公然造反,所以,一旦出现都察使被杀害的情况,整个省,大大小小的官员,无论是谁,全部诛九族陪葬。 对于这位天子近臣,没有人不巴结。 即便金陵府尹不是贪官,见到唐老的人,也要给三分薄面。 而且,貌似没有人敢冒用左都御史的名字。 沈黎很快被带入后堂,上面太师椅上,坐着一个青衫中年人。 这应该是金陵府尹大人了吧? 来之前他已经做了准备,这位府尹大人,新官上任,唤作闫海容。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闫海荣捋着胡须,笑着看向沈黎:“这位小哥,你在拜帖中,声称唐大人介绍前来,可有证据?” “没有,不过我想,这很好证明,唐大人就在城北竹园小筑。” 沈黎耸耸肩:“当下,应该是没有人敢冒用唐大人的名字,过来与您谈生意。” 左都御史,最看重的就是清正廉明,绝不会插手生意上的事,所以他应该不会干预生意,这少年,应该是他介绍过来,只是想见自己一面。 闫海荣继续捋着胡须,思索一番后,招手道:“上茶。” 茶气袅袅,两人沉默一阵,他继续问道:“说说,你想谈什么生意。” “我想买狮子林那一片空地,用来开酒楼。” “可以。” 他抬头看了一眼师爷,师爷连忙道:“那块地,七十万两银子。” 七十万两? 饶是沈黎早有心理准备,也不禁倒吸一口凉气,这谁买的起? “如何?一手交钱,一手交地契。” 闫海荣还是很愿意做成这一单生意的。 七十万两银子,要是税收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收齐。 大渝税务,主要以物来进行收税,商人才收钱,那些佃户,大多都是收粮,这也导致大渝国库,并不十分富裕,近年来,边境局势紧张,陛下高瞻远瞩,需要收集大量钱财充实国库,这样才能打个富裕仗。 沈黎一怔,这也太直接了。 他连忙轻咳一声,掩饰尴尬:“闫大人,我来谈的,并不是买地,而是合作。” “合作?说来听听。” 闫海荣换了个更为舒服的坐姿,手肘撑在太师椅的扶手上,不时摆弄一下自己不算长的胡须。 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可又有俗话说,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金陵本属富庶之地,又是海晏河清,想要做点文章得到上面的关注,极难。 地方官无非两件事,百姓和睦,税收极高。 可做到这两点,何其艰难。 若是有人与官府做生意,创造高回报,他还是很愿意的,毕竟他现在急缺政绩。 “地契,我与官府各占一半,我出资建酒楼,盈利五五分。” 沈黎伸出五根手指。 闫海荣也不傻,这相当于我投资三十五万两银子进去,结果分的五成利润,可生意毕竟都有风险,若是酒楼亏损,那官府岂不是跟着一起吃亏? 三十五万两的亏空,实在太大,他也承担不起。 沈黎也知道,需要一个绝对说服他的理由。 随后,他将随身带的葫芦打开,送到闫海荣面前:“闫大人放心,我们的酒楼,不会亏损。” 闫海荣好奇的看向葫芦,伸手接过来,闻了闻,只觉葫芦中一股竹叶清香伴随着纯正的酒香。 “这是草民自己酿制的酒水,大人可以尝尝,味道如何,这也是咱们开酒楼不亏本的依仗。” 沈黎自信的抬起头笑道:“这生意,若是赔了,草民愿意以家产作抵,保官家不亏。” 闫海荣半信半疑的倒掉杯中茶水,给自己满上一杯。 这酒水,清澈透明,毫无杂质,中间带着一阵淡淡的青色,酒波荡漾,美轮美奂。 他再次轻嗅一下,小抿一口。 入口火辣,入喉柔滑,宛若一团烈火,顺着喉咙滚下,点燃五脏六腑。 他缓了缓,揉了揉眼中险些溢出的泪水:“好酒!” 第73章:毒死人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微微一笑,自己蒸馏出来的酒,已经可以和现代知名酒水对比了,而且这种纯粮食酒,没有任何化学药品添加剂,即使喝醉,也不会有什么后遗症。 他可是感受过的。 闫海容爱不释手的拿着茶杯,不时轻抿一口,越品,越觉得此酒乃酒中极品。 他虽没有喝过御酒,但此酒,应该与那御酒不差上下了。 若是金陵只有一家酒楼提供此酒,那…… 绝壁血赚不亏! 他脑中思绪万千,可那毕竟是三十五万两银子,自己投资进去,风险着实很大。 不过,人还是要赌一把的。 当即他拍桌道:“行!你我签订契书,地契分你一半,不过,我官家不可能只占股五成。” 他可是举人出身,也学过算术。 这小子有点玩文字游戏的意思。 五五分成,那税呢? 意思就是,咱的利润,分你一半,你就别收税了。 那我官家赚什么?赚吆喝吗?而且官家还免费为你做了宣传。 沈黎心中有些微微失落,本来以为这些大人,不食人间烟火,或是读书读傻了,不会算账,那样算下来,自己多挣三成利润,那也是天价了。 可没想到,闫海容不傻,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 “那,官家打算占用几成股份?” “九成!” 闫海容直接狮子大开口。 实际上,官家和普通百姓合伙做生意,也是大渝头一遭,他算是比较有魄力的了。 只是,这个分成,沈黎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九成官府,一成是他的,这怎么玩? 他前前后后差不多要投资千万白银进去,且不说利润多少,就这一成,很让人不舒服了。 “闫大人,您这……” 他苦笑着摇头道:“地,我得掏三十五万两银子,地方重建,酒楼装潢,起码要耗费千万银两,您说,官家只出三十五万两银子,就占九成股份,这合理吗?” “商人嘛,就是万事好商量的人。” 闫海容打个哈哈:“这样,咱们各退一步,官府占八成,你占二成,如何?” 沈黎摇头:“官府五成半,我占四成半,这千万两银子,我得凑多久才能凑的齐,其中的风险有多大,闫大人自是明白这其中道理。” “不成,官府七成半。” “太高了,官府最多六成,这已经是天价了,这也是我的底线了。” 他一脸坚决:“若是闫大人觉得不妥,那到此为止,您要站在我的立场考虑一下,这一千万两的装潢,我该如何弄到,若是按闫大人要的七成,除非官府出资一半用来建造酒楼。” “这……” 闫大人捋着胡须,官府出资三十五万两,已经是担了很大的风险了,现在又掏五百万两…… 很难,而且金陵税收,每个季度才二百万两上下,五百万两,可是三个季度的税收。 虽说他有魄力,但这也太高了,他不敢担责。 他沉吟一番,最终下了决定:“也罢,那就按六成,五成税收,其中一成属于官府所赚,地契上写上你的名字,不过契书上,要写明,若是亏损,由你一人承担,并负责赔偿官家地契三十五万两的损失。” “这有些过分了。” 地在那里,我又不会吞了,就算是赔了,你损失的不过时间问题,地你还可以收回去,根本没什么影响。 做生意,若是一味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他果断拒绝道:“不行,顶多在契书上注明,一年之内,若是亏损,地由官府收回,而这块地,我也不再拥有支配权。” 闫海荣饶有兴趣的盯着沈黎,并未发表自己的观点。 这少年,不过十八九岁,初出茅庐,竟能如此表明自己的立场,别人十八九岁,多是风·流·成·性,声色犬马,或是心里幼稚,每日情啊爱啊,他倒不同,油条的像是那些大腹便便的商人。 可此人,不满意便直接拒绝,又没有那些商人的可恶嘴脸,商量不下来的事情,觍着脸再三商量。 这人,既有少年的硬气,又有行商的机智,倒也算是英雄出少年,可惜,是个商人,迟早变成那些油腻的人。 “怎么了?” 沈黎见对方笑眯眯的看着自己,始终不搭腔,心里微微一沉,不过三十五万两银子,自己还是多花点时间慢慢凑吧,但是还是要问清对方的立场:“闫大人可是不满意?” “满意,此举甚好。” 闫大人招招手,一旁的师爷立马行动,拿起纸笔在一旁的桌子上拟定契书。 沈黎这才松了一口气。 事情谈完,两人开始闲聊。 “沈小哥这拜帖中,说是唐大人的朋友?” 据闫海容所了解,唐大人是景恒十七年的进士,文采斐然,与翰林院很多大儒都是莫逆之交,文人大多看不起商人,怎么会与这年轻人成为朋友? 沈黎自是知道,对方想详细的知道自己来历,他也不藏着掖着,直言道:“我算得上,他孙子唐麟的救命恩人吧。” “哦?” “当初,他孙子患了疟疾,已是病入膏肓,被我随口一提的药方给治好了,之后有一些往来,便成了朋友。” “沈小哥还懂医?” 闫海容更是好奇了,病入膏肓,只凭一副药方能治好? 沈黎将来龙去脉悉数告知,其中包括提取青蒿素的过程,引得他拍手叫好。 虽然此事听的有些离谱,但面前的少年,应该不会说谎。 现在唐大人还在金陵,若是想求证,随时可以过去问一下,若是说谎的话,随时可以将其拆穿。 两人谈话间,师爷已经拟好文书:“大人请过目。” “唔。” 闫海容看着契书,感觉没什么问题,便交给沈黎道:“你也看看,没问题的话,我便将地契给你加上名字,随着契书一同带回去吧。” 沈黎仔细看了一遍,并没有太大问题,点头道:“一式两份,你我一人一份。” “自然。” …… 契书成功签下,沈黎也松了一口气。 等他回到家中时,路过酒坊,发现酒坊门口里三层外三层的围满了人,还以为是抢购酒水的,可细听下去,里面有人喝骂,隐隐约约有一句“草拟吗”。 他皱着眉头,让车夫放慢马车,细细看去,透过人群,发现里面貌似有人在打架。 “刘齐!刘齐!” 他下了马车,大声喝道:“过来。” 刘齐灰头土脸的过来,身上衣服都被撕破了,头发也乱糟糟的,看样子遇到了些麻烦。 “少爷,大事不好了,酒坊出事了。” “什么事?” 沈黎皱着眉头:“难不成有人砸场子?” “正是砸场子,今早有一人抢了酒,在门口当面喝下去后,便口吐白沫,不省人事,等大夫来了,此人已经死了,人说我们酒坊的酒有毒,家里的人正在闹呢。” 刘齐十分委屈,在他的脸上,还有几道抓痕:“少爷,可怎么办?刚刚有人报官了,一会官府的人就来了。” 第74章:酒坊闹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微微皱眉,转而化作一声冷笑。 不用想,这是竞争对手来搞事情了。 酒坊的竞争对手,还能有谁? 自然是别的酒坊了。 如今金陵城中,比较出名的酒坊,有醉神仙酒坊,有天籁酒坊,有安神醉酒坊,等十多家。 他眼睑微微下垂,坐在马车旁,一旁的刘齐早已吓的瑟瑟发抖。 在他看来,这个年轻的主人,从来没有这么大杀气。 他平日里都是待人随和,看起来毫无脾气的样子,而且有种温文儒雅的书生气质,今日眼含杀机的样子,着实吓了刘齐一跳。 三伏天,刘齐只觉后背凉透,仿佛这周遭已入寒冬腊月。 沈黎一言不发,食指轻轻的敲着马车窗户:“现在怎么样?” “啊?” 刘齐愣了一下,连忙说道:“是是是苗姑娘在处理,说是赔钱。” 其他酒坊吗? 马车窗上爬上来一只蚂蚁,沈黎随手将其捏碎。 可转念一想,自己的酒坊,每日出货量并不多,每日开张半个时辰,便贩卖了所有酒水,而且自家都是高端酒水,并不会对他们的市场造成影响。 这样一来,他们的嫌疑,就会大大降低。 可,还有谁将主意打在自己身上呢? 他扫视过去,刘齐的目光刚好碰到他的目光,顿时浑身一颤,冷汗顺着额角如瀑布一般流下。 “少……少爷?” “唔,没事。” 沈黎摆摆手,脑海里灵光一闪。 最大嫌疑,天元赌坊,或是苏记牙行。 前些日子詹良才找过他,特意提及雪花糖与酒水的问题,还想做竹叶青的代理,被他一口回绝。 至于天元赌坊,则是因为刘肆的存在,这人始终不敢正面硬来,而是在暗地里虎视眈眈。 目前,他得罪的,只有这些人。 “走吧,咱们去看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而刘齐听说自家少爷亲自出马,顿时也信心倍增,连忙在前面开路。 “闪开,都给我闪开,我们家少爷来了!” 他推搡着人群,那些吃瓜群众自主让开一条过道,纷纷好奇的看向这家酒坊的东家。 人们指指点点,苦主一家人跪在地上,头上已经蒙上了白布。 事发不过一个时辰,家中人便备好了披麻戴孝用品,若说这不是提前准备好的,鬼都不信。 “是他!他是这家酒坊的东家!” 一家四口,丈夫死了,留下婆娘和一子一女。 跪在地上的儿子一声爆喝,直接扑向沈黎:“就是你,卖毒酒!毒死了我爹!” 眼看着他扑过来,沈黎不屑的伸出脚,一脚将其踹翻在地:“说说,谁派你们来的?” 年轻儿子一愣,旋即大怒:“你毒死了人,还问我谁派来的!天理何在,公道何在?今日你跑不了,官府稍后就到,你等着吃官司吧,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你毒死了我爹,你必须得死!” 一旁的女人,苦苦哀嚎:“当家的,你就这么走了,留下我们孤儿寡母的,可怎么活下去啊?” 这件事,十分棘手,尤其是做食品行业的。 若是店铺产品吃死了人,不管是不是因为店铺,这么一闹,对生意影响极大,甚至会直接倒闭关店。 “你叫什么?” 沈黎忽然俯下身,拍了拍年轻儿子的肩膀:“或许,我可以出双倍价钱,你只需要告诉我,谁指使你的。” 人潮人海中,几百双眼睛盯着年轻人,即使他有意,也不会说出来,即便被沈黎看出来他是装的,他也不可能当众反水,于是他哽着脖子恼羞成怒道:“放屁,你少诬赖人了,待会到了官府,我看你怎么收场!” “那你想怎么样?” 沈黎已经有些微微动怒:“说。” 年轻人一怔,对他的脸色有些畏惧,缩了缩脖子,就连气势也弱了几分:“欠债还钱,杀人偿命。” “好一个杀人偿命!” “我这店中酒水,最低价也是近百两一份,你这家庭,能买得起这种酒?” “看你们这穿衣打扮,家中能拿出百两银子?” “再说了,就算你们有钱,买了我店中酒水,你自己看看,谁是当场便喝下去的?” “你拿个空瓶子,里面装点毒水,喝下去,就说是我酒坊里的酒?” 沈黎连珠炮的问着,让这年轻人气势越发虚弱,整个人瘫坐在地上,脸色煞白。 即便如此,他还是支支吾吾的嘴硬道:“就算你巧舌如簧,到了公堂对峙,你也逃不了罪责!” “公堂对峙?” 沈黎不屑的呵了一声:“且不说当今城南衙门判官是忠是奸,但凡事得讲证据,你爹在我酒坊前喝死了,证据呢?” “有酒瓶为证!” 年轻人自以为是的扳回一局,怎料面前的沈黎技高一筹,提前将酒瓶子收了起来。 “这个么?” 他指着酒瓶:“你应该知道,衙门中有专门验尸的仵作,若是仵作验出瓶中酒水与我店里的不同,那你便是污蔑,根据大渝律法,污蔑者,可是要充军的。” “这……” 年轻人艰难的咽下口水,他也不知道这瓶中酒,到底是真是假。 当初那人与爹商量,让爹带着一瓶酒去酒坊门口喝下去,然后死掉,他们这下孤儿寡母可以获得一大笔钱,大概是一千两银子。 阿爹病入膏肓,早已无几日可活,若是能借助尸体做点文章,那也值了。 沈黎冷笑一声,他也是在试探,现在已经很明显了。 他继续问道:“你说,你爹买了我们家的酒水,盒子呢?” 年轻人下意识的问道:“什么盒子?” “你连我酒水盒子都不知道,还敢招摇撞骗?” 沈黎怒斥道:“怎么,还要去官府对峙吗?” “我……” 年轻人憋的满脸通红,下意识的往人群中看过去,人群中,一个熟悉的背影离去。 詹良才! “充军,发配三千里,还是选择我不告,官不究!” 沈黎冷冷的看着他:“滚!” 年轻人悻悻的缩回脖子,将父亲用白布盖上,自觉颜面扫地,便嘴硬反驳道:“你等着,官府不会放过你的!” 说罢,便拉着推车,将阿爹尸体拖走。 人们议论纷纷,这酒坊东家如此气势汹汹,肯定不是善茬,三言两语便吓退闹事者,有能力的同时,应该也很有背景。 沈黎也不管他们怎么想,径直回到马车上,对马夫招呼道:“去菜市场,我买点菜。” 第75章:自知墨水 - 布衣公卿 - 欺生 马夫和跟随的家奴刘齐都不明所以。 见少爷一言不发,刘齐噤若寒蝉,跟着车后一路小跑。 被毒死的酒鬼一家人,就这么轻松退去,少爷还去买菜做什么?之前不是一直是老王头一家送菜的吗? 很快,马车来到菜市场,里面的小贩不停的吆喝,嘈杂声一片。 沈黎也不多说话,径直走向一个售卖鱼虾的摊位。 “有墨鱼吗?” “客官好眼光,今日刚送来的墨鱼,就三只。” 墨鱼受到刺激,便吐出黑漆漆的墨水,在工业不发达的大渝,格外难处理,而且墨鱼属于外来物种,人们思想陈旧,也不敢去尝试新鲜事物,所以墨鱼的销量很不好。 沈黎从腰间拿出钱,丢给小贩:“都给我包了。” 小贩看着白花花的银子,顿时眼睛都直了,这三只墨鱼,都放了近半个月卖不出去,今日竟遇到这种好事? 他连忙拿出竹篓,将墨鱼装进去,殷勤的用衣角擦干净带子,递给沈黎:“客官您拿好。” 一旁的刘齐见状,连忙上来接过竹篓。 这小贩倒是有些眼力见,墨鱼难卖,干脆直接送了个竹篓。 买墨鱼,自是为了自知墨水。 之前和刘大有签欠款契约时,沈黎便用了墨鱼汁。 这次不过是故技重施。 詹良才的背影,已经确定了整他的人是苏记牙行。 苏记牙行搞他,他不得不反击,将来他打算开酒楼,若是再来几次这样的事,那酒楼就彻底完蛋了。 这次不过是那青年没见过什么世面,被他一唬,便吓的退了回去,那下次呢,下下次呢? 或者是他们改变一下策略,或是找个心智坚定一点的人,自己还怎么处理? 此计,即便是经历千年,放在现代仍然适用。 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而且他现在打算新建酒楼,缺点人手,最重要的是缺掌柜的。 苗欢盈固然能力很强,但酒楼不比其他产业,来往客人,难免有酒后失德之人,她一个女子,又有些姿色,言语上受了调戏,怕是也吃不消,而且他有更大的事情交给苗欢盈。 回到家中,他一头扎进厨房。 这间新开辟的厨房,像是他的实验室一样,闲杂人等不能进入。 将墨鱼汁弄出来后,他又依法炮制出墨块,放在花架下晾干。 “少爷,您有事找我?” 午后,苗欢盈回来便找到沈黎,今日这么一闹,对于酒坊生意果然有影响,下午才卖完全部酒水。 沈黎头也不抬的摆弄蒸馏装置:“啊,看看,这是地契。” 苗欢盈眼前一亮,连忙将一旁桌上的羊皮纸打开,里面一本小薄册子,果真是地契。 城南狮子林一片,是他们的了! 这还真让他拿到了,他哪来的钱? 现在沈家管账是苗欢盈,她自然知道有多少钱。 七十万两,想一夜之间凑齐,何其艰难? 难不成是少爷防备我,自己弄了个私人金库? “你别想多了,酒楼和官府合作开,这地契,有官府的一半,剩下的一半算是他们投资的,他们分六成利润,我们拿四成利润。” “可这……也会很亏。” 苗欢盈一眼就看出了问题所在,装潢千万两银子的酒楼,日后若是生意好起来,一成利润也是天价了。 官府以三十五万两银子撬动一成利润,实则是赚大发了。 这么算来,沈黎一方血亏。 沈黎起身擦擦手,将毛巾丢在一旁:“那你想过没有,若是没有官府背景,如何和那盛源酒楼斗下去?” “这……” “再说了,若是食客知道,酒楼有新任府尹的参与,会不会信任一些?或者,有人求府尹大人办事,会不会来他们家的酒楼宴请府尹大人?” “有道理。” 苗欢盈点点头:“少爷是想,有府尹大人这块金字招牌,可以很快拉动生意。” “不止如此,有府尹大人撑腰,你觉得,今日这种事,会不会再发生一次?那些宵小之徒,会不会再来找事情?” 沈黎自问自答,对着她解释道:“怕是想搞事,也会谨慎很多吧?” “少爷高见。” “你什么时候也学会拍马屁了。” 他摆摆手:“行了,去找一些工人,将那里的地清理干净,再找一些工匠建造酒楼吧。” “这好办,交给刘齐处理就可以了。” 苗欢盈完全不在意的说道:“不过三日,便可将城南秦淮河旁的空地填好,只是还差一些银子施工。” “好办?” 沈黎摇摇头,怕是她没见识过拆迁钉子户,即使那地不是那些贫民的,怕是也很难拆下来。 不过这是古代,一切凭地契说话,处理起来应该比现代要简单一些,而且人命,没有那么关天。 他歪着头,总感觉哪里不太对。 自己好像成了强拆队的老板了…… 果然,人在成为施暴者时,不会为他人着想的。 他苦笑不已:“到时候若是有人因此无家可归,可以招为工人,甚至酒楼建好后,让他们帮忙做工。” “明白。” 苗欢盈点点头,尽管少爷未雨绸缪,她也没有太过于放在心上,不是她没有爱心,而是这个世界都这样,尊卑有别的思想,已经刻入每个人的脑子里,即便是有人因此无家可归,家破人亡,他们也不敢闹什么。 因为这块地的背后,是金陵府尹。 傍晚,沈黎将蒸馏装置继续改良后,万逸楼来了。 看得出,他有些幸灾乐祸。 “昨日,西厂的人,杀了一个东厂的百户。” 沈黎正在围墙边给白菜嫩芽浇着水,毫不奇怪道:“给西厂太监下春药,总有人要付出生命。” 西厂现在是大渝第二大特务组织,又深得皇帝陛下信任,敢杀东厂百户,不足为奇。 百户本身权力已经很大了,但和千户相比,又差了许多。 “但你知道,东厂屹立多年,历经两个朝代,自是底蕴深厚,西厂此举,已经彻底得罪东厂,双方现在已经都打出了真火,已经开始决一死战了,这东西厂在金陵多年的运作,怕是快完蛋了。” “有这么夸张吗?” 沈黎撇撇嘴:“这两家都是神仙打架,死点人也无伤大雅。” “但人都暴露出去,已经没什么用了,昨日夜晚,城外发生大规模的械斗,五死,伤了不知多少,估计也不少了。” 万逸楼双手搭在脑后,用一个比较舒服的姿势躺在竹椅上:“这下,金陵的锦衣卫要舒服很多了,最起码,不用再干一些脏活累活了。” “那恭喜你了。” “对了,小奴儿一行人走了。” “走了?” 沈黎微微一怔:“那你们是不是也该回京了?” “是啊,差不多,还有几天就启程了。” 万逸楼拍拍他的肩膀:“小子,好好干,我很看好你。” “可西厂盯着我,我怎么办?” 沈黎心里涌起一股不祥的预感:“说好我帮你复辟锦衣卫,你保我平安的。” “西厂在金陵,快完了。” 第76章:资金缺口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逸楼说道:“现在西厂在金陵的势力比不过东厂,又和东厂结下梁子,覆灭是迟早的事情了,现在他们忙的焦头烂额,根本没时间顾你。” “但愿如此吧。” 沈黎歪着脑袋,忽然神秘兮兮道:“你即将离去,是不是该送我一些什么东西啊?比如绝世武功秘籍什么的,或者内功心法?” “你任督二脉都没通,给你你也练不了,我都说过,你骨头太硬,已经过了打底子的年纪了。” 万逸楼起身:“所以,别想了吧。” 沈黎叹气,自己的梦想,难道要找到那劳什子归墟古国才能实现吗? “走了。” 在他羡慕的目光中,万逸楼轻轻跳上房顶,轻点脚尖,宛若一只轻盈无比的猫一般,飞跃在各家各户的房顶,没有丝毫声响,偶尔站在远处达官贵人的房顶螭吻之上,睥睨四方。 潇洒,快活。 他苦笑着,提起水桶回到厨房。 …… 苏府,书房。 “这个废物,这点事都办不好。” 詹良才站在苏锦途面前,听着东家的训斥。 这废物也不是说他,而是那被毒死酒鬼的儿子。 他安慰道:“东家,咱们叫的,不过是那些升斗小民,没见过什么世面,说是见官便吓的瑟瑟发抖,何况是在这沈黎威胁几句之后?” “那沈黎怎么说的?” “就说官府有仵作,到时候可以查瓶子什么的,那人便吓跑了。” “所以说他是废物,没出息的人,世世代代也没什么出息。” 苏锦途搓着拇指上的玉扳指:“行了,既然没有搞毁他,便想其他办法吧,那天元赌坊刘大有的儿子不是回来了吗?杀父之仇,他不报吗?” “他自是想报仇,怎奈官府已经定了案了,那人,也的确是因为天灾而亡,若是算在沈黎身上,有些牵强,不过,此事也因沈黎而起,若不是他让刘大有过去,刘大有也挨不了天灾,他儿子的怒气,的确可以发在沈黎身上。” 詹良才分析道:“前些日子我听说了,那刘大有的儿子刘肆,找过沈黎,怎奈沈黎身边有个高手护卫,吓退了他,之后便没了动静。”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了,你可以找那刘肆,好好商量一番,看看有什么对策,若是能拿到酒水和雪花糖的配方,你的月例,加十倍。” 苏锦途端起茶杯:“记住,不要杀人,我记得他好像和那个什么都察使有关系,若是他被杀了,迟早会查到我们身上,我们是生意人,不杀人。” “我记住了。” 詹良才恭敬的点头。 他现在月例二十两,加了十倍,便是二百两,有钱能使鬼推磨,他每日这么辛辛苦苦,便是为了碎银几两,养活一家人,若是能拿到沈黎手中配方,从此以后平步青云,一家人吃穿不愁。 二百两,按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四万块钱了。 等走出了苏府,饶是他见多识广,嘴角也忍不住泛起一丝兴奋的笑容。 尽管他很看好沈黎,但在金钱面前,什么礼义廉耻,什么江湖道义,都是一纸空谈。 家里儿子这些年来,泡在药罐子里,他得挣钱,他得养家。 说走就走,他租了辆马车,朝着天元赌坊的方向驶去。 这些年,他在苏记,功劳不多,但苦劳极大。 苏记的生意,不仅仅在牙行上,还有车行,现在市面上见到的马车,有三成是苏家的,而且苏家很有商业头脑,将自家的马车轮子和外面,都镌刻着苏记的标识,这在后世,是车标。 沈黎自然也看到了,赞叹苏家生意做得好不是没有原因的,这种广告思想,很超前。 詹良才坐着马车,细细盘算二百两怎么花时,马车被人拦住了。 这人,是沈家的家奴,刘齐。 刘齐笑嘻嘻的拦下马车:“请问,里面坐的,可是苏记牙行的掌柜,詹掌柜?” 詹良才奇怪的拉开帘子:“你是谁?” “噢,小人是沈家的家奴,刘齐,我家少爷请您过去一叙。” 实际上,刘齐并不是偶遇詹良才,而是等了大半天了。 沈黎知道他们一计不成,还会再使绊子,便派着刘齐各处打听詹良才的下落,这不,追了两条街,才追上詹良才。 “可是沈黎,沈小哥?” “正是,我家少爷说,最近他着急用钱,想卖点东西,不知道詹掌柜收不收。” 雪花糖配方? 詹良才眉头一跳,除了这个,没有其他的了,若是卖雪花糖,断不会如此,只需派人将糖送往苏记牙行即可。 街头不是谈话的时候,他喜不自禁,沈黎越是着急,便越是说明沈黎急用钱,那么价格方面,可以往下打压了。 难不成是遇到什么难处了? 他满怀心事,跟着刘齐来到沈黎的家中。 如今的沈家,经过下人们的修缮打扫,又新添些许家具,书房中,还有唐老送的几幅上好字画,看起来书香味十足。 沈黎坐在书房中,招呼来人奉茶。 “詹掌柜,实话说,我最近手头空缺,想卖了雪花糖配方。” “哦?这是为何?” 詹良才不明所以,这才几天,你就改了主意了? 别是诈我的吧? 沈黎正值年轻,没有什么压力,也没有什么外债,一家三口健健康康,花钱的地方极少,怎么可能急用钱? 而且,他搞的竹叶青,日进几千两银子,若是这么下去,这金陵首富,迟早是他的了,哪里还会因为钱财发愁? 沈黎端着茶杯,似是有些为难,最终才艰难的说出口:“我买了一块地,城南狮子林。” 詹良才目光呆滞。 城南狮子林,依靠秦淮河畔,可是个绝佳的地理位置,苏记东家可是一直惦记这块地,只是价格太过高昂,始终不敢下手,没想到,居然落到沈黎手里,果然是后生可畏啊。 “恭喜,恭喜。” 他心中五味杂陈,除了恭喜,不知道再说些什么,若是再这么下去,苏记想动他,可太难太难了。 可沈黎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差点没笑出声来。 “我借了钱,算错了还钱日子,资金出现缺口,现在还不上。” …… 第77章:坑你一把 - 布衣公卿 - 欺生 “哈哈,呃……” 詹良才喜不自禁,随后尴尬的摸摸胡须:“抱歉。” 沈黎苦笑一声:“无妨,人之常情。” 看样子,是应该人心不足蛇吞象,想以七十万两银子拿下那块地,东拼西凑之下,凑齐了钱,拿了地。 可到了日子,债主追着债不放,将他逼到了绝境。 不对,他借钱就不算日子的吗? 詹良才皱着眉头:“沈小哥,有个问题,你别见外,你家资金是如何出现缺口,才导致还不上钱的。” 不提此事还好,一提及此事,沈黎一头怒火:“也不知道,哪个孙子,坏我生意,前两天有个酒鬼,在我家酒坊门口,喝醉了酒,死了,然后他儿子就来骂街,说我们的酒,有问题,有毒,害死了他爹。” “我一查,这人是来找茬的,自然将其赶走,可你也知道,这卖酒水,若是有毒害死了人,不管真的假的,那肯定对生意有影响,我已经好几天没开张了,若不是因为此事,我怎么可能还不上钱?” “让我抓住幕后主使是谁,非得弄死他,生儿子没屁·眼的缺德货!” 他愤愤的将茶杯砸在桌上,茶水飞溅,将一旁的宣纸都弄湿了。 可詹良才心里却是乐开了花。 太好了,实在是太好了。 那个生儿子没屁·眼的缺德货,就坐在你面前呢! 呃…… …… 詹良才尴尬的笑笑:“所以,你现在还差多少空缺?” “五万两银子!” 沈黎张开五指:“詹掌柜,我做的雪花糖,你也看到了质量,所以,五万两真的不多。” 若是之前,五万两真的不多了,而且还很便宜。 但现在嘛…… 趁人病,要人命。 他嘴角扬起一丝微笑:“沈小哥,这雪花糖配方,可不值这么多钱呐,你知道,现在夏季,糖比较难卖,所以生意一直不好。” “你现在不好卖,完全可以等秋季,冬季再卖啊,放在冰窖里储藏起来啊。” 沈黎装作一副走投无路的样子,他越是着急,对方就越信任他。 既然你们搞我,那我就狠狠的坑你们一把。 于是乎,他猛然起身,攥紧拳头:“我现在要钱,五万两,你说怎么卖,你们才给我五万两!” 说完,他重重的砸着桌子:“老子借的是高·利·贷,三天之内还不上,他们就要卖了我的妻女,打断我的腿啊!!!” 这么演,是不是有点用力过猛的感觉? 谁知詹良才不疑有他,嘿嘿笑道:“沈小哥,不还是有三天嘛,再等等,这雪花糖配方,我们只能出……一万两。” “你们这是趁火打劫!!!” 沈黎大怒:“没有你们这么做生意的!这样,你们借给我行不行?一个月后,我还你十万两!” “我们也难啊,哪里有五万两借你啊。” 詹良才不疾不徐的端起茶杯,故作姿态的吹了吹气。 如此谈生意,他倒是头一回,太爽了。 年轻人,做事毛糙,不给自己留后路,眼光看的太远,步子迈得太大,扯了裆了,很正常。 不过,此事还是要回去详查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 “你都有五万两买配方,怎么没钱借我?” 沈黎装作一副强压怒火的样子,定了定心神,深吸一口气:“都是做生意的,你帮我,我帮你,日后有用得上的地方,我自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不不不……” 詹良才笑眯眯的说道:“我们现在没有闲钱借人,不过要是正常商业合作,还是有钱的。” “那你想怎样?” “雪花糖,还有竹叶青配方,打包价,五万两银子。” 图穷匕见,他终于说出自己的目的。 有了这两个配方,他们苏记,迟早成为大渝首富。 “不可能!” 沈黎毫不犹豫的拒绝:“这竹叶青,是我身家性命,无论如何也不卖你!” “那你,还是想想怎么还债吧。” “等等,詹掌柜,请留步。” 他连忙起身拦住詹良才的去路,低声下气道:“还请詹掌柜高抬贵手,在东家替我美言几句,这竹叶青,是我全部的希望,若是詹掌柜能帮忙一二,借来五万两银子,小弟这里自然有些好处,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 说着,他连忙从怀中掏出一个鼓囊囊的信封,塞到詹良才手中。 两人装模作样的推脱许久,詹良才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推开沈黎:“你这是做什么?我们是正常合作,买卖买卖,有买才能有卖,你不愿意卖,那我也没办法,就此别过!” 说完,他甩了甩袖子,径直离去,一路出门,心里泛起一阵心疼,那信封若是真的,起码有一千两银子啊! 按现在薪资水平,他十年都赚不到啊。 亏死了! 沈黎看着他离去的背影,嘴角缓缓扬起,若是他有尾巴,定然如狐狸一般,上下摇摆。 苗欢盈从书房后走出:“少爷,您是想让他,管理酒楼生意吗?” “是啊。” “若是他背叛苏家,将来会不会背叛你呢?” 她说到一个重要的点子上,这个时代,为奴若是不忠,一旦传出去,一辈子就完了,没人敢用。 “其实呢,每个人都有个价钱。” 沈黎将信封递给她:“价钱到位,他自然会忠心不二。” “对了,半个月后,将这一千两银子,当着苏记所有伙计的面,送给詹良才,就说这是你应得的。” 苗欢盈默默的接过信封,美眸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詹良才,也无心再去和天元赌坊谈合作了,立马带着人坐着马车,前往城南狮子林。 离得很近,不过两条街而已。 去了之后,果然发现,大片房屋被放倒,大量树木被砍掉,这动工速度还是很快的。 让他信心大增的是,刘齐也在其中,正在奋力的砍伐,人群中,还有几个沈家的家奴在忙活,若不是沈家的产业,他们岂会这么卖力? 他捋着胡须,哈哈大笑的上了马车:“买了地又如何?你的配方落入我手,怕是你想做酒坊还是做酒楼,都不行了!” 马车一路飞驰,很快到了苏家。 这才不过半日,他就回去,让苏锦途很是奇怪:“这么快就谈好了?” “没谈好,不过有其他发现。” 詹良才如献宝一般,将事情经过全盘说出。 苏锦途歪着头,斜眼看向他:“你觉得,此事是真是假?” “我去狮子林看过,沈家的几个家奴都在推房子,若此事是假的,他们断然不敢当街行凶。” “你在我苏家做事,三十年,一直很谨慎,我也相信你的眼光。” 苏锦途轻轻的敲着桌面:“待会你去账房,领三万两银子,两日后再去买,务必以这三万两银子拿下两个配方。” 第78章:临别赠诗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三万……买两个?” 詹良才愕然,果然是东家,够黑,这是要把人往死里逼啊。 苏锦途对他重复自己的话很是不满:“怎么,有什么疑问?” “没。” 他摇摇头,那沈黎还差两万两,去从哪里凑去? 似是看穿他的心声,苏锦途冷哼一声:“至于他的钱凑不够,那关我什么事?只要能拿到配方,他死了活了,都跟我没关系,最好死了,那这配方,全天下只有我一人知道。” 詹良才有些于心不忍,但东家的话,不能反驳,他只能艰难的应承下来。 ……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十两长亭,沈黎打开自己蒸馏的竹叶青,为唐老与万逸楼二人践行。 唐老的金陵之行,已经完美结束,他要回京述职,而万逸楼,要追踪小奴儿的脚步。 按他所说,锦衣卫现在朝不保夕,东西厂的人,随时可以命令他们做事,很多脏活都得他们做。 这个脏活,不是掏粪什么的,而是残杀忠良。 朝中哪位大臣,若是对东西厂不利,便会安排锦衣卫去处理,长此以往,锦衣卫臭名昭著,再也无威信可言。 沈黎斟满酒杯,笑着道:“唐老此次一别,不知何时才能相见。” “放心吧,你我下次再见,已经不远了,你这种人才,不在顺天,实在有些屈才了。” 唐老笑眯眯的端起酒杯:“若是你来顺天,便来我府上找我,做官不敢应承你,但包你吃住无忧还是可以的。” “我饭量可大,唐老可得多备些米菜。” “哈哈哈……” 三人其乐融融,不谈政事,只唠家常。 “对了,今日临别,老夫感慨万千,想作诗一首,怎奈才疏学浅,不如……” 唐老挑了挑眉:“沈小哥再写一首赠别诗如何?” 前朝举人,不会作诗,这谁也不信的,他只是想从沈黎手上,再捞一首诗出来。 沈黎也不推脱,人家着实帮了自己大忙,便笑着道:“那在下便献丑了。” “金陵朝雨浥轻尘,客舍青青柳色新。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好!好一个劝君更尽一杯酒!” 唐老大笑道:“当真是千古绝唱!” 说罢,他端起酒杯,仰头一饮而尽。 沈黎也笑着端起杯子,心想这次唐老,可没前几次那么震惊了。 好的诗句看多了,怕是麻木了。 随后,唐老叫来随行唐麟,唐麟会意,从怀中递上一本册子。 “这是你近日所做,我编撰成一本册子,送给你,回京之后,我会将此册,送与知己朋友,届时翰林院你的名字传出去,怕是诗仙之名跑不了。” 他笑着道,眼中有种教育后辈的温柔:“年轻人,人生在世,总得做些有意义的事情,钱财乃身外之物,你有如此才能,应该多写几句,名留青史。” “名垂青史就算了,我不是那块料,我嘛,就一俗人,你说我要钱要命,命没了,下辈子还可以再来,可钱没赚到,死了我都不甘心。” 唐老一头黑线,被他这阵歪理邪说搞得很是无语。 半晌,他叹口气,想到那些被他处理的贪官,又很是认同道:“读书有什么用呢,还不是科举,做官,然后尔虞我诈,贪赃枉法,最后落得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唐老,您怎么这种想法,贪赃枉法的人,固然有,但也有像你这样的清官啊。” 沈黎耸耸肩:“水至清则无鱼嘛,只要把握好这个度。” 唐老摇摇头,苦笑道:“我等读书人,最终的方向,不过也是做官这个俗理想,和你挣钱的理想,差不多。” “非也,非也。” 沈黎想起古代十分经典的一句话:“读书,不仅仅为了做官,读书的目的有很多,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 现场一片寂静。 唐老只觉脑海中一片惊雷炸起,接着头皮一阵发麻,从头到脚都长出鸡皮疙瘩。 这,这是读书人的终极目标! 为天地立心! 为生民立命! 为往圣继绝学! 为万世开太平!!! “说的好,说的太好了!” 他拿过酒瓶,拔掉瓶塞,咕咚咚几口灌下去:“小哥此言,令老夫醍醐灌顶,相信此言传出去,令天下所有读书人醍醐灌顶!” 说罢,他连忙叫一旁的唐麟笔墨纸砚伺候,将此话原封不动的抄写下来。 “呃,唐老,做官其实也有做官的方向,不一定要千里为官只为财。” 沈黎摸摸鼻子,这才是唐老的正常反应嘛,不由得升起一股恶趣味,再刺激刺激这老头,看他能不能把他带来的二斤酒都吞下去。 他忽然想起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的名句,咧嘴笑道:“为官者,当心系天下,以百姓为先,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眼尖的他,一直斜眼看着唐老,他话音刚落,就看到唐老右手一颤,一大坨黑点沾在纸上。 “好好好,说的极好!” 唐老起初还用极好的手法誊写沈黎的话,随着后面经典句子越来越多,他干脆直接写上了草书,反正时间还足,大不了待会再抄写下来,万一忘了,那就麻烦了。 一旁的唐麟,眼中也泛起一阵佩服,他平日里话极少,与沈黎基本上没有什么交集,临行之际,他也忍不住夸赞道:“沈大哥好文采,怕是在金陵城中名列前茅。” “金陵?他现在在全天下的年轻人都名列前茅,我们大渝那些所谓学富五车的学士,岂能说出如此经典的句子来?” 一旁的唐老反驳道:“若不是急着回去述职,我甚至想让你留在沈家,跟你沈大哥好好学学,看看他平日里都看的什么书,竟能写出如此经典句子。” 万逸楼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道:“我可以作证,他什么也没看,每日就是研究酒水,要么就是研究怎么做生意赚钱,你要让唐麟跟着他,哼,怕是你们唐家不久后,出了个商业奇才。” 商业奇才,在唐老这种儒士眼中,可是骂人的名词。 他悻悻的摇摇头,将沈黎的话和诗完全抄下来后,打开一瓶新的酒水:“于此良句,亦是解开我多年心结,当满饮此杯。” 说完,他一口吞下五两酒水,直直的栽倒在十里亭的石桌上。 第79章:贫民闹事 - 布衣公卿 - 欺生 唐寻章唐老走了,扶着墙走的…… 他烂醉如泥的被扶上马车,嘴角还洋溢着笑意,嘟囔着过瘾。 沈黎刚回到家中,外面的苗欢盈匆匆赶来:“少爷。” 她脸色凝重,看样子是有事发生了。 “说。” 沈黎倒了杯茶,也给她倒上一杯茶。 “狮子林的金风巷百姓,不愿意搬家,以死相逼,有的人在身上倒满桐油,拿着火把,若是敢强拆,便自焚而死。” 苗欢盈也不顾女儿柔态,见杯中茶水一口吞下去,喝的太急,有几滴顺着她修长的脖颈缓缓流下。 “这些人,在狮子林住了一些年月,又都是贫民,除了这个屋子,什么都没有,以命相挟情有可原,我们要考虑一个办法,将这些贫民都安抚下来。” 她率先开口,一般这种情况报给主子,主子都是大怒呵斥刁民。 但沈黎也理解这些贫民,他也在贫民窟住过,全家所有家当,便是那个遮风挡雨的屋子,若是被人拆了,他也会找人拼命。 他食指轻轻敲击着桌面,也没动怒:“不是提前跟你说了,那些贫民窟的百姓,若是家被拆后无家可归,咱们可以收纳进来,为他们提供工作吗?” “您此举的确有未雨绸缪之意,但现在是那些狮子大开口的,他们要房子,拆房可以,但是要赔偿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么?” 三两五两银子便可以租下贫民窟的房子,这些人竟狮子大开口,想要五十两。 沈黎苦笑着摇头,想不到现代那些钉子户,在古代已经有了。 他们没地契,连房子也是租用的,竟如此胡搅蛮缠。 “报官吧,就说,这块地,府尹闫海荣占一半,我们在替府尹做事。” 思来想去,还是将这个锅,扔给金陵府尹,让他们出面最好,他又叮嘱道:“切莫威胁县衙,只将意思带到便是。” 为官者,没有蠢物,城南县衙听说这是府尹大人的产业,为了巴结府尹大人,必会出面大力镇压。 苗欢盈欲言又止。 “你的意思,是赔钱?” 她点点头:“不过五十两而已。” “思想……幼稚。” 沈黎摇头道:“你想过没有,第一家要了五十两,第二家以为咱们怕了,便也装模作样的引火自焚,要价一百两,你给不给?就算你给了,第三家呢,要价二百两?给?第四家,第五家呢?咱们有多少钱,可以给?人性的贪婪,是多少钱都填不满的。” “少爷说的极是。” 苗欢盈聪明伶俐,只需简单的点拨,便明白其中的关键。 人性,永远是贪婪的。 她带着人匆匆出去,而沈黎,接着做自己的甩手掌柜,他要做的,就是提供钱财,让苗欢盈建造酒楼。 在狮子林金风巷乱成一锅粥时,苏记牙行的詹良才捋着胡须轻笑,他现在更加确定此事的真实性了。 乱吧,乱吧,越乱越好,此事再发酵一天,届时沈黎如热锅上的蚂蚁,自是求着自己售卖配方。 他笑眯眯的背着手,上了马车。 今日闲来无事,沈黎便在家中鼓捣美食。 自从搬进这大宅子后,林晴看起来抑郁了许多,每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自己对她关心不够,每日只有夜晚才能说说话。 他拉着林晴,将后厨的厨子赶出来,夫妻二人整理食材。 “今天做个红烧肉,你尝尝。” 他麻利的扒着蒜皮,一旁的林晴在切肉。 “每日什么都不作,都胖了。” 林晴嘟囔着嘴:“阔太太的生活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那你可以买点胭脂水粉,每日在家打扮打扮。” “你这是嫌我老吗?” 她气呼呼的鼓起嘴,伸出粉嫩的小拳头,作势要打。 沈黎嘿嘿笑着,果然,任何时代的女人,脑回路都是一样。 两人谈笑一阵,忽然,林晴叹了口气。 “当家的,你也年纪不小了,该纳小妾了,否则,人家该说我不懂事了。” “嗯?何出此言?” 沈黎奇怪的皱着眉,想到这些日子对她是有那么一些冷淡,而且因为生意,苗欢盈频繁的来找自己,莫非这小妮子吃醋了? 而且自己才十九,怎么就年纪不小了。 “你我成婚几年,也没个儿子,眼看着你我年岁渐长,若是没给你们沈家留下子嗣,怕是以后……” 林晴长叹一声,不知怎么说下去。 女子生不出儿子,在这个时代,总是为人诟病,而且她还是大房,到时候家奴也会在私底下议论,什么占着窝不下蛋等等。 “喔,你是想要儿子啊。” 沈黎龇牙奸笑:“我可以满足你。” “想要儿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林晴满面愁容:“而且男人,没个三妻四妾,总是有些不好,外人会说我不懂事的,我觉得,欢盈这姑娘挺不错的,能在生意上帮你参谋一二,顺带也可以将欢心这丫头也收入房中,若是不够,日后还可以再找。” “你当我是种马吗?” 沈黎瞪大眼睛:“弄那么多,我也吃不消啊。” “你说过啊,男人不可以说自己不行。” “我不是说自己不行,是没那么多的精力去陪,再说了,人家欢盈心高气傲着呢,看不上咱们这商贾之家。” “为什么?” 林晴奇怪的歪着小脑袋:“她现在做的,不也是生意吗?” “你什么时候见过,她自称奴婢来着?” 沈黎耸耸肩,将手伸进水桶洗干净,随意甩干:“你不是想要儿子嘛,我满足你,走,回房间做饭!” 随后,他将林晴拦腰抱起。 林晴羞不可抑,两条细长的腿不停的挣扎,又怕掉下来摔倒了,如莲藕一般的手臂死死的勾住沈黎的脖子:“你放开,下人们都看着呢。” “看着就看着吧,本少爷现在给他们造小少爷去!” 沈黎大手一挥,走入东厢房,一旁的苗欢心也知道要做什么,没经历此事的她,脸红的快要滴出血似的,小心翼翼的关好门,逃离一般跑到前院。 …… 大半天后,林晴俏脸一阵潮红,眼中氤氲着泪水。 太累了,必须给这厮找几个小妾,这谁顶得住? 沈黎趴在枕头旁,朝着她的耳垂吹气:“我啊,只想安安心心的养活一家人,你就别有什么想法了,你要是觉得不够,还可以再来几百回合。” “不了不了,够了够了。” 林晴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随后钻进被窝中。 第80章:泼皮闹事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沈黎早起后,在围墙下面种植新的蔬菜,林晴也在一旁帮忙。 如果他没算错日子的话,今日詹良才应该来买配方了。 这种时候,自己越是表现的急不可耐的话,对方越是能放下防备。 他叫来刘齐道:“你去苏记牙行,跟詹掌柜说,我们要急着卖配方,让他赶紧过来。” 刘齐点头称是:“要是他不来呢?” “那就更好办了,不来,你就回来,等他下午再来找我的话,你就说我出去另找买家了,他如果急的话,你就声称出来找我,我再去前院。” 他虽然不知道少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不过作为下人,还是不要问那么多比较好。 随后,他快步离开,前往苏记牙行。 待他走后,苗欢盈又来了。 沈黎想起昨日林晴的提议,不禁老脸一红,重重的咳嗽两声。 林晴一边收拾菜苗,一边促狭的笑着,搞得苗欢盈一头雾水:“少爷和夫人在笑什么?” “没什么。” 他又咳嗽两声掩饰尴尬,恶狠狠的瞪了林晴一眼,随后笑眯眯的看向苗欢盈:“怎么了?” “昨日县衙的人出面了,效果还算不错,那些贫民一听官府的人前来驱赶,也不敢多说话,只是,有几个泼皮,死活不愿意走,即使是官府的人镇压,他们也没有什么畏惧。” 苗欢盈看着两人一直挤眉弄眼,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她还是原原本本的将事情经过告知了一下。 “那让沈黎待会陪你去看一下吧。” 林晴忽然插嘴道,显然,沈黎的目光,对她并没有什么威慑力,之前那个动辄打婆娘的沈黎,从她心里彻底消失,而且现在的沈黎,要比这个时代的其他男人,更懂疼媳妇,也能容忍媳妇偶尔的淘气。 她也不过十九岁,正值青春年少,若是放在现代,正是风华正茂的年纪,虽然已为人母,但还是有些稚气未脱,之前的成熟,大多是被生活逼的。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人也开朗了许多,偶尔在沈黎面前淘气,沈黎也是很包容她。 苗欢盈有些讶异的看向沈黎,之前夫人可从来没有参与讨论生意上的事啊。 沈黎点点头,又摸了摸鼻子:“呃,好,待会我陪你去一趟,还有什么事吗?” 说完,他看向一旁的林晴,眼中闪过佯怒,仿佛再说,待会看我怎么收拾你。 林晴莞尔,吃吃的笑了起来。 苗欢盈大清早吃了一嘴狗粮,不禁暗骂一声晦气,可这是自家少爷,又是救命恩人,她强忍着不适继续道:“昨日酒坊进账七千两,其中三千两银子的税,酒楼那里正是开始阶段,还用不了多少钱,怕是过些时日,家中这些钱,应该不太够。” 她大致算了一下,现在的沈家,资产约莫七万两,和建造酒楼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 “钱啊。” 沈黎深吸一口气:“放心吧,钱肯定能供应上,不够我再想办法。” “嗯,现在狮子林那边,每日支出三百两。” “这么便宜?” “工人一天不过五十到一百文,这已经很高了啊。” 苗欢盈奇怪道:“那些匠人还没请呢,若是匠人,一天有八十文了。” 沈黎一怔,想起自己刚刚过来时,攥着家中最后的五文钱讨生活,便觉得五十文不少了。 卖苦力的小工,自然比不上有技术的匠人。 他点点头:“行了,我收拾一下,跟你一起去狮子林吧。” “嗯,应该先去洗个澡,换身衣服。” 林晴在一旁吃吃的笑着,不时还调皮的挑了挑眉。 苗欢盈只觉今日夫人看人的眼神,像是想把人吃了似的,于是连忙告退。 待人走后,沈黎擦了擦手,一脸不善的看向林晴。 林晴如受惊的小鹿一般,一边逃离一边大叫:“妈呀,救命呀!” 可很快,她还是被沈黎追上,拦腰一抱,一边走一边嘟囔:“我看你还是没吃够,让她在外面等一会,我跟你去收拾一下。” 这一收拾,便是一个多时辰过去,等他出来时,已经日上三竿。 苗欢盈也没多问,备好马车,前往狮子林。 路程实在太短,不过也要彰显东家有钱。 沈黎上车时,注意到苏记的标识:“这车,也是苏记租来的吗?” “是啊,苏记车行在金陵算是很大的了,他们的车行遍布在金陵各处,所以租用起来也方便。” 他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 车行的生意,不知道好不好,也不知道赚钱不赚钱。 不过租用一次要一两到十两银子不等,价格还是比较公道的。 很快,狮子林到了。 金风巷,几个短衫青年,坐在各家的屋顶上,有说有笑,有的甚至在屋顶摆上一叠花生米,一壶黄酒,就这么隔着自家屋子,遥遥敬酒。 “来啊,干啊。” 还没走到巷子,便听到吆喝声。 沈黎抬头看去,阳光有些刺眼,看不清上面的人,他总觉得,这些人,自己好像见过,而且声音很熟悉。 “哟,兄弟们,正主来了!” 上面的人,看到沈黎,兴奋的吆喝道,他们自家的妻儿父母,在下面唉声叹气,如何劝说也没用。 沈黎招招手,让苗欢盈叫来自家家奴,家奴朝着上面吆喝道:“我们少爷来了,你们有什么条件,尽管提出来。” “哈,少爷?那应该很有钱吧!” “我告诉你,我这可是传了十八代的祖宅,风水极好,买了肯定能发大财!” “就是,我们的房子,都是风水极好的,而且传了很多代。” “对,你看我们自己家,人丁兴旺,买了这块地,肯定能发大财。” …… 上面几个泼皮哈哈大笑的说道,他们这么说,无非是想加价。 “少废话,你们要多少钱!” 家奴扯着嗓子喊道:“我家少爷忙着呢,没空跟你们废话!” 所谓灯下黑,刺眼的阳光下,那些泼皮也看不清阴暗巷子里的沈黎长什么模样,唯一能听到的,便是对方声音。 泼皮相视,哈哈大笑,对方要掏钱,说明妥协了。 于是乎,一个个的开始狮子大开口。 “我这是祖宅,我祖宗牌位还在家里,地皮有价,祖宗可是无价的,我告诉你,少了二百两,不卖!” “对,我这虽然不是祖宅,可之前有个状元住过,这可是状元故居啊,此地,有做大官的气运,五百两!” “我这祖宅,冬暖夏凉,人丁兴旺,我怀疑这块地下,应该有很大的宝贝,所以我卖一千两!” …… 越说越离谱,甚至有人开口要价一万两的。 沈黎冷笑一声,想起这具身体之前的样子,倒是和这些泼皮有异曲同工之妙。 他做过泼皮,知道这些泼皮想的什么。 想通过家人威胁他们,简直天方夜谭。 他招招手,叫来工人:“直接砸墙。” 随后,他又对苗欢盈道:“每家,补二十两,不要给现银,买一些物资,或是换成大米送给他们。” 第81章:狐朋狗友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不明所以:“啊?这是为何?” 沈黎看着那些满脸无奈的泼皮家人,摇头道:“你觉得,二十两给他们,最终会落入谁的手中?” “这些人?” 她指了指屋顶的泼皮。 “嗯,落入他们手中,便是赌了,喝花酒了,总之,这钱,他们不会为家里花一分。” “明白了。” 这些泼皮,大多欺软怕硬,这时候,需要像刘大有那样的人,镇压他们,寻常人还真拿他们没办法。 看到工人犹豫,沈黎低声喝道:“怕什么,出了事,我担着。” 他敢保证,这些泼皮,不等砸一面墙,为了保命,纷纷跳下来。 欺软怕硬,胡搅蛮缠,又害怕死亡。 这是他们的特质。 果然,看到自家院子被推,他们急了,纷纷大怒道:“你们知道,害死了我们,你们也得坐牢!” “我坐什么牢?这地,是我的,你们的家人也赔偿了,至于你们,现在是胡搅蛮缠,我没让官府的人抓了你们,你们倒好,还敢在此闹事,给我砸!” 这么干耗着,沈黎也不禁有些动怒。 咔…… 一声巨响,各家各户的围墙纷纷倒下,至于那些破旧的大门,被工人麻利的运出金风巷,放在外面的车子上。 现在的沈家,急缺柴火用来烧锅蒸馏酒水,这些大门,房梁,用来烧柴最合适不过。 “王八蛋,你给我停下,价钱方面好商量!” “我只要一百两,一百两我就下来!” “五十两!” “三十两!三十两就够了!” “二十两,不能再少了!” …… 那些人眼看着砸到堂屋,连忙大叫。 可小工,还是没停下来,依旧快速的砸着墙。 “你别逼我!” 其中一人,连忙拿出最后的杀手锏,一个火把,一个火折子。 他将桐油倒满全身,颤抖的拿着火折子吹起来,点燃火把:“妈的,反正老子欠了这么多钱,赌坊的人不想让我活,那我就死了,我看你们怎么收场!” 一旁的家奴学着沈黎大声道:“你死了,父债子偿,到时候赌坊的人,会让你的妻儿偿还,还不上,你的婆娘卖身青楼,你的爹娘被活活逼死!” 沈黎按住他,摇了摇头,没用的,这些烂泥扶不上墙的玩意儿,是不会在乎家人的,要是婆娘爹娘能换钱的话,他们甚至还想将妻儿卖了换钱去赌。 “没关系,继续砸吧。” 他挥挥手,一旁的小工犹豫一番,看向苗欢盈。 苗欢盈也有些于心不忍,试探的问道:“少爷,要不,先将他们骗下来?” 沈黎闭着眼,深吸一口气。 这个时代,和现代不一样,现代这种胡搅蛮缠的人,被弄死了,舆论影响极大,但古代就不一样了,一个贱民而已,不会有人在乎,而且还是个泼皮,就当为民除害了。 不过,他还是愿意给这些人一个机会。 他摆摆手:“告诉他们,先下来的话,每人可以拿到五两银子,冥顽不灵,不下来那他们就去死吧。” 家奴连忙喊话,顿时上面乱成一锅粥。 “五两?你当我们是要饭的吗?” “不可能,最少二十两!” 沈黎耸耸肩,看向苗欢盈:“看到没,这些人,蹬鼻子上脸,你退他们就进。” 说罢,他挥挥手,示意小工继续砸。 而苗欢盈叹口气,这世上,怎么还有这么不要脸的人? 砸墙声再次响起,上面的泼皮又急了,连忙喊道:“十两,给我们十两我们就下去。” 苗欢盈正想说话,却被沈黎按下:“继续砸,不下来就去死,我替他们养老。” 若是沈黎没穿越前,看到自己的这具身体,动辄打骂妻女,一家人穷的揭不开锅,他甚至想让这人死了,这人死了,他的妻女过的会幸福很多。 同理,这些泼皮,对于他们家里人,是个累赘。 砸墙依旧不断,已经有泼皮承受不了,匆忙逃下来要钱。 而沈黎也很讲信誉,吩咐苗欢盈给钱。 也有没轮到砸他们房子的泼皮,在上面待价而沽。 眼看着泼皮下来的越来越多,沈黎也上了马车。 苗欢盈在马车一旁,好奇的问道:“少爷,您为何不怕他们真的放火焚身?” “他们要是这么有骨气,也不会是泼皮了。” 沈黎拉开帘子,看着屋顶上的几个人纷纷下来,不屑的摇摇头。 论泼皮,本少爷之前比他们有过之。 几个泼皮,如丧考妣一般垂头丧气,看向沈黎的马车。 现在光线正好,他们看到了沈黎的面容,而沈黎也看到了他们的面容,顿时一阵头疼。 “沈黎!” 其中一个泼皮大喝道:“他是沈黎!” 这些泼皮,正是这个沈黎往日的狐朋狗友,听说沈黎卖了妻女赚了二十两,又被刘大有追杀,纷纷消失不见,等风头过去,再想找沈黎时,发现他已经离开了贫民窟。 今日看到沈黎,真是意外之喜,没想到这少爷,还是自己的故人啊。 五人龇牙咧嘴的凑向马车。 马车内的沈黎,一阵头大,居然真是熟人,介尼玛,金陵城可太小了。 “哟,这妞不错,胸圆臀肥,肯定好生养,这脸蛋,啧啧啧,我娘死三天都没这么白。” “你看看,这马车,站在外面就感觉到凉快,跟个小棺材似的。” …… 沈黎捂着脑袋,更觉头疼了。 他拉开帘子,对着羞愤交加的苗欢盈道:“你去看看进度怎么样,就回去吧。” “哟,沈哥,这是新嫂子啊。” “啥时候发的财,怎么不带上我们呢?” “你这是赢了多少钱,有几百两吧?” …… 沈黎讪笑一阵:“张三,赵一毛,吴大头,王苗苗,钱一坨。” “哟,沈少爷还记得我们呐。” 张三冷笑道:“我当这沈少爷好大的杀气呢,居然想弄死我们。” “就是,你之前与我们,可没少溜门撬锁,人都说四大好友,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一起扛过枪,还有一起同过窗,我们几人,都占了两项,可悲,可叹,你发达了,居然忘了我们这些老朋友,这要不是哥几个机灵,就被你烧死了!” “对,必须要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 “少了五十两,我可不干!” “对,还得请我们喝酒,喝上好的槽子酒!” …… 第82章:大鱼来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只觉一个头两个大。 现在整个狮子林贫民窟都是他请来的人,多是当众将这几个泼皮赶走,到时候风言风语起来,怕是影响不好。 人言可畏,到时候大多是传他不讲道义,发了财就忘了朋友,等等。 他叹口气,本来自己和这些泼皮没什么关系,这都是这具身体的历史遗留问题。 几人嘻嘻哈哈的挤入马车,车轮都陷下去几分,马夫连抽几鞭子,骏马嘶鸣一声,才拼命的拉着马车前行。 这种感觉,就像是突然在城里混发达了,乡下的亲戚纷纷前来投靠,一边说着城里不好,一边还不断的顺走东西。 想必,明朝时的朱元璋很有这种感觉。 当了皇帝,那些穷亲戚纷纷前来投靠,要求封官。 那时候的朱元璋也是一个头,两个大。 沈黎撑着脑门,不知道怎么处理这些人。 不理他们也不好,到时候生意越来越大,若是人家将自己往日盗窃行径散布出去,指不定出多大乱子。 “租这车,多少钱?” 张三到处摸摸,他身上还有很多桐油,沾在椅子上,黏糊糊的,看起来很恶心。 沈黎掩着鼻子,这些人进来后,整个车厢都是一股汗液的酸臭味道。 这并不是说他发达了就忘了旧人,而是这些人,跟他的灵魂八竿子打不着,自己继承了这具身体,没必要继承这些糟粕部分,这些泼皮,只会让他的日子越来越差。 他皱着眉头回道:“三两银子。” “这么贵?果然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 几人啧啧称奇,非要跟着沈黎回家。 这家,是万万不能回去的,他们现在无家可归,怕是日后雀占鸠巢,这宅子的主人换了名字。 沈黎拉开帘子,对马夫道:“去添香楼,给几位兄弟压压惊。” “我不惊,要说压精嘛,嘿嘿嘿……” 几人露出你懂得的表情。 到了添香楼,几人如同刘姥姥入大观园一般,也是,他们从来没有来过添香楼,这种高消费的青楼,是他们消费不起的。 沈黎交给杨妈妈一百两银子,杨妈妈喜笑颜开,将几人热情的请入包厢,又安排七八个美女作陪,上的都是绝品美酒,几人流连忘返,酒过三巡,沈黎找了个由头,离开包厢,随后上了马车,头也不回的离去。 回去后,他连忙让林晴烧好热水,替自己洗澡。 苗欢心这丫头,本来替主子洗澡是她做的事,但沈黎很不习惯,便让林晴代劳,而且有利于促进夫妻感情。 “你是说,张三那群人,找到你了?” 林晴也很惊讶,毕竟自从沈黎出事后,那群泼皮如同人间蒸发了一半,消失不见,别说来探望了,就是一根毛也没送来。 这群狐朋狗友,有点事便如鸟兽散去,等发达了又互相称兄道弟。 “你可千万不要再跟他们来往了,那些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她担心沈黎在这群泼皮的影响下,又走了老路,将家产败的一干二净,便再三叮嘱道:“这些人,成天不务正业,有一点钱便拿去赌了,完全不顾爹娘妻儿的死活。” 沈黎点头道:“放心吧,我早已不是曾经的自己了。” 林晴柔若无骨的小手在他肩上揉搓着,意味深长的说道:“我知道。” 枕边人,即使身体没换,但灵魂换了,她还是能感觉出来的,这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人格,曾经的泼皮沈黎,即便是在新婚之夜,也没对她这么温柔过。 沈黎怔了一下,觉得林晴知道些什么,只是没点破而已,他轻轻拍着林晴的手背:“我说过,不会再让你和妞妞受苦了,所以,你不用担心我的事情。” “我知道。” 林晴轻叹一声,从后面揽住沈黎的脖颈:“当家的,我娘,很久没过来偷偷的送东西了,我想,回去看看。” 之前林母知道林晴一家过的十分拮据,即便老头子很厌恶林晴一家人,但她还是偷偷的送些粮油米面过来,给女儿改善伙食,近日,倒是从来没有见过林母。 母女连心,再加上林晴这一段时间总是心神不宁,感觉母亲应该遇到了一些麻烦。 好在现在沈黎出息了,回家也能为自己正名。 人啊,还是得有些亲戚朋友,这样在世上也有存在感。 沈黎的父母双亡,亲戚早就没有来往了,而林晴父母健在,即使不能给予沈黎帮助,但还是要多多来往,而且林晴一直对父亲存有歉意。 沈黎点点头,拉着她的小手道:“事情忙完了,是该回去看看了,将二老接过来,安享晚年,而且,我早年骗了你爹几百两银子,也该还清了。” 林晴泪如雨下,仿佛过年的委屈,在这一刻尽数释然。 …… 傍晚,詹良才再也坐不住了。 说好今日就卖配方,早上沈黎派人找过一次自己,但自己还想将时间卡紧一些,所以便拒绝了那小家奴的请求。 现在日落西山,沈黎还不来找自己,难不成已经是凑到钱了? 不行,这个机会绝对不能放过,还是去找找沈黎,看看什么情况。 他叫来马车,匆匆赶往沈家。 接待他的还是刘齐,刘齐按照早上少爷吩咐的,对詹良才笑道:“抱歉,詹掌柜,少爷中午请您,您不来,可把少爷急坏了,我回来后,他便出了门,说是去其他牙行转转什么的,具体的,咱这小家奴,也没权多问啊。” 刘齐看起来有些不着调,但编瞎话还是一套又一套的,他礼貌的说道:“詹掌柜,差不多要吃晚饭了,您看您要不要回去再等等?” “我就在这里等吧。” 詹良才心中有些小小的后悔,悔不该逼沈黎太急了,这下好了,沈黎跑到其他牙行寻找买主,怕是已经卖掉了,苏记牙行唯一一次崛起的机会,怕是就这么错过了。 三万两银子算什么呢?即使是十万两银子,他也愿意卖。 他怀中鼓鼓囊囊的,已经将三万两银票带在身上。 现在看来,一切都完了。 他瘫坐在太师椅上,冷汗涔涔,希望沈黎不要卖出去啊。 刘齐不知道什么情况,但看对方急着叫少爷回来,便想起少爷的交待,连忙道:“詹掌柜,要不要帮您找一下我们家少爷?” “那最好不过了。” 詹良才擦擦汗水,从袖子里摸出一块沉甸甸的银子,塞在刘齐的手中:“辛苦你了,麻烦小哥尽快请你家少爷回来。” 那银子,约莫五两重,刘齐咧嘴一笑,这油水,也太大了。 他一路小跑出去,又从侧门进入后院,找到少爷说明情况。 “少爷,您太神机妙算了,那詹掌柜,又急着找您呐。” 沈黎躺在花架下,脸上盖着一本册子,他扯掉册子笑道:“来了,大鱼来了。” 第83章:契书写成 - 布衣公卿 - 欺生 詹良才又气又悔,在客厅等了一个多时辰,期间,沈家下人不断的给他添茶加水,他喝了一碗又一碗。 想找茅坑,又怕沈黎回来后错过了时辰,只能死死憋住。 一个时辰后,沈黎终于姗姗来迟。 “哎呀,詹掌柜,久等久等!” 他一副满头大汗的样子,连忙邀请詹良才坐下:“你怎么现在才来,早上你跟咱家下人说不来,我还以为你不打算买配方了,已经联系了几家牙行和酒坊了。” “这……” 詹良才心里一跳,心中又是一阵悔恨,明明知道他着急,还这么逼着他做什么? 这下好了,多加竞争,即使沈黎再着急,此刻也不急了,三万两银子,绝对不够了。 “刘记牙行出价七万两,黄家出六万两,还有竹叶青的配方,天籁酒坊愿意以十万两银子买下。” 沈黎叹口气:“抱歉了,詹掌柜。” “这可不行啊,沈小哥,我们可以加价啊!” 詹良才虽然着急,但也没急昏了头,他细细的眯着眼,盯着沈黎的神情,看他有没有撒谎。 可沈黎一脸笃定,他硬是看不出什么,只能先用加价来稳住沈黎。 既然卖配方,那价钱好说,即便是贵一些,他也能接受。 “我要十万两。” 沈黎忽然狮子大开口道:“雪花糖的配方加上竹叶青的配方,我想值这个价钱。” “不行不行,十万两太多了。” 詹良才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前两天咱们还说五万两呢。” “詹掌柜,今时不同往日,你逼的我出去售卖配方,别人出价更高,我还能低价卖你吗?说实话,一个竹叶青的配方,已经可是价值十万两银子,若不是我急着用钱,断不会如此糟践东西。” 见詹良才还在犹豫,沈黎摇摇头道:“罢了,你没有诚意,我便先找其他几家吧,他们虽然现银不多,但是凑五万两为我还债还是够的。” 现银不多? 詹良才眼前一亮,怪不得这小子会回来,原来是其他几家没什么现银,只是想空手套白狼。 他顿时又不急了,嘿嘿笑着道:“沈小哥啊,如今金陵城中所有牙行中,就属我们苏记牙行的现银最多,你想啊,我们苏记,几个行业都有涉及,每日进账也是不少的,所以这现银也比较多。” 没有现银,并不是指钱财都存入钱庄了,而是钱财放在其他地方投资了。 自古以来,商人都有囤货的习惯,越大的商人,手里的现银就越少。 他现在就想抓住对方的痛点,可沈黎装作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唔,你说的有道理,我跟他们说了,有三家愿意联手购买我的配方,那样现银就有了。” 詹良才的表情瞬间凝固,还能这么玩? 他的脸色又变得很难看,若是拿不下配方,回去之后,东家绝对会拿他是问,而且配方若是落入别人之手,苏记的皇商美梦彻底断了,一朝回到解放前。 “沈小哥,其实,价钱是可以商量的,你看,以之前咱们的五万两购入,如何?” “开什么玩笑,五万两想买两个配方,你当我这配方真不值钱吗?” 此刻,沈黎越是显得比较强势,越是不容易被对方看穿。 詹良才悻悻的坐回太师椅,夹着二郎腿。 他太急了,人有三急。 “那,你的意思,是五万两买一个配方?” “正是。” 沈黎端起茶杯:“詹掌柜,请用茶啊。” “好。” 詹掌柜捋着胡须,细细思索。 貌似,五万两买一个雪花糖配方,并不是很亏,之前苏锦途已经说过苏记能承受的极限,就是十万两银子,如今算来,还是省下了不少。 “五万两一个配方,可以,不过我没那么多的现钱,今日我过来,只带了两万两现银。” 实际上他带了三万两,此刻稳住沈黎,不让他卖与别人,他循循善诱道:“要不,这两万两,作为定金,明日一早,我带着三万现银过来,绝不会耽误你的事情。” 按沈黎所说,明日一早,那些人就会上门催债,到时候他拿出剩下的三万两,临时之间,主动权又回到自己手中,自己完全可以将三万两放在手里,逼他将剩下的竹叶青配方交出来。 “不行。” 沈黎连忙摇头:“两万两的定钱,我还不如今晚就找到其他商家,让他们帮我凑出来,你这太少了。” “可我这,只有两万两啊!” 詹掌柜急的满头大汗:“沈小哥,念在我们多次生意的份上,通融通融。” “至少四万两,否则你明日一早来晚了,我怎么跟我的债主交代?” 四万两詹良才万万没有的,他只有三万两。 他咬咬牙:“这样,沈小哥,咱们各退一步,三万两,你我写个契书,先把配方交给我。” “不行!” 沈黎继续摇头:“三万两,你我写定金契书,明日巳时之前,若是能送来,我便当场将配方交给你,若是送不来,定金契书作废,定金不退还!” “你这是霸王条款啊!” 詹良才气的有些发抖,可他没办法,转念一想,即使我现在给你三万两,明日债主来了,你差两万两,还是一样干着急,那个时候,你还是得求着我。 “你要是不干,我就走了,慢走,不送。” 沈黎毫不拖泥带水,起身就要离开。 “沈小哥请留步,留步。” 这是你家,你走什么? 也罢,就让你装一下,明日剩下的两万两,我必定从你手上掏出竹叶青的配方。 詹良才腹诽一声,连忙道:“行行行,你看你急什么,我们现在就签契书,这是三万两。” 说着,沈黎叫来下人,送来墨块。 “这是?” 看着方方正正的墨块,詹良才有些奇怪,就这么写字吗? 再看沈黎,显得有些羞赧的挠挠后脑勺:“小时候没练过字,用不好毛笔,就做了这个墨块,用来写字,效果也是一样的。” “哦,这样……” 很合理,情理之中。 他要读过很多书的话,也不会沉溺于赌坊了。 不过,这小子,用墨块写的字,也是极好看的,一手行书如行云流水,让人赏心悦目。 沈黎执笔,写完后,用手在墨块上用力摩擦几下,按下自己的手印。 一式两份,詹良才也按下手印,盖上苏记牙行的章。 做完这一切,两人相视而笑,一个老狐狸,一个小狐狸,各自打着算盘。 定金契书没问题,詹良才将三万两银票交给沈黎后,匆忙离去。 他要尿尿。 第84章:全都完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夜幕降临,金陵城内的喧嚣渐渐沉寂下去,华灯初上,秦淮河畔张灯结彩,添香楼内行人流连忘返。 同样灯火通明的,还有苏家。 苏锦途在书房内,轻轻的敲击着桌面,看着詹良才签回来的定金契书,点点头道:“此事你做的不错,当机立断,有些魄力。” “多谢东家的夸奖。” 詹良才拱手道:“明日巳时之前,我们可以带着剩下的两万两银票,前往沈黎家中等待,若是他被逼无奈,咱们可以趁机提条件,再要一份竹叶青的配方,若是他不急,咱们将两万两银子奉上,拿到雪花糖的配方,这也是不亏的。 “如此甚好,一切由你决定了。” 苏锦途摆摆手:“去吧,早些歇息,明日一早,等你好消息。” “是。” 詹良才再次拱手,将桌上的契书收起,小心翼翼的揣入怀中,这可是价值三万两银子的契书,务必要小心看管。 夜晚睡觉,他都将此契书揣入怀中,生怕有人半夜闯入,将契书偷走。 而沈家的沈黎,此时正坐在花架下,品尝着冰镇美酒,笑眯眯的将三万两银子交给苗欢盈。 “少爷,这是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苗欢盈不可思议的问道,现在沈家的所有收入都经过她的手,沈黎这么随意弄出三万两银子,着实让她惊讶一把。 “苏记牙行送的。” 沈黎神秘兮兮的将怀中契书丢出来,随后惬意的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您是打算,卖了雪花糖配方?” 虽然雪花糖没让苗欢盈进行售卖,但她也是知道这其中的价值的,五万两售出,当真是亏死了。 若是做成工坊,每年赚个一两万两银子,还是可以的,而且如此晶莹剔透的雪花糖,全天下独一份,完全可以做成品牌效应进行售卖,生意做大了,仅凭这糖的配方,便可富甲一方了。 这败家玩意儿,竟这么卖了? 苗欢盈内心疯狂吐槽自家少爷,但又不敢表现出不满,只能嘟着嘴道:“少爷是急用钱吗?” “你闻闻,这墨。” 沈黎伸了个懒腰,起身走向东厢房:“看完就用火烤一下,看看还有没字迹。” 苗欢盈不明所以,将琼鼻凑在纸面上,小心翼翼的轻嗅两下,这黑色笔迹,确实和墨有些区别。 她找到一盏油灯,将纸张放在一旁烘烤。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纸上的字迹,竟一点点的变淡下去。 “这是,墨鱼汁?” 她也是有些见识了,知道墨鱼汁写字,温度高了,字迹就会消失,实际上是里面的蛋白质自行分解了。 现在正值夏季,天气炎热,只需一个晚上,字迹就会消失不见,再加上詹良才自作聪明,将契书放在怀中,这么一捂,温度更高,字迹不过两个时辰,便消失不见。 “这是,空手套白狼?” 苗欢盈看着手上空白的纸,不可思议的看向东厢房沈黎摇摇晃晃的背影:“真是……” 她摇摇头,不知道怎么评价自家少爷。 …… …… …… 翌日清晨,沈黎背着手,悠闲的从外面包子铺回来。 哪有什么债主找他还钱,他也没借钱,这么说,纯粹是忽悠詹良才。 而且他也没打算继续等着詹良才上门,这上门,不就是纯吵架吗? 这种骂娘战,他没兴趣,索性让刘齐对付。 而他,带着林晴和妞妞,在南市买些礼品,租了辆马车,出了城,前往老丈人家。 等詹良才来了,问清事情经过后,一头雾水:“你家少爷不是有债主今日来讨债吗?” “詹掌柜莫非记错的?我家少爷钱多的用不完,何时找人借钱了?” 詹良才心里咯噔一声,暗道不好,莫非这小子,想通过拖延时间,让自己手中的定金契书作废? 他皱着眉头:“赶紧让你家少爷回来,我这手中还有契书,若是他以这种办法拖延时间,我必定告到官府,治你家少爷的罪!” 说着,他从怀中掏出契书打开。 随后……傻眼了。 那纸上,除了折痕,毛都没有! 刘齐也凑过来:“詹掌柜,您是拿错了吧?” “没有。” 詹良才也慌了,连忙摸遍全身,看看身上还有哪些地方可以藏纸,他将一沓银票细细翻了几遍,也没见有白纸夹杂其中。 冷汗顺着他的额角,如瀑布一般流下来,一滴接着一滴,砸向客厅的地板上。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难道是自己,被耍了? 不对,昨日自己可是亲眼所见沈黎签的字,画的押,怎么可能自己消失?这是魔法吗? 但现在他身上唯一一张白纸,没有一点字迹,可是货真价实的。 不到半柱香时间,他的全身已经湿透,整个人如同刚从水里捞出来一般。 他如何不急? 三万两银子,放在现代,购买力可是六百万软妹币! 一个公司的经理,让六百万打水漂,后果会是什么? 他不敢想,想一下便浑身如坠冰窟。 这是古代,后果更加严重,若是东家愿意,甚至可以送他去官府。 毕竟在账房领取银票时,可有他的签字画押。 对了,我昨日换衣服了,定然是放在之前衣服内,拿错了! 他连忙冲出沈家大门,上了马车,一路飞驰回到家中。 可翻遍了家中衣服,床头床尾枕头下等犄角旮旯,都没看到昨日那张契书。 完了,彻底完了!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眼眶通红。 此事,绝对是沈黎搞的鬼! 混账小子! 王八蛋! 小畜生! 他踹翻家中所有家具,仍觉得怒意难平,可转念一想那三万两,他顿时如坠冰窟,哀嚎着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完了,一切都完了! 半晌,他颤颤巍巍的起身,拿着那张空无一物的白纸,前往苏府接受审判。 …… 而此刻的沈黎,正在青山绿水间,带着林晴母女,感受自然的美好。 这里,没有水泥路,没有电线杆,一切都是纯天然,鸟儿在林间歌唱,小兽在其中起舞,一切都是那么和谐。 林子间郁郁葱葱,遮天蔽日,走在其中很是阴凉。 林晴的父母,就住在小牛岗下的春花塘。 三人站在山坡上,看着下方屋舍俨然,竟也找不到具体位置,只能找来村民询问。 第85章:衣锦还乡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连问了三个人,才询问到村南头最偏僻的一家是沈黎岳父岳母的房子。 沈黎抱着妞妞,另外一只手提着礼品,一旁的林晴则是有些忐忑的跟在他的身边,不时用柔荑一般的小手揪着他的衣角。 近乡情怯,就是她这般。 这偏僻的村庄,倒也有种采菊东篱下的悠然,虽然地上有些泥泞,但周遭郁郁葱葱,让人心生宁静。 很快,三人来到村南头,前方一片竹片围成的篱笆,围绕着青砖红瓦的房子,篱笆内郁郁葱葱,大多是蔬菜,篱笆外面的杂草被清除的干干净净,两个孩童在其间追赶嬉戏。 那是,弟弟的孩子吗? 林晴攥着小手,抿了抿嘴唇,迟迟不敢上前。 倒是沈黎,抱着妞妞上前笑道:“小朋友,你们家的大人呢?” 一男一女两个孩童好奇的睁大眼睛,面前的两位哥哥姐姐,衣着甚是华丽,尤其是这姐姐,一袭青色长裙,宛若仙子一般。 “爹娘和阿爷下地去了,婆婆在屋子里呢。” 说着两个孩子手牵着手,一起卖力的朝着院子喊道:“婆婆,来客人啦。” 厨房内,炊烟渐渐散去,里面走出一个拄拐老妇人。 林晴瞬间掩面而泣,泪水如洪水决堤一般,怎么也抑制不住。 “娘!” 那老妇人愣了一下,或是被炊烟熏的,一时间眼睛睁不开,待看清来人后,也如林晴一般,泪眼婆娑,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我苦命的女儿啊。” 林晴连忙冲上去,扶住自己娘亲,母女二人相拥而泣,始终不愿分开。 沈黎在一旁,也不知道说些什么,将妞妞放下来与两个孩童玩耍。 两个孩童好奇道:“请问,你是谁呀。” 他摸摸鼻子:“呃,你们应该叫我姑父。” “你就是阿爷说的那个游手好闲的姑父吗?” 两个孩子眼睛亮晶晶的,满是求知欲:“游手好闲是什么意思?” 沈黎尴尬无比,连忙轻咳两声:“游手好闲就是像我这样,穿着新衣服,游山玩水,到处玩耍。” “那不是比过年还好?” 只有过年,两个孩子才有新衣服穿,他们顿时无比羡慕的看向沈黎光鲜的新衣服:“我们也要游手好闲。” 他顿时一头黑线。 …… 半个时辰后,母女二人终于哭完,林晴双眼通红,仍是不断的抽噎:“娘,您这腿?” “老了,不中用了,三月下田栽秧,起来没顾的脚上有泥,一脚滑了,就摔成这个样子。” 岳母大人叹口气:“这段时间,你们日子过的怎么样?” “沈黎浪子回头,现在做了一些小买卖,家里日子过的好了一些。” 接着,林晴便和母亲窃窃私语,而岳母大人,不时还看向沈黎。 沈黎站在外面,报以微笑。 他依稀记得,这位岳母大人,唤作刘月娥。 一炷香后,岳母刘月娥细细打量着沈黎,又打量着女儿。 看样子两人日子确实过好了许多,女儿面色红润,仿佛能掐出水来,即使是城里的大家闺秀,也自愧不如。 至于女婿,健硕了许多,往日骨瘦如柴消失不见,整个人看起来气质大变,套上这身白衣,宛若世家公子。 她连忙拄着拐杖,请二人进屋,又从怀中掏出三五个铜板,让两个孩童去村头打些酒水回来,过年还剩些腊肉舍不得吃,今日正好招待贵客。 现在一家人都是佃户,租着地主家的田地种着,六月正值收获季节,正是农忙的时候,一家人在田地里忙活收割。 不过这家地主,心地善良,给佃户的租金还算丰厚,一家人衣食无忧,即使农忙的时节,也不用去田里送饭,一家三口按时回来吃饭,甚至吃完饭还能小憩半个时辰。 屋内虽然光线昏暗,但岳母刘月娥勤于收拾,屋内井井有条,桌椅板凳皆铮亮无比,不见丝毫灰尘。 沈黎呷着茶水,四处打量。 这房子,修修补补,已经是危房,房梁已经有几处裂开,随时有断裂的危险,应该是最近农忙,来不及修缮。 他心中一阵愧疚,这具身体,真不是个玩意儿,若不是他骗了一家人几百两银子,怕是岳母一家人如今吃喝不愁,每日逛逛街,优哉游哉。 林晴从厨房拿来围裙,围在崭新的青色长裙上,在厨房里替母亲忙活,沈黎这次来,提了一块肉,也直接下了锅。 午时,太阳正毒辣的时候,岳父一行人拿着镰刀回来了。 挂好镰刀后,父子二人拿着水瓢,在水缸前咕嘟嘟的喝着凉水,而小舅子的婆娘,毕竟是个女人,没有那么粗鲁,放下帽子后,进入堂屋,看到沈黎后,惊奇的问道:“娘,来客人了啊?” 门外喝水的父子也好奇的看过来,等看到沈黎,脸色瞬间阴沉下去。 “你来干什么?” 岳父林长青咬牙切齿,也不问缘由,径直走进来上手拖拽:“你给我滚!” “爹!” 林晴从厨房闻声赶来,连忙拉开二人,岳母林月娥也连忙拉架:“孩子回来看你,你这是干什么?” 沈黎只觉无地自容,到了岳父家里,竟被人拖拽赶出去。 不过也情有可原,毕竟这具身体的原主人那么混账。 他讪笑着拱手道:“岳父大人,小婿有礼了。” “哼!” 林长青冷哼一声,阴阳怪气道:“你还是别来看我了,我谢谢你嗷,你来一次,拿走几十两,我们家已经被你害成这份田地了,您啊,换一家坑吧。” 沈黎只能一个劲地赔笑,没办法,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太王八蛋了,留下一堆烂摊子,还得他自己收拾。 他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小心翼翼的送过去:“岳父大人,小婿这次来,是还钱的,您看,这是一千两银票。” 一千两,他之前林林总总,最多借了七百两。 林长青沉默了。 半晌,他收起银票,长叹一口气。 这辈子,起起落落,终于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爹,跟我和沈黎回金陵吧,我们给您养老。” 林晴缓缓跪下去,眼眶渐渐湿润:“前半生我们不懂事,让您和弟弟受苦了,从今以后再也不会了。” 这句话,让一家人这些年所受的苦难化作委屈,又是一阵哽咽,林长青也忍不住眼眶通红,重重的拍着沈黎肩膀:“往事就不要再提了,先吃饭吧。” …… 第86章:结下梁子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家人其乐融融,当问及沈黎在做些什么时,他只能笑着说起自己搞了一个小酒坊,连名字都没有,之后打算开个小酒楼。 岳父林长青点点头:“年轻人还是脚踏实地比较好,先从最小的做起。” 沈黎忽然想起,岳父之前就是做生意的,只是后来被自己卷走大部分的家产,导致后续资金跟不上,这才倒闭的。 那新的酒楼,正好缺个掌柜…… 嗯,刚刚好。 他便将此提议说出来,林长青欣然答应:“好,我这把年纪,还没老眼昏花,还能算账,做个掌柜正好。” 至于小舅子夫妻二人,则被安排其他活计。 到时候作坊,需要信得过的人打理,这夫妻二人,是最好的选择。 至于原定酒楼掌柜詹良才,现在想想,嗯,让他做其他掌柜,先考察他一番。 说起詹良才,这厮当真够硬气。 他被绑在苏记牙行后面的屋子内,被苏锦途暴打一顿。 “三万两银子!你就这么打了水漂!” 苏锦途咬牙切齿:“你还得起吗?把你全家都卖了也还不起,你说,是我送你见官,还是你将银子补上?” 这纯粹是废话了,三万两银子,就是詹良才不吃不喝一百年,也凑不齐。 詹良才心如死灰,这下彻底是完了,按律,若是东家追究,他虽不至于砍头,但也要被送入采石场做工十年八年。 采石场那种地方,剥削极其严重,卫生条件极差,他这把年纪,进去了,怕是没法活着出来。 他想不通,自己与那沈黎往日无仇,近日无怨的,为何沈黎突然这么坑他一把? 对了,酒坊。 他叹口气,这也是东家自作自受,非得整人家,结果人家轻松化解,还坑了他三万两银子。 苏锦途也想到沈黎,重重的扔下手中皮鞭:“这个沈黎,今日这梁子算是结下了!” 即使苏记家大业大,三万两对于他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 打了詹良才这厮这么久,竟有些口渴了,他坐回太师椅,一口将杯中茶吞个干净,招来手下道:“查查,狮子林那边什么情况。” 现在想扳倒沈黎,最好的办法,还是从新产业方面下手,那里刚刚承建,应该有许多漏洞。 至于如何处置詹良才,他眯着眼,轻轻敲击着桌面道:“你跟我这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我是记着的,但你这次捅了这么大的篓子,苏家不会放过我,家族的那些人,必定是风言风语,所以,我只能将你交给官府了。” 詹良才凄惨的呵呵一笑,一行浊泪顺着他的眼眶落下。 最终,还是这个下场啊。 “不过,顶多是没收你的家产,我为人心善,断不会要你性命,你死了,钱也要不回来。” 苏锦途叹口气道:“以后,你便离开苏记吧。” 詹良才终于松了口气:“多……多谢东家。” …… …… …… 一顿饭吃完,沈黎带着林晴和妞妞先行离开,岳父林长青一家人还得收拾收拾行李,明日才能出发。 马车在官道上停着,等了他们一整天,车厢内的冰块没有续补,早已消融,地上泥泞一片。 车厢内依旧阴凉,比外面舒服许多。 沈黎一行人在官道上游玩,黄昏时便赶到了金陵城内。 苗欢盈连忙将今日施工进度汇报过来。 “各个贫民已经全部搬迁,狮子林一带完全清空,明日就可以着手打地基,工匠已经招足,材料加上人工,每日预计耗费一千两银子。” “还好,在承受范围之内。” 沈黎点点头,这个消耗还能接受,每日一千两,他酒坊的收入有四千两左右,即使扣掉税,还有两千两的样子。 不过这只是前期,里面装潢起来,那个时候,银子怕是如流水一般花出去。 “只是……” 苗欢盈欲言又止。 “嗯?” 沈黎皱眉:“有话就直接说吧。” “你的那几个……呃,兄弟,一直在找你,而且饿了就带着全家人去小工食堂吃饭。” 他一拍脑门,顿觉一阵头疼。 一群泼皮,有着自己往日的把柄,到时候随便一宣扬,什么刘员外,张老板都找上门来了。 在他记忆里,往日这群泼皮没少和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溜门撬锁,若是宣扬出去,自己的脸面往哪里放? 也怪自己这具身体的原主人,搞一下偷鸡摸狗的勾当,弄一堆历史遗留问题。 妈的。 他叹口气,对着苗欢盈摆摆手道:“罢了,每人私底下给二十两银子,让他们以后不要再来了吧。” “可,您说的,人的贪婪是无限的。” 苗欢盈有些为难道:“那些泼皮,当你是往日的朋友,怕是二十两打发不了。” 确实,那些泼皮,知道了沈黎的存在,怕是日后闹的更过分,甚至成为沈黎的污点。 沈黎用力的抓抓头发:“我知道,先稳住他们吧。” 苗欢盈只能答应,不讲理的永远比讲理的难对付。 现在的沈黎,朝着甩手掌柜的方向努力,不过苗欢盈一介女子,即使有魄力,但还是要每天过来跟沈黎汇报一下进度。 他的资产,目前只有六七万两银子,这个赚钱速度已经很恐怖了,不过距离他的目标还差一些。 三百万两的伯爵,应该有点什么附加产物的吧,应该有个府邸什么的,不能就一个官名吧,那怎么会值三百万两银子? 等酒楼建造起来,起码日进万两吧,加上酒水和雪花糖售卖,估计大半年就能完成自己的心愿。 嗯,建造一座伯爵府,买下良田万顷,生意遍布全国,每日在家优哉游哉,远离朝政,衣食无忧,这种生活令人向往。 他舒服的躺在竹椅上,一旁的林晴过来替他摇着。 看的出来,她很感激自己,让她有生之年还能看到父母的笑脸。 只是,一坨巨大的雨滴砸在脸上后,沈黎疑惑的摸着脸颊,夫妻二人突然升起的温馨瞬间被砸散。 “快跑啊,下雨了!” …… …… …… 第87章:岳父前来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沈黎吃罢早饭,便带着一家人前往城门处迎接岳父一家人。 夏日炎热,好在一家人租了马车,车厢内阴凉无比,就这么停在城楼下。 当然,要给守城的皂吏一些好处,才能长期停着。 他闲来无事,从车厢内走出,伸伸懒腰,听听最近金陵城又有什么大事发生。 城门前告示栏内,几张新出的通缉令格外显眼。 无非就是江洋大盗的通缉令,画像凶神恶煞的,只是其中一张引起了沈黎的注意。 画像有些潦草,那人也没胡须,看样子是个少年。 一旁的介绍中,说此人是反贼,押送途中重伤皂吏后逃亡,按路线,应该逃入了金陵城内,知道其踪迹报官,奖励纹银两千两。 按购买力换算,相当于四十万软妹币。 这个奖励,不可谓不大。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年纪轻轻就能成为反贼,果真英雄出少年。 旁边守城的队长还以为他见过此人,便走过来询问道:“你见过他?” “官爷说的哪里话,我要见过他,这两千两不就是我的吗?” “你知道就好。” 那队长冷哼一声:“窝藏重犯,罪同谋反,诛九族。” “是是是。” 沈黎连忙拱手称是,看到城门处岳父一家人拉着板车走来,连忙前去迎接。 好在带了几个家奴,将岳父一家人这一堆东西尽数提走,而沈黎陪着他们说说笑笑。 等到了沈家宅院,岳父林长青有些不可思议:“这是,你的宅子?” “寒舍简陋,岳父大人千万不要见怪。” “哪里,想当初,我也是看中这套宅子,只是价格太贵,望尘莫及。” 林长青唏嘘道,一旁的小舅子林浩好奇的问道:“爹,这宅子几百两?” “近万两了。” 林浩倒吸口凉气,看向沈黎的眼神越发钦佩起来,往日的鄙夷烟消云散。 林长青还是见过一些大世面的,虽然沈黎宅子比较宽阔,他还是能镇定下来,可小舅子以及一对儿女可就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了,东张西望,满眼都是羡慕。 沈黎招来家奴,将岳父岳母的东西安置起来,一家人坐在客厅攀谈。 “你这是三个月打拼出来的家业?” 林长青摸着红木太师椅,啧啧称奇:“这种赚钱速度,也太过厉害。” 回想往日,沈黎好赌嗜酒的样子,他总感觉面前的人,焕然一新。 不管怎么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一家人有今日的生活,总归是苦尽甘来。 林晴带着母亲和弟妹在后花园中闲逛,而沈黎与岳父小舅子在客厅商量正事。 “小婿不才,现在只有一个酒坊,酒楼还在承建中,应该还有半个月的样子才能完成,所以先委屈岳父大人在酒坊内做个小掌柜,每日收钱管账即可,至于阿浩,我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交给你。” “什么事啊,姐夫?” 林浩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在他记忆里,还是孩童时才见过这种喝茶方式,后来家中破产,一家人搬到城外种地,再也没有这么小口喝过茶了。 “我做了一个工坊,专门生产酒水,需要一个信得过的人打理,你是最好的人选。” 沈黎敲了敲桌面:“只是,现在正值夏季,工坊内有些炎热,怕你受不了。” “没事,只要有钱,我不怕苦。” 林浩拍了拍胸脯,却被林长青狠狠瞪了一眼。 “一家人还谈钱,掉钱眼里了?” 林长青训斥道:“你姐夫看重你,将如此重要的事情交予你手,你还如此讨价还价,这让人怎么放心?” 沈黎连忙笑呵呵的说道:“没事,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工钱的事情好说,岳父大人每个月是一千两银子,至于阿浩,每月两千两。” 虽然岳父大人借口训斥儿子,但他也听出弦外之音,又想马儿跑,又不给马儿吃草的事情他干不出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钱才好办事。 父子二人相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浓浓的震惊。 一个月一千两?一个月两千两? 好家伙,他们做佃户,一辈子也挣不到两千两! 林长青做生意好几年,才赚到六七百两银子,这还比不上帮沈黎打工一个月。 就算这城里的一些商人,一年也不一定能赚到一千两银子。 两人都看到对方眼中浓浓的惊喜,这下好了,一辈子不愁吃喝了。 即使林长青对沈黎再多的怨气,听到这个数额后,也是冰释前嫌,脸上寒霜也快速消融,脸上挂满笑容。 午饭,后厨多加了几个菜,一家人推杯换盏,酒水用的是竹叶青,女子喝的是菊花酿,由于从没喝过这么烈的酒,林长青父子很快醉倒下去,被家奴送到后院已经收拾好的房间内。 这下好了,多了两个人,沈黎自觉安心了许多。 酒坊有人负责,工坊有人看管,酒楼有人监工,他成了个彻头彻尾的甩手掌柜,每日吃了睡睡了吃,感觉人都胖了许多。 酒楼工地那里,他只能远远的看,那几个泼皮总是在其中游走,看到好东西便顺手牵羊,苗欢盈也不好说些什么。 他叹口气,历史遗留问题,实在难处理啊。 只是,他不想处理的问题,有人偏偏想将它放大。 苏锦途被坑了三万两银子,自然不会善罢甘休,正好看到几个泼皮到处打听沈黎的下落,便热情的邀请四人前往盛源酒楼饮酒。 五人推杯换盏,很快称兄道弟。 苏锦途笑眯眯的端着酒杯,尽管很厌恶,但脸上还是一股如沐春风的笑容,那四人轮流上来与他勾肩搭背,亲热无比。 “四位兄弟,刚好我跟那沈黎有些生意上的来往。” “嘁,此人,可以共患难,绝不可以共富贵!” 张三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后愤愤骂道:“发了这么大财,只请我们一顿,真他娘的抠!” “就是,还把我们的家给拆了,就给二十两,打发要饭的吗?” “让我找到他,非得好好教训他一顿!” “太过分了!” …… 苏锦途微笑道:“几位兄弟,刚好,我知道沈老板的住址。” …… …… …… 第88章:泼皮上门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太好了,苏兄弟,麻烦你告知一下!” 张三重重抱拳道:“你太仗义了,我愿意与你结拜,以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苏锦途打心底泛起一阵厌恶,就你们这群泼皮,狗都不如的东西,还想和我结拜? 他面不改色,继续微笑道:“我见几位兄弟也是气宇轩扬,实乃人中龙凤,苏某佩服的紧呐,只是,结拜这事,非同小可,需要挑一良辰吉日,沐浴焚香,方才显得诚心,说实话,与几位兄弟结拜,实乃苏某的荣幸,只是日子不和,对你我兄弟情感也不合。” 有些人,听不懂人家客套话,有些人,听懂了,但装傻。 苏锦途此言,若是常人听了,便觉得自己应该配不上他,他只是找个理由搪塞自己。 可这几个泼皮何许人也? 听闻苏锦途和自己结拜很荣幸,顿时骄傲的哈哈大笑:“苏兄弟,你不用自惭形秽,我等皆是江湖儿女,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不如就此歃血为盟,喝了血酒就是一家人了。” 苏锦途目瞪口呆,这他娘的怎么把自己给套进去了? 他连忙拒绝摇头道:“不行,我对此事很是讲究,若是时辰不对,打死我也不会和各位结拜了!请各位兄弟不要再逼我了。” “你和我们一见如故,我们不讲究就行了!” 张三说罢,吆喝着众人准备抓着苏锦途强行结拜。 这若是传出去,苏锦途彻底成了个笑话了。 他连忙板着脸大喝道:“且慢!” “最近我听说,那沈黎赚了五十万两银子,诸位与他关系那么好,应该先去拜会一下他的,至于和我结拜的事情,我在这金陵城中又跑不了,但那钱,若是被沈黎拿去赌了,各位……” 沈黎好赌的名声,在这四个泼皮中间格外响亮,他们一听沈黎会拿五十万两银子去赌,顿时两眼发红。 王八蛋,赚了五十万两银子,竟将昔日兄弟抛之脑后,非人哉! 张三思忖片刻,对苏锦途道:“苏兄弟所言极是,干了这杯酒,我等过几日再见!” 说罢,他端起酒杯,走到苏锦途旁边,苏锦途强忍恶心,任由他揽住自己的脖子,两人仰头吞下火辣的酒水。 “兄弟们,走了!” 四个泼皮,摇摇晃晃的走出酒楼,根本就没提过付钱的事情。 苏锦途掸了掸身上的灰尘,一脸嫌弃的丢掉手中杯子:“小二结账。” “好嘞,这位客官,您一共消费三十两银子。” “嗯。” 他伸手摸向腰间…… 嗯? 空空如也。 他又摸向胸前,袖子,都是空空如也,钱袋子都不见了。 得,绝对是这几个泼皮偷的,狗改不了吃屎! 他愤愤的一脚踹翻桌子。 小二笑眯眯的伸手道:“客官,诚惠七十两银子。” …… 一个小插曲,自然难不倒苏府少爷苏锦途。 那几个泼皮一路哼着小曲儿,轻快无比的来到沈家宅子前。 看着门匾上龙飞凤舞的“沈府”,四人醉眼蒙眬。 妈的,不识字。 四人抓耳挠腮,别不是认错了门,到时候人没找到,反倒是招来一阵暴打,那就亏大发了。 张三叉着腰,不懂装懂道:“你看,这就是沈字,这匾上写的是,沈黎!” “不对,这应该写的是,沈黎的家!” “沙比,你不认识字,也得识数吧?这是两个字,你哪只眼睛看出四个字?” “这就是四个字!” 其中一人摇摇晃晃,看样子的确喝多了。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月底不够花,四人除了骰子和牌九点数,再也不认识其他的字,一个个急的上串下跳。 还是张三有办法,看到路边绕道而行的一个书生,连忙将人堵住:“说,这匾上,什么字?”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何况还是遇到几个泼皮,他连忙道:“沈……府。” “沈府?” 张三歪着脑袋:“沈府是谁?我们要找沈黎。” “沈府就是沈家的意思,这家主人姓沈。” “喔!” 四人嘴巴长成一个“O”型:“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先生真是才高八斗哇!” 张三两忙替那秀才整理衣襟,那秀才一副见鬼的表情,连忙逃离这是非之地。 “开门!” “对,开门!” 四人围在大门前,卖力的喊道:“我们找沈黎!” “对,找沈黎!” “赶紧开门!” 院子内看门的家奴自是知道少爷的名讳,不知道外面这些人鬼叫什么? 他忙过来打开大门,却被张三一行人强行挤进来。 好在沈黎之前花重金请了几个护院,虽然比不上万逸楼,但对付一些普通人还是绰绰有余的。 一共三人,一人号称白衣枪神柳升,一人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贺元坝,一人轻功水上漂的关通。 四个泼皮进门后骂骂咧咧,瞬间引起三人注意。 “你们是谁?敢对少爷出言不逊!” 贺元坝一身腱子肉,长的人高马大,倒是挺唬人的。 他一出马,四个泼皮瞬间后退几步:“我们是来找沈黎的,他是我们的兄弟!” “对,兄弟!” 三个护院对视一眼,这些人第一次来,哪里是少爷的兄弟? 不过转念一想,老丈人也是第一次来啊。 柳升一席白衣,提着长枪前往后院禀报,而贺元坝虎视眈眈的看着四个泼皮。 四个泼皮百无聊赖,直接找到水井,狂灌几口井水后,张三有些兴奋的从怀中摸出一个精致的钱袋子。 那钱袋子上,绣着一个精致的“苏”字,一看就是苏锦途的钱包。 拉开钱袋子,四人嘴巴再次长成一个“O”型。 银票,五百两! 我的妈呀。 张三啧啧称奇,快速将钱一分为四,每人一张,多的那一张他揣回兜里,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还有第二波再分。” 这第二波,就是偷沈黎的钱了。 可惜,沈黎早就知道他们什么德行,根本不和他们肢体接触。 几人坐在客厅,家奴在一旁虎视眈眈。 “沈老板好大的架子啊,发了财,就忘了往日的兄弟了。” 张三冷哼一声,阴阳怪气的说道:“还说关系最好的,就是一起分过赃的呢,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嘛,人家发达了,我们这些老兄弟,可就被打入冷宫了。” “可我记得,咱们关系可没那么好吧?” 沈黎皱着眉头:“我出事的时候,你们可是跑的一个不剩,多少次我替你们背黑锅,挨了多少毒打?” “这才是我们兄弟情深的表现啊!” 张三义正词严的挺起胸膛:“你放心,以后我们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谁对你不利,我第一个不答应!” 第89章:把柄在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树不要脸,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 张三一行人,这次是将脸面彻底抛到了九霄云外,整一个胡搅蛮缠的架势,你得与我结拜,然后把你的钱分我一份。 沈黎端着茶杯,冷冷的看向三人,也不好直接撕破脸皮。 “沈老板,你我兄弟情深,往日发生的事情,像是昨天发生的一样啊。” 张三嘿嘿笑道:“王员外,刘家,韩家,苏家,我们兄弟,可没少光顾啊。” “说这些有用么?事情过去了那么久,人家都不一定记得了。” 沈黎看着四人:“钱一坨呢?” “嗨,那小子,认生了,说是你发财了,我们不是一路人,不愿意来。” 张三继续笑道,只是笑容渐渐变的奸诈起来:“你还记得刘瞎子不?” “刘瞎子?” 沈黎思忖片刻,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 他拿着一把杀猪刀,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玩命的往下剁着,鲜血四溅。 他缓缓闭上眼。 刘瞎子,是附近一个算命瞎子,只是一日撞见几人偷盗,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便带着众人,起了杀心。 “如何啊?” 张三确定他想起来了,嘿嘿笑道:“我想,这件事大家都记得吧。” 沈黎点点头,叹口气妥协:“记得。” 往日种种,逐渐浮上心头。 包括这几人,前往张员外家偷盗,被小妾发现,当场强·暴了小妾等事情,他都历历在目。 这王八蛋,生前都干了些什么? 简直就是猪狗不如。 怪不得老天爷让他死。 “听说,沈老板可是赚了五十万两银子啊,哥们想借点花花。” 张三似笑非笑的搓着手指,有些话他不用说就知道,若是沈黎不给,那官府见了。 正当沈黎踌躇间,林晴带着妞妞从外面回来,路过大厅。 几人连忙围上去,啧啧称奇:“啧啧啧,这不是嫂子吗?这长的越发迷人了,就连前两天添香楼的小姑娘,也比不上嫂子啊。” 说着,吴大头吸溜一下口水:“这水润的。” 林晴蹙着秀眉,将妞妞护在怀里,娇喝道:“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我们自然不想干什么了。” 几人强忍着眼中的淫光,连连咽下口水。 沈黎缓缓端起茶杯,一言不发。 林晴自然知道这些狐朋狗友,以前张三都对她动手动脚,没想到这群泼皮又找上门来。 几人见沈黎默不作声,还以为沈黎畏惧往日事情东窗事发,便越发放肆,吴大头甚至想伸出手指调戏。 可沈黎终于出现,他笑眯眯的挡在林晴前面,示意母女二人回去。 几人意犹未尽的看着她离去的方向,艰难的咽下口水。 “哥几个,今日来到我家,身为东道主,自是要为你们摆下酒席。” 沈黎脸色渐渐变的如沐春风起来:“五十万两,还没赚到,应该是那苏老板诳你们的,不过五万两嘛,确实赚到了。” 几人眼光渐渐炽热起来。 他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约莫两三千两的样子,分发给几人:“你们也知道,最近狮子林重建,我呢,手头并不是十分宽裕,好在有些生意,能够源源不断的赚钱,你们从我手上拿钱,一次不过能拿几百两,不过,要是开始做生意,那一个月,我保证你们能赚,一万两!” 他伸出一根手指,众人倒吸口凉气。 张三摸着手中银票,如同做梦一般:“你说,一万两?” “正是!” 沈黎信誓旦旦的说道:“到时候你们发了财,想住什么样的宅子没有?想睡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好!” 张三收回银票,大笑道:“不愧是好兄弟啊!” 他言下之意,便是你带着我们发财,那大家还是好兄弟,你不带嘛,那大家一起死,反正我们烂命一条,可你有家有业的,死了可太可惜了。 沈黎笑着点点头道:“明日吧,我收拾一下,明日你们需要送一趟货。” 张三立马警惕起来:“你不会安排人,在路上弄死我们吧?” …… 现场一片寂静。 沈黎笑着摇头道:“走水路,跟你们的,就一个家奴,打不过你们的。” 众人这才放下心来。 酒就不吃了,几人刚刚才吃过,现在酒足饭饱,更重要的是玩乐。 那添香楼,不愧是金陵最大的青楼,玩法之多,令人流连忘返,几个泼皮初觉有钱,便放浪形骸,到处玩乐。 沈黎看着他们的背影,缓缓的闭上眼,随后,猛然睁开。 那对深褐色的瞳孔里,杀机四溢。 …… 三千两,够他们老老实实的生活一辈子了,若是他们还敢上门敲诈…… 自家媳妇都被几个泼皮调戏,若是自己再软弱一点,怕是和那张员外差不多了。 况且,他也不是个软弱的人。 他打了个响指:“刘齐。” “哎,少爷。” 刘齐匆忙赶过来,对少爷刚刚吃瘪的样子视而不见,点头哈腰道:“少爷有何吩咐。” “本少爷想吃海鲜了,去,买些海鲜回来吧,龙虾,螃蟹,越大越好!” “哎,好嘞!” “对了,夏橙应该熟了吧,买两筐回来。” “好嘞。” 他匆匆跑出去,生怕惹得少爷不高兴。 沈黎走到后院,笑着抱起妞妞:“明日咱们吃海鲜咯,让你好好的尝尝爹爹的手艺。” 林晴有些担忧的看向他:“当家的,那些泼皮。” “唔,对了,我还买了一些橙子,不过你们不能吃,橙子性凉,伤女子身子,那城北江大夫说了,夏日女子吃橙子,容易不孕不育。” 他一脸轻松的放下妞妞:“你不是还想给我生儿子的嘛,那就不要吃了。” 林晴欲言又止,就是那些泼皮,当初带坏了沈黎,今日他们又来了,并且和沈黎有说有笑,她很害怕沈黎又回到之前的那个样子。 “行了,明日就不要出门了,老老实实的在家吧。” 沈黎揉了揉她的小脑袋:“放心吧,我还想等你生儿子,将家产传给他呢,怎么可能还去赌坊呢?” “希望如此吧。” 林晴长叹一口气,抱着妞妞回到书房。 书房内,吕先生已经久等了。 第90章:白色泡沫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一下午都躺在竹椅上,怔怔的看向花架垂下来的花朵,一言不发。 他那双褐色眸子,如同有力量一般,垂下来的花朵,时而摆动,时而艰难的绽放。 他皱着眉头,缓缓的伸出自己的双手。 那双白皙的双手,在夕阳下,竟有些苍白。 他脑海中,渐渐浮现前些日子,刘大有的惨状。 那人,自己作死。 现在又有人来作死了。 他深吸一口气,但凡有其他办法,他都不会选用这种极端的手段。 妻女是他的软肋,上次刘大有因此而死,这次这几个泼皮也是因此而死。 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他抱着后脑勺,翘着二郎腿,嘴角渐渐翘起一丝危险的幅度。 妈的,有什么心理负担?在这人吃人的封建社会里,若是我不动手,我一家人都得死在他们手上。 渐渐的,他放松下来,眯着眼睛小憩一会儿。 翌日一早,他便派人邀请四个泼皮,钱一坨比较识趣,想必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危险。 他蹲在厨房角落,默默的处理新运回来的螃蟹。 这些螃蟹自秦淮河打捞而起,个头较大。 不过,这个时代的螃蟹,也是一种奢侈品,每斤要好几两银子才能拿下。 刘齐还弄了些鲍鱼,干贝,海参等物,凑齐一桌的海鲜。 有些东西沈黎也不会处理,不过这螃蟹,他可是等了很久了。 现代的螃蟹昂贵程度,不是他能吃得起的,这次好不容易遇上海鲜宴,正好多吃一些。 五人,来了四人,果然,钱一坨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 为首的张三嘻嘻哈哈,听说苗欢盈只是一个丫鬟后,更加肆无忌惮,甚至动手动脚,若不是护院柳升阻止,怕是这厮当场将苗欢盈就地正法了。 苗欢盈如受惊的小兔子一般,逃到后院,无论如何也不肯出来。 几人还想追到后院,可慑于白衣枪神柳升的武力,只得悻悻在客厅聊天打屁,聊天内容无非是谁家姑娘屁股大,哪家员外不行了,他们要去照顾照顾。 柳升冷眼旁观,他一席白衣,手中银枪寒芒尽显,颇有一言不合就废掉几人的架势。 午饭时分,沈黎从库房内拿出蒸馏过的竹叶青。 几个泼皮何时喝过此等好酒?顿时一顿狂欢。 “来,尝尝这大闸蟹,这可是难得的美味,即便是盛源酒楼,这一份螃蟹也得二十两银子起。” 沈黎笑呵呵的替众人一人夹了一份螃蟹:“来我家就当成自己家,别客气,吃。” “哎,沈哥,嫂子呢,让她出来啊,你这金屋藏娇,可不厚道啊,拿出来给兄弟们敬敬酒,咱们穿同一条裤子的兄弟,你可不能吃独食啊。” 吴大头嘿嘿笑着搓着手:“这有酒,也得有女人啊,兄弟们说是不是?” “是啊!” “快请出来吧。” “让兄弟们也乐呵乐呵。” 沈黎不动声色,心中却是火冒三丈,猪狗不如的东西,还将主意打到了自己媳妇身上。 他笑着摇摇头道:“良家妇女,哪有青楼女子会玩啊,我已花重金请了添香楼的花魁,啧啧啧,那身段,那模样,怕是仙女下凡,此女手段颇多,即便是你想玩持烛笞臀的把戏,人家也能满足哦。” 几个泼皮眼前一亮。 他连忙招呼道:“吃菜吃菜,今日这一桌,可是我花了五百两银子,吃完咱们还有从番邦购进的夏橙,正在冰窖中冻着呢,饭后来几个,简直人间美味啊,若是,能让那花魁捻着一瓣,放于羊脂玉般的山峰上,你我再爬上去舔舐,皇帝老子都不及你啊。” 众人一阵淫笑:“还得是你懂啊。” 几人形影不离,很快将桌上的酒菜一扫而空。 饭后,沈黎命下人送来冰冻好的夏橙,几人尝了几口,顿感生活如此美妙,而吴大头还惦记着青楼花魁,连忙招呼着离去。 “沈哥,你不一起过去吗?” 张三笑眯眯的揽住他的肩膀,却被沈黎不动声色的推掉:“不了,我这狮子林还要巡查一番,毕竟想过好日子,还得赚钱呢。” “是是是,那兄弟就先走一步,有什么要帮忙的,记得叫我哦?” 他挤眉弄眼,话里话外传来一阵奸笑,那意思根本不是指正常的帮忙,而是房事。 沈黎强忍心中怒意,摆摆手道:“去吧,记得带上橙子,现在正凉呢,天气热,热了就不好吃了。” “多谢你咯。” 张三自以为抓住他的把柄,重重的拍了几下他的肩膀:“兄弟夜晚再过来!” 几人嘻嘻哈哈,一路上高歌欢唱,有了沈黎这颗大树,他们这辈子,无忧。 …… 苗欢盈待众人走后,带着欢心来到前院客厅收拾东西。 “少爷,还是少与这种人打交道为好。” 她低声劝道:“这些人,迟早会害了您。” 谁知,沈黎突然勃然大怒:“混账!我与几位兄弟,感情甚好,好的跟穿同一条裤子似的,他们怎么会害我?他们怎么可能会害我?” “少爷……” 苗欢盈只觉自家少爷突然换了副面孔,十分陌生,她弱弱的赔罪道:“少爷对不起。” “我告诉你,以后,不允许你说我这几位兄弟的坏话,想当初,我家境贫穷时,几位兄弟不遗余力的帮助我,甚至在我家破人亡时,几位兄弟争先恐后的要帮我照顾家人,我们亲如手足,若是他们死了,我会难受死!” 沈黎背着手,一本正经道:“行了,跟我一起去狮子林吧,看看进度如何了。” “是。” 苗欢盈叹口气,自家少爷是不是疯了? 可这些,不是她一个下人能评论的,招来马车,闷闷不乐的跟在沈黎身后。 …… …… …… 添香楼内,四个泼皮拿着三千两银子,如同色中饿鬼,招来十几个妙龄女子陪伴。 那些女子,巧笑嫣然,拿来冰冻的夏橙,细细的拨开,藏于身体某处,让四个泼皮用嘴巴寻找。 此等玩乐,让泼皮们流连忘返。 他们兴奋的吞食着橙子,嘴角溢出新鲜的橙汁,真如沈黎所说,皇帝老子不如咱。 只是,他们嘴角溢出的橙汁,渐渐变了颜色。 那是白色的泡沫…… …… 第91章:县衙对峙 - 布衣公卿 - 欺生 眼看四个泼皮嘴角溢出的泡沫越来越多,妙龄少女们顿时惊慌失措,纷纷大叫逃离。 张三不明所以:“这群娘们,都疯了?” 吴大头摇头晃脑:“大哥,你好像抖了一下。” “嗯?抖了一下?” 张三抽搐一下:“是这样?” “啊,就是这样。” 吴大头也抽搐一下:“大哥你吐泡泡作甚?” “还说我呢,你也在吐泡泡。” 剩下两个泼皮,橙子吃的有些多,早已不省人事。 两人摇头晃脑,随着阵阵心慌,身体传来阵阵寒意,他们终于意识到不对劲。 “妈的,有毒!” 两人怪叫一声,两眼一翻,顿时昏死过去。 …… 沈黎坐在马车内,四下无人,才眯着眼看向苗欢盈:“这是苏记的马车吧?” “是啊,苏记的马车现在生意越来越好了。” 苗欢盈啧啧称奇:“也是他们未雨绸缪,在城北建造了一个大型的冰窖,这夏日冰量充足,人们也喜欢坐他们的马车。” “嗯,那四个泼皮,就是苏记东家苏锦途送来的,本来他们不知道我家在哪里的。” “苏记这是……打算与我们开战了吗?” “开战算不上,生意嘛,没有绝对的朋友,今天你整我,明日我整你。” 沈黎轻笑一声,耸耸肩,随后重重的将手拍在马车车厢的座椅上,清唱一声:“一维柯儿大银杯啊,拉完死人拉骨灰。” 苗欢盈沉默不语,她也不知道这大银杯是什么东西,银子做的杯子吗? 很快,沈黎给她做出了解释:“去,买五十辆苏记的马车,标识越明显越好,然后送往城中各处,不拉活人,只拉死人,口号就是,我们的马车有很好的冷冻性,尸体不会腐烂。” 相当于,大银杯也是如此被人搞坏了名声。 本来这车的质量很不错,深受消费者的喜爱,尤其它的车厢很大,用来拉货很方便,短短数载,大银杯便一跃成为销量第一。 可是啊,竞争对手不乐意了,便高价买了几十台车,又低价卖给了火葬场,用来运送尸体。 再加上网上网友的调侃,这具名言便出现了,即使这车的质量再好,人们买它的时候,也要注意一下名声,毕竟谁买车,也不想背个运尸车的名声,那太晦气了。 既然苏记还想整自己,那就玩点大的。 苗欢盈坐在车厢内,只觉后背发凉。 这阴损招数若是使出去,哪家车行能顶得住? 现代人注重名声,古人愚昧,更是注重晦气,拉过死人的马车?那谁敢坐? 沈黎捻着手指,往车厢柔软的靠背上一躺:“这下,有的忙了。” 的确,有的忙了。 是官府有的忙了。 都察院的唐寻章刚走半个月不到,金陵城内就发生死人事件,传出去,那这心上人的县衙判官以及府尹大人,都得遭殃了。 此事官府极其重视,浩浩荡荡来了近五十个皂吏,将整个添香楼围的严严实实,另外还有三个仵作验尸。 初步判定,是砒霜中毒。 可查遍全城,并无砒霜购买记录。 县衙判官查到四人从沈府出来,到了添香楼不过半个时辰,便砒霜中毒而亡,那现在嫌疑人有两个。 一是沈黎,第二个便是添香楼。 即便沈黎与唐寻章大人交好,与府尹大人闫海容有关系,那也得抓过来问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判官捋着胡须,听着手下人汇报这四个泼皮往日行径,看看有没有作案动机的嫌疑人。 无冤无仇的,没人会铤而走险的毒杀四个人,而且还是采用砒霜这种剧毒之物。 可一查,这四个泼皮,到处都是仇人。 这让判官伤透了脑筋。 苏记牙行的东家,苏锦途,已经可以确定,人是沈黎毒杀的,可怎么样才能弄到砒霜? 午后,沈黎刚视察完狮子林,便被官府皂吏拦住。 该来的总是会来的。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就看他们能不能查出来了。 公堂之上,聚集着大量的人,四个泼皮的家人,沈黎,添香楼的人,以及苏记的人。 “大人,您一定要为我们做主啊。” 苦主一脸哀戚,但并未有过多悲伤,他们要的,也是查出凶手,赔偿给钱,自古此事都是民不举官不究,就算查到凶手,他们与凶手商量一下,若是赔钱了事,他们也不会胡搅蛮缠。 判官胡大人轻捋胡须,看向最下面的钱一坨,此人也是四个泼皮其中一员:“钱一坨,案发时,你在做什么?” “回大人,我在狮子林工地上做工,工友们都可以作证。” 钱一坨跪地磕头道:“虽说我与这四人交好,但近几日却无往来。” “那沈黎,听说这四人,午时在你家吃过午饭,才转向添香楼的。” 沈黎点点头道:“不错,我宴请这四人来我家用餐,实则因为我与这四人往日交好,现在我赚了些银钱,本着有福同享的原则,将四人请入家中,喝了价值百两的竹叶青,吃了近五百两的海鲜宴。” “你可有食用?” 判官摸着胡须,按道理,若是饭菜里下了砒霜,那沈黎一定没吃。 “回大人,如此昂贵的食物,即使是草民,平日里也极少食用,为了尝鲜,草民也尝过每一种食物,并未中毒。” “你所言当真?” “当真。” 沈黎无比笃定的说道:“大人可派人在我家中详查,草民从未购买·砒霜,下人也未曾出过金陵城。” 砒霜这种毒物,一直都是记录在案的,每个药店,有多少,每月出售多少,客人作何用途,都是有记录的,如今金陵城所有药坊中,没有任何购入砒霜的记录,那砒霜哪里来的? “你与他们关系如何?” 判官换了个方向问道:“我听说,你与这四人,有些不和?” “绝无此事,我与四位兄弟情同手足,从未发生争吵,他们听说我小有薄产,前来寻找,我特意拿了三千两银子送给他们,若是我与他们交恶,怎么可能送这么多钱?” “说的也是。” 人群中,苏锦途忽然站出来冷笑道:“若是你与他们交好,为何不告知自己府邸的位置?反倒要我来告诉他们?” …… 第92章:钱一坨投诚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深吸一口气,看向冷笑的苏锦途。 这王八蛋,弄死我对他有什么好处?配方还想不想要了? 在判官的目光中,他缓缓道:“我不知道他们在找我,而且最近我很忙。” “是么?可他们怎么说,在狮子林工地上问你家丫鬟,你家丫鬟拒绝告知呢?” 苏锦途冷哼一声:“我想,你发达了,应该不想和他们来往,给他们三千两银子,应该也是遣散费。” “众所周知,你沈黎,之前只是生活在杨柳巷的一个泼皮,每日与他们溜门撬锁,坑蒙拐骗,现在你发达了,自然是要脸面了,他们是你的污点,所以你就有灭了他们的打算。” 众人哗然,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 判官目光如鹰隼一般,死死的盯着沈黎,希望从他波澜不惊的脸上找到什么破绽。 沈黎摇头:“你说的一切,只是臆测,证据呢?” “证据,县衙迟早会找到,只是你这杀人罪名,很快就会做实。” 苏锦途摇着折扇:“人家添香楼,开门做生意的,怎么可能会给自己的客人下毒?” “所以,最大的嫌疑人,就是你。” 沈黎面不改色的摊开手:“凡事得讲究个证据,你无端猜测,我可以告你诽谤。” “嗬,猜测,上了大刑你就知道什么叫证据了。” 苏锦途拱手道:“大人,此贼凶狠顽固,目无王法,草民建议上大刑,他自然招了。” 反正沈黎也没什么功名在身,想给他上刑再简单不过。 可判官胡大人有着自己的顾虑,沈黎虽然本身无功名,但与府衙的闫海容大人交好,又与都察院的唐大人有来往,他虽然不是贪官,但也想升迁,若是惹恼了这些上官,怕是自己的仕途也到头了。 而且死的,也是几个泼皮,就当是为民除害了。 “不必了,本官断案,向来以德服人。” 他摆手拒绝了苏锦途的请求。 苏锦途一窒,愤愤的收回扇子。 “大人。” 一旁的钱一坨突然开口道:“草民与沈黎还有四名死者,昔日关系十分要好,以草民之见,凶手应该另有其人。” “哦?说说?” 众人的目光转向钱一坨。 “我们与沈老板一直相交莫逆,只是最近,沈老板忙着生意上的事情,很少与我们来往,对于沈老板,我还是很了解的,此人绝对不会出手杀人,更不会杀我们兄弟几人。” 钱一坨解释道:“至于苏老板说的,我们几人是沈老板的污点,完全是子虚乌有的事情,我们之前虽然行事荒唐,但并无污点在身,每日只是闲逛街头,并无伤天害理行为,所以,沈老板也没有杀人的动机。” “嗬,你一个泼皮,说出的话,如何能让人相信?再说,我不信你没偷过东西。” 苏锦途冷笑道:“请大人详查。” “若是我们五人,有沈老板的把柄,为何他只杀四人,却独独放过了我?” 钱一坨反问道:“斩草除根的道理,苏老板应该很懂吧?” “或许他是漏杀,很快就轮到你了!” 苏锦途也想不出反驳的理由,顿时恼羞成怒道:“我怀疑你和沈黎是一伙的!” 现在公堂之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何断案? 判官胡大人深吸一口气,看向钱一坨:“你说的话,都可当真?” “当真。” “来啊,上刑。” 对于沈黎,他尚有顾虑,但对于钱一坨,动刑则是家常便饭的事情。 很快,衙役拿着夹板走来。 这夹板,两头用细麻绳缠上,中间数根木条,收紧麻绳,则木条收缩。 将犯人十指插进木条的缝隙中,再猛地拉紧细麻绳,木条挤压十指,十指连心,自是痛入心扉。 钱一坨阵阵惨叫逐渐响起,令人不寒而栗。 他也不是什么硬汉子,三五下便告饶。 可一审问,还是之前的供词。 于是,衙役加大刑具。 沈黎深吸一口气,默默的闭上眼睛。 这钱一坨,平日里只是六人中的小跟班,沉默寡言,实则聪明着呢。 这次刑罚,就是他的投诚大礼。 沈黎无所谓,反正这个世上,没人知道海鲜与维生素C一起吃,会产生砒霜。 而且吃少量的海鲜和橙子,产生的砒霜不会致命,需要大量的才会要了人命。 这几个泼皮,哪里吃过这么好的伙食,一时间胡吃海塞,生怕少吃了一点似的,结果中毒而亡。 这也是他前世看过的一个新闻。 男子在外打麻将,赢了一些钱,便带着一家人去吃海鲜大餐,儿子身体弱,每日饭前要吃下维C和钙片进补,可儿子又淘气,死活不愿意吃,于是乎,男子老婆为了骗儿子吃药,便和儿子一起吃了补品。 等吃完海鲜,老婆儿子一起中毒死亡。 本来沈黎还留有一念慈悲,若是这几人有所收敛,就不拿出橙子,这样也不会中毒,可他们,话里话外,都是对自己女人的调戏。 这要是能忍下去,那他沈黎也太不是个男人了。 刘大有想卖他妻女,结果被雷劈死,张三一群泼皮言语之间侮辱他女人,也得死。 很快,大刑受完,钱一坨双手满是鲜血,虚弱的躺在地上。 眼看天也黑了,也问不出什么来,判官胡大人烦躁的叫声退堂,剩苦主一家人在公堂内哭泣。 沈黎走过去,拍拍钱一坨的肩膀:“连累你受过,这几日老老实实的在家修养,好了就来找我。” 钱一坨看着四个泼皮的家人,苦笑一声:“都是曾经的兄弟,他们死了,家里顶梁柱就塌了,沈老板发发善心,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吧。” “嗯,你说的不错。” 沈黎招来苗欢盈:“你看看工地上还有什么闲暇的工作,给他们安排进去,另外,每家补偿五十两银子。” 苏锦途冷哼一声:“猫哭耗子,假慈悲!” “苏老板,我看你印堂发黑,应该会倒霉了吧。” 沈黎微笑一声,径直离去。 “呸,你才倒霉了!” 想到自己那死无葬身之地的三万两银子,苏锦途气不打一处来,愤愤离去。 翌日,苦主也没再闹公堂了。 钱一坨修整了半个月,等狮子林酒楼差不多快完工的时候,才出现在沈家大门前。 第93章:股票集资 - 布衣公卿 - 欺生 “钱一坨,你怎么现在才来呢?” 沈黎笑着替他沏茶道:“前些日子,还得多谢你在公堂上替我说话。” 钱一坨有些拘谨的苦笑道:“沈哥,我这不也得养活家庭吗?这不,在狮子林工地上做工,赚了一些银钱。” “不赌了?” “赌,但是赌的不多了。” 他叹口气:“我与你不同,家中三个孩子,还有二老,那日我见到你,衣着光鲜,顿时幡然醒悟,我这是在做什么呢?” 沈黎重重的拍着他的肩膀:“浪子回头金不换,你有此想法,即便是家中穷苦了些,家里人也会对你刮目相看了。” “沈哥,我想跟着你。” 钱一坨忽然起身,跪地道:“不求你带我发多大的财,我只想养活一家人,每日有口饱饭吃。” 这也是他的聪明之处,与张三不同的是,他从未提及往日龌龊,即使他知道张三一行人死于沈黎之手,也绝口不提,就当此事烂在肚子里了。 而且那天替沈黎受刑,已经表明了他的立场。 与聪明人说话,就是舒服很多,沈黎点点头道:“仅仅让你一家人吃上饱饭,那也显得我沈黎太无能了,起码能让你们一家人脱离贫民窟,步入小康生活。” “小……康?” 钱一坨狐疑道:“是什么?” “就是家中可以敞开了吃,还有余粮,孩子能上学。” 沈黎微笑道:“比之前的杨员外要舒服一些。” “那就太好了。” 钱一坨喜不自禁,重重的给他磕了几个头。 “你我兄弟,不说这个了,来了就好好做事,切莫再搞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是。” “走吧,咱们去新酒楼看看。” 两人说说笑笑,便上了马车。 这马车上的标识,是刘记的,一家小车行。 不得不说,这半个月内,苏记车行的名声,彻底臭了。 沈家买了五十辆马车,特意安排人运送尸体,加上一些人在城中刻意宣传,现在已经没人敢用苏记的马车了。 人们一坐进车厢,感受着阴凉环境,首先想到的不是舒适,而是尸体防腐。 人的观念,始终是一座无法逾越的大山,不管苏记怎么解释,人们不会再信他们,哪怕是他们说新装好的车厢,人们也会觉的,这车厢,之前可能用来运送过尸体,现在用了,沾了晦气。 于是乎,苏记车行产业,一落千丈,加上雪花糖没有来源,皇商切断合作,让他的生意一落千丈。 苏锦途暴跳如雷,但又无可奈何,让他去搞沈黎的新酒楼,他还没那个胆子。 据说新酒楼,有一半是官府的。 这小狐狸。 沈黎与钱一坨来到新酒楼,苗欢盈正在监工。 “少爷来了。” 苗欢盈上前介绍道:“现在酒楼外面已经建成,里面装潢还没有开始,我问了一些琉璃作坊,若是按您的图纸制作,在琉璃上,起码要耗费近三百万两银子。” 一旁的钱一坨倒吸口凉气,三百万两? 纵使沈黎有些格局,也不禁为这个数字赶到咂舌。 他的目的,是为了赚三百万买官,现在仅凭琉璃一项,就耗费三百万两银子,那搞下来,差不多要七八百万两银子了。 “这耗费太大了,按普通酒楼装潢,你看看要花多少钱。” “少爷?” 苗欢盈有些讶然,你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 当初的你,雄赳赳,气昂昂,鼻孔朝天,天爷老大我老二的样子,不就是一千万两银子吗? 怎地此刻突然改了目标了? 沈黎尴尬一笑:“那什么,花的钱太多了,酒坊跟不上进度啊。” “那如果装潢太过普通的话,恐怕不是盛源酒楼的对手啊。” 苗欢盈苦笑一声:“少爷还有其他办法吗?” 他自然知道,建造最好的酒楼,不仅仅可以赚到钱,而且还可以成为金陵地标性建筑。 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若是后续资金跟不上的话,很容易玩砸了。 他摸着下巴,想着有什么办法短时间快速凑到钱。 可思来想去,也没有什么好办法。 借钱,谁会借你一千万两银子? 试问,现代商场中,如果一个地产项目缺钱了,那些老板会怎么办? 嗯…… 胆大一些的,可以玩非·法·集·资。 他深吸一口气,看向苗欢盈道:“咱们还差多少钱?” “酒坊每日纯利大概是三千两,若是按如此消耗的话,咱们酒楼装潢,每日耗费十万两,银子如果供应的上的话,约莫半年,可以建成。” “一千五百万两银子?” 沈黎只觉一阵头疼,这耗费也太离谱了吧。 “是啊,如果还要加快,至少再加十万两银子。” “行,干了。” 他一拍桌子:“大不了跑路!” 苗欢盈一头黑线,感情您是这样的想法啊。 沈黎上了马车,直奔金陵府衙。 府尹大人闫海容摸着胡须,笑呵呵道:“帮你写匾可以,但千万不能署我的名。” “那是自然。” 沈黎笑呵呵的拍马屁道:“人说闫大人是康历三年举人,字也是大渝一绝,放在小店门匾上,当真是蓬荜生辉啊。” “希望能对你有些帮助吧。” 闫海容微笑的走进书房:“你今日来,应该不仅仅求字这么简单吧。” “闫大人果然明察秋毫啊。” 沈黎连忙道:“是这样,草民近日夙兴夜寐,赚了一些银两,可一路走来,金陵还是有人衣不遮体,三餐成了问题,城外还是有人会饿死。” “想想,这还是江南水乡,正值收获季节,都有如此惨状,若是冬日,怕是更多的人饿死,草民每每想起啊,便觉得痛彻心扉。” 闫海容一怔,旋即打趣道:“难得你有如此心境,达则兼济天下,既然你如此忧国忧民,又赚了那么多的钱,不如,你将钱捐献给官府,由官府出面,每日在城外施粥,解救那些苦难百姓。” “呃……” 沈黎摸摸鼻子:“草民即便是再有钱,怕是如此施粥,也顶不住多长时间,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草民想到一个令全城人富有起来的办法。” “哦?说说看?” “股票。” 第94章:谈妥股票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股票,又为何物?” 闫海容好奇的坐直身子,看向沈黎。 “这股票啊,便是一个企业,发行的一种所有权凭证。” 沈黎耐心解释道:“这是发行给各个股东用来涨息或者分红的凭证。” 闫海容似懂非懂:“那要怎么用?” “首先,我的酒楼,发行一万张股票,全城各个百姓过来购买,他们可以买一股,十股,甚至百股,等酒楼开始营业时,股票随着酒楼盈利而开始涨价,盈利越多,涨幅越大,当然,若是亏本的话,百姓也会因此而亏本。” “你小子是没钱建造酒楼了吧?” 不愧是举人老爷,闫海容一针见血的提出问题:“百姓先买了你的股……票,这股票,暂时是不值钱的,它只是一张凭证,一张纸而已,可换到你手上的,是实实在在的银子,你拿着银子,建造酒楼,盈利了,给百姓们分一些,若是亏本了,那百姓跟着你一起亏。” “这和全城赌博有什么区别?” 沈黎眼前一亮,精辟啊。 这就是一种另类赌博方式,不过是官家首肯的赌博。 说话间,闫海容的脸色渐渐难看起来:“我以为,你年纪轻,即便投身商贾之道,也是有几分抱负的,不为民,起码为国捐献那么多的税务,可没想到你今日一席话,让我很是不喜,原来,你与那奸商,乃是一丘之貉。” “生意,没有绝对的赚,你想没想过,你将亏本风险丢给普通百姓,到时候只会引发更大的骚乱!” “不要说你肯定你的酒楼会赚钱,天有不测风云,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亏了,亏的可是那些百姓一辈子的心血,你不仅仅不能帮助穷人,反而会制造更多的穷人。” 能做到一府之主,智力肯定不会太差,沈黎只只言片语,闫海容便找到其中关键,反过来训斥他一顿。 沈黎尴尬的笑笑:“闫大人所言极是,而且我没打算让百姓替我抗这风险,这股票发行出去,不管盈利还是亏本,都可凭票换取现银,而且有一定的利息。”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耐下性子道:“继续说说看。” “假如,一个普通百姓,买下一股,这一股值二两银子,十日后,若是他想取出来,不管酒楼赚与赔,他至少能拿到二两一钱银子。” “若是酒楼盈利了,以盈利部分进行换算,比如,盈利了十两银子,咱们以二两银子卖出一股,一共十股,那这每股之前价值二两,现在若是售卖,则可以卖出三两银子。” 沈黎笑着道:“如此,百姓不用担责,所有的风险,都在我这里,若是亏了,我个人填补,若是赚了,金陵城中百姓一起赚,到时候有钱人越来越多,金陵城中更是一片祥和,这样,你闫大人的政绩,可是要超过历代金陵府尹,到时候官运不是一片亨通吗?” 闫海容捋着胡须。 重农抑商,不是说说而已,这个时代,农作物产量极低,若是放宽商业,那种地的人会越来越少,到时候整个大渝无粮可用,天下大乱。 就像春秋时期的管仲,齐国人,为了使齐国经济发达起来,便使出一系列的阴损招数。 先是高价收购布匹,以至于邻国人,弃耕织布,百姓们人人织布,导致田地大面积的荒芜,等一年后,管仲突然下令,齐国不再收购布匹,而邻国百姓突然没了收入来源,又没有粮食,不得已高价从管仲手中购入粮食,这时候齐国出口的粮食,涨了数倍,比起布匹有过之而无不及。 可人是要吃饭的,尽管粮食已经贵的离谱,但邻国还是咬牙购下,这让齐国赚了一大笔。 古时不像现代,粮食产量高,有时候遇到灾年,一亩地的产量,只有现代一亩地十分之一的产量。 若是农民大幅度的减少,则会动摇国本。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道:“这股票虽好,但不可大幅度发行,若是百姓都想着不种地,靠股票发家致富,那金陵就彻底乱了。” “大人深谋远虑,令草民敬佩啊。” 沈黎拱手,一记马屁拍上:“您放心吧,股票,我只发行金陵城内,城外不会发行,而且酒楼开业后,便陆续收回股票了。” “行,那你去办吧。” “只是,此事还得官府出面,毕竟百姓信任官府的程度,肯定比我这个商人的多。而且酒楼只能拿出两成利润出来。” 他伸出手指:“这股票,一股二两银子,起初发行只有十万张。” “十万张?这么多?” 闫海容瞪大眼睛,但想想十万张也不过二十万两银子,便不再多说什么。 等有二十万两银子时,酒楼的一楼差不多可以开业,到时候一边赚钱一边装潢二楼,股票便不用玩了。 沈黎也知道,股票发行太多,会动摇国本,迟早有人会收拾他。 都说古人愚昧,实则不然,一个小小的金陵府尹都有此眼界,何况是朝中的那些大臣。 闫海容点点头道:“新酒楼你想叫什么名字?” “味极妙。” “味道极妙?” 他点点头:“倒是好名字,通俗易懂,而且好记。” 说罢,他拿来宣纸,大笔一挥,三个字龙飞凤舞映于纸上,颇为潇洒。 当然,他不会盖上任何和自己有关的印。 沈黎笑眯眯的卷起宣纸:“闫大人辛苦。” “去吧,等你股票弄出来,再来找我,到时候城门前张贴告示,如果有百姓愿意买,便卖,若是不愿意买,你不可强求。” “怕是到时候他们求着我买了。” 他笑着道:“那草民告退了。” “嗯,去吧。” …… 出了府衙,沈黎只觉一身轻。 钱的事,终于算是搞定了,现在的他,只需要回家安心制作股票,到时候发行即可。 至于他说的初步发行两万张股票,那纯属忽悠闫海容的。 到时候股民来我这里买股票,我想发行多少张就发行多少张,你怎么统计? 他咧嘴一笑,招来马车:“回去,制作股票。” …… 第95章:收服詹良才 - 布衣公卿 - 欺生 十万张股票,用沈黎所有家奴,足足制作了三天。 他刻制了几个模具,尽管每一张都是用印上去的,也耗费了不少时间。 现在已经七月初,正是夏末微凉时候,昼夜温差渐渐显现出来。 人们在城门前,惊奇的发现了一张告示。 告示内容很简单,官府放贷,一共十万股,每股购入二两银子,每隔十天涨一文钱。 官府用于投资,若是亏本,股票以最低息出售,若是盈利,每股可根据盈利具体情况分红。 有人不屑道:“才涨一文钱。” “你买一百股,便涨一两银子,你买一千股,便涨十两银子,每月涨三十两,若是放在钱庄,每年还得交保管费,还有,若是官府赚了钱,你这一股,肯定超过二两银子以上了,稳赚不赔!” 于是乎,有人看出了这股票的商业价值,开启了全城疯抢模式。 金陵府衙门前,人山人海,群情鼎沸,人们拼命的往开股票的地方拥挤,那开股票的桌子,都被挤烂三个了。 后面那些来晚的,挤不进去,只能拿着银子干着急,红着眼睛拼命大吼。 恨不得将手中银子直接砸过去,购下一只股票。 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又有官府牵头,信誉保证。 这相当于官府发钱,这,就是天上掉馅饼! 城中做生意的,手中有些现钱,连忙冲进去:“十万股是吧,我包了!” “滚你妈的,你包了我买什么?” “有钱了不起啊?” “先来后到你懂不懂?” …… 人群中,抢股叫骂的,抢不到股叫骂的,抢的股太少叫骂的…… 全是叫骂的,而且这里面多是商人和普通百姓,文化程度太低,骂来骂去,含娘量极高。 府尹大人闫海容在衙门内都能听到外面零零散散的骂娘声,不由得一头黑线。 而发行股票的始作俑者,正在沈府内,进行一场面试。 “詹掌柜的,你来找我,有何贵干?别不是又来抢配方的吧?” 沈黎揶揄道:“现在我可不缺钱了。” 詹良才一脸苦涩:“沈老板就别落井下石了,上次因为那个三万两,我已经被苏记炒了,现在是个无业游民。” 他没有地,只能在城中混口饭吃,现在饭碗被沈黎砸了,家中儿子还要钱治病,可难为死了他。 苏记不会要他了,其他牙行知道他亏了三万两,更不敢用他,现在他成了无业游民了,面临找不到工作的恐慌。 “那你今日来,是有何打算呢?” 沈黎明知故问道,对于詹良才,他并没有太大恶意,两人只是生意上的来往,詹良才起贪心,乃人之常情,试问这个世上,看到如此清澈的雪花糖,不想拿到配方呢? 好在詹良才并没有用太过暴力的手段整他,最过激的时候,也不过想搞坏酒坊的名声。 两人之间还留有些许余地。 詹良才苦笑一声:“求沈老板收下老朽,让老朽为沈家生意贡献一些绵薄之力。” “詹掌柜,你想跳槽到我沈家,有没有想过,我有顾虑。” 沈黎敲着桌面:“你在苏记效力几十年,自然有感情,这我是理解的,现在因为我,苏记炒了你,你便来了我沈家,若是日后,你掌握了我沈家核心技术,临阵倒戈回到苏记,那我岂不是亏大发了?” 而且詹良才临阵倒戈是很正常的,毕竟他与苏记,没有化解不开的死仇,到时候提着沈黎家的东西前往苏记投诚,还是很有可能的。 詹良才深吸一口气:“沈老板所言极是,人之常情,正常,人之常情。” 他颤抖着手,端起茶碗,一饮而尽。 喝完茶,他从怀中摸出一份文书,放到沈黎面前。 “沈老板,我今日来,已是做好了打算,愿意与沈老板签下奴契,若是我临阵倒戈,出卖沈家,沈老板可以处罚家奴的手段处理老朽。” 他轻叹一声,入了奴籍,他这辈子可就翻不了身了。 这奴籍,并不是两人签下就算了,还要拿到官府去备案,届时若是詹良才反水被发现,沈黎完全可以要了他的老命,而且官府不会追究,相当于詹良才为了找工作,将老命送给了沈黎。 沈黎揉了揉太阳穴,即便是如此,他也不太信任詹良才。 此人软肋是他的儿子,若是苏记答应替他养育儿子,他反水还是有可能的,他这把老命,从来都没看重过。 索性,还是卖给他一个人情吧。 “行了,你我没必要签下这奴籍契书,你拟一份正常的契书,明日入职吧。” 他招来丫鬟,续上茶水道:“至于工钱,每月一百两。” “一百两?” 詹良才艰难的咽下口水:“此言当真?” “底薪一百两,提成千分之一,就是我赚一千两,你可以拿到一两银子。” 沈黎伸出一根手指:“别小看这一两银子,你即将掌管的,可是酒水,将来咱们的竹叶青销往整个大渝,到时候的利润,你可以想象一下。” 詹良才深吸一口气。 俗话说,有钱能使鬼推磨,没钱在家啃饽饽。 这么高的报酬,让他死也愿意了。 他忙拟定新的契书,一式两份。 从今以后,沈黎就是他的新东家了。 不过,沈黎还是不会让他接触自己的核心技术,只是让他在外面做些销售的工作。 金陵府衙那里,很快将股票抢购一空,留下一地鸡毛。 甚至有人开始大面积的收购股票,不过现在还不知道股票的具体涨幅价值,也没人敢高价收购。 抢到股票的人,开始沾沾自喜,而那些没抢到的,开始考虑一些邪魔外道。 其中就有苏记。 苏锦途千方百计的打听到,背后操控股票的人,是沈黎,官府不过是出面,让百姓更加安心而已。 既然沈黎能做出股票,那他苏记,也可以制作股票,到时候去官府那里还钱,或是高价卖给其他人,大赚一笔,到时候沈黎还不上钱,自然有人要了他的狗命! 他花了五十两,买了三张股票,又找来刻章的人,刻出一模一样的章出来。 这下,万无一失! 第96章:林中泥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林晴在家中现在有的忙了,每日与母亲照顾妞妞,也没有那么孤单了。 只是,妞妞现在越来越淘气,用来教她的吕先生,现在俨然成了她的小跟班,每日跟在她的身后,希望能听到一词半句的,用以摘抄下来,回去教育其他弟子。 妞妞是他教过最聪慧的一个徒弟,虽然只教书法,但妞妞天赋极高,一手柳体已经超过他了,再就是行书。 本以为女子软弱,写不出行书中的精髓,可没想到,妞妞的行书也写的极为遒劲,宛若练字多年的老师傅一般。 詹良才顶了岳父林长青的掌柜位置,林长青闲来无事,便要出城看看自己的老家。 沈黎收回所有股票的钱,一共二十万两银子,尽数交给苗欢盈。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苗欢盈很是感动,酒楼一层开始轰轰烈烈的装潢。 他闲来无事,便想着出门转转,带着刘齐与岳父大人,再次前往乡下。 秋高气爽,一行孤雁向南飞,春门游玩,见识外面宽阔的天地,心情也格外舒畅。 沈黎也不随着岳父回到老房子,他带着刘齐远离官道,找一高处,坐在车顶上,一壶清茶,悠然自得。 “少爷,您现在的样子,好像高人。” 刘齐笑嘻嘻的拍马屁道:“要酒不?” 沈黎轻笑一声:“坐的高便是高人吗?” “少爷就是坐的低,也是高人!” 刘齐嘿嘿笑着,此人虽然有些油嘴滑舌,但忠心,做事也还可以,起码事情没办砸过。 “本少爷要写诗!好好记下来,这一首诗,够你吃一辈子了!” “好嘞!” 他忙从怀中掏出小本本。 沈黎端着茶杯站起,轻咳两声清清嗓子:“登高!唐·杜甫!” “少爷,豆腐是谁?” “别打岔。”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嗖!” …… “艰难苦恨烦双鬓,潦倒新停……我草!” 刘齐奇怪的抬头,怎么诗里还有我草? 可车厢顶上哪里还有沈黎的身影,只在一旁的杂草堆了,看着半只脚露出的沈黎。 “少爷!” 他忙冲上去,将沈黎拉起来。 沈黎一脸凝重,连忙道:“快驾车回去,苏记估计想杀我!” 刘齐顿时亡魂尽冒,光天化日之下,苏记竟敢杀人,他连忙架起马车,而沈黎也匆忙钻入车厢。 他站在车顶,并不是站不稳掉下去的,而是有一支利箭飞来,将他吓的掉下去。 可他钻入车厢后,更劲爆的事情来了。 一把寒芒尽显的匕首,死死的架在他的脖子上,若是他有任何动作,都会被这人一刀刺死。 “少爷?少爷?” 刘齐一边驾车,一边大叫,他镇定下来,连忙道:“我在,驾车。” “好嘞!” 马车一路狂奔,很快便驶入平整的官道。 沈黎艰难的咽下口水,看了一眼外面,又看向面前的“人”。 这人,浑身都是泥,整个泥人一个,泥的周围,还有大量的鲜血覆盖,有些泥巴没有覆盖的地方,可以看出,此人应该挺年轻,皮肤挺白皙。 “好汉,你……”沈黎欲言又止的看向自己脖子上寒芒闪烁的匕首,这他娘的是官道,但车厢也会颠簸,你千万别一个不小心,弄到了我啊。 “带我进城。” 那人沙哑着嗓子,见沈黎并无什么战斗力,缓缓收回匕首。 沈黎长出一口气。 外面刘齐一路飞驰,突然想起岳父林长青:“少爷,老丈人还没上车!” “不管老丈人了,先进城去!” “好嘞。” 城门处,守卫见是沈家刘齐,便笑着打招呼道:“刘齐,这是从哪里回来呢?” “别提了,少爷去带老丈人回家,结果遇到贼人刺杀,真是惊险。” 到了金陵城,刘齐也放松下来,与守卫攀谈下来:“这么热的天,官爷还守着干啥呢,进去喝碗糖水,解解暑多好。” “你不懂,最近有反贼,上官命我们严查。” “哦,那你们辛苦了。” “对了,虽然咱们是熟人,也是要查一下的,照章办事了。” 守卫按着刀兵,笑呵呵的走过来:“沈少爷,不介意吧?” 车厢内的沈黎,顿时紧张起来,那个泥人,又掏出匕首,按在他的胸口。 他轻咳两声:“呃,不太方便,我这掉泥坑里了,有些狼狈,还是不见为好。” “抱歉,即便是不方便,我们还是要查一下的,得罪了。” 守卫身为官差,本来就比沈黎这些商人高人一等,询问一下,也是互相给个面子,现在沈黎拒绝,显得有些敬酒不吃吃罚酒,守卫也有些不舒服。 眼看守卫越来越近,沈黎忙拨开泥人的匕首,起身钻出车厢。 “官爷,这么热的天,麻烦你们了。 说着,他缓缓拉开车厢帘子,里面空无一物,而他,顺手从腰间摸出几锭银子,不动声色的塞在守卫手中:“辛苦了。” “都是照章办事,得罪了,沈少爷。” 守卫摸着银子,脸色顿时缓和下来,之所以他对沈黎格外想看,完全是沈黎几次路过城门,出手大方,人家记住了他而已。 马车吱吱呀呀的朝着城内走去,越走越是偏僻。 刘齐也感受到车厢内有些异常,一路上一言不发。 等马车到了城南最偏僻的贫民窟时,马车缓缓停下。 “这位英雄,到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没必要杀人灭口吧。” 那人冷冷的收回匕首:“今日之事,烂在肚子里,否则……” “我明白。” 说着,沈黎从怀中掏出几十两银子,送到他的手中:“城中各处都需要用钱,这些你先拿着吧,山高水长,后会无期。” 泥人接过银子,拉开车厢帘子,四处看看后,钻入小巷子消失不见。 刘齐坐在车厢前面,目不斜视,一言不发。 他知道,有些事情,自己一个下人,不能知道,知道了,会让少爷很难办。 “刘齐,回去吧。” 沈黎摸着袖口上残留的泥巴,轻声唤道。 第97章:肥皂现世 - 布衣公卿 - 欺生 马车一路吱吱呀呀前往沈家,一路上,刘齐都是沉默不语。 沈黎也没叮嘱他,聪明人自然知道保密。 他下了马车,若有所思的看向城北方向,随后背着手,进入院内。 疯狂逃命,结果却是虚惊一场,想必那人也不想下杀手,自己在金陵城中,也算是与府衙大人交好,若是自己死了,那泥人应该会有不小的麻烦。 泥人的身份,他大致猜了个七七八八,如果没猜错的话,那人应该是反贼。 至于城门前为什么不拆穿他,完全是因为当时刀架在自己脖子上。 不过跑了大半天,又沾了许多灰尘,灰尘混合汗水黏在身上,黏糊糊的,非常不适。 沈黎径直走入后院,叫来苗欢心,将浴桶里打满水,痛痛快快的洗了个热水澡。 林晴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的,柔若无骨的小手揉搓着他的后背,听的出她有些嫌弃:“怎地弄的这么脏,很难洗啊。” “用力搓就好了啊。” 沈黎舒服的躺在浴桶上,不过林晴的话,倒是提醒了他。 太脏了,很难洗。 这个时代,百姓们洗漱,大多是用毛巾擦一下,有些干苦力的,身上味道难以清除,常年散发着一股汗液的酸臭味道。 嗯,是该弄出一款洗漱产品了。 他默默的盘算着,等林晴将他身上擦拭干净后,他匆忙出门。 肥皂,该面世了。 走在金陵接头,三三两两的人交头接耳,然后倒卖股票。 如果官府没说假话的话,那这股票,的确是个好东西。 稳赚不赔,十天涨一文,有钱人花二十万两银子买上十万股,那每隔十天,就能涨一万两银子。 若是他们一年后出手,那可是三十六万两银子,基本上可以躺在家里,坐享其成了。 于是,股票的价格逐渐攀升。 从最开始的二两一股,逐渐涨到了三两,而且还有继续攀升的势头。 这才一天过去,鬼知道十天后,会涨成什么样子。 不过这跟沈黎无关,他只需要在酒楼的一楼建成后,开始回收股票,到时候由官府再出台一个政策,那样就不会亏很多。 而且,他可以拿着股民的钱,再去投资其他行业,比如车行。 现在的苏记车行生意,一落千丈,不过他们不太在乎了,因为他们发现更赚钱的事情了。 发行股票。 短短一天,他们的章与印刷器具已经完全制作出来,现在想印刷一张股票,只需要盖一下。 起初他们还有些不太自信,待买的人越来越多,终于放开了手脚。 这可比做生意赚钱多了,什么皇商,什么金陵第一富,都是弟弟。 我这可是印一下就能值二两银子,再有钱的生意,能和我这个比? 慢慢的,人们发现,股票好像越来越多了。 不过,在股票涨到四两银子是,有些黄牛手中的股票,只需二两银子,人们很快一抢而空。 而股票的发行者沈黎,此时却沉浸在制作肥皂的快乐过程中。 肥皂的制作也很简单。 只需要猪油和碱,还有动物的胰腺。 猪油的熬制自然人人都会,那碱就稍微有些麻烦。 将熬制猪油的草木灰,倒入清水搅拌,搅拌一炷香的时间,用棉布多过滤几次,得到碱性溶液,随后再将熬制好的猪油和胰腺倒入草木灰溶液中,进行长时间的搅拌。 待搅拌出来的泥浆成糊状,便可倒入模具中阴干。 只是,这个配比有些麻烦,草木灰溶液多了,会导致肥皂难以阴干,效果不好,草木灰溶液少了,也会导致肥皂的效果不好用。 总之,这其中的原理就是,强碱+油脂进行反应,最终生成皂,也有人将最原始的肥皂,称为胰子,则是因为肥皂中含有动物的胰腺。 试验了三十多次,沈黎终于把握好其中的度,将搅拌后的泥浆倒入事先做好的模具中。 现在就是静等肥皂阴干了。 这肥皂产业,他打算交给詹良才。 这最原始的手法以及配方,交给詹良才后,很容易测出詹良才是否忠心,若是他还有反叛之意,到时候改良一下配方,他又彻底麻爪了。 一直忙到夜幕降临,他将所有肥皂放在后院凉亭石桌上,按现在的天气,大概明日午时便能阴干。 由于资金充足,他又等着酒楼开业,便让苗欢盈安排工匠日夜不停的装潢,夜间点燃火把,屋内放满清水,防止有人夜间打瞌睡,忘了火把引起火灾。 夜半三更,外面渐渐响起的马蹄声,格外嘈杂,让沈黎难以入睡。 每隔半柱香,便有城中守卫巡逻一圈,动静还不小,应该是抓那反贼。 刚刚穿越几个月的沈黎,自然没有所谓的家国情怀,他甚至还有一点小小的恶趣味,看看那人一个人,是如何谋反的。 这么一比较,自己显得low了很多,人家年纪和自己相仿,都能造反了,而自己每日还在为碎银几万两操碎了心。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呐。 他翻来覆去,越想越气。 索性将一旁的林晴拉起来。 林晴睡的正香,被拉起后一脸茫然的被办了。 …… …… …… 翌日,沈黎起床后,拿起阴干的肥皂,迫不及待的用了起来。 他特意弄了满手的油脂,就是为了试验一下,这有些发黑的肥皂,是否真的有很好的去污效果。 当他将肥皂打满双手,用力揉搓片刻放入水中后,他双手上的那些油脂,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似的,纷纷逃离。 成了! 他嘴角露出一丝笑容,虽然这个小实验很简单,但做成还是有些成就感的。 只是,这肥皂的卖相和味道,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一坨黑乎乎的,像是泥巴一样,而且洗完手还有一股淡淡的油腥味。 洗漱用品,包装与卖相很重要。 他想了想,决定先拿几块出去,给大家用用,看一下反响。 最需要肥皂的地方,就是自家的味极妙酒楼,那里的工人整日干活,最需要的就是去污。 顺便,也可以看看酒楼施工进度。 第98章:销售难题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东家好!” “东家来了!” “东家辛苦了!” …… 酒楼内的小工,多是贫民窟里的,按道理,这地是沈黎的,拆了他们的房子,也无可厚非,可东家有善心,给与许多贫民干活的机会,得以养家糊口,而且味极妙酒楼的工钱给的足,比市面上其他工地每日要多三文钱,让这些贫民很是感激。 世上最难治的病,就是穷病,当然,也有记恨沈黎的,但穷人不与富人斗,他们也只能暗地里狠狠的咒骂几句,然后转到别的地方继续过着贫苦的生活。 沈黎笑着跟他们打招呼,前些日子,天气炎热时,他还特意嘱咐苗欢盈多买些瓜果,让工人们解暑,大家都记着他的好呢。 “王老二,你身上味道很大哦。” 他笑着揶揄道:“这么臭,回家婆娘让你上床吗?” 众人一阵哄笑。 王老二羞赧的挠挠后脑勺:“东家,咱们都是干苦力的,谁身上还没有点味道,这叫男人味。” “我这成天香喷喷的,你的意思我不是男人咯?” “东家您是不是男人,少奶奶知道。” 众人再次爆发一阵欢乐的哄笑,平日里嘴巴最笨的王老二,居然还有开黄腔的时候。 沈黎笑着摆摆手道:“我啊,做了一款新产品,用来去污的,来,你过来试试看。” 酒楼柱子上要上漆,这些人没少弄到身上,而且木灰夹杂着土灰混合在汗水里,极难清理。 一听还有这种好事,众人纷纷配合。 王老二的双手,结满老茧,常年无法去污,导致他的皮肤已经泛黄,有些地方已经发黑。 现在七月初,天气渐凉,还好些,盛夏时分,他们在酒楼内,那味道,简直就不能进人。 苗欢盈每次进入工地,都用一个白色毛巾扎在俏脸上,堵住鼻子,众人还以为女孩子家家,害羞,不愿露出真容,实际上人家是嫌弃他们味道太大了。 沈黎简单示范一下,王老二拿着肥皂开始照做。 “东家,这东西自己都脏兮兮的,还能洗干净我啊?” 他一边往手上磨着肥皂,一边吐槽道:“而且这味道,咋有股猪油味儿呢?洗的我都有些饿了。” 众人聚成一团,好奇的看向肥皂。 这乌漆麻黑的玩意儿,真的能洗干净吗? 沈黎打趣的踢了一脚王老二:“赶紧洗,废话那么多,待会把你嘴巴也洗洗。” 王老二嘿嘿一笑,继续揉搓着手上的黑泥。 只是,这初代版的肥皂,貌似没有泡泡,一点泡沫都没有。 即使在现代,那些泡泡多的洗漱用品,都是加了增泡剂,让消费者误以为,泡沫越多的洗漱用品,清洁效果越好。 虽然沈黎手中的灰色肥皂卖相不太好,但去污效果真是一流。 王老二在手上不停摩擦,渐渐的看到手背上露出一点白色痕迹。 他瞪大眼睛,继续揉搓,随后放入清水。 一盆清水,瞬间变黑,将他双手覆盖其中,看不起他的手。 他缓缓拿出手,人群中爆发一阵惊呼。 “洗的这么干净啊?” “啧啧,这白的,简直跟小姑娘的手似的。” “东家,这是香皂吗?” …… 沈黎一愣:“你们怎么知道叫香皂?” “嗨,有钱人家都用这玩意儿。” 众人一起摆手:“东家您不会没用过吧?” 得,还被一群贫民鄙视了,沈黎现在就像是一个暴发户似的,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由求助的看向苗欢盈。 苗欢盈轻笑一声道:“少爷,这香皂,就是用皂角打碎,混合各种香料制作而成,不过需要皂角比较多,价格上也比较昂贵,一般是富人才会用到的东西,一般每块十两银子,味道有各种各样的,有茉莉香皂,有桃花香皂等等。” “茉莉香皂?” 沈黎歪着脑袋,总感觉这个名词,在哪里见过。 “对了,我想起来了。” 忽然,他猛地一拍大腿,西门庆泡潘金莲的时候,为了更加风骚,用的不就是茉莉香皂吗? 不过,一块香皂十两银子,有点贵了。 他这肥皂,去污效果与香皂差不多,就是卖相和味道差了些,但成本上,一块几乎一文钱。 这就是商机了。 他也不气馁,将手上的几块肥皂丢在一边:“呐,这几块肥皂放在这,公用,大家干完活吃饭前,记得将手洗干净,病从口入,大家都是家中顶梁柱,还是要注意一下疾病发生。” “多谢东家了。” 众人兴致勃勃的前来研究肥皂,至于皂角所做的香皂,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好不容易有个如此好的去污产品,都想试用一下尝尝鲜。 人们主流的去污产品,都是自家种的皂角。 随着香皂的需求量越来越大,皂角也愈发昂贵起来,有专门收皂角的小贩,一斤可以卖十五文钱。 苗欢盈跟在他身后笑道:“少爷是打算做这种皂在市面上售卖,我可是不看好的。” “为什么?” “因为这肥皂,无论是卖相还是效果,都比不上香皂。” 她替沈黎掀开马车帘子,继续道:“您这肥皂,黑乎乎的,犹如黑炭一般,样子让人不敢恭维。” 苗欢盈与其他下人不同,貌似她,说话从来没有恭维过,也没有拐弯抹角,有问题当场指出,极少昧着良心拍马屁。 这一点沈黎还是很喜欢的。 他招手,苗欢盈会意,也跟着上车。 “还有就是味道,工人说,这肥皂有股很浓重的猪油味儿,猪油很腥,如何能上那些富人的身上呢?” 她摘下面巾,深吸一口新鲜空气:“若是这两点无法处理,这个新产品没有任何必要售出,它没有任何竞争力,迟早被人淘汰。” “猪油味道可以处理,加入一些其他东西。” 沈黎摸着下巴,笑道:“你也不用悲观,每个产品,制造出来,都是会有客户的。” “你听过一个故事吗?一个推销员,冬天里买扇子,将梳子卖给了和尚。” “这是谬论。” 苗欢盈摇摇头:“人们不需要的产品,存活时间不会太久的。” “你说香皂十两银子一块,我这肥皂的成本,不过一文钱,而且还能改进,孰强孰弱,你再琢磨琢磨?” 沈黎似笑非笑道:“而且,这个世上,是穷人多,还是富人多?” 第99章:伪造股票 - 布衣公卿 - 欺生 “自是穷人多。” 苗欢盈已经明白沈黎的意思,低下头,话音里已经有些不满了。 做生意,你不赚富人的钱,想方设法的从穷人手中抠钱,穷人本来就穷,你这种商人再搜刮一些,那穷人还怎么活? 这是赤裸裸的奸商! 这和那些克扣佃农的地主又有什么区别? 沈黎笑着摇摇头:“看样子,你有些误会了。” “我低价卖出肥皂给穷人,他们自是需要消费,但消费本来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没有任何问题,但你想过没有,如果咱们垄断全国所有的肥皂,将产品细分下去,制作精良的肥皂,卖给富人,制作一般的肥皂卖给穷人,这该要建立多少工坊?” “您的意思,不还是卖货吗?” “卖货自然是首要的,但你换个角度看看,工坊呢?” 沈黎笑眯眯的问道:“这种消耗品,若是用得快的话,十天一块,整个大渝多少人?还有周边邻国呢?我们需要多少工人?” “您的意思,是我们盈利的同时,给那些普通百姓做工的机会?” “这个,叫做就业机会。” 现代很多工厂甚至流水线,都可以用机械手代替,为何自动化从来没有大幅度的取代人类? 若是自动化取代工人,那工人大面积的失业,制作出来的产品,谁来买单? 到时候恶性循环,农民工回家继续种地,那工厂制作的产品没人买单,自是倒闭,那些资本家的地位也会一落千丈。 双方本来就是相互利用,工人利用工厂赚钱,资本家卖货给工人,双方陷入一个良好的循环内。 不过,割韭菜还是很可恶的行为。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工人太多,田地无人种植的事情,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 两人再次说回肥皂。 “这肥皂,我自有办法改良,这种黑乎乎的肥皂,两文钱一块,你觉得有多少人会选择购买?” “若是做工的,会考虑购买,至于那些佃户,应该不会,他们宁愿用泥巴搓手,也不会花钱买这种东西,他们一年本来就挣不了几两银子,不会将钱花在这上面。” “你说的对,我们的客户,就是那些做工的人,甚至我们可以卖三文钱两块。” “那我们的成本?” “一文,越做的多,越低。” 苗欢盈点点头,这个利润虽比不上竹叶青这种好酒,但还是比较可观的。 竹叶青面对的客户,是中高端,而且盒子做成礼盒装,就是为了方便送礼。 可极少人能够每日消耗几斤竹叶青,这也导致它的客户群体本来就小。 肥皂不同,它属于消耗品,而且价格不高,面对的客户群体极大,后续若是打通渠道,每日售出几万块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此,那些工人便有了事情做。 由于整个大渝,抑制商业发展已经到了变态的地步,所以工坊也格外的少,即使有些小作坊,也是一家几口在打理,讨个营生。 这也导致贫苦人家,没有地,又没有地方可以做工,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只能沿街乞讨。 很快,沈家到了。 沈黎跳下车,随口问道:“味极妙一楼还要多久才会完工?” “大概还有十天左右。” “钱够不够?” “暂时够了。” “通知詹良才,让他夜晚来我这里一趟,明日开始,所有酒水,停止售卖,别人问起的话,就说味极妙酒楼,十五日后开业,到时候酒楼进行售卖,开业当天,酒水一律八折。” 正好,趁着这一段时间,可以先攒一些酒水,防止开业酒水不够,让客人败兴而归。 苗欢盈点头答应,乘坐马车前往酒坊。 沈黎背着手,进入沈家大门。 几个下人窸窸窣窣,交头接耳,手里拿着的,好像是股票。 刘齐也在其中。 他歪着头,对着刘齐喊道:“刘齐,聊什么呢?” 刘齐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少爷,我们攒了一点钱,这不,买了些股票,要涨价呢。” “你们还有渠道能弄到股票,真是有些手段。” 沈黎苦笑着摇头,现在股票的火热程度,连他这个始作俑者也弄不到了。 “少爷,现在官府手中是买不到股票,但其他人手中有,那些商人一次性买了太多,其他地方又等着用钱,便分出一部分拿出来售卖,只需三两七钱银子就可以买到一张呢。” “不是二两吗?” “第二天就涨到了三两了。” 刘齐有些沾沾自喜道:“我这三两七钱,还是便宜买了呢,现在都涨到快五两了。” 沈黎捂脸:“这也太恐怖了。” “是啊,等涨到六两的时候,我就卖掉,嗯,我买了三张,到时候可以赚七两银子,血赚!” 刘齐嘿嘿笑着,梦想自己发财的那一刻,也佩服自己果断,手起刀落便买下三张,他拿着股票,对着阳光,挡住自己的眼睛。 沈黎正打算走的时候,发现了不太对劲。 “拿来给我看看。” 少爷自是看不上这几两银子,刘齐也不怀疑,连忙递上去。 沈黎一摸股票,顿时心里一跳。 假的。 纸张的质感便能感觉出来,这股票有问题。 做股票前,他自是想好了防伪问题,没想到还是有人伪造了,估计数量还不少。 他不知道的是,苏家苏锦途,看着盈利十几箱的银子,高兴的跳起来。 这简直是无本万利啊! “刘齐,你这股票,哪里买的?” “就东市的钱老板那里,他之前买了五百张,今天早上出了四百张,我可是花了好大力气才抢了三张呢。” 刘齐有些得意的拍拍胸脯。 “扔了吧,这是假的。” 沈黎摇摇头,也不知道哪个王八蛋这么缺德,不过他知道,那个王八蛋要完蛋了。 诈骗这么多的钱财,到时候回收股票时,绝对会引起百姓们的口诛笔伐,府尹大人闫海容绝不允许百姓发生暴乱,始作俑者必须揪出来给百姓一个交代。 这个始作俑者,自然不是他沈黎,而是那个伪造股票的王八蛋。 “不能吧?少爷,股票还有假的?” “你去咱们后院做酒的厨房看看,那些股票的纸,应该还在后院。” 沈黎背着手,悠然走向后院。 乱就乱吧,那人敢这么干,就要承担后果。 他想着想着,轻哼一声,王八蛋,你要倒霉了! 第100章:收服詹良才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夜幕降临,詹良才披星戴月,从街头酒坊匆匆赶到沈家。 在沈家酒坊做事的这两天,他前所未有的轻松。 钱多,事少,老板好。 每天清晨准时到了酒坊后,将柜台上的酒水摆放一下,随后到点开门,迎接顾客。 随后,一阵哄抢,收工回家。 全程不到两炷香。 相当于现代人,每天早上去公司上班一个小时,每个月两万的工资。 这谁不喜欢干? 谁还会疯了一般找以前的老东家拿二十两银子一个月? 那不是忠心,是愚蠢。 现在沈黎让詹良才走,詹良才都不愿意走了。 刚刚苗欢盈姑娘差人过来,让晚饭后去一趟沈家,他忙收起鱼竿,屁颠屁颠的赶往沈家。 沈家下人对他很是熟稔,开门后见是他,直接让他进来,随后刘齐进去通报。 后花园中,沈黎坐在凉亭内,拿着凿子费力的刻着肥皂模具。 “少爷,我来了。” 詹良才很是恭敬,也很快进入状态。 “坐。” 沈黎摆摆手道:“最近一段时间,先不卖酒了,酒要等着新酒楼开业用,你有其他任务。” 说着,他从一旁将灰不溜秋的香皂递给詹良才:“先找个作坊,生产一批出来,再将酒坊改造一下,变成牙行。” “这是,香皂?” 詹良才不愧见多识广,虽然没使用这黑乎乎的东西,但已经想到其中的作用了,见沈黎点头,他有些为难:“您这是想,与苏记竞争?” “苏记么,我还不放在眼里,他们虽然有钱,但我有技术,他们没实力跟我竞争。” 沈黎抬起头,看向他,想从他眸子里看出一些不一样的情绪。 现在的詹良才,早就对苏记抛之脑后了,提起苏记完全没有心理压力,即使是沈黎整他,害得他失业,但现在的生活,貌似更好。 这也算是弃暗投明了吧。 “苏记的确没有技术与您竞争,沈家超越苏记只是时间问题,但是,恕老朽直言,少爷这香皂,怕是比不上苏记的香皂,卖相,味道,都不太好。” 詹良才又将肥皂把玩一番,连连摇头,对于这种肥皂的前景,他不看好。 “没事,你先找人,做一万块出来,售卖一下看看。” 沈黎专心致志的凿着模具:“对了,价格,先定价两文钱一块吧。” “什么?” 詹良才伸着脖子,不可思议的看向手中肥皂:“两……两文?” “现在有竞争力了吗?” “有!” 他一口答应,两文钱的洗漱用品,和十两银子相比,简直太有优势了,尽管他在卖相上有些不好看,但绝对有大量顾客来购买! 不过,这么一大块香皂,应该要用到不少皂角吧?仅皂角的造价,都不止两文钱,这么卖会不会亏大了? 沈黎还没等他问话,便从怀中掏出一张白纸:“呐,这是配方,你自己要做好保密,第一批用的工人,必须要信得过,而且咱们做的所有肥皂,上面必须要用专用模子,压出logo。” “喽……狗?” 詹良才歪着脑袋:“是什么?” “就像苏记马车上,刻的苏记标识,咱们每块肥皂上,也得这么做。” 说着,沈黎将差不多做好的模具推过来,模具底部刚好有一些凸起的部分,如果反过来看的话,就是“沈记”二字。 如果要大面积的开设作坊,势必会招来很多工人,到时候人多眼杂,肥皂配方迟早会泄露出去。 这种成本,这种售价,会对传统的皂角香皂行业造成很大的冲击,甚至将他们弄的没饭吃都有可能。 到时候肯定有人千方百计的盗取配方。 这也是詹良才担心的,他将自己顾虑说出来,让沈黎很欣赏。 “你的担心没错,而且纸是包不住火的。” “那该如何做?” 詹良才拿着配方,只觉千斤重,到时候若是配方泄露,怕是他无法脱责。 “所以我才要你招的第一批工人信得过,而且每道工序分开,炼油的分为炼油区,烧火的要隔开,提取草木灰的也要专门分开,用来搅拌的人,需要最忠心的。” 沈黎看向他:“这也是我自己做模子的原因,你看咱们每块肥皂上,都有我们沈家的标识,要将这个牌子刻在百姓的脑海里,让三岁小孩都知道沈记肥皂。” “这个,就是广告效应。” 就像现代的矿泉水行业。 一个水,怎么着都是喝,为什么人家能做成行业第一?很大一部分是广告效应。 我们不生产水,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或者农夫三拳,有点疼……呃,甜。 这些水,都是很好的利用了广告效应,人们想喝水时,很自然的就能想到他们。 詹良才似懂非懂的点头,他没见识过广告的威力,自然无法反驳沈黎,他只能抱着试一试的态度:“那,我试试看。” 不过,跟在沈黎下面做事,要比苏记舒服很多,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而且年轻人,敢闯敢拼的劲头让他很是赞赏,再加上沈黎的一些新产品,让他耳目一新,一天一个花样,让他也找回年轻时拼搏的感觉。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听说,你家里挺困难的,唯一一个儿子,身体上有些问题。” 詹良才叹口气:“是啊,打小的毛病,受不得风寒,又受不得潮。” 他从苏记出来,当月薪水没有发,导致家中都快穷的揭不开锅了,他又不好意思跟沈黎开口预支薪水。 他刚因为沈黎被老东家解雇,沈黎对他有所防备也是人之常情。 “呐,这是二百两,你两个月的薪水先发给你,到时候肥皂作坊办的好,还有额外奖金。” 沈黎从怀中拿出一叠银票,递给他:“你家里现在应该……挺困难的吧?” “困难……” 詹良才深吸一口气,平复自己波动的心情。 如此体恤下属的老板,就是为他死了也值了! 实际上,沈黎也不知道他家中情况,只是今日苗欢盈派人叫他时,顺便让人探查了一番,防止日后詹良才反水。 沈黎也顺水推舟,卖个人情给他,也是拉拢人的手段。 “行了,好好做,我不会一辈子窝在金陵这个地方的,日后若是我前往其他地方,金陵所有的生意,都是你来打理,我也少不了仰仗你。” “东家!” 詹良才再也忍不住,热泪盈眶的跪在地上:“东家如此信任,我詹良才无以为报,愿为东家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去吧。” 沈黎轻轻拍着他的肩膀。 第101章:深夜大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管理整个金陵所有沈家铺子,如此大的饼,詹良才也是欣然接受。 他此刻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回家后熬了一个通宵,确定了作坊选址,而且列出作坊的人员安排。 今晚,金陵城内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械斗。 刀光剑影撕开夜色,惨叫声喝骂声不绝于耳。 直至清晨,双方才“心满意足”的退回去。 打架的,自然是东西厂。 西厂领头人怒斥对方:“何光,你是打定了主意和我西厂死磕到底是吧?” 对面东厂领头人脸色惨白,看起来也不好过,他深吸一口气道:“是你们西厂,先杀了我们东厂千户的。” 千户已经是很大的官职了,手底下管理一千人的队伍,权势滔天,就这么让西厂杀鸡一般给杀了,换做谁,谁不怒? “放屁,那千户欲行不轨之事!” “不轨?你才放屁,你看我们在场的所有人,哪个有能力不轨?此言纯属太监开会,无稽之谈!” 此话倒是极为应景,有脸皮厚的太监,当场已经笑出声来,对于自己那东西丢失耿耿于怀的人,低头沉默,脸上满是悲愤。 西厂领头人也是大怒:“你少扯淡,放走了反贼,你们东厂难辞其咎,等着,等着我们在陛下面前参你一本吧!” 东厂的人闻言,连忙将黑色面巾包起。 而西厂的人冷笑一声,随后从怀中拿出一个羊皮封面的小本子,随口舔舐一下毛笔,快速的记着什么。 那个羊皮封面本子,叫做生死簿,以前是锦衣卫开发的,专门用来记载有些口不择言的官员。 现在被东西厂引用,效果更甚。 有时候官员说话,被他们刻意曲解,随后便被拉入诏狱一番严刑拷打。 “行了,东厂的人,何光,刻意阻拦西厂抓捕反贼,形同谋反。” 这一笔记下来,回京要是报上去,整个东厂都得遭殃。 何光只觉头皮发麻,这帮阉人,栽赃陷害倒是有一手。 旁边百户用胳膊捅了捅他,小声道:“大人,他们有生死簿,咱们也有。” “哦?” 何光眼珠一转,连忙拿出生死簿,一边念叨一边快速写着:“康历十三年,七月五日,西厂千户韩落,阻碍东厂抓捕反贼,形同谋反,建议严查。” 东厂更甚,在何光念完后,手下整齐划一的掏出生死簿快速记录。 对面西厂的人气急败坏:“你们这是栽赃,陷害!” “说的你们不是陷害似的,来啊,看看谁写的多。” 于是乎,双方打了一夜的架后,开始了口水战。 本子上密密麻麻的记载对方如何如何可恶,甚至想谋反,清清楚楚记录着对方的丑陋事件。 不过,这上面的,都是栽赃。 反正都是栽赃,大家都是随便写了。 更为甚者,记录西厂千户韩落,夜半潜入宫中,奸·淫宫中嫔妃。 还有韩落好人·妻,好童男,好獣与人…… 韩落当场就炸毛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你专门含沙射影的说我没吉吉,草拟大爷的! 我还得有那东西才能喜好这些啊? 那嫔妃,即便是有此事,我除了能弄她一脸口水,还能怎样? 于是,西厂也开始反击,双方围着被阉掉的东西,展开深刻探讨。 最终,韩落忍不住了,重重的将生死簿摔在地上:“妈的,给我杀!” 双方俨然打出了真火,干脆就开始下了死手了。 东厂一太监,拿着软剑,挡住西厂的人,随后一记撩阴腿,只听一声清脆的“当”。 西厂的人得意洋洋:“我没有!” 东厂太监咧嘴一笑,软剑刺入他的胸膛。 那西厂的人,眼光渐渐涣散,最终落下一滴眼泪:“呜呜,我没有。” 双方打到快天亮才散去,这一仗,死伤惨重。 清晨时分,一个人影艰难的翻过沈家院墙,落入草地中。 护院猛地惊醒,连忙起身查看,可转了几圈,还是没有看到人影。 东方,一缕晨曦穿透云彩,金黄色的阳光洒落在院子内。 沈黎起床后,推开窗棂儿,伸了个懒腰。 每日清晨,他必做的事情便是给花草浇水,然后在荷花池旁锻炼身体。 近日伙食太好,他胖了一些,只觉腰膝酸软,干一些活便累得气喘吁吁。 这可不行,时间长了,变成一个大胖子,更加行动不便。 本来他不是一个十分喜欢运动的人,实在被逼无奈。 嗯,最主要的是,他听说,人胖到一定程度,那啥会变短。 想想,日后若是他不行了,床上的林晴一脸绝望:“你除了能弄我一脸口水,还能做些什么。” 噫…… 太恐怖了。 他甩掉身上的鸡皮疙瘩,连忙做起仰卧起坐。 做完仰卧起做后,他又围着荷花池一路小跑,几圈过后,他累得气喘吁吁,撑着双腿喘着粗气。 嗯? 他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看向地上的一摊血迹,有些奇怪。 好端端的,自家怎么会有这么一大滩的血? 这么大一滩的血,那人应该受了很重的内伤吧? 顺着血迹,他缓缓前行。 根据血迹追踪,也是有一定的原理的。 人在重伤情况下,一边跑路一边滴血,那血滴在地上,形成的形状,会有一个尖,就像一个水底图案,最上面的,便是一个尖状,血液也是如此。 那尖指的方向,便是人前行的方向。 百分百准确。 沈黎之所以这么笃定,是因为前世他做过这个小实验,用滴水的毛巾,一边走一边滴水,那水滴刚好指着他前行的脚步。 最终,他循着血迹,找到假山中,一个人浑身是血,趴在碎石中间,奄奄一息。 他瞳孔一缩,这人,他认识。 就是他带入金陵的那个……反贼。 他深吸一口气,快速走出假山,对外面唤道:“刘齐,刘齐!” 刘齐正在指使下人扫地,听到少爷声音,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来:“少爷,有啥吩咐的?” 沈黎压低声音:“去,找两条结实的麻绳,跑快一点。” 很快,麻绳来了。 刘齐看着碎石上躺着的少年,双腿直打哆嗦。 私藏反贼,形同谋反! 第102章:抓个反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人手忙脚乱的将那小反贼捆绑起来,送入后院沈黎的私人厨房内。 这是他研制酒水和肥皂的地方。 “少,少爷?” 刘齐只觉双腿发软,看自家少爷这架势,还想收养反贼。 这简直就是玩火。 “没事,我就想给他治好,然后送去官府,送个活反贼总比送个死反贼要好吧?”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安抚道:“你去铁匠铺,买两把好一点的锁匙,还有粗壮一点的铁链子,再去买一些药材,止血的什么的。” 刘齐歪头一想,觉得少爷说的有道理,活反贼肯定比死反贼有用,到时候要是拉出一堆反贼出来,自家少爷也能落个为民除害的好名声。 想通一切,他连忙跑出去办少爷交代的事情。 而沈黎,在锅中添柴加水,烧了一整锅的开水,替这少年清理伤口。 当用毛巾将他脸庞擦拭干净后,沈黎一愣。 这少年,眉清目秀的,皮肤白皙,倒不像是成日在外面跑的反贼。 沈黎替他清理着伤口,从他腰间取下那把匕首放在一边。 他受伤极重,背后三处剑伤,腰间还有一处贯穿伤,而且肩膀还有半截箭头嵌入在里面。 这不是专业大夫,根本处理不了。 可若是找大夫,大夫一经举报,这少年怕是活不过明日。 沈黎也不会配药,也不会用银针止血,又不会做手术,而且这少年由于伤势过重,已经开始发高烧了。 他又没有什么其他途径找到大夫,只能在城北寻找那个江大夫了。 要不,还是将这少年交给官府吧? 沈黎歪着脑袋,貌似自己跟这少年没什么关系吧?自己如此铤而走险,怕是会招来大麻烦。 自己虽然想知道这少年为何谋反,但好奇心害死猫的道理,他还是知道的。 少年眉宇之间散发着一股正气,让沈黎很是纠结。 大渝的官场他也了解一些,有东西厂加锦衣卫这三个特务组织,忠良难免被害,朝中应该是群魔乱舞。 罢了,找大夫是不现实了,他自己还是试试吧,若是救不活,便丢给官府,到时候找点由头糊弄过去。 他拿来灶台上的匕首,学着电视上,用火焰燎了一下,消毒杀菌,随后小心翼翼的替少年将箭头取出来,然后又找来烈酒竹叶青,泼在伤口上,用棉线进行简单缝合。 当酒水倒在伤口上,那少年闷哼一声,看样子很疼。 随后,沈黎一一清理他身上的每一处伤口,有烂肉的地方,用刀剜掉,再进行缝合。 无一例外,每个伤口,都用高度竹叶青清洗了一遍。 这人若是清醒着,怕是惨叫声能传遍整个金陵城。 刘齐从外面买回来草药,碾碎后敷在伤口上,再用纱布包起来。 至于发烧,只能用草药和冰块来治疗了。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等忙活完一切,已经是午饭时分了。 沈黎看着盆中被血水浸泡的匕首,拿起来仔细擦拭。 刚刚忙着做手术,没注意到匕首形状,现在一看,这匕首做的颇为精致。 匕首呈一道月牙状,刀柄末端嵌着一颗紫色宝石,即使厨房阳光不强,也显得烨烨生辉。 刀鞘上,是镂空状,整个刀鞘用的是上等红木所制,左右共十个精致小孔,每两个小孔的连接处,都嵌着蓝色宝石,上下连接处,十分光滑,整个工艺品形状。 擦干刀刃上的血水后,刀身通体冰凉,散发着寒芒,这种光芒又与普通刀刃的光芒不同,银光中带着一种淡蓝色光芒,像是现代不锈钢经历淬火一般,刀背两边开着血槽,在刀身与匕首的连接处,刻着一个钢印,上面写着一个字——萧。 沈黎缓缓闭上眼,貌似自己没遇到这个姓的人。 这种姓氏,与皇家的姜姓一样,是一种忌讳,整个大渝,没人敢用。 一种是天子姓氏,另外一种,是反贼姓氏。 据说大渝开国处,姜氏与萧氏原本是异性兄弟,整个江山也是他们打下来的。 萧氏一脉,像是小说中所说的,流传着战神血脉,每一代都会出现一两个带兵能力极强的将领,而且萧氏也十分忠心,与姜氏夺得江山后,一个主外,一个主内,君臣合作,大渝一片祥和。 民间传言,锦衣卫做大做强后,便有了谋反之心,顺带策反了萧氏,但被陛下提前察觉,一一灭掉。 萧氏在经历多年的抓捕后,也渐渐销声匿迹,加上东西厂的严查萧姓百姓,本着宁杀错不放过的思想,见到萧姓,直接灭门,整个大渝,渐渐没人敢姓萧了,甚至书本上,都没有“萧”字,哪位文人要是敢用这个字,便会被认为是含沙射影,从而被灭门。 这个字,是大渝的禁忌,比起姜姓有过之而无不及。 万万没想到,此时在一把小匕首上,又见到这个字。 沈黎只觉后背一阵发凉,自己救了什么人啊? 这要是被东西厂的人发现,自己一家老小,怕是被大卸八块。 他叹口气,这完全就是个烫手山芋啊。 我穿越过来,只想做点生意,养活一家人而已,怎么突然间成了反贼了? 要不,还是将他送走吧,这他娘的刀尖上跳舞,玩的不好,便是万箭穿心。 他轻叹一声,叫来刘齐:“明日一早,找辆马车回来,将此人送去府衙。” “少爷高见啊。” 刘齐也是长出一口气,他早就知道此人是反贼,就怕少爷猪油蒙了心,非得救此人,到时候一家仆人也得连累受死。 “行了,去买点药,不能让他在我家死了,到时候有理说不清。” 沈黎想了想,掰着手指道:“要黄芩,蒲公英,苦地丁,板蓝根,各来二钱。” “少爷,这是干什么的?” “清热消毒,抗炎消肿。” 他背着手,将匕首带出厨房,又用铁链子死死的拴住少年的四肢,防止他暴起伤人。 午饭时间已过,再去吃饭已经有些晚了。 还好林晴带着苗欢心在厨房内留了一些饭菜,等他出来时,林晴便叫着苗欢心在后院亭子内摆上。 三菜一汤,小康生活。 林晴见他愁眉苦脸,便询问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没有。” 沈黎叹口气,只是匕首夹在腰间顶得慌,便随手将匕首放在石桌一旁。 苗欢心端着红烧鱼块走来,看着匕首一段烨烨生辉的紫色宝石,猛然顿住。 “啪!” 一声脆响,盘子落在地上四分五裂,汤汁溅的到处都是。 还没等沈黎训斥,她眼眶一红,眼泪顺着脸颊滚落,嘤嘤抽泣起来。 第103章:一窝反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起来吧,一个盘子而已,没事。” 林晴还以为苗欢心是因为盘子被摔碎,害怕处罚而落泪,便笑着起身扶起她道:“没事,再去让厨房做一份就好。” 可苗欢心的双眼,一直盯着桌面上的匕首,吃饭的沈黎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你,认识这把匕首?” 他目光如炬,年幼的苗欢心吓的立马跪下来:“少爷,这匕首……” “你认识。” 沈黎再次肯定道:“说说他的来历?” “少……少爷,我不认识。” 苗欢心忽然一改口风,泪眼婆娑的连忙摇头。 “这是一个反贼的匕首,我已经抓到他的,明日一早便送往官府了。” 沈黎试探的说道,随后便不管其他,继续扒饭。 果然,苗欢心猛地一颤,随后默默的收拾着地上碎裂的盘子。 她有问题。 沈黎下了个结论。 当初买下她们姐妹两时,贩子只说这二人是北方逃难而来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再加上是个女子,就没人注意。 现在,他也对这两姐妹的身份,有些怀疑了。 认识反贼,那必定是有些关系了。 可转念一想,他又一个头两个大了。 若这两姐妹真的与反贼有关系,又该如何处理? 又是天道宗吗? 现在回想起来,小奴儿只是简单的邀请自己两次加入天道宗便没了声音,原来在这等着自己。 这他娘的想置身事外都没办法了。 他不由得祈祷起来,希望这两姐妹没什么问题,不然他麻烦大了。 吃罢午饭,他伸了个懒腰,径直走入东厢房,拉开被子就躺下。 林晴一头雾水,今日饭桌上的事情,让她很是迷茫。 “你不是从来不睡午觉的吗?” 她坐在窗边,轻轻的拂去沈黎额头上的发丝:“今日怎么转性子了?” “嗯,今晚得熬夜干活了,提前补个觉吧。” 沈黎打了个哈欠:“对了,苗欢盈回来后,记得叫醒我,还有,别让欢心来后院打扰我。” “神神叨叨的,一天到晚不知道做些什么。” 林晴白了他一眼,替他盖上被子,掖好被角,起身离去。 现在正值初秋,外面太阳依旧毒辣。 沈黎猛地一蹬被子:“你想热死我啊?“ …… …… …… 一个下午过去,人们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詹良才已经选好作坊地址,招来工人进行修缮,而苗欢盈依旧在狮子林监工新酒楼的事情。 新酒楼也快到完工阶段了,只需要将新的桌椅板凳进行整理摆放,打造好柜台,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了。 只是,还有一些细节处理。 开业当天要准备的东西,还没有采购回来,剪彩的红布等物,依旧没到位。 主要是苗欢盈太忙了,她一个女子,有些东西慢了些,很正常。 黄昏时,她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沈家,在房间内舒舒服服的泡了个热水澡,舒缓一天的疲惫。 很快,妹妹苗欢心从后院赶来,轻轻的敲开她的房门。 “姐……” 事情,很快到了苗欢 盈耳中。 苗欢盈眼圈通红,连忙用手帕擦拭:“这事,还有多少人知道?” “应该只有少爷和刘齐。” “少爷是什么态度?” “少爷说,明日一早,将人送去府衙领赏。” “不对,他应该不是贪图这点赏钱的人。” 她梳洗着头发,将湿漉的头发随意甩在脑后:“人在哪里?” “不知道,后院除了少爷的厨房,其他都找过了。” 苗欢心带着哭腔:“姐,这怎么办啊?” “你先别急,前院人多眼杂,少爷应该不会将人放在前院,要么是在后院,要么是少爷将人放在外面其他地方了,夜晚咱们再去看看。” 苗欢盈比她年长一些,也能很快镇定下来,她安慰着妹妹:“不要怕,姐姐在呢。” 两姐妹在房中密谋一阵,天色渐渐暗了下去。 沈黎也伸着懒腰起床,吃完晚饭后,在苗欢心的目光中,他神秘兮兮的走向厨房。 那少年在喂食一些汤药后,依旧有些发烧,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今晚了。 而苗欢盈两姐妹,在夜深人静时,蹑手蹑脚的摸到厨房。 沈黎也在等着她们,看看她们到底是什么情况,于是乎,他在灶台后拿着匕首,默默等待。 两姐妹见他那么久都没出来,便有些忍不住了。 之前建造这个厨房时,为了保密,沈黎将所有窗户封死,并且弄的不透光,两姐妹在外面根本无法探查里面的情况。 可里面又没任何动静。 难不成,是厨房里面有密室? 她们对视一眼,缓缓推开厨房的门。 厨房的门,居然没上栓? 苗欢盈脑海里冒出一个疑问,但她顾不了那么多了,因为厨房的地上,摊着一床被子,一个熟悉的人影被锁住。 苗欢心年纪尚小,见此情况,眼泪瞬间飙了出来,连忙扑上去,低声呜咽:“哥,你怎么了哥?” 躲在灶台后的沈黎,脑海里宛若炸了个惊雷。 哥? 你娘的,我是彻底废了,废废的了!!! 一家三个反贼,而且苗欢盈还为他做了那么多的事,要是将她们身份抖出去,那就彻底完球了。 谁会相信自己跟她们没关系? 这不是黄泥巴掉进裤裆,不是shi也是shi了? 尼玛,坑爹啊! 他一脸苦涩。 苗欢盈比起妹妹稳重了许多,她仍然记得,少爷进去厨房了,可现在少爷人呢? 她小心翼翼的提起灯笼,四处张望,别不是少爷顺着密道出去,现在已经包围了厨房了吧? 正在她四处搜寻时,沈黎叹口气,从灶台后缓缓起身,满脸无奈道:“你们两姐妹,可是害惨了我。” 苗欢心听到他的声音,顿时吓坏了,连忙跪在地上痛哭流涕:“少爷。” 苗欢盈也叹口气:“少爷,抱歉。” 她已经想到,此事若是传出去,沈家一家人,都得以谋反罪论处,即使沈黎真的没想过造反。 “说说吧,这人,是你们什么人?” “少爷,您确定要听吗?” 她有些纠结:“若是您知道细情,怕是逃脱不了干系。” “事已至此,你觉得我知道与不知道,还有什么区别吗?” 沈黎苦笑一声,坐在风箱上:“说吧。” 第104章:萧家往事 - 布衣公卿 - 欺生 “其实……我们不姓苗。” 苗欢盈踯躅一番,深吸一口气,大家现在是一条船上的人,沈黎对她们也算不错,还是说出来吧。 从欢心叫这少年大哥的时候,沈黎已经猜到:“是姓萧吗?” “嗯,我们是顺天萧家的人,弟弟是萧家唯一残留人间的血脉。” 纵使苗欢盈心智坚定,在想起家中惨状时,也不禁落泪:“我们萧家,真的没有谋反。” 在沈黎好奇的目光中,她渐渐讲起十二年前顺天的惊天惨案。 “陛下继位以来,全国大灾,各种反叛渐起,加上北方狼族虎视眈眈,其余两国见势,也来趁火打劫,一时间,大渝内忧外患,灭国近在咫尺。” “萧家镇守北方狼族,但其他方向的敌人,根本无暇应对,镇守当地的将领,军心涣散,节节败退,父亲大人与叔叔便商量对策,分兵对敌。” “击退北方狼族后,父亲率军平叛,那些普通百姓,自不是父亲虎狼之师的敌人,只用了三个月,国内叛乱便横扫一空,大梁势弱,萧家军便先处理大梁,期间,打了三年。” “这三年内,大渝军力不足,便只能应付大梁。” “所以,大楚自南方以来,连下数城,陛下无奈,只能割地请和。” 这些东西,若不是朝廷的人告知,沈黎还真不知道,他只是个升斗小民,朝廷政事,他是一窍不通,更别说这些秘辛了。 苗欢盈叹口气,继续道:“大梁被击退边境,换了将领继续镇守,这期间,只用了四年时间,父亲以二十五万大军对战大梁四十万大军,大梁节节败退,父亲大人的战神之名响彻整个大梁,所到之处,百姓欢呼,箪食壶浆以迎战神萧家。” “大楚人才辈出,父亲的军队又是久经战火,将士们早已疲惫不堪,陛下忍不了大楚的虎视眈眈,在大渝刚刚稳定起来后,强行派兵三十万,与父亲的二十万军队合并一处,收服失地。” “后来,战争持续了四年之久,将士们内心疲乏,而大渝以南之地尽数被收服,甚至大楚还拱手让出一城。” “陛下龙颜大悦,见我萧家军如此威猛,又想起之前低声下气的求楚国使臣,便生了复仇心思,派遣秦补拙,也是当今内阁首辅大人,带着圣旨前往边境,让父亲大人用兵大楚,务必连下十城!” 沈黎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连下十城? 世上有这种事吗?即使有这种事,也是守城将领无能。 冷兵器战争的时代,攻城的损耗一定比守城损耗大的多,有的城池坚固,攻城损耗超过十倍! 也对,陛下年纪轻轻便继承了皇位,自是好大喜功,眼看这萧家如此威猛,便想着找回场子。 不过,任何军队,连续征战七年,见惯了人头落地,横尸当场,任何人也会出现一些心理不适,而且每日征战,人的心里早已有了抵触。 击退敌军后,将士们心里那根弦送下来后,便很难再拧紧,何况是入侵战。 “父亲大人上书,但被陛下驳回,顺天府中,连下十二道圣旨,逼迫父亲出兵。” 十二道圣旨,足见陛下的意志。 而且文官与武将完全相反,自古以来,文官求和,武将请战,到了大渝,则成了文官请战,武将请和了。 “父亲无奈,只能派兵出战,攻城拔寨,自是凶险万分,但那时,士气尚好,还能一战,一月一城,连下三城后,楚国四水牢便拿不下,旷日持久的对峙中,将士们的士气渐渐被磨灭,秦补拙依旧在后面催促,最终,父亲大败。” “败是迟早的事情,生产队的驴也不敢这么攻城,前面还打了六七年的仗。” 沈黎耸耸肩,果然是文臣误国。 苗欢盈点点头:“是的,虽然战败,好在父亲手下将士训练有素,总算损失不大,如此以来,大渝拿下大楚三城,还算有的赚。” “父亲这一战,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名声,响彻天下,大渝百姓,军士,皆以父亲为楷模,大楚,大梁,狼族,听到父亲的名声,吓的瑟瑟发抖,大渝百姓们,不再满足战神这个称号,渐渐的,救世主这个名头,出现了。” 沈黎摇摇头:“你爹,死定了。” 功高震主,百姓只知萧家而不知朝廷,这不找死是什么? 历史上多少功高震主的元帅,死于朝廷之手? 最著名的,便是岳飞。 “是啊。” 苗欢盈眼角溢出一滴眼泪:“父亲大人回顺天后,被封为定国公,陛下继位以来,唯一一位异姓王,战事平息,大渝开始稳定发展民生,百姓们的生活,逐渐好了起来。” “可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朝廷大力培养军中将领,甚至七王爷也送去军中,逐渐替代父亲在军中心腹。” “父亲知道,但没说,知道这是帝王必用的手段,朝廷武将,不能让他一家独大。” “等陛下在军中安插大量心腹后,便开始处理我们一家。” 沈黎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标准的历史片段,标准的帝王处理名将片段。 韩信如何死的,不也是等刘邦彻底稳定了天下,才开始收拾他的吗? 何况刘邦还能镇得住韩信,这陛下,怕是很难震慑身为战神的萧家统帅吧,整个大渝都是我救的,你做了什么? 陛下这些年,怕是寝食难安吧? “东厂横空出世,严查之下,发现锦衣卫都指挥使与定国公萧鹏举有书信往来,恰逢此事,嗬,恰逢此时,内阁首辅大人,秦补拙,送上一堆书信往来,皆是父亲与敌国将领通信的证明。” 苗欢盈惨然一笑:“他们所说,父亲之所以不愿意继续打大楚,而是想要养寇自重,若是敌军一直虎视眈眈,则他这个定国公,自然坐的安稳,这,形同谋反。” “嗯,明白。” 沈黎点点头:“那跟锦衣卫又有什么关系?” “锦衣卫,以军中编制,里面的千户百户皆是军中有功之人,甚至下面缇骑,也是军中之人,大渝之兵,十人有七出自父亲军中,那锦衣卫都指挥使,出自父亲亲兵,后被调到其他地方,他仰慕父亲,一直与父亲交好。” “那你爹更留不得了。” 沈黎苦笑一声:“锦衣卫,是皇帝陛下的,皇权特许,先斩后奏,是陛下的私人产物,嗯,这么说吧,就像是陛下养起来的童养媳,好不容易长大了,结了婚,忽然有一天,跟手下的臣子眉来眼去,你说,陛下能容忍吗?” 第105章:深陷泥潭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凄惨一笑,觉得沈黎分析甚是有理。 “罪状已定,父亲想通其中关键,自知难逃一死,可谋反罪,诛九族,他一生刚正不阿,临死前也做了回徇私枉法的事情,大哥二哥随他赴死,我们兄妹三人,逃离顺天。” “好在,仰慕父亲的人颇多,我等兄妹三人一路走来,自是有贵人照拂,每日东躲西藏,倒也存活了下来。” “我们一路朝着北方前行,那里父亲的部下颇多,到时候安置下来,做个城中贱民也好,但到了北方,也有人受不得朝廷出的赏钱,便出卖了我们的行踪,弟弟被抓,我与妹妹赶往狼族途中,被狼族俘获,卖与贩子。” 沈黎摸着下巴,嗯,奴籍,又被狼族俘获,怕是早已被玷污了吧? 苗欢盈像是猜出他的想法,脸色涨红:“我们是被狼族俘获,但当晚就被卖掉了,还没来得及……” 哦……这样啊…… 沈黎点点头。 苗欢盈则恨恨的瞪了他一眼,我在将这么惨的事,你的关注点怎么这么奇怪? “朝中很多人,都替弟弟求情,觉得陛下有些太过了,弟弟这么小,又没有带兵本事,自然掀不起大浪来,便求陛下放过弟弟一马,许是陛下良心发现,便留了弟弟一命,流放三千里。” “不知什么原因,流放途中,弟弟逃了,就来了这里。” 说着,她满脸心疼的看向地上躺着的少年:“他现在怎么样?” “他都是反贼了,你觉得我敢找大夫治病吗?都是我自己弄的,弄死了不怪我啊,找大夫他会死的更快。” 沈黎摊开手道:“如果你弟好好的去流放,怕也是个死,三千里流放,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是你弟的葬身之地。” 苗欢盈小嘴一扁,强忍着哭声,只是眼泪扑簌簌的落下来。 “少爷,求您救救我弟弟,若是我弟弟能活下来,欢盈愿为您做牛做马,在所不辞!” 说罢,从未向沈黎下跪的她,破天荒的跪下来,磕头如捣蒜。 听完这一切,沈黎只觉古代人命太不值钱,天子脚下,一个这么大功绩的元帅,说砍就砍了。 当真是人命如草芥一般,生杀全凭陛下喜好。 做官不好,太不好了。 他轻轻扶起苗欢盈:“你弟,叫什么?” “萧林焕。” “嗯,就这样吧,能不能熬过今晚,只能听天由命了,你让我救他,可我的办法也有限,你跟我这么久,自然知道我有多少手段,我不认识大夫,更没有万无一失的大夫,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来救治你弟,若是不行,也是你弟命短了。” 他背着手,叹口气。 实际上,这个叫做萧林焕的少年,是不用死的。 萧鹏举元帅,自是给自家儿女留了后路。 都是一母同胞,为什么偏偏让老大老二随自己赴死,而让三个小的逃了? 想必陛下也明白此举深意。 萧家长子与次子,都在军中待过,而且时日不短,各自都开始崭露头角,带兵本事也显现出来。 这种人,若是留下他们,难保日后不会真的起兵为父亲正名,到时候,整个大渝,怕是没几个人能拦住他们。 所以,以他们的死,换三个小的生。 可怜天下父母心。 他现在能体会,岳飞死的时候,该有多么悲凉,那首满江红,便是最好的写照。 苗欢盈满脸绝望的看着地上躺着的弟弟,沈黎随手将钥匙丢给她:“解开吧。” “谢谢少爷。” 一夜,萧林焕一直在做噩梦,而且身上越发滚烫,苗欢心从冰窖里拿出几次冰块,都没什么太大作用,两姐妹都快急哭了。 还好,夜半过后,下半夜,萧林焕渐渐平静下来,身体上的温度也渐渐下降到正常水平。 看来,沈黎的操作没有错误,若是出现伤口感染发炎,怕是真的无力回天。 直到天明,萧林焕才艰难的睁开双眼。 “水……” 他喉咙蠕动一下,苗欢心连忙端来清水:“哥,慢点喝。” 哥? 萧林焕一听这声音,甚是熟悉,他忙看向一旁的女子,随后重重的咳嗽几声,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阿姊。妹妹。” 苗欢盈热泪盈眶:“醒来就好,醒了就好。” 沈黎背着手,也不听他们一家人叙旧,便轻轻推开厨房,走入后院。 他愁。 这可怎么搞啊? 反贼,一窝反贼。 还是陛下钦点的反贼,这尼玛怎么搞?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到时候要是东窗事发,他真的很难想象会发生些什么。 株连九族?五马分尸? 他苦笑一声,这他娘的都是什么情况,老子随便买两个丫鬟,都是反贼,随便救个人,还是反贼。 咋就这么跟反贼有缘呢? 而且还有个反贼,想泡我…… 尼玛。 这是在玩火,必须要尽快把她们仨送走,这就是个定·时·炸·弹。 他长叹一声:“难搞哦。” 随后,回东厢房睡觉。 这忙活一夜,听了一夜的故事。 熬夜伤肾,不好。 翌日,他睡到日上三竿。 林晴将早饭备好,端到窗边伺候他,仿佛他是个病号似的。 “这段时间忙,妞妞都在做些什么呢?” 沈黎一边吸啜着瘦肉粥,一边询问道:“吕先生都教了什么?” “吕先生?” 林晴轻笑一声:“吕先生现在可成了妞妞的跟屁虫了,每日跟在她身后,小祖宗小祖宗的叫着,这架势,比家奴还用心呢。” “还有此事?” 沈黎一脸怪异:“不是让吕先生教她写字吗?” “嗯,她给吕先生讲故事。” 回想当初,吕先生多么恃才傲物,都不想教妞妞,这下好了。 他还是恢复之前桀骜不驯的样子好一点。 苗欢盈和苗欢心两姐妹,已经恢复正常,她们照常做事,欢心在后院洗衣服,而苗欢盈前往狮子林,继续监工酒楼的完工。 最多三天,酒楼就能彻底完工开业。 而沈黎看四下无人,便推开厨房门,进入其中。 萧林焕动弹不得,躺在地上,欢心这孩子心细,特意在厨房内放上一箩筐的冰块,用来降温。 “半个月,最多半个月,你就得走了。” 沈黎从墙角弄来锄头,定定的看着他:“你这个样子,会害死我一家人,明白吗?” 第106章:一天两文钱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点点头,低声道:“谢谢。” “行了,你好好养伤吧,每日我会让人送食物过来。” 说罢,沈黎拿着锄头,拨开墙角的柴火,用力的挖起来。 “你这是做什么?” “还能做什么,挖个密室,给你弄进去,不然你就躺这里,万一有人不小心看到,那大家都得玩完了。” 说罢,他继续奋力的挖着密室。 不过,他毕竟是没干活苦力的,只做了几个时辰,便觉得腰酸背痛,手上还磨出几个水泡来。 他喘着粗气,坐在一旁喝着冰镇西瓜汁,可把萧林焕馋坏了。 萧林焕流放半年,又东躲西藏几个月,一块稍微肥点的肉都没吃过,何况是冰镇饮料? “你想喝啊?” 沈黎想了想,给他扶起来,递了一杯给他。 他忙接过去。 “这么干,不是办法。”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我得找个人来。” 刘齐! 刘齐今日一天都没敢来后院,他知道少爷救下一个反贼,说好今日送去官府的,又没送,怕是少爷动了其他心思。 不得不说,这主子,胆子也太肥了些。 他一直浑浑噩噩,安大全找他说话他都没听到。 还好,沈黎来找了他。 “少爷,听我的,送去官府吧,此人身份太吓人了,您把握不住的。” 刘齐一路苦口婆心的劝说着,跟他进了柴房,一看萧林焕斜躺在灶台旁,悠闲的喝着西瓜汁,他脸色瞬间苦了下来:“少爷,送官府吧。” “刘齐啊,我一直把你当做心腹培养的。” 沈黎叹口气:“说实话,你知道他家里有多少钱吗?” “不知道。” 刘齐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随后瞪大眼睛:“少爷,这是钱的问题吗。他是反贼啊。” “他本是朝中一个大元帅的儿子,现在被人污蔑是反贼,逃亡在外,你只需要协助他回京城平反,到时候他封你做大将军,腰缠万贯。” 沈黎按着前世骗子的招数,对刘齐循循善诱道:“到时候你做了大将军,你想想,你带着几千兵马,横行霸道,无人不敬畏你,朝中大官为你敬酒,美女为你倾倒,每日便是看看兵书,然后,和一些大美女演练兵法,多好?” 刘齐艰难的咽下口水:“这,这是真的吗?” 萧林焕沉默一阵,貌似这话有些不要脸了,但为了活命,他还是选择点头。 就像手机上偶尔收到的信息,我是某某富家子弟,现在流落在外,银行卡冻结,你只需要给我转8888元买张机票回家,到时候我送你几十亿。 或者,我,秦始皇,打钱。 看来还是古代人单纯啊。 沈黎心里一阵暗笑,继续循循善诱道:“你看,到时候你封了大将军,是不是可以将欺辱你的人,一一压在脚下,他们听说你成了大将军,都会过来讨好你的。” 刘齐只觉心中有一团火,被沈黎一下子给点着了,他浑身发热,猛地跺脚:“妈的,干了!” “对嘛,机遇和风险是并存的,人死鸟朝天,脑袋掉了,碗大的疤,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少爷我几万两银子的身家都愿意干,你看你,屁都没有,还怕什么?” “少爷说的极为有道理!” 他重重点头:“那我现在要干什么?” “保护他,先挖个密室,将他藏进去!” “好!” 于是,这傻小子在沈黎的忽悠下,哼哧哼哧的卖起苦力。 一旁的萧林焕苦笑一声:“你做生意,有些屈才了,你该进天道宗的。” 沈黎在灶台旁熬制着草药,白了他一眼:“少废话,我看你是不想好了。” 现在要做的,便是每天换药,防止感染。 而沈黎也没什么医术,这草药,只是辅助性的,他用的最多的,还是竹叶青。 烈酒倒在伤口上,萧林焕疼的脸上肌肉都在颤抖。 他不敢叫,这一叫若是传出去,整个沈家都得陪葬。 几天过去,两人也渐渐熟稔下来,萧林焕也改口叫了沈大哥。 苗欢盈已经将味极妙酒楼一楼装潢完毕,现在正断断续续的弄二楼。 而沈黎,在开业前一晚,给酒楼的师傅们进行培训。 “八角桂皮香叶,酱油料酒白醋搞里头,这么煮,就是煮你的鞋垫,也是香的,明白?” 几个师傅面面相觑,最终还是点点头:“明白。” 翌日一早,味极妙酒楼,开业了。 足足三百斤的竹叶青,堆积如山,统统八折起售,而且散装竹叶青,一律一百五十两一斤! 那就是十五两银子一两酒。 这个价格,简直就是天大的优惠。 而且,新开的酒楼菜品,统一,八折! 人们都快疯了,一阵哄抢。 这里,有沈黎从后世带来的饮食理念,各种各样的菜式,让人耳目一新。 而且有麻辣的菜系,吃完后,还有冰镇西瓜汁可以买,简直应有尽有。 一时间,整个味极妙一楼,座无虚席,由于酒水不对外出售,只在饭桌上售卖,有人为了喝上一点好酒,甚至差下人在门外等候。 反观秦淮河畔的盛源酒楼,今日便不是那么爆满了。 沈黎正在后院躺着,让林晴替自己挑着手上的水泡,苗欢盈回来汇报情况。 “少爷,酒楼开业,爆满,外面排起了长龙。” “别被这种繁华影响了,他们只是冲着酒水过去的。” 沈黎摇摇头:“我们这个叫捆绑销售,酒水只在酒楼内售卖,他们去哪里都是吃饭,自然会在酒楼吃。” “明白了。” 苗欢盈点点头:“今日盈利,一万七千两银子,抛去官府的六成,股票的二成,咱们只得三千四百两。” “还不错,可以了。” 沈黎笑道:“咱们过两天将股票回收,这利润,自然要翻一倍了。” “那股票现在的价格,可是涨了两文钱了。” “嗯,别担心,这才一楼,二楼和三楼还没开张呢,到时候你再看看。” 同时,官府的告示,也贴了出来。 所有买股票的百姓,股票价格涨了,二两,二文钱,由于股票本身价值在涨,利息,便没有了。 有人逐渐猜测,这是不是一天涨两文钱。 第二天官府告示出来时,所有人都疯了。 一天涨两文钱! 第107章:假的股票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文钱虽然不多,但架不住慢慢的涨。 拥有一百张股票的人,每日便可以净赚二两银子。 拥有一千张股票的人,每日净赚二十两。 这个买卖,值! 现在,谁的手中股票也不愿意抛售了,哪怕别人以十两银子购买,也没人出手。 但,有人要高兴疯了。 苏家。 苏锦途近日,含泪赚了近五十万两银子。 什么他娘的皇商,哪有这个赚钱? 就是印钱,也没这个速度快! 于是乎,整个苏家后院,十几人,都在疯狂的印着股票。 五日后,沈黎悠闲的起身,前往金陵府衙。 府尹大人闫海容早已等候多时。 现在民间风气,很不好。 百姓们无所事事,每日游荡在街头,谈论最多的便是股票。 这才二十万张股票,若是二百万张,整个金陵将没有佃户了。 今日叫沈黎过来,也是为了回收股票事宜的。 “闫大人,确定收回股票吗?”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我这可是为百姓谋福利,给他们送钱啊。” “这种办法,不好。” 闫海容眉头拧成一个疙瘩:“百姓们看到挣钱这么容易,便会成日在家等着股票升值,那么,地谁去种呢?” “害,大渝那么多人,总会有人种地的,地球没了谁,都会转下去。” “歪理邪说。” 他摇了摇头道:“明日,便会发告示,到时候股票陆续回收,你得将钱送到官府。” “我现在没那么多钱。” 沈黎摇头苦笑道:“这才多久,我这酒楼,哪有这么快时间赚四十万两银子?” “也是,这样,从明日起,每日陆续回收股票,兑换位置,就是你们味极妙酒楼,到时候本官派几个人过去监督。” “也行吧,但愿没那么多人。” 他点点头,与闫海容闲聊几句,便离开府衙,着手回收股票的事情。 至于回收股票的人,都用最开始制作股票的那一批人,他们对自己的股票最熟悉,而且他们知道自己股票三张夹成一张的工艺,到时候也好区分开来,他倒想知道,到底是谁在偷摸造假股票。 几日下来,萧林焕的伤也逐渐好了起来。 起码能自主坐起来。 厨房下面的密室内,他被苗欢盈温柔的擦拭着伤口,尽管酒落在伤口上蛰的还是疼,但他已经能忍住了。 “阿姊,我们什么时候走。” 萧林焕目光真诚的看着她,他总觉得如此下去,迟早害了沈家人,不如早些离去,以免给人增加负担。 可苗欢盈放下棉球,轻叹一声:“走,天下之大,却无我们安身之所,每日……如老鼠一般,只能躲在角落的地洞里。” 说着,她抬头看向头顶上的洞口,眼中满是颓丧。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除非,逃到敌国去。 现在整个大渝都在通缉萧林焕,想逃出大渝,要经历无数关卡,如何才能跑出去? “可我们待的越久,越是会连累沈大哥一家。” 萧林焕急道:“我萧家人,宁死也不连累他人。” “谁要死了?” 洞口缓缓被拉开,露出沈黎的笑容:“你现在觉得,你们住一天和住十天有什么区别吗?” 他顺着梯子缓缓下来:“貌似并没有区别,就算你们走了,人家迟早也会查到我的头上,现在我的脑袋就在你们手中了。” “抱歉。” 苗欢盈躬身道:“如果将来事情败露,我们一定一口咬死是我们威逼你的。” “都是成年人,想法就别这么幼稚了。” 沈黎撇撇嘴,看向萧林焕道:“身体怎么样了?” “沈大哥……我……” 萧林焕颓丧的坐在床上。 “行了,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要婆婆妈妈的了,而且你的伤口,该拆线了。” 说着,沈黎拿出剪刀,在烛火上炙烤一番,剪掉他伤口上的棉线。 顿时,鲜血横流。 一旁的苗欢盈快速擦拭着。 “你的目标有些大,近日金陵城内,无数巡逻在查你的行踪,你还是别出去了。” “其实,西厂的人也在查。” 萧林焕痛苦的闭上眼:“我就是被他们打伤的。” “嗯,我知道了,先慢慢修养吧,躲过风头再说吧。” 沈黎摆摆手,扭了扭脖子,试图让自己放松下来。 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再多说已然无益,唯一要做的,便是封锁消息,让那些阉党别找到他。 翌日,味极妙酒楼前,官府派来三个人协助回收股票。 沈黎想的万人空巷场面,貌似没有。 门前那些陆续出现的人们,大多是来吃饭的。 官府给出最高时限,一个月。 一个月内回收所有股票,逾期不补。 人们一股一天有两文钱的收入,能拖一天是一天,反正不会亏,最后一天来兑换,自然能将利益最大化。 这是人性,闫海容显然没考虑到这一点。 若是他在告示上,加上二两银子一股,没有任何利息,也不会再涨价了,自然有人前来兑换,也不用见如今尴尬场面。 那旁边记录的皂吏,求助一般的看向沈黎。 这出来没事做,也不是个事啊,而且二十万张,若是他不每天进行回收的话,到最后一天定然忙不过来,如果因此有人兑换不了股票,自然会找官府评理。 “沈老板,还是想个法子吧?” “不急不急,待会自然有人前来兑换。”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我也派了几十人来陪你兑换。” “几十人,是不是有些太多了啊?” 那皂吏擦擦额头上的汗水,看着后面陆续走过来的几十人,一阵头疼。 “无妨。” 说着,沈黎招呼酒楼内的人,送来桌椅,排列成一排。 待一切都准备完毕,刘齐迈着八字步来了。 “我要兑换,三张股票!” 一旁路过的人们,纷纷好奇的看向他。 这傻子,三十天过后,你这三张股票,至少可以多收一百八十文钱,现在换,不是愚蠢吗? 他大剌剌的坐在板凳上,任由面前的皂吏检查他手中股票。 “嗯,好,一共是六两三十文钱。” 皂吏将股票丢进箱子内,正准备给他现银时,沈黎忽然开口道:“官爷可看清楚了?” “看清楚了。” “真的看清楚了?” 沈黎冷笑一声道:“这股票,是假的!” 第108章:苏记查封 - 布衣公卿 - 欺生 “啥?我这股票怎么可能是假的?” 刘齐生怕周围的人听不到,连忙大声吆喝道:“你胡说!” “你这纸,不对!” 沈黎冷声道:“你是不是从官家买的股票,你自己清楚!” “你是从哪里买的股票?” 一旁的皂吏也好奇的问道:“股票应该官家发放的。” 刘齐支支吾吾,随后装作一脸悲愤的喊道:“是钱老板!” 现场中,果然有人从钱老板手中购买过股票,顿时惊疑不定的走上前:“你是说,从钱老板手中买的股票,都是假的?” “这股票纸张不对,你们自己摸一下。” 沈黎双手抱胸:“而且,每一张股票都是有编号的,肯定有编号一样的,那么,编号一样的,肯定有一张是假的。” “所以,你们是现在兑换,还是等一个月后,看看是否假的再兑换?” 人们从其他人手中购来的股票,渐渐心里打鼓。 到底是不是假的? 若是拿到官方坚定,当场回收,不坚定,他们心里又有些担忧。 终于,有人拿着上百张股票走向桌子前。 沈黎的家奴研究一番,摇摇头:“都是假的。” “什么?” 众人都慌了,怎么可能? “大家贪小便宜,从外人手中购入股票,官家是不会承认的。” 沈黎笑着摇头道,本着有热闹看就添把火的原则,他继续道:“既然是假的,那你还不赶紧找卖你股票的人赔钱?” 他倒想看看,到底是谁,连官府的空子都敢钻。 有一人来兑换,就有第二个人来兑换。 很快,几十个桌子前都挤满了人。 随着股票满天飞,众人义愤填膺。 一上午,收了三十万张股票,二十九万张是假的,只有一万是真的! 金陵城的百姓炸了锅,纷纷寻找卖自己股票的商人。 有些商人觉得没事,便躲在金陵城继续卖股票,而有的比较谨慎,从回收股票的第一天起,便早早跑路。 城北的钱老板,被打成了猪头,若不是官府出面,怕是他所有家产不保。 在他悲愤的哭嚎声中,官府在他门前兑换假股票。 这个时候,真正浑水摸鱼的高手来了。 他卖的股票可没有防伪标识,人们就是利用了这一点,继续伪造股票去他那里兑换。 他也就造假弄了两千张股票,可到他家兑换的,足足两万多张。 可怜他经商多年,好不容易攒下的几万两家底,这一波被洗劫一空。 官府还有十分正当的理由,鬼知道你卖了多少假股票,反正有人来兑换,你就得给钱,或者,你找你的上家兑换。 即使钱老板有些畏惧苏记,但在生死存亡之刻,还是选择了出卖苏记。 整个金陵城,今日乱成一锅粥。 官府允许的“抢劫”,谁不想去分一杯羹。 这是劫富济贫啊。 甚至有人随便拿个纸,写上红字就过去兑换了。 今日,金陵城百姓过年了! 除了钱老板,城中还有其他几个黄牛,都被折磨惨了。 他们家中所有存款,尽数被人瓜分,甚至家中家具都被人抱回家用来抵扣。 几位老板忍不了了,带着浩浩荡荡的一群人,前往苏记。 这票,是苏记给的,理应苏记来承担后果。 苏锦途早就想到东窗事发的一天,官家发行的股票,没理由会这么容易仿制,若是这么简单,那银票早就被仿制出来了。 所以,他早已将苏记财产转移,人也跑出了金陵城,现在不知何处。 家中,只有和他有些矛盾的二哥掌舵。 如此严重的造假案,官府自然不会容忍,很快查封了苏记的铺子,并许诺补偿给百姓们。 如此沸沸扬扬的造假案,自然也影响了沈黎这边。 这两天,还是有人拿着假股票前来兑钱,听说自己股票是假的后,撒泼打滚,闹事的,掀桌子的,不计其数。 最后,闫海容派兵镇压,才将此事慢慢的压下去。 好在味极妙酒楼的生意比较火爆,前来换钱的百姓,还能将钱及时的兑换给他们。 二楼还在继续装修,沈黎手中也没有多少现银,充其量只有三五万两的样子,这些,都是苗欢盈在处理。 而詹良才这几天忙活着新作坊的事情,满打满算,花了五十两银子。 他会做事,也知道替老板省钱,每个小工,每日只给十文钱,包吃,另外有监工,偷懒的当场开除。 这倒不算是压榨,若是之前沈黎最穷的时候,有人招他,每日给十文钱,还给饭吃,他还是很乐意的。 十文钱,相当于二十块钱…… 这个工价,资本家看了落泪。 很快,一万块肥皂被制造出来。 售卖地方,就是之前的破旧酒坊。 沈黎并没有参加,这种抛头露面的事情,交给手底下的人做就好。 肥皂的问世,对传统皂角行业造成极大的冲击力。 人们听说两文钱一块的肥皂,可洗澡洗头洗衣服,皆好奇的前来围观。 也有嫌贵的,两文钱,并不是所有人都负担的起的。 那些购买的,大多都是工人和街边小贩,尤其是屠户,常年与油打交道,一次性买了五十块。 很快,一万块肥皂被一抢而空,人们渐渐记住了这个品牌。 沈记。 一万块肥皂,卖了两万文钱,相当于二百两银子,抛去所有开支以及赋税,约莫赚八十两银子。 听起来赚的不多,但这东西本来就是走量的。 抢购的场面被沈黎预测出来,詹良才心悦诚服,人们就是需要这种物美价廉的商品,他将此事汇报上去后,沈黎便让他加大马力生产,这东西只要保存地方干燥,就不会腐坏,不愁卖不出去,而且要尽快打通整个大渝的市场,让沈记肥皂的名头响彻整个大渝。 詹良才自知打广告的重要性,目的让全民都记住沈记肥皂,肥皂问世,那配方自然瞒不了多久,他又拿着赚来的八十两银子,继续扩大作坊,将产能增加数倍,招工也招那些贫民窟的人,凡是佃户,都要经过严查。 而沈黎也没闲着,他笑眯眯的走进府衙,将目光投向了苏家那些被查封的产业。 “你是打算全都接手吗?” 闫海容捋着胡须:“这些产业,一次性购买下来,可需要不少家底。” 第109章:接手牙行 - 布衣公卿 - 欺生 “嗯,我知道。” 沈黎捻着食指,这么买下来的话,没个十几万两银子拿不下来,而且苏记很多铺子都是地段较好的,价格上更是昂贵。 闫海容微笑道:“实际上,在你之前,已经有十多人找过我了,想要买下这些铺子,有的买一间,有的买十间,我比较看好你,所以,一直在等你。” “闫大人有心了。” 他点点头,华夏人做生意,一向是眼光毒辣,无关时代。 他前世不过一个研究生,对于商贾之道并没有过多研究,而和他竞争商铺的人,可能已经在商海浮沉几十年。 之所以他能做的成功,完全是因为他从后世带来的产品。 “可是您也知道,我现在拿下味极妙酒楼,耗费了多少银子?而且后续还在装潢,二楼和三楼的装潢,更是精致,耗费的银钱更多。” 他没那么大的胃口,吃掉苏记所有的铺子。 他看重的,是苏记的那家牙行。 那是梦开始的地方,对他来说,苏记牙行有种别样的感受。 而且他现在的肥皂,还要继续开发新品种,不能一直窝在那个连牌子都没有的小铺子内。 闫海容呷了口茶:“那么,你作何打算?苏记手下工人,约莫两百余人,苏记倒了,这群人都要回家喝西北风了,到时候金陵又添二百家的穷苦人家,所以,官府不会等你太长时间,最多三天,你必须拿出主意。” “苏记牙行,多少钱?” 他看了一旁的师爷,师爷会意,连忙拿出本子翻看:“七千两。” 沈黎点点头:“还算便宜。” “是租,不是卖。” 闫海容摇头,目光中满是揶揄:“七千两你就想买下这块地,你也不看看,他在什么地方?” “好吧,是我唐突了。” 他悻悻的摸着鼻子:“那租多久是七千两?” “一年的租金,七千两。” “很合理。” 七千两沈黎还是能拿出来的,这不是个很大数目,只需两天,味极妙酒楼和肥皂作坊就能凑出来。 这还不够,距离他的三百万两差得远,如此算来,差不多要一年才能将三百万两银子给凑齐,时间太长了。 话说,这个三百万两银子买伯爵的传统,还是从前些年大渝遭受大面积的外侵开始的,当时朝廷内忧外患,不是没钱,而是钱大多掌握在士绅手中。 朝廷大官不愿意拿钱,贵族不愿意拿钱,地主豪绅也不愿意拿钱,指望那些穷苦百姓拿钱,能凑几个军费? 于是乎,陛下便想了法子,卖官,明码标价,伯爵三百万两。 即使是大渝收成最好的时候,国库一年才收入八千万两,而只需要卖掉二十个伯爵和一些小官,便能顶得上国库一年收入。 东西厂主要做什么的?除了纠察百官,还有找事情。 伯爵太多了,显得不值钱了,等国家安定下来,就要秋后算账了。 于是乎,近几年,出现一系列的伯爵“谋反”事件。 沈黎不知道这事,若是知道,打死也不买官了,这朝廷摆明了在薅羊毛。 他与闫海容谈论一番,便买下苏记牙行,正式改名沈记。 但不是牙行。 起初的沈记,只售卖雪花糖和肥皂。 而且肥皂区,占了一大片的柜台,主要是种类太多。 回去之后,沈黎将肥皂的研制方案交给詹良才后,詹良才摸着厚厚一本的肥皂改良,五味杂陈,再次跪地表忠心:“感谢东家的信任!” “你啊,得培养一些忠心的人,事情太多,你忙不过来的。” 沈黎摇摇头,从怀中再次摸出一张白纸来:“这是你心心念念的雪花糖配方。” 詹良才眼睛都直了:“这是,给我的?” 他有些不可置信,这才多久,沈黎便愿意将最重要的配方交给自己? 他感激涕零,连忙接过配方查看。 红糖淋黄泥,便可得雪花糖。 …… 他沉默一阵:“少爷,这是配方?” “不然你以为,雪花糖很难制作吗?” “这……” 可怜,自己耗费那么大的力气,得来的竟是这种配方。 他只觉得,自己为了几个字辛苦这么久,还丢了工作,实在太愚蠢了。 “现在的你,不也是否极泰来吗?怎么,在我这里比苏记委屈了?” “那倒没有。” 他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东家如此信任自己,又开这么高的工钱,自己务必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说罢,他又开始表起忠心来。 沈黎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大男人作什么小女儿态,你将生意打理好,自是最大的忠心。” “是是是,我这就去安排生产。” 雪花糖的利润庞大,这是毋庸置疑的,几十倍的利润,甚至还能打开皇商大门,沈记的前途,必定超过苏记。 而且还有竹叶青这种烈酒,比起皇室贡酒不遑多让,詹良才已经可以看出,将来沈记该如何辉煌了。 一个好的产品,会让下面的人好做很多。 就比方销售人员,产品好的话,也可以少废许多工夫与客人讨价还价,但如果产品差,销售人员就麻烦了许多。 现在沈黎的所有产品,都是精品中的精品。 这也导致下面的人有些骄傲自满,对于那些讨价还价的商人,直接一句话逼停。 爱买不买,不买滚蛋。 一个好的老板,要学会放手,不能凡事亲力亲为。 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 铺子选址,以及人员安排,他只需找几个能力强一些的掌柜即可。 现在他的老丈人林长青,做了酒楼的掌柜,每日招呼客人,苗欢盈抽空去监工一下二楼的装修。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事情忙,而沈黎,做着甩手掌柜,天气好的时候,带着妞妞去踏青,顺便讲些故事。 “咳咳,今日,咱们讲个,桃花源记。” 后花园内,妞妞托着香腮坐在石桌前,一旁的吕先生像个小学生一般,恭敬的站在后面。 他自问自己学富五车,但在一些奇闻异志和诗词歌赋上,远远比不上沈黎这个商人。 “爹爹,快讲。” 沈黎清一下嗓子:“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一老一少渐渐竖起耳朵。 第110章:开办戏班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首桃花源记,沈黎记得比较深刻。 背的也多,后来往上的段子进行曲解,让他更为印象深刻。 虽然有些地方记不住了,但还是能用白话讲清楚。 吕先生若有所思,捋须片刻后一脸向往:“人生若是能入此地,当真是一大快事啊。” “快事吗?” 沈黎耸耸肩,便将网上故意曲解的片段讲给他听。 为什么初极狭,才通人,那是盗洞啊。 这就是一个鬼村,而且是个大型的鬼村。 古人对于鬼神之说,格外推崇,一听沈黎的分析,吕先生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说的甚有道理啊。” 一旁的妞妞有些不满道:“爹爹,你讲鬼故事吓人家。” 沈黎笑呵呵的抱着她:“那爹爹给你讲个不吓人的好不好?” “好。” “那爹爹先给你唱一首歌。” “好。” “青城山下白素贞,洞中千年修此身,勤修苦练来得道,脱胎换骨变成人……” 一旁的吕先生,只觉得耳目一新,歌,还能这么唱。 通俗易懂,脍炙人口,当真有才。 一曲唱完,妞妞趴在他身上催促道:“爹爹,快些讲啊。” “嗯,曾经,有两条蛇,修炼成精,一条青蛇,一条白蛇。” “话说五百年前,一个名为许宣的男子,在林中采药时,遇见一条受伤的白蛇,细细替她包扎后,放回山林,五百年后,白蛇修炼成精……” …… 吕先生越听,越觉得头皮发麻。 这当真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好故事,若是送去戏院,怕是风靡整个大渝。 他忙掏出纸笔,将故事内容梗概快速记下来。 故事讲完,沈黎再根据曲子唱出另外一首。 “莫非前世那一眼,只为今生见一面,啊~~啊~~~” “匆匆美梦奈何天,爱到深处了无怨,啊~~啊~~~” …… “经典,当真经典!” 吕先生抖落身上鸡皮疙瘩。 写书,始终没有写戏的好。 演出来的,始终要比文字更有感染力。 他决定了,要组建戏班子,将这个故事演出来! 当他说明自己的想法时,沈黎脖子一缩。 “难道,要搞个古代版电影院?” “什么叫电影院?” “哦,没什么,我的意思是组建戏台子。” 吕先生深吸一口气:“自然,老夫一定要组建戏班子,请沈先生助我。” “哟,现在不是满身铜臭的沈老板了?” 沈黎揶揄道:“什么时候变成沈先生了?” 吕先生有些尴尬的捋须道:“先生别打趣了,你虽然没有功名,但以老夫所见,你的文学造诣,不下于当今举人老爷,担得起先生这一称呼。” “但是有一点,你排戏,大多是白话,怕是令文人所不喜。” “戏,面对的是大众百姓,文学从来都不是为了达官贵人服务的,无论什么文字,百姓能看得懂,自然是好文字,书也是。” 这个世界的文人,大多之乎者也,一副酸溜溜的样子,没想到这吕先生倒是一个异类。 不是说他不好,而是他的看法,太超前了。 沈黎正色一拱手道:“吕先生高见,文字,从来不是为某个人服务的,而且文字也无高低贵贱之分,百姓习得,贵人也习得,以戏传播文学,若是做成,可流传千古!” 吕先生也拱手道:“若是如此,沈先生当居首功!” 两人互相一阵吹捧,很快,沈黎给出第一集的剧本。 五十多集的大型连续剧,全部演下来,大概要两个月。 吕先生才不管这么多,拿着剧本匆忙离去。 他只听了一遍故事,但细细琢磨下来,这个故事,当真极为经典,可流传千古! 也不知这沈小先生从哪里弄来的故事,以前从未听过。 而且故事中间的曲子,也极为好听,虽比不上戏曲咿咿呀呀,但这种曲子,貌似更能吸引人,尤其是年轻人与小孩子。 沈妞妞看着吕先生匆忙离去的背影:“爹爹,吕先生要去唱大戏吗?” “不,吕先生在做一件名流千古的事情。”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吕先生离去的方向:“我的女儿,虽然看不了动画片,但你可以看到电视剧,比别的孩子早几千年呢。” 他揉揉女儿的小脸,用力的亲上去。 自己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绝不可以让封建礼仪荼毒了她。 她可以随意出门游玩,喜欢哪个男孩子可以肆意追求,即使会被这个时代的人骂作不知廉耻,只要她喜欢。 她想学文,自己可以将小学到高中所有课程教给她,科学实验,物理实验,人与自然,她不可以愚昧无知。 若是她想学武,自己可以请武道高手,为她传授武学。 总之,只要她喜欢,她开心便好。 沈妞妞笑嘻嘻的擦掉脸上的口水,又搂住沈黎的脖子,用力的吧唧一口:“爹爹,你好像越来越好了呢。” “嗯,是没揍你是吧?” “你也没揍娘亲了呢,我们都有饭吃了,还能吃到烧鸡了。” “那些东西少吃一些,到时候长成了个小胖妞,就没人要你了。” 沈黎打趣道。 “没关系,有爹爹要就行啦。” 妞妞又重重的亲了他一口,然后蹦蹦跳跳的跑到假山处。 小舅子林浩的两个儿女,在她的影响下,天性渐渐被释放出来,孩童的天真活泼,让整个后院增添不少乐趣。 萧林焕一直躲在密室内,平日闲来无事便看书,看兵书。 即使萧家被害成这副德行,他仍然想回归战场,继承父亲遗志,保家卫国。 这是愚忠,沈黎也懒得劝他。 若是陛下对自己这样,老子早就反了他丫的。 反正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背着手,嗯,搞钱。 随后,他回到厨房,继续研制新型的肥皂。 还有牙膏,洗发水等等,这些东西都是现代人的日常刚需,没有这些东西,实在不习惯。 肥皂想要清澈起来,需要在其中加入白糖。 白糖可以柔化肥皂,让泡泡更多,而且可以将肥皂的沉淀物彻底沉入底部,这样做出来的肥皂,只有少部分的瑕疵,呈淡黄色,那是油脂的颜色。 想要销售的好,名头也得取得好。 中药不伤身的肥皂,也得做。 加入硫磺,便是硫磺皂,可以祛痘。 加入薄荷,便清爽起来。 …… …… …… 第111章:白娘子传奇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他将每种味道的肥皂都做了一点,用来区分哪种是优品。 桂花渐渐开放,他又让苗欢心摘来桂花,碾磨成泥,再用棉布过滤掉杂质,得到桂花汁,加入肥皂中,便做出桂花味的肥皂。 这一段时间,苗欢心对他越发亲近,这个年轻的少爷,心地很是善良,他,是个好人。 沈黎倒没想到那么多,等肥皂升级款做出来后,便让林晴拿来试用。 洗漱用品,女人和小孩用了没问题,才真的叫质量过关。 林晴用来洗手后,手上更加白皙,没有任何不良反应。 而且用这种带香味的肥皂洗漱后,手上也带着淡淡的芬芳,她很是喜欢。 “多做一些,娘还没用过呢,还有弟妹也要用。” 林晴笑着挽起他的胳膊:“你都是从哪里学的这些东西,以前从未见你用过呢。” “呃,突然开窍了。” 沈黎摸摸鼻子,自己貌似发明的太多,让这家人开始有些怀疑了。 正当他不知道说什么时,吕先生来了。 而且带了几个人。 其中一个妙龄少女,约莫十八九岁的样子,年纪与他相仿,其他几人,长相也是颇为好看。 应该是为了演戏,故意找的好看的戏班子。 吕先生兴致勃勃的说道:“沈先生,我特意找了几个戏班子里的俊男靓女,组建成新的戏班子,他们一看到剧本,便沉迷其中,想要无偿参演。” “这不行,大家都是靠这个吃饭的,怎么可以不要片酬呢?” 沈黎摇摇头道:“工钱照发,不过,你们到时候出名了,还得与我合作。” “片……酬?” 大家似乎对这个名词都很陌生。 他连忙解释道:“就是演戏的工钱,咱们这个,也不叫唱戏,而是叫舞台剧。” “好名字。” 吕先生对自己招来的演员很是满意,不停的捋须道:“今日排练,明日开演,怕是反响极为热烈。” 他对这个剧本,非常有信心,这些演员们,绝对会在他的手里一炮而红。 “道具你都做好了吗?青蛇尾巴,白蛇尾巴?还有服装等等。” 沈黎来回打量着这些演员,心里默念,这些小鲜肉,千万别尬演。 “哈,沈先生可小看了老朽了,老朽已经变卖了家产,购买了演戏服装,至于道具,已经交了钱定做,夜晚就可以出来了!” “厉害,为艺术献身。” 随后,两人也不再寒暄,继续说着剧情。 第一集,一个小孩子在林间采药,忽然遇到一条受伤的小白蛇。 不过,由于是现场演,根本没有后期处理,所以需要道具。 当小男孩拿出一条真的蛇出来,让沈黎目瞪口呆。 这蛇,是让人故意抹了白灰,由于摸的时间比较长,白灰脱落,有些地方已经发黑。 男孩救了蛇之后,将她放回山林中,等男孩退场,那小白蛇化作一个小女孩,满是感激的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喃喃自语:“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沈黎在一旁指导道:“如果过了多少年,要用一个报幕的,拿着一个牌子,说过了多少年,这样观众才会有代入感,你这样直接开始下一段剧情,衔接处不连贯,会导致观众的思想跟不上。” 吕先生连忙赞同,继续改进剧情。 五百年后…… 一只青蛇与一只白蛇相继出现,在杭州寻找恩人。 终于,两蛇找到许仙,准备来一次完美邂逅。 三人在桥头擦肩而过,一支翠绿色朱钗掉落在地。 少年捡起朱钗:“姑娘,你的朱钗掉了。” “多谢小官人啦。” 白蛇青蛇回头,青蛇俏皮眨眼。 幕后音乐组渐渐响起曲子,两个声音甜美的女子轻声唱着:“莫非前世那一眼,只为今生见一面……” “停。” 沈黎皱着眉头,总觉得这曲子,打击感不够强。 他拿来一旁乐师的锣鼓,试着敲击几下,还是感觉不太对,声音太清脆,无法模拟架子鼓的声音。 吕先生凑过来:“沈先生,怎么了?” 他觉得演的已经是极好了,但在沈先生这里还是不过关。 沈黎摇摇头道:“曲子打的有瑕疵。” 一旁的乐师脸色越发黑了,你行你上啊? 但他不敢说,乐师属于三教九流,身份还是很卑微的。 沈黎无论如何敲击,都觉得这声音不对。 现在发明个架子鼓,无论如何都是不现实的,而且他也不会做乐器。 突然,他想起自己大学时候,将扫垃圾的铁簸箕和胶质脸盆反扣地上,再用衣架顺着敲击,可以模拟架子鼓的声音。 脸盆在第一位,瓷砖地板第二位,簸箕反扣地上,算第三位。 用铁质衣架,顺着敲过来,来回轮流的敲击,可以很好的模拟出来。 嗯,当时也是有条件,自己试过一次,的确可行。 他试着将锣盖在地上,敲击上去,几乎差不多。 于是,他拿着两个木棍,先敲地上的锣,然后两个木棍互相敲一下,随后敲鼓的边缘。 来来回回几次,效果甚好。 那几个乐师,冷眼旁观他所做的一切,这样砸,除了噪音,什么都没有,更别说曲子了。 “来,试试,你们接着唱。” 说着,音乐再起,模拟架子鼓的声音也响起。 节奏感果然强了许多。 吕先生不自觉的跟着抖腿起来。 那几个乐师自然也听出其中的不同,万万没想到,面前的年轻人才是大师啊,随便敲几下,便将一首歌伴奏的更加完美了。 后院响起的歌声,很快吸引了一众下人,林晴也陪着沈黎岳母出来观看。 可这么一点剧情,够谁看的? 尽管一集演了两个时辰,但大家都是意犹未尽。 沈黎在一旁继续指导:“每一集,都得有片头曲和片尾曲,这片尾曲便用这个,至于开头,换一首。” 嗯? 众人眼睛都直了,这还藏有私货啊,歌都没唱完。 “哈……啊~~啊!哈……啊~~啊!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啊” 而且前面带着阵阵劲爆的摇滚,让人心头一震。 一曲终了,所有人的嘴巴都能装得下鸡蛋。 这曲子,更加超前,但也更好听了。 第112章:火爆现场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味极妙酒楼门口,便张贴告示,今晚酒楼门口,开办大型连续剧,白娘子传奇! 很快,这个消息不胫而走。 达官贵人以及平民百姓十分好奇,这白娘子何许人也,要开戏班? 不过,免费的看戏,大家还是很乐意的。 每晚睡的太早,总有些不甘心,又没有其他娱乐方式,而且点灯太耗费灯油。 免费舞台剧,在人们平静的生活中掀起一波涟漪。 就连府尹大人闫海容听到消息,也笑眯眯的称自己夜晚过去看看。 沈黎这个年轻人,有想法,有热血,并且还有一些鬼点子,不知道这次又能玩出什么花样。 这个消息,传遍了金陵城内。 太阳落山的时候,都有大量的人前往酒楼门口守候,一时间,味极妙酒楼人山人海,还有自带小板凳的。 吕先生也是第一次搞这么大型的舞台剧,一时间手忙脚乱。 还好沈黎借了一些家奴给他,舞台这才搭建起来。 周围烛火通明,尤其是舞台上,几个大火把格外耀眼。 一些大人物坐在前面,翘着二郎腿,看看这戏到底怎么样。 舞台上静悄悄的,很快,一阵劲爆的音乐响起。 “千年等一回,等一回啊!~” 人们目不转睛,这种歌曲,让他们耳目一新,人们皆等着接下来的好戏。 报幕女子举着牌子,有识字的大声道:“第一集。” 然后,一年幼孩童背着篮子出现,在林间采药,手上的白蛇也在地上匍匐前进。 为了防止说服不了小白蛇好好演戏,这群人,真的把小白蛇弄成重伤,还拔了蛇牙。 道具无比真实。 良心! 一集演了两个时辰,后面音乐渐渐响起,火把也渐渐熄灭。 “尼玛!这就完了?” “这还没演完,继续演!” “草,这才第一集!” …… 剧情戛然而止,引起很大的反响。 人们刚沉浸于剧情时,突然片尾曲出现,大家都有些受不了,叫骂的,指责的,比比皆是,都觉得心里痒痒的,赶紧演完吧。 报幕员缓缓走出,笑着解释道:“今日只排练了这么多,以后每日夜晚戌时,味极妙酒楼前更新一集,请关注明日剧情!” 随着戏台上的灯光逐渐熄灭,台下叫骂声一片。 “草!” “赶紧更新!” “我要看两集!” …… 人群中的沈黎摸着下巴,要不要搞个超前点播什么的。 嗯,得让他们充值VIP。 通过人们的反响,看样子舞台剧还是很成功的。 今晚约莫就来了七百人左右,明晚估计要翻一倍了。 事后,吕先生也跑来诉苦。 每日开销,让本就不富裕的他,更加雪上加霜了。 意思是来找赞助。 这件事,沈黎本来就有受益。 到时候酒楼的二三楼建起来后,那些贵人可以在楼上观看,带动酒楼的生意。 沈黎摇摇头拒绝了他的请求,给他出了一些点子:“你看,你不要钱的原因,是地方太开阔了,没法卖票,但你可以卖其他的附加产物啊。” “何为,附加产物?” “瓜子饮料花生米等等,吃瓜群众嘛,还可以卖瓜啊,不过你卖的瓜得包熟,不然被人捅了不关我的事啊。” 他摊开手,嘿嘿笑着,一个十足的奸商模样:“而且,你可以卖手办啊,让人做白娘子的小泥人,拿来卖,再就是卖海报,让那白娘子演员没事的时候出去,办个什么签售会等等。” “妙极,妙极啊!” 吕先生现在是彻底丢掉了文人风骨,与沈黎狼狈为奸,净想着赚钱的事情。 “而且,你赚了钱,可以买地,建大剧院,到时候这酒楼这里,继续演着,但剧院那里,还可以继续演啊,演超前的东西,这个得要票,还要超前点播的费用,嗯,至于VIP,每个月二十五两银子,超前点播,每集三两银子,这钱,不就赚回来了吗?” “喔!!!” 老头子的嘴巴张成一个“O"型,上面还挂着山羊胡子,他一拍大腿:“沈先生果然好计谋啊,真乃,真乃……生意之王!” 沈黎尴尬的摸摸鼻子:“您这是夸我还是骂我呢?” “老朽自然不会骂沈先生。” 吕先生哈哈大笑,仿若找到人生的方向,匆匆离去。 白娘子传奇的故事,彻底在金陵城中传开,人们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那歌词中十分露骨的话,百姓也不觉得不要脸了,纷纷演唱。 就连干活的小工,也扭着屁股哼唱几句。 可沈黎,与萧林焕的谈话中,却觉得有些不妥了。 “敢问沈先生,您觉得,当今八股文,是为了做什么?”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我担心你,动了一些人的利益。” 聪明的沈黎,瞬间明了。 八股文,虽然是朝廷选材标准,但也可以禁锢一些人的思想。 不如,读书读傻了这句话从哪里来的。 八股文,本就是一个牢笼,若是沈黎没有实力,便贸然解放百姓的思想,怕是朝廷有人不会让他好过。 “我明白,这只是仙侠剧,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影响力,人们只是看个热闹,况且,大渝应该没有什么文字狱吧。” “那‘萧’字呢,还有‘姜’字呢?” 萧林焕闭上眼,似乎是想起痛苦的过往,深吸一口气。 沈黎摸着下巴,在自己没有势力前,最好还是不要搞那些特别出格的剧情出来,否则真的很危险。 这是古代,可不是现代,封了作品就完事,这可是要砍头的。 “你的剧情写的极好,我听妹妹回来说过了。” 萧林焕缓过来,他眼中透着一股透彻,经历这么多,让他这般年纪已经看透世间很多事情了。 沈黎点点头:“还需要我做些什么吗?” “你做的已经够多了,沈大哥,若是我身体方便,应对你行跪拜大礼的,此等恩情,做牛做马都无以为报。” “算了,但行好事,莫问前程,说不定将来你们萧家平反,我还得仰仗你们呢。” “我原本想……” 萧林焕踌躇一下,咬咬牙道:“将妹妹嫁给你,侍奉你一生,甚至阿姊,也可以……” “呃……” 沈黎摸摸鼻子,这一言不合就要以身相许吗? 第113章:不堪入目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有些痛苦道:“可是,我们一家人,背负着反贼身份,若是嫁与你,便与你绑在了一起,到时候平白连累你一家人,还是不妥。”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没事,一切都会好的,你安心住下,我每顿只是给你弄点饭菜而已,你要是想还,将来有钱给我几万两银子就好了。” 他故作轻松的耸耸肩。 萧林焕仍有些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难得的笑容。 “这么久的逃亡路上,我也学了一些易容术,等我伤势好了,易容之下,也可以出门看看。” 他轻声道:“我的匕首,就赠与你了,但是切记,这东西万万不能拿出来给别人看,否则就是杀身之祸。” “我知道了。” 沈黎点点头。 现在一切稳定下来,他只需要每日排排戏,关注一下酒水的生产进度,基本上没有其他事情。 牙行的事情,詹良才在做,酒楼的经营,老丈人林长青在处理。 他就一个甩手掌柜。 今日的白娘子剧情,让人更是耳目一新,尤其是借伞片段,船夫与小青合唱的《渡情》。 而且为了剧情的逼真性,舞台后方真的有人在洒水。 那些前排的观众,甚至要打伞。 没带伞的观众,被淋了个落汤鸡。 不过大家也乐在其中,很快,一首渡情渐渐风靡起来,全城皆唱,而且还衍生了一系列的生意。 有说书的,说起白娘子传奇时,听众也格外的多。 淋了雨的观众没有生气,但有人暴跳如雷。 秦淮河畔的添香楼内,今晚客人凋零,几乎没几个人,甚至里面的风尘女子,也偷偷跑去看戏了。 杨妈妈气的直跳脚。 电视剧比女人还好看吗? 接连几日,添香楼都是人员凋零,基本上没客人。 她急了,遣人将每日演的剧情记录下来,看看到底演的什么,能让人这么着迷。 这时间长了,青楼迟早会被这帮人搞倒闭了啊! 于是,在沈黎万万没想到中,青楼开启了一个新的项目。 cosplay!!! 事实证明,人为了赚钱,潜力是无限的。 青楼的事情,简直毁人三观。 客人可以演许仙,然后与演白娘子的青楼女子眉来眼去,然后去床上…… 客人可以演许仙,与小青…… 口味重一些的,可以演许仙与法海…… 甚至,许仙和姐夫,许仙和蛇…… 法海和白娘子,法海与小青…… 租用戏服还有额外的租金,越是奇怪的戏服价格越是高昂。 …… 这尼玛,沈黎听到这些消息,一口喷的到处都是。 首先发现这种情况的,还是“文学大儒”吕先生。 “草他妈的!” 吕先生难得爆了粗口:“不敢看啊,不敢看!” “话说吕先生,您为什么会出现在青楼?” 沈黎歪着脑袋,他的关注点总有些不太一样。 吕先生愣了一下,随后连续咳嗽:“呃,老夫是去找个朋友。” “您是去找法海吗?” “呃……” 他捂着脸:“我先去排戏了。” 沈黎饶有兴趣的看着他离去的方向,这是他万万没想到的,青楼的人,这么大胆开放,自己要不要去指导一下他们? 女刺客被捆绑,被审问的剧情。 女捕快的剧情。 还有牢房的剧情…… 他深吸一口气,还是留着吧,万一自己日后要开青楼呢?到时候这不就是自己的优势吗? 嗯,很有道理! 他摸着下巴,也不管吕先生排新剧情了,出门看看沈记牙行做的如何了。 已经近半个月没看到詹良才了,也不知他在做些什么。 沈记,倒不是牙行。 铺子里面来来往往形形色色的人群,铺子的掌柜是另外一个人,沈黎不太熟悉。 “哟,客官,要哪种香皂呢?我们这里有药皂,肥皂,香皂等等,对面是雪花糖,价格公道,每两只需二十两银子!” 二十两银子一两雪花糖,这比起之前上百两银子要便宜许多。 雪花糖区的客人也少了许多,主要是糖太便宜,很快被抢完。 香皂区之所以还有人,是因为产量很高。 沈黎四处打量一番,看向掌柜:“詹良才呢?” “哟,您还认识我们大掌柜的啊。” 那掌柜笑道:“他啊,在后院谈生意呢,客官您得稍等一会。” “我叫沈黎。” …… 掌柜的愣了片刻,瞳孔瞬间放大:“原来是东家来了!” “你做的不错,继续吧,我去后院看看。” 沈黎摆摆手道:“不用通禀,我比较熟。” 后院接待室,都是接待贵客的,想当初,他可是没少进入那里。 还没到接待室,就听里面吵得不可开交。 “二两银子,不能再少了,刘老板,您要知道,我们这种香皂,逐渐替代了世面上的那些香皂,而且这种香皂香味更加浓郁,价格却是他们的十分之一,也是您大批量的进货,我才给您优惠,这要是平时啊,我是不会这么便宜出售的。” “那我们卖多少钱?价格是不是我们自己定?” “这种香皂,我们卖五两银子一块,您刨去路费开支,最好也是五两银子,如果人家知道沈记比您的便宜,肯定是到我们这里买啊,这样对您也不公平。” “我啊,是销售草原,那里不缺牛羊,就缺香皂这些洗漱用品。” “那甚好,您可以随意定价,百两一块都可以!” 狼族的钱,不赚白不赚啊。 沈黎缓缓走进,推开门。 詹良才看到他,连忙站起,笑呵呵对屋内几个商人介绍道:“这位,是我们沈记的东家。” “这么年轻啊?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几个商人虽然对沈黎的年纪有些怀疑,但还是拍着马屁恭维道:“沈老板,既然您出面,这香皂的价格,能不能再便宜一些?” 沈黎看向詹良才,笑着摇头道:“诸位老板,今日我来,只是看看詹掌柜,顺便请他喝酒的,至于这香皂生意,詹掌柜全权打理,他是我们沈记香皂的负责人,他说的,即是沈记所说的。” 詹良才感激的拱手,这种生意,最忌讳东家进来插一手。 而沈黎也没打算插手,他只是视察,顺便提一些建议。 几个老板对视一眼。 詹良才继续道:“诸位,皂角所制的香皂,即使你们进价,也得十两一块,而且货不多,我们这里,价格便宜,量充足,还在犹豫什么呢?” “行,干了,我首批先定一万块!” “我要三万块!” “七万块!” …… 第114章:香皂定价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个产品做的好,便会有很多经销商上门寻求大批量拿货,任何时代都会有这种经销商。 但在信息极为不发达的古代,这种经销商大片存活,其中茶商,油商,布商最为出名。 由于不方便出远门,交通不便利,导致信息的不发达,这些商人从外地买了货,再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卖,价格上可能要翻几倍。 所以便有商人重利轻别离的说法。 这种大幅度涨价,有时候会被其他人知道,便对商人产生厌恶之感,觉得他们是蛀虫,是投机取巧的败类,所以文人雅士对于商人也格外厌恶。 加上朝廷抑制商业发展,时间一长,商人名声更是臭不可闻,甚至堪比戏子,因为他们都是玩嘴皮子的。 沈记的肥皂价格低,是这些商人需要的。 金陵城的市场,他们可以给沈记,但出了金陵,价格就是他们说的算了。 二两银子的进价,比之前的进价可是低了八两银子,他们拿到其他地方,可能是二十两一块,也有可能二十五两一块,甚至卖到草原上,四十两一块。 虽然看的暴利,但中间运输也有损耗,而且有风险,各地的山贼,还有通关费用等等,实际上落到他们的手里,并不多。 几个商人第一批定下来,足足三十万块。 沈黎还在担心产能不够时,詹良才却笑着捋须道:“东家无须担心每日产量,现在我们开了四个作坊,请了一千三百个小工,每日可做十万块香皂,正愁没地方出售呢,整个金陵,每日最多消耗两万块,而且后续还会继续渐少,如此情况,我们必须分销到其他各个地方。” “没关系,我不是怕他们赚到钱,有他们替我们打开市场,自然是好的,而且现在产能太好的话,你需要做一下包装,你看看你现在的香皂,都是一股脑的丢在盒子里,客人要的话,便伸手拿一块,这样不好。” 詹良才点点头:“那应该用纸包一下。”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肥皂自从出世后,便被人定位比皂角香皂低端一些?实际上肥皂并没有任何低端的地方。” 沈黎耐心的解释道:“是包装,你看看皂角香皂,外面用个精致的小盒子,还可以抽拉的。你再看看我们的,只是用纸包一下,如此对比起来,哪个更高端?包装,对于一件产品,十分重要。” 詹良才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少爷说的极是,我马上整改。” “实际上,高端一些的香皂,你可以卖的贵一些,有的客户,他们不缺钱,怎么说呢,他们要的是感觉。” “比如两块一样的萝卜,垃圾堆里一分不值,菜市场里值两文,小商贩里,一盘萝卜丝,可能就是十文,而在酒馆里,就是五十文,在咱们味极妙酒楼,那可就是十两银子。” “我是说过,肥皂可以拉住一些低端消费市场,但现在咱们有了高端市场,结果你定价太低,那些人会觉的,你心虚,不敢卖太贵,你害怕,所以你的产品有问题,实际上我们的产品是没有任何问题,甚至比皂角香皂更好,那么,你的定价会导致,富人看不上,穷人买不起,你只能选择卖给这些商人,拿到外地后,一块香皂狂赚几十两银子。” 詹良才咽下口水,谁说少爷不懂商贾之道的? “少爷说的极是。” 沈黎此言,仿佛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商品定价,还跟客户有关,定价的高低也会影响客户对商品质量的判断。 当真是受教了。 “那您觉得,我们的香皂,要定价几何?” “现在临时改价,对信誉影响极大,我给你画几个香皂盒子,你按着生产,其实你发现了没有,香皂也可以衍生一些附加商品的。” “什么附加商品?” “盒子,不是包装盒,而是人们日常用了香皂后,放在哪里?而且香皂不能长期在潮湿的地方,最好用完之后,以最快的速度滤干水分,那么,你可以再做一个精致的小盒子。” 沈黎伸出手指:“这个小盒子,是不是可以卖钱?那这个小盒子的制作,是不是可以收入更多的贫民用来工作,为他们提供食物?” 詹良才惊为天人,连连点头称是:“少爷高见,如此做生意,简直闻所未闻。” 整个金陵城乃至天下的商人,只知抄袭,不知衍生,别人做这个赚钱,他们也学这个,别人做那个赚钱,他们也学那个,从未想过还有衍生一说。 “行了,别拍马屁了,你这里稳定下来,便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才一千多个工人,能解决多少温饱问题?起码要做到一万个工人,官府才能重视我们。” 到时候,官府习惯了工厂为他们解决穷人吃饭问题,自然会重视商业。 现在的香皂,每日产量十万块,其中低端的,约莫两万块,中端的五万块,高端的三万块。 低端的,自然是那种黑乎乎的,中端的,是添加少量香粉的,至于高端的,则是添加了各种材料,而且有功能的香皂。 低端的没有包装盒,每块二文钱,专为穷人准备,中端的,每块五两银子,为小资家庭准备,至于高端的,则是为一些贵人准备,售价十两银子。 这个价格,定的沈黎有些不满意,自己最高端的产品还比传统香皂便宜十两银子,这不显得自己比他们低一头吗? 等包装盒做出来后,上面附送滤水盒子,高端的售价也得二十两银子! 沈记铺子里,有许多新招来的小工,詹良才貌似懂一些员工管理,拉着沈黎在每个员工面前介绍:“这位,便是我们的东家,你们能开这么多的工钱,也是东家的意思,东家体恤你们辛苦,每日三餐,都加重了油水,而且还是三菜一汤,大家说,东家好不好?” “好!” “如此东家,夫复何求,我们应该鞠躬尽瘁,为苏记贡献自己每一份力量!” 沈黎歪着脑袋,詹良才这货,有搞传·销的能力,下面的人被他忽悠的团团转。 第115章:离别愁绪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过,这些小厮工人大多是贫苦人家出身,在家连顿饱饭都吃不上,到了沈记,每顿三菜一汤,丰盛无比,这已经让他们很满足了。 令人惊喜的是,不管是小厮还是学徒,都是有工钱拿的,每一天,都有二到五文不等。 现在金陵城贫民窟中已经传开了,沈记的作坊,是金陵所有作坊中最为良心的,待遇也是最好的,人们拼了命的想挤进来做一点事,甚至有人还托关系进来。 至于那些进来的,看外面这么多人虎视眈眈自己的位置,也在拼命的做事,生怕哪一天做的不好,被东家给炒了。 整个苏记,每日抛去赋税,约莫有三万两的收入,至于酒楼,二楼已经逐渐完工,再有两三天就可以投入使用了。 酒楼和牙行,每日可以提供四万两的纯收入,约莫两三个月,就可以着手买官的事宜了。 酒楼前的白娘子传奇依旧在播放,每晚定时播放一集,每日都是人满为患,就连府尹大人闫海容,每日也是定时过来兴致勃勃的观看。 而吕先生,现在基本上不敢出什么门,每日被人追着要求更新,甚至他家中的婆娘,每日也在要求他更新。 可后续剧情,有时候他自己也不清楚,也要找沈黎惊醒商讨新的剧情。 沈黎自是将整部剧都看了一遍,每日在家书写剧本。 又过了几日后,他终于写完整个剧本,吕先生也如获至宝。 他现在组建的戏班子,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至少再也没讨论过钱的问题。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躺在竹椅上,仰视星辰。 有时候他在想,自己现在衣食无忧,仿佛失去了生活的目标。 每日除了赚钱,便是赚钱。 他叹口气。 最近,抓捕萧林焕的风声渐渐过去,萧林焕也逐渐在院子内活动。 他一袭青衣长袍,如同翩翩君子一般。 偶尔他也会练习一下拳脚功夫。 “沈大哥,你在烦心吗?” “还好。” 沈黎舒服一躺:“怎么样,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吧?” “嗯,多谢沈大哥的照顾了。” 萧林焕拱手道:“我想,我差不多该启程了。” “你是准备离开金陵了吗?” “是啊,天下之大,却没有我的容身之所,北方七皇子义薄云天,我还是想去找他,做个马前卒,杀狼族。” 他叹口气,眼中有种不符合年龄的落寞:“北方狼族近年来,又想犯我大渝边境,北方战事渐起,朝廷应该有所准备了。” 沈黎摸摸下巴,这些战争,离自己太过遥远,不过这几年大渝的发展不错,也没有什么天灾,国库应该充足,负担一场战事应该挺轻松的。 这些狼族,始终贼心不死,屡犯边境,试探大渝的底线。 当年若不是萧家,怕是大渝已经改姓了。 “你就不怕,再次被当做反贼,被朝廷杀掉吗?” “杀掉又如何,活着又怎样,我落得如此境地,本来就是行尸走肉一般,若让我如同一头猪一般,每日吃睡之间循环,然后为萧家延续香火,那这样活着,真不如死去。” 萧林焕笑道:“与其这样,不如与狼族一战,死前还能落个美名。” “以德报怨,只是你想过没有,你一家被枉死,即便你在战场上有了美名,朝廷也会将这功劳抢走,再给你按上一个恶名。” “这……” 他叹口气,眼中露出一种释然:“管他呢。” “真的决定要走了么?” 沈黎忽然想留下他。 按朝廷编制,若是他做了伯爵,府内可以留五十私军,到时候萧林焕会是个不错的教头。 那样的话,英雄之后也可以存活于世,迟早有平反的那天,此去北方,路途遥远,一路上艰难险阻,怕是他到不了战场,便要死在自己人手中,太过可惜。 萧林焕点了点头:“走吧,走吧,不走,如猪猡一般活着,着实也没什么意思,阿爹在天上看到此副光景,怕是也不会心安。” “罢了,人各有志,我也不会强留你的。” 沈黎也叹口气:“临走前,我送你一个东西吧,希望在战场上对你有些用处。” “若是香皂酒水,还是算了吧。” 萧林焕苦笑道:“这东西,我用不着。” “这个东西,叫做望远镜,你也可以称他为千里眼。”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个套筒,一拉两截,前段和尾部都有凹凸镜。 这是水晶所制,而且工匠的手法并没有那么专业,导致所制的望远镜,只能看几里路,再远了便看不清楚了。 若是有玻璃就好了。 这还是前两天,味极妙酒楼前观众太多,他想看戏,又挤不进去,只能坐在远处的屋顶,拉开望远镜观看。 按照沈黎传授,萧林焕拉开望远镜,站在屋顶看向远方。 远处的景色尽收眼底,甚至几里路外的街道上,都能看的清清楚楚。 他讶然的把玩手中望远镜,这东西在战场上刺探敌情,简直就是利器。 “沈大哥,这东西,当真厉害。” 他竖起拇指:“与传说中的千里眼无异。” “希望对你有用吧。” 若是有条件,沈黎真想做把火枪给他防身,这少年,身上有种成年人的洒脱,还有坚毅,让人很是喜爱,可惜人家有自己的理想,不能为自己所用。 他也不想开口打击萧林焕,他们一家人摆明是功高震主,陛下忌惮,那个所谓内阁首富秦补拙也不是个什么玩意儿,否则那些与敌国通信是怎么来的? 萧林焕拱手道:“谢谢沈大哥,咱们有缘再见了,至于阿姊和妹妹,朝廷一直没有追究,想必是放过了她们,女流之辈,不会掀起什么波浪,若是沈大哥不嫌弃,便……” “得,还是算了,我明白你的意思。” 沈黎连忙摆手,姐妹共嫁一夫的事情,在古代很常见,但他有些难接受,自己做自己姐夫么? 对于感情之事,他一直顺其自然,并不奢望三妻四妾。 “好,明日清晨,我便离去了,沈大哥,多谢你的照顾。” 萧林焕也不好再劝什么,不过阿姊和妹妹跟着他,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欺辱,自己也能安心上路了。 沈黎点点头:“来日再见。” 第116章:东窗事发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清晨,天还灰蒙蒙的时候,萧林焕一身青色长衫,背着一个硕大的包袱,从沈家后墙翻出。 这个时间,城门处已经陆陆续续有人进出了。 大多是卖菜的小贩,还有赶往别地的商人。 他按照沈黎的样子,易了容,并且在嘴角粘上八字胡,头上缠着黑色四方巾,一副商人打扮。 他拒绝了阿姊妹妹送他的要求,一个人走,目标很小,也不会被人察觉。 城门前,他学着生意人的口吻,连连讨好守城士兵,甚至给人塞了二十两银子,才被放行。 走了不远处,他转身看向金陵城高耸的城墙,叹息一声。 阿姊妹妹,这辈子怕是不能再见了。 随后他转身,朝着北方走去。 出城时没有带上马,只能走到下一个县,再买上一匹骏马,一把好刀。 而且官道上不能走,太过招摇,很容易被人发现。 不走官道,就意味着路途更加凶险,不仅要防范东西厂的追兵,还要注意各处山贼强盗。 他摸了摸腰间阿姊送的二百两银子,也不知能不能坚持到北方。 前方,一辆马车在清晨的薄雾中,若隐若现,马儿停在原地,打着响鼻,随后啃食地上的草皮。 他心头一跳,拿出沈黎赠送的望远镜细看,长出一口气,快步走过去。 “阿姊,你怎么在这里?” 车厢旁,站着的正是苗欢盈,车厢内还有苗欢心。 “少爷给我们放了假,让我们出来送你,城内人多眼杂,所以在此处等你。” 苗欢盈笑着走来:“马上深秋了,你带这点衣物怎么能行?去北方,得要袄,否则冻坏了可怎么办?” 车厢内的苗欢心连忙下车,抱着一个包,里面是袄和一些换洗衣服。 至于萧林焕的包袱,虽然硕大,但里面大多是草料填充,让守城的人以为这是他要售卖的商品。 沈黎照顾的已经够多了,他也不好意思再要些什么。 “阿姊,妹妹,你们快些回去吧,天寒露重,别伤了身子。” 他吸吸鼻子,将离愁狠狠的压入胸腔。 一旁的苗欢心一脸不舍,已经开始抽抽噎噎。 苗欢盈毕竟年长一些,她强作笑意:“行了,我们知道了,你一个人在外,务必要照顾好自己,一切小心行事,我们在沈家,不用担心,少爷对我们极好的。” 萧林焕点头。 马车后,一阵马蹄缓缓传来,是刘齐。 “萧少爷,这是我们家少爷送的,虽然比不上汗血宝马,但也是极品,日行七八百里,还有马背上的干粮和水,你在路上用得着,哦,对了,这里,还有一万两银票。” 刘齐拉着缰绳,递给萧林焕后:“两位姑娘,还是赶紧回去吧,待会路上人多了,眼就更杂了。” 萧林焕点点头,对着刘齐拱手道:“多谢刘兄弟了,代我向你家少爷表示我的谢意。” 他又扭头看向一旁的阿姊妹妹:“你们也快回去吧,时辰不早了。” “好,去吧。” 苗欢盈眼眶通红,对他挥了挥手。 他翻身上马,一路前行。 后面,两姐妹泪眼婆娑。 这一别,便是天人永隔了。 刘齐架着马车,载着二人,慢悠悠的朝着城内走去。 只是,没走多久,苗欢心顿时惊叫一声。 苗欢盈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远处,一阵马蹄扬起尘土,接着利箭呼啸,烈马嘶鸣,惨叫声不绝于耳。 西厂的人,来了!!! “快走!” 刘齐扭头看去,顿时觉得腿肚子发软。 纸永远包不住火,但没想到,这么快就东窗事发了。 昨晚少爷交代他的时候,便想到了这一层,西厂的人这么久没动静,绝不是因为他们放弃,而是在其他地方有所布置。 毕竟抓捕反贼这么大的功劳,任何机构都不会掉以轻心。 而且萧林焕越是难抓,越让陛下不放心,他能力越强,陛下越是害怕,害怕他日后有了势力,真的开始谋反。 苗欢心一路哭嚎着要回去救哥哥萧林焕,被冷静的苗欢盈拉住:“快些回去,不要直接将车停在沈家门口,停在苏家那里,我们走路回去。” 这马车,当初是她买的,上面还有苏记的标识,而且天色蒙蒙亮,西厂的人不一定能看清他们的面容。 她不怕死,甚至也不怕弟弟死,只是怕连累到沈家。 刘齐一个小家奴,从未见过如此场面,顿时腿脚都在打哆嗦。 苗欢盈见状,连忙走出马车,拉住缰绳后,猛地扬鞭,马车一路飞驰,前往苏家宅子。 随后,三人在城内绕了几圈,这才回到沈家。 沈黎正在摆弄自己的新牙刷,见三人齐刷刷的站在自己面前,刘齐脸色惨白,看样子吓的不轻。 他缓缓丢掉牙刷:“该来的,总会来的。” “柳升。” 护院柳升似是等候多时,提着长枪走过来道:“少爷,马车已经备好。” 沈黎点点头,朝着东厢房喊道:“林晴,收拾好了没?” “好了。” 林晴有些担忧的看着他:“当家的,你怎么办?” “人家还没找上门呢,你怕什么,你们就当是出去旅游呗。” 沈黎耸耸肩道:“别怕,我这人命大着呢。” 昨晚,他已经规划了一家人的路线。 只有林晴与妞妞离开金陵城,岳父一家,暂时去乡下避避风头,他们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不过沈黎安排,只能照做。 至于林晴母女,出了金陵,直下港口,顺着货船远游海上。 西厂再厉害,也不可能去海上抓人。 林晴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沈黎忽然将他赶离身边,肯定是出了很大的问题,又提到命大,怕是与生死有关,她一时间泪如雨下,死死抓住沈黎衣服:“当家的,我不走,要死大家死一起!” “胡说什么呢?” 沈黎强忍不舍:“大清早的,死什么死,让你们去看看海上的风光,多好。” 林晴还想说些什么,他招招手,柳升上前拱手道:“夫人,您还是和我一起走吧,这样少爷也可以减少一些负担。” 她泪眼婆娑的看向沈黎。 “去吧。” 马车渐渐驶离金陵城,沈黎叹了口气:“东窗迟早是会事发的,即使萧林焕不供出我们,西厂的人迟早也会查到,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与其这样,不如主动出击。” 第117章:计划营救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少爷,跟官爷斗,我还不想死啊!” 刘齐哭哭啼啼,双腿打颤:“要不,我们找官府说明情况,府尹老爷跟您那么熟,肯定会放您一马的。” 沈黎皱着眉头,一巴掌拍在他的脑门上:“你以为是金陵府尹吗,那是西厂。” 说着,他将西厂所做的恶事又给刘齐讲了一遍,刘齐顿时吓的一屁股瘫坐在地上。 “你现在还觉得,我们说明情况有用吗?就是我们认识萧林焕,都得死,何况是跟他相熟。” “那,少爷,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刘齐吓惨了,他一个家奴,何时见过这种阵仗。 跟官府的人斗?就连说话大声一点他都不敢。 沈黎深吸一口气:“西厂的人,在金陵并不多,杀了便是。” 他忽然想起万逸楼说过的话,一个金陵分部,只要不将消息传出去,自然也翻不起多大的浪。 刘齐只觉腿肚子发软,少爷一定是疯了。 残杀官爷,那形同谋反了。 苗欢盈郑重的看向沈黎:“少爷,我们手里,并没有什么人可以用。” 是啊,西厂的人,大多都是有修为傍身的,即便是最小的官,怕是也有八品,自己一方,并没有什么高手。 若是万逸楼在的话,还好一些,他一个人都能收拾这些西厂的阉党。 现在给万逸楼写信的话,怕是已经来不及了,这些阉党为了抢功,怕是将人在金陵简单审问一番,便着手送往顺天城内。 那,金陵城内,自己还认识那些拥有修为的人呢? 对了,刘肆。 可惜这货与自己有杀父之仇,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不会选择帮自己与朝廷作对。 还有就是天道宗,若是自己答应加入天道宗,是不是就会有人出面帮助自己? 可现在自己唯一认识的小奴儿,也已经离开金陵。 怎么办? 他深吸一口气,想着家中的两个护院,又摇摇头。 银枪蜡头,中看不中用。 难啊。 沈黎苦笑摇头:“我知道没有人可以用,所以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起码不能坐以待毙,西厂的诏狱,人进去之后,生不如死。” “欢盈,你找几个信得过的人,在外面找找西厂的据点,找到后远远看着,不要打草惊蛇。” “欢心,你继续在后院负责饮食起居。” “刘齐,我说几个东西,你去采购回来。” 三人虽然不知道怎么办,但此刻少爷的话,无疑是定心丸。 买的东西,自然是硫磺,硝石。 生死存亡之际,黑火药,应该可以出现了。 这是沈黎穿越以来,最大的底牌,甚至敢跟皇帝老儿叫板的底牌。 今日突然拿出来,着实有些仓促。 这么强的东西,完全可以等一个天朗气清的日子,猛然掏出来,让世人好好惊讶惊讶。 苗欢心按照他的要求,从厨房弄来木炭,随后拿来小刀,一点点的刮出木炭粉,再用细小的筛子,筛去较大的,留下细腻的粉末。 救兄心切的她,格外的认真,一天便磨出了二斤粉末。 制作黑火药的配方是硫磺,硝石,炭粉。 一硫二硝三木炭,高中都学过的方程式。 充分混合后,点燃会发生剧烈爆炸。 如果将火药周围绑上碎瓷片,铁钉等物,那杀伤力更甚。 就像红衣大炮,真正对敌人产生杀伤的,并不是火药本身,而是火药爆炸产生冲击波,将这些锋利的碎片震飞,快速打入敌人体内。 碎瓷片还好,若是钢针一类的,那伤害更加充足。 沈黎要做的,是火枪,但与常规火枪又有些不同。 火药推动的,不是钢珠,而是圆球包裹的碎瓷片,或者钢针。 尽管圆球在火药燃烧的一瞬间就会被熔化,但碎瓷片出膛的一瞬间,便会犹如天女散花一般四散开来,这样虽然影响射程,但加大了威力。 他没有经过枪械的系统训练,若是一枪打不中,那些有修为的西厂阉党,必定有了防备,下次再想如此,便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 夜幕渐渐降临,黑火药被他做出来。 随手点燃后,随着“呲”的一声,一阵强光过后,地上只剩下一堆黑色粉末。 刘齐已经去安排铁匠铺连夜做出枪的套筒,扳机等细小的地方,还得继续改进。 现在只需要一个铁管,上面加入引线,点燃即可。 至于扳机启动,需要更详细的设计图,扳机启动,砸在火石上,擦出火花,然后引燃枪膛内的火药,推动子·弹前进,现在显然有些复杂。 沈黎一直以一个商人自居,完全没想过有一天会有危险来临,便一直将此事搁置下来。 事实上,有钱能使鬼推磨这种事,不是扯谈。 后半夜,刘齐便拿着做好的三支枪管,回到沈家。 沈家后院,灯火通明,几个心腹下人看着沈黎做实验。 若是此事做成,或许有一线生机。 西厂据点内,同样灯火通明。 他们抓到一条大鱼。 这可是实实在在的反贼啊,大功一件。 所有人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就连走路也轻快了几分。 立功就意味着奖赏,升迁,谁不高兴? 后院柴房内,架子上绑着一个血人,一个翘着兰花指的太监,扭着屁股嘤嘤乱叫,似是很害怕这种血腥场面,但他手中的鞭子可从未停过。 这是一种特质的鞭子,虽然也是牛皮的,但里面,可是钢制的小铁珠。 珠子与珠子之间相连,那些小铁珠的外面,多了一层钢刺,犹如一个缩小版的流星锤,这钢刺甩在人的身上,瞬间扯下一块皮。 柱子上绑着的萧林焕眨眼睛便成了一具血人,奄奄一息。 “哟。咱家还没问话,你小子就睡着了。” 一个老太监面带慈祥,说话却犹如恶鬼,令人不寒而栗:“儿子们,来点水,让这小子清醒清醒。” 很快,几个小太监搬来一桶凉开水。 之所以给犯人用凉开水,就是因为凉开水里面没有细菌,这种犯人,若是伤口感染导致死亡,那可就亏大发了。 而且为了防止感染,这凉开水中,有时候加入烈酒,有时候加入大量的盐。 一瓢凉水下去,伤口火辣辣的疼,凉水再冰一下,当真如两重天一般。 萧林焕疼的脸上肌肉都在发抖,他所易容的部分,全部被人拿掉,他哆嗦着冷笑:“你们这帮阉人,霍乱朝政,迟早有人收拾你们的!” “哎呀,他还嘴硬呐。” 老太监翘着兰花指,用洁白的手帕轻掩口鼻:“来啊,替他修修指甲。” 第118章:救兵来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修指甲,便是拔掉指甲。 十指连心,拔掉指甲的痛苦,足以让一个人惨嚎半天,何况是十个。 还有另外一种。 拿来牙签粗细的钢针,插入指甲缝内,一根接着一根插入,那痛苦,一般人都顶不住。 指甲拔掉,萧林焕顿时眼珠暴起,上面的血丝如蛛网一般快速蔓延开来。 他死死咬住牙,脖子上的青筋在欢快的起舞。 “哟,让你交代,你倒是嘴硬。” 那老太监微微一笑:“继续吧,留口气便行。” 这些太监,被割去了最重要的东西,心里也渐渐扭曲,始终见不得别人的好,各种手段一一招呼,看的屋顶上的人蛋蛋一紧。 那蒙面黑衣人低声骂一句:“妈的,真狠。” 说罢,他脚尖轻点,消失在夜色之中。 东方的天空,露出鱼肚白。 雄鸡唱晓,万物醒来,鸟儿叽叽喳喳的到处觅食,很是欢快。 一天一夜没睡,沈黎看起来也有些疲惫。 他把玩着手中铁管,装入黑火药,又塞进一些碎瓷片,缓缓点燃引线。 在他的正前方,是一头被刨干净的猪,挂在架子上。 半夜屠夫听到有人要买一整只猪,连夜跑起来宰杀。 砰!!! 一声炸响,铁管口迸发一道火焰,肉眼可见的碎瓷片从管口飞速射出,随后挂在架子上的猪肉颤抖了一下。 沈黎只觉手臂发麻,忙丢掉铁管。 没有木质手柄卸掉反作用力,火药喷出一瞬间,险些拿不住,而且火药燃烧温度太高,枪管太烫手了。 一旁的刘齐从未听过如此响亮的动静,猛然间被吓了个屁股蹲。 再看猪肉,上面星星点点,密密麻麻的小伤口,皆是被碎瓷片所伤。 这若是打在人的身上,后果不堪想象。 一旁的苗欢盈轻轻咽下口水,这么大杀伤性的武器,若是用在战场上,那是有多猛? 沈黎检查一番,又看了看自己刚刚站的位置。 最多十步,再远一些,可能就会降低杀伤力了。 这个距离,他还是有些不满意。 太近了。 像万逸楼这种高手,如果有所防备,十步之内,很容易躲开。 不过,这个世界的人,并没有见过这种东西,按刘齐所说,这玩意儿呼啸时,好比天公发怒。 只要用的好,第一次还是能伤到人的。 哪怕是四品,猝不及防下,也能一枪将他打成重伤。 沈黎收拾着一旁残留的火药,随后将枪管丢给刘齐,又让他去做了手柄等物,一共三把,到时候再找两个人,或许真的有能力与西厂一战。 现在敌人数量不明,要动手的话,务必一网打尽,若是被人看到,那才是真的完了。 计划敲定后,他打着哈欠,前往东厢房睡觉。 初秋天气渐凉,是睡觉的最好时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黎总觉得床边有人,他猛然惊醒。 “还是有些防备的嘛?” 来人背对着他,自顾自的喝茶。 听声音,不尖,应该不是阉人。 “阁下是谁?” 沈黎皱着眉头沉声道:“私闯民宅,可是大罪。” “嗬,私闯民宅的罪再大,也比收留叛党的罪名小。” 对方有意无意的话语中,已经说明他知道沈黎收留反贼了。 沈黎缓缓摸进枕头下,那里,有一把萧林焕送的匕首。 谁知,那人缓缓转身。 一身青衣,一把折扇,一张俊俏的脸。 刘肆。 “我啊,真不想救你,可是,上面有人发话了。” 他笑眯眯的撑开折扇:“若不是有人保你,你觉得,你这几个护卫,能救的了你吗?” 沈黎心里一沉,原来如此。 万逸楼走了之后,刘肆也销声匿迹。 自己与他可是杀父之仇啊,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见他报仇? “你呢,也别得意,等哪天你没用了,我便割了你的脑袋,祭奠我那死去的父亲。” 刘肆翘着二郎腿:“怎么样,睡醒了,便考虑救人了。” “救人?” 沈黎皱着眉头,萧林焕跟他们有关系? 似是看出他的疑惑,刘肆轻摇折扇:“这是个带兵的好苗子,我们天道宗,需要这种人才,至于你么,才情一流,又是个厉害商人,适合管钱。” 怪不得,天道宗看上自己了。 他在心里默默盘算。 任何时代,起事都要用到钱,而且大量的钱,自己这种生意不断扩张,迟早成为大渝首富,天道宗的人,倒是好眼光。 他早该想到的,天道宗能看得上自己,那必定对身为反贼的萧林焕有想法了。 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 萧林焕全家被冤屈致死,在外人看来,必定对朝廷心生怨怼,若是有朝一日兵权在手,倒戈杀回顺天都不一定。 这是世人的看法,可惜,他们猜错了。 沈黎耸耸肩,并不打算将这事说出来。 “你说吧,怎么救,我们配合你。” 有人出马,自是可以省去自己的火枪。 天道宗愿意出马,是他未曾想过的,不过,天道宗求贤若渴,想要这种人才,也很正常。 刘肆摇着折扇:“你的计划呢?” “我的计划,在家等死啊。” 沈黎装作一脸无辜,缓缓躺在床上道:“我一个升斗小民,能有什么办法?” 刘肆突然被他噎住,也有些意难平。 半晌,他深吸一口气:“你不是升斗小民。” “嗯?那我是什么?” “刁民。” 刘肆郑重的给出自己的判断:“升斗小民,可不敢拿大渝战神萧鹏举的信物。” 沈黎讪讪的将匕首收回:“你懂什么,那萧林焕在我家住那么久,这是伙食费。” “你也知道,萧林焕在你家住那么久。” 刘肆忽然冷哼一声:“若是我将此事抖出去,天道宗损失的,不过是个带兵将军,而你损失的,可是全家人的性命。” “你们不仅损失的是一个带兵将军,还损失一个财神爷。” 计划有变,沈黎倒也轻松了许多,笑着打趣道:“你说咋办就咋办,我听你的。” 反正自己的能力他们知道,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要命没有,要钱,要多少给多少。 “今日之事,我们高层也有考教你之意,若你只会赚钱,便放弃你,因为,会赚钱的,不止你一个,我们需要的,是能镇守一方的人才。” 刘肆摊开折扇:“所以,我是配合你行事,你切莫学做滚刀肉,到时候丢了性命,别怪我没提醒。” 第119章:屋内筹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目光也渐渐冷静下来。 “你们难道不知道,我一直忙于生意,很少扩充江湖势力,所以,对于西厂的分部以及人手,都不甚了解。” “我知道,所以,今日来也是送礼的。” 刘肆收起折扇,从腰间取出卷轴,丢在他的床上:“这是西厂在金陵所有人员的分布图,你可以看看,若是需要人手,我们天道宗,在金陵也有一些好手,供你拆迁。” “你们为什么,这么信任我?按道理,我拿着你们天道宗在金陵所有人头去请赏,功过总能相抵了吧?” 沈黎并未第一时间打开卷轴,反倒是问起刘肆:“一个反贼,和一个谋反组织,哪个的价格更高?” “你可以试试。” 刘肆难得露出一丝笑意:“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若是有人想办法对天道宗不利,自然有人收拾他。” “哦,还是有底牌啊。” 沈黎打趣一声,拉开卷轴,细细观看起来。 城东一座破旧宅子内,上上下下二十七个西厂人员。 九品十五人,八品十人,六品二人,其中一人与东厂争斗中,死亡。 另外,游走在金陵城各处的斥候,共计三十七人,皆无修为傍身,只有拳脚功夫。 实际上,九品与外家拳高手,并无太大区别。 九品只是真气刚刚入门,此事的真气,只能提升身体素质,强身健体,并不能在战斗中提供实质性帮助。 “斥候,我们已经完全控制,可以一一拔除,现在难的是,这院子内的人,如何处理。” 刘肆伸出五根手指:“加上我,我们在金陵只有五人。” “你也出马?” 沈黎忽然兴致勃勃的凑过来,搞得刘肆有些奇怪:“有什么不对吗?” “对,你一人出马,就可以全部搞定了!” 万逸楼估算,刘肆起码二品。 二品高手,几乎与神仙无异了,收拾几个七八品的,跟打儿子似的。 总之一句话,有他,稳了! 刘肆一缩脖子:“你与我有仇吗?” 貌似确实有仇,沈黎还弄死了他爹。 不过,他只有八品,让他一个人对付一群八品,还有两个六品,有些强人所难。 可沈黎不知道,虽然猜不出他是几品高手,肯定和万逸楼差不多吧,否则怎么可能将万逸楼吓出那副德行? 嗯,起码有个六品吧。 谁知,刘肆连六品都不是。 沈黎伸着脖子,奇怪的问道:“你几品?” “这是一个秘密。” 刘肆摇着折扇,索性撂挑子了:“我最多帮你处理两个八品的。” “哦……” 沈黎一脸“我懂了”的表情。 万逸楼这胆小鬼,下次看到他一定要好好嘲讽他一番。 八品就将你吓成这副德行,当真……垃圾。 “你们在金陵的人,都是几品?” “约莫七品八品的样子吧,有两个修炼的方向不一样,一个专修轻功,刺杀,另外一个专修防御。” 刘肆起身背对他,似乎对自己的修为难以启齿:“至于我么,常规修炼,外带一些奇技淫巧。” “就是将棉花放铜丝上燃烧,与邪教差不多的蓝色鬼火?” “嗯?你居然知道铜丝燃烧是蓝色的。” 他讶异一下,随后了然:“我爹,就是被你这些邪术害死的。” “兄弟,其实,我有一件事,很奇怪。” 沈黎忽然盘坐在床上:“你爹死了,你不应该找我报仇吗?” “是该报仇,但你还有用,大丈夫,能屈能伸。” 刘肆忽然冷冷的看向他:“不要觉得我与你合作一次,便以为我们关系多好,若是你对天道宗没用,你一样得死。” “行了行了,不问了。” 沈黎悻悻的把玩着手里卷轴。 二十七个西厂人员,若是用天道宗的人,怕是很难搞定他们。 还有一个巅峰时期的六品,虽然看着品级不是很高,但对于普通人,已经是高山般难以仰望的存在。 一个六品,打五个八品,还是手到擒来的。 自己这一方,太弱了。 他默默的看着上面人员名单,看向刘肆:“你确定没漏掉吧?” “自然没有。” 刘肆打开折扇,恢复如初:“天道宗的情报,一直是最准确的,那里面,有个我们的人。” “那便好。” 沈黎忽然眉毛一挑:“你们的太监,能不能在他们的饮食中,放入一些毒药什么的?” “九品八品自然可以放倒,六品一人,你便没有办法。” 刘肆摇头道:“到了六品,自身有真气护体,毒药破坏身体一瞬间便被他们察觉,你以为是春药吗?” “喔!!!” 沈黎恍然大悟,嘴巴张成“O”型:“原来前些日子给太监放春药的,是你们干的!” 刘肆一头黑线,转过身子继续喝茶。 毒药不行,那怎么办? 或许,可以试试补药。 火药的问世,便可以制作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比如炮弹。 若是将那几间屋子先乱炸一通,在派人进去找人,应该容易许多吧,至少先将那些小猫小鱼给弄死。 至于那个六品的,只能找个地方埋伏了。 “你们修炼的人,是不是有什么心境不好一说,严重的可能走火入魔?” “是有的。” 刘肆皱着眉头:“我与你讨论怎么救人,你问我怎么修炼?” “不是,我的意思是,把那老太监的心境弄乱,你有几成把握干掉他?” “两成。” “这么低?” “那得看你将他弄乱到什么程度。” 他有些不耐烦的说道:“你以为六品高手的心境,有那么容易弄乱吗?” “下毒。” 沈黎伸出一根手指:“让他以为自己中毒。” “我都说了,六品很难毒翻他!” “谁说我真的毒他了?” “那你?” 刘肆一头雾水,他实在搞不懂,一个商人,怎么可能解决此事?上面的人怎么想的?还有姜奴是怎么想的? 沈黎收起卷轴:“第一,让你那小太监,给他进补,补药,越名贵越好,人身,鹿茸,虎·鞭等等,反正就是补肾的。” “他一个太监,平日里用不到那东西,肾功能应该已经很强大了吧?若是再持续进补,会不会体内燥热?流鼻血?” “会……吧。” 刘肆也没这么玩过。 沈黎继续道:“若是此时有个人告诉他,你中了天下第一奇毒,嗝屁散什么的,此毒无色无味,中毒者会气血翻涌,不出两个时辰,便会爆体而亡,他会不会慌了?会不会自我检查?可自我检查时,又没病,会不会心境大乱?” “嗯?” 刘肆眼前一亮,谁说只有毒药才会害人的? 第120章:试验火药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的意思是,我们在他心境大乱时,群起而攻之?” 刘肆脸上泛起的笑容渐渐凝固起来:“即便心境乱了,八品也很难杀掉六品。” “那如果将他再忽悠瘸了呢?” 沈黎微笑道:“你们不是有五个八品吗?若是出现三个二品邪教徒会怎么样?会不会吓死他?” 打肿脸充胖子这事,刘肆可是干过,将一个五品高手吓的屁滚尿流。 一个吓不死他,那三个呢? 到时候深夜,天上出现三个高手,凌空而立,周围旋转着十八多蓝色火焰,对那个六品该是有多大的冲击力? 就算没吓死他,怕是也吓惨了他吧? 到时候沈黎躲在暗处,来他一枪。 刘肆已经有些把握了,即使弄不死他,也会吓退他。 到时候众人作东厂打扮,再次祸水东引,就算查,也查不到他们头上。 至于那些小猫小狗,一颗炮弹弄死他们,一颗弄不死,那就两颗。 “你需要借两个八品高手给我,另外,需要你们在那些普通高手的饭菜中下毒。” 沈黎看向他:“有难度吗?” “不是很难,八品对于毒的感知,还是很弱的。” “那就好,至于那个六品的,给他进补,大补!” “好,就以你所说的做。” 刘肆手中折扇猛然张开,随后意味深长的看向沈黎:“收好那把匕首,可值二十万兵马呢。” 随后,他顺着窗户钻出,消失在后院。 全程,整个沈家都没一人注意到。 安保系统实在太差,这要是想弄死自己的,简直轻而易举。 沈黎一阵头疼,这看门的,和门卫大爷差不多。 他起来后,觉得肚子有些饿了,便走到后厨。 见苗欢心一边洗碗一边低声啜泣,他总有些心疼,仿佛看到之前的林晴。 他轻轻拍着苗欢心的肩膀:“放心吧,你哥,总是会救出来的。” “少爷。” 小姑娘哭的梨花带雨,一头扎进他的怀里。 他一阵尴尬,顺势挠挠头。 罢了罢了,让她占点便宜吧。 相比苗欢心的悲伤,苗欢盈要镇定许多。 今日正常去将味极妙二楼开业,银子进账又翻了一番。 这是好事,大大的缩减了沈黎买官的计划。 到时候自己也要弄个大宅子,养五十个好手,我看他妈的谁还敢在我的地盘撒野? 酒足饭饱,沈黎继续研究火药。 他让刘齐找来几个坛子,装入火药和碎瓷片,足足五斤重! 随后,两人趁着天色还早,去了城外试验。 那震耳欲聋的爆炸声,还有冲击波扬起的灰尘,差点没将刘齐吓晕过去。 效果还是不错的,坛子本身就是瓦片所制,炸开后,有几棵树苗被拦腰斩断,稍微大一些的树也不好过,那些瓦片死死的插入树干内,普通人很难拔出来。 浓烟滚滚,很久才消散。 沈黎扫视了一周,最终在背后十丈远看到刘齐。 这货,裤子已经湿了,死死的抱住大树不放手。 他气极反笑,就你这副样子,还做反贼? 拜托,做反贼,超酷的好不好? 他一脚踹在刘齐的背上:“吓死你了,咋不吓死你嘞???” 说完,他叉着腰,四处找马车。 “车呢?” “啊?” 刘齐缓缓起身:“少爷您说什么?” “车!车呐???” “哦,您要试验这个坛子,我就放在一旁,那马要吃草的。” “你没拴住它?” “没啊。” “你厉害啊!” 沈黎又恨恨的踹了他一脚。 这么大的爆炸声,那马连带车,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还找什么,徒步回去吧! 两人走了十来里的山路,才走向金陵城门。 沈黎又是恨铁不成钢的踹了这蠢货一脚。 刘齐也知道羞耻,一路上都揪着裤裆。 “行了,把我衣服穿着吧。” 看他这个样子,丢人也还是自己。 沈黎叹口气,脱掉外面的长衫,丢给他。 刘齐连忙接住袍子:“少爷,这……” 这可是棉布,比起他身上的麻布又高出一个档次。 有功名,官职在身,才可以穿丝,然后有钱的,穿棉,奴籍穿麻。 刘齐是奴籍,本来不准穿棉布的。 沈黎摆摆手:“行了,别矫情了,有人问起,我说你不是奴籍便是了。” “少爷。” 他连忙套上长衫,一脸感动的跟在后面:“我一定为少爷鞠躬……欸……那个尽瘁。” “你到时候别卖了少爷就好了。” 他这副胆小怕事的样子,沈黎还真的有些怕他,万一东窗事发,怕是最先卖他的就是刘齐了,这小子知道自己太多的秘密了。 不怕敌人太厉害,就怕队友太蠢了。 还是走一步看一步吧。 他叹口气。 这边,刘肆回去之后,叫来天道宗的几个八品高手一起密谋起事。 成功救出萧林焕,那他势必对天道宗产生感激之情,到时候大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萧林焕迟早会加入天道宗。 那个时候,萧林焕肯定是心里最脆弱的时候,再叫来宗门内的长老对其洗脑,很容易让他对天道宗心悦诚服的。 很多人也是这么进入天道宗的,有的在朝堂不如意,天道宗便将此人对朝廷的愤懑持续放大,最终让他不再信任朝廷。 有人喜欢金钱,便诱骗他,做什么生意赚大钱,现在加入天道宗的日子虽然苦,但苦尽甘来,他们迟早会成为金字塔尖的那一群人。 就像是传·销,应该说是一模一样。 现代人都顶不住这一波洗脑,何况是那些心智单纯的古代人,三言两语,加上所处环境,很容易被人控制。 而且这还有真气,媚术等控制人心神的手段。 这若是做大做强,真有能力推翻当今统治。 这也是沈黎第一次听说他们,便对他们产生忌惮的原因。 夜幕,渐渐降临。 一只寒鸦跳到城东破旧宅子的上方,嘎嘎惨叫,尽显荒凉。 风,渐渐吹起,卷起一片落叶,落在瓦片上,院落内。 破旧院子的外面,停留着一辆板车。 而院子中间,一个巨大的箱子,打开后,里面是个笼子。 狗笼子。 用来装人的。 一个小太监端着饭菜,路过箱子:“开饭了!” …… 第121章:韩落身死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小太监有些紧张,端给千户韩落韩大人的饭菜,里面有大补药。 大多都是补肾的良药。 给太监补肾,多损…… 至于下面的,多是那种润肠通便的药。 之所以不用那种致命的毒药,只是太难找。 而且朝廷太医院掌管天下所有药材,相当于药材监管局,已经规定多年。 凡事烈性毒药,必须加入刺鼻辛辣的药物,防止有人没注意误食进去,白白损失人命。 刘肆临时间,也很难从外面弄来自制的毒药,药坊里买的药根本用不了,只能用这种效果一般的药。 这种药吃下去,也够他们受的了,拉肚子都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韩落在书房内,脸上还包着一块纱布。 那是被东厂何光刺伤的,双方当初激烈的战斗,让他彻底恨上了东厂。 等他回去,定要参何光一本,这王八蛋,也太不是个东西了! “韩大人,吃饭了。” “嗯。” 他点头道:“我爹呢?” “他在处理人犯呢,今晚就要准备出发,他有些担心呃,东厂的人来抢功。” 他爹,就是那个审问犯人的老头。 只是后来韩落混的好了,他爹反过来求他做事。 “说的也是。” 韩落刚准备动筷,转念一想:“我还是去看看吧。” 小太监急了,你这玩意不吃,这戏怎么演下去。 他连忙劝道:“大人,咱爹做事,您还不放心吗?而且您是主心骨,不吃饭便上路,若是真遇上东厂的人,岂不是遭了吗?近日您与那何光一战,损耗不小,孩儿特意为您煲的汤,都是一些补品,若是亮了,这效果便大打折扣了呢。” 韩落打开汤盅,果然,里面静静的躺着两只海参。 “还是你有心了。” 他笑着坐回去:“旅途劳顿,你要多弄些海参,最好每顿都有海参吃。” “遵命。” 小太监笑着走出房间。 半个时辰后,他蹑手蹑脚的顺着后院,爬出去,消失在夜色中。 而院子里大多数的太监,都捂着肚子,脸色苍白。 茅房处,已经排了很长的队伍,里面咕噜咕噜的炸响,很是恶心。 “妈的,饭菜不干净!” 有人怒骂一声:“把厨子给老子拉出来,打死他!” 有人弱弱道:“他不是已经死了吗?” 这些人,从外面招来的厨子,临行前,顺手将厨子给宰了。 那人怒吼道:“再打死他!” 终于,有人忍不住了,直接蹲在院子里的花坛上,扑哧扑哧的喷出来。 一时间,整个院子,臭不可闻。 屋内的韩落收拾完东西,一听院子里的动静,不禁干呕一声:“混账,敢蹲在外面拉,一点廉耻都不要了吗?” 再一细看,十几人都蹲在院子里。 扑哧扑哧…… 咕噜咕噜…… 呕…… 北风微起,卷起的落叶夹杂着臭味,飘向空中。 韩落连忙进屋,这么搞下去,他夜晚吃的东西都得吐出来。 周围民房内,有人睡梦中闻到这些臭味,不由得皱眉,这味道,实在太恶心,有人闻了之后,在梦中化作狗,在路边吃……shi。 屋顶上的刘肆,也皱着眉头,撕下两块布条堵住鼻孔。 这尼玛,也太恶心人了。 他静静的看向韩落的房间。 韩落在无奈来回踱步,最后发觉了不太对劲。 一股温热,顺着他的鼻孔流出。 他下意识擦拭,是血。 他瞳孔一缩,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屋顶上的刘肆装作破绽,不小心踩碎瓦片。 “谁!!!” 他大喝一声,飞身撞烂屋顶,在茫茫夜色中追赶对方。 可是,他越是运功,越发觉不太对劲。 体内,有些灼热,与春药不同的是,现在他的身体,气血翻涌的厉害,整个人貌似清明了许多。 前方的刘肆,逃到一个偏僻的贫民窟后,静静的站在屋顶的螭吻上。 “韩落,韩大人,你好。” 装高手,刘肆可有一手,当初他差点将万逸楼吓个半死,今晚也到了他表现的时候。 “跑啊,怎么不跑了?” 韩落狞笑着,从腰间抽出软剑:“小东西,西厂你也敢惹,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这断魂散,果然是好东西。” 在韩落惊恐的目光中,刘肆缓缓……升空。 凌空而立,踏步上升。 这是什么神鬼手段? 更让他惊讶的,还在后面。 刘肆的周围,渐渐浮现幽绿色的鬼火,一朵,两朵,三朵……十八朵!!! “邪教?” 韩落强装镇定:“今晚老子运气不错,抓了一个邪教徒,加上那个小反贼,怕是又能升官了!” “你不觉得,你气血翻涌,身体滚烫吗?” 空中踩着钢丝的刘肆,淡然的像一尊古佛:“中了天下第一奇毒断魂散,你还敢张狂。” “什么狗屁断魂散,还敢号称天下第一奇毒,我呸!” 韩落虽然嘴上不屑,但还是用真气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体。 没有问题! “不用查了,查不出来的,即便是我,面对如此奇毒,也只能束手就擒。” 刘肆轻轻招手,空中,又出现两个和他一样的人,缓缓飘在空中,如同九天下凡的神祇,漠然的看向他:“觉悟吧,凡人。” 几十朵幽绿色的火苗,优雅的燃烧,朝着韩落飘过去。 韩落大惊失色,越是想催动真气,鼻血流的越多。 在他身下的房子内部,沈黎躺在屋脊上,缓缓的点燃火药引线。 “临死前,你还想说些什么?” “嗬,说些什么?” 韩落依旧嘴硬,想从对方那里看出破绽,可夜色太黑了,今晚连一丝月亮都没有,怎么看? 但很快,破绽来了! 空中漂浮的幽绿色火焰,戛然而止般熄灭,火油用尽了! 两边拉扯他们三人的手下,再也支撑不住,三人纷纷摔落下来,砸飞一大片的瓦。 韩落愕然,随后哈哈大笑:“原来,是杂耍团的!” 他捧腹大笑,正是发动攻击的好时机。 沈黎手中的火枪猛然响起,他脚下的瓦片瞬间碎裂,无数碎瓷片飞出,由下而上喷到他的双腿,腰间,胸膛…… 他也是大意,刘肆来的第一时间便先入为主,先飞上空中,让他错愕,根本无暇感知周围环境,这才让沈黎有了可乘之机。 但这种程度的伤害,并不会致死。 韩落惨叫一声,待看清脚下屋脊上的沈黎后,暴怒抽出软剑,向他抽过来。 远处刚刚起身的刘肆等人,瞳孔一缩,现在赶过去,已然来不及了。 第122章:落下帷幕 - 布衣公卿 - 欺生 显然,对于韩落的反扑,沈黎也有些屎尿未及。 那道软剑所散发的寒芒,在他的瞳孔里越来越大。 本以为自己会手忙脚乱,沈黎却发现自己格外冷静。 自己定然是接不下韩落一招的,虽然他没有感受过真气,但那若隐若现的白色光芒,绝对有很大杀伤力。 他躺在房梁上,千军一发之际,咬咬牙,猛地从房梁上滚落。 若用现代的尺寸来计算,这个高度,足足三米。 很显然,断腿和保命之间做抉择,沈黎选择了保命。 韩落越是用真气,那些细小伤口处迸出的血液越多,很快他便脸色惨白,失血过多。 看着他冲入民宅的身影,刘肆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很快,他旁边的两个高手反应过来,连忙追上去。 而韩落扑了个空,一剑钉在粗壮的房梁上,接着他内力迸发,房梁四分五裂。 黑暗中的沈黎不急不恼,将手中长枪放下,默默的平躺在地上,从腰间拿出第二把长枪,静静的看着韩落。 “小贼,你以为你能杀得了我吗?” 韩落大叫一声,颇有困兽犹斗的意思,他再也不管身上的伤口,狞笑着朝着地上沈黎扑过来。 沈黎吹亮火折子,缓缓的放在引线上。 这把火枪的引线更短,几个呼吸之间,枪口喷出火焰。 “我倒要看看,你这护体神功,有多强。” 那真气形成的透明罩子,环绕在韩落周围,这就是他的依仗。 看到下面犹如暴雨天罗一般飞溅而来的碎瓷片,他尖喝一声,扫落大片瓷片,但还是有一部分钻入他的身体。 更恐怖的是,有一个十分细小的碎片,溅入他的眼睛内。 他惨叫一声,手一歪,一剑钉在沈黎旁边的空地上。 显然,他也意识到,单只眼睛对于距离不好把控,自己这一剑没有刺中这小贼。 随后,他身子猛地旋转,带动地上的软剑,朝着沈黎的脖子平砍过去。 沈黎心头一跳,这一剑若是扫到他,当场人头落地。 千钧一发之际,他下意识伸手将火枪的铁管横在脑袋旁。 当!!! 一声脆响,虽然软剑没砍到他,但韩落充满真气的这一击,让他在地上犁了一丈远的地。 “烫!” 比起身上的疼痛,沈黎更顶不住火热的枪管贴在脸上的滚烫。 他怪叫一声,瞳孔向上一翻,直挺挺的晕了过去。 幸运的是,后面两个八品高手赶到。 虽然八品打不过六品,但现在的韩落,浑身是伤,而且左眼失明,根本不是两个八品的对手。 耗费的时间越长,他体内血液流失的越快。 两个八品高手看了一眼昏迷的沈黎,其中一人快速上前,将其护在身后。 “杀!” 两人对视一眼,几乎同时发动攻击。 只一招,便见胜负。 韩落手筋被瞬间斩断,镀金软剑颓然落地。 随后,另外一人快速补刀,一剑了却了他的生命。 护着沈黎的那个八品高手,显然修为更高一些,他看向慢悠悠赶来的刘肆,冷冷道:“你今晚看到了,他的价值,比起萧林焕,更高,若是在你与他之间做抉择,你觉得上面会选谁?” 刘肆摇着折扇:“胡大人在说些什么,我不知道,不过现在,貌似我是你的上官。” “你先打的过我再说,小白脸。” 那胡大人冷哼一声,背起沈黎。 显然,现在沈黎的价值,比起刘肆的价值更高。 刘肆刻意晚来几步,就是想让韩落顺带解决了沈黎,反正事情已经敲定,西厂在金陵的分部已经覆灭,他也顺手报个杀父之仇,一举两得。 没想到,被胡大人看穿了。 他并不觉得尴尬,反而笑眯眯的跟在两人身后,继续处理战场。 城东破旧院子内,臭气轰天。 屋顶上,几个人将弓拉成满月,一箭一个。 这些人,拉肚子都拉脱了力,变成任人宰割的羔羊。 鸡鸣时分,一个黑衣人缓缓拉上破旧院子的大门,驾着马车前往夜色。 在他走后不久,大门缝隙,渐渐溢出大量鲜血,直到日上三竿才被人发现。 很快,县衙的人来了。 这破旧的院子,血腥味加上屎尿味道,让人头晕目眩。 天道宗的八品高手,极为淘气。 二十七具尸体,皆指出杀死自己的人。 有的人趴在地上,用血写出一个“東”字,有的人手指向东方,更有几个人,趴在一起,形成一个箭头形状,指向东方。 所有的信息,都是东厂。 甚至还有人拿着东厂的衣服一角,满脸不甘。 就连那些射在他们身上的箭矢,也做了东厂标记。 仿佛告诉全世界的人,是东厂,就是东厂干的! 外面各处,西厂的斥候,死在各处。 如此大规模的死伤案件,自然引起官府的注意。 很快,府尹也派人过来了,并且找到了东厂。 闫海容也是个愣头青,敢跟东厂硬刚。 东厂也不惯着他,何光直接指着他的鼻子骂:“你算个什么东西,敢质问我?” 闫海容也是个小暴脾气:“每具尸体,都指向你们东厂,难道你们东厂就不给个交代吗?难道非得我上书朝廷,参你们一本残杀同僚吗?” 实际上他知道,每具尸体都指向东厂,这有些太过了,做作的痕迹太过明显,但他就是看不惯东厂这么嚣张的态度。 何光气的一巴掌拍断太师椅的扶手:“随你怎么说,但你敢乱说,我东厂可不是吃素的!” 两人不欢而散,闫海容自然不敢与东厂真的结梁子,便在告示上说,都是可恶的反贼干的。 几日后,沈黎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苗欢心端着热粥,吹着气,轻柔的送到他嘴边。 “夫人接回来了没有?” “姐姐说了,在路上呢。” 苗欢心乖巧的吹走热气:“来,少爷,再吃一口。” 沈黎舒服的靠在软塌上,张大嘴巴。 这日子,过的当真舒服。 萧林焕被天道宗的人接走了,他们自然不会让人放在沈黎身边,毕竟,他们还要对萧林焕进行“入职培训”呢。 就是不知道萧林焕心智坚定不坚定了。 沈黎那晚带过去的三把火枪,两把用掉,最后一把还没来得及用,便昏迷过去,这一把,也被天道宗的人带回去研究了。 不过沈黎现在做的火枪是最简单版本,就算他们研究出来也没有太大关系。 更何况这里面的配比他们不清楚,随意制作,怕是会有死伤。 他舒服的躺在床上,朝着苗欢心摆摆手:“本少爷累了,你退下吧。” 待苗欢心走后,他又拿出木炭,在纸上写写画画。 通过这次遇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 队友再强,自己也得有保命手段,起码,要制作一把小巧精致的枪出来,放在身上以防万一。 第123章:一场秋雨一场寒 - 布衣公卿 - 欺生 阳光正好,微风和煦。 天朗气清的日子里,总有人在做些龌龊事情。 天道宗的秘密基地,是贫民窟的一座破院子,比起沈黎当初的院子,好不了多少。 他们自己有大夫,在替萧林焕治疗几日后,只剩下静养了。 如此伤情,换做心智不坚定的人,早已吓破了胆子,再也无力回天了。 可萧林焕始终一言不发,默默忍受。 他知道天道宗的存在,从他第一天逃亡开始,包括入诏狱、流放过程中,都有天道宗的人前来问话。 若是他愿意加入天道宗的话,随时,随地,都可以逃出朝廷的魔爪。 他心中还对朝廷抱有希望,而且将门之家的思想,不允许他堕落到与反贼为伍的地步,即便他身死,也不可入了反贼队伍,父亲好不容易打下忠良的名声,不能毁在他的手里。 刘肆劝了几日,始终劝不动他。 今日,宗门内长老来了,这小子,应该会屈服了吧? 刘肆背着手,在他手中,仍然是一把折扇,他淡淡的看向天空。 沈黎与反贼为伍,这一把柄,天道宗能吃死他,他进天道宗也是迟早的事情,萧林焕的人现在在他们手中,有了长老洗脑,也迟早背叛朝廷。 真好,一下子新添两员大将。 他倒不是为天道宗而欣喜,而是为小奴儿。 他是小奴儿的手下,他做的事,自是小奴儿的功劳。 女神受到嘉奖,他心里也开心,说不定某天女神感激自己,能让自己一亲芳泽。 他默默盘算着,嘴角渐渐扬起,自己加入天道宗,不就是这点图谋吗? 午后,天气渐变,微风渐起,外面的落叶被卷的到处都是,本来就有些荒凉的贫民窟,在落叶的席卷下,更添一股苍凉。 他正打算找沈黎谈谈心,沈黎是个聪明人,自然晓得其中厉害。 想将此人拉下水,洗脑并不够,他是商人,看重利益,若是天道宗给出相应条件,他自然会答应。 天下有很多聪明人,沈黎只是其中一个。 之所以他与众不同,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八股文的荼毒。 八股,是一个牢笼,世间大多数的聪明人,想要做官,就必须考取功名,入了八股,思想便被囚禁,满脑子都是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思想。 沈黎不一样,有才,有想法,他似乎是看透了八股,想做官,便另辟蹊径。 买。 一场秋雨一场寒,淅淅沥沥的秋雨,伴随阵阵冬雷,就这么落了下来。 南方大多种植水稻,这个时间,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了,这雨,爱怎么下便怎么下,不会对民生造成极大影响。 就连府衙闫大人也是这么想的。 不过,这秋雨一下,当真冷了许多。 摔断腿的沈黎,坐在轮椅上,看着屋檐上如珠帘一般的水滴,轻叹一声:“冬季来的这么早,怕是今年要冻死人了。” 现在的天气,还不算十分冷,外面加个小坎肩便可御寒,但这才八月初,桂花遍地开的时节,天气就开始骤然变冷,着实有些反常。 苗欢心拿来薄被,搭在他的双腿上,轻柔的替他掖好:“少爷,大夫说了,您这腿摔断后,要静养两个月,人家都说了,伤筋动骨一百天,您切莫着急。” “我着什么急,每日有人伺候着,并无大碍。” 他笑着摇头道:“我双腿断掉的事情,府衙那里知道了吗?” “阿姊昨晚特意找人去府衙门口散布消息了,应该都知道了。” 苗欢心有些不解:“少爷,为什么非要官府知道您腿断掉的事情?” “你还小,有些事情,你不明白。” 沈黎叹口气。 这个时代,是农业的温床,却是商业的坟墓。 若是府尹大人知道自己现在赚钱的数量,怕是对自己有所忌惮了。 一天近二十万两银子的收入,着实有些恐怖了。 论现代购买力,一天可是四千万的收入。 这钱,若不花出去,迟早对大渝是个祸害。 天下之财,尽数揽入他的怀中,市面见不到现银,官府必须重新印钱倒入市场,才能保证平衡。 届时沈黎手中的钱,再流入市场,会造成极其严重的通货膨胀。 户部的人不是傻子,能做到府尹的人,也不是傻子。 赚钱太多,到时候就会想办法弄自己。 “你姐呢。” “在收拾房间呢,今日突然有雨,她的房间有些地方漏水。” “我沈府还有漏水的地方?让刘齐去修。” 沈黎捻着手指,看向远处:“待会让她过来,还有,让刘齐备车。” “是。” 之所以最近能赚到这么多钱,是詹良才将肥皂与雪花糖往外预支了一下。 那些商人来拿货,现在不给现货了,他谎称生意太过火爆,便将交货期往后延迟半个月。 商人们拿了货,在外地出售,效果异常的好,不到一日,上万块肥皂便被人横扫一空,便匆忙回到金陵城内进货。 于是,詹良才手中,每日以近二十万两银子的订单往后延迟,几乎每日都能收到这么多的钱。 加上味极妙酒楼的开张,每日几乎有二十五万两银子的现银进账,现在沈黎家后院书房内,银票比书多,已经有了近两百万两银子。 说起来,覆灭西厂在金陵分部,他可是一毛钱好处没捞着,还断了腿,当真有些憋屈。 救萧林焕的功劳,怕是已经被天道宗的人尽数给拿走,西厂这些年在金陵敲诈的钱,起码也有几十万两,也被天道宗的人拿走,充当活动经费。 关键是枪,也被天道宗的人拿走。 这一次,天道宗血赚,而沈黎血亏。 嗯,或许可以找一下东厂举报,大家一起来一波打击反贼计划。 没捞到好处,便是吃了大亏,这是沈黎的想法。 很快,苗欢盈便撑着油纸伞,出现在厢房门口。 经历这一切,平日里有些不苟言笑的她,似是对沈黎也亲热了许多。 她将伞挂在屋檐下,笑着问道:“少爷找我何事?” “问你一下咱们有多少钱,我想做官了。” “那我可得好好数数。” 第124章:朝廷手段 - 布衣公卿 - 欺生 “唔,少爷,还有两百一十四万两银子。” “还差一百万两。” 沈黎点点头,这速度,着实有些恐怖了。 其实,也算不得多恐怖。 这里面的钱,大多是詹良才提供的。 肥皂的订单,若是按如今的产能,需要做一年以后才能做完。 相当于沈黎将一年以后的钱,拿过来用。 不过也不用担心,这些钱,迟早会赚回来。 “我准备买个伯爵做做。” 苗欢盈现在算得上自己人,跟她说一些也无妨。 而且父亲曾是公爵,她应该知道一些关于做官的事情。 俗话说,将门虎女,这句话用来苗欢盈身上,再合适不过。 据她所说,当年父亲搬进公爵府后,下人们多有贪污,管家账房都有一些贪污情况,父亲又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弄钱,每月只有固定的俸禄,若是打理不好的话,还得找外人借钱。 母亲是个弱女子,两个哥哥都是粗人,她那时年幼,正好对这些感兴趣,一来二去,时间长了之后,府中财务都由她打理。 所以她在沈家,也能如此得心应手。 苗欢盈沉吟片刻,点头赞同道:“少爷是该弄个官家身份了。” “有了官家身份,各地路引便方便拿,我们的香皂,竹叶青,雪花糖等物,都可以卖往外地,而且人家听说我们是伯爵府的,生意上也会便宜行事。” “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不想一辈子待在金陵。” 沈黎挪动轮椅轮子,苗欢盈见状,过来帮他推动轮椅。 “金陵是个好地方,但世界这么大,若是不能多出去转转,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与死去有何区别?” 他微笑的看着苗欢盈:“你不想到处看看吗?看看大渝的江山,看看良辰美景,去海边看海天一线,去大漠体会长河落日圆?” “我?” 苗欢盈苦笑摇头:“我是个反贼,还是不要乱走好了。” “十八年河东,十八年河西,反贼,只是现在这个朝廷给你的定义,没有哪个王朝,可以千年一成不变的。” “那,到时候再看吧。” 她显然不想在反贼这一话题上多做讨论,这是她的伤疤:“伯爵,是陛下在康历三年开始卖的官职,也是最大的官职。” “朝廷正规的伯爵,编制三百私军,起码有两县之地作为封地,有的大一些,可得一城,不过,买的伯爵位,遭到严重阉割。” 对于朝廷的官职,苗欢盈还是知道一些的,毕竟公爵府每日要接待的各种大官,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是私军,买的伯爵,最多可以拥有编制五十私军,再就是封地,若是朝廷发善心,便可得到一县之地作为封地。” 沈黎眼前一亮:“还有封地?” “大部分是没有的,就算是有,怕是也没命拿……” 苗欢盈看向窗台,用纤细的手掌接过几滴细雨:“那些封地,大多是穷山恶水的地方,要么就是极其贫苦的县城,或者是官府没法管的三不管地带。” “穷山恶水,出刁民,即使是当地的县衙,他们也不放在眼里,甚至县老爷惹怒他们,第二天县老爷的脑袋就挂在城墙上,极其贫苦的县城,更是如此,百姓连口饱饭都吃不好,自然容易发生暴乱与邪教,甚至发生谋反事情,若是封地出现谋反,那伯爵也得同罪,株连九族,至于三不管地带,多是江湖恶人聚集地,每日城中打架斗殴层出不穷,更别说能养育人了。” 沈黎哑然,封地原来封这么个玩意儿。 “更有甚者,路上大量山贼,还没等伯爵大人到县衙,便横尸路上,客死他乡。” 苗欢盈擦干手掌,走到一旁的小红炉上,将一叠茶叶倒入水壶中,再倒入清水,放在炉子上煮了起来。 “少爷,这封地,最好不要,这是朝廷抑制伯爵过多的手段,若是大家都买伯爵,都有封地,岂不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真够阴的。” 沈黎摇摇头:“先买下再说吧,少爷我命大,不惧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大不了到时候多带点人,剿匪做官两不误。” “千万不要这么想,少爷,山中匪患,大多都是需要大军围剿的,几百人的山寨,多是易守难攻的陡峭之处,根本无从下手,当年中原一带闹匪患,爹爹带兵清缴,三万大军围剿两百人的山寨,打了大半年,损伤惨重,若不是从内部瓦解那些山贼,怕也是无功而返,山贼所据之地,比起高耸城墙,更难攻打。” 苗欢盈真怕他头脑一热,到时候真的跑去打山贼。 别说沈黎有三百万两银子,即便是有三十万大军,面对有些地方的山匪,也根本无济于事。 放火烧山自然是个办法,可方圆几百里的百姓,多是靠山吃山,烧了山,自然会引起极大民怨。 总归来说,即便是买的伯爵位,也很难持续下去,而且后期还会有人不断找茬,要想坐下去,每隔几年,还得继续交钱。 这是朝廷薅羊毛的一个手段。 只是,这薅的有些太用力了,每年有多少商人死在这个伯爵位置上。 可沈黎,现在只有这个途径可以做官。 他不是个官迷,但在这个等级制度极其森严的古代,若是没有官职在身,很多事情是无法做的,包括穿衣,都得谨慎。 “嗯,那我先去府衙,报上去,这官,无论多难,我都要当一下,我要的,只是畅行大渝的身份。” “我明白少爷的想法,那种带兵剿匪的事情,少爷切记要慎重,而且若是有封地的话,少爷一定要拒绝,虽然看起来是个香饽饽,但却是要命的东西。” 沈黎点点头,却并未将这些话放在心里。 有封地,不要白不要。 至于山贼,老子有火药,解决不了山贼,那我就将山给炸了! 山贼没了山,可就剩下了贼了。 刘齐殷勤的将他抬上马车,浩浩荡荡的朝着府尹府邸走去。 如今天气微凉,又有些小雨,很多人担心寒气入体,得了肺病,所以家中多备小红炉祛除屋内湿气,府衙的闫海容坐在炉子前,静静的看着近日金陵城各个县衙送上来的邸报。 “大人,沈黎来了。” 一旁的师爷小声提醒道:“坐着轮椅来的。” “轮椅?” 闫海容眼中有些讶异,但一闪即逝:“去,请他进来。” 第125章:定下伯爵位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老板,别来无恙啊。” 等刘齐推着沈黎进门后,闫海容已经煮好茶,静等他的到来。 沈黎苦笑一声,看向自己的双腿:“闫大人,您看我这个样子,算是无恙么?” “怎么搞的?” “前几日,从自家房梁上掉下来了。” 事情的经过,自然不能提起西厂,要是闫海容知道是他搞得西厂,怕是当场将他绑起来送去请功了。 也怪西厂平日太过跋扈。 但凡西厂在处理事情时,无论械斗还是什么情况,只要有人问起,回复的只有一句话。 滚。 久而久之,金陵城内的巡逻队,见到西厂的事情,便绕道而行,何况那天晚上还是在贫民窟。 沈黎随口说了个慌,将此事圆过去:“前两日家中下人不在,这不是天气转凉,屋顶的冰桶要拿下来,我便自己上去拿,结果没站稳,就搞成这个样子了。” “唔,这样。” 闫海容细细盘算一下,总觉得不太对劲,前几日,正是西厂遇难的日子,世上有这么巧的事? 他不动声色,继续道:“那可真是太不走运了,不过,你今日过来,找我所为何事?不会又是买地吧?” “那倒不是。” 沈黎摇头笑道:“我啊,买其他的。” “说说看?” 闫海容轻捋胡须,端起茶杯轻呷一口:“你我这一段时间以来,你为官府也提供了不少税收,若是我能帮得上你,尽管开口。” 现在的沈黎,对于官府,可不就是个香饽饽。 每日官府都能从他这里弄来一万多两银子的税收,这也太舒服了。 “我想买官。” 沈黎端起茶杯,正色道:“伯爵。” 噗…… 闫海容一口茶水喷出来,手忙脚乱的擦拭:“见笑了。” “不过,你买官,做什么?” “人嘛,总有个做官的念想,这一辈子做个卑贱的商人,受尽人们白眼,倒也无趣。” 沈黎一身白衣,一尘不染,加上他脸色有些惨白,倒有些儒雅之风。 “做官,做官。” 闫海容轻叹一声:“做官难啊。” “无妨,我买的官,也不用如你这般,对一府负责。” 他轻笑道:“如何?卖不得?” “这哪里的话?朝廷大开做官之门,你买,朝廷自会卖的,只是,此事我得上书,需要朝廷派人过来,验明正身,待你交过钱后,一应文书以及封地自然会下来。” “还有封地?” “三百万两银子,只买个空头官衔,未免太过昂贵了吧?” 闫海容微微一笑:“即使朝廷不想赐你封地,我也当为你争取一番,你对我啊,实在太重要了。” 实际上,他已经有了打算。 金陵城周围,依山傍水,一十八个县衙,总有县衙十分偏僻。 这些县衙,虽然在编制以内,但每年太过贫困,又常年受到山贼袭扰,极难管制。 沈黎能拿三百万两银子买官,自是说明他很有钱。 有钱正好啊,扶贫。 出钱剿匪。 自己还能省下不少心来,不用替朝廷拨款赈灾。 一举两得。 他说的言辞恳切,若是沈黎不知道的话,还以为这家伙对自己多么多么好。 但在苗欢盈提前解释过后,他也不觉得奇怪了。 封地,怕是金陵城附近最为贫困之地,自己这个大冤种,正好去替他扶贫了。 不过,他不介意。 他手里有真正的利器,又有赚钱神器,再贫困的地方,他也有信心将其搞起来。 “那就多谢闫大人了。” 闫海容一边喝茶,一边摆手,随后,他忽然目光深邃的看向沈黎,石破天惊的问出一句话。 “萧林焕,你可认识?” 随口而来的一句话,即使沈黎心智高于常人,也有些愣住,几个呼吸才缓缓摇头,郑重道:“不认识。” “那便好。” 闫海容的脸上再次布满笑容:“如此,你便回去等消息吧,约莫十日,朝廷便会派专使前来,为你授封,做官文书,印玺,以及陛下亲手所书的牌匾,都会一应俱全。” 实际上,若是没有封地,这陛下书写的牌匾,是最贵重的。 不过,几个字就价值三百万两银子,这价格,实在太贵了。 沈黎装作一脸感激:“那就多谢闫大人操劳了。” “不妨事。” 闫海容亲密的扶住他的轮椅:“来,我送你出去。” 一老一少,各自心怀鬼胎。 果然,能坐上府尹位置的,没有一个善茬。 沈黎默默盘算,等老子将贫困县搞成大渝第一县出来,我看你们还要怎么弄我? 而闫海容在送走他之后,叫来师爷。 “遣几个好手,去沈家探查一番,切莫走漏消息,惊动了东厂。” 师爷捋着山羊胡子:“老爷,此事交给东厂,不是更好吗?” 毕竟,东厂才是专业的探子。 闫海容倒不这么想。 沈黎各方面的产业,每年能为他提供不少赋税。 他能短时间发展成这样,除了他的东西,应该还有其他人帮助。 此人,屁股应该不干净。 若是能抓住他的小辫子最好不过,先引而不发,待他这个府尹升职之后,下任府尹上任一段时间,便引爆这个定时炸弹,到时候,自己的能力,更加彰显出来。 而且还可以顺带搞一下下任府尹。 若是沈黎知道,鼻子都气歪了,这老货,老子就是凭本事打的天下,凭什么说我屁股不干净? 他背着手,对师爷道:“去吧,按我说的做便是,不必惊动东厂。” “是。” 师爷匆匆出门。 而沈黎回去之后,坐在家中继续埋头弄自己的小手枪。 十日,便可拿到伯爵上任文书,这个办事效率,太高了。 果然,有钱还是好办事啊。 那么十日后,上任文书一出来,他就可以挑时间去封地,若是路上山匪众多,没有个依仗,怎么能行? 不仅要造小手枪,还得多做一些炸弹出来。 那些穷凶极恶之人,收服的办法,就是比他们还要恶。 他画了几十遍图纸,才做出简易版的小手枪。 左轮。 将扳机与撞针连起来,扣动扳机,撞针撞在火石上,擦出火花,点燃提前压缩过的火药上,火药喷射,弹出碎瓷片。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中间装火药的轮子部分,是个难题。 因为轮子与枪身间有缝隙,火药不能完全发挥出作用,而且还可能导致炸膛。 他再次陷入纠结中。 第126章:一家团聚 - 布衣公卿 - 欺生 秋雨淅淅沥沥下了三四天,外面的树枝都颓丧的耷拉着脑袋,死气沉沉。 街面上还是有小贩穿着蓑衣戴着兜里,辛勤的卖菜。 沈黎正在摆弄组装好的左轮,一旁的苗欢心在身后给小红炉添加火炭。 而詹良才到了之后,细心的她便在炉子上煮了一壶茶, “少爷,最近天潮,肥皂的产量,不太乐观。” 詹良才将雨伞挂在屋檐下,抖落身上的雨水,看样子他走了很久的路,黑色硬底靴子边缘,已经有湿透的痕迹。 “欢心啊,去,找一双软和一些的布鞋,给詹掌柜换上。” “哦。” 沈黎并没有第一时间询问生意的事情,反倒是关心他的身体,让詹良才很是感动,这是他在苏记从未感受到的温暖。 他连忙低头拱手:“多谢少爷。” “无妨。” 沈黎一边摆弄左轮,一边笑着问道:“天潮生意不好,那是老天爷作孽,你怕什么。” “库房一直很潮湿,倒模下来的肥皂,受了潮,很容易融化。” “那你在库房内架上炉子,烘烤几日看看,另外,让人在屋顶上加厚,尽量别让库房淋雨便好。” 木头所做的库房,下雨天潮湿是很正常的,除非有水泥等物。 这个时代,建筑大多是红砖黑瓦。 红砖,一直延续到至今,农村里仍可以看到有些房子使用红砖,它用黏土烧制而成,具有很强的稳固性,另外,它中间有少许气泡,可以吸收空气中的水分。 之所以被淘汰,不是它不够好,而是大量的地产行业兴起,若全部用红砖,那么对于黏土的消耗十分巨大。 黏土消耗太大,便会导致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 当初建库房比较着急,就没想到控制湿气这一点,现在下雨了,空气湿润,肥皂很难阴干,太正常。 詹良才只能叹口气:“那也只能这么做了。” “对了,肥皂和雪花糖,暂时不要扩张库房,我打算去其他地方发展,金陵的生意,暂时就这样,你有时间,便去味极妙酒楼看一下,学学怎么经营。”做好了,但一直没有机会试验。 他让银匠,用铁制作了一些食指粗细的小铁管,每根铁管只有五厘米长度。 小铁管一头封闭,封闭口的中间有一个小小的洞口,刚好可以通过引线。 这就相当于子·弹了。 铁管内压实的火药,被引线拉到火石旁边,扣动扳机,产生火花,引燃引线后,火药喷发,喷动前方的碎瓷片等物。 一枪之后,转动左轮,再次塞入碎瓷片,再来一枪。 虽然速度比不上现代的左轮,但也极大的降低了装填火药的时间。 他的心思在左轮上,但詹良才听了他的话后,浑身都在颤抖。 “您的意思是,金陵产业,交给我打理?” “你不愿意么?” 沈黎似笑非笑的反问一句:“怎么,真觉得我当初在给你画大饼?” “我……我……” 詹良才激动的说不出话来,一时间老泪纵横,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少爷如此信任,我詹良才愿入沈家奴籍,从今以后,为少爷做牛做马!” 这么大的产业,他也想付出一些让沈黎信任,入沈家奴籍是最好的选择,当然,只签订他这一代的奴籍,后世不用。 沈黎点点头:“这事情,你与欢盈说一下吧,她会带你去,我现在行动不便。” “欢盈,不,苗姑娘,现在是女主人了?” 詹良才试探的问道:“那可太好了。” “你一把年纪,怎么还喜欢八卦?没你想的那回事,赶紧回去。” “哎。” 他笑眯眯的起身,顺带倒了一杯茶暖暖身子:“少爷那老奴就先走了。” “你倒是入戏挺快。” 沈黎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对了,你的月例,从二百两,调到两千两银子,去跟账房说一下。” 詹良才喜极而泣,两千两银子,可是四十万啊! 看着他逐渐走远的背影,沈黎深吸一口气。 但愿,你别让我失望。 苏记没了,那他回去效忠之心,也应该没了吧。 抛开别的,此人在金陵,算是比较好的掌柜,能力也是比较强的。 他不是喜欢剥削人的老板,手底下的人好好做事,他自然肯大力奖赏。 他缓缓举起左轮,对着窗户,轻声道:“欢心,捂住耳朵。” 随后…… 砰!!! 窗棂儿上的纸,四分五裂,无数细小的瓷片钉在上好的木头上。 苗欢心自是见过这种情况,倒也没吓到,她好奇的看向沈黎手中的左轮:“少爷,这东西,当真是一大杀器。” “夫人和妞妞什么时候回来?” “嗯,应该就是今天吧。” “去吧,弄些好酒好菜,替她们接风洗尘,这么些日子的旅途,怕是都吃干粮过日子了,妞妞年纪那么小,身体也受不了。” “好。” 苗欢心连忙打开雨伞,往后厨走去。 夫人待她可是极好的,近日夫人不在,她伺候少爷衣食住行,还帮少爷洗澡,总有些不自在。 害羞自然有一些,更多的是她心里,泛起小三上位的罪恶感。 越想越像,越像越想。 她心里无比矛盾。 幸好,夫人回来了。 …… 妞妞回来后,就扒在沈黎轮椅上不下来,死死的缠住他,沈黎走到哪里,她都跟着,甚至主动请缨,充当爹爹的轮椅司机。 只是,小孩子掌控轮椅的力道,总没有那么好,在沈黎如厕时,险些将他推进粪坑里。 一家人饱餐一顿,午后,一家三口坐在屋子内看外面淅沥的小雨。 林晴有种劫后余生的欣喜,想抱着沈黎,可孩子在这,又有些不好意思。 沈黎笑着看向她:“我都说过,没什么事,你看你还害怕什么。” 林晴自然害怕,好不容易等到的好日子,丈夫走了守活寡,任何女人都受不了。 说着说着,她又嘤嘤哭了起来。 “娘亲羞羞,还哭鼻子。” 妞妞做个鬼脸:“一路上都在哭鼻子,爹爹都说了,让我们出去玩。” 林晴恼羞成怒,抬起巴掌作势要打,妞妞连忙钻入沈黎怀中。 日子,一天天过去。 沈黎也终于等到他人生中第一个重要时刻。 封伯爵。 第127章:封号定安 - 布衣公卿 - 欺生 在金陵府衙交过钱后,使臣大人带着传旨太监,一路缓缓走来。 路上,敲锣打鼓,鞭炮齐鸣,向整个金陵宣布,金陵有人封伯爵了。 好事的人匆匆出来围观,路过沈家老宅时,贫民窟的人都不可置信的交头接耳。 “那泼皮?封了伯爵了?” “我的天啊。” “这可真是老沈家的祖坟冒了青烟了。” “冒青烟能封爵?我看怕是着了啊,这老沈头在下面可没少使力气啊。” “看看人家,泼皮都能做个伯爵,当真是光宗耀祖啊!” …… …… …… 那些平日里理都不理沈黎一眼的街坊邻居,看到此等情况后,纷纷感叹。 果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啊。 人们又开始想要巴结,一路跟着圣旨,四处宣扬。 去伯爵大人府上讨要红包啊! 而沈家,沈黎一早被林晴弄起来,换了一身青色长袍,用自制熨斗烫的一丝不苟,他的里里外外,还都被林晴喷了香薰,整个人温文儒雅。 沈黎偶尔闻一下身上散发的胭脂香味,不由得苦笑摇头,真是骚气冲天。 很快,锣鼓声越来越近,宣旨太监举着贴金轴制圣旨,周围所有人跪拜下去。 自然,这其中,没有苗家姐妹。 沈黎坐在轮椅上不方便,也免了跪拜。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金陵杨柳巷沈家沈黎,才貌双全,聪慧机敏,胆识过人,忠君报国,深得陛下喜爱,特晋封为三品伯爵,赐号定安,特此陛下手书镀金门匾一副,封地仙平县,望尔不负君恩,钦此!!! 跪地众人齐声谢恩。 沈黎一边谢恩,一边暗骂。 尼玛,真抠啊。 什么镀金门匾,若不是他提前看了,真的就被糊弄过去了。 就一张巨大的宣纸,上面写着“定安伯爵府”,下面一拍小字,康历十三年,八月十二,特赐。 然后就是陛下的玉玺。 镀金还是镀银,你自己慢慢镀去吧。 三百万两银子,买了个这玩意而儿,尼玛血亏。 但圣旨还是要接的,传旨太监将圣旨送到沈黎手中时,他以微不可查的速度,从阔袖中拿出十张银票,塞入小太监的阔袖中。 “辛苦公公传旨。” 那太监在宫中传旨多年,自是有了经验。 银票多厚,他摸一下就知道多少钱。 知道沈黎给了一千两银票后,他笑眯眯的说道:“定安伯大人,这是您的官服还有印玺以及上任文书,切莫丢失,至于您的宅邸,须按朝廷制度建立,切莫逾矩。” “多谢公公。” 摸着淡蓝色的丝质官袍,沈黎五味杂陈,终于,自己也能穿上丝质衣物了。 而且以后自己可以上街骑马,并且可以带刀出门。 这便是有权的好处啊。 “公公和使臣大人,中午留在寒舍,小酌几杯再走,如何?” “不了,我等还得回京复命,至于喝酒,山高水长,后会自然有期。” 使臣大人微微拱手。 按道理,现在沈黎是三品大员,使臣该给他行礼的。 只是,这使臣行礼,总有些那么不情愿。 因为他这官,没有实权,只是买来的。 等事情落幕,周围百姓纷纷叫好,一个个叫唤着给红包,沾喜气,小了他们还不干! 沈黎笑骂道:“红包没有,银子就有,至于大不大,看看你们头上的包大不大就得了!” 说完,刘齐喜气洋洋的带着安大全提着箩筐出来。 人们眼睛都直了,一箩筐的银子!!! 很快,他们就傻眼了。 那里面的银子,各个都有鸡蛋大,猛地扔出去,若是接不住掉在脑袋上,瞬间一个大包。 林晴推着沈黎的轮椅:“你这都什么恶趣味。” 沈黎呵呵笑着,撒银票,也没有三两五两的银票,只能撒现银了,谁的头铁,谁就多抢一些。 远处,钱一坨看着人们疯狂抢着银子,五味杂陈。 同为往日泼皮,沈黎才半年不到,便封了爵,而他,还是个工程队长。 他倒不是嫉妒,而是恨自己没那么多的才能。 他苦笑摇头,或者,人在这世上,各有各的位置吧。 沈家后院,沈黎随手将圣旨交给等待中的苗欢盈。 苗欢盈抚摸着圣旨材质,五味杂陈。 “这圣旨,也是等级森严,一品为玉轴,二品为黑犀牛角轴,三品便是这贴金轴,四五品,是那黑牛角轴。” 沈黎笑道:“当年你家中,怕是有几箩筐的圣旨吧。” “是啊。” 她抚摸着圣旨上光滑的蚕丝材质,这是上好的绫锦织品,卷轴卷起,上面有祥云瑞鹤,金龙翻飞。 仅仅一副圣旨材质,便能卖到百两银子不止。 “少爷,不是说过了吗?万万不可要封地。” 随后她想起圣旨上的内容,长叹一声:“陛下这是打算让您死啊。” “苗姑娘,这是为何?” 林晴刚还处于惊喜中,突然被浇了一盆凉水,也有些受不了:“陛下封地,不是好事吗?怎么又让人死了呢?” 说着,苗欢盈便又重复了一遍陛下的套路。 那封地,必定是山高水穷之处,甚至连车都进不去。 而且伯爵封地,大多数要考核。 百姓暴乱的太多,伯爵也要负责人,若是出现一个大的谋反组织,那封地的负责人,一家都得死。 林晴听完,吓的小脸煞白。 沈黎却无所谓的笑道:“你看你,吓她做什么?我既然敢要,便有信心玩下去,我再笨,也不会拿自己一家老小的性命开玩笑。” 苗欢盈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沈黎的眼神打断。 你泼冷水可以,但不要在我媳妇面前说,免得吓到她。 “欢盈会尽全力辅佐少爷。” 她最终无奈的叹息一声,走出后院。 待她走后,林晴还是有些不放心的问道:“你真的有信心拿下封地,治住那些刁民?” 她大眼睛里满是狐疑,她可是见过刁民的。 因为曾经的沈黎,就是刁民。 “嗯,放心吧,到时候那里稳定下来,我便建造一座城堡,咱们一家人住进去,一胎一百零八个!” “去你的,你当我是猪妈妈啊?” …… 第128章:仙平县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切事情,尘埃落定。 天色也难得放晴起来,八月的热度,又回暖了起来。 一道暖阳,静静的漂浮在天空中,俯瞰世人。 沈府门前,散落一地的鞭炮碎屑,到处都是装饰的绸缎。 当然,陛下给的门匾,还没来得及找人拓印雕刻。 天气放晴,吕先生又来问戏,之后该如何排练。 沈黎也毫不吝啬,尽数告知与他。 午后,刘肆思来想去,还是过来见他一面。 “恭喜你啊,定安伯大人,十九岁的定安伯,大渝开国头一份,世袭除外。” 刘肆笑着拱手道:“扩充私军需要帮忙吗,或许我可以帮你。” “得了,你们天道宗,擅长安插内奸,怕是五十人,有四十九人是内奸。” 沈黎苦笑摇头,随后问起萧林焕的情况,毕竟这么久了,萧林焕始终没有消息。 苗欢盈还能抑制思念,不好多问,反倒是欢心那丫头,三天两头过来询问。 “萧林焕呢。” “他啊,已经是我们天道宗的一员了。” 刘肆很是得意的说道:“长老出马,自然能将他收入麾下。” 实际上,萧林焕始终不愿意多说话,将门世家,自是有自己的骄傲,就算杀了他,也不会与这些反贼为伍。 天道宗的长老已经有些动怒,想要放弃他了。 对于天道宗来说,这世上有两种人,一种是自己人,另外一种是敌人。 收服不了的人,还暴露了自己身份,迟早会是个祸害,不如弄死。 至于沈黎,虽然朝廷没有定义,但他已经是反贼了,入不入天道宗,是迟早的事情。 而且此人思想没被禁锢,也没感受过所谓的天恩,更没有所谓世家荣耀加身,他没有任何负担。 就如沈黎所想,皇帝老儿要是搞我,分分钟反了他丫的。 沈黎看向刘肆,显然已经看穿了他,萧林焕他了解,天道宗很难说动他。 他知道洗脑,若是单纯的洗脑,他们自然能将萧林焕拉入麾下,可那只是个行尸走肉的废物,谋反,迟早会回到战场,而战场上瞬息万变,若是一个行尸走肉的人来指挥战争,那根本就是自寻死路。 他们要忠心的萧林焕,更要一个有统军才能的萧林焕。 “兄弟啊,玩这种文字游戏,没意思。” 他轻笑一声,看向窗台上停留的鸟儿:“想让鸟儿认你为主,最好还是从小培养,这种心思在外的鸟儿,笼子是关不住的。” 刘肆无奈苦笑:“也难怪圣女将你看的那么重。” “姜奴吗?” “是啊,我的夫人。” “蛋扯大了,会拉着裆的。” 沈黎推着轮椅,来到桌前,倒了两杯茶:“喝茶。” “要不,你加入天道宗吧,只要你加入我们,我与你的杀父之仇,一笔勾销。” 刘肆兴致勃勃道:“你看你,收养着反贼,自己也迟早是反贼,只要我们一泄露消息,东厂的人立马会上门,到时候你不反也得反了。” “我呢,过一天,讲一天,东窗事发之前,我没想法加入你们,我呢,安安心心做自己的三品小伯爵,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大家相安无事。” 沈黎把玩着手中茶杯,的确,有小辫子放在天道宗手里,貌似自己安全一些。 若是自己如萧林焕那般耿直,一听天道宗,立马跳脚,怕是也活不过今日。 现在天道宗的人,起码觉得,自己与他们是一路人,将来自己能为他们所用,便不会对自己一家人造成伤害,甚至偶尔还会出面护着自己。 就是这样吊着他们的胃口,过一天是一天,到时候自己弄五十私军,每人配备一把左轮,就是三百人的军队,灭杀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难道你不想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度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皇帝你做的,我也做的,百姓一荣共荣,一辱共辱,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什么尊卑有别,凭什么百姓不能穿丝绸,凭什么那些大官可以随意决定一个平民的生死?凭什么他们吃着上等食物?而普通百姓连都饱饭都吃不上?甚至有的贫民还要吃糠咽菜!凭什么?” 刘肆忽然义愤填膺的握起拳头,慷慨激昂的演讲。 人人平等,本来就不是一件现实的事情。 这是梦,实现不了的梦。 只要有人,便会有制度,只要有人,就会有高贵和低贱之分,不管任何时代,也不管任何地方。 自由的代价,便是人们对人命的亵渎。 沈黎听着他一通传销式的演讲,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额头,他指着桌上的圣旨:“呃……你骂的那些大官中,好像就包括我。” …… 刘肆沉默。 太尴尬了。 这段对贫民百姓的演讲,他自然而然的冒出来,却没想到,沈黎已经封了伯爵,已经彻底从那个吃糠咽菜的贫民中,脱离出来。 他现在算是上等人了。 他对沈黎,宛若狗咬刺猬,根本无从下口。 沈黎爱什么?爱钱?他不缺钱啊,甚至天道宗在金陵分部,还没有他有钱。 爱女人?他貌似也没疯狂找过女人。 爱权? 人家刚刚授封伯爵,也不太需要了。 当真是油盐不进。 好在,他是反贼。 刘肆也不抱希望了,反正此人有小辫子在自己手中,不愁他不就范。 两人默默喝茶,对刚刚事情绝口不提。 “仙平县,你了解吗?” “不太了解。” “我这两日查了一下资料,怕是你此去,凶多吉少。” 刘肆放下茶杯:“仙平县,人口约莫一千余人。” “这么少?” “以前的编制,大概有一万人,只是后来饿死了不少,现在那里面的百姓,易子而食,惨不忍睹。” 他打开折扇:“金陵官府看在眼中,但无法救治,因为从金陵到仙平,有绵延百里的山路,山势陡峭,林间只有一条小路供马车通行,而且山上山贼众多,约莫近三千余人,分为三个山寨,统治这近百里的山脉。官府一旦运粮进去,立马被拦截下来。” “那应该剿匪。” “嗬,你当你是天神下凡吗?且不说山路难行,大军极难进入,就说那金陵府尹,他敢贸然派兵吗?首先是军费,其次是实力,你就是砍了他的脑袋,他也打不下三家山寨。” 刘肆不屑道:“那仙平县,被山脉围堵,呈一个盆的形状,你怎么救?就算你剿匪,那里面道路不通,雨季又容易突发洪水,农作物根本种不了,到时候那个盆,会要了你的小命!” 第129章:要回萧林焕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若是来泼冷水的,还是赶紧走吧。” 沈黎微微皱眉道:“我要你客观的介绍仙平县的情况,可没让你加入诅咒。” 刘肆摊开手,手中折扇哗啦一声打开:“该说的,本少爷已经说过,俗话说,良言难劝该死的鬼,您呐,早日上路吧,也省了本少爷动手报仇。” “谁是该死的鬼,还不一定呢。” 沈黎倒了杯茶:“本伯爵自有办法,不就是盆地吗?小意思。” “嗬,那你就继续小意思吧。” “萧林焕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他么,油盐不进。” 刘肆终于说了实情:“再这么下去,长老的耐心彻底被消耗完,他的死期也到了。” “他太爱大渝,不适合进入天道宗,我们的目标,是将三国,草原合一,共建平等的一个国度。” “得了。” 沈黎连忙打断他:“不如这样,我现在也缺人,反正他也是反贼,朝廷不会重用他,所以交给我,我帮你调教如何?正好我这家族私军,缺个队长。” “你?”刘肆不屑的摇头:“你自己都带头不愿入天道宗,再加上他,岂不是更难缠了?” “我不愿入天道宗,是不想受人约束,你想,反正我都是反贼了,入不入天道宗,有何区别呢?我自己组建私军,你们天道宗到时候需要我的话,我可以配合你们行事啊。” “真的?” “比真金还真。” 刘肆狐疑的看向沈黎,他总觉得这小子没什么原则。 太圆滑了。 家国思想没有,食君之禄,忠君之事的思想也没有,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细想也没有。 有点像……滚刀肉。 他对这片土地,这个朝廷,一点感情都没有。 若是大渝明日灭国,他甚至还能搞两个小菜喝一杯。 事实上,任何穿越者都有可能如此,这不隶属于任何历史的一个朝代,让沈黎拿什么有归属感? 甚至有人将他祖坟刨了,他都没有太大的……怒火。 这才是刘肆忌惮的。 可沈黎也有爱的。 是他的老婆和女儿。 沈黎又替他倒了杯茶:“如何?” “我有什么好处?” “给你钱?” 刘肆摇头:“算了,不过我有个实验,不太明白,需要你帮忙。” “可以啊,这可是我的拿手好戏。” 沈黎搓着手,前世的他,可是物理化学双学位研究生,一些简单的实验,还是很拿手的。 “哪两种食物混合,会产生砒霜?” 刘肆目光灼灼的看向他:“就是那四个泼皮,你给他们吃了什么,导致他们体内出现砒霜的?” 气氛骤然变的微妙起来。 沈黎忽然摇头:“你在说些什么,我不懂。” “我没必要揭穿你,若是揭穿你,我早就向官府告发你收留反贼了,从那两个女孩进你沈家门的第一天起,我便知道。” 刘肆背着手:“你知道,我们有时候行事,不方便带毒药,需要一些办法,自制毒药。” “那四个泼皮与你有关,又是在你家吃的东西,却死在了添香楼,若不是你捣的鬼,打死我都不信。” “所以,一个配方,换一个队长,很划算。” 沈黎捻着手指,这个配方说出来也无妨,只是值得不值得。 这么好的配方,日后还可以继续阴人,这在大渝,他是独一份。 显然,萧林焕的价值,要比配方价值高一些。 他点点头:“海鲜与维生素C产生反应,生成砒霜。” “维生素C,是何物?” “你所吃的橘子,橙子等物,里面富含维生素C,你远航过,知道在海上,水果极其稀缺,若是人长期不摄入这些微量元素,会导致身体浮肿,严重的会失明。” 刘肆回想一下,是有这么回事,这就是维生素C吗。 他虽然没学过这些微量元素,但深信食物中肯定有他见不到的东西。 “你的意思是,海鲜,与橘子或者橙子同时食用,会在人体内产生砒霜。” “对。” 沈黎微笑道:“如何?” “行,明日午后,城外见人。” 刘肆收起折扇,施施然走出沈府。 他不知道的是,这个办法,是鸡肋。 那日之所以会产生砒霜,完全是四个泼皮从未吃过如此美味,每人吃了几斤虾蟹,若是那些达官贵人,吃的自然少,混合橙子吃下去,顶多就是腹泻一两个时辰,根本不会致死。 总之,还是量的问题。 沈黎搓着食指,微笑着看向外面:“欢心,你哥明日可以回来了。” 苗欢心喜极而泣。 这几日,苗欢盈一直在教詹良才做事。 味极妙三楼已经开张,现在的酒楼,每日火爆程度难以想象,最早的盛源酒楼,生意惨淡无比,多次找苗欢盈商量,能不能将竹叶青分给他们一部分经营。 苗欢盈自然不会答应,她要将这个人情给詹良才,让詹良才处理。 做生意,万不可将人逼到绝路,尤其是食品行业,若是对方狗急跳墙,绝对够味极妙喝一壶的。 詹良才已经答应盛源酒楼,每日为他们提供五十斤的竹叶青。 盛源酒楼再三感谢。 现在沈黎已经打算撤出金陵城,自然不会将重心放在这里。 既然他已经有了封地,将来必定将仙平县打造成大渝第一商业重镇。 谁说百姓一定要种田才能维持生活了?仙平县的百姓,不用种田! 不苟言笑的柳升,自然而然的被沈黎安排成私军的临时队长,让他从金陵城中进行招募有志之士,组建私军,至于每个士兵的工钱,则是开到了天价。 这样选择也多了很多,但很难招到修炼之人。 最后,好不容易才招到一个九品……高手。 这些人,有一部分是退伍下来的士兵,懂得军中操练,也颇有素质。 但另外一半,就有些懒散了。 这群人去打山贼,也不知道能活下来几个。 不过沈黎给的抚恤金也极高,士兵战死,家中老小,每人每月可以领五两银子,一直到他们六十岁以后。 六十岁,基本上都入土了。 每日,沈家前院,喊杀声一片,怎奈院子太小,施展不开。 柳升只跟他们讲了一些注意事项,翌日便拉到城外进行操练。 而沈黎也跟着一同前往,准备给这支小军队,换个主将。 第130章:杀鸡儆猴 - 布衣公卿 - 欺生 五十人的家族私军,都是些歪瓜裂枣。 在城外仅仅操练半个时辰,一个个腰酸背痛,甚至有人开始发生小型暴乱。 柳升是江湖人士,从未管过这些事情,一见暴乱,顿时不知所措的看向沈黎。 沈黎坐在轮椅上,静静的看着他们。 声音不大,但每个人都能听到:“你们,入我沈家私军,服从管理,是你们的天职,你们每人,每月所得薪水,是所有军队中最高的,这就意味着你们要承受的更多,今日暴乱,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远处,逐渐驶来一驾马车。 那应该就是萧林焕,今日将这五十人拉出来,也是为了方便萧林焕操练。 人群中的骚乱渐渐停止,但大家仍是不服气。 沈黎,没杀气。 摊上这么个年轻伯爵,大家各个都以为好日子来了,毕竟沈黎看起来文文弱弱,还坐着轮椅,应该好欺负。 马车越来越近,沈黎也被刘齐推过去迎接。 前方,刘肆拉住缰绳,萧林焕一袭黑袍,从马车后面下来。 看到沈黎,他目光首先落在他的双腿上。 “沈大哥,你这是?” 一旁的刘肆,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随后转身摇着折扇。 很显然,天道宗为了让他感激,便抹掉了沈黎的功劳。 沈黎意味深长的看了刘肆一眼,随后笑着摆手道:“不妨事。” “你怎么样?要不要休息几天再上岗?” “上岗?” “嗯,就是将这帮人,拿给你操练。” “可,我没接触过军中之事。” 萧林焕有些为难道:“我怕,带不好他们。” “这个简单,我教你啊。” 沈黎目光和煦,微笑起来温文儒雅,但露出的白牙,在微弱的阳光下,显得有些森然。 刘肆也好奇的转过身来。 他也懂带兵? 不是资料里面显示,沈黎从未接触过军旅吗?莫不是因为有外人在场,故意说出来装比的? 萧林焕不知道沈黎的底细,当真以为他进过军队,便点头称是。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始终一袭黑袍,脸上蒙着面巾。 “走吧,带你去认识认识他们。” 沈黎招呼着刘齐,在前面走着:“这些人,性子懒散,需要不少耐心教导他们。” 那五十人,刚刚经历一场演练,横七竖八的坐在地上,喘着粗气,看到沈黎来了,也无动于衷,只是对他身后的黑袍萧林焕比较感兴趣。 “有没有老兵?” 沈黎捻着手指,被推到众人面前:“谁能告诉我,见到上官不立正问好,该当何罪?” 人群中,还是有几个懂规矩的,笔直的站在那里。 其中一人回道:“少爷,此等情况,军中处置方法不一,有的当斩,有的加大操练程度。” “那好,所有人,现在听我号令,这几日,我便是你们的主将。” 沈黎目光骤然变冷:“无视上官,每人俯卧撑,两百个!” 所有人皆好奇的看向他,俯卧撑是什么? “你们不会想知道的。” 沈黎忽然咧嘴笑了,招来一人,细细讲解姿势,若是做的不规范,加做十个。 不就是撑地再撑起来嘛。 众人议论纷纷,随后满不在乎的开始做起俯卧撑。 “所有人,每十人分为一个班,每班一个班长,作为班长,薪水涨一倍,但你手下有任何人做的不对,与其同罪。” 双倍工资啊。 所有人眼睛都直了。 沈黎直接随手点了五个人:“你们五个,做班长,有没有问题?” “没有。” 而这五人,都是军旅出身,教导起来要方便很多。 俯卧撑还在继续,有人做了十五个,开始偷奸耍滑,虚报数字,也有的人,动作越发不规范起来,干脆就学着蛆,手不撑了,屁股直接撅起来。 “那几个,隶属哪一班的,每人加罚十个,做不完,不准吃饭,不准睡觉!” 众人见玩真的,顿时噤若寒蝉,动作越发标准起来。 可也有几个不怕事的,干脆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 “你这么厉害,你怎么不做?你知道这他娘的多累吗?老子来你们沈家,是为了赚钱的,不是替你卖命的。” 他吆五喝六的指着沈黎鼻子,随后又看向继续做俯卧撑的众人:“兄弟们,这东家不把我们当人看,我们还是走了吧。” 下面的人,静静的看向沈黎,他们倒向看看,这位年轻的少爷,该如何处理这些泼皮? 沈黎搓着手指,继续看向其中一个老兵:“顶撞上官,动摇军心者,当如何处理?” “当斩。” “嗯,斩了。” 他缓缓挥手。 “凭什么?老子是来赚钱的,你有什么权利杀我?” 那人顿时不干了,叉着腰气冲冲的走过来:“你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还想管老子?老子不干了,结账,这两天陪你们玩,也有几两银子吧,赶紧给老子。” 他越走越近,场中五十人,竟无一人劝架。 萧林焕缓缓握紧拳头,却被沈黎阻止。 “你们这五十人,每个人的名字,都已报了兵部,你们是我沈府的私军,我有权处理你们,说难听一些,你们与家奴,没有区别。” “至于你们这些人,藐视上官军令,再有下次,与他一样。” 那中年汉子不屑道:“与我一样?与我能有什么一样?你个死瘸子,还能起来打我啊?看我不讹死你!” 他越走越近:“给钱!” 砰!!! 一阵枪响,他浑身出现红点,有些碎瓷片透过他的布衣,直接钻入他的心脏,瞬间瓦解了他的性命。 他缓缓的倒在地上。 众人不可思议的看向他手中还在冒烟的物件,心中大骇,这是什么神鬼手段? “与他……一样。” 沈黎收起犹在冒烟的左轮,静静的看着众人:“你们,是我沈家的私人军队,服从,是你们的天职,服从,你们家中有钱,你们也过得舒服,不服从,死。” “现在,继续操练。” 他目光始终平静,宛若一滩清水,毫无涟漪。 那些企图搞事情的人,一来是被枪声震慑住,二来那汉子的尸体还摆在那里,这下,所有人都知道面前这个温文儒雅的定安伯,并不是善茬,一个个的纷纷老实下来,地痞流氓那一套全部收回。 操练了一整个下午,即便是有人累得晕倒,也没人敢叫唤了。 沈黎坐在马车前,刘齐替他支起小桌子,上面摆着一壶清茶。 “坐。” 他笑着看向萧林焕:“如何?” “我有些明白了。” 萧林焕看了看远处正在操练的众人,并未选择坐下。 伯爵大人,应当有自己的尊严。 第131章:启程仙平县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先带几天,你也好好看看。” 沈黎端起茶杯看向萧林焕:“报效国家,不一定要去边境杀敌,你连最基本的带兵都不会,我想,你一个人就算累死,也杀不了几个狼族。” 萧林焕有些惭愧,低下头表示同意:“多谢沈大哥教导。” “嗯,先在城外住几日,到时候便去仙平县,那里远离金陵,你可以好好学习一下带兵和兵法。” “我听刘肆说过,你现在封了定安伯。” “买的。” 沈黎咧嘴一笑:“这不,钱太多了,花不完,找个官当当。” “虽然我不懂官场之事,但我也知道,这个官,不好当。” 萧林焕摇摇头:“阿姊和妹妹也一同陪你去仙平吗?” “是的,她们留在金陵,同样不安全。” “好。” 他看向不远处继续操练的众人,眼中再次泛起斗志。 夜幕降临,沈府私军留在城外扎营,而沈黎带着刘齐,回到住处。 他叫来岳父一家人,还有林晴,一家人吃个团圆饭。 “我再有几日,便要出发去仙平县了。” 他放下筷子,笑着看着林晴:“去看看朝廷给我的封地,顺便走马上任。” 林晴有些担忧的看向他,但二老不知仙平是个什么情况,只觉自家女儿苦尽甘来,自家女婿也是人中龙凤。 就连林长青,也觉得之前沈黎骗他的几百两银子,是故意的。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果真如此,果真如此啊! 只是,林晴与他成婚这么多年,只有一个女儿,很难站稳脚跟。 这今时不同往日,据说上流社会的人,都互相赠送丫鬟侍妾,若是外面的那些骚狐狸为沈黎生下男娃娃,那以后,这偌大的家产,怕是都落入他人手中了啊。 林长青不愧是见过世面的,他对老婆子比了个眼神,老婆子立马心领神会。 “沈黎啊,这一去仙平县,山高水长的,路上艰难,没个人照料不行的啊,我听说你不带晴儿和妞妞,这是作甚啊。” 沈黎苦笑一声:“岳母大人,这仙平县,据说十分贫苦,我这次过去,路上也很艰难,想着先将她们母女俩放在家里,等那边尘埃落定,再接她们过来也不迟,至于路上,我打算带着欢盈欢心那两个丫头。” 老岳母心中咯噔一下,顿感不妙,这要是带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少女,旅途劳顿,若是遇上个风景秀丽之处,干柴烈火,嗯…… 那就麻烦了。 至于沈黎坐在轮椅上,不方便,那两个丫鬟,肯定会帮他的啊。 而且,男人,只有挂在墙上才会老实下来。 她还是有些不死心,还想让他带着林晴。 都说母女连心,她的想法,林晴很快就明白了。 “娘,沈黎这次去的仙平,可不是很太平的地方,那里穷苦人家多,到时候顾不上我,等他安定下来我们再过去也不迟嘛。” “不是,你小时候也是跟我们一起逃难过来的,什么苦没吃过?这点苦都吃不了吗?” “不是这个意思……” “那是什么意思?” “不是的,娘。” “不是什么不是?” 老岳母有些不乐意了:“你这死丫头,当了伯爵夫人,娘的话不听了是吧?你还想享福,你说你,来人家这么多年了,连个男娃都没有,你凭什么享福?” 林晴憋得脸色通红,脱口而出:“我已经怀上了!” …… 一桌人都愣住了。 沈黎手中的筷子,啪嗒一声落在地上:“怀,怀上了?” 林晴羞不可抑,小脚愤愤的跺了两下地板,捂着脸逃出去。 “呃……怀上了是好事啊,是好事,哈哈哈,喝酒。” 岳父林长青满面红光,顿觉有面子许多,一家人推杯换盏,其乐融融。 但沈黎却没了心思。 居然怀上了。 这么长时间没有,他都开始怀疑这泼皮是不是长期酗酒,导致不孕不育了,没想到自己还是有能力的,嗯,猛! 他也破天荒的喝了两杯,一路上哼着小曲,被苗欢心推到后院东厢房。 “少爷要有宝宝了,开不开心啊。” 苗欢心打趣儿道:“夫人早就想跟您说呢。” “嗯?” 沈黎忽然扭过头:“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呃……嗯……” “你这死丫头,这么长时间不告诉我,是我给你发钱还是她发钱啊?” 沈黎白了她一眼:“下月工钱减半!” 苗欢心吃吃的笑,减不减半,没关系,只要在沈家,她就是开心的。 林晴一人躲在房间,摸着渐渐鼓起的小腹,羞不可抑。 很快,房门吱呀一声被推开,沈黎推着轮椅缓缓过来。 “什么时候有的啊?” “就上次你让我和妞妞离开金陵城的那段时间,我们上了船之后,我就一直想吐,起初以为是晕船,后来上岸后也是这样,这个月,已经没来月事了。” 她有些忐忑:“不知道是个男孩还是女孩。” “管他呢,是男是女我都喜欢。” 沈黎轻轻搂住她:“真好,是个好兆头。” “本来打算让你在那边稳定下来再跟你说,现在说,怕你分心。” 林晴轻叹一声:“我已经问过他们,虽然欢盈没告诉我,但她的脸色不太好,我便猜到,那个地方,应该很苦。” “起止是苦。” 沈黎苦笑一声。 弄不好,可能连小命都丢了。 “放心吧,我一定可以将那里治理好,到时候建一座大大的城堡,然后咱们在里面,生一百零八胎。” “去你的。” 林晴嗔怒的点着他的额头,半晌叹口气道:“说真的,你有看上谁家姑娘了没?” “嗯,看上的林家姑娘。” 沈黎嘿嘿笑着,双手开始不老实。 “我怀着身孕呢。” 林晴推开他,坐上牙床,满脸愁容:“你现在是定安伯爵,不是之前那个混小子泼皮,若是没个三妻四妾,说出去会让人笑话的,外人也会骂我不懂事的。” “你们女人,真是猜不透啊,找女人说人花心,不找女人又怕人笑话。” 沈黎哭笑不得:“算了,我暂时没打算,以后再说。” “不行!” 平日里百依百顺的林晴,忽然坚定了起来:“必须要找!等你走后,我便在金陵城内,物色一些大家闺秀,你若不回信,我便将人先定下婚约,嗯,侍妾,起码要十个八个吧,听人说,人家那些伯爵,起码有三五十个,也不能全部找金陵的,扬州姑娘,顺天的姑娘,都得来一点,魅惑的,清纯的,冷艳的美女,也都得来一点……” 沈黎一头黑线,这女人,怎么这么热衷于给自己找娘们儿? “得了,我是种马吗?此事暂时打住!” “不行,必须要找,要么你自己找,要么我帮你物色。” “呃,你看这样行不行?” 看着她斩钉截铁的样子,沈黎只觉一阵头疼:“我去仙平县,里面肯定有大把的姑娘,我去都拉入后宫行不行?” “说好了啊?” “肯定,那里的女人,必定逃不了我的魔爪!” 沈黎信誓旦旦,总将这事糊弄过去。 几日后,一辆马车,三辆货车,浩浩荡荡的从金陵出发。 闫海容在城门处客套一阵子后,满面笑容的看向离去的车队。 沈黎拉开帘子,看向金陵城门越来越远,又看向远处的蓝天白云。 仙平县,我来了! 第132章:伯爵来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仙平县,直线距离金陵城近百里,说远也不远,说近也不近。 只是,伏牛山挡在仙平与金陵的中间,唯一一条小道,却经常有山贼出没,导致这条路基本上没人敢走,若想到仙平县,需要绕过伏牛山。 本来半天的路程,生生拖到两天。 “这入山的唯一一条阔一些的道路,被山贼霸占,三家山贼,居然还能搞出分期管理的策略,一个月,前十天观雀峰的人来打劫,中间十天驼牛峰的人来打劫,至于最后十天,则是鸡毛岭的人打劫。” 萧林焕拿着刘肆赠送的资料,越看额头皱的越紧:“如此行径,完全切断了仙平县与外界的联系,以我看来,这仙平县倒不像是个盆地,而是个猪圈,这群人,是将仙平县当做猪养呢!” “天子脚下,竟有这种事发生,官府还不派兵围剿,当真尸位素餐。” 沈黎摸着下巴:“闫海容也应该有苦衷,他上任不久,怕是无法指挥金陵守城大军。” “这匪这么久都剿不了,怕只怕这金陵城中有人里应外合,才使得山贼们这么猖狂,你看,近些年,不管是谁的物资从伏牛山附近经过,基本上都落得一个下场!” “呃,别乱猜测了,当心社区送温暖。” 刘肆给的有用信息并不多,主要是这伏牛山的山贼们,极难渗透进去。 这里的山贼已经存活百年,甚至还有些是父子相传,他们自给自足,有的自己培养山贼,外人很难取得信任。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仙平县的百姓,怕是他们的养猪场了。 而且,仙平的县衙,怕是早与山贼沆瀣一气了。 马车缓缓前行,沈黎忽然开口道:“刘齐,先绕过去,到了仙平再说。” “少爷?” 刘齐不可置信的问道:“不是先去剿匪吗?” 到时候县衙与山贼里应外合,怕是他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起码,要给当地百姓一些信心,咱们是去拯救他们的,不是山贼的同党。” 沈黎摩擦着手指。 他知道,这样的确要危险许多,但万事开头难,若是能将此地拿下来作为自己的商业基地,那自己才算在大渝站稳脚跟,日后除了皇帝老子,没人敢跟自己叫板了。 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年代,人,还是有些底牌为好。 萧林焕也看向他:“沈大哥,这样会不会太冒险了?” 仙平县的背后,虽然没有那么多陡峭的山峰,但要弯很长的路,几乎快两天才能到。 但沈黎心意已决,他拉开马车帘子,看着后面跟着步行操练的五十小军队,苦笑着摇头。 这些,大多是炮灰了。 车队慢慢悠悠的在官道上走着,还算平稳。 他们现在要穿过越县,才能到达仙平。 越县,据说是另外一个伯爵的封地。 定远伯爵。 据说也是买的官职,只是买的比较早,算是最早支持陛下的那一批人,加上他为人低调,陛下也懒得动他,相当于一方县长。 不过,越县要比仙平县好管理许多,他们那边良田无数,几乎全城的人都是佃户,每年交上去的税也有不少。 沈黎一行人自越县东门进入,穿过西门,又前行半日,过了一个山坡,才看到仙平县的北门。 不过,这仙平县,当真是穷苦之地。 破旧的城墙,没人修补,上面到处都是漏洞,甚至很多地方已经倒塌。 这里面的百姓,大多逃到越县来做工,剩下的,不过是一些老弱病残。 也怪不得朝廷如此大方的给封地了,这个地方,几乎是一座死城。 沈黎坐在马车上,看着人丁稀少的城池,苦笑不已。 这是派自己过来扶贫的了,看着自己钱多呗。 修城墙要钱,剿匪要钱,给百姓安置要钱,一切,都是钱。 稀疏的百姓看着整齐划一的护卫队,皆好奇的出门观看。 山贼,可不会这么整齐,他们都是当街纵马,见谁不爽一刀劈下去。 马车上,一个巨大的黑色旗帜,迎风飘扬,上面威风凛凛的一个“沈”字。 沈黎招来刘齐。 刘齐忙从车厢内拿出扩音大喇叭,站在车顶。 “诸位乡亲,诸位街坊,我们是定安伯爵府的,伯爵大人来仙平县了!” “伯爵来了,青天就有了!” “伯爵来了,仙平就太平了!” …… 围观的人们越来越多,都好奇这位新来的伯爵大人,到底是谁。 马车在城内兜兜转转一两个时辰,目光所及之处,皆是脏乱差,残垣断壁,荒凉无比,整座城,没有一丝活力。 那些跟在后面的百姓,目光呆滞,耷拉着脸,宛若行尸走肉一般。 县衙的人,早已收到风声,皆换上最干净的衣物,静候伯爵大人来临。 县衙也苦啊,所有官员,官府都破了许多大洞,尤其是县令大人,衣衫褴褛,蓬头垢面,宛若一个要饭的小老头。 沈黎却轻哼一声。 装的太过了。 他简单看了一下资料,这个老头县令,姓余,在位十二年,说是兢兢业业,但不知道怎么兢兢业业。 “下官,参见伯爵大人。” 看着下面一大群的人跪倒给自己请安,沈黎摸摸鼻子。 三百万,值! 他缓缓抬手道:“行了,免礼。” 接着,队伍里走出两个士兵,将他从轮椅上抬下来。 他被人推倒县衙大门前,下方,那些百姓纷纷好奇的看向他。 “各位,我到仙平,便致力于改善这里的民生环境,你们现在遇到的难题,有很多,吃饭,山贼,工作,等等等等。” “但我觉得,首要的,还是山贼。” 他缓缓将手指向一旁的伏牛山脉,那几座高耸入云的山峰,的确是建造山寨的好地方。 “山贼,任何时候都要剿,不剿不行!” “你们想想,你带着老婆,出了城,吃着火锅唱着歌,突然就被山贼给劫了!!!” “多么恐怖?” “所以,我决定,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剿匪!!!” 众人呆滞的看向他,没有丝毫反应,让他有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感觉。 也是,这里的百姓,都没经过教化,更多的是麻木。 在他们看来,新任的伯爵,与县令,是一丘之貉。 余县令见他耍过了威风,便笑眯眯的说道:“伯爵大人,旅途劳顿,下官略备薄酒,为大人接风洗尘。” 第133章:纨绔伯爵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本以为这个余县令会像电视上一样,接风洗尘大开宴席,吃的是山珍海味,期间还有歌舞奏乐,那样沈黎便有了机会,三言两语便找个由头弄死他。 可这余县令,殷勤将他请入县衙内,破旧的桌子上,只有三两个小菜。 一荤,两素。 野菜根,沈黎穿越第一天就吃过了。 另外一个素菜倒像是树皮,至于荤菜,是一块肥肉,约莫拳头大小,看起来就很腻。 “条件简陋,还请伯爵大人勿怪。” 余县令尴尬一笑,连忙拿出一小壶酒,可倒出来的酒,极为浑浊,如同泥浆一般。 沈黎眉头微皱,难不成是自己误会了他? 真的没有官匪勾结? 不对,若是没有勾结,怕是这县令,早已换了几任了。 他默默的搓着手指,眼珠微微一动。 “混蛋!这是给人吃的吗?” 他忽然暴怒,一掌推翻面前的破旧桌子:“这什么鬼地方,狗都不来!” “刘齐,去,到越县给我买上好的酒水,还有各种下酒菜,怠慢了本少爷,砍了你的狗头!” 刘齐一怔,瞬间反应过来,连忙装作十分惊恐的样子:“奴才马上就去。” “让车厢里的那两个妞,过来给本少爷揉揉肩,什么破路,坐的本少爷腰酸背痛的!” 萧林焕一头雾水,那两个妞?给你揉揉肩?那可是我一奶同胞的阿姊和妹妹! 但聪明机警的他,连忙下去叫人。 若是沈黎表现的太过正直,今晚,怕是山贼就会过来了。 山贼近千人,指望他这五十个泼皮,难以成事。 现在就是要看看这县令,到底是什么个情况? 如果他猜的不错,这城内,应该就有山贼的人。 余县令被推倒的桌子洒了一身的汤汁,他短暂的愣了一下,连忙跪地磕头:“下官有罪,怠慢了伯爵大人。” “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本少爷还以为能来赚大钱呢。” 沈黎啐了一口,摆摆手:“行了,玩个屁啊,本少爷回去了!” 回去? 你可是条大鱼啊,你怎么能回去呢? 余县令立马急了,这位伯爵大人来之前,他已经差人去金陵城内打听清楚了,三百万两银子买的官位啊! 那可是三百……万! 想必这位伯爵大人,家底十分丰厚,要是能将他留在仙平县,慢慢的榨干油脂,怕是有一大笔不菲的收入啊。 那后面的几大车,他敢肯定,里面有大量的银票。 如此一来,他与山上的众位大王,都有着落了。 他连忙跪地叩头:“伯爵大人,青天大老爷啊,您走了,我们这仙平可怎么办啊,您刚刚还说剿匪,给了百姓们希望啊!” “剿匪?” 沈黎一愣,随即哈哈大笑:“余县令啊,你不会傻了吧?我这点人,怎么剿匪?我不这么说?这帮刁民如何信服我?到时候找几个闹事的刁民,砍成面目全非,套上山贼的衣服,挂在城墙上,那不就是剿匪了吗?” “伯爵大人高见。” 余县令擦擦额头上的汗水,得赶紧找个办法稳住这伯爵大人,否则让他跑了,自己怎么赚钱? 见苗家二姐妹进入县衙,跪在一旁殷勤的替沈黎揉着双腿,他眼珠一转。 “大人,要不多待些时日吧,本县虽然穷,但风景还是不错的,至少有几家的姑娘,还是比较不错的。” “嗯?” 余县令连忙道:“服侍人一流,即使伯爵大人不能起身,她们也能让大人飘飘欲仙。” “那还不赶紧让她们过来?” 沈黎冷哼一声:“还有吃的,你弄这些狗都不吃的玩意儿,你吃的下去吗?赶紧,给本少爷弄肉,还要好酒!” 一旁的师爷一直双手拢袖,听沈黎突然跋扈起来,心中也不免狐疑。 此人,真的是这副德行? 他上前一步,跪下来劝道:“伯爵大人,本县本就贫穷,如何能弄到好酒好菜啊,求伯爵大人开恩。” 沈黎眼睛一眯,他看向一旁的萧林焕。 萧林焕眨了一下眼,示意此人不太对劲。 虽然卑躬屈膝,但不卑不亢,甚至语气中还有种不屑。 “你是个什么东西?本伯爵说话,有你插嘴的份?” 沈黎忽然对左右勾勾手指:“来啊,砍了。” 护院柳升虽然有疑惑,但还是伸手准备照做。 谁知师爷忽然跳起:“大人,你如此草菅人命,我不服,我要去金陵衙门告你!” 说罢,他猛地伸手,一掌拍走柳升的手,向外逃窜。 柳升与他交上手后,顿时明白少爷为什么要斩他。 此人身手,不会太差。 五十人的护卫队连忙围堵过来,那师爷冷笑一声,看着县衙墙头,几个借力,一只手搭在墙头上。 眼看他就要翻出县衙,他的嘴角渐渐扬起。 柳升眼疾手快,伸手解掉背后长枪,在腰间迅速将两截长枪合为一体,顺势抛出。 那把银枪,在空中划过一个美丽的幅度。 师爷刚翻了一半的墙,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钉在墙上。 只是,有些太凑巧,那把长枪,刚好插在他的……菊花上。 柳升连忙收回撇出枪的手,暗骂一声晦气。 众人浑身一激灵,只觉菊花一紧。 还是沈黎最先恢复过来,他冷哼一声:“余县令,这就是不听话的下场。” “行了,本少爷也被你们搞得没胃口了,就这样吧,你这地方,没意思。” 说完,他一挥手,下面的人,开始在县衙门口安营扎寨。 余县令噤若寒蝉,一直见他被人推到外面,才松了口气。 他看着地上的肥肉,若有所思。 这,会不会是个试探? 伏牛山上的人,自是收到消息,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下来。 他默默盘算着,招来手下,让他们去自家宅子下面的密室,挑选两个姿色不错的女子,送来给这位伯爵大人把玩。 若是他玩了,则说明此人真的行事荒唐,则不足为虑。 若是他不玩,则说明这位伯爵大人,是装的。 哪个男人,见了千娇百媚的女子,不心动的? 不过,这位伯爵大人是商贾出身,有点钱便飘了的情况,也很正常。 后堂缓缓走出一个白衣青年。 他的白衣,一尘不染,与余县令的官服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 “爹,还是我去送吧,顺便也可以听一些风声。” “好主意。” 余县令眼前一亮。 第134章:特殊爱好 - 布衣公卿 - 欺生 县衙自不会安排沈黎在外面露营,余县令好说歹说,终于将他请入县衙后较好的一个房间。 两个女子,衣着暴露,小心翼翼的跟在余县令身后。 那两个女子,身穿红纱,身材曼妙,有些地方若隐若现。 沈黎不动声色,不是说这地方十分贫穷吗? 倒是有女子还能穿的起轻纱,当真贫穷。 “伯爵大人,这是犬子,在外读过两年书,您到了我们仙平,手下的人,人生地不熟,正好,犬子对这仙平也甚是了解,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对犬子提。” 余县令搓着手笑道:“这两位姑娘,是县南头的村姑,下官特意命人梳洗一番,送与大人享用。” 两个女子搔首弄姿,纤细的手指缓缓搭在沈黎的肩头,抚摸着他的胸膛:“伯爵大人,可要好好怜惜小女子哦……” 沈黎眼底泛起一丝厌恶,他不动声色的拨开女子手指,指着余县令的儿子:“他,叫什么?” “小人余听风。” “听风就是雨啊。” 他微笑着摆手道:“不过,你倒是保养的不错,细皮嫩肉的。” 这一下给余听风搞懵了,什么叫细皮嫩肉? 不过,沈黎也没给他询问的机会,他也很快知道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 沈黎以腿脚不便要上药的理由,回到马车,苗家两个姑娘跟在身后。 “少爷,这县太爷,看起来不像是好人。” 苗欢盈一边解掉他腿上的绷带,一边说道:“此人行事,透露着一股圆滑,而且那人的师爷,居然有身手。” “嗯,少爷,你可得好好防备他呀!” 苗欢心自然不懂那么多弯弯绕绕,她鼓着小嘴,一脸不满:“你看那两个女子,骚的冒泡,哪里像是村姑?” 沈黎莞尔:“你倒是心思细腻。” 萧林焕在一旁也说道:“沈大哥,现在怎么办?” “你们在外面扎营,挑几个好手,将火药坛子分下去,这里偏僻的情况,超出了我的想象,那些山贼,可能真的有胆下山,解决了我这个定安伯,你们务必小心,这几日,应该会出现山贼冲营的情况。” 沈黎郑重的看向他:“每晚必须要严加巡逻,看到有可疑人等,立马抓过来,询问不出缘由的,当场杀了。” “少爷,又要杀人吗?” 苗欢心还年幼,看到杀人场面,总是会吓到。 “不杀他们,这帮亡命徒就会杀我们啊。” 他叹口气,天子脚下,四海升平的金陵城外,居然还有这么野蛮的地方。 此地,比贫民窟还要恐怖。 苗欢盈替他换好腿上草药后,接着问道:“少爷,那两个女子,你怕是,不得不……享用。” 众人的思绪瞬间被拉到那两个“骚的冒泡”的女子身上。 不用,对方便觉得自己是装的,用,太那个。 鬼知道这两个女子,伺候了多少人,而且古代没有什么艾滋一说,到时候染了病,就贻笑大方了。 第一个死在艾滋上的穿越者,这个名头,想想就憋屈。 沈黎摸着下巴,意味深长的说道:“其实,我已经想好了退路。” “男人,见到美女不动心的,无非就一种人,太监。” 苗欢心好奇的趴在轮椅扶手上,吃吃的笑道:“少爷是想装太监吗?” “怎么装太监?” 沈黎撇撇嘴:“对女人不动心的,还有其他人,嗯……” 他五指伸出,缓缓的弯了下去。 众人一阵恶寒。 由于马车周围,戒备森严,余县令的人,并未打听到什么。 夜幕降临,刘齐骑着马,终于从邻县回来,按沈黎要求,买了一大堆的食物,各种山珍海味应有尽有。 有些食物需要处理,他们就直接在县衙后面搭建炉灶,很快便芳香四溢。 远处的余县令,捋着胡须,一旁的人猛地在空气中嗅嗅:“狗日的还挺会吃的。” “不怕他会吃,就怕他不屑这些东西。” 余县令一改白天胆小怕事的形象,也换了破旧的官服。 他一席青衣长衫,负手而立:“暴发户这般做派,的确常见,难道真的是我,想多了?” 旁边的跟班连忙道:“这小子,已经是瓮中鳖了,等山上的忙完了,就下来收拾他了。” “山上,什么情况?” “朝廷前些日子,拨了一批赈灾粮,被他们劫了,只是分配不均而已。” 一个月三十天,每个山头守十天,总有山头可以多劫一点,利益肯定有些纠葛。 赈灾粮,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够一个山寨近半年的伙食了。 这利益,分配的太不均匀了。 “又打起来了?” “是的,可能需要一些时日。” “罢了,先伺候这位爷一段时间,养胖了再开宰。” 余县令目光灼灼,冷笑一声捋着胡须。 整个仙平县,入夜之后,不见一点灯火,街道上伸手不见五指,唯一有灯光的地方,便是县衙了。 沈黎坐在轮椅上,任由刘齐将他推进屋内。 两个身材曼妙的女子想要跟着进来,却被刘齐堵住门外。 柳升与萧林焕顺着县衙大堂,走入后院,笑眯眯的看向他们。 余听风在一旁,有些奇怪道:“伯爵大人,不是您享用这两个女子吗?” “嗯。” 沈黎也不多说话,勾勾手指。 柳升突然嘴角扬起,一个健步冲向余听风,瞬间将其抓住,捆的结结实实。 余听风亡魂尽冒,莫非这位伯爵大人要杀了自己? 很快,让他更为惊恐的,来了。 “洗干净,扔在我的床上,待我好好享用。” 余听风惊恐的挣扎,可柳升毕竟是练过的,死死的钳住他,他无论如何也挣脱不得。 这位伯爵大人,竟然好男色? 怪不得,白天他说我细皮嫩肉的! 我草,谁来救我啊! 他刚想呼喊求救,就被人塞住嘴巴,然后丢在床上。 沈黎推着轮椅,一脸暧昧道:“把麻绳换成丝巾,可别伤了我的美人。” 柳升又想起白天自己一枪挑了那位师爷的菊花,不由一阵恶寒,但戏,还得演下去,他连忙照做。 刘齐在房间内,已经备好酒菜,约莫十多个菜。 “你,守在门外,别让人看到。” 沈黎推着轮椅,对柳升勾勾手指,他随后又看向两个妙龄少女:“你们,摇床,浪·叫。” …… 第135章:演戏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夜深人静,县衙后院的声音,此起彼伏。 两个女子香汗淋漓,卖力的摇晃着牙床,牙床上面的余听风,浑身汗毛倒竖,只觉沈黎是个魔鬼。 怪不得,此人身边的两个丫鬟,若即若离。 原来这比根本就不好女色,他他妈的好男色! 还他妈的害怕外人知晓,特意叫来两个女人替他摇床,怕是他那些手下,也没有知道他是这种人吧? 不是只有女子在乎贞洁,男人,在某些方面,比女子更在乎贞洁。 你说说,这玩意,今晚老子要是被他办了,那以后怎么办?这一辈子就完了啊! 而那个魔鬼,还能背对着我们,大吃特吃。 混蛋! 嗯,不过那个小羊腿的确是香啊。 他仔细的在空中嗅嗅,只觉肚子咕噜噜的叫。 白天伯爵大人在,他自然不敢回去胡吃海喝,正想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回到家中密室,与父亲大人炒几个小菜,小酌几杯,然后去二人的地下后宫,好好放松一把呢。 现在看来,怕是吃不成了。 而且还有可能被人吃了。 沈黎吃饭也不老实,一直挑挑拣拣,稍微有些肥的地方,直接甩在地上:“尼玛,这么肥怎么吃?” “这牛肉,太老了,本少爷要吃三个月大的小牛肉。” “这驴肉,不新鲜!” “这羊肉,煮的也是一般般。” “什么垃圾东西!” 他越吃越气,索性一把掀开了桌子,叫来刘齐:“你看你买的什么玩意儿?” “牛肉,要三个月大的小牛肉,最好的便是未断奶的,那种肉质,最为鲜嫩,少爷给你说的话,你都听到狗耳朵里了是吧?” 他朝着刘齐勾勾手指,刘齐一脸委屈的伸过耳朵,任由其揪住。 “驴肉,我跟你说了多少遍?要活驴,活驴!牵过来,取其身上最为鲜嫩的一块地方,剜掉一块肉,这第一块肉,不吃,等一段时间后,伤口长起来,再将肉剜掉,切成薄片,沾上酱油,直接生吃,至于那驴,喂最好的草料,让它继续生肉,过一段时间继续剜掉食用,一直到那驴死去为止。” “我跟你说的,你一句都没记住?怎么着,想找死吗?” 沈黎又用力的揪了一下刘齐的耳朵。 刘齐虽然表面委屈,实际心里乐开了花。 少爷说了,无故抽你一巴掌,赏银五十两,揪你耳朵一下,五两,踹你一脚,两百两。 这两下,已经赚了十两银子了。 嗯,少爷的腿还是快些好起来吧,快些踹我。 “我不管,我要吃三吱儿!” 刘齐一愣:“少爷,什么叫三吱儿?” “就是刚出生的小老鼠,放在酱料里包裹起来,用筷子夹起来,吱一声,送到嘴边,吱一声,一口咬下去,诶,它又吱一声,此为三吱儿。” 沈黎一脸陶醉:“那味道,可真令人回味无穷啊。” 床上的余听风只觉心里一阵发毛,这都是什么惨绝人寰的吃法? 此人,是个变态! “去,把少爷的小皮鞭拿来,本少爷今晚遇到一个极品宝贝儿,要好好调教调教。” 刘齐会意,连忙去外面,拿来皮鞭,还有蜡烛。 不过,这蜡烛着实有些……恐怖。 刘齐这个笨蛋,人家要小巧玲珑的蜡烛,用以陶冶情操,这家伙,买的蜡烛,有人的胳膊粗细了。 你他吗上坟呢? 沈黎拿着庞大的红蜡烛,啧啧称奇,这玩意,不会把他烫死了吧? 嗯,试试。 至于皮鞭,萧林焕特意拿马鞭改的,外面缠绕一层粉红色的轻纱,更显诱惑。 等沈黎拿着皮鞭,笑眯眯的走向床边时,余听风眼珠暴起。 完了,完球了! “你们俩,滚出去,给我装作很累的样子,外人问起,就说少爷我很猛!” 沈黎冷冷的看向两个女子:“听到没?” 两个女子也是一阵恶寒,这世上还有好这口的男人,当真恐怖。 她们忙不迭的点头,匆忙逃去门外。 正巧柳升在门外守着,撞见二人,两人连忙装出脱力的样子:“伯爵大人实在太猛了,我们受不了了。” 说罢,连忙逃离现场。 柳升看着她们的背影,脸上露出怪异的笑容。 “放她们回去,也好带个话。” 萧林焕缓缓从黑暗中走出来,拉下面巾后,露出白皙的脸庞。 剑眉星目,英俊潇洒。 真是个翩翩美少年。 嗯,细皮嫩肉…… “接下来,该我登场了。” 萧林焕苦笑一声:“我的名声啊。” 柳升与他相视一眼,两人都露出古怪的笑容。 屋内,沈黎点燃蜡烛。 看着火苗蹿的老高的大蜡烛,他也不禁有些嘀咕。 这他娘的是不是有点过火啊? 但他脸上还是不动声色,装作一股淫笑的样子,推动轮椅缓缓走向床边。 “美人,听说过持烛笞臀吗?今晚,你可以好好感受感受了。” 他将蜡烛插在一边,甩着鞭子:“今晚,本少爷可要策马奔腾啦!” 鞭子在空中挥舞,余听风在床上惊恐惨叫。 一行清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下,打湿了枕头。 鞭子落在他的后背,一阵阵火辣辣的疼。 屈辱,太他妈的屈辱了! 现在的他,更多的是心灵创伤,身体的疼痛,让他摇摇欲坠。 沈黎玩够了,狞笑着将庞大的蜡烛抽起来:“乖乖,美人啊,你看这蜡烛,多红啊。” 说着,他将巨大的蜡烛,拿到余听风面前。 蜡烛微微倾斜,上面的蜡油顿时如决堤的洪水一般,倾泻而下。 都怪刘齐这个蠢货,买这么大的蜡烛,倒出来都有一大碗的蜡油了! 而且蜡烛还他娘的这么重,回头可要好好的教训他一番! 蜡油接触到皮肤,火辣辣的灼烧感,疼的余听风来回翻滚,他眼珠暴起,脖子上的青筋浮现,满是痛苦之色。 一滴两滴,落在身上还好。 刺痛一下就完了。 这他娘的是一碗!还是一大碗! 这倒上去,都可以着手拔毛了。 “乖乖啊,别乱动,少爷我还要玩一会儿。” 沈黎一副不将人玩死不罢休的气势,等蜡油堆积起来,又是一大碗倾泻而下。 余听风被烫的浑身都起了水泡,他满眼都是绝望。 爹啊,你给我送到什么鬼地方啊?我现在是羊入虎口,如何才能逃脱啊? 沈黎拿着蜡烛,越发觉得手臂酸痛。 太重了,差不多有二十斤重的蜡烛,这么举着,实在太累。 嗯,再倒一波下去,就让萧林焕进来救场。 太重了,他的手,开始打哆嗦了。 一个没注意,蜡烛上的灯花飞溅下来,落到了余听风身上。 棉布加上蜡油,瞬间起火! 第136章:给我砍了他 - 布衣公卿 - 欺生 柳升一袭夜行衣,匆匆从外面回来。 “少爷,那两个女子,进了余县令的宅子中。” 沈黎点点头:“他那宅子,如何?” “从外面看,破败不堪,一贫如洗。” 柳升摘掉头上的黑色丝巾:“简直就像是废墟一样,但属下以为,绝不是这样,他那房子中,应该有密室一类的东西。” “你怎么知道的?” 萧林焕有些不解,按道理,柳升应该进不了宅子内部,如何得知的? “多亏了这个。” 柳升从腰间拿出望远镜,恭敬的还给沈黎:“属下在远处观望那两个女子的身影,发现她们进入余家一个偏房后,房间有一闪而过的灯光,那应该是打开某个密室,里面的亮光透出来了。” “你说的,很有道理。” 沈黎摸着下巴,点点头道:“残破的房子,只是给外人看的,猜都能猜出来。” “我带回来一个人。” 柳升忽然道:“此人,应该是来找您做主的,但是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余县令派来试探的人,所以便没让他过来见你。” “没意义了,若是真的来试探我的,你一身夜行衣,已经是最好的证明。” 沈黎接过苗欢盈送过来的热粥,轻轻的搅拌着:“让他进来。” “是。” 很快,两个壮汉架进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 “说吧,你有什么事?” 柳升缓缓拿出长枪,将两截合在一起,护在沈黎一旁。 半夜,一个拿着镰刀的青年,本来就很危险,何况是来找自家少爷的。 那青年见屋内各人虎视眈眈的看着他,不由咽下口水。 “你有什么委屈,尽管提来。” 沈黎温和的看着他:“放心,我来了,便是为民做主的。” 这青年跪在地上,一直搓着衣角,显得无比纠结。 最终,他一狠心,说出自己的事情。 “求伯爵大人做主!” 他突然恨恨的说道:“小人叫刘生禄,是城北的蔬菜小贩!” “今日听说伯爵大人来整治仙平县,小人思来想去,还是来找大人平反!” “大人若是青天大老爷,那小人申冤就有了着落,大人要是和县太爷狼狈为奸,大不了小人献出这个卑贱的头颅,随你砍了去。” 沈黎摸着下巴,看他倒也不像是说假话的样子:“说说你的情况。” “小人愿以性命作保,状告仙平县太爷余途远!此人与山贼狼狈为奸,沆瀣一气,在仙平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简直就是畜生!” “怎么个畜生法?他哪里惹到你了?” “此人看中我家娘子,便设计掳走,回头还跟我说是山贼掳走的,小人私底下到处打听,始终找不到,后来趁着夜晚,看到有女人被掳进县太爷的院子里,我敢说,我家娘子,肯定在他家里!” 刘生禄咬牙切齿的骂道:“这人,狗都不如,简直就是……就是……畜生!” 掳人的事情,沈黎在他来之前已经知道了。 他轻轻的吹动米粥的热气:“要不要来一碗?” “来!” 沈黎呵呵笑着,对一旁的苗欢盈招招手。 他吃的米粥,可是加入青菜和碎肉末一起熬制的,香气四溢,这刘生禄何时吃过这么奢侈的粥,三下五除二的吞入肚中,随后伸出碗:“再来。” 看样子,他的确饿的不轻。 倒不像是奸细。 此事还有待商榷。 沈黎小口吃着粥:“说说,你对山贼知道多少,还有,城里有多少山贼?” “您是,打算管此事?” 刘生禄看着自己空荡荡的碗:“我还以为……” “以为这是断头饭吗?” “小人去过越县报官,去金陵报官,都无一人愿意搭理小人。” 他顿时呜呜的哭了起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无比委屈:“终于等到了伯爵大人。” “说说,你是这仙平县的人,应该对这里很了解吧?” “了解!了解!” 刘生禄忙不迭的点头:“这城内,现在像我这么年轻的人,要么已经逃出去,要么就被杀了,现在城里有很多山贼,他们装扮成普通的村民,在城内生活,目的就是监视我们,防止我们逃跑,城外的那一点点农田,还是我们种,但种了之后,大多被他们运回山寨,我们只能吃糠咽菜。” “明白了。” 沈黎捻着手指头:“要不要今晚就动手呢?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一旁的萧林焕摇头:“一人说法,不足以信,最好还是先试探一番,看看这城内,究竟有多少山贼。” 自己一方,想着先下手为强,余县令那边,不可能没有防备。 甚至这刘生禄来到县衙营地,已经有人报给余县令了。 人生地不熟,很容易中了对方全套。 而且自己一方,大多是没见过血的泼皮,还需好好调教一些时日。 五十人打一千三,对方还占据地形优势,这仗很难打。 “你说的,有些道理。” 沈黎看向刘生禄:“再等等吧,你得陪我们,演出戏。” 刘生禄急了:“伯爵大人,您……” “我知道,你急着救你妻子出来,我明白你的心情,但你得忍耐,我跟你保证,一定会救出你的妻子,如何?” 他已经有些怀疑这位伯爵大人的能力了。 去了金陵,那些县衙的人,也是这么说的,要忍耐,要静候佳音,都一年多了,怎么能静的下来? 沈黎继续说道:“若我们现在就冲进余家,先不说这位县太爷有没有什么伏兵等着我们,就说是月黑风高的,但凡跑了一个去山上通风报信,你觉得,我们能走的了?” 刘生禄沉吟一番:“那我们可以先救人,再找朝廷要大军剿灭山贼啊!” “小人之见。” 沈黎摇头:“你等到了所谓大军吗?” “……没有。” “万事还得靠自己啊。” 他笑着将瓷碗递给苗欢盈:“你现在可能已经被余县令安插的眼线发现了,如果我不处理你的话,你猜余县令会怎么办?” “他会认为您接下了我的状纸,打算整死他,然后,然后他先下手为强!” 刘生禄想通其中关键,瞪大眼睛:“那可怎么办?” “还不算笨。” 沈黎招招手:“来人,给本少爷,此人污蔑县令,给我砍了他!” 第137章:刁钻要求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刘生禄一脸不可置信,刚刚伯爵大人还说不杀自己的,现在怎么…… 容不得他细想,外面两个壮汉提着长刀,将他拖出去。 “混蛋,你与那县令是一伙的!” “你个贪官,你个奸臣啊!” “你不得好死!” …… 外面,刘生禄的惨嚎声不绝于耳。 很快,一声清脆的声音响起,他顿时没了声音。 沈黎张开双臂:“嗯,累了,睡觉。” 远处的一个屋顶,始终趴着一个黑衣人,他默默的看着营地里的一举一动。 直到翌日清晨,他才小心翼翼的从屋顶上下来,回到余家。 “砍了?” 余县令伸着手臂,任由侍女们为他穿好那件破烂的官服。 那个黑衣人恭敬道:“回老爷,小人看的清清楚楚,一刀下去,人头落地,丝毫都没犹豫的。” “多扬点灰尘上去,你洗的这么干净作甚?” 余县令皱眉看着一旁侍女,吓的侍女连忙跪下去磕头,他又看向黑衣人:“嗯,不错,你先回去,换个人接班,务必全天看着他们,一旦有风吹草动,马上汇报。” “是。” 等黑衣人走后,他摸着下巴,皱着眉头:“少爷昨晚回来了吗?” “少爷没回来,小翠和小芳回来了。” 一旁的侍女道:“小翠说那伯爵大人用完她们,就让她们自己回来了。” “真不懂得怜香惜玉,本官鄙视他。” 余县令呵呵笑着捋须,用了,那就是自己人了,随后,他又奇怪道:“少爷一晚上都没回来?” “没听说回来呢。” 对于余县令,就这一个独苗,但下面小的,倒是有十多个。 只是,父子共用这下面的女子,生下来的,也不知是儿子,还是孙子。 总归是他余家的血脉。 为了防止出现变故,他早已将子孙后代送往别处,这仙平县,只有他与儿子。 “没回来么。” 他琢磨一下,两个女人用完送回来,儿子倒是在人家那里,也不知道在那一夜干什么。 他是你爹么?这么用心尽力的服侍? 他有些不悦的拢袖:“对了,那伯爵大人说了,饭菜不行,从近日起,让刘管家每日送些吃食,先不用太好,装可怜明白吗?” 侍女怔了一下,连忙点头:“奴婢明白。” “行了,别整理了,乱一点还是比较好的。” 余县令摆摆袖子,出门径直朝着沈黎的营地走去。 而沈黎一早起来后,被苗家两姐妹收拾的干干净净。 “刘生禄安置好了吧?” “弟弟已经将他放在后营,应该不会有人发现。” 苗欢盈替他整理着衣领:“少爷,或许,等那县太爷来了之后,咱们可以捉了他做人质。” 沈黎深吸一口气,躺在轮椅上:“这仙平县,最厉害的,不是余县令,而是山上的山贼,若是不能一网打尽,以后那些山贼没事便来骚扰一番,我们如何在这仙平创办工业基地?” “至于这余县令,固然可恶,但他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蚂蚁,想弄死他,很简单,不过,但凡放走一个,让山贼得知了消息,以后咱们的日子就难咯。” “要不动,就不动,若是准备动手,就要有十足的把握将他们尽数灭掉。”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头:“少爷所说极是,我明白了。” 她细心的替沈黎擦拭着脸庞,又替他整理着衣服上的褶皱部分。 沈黎食指轻轻点着她的手背,笑道:“你其实不用如此的,若是你需要的话,随时可以找我解了奴籍,到时候若是有了婆家,知道你曾经这么照顾人,怕是会引来猜忌。” 苗欢盈轻叹一声:“我们这群反贼,哪里有婆家敢要我们呢。” “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人,你才十几岁,路还长着。” 沈黎推着轮椅,走向外面:“你看,太阳总是会出现的。” 苗欢盈默不作声,替他推着轮椅,也不反驳,也不解释。 两人待在帐篷前,静静的看着五十私军操练。 操练内容,也只是简单的正步与军姿。 有的人,已经大汗淋漓,却也再不敢像之前那般顶撞上官。 那个看起来文弱的伯爵大人,杀起人来,哪里文弱了? 很快,余县令来了,他看着五十私军,啧啧称奇。 不过,只有五十人,也不足为虑。 他提着早点,里面是各种糕点,还有一碗清粥。 “伯爵大人,下官昨晚东拼西凑,终于弄出一些好一点的食物,您尝尝看?” 打开食盒后,里面金灿灿的饼子,还有绿豆糕,以及桂花糕。 沈黎满不在乎的拿起一块饼子吃起来,酥脆爽口,看起来余县令已经吃过了。 这狗日的还真会吃。 但他却表现出一种弃之如敝屣的表情:“真尼玛难吃,这都什么?” “饼子,要用鲜嫩的小虾,剥去外壳,用鸡蛋液裹着,混合在面里面,加入小葱,进行小火慢炸,这样炸出来的饼子,酥脆又有味道,你这饼子,难吃的要命!” “还有这粥,里面没点肉末,没点青菜做点缀,如何食用?就一个白粥,谁能吃下去?” “这条件也太艰苦了。” “来人,启程!回金陵!” 余县令只觉一阵头大。 此僚,一言不合就尼玛回金陵,你还敢有其他的话没? 要美女,我给你弄了! 要好吃的,我也给你弄了! 你又嫌这嫌那的。 但他还是要赔笑道歉:“伯爵大人,实在抱歉,下官事前不知道伯爵大人的喜好,您看这样,下官再给您找一些上好食材,您再多住两天。” 沈黎歪着脑袋。 这叼毛,总是想留下自己,干什么? 很快,他脑海中灵光一闪。 我就是个大鱼啊! 别人不知道,他余县令肯定能打听到我这伯爵是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的,这个破县城,多少年才能弄到三百万两银子啊? 他装作一副妥协的样子:“罢了罢了,就这样吧,对了,这什么破床,还没本少爷的马车睡的舒服,今晚,你务必给我弄一个新的床!” “是是是,不知伯爵大人有什么要求?” “本少爷身子敏感,床上不能有任何硌到身子的东西,要弄十八床褥子,叠在一起,这样才够柔软,对了,还有,床上不能有任何硌到身子的东西,一颗黄豆都不行。” 余县令一听险些炸毛。 尼玛,皇帝有你舒服没? 第138章:巡视全城 - 布衣公卿 - 欺生 虽然余县令心里疯狂吐槽,但脸上还是笑眯眯的。 俩字,照办。 猪嘛,养肥了才好杀。 沈黎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老余啊,你倒是有股眼力见,你放心,到时候我接手仙平后,必定要为金陵的闫大人举荐你啊!” “那就多谢伯爵大人了。” 余县令跟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你一个买来的伯爵官位,又有几个人会听你的举荐? 沈黎酒足饭饱,任由刘齐推着,看私家军演练。 “老余啊,你看我这五十人,猛不猛?” “猛!” “那你觉得去剿匪行不行?” 余县令一头黑线。 “我就开个玩笑罢了,剿匪,又没有好处,剿什么匪?” 沈黎拍着轮椅扶手:“走了,咱们昨日来的匆忙,这仙平县,还没好好转悠转悠呢,今日正好余县令在,咱们就当是去游玩了。” 他打了个响指:“操练起来。” 于是乎,他坐在马车上,身后一众士兵慢跑操练。 余县令一时间搞不定这货到底想干什么,无奈只能跟着。 “那什么,伯爵大人,一路上不见犬子,他做什么去了?” “哦,他昨日甚是劳累,应该是睡下了。” 沈黎打了个哈哈,拉开帘子,朝着街道两边看热闹的百姓笑眯眯的招手:“兄弟姐妹们,辛苦了。” 县衙后堂的房间内,余听风被绑在床上,脸色憋得通红,弓着身子,宛如一条大虾。 正值初秋,夜间天寒露重,若是不盖上被子的话,怕是会冻坏肚子。 都是一帮大老爷们,谁也没那么细致,刘齐昨晚送走沈黎后,便关着门去忙其他的了,一直到现在,都没管他。 他憋得要死了。 总觉得拉出来,太羞耻了。 可他的嘴巴还被死死堵住,想叫人也叫不来。 屈辱,无助的泪水,顺着他的脸颊落下,再次打湿了枕头。 而在外面巡逻的沈黎,虽然看起来嘻嘻哈哈,但心中却在做一些打算。 如此贫瘠的县城,按道理,年轻一辈儿应该都出去了。 哪怕去外面找个佃农的活计,也比在这城内要安全许多。 可今日巡逻,人群中除了一些衣衫褴褛的百姓,还有大量的年轻人。 他们与那些百姓虽然衣着差不多,但还是能一眼认出来。 眼睛。 那些百姓常年被放牧一般圈养在仙平县,早就如行尸走肉一般,目光呆滞,可人群中的这些人,眼光格外明亮,而且普通百姓,对于官府的军队都是有股敬畏之心的,眼中大多是有些畏惧,这些人,不仅不畏惧,反而带着一股审视的态度,不时还交头接耳,好像是谈论这几十人的小军队有没有战斗力。 他默默的盘算着,一路走来,约莫近百人。 若是他手中没有大杀器,怕是这近百人都能轻易的弄废自己这帮小军队。 萧林焕骑着马,也在默默的记下那些人的长相。 若是现在就开始弄他们,怕是会吓到百姓,只能找机会一个一个的收拾了。 “伯爵大人,这里太臭了,要不咱们还是回去吧?” 余县令欲言又止,他总感觉这个暴发户,没有那么简单。 可对方实打实的没有什么动作,让他有些猜不透沈黎的心思。 他在城中,也有些人马,但是不多。 这些人马,还穿插着许多山贼的人,他的一家,也是被死死的控制在山贼手中。 沈黎也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掏出丝巾捂住鼻子。 “臭,我也知道臭啊,但本伯爵身为地方父母官,一定要为他们负责!” 余县令只能作罢。 一路走来,所见之处,简直就是人间炼狱。 虽然没有血腥,但整座城,大部分都是处于脏乱差当中,那些麻木的百姓,有的人当街大小便,有的将粪水倒在残破的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废水和臭水沟,不堪入目。 蛮夷之地也没这么臭。 再就是荒凉,有些地方聚集着几户人家,而有的地方,残垣断瓦,毫无生机。 更厉害的是,整座城内,除了人,基本上没有别的活物。 甚至连只蟑螂都没有。 毫无例外,都是被人给吃了。 沈黎心里突然冒起一阵邪火。 原本一座欣欣向荣的城池,被山贼与贪官搞成这副德行,也不知道多少人因为反抗被杀,又不知道多少家女子被人玷污。 都是该死的人。 他一脸厌恶的看向余县令,心里在他脑门上刻上了死字。 此人为此地父母官,但凡他有一点骨气,山贼都不敢这么张狂。 余县令还以为他对此地环境十分恶心,连忙赔笑道:“伯爵大人,您受苦了。” “真他娘的恶心,本少爷要回金陵了!” 沈黎大手一挥,对外面的萧林焕喊道:“掉头,咱们回金陵!” 若是能将城中山贼汇聚一处,自然是好,这么一点点的杀,不知道要弄多久。 现在山贼的大部队没来,沈黎猜测应该是什么事情耽误了,或者觉得他不足为虑,没有放在眼里,让余县令自行处置自己。 余县令连忙道:“伯爵大人,您可不能走啊,咱们这仙平县,一千三百多口子,可都等着您带他们过上好日子呢,您千万不能半途而废啊。” “太脏了,这里的人,都是刁民!” 沈黎皱着眉头:“你看看,这多臭,我说你这县令怎么当的?” “下官有罪啊。” “你是有罪,本少爷恨不得将那臭水沟的水,灌你嘴里。” 他冷哼一声:“回金陵,真晦气。” 马路两边,连忙爬出来几十个青年,跪在地上将车队拦住。 “伯爵大人,您不能走啊,您走了,谁带我们剿匪啊,谁带我们走向好日子啊?” 带头的那个青年,连忙磕头。 只是,他的动作太大,阳光刺在他的身上,有一缕反射到沈黎的眼中。 是刀。 萧林焕也看到了,他四处看了看。 几乎是自己两倍的兵力。 无论如何,不能在百姓面前动刀,伤了他们也不好。 沈黎点点头,示意他冷静,随后装作十分无奈的样子:“行吧,剿匪,按你们的要求,剿匪总行了吧?” 第139章:发银子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余县令一愣,怎么又扯到剿匪上去了? 他不由得狠狠瞪了一眼领头的青年,对着沈黎赔笑道:“伯爵大人,剿匪,可得从长计议。”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跪地的年轻人,不由咧嘴笑了。 “对,你说的对,本伯爵来了,自然要给你们带来好日子。” “剿匪嘛,任何时候都要剿的,咱们要细细商量一个对策出来!” 那跪地的青年也愣住了。 他一时口不择言说了句剿匪,难不成真的勾引出这个废物伯爵的兴趣? 不过,他们也没在怕的。 仅仅仙平的兵力就已经超出你们的兵力,打你们,还不是跟打儿子一般? 余县令自知这是伯爵大人自己找台阶呢,他连忙赔笑附和道:“对对对,这剿匪,不是一日之功,必须要从长计议,现在我们就回去商量对策。” “既然要剿匪,那就一定要人。” 沈黎嘿嘿笑道:“咱们仙平,看样子还有一些青壮男丁,既然你们有保家卫国的决心,那本伯爵绝不辜负你们,所有男丁,加入我们的,先赏银二十两,杀敌一人,赏银百两,若是战死,家中老少我来安顿,每月可领十两银子!” 众人眼睛都直了,这待遇,放在任何国家,任何地方,都是一流的啊。 那领头青年思绪快速转动,加入就有二十两银子,这可是山寨里没有的好处啊,自己一行人先领了这二十两,到时候寨主应该不会讨要回去。 至于杀敌,老子是傻子吗?对自己兄弟刀剑相向? 到时候你要是真的剿匪,老子临阵叛乱,来个内外相夹,轻松覆灭你们这帮废物。 二十两银子,可是很多了,起码能去金陵城中,喝顿花酒。 那里的姑娘,花样可多了,现在添香楼中,还有各种角色扮演的。 妈的,老子作为贼,最喜欢蹂躏女捕快了!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连忙招呼道:“各位街坊,伯爵大人已经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们为了保护家园,跟那帮伟大的山贼拼了,我第一个加入伯爵大军,为保护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对,还有我!” 很快,金陵城中,大多数年轻人都加入进来。 只是不知道这其中,有没有像刘生禄这般的年轻人。 沈黎扫视了一眼,目前还没有发现。 他笑呵呵的摆手道:“好,来了便是兄弟!我已经派人,前往越县换一些碎银,到时候你们每人都有二十两银子,约莫午时就回来了,大家午后过来排队领钱!” 下面欢呼声一片:“多谢伯爵大人。” 在余县令看来,此举,无异于找死。 那领头的青年,就是山贼派下来钳制他的,现在沈黎想将他们招入军中,怕是分分钟就被这帮如狼似虎的山贼给吞并了。 他默默盘算着,希望能在沈黎倒下前,从他这里多弄些银钱充腰包,否则山贼大军来了,怕是一个子儿都落不到自己手中。 真是一帮蠢货啊。 他叹口气,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伯爵大人当真好手笔。” “呵,实话告诉你,本伯爵别的没有,就是钱多,你看我那几个车厢没?全是银票!” 余县令险些噎死。 全是银票? 那得好几百万两银子啊! 发达了! 他两眼直冒精光。 沈黎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老余啊,好好干,我不会忘了你的。” “多谢伯爵大人。” 余县令一脸感激。 他自然不会想着好好干,这位伯爵大人给自己多少钱,而是想着,怎么才能将这笔钱据为己有。 沈黎回去后,便叫来萧林焕。 这么好的机会将这些人一网打尽,必须要开始有所动作了。 萧林焕点点头:“的确,今日午后,最好找个地方,全部歼灭。” “县衙门口,倒是个不错的地方。” 沈黎看着外面宽阔的场地,以及两边低矮的民房,很适合作为战场厮杀。 也罢,就给这帮新兵蛋子练手吧。 “先用炸药坛子轰一轮,再让他们上场,贸然上去,怕是这群小绵羊,很快被大灰狼吞了。” “是。” 萧林焕点点头,马上下去着手安排。 一时间,门口的帐篷快速撤去,而刘齐搬来几个大箱子,箱子打开,每个箱子上面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探子看的口水直流,连忙回去禀报。 实际上,那箱子只有薄薄一层的银子,下面都是用其他填充物给支撑起来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那帮山贼过来。 果然,城中的山贼听说了这件事,纷纷前来领钱。 起初,还有人半信半疑,觉得这可能是沈黎的计谋,想将他们聚在一处,一网打尽。 当沈黎刻意将私军往后退了两百步时,他们才彻底放下心来。 两百步,就算他们突然想抓人,也抓不到了。 很快人就越来越多,最顶峰的时候,有一百二十人。 但有的人,领完后便快速离去,回到巡逻的岗位。 但这些人,都被沈家的三个护院,在中途截杀。 沈黎坐在县衙大门前,笑眯眯的看向众人:“兄弟们,领完钱,跟我上阵杀敌!” 众人对视一眼,哈哈大笑,那笑容满是不屑,但他们还是起哄道:“好!” 余县令看着众人一个个的领钱,心都在滴血。 那些,应该是我的啊! 县衙屋顶上,萧林焕缓缓出现。 在他的手中,有一个黑漆漆的酒坛子,坛子上,冒出一截引线。 按照沈黎教的,他从怀中拿出火折子,缓缓点燃引线。 这么丢下去,坛子碎裂,效果没有那么好。 需要把控引线燃烧的时间,在它快落地的一瞬间引爆,伤害才能最大化。 萧林焕盯着引线燃烧的速度,很快,引线即将烧完。 他猛地一把丢下去,大喝一声:“来了!” 沈黎眼睛一眯,下面发银子的柳升瞬间拿出草盾飞身上前,死死的挡住他。 众人抬头看去,只见一个黑乎乎的坛子从天上落下来,他们虽然躲避,但没有跑太远。 难不成,这是伯爵大人发的红包? 很快,红包炸了。 无数的碎瓷片,碎铁片,钢针被冲击波带着席卷而来,几十人被震到在地,发出阵阵惨嚎。 转眼间,第二个坛子到了。 沈黎静静的坐在县衙大门前,一言不发,只是微笑的看着他们。 大量锋利的碎片,钻入他们的体内,有的当场毙命,有的失去行动能力。 两个坛子爆炸后,守护在二百步开外的沈家私军,在五个小班长的带领下,快速进入战场收拾残局。 第140章:剿灭山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私军中,有一大半都是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他们既害怕又兴奋的冲上去,拿着手中锋利的长刀砍向山贼们。 而那些老兵,着重于追杀逃跑的山贼,他们经验丰富,一边追,一边搭弓射出,收割一条条性命。 那些山贼们被火药坛子爆炸产生的巨响吓破了胆子,早已失去作战能力。 剩下的,也只是拼命逃跑而已。 战局呈一边倒的局势,五十人打一百二十人,杀的所剩无几。 沈黎旁边吓的瑟瑟发抖的余县令一看这情况,顿时慌了,连忙起身质问道:“伯爵大人,这是为何?为何无故屠杀本城百姓啊!” 他想上前理论,却被柳升的长枪抵住脖子,他连忙惊恐的举起手。 “百姓?还是山贼?” 沈黎歪着脑袋,笑了:“这些,都是山贼,他们身上,都可带着刀呢。” “我将他们引来此处,就是为了一网打尽,给本城的百姓们,吃下一颗,定心丸。” 他人畜无害的笑着看向余县令:“余大人,不会是与这些山贼有关系吧?” “没没没!没关系!” 余县令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连忙否认,并且随着沈黎附和道:“这些人,居然都是山贼,真该死,还是伯爵大人慧眼如炬,一一揪出他们啊。” 沈黎冷笑道:“是么,余县令既然如此疾恶如仇,又对山贼如此深恶痛绝,为什么不亲自动手呢?” 柳升闻言,从身后抽出一把长刀塞在他的手中:“余县令,请吧!” 这是在逼他,逼他与山贼决裂。 余县令额头上的冷汗如瀑布一般流下。 看着被五花大绑的几个山贼,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若是他敢动手,将来山贼们必定不会放过他们一家,可若是不动手,他现在就得死。 “怎么,余县令真的与他们有勾结?” 沈黎继续逼问道:“既然如此,那本伯爵纵使万般不舍,也要为民除害了!” “下官一介……一介书生,从未干过杀生的勾当,下官不敢呐!!!” 要不说每个人都不简单呢,余县令居然还能在这种情况下圆过来,当真有些能力。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山贼们基本上被杀完,留在县衙门口的,多是腿脚炸伤的。 而萧林焕带着一帮人,兵分几路,骑着快马在街上喊话:“伯爵大人在县衙门口处置山贼,请乡亲们围观。” 有人从房子里探出脑袋,那呆滞的脸上,终于夹杂着不可置信的表情。 很快,县衙门口的人,聚集的越来越多,都是来看戏的百姓。 他们每一家,每一户都受到山贼的迫害,对山贼都恨之入骨,怎奈山贼势大,官府又与他们勾结,他们只能将所有恨意藏在心中。 县衙门口,横七竖八的躺着各种尸体,正在被沈府私军一个个的拖到门前,叠的与小山一般高。 沈黎清清嗓子:“山贼,任何时候都是要剿的,不剿不行!” 人群中,渐渐响起阵阵悲恸的哭声。 “诸位百姓,我,定安伯,沈黎,说到做到,一定要为你们剿灭山贼,带你们走向好日子!” “这是藏在城内的山贼,相信大家都知道,咱们仙平县,已经没几个年轻人了,要么死了,要么跑了,那么,这么多的年轻人,都是干什么的?” “他们都是,山贼!” 柳升走上前,拉出一具尸体翻开衣服。 沈黎指着衣服中藏着的匕首大声道:“你们连饭都吃不起了,谁还会随身带着刀?” “现在,我就当着你们的面,将他们,挫骨扬灰!!!” 话音刚落,几个士兵提着油桶,在一叠叠的尸体上,倒满火油。 一个个火把丢进尸堆里,瞬间燃烧起来。 很快,尸体烧焦的味道,充斥着每个人的鼻腔。 可那些百姓,非但不觉得难闻,反倒充满快乐。 他们纷纷跪下:“青天大老爷!!!” 柳升拿着刀,在他们一阵阵欢呼中,一刀刀的砍掉那些幸存山贼的脑袋。 百姓们脸上的呆滞,渐渐消散,或是痛苦,或是释然。 沈黎继续拿着喇叭喊道:“诸位乡亲,这只是剿灭山贼的第一步,第二步,就是找回你们失散的亲人!” 他的手指,猛然指向余县令:“这位,是你们的县令,余大人,县太爷啊!” 大家目眦欲裂,这个贪官,没少与山贼勾结! 余县令吓的肝胆俱裂,连忙跪地求饶:“伯爵大人,饶命啊!” “我饶命?你问问,被你残杀的百姓能不能饶你的性命?被你玷污的姑娘们,能不能饶你的性命?” 一听被玷污的姑娘们,百姓中有人哭声愈发激烈起来:“青天大老爷做主啊,我女儿十六岁便被山贼拐走,至今没有下落!” “其实,你们的亲人,女眷,并没有全部在山贼手中,而是在这……狗贼手中!” 那些私军,追杀完山贼后,径直冲向了余家院子,找到了地下密室。 即使萧林焕意志坚定,看到地下密室也不禁动容。 昏暗的密室内,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边,是各个小房间。 每个房间,都有一个女子居住,那些女子,没有其他衣物,都是若隐若现的小纱裙。 这样的房间,一眼看到尽头,居然有上百个。 跟来的沈府私军,看着这种情况,纷纷解下自己的衣物,替他们披上,随后救出。 而萧林焕,走到密室尽头的一个空房间内,并未找到姑娘。 这房间布置十分单调,两张椅子,一张桌子,桌上一壶清茶。 墙壁上,是一张巨大的水墨画。 他左右试探着,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一块地砖有缝隙。 踩下地砖后,画布震动了一下。 他扯掉画布,眼神微微眯着。 他背后一个老兵咽下口水:“大人,这是多少钱和粮食啊?” “统统搬走。” …… 县衙门口的审判,还在继续。 “我知道,大家恨他入骨,但现在,不能杀他!” 沈黎大声拒绝了百姓的请求:“此人对我有大用,将来进山剿匪,需要他带路,所以,请大家给我一些时间,将来,他必定会死在县衙门口!” “现在,你们跟着我的马车,去认领你们的亲人!” 刘齐牵来马车,将沈黎推进车厢,而县令余途远,则被绑在后面,拖着前行。 马车缓缓前行,后面跟着一望无际的长龙。 这些,都是仙平县的百姓。 半个时辰后,到了余家门口。 那些家奴以及侍女,尽数被安排在一旁跪着,等待沈黎的处置。 而破败的大门前,放着一张桌子。 那些人们,见到自家的女儿,妻子,顿时嚎啕大哭前往相认。 其中,就有刘生禄。 他挤开护卫,冲到沈黎马车前,拉着自家的妻子,跪在车厢外,重重叩拜。 “沈大人,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以后只要您沈大人一句话,我刘生禄就是送上脑袋,也在所不辞!!!” 沈黎笑着摆摆手道:“送什么脑袋,本伯爵倒是有东西送给你们。” 他缓缓掏出喇叭,对着外面喊道:“各位乡亲,我想,你们应该很久都没吃过大米,白面了吧?” “现在,我们抄了余县令的家,每家每户,都可以分到大米白面!!!” “伯爵大人千岁,伯爵大人青天大老爷!!!” 所有人第一时间并不是抢粮食,而是纷纷跪地叩头,表达谢意。 余县令一听家被抄了,双腿一软,昏了过去。 第141章:收服余县令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余家废墟前,所有百姓沸沸扬扬,热闹了一个午后,直到天黑时分,人才慢慢散去。 “伯爵大人啊,你这么搞,会出大乱子的。” 余县令气的浑身颤抖,但又不敢真的对沈黎发火,只能搬出山贼来吓他。 沈黎看他苦口婆心的样子,不禁笑道:“怎么,你觉得,山贼会为你报仇吗?” “这不是替下官报仇的问题啊,是您,带着这仅剩的一千多百姓,自寻死路哇。” 余县令连忙解释道:“您杀了所有留在仙平的山贼,那山上的大王,他能放过您吗?就连这些百姓,也要承担他们的怒火哇。” “到时候一千多山贼,兵强马壮的,一窝蜂的下山攻城,您如何防范啊!” “不如听下官的,赶紧缴械投降……” 沈黎突然眉头皱起:“放你娘的屁!抄了你的家还管不住这这张嘴是不是?刘齐,给我抽他!” 刘齐一辈子也没抽过人,今日得少爷恩准,突然得意洋洋的冲过去。 呸! 哈……tui! 他摩拳擦掌,气势汹汹的给了余县令一个大逼兜。 嗯,果然是官爷,皮肤就是好一点。 “你再敢在我这里动摇军心,我就先送你去见县衙门口的山贼!” 沈黎冷哼一声:“回县衙!” 谁都知道,这位伯爵大人捅了大篓子了。 今日杀了这么多山贼,就是向山贼宣战了,你我不死不休了。 沈府私军们,第一次杀人见血,很多人肾上腺素飙升,脸色通红,浑身都在颤抖。 但冷静之后,他们很快就发现了问题,加上余县令妖言惑众,几十人的小军队内,渐渐出现不一样的声音。 萧林焕听到一些,骑在马上扭过头,冷冷的看向众人:“那个人才死几天,你们就不长记性了是么?” “祸乱军心者,斩立决。” 身后的小军队立马安静下来,当初那个文文弱弱的小伯爵,杀起人来可丝毫没有手软的啊! 还有今日那两个杀伤力极强的坛子,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 爆炸后杀人如割麦子一样恐怖? 这位伯爵大人,是有一些东西的。 所有人都在默默的想着,他第一次杀人,手上冒烟的那个物件,所有人都没见过,也没听过。 半个时辰之后,营地已经有人做好了饭。 县衙门口那几垛烧焦的尸体,让有些胆小的人心寒。 眼睛都不眨的烧了一百多人,这是什么样的魄力啊? 不过,当着这些尸体的面,很难吃得下饭。 这些新兵蛋子,没吐出来就算不错了。 沈黎坐在营帐内,吃着清粥,就着咸菜,一旁的余县令瞪大眼睛:“您不是无肉不欢吗?” “看什么,本少爷也是从底层一步步打拼上来的,你以为我只是那种啥都不懂的二世祖么?” “那您既然懂,为什么还来我们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 余县令被锁在柱子上:“我在金陵听说,您是做生意起家的,这仙平县,完全不适合种地,而且十分偏僻,根本就不适合做生意。” “别人做生意,都是求着人家买的,而本少爷做生意,都是人家求着来买我的,所以,位置有什么区别吗?” 沈黎将腌的咸菜重重的咬着,这菜倒是腌的不错,爽口生脆,很好吃。 他一口气喝完三碗米粥,擦拭着嘴角,看向余县令:“你也不用不服气,我让你好好看看,本少爷是怎么剿灭山贼的,而且,我这人呐,有个坏毛病,眼里揉不得沙子,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我已经派人,带着干粮和火折子守在山中,若是我们打不过,那便放火烧山。” 余县令瞪大眼睛,看着一脸无所谓的沈黎:“你疯了?伏牛山绵延数百里,山上神明生灵无数,现在又是初秋,山中柴火极为干燥时刻,你敢烧了山,要造多少孽啊?” “神明?神明要有用的话,这么多年,山贼杀了多少人?我怎么不见他出面呢?” “造孽?人的性命,永远是第一位,我的封地,不允许有这种山贼的出现,他们要么归降,要么我放火烧了伏牛山,大家一起完!” 沈黎冷笑一声:“烧了山,谁也不知道是我干的,大不了老子回金陵,继续做生意,可没了山,这山贼我就不信他不下来!” “想依靠地势来威胁我?笑话,我管他几万大军几十万大军,要么归降,要么死。” “你以为我是金陵的朝廷命官,注意影响啊?” “再说了,我烧山,残害的,只是山中的一些畜生,若是不烧,那些山贼,又得祸害多少人?” 余县令只觉天旋地转,嘴里喃喃道:“疯子,你真是个疯子!” “这叫取舍。” 沈黎微笑道:“余县令,我知道你与山贼有联系,所以希望你能好自为之,帮助朝廷还是帮助山贼,你自己选。” “喔,对了。” 他从怀中,掏出一粒白色小药丸,递给刘齐:“喂给他。” 余县令看着他不怀好意的眼神,顿时惊恐大叫:“你给我吃什么?不要……” “这个药呢,叫三西脑神丹,产自南疆,顾名思义,这药丸里呢,都是蛊虫,喜好食人脑髓,你服用之后,三日如果没有解药,便会归西。” 沈黎微笑道:“喔,对了,归西的途中,你的脑髓会被这些虫子一点点的蚕食,等完全吃完之后,你才会解脱的死去,在这过程中,你会无比清醒的感受到脑髓被东西啃食的声音与痛苦,那感觉,啧啧啧……” “怎么样?要不要替我给山贼们带话?” 余县令顿时都快吓疯了:“你个魔鬼,快给我解药!” “你没诚意,不想合作就算了,刘齐,我们走。” “别别别,我做我做。” “这才对嘛,起码你死了之后,我会对外宣布,你是与山贼英勇战斗牺牲的,到时候朝廷说不定还会给你安排风光大葬,有可能还有谥号什么的,你总不想像县衙门口的山贼们一样,骨灰都给你扬了吧?” 沈黎人畜无害的笑着:“来来来,给余大人好酒好菜伺候着,咱们现在商量一下,该如何带话?” 第142章:三家山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等到后半夜,沈黎才伸着懒腰从帐篷里出来,回到自己睡觉的帐篷。 苗家两个姐妹伺候他洗漱。 苗欢盈奇怪道:“少爷,您还懂炼丹吗?” “不懂。” “那那个什么三西脑神丹是哪里来的?” “乌鸡白凤丸了。” 沈黎伸出双手,任由一旁的苗欢心解掉腰带:“不这么说,怎么能吓死那个余县令?” 苗欢盈莞尔:“那您说的放火烧山,也是假的了?” “这倒是真的。” 沈黎忽然正色起来:“若是山贼不出来,我就采用强强制手段,在山脚下挖出防火带,将这百里伏牛山,尽数给烧了。” “怕是天怒人怨了。” “天怒?他要是能怒,早就怒了,那山贼屠城,杀了仙平多少人?一万三千多人,杀的只剩下一千多,你看整个仙平县,还有几个男丁?还有几个身体完好无损的姑娘?” 他深吸一口气:“这群山贼,狗都不如,不灭了他们,他们迟早明目张胆的拿下仙平,攻打越县,到时候死的人更多。” 苗欢盈轻叹一声:“我还是觉得,不到万不得已,还是不要烧山,此事非同小可,伏牛山周围,应该有不少百姓靠山吃山,这么一烧,他们都要无家可归了。” “所以我才给余县令一个传达消息的机会,而且这仙平县的山贼,还没有除尽,应该还有人在盯着我们。” 沈黎有些疲惫的靠在椅子上:“我何尝不知道,放火烧山会导致天怒人怨啊,可山贼不除,总归是个很大的祸害,那是没办法的办法,指望我们这五十人,去山上搜索兵强马壮的山贼,怕是痴人说梦。” 伏牛山的山贼,占据地形之利,金陵的几万大军,根本拿他们没办法。 若是沈黎贸然进山搜群,怕是这群私家军被吞的连渣都不剩。 还是让余县令带些消息,然后派人在山贼必经之路上埋好火药坛子,相当于地雷一般的存在。 山贼恼怒,大规模的出击,自然会被炸的体无完肤。 山贼不动作,那真的要想办法弄他们了,烧山是个最简单的办法。 苗欢心替他揉揉肩:“少爷,不早了,快些睡吧。” 沈黎点点头,任由她们将自己扶起,躺到床上。 …… 翌日,阳光升起,萧林焕便带着人前往城墙处,刘齐则到越县,花高价请来一些工匠,打算修补城墙。 城墙修好的话,那山贼攻城又会难很多。 起初,很多人不愿意来,但架不住钱多。 每人每天,起码五文钱,包吃住,由沈家私军搭建临时帐篷。 加上城内百姓,看到这位伯爵大人的决心,老少妇孺皆出来帮忙,倒下去的城墙,慢慢被修缮起来。 只是,这修补城墙,耗资巨大,仅仅一日,苗欢盈便来汇报,出现了财政赤字。 沈黎哑然。 他现在是一个空壳。 肥皂那里,基本上是指望不上了,人家已经将订单订到一年以后了。 再就是味极妙酒楼,每日赚的钱,仅存万两左右,其中还有各种人工开销。 就算将味极妙酒楼赚的钱拿来补贴这里,也是远远不够的。 建造一座城池,不是开一间作坊能比的。 查抄余家的财产,并不是很多,也仅仅几万两银子…… 沈黎忽然眉头一跳。 山贼有钱啊! 若是剿灭了山贼,城池也能修起来,百姓们也有粮食可以吃啊。 “既然没钱修了,那就慢慢的修,先修抵御山贼的那一面城墙。” 他摸着下巴,必须要将山贼给灭了,不然没钱用啊。 半日后,余县令满头大汗的上了观雀峰。 观雀峰上,是三家山贼中,唯一一个女山贼统领的,人称霍十娘。 虽是女子,这霍十娘巾帼不让须眉,一柄开·山·刀使的出神入化,寻常人根本近身不得,她的观雀峰,也是三座山峰中,地理位置最好的。 但,因为她是女子,总是比其他两座山峰的寨主仁慈一些,在余县令看来,要好说话一点点。 他擦着额头上的汗水,爬到山寨大门前:“我要见……霍霍霍……十娘。” 守门的山贼早就对他熟悉不过,简单进去禀报一下,便让他前往议事大厅,穿风厅。 这穿风厅也是地如其名,由于山高,这里常年微风拂过,夏季凉爽,冬季嘛,也就那样。 此时,三家寨主吵的不可开交。 “凭什么,你鸡毛岭要四成?我们驼牛峰,这次劳心劳力的,好不容易劫下这些粮食,你们两家倒好,非要过来夺走七成,韩笑,你他娘的说说,前年你们劫金陵苏家的时候,三万两银子,可分我们一文钱了?” “前年是前年,现在是现在,这两年,咱们伏牛山的恶名远扬,基本上没人敢从山下走了,兄弟们守了几个月,连根毛都没见到,你说说,怎么吃饭?” 韩笑怒斥拍桌道:“他娘的,我都说了,仙平县要慢慢的劫,你们倒好,一下子劫个干净,养猪有你们这么养的吗?这下好了,仙平县剩下一些老弱病残,浑身上下也刮不下二两油来。” 坐在堂上的霍十娘一席劲装,将身材完美的勾勒出来,她身下一条紧身皮衣,包裹着浑圆修长的大腿,让人血脉喷张。 只是,没有哪个男人敢对她有非分之想,鸡毛岭与驼牛峰当家的也不敢。 她是三家中,唯一一个六品高手。 方圆百里内,六品高手的数量,屈指可数。 她窝在虎·皮包裹的太师椅内,翘着二郎腿:“我不管,我们观雀峰,只要三成,还有仙平县那个什么伯爵,我要四成!” “你这是抢了!” 驼牛峰的当家,是个大汉,一身爆炸的肌肉,随着他发怒也在随之跳动,一看就是不好惹的角色。 “老娘就是抢了,如何?” 霍十娘冷哼道:“你不服,可以打!” “那你来试试!” 虽然六品高手厉害,但面对人数众多的山贼,也并没有太大的威慑力。 就好比万逸楼,单打独斗,可能金陵城内没人打的过他,但遇上大军,他也只能逃。 高手的好处就在这里,面对军队这种杀人机器时,他们没办法,但若不是军队将其团团为主,他们又有能力逃跑。 三家山寨,加起来近千人,六品高手固然强悍,但也没法与千人正面硬刚。 现场顿时陷入寂静,三家都气势汹汹的看向对方,大有一言不合就拔刀的意思。 第143章:五更开拔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余县令小心翼翼的进入穿风厅内,在一旁讪笑着拱手道:“各位大王,还是先不要吵了。” “嗯?” 韩笑扭过头:“不是让你在山下看着那个肥羊吗?你上山干什么?” “肥羊,要放火烧山了。” 余县令苦着脸道:“那小子,完全就是个愣头青,将城中英雄骗过去发钱,然后一网打尽,我好不容易逃出来,结果听说了他打算放火烧山的消息。” “放火烧山?他也敢?” “我都说了,这小子是个愣头青,他跟百姓说,弄不了山贼,就弄山。” 霍十娘冷笑一声:“他倒是会玩,山贼没了山,那就成了贼了,不过,这小子就不怕朝廷找他的麻烦吗?” “他说他随便找个人,点着了就跑了。” 余县令如丧考妣:“到时候官府也没证据说是他干的。” “怎么,余老爷堂堂举人,什么时候堕落到给人传话了?” 你还知道我是举人啊,跟你们山贼合作,不也是堕落吗? 很快,余县令一惊,连忙跪地求饶,身体如筛糠一般哆嗦:“大王们,小人也是无奈之举啊,那王八蛋给小人喂了什么三西脑神丹,三日无解药便被蛊虫吃干净脑浆啊!” 霍十娘说这话,就是已经看穿了他已经被策反了,前来传话的。 说罢,她冷笑一声起身,一个翻身跳到桌子上,随后开·山·刀一挥,架在余县令的脖子上:“说说,说不明白的话,你现在脑浆就得没有了!” “霍大王饶命啊!” “叫我!女王大人!” “是是是,霍大王,老朽马上就说,这沈黎杀了你们在仙平县的所有部署,所有尸体,放在县衙门口一把火给烧掉了,他还顺带抄了老朽的家,老朽苦啊!” 余县令连忙求饶,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诉说着委屈:“他昨晚说,让我去山上带话,所有事情如实说出来,没必要骗你们,老朽劝他不要放火烧山,惹得天怒人怨,他却说,烧了山,顶多是天怒,不烧山,死的男人更多,被糟蹋的女的也更多,那个时候人怨就大了,还不如烧了山。” “烧山。” 霍十娘收起刀:“我谅他也没那个胆子,伏牛山离金陵不过五十里,火势蔓延下去,烧到了金陵,看他如何收场。” 一旁韩笑抱着双臂:“我想,这小子无非就是想将咱逼下山,来个决一死战。” “他哪来的勇气?” 驼牛山当家的壮汉冷笑一声:“老鼠,舔猫·比,找刺激,五十人想对我一千多号人,他以为他是战神啊?” “除非,金陵派有兵马过来。” 霍十娘歪着脑袋,盯着余县令:“说,金陵有没有兵马出来?” “没有,并无此事。” 余县令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就五十人,还都是新兵,昨日杀人时,很多人都吓吐了。” “你现在说的话,狗嘴里也吐不出象牙来,待我飞鸽传书金陵,若是金陵有兵马出来,你怕是等不了三日后了,今晚你就得死。” 霍十娘冷笑一声,随后伸出手:“鸽来!” …… 这边,沈黎已经安排人,在山贼下山的路上,放置地雷。 这地雷做法也简单。 将火石放在一边,用绳子拉住另外一个小火石,火石上放置火药引线,拉动绳子,两个火石碰撞,溅出火星子,引燃引线,火药坛子爆炸。 外面,将一条细线绷直,若是有人碰到,便能拉动绳子,瞬间引爆。 不过这种瞬间引爆,终究不太好。 沈黎便将引线拉长,前面的队伍碰到绳子,后面的队伍引爆。 为了以防万一,他还在道路两边的林子中,设置了重重陷阱,那些山贼不能就被炸一次,然后逃了,或者是不走正道,走道路两边。 这个世界制作黑火药的东西还是比较好买的。 为了增加火药坛子爆炸的威力,他还特意让人在地上撒上一堆碎瓷片,上面再覆盖一层薄薄的土。 十多条路,也不知道山贼会走哪条路,索性无差别打击,全都给他埋上。 每条路上大概三个坛子。 刘齐一共准备了五十个坛子,还有二十个坛子放在身边,防止山贼过多,有人杀到城中。 做完这一切,天色渐晚。 沈黎笑着跟那些普通百姓打招呼。 一天下来,他们对这个新来的伯爵大人,好感倍增,有人甚至在家为他立了长生牌位。 初步统计了一下仙平县的人数后,沈黎只觉一阵头大。 全县,一千二百二十七人,十三个年轻人,其中有五个是从隔壁越县回来的,剩下的都是本土人氏。 其他的,壮年基本上没有,老年人一千零五十人,剩下的是从余县令家中解救的女子。 这玩个屁啊。 他扶额,人都没有,搞了一座空城。 刘齐一路推着他,他一路自嘲着唱歌。 “这城市那么空,这回忆那么凶,这人潮……呸,哪来的人潮……” …… …… …… 伏牛山,观雀峰。 霍十娘或是见过世面的,手里还是有附近几个县城的情报网,短短几个时辰,便从金陵拿到消息。 金陵大军,未动。 她缓缓收起小纸条,放在油灯上点燃。 “金陵没有大军出来,也就是说,这小子,真的打算以五十人马,对抗我们一千多人马。” 此言一出,在场所有人哈哈大笑,笑声里满是不屑。 “等抓到这小子,老子要把他的肚子剖开,我倒要看看,他有几个胆子!” “还不急。” 霍十娘轻笑一声:“金陵的人,已经查到了他的家底,你们猜猜,多少钱?” “少说也有五十万两!” “一百万两!” “不对,他买官都用了三百万两,不会有五百万两吧?” …… 她摇摇头:“或许,更多。” “他造出一种,叫做竹叶青的酒,据说此酒,味道甚好,颇得达官贵人所喜欢,每斤售价二百两银子!” “而且他开的味极妙酒楼,日进斗金!” “还有香皂作坊,每日产出几万两银子!” “还有他的牙行,里面的雪花糖,据说晶莹剔透,就连皇帝老儿,也喜欢吃。” 众人倒吸口凉气,这是多少产业啊? 若是沈黎在,也会倒吸口凉气。 你一个山贼,业务未免有些太广泛了,搞打劫的,顺带还搞情报? “所以。” 霍十娘将开·山·刀抗在肩膀上,微笑着看向每一个人:“此人,不可杀,慢慢养着,以他的产业,我们至少可以舒舒服服的生活,十年!” “三更早饭,五更开拔!” “抢钱咯!” …… 第144章:爱护环境的山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山贼一阵欢呼,知道沈黎有那么多钱后,一个个辗转反侧,白天还争得面红耳赤的救济粮,转眼就放在一边,所有人亲如一家人,和和睦睦。 这也是山贼们的常态。 他们也不是十分亲近,而是暗暗互相较劲。 之所以他们能存活这么久,而是三家鼎力。 谁的势力稍弱一些,便会被另外一家盯上,想要蚕食对方。 但打仗,绝对是会有消耗的,而且山贼兵力补充极难,就算看到哪一方势弱,也不敢贸然进攻拿下,否则第三家来个渔翁得利。 这么多年,大家也都是嘴上吵吵,偶尔手底下人有点小摩擦,又不敢真的动刀。 他们比谁都清楚,一旦动了真火,谁死还不一定。 即便是六品高手霍十娘也不敢贸然行动,一动,便是灭顶之灾。 夜深人静,霍十娘回到房中。 观雀峰掳来的女人并不多,只有十几个,负责服侍她,还有做饭的。 都是一帮大老粗,做饭实在难以下咽。 至于他们观雀峰的男人如何找女人,就与她的情报网有关了。 每个月每一天,大家轮流下山,在金陵城中的情报网的帮助下,找到一些偏僻的青楼,舒舒服服的美上一日。 如此一来,这些山贼们倒也没有欲·火·焚·身,下山后只抢财务,很少抢人。 早些年金陵城中有剿匪的打算,经常被观雀峰的人提前知晓,藏于山中来个反打击,官府损兵折将,只能悻悻而归。 三家山贼中,观雀峰倒是一股清流。 不过,他们杀的人,也不在少数。 侍女替霍十娘取掉青丝上的发簪,脱掉紧致的外衣,换上宽松的丝质睡衣。 三千青丝滑落,这么看,霍十娘琼鼻柳叶眉,倒是个美女。 她蹙着秀眉,看着窗外的景色,缓缓打开抽屉。 抽屉内,有一张纸条,上面清晰的写着:“酒坛杀器,爆炸后如暴雨梨花。” “明日,还是晚些出行。” 她思忖片刻,要不要告诉另外两座山峰的人? 鸽子能带回来的消息有限,酒坛如何能成为杀器? 她很好奇。 什么杀器,能不能抢回来? 她没有看到酒坛爆炸的具体场景,也无法做出判断。 这种东西,已经超出她的认知。 她默默盘算着,对侍女说道:“吩咐下去,明日所有人,六更再出发,务必在队伍的最后面。” “是。” 若是她知道沈黎火药坛子埋放的位置,怕是也做不出如此决策。 万万没想到,最为稳健的观雀峰,倒是最先倒霉的。 …… 翌日五更,山贼们摩拳擦掌,准备下山大干一场。 此时东方已经有些蒙蒙亮了,山下已经有人起床了。 他们趁着天色不太好,杀入城中,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而三个山峰,也不会全部出兵,每座山头,出兵百人,一共三百。 三百人打五十,应该够了。 霍十娘胯下一匹白马,格外显眼。 她走在队伍最后面,四处观望。 也没有埋伏。 最前面的是驼牛峰上当家的,他扛着一对鎏金大锤,一路上对手下们讲着荤段子,惹得手下们哈哈大笑。 很快,他的坐骑好像停顿了一下,貌似有什么东西绷断了。 他皱着眉头下马查看,看到一截断裂的麻线:“这是什么东西?” “当家的,说不定是那伯爵大人,设置的绊马索呢。” 众人哈哈大笑,如此细的线,就是绊什么都不行,野兔都能撞断。 但很快,一声“滋”的声音传来,后方轰的一声炸响,人仰马翻。 霍十娘反应最快,胯下白马受惊,她忙脚踏马背,飞身而起,顺手扔出开·山·刀,那开·山刀在空中旋转数圈,死死的钉在一颗参天大树中心,她随后稳稳落下,站在刀身上俯瞰下方。 炸的,可都是她霍十娘的队伍。 火药坛子爆炸产生的冲击波,带飞上面铺着的一层碎瓷片,所有人或多或少都被打伤,有的人当场失去战斗力,有的人受了些轻伤,但那碎瓷片还在体内,严重影响前行脚步。 她脸色铁青,这一百个兄弟,竟被炸伤了一半不止,现在能打的,也就二三十个人! 暴雨天罗,原来是这个意思! 也难怪那个什么伯爵,敢如此猖狂! 至于前面的韩笑等人,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受惊的坐骑带着一路狂奔。 他们死活拉不住,索性跳马下来。 可那马,不会顾忌地上还有纤细的麻绳拦路,直接一脚踢过去。 驼牛峰和鸡毛峰的人,还没来得及嘲笑后面观雀峰的人,就被炸的七荤八素,有的人正好在坛子下方,身子直接被掀到天上,炸裂两截落在地上。 那些山贼们吓的肝胆俱裂,纷纷四散逃亡。 他们不傻,知道这道路中间埋了可怕的坛子,便往道路两边的杂草林子里冲过去。 那里,萧林焕事先让人做了手脚。 一根根五六寸长的木条,削尖后倒插在林子中,那些山贼冲入林子后,瞬间被扎穿脚掌,而后面前赴后继的山贼,来不及刹车,又损伤十几人。 现在,三百人,真正完好无损的,只有不到四十人! 三个寨主,都脸色铁青的看向远处破败的城墙。 火药坛子爆炸,产生了巨大的声响。 沈黎在县衙边的帐篷内睡觉,都感觉床猛地震了一下,他连忙坐起来:“欢心,欢心!快,叫你哥过来,还有,扶我起床!” 苗欢心睡眼朦胧,听到后续一声巨响后,也猛地惊醒,连忙起身替少爷穿衣。 萧林焕很快便过来了,他面色凝重:“沈大哥,估计是山贼来了。” “沈家军快速集合,赶往战场,注意安全,我随后就到。” “明白。” 柳升这边已经一马当先,快速冲向城门处。 而沈黎在苗欢心的整理下,坐上了马车。 马车一路飞驰,很快便到了城门前。 山贼与沈家私军,相隔不过五六百步。 沈黎掏出望远镜,看向对面,皱着眉头惊讶道:“还有女山贼?” 柳升一席白衣,大喝道:“对面的山贼,有没有管事的,出来对话!” “怎么着,还想招安老娘?” 霍十娘怒不可遏,随手扯下一块树枝,拉掉上面多余的枝丫,猛地抛向沈黎所坐的马车。 这一手,夹杂着她七成真气,树枝如利箭一般,在空中划过一道幅度。 柳升眉头一皱,银枪伸出,一枪打掉树枝。 “她倒是厉害了。” 沈黎拉开帘子,微笑道:“放火·箭,烧山!” 柳升微微犹豫一下,弯弓搭箭,点燃箭头。 路上的山贼们大惊失色,这帮疯子,居然真的敢放火烧山! “放!” 沈黎料定了他们,一定不会让自己放火烧山,便开始肆无忌惮起来。 果然,火箭飞出,霍十娘跳到空中,随手挑掉后怒道:“官府的人,行事都这么不要脸吗?” 沈黎冷笑道:“什么时候,山贼也这么热衷于保护环境了?继续给我放!” 第145章:怀柔政策 - 布衣公卿 - 欺生 柳升放箭,也不过是试探山贼们的态度。 少爷早就说过,不到万不得已,万万不能放火烧山。 可现在成了他们放箭,山贼阻止他们放火。 这倒是成了一道奇观了,到底谁是山贼? 山贼那边,将受伤的人,陆陆续续的往山寨运去,至于那些当场死亡的,则被丢在马路上。 官府的人,自会帮他们处理。 一旁的韩笑,面色不善的看向对面的官府中人:“怎么,我就不信你真的有胆放火烧山。” “你们可以试试看。” 柳升停下手中的动作:“朝廷需要的,是可以招安的山贼,不是祸乱百姓的山贼!” “招安?” 树上的霍十娘猛地折断手中的箭矢,哂笑道:“你们这位伯爵大人,脑子怕不是被驴踢了吧?你见过谁家的山贼会被招安的?又或者,你见过谁家的山贼被招安后有好下场的?” 她这么说,也是绝了手下的心思。 若是这位伯爵大人真的下定决心剿灭他们,到时候一些心志不坚定的山贼们选择被招安,对自己一方的士气很是打击。 果然,那些眼睛中有心思的山贼听到这句话,顿时清醒下来。 是啊,自古以来,哪些山贼被招安后,还能好好活着的? 梁山一百零八将,哪个不是英雄好汉?但被招安后,又有哪个得以善终的? 沈黎坐在马车内,摸着下巴。 这娘们,当真不好缠。 “告诉他们,不降,那就准备被火烧死吧。” 柳升传话过去,霍十娘也不甘示弱:“老娘宁愿被火烧死,也不愿做你朝廷的走狗!” 这下,双方陷入了死胡同,而沈黎则被整的下不来台。 古人的防火措施,并没有现代那么好。 不是放火烧一座山,那火势真的乖乖的烧了一座山。 现在正值深秋,天干物燥,但凡有一道秋风席卷着一缕火苗,对其他地方是毁灭性的灾难。 沈黎说的放火烧山,也只是吓吓他们。 没想到,山贼根本不吃这一套。 自己腿脚不便,手上兵力有限,想上山剿匪,基本上不现实,即便他有火药这种大杀器。 哪怕他从现代带来一把无限子·弹的加·特·林,都无法从山下攻到山上。 山贼又不蠢,什么滚木落石,肯定在山寨附近已经做好了,而且山寨的石头墙,也是坚硬无比。 剿匪,没有那么好剿的。 而现在的山贼们,刚刚劫了一大批的救济粮,正是富裕的时候,若是他们真的龟缩不出,沈黎还真的拿他们没办法。 没办法,只能先用怀柔政策安抚他们。 沈黎叫来柳升,吩咐了一番,柳升会意,随后拿出大喇叭喊道:“各位山上的好汉,这仙平县,是我们伯爵大人的封地,现在封地急缺人手建立新的城池,如果大家接受招安,可以选择在仙平县好好生活,我们绝不秋后算账!做山贼还是做百姓好?山贼能不能做一辈子?” “百姓和山贼,自然是山贼好了。” 霍十娘冷哼一声:“我们这些兄弟,可都是做百姓做不下去才选择做了山贼,百姓?呵,与普通猪狗有何区别?都是官府圈养的羔羊。” 柳升哑口无言。 软硬不吃,油盐不进。 这年头,蠢的山贼都被朝廷收复了,剩下来大多是精明的山贼了。 柳升气急败坏的骂道:“你们还打不打,一帮缩头乌龟!” “和官府相比,我们可不就是缩头乌龟嘛,我们若是不缩着,可早就被官府剿灭了。” 霍十娘调侃道:“不好意思,你们的仙平县,可能建立不起来了,以后每隔一段时间,我们便下山劫掠一番!” 沈黎坐在马车内,听着用真气传播来的声音,不由微笑起来。 一旁的苗欢心都听不下去了:“少爷,您还笑,你听听,此人用心多险恶?” “怎么,只允许你聪明,不允许你的敌人厉害了啊?” 他摆摆手,对车外道:“柳升,别废话了,回去了。” 这霍十娘,倒是个人物了。 他若有所思,细细回想历史上那些剿匪事件,都是怎么剿的。 数倍兵力,强行压下去的办法,显然是行不通的,那就得另辟蹊径。 策反,内奸的办法,也有些困难,这些山贼一个个猴精猴精的,如果不是一个与官府彻底决裂的人,是无法取得他们信任的。 …… 彻底决裂? 沈黎缓缓扭头,看向苗欢心,一脸暧昧的微笑。 苗欢心顿时如小鹿乱撞,小脸瞬间红扑扑的:“少爷你看什么呀。” “看你哥。” 他搓着手指,这不正好有个适合做内奸的人吗? 家境优越,又是反贼,与朝廷不共戴天,刚好适合山贼们的企业文化。 而且萧林焕自出了金陵城内,从未以真面目示人。 符合他们的招生标准。 作为山贼企业,刀尖上舔血的工作,又没有五险一金,是很危险的,加上官府的打压,人员损耗有些大。 所以,必须要往公司注入新鲜血液,像萧林焕这种高精尖类人才,他们非常需要。 苗欢心被沈黎忽略过去,顿时有种老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的感觉,心中一阵羞愤,默默的拿出小脚,在车厢内跺了一脚。 咔…… 车厢猛地一歪。 外面驾车的刘齐连忙道:“少爷,路太难走,车轮断了。” …… 沈黎无奈下车,被推着轮椅前些,一旁的黑袍萧林焕跟着。 “沈大哥,你是说想让我打入山贼中,做内应?” “嗯,若是你能进去的话,做事也会方便许多。” 他一边对过往打招呼的百姓点头微笑,一边回复萧林焕:“我不会强求你,你自己选择。” 萧林焕不假思索道:“我做!” 此事是为民除害,也是保家卫国,他萧林焕正想如此。 “咱们也得演一出戏。” 沈黎细细思索一番后:“得让西厂的人,追杀你,所以,你得吃一些苦头了。” “这个没问题。” 萧林焕道:“上山之后,需要跟仙平书信往来吗?” “万万不可。” 沈黎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我们刚刚与山贼发生了摩擦,转眼他们就招了一个新员工进去,他们必定会怀疑你的身份,甚至会对你进行长时间的监视,你万万不要做逾矩的事情。” 第146章:改善环境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我该怎么办?” 萧林焕皱着眉头:“那我进去之后,什么事也做不了,该如何与你们里应外合?” “十日之后,我会找金陵府衙,安排十来个死囚押运一批粮食路过伏牛山,到时候你便一马当先,全都杀了,以此博得山贼的信任。” 沈黎从怀中,拿出之前萧林焕的匕首:“这个,是你身份的证明,你拿着。” 萧林焕默默接过匕首,现在是所有的希望,都聚集在他一个人的身上,他的压力不可谓不大。 山贼如果不能被剿灭的话,仙平县永远不可能建立起来。 这里的百姓,对山贼们有种天然的畏惧。 仙平县要想发展起来,就务必招商引资,到时候那些小贩,商人们三天两头被劫,谁还敢来仙平做生意? 山贼是个毒瘤,大大的毒瘤。 沈黎拍着他的肩膀:“任重而道远啊兄弟,注意安全。”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放心吧,沈大哥,我一定不辜负你的期望。” 对于萧林焕,沈黎还是比较信得过的,此人一身正气,面对天道宗洗脑都能走出来,可见他的意志坚定。 他甚至想将萧林焕永远的留在身边,替自己管理军中事务。 虽然说,伯爵府私军编制五十人,但没说编制之外。 那些有钱人家,官府明令禁止不准养私军,可有几个真正不养的? 不让养私军,那我可以养家奴嘛,也可以养护院嘛。 就像沈黎这个定安伯,五十私军够干啥的? 甚至一个县都很难转悠过来。 那就可以换个由头继续加人进去,比如卫生巡逻队,街道住户委员会,城管等等,都可以培养成自己的人。 到时候人手越来越多,就需要一个铁血的领袖带领他们。 沈黎还有其他事情要做,并不会一直关注在军中事情上,那么就需要一个信得过的将领。 柳升江湖气息太重,不太适合。 很快,营地到了。 整个县城的官职,也是奇怪,基本上所有事务,都是县令一人处理,余县令倒了,也就没人处理政事了,虽然仙平也没有政事。 剿匪与县城的修复工作,最好同时进行,不然时间太长的话,拖到冬天,大雪封城,百姓更难过了。 修补城墙这种耗资巨大的工作,现在显然是做不了的。 只能从城内着手,至少先将作坊办起来,让越县的商人能过来提货,到时候钱生钱,自然就能建立起来。 最先要做的,便是改善城内居住环境。 整个仙平县,太脏了,到处都是粪便和污水,不下雨还好,一下雨,城中一片汪洋,什么恶臭的东西都漂浮在水面上,很容易发生瘟疫。 沈黎找来苗欢心,画了一些图纸。 若是现代人看到,这些都是蹲便器。 古人蹲便习惯了,坐便很难拉出来,所以直接做成蹲便器,到时候有老人不方便的,可以加上一个镂空竹椅,代替坐便。 “找一些陶瓷作坊,务必将价钱压到最低。” 他叹口气:“现在咱们,花钱的地方多着,钱要慢慢的花。” 苗欢盈看着图纸,点头道:“要将詹良才弄到这里来吗?” “那倒不用,詹良才坐镇金陵,那里暂时是咱们的根本,万万不能出事,将林浩叫过来吧,在这边做酒坊,另外咱们到越县的路,要打通,路上务必要安全,这一点,交给柳升去办。” “是。” “对了,帮我找一些红布,做成横幅,我要写一些标语放在城中。” 公共厕所是第一要务,这些百姓,万万不能再到处排泄了。 卫生干净了,人的精神也会好了许多。 至于地下管道,这个工程太过庞大,还是不能考虑,只能先在厕所后面装池子,修出一条小道,每日让粪车进行收集。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现在的沈黎,一个头两个大。 想当初他一人发家致富,和现在带着一城人发家致富,完全就是两个难度。 前期的钱,都得他自己贴进去。 一个县城,最少也得容纳一万五人口。 若是城中建好了,怕是三万人口都可以。 他闭着眼,揉着太阳穴。 那边萧林焕已经出发了,刘齐也快速随着他前往金陵城内,顺便将沈黎小舅子林浩接过来。 这段日子,林浩负责生产竹叶青,产量一直很好,也没有配方泄露的危险。 至于林浩走后,谁来接班的问题,沈黎已经想好了。 安大全。 就是之前那个老实巴交的家奴。 他虽然能力一般,但忠心老实,绝不会卖主。 还有钱一坨,也要带过来,此人之前虽然是个泼皮,但据苗欢盈的观察,最近他浪子回头,在味极妙酒楼做工的时候,很是勤快,每日拿了银子,便回去交予家中婆娘。 当然,偶尔还有出去喝花酒的时候,这些都无伤大雅。 现在建立仙平县,一定要招收大量的工人。 但金陵的工价,实在太高。 在仙平招收越县的工人,五文钱一天,包三餐,搭帐篷即可,而在金陵,十倍不止。 若是以这个工价,完全可以在短时间内将仙平县进行简单的整理。 只是简单的整理,将那些残砖断瓦以及荒废的房子,进行清理,至于建立的话,买材料的钱,暂时不太够。 这几日,沈黎都窝在帐篷内,书写着关于仙平的改造计划。 这位伯爵大人,比较亲民,发布的事情,百姓们也比较配合。 可能是得益于百姓比较少的好处,目前暂时是没有在街上随地大小便的情况,反倒是处理废墟的工人,多有随意排泄。 但在苗欢盈进行发钱策略的处理下,街面上是很少见到粪便等物了。 那些房屋废墟,柴火都聚集在城南一处,那些砖块,完好无损的,被工人们拾捡出来,码成一堆,用来建造公共卫生间。 街道各处,挂满横幅。 【仙平是我家,卫生靠大家】 【爱护环境,人人有责】 【严禁随地大小便】 …… 只是,不是所有横幅都是沈黎写的,所以有些刘齐写的横幅,画风有些变化。 碧如…… 【随地大小便,死全家】 【尿不进去说明你短,尿在外面说明你软】 【尿前搓一搓,来个小漩涡】 …… 第147章:山贼招人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种大红色标语,随处可见,在大家的努力下,城中第一个公共厕所建立起来。 男士厕所,有两种类型的马桶。 一种是蹲便器,另外一种则是站立式的小便池。 不过,小便池没有那么先进,只是一个用陶瓷所制的池子,上面还有瓷砖。 小便池的一头,是一个定时冲水器,上面竹筒一直缓缓的流水,落入下面的水箱,若是水箱的水位达到一定的高度,重力便会压下阀门,一小箱的水自动冲入小便池子,带走所有的尿渍。 至于大便的地方,没有那么高级的东西,只能让他们自行用瓢冲水,每日定时有人加水。 不是不能做自动抽水马桶,而是费用太高,只能慢慢改善。 这是个漫长的过程。 金陵城中,府尹闫海容看了沈黎的信后,“毫不吝啬”的送给刘齐十个死囚,带到城门外。 十个死囚听说运送一车粮食到越县便能无罪释放,只觉得天上掉馅饼。 不过他们也不傻,其中便有精明人。 如此好事,为什么会轮到他们?或者官府在路上有截杀也不一定。 他们想归想,但还是没打算跑。 因为如果官府打算在路上截杀他们,肯定有斥候跟着他们,他们是跑不掉的。 他们在城外一处,静等刘齐备好粮草。 而此时,萧林焕一身麻衣,被三两个人追杀至伏牛山附近。 他之前已经用望远镜探查过,这一处,有驼牛峰的人在把守,正好被他们发现。 他身中数刀,肩上还插着一截箭矢,披头散发的滚进林子,奄奄一息。 驼牛峰的山贼,四处张望一番,等那些追兵走后,他好奇的将受伤的萧林焕带回山寨,用重兵把守。 驼牛峰的当家唤作吴大牛,但他觉得这个名字太土了,便在江湖上自称辣手屠夫。 萧林焕在驼牛峰静养几日,便被带到吴大牛跟前问话。 “你是做什么的?” “你是做什么的?” 萧林焕装作一脸不解道:“你们是山贼?” “我们是劫富济贫的义士。” 吴大牛冷哼道:“官府的人,为何追杀你?” “管你吊事?” 萧林焕趾高气扬道:“快放了你爷爷。” “哟呵,倒是有点骨气。” 吴大牛起身一脚踹翻他:“不说,老子现在就让你死!” 他把玩着从萧林焕身上搜出的匕首,缓缓抽开:“这匕首,是你的?” “是又如何?” “明白了。” 吴大牛看起来是个粗糙汉子,但也有些心思,从救下此人开始,他便派人去金陵城中打听。 不打听不知道,一入城门吓一跳。 城门前的通缉令,第一张就是这少年的,画的一毛一样。 反贼,奖励两千两银子! 他正有打算将萧林焕交出去,但手下军师给出了不同意见。 此人与朝廷不共戴天,两千两事小,若是能收服一员大将,对驼牛峰可是大大的好处。 江湖上传言,战神萧家,可是有带兵血脉,所谓虎父无犬子,这萧林焕定然也不会差。 而且驼牛峰上,都是一帮大老粗,行事毫无章法可言,就像是一个小公司,没有一个职业经理怎么能行? 嗯,萧林焕很适合。 众人一商议,便留下萧林焕。 但是只差“驯服”他了。 萧林焕一上来便桀骜不驯,也是给对方驯服的机会。 起码,要吃一些皮肉之苦。 果然,在手下人几顿暴揍之下,吴大头开始出现充当好人,打一棒子给个甜枣的套路,被他用的淋漓尽致。 最后,萧林焕终于“下定决心”,接受了这帮山贼。 几日后,驼牛峰又发生了一次争吵。 “不行!为了表示诚意,我必须下山打劫,作为我的投诚礼物!” 吴大牛很是纠结:“兄弟啊,你这伤还没好透,不宜动手,而且我请你过来,不是为了让你抢两个粮食,而是为了让你将我这帮手下,训练成训练有素的士兵。” “那不行,不杀几个人,你怎么能相信我呢?” 萧林焕十分执拗的下山,吴大牛怕出什么乱子,连忙跟着他下山去打劫。 正好是第十天,那帮死囚押送着一车粮草,路过伏牛山脚下。 驼牛峰的人正准备出动时,萧林焕夺过一人手中斩·马·刀,一人一刀,无比勇猛的杀向死囚,丝毫不给他们开口的机会,手段极其残忍,三下五除二的便砍掉每一人的脑袋,让山贼们目瞪口呆。 杀人不眨眼! 稍后赶到的吴大牛,看到他一人站在运粮车上睥睨四方,也不禁咽下口水。 如此杀气,如此胆识,天生的将帅之才啊! 老天助我! 当场,他就要与萧林焕结拜。 按道理,是他高攀了,萧林焕出身战神之后,他一个土匪头子,太高攀了,简直祖坟冒青烟了。 他无比感动的叫了一声兄弟。 自此,萧林焕彻底在驼牛峰上,取得信任。 但还是有人在跟着他,担心他与朝廷有勾结。 萧林焕也不介意,每日在山中转悠,训练山贼们,只是山贼们平日懒散惯了,不服管教,被他砍了十几人。 吴大牛虽然心疼,但看着渐渐训练有素的山贼们,也只能咽下去。 他自认为自己走了狗屎运,发了一大笔,找了这么好的结拜兄弟,殊不知,萧林焕的训练手段,渐渐变了方向。 洗脑,他是经历过的,现在这套,用到了山贼身上。 短短半个月,他便拥有了自己的心腹。 就像是一个985的大学生,进入了一个人均学历初中的工厂,自是有很多人愿意跟他玩,每日都有人听他吹嘘战场之事,京城的风云诡谲,还有他逃亡路上的层层惊险。 …… 日子渐渐过去,整个仙平的面貌,虽然不至于焕然一新,但也比之前好了很多。 路上坑坑洼洼的地方,都被修补了起来,两边的房子,推倒的也在慢慢重建中。 所有的商户地皮,都属于沈黎,到时候这些房子都可以用来出租。 林浩来了仙平后,便被沈黎叫到城南,让他着手在此地新建一个酒水作坊。 沈黎拿着图纸递给他:“将蒸馏装置,务必做的复杂十倍。” 这样,也是防止有心人进行剽窃。 就像是现代一些工厂,明明有些工序不需要,但还是要执行下去,就是怕配方泄露。 沈黎看着城南一片开阔地带,拿起木炭,在地上便做起规划。 第148章:大力发展 - 布衣公卿 - 欺生 新的酒水作坊,自是要比金陵气派许多。 十几个复杂的工序,每一道都有专门的人负责,而且每一道工序都是隔开的,防止员工进行交流。 在作坊的后院,则是员工食堂,明亮的食堂,加上可口的饭菜,让员工一下就喜欢上这里。 工钱高,饭菜好。 包括住宿的地方,分为二楼。 每个房间,都是四人间,配备独立卫生间,楼顶上一个巨大的蓄水池,后面河边设置了一个旋转水车,可以将水带到屋顶的蓄水池上,这样,每个房间便可以用到抽水马桶以及沐浴器。 只是,沈黎没有条件做热水器,只能由员工们自行烧炉子洗漱了。 这只是第一期的项目。 现在水塔以及管道的事情可以解决,那之后的作坊,完全可以将酒水作坊屋顶蓄水池的水给引过去,这样一排作坊都有水可以用,并且不用人工经常挑水上去。 而且屋顶上的水塔,也有防火的作用。 工人们住在这种宿舍,后面还有专门晾晒衣物的地方,简直就是个公寓,即便是客栈,也没这么舒服的地方。 甚至夫妻进入作坊的,还可以享受夫妻房间。 消息,很快便传到了越县。 现在天气渐凉,很多地都停止了播种,人们在家正好没事做,听到有活计,立马过来查看。 伯爵大人再三保证山贼不会来侵犯,他们才住下来。 这一住,便不想走了。 种田?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也就得了几袋子米,一家人还紧巴着过日子,这酒水工厂,可是大米饭随便造,每顿三菜一汤,哪里来的这么好的事? 很快,大批竹叶青从仙平出来,流入越县。 听说竹叶青开始对外销售,很多商人酒坊纷纷来进货。 但物依稀为贵,不稀就不贵了。 现在的竹叶青,售价渐渐降低。 每斤只需五十两银子,没有限购一说。 每日来进货的人,不计其数。 这五十两一斤的酒,送到顺天,卖二百两一斤,都有的是人抢购。 沈黎不管他们售价几何,他要的,就是大批量的出货,吸引商户入驻。 虽然前期酒水作坊一直在赔钱,但慢慢的,随着酒水生产出来,所有的损耗全部赚回,每日还能有近万两银子进账。 这万两银子,便被拿来投资建设整个仙平县的公共厕所以及新的商户。 但这也是杯水车薪。 建造一座城,那所需要的银子,可是千万两都不止的。 尤其是沈黎还想建造一座超出这个时代的城池。 所有的房屋修缮,地下管道的铺建,马路的改造,水管的连接,甚至还有铁道的搭建,等等。 城墙的新建,需要耗费的银子已经是天价了,更别说还要开辟道路到金陵城。 仙平再好,也没有金陵城方便。 想让仙平成为商业重镇,就必须改变那些商人的观念。 所有的商人,都是来金陵进货,若是从金陵到仙平的路上被劫了怎么办? 山贼要剿,而且要从伏牛山开辟一条路出来。 现在从金陵绕道仙平,需要两日才能到达,如果开辟一条新的道路,铺上铁轨,半个时辰到金陵。 想致富,先修路。 但现在的沈黎,想致富,先剿匪。 这土匪……他妈的…… 沈黎心里也泛起一股无力感。 每日他便要派人在城墙上巡逻,路上埋上几个小型火药坛子,防止山贼来袭。 现在仙平正处于发展中,可不能让那帮山贼跑来捣乱。 不过,通过一段时间的发展,仙平县现在的人口,可比当初增加了一倍,老弱病残的数量占比也越来越低。 新建的房屋,必须要按照统一样式,都是红砖黑瓦,下面是白墙。 由于资金不足,现在还是很难彻底发展起来,只能发展商业,有了商人来仙平,沈黎都会好酒好菜的招待着。 那五十私军,每日化身城管,在城内四处查验卫生问题,近来萧林焕不在,沈黎也没有时间管他们,都是柳升在带着,训练上自然少了许多。 伏牛山上,萧林焕俨然成了驼牛峰的二当家的。 现在那些商人走的路,都是绕着伏牛山一大圈,走的还都是宽阔无比的大路,他们想去打劫,也要翻山越岭,一日才能回来,山贼的业务,越来越不好做了。 这样下去坐吃山空,迟早会吃完的。 这一日,三个山头又聚在一起开会。 余县令也在其中。 什么三西脑神丹,当初给他吓个半死,大夫无论如何号脉,他都是正常的。 后来,他抱着必死的决心,居然没事情。 他现在对沈黎恨之入骨,但他一介书生,又不能打,山贼原本想处理了他,但想到他最了解沈黎一方,便留下了他。 “那个爆炸的坛子,威力不容小觑,总得找个办法,避开这些东西。” 霍十娘坐在虎皮宝座上,翘着二郎腿道:“谁有办法?” 韩笑摸着下巴:“既然那东西被马腿踢断绳子才会引爆,不如我们站的远一些,在马背上来一刀,那马吃痛,就玩命的狂奔,将那些绳子全都踢断,等那些坛子都炸完,咱们再过去。” “这倒是个不错的办法。” 她点点头,看向驼牛峰的吴大牛道:“你怎么看?” “我?” 吴大牛一愣,我一个大老粗,什么时候跟你们讨论过作战方案了?按老子说,直接杀过去完事,什么东西都给他趟干净,在绝对的兵力面前,那些歪门邪道,都是扯淡。 站在他身后的萧林焕开口道:“用马匹冲掉那些地上机关,是个好办法,同时,我们也得大面积出动,马上九月了,天气渐渐转冷,最好出动一次,便能度过这个冬天,据说那仙平县,内部渐渐发展起来,也有不少商人入驻进来,到时候我们绑了那个伯爵,再绑一群商人上山,让他们家里拿钱过来。” “有些道理,一千多人的山寨,也得吃喝,总得抓一些贵公子过来,养着我们。” 他们多年也没想到用人质的事情,今日被萧林焕提出,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是源源不断的买卖啊。 那些公子,可是千金之躯,被绑了,家里自然拿钱,到时候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大赚特赚。 霍十娘有些欣赏的看向这个少年:“吴大牛,你这从哪里弄来的这个人才?” “哼,这可是我嗜血屠夫的结拜兄弟,战神之后,萧林焕!” 众人大惊,好奇的看向萧林焕的脸,果真与通缉令上一模一样。 “那好,便听你的,不过,每个山寨都要留下一百人看家,其余人,一起下山,干一票!” 霍十娘坐直身子道:“先派一百人,从西面下山,潜入越县,再潜入仙平附近,到时候来个里应外合!” 第149章:里应外合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缓缓摇头道:“一百人,太多了。” 霍十娘奇怪道:“你觉得应该多少人?” “最多三十人,每个山寨出十人。” “三十人,能成什么大事?” 韩笑不屑的冷哼道:“怕是进城之后,就被剿灭了。” “韩笑,你他娘的阴阳怪气的嘲讽我兄弟作甚?不服干一架!” 一旁的吴大牛不忿的说道,他最烦那种阴阳怪气的人。 韩笑这边的几个山贼也不乐意了,我们当家的是你儿子吗?要被你这么训斥? 两边又吵作一团。 “住嘴!!!” 霍十娘大怒,一掌拍在桌子上,桌子顿时四分五裂。 四周顿时安静下来。 她看向萧林焕道:“继续说。” “我听说之前咱们在仙平一百多人,都被那伯爵用计干掉了,所以人,在精不在多。” 萧林焕一边踱步一边道:“只需三十人,充当工人或是商人,进入仙平县,据我所知,仙平现在有一个大作坊,其余乱七八糟的铺子也在慢慢建立起来,他伯爵只有五十人,到时候我们在前面对峙,后面那三十人,便可在城中放火,让他军心打乱,届时即便他有那种杀器,我们也毫不顾忌,一个人再强,能敌得过几百人?” 一听在城内放火,三个当家的对视一眼,都觉得此计甚好。 “对了,为了避免被一网打尽,咱们派出去的人手,最好不要相互联系,现在仙平的体系渐渐建立起来,若是被查出来,顺藤摸瓜,也是抓到一大片的人,只需与每人提起,到时候见到我们的响箭,便在城内各处放火即可。” “有道理!” 众人眼前一亮。 如此以来,一个小县城,不是轻轻松松拿下吗? 此计……甚好! 吴大头哈哈大笑,重重的拍着萧林焕的肩膀,向众人炫耀道:“如何,我这兄弟,还行吧?” “很厉害,不愧是战神之后。” 两人皮笑肉不笑。 事情谈完,各家出了十个身手较好的山贼,从伏牛山西边下山,各自乔装打扮一番,装作附近村民,前往仙平县。 而驼牛峰上的是个山贼,有三个是萧林焕的心腹。 他们对视一眼,进入城内后,便藏在暗处,待到无人时,来到沈黎的营地。 柳升发觉不对,一声爆喝:“什么人!” 几个士兵连忙围上来。 三人连忙举起手:“我们是从山上下来的,需要见伯爵大人。” “你们,是山贼?” “是。” 其中一人连忙道:“有人让我们来带话。” 柳升也知道萧林焕是去山贼那里做了内应,连忙将三人带到沈黎的帐篷内。 见到沈黎后,三人也是一愣,显然他们对于这么年轻的伯爵大人有些意外。 沈黎坐在桌案前,正在绘制城中规划图纸,三人的进门,打断了他的思绪。 “怎么了?” 柳升连忙将事情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刚刚外面人多,并未提及萧林焕的名字,现在三人见到沈黎,连忙单膝跪地:“见过定安伯。” “他想让你们带什么消息回来?” 三个山贼,将所有事情都讲述了一遍。 萧林焕怕一次下山的兵力太多,仙平县打不过,便与他们商议,稳妥为主,要留一部分的人看守山寨。 不过那也有九百人。 沈黎收起图纸,思忖片刻。 十倍兵力,若是有城墙可依还行,但现在城墙倒了,外面到伏牛山下,可是一马平川。 山贼虽然射箭本领不行,但马术较高。 嗯,到时候火药坛子爆炸,那些马匹受惊,应该会对他们造成一定的损伤。 城墙前,可以设置一些陷阱,绊马索等等。 …… “行了,我知道了,柳升,带他们下去休息,另外,找个地方让他们住下来。” 柳升拱手,将三人带下去。 所谓的住下来,便是软禁他们。 为了防止他们是计中计,所以在战事结束之前,不会放开他们。 沈黎坐在案前,苗欢心送来一杯浓茶。 九百人,自己一方有火药坛子,应该可以吃的下。 现在的难题,是山贼们的退路。 也不知道萧林焕在山上发展的如何,有多少自己的心腹。 他想了想,又叫来柳升,具体问一下三人,萧林焕现在在山寨中的地位,手下有多少人。 只有三十人左右。 他一阵头疼,如果萧林焕手上有黑火药,那三十人完全可以依靠伏牛山的地势,挡住那些山贼们的去路。 罢了,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大不了到时候将仙平县的前半部分拉出来作为战场,无论如何也要灭了这帮山贼。 而柳升也开始带着人,严查近日从外面来的商贩以及工人。 有些山贼身上带有刀,而有的没有,所以查起来也不太容易。 好在仙平县的人并不是十分多,只要他们能找出三个人证明自己的来历,便可以留下来。 现在城墙修不起来,身份证也流通不了,只能通过这种本办法来查人口。 具体的改造,也从距离山贼方向最远的城南开始。 只是,现在能建造作坊的商户,除了沈黎手中的人,普通百姓根本无法负担作坊,那些商人,一个个比猴子还精明,如果没有绝对的安全,他们肯定不会将作坊建在此地。 而且现在的仙平县,根本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道路不通,山贼虎视眈眈,如果大家不是为了竹叶青的进货,根本不会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沈黎看着桌上的所有设计图纸,烦躁的拿开。 就这样吧,先招人抵御山贼。 “柳升,你去各个作坊招人,告诉他们,抵御山贼,每人每天,五两银子!负伤了,官家免费治,治疗期间,继续发放工厂的薪水,另外,若是有人不慎死亡,每家赔偿一百两抚恤金,妻儿老小可以留在仙平县继续做工,他们六十岁以后,可以入住官府开办的疗养院。” 那些普通工人,每天不过是五文钱,参加剿匪,每天五两银子,可是增加了一百倍。 若是他们能完好无损的存活下来,那每天就能赚到一百天的工钱。 县衙门前,每日都有许多人报名,柳升给他们发放了兵器,进行简单的操练。 一日清晨,外面的火药坛子,开始发生了爆炸。 山贼,来了。 第150章:决一死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霍十娘依旧十分谨慎,或者说所有的山贼都十分谨慎。 他们用五匹马,将前方道路尽数趟了一遍,待所有火药坛子全都爆炸后,众人才缓缓前行。 不过,萧林焕与驼牛峰的走在最后。 理由很简单,上次你们观雀峰的走在最后,这次我们在最后面。 霍十娘想起火药坛子爆炸的场景,都是前面触发机关,后面的队伍爆炸,上次就因为如此,她的队伍死伤惨重。 她一脸冷笑的让出善后的宝座。 而萧林焕带着自己心腹走在最后面,不时有人潜入林子中,消失不见。 九百人的山贼,黑压压的一片队伍,仙平城内很多没见过世面的百姓吓的瑟瑟发抖。 而沈黎坐在后方掠阵,他已经将所有百姓都安置到城南,县城前面,虽然很多房子,但已经没有百姓,是作为巷战的最好战场。 柳升一席白衣,手持银枪,一脸凝重的看向远处:“大家不要慌,越是害怕,他们杀人越是兴奋。” 尽管他这么安慰,但下面没见过战场的人,心里都开始打退堂鼓。 钱重要,但命更重要,那些山贼手中长刀,寒光闪闪,一看就锋利无比。 再看自己一方,大多都是锄头,要么就是锈迹斑斑的铁枪,如何能敌得过他们? 包括沈家的私军,也有些害怕。 上次杀人,他们只是在火药坛子炸伤大部分的山贼后才开始进攻,现在不一样了。 沈黎让刘齐拿来扩音器,大声喊道:“各位乡亲,如果我们败了,山贼攻进来了,便会屠城!男的杀死,女子被糟蹋,你们想想,这帮没有人性的山贼,他们会拿走你们所有的银钱,粮食,杀光你们的儿子,侮辱你们的妻子、女儿,到时候,仙平就是人间炼狱!” “站起来!拿起你们手中的武器,保护你们的家人,保卫你们的家园!” “我知道你们害怕,但是,如果你们退去,受伤的,便是你们的家人!” “冲过去,与他们决一死战,我就在这里,和你们一同血战到底!” 所有人渐渐咬紧了牙齿,尽管牙齿还在打颤,但没一人退回。 他们知道这帮山贼的残忍,若是自己退了,那自己家人,真的会如伯爵大人所说一般,女子被玷污,男子被屠杀,老人不如狗。 好不容易看到生活的希望,他们决不允许这帮山贼毁了! 柳升大喝一声:“杀!” “杀!” 所有百姓举起锄头,菜刀,气势汹汹的喊着。 山贼们不屑的看向这种场景。 蚂蚁再怒,他也是蚂蚁,没有什么威慑力。 一帮乌合之众而已,之前他们也遇到过仙平县百姓自发反抗,可砍掉几个人的脑袋后,立马让他们认清的现实,顿时如鸟兽一般散去,化作一群任人宰割的羔羊。 口号喊的再响,有什么用呢? 手里的钢刀才是王道。 前方的霍十娘手中开·山·刀挥舞:“给我杀!” 于是乎,黑压压的一群山贼,拼命的朝着仙平县冲去。 憋了一个多月的他们,如同狼群冲向羔羊。 感谢这位伯爵大人,骗来这么多人让他们屠杀过瘾。 城中,应该还有许多女人可以享用。 柳升冷冷的看向他们,躲在残破的城墙后面的几个老兵,缓缓点燃了手中的火药坛子。 眼看山贼跑的越来越近,他厉喝一声:“放!” 数十个火药坛子在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幅度,在山贼人群中炸开。 无数的碎瓷片夹杂着气浪,掀翻了大量马匹与山贼,现场惨嚎声此起彼伏。 霍十娘大声喊道:“赶紧起来,给我冲过去,只要和他们战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东西了!” 那些山贼从未见过如此威力的东西,一声巨响,如同九天玄雷,整个人的脑袋里都是嗡鸣声,感觉天旋地转。 已经有人畏惧后退。 但被霍十娘与韩笑怒斩数十人后,才将这种情况渐渐稳住。 这种情况,也激起了吴大牛的血性,三个当家的都知道,冲到他们面前,这种火药坛子,他们不会对自己人丢过去。 于是,吴大牛丢掉坐骑,一人一刀,朝着城中快速杀过去。 柳升马上搭弓射箭,阻碍他们前行的速度,而下面的火药坛子还在继续丢,等杀到城门前时,后面的霍十娘才发现,九百人,一路上被伤的,只剩下四百人了。 还有许多人临阵逃跑的,他们不是军队,没有盔甲,那些碎瓷片扎进他们体内,一时间拔不出来,血液一直在流失。 她气的银牙紧咬:“给我杀!” 黑火药的威力毕竟有限,杀伤力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只是爆炸产生的巨大声响,能给这帮愚昧的人们造成心里恐惧。 那些山贼疲于奔命,又被黑火药吓的亡魂尽冒,等冲到跟前,基本上没有多少战斗力了。 而仙平县的百姓,刚刚被打了鸡血,而且沈黎就坐在那里,一个个纷纷举起手中的锄头铁锹,朝着敌人脑门上招呼。 只是,山贼毕竟是山贼,不是这帮普通百姓能比的,在生死面前,他们很快恢复过来,与金陵百姓们战作一团。 沈黎坐在屋顶上,旁边是护院关通,号称轻功水上漂。 场上的战局,渐渐出现的分晓。 山贼的体力渐渐不支,许多百姓见山贼也是人,也会死了之后,渐渐不再那么畏惧,越发悍勇。 尽管仙平百姓有很多已经倒下,但剩下的越战越勇,有的人,丢掉了锄头,顺手捡起钢刀,与他们厮杀在一起。 而柳升,独自一人阻拦驼牛山上的吴大牛。 另外一个护院,对战韩笑。 至于六品高手霍十娘,没人能够阻拦她。 她也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只要灭了沈黎这个主心骨,那战斗自然就赢了。 六品高手,在这群乌合之众的眼里,那就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她冷笑着丢下沉重的开·山·刀,稍微借力,跳到屋顶。 关通瞳孔微缩,上去仅仅一招,便被霍十娘从屋顶上打落下来。 现在,屋顶上只剩下霍十娘与沈黎面对面。 “伯爵大人,你现在的命,可是在我手中。” 她手中真气涌动:“我只需轻轻动手,你的小命就交代了。” 沈黎眼中满是淡然,第一时间回复的不是她,而是下面的关通:“去吧,我没事。” “我让你没事!” 霍十娘恼羞成怒,一把掐住他的脖子。 第151章:节节败退的山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被捏住脖子,脸色很快憋的发紫。 下面柳升等人纷纷目眦欲裂,无心恋战,想要回来救伯爵大人,但被对手堵住了去路。 而屋子下面的苗欢心,则吓的小脸煞白,很快反应过来,哭的梨花带雨。 沈黎是他们的主心骨,万万不能出事! 关通几次上去屋顶,都被霍十娘一掌拍回在地上。 他一口鲜血喷在地上,恨恨的拿着拳头砸着地。 “你放开他!” “放开我们家少爷!” “求你了!” 下面苗欢心,嗓子都快哭哑了,一直在拼命的叫喊着,却被苗欢盈死死拉住。 苗欢盈虽然担心,但始终有些疑问。 少爷明知道山贼厉害,为什么还独自一人在屋顶? 甚至弟弟派回来的三个心腹中,已经有人将六品高手的信息暴露出来,为什么他还敢坐在高处,让对方这么容易的看到他? 她死死握住拳头,指节被她捏的发白。 沈黎艰难的喘着粗气,伸出手掌,示意他们安静下来。 接着,关通再次几个借力,爬上屋顶。 霍十娘很是烦躁,你一个普通外家高手,也敢接二连三的过来找死。 她不耐烦的再次挥掌,沈黎眼中,忽然露出一丝狡黠。 “砰!” 一声枪响,霍十娘满脸不可置信。 她缓缓放开抓住沈黎的手,沈黎应声倒在椅子上。 下面,一支冒烟的左轮,被他抓在手中。 “我知道,你们高手,大多都有真气护体,这一枪,顶多是打碎了你的真气,那些碎瓷片,伤你不深,若是再来一枪,你一定毙命。” 沈黎重重咳嗽几声,喘着粗气嘿嘿笑道:“你应该不知道,我已经用这种办法,杀过一个六品高手,我这双腿,也是从屋顶上掉下去,摔的,你说巧不巧?” 霍十娘伸出右手,缓缓的看向上面的鲜血:“已经很多年,没人伤的到我了。” “嗯,我明白,你现在要反扑,你有能力逃走,我都懂。” 沈黎挑了挑眉毛,现在的他,跑也没法跑,只能用嘴皮子逼走对方了。 得知霍十娘是六品高手后,他思来想去,也没想到战场中有谁能够与她对阵,甚至她可以用六品高手的能力,斩杀自己方的一些统领,这样对战场的影响极大,主将死亡,军心涣散,很容易被人抓到破绽。 所以,他便想起田忌赛马。 自己便是那匹最重要的下等马。 之所以让关通护卫,是防止韩笑与吴大牛上来,也防止一些宵小之辈暗箭伤人。 这样,能上来的人,只有那个六品高手了。 关通只是外家高手,自己又是个瘸子,自然不能落入这位霍十娘的法眼了。 她定然要拿住自己,胁迫自己的手下住手,那机会便来了。 而且,他在拖延时间。 霍十娘冷笑一声,一掌打飞他手中的左轮:“我看你怎么死的!” “别别别,有话好说。” 沈黎微笑道:“我想,霍当家的作为六品高手,体内真气,应该可以逼出毒吧?” “嗬,算你识相!” “那春药呢?” “春药?” 霍十娘渐渐觉得,体内血液翻滚的厉害,脸色也渐渐发烫:“混账,你想死吗?” “不,我不想。” 沈黎笑眯眯的从腰间拿出第二把左轮:“如果你执意杀我,那势必浪费很多时间,对了,这是给驴用的春药,我想您即便是六品高手,也很难承受吧?” “嗯,您还是找个冰冷的地方,好好冷静冷静吧。” 下面众人一听,顿时面露古怪之色。 苗欢心羞的脸色通红,竟然给人家下那种毒药。 实际上,从万逸楼第一次跟沈黎说,天道宗的人给西厂太监下了春药后,沈黎就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对于这些高手,毒药她有防范之力,会防止毒药破坏自己的五脏六腑以及经脉,但春药不同,它不会对身体造成损伤,但会加快血液流动速度,让人体肾上腺素飙升。 谁他娘的修炼,也不会管自己激素的释放。 只有佛家的人,才会控制这些,这便是欲望。 除此之外,世间没有哪个高手,会专门修炼控制自己欲望的东西。 霍十娘看着黑洞洞的枪口,她自认为可以全力挡住一枪,但过多使用真气,则会导致春药在体内彻底爆发。 爆发之后,欲望便会占据大脑,到时候,她的名声可全毁了。 她恨恨的骂道:“行,山高水长,后会!有期!” “对了,我觉得你们,不用回去了。” 沈黎轻轻抬手,对下面的柳升道:“杀!” 那些百姓和私家军,见山贼吃了瘪,气势如虹的杀向他们,再不负之前的畏惧。 山贼们节节败退,很快便朝着山上退去。 吴大牛还是比较讲义气的,见情况不对,撤退的时候大喊:“我兄弟呢,我兄弟哪里去了?” 沈黎坐在屋顶椅子上,微笑道:“你兄弟这个时候还没出现,怕是已经将你的家给掏了。” 他猜得不错,萧林焕带着自己三十个心腹,趁着战场打起来后,快速回到驼牛峰。 他知道,即便是山贼败了,也会退守伏牛山,继续骚扰周边百姓,自己又没有足够的兵力阻挡他们,唯一的办法,就是带着三十人,返回驼牛峰,将山寨关闭。 午饭前,萧林焕带着人,回到山寨,在厨房内下了药,毒杀了驼牛峰剩下的山贼。 至此,驼牛峰被萧林焕彻底占领。 吴大牛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山寨上设置的那些落石滚木,都是为自己人准备的。 四百人的山寨,下山三百人,回去只有一百二十人,山上的一百人,尽数被毒杀,家还被偷了。 这场仗,损失惨重。 而且,萧林焕放下来的三个心腹,也为沈黎的队伍,提供了上山路线,一个观雀峰与鸡毛峰都顾及不到的路线。 三家,这次下山九百人,跑的跑,伤的伤,死的死,回去只剩下三百人左右。 而且霍十娘中了春药后,直接失踪了。 等吴大牛灰头土脸的回到山寨时,看着高耸的石头墙,愤怒的喊道:“没看到谁回来了吗?赶紧开门!” 迎接他的,是满是倒刺的滚木。 跟在他身后的山贼亡魂尽冒,鸟兽散一般逃往林子深处。 第152章:老家被掏 - 布衣公卿 - 欺生 “王八蛋,枉我这么信任你!” 吴大牛躲在树后,冲着高耸的石头墙悲愤欲绝:“萧林焕,你这个白眼狼!你走投无路时,是谁好心收留你?你他妈忘恩负义啊你!!!” 萧林焕缓缓站在墙头,面无表情道:“对不起,我是内奸。” “王八蛋!畜生!” “随你怎么骂,兵不厌诈,你们三座山寨,残杀周边多少无辜百姓,玷污多少妇女,令多少家庭妻离子散?与你们比起来,我还算是好的。” 他拿着山寨地牢的钥匙,在手中转动:“我看了一下地牢,一百五十七名女子,最小的,只有十二岁!说畜生,你觉得,你我谁算是畜生?” 他脸色渐渐变冷:“你们!有一个算一个!千刀万剐都不为过!” 说罢,他直接招手,那上面的三十人,继续推下落石,砸向那些山贼。 吴大牛咬牙切齿,可惜他不是高手,也进不了自己的山寨,他心里暗暗发狠,出卖自己,一定要这小子付出惨重的代价! “你一个反贼,如此为民除害,官府也不会领你的情!不如这样,你放我们进去,大家有事好商量!” “事到如今,你还在做春秋大梦。” 萧林焕冷笑道:“我即便是反贼,也未曾伤过一个百姓!” “你就不怕我报官吗?” 吴大牛大吼道:“要是我报官的话,大家都得玩完!” “山贼报官,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随后,更多的落石滚下来。 这山势又陡,滚石下落的速度极快,有些躲避不及的山贼,直接被砸断骨头。 甚至有的人躲在稍微细一些的树后,连人带树一同被砸断。 吴大牛看着周围逐渐倒下去的兄弟们,只觉天旋地转,多年的经营,竟毁于一朝,他一边大骂,一边朝着山的另一侧跑去。 “当家的,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咱们可以找观雀峰的霍十娘帮忙啊!” 狗头军师一边亡命奔袭,一边喘着粗气道:“我等都是外家拳,那霍十娘可是六品高手,只需简单借力,便能飞跃墙头,到时候,里面的三十人,够她杀吗?” 吴大牛眼前一亮,随即颓然道:“怕是他们希望老子死的更快,平日我们三家明争暗斗,现在少了一个对手,他们怕是拍手叫好。” “不对,当家的,您想想看啊,别人占领了驼牛峰,便有了据点对另外两座山峰发起进攻,那霍十娘如此精明的一个人,怎么不会想到这一层?再说了,若是这萧林焕向官府投诚,到时候官府大军占据驼牛峰,那他们观雀峰和鸡毛峰的日子还会好过吗?此为唇亡齿寒啊!” “有道理!” 听了狗头军师的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吴大牛扛着刀,顿时觉得阴霾尽扫,连忙大喝道:“兄弟们,上观雀峰!” 萧林焕深知自己这三十人,守不住驼牛峰,连忙发出响箭,示意山下的人,可以准备上山了。 他不知道霍十娘受了伤,不然会更着急。 这是个好机会。 观雀峰上群龙无首,而鸡毛峰的地势一般,还在驼牛峰之下,完全可以用抛石车将火药坛子抛过去,现在对他们最大的威胁,便是观雀峰。 山下的柳升,快速收拾人马,跟着那两个山贼前往驼牛峰,另外,他们每人带了一坛黑火药,以备不时之需。 而沈黎,坐镇仙平县。 他拿着自己根据山贼描绘的地形,绘制了三座山峰的简易地图,默默的搓着手指。 来这个世界后,他渐渐养成思考时搓手指的习惯。 两个山贼带人上山,最后一人留在营地内,便于联系。 “柳升上山,顺带可以解救那些被关押的妇女,而且可以将驼牛峰上的粮草运下来。” 他看着山贼道:“上山的路,好走不好走?” “一匹马是没有太大问题的,多了就不行,只是一条小道。” 山贼拱手道:“伯爵大人,是想派大军上去?” “大军,怕是指望不了。” 沈黎摸着下巴,看向帐篷的帘子后,若有所思道:“现在,可以请一些援手了。” 现在的仙平县,所有手段用尽,正值空虚,若是此时山贼杀个回马枪,当真是叫天天不灵。 不如卖给金陵城闫海容一个人情,让他派人守卫仙平县一段时间,到时候剿灭山贼的功劳,让他一人独占。 反正自己这个买的官,再想晋升,基本上无望。 至于山上的金银财宝,那必须是自己的。 霍十娘重伤,观雀峰上正是空虚的时候,而且山贼内部大乱,正好在其他峰混入奸细,此时不打,更待何时? 他微微眯着眼,看向山贼道:“跟山上的萧林焕说,晚饭炊烟一两个时辰后,用投石车将火药投入鸡毛峰,不求伤人,只求骚扰他们,每隔一个时辰,便投一次,火药可以分开放置更小的瓶子,只要炸的他们睡不着觉便好。” 山贼拱手道:“遵命。” “哦对了。” 沈黎看着他准备离去的背影说道:“这次剿灭山贼,你们这些临时投诚的人,有大功劳,过往的事情,我可以既往不咎,而且可以跟仙平百姓隐瞒你们的过往,你们可以选择入我沈家私军,或是在仙平找个铺子做生意,好好生活下去。” 山贼叹口气:“我们很多人做这一行,是因为活不下去。” “我知道,谁没事也不会做那亡命徒。” 他点头道:“仙平县,将来会是大渝的商业重镇,只要肯动手,绝对衣食无忧,做什么,你自己选,我会接纳你。” “小人刘文远,多谢伯爵大人!” 山贼跪地重重磕头:“蒙萧大人教诲,小人才得以浪子回头,如果伯爵大人不弃,小人愿以加入沈家私军,保卫仙平县!” “嗯,回来再说,去吧。” 沈黎摆摆手,示意他先走。 现在的仙平,依旧是一片废墟,想要建立,不仅需要大量的钱财,也需要大量的人才。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来军队,护着仙平,以防那些山贼临死反扑。 他写了一封信,叫来刘齐。 第153章:一夜折磨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小子,打仗的时候,你跑去哪里了?” 沈黎一边将信交给刘齐,一边训斥道:“男人,要有血性,临阵脱逃算什么?” 刘齐顿时无地自容。 他是不太敢上阵拼杀的,在他看来,他只是个小家奴,不用上战场与人玩命。 “行了,念在你平日里做事不错,这次便不再追究你了,但你也得练练自己的胆量,以后你有了老婆孩子,做事如此畏首畏尾的,他们会看不起你的。” “少爷,大渝律,家奴未赎身之前,不可以娶妻生子的。” 刘齐苦着脸道:“而且您知道,小人一直都害怕那些东西。” “谁告诉你不可以娶妻生子的?” 沈黎忽然正色道:“刘齐,你不可能一直跟着我,我也不会让你一直跟着我,你总得有自己的生活,若是你看上哪家的姑娘,少爷我马上销了你的奴籍,另外在这仙平给你找个营生,好好生活下去,家奴,是个工作,不是一辈子的事情,明白吗?” 家奴本来是一辈子的事情,许多人世世代代都是奴籍。 现在少爷居然说将来销了自己奴籍,让自己去娶妻生子,过正常人的生活。 刘齐顿时觉得浑身如电流涌动,连忙跪地道:“少爷,小人一定不会辜负少爷的厚望,尽心尽力的辅佐少爷,如有背叛,天打雷劈。” “行了,别搞这么肉麻了。” 沈黎微笑道:“你可以把我当成你的主子,也可以当做朋友,有什么心事,尽管跟我提,记住了,若是找到心爱的姑娘,少爷我给你做媒,聘礼一切,少爷包办!” “多谢少爷!” 刘齐感动的一塌糊涂,拿着信件匆匆出门。 穿越过来的沈黎,很难习惯奴隶制度。 那种视人命如草芥,他始终做不来。 在他看来,他是老板,那些丫鬟家奴都是员工而已,我给你开工资,你替我做事,家奴也不过是束缚他们,防止泄密而已。 夜幕,渐渐降临。 帐篷内烛火通明,整个仙平也没有像之前一样伸手不见五指,而是有些地方星星点点,路上还能看的清。 这已经比刚来的时候好太多了。 修复一座城,是件大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达成的。 苗欢盈已经出去散布消息了,来仙平开办作坊的,免除一年地租,三年赋税。 这个优惠力度,不可谓不大,现在已经有两家窑厂来仙平县常驻了。 山上,渐渐响起阵阵轰鸣。 那些战斗大半天的山贼们,好不容易进入梦乡,一阵爆炸让他们猛然惊醒,随后鸡毛峰上的人,七手八脚的起床迎敌。 包括观雀峰上的人,所有人如芒刺在背,站在墙头上虎视眈眈的看向四周。 夜,再次沉寂下去,所有山贼四周巡逻一圈,打着哈欠回到房间。 轰! 又是一阵巨响。 “草拟吗!!!” 山寨再次亮起灯,山贼们气势汹汹的起床迎敌。 又过了一个时辰。 又是一阵巨响。 一晚上,那些山贼还没睡着,便被一阵炮声惊醒。 发现并没有什么敌情时,他们再次骂骂咧咧的翻身上床。 直到第二天早上,鸡毛峰与观雀峰中还静悄悄的,大家都在睡觉。 又是一阵炸响。 “日·你·妈,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山贼们火气暴涨,拎着刀就要与驼牛峰上的人开战。 一夜过去,山上的物资也运送的七七八八。 山下的苗欢盈,带着酒水作坊的工人进行接手。 这拉下来的东西,简直太出人意料了。 前些日子,山贼们劫的救济粮,就在驼牛峰,三家还没来得及分,就被萧林焕一股脑的运下了山。 足足一千石! 这些,自然不会现在就发给那些平民百姓,需要做成粮仓,冬季是最容易出现饥荒的时候,多存点粮食,总归没有坏处。 还有无数金银财宝,都是这些年吴大牛打家劫舍所攒下的老本,银票一箱,黄金半箱,还有各种白银以及珍珠,算下来大概近五十万两银子! 沈黎站在那些物资面前,深吸一口气。 这些银子,都是百姓的命啊。 许多百姓纷纷好奇的看向这一幕,有人目光炽热,有的贪婪。 也有稍微胆大的一点的百姓,对着伯爵大人开玩笑道:“伯爵大人,这么多钱,不分一点给俺们吗?” “你看看那城墙。” 沈黎苦笑道:“就这么一点钱,哪里够?我自己还得往里面搭呢。” 实际上,封地是沈黎的,那这里所有东西都是他的,百姓没有资格跟他讨价还价。 但他还是耐心解释道:“想要建立仙平,还需要大量的钱财,当然,这个钱,我不会找你们要,你们来做工,一样有钱,而且,所有人,免去三年赋税,无论你生意做的多大,三年之内,不收你们一文赋税!” “好啊!” 百姓们纷纷赞叹,哪怕是隔壁的越县,也没有这么好的制度。 苗欢心拿着小本子,一点点的记下所有财物,这些,怕是花不了半个月。 有了五十万两银子,便可以开始着手修补城墙了。 至于山上的那些女子,沈黎交代最好在夜晚,分批次运回。 那些女子若是大摇大摆的回来,名声定然受损极大,只能夜晚偷偷送回,至于那些无家可归的,再做打算。 最大的收获,还是五十万两银子,解了燃眉之急。 感谢吴大牛的馈赠。 沈黎长出一口气,看着山上再次响起的爆炸声,微笑道:“我这么做,是不是太损了?” 白天,山上的爆炸仍旧在继续,不过现在改成虚虚实实的了。 山贼们渐渐放下戒心,一晚上的熬夜,实在有些顶不住了,何况昨日还战斗了一圈。 萧林焕也顶着黑眼圈,在投石车上,放上一个大酒坛子,周围还绑了一圈的瓷片。 点燃引线后,投石车将酒坛子投出去。 随后,一声巨响,地动山摇。 鸡毛峰上浓烟滚滚,无数惨叫声不绝于耳。 来了这么久,终于来了个真的,也让驼牛峰上的人精神一震。 他们也困,但他们是施暴者。 即使困,他们也兴奋。 仗还能这么打,简直太不要脸了,不过我喜欢。 韩笑灰头土脸的从浓烟里钻出来,披头散发的大骂道:“草他妈的,给老子抄家伙,跟他们拼了!” 那些萎靡的山贼,一晚上没睡,又被炸的七荤八素的,战斗力大打折扣,不过听说当家的要去弄驼牛峰的人,一个个摩拳擦掌,势要拿下驼牛峰。 尽管狗头军师在后面苦口婆心的劝解,韩笑也不听了。 我韩笑,今日定要他们好果汁吃!!! 第154章:拿下鸡毛峰 - 布衣公卿 - 欺生 泥人尚有三分土性,何况是杀人不眨眼的山贼。 被这么吵吵嚷嚷的炸了一夜,草拟吗过年都没这么热闹过。 众人一边提着刀前进,一边骂骂咧咧,顺带一脚踹翻一直相劝的狗头军师。 “王八蛋,有种出来跟我们决一死战!” 韩笑在山寨外面,扛着大刀,鼻孔朝天的骂着。 老子做了这么多年的山贼,什么时候受过这委屈? 顿时,各种肮脏字眼全部喷出来,他们自是知道驼牛峰换了主人,但,人数不多! 这是个好消息。 若是能骂的他打开寨门,那驼牛峰还不是任他宰割? 于是乎,各位山贼,使出平生最强骂战,一时间唾沫星子横飞,里面的人,祖宗十八代都被骂遍了。 但很快,他们头皮发麻起来。 高耸的石头墙后,缓缓冒出几个黑乎乎的酒坛。 昨日他们已经被炸过一次,深知这东西的厉害。 韩笑艰难的咽下口水:“萧林焕,你也就这点本事了,有种别用这东西,咱们决一死战啊!” 萧林焕缓缓出现在墙头,放下酒坛:“行,你韩笑是吧,今日就让你含笑九泉。” “草拟吗的!滚下来,跟爷爷我硬碰硬啊,耍嘴皮子算什么!” 下面山贼也跟着大骂起来,将一夜委屈,顺着脏话全部发泄出来。 渐渐的,他们发现了不对劲。 落石!!! 那些山贼顿时亡魂尽冒,再也顾不上骂战了,一个个如同夹着尾巴的狗,四散逃亡。 即便如此,还有很多人葬身在巨大的滚石之下。 一时间,韩笑带来的两百人,损失大半。 由于他们刚刚骂战的时候,大多站在一团,根本没想到落石的危险,狗头军师又被他们踹走了,他们险些被一锅给端了。 韩笑一边抱头鼠窜,一边开口咒骂,这个时候也没堵住他的嘴。 几轮的落石之后,萧林焕缓缓伸出手:“一队追杀他们,另外一队,前往鸡毛峰,炸开寨门,夺下鸡毛峰!” 即便是沈家私军非常累,但在这种情况下,也各个如打了鸡血一般,鬼叫狼嚎的冲向这群山贼。 剩下鸡毛峰上的山贼,数量极少,沈家私军又扮成山贼的样子,由三个与他们很是熟稔的山贼带路,很快便在鸡毛峰山寨下站稳了脚跟。 他们还在交涉怎么开门时,后面沈家私军便扔了两个酒坛子进去。 等他们炸的七荤八素的时候,众人七手八脚的冲进鸡毛峰,乱杀一通。 二十来人的山寨,很快被他们占领。 并且找到了落石的位置。 他们万万没想到,往日用来修建的坚固石墙,官府没防到,倒是防住了自己。 等韩笑喘着粗气来到山寨前时,迎接他的,是一个黑漆漆的酒坛。 带领沈家私军的小队长,根本不跟他墨迹,上来便炸,随后便是大批落石滚下。 疲于奔命的鸡毛峰山贼,军心涣散,许多人因此丧命。 那火药坛子就在韩笑附近爆炸,他只觉得眼冒金星,脑瓜子都是嗡嗡的,等他反应过来,上面一个人,已经用长弓瞄准了他,一箭射出,钉在他的胸口。 他不可置信的看向自己胸口的箭矢,满眼都是不敢:“草拟吗!” 随后轰然倒下。 身后的山贼群龙无首,顿时怪叫着逃亡。 后面赶来的沈家私军,加上山寨内的私军,一同出击,将他们尽数斩杀。 少数投降的山贼,被他们哄骗的捆绑起来,随后,一一杀死! 萧林焕说了,这些人,罪孽深重,死一万次都不够! 他们不配活着!浪费粮食而已。 自此,鸡毛峰也被占领下来。 只是鸡毛峰的地势相对低一些,此地没有什么太大的价值。 不过韩笑比吴大牛更能搜刮。 当沈家私军在鸡毛峰掘地三尺后,终于找到了他的密室。 七十万两银子! 粮食也有近三百石! 萧林焕火速派人运下山,他们这次的目的,第一便是剿灭山贼,第二是搞到山贼的钱财,用来修建仙平。 山下仙平的沈黎,看着堆成小山一般高的银子和银票,也不禁沉默了。 那些三两五两银子便能过大半年的百姓,想要搜刮七十万两,需要多久? 若是金陵城内,没有官府与他们合作,他们又能存活多久? 赚了这么多钱,他并不觉得兴奋,反而觉得有些心寒。 官府的腐败,导致这些人肆无忌惮。 一万三千人的小城池,被他们践踏成什么样子?只剩下一千多老弱病残。 当真猪狗不如! 他叫来苗欢盈,将所有物资尽数归纳起来,开始动工修整城墙。 新的城墙,还要往外扩十丈远,否则将来城池太小,对发展不好。 而且城墙按照朝廷制度修建,县城的城墙,没有所谓的瓮城,也没有护城河,只是简单的修整起来。 沈黎还特意找了画师,在城墙上用颜料绘画砖石图案,看起来更加平整一些。 至于城门处,他故意做宽了五丈,到时候可能有铁路铺上,免得临时拆城门。 这些,都要提前规划,尽管现在一处城墙都没起来。 这两日,观雀峰上的寨主霍十娘,彻底失踪。 只有沈黎知道,打入她身体的碎瓷片,究竟是什么情况。 那些碎片,充其量算是瓦片,但是被烈性春药浸泡了一整夜。 沈黎没骗她,真的是给驴用的。 所以,当日她受伤之后,抑制不住自己翻腾的气血,她无奈之下,只能赶往其他地方,找了个冰窖钻进去。 那些碎片钻入她的身体,大一些的还好,当场就被她用真气逼了出来,那些小的,十分难办。 而且碎片不一,还有一些碎末冲入她的血管内。 若是不管的话,那些碎末便会顺着血管流入各个脏器,对五脏六腑影响极大。 霍十娘苦苦用内力阻拦着碎片的流动,顺手掏出刀,将那里割开,随后将碎片逼出来。 只是此举损耗太过庞大,仅仅半日,她的身下,便有大量血液凝结成冰。 这东西当真恐怖,若是七品的话,一枪之下,再无活命的可能。 她足足清理了一天一夜,才堪堪走出冰窖,最终体力不支,昏死在越县与仙平的小道上。 第155章:刘齐也有春天 - 布衣公卿 - 欺生 当萧林焕知道霍十娘不在观雀峰后,立马让手下的人搬空两座山寨,进行简单休整后,便打算对观雀峰发起总攻。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寨主不在,土匪们群龙无首,只需几个炸药坛子扔进去,很容易让他们自己内乱。 观雀峰与驼牛峰的高度有些差距,又有些距离,投石车根本无法投进去,只能趁其不备,在石墙下进行投放。 这个风险极高,山贼们都有自己的哨点,以前是防官府大军的,现在是防萧林焕的。 沈黎有意放开手脚,让萧林焕全力施为,从而培养他的统领才能。 这个年轻的少年,在经历多少逃亡与追杀后,还能保持着忠君爱国的品质,虽然有些愚蠢,但也愚蠢的可爱。 这才半个月不到,萧林焕一人在山寨中做卧底,如履薄冰,最终里应外合,将驼牛峰拿下,后又对鸡毛峰的人进行反打,统帅能力已经渐渐显露出来。 观雀峰地势险要,上山的路,多半是羊肠小道,极其难走,山腰上是他们的马厩,想要拿下观雀峰,十分不容易。 霍十娘的爹,是这山寨的上任寨主,自她接手以来,观雀峰的威望,隐隐成为这三座山峰中第一。 她的修为,加上她所占领的山头,基本上无人可撼动。 官府的人,根本无法用大军从这羊肠小道上山,这也导致他们百年不曾被围剿过,气焰十分嚣张。 萧林焕在观雀峰半山腰上,找了几个臂力极好的人,用酒壶大小的器皿装填火药,每隔一个时辰便轮流轰炸一次。 目的不是杀贼,而是让他们无法正常入睡。 待放松警惕后,再派人潜入山寨不远处的林子内。 由于人少,好办事,观雀峰上的吴大牛忍无可忍的下山时,萧林焕的人又悄然离去。 远处的萧林焕,蹲在一棵参天大树上,拿着望远镜,静静的看着观雀峰上的动静。 只要寨门打开,立马撤退。 等他们回去后,再进行骚扰,累了的人,就回到驼牛峰上睡大觉。 两座山峰相隔有一段距离,爆炸的声响也没有那么剧烈,驼牛峰上的人,睡的相当舒适。 几十个时辰,轮流轰炸,观雀峰上的山贼们,都顶着黑眼圈骂娘。 可这还不太够,再来一轮,等到夜幕降临,便派遣四五个好手,潜入林子中,静等他们熟睡。 …… 刘齐已将信件送到金陵城。 闫海容看还有这种好事,顿时欣然答应。 不过,他有一个条件。 三座山峰,必须要留下一般的资产让他带回去充公。 刘齐又多跑了几趟,终于谈下来。 观雀峰的所有财产,沈黎一毛不动,全部送给金陵城。 于是,金陵派出一千人马,赶到仙平县,护卫他们修建城墙。 事情办妥,少爷还给了五两银子,算是奖励他的。 刘齐叼着枯枝,想到少爷说的谁家姑娘看上自己,就去说媒,不由得美开了花。 想起少爷平日里没事唱的歌,他也跟着哼唱起来。 “大姑娘美啊,大姑娘浪……大姑娘走进了青纱帐……昂……” 走到前方小道时,他不禁拉住毛驴,啧啧称奇:“真有大姑娘啊?” 路边,一个面容姣好的姑娘,蹙着秀眉,斜躺在数根前,在她的小腹间,大量鲜血溢出,看样子很是危险。 他匆匆跨下毛驴,凑过去询问道:“姑娘,您这是怎么了?” “有山贼……” 那姑娘脸色惨白,说完一句话,竟昏死过去。 说起山贼,刘齐亡魂尽冒,他忙四处打探,将姑娘背上毛驴,再也不敢逗留,匆匆回到仙平县,找了一处院子,将她安置下来,又找来大夫郎中,替她看病。 看她衣衫褴褛,他又于心不忍,最终忍痛将自己身上的几两银子,买了一件衣服,放在床头边。 大夫说了,这姑娘失血过多,四肢无力,只需静养一个来月便能痊愈。 不过,补品是一件很重要的事。 刘齐没钱。 又不好意思找少爷要,柳升又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苗欢盈又太高贵,他只好找到了有些娇小可人的苗欢心。 “我哪来的十两银子呀!” 苗欢心瞪大美眸:“刘齐,你不会去赌了吧?” “赌什么赌啊,我是有大用的。” 刘齐愁眉苦脸,从哪里弄的到十两银子? 苗欢心一蹦一跳的跑到他面前,盯着他细看半晌,终于恍然:“吼,你是要逛青楼找女人了!” “呸呸呸,你这小丫头片子,胡说些什么呢。” 他连忙否认道:“我是要买药。” “不对啊,你一直跟在少爷身边,少爷又十分大方,一高兴就赏钱,你就没拿到什么?” 他小声嘀咕道:“按道理,你比我们都有钱。” 苗欢心小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没要,少爷这里衣食住行都有,要那重重的东西做什么,碍事。” “也是,将来您小人家,没准还是咱的二夫人,要钱也没什么用处。” “呸!你嘴巴里吐不出象牙来!讨打!” 刘齐嘿嘿一笑,抱头鼠窜。 或是在沈黎身边久了,他对于十两银子没什么概念,居然跑到城墙施工处找钱一坨借钱。 自然是没有。 他想了许久,终于硬着头皮,找到了苗欢盈。 苗欢盈虽然好奇,但也没多问,她本来就不是喜欢打听的人,便从腰间拿出十两银子,借给了他。 拿到钱的刘齐,还特意从越县买了一点点红糖,加入补药内,用以补血,十两银子,够他花很长一段时间了。 昏暗的屋子内,女子俏脸如羊脂一般细腻,佳人睡梦中,时而蹙眉,时而低声呢喃,让刘齐心都碎了。 他衣不解带的伺候女子两天后,女子终于悠悠醒来。 只是,女子发现自己的衣物被换后,咬牙切齿的抓住刘齐的衣领:“谁!给我换的衣服!” 刘齐正在打盹,猛地被拽起,顿时结巴的说不出话来:“我我我我我……” “你还你他妈的连续五遍你,还他妈好自豪是吧!” 女子捏住粉拳作势要打,他终于反应过来:“我是找其他女孩子给你换的!” “喔……原来如此,小女子多谢恩公的大恩大德了。” 女子缓缓松开手,又是一脸虚弱的轻咳两下。 “你,你叫什么。” 刘齐惊魂未定:“我,我叫刘齐。” “小女子家中人都叫我豆豆呢。” “豆豆?好名字。”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豆豆姑娘,你饿了吧,我去给你盛粥。” 第156章:要打起来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与苗欢盈商议城墙的改造方案后,已是天黑了。 “你弟弟那里,一切安好,不用担心。” 虽然苗欢盈嘴上没说什么,但还是很担心弟弟的。 山寨中,明枪暗箭无数,防不胜防,若是弟弟有个好歹,她会心疼死。 苗欢盈点点头道:“谢谢少爷,我推您出去吃晚饭。” “好。” 两人除了帐篷,右侧石阶上等候的刘齐托着腮,时而傻笑,时而郁闷。 “他,这是怎么了?” 苗欢盈有些不解,未经人事的她,自是不懂这里面的含义。 沈黎撇了撇嘴:“发骚了呗。” 随后,他大声喊道:“刘齐!” 刘齐慌忙起身:“少爷,我来了!” “想什么呢?” “没呢。” 他嘿嘿笑着挠头,接过轮椅,推着沈黎前行。 “少爷说过了嗷,你要是看中谁家姑娘,少爷我给你说媒,前提是人家姑娘得同意!” “少爷哪里话呢,小人愿一辈子服侍少爷。” “你可算了吧,你这嘴巴,都咧到耳朵后面去了,说说,看上谁了?” …… 两人说话间,越走越远,苗欢盈思索片刻,轻笑一声摇摇头,继续监督城墙建造了。 现在有了钱,城墙的工期也得提前了。 每日都是日夜轮班倒,即使这样,建造速度也并不是很快。 山上的轰鸣声,若隐若现,今晚倒是有些意外了。 慢慢的,炸药声缓缓停止。 倒是有些奇怪了,难不成是火药不够用了吗? 她摇摇头,这事情,不是由她负责,她的任务,就是管理城内的各处改造。 爆炸停止,不是火药不够用,而是准备发起总攻了。 这几日的轮番轰炸,让观雀峰上的人已经麻了。 山寨前院被炸的一片狼藉,他们睡觉时,纷纷用棉花堵住耳朵,外面封上一层黄泥。 但是,那火药爆炸后,引起的震动,对他们还是有所影响。 刚开始,大多是人睡不着,到后来,都睡的跟死猪一样。 军师在穿风厅的桌子上打盹,当家的不在,守护观雀峰的重任,就落在他的手上了。 半夜三更,他迷迷糊糊间,听不到习以为常的炮声,顿时悚然惊醒,背后的冷汗快速落下来。 他看着静悄悄的山寨,只觉满身汗毛竖起。 “快起来,滚起来!他们打算强攻了!” 那些人迷迷糊糊的起床,什么强攻,明明一点动静都没有。 吴大牛不愧是驼牛峰的寨主,思考片刻后也猛然惊醒。 是啊,为什么突然不骚扰我们了? 怕是觉得我们精疲力尽,他们打算强攻了! 他立马起身,拿着大刀,用刀背拍打自己的手下:“他娘的,赶紧滚起来,要打起来了!” 所有人睡眼惺忪的起床,拿起武器走上墙头。 山寨外面静悄悄的,完全没有任何动静。 与此同时,山下仙平县内,斜躺在床上的豆豆姑娘,接过刘齐送来的草药后,艰难的喝下去。 她看着昏暗的窗口,轻声道:“要打起来了。” 刘齐疑惑道:“豆豆姑娘,什么打起来了。” 她忙摇头:“没事,辛苦你了。” “不辛苦不辛苦。” 刘齐笑呵呵的接过药碗:“大夫说了,你这是失血过多,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嗯。” 豆豆报以微笑:“对了,我听说,仙平的定安伯爵大人,年纪不大,本事可不小呢。” “哈,那你可问对人了,伯爵大人,正是我家少爷。” 听到有人夸赞自家少爷,刘齐顿时觉得脸上有光,他拍着胸脯笑道:“我是我们家最早跟着少爷的,当初少爷只有一间小宅子,后来做各种生意,才有了如此大的家业!而且我们家少爷,待人随和,是万里无一的好少爷!” “那你运气可真不错呢。” 豆豆笑意更浓了些:“你就在这里看着我睡吧,没有你看着,我害怕。” 她楚楚可怜,一脸无辜的样子,刘齐毫无抵抗力,顿时满心欢喜道:“没事啊,乖,快些睡吧,我不走。” …… 帐篷内,沈黎看着各种账簿,上面是这几日修建城墙耗费的银钱。 倒也不是很多,每日只需两万两银子左右。 五百个小工,日夜来回倒,吃饭每日都得近三百两银子。 这已经很奢侈了,每顿都有三菜一汤,就连越县的屠户,每日也不在街上吆喝了,宰了猪,直接送到仙平县。 越县很多卖菜的商户,都知道仙平现在很多人,需要大量的菜品,赚钱也方便许多,一时间,越县近半的卖菜小贩,每日从越县出发,来到仙平买菜。 城墙处,苗欢盈每日要一早起来,验收各种菜品,并且让专人用银针试毒,防止有山贼混在其中捣乱。 各种材料,加上人工费用,还有夜间施工的火把油灯等等,都是一大笔开销。 而且,金陵府尹闫海容那个叼毛,派人过来,就是吃白食的,一千人,每日大米馒头能炫近千斤,平均一人一顿能炫一斤米饭! 这种食量,生产队的猪也不敢这么喂啊! 这还只是主食,还没有肉,算上肉,一千人的军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他深深陷入一种无力感。 七十万两,估计也就能坚持五十天的工期。 五十天,应该……差不多能修完吧? 他看着上面的报表,摸着下巴。 等山上的炮声停止后,他缓缓抬起头,揉了揉脖子。 “欢心啊。” 在他身后的苗欢心,一直守着他,坐在小板凳上,小脑袋埋进双膝内熟睡。 只是,在她的双腿下的地板,有一些亮晶晶的液体。 是口水!!! 苗欢心睡眼惺忪的起身,嘟着小嘴,声音里带着慵懒:“少爷,您找我?” “口水都滴到地上了。” 沈黎调笑道:“衣领都湿了。” 她连忙擦拭。 等发现身上并没有口水时,她又嗔怪道:“少爷又在骗我。” 说话间,她眼角余光,看到地上的一滩晶莹口水,连忙用小脚踩住,又深深咽下口水。 沈黎笑着道:“推我出去吧。” 外面军营内,一片寂静,只有少量的火把照明,城中不时有巡逻队走过,一炷香一趟。 他坐在轮椅上,看着漆黑的夜色。 九月初,夜间天寒露重,苗欢心也冻得抖了一下,连忙拿来厚实一些的衣物,替沈黎披上。 “你快进去吧,我就在这里看着。” 沈黎拿着苗欢心送过来的茶杯,吹了吹气:“后半夜要起来,有热闹看了。” “少爷,要打起来了吗?” “嗯。” 他静静的看着远方:“炮声停止,是为了更好部署人员。” 苗欢心摇摇头,表示不懂。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叫做狼来了。” …… 第157章:总攻开始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从前呢,有个放羊的小孩,有一天,他忽然闲来无事,回村之后,大喊‘狼来啦’,村民自然很害怕,各个拿出锄头铁锹,摩拳擦掌,准备抵御狼群。 可是,这小孩是骗人的,人们知道后,失望的回家了。 小孩觉得吓吓他们很有意思,第二日,又说狼来了,村民又被他忽悠一次。 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他都如此。 渐渐的,人们不再相信他的鬼话。 后来,狼真的来了,无论他怎么叫喊,村民都不相信他了,接过,他的羊,都被狼群吃了。” 苗欢心听的津津有味:“少爷是说,这山上的情况,与狼来了一样吗?” “你大哥,刚开始一直在吓那些山贼,让他们一直绷紧神经迎敌,可是,他没发起进攻,时间长了,那些山贼们,只以为是吓唬他们。 现在,你大哥停止了火药,那些山贼肯定觉得,他会开始进攻了。 这时候虚晃一枪,他们便会习惯你大哥的套路。” 沈黎摸着下巴道:“几个时辰后,他们会觉得,可能是火药用完了,便会安然入睡,等到辰时,他们睡的最熟的时候,便是发起进攻的最好时机。” “兵法,虚虚实实,你大哥已经初窥门径。” 苗欢心若有所思的点头道:“还是少爷厉害,只在山下,便能料到哥哥的想法。” “去吧,睡一觉,我有事情会叫你的。” “少爷我不困。” “女孩子熬夜会变老。” 沈黎促狭的笑道:“你不希望你十九岁的时候,就变成老太婆吧?” 她摸了摸自己水润的小脸,连忙钻入帐篷内。 今夜,漫天星辰,明天会是个大晴天。 山上,萧林焕将自己绑在树上,打了个哈欠。 他再次拿出望远镜,看向远处的观雀峰。 里面灯火通明了好一阵子,渐渐熄灭了一部分。 他缓缓伸出手,示意可以安排人潜入寨子附近的杂草内,等待进攻的指令。 而观雀峰的人,风风火火的跑起来后,发现周围还是没敌人。 有人破口大骂,有人怪罪军师。 那狗头军师一脸懵逼的捋着胡须,难不成对方只是没这个爆竹可以丢了? 这两日,吵吵嚷嚷,当真让人疲惫。 现在好了,可以睡个好觉。 不过,该有的哨点,还是不能有差错。 他出去仔细叮嘱一番,打着哈欠,回到穿风厅的桌子前小憩。 观雀峰地势险要,也是他们的信心所在。 若是敌人聚集在观雀峰下,只需将滚石落下,便能让他们死伤惨重。 吴大牛被惊醒后,只觉得心脏怦怦跳,无论如何也睡不下去了。 这两日,他很煎熬,如同丧家之犬一般来到观雀峰,即使那些山贼表面上对他毕恭毕敬,暗地里不知怎么议论他呢。 说他是蠢猪,竟能丢了山寨。 说他是二笔,结识了这么一个人,当初还在霍十娘面前炫耀呢。 他只觉坐立难安。 现在山寨丢了,只能求霍十娘出马,来个斩首行动,否则以驼牛峰的地形,外人很难攻进去。 他坐在床上,想着想着,浑浊的泪水打湿了枕头。 辰时,山间已经有飞鸟起床,这两日,将它们也吓坏了,好不容易睡个踏实觉。 而深秋时节,这个时候,睡觉也是最舒服的时候。 就连观雀峰几个哨点上的山贼,也抱着长枪睡了下去,口水顺着枪杆流的到处都是。 远处的萧林焕,拿着望远镜仔细扫视一圈后,心跳渐渐加速起来。 这是他第一次指挥这种战斗,紧张是在所难免的。 他右手作刀,缓缓斩了下去。 下面的人会意,连忙学着鸟叫吹着哨子。 藏在观雀峰山寨下方杂草中的几个好手,缓缓出现。 他们拿着绳勾,甩到石墙上,缓缓爬上去。 在这寂静的清晨,铁钩与石墙碰撞声,格外清脆,马上惊醒了穿风厅的军师。 他腾的站起,四处观望,看着穿风厅正前方的山寨大门,长叹一口气。 这么搞下去,迟早要精神衰弱了。 他伸了个懒腰,看着哨点上的几个山贼兄弟睡的正酣,叹了口气,他们也累了,让他们睡吧,好不容易世界安静下来。 可很快,他听到穿风厅侧面,有脚步声传来。 他连忙走过去查看,三个人蹑手蹑脚的在寨墙下面行走。 他瞳孔一缩,一声暴喝:“喂!” 那三个沈家私军的好手,显然也吓了一跳。 两个人不管其他,迅速冲到寨门前,开始拨掉上面的门栓。 可谁也没想到,大门上,一条小臂粗细的铁链子,将大门牢牢拴住,另外一头,竟还有一把巨大的锁! 两人对视一眼,连忙掏出响箭,对天上放去。 寨子大门,必须要想办法打开,实在不行,炸也要炸开! 他们实在无奈,便掏出火折子,在山寨里面放起大火。 外面藏在枯叶中的人,听到响箭,立马拿出火药坛子点燃,甩到山寨内。 一时间,山寨内浓烟滚滚,刚刚起来的山贼,被炸的体无完肤。 甚至有些慵懒一些的山贼,看着突然冒起的熊熊大火,顿时惊呆了。 三人在观雀峰的山寨中来回游走,很快便被愤怒的吴大牛堵住。 吴大牛怒喝一声,手中大·砍·刀落下,其中一人立马横尸当场。 另外两人见状,也不打算逃了,顺着山寨一路点火,整个山寨浓烟滚滚。 山贼们一时间顾不得外面扔火药坛子的,纷纷扑灭大火,这要是真的烧起来,大家都得变成烤乳猪。 外面,萧林焕跳下大树,带着六十人,径直冲上观雀峰。 山下的沈黎,拿着瓷碗,喝着热气腾腾的瘦肉粥,不时拿着勺子搅拌一番,吹走热气。 “欢心啊,你知道,皮蛋吗?” 他吃完一勺粥后,微笑道:“皮蛋瘦肉粥,很好喝的。” 苗欢心歪着脑袋,随后摇头。 她的关注点,不在粥上,而是在山头上。 很多人都能看到,观雀峰,着火了! 第158章:尘埃落定 - 布衣公卿 - 欺生 观雀峰上,大多数的人,都在扑灭大火,而狗头军师与吴大牛对视一眼,吴大牛立马明白了他的意思。 如此阵仗,对方真的已经来人了! 来的好! 吴大牛一声怒喝,跳上石墙,看着下方逐渐出现的萧林焕等人,他一头邪火直冲脑门。 王八蛋,这次轮到你了吧! 随后,他一掌推落一块滚石。 滚石落下,萧林焕瞳孔一缩,连忙爆喝:“快些散开!”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葬身在落石下。 上面的吴大牛哈哈大笑,接着,滚石越来越多。 萧林焕等人,只能左右躲避。 可山寨内就惨了。 本来正值深秋,寨子内天干物燥,山间取水的地方又不多,几百人只有一口水井,火焰很快舔舐着众人的衣角。 已经有源源不断的山贼被烈火炙烤而死。 吴大牛管不了那么多,他披头散发,貌若癫狂,现在的他,什么都不管了,什么都不顾了! 他只要这么出卖自己的王八蛋,死!!! 哪怕是他死,他也要拉着萧林焕垫背! 多少年的基业,就被这小贼雀占鸠巢,一朝给毁了! 他拼命的将落石与滚木推下,沈家私军伤亡惨重。 萧林焕找了一处斜坡,里面有个凹槽,刚好能顾住身子,那些滚石落到他这里,径直从他头顶上飞过去。 看着一声惨叫便没了的手下,他的心也在痛。 万万没想到,观雀峰的大门,居然还有把大锁! 他咬牙喝道:“兄弟们,坚持住,里面大火烧起来了,他们待会顶不住,迟早会打开门的!” 不坚持也得坚持。 实际上,这些没打过憋屈仗的新兵蛋子们,遇到这种情况,便想到了投降,一时间作鸟兽散。 后面一个小班长,砍了自己半个班的脑袋,才稳住这种局面。 吴大牛一边推落滚石,一边哈哈大笑:“小兔崽子,有种的,你给我出来啊!跟你爷爷决一死战!” “你个缩头乌龟!” “你个不要脸的王八蛋!” “畜生!” …… 他骂累了,插着双腿喘着粗气哈哈大笑:“你个阴险的小人,有种的,出来啊!” 很快,萧林焕缓缓的从坑里面站起来,平静的看着他。 还没等他说话,萧林焕忽然咧开嘴笑了。 冲他做了个鬼脸! 杀伤力不大,侮辱性拉满! 吴大牛顿时火冒三丈,提着刀就要下来与他决一死战,却被军师死死拉住。 里面的大火,炙烤着每一个山贼。 终于,有山贼受不了了,他们砍死了看大门的山贼,夺下钥匙,企图打开寨门。 吴大牛愤怒之下,砍掉几个山贼后,只维持了十几个呼吸,山贼们一拥而上,纷纷冲上来要打开寨门逃出去。 与此同时,萧林焕见没有落石滚下后,侧耳倾听,寨门处好像吵的特别厉害。 他招招手,一个士兵拿来一个火药坛子。 他缓缓点燃。 走你! 山寨大门前剧烈争吵,很快掉下一个火药坛子,将一个山贼砸晕过去。 吴大牛瞳孔一缩,连忙拉过一个山贼挡在身前。 轰! 一声巨响,残肢碎屑飞上天空。 接着,萧林焕一声令下,带来的三十个火药坛子,尽数扔入了观雀峰内。 石墙被烤的炙热,有存活下来的山贼,急急忙忙的打开烤的发烫的大锁,冲出寨门。 却被萧林焕的人一把抓住,当场杀死。 吴大牛头昏脑涨的从地上爬起来,好在刚刚有个山贼替他挡住一灾。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萧林焕,再也忍不住了,提刀冲上去,与萧林焕战作一团。 “王八蛋,你出卖兄弟!你不得好死!” “枉我对你那么好!” “畜生!” “猪狗不如!” 每骂一句,他便一刀砍下,完全就是以命换命的打法,萧林焕也打出了真火,两人没有其他华丽的招式,就这么一刀一刀的砍下去。 很快,两人手中的刀,缺口密密麻麻,如同锯齿一般,再打下去,迟早有一方的兵器断裂。 吴大牛喘着粗气。 只是,他刚刚一个人推了那么多滚石,体力渐渐不支。 萧林焕咬牙起身,刚毅的脸上,渐渐出现一丝凶狠。 他拿手背猛地抹掉脸上的鲜血,飞身一刀砍下。 吴大牛瞳孔中,一道刀芒落下,他匆忙去接,但时间太晚,萧林焕全力一刀,让本就有些疲惫的他,根本接不下。 这一刀,死死的嵌入他的肩膀内。 若不是他及时用自己的大刀卸力,怕是他整个左臂都被斩落下来。 他也发了狠,再也不管自己左臂,大刀猛地调转方向,向萧林焕的胸口斩去。 大刀被吴大牛死死的嵌在肩胛骨内,根本拔出不来,萧林焕看着瞬秒而至的大刀,连忙松开刀柄,弃刀保命。 但两人之间距离太近,即使他躲避开来,吴大牛的大刀还是斩破了他的衣服,在他的胸口留下深可见骨的血痕。 几个沈家军好手,飞扑而上,将吴大牛直接砍死。 萧林焕连忙解下上衣,捆住自己的伤口,号令手下冲杀。 他一个踉跄,只觉天旋地转,险些摔倒。 他也几日没有合眼了,加上伤势,有些支撑不住。 但好在手底下的人还算给力,将观雀峰的人,尽数伏诛。 萧林焕看着围上来的手下,惨笑一声,直挺挺的倒下去。 …… 从金陵调到仙平的将领,早起后看到观雀峰上的浓烟,不由一阵佩服。 这种地方的山贼都能被他们拿下来,当真厉害。 不过,他来,可是带着任务的。 他笑眯眯的走到沈黎面前,恭敬无比的问道:“伯爵大人早啊。” 沈黎点点头:“嗯,早。” “您看,这山上也打起来了,我们应该去帮忙啊。” “闫大人让你过来,可是守护仙平县的啊。” 他歪着脑袋笑道:“怎么,韩大人这么想上山抢功吗?你放心,这功劳,肯定是你们的,现在山上打的正火热,韩大人现在上去,若是被个滚石砸伤了,我可怎么向闫大人交差啊?” “没关系,我们是军人,保卫百姓是天职,现在伏牛山的战场已经打响,作为同僚,我们上山,也能接应一下,万一伯爵大人的兵力不足,该怎么办?” 这是想赤果果的抢军功,以及抢战场上的战利品。 “军人,天职是服从命令,闫大人让你们过来,自是听我调遣,怎么,我说的话?不好使?” “功劳,我自是不要,全是你们金陵闫大人的。” “但是,韩大人若是欺负我年轻,贸然上山的话……” 沈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你看,现在天色尚早,山间雾气又重,韩大人带这么一帮子人上山,若是吓到我那些新兵蛋子,将你们当做山贼处理了,韩大人可承担不起啊。” “伯爵大人此话,可不能乱说。” 韩大人也不是吃素的,他冷笑道:“这么多人听着呢,若是有人误会了,告知闫大人,伯爵大人想造反,那就麻烦了。” “那你,可以走一步试试。” 沈黎依旧微笑道:“军中,不服管教者,当斩。” 千人军队身形一肃,都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你仙平一个兵都没有,还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敢对我们的上官动武? 第159章:山贼的后台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自然不是因为担心这群人去观雀峰抢钱而阻拦,而是因为萧林焕。 萧林焕的通缉令在金陵城内挂了那么久,这些从金陵出来的士兵,平日里也做的是街道巡逻的活,自然对每一个逃犯都了然于心。 若是让他们看到萧林焕,怕是麻烦大了。 他沈黎现在再厉害,也没法将这一千人全部杀光。 至于观雀峰上的财物,最多也就是六七十万两银子,虽然多,但对于沈黎,还真不算是什么。 两人对峙在营帐前,所有士兵都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 远处,豆豆姑娘已经能下床行走了,只是身子骨十分虚弱。 刘齐搀扶着她,看向伏牛山上滚滚浓烟,她脸上出现一丝不自然的抽搐。 等看到沈黎一人面对千人对峙时,她嘴角泛起一丝玩味:“想不到,这位伯爵大人,但是有几分胆识。” “那是,我们家少爷,那可是面对万军而面不改色,胆大包天着哩。” 刘齐嘿嘿笑着。 现场,沈黎依旧在与韩千户对峙。 被如此盯着,韩千户也有些下不来台,他暗骂一声‘神经病’,随后一扬血红色的大氅:“走,随我上山!” 沈黎毫不犹豫扣动扳机,朝天一枪。 一阵爆响,让这群金陵士兵吓了一跳。 韩千户冷冷道:“伯爵大人,我们上山,只是为了助你们一臂之力,关于战利品的分配,我们可以不管!” “如此,伯爵大人再要阻拦,可没有道理了!” 沈黎一怔,对方也对战利品不感兴趣,那倒是自己失策了。 不过,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 他们这群炫饭大佬,肯定不会良心发现,突然上山帮忙,无利不起早,应该有其他的东西吸引他们。 “我这里,有一份山贼的死亡名单,今日攻打的,是观雀峰,至于鸡毛峰,在你们来之前,我们已经拿下,鸡毛峰寨主韩笑,已经被当场……” 沈黎顿了一下,死死的盯住韩千户:“处死。” 韩千户的眼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就这细微的动作,落入他的眼中后,事情便已了然。 鸡毛峰,处于三座山峰最低处。 势力也是三家最弱,甚至吴大牛的驼牛峰都能用投石车对其造成伤害,为什么韩笑还能屹立那么多年? 再加上官府一旦出兵围剿,山上的山贼立马龟缩不出,这其中的人与金陵城的官,一定有勾结。 韩笑有官府的后台,其他两座山峰的山贼,自是要忌惮一两分,否则,怕是吴大牛每日用投石车骚扰,迟早也拿下了他。 沈黎本来没想到这一层,可今日韩千户的反常,让他很是疑惑,只能试探一下。 两人都姓韩,韩千户又如此急迫上山,两者结合,便能看出问题。 韩千户冷冷道:“伯爵大人此话何意?我等上山协助你们,本就是一片忠心,如今伯爵大人横加阻拦,莫非是想放走某个山贼?” 这个帽子若是扣下来,谁也顶不住。 “韩千户,山贼之中,并无与我相熟之人,我初到此地,岂会有放走一说,倒是你们,不服上官命令,是有谋反的意思么?” 沈黎风轻云淡的微笑道:“让你们过来,是仙平县空虚,防止有漏网的山贼临死反扑,对百姓造成损伤,你不顾百姓安危,不顾上官军令,强行上山,这一本参上去,韩千户这个官位,怕是难保喽,若是山贼真的反扑,造成死伤,韩千户这颗项上人头,怕也要补偿给百姓了。” “你!” “本伯爵奉劝韩千户一句,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韩千户的瞳孔微缩,他眯着眼睛,死死的盯着沈黎,却不敢有所动作。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句话便是最好的警告。 若是他真的上山,到时候沈黎将韩笑与他有关系的事情大白于天下,届时查起来,即便查不到什么,他的官位也不保了。 “下官……遵命。” 他冷冷的甩飞身后大红色的大氅,危险的看向沈黎:“伯爵大人,我等就先护卫仙平县,不过,仙平县城墙还没修建起来,危险甚多,伯爵大人夜间出行,可小心走夜路。” “这个就不劳韩大人费心了,本伯爵有皇恩加持,那些宵小之徒,自然不敢对本伯爵有想法。” 沈黎微笑着捻指,随后挥挥手,苗欢心会意,推他前往马车。 现在,他自然要派人上去,将萧林焕给藏起来。 刘齐看完热闹,将心爱的豆豆姑娘放在一旁,屁颠屁颠的跟在马车后面。 沈黎拉开帘子,看着他轻快的脚步,不由调笑道:“刘齐啊,这是打算跟谁家姑娘好啊?跟少爷说说,少爷忙完就帮你提亲。” “少爷哪里话,八字还没得一撇呢。” 刘齐脸红的如一块红布一般,连忙咳嗽着转移话题:“少爷,咱们要上山吗?” “上山的路不好走,马车上不去,还是等他们下来吧,你上去,看看萧林焕如何,让他切记隐藏起来,不要让外人看到他的样貌。” “小人明白。” 他立马急匆匆的跑上山,也顺带掩饰自己的尴尬。 车厢内,苗欢心咯咯笑着:“少爷,他肯定是看上谁家姑娘了。” “怕只怕,昨晚已经与人家一起过夜了。” 沈黎捻着手指微笑道:“一夜未归,换做平时,他都是在我轮椅旁睡上一夜的。” “少爷,大夫说,您这腿,可以下地行走了。” 苗欢心看着他的轮椅:“您这么久坐,不会生疮吗?” “我也想起来啊。” 沈黎叹口气:“我在等人。” 他这双腿,是摔断,仅仅是关节错位,又不是粉碎性骨折,静养几天便能下地行走了,他等了一个月,就是在等一个人。 霍十娘。 如果不出他所料,霍十娘必定来找他报仇。 一枪之仇,破寨之仇。 怎么着人家都得找他。 坐在轮椅上,让对方放松警惕,关键时刻或许能保命。 而且,坐在轮椅上发号施令,貌似有些装比。 沈黎很喜欢这种感觉。 他按了按怀中的两把左轮,又看了看轮椅扶手的前端黑洞洞的枪口,他的心情稍稍安定下来。 那些碎瓷片,都是用烈性春药浸泡几天,划伤皮肤,药效便会顺着伤口融入血液,即便是五品高手,也很难处理。 看样子,这个世界的真气高手,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恐怖,起码枪械能伤到他们,若是自己有一把现代的枪械,怕是能横行这个世界。 午饭后,山上的人,陆陆续续的扛着战利品下来。 刘齐也慌慌张张的从上面跑下来:“少爷,不好了,萧公子他受了很重的伤,被一个道士接走了。” 第160章:缓慢发展 - 布衣公卿 - 欺生 “受伤了?多重的伤?他伤哪了啊?” 苗欢心眼眶一红,眼泪顿时扑簌簌的落下来:“刘齐,你说话呀。” 刘齐挠挠头:“这个,具体我也说不上来,上面的人说,萧公子胸前被那个吴大牛砍了一刀,伤到了骨头。” 沈黎捻手指的动作猛然停止。 吴大牛大刀的样式,他是看过的,这一刀下去,若是寻常人,早已毙命,萧林焕危险了。 “你是说,道士接走了他?哪里来的道士?” 他又奇怪的问道:“这伏牛山还有道观吗?” 刘齐快把脑袋抓烂了,他就传个话,怎么还有这么多的问题? 他连忙叫来一个沈家私军:“你你你,你说,你们的队长,怎么被道士带走的?” 那士兵看沈黎正在盯着他,他连忙回道:“伯爵大人,队长被吴大牛砍伤后,便昏迷不醒,我们拿下了观雀峰,扑灭大火后,一个道士突然从外面冲进来,一把把担架上的队长抢走,嘴里还骂骂咧咧,说我们这些天吵了他睡觉,他要好好收拾队长。” “这……” 饶是沈黎见多识广,也搞不懂这道士又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现在队伍是谁负责?” “是林威。” 刘齐回道:“是五个班长中的一个,他是老兵。” “上去跟他说,找几个对山上比较熟的人,日夜寻找,务必要找到那道士。” 沈黎眉头紧锁,这道士,不会手上有功夫吧? 苗欢心哭的梨花带雨,他轻声安慰道:“没事的,你哥吉人自有天相,没准那道士突然发善心,救了你哥呢,你知道,道士嘛,都不喜欢杀人的。” “真的吗?” “真的,放心吧,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只要他们在山上,很快就能找到。” 伏牛山,绵延百里,想找个人,怕是要费上很大一阵功夫了。 沈黎也担心,但作为一个领导者,他不可以暴露自己的担心。 尤其是在苗欢心面前。 他轻叹一声,缓缓的拍着苗欢心的小脑袋:“别担心,一切都会没事的。” 从山上运下来的物资,很快便清点完毕。 三座山峰的钢刀加起来,足足四千斤! 再就是观雀峰上的物资。 观雀峰上的银钱,并不是很多,只有二十万两银子。 粮食也不多,只有二百石。 万万没想到,威望最高的霍十娘,家产居然是最少的。 也不知道她这些年,是怎么混的。 沈黎腹诽一句,找人将这些东西,悄悄运进仙平内。 至于闫大人要的五成。 嗯,我们没找到任何财物,只有这一堆钢刀,这山贼啊,太穷了,我们搜刮那么多遍,都没找到。 太穷了。 …… 开玩笑,现在仙平正值用钱之际,怎么可能还将钱分给他一半? 有了钱,便可以大刀阔斧的继续修补城墙。 九十万两银子,加上酒水作坊每日盈利,至少能凑出一百二十万两银子进行修缮。 城墙上的投石车,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沈黎本来打算做红衣大炮的,但想想仙平也不算是军事重镇,弄这种东西,迟早遭人眼红,到时候皇帝老子要的话,给还是不给? 不过,此次攻打观雀峰,沈黎军中损伤也不小,吴大牛推下滚石的时候,砸伤十七人,其中七人断了腿脚,终生残疾,砸死二十人。 也就是说,在官府中备案的私军,现在能正常在军中的,只剩下二十二人了。 另外,从山上山贼收编了三十人。 一共是五十二人。 这不知道是赚了,还是赔了。 三十人的山贼,继续在山上游荡,寻找那个道士以及萧林焕。 二十二人的小队,留在仙平,日夜巡逻,防止有人捣乱。 现在用人十分紧张,五十人的小队,真做不了什么。 很快,城墙处便贴出了募兵启事。 虽然有断断续续的人加入私军,但数量还是有些少。 苗欢盈一人顾及的事情太多,现在城墙处的监工,换做了钱一坨。 此人当真是浪子回头,或许是其他几个兄弟的命案,让他感叹世事无常。 现在的他,将工地处理的井井有条,什么人打桩,什么人浇筑,都安排的明明白白。 沈黎也搬进来修缮后的县衙。 那个一直畏惧被爆菊的余听风,始终被关押在地牢内。 至于余县令,自从那天之后,杳无音信,彻底消失在山林之中。 沈黎下令大力寻找,找到余县令,当着百姓的面,砍了他们两父子,山贼一事,才算是真正落下帷幕。 百姓们也才算是真正吃下定心丸。 现在的仙平县,人员增加到三千人,其中一半是年轻人,他们或是支起小摊,或是在工地做工,或是清理城中污水。 与之前比起来,现在的仙平县虽然破败,但井井有条,城中干净,热闹,偶尔还有地痞流氓混在其中,但随着城墙逐渐修缮起来,人员也方便管理许多。 身份证,也渐渐出现。 每个人的身份证,都豪华无比。 虽然还是纸质,但是三张压成一张,中间一张,还有金丝夹在其中,至于外面一圈,则是烫银图案,虽然没有照片,但有编号,下面还有仙平特质的印章。 很多想仿造身份证的人,始终搞不懂,那印章是怎么在阳光下呈现三种颜色的。 起初,有些人看到身份证上又是金又是银的,便将身份证拆毁,很快,他们就后悔了。 没有身份证,不允许进入仙平城。 所有人员,记录备案,即便是死亡,也要进行销户。 刚开始,人们对于身份证并不在乎,很多人来仙平县,只是为了赚钱,他们多是外地人。 沈黎也并不强求,等仙平真正建设起来,有他们后悔的时候。 金陵派来的军队,终于走了,闫海容上报的剿匪经过,得到朝廷的赞扬,这在他的政绩上,添上了浓厚一笔。 当晚,沈黎正在院子内做腿脚伸缩活动时,外面人马来报。 余途远余县令,抓到了! 现在外面到处都是抓他的通缉令,他根本进不了城,他一个读书人,也没有一技之长,只能在伏牛山中潜伏着,饿了便拔点树皮野草充饥,甚是凄惨。 那些树皮,根本消化不动,每次大解,都要用手指协助。 他一介文人,清风傲骨,用手指插进肛·门这件事,极为羞耻。 终于,他被山贼护卫队抓住,他眼中也露出解脱的笑意。 九月十五,西城墙建立起来。 这一日,也是余家父子的行刑日! 第161章:行刑场面 - 布衣公卿 - 欺生 “诸位乡亲,诸位百姓!” 西城墙上,沈黎一席蓝大锻底子的官袍,坐在轮椅上,手拿简易扩音器,指着一旁被五花大绑的余家父子:“我定安伯自来仙平县,已有一月有余,刚开始来的时候,仙平县,满目疮痍,百姓流离失所,到处都是残砖烂瓦,甚至城墙都倒塌了!” “伏牛山的山贼作乱!屠杀百姓,你们有的人,妻儿死在他们手中!有的人,父母惨死他们刀下,想必你们对山贼也恨之入骨吧?” “作为一方父母官,余途远,康历七年的举人!饱读圣贤书,却不知廉耻,与山贼勾结,荼毒百姓!” “前些日子,本官抄了他的家,获取大量的钱财与粮食!可怜你们大多数的人,都只能吃糠咽菜,本官细数之下,总结此人大罪三条!” “其一,藐视皇权,愚弄百姓!” “其二,祸害百姓,圈禁女子作为后宫!” “其三,勾结山贼,荼毒百姓,置百姓生死不顾!” “大家说,此贼,该不该杀!” 下面的百姓,有的深受其害,沈黎说着说着,他们眼眶红了,咬牙切齿的喊道:“该杀!” “该杀!” “该杀!” …… 群情鼎沸,恨不得生啖其肉。 沈黎点点头:“好!可就这么杀了他,太便宜他了!此贼所做祸事,可以千刀万剐!” “对,千刀万剐!” 百姓们纷纷扬起拳头,恨不得现在就冲上城墙,将其千刀万剐。 “千刀万剐固然好,但本官有个不同的想法!” 沈黎缓缓按下手掌,示意众人安静下来。 “仙平县,有四个城门,此人身为百姓父母官,却饮百姓血肉,死了都太便宜他了,本官觉得,将此父子,砍去脑袋,脑袋埋在西城门,身子埋在东城门,每日大家路过城门,便能践踏此人尸骨!” “好!” 一旁的余途远目眦欲裂:“沈黎,你好狠的心!我求求你,给我们父子留个全尸!” 古人最讲究的便是死后落个全尸,沈黎将这父子的身子和脑袋分开埋,意思便是让他们永世不得超生,世世代代都受这仙平县百姓的践踏。 此举在众人看来,虽然恶毒,但也十分解气。 余家父子,与山贼勾结,残杀百姓,起初百姓还信他,眼巴巴的将山贼放进仙平县,此举比山贼更恶毒。 沈黎缓缓抬手:“各位乡亲,午时已到……” 他示意下面百姓跟着接下句。 百姓会意,一时间,人声鼎沸,声音如洪水一般席卷城墙,就连天上的太阳,也缓缓躲进乌云。 “行刑!!!” 浪潮一般的声音,震耳欲聋,百姓们痛哭流涕,默默祭奠自己死去的妻儿父母。 实际上,历史上也有这种荼毒一方的父母官,被官府处以千刀万剐的极刑后,百姓们会将片好的肉,捡回去烹熟,置于亲人坟前,祭奠亲人。 沈黎此举,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世世代代的践踏,比千刀万剐,更能深入人心。 两颗圆滚滚的脑袋,从城墙上滚落,下面的百姓被士兵拦着不能上前,只能在远处愤怒的吐着口水。 在百姓们的见证下,官兵拿着铁锹,在地上挖出一个土坑,缓缓的将余途远的脑袋埋进去。 西城门,面对的是伏牛山,以后这个城门,走的人会更多,自然要埋上余途远的脑袋。 依次是还未修缮的东城门,南城门,北城门。 等所有地方都埋了尸骨后,百姓们痛哭流涕,有大仇得报之后的释然。 “青天大老爷!” 三千百姓,无论是不是原住民,纷纷朝着沈黎跪拜下去:“伯爵大人千岁!” 沈黎心中也是极为震撼。 自己除贼,也是有自己的私心的。 他们影响了仙平的发展,也就是影响了自己赚钱。 顺带替百姓们报了仇,没想到,他们如此感激自己。 他一直觉得,这个世界,没有什么值得让他留恋的东西,除了林晴与妞妞。 现在,貌似又多了一项,仙平的百姓。 一个叫做责任的种子,慢慢在他心底生根发芽。 他轻笑的摆手道:“大家都回去吧,生活还得继续,活着的人,便要好好活着,别让死去的人担心。” 百姓哭声一片,默默的回到自己的家中。 土质的街道上,星星点点,多是这群贫苦人们的眼泪。 全城的纸钱铺子,今日全部免费,需要祭奠亲人的,自行拿走。 一时间,铺子被一扫而空。 人们在祭奠自己亲人时,香案上多了一个牌位。 是伯爵大人的长生牌位。 …… 沈黎回到县衙,轻叹一声:“欢盈啊,城墙年底能完工吗?” “下个月底,基本上便可以完工了。” 苗欢盈推着轮椅:“少爷已经做的够好了,千年以来,哪位伯爵大人,会自掏腰包为百姓修补城墙的?您算是第一位。” 的确,那些士族,从未管过普通百姓的生死,若是仙平这种情况,大多人会选择将城池彻底摧毁,将方圆几十里都变成田地,用来耕种赚钱,更别说是修缮城池了。 至于山贼打劫,爱劫不劫。 沈黎点点头道:“要囤积一些粮食了,这些百姓家中大多没有余粮,现在还能吃一点,年底,怕是连生火的柴,都没有了。” 苗欢盈点点头,好在对面就是伏牛山,到处都是柴,这个问题不是很大,主要还是粮食问题,之前百姓家中被搜刮一空,根本没有余粮,冬日里,若是官府不救济,根本活不下去。 虽然救济,但也不是免费让他们吃的。 现在仙平县做工的地方多着呢,年轻人可以赚钱吃,至于老年人,可以做一些简单手工,编制斗笠,草席等等,官府进行收购。 实在是卧病在床的老人,不能行动的,则集中在养老院处理,每日派专人打理。 这些专人,很多都是从伏牛山上被掳走的妇女,她们本来对生活就没有希望,生活如行尸走肉一般。 也有家中父母已老,只剩一个被拐走的女儿的,回来之后没地方去的。 这种情况,有很多。 还没有想好具体的安置办法。 “公共厕所现在已经完全完工了吗?” “多数完工了,现在有的地方,已经开始建设地下排污管道了。” 苗欢盈脸色有些不自然道:“现在城中,很多女子,都是被山贼那个过,名声传出去,很难听,而且她们需要钱财养活父母,所以……” 沈黎轻叹一声:“若是真不得已,咱们也只能开办……青楼了。” 第162章:开办青楼 - 布衣公卿 - 欺生 “青楼?” 苗欢盈讶然的瞪大美眸,随后连忙拒绝道:“此事万万不可!” 她是女子,听人说过,青楼女子如何被男子欺辱的,被老鸨剥削的,简直生不如死,即便是病了,也得出去接客。 有的那里不对劲,感染了病菌,青楼也不会予以救治,甚至老鸨为了省下汤药费,直接拿来开水烫一下,美其名曰杀菌。 开水烫那里,听听都觉得浑身汗毛倒竖,那该有多疼? 这种场所,对女子来说,简直就是噩梦,是地狱! 当初苗欢心被抓到青楼时,她无论如何也要解救妹妹出来,哪怕是冲进青楼,与妹妹死在一起也在所不惜。 沈黎叹口气。 黄·赌·毒,最为害人,他曾经被赌一字害惨了,家里风雨飘摇,距离支离破碎只是毫厘差距,若不是他及时止损,林晴怕是也卖身青楼了。 至于黄,他也知道,开办青楼绝对会引人诟病。 一个伯爵大人,竟也做起了皮肉买卖,简直令人笑掉大牙。 可只有如此,那些女子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 这个时代,青楼是常态,即便他可以禁止仙平县没有青楼,那越县呢?金陵呢?甚至顺天皇城内,还有无数青楼女子在眼巴巴的等着恩客上门。 与其禁不掉,不如将其掌握在自己手中。 他握着轮椅扶手,看向苗欢盈:“如果我说,我一定要开青楼,你会执行下去吗?” “我……” 苗欢盈俏脸微红,不知作何回答。 回答“不”的话,算是忤逆了,可让她同意,除非拿出更好的理由说服她。 “你觉得咱们仙平到时候发展起来,是不是有很多年轻的男人?” “那是自然。” “那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找青楼?” 她沉默一下,随即点头,算是同意了少爷的说法。 “那你觉得,如果我在仙平县禁止了青楼开办,他们会不会跑到隔壁越县逛青楼?甚至到时候与金陵的路打通了,他们会不会前往金陵逛青楼?” 沈黎撑着轮椅扶手,换个更为舒服的坐姿问道。 “嗯。” 苗欢盈声若蚊蝇,已经无力反驳。 “如果是商人开办青楼的话,他们肯定以赚钱为主,女子得病或是死活,他们不管,甚至强买强卖女子,都是常态,对不对?女子不从,便会强行调教,即便打死了也没关系了嘛,咱们大渝律令,凡是买卖的人员,死伤都不归官府管的嘛?” “嗯……” 沈黎深吸一口气:“那好,我再跟你说一下,如果是我们开办的青楼,会出现什么情况。” “第一,青楼不买女子,女子若是想要入这一行,与老鸨自行商议,每个月开多少钱,每个月做多少事,甚至可以按提成做事,每一单多少钱等等,如果她们不愿意,可以拒绝接客。” “我想,作为仙平县最大的官,总没人敢在我的场子闹事吧?” 苗欢盈眼珠微微转动,细想之下,此举可行。 “第二,我们招收的女子,不是买卖进来的,那仙平县强掳女子进行售卖的情况,是不是会降低很多?没有买卖,便没有了杀害。” 沈黎微笑的看向她:“别的不多说,就此两项,是不是对那些卖身女子公平的多?而且我们开办青楼,不为赚钱,只为安置她们,没有卖身契书一说,她们想做,便可以做下去,不想做或是找到恩客做小妾,也可以自由出去,谁家女子走投无路,便能进来,那么对女子来说,是不是有人权许多?” “少爷所言极是,可是这对伯爵府的名声……” 苗欢盈轻咬嘴唇,虽然她明白少爷开办青楼是一片好心,但朝廷三品大员,公然开办青楼,于理合,于情,会被人耻笑。 “本少爷不要脸惯了,管他们作甚,你要是觉得可行,便做一下试试,大不了到时候倒闭,青楼改建呗。” “少爷此举,自是可行的,这是为全城走投无路的妇女谋福利,算是做好事了。” 她推动轮椅一边走一边问道:“可这具体人员调动,收费问题,怎么处理呢?” “收费?” 沈黎耸耸肩:“定价,由那些风尘女子自行定价,觉得自己好看,定高一点呗,难看就定低一些呗,这个问题甩给她们自己,我们建造青楼,只是为她们提供一个工作环境,每个月收取她们十两或者二十两银子租金,酒菜另算,安保以及老鸨,我们出人,她们自己做自己的生意,哪天心情不好,打烊即可。” 苗欢盈眼前一亮,此举甚妙啊。 官府出安保人员,青楼也不用龟公,只需后厨与小厮,那些女子也不用自己费力调教,每个月的租金,她们自己自由选择接客,生病了,便可以选择打烊,若是有人闹事,叫一声安保,自然有人上来处理。 这种模式的青楼,倒是有一些意思。 “另外,咱们要是想在青楼赚钱,提供一些胭脂等物,卖给她们,甚至还可以出一些画本,还有专门调教女子身姿的团队,收费教授嘛,学会了自然可以多多揽客,你看,这不是赚钱的套路吗?” 苗欢盈捂着小嘴吃吃笑道:“少爷,您说起这些,头头是道,是不是经常去青楼呀。” “呃。” 沈黎摸摸鼻子:“除了救欢心那一次,其他时间没去过。” “真的?” “那还能有假?” “我不太信。” …… 沈黎叹口气:“我啊,对于那种青楼,没有太大的好感,也没有恶感,只是觉得,有时候对女子,挺不公平的。” 回想起当初林晴的遭遇,若不是自己及时穿越过来,哪里还能遇到如此温柔的人儿呢? “实不相瞒,以前的我啊,与钱一坨是一伙的,每日赌钱酗酒,回家便打你们夫人,还有妞妞。” 他长叹一声,看向天空有些唏嘘:“后来有一天,我赌钱赌输了,将她们母女卖了,卖了二十两银子,林晴忍无可忍,便用擀面杖敲晕了我,醒来后,我便有些幡然醒悟,我究竟是在干什么?于是啊,便将她母女赎回,老老实实的过日子。” “夫人的肚子,现在应该已经有点大了哦,少爷忙完之后,要不要回去看看?” “嗯,是要回去看看,一个多月不见,有些想念了。” 沈黎微笑道:“不知道妞妞长高了没有。” 说话间,外面一人来报:“伯爵大人,有个人在城门前鬼鬼祟祟,说是要来见您,被我们抓过来了。” 他与苗欢盈对视一眼,苗欢盈会意,连忙将他推过去。 “安大全?你不是在金陵吗?” “少爷!” 安大全一看到他,便痛哭流涕的跪了下来:“小主子说是来找您,不见了。” 第163章:沈妞妞逃跑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小主子,自然是沈妞妞。 安大全连忙哆哆嗦嗦的掏出妞妞写的信,呈上给沈黎。 沈黎一急,径直站起来夺过信封。 突然发觉周围讶异的眼光,他又忙坐回轮椅。 信的内容很简单。 娘亲,我去仙平县找爹爹,不要太想我哦。 下面,还有一个硕大的笑脸。 这正是沈黎教她画的简易笑脸。 沈黎顿时觉得头皮发麻,急不可耐道:“那孩子,怎么能让她一个人跑出去啊?你们这群人,是干什么吃的?” 他难得的发了火,重重的砸着轮椅扶手:“你们这群笨蛋!要是妞妞有个三长两短,我弄不死你们!” 即便是古代,也有许多人·贩·子,虽然是死罪,但他们也会铤而走险。 许多人,拐卖了儿童之后,斩去手脚,扔在街头乞讨。 但凡有一个有钱人丢了几两银子,那这个孩童今天的价值便达到了。 想到这里,沈黎顿时后背发凉,起身一脚踹翻安大全:“你,滚回去,我马上去金陵!” 苗欢盈连忙拦住他:“少爷,小主子这是有预谋的逃跑,想必现在正在金陵到仙平的路上,甚至还在金陵也不一定,我建议,先将小主子的画像拿出来,咱们酒坊加上城墙处的工人,足足一千五百人,将画像交给他们,让他们沿途寻找,另外,金陵城中,可以请闫大人帮忙,让他出动金陵城守卫,四处寻人,我想,这个面子他定然卖给您的。” “即使您现在火急火燎的回到金陵坐镇,也于事无补,只能干着急等消息,小主子的目的地是仙平,您回到金陵,到时候小主子出现在仙平,不是完美错过吗?” 沈黎恨恨的抓着头发:“她娘亲在家,怕是要急疯了!那还怀着胎呢,这孩子,真是不让人省心!对了,她拿钱了没有?” 安大全哭丧着脸:“夫人说,家中钱盒没动过。” “这连钱都没有,她怎么生存?坐马车也要钱啊!” “她那么长时间没见到您,自是十分想念,每日在家无聊,便生出这个主意,少爷别担心,小主子吉人自有天相,不会出什么事的。” 苗欢盈安慰道:“我现在就过去安排工人沿途寻找。” 说着,她也连忙动身,顺便对安大全道:“你快些回去吧,务必安抚夫人,让她不要着急,我们这边已经加急调派人手寻找了。” 后院的刘齐听到动静,也连忙赶过来,听说沈妞妞自己从金陵跑了,顿时吓的不轻,也连忙跟着苗欢盈前往酒坊找人帮忙。 一座城,停工待产,全城出动,寻找伯爵大人家的小主子。 直至翌日黄昏,城中都是一片寂静,没几个人。 都跑出去找人去了。 老人守在城门,手里拿着画像,辨别过往孩童,年轻一些的,骑着快马,四处搜寻。 金陵城内,也是一片鸡飞狗跳,到处都是寻找沈妞妞的军队。 伯爵大人发话了,谁要是找到沈妞妞带到自己面前,赏银三万两! 刘齐拿着画像,到处询问,最后回到豆豆姑娘的住处,喝了口水便要离去。 豆豆姑娘撩起一截青丝,别再耳后:“这是怎么了?” “我们家的小主子,丢了,少爷都快急疯了。” 刘齐放下碗,连忙起身:“行了,你在家好好的,我先出去了。” 说完,他急匆匆的离去。 豆豆姑娘打开门,看着外面萧条的街道,一时间有些怀疑人生。 昨日还人声鼎沸的街道,今日怎么一个毛都没有了? 她截过一个小孩,从人家手中抢过画像,随后自己画了一副,飞鸽传书出去。 沈黎的女儿,嗯,这么大阵仗,有些意思。 她嘴角露出一丝幅度,眼神阴冷。 全城人,寻找了一天一夜,都没听说过这个小女孩的消息。 沈黎咬牙切齿,哪个王八蛋敢贩卖我家女儿,老子诛你九族,刨你祖坟! 此言一出,整个仙平百姓再次感受到他的决心。 而沈黎,坐上了马车,每日沿着金陵到仙平的必经之路来回寻找,始终没结果。 第三天的清晨,豆豆姑娘收到一纸信鸽。 正好刘齐过来吃早饭,她试探的问道:“苏……锦途,你认识吗?” 刘齐一口喷出来:“怎么了?” “他好像和那个小姑娘在一起。” “啥?” 刘齐手中的碗瞬间掉在地上,他脸色发青,哆哆嗦嗦的说道:“废了,废了,这下真是废了,那苏锦途与我家少爷,乃是生死大仇,小主子落在他的手里,怕是没得了好。” 他连滚带爬的连忙出门,却被豆豆姑娘拦住。 “你快让开啊,我要把这事告诉少爷,少爷都快急疯了。” “你……要不等一下。” 豆豆姑娘脸色有些古怪。 可刘齐没听懂她的意思,连忙道:“豆豆姑娘,我真没时间跟你闹啊,那小主子是我们家少爷的命根子,你以为我家少爷说的玩的啊,那苏锦途敢卖小主子,少爷今晚连夜回去也得将他金陵祖坟给刨了!” 说罢,刘齐急匆匆的跑出去,拦下一个仙平侍卫,跨上他的马便朝着县衙飞奔过去。 待他走后,豆豆姑娘拿着小纸条,歪着脑袋,脸色古怪至极。 纸条上言简意赅,但却交代了事情经过。 越县鸺鹠巷,女童贩卖苏锦途,得利二十两。 沈妞妞,把苏锦途……卖给人·贩·子了! 饶是她这么多年做情报,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也没见过这么离谱的。 五岁女孩,卖了一个成年人。 怎么做到的? 她暗自咂舌。 不过,沈黎这厮,怕是马上就来找她了,还是避避为好。 她,便是霍十娘,化名豆豆姑娘。 虽然她是山贼,也知道祸不及妻儿,报仇,找那沈黎一人报仇即可。 至于她的山寨,之所以比较穷,是因为她将钱,都投入了情报部门。 事实证明,情报部门,也是有大用处的,想找个人,轻轻松松。 沈黎一听到苏锦途,顿时火冒三丈,这笔,一直阴在金陵城附近,等待机会给自己一记重击,原来是等在这里! 苏锦途一家,当初即使破产,他也没有对苏家的人怎么处置,仅仅是让他们做回平民,这狗东西,竟然将主意打到了自己家里。 他咬牙切齿,招呼刘齐道:“你,现在就给我带人回金陵,刨了苏家的祖坟!告诉苏家人,不管能不能联系到苏锦途,明日午时之前,我见不到妞妞,就将他老祖宗给炸了!” 他这次,是动了真怒。 刘齐连忙照办。 “对了,这消息,你是从哪里听到的?” 沈黎狐疑的看向他。 他连忙道:“是豆豆姑娘,刚刚吃饭的时候,她特意说了一下。” “带我去见她。” 第164章:仙平小公主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一个如瓷娃娃一般的女娃,坐在越县城东街头,喝着清粥,拿着堪比她小脸大的肉包子,卖力的啃着。 早点摊位的老板卖力的揉搓着面团,呵呵笑道:“小娃娃,你是谁家的啊?怎么一个人出来吃早点啊。” 这小娃娃的衣服,乃是丝质,一看家中就是有些地位的。 只是,如此家境,怎么会跑到路边吃小摊呢? 小女娃自然是沈妞妞,她吃的满嘴都是油,嘿嘿傻笑道:“大叔,我是跟爹爹玩游戏呢,爹爹给了我一笔钱,让我自己出来游玩三天,不过,他们以为我不知道,实际上家里护卫大叔都跟着呐。” 她甜甜的笑容,让摊位老板的心都化了。 随后,她又看向不远处摊位前的一个壮汉,咧着小嘴嘻嘻的笑了起来。 那壮汉有些不自信的左右看看,确定对方在对自己笑了之后,他也呵呵笑着对沈妞妞打招呼。 “你看,大叔,我没骗你吧?” 摊位老板看了看那壮汉身形极像侍卫,便信以为真。 那壮汉旁边的人奇怪道:“怎么,你认识那女娃娃?” “不认识啊。” 壮汉一脸理所当然道:“她对我笑,那我就跟她打招呼啊。” …… 吃完早饭,妞妞摸出几个铜板递给老板:“谢谢你呀大叔。” 摊位老板笑眯眯的送走她。 饱餐一顿的小萝莉,在城内四处闲逛起来。 她左手拿着糖葫芦,右手拿着拨浪鼓,四处观望,甚至还在城西街头杂耍团转了一遭。 外面找她都快找疯了,她浑然不知,甚至午餐时分,还特意找了一家酒楼,点了两个菜。 “小二,一盘小鹿肉,半斤西瓜汁,肉要温的,西瓜汁要冰的!” 那小厮愣了一下,这是谁家的孩子出来玩闹,但见她衣着不凡,便笑着问道:“小姑娘啊,这可是要钱……” 他话还未说完,小萝莉老气横秋的拍在桌上二两银子:“本姑娘赏你的!” 酒楼内的食客,看这小萝莉学做大人的样子,不由哈哈大笑。 西瓜汁是没有了,不过有糖水,小萝莉勉为其难的接受了。 午时已到,刘齐带着人,在苏家众人目眦欲裂的目光中,将火药坛子丢进了他们家的祖坟。 轰隆一声,骨头碎渣扬的漫天都是。 刘齐唉声叹气,这小姑奶奶,也不知道被苏锦途那王八蛋抓到哪里去了。 办完事的他,只能悻悻的往仙平赶回去复命。 而沈黎这两天,一直在马车上,四处巡逻。 他细细回想,如果妞妞真的来找自己,会选择哪条路线。 记得当初在家时,他偶然提及这里有山贼,需要绕路越县。 越县…… 他皱着眉头,现在山贼剿灭,金陵到仙平的林间小路又可以走了,那些人便没注意到越县这条道路。 他忙招呼手底下人,快马加鞭赶往越县。 虽然同为伯爵,越县的定远伯,显然资产丰厚一些,越县一直都是井井有条,各种商贩络绎不绝。 小萝莉沈妞妞吃饱饭后,又在城内闲逛起来。 最近几个月,一直在家念书,可憋坏她了。 而且娘亲怀了弟弟,一直不愿出门走动,爹爹又出门了,下人们恭恭敬敬,不愿陪她玩耍。 现在看来,还是外面好玩。 她摇着拨浪鼓,揣着银子,宛若一个小街溜子。 看到好吃的,好玩的,她便兴致勃勃的凑上去,那些糖人,糖葫芦,吃两口就腻歪了,便送给路边的乞丐。 乞丐也是一脸懵逼,要饭这么多年,居然还能要到糖人? 沈黎坐在马车内,行驶在越县街头,他的眼睛如同鹰隼一般炯炯有神,发现孩子便细看一番。 终于,让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那小姑娘扒在人家柜台前,两条小短腿不停的晃悠,与牙行掌柜讨价还价。 “哎呀,你这蜜枣怎地如此贵呀,十两银子才一颗,我买两颗,你给我十五两可以吗大叔?” 说着,她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不停的眨着。 那牙行掌柜被她弄的苦笑不得,看她又如此可爱,被她磨的实在没办法了:“得得得,算我亏本做生意,十五两,两颗蜜枣。” “给!” 小萝莉眼中满是狡黠:“噢,大叔,对不起呀,我刚刚一两银子拿去买了糖人和糖葫芦了。” 牙行掌柜无奈的叹口气:“行行行。” “哎呀,这是谁家的姑娘,居然还学会的讨价还价了?” 沈黎在她身后,又好气又好笑,又舍不得揍她。 “那是,本姑娘行走江湖……” 沈妞妞自觉背后人说话的声音十分熟悉,连忙吐吐小舌头,回过头甜甜的叫道:“爹爹!” 说罢,便匆忙将两颗蜜枣塞在嘴里,蹦蹦跳跳的就往沈黎的轮椅上扑过来。 饶是沈黎再大的怒气,此时也发作不出来了。 “你还行走江湖。” 他重重的哼了一声:“回去再收拾你!” 身后的苗欢盈满眼笑意,这是被女儿治的服服帖帖啊。 定安伯千金找到,仙平县的百姓也松了口气,一切再次恢复如初,各个地方的建设又在有条不紊的搞起来。 回到县衙后院,沈黎将妞妞放下来。 这次事情太过严重了,这孩子必须要教育了。 他怒气冲冲的站起来,走到一边,夺过手下手中的马鞭,在空中抽出几个音爆。 小萝莉顿时哭的梨花带雨的。 他于心不忍,随后叹口气,从一边的花坛内,抽出一个小树枝,走向小萝莉。 她哭的更大声了。 他叹口气,丢下树枝,一屁股坐回轮椅内,板着脸问道:“你知道错了没?” “嗯嗯嗯嗯,知道了知道了。” 小萝莉小脑袋如小鸡啄米一般点着,随后又笑嘻嘻的腻上来:“爹爹,人家想你了。” 说完,又爬上轮椅,在他脸上重重的吧唧一口。 那吃完的蜜枣,还没来得及擦嘴,糊了一脸,又糊了沈黎一脸。 沈黎重重的叹口气:“你知道你娘在家多担心你吗?她还怀着你弟弟!” “爹爹~人家想你嘛~” 得,彻底沦陷了。 当晚,苗欢心在后院弄了一桌子菜,都是她喜欢吃的。 翌日,沈黎出去视察,她也要跟着。 现在整个仙平都知道了,伯爵府的千金,那真是伯爵大人的掌上明珠,那阵仗,宁愿停止仙平建设,也要找到女儿,这就是仙平县的公主啊! 从今以后,沈妞妞只要在仙平县城内走上一圈,获得的各种小零食,能装满半个马车。 第165章:引狼入室 - 布衣公卿 - 欺生 终于找回这小姑奶奶,所有人也是松了一口气。 有人细细回想起来,前两日,自家伯爵大人那杀人一般的目光,便觉得不含二弟,对沈妞妞也愈发恭敬起来。 刘齐也松了一口气。 现在万事俱备,嗯,他的婚事。 他自认为,最近与豆豆姑娘,食同席,寝……呃,还没有同塌啦,不过也很快了,而且他问起豆豆姑娘时,豆豆姑娘转过身,一脸娇羞的样子,让他心醉。 嗯,是时候了! 我也老大不小了。 女孩子嘛,脸皮薄,不过我刘某,知道她的心意。 我作为男人,嗯,要有责任心,我都给她做饭了,她现在定然是我的人了! 没错,现在就去找少爷,提亲! “哈?” 沈黎眼睛大大的像铜铃:“提亲?你小子真的要成亲了啊?” “少爷不会说话不算话吧?” “那不会,少爷我一口吐沫一个钉,绝不反悔。” 一旁的小萝莉沈妞妞奇怪道:“爹爹,你还会吐钉啊,你快吐一个看看。” “嗯,语文作文中呢,有一个比喻手法,还有一个夸张手法,你现在去,练习一下,写一篇八百字的议论文,爹爹夜晚要检查。” 沈黎支开了妞妞后,一脸八卦的问道:“谁家姑娘?年龄几何?屁股大不大?听说屁股大的女孩子,会生儿子。” “少爷!” 刘齐有些羞恼:“你说的要帮我提亲啊。” “诶,可以啊。” 他连忙打了个响指:“欢心,叫你姐买点聘礼啥的,本少爷今日要做一回媒婆了!” 苗欢心连忙答应。 私家军中众人与刘齐也很是熟稔,一个个纷纷跑来祝贺。 “你小子,可以啊你。” “平日里看你不显山漏水的,泡妞倒是一把好手啊!” “准备了多少喜糖啊?” “大婚之日,可得多准备些红包,否则我们这帮兄弟,可不帮你抬嫁妆!” …… 刘齐从未经历过这些,被众人逗的脸色通红,匆匆跑开。 苗欢盈一听真的买聘礼,也惊讶了一番,不过是少爷吩咐的,那也没什么好拒绝的,她忙亲自去选聘礼。 不过,选取聘礼一事,还是比较复杂的。 比起现代,古人成亲的规矩更为繁琐,其中一项便是聘礼。 第一点,便是聘金,视家境而定。 聘饼,一百斤。 海味八式,发菜,鲍鱼、蚝豉、元贝、冬菇、虾米、鱿鱼、海参、鱼翅和鱼肚等。 三牲,两对鸡,两雄两雌,猪肉三至五斤不等。 还有鱼,四京果,四色糖,芝麻,茶叶,糯米。 至于礼金盒,里面还有莲子、百合、青缕、扁柏等等等等! 极为反锁,乱七八糟的东西,若是买下,少说要半个月不止。 好在苗欢盈会安排,直接叫了十几人,带着钱去逛集市,每人买上几样,竟也在一天之内凑齐了。 买回来后,还有装入箩筐,外面贴上大大的“囍”字,由男方挑到女方家中。 嗯,这些东西,挑运过程中,还不能落地,落地便意味着不美好。 这两筐东西加上饼子,约莫有三四筐,差不多有两三百斤的样子。 需要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进行搬运。 刘齐紧张的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便敲响了沈黎的房门。 “得,少爷我今日就为你操劳一天,我就豁出去这张老脸了。” 沈黎被苗欢心服侍着穿衣服,在他被窝里,妞妞伸出小脑袋:“爹爹,你这不是老脸,是年轻帅小伙。” “看,还是我家宝贝儿会说话。” 他笑眯眯的揉着妞妞脑袋:“你别乱跑了,爹爹今天要给你刘叔叔找刘婶婶,乖乖的啊。” “遵命!” 穿戴整齐后,由柳升与林威挑着两担聘礼,浩浩荡荡的朝着刘齐的小屋子走去。 刘齐置办的小屋子,在城东,说起来也不远,不然真的要累死沈黎的两员大将了。 “柳升,今日咱们是去提亲的,把你这长枪放回去,你家娶媳妇带着枪去提亲啊?” 沈黎临行前,被人推上马车时,看到柳升身后用灰布包裹的银枪,不满的说道:“拿掉拿掉。” “好吧。” 一行人,浩浩荡荡,喜气洋洋的来到了城东小屋。 房门缓缓打开,里面的倩影正在辛勤的擦拭着桌子。 嗯,屁股是挺大的,能生儿子。 沈黎正在琢磨着,刘齐正准备介绍时,那女子,也就是豆豆姑娘,呃不,霍十娘,她转过了身。 “哎哟我草草草草草……” 沈黎愣了一下,随后连忙起身,连轮椅都不要了,拔腿就跑。 尼玛,刘齐你个孙子,霍十娘你也敢泡! 可霍十娘早就恢复过来,她冷笑着,真气运转,人影一晃,便冲到沈黎面前。 沈黎一个急刹,险些一头撞进她的胸前。 “伯爵大人,早啊。” “呃呃呃,嚯嚯嚯嚯嚯嚯早……” 沈黎自知理亏,上次给人家下了那么重的春药,还掏了人家的老窝,这次被人家抓个正着。 他嚯了半天,也没嚯出来,反倒是被霍十娘一把抓住了衣领,又一把抓住他的腰带,反手就来个七百二十度的旋转,将身上东西倒了个干干净净。 那都是他计划多日,用来防止霍十娘反扑的。 火枪两把,烈性春药一小瓶,两小瓶黑火药,一把匕首,还有一个火折子。 “小女子倒还是个良医呐,伯爵大人的轮椅都不要了,都能起身跑路了。” 旁边的柳升与林威瞬间反应过来,两人抬手就要上,但外家拳哪里是修炼真气的对手,霍十娘自带真气的一掌,将两人逼退,随后她将沈黎与一脸懵逼的刘齐拉进屋子内,门窗猛然关闭。 “豆豆,这是为何啊?” 刘齐一脸不可置信道:“我们少爷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沈黎一脸心累,将手掌平摊在霍十娘面前,笑眯眯的说道:“来来来,少爷为你介绍一下,这位姑娘,是威震仙平县,越县,以及金陵部分地区的女山贼,霍十娘姑娘!” 就是你家少爷,掏了她的老窝,并且给她下了春药。 “嚯嚯嚯嚯嚯嚯……” “哎对了,你现在的反应,才是最真实的。” 霍十娘脸色一冷,抓住沈黎的衣领的手,又用力了几分:“少跟老娘油嘴滑舌的,告诉我,你想怎么死?” “落到你的手里,咱怎么着都是个死,我是旺旺没有想到啊,你居然就在仙平县,在我眼皮子底下住了这么久。” 沈黎一脸无奈的看向刘齐:“本少爷采访一下你啊,你们,是什么时候邂逅,呃,相遇的呢?” 刘齐一愣,随后说道:“当日我看到她浑身是血的躺在河边树下,奄奄一息,便好心将她就回来治疗,豆豆,你快放了我家少爷。” “请问,是我打伤你的那一日吗?” 霍十娘冷哼一声:“是我将体内春药与碎瓷片逼出来之后一日。” “哦,那我明白了。” 沈黎一歪脖子,看向刘齐:“我·操·你·妈!” 第166章:谈个生意 - 布衣公卿 - 欺生 “豆豆,求求你了,这是我们家少爷,当日之事,纯属误会啊!” 刘齐连忙讨饶,霍十娘的名头他是知道的,说她是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也不为过。 “误会?” 霍十娘冷笑一声,又重重提起沈黎的衣领:“你自己说说,是不是误会?” “这事,还真不是误会。” 沈黎沉吟一番,随后郑重道:“我是早有预谋。” “听听,误会吗?” 刘齐忙安慰道:“你看,我们家少爷,不小心打伤你,我又给你救下来了,这份恩怨,不久两清了嘛。” “哎,我不是不小心,本少爷是蓄谋已久!” 沈黎趾高气扬的说道:“你我身在不同阵营,你又是山贼,残杀百姓,罪不容诛,我杀你,很正常!” “你还嘴硬!” 霍十娘气急败坏,一手抓着他的衣领,一手抓着他的腰带,又来几个大风车,顿时摇的他七荤八素,眼珠一番,直接吐了出来。 她连忙收回手,一脸嫌弃。 “嚯嚯嚯霍十娘姑娘,我以为吧,冤家宜解不宜结。” 沈黎好不容易缓过劲来:“我这条小命不值钱,可你这好不容易修炼到六品,可谓是天资聪颖,就这么死了,实在可惜啊。” 说话间,柳升便带着人赶到,整个小屋子,外面围满了人,包括屋顶,也都是沈黎的私家军。 “你以为,就凭这群臭鱼烂虾,能留得住我?” 霍十娘不屑的冷笑一声:“即便是将他们全杀了,我也能全身而退。” “这个我自然是知道的。” 沈黎连忙笑着道:“那要是每人一把我当日的武器呢,不知道霍姑娘是否有把握?哦对了,都是加了料的,这次浸泡的更久,都是为了等霍姑娘出现的。” 那些普通士兵手中,都拿着黑乎乎的长枪管子。 现在还不是时候给他们用新款左轮,但那种老款打一枪便要填充弹药和引线的火铳,也有一定的威力。 “你现在就想死的话,我可以成全你!” 霍十娘想起当日那么重的春药,不由恼羞成怒:“有个伯爵大人为我陪葬,我也赚大了!” “豆豆,你快放了我家少爷啊!” 刘齐连忙冲上来,却被一掌打翻在地。 他有些心碎的说道:“这些日子,你都是在骗我吗?” “别他娘的用这种怨妇眼光看我!山鸡也想配凤凰?” 霍十娘抓住沈黎的衣领:“小子,你到底想怎么样?” 她不想死,沈黎也猜出她不想死。 据资料显示,这位霍十娘,才二十二岁,正值大好青春年华,二十二岁的六品高手,前途不可限量。 万逸楼三十多才练成五品,就那样还得意洋洋,这位霍十娘霍姑娘的资质,可比他好的太多了。 这种天才,死了也心有不甘。 而且据周围百姓说,这女的,从未亲自下山劫掠,可见山贼这份工作,并不能满足她。 虽然沈黎不知道她的想法,但她到现在都没动手杀自己,可见事情是可以谈的。 若是真的恨之入骨,根本不会将他拉进房间,还动了那么长时间的嘴皮子,让自己一方有时间调来兵马围堵她,造成如今双方对峙的局面。 常人都是直接一掌拍死他,然后远扬千里。 反正仙平县的城墙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她想走,谁也拦不住。 沈黎龇着大白牙:“咱们心平气和的谈一下好不好?” “你想谈什么?” 霍十娘冷哼一声,将他丢到一边,然后走到桌前,给自己倒了一碗清水。 “你呢,嫁给我这兄弟,老老实实的在仙平过日子,我呢,也不会让你吃亏,我们新开的青楼,还缺一个老鸨镇场子,你专业对口……” “你是真的没死过是吧?啊?” 我堂堂一代六品高手,还未出阁的姑娘,你让我做青楼老鸨? 她一把拎起沈黎,唾沫星子喷了他一脸:“你要是没诚意,老娘让你现在就死,大不了鱼死网破!” “别别别,有话好说。” 沈黎弱弱的笑道:“我这不是见气氛紧张,开个玩笑嘛。” “谁他妈有时间跟你开玩笑!” “那你说,你想要什么?” 他连忙问道:“只要你想,我都能给你,当然,除了我的脑袋,钱,权,女人。” “我要女人做什么?” 霍十娘顿时七窍生烟,老娘本来就是个女人! “我只是个比方,你开条件嘛,咱们可以合作,你看,你想做生意的话,我也可以帮忙。” “我要钱。” “哈?” 沈黎歪着头。 这情况,不太对吧。 当初剿匪,从观雀峰可是拿下来二十万两银子的,虽然比其他两座峰的都要少,但这也是个天文数字了。 嗯,或者说,霍十娘本身的资产,要超过其他两座山峰,但是她有地方要用到钱,所以最终查抄的财产才那么少。 “那你要多少?” “打底一千万两银子!” “大姐,你知道咱们大渝国库,一年才多少两银子吗?八千万两,你一人想要独占八分之一,我怎么帮你?” “你真觉得这些臭鱼烂虾能拦得住我吗?” “有话好说。” 沈黎摸着下巴,沉吟一番后:“那你总得说说,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吧?我的银子,死也得死个明白吧?” 霍十娘沉默。 一旁的刘齐瘫坐在地上,如同一个受气的小媳妇一样,委屈巴巴。 “哪怕你是造反,我也要知道我银子的去向吧?我总要知道我的银子花出去,都干了些什么吧?” 他继续问道:“银子这些事,都好说,但我要个答案不过分吧?” “那你就当我造反吧。” 霍十娘冷冷道:“一千万两银子,每年都要这么多,买你的狗命,你干还是不干?” “我肯定干啊,这么便宜。” 沈黎连忙答应:“对了,你真的要造反吗?你是天道宗的吗?还是什么其他的教派?” “不该问的,别问!” “对了,我今天是来提亲的。” “你是没死过是不是?” “得,不问了。” …… 一千万两银子,一年。 嗯,挺划算的,到时候见到万逸楼,跟他说有人挟持自己。 五品打六品,应该挺简单的,到时候钱再拿回来。 嗯,真不错。 第167:山间道观 - 布衣公卿 - 欺生 “走了,人家都说你是山鸡,你还想往上凑。” 沈黎看着瘫坐在地上的刘齐,叹口气:“听少爷的,这娘们,你把握不住。” 刘齐满眼失落的看着屋顶上霍十娘冲出的大洞:“少爷,刚刚豆豆打了我,她的小手那么嫩,会不会打疼她了啊?” “你就慢慢舔吧,对了,这两筐聘礼,你得还,从你工资里面扣,你养虎为患,差点害死本少爷,你知道不?” “少爷,豆豆不是老虎。” “你没听过一句话吗?女人,都是老虎,老虎的屁股摸不得。” “那豆豆的屁……” 沈黎瞪了他一眼,他立马闭嘴。 霍十娘走了,一千万两银子,分批给他,每个月给她八十万两。 沈黎拿不出来,但也只能妥协。 到时候遇到万逸楼,让万逸楼收拾她,到时候钱自然回来了。 女人啊,还是爱钱。 听说他被劫持,苗欢盈也吓的不轻,放下手中的事情便冲了过来。 他施施然坐回轮椅,将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起来。 苗欢盈看着屋内失魂落魄的刘齐:“他,怎么了?” “怎么了,哼,失恋了。” 沈黎想想刚刚那情况,霍十娘差点就干掉自己,真是危险。 这一切,还是拜这倒霉玩意儿所赐。 还提亲呢,提个毛! “失恋……” 苗欢盈奇怪的又看了刘齐一眼,难不成是没车没房? 两人刚走出城东,外面侍卫又来报。 伏牛山上,找到了道观,并且找到了萧林焕。 但是,老道士不放人。 双方便打了起来,但那老道士身手不凡,将众人一一放倒,并未见血,想必是留有余地的。 苗欢盈连忙问道:“那你们队长怎么样?” “队长卧病在床,伤势应该还没好。”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道:“对方没打算伤人,又在救治你弟弟,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不过,这好歹也是我的人,我得上去看看。” “少爷所言极是。” 苗欢盈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还是非常担心的。 他们萧家,现在就剩下这一个独苗了,若是有机会,她甚至想将萧林焕软禁起来,先为萧家留个后再说。 沈黎也明白她的担心,便主动提出去看看。 实际上,他过去,人家也不一定会放人,这么说,只是让两姐妹安心。 他的轮椅,终于等到了霍十娘,虽然没派上用场,现在轮椅没什么用了,他拍拍屁股,直接下地行走。 上山。 这还是他第一次上伏牛山,山间小路极为不平坦,有些地方的小路,直接从山腰开出来的,相当于从山的旁边开了一个小隧道。 其中观雀峰的地势最为复杂,羊肠小道盘根交错,山间山贼又不会砍柴,那些百姓又不敢上山砍柴,有的地方的柴火极为茂密,人很难钻进去。 过了观雀峰,后面的小路便稍微好走一些,沈黎带着人穿梭其中,不时有野鸡受了惊吓,匆忙飞出。 他叼着碎草枝,行走其中,连连摇头。 这座伏牛山,刚好挡住了仙平与金陵之间的道路。 即便是有一条道路,那也只是能通行一辆马车,别的便不行了。 要想致富,就必须要提高运输效率。 金陵是南方诸城中比较出名的,每日来来往往的商人无数,若是能将这些商人流量引入仙平县,相信很快便能让仙平县发展起来。 仅仅凭借他一人的力量,目前还很难建造一座城。 他现在的资产,最多能将城墙完美的修建起来。 但城中的各项基础设施,根本没钱去进行改造。 城中地砖,很多地方凹凸不平,现在还好,若是下雨天,踩一脚地砖,便会挤一身的脏水。 他想都做成石板路,另外,将伏牛山一部分打通,通到金陵,将金陵的客流量引进来。 还有仙平的地下管道,商户等等,都得大量的钱财。 他一边走,一边细细琢磨。 前方的山势虽然高,但相对平坦了许多。 道路也好走了许多。 林子深处,有一个小水潭,水潭旁是一座小茅屋。 “这就是那道观吗?” “呃,是道士居住的地方。” 一旁的士兵尴尬道:“当时我们就是在这里与他发生的冲突。” 茅屋边缘,栽着一大片的罗汉竹,左边是一个小菜园,虽然已经深秋,但这菜园内,还是郁郁葱葱。 在水潭旁边,一个老道士拿着一根小竹竿,静静的钓着鱼。 从远处看,那老道士唯一的特点,便是秃顶。 他稀疏斑白的头发,盘成一个道士髻,上面插着一把乌黑发亮的发簪。 只是,由于谢顶的原因,他的头发,前半部分是没有的。 这与沈黎想象中的世外高人有点不太一样。 他带人缓缓走过去,站在道士身后:“道长好。” “找人?” “是啊,那人对我们很重要。” 道士突然做了个噤声的手势,随后拿着鱼竿的手轻轻抖动一下,一条鱼顺着水面飞出,直入他旁边的鱼篓。 他朝着沈黎身后的侍卫摆摆手,示意他们出去。 侍卫们有些担忧的看着他。 沈黎也摆手道:“出去吧,若是你们说他修为很高,那你觉得他想对我不利,你们拦得住吗?” 侍卫们对视一眼,又看向老道士,最终无奈的退去,守在茅屋十丈开外的地方。 “萧家,唯一的血脉?” 老道士在鱼钩上穿上鱼饵,继续钓鱼。 而沈黎找了一块相对平坦的石头坐下:“是啊。” “我想前辈,应该不会贪图两千两赏银吧。” “你觉得我这山上,银子能花的出去吗?” 老道士耸耸肩:“回去吧,这孩子还没治好,而且根骨不错。” “您是打算收他为徒?” “为什么不呢?” 他轻笑一声:“毫无留恋,自当遁入空门。” “那可不行,人家要继续报效国家!” “国家?大渝吗?” 老道士不屑道:“朝堂乌烟瘴气,皇帝又没能力,这个国家,迟早是个完,而且他现在的处境,去了朝堂上,你觉得他能活下来吗?这种朝堂,不效忠也罢。” “老前辈,你这么说就不对了,人各有志,你强扭的瓜也不甜啊。” 沈黎连忙说道。 以萧林焕的想法,绝不甘心窝在山上,做个道士,不如让他自己选择。 “行了,我自有打算,你身为朋友,知道他还好,便够了,请回。” 老道士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仿佛在说,你不走,我便送你走了。 第168章:血浮屠的来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长,此人对我真的很重要,要不然,咱们让他自己做主,是去是留,全看他如何?” 貌似每个见到萧林焕的人,都眼巴巴的想将他据为己有。 天道宗是这样,这老道士也是这样。 对了,山贼也想要他。 萧林焕到底是什么情况? 自带吸引反贼的体质? 他搞不懂,明明自己也很强的好不好,你们怎么不招揽我啊? 老道士摇摇头,笑道:“不管他答不答应,我都要留下他。” “不是,你这样就有点无赖了吧?” “嗯?” 老道士微微笑道:“这小子姓萧,他爹拿了我的东西。” “什么东西?” “跟你说不着。” 他捋须之间,再次从水潭中钓上一尾鲜鱼,他一边取鱼钩,一边道:“我自是不会伤他性命,但他必须要拿出我的东西。” 萧林焕一个反贼,能偷了这老道士什么东西? 对了,他爹,他爹都已经死了,能偷什么东西? 沈黎眉头一跳,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冒出来:“您说的东西,不会是一部兵法吧?” “哦?你倒是聪明。” 怪不得。 他恍然大悟,当初听苗欢盈讲起她爹的故事时,他总觉得这人,有点太生猛了,一国之军,面对草原狼族,大梁,大楚,不仅仅能撑下来,甚至还能反杀,将三家人马统统击溃,还霸占了大楚几座城池。 当初的大渝,举国也就三十万左右的大军,其他三家加起来,可有一百五十万大军,五倍兵力的悬殊啊。 一百五十万个人,就是站在那里砍,人头都能堆成山! 这兵力之间的悬殊,即便是真的战神在世,都不可能拿下来。 这事迹,本来就跟开了挂一样。 要知道,萧鹏举当初在世的时候,可没有所谓的火药,全都是冷兵器厮杀出来的。 什么样的军队,能强悍到如此地步? 沈黎试探的问道:“道长,那兵法,叫什么名字?” “一部兵法。” “我知道是一部兵法,但是具体叫什么名字?” “名字就叫《一部兵法》。” “好清新脱俗的名字,跟有间客栈有的一拼。” 他一头黑线,这名字,也起的太过随意了吧? “那兵法,是上古残卷,分为两部,上卷,是排兵布阵的本事,下卷,是一种药物的炼制方法,两卷合一,天下无敌。” “那可太厉害了。” 沈黎压根就不信这玩意儿,古人就喜欢夸大事实,什么天下独尊,天下无敌等等。 老道士呵呵一笑:“小子,听说过萧家的血浮屠重甲军吗?” “血浮屠?铁浮屠倒是听说过。” “血浮屠,是萧家独有的一支军队,全员重甲附体,除了眼睛,浑身都是刀枪不入的铁甲,只有三百人,但可面对三万大军!” “三百打三万?” 扯呢吧? 你以为他是我啊?拥有黑火药。 “那就要说到兵书下半部了,是一种丹药。” “你的意思是说,这种丹药,吃完之后,力大无穷,不知疲倦,并且悍不畏死的那种?” 沈黎饶有兴趣的摸着下巴,这东西,好像是可以提升人体潜能的丹药,类似于兴·奋·剂的存在。 老道士点点头:“看来你还不笨,那丹药服用之后,人体在短时间内,力量,速度都会提升十几倍,并且身形会增高一倍,丹药入体之后,强行改变人体筋脉,打通任督二脉,将人体变成一个极为适合修炼的体制,于是,天地灵气会在他筋脉改变的那一刻开始,强行往他体内灌注,仅仅两个时辰,人就可以从毫无修为,变成三品高手。” “这么猛?” 他瞪大眼睛,果然这世上有改善人体的药物,万逸楼那小子一直在骗自己。 “你也别羡慕,当他们体内真气达到三品时,立马会爆体身亡,整个人如同一个大杀器,奉献最后一份力量。” 也就是说,这些血浮屠,在服药之后,两个时辰内见人就杀,越战越勇,而且修为越来越高,两个时辰一到,他们就化作小型炸·弹,在战场上烟消云散。 再穿上刀枪不入的重甲,这些血浮屠在冷兵器战场上,就是人形收割机,没有哪个军队可以战胜他们! 没有痛觉,便意味着受伤不会影响他们屠杀的速度,这种东西,哪个国家的军队见了不怕的? 也难怪萧鹏举能那么生猛,原来外挂在这里。 这个名为《一部兵法》的兵法,也不知何人所创,如果他猜得不错,前半部分的兵法篇,已经够培养出一个大元帅了,至于后半篇,则更为厉害,试问这世上有哪只军队能处理这些血浮屠? 怕是没人了。 “你的意思,是这部兵法,还在萧家?” 老道士摇摇头:“我不确定,萧家抄家的时候,这小子他爹应该没交出这东西,否则以当今皇帝好大喜功的个性,怕是将三军都培养成血浮屠,征战其他国家了。” 的确,哪怕是三国中最强的大楚,也没法面对这些血浮屠,唯一能拦住他们的,怕是只有地形。 但是,有了真气,五品都可以飞檐走壁,飞跃城墙了,那些城池,怕是也拦不住他们吧? 萧鹏举临死前应该是将这东西藏在哪里了,这东西在冷兵器战场的时代,简直就是外挂,而且是那种不封号的。 萧鹏举这是被强行给删了号,还不是封号。 这东西虽然厉害,但不应该存留世间。 他看向老道士,老道士也看向他:“必须要找出来毁掉了,要是落到有心人手里……” 他意味深长的看向远方。 沈黎只觉后背有些发凉。 天道宗。 这东西要是落入他们手中,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不管这小子愿意不愿意,我都得将他留在身边,一来他爹与我有些渊源,我想洗洗他身上的晦气,二来,便是这东西了。” 沈黎点点头:“如果需要我帮忙的,随时说一下,山间物资短缺,我听人说他受了重伤,很是担心,前辈若是缺药材,晚辈随时送上来。” “嗯,药材倒是不必了,这山间一应俱全,要肉有肉,要菜有菜,我看你小子还算顺眼,有时间送上一两坛好酒上来。” 老道士捋着山羊胡须:“若不是里面那小子经常提起你,我早就给你撵了。” “好好好,晚辈这就派人去准备,不妨告诉前辈,晚辈在仙平县开了一座酒坊,需要多少好酒都有的。” “去吧。” “好嘞!” 第169章:霍十娘到访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沈黎便提着酒水上山。 他搞出来的竹叶青,就连喝过御酒的唐寻章都说极好,征服这老头不是手到擒来吗? 果然不出他所料,老道士喝完竹叶青后,整个人都舒服了,一个劲的夸赞酒水不凡。 沈黎笑眯眯的继续替他添酒,这老道士有手段逼出体内的酒精,但喝酒,搞这些小动作,就不美了。 一个时辰之后,老道士舒舒服服的眯着了。 而沈黎也如愿以偿见到萧林焕。 如此重的伤势,老道士也能救过来,当真有两把刷子。 只是,他伤口上那些歪歪扭扭的棉线,当真丑陋。 萧林焕脸色惨白,看到沈黎后苦笑一声:“沈大哥。” “嗯,你躺着吧。” 沈黎按下他,四处打量:“怎地这么不小心,还能让人临死反扑。” “大意了,没有闪。” 萧林焕尴尬道:“兄弟们还好吧?” “还好,只是死伤有些惨重,最后山寨烧起来的时候,你有些操之过急了,晚来半个时辰,山寨烧完,自然好打许多。” “对不起。” “没事,你第一次带兵,能有如此成果,很不错了。” 沈黎看了一眼外面,那老道士依旧熟睡,他便放下心来:“这老道士不愿意放人,没办法,只能先委屈你在这山中居住了。” “他待我挺好的。” 萧林焕点头道:“我暂时就不回去了。” 他知道,如果自己的身体好一些的话,沈黎是可以将他带走的。 现在他胸前伤口未愈,贸然派人挪动的话,一旦伤口将棉线崩开,后果更加严重,那些新长出来的肉,都会撕裂开。 而且这里处于伏牛山南边,想要下山,还要经过观雀峰,等到了仙平县,起码要四个时辰。 四个时辰,伤口崩开,若是不能及时止血的话,很容易失血过多。 这也是沈黎没有跟老道士硬来的原因。 当初若不是老道士及时将人抢走并救治,等抬下山,怕是已经是具尸体了。 “你阿姊和妹妹,都很担心你。” 沈黎看着窗外,深吸一口气道:“你好好养伤。” “谢谢你,沈大哥。” 萧林焕郑重道:“你放心吧,我在山上很好。” “我知道了,只是这山间雾气重,又凉,回头让他们送点棉被和炉子过来。” 现在整个伏牛山都是沈黎的,他都可以在山上建立哨卡了。 为了防止有新的山贼雀占鸠巢,他直接命人将之前的山寨给推平的,现在上面就几座茅屋,偶尔巡山的士兵累了,还能进去喝口水。 人没事,但是暂时弄不回来,这个消息,还是告知一下两姐妹好一些。 现在的仙平县,将事情安排下去,基本上不需要沈黎插手做什么。 他闲来无事,都想回一趟金陵了。 下山之后,苗欢盈姐妹听说萧林焕是安全的,也松了一口气。 这几日,刘齐一直郁郁寡欢,做什么事情都提不起兴趣。 这是失恋后遗症。 沈黎回来之后,便叫来苗欢盈询问关于血浮屠的事情。 苗欢盈毕竟年长一些,听说过这些事情,但知道的并不详细。 军中之事,她父亲不会对她提起。 苗欢盈努力回想许久,最终摇头化作三个字:“不清楚。” “嗯,你不知道很正常,现在街面上处理的怎么样了?” 沈黎照例询问一番,现在钱财和人手都不够,所有工程根本无法同时进行。 南边城墙刚刚建立一半,想要做下水道以及修缮所有房子,基本上不现实。 “东西南北四条街道,都安排了卫生纠察队,街面上现在很是整洁,公共厕所的粪池,每日都有人轮流打扫,再就是城南小河内的污泥,也在派人处理,现在干涸阶段,正好修缮一番,来年雨水充沛时,也好将城中雨水带走。” “青楼先试着开办了一家,这两日,有三十人愿意加入青楼,都是那些从山寨里出来的苦命女子,初步试验阶段,她们对这种经营模式很满意,只是有些客人,有些意见。” 沈黎微笑道:“自然是有意见了,那些女子,想做就做,不想做就打烊,那些客人一时间适应不过来,很正常,不过,这世上有句话,叫做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他们愿意加价,我想,很多女子都愿意加班的。” 苗欢盈捂嘴轻笑道:“还是少爷懂这些。” “得了,别开玩笑开到我头上了,注意城中的发展,还有啊,城内现在设施完善,肯定有小偷小摸的事情发生,告诉柳升,让他一定要带着手下人注意,那些泼皮无赖,若是在城中骚扰百姓,暴打一顿,挂在城墙上晾晒一日,丢出仙平,乱世就要用重典。” “明白了。” 她点点头,最近城内的确有人小偷小摸,想做到夜不闭户,根本不可能。 “对了。” 她忽然凑过来,看了一眼院子,神秘兮兮道:“霍十娘昨日来找我了。” “嗯?因为什么?” “她要住在城内,让我帮忙找一个房子,钱,咱们出。” “住城内?” 沈黎奇怪的皱眉道:“她无家可归了?” “您把山贼都毁了,她哪里还有家啊。” “住外面做什么,直接住县衙呗。” 他没忘记,霍十娘可是个六品高手,有她住在县衙,一般的宵小之徒根本不敢进来。 “可刘齐……” 苗欢盈欲言又止:“我怕他骚扰人家。” “人家霍十娘怕他骚扰?开玩笑。” “不是,我怕霍十娘烦了,就打他……” “那他也乐意。” 沈黎摆摆手:“行了行了,让霍十娘住进来,还能保护保护你们,你们如花似玉的,现在城中还有那些流氓泼皮,万一伤到你们就不好了。” “好。” …… 说话间,沈妞妞抱着一堆零食,从外面走进来。 在她身后,还有一脸冷艳的霍十娘。 刘齐眼前一亮:“豆豆,你来了啊。” “豆豆你吃饭了没啊?” “豆豆,我好想你啊,你不在的时候,我茶不思,饭不想,睡也睡不着。” …… 霍十娘冷冷的看着他:“你再敢说这些肉麻的东西,我割了你的舌头!” 第170章:催婚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就在这里待到明年开春。” 霍十娘冷冷的看向沈黎道:“我不希望有人打扰。” “甚好,甚好。”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霍姑娘能大驾光临咱这破旧的县衙,咱可是蓬荜生辉啊。” “油嘴滑舌。” 她冷哼一声,转身离去,却被沈妞妞挡住。 “姐姐,你可真好看呀,糖人给你吃。” 说着,小萝莉从自己一堆零食中掏出糖人,笑嘻嘻的递给她。 尽管霍十娘对沈黎意见很大,但对这粉雕玉琢的小姑娘丝毫恨不起来。 她缓缓的蹲下去,笑眯眯的摸着沈妞妞的小脑袋:“你叫什么呀。” “我叫沈妞妞,姐姐你真漂亮。” “你也很漂亮呢。” 霍十娘一笑,如春暖花开,她拿着糖人,忽然想起那日收到的消息,不由好奇的问道:“能告诉姐姐,你是怎么卖掉那个苏锦途的吗?” “苏锦途?” 沈黎在一旁奇怪的皱眉:“不是他绑的妞妞吗?” 霍十娘白了他一眼,直接将他过滤掉,接着问道:“就是那个绑你的大叔。” “那个高高的大叔吗?喔,他是说爹爹是沈黎,要给爹爹好看,我就把他卖了啊。” 小萝莉人畜无害的嘻嘻笑着,随后一蹦一跳的跑出去玩耍。 沈黎一脑袋黑线:“你是说,她把苏记牙行的东家,苏锦途,给卖了?” 霍十娘耸耸肩,拎着包袱就往后院走去。 “我的老天爷,我还炸了人家祖坟。” 沈黎一阵羞愧:“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哈利路亚。” 这苏锦途入了奴籍,怕是一时半会都翻不了身了。 恐怕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做了半辈子的主子,下半辈子居然会成了家奴。 人生无常,大肠包小肠啊。 刘齐倚在门边,看着霍十娘自己收拾床铺,扭扭捏捏:“豆豆笑起来,可太好看了。” 霍十娘一代高手,听力自是极好,她顿时一阵头大。 搞什么不好,非得搞美人计。 真是造孽啊! 她愤愤的甩开被褥,一掌打开窗户,飞上屋顶思考人生。 午后,沈黎闲来无事,便带着妞妞回金陵。 她娘亲,应该很是想她,当初那么一声不吭的跑出来。 不过现在山贼给清理了,可以直接从山间道路过去,这来一趟金陵,不过两个时辰而已。 金陵依旧十分繁华,路边有人认出了沈黎,笑着打招呼。 伯爵大人安康,伯爵大人回来了等等。 沈黎也笑着一一回应。 等到了自家大门,守门的护院一见是伯爵府的马车,立马出来迎接,另外一人则匆匆跑进后院禀报夫人。 现在的林晴,由自家丈母娘照顾着,又是怀了孩子,营养好了许多,整个人都微胖了一些,原来的瓜子脸,隐隐约约有朝着西瓜子的方向发展。 苗欢心从车厢内下来,将小主子沈妞妞请下来。 林晴见到沈黎,先是满脸笑意,看到沈妞妞后,俏脸生寒:“妞妞,你给我过来!” “我不。” 小萝莉抱着沈黎大腿,死活不过去。 现在的娘亲,比爹爹要凶很多。 嗯,我一定要给爹爹找个温柔的姐姐。 林晴跟着沈黎一同走着,完全不知道自己一把s一把尿抚养大的女儿,居然也在考虑给自己丈夫找小妾,还想换个娘! 夫妻俩说着最近发生的有趣的事,而妞妞在苗欢心陪同下,在府内游玩。 不得不说,最近沈黎走后,府内没丫鬟,便招了十几个面容姣好的丫鬟。 林晴有些促狭的将她们叫到跟前:“呐,这是你们的伯爵大人,叫老爷。” “老爷好。” 十几个姑娘微微一福,神色各异。 胆大一些的,细细的看着沈黎,胆小又好奇的,从沈黎脸上扫过一边,便脸色绯红。 十几人排成一排,供沈黎围观,不由得让他想起前世一些地方。 换一批。 当然,沈黎没说出来。 他感受到一旁林晴调戏的目光,不由扭头瞪了她一眼,随后看向众女:“以后叫少爷就行,老爷太老了,行了,你们下去忙吧。” “怎么样,我的伯爵大人,看上了哪个,今晚就安排她服侍你。” 林晴捂着小嘴,咯咯的笑道:“不知道伯爵大人在仙平县,可有遇到看对眼的人儿呢?” “我真不需要啊。” 沈黎叹口气:“你这么热衷于给我找小妾,我总有些……唉……而且十几个,我哪里吃得消?” 如果没有意外,这十几个女孩,最大的十八九岁,最小的十五六岁,基本上都是同房丫鬟。 那十五六岁,怎么下得去手啊? 他一脸为难,看了看外面尚早的天色:“要不,我回仙平了。” “那不行。” 林晴连忙拦住:“你现在是伯爵大人,该考虑考虑三妻四妾的,没人说你,你也养的起啊。” “不是。” 沈黎眉头拧成一团疙瘩。 女人多了,便容易争风吃醋,后代多了,便容易出现抢夺家产的情况。 他沈黎,若是仙平建成的话,以后的家产,怕是国库也比不上。 搞一堆女人,不过是为自己徒增烦恼罢了。 想要孩子,大不了林晴多生几个呗。 外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 林晴撑着肉嘟嘟的小脸,叹了口气。 这件事,她母亲也没少劝她,女人要大度什么的,要多弄几个姐妹一同服侍相公等等。 她心里十分纠结。 一来,她自觉二十岁,年纪大了,年老色衰,色衰爱弛。 二来,她觉得自己在事业上帮不上沈黎,若是找了其他年轻貌美的,她就会被沈黎抛弃在一边。 “行了,两个人一起慢慢变老,没什么不好的。” 沈黎握着她的小手,笑着安慰道:“对了,他有没有不老实啊?” “才两个月不到,怎么可能感受的到?” 林晴撅着小嘴:“你什么时候回去?” “那里没事,我就待在金陵呗,或者把你接过去,那边县衙房间已经收拾出来,欢盈都在看着,咱们每日逛逛街,买买东西便好。” “嗯,我听人说,有了封地的伯爵,不可以长期住在外面,而且你那个地方,怕是接生不便,我就不过去了。” 她难得拒绝了沈黎。 不是不想念,而是觉得,时间长了,沈黎忍耐不了寂寞,便会…… 哪怕收了欢心姐妹俩也好啊,欢心这孩子,多好啊。 第171章:邻县搞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回金陵的第三天,每日与林晴腻歪在一起,吃住睡都在一起,让那些眼巴巴上位的丫鬟们,好生幽怨了一番。 沈妞妞也极为幽怨。 在仙平,都可以跟爹爹睡一起,回来后,只能一个人面对冷冰冰的小床。 每日她都蹲在两夫妻一旁,撅着小嘴,满脸幽怨。 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第四天一早,刘齐便急匆匆的跑回来:“少爷,不好了。” 沈黎穿戴整齐,皱着眉头:“少爷哪里就不好了?” “不是,是仙平出事情了!” 刘齐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昨夜,来了一伙强贼,将北城墙工地上的工人都掳走了,咱们护卫队,很多人都被打伤,还有钱一坨,想要阻拦的时候,也被人打的卧床不起,今天早上才发现。” “这么快就又有山贼了吗?” 沈黎皱着眉头,连忙招呼府中备好马车。 苗欢心一早便听说了消息,背着他的换洗衣服也上了马车。 三个人坐在车厢内,快马加鞭,一路飞驰。 只是,刚出金陵城,苗欢心的包裹下,探出一个小脑袋,长大小嘴,拼命的呼吸着。 “小主子?” 刘齐瞪大眼睛:“您怎么也跟来了?” “府里无聊,我要出来跟着爹爹。” 沈妞妞歪着脑袋,也不知她何时钻入的车厢。 沈黎叹口气,默认了这磨人小妖精的跟随。 到了北城墙,他脸色顿时铁青。 已经建造一丈有余的北城墙,被人强行挖倒破坏,现场一片狼藉,工人住的帐篷,尽数被烧毁,现场的灶台等物,也尽数被挖烂。 城墙一片的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触目惊心。 看样子经历了一场大型打斗。 柳升等人早就在现场等候多时,他有些无奈道:“北城门离县衙太远,昨晚并没有听到什么太大的动静,那伙人,应该是训练有素的老手,能将五六百工人劫走,怕是也有上千人的队伍。” “那哪里能冒出这么多的新山贼出来?” 沈黎深吸一口气:“这山贼还杀不完是吧?给老子搞毛了,老子把伏牛山给炸了!” “伏牛山的探子来报,山上并无异常,那些人,应该不是山贼。” 柳升摇摇头道:“或许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哪来的一千人的队伍? 谁还能组织一千人的队伍特意来搞破坏的? 这分明不想仙平好起来的。 嗯? 沈黎忽然奇怪的看向远方,瞬间冷静下来。 他目光深邃,看向越县的地方,能短时间组织一千人的队伍烧杀劫掠,除了伏牛山,就只有越县了。 可越县与自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闲得蛋疼劫自己的工人? 对了。 那些工人,本来就是越县的人口。 苗欢盈也赶过来,将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是越县,咱们这边的工价高,传到越县后,便将他们的青壮劳力都吸引过来做工,现在的越县,人口严重流失,若是明年春耕时节没有年轻力壮的劳力,会影响收成,所以,定远伯便派人,深夜将人强行掳走。” “他掳人就掳人,他砸我城墙干什么?还有,砸我吃饭的锅干什么?”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仇,我记下来了!” 柳升在一旁奇怪道:“那定远伯,哪里来的一千人军队,伯爵最高不才三百人吗?” “那还有七百人,当做家丁,护院等等,没记录在案。” “这种破坏他人城墙的行为,就不能报官抓他吗?” 苗欢盈叹口气,武夫脑子就是简单。 “报官?报金陵的府尹,也抓不了他啊,除非是告御状。” “对,就告御状。” 她一脸无力:“那定远伯,无论财力,势力,朝中关系,都比少爷要高一些,你觉得陛下会偏向这个老牌贵族,还是偏向少爷这个新晋贵族?而且少爷这官位本来就是买的,虽同为朝中三品大员,但人家定远伯,算是三品,而少爷,只能算是假三品,明白了没?” “明白了,就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 沈黎一头黑线:“你们俩,能在我背后谈这事吗?很伤人啊!而且欢盈你有一点说错了,告御状,陛下不一定会偏袒他,但本公子是那种爱打小报告的人吗?咱玩死他!” 之所以皇帝陛下不会偏袒定远伯,则是因为他的财力与地位。 当年,大渝内忧外患,国库空虚,让这些贵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可有几个真正掏钱了? 最后陛下无奈,只能卖官凑军费,从那时起,便将这些老牌贵族记恨上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想要动贵族,难如登天,这些贵族,甚至可以控制大渝的经济命脉,哪个皇帝会喜欢?只是没法动而已。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些贵族,或多或少都有些亲戚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大渝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这么一搞,到时候内乱算谁的? 苗欢盈看着周围一片狼藉,也忍不住叹口气。 “走吧,看看钱一坨,被人打伤,也是因为我。” 沈黎招呼道:“去,买点礼品带过去。” 身后的苗欢盈连忙答应。 钱一坨作为泼皮中最后一个,已经浪子回头,打定了主意跟沈黎做下去,可现在出了这种事情,怕是家里人担心的要命。 他们只是升斗小民,若是之前沈黎在贫民窟被打的下不来床,林晴得害怕坏了。 他是最早一批在仙平县买了房子的人,房屋也是官府帮忙重新盖的,新房子,自然是亮堂堂的。 他们一家老小都住在其中。 本该其乐融融的一家,但里面现在传来阵阵悲痛的哭声。 沈黎叹口气,推开门进入。 里面的人,都在他的记忆中浮现,当初他也没少来钱一坨家中喝酒,算是狐朋狗友的一员。 “嫂子。” 他轻叹道:“我来看看钱一坨。” 面对身为伯爵大人的沈黎,他们就是再难过,也不敢在他面前撒泼,一个个纷纷让开,让他进入房中。 旁边几个年过半百的大夫诊治,将钱一坨断掉的右腿接好后,又缝合他左腿上的刀口。 “他们拿刀砍你了?” 沈黎眉头紧锁。 钱一坨咬着牙,忍着缝针的痛苦,他满头大汗的点点头,憋了半天,来了句:“这帮王八蛋!” 第172章:慰问伤者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紧跟过来,送上各种礼品,表示慰问。 沈黎在内屋,看着钱一坨道:“还好你机灵,没有硬拼,这帮人月黑风高的,真的把你杀了,也找不到人。” “是啊,这帮人,没打算杀人,就是抢,有几个不听话的,被他们砍伤,也抬在担架上拉走了。” 缝针缝到关键处,钱一坨疼的满头大汗,脖子上的青筋暴起,他死死咬牙苦撑着。 “我都知道了。” 沈黎安慰道:“别的事情就先不要想了,老老实实在家休息一段时间,这些日子也辛苦你了,关于你的工钱照发,另外,你的汤药费以及补品,都由我来包了。” “谢谢你了,伯爵大人。” “你还是叫我老沈吧。” 他笑着耸耸肩:“你我也是朋友,不要有心理负担,有什么需要的,让嫂子过来告诉我一声,或者告诉欢盈。” “好。” 他走出去后,钱一坨的父母,两个孩子以及婆娘,纷纷感激的下跪:“多谢伯爵大人!” 周遭看热闹的百姓,听说工伤官府全包,顿时纷纷叫好。 这种办法,完全保证了工人的权益。 有些地方,工人只要伤了,病了,基本上几个月白干一场,全搭进医药费了。 所以很多工人,都不敢生病,更不敢弄出工伤。 沈黎连忙扶起他们:“你们在家好好照顾钱一坨,工地上的事情,等他好了之后,还是他负责。” 几人又连忙行礼,没想到,工作都还没丢。 苗欢盈跟在他的身后,一同在街上巡视:“少爷,我去金陵贫民窟招人吧?越县暂时还是不要招惹为好,他们老牌贵族,手上的兵力都有些强悍,比起山贼肯定训练有素许多,若是他们报复,咱们好不容易建造起来的仙平县,挡不住他们打砸一通。” 正常情况,这个哑巴亏,就得先吃下去。 对方兵强马壮,而且都是身穿盔甲的士兵,想要与他们对战,基本上讨不着好。 可,那只是普通的战斗方式。 沈黎脸色有些阴沉,他找了个茶摊坐下,愤愤的喝下两口水。 周围百姓都知道昨晚好不容易建成的城墙被毁,现在伯爵大人肯定很生气,一个个都绕道而行,生怕触了霉头。 “第一,你去金陵招人,跟闫海容说,要帮他解决贫民窟人口就业问题,工人赚了钱,妻儿在金陵,到时候肯定去金陵消费,他定然愿意。第二,继续去越县周边传话,工人来仙平的,工价还会再涨,总有人为了赚钱,私逃越县的。” 苗欢盈蹙着秀眉:“少爷,不是不招惹越县吗,您还去越县招人。” “本少爷从不吃这哑巴亏,凭什么?我辛苦搭建的城墙,他给我挖了,我没炸了越县的城墙,已经很对得住他了!” 沈黎愤愤道:“招人的时候切记,咱们仙平县的人,不要进越县,否则人家把咱们打了,也没办法。” “可是我的少爷啊,那一千人马,咱们拿什么震慑人家啊,金陵这次不可能派兵为您撑腰的,咱满打满算,也就一百人而已啊。” “你爹都能三百打三万,我一百打一千怎么了?” 他冷冷的看向越县方向:“山贼还没剿完,咱们要为民除害!” 苗欢盈劝不动他,只能苦笑。 去金陵招人,肯定是可行的。 金陵城内无田地,都是商户和工人,闫海容巴不得沈黎将人抽调一部分走,那些贫民窟的人,严重影响了金陵的发展,他们走了,金陵的贫困户会少了许多,而且少了人,那工人就业环境也会好很多。 作为经济重城,从来不缺工人。 只是,少爷非得和越县的定远伯杠上,怕是讨不着便宜。 而且越县的地势相对高一点,若是将来雨季决堤,这帮人要真的损起来,挖开堤坝,将河水倒灌仙平县,那仙平真的没办法。 “你去一趟铁匠铺,告诉他们,浇筑大量的铁珠,官府收购,铁珠务必圆滑,需要抛沙,每颗铁珠,都得一样大小。” “要铁珠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 沈黎放下茶杯,从怀中摸出两枚铜板丢在桌子上,施然离去。 他前往的方向,正是沈家私军的大营。 没有护卫住仙平,柳升有很大责任,还有林威,两人都有些忐忑,不知道少爷怎么处理他们。 沈黎到了军营之后,坐在最上面的太师椅上,沉默半晌。 “知耻而后勇,这件事,对方也有预谋的,若是你们昨夜真的起了冲突,怕是讨不着好。” “伯爵大人,此事我们全责。” 柳升拱手道:“我们愿意领军棍。” “此事稍后再议,现在说一下,怎么面对越县接下来的打击。” “越县……还不罢休吗?” 林威有些迟疑道:“人都已经劫走了。” “嗯,所以我以双倍价钱,再去越县招人。” “这……” 两人对视一眼。 您这不是贱吗,刚挨了打,还跑去招人,记吃不记打吗? 他们自然不敢直接说出来,委婉的说道:“少爷,越县的兵力,可有一千多呢。” 而且即便是打起来,残杀同僚,罪名应该不轻吧? “嗯,去越县招人,就是激怒他们跟咱们打架,你们都是练武的,血气方刚的,昨晚的事情,不憋屈吗?” 两人异口同声:“憋屈!” 可憋屈能怎么办,人家有一千多人,十倍兵力。 这可不是山贼,人家训练有素,装备精良,指哪打哪。 “你们怂什么?” 沈黎皱着眉头:“我总不会带着你们送死吧?我当初五十人打一千人都能灭掉他们,何况是一千个兵,怎么,兵不比贼好打?” “说实话,贼,怕死,兵,有装备,有后台……” 两人说着说着,便沉默了。 “怂什么?他是兵就不会死了?他们来的时候,黑灯瞎火的,你当成山贼灭了不就行了吗?”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从即日起,所有人,丢掉长枪,腰间配刀,背后配火铳,一百人的队伍,统一都用火铳迎敌。” “我就不信,热武器出来,灭不掉你一个小小的定远伯!” 第173章:真损啊 - 布衣公卿 - 欺生 越县的定远伯,站在城墙上,那些百姓不得不回来老老实实的干活后,欣慰的捋了捋胡须。 他现在就像是自家辛苦养大的孩子,青春叛逆期时喜欢到网吧玩耍,而他,就是那望子成龙的家长,将孩子强行从网吧拽回来。 仙平县就是不良网吧,而沈黎就是那黑心老板。 那些被驱赶回来的青壮劳力,敢怒不敢言。 越县的兵力比仙平多了十几倍,而且定远伯的统治比定安伯沈黎的统治苛刻的多,他的那些个手下,平日里在城内,吃拿卡要,一言不合便大打出手。 民不与官斗,何况他们斗不过,即便是越县男女老少加起来,也很难推翻越县的统治。 两者对比起来,四海升平的仙平县,简直就是天堂。 起码他们工钱给的足,不克扣工钱,并且每顿伙食还有三菜一汤。 越县的采石场,每顿只有两个馒头,搭配着咸菜,一天两文钱。 许多百姓已经很不满了,但又不敢真的做什么。 现在越县仙平县的西城门已经关闭,不允许任何人通行,就是防止有工人偷偷跑去仙平县。 事情经过两日发酵,金陵贫民窟倒是拉来了不少人修建城墙,但这其中也有泼皮无赖,听说工地的生活好,钱又多,便一个个过来,偷奸耍滑。 负责工地的钱一坨还在病床上,苗欢盈一介女子,又不喜欢与人咄咄逼人的讲话,那些泼皮便觉得她好欺负,平日里出言多有放肆。 沈黎让刘齐拿着一堆传单,前往越县其他几个城门附近发放,放完就跑。 刘齐起初还是有些害怕,此举完全就是向越县宣战。 人家越县的定远伯能放过你? 不过少爷说的话,还是得照办。 他走在南城门附近,看到一个青年,犹豫了一番走上去。 “兄弟,找工作吗?仙平县修城墙,每日十文,包吃住,三菜一汤。” 那青年皱了一下眉头,本来有些不信,但前两日被抓回来的人,都在谈论仙平伙食多么的好,他也有些意动。 刚好,旁边一个中年人路过,他本来就在仙平县做过活,被抓回来后一直心怀不满,正好今日仙平县的人又来招工,他瞪大眼睛,连忙走上去:“这位小哥,我们怎么去仙平?现在西城门关闭了啊。” “没事,绕道而行,这次你们来了仙平,不想回来就可以不用回来了。” “那太好了,我马上就去收拾包袱,跟那帮老伙计们好好说一下。” 为了赚钱,即便是绕路,他们也拼了。 仙平县内,沈黎坐在马车上,看着那些磨洋工的泼皮,叹了口气。 一块砖头,三个人抬,吃饭的时候,一个人吃三个人的饭,资本家的噩梦啊。 他自然可以收拾这些泼皮,甚至可以打杀他们,但没必要。 温文儒雅的定安伯,从不打人。 他摸着下巴,看着一旁心急火燎的苗欢盈,笑道:“你别着急,等越县的第一批工人来了之后,咱们再清除这些磨洋工的泼皮无赖。” “少爷,他们这么做,明年这个时候都不一定能建起来。” 苗欢盈摇头叹息,这些人,福利待遇是整个大渝最好的,可做事,真不行啊。 他们十文钱一天,是越县的五倍,还有吃食,每顿有肉,三菜一汤,还专门招来厨子为他们做饭,哪个工地有这么好的待遇? 还有睡觉的帐篷,怕他们夜间冷,每个帐篷配备了油灯,炉子,每夜柴火都是个不小的开支。 这么干,真对不起人啊。 非得每日找来监工,在他们后面抽着鞭子才好好干活吗? 沈黎笑着安慰道:“别急,耽误的,不就这两日吗?你再多从金陵招一点这样的人过来吧。” “哈?还招?” 苗欢盈一阵头大。 “嗯,招五百人,越县的人跑了,我们总得有个说法吧,不然人家要人,咱们怎么办?要那些卖相好一点的,相对胖一点的。” “好吃懒做的那种吗?” “哎对了!” 她缓缓扭过头,看向越县的方向:“少爷是准备把他们送给越县吗?” “宾狗!” 沈黎打了个响指,笑眯眯的说道:“定远伯很需要人,咱们给他们送一点过去嘛,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很正常嘛。” 说完,他耸肩阴笑几声,朝着县衙方向走去。 苗欢盈怔怔的看着他离去的方向:“是不是,有些太损了啊。” 这些泼皮,到了越县,每日好吃懒做,又游手好闲,溜门撬锁倒是一把好手,到时候,越县怕不是鸡飞狗跳。 一两个都已经很烦人了,何况是五百个。 这么干,不怕生儿子没py吗? 她转念一想,连忙呸呸两声。 夫人正怀着孕呢。 沈黎在街道上一路走来,公共厕所很是健全,很多地方还新建了垃圾桶,街道上并无垃圾出现,至于之前地上的肮脏之物,完全消失不见。 一些穿着统一服装的巡视队伍,不时从街道上走过。 他们之所以对城内卫生工作这么积极,完全是因为沈黎弄的奖罚制度。 每个巡查员,查到乱丢垃圾,随地吐痰的,罚款五文钱,查到随地大小便的,罚款十文钱,这个钱,归巡查员。 有如此好事,巡查员自然无比认真。 但,为了防止巡查员以权谋私,若是发现巡查员冤枉好人,罚款一两银子,发现三次以上,逐出仙平县。 巡查卫生方面,一直相安无事。 百姓们并不傻,仙平县每日都在慢慢发展,一天一个样,他们就能看出,将来的仙平县,一定会很繁荣,所以对于逐出仙平县这件事,还是有些畏惧的。 而且仙平县的福利方面,慢慢的在完善,老有所依,小有所养,这些百姓不正是需要这些吗? 包括有些女子,甚至青楼都帮她们开好了,她们若是需要大量钱财,甚至可以选择卖身。 只是,近日有些不良风气出现了。 外地有些女子,听说仙平县青楼福利,不远百里的赶来,只为赚取一些钱财。 她们的打算很简单。 到仙平做几年的风尘女子,年纪稍微大一些,便回乡赡养父母,找个乡间老实人嫁了。 第174章:奶茶现世 - 布衣公卿 - 欺生 起初,沈黎还没有在意,但想想这件事造成的影响,当即哽着脖子扬着脑袋大怒。 “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随后仙平青楼,再次调整规则,外地来的苦命女子,可以在仙平卖身,但必须拿仙平的身份证。 在仙平卖身一年,必须在这里购买房产,钱不够没关系,户主或者官家,提供借贷服务。 也就是说,来了仙平卖身女子,必须要在此地定居,不定居可以,你在仙平将钱花完再出去呗,想通过皮肉生意赚大钱,没门! 而且仙平现在吸纳人才,下到泥瓦匠,上到各种能工巧匠,都会办法职业证书,凡持证书者,在替官家做事时,可得一倍到十倍工钱不止。 商家太多,技术人员太少,对一座城来说,是畸形的发展。 沈黎坐在路边茶摊,不时有人过来对他打招呼。 这位平易近人的伯爵大人,又年轻,说话又好听,许多百姓都很是喜爱。 茶摊老板也是个苦命人,两个儿子都被山贼害死,小女儿还被余县令圈养起来,老婆子被活活气死,就在生活无望时,伯爵大人出现了。 女儿现在找了个二十多岁的老实人嫁了,男人做粪水清理,女儿和父亲经营一个小茶摊,每日赚个几文钱,一家人加起来,日子倒也过得去。 沈黎没事便过来坐坐,替他们拉客,他来了之后,见人多,便开始讲故事。 上到西游记,下到各种电视连续剧,小说等等,一群人听的津津有味,自然少不了找个地方坐下来,喝上一杯凉茶。 “王老四,今日收成咋样啊?” 茶摊老板连忙笑呵呵的拎着茶壶走过来,放在桌子上,然后在围裙上擦擦自己的手:“感谢伯爵大人,小老头都记着呐,您可真是咱的大恩人啊。” “有没有信心,做大做强啊?” 沈黎挑了挑眉毛。 日子勉强过得去?那不行,本伯爵再给你们添把火。 王老四踟躇一番,又看向女儿,女儿也是个外向性格,看到沈黎这位大恩人,笑道:“爹,伯爵大人这是想让您发财呢,您还不快答应。” “哎,好嘞!” 他连忙一拍脑门,伯爵大人还会害自己吗?也怪自己老糊涂了,他连忙答应道:“伯爵大人说咋办那就咋办。” “你看,整个仙平,有三家茶摊,甚至还有一家茶楼,你们这压力多大啊?你看看,这三家茶摊,有什么不同的?” “无非是茶水品种不一样吧?” 王老四努力的抠着自己的脑门道:“其他都没啥。” “环境,卫生,服务,都是影响生意的关键,明白不?” 沈黎翘着二郎腿:“今日本伯爵,不教你这些,而是教你卖个新花样,这茶水配方,可是本伯爵祖传十八代的,传男不传女!” “哎呦,那可使不得啊!” 王老四连忙跪下:“伯爵大人家传的配方,小老头怎么敢要啊?” “你看你,两句话就跪下来的,起来!” 沈黎皱着眉头:“有啥好跪的呢?我也是人,还比你年轻,做你儿子都够了,你以后没事就不准磕头了,他娘的折寿懂不懂?你以后再这么干,我就给你磕回去。” “嘿嘿……” “咳咳,这个配方,全天下,仅此一份,但是你卖完之后,就不准卖茶水了,只准卖我这种茶水,明白了没?” “明白了。” “听好了,我这份配方,名为……奶茶!” 他抬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此茶,还有一首童谣伴随左右,来,跟着我唱……” “你爱我啊,我爱你,仙平奶茶甜蜜蜜……” 王老四咧着笑了起来。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你学啊!” “伯爵大人,这唱的好不要脸。” 老头挠着后脑勺讪笑起来:“我唱不出来。” “做生意!最主要的,就是不要脸!唱!” “那……好吧……” 很快,沈黎搞来羊奶,将茶叶炒熟后,搅拌在一起,然后过滤后,加入糯米球,糖,一份奶茶便出来了。 王老四的女儿率先尝了一口,随后眼中冒出星光。 “嗯……很好喝啊!” 她砸吧着小嘴,意犹未尽,随后又喝下几口:“爹,干了!” “听到没,你女儿都说可以,你这老货,怂啥呢,将来你们家成为仙平第一奶茶店,可记得请本伯爵吃大餐!” 王老四踌躇一番:“伯爵爷,您说,这换个店,要发多少钱?” 他一激动,嘴直接瓢了。 “钱!我可以借给你,但是,要归还利息!” 沈黎比出一根手指,随后凑过来小声道:“你以为本伯爵开不了这家店吗?你这老货还扭扭捏捏,给你机会你不把握,我可就走了啊?” “我答应,我答应!” 王老四顿时急了。 伯爵大人对他的好,他都记着呢,而且这配方是人家祖传的都愿意拿出来,更好的是,人家还愿意借钱给自己,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他连忙道:“伯爵大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小老头照办。” “爹,做吧,以后仙平,可能不允许这种小茶摊出现了,咱得弄个铺子。” 沈黎眼前一亮,伸出拇指夸赞道:“好姑娘!好眼力!有魄力,女中豪杰!” 女儿被他夸得脸色通红。 很快,一家人商量一下,买下东市新的小铺子。 而几个新加入仙平的工匠,也有了事情做。 今日又是助人为乐的一天。 美滋滋。 …… 只是,很快他就为今日的行为感到深深的后悔。 那首魔性的小歌曲,很快风靡了整个仙平县。 所见之人,都会哼唱两句。 甚至沈黎在家办公时,外面还有人在哼唱。 听的太多,有些恶心了。 这几日,刘齐一直在越县附近游荡,以各种理由招收来大量的工人。 现在城墙处的工人,足足两千人! 其中,那些偷奸耍滑,工作不行的人,有三百人。 好吃懒做的泼皮,有两百人。 正在越县定远伯发起雷霆大怒,准备派兵好好在仙平县打砸一番时,西城门外,聚集了五百人。 领头的,自然就是柳升。 他一席白衣,骑着骏马,身后都是那些泼皮。 “请转告定远伯爵大人,对于越县的工人流失,我们感到深深的抱歉,所以挑来大量好手赠与越县,请定远伯务必收下!” 守城侍卫连忙进去通禀。 正在军中商量怎么处理仙平县的定远伯,听到这消息,冷哼一声,算你沈黎识相,不然,老子将仙平县砸了,我看是你头铁,还是我们的铁锤硬! 于是乎,五百人,顺顺利利的进入了越县。 为了防止这些刁民再次逃跑,越县每日城门派重兵把守,西城门直接关闭,不让同行。 另外,年轻力壮的劳力,近段时间,不准出越县,抓住打断腿! 第175章:城墙竣工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定远伯在城墙上看着那些陆续走进来的青年,一个个的,要么健壮,要么肥胖,很少骨瘦如柴的。 嗯,沈黎这小子,当真是怕了本伯爵了,送来的人,都是比较不错的,也罢,就先饶他这一回。 他美滋滋的背着手,回去继续搂小妾。 他哪里知道,沈黎顿顿给他们喂肥肉,他们又懒得干活,骨瘦如柴的人,也很快胖了起来。 五百人进入越县,自是找地方居住。 刚开始,他们有的露宿街头,有的弄了一间破房子,有的挤在破庙内。 仙平县的人,直截了当的跟他们说了,再来仙平,打断他们的狗腿,他们自然不敢再回仙平了,不过沈老爷心好,给他们找了其他城池。 越县官家也看不过去了,给他们每人都派了住所,有些人送到采石场工作,有的人修缮定远伯的城堡。 但很快,越县的百姓发现了不太对头的地方。 张三家的鸡丢了,李四家的鹅丢了,王五家的狗没了…… 采石场也是,采石头嘛,需要锤子。 忽然有一天,他们起床后发现,锤子没了。 修缮定远伯城堡的负责人,总是感觉那堆木料,每天消耗的速度有些快,但工程进度拖慢不少。 这当真是邪了门了。 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三个人在磨洋工,顿时勃然大怒。 尼玛,三个人抬一块巴掌大的砖头,还抬了半个时辰? 这他妈当我瞎呢? 工头当场就怒了,打了他们。 好吧,接下来几天,大家都老老实实的做事。 城中,偷鸡摸狗的事情不断发生,百姓们议论纷纷,但畏惧伯爵府的威力,都不敢到处宣扬。 终于有一天,一个不开眼的蟊贼,将爪子伸到了伯爵府。 伯爵大人费尽心思弄来的西洋小白狗,丢了! 全城找狗! 三个蟊贼,在城西城隍庙内,围着锅吃的啧啧香:“狗肉锅,这可是闻见狗肉香,神仙也跳墙啊!” 闻香而来的城中护卫,当场抓了三个满嘴狗毛的蟊贼。 神仙有没有跳墙不知道,定远伯爵大人,当场跳了脚。 弄死他们,给狗陪葬!!! 此事,成为城中盗贼的一个导·火·索,所有被害的苦主,纷纷出来喊冤。 谁家的狗丢了,谁家的猪没了,谁家的鸡越来越少了,谁家的姑娘跑了。 查案的官员一阵头大,一个个的记录备案,一个士兵不小心看到了档案,指着最后一栏:“这个姑娘跑了,是跟人私奔了,我守城的时候亲眼看到的。” 判官捋着胡须,拿着朱红大笔在后面判道:“偷心贼。” 日子一天天过去,转眼间已经入冬,仙平县的城墙,也渐渐竣工。 工人们拆除了脚手架,在一阵鞭炮声中,仙平县的百姓们阵阵欢呼。 城墙建立起来,意味着他们真正的有了庇护所了。 四周高耸的城墙,被画师加以描绘,更加美观。 那些不规则的石头,堆砌成城墙,再加上糯米汁进行浇筑,更加坚固,只是没那么好看。 画师用白色颜料将城墙四处全部涂白之后,再用黑笔画出规则的砖墙图案,这些看起来,整个城墙要舒服许多,而且洋气许多。 竣工后,那些工人又被安排在城内四处,挖沟搭建地下管道,另外一部分安排在采石场,做出石板砖,为日后的城内地板搭建做准备。 沈黎站在城墙上,看着四周都有些高的地势,微微叹口气。 这必须要在明年雨季之前,将城内的排洪措施准备好,城墙外面,最好再挖条河,将水给排出去,否则雨季到来,水流倒灌仙平县,到时候整座县城都会成了一片汪洋。 这是刚需。 他默默的看着越县与仙平县中间隔着的一个小山头,搓着手指。 从地上来看,仙平县处于一个盆地里面,地势很低。 实际上,越县地势更低,只是他们的排洪措施做的不错,加上一个小山坡挡住了仙平县,那些从伏牛山上的水,都灌进了仙平,这些年来,越县也是相安无事。 苗欢心带着妞妞,从后面走过来。 “少爷,外面风大,您多穿一些。” 说着,她将手中鹿皮大氅披在沈黎的肩上。 妞妞拿着一杯热奶茶,美滋滋的吸食着里面的珍珠。 现在王老四的奶茶店,已经风靡整个仙平县,在沈黎的指导下,他们做的珍珠各个Q弹爽口,美味无比,前来仙平进货的客商,纷纷赞不绝口,想要购买配方,被王老四义正严词的拒绝。 沈黎提出让他搞加盟店,被他毫不犹豫的拒绝。 原因很简单,我们不割韭菜,不坑老百姓。 几乎是在仙平城墙竣工的两三天后,越县的定远伯心心念念的新城堡,也竣工了! 一阵喜气洋洋的鞭炮声后,定远伯携带三十多个小妾,进去参观。 这座城堡,饱含他一半的心血,也是他这么多年来搜刮财富的三分之一。 虽然只有三分之一,但也耗费了近八百万两白银! 就连柱子上的图案,也是烫金的! 到处都是烫金的东西,金,占据很大一部分。 总之一句话,金碧辉煌! 除了没有龙形图案,其他的有些设施,堪比皇宫! 他美滋滋的看着城堡四处,不禁感叹,有钱真好啊! 走在柱子旁,他笑呵呵的摸着上面的图案,可惜,不是龙。 他拍拍手,又打算搂住小妾时,发现了不太对劲。 在他手上,赫然一片金黄色。 这柱子,他妈的掉色! 不对,这烫金的图案,他妈的掉色! 他连忙仔细的观看,随后又捻了一下沾有颜料的手指,顿时鼻子都气歪了。 什么烫金,这是画上去的金色图案,颜料中,根本没有金粉的存在! 尼玛! “这是谁监工的,滚出来!” 他大怒喝道:“这整座城堡里的金子,哪里去了?” 监工也一脸懵逼,颜料是不假啊,都是掺杂了金粉的啊。 只是,他摸了之后,上面并无金粉颗粒。 他顿时腿都软了,瘫坐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伯爵大人,小人不知啊!” “不知?你待会就知道了!” 定远伯满脸杀气:“你们,给我在所有金色的地方刮一遍,看看有没有金粉!” 几个侍卫连忙拿出刀,四处刮金粉。 搜刮半天,金毛都没看到啊! “老子,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的三十万两黄金!你知道有多少吗?操·你·妈,你吞哪里去了?” 那可不是一星半点的钱啊,定远伯头发丝都竖起来了,一字一顿的骂道:“给!老!子!交!出!来!” 第176章:忍无可忍的定远伯 - 布衣公卿 - 欺生 可这东西,监工怎么交啊。 他可以摸着良心说,城堡,他一文钱都没敢贪啊,主要是穷怕了! 现在定远伯一副要吃了他的表情,他又委屈,又害怕。 反正,脑袋肯定是保不住了。 “伯爵大人,这么多钱,小人哪里敢贪啊?” “你们几个,先去将他家给抄了,看看到底多少钱!” 定远伯眼睛大大的像铜铃,瞪着他:“今天这赃款,要是收不回,老子将你五马分尸!” 说罢,他愤怒的一脚踏在石阶上,险些一跟头栽倒。 再看石阶,已经两截。 本来怒火中烧的定远伯,看到这种工程质量,顿时鼻子都歪了。 他愤怒的揪起监工的衣领:“混账东西,这就是你他的监的工?” 越说越气,他拉住监工的脑袋,猛地往柱子上撞过去。 本以为头破血流的场面,并没有发生。 监工一脑袋直接砸进了柱子内,嵌在里面拔不出来。 “混蛋!” 定远伯气的眼前一黑,直挺挺的摔倒过去。 众人七手八脚的将他抬回去,相关人员,一律关押起来。 不过,从仙平县过来的工人们,都十分开心。 做工一个月,身价那是嗖嗖的往上升啊。 果然,仙平县的定安伯爵没骗他们,越县是个处处发财的好地方啊。 有的人,置办了房产,买了十几个小妾,生活简直美滋滋。 这简直一夜暴富啊。 五百人,几乎是同时一夜暴富。 越县定远伯,果然是扶贫小能手! 这些人,大多都是泼皮,溜门撬锁的功夫,已臻至化境,这伯爵府的城堡材料,尽管被看管的极为严格,但还是被他们偷梁换柱,弄出来偷偷卖了。 金丝楠木的大柱子,甚至被他们锯成一坨一坨的拿去卖掉。 至于那些金粉,随处可藏,然后带出工地。 这是一个大型的团伙作案。 一个工地,一千五百个工人,五百个小偷,这咋玩? 所谓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何况是五百人抱作一团? 虽然建造起来的城堡,金碧辉煌的,但那都是金玉在外,败絮其中,不过两年,便会轰然倒塌。 敢留在越县的,那都是胆子大的。 胆子小的,连夜扛着马车跑了。 至于越县不让年轻人进出城门的禁令,也难不住他们。 我把自己的腿打断,又不能干活,你留我还有什么用呢? 有的化妆成老人,有的化妆成女人,反正就是无所不用其极,逃出越县。 每个人,约莫能分到九万两银子,相当于一千八百万现代软妹币,这笔钱,够他们挥霍一辈子了! 回去,盖个宅子,养几个家奴,然后买他十几个小妾,夜夜做新郎,顿顿吃龙虾,简直美滋滋。 沈黎也没想到,这群人的胆子居然这么大,这掉脑袋的买卖,他们也能干的如此轻松自在,真是一帮人才。 甚至,这帮人才里面,还有两三个是邪教徒,他们临走的时候,还撺掇工地上的一些老实工人,谋反! 从竣工第二日发生的城中暴乱的情况来看,他们是专业谋反户。 这帮人,除了干活,什么都会! 越县的定远伯下令下去,层层筛查,一定要找出贪污之人。 查来查去,也很难在那群官员中查出问题,将他们家中搜遍,也没发现丢失的黄金。 只是一日,一个泼皮,醉酒后,在街上遇见了定远伯的小妾。 调戏一番,大打出手,结果一查,是城堡的工人,再一严刑拷打,准确的说,还没上刑,就招了。 “钱都在这里了啊,我一分都没敢花啊,穷怕了!” 那泼皮蹲在地上,指着一大箱的金粉,痛哭流涕。 事情经过很快便查了出来,定远伯气的龇牙咧嘴,提着刀就要与沈黎拼命。 在他看来,此事全因沈黎而起。 这王八蛋!!! 这么多的钱,可是他大半生的心血啊! 这都是他辛辛苦苦,一点一点的从百姓手中搜刮来的啊。 当即,他便换上盔甲,站在城墙上点将,打算攻打仙平县,讨个说法。 沈黎刚从军中查完火铳改造进度,回到县衙后院,就看到霍十娘倚靠在柱子旁,而刘齐在一旁讨好的端着托盘,托盘上一杯茶,一叠绿豆糕。 “豆豆,豆豆,你渴不渴,饿不饿啊?渴了这里有茶,饿了还有绿豆糕,你看看你,一点都不知道照顾自己,来了县衙后,气色还差了许多。” 其实人家霍十娘之所以气色差,完全是这家伙折磨的。 每天早上,准时端着脸盆站在人家房门前,到点便敲门,洗漱,每日饭前饭后,都要问安,搞的霍十娘烦不胜烦。 终于打了他一顿吧,这货哭的比娘们还娘们儿。 霍十娘无奈安慰一下,这货又蹬鼻子上脸,觉得豆豆真好,又舔着脸凑上来。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啊。 生死相许的不是刘齐,是霍十娘。 她现在真的想死的心都有了,当初自己为什么要套路他?为什么暗示他自己对他有好感的? 还不是因为这个沈黎! 沈黎回来后,她冷冷的看着他。 他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自己又哪里得罪她了。 “刘齐啊,本少爷刚刚从外面回来,渴得慌,把你那茶,给我喝了!” 刘齐犹豫一番,很是纠结道:“少爷,要不我再为您泡一杯吧?” “嗯?这茶不能喝?” “不是,豆豆大病初愈,嘴里发苦,这茶,我特意加了糖和蜂蜜来的。” “啧啧……” 沈黎背着手:“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哇。” “你少在那阴阳怪气的。” 霍十娘冷冷道:“你死到临头了!” “不是吧?您又打算杀我呢?” “是越县定远伯,派大军攻打你的仙平县!” “越县不过一千来人,他哪来的胆子攻打我?” 沈黎耸耸肩:“让他来呗。” “不是一千,是三千,越县兵力三千,你以为都跟你这么穷,一百来人啊?” 霍十娘鄙夷道:“我看你这一百人,怎么守城!” “守不住就不守呗,我这一百精兵,精的不能再精了,来了就弄他呗。” 实际上,越县只带了一千人马,定远伯虽然暴怒,但不傻。 一旦他对仙平动手,外界定然会查他的底,三千人马,已经很多了,怕是皇宫有人不喜,那就麻烦了。 越县西城门,缓缓打开,领头的,正是定远伯。 第177章:大军来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在越县城墙上,数十个工匠被斩了脑袋,里面还有一大群的泼皮。 仙平县衙内,沈黎摸着下巴,看向霍十娘:“我一直有个问题。” “我这人,喜欢查探别人的秘密,所以,我还是一个情报组织的领导人。” 霍十娘像是知道他想问的事情似的,提前便说出自己的情况,搞得沈黎一噎,不知道再问些什么。 他踌躇一番,然后笑了。 “这个组织,只掌握在我的手里,所以,你还是别想了。” 霍十娘冷冷道:“人心不足蛇吞象的下场,便是被撑死了。” 说罢,她径直跳上房顶。 下面刘齐端着茶水连忙跟过来。 “豆豆,你快下来,屋顶上凉,多穿件衣服。” 她一阵烦躁,怒道:“你妈的,你再多说一句废话试试?” 刘齐突然红着脸:“她果然对我有好感,这么快都问候我娘了,这是想见婆婆了啊。” 沈黎无力的扶额:“刘齐啊,她不喜欢你,你看不出来吗?” “没关系,迟早有一天,她会被我感动的,她就是我的女神,我生命的唯一。” “随你便吧。” 他叹口气,连忙往外面跑去,大喝道:“柳升,关闭城门,敌袭了个屁的!” 柳升听罢,快速召集人马,往空中发射响箭。 整个仙平县立马进入战备状态,那些普通百姓,自发前往就近城门帮忙。 越县的人自西城门而出,自然面对的是仙平的东城门。 很快,黑压压的一片军队,出现在众人的视线中。 沈黎拿过望远镜查看,带头的男子,约莫四十岁的样子,一身金色盔甲,在阳光下格外刺眼。 那人,应该就是定远伯,候望。 越县大军行驶极慢,但整齐划一的军容,令人为之一振,甚至仙平县内,有人看着桌面上碗里荡漾的波纹,都感觉一阵害怕。 后面,是高耸入云的黑色旗帜,上面龙飞凤舞一个大字——候。 代表的,正是侯家军。 沈黎深吸一口气,他是有些小看了这些伯爵了,觉得他们的军队,都是一帮乌合之众,与山贼无异。 但今日看来,是他眼拙了,一千人的军队都有如此威势,那若是三千人,一万人该当如何? 此情此景,他心中只有一句话。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古人诚不我欺。 再看城墙上自己的兵,并未见过这种大型阵仗,握着火枪的手,多少有些发抖。 他们大多都是普通百姓招收进来的,看到正规官府军队,自然有些害怕。 该带着他们,好好见见血了。 一个军队,若是不参加一些战役,怎么涅槃? 很快,定远伯候望的大军,赶到仙平县的城墙下。 大军顿住,整齐划一的脚步声,让众人为之一振。 沈黎缓缓拿出扩音器,喊道:“定远伯大人,今日带这么多人,来我仙平县,不知所谓何事?” “沈黎!你个王八羔子!” 白色骏马上的定远伯举着马鞭,遥遥指着他:“你将那些地痞无赖送我越县搞破坏,是何企图?欺我越县无人?” “哎呀,本伯爵可不明白定远伯什么意思啊,倒是定远伯,带这么多的大军,搞这么大的威势,难不成是打算攻破我仙平县?掠夺烧杀仙平百姓?” “你少他娘的装疯卖傻!我告诉你,你送来的地痞无赖,对越县造成严重破坏,这个损失,你得承担!白银两千万两!拿钱!否则别怪本伯不客气了!” “哎呀,定远伯此言差矣啊,本伯送你五百青壮劳力,本来想让你们越县更加繁荣昌盛的啊,怎么就成地痞无赖了?他们在我们仙平县,那做工,可是一等一的好手啊,我们仙平人人可以作证的哇,本伯特意挑出他们,送与定远伯,没想到会发生这种事,对越县造成破坏,既然越县那么多人,怎么不严加管教呢?” 刚刚定远伯还说他欺负越县无人,转眼他就冷嘲热讽,定远伯顿时勃然大怒。 “沈黎,等老子攻破这你破门,我看你还嘴硬!” 说罢,他抬手,身后大军整齐划一的拿出弓箭,箭在弦上,死死的盯着城墙众人。 沈黎连忙拱手道:“定远伯息怒,你真的想好,要攻打越县吗?在这青天白日,朗朗乾坤之下,朝廷敕封的三品伯爵,竟带兵攻打朝廷的城池,你可想清楚了。” “攻不攻的下暂且不论,就说你这种行为,形同谋逆!” 定远伯缓缓放下马鞭,冷冷的看向他:“好一张利口,好一顶帽子。” “定远伯大人别用这种眼神看在下,你我同朝为官,虽然我这伯爵是买的,但朝廷也没规定我这三品就比你这三品低,一旦你敢攻破仙平县,我外面的人,立马前往顺天告御状,你定远伯残杀同僚,攻打本国城池,残杀百姓,掠夺百姓财产,形同谋反,我倒要看看,你这老东西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沈黎拿着大喇叭喊道:“下面的,是你越县的兵,我自然管不了,但我就一句话奉劝你们,谋逆者,诛九族!” 越县那些将士,互相对视一眼,拉弓的手,不禁松了几分。 谋反是大罪,谁也担待不起。 而且当今陛下,对于谋反也格外敏感。 当初战神萧家,因为一宗谋反案,牵连了数万人,刽子手的刀都砍卷了刃,自己这才几个人,够砍的吗? 定远伯沉默了一下,自己当真是气急攻心。 也是有人告知他,定安伯沈黎,不过十九岁,只是大一些的毛孩子而已,自己挑了这么多军中好手,搞出这样的架势,就是为了让他吓破胆,没想到这小子倒是有几分胆色,搞得自己下不来台。 他一县之主,三品伯爵大人,岂能在这里丢了脸面?何况又被这小子当众喝骂老东西? “沈黎,你休要猖狂,谁告诉你,我今日来是攻打仙平县的?我只是练兵,偶然经过此地,见仙平城风景甚好,便想带人进来参观参观,你将我们拦在门外就算了,还出言不逊,辱骂老夫,我倒是想问问你,辱骂朝廷命官,你什么意思?” 第178章:府尹来访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定远伯,咱们明人不说暗话,你一身甲胄,带着这么多人,拉满弓弦,虎视眈眈的看着我们,是什么意思,咱就不多说了,今日,你是退还是不退?” 一旁的苗欢盈蹙着秀眉,小心的拉着沈黎的衣角,示意他不要话说的这么硬。 这是往死里翻脸的节奏,若是定远伯不管不顾,真的攻打仙平县,到时候怎么办? 先不说仙平县能不能抗住,即便是抗住,沈黎能去告御状吗? 俗话说,朝中无人莫做官,家中无牛莫种田。 沈黎朝中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如何跟这帮老牌贵族对着干? 到时候只需他们颠倒黑白一番,陛下自然就坡下驴,甚至处罚沈黎一顿也未可知。 定远伯深吸一口气,脸上肌肉疯狂抖动。 他眼睛微微眯起,满含杀意。 他缓缓抬起手,正准备下令放箭时,外面快马加鞭一人,从伏牛山小道过来,大喊住手。 沈黎拉着望远镜,耸耸肩,原来是闫海容。 身为金陵城府尹,也算是一州知府,与省长差不多,手底下两个县干起来了,他自然逃脱不了责任。 定远伯他是万万惹不起的,沈黎,是他的摇钱树。 两者都不能得罪。 即便沈黎的官职是买的,也比他的官位要高。 他一听手下汇报在打仗,顿时魂都丢了,拉了匹快马,一路赶来,总归是没耽误事情。 “闫大人,如此着急,这是有何贵干?” 定远伯皮笑肉不笑的看向他。 闫海容连忙下马,向他问安,另外朝着城楼上的沈黎拱手道:“两位伯爵大人,这是为何啊,为何突然刀剑相向?大家同朝为官,又是邻居,应该同气连枝才是啊。” “嗬,定安伯大人,前些日子,送往我越县五百壮丁,皆是泼皮无赖,在我越县好一通破坏,偷盗各种财物,就连伯爵府,也不能幸免,如此损失,难道定安伯不该赔偿?我定远伯难不成就要吃下这个哑巴亏?” 沈黎在城墙上冷笑道:“定远伯好会倒打一耙,是谁,半夜派人劫走我仙平修建城墙的工人?又是谁?挖烂了我好不容易建造的城墙?” “鬼知道是什么人?你血口喷人,以老夫所见,是你剿匪没剿干净,上面还留有些余党,正巧,那些余党报复!” “神你妈的余党!定远伯,你要是个男人,你就承认下来!” “你这龟孙子,污言秽语,出口成脏,来人啊!……” 闫海容一个头两个大,连忙喊停。 “我说两位伯爵大人,同为朝廷三品大员,如此对峙,满口污言秽语,岂不是让百姓笑话?今日之事,我看就此作罢,定远伯大人练兵辛苦,来到仙平县,偶见仙平风景甚好,一时间多停留一番,乃人之常情,定安伯嘛,年轻气盛,又不是举人出身,说话自然糙了些,还请定远伯大人勿怪。” 定远伯冷哼一声,府尹大人这是明摆着给台阶,他自然就坡下驴,至于这仙平县,今晚可能又要遇到山贼了。 他一挥手,千人大军后军变前军,整齐划一的后退。 而城墙上的沈黎,目光深邃的看向他们离去的放下,招来柳升,低语几句。 随后,仙平恢复平静,而伯爵大人沈黎笑眯眯的下了城墙,迎接贵客。 “你啊,那定远伯在朝中虽然威势不大,但也不是你能对付的啊。” 闫海容叹口气道:“又是邻居,他的兵力又极为强盛,怕是以后你们难过了。” “怕什么,我就不信他还敢堂而皇之的攻打仙平。” 沈黎耸耸肩,将他接入城门笑道:“今日你来了,便在这仙平住上几日,感受感受这里的风土人情。” “说实话,刚刚从伏牛山那边过来时,看这整整齐齐的城墙,我甚至误以为自己走错了路。” 闫海容笑着,看着城内渐渐完善的措施啧啧称奇:“想不到,短短几个月,真让你做出来了,灭山贼,重建城池,当真了不起啊。” “谬赞了嗷,夜晚在县衙好好喝几杯,一醉方休!” “好啊,那你可得拿出竹叶青来,实话说,当初那竹叶青我尝了几口,便深深喜爱上了,只是售价太贵,我这俸禄嘛,负担不起。” 他笑着道,看着路边粉刷的洁白墙壁的公共厕所,不由奇道:“这是卖什么的铺子?” “这是茅房,你可以进去看看。” 如此奢华的茅房,倒是第一次见到,闫海容看着左右两个房间,男左女右,不由感叹道:“茅房还分男女,当真不错。” 在左右两个房间的中间,是一个洗手池,洗手池是陶瓷所制,左右各一块香皂,还有沈黎特质的水龙头开关。 闫海容好奇的摆弄着水龙头,看着上面的香皂赞叹道:“不愧是豪掷三百万两买官的土豪,这二十几两银子一块的香皂,就这么放在上面,也不怕被人偷了去。” “放心吧,现在的仙平县,大家素质都好着呢,除非外人来了才会偷。” 沈黎领着他进入男厕,前面五个坑位,是站立方便池,现在已经全部改建成白色陶瓷的,后面也是,每个坑位完全分开,避免尴尬。 “当真豪华,茅房竟一点异味也没有,即便是皇宫的茅房,怕是也没这么干净吧?” “这话可不能乱讲,让陛下听到,我怕是下半辈子要去京城修茅房了。” 两人相视哈哈大笑,随后参观城内各处措施。 只逛了一条街,闫海容心里便浮现浓浓的震惊。 仙平县,还是他汇报上去,特意作为沈黎的封地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将,他是有坑了沈黎一把的嫌疑。 但现在看来,仙平县,甚至是所有县城里,发展最好的一个。 街道上干干净净,一尘不染,随手都有人在街道上巡视卫生,两边的铺子,规规整整的林立着,清一色的白墙黑瓦,到处都是垃圾桶,到处都是大红色的标语。 这里的百姓,脸上洋溢着笑容,互相打着招呼,地痞无赖一个都看不到,甚至赌坊都没有。 那些正在施工的工地,都用竹排隔开,每隔半个时辰便撒一次水,防止有灰尘扬起,这简直太人性化了。 一路上,不时有人在给沈黎打招呼,有的卖东西的,特意将食物送到沈黎手中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得民心。 怎么做到的? 两人逛到快天黑,沈黎在县衙后院摆好酒席,两人对坐。 而仙平外,一群黑压压的蒙面人,冷冷的看着仙平县的方向。 “伯爵大人说了,进城之后,乱砸乱烧,总之越乱越好。” 底下几个人连忙道:“得令。” 第179章:全歼敌军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哦不,伯爵大人,我劝你一句,真的不要得罪定远伯,你得罪不起。” 酒过三巡,闫海容脸色酡红,摇头晃脑道:“准确的说,在咱们大渝,尽量不要招惹这些老牌贵族。” 沈黎微微皱眉,这老牌贵族究竟得厉害成什么样子,让闫海容害怕成这副德行? 他试探着问道:“都是同朝为官,我为什么要那么怕他们?凭什么?” “就凭这个。”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五指成拳:“人家掌控了大渝,七成的经济,若是陛下敢动他们,嗬……” “那皇帝陛下就不采取措施?就这么任他们胡来?” 沈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这让他想起现代的三颗星集团,在棒子国里面,那可是为所欲为。 这大渝的情况,貌似也好不了哪里去。 “钱,是朝廷颁发的,但粮,是他们的。” 闫海容耸耸肩:“整个大渝,四大钱庄,有三家是他们这些贵族的,若是他们卷款跑路,这大渝,要多了多少穷人?” “粮,也是他们的,大渝四大粮商,都属于老牌贵族的,他们控制了整个大渝的粮价,也就是说,他们不舒服了,粮食上调十两一石,那百姓吃什么?” “仅此两项,皇帝陛下就得供着他们!” “他们在朝中,说一不二,私底下过的生活,比皇帝还要奢华?谁人敢说?” …… 沈黎抓抓脑袋,这玩意儿,还真不好办。 何况还有天道宗虎视眈眈,一旦哪里发生了灾情,便有大量百姓误入邪教,到时候内忧起来,外患自然来了。 大渝怕是很难再搞出第二个战神出来。 两人一杯一杯的喝着,有一句每一句的聊着。 现在沈黎是官,闫海容自然不会再隐瞒什么,两人话题更多,沈黎要问的东西也更多。 城门外的黑暗中,柳升趴在枯草垛上,看着远方渐渐袭来的队伍,嘴角扬起一道笑容。 这帮王八蛋,当我们是傻子吗?还特意在马蹄上缠棉布隐藏行踪,殊不知咱智慧的伯爵大人,早就猜出你们的意图了。 久等了! 千人军队,换成清一色的麻衣,没了盔甲,更好打了。 终于,第一匹马的马蹄,踢中了地上的棉线。 …… 县衙后堂,一老一少嘿嘿傻笑着。 忽然闫海容正色道:“老弟啊,真的,听我的,定远伯要是再来找麻烦,服个软,就过去了。” 沈黎正想说话,外面一阵轰隆声,震的桌上酒杯波纹连连荡漾。 他微笑道:“老哥啊,恐怕,我想服软也不行了。” “这?这是什么声音?” “这不,还有一些山贼余孽,想来劫城,本伯爵代表老天爷收了他们!” 他嘴角扬起幅度,端起酒杯:“来来来,干了这一杯,还有三杯。” 外面打的热火朝天,柳升丝毫不省火药,越县到仙平县的必经之路上,埋了近五十坛火药,路的两旁,还倒插着大量尖锐竹子,火药声一响,顿时兵荒马乱,四处逃亡。 那些火药坛子,都是连接的一条引线,只要撞了棉线,这五十坛火药,势必炸完。 而且是从后面往前面炸。 大有将对方骨灰都炸没的意思。 那些越县士兵见此情形,惊恐之余求生欲暴增,朝着仙平县的方向狂奔。 可前方,柳升率领百人,静静的等着他们。 等人约莫三丈左右,他们从草堆里猛然站起,分为三排。 第一排的人迅速扣下扳机,收割一波后蹲下填充弹药,然后第二排的跟上,最后第三排的继续。 几波下来,顿时扫荡了两三百个“山贼。” 炸药完全炸完之后,那些人早已吓破了胆,被炸死的,被竹子插穿身子的,一千多人仅剩三十多个。 柳升有意训练底下士兵,便将屠杀任务交代下去。 一时间,那些“山贼”如同待宰的羔羊一般,任由他们屠杀。 鲜血混合着残肢,染红了整条道路。 接下来,便是补刀。 按伯爵大人的要求,一个不留。 柳升冷冷的看向地上惨嚎的越县士兵:“少爷说了,犯我仙平者,虽远必诛!” …… “犯我仙平者,虽远必诛!” 县衙后堂,沈黎鼻孔朝天,然后给闫海容倒满酒杯:“来来来,喝了喝了,一帮山贼而已,不值得大惊小怪。” 闫海容被这一炸,酒也醒了七分。 他自然知道沈黎的口中山贼是什么意思。 人家定远伯几个时辰前刚刚说的山贼,夜晚就真的来了山贼,就是傻子,也明白发生了什么。 只是,只是…… 闫海容重重的叹息一声,眉宇间满是哀愁:“沈黎啊,你可闯了大祸了。” “本伯爵为民除害,如何就闯祸了?” 沈黎一脸无辜道:“难不成,山贼还不让剿了?” “你知道那些是什么人。” “不!本伯爵不知道。” 他连忙否认:“再说了,夜半三更,近千人不在家好好睡觉,想来攻打仙平县,那不是山贼,就是反贼了,贼嘛,就要杀了。” “饶是你再怎么油嘴滑舌……嗯?” 闫海容拍拍脑门:“等等,你仙平县有那么多兵力吗?能吃得下一千人?” “皇恩浩荡,本伯爵有皇恩加持,自然能轻易的灭了山贼。” 沈黎忽然一本正经的唱道:“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县城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闫海容扶额。 这小子,貌似越发不要脸了。 可沈黎越说越起劲:“嗯,这歌不错,明日我便教会全城百姓,每日早中晚,不管男女老少,都要歌唱一遍!” “行了行了,本官还是回去吧。” 闫海容连忙摆手道:“我啊,回去老老实实的写我的奏折,不蹚浑水了。” 他总觉得,这小子今日这么热情的邀请自己进城,有些不怀好意,尤其是他说灭了山贼后,自己这种感觉愈发明显。 “别介啊,喝酒不骑马,骑马不喝酒,这是最基础的交通素养,而且,这大半夜的,你从我仙平回金陵,这不是打我沈某人的脸吗?我这县城虽破,但还是有房间给你住的!” 沈黎义正辞严的说道:“而且,今日有幸请到金陵府尹大人见证,这些‘山贼’竟如此丧心病狂,毫无人性的半夜攻城,好在有府尹大人的英明指导,我军得以大胜,全歼山贼,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闫海容瞪大眼睛,嘴唇哆嗦几下,一屁股从椅子上摔落下来。 “伯爵大人,你还是放我走吧,我上有七十岁老母,下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这要命的功劳,谁爱要谁要,本官当真不敢要啊!” 说罢,他起身就要离去。 沈黎在后面阴恻恻的冷笑:“闫大人慢走哦,今日你敢出了这么门,明日定远伯就会知道,今晚统兵的,就是闫大人你哦……” 第180章:血亏的定远伯 - 布衣公卿 - 欺生 闫海容险些没哭出来:“伯爵大人,你非要这么玩死我吗?那定远伯要是误以为是我提前布置的伏兵,我这官位不保不说,脑袋也保不住了!” “哎,闫大人这是哪里话。” 沈黎笑眯眯的起身,将一脸委屈的闫海容拉入桌前:“你当初那么帮助我,特意为我挑选的封地,我怎么会玩死你呢。” 闫海容心里咯噔一下。 封地,自是他选的,但上面也有威胁之意啊。 找个苦难之地,或者是危险的地方,让他小命交代了,朝廷就不用费力的再夺回他的官职了。 我能怎么办?我就一个干活的啊? 这都一两个月过去了,你特么的,居然这么记仇! 他欲哭无泪的坐下:“你说,你到底要我怎么样?” “嗨,我没什么意思。” 沈黎摊开手:“我就是想让您做个证而已,你看那定远伯,一看就是个不讲道理的人,有个人证,他也抵赖不了嘛。” “我求你了,你这和我带兵有什么区别?都是将他得罪了。” “不一样的。” 闫海容一愣:“哪里不一样了。” “您作证,顶多是得罪了他,但您带兵剿灭了他的部下,那就是得罪的死死的了,二选一。” 看着面前少年伸出两根手指比了个“耶”,差点没给他气的脑溢血。 所以说,没事的时候尽量不要劝人,搞不好把自己卷进去了。 他深深叹口气,拿起桌上的酒杯一饮而尽:“被你害惨了。” 沈黎嘿嘿笑道:“哎呀,这才多大点事,不就是帮个小忙嘛。” “不过,刚刚城外那震耳欲聋的响声,是什么?县衙离东城门起码六里路,从那里传来的声音都如此巨大,那若是在面前,岂不是真的天公发怒啊?” 火药,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一等一的大杀器,明朝有火药,横扫多少意图不轨的番邦,这是沈黎最大的底牌,即便是皇帝老子索要,他也不会给。 他打了个哈哈:“那不就是天公发怒了?这帮人,简直就是丧心病狂,惹得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 “行吧。” 闫海容知道问下去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事情已经敲定,再去做无谓的争辩也没什么用处,索性喝酒:“喝酒。” “好,小弟我还有一事。” 沈黎笑眯眯的将他扶到桌子旁:“我这有个家奴,卖身契书不是在官府有备案嘛,你找个时间,差人送给我呗。” “这等小事还要你过问。” 他耸耸肩,表示答应了沈黎的请求。 …… 在越县西城墙上,定远伯候望看着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顿时心中顿感不妙,他没有望远镜,自然看不到现场情况。 “来人,骑一匹快马,打探一下情况,速去速回。” 手下立马称是。 西城门开了一条缝,一匹快马在星夜兼程的赶往仙平县战场。 只是,还没到战场,远远一股刺鼻的硝烟味道直入鼻腔,那士兵连忙捂住口鼻。 到了现场,他看着一条路上一望无际的大坑与碎肢散落在各处,顿时骇的从马背上摔下来。 烈马也受不了战场硝烟味道,连连打着响鼻。 他瞪大眼睛,惊恐的看向其中一条胳膊,然后连滚带爬的爬到马的身边,骑上马一骑绝尘而去。 路上,他忍不住干呕几声,随后将晚餐尽数吐了出来。 那场面,简直太过残忍,一具完整的尸体都没有! 回到城墙,他忍着心中强烈不适如实禀告战况。 定远伯看着仙平县的方向,摇摇欲坠。 “来人!点兵!!!” 他怒吼一声,顿时乌云遮住月光,一阵凉风卷着落叶袭上城墙,极为萧瑟。 师爷连忙提着衣角冲上城楼:“万万不可啊大人!” “一千人被这狗贼使计尽数击杀,我定远伯从未有过如此奇耻大辱!我定要摘下那小子的狗脑袋,祭奠我军中一千亡魂!” 定远伯怒吼声如雷一般,震耳欲聋,吓的师爷冷汗连连。 但此事非同小可,他还是硬着头皮道:“伯爵大人,万万不可啊,今夜您派人袭击仙平县,完全可将此事推到山贼头上,但如果您再次正大光明的前去攻城,若是攻不下怎么办?” “而且今日那闫海容也在场,他肯定也会派大军阻止您的!” “他闫海容一个府尹而已,如何敢对我刀剑相向?” “可若是他不派大军阻止您,到时候朝中便有人说他闫海容与您狼狈为奸,一同谋反,这一点,闫海容看的比谁都清楚,所以,即便冒着将您得罪的风险,他也会出兵的。” “那本伯爵岂能吃了这哑巴亏不成?” 定远伯冷哼一声,渐渐冷静下来:“或者,本伯爵前往京城告御状,此贼残忍杀害我一千大军,形同谋反。” 师爷一阵无奈,您虽然是世袭的伯爵位,但一点脑子都不带的啊? 他叹口气:“那定安伯沈黎,自然会说以为是山贼攻城,便将其全部宰杀了。” “那他打之前不询问一下的吗?” “请问您大半夜的派一千士兵前往仙平县,意欲何为呢?” 定远伯冷冷的看向师爷:“怎么,连你也指责我么?” 师爷连忙惊恐跪下:“属下一时失言,请大人恕罪,小人的意思是,您大半夜的派一千人前往仙平县,本来就有攻城的嫌疑,那有了攻城的嫌疑,自是有谋反的嫌疑啊。” “以后说话,看清你的位置。” 定远伯冷冷挥袖:“这小子不过是个买来的伯爵,即便我不收拾他,陛下也不会容他长久,但你得给我想个办法,让我去参他一本,找个由头,陛下自然定他死罪。” “好好好,属下天一亮便出发前往仙平,查找此贼子罪证!” 看着定远伯渐渐离去的方向,师爷看着远处黑夜中仙平县城墙的影子,啐了一口:“傻·逼。” 一夜无话,翌日一早,沈黎便起床晨跑。 最近他发现,自己貌似胖了许多,整个人也圆润了起来。 这可不行,到时候万一得了高血压糖尿病什么的,岂不是遭了? 而且自己还要学轻功的,到时候变成一个大胖子,难道要做飞天老母猪么? 他沿着周围城墙跑了一圈,顺带检查一下城墙质量如何。 现在已经十月初,外面天气已经渐渐寒冷起来。 他拿着毛巾擦拭额头上的汗水,前往东城门处。 东城门早上便封了,到处都是残肢碎片,太过血腥,怕吓坏百姓,他赶到现场,也忍不住有些作呕。 “柳升,炸药不要钱啊?你他娘的炸的锅铲子都铲不起来!” 第181章:戏班到来 - 布衣公卿 - 欺生 地上,残肢碎片飞的到处都是,那些沈家私军拿着钉耙,直接在地上勾起来,堆成几座小山。 柳升走过来苦笑道:“这不是第一次打这么多人,怕药量不够,兄弟们有所死伤嘛。” 沈黎皱着眉头摆摆手,看着堆成小山一般的残肢碎片,心里也不禁犯怵。 “那这东西,还要给定远伯送回去吗?” “你以为他会承认吗?到时候告你个污染环境你怎么处理?” 他捂着鼻子:“行了,烧了吧。” “那是拿火油烧,还是拿纸钱烧?” 沈黎一怔,随即伸出大拇指:“人才。” 用纸钱烧人家的尸体,要是真的有鬼,人家是感谢你还是恨死你呢? 他收拾收拾,便回到县衙,今日还有三个商人要来仙平县物色地方开设店铺,这可得好好留下。 仙平县的百姓们,思想有些陈旧,总觉得做商人,总没有那么光彩。 尽管他特意给本土百姓们大量补贴,哪怕是开店免三年租金,都没人愿意做。 真正开店的,都是那些走投无路的穷苦百姓。 回到县衙后院,刘齐照常守候在女神房门前,端着盐,牙刷,还有洗脸水,那架势,比伺候沈黎还殷勤。 苗欢心见他满头大汗,贴心的帮他烧了洗澡水,伺候他洗了个澡。 换了身干净衣服,吃罢早饭后,沈黎便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他也不是真的甩手掌柜,每日都要查看苗欢盈送来的经营报表还有城中各项设施的建设。 城中心,一个巨大的广场建设而成,上面专门做了个戏台子,就是为了唱戏。 这些百姓,大字不识几个,但对戏剧非常感兴趣,他已经派人前去金陵请来吕先生。 据说现在的吕先生,在金陵百姓中的呼声极高,那几个演戏的演员,已经成了明星了,在城中有自己的专属剧场,简直就是票房保证。 这次听到沈黎的召唤,吕先生将整个戏班子都带来了。 或许这其中有感激的成分吧,但最主要的,是没戏了。 白蛇传演完了,红楼梦又不适合大众审美,只有那些藏于深闺的小姐才会喜欢。 吕先生带着戏班子,租了辆长长的马车,前往仙平县,取经。 沈黎转着手中自制碳笔,看着这一段时间仙平县的财报,不由叹口气。 肥皂作坊,酒水作坊的所有收益,基本上与现在城中消耗持平。 山贼那里的钱,早就花完了。 这样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 还有他打算打通与金陵之间的路,到时候耗费的金钱数量,不比建造城墙低。 而且火药的制作成本有些高,最大的占比就是硝。 平均一坛子火药,基本上耗费一百两银子。 也就是说,昨晚柳升就这么搞一把,起码五千两起步。 战争,是个烧钱的活动啊。 他揉着太阳穴,左思右想怎么搞钱时,三个商人上门了。 苗欢心奉了茶,让他们耐心的在会客厅等候。 很快,沈黎笑眯眯的接待了他们。 他们三个,一个想在仙平开设三间牙行,另外一个,想开两家纺织厂,还有一个想开造纸作坊。 沈黎欣然答应,并免去他们三年的租金,但是需要每月缴纳垃圾清理费用。 三人询问一番,又免去一年的赋税,他们最终答应下来。 造纸作坊,到时候自然对外出售,但是他们本县也需要造纸,而且需要极多。 沈黎轻呷两口茶,嘴角露出一丝幅度。 这不,又来了赚钱的法子吗? 官府开设印刷厂,沈黎负责书写故事,到时候做一些好的包装,售往全国。 就是有些怕盗版。 现在金陵城世面上流传的红楼梦,便是他默写出来的。 当然,他也可以默写水浒传,三国,还有西游记。 这些都是经典啊,而且大多是白话文,不怕百姓看不懂。 到时候钱不就来了吗? 还有纺织厂,可以合作开发一些新产品,针对女性的,衣服啊,内衣啊,等等。 女人的消费能力,可是当真厉害。 他笑着送走三个商人,便连忙进入书房写下自己的方案。 直到下午,吕先生带着戏班子来了。 看着仙平县各处新奇的建筑,他们惊奇不已,到处游玩几个时辰,才来到县衙。 吕先生再不复之前的倨傲,宛若一个好学的学生一般,在旁边伺候沈黎,求沈黎给一份新的剧本。 沈黎咬着笔杆,想了许久。 到底还有什么电视剧比较出名的? 梁祝! 那简直振聋发聩,绝壁会引起这些百姓的共鸣。 于是,他大笔一挥,在新剧的标题上写下两个大字。 吕先生听完故事梗概后,一把年纪,哭的鼻涕一坨眼泪一坨的,直言这部剧是人间经典,比白蛇传更能打动人心。 随后对沈黎表示更加佩服了,小小年纪,竟能写出如此经典故事,可以称为戏神了,比戏精还精上一层。 沈黎一头黑线,随后便去城中游玩。 他这个伯爵,现在混的像个街溜子,东边串门,西边玩乐,这边拿点吃的,那边弄点喝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这是哪里的泼皮。 但每个铺子,他都有给钱,百姓们也很感激他,每次都是推来推去,直到他烦了人家才收下。 每日下午,他都会定时去一些新店门口坐坐,给小孩子们讲故事,也是给这些新店拉客。 一个书生模样的中年人,一席青衫,头上绑着天蓝色丝巾,在城中四处游玩,此人自然是越县的师爷。 看到沈黎正在跟一群孩子玩耍,他不由好奇的走过去,装作不经意之间经过,听听这位伯爵大人会说些什么。 他来,自是收集证据,让自家伯爵搞一搞这位年轻的伯爵。 两个孩子,当街打起来了,让周围人看笑话。 很快,他们各自鼻青脸肿,咧嘴坐在地上干嚎着。 沈黎拿着奶茶走过去:“咋啦,这是爆发了世纪之战了?” “伯爵大人,二狗子说,奥特曼打不过灭霸,我说灭霸打个响指奥特曼就没了,你说,他们俩谁更厉害?” “欸……” 他挠挠头,看着抽噎的两个孩子,不由陷入沉思:“这个问题,牵涉到哲学,就比方说,你爹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能不能打的过你,他们属于两个不同的时空,打不了。” “那今天讲什么?” “今日讲的故事,就有些高端了,假面骑士……” 第182章:僭越之罪 - 布衣公卿 - 欺生 旁边的师爷一脸懵逼,假面骑士又是那个伯爵手下的军队?不过这名字起的倒是挺唬人的。 只是听到最后,他越发觉得很扯,便又轻看了他几分。 他百无聊赖,天色又渐晚,他本来就是越县绕路来的,需要赶紧回去。 他坐着马车从南城门离去,路过城门时,城边的一块旧砖石引起他的注意。 他停下马车,眼睛微微眯起。 当初沈黎为了改建仙平城,见仙平城不大,考虑到后续人口增加的问题,便特意在仙平原有的基础上,将城墙往外挪了数丈。 南城墙,之前是那些金陵工人打的地基,原有的地基没有修缮,有的地方虽然磨平了,但还是能看出些许痕迹。 苗欢盈没注意,沈黎也不懂这些规矩。 每座城池,都有固定的修建标准,城高多少,城宽多少。 县城不是大城,不用担心打仗城防问题,若是每个县城的人都像他这么干,将城墙垒的严严实实,这是防他妈谁呢? 师爷捋着胡须,冷笑连连。 这种做法,叫做僭越。 与百姓衣服上有龙的图案同罪,都是凌迟!!! 年轻人,好大喜功,终于闯出这弥天大祸! 城墙已经修建完毕,即便是现拆,也掩盖不了痕迹,而且一旦报上去,朝廷便会派人前来丈量。 你这是挖朝廷的墙角啊,朝廷给你封地那么大一点,你特么的私自扩建。 找死! 他捋着胡须,连忙上了马车。 城中的沈黎对此事浑然不知,犹自与那些小孩子们混作一团。 渐渐的,画风又不太对劲起来。 “我是龙骑!” “我才是龙骑!” “你是你麻痹的骑!” …… 顿时两个孩子扭打在一起,又是鼻青脸肿,苦苦哀嚎。 “行了行了,别哭了!” 沈黎叼着新买的苹果,从怀里摸出一沓银票,每张十两。 “给你十两,别哭了。” “再给你十两,把脸擦干净。” “再给你十两,叫我帅哥。” 那个孩子抽抽噎噎:“伯爵大人,叫您帅哥起码要二十两。” “哎呀哈,你还会讨价还价,有种,呐,你们每人二十两,站成一排,叫我伯爵大帅哥!” “伯爵大帅哥!” “嗯。”沈黎满意的点头:“行了,都滚回去吃饭,夜晚看戏。” 吕先生一下午,已经将新戏排好,广场上的戏台子是现成的,正好今晚便可以开始。 但沈黎觉得,这仙平县的发展,与这些百姓们息息相关,所以,每晚唱戏之前,要开始一段晚间新闻。 三通锣鼓后,晚间新闻正式开始播报。 “观众朋友们,晚上好,我是你们的定远伯爵,沈黎,以后每晚七点,咱们准时播报晚间新闻,告知大家关于城中建设发展,播报员还没选好,大家可以毛遂自荐,要求声音洪亮,字正腔圆!并且要求要识字,每月有十两工资!” “今天是十月初七,晴,下面请听一组新闻简讯。” “我们伟大的伯爵大人,在县衙会见了来自金陵,扬州,苏州等三个地方的商户,提供了城南几间作坊进行生产,日后,会有三间牙行出现在街头,请大家相互转告,在双方友好会谈下,达成一致合作,会议强调……” 洋洋洒洒,说了近一炷香时间。 忽然,沈黎灵机一动。 我怎么忘了广告这茬了? 新闻播报可以插入广告,街道巡逻队身后可以加入广告,厕所外墙也可以加入广告,这可都是一笔不菲的收入啊! 戏班子也可以插入广告,不想看可以啊,请前往剧院充值VIP免广告啊。 我他娘的真是个人才啊! 他美滋滋的想着,然后大声结束了第一天的晚间新闻。 新戏《梁祝》正式开演。 寒风渐渐有些凛冽,但那些百姓们看的津津有味。 许多人现在已经不缺钱了,那些做工的,做一天便可以拿到工钱,够两天开销,至于开店的,赚的钱更多了。 沈黎现在要的,是平衡,不能让他们太过富有,也不能让他们没饭吃。 总之,让他们有衣穿,有房住,每个月还能休息那么七八天,家中每年有余粮,出门能坐得起马车,就够了。 富人太多,只会导致生产力不均衡。 都有钱了,谁出来干活? 现在那些商户,没有赋税,也没有房租,抛去开支就是纯利,收入太高了,要想办法从他们手中抠一点出来,用来建设县城基础设施。 他坐在台下,看着戏台上的演员,不得不说,他们现在的演技进步很大,一看就是下过苦功夫的,让观众有很强的代入感,不愧是金陵最好的戏班子。 就在仙平县的广场热火朝天时,师爷已经回到越县,并且跟越县定远伯汇报了沈黎僭越的事情。 “哈哈哈,好!” 定远伯重重的砸着酒杯:“甚好!太好!这小贼,我看你死不死!” 师爷摇摇头道:“大人最好还是找一下秦大人,一同向陛下施压。” “这是为什么?” 秦大人,自然是内阁首辅秦补拙大人,此人也是贵族的一员,门生遍布整个朝堂,说一不二。 师爷轻叹一声:“陛下纵然不喜新晋贵族买官行为,但更为不喜的,是老牌贵族,您虽不是老牌贵族的代表,但陛下绝对是很愿意看到老牌贵族吃亏的,如果此人让陛下看出他的能力,或许……或许我们不仅弄不死他,反倒间接让他入了陛下的眼中,到时候,陛下绝对会扶持他,与老牌贵族斗一斗。” “而且,我今日进入仙平县,内心之震惊,宛若惊涛骇浪,此时的仙平,虽然经济,人口比不上咱越县,但再给他一年十年,甚至金陵都不如越县了!” 定远伯眼中渐渐浮现凝重:“黄师爷,此话怎讲?” “两个月不到,仙平城墙重建,里面道路整洁,到处的新式茅房,每个铺子都是规规整整的建立,地面一尘不染,百姓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如此城池,简直就是圣人所说的天下大同。” “您能相信,这世间有茅房里的水,可以舀起来洗脸吗?仙平有,甚至他们的茅坑,做的比脸盆还要好看,还要光滑!” 师爷深吸一口气道:“怕是等他真正建立起仙平,里面的人,真能做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想达到这种境界,就得提升百姓的生活水平,让他们觉得,偷盗,还不如做工。 “明白了,我明日一早,便派人前去顺天。” 定远伯听了师爷的描述,也不得不正视这个问题,若果真如此,那陛下必定青睐,到时候给老牌贵族树立一个劲敌。 第183章:今日适合婚嫁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位黄师爷的背景可不简单,虽然不任朝职,但其一身所学,早已超过金陵府尹闫海容。 定远伯世袭伯爵位,自知没有什么才能,便从顺天花高价将其请回来,充当军师一角。 此人在顺天时间较长,对于朝局把控甚是到位,只要是他的意见,定远伯十有八九都会采纳。 黄师爷捋着胡须,看着摇曳的灯火,轻叹一口气。 他早就知道皇帝陛下不喜老牌贵族,可陛下没办法解决此事,这才导致这些老牌贵族愈发嚣张。 就像朱元璋时期的淮西勋贵,隋炀帝时期的关陇集团,都是对朝政有极大威胁。 国家经济,掌控在权贵手中,百姓如何才能过上好日子? 不过这些大事,他也左右不了,只是偏安一隅,为这位愚蠢的定远伯出谋划策,大不了到时候这货倒台,换个老板呗。 翌日一早,一匹骏马从越县飞驰而出,带着状纸,扬起一道灰尘。 而沈黎依旧照常起来锻炼,顺便在路边吃了份早餐。 一个多月没回去了,现在仙平县也渐渐稳定下来了,该回去看看了。 如果苗欢盈不是女子,那她将会是个很好的领导者。 此女统领才能,不亚于闫海容,而且还能面面俱到,实在难得。 他一边吃早餐,不时抬头沉思。 仙平县,缺个县长。 苗欢盈缺的,只是杀气,对待真正的不法之人,太过宽松,毕竟是女子,杀伐不够果断,这一点还需慢慢磨砺。 他琢磨一阵,也不知道弄个女县长,那些百姓会不会答应。 吃完早饭,他一边走一边想着此事,路边一个小摊叫卖引起他的注意。 算命的,也是这县城本地人,现在仙平县建设的不错,这苦命老人又捡起老本行。 “周大爷,您这,准不准啊?” 他笑着调戏道:“不准可算是诈骗了啊,到时候本伯爵抓你啊!” 算命周大爷自然知道他是开玩笑,便咧开嘴,露出三两个大黄牙:“小子,你周大爷我,识得天机,岂会算错了?要不,我给你算上一卦?” “还是算了吧,要不,您算算今日的日子怎么样?” 沈黎笑着,丢入十个铜板进入他的钱盒。 “多了,多了。” 周大爷顿时明白,这年轻伯爵,是来照顾自己生意的,顿时笑着捋须道:“小子,你如此体恤民情,尊老爱幼,就不怕好人有好报吗?” “是有点怕哈。” 沈黎摸着下巴,装作凶神恶煞一般:“赶紧算,不然老子掀了你的破摊子!” “行行行,今日是十月十二,甲申年,丁卯月,倒是不错,适合嫁娶出行,至于禁忌嘛,今日不错,除了丧事,其他百无禁忌!” “你算的准不准啊?” 他狐疑的皱着眉头,自己今日正准备回去,他就说适合出行。 “不准,不要钱!你给了老夫十文,五文一卦,你还欠我一卦。” 周大爷捋须道:“老夫从不占便宜。” “你就当我占了你便宜吧。” 沈黎摆摆手,回到县衙便让刘齐备着马车,带着妞妞回家探亲。 刘齐帮霍十娘备好洗漱用品后,便匆匆出门准备。 沈妞妞,苗欢心,沈黎,刘齐,一行四人,从仙平县出发,行驶在大路上。 没有山贼的日子,就是好。 没有山贼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林中道路,格外难走,很是颠簸,刘齐有些走神的样子,马车驾驶的不太好。 沈黎知道他最近肯定很怀疑人生。 爱而不得,最为伤人。 而且霍十娘那么优秀的一个女人,她怎么会接受刘齐这么平庸的男人呢? 人家早就说过,山鸡焉能配凤凰? 舔吧,舔吧,伤过之后才会成长。 他看着车窗外倒退的景色,前世,自己貌似也是一名舔狗…… 青梅竹马的姑娘,被他追求了十几年,始终无果,放弃的时候,一身轻松。 还好,这辈子有了林晴,还有个可爱的女儿,再也不用舔了。 很快出了伏牛山,金陵城宏大的城墙映入眼帘。 只是进城之后,城内到处喜气洋洋,吹锣打鼓的,一看就是成婚的。 周老头倒是有两把刷子,说今日是婚嫁的好日子,金陵城内便有这么多家结婚了。 他们不着急,自是不与这些婚车强路。 “少爷,今日怎么这么多家成婚的呀,咱们一路走来,起码已经有了十多家。” “是啊,说明百姓的生活好了嘛。” 沈黎微笑道:“只是,这里成婚的习俗,倒是有些不太一样,接婚轿的新郎,也不知道在哪里,只看到前面一匹马,马上挂着一幅画。” “这里的成婚习俗就是这样吗?新郎不出面,直接用画像代替?” 苗欢心嘟着嘴:“至少顺天不是这样,新郎都是骑着高头大马,喜气洋洋的接亲,这金陵倒是不太一样呢。” “爹爹。” 一旁的沈妞妞从沈黎身下挤过来,小脑袋透过窗户,兴奋的大叫:“爹爹,爹爹!” “什么东西?” 沈黎奇怪道:“怎么了?” “爹爹给妞妞娶娘亲了啊。” 沈妞妞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那画像,就是爹爹啊。” “小孩子别乱说话。” 说起画像,沈黎也好奇了。 他让刘齐停下马车,自己跑到队伍前面观看。 我嘞个草!!! 真是自己的画像!!! 还尼玛是黑白画像!!! 这是闹哪出? 再一看其他几家成婚的,高头大马上的,都是自己的画像,整整十二家! 他顿时头皮发麻,连忙对着刘齐道:“你待会带着他们回去,我先回去看看。” 他愈发觉得,心里有些不安。 一路穿过城中心,他小跑着前往城南自家府邸。 果然,府邸张灯结彩,下面的人喜气洋洋!大门前到处贴的“囍”字格外显眼。 我要结婚了? 我这个当事人怎么不知道? 他连忙顺着侧门钻进去,一路小跑来到后院。 几个家奴看到他,都喜气洋洋的讨要红包:“少爷恭喜恭喜啊。” “什么恭喜?” 沈黎眉头一跳,心里已经有种不好的预感。 林晴! 这死丫头几日不见,便在城中搞出幺蛾子,之前说给自己纳妾,他还以为说的玩的,没想到啊,旺旺没有想到啊! 他怒气冲冲的跑进东厢房,里面的林晴小腹已经有些圆了起来,脸色挂着喜悦,等看到自家丈夫,顿时一怔,表情瞬间凝固,二话不说,挪起凳子就想跑。 第184章:十二小妾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眼疾手快,一把揪住她的小耳朵。 “哎哎哎,好哥哥,快松手,疼。” 林晴一把抱住他,用小脑袋抵住他的下巴,不停的摩擦着,她看起来楚楚可怜,但眼中满是狡黠。 沈黎轻叹一声,忍住怒意:“今日府中,谁结婚?” “自然是定远伯大人,纳妾啊。” “我怎么不知道?再说了,你给我纳妾,有没有征得我这位当事人同意?” “哥哥~” “停,收起你那腻歪那一套,今日你闯了大祸了。” “嗯,貌似是闯祸了。” 林晴突然一脸羞愧,一本正经道:“十二个有些多,哥哥怕是吃不消呢。” “住嘴,你一个妇道人家,满口污言秽语,成何体统!” 沈黎一头黑线,将其抱在怀里,便伸手在她翘臀上抽打起来。 林晴一边痛呼,小脸上却是充满狡黠的笑意。 不管怎么说,她的目的是达到了。 十二个小妾,到点拜堂,至于洞房不洞房,那得看沈黎的意思。 拜堂环节,气愤的沈黎,说什么也不去前院。 这简直就是胡来。 包办婚姻。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没有灵魂的。 不得不说,这十二个小妾,倒是不可方物,各个出落的极为水灵,或是乖巧可爱,或是身材极好。 夜幕降临,林晴拼命的抵住东厢房,不让他进门睡觉,而是让他去照顾那十二个侍妾。 沈黎气的抓耳挠腮。 这不是将人往火坑里推吗? 最后无奈,他只能选择和刘齐住一晚。 不是他不想吃,而是这种事情,吃了就要对人家负责。 他现在自是风光,但将来的事情不好说。 而且女人多了,自然孩子也多,势必会出现差别对待。 有的孩子聪慧,自然博得父母好感,而有的孩子愚笨一些,父母不喜,也就是偏心。 前世他与弟弟,弟弟自然是独得恩宠的那一个,而他,似乎被父母所遗忘。 所以他穿越这么久,也没想过家里人。 自小,他的东西,便不及弟弟十分之一,后来上了学,更是如此,再后来上了大学,父母一直灌输大学生可以自己挣钱的思想,便不给他生活费。 他从大学,一直到博士,都是自己勤工俭学所得。 甚至,没钱结婚,父母有钱也不愿意给,他一直处于未婚状态,而弟弟,房子车子样样都是极好的。 这对他,很不公平。 所以,他就很畏惧自己,将来会不会也对自己的孩子那样,这个世上,没有绝对公平的爱,就连这些小妾也是,他多去另外一人房中,便会引来其他小妾的妒忌。 皇帝的后宫,人数自然多,但每日那些女人,勾心斗角的,实在不像是个家的样子。 夜晚,他与刘齐独处,刘齐作为下人们的老大,自然也是单人单间,其他下人基本上是大通铺。 深夜,刘齐发出一阵长长的叹息:“少爷,您说,怎么样才能讨女孩子的欢心?” “我也不知道。” 沈黎裹着被子,老子要是知道,能做十几年的舔狗吗? 不过有一点,得要有钱,还要有颜,自然能讨女孩子欢心。 “少爷睡吧。” 刘齐轻叹一声,心里数不尽的忧愁。 一夜无话,只是,后院几个房间的灯光,始终亮着。 贴着喜字的大红烛,如那盖着红盖头的俏人儿,流尽了眼泪。 沈黎翻来覆去,始终睡不着。 他后知后觉,此举,不亚于弥天大祸,害惨了那些姑娘。 封建时代不比现代,婚嫁自由,还能离婚。 若是沈黎休了妻,她们一辈子也毁了,即便回去,也被人说三道四。 翌日一早,他悄悄的回到后院,正巧碰上一个厢房的少女,发誓已经挽成了妇人绾发。 那女子有些幽怨的与其对视一眼,随后微微一福,动作便停在那里。 沈黎一阵头疼,他清清嗓子:“快起来吧。” 那女子脸色有些不自然的绯红,她们都是知道的,昨晚,伯爵爷回来了,只是,不知道临幸了谁。 显然,不是她。 真是作孽啊。 沈黎叹口气,匆匆走向东厢房。 林晴早早起床,伸着小懒腰,任由侍女们替其梳妆,看到沈黎眼眶有些发黑,还以为他忙活了一夜,不由调笑道:”我的伯爵好哥哥,你昨夜可是每个房间都光顾了?” “你这么做,真的害死我了。” 沈黎有些微怒,这不叫贤内助,这是败家娘们儿。 “我走了,这些姑娘,你自己处理吧。” 他拿着衣服,愤愤的往外走去。 刘齐已经备好车马,这金陵,真的没法待了。 他是给了人家姑娘名分,但没法每个都能负责。 林晴一怔,看着他的背影,弱弱的问一旁的侍女:“我,做错了么?” 这法子,还是她娘提的。 沈黎成为伯爵这么久了,始终一妻,外人看了,是会有想法的,最近新来的下人们,都有些不一样的声音了,大多是对沈黎不太有利的。 甚至有人说自家夫君不行等等,不然怎么不多找几个女人? 这个时代,所有人标定有钱或是有权的基础就是女人,哪怕是史上那些清官之流,也是三妻四妾。 她自是不喜这些外界声音,恰好娘亲又提了馊主意,便自己做主,拿下了这十二个姑娘。 只是她没想到,沈黎对此十分抵触。 下面的侍女道:“奴婢不知,只是昨夜伯爵爷去刘齐房中睡了一夜。” 林晴怔怔的看望门外,一行清泪缓缓落下,她似乎明白,自家夫君这次是真的生气了。 路上,沈黎带着专用侍女苗欢心,马车内苗欢心伸着小脑袋试探道:“少爷,你这是生气了?” “看不出来么?” 沈黎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我能提个小小的意见不?” “你还有意见?” 苗欢心连忙道:“不是,是奴婢对此事的看法,我昨晚去东厢房找您,然后您不在,说您去当新郎了,这么一看,您没去。” “那你说说,你有什么看法?” “夫人这也是为您好,您只有一个夫人,又没有小妾,以后少不了落人诟病的。” “诟就诟呗,我管他作甚?” “可您不管,夫人听着难受啊。” 苗欢心叹口气道:“少爷,多几个小妾,不丢人,即便是爹爹,也给我们找了十多个娘亲呢。” “我过不了心里那关,先这样吧,冷静冷静。” 沈黎往车厢后一靠,舒服的眯了过去。 第185章:萧林焕下山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进入仙平城门后,苗欢心便左顾右看。 忽然,她在人群中,扫到一个让她日思夜想的背影。 “哥哥!” 她兴奋的呼叫起来,女子这么大声,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沈黎也惊讶不已,萧林焕,回来了? 他忙拉开窗帘,果然在城门处,看到他与老道士在几个士兵带领下,缓缓朝着县衙走去。 他惊奇不已,老道士这是打算去顺天了吗?怎么突然下山了? 他忙带着苗欢心下了车,与两人走在一起。 “前辈,别来无恙啊。” 老道士呵呵笑道:“你小子,近日派人往山上,又是送酒又是送肉的,将老道士我的嘴都养刁了,这不,这小子又说想念你们,老朽实在扛不住他的软磨硬泡,便带他下山住一段日子。” “甚好,甚好。” 沈黎连忙笑道:“快上马车吧。” 人既然来了我仙平县,你还想带走他?做梦? 这老道士,也不知道什么实力,顶多也就个六品吧,希望霍十娘能打的过他。 那样,收了老道士,自己手下可是多一员六品大将了啊。 一旁的萧林焕解释道:“天气渐渐变冷,山间多数植物枯萎,菜也种不起来,山上余粮不多,我们便下山,度过这个冬天,来年开春,便出发前往顺天。” “你真的打算去顺天吗?” “事关天下苍生,有必要去一趟。” 萧林焕笑道:“沈大哥,你不要为我担心。” 沈黎沉吟一番,那个血浮屠,的确是个大杀器,它不仅仅采用铁浮屠的包裹,还将所有士兵强行提升境界,若是落入有心人手里,怕是天下大乱。 只是不知道战神萧鹏举能将这种东西藏在什么地方?怕是皇帝陛下也想得到,已经将萧家挖个里三层外三层了。 或许这也是皇帝陛下不杀他,西厂留他活口的原因。 几人说着,便来到了县衙。 县衙有苗欢盈坐镇,相安无事,一切正在有条不紊的发展着。 苗欢盈首先看到沈黎,惊讶道:“少爷,你不是说你回去一段日子吗?怎么一晚上就回来了?” “呃,家里住的不太习惯。” 沈黎摸摸鼻子,随后让萧林焕下车。 苗欢盈虽然不苟言笑,但很快脸上露出笑意。 好像,这女孩,只有对妹妹,弟弟,还有沈黎笑过。 萧林焕下车后,也笑道:“阿姊,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她微笑道:“快些进来,我让人做一桌好菜,为你们接风洗尘。” 许久不见,甚是想念,她就剩下唯一一个弟弟了,虽然嘴上不说,心里也是宝贝的不得了。 刘齐栓好马,便匆匆赶往后院,连忙念道:“我的豆豆,也不知道早上有没有好好吃饭,别饿了她。” 见萧林焕有些奇怪,一旁的苗欢心吃吃笑道:“豆豆姑娘,就是观雀峰上的霍十娘。” “他们,是夫妻?” 一旁的老道士神色有些古怪。 “自然不是了,只不过刘齐一直在追求霍十娘。” 几人在客厅坐了一会儿,萧林焕便提出去军营,而老道士要看看风景,便在城中四处看看。 等到了饭点,众人来到客厅。 今日是家宴,所以苗欢盈两姐妹也上了桌。 几人笑着拉起家常,霍十娘不知从哪里回来了。 想着大家都不熟稔,沈黎也没叫上她,加上她不在县衙。 霍十娘本来没打算进去,只是路过客厅,看到那老道士背对他的发髻格外熟悉,便不自觉走了进来。 老道士也奇怪的扭过头。 一老一少对视片刻。 霍十娘轻咳一声:“师父。” “师父?” 沈黎瞪大眼睛,不可置信道:“他,是你师父?” “你家住黄河边的啊?管的那么宽?” 霍十娘猛地回怼,让沈黎差点没噎住,他悻悻道:“我这不是问问嘛。” 那老道士皱着眉头:“怎么说话呢,你这死丫头,半年也不看我一眼,还不如人家这个外人,每日好酒好菜招待着,一招待就是一个多月。” “他那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肯定是看上了您三品实力。” 沈黎正在喝酒,猛地一口喷出来。 他不可置信的看向老道士:“您您您……三品?” “不像吗?” “像,像,像,简直太像了。” 沈黎一阵后怕,还好当初没选择用火药强攻,三品高手,火药怕是已经不管用了,这要是真的打起来,仙平县一百多守卫,怕是不够他两招的。 活的三品高手啊,这简直就是人间奇迹! 老道士有些不悦的皱眉:“你这死丫头,说谁是鸡呢?没大没小,过来吃饭。” “哦。” 强悍如霍十娘,见到老道士也不禁如乖乖女一般,这个三品,绝对是真的! 沈黎只觉一阵心跳,三品高手啊,要是拿来做护卫,皇宫老子都敢闯。 两人叙着旧,原来这霍十娘,自小便在道士手下修习,那个时候,观雀峰还不是霍十娘当家,是她爹,后来他爹被人暗杀,她才回来接手观雀峰。 霍十娘给刘齐的“豆豆”名字是真的,她的本命,叫霍豆豆,只是不够威武霸气,便改了名字,至于为什么不是七娘八娘,而是她喜欢十这个数字。 霍十娘见沈黎一直在给老道士倒酒,不由白了他一眼:“你别想你那些花花肠子了,想弄三品高手做护卫,你咋不上天呢?这世上,有几个三品高手你知道吗?不足十个!” 老道士似乎很是享受这种吹捧,眯着眼品着美酒:“你可别这么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哈哈哈……” 沈黎一头黑线,连忙给老道士斟酒。 刘齐从外面端菜进来,听说老道士是豆豆师父,又是三品高手,顿时自惭形秽,自卑的埋下头,如同一只没毛的小鹌鹑,随后连忙退去。 听说豆豆是六品高手,他并不觉得有什么,因为至少少爷能与她对峙。 可三品高手,即便是皇宫,也能来去自如,比自家少爷这个三品伯爵厉害的多。 所以算下来,豆豆的家境,堪比朝廷一品大员。 三品高手,基本上就可以算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 老道士歪着脑袋,看着他离去的方向,又看向霍十娘:“这小子谁啊?” 第186章:刘齐失恋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个追求者。” 霍十娘有些郁闷的干了一杯,直言了当道:“我不喜欢他。” “那你该和人家说清楚的。” 老道士呷了一口美酒:“这么吊着人家,也不是个事。” “我已经说过了,但他不听!” 霍十娘愤愤道:“我就不知道,哪个男人能不要脸到这种程度!死缠烂打,要不是这混蛋的面子,我早就一掌拍死他了!” 那混蛋,自然是沈黎。 混蛋摸摸鼻子,讪笑一下。 如果他猜得不错,刘齐应该在外面听着的。 只是不知道,霍十娘今日说话为什么如此决绝伤人,平日里即使她打骂刘齐,也有些分寸,起码没伤人自尊,今日倒是有些过了。 他不由起身替二人斟酒道:“女追男,隔重纱,男追女,隔重山嘛,追女孩子还要脸的话,那不知多少男人会打了光棍的。” “我与他,没有可能。” 霍十娘坚决道:“我是不可能嫁给这么一个没出息的家奴的,你把我霍十娘当什么人了?” “是是是,不提这不开心的事情了,喝酒,喝酒。” 沈黎打了个哈哈,连忙举杯让两人住嘴。 老道士眉角有一瞬瞄到窗户,被他捕捉到,更坚定了刘齐在外面的想法。 不愧是江湖儿女,酒量要比闫海容好的太多。 三人从中午一直喝到夜晚,苗欢盈姐妹拉着萧林焕,非要给他做身厚一点的衣物御寒,便离开了酒桌。 而到了夜晚,酒菜都凉了,沈黎唤了几遍刘齐,也不见人影,便找了另外一个下人伺候着。 他虽然没喝多少,但也有些微醺。 他摇摇晃晃,走出县衙,却见远处军营后面,燃起一堆篝火。 县城严令禁止放火的,他不由好奇的上去查看,看向篝火旁的人影,是刘齐。 刘齐抱着酒坛子,早已哭成泪人。 军中士兵多与他交好,知道他追求霍十娘,这怕是被伤的深了,便对他放火之事,熟视无睹。 沈黎走过去,弯着腰捋着衣角,缓缓的坐下来,往篝火里填着柴火。 “怎么,听到了?” 刘齐呜咽一声,哭的如个孩子一般:“少爷。” 他抽抽噎噎道:“这些日子,我对她照顾的无微不至,每日围着她转,即便是条狗,也该能被她青睐一下吧?” “我知道,我是个家奴,我又没钱,长的又不好,功夫又不会……” 他默默的灌下一口烈酒。 沈黎叹口气,从怀中拿出一个木质卷轴。 “呐,从现在起,你便不是家奴了。” 说罢,他随手将卷轴丢入火坑,火光照着他的脸,若隐若现。 刘齐有些不可置信:“少爷,连你也不要我了么?” “不是。” 沈黎摇摇头道:“你脱了奴籍,便可以自由做买卖了,你若是想发财,仙平县的所有铺子,你任选一间,少爷我送给你,只是,你有了钱,便能让她回心转意吗?” “不能……” “少爷明白你的心情,我也说过,你要是觉得家奴这个身份限制了你,少爷随时帮你解了家奴身份,只是,你要明白,你们之间,隔着天堑。” 他拍拍刘齐的肩膀道:“或许你不明白武学一道,能在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练到六品,是如何天之骄子,即便是少爷我,也没资格练武的,这么跟你说吧,霍十娘,若是个文人,早已中了状元,现在你明白你们之间的距离了吗?” “她是天上的皓月,而你,不过是地上的尘埃。” “放弃吧。” 刘齐捂着脑袋,呜呜的哭出声来。 起初沈黎还不确定霍十娘的想法,直到她与师父的一番对话,彻底没有希望了,人家是打算彻底与刘齐了断,还有什么好追求的呢? 公主爱上乞丐,只会出现在童话里。 “我明白了。” 刘齐缓缓举起酒坛,将一坛酒一饮而尽。 这一坛约莫近四十度的烈酒,重量是五斤。 他这一晚,喝下五斤烈酒,整个人起身后,踉跄几步,终于栽倒在地上。 这一夜,刘齐不再伺候人,而是被人伺候。 直到第二天早上,手下的家奴还在服侍他。 他吐了一夜,胆汁都吐出来了。 醒酒汤喝了几坛子了,都不见好。 这么醉下去,真的会死人的。 沈黎也衣不解带的在他房中,见到那些污秽毫无感觉,让那些下人愈发敬佩。 直到天亮时分,他才缓缓睡下去,嘴里不断呢喃着什么,只是,听不清楚。 沈黎脱去外面的貂皮大氅,盖在他单薄的被子上,招来下人吩咐道:“在炉子上熬好米粥,等他醒来,务必让他喝下去。” “是。” 他叹口气。 网友诚不骗我,舔狗舔狗,果然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不过,皇帝陛下还是要好好舔一下的,尽管天高皇帝远,也要往这些百姓心里种上一颗种子,皇权至上的种子。 于是乎,仙平县每日清晨,准时响起歌声。 “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百姓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就连学堂里的孩子,每日早中晚,必须要进行歌颂陛下。 沈黎自问,对皇权无感,可若是一城百姓都对皇帝没什么好感,将来会出大问题。 就像军中有些元帅,为什么会被斩了,就是军中只知元帅而不知陛下。 这句话,本来就是极为阴谋的,一说一个准。 将来若是有人整他,说仙平县百姓,只知伯爵大人而不知陛下,那真的皇帝会怎么想? 这不是他的臆测,将来仙平县建立成经济重镇,朝中绝对有人会抢。 完全体的仙平县,就是一座金山,谁看了谁不眼红? 他巡视着学堂,看着里面各行各业的老师,满意的点点头。 仙平小学,仙平中学,仙平高中。 这三座学府,饱含沈黎所有的心血。 现在只是小学的教材编了出来,自然,插画方面,由他亲自把关,觉得再无纰漏,才会安排印刷。 与传统的八股文教学不同,仙平小学从不注重培养八股文高手,而是让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他们可能做不了大官,但在各行各业绝对是人才。 语文,基本上都是沈黎背诵的各种课文,里面大多饱含孝道,忠君爱国的思想,里面的诗词,更让那些前来教授的先生惊讶的不能所以。 数学,算数方程,乘法口诀等等,都是必备的,现在那些孩子,回去之后,甚至都能帮开店的父母算账了,有的已经超过账房先生,算盘,渐渐变的无用起来。 中药,每个孩子必须要认识一些常规的药材,以及一些疾病的处理方案,而且规定孩子们必须要学会使用银针。 体育老师,由军中老兵担任,在沈黎的整改下,每个孩子,必须学会军体拳,并且要选修一门兵器。 中学部,加入了物理,化学,都是一些简单的电力测试试验以及普通的化学试验。 因为这个时代,东西实在是缺的太多了,只能让他们了解一些试验。 至于历史,沈黎暂时还不太敢教,因为太祖皇帝,是谋反所得皇位,朝廷对此无比忌讳,怎么敢编入教材中? 第187章:开办学堂 - 布衣公卿 - 欺生 学府如此大的整改,让所有人惊掉大牙的是,女子,可以上学。 学校办公室内,一些语文老师听说要有女孩来上学,都纷纷表示不愿意。 沈黎便开始强力镇压,搬出李清照写的词,将他们一一打脸。 甚至,他当着那些女学生的面,呵斥那些有抵触的老师,讲起当年穆桂英挂帅的事情,那些女学生都两眼放光。 即便如此,女学生也不是很多,三百个孩子里面,能有两个女孩子就算不错了。 因为她们的父母,不愿意。 她们的思想还太过陈旧迂腐。 于是,戏班子又演起穆桂英挂帅的戏码。 那女演员听说自己能演如此女豪杰,顿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今日,沈黎又拿着新做的留声机,给初中部的少年们,上物理课。 这些少年,都是十四五岁的孩子,这个年纪,在外面,多是为家中帮忙,出一份力,尤其是沈黎说过,学这些东西,中不了状元,甚至不能参加八股考试,那些家长更不感兴趣了。 十四五岁,已经是家中劳力了,凭什么每日去学校玩耍打酱油,有这时间,不如在家帮帮忙。 沈黎无奈,提出上学有钱赚的思想。 现在的学校,完全就是赔钱,还要管学生的伙食。 不过,对于浑水摸鱼的学生,学校是坚决不要的,每个学期,都有两次考试,不合格者,赶出学校,停止发放学费。 见伯爵大人抱着一个大大的箱子,那些学生纷纷好奇的凑上来。 “伯爵大人,这是什么啊?” “这个呢,叫做留声机,你们也可以叫录音机。” 沈黎笑道:“今日这堂课,由我来教授,而且你们的老师,也会在后面听课。” 所有学生纷纷坐回自己的座位,安静的听这位伯爵老师讲课。 伯爵大人在这仙平人心中的地位,已经是超过了皇帝,他是那些百姓见过最为和善的伯爵,甚至一个小小的县令,都要比他的架子大,而他,与民同乐,每日穿梭在城里各个角落,戏台广场中间,已经有百姓自发为沈黎建起一座雕像了,另外,他们家中,几乎每家都有沈黎的长生牌位。 不过,对于雕像此事,沈黎并没有感到过多的惊喜。 有些手欠的叼毛,没事就在石像的胯下与屁股摸一把,久而久之,石像那里被磨的油光发亮,其他地方倒是平平无奇,格外他娘的扎眼。 试问,谁愿意搞这样的雕像? 上课铃响了之后,沈黎便笑着道:“大家对于物理书上的有些内容,是不是看的云里雾里啊?比如雷电怎么打不死人?声音看不见摸不着,怎么记录下来?怎么还能模拟雷电?” 众学生异口同声:“是!” 就连后面的老师,也默默点头,这门学科,太他娘的难教了,学生一问三不知,老师也是一头懵逼,这怎么教? 沈黎笑道:“今日呢,咱们做个物理小实验,大家可能受到一些启发。” “这节课,讲声音。” “我现在说话,大家都是可以听的到的,书上写,声音的传播介质,还有声音会产生震动,大家不明白,声音为什么还会产生震动呢?” 他招呼着住手,端来一盆清水:“大家请看,现在这盆水,是没有任何变化的,如果咱们不动桌子,它的表面是没有涟漪的,要想让他出现涟漪,有很多办法,比方说在地上跺一脚,那我现在说,我说话,就能让它动起来。” 说着,他拿来一个微型喇叭,对着水面,突然大喝一声,水面顿时不平静起来。 “有人会说,老师,你可能吹了气,让这水面动了,但接下来的试验,将彻底改变大家的观念,请你们扶好下巴,别掉了。” 学生们哄然而笑。 沈黎拉开留声机上的红布,解释道:“这个是话筒,说话的声音产生震动,然后带动这个针,会在这一卷的银箔纸上,留下划痕,那么,声音便会记录在银箔上,等咱们将这个银箔,重新与撞针接触,就能产生咱们刚刚说的话。” “大家是不是觉得,声音能记录下来,伯爵大人在骗小孩呢?” 孩子们相视而笑,显然,他们是这种想法。 记录声音,千古奇闻。 “那好,还是那句话,请大家扶好下巴,我现在要开始了。” 沈黎缓缓坐下来,一手扶住喇叭,一手抓住银箔纸旁的小摇把,一边摇动摇把,一边大声喊道:“十月十八,本伯爵前来上课,请大家扶好下巴,不要惊讶!” 声音说的极大,那些学生歪着头,不知道伯爵大人接下来怎么做。 而沈黎,将银箔掉了个头,对所有学生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他缓缓摇动摇把。 “十月十八,本伯爵前来上课,请大家扶好下巴,不要惊讶!” 声音虽然不大,但无比清晰。 …… 现场一片寂静。 那些学生,都惊骇的说不出话来。 就连后面的老师,都激动的站了起来。 这书上的东西,居然是真的! 他们都不可思议的看向沈黎,这种神鬼手段,当真厉害至极! “同学们,怎么样?” 沈黎微笑道:“其实书上我写了几个小实验,大家都可以试试。” “好!”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激烈的掌声,所有学生都满脸崇拜的看着他。 咱们这伯爵大人,实在是太厉害了! 留声机,是一次性东西,下次要想用,自然要更换银箔。 至于这台留声机,沈黎便送给这个班,作为礼物。 他想,在这些学生们的心中种上科学的种子,万一将来培养出一个科学家,自己简直赚大发了。 实在不行,他也可以搞出个实验室,让他们为自己试验各种产品。 稳赚不赔。 他满意的巡视在学校四周,有钱一坨监工,他放心,学校四处用料极为扎实,那柱子用刀砍都没有问题。 学校食堂是一对夫妻承包的,做的饭菜极为可口。 为了防止商家店大欺客,现在县衙门口,特意开办了一个信箱,百姓们可以匿名举报商家。 若是举报内容属实,便会对店家做出相应处罚,并在每日晚间新闻上进行通报。 所有商家都极为畏惧这种行为,晚间新闻,代表的是伯爵大人,伯爵大人说你这家店不行,那百姓还会来吗? 通报一次,基本上就凉了。 所以现在仙平县的店铺,服务都是极好,生怕惹到顾客,让他们投诉。 第188章:刘齐辞行 - 布衣公卿 - 欺生 现在的沈黎,需要大量的钱财进行建造仙平县。 看的见的主要设施,基本上建设好了,但还有没建设好的。 城南后面的那条污水河,需要清污,来年雨季有地方排洪,另外,到金陵的路,始终没有进行修缮,稍微宽阔一些的马车,都得想办法绕路。 路不通,对于工业重镇是致命的打击。 这两样,是刻不容缓的。 现在工人们都被拉去修缮地下排污管道以及铺县城地砖。 砖缝之间,沈黎打算用水泥进行处理。 好在这个世界已经有了石灰,建筑材料不难弄。 有了水泥之后,用来铺设地砖,将会更好用。 而且现在一些公共厕所里,已经用上了第一阶段的瓷砖。 即便是皇宫之中,也没有这么奢华过,用陶瓷做砖铺在外墙上,太过奢侈。 不过效果却是显而易见的。 整个县城的样貌,焕然一新,即使快到寒冬腊月,四处也焕发着勃勃生机。 至于县衙之内,还没进行改造,而且沈黎的城堡,也没时间去进行建造,只能延后。 这几日,刘齐病了。 一直高烧不退,县城内的郎中都来了一遍,也没办法。 老道士前来诊了一下脉,只能苦笑摇头:“这是心病。” 苗欢心连忙道:“是不是十娘跟他说话,他就能好起来啊?” 霍十娘柳眉一竖:“凭什么?要是他好不了,我还得以身相许了?” 沈黎自是不会勉强她替刘齐治病,人家没那个义务,只能靠刘齐自己挺过来了。 他特意叫了两个下人,在这里伺候着刘齐,转而叹口气,回到房间继续安排县城内的改造事情。 回到房间后,他轻轻拉开床铺,在床铺下面的地砖内,找到一处暗格,随后将怀中一封信,藏在暗格之内。 那是刘齐真正的卖身契,烧掉的,不过是一份空白卷轴而已。 没办法,防人之心不可无。 刘齐此人虽然小事做的不错,但又有很大的弊端。 胆小,怕事。 他知道自己太多的秘密,可以说,从刚开始搬入那座宅子开始,刘齐就一直跟着自己,经手各种事务,对于自己大多数的事情,他非常清楚,甚至火药需要什么原材料,他都知道。 正因为他胆小怕事的性格,沈黎才更担心他。 仙平县日益繁荣,在他的预料之内,将来有人想打仙平县的主意,肯定要从他身边的人开刀,挖他的污点,找他的小辫子。 苗家姐妹,是反贼,但也有骨气。 就是刘齐,怕是抗不过对方的严刑拷打或者高官厚禄。 这份卖身契书,留在手中,也是一份保障,只盼用不上。 他叹口气,揉了揉太阳穴,回到工作台继续制作一台留声机。 在他桌上一角,有几张清晰的图纸,样式是纺织机。 有纺织商人进驻仙平,他也想参一股进来,现在处处都是用钱的时候。 他看了纺织作坊,里面的纺织机,只有一个梭子,每日产量极低,这么做下去,以后怕是这作坊,根本供应不上,他便开始设计四个梭子的纺织机,将产能拉大,另外官府还能占两成股份,一举两得。 几日后,刘齐醒了。 他在房中静坐半日后,整个人气质大变。 “少爷。” 他推开门,缓缓走进来,微笑道:“给你添麻烦了。” “麻烦什么,该麻烦的,是照顾你的那两个兄弟。”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张百两银票,递给他:“呐,请他们吃顿好的。” “不必了,我已经将自己所有的钱,都给他们了。” 刘齐轻笑一声道:“我想,我该离开仙平县了。” “嗯?为什么?” 沈黎奇怪道:“你是觉得不好意思再与霍十娘同处屋檐下吗?若是那样,我可以让她搬出去。” “不用了。” 醒来后的刘齐,浑身上下带着一种释然,仿佛什么事情都与他无关了。 这让沈黎更加担忧了,这小子别不是想去寻死吧? 真不至于。 “你听我说,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多的是,这个不行,少爷我给你说媒,找个比她更漂亮的?” “少爷,我今日是来辞行的。” 沈黎的话还没说话,他便微笑着打断道:“我想出去看看。” “你怕不是烧傻了吧?现在都十月底了,马上都入冬了,你看这天色,这第一场大雪还有几日就要来了,你现在辞行,你能去哪里?外面天寒地冻的,你在外面也没有个亲人朋友什么的,你出去做什么?浪迹天涯也不是你这么浪的。” “少爷,感谢您的培养之恩,我刘齐记着的,将来有机会,我定会报答您的!” “不是,我培养你,不是为了报答……” 刘齐再次打断了他,跪在地上,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 “少爷,挽留的话,就不用再说了,我去意已绝。” “行吧。” 沈黎叹口气,提起炉子上的茶水,给两人一人一杯:“出去做什么。” “学武。” “不是,你能去哪里学武?现在朝廷严厉打击门派,你所见到的门派,都是不超过五十人的,大多数还都是一脉相传,再说了,你少爷我还想学武呢,你没听过那万逸楼怎么说的?没希望了,身子骨,定格了,要想学武,必须要去归墟古国……” 他瞳孔猛然放大:“你不会想去找那虚无缥缈的归墟古国吧?” 自从万逸楼说归墟古国,他都觉得有些扯淡了。 归墟那是什么地方,现代有学者说是天国,也有人说是阴曹地府,也就是说,死了才能到的地方。 去归墟古国练武,那就是做梦了。 他只知道,在现代中,最像归墟的地方,就是海上一处,大量海水倾泻一个地方,始终没有灌满那里。 但这是古代,一叶扁舟,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刘齐端着茶杯轻呷一口,微笑道:“正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传说,那这个传说,一定是真的。” 沈黎叹口气:“你这是求死。” “求生也罢,求死也行,我如今,也就这样了罢。” 他微笑着放下茶杯:“少爷,小人就先行一步了。” “等等。” 沈黎皱着眉头,见劝不动他,便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沓银票:“去吧,但愿你能找到,回头带少爷我也去泡泡那天池。” “多谢少爷成全。” 刘齐看着那一沓银票,少说也有两万两,他犹豫一番,缓缓接下。 他披着沈黎铺在他床上的貂皮大氅,一人一马,满眼不舍的看着县衙,缓缓离去。 “少爷,下雪了。” 苗欢心拿来新的大氅,披在沈黎的肩上。 两人静静的站在县衙前,看着漫天风雪中,渐渐消失的背影。 而在县衙屋顶上,霍十娘温着一壶酒,看着那人离去的方向,神色复杂。 老道士倚在门边,笑呵呵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哇!” 第189章:宫中御状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耸耸肩,将大氅披的更严实些:“下雪了,回去吃火锅了。” 番邦进贡的洋辣椒,他还没试过,正好今日天气不错,漫天风雪吃火锅,也算是一件美事。 “火锅,听起来不错。” 老道士嘿嘿傻笑两声,随后跟了进去。 只有苗欢心,站在大门前,目送着风雪中的人影,默默道:“刘齐,希望你能混出个人样,让十娘刮目相看。” 刘齐在路边买了一壶浊酒,就这么冷冰冰的拎在手中,不时来一口,他吐着浊气,一路南下,终于到了海边。 花了一千两,高价买了一条船。 便开始了数月的航行。 传说中的归墟古国,在海上最西方。 那里,是他的目的地。 连续航行几个月,也没见到有地方可以落脚,物资都用完了,他苦笑的躺在甲板上,拿出匕首搭在脖子上:“少爷,来生再见!” 忽然,前方一条小船,如一叶扁舟一般,缓缓朝着他驶来。 那船,真的就是一片扁舟,上面只有人的两脚之宽,那个白衣男子站在上面,只是不知道,他是如何在这大海深处生存的。 “找归墟?” 白衣中年人一头长发随意劈在肩上,背后一道白色披风。 他的脸上,多是络腮胡子,各个如同钢针倒竖,也不知道算是儒雅还是粗矿。 刘齐横刀在脖子上,下意识点头。 “你叫什么。” 中年人微笑问道,他虽然笑容和煦,但说出的话,给人一种毋庸置疑的感觉。 “刘,刘齐……” “我叫,天道。” …… …… …… 县衙后院内,几个人正在热热闹闹的吃火锅,霍十娘没来,或许,那孤零零的凳子,就是她此刻心情最好的写照吧。 “小子,你这辣味的火锅,当真人间美味啊!” 老道士捞着一块羊肉,一边往嘴里送,一边含糊不清道:“也难怪萧林焕那小子,死活拼着要下山,不枉我来一遭,神仙也不过如此了吧!” 沈黎笑眯眯的凑过来:“那,老神仙,我这还有更多的好东西,您要不要多留一段时间,要不,就不走了呗?” “你小子,总是想方设法的留下老夫,老夫说了,有事,此事免谈,不过,念在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老夫可以护你一段时间。” “老神仙,晚辈还有一个问题。” “说说看。” 老道士将一块滚烫的羊肉放入碗中,然后大口嚼着。 “您看我,还有没有办法习武?” 沈黎笑道,在这个拥有真气的世界里,习武,貌似成了他唯一的执念了。 “你么。” 他歪着头,缕缕胡须,左思右想片刻,还是选择摇头:“根骨不行,只能算是中等,所以还是别做梦了。” “那有没有什么东西,能让我一夜之间变成高手?” “高手?多高的手?” 老道士顿时吹胡子瞪眼道:“你不想辛苦练武,又想得到那么高的修为,凭什么?要么你去找人,将毕生功力传给你。” “那归墟古国?” “我原本以为你与别人有些不同,至少你比别人聪明,却没想到,你也是个笨蛋。” 他摇摇头,一口吞下温好的酒水:“一些话本诓骗无知百姓的东西,你居然也信。” 沈黎讪笑着替他倒满酒杯:“您看,我这不是好奇嘛,那个男人不想拥有绝世修为,成为天下一等一的强者的?” “少做梦了,绝世修为,那得有人修到那个境界,然后将命给你,那种境界,俗世王朝已经奈何不了他,你觉得人家凭什么心甘情愿的将命给你?” 老道士哼哼两声,见他还要问,便解释道:“传功,就是传命,那绝世强者将功力传给你后,就得死。” “哦。” 沈黎有些失望,显然,老道士的说法,更有说服力。 至于归墟古国,传说毕竟是传说,怎么从来不见有人进去过? 雪越下越大,起初的雪粒,渐渐变成了雪花,鹅毛大雪盖住整座城池,到处都是一片银装素裹,人们纷纷升起炉子取暖,这几日也停工了,那些工人各自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或是挤进小酒馆内,谈天论地,吹嘘自己的事迹。 与此同时,顺天城,也迎来了第一场大雪。 内阁首辅秦补拙的府中,却格外冷清。 原因是他支开了所有人,静静的听着从金陵来的信件。 信中说的很清楚,那沈黎,目无王法,私自扩建城墙,但由于他能力极强,将一个破旧城池,不过两月便改造一新,若是定远伯自行告御状,怕是陛下派人查验后发现此人大才,反倒多添一员悍将。 最好还是秦补拙从旁施加压力,让陛下当堂审判。 秦补拙捋着胡须,静静思索。 陛下继位十三年,从起初奉他如恩师到慢慢冷淡,他是能感觉出来的。 这些年来,陛下成长了许多,也有了自己的决断,甚至可以称得上,杀伐……果断。 自己这帮老牌贵族,也成了陛下心头的一根刺。 若是有机会,陛下会毫不犹豫的拔掉它,毁掉它。 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在给陛下施压,更不能让陛下自己培养对手起来。 他叹口气,冒着鹅毛大雪,前往皇宫。 …… 皇宫中,倒是无比温暖,那些宫殿的地下,都建着横七竖八的管道,管道约莫一人多高,冬日往里面添火加柴,浓烟伴随着火光,钻入各个管道内,宫殿内便暖和了。 后宫太监们,有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宫中柴火的采购,唤作惜薪司,而这地下管道,也有个好听的名字,地龙。 实际上,地龙用锯木作为燃料最好,但宫中采购太监,也是要赚钱的,便用上等的柴火。 “陛下,事情便是如此,那定安伯沈黎,目无王法,当真可恶。” 御书房内,秦补拙拱手道:“老臣建议,先有锦衣卫前往仙平县查探一番,若是情况属实,便剥夺爵位,全家抄斩!” 一身龙袍的皇帝陛下,姜承龙一听是个买来的爵位,便有些皱眉。 他甚是不喜商人,便打算让秦补拙自行处理。 忽然,他微微皱眉。 秦补拙关注此事,还弄个没有实权的锦衣卫前去查探,那便是打算栽赃陷害了。 他沉吟片刻:“现在大渝正值盛世,最好还是不要用重典,锦衣卫人手又不足,这样,派西厂过去,他们正好在金陵的人手被灭,也顺便查个究竟。” “老臣遵旨。” 秦补拙古井不波的老脸上,有一道皱纹微微翘起,锦衣卫这条老狗已经废了,之所以提出锦衣卫,就是为了让陛下顺理成章的提出西厂。 …… 寒冬腊月,雪花飘零,一队人马自皇城离开,在这冰天雪地里闯开一条道路。 皇宫内,姜承龙被宫女用温热的毛巾擦拭着脸庞。 擦拭脸庞后,宫女将热毛巾叠起来,放在他的眼睛上,用以缓解用眼疲劳。 他忽然猛地起身,一把抓掉毛巾,随后目光深邃的看向外面飞舞的鹅毛大雪。 “让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过来,朕要出宫。” …… 第190章:陛下出宫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逸楼正在家中与哥哥万江楼饮酒,酒到浓处,兄弟二人便开始唏嘘陛下的不公,还有狠辣。 万江楼满腔愤慨,但又担心隔墙有耳,始终不愿意多说出来,他一直闷闷不乐,一杯接着一杯。 很快,传旨太监冒着大雪,出现在他家中。 家奴马上禀报上来,他惊讶的与万逸楼对视一眼。 万逸楼咽下口水:“大哥,你,没做什么事情吧?” 万江楼心中也是不安,他摇摇头道:“怕是我锦衣卫解散之日,就在今日了。” 时至今日,锦衣卫刚好建立,二十七年。 他叹口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了。” 随后披上大氅,随着传旨太监,前往皇宫。 这鹅毛大雪,两人在一片茫茫的皇宫中,留下一片足迹。 “钱公公,请问,陛下心情如何?” 万江楼在后面左思右想,也只能想到这个最坏的结果。 一路上,他都有些忐忑,从未向人行贿的他,破天荒的拿出自己的钱袋,交给了传旨太监。 钱公公掂量着钱袋子,嘴角扬起一阵笑意,也不枉咱家这冰天雪地里跑一遭了。 “陛下,今日心情不太好,御书房内,秦首辅提起让锦衣卫做事,被陛下拒绝后,便让西厂去了,刚刚,陛下有些生气,便派咱家前来请您了。” 万江楼心中一沉,叹口气:“多谢钱公公了。” 两人说话间,便来到了御书房内。 皇帝姜承龙随意的翻看锦衣卫过往记录,见万江楼来了,便随口道:“赐座。” 万江楼微微皱眉。 若是陛下真的有心解散锦衣卫,为何还要赐座? 片刻后,姜承龙微笑道:“万爱卿,你是什么时候来的锦衣卫?” “回陛下,康历五年。” “嗯,你修为……如何?” 这下,万江楼更疑惑了,好端端的,问我修为做什么? 但他还是老实回道:“回陛下,臣驽钝,至今只练到四品。” “你也不用谦虚,怕是临门一脚,便是三品吧?” “陛下慧眼如炬,臣佩服。” “算是个天才了。” 姜承龙合上奏折,忽然意味深长的看向他:“是不是在你们这些天才眼中,千里马便是自己,而朕,便不是伯乐了。” 万江楼连忙跪下:“陛下,雷霆雨露皆是君恩,臣万万不敢如此思量啊!” “行了,有件差事,需要你亲自跑一趟。” 他端起茶杯,抿了一口茶:“只能你一人。” “臣愿为陛下肝脑涂地,在所不辞!” 姜承龙屏退左右,缓缓走下龙案:“我要你陪我,二人一同去趟金陵。” 此言一出,石破天惊。 饶是万江楼心志坚定,也不禁背后冒冷汗。 陛下和他,不带一兵一卒,前往金陵。 这简直太过疯狂! 出了事,他万江楼死一万次也担待不起。 “陛下三思,如今寒冬腊月,此去金陵,走官道少说半月,如今天寒地冻,实在不宜出行,而且臣,臣乃一粗人武夫,路途遥远,唯恐照顾不了陛下啊。” “你是说朕,是三岁孩童吗?还需要人每日照顾?” 姜承龙冷冷的扫了他一眼:“你是去,还是不去。” 他自然有自己的苦衷,宫中太监,多是东西两厂的人,今日听那秦补拙的意思,他们已经将手伸到了西厂。 秦补拙故意不提西厂,而是提出自己有些厌恶的锦衣卫,便是为了让自己堂而皇之的去让西厂办这件事。 而且秦补拙,极少弹劾朝中官员,除了当初萧家,再就是这个定安伯沈黎了。 他这么做,应该是这沈黎,有什么过人之处,对他产生了威胁。 虽是寒冬腊月,但路上也更加安全了一些。 万江楼汗水涔涔,连忙跪地拱手道:“陛下,臣……” 等他看到姜承龙深邃的目光时,他连忙压下自己的劝谏:“臣,谨遵圣命!” “朕,知道你忠心耿耿,锦衣卫也忠心耿耿。” 万江楼眉头一跳,这是,准备重新重用锦衣卫了吗? 但作为上位的姜承龙,并没有明确说明要重用锦衣卫,怕也是为日后留些退路。 先给个假甜枣吃吃,让你高兴高兴。 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的万江楼,自然也不傻,但纵使他不傻,该护卫的,还是得好好护卫。 他装作一脸受宠若惊的样子:“臣,谢陛下隆恩!” “行了,今晚午夜三刻,你在西皇城外备好马车,连夜出城。” “是。” 万江楼离开皇城,看着漫天飘零的雪花,轻摘一朵,叹口气道:“雪,怕是越来越大了。” 回去之后,万逸楼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半个月的路程,陛下要跟你去金陵?” “你小些声。” 万江楼将精钢锁子甲穿戴好了之后,又在外面套上一层皮衣,再穿上普通棉袄,最后才披上大氅。 他又麻利的在嘴角贴上假胡须,头发也梳洗一边,换了个截然不同的发型。 万逸楼连连摇头:“陛下应该是有了自己的想法了。” “你明白就好,不要说出来,隔墙有耳。” 之前的陛下,与秦补拙好的穿一条裤子,陛下的话,就是秦补拙的意思,如今,陛下有私自行动的意思,想必两人之间,已经出现了嫌隙。 这对如今的锦衣卫来说,简直就是天大的福音。 而且陛下重新秘密启用锦衣卫,已经说明了陛下对东西两厂不太信任了。 这是好事。 万江楼穿戴整齐,看了看桌上摆放的绣春刀,最终叹口气,找了一双精钢所制的指虎藏于袖间,又弄了两把匕首,藏于腰间。 护卫陛下此事,非同小可,是荣耀,更是责任,万万不能出差错。 夜半三更,他架着马车,守卫在西皇城墙下。 寒风凛冽,如刀一般刮在他的脸上。 三更刚过,他眉头微皱,头顶上有衣决飘动的声音。 他瞳孔微缩,随手带上指虎,飞身而起。 来人,不是陛下。 那人居高临下,一脚踏出,而万江楼汇聚真气,带着指虎一拳轰向那只脚。 只是,那脚,很是奇怪。 绣花鞋? 那黑衣人修为极高,一脚之下,将万江楼从空中踩下。 万江楼连忙卸去劲道,地上一道波纹散开,卷起一阵雪花。 “行了,回去吧。” 马车内,忽然传来姜承龙的声音,万江楼一惊,他是什么时候进入马车的? 黑衣人冷哼一声,看向他:“陛下若是有恙,你知道你的下场。” 万江楼连忙拱手,随后架着马车,拿着腰牌,匆匆离开顺天城。 皇宫之中,御书房的龙案上,静静的躺着一封信。 秦首辅代为执政。 第191章:西厂杀来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朝中掀起轩然大波。 秦首辅叫来陛下的贴身太监,也没有问出个所以然来。 他坐在龙案一旁,盘着手中珠子,叹口气道:“陛下,终究是成长了。” 他已经隐隐可以猜出,陛下到底是去做什么了。 但无可奈何。 暗杀皇帝,让大渝再次陷入混乱。 他不敢。 好在他并没有做什么……祸乱朝纲的事情……吧。 …… 寒风肆虐,仙平城内家家户户都关上了门窗,在屋内点着篝火取暖。 沈黎特意让城中护卫队挨家挨户的探查,谁家没柴火了,马上送过去。 仙平县,不允许冻死任何一个百姓,这是底线。 包括学堂内,也必须燃上火盆,没条件就直接放寒假了! 只是,那些百姓,仍有贪心之人。 官府免费发放柴火,不要白不要,即便够了,留着日后用,也省着买不是? 于是,渐渐有人哭穷,说家中无柴,求官府发放。 但护卫队详查一番汇报上来后,沈黎怒气冲冲的发了个告示。 内容很白话。 你们这帮刁民,人心不足蛇吞象,谁家要是有柴火,骗官府的柴火,发现了,去给老子扫大街! 整座仙平城,正缺人手扫大街呢,这扫下来,怕是要大半个月。 果然,告示一出,第二天百姓们纷纷不要柴火了。 市面上的铺子,大多都开着,家家户户都有火盆取暖,这个冬天,那些百姓过的格外温暖。 这也得亏了这位伯爵大人。 尽管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城内还是有大量的清洁工在清扫积雪,他们将清理出来的积雪,纷纷堆成雪人,一时间,仙平县成了一个冰雪城堡了。 为了让生意继续下去,沈黎甚至派人清理了仙平到金陵的积雪,那些商人更喜欢来仙平进货了。 到处一片祥和,县衙内,沈黎正好趁着这段时间不忙,便将所有事务一点点的交给苗欢盈。 他已经决定了,立苗欢盈为县长,也是大渝史上第一任女县长。 但没有编制,也不可能将她立入编制内。 她反贼的身份在那摆着呢,当初没送她进教坊司,陛下已经是开了隆恩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半月之久。 越县,来了一批不速之客。 是西厂的人。 千户温寒,带着几十人,将腰牌甩在定远伯候望的桌上时,候望丝毫不动怒,笑眯眯的将他们请入客厅,好酒好菜侍奉着。 这些大爷,别看是阉人,那在皇帝面前可是火热着呢,尽管他是三品伯爵,也不敢顶撞他们。 说完关于沈黎的事情后,温寒冷笑着翘起兰花指,从怀中掏出一块白色丝巾擦拭着嘴角:“那他,应该很有钱咯。” “应该是这样,建造城墙,耗费近两百万两银子,它能在两个月内凑齐,已是很有钱了。” 定远伯连忙道:“温大人,你们打算何时动身前往仙平?” “现在。” 温寒端起酒杯轻呷一口:“正巧,去赶个晚饭,另外,咱们去收点税。” “甚好,甚好。” 定远伯抚掌赞叹:“此计甚妙。” 温寒白了他一眼,眼光中,满是不屑。 他们是来仙平县查探封地属实的问题,如果能大捞一笔,也不枉这寒冬腊月跑一遭了。 首先便是拿出封地不实的事情吓唬沈黎,待他六神无主之际,西厂再抛出橄榄枝,无非就是花钱摆平此事,沈黎若是答应,那多少钱,便是他们开口了。 拿了钱,回了顺天城,再吃完不认账,参他一本。 到时候,死无对证。 温寒可不是简单的千户,而是西厂掌印太监俞怜青的干儿子,曾经有幸,还侍奉过陛下上龙撵,此份殊荣,是东西两厂所有千户中,独一份。 可见他的地位。 此次出门,这个差事也是极为简单,便是上面有意提拔他。 丈量一下土地,就是个猪,也能做好。 他舒服的躺在马车内,车厢内垫着数床软塌,人躺上去,舒适无比,小红炉上温着酒水,两个年轻小太监侍奉左右。 很快,仙平县的城墙映入眼帘。 他没来过仙平县,自是无法做前后对比,不过,这仙平的城墙,要比越县的城墙,规整许多。 掏出令牌后,他们随意进入东城门。 而柳升在一旁感觉不对劲,连忙派人前往县衙禀报。 那个士兵骑着快马,一路冲进县衙:“伯爵大人,不好了。” “伯爵大人好得很啊。” 沈黎收起桌上的古籍,随后端起茶杯,笑眯眯道:“看你慌的,要稳重,泰山崩如前而面不改色,明白不?说罢,什么事。” “西厂的人,正在丈量城门和封地。” 啪嗒…… 他手中的茶杯盖子瞬间掉在桌上。 “欢盈,我问你,如果我们私自扩建了封地,会怎么样?” 苗欢盈也一愣,随后终于想起此事,她愣在一旁,随后表情凝重道:“私自扩建封地,是藐视皇权,算得上欺君之罪,当斩。” “我草!” 他连忙起身,怎么自己突然被这群特务头子给盯上了? 说罢,他跑到比士兵还着急,骑上马,也不顾什么泰山不变色了,连忙往东城门冲去。 命最重要! 东城门前,数十人在仔仔细细的丈量城门宽度,城墙高度。 这个是按礼部要求所建造的,就怕他丈量整座城池的宽度。 温寒斜躺在马车内,品着美酒,静静的看着手底下人干活,两旁侍奉的小太监,拿出青玉滤嘴的烟枪,放上上好的烟丝,点燃后递到他的嘴边。 他轻啜一口,吐出淡蓝色的烟雾。 他在等,等沈黎连滚带爬的跑过来,然后赔笑着将他请入县衙,好酒好菜招待着。 几个西厂太监探查近半个时辰,也没发现问题。 十几人骑着马,走在街头,转向南城门。 温寒看着街道建设,一尘不染,处处张灯结彩,都是雪人,整座城倒是改善的极好。 到了南城门后,很快便被太监发现旧城墙遗址。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而沈黎,也恰好赶到。 他一拍脑门:“麻烦了。” 随后,他笑眯眯的将几个太监请入县衙,然后好酒好菜伺候着。 苗家姐妹这个时候,不适合出现,只能躲在后院。 但霍十娘那种大咧咧的性格,这世上还没有她不能走的路。 到了饭点,她闯入大厅,看着满屋子的太监:“哦,有客人也不早说。” 沈黎尴尬的对温寒赔笑道:“这是咱家妹子。” 温寒眼皮都不抬:“嗯,那让她去吧。” 霍十娘耸耸肩,也不多说话,转身离去。 只是,老道士从后面跟过来,随口询问一句,而霍十娘随口答一句,顿时惹恼了温寒。 “那里面什么客人啊?” “哦,一屋死太监。” …… 第192章:双方大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温寒瞬间就炸毛了! 什么叫……死太监! 他立马尖声喝道:“你给我站住!” 霍十娘缓缓转过身子:“你是在叫我?” “你个臭娘们儿,立刻,马上,给本千户道歉!” 霍十娘是什么人?她可是无法无天的山贼,那脾气上来,别说是沈黎,连老道士都拉不住她。 她立马跑到后院,从墙上取下自己硕大无比的斩·马·刀,气势汹汹的走到前院客厅内:“你个小比崽子,再给老娘说一遍?” 她不是吃素的,温寒更不是。 人家有那么雄厚的背景,岂能被一个女子吓住? 而且他也是有修为在身的。 他顿时气的脸色发青,除了自己干爹,什么时候有人这么跟自己说过话?哪怕是权势滔天的秦首辅也不行! 两人针尖对麦芒,大战一触即发。 骂我小比崽子? 温寒越想越气,随手便抽出腰间软剑。 沈黎正愁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帮人呢,正好霍十娘这个不怕事大的出手了。 他连忙假惺惺的喊道:“拜托!你们不要再打啦,不要再打啦!” 两人还没打呢,被他这一嗓子惊醒。 霍十娘冷哼一声:“想不到,你个死太监,还是有修为的。” “不许叫我死太监!” 温寒尖喝一声,手中软剑如一条银蛇,速度极快。 而霍十娘六品实力自然也不是吃素的,两人打的有来有回,整个客厅内的物件,都被当做暗器祭出去,一时间,桌子板凳乱飞一气。 沈黎摸着下巴躲在一旁看戏,六品高手,恐怖如斯! 这温寒看起来,也差不多是六品高手吧。 也不知道谁更猛一点。 貌似是霍十娘,她不仅有时间打架,还有时间嘲讽:“果然是太监,用的剑,都是软绵绵的,可惜,有的剑,断了就接不上了!” 沈黎咂舌,妇道人家,满口污言秽语,真是……深得我心。 他对这些死太监也没什么好感,若是他们知道自己之前已经搞死了西厂一个千户,不知道会怎么想。 温寒鼻子都气歪了,顿时也不再说话,使出毕生杀招,一招接着一招,剑光飞舞,笼罩在霍十娘周围。 那些剑光,如同穿针引线一般,很快织成一张剑网。 老道士瞳孔微缩,连忙伸出手,弹出中指,将空中几缕雪花拧成冰柱,随口弹飞,撞上那剑网。 剑网瞬间破碎开来。 温寒真气反噬,一口殷红的鲜血喷出来。 “你,你们!” 他喘着气大骂道:“打不过就请人帮忙,好不要脸!” 霍十娘冷笑道:“你能打有什么用?出来混,要有势力,要有背景,你哪个道上的?” “西厂,千户温寒!” 老道士与她对视一眼,都冷哼一声。 随后,两人不约而同的从怀中拿出黑色丝巾,围住脸…… “哼!我已经记住你们师徒俩了!蒙面有什么用?得罪了西厂,你们都得死!” 温寒恨恨的擦拭嘴角的血水,随后冷笑着从怀中拿出生死簿:“你们看好了,这东西,叫做生死簿,只要我写上你们,你们就一辈子等着西厂的追杀吧!” 一旁的沈黎差点没笑出声来。 你这傻叉,没看到人家老道士随手一下就将你搞成这副德行吗? 他们要是真的怕西厂,也不会对你动手了。 说这话,你们这帮姐妹,怕是都得死了。 老道士奇怪的皱着眉头:“生死簿?你是阎罗王啊?老夫倒是不信了。” 说罢,他随手一弹,温寒手中的生死簿瞬间炸裂成一堆碎片。 “你!” 温寒怒喝:“你想做什么!” 霍十娘大刀用力往下一劈:“做什么,俗话说,斩草要除根,春风吹又生啊!” 说罢,她冷笑着走向一个太监,斩·马·刀猛地落下,人头落地。 其他几个太监大惊,连忙逃跑,却被老道士凝结的冰针,一一封住穴位,定在原地。 “我们是西厂!是皇帝陛下的近卫,你杀我们,如同谋反!” 温寒惊恐后退,刚刚那一剑的反噬,让他提不起丝毫真气,而且面前这老道士,修为太过高深,根本无法逃跑。 他只能拉出沈黎:“定安伯,我们此次来了一百三十人,还有一百人在越县,若是我出了事,他们定然会回京禀报陛下,说你定安伯诛杀朝廷重臣,有谋反之意!” 沈黎一愣,怎么又将我拉进来了? 他苦笑着摊开手:“温千户,您看,您已经查出我私自扩建城墙,这本是死罪了,我放了你和不放你,有什么区别呢?” 温寒一愣,连忙道:“我可以不说出去!只要你放过我!” 他已经看出来,沈黎才是这二人的真正领导人,搞定沈黎,自己就能活下去。 “空口无凭啊。” 沈黎耸耸肩:“温千户这说出来,怕是鬼都不信吧。” “我可以发誓,我要是将此事汇报上去,让我死全家!” 霍十娘手中血淋淋的斩·马·刀往地上一砸:“你当我们都是傻子吗?东西两厂,选拔太监的最低标准,就是孤儿,你全家早死了,你还跟老娘玩文字游戏,信不信我再给你阉一遍?”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怎么连西厂的选拔标准都知道啊?” 温寒险些没哭出来。 本来今天开开心心,打算发一笔小财,然后回京领赏,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这女的,就他妈的跟程咬金似的! 沈黎摇摇头:“温千户,您这,让本伯爵很难办啊?” 说完,他捂着眼睛:“哎呀,我看不到了,看不到了啊,我晕血,我晕了,晕了……” 霍十娘自然明白他的意思,斩·马·刀虎虎生风而起,在温寒的瞳孔中越来越大。 他可不觉得沈黎真不敢杀他,毕竟人家刚刚已经杀了一个西厂太监了,杀一个是杀,杀十个也是杀。 今天要不能给个明确答复,怕是明年就要有人给自己上坟了! 他连忙尖声喊道:“你说咋办就咋办!” 斩·马·刀猛然落下,停留在他脖子一尺的地方,刀身发出阵阵清脆的嗡鸣声,他险些尿了裤子。 沈黎嘿嘿一笑。 这杀头的买卖,自然不能流出消息,但想封住这位西厂千户的嘴巴,那可得使些好手段。 他快速在纸上写下一段话,然后拿出留声机。 “来,按照纸上,给我念一遍,念完签字画押。” 温寒满是疑惑的拿起白纸,念了起来。 皇帝姜承龙,我是西厂千户温寒,我c你吗…… 仅仅一句,他顿时汗毛都竖起来了,何况后面还有一大堆,将大渝历代皇帝都问候了一遍,这恶毒程度,高出新境界! 辱骂皇帝,五马分尸都不够的! 可霍十娘的斩·马·刀再次扬起的时候,他连忙咽下口水。 念完一封还有一封。 西厂俞怜青,我是温寒,我是嫩爹,我是嫩亲爹…… 虱子多了不怕痒,温寒到最后越念越顺口,似乎将今日所受委屈,尽数骂了出来,也不知道他骂的是西厂,还是霍十娘师徒,还是沈黎。 事后,对于签字画押他很是抵触。 沈黎难得开恩:“算了,不签就不签吧。” 温寒眼前一亮,没有画押,那你小子就等死吧! 哼,没有画押,口说又无凭据,到时候本千户回京之后,定要汇报上去,将你们五马分尸,现在本千户就忍你们几天时间! 随后,留声机缓缓转动,里面传出声音。 “皇帝姜承龙,我是西厂千户温寒……” 记录的,正是刚刚他留下的声音。 他一口鲜血喷出来,直挺挺的昏死过去。 第193章:仙平新客 - 布衣公卿 - 欺生 至于温寒带的三十个随从,则被柳升带走,去城南清扫污泥。 为了防止他们逃跑,柳升给他们换上无比显眼的大红色衣服,而且沈黎又弄出留声机,让他们骂了一遍皇帝陛下。 最后,柳升从城内买来一百多个铃铛,挂在他们身上各处。 用沈黎唱的:“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只要他们一动,那小铃铛,无比欢快的响起来。 这些在宫中作威作福惯了的太监们,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有一日,会落得如此下场。 翌日,温寒在刘齐的床上悠悠醒来,发现沈黎笑眯眯的盯着他。 他悚然一惊,连忙起身:“定远伯这是作甚?” “哎呀呀,温千户千万不要害怕哈,本伯爵,自然不会对你造成伤害滴。” 沈黎笑眯眯的将他扶起来:“昨日咱们相谈甚欢,不如再多留些时日,如何?” “罢了罢了,本千户公事繁忙,还要其他地方需要巡查,就不麻烦定远伯了。” “不不不,你说的这是哪里话,俗话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千户大人来了,本伯爵可是开心的很呐。” 他一脸不怀好意道:“你放心,本伯爵绝对不会害你性命了,咱是那文雅的人,靠的,就是以德服人。” “真,真的?” “那还有假!我请了两个朋友,很快,他们便能过来,陪你一同玩耍了。” “什么朋友?” 温寒下意识便要推辞,但看到沈黎那略微有些危险的目光后,他连忙咽下口水:“那,好,好吧。” “哎,这才乖嘛。” 沈黎笑呵呵的说着,下人前来禀报:“少爷,到了。” “好嘞,我现在就出去迎接。” 来的人,自然是金陵城的人。 刘肆。 金陵地界的传·销·头子。 找他来干什么呢?自然是给温寒洗脑了。 刘肆一直苦于西厂无孔可入,听说沈黎抓到西厂一千户可以发展下线,立马带着人屁颠屁颠的赶来了。 这是天大的人情啊! 他很开心。 沈黎也很开心。 天道宗发展下线,跟他没关系。 但他记着万逸楼呢,当初自己可是跟他约定,将锦衣卫抬起来。 钱,并不能让他们博得陛下信任,那就需要一些其他手段了。 若是西厂出现了反贼,会如何? 不用过多培养,这三十个反贼,刚刚好。 只需要将陛下心中的那道信任,撕开一道小口子即可。 即便不是多疑的人,信任一旦出现裂痕,便很难再修复了。 到时候,沈黎再透露几个西厂的小反贼让万逸楼抓住,那锦衣卫的地位,便会慢慢上升,即便没有那么快,也会在陛下面前博得好感。 刘肆来了之后,双方进行了友好会谈,然后由老道士封住温寒的经脉,带到城南污泥河内清理污泥。 这群太监们,开始了劳动改造的生活。 白天冒着凛冽寒风,在河面上清理污泥,夜晚还得回来……上课! 上课内容,自然是洗脑了。 人在疲倦状态下,心房最容易被攻破。 几日过后,有一个小太监受不了了,猛然起身举起拳头:“我要造反,我要做金字塔尖的男人!!!” 刘肆欣慰的点点头。 …… 沈黎哼着小曲儿,在书房内迈着二郎腿。 定远伯这家伙,记吃不记打,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是该让他付出一些代价了。 不过不是现在,而是要等西厂那帮人改造成功后再动手。 这个老硬币…… 眼看就十一月半了,年关将近,仙平县更要加紧城防,防止一些宵小之辈混进来。 至于城墙,建都建好了,没法处理,先晾着吧。 他派人将城南那处旧城墙彻底掩埋后,这件事似乎真的就被掩埋下去了。 这日,西城门来了一个商人。 两个人,前方马夫,车厢内坐着商人。 他们在城内四处转转,对于如此祥和的县城,很是诧异。 而且过了伏牛山坑坑洼洼的山路后,前面的路便是一片平坦,哪怕马车在上面快速行驶,车厢内也很少颠簸。 那新式的茅房,让两人很是惊奇,随处摆放的香皂,让他们感叹定安伯的手笔,两边矗立的商户整整齐齐,孩童们在路边嬉笑打闹,更为奇异的是,整座城,没有一个乞丐,没有一个衣着寒酸的百姓。 护卫队拉着一车柴火,挨家挨户的询问,让他们感叹,此地政策实在太好,官府免费发放柴火。 来人自然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车内,自是当今皇帝陛下,姜承龙。 午时,两人找了一家酒楼,准备吃点东西。 可是,刚到午时,所有人猛地站立起来,让万逸楼快速摸向怀中匕首。 见这众人并没有袭击动作后,他才长出一口气。 姜承龙很是好奇,这些人同时站起来做什么? 很快,他明白了。 “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百姓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万江楼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歌,是他娘的谁编的,当真不要脸! 姜承龙却很是受用,不过,他很快怀疑起来,莫不是这仙平县的定安伯,知道自己来了? 他叫来小二,询问歌曲的事情。 小二呵呵笑道:“两位客官有所不知,这歌啊,乃是我们的伯爵大人所编,伯爵大人说了,我们如今有这么好的生活,离不开陛下的英明指导,所以要求这城中百姓,每日早晨,午时,晚饭前,必须吟唱此歌,感谢陛下大人的隆恩。” “陛下是陛下,大人是大人。” 万江楼忍不住提醒道。 姜承龙却笑呵呵的说道:“陛下也是人,也算是大人。” 万江楼微微皱眉,却也没敢打断他的话。 接着,姜承龙丢下十两银子打赏给小二道:“小哥,跟你打听一些事。” 谁知,小二接过银子后,忽然来了一段欢快的舞蹈:“好运来,祝你好运来,好运带来了喜和爱,好运来祝你好运来……” 万江楼一头黑线。 姜承龙却是看的不亦乐乎:“这个,也是你们这位伯爵大人教的?” “是的,伯爵大人说了,咱们做服务行业的,务必将客人伺候舒服了,这样客人才会开开心心的给银子的。” “好,先上菜吧。” 酒楼快速上菜,随后还多赠送一个。 两人感叹,从皇城一直到这个仙平县,吃了多少酒楼,就这一家酒楼,有花样,还有新意,更有诚意。 第194章:震惊的姜承龙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人吃饭间,小二笑眯眯的走上前道:“见两位客官,是外地来的客商吧?” “正是。” 姜承龙微笑道:“小哥有什么指教?” “嗨,指教可不敢当,咱们这小店供应仙平特产,竹叶青,两位客官要不要尝尝?” “好哇,多少钱一壶?” “诚惠,五十两。” 一壶,最多五两,一旁的万江楼有些按捺不住:“不是,你这酒这么贵,酒壶是金子做的还是酒水是金子做的?” 小二笑呵呵的回道:“客官莫恼,这值不值啊,您说了算,小的先为二位客官满上一杯,若是不值,分文不取,若是客官觉得还行,便买下这壶酒,也算是为小的冲一下业绩。” “什么叫业……绩?” 听到这新奇的词儿,姜承龙不禁好奇的问道。 “这是咱伯爵大人发明的,为咱们这些做工的下人,争取来的福利,咱作为小的,端茶递水,每月二两银子,自然是不够生活的,那伯爵大人便提出业绩,让咱们看过往的客商,推销酒水,若是您买下一壶啊,小的便能拿下五十文的提成,若是您觉得酒水不错,要大量采购到别处售卖,那小的,可就多拿一百两提成喽。” “好手段。” 姜承龙看着杯中清澈的酒水,带着一点点的青色,随后又看向万江楼。 万江楼会意,优先拿起酒杯。 他不禁皱眉道:“这酒,不温,就这么凉着喝?” “正是,伯爵大人说了,酒热了,酒气飘散,味道就不好了。” 他半信半疑,端着酒杯一饮而尽。 一杯入口,如同一条火龙一般,在口腔肆虐,随后钻入喉咙,燃烧了五脏六腑。 他长出一口气,点点头,与弟弟万逸楼带回来的酒,一模一样。 他自是知道沈黎这个人的,万逸楼可没少在自己面前夸赞他。 如今看这仙平县,的确有两把刷子。 或许,陛下从哪里得知了他,特意前来考察一番。 半柱香后,小二奇怪的看向姜承龙:“客官,是这酒水,您不满意吗?” 我是等他毒发呢。 姜承龙看向万江楼,让万江楼先喝,也是为了试毒。 万江楼点点头,示意可以,他才缓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很快,他脸色潮红,艰难的咽下酒水,从未喝过如此烈性酒水的他,不禁轻咳几声。 “客官受不了这酒水也很正常,那小的就不打扰了。” 小二见他此情形,也不气恼,大不了就是赔了几文钱的酒水呗。 姜承龙连忙伸手:“好酒,再来两壶!” 他顿时惊喜道:“好嘞,多谢客官支持啊,恭喜你发财!” 姜承龙看着他屁颠屁颠的身影,摇摇头道:“这小二,俊俏话倒是不少。” 一旁的万江楼附和道:“若是如此售卖,这种小二,一个月怕是有几百两银子。” “这么多?” 哪怕是见惯了奏折上虚报的民情,姜承龙也有些难以置信。 那些奏折,即便是编,也不敢编这么多,哪有小二这么高的收入的? 万江楼看向酒壶:“您有所不知,这种酒水,在民间,很少见,怕是来往客商,一见到如此酒水,便抢着代理,您想想,这小二哪怕一个月招来一个代理,加上工钱,那就是一百多两银子了。” “是那些商户,愿意给这些贫苦百姓,开出高价来。” “正是如此。” 姜承龙呷着酒,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怪不得,秦首辅弹劾他呢。” 万江楼沉默。 “怎么,不发表你的意见?” “朝政的事,与我无关。” “说的不错。” 姜承龙眼中的笑意更甚。 看来,朕,要多多巡查才好啊! 午饭后,两人又被介绍来到奶茶店。 从未喝过新式奶茶的他们,自然大快朵颐。 只是,吃的东西太杂的话,很容易闹肚子的。 两人进入茅房后,顿时惊呆了。 这光洁的茅房,简直比有的人吃饭桌子都要干净! 而且茅坑内,一尘不染,有的只是飘荡的清水。 姜承龙如厕后,发现并没有用来擦拭的瓦片,有的,只是挂在一角的草纸。 这纸张,柔软的如棉布一般,还带着些许芳香。 这么好的纸,居然是用来擦屁股的? 他如同刘姥姥进大观园一般,在厕所内四处研究。 外面的万江楼,都快憋成关二爷了。 忽然,抽水箱一声轰鸣,吓了他一跳,再看自己刚刚拉到污秽,被水箱上的水,冲的干干净净,直入下水道。 “真是巧夺天工啊!” 他出了厕所,万江楼脸色通红,连忙跑进去释放一番。 实际上,厕所有十多个坑位,只是,臣子不得与皇帝同时上厕所。 姜承龙摸着香皂,啧啧称奇。 晚间,他们吃过晚饭后,见四处百姓纷纷往一个方向走去,不由好奇的跟上去。 广场上,百姓们唱完歌后,晚间新闻正式开始。 由于天气有些寒冷,四处都架着火盆,供人取暖。 而且现在的广场,上面还搭了棚子,防止风雪。 沈黎站在喇叭前,开始了工作汇报。 今日,咱们仙平县发生了哪些有意思的事情,哪家商户坑害客人了,再就是城防建设,到了哪一步了。 姜承龙兴致勃勃的听着,与民同乐,让每个百姓都参与城防建设,当真不错。 只是,他看到胯下和屁股被摸的乌黑发亮的雕像后,也忍不住捂住脑袋。 本来看到硕大的广场上只有伯爵雕像时,他有些不满,看到那两个部位时,他又长出一口气。 幸好,不是朕的雕像。 晚间新闻完了之后,沈黎插入了一段广告。 伯爵大人亲自念广告,自然为这家商户带来无限流量。 最后,今晚的电视连续剧,开播了。 播的,自然是吕先生戏班的拿手好戏,白蛇传。 毕竟仙平县的百姓们,没有看过白蛇传。 等看到白娘子被法海关进雷峰塔后,就连姜承龙,眼角也忍不住湿润起来。 夜深人静,在护卫队的护送下,百姓们安全回到自己家中。 而姜承龙主仆二人,也住进了客栈。 沈黎站在远处,看着他们的背影,摸着下巴:“又来客商了,卖点什么好呢?” 第195章:推销产品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姜承龙在客栈楼下吃早饭,沈黎便笑眯眯的凑到二人面前。 他们自是知道,面前这个笑嘻嘻的年轻人,是仙平县的定安伯大人。 “两位老板,昨晚还睡的好吗?” 姜承龙有些愕然:“你,认识我?” 不认识他为什么会选择过来与自己搭讪? 沈黎也愣了一下,看向他,随后点点头。 果然,他还是认出我的身份了,到底是谁走漏了风声? 但沈黎一句话,险些让他喷出来。 “嗯,我们已经认识半柱香了。” 姜承龙轻咳两声擦擦嘴:“伯爵大人,您是打算要做些什么?我们只是商人,来往做些小本生意……” “商人好啊,本钱小也没关系,既然这位老板来了咱们仙平,那就是客人了。” 沈黎忽然热情的凑过来:“你好,我是本县的伯爵,还未请教老板名讳?” “呃,我姓陈,这位是我的护卫,姓万。” “陈老板你好你好,欢迎您来我们仙平视察工作啊!” 他一把揽住姜承龙的脖子,看的万江楼眉头一跳,这是真不怕死啊! 姜承龙皱着眉头看了看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却也没多说什么。 “本县,汇聚各行各业,昨日陈老板已经在本县转了一天了,是打算留在本县开设作坊,还是准备将本县货物拿出去售卖呢?” 沈黎如苍蝇一般搓着双手,笑眯眯的说道:“实不相瞒,我仙平县建立不久,急需商业大才,我看陈老板风尘仆仆,又处事不惊,应该是见多识广,不如与我仙平合作一下,看看我们的质量如何?” “呃,我们走南闯北惯了,不想一直留在一座城内。” 姜承龙摸摸鼻子,用眼神示意一旁的万江楼稍安勿躁,随后笑道:“不知伯爵大人,有什么货物需要售卖的呢?” “问得好!” 沈黎连忙从怀中掏出一个卷轴,在桌上拉开:“陈老板请看,我仙平县,最为出名的便是竹叶青等十几款美酒,不过,在你之前,已经有两百家持续拿货了,所以,不建议你们售卖酒水,还有香皂,我们的仙平的香皂,成本最低,你进货价格,要比皂角香皂的价格低上十倍不等!另外,咱们仙平有全国最先进的设备织布,织造出来的布匹细腻柔和,简直是居家必备的不二之选啊!” “其实吧,我对那竹叶青,还是比较感兴趣的。” 姜承龙一阵头大,这家伙,介绍起商品来,牙口比那宣纸太监还要好,口齿清晰,语句流畅,抑扬顿挫,让人热血沸腾。 要不是朕见多识广,怕是被你小子诓骗买了布了。 不过,那竹叶青,他倒是极为喜欢,与宫中御酒相似,但又有一股竹叶的清香,喝下后更烈一些。 买了竹叶青,还能拿回去送人或者自己喝。 要是买了布,朕总不能拿回去在皇城内摆地摊吧? “好,陈老板果然是大才,觉得咱们制造的布匹才是最好。” 沈黎夸赞一句,然后招来城中护卫队:“去,备马,我们务必要让陈老板好好看看,咱们仙平的布,到底是多么细腻柔和了!” 姜承龙瞪大眼睛:“我什么时候说我要买布了?” 很快,他看到城中清洁工后背上的广告。 一个简笔画,画着一个老头,抱着一匹布,眼泪连连,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下面用黑色毛笔写的文案——布匹滞销,帮帮我们! 那两个“帮”字,改用红色毛笔书写,无比显眼,仿佛你不帮的话,就天理难容了。 一路上,沈黎不断在他耳边聒噪,讲解关于他的织布机多么厉害,日产能如何如何等问题。 姜承龙叹口气。 这是真正为民的好官啊,怕商人的东西卖不出去,工人没饭吃,便豁出脸面去推销。 整个大渝,能做到如此程度的,能有几人? 现在想想,他倒是没那么讨厌商人了。 等沈黎快到布坊时,他拍拍沈黎的肩膀:“行了,我买一万匹,也算是帮帮你了。” 沈黎瞪大眼睛,一脸不可思议,随后狂喜:“好嘞,那就多谢陈老板了,你简直就是我们仙平的救世主啊!” “来人,传话回县衙,给本伯爵备好大席,本伯爵要宴请贵客!” “对了,上酒,上好酒,将我爷爷珍藏的百年竹叶青取来,我要和陈老板一醉方休!” 其实哪有什么百年竹叶青,只不过是唬人罢了。 姜承龙微笑不语。 他觉得,这不算是拍马屁了吧?朕的恩惠,普及万民。 一匹布,批发价最多就八两银子呗,大不了朕从内帑里拿出八万两银子出来…… 沈黎忽然伸出手,笑眯眯的过来:“陈老板,诚惠五十万两!” “啥?” 姜承龙伸着脖子:“一匹布,五十两?” “啊,正是。” 他一脸理所当然道:“我们的布,都是加厚加量,同等长度的布,我们家的,要比别人家的厚实许多,你看看,我们的孩子,穿的多单薄啊,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衣服,厚实!而且!我们的布,一匹更比六匹长!您在我这里买了一匹布,相当于在外面买了六匹!” “好像是差不多哦。” 姜承龙皱着眉头,这段说辞,貌似也没有什么毛病……个屁啊! 五十万两! 我买那么多布,吃啊? 而且朕辛辛苦苦,搜刮官脂官膏攒下来的一百万两小金库,你小子一下子想黑走一半,不可能! 他连忙拒绝道:“这个伯爵大人啊,一万匹,却是有点多了,你看这样行不行,一千匹,如何?” “陈老板,一千匹,您是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沈黎有些不悦,一千匹,十天就能做出来了。 就是因为仙平的布有些贵,一直不被那些商人青睐,始终处于滞销阶段。 今日好不容易来了个冤大头,他怎么可能放过? 姜承龙有些不好意思道:“那什么,我这次进货啊,没带那么多钱。” “哦,明白了。” 沈黎点点头,忽然展颜一笑:“无妨,无妨,奶奶不成爷爷在嘛,咱先吃饭,逛了这么久,陈老板怕是饿了,来尝尝咱自己做的新菜。” 姜承龙不禁有些感动,这伯爵大人,从不仗势欺人,以德报怨,不错,当真不错。 只是文化有些低,什么奶奶不成爷爷在,那是买卖不成仁义在。 三人到了县衙客厅,便开始有人陆续上菜。 各式各样的菜品,令人眼前一亮。 这个世界,菜品主要以蒸煮为主,极少有炒菜。 而县衙的桌上,宫爆鸡丁,辣子鸡,小炒肉,碳烤羊排,牛肉火锅…… “咱们大渝,不是不允许食用耕牛的吗?” 姜承龙食指大动,看到桌上的牛肉火锅,有些奇怪。 沈黎打了个哈哈:“陈老板,你放心,这牛啊,都是病死的,都专门的宰杀文书的。” 他是一县伯爵,他想给那头牛开宰杀文书,都可以…… 姜承龙也理解其中的门道,这菜,比皇宫做的还要有水准,他顿时食指大动。 而沈黎,一直笑眯眯的为二人斟酒,尤其是姜承龙。 这酒杯,也是有门道的。 酒杯是瓷器的,普通酒杯的底部,约莫一指深度,而沈黎的酒杯,底部都是垫实的,真正倒入杯中,只有普通酒杯的三分之一。 如此拼酒,很快,姜承龙晕晕乎乎,与沈黎称兄道弟起来。 第196章:雪夜黑衣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不不,伯爵大人,我是真的不能再喝了。” “来来来,陈老板,喝完这一杯,还有三杯。” 沈黎龇着牙,满面春风搂住姜承龙的脖子,最后就是硬灌了:“你不喝,就是不给我沈某人面子,我可告诉你,我乃这一城伯爵,你来了我的地界,自然要听我的,我这人脾气可差,可差可差了!” 一旁的万江楼看的眉头一跳一跳的。 逼皇帝陛下喝酒,千百年来,您是头一人呐!!! 姜承龙自然没喝醉,不过这酒烈,他也有了三分醉意。 他知道,今日自己是来查探城中情况的,万一被这小子真的灌醉了,再传出去,那他陛下的脸面往哪里放? 而沈黎之所以一股誓不罢休的气势,便是为了让他拿下那一万匹的布。 起码要三个月才能制造完,这下布坊有事做了。 万江楼只觉坐立难安,临行前,弟弟万逸楼还特意嘱托过,要照顾照顾沈黎,可现在看来,这小子一直在处斩的边缘疯狂试探啊! 这怎么救? 他恨不得将眼珠子抠出来,塞到沈黎手中。 来,你给我看看,我这是什么眼色??? 可沈黎充耳不闻,一直强行灌酒,口号就是,你不喝,就是不买我伯爵大人的帐。 感情深不深?深,那就一口闷! 客人喝酒必须醉,不醉主人多惭愧? 男人不喝酒,白来世上走! 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酒逢知己千杯少,能喝多少喝多少…… …… 总之,姜承龙喝一杯,沈黎下一杯就接上,然后又是一句骚话,整的人不喝都不行。 “不行了不行了,伯爵大人。” 姜承龙喘着粗气,保留最后一丝理智拉开沈黎:“这样,那一万匹步,我买了,买了!” “陈老板办事,果然豪爽!” 沈黎哈哈大笑,连忙给自己倒了一杯:“这杯,小弟干了,你随意!” 姜承龙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从怀中无比心疼的掏出银票,沈黎看的也是心头一跳。 这老板,果然有钱,五十万两银票,敢随时带在身上,那是大手笔的人!人家订购,都是分批次给钱的,他倒好,一次性付清。 这也不怕打劫的啊? 真该让霍十娘好好看看。 看着姜承龙一张一张的数着银票,还剩下一叠时,他眼珠微微转动,轻咳一声。 “那个,兄弟,你这豪爽劲,令小弟真是刮目相看呐!” 他连忙递上一杯茶水:“你看,我这酒水,不错吧?你要不要,再带点回去,试试市场?” “呃……” 姜承龙与万江楼对视一眼,连忙摇头拒绝。 “好,这是一万匹上好布的订购契书,请陈老板画押,我们已经在备货了!” 他看着桌上墨迹早已干透的订购契书,一阵头大。 这早就准备好了吧? 这他娘的,再谈下去,回去的路费都被这小子坑没了,这又转过头来坑酒钱,回头裤衩都不剩了。 他连忙摇头晃脑,装作醉过去,一头栽进万江楼的怀中。 万江楼给他一个眼神,示意他别再乱来了,陛下真的生气,你就真的完蛋了。 沈黎连忙派人安排客房,见二人渐渐走远的背影,他端着酒杯琢磨道:“那护卫,我又没招他惹他,他瞪我作甚?” 不过,今日血赚几十万两银子,简直如做梦一般。 真是皇恩浩荡,皇帝庇佑啊! 他咧着嘴,夹起一块肉,放入嘴中。 苗欢盈从后堂走过来,看着一堆银票,也不禁咂舌:“少爷,您又忽悠人了?” “我怎么忽悠人了?” 沈黎眉毛一竖:“你不要血口喷人好不啦?小心我告你诽谤啊!” 苗欢盈苦笑摇摇头,也不知道少爷这是跟谁学的,自从来了这仙平县,貌似就开始放飞自我,公子哥越来越不像了,倒是像痞子了。 越来越痞了。 她收着钱和契书,无奈的笑道:“少爷,您还是老老实实的做生意吧,总有一天会踢到铁板的。” “你这人,吃我的,用我的,居然还咒你家少爷!” 沈黎倒了一杯酒:“来,感情深,一口闷!” 苗欢盈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还没等他说话,她似是早就看穿了他的套路:“少爷,这面子已经给您了,我先告退,县衙的事情忙着呢,您倒好,每日饮酒作乐,完全就是个甩手掌柜。” 说罢,她抱着一堆银票,匆匆逃离,生怕沈黎又搞出一堆骚话来逼她喝酒。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沈黎叹了口气。 眼看还有一个半月就要过年,明年最多还有三个月的时间,四个半月,必须要在雨季之前,修理城墙周边排洪口,还有将仙平与越县之间的小土坡推平,否则明年雨季到来,洪水一冲,所有的辛苦,全都白费。 这些都要钱,大量的钱,不是几十万两就能搞定的。 二百万两起。 眼看冬季到来,外面行走的商人越来越少,订货的也越来越少。 古代不比现代,基本上从腊月初就开始停工了,直到二月二龙抬头之后才会开工。 若是这些不考虑进去,明年的时间将会更加紧迫。 他现在是女人上冰山,逼上凉山了,不干都不行。 不坑两个冤大头,这些百姓怎么过年呢? 而姜承龙主仆回到房间内,万江楼连忙要来热水,替陛下擦拭。 姜承龙缓缓睁开眼:“你,认识沈黎?” 万江楼一愣,连忙道:“陛下慧眼如炬,臣,的确与其有些瓜葛,只是不深。” “你知道,锦衣卫最忌讳的就是,与朝廷官员有所勾结。” 他冷汗瞬间就下来了:“臣,万万不敢!” 姜承龙冷哼一声:“还好你没开口,若是坏了朕的事,你……百死莫赎。” “是,臣知罪。” “去后院查查,那个沈黎的侍女,看看是不是萧家的?” “您……” 万江楼欲言又止。 姜承龙与他同行,就连他,也没见过所谓的侍女,怎么姜承龙知道? 答案只有一个,陛下身边,还有高手一路跟随。 这一路上他都没有发现,可想而知此人修为之高。 他咽下心中疑惑,连忙出门查探。 刚出门,县衙屋顶雷光闪烁,两道真气散发的光芒,无比耀眼。 上面其中一人,正是霍十娘的师父老道士。 他回来之后,感觉有人在后院鬼鬼祟祟,而且修为极高。 再看,那人踢开了屋顶瓦片,盯着苗欢心的屋子。 所谓吃人嘴短,他在沈黎的院子里住了这么久,自然要保其平安。 苗欢心这小丫头,已经是内定的伯爵小妾了,尼玛外人偷看? 他顿时就不乐意了,隐匿身形凑过去:“看什么呢?” 那人顿时大惊,两人便在这漫天风雪中,杀个你来我往。 第197章:屋顶激斗 - 布衣公卿 - 欺生 县衙屋顶,风雪肆虐,剑光激荡,如银河一般倾泻而下,照亮整个夜空。 沈黎忙披着衣服出来查看,那屋顶上的黑衣人,手中长剑寒光凛冽,剑身如同一面镜子一般,倒映着天空落下的雪花。 而老道士以指为剑,与其斗的不相上下,足见老道士的修为。 “小子,夜半三更,偷窥女子,看来你也不是什么好鸟。” 老道士冷哼一声,真气运转,在他胸前所有雪花汇聚成一个太极图案,随后猛然震散,而老道士手中,赫然多出一把由寒冰凝聚成的剑。 那把寒冰剑,格外精致,护手血槽等物,都雕刻其上,剑锋两边氤氲着真气,让人丝毫不敢怀疑它的锋利。 那黑衣人手中长剑一抖,随后身形化作残影,与老道士缠斗在一起。 可老道士毕竟修炼多年,战斗经验也极为丰富。 黑衣人的长剑刺来一瞬间,他闪身夺过,随后凝聚空中雪花,形成大量的小冰晶,如同暴雨天罗一般射向黑衣人。 这小冰晶的速度,比起火枪冲出来的碎瓷片速度有过之而无不及,若是打到人的身上,怕是瞬间穿透。 黑衣人左手凝聚真气,在空中横扫出去,将冰晶快速扫落。 而老道士趁着他出手的空挡,寒冰箭瞬间刺出。 黑衣人有些忙乱,快速往后退去。 老道士继续欺身而上,丝毫不给对方拉开距离的机会。 黑衣人的瞳孔中,闪过一丝愠怒,随后一个翻身,踢在老道士的剑柄上,寒冰剑瞬间碎裂,又瞬间重新组合起来。 而他也终于拉开距离,跳下屋顶,消失在茫茫夜色。 老道士皱着眉头,看向手上还未融化的脚印,奇怪的挠挠自己秃掉的头顶。 穿着黑色绣花鞋的刺客,那应该是女人吧? 是女人,为何要偷看女人? 他飞身下来,走到沈黎面前:“小子,你又欠老夫一个人情。” 说罢,他面色古怪,嘴唇蠕动几下,将口中血液啐到地上。 “老神仙,您受伤了?” 霍十娘也闻声赶来,扶着老道士:“没事,老毛病了,动手就会这样。” 说罢,师徒二人缓缓朝着房内走去。 沈黎也重重挠着脑袋,自己又得罪谁了? 这么强的高手也跑来弄自己? 这黑衣人,怕是起码二品吧,那已经算是天下一等一的高手了,想杀自己,那真的是易如反掌…… 那他为什么一开始就没来杀自己? 他看向苗欢心的房间,背后渐渐冒出冷汗。 这是来探查情况的! 而姜承龙的房间内,他静静的坐在窗前,看着屋顶上的大战。 大战结束后,他伸个懒腰,当做无事发生一般,躺在客房安然入睡。 外面的万江楼,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 皇宫之中,有三大高手,这三大高手极为神秘,外人不得而知。 其中一人,是个太监,与陛下形影不离,号称是影子一般的存在,唤作佟春离,这个万江楼是知道的。 只是剩下二人,就连万江楼,也不知道。 一人,不知道是什么身份,在后宫,护卫整个后宫。 最后一人,只有他的传言,但没有他的名字和事迹,此人,仿佛就与整个皇城融为一体了,有人说他死了,也有人说他在某个地方修炼。 即便是知晓甚多宫内秘密的万江楼,也没见过这二人。 今日看来,屋顶上的黑衣人,应该就是这二人中的一人。 而且,此人应该还是个女人,或者是太监。 没有男人喜欢穿绣花鞋,除了女人和太监。 霍十娘房间内,她正在用真气梳理师父的身体经脉,老道士叹口气:“今晚来的人,年纪很小,甚至,比你还有小。” “如果为师没猜错的话,她,也是个女人。” 她惊讶道:“哪里来的女子,修为这么高?” “三品,一只脚踏入二品,年纪约莫十八九的样子。” 老道士捋着胡须:“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为师即便是全盛时期,也是修行了四十余载,才达到二品,此女子,二十岁之前,绝对有望到二品。” “真是厉害。” 霍十娘啧啧称奇道:“也不知道沈黎惹了何方神圣。” “不管他,我们明年开春便走了,咱们这几次出手,已经还了这小子的人情了,至于后续他是生是死,与我无关。” 老道士目光淡然道:“他既然敢惹如此厉害的人物,他便由他自行收场。” 在自己房间中的沈黎,焦灼无比。 什么人会特意查探苗欢心? 只有知道她身份的人才会探查。 那这个黑衣人,应该是官家的。 他连忙叫人拿来这两日仙平县的进出名单,这黑衣人不会无缘无故的跑进仙平县,而且城墙高耸,上面也没有落脚的地方,想要进来,那就必须要隐藏在一些商队之中。 靠近金陵城方向的西城门,着重严查。 他翻阅着西城门这两日陌生商旅的进出,只有陈老板。 也就是姜承龙。 还有一些金陵熟人以及仙平本土百姓。 嫌疑最大的,还是陈老板。 他默默看着客房的方向,在考虑要不要将这陈老板绑起来,严加审问。 现在最紧要的是,将萧家三兄妹,送往其他地方,躲一段时间风头。 不用说,这陈老板,极有可能是定远伯派来的细作。 妈的,这定远伯,贼心不死! 眼看外面天色渐渐亮了起来,他伸个懒腰,前往城南污泥河附近的帐篷内。 这些,都是朝廷的重臣,西厂。 这些太监,在刘肆的“妙手回春”之下,一个个变成妥妥的反贼。 领头人温寒难糊弄一些,好在刘肆请来长老,倒是拿下了他。 在沈黎要求下,给他们洗脑,洗成不认识自己。 他脸色有些阴沉的走向帐篷,看向温寒道:“记住,回京之后,跟皇帝陛下汇报,定远伯目无王法,残忍杀害朝廷西厂官员,有谋反之意。” 说完,他看向刘肆。 刘肆点点头道:“听到了没?” 温寒有些木讷的点头道:“属下记住了。” “你们可以出城了,另外,带上尸体。” 沈黎微笑着看向刘肆,刘肆会意,以手做刀,劈晕几个,随后残忍杀害。 温寒带着几个西厂尸体,从东城门出发,快速前往越县。 “这下,越县,怕是要乱了。” 刘肆呵呵笑道。 “越乱,你们天道宗不是越高兴吗。” 沈黎捻着手指,看向远处的越县,深吸一口气:“我希望,定远伯可以去死。” 第198章:拉取赞助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天色渐渐大明,当沈黎回来时,姜承龙与万江楼已经离开县衙,在县城一角吃早饭。 他想起此二人可能是越县的细作时,便心中不喜。 不过想想,此事还有待商榷。 定远伯这么阔绰?让手下人随手拿出五十万两银子出门? 不太可能。 还是先看看情况再做打算。 他笑眯眯的凑上去,招呼摊主送来两根油条一碗粥。 “陈老板,昨夜睡的还好吧?” “不太好,你们县衙,居然还有人半夜行刺,实在吓坏我等了。” 姜承龙装作一副畏惧的样子,一边咬着薄脆的糖饼,一边摇头道:“我们二人都是良民,县衙这种情况,我们是万万不敢回去了,今晚还是住客栈吧。” “那怎么能行!” 沈黎连忙摇头拒绝道:“陈老板远道而来,我作为这一县之主,岂有让客人委屈客栈的道理,你放心,我们县衙,那是有高手坐镇滴,万万不会伤了你!” 姜承龙略微一沉吟。 昨晚这县衙的高手,着实让他有些吃惊。 小小仙平县,卧虎藏龙,居然还有二品高手在此,这个定安伯,居然还能笼络到二品高手,当真不简单。 但眼看十一月半了,还有一个半月便是过年了。 若是他留在这里,回去再耗费大半个月,怕是会误了大事。 毕竟,作为皇城的老板,他可是要给员工们来一次“年终总结”,还有主持皇宫中的“春晚”。 还有年底祭祖活动,他都得出席。 太子年幼,难以当此大任。 他沉吟一番后,对沈黎笑道:“伯爵大人,实不相瞒,我们这次仙平采购之旅,目的已经达到了,家乡路途遥远,若是再迟些日子,怕是过年之前赶不回去了,至于那一大批的布料,还请伯爵大人尽快备齐,我等这两日就准备回去了。” “回去了么。” 沈黎自然听出姜承龙话语中着重提出的布料,想必对于昨晚强行坑他那么多钱有些不太满意了,而且这陈老板还有另外一层意思。 你都坑了我这么多了,该放我走了吧? “你看,这都还有一个多月过年了,在下家中还有老母亲在苦等,一双儿女,常年也见不到在下。” 姜承龙看出他有些不舍,怕是自己出手太过阔绰了。 这家伙,不会想当山贼抢了我吧? 他从皇城一路出来,唯一感到没有安全感的地方,就是仙平县。 因为有高手在仙平,自己从宫中带出来的高手,甚至还应付不了这仙平高手。 若是这沈黎真有什么歹意,自己这一方还真占不到什么便宜。 “陈老板说的极是,货呢,咱们已经在尽全力备好的。” 沈黎将碗中米粥一饮而尽,随手丢下三人的饭钱,笑眯眯的说道:“放心,来日方长,我总有与陈老板打交道的时候,还希望陈老板多多进货啊。” “那是那是,仙平的很多产品,令在下也是耳目一新。” “哦?是吗?” 他顿时来了兴趣:“这样,陈老板要是有兴趣的话,咱可以带陈老板好好转转,另外,咱们这仙平县,还是有很多项目的,需要大把的投资商,你看,这城外,需要修建一条宽阔的道路,直通金陵,若是陈老板肯斥巨资的话,这路,便是陈老板了。” 姜承龙顿时瞪大眼睛:“我……要一条路做什么?” “要路,自然是赚钱啊!” 沈黎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你是山贼?” 姜承龙眼睛一眯,差点没暗示一旁的万江楼动手了。 “不不不,陈老板误会了,本伯爵官位干的好好地,凭什么去做山贼?” 沈黎连忙解释道:“您可以斥巨资修好这条路,那这条路,就是你私人的,对不对?既然是你私人的路,凭什么让那些马车货车什么的压坏了?你想啊,来咱仙平的,都是一些商贾,他们进货出货都得从金陵过来是不?” “那是自然。” “那你掐住了这条路,是不是就掐住了那些商人的钱包呢?” “你的意思,是修建两条路?一条给普通百姓,让他们随意行走,另外一条针对商人,修建一条适合马车行走的路?” “哎!对咯!” 他鼓掌赞叹道:“要不是说陈老板是做大生意的呢,就是有头脑。” 本来姜承龙十分厌恶商人的偷奸耍滑,但沈黎这套专门针对商人的赚钱方式,倒是弄到他的心坎里了。 商人那么不讨人喜欢,何不专门弄个策略,打击一下商人呢? 原来就在修路之上啊。 可这路,怎么区别对待? 难不成真的要修成两条? 他奇怪的问道:“那伯爵大人要怎么修成两条路呢?” 沈黎微微皱眉。 他是想修水泥路来着,在水泥路中间再开小口子,填入轨道,到时候水泥路上也能跑轨道车,这样一举两得。 反正仙平到金陵只有一条路,完全不用担心那些轨道车换路等情况。 这铁轨,就与火车一样。 到时候可以借助马力来拉动,有了轨道,耗费的马力也少了许多,而且轨道平稳,那些货物也能安全的出去,必定受商人们的青睐。 到时候,在路的两头设置收费站,谁想坐轨道车,自然要交费的。 但这种想法,是不能提前告知姜承龙的,他连忙笑道:“这还不简单,重新开辟一条路嘛,你看原来那路,坑坑洼洼,九曲十八弯的,咱重新修一条,想走好路,给钱呗,不想走的话还走原来的路嘛,而且收费也不高,甚至可以在大路旁边再开一条小路,给乡亲们使用。” “路既然修出来,为什么不给百姓用呢?” 姜承龙已经有些不悦了,这不是欺负百姓吗? “你没听懂我说的路,清一色全部用这种砖石铺垫,专门用来走重货马车的,咱们赚的,是那些有钱商人的钱,他们要不想走,可以接着走原来的路,颠簸之下,货物受损的损失小,还是走大路的损失小呢?” 沈黎微笑道:“不用担心,此举,并没有损害百姓的利益,可能你还不知道,每日仙平到金陵来往的普通百姓,不足十人,倒是进货的客商,你看看,这些刚刚从城门进来的车队,再看看城门前的地砖,实不相瞒,这砖,装上去还不足半个月,又得换了。” 确实,那地砖,已经被沉重的马车压的断裂。 姜承龙无论如何也不会再信他的鬼话了,不过不投资归不投资,他倒是对道路本身还是感兴趣的,到时候若是真的能做出来,或许可以让工部学习学习,在全国范围修建这种马路,让所有商人,再交一次税。 第199章:食堂开饭 - 布衣公卿 - 欺生 对于修路,姜承龙不懂,虽然感兴趣,但也没有过多的探讨。 原因是沈黎那炯炯有神的眼睛,看他宛若一个脱光衣服的姑娘。 不用说,一旦自己表现出感兴趣,那怕是真的光屁股回京城了。 接下来,无论沈黎如何挽留,他都声称三日后要离开了。 他自己私人小金库才多少钱,一下子被沈黎弄走五十万两。 一万匹的布,他得用到什么时候? 接下来几日,他只在城中转悠,看仙平县的各项发展。 他带着万江楼逛了城南工业区,还有后面的废水河。 万江楼替他打着油纸伞,伸出手,接了几朵飘落的雪花,又看向污泥河内正在施工的工人,叹口气道:“这么冷的天,还安排工人在此做工啊。” “你是不是想说,天寒地冻的,沈黎让他们出来干活,有点太不人道了?” 姜承龙微笑摇头道:“怕是这沈黎,在赶重要工期,这河,应该是仙平县的排水河,你看这附近,刚好如盆一般,若是明年雨季之前修不好排水河,届时雨水倒灌,城中一片汪洋。” “看事情,不一定要看表面,你去问问,他们的工钱如何?” 他也十分厌恶地主剥削百姓的行为,若是这沈黎真的如其他伯爵一般,让封地百姓做牛做马,又不愿给他们多少钱的话,那沈黎即便是再有才,他也不愿意用沈黎。 万江楼连忙叫过来一个工人。 那工人擦擦汗水,呵呵笑道:“你们是外地来的老板吧?” 姜承龙笑道:“正是,这位大哥,这么冷的天,你们还出来做事,想必工钱应该很高吧?” “那是,我们仙平的工钱,是整个金陵出了名的高,不怕告诉你,我是从金陵过来的,这里的工钱,是金陵的五倍!而且,每顿都是三菜一汤,住宿的房子里,柴火不断,回去就能洗热水澡。” “真的有这么好?” 他皱着眉头,这种待遇,怕是修建皇宫的工匠,也没有的吧? “呐,开饭了,你过去看看就知道了。” 那工人还以为他们正是过来考察,想要在仙平县参一股的老板,连忙热情的将姜承龙请过去。 三个菜,萝卜蹲排骨,红烧肉,还有一份梅菜扣肉。 一个汤,猪血汤。 姜承龙用力的在空中嗅着,这味道,即便是宫中,也不是很常见。 宫中的美食,大多以样子为主,那些后厨多以巧夺天工的刀法,雕刻出各种美丽的图案,实际上吃出来,倒是少了一股烟火气息。 今日闻到这些工人的大锅饭,再看他们吃饭的样子,他也不禁狠狠的咽下口水。 “哟,这不陈老板吗?” 沈黎笑眯眯的从后面出来:“要不要来一点?” 这几日,他一直在观察姜承龙,发现对方并没有什么特殊的行为,并且不曾往外传递消息,那个黑衣刺客,宛若蒸发一般,再也找不到他了。 他也不是滥杀之人,既然这陈老板真不像是定远伯的人,那就留他一段时间。 苗家兄妹,已经送到伏牛山上,山上有巡山的队伍,也饿不着他们。 万江楼看了一眼那些脏兮兮的工人,默默摇头。 让皇帝陛下与这些人坐在一起吃饭,怕是姜承龙不会答应吧? 谁知姜承龙忽然展颜一笑道:“在下正有此意,伯爵大人这里工人的伙食,当真不错啊。” “那是,这么冷的天,他们还出来做事,都是为了生活了,要是我还在这些方面剥削他们,那就太不是人了。” 沈黎有些试探他的意思,便故意提出越县:“不像某位伯爵,为了私欲修建自己的城堡,玩命的压榨工人,结果工人都跑到我仙平县来了,又派兵强行将工人掳回去修建城堡,这种做法,当真是丧尽天良啊!” 姜承龙一边打饭,一边若有所思,他微笑道:“可是越县那位定远伯大人?” “我可没说他。” 沈黎耸耸肩,拿着饭勺,看哪个工人碗里的饭菜不够了,接着添上。 即便是现代工厂,怕是也比不上他这工地。 见过哪家老板拼命的往员工嘴里喂饭的? 那些工人有的差不多吃饱了,沈黎又是一大勺红烧肉兜入碗中:“本伯爵命令你给我吃下去!瘦的跟个猴子似的,吃这么少,怎么能行?” “还有你啊,能吃肉,就少吃点饭?” “本伯爵要你给我省钱了?给我吃!” 有些工人,来了工地之后,甚至还长胖了…… 当然,做事也忠心了很多。 姜承龙与万江楼对坐,他眼中有些疑惑,定远伯与沈黎还有这些梁子? 万江楼毕竟消息灵通,又有弟弟万逸楼随时关注沈黎,便知道这其中来由,随即解释道:“沈黎修建城墙时,仙平县没有工人,便去越县那边招工,工钱高,伙食好,越县大半部分年轻力壮的人,都跑这里来了,定远伯不忿,便深夜派兵过来掳走大部分的工人,并且关闭城门。” “那此举,有些不太厚道了。” 姜承龙摇摇头道:“人家也没特意抢夺,越县的百姓自然而然的跑了,居然还大费周章的派兵跑去抢人。” “随后,这沈黎,从金陵招人,但大多是鱼龙混杂之人,其中有泼皮,地痞,甚至还有几个反贼在其中,他将这些人挑出来,一股脑的送给了越县定远伯,定远伯想都没想,便弄去修建城堡,结果这帮人好吃懒做,偷了许多材料拿出来售卖,还有刷墙的金粉,尽数偷完,导致定远伯的城堡修建完成后,质量简直不堪入目。” 万江楼摇摇头:“还有几个反贼,在越县大力发展下线,差点没将越县搞得谋反起来,定远伯大怒之下,便派一千大军前来讨要说法,但被这小子用话堵回去,呃,夜晚定远伯假扮山贼攻城,又被提前埋伏的沈黎,尽数歼灭,两人的梁子,便结下了。” “这定远伯,竟愚蠢到如此程度?” 姜承龙面色古怪,看着那个拿着硕大饭勺往工人碗里盖饭的年轻背影,摇摇头:“此子,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不过正好,沈黎与这些老牌贵族结下梁子,将来定要大干一场。 有能力,有魄力,对百姓又好。 正是自己要找的人。 虽然他坑了自己一把…… 他拿着筷子,不经意将一块红烧肉放入嘴中,顿时眼前一亮。 美味! 第200章:林晴到来 - 布衣公卿 - 欺生 午饭后,两人继续在城内闲逛。 姜承龙忽然奇怪道:“别的县城,几乎是随处可见的私塾,这仙平县倒是奇怪,私塾倒是没看到什么。” 万江楼也很是奇怪,叫来一个路人。 路人呵呵一笑道:“两位老板,我们仙平的私塾,不叫私塾,叫做小学,中学,高中,咱们伯爵说了,仙平县的学生,不以考状元为主,若是想考状元,可以将孩子送到金陵学习。” “那你们的学校学什么?” 姜承龙皱着眉头:“多少学子,寒窗苦读几十载,不就是为了金榜题名吗?” 那路人指着城东方向:“你们自己去看呗。” “走。” 万江楼忽然皱着眉头:“老板,那后面有个人,跟咱们好几天了,要不要……” “算了,只要他们不知道我的身份就好,想必是这沈黎,将我当成了越县的帮凶了。” 姜承龙摇摇头:“出发吧,看看这里所谓的学校。”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为考状元,那你开办学校教授什么? 两人在雪地里缓慢行走,大雪几天,外面早已银装素裹,至于伏牛山上没有清理的积雪,已经能没过人的膝盖了。 瑞雪兆丰年。 明年会是个好收成。 如此大雪,外面自然没什么人行走。 仙平城墙上守城的士兵们,也渐渐放松下来。 没办法,天气太寒冷了,如果在城墙上待一个时辰下来,手脚早已冻僵了。 柳升巡视一周,将他们训斥了一顿,拉着其中一个小队长,指着外面茫茫大雪:“你说,此时若是有人使坏潜入两个人,在仙平搞破坏,这个年,你还过不过了?” 小队长一脸委屈:“哪来的什么人?” 忽然,雪地里的三个白影,让柳升找到发飙的由头:“看,这是不是人啊?” “拉出去,三十军棍!” 小队长委屈巴巴,但军令如山,只能听从命令。 而柳升奇怪的拿出望远镜:“这时候,谁会闲来无事在雪地里行走?” 等他完全看清楚来人后,连忙匆匆喊道:“快,派人!出门迎接那三人!” “一小队,二小队,三小队!备车,备马!” 他跑下城墙时,一个台阶打滑,他就势滚下去,起来后连身上的积雪都来不及拍,连忙上马:“赶紧!快!” 说罢,他骑着马,快速朝着县衙跑过去,扬起一阵雪花。 那些士兵奇怪的看着队长离去的方向,深知来人的重要性,连忙备好马车,出城迎接。 县衙内,沈黎正在批阅案卷,这几日苗欢盈不在,可苦了他了,什么事情都得他亲自动手了。 他搓搓有些发冷的双手,在炉子上烤了烤。 忽然,房间大门猛地被撞开,柳升一骨碌的撞倒在地上。 他皱着眉头,看向地上碎裂的门栓:“柳升,你这是,被狗咬了尾巴?” “不是啊,是,是夫人来了?” “哪里的夫人?” 沈黎奇怪道:“我也不认识什么夫人啊?” “是你的老婆啊!” 柳升见他理解错了,连忙道:“就金陵伯爵府的那个。” 他霍然站起,不可置信道:“你说真的?” “那肯定是真的。” 柳升气喘吁吁的说道:“我看她背着一个包袱,还有小主人,在大雪里行走,那还怀着孕呢!” 沈黎连忙丢下手中案卷,急匆匆的出门。 也不管身上穿的单薄,骑着马快速的朝着城门处冲过去。 如此大雪,林晴已经怀孕四个月,若是有个三长两短,沈黎得心疼死。 林晴背着包袱,一旁的侍女背着妞妞,在雪地里艰难的行走。 本来两个时辰的车程,她们走了一个下午。 而且棉裤不防水,她们双腿已经冻僵。 那些从城门处出来的士兵,也是极难行走,在路上艰难前行。 沈黎赶到城门处,拿着望远镜一看,顿时又急又气。 这么冷的天,真的会冻死人的! 他连忙丢下马,沿着雪路艰难前行。 柳升在后面跟着,他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不是说了吗?金陵到仙平的路,给我铲掉积雪!人呢,都干什么去了?” 现在的积雪,都能没过膝盖了,这帮人,居然阳奉阴违! 柳升也有些尴尬,这些事情,他得负全部责任。 本来积雪一直都在清理,只是很少有马车经过,众人便松懈了些。 好巧不巧,让自家夫人赶上了。 死吧,都得死。 他心中无奈苦笑,这下,全体成员,怕是少不了问责,总之,军棍是少不了的。 沈黎一边走,一边训斥道:“今日轮值到哪个小队清理积雪的?我是少发了工钱还是没给棉衣的?还是伙食不行的?这么偷懒,回家偷懒去啊!” “告诉他们,轮值的小队,每人五十军棍,罚俸一个月,另外,清扫一个月的道路!” “那些人是不是觉得在我这里当兵,钱好赚,事情好做啊?我是对他们好,但我也需要他们做事,这种兵痞,有一个算一个,再有下次,清出队伍,收回仙平户口,永远不准进入仙平县!” 柳升连忙点头:“是。” 自家伯爵大人,这次是显然动了真怒了。 很快,沈黎接到挺着大肚子的林晴。 “你这么大雪天的到处跑,是不是找死啊?” 他怒气冲冲的拉过林晴:“你知道不知道,大雪封山,真的会死人的!” 林晴扁着小嘴,委屈巴巴,眼泪瞬间就下来了:“你那天生气的走了,这么长时间也不来信,我以为你不要我了……” 当日,还是她为沈黎举办婚礼第二天。 十二个小妾,让沈黎太过头疼,便匆匆离去,回来后又是一大堆的事情,他便没注重金陵家中的林晴,没想到,却让她误会了。 他叹口气,将林晴拉过来,暖暖她的小手,随后蹲下来摸着她湿漉漉的裤脚,那裤脚,已经湿透,又被冻的梆硬。 “你现在怀着身孕,又这样出来跑,等你老了,到时候有老寒腿我看你怎么办。” 他招招手,让那些手下士兵,抬来担架,将林晴放上去。 随后又接过侍女背上的沈妞妞背着,一家人默默的朝着仙平县走去。 回来后,下面的侍女马上烧了一大桶的热水,而沈黎支开所有人,将林晴剥个精光,放入桶内洗了个热水澡。 “我没生气,我只是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小妾。” 他叹口气,在背后帮林晴揉着肩膀:“那些人,你怎么处理的?” “她们在家充当丫鬟了。” 林晴可怜巴巴的看着他:“那你也不写信回来。” “这个是我疏忽了,那你不能写信过来问问啊,冒着那么大的雪跑过来,万一真的在路上冻伤了怎么办?” “小新跟着呢。” 她舒服的伸着懒腰:“这也是你的小妾。” 沈黎不禁一阵头大。 第201章:顶级学府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自己来吧,你都伯爵大人了,还替夫人洗澡,传出去,要被人笑话的。” 林晴有些羞赧的捂着自己胸前重要部位,像是只小鹌鹑躲在水中。 “怕什么,我帮老婆洗澡,那是我疼老婆。” 沈黎强行拉开她的小手,继续帮她洗漱,随后还加入一些热水。 不过男子替妻子洗漱,在古代,的确会被人笑话的。 而且女子来月事的时候,大多数男子是不会碰妻子的,因为不吉利。 沈黎倒是没那么多的讲究,他拉来凳子,坐在上面,好好的替林晴洗了个热水澡,并且着重的烫了一下她的小脚丫。 这要是处理不好,以后老了,有的罪受了。 看着林晴渐渐隆起的小腹,他笑着摸上去:“也不知道是儿子还是女儿。” “应该是……儿子吧。” 林晴坐在炉子旁,任由他擦干自己身上的水分,随后抱着他的胳膊,猛咬一口,疼的沈黎龇牙咧嘴。 “谁让你不往家里写信的!” 她傲娇的扬起天鹅一般洁白修长的下巴:“另外,今晚,小新给你暖床!” “这……” 沈黎皱着眉头。 他承认,林晴怀孕这几个月里,他有想过女人。 但有些东西,吃了就要负责任的。 而且没有爱情的肉体碰撞,是没有灵魂的。 “你要是不答应,我明天就回去!” 见他还有些犹豫,林晴撇着嘴道:“你都伯爵了,还顾忌那么多,而且这都已经娶回家了!” “小姑奶奶,我有时候真想不通,你这脑瓜子里面都是什么。” 沈黎叹口气:“自己男人就你一个女人,不好吗?” “要是之前,我绝不强求,但你现在是伯爵了,就我一个,传出去人家会笑话的。” 林晴穿好衣服后,笑着将他推出去:“去吧,人家也是冒着大雪来找你的呢。” 确实,那个叫做小新的侍妾,也是遭了罪的。 而且妞妞那么重,她还背了那么久,也是该慰问一番的。 沈黎摸着她的小脑袋:“那我过去看看她。” 林晴满脸促狭的笑意:“去吧去吧,祝伯爵大人,春梦了无痕。” …… …… …… 城东学堂处,姜承龙与万江楼满脸震惊的在学堂内逛着。 这些学生,学的东西,都是各行各业的精髓。 有炼铁的,有造船的,有造纸的,有印刷的…… 他们看着一个个木架子,外面搭着厚厚的几层布,布上面还搭着羊皮等动物皮毛,盖得严严实实,不时还有人从里面出来。 他们好说歹说,给了二十两银子进去参观。 这一进去,下巴没掉下来。 棚子内,一望无际的郁郁葱葱,都是各种瓜果蔬菜,甚至还能看到夏日的西瓜! 姜承龙咽下口水:“这,简直就是奇迹。” 万江楼点点头:“此法若是效行下去,冬日咱们也能种植水稻,到时候全国百姓都不用闹饥荒了。” 可一旁的白胡子教授笑着摇头道:“两位老板有些太乐观了,现在的大棚,只能种植蔬菜,冬日收获水稻,还需多加研究,不过伯爵大人说了,可以提前一个月孵化种子,到时候天气暖和就可以下秧苗了,时间上,可以提前一个月收获水稻。” “真是奇才啊。” 姜承龙忍不住赞叹道:“这是你们伯爵大人想出来的点子吗?” “正是,这整个学校,都是伯爵大人专门搞出来的,不瞒您说,我们这些老师,都是伯爵大人的第一批学生。” “那你们学校,学生们都不用识字的吗?” “识字,那是基础。” 教授摇摇头道:“所有学生,都以文化课为主,至于这些,都是学生选修的,伯爵大人说了,有的孩子喜欢打铁,就让他跟随最好的铁匠学习,有的孩子喜欢种植,就让他们选修种植,还有的孩子喜欢造船,那就让他们去学造船,总之,以兴趣为主。”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姜承龙点点头道:“此言,当真至理名言。” 两人出了大棚,又看到一群孩子在操场上练武,有专门的军官教授军体拳,他不禁咂舌:“都说文人手无缚鸡之力,从仙平县出来的文人,怕是各个都能做将军。” 恰好他们看到一个教授拿着一本书前往学堂,两人便好奇的跟上去。 教授的课程是语文。 他们拿起一本课本,粗略翻看一遍,姜承龙的眼睛便离不开了。 这上面的诗句,每一首,都可以当做传世之作。 诗词歌赋,每一种,都甩当今大渝文坛几十条街! 而且上面还有各种标注,让孩子们读起来毫不费力。 精美的图案,让人更心生向往。 上面的白话文,语句优美,意义深刻,多是弘扬真善美。 他看着上面一个个的小故事,顿时入了迷。 其中一篇好学的白话文,让他很是赞赏,一个年轻人,读书入了迷,竟将墨水当做糖浆,沾粽子吃下去,被人看到,反而说,我肚子里的墨水本来就少,正好补补。 还有诗句游子吟。 还有父亲的背影。 弘扬孝道。 姜承龙作为皇帝,自然是学富五车,如此教学文案,他自问写不出来,即便是国子监的人,写出来怕也是那些晦涩难懂,极其拗口的诗篇,让人失去了兴趣。 他拿着课本,看向县衙的方向,越发觉得,这个沈黎,是个天才。 从资料显示,此人没有任何功名,看样子只是一个浑身铜臭的商人。 如今看来,是有人在资料上刻意抹黑。 此人,虽然没有功名,但各行各业,诗词歌赋无一不精通,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 他目光深邃。 看来朕,久居深宫,早已被某些人蒙蔽了双眼。 他招招手,万江楼马上凑过来。 “收拾一下,我们要回去了。” 回去之后,他也要收拾一些人了。 这些贵族,怕是早已当他这个皇帝陛下,是个傀儡了。 万江楼连忙拱手道:“好的,老板,我明天一早便去跟沈黎说一下。” 他点点头,又花重金买下这本语文书。 没有功名又何妨,这些孩子教授出来,迟早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尤其是那大棚技术,孩子们学会并且细心钻研后,即便送到皇宫,怕也是座上宾。 这才是教育人的手段。 …… 县衙后院,侍妾小新早已褪去了衣服,躺在沈黎的床上暖床。 沈黎坐在桌前,看着摇曳的烛火,连连倒茶。 他本来就不懂怎么泡妞,如今这情形,更不知道怎么面对小新了。 “你……” 他想赶走小新的,但想着人家这么远过来,不就是期待自己这位伯爵大人,能够施舍一些恩泽么…… 他叹口气:“你渴不渴。” 第202章:姜承龙离去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小新有些怯生生的缩在被子内:“奴家……奴家不渴。” 沈黎叹口气,坐在床边:“小新啊,你,为什么会想要嫁入伯爵府呢?” “因为……是娘亲……让的。” 她小脸通红,临行前,娘亲已经说过,关于房事的问题。 她出嫁,也是因为父母之命。 “那,你有喜欢的男人吗?” 沈黎忽然扭头问道:“要是有的话,少爷可以让你嫁给他。” 这问题,完全就是送命的,傻子也知道怎么回答。 小新连忙摇头:“奴家只喜欢少爷。” 这让沈黎更不好动她了。 女人,如衣服。 这句话在古代深得精髓。 如果自己今晚吃了她,那又没有什么感情基础,到时候丢在一边,对这女孩,很是不公平。 他宁愿去自己开的青楼消费,至少不要负责任。 他思索一下,忽然笑道:“小新啊,你也累了一天,就此睡下吧,我……还有一些文书没有批完,就先去书房了,你不用等我。” 小新怯生生的小脸上,顿时滚下两颗硕大的泪珠:“少爷这是嫌弃奴家吗?” “那绝对没有,你很好,只是我还没想好。” 沈黎叹口气:“这样,这段时间,你就跟着伺候我吧,等我想好了再说。” 他吹灭蜡烛,趁着夜色离开房间。 夜幕中,传来女孩低声啜泣。 林晴房中,沈妞妞想要去找爹爹睡觉,却被林晴死死拦住。 这孩子,还想打扰你爹的好事,那是万万不行滴! 在林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情况下,沈妞妞终于不再纠缠,不过,她还是趁着出去如厕的时候,跑到沈黎房前偷听。 过了半个时辰,她悄咪咪的回到房间,钻到林晴的身边。 “娘,为什么小新姐姐会哭啊,是因为太累了吗?” 林晴瞪大美眸:“你这死丫头,听墙根干什么?” 不过,小新哭了是好事啊。 当初自己也是疼痛难忍,哭了一夜。 嗯,少爷很大,你得忍一下。 她美滋滋的搂着沈妞妞睡下去。 真是美好的一天。 翌日一早,万江楼前来请辞。 沈黎在书房睡了一夜,黑眼圈密布,他打着哈欠,来到姜承龙住宿的地方。 “哎呀,陈老板怎么不多住些日子啊!” 他笑着寒暄道:“你看,走这么急,本伯爵想为你备个礼物什么的,都不行。” 姜承龙眉头一抽,这完全是漂亮话了,就算自己走的不急,沈黎怕也是没礼物。 “呃,伯爵大人,您看这都快腊月了,天寒地冻,再不走,怕是赶不到家里了。” “哦,陈老板家住哪里啊?” “在下家住顺天,这次回去,差不多要大半个月呢。” “正是,正是。” 沈黎点点头道:“那你们,路上注意安全啊,一路顺风哈,。” 说完,他径直离去。 倒搞得姜承龙有些不知所措。 这就完了? 这连人送都不送,就回去了? 也是,现在自己只是一个卑贱的商人而已。 他苦笑一声,招呼万江楼收拾东西放入马车。 临走前,沈黎还坑了他一笔。 那些货物要拉吧,虽然沈黎送了几辆马车,但没有车夫那是万万不行的。 于是,他与租车夫的时候,这价钱,简直离谱。 而且整个仙平县仿佛是说好的一般,统一报价,二百两。 二百两一辆马车,那可是足足十辆马车啊! 两千两银子就这么没了,还不包括车夫路上的饭钱。 为了回去,他都忍了。 出了城门后,姜承龙意味深长的看向仙平城墙,询问道:“萧家的人,查到了没有?” 万江楼沉默一下:“呃,微臣在这仙平并无手下,所以……没有查到。” “是没有查到,还是懒得查?又或者,是故意包庇?” 姜承龙端着茶杯,目光灼灼的看向他的背影:“你知道,朕最讨厌的是什么。” 万江楼架着马车,连忙摇头道:“陛下,我们身在仙平,本就没有人手,再加上前一日您刚说完,便有人去打草惊蛇,之后臣再也没见过萧家的人了。” 他说的是事实,但他也有故意不查的意思。 查出来,沈黎必死无疑。 “算你识相。” 姜承龙冷哼一声。 他也让手下查过,可沈黎的丫鬟,那几日突然换了一批,之前的根本没法查,何况后院还有一个修为高深的老头,一旦有所动作,那老头就出现了,根本没法查。 三个逃犯而已,掀不起什么大浪。 他自信的缓缓握拳,现在整个大渝的兵权,都在自己手中,其他的,不足为虑。 车队缓缓消失在茫茫大雪中,很快便没了踪影。 沈黎站在墙头,目送他们远去。 那几个车夫,其中一个是霍十娘的手下。 也就是她情报组织中的一员,正巧随时可以送信回来。 如果这个所谓的陈老板真的进了越县,到时候也有防备。 一旁的柳升替他披上大氅:“少爷,要将萧兄接回来吗?” “暂时不要。” 他还记得,当时有个人,特意查探了苗欢心的房间,怕正是为了寻求把柄而来。 这可是谋反大罪,诛九族的。 若是被定远伯抓住把柄,到时候他必定借题发挥。 城墙扩建的事情,始终是个地雷。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他现在的弱点实在太多了。 仅此两项,便能让他陷入绝境。 仙平县建立的再好,也挡不住朝廷的大军。 他背着手,缓缓的走下城墙,继续前往城南检查河水排污进度。 现在冬季,很多地方都结了冰,排污进行的比较艰难。 他们要做的,是将河底淤泥清理干净,为了美观,还有人在河床两边搭上青砖。 如果工程不停的话,估计还有两个月才能完工。 那些工人,都穿上他特质的羊毛衫用来御寒,另外带上防水的羊皮手套,做起事情来,也不算太慢。 只是淤泥成冰,想要弄出去,需要一点一点的挖出来。 沈黎吸吸鼻子,又坐着马车,前往城南的各处作坊,查看进度。 临近年关,竹叶青的销量根本跟不上了,很多人现在都是预定,而原材料的采购,都是从金陵购入,并且金陵的每家酒坊都与仙平县签订了契约,每月固定送三十万坛酒水过来,用以蒸馏。 但这也只是杯水车薪。 小舅子林浩已经扩建了酒水作坊,并且已经安排老师傅着手酿制最原始的酒水。 这样自给自足的话,会解决很多人就业的问题。 仙平县,从八月份的一千三百人,到现在的九千人,翻了数倍,很多人都领了仙平县专属身份证,在仙平定居下来。 沈黎承诺,凡是来仙平定居的,每家送一套房。 第203章:仙平新政策 - 布衣公卿 - 欺生 送一套房,这种诱惑力,不可谓不大。 另外孩子读书写字,官府还发放工资。 这一段时间,沈黎除了抓污泥河的工程进度,还在抓民生问题。 下面的人统计了一下人口。 虽然仙平县有九千人,但老人占了一半,新生儿只有不到一千,青壮劳力不足三千。 这样下去肯定不行。 于是,他将城中各处药坊的大夫都请到县衙,开了个会,进行了统一分配。 医院的概念,应运而生。 大夫们可以自行采药,报上官府,按市价回收,进行统一处理,另外,大夫们每个月,可以拿到高出一倍的薪水,在城中看病。 至于拿药,百姓们拿着大夫的方子,自行去官府开设的医院拿药,没有那么多的条条框框,也没有所谓的天价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另外,为了防止垄断,沈黎特意弄了几个赤脚大夫在城内看病。 现在那些在仙平县定居的百姓们,可以享受到的好处十分多。 第一便是分派房子,房子都是新建的,单门独院,两室一厅,带厨房带卫生间。 而且都是新式的卫生间。 第二,医疗,凡是持有仙平身份证的人前往医院拿药,不管什么药,统一半价。 第三,上学,谁家有孩子送往学堂的,包住宿,包伙食,另外每月还有俸禄可以拿,但是,考试连续三次不过关的,逐出学校,另外,成绩优秀者,可以获得奖学金,将来可以在县衙任职。 第四,工作,持有仙平身份证的百姓,在仙平各处上班时,可以比常人多拿一成薪水。 最后一点便是出行了。 届时沈黎会在城内继续修建铁轨,做出公共汽车的概念,让这些百姓在城内逛街时,可以拿着身份证免费坐车。 这一切,全凭一张身份证,这就是拥有身份证的福利。 县衙内有人质疑,若是百姓不花钱的话,那到时候全部都是官府补贴,可怎么办? 沈黎笑着摇头解释,若是百姓什么东西都有的话,还需要钱做什么。 另外,房子是空房子,买家具,买锅碗瓢盆需不需要花钱,生孩子,不仅仅是看病,还有衣食住行需不需要花钱。 在仙平,到时候会推出各种有意思的商品,不怕你不买,就怕你没钱。 政策推行下去,百姓一片哗然。 这种政策,全国上下,独一份。 就是皇城,皇帝陛下也不敢这么玩! 一时间,消息席卷了整个金陵,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打破脑袋也想进入仙平,拿到一张专属身份证。 可惜,后续的进城标准,会越来越严格。 没有专业技能的不要,有重病的不要,偷奸耍滑的不要…… 另外,新入城的百姓,还要经历半年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才会发放身份证,在这期间,衣食住行全都是自费。 这一点,便拦截了许多别有用心的人。 临近年底,许多店铺已经张灯结彩。 在沈黎的传授下,许多店铺已经开始做起了活动。 卖衣服的,买二赠一,卖糖果的,卖十斤送一斤等等,几乎每家店铺前都有这种活动,大大的促进了消费。 沈黎坐在房间内,小新蹲在一旁,用柔若无骨的小手,轻轻的替他洗着脚。 跟了少爷一段时间的小新,再没有之前的怯生生,她觉得这位伯爵大人,十分好相处,没有丝毫架子。 甚至偶尔还会从外面带回小糖果送给自己。 她本来是对这位伯爵大人无感的,就是嫁给他做小妾,也是父母之命,现在慢慢发现,她好像对伯爵大人,动心了。 “怎么了?” 沈黎笑道:“每日在县衙忙里忙外,累着了?” “没有。” 她摇摇头:“只是快到过年了,往年都是……” 她连忙住嘴,生怕少爷将她送回金陵家中。 “嗯,这样啊。” 沈黎思索片刻,从怀中拿出自制的碳笔,在纸上快速写下一个条子,递给小新:“你呢,吃过午饭后,去户籍部找一下杨大人,让他帮你开一张身份证,另外将你父母等人接过来,以后定居在仙平县了,如何?” 小新连忙擦拭双手,眼泪扑簌簌的流下来。 她的父母,自是托人找过她,让她求少爷开一张身份证,让他们也能在仙平县定居下来。 只是,她一直不敢,怕少爷误解,觉得她嫁入沈家,就是为了图财。 于是,家里的人,一直都在指责她,说她现在是伯爵夫人了,便忘了爹妈了。 她两头为难,今日少爷突然开恩,让她如释重负。 沈黎也知道,现在的仙平条件这么好,很多人排队都排不上,他也特意找人考察了一下小新的父母。 虽然她的父亲常年卧病,但她的两个哥哥比较懂事,轮流将父母接回家照看,一家人也算是其乐融融。 但金陵工业毕竟不发达,现在又值冬季,作为佃户的他们,根本就没法生存,每日都是吃糠咽菜。 而且小新这孩子,始终也不提此事,让他很是满意。 他微笑的揉揉小新的小脑袋:“去吧,记得吃完饭再去,需要马车,就找柳升要。” “是。” 小新连忙拿出毛巾,替他擦干脚,又换上干净袜子,这才出门。 小新和欢心两个女孩子,还是有很大区别,小新属于那种比较内向的,与之前的林晴很是相似,但欢心不同,可能是出自名门望族,开导之后,整个人也开朗许多,偶尔还会调皮捣蛋。 他背着手,笑呵呵的出门。 小新已经是他名义上的侍妾了,能帮到她自然就要帮她。 嗯,马上过年了,山上的萧家姐妹不知道怎么样了。 山下的人,只是定时往山上运送物资,想必他们没有那么艰难,不过过年,还是得弄一身新衣服的。 还有林晴,妞妞,小新,都得要的。 至于这选衣服的事情,还是得交给林晴去办。 当他正准备去林晴房间时,发现厨房内窸窸窣窣,像是有只小老鼠。 可这寒冬腊月,哪里来的老鼠? 他奇怪的走进厨房。 一个大肚子的“老鼠”蹲在灶台一边,手里还抱着一瓶醋,怔怔的看着他。 是林晴。 第204章:宫中风暴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怎么会喜欢吃醋呢?” 沈黎皱着眉头,以前的林晴,可是一直嫌弃醋酸啊。 林晴揪着衣角,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般,扁着小嘴,随后又有些不服气的说道:“你没听说过,酸儿辣女吗?” “呃,你说的很有道理。” 沈黎摸着鼻子,哭笑不得。 …… 姜承龙一行人,与车队分成了两队。 这个时间,已经来不及去越县了,他们只能直接回京城。 只是一路上,到处都是大雪,他们路过一些破庙时,里面都是些扎堆的乞丐难民。 姜承龙翻看着小学课本,叹口气:“真印了书中那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出了仙平县,外面的民生大不相同。 不过也能更好的反映出沈黎的治理能力。 他查了很多资料。 关于仙平山贼的问题,人口贫困等问题,都是问题。 怕是大渝最好的县令,对这种情况,也是束手无策吧。 可现在的仙平县,虽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隐隐出现圣人书中所写的大同社会。 也难怪,秦补拙要亲自下场,弹劾一个小小的定安伯。 也幸亏自己力排众议,出皇城查探一番。 不过,此子还是好好雕琢。 太聪明的人,都太桀骜,难以驯服。 若是能将他拿下,大渝,将会在他姜承龙的手中,发扬光大! 到时候,沈黎专注搞民生,而他,专注搞军队,甚至可以拿下大梁,扩一扩大渝的疆土。 这可是功盖千秋的大好事啊。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这是个宝贝,回去之后,便要考虑招他进京了。 至于定远伯,一个废物二世祖而已,不管他也罢。 …… 远在仙平县的沈黎,万万没想到,已经被皇帝给盯上了。 他一直以为,天高皇帝远,老子是大王。 半个月后,京城方面始终没有动静,他便松懈下来,将萧家三兄妹接下山来,已经打算过年了。 而越县内,定远伯始终收不到京城传回来的消息,越发坐立难安。 不搞死沈黎这小子,年,他都过不好。 西厂的温寒,收了他三万两银票,定然会将事情办好。 他不知道的是,温寒已经被彻底洗脑。 回去之后,温寒拉着几具冻得梆硬的尸体,直接来到西厂衙门哭诉。 他的干爹俞怜青,也就是西厂掌印太监,看着地上的尸体与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温寒,顿时火冒三丈。 “好你个定远伯,竟敢杀我西厂之人!” 不过他也不是傻子,短暂愤怒之后,瞬间冷静下来,他褶皱的脸上,凹陷下去的眼球如同鹰隼一般盯着温寒:“定远伯候望,为什么会对西厂出手?” 温寒连忙跪地哭诉道:“属下到了越县之后,小住一日,便带着人前往仙平县丈量土地,那定安伯亲自迎接,带着属下一行人仔细丈量土地,并没有什么问题,当属下回到越县之后,那定远伯便叫着属下密谈,让属下回去之后,假报实情,污蔑定安伯违建城墙,这是欺君啊,属下自然不肯,定远伯便在午夜,对属下一行人动手了。” 俞怜青冷笑一声,眼睛缓缓眯着,他死死的盯着温寒:“怕是那定远伯,钱给的不够吧?” “他,他只给了一万两。” 温寒连忙咽下口水,这也是沈黎教他说的,越是让俞怜青抓到破绽,那这谎言就越容易成真。 本来他是俞怜青的干儿子,深得信任,再加上有一点点小小的破绽,更容易取信。 “那的确是有些少了。” 俞怜青摇摇头:“这个定远伯,钱少了还动我的人,当真好胆,这是欺负我西厂无人么。” 温寒连忙道:“若不是这几位手下拼死相博,我们是万万逃不出越县的,他打算将我们全部都杀掉,顺便栽赃给仙平县的定安伯。” “有些手段,倒是玩砸了。” 俞怜青转动手上的佛珠,冷笑一声,这可不算是西厂太贪了,他一个伯爵,一年少说弄个十万八万两的,又是这么大的事情,只出一万两,也难怪自己的干儿子会翻脸了。 温寒连忙将一万两银票奉上:“干爹,这是那些钱。” “行了,你拿回去吧,买点跌打药酒。” 他沉思一番:“我下午便去找陛下说说,这种大亏,我西厂可从未吃过。” 这种明目张胆的杀害朝廷命官,即便不死,也得脱层皮。 午后,刚刚回来的姜承龙,舒服的躺在龙塌上,任由几个宫女替他按摩。 这一路,舟车劳顿,的确也让他吃了些苦头。 旁边是内阁首辅秦补拙,他一直在苦口婆心的唠叨。 什么国不可一日无主,朝廷不能一日无君,陛下身为一国之君,万万不能如此任性等等。 听的姜承龙耳朵都起茧子了,比朕的母后都能唠叨。 他去了哪里,自然没说过,他倒要看看,西厂查回来的,是个什么玩意儿。 虽然他没让万江楼特意查探城墙有没有扩建,但通过几日相处,沈黎那小子的性格,有种“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的意思。 这事,想都不用想,是真的。 正当秦补拙喋喋不休时,西厂的俞怜青,到了。 “陛下,求陛下为西厂,做主!” 秦补拙皱着眉头:“西厂怎么了?” 看这样子,是吃了亏啊。 可整个大渝,谁敢让西厂吃亏? 俞怜青一五一十的将温寒的瞎话,无比正经的控诉出来。 听的是姜承龙目瞪狗呆。 秦补拙眉头都快拧成一个疙瘩:“那城墙的事情……” “定安伯没有扩建城墙,此事完全是定远伯胡编乱造。” “此事,可有查清楚?” “千真万确!” 姜承龙愣住了。 这是玩的哪出? 还是说,沈黎这小子,在从中做了梗? 按道理,即便沈黎没有扩建,那根据西厂与这些贵族的关系,也绝对会偏袒贵族,怎么现在话风有些变化了、 “定远伯,残杀同僚,罪同谋反!” 俞怜青跪下沉声道:“求陛下严查!” 秦补拙连忙道:“俞总管,此事,还有待严查,是不是其中有什么误会?” 姜承龙招招手:“那个去查探仙平县的千户在哪里,让他进宫来见朕。” “是。” …… 第205章:锦衣崛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温寒到了御书房后,先是参拜陛下,然后将事情经过娓娓道来。 经过沈黎左思右想出来的剧本,终于在这御书房内完美上演。 一个栽赃陷害案,就这么栩栩如生出现在皇帝陛下眼前。 定安伯沈黎,弄了五百地痞流氓送入越县,将越县搞得鸡飞狗跳,定远伯损失极大。 不甘心的定远伯,便举兵前来讨要说法,但被金陵府尹闫海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拦下。 当然,定远伯自然不会因此放弃,便命手下装作山贼,前来袭城,但被沈黎当做山贼,一网打尽。 呃,这个沈黎,知道不知道这伙山贼是越县士兵假扮的,还有待商榷,但已经不重要了。 一千人的队伍,尽数被灭,定远伯定然不甘心,但又不敢明面上攻打仙平县,便想出这种栽赃陷害的怪招。 合情合理。 很完美。 秦补拙信了,西厂掌印太监俞怜青也信了。 但是,皇帝陛下姜承龙不信。 他见过沈黎,并且与沈黎接触过。 只是不知道沈黎用的什么办法,让西厂为他说话的。 西厂与秦补拙这些老牌贵族,好的跟穿一条裤子似的,如今俞怜青突然为一个小鱼来得罪秦补拙,怕是也有敲山震虎之意。 而自己,也正好顺着杆往上爬,以老牌贵族中的一个无关紧要的小鱼做引,拉开整治老牌贵族的序幕吧。 他细想一下,目光陡然变冷:“让定远伯候望,即刻进京!” 众人心中一震,陛下,这是不打算好好过个年了! 而秦补拙,意味深长的看了俞怜青。 俞怜青也不甘示弱的回看一眼。 本来是件小事,但近年来,那些老牌贵族,隐隐有将西厂当做奴才使的意思。 咱家可是皇帝的专属奴才,你们这些老牌贵族,做的有些过火了。 尤其是秦补拙,直接将西厂当做他的手下了。 本督主,又不属于三公六卿任何一员,这次便折你个小杂鱼,让你也长长记性。 待众人走后,御书房后,万江楼缓缓出现。 “陛下,这是已经打算,用定远伯撕开一个口子。” “嗯,沈黎这小子不错,一县之地,有些大材小用了,希望他能顶住压力。” 姜承龙收拾着奏折,将那些没用的,尽数丢到一边。 此举,无异于将沈黎架在老牌贵族的烈火上炙烤。 若是他处理了定远伯,那老牌贵族的怒火,自然落在了沈黎身上。 当然,西厂,也难辞其咎。 从俞怜青与温寒当着自己的面说瞎话开始,姜承龙心中已经有了定数。 一次不忠,终身不用。 就当是先送给沈黎进京后的一份小礼物吧,若是他识趣,自然会找西厂合作对付这些老牌贵族。 等事情办完,剪掉西厂,剩下锦衣卫与东厂,互相制衡。 他有意无意的看向万江楼:“你觉得怎么样?” 万江楼深知这是陛下在试探自己,连忙拱手道:“锦衣卫只是一把刀,皇帝的刀,没有看法。” “去吧。” 姜承龙摆摆手,看向一旁的小太监微笑道:“对了,他的事,不准你和那些人说,一旦传出去,你知道后果。” 小太监内心一震,连忙跪地磕头如捣蒜一般:“奴才遵命。” 他本是西厂俞怜青的干儿子,跟随皇帝陛下身边,也是要将陛下的消息传出去,没想到,陛下慧眼如炬,居然早就知道此事。 他越想越后怕,汗水很快湿透了后背。 “去吧。” …… …… …… 仙平县内,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城内百姓脸上都挂着幸福的笑容,这个年,过的格外温暖。 自从刘齐走后,霍十娘好像变得有些沉默了,貌似没有之前那么张牙舞爪了。 不过这与沈黎无关。 这一日,霍十娘难得登门,从袖子中拿出一截纸条,递给沈黎。 “定远伯被叫到京城了。” 沈黎歪着头,看着纸条上的内容,咧嘴笑了。 “这沙比,这个年怕是过的不痛快了。” 说罢,他又皱着眉头:“诬陷同僚,是什么罪名,残杀西厂同僚,又是什么罪名?” 一旁的苗欢盈整理着文案,摇头道:“少爷太乐观了,诬陷的,不过是您这个小小的定安伯,而且是买来的,往年都是一诬陷一个准儿,陛下本来不喜商人做官,只是为了弄钱充当国库,以前都是随便找个由头,剥夺了爵位,即便是您反抗了,将事情大白天下了,陛下也不一定治定远伯的罪。” 沈黎若有所思:“你说的很有道理。” “还有,残杀同僚,杀的不过是西厂几个小兵。” 苗欢盈扁扁嘴:“芝麻大小的事情。” 霍十娘蹙着秀眉:“那可是西厂的人,西厂的人,那么没有血性吗?” “一群太监,指望他们有什么血性?” 沈黎捻着手指:“欢盈说的对,但若是新年之夜,西厂出现谋反人员,那西厂会怎么样呢?” “刺杀陛下,那可是大罪过啊。” 霍十娘瞪大眉头:“你还敢谋反?” “你小点声。” 他不满道:“生怕别人听不到是不是?” “我好吃好喝的,为什么谋反?我没理由谋反啊,我只是让那些人,闹闹事呗。” 到时候拨开陛下和西厂心中的那道口子,锦衣卫自然可以趁虚而入了。 他不知道的是,锦衣卫今日下午,已经恢复了诏狱,而且锦衣卫可以从军中招人,进行重组,暂时负责城中治安。 这让万逸楼惊喜异常。 万江楼早就知道,这其中可能有沈黎搞鬼,但搞情报的他,选择沉默。 有些事,心里面知道就好。 霍十娘站起来,细细打量着沈黎。 沈黎奇怪的抬起头,与她四目相对:“你看什么。” “我看你的脖子到底是什么做的,怎么就不怕砍呢。” 霍十娘啧啧称奇:“不过你做的事情,倒是刺激。” “有没有兴趣加入啊?你的情报,对我很重要。” 沈黎循循善诱道:“这样,你需要什么,我都可以为你提供。” “一千万两银子。” 霍十娘伸出洁白的手掌:“你别忘了,当初我为什么不杀你。” “我明白,你要这些钱,应该是为了开拓情报组织吧?” “聪明。” 她打了个响指:“我只有金陵几十个郡县有人,经费不足,只要你有钱养,我便能开拓他们。” “那咱们做个生意,如何?” 沈黎兴致勃勃的凑上来:“我出钱,你出人,咱们做一下情报组织呗,这样,还是你当老大。” 第206章:开发新服饰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倒是好打算。” 霍十娘冷哼一声:“别忘了,一年一千万两银子,买你的命。” “但是,你看哈,我现在好歹是个官,有官呢,便能庇护你的那些人,实话跟你说,西厂现在有我的人,锦衣卫也有我的朋友。” 沈黎挑了挑眉毛:“所以,你跟我合作,要少走不少弯路对不?” “你想多了,我没打算将情报组织发扬光大,而且,京城里面,我已经有了据点了。” “那正好啊,我还可以帮你打入官家渠道啊,到时候京城很多消息,你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我要那么多消息做什么?” 霍十娘背着手,转过身去:“我做情报,只是为了一件事。” “我知道,你之前说过,你这人比较八卦嘛,喜欢看那些官老爷的私房事。” “我可没兴趣。” 她一把夺过沈黎手中的纸条:“记住了,一千万两银子!” 沈黎挠挠脑袋:“说八卦的是你,说为一件事的还是你,那你到底想怎么样?真是女人心海底针。” 一旁的苗欢盈看着她离去的背影消失在大雪中,若有所思道:“她应该是为了一件事,应该是想找某个人的下落。” “你怎么知道。” “前些日子,我看到十娘一个人坐在屋顶喝酒,只是两个酒杯。” “那没准是给老道士留的。” 苗欢盈笑着整理着文书:“少爷,只有女人才懂女人,你们这些男人,是很难明白女人的心思的。” “你是女人吗?” 沈黎颇有些不服气,看着她挺起的小胸脯:“你还是个少女而已,装什么老成。” 苗欢盈瞬间涨红了脸,低下头沉默不语。 “噫?” 他忽然眼前一亮,匆匆往门外走去,让苗欢盈好生奇怪。 城中,已经有数十家衣服店铺。 这些店铺,都是制造与销售一体的,他们买来布料,可以定做衣物,也可以直接买成衣。 数日之前,沈黎拿着一个图纸,找到了城东一家衣店。 若他不是人人敬仰的伯爵大人,怕早已被当做登徒子拉去见官了。 因为他拿的图纸,是女人的文胸。 他还恬不知耻的与人家进行详细的讨论,即便那师傅已经是三个娃娃的母亲,也顶不住如此光天化日的讨论。 但他是伯爵大人,在这仙平县,只手遮天。 谁敢违背他的意志? 等他冒着风雪来到衣店时,那个女师傅一眼便猜出他的来意,顿时涨红了脸。 “伯爵大人来了。” 师傅看起来三十多岁的样子,风韵犹存。 沈黎拍打掉身上的雪花,嘿嘿笑道:“杨姐姐,我交代你的事情,完成了吗?” 杨师傅羞涩一笑,然后走入后院,拿出一个包袱交给他。 “按您的要求,冬季的要厚一些,里面垫了一些棉花,夏季的要单薄一些。” “没放钢圈吧?” “没有的,都是用上好的竹条,又用棉线缠绕起来加入其中的,按您的要求,所有布料,都采用蚕丝所制,后面的扣,也找的银匠特意制作的。” 沈黎掂量着包袱,随后将包袱解开,里面冬日两件,夏日两件。 他拿着巴掌在上面试探。 嗯,应该和林晴的差不多。 只是,那样子,实在太过猥琐,简直伤风败俗。 杨师傅不敢看。 接下来,让她三观碎落一地。 沈黎竟拿起文胸仔细检查每处做工,甚至还在自己身上试了一下。 变态! 她涨红了脸:“伯爵大人,要不,您回家去试试?” “你试过没有?” 沈黎皱着眉头:“作为设计师,你应该提前了解自己的产品,这是为你们女性朋友们谋福利的事情啊,多好。” 的确,杨师傅现在穿的,就是这种文胸。 她从未见过这么好用的“肚兜”,完全能将那里固定住,做起事情来,也要方便许多。 而且,还会大了很多。 但她不好意思说。 沈黎也明白,这个时代的女性,还没有那么开放。 不过这样也挺好的。 他麻利的将文胸包裹起来,随后喜滋滋的上了马车。 若是能推行下去,接下来,全国女性乃至大梁与大楚的女性,都得从他这里买文胸。 又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且女性的钱,是最好赚的。 现在,由于仙平县的布,做的质量太好,很难出手,尤其是江南地方,简直就是棉布之乡,这些行业,大多掌控在老牌贵族手中。 卖不掉,便要考虑卖不掉的办法。 一来可以做文胸,二来可以消耗大量的棉花,为女性做月事垫子。 现在的女性,月事大多都是用布。 棉布下面垫稻草,稻草下面垫草木灰,怕是皇宫中的女性,也是如此吧。 而且人们非常避讳月事这种事情,觉得不吉利,即便月事来了,她们用完的棉布,清洗之后也不敢大摇大摆的拿出去晾晒,只能放在房间内阴干,极容易滋生细菌,对女性的器官影响很大,很多女性都因此或多或少的得了一些妇科疾病。 否则,城中数十家妇科大夫,为什么铺子内座无虚席? 他先做出一部分,拿出来进行试验。 最好的试验对象,就是青楼里的那些女子。 她们对于男人的荤话,司空见惯,也不会太过避讳这方面的问题,总结使用经验时,不会太过害羞。 他拿着文胸,转到自己开设的青楼里。 这还是他第一次来青楼。 那些女子都认识他,一看到他来了,顿时在楼上花枝招展,甚至还有女子吹口哨调戏他。 “哟,这不是伯爵大人吗?” “哇塞,我没看错吧?伯爵大人终于来青楼了!” “伯爵大人,选我,我给您打八折!” “伯爵大人,您救小女子出水火,我愿免费伺候您啊!” …… 沈黎听的一头黑线,这都什么虎狼之词。 一旁的老鸨也暧昧的朝他笑着:“伯爵大人,喜欢什么样的,要不要奴家帮您挑一挑啊?” “呃,我要找两个女人,胸,最好是这么大的。” 纵使他脸皮厚如城墙,此刻也不禁有些羞赧,他伸出五指,缓缓的包起来,形成一个椭圆。 老鸨啧啧称奇,调笑道:“想不到,伯爵大人好这一口啊,奴家马上帮您找来。” 他抹掉额头上的汗水,干笑着冲楼上热情的姐妹们挥手:“各位姐妹,今日我有要事在身,改日吧。” …… 第207章:青楼之旅 - 布衣公卿 - 欺生 很快,老鸨领着两个风姿卓越的女子,来到楼上包厢内。 “伯爵大人,要不要为您弄上一桌酒菜啊?” “呃,不必了,我吃过了,谢谢。” 沈黎接着挠挠头,这群女子,实在太过吓人了。 两个风尘女子,看到伯爵大人,只觉三生有幸,还没等沈黎说话,便纷纷腻歪上来。 他连忙躲开:“两位姐姐,我今日来,是有要紧事。” “哦?要紧事?我们姐妹做生意,童叟无欺,肯定紧的啊。” “不是,我是……” 沈黎突然怔住:“你们做老叟的生意就算了,怎么还做小孩的生意呢?” 两个女子咯咯娇笑着将他揽过去:“伯爵大人,您来了就且放心,我们姐妹,一定好生伺候您的。” “停!我真的是来有事情的,你们再胡来,别怪本伯爵不客气了啊!” “要的就是您不客气!” 沈黎忽然重重砸了一下桌子:“住口,你们两个妇道人家,满口污言秽语,成可体统?满嘴骚话,还想考研吗?” 她们自是不知道考研是什么意思,不过伯爵大人看起来真的怒了,她们连忙跪地求原谅。 “伯爵大人息怒,小女子只是感激伯爵大人,所以才……” “行了行了,我来,是有其他事情,你们俩,把这衣服穿上试试看。” 说罢,他将包袱打开,将那两款冬季的文胸递给两人。 在两女的疑惑目光中,他还特意教她们怎么穿。 …… 只是,仙平城中,有不少霍十娘的眼线,沈黎进青楼的事情,很快被她知道。 她拿着纸条,轻啐一口:“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一旁的苗欢盈好奇的接过纸条,顿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因为金陵沈府,还有是一个侍妾呢,这里还有一个侍妾,沈黎始终没吃。 难道,自家少爷,不要紧的? 她连忙摇摇头,脸色绯红,跟少爷在一起久了,整个人也变得不正经起来。 不过,这个东西,最好还是不要传出去,夫人还怀着身孕呢,万一被她知道,怕是心里面不舒服。 还有欢心这丫头,看的出来,她对少爷也有意思,应该不想少爷进那种风尘场所。 她自己也不敢去那里,只是交给专人打理,每个月收多少钱,也是看那里老鸨的意思。 只是无心插柳柳成荫,老道士刚好经过,不明所以,便大声嚷嚷:“男人嘛,去青楼怎么了,这不是很正常嘛,再说了,沈黎那小子已经够意思了,老夫见他多日,也没去青楼,这偶尔去一次发泄发泄,这不是很正常嘛。” 他的声音极大,周围的家丁与丫鬟听的清清楚楚。 苗欢盈一阵头疼。 人家小新,那可是根正苗红的侍妾呢。 少爷没碰她,反倒去青楼,这不是骂人家吗? 果然,事情传到小新耳中后,小新扁着小嘴,很快便哭了出来。 宁愿要青楼女子也不要奴家,无非是嫌奴家是个小丫头片子,没青楼姐姐们会玩呗。 她痛定思痛,去街上花了重金,买了几本……小黄书。 开始了考研之路。 沈黎时万万没想到,自己去一趟青楼,啥都没干,结果就造成这番影响。 青楼两个女子穿好文胸后,也不害羞,就这么大大方方的光着上身拿给他看。 他摸着下巴,随后又询问了几个地方,有没有什么不舒服,卡的不好的地方。 结果两个女子都非常喜欢这种新式肚兜,纷纷花钱要买下来。 这东西可比肚兜要好啊。 穿上后,显得坚挺,还又大,多吸引男人啊。 在两女死缠烂打下,他只能拿着夏装匆忙离去,顺便来了一趟衣店,让杨师傅加急做出十套八套出来。 怎么说他也是男人,对于尺码不太好把控,只能委托杨师傅,后续如果有女孩过来购买,需要定做,由杨师傅亲自上手测量尺码。 只是,等他回到县衙吃晚饭的时候,一进县衙,大家的眼神都有些变化。 犹如看渣男一般。 他强忍心中疑惑,回到后院找林晴吃饭。 林晴现在有孕在身,不适合穿这东西,否则他拿回来给自家老婆试试,也不用去青楼被调戏了。 他进门口,林晴便歪着小脑袋道:“伯爵大人这是吃完了?” “还没吃呢。” 他一脸奇怪:“你们都吃过了吗?” “我们没吃,倒是伯爵大人,家里的不好吃,非得去外面吃。” “我没去外面吃啊。” “人家小新多好的孩子啊,你不吃,非得去青楼找那些老女人。” 沈黎一脸懵逼:“你到底想说什么啊?” “爹爹,娘亲说您去青楼跟姐姐们玩武松大战西门庆,您打她们了吗?” 一旁的妞妞一脸童真:“爹爹,那些姐姐都是苦命姐姐,你可不能打她们啊。” “武松大战西门庆?” 他伸着脖子,仔细回想水浒,没有这个桥段啊,顿时皱眉:“什么乱七八糟的?” 随后,他猛然惊醒。 “嗨,这事啊,误会了,我是去青楼,试验我新开发的女性衣物的,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什么衣服要去青楼试验的?家里这么多女人,不够你试验的吗?” 林晴嘟着嘴:“人家小新,眼巴巴的等着你去试验呢。” “不是,小新,她还小。” “人家哪里小了?” …… 夫妻二人同时沉默。 “走吧,吃饭吧。” “今晚让小新去找你。” “此事再议。” 两人心照不宣的前往饭厅,默默吃饭。 而小新,吃过饭后,便开始了辛苦钻研。 沈黎没让她暖床,她也有自己的房间,于是乎,她一个人,面红耳赤的翻看着那些带颜色的书籍,一时间只觉浑身发烫,羞不可抑。 这东西,宛若一个潘多拉魔盒一般,打开后,便会好奇的用心钻研。 一夜过去,她翻看了两三本那种小册子,还有各种新编纂的同人小册子。 比如前一段时间爆火的白蛇传,已经出现同人文。 只是,内容有些不一样了。 法海大战白素贞,法海大战小青等等。 重口味一点的,武松大战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桃花侠大战菊花怪等等。 各种新奇的手法,各种栩栩如生的插……图。 不能再说了,再说要封书了。 她在考研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沈黎也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次青楼之旅,造就了一个“后宫女魔头”出来,日后,他被弄的死去活来。 第208章:小新的小心思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沈黎早早起床锻炼,路过衣店时,里面的杨师傅连忙叫住他。 “伯爵大人,昨日青楼很多女子过来,定了一百多套新式内衣。” 杨师傅提及此事时,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她脸色绯红:“那……” “那就做呗,开门做生意的,哪有不做的道理?以后这种东西,会风靡整个大渝,所以你要让刺绣的师傅们,提前在肩带或者胸前都绣上仙平的字样,这是一种广告效应,明白吗?” “那分成方面……” “你们七成,伯爵府三成。” 杨师傅不可思议的瞪大美眸:“伯爵大人,这么分配,是不是有些太多了啊?” “想什么呢,你们这店铺一年之后,就要开始收税了,商家五成税你不知道么,这样算来,你两成,我三成。” 沈黎擦擦额头上的汗水,两成利润,也是很多了。 到时候再将这些文胸分一下品级,做工好的,就卖贵一些,做工差的,就卖便宜一些。 就像现代,有专门的女性内衣店。 他之前始终想不通,就那两块布,也没多少客户,怎么就能支撑一个店的开销呢? 结果他有一次在网上看到那东西的价格,当真是吓了一跳。 一套,近三千块钱! 这要是换成银子,那就是十五两啊。 这也太暴利了,他现在做的这种文胸,成本加人工,不足一两银子。 杨师傅点点头,这样便能说得通了。 “伯爵大人,您这大清早起来锻炼身体,可不能歇着,汗水凉了便容易着凉的。” 沈黎点点头:“好嘞,你先卖着,告诉他们,现在每套文胸,是十两银子,对了,我之前给你画的内裤图案,也要做出来,全部用丝质的,到时候做成一套,还有衍生产品。” “明白了。” 杨师傅内心不由感叹,本姑娘做了这么多年女性衣物,还没伯爵大人一个男人精通,果然是妇女之友啊。 沈黎自然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跑累了,便回到县衙后院洗个澡,换身衣服。 这一段时间的锻炼,让他的身体硬实许多。 之前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声色犬马,被酒色掏空了身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 现在自己练练,倒是出现了几缕肌肉了。 他躺在浴盆里,舒舒服服的泡着澡,一旁的小新收拾他的脏衣物。 “少爷,这些东西,已经帮您备在一边了。” 那些东西,自然是沈黎日常带的。 两把火枪,一盒钢珠,还有一小瓶烈性春药。 之所以带这东西,完全不是因为他是淫贼。 而是自从上次万逸楼说过,六品以上的高手,便能自我排毒,所以一般的毒药对他们没用,但春药不一样。 即便是一品高手,也挡不住春药,因为它不对五脏六腑造成破坏,服用后直接融入血液,然后刺激激素产生,这东西根本没法逼出来。 所以,沈黎便常备一瓶这东西,尤其是在那晚一个高手潜入县衙偷看之后,春药更是他常备的三大件之一。 他点点头:“行了,那我现在起来吧。” 时间不早了,也该一天的街溜子行为了。 而且还有月事巾还没查看呢。 “少爷,您为什么还带着春药啊?” 小新满脸好奇,在她的钻研之中,春药可是淫贼必备。 昨晚在钻研古籍之时,她已经想好三十六种办法给少爷下药,然后乖乖就范。 那东西,越看代入感越强。 她现在已经有些魔怔了,在她隔壁房间的苗欢心,时常能听到她的房间内传来阵阵“嘎嘎”奸笑声。 那是她在幻想,怎么弄了沈黎。 她也想要春药,只是买不到。 现在仙平县的药物,都控制在官府手中,买药都要进行身份证登记。 春药这么显眼的东西,一登记,全城皆知。 而且沈黎不允许仙平县卖这种药物,小新也买不到。 正好,少爷手中还有这种药。 沈黎耐心的解释一番春药的妙用。 而小新一不小心,撞翻了药瓶。 “哎……呀~” 她连忙蹲下:“我真不小心呀。” 说罢,她连忙将瓶子收起来,而那些散落在桌上的粉红色的药粉,在沈黎走后,尽数被她收起来。 她美滋滋的将小半包药粉收入腰间,看着沈黎的背影,嘎嘎阴笑两声:“小妞儿,接受本大爷的鞭挞吧。” 苗欢心端着粥,奇怪的凑过来:“小新啊,哪里来的小妞啊。” “喔,没什么,欢心姐姐,我帮你吧。” “没事,一碗粥而已。” 她也没当回事,端着粥便前往饭厅。 小新看着她的背影,遐想连篇。 欢心姐姐平时对自己不错,要不要让她也算一股呢? 还有欢盈姐姐。 还有柳升…… 呸……他是男人。 不过人太多的话,少爷应该吃不消吧? 少爷这么久都没有找女人,应该休养过来了吧? 嗯,最好,还是我一个人吃。 夫人说了,只要我有办法将少爷骗到床上,那便任由我施为。 嘎嘎嘎嘎…… 得挑个好日子,办了你丫的! 沈黎是万万没想到,在精神世界里,他已经被人用强给办了。 他吸啜着米粥,咬着油条道:“欢盈啊,还有四五天就过年了,工地上先停了吧,我看进度还行,那些工人辛辛苦苦一年,给他们放半个月的假吧。” 苗欢盈端着碗走过来,顺手从袖子里掏出小本本记下来。 “放十五天,元宵节放两天,另外啊,放假期间,所有员工正常领工资。” “但是酒坊的林浩说,现在订单堆积太多了,咱们没有出货的,还有七万多坛。” “这么多?” 沈黎不禁一阵头大:“那这样,酒坊呢,也是正常放假,让林浩跟工人说,放假的话,正常发工资,留在作坊继续做事的话,双倍工资,春节,除夕后五天,三倍工钱,元宵节也是,想赚钱的就留在酒坊继续做工,想回家团圆的话,便请假回去。” 苗欢盈点点头,随后笑道:“怕是很多人都会留下赚钱。” “这只是第一年的春节,他们手里没什么钱,等明年这时候你再看,给五倍工资他们都不干。” 沈黎将碗中粥水一饮而尽:“行了,我去布坊看看,对了,要记住啊,整个仙平,即便不是咱们的作坊,也要将这种规矩强行定下来,哪家店铺敢压榨工人,就踢出仙平县。” “明白了。” 他摸着怀中的图纸,坐上马车,赶往布坊。 第209章:早朝审案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是沈黎的布做的不够好,而是现在除了老牌贵族手中的布,其他人的布都很难卖出去。 主要是贵。 沈黎家的布,成本大概在三十两一匹,他卖给姜承龙五十两一匹,如果姜承龙打算好好谈的话,可能三十五一匹都能拿下来。 但其他家的普通的布,密度没有仙平县的高,成本也得八两银子左右。 现在市面上的布,基本上都是九两银子一匹,抛去运费与人工,基本上没钱可赚,若是遇到一些天灾人祸,那基本上就是玩完了。 所以现在整个大渝的布,基本上都出自江南布商。 他们两头打压,一来抬高农户手中棉花的价钱,二来压低布匹的价钱。 以超低的价格抢占市场,等竞争对手基本上都消失后,他们又会以超高价钱开始出售,那个时候,他们没有什么对手,整个市场自然是他们说的算。 沈黎现在手里花钱的地方挺多的,没必要和他们竞争,而且他对整个布匹行业,没有什么兴趣。 要玩,就玩点不一样的。 一直炒冷饭,一个产品几百年没进步,就炒来炒去炒价格,难怪朝廷这么痛恨商人。 布坊的苏老板,已经安排人做好的月事巾。 这种月事巾,也有一双小翅膀,不过是用扣子扣住的,纽扣太过精细,以现有的水平,根本无法做到量产,只能用简易的小扣子代替。 不过,可以推出专门的月事内裤,上面设置好扣子,到时候直接装进去就可以了。 “伯爵大人,按您的要求,这里面,都是上好的棉花,表面用针线缝了三层,用的也是透气性好一些的蚕丝,至于背面,是用羊皮所制。” 苏老板笑呵呵的解释道:“不过,这个东西,您是打算用来做什么呢?” “你觉得我会用来做什么?” 沈黎似笑非笑的反问道:“一个产品,设计出来,一定是有它的受众的。” “呃,您之前提到‘吸水’一词,小人斗胆猜测,应该是防止孩童尿床用的,现在天气寒冷,那些百姓家的孩子若是尿了床,床单一直湿的,对孩童身体不好。” “你直答对了一半。” 他耸耸肩:“若是这东西推行出去,以后布坊有事情做了。” “难。” 苏掌柜的表情不太乐观:“这东西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粗略估算,大概要十五文一个。” “还好,不过记住了,所用用来刺绣的针,都得用开水烫一下,另外,工人必须要带特质的羊肠手套,防止细菌,不可以把灰尘等物弄到上面去。” 沈黎皱着眉头交代道:“这些,都有做吗?” “有的有的,按您的要求,我们先做了二十个。” “行,至于包装,都要独立包装,每一个布袋,缝好之后,都要用开水浸泡半个时辰,然后晾干,切勿沾染了灰尘,我要的效果,就是那个布,拿出来,可以吃下去!” “是。” 苏掌柜虽然不懂这其中含义,但只要是伯爵大人安排的,他一定照办。 他本来是布商,听说仙平政策好,特意来此地开办作坊,但贵族之间打架,波及到他,他的产品,始终卖不出去,无奈只能求伯爵大人帮忙。 现在这家布坊,沈黎占了一半的股份。 前些日子,伯爵大人卖出一大批的布,让他前几个月的库存一扫而光,现在伯爵大人就是让他上刀山他也干。 沈黎抱着一包月事巾,又来到衣店,拿了几条内裤,便匆匆回去。 去青楼,林晴又有意见,那倒不如让家里的女人们试试看。 他说此事又有些不合适,刚好林晴来做一下宣传。 嗯,苗欢盈两姐妹,还有小新。 至于林晴,她现在怀着身孕,用不到这个。 他看着手中的包袱,又想起了布,还好有个大冤种陈老板,否则一万匹的布,不知道要做多少这个东西。 而此时,大冤种陈老板,正在早朝上咆哮。 “堂堂三品大员!竟做出如此龌龊之事!” 姜承龙怒斥着下面觐见的定远伯候望:“污蔑同僚,杀害同僚,怎么着,你是打算在你那个越县地盘上,自立为王了呗?” 定远伯大骇,磕头如捣蒜一般:“陛下冤枉啊,微臣世代受皇家恩惠,怎敢做出谋反的事情啊,那定安伯沈黎,的确是扩建封地,我家师爷亲眼所见,若陛下不信,可以随臣一同前去……“ 他话音未落,姜承龙突然暴怒打断他:“你的意思,是朕的西厂所测有误?还是说,那定安伯与西厂有所勾结,一同来诓骗朕?” “微臣绝无此意!” 定远伯连忙否认,得罪陛下事小,若是得罪了西厂,那以后可有的受了。 陛下只是猜测他谋反,而西厂,有一万种办法将罪名做实。 别看西厂那老太监俞怜青慈眉善目的,那玩意儿,搞起人来,可绝不心慈手软的。 姜承龙自然不会再派人探查仙平县了,沈黎这小子,屁股太脏了,又和萧家余孽混合一起,又是扩建封地,任何一样,都够他死的了。 于是,他冷冷的看向定远伯:“你有大把时间去仙平县探查,但朕,日理万机,没那闲工夫。” “至于你,残杀西厂人员,给个解释吧?” 定远伯天大的委屈:“陛下,您就是借臣十个胆子,也不敢杀害西厂同僚啊,此事定然有误会,天大的误会啊!” “从你越县回来的一百五十个西厂太监中,有三十人控诉你,亲眼所见你杀人,人证物证聚在,你还有什么狡辩的?” 姜承龙怒道:“那西厂太监怎么不冤枉我杀了人?怎么不冤枉这些大臣杀人?偏偏冤枉你一个越县定远伯杀人?怎么着,西厂与你有仇啊?” “微臣与西厂断无仇恨可言。” 定远伯汗如雨下:“可臣,的确冤枉啊,这其中定然有什么误会。” 秦补拙缓缓上前:“陛下……” 只是,他话还没说出口,姜承龙便快速将其打断:“误会?你的意思是西厂查案不行?能力不行了?” “臣绝无此意。” “那你的意思就是西厂,故意冤枉你了?” 秦补拙缓缓退回去,他脸上的皱纹,在这一刻,仿佛又加深了几分,他重重咳嗽一下。 地上的定远伯咬牙道:“陛下,西厂并无冤枉臣,这一切,都是臣……所为……” 此言一出,整个朝堂掀起轩然大波。 第210章:试验新产品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从秦补拙咳嗽开始,定远伯便明白了。 这个黑锅,不管从哪里来的,也不管是谁给的,他都必须背着。 否则,神仙也救不了他。 陛下的意思很清楚。 “人家好端端的,凭什么冤枉你”这句话,本来就十分流氓。 就像小时候上学,那同学为什么只欺负你,不欺负别人一样。 这本就是诛心之论。 偏偏定远伯拿不出理由。 是啊,西厂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间冤枉自己? 这口锅,又黑又亮。 陛下的意思,就是他的原因,所有事情都是他一人所为。 即使不是你所为,也得是你做的。 秦补拙的咳嗽,让他不敢违背。 姜承龙白了他一眼,随后回到龙椅上:“定远伯,你既然承认,可知这是什么罪?” 定远伯候望深吸一口气:“求陛下开恩。” “陛下,老臣以为,定远伯应该也是无心之举,说不定是手下办差不力,以老臣之见,若是定远伯亲自出手的话,西厂那一百五十人,定然无一人生还。” 这个时候秦补拙若不出来圆场,怕是这定远伯真的人头落地了。 看的出来,陛下并不想直接斩了他。 或者说,陛下是不敢,斩了他。 冬季与春季这一段空白时间里,最容易闹起饥荒,到时候粮价掌控在贵族手中,若是陛下真的得罪了贵族,来年又有不计其数的百姓为这位定远伯陪葬。 果然,姜承龙点点头,神色冷峻:“你说的有道理,定远伯,朕,宽宏大量,不计较你这次,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罚俸三年,禁足一年思过!” 这惩罚力度,傻子也看出来有问题。 众位大臣眼观鼻鼻观心,拒绝掺和这里面的事情。 姜承龙将自己摘个干净,现在就让西厂和这些老牌贵族搅和一段时间。 时间长了,他们自然会将矛头一致对外。 也就是沈黎。 朕不计较你私扩封地,朕也可以原谅你收留萧家余孽,但你得替朕,抗住这些老牌贵族的压力。 扛不住,则是炮灰。 抗住了,将来也会是炮灰。 萧家余孽这个词,他可以吃死沈黎。 而远在仙平县的沈黎,只觉眉头一跳。 这可不是啥好兆头。 不过他也没太过在意,他将月事巾的使用方法告知林晴后,林晴羞红了脸:“亏你也想的出来。” “这有什么,这是生理问题,女人来那个,很正常,就像男人……呃,貌似男人也没啥那个的。” 沈黎挠挠头:“总之,你不要有心里压力,一旦咱们试验成功,这些女孩子用的舒服,你想想,若是推广开来,是不是为全天下的姐妹谋福利?” “有些……道理。” “那是非常有道理的!” 他正色道:“每年有多少女子,为妇科疾病而烦恼?都是因为月事来了,太过避讳,而且不注重卫生导致的,我都怀疑这个世上有几个女人没有妇科疾病的,这样下去,对身体极差,你想想,若是女子改善了这方面的问题,身体是不是也会好很多?” 林晴若有所思的点头:“道理我都懂,但我还是觉得有些……不要脸。” “得,给你一半,另外一半我拿青楼去传播。” 沈黎耸耸肩,他还是小觑了这个时代女子思想的保守。 这也太保守了。 他现在虽然是名门望族,却没经历过这个时代真正贵族的事情。 那些贵族,家中丫鬟,女子,若是遇到月事,是不可以出门的,甚至看都不能让主人看到。 不吉利! 久而久之,女子自己也觉得来那个之后低人一等,不能再在人前出现。 他刚出门,就差点与迎面而来的小新撞在一起。 小新看着他的背影,奇怪道:“少爷,您去哪里啊。” “他去青楼。” 里面的林晴哭笑不得:“来,小新,你过来,我给你介绍一样新东西。” 小新却突然神游天外起来。 去青楼? 找姑娘? 过分了嗷,本姑娘如花似玉,十里八村一枝花,有什么比不过青楼女子的? 不就是经验不足嘛,你等着,本姑娘正在努力钻研,一定要找个黄道吉日,办了你! 林晴苦口婆心的跟她解释月事巾,她是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夫人,这是什么东西,有些像少爷做的驴肉火烧呢。” 林晴捂脸:“你要不去将欢心两姐妹叫过来。” “好嘞。” 小新匆匆出门,看着衙门大堂方向,撅着小嘴。 她仿佛看到粉红牙床上,她拿着粉红色的麻绳,还有粉红色的大麻袋,将少爷捆的严严实实。 嗯,还有粉红色的皮鞭…… 然后,在本姑娘的蹂躏下,少爷痛哭流涕,苦苦求饶,鸣金收兵。 她摸了摸怀中那一包春药,满意的舔了舔小嘴唇,随后一蹦一跳的跑到后院。 “欢心姐姐,夫人请你吃驴肉火烧。” 沈黎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居然又被蹂躏了一番。 他来到青楼,又是被调戏一阵,才将来意说清楚。 那些女子在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纷纷报名参加志愿者。 这是好事,是伯爵大人为她们女子谋福利,没有理由拒绝。 于是,这位伟大的伯爵大人,又有了新的名头。 妇女之宝。 当锦旗送到县衙的那一刻,县衙的守卫很是为难。 这玩意儿,接还是不接? 现在伯爵大人的书房,挂满了那些百姓送来的牌匾和锦旗。 什么“罪恶克星”,“为国为民”等等,简直多的放不下,这妇女之宝,倒是无比新奇。 这几日,后院的苗欢盈姐妹,看到沈黎都脸红。 少爷居然不避讳这些东西,而且那个东西,真的好柔软,垫在下面,刚好合适,夜晚睡觉也是非常干爽的。 他究竟是怎么想出这些东西的? 而小新用了之后,与两姐妹的想法截然不同。 少爷真的好了解女人啊,应该看了很多小黄书吧?至少,学富五车! 那不行,我得努力学习了。 于是乎,外面的那些小巷子的小黄书摊,被她一扫而空,苦心钻研数日,终有所成。 只是,这些书,都是老爷们看的,里面讲解的,都是怎么让女子就范。 这也导致小新有些小忧愁,空有一身御女的本事,可惜自己就是个女子。 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 一转眼间,腊月三十,除夕节到了。 第211章:猎杀开始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个仙平城内,张灯结彩,百姓们四处采购美食回家,人人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城中三两孩童拿着玩具,在街边放起爆竹,到处都是喜气洋洋。 沈黎在街边巡逻,那些百姓见到他,便笑着打招呼,他也一一回礼。 学校放假了,街边孩子更加多了起来,有人替人家店铺免费书写对联,也有的替孤寡老人家中送去礼品。 城中护卫队,仔细检查城中各处设施,这种时候,最怕的便是起火,他们更加小心。 而卫生巡逻队,全体出动,将街道上的积雪清扫的干干净净。 苗欢盈跟在他的身后:“真没想到,短短几个月,我们就造就这样的奇迹。” “奇迹么。” 沈黎耸耸肩:“主要还是大家配合。” “仙平县,从最开始的一千三百人,不过四个月,便发展到一万五千人,这还是我们拒绝了很多百姓的入住,若是放开限制,怕是能突破三万人,而且,仙平县,没有一个乞丐,每家百姓,即便是再穷,也会有饭吃。” 苗欢盈看着他满脸笑意,那笑容中,满是崇拜:“即便是大渝治理下最好的县城,也没有这种繁荣,而且,咱们的百姓,不用耕种。” “歌功颂德的事情,不是咱们自己干的,是百姓自发的。” 沈黎将手中糖果丢给一群孩童后,转身笑道:“那个东西,用的怎么样?” “少爷……在说什么?” 聪慧的她瞬间明白,顿时涨红了脸,无处安放的两只小手不停的搓着衣角,下面的绣花小皮靴不停的在地上画着圆圈。 这太羞耻了。 当街说这个东西。 不过她想起夫人说的,若是用的好,便大力推广,为天下女子谋福利。 她顿时咬咬银牙,仿佛下了重大决心似的:“少爷做的东西,很好用,很吸水,清洗也方便……” “不是,谁让你清洗的啊。” 沈黎哭笑不得道:“这东西都是一次性的,用完之后便丢掉,不用清洗的,到时候咱们压低成本,一片也就是二十文钱。” “那对有些家境不好的,还是太贵了。” “没办法啊,棉花太贵了,现在的棉花,都在江南四大布商手中,咱们进货太少,都很难拿到的。” 他思索片刻:“那什么,你能将你用过的,然后洗过的那个,拿过来给我看看吗?若是能回收利用,到时候可以做成两款。” “哎呀……” 苗欢盈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还有这种要求,顿时扭捏的跺跺小脚,逃离现场。 沈黎挠挠头:“我也知道,这种要求很变态啊,可林晴又用不了……唉……” 转眼间,旁边又有人跟他打招呼,他又接着与民同乐。 午时,在城中心的广场上,一个新的伯爵雕像立了起来。 这次人们吸取了上次的教训,直接将雕像的衣服,改成长衫,下面的衣摆,将下体完全遮住,那帮手欠的人,根本无从下手。 只是,其中一个工人,好奇的摸了摸雕像人中,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时间长了,那人中磨的一点黑,跟个日系小太君似的。 后来,有好事的学生,用笔将摸黑的地方涂回来。 只是,也有闲来无事的学生,学了两个字便乱写乱画,学了一个“龍”字,便在雕像身上写下这个字。 本来是很忌讳的,雕像上写龙,若是被有心人看到,参沈黎一本就麻烦了。 只是这龙,好巧不巧,写在人中上。 这下,人们有了话说,这就叫“人中之龙”。 沈黎看到后当场破口大骂,学校的作业还是太少了! 当然,这些只是后话。 雕像矗立当初,还是比较优美的,在广场上形成一道优美的风景线。 这雕像的钱,都是百姓们自发组织的,可见沈黎在他们心中的地位。 各家各户年夜饭后,都有习俗拜祭祖先,接祖先回来过年。 于是,各家各户的供桌上,摆满了贡品,貌似今年大家生活水平提升了,祖宗也跟着沾光,最直接的就体现在贡品上,往年可是两个馒头就完事,今年大鱼大肉,摆满供桌。 除了祖宗牌位,大部分人的家中,还有一个长生牌位,那是伯爵大人的。 林晴也招呼沈黎,为自己的父母以及祖宗们上了香,磕了头之后,便赶往广场上。 看到新矗立起来的雕像,他也不禁感叹,当官为民,百姓自会记得他的好。 一年一度的春节,一年一次的狂欢。 在阵阵爆竹声后,仙平县,迎来第一次的春节联欢晚会。 吕先生的戏班子,今晚自然不能演梁祝那种悲情戏份,而是要开心的剧本。 沈黎早就将春晚的一些经典小品段子交给了他,舞台上热火朝天,下面看戏的百姓乐不可支,人群中不时爆发出欢快的笑声。 坐在马车内的林晴裹了裹怀中的貂裘,她摸着圆滚滚的小腹,一脸幸福的笑意。 自己的男人,居然这么优秀了么? 回想起往日沈黎的种种作为,与现在的他,形成鲜明对比。 往日的泼皮,今日的伯爵,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远处的火光将她脸上照的忽明忽暗,她抬头看向天空,眼中点点晶莹。 那是苦尽甘来的喜悦。 一旁的小新往小红炉内添了些炭火:“夫人,咱们早些回去吧,外面天冷,您别冻坏了身子。” “小新啊,你怎么想的。” 林晴揉揉眼睛,忽然转头微笑道:“少爷也是你的夫君,你就不想将他拿下吗?” “可奴婢……” “你不是奴婢,你是明媒正娶回来的小妾。” 她耐心的教授道:“你应该自称,妾身,你可不是丫鬟,明白了吗?” “奴……妾身明白。” 小新扁着小嘴,有些不忿道:“可少爷,从来都不给机会。” “那就得看你自己了。” 林晴笑道:“男人嘛,半推半就就答应了。” “那夫人您,不生气吗?” “我生什么气啊,多一个人替我照顾他,我高兴还来不及呢,而且我这怀着身孕,他都一直憋着,别再憋坏了。” 她摸着小新的小脑袋道:“去吧,我没事,你夜晚也与少爷多相处一会儿。” 苗欢心照顾着小主子沈妞妞。 好不容易过年,沈妞妞都快玩疯了。 这要不找个人看着,怕是她连家都懒得回了。 而苗欢盈,则在各个作坊对那些加班的工人表示慰问。 小新得了夫人的首肯,随后蹦蹦跳跳的跑向广场中正在敬酒的沈黎,她一边跑,一边摸向怀中的春药,渐渐的,她脑海中浮现一句话。 猎杀,开始了! 第212章:猎杀失败 - 布衣公卿 - 欺生 广场中的篝火晚会,一直到丑时才陆陆续续的散去。 沈黎推出的春节酒水畅饮,整个仙平的百姓,差不多喝了他五千坛美酒。 不过这都是值得的。 身后的小新扶着有些踉跄的他:“少爷,您看,这天色不早了,咱们回去休息吧。” 说完这话,她小脸不禁有些发烫。 嗯,如此露骨的话,说出来,当真有些害羞呢。 这竹叶青虽然只有四十多度,但也架不住一直喝,沈黎已经有些飘飘然,他唔了一声,被小新拉上马车。 “少爷,您看您喝了这么多酒,快喝点醒酒汤吧。” 沈黎点点头,接过醒酒汤,却没注意到一旁小新期待中带着狡黠的目光。 喝! 快喝下去! 快点! …… 他小啜一口,感觉这醒酒汤中,有点不大对劲。 很熟悉的味道,但是说不上来,有股淡淡的玫瑰花香。 不过这也是他第一次喝醒酒汤,并没有太过在意。 他又喝下一口,然后……在碗口仔细嗅嗅。 随后……他摸出怀中的春药小瓶,又仔细嗅嗅。 “这春药里,怎么加了醒酒汤?” 他晕晕乎乎,只觉全身发烫。 小新在心里嘎嘎笑了两声,然后推着碗:“少爷,快些喝完吧,凉了就不好喝了。” 沈黎又晕头转向了几下:“小新啊,这醒酒汤,味道不对啊。” “诶……可能是我买的醒酒汤比较好的缘故吧。” 小新目光有些躲闪,随后一本正经的解释道:“这可是在药坊买的醒酒汤呢,人家说了,喝完后半个时辰,酒劲全都能解了呢。” “唔,这样啊。” 他又砸吧砸吧嘴。 这汤,的确有春药的香味。 不过小新应该不会害自己吧? 他打了个酒嗝,顺势倒下去,小新连忙一把将他扶住。 只是……渐渐地,沈黎觉得,平日里眉清目秀的小丫头,今日倒是格外好看。 而且她的身上,散发着阵阵迷人的香味。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强行用理智压下欲望,踉跄的回到房间。 只是,小新服侍他的时候,特意支开了前来探望的苗欢心,然后她,一脸坏笑的关上了房门。 随着时间的推移,沈黎愈发控制不住,而且他的理智逐渐消散。 这种烈性春药,如果一开始不用冷水浸泡身体,控制欲望的话,等药效完全散开,整个人都只想着一件事。 “少爷,奴家来了哦……” “您放心,奴家会轻点的……” …… 大年夜,果真是个黄道吉日。 太他娘的黄道了。 一时间,房间内的牙床唧唧作响,在这深夜里格外有节奏感。 小新毕竟还是个处子,也顶不住失去理智的沈黎如此撞击,渐渐便有些体力不支。 总之,痛,并快乐着。 屋顶上的霍十娘正在与老道士喝酒谈心,两人本来就身负修为,听力较好,那房间内的响动,自然逃不过两人耳朵。 傻子也能猜出来,房间内正在干什么。 两人对视一眼,霍十娘伸出手,一把撕烂了老道士的棉袍,从里面抠出几大坨棉花。 在老道士一脸懵逼的目光中,她缓缓将棉花塞进耳朵内,顺便将多余的棉花递给他:“你要不?” “除夕,阖家欢乐,迎祖宗回来过年的日子。” 老道士拿起酒壶灌了一口:“这孙子,是想在他列祖列宗面前,展示他多么威猛吗?” 霍十娘耸耸肩:“我早看出这小子不是什么好人。” 最后,动静越来越大,房中的小新早已支撑不住,小脸上满是泪水。 可春药入体的沈黎,哪会就此罢休? 小新扁着小嘴,一边哭,一边接受少爷的蹂躏。 自己下的春药,死也要用完。 而苗欢盈两姐妹的房中,听到这种声音,连忙将被子死死裹住小脑袋,这也太折磨人了。 正巧,两女一床被子,同时钻入被窝,黑暗的被窝中,两双亮晶晶的眼睛,四目相对。 随后,两人同时脸红心跳的扭过头去。 林晴房间中,她直接让人找来锁匙,将房门反锁,防止好奇的沈妞妞出门查看情况。 但沈妞妞还是很好奇的询问道:“娘亲,爹爹和小新姐姐做什么呢,怎么这么吵啊。” “呃……他们。” 林晴歪着脑袋,这种事情怎么解释?她想了许久,终于憋出来一个蹩脚的理由:“在排练新戏呢。” “是武松暴打西门庆吗?” “呃,应该……应该是暴打吧。” “爹爹也太狠了,你听听,小新姐姐被打的。” 沈妞妞啧啧称奇:“一点也不知道怜香惜玉。” 林晴一脑袋的黑线,这事真不好解释啊。 直到清晨,房中的动静才慢慢散去。 这一战,约莫四个时辰,铁杵,也磨成针了。 小新只觉浑身撕裂一般的疼痛,她哭了一夜,眼泪都流干了。 本想蹂躏一下少爷,结果自己倒是顶不住了。 做女人真痛苦,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想要做女人。 什么做女人快乐,做女人舒服,妈的,小黄书都是骗人的,明天就给他烧了。 她抚摸着趴在自己身上的少爷,宽厚的臂膀,无比温暖,她满是心事,但又无比困倦,最后才沉沉睡下去。 …… …… …… 在这阖家欢乐的日子里,皇城内,发生了一件大事。 宫内晚宴过后,陛下赐福百官,赏赐了一百零八道菜品,送往城外。 身为内阁首辅的秦补拙,得到陛下赏赐的菜品便是极多了,几十个传菜太监护送所赐菜品。 半道上被截杀! 这种问题,不可谓不严重! 这是对皇权的蔑视,皇城脚下,除夕当天,出了这档子事,若是传出去,那陛下还有何威信可言? 而那些刺客,当即被秦补拙的侍卫发现,协同锦衣卫,一同拿下。 只是,那些刺客,都是死士,眼看被拿下时,他们果断的咬破舌下毒囊,瞬间毙命。 二十五个刺客,无一存活!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挎着绣春刀,轻轻挑开刺客服侍,里面居然露出了东厂的服侍以及腰牌,他顿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此事一定要交由皇帝陛下处理。 与秦府侍卫统领李万机简单交接后,他匆忙赶往宫中。 御书房内,姜承龙正在对手下两大机构统领进行训话。 他们是太监,按律,太监不可参与朝政,所以他们只能等陛下用完膳后,在御书房等待。 姜承龙今日心情不错,对这两厂的掌印太监很是和善。 只是,外面渐渐升起的吵闹,让他有些不太喜欢了。 西厂俞怜青的一名千户,守在御书房前,看到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不禁皱眉:“这里是什么地方,是你能来的吗?滚回去!” 第213章:皇宫刺杀 - 布衣公卿 - 欺生 在所有人眼中,锦衣卫日薄西山,他们的都指挥使,连西厂的一个百户都不如,千户呵斥两句,实在是家常便饭。 往日里,东西两厂的千户,也没少呵斥万江楼。 万江楼忍了。 但今晚,事情比较严重,若不及时通禀,怕是会出大乱子。 他忙解释道:“千户大人,秦首辅府邸不远处,传菜太监被刺客斩杀,此事务必要通知陛下,求千户大人通融。” 他故意拔高了音调,为的就是陛下能够听到。 他忍辱负重这么多年,眼看出现一丝生机,无论如何也得抓住。 能做到锦衣卫都指挥使的人,都不愚蠢。 否则他怎么能做出养寇自重的事情来?明知道天道宗在大渝有大量布置,却不加以阻止。 传菜太监,对很多人的利益,并没有什么冲突。 这个无足轻重的太监,这个无足轻重的差事,本来是极其简单的。 哪家反贼会闲的没事去杀传菜太监?这不是打草惊蛇吗? 而恰巧还被万江楼撞见。 更巧的是,被秦府侍卫统领李万机正好看见。 多年做特务的敏锐嗅觉,让万江楼发现这其中,有一些不寻常的东西。 这是个局,针对自己的局。 提拔自己的局。 那些刺客,腰牌,服侍什么的,全是东厂的。 这些刺客,还偏偏都是太监。 十有八九,他们是西厂的人。 这摆明了就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可西厂为什么要这么做? 他想不明白。 但现在不用想了,发现反贼,大功一件,陛下正好借着由头,将西厂的权力,分出一部分给锦衣卫。 果然,御书房内的姜承龙听见争吵,便招来太监询问:“外面何事争吵?” “回陛下,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求见,想必,是来问安的吧。” 那小太监与西厂关系颇好,借此打压锦衣卫面见陛下。 姜承龙面无表情,扭过头盯了小太监半天。 小太监被看的浑身不自在,只能弓着身子埋着头。 半晌,他才缓缓开口:“今日若不是除夕,你这狗头,早被砍下来了,朝廷之事,你这后宫阉人也敢揣测!” 面前坐着的东西厂两位掌印太监脸色都有些不自然。 这哪是训斥这小太监啊,明明是借机敲打我们啊。 三人沉默一下,姜承龙抿了一口茶,放下茶杯道:“让他进来。” “是。” 下面西厂千户还在对万江楼推推搡搡:“这里是什么地方,也是你能进来的,你也不看看你什么身份!” 万江楼虽然不与他冲突,但意志很坚定,他不卑不亢道:“千户大人,我实在是有要紧的事要禀报陛下。” “你有什么要紧的事?你要是有事,就找……” 御书房门打开,小太监匆匆走出来:“万大人,陛下请你进去。” 西厂千户愣了一下:“小跳蚤,你没传错吧?陛下让他进去?” 被叫做小跳蚤的太监躬身行礼道:“千户大人,奴才再大胆,也不敢假传圣意啊。” “算你走运,今日陛下心情好。” 千户悻悻啐了一口:“赶紧走。” 万江楼拱手:“多谢千户。” 两人来到御书房后,他将事情始末尽数告知。 东厂掌印太监吴境瞬间就坐不住了:“陛下,这可冤枉奴才了,奴才就是天大的胆子,也不敢刺杀传菜的太监啊。” “万江楼,你觉得呢。” 姜承龙上来不发表自己的意见,而是悠闲的喝着茶。 这三家特务组织,锦衣卫是太祖皇帝所创,时至今日,已经是日薄西山,而东厂,是他爷爷所创,如今也是权势滔天,至于西厂,则是他扶持起来的。 现在显然,西厂有些恃宠而骄了。 万江楼拱手道:“人,是在秦首辅的府邸附近被杀,黑衣之下,是东厂的服饰。” 姜承龙把玩着茶杯,嘴角扬起一丝微不可查的幅度。 有点意思了。 以他之见,这批刺客,肯定不是东厂的人。 哪家的反贼蠢到如此地步,出来夜行谋反,还带着象征身份的东西? 吴境就算再老糊涂,也不可能糊涂到如此地步。 他眼神微微看向西厂俞怜青,又看向万江楼。 万江楼眼睛快速眨了一下,意思是他猜得很对。 就是西厂的人。 这皇宫太监,都是有记录的,尸体拉出去,找来太监指认一番,自然水落石出。 姜承龙右手伸出,轻轻擦拭着鼻子,实际上掩饰嘴角的笑意。 这一招,倒是极为不错。 一箭,三雕。 前脚西厂刚整了老牌贵族中的定远伯,后脚西厂的人就开始暴乱,杀了太监,还刚好被秦补拙的手下抓住。 这下,秦补拙便有了把柄,让西厂不舒服一番。 两家本来就不太痛快,这下更是火上浇油。 而此事被万江楼看到,便立了一功,正好找个由头让锦衣卫接手西厂的一些事务。 顺便还让西厂与自己之间出现信任危机。 此事,难不成是出自仙平沈黎的手笔? 实际上,这事,还真跟沈黎没有太大关系。 西厂那几十个被洗脑的太监回来后,便与顺天内天道宗的人有所联系。 小奴儿便在顺天,她思索再三,决定在大年夜让西厂搞出点动静。 顺天之中,西厂可没少盯着她们,而自己也有许多兄弟折在西厂手上。 西厂内部出现反贼,自然是吃不了兜着走了,到时候西厂必定在皇帝老儿面前失去信任。 至于让万江楼发现,只是她顺手还给沈黎一个人情。 现在她们在西厂之中有了据点,整垮西厂,简直不要太轻松了。 她们也不知道西厂会和秦补拙有矛盾,随手做件事,便引发了蝴蝶效应。 皇宫御书房中,东厂吴境连忙跪下:“陛下,我东厂万万不敢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事情,这纯属污蔑,求陛下派人明察!” “我也知道,东西两厂,都是忠心耿耿,只是现在苗头指向你们,朕也难办啊。” “求陛下明察!” “朕可没那个闲工夫亲自审案,朕日理万机,没时间,交由大理寺会审吧。” 姜承龙想稳坐钓鱼台,看着下面的人互相撕咬,而他只需要指点一下,确定平衡:“让那个秦首辅府上侍卫也去大理寺报道,配合审案,对了,他叫什么来着?” “回禀陛下。” 万江楼躬身道:“叫李万机。” …… 第214章:万民朝拜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清晨,仙平县县衙前,发生了一阵骚乱。 外面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 上万百姓自发来到县衙门前,敲锣打鼓,纷纷叫着伯爵大人快出来。 这个时间,沈黎睡的正香。 苗欢心连忙穿戴好衣物,过来敲门。 小新想动,却如何也睁不开眼睛。 太累了。 而沈黎,艰难的揉揉脑袋,摸着被窝里温软如玉的躯体,叹了口气。 他自然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 外面苗欢心依旧轻轻的敲着房门:“少爷,外面很多百姓,要给您拜年。” “知道了。” 他轻声道,随后将被子裹好小新,在她额头上轻啄一口。 真是造孽啊。 他长叹口气,穿好衣物直接出门。 苗欢心看着他有些虚弱的身子,吃吃的笑道:“少爷,累不累啊。” “你这丫头,从哪里学来的乱七八糟的词,赶紧弄水来洗脸。” “喔,那这里面的小……哦不,应该叫夫人了呢。” 她促狭的笑着:“要不要伺候她起来呢。” “算了,让她歇着吧。” 他摆摆手,随后洗了把脸,强打着精神走出县衙大堂。 而苗欢盈早已等候多时,等看到他后,又忍不住红起小脸来。 毕竟昨晚的动静,实在有些离谱了,简直罄竹难书,整个过程极其漫长,八百万字都不够写的。 县衙外的百姓看到伯爵大人的一瞬间,纷纷安静下来。 接着,上万人同时跪下叩头:“给伯爵大人拜年了,祝伯爵大人,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上万人同时向自己叩头,怕是只有皇帝阅兵时才会出现的一幕,就这么出现在仙平县了。 而且还是百姓自发的。 这是他的独有成就,即便是皇帝陛下,也很难享受到万民自发齐跪的场面。 人们,对他心悦诚服的尊重和感激。 在一些老年人的心里,他就是上天派下来的神,来专门拯救仙平县的。 若不是伯爵大人,他们水深火热的生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 沈黎也感动的深吸一口气,他平复心情后,接过喇叭对所有百姓们招手道:“好好好,大家快些起来,地上太凉了。” 百姓们纷纷起身,顿时在县衙门口乱成一团,嬉嬉闹闹好久才自发散去。 苗欢盈忙叫人抬来几大桶的糖果瓜子,分派给这些百姓们,众人高高兴兴,领了糖果后,自发散去。 再就是百姓们自己之间的拜年了。 那些孩童三两成群,拿着小布包挨家挨户的讨要糖果。 今天是个好日子,不管哪家的商户还是百姓,有人过来拜年,立马送上糖果。 而沈黎在经历过那么多喧闹后,睡意全无,本来想睡个回笼觉,这下也睡不了了。 小新一直躺在床上,即便过去了好几个时辰,她也没缓过来,浑身上下,每块骨头都疼。 而且有些地方,撕裂一般的疼痛。 现在的她,睡觉翻个身都无比艰难。 苗欢心打来热水,仔细的替她擦拭着身体。 两人之前本都是丫鬟,平日里关系也比较好,关上门后,便是闺房密话。 苗欢心看着她这副样子,啧啧称奇:“原来,女人第一次,这么痛苦啊。” 小新苦着小脸,咬着嘴唇:“还好,到后面,有点舒服……” “说说,具体情形是怎么样的?” 苗欢心一脸好奇的凑上来,胳膊撑在床边,两只小手托着香腮:“我学习学习。” “想学习你不会让少爷教你啊。” 小新白了她一眼:“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苗欢心俏脸上顿时盖上了一块红布:“你再乱说!” “有些人啊,明明想,又不敢,啧啧啧啧……” “本姑娘现在虽然是痛的,但至少吃到嘴了。” “虽然本姑娘是给少爷下的药,没那么光彩吧,但是……” 听着小新的风凉话,苗欢心又羞又气,只是听着听着,她发现了不得的东西。 “你给少爷下了药?” “啊?我什么时候说了啊?” 小新装作一脸无辜,但看到苗欢心鄙夷的目光后,随后理直气壮道:“本姑娘那是少爷的侍妾,八抬大轿迎娶进门的,那我就是他的老婆,下药怎么啦?这是我们夫妻之间的事,你这小丫头片子,管得着嘛你?” 苗欢心也不甘示弱的回怼道:“你这心机婊,用这种不正当的手段逼少爷就范,少爷要是清醒的,绝对不会碰你!” 这下,她彻底说到了小新的软肋,小新顿时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跳起:“你这死丫头再乱说,我对你不客气了!” “哼!” “哼!” 两女同时背过头去,傲娇的轻哼一声。 苗欢心虽然不屑这种做法,但架不住简单有效啊。 我要不要也学着…… 咳咳…… 她转过身去,笑眯眯的问道:“小新妹妹,你是哪里弄的春药啊?” “你干什么?” 小新一脸警惕的扯着被子:“你是不是想强*少爷?” “这叫什么话,我就是好奇,我问问。” 如此露骨的话,苗欢心也顶不住,她悻悻的收回手,端着热水走出房间。 整个仙平的人们,都开始了放假,生活节奏也慢了下来。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谁都想要多温存一会儿,一连几天休假时间,各家店铺都开门极晚,有的甚至还不开门,出城走亲戚去了。 而苗欢盈也难得迎来了休假。 这些日子,她夙兴夜寐,诸葛亮都没她那么忙。 没办法,上面是个甩手掌柜,什么事情都得她操心。 她带着苗欢心与萧林焕二人,偷偷在伏牛山观雀峰内,设置了一间灵堂。 里面拜祭的,是他们的家人。 初三,他们三人提着黄纸,香烛便上山了。 沈黎知道他们的事情,也不点破,装作不知道而已。 至于小新,在床上躺了几天,才能下地行走。 苗欢心走了,县衙后院能动的女的,就她一个了。 她又要伺候林晴,又要伺候沈黎。 林晴也听说了她用春药逼沈黎就范的事情,不禁莞尔,经常还拿此事调笑她,让她好生羞愤。 不过,林晴也不妒忌她,娶她回来,便是让她照顾沈黎的,之前沈黎死活不肯,现在好了,被一个弱女子给用了强。 夜幕降临,沈黎吃罢晚饭后,回到房间,顿时又吓了一跳。 屋内烛火通明,四处都是红纱,一道倩影,衣衫单薄,背对着他,正在试探水温。 只是,少女有些愚笨,水花四溅,打湿了一片衣服。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是……要我死啊…… 第215章:封禁小作者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夜过去,沈黎被折腾的死去活来。 小新这丫头,倒像是老手一般,各种手段层出不穷,要不是自己年轻,可以多来几下,怕是十分尴尬了。 他看着熟睡中的小新,不由有些奇怪。 这女孩,不会是受过训练的那种吧? 看人家林晴,跟死尸一样,那才是真正的良家女孩。 微弱的烛火下,他看了一眼衣架上自己的鹿皮帽子,左看右看,好像是绿色的。 妈的,这不能忍啊。 他蹑手蹑脚的起身。 小新之前都是一个人的房间,若是真的有什么,应该有蛛丝马迹吧? 黑夜里,他披着棉袄,提着灯笼,点燃了小新房间的油灯。 这女孩,到底有什么秘密呢? 因为是林晴取回来的,对于家世,只是简单的查了一下,要是小新这孩子真的有心,那就麻烦了。 不会自己弄了个女特务回来吧? 他遐想连篇,翻看房间内为数不多的家具。 终于,让他在床底,翻出一口上锁的大箱子。 小新之前可没有带箱子过来,这箱子内,究竟是什么? 他找来工具,砸开锁匙。 一看箱子内的东西,顿时一脑袋黑线。 武松大战潘金莲,法海怒擒白蛇精,桃花侠大战菊花怪…… 各式各样的小黄书,层出不穷。 一箱,三百多本,居然没一本重复的! 他秉烛夜读,看的津津有味,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遨游。 嗯,这写的还算不错嘛。 这插图,很逼真啊。 只是,看到其中一本,他顿时勃然大怒。 沈伯爵逛青楼。 一看标题就很吸引人。 里面各式各样的插图,简直不堪入目。 太过分了! 绝对是城内有些买书的不法小贩,私自买卖这种东西! 这该严打! 他要彻底铲除这种毒瘤! 于是乎,深夜,他拿着其中一本,叫来柳升,命令他,务必严查这种现象,将这种祸害青少年的书籍,尽数焚毁,那卖书的,重打五十大板,至于写书的,抓来让他亲自审问。 柳升一看这东西,顿时也是一脸古怪,这东西都是从哪里来的? 不过仙平县就那么大一点,卖书的铺子就那么多,虽然那些小贩都是在巷子里售卖,但也很快被抓住,供出了写书之人。 全程下来,不到三个时辰。 县衙夜半审案,外面挨打的小贩,响起此起彼伏的惨叫声。 而那个写书的猥琐中年人,跪在地上瑟瑟发抖。 沈黎冷哼一声,将那本《沈伯爵逛青楼》摔在他的面前,顿时吓的他一颤。 “你倒是会写啊?干的不错,还搞出个笔名,真以为本伯爵抓不到你吗?” 他背着手,指着封面上的名字:“笔名欺生,倒是文质彬彬,却没想到,你干什么不好,干出如此男盗女娼的东西!” “伯爵大人饶命啊,小人也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啊!” 写书的人磕头如捣蒜一般:“求您大发慈悲,放过小人,小人再也不敢了!” “你知道,本伯爵为什么抓你吗?” 沈黎冷哼一声:“为什么,不在上面标注猛男?” 写书的人一脸懵逼:“啊?” “啊什么啊,拖出去,重打三十大板!开工后,滚去教案写作部门任职!” 他背着手,马上就有险些憋不住的士兵将他架出去。 原来,让伯爵大人大怒的不是他写小黄书,而是没帮伯爵大人标注猛男。 这换做谁能忍得住? 也难怪,这不是找死吗? 不过这小子倒是有些才能,若是用在正途上,应该还是很不错的。 他的插图绘画的极好,栩栩如生,十分逼真。 若是用在教材上,应该可以为那些学生们,开拓更多的视野。 还是得找个专门验收的人,防止这小子私自开车,教材可不是小事,插图出了问题,对青少年的健康影响甚大。 现在仙平县的教材编纂的极好,第一期由沈黎亲自操刀的教材,即便拿到皇宫中,太子也爱不释手。 当初姜承龙花重金买下一本,拿回皇宫中偶然被太子看到,太子顿时眼睛都离不开书了。 原来,书还能这么写? 书中有画,画中有诗。 不再是满卷文字,密密麻麻,如同经书一般晦涩复杂。 有些地方的标注,极其生动,让这个有些不学无术的太子,也深深爱上这本书。 姜承龙一共五个儿子,一个女儿。 这在皇帝中,算是十分正常的,甚至算少的。 可姜家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五个儿子,没一个成器的,要么喜欢赏花遛鸟,要么喜欢美女黄金。 自古以来,哪个帝王之家的太子,不是儿孙们抢着去做的?甚至还要发动病变来抢夺这个位置。 可姜家不同。 这太子之位,老大让老二,老二让老三,老三让老四,老四让老五。 几个皇子,硬是没一人愿意做太子。 甚至老大还劝老二做太子:“二弟啊,你做了皇帝,我们兄弟几个,绝对不会造你的反,我们哥几个,就做个盛贤王什么的,谁造反谁生儿子没PY。” 老二也是这么劝老三的。 之所以大家都这么畏惧做皇帝,一来是姜承龙夙兴夜寐,每天都是日理万机,他们可是看在眼里。 再纵观史书,不说远的,就说大渝,自开国皇帝以来,尼玛活的最长的才三十八岁,反观那些王爷,各个身强力壮,活的比谁都长,甚至还有一个能活到七十多。 当王爷不好吗?不用那么操心,而起该吃吃该喝喝,每日赏花遛鸟,多自在逍遥。 造反?只要皇帝陛下给吃的,傻叉才造反呢。 自家儿子不愿接手皇位,让姜承龙头都大了。 这么多年,他最头疼的就两件事,一是老牌贵族,另外就是这太子问题。 太子,本应该立长不立幼,这首要的选择,就是大皇子。 可大皇子死活不肯,声称即便是给了自己皇位,到时候也禅让给二皇子。 姜承龙无奈,只能连哄带吓,这才镇住他。 历史上,所有的太子,大多数都是所有皇子中年龄最大的,因为立长不立幼这个规矩在,小的做了皇帝,总会为人诟病,落人话柄,那就只能将比他大的皇子统统干掉了。 大皇子这一想,果然如此。 不过,他已经想好了对策,到时候那些言官敢多管闲事,谁诟病先干掉谁。 解决不了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姜承龙看着龙案上的圣旨,轻叹一口气。 皇帝亲自书写圣旨,还是大渝头一遭,可见对沈黎的重视程度。 他已经决定了,宣定安伯沈黎进宫。 只是,这进宫来了,安排个什么差事呢? 这教材倒是编的极好,倒不如,整个太子伴读的身份给他? 而后再慢慢升嘛,还有春闱,也不知道这小子来不来得及,到时候或许还可以让他参与春闱,将这场水给搅浑。 春闱,说起来是为朝廷选拔人才,实际上也是为秦补拙选拔人才。 现在朝中以及各地方官员,有几个不是他的门生的? 说句难听的,这朝廷是他秦补拙的朝廷,还是他姜承龙的朝廷? 现在朝政之上,一旦有什么意见分歧的,他娘的几十人跑出来随着秦补拙来反对朕。 要不是朕的手中还有兵权,这帮狗日的怕是能将朝堂给掀了。 这种情况,必须要改善了。 第216章:粮价飙升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大年刚过,仙平县的百姓们,迎来了难得的清闲时刻。 工人挣到钱了,商户赚到钱了,日子也逐渐好了起来。 衣食无忧,便是享受生活了。 但仙平县并不是所有地方都在休息,酒坊,香皂作坊以及污泥河都在如火如荼的开工。 另外,通过青楼女子和县衙的几个女子的传播,月事巾销量渐渐升起。 不过也仅限于仙平县。 外地的商人陆陆续续前来进货,当沈黎跟他们推销这件产品时,他们都觉得忌讳,而且那些女子的观念没打开,是没有人会买的。 没有市场。 必须要改善人们的观念,自己创造市场,否则月事巾永远走不出仙平县。 现在的布坊,已经彻底摒弃掉原来的生产方式,全力生产月事巾。 只是这个时代没有机器,只能进行手工缝合,所以进度较慢,做成流水线后,一条流水线每日只能生产三百多条而已。 而且现在的月事巾,已经进行了改进。 正面是丝绸,背面是羊皮。 其中一头是可以打开的扣子,如果有人想循环利用的话,打开扣子,取出里面的棉花,再放一次棉花即可。 只是这种方式,也有弊端,会侧漏。 至于文胸,与月事巾完全不同。 可能这也是取决于男人们的推销,他们自己帮沈黎打开了市场。 去青楼的男人们,看到那些风尘女子的胸前大变样,便会十分好奇,这东西可比肚兜好看多了。 女为悦己者容,知道自家男人喜欢那样的肚兜,纷纷购买。 现在仙平每家衣店,都仿照文胸的样式进行生产。 初五来的商人,在沈黎的劝说和教导下,一次性订购了一万套。 每年春天,都是商业最为发达的时候,尤其是粮食。 在一月到五月这几个月内,陈粮与新粮衔接,如果粮食不够,那些商人便会大赚一笔。 不过历年来,陈粮的价格,在这几个月内开始猛涨,到新粮收割时,开始大跌。 这是个很大的机遇。 如果遇到灾年,这些粮食的价格,将会翻上好几番,所以大多数商人,都会选择屯粮,尤其是老牌贵族。 他们有本钱,自然屯的多,全国粮食,有六成在老牌贵族的手上,只要他们想,粮价自然飙升。 现在,仙平县从外进购的大米白面等等,已经开始出现涨幅。 苗欢盈拿着账本,在沈黎书房内来回踱步。 她轻叹着摇头道:“每年的三月份,粮价都会再翻上一倍,到时候百姓们连饭都吃不起了。” “那咱们官仓还有多少粮食?我记得去年不是在伏牛山上抢下来几千石吗?” “起初有三千石,后来分给百姓一些,加上粮仓内保管不善的,现在应该就剩一千五百石了。” 沈黎摇摇头:“老牌贵族们搞粮价,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历朝历代都有这种情况,这些日子,从清理河道的资金中,抠出一点来购进粮食,别到时候让人掐住了咱们的脖子。” “恐怕那也是杯水车薪,现在刚刚开春,粮价涨幅还不算很大,但是要这样一点点的购进的话,怕是咱们跟不上涨幅进度。” 苗欢盈翻着账本:“要不,将香皂作坊以及酒水作坊工人的工资,进行拖欠发放,加上金陵詹掌柜那里,拖欠两个月,咱们起码可以省下十万两银子。” “尽量还是不要拖欠工人工资,即便咱们有钱给他们也不行,他们一天才挣几个钱,如果他们手中的钱财不够生活的话,到时候工厂信誉破产,也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那,我们该怎么办?” “既然现在没有什么好办法搞来钱,那还是我出马了。” “又要弄股票吗?” 沈黎端起茶杯摇摇头:”这次不搞股票了,咱们得搞一个长期用来吸纳钱财的机构。” 说着,他扔掉身上的大氅,这才大年刚过,外面都已经渐暖。 不过,大雪是早就没了,现在外面,大多是一些没化掉的雪,尤其是伏牛山,从远处看,如同一座雪山在快速融化。 雪花融化,也导致了大量的雪水汇入城南污泥河内,这对清理工作不太有利。 主要是雪化的时候太冷了,加上雪水渗透,即便那些工人传了羊皮靴子,也会渗透到鞋子内部,时间一长,双腿冻僵。 好在工人们知道,伯爵大人之所以这么赶工期,也是为了仙平百姓过上好日子,即便工作艰难,他们还是咬牙坚持,岸边生了许多炉子,谁受不了了,便上去烤烤。 苗欢盈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快速获取钱财,沈黎给的办法,又实在胆大包天。 开办票号。 大渝一共四家票号,官府占一家,其他三家都是老牌贵族的。 而且姜承龙发现了私人票号的危害,便专门出台了律法,除了朝廷户部,任何人不得再开办私人票号。 这些私人票号,笼络大量钱财,一旦出现危机,便携款逃到大梁甚至大楚,到时候追都追不回来。 “少爷,开办票号,那可是犯法的啊。” 她苦笑道:“您这办法,可是在刀尖上行走啊。” “嗯,那咱就不开办票号了,开办银行,百姓前来存钱,咱们给存根什么的。” “那不还是票号嘛。” 说来说去,就是以全城百姓的钱财,提前购买粮食,但是要找个好办法,让这些百姓,自动将钱送进伯爵府。 沈黎摇摇头:“咱们开办的这个银行,只针对咱们仙平县的百姓开办,没有身份证的人,存都不准存,另外,他们也不白存,是有利息的。” 现在他的手中,有几大实业源源不断的进钱,但这种细水长流的进钱,抵不住一次买粮的大开销,之前那么困难的时候之所以没开办银行,只是仙平百姓比较穷苦,怎么开也存不到几个钱,现在不同了,一万多人存款,即便每人存下一两,那也是一万多两银子。 苗欢盈从未听说过还有存款利息这件事,只听那些放高利贷的钱庄有这回事。 见她不解,沈黎继续道:“百姓们那些钱,放在家里,银票会烂掉,银子会蚀掉,太多还会招贼,为什么不放在银行呢,不管多少年,他们的钱,还是那么多,而且,按百分之五的利息来进行存款,也就是说,存十两银子,每年可以获得十文钱的利息。” “这个,貌似有点太少了。” “这还少?” 沈黎瞪大眼睛,要知道,后世那些银行,存款利息可只有千分之三甚至更低,而且还是死期的,他给百分之五,这是多大的利息啊? 后世要有这种好处,那人人都打破头去存钱。 “百姓手中,怕是最多的,也只有百两银子,这一年下来,存款只有五两,怕是没人会愿意。” “嗯,你的看法可能有点问题。” 这也是两人第一次产生意见分歧,沈黎也不勉强她,便笑着道:“这样吧,你先找地方,最好交通便利一点的地方,然后招一些名望高的百姓,要信誉好的,明天我去宣传一下,如果不行,那就在想办法吧。” “好。” 苗欢盈点点头,少爷是伯爵,他说的都很有道理,自己也没必要跟他争什么。 一百两银子,一年的利息是五两银子,二百两,一年那就是十两银子。 二百两,换算下来,那可就是四十万软妹币。 如果一个百姓拥有二百两银子存下来的话,一年十两银子,勉勉强强够用。 一个月差不多十两左右,只是那些菜品,需要自己种。 这也是沈黎设置的一个极限位置。 如果利息太少,吸引不来百姓,利息太多,那些百姓有了钱之后,怕是很容易停止工作,在家里面充当咸鱼养老。 总之一句话,仙平挣钱仙平花,一分别想带回家! 按如今的物价,百姓们一个月花上一两银子,勉强够生活。 第217章:开办票号 - 布衣公卿 - 欺生 皇宫之中,御书房内。 姜承龙拟好圣旨,交给一旁的小太监。 按流程,这份圣旨,不应该他来写。 平时下达圣旨,都是他说出自己的意思,传达给中书省,中书省内各个官员开始打草稿,然后中书令选一篇最好的,最能体现皇恩浩荡的,最能让皇帝陛下装比的,交还给皇帝陛下,待皇帝陛下同意之后,然后交由门下省盖章,最后再交给尚书省进行执行。 也就是说,圣旨的主要执行人,还是在尚书省那里。 甚至可以绕过皇帝陛下,直接去盖章。 反正玉玺也不在陛下手中。 但,没有人的脑袋可以这么铁,他是皇帝,手握军权,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皇帝。 流程就这么个流程,祖宗传来的嘛,但是执行不执行,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按姜承龙的要求,这份圣旨,直接交给门下省盖上章,由锦衣卫快马加鞭,送往仙平县。 这连传旨太监都绕过去了,也太不符合规矩了。 没办法,他是老大。 而且这份圣旨,如果按流程走,一定会被驳回,然后被那帮老狗苦口婆心的教导,耽误了大事。 眼看春闱还有一个月就到了,到时候沈黎赶不上的话,也白费了他一片苦心。 锦衣卫走官道加急,半个月的路程,怕是七八天就能到,到时候沈黎再花半个月过来,时间上也差不多了。 万江楼不能离去,只能派遣锦衣卫的好手前往。 还好锦衣卫有几个宁死不屈的好手,当初死活不愿入西厂,现在好了,苦尽甘来。 至于那些软骨头,加入西厂的,到时候肠子怕是悔青了。 已经阉了。 一切……都回不去了。 …… 翌日,仙平县迎来了晚间新闻。 负责广播的播音员,将城中打算开设银行的具体事宜都汇报出来,在城中引起不小的震动。 百姓们议论纷纷,这可是难得的好事,而且还是由伯爵大人牵头,信誉有保障。 他们也在票号中存过钱,知道票号的问题。 存钱容易,取钱难。 存钱的时候是亲爹,取钱的时候,那可就是亲孙子了。 而且取钱,还必须本人前来。 前些年金陵的一家票号,人都死了,票号说了,本人不来对手印,不行,取不了。 人家老人本来就死了,埋了,最后没办法,将老人棺材抬到票号前,加上百姓们纷纷施压,票号这才答应取钱。 这也……无可厚非,毕竟系统不完善,对一下指纹是应该的。 但那时候,百姓对票号的信誉,都有些不太信任了。 尤其是去年,金陵一家票号,又出了取款去向追踪,百姓们存款的时候,都当做天老爷一般,只是取款的时候,那票号掌柜跟死了亲爹一般。 而且,每个百姓取款,都得跟票号解释解释,这笔钱,你打算怎么花?你要花在哪?超过一百两,要当地县衙开设用钱证明! 他娘的那是老子的钱,老子想花哪里花哪里!我撒着玩行不行? 于是乎,金陵那边的票号,服务加上信誉,现在在百姓眼里极差,他们现在就想是跳梁小丑一般,即便存款送粮油米面,也没有百姓敢光顾了。 哦对了,票号都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取款出现问题,这些票号便会告到县衙,府衙,任你说的天花乱坠,百姓永远败诉。 现在的百姓,手中大部分都是现银,反正也不多,一百两银子不才十斤吗,找个坛子埋在地下,也总好过被某些人割了韭菜。 至于达官贵人,就更不相信那些私人票号了。 有钱换成黄金都不带存的,即使存,也是为了给对方面子,少少的存他几万两。 而且沈黎上台,跟他们解释了关于开设票号的事情。 之所以开设票号,是因为现在县衙没钱,钱都用来投资各个地方的建设。 每日都有县衙的财政播报,那些百姓看着上面触目惊心的数字,也会感到忧虑。 当得知官府不会向县衙拨款修建时,那些百姓对于沈黎,更加钦佩了。 越县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城墙修建起来后,你们百姓爱干嘛干嘛,谁管你们死活? 可仙平县定安伯不一样,他夙兴夜寐,每日都在为百姓的事情操劳,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 这些地方的所有设施,那掏的,可是伯爵大人的私人腰包。 现在伯爵大人说了,粮价,将会迎来大幅度增长,为了防止百姓们到时候买不起粮食,咱们才开办了票号。 为的,就是敛财买粮,等到粮价升起时,大家可以继续吃到平价粮食。 当然,这个钱,大家随时可以取,而且是有利息的,只要利息超过一文钱,便会支付利息。 前因后果全部都讲了出来,百姓们议论纷纷。 很多人表示理解,因为他们之前在金陵时,每逢三四月份,要么吃野菜充饥,要么就是干着廉价的苦力,吃着难以下咽的黑面馒头。 现在伯爵大人如此坦然,他们更觉得应该存钱度过难关。 一个颇有声望的人,解释了一下历年来粮价飙升的问题,并且抛给百姓一个问题。 如果伯爵大人,直接拿出高价利息,让大家存钱,大家肯定愿意,然后伯爵大人将粮买回来后,按市价再进行售卖,到那个时候,粮食天价,大家为了填饱肚子,定然取钱买粮。 届时,大家取款,伯爵大人还能大赚一笔,多好! 可是,伯爵大人为了大家,没有这样做,还如此坦荡的说出来,试问,有几个封地的伯爵,能够如此体恤百姓的? 有人便说了,我们有钱,我们自己也可以屯粮啊。 可金陵的粮食,早已限制购买,那些粮店,每日只出那么多的粮,金陵周边百姓,少说也有近十万人,谁能抢到? 即便是睡在粮店门口,也抢不到粮食。 于是乎,第二天仙平票号开张的时候,全城百姓,排起了一条长龙。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存款与取款,也必须本人来。 由于仙平县现在完善了人口系统,每个街道还有专门的负责人,人死了,只需要负责人前来证明一下即可。 如果负责人刻意难为百姓,剥夺所有财产,剥夺仙平户籍,赶出仙平。 现在每个街道,还出现了打分系统,以及匿名投诉系统。 街道口,都有一个铁质信箱,外面上着大锁,每十天是一个周期,负责人的评分平均分低于六十分,核实之后,发现的确有渎职行为,便要进行处罚。 当月工资取消,再有下次,仙平一切福利黑名单,再有下次,剥夺官职,贬为平民。 现在那些街道的负责人,各个跟个孙子似的,为街道谋福利。 苗欢盈站在票号后面,看着外面的长龙,不禁叹口气:“少爷,您这是在拿您的信誉做赌注。” “信誉,从来都是商业的基础。” 沈黎背着手:“你只看到我做了一些违背律法的事情,但你想想,粮价涨到三十两一斤的时候,咱们还卖着五十文一斤的粮食,百姓们该有多开心?” “若是被有心人看到,定然会成为把柄的。” “你不也是我的把柄吗?” 苗欢盈小脸瞬间红透。 她知道沈黎的意思,她是反贼,确实是个把柄,但还是忍不住往那方面去想。 这和软肋,应该差不多的意思吧? 嗯,我应该就是他的软肋了。 沈黎和她说着说着,完全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已经跑到九霄云外了,他继续道:“对了,不管什么时候,务必记住,仙平的粮食,必须持有仙平身份证的人来买,其他人不准……” 他摇摇头,很快否决了自己这个想法:“不行不行,到时候粮食涨价的话,还是按涨价的来卖,但是,买粮凭借记录和身份证,可以获得粮价补偿。” 如果直接卖低价粮,怕是会引来其他几个郡县百姓的哄抢。 便宜几十倍的粮食,谁不想买?甚至粮商到时候也会参与哄抢,这生意还怎么做下去。 “嗯嗯嗯嗯。” 苗欢盈忙不迭的点头。 第218章:一张圣旨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天下来,仙平票号内,存款达到二十三万两银子! 仙平百姓,还是很有钱的。 沈黎看着账簿上的数字,摇摇头。 自己貌似太过宽容了,他们来仙平挣钱,如果自己不找出一个平衡办法,这些人迟早能达到两百两的目标,然后每日混吃等死,吃着票号的利息。 他现在酒坊和香皂作坊的工人,每个月可以拿到五两银子,按照当今的物价,这五两起码够他们生活两个月,而且是十分阔绰的生活。 如果夫妻两人都在作坊工作,一年可以挣一百二十两银子,即便抛去日常开销,他们也能获得近一百一十两银子。 衣食住行,作坊有专门的宿舍,食物也有食堂,衣服还有厂服,现在就剩下出行了。 如果自己再搞出免费的公交车,那他们,基本上没有什么花费,只是逢年过节放假回家改善伙食而已。 夫妻二人老老实实做个三到五年,存款丢进票号,每年取着利息花。 这几乎算得上财富自由了。 这怎么玩?这比曹县还赚钱。 必须要出台一个方案,要么抬高物价,要么压低工资,再或者搞出其他新奇东西,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刚需。 不想办法掏掏他们的钱包的话,怕是过不了五年,仙平县将会成为一个颓废之城。 百姓们都在家躺尸,谁去干活?谁去生产。 房子是免费给他们的,到时候没人愿意搬走,外面的人又进不来,陷入一个恶性循环。 这或许可以看成一种压榨,但平衡点极其难找。 如果压榨的过了,百姓们看不到努力的希望,如果压榨的不够,百姓们躺尸,对于发展不利。 最好的平衡点,是他们努力,可以看到美好的日子,就在明天。 作坊,可以考虑让外地人来做,包括淤泥河,但本城百姓,也得努力挣钱,不能出现本地人无所事事,靠着收取房租过日子。 这些观念,需要一点点的改变,当然一开始给与福利,是为了吸纳人才,现在人渐渐够了,就要考虑收回一些东西了。 比如房子,出台新政,不能继承,只传一代,下一代要想居住,需要买下来,或者向官府缴纳租金。 地,迟早都要收回来的。 等这些百姓们的起点慢慢拔高之后,每家手中有一些存款之后,再放宽标准,让他们花钱,让他们消费。 以前的沈黎,觉得百姓们人人都发财,人人都能住洋房,开好车,那才算是真正的盛世。 现在想想,这种盛世,不仅现在不会有,将来也不会有。 没有人会允许这种情况的出现。 现在的贵族,以后的资本家,都不会允许百姓们躺尸家中。 或许让仙平县的百姓,干着不重的活便能衣食无忧,家中老小有所养,能住得起房子,坐得起马车,就是最好的结局。 当然,这些百姓们,若是有商业头脑,他也可以允许他们发大财。 仙平县不会人人发大财,但起码汗水能赚来很多钱,努力就能看到前方的生活。 他想了许久,列了一堆改革条款,但都不是很满意。 这个平衡点,太难找了。 这是个细活儿,得慢慢考虑。 只是,当他正在与苗欢盈清点账本时,外面柳升忽然敲响了书房的门。 “少爷,有个人自称是锦衣卫,过来宣纸来的。” 沈黎皱眉:“锦衣卫前来宣纸?” 他忙让苗欢盈避开,若是让锦衣卫这帮特务看到苗欢盈,怕是又多生事端。 但他除了万逸楼,并不认识什么锦衣卫啊。 而且宣旨,难不成真的是皇帝老儿偏袒越县的定远伯,直接审都不审了,便借机向自己问罪? 他满怀疑惑,这旨,由不得他不接。 不接那就是谋反了,他仙平再厉害,也挡不住全国之兵力。 他点头答应:“让他进来吧。” 很快,柳升领着一个黑色飞鱼服的锦衣卫前来。 “定安伯沈黎,治理仙平县有功,朕心甚慰,着定安伯沈黎即刻启程,进宫领赏。” 沈黎抬起头疑惑道:“完了?” “啊,完了。” 很显然,那个锦衣卫也是第一次干着宣旨的活,或是军中出身的缘故,念得圣旨内容也不如那些太监们抑扬顿挫,直接就照着字读,读完便递给沈黎:“定安伯,还请快些准备启程吧。” “不是,锦衣卫大人,你这圣旨突然拿来,就让我走,我总得交待交待家中吧。” 他一脸懵逼,好端端的,陛下要自己动身京城干什么? 圣旨说是领赏,鬼知道是真的领赏还是假的领赏啊? 人家都说了,雷霆雨露皆是君恩,挨打那也算是恩啊。 不过,这位可算的上传旨大臣,还是要好好伺候着的。 他连忙让柳升带着这位锦衣卫大人在城中找一家上好的客栈,送上甘醇的美酒以及可口的美食。 等柳升走后,苗欢盈也奇怪的从书房屏风后走出来:“少爷,陛下突然招您进京,所为何事?” “来,你看,我这脸上写着什么字?” “少爷您脸上没字啊。” “胡说,少爷左脸写着懵,右脸写着逼呢。” 沈黎耸耸肩:“我也不知道皇帝老子叫我去京城干什么,没准是和定远伯对峙呢。” 忽然,他一愣,目光灼灼的看向苗欢盈。 那一晚,一个高手出现在县衙屋顶探查苗欢心的房间,后来始终没人找茬。 他以为是有人将此事忘记了,现在看来,那高手,极有可能是锦衣卫的人。 可是,当初万逸楼也说了,锦衣卫最厉害的,是他大哥万江楼,三品。 而当晚那人的身手,可是直冲二品啊。 现在看来,陛下专程让自己进京,既有可能是因为萧家的事情。 现在整个大渝连“萧”字都不准写,怕只怕这萧家,乃是皇帝陛下的逆鳞吧? 麻烦了。 苗欢盈也极为聪慧,看到少爷看自己的眼神不太对,她也立马想到前些日子屋顶的黑衣人,顿时吓了一跳:“少爷,这可怎么办?” “现在还不知道陛下叫您进京所为何事,但应该不会是好事,往年那些买来的伯爵,大多存活不了多久,就被朝廷找个由头给抄家处斩了,您……” 沈黎来回踱步:“先别想那么多。” 说着,他翻开圣旨,仔细观看上面的内容。 治理仙平县有功?去领赏? 仙平县是我自己的地方,治理的好不是很正常吗?陛下还要赏赐自己? 嗯,不对不对,此事处处透露着蹊跷。 要不,我反了吧? ……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 这什么年代,说反就反了? 要是真的反了,估计姜承龙也一脸懵逼。 朕只是要让他进宫赏赐他一番,怎么突然间就反了? 不过,还是要问问这位锦衣卫大人的意思,看看皇帝到底是几个意思。 要是真的想整死自己,应该……不用这么大费周章吧? 苗欢盈也不解,不过圣意难猜,鬼知道他什么意思。 他叫来柳升,仔细询问一番。 “那锦衣卫现在住下客栈了吗?” “住下了。” “那他有没有提防你们或者是小心翼翼的情况?” “没有。” 柳升摇摇头:“少爷,要监视他吗?” 一路走来,柳升虽然没什么话,也不喜欢与人谈心,但他的忠心,绝对可以信得过的。 而且萧家三兄妹的底细,他可是清楚的,而且很多萧林焕不方便出面的事情,都由他处理。 说着,苗欢盈便将圣旨的内容以及两人的猜想,尽数告知柳升。 柳升一介武人,也没有什么心眼,他拿着圣旨琢磨半天:“少爷……” “嗯?你有想法?” “我倒是没有什么想法。” 他弱弱的询问道:“我是说啊,有没有一种可能,就一种可能,陛下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让您去领赏呢?” 第219章:贿赂锦衣卫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与苗欢盈对视一眼。 “赏赐东西的话,陛下完全可以送来仙平县,没道理让少爷特意进京吧。” 柳升之前只是个江湖人士,对这些事情也不是很清楚,少爷这么一说,貌似很有道理。 他云里雾里的点头道:“那少爷我们该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 沈黎一摊手道:“先给那锦衣卫送礼,看看他知道不知道什么内幕。” 苗欢盈也点头赞同:“此举甚好。” 说罢,她忙去账房取钱,用来贿赂宣纸的锦衣卫。 而沈黎还在书房中,一边琢磨为什么让自己进京时,一边在宣纸上书写接下来仙平县的具体发展方向。 第一,淤泥河必须清理出来,另外还要将越县和仙平县之间的这个山头平掉。 到时候雨季来临,即便仙平被淹,那还有大量的雨水冲向越县。 越县与仙平之间的道路上,到处都是定远伯的私人良田,也是个很好的缓冲地带。 第二,便是这伏牛山了。 山间两边的路,必须要扩大,而且要用最近研制的水泥材料进行铺垫。 另外,从越县缴获的那些刀枪什么的,都拿来融了,并且购入大量铁矿,进行制造铁路。 伏牛山上,各处也要注意落石以及泥土松动的现象,若是出现泥石流,那对百姓的生活造成的影响巨大。 第三就是快速购粮,眼看着粮价已经涨到八十文了,今年粮价上涨势在必行,若不提前做好准备,到时候人们吃不起天价粮,好不容易建起的仙平县,又会成为原来的样子。 苗欢盈备好一万两银票,放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送来书房。 一万两已经很多了,按后世购买力,相当于二百万软妹币。 而锦衣卫不过是朝廷的一个传旨……官员,大臣都算不上。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 沈黎拿着盒子,半夜三更的来到锦衣卫居住的客栈。 这客栈叫友来客栈,当初还是他取的名字。 而且客栈四处设施,也是他着手安排的,包括屋顶的蓄水池,还有每个房间的抽水马桶等等,可谓是一应俱全。 锦衣卫姓于,据说是都指挥使万江楼的心腹。 他看到客栈内的各种设施,也是一阵新奇,但不会用的话,每个物件上都有木牌标注,加上小二的讲解,他越发觉得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深不可测。 临行前,指挥使对他特别交代,要尊重这位伯爵大人,路上有什么要求,务必满足他。 快马加鞭数日,他也觉得非常劳累,加上这客栈的床垫,看着就十分柔软,而且白色的床垫,可以让客人更好的看出上面有没有污垢,看着这样的床垫,他一阵困意袭来,简单洗漱一番后,倒在床上,鼾声渐起。 只是,外面响起的轻微敲门声,很快就惊醒他,这也是他以往常年行军练就出来的特殊技能。 他连忙起身,按住枕头下的绣春刀柄,沉声问道:“谁?” “我是定安伯,来找于大人有要事咨询。” 他长出一口气。 刚开春,客栈属于淡季,整个二楼,基本上没什么人,让他有些担心这家店是黑店。 不过他是来报喜的,定远伯绝对不会对他起什么杀心,也是他没防备的原因。 打开门后,外面站着的,果然是定远伯沈黎,在他身后,站着领他进门的侍卫。 沈黎招呼一声柳升:“看好外面,不要让闲杂人等靠近。” 柳升一阵腹诽,这个客栈正属淡季,哪里有几个客人?整个二楼,就三个房间有客人,还闲杂人等,闲杂野猫都没有。 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答道:“是。” 锦衣卫披好衣物,点燃油灯后:“不知伯爵大人,深夜前来,所谓何事。” “呃,本伯爵想着于大人一路辛苦,半个月的路程,日夜兼程,硬是七天跑到,想必路上十分辛苦,想着于大人对本伯爵的事情如此上心,本伯爵心里难安,唯恐这小客栈照顾不周,怠慢了于大人,你看,这也是本伯爵的一点小小心意,还望于大人笑纳。” 沈黎笑着,从怀中将那个装满银票的精致小盒子送到锦衣卫面前:“于大人辛苦。” 那锦衣卫愕然,这小盒子里面,应该是银票,看宽度,应该有不少吧? 但临行前,都指挥使可是千叮咛万嘱咐,不可得罪这位伯爵大人,他的钱自己岂敢收下? 他忙拒绝道:“伯爵大人,这可万万使不得,下官奉命送信,乃是分内之事,这东西,还请伯爵大人快快收回,可折煞下官了。” “不不不,你还是收下吧,不然本伯爵内心难安。” 沈黎将木盒放在他的手中:“也不是特别贵重的东西,只够于大人换双靴子什么的,天这么冷,于大人总得换身衣物再回去复命吧,而且本伯爵送出去的东西,断然没有收回的道理,怎么,你是想驳了本伯爵的面子么?” “下官万万不敢。” 这已经让锦衣卫于大人很惶恐了,他一个锦衣卫,只能算是编制军人,连官都算不上,定远伯还亲自上门送礼。 不过,他也不笨,很快猜出定远伯是有事相求。 既然银票不多,那就收下,人家都说了,买双靴子的钱而已,想必没什么问题。 他轻咳一声,不留痕迹的接过小盒子揣在怀中:“伯爵大人这么晚造访,应该是想问问,咱们什么时候出发的问题吧?不过下官对路上的行程了解的并不多,只能尽力解答。” 出发的事情他白天已经讲过,这也是提醒沈黎,有什么事情,可以问了。 沈黎点点头,微笑道:“万逸楼你可认识?” “甚是熟稔。” “他现在怎么样?” “一切安好。” 于大人自知伯爵大人这是想攀关系,问起事情来也方便许多,但他的回复显然有些敷衍了。 朝廷大臣万万不可与锦衣卫攀关系,那是皇帝的禁脔,任何人碰,都得死。 很显然,没有去过京城的伯爵大人,不知这其中的东西。 他轻咳两声,声音渐渐强硬,也是隐晦的提醒沈黎,别的都可以有,但攀关系,万万不行。 “伯爵大人,临行前,都指挥使可特意说过了,要下官好生照顾伯爵大人,万万不可开罪了大人,因为伯爵大人,可是陛下眼中的红人啊。” 他声音极低,但沈黎全都听进去了。 陛下眼中的红人? 我干什么了就变红人了? 这也太容易红了吧? 不过,他现在渐渐安心下来。 陛下眼中的红人,那不就是说明,没什么事情吗? 他豁然开朗,笑着拍拍锦衣卫的肩膀:“多谢于大人,于大人连日奔波,这两日在仙平县好好感受一下风土人情,时间如此仓促,本伯爵也得安排下人收拾一番才能出发,你看是吧。” “伯爵大人言之有理,下官听从伯爵大人的安排,不过都指挥使说了,陛下急着见您,务必二月初一前,到京城。” 现在都一月十四了,这还二月初一前。 马车行驶的速度,最快要半个月才能到达京城。 如果沈黎明天不走的话,怕是时间上来不及。 他苦笑一声:“没事,晚个一两天也不耽误。” 这么着急,肯定不是因为要赏赐了,陛下应该另有安排什么的。 不过既然不是祸,那就没事,顶多路上加快一些呗。 “明白了,于大人早些休息吧,有什么需要的,直接去城门或者县衙找人,只要你拿出令牌即可。” “多谢伯爵大人,伯爵大人慢走。” 锦衣卫于大人连忙躬身行礼。 等沈黎走后,他掂量着钱盒。 倒是挺沉,钱盒也挺精致。 钱,应该不多吧?买双靴子能花多少钱?一百两?二百两? 他趁着烛火,缓缓拉开小盒子上的盖子,取出钱后,只觉两腿哆嗦。 一万两! 他每年的俸禄,除去官府发放的粮食,真金白银不过才二十两,这可是一万两!!! 伯爵大人,出手当真阔绰。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小心翼翼的将银票取出,藏在靴子内,结果银票太多,两个靴子都涨的鼓鼓的。 第220章:离开仙平 - 布衣公卿 - 欺生 县衙后院,苗欢盈咯咯笑着:“想不到,居然让柳升猜到了,少爷当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啊。” 沈黎叹口气:“现在越县那个老毕蹬对我们虎视眈眈,前些日子我又弄了他一千人马,就怕他搞点小动作,不得不防啊。” “说的也是,不过您打算什么时候出发呢。” 苗欢盈脸色渐渐变的纠结起来:“我怕,我管理不好仙平。” “没事,现在县内很多事情都是你负责嘛,按部就班的生产就可以了,而且我给你一份攻略,到时候有什么不明白的,写信过来便好。” 沈黎笑着安抚她道:“你啊,可是仙平的女管仲,对了,以后出门,尽量带着面纱,以后的仙平愈发人多眼杂,若是被人认出来,那就麻烦了。” “是。” 或许是陛下真的不想追究此事了,现在金陵上挂的通缉令,也只是通缉萧林焕一个人。 萧林焕直接在军中不露头,每日具体事务交给柳升打理,颇有打算将柳升培养成主将的意思。 他也在等,二月二,龙抬头,到时候随老道士一同前去京城,寻找家中遗留下来的东西。 或许在古人的眼中,这些重要东西,都是传男不传女的,这也可能是陛下对两女宽容的原因。 “我去京城,就带小新一人了,至于护卫的话,从仙平抽调十个好手,嗯,贺元坝也跟着吧。” 贺元坝来了仙平之后,貌似真的发挥出自己力拔山兮气盖世的……身形了。 这货,好像是伙食好了之后,开始疯长,宛如二次发育一般,现在他的身高,将近两米二,站在那里,犹如一个小山丘一般。 他不动,就站在那里,就格外唬人,何况他还练得的霸道外家功夫,虽不至于刀枪不入,但也力大无穷。 不过,他长的太壮太高,骑不了马,寻常马匹被他一坐,立马嘶鸣吐白沫。 动物有灵,现在县衙的马厩内的所有马,见到贺元坝,就跟没了马似的跳脚。 京城内没沈黎的底子,到时候定远伯怕是修书一封,京城自然有人要整他,甚至刺杀他。 安排好一切后,家奴们又将新的马车送过来。 这种马车,还是沈黎之前改造过的。 回金陵的路上,太过颠簸,他便想起了弹簧,便在仙平铁匠铺内,用上好精铁做了几幅弹簧,加装在马车底部。 而且现在的马车与之前也有所不一样,之前的马车都是车厢一体,然后加装轮子。 现在的马车,是底盘一体,上面加装弹簧,再加装车厢,这样车身即使抖动起来,也没那么硬,车轮之间,另外加装了轴承。 之前的马车,人力都很难拉动,现在加装了轴承,也省力许多。 林晴得知沈黎要前往京城,十分不舍,但也没有办法。 陛下召见,不去就是谋反。 她现在的小腹越发鼓起,按时间推算的话,约莫六月,孩子就要出世了。 沈黎安慰她许久,他去了京城,快去快回,想必皇帝陛下也没什么大事,到时候很快就可以回来。 林晴依依不舍,但还是放他离去。 第二天夜晚,小新在替他收拾东西,而县衙后院,来了一次聚餐,老道士和霍十娘都在场。 “去吧去吧,二月二,我们也该出发了,记得找个好点的宅子,住的也舒服一些。” 老道士抿着酒,看样子他已经习惯了县衙的生活。 沈黎喜欢安静,另外家奴也不多,整个后院都没什么特别吵的声音出现,老道士自然住的怡然自得。 最重要的是,沈黎的酒,美味无比,他将每种酒水都尝过一遍,每种酒水都有不同的美妙,而且酒坊负责人林浩也说了,若是他觉得有些果酒的味道太淡,可以不勾兑直接拿来给他。 这么好的事情,老道士欣然答应。 有吃有喝,花样还多,这是山里感受不到的,现在就是让他进山吃粗茶淡饭,他也不干了。 而且,沈黎不像别的伯爵,那么讨人嫌,没事沈黎基本上不找他,给他足够的清净。 几人唏嘘一阵,霍十娘寒声道:“我的一千万两银子,该给了吧?” “呃……暂时还没有。” 沈黎摸摸鼻子,一千万两,即便对现在的他来说,也是个不小的压力,因为他的钱,都用来改善仙平了。 “那你什么时候给?” 霍十娘虎视眈眈:“我还等着钱去京城呢!” “这个你放心,到了京城,我自然有钱给你,而且不会耽误你的事情,这样总可以吧?” “鬼才信你!” 她冷哼一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再也不说什么。 一千万两银子,她自然知道是什么概念,她做山贼这么多年,也没攒到一千万两银子,这个难度可想而知。 不过,钱,沈黎还是要投资的,至于是多少,那就看她需要多少了。 一桌人寒暄一阵,萧林焕思索再三,从怀中再次将那把匕首送给沈黎:“沈大哥,你去了京城,如果有解决不了的事情,便拿着这把刀,去御林军,找主帅李清策,此人进入军中之初,是父亲的手下,父亲没少提拔他,只是后来战争爆发,他与父亲分道扬镳,不过此人绝对信得过,您可凭借此刀,找他帮忙。” 这匕首,还是之前沈黎还给萧林焕的,没想到最终还是到了自己的手中。 他抚摸着匕首,点点头:“我记住了。” 他在京城势单力薄,还是有点势力比较好,免得被人整都没办法反击。 那位秦补拙大人,在民间的口碑可不太好,有人说他是害死萧家的主要元凶,若不是他提供那些虚假信件,萧家的人,不会死。 鬼知道到时候自己会不会挡了他的路。 一群人推杯换盏,直至丑时才相继离去。 县衙门口,一行侍卫正在整理车队,带好路上所需物资,待一切准备就绪,他们才将马车赶到营中,等着明早出发。 翌日清晨,天还蒙蒙亮的时候,沈黎便带着小新上了马车。 如果等天亮出发,到时候妞妞又哭叫着不让他走,又多添离愁别绪。 他刚上马车,拉开窗帘看向县衙大门,却发现大门前,苗欢盈两姐妹与林晴,正在目送着他离去。 他叹口气,将手伸出窗外,挥挥手,示意他们回去。 小新疑惑的看着他:“少爷,为什么不带欢心姐姐啊?” “她要留在县衙,照顾夫人。” 更重要的原因,还是苗欢心是萧家余孽,京城人多眼杂,更多的人认识萧家的人,到时候东窗事发,即便是皇帝陛下想保住他们,也挡不住那些人的悠悠之口。 马车坐的极为舒适,外面贺元坝也是单独弄了个车厢,他不能骑马,带路的责任,便落在了锦衣卫于大人的身上了。 年初刚过,外面虽然大雪消融,但还是十分阴冷的。 好在车厢经过特意改造,十分保暖,里面烧着小红炉,一路上慢悠悠的走着,偶尔沈黎坐在车厢前面,一壶温酒,坐看漫天云展云舒。 他来这个世界,已经好几个月了,苦也吃过,罪也受过,该享受的也享受了,权力也有了,按道理,他毫无追求。 若不是陛下召见,他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去皇城,那个风云变幻的皇城,总给人一种不好的感觉,那是权谋的天下。 像他这种不喜欢玩权谋的,去了里面,怕是会遇到许多麻烦。 他临行前,只带了两千两银子,现在仙平正值用钱的时候,带走太多的钱,会导致工期进度缓慢。 一行人,在官道上慢慢悠悠的前行,路上也没有什么危险,平平淡淡半个月,就这么到了皇城之中。 第221章:初到顺天 - 布衣公卿 - 欺生 顺天城前,巍峨高耸的城墙,直入云霄,地上有些斑驳的青石板,记录着历史的蹄印。 沈黎坐在马车上,看着城门前人来人往,不禁感叹。 大城就是有底蕴,这城墙高度,可是他小小的仙平好几倍。 就连那朱红色的城门,也格外彰显皇城气度。 不过,这里可算不得皇城,这里只是顺天城的入口,皇城在顺天城的最北方,当年太祖皇帝在此建立皇城,也是为了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的理想。 即便当初太祖皇帝雄心壮志,但也抵挡不住后世的衰败。 这倒不是指当今皇帝姜承龙,而是前两个皇帝。 姜承龙的父亲,当年不注重国内经济,拼命的印钱做事,结果导致经济崩盘,百姓民不聊生,一百两的银票,甚至买不来一颗白菜。 国内出现叛乱,也算是种好事,虽然现在的银票不是十分珍贵,但比起上一代,要好的太多太多。 城门前,万逸楼已经等候多时。 万江楼思索许久,将他从锦衣卫中除名。 他是一个很有政治嗅觉的都指挥使,否则在东西两厂的联合打压下,他也不会存活这么多年,换做其他人,早已顶不住压力,将锦衣卫解散。 最近,那些被东西厂发配到边疆的锦衣卫,尽数回归,即便是客死他乡的,也会带回衣冠,送与他们的妻儿。 他可是亲身跟着陛下前往仙平县的,深知陛下对沈黎的看重。 可以说,针对老牌贵族的事情,陛下直接将宝,压在了沈黎身上。 在他再三询问沈黎的事迹后,万逸楼便将当初沈黎在金陵所作所为尽数告知,他愈发觉得,此人应该有大才,即便扳不倒老牌贵族,也能与他们对峙。 而且沈黎与西厂有仇,或许可以化作他的刀,斩了西厂这个狗腿子。 万逸楼本来就在锦衣卫领着闲差,加上两人的关系,一直被手底下的人议论纷纷。 大多是议论同知之位花落谁家,之前锦衣卫差点灭亡,大家自然不会惦记什么,现在不一样了,眼看着锦衣卫的人越来越多,下面的人,也开始议论,这万逸楼可是内定的同知大人,到时候只需一些军功,便可上位。 谁让人家的大哥是指挥使呢。 现在好了,将万逸楼推出锦衣卫,这些人也没什么想法了,能者居之。 万逸楼站在城门前,笑着走到马车前。 “小子,好久不见啊。” 沈黎也开着玩笑道:“好胆,敢跟伯爵大人这样子讲话。” “去你的。” 两人互相寒暄一阵,锦衣卫于大人掏出腰牌,自然一路畅行。 “给你在城南找了处宅子,你先住下吧,唐老,没时间来看你。” 主要还是避嫌。 身为都察院的左都御史,与其他臣子来往密切的话,难免不会让人信服。 沈黎也明白其中的道理,他转头看向万逸楼。 万逸楼耸耸肩:“我啊,现在不是锦衣卫了。” 他还是那副老样子,吊儿郎当的。 沈黎嘿嘿笑道:“怎么样,我说锦衣卫能起来,便能起来吧。” “厉害。” 万逸楼伸出大拇指:“昨日听说陛下又在金銮殿发了雷霆之怒,西厂作为特务机构,居然还有反贼渗透,务必严查,当天俞怜青被严重处罚,锦衣卫接手西厂大部分事务,谁都能看出来,西厂要倒台了。” “这不是你正想看到的吗?” “我虽然想看到这种情况,但西厂也没那么容易倒,毕竟陛下愿意给西厂机会,锦衣卫也在考验期之内,所以……” “你想添把柴火?” 沈黎挑挑眉毛:“本伯爵,可不是当初那个贫民窟的穷小子了,即便是买的,本伯爵也算是朝廷内的三品大员,你要是有想法,可以跟我说说。” “看把你装的。” 万逸楼翻翻白眼:“让你的人,把宅子收拾收拾,我夜晚也搬过来了,咱们去吃饭,给你接风洗尘。” “这样比较好,你不知道,我这半个月都窝在车里,舟车劳顿,每顿都吃干粮,嘴里快淡死了。” 若是锦衣卫于大人听到这话,怕不是要气死。 这些日子,这小子完全在路上旅游来着。 听说于大人会拉弓,便从军中拿来上好的弓箭带着。 走一路打一路的猎,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河里游的,那样他没吃过? 仗着官道上的路比较平整,直接在车厢内生炉子,煲汤炖肉烤烧鸡。 他在前面带路还好,那后面断后的兄弟们,可都馋的口水直流。 那车厢飘出来的香味,都没断过。 如果临行前称一下他的体重,再到京城称一下他的体重,绝对胖了不少。 真是造孽啊。 两人说着笑着,带着贺元坝,三人乐呵呵的来到一家唤作梦回春的酒楼。 而锦衣卫府衙,于大人栓好马后,便去大堂述职。 “大人,安全接到。” 万江楼点点头:“你辛苦了,回去休息两天,再过来吧。” “多谢大人。” 于大人踌躇一下,从怀中拿出那一叠银票:“大人,这是伯爵大人,赏的。” “这么多?” 万江楼皱眉,看着那一沓银票,他一眼就能看出是多少钱,这出手,也忒阔绰了吧? “是宣旨当天,伯爵大人前来询问陛下到底什么意思。” 他始终不敢将那一万两据为己有,锦衣卫有自己的纪律,若是如此容易被收买,陛下早就不信他们了。 而且都指挥使万江楼,是个刚正不阿的人,严令禁止手底下的人贪污受贿。 尽管去仙平的只有他一人,但纸终究包不住火的。 万一东窗事发,他怕是脑袋不保。 万江楼收起桌上的卷轴,奇怪道:“你怎么答的?” “属下就说,指挥使大人要求属下好生照顾伯爵大人,万万不可开罪他,他可是陛下眼前的红人。” “就这?” “只有这些,其他的属下不知道,也不敢乱说。” “行了,你去吧。” 他歪着头,细细琢磨沈黎的用意,圣旨上明明写的很清楚了,这小子还特意话一万两银子买什么消息呢? 可于大人也不愿意走,他满脸纠结:“大人,这一万两……” “人家伯爵大人赏你的,又不是贿赂你的,拿着呗。” 这一万两,即便是于大人现在不干了,回想也能挥霍一辈子了。 他惊喜的连忙拱手:“多谢指挥使大人。” “去吧。” “是。” 待他走后,万江楼皱着眉头。 想必是这小子屁股不干净,心里头有鬼,又怕陛下专程招他进京是为了在京算账,这才花钱买消息。 还好手底下的人告知实情,不然这小子吓的跑了那就麻烦了。 他哑然失笑,连连摇头,第一次还有人怕圣旨上的赏赐的。 陛下圣旨,说赏赐那就是赏赐,没有特殊意思在里面。 而梦回春酒楼内,顶楼包厢,早已被人定下。 沈黎与万逸楼来到包厢后,赫然看到唐大人与另外一个白胡子老头。 “唐老?” 他惊讶不已。 唐寻章也呵呵笑道:“怎么样,伯爵大人,可还记得我这老头子?” “那可太记得你了。” 沈黎连忙拱手道:“只是,您的身份……” “放心,老朽已经告知陛下与你有故,陛下也应允了。” 唐寻章起身:“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国子监的苏老。” “苏老好。” “伯爵大人可是折煞老朽了,按礼,伯爵大人可是三品大员,老朽该向伯爵大人行礼的。” 沈黎笑道:“苏老说笑了,今日咱们会面,只以老幼评高低,不论官职。” “苏老看了你写的那些诗词,大为佩服,对你可是仰慕已久啊。” 唐寻章邀请几人落座笑道:“今日听说我前来为你接风洗尘,这不,再三要求跟着老朽前来。” “苏老治学严谨,晚辈甚是佩服,来,晚辈敬您一杯。” 说着,几个人开始一阵商业互吹,而万逸楼对这些完全不感兴趣,这有这外人,又不好意思疯狂扒饭,顿时如坐针毡。 很快,他感兴趣的事情,来了。 隔壁包厢,一阵阵清脆的破碎声传来,还有阵阵喝骂声,以及酒楼小二的哀嚎声,混作一团。 第222章:天价院子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是?” 沈黎端起的酒杯放下,奇怪的看向唐寻章。 天子脚下,皇城之中,这民风都这么彪悍吗? 这要是仙平,早就将他赶出去了。 本来唐寻章请客,现在有人扰了雅兴,他也有些尴尬的捋捋胡须道:“这隔壁,应该是礼部尚书之子,韩子贵,号称是寒门贵子,他家哪里是寒门啊,这泼皮,可仗着他的父亲是礼部尚书,在这顺天城中,横行霸道多年。” “老子是礼部尚书,儿子却一点礼仪都不懂。” 一旁的苏老也是连连皱眉:“国子监中,几个先生都被他打过,都因为他爹是礼部尚书,不敢开罪他。” 礼部尚书,那可是朝廷正儿八经的三品大员了,而且大渝,目前没人是一品,这么算起来,这可是二品大员啊。 也难怪礼部尚书的儿子这么嚣张了。 沈黎奇怪道:“东西厂与锦衣卫,还有皇城守卫,都不管的吗?” “这些机构,只管皇城之内,这外面嘛,是众多百姓居住的地方,他们也懒得管,而且礼部尚书韩轻尧,背后有一把大伞罩着呢,这些人也不敢开罪他。” “多大的伞能罩得住他?天子犯法……” 沈黎一怔,一个重要信息出现在他脑海中。 老牌贵族。 这些老牌贵族,以韩、秦、李、赵四家为首。 其中韩家排第一,内阁首辅秦补拙的家族,才区区第二。 外面传言,韩家的资产有多少,你想都不能想,想想都会受伤的。 这四大家族,外面还缠绕着各种枝蔓,形成一个参天大树,庇护树下的果子,即便是太阳,也照不到这些果子。 他们掌控整个大渝七成的经济,完全掐住大渝的咽喉。 如果沈黎没出现,姜承龙都打算走极端了,培养反贼,发动内乱,到时候趁乱将这些老牌贵族,尽数诛杀,一个不留。 也难怪,这韩子贵能够如此放肆了。 隔壁的声音越来越吵,众人也听清楚了事情原委。 理由是数日之前,韩子贵随口一句让他们留着包厢,到时候他过来吃饭。 也没具体日子,也没定金,酒楼掌柜便没放在心上。 今日他领着一帮狐朋狗友前来吃饭,楼上包厢已经被人用了,他愤怒之下,便将掌柜和小厮抓过来,当着客人的面暴打一顿,若不是客人跑的快,也被他打了。 现在,他正在隔壁,教训着不听话的酒楼掌柜的。 万逸楼倒不是正义爆棚,而是他实在影响到自己吃饭的兴致了。 身负五品修为的他,拳头一握,立马起身要去暴打这纨绔一番。 沈黎连忙按住他。 他初来乍到,还是尽量不惹麻烦为好。 至于这韩子贵为什么不来他们包厢闹事,他想,应该是门口小山一般的贺元坝。 贺元坝站在人群中,如同小山一般,这些纨绔虽然欺男霸女,但也会挑点子。 他们人手不够,是万万不敢惹比自己人多的人的。 “算了,那是礼部尚书的儿子,你惹了事,唐老和苏老在朝中都不得安生了。” 沈黎将他按回座位,笑道:“不管他,咱们吃咱们的,说起来,我这连日来,舟车劳顿,还没饱餐过,为了赶时间,这不,除了那啥,都是在车上度过的。” “那可太辛苦了。” 苏老寒暄一阵,笑眯眯的说道:“伯爵大人,一路上所见所闻应该甚多吧?” “呃,还好。” “那有没有所感呢?” 说罢,两个老头都笑眯眯的凑过来,看着他宛若看个漂亮的大姑娘一般。 沈黎一阵恶寒:“呃,路上太冷了,一直没出去。” 看着两个老头略微有些失落的样子,他又有些不忍:“在仙平,看着大雪纷飞的样子,还是有点小感觉,所以就写了两句……” “快,说说,念来听听。” 唐老甚至都已经将怀中的小本本掏出来准备记录了,沈黎出品,必是精品,即便是断句,也能流传千古啊。 “呃,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好!” 两人眼前一亮,连忙记录下来:“如此写景,让人眼前一亮,当浮一大白!”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两人对视一眼,都赞叹一声妙,随后唐老气势汹汹的在小本本上誊写,而苏老,则亲自起身倒酒:“哎呀,伯爵大人好文采,辛苦辛苦。” 沈黎哭笑不得的起身接着:“不辛苦不辛苦。” 苏老倒完酒,跃跃欲试的问道:“还有没?” “呃,还有一首,是送别一个朋友的。” “来来来,喝口酒,润润喉咙。” 唐老连忙举起杯:“不着急嗷,不着急,慢慢想。” 怪不得。 单纯为了和自己吃饭,唐老应该没这么上心,不过拿诗嘛,他宁愿被皇帝陛下误解,都要过来吃一顿。 沈黎喝完酒,沉默一下:“呃,最后一首了啊,没有了。” “好嘞好嘞。” 两个老人满脸期盼的看着他,如同两个索要糖果的小孩。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 “妙哉!” 唐老向苏老得意的挑了挑眉毛,仿佛再说,看,我没骗你吧?这小子真有大才。 沈黎自觉不能再作诗了,自己本来肚子里就没多少存货,再这么一掏,到时候还怎么装比? 而且皇城之中,国子监等教学机构本来就很多,到时候万一自己出名了,人家再来考教自己八股文基础,怕是上来就露馅了。 这种酒局,万逸楼提不起丝毫兴致,他如坐针毡,直到午时之后,两个老人才恋恋不舍的离去,而沈黎也酒足饭饱,跟着他前往新宅子。 至于隔壁打架的韩子贵,早已平息的怒火,后来与一帮狐朋狗友喝的翻天覆地。 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沈黎也不想去招惹他们,只是新宅子,有些太小了。 只有三百多平,连花园也没有,进门之后,便是一个屏风,过了屏风,一个小巷子,两边是下人的房间。 那小巷子,只有一丈宽,靠墙一边,还有三寸宽的一个小花坛,里面熙熙攘攘的各种植物,只是现在天气比较冷,光秃秃一片。 这便是前院,看起来十分小气。 屏风正后方,是一个精致的小拱门,后面便是后院。 后院四四方方,西南北三个方向,除去西方,其余两个方向,都只有一个房间,南方还好一些,有一个小书房与房间拼凑在一起。 至于建筑之中的东厢房,则正对屏风,直接没有建立。 四个方向的屋檐,形成一个天井。 若是天阴站在天井中往上看去,犹如牢房一般。 天井中心,一个巨大的柿子树放在中间,不过现在也是光秃秃的。 沈黎哑然的看向万逸楼:“大哥,你这么缺钱吗?我给你一千两,你再租个好一点的。” 万逸楼耸耸肩:“可能,你对于顺天城内的房价,不那么了解。” “这种小宅子,买的话,需要一万两银子,租的话,每个月五百两。” “这么贵?” “你也不看看这是哪里?全国的政治中心,无数达官贵人住在这里,而且一直向北,便是狼族,你知道狼族与我们大渝的生意往来,有多少吗?每个月有多少货物从这边运过去,又有多少货物从北方运回来。” 他轻叹一声:“你知道我住的什么地方吗?大哥,我可住在最南边的贫民窟边缘,那里的房子,每个月租金也已经超过三十两了!” 沈黎啧啧称奇:“真想不到,这里的房价,与现代还是有的一拼。” 说起房价,万逸楼很是委屈:“你知道唐老,一生清廉,为官三十载,在这顺天城内,还买不到一个两居室的小宅子,至今还在租房住呢,朝中大多数大员,都在租房,甚至还有人住贫民窟内。” “房价这个东西……” 沈黎也是相当无语了。 第223章:进入皇宫 - 布衣公卿 - 欺生 前世买不起房,总不能穿越了还让我买不起吧。 只是,他兜里只有区区两千两银子,买个厕所都不够的。 而且这些老宅子,他住的不是很习惯了,在仙平县,很多设施都已经偏现代化,尤其是厕所。 无奈,手里没钱,还是不要那么浪了,毕竟在顺天城内,应该也住不了太久。 洗漱过后,他找了一处躺椅,舒舒服服的睡个午觉。 只是,刚睡下去,万逸楼就匆匆跑进来。 “宫里来旨意了。” “这么急的么?” 他皱着眉头,自己早上刚到,消息这么快就传到陛下耳中,自己连请安都没请的啊。 是锦衣卫走漏了风声。 他伸着懒腰,接见了外面传旨的太监。 “陛下口谕,着定安伯沈黎,前往御书房。” “臣接旨。” 赏赐就赏赐呗,还有这么急的吗? 他洗了把冷水脸,努力让自己精神起来。 这些日子在仙平县,着实过的有些奢侈了,每天下午不睡上一会儿不罢休,贸然来顺天不睡午觉,很不习惯,整个人都感觉萎靡了几分。 不过陛下召见,那必须要去的。 万逸楼帮他租了辆马车,赶往皇城。 顺天城比起金陵来,各处的建筑也更加茂密,那些小巷子只有金陵的一半,街道上的人也多了许多,有些地方,几乎是人挨着人,犹如集会一般。 也怪不得古人当街纵马会踩死人了,这种情况,别说一匹马了,一块砖头扔进去都得砸死几个人。 传旨太监唤作貂蝉,或许知道这位伯爵大人将会是陛下眼前的红人,对沈黎也格外热情,一路上便介绍城中四处风土人情。 “伯爵大人,这顺天城,各处街道四通八达,分为一十八坊,每一坊,都有专门的人负责管制,官职如同县令一般,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兰桂坊,那里是你们这些年轻人的天下,一条街,几乎全是风尘之所呢。” 沈黎啧啧称奇,一条街的青楼,那当真壮观,有时间带着万逸楼过去看看,他依稀记得,在金陵时,万逸楼可是经常去添香楼嫖·娼的。 “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藏书阁。” “藏书阁?” 他伸着脖子,藏书阁那不是图书馆吗?怎么成青楼了? 小太监貂蝉笑呵呵的说道:“伯爵大人有所不知,坊间传闻,这藏书阁的幕后东家啊,说了一句话,所以新青楼叫做藏书阁。” 沈黎眉头一挑:“书中自有颜如玉?” “正是。” 貂蝉笑眯眯的拍着马屁:“伯爵大人当真聪慧,奴才还没说,伯爵大人就能猜出来,这藏书阁之所以这么出名,则是因为里面的姑娘好,各个出落的水灵的呀……” 水灵你也玩不了。 沈黎腹诽一句。 “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这藏书阁中的头牌,小奴儿,哎呦,那大眼睛,小脸蛋,可谓人间极品呢,无数达官贵人想要一亲芳泽,可人家始终卖艺不卖身,伯爵大人若是有兴趣,等见了陛下,再转回来看看,一扫一路上的阴霾呢。” 貂蝉越说越好色,狐狸眼中尽显淫·荡,沈黎想不通,你一个太监,说起青楼来,比我还激动,到底我是太监还是你是太监啊? 不过,到了顺天第一件事情,居然是得知小奴儿的消息,这个叫做姜奴的谋反女子,此来皇城,目的昭然若揭,定是要对皇帝不利,或者策反朝中大臣。 这些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她走她的阳关道,自己走自己的独木桥,井水不犯河水,况且,自己跟她不是很熟。 沈黎跟着笑着,从怀中拿出一百两银票,塞在小太监手中:“多谢小公公指路,小公公辛苦了。” 小太监眼前一亮,连忙不留痕迹的拿下银票:“多谢伯爵大人厚爱了。” 他喜形于色,对沈黎也更加上心了,一路上,如同导游一般,卖力的讲解这宫墙之外的各个坊间。 只是他出宫甚少,言辞有限,好不容易到了皇城脚下,他才松了口气。 “伯爵大人,宫中行走,严禁大声喧哗,还请伯爵大人注意。” 沈黎点点头,四处观望。 到处都是汉白玉铺垫的地板,当真奢华。 如此大的皇城,也不知道需要多少这种汉白玉。 而且屋顶上的金瓦,在微弱的阳光下,烨烨生辉。 这应该不是纯金的,应该是琉璃中加入了金粉制作而成。 当年的马可波罗,来了元朝皇宫后,回去与人高谈阔论,其中便谈到皇宫,这里面如何如何奢华,就连屋顶的瓦,那都是黄金做的。 现在看来,尽管不是黄金,恐怕也是造价不菲,不是自己那个仙平小县城所能比拟的。 举国之力建造的宫殿,当真举世无双。 这都是民脂民膏啊。 他一路想着,很快便到了御书房。 这御书房,宽阔无比,比万逸楼租的宅子都要大上几倍。 皇帝还是好啊。 他啧啧称奇,很快便皱起眉头,因为他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 陈老板的护卫,竟然穿着飞鱼服出现在御书房。 而且,与那些普通黑色飞鱼服不同,这人身穿的飞鱼服,竟是香色,也就是淡黄色。 据他所知,锦衣卫的官职中,指挥使身着香色飞鱼服,同知身着红色飞鱼服,佥事、镇抚使身着紫色,千户身着蓝色,下面的小兵,身着黑色。 而且锦衣卫的衣服,也不是随时都可以穿的,千户以上的飞鱼服,都是由陛下所赐,那些下面的,都是指挥使颁发,至于穿着时间,黑色的,在抓捕要犯的时候可以穿。 其他任何颜色,除了大型宫廷活动与侍奉皇帝,都不能穿。 再就是抓捕同品级官员,可以穿。 沈黎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猜出这陈老板是干啥的了。 能让锦衣卫都指挥使做护卫的,整个大渝恐怕只有一人了。 我草,他是皇帝! 一时间,他只觉得头皮发麻。 身穿香色飞鱼服的万江楼,似笑非笑的站在一旁,仿佛在说,你小子,完蛋了。 沈黎仔细想想,貌似,自己也没得罪过皇帝陛下吧? 当初自己一行人还以为他是越县定远伯派来的奸细,险些没弄了他。 真是好险。 很快,龙案后的屏风传来一声轻咳,接着陈老板双手提着腰带走出来。 “唔,好久不见啊,伯爵大人。” 姜承龙随手从一旁小太监的盘子中,拿起一颗黑乎乎的东西。 沈黎知道,那是槟榔。 “番邦进贡的槟榔,要不要尝尝?提神醒脑。” 他嚼着槟榔,似笑非笑的看向沈黎:“伯爵大人,您这是怎么了?” “呃,微臣叩见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沈黎连忙道:“陛下,当日在仙平县,臣是真不知道您就是当今皇帝啊,否则……” “否则借你几个胆子你都不敢坑我五十万两银子?” 姜承龙想想那一万匹的布还堆在他的私人仓库,就气不打一处来,这价钱,傻子才会买! 卖不掉,根本卖不掉。 五十万两,完全就是打水漂了。 沈黎脑海思绪快速纷飞,原来陛下是因为这个事情心中不忿,他忙道:“那布,臣愿意高价收回。” “一百万两。” “啥?” 他伸着脖子:“您这价钱太贵了,说实话,臣……买不起。” “那你有多少钱?” “两千两。” “啥?” 姜承龙也学着他的样子,然后拔高音调:“万江楼!欺君之罪当该如何?” “斩立决!” …… 沈黎只觉一个头两个大,皇宫之中,御书房之内,陛下贵为天子,不谈政事谈生意。 这一百万两银子,估计是他铁了心想坑自己了,这是要找回场子啊。 你是老大,你牛比。 他叹口气:“陛下莫急,臣想想办法,争取早日将那批布买回来。” “哎,甚好,甚好。” 姜承龙这才满意的坐回龙椅:“找你过来呢,有事,有大事。” “陛下不是叫臣进京接受赏赐吗?” “赏了啊,上好棉布一万匹!朕的棉布好啊,一匹更比六匹强!” 沈黎一头黑线,这不是我的台词吗?而且,这还是我花钱买的! 纵使他有千般不愿,也捏着鼻子认了。 他貌似有些明白,那些古人,为什么要造反了。 姜承龙歪着头,看向有些不服气的他:“你当过教书先生吧?” 第224章:春闱主考 - 布衣公卿 - 欺生 “呃,教过一点点。” 沈黎比了个手势:“臣也没读过什么书,只是教仙平县的学生们,学点生存技能。” “这课本,是你编写的?” 说着,姜承龙对着太监勾勾手指,小太监貂蝉立马躬身走过来,双手取走他手中的课本,再送到沈黎手中。 这帮王八蛋,连课本都卖,回去看我不整治整治你们! 沈黎拿着课本,最终还是点了点头:“是臣编写的,都是乱编的。” “很不错。” 姜承龙吐出槟榔:“太子看了很喜欢。” 难道是打算让我做太子师父?那可是三公啊! 所谓三公,就是太师,太傅,少师。 其中太师与少师,都是教太子习文的,至于太傅,则是教太子习武的。 虽然是虚衔,但前途不可限量。 现在的太子,就是以后的皇帝。 那皇帝陛下的老师,待遇会差吗? 答案是不会。 “你猜的不错,朕有打算让你去做太子少师,但在这之前,你得办一件差事。” 姜承龙看出沈黎的猜想,便直接了当道:“听说过春闱吗?” “听说过一点,不过臣没学过八股文啊!” 沈黎皱着眉头,难不成让自己去阅卷? 他没学过八股文,怎么教授太子?怎么去阅卷? 这也太儿戏了。 “朕也没打算让你出题。” 姜承龙抛出个重磅炸断:“让你做主考。” “啥?” “你能不能别总是啥啥啥了?让你做,你就做!” 他有些不耐烦的说道:“怎么着,这点小事你都做不好,将来还怎么成为肱股之臣?” 沈黎一阵头大:“陛下,臣一没才学,二没功名,做主考,谁会信服我啊?” “那是你的事情,不是朕的事情,好了,事情就这么定了,而且,礼部尚书韩轻尧会协同你。” 又是这个礼部尚书。 怕是往年就是这位礼部尚书做主考吧?现在他要以自己为首,协同自己做事,怕只怕他心中不忿,到时候给自己使小绊子,到时候出了问题,再反手参自己一本。 这皇帝陛下,到底玩的哪一出,这是要把人架在火堆上烤啊。 再有九天,就是春闱了,时间这么紧,要怎么搞? 姜承龙笑呵呵的说道:“放心吧,朕相信你。” 你相信我有个屁用啊,那些老夫子们,知道我不懂八股文后,到时候一个个趾高气扬的,怕是极难管理。 他沉吟一番:“陛下,有些事,臣要事先说好,臣不懂八股文,至于这阅卷问题,不归臣来管,所以若是好的文章被埋没,则不是臣的问题,臣唯一能做的,则是保证考场秩序以及学子们的安全。” “你倒是会讨价还价。” “臣从未参加过这种八股文考试,也从未写过八股文,对这方面一窍不通。” “行吧,那便按你所说,阅卷有偏差,朕自然会找国子监的麻烦。” “多谢陛下。” 他长叹一口气。 这是要干什么?怕是这一遭,要得罪不少老头了。 他这个主考,实际上也就是保安队长而已。 春闱,是替国家选拔人才的,专业的事情,最好还是交给专业的人去做。 “对了,那匹布,回头万江楼带你过去接手,记住了,欠朕,一百万两银子。” 他叹气的幅度更长了。 这完全就是抢,钱有这么好赚的吗? 但陛下就是天,不答应也得答应。 “臣遵命。” 殊不知,那是皇帝陛下私人小金库的钱,五十万两花出去,他得多少年才能攒回来啊? 当初,姜承龙想起这一万匹的布,都气的整夜整夜睡不着觉。 让他去卖布,天家的尊严何在? 万江楼将他领出御书房,一路寒暄几句。 “恭喜伯爵大人了,做好这件差事,您这买的官,怕是要直接做实了。” “你的意思是,陛下是打算将我封为正常的伯爵?” 正常的编制,他的权利也会大很多,封地也会变大一些,那个时候,自己扩建城墙的事,则能一笔勾销。 万江楼自然不能明确的告诉他,他耸耸肩:“这个下官可不敢乱说,伯爵大人请回吧,明日一早,记得上早朝。” “多谢指挥使大人。” “不客气。” 出了宫门,万江楼本来还想谢谢沈黎安排的秦府刺杀,但想想还是算了,这事心里知道就好,而且他与沈黎来往过于密切,陛下心里不舒服,大家都得倒霉。 沈黎坐在马车上,只觉一阵头大。 回去之后,他将此事告知给万逸楼之后,万逸楼竖起大拇指:“恭喜你,成为朝堂所有大臣的弹劾对象。” “没这么恐怖吧?” “你懂个屁啊,现在的朝堂百官,多出自秦补拙的手下,那些学生考试后,被送到六部历练,你想想,六部之首是谁?” “秦补拙。” “那就是了,那些学生,自然会巴结秦补拙,名义上也会将他当成老师,你想想,秦补拙为官数十载,手底下有多少学生?甚至他不开口,那些人的唾沫星子都得淹死你。” 万逸楼嘿嘿笑道:“陛下当真给你找了个好差事,只要你能顶得住,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沈黎瘫软在躺椅上,任由小新替他揉着肩膀。 “得罪了礼部尚书,那就是变相的得罪了秦补拙,你想想,春闱可是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秦补拙这么多年收了多少学生,自是知道这其中的好处,你突然横插一脚,他会爽了?” “肯定不爽啊。” 他苦着脸:“陛下这真是打算重用我呢,还真是他娘的看得起我。” “慎言!这是顺天。” 皇帝他娘,自然是太后了,辱骂太后,那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行了行了,让我想想该怎么办吧。” 他揉揉太阳穴:“对了小新,官袍帮我拿出来,记得润一润,明日少爷我要上早朝了。” 小新柳眉微蹙:“少爷,早朝是谁啊?为什么您还要穿着官袍去上……” …… 兰桂坊内的藏书阁,小奴儿静静的抚着琴,琴声萧瑟,略微有些凄凉。 侍女走过来,微微一福:“圣女,沈黎到了。” “嗯,我知道了。” 她眼波微微流转,从沈黎出仙平第一天,她便收到了消息。 这个人,她果然没有看错,是有大才的,一人能将一城治理的堪比皇宫,百姓们安居乐业,正是她们需要的人才。 皇宫中也传回来消息,陛下要让他做春闱主考官。 这次,顺天该热闹起来了。 侍女小兰有些不放心,这京城的公子哥们,可不像其他地方。 这些公子哥,不仅有才,还有背景,欺压民女的事情经常发生。 小奴儿的艳名传出去之后,无数公子哥展开激烈的攻势。 眼看软的不行,他们就要来硬的。 若不是这藏书阁背景深厚,早已被这些纨绔给掀翻了。 昨晚,老鸨又被打了,原因是那些求爱不成的公子哥们恼羞成怒。 这样下去,不知道还能坚持多久。 “圣女,那些公子……” “无妨,招架不住,我自会护着自己。” 小奴儿轻轻拨弄琴弦,传来一阵肃杀的琴音,她嘴角渐渐扬起:“如此热闹的地方,沈公子不来玩玩,岂不是浪费了大好青春?” “您是打算上门请他过来吗?” “算了,他这人啊,吃软不吃硬,我若去邀请的话,怕是适得其反,他身边不是有个万逸楼吗?让小翠儿请他。” 万逸楼,可是这位小翠儿姑娘的常客。 请他来,万逸楼自会带着沈黎出门见识见识。 到时候自己再说一下心上人是沈黎,这帮公子哥,自然会将矛头转向沈黎。 她微微笑着,天道宗各处的棋子,基本上已经完善,接下来,就是将水,搅浑。 第225章:逛藏书阁 - 布衣公卿 - 欺生 北方相比南方,还是要阴冷许多。 金陵这个时间,基本上可以褪去大氅,穿着棉袄即可,可这顺天城内,即便是披上大氅,还有些阴冷,尤其是夜晚,那股寒冷简直刺骨。 皇宫真好啊,还有地龙可以烤。 夜幕逐渐降临,沈黎躺在椅子上,盖着大氅,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惊醒。 一旁的小新早已生好炉子,备好饭菜。 “少爷,他们说这个叫炕,坐这上面要暖和许多。” 沈黎点点头:“这个我知道。” 虽然他没去过北方,但在信息发达的现代,他已经了解过了。 “嗯嗯,夜晚睡这上面,只需要弄点薄被子便可以御寒呢。” 小新摸着有些发烫的炕,啧啧称奇道:“这么暖和,适合做一些运动。” “什么运动?” 沈黎伸着脖子,瞬间明了,不禁一头黑线:“你是吃春药拌饭长大的吗?” “少爷讨厌。” 她红着小脸匆匆出去,险些与过来的万逸楼撞在一起。 万逸楼不明所以的挠挠后脑勺:“她这是怎么了?” “冬天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人家这是想念春天呢。” 沈黎蹬掉软底棉鞋,盘坐在炕上:“该吃饭了,你这风尘仆仆的干啥呢。” “有局啊。” 万逸楼拎着信封,在他面前晃了晃:“藏书阁听说了没?” “啊,听说了一点。” “里面一位佳人,已经深深的爱上了我,这不,写了情书,请我去约会。” 他一脸骚包的在信封上仔细嗅了嗅,随后一脸满足的吐出一口浊气。 “青楼女子,请你约会,无非就是惦记你那腰包的两个钱呗。” 沈黎撇撇嘴:“那娘们儿绝不是什么好人哪。” “哈哈,你嫉妒,你羡慕,嫉妒可会使人扭曲滴。” 万逸楼又仔细嗅了一遍那带有香味的信封:“哎呀呀,我今晚可是有着落了。” “我看你是有什么大病吧。” 沈黎哭笑不得道:“你还是快走吧。” “你去不去?” “我去那里干什么?我又没钱。” “我请你啊。” 他一怔,没钱才更要去青楼啊。 那一万匹的布,怎么处理? 正常卖,肯定卖不上价钱,那就得考虑到其他办法了。 正好自己做的月事巾被小新带来一包,拿来打开市场刚刚好。 他忙转变话风:“走走走,我跟你一起去。” 万逸楼皱眉:“你不是不打算去吗?” “看你这话说的,你请我啊。” 沈黎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让他有些踌躇。 因为,他也没什么钱。 锦衣卫之前本来就日薄西山,那些俸禄直接对半砍,年薪二十两,现在变成十两了,即便是都指挥使,一年也不过一千两银子。 作为一名锦衣卫小兵,万逸楼过的无比清贫,就连租下这套豪宅,也是他借了万江楼许多银子。 藏书阁作为顺天顶级会所,消费自然不会低。 随随便便的一个姑娘,都是五十两起。 他手中,只有七十两银子。 男人没钱,自是没底气。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怎么样,没钱了?” “谁说我没钱了!” 丢什么也不能丢了面子,万逸楼心一横,打算出去干一票,瞬间又萎靡了。 这是顺天,不比其他地方,若是有人被劫,到时候锦衣卫亲自出马,自己怕是要难过了。 “行了,我还有一点点钱,走吧。” 万逸楼心中不是滋味,但又无可奈何,只能苦笑一声,跟着他前往青楼。 至于小新与大块头贺元坝,只能待在家里吃粥了。 两人乘坐马车,摇摇晃晃,朝着兰桂坊走去。 顺天确实要比金陵繁华许多,一路上,处处张灯结彩,进入兰桂坊后,到处都是青楼的招牌,让人流连忘返。 “这里啊,就是顺天城中的销金窟,王公贵族,没有不来过这里的。” 万逸楼解释道:“就连皇室中的皇子,也有来过这里。” “那陛下也答应啊?” “陛下早就对他们失望至极了,只要太子不出门,其他几个皇子爱怎么玩就怎么玩。” 他耸耸肩:“其实也是受了一些人的熏陶。” “谁?谁敢熏陶皇子逛青楼?” “自然是盛贤王了。” 沈黎点点头,对这位盛贤王也有所耳闻。 姜承龙这一代中的所有皇子,当年夺嫡中,只留下三个人。 盛贤王姜承献,皇帝姜承龙,还有七王爷姜承阳。 七王爷镇守北方,并无封地,是北方的三军之帅,当初萧林焕要找的,也是这位七王爷。 只是前往北方,顺天是必经之路,根本去不了。 至于这位姜承献,传说他是一位声名狼藉的皇室纨绔,好玩乐,不理政事,每日都是各处画舫中醒来,家中更是美女如云,妻妾成群。 姜承龙本来对他有些忌惮,但这位盛贤王,一连几十年都不上朝,不理政事,又绝了他想分封的心,干脆留在顺天,让他在自己眼皮子地下,快乐的玩耍。 姜承献自然乐在其中,每日万花丛中过,号称花丛小蜜蜂。 由于其独特的地位,即便他废物,也不敢真的有人对他动手。 打了皇帝的弟弟,那可是杀头的罪过。 即便是那些纨绔子弟,也深知此人不能与其发生争斗。 他这个样子,自然落在了姜承龙儿子的眼中。 他也是皇帝的弟弟啊,可以不理朝政,没钱的还可以找皇帝要,只要不造反,一辈子荣华富贵,衣食无忧。 爽,太爽了。 甚至太子也想这样。 这也导致姜承龙的几个儿子,成日与这位盛贤王厮混在一起,一点皇子的样子都没有。 眼看着藏书阁到了,外面居然没有老鸨龟公出来迎接。 万逸楼倒是习以为常,笑道:“这藏书阁啊,一共五楼,每一楼的价位都是不同的,至于那顶楼,则是花魁坐镇,上去看一眼,便得五百两银子。” 沈黎不可置信道:“我看她一眼,就得五百两,那我要是Rta一晚,那得多少钱?” “不要钱。” 他神秘兮兮的说道:“实不相瞒,这顶楼啊,是小奴儿。” “我早就知道了,跟我有什么关系。” “不是啊,你想想,她可是反贼。” 他压低声音:“锦衣卫数次想来探查,但她不露面,根本没得查。” “那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啊?” 沈黎无奈道:“我与她,只是在金陵一面之缘而已。” “行了行了,买牌。” 万逸楼也不打算在人多的地方谈论这种事情,他走到柜台,沈黎跟在他的身后。 这倒是让沈黎耳目一新。 柜台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牌子,每个牌子上都写着一个姑娘的名字,牌子背面,有明码标价。 另外,酒菜分为下中上三种,顶级酒菜,一千两一桌,中级酒菜五百两一桌,下等酒菜免费送。 不过这下等酒菜,怕是也没人愿意点,既然是免费,那极有可能是前两个等级的剩菜。 或许有那种省钱的,但佳人入怀,一脸鄙夷,哪个男人受得了如此奚落? 牌子也分为五层,可以随意挑选。 最底层的,只需三十两,二楼是五十两,三楼一百两,四楼二百两。 五楼,看一眼五百两,还得是有身份的人才能进入。 商人,是不配进入五楼的。 没有牌子的女子,那是已经有客人了,谢绝打扰。 掌柜的已经事先将小翠儿的牌子留着,就等万逸楼的到来。 万逸楼拿着牌子,笑嘻嘻的看向沈黎:“兄弟,你这打算去哪里啊?” “我,随便看看了。” 沈黎耸耸肩,他对这些地方,没有太大兴致,转两圈就当开开眼界,然后回家算了。 谁知掌柜的却笑道:“这位,应该就是沈公子了吧?” 两人对视一眼,沈黎奇怪道:“你认识我?” “五楼,小奴姑娘有请。” …… 第226章:打死他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小奴儿姑娘,本公子素闻你喜爱诗词,前几日风雪大作,偶有所得,还请点评。” 礼部尚书之子韩子贵一席白衣,轻摇折扇,显得温文儒雅。 只是,这么冷的天,还摇扇子,多少是带点病了。 小奴儿清脆如铃的声音在纱帐后响起:“韩公子请赐教。” 韩子贵轻咳一声,颇有些得意。 这诗,可是他的老师,今天下午偶有所得,还没来得及说出去,便被他看到,顿时惊为天人。 老师不愧是老师,当真文采傲世。 他收起折扇,缓缓踱步道:“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众人眼前一亮,顿时爆发出一阵激烈的喝彩声。 “好!” 自古以来,梅花都是文人墨客争相描写的花卉,它在文学中,以傲然不屈为名,多用来体现风骨。 韩子贵这首五言绝句,不敢说后无来者,怕是前无古人了。 整个顺天,怕是没人写梅能超出其右。 众人纷纷赞叹,就连纱帐中的小奴儿也忍不住较好。 尤其是“墙角”这个地方,特定的环境,更添梅花傲骨。 若是改成花圃,花坛等词,完全没这个效果,因为墙角更加孤僻,梅花在此盛开,偏偏有种“遗世而独立”的美感。 而且后面层层递进,将自己的思想表达出来。 其中,凌寒中的“凌”字,炼字炼的极好,一个“凌”,已然突出梅花的迎头而上的不屈风骨,多一字少一字都写不出这种感觉。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层层递进,引出自己的思想。 碧如做学问,做人等,就要如梅花一般,暗香,诗中写的是梅花的香味,实际上是想表达文人的才华。 这怕也是韩子贵的自我形容吧? 众人一阵赞叹,什么时候,韩子贵也能写出如此好的诗了? 不过在场大多是读过书的,深知这诗,在古文上是没有的,应该是近期所做。 而且附和时令,冬天刚过,韩子贵有所得,也是正常。 小奴儿想的不同。 正常?正常个屁? 这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他岂能写出如此诗句? 她可以断定,是抄袭的。 可众目睽睽,也不好揭穿他吧。 刚好上楼的沈黎,听到楼上文人墨客的点评,不屑的耸耸肩。 这不是中午自己写给国子监苏老的诗吗?怎么流落到青楼泡妞了? 他欲言又止,本想拆穿这个韩子贵,但想想明日早朝,自己就要与他老子一起共事了,现在要是得罪了他,明日怕是更难在朝堂上存活。 小奴儿嫣然一笑:“这位,就是奴家与众位公子所提的定远伯沈黎,此人在诗词上造诣极高。” 剩下的,她不用说了,这些公子哥,自然会与沈黎纠缠起来。 沈黎一愣,转身就要走,却被两个小厮拦住。 韩子贵无比骚包的摇着扇子:“你就是沈黎?花了三百万两银子买官的那个?” “正是,你想怎样?” 事到如今,人家都找上门了,不接招倒是显得自己怂包了。 “想怎样?不是说你诗词造诣高吗?这样,你能写的胜出我这首《咏梅》的,便算你赢,如何?” “我赢了又如何?输了又能咋地?” “能咋地?” 韩子贵不屑的耸耸肩:“赢了,你可以顺利的滚,输了,老子就干死你,让你沽名钓誉!” 沈黎深吸一口气,单手缓缓摸到腰间火枪。 没必要,不杀他,留着他,杀了他,我也走不出顺天城。 他内心疯狂的安慰自己,随后邪笑一下:“谁告诉你,这首诗,叫做《咏梅》的?” “嗬,自然是本少爷自己取的,本少爷的诗,想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名,还要通知你么?” “国子监苏老,跟你是什么关系?” 韩子贵一怔:“怎么着?你是打算攀关系认亲戚吗?告诉你,不好使!” 沈黎轻笑一声,绕过他,拉开一张椅子坐下,对着侍女勾勾手指:“上茶。” 侍女连忙送来茶水。 他轻轻呷了一口茶水:“我呢,今日一早,刚到的顺天城,便被苏老接过去在梦回春酒楼吃饭,吃饭之时,大家互相攀谈了一句,本伯爵呢,便将东西偶有所感告知了苏老。” “还本伯爵,你一个花钱买的伯爵位,嚣张什么?告诉你,这里在座的哪一位,都要比你的家世显赫。” 韩子贵也学着他,拉开他对面的椅子坐下,翘着二郎腿,对侍女勾勾手指:“上茶。” 沈黎无奈耸耸肩,小孩子思想而已。 “这位,是户部尚书之子,朝廷二品大员,掌管天下钱粮,这位,是礼部侍郎,从二品大员,这位,是咱们大渝当今皇帝的儿子,四皇子!” “至于我,礼部尚书之子,韩子贵。” 他缓缓凑过来奚落道:“你一个买的伯爵,还是三品,你装什么?” “哦,礼部尚书之子,礼部,应该管理朝中礼制礼仪的吧?” 沈黎慢悠悠的学着他翘起二郎腿:“礼部尚书之子,居然连最基本的坐姿都没学好,这……啧啧啧……” 这就是明显的说韩子贵没有家教了,坐在纱帐内的小奴儿莞尔一笑,她一副看戏的姿态,也不去劝架。 对她来说,打的越激烈越好呢。 韩子贵恼羞成怒的一拳砸在桌子上,将被子震倒,茶水洒了一桌,他也不在意,隔着桌子怒气冲冲的凑到沈黎的脸上:“小子,你再敢多说一句废话,老子就废了你!” 迎接他的,是沈黎黑洞洞的枪口。 “年轻人,别这么暴躁嘛。” 沈黎微微笑道:“你看,大家都是以文会友的嘛,你这出口成脏的,实在有辱斯文啊。” “你以为你拿个破管子就能吓住我吗?” 韩子贵不屑的拨开他手中的火枪:“今天晚上,本公子不想动武,赶紧写。” 他没见过火枪,自然不知道这里面的威力。 无知者无畏。 沈黎缓缓收起火枪,端起茶杯呷了一口继续道:“当我将这首《梅》念给苏老后,苏老还没说话,隔壁包厢就打起架来,那个领头的打人者,自称是什么礼部尚书之子呢。” “小子,给过你机会了。” 韩子贵羞的脸面通红,顿时恼羞成怒,他朝后勾勾手指,两个护卫狞笑着捏着手指,缓缓走过来。 四皇子姜魁连忙起身:“韩子贵,定远伯说了,今日以文会友,你收起你那纨绔一套,你越是恼怒,越是说明人家说的是真的。” 实际上,不管沈黎有没有说出经过,这在座各位,哪个对韩子贵不了解的清清楚楚? 就这声色犬马,声名狼藉的纨绔,能做出如此好诗? 狗都不信。 韩子贵悻悻的挥挥手,示意侍卫退下,他冷哼一声威胁道:“小子,今日有皇子殿下保着你,改日,你可得小心些!” 沈黎点点头,微笑道:“多谢四皇子殿下。” 随后,他又看向韩子贵:“韩公子,你家世显赫不假,我虽然是买的官,也是朝廷三品大员,你当众威胁要我好看,是要打算半路截杀朝廷三品大员吗?哦,我明白了,礼部尚书的家世,果然显赫,连朝廷也不放在眼中,朝廷大员说杀就杀,好大的官威啊,这要是再做几年的礼部尚书,怕不是比皇帝还厉害啊,怎么着,你韩家是打算谋反吗?” “放屁!” 韩子贵再愚蠢,也不敢当着四皇子的面搭这腔,这口黑锅谁敢背?他顿时怒道:“沈黎,你嘴皮子玩的再好,有些话,陛下与殿下都不会信你,我韩家忠心耿耿,你再诬陷我家,明日早朝我爹必定参你一本。” “哦,你爹参我啊,那你怎么不参呢?怕是你没资格上朝吧,你有功名吗?貌似没有哦。” 沈黎微微笑着,下面的万逸楼好奇之下,跟护卫说了声是他的护卫便上了五楼。 “办完了?” “嗯,办完了。” 万逸楼看着沈黎,沈黎正在看着上面烧了不到三分之一的香,若有所思。 “不是,我还没办呢,听到上面吵,就来看看。” “哦,没事,吵架呢,你来的正好。” 沈黎耸耸肩,继续笑着看向韩子贵:“韩公子这是怎么了?恼羞成怒了?气急败坏了?还是黔驴技穷了?” 韩子贵深吸一口气,走到四皇子姜魁面前:“殿下,您也看到了,这小子,欺人太甚。” 姜魁沉吟片刻:“最好还是不要仗势欺人。” “我要是能忍下去,那还是个男人吗?” 他怒吼一声,直接破音了:“给我打死他!” 第227章:暴打韩子贵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时间,整个藏书阁五楼一片鸡飞狗跳,号称没有背景没有官职没有功名不上进的五楼,今日也开启了地痞流氓打架的模式。 韩子贵的侍卫们,都是练过两三年猫脚功夫的外家高手,根本不是万逸楼的对手。 万逸楼本就练轻功出身,速度极快,三招两式解决了这些外家高手后,一把抓住了韩子贵。 他现在可是个自由身,又不怕连累到谁,他早就看这些纨绔不爽了,只是之前有锦衣卫的官职在身,不敢动手。 现在好了,在沈黎的默许下,他可以随便动手。 沈黎端着茶杯,依旧坐在原来的地方。 “大家都安静一下,今日是这韩子贵找茬,本伯爵迫不得已,才出手反击的,你们都看到了,是他先动的手。” 万逸楼找来几个布条,将他双手反绑在背后,丢在一旁的地上。 “混蛋,我可是礼部尚书之子!” 韩子贵怒骂道:“等我出去,自然要你狗命!” 沈黎耸耸肩:“那我不如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宰了你吧。” 众人吓了一跳,四皇子姜魁连忙劝说道:“定远伯,万万不可,这韩子贵纵有万般不是,也不是你能打杀的,你杀了他,到时候你也得搭进去一条命。” “开个玩笑。” 他继续端着茶杯,对着侍女勾勾手指:“倒茶。” “韩公子,我劝你不要再找不自在,你爹即使是礼部尚书,与我沈黎也没有关系,他权势滔天又如何,总不能杀了我吧?” 他缓缓起身:“俗话说,多行不义必自毙,你这般行径,你爹就算是再厉害,迟早也会被你害死。” “放屁,混账东西!” 韩子贵弓着身子,在地上宛若一条毛毛虫,从来没人敢对他这样,他发誓,一定要沈黎付出代价。 “你给我等着!你死定了!” “草拟吗的,你一个买的三品伯爵,敢骑在老子头上拉s,你等我出去,你就完了!” …… 他一直在一旁喝骂,沈黎突然转身咧嘴笑了,搞得他一怔:“你,你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 沈黎笑眯眯的招手:“把他扒光,吊在栏杆上,让整个藏书阁的客人们,都好好看看礼部尚书大人儿子白花花的屁股。” 万逸楼踌躇一下,这样会不会太过了? 不过转念想想,这货常年横行霸道,早已养成睚眦必报的德性,即便沈黎现在放过他,怕是他半夜都会纠集人马前来寻仇。 还是一不做二不休吧。 他将十指捏的啪啪作响,然后走上前,三下五除二便将这位韩公子剥个精光,只留下个底裤。 “混蛋,你干什么?快停手啊!” 韩子贵连连后退,抵在墙角有些瑟瑟发抖,不知道是冻得还是吓的。 万逸楼根本不理他,转而问想沈黎:“要脱底裤吗?” “既然都得罪了,那就得罪到底了。” 沈黎耸耸肩:“这样,你回去一趟,叫贺元坝带着留声机过来,我送给这小子个大礼。” “好嘞!” 万逸楼不愧是五品高手,对于真气的拿捏,简直出神入化,只需一掌,便将韩子贵的底裤震个稀烂。 然后,他笑着将韩子贵双手捆起来,掉在五楼的栏杆上。 从上往下看去,这五楼还是比较高的,普通人掉下去,若是姿势不对,怕是脑浆横流。 而沈黎倚着栏杆而坐,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拿着小刀细细的削着皮。 在他旁边,刚好是吊着韩子贵的绳子。 那些侍卫家丁各个不敢上前,生怕这疯子突然斩断绳子,自家少爷掉下去再摔个半身不遂,那麻烦可就大了。 四皇子姜魁一直在好言相劝,他真不想弄出什么事情,即使这事情与他无关,不过这胆大包天的沈黎,倒是挺让他赞赏。 韩子贵在这京城之中,可谓是横行霸道,有的时候连他这个皇子的面子都不给。 他没办法,他虽然贵为皇子,但无实权,所有人都知道陛下不想管他们,所以宫中侍卫也不可能陪他出来打架,不然那成什么样子? 今日沈黎虽然做的有些过火,但也解了他心中许久的怨气。 这其中的众多纨绔,也看不惯韩子贵的嚣张模样。 他们家是四大家族之首,这家伙给他装的,仿佛他就是太子一般。 下面被吊着的韩子贵破口大骂,他料定沈黎不敢真的杀他,于是乎,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 本来下面每个楼层的嫖客还没注意到他,他这么一嚷,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若是有人有手机这玩意儿,分分钟给他拍个视频发到往上骗点击了。 人们议论纷纷,他愈发觉得丢脸。 礼部尚书的儿子,被人脱光吊在青楼里,传出去,不让人笑掉大牙? 他越耻辱,越是辱骂沈黎。 沈黎笑眯眯的,也不理他,待苹果削完,他用力啃一口,看向红纱帐内的小奴儿。 “小奴儿姑娘,现在说别来无恙,那可太见外了,而且现在本伯爵,已经有恙了。” 小奴儿微笑起来,笑容中,似是夹杂着久别重逢的愉悦:“公子别来无恙。” “嗬,既然如此,那本伯爵便要为姑娘写上一首诗了。” “小奴洗耳恭听。” 沈黎轻咳一声,缓缓吟哦道:“名参十二属,花入羽毛深。” “守信催朝日,能鸣送晓阴。” “峨冠装瑞璧,利爪削黄金。” “徒有稻粱感,何由报德音。 其中一人,眼前一亮,连忙鼓起掌来:“好!” 等看其他人都脸色古怪的看着他时,他讪笑着停下鼓掌。 这诗,写的自是极好,但送给小奴儿,那就是妥妥的骂人了。 因为这诗,没有一句提鸡,但每句都在写鸡。 这还是当初写给万逸楼,让万逸楼送给小奴儿的。 当时万逸楼跑得快,没吃到大逼斗。 但他没法跑了啊。 小奴儿怒气冲冲的走出来,“啪”的一巴掌,连带他手中的苹果一同扇飞出去。 众人同时打了个哆嗦。 这娘们,够辣。 她想想就气,转而走到那个鼓掌的纨绔面前,又是一巴掌甩过去。 众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谁也没想到,平日里人设极为娇弱的小奴儿,发起怒来竟如此火辣。 沈黎脸上赫然一个巴掌印。 他舔舔嘴唇,男人,嘴巴还是不要太欠了。 随后,他又看向那个鼓掌的纨绔,指了指红纱:“介娘们,可不是啥好人呐。” 谁知那被打的纨绔,突然一脸享受。 “小奴儿居然摸我的脸了,太幸福了。” 沈黎一头黑线,这货怎么和刘齐一个样子? 下面的韩子贵还在叫唤个不停,他顺手拿起茶杯,一壶茶从上而下,形成一道水流落在韩子贵的头顶。 这个时间段,用开水会烫坏他,用凉水最好,冻死他。 很快,万逸楼带着贺元坝走上五楼。 那些小厮看着贺元坝如此魁梧的身材,顿时也不敢堵了,纷纷让开。 “格外,改日再见了。” 沈黎朝着那些纨绔招招手,随后带着被五花大绑的韩子贵上了画舫。 只是,贺元坝太过沉重,一上船,船外水位猛增,小船险些翻下去。 眼下四处无人,韩子贵终于有些畏惧了:“你,你想干什么?” “不干什么,我总不能杀了你吧。” 沈黎耸耸肩,人畜无害的笑道:“这样,你说一段话,我便放了你。” “说什么?” 韩子贵一脸警惕的看着他:“你快放了我,我保证不找你的麻烦。” “那不可能。” 沈黎龇牙咧嘴的笑道:“来来来,贺元坝,你这绳子绑的不太行,少爷有一种绑法,叫做龟甲缚,这样,绑好了,你去找几个画师,将他现在光溜溜的样子描绘出来,明日一早,撒在城内各处,明白不?” 贺元坝挠挠后脑勺:“少爷,啥叫龟甲缚?” “嗯,这个捆法,是少爷独家所创,你可以好好学学。” …… 第228章:记录声音 - 布衣公卿 - 欺生 等沈黎绑好韩子贵后,画舫船头的万逸楼回头看一眼,直接捂住了脸。 本以为你小子是个正人君子,没想到与我一样,是个闷骚男。 这所谓的龟甲缚,绑起人来,那该有的空挡,简直彻底暴露在人们眼前,而且呈一个无比羞耻的姿势。 韩子贵起初还能双腿并拢,挡住身体重要部位。 这么一绑,空门大开,他感觉某个地方都凉快了许多。 “混账!” 他破口大骂,看着沈黎缓缓拿起的小刀,他又有些畏惧:“你,你说,你要怎么样才放了我?” “我说了啊,让你说一段话,你不说,那我便另想法子了,找十几个画师,将你现在的模样,画成册子,编入小黄书。”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放心,我会为你加上‘猛男’二字的。” “混账,这是猛男不猛男的事情吗?” 韩子贵欲哭无泪,眼看着万逸楼要去找画师,他连忙道:“我说,你让我说什么我都说。” “呐,按这上面的念。” 沈黎从怀中拿出一张纸丢给他,他看了一眼,险些没吓死。 这上面的,尽是辱骂皇帝的话。 而沈黎坐在一旁的桌子上,摆弄着留声机,插入银箔之后笑道:“如何啊?二选一。” “放屁,这话你敢说吗?这说出去可就是诛九族了!” 韩子贵恶狠狠的骂道:“王八蛋,有种你就弄死我!” “我不弄死你,反正二选一,你按这上面的骂一遍呢,我可以保证只有我能听到,他们俩会上岸等着,要是找画师呢,明日一早,我保证你上新闻头条。” “你是说,只有我们俩?” 他有些意动:“这四周,不会藏着东西厂的人吧?” “这么冷的天,你觉得会有人潜入水底偷听吗?” 沈黎有些不耐烦的骂道:“你他娘的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扭扭捏捏的。” “行,我干了!” 反正几句话而已,也没有东西厂的人在,就他和沈黎,大不了到时候就说沈黎污蔑他了。 今晚过后,这个定安伯,就得死在这里了! 他内心怨毒的想着,轻咳一声,照着白纸上的文字缓缓念道:“姜承龙,我c m……” 沈黎慢悠悠的摇着留声机,等他最后一个字骂完,心满意足的收起留声机道:“甚好,甚好,韩公子,你可以走了。” “我这,就可以走了?” 韩子贵有些不可思议道:“你这就放过我了?” “怎么着,韩公子还想再玩一会儿吗?那本伯爵奉陪。” “不玩不玩,快给我解开。” 岸上的万逸楼,几个蜻蜓点水,稳稳的落在船舱上,随后将他解开,将衣服丢给了他。 “快,送我到岸边。” 韩子贵手脚并用,麻利的穿着衣服。 有一说一,他现在已经冻得有些瑟瑟发抖了。 万逸楼拿着竹竿,缓慢的撑着画舫前行,而沈黎,在船舱内,将银箔掉了个头,缓缓的转动。 留声机内,传来嘈杂的声音,以及韩子贵愤怒的声音。 “姜承龙,我c m……” 韩子贵正想着回去之后怎么纠集人马整死沈黎时,听到这声音,顿时不可思议的扭过头去,却看沈黎似笑非笑的看向他:“我劝韩公子还是老老实实的,不要总想着有的没的。” “你你你……你这是妖法!” 他一屁股跌倒在甲板上,这要是传出去,他就彻底完蛋了,到时候即便是韩家,也保不住他,他这次是真的吓的瑟瑟发抖了。 他连忙冲进船舱:“沈黎,伯爵大人,求求你,快把这东西毁掉,我韩子贵发誓,今生今世,只以你沈黎之命听从。” 万逸楼轻松的将他拦截在船舱外面,而沈黎微笑着收起银箔:“韩公子,我说了,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东西呢,也是你的一个教训,放在我这里安全一些,只要你不乱来,本伯爵自然也不会乱来的。” “不不不,这东西最好还是毁掉为好,沈黎,沈大爷,我求你了,我求求你放过我!” 韩子贵自然知道这个把柄有多重,甚至沈黎可以拿着这东西,冤枉他爹教他的,到时候连带他爹也得倒台。 平日里无论他有多嚣张跋扈,今日就有多害怕,他跪在甲板上,恨不得将甲板磕碎,苦苦哀求道:“沈大爷,我求你了,我以我韩家列祖列宗发誓,以后我韩子贵要是与你为敌,让我不得好死!” 可沈黎始终不为所动。 这种人,不吃死了他,但凡他有一点点的翻身机会,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反咬一口。 现在若是他毁了银箔,怕是韩子贵上岸后,马上带人剿灭他。 一旁的万逸楼,有些微微心软,他笑道:“这样,今天太晚了,过两日咱们再把这东西还给他吧。” 韩子贵宛若抓住救命稻草:“您说的都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我明日有事上早朝,不能陪你太晚,你说,万一你上岸后跟我闹了起来,我明日不上朝,那陛下不得给我一顿板子吃啊?” “是是是,您说的在理,您说的都对,那过两日是什么时候,小人提前订好高档酒楼,为伯爵大人赔罪。” “还是不用了吧,我去找你,如何?” “好好好,那就一言为定。” 到了岸边,韩子贵看着三人离去的背影,眼中怨毒之色越来越浓。 而那些随后赶到的护卫们,将他送回家中后,马上被家中另一帮护卫给绑起来。 然后,在这些护卫们惊恐的目光中,他拿着铁棍,一个一个的将他们打成半身不遂。 他愤怒的一口浓痰射在地上:“废物,一帮废物,连少爷我都看不好,你们干什么吃的?我看你们也不用再吃了!” 说罢,他又接着暴打那帮护卫,那些护卫连连惨叫,到后来奄奄一息,不过一炷香的时间。 他愤怒的将铁棍丢在地上,擦了擦手:“马上去军中,挑选五十个好手,藏在我的周围,一旦我打响指,立马出来将沈黎给我控制住!” “今日你送我光屁股耻辱,明日,我找二十个大汗,LJ你!!!” 只要拿到那个东西,他要让沈黎生不如死。 三品大员又如何?多少三品大员,在韩府中跪着前行? 他死死的握住拳头,今日的耻辱,只有沈黎的脑袋才能擦掉。 …… 而沈黎坐着马车,奇怪的看向万逸楼。 万逸楼也被看的有些奇怪,不禁缩着脖子:“你看什么?” “没什么,想起在金陵,你貌似从来都没有好好走路过,有空就上房到处飞来飞去的。” “顺天不一样,城中护卫极严,还有东西厂和锦衣卫在看管,一旦看哪个的修为比较高,便会进行抓捕。” “这也太霸道了吧。” “你不懂,在他们看来,修为高,对皇城影响极大,说是要进行登记,可那些高手,入了西厂之后,有几个能出来的?死高手才最安全。” 沈黎耸耸肩:“有些道理。” “你为什么要等两天后再把那个东西给韩子贵?” 万逸楼奇怪道:“还有这东西居然能记录声音,当真是个好宝贝。” “你不是看他可怜想放了他吗?我让你看看,这种人,狗链子一旦松了,会是什么后果?” 沈黎微笑道:“而且,我是打算,让你发一笔横财来着。” “你不会真的打算将这东西还给他吧?” “有什么问题?我不信他真的敢杀我。” “万一他拿着你的招来对付你呢?” 万逸楼叹口气:“最好,还是给他一份假的吧。” “没事,或许,我们还能成为好朋友呢。” 沈黎看着外面摇曳的灯火,眼中闪过微妙的光芒。 第229章:早朝辩论 - 布衣公卿 - 欺生 回到小巷子内,小新替沈黎洗漱之后,便安然入睡。 一夜无话,翌日清晨,沈黎便被小新叫起来换衣服,吃早饭。 大渝早朝时间极早,按现代时间,约莫六点就要开始早朝。 住的近些的大臣,还可以晚点起床,五点起床,六点上朝即可。 但那些买不起房子,住在郊区的大臣,只能四点甚至三点起床,然后赶一个时辰的路,最终到了皇城。 现在二月初,昼短夜长,六点的时候,外面只有些蒙蒙亮,好在可以看清路。 若是冬季,这个时间根本看不清楚地上的道路,皇宫又严禁百官自行打灯笼,只能等太监接引了。 要是太监们赶不及,他们又怕迟了时辰,只能顺着城墙摸黑前行。 这上朝迟到,可不比现在上班迟到,轻则罚俸打板子,重则贬官坐大牢。 上早朝你还敢迟到,分明就是不讲皇帝陛下放在眼中,不将江山社稷放在心里,总之,处罚的力度,完全看在朝中有没有人缘和皇帝陛下心情怎么样,没有固定处罚方案。 沈黎哈欠连连,一脸懵逼的被小新套上蓝大锻的官袍,又换上黑面硬底的靴子,洗过一把冷水脸,好不容易缓过来。 除了当年上高中那会儿,什么时候他起这么早过? 这简直要了命了! 他摇头晃脑,任由小新服侍着上了马车,前面的贺元坝还好,一直都是闻鸡起舞,这么早对他来说也不算问题。 可沈黎不一样,在仙平,他充分丰富了百姓们的夜生活,那些百姓,几乎每晚十二点才睡,而他有时候熬的更晚。 加上昨晚在外面胡闹一番,他昨晚几乎凌晨才睡下去,一夜下来,才睡了不到五个小时。 街道上,隐隐约约有卖菜小贩开始出来摆摊,他们为了生计,基本上每天都是这个时辰过来抢位置,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若是有一天不到,第二天位置就被人抢了。 皇城内禁止马车通行,到了皇城脚下,沈黎就得自行步行进入皇城,然后跟着人潮前往太和殿议事。 不过,有些重臣,得到陛下恩准后,是可以坐轿子在皇城内通行的。 文官坐轿,武官起码,像沈黎这种坐马车的,在百官之中倒是一个异类。 主要是昨日才来,根本没想到租轿子这茬。 不用在意这些细节,路上的官员三两成群,只是沈黎一人前行,略显孤僻。 很快,百官在太和殿整齐排列起来,皇帝陛下到点便在太监的服侍下上朝。 等看清大殿内的文武百官后,沈黎才觉得有些古装片那三三两两的大臣上朝,有多离谱。 这他娘的岂止百官,整个大殿满是人头,两人之间,仅仅隔着两拳之远。 不过,在这其中,也容易浑水摸鱼。 刚开春,万物复苏,朝廷内也没什么大事,六部轮流汇报一些日常情况。 沈黎夹杂其中,宛若一个看戏的。 昨晚本来睡的极晚,他哈欠连连,这早朝,比学校开会还能墨迹。 他昏昏欲睡,在下面偷偷潜下去,不一会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姜承龙坐在龙椅上,认真的听着各方的汇报,不时点点头,自从锦衣卫被提拔起来后,万江楼也可以参加早朝,并且在武将前列。 至于沈黎这种十八线小官员,还是买的,如果按以往的地位来算的话,他是应该排在末席的。 只是他不清楚这里面的事情,随便找个地方便钻进去,然后躲在一旁迷迷糊糊,摇头晃脑。 就像是上课一般,虽然昏昏沉沉,但上面说话声只要一停,他立马精神了。 姜承龙看着六部筛选之后送上来的奏折,端着茶杯一边品茶一边看奏折,不时回答几句。 整个场面,严肃无比。 不过,这些都是些无关紧要的奏报,等百官将事情说完之后,姜承龙摸着下巴沉思。 这么久,户部都没提出春粮涨价的问题,真当自己这个皇帝陛下两手不沾阳春水的吗? 他深吸一口气,贸然提出这个问题,就是在质问这些老牌贵族。 没准今天他提一次,明天粮价再翻个翻。 无关紧要的事情已经说的七七八八,现在就到了重头戏了。 春闱。 春闱一共要考三场,三日一场,从二月初九开始。 自姜承龙接手皇帝之位以来,每年的春闱,都是由礼部举行,而且是由礼部尚书韩轻尧领导的,今年他想换个班子。 现在朝中站着早朝的这些人,有几个不是他秦补拙的门生? 再这样下去,到时候整个朝堂的人,都是秦补拙的人,他说什么都会被反对,国家一些政策下达,全看他们的意思。 都说文臣误国,果真如此。 那张嘴皮子,可是比武将手中的长剑还玩的要溜。 不过,现在朝廷之中,也不尽然是秦补拙的门生,至少自己刚刚提拔过来的沈黎,就不是。 嗯?沈黎呢? 他皱着眉头。 龙椅之上,本就比这些大臣高很多,他的视线也比较远。 可扫视一周,始终不见沈黎的人影。 这小子不会第一天上朝,就直接旷工了吧? 他皱着眉头,打断了下面议论纷纷的大臣:“宣仙平县定安伯沈黎觐见。” 旁边的小太监,连忙尖声传话道:“宣仙平县定安伯觐见!” 外面的侍卫,一层一层的喊出去,可始终没有沈黎的人影。 秦补拙自是知道这位定安伯沈黎,就是前些日子让他们与西厂闹的不愉快的罪魁祸首,他微微皱眉。 旁边的户部侍郎见状,连忙走出弹劾道:“陛下,这位定安伯爵大人,第一天早朝,便故意缺席,可见是藐视圣旨,不顾皇恩,臣,弹劾定安伯沈黎,早朝缺席,目无王法,江山社稷丝毫不放在心上,应当打入诏狱关押。” 熟睡中的沈黎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猛地惊醒:“臣在!” 说罢,他还打了个哈欠。 众人面面相觑,他是……在睡觉? 姜承龙短暂的愣了一下之后,忽然暴怒:“定安伯沈黎,你真是好胆!” 沈黎睡眼惺忪的从人群中挤出来:“呃,陛下此言何意?” “何意?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什么场合?所有人都在为江山社稷操劳的时候,你却在一旁梦周公!实在可恶!” 户部侍郎怒斥道:“你简直就没将大渝政事放在心里!如此之人,怎能为官?即便你是一县之主,怕也治理不好仙平县!” “陛下,如此枉顾圣恩,不识大体,弃江山不顾的人,实在不配这定安伯一位,更不配‘定安’这一名字,臣建议,剥夺定远伯沈黎爵位,贬为庶民,永不录用!” 这一桩桩大帽子扣下来,仿佛沈黎简直是十恶不赦之人,剥夺爵位算是轻的,应该诛九族。 姜承龙沉吟一番,收回目光后:“定安伯,你有什么话要说?” 大殿上,上百双眼睛死死的盯着沈黎。 若是一般人,早就被这种场面镇住了。 沈黎摸摸鼻子,瞬间明了姜承龙的意思。 朕可以不处罚你,但你得堵住这帮人的嘴巴,另外,你要抢到这春闱主考官的位置。 他伸了个懒腰,斜着眼看向户部侍郎:“您哪位啊?” “嗬,本官,乃是户部侍郎,晋才!” “哦,晋侍郎,你好。” 他打了个哈欠,揉了揉惺忪的睡眼,走到晋才面前:“你这帽子扣的太大了,本伯爵可不敢接,你哪只眼睛看到本伯爵不尊重陛下,不将社稷放在眼里了?” “本伯爵接到圣旨之时,便快马加鞭,一路风尘仆仆赶往京城,只为早日见到陛下神武的英姿,我哪点不尊重陛下了?” “尊重陛下不是嘴上说说,那得记在心里,你满腹经纶,满口陛下,满口社稷,可曾为陛下写过一首诗?” “在下不才,虽然没念过什么书,但时时刻刻的将陛下记在心里的,而且,还为陛下专门写了一首歌,现在,我所在的封地,人人每天都得唱这首歌。” “你听好了。” “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孩子像块宝,投进陛下的怀抱,幸福少不了!” “你呢?满腹经纶的户部侍郎?本伯爵虽然写的不好,但足见本伯爵的用心,你倒是也写一首啊?” “一大早,你口出狂言,满口大黑锅往人家头上盖,你这算是什么?诬陷朝廷命官吗?本伯爵乃陛下肱股之臣,虽然治理的地方不大,但也是掌管江山社稷一角,如此良臣,如此才臣,你竟要污蔑我,还要朝廷白白损失一员良才,你是何居心?” “今天你捣垮一个伯爵,明日你就捣垮一个侯爵,后天,你是不是要捣毁秦相?你如此歹毒,是不是想让陛下无人可用?朝廷你一个人说的算?” “你,是不是想谋反?” …… 众人瞠目结舌,您这扔大黑锅的样子,晋侍郎是远远不及的。 而且你那歌,唱的也忒他娘的恶心了吧? 第230章:七步成两诗 - 布衣公卿 - 欺生 可沈黎不管不顾,一个劲的疯狂喷着,直接将晋侍郎喷的连连后退。 “啊?你说啊,你是何居心?” “你是不是要造反啊?” “你弹劾这个弹劾那个,是不是要将朝堂上的忠臣良将尽数抹除,然后你好上位啊?” “你说话啊?” “你是不是没将陛下放在眼里啊?” …… 晋侍郎哑口无言,后退途中只是一直反驳同一句话:“污蔑!都是污蔑!” 沈黎喷的累了,气喘吁吁的回到原位道:“陛下,臣已然查明,此人,诬陷朝臣,意图谋反,此人留不得啊陛下!” “求陛下将此人全家抄斩,诛灭九族。” 姜承龙端着茶杯的手一直在抖,倒不是气的,而是憋的。 这帮言官,平日里怼天怼地,这下怕是遇到对手了。 想不到,这小子居然还能这么喷,而且还没有底线,早日将他弄进宫中,自己也不用那么头疼了。 他一副看戏的表情,摸着下巴。 好喷子啊。 一言不合就扣帽子,而且还扣谋反的帽子,比那些言官更能胡搅蛮缠。 妙啊。 一旁的小太监见下面的百官都在看着他,而他却走神了,连忙过去上茶,一边提醒道:“陛下。” 他如梦初醒,端起茶杯掩饰一下:“定远伯,此事,还得详查才能定论。” 下面的晋侍郎松了口气,还好,陛下是向着我们的。 沈黎却穷追不舍:“对,需要详查,微臣建议,先抄了晋侍郎的家!” 我草拟吗! 晋侍郎肺差点没气炸了,咱俩口嗨口嗨就算了,你非得给我废掉才罢休吗? 谁不知道那帮抄家的士兵,跟鬼子进村了一半,就算抄不出什么来,家里的瓶瓶罐罐尽数给你打个稀烂,家中一些银票啥的,也被搜刮干净。 简直就是雁过拔毛,寸草不生。 秦补拙这时也坐不住了,此人虽然没念过什么书,倒是生了一张利口,胡搅蛮缠倒是有一手,若是再不制止,怕是这货黑的说成白的,陛下无奈之下,也得派人去晋侍郎家中查探一番。 他轻咳两声,打断了两人之间的谈话:“陛下,老臣觉得,还是先说正事要紧。” 姜承龙点点头,这才哪到哪,不过是个开胃小菜而已,接下来便是重头戏了。 若是沈黎能喷的过这群人,那便最好。 秦补拙缓缓道:“春闱大典即将来临,我等出了个方案,这里面是各个部门所需人员名单,以及从国子监抽调十人作为审查,另外,春闱大典的主考,还如往年一样,由礼部尚书韩轻尧担任。” 他将奏折双手递给小太监,小太监传到龙案上。 他继续道:“陛下看看有何不妥的,老臣等人再进行商议。” 姜承龙随意翻看奏折,看着上面的名单,抿了口茶。 这些人,皆是秦补拙的人,下面无关紧要的,是他新晋的门生,为的,就是去春闱镀金而已,上面的人,与往年相比并没有太大的改变,礼部尚书韩轻尧,一直都是主考官。 甚至那些巡逻的侍卫,也选自城中侍卫,不排除秦补拙想染指禁军的可能性。 今年,必须要做出改变了,否则恶性循环下去,朕迟早被他们死死的勒住脖子。 他放下名单,看了一眼下面的沈黎:“素闻定安伯有些文采,正好,朕最近对这方面比较感兴趣,今日是个好日子,既然说到春闱,定远伯可否七步成诗,写一首佳作送给莘莘学子们呢?” 说罢,他又盯了沈黎一眼,似乎在问,你小子行不行?不行我给你换个难度低的。 沈黎默默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拱手道:“臣,遵旨。” 说罢,他缓缓走着:“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刚走三步,便吟完整首诗。 众人哗然,就连秦补拙,也瞳孔微缩。 三步成诗,怪不得陛下看重他。 可接下来,沈黎还在继续往前走。 “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左边文臣之中,所有人议论纷纷。 这诗,写的太过妙了。 若说前一首通俗易懂,饱含劝学之意,那后面这一首,便开始升华,文人写文章,需要念头通达,念头若是通达了,这文章便入通过的下水道,哗哗的流着大水。 人群中的唐寻章,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七步成诗,七步成两首诗,而且都是上上佳作,老夫果然没看错你! 姜承龙满意的点点头,这两首诗,都是佳作。 “诸位爱卿,可有此番才能?七步成两首诗?每步之间,停顿时间不过三五个呼吸。” 所有文官羞愧的低下头。 这些人中,功名最低也是个举人,可他们做不到如此程度,即便是国子监那些学富五车的大儒,也做不到如此程度。 他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秦补拙眉头微皱,他已经隐隐约约的能猜出陛下要干什么了。 先让沈黎用文采压住这些言官,然后顺理成章的抛出自己的观点。 沈黎做春闱主考。 姜承龙正准备说话,他连忙站出来:“陛下,定安伯诗才惊艳绝绝,天下怕是无人能出其右,不过,诗才不代表治世之才,老臣观此人,剑眉星目,文彩一流,当属年轻人之翘楚,老臣斗胆,为定安伯谋个宫中职位,国子监最为合适!求陛下成全!” 让他做春闱主考,不如让他去国子监做个老师什么的,这样也不会对自己造成影响。 姜承龙脸上的表情有些僵硬。 这老货,摆明了要打算与朕对着干了。 他微微皱眉,接着翻看春闱名单。 “朕打算,让沈黎做春闱主考。” 即便如此,他还是要顶着压力,说出自己的想法,不能还没开口,就被这老货压回去。 此言一出,满堂皆惊。 “陛下,万万不可!” “定远伯从未主考过,经验欠缺,若是出了差错,我等该如何对天下读书人交代?” “就是,那些读书人,寒窗苦读数载,若是知道朝廷如此草草了事,该如何心寒?” “求陛下收回成命!” …… 第231章:主考策略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有人都恶狠狠的看向沈黎,宛若他是个祸乱朝纲的十恶不赦之徒似的。 在沈黎看来,这群人就是一群狗,自己不过是抢了他们碗中的肥肉而已。 户部尚书皱着眉头,从人群中走出来:“陛下,臣觉得此举不妥,大大的不妥,此人年纪尚轻,言语之间又略显轻浮,科举,本就是向朝廷输送人才,此乃国本,定远伯经验不足,若是出了纰漏,那对于朝纲,影响极大。” 沈黎淡淡道:“那你觉得,谁最合适呢?” “自然是主考数年的礼部尚书,韩大人了。” “哦,明白。” 他打了个响指:“科举,本意是朝廷向天下学子抛出橄榄枝,择优录取,是为了向朝堂输送新鲜血液,所以务必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这是自然。” “你也说了,礼部尚书韩大人,做了数年的主考官,大家都知道他是下一届的主考官,难保不会有一些人,动一点歪心思,借此博上位。” “沈黎,你这是什么话?” 礼部尚书韩轻尧也坐不住了,这尼玛含沙射影的说老子贪污,这谁能忍?他连忙站出来指责道:“本官为国为民,忠心耿耿,岂能有那些龌龊想法?” “你龌龊不龌龊的事情,暂且不提,先说这科举制度,臣斗胆谏言!” 姜承龙歪着脑袋:“哦?你要反驳科举制度?” 科举制,是对天下学子最为公平的上位办法,让寒窗苦读,也变的有希望起来,如今居然有人喷科举制不行,这些文人自然是喧哗起来,大骂沈黎。 最终姜承龙暴怒出手,怒砸几下龙案:“住嘴!住嘴!听他怎么说?” 沈黎背着手,缓缓踱步道:“科举,是史上最伟大的考试制度,让寒门也能出个贵子,给与那些学子希望,但时间久了,也有人从中开始谋取私利了。” 韩轻尧眉头一跳,尼玛的你是不是又想含沙射影的说老子贪污呢? “即便是有些主考官,没有那方面的想法,但仍然有有心人会做出此举。” 他心里这才舒服一点,算你小子识相。 之所以补上这一句,是昨天姜承龙说过,让韩轻尧配合他,若是将他得罪死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也不好做事。 他继续道:“微臣敢问秦相,这份春闱名单,上到主考,下到考场监察官,是否去去年不一样?出卷先生,是否也是去年那批人?” “这些人有才能,延续到今年继续用,又有何不可?” 秦补拙有些不悦道:“定安伯要说些什么?我等都有公事要忙。” “坏,就坏在这个人员不变的情况下。” 沈黎补充道:“你们想想,出卷先生不变,是不是就会有人专门研究出卷先生的文风以及喜好?若是有人专门研究这些先生,然后针对其喜好进行写作,是不是通过率就会高很多?” “另外,看门的侍卫,检查的侍卫,是否真的尽职尽责,没有丝毫贪污现象?” “人员一成不变,是不是有人就会专门研究这些侍卫巡查的时间?然后针对性做出抄袭计划?” …… 众人一阵沉默,这种可能性,太大了。 比如国子监的苏老,喜好古诗与茶,还有古典古诗,他审卷的时候,若是考生文章中多写这三样,其他地方即使平平,也有过的可能性。 那些看大门的侍卫,每年俸禄才十几两,在这顺天城内,过的十分贫苦,若是有机会贪污一点,他们绝对不会拒绝。 “那你想如何?” 姜承龙脸上已经带了一些笑意,现在的节奏,完全回到自己这边,这些人,完全是被沈黎牵着鼻子走了。 “第一,出卷先生,从国子监中,随机挑选出六人,每人出一题,出两份,拼凑成一张试卷,这些出卷先生的住所以及去处,必须严格把控,出卷到考试完毕,全部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不得随意出入,所有先生,不得交头接耳,直到考试结束,才能出来。” 户部尚书怒道:“放屁,你此举,让那些文学大儒情何以堪?这不就是软禁了吗?可怜他们辛辛苦苦出题,还要这种待遇,你是何居心?” 沈黎微微笑道:“没错,就是软禁,我甚至还想将他们关入大牢。” 众人纷纷指责:“你这是侮辱这些先生。” “若是他们出完卷子然后出去,你就能保证,家中有权势的学生,不会威逼利诱他们,说出试卷内容?考题泄露,你来负责?据我所知,康历七年,就已经爆发出一次考题泄露事件了!” 正因如此,前主考官,也是前礼部尚书,满门抄斩,现在的礼部尚书顺利上位。 沈黎隐隐觉得,这里面,应该是有阴谋的。 户部尚书冷哼一声:“侮辱天下学子之偶像,你做的真不错。” “正因如此,本伯爵才要如此作为,若是不能为学子们做出公平公正的环境,这科举开办的还有什么意义?有钱的可以买题,没钱的就等着落榜呗?” 他猛地一噎,愤愤甩着袖子,不再说话。 沈黎轻哼一声:“这不是侮辱他们,这是对天下学子负责,陛下若是说明其中利害,我想这些先生,一定会配合的!” 姜承龙端起茶杯掩饰尴尬,朕说明利害,他们不配合那就是不给脸了,谁敢不配合? “第二,便是这考场巡逻问题,有家眷参与考试的人,务必回避,不得参与巡逻,另外,这些巡逻的人,必须要刚正不阿,心怀正义,又能震慑住那些宵小之徒,嗯,最好是与所有人没有关系的人。” 他本来想提锦衣卫的,但想想锦衣卫一路上对自己若即若离的样子,陛下应该反感自己为他们请缨,不如让陛下自己说出来。 与所有人没有关系,便是东西厂与锦衣卫。 其中,锦衣卫是男人,说出去皇室面子也好听。 用一帮阉党来监察考场,那些学子们会怎么想? “第三,便是这阅卷之人。” 他缓缓道:“所有阅卷的先生,也全部软禁起来,所有试卷,全部更改,考生在卷头上写自己的名字与籍贯,收卷之后,由考官打散试卷顺序,然后将卷头缝合起来,隐藏考生信息,防止阅卷先生针对性阅卷,另外,阅卷需要分开来阅,比如甲先生,阅第一题,乙先生阅第二题,阅完之后,再由第二遍阅卷先生阅卷,一共三批人,对学生文章进行打分,取平均值。” 姜承龙嘴角扬起一丝幅度,自己果然没看错人。 那些大臣听到他的阅卷策略,顿时哑口无言,这些事情,他们从未注意,而且此举,可以完全杜绝先生判错的情况。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三个人的平均看法,已经很接近真实的分数了,不会遭人诟病,也最大限度的做到了公平。 已经有许多大臣对沈黎投来赞许的目光。 但户部尚书有些不依不饶道:“据我所知,定安伯,可连个童生都没中过,如何有资格去做主考官?” …… 第232章:胡搅蛮缠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皱着眉头,看着这位户部尚书,这老货,尼玛三番五次的搞事情,真当老子是泥巴捏的? 他看向户部尚书,点头道:“户部尚书,荆大人是吧?” “正是,你有何指教?” 荆大人轻哼一声:“你没有才能,如何能让那些学子们服你?八股文你会写么?恐怕有些学子在抄你也不知道吧?” 朝堂中爆发出一阵哄笑。 沈黎摸摸的点头:“荆大人教训的极是,你说的对,你说的太对了。” “至于我做春闱主考的事情,缓一缓,先说一下你的事情。” “我?我有什么事情?国库一切安好,百姓安居乐业,怎么,你还想弹劾我?” 荆大人不屑的笑道:“你以为,就凭你颠倒黑白,陛下就会信你吗?” “嗯,你说的太对了。” 沈黎咧嘴笑道:“那你知道,现在顺天城的粮价是多少吗?” “一个月前?顺天城的粮价是多少?” “去年同期,顺天城的粮价是多少?” “粮价涨幅如此之大,都以几倍增长,你还说没你户部的事?” “你吃着皇粮,外面不报,便是天下太平,你知道,粮价的暴涨,有多少人家吃不起饭?” 荆大人脸色大变,连连后退。 这一连串的问话,直逼他的软肋。 粮价在变,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老牌贵族搞的鬼,可他也有责任,只是陛下懒得追究他而已。 如今,让沈黎当众撕开遮羞布,让他如何下台? 可沈黎却不打算放过他了:“你麻辣隔壁的,你还为朝纲,为大渝,为百姓?你出门转转,有多少人吃不起饭,现在到处刨野草吃的?” “你!” 荆大人羞愤欲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偏偏,他又拿不出反驳的方案来。 “你一个户部,掌管天下钱粮,全国多少人眼巴巴的从你这里看粮食,你还印钱的,还掌管国库的,都能让人饿死了。” “无能!忒他娘的无能!!!” …… 武将之中,有人挤眉弄眼的朝他竖起大拇指,多少人在心中暗暗大吼一声“好”。 就连姜承龙,也忍不住在心底赞叹一声。 太爽了! 沈黎继续骂道:“请问您这个户部尚书,了解过整个大渝的物价吗?了解过现在的粮价吗?来,我采访采访你,对于如今那帮王八犊子恶意哄抬粮价,您作为户部尚书,该如何处理?“ 这王八犊子,指的自然是老牌贵族们。 整个朝堂六部大部分的官员,基本上都与老牌贵族挂钩,甚至还有一部分武将,出自老牌贵族。 秦补拙轻咳两下:“定安伯,扯远了,说春闱主考官的事情呢。” “怎么,你不同意?” “老臣,自然是不答应的。” 首辅不愧是首辅,就是镇定,他面无表情的看向沈黎:“就如荆大人所言,你连童生都不是,你无资格做主考官,若是让天下学子知道,此次主考连大字都不识几个,甚至还是一个商人,朝廷的脸面,该放在哪里?” “功名,不代表学识,你能七步成诗么?” “可现在春闱,靠的,就是学识。” “那主考要这个学识,该有何用?他一不阅卷,二不出题,请问,要那么高的学识,做什么?” 沈黎睥睨四周:“秦相,你如此反对我这个不通政事的人来做主考,不会想以权谋私,在春闱里面搞小动作吧?” “放肆!” 秦补拙眉头紧皱:“朝廷大臣,岂容你随意污蔑。” “我有没有污蔑,秦相自然知道。” 他满不在乎的耸耸肩:“主考,看的是统领才能,维护各方治安,让这场考试,能够圆满顺利的进行下去,我一不出题二不阅卷的,我要那么高的功名做什么?甚至咱们朝中随便一位将军,都可以做这主考官,承蒙陛下信任,你们一个个的,接二连三的跳出来反对,怎么?陛下的话都不听了?还号称什么忠臣,忠臣就是反对皇帝陛下来找存在感?” “我呸!” “你们要是真的忠臣,就少给陛下添堵,陛下日理万机,本来已经够烦的了,你们还像个苍蝇一样,叽叽歪歪,这也反对,那也反对,还引经据典,怎地,时代不发展了?社会不进步了?一个规矩用到天荒地老?” “俗话说,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现在君只是想安排一个春闱主考,你们一个个上蹿下跳的,要真的让你们去死的时候,你们还不得将这朝堂给掀了啊?” …… “胡言乱语,狂犬吠日!” 晋侍郎跳出来怒斥道:“偷换概念,霍乱朝纲,你个大奸臣!” 沈黎掏掏耳朵,斜眼道:“我草拟吗。” “混账东西,满口污言秽语辱骂朝廷命官,陛下,臣恳求陛下,斩了此人!” “那你骂我狂犬吠日怎么说?哦,难不成你们读书人骂人就不是骂了?还是文绉绉的骂人就不算骂了?那我也会啊。” 他咧嘴笑道:“汝之娘亲,甚美!” 武将人群中,已经有人爆发出哄笑了。 “你你你……” 晋侍郎气的白眼一番,然后死命的按住自己的人中:“渣滓,朝廷的渣滓!” “陛下说的话,便是一言九鼎,陛下是天,陛下是地,陛下是我们心中的天地,陛下一言,驷马难追,陛下一言,便是法旨!” 众人翻了翻白眼,你他么的在朝堂公然口吐狂言,辱骂大臣,骂完还不忘拍陛下一阵马屁。 当真一点文人风骨都没有,好不要脸! 谁知接下来的话,则让他们气歪了鼻子。 “陛下的法旨,谁给不从?哪个敢抗旨?站出来?” “哦,晋侍郎这是打算抗旨,嗯,你要谋反。” “荆尚书也打算抗旨,嗯,你也要谋反。” “秦相也打算抗旨,你也是要谋反。” 他突然声泪俱下的控诉道:“陛下,臣建议严查他们,就地控制,全家抄斩!对于这种反贼,我们可不能容忍啊,他们是朝廷的渣滓,社会的蛀虫,他们是祸乱朝纲的罪人啊陛下!” 姜承龙端着茶杯,看着外面逐渐升起的太阳,轻咳一声。 水喝多了,想尿尿。 这滚刀肉,貌似给朝堂带来不少的生机。 不过,他自然不会真的处罚这些人,他们现在是朝廷的重要人物,若是处理引起公愤,大家都罢工也不好办了。 “行了,关于春闱主考一事,就到这里吧,定远伯做主考,礼部尚书韩轻尧做副手,定远伯主管考场纪律,韩轻尧按定远伯的办法,去国子监抓阄找人出卷,另外,锦衣卫负责协同定远伯监察考场。” 秦补拙眉头皱成一个疙瘩,他有些不甘心的喊道:“陛下!” “行了,就这样吧,退朝。” 众文臣唉声叹气,只能跪下谢恩:“臣等恭送陛下。” 而有一个人突然尖着嗓子喊道:“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你个马屁精。 众人不屑的看向他。 第233章:地痞无赖 - 布衣公卿 - 欺生 退朝后,外面太监们替这些大臣们穿着鞋子,沈黎没有认识的太监,只能自己弯腰穿鞋。 “沈小哥,骂的痛快。” 唐寻章接着穿鞋的时机,走过来微笑道:“今日你这番言论,简直骂到老夫的心坎里了。” 沈黎苦笑道:“怕是日后,我在朝堂,寸步难行了。” “狮子虎豹都是独行,野狗才会成群。” 唐寻章笑着捋须,施施然离去。 不过,这次骂战,倒是引起朝堂一些人的好感。 一朝之中,总会出现公正廉明的清官,但这种人,大多数都会被打压,所以一直在底层。 沈黎一路上,遇到的白眼,要比赞赏的目光多得多。 他毫不在意,只是要让万逸楼保护好自己了,没准这群鸟人,半夜里就想搞偷袭了。 秦补拙的轿子路过时,里面的人冷哼一声:“定安伯,多行不义,必自毙。” “哎呀,秦相爷,您这是在诅咒朝廷命官吗?你不会想谋反吧?” 周围有的文官险些一个趔趄栽倒。 这小子,三句话不离造反,你说什么他都能给你绕到造反上,然后给你扣个造反的大帽子。 “我只是好言相劝,希望定安伯保重。” “哦!你不会想找人刺杀我吧?” 沈黎忽然瞪大眼睛,大声道:“不会吧不会吧?秦相在朝堂吃了瘪,你不会派人刺杀我的吧?你不会的吧?” 他越说声音越大。 秦补拙冷哼一声,催促轿夫道:“走。” “秦相爷,你不会真的要杀我吧?你为什么要杀我啊?” 后面,沈黎的声音越喊越大,也不管有没有人理他,又接着咆哮两句:“秦相爷怎么要杀人啊!秦相爷杀害朝廷命官了啊!” …… 御书房内,姜承龙上了茅房之后,顿时觉得神清气爽。 自从自己坐上皇位之后,就没今日这么舒爽。 他哼着小曲,下面万逸楼来报。 “昨晚,沈黎在京城青楼藏书阁内行凶伤人,将礼部尚书韩轻尧的儿子,韩子贵,给……扒光衣服挂在五楼栏杆上。” 姜承龙一怔:“今日怎么没听韩轻尧告御状?” “后来,沈黎将韩子贵挟持进入画舫,半个时辰才放人,估计是抓了韩子贵什么把柄在手,韩子贵回家之后才不敢到处宣扬。” 万江楼沉吟道:“是韩子贵动手在先,四皇子当时也在场。” “嗯,我知道了,你去吧。” 他揉了揉太阳穴,这下,不只是朝堂热闹了,就连顺天城也热闹了起来。 对于早朝,沈黎还是比较抵触的。 太累了。 皇帝在上面坐着,下面大臣一站就是几个时辰,太他娘的不公平了。 不过想想,最开始的大臣都是跪着上朝的,也释然了许多。 贺元坝架着马车,从街道中通行,现在又是早市,自然堵的不行。 其他大臣,都是上完早朝,直接去自己的部门接着上班,他刚来,也每个固定的衙门,自然不用去点卯。 顺便,还能在路边搞点小食吃吃,比如小笼包,肉夹馍,青菜粥等等。 反正马车前行速度不快,他一边吃一边走,看到路边有意思的小玩意儿便买下来。 不过钱还是有些不太够用。 皇帝陛下强行将那一堆布塞给自己,还要价一百万两,臣妾有点做不到。 昨晚也怪自己嘴欠,得罪了小奴儿,还吃了个大逼斗,若是自己好言相劝,然后再叙叙旧什么的,将月事巾推销给她,然后再让她分销出去,那钱不就来了吗? 现在他也不认识什么稍微出名一点的女子,大街上随便找,怕不是一个大逼斗那么简单的了。 哪有人当街问女子,亲,要试试咱们新款的月事巾吗?防侧漏,伴您舒心睡眠一整晚。 这样一定会被当成精神病。 当官还是有些好处的,有些地方即使人挨着人,也没人挤到沈黎的官袍。 一路上,他倒是吃饱喝足了。 回去之后,又心满意足的睡了个回笼觉。 但有人睡不着,有人不能睡。 秦补拙坐在书房内办公,心里久久难平。 他深吸一口气,默念那句宽慰自己的至理名言。 忍一时,风平浪静。 退一步……尼玛越想越气。 他秦补拙只有喷人家的份,何时有人敢这么喷过他? 他的面子往哪里搁?他的威望一定一落千丈。 以后他还怎么在百官面前立足? 皇帝陛下怎么想的,搞个市井流氓放在朝堂上,还觉得不够乱吗? 这流氓,还是真的流氓。 翻看沈黎的资料,早期的他可不就是真的地痞吗? 俗话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地痞比兵更甚,他跟你讲道理吗? 他跟你讲个de 的道理啊,一言不合就给你扣个谋反的帽子,你还没解释清楚的时候,另外一个藐视皇帝的帽子又扣下来。 搞来搞去就这两招,但尼玛是真的好用啊。 他一阵头疼。 这么多年来,让他这么难搞的人,只有沈黎一个。 他重重的捋着胡须,不知不觉手下已经摘下几十根胡须。 得找个办法,要么送走这泼皮,要么‘送走’这泼皮。 好在这货刚来朝堂,根基不稳,手上没什么人,搞他还是比较简单的。 刺杀自然不能刺了,这货在皇宫之内直接扬言自己可能刺杀他,这个时候他真的出了事,所有人都会将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 他不是想做春闱主考官吗? 那就搞死他。 他招来手下,请了数人下班后去他家蹦迪,呃,也就是聚餐。 这聚餐内容,便是商量一下,怎么将这泼皮送走。 他从未感觉到,这个班如此难挨,曾经他不可一世的坐在内阁首辅的专门房间内审理奏折,今日竟感觉这凳子有些烫屁股。 最为烫屁股的,还数户部的荆大人。 他隐隐觉得,手底下的人看他的目光已经有些异样了。 是啊,他户部长官,居然连外面的粮价几何都不知道,连百姓生活如何都不知道…… 呸,百姓生活跟我也没关系啊,那他娘的是地方长官管理的事情,粮价归自己管没错,但百姓生活跟我有个毛的关系啊? 这是沈黎那厮说话的漏洞,明日便拿着这个反驳他,接着吵。 日落西山,一天又这么过去了。 秦补拙邀请数人,在家中进行了丰盛的晚宴,晚宴后,大家聚在书房内,商议此事该如何进行。 …… 第234章:抄袭方案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今日陛下说了,这春闱的侍卫,都要换成锦衣卫的人,在这上面动手脚,已经不太现实了。” 礼部韩轻尧端着茶杯轻呷一口。 陛下给他的任务,是让他出好试卷,协同沈黎管理阅卷和出卷两项事务,若是出现判错的情况,责任在他,但若是出现抄袭事件,考场哗变事件,那沈黎可就有麻烦了。 康历七年,前礼部尚书是怎么全家抄斩的? 哼,不还是因为出现考题泄露吗? 现在只需要再搞一次考题泄露,那沈黎还不完蛋? 答案是肯定的。 锦衣卫的崛起,是所有人万万没有想到的。 没人敢上去劝说此事,因为对于皇帝陛下来说,东厂、西厂、锦衣卫,那是他的禁脔,他想怎么弄就怎么弄,外臣若是敢指指点点,他心里绝对不会舒服。 秦补拙也不可以。 当年锦衣卫没落的时候,他们这帮文臣,可没少整锦衣卫。 每个人,手上或多或少的都沾了锦衣卫的血。 锦衣卫没落之时,宛如丧家之犬,流放边疆算是幸运的,有的被暗杀,有的被强行抓到西厂净身,然后不得不加入西厂,那个时候,是锦衣卫最为黑暗的一段时光。 现在锦衣卫挺过来了,怕是报复也随之而来了。 不过秦补拙与西厂关系甚好,锦衣卫不一定敢对他做些实质性的动作。 现在的问题是,锦衣卫六亲不认,想让那些学子们夹带小抄,基本上不太可能,那就得从其他地方搞事情。 沈黎说了,出卷,阅卷的一应官员,都要被软禁起来,可没说副主考官的事情,到时候礼部韩轻尧,只需夹带一份试卷,散布全城,试题泄露,自然有人出应对之法。 这还不够,要的,就是明晃晃的抄袭。 那就得保证考场内的学子,写的都是同一篇文章。 最好也将答案给他们附上。 韩轻尧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秦补拙后,秦补拙点点头:“此举不错,但若是将你也软禁起来,你该如何?” 他猛地一怔,有些不可置信道:“不会吧?”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今日我观此人,行事完全无章法,若是他临时起意,试题泄露不出去,计划泡汤,难不成我们还要等他一年?” 秦补拙轻轻敲击着黄花梨桌案,思索片刻后:“考场的事情,你知道的最为详细,想想,还有什么办法,可以将试题夹带出来?” 韩轻尧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若是软禁,那我们应该要换洗衣物的吧?春闱一连九天,有谁能撑住不换衣物的?” “我们可以借助换洗衣物的时候,将试题夹带在脏衣物内,再由那些专门浣衣的人带出去。” “有些道理,可若是这沈黎,还不同意呢?” “秦相,这沈黎,又不会未卜先知,他总不会完全锁死了我们吧?而且考场内没有食堂,我们只能吃家中送来的饭食,到时候在饭盒中夹带不可以吗?” “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秦补拙点点头道:“一切,都得谨慎,九天时间,所有人都得在那里,还是有很大可能的。” 这种考场制度,还是不够完善,很多地方,都有漏洞,想要泄露一份试题,还是有很大概率的。 所以这种差事也最是难办。 涉及到抄袭的考生,基本上都是剥夺所有功名,永不录用,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化为流水。 韩轻尧沉吟片刻:“秦相,在下以为,还是可以试着与锦衣卫打好关系,大家都是同朝为官,少个敌人,少堵墙。” “这个,我自然会像他抛出橄榄枝,若是他有意,自然会与我们打好关系,若是无意,怕是弄了个自作多情的下场。” “秦相所言极是。” “春闱的事情,就交给你了,务必将试题泄露出去,本相没时间等他,甚至想到明日早朝,我便有些头疼。” 众人纷纷附和,这个滚刀肉,这个地痞,三句话不离造反一词,简直太让人伤脑筋。 事情敲定方案,大家都是心满意足的回去。 还剩六天便是春闱,我看你还能得意多久。 …… 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正在家中吃着火锅。 番邦引进的辣椒,被称为红灯笼,因为比较辣,很多人难以接受。 不过这却是沈黎的心爱之物,用来打火锅正好。 小新与贺元坝也习惯了这种味道,只是万逸楼…… “五品高手,居然还能被这玩意辣肿了嘴巴,我真鄙视你。” 沈黎啧啧称奇,看着满头大汗的万逸楼,嘿嘿笑了两声道:“来来来,多吃几次就好了。” 万逸楼也觉得这种味道,颇为上瘾,哪怕大汗淋漓,也从未停下手中的筷子。 “那个韩子贵的事情,你想怎么处理。” 他砸吧着嘴,喝了口茶,越喝越觉得有些辣。 “他家,是不是非常有钱?” “大渝四大贵族之一,富可敌国。” “这么有钱?” 沈黎不禁咂舌,怪不得这小子的爹仅仅礼部尚书,他都敢对皇子不敬,要想动这小子,还是要花费一番苦功夫啊。 万逸楼微笑道:“据说,这小子还是嫡子,将来韩家家主,可能是他。” “你可别逗我了,就这小子的鬼样子,韩家落入他的手中,那迟早就是凉凉。” “但韩家现任家主,是他的爷爷,下任,没准落到他爹,或是他大伯手上,他爹贵为礼部尚书,而他大伯,基本上闲赋在家,所以,很有可能,下任家主是他爹,而他爹,就他一个儿子。” “嗯,那不关我的事情,不过这么大的贵族,这么多钱,我也想扣点出来花花。” “你?” 他耸耸肩:“别想了,你知道陛下这些年来,费尽心思想从他们手中弄钱,都没拔出来一根毛吗?” “嗯,那这种家族,离覆灭也不远了。” 沈黎看着一旁柜子上的银箔:“得,先晾着他,我还打算从他手上搞出来一大堆的银子花呢,既然暂时没想好,让他先等一段时间吧。” “今晚,还去藏书阁吗?” “去,肯定要去的。” 自己的产品还没推销出去,只能厚着脸皮再去找小奴儿了。 第235章:春闱考生 - 布衣公卿 - 欺生 春闱将至,外面逛青楼的莘莘学子人山人海,大多是一身白衣,故作风流。 沈黎对于衣装并没有太大要求,一直都是一身淡灰色棉袍,里面白色内衬,头上裹着黑色纱巾。 大氅,一般有权还有钱的家庭才会穿,朝廷对这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沈黎始终觉得有些厚重,而且容易勒脖子,若不是天气太冷,他才懒得穿。 对比这群学子,各个羽扇纶巾,他实在有些土包子的意味。 画舫上,多有学子们在吵闹,不时传来姑娘们银铃般的笑声。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说的一点都不假。 藏书阁内,今晚也是人满为患,许多学子听说了小奴儿的芳名,便来一见真容,顿时无法自拔,如同孔雀开屏一般,纷纷展露自己的才华。 小奴儿一一笑着应对。 这些朝廷的新鲜血液,对于秦补拙来说是个宝,对于天道宗来说,同样是个宝贝。 广撒网,多捞鱼,若是有人高中,便是他天道宗的人,那朝廷之中,又多了一个钉子。 沈黎站在一角,冷眼旁观这些学子们,他们放浪形骸,有的夸夸其谈,有的放声大叫,似是考试前最后的狂欢。 韩子贵也在其中,被人拥簇着,一扫昨日之阴霾。 学子们早就知道,礼部尚书是他爹,往年主考官,都是他爹,他自然也是学子们争相巴结的香饽饽。 万逸楼从下面上来,笑呵呵的紧着腰带:“怎么,不过去乐呵乐呵?” 沈黎耸耸肩:“我今日来,是卖货的,不是乐呵的,何况小奴儿这种人,你敢乐呵?” “我劝你啊,还是不要和她走的太近,这场中,不知道有多少锦衣卫的人在盯着她呢。” “那为什么不抓?” “钓大鱼呗。” 万逸楼从一旁顺来一个橘子,剥了一半递给他:“岭南来的柑橘,尝尝?” 待沈黎接过橘子后,他往口中丢下一瓣橘子,大嚼特嚼道:“他们天道宗,除去宗主,还有八十一位护法,十八位长老,圣子圣女各一个,再往下,便是香主,堂主,你想想,一个圣女在其中,算得了什么?” “那……” “嘘。” 他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不要问,一,我不知道锦衣卫的部署,二,就算我知道,我也不会告诉你。” “好吧。” 沈黎无奈的拿着橘子,继续吃起来。 他摸了摸怀中的月事巾,轻叹一声摇摇头,难道要走到敲诈韩子贵的地步? 要是真的没钱,他不介意敲诈韩子贵。 他想了想,若是真的让小奴儿帮自己推销,那无形中,便是欠下一个人情,另外,还会引起锦衣卫,东西厂三家的怀疑。 显然,这个办法,行不通。 他摸着下巴,大不了,从韩子贵这里拿钱呗,反正他家中有钱。 “行了,走吧。” “嗯?你不找她了?” “我想了想其中利害,还是尽量不要找她为好,避嫌。” 天道宗的人情,不是那么好欠的。 正当他们要走时,四皇子笑着走过来:“定安伯这么早便回去么?” “是啊,没什么好玩的。” 沈黎笑道:“倒是皇子殿下,与这些学子们,甚是熟稔。” “嗯,出来玩,认识一些人嘛,很正常,我看你年岁也不大,怎地这么老成?” 姜魁从一旁端起酒杯笑道:“来,干了这一杯。” “多谢殿下抬爱了。” 沈黎笑着接过酒杯,但烈酒入口,他眉头一皱喷了出来。 这酒,也忒差劲了。 “定安伯这是?不喜欢这酒?” 要知道,这泸州酿,可是泸州最为有名的酒水,价值几十两一斤呢。 沈黎摇摇头,放下酒杯:“殿下,实不相瞒,这酒,实在不合胃口,太差劲了。” “那你可有更好的酒?” “有的,竹叶青你可听说过?” 姜魁默念着名字,仔细回想一番,摇头道:“未曾听说过。” “那改日有时间,微臣便派人送到殿下府上。” “择日不如撞日呗,反正我也觉得很是无聊,一个女人,只让看,不让吃,有甚意思。” 沈黎哈哈大笑道:“殿下还是性情中人,也罢,走,取酒。” 实际上,五位皇子中,各有各的爱好,这姜魁好酒,好听曲子,但又喜欢安静,这里面太过吵闹,实在扰了兴致。 而且,他不是不合群,而是群不合他。 沈黎看的出来,这里面的学子们,大多围着韩子贵转,倒让他这个皇子,有些尴尬。 陛下五子,现在就是彻底放弃其他四子,用力培养太子,起初这些皇子出来玩,自然人人尊重,走到哪里,都有人卖个面子。 可渐渐的,大家都知道,陛下这是打算彻底放弃他们,以后顶多是做个没有兵权的闲散王爷,人们渐渐传来异样的眼光。 趋炎附势是每个人的特点,一个没钱又没权的闲散王爷,自然不会被人看重。 地位有时候甚至还比不上一个臣子的儿子。 四皇子不想争夺太子,又不想被人看不起,便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沈黎笑着将他请进马车,路上两人相谈甚欢,沈黎的见识,让四皇子开了不少眼界。 只是,马车行驶到城南地界时,万逸楼忽然叫停贺元坝。 “沈黎,那里有个乞丐,好像快冻死了,管不管?” 沈黎眉头微皱,皇城脚下,有乞丐冻死,那打的,岂不是陛下的脸面?何况四皇子还在这里。 他拉开窗帘,看到屋檐下的墙边一角,一个人影躲在那里,瑟瑟发抖,不时还在嘀咕什么。 “下去看看,给点银子吧。” 寂静的夜里,那人瑟瑟发抖的声音,渐渐有些清晰起来。 “人生……在世,富贵……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这,貌似是自己曾经抄袭的《寒窑赋》片段。 这年头乞丐也这么有文采了? 他下了马车,手中拿着十两银子,丢给他道:“买点吃的吧。” 谁知当他刚刚准备转身离开,那人突然起身:“还给你银子,我不是乞丐。” “你不是乞丐,那你是什么?” “我是春闱考生!” …… 第236章:结识皇子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是考生,那你睡这里做什么?城中客栈不够了吗?” 四皇子也从马车上下来,他知道历年来春闱与秋闱等大型考试时,官府都会加强城中戒备,另外城中客栈,不得关门。 那人有些捉襟见肘,微弱的灯光中,微弱的灯光中,他有些尴尬道:“我没钱。” “那我给你钱,你不要。” “我不是乞丐,不接受施舍,而且我有吃的!” 沈黎看着这个倔强的青年,不由失笑道:“你知道不知道,这种天气,你衣着如此单薄,真的会冻死人的。” 他低下头,那青年连忙将布鞋露出的脚趾往回缩。 他吹着白雾,轻哼一声:“两位官人的好意,学生心领了,但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绝不接受施舍。” “算我借你的行不行?” 沈黎摊开手:“你无权无势,又没钱,我也不会对你起什么想法,单纯的就是看不得读书人吃苦行不行?” “你,是谁?” 那青年有些意动,随口颓丧的说道:“我从金陵过来,路上掉入河中,身上东西都丢了。” “金陵?定安伯沈黎听说过么?” “那个用钱买官的商人?” 青年不屑的轻哼一声:“浑身铜臭的人,以钱换权,幸亏朝廷给的不是实权,否则江山社稷迟早毁在这种人手中。” 一旁的四皇子姜魁忍俊不禁:“定安伯,看来你的名声,不怎么样啊?” “定安伯?” 青年一愣,随后一脸尴尬:“唐突了。” 沈黎微笑道:“这位兄弟,圣贤书上没教过你,不了解别人,就不要批判别人么?何况你背的寒窑赋,还是我写的。” 他有些不可置信:“是你写的?” “我是商人不错,可我没有铜臭味,我与那些恶意哄抬价格的商人不同,我做的每一样产品,都是有独家配方的,我是凭本事挣钱的,曾经的我,拿着五文钱,找人谈生意,被人当狗一样撵出来,是不是那种定远伯,才是你们文人口中的清流?” “我……” “我挣的每一文钱,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没有坑害百姓,若是我为富不仁,你觉得,我会丢给乞丐十两银子吗?我知道,你不是乞丐。” “抱歉。” 青年叹口气:“是学生唐突了。” “看在咱们是同乡的份上,我借你百两银子,希望你能高中。” 沈黎深吸一口气:“我是你的主考官。” “你,你是主考?” 青年不可置信道:“你怎么会是主考……” “抱歉,学生狗眼看人低了。” 沈黎摆摆手道:“没事,你有机会,会了解我的。” 说罢,他从怀中拿出一张银票递给他:“这不是施舍,要还的。” “好,我一定还给你。” “对了,我叫王知章。” “祝你高中。” 沈黎一边上马车一边头也不回的说道。 王知章攥着银票,深吸一口气,随后,他缓缓将这张带着些许体温的银票揣入怀中,从包袱里拿出一块冻得梆硬的馒头,用力的啃食两口,随后抱着包裹安然入睡。 他也不是落入河中,而是家境贫寒。 他去年六月份,便从金陵出发了,一路步行,渴了喝露水,饿了吃干粮,一路跋山涉水,走了好几个月,才到达顺天。 那个时候,沈黎刚刚买了伯爵位,他不知道后来的事情,只是不忿,自己寒窗苦读数载,不一定能考个功名,他一个商人,轻轻松松的便买到朝廷三品大员。 现在看来,这位买来的伯爵官位,或许不是偶然。 他自然不认为陛下是傻子,此人若只是浑身铜臭的商人,绝不可能拿来做春闱主考,这是让天下人笑话呢。 而沈黎上了马车后,有些闷闷不乐。 姜魁笑道:“被人误解的滋味,不太好受吧。” 确实,他还没习惯这种感觉。 他耸耸肩:“无妨,这个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会喜欢你,也不会所有人都讨厌你。” “真理。” 姜魁竖着拇指道:“不过你这么有钱,怎么住的这么偏?” 前面的万逸楼撇撇嘴,他有钱又不代表是我有钱,租的房子差一点,怎么人人都在说? “呃,当然是为了节俭。” 沈黎解释道:“有钱,也要省着用,要知道,这个世上,还有多少人吃不起饭,每每想到这些,我的心都在痛,若是我能少花一点钱,用以赈灾,便可以多救活几个人啊!” 万逸楼差点没笑出来,他连忙补充道:“是啊,殿下您不知道,我们伯爵大人,那可是最节省的有钱人了,每顿只吃白粥青菜,穿的衣服也是最差的,您看,这都伯爵了,还穿棉布呢,不怕您笑话,我们伯爵大人的内裤,那都打着补丁呢。” 姜魁一阵佩服:“定安伯为国为民,实在是为官之典范,孤当真佩服!” “无妨无妨,这都不足挂齿。” 下车后,刚打开门,里面的小新便喊道:“少爷,夜宵做好了,洗澡水烧热了,您是一边洗澡一边吃夜宵,还是先喝点小酒?奴家煲了大肘子,还有凉拌牛肉,都是按您的要求,用的小牛肉。” 沈黎一脸尴尬:“呃,得知殿下前来,我先通知侍女做了夜宵。” 姜魁半信半疑:“真的?” “那还能有假,您没看到我之前的那个护卫不见了吗?这是专门迎接殿下的,寒舍简陋,还请殿下不要嫌弃。” “定安伯有心了。” 他一阵感动,丝毫没觉得有哪里不妥。 昨夜他与万逸楼逛到半夜,饿的头晕眼花,他随口一提,没想到今晚小新自己备了酒菜。 两人坐到炕上,看着桌上铃铛满目的菜品,姜魁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还有夜晚吃剩下的火锅,也热了热。 宫中自然没有火锅,而且火锅造出来,也是专门给穷人吃的,身为皇子的姜魁,自然没见过这些。 还有专门下酒的花生米,还有小牛肉以及酸菜肥肠等等。 另外,小新还特意搞了一个糖醋肘子。 姜魁食指大动,这些菜式,都是宫中没有的,在沈黎的邀请下,他毫不犹豫的大快朵颐。 “殿下,尝尝,这是臣的竹叶青。” 他擦擦嘴,半信半疑的接过酒杯,这酒,真的有那么好? 他缓缓抿下去,顿时一股热浪顺着口腔涌入五脏六腑,他险些承受不住,咳了出来。 即便如此,他也憋的眼角溢出两滴泪水。 “好酒啊!” 他眼前一亮:“来来来,再来一杯!” 第237章:鸿胪寺丞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种酒,我只在宫中喝过,还是去年大年三十,父皇拿出来的宫廷御酒。” 酒过三巡,姜魁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定安伯,这宫中的水,比你想象的要深啊。” 沈黎眉头一跳,这四皇子,怕是知道一些有趣的东西,甚至这个有趣的东西,是他不敢争夺皇位的东西。 姜魁拍拍他的肩膀:“做一县伯爵,好过做个京官,你以为的,只是有人让你以为的。” “还请殿下指点迷津。” 沈黎连忙替他续上一杯。 “指点迷津,我自己都没搞懂这里面的东西,怎么替你指点迷津啊,我知道你做了春闱主考,但务必要小心,一旦试题泄露,你便是全家抄斩的下场。” “这样啊。” 他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这帮文臣,绝对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他在宫中大喊大叫秦补拙可能杀他,可偏偏,现在没人会对他动手,而是在其他地方做文章。 比如封地内的萧家兄妹,再比如这次的春闱。 姜魁醉眼朦胧,嘿嘿笑道:“但愿你能将这趟水给搅浑吧。” “你……” 沈黎欲言又止,这位四皇子,绝对没有传说中那么草包。 他想了许久才搞明白陛下招他进京,不仅仅是为了春闱,也不仅仅是为了太子少师,而是为了让他将现有的朝堂生态,彻底打乱,然后重组。 而这四皇子作为局外人,居然这么快就看清端倪。 偌大个文官集团,想搅浑这里面的水,谈何容易啊。 他轻叹一声,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对了,这个竹叶青,还有没有,我可以花钱买一些回去。” 姜魁笑道:“你知道,宫中的酒,是很难拿出来的,孤成年后,便被送出皇城,独自建立府邸,这每日啊,也是孤僻的紧啊。” “酒,自然是管够的,殿下若是无聊,臣也可以陪殿下四处转转。” “你不用在我面前自称臣下,我啊,需要朋友。” “那我,可以做殿下的朋友。” “可惜,我这位朋友,并不能为你提供什么实质性的帮助。” 沈黎摇摇头:“殿下怎么看待商人?” 商人,自古以来就是卑贱至极的存在,甚至只比奴隶高贵一点点,这也是朝廷有意打压的情况。 可四皇子不同,他是真的见识到,商人,可以控制一个国家的命脉。 四大家族,联手把控大渝七成经济,若是他们愿意,瞬间将物价提高百倍,到时候,整个大渝饿殍遍地。 他们掌控的,不仅仅是粮与布,还有其他乱七八糟的各种行业。 甚至大多数城池中的掏粪工,也掌控在他们手中,这些掏粪工,俗称,粪帮。 古代没有地下管道,一城之中,每家每户都需要掏粪工用来处理这些污水,贫民窟还好,有的人会开辟菜园,自己用掉了,若是城中一些重要地方,长时间不输送污水,后果可以想象。 姜魁眯着眼,舒服的抿下一口酒后,脱下靴子,一脚蹬在炕上:“我要是鄙视商人,也不会与商人一起喝酒了。” 沈黎呵呵笑着,端起酒杯与他碰了一下。 “我啊,行商无门,而且皇族行商,驳的,可是皇家的面子,这个卑贱的行业,似是皇家的忌讳,我们甚至可以去掏粪,也不能行商。” 沈黎不可置否的点点头,在农耕社会,粮才是王道,钱再多,也不过是一张废纸,商人太多,会动摇国本。 转眼已到深夜,四皇子伸着懒腰笑道:“多谢你今日款待,在这京城之中,有什么需要我的,说句话,我随时过来。” “多谢殿下了。” 沈黎拱手送行,然后让贺元坝拉着马车,送他回府。 他站在门口,看着马车渐远的背影,摸着下巴。 难不成真的是来喝酒的? 他耸耸肩,搞不懂今日四皇子特意找上自己,为了什么。 自己貌似也没有什么值得让他巴结的地方吧。 不过一切都不重要了,小新已经烧好洗澡水,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明日一早还得上朝呢。 深夜,小新将他送入被窝后,然后坐在床边,吃吃的笑着。 那小表情,宛若一副吃人的样子。 沈黎自然明白她什么意思,一把拉过她:“你怕不是吃春药长大的吧。” 当初林晴,也没她这么饥渴啊。 林晴那是什么,没见过什么世面。 小新,那可是留过学的,整个仙平县,什么样的小黄书她没看过? 两人之间有本质区别。 唯一没有区别的是动静。 本来院子就小,万逸楼又修炼内功,听力远超常人,有时候一个碗摔碎了,在他耳中就是晴天霹雳,这夜深人静,这长夜漫漫,你们夫妻俩这动静,还让不让人活了? 他愤愤起身,拿着棉球塞在耳中:“以前是林晴,现在又是这个什么小新,你就玩吧,迟早掏干你丫的!” 随后,他愤愤躺下,钻入被窝,用棉被死死的捂住脑袋。 旁边,呼声连天的贺元坝,挠挠屁股,在被窝里崩了一个响屁。 “草!没法活了!” …… 翌日清晨,沈黎仍是睡眼惺忪的参加早朝,那些文官们似乎形成统一战线,都不理他,他说话也不搭腔,春闱主考都给你了,你说咋地就咋地。 甚至皇帝陛下见他无官,还特意封了个鸿胪寺右寺丞。 朝中五寺,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以及鸿胪寺。 鸿胪寺主管接待外宾,相当于外交部门。 不过现在的大渝,兵力还算强盛,与大梁、大楚二国分庭抗礼,平日里大多数来往,是由鸿胪寺进行,但那都是少卿接待。 鸿胪寺中,最大的自然是寺卿,也算是三公九卿中的一员,下面便是左右少卿,再下面便是沈黎的寺丞,也分左右。 他这个右寺丞,说忙也不忙,说闲也不闲。 鸿胪寺卿易人杰,自然明白陛下的意思。 现在这小子是红人,强行将他塞入鸿胪寺,就是让他去玩的,爱干啥干啥,朕要他是为了搞春闱,不是搞外交。 早朝之后,易人杰笑眯眯的将沈黎请入鸿胪寺。 第238章:推销产品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朝廷之中,不管任何部门,是没有女官存在的,但鸿胪寺却是个例外。 在男尊女卑的世界里,接待外宾若是有一些容貌极美的女子,事情也好谈许多。 不仅仅是大渝鸿胪寺中有女官,大梁与大楚也有。 这种女官,连九品都算不上,只是从九品的序班。 国力强盛的,这些女官自然吃不了什么苦头。 若是国力衰弱的,那这些女官,受到的屈辱,比青楼女子更甚,陪睡外宾更是常态。 而有的女官,则是侍奉在上级官员左右。 也算是最早的秘书了。 鸿胪寺卿易人杰笑眯眯的将沈黎请入大堂内点卯,随后笑道:“你就四处转转,我去给你拿个橘子。” “啥?” 沈黎一缩脖子,我怀疑你他娘的占我便宜。 的确是橘子,而且是最近京城爆火的岭南柑橘。 易人杰边端着盘子过来一边想,或许该给这家伙配个女官,每日替他点卯,看这小子的德性,怕也是个坐不住的主,万一那些人查他点卯记录再参他一本,没准倒霉的不是他,而是自己。 反正就是有事女官干,没事干·女官嘛。 大渝周边小国的确比较多,北方狼族有一部分,还有从南方海上前来的番邦。 其中来的最多的,还是东瀛。 这个小国,处于弹丸之地,若不与外通商,极难发展下去,他们每年派往三个国家的使臣,高达几千人。 沈黎坐在自己的书房内,翘着二郎腿,旁边的两个面容姣好的女官替他沏茶。 大渝早年的女官受辱严重,这些年,兵力逐渐强盛一些,女官受辱的情况并不是很多。 两个女官,一个叫苏倩,一个叫俞艺。 两女小心翼翼的侍奉着他,这可是鸿胪寺的三把手,得罪了那就麻烦了。 若是沈黎有要求,她们咬咬牙,也认了。 主要是沈黎年轻又帅气,而且前途无量,跟了他也没什么不妥的。 易人杰不属于贵族集团,可他这个位置,朝中的事情基本上跟他没太大关系,他只负责接待外宾,实际上没什么太大的实权。 好在此人颇为刚正,这鸿胪寺内,倒是没多少勾心斗角,每个人都做着自己的事情,与外宾进行亲切的会谈。 说是会谈,其实也是满嘴跑火车。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实也可以用在国与国之间。 谁的拳头硬,谁说话。 每日易人杰要做的,就是驳回所有小国的要求,顺便提出自己的要求。 谈不拢,那就打。 但对于大楚和大梁,还是要客气一些,以免挑起国战。 “两位姐姐,你们别忙了,来来来,咱们说说话。” 书房内,两女对视一眼,然后脸色绯红的走到他旁边,替他揉捏着肩膀。 沈黎惊讶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们……服侍大人。” “算了算了,我不好那口。” “其实,我们这里也有男的……” 他一头黑线:“我……” 一时间,他竟无言以对,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这样,你们听我说,我有一个宝贝。” “我们知道,每个男人都有。” …… “咱们正常说话,好不好?” 他用力挠挠头:“你们每个月是不是都要来例假?” 两女脸色通红,但还是点点头。 “那你们用什么东西垫着的?” “草灰,棉布。” 这都什么上官啊?这么变态?青天大白日下,居然问这么羞耻的问题,简直就是人渣。 她们在心中疯狂吐槽沈黎,这真不是个什么好鸟。 沈黎神秘兮兮的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袋子,分给她们:“这个,是我自己研发的月事巾,你们看一下。” “哦对了,这种月事巾,要用专门的内裤垫着。” 两女俏脸上都快滴出血来,要是这人不是她们的上官,她们早就一巴掌甩过去了。 她们摸着内裤柔软的丝质面料,还有厚厚的月事巾,顿时不知道说些什么为好。 沈黎连忙解释,装作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道:“我家中夫人,每次来月事的时候,都是疼的死去活来,而且用煤灰的话,很容易引起下面疾病,眼看夫人被病痛折磨,我于心不忍,便发明了这个东西。” “我知道,我一个男人,弄这些东西,肯定为人不齿,但夫人告诉我,天下像她一样的女子太多太多,既然有了这东西,便要推广出去,赚钱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为天下女子谋福利,让她们如花一般绽放,远离病痛的折磨。” 两女一听,都感动的不能自已。 他明知道男人弄这种东西,会被人骂的体无完肤,尤其是他还是个伯爵,弄这种东西,更是伤风败俗,将祖宗的脸面都丢尽了,可他还是毅然决然的进行推广。 他,是个伟大的人。 沈黎装作一脸忧郁的样子,长叹一口气:“从推广这东西第一天起,我不知道吃了多少女子的耳光,人人都骂我变态,可他们哪里知道,我这是在为她们谋福利啊、” “大人,感谢您。” 两女一阵感动,真是绝世好男人啊。 而沈黎想的是,妈的再不推广出去,老子都要穷死了。 这顺天城的物价怎地这么贵,两千两银子,一不注意都尼玛剩下一千二百两了,还不知道花哪里去了。 至于脸面,那东西,都是身外之物。 他又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兴致勃勃的教两女怎么使用这个东西。 柔软的棉花,甚至里面还带着淡淡的香味,两女很快便喜欢上这个新奇的产品。 还有这精致的做工,甚是有的地方,还绣了个小蝴蝶。 只是这种新式衣服,穿的有些羞耻,好在是在里面的。 她们感动之余,不由佩服沈黎这种一往无前的精神。 “你们回去之后,可以试试,也可以介绍给自己的姐妹们试试,若是不够,我家夫人这里还有一些,送给你们。” 俞艺攥着月事巾,重重的点头:“我们有几个姐妹,这几日请假,便是在家中那个,我们夜晚便过去让她试试,若是好用,我们鸿胪寺以后都用这个。” “天下女子们的幸福,都靠你们了!” “多谢大人!” …… 第239章:考试前夕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在鸿胪寺呆了一阵子,越发感觉无聊,易人杰暂时也不敢让他去谈判什么的。 以这货在朝堂上三言两语不和就污蔑人家谋反,到了谈判桌上,很大概率三言两语不和便污蔑别人有不臣之心,传到陛下耳中,怕是又要用兵。 他这个三把手,倒是成了一个闲差,一上午,喝了几壶茶水,茅房都跑了几遍了。 他干脆直接溜走,没成想却在宫门外遇到了锦衣卫万江楼。 “定安伯。” 万江楼拱手道:“这是有事外出吗?” 沈黎尴尬的摸摸鼻子:“啊,万大人你好。” 昨晚姜承龙已经与他说过,让他常与沈黎走动,毕竟初七就要开始出卷,初八清理考场,初九学子入场,在这之前,还是要商量一下关于考场监察的事情。 以礼部尚书韩轻尧的个性,决计不会与沈黎私底下来往。 沈黎已经将人得罪死了。 从没见过哪个人,入京第一天,第一次早朝,便将朝中大多数的文臣得罪完了。 万江楼不苟言笑的脸上,渐渐露出一丝笑意:“正值午饭,不如去外面酒馆,小酌两杯去去寒气。” 之前的锦衣卫,人手不足,很多东西没法查,但他突然的崛起,让他心中已经有了大致的猜测。 陛下不喜西厂是一方面,还有人在其中推波助澜。 这次沈黎做主考官,特意提及考场监察侍卫问题,便是有意将他往上提拔。 不过,顺天城内,人多眼杂,隔墙有耳,感谢的话在心中即可。 两人到了城东一处破旧的酒馆,推开门,寒风卷着街道上的落叶,宛若沙尘暴一般。 店小二连忙上茶,点完菜后,两人小酌两杯。 “伯爵大人,两日后,我们便要入考场了。” “是啊,那个时候,还要请万大人多多关照。” “应该是伯爵大人关照我等才是。” 万江楼笑道:“来,干了这杯。” 两人心照不宣的喝着酒,之所以选在酒馆大堂,也是担心陛下猜忌。 他们有一句每一句的说着,朝中政事不谈,只谈考场。 可这话题太过单薄,很快,万江楼便将话题转到沈黎的封地上去。 “不得不说,你们仙平县的那个竹叶青,当真是人间珍品。” “万大人喜欢的话,可以让你们在仙平的兄弟们带回几坛,我可以给你们打个五折。” 万江楼笑着摇头,沈黎这话,颇有试探之意,若是他说仙平县没他的探子,显得他无能,若是他说好的,那便是将探子暴露在沈黎面前。 “世间美味何其多,我何德何能都能尝个遍,有些遗憾在心里回味,才是真的美味。” 沈黎也笑了,仙平县,还真的有锦衣卫的人。 尼玛,那以后可得在仙平好好说话,再没个把门的,落入皇帝耳中,分分钟赐死。 两人本来没什么交集,话语自然也不多,而且鬼知道这地方又有什么人的眼线,深入的又不能交流,还是赶紧吃饭,吃完饭就撤吧。 “伯爵大人,锦衣卫已经选好此次监考的队伍,其中大门守卫一百人,待考场大门关闭后,这一百人,差出九十人用于巡逻考场各处,另外,我还会加派二百人手,用于巡逻,巡逻的队伍,半柱香一次,考场内外,都已经布置完毕,伯爵大人若是有时间,还请查验一番。” “这倒不必,我相信你万大人的办事能力,后天我便入考场,四处看看即可,总之,考场纪律这方面,还是拜托万大人了。” “伯爵大人客气。” 万江楼起身拱手,而沈黎缓缓走出酒馆。 通过昨晚四皇子姜魁的告诫,他已经有了防备,但京城毕竟不是仙平,他能委托的,只有万江楼了。 至于出卷的水平与阅卷的水平,这就与他无关了,这两样搞的不好,倒霉的自然是他韩轻尧了。 他负责的考场纪律,若是有哗变以及大规模的抄袭,那他绝对会被砍了脑袋。 他考这些学子,而陛下在考他,看他有没有真正办事的才能。 他抢了韩轻尧的位置,韩轻尧绝不会就此善罢甘休,还有秦补拙,这老货,当日那阴鸷的眼神,跟个老秃鹫似的,一看就不是善茬。 外面阳光温暖,二月,已经有蜂在外飞舞。 倒不是采蜜,而是在房梁上掏洞,那些百姓们,纷纷拿着扫把赶走它们。 他回去睡了个午觉后,万逸楼的身影出现在房中。 “那个韩子贵,来找你了。” 他拿着橘子,在手中掂量着:“你说,咱们要是将这东西,按十万两卖给他,他买不买?” “十万两就将你打发了?” 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给他之后,你才你这租的小破屋会不会被他踏平?” “嗯,很有可能。” 万逸楼皱着眉头道:“那你说怎么办。” “要钱呗,你现在充当本少爷的护卫角色,他下次来,你就说我还在睡觉,下下次,还在睡觉,他自然知道打赏你。” 沈黎说着,苦着脸从怀中摸出一沓银票,摊开后,只有十二张。 就剩下一千二百两了,这可怎么活啊。 “谁在乎他这三两五两的打赏了?” “拜托,你是我的护卫不假,他也看出我对你的尊重,肯定不会打赏个三五两啊,这样,他赏一次你收一次,收完你说我还没时间见他,他自然知道钱不够,得加钱了。” “真的?” “我骗你做什么?” 他裹了裹棉袄,小新过来帮他穿好鞋子,他舒适的跺了两脚。 “那,我拿了钱,就带他过来见你吗?” “见就见呗,我又不是什么大姑娘,还不让见了。” 只要那个银箔在自己手中,他可以吃死韩子贵,辱骂当今陛下,他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明天便是初六,后天初七他就得入考场主持大局,接下来怕是八九天都回不来了。 不过他也没什么好交代的,又不是入大牢。 夜晚,韩子贵又过来了。 你伯爵大人白天忙,夜晚不会也在忙吧? 他不知道的是,伯爵大人白天比较闲,夜晚倒是比较忙。 他狂塞万逸楼一万两银子后,万逸楼这才不情不愿的走入后院通报,可韩子贵心都在滴血, 尼玛真黑啊,陛下门前的太监,也没你这么黑吧? 第240章:韩子贵的心机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伯爵大人,今晚藏书阁热闹非凡,许多学子聚集一团,小奴儿也撤去的红纱,让众人一睹真容,在下是想请您过去,一同观看。” 进门之后,韩子贵眉头微皱,没想到这伯爵大人竟住的如此寒酸。 不过他也不敢怠慢沈黎,自己的脑袋都在人家手中,还有什么好嫌弃的? 沈黎盘坐在炕上,摆弄着留声机:“你直接说你来意就行了,我可没那么多的时间陪你啊,你要是仅仅过来邀请我去青楼,那很抱歉,我现在没时间。” “别别别。” 韩子贵连忙露出讨好的笑容:“我这不是看伯爵大人一个人在家无聊嘛,其实在下来的目的,还是为了那个,您说这两天就还给我的。” “哦,我忘了,给。” 沈黎顺手拉开抽屉,随便捡了一个银箔卷给他。 眼尖的他,看到抽屉内有许许多多的银箔卷,而且自己这个到底是不是真的啊? 他欲哭无泪:“伯爵大人,要不,您拿这个再放一遍呗,麻烦您了,辛苦您了。” 说着,他又掏出一沓银票放在桌上。 这小子家里,可真算得上是开银行的了,反正就是银票随便用了。 几万两几十万两对他来说,那都是小意思。 沈黎有意无意的看向银票,嗯,应该有个一万两的样子。 他伸了个懒腰,招了招手:“拿来,我放给你听。” 韩子贵连忙欣喜的凑上去。 可是,银箔放在留声机上的一瞬间,沈黎微微一翘,将喇叭给弄掉了。 “哎呀,我去,不好意思啊,坏了。” 他捡起喇叭,拍了拍上面的尘土:“要不,你过两日再来呗。” “早不坏,晚不坏,偏偏这时候坏!” 韩子贵再也按捺不住,大骂道:“你他娘的是不是在耍我?” “我就是耍你了怎么着?” 沈黎比他声音还大,顺手将桌上银票收入怀中后:“我告诉你,你不拿出足够的诚意,我肯定不会给你的!” “你说,你要多少钱!” “我暂时还没想好,你自己开价。” “十万两!” 他撇嘴摇头道:“你的脑袋,你自己觉得多少钱,那就是多少钱。” “我的脑袋是无价的!” 韩子贵说完,顿时如丧考妣:“伯爵大人,我求你了,您别玩我了成吗?” “这就是真的,你拿走吧。” 沈黎坚定道:“这要不是真的,我就是小狗!” 韩子贵接过银箔,深吸一口气,然后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道:“伯爵大人,今晚小奴儿露脸演唱,在下斗胆相邀,请伯爵大人赏脸,前去小酌两杯。” “你不会想搞什么幺蛾子吧?” 他狐疑的看向韩子贵:“不过呢,有酒喝,那自然就去了,还有露脸直播。” 韩子贵一愣:“您,真的去啊?” “怎么,不是你邀请我去的?” “是是是,请伯爵大人上马车。” 这下难搞了,他看了看手中的银箔,在黑暗中,随手丢在车厢一角。 看来这银箔,不是真的。 若是真的银箔,沈黎断然不敢随他一同赴宴,没有了把柄的沈黎,那连条狗都不如,可以让他随意揉捏。 有朝一日,让他拿回了银箔,他必定将那日之耻,尽数还给沈黎! 到时候,他要将沈黎拔的光光的,找二十个、不,一百个画师,轮流给他画像,各种姿势都给他画一遍,然后编成小黄书插图,让他做主角! 而且,他要在标题上,加上“短小”二字! 而且我要用红笔写!!! 他美滋滋的想着,却发现对面沈黎一直死死的盯着他。 他连忙轻咳两声,讪笑道:“伯爵大人,就快到了。” “我知道,你刚刚满脸淫荡笑容,在想什么呢?” “没,没什么。” 若是沈黎知道他要在标题上加“短小”二字,怕是当场直呼此计甚毒! 韩子贵连忙屁颠屁颠的坐到他身边,替他捶着背:“伯爵大人,咱那个宝贝,什么时候能修好啊。” “那得看心情了,反正真的我已经给你了啊。” 沈黎越是这么说,他越是不相信,也罢,就先让你得意一段时间吧。 他点头哈腰,又从怀中掏出一把银票放在沈黎手中:“伯爵大人,这一点小意思,不成敬意,您先花着,不够我再给您送。” 沈黎掂量着一旁,这次更大方了,两万两。 一晚上,加上万逸楼的,他白拿四万两银票。 这还做什么生意啊。 他甚至想将朝中所有大臣都来一份这样的套餐,那他沈黎,迟早富可敌国了。 到了藏书阁门前,今日气氛要比昨日更加热闹几分,还有三天便要考试了,这些学子们,在做着最后的狂欢。 韩子贵卑躬屈膝的跟在一旁,向他介绍着今日的情况。 沈黎沉吟一下:“要不,你还是收一收,我还是比较喜欢那个桀骜不驯的你。” “哼。” 韩子贵立马恢复过来,昂首挺胸,大步向前:“老鸨!老鸨!” 老鸨连忙凑上来:“韩公子真讨厌,人家有名字叫什么老鸨嘛,人家还是喜欢您叫我阿珍。” “行了,老鸨,五楼给我安排两个雅座,我与这位兄弟,今晚要开怀畅饮。” 说罢,一张银票便拍在她的身上。 老鸨喜笑颜开,连忙道:“好嘞。” 随后,两人被安排在五楼雅座。 这里的学子们,摇头晃脑,各个使出浑身解数,也没写出一首像样的诗句来。 沈黎顿感无聊,人群中,四皇子微笑着向他点头,他也报以微笑。 “伯爵大人,您也认识四皇子啊。” “呃,认识怎么了?” “没什么,挺好的。” 韩子贵嘿嘿笑着,将他面前酒杯倒满,随后站起来道:“来来来,满饮此杯,各位学子们,欢迎一下咱们的伯爵大人!” 沈黎缓缓站起,他已经知道,这小子打的什么主意了。 可能不会打杀他,但让他出出丑,还是很有可能的。 “你小子,敢将我是主考官的事情告诉他们,明日陛下便会听到那段录音。” 韩子贵一怔,眼中扫过一丝怒火,随后谦卑的笑道:“怎么可能呢。” 但他没提,那些学子们渐渐响起异样的声音。 “伯爵大人?好像是这次的主考官吧?” 所有学子们瞬间安静下来,眼带火热,看小奴儿都没这么火热过。 这可是主考官啊,巴结上,那在考场中,简直可以横着走了! 可人群中有一人突然鄙夷道:“我听说这位主考官,连童生都不是,我呸!” 众人哗然。 第241章:学子哗变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会吧?主考官连童生都不是,怎么给我们监考?” “就是,朝廷怎么想的,这也太儿戏了吧?” “目不识丁的人监考我等,简直就是对我们的羞辱!” “对,朝廷若不换人,老子不考了!” …… 所有学子愤然大骂,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你有什么资格监考我们?八股文你会看吗?你连个童生都不是!” “对了,他这个伯爵官位,是买的!”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片哗然。 “什么,居然是买的伯爵?” “我还以为是世袭的。” “朝廷怎么想的,让一个目不识丁,满身铜臭味的商人来监考我们,这就是侮辱!” “对,不想让我们考,可以直说!” “我等耻于与这种人为伍!他监考,我弃权!” “就是,我等学子,乃是国家的百年大计,我们都不考试了,我看朝廷怎么办!” …… 沈黎坐在一角,韩子贵连忙道:“伯爵大人,咱们要不要回去啊,这这这,这真不是我干的。” “嗯,我知道,你没这么聪明,利用舆论来压我。” 沈黎微笑着说道:“没事,继续喝酒。” “你还有脸喝酒?” 一个学子愤慨道:“我且问你,你一个满身铜臭目不识丁的匹夫,如何能监考我等?” “你不想考,可以不考。” 沈黎缓缓抬起头:“你以为就你,也能动摇国本吗?” 这一下,彻底惹了众怒。 众人怒气冲冲:“我不考了!” “我也不考了!” “走,我们告到衙门,写个万人血书,求朝廷换主考,否则,我们弃考!” “对,走,去京兆府!!!” …… 一时间,整个藏书阁五楼,人去楼空。 站在楼上往下看,每层都有学子汇聚一起,形成一道人潮。 这些人潮,约莫有上千人。 这是哗变。 朝廷不会不管这种事情。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场中只剩下的四皇子姜魁与韩子贵,笑着耸耸肩:“无妨。” 一旁的小奴儿继续抚琴,嘴角却露出一丝笑意。 韩子贵头皮快抓烂了,他连忙解释:“真的,伯爵大人,这要是我散布出去的,我全家死光光。” “我知道,你没那么聪明。” 沈黎又来一遍,也不知道是夸他还是在损他。 小奴儿一曲终了,他拉着姜魁与韩子贵一同走过去。 “小奴儿姑娘,你好啊。” 他微笑。 姜魁与韩子贵对视一眼,今日小奴儿怎么不撵人了? 小奴儿也报以微笑,那笑容,如同三月春暖花开,桃花绽放。 “伯爵大人,可有什么指教?” “你来月事吗?” 沈黎说完,连忙往后一仰,小奴儿一巴掌甩过来,倒是打了韩子贵与姜魁。 两人无故吃了个大逼斗,一脸懵逼。 小奴儿连忙道歉:“两位公子,实在对不住。” 说罢,她美眸流转,又恨恨的瞪了一眼沈黎。 沈黎嘿嘿笑道:“你让我指教,我又不能不说,而且我是有要事的。” “你有何要事。” 小奴儿平复内心的羞怒,这家伙,三番五次的言语调戏,真当本姑娘是好惹的么? 我堂堂圣女,什么人敢对我这么说话? 当初金陵两个登徒子对我言语挑衅,后来死的不能再死了。 沈黎缓缓从怀中摸出两个小布包来。 之所以慢,是因为他怀中满是银票,一不小心就掏掉了。 “这个,叫做内裤,呃,就是穿在女子下身的,这个,叫做月事巾,来月事后,用扣子扣在这上面,然后一天一换即可,用完丢掉。” 韩子贵与姜魁一脸鄙视的看着他。 你一个男人,研究这个,有没有一点出息。 小奴儿哂笑一声:“看来伯爵大人,对于女人来月事很是有心得啊?” “你这是什么话,我堂堂伯爵,研究此物,是为了给天下女子谋福利!” 沈黎一副悲天悯人的模样:“你知道,我为了推广此物,被多少女子鄙视,被人骂作变态吗?” “但我不放弃,我势要让天下女子,每月可以少那么几天痛苦,可怜别人如此看我就算了,你也如此看我!” 小奴儿一怔,摸着柔软的面料,微微一福:“伯爵大人有心了。” “无妨,既然你觉得此事见不得人,那我便收回,今晚,你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吧。” 说罢,他就要伸手去拿,可小奴儿连忙收下。 “奴家回去看看,若是有用,奴家便替全天下女子,感谢伯爵大人了。” “嗯,最好去胭脂店等地方,帮我推广一下,多谢了,至于哪里购买,明日我便在城南找一家铺子,进行售卖。” 一旁的姜魁嘴巴都能塞下一个鸡蛋了。 你还真敢卖,真不怕人家用口水淹死你。 若是这些学子们,知道他们的主考官,还是个推销月事巾的狂徒,怕不是当场就反了。 之所以拉着他们两个一同谈生意,是因为一个是皇子,另外一个是礼部尚书之子,到时候还可以做个证什么的。 这可不是让小奴儿帮忙售卖,他可不想与小奴儿扯上生意关系,而是让她试验一下,然后帮忙推广。 至于原因,则是今晚学子暴乱事件。 很快,京兆府门前便想起沉闷的鼓声。 府尹大惊,匆忙换好衣服。 这一晚,考场门口,京兆府,甚至皇城门口,都聚集着大量哗变学子。 他们怒气冲冲,请朝廷更换主考官。 御书房内,皇帝姜承龙眉头紧锁,找来秦补拙与礼部韩轻尧,还有万江楼侍奉一旁。 “是谁跟这帮学子放出风声的?这是教唆哗变,形同谋反!” 一旁的万江楼就这么静静的看着秦补拙与韩轻尧。 韩轻尧终究是坐不住了:“陛下,此事与臣没有关系。” 姜承龙喝了口参茶,看向一旁的万江楼:“你,有没有查到是谁?” “事发突然,臣还没查出来。” 万江楼摇摇头,又这么静静的看着韩轻尧。 韩轻尧被看的浑身发毛:“万大人,你什么意思?” 万江楼面无表情:“臣没意思。” 尼玛,皇帝问你凶手是谁,你啥也不说,就这么盯着老子,这不摆明老子是凶手吗? 草! 韩轻尧气的火冒三丈,那个乌龟儿子搞的好点子?这么一搞,那凶手不就是虱子头上的秃子,明摆着的吗? 查案,那肯定对谁好处最大,谁的嫌疑最大。 沈黎倒台,那主考定然是他韩轻尧了。 这下,真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不是s,也是s了。 第242章:始作俑者 - 布衣公卿 - 欺生 内阁首辅秦补拙双手拢袖,如老僧入定一般,一言不发。 那边,韩轻尧与万江楼用眼神进行了友好的交流,两人虽然一言不发,但眼神中已饱含千言万语。 “定安伯呢?他在哪里?” 姜承龙看向万江楼:“他是始作俑者,他不在场,我们有什么好议的?” 万江楼拱手道:“他人在青楼,也是在他进入青楼后不久,学子们便发生了哗变。”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不赶紧让他过来。” 他装作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这都什么时候了,还在青楼闲逛,年轻人不知道节制,迟早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已经派人去请了。” 万江楼拱手道:“目前京兆府,考场,以及皇城门前,已经聚集了近千学子,纷纷声讨定安伯,微臣想,此事必定是有人放出风声,有意引起学子们的哗变,目的,就是为了让定安伯退位。” “朕自然明白这个道理。” 姜承龙默默喝茶。 而韩轻尧肺都快气炸了,也不敢说什么。 你他娘的分析案情就分析案情吧,你一直盯着我分析做什么? 他忙拱手道:“陛下,此事与我无关。” 姜承龙不咸不淡的回了句:“嗯。” 这让他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 藏书阁内,一个锦衣卫请走了沈黎。 而小奴儿也以天色已晚为由,请走了四皇子与韩子贵。 下楼之时,韩子贵看着神色古怪的四皇子,摊开手道:“真不是我,我要是能想出如此计谋,你觉得我爹还会这么放任我败家吗?” 四皇子回头看了一眼楼梯:“跟我有什么关系。” 说罢,他也施施然离开。 楼上,侍女小兰关上门后,小奴儿正在摆弄沈黎送的女性内裤。 这怕是大渝头一遭,男人送女人内裤,这怕不是暗示她是红颜知己。 不对,是第好几遭了,沈黎都送了好几个人了。 小兰四处看看,打开窗台后,下面居然有一个细小的飞刀钉在窗台上。 她用力的摇了几下飞刀,才堪堪拔下来。 如此飞刀,应该是从楼下扔上来的,五楼窗口,还有如此劲道,可见扔飞镖之人的厉害。 飞刀小巧玲珑,完全就是缩小版的斩·马·刀,刀柄最末端,居然还是螺纹扣,打开后,里面是空心的,一张小纸条静静的躺在里面。 她将纸条用针拨出来后,放在小奴儿的梳妆台上:“圣女,事情做好了。” “嗯,前几日,对我动手动脚的那几个学子,让西厂的人,换身衣服进去,在人群中解决了。” “明白。” “另外,那些吃喝嫖赌的富家草包,也没什么作用,让他们一并解决了吧?” “明白。” “留下一个,混乱后其余全部撤退。” “明白。” …… 既然创造了哗变,若是不搞点事情出来,就不叫天道宗了。 他们要的,就是哗变,还有谋反,若是不乱,一个国家固若金汤,想靠他们那些人,基本上不可能。 一个人的修为再高,顶多是杀敌一千到两千,可一个国家,几十万大军,甚至上百万,指望他们一个个的杀,得杀到什么时候? 西厂,本来已经失了皇帝信任,再搞一次哗变,然后让他们从中刺杀几个学子,后果会怎样。 怕是到时候皇帝不想处置西厂,天下学子也不答应了。 小奴儿微笑着打开那个装着月事巾的小布包,里面整整齐齐的叠着两块月事巾,还带着些许桂花香味。 “圣女,此举,会不会连累到沈黎?” “他若是连这点小问题也处理不好的话,也不配被我们看重。” 她轻轻将月事巾放回抽屉内:“听说仙平县治理的不错,宗主特意去了一次,只留下四字评价。” “是什么?” “大同之世。” …… 皇宫中,灯火通明,皇城前被学子们堵住,沈黎只能走偏门。 很快,他便到了御书房内。 “定安伯,你今晚闹出如此动静,让全天下的人,看朝廷的笑话,你该当何罪?” 他一进御书房,韩轻尧便迫不及待的指责道:“朝廷的脸面,都让你丢尽了。” “尚书大人,您这一进门便指责本官,不会是想先下手为强吧?” 沈黎斜眼看向他,然后朝着姜承龙拱手道:“陛下,臣斗胆猜测,今晚的哗变,可能是韩大人所为,他不满臣抢了他的主考官位置,心怀怨怼,便到处散发谣言,引起学生们的公愤,毕竟臣若是被取消主考官一职,最大受益者还是他。” “胡说!污蔑!” “若是臣没猜错的话,韩轻尧涉嫌霍乱朝纲,引导哗变,这,这是谋反啊!” 草,又扯到谋反了。 韩轻尧鼻子都气歪了,本来此事与他没关系,现在越说越奇怪。 他都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始作俑者了。 “陛下,臣冤枉,臣大大的冤枉!” 他忙跪地磕头道:“您切莫听这厮胡言乱语。” 一旁的秦补拙,依旧如老僧入定,一言不发。 小太监貂蝉想过来给姜承龙送槟榔提神,却被姜承龙拒绝。 今日这事,不好查,也不方便查。 秦补拙的态度,已经说明了一切。 姜承龙若是说,详查韩轻尧,怕是秦补拙下一句便是老臣老迈年高,该辞官还乡了。 他辞官还乡,可以,但下面他的徒子徒孙们,明日早朝的奏折,怕都是请辞。 这个皇帝,当的当真憋屈至极。 他看向沈黎:“现在不是找谁泄露的消息,就你那点情况,今日学子不哗变,明日还是得哗变的。” 一旁的韩轻尧感激涕零:“多谢陛下。” 姜承龙懒得理他,这狗东西,一晚上除了撇关系,便没有其他的了。 “事情到了这一步,总该想些补救的法子的。” 沈黎突然笑道:“陛下,为何要补救啊?” “那你觉得如何?” “这已经算是一场考试了。” “嗯?你倒是会说话。” 姜承龙端起茶杯:“说说你的理由。” “臣,没有功名,而且是个商人,这不错,但孔圣人说过,不了解别人便批判别人,那是小人行为。” 秦补拙与韩轻尧对视一眼。 两人都是举人出身,孔圣人的书,基本上倒背如流,孔圣人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 沈黎继续道:“第一,他们不了解我,便被别人带节奏罢考,说明这些人,没有主见,臣建议,将这些人记录下来,永不录用!” 第243章:遭遇刺杀 - 布衣公卿 - 欺生 韩轻尧脸色一变,连忙反驳道:“定安伯,你可知你在做什么?将这些学子拒之门外,会发生什么其他后果,你考虑过了没有?” “嗯,后果就是他们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寒窗苦读,都付之流水,甚至,他们会偷渡到邻国,在邻国举行科举。” “你明白就好,天下最不好得罪的,便是这些读书人,你可明白?” 沈黎抠抠鼻子:“那要是按你这么说?这些人哗变有功?我还得给他颁个奖了?” “现在哗变,将来就会造反!” 得,尼玛又扯到造反上了。 姜承龙一阵头疼:“说正事,怎么处理。” “第一,取消这些人的功名,他们今日敢哗变,将来若是他们真的中了,那也是朝廷中的老鼠屎。” 沈黎侃侃而谈道:“将来,若是他们入了朝廷各部为官,陛下的圣旨,还有朝廷的安排,他们不满意,是不是可以罢工了?那是不是还可以哗变了?” 一旁的韩轻尧冷哼一声:“杞人忧天。” 他轻笑一声:“韩大人,如果你是皇帝陛下,你敢用这种随时罢工随时哗变的大臣吗?” “你他妈的换个如果!” 韩轻尧尖着嗓子喝道,他都快跳脚了。 你当着皇帝陛下的面说我如果是皇帝,你他娘的这就是纯粹恶心人了。 “好,换个如果。” 沈黎接着道:“若是,这批人有人高中后,放到你礼部做事,将来某一天,你下达的命令,他们不满,然后哗变,然后罢工,这种人你敢不敢用?” 韩轻尧悻悻的挥着袖子。 “臣的意见,便是将这些人,从科举名单中除名!” 姜承龙还没说话,外面小太监匆匆来报。 “陛下,外面出事了。” “说。” “学生散了。” “这不是好事吗?” 小太监连忙摇头道:“不,是学生人群中,出现了反贼刺客,他们刺杀多名学生后逃离,那些学生惊恐之下,慌忙逃窜,踩死踩伤了不少人。” “反贼呢?” “有一个找错了路,被禁军抓住,其他的都跑了。” 姜承龙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这下,麻烦了。 而一旁的韩轻尧,从心底快笑出声来,这下,沈黎麻烦了。 这些人,可都是因沈黎而死,明日一早,如山洪海啸一般的折子会堆在陛下案前,全都是弹劾沈黎的,到时候,摄于群臣压力,陛下也会妥协的! “万江楼,城中守卫,你是如何负责的?” 姜承龙怒气冲冲的拍着龙案:“非常时期,我还特意给你加派了人手,你就这样掌管的城防的?你到底查了没有!!!” 万江楼连忙跪下:“陛下息怒,微臣马上将此事查个水落石出!” “滚!” “是。” 沈黎深深的看了一眼秦补拙,现在事情更复杂了,这老货,还是不动如钟,这里面,到底有没有他? 姜承龙发完火,对三人摆摆手:“你们都回去吧,今晚怕是也出不来个结果。” “谢主隆恩,臣等告退。” 三人走在御书房外面,韩轻尧冷哼一声道:“定安伯,现在外面的学子甚至想吃了你,你且当心点夜路,别路上遇到了刺客什么的。” 沈黎微笑道:“多谢韩大人提醒,夜长梦多,但愿韩大人能及时销毁证据。” “销毁证据,销毁什么证据,你给我说清楚,你站住……” 一旁的秦补拙沙哑着嗓子:“行了,走远了。” 他看起来有些忧心忡忡。 “秦相,我送您回去。” 路上,秦补拙将自己的计划说了出来。 学子哗变自然不是他弄的,此事已经如此招人怀疑,他又不会傻到那种程度,让人家无端生猜忌。 但事情既然已经出来了,索性添把柴火。 在得知哗变的第一时间,他便派了三个刺客,潜入学生群中,进行行刺。 本来想做的神不知鬼不觉,等哗变完了,所有人都离开后才被人发觉,那个时候,沈黎绝对要负全部责任。 但现在不一样了,居然还有个刺客被抓住了。 这帮废物,三个人都能被抓住一个人。 等回到书房后,他有些懵逼了。 三个人完好无损的站在一旁,那被抓的是谁? 难不成朝中也有人和自己同样的想法? 妈的猪队友啊。 沈黎出了皇城,看着皇城大门前数十具尸体,叹了口气。 舆论压力太大了,这还得看陛下怎么定夺,看他能不能抗住压力。 扛不住,前功尽弃,抗住了,则一切顺利进行。 城南住所,有些偏僻,这个时间街道空无一人,到处都是黑漆漆一片。 忽然,马车戛然而止。 万逸楼一声爆喝:“谁!!!” 来人一言不发,一刀劈向他。 他瞳孔微缩,连忙闪开,那人一刀劈在车架上,将马车前段尽数砍断,受惊的马嘶鸣一声,连忙逃窜。 沈黎在车厢内翻滚一圈,连忙下车。 那便,万逸楼与黑衣人已经颤抖在一起。 那人刀法极为飘逸,而且修为极高,万逸楼出来玩,怕吓到人,又自恃艺高人胆大,便没带刀。 这一上一下,颓势便出来了。 他连连后退,那人刀光闪烁,将夜色撕开,直取他的面门。 他悚然大惊,匆忙后退,手中真气凝聚成球,弹向对方刀身,希望能将对方刀势瓦解。 可那人的修为极高,每一刀都是力道沉稳,且极其圆滑,根本没有破绽可言。 更让人惊讶的是,黑衣人的轻功,比起万逸楼更甚一筹,甚至能看出万逸楼下一步走向。 万逸楼的招式被死死压住,他怒喝一声,打算与对方决一死战。 可对方貌似并没有要他命的想法,每一招都有留手。 他越打越是奇怪。 对方三品高手的实力,明明可以秒杀自己,为什么处处留情。 街道上的刀光,终于吸引来城防军,大批人围上来,那黑衣人终是有些心急了。 他一拳轰出,万逸楼连忙伸出双手格挡,格挡的一瞬间,他瞳孔微缩。 那人微微停顿一下,右手长刀顺势向上撩起,将他胸前划开个大口子,深可见骨。 随后,黑衣人一脚将他蹬飞,借势冲向沈黎。 随后,一刀斩出!!! 第244章:锦衣夜行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刀光闪烁,劈开了夜色,在沈黎的瞳孔中逐渐放大。 他一个毫无修为的人,根本挡不住这惊天一势,只能任由那寒光落在自己身上。 他缓缓闭上眼,怕是,又要重启一波穿越了。 刀芒落在身上的一瞬间,他上身棉袍瞬间炸裂,接着皮肤一阵灼热,随后被强大的真气给撕开。 那黑衣人见城防军愈发的多了起来,一脚落在马车上,随后向空中掠去,消失在茫茫夜色。 整个过程,甚至不到半柱香。 城防军连忙将两人团团围住,而领头队长看向一片狼藉的马车,还有跪地捂住伤口的万逸楼,连忙询问道:“有没有事!” “那位,是定安伯。” 领头队长连忙爆喝:“快!救人!” 一位伯爵,若是在他的巡查下真的死了,那他不仅仅是饭碗不保了,而是脑袋都不保了。 万逸楼胸前的伤口,深可见骨,他慢慢的拿着衣服堵住,随后运转真气,防止鲜血流失过多。 城防军七手八脚弄来担架,然后连夜送往城南药铺回春堂。 姜承龙还没睡下,沈黎被刺的消息,便传入他的耳朵。 他一阵头大,询问了一下沈黎伤势后,脸色阴沉道:“这皇城之中,到底是谁说了算?朕不过是安排个春闱主考,又是哗变,又是谋反,现在还有刺杀的!” “好手段!当真好手段!” 他阴恻恻的冷笑道:“行,走着瞧!” 这明明是地痞流氓放的狠话,从姜承龙嘴里出来格外有杀伤力。 他说走着瞧,那一定会有下文。 小太监貂蝉艰难的咽下口水,在一旁诺诺不敢说话。 回春堂中,两个大夫已经替万逸楼缝合好伤口。 万逸楼的伤势看起来极重,鲜血沾满袍子,而且伤口深可见骨,但只有他知道是什么情况。 遭受如此重创,他胸前的经脉,竟是毫发无伤。 说明那黑衣人对于刀的掌控,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而且那人的手腕,他可是极为熟悉。 他舒服的躺在床上,任由大夫处理伤口。 “你就不担心你主子吗?” “不用啦,他好得很。” 他嘴角缓缓扬起。 确实,沈黎的确好得很。 那一刀,显然留手了,只劈开了他的表皮,露出里面的肌肉组织。 只需要简单的上药,过几天就好了。 下半夜,两人在城防军的护送下,回了家中。 小新哭的梨花带雨,连忙嘘寒问暖。 “你没事就不要装惨了。” 沈黎却是苦笑一声看向万逸楼。 这伤,甚至不如匕首划的深,明显那黑衣人留了手,想要搞事情。 刚刚出皇城的时候,韩轻尧还特意提了一嘴,这不是给他上眼药是什么? 今晚的韩轻尧,真当是背到家了。 刚刚睡下去的他,听下人来报,顿时一激灵,一把抓在小妾的大腿上,疼的小妾龇牙咧嘴。 “妈的,谁干的!” 他终于想起,自己在皇城中,嘴欠威胁了一下沈黎。 这他娘的一刻钟不到,沈黎就遇刺了。 老子比窦娥还要冤枉啊! 现在的他,甚至比锦衣卫、城防军还上心刺客的问题,出动全体家丁,连夜寻找刺客。 这要查不出个所以然来,他怎么解释? 一晚上,整个顺天,乱成了一锅粥。 学子暴乱,反贼刺杀,现在又搞个朝廷命官被刺杀。 尼玛关键是所有事件的嫌疑人,都指向了他! 真是造孽啊! 小妾在床上,看着大腿处红肿一片,敢怒不敢言,还得小心翼翼的赔笑道:“老爷,快来睡觉呀。” “睡你妈!” 韩轻尧怒斥一声,甩着袖子愤然离去。 …… 城中,锦衣卫一直忙活到天亮。 他们从禁军处领到了刺客的尸体。 刺客被抓第一时间,便咬破了口中毒囊。 停尸房内,万江楼轻掩鼻看着尸体:“好霸道的毒,见血封喉。” 一旁的仵作麻利的褪去尸体的衣物,等脱去下面的底裤后,他瞳孔微缩。 而仵作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一脸为难道:“万大人,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毛茸茸的草丛中,只有两个蛋随风摇曳,枪已经折了。 这是太监。 仵作没看到的是,万江楼背过去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 这样,他的责任,可全部都推脱掉了。 西厂跋扈,锦衣卫根本不敢查,甚至连西厂衙门都进不去,怎么查反贼? 现在反贼出自西厂内部,他们麻烦大了。 万江楼摸了一下下巴,将表情收拾了一下:“查出来,这是谁了吗?” “西厂百户,王刚。” “哼,一个太监,也取这么硬的名字。” 他轻哼一声:“行了,去歇着吧。” 一旁的千户沉吟一下,待人都走的差不多时,他在停尸房中皱着眉头走过去:“大人,我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 “嗯?是什么?” 千户拿出一本名册:“据属下所查,大年夜里截杀传菜太监的人,与今日刺杀学子的人,有很大关联。” “什么关联?” 万江楼摸着下巴,看起来若有所思。 随后他双手跨在腰间,右手顺势按住了绣春刀柄。 “他们都是去过仙平县查定安伯封地属实的问题,回来后,便出了问题。” 千户收起册子,郑重询问道:“您看,这定安伯是不是有很大嫌疑?” “嗯,你说的很有道理,此事,还有什么人知道。” 万江楼背过身子,深吸一口气,眼中闪过一丝厉芒。 “属下也是刚刚才看到。” “朝廷三品官员,一定要慎重,这些人,也去过定远伯的越县,这两人,都有嫌疑,你得好好的查。” “属下遵命。” 千户将册子揣入怀中,连忙拱手。 此案若是查出来幕后,到时候,奖励大大的有! 万江楼背着手,看了看天色:“唔,天色也不早了,你也辛苦了,早些回去歇着吧。” “那大人您……” “我再研究研究,看看这幕后主使,究竟是谁。” “大人辛苦,属下告退。” “记住了,事情非同小可,牵扯三品大员,务必不要走漏风声,我锦衣卫刚刚崛起,万不可落个污蔑朝臣的把柄,万事都得有个八成把握再进行处置,不得臆测。” “属下谨记在心。” …… 千户挎着刀,出了锦衣卫衙门,便一路朝着城西走去。 锦衣卫的俸禄并不是很高,而且上官严禁贪污,大部分的锦衣卫,都得住在贫民窟。 忙活了一夜,他连连打着哈欠,现在天色尚早,还能回去睡上几个时辰。 他摸出怀中一小块饼,丢入嘴中,一边走一边嚼着。 只是,下一刻,城中一道黑影闪过。 他的身形,定格在往嘴喂饼的一刹那。 随后,他的脖子上,缓缓出现一道血痕。 第245章:朝廷声讨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清晨,沈黎在迷迷糊糊中被小新叫起床,然后被套上了官袍,洗漱。 “小新,你平日里用胭脂水粉吗?” “嗯,用一点的,少爷您怎么了?” 小新奇怪道:“不过我用的不多,胭脂水粉都是为了遮丑的,人家现在水灵灵的年纪,也很少用啦。” 说罢,她还很是得意的挺起小胸脯,在沈黎面前摆个poss。 沈黎苦笑不得:“这样,你给我用一点,嗯,厌世妆你知道不?” “厌世妆,是什么妆?” “嗯,我自己试试吧?” 总之,就是将自己画的越虚弱越好。 在嘴唇上补点粉啥的,然后再上点黑眼圈等等。 一同操作下来,整个人的精神看起来萎靡了好几分。 小新还是不解:“少爷,您去上朝,不应该穿的精神一些吗?” “你懂啥?少爷我要去演戏。” 沈黎抖着阔袖,一边出门一边咿咿呀呀的唱着:“苏三……离开了洪洞县,将身来在大街前。未曾开言我心好惨……好惨啊,我太他娘的惨了啊……” 贺元坝架着新马车,吱吱呀呀的出门,马车内,沈黎哪里还有半点虚弱的样子,一口一个大肉包子,然后就着鸭血粉丝汤吞下去。 一路吃到皇城前,他才打着饱嗝,在过往人群面前,被贺元坝“小心翼翼”的从马车上搀扶下来。 然后他,在皇城内走走停停,不时还喘着粗气。 …… 很快,早朝开始。 上面太监尖声喝道:“有本启奏,无事退朝。” 姜承龙白了他一眼。 尼玛你瞎啊,朕的龙案上,奏折都堆得跟尼玛小山一般高了,还无事? 今天怕是开年来事情最多的一次了。 他还没说话,户部侍郎晋才就跳了出来:“陛下,臣有本奏!” “说。” “臣要弹劾定安伯沈黎,此人才疏学浅,实在难当春闱主考大人,昨晚,因为他这位主考官,学子们纷纷不服,甚至产生了哗变,哗变过程中,踩踏、被杀学子,高达五十余人,此种恶况,我大渝开国头一遭,严重损害朝廷名声,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皆是沈黎!” 那些武将也听了一些这种事,都撇撇嘴。 哗变? 屁大点的事情,按军中哗变,一人斩一人,哗变十人斩十人。 读书人就是屁事多。 姜承龙皱着眉头,看向一脸虚弱的沈黎:“定安伯,你怎么看。” “臣冤枉,昨日之事,实在是有人刻意为之。” 沈黎装作一脸虚弱,重重咳嗽两声:“昨晚哗变之后,学子人群中,出现大量反贼,这与臣无关啊,而且臣也受到了波及,昨日回去途中,便遭到黑衣人刺杀,若不是微臣护卫拼死护卫,臣早已成为刀下亡魂,现在臣的护卫,还在ICU里抢救呢。” 众位朝臣议论纷纷何人刺杀时,而姜承龙皱着眉头,什么叫……icu。 户部侍郎晋才,一听这厮居然遭了刺杀,心中大呼妙哉,咋不刺死你丫的? 不过,今日沈黎虚弱,又一改话风,想必无力争辩,嗯,应该不会再扣大帽子吧,那今日,让你好好看看,这朝堂第一喷子,是谁。 他冷笑的看向沈黎:“定安伯大人,抛开刺客一事不谈,你就一点错都没有吗?” “我有什么错,我也是受害者啊。” “此事,因你而起,你是受害者,但你还好好站在这里,而那些因你而无辜枉死的学子们呢?咱们损失的,可是朝廷的栋梁啊!” 沈黎似是体力不支,连续咳嗽几声,险些摔倒。 姜承龙招招手:“赐座。” 沈黎又是一阵咳嗽:“多谢陛下隆恩。” 他脸色惨白,看起来真的像是受了极重的伤。 随后,他缓缓看向户部侍郎晋才:“听晋侍郎的意思,若是能换的话,你觉得这些学子该活着,我应该去死了。” “你要是这么想,我也没办法。” 晋才轻哼一声:“孰轻孰重,自有公道。” 他心里一阵冷笑,果然,你小子受伤极重,今日怕是喷不动了吧,看看本侍郎是如何喷人的! “公道?” 沈黎轻叹一声:“你居然想着那五十条平民百姓的命,换我堂堂朝廷命官的命,你这是想我死呢!” “陛下,臣,要弹劾户部侍郎晋才,他诅咒朝廷命官去死,臣斗胆猜测,晋侍郎家中可能存在诅咒小娃娃,插满针的那种,臣建议,立刻抄了晋侍郎的家,进行严查,还晋侍郎一个公道。” 晋才一阵无语。 尼玛,果然,老子出来说话就是个错误的决定,这三句话,又要查抄我的家了。 抄了我的家,还还给我公道,你是个人种不? 咋地我家跟你有仇啊?你一言不合就要抄我的家? 姜承龙抿着茶,险些就喷了出来。 说正事的时候,怎么又绕到抄家上了? 果然,朕真是慧眼识英才,将你从仙平县弄过来,那真是个英明的决定。 这是什么,是搅屎棍啊! 他轻咳一声:“呃,晋侍郎应该没这么恶毒吧?” “有!你没听他说,要用臣的命去换那些学子的命吗?臣以为,此僚昨晚都已经设立了香坛做法,不然今日臣一早起来,感觉身体被掏空?” 众人一阵无语,你哪天上朝的样子没被掏空过? “呃,万江楼,随后去查一下吧,注意不要扰民。” 万江楼自然知道皇帝陛下的意思。 晋侍郎暂时没有死罪,还不好动,他们过去走个过场就罢了。 晋侍郎感激涕零:“感谢陛下还臣清白。” 清白不清白不好说,若是万江楼真的有心,查他家的时候,往枕头下扔一包银票,怕是他死都说不清楚这钱哪里来的。 就像礼部尚书韩轻尧,他现在只想刨个坑,将自己埋了。 这怎么解释啊? 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自己,这也太尼玛巧合了吧? 姜承龙看了一眼所有人:“万江楼,说一下昨晚城中情况。” 万江楼站出来拱手道:“昨晚,定安伯沈黎,前往青楼藏书阁,随后被学子们认出,当场羞辱定安伯一番后,便举行哗变,理由是找朝廷要说法,为什么选择定安伯做主考,随着哗变的声音越来越大,人数也是越来越多,最多时有两千余人,哗变过程中,出现了刺客,对学子们进行刺杀。” 他停顿一下:“经查明,这些刺客,来自西厂。” 众人哗然,秦补拙的眼皮微微抖动了一下,这一切,都落在了姜承龙的眼中。 第246章:一锅乱粥 - 布衣公卿 - 欺生 “西厂!当真是朕的好左膀右臂啊!” 姜承龙冷笑连连:“细查西厂有多少反贼,还有,早朝后,让俞怜青滚过来见朕!” “是。” 万江楼心里一阵苦笑,果然,想要扳倒西厂这座大山,还是有很大难度的。 若是陛下真的有心,当场便将俞怜青革职查办了。 到时候西厂群龙无首,就让小的们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吧。 实际上,最近的西厂里面,已经乱成一锅粥了。 西厂内有许多锦衣卫的前成员,那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被强行阉割了,如今看到锦衣卫再次崛起,而他们只能沦落为太监,回家之后,又只能弄自家夫人小妾一脸口水,别的什么都干不了。 是个人,都会将怒气发泄到这些西厂的人身上。 于是乎,净身房里的十几个太监,短短一个月,已经换了三批了。 西厂一些千户,离奇遇刺,有的甚至身亡了。 俞怜青大力整顿,也没有办法。 随后,万江楼继续道:“在学生哗变刺杀案之后,定安伯沈黎,从皇宫回家,路过城南西菱坊时,被刺客刺杀。” “刺客查出来是谁了吗?” “不清楚,修为应该挺高,定安伯的护卫,可是五品实力。” 说罢,他又盯着韩轻尧看着。 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一眼韩轻尧。 韩轻尧再也忍不了了:“万江楼,你什么意思?” “臣,没什么意思。” “没意思你盯着我,说的像是我干的!” 他顿时恼羞成怒:“陛下,臣,弹劾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此人污蔑朝廷大臣,想要谋反,当斩!” 姜承龙一阵头大,这咋扯着扯着,又谋反了,沈黎这一套,你又学来了? “行了行了,人家也没说什么,怎么就谋反了?” 若是落在沈黎头上,肯定要反咬一口,他才是污蔑,他要谋反。 万江楼沉默片刻,拱手道:“昨日夜晚,秦相,韩大人,沈大人一同从御书房出来,临行前,韩大人曾……劝告沈大人,天黑,小心刺客。” 韩轻尧就知道有这茬,他都快哭了:“陛下,臣只是随口一提,真冤枉啊。” 姜承龙皱着眉头,看向秦补拙:“秦相,可有此事?” 秦补拙咳嗽一番,叹口气道:“韩大人那是在定安伯面前吃了言语的亏,便想从言语上找回场子,随口一说,谁知一语成谶,当不得真的。” “找回场子?” 姜承龙冷笑道:“韩轻尧,谁教你的?一个朝廷三品大员,你说威胁便威胁,怎么,这天下,是你家的吗?” 韩轻尧吓的一哆嗦:“陛下,臣万万不敢,臣知错,但臣,绝对没有真的派人刺杀沈大人啊,臣句句属实,臣可以发誓,若违此誓,天弃之!” 一旁的沈黎煽风点火道:“韩大人,您这誓,发的不厚道啊,不如死全家来的痛快。” 武将人群中,开始有人裂开大嘴,险些笑出声来。 他们武将,本来嘴巴就笨,吵架争论从来没赢过这帮文臣。 现在好了,来了个泼皮无赖,将这帮文臣喷的服服帖帖的,简直太爽了。 随后,一个年轻人从人群中跳出来:“放肆,汝之德性,太过粗鄙,吾等不屑与尔为伍!” 沈黎皱着眉头:“你谁啊?” “吾乃礼部礼部司员外郎,赵峥是也!” 赵峥怒斥道:“尔不识礼法,言语粗鄙至极,于朝堂大放厥词,宛若狂犬吠日,乃天下读书人之耻辱,春闱主考,乃天下学子之先驱,尔如此流氓地痞无赖做派,如何有能居之?” 他说了一大堆,沈黎也听了个七七八八,最主要的是,他说自己狂犬吠日。 “哎呀呀,你个小酸狗屎,辱骂朝廷命官,你该当何罪你?你你你,你要造反。” 姜承龙端着茶杯,一口喷出来。 酸狗屎? 这比喻,当真是千古头一遭,绝了。 武将之中的人,再也忍不住,顿时爆发出热烈的哄笑,这帮酸狗屎,终于有了外号了。 一旁小太监连忙擦拭桌面,而姜承龙板着脸斥责道:“沈黎,你好大的胆子,你这一骂,置天下读书人于何处?” “对,望陛下责罚!” 赵峥拱手道:“此贼,乃朝廷之祸患,臣恳求陛下将此僚赶出皇城,永不录用。” “那你来做春闱主考?” “臣才疏学浅,断然不敢接替主考之位,不过……” 他话还没说完,沈黎便一把打断:“你才疏学浅,就老老实实的念书,不要在这里狂犬吠日了,怎么处罚,那是陛下的事情,你有什么资格管理?你是大理寺卿?还是哪里的判官?” 他拱手笑眯眯的说道:“臣自知不对,恳请陛下责罚。” 姜承龙冷哼一声:“你少嬉皮笑脸的,朕罚你十年俸禄!” 众人面面相觑,罚十年俸禄,那岂不是为朝廷免费打工十年吗? 到时候沈黎但凡日子过的好一点,他们又可以弹劾了。 但很快就有人想到,他一个买的伯爵,他有个毛的俸禄啊? 罚了个寂寞。 “至于在宫中胡言乱语威胁朝廷命官的韩轻尧,你身为礼部尚书,连最基本的礼法都不懂,还敢在宫中大放厥词,当真放肆!来人,庭仗二十,给朕,重重的打!” 太监们会意,连忙将韩轻尧拖出去。 韩轻尧这种老油条,自然知道陛下什么意思。 他还是明日的副主考呢,若是打坏了可怎么办? 庭仗可有两种打法,看陛下说话的方式。 陛下若是暴怒让重打,便是轻轻的打,小做惩戒便是,甚至二十板打下去,屁股蛋只是红肿一下,屁事没有。 陛下若是轻飘飘的说了句打,那便是往死里打了,打的他皮开肉绽,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韩轻尧当众吃了板子,本来是很屈辱的事情,但他却松了口气。 陛下,显然没追究刺客问题,而且打了板子,就是将此事揭过去了。 但陛下还有另外一层意思,朕给你留了后路,你不准再搞事情了,我给你面子,你也得给我面子,你再弹劾,下次我就整你了。 秦补拙显然还有些不甘心,缓缓说道:“陛下,春闱主考的事情,还没有解决,学子因为此事,若是举行罢考,那我朝廷,损失多少人才。” 第247章:尘埃落定 - 布衣公卿 - 欺生 绕来绕去,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姜承龙本来想让朝廷上乱点就乱点吧,明日便入考场,到时候临时更换考官已经来不及了,没想到这老货临了给提起来了。 沈黎有一点说到他他心坎里了。 今日他们敢罢学哗变,明日到了朝廷各部,便会罢工哗变,这天下,到底是他姜承龙的,还是这些文臣的? 他看向所有大臣:“李清策,你说说,若是御林军内,出现哗变,该当何罪?” 李清策站出来拱手道:“回陛下,军中若有哗变,哗变一人斩一人,哗变十人斩十人!” “听到了?” 姜承龙冷冷的看向文臣方向:“你们竟然还有脸敢来求情,还向着这些哗变的学子?” “陛下,臣等并不是向着哗变的学子,而是向着朝政,这些人,皆是我大渝无价之财宝,是我大渝之栋梁。” 秦补拙缓缓站起道:“恳请陛下为天下学子考虑,换了主考,否则,丢人的可是大渝朝廷。” “财宝?栋梁?” 沈黎也缓缓道:“秦相,您说话要负点责任啊,这些人,昨晚可是堵在皇城门口,若是他们有些武力,怕是早就杀进宫来讨要说法了,我大渝要是倚重这等人,亡国指日可待!!!” 秦补拙老脸上皱纹纵横交错,此刻那些皱纹微微颤抖,他深吸一口气:“定安伯,严重了。” “我可没有污蔑他们,今日他们敢因为主考官这件小事而罢考,明日是不是可以因为不喜欢皇帝陛下而罢工啊?” 姜承龙瞳孔微缩,现在朝中的人,已经有一部分生出如此心思了,朝廷若是有一点不和他意,便是告病请假,几个月不来上班,朝廷还得照常发放俸禄。 他想换掉这些人,可有人护着,换一个,请假两个。 这种情况,必须要改善了。 他发了狠,要是这个朝堂他说的不算,那就破而后立,全部撵滚蛋! “行了!” 他怒喝一声:“朝堂之上,如此讨价还价,当朕这里是菜市场吗?” “陛下,臣有本要奏。” 众人纷纷侧目,随后议论纷纷。 内阁次辅周据典。 虽然看起来内阁首辅与次辅仅仅一字之差,但权力截然不同。 周据典虽然身为内阁次辅,但平日里被秦补拙经常打压,现在名为内阁次辅,实乃宫中编撰。 “说。” “臣以为,若是直接取消这些罢考学子考试名额,则显得朝廷无情无义,不如后日考场照常开放,不来考试的学子,则取消考试资格,永不录用,另外,在其籍贯一栏,备注哗变罢考,延续三代不得参与朝廷考试。” 众人哗然大惊。 户部侍郎晋才跳出来大声反驳道:“周大人,你这是落井下石!” 其余人也嗤之以鼻,见风使舵,看皇帝陛下下定决心,便出来搞一些小动作。 “我如何落井下石了?定安伯说的没错,今日哗变,明日便是罢工,到时候影响的可是江山社稷,此时若当此事揭过,则显得朝廷畏惧他们,还得讨好他们,更是助长了他们嚣张气焰。” 周据典冷冷的看向晋才:“晋大人,若是我没记错,去年七月份,你不满朝廷对于武将俸禄的提高,随后因病请假两个余月,请问,你二十八九岁的年纪,又是七八月份,能生什么病?” “臣……臣乃湿热!!!” 晋才脸色微变,然后怒喝道:“你什么意思,是觉得我在装病吗?” “是。” 周据典毫不避讳:“而且,我认为,你有罢工嫌疑!” “你,纯属污蔑!” 晋才恼羞成怒道:“陛下,内阁次辅周大人,仗势欺人,污蔑下官,请陛下治罪!” “够了。” 姜承龙冷眼旁观这一切,内阁,他早就想提个人上来,否则秦补拙一旦罢工,那全都完了。 “定远伯,你如何看待周大人的做法呢?” “此法甚好,不过还不够好。” 沈黎一阵吐槽,这是将自己台词给抢了,他刚刚想好怎么整治这些哗变学子,周据典就跳了出来。 “说说你的看法。” “臣在周大人的做法上,再加一条,将那些学子,剥夺功名,在那些罢考学子所在地,发放通知,告诉那些乡亲们,他们因何不中。” 此举,更是奸诈。 朝廷的读书人,可以凭借儒生身份,从官府拿出户籍,然后带往别国进行考试,若是户籍上加入哗变罢考四个字,则让其他国家也会掂量,要不要用这些人。 而传三代不能参加科举,更是绝了他们后代读书的路。 这个时代,不读书,便只能行商种田,种田的概率要大一些,但种田,田地也是人家的,一辈子做苦力,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沈黎再让他们大肆宣扬这些人因为哗变罢考而不被录用,传回家乡,脸都丢尽了。 这些学子不是好面子吗?看看你们谁敢不考,正好开春了,马上要下谷种了,滚回家种地去。 “沈大人此举,甚妙,臣附议!” 周据典大声道:“请陛下定夺。” “准了。” 那些文臣们大惊,一连几个人冲出队伍,要与姜承龙辩论。 姜承龙大声道:“无事,退朝!” 说罢,他带头离去。 众人面面相觑,而小太监貂蝉连忙走到沈黎面前:“定远伯,陛下有请。” 沈黎四处看看,与一边的周据典四目相对,周据典点点头,随后离去。 看他离去的背影,也是孤单一人,怕也是受人排挤。 他对小太监点点头:“辛苦公公了。” “请跟我来。” 御书房内,姜承龙看了他一眼:“伤势怎么样?” “还好。” 他装作一脸虚弱,重重咳嗽几下。 “赐座。” 姜承龙自己从一旁的茶桌上倒茶,小太监想要上前,被他阻止。 他亲自泡了杯茶,走过来送给沈黎:“行了,别装了,自导自演这场闹剧,也算是结束了。” “臣哪里自导自演了啊?” 沈黎接过茶杯,一脸懵逼:“陛下,您这可真的冤枉臣了,昨晚刺客,臣不认识。” 一旁的小太监貂蝉一脸羡慕,被陛下亲自奉茶,这定远伯怕是第一人。 姜承龙缓缓顿住:“这,不是你的苦肉计?” 第248章:打个广告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一脸委屈:“臣冤枉,臣为什么要搞苦肉计啊,臣就算不被刺杀,今日这主考官,还是臣的,既然如此,臣为什么要在胸前来一刀?” 姜承龙顿住,目光深邃的看向远处:“你肯定你说的是真的。” “这要是臣自导自演的苦肉计,臣全家死光光!” 正好印证了刚刚朝堂上他鄙夷韩轻尧的发誓。 “好了,朕,知道了。”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朕,一定严查刺客。” “多谢陛下。” “明日你便要入考场,这也是你的第一份差事,朕,看好你。” “多谢陛下。” “做好了,太子少师等着你,将来看你表现,秦补拙老了,也没几年光景了,朕得为以后做打算,培养个新的内阁首辅出来。” 沈黎眉头一跳。 尼玛给我画大饼呢,内阁首辅?你能用我这种朝堂搅屎棍?开玩笑吧你? 这大饼,撑死了。 可他还得装作感激涕零:“臣一定不辜负陛下厚望,臣一定为陛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嗯,你这伤,不影响吧?” “多谢陛下关心,伤势不重,不影响监考。” “去吧。” “多谢陛下。” 他拱了拱手,在小太监的带领下,从皇城侧门出去。 那些学子,也当真不怕死,今日又跑来哗变了。 现在城中各处,都有游行的学子,他们纷纷示威,喊着口号。 “奸臣沈黎,祸乱朝纲”。 “打倒定远伯,还考场太平。” “垃圾沈黎,大字不识,监考学子,老子不考了!” …… 一路上,到处都是学子们撒在地上的书籍,他们引以为傲的孔夫子,今日却被他们踩在脚下。 那些普通百姓,管你考试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不过地上这么多纸,捡回去糊窗户也不错啊。 于是乎,他们在前面撒,百姓跟着他们屁股后面捡。 那些白纸漫天纷飞,若不是听到口号,还以为谁家出殡呢。 沈黎坐在马车上,冷眼旁观这些喊着口号的学子,不屑的耸耸肩。 但愿你们后天,还能叫的这么欢。 这种游街行为,让沈黎的名字也快速扩散出去,几乎小孩都能记得住沈黎的名字。 这是朝廷的大奸臣啊。 不过沈黎丝毫不在乎,他摸着下巴,看向浩浩荡荡的游街队伍,忽然猛地一拍大腿。 这是大好的宣传机会啊! 他连忙催促贺元坝回去找万逸楼。 万逸楼躺在床上,无聊的翻看一些话本:“你找地下帮派干什么?” “做生意啊,咱们这么点钱,怎么可能在顺天好好生活?你想不想换大宅子?” “想啊。” “那你就听我的,来,这是一万两佣金,去,找五百个人,跟在他们后面一起喊。” “他娘的,我一个伤员,还得听你派遣,周扒皮啊。” 他长叹一声,接过钱,丢下话本后,匆匆离去。 而沈黎本人,坐着马车,前往城南西菱坊寻找铺子。 西菱坊,号称女人的天堂,里面各式各样的衣物,各式各样的胭脂,应有尽有。 沈黎找来一个铺子的老板,以每月一千两的高价,租下了三十平的一间小铺子。 一千两,已经相当于两万软妹币了! 这么小的铺子,居然这么贵的租金,让他暗自咂舌。 随后,他写了封信,送往金陵,是让金陵的詹良才派一个掌柜的过来,在这里主持大局,最好是个女子,另外,让仙平送来一万份月事巾三千份女士内裤。 做完这一切,他正打算回家时,发现家门前也被那些学子们围攻了。 那些学子们,站在大门前,口诛笔伐,并且在墙上贴满各种辱骂的字条。 “送我去四皇子府上,你回来后,将小新接过来,她一个女孩子,肯定很害怕。” 贺元坝点点头,马车接着出发。 两个时辰后,万逸楼回来见家门进不去,便直接拿着克扣下来的钱,去了青楼。 找地下帮派对他来说,简直不要太简单。 他去了,伸出一根手指:“每人十两,招游街演员。” 一万两,那是可以招一千人的,可他只招了三百人,其他的,都被他黑掉了。 渐渐的,那些游街学子们,发现了不太对劲。 那些人虽然喊的口号和他们一样,但形象完全不同。 其中一个队伍领头人,那胡须,根根如钢针一般矗立在嘴唇四周,那人声音粗犷,虎背熊腰,哪里是读书人啊? 跟他娘的李逵似的,这是读书人? 而且他们举的牌子,实在有些过分了。 那牌子竖起来,和他们一样是“罢考”二字,但他们的却多加了一行字。 “本次罢考活动,由仙平月事巾独家赞助,仙平月事巾,让小仙女夜夜平静安心!” 所有人都知道月事巾是什么东西,那些学子们顿时鼻子都气歪了。 老子这是正经游行,你妈的你打广告? 你还打这玩意儿广告? 而且那些人孔武有力,牌子做的更大,甚至比他们举的更高。 这到底是谁在游行啊? “喂,这位兄台,敢问你是哪个学府的?” “我是恒贵赌场学府的,你哪个道上的?” 恒贵赌场学府? 这是赌场还是学府? 那学子本想怒斥理论,但看到领头人手臂上粗壮的肱二头肌,还在不停跳动,顿时偃旗息鼓。 行吧,你游你的,我游我的,反正都是骂沈黎,没所谓了。 四皇子姜魁府中,沈黎躺在软塌上,三个侍女缓缓走过来,其中一人坐在他的头边,随后将他的脑袋放在圆润的大腿上,轻轻的揉着他的太阳穴。 另外一个侍女,帮他放松各个关节。 还有一个侍女,端着果盘,将柑橘内的籽用银针尽数挑的去,然后伸出葱葱玉指,放入他的口中。 揉搓他额头太阳穴的侍女,接过另外一个侍女递过来的铜盘,上面是精致的采耳设备。 侍女将羽毛在他脸颊划过,让他放松下来。 可太痒了,他忍不住笑出声来。 “喔吼吼吼吼……” 太他娘的腐败了,太腐败了。 这就是皇子的生活吗?太舒适了!也不知道陛下他老人家,还招不招干儿子啥的。 对比起来,我也太不会享受了。 他大力嚼着侍女送来的蜜枣,嘴巴都快咧到耳后根了。 四皇子姜魁笑着吩咐道:“他胸前有伤,注意别碰到了。” 帮他揉搓关节的侍女点点头。 “如何啊?我这里,还算不错吧?” 他笑着看向一脸享受的沈黎。 沈黎嘿嘿笑道:“舒适,太舒适了。” “哎,姑娘,别掏鸟窝,谢谢。” …… 第249章:奢靡生活 - 布衣公卿 - 欺生 四皇子姜魁与他聊了一会,下巴都快掉了。 “你在游行队伍里面,安插了你的人?” “还打广告?” 沈黎舒适的躺在侍女腿上,侍女正在帮他采耳,他一动不动:“那有什么,别的地方我又不敢打,这么好的机会,不用白不用。” “可是这东西。” 姜魁哭笑不得:“怕是那些学子们,此刻的心情恶心无比。” 女人的月事,本来就是一个十分忌讳的事情,沈黎可以在顺天城内打酒水广告,打香皂广告,唯独不敢打这月事巾广告。 人们思想还没开放,堂而皇之打这种广告,很容易被人耻笑。 而且若是他搞个广告牌,那条街甚至都不会有人去了。 他是朝廷命官,到时候百官弹劾,陛下也得掂量掂量。 他还是个男人。 想当年,有个男明星打卫生巾的广告,结果被喷惨了。 在民众思想比较保守的阶段,还是不要那样做广告了,收效甚微,可能女子害羞,反而适得其反。 仙平之所以没在那些巡街人的衣服上印月事巾广告,不是不想,而是不行。 那些巡街,直言说,如果穿这种广告的衣服,他们不干了。 现在这么搞,一来是地下帮派,都是江湖人士,不忌讳这些东西,二来是为了恶心恶心那些学子。 姜魁笑着摇头道:“你为全天下女性谋福利,倒是有心了。” “你这里还是舒服啊,房子又大,人又多,环境又好,几十人服侍你一个人,就算我在金陵的时候,也没这么好的待遇。” “舒服你就多住两天。” 姜魁笑着对一旁侍女勾勾手指:“告诉他们,今日我有贵客,将我的陈年佳酿拿出来,另外,让后厨多加菜。” 侍女盈盈一福:“是。” “不行啊,明日一早,便要去考场主持事务了,后天便要进行考试了。” “你倒是大忙人,无妨,这件事,应该是父皇对你的考验,做好了,你以后便是平步青云。” “你能看的出来?” 沈黎嘴角扬起:“你没传闻中那般不堪。” “大哥,我是对皇位没兴趣,不代表我蠢啊。” 姜魁脱去鞋袜,蹬在竹椅上。 他的宅子,也有专门的地龙,在房间里面,穿着单薄的睡衣便可。 外面的人,还穿着厚厚的棉袄,可房间内,则已入春日。 侍女将沈黎耳朵清理之后,又拿来毛巾,敷在他的脸上,他舒服的闭上眼。 “当皇帝不好吗?我听说,四位皇子,都不想做皇帝,最后陛下没办法,强行将太子之位安排在老大身上。” “你倒是会嚼舌根子,这话,你在我这议论议论就算了,去了外面,可千万别问,问了,便是要掌嘴的。” 姜魁自己剥着柑橘,丢入一半放入口中:“我们兄妹,一共五人,小时候父皇对我们很是和善,我们呢,也从他到位看着他是怎么做的皇帝,从皇子,一步步的爬上去。” “说实话,这其中艰辛,非常人所能承受。” “都说民间百姓苦,日出而作,日入而息,一年休息不了半天,农忙时在忙,农闲时在剥树皮,挖草根,晾晒成干,防止没饭吃,每年又有朝廷招收徭役,累死累活还拿不到几个钱。” “实际上呢,皇帝比他们,只是生活上舒适一些。” “父皇每日都要批阅奏折到深夜,每日鸡叫时分便要被太监叫起来,其中辛苦,只有我们才知道。” 沈黎深吸一口气。 历朝历代的皇帝,哪个不是如此?若是昏君,不出十年光景,便被人摘了脑袋。 “皇帝,可没那么好当的,我说过,这其中的水,比你想象的要深,若是我们四个其中有一人跟父皇说想当皇帝,父皇明日便会举行禅让仪式。” 姜魁嘿嘿笑道:“表面上的大渝,看起来是一滩平静的水,可是啊,这水下,暗流涌动哦。” “怎么个暗流涌动,你说说看。” “不可说,你现在的位置,还太低太低,等你取代了秦补拙再说吧。” “啥?取代秦补拙?” “他只是这个。” 他伸出小拇指,不屑的耸耸肩:“行了,我去厨房看看菜好了没有,今日你好不容易来了,咱们可得一醉方休。” 可沈黎的思虑却被勾起来了。 秦补拙都算弟弟,那朝堂之中,还有谁说的算? 秦补拙的儿子?秦于业? 据说内阁之中,秦补拙是老大,他儿子就是老二,人称小首辅。 所有人都看好这位秦于业,认为他将来必定接秦补拙的班,掌管内阁。 可也有传言,这位小首辅大人,行事颇为乖张,且眼高于顶,但此人十分聪慧,拥有过目不忘的本事。 沈黎没见过,自然也做不出评价来。 现在想那么多,自然是没用的。 车到山前必有路,走一步看一步。 身为四皇子的姜魁,自然是有牌面的。 前天去沈黎家中,他还自己动手吃饭。 今日,倒是截然不同了。 沈黎坐在椅子上,旁边三两个侍女服侍,两人都是同等待遇。 侍女将围兜系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替他斟满酒杯,随后替他夹菜。 全程都不用他动手,侍女便将食物喂在他的嘴中。 三个侍女,一个夹菜,一个剥虾,另外一个倒酒。 这种日子,太过腐败了。 而且姜魁更会玩,那侍女将酒水含在嘴中,随后再喂给她。 这种事情他听说过,这玩意儿叫“皮杯儿”,需要找口齿清冽的少女,年龄最好不能超过十五岁。 满口大黄牙,口臭的女人可不行啊。 姜魁看他呵呵笑道:“怎么着,你也试试?” 他连忙摇头:“还是算了,不适应。” 他这样被人服侍着吃饭都觉得很不舒服了,感觉自己像是个低能儿似的。 无奈,客随主便,这一顿,也没吃下去多少东西。 像他在家中那样,自己动手,什么东西往碗里一夹,然后扒入口中的情况,在贵族眼中极其不文雅。 但那样能吃的饱,吃的舒服。 所以,姜魁在他家中,也吃的新奇。 而且这桌上美食,很多味道极美,但少了种烟火气息。 酒足饭饱,两人来到后花园,听戏。 第250章:抵足而眠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天下来,沈黎被姜魁带着,体验了各种花样,这其中滋味,简直太爽了。 夜晚,那些学子游街停止,而沈黎想回去时,又被姜魁好言留下。 无奈,他只能交待交待贺元坝,明日早上过来接他上班。 不过,明日便不用上早朝,也算是忙里偷闲,可以起晚一点。 只是,腐败的是,他夜晚进入房间,只见床上三个娇滴滴的美女,早已褪去衣物,面色绯红的躺在被窝里。 如果沈黎猜的不错,这些,应该是姜魁的侍妾。 也就是姜魁的小老婆,地位和小新差不多。 不是姜魁大方,将自己的老婆拿出来分享,而是封建社会的荼毒。 许多有钱人家,家主之位,都不会传给庶出的儿子。 就像玄幻小说里,主角一般都是庶出的儿子,不受重视,甚至连下人都不如,其实都是有原因的。 这些侍妾,被大人物娶回家后,闲来无事才会让她们侍奉,有的人家,三四十个侍妾都是常态,每晚都是大被同眠,几个侍妾轮流伺候着。 但他们的习俗也让人难以接受。 便是朋友来了,他们会让自己的侍妾,来服侍自己的好朋友,以显得朋友的重要。 当然,朋友可以对侍妾任意施为,不用担心后果。 那这样的话,侍妾后续怀孕了,算谁的? 宅子内,每日人来人往,哪里能找得到孩子亲爹? 所以,一般庶出的儿子,被人骂作“杂种”也是有道理的。 沈黎接受不了这种陋习,心理上很难过这关。 他挠挠头:“三位姑娘,我不习惯这些东西,而且,我身上有伤,所以,还是请你们回自己房间吧。” 其中一个侍妾娇滴滴的说道:“没关系的大人,您身上有伤,我们帮您就可以了。” “姑娘,请不要开车。” 他义正辞严的说道:“我真不好这一口,你们还是出去吧,不然我就走了啊。” “大人,您是嫌弃我们吗?” 侍妾扁着小嘴,一副快要哭出来的表情:“若是伺候不好您,殿下会怪罪的。” “那我去跟他说吧。” 沈黎叹口气,封建社会,真是将人荼毒的不浅。 不过想想,以后要是有朋友来他家玩,要是要求小新陪睡,他肯定也万万不答应的。 媳妇这种东西,怎么能给他人用呢? 他人用了自己还用不用? 放在任何一个现代人身上,也受不了这种玩法。 不过,正室是不会送人把玩的,被人把玩的,都是这些侍妾。 说罢,他走出客房,找人敲响了姜魁的房门。 这他娘的,要是姜魁是皇帝,这些女子,可都是嫔妃啊。 王爷可以这么做,但太子绝不会这么做的。 太子关乎的是国本,万一小妾坏了别人的孩子,再继承了皇位,那可就真的坏了。 “你是,看不上这些侍妾?” 姜魁皱着眉头道:“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侍妾啊,你是我很重要的朋友,不用,就是不给面子。” “这哪里是面子不面子的问题啊。” 沈黎叹口气道:“殿下,我是真的不习惯这些东西,还是让她们走吧,不然我一夜都睡不好的。” “那肯定,三个女子服侍你,你还想睡好。” “殿下说笑了,您的好意我心领了。” 他眼珠微微转动,笑道:“我与殿下一见如故,承蒙殿下不嫌弃我这个朋友,我内心很是感动,实际上,我不是不对这些美女动心,而是想着千载难逢的机会,与殿下抵足而眠,倾诉衷肠。” 四皇子眼前一亮:“难得你这么想,好好好,我也有此意。” 抵足而眠,也是招待好友的一种方式。 呃,当然,不是那种招待,单纯的睡觉,聊天聊到睡着。 不过,古人的鞋子,都是布料,透气性好,很少有脚气和脚臭,这才出现抵足而眠。 若是放到现代,两个臭脚丫的大男人抵足而眠,那味道喷入鼻腔,怕是做梦都会在吃大便。 两人勾肩搭背,笑着走入房中。 沈黎这才松了一口气。 “你说你的仙平县,真的有那么好吗?” “那是自然,去过的人,都说好,殿下有时间可以去看看,里面有许多好玩的东西。” “好,有时间,我定然要去看看。” …… 一夜过去,翌日一早,便有侍女过来,将沈黎轻声叫醒,生怕打扰了熟睡中的姜魁。 每日,姜魁是要睡到日上三竿的,这个时间对他来说,实在太早了。 他睡眼惺忪的打了个招呼,便继续沉沉睡去。 侍女替沈黎换上新的衣物,然后又将他的火枪还有春药还给他,最后又是帮他梳洗一番。 那新衣物,被他们早早的用熏香熏过一遍,穿在身上,散发出一道淡淡的香味。 这里就能看出小新的不专业。 人家漱口都想用自己的口水帮自己淑,但被沈黎义正严词的拒绝了。 随后,侍女拿出青葱玉指,在温水上浸湿后,沾了些许细盐,然后伸入他的口中,细细的摩擦。 这便是充当牙刷的角色。 寻常百姓,都是找来干净一些的木炭,在嘴里捅咕一下,只有姜魁这种富家子弟,才会用细盐刷牙。 盐铁属于官营产品,想要购买,必须当地府尹开示证明,要做什么等等。 沈黎平日里,也是用质量比较好的香皂进行漱口,从未用过细盐。 太奢侈了。 收拾完后,他自觉身上都轻便了几分,他第一次知道,洗脸,居然这么麻烦。 还要修须,修眉,修脸等等。 虽然他没胡子。 时间不太够,他选择在外面吃饭,还是一口大肉包就着一口汤喝的舒坦。 这真是个人家仙境,姜魁有这种生活,难怪他不想做皇帝,这不比皇帝舒服吗? 很快,马车便到了考场。 万江楼已经着手安排人在考场四周巡视,将墙上那些字体,尽数抹除,防止学生抄袭。 而考场后院,则是韩轻尧负责。 看到沈黎后,他冷哼一声,随后与几个国子监先生商量试题部分。 八股文出卷,极其简单,有时候十几个字的题目,学子就得写上几页纸,主要是题目的立意。 沈黎也不管这些,在考场四周巡视。 锦衣卫的万江楼,自然不会亲自来此监察,他还要严查西厂为什么谋反的事情。 而此地的负责人,便是锦衣卫的同知大人,沈寒。 “伯爵大人,天下沈姓是一家呢,多多关照。” 沈黎微笑拱手:“互相关照。” 沈寒点点头:“我带您看看考场。” 第251章:传送试题 - 布衣公卿 - 欺生 春闱,算是朝堂比较高档的考试了。 参加春闱的都是各省的举人老爷和国子监的监生,举人,要经历一系列的考试,能从几万人的考生中突出重围,绝不是泛泛之辈。 而春闱入选者,被称为贡士,第一名被称为会元,这些人,随后再参加殿试,由皇帝陛下选拔,中了之后,被称为进士,第一名被称为进士。 全国各地参加春闱的学子,足足有一万之多,整个考场一眼望不到头。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一格格的考试小窗,摇摇头。 跟猪圈似的。 每个小房间,连十平米都不到,仅容一个人能平躺下来,前面是一个桌案,学子们需要在桌案上答题。 不过在时间限制内,学子们可以选择任意时间答题,其他时间睡觉即可。 二月,初春,也算得上晚冬,如此考场,外面自然寒意刺骨。 那些举人老爷们,各个都是惊才艳艳之辈,按律,他们都可以去做官了。 只是,举人老爷做的官相比贡士,还是有些低,一般都是知县一类,之所以还拼命读书,也是为了做更大的官,而且就算春闱落榜,也有知县作保底。 孔夫子说过,搏一搏,单车变摩托,若是中了贡士,便可做更大的官,接下来在殿试中,若是运气好,中了进士,那就了不得了,直接毕业包分配,而且还是京官。 实际上,京城之中,竞争压力极大,不仅仅是就业压力,还有生活压力。 许多京官,工作多年,甚至连个两居室都买不起。 之所以他们不申请外放,是因为京城中机会多,若是遇上贵人,再镀镀金,爬上去便能一路平坦。 那些普通官员,一年纯银子也不过五十两,其他的大多是发放粮食,武将更低,但粮食多。 若是爬上一个侍郎位置,一年便在普通基础上,多拿一百五十两银子。 至于六部尚书的待遇,那就要好了很多了,房子,车子,基本上都是朝廷安排,另外一年还有五百两银子的俸禄。 再往上,内阁首辅。 内阁首辅就厉害了,嘴巴松一点,下面的人疯狂的喂饭。 他们随便来一下,内阁首辅随便收点,便是家财万贯。 搜查每个铺位,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上万个铺位,需要挨个清理,还要看看室内的小炉子有没有问题。 现在正值春寒料峭的时候,学子在其中,若是没有炉子的话,很容易冻伤的,而且有炉子的话,学生在里面八九天,还可以热点食物什么的。 半天下来,沈黎便有些受不了了。 他来到后院,里面的几个老学究,正在扒在白纸上书写考题内容。 “几位先生,辛苦几日,暂时不能回家,待考试结束之后,你们才可以离去。”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你们的住宿吃饭,都在这里进行,如何?” “总裁大人所言,我等遵命。” 总裁? 见他有些不解,苏老笑着解释道:“总裁与主考的意思几乎无异的,大家虽然称呼您主考大人,按官方说法,您是总裁,韩大人是副总裁。” “嗯,那我还是比较霸道的。” 沈黎嘴角扬起,可惜举人老爷中没有女子,否则他可以出本书。 书名就叫《霸道总裁,爱上我》。 嗯? 这本书,貌似有歧义啊。 到底是爱上我,还是爱上我? 他背着手,一边走一边思索。 韩轻尧看着他的背影,连连冷笑。 仅仅半天,两份试卷便出来了。 沈黎简单看了一下,韩轻尧在一旁阴阳怪气道:“总裁大人,您看得懂么?” “看不懂。” 他耸耸肩,随后凑到韩轻尧耳边道:“不过我还是总裁,你的霸道总裁。” 韩轻尧冷哼一声,随后将一个小纸条,揣入袖子里。 等试题泄露,你就等着死吧! 由于是第一天,厨子等人还没到位,只能从外面送饭进来。 吃过饭后,几个老学究坐在一起,研究试题的问题。 而韩轻尧亲自收拾食盒,然后趁人不注意,将小纸条卡入食盒的夹层中。 只是,下人刚刚准备拿着食盒出去时,锦衣卫同知大人沈寒,出现在众人视线中。 在他旁边,站着沈黎。 “现在,包括晚上,食盒,只准进,不准出,另外,送饭的人,不得与出卷的人直接接触,都交由锦衣卫,然后转送到考场后院。” 韩轻尧微微皱眉。 难不成这小子已经看出了自己的把戏? 他深吸一口气。 这样自己还怎么将东西传递出去? 明日就是考生入场了,若是今晚之前不能将试题传递出去,明日就算传出去,也于事无补了。 沈黎带着锦衣卫,将食盒收起来后,在后院侧房内查看情况。 很快,锦衣卫将食盒拆散,果然从中发现了纸条。 纸条上,记载的正是考题内容。 同知大人沈寒皱着眉头怒道:“堂堂朝廷命官,竟干出如此偷鸡摸狗的事情,我要将此事报给陛下!” 沈黎打断了他,摇摇头道:“算了,就这样吧。” “为什么?” “同朝为官,大家互相留个面子,而且后院还少不了他主持大局,还有阅卷一事需要仰仗他。” “可咱们就这么任由他往外传递试题吗?” 沈寒皱着眉头:“若是试题外泄,这可是掉脑袋的事情。” “没事,查严一点就好,将这些东西,都保留下来,都是证据。” “那好吧。” 一计不成,韩轻尧自然不会罢休,反正传递出去的纸条,又没有署名是他的,就算沈黎看到,也拿他没办法,到时候就说他污蔑便是。 这些大儒的衣服,可是一天一换的。 你不让我将食盒带出去,可以,可你总不能连衣服都不让我们换吧? 到时候他们自家下人将衣服领走后,试题自然一同出去了。 不过,这东西,自然是不能藏在自己的衣服内,那就是摆明了说这东西是我的了。 晚饭后,他们自家下人各自来收拾衣服,又被沈黎拦下。 结果,从国子监苏老的衣服内,搜出一份试题。 第252章:考试开始 - 布衣公卿 - 欺生 锦衣卫同知一脸不可思议:“怎么可能是苏老?苏老德高望重,怎么可能做出如此自毁长城的事情?” 沈黎笑着接过纸条道:“行了,就这样吧,别声张,倒夜香的人,也得好好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夹带。” “已经检查过了,并没有问题。” 沈寒挎着绣春刀道:“大人您先去休息吧,这考场我们轮流视察,不会出现问题的。” “嗯,辛苦你了。” 粪车出了考场之后,便往顺天北门走去,只是路上,两个人拦住了粪车的去路。 “不是吧大哥?粪车你也抢?” 拉粪的工人被按在地上,苦着脸道:“那里面除了粪便,你还能捞出别的不成?” 其中一人拿着渔网,捏着鼻子在粪车上打捞着。 那里面漂浮着各种浮沉物,还有一些刮屁股的竹片,出考场时,锦衣卫只是简单的巡视一下,便觉得臭不可闻,随后关上盖子。 那人打捞半天,终于从中捞出来一个黑漆漆的小瓶子。 瓶子四周沾染着各种污秽,令人作呕。 另外一人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丢给夜香工人,随后与那人拿着瓶子,消失在茫茫夜色。 夜香工人一脸奇怪:“这年头,还有人专门从大便中捞东西,真是人间奇闻。” …… 近万张试卷,在考官出完考题之后,便要进行印刷了。 时间十分紧迫,后院印刷的地方,也不过十五人,平均一人要印八百多份。 一夜过去,翌日天色大明时,考场外站着两排锦衣卫,等待他这位主考官发话,然后入场。 那些哗变的学子们,还在游行,在考场外一直喧哗,大骂朝廷识人不明,老子一个举人,你居然用个没有功名的人来考教我,这不是欺负老实人么? 沈黎静静的站在考场大门前,看着他们喧哗。 锦衣卫沈寒,带着手下,将朝廷派发下来的文书张贴在考场外墙上,上面正是对那些哗变学子的处置办法。 那些学子看到处置办法后,互相对视一眼。 “无妨,法不责众,咱们学子们只要团结一心,那朝廷摄于咱们的影响力,便不会真的纠责,这也只是吓唬我们的手段而已。” “对,反正我是不考了。” “我也不考了,派这么个主考来恶心我,打死我也不考。” “我啊,劝你也别考了。” …… 于是乎,下面的哗变愈演愈烈,锦衣卫好几次险些镇压不住,更有甚者,朝着沈黎砸来各种书籍。 沈黎摆摆手,拿出喇叭:“夙驾送举人,东方犹未明。各位都是举人老爷,辛苦寒窗几十载,今日便是收获的时候,良辰吉时已到,开考场!” 随后,锦衣卫沈寒拿出圣旨宣读,上面多是朝廷对各位学子的美好祝愿,也是个流程而已。 那些家境优渥的学子,有资本闹,他们无所谓,但一些小地方来的学子,闹不起,他们自知不考就回家做个穷酸书生,全国哪有那么多的县令给他做呢? 也有听信谗言的穷困学子,可怜之人也必有可恨之处。 这场哗变,对学子们的影响还是很大的,两个时辰过去,仅仅三千五百人进入考场,这是历年来最低的。 地上,除了散落的书籍,还有锦衣卫搜出来的各种夹带小抄。 有的放在头发里,有的放在衣服中,有的在书箱内。 等等等等,简直无所不用其极。 看到这种情况,沈黎失笑摇头,当年自己考试,也没少使一些歪路子。 眼看时间一点点过去,进场的人越来越少,那些外面的学子皆冷笑的看着他。 看你如何收场! 现在散落在外面没进来的学子,还有近七千人,真正进入考场考试的,只有三分之一。 既然没法收场,那便不收了! 沈黎拿出大喇叭喊道:“还有一炷香的时间,考场大门关闭,报考但未进场的学子,将会按这边的办法处罚,你们别想跑,我会挨个查谁没过来!” “你们自称圣人门下,孔夫子门下,读的是圣贤书?我请问你们,圣贤书就是这样扔着玩的吗?孔夫子就是被你们这样踩在脚下的吗?朝廷已经容忍你们够久的了,考试开始之后,你们要还在这里逗留,便是祸乱考场,有聚众谋反的嫌疑,按律,抓入锦衣卫诏狱审问!” “你们口口声声,说本官没有功名!功名,并不代表学识,你们很多人,学识并不一定比得上我,本官在朝堂之中,七步成两诗,每一首皆是佳作,你们谁能?” 那些学子们议论纷纷,不屑一顾,你会写八股文吗? 诗词,不过是闲暇用来打发时间的小道。 后面陆陆续续又来了两千人入场。 一万人,只有一半的人参加考试。 那些人,笃定了他不敢这么得罪读书人,便是吃死了他。 学生哗变,皇帝陛下也饶不了他! “行了,时间已到,关闭考场大门,另外,谁敢在考场周围喧哗,影响考试,则按谋反处理!” 学子们愤然叫骂,只是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考场大门之后,终于有人开始慌了。 他们想要上前,却被锦衣卫拿刀吓退。 锦衣卫的凶名,无人不知。 他们要是真的有血性,也不会在这喧哗了。 都是朝廷惯的,拿了个举人,走到哪里都被人尊称一声举人老爷,见官可以不跪,吃官司也不用挨板子。 “等等,我只是来晚了,凭什么不让我参加考试?” “对,放我进去,我要考试!” “求求你们了,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哗变没人理他们,里面已经准备开始发放试卷了,他们开始慌了。 沈寒站在门外,冷艳旁观他们:“早知如此,何必当初,你们的主考官说过,今日你们敢哗变,明日高中之后便会在朝堂之上罢工,哪个朝廷敢用你们这样的人?回家种地吧!” 十几年寒窗苦读,尽数化为流水。 有人失声痛哭,有人大骂朝廷不公。 但胆敢编排朝廷的,尽数被锦衣卫抓走。 诏狱,可不管你有没有功名,可以说,进入诏狱的,大多数都是有功名的。 已经进入考场的学子,不禁暗自庆幸,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下子,不是竞争力小很多的吗? 五千人录取三百人,再进行分三甲,这个竞争力,也是很大了。 第253章:你来出题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朝堂之上,许多大臣争论不休。 若是将这五千学子尽数贬为平民,怕是会让天下学子寒心。 户部尚书荆大人苦苦求情道:“陛下,这些人,都是我大渝的财富啊,您舍得将这些人都赶入地里,每日与地里的稻谷宣读圣人之道吗?” 内阁次辅周据典出来道:“荆大人此言,本官不敢苟同,他们哪个,不比定安伯的年纪大?都是成年人,须之一步错步步错的道理,朝堂政事,议论的是天下百姓的事,若是如他们一般走错了,那后果,你知道是什么吗?” “此事,不能儿戏。” 姜承龙也有些头疼。 如果按沈黎的办法,将这些人尽数驱逐田地里面去,可真的太浪费了。 他们常年读书,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做得来农活? 他也很心疼。 “周大人,说说你想怎么做。” 周据典拱手道:“虽然话是那样说,但一杆子直接打死,显得朝廷不够仁义,臣以为,应该给他们一次机会。” 荆大人拱手道:“周大人所言极是,臣附议。” 这下,户部尚书难得的与周据典达成统一战线。 “那你觉得,怎么给机会?” “重开一场。” 这也是所有朝臣的心愿。 秦补拙缓缓走过来补充道:“臣以为,这些学子都是因为沈大人而不愿意参加考试的,自然要更换其他主考官,周据典周大人,学识渊博,且是二甲传胪,并且,还是内阁次辅,这种身份与学识,足以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周据典心中泛起的不是感动,而是委屈。 草拟吗的,你知道老子是二甲传胪,知道老子是内阁次辅,还他娘的让老子去修书。 草拟吗,草拟吗,草拟吗…… …… 不过,他知道,皇帝姜承龙,这是认死了沈黎,便拱手推辞道:“多谢秦相的好意,不过我觉得,最好还是不要换主考官,否则那些学子受了皇恩反倒觉得朝廷在向他们妥协。” 姜承龙点点头,这话倒是不假。 “沈黎那里现在如何?” 他看向一旁的万江楼。 万江楼拱手道:“学子们多有后悔,想要参加考试,但吉时已过,考试已经开始,现在放人已经不合规矩,沈大人那边发了试卷,已经没有太大事情。” “让他过来看看,怎么处理这件事。” 秦补拙老脸上的皱纹微微抖动一下。 这是,要打算罢免老夫了啊。 很快,沈黎便被叫到朝堂之上。 “我们刚刚议事,说了一下还有一半学子没有参考,准备再开一场,你觉得如何?” “臣无异议。” “但我们觉得,这个主考官,最好还是你。” “臣无异议。” 沈黎拱手道:“陛下,臣以为,重考一场无妨,但试题,要加大难度,这些学子本来引起哗变,本被朝廷摒弃,但陛下洪恩浩荡,开了金口,愿意再给他们一次机会,除了主考不换,试题也要加大难度,这是对他们的惩戒。” “臣附议。” 周据典站出来道:“加大难度,也是从他们之中,选出极为优胜的。” 这些人,本来就哗变引起朝堂不喜,而且算得上是学渣一类的,但不排除有学霸被人引诱,只能再考一场,希望通过这次教训,能让他们长点记性。 秦补拙轻轻咳嗽两声:“陛下,臣以为,那些学子之所以哗变,主要原因还是质疑沈大人的才能,老臣观沈大人虽然年岁不大,但诗词歌赋已经样样精通,虽无功名,但已有进士之才,故此,老臣斗胆恳求陛下,让沈大人出题,堵住天下悠悠之口。” 姜承龙嘴角扬起,这是要给沈黎上眼药啊。 他看向沈黎:“定安伯,你觉得呢?” “臣,才疏学浅,不懂八股文。” 周据典走出来,站在沈黎一旁,拱手道:“定远伯实在太过谦虚,臣,便为定远伯讲解一下八股文。” “这八股,乃是当今科考的文体,学子答题,应按八股文体来进行答题,否则便为不合格,这八股,也是为了方便阅卷,八股分为: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实际上,这是答题者需要考虑的事情,并不是您出题者该考虑的事情,而出题,一律出自四书五经中的原文。” 沈黎沉吟一番,貌似与现代高考作文差不多。 虽然现代高考作文没那么多讲究,但也有不成文的规定。 凤头、猪肚、豹尾。 凤头,便是洋洋洒洒数句,精美且短小,最好要一针见血的那种,抛出自己的观点。 猪肚,便是充实文章内容,要求丰富多彩,真实有料。 豹尾,则是铿锵有力,总结自己此文的观点和目的,一般要求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引人深思什么的。 就像现在的小品,结尾都得教育人一下。 和现代作文比起来,八股文自然规矩极多,而且不能用白话。 “你不会,没读过四书五经吧?” 荆大人狐疑的看向他。 妈的,我读过,但我没记住啊。 论语自己也只是小时候背过一点点,孟子,大学,中庸等书,若不是极为感兴趣的现代人,根本不会去研究这些,还有五经,诗书易礼春秋,他都是只看过一点点。 不过这些东西,是古代做官的重要思想,里面包含了政治,军师,文化,外交等方面。 沈黎一阵头大,他昨晚已经见过卷子,那他娘的也太复杂了。 他一直以为,科举考八股文,就是给个立意,然后写文章即可,没想到后面还有那么多。 其中,语文卷,帖十条,杂文,时务第五道。 帖十条,就相当于填空题,时务,那即是政治见识。 这玩意儿,政治见识,这可海了去了,谁敢写政治生态不好的啊?找死。 还有法律,还要考王法! 还要搞法律普及。 书学,还分为口试与笔试,口试便是背诵文林二十条,墨试,那就是书法以及绘画了。 还有数学,主要考九章算术,周髀算经。 周髀算经主要讲的是勾股定理,虽然按现代方法教学很是简单,但在古人眼里,不会的那是真不会啊。 都说世上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可数学题,解不了。 还有弘文崇生,自己找一段史记上的内容,做出评价。 这玩意儿这么复杂,自己怎么出题? 这不是要人命吗? 秦补拙,我他娘的真是谢谢你啊! 第254章:试题泄露 - 布衣公卿 - 欺生 周据典不知道这些事情,还在打圆场:“无妨,无妨,这些都是小事。” 沈黎眉头都快拧成一个疙瘩。 “怎么,你有问题?” 姜承龙眯着眼看向他。 他摇摇头,深吸一口气道:“既然各位这么看得起我,那我就硬着头皮上了,不过,既然改了春闱的规矩,那出题方面,也需改改。” “说你的看法。” “首先,八股文可以写,但题目另选,臣做一县之伯爵,从一个山贼窝窝中,将一千三百老弱妇孺发展成一万五千人,臣以为,治国一道,便在其中,臣给的题目很简单,如何将一县之地,治理好。” 姜承龙眼前一亮。 当初的仙平县,他可是听说过的。 内忧外患,里面有个小县令捣鬼,外面有千人山贼占据地利虎视眈眈,只带五十人过去,想要将县城治理好,那可涉及到几个方面了。 没人,五十人打一千四,怎么打?如何打? 一千三,都是老年人,怎么发展? 城墙怎么修建? 钱从哪里来? 军事,民生发展问题,都在其中。 而且这个试题的难度,比沈黎实际操作的难度大很多,因为沈黎是现代人,还有火药加持,才将仙平县发展起来。 但这些普通学子,怎么考? 姜承龙可是见过仙平县现在的模样,他要的,就是这种人才,能办实事的人才,而不是成天在朝堂之上,引经据典,吵的面红耳赤的书呆子。 可户部尚书荆大人不乐意了:“陛下,如此出题,有违祖宗礼法,治理一县之地,这层面实在太大,学子写上三天三夜也写不完。” “荆大人,祖宗礼法,便是二月初九开春闱,开完就没了,那要是按照祖宗礼法,是不是说,这就不用重新开了?” 沈黎拱手道:“陛下,若是按四书五经出题,臣从来没有经验,请陛下另找他人。” 他只是粗略读了一下四书五经,完全够不到出题的高度,出的题目不够深刻,考教不到学子的真实水平,出的题目覆盖面不广,筛选不出人才,到时候怕是朝中大臣又搞一堆折子。 总之,这个差事,绝对没那么简单。 秦补拙之所以这么搞,就是为了后面给他下套。 到时候出的题不行,这老货的儿子儿孙又跑来煽风点火,你看,我就说你不行吧,出的题这么垃圾,你真的不配做主考官呢。 “陛下,若是如此,以后的科举制度还怎么开?” 秦补拙站起来缓缓道:“那学子们究竟该学些什么?既然四书五经不考了,那是不是就可以不读了,将这些东西丢掉了?” 沈黎反问道:“秦首辅,请问,咱们是为了选拔人才,还是考背书的?若是这些学子,连治理一县之地的方案都拿不出来,你指望他在朝堂上治理什么?治理怎么吵架吗?还是治理怎么勾心斗角,怎么弹劾?” “治国,当以圣人之道,以孟子之思想,你一个年轻人,井底之蛙,管中窥豹,要学的,还很多。” “漂你个亮亮!秦相爷此话,简直太漂亮了,听君一席话,胜过听君一席话。” 沈黎哂笑道:“我出的题,涉及到政治,军事,还有民生发展,如果做官不为这三样,干脆都滚回家摸屁股吧!” 姜承龙轻哼一声,也不知道是笑,还是其他意思。 “行了,题目,可以不按四书五经,但学子写的东西,必须按八股格式,阅卷也由国子监大儒阅卷。” “陛下不可,此来,全乱套了!” “无妨,朕也想看看,这群人敢哗变,到底有什么本钱。” 沈黎连忙道:“陛下,臣出的题目,或许是这道题,或许不是,为了防止抄袭,试题,当日发放,并且是口头发放。” “准了。” “至于数学,那就考微积分吧。” 老子不难死你们这帮傻叉,简直对不起你们的哗变。 微积分,想当年可是我的拿手好戏,随便给你来一下,你看得懂吗? 朝堂众人面面相觑,显然不知道这微积分是什么意思。 于是乎,沈黎也让他们一个脑袋两个大,甚至武将人群中,很多都以肚子不舒服,提前跑了。 这讲的,让人昏昏欲睡,户部荆大人数学本来极好,才让他做的户部,可一听这微积分,已经有些怀疑人生了。 “呃,沈大人,这个数学,能不能再简单一点?比方说雉兔同笼的那种难度?” 他有些尴尬道:“你这个难度,天下间,怕是没人做的出来。” “雉兔同笼?” 二元一次方程,仙平小学生都在学这个。 沈黎皱着眉头:“荆大人,你知道不知道,这种难度的题,我们仙平县的孩子都会做。” “怎么可能?” 荆大人瞪大眼睛。 “仙平县,分为小学,初中,高中三座学校,雉兔同笼,已经编写进小学的教材中了,荆大人要是不相信,有时间可以过去看看。” 姜承龙也摇摇头道:“出些简单的,比雉兔同笼更高一点的。” “那便是三元一次方程了。” 沈黎耸耸肩道:“这已经是小孩学的东西了。” “行了行了,你自己定夺吧,至于出题,我希望你还是能好好把握,别让天下学子笑话。” 姜承龙一阵头大,他要的人才,是能治理国家的,会不会微积分,有什么作用? 沈黎自然明白他的意思,这差事,难办。 朝中都是八股文大佬,怎么办,都是难办。 忽然,他想起来,大明朝于谦的试题。 论,如何治理北方狼族问题。 大渝也差不多,每年镇守北方的军队,高达三十万人,其中军费开支,便是个天文数字,朝中很多文官都要渐少武将的俸禄,因为现在朝廷都快坚持不下去了。 至于其他的科目,交由苏老他们出题,再挑出最难的。 早朝过后,他回到考场继续巡视。 但很快,他的脸色黑了下来。 锦衣卫同知奇怪的看向他:“伯爵大人,怎么了?” “试题,泄露了!” 他脸色十分难看,因为他巡视的时候,看到三个人的试卷,几乎一模一样。 第255章:考场小贩 - 布衣公卿 - 欺生 而且,一样的,还是大题。 就像语文试卷的作文题,三个人写的作文居然一模一样。 科举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这八股文了。 所以也有很多人觉得,科举只考八股文。 其中八股文中,最为重要的,便是这政见时务,这是选拔一个学生最大的标准,如果满分一百分的话,这道题占比起码四十分。 沈寒现在感觉身热了。 他背后都被湿透了。 随后,他连忙叫来几个能识文断字的手下,挨个查那些学子的试题。 果然,都一样。 题目是评鉴一下“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中,这天下,该怎么平。 十几个学子,写的内容几乎无异,先评鉴一下,为何这修身在最前面,总之就是以小事做起,才能做好大事。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几乎清一色这样的词。 沈寒顿时感觉后背的汗,湿了干,干了湿。 妈的,没死在战场上,却死在考场作弊上,这得冤死啊。 他连忙看向沈黎,却看沈黎满不在乎。 “很正常,抄就抄呗,不还有第二份试卷吗?” “试题,应该两份都泄露了。” 沈寒脸色很是难看,试题泄露,若是不及时补救的话,朝廷难以向天下学子交代,便会以他们俩的脑袋谢罪。 沈黎耸耸肩:“好在发现及时,开考不过两三个时辰,真正考试的学子,还没考到那里,重新再出一道试题呗。” 说罢,他快速走向考场后院,那几个老学究,也在研究考试内容。 “几位先生,还要辛苦一下了。” 他面色有些凝重道:“政见时务一题,需要重新出一份,考场内已经出现了抄袭情况。” 一旁的韩轻尧冷笑连连:“伯爵大人,这才开考两个时辰,您便镇不住考场,这春闱的重要性,就不用我提醒了,我劝你啊,还是赶紧想想怎么补漏吧。” “你呢,虽然是礼部尚书,但在这考场内,你是我的下官,明白吗?” 沈黎也不禁有些动怒:“你做了什么,你自己清楚,你要是再敢落井下石,我便派你去考场做巡查!” 几千人的大考场,他一介书生,若是前往步行巡查,一天下来,双腿都得废掉。 韩轻尧悻悻然,甩着袖子坐在一边。 想都不用想,此事绝对是韩轻尧在搞鬼。 苏老沉吟一番,很快与几位先生商议出新的题目。 而沈黎在一旁,眼角余光一直盯着韩轻尧。 他有些想不通,考场四处层层严查,还有什么地方能将试题送出去。 等新的试题印出来后,派发时,那些学子难免会有些牢骚,有的学子还会大发雷霆,但被沈寒强行镇压下去。 沈寒只说了一句话,若是我现在将你的试卷与其他几人试卷放在一起,你可是要掉脑袋的。 随后那些学子各个都老实下来。 对于这些举人老爷们,考场有严格的制度,一旦查出抄袭,考卷作废,三年内不得再考。 人生,有几个三年? 但也有人铤而走险,就像现在的高考,即便已经查的这么严格了,还有人敢替考。 夜幕渐渐降临,各处学子们有的挑灯夜战,有的在小炉子上烘烤几块干粮,吃罢后抱着被子安然入睡。 吃罢晚饭后,沈黎在考场巡视一周,也没发现什么异样。 只是,粪车刚刚过了后门,那里的换班侍卫捂着鼻子发牢骚:“这帮狗日的吃什么了?拉这么多,六个人,一天拉一大桶,真是人才。” 沈黎皱着眉头走向他们,他们自觉失言,连忙低下头。 “昨天有粪车出去吗?” “有。” “也是满的?” “是。” 他眉头皱的更紧了。 考场进出,现在只有四个渠道。 第一,那些先生的下人们,运送衣物。 第二,粪车。 第三,饭菜。 第四,考场内卖干粮和蜡烛的小贩。 想必,这试题,就是通过粪车出去的。 他忙叫来沈寒:“你派人跟着粪车,看看粪车到哪里了,切记不要暴露身份。” 沈寒连忙拱手称是。 两个时辰过后,他急匆匆的走过来汇报:“路上,有人在粪车里,捞走一个小瓷瓶。” “那就对了。” 沈黎躺在公堂太师椅上,冷冷的瞥了后院一眼。 韩轻尧这狗贼,还真是贼心不死啊。 “大人,要抓吗?” “没用的,你抓了这一次,他还会想办法将试题送出去的,他是副总裁,又是朝廷二品大员,软禁他已是极限,再搜查和审问他,完事之后,他必定回去参你一本。” 说是软禁,但他一个副总裁,如何能软禁起来。 韩轻尧监考几年,这考场,他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哪里有漏洞,他绝对知道。 试题出去就出去吧,只要下面的人,不跟学子接触,便没有大碍。 “看好你的人,没有命令,不得与学子交谈和接触,哪怕帮他们捡一只笔都不行。” “是。” “另外,仔细检查在考场内卖东西的小贩,所有的饼子,必须掰开售卖。” “是。” 考场之内,有三个小贩进行售卖干粮和学生用的毛笔墨水等等,不过售价极高,有时候一支笔,能卖到三五两银子,要不是朝廷特意打压,怕是一文钱一根的蜡烛,也要涨到一两了。 这三个小贩,都与朝廷的官员有些关系,大多是亲戚,也没个手艺,也没田地可种,只好来这考场内,一年捞他一笔。 春闱,整个科举制第二重要的考试,中了,便是殿试,不中,明年再来。 这每年开一次的春闱,自然也是这些人捞金的时候。 不过考场之内,只准售卖那几样东西,别的不允许。 笔墨,蜡烛,饼子。 纸张和被子是最容易藏答案的东西,自然也不被允许售卖。 九天时间的考试,吃喝拉撒都在这里面,基本上每人都会买上一点东西,这九天,每个小贩的纯利润,约莫一万多两银子。 对于沈黎来说一万两不算多,但对他们来说,二百两都够生活一辈子了。 下半夜,他睡的迷迷糊糊,房门被人敲响。 外面传来沈寒的声音:“伯爵大人,抓到了一个小贩传递答案。” 他眉头一皱,瞬间精神起来。 请假一天 - 布衣公卿 - 欺生 感冒发烧,停更一天《布衣公卿》请假一天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第256章:蜡烛藏答案 - 布衣公卿 - 欺生 等沈黎赶到现场,嘴角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传递答案的小贩,是将纸条藏于笔杆之内。 小贩他不认识,不过这买答案的学子,他可是熟悉的紧呐。 当日在藏书阁带头闹事的,就是这位学子,指着他鼻子质问他功名的,也是这位学子。 这不是巧了么。 他翻开学子的试卷,卷头上写着考生的名字。 孙其昶。 他叫过沈寒询问道:“上次抄袭的,有没有他?” 沈寒打量他一番:“有的。” “唔,孙其昶,你涉嫌抄袭,三年后再来吧。” 孙其昶大怒:“凭什么,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抄袭了?” “你要买笔,小贩打算递给你的笔中,含有答案。” “请问,这答案有没有到我的手中呢?” 他冷笑连连:“抄袭,那得到我手上或者我已经抄在试卷上那才算抄袭,你这算哪门子抄袭,我不服!” “没关系。” 沈黎如无其事的摆摆手,随后拿起坛子上的蜡烛在手中掂量掂量:“抄袭嘛,他总会露出手脚的。” “这位,是户部侍郎晋才的小舅子吧?” 他忽然冷笑看向小贩:“传递答案,你该当何罪?” “嗬,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我姐夫,可是户部侍郎,你最好放了我,否则,我姐夫不会放过你的!” “你可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春闱考场,为殿试输送人才的地方,为朝廷注入新鲜血液的地方,你竟然敢徇私舞弊,实在是朝廷的蛀虫。” 沈黎冷哼一声,忽然阴恻恻的凑过来:“这么大的事情,我谅你也不敢一个人做,说吧,是谁指使你做的?” 这晋才的小舅子,仗着自己的姐夫是户部侍郎,平日里没少横行霸道。 他虽然霸道,但不愚蠢,什么事情能兜,什么事情不能兜,他还是能分的清的。 包括这次有人给他一万两银子,让他运送答案的事情。 他深吸一口气,听说这主考官的身份,还没户部尚书高,他连忙威胁到:“我警告你不要乱讲发啊,我告你毁谤,我告你毁谤啊!” 沈黎招招手:“沈大人,送你一番前程了,此人又没功名,又参与运送答案这种答案,我想,挖出背后主使,应该是大功一件。” “多谢伯爵大人。” 晋才小舅子一愣:“你,你是锦衣卫?” “同知大人,如假包换。” 沈寒冷笑道:“走吧,请你喝茶。” 说罢,两个锦衣卫将他押走。 他顿时慌了,锦衣卫虽然近年来落寞,但往年的凶名,那可以夜止小儿啼哭的,这进了锦衣卫诏狱,不死也得掉层皮,他顿时痛哭流涕:“别别别,求求你们放了我,我愿意将我赚的钱,都给你,那让我运送答案的,我真不认识啊。” 沈黎嘴角微微扬起。 让你运送答案的人,你自然不认识,要的,就是让你胡乱攀咬。 晋才此人,他关注多日,也查了他的功绩。 此人为官十五年以来,并无任何功绩,反倒是学会了喷人,他自称言官,不畏皇权,要为天下百姓谋福利。 可他做的,倒是和自己说的,是两码事。 很快,沈寒提着刀回来,不屑的耸耸肩:“软骨头,已经画押了。” “沈大人,据说你是万大人的心腹?” “心腹不敢当,大家共同做事,也算是经历过生死。” 当初能在锦衣卫内死守不退的几十人中,就有这位沈寒大人,那些文官报复,没杀掉他,反倒是在他家中放火,烧死了他一家老小,唯一一个能活下来的夫人,皮肤已经被烧的溃烂,每日靠着汤药保命。 所以,不用沈黎多说,这位沈大人也会十分默契的将晋才小舅子屈打成招,反诬晋才一手。 而沈黎想的很简单,做官,在其位谋其事,没有作为的户部侍郎,不如去国子监教书去。 沈黎背着手,看向远方的黎明:“行了,咱们也该收网了。” 说罢,他快步走向刚刚孙其昶的房间,一把按在他的桌案上。 随后他看向孙其昶试卷上的内容,又在卷子拿起来抖了抖,果然抖起来一张小纸条。 “孙老爷,三年后再来吧。” 他似笑非笑道:“你既然生了抄袭之心,那自然就会有破绽。” 孙其昶脸色阴晴不定:“为什么,为什么你会知道我有答案?” “你以为你们将蜡烛烛心掏空,装入纸条后再用蜡油封上便万无一失了吗?” 沈黎不屑的耸耸肩,随后嘲讽道:“您不是说我一个没有功名的,不配监考你吗?那你一个有功名的,为什么还要抄袭呢?真是丢尽学生的脸!” “你别得意,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孙其昶起身:“东西,我不要了!” “去,将他试卷贴在外面,在城墙上写上,太平县孙其昶抄袭,禁考三年!也是此子带头哗变,却优先进入了考场,简直人心不古!” “你,你别太过分!” 他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沈黎这么干,彻底将他名声毁了,以后他在学子界,将会寸步难行,所有人都会对他投来鄙夷的目光。 尤其是外面现在还有近五千学子没参考,要是让他们知道了会怎么想? 就相当于一个帮派,老大带头投了官府,你让下面的小弟怎么玩? 可沈黎却丝毫不在意:“你能拿我怎么样啊?你前两天不是带领学子哗变很嚣张吗?怎么,怎么又考试了?这世上,抄袭并不值得嘲笑,值得嘲笑的是抄袭不成,反被剥夺了考试资格。” 孙其昶下颚青筋不断抽动,现在要是给他一把刀,他一定毫不犹豫的砍向沈黎。 可现在形势很明显,若是他敢动手,怕是功名也保不住了。 抄袭不成,还殴打主考官,必定是剥夺功名的下场。 他愤愤的甩着袖子:“看你得意到几时!” “哦,对了,那些罢考的学子,朝廷打算再给他们一次机会,如果不考了,便会剥夺功名,我想,他们知道你这位领头人都考试了,这次他们不会不考了。” 孙其昶脸色铁青:“东西不要了,送你了!” 翌日,顺天城门前,张贴着孙其昶的身份信息以及他的作弊行为,那些学子们鼻子都气歪了。 老子被你撺掇着不考试,你他娘的倒好,自己偷偷摸摸的进了考场,当真好不要脸! 可他们到了孙其昶住所时,发现人去楼空,想必已经是回了老家了。 沈黎更狠,直接在他老家张贴告示,天下皆知。 回去之后的孙其昶总觉得四处人看他的目光不太对,等看到了官府告示后,只觉热血上涌,他浑身一抽,竟是气的昏死过去。 第257章:供不应求 - 布衣公卿 - 欺生 九天过去,这场春闱,终于有惊无险的度过。 沈寒长出一口气。 春闱监考,自是一个美差,可以在履历添上浓重一笔,同时,要是有人涉嫌抄袭被后续考官查出来,那他要负极大责任,脑袋不保是毋庸置疑的。 按照沈黎这种办法,国子监阅卷老师交叉阅卷,基本上没有差错,很快便确定了三百贡士排名。 这些,便是由韩轻尧负责了,包括放榜等事。 处理完这一场,还有另外一场。 只要不让韩轻尧参加,基本上就没有抄袭的情况出现。 两个考试之间,还有三天的缓冲时间,在这时间内,他叫来几个大儒,完善了一下考题,然后进行档案封存。 专业的事情,就要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监考这些日子,他吃也没吃好,睡也没睡好,精神都出现恍惚。 他现在一看到那些白衣飘飘的学子,总感觉此人有抄袭之相。 回家之后,小新给他备了一大桌的菜,他饱餐一顿后,舒适的在躺椅上剔着牙。 “嗯?怎么不见万逸楼?” 小新一边替他沏茶,一边解释道:“前些日子铺子开张,掌柜的一人忙不过来,那些小厮又……又不好意思,万公子便自告奋勇,前去……售卖月事巾。” “啥?” 沈黎瞪大眼睛:“他会这么好心?” “万公子去了一趟铺子,便流连忘返,据他所说,那西菱坊里面,多是卖胭脂的,而胭脂的价格偏高,所以前来购买胭脂的,大多是那些富家女子……” “喔。” 他嘴巴张成一个“O”型。 真没法评价这厮,到底算是机智还是聪明。 这是典型的价格决定客户群体素质啊,胭脂贵的地方,出入的女子自然高贵一些,多半是家中有些资产的。 首先,这些女人有钱。 孔夫子说过,没有丑女人,只有不爱化妆的懒女人。 这些女子,若不是长得太过惊世骇俗,简单打扮一下,绝对都超过一般女子,姿色,怕是上等。 所以,万逸楼这厮,倒是机智,泡妞跑到这里面去泡,简直就是机智到家了。 他目瞪口呆,随后让贺元坝驾来马车,前往西菱坊看看自己的月事巾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短短十多天,月事巾经过大力推广,再加上找到西菱坊这个好地方,基本上京城有些权势人家的小姐都知道有这么个东西的存在。 于是乎,月事巾的抢购,在西菱坊中掀起一股浪潮。 这东西本来就属于消耗品,那些有钱人家的小姐,才不会考虑回收的问题,用完便丢掉。 但这么短的时间内,月事巾的运送速度,完全跟不上这京城内的消耗速度。 西菱坊中大多是女子前来购买胭脂水粉,男人极少踏足其中,所以她们也没什么顾忌,便在月事巾店铺前排起长龙。 沈黎摸着下巴,啧啧称奇。 女人,果然是消费的主力军。 他走到铺子前,里面的万逸楼忙的满头大汗,不停的跟一个女子解释。 “大姐,现在确实供货不足,我们店里,已经没有月事巾可以卖了。” 随后他越过柜台,对外面排起来的长龙大声解释道:“各位姑娘小姐们,请回吧,小店月事巾已经卖完了,新的一批货,还得半个月左右才能到。” “凭什么?” “怎么说没有就没有了?” “你们怎么开店的?东西不够就不要拿出来卖嘛!” …… 人群中的女子各个不满的讨伐着,将万逸楼逼的满头大汗。 他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没想到做生意还这么麻烦,他挠挠头道:“那没货了我也没办法啊,要不你们先憋着,等咱们的月事巾回来再过来买。” 沈黎一口喷出来。 这玩意儿…… 还能憋? 果然,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些女子,本来都是月事将至,脾气火爆着呢,一听万逸楼这么说话,顿时都不乐意了,闲言碎语如潮水一般涌来。 万逸楼招架不住,仓皇后退,正巧看到女子人群中极为扎眼的沈黎,他眼前一亮,连忙跑过去将沈黎举起来:“这位,是我们的大东家,所有的问题,有他替你们解决!” 沈黎一脸懵逼的被举在半空中:“我草,你快放我下来。” 他还是当今学子们的春闱主考,若是传出去他这个主考,居然公然在外贩售月事巾,怕是造成的影响更大了。 商人,女人的月事。 前者被举人老爷们鄙夷,后者被他们避讳。 两者凑在一起,将会爆发什么样的地震,想都能想到。 怕是那帮清高的举人老爷,宁愿选择上吊,也不会让这种人监考他。 没学历,又是商人,还是个卖月事巾的商人。 晦气…… 转眼间,那群女子便将沈黎围上来,虎视眈眈道:“你便是这仙平月事巾的东家?” “啊,是的。” “你说,什么时候有货?” “刚他不是说了嘛……” 沈黎有些弱弱的解释道:“从仙平运送过来的月事巾,总是要慢一点嘛。” 其中一个女子危险道:“你不会也想说,让我们憋着吧?” “呃,不会。” 他连忙道:“我会想办法,尽快将货提供上。” “什么时候?” “三天,三天就可以了。” 看着渐渐退去的人潮,他长出一口气。 皇帝陛下给的那一万匹的布,怕是很快就能派上用场了。 詹良才派来的掌柜,姓章。 他笑着将沈黎请到铺子,然后一手奉茶一手奉上账簿:“东家,您看,这是咱们这一批三千块月事巾的收入。” “三千块月事巾,一共是三个马车,从仙平运过来,关税花了三十两银子,车夫三人花了十二两,抛去这些,咱们毛利一千四百五十八两。” 沈黎点点头:“一块月事巾现在的售价是五十文是吧?” “是的。” “关店这两日,你去寻个好地方,然后招来工人,进行制造这些月事巾,尽量在不损害质量的情况下,压低成本,卖这么贵,迟早有人会惦记上的。” 一两银子,购买力相当于后世二百块钱,一两银子又是一百文,他现在一块月事巾卖一百块,这怕不是抢钱。 必须压低成本,否则这东西火了,迟早被人剽窃。 第258章:来客人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连两天的时间,沈黎都在忙活弄新的作坊。 直到第三天,小新心急火燎的跑到城南贫民窟,说了句有人找他,他这才回到家中。 “有人找有人找,问你是谁你也不说,他们你不认识啊?” 沈黎皱着眉头,作势要给小新一个爆栗。 来人正是霍十娘师徒以及易容之后的萧林焕。 他们是骑马过来的,要比正常马车快上一些,而且有仙平的路引,他们一路上也算是畅通无阻。 小新笑嘻嘻的跑到后厨加菜,而老道士与沈黎坐在炕上攀谈起来。 二月中旬,已经没有那么寒冷了,外面的柳枝儿已经吐出嫩芽,四处散发着勃勃生机。 不过早晚间还得加上一身厚袄,昼夜温差大,一不小心便着凉了。 “小子,听说你现在混的可不赖,这春闱主考官,可是你啊。” 菜还没上来,老道士便从柜子里取出竹叶青,如狗撒尿一般,一只脚蹲在炕上,然后美滋滋的抿着美酒。 沈黎叹口气:“这差事,弄不好可是要掉脑袋的。” “我们过来,也就吃顿饭,打个招呼,吃罢饭后,我们便去找个客栈住下来。” “我这里还有空房间,你们好端端的住客栈做什么?” 小宅子空房间也不是很多,后院就三间房,前院四间下人的房间,一共七间房,不过沈黎一直不讲究这些东西,住在哪里都是一样。 一旁的霍十娘白了他一眼:“就你这德行,还混朝堂?怕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萧林焕叹口气道:“沈大哥,京城不比仙平县,东西厂以及锦衣卫的耳目众多,我们做的事情,又是,朝廷不容的事情,所以……” “所以你们怕一旦事情败露,朝廷追查下来发现你们与我有关系,我也要倒霉了是吧?” “你明白就好。” 霍十娘冷哼一声道:“别忘了,你还欠我一千万两银子!” 沈黎一阵头大,自己发展这么久,整个仙平都是自己的,怎么有种越过越穷的感觉? 首富没做成,反倒是欠了一屁股的债。 见她面色有些不善,他连忙道:“我记得我记得。” “不过,你们想过没有啊,如果真的查起来,你们今天来我家,我已经够判了。” 萧林焕还在踌躇时,沈黎拍拍他的肩膀:“安啦,虱子多了不怕痒,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老道士嘿嘿笑道:“想不到你小小年纪,心中倒是有这种正义。” “正义不正义的就先别管了,开饭要紧,你们这些日子,一路上风尘仆仆,来来来,为你们接风洗尘。” 酒过三巡,从外面忙活半天的万逸楼终于回来了。 他看着一桌男女老少:“这是?” “哦,这是我岳父,这我大姨子,这我小舅子。” 沈黎摆摆手:“这位是万逸楼,以前是干锦衣卫的……” 他话还没说完,霍十娘腾的起身:“官府的人?” “别别别,现在是无业游民,在这京城中,也顺带着保护我的人身安全。” 万逸楼一怔,这是他的岳父?小舅子,大姨子? 他大姨子怎么有种土匪的感觉? 他歪着脑袋,不过既然沈黎介绍了,他也没多想。 老道士端着酒杯,看了他一眼笑眯眯道:“年轻人还算不错,这种年纪修炼到五品,已经很接近天才了。” 万逸楼也颇为得意,老子二十七岁便修炼到五品,岂止接近天才?那就是天才好不啦? 旁边的霍十娘轻咳一声。 沈黎也摸摸鼻子,人家貌似二十二,都六品上,差一丝五品,谁是天才,还真说不准。 万逸楼也是个自来熟的性格,很快与众人喝成一团,老道士似是很喜欢这货喋喋不休的样子,一直笑眯眯的陪着他喝酒。 午后,万逸楼自动请缨,去前院收拾屋子,而老道士还在继续喝着。 沈黎也有些微醺,想要去午后小憩时,老道士忽然叫住了他。 屋内,只有他们两人,老道士突然说道:“你在朝中这么久,向你打听一个人。” “我也没在朝中很久,我就参加了几次早朝而已,人还没认全呢。” 他有些奇怪:“不过您说说那个人的名字,我明日早朝时尽量去问问。” “那个人,叫做晋才,金陵四支山县人。” “啥?晋才?” 沈黎瞪大眼睛:“不是您找他干什么啊?我都打算弄死他了。” 锦衣卫现在屈打成招,用晋才的小舅子,想要给晋才泼脏水。 给春闱学子传递答案,晋才就是有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老道士轻咳一声:“嗯,那你知道不知道,这位晋才的家庭情况?他有几个夫人?还有他的夫人都是谁?” “不是,您不查人家,专门查人夫人,您不会是曹贼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赶紧去查,我有急事。” 说完,他眉头微微皱起,竟是猛地起身,一掌打破窗户,将窗外的霍十娘死死擒住。 正当沈黎一脸懵逼时,老道士以掌为刀,劈在霍十娘的后颈上。 他抱着瘫软的霍十娘,径直走到一旁房间内,将她放在躺椅上。 “快去吧,越快越好。” “哦,好。” 沈黎如梦初醒,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老道士居然都对霍十娘出手了,这个晋才应该有很大的关系。 他找来万逸楼打听,可万逸楼根本不知道朝堂的人的情况。 没办法了,即便是皇帝陛下起疑,他也要去锦衣卫衙门。 万江楼自然不会见他,如果不是公事,万江楼现在不会见任何朝堂官员。 接见他的,自然是后日第二批春闱考场巡逻队队长,也是锦衣卫同知,沈寒,沈大人。 两人就这么坐在锦衣卫大厅内,互相寒暄几句。 忽然,沈黎话锋一转:“沈大人,实不相瞒,今日我来,是有事请沈大人帮忙的。” “能帮到沈大人,在下自是,愿意。” 沈寒本来想说荣幸之至,但周围人多眼杂,保不准有其他地方的人,他还是谨慎一些为好。 “事情不大,我想查查,朝中户部侍郎,晋才晋大人的妻妾情况。” “呃,好吧。” 虽然奇怪,他还是照办了,查人妻妾,又不是查本人行踪,而且这件事本来就不是什么秘密,透露出来也没什么事情。 “户部侍郎,晋才,康历十年进士,并且是榜眼,文采惊绝艳艳,来京城之后,先是娶了一户人家的小姐为妻,那小姐家中,小有薄产,两人婚后,相敬如宾,成亲半年后,高中榜眼,被内阁看重,转入户部,随后那小姐便得病,身亡,同年,他岳父家中突然起火,除小舅子外,悉数葬身火海。” 沈寒看着档案,随后意味深长的看戏沈黎:“同年,晋才迎娶秦府二小姐,随后,官运亨通,从户部芝麻官大小一般的文书,一路晋升至三品侍郎,这时间,不到两年。” 第259章:十娘往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离开了锦衣卫衙门。 路上,他掀开马车窗帘,看着周围的车水马龙,眼中满是疑惑。 晋才此人的家境,他了解的很清楚了,有些话虽然沈寒没下结论,但他已经明白沈寒的意思。 晋才前妻一家人是怎么突然起火的,东西厂没有追究,宫中也不会为这点小事大动干戈,何况,人家第二任妻子是秦补拙的二女儿。 成为秦府的东床快婿,那前途,果真就一片平坦了,官运也是亨通了起来。 有人穷尽一生,都没法从七品爬到六品。 可他晋才多厉害,短短两三年,从九品直接一跃三品,若没有意外,将来的户部尚书,绝对是他晋才。 户部,掌管国家的钱粮,又掌管朝中大臣的俸禄发放,可谓是财神爷一般的存在。 不过,秦补拙在民家的风评可不太好,当年萧家满门抄斩,很多人将这笔账,算在他的脑袋上,现在秦补拙如日中天,自然没有人敢找他的麻烦,不过他死了嘛,那就不好说了。 沈黎疑惑的是,老道士为什么要专门询问晋才的事情。 他从哪里知道的晋才? 为什么因为晋才这个人名,他直接出手,将爱徒霍十娘击晕过去。 不管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秘密,还是回去将此事告知给他,看看他什么想法吧。 …… 晚饭后,四下无人,房中只有霍十娘与老道士时,沈黎才讲出自己听到的消息。 “你敢杜撰的话,我杀了你!” 还没开讲,霍十娘眼带杀机,面若寒霜一般死死盯着他。 “不是,我辛辛苦苦帮你们查消息,你们不感激就算了,还要杀我?什么世道?” 饶是沈黎好脾气,也受不了她如此这般,顿时愤愤的起身:“行了,就当我自作多情吧,想要真的话,自己去查吧。” 说完,他就打算离开。 老道士连忙起身赔笑道:“你看你,她那臭脾气不一直这样的嘛,你跟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计较什么,有我在,她还有那个胆子动手哇?说说,说说吧。” 沈黎白了她一眼,深吸一口气,将在锦衣卫查到的经过尽数讲了出来。 霍十娘当场就炸毛了:“胡说,这怎么可能!” 随后她两眼一眯:“你是当真我不敢杀你了是吧?” 说罢,她一掌朝着沈黎面门砸来。 沈黎悚然一惊:“你个疯婆子,草拟大爷你真敢动手!” 他也不甘示弱从身后拔出火枪,一枪打出。 老道士眼疾手快,连忙伸手抓住空中的钢珠,然后两指点翻霍十娘,将其制住。 “你疯了?你就是对谁出手,也不能对他出手?一连几个月,你吃人家的住人家的,现在又对人家痛下杀手,白眼狼吗……” 说着说着,他叹口气。 一旁的霍十娘倔强的扭过头,一行清泪顺着她的眼角流下。 “唔,抱歉。” 老道士苦笑一声,将钢珠还给沈黎。 沈黎轻哼一声接过钢珠。 看样子,这火枪,或许可以对六品甚至五品以上的人造成伤害,但对三品真的没什么办法了。 黑火药的火枪,威力毕竟有限,要是有现代的热武器,怕是一品也挡不住。 老道士从柜子里翻出半瓶好酒,坐在一旁解释道:“你啊,不要跟她计较,她这么多年,就指望这条消息呢。” 沈黎收起火枪,终究是有些意难平。 相处这么久,本来还以为大家都是朋友了,谁知她今天居然还想对自己出手。 “她没想杀你,想杀你,也不会当着我的面动手了。” 老道士笑着解释道:“男人嘛,大度一些。” “去。” 沈黎蹲在炕上,在小桌子上为火枪填充火药。 “这晋才啊,早年是金陵人士,康历七年吧,那个时候他家里还很穷,这小子又是个读书人,便进京赶考,路过伏牛山,你也知道,那个时候,伏牛山上都是山贼,一个不长眼的,便将这个穷酸秀才给劫了。” “当山贼劫秀才?怎么想啊?” “那山贼要是会想,就不会将人劫回来了。” 老道士抿了一口酒,嘿嘿笑道:“要钱没有,烂命一条,劫回来也没啥用处,便放在观雀峰中养着。” 沈黎摸着下巴,不会这霍十娘,跟人来了个一·夜·情吧? “路上打劫的,要么是大字不识一箩筐的镖局车夫,要么是浑身铜臭的商人,多少年来,没劫到一个温润如玉,学富五车的小秀才,那你想想,这孩子当时也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正是情窦那个初开的时候。” 霍十娘柳眉倒竖轻喝一声:“师父!” 老道士讪讪笑道:“然后她就喜欢上了人家,又是送钱又是送身子的,人家吃饱喝足,脚底抹油,就进京赶考了。” “我看你个老东西是没死过是吧?” 他话音刚落,霍十娘便龇牙咧嘴的从墙上摘下斩·马·刀作势要劈过来,他一口酒喷出来,随手将酒雾凝聚成一个小飞刀的形状,撞在霍十娘的斩·马·刀上,哐当一声,斩·马·刀顺势落下。 “你看你,还急眼了,人家沈黎又不是外人,把事情讲清楚,人家沈黎也好帮帮你啊。” “谁要他帮了?我现在就问清楚那狗贼的住址,一人一刀,将他家杀的鸡犬不留!” “杀杀杀,一天到晚都知道杀,你杀了那人,你以为你还能逃出这顺天城啊?” 老道士抿了口酒:“顺天城中,二品高手不下三位,你觉得你有什么本事从他们手中逃脱?” 沈黎一阵沉默。 这晋才当真会玩啊,这简直就是陈世美啊,广撒网,多捞鱼,渣男的代表角色啊。 可转念一想,可怜的刘齐,这都开春了,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估计是死在了海上吧? 霍十娘愤愤的踢了一脚地上的刀:“大不了同归于尽!” 说罢,她气冲冲的夺门而出。 老道士苦笑一声,看向沈黎:“让你贱笑了。” “我没笑。” 沈黎耸耸肩:“现在你们是打算怎么办?这个晋才,我还打算明日在早朝上,让他身败名裂,人头落地呢,你们这么搞,我还弄不弄他?” “呃,你做你的吧。” 入夜,他与老道士长谈一番后,回到房间时,看到霍十娘一个人坐在屋顶,抱着双膝,如同一只蜷缩在黑暗中的小兽,不时还能听到她断断续续的抽泣声。 刘齐啊,你的女神,没准又是谁的舔狗。 第260章:二次春闱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大早,沈黎睡眼惺忪的被小新叫起来,然后穿衣,刷牙,洗脸。 刚准备出门时,霍十娘忽然走过来。 “大姐,你,不会又想杀我吧?” 沈黎看着她红肿的眼睛,有些发怵的后退两步,真怕这疯婆子哪点不好了,跳出来给自己一刀。 霍十娘白了他一眼,随后轻叹一声:“你能不能放过晋才?” “为什么?” 他正打算反驳,但看到霍十娘又要发毛的表情时,他连忙道:“我可以不整他,但别人整他,我管不着好吧?” “可以。” 他这才悻悻上了马车,前往早朝。 今日早朝相对平静一些,期间皇帝姜承龙询问了一下民间粮食价格,现在已经涨到二两银子一斤,让姜承龙很是苦恼。 以前都是五十文一斤的大米,现在涨到二两银子,已经是涨了四倍,也不知道涨到何时是个头。 据往年的记载,每到五月份的时候,有的地方的大米,要涨到四十两银子,翻了八十倍。 而那些狗大户也不怕粮食卖不出去,大不了与地方粮库征的新粮作为交换,再补给当地粮库一些钱财。 早朝过后,沈黎被叫到皇帝的御书房喝茶。 他现在在鸿胪寺的官职,有人替他点卯,去不去都无所谓。 姜承龙与他聊了一下第二批春闱考生的问题,有了第一批考生考完,第二批的学子也慌了,尤其是在知道哗变的领头人都参加考试了,他们更急了。 朝廷开放第二次春闱,让他们喜不自禁,很多人都在请教考完试的考生,具体考了什么,然后按照那个方向进行复习。 可是,他们此举,已经冒犯了天威,姜承龙也不会让他们这么舒舒服服的考试,便让沈黎将试题的难度,拔高几个档次。 春闱本来就是录取三百人。 是一万人录取三百人,第一批春闱考生,已经录取过三百人了,这第二批的人,显然是多的,便录取不了那么多。 五千人的考生,最多录取一百五十人,再参加殿试。 “行了,你去看看考场吧,别再让人搞出夹带一事。” 姜承龙自然也对考场内的情况一清二楚,锦衣卫万江楼已经将事情完完本本的告诉他,他对沈黎这种临危不乱的做法表示赞赏,现在就希望沈黎能够完美的举行这次春闱,让那帮言官们闭上嘴巴。 沈黎连连点头:“臣谢主隆恩。” 可是,总有人不会那么善罢甘休的。 内阁后院秦补拙的房间内,韩轻尧坐在一旁满脸纠结。 这次试题出题,完全绕过了他,根本没机会进行传递试题,要想搞事情,那就得学子自己来。 他端起茶杯,欲言又止。 “说嘛,你觉得这一点,不太好是吗?” 在秦补拙太师椅一旁的门帘后,传来一道声音。 人称小首辅的秦于业。 韩轻尧叹口气:“小首辅,事情,没您想的那么简单,这学子考场哗变,在律法上明确记载,形同谋反,一经发现,剥夺功名,永远不得再参与科举,怕只怕,没有人愿意如此。” “嗬,你也太高看那帮举人老爷了。” 秦于业不屑的掏掏耳朵:“一帮穷酸腐儒罢了,我秦府发话,即便是丢了举人之位,他们也在所不惜。” 他说这话,是有很大的自信的。 现在官场接近饱和,举人基本上不会包分配了,就算是考上了三甲,也是待业替补的状态,或者是远放外地做官,几十年都不一定能够升迁,这也是很多做官的,对到地方做官这么抵触的原因。 天高皇帝远,做出功绩,皇帝不一定能看到,但做错的功绩,朝中一定有人参他一本,落得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所以,即便待业替补,那些人也不愿意外放做官,就像当初的晋才,只是个文书,要不是秦府,他这辈子也闯不出个名声。 那些举人老爷,自然也明白这个残酷的真相,朝廷做官已经内卷到如此程度,他们还是选择苦苦坚持下去。 现在好了,有秦府在,哪怕做秦府的一条狗,升迁速度也会比没有后台的状元郎要快许多。 即便是被剥夺了功名,秦府也有办法让他改头换面,再弄个功名什么的。 韩轻尧细想之下,觉得有些道理:“但沈黎此人,行事不按常理出牌,怕就怕他在考场上,直接将哗变学子处斩,到时候就麻烦了。” “就怕他不斩。” 秦于业端着茶杯在屋内踱步道:“当着天下学子的面,斩了学生,他的名声,怕是要超过孔圣人了,到时候定然人人喊打。” “他一人,还敢冒天下之大不讳,真的动手杀人不成?” 秦补拙清了清嗓子,卡了一口浓痰射在地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玉质小烟枪,在烛台上点燃,舒服的吸了几口,随后脸色微变,又重重的咳嗽起来。 韩轻尧叹口气,他只是组织后院进行批卷,其他的事情,既然秦府没让他参与,他也不想趟这道浑水了。 虽然说韩府的钱比秦府的多,但显然秦家会比韩家会经营。 秦家有大小两个首辅把持朝政,想要弄钱,定然比韩家快很多,只是人家不想如此,一直把控着首辅这个位置,秦家就永远不会倒下。 夜晚,沈黎回去后,发现萧林焕正在绘制京城内的地图。 有个用朱红大笔勾出来的地方,位处城西的鱼肠坊,不过此地早已荒废。 在寸土寸金的顺天城内,一整个坊都能荒废的地方,那定然和萧家离不开关系。 里面死人太多了,据说当时为了保密,东西厂将一整个坊的人都给杀了,现在每到夜间,坊内都会传来阵阵哀嚎和女人的恸哭声,极为渗人,即便是流浪汉,也不敢睡在里面。 久而久之,官府便下令将坊前坊后用铁栅栏围起来,防止有人误入此地。 老道士坐在一旁,喝着小酒,不时还提醒萧林焕画仔细一些。 “你们,这是打算去鱼肠坊了?” 萧林焕点点头:“早去早安生。” “什么时候去?” 沈黎挠挠头,他明日一早便要去考场,根本没时间陪他们。 “明晚。” 老道士摇头晃脑道:“你啊,就别跟着掺和了,你现在是朝廷大臣,又没有身手,要是有人知道你进去鱼肠坊,你就得倒霉。” 第261章:考场哗变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是那种怕事的人吗?” 沈黎坐到炕上,小新忙过来替他换上软底棉鞋,他拿着酒杯来了一口道:“再说了,我也想看看传说中的血浮屠是什么样子的。” 老道士之所以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只是为了血浮屠这个东西,还有那被叫做《一部兵法》的兵法。 萧林焕放下笔,连忙解释道:“沈大哥,这不是怕事的问题,人越少,风险就越小,现在顺天城中,到处都是东西厂加上锦衣卫三家的眼线,尤其是鱼肠坊内,他们一直奉命在查一些东西,所以……” 沈黎瞬间了然。 血浮屠这种大杀器,任何皇帝任何时间都会将其当做宝贝一般,即便是萧家覆灭这么多年,姜承龙也绝不会放弃任何寻找血浮屠的希望,现在的鱼肠坊,定然有皇家的眼线,只是有可能随着时间推移,那些眼线极为松懈罢了。 老道士嘿嘿笑道:“小子,你还真想过去看看啊?” “那是自然。” 沈黎连忙点头,即便是鱼肠坊内有眼线,怕是也逃不过老道士的感知,他可以轻松料理这些眼线,而且他想跑的话,可以轻轻松松离去。 “看你有没有时间了,我们这两天就得过去了。” “这么急?” 他瞪大眼睛:“我明天得去监考啊。” 春闱时常,一共九天,要按这种进度,基本上要到二月底了,怕是老道士根本等不及。 他们来顺天,只是为了这一件事,萧林焕多待一天便多一份危险,朝廷打算放过他阿姊和妹妹,但并没有打算让他这么肆无忌惮的活着,起码也得流放个几千里。 老道士摊开手:“那就没得办法喽。” “行吧行吧,开考第四天的夜晚,我会找机会出来,到时候咱们一同去鱼肠坊可以吧?” “你能出来?” “我是主考官。” 沈黎颇有些得意道:“我想怎样就怎样。” 两人一同朝他竖起大拇指。 一夜很快过去,清晨,小新又将睡眼惺忪的沈黎叫起来。 他哈欠连连,满口都是后悔之意,以后千万不能再熬夜了等等。 可他一个现代人,熬夜已经成了习惯,即便没事,他抠脚也得抠到那个时候。 吃过早饭后,他才缓过神来。 等到了考场,考场门口已经聚集一大群的学子,正在默默等待进入考场。 他招呼沈寒,将告示贴在考场门口,那些学子围上来看了告示之后,面露古怪之色。 数学,开卷。 学生可以带任何跟算经有关的书籍,不过要登记下来,考完数学后,要上交书籍,相当于没收。 学子们瞬间都沸腾了。 往年那些出题的老学究们,都是直接在《周髀算经》或者《九章算术》上截取片段下来,供学子们考试所用,现在让他们直接开卷考试,这简直就跟高考让带计算器同样道理啊。 不过,这种情况非但不会引起学子们的感激,反倒是让学子们狠狠的嘲笑一番沈黎。 “这沙比考官,我看他如何收场!” “就是,数学题都在书中,他还敢开卷考试,本公子不抄他个满分,简直对不住他。” “到时候大家都是满分,我看他怎么交待。” “既然是开卷,你们都带了什么考试啊,我带了算盘,周髀算经,还有九章算术。” “嗬,这位兄台,你这就有些落伍了,你看我就带一样,直接将我数学老师带过来了。” “还是你强!” …… …… …… 很快,考生们依次入场,所有学子入座后,开始发放数学试卷。 众人摩拳擦掌,等看到试题后,大家都傻了眼。 “一个水缸能盛放二十桶水,水缸脚下破了一个洞,现在往水缸里灌水,灌水的速度是每柱香十三桶水,而水缸脚下破洞每柱香漏五桶水,请问,什么时候能灌满水缸?” 一个学子拍着桌子愤然大骂:“草拟吗的,缸破了就不要再用了嘛,换个缸不就行了吗?” “这哪个孙子出的题?还有这个三角形,给出两边尺寸,算出另外一边尺寸,是不是玩我?” “什么小红小绿跳绳,小红比小绿多跳十五下,还有小华什么的,这怎么算?” 学子们纷纷傻了眼,瞪大眼睛不知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这尼玛,怪不得开卷考试,这玩意儿谁能做的出来?这是谁出的题? 很快,有学子忍不了了,怒骂的拍着桌子叫嚣道:“这是谁出的题!这是人能做的出来的?” “对,早就知道朝廷没这么好心,还让我们考第二遍,开创百年第二次春闱,可这出的题他娘的恶心谁呢?恶心你爹呢?” 众人深以为然,但有的人不敢说这话。 果然,锦衣卫听到这话,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来业绩了。 他们挎着刀,立马上去将那个叫嚣的学子制住:“辱骂朝廷,形同谋反,你被剥夺考试资格了!” “凭什么,是你们的试题出的有问题,居然还怪我们!” “对,锦衣卫打人了啊!” “锦衣卫打学子了啊!” “锦衣卫不让百姓活了啊!” …… 渐渐地,从考场各个位置出来的学子越来越多,这些人,都是秦府收买的学子,他们笃定沈黎不敢在圣人之地杀害学子,便越发肆无忌惮,如同街边泼皮一般。 沈黎刚刚回到后堂,屁股还没坐热,外面就爆发激烈的争吵,他脸色阴沉的起身。 这届学子,有反骨啊。 他就知道,韩轻尧那些人,不会这么轻易的让他这个主考官坐稳屁股。 他冷哼一声,走到现场。 那领头学子昂首挺胸:“我要罢考,你们出的题,有问题!” “怎么有问题?” 沈黎冷冷的看着他:“如果这题,没有问题的话,你要为你刚刚说过的话,付出代价。” “这小红,小绿,小华三个人跳绳,小红比小绿多跳十五下,小华又比小红多跳十三下,小华和小绿一共跳了五十八下,你给我算算,他们各自跳了多少下?” 那学子冷笑道:“你今日算出来,我便认了这谋反之罪!” 他认定了沈黎大字不识几个,根本算不出来这试卷答案,他要的,就是煽动整个考场的学子哗变。 沈黎耸耸肩:“你听好了,小红跳了三十下,小绿十五下,小华跳了四十三下。” “你算算,对不对的上?” 那学子一愣,连忙在脑海中细细演算,随后惊恐的看向他:“你,你肯定提前知道答案!” “行,那本考官就让你死个心服口服!” 沈黎阴恻恻的伸出手:“拿来纸笔!” 第262章:都是反贼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可以假设一下,小红跳了x下,小绿跳了y下,小华跳了z下,那你再将这三个人跳的数量进行一个汇总,便能得到答案!” 沈黎鄙夷的看向闹事学子:“实不相瞒,这是我手下学生,小学三年级的考题,小学三年级,连童生都不算,你一个举人老爷连这个都不会,还叫嚣着朝廷在整你,请问你配吗?” 闹事学子一阵沉默。 他继续道:“你刚刚的言论以及你的行为,已经与谋反罪相同了,带下去,明日午时,处斩!” “什么?” 那学子顿时慌了:“不对,我什么时候谋反了?你这考官,居然公报私仇,我要报上朝廷,我要敲登闻鼓,我要请陛下圣断!!!” “你还不配让陛下圣断,对了,咱们往日也无仇,更谈不上公报私仇,至于谋反,你一个举人,要考的法律常识居然都不知道,真是学艺不精啊。” 沈黎一脸鄙视的看向他,然后看向周围蠢蠢欲动的学子们:“祸乱考场者,与动摇江山社稷有何区别?形同谋反,当斩!” “混蛋,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祸乱考场了!我只是对考题有疑问,有疑问也不能说?” “那你刚刚大声喧哗的内容是什么?要不要锦衣卫这帮人帮你重述一遍?” 他有些不耐烦的摆摆手:“行了,拉下去,打入死牢。” “别!我求你了,我知道错了!” 那举人老爷刚刚不可一世的态度瞬间烟消云散,顿时鼻涕一把泪一把:“主考大人,学生一时口不择言,求主考大人放过学生,学生日后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主考大人的恩情。” “现在知道后悔了?” 沈黎冷哼一声,这些人,一个个不见棺材不掉泪,放了他们,怕是过两天看到其他试卷,又要闹起来了。 不过考场喧哗此事,可大可小,不给机会又显得朝廷太过冷酷无情。 他现在代表的,是朝廷的意志,要是直接将此人拉下去,朝廷在学子们面前的形象大打折扣。 那年轻举人忙不迭的点头,眼中却露出一丝狡黠。 “行了,放你一马,回去考试吧,至于这一题,是送给你们的。” 他背着手道:“实不相瞒,这考题,是我出的。” 那帮举人老爷们纷纷好奇的看向他,有些不可置信,但又不得不信,毕竟人家当着自己的面解出那道题。 他出的这些题,并不是很难,很多都是小学试题,但对于这些被八股文禁锢思想多年的举人老爷们,简直难如登天。 即便许多人都拿到一道题的答案后,过程也听的云里雾里,一个个如坐针毡,抓耳挠腮。 春寒料峭,许多人却觉得燥热难忍。 两天下来,学子们都觉得自己瘦了好多。 等八股文试卷下来,他们又是一阵骚乱。 试题很简单,圣人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让你清理一间布满灰尘的屋子,你该怎么清理。 学子们顿时头皮发麻,谁都明白出题者这是想以扫一屋来引出治理天下的方案,可这范围太大了,怎么写? 三天三夜都写不完! 有的学子当场气的掐自己人中。 这出题也太他娘的不专业了,你哪怕说治理国家的一个点,都可以,你这么大的范围,谁能写的出来? 考场中,那些被秦府收买的学子们顿时觉得时机到了,纷纷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在过道上破口大骂。 “混账,这是谁出的题?这不是诚心为难人吗?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不考了!” “对,还不如回家种田!” “各位同学们,朝廷这明显是在刁难我们,我们可听说了第一次春闱的试题,难度可没有这么高啊!” “对!朝廷这是没打算录取我们!” …… 渐渐的,考场走道上聚集的学子们越来越多。 几个锦衣卫巡逻,眼看压不住事态发展,连忙去叫人。 沈黎正在后堂查看收上来的数学试卷,一听又发生了哗变,顿时火冒三丈。 沈寒从其他地方也匆匆赶来,见到那个领头哗变的学子,和之前那个一模一样,顿时气的七窍生烟,沙包大的拳头一拳轰在那学子脸上,顿时几颗牙齿飞溅出来,滚落在地上。 “考场哗变者,以谋反论处!” 他冷冷的看向那个学子:“带下去!” 那学子恨恨的抹掉嘴角的血迹,大骂道:“尔等居然敢打杀学生!同学们,我等都是读圣贤书的,岂能被这帮匹夫粗汉殴打?耻辱啊,大大的耻辱啊!” “放开我,我要以头撞柱,我要血染考场,我要让我不屈的灵魂,唤醒每个考生!” “你们出这种题,就是纯粹刁难人,这是不想给我们学子们活路啊!” …… 沈寒摆摆手,戏谑的看向他:“你今天你撞,你撞死了,我还就不追究你的谋反责任了!” 那学子被送开口,愤愤的整理一下衣袖,然后轻哼一声……反手给了沈寒一个大嘴巴子。 “打人啦,打人啦,锦衣卫无缘无故的打人啦!” 沈寒吃了个大嘴巴子,还被人污蔑打人了,他一脸懵逼,顿时火冒三丈:“抓住他!给我弄进诏狱,我要弄死他!” 谁知那学子竟滑溜无比,直接冲进其他考生的房间内,大肆打砸一通,然后又挤出来砸了另外一个学子的考场。 那些好好考试的学子也一脸懵逼,你不想考了,你掀我桌子干什么?老子刚有的思路,也被你小子掀没了。 罢了,毁灭吧! 古人云,学子们都是手无缚鸡之力,实则不然。 君子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是射箭,御是驾驶战车的技术。 谁说这帮龟孙子手无缚鸡之力了,有的人,射箭技术,超过军中许多将士,简直一射一个准。 那拉弓放箭本来就需要臂力,这些人,臂力甚至远超常人,一般人还打不过他们,怎么能算是手无缚鸡之力。 于是乎,考场开始了一段掀桌子的风潮,整个考场一团糟。 他们都是举人老爷,能从几万学子中脱颖而出,绝不是泛泛之辈,加上平日里各处礼贤下士的行为,更让他们嚣张起来,觉得皇帝老大他老二了,即便是犯了罪,朝廷也能容忍他们。 于是乎,他们的嚣张气焰,飘到了整个考场。 等沈黎过来看到考场内白纸满天飞,差点鼻子没气歪:“给我打,这些都是反贼!” 第263章:哗变解决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些锦衣卫,纷纷抽出短棍,将那些活蹦乱跳的学子,尽数打回考试房间。 但那么多人,还有很多是被秦府收买的,他们知道,只要自己死不了,就算有牢狱之灾又何妨?反正秦府会捞自己出去的。 于是乎,他们愈发嚣张起来。 甚至有的人爬上屋顶,抽出自己的红内裤随风摇摆:“兄弟们,这狗官不想让我们活,我们闹大一点,让朝廷看到,我们才有一条活路啊!” 沈黎一阵头大,朝中这帮狗东西,是真不嫌事大啊! 外面哗变,尚可不管,皇帝陛下也无所谓,但考场哗变,若是开了先例,那陛下在青史上,必定留下浓重一笔,到时候文官们再一弹劾,他这脑袋又保不住了。 行,你们不怕事大是吧,我也不怕了! 他掏出火枪,对准上面摇着红裤衩的学子:“我再问你一遍,你下来不下来!” “我不!你这狗官……” 砰!!! 他话还没说完,沈黎一枪打在他的胸膛上,他满脸不可置信,随口看着自己胸口,眼珠一翻,从房顶上滚下来,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火枪巨大的声音自然引起了所有学子的注意,他们纷纷愣在原地,艰难的咽下口水。 “沈寒!” “在!” “考场哗变,以谋反论处,当场格杀勿论!” 沈黎从一旁的锦衣卫手中夺过刀,气势汹汹的挨个搜查:“你,给我滚出来!” 那个正在准备掀桌的学子缩着脖子:“你,你凭什么当众杀人。” “凭我是主考官!凭你们考场哗变,形同谋反!” 沈黎再也没有耐心,对于这帮气焰嚣张的老爷们,不见点血,根本镇不住他们,他们一张破嘴皮子,到处嚼舌根,简直就是煽动谋反的一把好手,这种人,天道宗应该很是喜欢。 “你出来不出来?” 那学子连忙从房间内出来,弱弱的不敢再说话。 而那个领头人,眼珠微微转动。 秦府的人说了,闹吧,闹的越大越好。 他们这么多人,他就不信,这主考官敢屠杀那么多学子? 到时候怕是他也得以死谢罪。 想到这里,他顿时又嚷嚷起来:“你们这题,出的太难了,我可听说了上次春闱考生,数学题还是很简单的,还有八股文,你们出的什么狗屁倒灶的八股文,明明就是想找个理由将我们全部赶回家!赶回家就赶回家,老子不考了!” “你不考,你可以滚!” 沈黎提着刀缓缓朝他走来:“题为什么难一点,你心里一点B数都没有吗?你们,有一个算一个,都参与了哗变,都参与了罢考,朝廷给你们机会再考一次,这开创了千年来的先河,你还叽叽歪歪,嫌这嫌那的,不想考就滚出去!但是你敢哗变,就是谋反,就得死!” “我就不信了,你还敢将我们都杀了不成!” 他冷笑一声,以手做刀,缓缓向下斩去。 沈寒犹豫一下,这么做会不会引起文官们的震怒。 可转念一想,要是镇压不住此次哗变,他和沈黎将是首要责任人,到时候他也得以死谢罪,如此算来,杀了这些哗变学子,还有一线生机。 他果断的将手按在刀柄上,大喝道:“回去好好考试的,我可以既往不咎,负隅顽抗者,斩!” 随后,他看向那个领头的学子:“你不是要血染考场吗?你不是想让你不灭的英魂成为考场学子们心中的明灯吗?我满足你!” 长刀猛然出鞘,那学子顿时慌了:“你杀了我,这里还有几百几千个我,我是杀之不尽的!” “我没想杀那么多,我只是想刀斩出头鸟!” 沈寒几个跨步,欺身而上,那学子顿时怪叫一声,连忙朝着人堆里挤去。 沈寒是什么人?锦衣卫同知,当年在军中,那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他一个养尊处优的学子,还能逃过他的眼线? 只是三下五除二,那学子便被他抓到外面,一顿暴打。 人群中,自然还有秦府的人。 能考上举人的,自然不是傻子,他们看的出来,这位年轻的主考官,是真的动了杀心,既然他杀了第一个,就不怕多杀几个,天下学子的悠悠之口,他一点都不在乎。 秦府许诺的好处,他还得有命才能拿到,他辛辛苦苦这么多年,起早贪黑,闻鸡起舞,才考中举人,在学子中算是万里无一的存在,如今被人不明不白的砍了脑袋,还落个反贼的名声,他死也不甘心。 很明显,那领头哗变的学子,没有想到这一层。 那学子被打的浑身是血,还在疯狂的叫嚣:“狗官,有种你就打死我!天下学子自会替我伸冤,我是为了学子们的前途而死的!我的英灵不灭!” “好你个英灵不灭。” 沈黎哂笑的走过来:“那我便让你的英灵好好的灭灭。” “他被斩后,将他的脑袋埋在考场大门口,每年一万春闱学子,都会从他脑袋上踩过去,我让你死后也要受尽万人践踏,我看你还不灭!” “你!” 那学子怒骂道:“狗官,士可杀,不可辱!” “你不是想英灵不灭嘛,我便让你好好的不灭,另外,地上的石板,我会叫人刻上你的样子,每日被人践踏,我看你还有什么风骨。” “狗官!你今日敢动我,秦相不会放过你的!” “喔!原来是秦相指使你这么做的哇,我明白了。” 沈黎忽然大叫道:“秦相居然让你大闹考场,秦相这也是打算谋反啊。” 一旁的锦衣卫连忙从怀中拿出生死簿,小心翼翼的记上一笔。 那学子顿时慌了:“我说什么了?我没有!” “嗯,你有没有,去跟秦相解释吧,你这头猪,书都读狗肚子里了,我放过你,秦相会不会放过你就不知道了。” 沈黎冷笑一声,随后摆摆手:“带下去。” 沈寒连忙吩咐手下,他看向沈黎,实在想不通,此人年纪这么小,这些手段都是从哪里学的? 考场经历一番鸡飞狗跳,终于是安静了下来。 夜幕逐渐降临,考试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夜半,沈黎插着兜,闲庭信步一般走到考场门口:“开门。” 那大门守卫有些踌躇:“大人,您要出去,这不好吧?” “我是主考,有抄袭情况我先掉脑袋,你觉得我出去会弄答案进来?” 沈黎敲了一下他的帽子:“这么多天不见我家小娘子,甚是想念,不行啊?” 那守卫吃吃笑了两声,露出个“我懂得”的表情,连忙将考场一旁的小侧门打开。 他出了考场后,便上了马车,直奔鱼肠坊。 第264章:定国公府 - 布衣公卿 - 欺生 京城之中,自是有宵禁。 但那得看谁。 规矩,从来都是为守规矩的人而定。 沈黎是春闱主考,又是皇帝眼前的红人,他不遵守宵禁,没人敢说些什么。 寂静的夜里,马蹄在街道上啪嗒啪嗒的响声格外洪亮,快到鱼肠坊附近时,贺元坝停下马车。 待看清附近并没有什么情况时,他这才下了车。 “少爷,老先生和萧公子在鱼肠坊外等你,您自己过去吧。” 贺元坝从一旁的小箱子内,拿出一叠黑色衣服。 打开后,是一套夜行衣,还有一个面巾。 沈黎连忙套上,随后从容的走在街道中。 阳春三月,杨柳岸,晓风残月。 转眼间,他来这个世界,已经将近一年时间了。 想当初,他还是在贫民窟中苟且偷生的一个小泼皮,时隔一年,他竟然也混到了这封建王朝的顶端。 当真是人生无常。 也不知道林晴在家怎么样了,应该还有一两个月就要生产了吧? 到时候一定要抽个时间回去看看。 这个,可是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孩子,毕竟是自己辛苦耕耘的。 他一路走一路想,前方黑暗中,一个人影正在朝他挥手。 是萧林焕。 他忙小跑过去:“老道士呢?” “他先进去看看,有没有眼线。” 守卫鱼肠坊,可是一个肥差,一般都是和上官有关系的人才会得到这个好差事。 这么多年过去了,鱼肠坊内都没人来探查,这些探子们早就无所事事了。 他们甚至明目张胆的打开其中一个房子,在里面居住下来。 探子,也成了保安了。 老道士将空中水汽凝聚成银针状,将所有人都扎昏迷后,又四处检查一番,随后明目张胆的打开坊口大铁门,招呼沈黎与萧林焕过来。 常年的不打理,让鱼肠坊内格外荒凉,地上四处散发着一股恶臭,那是一些枯树叶落在地上,沤成了肥料。 还有这帮保安们四处排泄的废料。 屋顶上,不时有野猫经过,正值春季,它们在屋顶上凄厉的叫着,仿佛在说:“哪位小姐姐来可怜我这个单身狗?” 三人踏着蓬松的落叶,萧林焕带头,轻车熟路的来到曾经的定国公府,萧家。 时隔多年,又回到此处,萧林焕也忍不住吸了吸鼻子,他眼眶红肿,长叹一声。 沈黎轻轻拍着他的后背,示意他不要太过悲伤。 一家被冤入狱,随后被全家处斩,这种冤屈,史上也没有几件。 拼死护国的功臣,竟被几张信件冤屈致死,民间多对秦补拙痛骂,其实本质原因,还在姜承龙这里,所有的命令,都是他下的,即便是秦补拙如今地位,想要不经过皇帝陛下弄死定国公一家,也是不可能的。 这位皇帝陛下,对于谋反这个字眼,格外敏感。 所以沈黎一上来,便是各种污蔑人谋反,朝堂争辩,三句话便扯到了谋反,他就是想看看陛下到底是什么态度。 或许是陛下觉得这些文官没有什么威胁,又或者是陛下被他们钳制,不敢有所动作。 总之一句话,皇帝陛下,也不是什么好鸟。 萧林焕想要推开大门,却被老道士阻止。 朱漆大门已经褪色,上面的漆在烈日的暴晒下,已经开裂并且卷起来,这么一动,明日绝对有人会发现有人来过。 老道士抓住两人的手臂,随后猛地往空中一抛,还没等沈黎叫出来,他便跳到空中,将两人拉住,又拖到地面平稳站住。 沈黎眼前一亮:“再来一次呗。” 刚刚飞到天上,他只觉耳边狂风呼啸,并没有好好感受轻功的快乐。 “你当是过来玩的啊?” 老道士白了他一眼,从怀中摸出一小瓶的竹叶青,就这么喝了起来。 而萧林焕,正在四处查探有可能藏兵书的地方。 定国公府的占地,比仙平县衙大了几倍,前院便有一个足球场那么大,四处密密麻麻的都是房间,这当初定国公府上,该有多少丫鬟家奴啊? 这才是有钱人家的生活啊。 一个前院都顶得上三个仙平县衙。 不过前院并没有什么值得搜查的,定国公再怎么样,也不会将那么重要的兵书藏在前院众多丫鬟家奴的住处。 所以便要去后院查看。 从前院到后院中间,有一道小型拱门,拱门后,是一道宽阔的石质屏风,屏风将后院挡的严严实实,基本上看不到后院的情况。 路过屏风时,沈黎有些惊讶道:“这屏风,居然这么宽。” 不是他奇怪,这屏风的造型,着实有些奇怪了。 正常人家的屏风宽度,最宽不过两尺宽,而他们家的屏风宽度,足足有一丈多,实在有些超出常理。 萧林焕解释道:“这石头,是当时建造宅子挖出来的,又是整体的,这么大实在不好运输,拿出去扔了有些浪费,父亲便让人雕成屏风放在此地。” “你的意思是,这宅子,是你父亲亲自监工造起来的?” “嗯,也是在人家的宅子上改造的,当时这地,是三家宅子合一起的,但陛下直接将这整块地赐给了父亲,又遣工部前来修建的。” “那就很有可能有密道。” 沈黎摸着下巴,自己建造的宅子,又是在京城中,一般人家都有密道。 萧林焕小心翼翼的拆掉书房的封条,推开书房大门后,一股霉味伴随着灰尘扑面二来,两人轻咳一声,却不想惊动了书房内的觅食的老鼠,书房内顿时一阵骚乱,许久才平静下来。 点燃火把后,书房内的全貌才落入两人眼帘。 这书房的面积,都快比得上沈黎现在房子的整个小院了。 真是没钱人亲眼目睹,在这寸土寸金的顺天城中,有这么一所宅子,简直就是人生赢家。 就像是在现代,在帝都拥有三套四合院,是什么概念? 萧林焕将火把点燃烛台后,随后便四处查探。 沈黎正在四处查探时,外面便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尼玛,这雨早不下晚不下,偏偏这个时候来了。” 第265章:放榜之日 - 布衣公卿 - 欺生 直到快清晨时分,萧林焕也没从书房中找到老道士说的兵法。 而老道士打晕的那些眼线,也差不多该醒来了。 萧林焕看着满屋子的书,只能连连叹息:“太多了,也不知道要找到何年何月。” 沈黎在一旁双手抱胸:“我觉得你爹应该不会将那么重要的东西,放在这么显眼的地方。” 他又想起辟邪剑谱,人家那不是放在祖师祠堂的屋顶上吗? 萧林焕抓抓脑袋,眼看时间不太够了,也只能改日再来了。 老道士在屋顶上伸着懒腰,警觉的看向周围,等两人出来,他看到萧林焕的表情,失落的摇摇头。 “我觉得,你家中应该有密室之类的。” “有的,在祠堂。” 萧林焕有些不舍的看向后院:“祠堂下面,是爹的战友们的牌位,我想他们已经搜查出来,也并未找到端倪。” “今晚再来看看吧。” 沈黎看着外面的天色,已经有了亮的趋势,再不回去,考场出点麻烦,沈寒一个人不一定能处理的过来。 不过这定国公府当真是极为庞大,后院他只去了书房,其他没看到的地方,宛若一个小型集市一般,透过那座巨大的屏风后,一望无际的花园中,都是枯萎的各种花卉,这要是盛开,怕是更加壮观。 可惜是夜晚前来,看不到全貌,要是白天过来,便能看到名动一时的定国公府,该有多么奢华。 老道士将他带出来后,他便匆匆上了马车,在路边买了一点食物后,径直回到考场。 在考场内死了一个学子后,那些考生都老实许多,都在老老实实的答题,一夜下来也没出其他乱子,他们更多的是在睡觉。 一夜没睡,沈黎也觉得很是疲累,便在后堂房间内睡了大半天。 夜幕降临,他四处转转,看了一眼学子们的考卷,并未发现抄袭的现象,这让他大为放心。 他叫来沈寒,细细叮嘱一番,又出了考场。 沈寒虽然奇怪他半夜回去,但也没说什么。 第二晚,萧林焕听从沈黎的建议,不进行翻书,而是查找家中密室。 这么大的一个宅子,没点隐秘的密室,实在说不过去。 当初的东西厂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将整个定国公府翻个底朝天,甚至将池塘内的水抽干了,也没查到密室的所在。 从后院那座大屏风开始,到后院的祠堂,两人足足走了一炷香的时间,这让沈黎不禁咂舌,这要是住这里,上个茅房也得骑马过去吧。 整个后院,算得上满目疮痍,假山凉亭长年失修,早已倒塌,花园里的枯叶,堆了厚厚的一层,那些台阶上,布满了青苔,稍稍不注意,便能滑个跟头。 萧林焕提前带了香烛和纸钱,在祠堂内烧了起来,虽然可能会引起有心人注意,但沈黎也不好劝他。 这么多年过去,他身为人子,连柱香都不能给亲爹上,心底有多难受可想而知。 他四处观看,也没找到所谓的密室。 房子太大了,根本无从寻找。 这一夜,又是无功而返。 第三天,沈黎便不能过来了,因为明天午时,学生们便要收卷放榜了。 最后一项考的是法律常识,分数占比不大,所以今晚基本上都能看出录取人数了。 两批考生,第一批录取了三百贡士,第二批,按现在的阅卷情况,怕是只有七十人。 主要还是试题太难了。 不过想想他们数次哗变,即便是皇帝陛下,也不能容忍他们的胡闹,给他们的最好结局,就是录取七十人了。 他看了一眼录取名单,明日午时考完,就要放榜了,这些名单已经抄在红纸上,到时候张贴城中各处。 其中有个人的名字,让他记忆犹新。 王知章,那个躲在房角的乞丐。 也是金陵人士。 他是第一批的考生,而且排名还在前列。 这个倒是很难得的,都说寒门出贵子,实则不然。 古人的教育水平和现代也差不多,无非是有钱请的老师也好一些。 那些好的老师,对于春闱出题有很深的研究,有时候很容易能押中考题,当然,他们要价也贵一些,而且每个先生,都有自己独特的教学手法,有人脉的先生,还能搞出历年状元郎的试卷给学子们赏析,这样他们的成功率也高很多。 像沈黎这样不合常理的出题,是所有先生屎尿未及的。 而且若是沈黎明年还做主考的话,那些学子们的学习方式都会出现变化,皇帝陛下应该不会让他这么干。 他的教学方式虽然新颖,促进学生思考,但这与八股文的思想大大相悖,八股文是为了禁锢文人思想,而他做的,是解放思想。 他满意的收起榜单,现在,本官也是完美的举行一次春闱的主考官了,以后,大家也可以叫我沈老师了! 他臭美了一阵,在后堂缓缓睡着。 翌日,学子们都早早交了试卷,都在收拾东西,眼巴巴的等待着放榜。 考场外,那些考完的学子们,也在眼巴巴的等着考场张贴榜单。 这只是春闱榜单,万万比不上殿试的金榜。 殿试的榜单,那可是一个巨大的镀金牌匾,上面张贴着红字,从右到左,都是用金粉所写的学子名字,每个金榜题名的学子,那都是扬名立万。 午时刚到,沈黎便派人打开考场大门,几十个锦衣卫将张贴榜单的人死死护住,生怕学子的浪潮太大,将榜单给扯碎了。 随着榜单的发放,有人哈哈大笑,有人痛哭流涕,有人疑惑不解,有人以头抢地。 那些高中的学子们,基本上板上钉钉在三甲之内了。 殿试,就是将这些贡士老爷们,进行排名,他们都是进士,但也要分为三甲。 当年范进中个举人都能高兴的疯掉,这些人中了进士,更是疯狂。 全国几十万考生,每年选拔三百人,这个难度,比高考更甚。 不过也有早就料到的,他们简单庆祝一下便回去了,至于那些在意料之外的,顿时都疯狂了。 即便是正值午时,兰桂坊的青楼也纷纷开门,推出了升学宴,大肆赚上一笔。 第266章:皇室家宴 - 布衣公卿 - 欺生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些高中的学子们,在城中大肆庆祝,青楼被他们包下来,大肆狂欢。 沈黎背着手,站在考场门口,面含微笑。 也有学子跑过来向他拱手行礼道:“多谢主考大人公正廉明,为我等学子创造公平的考试机会。” 这话倒是不假,他们都看在眼里,第一场的时候,中间出了数次抄袭事件,但主考官丝毫没有容忍,哪怕更换试卷也在所不惜。 沈黎笑着摆摆手:“高中了,便快去庆祝一番吧,三天后还有殿试,到时候陛下亲自为你们出题,希望你们好好发挥,争取做个状元郎。” 众人嬉笑一番:“状元郎倒是不敢求,有个二甲就算不错了。” “哎,听说咱们主考官那诗才旷古,不如您现在写一首呗。” 一个年轻的贡士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风声,其他学子纷纷好奇的看戏他。 他连忙解释道:“人家都说咱主考官大字不识一箩筐,你以为是真的啊?他要是真的没两把刷子,陛下会让他监考啊,那些人都是来抹黑他的。” 众人恍然大悟。 是啊,陛下再愚蠢,也不会让一个文盲做主考,更不会在学子哗变后坚持让他做主考了。 所有人纷纷围上来,纷纷起哄。 沈黎笑骂道:“你们倒是会玩,我刚考完你们,你们倒是翻过身来考我了,也罢,你们一个个都是贡士老爷,我得罪不起,那便献丑了。” “好!” “那便写一首《登科后》,说说你们现在的心声。” “好!” 他轻咳一声,缓缓吟哦道:“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顺天花!” 所有学子眼前一亮,顿时纷纷鼓掌叫好。 这他娘的是大字不识一箩筐? 这明明是才华横溢啊,谁能短时间内做出如此七言绝句?还能将高中之后的喜悦与自得表现得淋漓尽致? “去吧,时间不早了,怕是看不尽顺天的花了。” 沈黎微笑着摆手道:“不过画舫的花,你们倒是可以好好看看了,三天之后,骏马红花游行,到时候姑娘小姐纷纷抛来绣球,别腿软了接不住啊。” 学子们哈哈大笑,纷纷拱手告辞,他们这才发现,这位年轻的考官,倒是为妙人。 待所有人走后,沈黎也坐上马车回到家中。 万逸楼与萧林焕已经混熟了,听说萧林焕是定国公之后,顿时惊讶的合不拢嘴巴。 他义愤填膺的拍着桌子,执意要为萧家贡献一份力量。 而沈黎在考场内吃了九天的粗茶淡饭,回来后小新便弄了一大桌的菜,为他接风洗尘。 几天下来,萧林焕都没找到那所谓的兵法,不由得有些心灰意冷,便怀疑萧家到底有没有这本兵法的存在。 可老道士坚信,这东西绝对还在萧家,要是落在皇帝之手的话,以姜承龙好大喜功的个性,绝对会拿出来攻打其他国家。 无奈,两人只能继续寻找。 但沈黎却没有时间。 监考完了之后,姜承龙就派人前来邀请,共进晚宴。 这位陛下,当初将秦补拙当成了良师益友,现在倒是与秦补拙来往没那么密切了,沈黎顿时有种小三上位的奇怪感觉。 但陛下请吃饭,不能拒绝,否则就是不给面子。 沈黎正想换官袍时,前来传话的小太监笑道:“陛下说了,今日是家宴,沈大人随意穿着便好。” 他这才点点头,跟着宫中的轿子前往皇城内。 要说后花园气派,还是当属皇宫之中。 皇帝姜承龙坐在后花园中,看着一望无际的人工湖,微风袭来,令人心旷神怡。 “考完了,感觉怎么样?” 他笑着窝在塌上,舒服的看着远处风景。 沈黎跪坐一旁:“感觉主考官并不好玩。” 姜承龙哈哈大笑:“也就你敢这么说了,换做其他人,定会对朕的安排感恩戴德,无趣的紧。” “去,叫太子殿下过来。” 他看向一旁的小太监道:“另外,将棋送过来。” “围……围棋?” 沈黎脸色有些不自然,这玩意,他不会啊。 姜承龙似是看出他有些窘迫,便歪着头问道:“怎么,你不会?” “没学过。” “嗯,围棋之中,有俗手,本手,妙手,你只有下好俗手,才会有妙手。” “陛下,您正好可以拿围棋作为考题,用来殿试。” “嗯?有些意思。” 姜承龙眼前一亮,呵呵笑道:“你倒是有心了,来人,换象棋。” 可是,象棋沈黎也不精通。 他只知道,马走日,象走田,小卒一去不复返,其他的套路,还真没怎么研究过。 可皇帝陛下已经替他换了一次棋,再拒绝就有点不识抬举了。 于是乎,在姜承龙诧异的目光下,他上来就拿着炮打了对方的马。 “这……种下法,我倒是没见过。” 姜承龙颇为谨慎的走着棋,下到最后,他终于发现,沈黎不是高人,而是真的菜。 很快,太子殿下前来。 这位太子殿下,看起来有点憨厚可掬,可能是常年在宫中伙食不错,还有点小肥胖。 约莫二十三四岁的样子,长的倒是一表人才。 只是,看起来有点不太聪明的亚子。 太子殿下恭敬的朝着姜承龙行礼,姜承龙摆摆手:“坐下吧,朕给你找了个先生,你看看他怎么样?” “他?” 太子姜尤有些奇怪的看向沈黎,往日里的先生,莫不是一副刻板的形象,又年纪颇大,今日这先生倒是极为年轻,又不像是刻板之人,他那乌黑发亮的眼珠一直在狡黠的打量自己,一看就不是个省油的灯。 “嗯,你不是对仙平的那本语文书爱不释手吗?是他编写的。” “真的吗?” “真的。” 姜承龙招来太监:“上菜。” “那可太好了!” 姜尤笑呵呵的坐到沈黎旁边,一把搂住他的肩膀:“先生,你那书里的故事,当真有些意思,还有没有?” “太子殿下叫我沈黎便好。” 沈黎也微笑道:“这种故事微臣还有很多,以后可以慢慢的讲给你听。” “你是他老师,不用微臣微臣的,不听话给我揍,以后即便是他当了皇帝,我传你尚方宝剑和不死金牌,谅这臭小子也不敢乱来。” 他瞪大眼睛看向姜承龙,皇帝还能这么教育太子? 他忙拱手称是。 第267章:斗蟑螂 - 布衣公卿 - 欺生 “对了,我的一百万两银子呢?” 姜承龙将一截青菜送入嘴中,这是时节,有这种青菜,怕是十两银子一根都不止。 户部之所以对民生问题无所事事,与姜承龙也有很大关系。 皇宫内的鸡蛋,十两银子一个,试问天下间,哪个地方的物价比这个还贵?所以五十两一斤大米,很合理。 “父皇,您这么有钱呐?” 别人不了解物价,这位太子殿下可是十分了解物价的,一百万两银子,那可以买许多蛐蛐儿,斗鸡等等。 姜尤伸着脖子,两眼放光的看向他爹,宛若看一个脱光衣服的美女。 姜承龙一阵恶寒,登时就想起来给这败家玩意儿一脚,你妈的你怎么看你爹呢? 沈黎在一旁轻咳一声:“啊,回禀陛下,微臣已经尽全力去凑了,最近一直在忙考场的事,便没时间打理生意,所以……” “生意?” 胖嘟嘟的姜尤连忙挪过来:“沈黎啊,你做的什么生意啊?要不要带带我啊?” 沈黎一脸为难的看向皇帝陛下。 太子殿下亲自去做生意,这不是有伤风化嘛。 可姜承龙倒是无所谓,对他来说,这混账儿子只要不去摆弄那些猫猫狗狗,做什么都可以。 皇室四个皇子,各有千秋。 太子喜欢斗蛐蛐,斗鸡,二皇子喜欢赛马,三皇子倒是没这些不良嗜好,只是外面传闻,他是个弯的,四皇子沈黎已经见过,好酒好美女。 简直就是一丘之貉。 “说说,说说。” 姜尤挤眉弄眼,他想做生意是假,想搞钱是真,那些个名贵蛐蛐儿,动辄千两万两,他一个太子,又没有其他收入,这么昂贵的玩意儿,实在不好买啊。 他也想有人贿赂他,可他一介太子,有没有实权,谁会疯了贿赂他?顶破天就是偶尔送上几百两银子给这位未来的皇帝,打打关系而已。 沈黎无奈:“是卖女人的月事巾。” “噗……” 姜承龙一口汤水喷的到处都是。 “你敢让太子殿下去卖女人的月事巾,我就让你下半辈子用到那玩意儿!” 他脸色通红,显然气的不轻。 沈黎挠挠头,一脸委屈:“不是您让我说的吗?” 姜尤好奇的凑过来:“父皇,什么叫女人的月事巾啊?” 他常年深居宫中,没听说过这玩意儿,护卫他的人,也不敢对他提这些。 姜承龙越是避讳,他就越好奇。 “滚。” 姜承龙瞪了他一眼,随后恨铁不成钢的骂道:“你怎么会卖起这东西来?简直有伤风化!要是别人知道此事,你这太子少师之位,也保不住了!” “这个臣非常谨慎的。” 沈黎有些尴尬道:“您放心,我保证不出面。” 可那些正在生产中的女性内衣怎么办?这在那些读书人眼中,同样龌龊。 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怕什么,大不了被骂一顿呗。 他一看旁边的姜尤,只见姜尤对他挤眉弄眼,暗送秋波,看得他一阵恶寒。 陛下想阉了沈黎,但绝对不会阉了自己的太子,这也是姜尤肆无忌惮的原因、 他太缺钱了,最近他看上一只活了两年的蛐蛐,唤作大老虎,这要是买回来,那肯定大杀四方。 而且,他还在外面欠了许多外债,那些人知道他是太子殿下,纷纷借钱给他,咬死了他的蛐蛐不说,还诳了他几十万两银子。 他一个半大小伙子,皇帝又管得严,从哪里弄几十万两银子? 眼看有生意了,别说是卖女人的月事巾,就是卖老太太的裹脚布,他也干,只要来钱快。 一顿晚饭,就这么草草了事,饭后姜承龙又在谆谆教诲姜尤,要好好听沈黎的话,要怎样怎样,听的姜尤耳朵都起茧子了。 好不容易等姜承龙有些倦意,他连忙拉着沈黎趁机告退。 沈黎就这么一脸懵逼的被他拉到宫墙外。 “不对,太子殿下,您这个时候跑出皇城,半夜回去让陛下看到,绝对会暴怒的。” “半夜回去?我为什么半夜回去?我明天早上趁着父皇上早朝的时候再回去不就行了吗?” 姜尤一脸理所当然道,随后神秘兮兮的从怀中取出一个小竹筒:“见过斗蛐蛐的吗?” “呃,见过一点点。” 沈黎摸摸鼻子,这太子殿下,当真好胆,居然还玩起了翻墙上网的把戏。 “走,带你见识见识。” “不过,您这蛐蛐儿,为什么都不带叫的?” “你没听说过会咬人的狗都是不叫的吗?” “此言甚是有理,可您这不是狗啊。” “哎,都一样啦。” …… 之所以拉着沈黎,是姜尤觉得沈黎有钱。 事实上,在月事巾爆火期间,沈黎确实挣到钱了,而且挣了不少,他现在身上约莫有近三万两的银票,鼓鼓囊囊的藏在胸中。 而姜尤自来熟一般,拉着他,两人狼狈为奸,就这么进入了安然坊的天然居。 天然居,是个专门斗蛐蛐的场所,每日来往贵人不计其数,一楼是给那些普通人用来斗蛐蛐的地方,二楼就是那些达官贵人了。 在天然居一楼,便听到里面络绎不绝的叫好声。 沈黎见姜尤有些羞涩,知道他这是没钱。 没办法,谁让他是太子少师呢,不仅仅要教太子读书,还要辅佐太子殿下,这将来太子殿下发达了,他可也就真的一飞冲天了啊。 他拿出一叠银票,足足一万两,塞在姜尤的手中:“随便玩!” “沈卿,还是你最疼我。” 姜尤两只小眼睛不停的眨巴,希望能眨出感动的泪水来,可老半天过去,除了几根眼睛毛,其他啥都没有。 沈黎连忙道:“无妨无妨,这都是臣应该做的,你快去吧。” 于是乎,这位太子殿下,嘴巴咧到了耳后根,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二楼台阶:“赵浩呢!滚出来,今晚本少爷要杀你个血本无归,一丝不挂!” 楼上一个白衣青年一愣,随即哈哈大笑:“尤公子,我可等你好久了,我还怕你不认账,跑路了呢!” “放屁,不就是欠你十万两银子吗,告诉你,今晚,本少爷带来史上最强的血菩萨,我也不妨告诉你,我这个血菩萨,可是活了三年了!” “三年!” 二楼瞬间寂静下来。 蛐蛐儿的寿命,一般都是一季,能活第二年已经是超出常理了,活了三年,更是极品中的极品,这种蛐蛐儿的战斗力,极为厉害。 那赵浩哈哈一笑:“也不怕风大闪了你的舌头,我也不妨告诉你,我这,可是两年的大老虎,刚刚让我买下来的,你要是能赢我,十万两银子,我可以不要了!” “你说的!” 姜尤面色一喜:“耍赖是小狗!” “但是你输了,你要给我一万两的现银!” “行!赌了!” 三年份的血菩萨对阵两年的大老虎,这种旷世之战,整个天然居开张以来也没见过几次,楼上的赌客都沸腾了,纷纷下注。 有人赌赵浩赢,但更多的是赌姜尤赢 。 最终赔率,买姜尤的一赔三,赵浩一赔二。 姜尤冷笑一声,从怀中掏出那个小竹筒。 而赵浩请来的把式,率先将大老虎放入瓷盅中,随后对姜尤做了个请的手势。 姜尤冷哼一声,小心翼翼的打开竹筒盖子。 现场一片安静,众人倒吸口凉气。 这只蛐蛐,乌黑发亮,更恐怖的是它的个头,足足有人的大拇指那么大。 在他面前的两年份的蛐蛐,只有他四分之一大小。 这蛐蛐,实在是太恐怖了。 众人咽下一声口水,赵浩不信邪,什么蛐蛐能这么大?他凑过来一看鼻子都气歪了。 “蟑……蟑螂?” 第268章:少师之位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都歪着脑袋,将目光聚集在姜尤身上。 人家斗蛐蛐你斗蟑螂? 蟑螂生命力那么强,什么东西能斗死它? 而且蟑螂的攻击性也够强,你看它,看到比自己小的虫子,一巴掌拍死了,然后给吞了。 不对…… 老子的大老虎! 赵浩心都在滴血,心里将姜尤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个遍,但硬是不敢骂出来,只能大怒道:“尤少爷,你这么干,不厚道!” 姜尤一脸理所当然:“我怎么不厚道,我这也是蛐蛐啊。” “你这明明就是蟑螂,还吞了我的大老虎,你给我赔钱!” “好吧,你猜对了,我这是一只名叫蛐蛐的蟑螂。” 一旁的沈黎下巴都快掉下来了,堂堂太子殿下,居然也有这么泼皮的一面? 偏偏这赵浩知道他的身份,一不敢骂他,二不敢打他,只能气的在一旁哼哧哼哧喘着粗气。 姜尤就学着混不吝的态度摊开手:“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有种你打死我。” 在沈黎的目光中,赵浩头发都已经竖起来大半了。 “啊啊啊,年轻人,你不讲武德!” “你讲武德?你前几次是怎么坑我的?蛐蛐儿馆内放只鸡,给我的大鹰给吃了,还说是个意外,我可去你大爷的意外吧。” 姜尤似乎是吃了不少亏,顿时一脸委屈道:“你还给你的蛐蛐下薄荷油,设计弄伤了我的蛐蛐,骗我钱财,你就讲武德了?” 沈黎摸着下巴,蛐蛐馆子中,有鸡,那是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一整个铺子都是蛐蛐,放只鸡进来,那不是要撑死个鸡吗? 赵浩似是有些理亏,随后梗起脖子道:“胡说,那明明就是意外,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你欠我十万两银子,这可是白纸黑字,大不了,到时候我找你上面的人要!” 姜尤一窒:“你也就这点出息。” “哎,我就这点出息了,你要是厉害,你就还钱!” 赵家也是四大家族之一,虽然排行最末端,但他们也是四大家族,对于皇室虽然忌惮,但不害怕,尤其是一个没有太多脑子的太子殿下,对他们更没有太大的威慑力。 姜尤顿时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他设计弄死了对方两年份的蛐蛐儿,但那借条可是实打实的,而且还写的是他本人的名字,想赖都赖不掉。 天然居的老板可不知道面前的这位是太子殿下,他见对方居然放蟑螂咬死了赵公子的蛐蛐,险些没将自己的拳头吞进去,于是乎,他招来十个八个打手,只要赵浩一声令下,他就让这群打手,卸了这小胖子的胳膊。 赵浩的身份,他很清楚,他也不敢得罪,他笑眯眯的凑到赵浩的面前:“赵公子,已经将路口堵死,只要您一声令下,咱就打死这狗娘养的!” 沈黎眼前一亮,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 赵浩眼前一亮,也对他竖起大拇指。 姜尤不可置信的看向他:“你刚刚骂我什么?” 老板也有些踌躇,看向赵浩,他细想之下,赵浩即便是气的头发竖起来,也没骂过这人,更别说找人截住这人了。 难道这人还有更大的来头? 他试探的问道:“请问,令尊贵姓啊?” “姜。”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两腿如筛糠一般抖个没完。 姓姜,肯定不是姓江,这尼玛,全天下谁还敢姓这个啊? 他连忙磕头如捣蒜:“大人,大人,求您放过小人吧,小人有眼无珠,瞎了狗眼,请您就当小人是个屁放了吧!” “嘁。” 姜尤耸耸肩:“无趣。” “你的钱,我会还你,这上面期限又没到,今日我只是讨回一点利息而已,下次,咱们再决一死战。” 赵浩不屑的轻哼一声:“就凭你的那些歪瓜裂枣,还想战胜我,省省吧。” “你给我等着。” 他冷哼一声,拉着沈黎离去。 等走远了,他将银票塞给沈黎:“呐,还给你。” “殿下,这是我送你的。” “我又没有值得你送的,而且我还是你的学生。” 姜尤奇怪的看向沈黎:“你倒是和那些先生不同,那些先生听说我去赌蛐蛐儿,都拼命的阻止,你倒好,居然还主动送钱,让父皇知道了,非得弄死你。” 沈黎耸耸肩道:“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我强求你看书,你必定会心生厌恶,不如将你喜欢玩的东西都玩个遍,你现在不玩,将来成了大渝之主再玩的话,毁的,可是江山社稷。” “行了,别跟我扯什么江山社稷了,我可不想当皇帝。” 姜尤一脸嫌弃道:“对了,你住哪里呢,我去你家里对付一晚上?” “呃,下官住在城南,靠近贫民窟的地方,我还是给你找个客栈吧,家里太小了,让你住那里,实在是有些屈尊了,或者您可以去四皇子府上啊。” “老四啊,这货浑身都是胭脂味道,每次去他那里,都想着把弟妹给我睡,实在给我搞怕了。” 他一阵恶寒:“行行行,就听你的,找个客栈住下来。” 沈黎这才松口气。 按太子的年纪,应该认识萧林焕,这要是在家中撞见了萧林焕,那麻烦就真的大了。 他在外面客栈陪了一晚姜尤后,翌日一早又照常去上早朝。 一路上,他都是哈欠连天,这也太困了。 早朝照常举行,三天后便是殿试,姜承龙还是让礼部进行安排,到时候那些学子,都得在文华殿上进行考核,事关皇家颜面,需要礼部慎重处理,再让沈黎去就有些不合适了。 沈黎正想清闲下来,这样最好了。 很快,姜承龙便提起了太子少师一职。 最开始这太子少师,是有打算让晋才担任的,他是进士,又是年轻人,又学富五车,只是后来姜承龙看到沈黎后,觉得沈黎是个更好的人选。 可一听说沈黎要做少师,那些大臣都不乐意了。 “陛下,定安伯性情跳脱,怕是难以胜任此事啊,请陛下慎重考虑。” “是啊,陛下,太子乃国本,怎么能让这种人来教授呢?” “臣不答应!” …… 沈黎轻哼一声,这些人,都不希望去教授太子殿下,又不希望别人去教授太子殿下。 成为太子少师的话,便意味着在朝中没有实权,只是一个虚职,姜承龙正值壮年,看起来龙精虎猛的,现在的太子又那么废物,鬼知道他哪天会不会心血来潮,再起一个小号? 而且姜承龙不死,太子很难继位,现在做太子少师,怕不是要熬个十年二十年太子才能继位,这期间,教授的不好,陛下问责,谁也推脱不了责任。 这种差事,明明前途很大,但又很恶心。 所以,他们可以不做,但也不允许别人做。 姜承龙的脸色瞬间黑了下来:“太子是国本,所以朕考虑许久,才让沈黎做这个少师之位,怎么,你们是觉得春闱主考官都没资格教授太子吗?那你们说谁有资格?” 众人哑然,怪不得让沈黎做主考,在这里等着我们呢。 秦补拙轻咳两声道:“陛下,老臣觉得,教授太子,不仅仅要从知识出发,还要教授太子为君之道,须找一位德高望重的人才,定安伯虽然有些才能,但资历尚浅,而且此人年轻气盛,性格张扬跳脱,太子殿下纯良,若是被此人带坏了就不好了。” 太子殿下纯良? 你这老货当真会睁着眼睛放瞎屁,你是没见他昨晚拿着蟑螂斗蛐蛐的场面有多腹黑? 沈黎再不说话,姜承龙怕是不乐意了,他连忙上前道:“秦相所言极是,但,不气盛那还叫做年轻人吗?太子殿下与我年纪相仿,正好共同学习进步。” “可老臣听说,沈大人喜欢做生意,皇家人若是跟着你学做生意,岂不是自甘堕落?” “哦原来这样啊。” 他摸着下巴看向秦补拙,转而大声道:“陛下,臣有事禀报!” “讲。” “前几日考场内,多名学子哗变,臣斩杀一人,捉拿一人,那被捉拿的学子临走前,曾威胁臣来着。” “哦?威胁你什么?” 姜承龙与沈黎一唱一和,活像是个说相声的。 他已经能猜出具体说了什么,但还是想沈黎说出来,恶心恶心秦补拙,顺便看看秦补拙怎么解释。 “那学子说,他是秦相的人,我动了他,秦相不会放过我的!” 沈黎朗声道:“这些,锦衣卫同知沈寒,可以证明!” 秦补拙老脸皱纹更多了,他连声咳嗽道:“陛下明察,老臣万万不敢做出如此悖逆之事。” “嗯,那人现在还在锦衣卫诏狱中,我想锦衣卫会好好的查的。” 他嘴角扬起一道幅度,转而说道:“陛下,臣有信心教好太子殿下的,这不还有徐太师嘛。” 那徐太师冷哼一声,暗啐一口晦气。 少师,算是太师的助教,教的不好,先搞的也是太师。 秦补拙自知他是什么意思,你要是不阻拦我,我也不追究考场那个学子的事情了。 他轻哼一声缓缓坐下。 沈黎不得不表态,皇帝陛下虽然没说,但还是很希望他能主动争取少师这个位置的。 最终,少师还是落到他的手中,许多人跟吃了苍蝇一般难受。 第269章:霍十娘的新生活 - 布衣公卿 - 欺生 自此,太子少师之位,便是沈黎了。 但他归太师徐慎言管,徐慎言又是个十分古板的老学究,每日太子殿下必须要背会三篇文章才能出去玩耍,太子犯错的话,他虽然会有所顾忌不打太子,但皇帝陛下给了他打太子伴读小太监的权利。 现在两人难免会在教学上有不同的分歧,沈黎又是徐慎言的下官,两人经常性的针尖对麦芒,吵的不可开交。 但徐慎言可不会打沈黎,这位,可是皇帝眼前的红人,他虽然厌恶,但也知道不能真的动手。 于是乎,每日太子殿下便随着沈黎厮混在城中各处,让徐慎言很是眼红。 而沈黎做的,也是在城中各处寻找工厂,进行加工女性用品。 萧林焕与老道士一连去了半个月的鱼肠坊,都没有发现,这让老道士也有点怀疑人生了。 不过,那东西要是有这么好找的话,早就被人发现了,也等不到他们的到来。 转眼间便是三月中旬,正是山寺桃花始盛开的时候,也是粮食价格暴涨的时候。 现在一斤大米,要卖到十七两银子,百姓们苦不堪言,一边吃着高价米,一边咒骂着那些粮商。 户部的不作为,让这些粮商更加肆无忌惮。 沈黎的生意倒是极好,每日月事巾和女性内衣的销量节节攀升,转眼间那一万匹的布已经售完,一共卖了近一百三十万两银子,已经大大超出预期,现在外面也渐渐出现了各种模仿者。 生意稳定下来后,他每日也是闲赋在家,不过最近霍十娘倒是有些奇怪,每日早出晚归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他一边吃饭,一边奇怪的问老道士:“十娘最近很忙啊?” “她啊,在吃爱情的苦啊。” 万逸楼将一截鹿肉丢入嘴中,大嚼特嚼:“这不,他找了晋才了,人家三言两语就将她诓骗了,并且在城北给她找了一间小房子,每日郎情妾意,琴瑟和鸣。” “还有此事?” 沈黎瞪大眼睛看向老道士:“这晋才明显就是个渣男啊,你就这么放任你的小徒弟被他糟蹋?” “要我说啊,这恋爱中的女子啊,智商基本上与猪差不多咯。” “去,有你什么事。” 老道士白了他一眼,随后看向沈黎:“我哪里能管得住她?她听了那小子几句软话,身子骨便软了,心甘情愿的为了人家过苦日子,每日便是等人家下了工服侍人家,当真是女大不中留。” 沈黎摸着下巴,晋才这小子也没自己帅啊,怎么就这么招女人喜欢? 不过,霍十娘不来找自己要那一千两银子,对自己也是好的,其他事情,爱咋咋地吧。 最近,晋才很忙,说是心力交瘁也不为过。 身为秦补拙的女婿,他是万万不敢再取小妾的,甚至去青楼,都得背着人,秦补拙的二女儿,婚前软绵绵,婚后甚是强悍,有任何不如意的地方,便差丫鬟回家哭诉一番。 第二天晋才上班的时候,就会发现所有同事都不理自己了。 他这就知道老丈人不满意了。 身为秦家的女婿,风头自然是有的,但更多的貌似是憋屈。 近日,一个女子拿着大刀将其拦下,他本来极度畏惧,但人家眼含泪光,楚楚可怜的问他,是不是真的忘了自己。 他哪里能忘的了?而且霍十娘外表凶悍,实则心思细腻,若是征服了她,那简直就像是只小绵羊一般,成日腻在自己身上。 哪个男人能顶得住如此架势? 反正他多年也没与其他女子来往了,对霍十娘甜言蜜语哄骗一番,这女人便晕头转向,当即在城北租了间小屋,每日只有那么一两个时辰,与心上人诉诉衷肠。 晋才也难受,老子对你甜言蜜语的,是想吃了你,你一直推脱不干,是几个意思? 他又不能用强,只能对霍十娘继续敞开心扉,盼望有朝一日佳人向他敞开大腿。 这两日,他又被家中夫人训斥了一番,心中很是不快,过来与霍十娘倾诉衷肠时,心中微微一动。 老子不能离婚,离婚了岳父大人便不会提拔自己,那我丧偶总可以的吧? 霍十娘武艺高强,想潜入他侍郎家中砍死夫人,那简直就是轻而易举,于是乎,他每日装作苦大仇深的样子,见了霍十娘,便求安慰要抱抱,声称家中母老虎有多凶狠等等,听的霍十娘咬牙切齿。 老娘的男人,老娘当个宝,你敢当个草? 不给你点教训,你怕是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么红! 两人商量一阵,晋才假惺惺的怕官府追究,这更是坚定了霍十娘的信念。 …… 沈黎在京中赋闲,每日便是带着太子到处游山玩水,再就是搞搞生意。 最近太子殿下在他的影响下,居然对蛐蛐没兴趣了,反倒是一心扎在生意上,整一副财迷的样子。 两人胡吃海喝,沈黎看着姜尤胖乎乎的样子,长叹一声。 大渝国的将来,就攥在自己的手中,教出个什么样的皇帝,天下百姓就会过上什么样的日子。 这事还是得慎重,教的不好,到时候全天下问候自己的八辈祖宗。 于是乎,在这春风拂面的三月里,两个少年行走在各个街头,姜尤见到了各种穷苦的百姓。 “太子殿下,你可知这些人,都吃什么吗?” 城南贫民窟内,沈黎一席褐色布衣,行走在街头,路边随处可见各种衣衫褴褛的人在沿街乞讨。 京城八十一坊,其他坊内之所以没有那么多的乞丐,则全因为上面的人为了好看,将穷人赶到比较偏僻的地方。 所以太子姜尤从未见过这些人。 姜尤有些嫌弃的轻掩鼻子:“他们为什么不吃饭,是吃不起吗?” “你这问题,鲁里鲁气的。” 沈黎摸着下巴:“你生来帝王家,想吃什么自然有人送到嘴边,但这些人不一样,他们生来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得自己挣。” “为什么要自己挣呢?没有太监服侍他们吗?” 他一头黑线的伸出手:“他们没有服侍太监,要不,你再好好看看他们的生活。” 第270章:半山坊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尤在沈黎的带领下,在平民窟中来回视察。 那些衣不遮体的穷苦人家,目光呆滞,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傻子一般,毫无生机。 他们甚至会为了一块树皮而大打出手,甚至为了一块草根而互相叫骂。 姜尤很是不理解:“人,为什么要吃树皮呢?是因为肉吃腻了吗?” 沈黎苦笑连连:“太子殿下,但凡他们能吃得起饭,谁愿意吃树皮啊?” 说罢,他掏出一两银子,从一个目光呆滞的百姓手中买来巴掌大小的树皮,随后递给姜尤:“您尝尝这东西能不能吃?” 姜尤看了他一眼,跃跃欲试的拿起树皮,咬下一小块细细嚼起来。 很快,他脸色一变,费尽的吐出来,沈黎见状,忙将水壶拿来给他漱口。 “这是人吃的东西吗?” 他连续呸了几口,将树皮丢在一边:“狗都不吃啊!” 沈黎摊开手:“不吃,就得死。” 想当初,他家中的情况与这些贫民极为相似,家中仅剩五文钱,一家人饿死也是迟早的事情。 好在金陵城四周都有山,运气好的时候还能挖到野菜吃,运气不好也能弄到树根什么的。 但顺天不一样,这些贫民就两条路可以走,要么吃树皮,要么去参加官府的徭役。 但徭役也不是那么好参加的,一个月顶天有二十文钱,每日管上一餐或两餐。 说是管饭,实际上那种饭与树皮没有太大的差别。 那种黑乎乎的馒头,都是用最陈旧的面做出来的,甚至里面还有细小的面虫,而这馒头,也不是让人吃个饱的,每人每天最多三个馒头。 徭役本来活就重,三个馒头连塞牙缝都不够的,许多人经常累得两眼昏花,偏偏跑还不能跑。 这也是沈黎在仙平的工地上,为什么那些工人死心塌地了。 那么好的伙食,简直就是天堂,很多人来了就不愿意走了,甚至佃户的地都不租了,就在工地和作坊内生活了。 在哪里都是做工,在仙平县那待遇,天下独一份。 姜尤若有所思道:“难怪我之前从未见过这种情况,沈黎,你知道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吗?” 沈黎拿着水壶背着手道:“出现这种情况,有很多原因导致的。” “是有贪官吗?” “贪官只是其中一个原因,还有其他原因。” “那些地主啊,商人啊,都有很大的原因,地主剥削这些百姓,给他们的工钱太少,根本不够开支的,他们干一天的活,便能吃一天的饭,不干活就没饭吃,现在正值春季,很多地方都没活可以干,所以他们没饭吃,商人又趁机哄抬粮价,能吃得起饭的,只有中高产的家庭,这种小产家庭,根本吃不起饭。” 姜尤叹口气,这种情况,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便询问沈黎道:“你知道怎么让他们吃得起饭吗?” 沈黎苦笑一声。 让他们吃得起饭,首先得有足够的工作岗位。 如果没有大兴土木,根本不足以创造工作岗位给这些穷苦百姓。 而且这是农业时代,不是工业时代,工作岗位本来就很有限。 就像朝廷的官位,很有限,今年春闱高中的学子们,别看他们现在这么开心,再过一两个月,他们也该头疼了。 人人都想做公务员,但很多人高中后,朝廷没有足够的官位给他们,只能处于待业的状态。 顺天城内的消费又极其高昂,等他们身上那点盘缠花完,迟早过上清汤寡水的日子。 或者“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说法,更适合古代。 在现代,即便再穷,只要老老实实进厂,至少饿不死,但在这个时代,是真的会饿死人的。 这也是时代的悲哀。 “沈黎,你还有多少钱,都买了粮食送给他们吧?” 姜尤忽然可怜巴巴道:“他们这也太可怜了。” 沈黎瞪大眼睛,妈的这都是老子辛辛苦苦赚来的黑心……呸,血汗钱,给他们我吃什么? 而且你这个太子殿下,貌似有反骨啊? 那要是将来你做了皇帝,听到哪里有灾民,是不是一言不合就抄了大臣的家? 他语重心长的拍着姜尤的肩膀道:“太子殿下,臣的钱,都是臣辛辛苦苦赚回来的,你也看到了,而且,你给的起他们一顿饭,那你给得起十顿饭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人一千多顿饭,你掏得起吗?“ “可是,我现在就想让他们吃的上饭。” 姜尤是打定了主意从沈黎身上捞点钱出来。 沈黎无奈,从怀中将一沓银票给了他:“这是我所有的钱,一共是两万两,其他的钱,都给了陛下了。” “那你的作坊也可以变卖……” 他差点没一口喷出来。 您这不要脸的精神,到底是跟谁学的? “殿下啊,您管的了他们一顿饭,但是管不了他们一辈子,臣的钱也是臣冒着大不韪挣回来的,要不您试试用自己的钱?” 姜尤攥着银票,长叹一声:“我没钱啊。” “那你就不能用我的钱。” 沈黎正色道:“你想想,四大家族有多少钱?为什么陛下不找他们要?” “父皇,不敢?” “不是不敢,是没有正当理由,他们可以说自己没钱,而皇帝陛下没有好理由的话,是不可以动他们的资产的。” “先帮他们一天,其他的再说吧。” 说罢,姜尤拿着两万两的银票,在城中各处购买包子,并且送到了贫民窟。 最近的包子也涨价了,从原先的五文钱一个,涨到了十五文钱一个。 衣食住行,食物是百姓之本,这些贵族把控了粮价,便是把控了整个大渝的命脉。 上万个热气腾腾的包子送到贫民窟后,百姓们一听是免费赠送,顿时都疯狂了,开始了哄抢。 很快,包子发放完了之后,姜尤坐在屋顶,看着那些百姓心满意足的吃着包子,他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感。 “沈黎,你说,一个皇帝要做的,是不是就是这样?” “是啊,让天下每个人都吃上饭,自古以来,没有几个皇帝能够真正做到。” 沈黎笑道:“这事是最简单的,也是最难的。” “可我,不想做皇帝,做皇帝太累了。” 姜尤见过姜承龙整夜整夜的批阅奏折,却还受制于那些大臣,又活不长,做什么都有文臣谏言自己,当真憋屈。 “那你有没有想过,皇帝一位,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 “谁爱求谁求去。” “殿下,你已经明白,那金灿灿的龙椅,不仅仅是权力,而且是责任,坐在上面,便如同泰山压顶,整个大渝所有事情,都得你去掌管。” “是啊,责任重大啊。”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你有这种想法,就说明你将来不会是昏君。” “再说吧,孤要去赚钱了。” 姜尤坐起来拍拍屁股道:“还有一万三千两银子,不知道够他们吃多久,但是,我一定要让他们吃到饭!” “这钱,算是我找你借的,两万两而已嘛,咱们再赚回来。” “沈黎,你知道有什么办法能够赚到钱吗?” 沈黎却反问道:“殿下真的不觉得商人卑贱?” 商人卑贱一事,基本上都刻入所有人的骨子里,身为皇室皇子,居然下海经商,这要是传出去,笑掉天下人的大牙,所以姜尤必须要做好被朝堂所有人指责的准备。 姜尤摇摇头,目光中透露一股坚定:“这世上,没有什么职业是真正卑贱的,卑贱的是人,若是我赚的钱,都用来救济百姓,那我就不卑贱了。” “说的好!” 沈黎竖起大拇指称赞道:“你想做生意,那我便为你提供一些配方,你慢慢就会知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意思了。” 说罢,他便拉着姜尤,去贫民窟寻找地皮,建造作坊。 有了在金陵城中做生意的经验,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他们先在城北贫民窟中,以三千两的高价租来一大片的地皮。 城中达官贵人许多,对于酒水的要求也极高,想来仙平出来的酒水,根本就不够卖的,他便在顺天做个大作坊,招揽几千甚至上万个工人,这样可以解决许多民生问题。 即便酒水生产过多,到时候也可以销往草原地带。 姜尤也是干的风风火火,这些日子夙兴夜寐,每日将全部心思都扒在作坊上。 沈黎将酒水生产流程都给他了,现在就是让他自行建造和生产。 姜承龙几日不见太子,便叫来万江楼询问。 万江楼拱手道:“太子殿下,在做作坊。” “什么?” 姜承龙歪着头一脸奇怪道:“你是说,他真的在做生意?” “是的。” “行吧,做生意总比玩蛐蛐要好,沈黎呢?他在干什么?” “他在教太子殿下做生意,他们在城北半山坊内,租了一大片的地皮,用来建造作坊,收纳穷苦百姓。” 姜承龙摸着下巴,若有所思:“这小子是打算解决贫民窟百姓的吃饭问题啊。” 知子莫若父,即便是太子殿下平日里赌蛐蛐,他也没太过放在心上,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之所以拒绝皇位,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了。 他嘴角扬起一丝幅度:“既然如此,半山坊封给你又有何妨?” …… 三月春风杨柳,外面柳絮纷飞,宛若鹅毛大雪。 半山坊内却是一片生机勃勃,工人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那些孩童再也不负之前的愁眉苦脸,那些女子脸色也红润许多。 姜尤笑眯眯的坐在屋顶上,看着远处工人正在修建的灶台以及作坊,心里泛起一股满足感。 “殿下,截止今日,您可是欠了我三十二万两银子了啊。” 沈黎从下面上来,拿着小本本道:“您摊开这么大的一个宏图,万一玩砸了,那可就真的砸了啊。” “这图纸是你给的,工作台也是你设计的,玩砸了你得负全部责任。” “殿下,在这场改革中,我只是起到一个谋士的作用,主要还是您坐镇。” 姜尤笑着起身揽住他的肩膀:“沈黎啊,以前我觉得,天下最好玩的事情,莫过于斗蛐蛐,自从你出现后,一切都变得有意义起来,你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希望你将来做了皇帝,也不忘初心吧。” “这是哪里话,将来我做了皇帝,你必定是内阁首辅。” 见沈黎不太感冒的样子,他奇怪道:“内阁首辅都不满足?” 沈黎扁扁嘴:“您看我像是能做内阁首辅的样子吗?你不想做皇帝,说的像是我想做大官似的,太累了。” 姜尤哈哈大笑。 很快,万江楼带着一个小太监从轿子上下来。 “太子殿下,陛下有旨意。” 两人对视一眼,姜尤皱着眉头,不会是父皇觉得做生意不好,然后要让我回去吧? 但旨意来了,不接那便是抗旨,即便是太子也不敢这么干。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太子姜尤,秉性纯良,为国为民,近日在半山坊所做之事,朕有所耳闻,遂将半山坊交由太子姜尤治理,希望你不要让朕失望,钦此!” 姜尤一愣,万江楼嘴角出现一丝笑意道:“殿下,还不快快接旨啊?” 他连忙谢主隆恩。 他有些不可思议的挠挠头道:“父皇,就这么放心我?” 万江楼看向一旁的沈黎。 说是放心你,不如说放心沈黎。 这小子治理的仙平县,陛下他可看在眼中的,正好京城还有贫民窟,一来历练你,二来让这小子帮忙治理一下。 沈黎也明白了他的意思,顿时苦笑耸耸肩:“我会好好辅佐太子殿下的。” 半山坊,是三个坊合为一处的,占地面积极大,差不多有仙平县的一半,之所以这么多年没有改善,一来是处于边缘地带,其中小偷小摸的情况很难治理,二来是朝廷没有足够的资金改善这里。 现在将这里交给太子殿下,也算是一份考卷。 做得好,太子殿下自然被朝中大臣看重,而太子殿下也可以顺理成章的还是入主朝堂,参与议事。 做的不好,便是他这个少师,成天带着太子殿下厮混,你看都把咱的太子殿下带成什么样子了? 难搞哦。 沈黎抓抓头发,一阵头大。 第271章:万古第一君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人对视一眼,沈黎苦笑一声摊开手道:“玩,那就玩大的呗。” 如果将整个半山坊发展成工业区的话,以现在的生产水平,足够供应整个顺天城的需求。 毕竟这不是流水线,生产进度还是比较慢的。 现在已经陆续有商人在月事巾铺子拿货,虽然很少量,但也是个新的开始。 对于第一次操办工厂的姜尤来说,一切都是那么新奇,每一点他都得过问,看看工程的进度。 而沈黎也完全放开手,让他去在具体操作中成长起来。 与仙平县有些不同的是,半山坊虽然治安差,但不用害怕有山贼的侵袭,所以改造起来也格外的简单些。 沈黎拉着姜尤,站在屋顶指着整片贫民窟道:“太子殿下,你看,这里那么多的穷苦百姓,给他们工作,只是第一步,还有其他的。” 姜尤看着四处满目疮痍的样子,连连摇头道:“这里也太乱太差了。” “是啊,要想改革,就必须要先改善环境。” “许多人都觉得环境不重要,实际上,要想改变一个地方,就必须要先从环境入手,百姓们在一个好的环境里,做事什么的也能认真起来。” “你看,这都几月了,还将马桶直接倒在路边,地面的石板又松松散散,如果马车路过,轧在松动的石板上,那些污水尽数溅在人的身上会怎么样?换做你你受得了吗?” 他一脸嫌弃的摇摇头道:“受不了。” “所以,建造作坊的事情,你可以安排人去做,你是太子,将来是一国之君,没必要事必躬亲,如果你做了皇帝,这么小的事情也去做的话,那得累死你了。” 沈黎循循善诱道:“你可以将事情交给手底下的人打理,你要做的,是决策和看人,哪个手下比较用心,便大力提拔他,哪个人在混日子,便想办法开除他,治国也是同样道理。” 姜尤若有所思道:“我明白了。” “那咱们要先解决污水问题,最好先在街边做一些茅房。” “我有一种新式茅房的设计图,你可以参考一下。” 新式茅房,自然也是仙平县的那种干净又卫生的公共厕所,那种厕所,甚至比那些百姓用的夜壶还要干净,自然能吸引人过来如厕,这样街道环境也会好上许多。 半山坊不比仙平县,想要修建下水道,最好将下水道通往城外。 像仙平县那种,将全城的粪水聚集在城外一处,如果越县定远伯需要,还可以派人拉走浇灌植物。 他的下水道系统,也是之前在城墙处打好了洞口,半山坊虽然靠近城墙,但谁敢打洞? 这里可是顺天城,在这里打洞,一旦出现了任何问题,沈黎必死无疑。 姜尤接过图纸,眼前一亮,随后便带人下去进行测试。 他现在也弄了一帮小弟,整天跟在他的后面,在他刻意隐瞒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所有小弟对他的钱心悦诚服。 可以说,有钱在哪里都方便弄小弟。 而沈黎闲来无事,回去吃饭的时候询问了一下萧林焕家中情况,迎来的,却是萧林焕的苦笑。 半个月以来,他们每晚都过去,每晚都将鱼肠坊内的侍卫打晕,搞得那里的侍卫很是怀疑人生,明明没有喝酒,怎么就能醉倒了? 万江楼现在彻底成了皇帝陛下的心腹了,西厂虽然没有倒下,但接到皇帝陛下旨意的次数是越来越少了,这让俞怜青很是苦恼。 他们不比锦衣卫,即便倒台了,还可以去军中,去东西厂,他们是太监,一旦失去了皇帝的恩宠,就是等死的下场,那些被他们搞垮的文官们,不会放过他们,那些看不惯太监的武将们,也不会让他们好好活着。 当初那些从锦衣卫出来加入西厂的锦衣卫,此刻场子都悔青了。 今日,俞怜青难得开心一回,因为陛下召见了他。 御书房内,他跪在地上,连忙表起忠心。 姜承龙摆摆手,他不是不信任西厂的忠心,是不信任西厂对两个人忠心。 就像是我养的狗,你凭什么每日朝着别人摇尾巴? 俞怜青想过这个问题,但他觉得自己和文官集团并没有太大的交集,顶多算是点头之交,可没想到,他的皇帝陛下,能有那么小心眼。 他以为,自己要是将皇帝陛下的所有命令都做好,就能深得陛下信任。 不管怎么说,他掌管西厂这么多年,只有一件事没办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至于那没办好的一件事,也是姜承龙的心病。 “还没有消息吗?”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看向他:“都已经五年了,你就是拿锄头刨,也该将那里掘地三尺了吧?” 那里,自然指的是鱼肠坊的定国公府。 他要的东西,也是血浮屠的制作方法,至于兵书,倒是其次,有了血浮屠,就算将领是傻子,也能大杀四方。 俞怜青沉默一下,随后拱手道:“陛下,老臣已经加派了人手。” 如今这种情况,西厂就算找出来那东西也不能说自己已经找出来,至于加派人手,那完全是扯淡。 只有西厂才知道陛下对这东西耿耿于怀,一国之君,不能将这些事情暴露出去,此事必须保密。 西厂虽然和文官集团眉来眼去的,但什么东西该说,什么不该说,他们总是知道的。 姜承龙没来由的一阵烦躁,他一直在考虑,要不要将此事说给万江楼听,但又担心这位锦衣卫都指挥使听了事情始末后,动了别样的心思。 什么人不会造反?太监。 他们已经没了命根子,是皇室最容易信任的人。 这个大杀器,难保那些有根之人拿到后,不会动一些歪心思。 “俞怜青,朕,等的很久了。” 他端着茶杯,眼中却是一道厉芒,言下之意是说,朕不想等了,你要是拿不到,你就准备等死吧! 俞怜青也深吸一口气:“陛下,臣必定尽全力为陛下解忧。” “去吧。” “奴才告退。” 等人走后,姜承龙眼神悠悠的看向远方:“朕,势必要做那万古第一君。” 第272章:血浮屠现世 - 布衣公卿 - 欺生 “干爹,咱们真的要去找那个东西吗?” 西厂内,俞怜青舒服的躺在软塌上,旁边两个小太监卖力的替他揉捏着身体的各个关节,他舒爽的伸个懒腰,脸上的皱纹抽动一番后,叹口气道:“陛下此人,将飞鸟尽良弓藏的手段玩的明明白白,当年的萧鹏举是如何被满门抄斩的,这才过去几年啊?” 下面的太监躬身道:“干爹所言极是。” “你信不信,血浮屠被我们找出来的第二天,便是西厂覆灭之时?陛下此人爱面子,他绝不会容忍我们这一众把柄活着。” “孩儿明白了,那现在陛下那里愈发看重锦衣卫,我们很是被动,此事该如何处理?” 俞怜青捻着手指,细细琢磨:“如何处理,该如何处理呢。” 常年服侍皇帝陛下的他,对皇帝很是了解。 皇帝有病,有很重的心病。 他似是对人造反一事有严重执念,一旦哪里出现谋反事件,皇帝陛下会整夜睡不着觉,生怕大渝被那些反贼给灭了。 总之,这位皇帝,好大喜功,但不刚愎,昏君算不上,但有时候用的手段,着实令人笑话。 俞怜青打死都不会去细查定国公府,一旦那东西面世,他就完蛋了,而且他还要阻止其他势力探查。 虽然陛下没有命令锦衣卫和东厂的人去探查血浮屠的去向,但他们可不会坐以待毙,这东西被他们找出来,那可是天大的功劳。 “无妨,就算陛下不重用我们,我们一时半会也不会真的倒下,你啊,就将心放回肚子里吧。” 俞怜青嘴角扬起一道幅度。 西厂在鱼肠坊又布置了一些暗哨,防止锦衣卫和东厂的人前去探查。 只是一些小杂鱼而已,在老道士的眼中,这些人如同土鸡瓦狗一般,随便出手,便能让他们睡上一夜。 这淅淅沥沥的小雨,当真有些让人不舒服。 虽说阳春三月,但三月底的小雨,已经充满寒气,若是不及时排出体内寒气,冻伤了身子,则是很容易要了人命的。 夜幕降临,闲来无事的沈黎也跟着他们前往鱼肠坊。 反正有老道士这位高手护航,鱼肠坊内基本上没有什么危险。 而沈黎与萧林焕二人,在家中各处寻找那本兵书的存在。 “你爹,应该不会将这么重要的东西放在这么明显的地方。” 半夜过去,还是一无所获,沈黎摸着下巴四处观看:“你家中,绝对有密室一样的东西。” “可是我各个房间都找过,并没有发现密室。” 萧林焕随手将一本书丢在桌子上,扬起一阵灰尘。 沈黎也有些懵了,难不成自己真的是猜错了? 两人这么寻找了一夜,直至清晨外面天色有些微微泛白的时候,两人才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从书房内走出来。 老道士看了两人一眼,虽然没说什么,但他眼中已经露出失望。 走到前院与后院交接处,那座无比浑厚的屏风,再次引起沈黎的注意。 他拍着上面的壁画:“这建造府邸的人,将屏风搞得这么厚,从外面是看不出什么,但从里面来看,太蠢了。” 萧林焕不可置否的耸耸肩:“当年的我,年纪还小,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事情。” “那个时候,建造府邸的事情,我也帮不上忙。” “沈大哥?” 他皱着眉头,却看沈黎已经蹲下去了。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确定这块石头是完整的巨石吗?” “这个确定的,这是当年建造府邸的时候,多出来的一个石头,如果是碎石,应该早就运出去了。” 萧林焕也蹲在一旁好奇的问道:“是有什么问题吗?” 沈黎挠挠头:“是有问题啊。” 他刚刚明明看到自己一巴掌的灰尘,貌似挤进了壁画的缝隙内。 “把你匕首借我用一下。” 萧林焕不明所以,但还是选择照做。 果然,匕首能插进石缝内。 而且壁画的凹槽与巨石整体之间,有缝隙,只是他们夜晚来看不清楚,加上常年的风化,缝隙已经被堵死。 “这是密室。” 沈黎摸着下巴,看向巨大的屏风道:“快找找哪里有机关可以打开?” 老道士听说密室已经找到,顿时连酒也喝不下去了,也凑过来看热闹。 萧林焕连忙在四周摸索,终于在旁边的一处空地上,发现了一个细小的洞口。 那个小洞口藏在石墩下面,洞口的宽度,竟与他手中匕首的宽度一模一样。 他与沈黎对视了一眼,随后小心翼翼的将匕首插入洞口内。 “里面好像有个东西顶住了匕首。” 他琢磨了一下,随后握住匕首的手微微用力,这下匕首完全嵌入洞口。 咔咔咔…… 一阵令人牙酸的机扩声传来,接着屏风一阵震动,上面的壁画缓缓往下面落去,露出一道狭长的地下通道。 通道下是一望无际的石阶,黑漆漆一片。 沈黎拿出火折子,在通道一旁找到一根火把,点燃后四处照了一下。 这密室的防水性和防虫性倒是做的不错,两边墙缝里到处都是石灰,防止虫子爬进来毁坏里面的东西。 而且石灰也可以防水,整个通道干燥无比,两边还有几个地方有火把。 萧林焕一马当先,老道士断后。 等狭长的通道似乎是没有尽头了,三人下了近百台阶,也没看到尽头。 不过这地下密室的通风倒是做的不错,火把一直在摇曳,说明地下的空气很是充足。 等下了三百多道台阶时,三人终于停下了脚步。 一道石门摆在三人的眼前。 貌似这里就是终点了。 这个石门旁边,同样也有一道匕首宽的凹槽。 老道士在一旁解释道:“这个锁匙,也是个机关,这两边的墙壁,应该有大量的西域火龙油,这锁匙,虽然看起来很粗糙,实际上里面有两层机关,第一层,是你这个匕首刚好按压下去的长度,石门刚好打开,如果匕首长度不够,石门不开,长度太长,则触发第二道机关,到时候火龙油尽数从墙壁中喷出来,地下黑暗又必须点火把,下场便是我们葬身火海。” 沈黎摸着下巴:“我怎么有种盗墓的感觉?要不要在东南角点个蜡烛什么的?” 萧林焕奇怪道:“沈大哥,在东南角点蜡烛是什么意思?” “你还是快开门吧,不用在意这些细节。” 他缓缓的将匕首插入石槽内,用力按压下去,随后一阵令人牙酸的机扩碰撞声响起,伴随着一阵轰鸣,石门缓缓打开。 沈黎将火把放在墙壁上,墙壁上的铜镜反射火光,整个密室顿时金碧辉煌。 一尊亮银色的铠甲,缓缓映入三人的瞳孔之中。 第273章:深夜激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说是一副亮银色的铠甲,不如说是两副。 整幅铠甲高约一丈半,由马的铠甲与战士铠甲组合在一起,铠甲的每张鳞片犹如鱼鳞一般,一片盖着一片,下面的战马,从头到脚裹的严严实实,而上面的战士,整体也是一副铠甲,算是武装到牙齿。 最让人震撼的,是战马一侧放置的兵器。 镰刀,这是一把长约两丈的镰刀。 前方开刃的地方,也约莫有四尺,在密室内散发着阵阵寒芒。 沈黎啧啧称奇的摸着下巴,怪不得当年萧林焕他爹能横扫几个国家,这东西,简直就是人命收割机。 从未听说过哪个战场上,有人拿着镰刀打架的。 一来太过笨重,二来镰刀不好发挥。 可这血浮屠将马匹和人全都武装到牙齿,然后配上一把重约百斤的镰刀。 这到了战场上,简直就是收割机,托着镰刀跑上一圈,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在战马前方,摆放着一个小桌子,桌面上静静的躺着两本书,还有一个小盒子。 萧林焕眼中闪过一丝激动,随后匆忙拿起书籍观看起来。 一旁的沈黎却皱起了眉头,他缓缓将手指在桌上滑过一下,食指与中指上满是灰尘。 可萧林焕手中的书,却是一尘不染。 萧林焕简单翻看几下后,将书送给老道士:“前辈,这就是《一部兵法》。” 老道士将书接过来,两本,分为上下册,上册是兵法,而下册,则是血浮屠丹药的炼制方法。 他笑着将上册兵法递给萧林焕:“这个,送你了。” 随后,他手中缓缓凝聚真气,将兵书抛向空中,正打算一掌打烂时,外面一道丝线猛地缠绕在兵书之上,随后将兵书抢走。 老道士表情瞬间凝固,顿时大怒:“小贼好胆!” 说罢,他浑身真气翻涌,显然是动了真怒了。 他身体前倾,猛地飞出,在密室的台阶上快速前行。 沈黎与萧林焕对视一眼,连忙跟上去。 这可真要了人命了,这东西要是丢了,天下必定大乱。 来人修为比不上老道士,很快便被老道士追上。 老道士难得发怒,一掌轰出,那黑衣人仓促应对,反推一掌,却接不住老道士磅礴的真气,整个人被震飞出去,砸在外面花园的石墩上。 三人快速追出来,那黑衣人在绵绵细雨中,缓缓的将兵书揣入怀中,他的面巾,已经被鲜血浸透,搭在他的脸上。 “小贼,交出来,你可以活着出去。” 老道士缓缓将空中细雨凝聚成一道飞针形状,冷冷的看着他。 黑衣人轻咳一声:“前辈,虽然我深受重伤,但我年轻,这种伤,还能支撑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可前辈你,体有旧疾,强行运用真气,只会让你伤势更坏。” 萧林焕看向一旁有些疑惑的沈黎,缓缓道:“前辈的确有伤,一直没好过,实际上,他是一品高手。” 沈黎瞪大眼睛,传说中的一品高手竟然在自己面前。 还有,一品高手不是真气的极限吗?谁还能打伤他? 可现场容不得他考虑那么多,老道士冷笑一声:“老夫虽然有旧疾,但想杀你个三品,还是轻而易举的。” 黑衣人长叹一声:“前辈所言极是,但是为了这么个东西,搭上自己的性命,值得吗?若是前辈愿意,晚辈愿意出手替前辈治伤,相信以晚辈的能力,那些天才地宝也不在话下。” 说罢,他缓缓解开了自己的黑色面巾。 那面巾沾满鲜血,再覆盖在脸上,极其容易造成窒息。 等他解开面巾后,沈黎瞳孔微缩:“万江楼?” “伯爵大人,你好。” 万江楼微微笑道,缓缓将腰间绣春刀扶正。 老道士可不管他什么万江楼万逸楼的,在他看来,夺了兵法下半本,就是祸乱天下的元凶,就得死。 随后他悍然出手,将空中雨滴凝聚起来,成千上万的“水针”飞速朝着万江楼飞去。 万江楼身为锦衣卫都指挥使,又有三品修为在身,即便挨了一掌,战斗力也不容小觑,他神情肃穆,汇聚全身真气,快速拔刀,一刀斩在那些细小的水针上,顿时水针飞溅,化作雨水在空中炸开。 但有些水针他接不住,只能任由它们钉在身上。 他顿时倒飞出去,在空中旋转两圈,绣春刀汇聚真气,猛然脱手甩向老道士。 老道士不屑的冷哼一声:“雕虫小技。” 随后他一甩道袍,飞来的绣春刀如同战败的土狗一般,灰溜溜的在空中打着转飞向万江楼。 万江楼受老道士两招,本来就是强弩之末,看着飞回来的绣春刀,顿时瞳孔一缩,拼尽全身力气死死抓住刀背,却被刀身带的劲道给带飞数丈远,地上也被他双腿划出两道长长的印子。 沈黎心中一阵震撼,这就是二品打三品吗? 我要学真气,我一定要学真气! 二品高手,恐怖如斯啊,这要是一品,该强到如何程度啊? 现场的万江楼脸色惨白如纸,他万万没想到,身受重伤的老道士,居然还能爆发如此恐怖的实力,当真是失算了。 这么多年,他虽然没有明面的去查关于血浮屠的事情,但他知道这东西的重要。 当初锦衣卫险些覆灭,想要将锦衣卫给救活,只有两种办法。 一是培养天道宗,让他们在大渝大肆发展势力,然后养寇自重,到时候反贼横行,陛下自然会重用他们,二来就是这血浮屠了。 陛下要是知道血浮屠丹药的炼制方法在他手中,必定让他秘密炼制。 俗话说,陪领导做一百件好事,不如陪领导做一件坏事。 他要是帮陛下炼制血浮屠的丹药,以后自然官运亨通。 所以这么多年,他一直派人暗中布置,甚至西厂也有他的人。 最近几天,西厂的斥候发现了不对劲。 因为每晚都是醉晕过去,这也太不同寻常了,便将此事汇报给了万江楼。 刚好万江楼也在查沈黎的把柄,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沈黎家中,每晚都有人出去。 城中宵禁,这人出去到底想干什么? 直到锦衣卫的心腹提起了鱼肠坊,他便匆忙离开。 好巧不巧,让他赶上了好事。 可这老道士,必定要拿回兵书,今晚他有些难办了。 他要做的,就是等。 天亮了,人就醒了。 第274章:尤大善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位,应该是萧家唯一的后人吧?” 他重重咳嗽一声,看着胸口喷出的血块,苦笑的摇摇头。 武者修炼,最重要的便是保养,若是常年受伤的武者,在武学一道上走的并不远。 萧林焕此时易了容,还是被他一下猜出身份,索性不装了,直接摊牌了。 “是又如何?” “不如何。” 他耸耸肩,看向沈黎:“伯爵大人,您当真好大的胆子呢。” 沈黎也学着他的样子,耸耸肩道:“万大人说笑了,本伯爵的胆子,一向很小,您有时间讽刺本伯爵,不如看看自己的处境。” “哎,打来打去,不就是为了这本破书嘛。” 万江楼笑道:“你想谋反?” 他目光灼灼,眼中似是有火焰涌动。 “我对皇帝之位,没有兴趣。” “那你是天道宗的人?” 他歪着脑袋看向沈黎,早就听说沈黎与天道宗的小奴儿有所来往,想必是真的。 可沈黎还是摇摇头道:“我不是天道宗的人。” 这下万江楼就有些反应不过来了,又不谋反,又不是天道宗的人,那你要这血浮屠有什么用? “为了不挑起天下大乱,我是想将这东西给毁了的。” 沈黎微笑道:“没你想的那么复杂。” 老道士在一旁缓过劲来,冷冷的看向他:“年轻人,交出兵书,你可以走,否则,别怪老夫下杀手了。” 万江楼咳嗽两声,继续拖延时间道:“老前辈,晚辈坐镇锦衣卫,对于天下间的宗门了解甚多,这世间有一品高手的宗门,屈指可数,大渝断江宗,大楚奇人宗,大梁合一道门,敢问老前辈来自哪个地方?” 沈黎在一旁道:“万大人,此时,就不要拖延时间了,天快亮了,您要么死,要么交出兵书。” “我已经知晓你的身份,还能活着么?” 万江楼微微摇头:“怕是你伯爵大人,不会放过在下。” “请问我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还是做过什么藐视王法的事情?” 沈黎背着手道:“哪条律法说了,不能毁掉这本兵书?还有,谁告诉你他是萧家唯一后人的?” 此言也是给万江楼一个定心丸,让他明白自己并没有杀他的打算。 实际上沈黎是真的想永绝后患的,但锦衣卫都指挥使的身亡,势必引起朝堂的震动,到时候老道士和萧林焕在顺天城内寸步难行。 而且万江楼绝不是那种简单的鹰犬,他有头脑,有想法,从他所做的事情来看,他养寇自重,与外人配合打翻西厂的地位,可以看出,他想将锦衣卫恢复往日不可一世的荣光。 即便沈黎有反骨,他也绝不会出去告发沈黎。 而是等沈黎有了一定的势力之后,对朝局造成动荡,他才会出面,力挽狂澜。 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更容易博得人的好感。 这么多年,他一直暗中调查天道宗,却始终没对天道宗的小奴儿出手,已经证明了一切。 万江楼有些不可置信:“你真的不会动我?” “你大可放心,而且你就算等到天亮,前辈想杀你,不还是易如反掌吗?他要毁掉这东西,又不是据为己有,你就算拿着这东西作为谈判筹码,激怒了他,也会对你不管不顾的出手。” 沈黎劝说道:“形势,你已经看的出来,所以你还是交出来吧。” 老道士才懒得跟他废话,手中已经凝聚真气准备接着开打。 万江楼犹豫一番,发现沈黎说的是对的,形势不容许他进行谈判。 他叹口气,将那本书从怀中掏出来,甩给老道士。 老道士接过兵书,扫了一眼后,那书便在他手中化作齑粉。 他瞳孔微缩,有些可惜的摇摇头:“可惜了。” “不可惜,这东西落入皇帝手里,那才真正的可惜了,到时候有了这东西后,他定然考虑收服天下。” “是的。” 万江楼艰难起身:“那么,我现在可以走了吗?” “请。” 沈黎伸出手笑道。 “伯爵大人,您如此做法,真不知您是目中无人,还是格局比较大。” “你就当我目中无人吧,时间不早了,你该上早朝了。” “山高水长。” 万江楼拖着疲惫的身子,捡起地上的绣春刀缓缓插回刀鞘,随后翻墙离开。 在他离去后不久,老道士脸色一白,一口浓血从口中喷出来,萧林焕连忙扶住他。 沈黎皱着眉头:“什么人能将一品修为的您,给伤了?” “走吧。” 老道士显然不愿意多说,拉着两人跳出府邸后,三人便上了马车离开鱼肠坊。 现在的沈黎,相当于陪着公司的少公子玩耍,每日也不需要去公司打卡签到了,只需要带着太子殿下在半山坊做生意即可。 一夜没睡的他,困倦无比,在半山坊内找了一个地方,舒舒服服的睡大觉。 而姜尤从小诗书为伴,早就无比厌恶在宫中读书的生活了,做生意,改造半山坊的事情,做好了很有成就感,这是在宫中读书没有的,于是他越做越是起劲,每日便是请教沈黎该怎么做。 有沈黎几十万两银子的加持下,酒水作坊快速建成,而新的酒水作坊,将工艺做复杂几倍,也是为了不让工人学了去。 整个半山坊待业的男人们,听说工地包吃还有钱拿,纷纷涌入报名参加工作。 只是,沈黎有了经验,告知姜尤要学会剥削这些人。 姜尤虽然很不齿他资本家的嘴脸,但觉得沈黎说的话必定有他的道理,于是乎,半山坊酒坊内的工价,从每日一两银子,渐渐降到每日十五文钱。 十五文钱,也算比较高的工价了。 如果这些人参加朝廷的劳役,每日只有两个馒头,两三文钱,甚至还有饿死的风险。 但酒坊内就不一样了,每日定点上下班,每人每顿半斤米饭,三菜一汤,而且是三餐的。 这个世界的贫民,是没有三餐的,为了节省,一般都是两餐加一顿米汤。 他们早上一般都是米汤,里面零星三两粒的米,喝完之后便开始干活,直到午时,才能吃稍微干一点的米饭,夜晚是清水粥,但比早上强那么一点点。 沈黎与姜尤的到来,无异是这些穷苦人家的福音。 整个酒坊,一共招工五百人,只招男人。 至于不招女子,则是这里的女子民风还没那么开放,沈黎思来想去,若是夏天,作坊里又热,男女混合做事的话,对女子名声不太好。 而且后续会继续在半山坊开办女性衣物作坊,到时候招收大量女子。 现在的姜尤,已经在百姓心中有了一些呼声了。 有些人见面后,便笑着称呼姜尤为尤大善人。 姜尤很是满足,看到那些人的笑容,他觉得心中成就感爆棚。 沈黎困意连连,被他强行拉起来研究图纸。 现在还没有钱来修缮外面的街道,不过第一个公共厕所已经修建完成,用过的人都说好。 姜尤是皇室贵族,平日里上厕所的环境自然是极好的,皇室的厕所,那就不是茅坑了,后世掉入茅坑死亡的皇帝,纯属是扯淡了。 包括贵族的厕所,都是旱厕,就是上完一次洗刷一次,有专门的下人将厕所洗的干干净净,平日里厕所里都是有熏香喷着,贵族们上完厕所,虽然没有卫生纸,但有专门的侍女为他们用竹片擦干净屁股,随后另外的侍女将主子请入浴室,舒舒服服的洗个澡,有花瓣的那种,随后换上提前熏香熏好的衣物。 这便是贵族上厕所。 虽然麻烦,但是真的奢华。 现在路边建立的公厕,整洁程度堪比贵族,除了没人服侍,其他一切都好。 沈黎晕晕乎乎,看着姜尤画的图纸,随后揉了揉眼睛道:“你要改善地面环境,首先要做的是材料,地砖选用什么样的材料,怎么做性价比才会最高,而且,地面防洪系统一定要做好,半山坊的地势虽然相对高一些,但是雨季到来,水位暴涨,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每年半山坊的水位,有成年人的腰那么高。” 这一点,姜尤还真的没考虑过,听沈黎所说,很有可能会成真。 “那咱们要建造地下管道用来排洪吗?” “需要建造的,但地下管道是排洪,不是排污,这一点一定要注意。” 沈黎指着图纸道:“你带人好好去找找,之前建造城池时,肯定有专门排洪的地下管道,只是这里的官府应该没钱去疏通,所以才导致地下管道堵塞。” “所以咱们要做的事情,便是将排水管道修整一下,再将地面处理一下吗?” “是的,首先招收一小部分的工人,用来清理排水管道,这个花钱并不多,等作坊正常往外销售时,便有足够的钱用来购买生铁,陶瓷。” 姜尤瞪大眼睛:“你要生铁做什么?” “建轨道。”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幅度:“将来顺天最繁华的地方,肯定是半山坊。” 第275章:徐慎言暴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显然,姜尤不知道轨道是什么意思,见他疑惑,沈黎先卖个关子,神秘兮兮道:“以后你会知道的。” 姜尤撇撇嘴。 他拿着图纸,继续在外建造酒坊。 内阁,秦补拙端着茶杯,与东宫太子太师徐慎言坐在一起,默默品茶。 近日,徐慎言很是不爽。 身为太师的他,本来职责是教授太子学文,培养太子为君之道,和太子打好关系,可现在,太子没了。 作为太师,本来要熬很多年的,若是熬到太子顺利登基,他的前途便是一片光明。 现在难办了,就像是一个人,一直在一个地方吃饭,沈黎的出现,直接抢了人家的饭碗,现在徐慎言在国子监内,成了个闲人了。 秦补拙呵呵笑道:“徐太师,最近看你很是惆怅啊。” 徐慎言哭笑不得:“秦首辅,您就别打趣我了,我何来惆怅一说啊?” “都说君子不争,徐太师可是太师之位,不争可不行啊。” 秦补拙意有所指道。 他指的,自然是沈黎。 如今沈黎成为太子少师,若是不加以制止,取代徐慎言是迟早的事情,据他的探子来报,现在的太子殿下与沈黎好的跟穿同一条裤子似的,这可不行。 他也听到了另外一个消息,就是太子殿下居然在跟着沈黎一起,做生意。 他秦家本来就是世家,也掺和各种生意,秦补拙本来对商人不是很反感,但这位徐慎言徐太师,可是根正苗红的状元郎,对于商人,乃是深恶痛绝,简直到了不共戴天的地步。 在徐慎言看来,商人,是祸乱天下的苗头,若不是他们哄抬物价,各地百姓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日子也说的过去,可商人将物价抬高后,城中许多百姓入不敷出,根本无力支撑生活开支。 秦补拙本来想以此事弹劾沈黎的,但想想自己亲自下场与这小子掰扯,未免失了身份。 太子从商这事,徐慎言定然比自己更加着急上火,怕是知道太子行商,定然与沈黎好好掰扯掰扯。 于是乎,他微笑的端着茶杯,轻呷一口后道:“最近啊,老夫听说了一些传言。” “传言,不可信。” 徐慎言也不是读死书的书呆子,能考上状元的人,那都聪明着呢,知道秦补拙这时打算嚼舌根子,将自己当枪使了,便率先开口截断秦补拙的话。 秦补拙装作没听懂的样子,继续笑道:“半山坊,陛下封给了太子殿下治理,可治理一坊,不是那么简单的,首先要的,便是钱,据老夫所知,太子殿下可没什么钱。” “沈黎有,他掌管一县之地,虽不至于富可敌国,但起码衣食无忧,拿个几万几十万两银子还是很轻松的。” “沈黎嘛,原来是个商人,发家致富之后,便买了官位,后被陛下看重,这才堂而皇之的做了少师,老夫的意思呢,是此人,会带着太子殿下,行商。” 徐慎言霍然站起,一脸狐疑道:“他,不会不知轻重吧?” “年轻人,做事不顾后果,没有顾虑,很正常。” 秦补拙微笑道:“不过徐太师说的对,传言,不可信,但信不信,太师自己去查查就知道了嘛。” 他舒服往后一躺,悠然自得的翘着二郎腿。 徐慎言深吸一口气,放下茶杯愤然挥袖道:“告辞!” 他很生气,秦补拙应该不会放假消息给他,可他生气的缘由有两个,一是秦补拙拿他当枪使,二是沈黎竟如此不识大体,带着太子殿下去做卑贱的商人。 这传出去,太子殿下的名声就毁了,朝中文官集团怕是争相弹劾。 他们自然不会得罪皇帝的亲儿子,但会得罪沈黎,甚至得罪自己。 如果此时自己不出手制止的话,到时候陛下治他个管教无方之罪,他也没办法。 他是太子殿下学习的总负责人,责任也是最大的。 沈黎这个妖毛精,老夫早就看出此人不是什么好鸟! 他气愤的上了轿子后,提醒轿夫前往半山坊。 他倒要看看,此事属实不属实,要当真属实的话,他一定要抢先弹劾沈黎,将自己先摘出来。 轿子一路摇摇晃晃,很快便到了半山坊。 他怒气冲冲的下轿,还没看到姜尤,便开始吹胡子瞪眼。 徐慎言年纪不大,也就四十出头,但在古代,这个年纪,已经算是儿孙满堂了。 远处的姜尤,听从了沈黎的建议,要改造这些旧房区,第一件事,是做好排水系统,所以他将半山坊几个作坊安顿好了之后,便匆匆带人前往各个下水道,清理下水道里的烂树叶,烂泥。 至于下水道里的烂骨头什么的,早就被当地百姓掏出来,当做宝贝一样。 古代穷人吃肉,是不会丢弃骨头的。 他们会将骨头保留下来,然后与萝卜青菜炖一下,沾个肉味。 甚至屠夫洗案板的清水,也会被人以极低的价格买走,用来熬点油星子,至于菜油,那是顶级富人才会用的玩意儿。 姜尤带头钻入下水道,一身白色长衫被污泥沾染,黑一块灰一块的,他灰头土脸,但做的不亦乐乎。 但通道内恶臭难闻,他终究是坚持不住,从地下水道中钻出来换气的功夫,一抬头,看到吹胡子瞪眼,四处打探他的徐慎言。 他脖子一缩,连忙缩回通道内,一脸为难。 第276章:改造危房 - 布衣公卿 - 欺生 里面的工人不明所以,纷纷开起玩笑来:“尤老板,您这是见了鬼了?” 姜尤叹口气:“比见了鬼还可怕。” 徐慎言这老狗,总是狐假虎威,一年到头没少欺负自己。 每日背诵三篇骈文是必不可少的,试问一下,一个高中生,每日让你背诵三篇《阿房宫赋》,谁能顶得住? 背不会,徐慎言也不打他,但是这老狗会告状,告到父皇那里,到时候自己还是挨揍。 历代以来,太子太师是极少打太子的,一般太子犯错,他们都会打太子伴读小太监。 可现在不同了,太监的身份水涨船高,徐慎言虽自恃清高,但也不敢随便动太监。 主要是这帮没种的,办的事也是阴的,令人防不胜防。 徐慎言自是不知道辛辛苦苦教出来的太子殿下如此看他,他叫来几人,板着脸询问道:“太子殿下在哪里?” 那平民一身破布麻衣,裤腿处满是补丁,下面还穿着草鞋,露出一双黑漆漆的大黑脚。 大渝尊卑有别,平民一见来人身穿丝质衣物,腰间还配着一块上好的暖玉,顿时明白此人非富即贵,旋即点头哈腰的回答道:“回大人,草民没见过太子殿下。” “废话。” 徐慎言脸色微沉:“此地已经暂由太子殿下掌管,太子殿下每日都在这里,你竟然说你没见过?” 平民看着身旁其他几个人,几个人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 “太子殿下?” “他现在掌管半山坊?” “没见过啊……” …… 几人议论一番,领头的平民一脸迷茫的道:“回大人,我们真的没见过太子殿下。” 另外一人笑道:“这位大人,您看看咱们这里破烂不堪,太子殿下怎么会来我们这种污浊之地呢?一定是您搞错了。” 徐慎言眉头紧锁,难不成秦补拙骗自己? 不对吧? 秦补拙的目的就是将自己当枪使,怎么可能会提供假情报? 他想了想,转而询问沈黎的下落:“那沈黎呢?” “喔,您说沈大官人是吧,他在东头工地呢。” 几个平民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惊诧,其中一人小心翼翼的询问道:“大人,沈大官人,就是太子殿下吗?” “他想得美!” 徐慎言不屑的甩袖,然后颐指气使道:“你们,带我过去。” 几人心中有些不忿,你他娘的谁啊,说让我们带路我们就带? 但对方华贵的锦衣让他们不敢造次,即便心中不爽,也是默默带路。 沈黎自然不是在建造酒坊,而是在协助百姓们改造自家房屋。 这两日,姜尤发布了一项重要政令。 官府免费帮他们改建房屋,旧房、危房等物必须尽快拆除。 家中有男丁的,必须要主动参与房屋改建,但没有工钱,至于饭食,由官府出资。 整个半山坊要比仙平县小的多,只有交叉成十字的两条街道,长宽约莫五六里的样子,街道最末端早期是人们的垃圾场,后来被沈黎看上,进行改建成酒坊。 这样一个小地方,几乎全是贫民,有些地方甚至还有这些人搭建的茅草屋,甚是贫苦,几乎整个顺天内所有贫民,有一大半聚集在此地,约莫四千人的样子。 地方这么小,人又这么多,几乎都是人挨着人。 沈黎考虑到人口比较多,便打算将这些旧房全部拆除,改造成两层复式小洋楼。 与大渝流行的红墙黑瓦不同,他改建的小洋楼外面,必须抹上清一色的白灰,顶部用红色瓦片,这样不仅显得干净,后期也方便做广告。 这里的人都与沈黎很是熟稔,这位公子哥,看起来毫无架子,不拘小节,有时候还会与工人们一起吃饭,从未拿自己身份压过他们,虽然他们不知道沈黎是什么身份。 姜尤也看到了徐慎言朝着沈黎的方向走去,顿时猜出这是找不到自己,去找沈黎了。 自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便用了化名,但沈黎无所谓,直接用的自己名字,只要来到这半山坊一打听,都知道了。 他连忙跟着徐慎言的轿子,看这老货到底想来闹什么。 东头工地,随着房子的倒塌,一阵尘土飞扬起来。 沈黎大声吆喝道:“家里能用的木头,都留下来,你们烧不完的,酒坊会进行回收的,到时候给你们算钱!” 顺天不比仙平县,仙平县附近没有煤山,用的煤自然奇贵无比,但好在仙平附近群山连绵,打柴拿出来卖的人也多,但顺天不同,顺天砍柴的人早就销声匿迹,因为顺天附近有座巨大的煤山,里面的煤开采出来,足够顺天城内百姓的日常开销了。 现在煤量充足,煤价自然也相对便宜,只需五文钱一块煤,一块煤,便可以用上半个时辰,用来炒菜做饭足够了。 但对于贫民来说,五文钱已经是天价了,他们用的,还是各种柴火。 一听酒坊会回收柴火,大家顿时兴致高昂了起来,纷纷将自家柴火收起来,准备卖给酒坊。 很快,徐慎言也来了。 他板着脸,一下轿子便看到了站在架子上的沈黎,顿时大声道:“沈黎!” 沈黎一看到他,顿时心里一沉。 这老家伙,喜欢上纲上线,看到太子与自己厮混在一起,又怕时间长了,自己顶掉他这个太师之位,便过来兴师问罪。 怕是自己又免不了一顿训斥了。 他笑呵呵的从架子上下来:“哟,徐大人,下官这厢有礼了。” “少跟老夫嘻嘻哈哈的,我问你,太子殿下呢?” 周围人一听太子殿下,顿时都竖起了耳朵。 太子殿下在这里? 这可是天大的福音啊! 不知绑了太子殿下,能赚多少钱? 沈黎也知道这里面鱼龙混杂,偷窃抢劫的事情常有发生,要是知道太子殿下在这里,这群穷疯了的百姓,还不知道会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情来。 他忙摇头道:“这里这么脏,太子殿下怎么可能来这里,很多事情都是我自己干的!” “真的?” “比真金还真!” 他连忙拍着胸脯,一本正经的保证,可徐慎言一转身,就看到满是污泥的姜尤,顿时瞪大了眼睛。 还没等徐慎言发怒,沈黎一把搂住他的胳膊:“哎呀,您这种大人,怎么能来这里呢?走走走,咱们去找一处干净的地方说话。” 第277章:愤怒的徐慎言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你放开我,放开我!” 一路上,徐慎言都在怒气冲冲的控诉沈黎:“下官与上官勾肩搭背,你成何体统你!” 沈黎也不搭腔,拉着他便走到一处空闲的屋子,随后他才松开手。 徐慎言气喘吁吁道:“太子殿下呢,我要见太子殿下!” “徐先生。” 太子姜尤从后面跟过来,打开门口弱弱的询问道:“您渴了吧,我给您倒茶。” “不必了。” 他恨恨的看向沈黎:“太子,乃国本,将来要继承皇位,是九五之尊,你怎能让他做这种事情?你知道不知道,这是贱民才会做的事情!” “你此举,是对太子殿下大大的侮辱!” “这些日子,我还以为你在教授太子殿下学习诗文,没曾想,你竟然带他来掏下水道!” “你你你,你简直就是祸国殃民!” …… 沈黎笑眯眯的坐在凳子上,然后倒茶。 “徐大人,此言,过了吧?” “一点都不过,你让太子荒废学业,去掏下水道,将来太子文治武功不行,如何让天下人信服?” “像你这般生搬硬套,死记硬背,就能让太子文治武功行了?” 徐慎言一直咄咄逼人,即便沈黎不想与他争吵,此时也被他激起了火气:“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谬论!简直就是荒唐,若按你所说,那历代君王是不是都得去掏下水道了?” 徐慎言冷哼一声坐下道:“你看看,一个好好的太子殿下,被你弄的满是污浊,这岂是读书人做的事?” “读书人?该做什么事?” “读书人,当手不释卷,学而不倦,在圣贤书中,找到治世之策!” 他又站起来,背着手慷慨激昂道:“读书人,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沈黎翻了翻白眼:“大哥,这是我说的。” 徐慎言老脸上有些微微泛红,他自然知道此句的出处,只是此句说的太好了,简直就是天下读书人的宗旨,他义正严词道:“你既然知道这个道理,怎么还带着殿下做如此愚蠢的事情!” “那是你们。” 他倒了杯茶笑道:“还有一句话,不知道你听过没有?” “什么。” “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他把玩着茶杯:“你们读书人,与太子读书不同,他不需要死记硬背那些骈文诗句,他也不参加科举,你培养的,不是一个只会读书的皇帝,而是了解民生,有自己决断的皇帝。” “荒谬!” 徐慎言鼻子都气歪了,这下面一句,险些摧毁他的信仰,什么卖与帝王家,我读书,那是为了天下而读。 实际上,读书,都是为了科举,然后做官,这些都是天下学子的目标,只是他们不敢这么说而已。 “想必,你带着太子经商,也是真的吧?” “真的。” 沈黎耸耸肩:“太子经商,可以更好的了解物价,太子管理工厂,可以学习管理知识,这有何不可?” “商人逐利,忘却本性,乃是最为卑贱的一类人,你竟然敢带着太子经商!” 徐慎言大怒:“还有,这里满是污垢,乃是贱民聚集地,且鱼龙混杂,到处都是流氓地痞,若是太子殿下出了问题,我不会放过你!” “那你杀了我呗。” 沈黎滚刀肉一般的德行,更加火上浇油,徐慎言感觉自己头发都快竖起来了:“你等着,老夫回去便要参你一本!” “参吧参吧,整个朝堂都想着参我,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行,你等着!” 徐慎言如流氓地痞一般放着狠话,看了一眼姜尤,随后冷哼一声,挥袖推开房门。 等出了屋子,远处有人围观,他不屑的看着几个衣衫褴褛的青年:“流氓!地痞!” 众人知道这是个大官,也不敢反驳他,只能在心里默默的骂着他。 这些贫民,也没念过什么书,骂的也不文雅,翻来覆去就一句草拟吗。 等徐慎言走远,姜尤苦着脸看向沈黎:“这下是完了,父皇在我的事情上,最是信任徐先生,只要他开口讲出其中厉害,我们必须要回去了。”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道:“无妨,有我呢。” 随后他一脸无所谓的看着徐慎言离去的方向,只是他搞不懂,徐慎言到底是真的担心太子前途,还是担心自己与太子厮混在一起,感情太好,将来没有他的位置。 或者说,徐慎言已经半个月没有教太子读书了,心里会不会觉得时间长了,陛下会让自己顶替他的位置? 实际上此事完全不用担心。 沈黎知道自己的斤两,他虽然来自现代,见识比这些人广阔,但论这些古文知识,他是绝对比不过这些老学究的,太子必须要学习那些古文,否则将来连奏折都看不懂,那不玩笑大了吗,徐慎言是自己替代不了的。 有时候他也会感叹,幸好自己没有穿越到几年前。 这要是穿越回高考的时候,该考不上清北的,还是考不上,这是学习能力的问题。 徐慎言心中愤愤不平,出了半山坊,便让轿夫抬他去皇宫,他必定要参沈黎一本,让太子殿下与这些地痞无赖还有扒手混在一起,成何体统? 皇家的脸面都让他丢尽了。 只是,他一看向自己的腰间,顿时皱着眉头。 他的玉,没了。 不用想,一定是那几个刁民干的好事。 这下,他对这里更没什么好感了,旋即他打道回府,参沈黎,没有本怎么行呢? 于是乎,他连夜写了十几条沈黎的罪状,仿佛沈黎罪大恶极,该凌迟处死一般。 半山坊的改造还在继续,沈黎接着拆他的房子,而太子姜尤接着掏他的下水道。 下水道虽然臭,但姜尤干的热火朝天。 这里相当于他的封地,看着自己的子民水深火热,他心里也很是过意不去,现在这里的生活虽然辛苦一些,但无比充实,每日看到那些百姓发自内心的感谢自己,他内心充满成就感。 这是斗蛐蛐所给不了的成就感。 沈黎也看在眼中,将自己的改造想法毫无保留告诉他,他也想看看,自己教授的太子殿下,是不是个可塑之才。 现在看来,这位太子殿下,本性不坏。 翌日一早,他被贺元坝用马车拉到皇宫门前,又要开始了早朝。 从他一入大殿后,众人鄙夷的目光,他便知道,徐慎言这是打算搞事情了。 第278章:半山坊赌约 - 布衣公卿 - 欺生 “陛下,臣有本要奏,臣要参太子少师沈黎,此人目无王法,将太子送到半山坊,做贫民所做的脏活累活!” 徐慎言看起来精神不佳,顶着两个熊猫眼,应该是昨晚气的一夜没睡好觉,他说话时脸上一鼓一鼓的,带动胡子也一起跳动:“堂堂太子殿下,乃是国本,他学的,应该是圣人之言,治世之道,而不是与屎尿屁打交道!” 半山坊内多有锦衣卫的人混入其中,目的,就是为了监视太子姜尤的动向,还有保护他的作用,所以姜尤的一举一动,都在姜承龙的眼中。 下面的人议论纷纷,几个人义愤填膺,大有沈黎乃是天大奸臣之意,该斩。 他眼珠微动,想了想看向沈黎:“沈黎,你说说看。” 沈黎拱手道:“陛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个明君,必须了解天下百姓疾苦,才能拿出方案替百姓解决问题,若是如金丝雀一般,圈养在笼中,不体会世间百姓的辛苦,怎能做好一个皇帝陛下?” “放肆,纯属妖言惑众!” 礼部侍郎韩攸之大怒反驳道:“历代皇帝,有几个如太子殿下一般?去下水道掏那些贱民的粪便?若如你所说,掏粪便便能成为明君,那要圣贤书有何用?大家都去掏粪算了!” 龙椅上的姜承龙嘴角微微扬起,这韩攸之乃是礼部尚书韩轻尧的亲侄子,现在整个礼部,十个人有六个是韩家的人,正愁没地方开刀呢,你一个侍郎,也敢跑出来闹事。 要想整治朝堂官场情况,就必须从下到上慢慢剔除一部分的人。 沈黎哂笑道:“这位,应该就是礼部侍郎,韩攸之吧?” “正是,你想怎地?” 韩攸之冷哼一声:“以我之见,你不过是个沽名钓誉之徒,圣人之道你学了多少?就敢让太子殿下摒弃圣贤书?这是捡了芝麻丢西瓜行为!” “韩大人,请问,圣贤书里有写怎么让百姓吃饱饭吗?圣贤书里有写怎么让一地百姓安居乐业吗?” 他耸耸肩:“你韩攸之成天圣人口号喊的震天响,也没见你有什么治世才能。” “我乃礼部侍郎,不是治理地方的地方官!” 韩攸之怒道:“你不要偷换概念!” 姜承龙摸着下巴笑了:“既然,大家在读万卷书和行万里路之间争论不休,那便比比看吧。” 沈黎眉头微皱,陛下这是打算搞事情了。 皇帝陛下明明知道自己将仙平县治理的不错,也是因此招他进京,却还让韩攸之这个书呆子与自己比。 若只是为了打击文官气焰,大可不必如此,只需让他们去仙平县看看即可,如此大费周章,特意搞出两个地方来比拼,说明陛下准备找个理由动人了。 他连忙附和道:“陛下所言极是,韩攸之,我想你一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是不敢比的吧?” 他特意激将,也是为了顺水推舟。 果然,韩攸之怒道:“胡说,我熟读圣贤之道,定然比你这乡野村夫有见识,我一定能治理一坊之地!” 姜承龙赞许的看了沈黎一眼:“那好,韩攸之便去治理安昌坊,这安昌坊的条件,肯定要比半山坊要好很多的吧,你比他晚半个月治理,给你找个好一点的地方,治理起来也没那么麻烦。” “不必!” 韩攸之听着陛下的话,感觉这是看不起自己啊,他忙拱手道:“京中还有几处与半山坊差不多的地方,臣愿选择丰登坊!” 这丰登坊,比起半山坊也不遑多让,不过一个在城北,一个在城西,两座坊都是极为贫苦之地,韩攸之也想证明自己有多能干,便立下军令状道:“陛下,臣若治理不好丰登坊,愿意受责罚!” “好!那便一言为定!” 沈黎微笑道:“期限为一个月,若是半山坊不如丰登坊,臣也愿以死谢罪!” 韩攸之微微皱眉,这是将自己的脑袋搭上去玩啊。 但看着周围人纷纷赞许的看向他,他发怵的心里顿时信心倍增,整个朝堂的文官都偏向我,你拿什么跟我斗? 你沈黎的脑袋,是砍定了! 没有人会觉得读圣贤书的韩攸之会不如泥腿子沈黎,而且朝中有地方官升任上来的,对于治理经验十足,所以他赢定了。 他冷笑的看向沈黎:“一言为定!” 一旁的秦补拙却将眉头皱成一个疙瘩。 他在朝中这么多年,一路从一个无名小卒爬到首辅的位置,是有很大的政治嗅觉的。 看似是沈黎张狂之下促成了赌约,实际上是皇帝陛下的意思。 沈黎与太子已经绑到一条船上了,陛下会让太子殿下输?太子殿下要是输了,将来有何颜面在朝堂上立足? 所以,沈黎赢定了,即便从现在开始,沈黎回家睡大觉,一个月后,半山坊依旧会赢。 看来陛下准备杀杀韩家的气焰了。 他默默的闭上了眼睛,四大家族也并不是同气连枝,韩家倒了,那秦家可以拿到更多的资源。 此事,不关老夫的鸟事。 他一言不发,反倒是十分赞赏的看戏韩轻尧的侄子韩攸之,意思是你要“发达”了。 韩攸之更加得意。 下朝之后,韩攸之在众人的一片祝贺声中,前往丰登坊。 在他看来,想要改造好丰登坊,必须依照圣人之言。 圣人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所以这第一点,便是要改变那些贫民的思想。 那些卑贱的贫民,平日里偷鸡摸狗,溜门撬锁,必须严令杜绝。 他挑选了数篇文章,在丰登坊大修学堂,将那些百姓强行纳入学堂,勒令每个人都必须会背这些文章。 他要让礼义廉耻的思想,充满这些人的脑袋里。 然后治理起来要方便许多。 当沈黎听到姜尤提起丰登坊内的情况时,差点没笑喷出来。 姜尤皱着眉头奇怪道:“你笑什么?” “丰登坊内的百姓也当真可怜,遇到这么一个傻叉管理。” 沈黎笑着摇摇头道:“他要的,只是杜绝偷抢东西的,那人家不是活不下去了,谁会跑去偷抢呢?” “还有,那些人连饭都吃不饱,还得背书,真他娘的造孽啊。” 姜尤恍然拍着脑袋:“对啊,饭都吃不饱还得背书,这谁受得了?” “行了,我还以为他有多大的能耐呢,看来也就这样了。” 沈黎耸耸肩:“咱们得加快进度了,一个月之内,要将半山坊弄好,而且一个月后,我得回家一趟了。” “回家做什么?” “我老婆要生了。” …… 第279章:剧烈爆炸 - 布衣公卿 - 欺生 论治理一地,全天下莫过于沈黎最有经验。 由他指导,姜尤来行动,配合的到还算是完美。 这些日子,沈黎出的一些小点子,让姜尤对他愈发敬佩,而且越来越黏着沈黎,不仅仅是听沈黎将一些古怪的故事,还有一些好点子。 而沈黎见有个人如苗欢盈一般喜欢替自己做事,也乐得清闲,每日逗弄逗弄小新,再就是在半山坊四处视察视察。 赌约之后的第三天,姜尤就有些灰头土脸的跑过来寻安慰。 看他一脸挫败,沈黎奇怪的询问:“怎么了?” “东西被人偷了。” 姜尤气的咬牙切齿道:“这几日,半山坊内多了一百多人,都是一些地痞无赖,平日里点头哈腰,暗地里男盗女娼,偷鸡摸狗!这不,工地上的一些锄头铁锹等用具,昨晚丢了个精光!” “大哥,这些吃饭的家伙,那些工人都不带回去的吗?” 沈黎捂着脸:“你明知道这里鱼龙混杂,还不做好防盗处理,丢了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之前从来没丢过,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为了他们的生活着想,所以从未动过工地上的任何东西,就连之前建造酒坊的地方,没人守都没少过一块木料,怎么这两日,倒成了这种样子?” 姜尤气鼓鼓的坐下来端着茶杯,一饮而尽。 这些半山坊当地百姓,大多都是吃不起饭的贫民,条件比当初沈黎所在的杨柳巷要穷苦几倍,家家户户都揭不开锅,但是这并不代表这里没有地痞无赖。 可是这些地痞无赖也知道,他们是来改造贫民区的贵人,而且尤大善人每日还发放包子给他们家人填饱肚子,便很少真的偷盗工地上的东西。 反倒是第一个洗手间外面的香皂,经常性的丢失,而且是屡禁不止。 本来这事也是无伤大雅的。 沈黎忽然皱起眉头:“你是说,这两日,来了一百多个泼皮无赖?” “是啊。” 姜尤一阵头大:“这种人,活着也是浪费粮食,要不找个由头砍了吧?” 沈黎脖子一缩,幸好当初在杨柳巷没遇到这位太子殿下,否则脑袋没了,怎么穿越? “你这想法,太过偏激了。” 他又想起自己当初将几百泼皮无赖送到越县的情形,那真是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粥,这些人,都是人才,除了干活什么都会,一根铁丝能撬一城的锁,而且还能不惊动狗。 现在看来,这些泼皮,不是无缘无故的来到半山坊的。 他劝慰道:“任何人生存世上,都有其独特的理由,所谓天生我材必有用,即便是泼皮,也不是十恶不赦之人,只要加以引导,便能让他们走上正途,你知道小偷为什么这么多吗?” 姜尤摇头道:“难道不是因为他们游手好闲吗?” “游手好闲是个理由,但不是所有人的理由。” 沈黎背着手解释道:“若是人人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若是老板不压榨他们,谁不愿意努力工作买车买房呢?成天被人指指点点,谁受得了?谁不愿意通过努力清白获得报酬,用来生活啊。” “有些道理,但这世上,也不乏那种真正无可救药的人。” “送入军中加以改造,再看看他们的情况。” “那现在这一百泼皮怎么办?” 他看向姜尤,又看向丰登坊的方向:“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那些人,应该都是丰登坊驱逐出来的人。” “混账东西,治理地方就是将底层人员彻底赶出去吗?” 姜尤有些不忿道:“我现在就回去将此事告知父皇!” “没那个必要。” 沈黎耸耸肩:“你先抓两个过来审问一下吧。” 说罢,他便出门前往丰登坊查探情况。 如果不出他所料,韩攸之的做法简单粗暴。 第一,将那些底层泼皮驱逐丰登坊。 第二,带领那些普通百姓上学,强行灌输之乎者也,到时候准备一场考试,谁要是不行,全家被驱逐。 另外,他会利用韩家的人脉,招来一众商家,在丰登坊内开铺子,强行营造一种繁华的景象。 但这种情况,维持不了多久。 他坐着马车,前往丰登坊后,果然看到有人拖家带口,抹着眼泪一脸绝望的从家中出来,然后被官兵丢着行李,强行赶出丰登坊。 “这韩攸之,还真不是个东西。” 虽然这种方法下作,但真实有效。 一个地方要想繁华起来,就必须要有大量的高质量人类。 虽然韩攸之礼部侍郎的位置不一定有人巴结,但韩家公子这个身份,绝对有人巴结。 在人群中,沈黎甚至还看到了礼部尚书韩轻尧的儿子,韩子贵。 自从上次自己没有理他之后,他中途找了几次,见自己还没理他,便将那件事放下来了。 可能他觉得自己没打算弄他,便慢慢放下心来。 韩子贵拉着一众狐朋狗友,打算在此地盘下一个酒楼来,也算是撑撑兄弟的场子。 而丰登坊内,经常有轿子出入,都是一些达官贵人。 还有一些巴结韩家的商人,他们都是从韩家手中拿粮,然后四处售卖的,只要韩家稍微暗示一下,他们一窝蜂的挤进丰登坊。 哪怕是租个空仓库,他们也得将丰登坊给占满。 各处,朗朗书声传来,街道两边,多有亭子建立,里面三两读书人吟诗作对,好不高雅。 沈黎深吸一口气。 这种繁华景象,若是陛下贸然前来,怕是会觉得这里真是人间仙境。 可自己也不差,他们这种繁华景象,无异于空中阁楼,没有底层支撑,迟早会崩盘的。 那些穷苦百姓,在官兵的告知下,听说半山坊内比较好,纷纷转向半山坊。 这也是那些泼皮的由来。 他拉上马车帘子,虽然有些生气韩攸之的行为,但这些难民还是要安顿下来的。 官场沆瀣一气,即便是这些难民去报官,那些状纸也到不了陛下面前,陛下也不知道韩攸之干了什么好事。 即便是沈黎替难民打官司,韩攸之也会找理由。 有那磨嘴皮子的功夫,还不如直接将难民接手,到时候摆他一道。 马车在路上行驶着,刚出丰登坊,远处一阵剧烈的爆炸声传来,炸开了三月的烟雨。 他瞪大眼睛,这声音,明明就是火药! 第280章:元凶浮现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满脸震惊,不可置信的看着远方。 这个世界,难不成还有第二个人会制造火药? 不会吧? 他忙对外面驾车的贺元坝喊道:“赶紧朝着爆炸方向赶去。” 贺元坝安抚了一下受惊的马匹,然后匆忙驾着车赶过去。 很显然,顺天城中百姓也没听过这种剧烈的爆炸声,各个以为是天公发怒,有的甚至当场跪下来,祈求上天的原谅。 皇宫中虽然离得较远,但也听的真切,虽然没感受到爆炸当场那种剧烈的震动,但那种由远而近的爆炸声,仍有些震撼人心。 于是乎,锦衣卫、东厂、西厂三家人员快速出动,目的地方向,是户部侍郎晋才的家中。 一时间,京中各方势力震动,纷纷派出自己的斥候。 刺客,晋才家中甚是凄惨。 木质房子浓烟滚滚,家丁死伤无数,哀嚎惨叫声不绝于耳。 等沈黎赶到现场时,周围百姓唏嘘不已。 “太惨了,这晋侍郎一家,应该是得罪了老天爷,这不,家中炸了,家中后院一些女眷死伤无数啊。” “死伤无数?不对吧,晋侍郎这么多年,貌似只有秦灵茹一个夫人吧?据说这秦灵茹是秦首辅的女儿,那管晋大人可严着呢!” “反正他们家的后院被老天爷炸了,也真够惨的,刚开始我都看到几个胳膊飞到天上了,都是女人的。” “啧啧啧,这晋侍郎也不知道造了什么孽。” …… 晋府大门前,晋才灰头土脸,失魂落魄的坐在大门前,再也没有朝堂之上的倨傲。 见到锦衣卫的万江楼前来,他犹如看到了救命稻草一般,连忙抓住万江楼的胳膊:“万大人,求你为我做主啊!” 万江楼看着后院浓烟滚滚,伸手招呼几个手下进去灭火,然后皱着眉头道:“晋大人,这是……” “疯子!我遇到了个女疯子!” 晋才惊恐的看着远方:“我家后院,就是出自那女疯子的手笔!” 万江楼不明所以,拉着他进去进行详谈。 而沈黎坐在远处的马车上,摇摇头,他也没有势力可以打探消息,这种事情官家一封锁,他根本没机会了解。 而且炸的是晋才后院,鬼知道是不是他自己搞出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脱离秦家二小姐的掌控。 毕竟谁都知道,中年男人三大喜事,升官发财死老婆。 现在的晋才看起来挺惨的,鬼知道他心里有多高兴。 没戏可看,他顿时也失了兴致,然后招呼贺元坝回半山坊。 他刚没走多远,忽然帘子一掀,一个人影冲进马车。 他正打算叫人时,却看清来人的样子。 这不是霍十娘吗? 他瞪大眼睛,脑海中忽然想起霍十娘与晋才相好的事情。 哦对了,还有火药,难怪这里会有火药爆炸,肯定是霍十娘从仙平偷出来的。 他不可置信的指着晋才家中的方向:“这是你干的?” 霍十娘撅着小嘴,一副高冷的样子。 “牛批。” 他颇有些无语,这女人,当真恐怖。 得不到就毁掉,这种爆炸程度,晋才他老婆绝对连灰尘都没有了。 这尼玛,还好老子没在外面惹下风流债,这也太恐怖了。 难不成她是为了炸死晋才的老婆,然后自己堂而皇之的住进晋府,两人长相厮守? 可霍十娘的话,又让他陷入了疑惑:“便宜那死男人了,他没在家,不然连他一块送走!” 霍十娘咬牙切齿:“狗东西,杀了他都太便宜他了!” “你,为什么连晋才都想杀?” 沈黎弱弱的问道:“他不应该是你的相好的吗?” 他现在一点都不替刘齐惋惜了,介尼玛,这女的搁现代,绝对是那种分手泼硫酸的主。 “关你屁事?” “呃……” 他沉吟一番:“是不是晋才知道你要杀他,这次的爆炸,他也知道是你搞出来的,只是他不在家,逃过一劫?” “是。” “我觉得,现在最重要的,是你得出城了。” 沈黎一本正经道:“现在的你,对于晋才来说,无疑是悬在脑袋上的一把刀,所以锦衣卫到场后,他会第一时间将你的画像交给锦衣卫,然后全城搜捕,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顺天城中戒备十分森严。” “晋才还没杀,我不走。” 霍十娘恶狠狠的说道:“这负心汉,必须死在我的刀下。” “你们现在不应该你侬我侬的吗?他来一句好妹妹你真好,你一句好哥哥你真猛……” 哐!!! 她手中的开·山·刀斜插在马车车厢内,差点砍到沈黎的脖子。 “你再阴阳怪气的,休怪老娘不客气!” “得得得,不说了。” 沈黎发怵的缩着脖子,尽量离那散发着寒芒的刀远一些:“真的,你听我一句劝,等过一段风头不紧了,你再回来杀他,你现在执意杀他,很有可能将你自己搭进去。” “而且你想过没有,你第一次刺杀失败,晋才会不会找东西厂的高手在家中掠阵,等待你的到来?你贸然前往,迎接你的,就是天罗地网。” 霍十娘抽回刀,一脸执拗:“我不管,我一定要杀了他!” 沈黎一脸无奈,这女土匪他也说不动,现在能找的,只有她的师父,老道士。 他招呼贺元坝道:“先回家再说。” 将霍十娘藏在家中,那绝对是不行的。 无论是东西厂还是锦衣卫,在城中各处都有自己的暗探,可能是小贩,也有可能是渔夫,更有可能是谁家的小妾,所以将霍十娘藏在家中,不出半个时辰,他们绝对会发现。 最好的办法,还是将霍十娘送走。 可偏偏现在霍十娘不见兔子不撒鹰,杀不了晋才她不愿意走。 妙龄少女为何对情夫一家痛下杀手?是道德的缺失还是人性的沦丧?沈黎想不通。 可能是晋才这比,吃干净了想抹抹嘴开溜,惹恼了霍十娘吧。 呸,渣男! 很快,马车回到城南家中。 老道士一脸淡定:“我辈习武之人,讲究念头通达,念头不通,修炼还有入魔的危险,去吧,杀吧。” 沈黎目瞪狗呆:“你们这都是什么人啊!” “放心,我马上就走,绝不牵连到你。” …… 第281章:藏身之所 - 布衣公卿 - 欺生 霍十娘也不傻,她自然知道炸了晋才的家,势必引来朝廷鹰犬的追踪,而且晋才知道自己小命难保,自然会不顾一切的寻求帮助,一次杀不掉他,下次想杀他就更难了。 毕竟户部侍郎的官位,可不小。 尤其晋才还是秦补拙的女婿,女儿被炸的连个毛都没有了,秦补拙这要不拿住凶手,外面的人怎么看他? 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晋才身边的护卫将会前所未有的森严。 只是,不知道晋才会怎么跟他老丈人秦补拙解释这件事。 难不成实话实说,我在外面有小三了嗷,你女儿就是被小三儿给炸死哒! 恐怕秦补拙先弄死的,就是他了。 沈黎好劝歹劝,怎么也劝不住这师徒俩。 他们理由就一个,习武之人,念头务必通达,否则便有走火入魔的风险,作为一个江湖人,有仇必报是标准做法。 他只能无奈的接受他们的做法。 霍十娘知道自己可能连累到沈黎,这城南小宅子附近人来人往的,她又多次出入沈黎的小宅子,所以很容易暴露。 好在她也没什么行李,随手拎着一个小布包,然后在沈黎面前手一摊:“钱。” 沈黎一脸无奈的从怀中掏出银票,嘟囔道:“我真是欠你的。” “你欠我的一千万两,不用还了。” 霍十娘背过身,看样子吸了一下鼻子:“用不到了。” “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直接去半山坊找我。” 对于霍十娘,他还是比较照顾的,一来是因为刘齐,这小子也是自己的小弟,他也挺惋惜的,二来是霍十娘初露锋芒的情报能力,京城本来就是个鱼龙混杂之地,而且以姜承龙目前的安排,只要他做的好,将来绝对会和秦补拙针尖对麦芒,有个情报组织,到时候会舒服很多。 “嗯。” 她难得的没有反驳沈黎,背着包,匆匆上了马车,消失在街头人潮之中。 老道士嘿嘿笑道:“你小子,倒是讲意思。” “一路走来,大家也算是朋友了,何况我灭了她的山寨,走到今天,我也有一部分责任。” “你不是想将老夫收入麾下吗?” 他似笑非笑的看向沈黎:“你能弄到几味药材给我治病,老夫以后便跟着你。” 沈黎眼前一亮,这老道士之前可是一品高手啊,几乎无敌于天下,有他做护卫,那可太拉风了吧。 他忙不迭的点头答应:“药材这东西还不好弄吗?简单!” “一千年份的天山雪莲……” 老道士嘴角缓缓扬起:“就要这一个,其他东西你能在市面上买到。” 一千年份,按现在人的寿命,差不多要十五到二十代人才能保存的下来。 这怎么买? 沈黎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这不是纯属难为人吗? “你也别丧气,市面上自然见不到这种宝贝,否则老夫早就抢回来了,不过有一个地方可能有这东西。” 老道士悠悠道:“极北之地,最高山脉,那里常年被冰雪覆盖,应该会产出这种雪莲。” 见沈黎有些疑惑,他苦笑道:“那里气温比较低,即便是二品高手,也抗不过半个月,所以,最好是一品高手进入其中寻找药材,这种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存在,否则你以为我能忍着伤病这么多年吗?” 沈黎叹口气:“也是。” 他不是高手,怕是根本进不去那个地方,即便进去,也是冻死了。 这种要求,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随后,他摇摇头:“前辈,我要是有机会去了那里,肯定帮您带回来,但是我这情况您也看到了……” “嗬,老夫对你根本不报希望。” 老道士背着手走进屋内,看他背影甚是落寞。 他也无奈的摇头,随后上了马车,前往半山坊。 去了半山坊后,姜尤便怒气冲冲的找过来:“这些泼皮,果然是丰登坊赶过来的!韩攸之这狗贼,当真够奸诈,为了赢不择手段。” 在沈黎离去这一段时间里,他抓来数十个地痞,严加拷打,这些泼皮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挨了几下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将事情原委告知,这才惹得姜尤十分不喜。 沈黎早就知道会是这种情况,这种招,他对定远伯也用过,没想到天道有轮回,终于轮到自己了。 他拍拍姜尤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你不知道,这些泼皮,大多都是好赌之人,平日里坑蒙拐骗,拿到赌坊里挥霍一空,没钱的时候,就又偷鸡摸狗,根本没法教育。” 姜尤义愤填膺的捏着拳头道:“乱世,自然要用重典,这些人,非得抓他个现行,然后当街斩首示众,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发生。” “你眼里也太容不得沙子了。” 沈黎笑着摇头道:“那你想想,有的泼皮去人家家里偷东西被发现,会是什么后果?” “什么后果?” “后果就是这些泼皮想着横竖都是个死,还不如死前拉个垫背的,这样主家也活不了了。” 姜尤若有所思:“你说的有些道理。” 随后他又求助一般的看向沈黎:“那该怎么办?” 这些泼皮,犹如当初沈黎的那帮狐朋狗友们,钱一坨还能浪子回头,可张三那些人,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想让他们浪子回头,简直难如登天。 除非他们人生发生重大变故。 “将这些人,都列入征兵名单,一旦有征兵的过来,便优先将他们送到军中。” 军队这个大环境,迟早会收拾他们。 “平日里,将他们分开,放在各个卫生清理队里,每日清理街道,下水道等等,另外,发布条令,凡是发现偷盗者,抓住之后,进行劳动改造。” “怎么改造?” “咱们半山坊现在这么多地方需要拆除重建,这些人你给他上个大枷锁,浑身挂满铃铛,让他们在工地里做事,他们夜晚翻个身都会响个不停,我就不信他们夜晚还敢起来偷东西,另外,工地上要常备巡逻队,周围用栅栏围好,每个人进入都要进行搜身,尤其严查那些泼皮。” 姜尤叹口气:“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对了,咱们半山坊,做什么生意都行,就是不允许地下帮派和赌坊的出现。” “这个我知道。” 沈黎笑着道:“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 “我总觉得,这些泼皮,可能会惹出大乱子来。” “嗯,有可能。” 他摸着下巴,笑道:“无妨,那就让他们乱呗,多派些人手巡查便是了,这点小事,不用太过担心了。” 偷东西,那还得有东西让他们偷啊。 整个半山坊就是贫民窟,唯一值钱的银票还在沈黎的身上,即便他们在工地上偷盗,可这个工地不比定远伯的府邸,用的都是一般的木头,拿去贱卖,也就是劈柴的价格,能赚到什么钱? 即便他们想偷,也卖不上价钱,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在工地做工,工价比较高的工地,还能小赚一笔。 只要有钱,建筑就起来的比较快,现在的半山坊,有一半的房子已经放倒,现在正在陆陆续续的重建当中。 而且酒坊已经开始投入使用,近十道工序,相当复杂,每个部门完全分开,作坊内包吃住,如果工人拖家带口的话,每个月需要交一两银子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这个价格相当便宜了,作坊招工标准出现后,立刻引起半山坊中百姓们的哄抢。 一家人一个月,伙食费和住宿费只需一两银子,就相当于后世的两百块钱吃住一个月,不管几个人,只要你能住得下就行。 这种条件,简直就是世上罕有,犹太人见了都落泪。 于是乎,不到半天,酒坊便招收了近七百个青壮劳力。 而且作坊施行打分制度,每个人每天如果完成不了统一的劳动标准,便会被扣分,每个人只有十分,相当于十次机会,如果分数扣完,便要被强行赶出作坊。 有这条制度在,大家都拼命的工作。 实际上,沈黎也是算好了工作量,那蒸馏酒水过程中,一锅酒多长时间蒸馏完,他都是有自己的算计的,如果工人不偷懒,每天几乎下午五点钟就可以下班回去了。 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这在前世的工厂中,也很难找到这种情况。 那些工人甚至下班后,还能和家人去逛逛夜市什么的。 酒坊明面上的老板是姜尤,所有工人都十分感谢姜尤,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工作环境。 要知道,这个世界,剥削程度堪称恐怖。 就拿佃户来说吧,那些普通百姓替地主种田,每年可以拿到少量的粮食,还有一部分要交税。 每天早上他们三点就要起床下地,而且是没有早餐的,等干到中午,他们有短暂的吃饭时间,如果遇到农忙时节,他们只能在地里吃饭,白居易的《观刈麦》中就有记录,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即便是女人,回去做完饭后,在地里吃过饭之后,也要去地里帮忙。 而小孩子,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便要娶妻生子,下地干活。 如果遇到收成不好的季节,那他们家中有没有余粮,只能选择啃树皮草枝,树皮草枝啃完了,要么逃饥荒,要么就是吃观音土。 观音土这种东西,没有一点营养,极难消化,更恐怖的是,吃下去,拉不出来,只能用手指抠出来。 如果吃多了,人会被活活撑死。 现在好了,有这么一家作坊,简直就是百姓们的天堂,甚至有人散尽家财,托关系找人,也要进这家酒坊。 而作为酒坊老板的姜尤,自然被人尊称为尤大善人。 美酒造出来,自然要拿出去售卖的。 沈黎便在城东头找了一处闹事,让姜尤出面盘下一间店铺,进行了热热闹闹的装修。 四月初,烟雨朦胧,京城中有种江南小镇的美感,人们撑着油纸伞,在街道匆忙前行。 周围不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那是城防军与锦衣卫。 他们,都在找一个人。 霍十娘。 也不知道霍十娘这段时间躲在哪里,就连锦衣卫都抓不住她。 晋才却是急疯了,多拖一天,霍十娘是他小三的事情则更容易被人发现。 若是秦首辅发现他在外面找女人害死了他女儿,他的前途就真的毁了。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睡不好觉,一天要跑几趟锦衣卫衙门。 外人还以为这厮有多么深情呢,实际上他的事情,只有自己和万江楼知道。 万江楼也懒得管他那些破事,刺客自然要抓的。 听说女刺客曾出现在沈黎的家中,他先去沈黎家中搜查一番,随后又去了半山坊。 看着半山坊渐渐改造的愈发美观起来,他感叹了一阵子,随后跟着人来到沈黎的书房。 沈黎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看向万江楼:“万大人,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万江楼想起那日在鱼肠坊定国公府内的情况,深吸一口气道:“我来,询问你一些事情。” “万大人请讲。” “这个女人,叫做霍豆豆,你可认识?” 沈黎不可置否的点点头:“认识。” 现在骗人,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对方既然找上门,肯定有什么绝对的证据了,若是否认,反倒失了身份。 “那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万江楼正襟危坐,接过沈黎递过来的茶:“此女子,企图谋害晋侍郎一家,十分恶劣,秦首辅特意交代,务必将此女尽快捉拿归案。” 沈黎端着茶杯摇头道:“说实话,我也有些日子没见过她了。” “沈大人若是有此女的消息,请尽快告知,上面很是重视这件事情。”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嘴角缓缓扬起一丝幅度:“晋才此人造孽,人家想杀他很正常,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好市民,上面的事情,我不管,我也管不着。” 万江楼微微皱眉:“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 “告辞。” 他猛然起身,沈黎脸色微变。 看来,两人想到同一个地方了。 定国公府。 第282章:一路逃亡 - 布衣公卿 - 欺生 顺天城很大,一个人藏在其中,极难被发现。 可顺天城又很小,小到锦衣卫想找一根针都很容易。 在城防军,东西厂以及锦衣卫的联手下,半个月了,霍十娘还没被抓到,只有一个可能。 霍十娘藏在一个这些人都没去过的地方。 一是皇宫,可皇宫中禁卫森严,就连一只苍蝇都别想混进去。 二来便是鱼肠坊了。 鱼肠坊内,定国公府。 当初沈黎从那里找到《一部兵法》,可得亏了老道士帮忙,而霍十娘是他的徒弟,虽然他嘴上没说什么,但绝对会为霍十娘找一处庇护所。 定国公府内的密室,可是十分隐蔽啊。 整个鱼肠坊,相当于是顺天城内的禁地,一般人没事不会进入,即便是搜查,也不会大规模的派兵进入,“定国公”这三个字,已经是人们心中的禁忌了。 沈黎连忙赶回家中,气喘吁吁的询问老道士:“你是不是将霍十娘藏在萧林焕他家了?” 老道士一怔,随后笑眯眯的说道:“孺子可教,你倒是聪明。” “可聪明的,不止我一个。” 他叹口气,扶着太师椅坐了下来:“你再要去晚了,你徒弟可就真的没了。” 万江楼三品的实力,外加一大堆的锦衣卫精英,六品的霍十娘即便再凶悍,面对如此阵容,也是插翅难逃。 老道士虽然有些不可思议,但脸上郑重的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匆匆走出宅子,却被沈黎拦住。 “罢了,我就给你徒弟出个主意吧。” 霍十娘总是在京城内躲藏也不是个办法,如果她不出去,晋才身边的侍卫始终不会松懈下来。 见老道士停住脚步,他缓缓道:“如果,你特意放出消息,让东西厂,锦衣卫,禁军,甚至秦府的人都出马,那晋才身边的护卫,是不是会松懈许多?” 老道士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那个时候,十娘便有了机会?” “是的,今日朝中休息,晋才应该在家中监工,所以,这是个机会。” “但愿如此吧。” 计划总是不会赶上变化,不过沈黎说的办法,他可以试试。 现在的晋才,就是霍十娘的心结,不弄死晋才,霍十娘怕是也不会安生。 “对了,能告诉我,他们俩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这简直就是不死不休啊,霍十娘这是想让人家鸡犬不留,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 老道士叹口气:“那兔崽子,知道十娘是山贼,与十娘温存一段时间后,又骗了一万两银子,最后给十娘下药,带来官差捉拿,要不是十娘闻出饭菜里毒药的味道,怕是已经中招了。” 沈黎目瞪狗呆:“这是骗了感情又骗钱,最后还想让她玩完?这事搞得真可怜。” “行了,别押韵了,老夫先去了。” 他站在门前,叫来万逸楼。 最近万逸楼闲来无事,又有沈黎提供钱财,每日在青楼醉生梦死,流连忘返,整个人看起来都瘦了一圈。 “温柔乡是英雄冢,你再这么嫖下去,迟早嫖垮了身子。” “你年纪轻轻,懂什么?人家都说了,劝赌不劝嫖,劝嫖两不交,明白不?” 万逸楼懒洋洋的倚在门框上:“找我什么事?说。” 沈黎一阵头大,干脆不劝了,他轻咳一声:“你快去鱼肠坊附近看看,跟着霍十娘,看她究竟怎么样了,然后汇报给我。” “报酬。” “给你给你。” 他有些不耐烦的从怀中掏出一把银票,也不知道是多少,万逸楼接过银票后,美滋滋的揣入怀中,然后骑马飞奔而去。 必须要给万逸楼找点差事做了,不然这家伙迟早要把身体搞坏。 女人是好,但若是索求无度,迟早会坏了大事。 他坐在家中,小新端来热水,温柔的替他按摩,洗脚。 他眯着眼,很快…… “呃,小新啊,你看看他们都走远了没?” “走远了呀,少爷怎么了。” “嗯,我觉得他们至少得两个时辰才能回来。” 他龇着大白牙,朝着小新暧昧的挑了挑眉毛。 小新眼前一亮,连忙从门缝里探出小脑袋四处张望,然后色眯眯的凑过来:“少爷,奴家最近学了几个新招式。” “你又看小黄书!” …… …… …… 春宵苦短,日高起。 白日宣淫的事情,有种做贼心虚的刺激,两人都心满意足的穿上衣服,外面已经天黑。 外面的万逸楼匆匆跑回来,重重的砸着沈黎的房门:“出事了。” 沈黎连忙走出去,他上气不接下气的说道:“十娘被抓了,前辈刚刚救出她。” “那晋才呢?” “秦府派了三百精兵守卫在晋府附近,还有三个五品高手,十娘一过去,便被打伤,随后老前辈赶到,才力挽狂澜。” 他眉头紧锁:“他们现在去哪里了?” “城外。” 万逸楼啧啧称奇道:“你不知道,老前辈老当益壮,老而弥坚,一招老汉推车,将城门护卫尽数掀翻,然后带着霍十娘逃之夭夭,不过两人状态都不太好,怕是很快被追上。” “备车,咱们去十里亭。” 他知道老道士身上有伤,肯定挨不住长途跋涉,到时候绝对会被追上。 武侠高手虽然厉害,但在军队这种国之利器面前,根本不堪一击,即便几个士兵打不过他,围也能围死他。 万逸楼也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亲自架着马车,送沈黎前往城外。 本来城门宵禁是万万不能开门的,但万逸楼拿着锦衣卫的牌子,城门处也不得不放行。 路上,万逸楼得意洋洋道:“我从锦衣卫出来时,特意偷的锦衣卫腰牌,为了就是通行方便,你看这不是用上了吗?” “这事你做多了,倒霉的是你大哥。” “那我再给你送回去?” 马车一路狂奔,可见有人陆陆续续的回来,城中城防军自然不会出城追人,追人的,只有锦衣卫。 东厂不屑这等功劳,而西厂,带头的千户,不敢和万江楼争功劳。 锦衣卫中,还有三十个秦府的精兵,用来护卫晋才。 在外人看来,晋才对秦府二小姐那是一往情深,二小姐被炸的连毛都不剩,他爱妻心切,势要将那狂徒绳之以法,以报杀妻之仇。 夜色如墨,吞噬着外面一切光明。 马车上的火把在风中艰难摇曳,很快便到了十里亭。 那里已经聚集了几十人,将十里亭团团围住。 里面,是身受重伤和精疲力尽的老道士。 第283章:我乃小奴儿 - 布衣公卿 - 欺生 四月的夜风,依旧有些萧瑟,淅沥的小雨落在马车车顶上,婉转悠扬。 沈黎坐在车内,始终没有露面,可那些人,纷纷将目光投过来。 那些士兵身穿铠甲,雨水滴落在铠甲上,更显锃亮。 万江楼看到万逸楼后,便知道车内是谁了。 旁边,晋才歇斯里地的大吼:“杀死她,杀死她!” 亭子内,霍十娘嘴角血迹未干,她冷笑着抹掉嘴角血迹:“狗男人,这么急着杀人灭口,是怕自己的事情败露出去吗?” “胡说!” 晋才大骂道:“你个不知廉耻的女人,临死前还想倒打一耙!” 车厢内,沈黎默默从怀中掏出一把瓜子,递给万逸楼一部分:“吃不吃?” 万逸楼眼前一亮,接过瓜子,两人坐在车厢内,拉开车帘,兴致勃勃的看着这场人伦好戏。 事到如今,霍十娘自知在劫难逃,只得凄惨一笑:“晋郎,十八岁,你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书生,那时候,我便是一山之主,我何时看不起你?甚至,我甘愿奉献了自己的身子,这么多年,我多方打听你的消息,天南地北,只要有你的消息,我便会马不停蹄的前往,伏牛山到顺天城,一千多里的路程,我走了半个月,换来的,却是一句不知廉耻。” “放屁!纯属放屁,谁认识你啊?你自己犯贱,还要拉上别人?” 晋才一口浓痰射在地上:“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贱的人!给我上,杀了她!” 周围锦衣卫纷纷看向万江楼,万江楼也想听戏,但不能表现出来,他轻咳一声,绣春刀指着老道士道:“此人,乃是二品高手,现在贸然上去,死伤颇大,再等等。” 霍十娘虽然彪悍,怎么说也是个姑娘,被人这么指着鼻子骂贱,她也有些忍受不了,可她身受重伤,那贼子又在大量护卫之下,根本杀他不得。 她顿时羞愤道:“晋才,一日夫妻百日恩,你又何必这么恶毒。” 晋才嗤笑一声:“恶毒?你杀我妻子时,怎么不说恶毒?你个贱妇!” 霍十娘眼角,一行清泪终于忍不住流下来,此刻她也如一个受尽委屈的小姑娘一般,尽情宣泄自己的委屈:“来到顺天,我找到你了之后,你为什么不直接拒绝我?你为什么还要在城北和我租一间小屋温存半个月?给人希望又给人绝望,你可真是个男人!” 她心如死灰,斜躺在亭子的柱子旁,惨然一笑:“你说,俸禄不高,不够花销,我二话不说便抢了一个大户,一万两银子交给你,你说,家中妻悍,仗着娘家是首辅,便在家中为所欲为,撺掇着我去杀了她,你说,今日为我专程做了一桌好菜,却下了毒!这些,都是你做的,你是人吗?” 众人一听,看向晋才的目光微变。 哦…… 原来你家婆娘被炸的毛都不剩,是你撺掇的啊。 晋才感受到他们的目光,心中一慌,这要是说到秦首辅那里,自己不完也得完。 他连忙恶狠狠的骂道:“住嘴,你个贱妇!临死前还在这污蔑人,当真是个贱皮子!” “你一口一个贱妇,可还记得,五年前那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听着你讲圣贤书中的故事?” 霍十娘轻叹一声,抹掉眼角的泪痕,她缓缓搀扶起旁边的老道士:“师父,徒儿不孝,连累您了。” 老道士从怀中摸出酒壶,灌了一口道:“师父对不起你才是,没有让你手刃这烂人。” “无妨,人在做,天在看。” 她凄惨的笑道,随后看向远方,嘴角缓缓扬起:“师父,我想刘齐了。” “嗯,下辈子再见吧。” “嗯。” 她缓缓提起沉重的斩·马·刀,用尽最后一丝真气,以气御刀,轻点脚尖,化作一道长虹,直扑晋才。 晋才瞳孔瞬间放大,连忙爆吼道:“保护我!” 秦府那三十人,纷纷围上来。 可下一刻,事情陡然变化。 锦衣卫的所有人,在万江楼的一个眼神下,猛然转身,将屠刀对准了身后的队友。 转眼间,那三十个护卫被干净利落的斩杀殆尽,留下晋才一人撑着油纸伞在雨中凌乱。 晋才还没来得及反应,那硕大的斩·马·刀便砍下他的脑袋,如同皮球一般滚落在一旁。 那颗脑袋上的眼珠暴起,满脸都是不可置信。 锦衣卫为什么会突然反水?他们是想谋反吗? 车厢内,万逸楼“tui”的一声吐掉嘴里的瓜子壳,满脸不解。 沈黎也“tui”了一声,将瓜子收起来道:“晋才,必须要死,你哥没疯。” 在晋才死的一瞬间,他想通了一些事情。 比如,眼看功劳到手,东西两厂为什么突然回去了? 东厂还好,恩宠依旧不减,可西厂呢?最近风雨飘摇,他们最需要一些功劳来证明一下自己,博得陛下的喜爱。 最需要功劳的西厂都回去了,只留下锦衣卫,已经可以看出问题了。 陛下,想让晋才死。 户部侍郎,秦首辅的女婿,将来可是前途无量,不慢慢剥夺这些人,分散秦补拙的权力,姜承龙根本不敢一次性的将秦补拙连根拔起。 所以,皇帝陛下不会管那女飞贼多么可恶,如此良机,不借助女飞贼弄死晋才,简直对不起上天给的大好机会。 两个功劳,暗地里是替陛下铲除这位晋才晋侍郎,明面上可是替秦首辅抓住杀害女儿的凶手,一举两得。 所以,他全都要。 沈黎叹口气,他也没什么修为,老道士看样子气息衰弱,不一定是万江楼的对手,这师徒俩,自己是保不下了。 果然,在霍十娘斩杀晋才后一刻,数十把钢刀架在她的脖子上。 斩杀了晋才,她心中念头通达了许多,即便身入险境,她嘴角也扬起一丝微笑。 万江楼缓缓拔出刀,指着亭子内的老道士大喝道:“给我杀!” 沈黎缓缓闭上眼,长叹一声。 自己没有修为,只能任由悲剧发生。 可下一秒,异变陡起。 “刀下留人,我乃天道宗圣女,小奴儿!” 第284章:万江楼的计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场中出现的大量黑衣人。 这事跟小奴儿又有什么关系? 还有这霍十娘到底是什么背景,这么多人跑来凑热闹? 万江楼一愣,随后一帮黑衣人手持劲弩,箭矢在黑夜中铺天盖地袭来,犹如雨水一般密集。 锦衣卫们猝不及防,大量倒下,二十多个好手,瞬间剩下三五个。 他们快速躲到凉亭后面,其中一人朝着万江楼大喊道:“指挥使大人,快些躲到这里来!” 万江楼意味深长的挑了挑眉毛:“哦……” 黑夜中,仅剩的六个锦衣卫,从柱子后被扔出,瞬间被钉成马蜂窝。 为首的黑衣女子大声道:“本圣女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小奴儿是也,朝廷的鹰犬已经尽数伏诛,走!” 从她们出现,到她们离开,不过半柱香的时间。 沈黎歪着脑袋听着小奴儿的声音,随后看向万逸楼:“这个,不是小奴儿的声音。” 万逸楼也点点头。 他与小奴儿打交道甚多,而且若是真的小奴儿前来救人,唯恐自己身份泄露,怎么还会耀武扬威的报出自己的名号? 原因只有一点,这些,都是万江楼捣的鬼。 很快,现场飞来一道尸体,重重的砸在地上,渐起一阵污水。 从身形上看,这是一具女尸。 万江楼收起绣春刀,从柱子后施施然走出来,他先看向老道士,嘴角缓缓扬起:“前辈,鱼肠坊您放我一马,今日晚辈也还您一命。” 老道士轻咳一声,嘴角渐渐渗出鲜血,看样子旧疾复发,已无再战之力。 而远处地上的霍十娘,刚开始便被万江楼一掌击退,已然受了严重的内伤,此刻如同一个普通人而已。 他背着手,仔细检查地上每一句尸体,待确定所有人都死亡后,才拍拍手,走到沈黎的马车前,用车顶落下来的雨水清洗了一下双手后道:“沈大人,看戏可看够了?” 沈黎双手拢袖,靠在车厢内:“万大人好手段,一箭,三雕。” “可还是被沈大人看出来了啊。” 万江楼耸耸肩,示意万逸楼下车,现在车厢内,就剩下沈黎与万江楼对坐。 “喝一点,去去寒?” 沈黎从怀中掏出一个酒壶,递给他道:“不仅仅是三雕,还是四雕。” 万江楼笑着接过酒壶,咕嘟大喝几口后擦着嘴道:“说说看。” “第一,除掉晋才,第二,杀掉女刺客霍十娘,博得秦首辅的欢心,第三,祸水东引,让朝廷的人,注意到天道宗的存在,第四,救下他们师徒,卖给我一个人情。” 沈黎捻着手指:“如果我猜的不错,外面地上的女尸,就是霍十娘的替身。” “嗯,你倒是聪明,可我放过他们师徒,你的人情,真的有那么值钱吗?” “当然,很值钱。” 他有些骄傲的扬起下巴:“相信你已经体会过了。” 万江楼点点头:“确实,有些感谢的话,在城中不方便说,你确实算是万某的一个,贵人。” 听到这里,沈黎才彻底松了一口气,万江楼既然说了这话,便说明他没打算真的动自己。 万江楼此人,或许是之前在地位上受过太多委屈,所以现在想拼命的往上爬,爬到百官对他尊敬,爬到百官对他闻风丧胆,这可能是一种病态的心理,想将之前所有的委屈,统统报复回来。 所以他的眼中,只有利益。 拿了沈黎,这不痛不痒的罪名,不足以让他快速升迁,他要的,就是搞掉一个大大的反贼,让他的地位无比稳固,同时,他还要培养一些对朝廷不利的人出来,让陛下如坐针毡,这样他这条走狗,才不会被烹。 沈黎拿着酒壶,轻叹一声,小奴儿一伙人,怕是在顺天彻底无立足之地了。 这口大黑锅,彻底让天道宗与锦衣卫划开界限,以后便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万江楼此人,不是敌人,更不是朋友,多年的特务生活,早已让他成为一个权力的机器,或许万逸楼对他来说,是唯一的亲情所在吧。 “你,要怎么回去?” 他耸耸肩:“抬回去。” 说罢,他从怀中拿出一把箭矢,其中一部分丢给沈黎:“别插致命伤啊!” 沈黎摸着冷冰冰的箭矢,突然明白他这是打算苦肉计了。 “行了,难得给你一个公报私仇的机会,来呗。” 万江楼率先出手,直接几根箭矢插在身体各处,他闷哼一声,看样子很是疼痛。 沈黎苦笑一声:“对不住了。” 随后,两人合伙之下,将万江楼插成了刺猬一样。 接着,万江楼一掌打在自己胸口。 车厢外,一道真气穿透车厢,在空中震散一片雨水。 老道士与万逸楼面面相觑,随后万逸楼一脸紧张的冲向马车。 看到的,是完好无损的沈黎,还有刺猬一般的万江楼。 突然,万江楼脸色一阵潮红,一口鲜血喷出来。 他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双手,想不通为何自己气血翻腾的如此厉害。 “是春药。” 沈黎有些不好意思道:“出门在外,不得不防。” 气血翻涌的情况下,再挨了一掌,换来的伤势,是超级加倍。 万江楼瞪大眼睛,满眼都是憋屈,随后眼珠一番,直挺挺的晕过去了。 “他没事。” 沈黎看向万逸楼笑道:“帮我将他丢在外面。” “你觉得,我会照做吗?” 万逸楼眼中微微有怒火闪过,这可是他大哥,沈黎才和他认识多久。 “你觉得仅凭一点点春药,我能弄的他满身都是箭吗?” 沈黎白了他一眼,然后撑开油纸伞,朝着霍十娘走过去。 “拿着。” 霍十娘难得听话,将伞柄接下,随后,沈黎将她拦腰抱起,送入车厢中。 万逸楼似乎是明白了什么,将万江楼搬下马车,摆了一个比较好看的姿势后,从万江楼的怀中摸出一个响箭。 等沈黎将老道士也扶上马车后,他又将原地的女尸摆放好,并留下了霍十娘的斩·马·刀。 马车在雨夜缓缓朝西而行,一个漂亮的烟花在城外升空。 城中,锦衣卫同知沈寒整理队伍,一队锦衣卫快速出城,马蹄悠扬,踏亮了城内的灯火。 第285章:红灰城中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 车厢内一阵沉默后,霍十娘缓缓开了口:“你,为什么救我们?” “我们并没有那么深的关系,对么。” 沈黎耸耸肩:“咱们好歹也是仙平一路走来的故人,还不够吗?” 说着,他从车厢内拿出一壶没有下药的酒,递给老道士。 老道士也不含糊,直接接下酒水,那么多情都承了,还怕一壶酒?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笔账,霍十娘虽然表面看起来彪悍,但心细如发,花沈黎的每一笔钱她都记着的,如果师父的酒水也折现的话,那她们师徒俩,现在已经花了沈黎近四万两银子了。 这么多钱,够很多普通家庭使用了。 她苦笑摇摇头道:“你是个商人,商人逐利,很正常。” “好吧,我承认,我是有一点小私心的,尤其知道前辈是二品高手之后,我更加坚定跟你们打好关系的想法,毕竟有个二品高手在旁边,不管是不是护卫,都很有安全感的吧。” 沈黎笑道:“还有你,我想你的情报组织,应该很大了吧?” 霍十娘点点头:“一些开销大的地方,我都没弄,只是为了找人才弄的这么一个组织。” “我很感兴趣,甚至我想等你身体恢复后,留下来帮我打造一个天下第一的情报组织,我要任何地方的任何消息,甚至皇宫之中,皇帝陛下干了什么我都想知道,钱不是问题。” “你有些天真。” 她脸色惨白,发丝凌乱,靠在车厢上随意将耷拉在俏脸上的发丝别在脑后,然后解释道:“有些地方的人,是钱买不来的。” “我知道,所以我也一直没打算用钱收买你,直到现在,你如果不想帮我,我也没有任何想法,人各有志,我不会记恨你,你回仙平也可以的。” “我这下半生,无欲无求,再不做点事,怕是要无聊死。” 霍十娘苦笑一声,一个狗男人,让她看透世间感情,若是,若是刘齐回来的话,她的心,才有可能复原吧。 可传说中的归墟古国,那可是在海上。 古文中有记载,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吴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有甘山者,甘水出焉,生甘渊。 意思是东海之外有个大海沟,是少昊氏建国的地方,少昊在这里抚养黑帝颛顼长大,黑帝颛顼在这里丢了他的琴。 更有传闻说,归墟古国在海上,每年有几万亿吨的水流入其中,而归墟古国的入口,则是海上的一处入水口,其中的吸力可以摧毁任何木质船只,进去之后,除非通天之能,否则根本不可能走出来。 但归墟古国内有一圣池,凡人进入其中,经脉尽数被打通,且拓宽到一品之上,接下来的修炼事半功倍,还有人说,圣池的水泡过之后,便能长生不老。 传说往往不可信,如果刘齐真的去海上找归墟古国了,那大概率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她吸吸鼻子,算是默认了沈黎的请求:“等我恢复了身体,便来操办这些事情吧。” “多谢。” 沈黎郑重的抱拳道:“时间你定。” “但这次,你可不能再欠我钱了。” 听着她半开玩笑的话语,他也笑道:“整个仙平建立好了之后,你想用钱,便可以随意去拿。” 淅沥沥的小雨下了一夜,路上泥泞,山路又难行,一夜过去,才走了三十里地,到达顺天城附近的一座小土城,红灰城。 红灰城取名自它的城墙,此处盛产红泥,就连城墙上,也覆满红泥,用来保护城墙。 盛产红泥的地方,咸鸭蛋自然是土特产,官家掌控盐铁,这细盐自然卖到天价,至于粗盐,里面蕴含杂质颇多,食多了还会死人,所以这粗盐的价格并不是十分昂贵,一般都是七十文一两。 穷苦人家,只能买上一块粗盐,若是在地里干活汗水流失较多,才会在菜里加上一点点粗盐,平日里是吃不到盐的。 像沈黎这种有钱人,自然实现了细盐自由。 到了红灰城,四人找了一处客栈,将两个伤员安置好了之后,万逸楼决定好人做到底,便替霍十娘治疗内伤。 至于老道士,他可不敢替他治疗内伤。 低修为的替高修为的治疗内伤,一个不好,高修为的体内经脉自动运转,将低修为体内真气尽数抽走。 无奈,沈黎只能去药铺抓了一些药材,在客栈后厨煮好送来。 客栈中人来人往,不时有客人进入其中,摘掉脑袋上防雨的斗笠,跺掉脚上的烂泥,然后要上一碗黄酒驱寒。 有稍微有钱一些的客人,会花钱买上一个咸鸭蛋,充当下酒菜,至于再穷一些的,只能买点咸蛋壳,放在嘴里啜两下,尝个味道。 沈黎站在窗边,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心里不禁一阵犯愁。 如今,这些普通百姓,已经没有几个人能买得起大米了,甚至连糟糠都吃不起。 这个时节,佃户才刚刚沤起谷种,还没等秧苗长起,便要被饿死了。 谷物种植工序比较多,先要沤谷种,然后撒谷种,待谷种长成秧苗,再移植到其他田地里,进行栽秧,让秧苗的距离排开,能更好的吸收土地的营养,最后随着秧苗的逐渐成长,才能长成稻谷,再进行收割。 整个过程,长达三个多月,这三个月内,他们本来就没有余粮,这下就更惨了。 至于小麦,虽然要比谷物的周期短一些,但有上面的地主剥削,还是留不住什么余粮的。 现在的穷苦百姓,只能吃一些草根,树皮了,家里兄弟姐妹多的,可能去年留了些余粮,现在可以和糟糠混合一起吃。 那些城中没有田地的百姓,就真的只能活活饿死了。 午时,他下楼要了几碗米饭,倒真的吓了掌柜一跳,现在能吃起米饭的人,真是有钱人了。 等结账的时候,沈黎倒是吓了一跳,一碗米饭,十六两银子! “掌柜的,你这一碗饭十六两银子,你这碗是金子做的,还是米是金子做的?” 掌柜苦笑一声:“官人有所不知啊,您嫌贵我还嫌贵呢,现在这粮价,已经涨到八十两一斤了,小店这还没多收您什么钱呢,您这一碗米饭,用了二两米,算下来刚好是十六两一碗啊。” 客栈不是不赚钱,他们赚了一些少量的钱财,说是一碗米饭有二两米,实际上可能至于一两半的样子。 十六两,按购买力,相当于后世的三千二百块钱。 三千二百块钱一碗的米饭,谁见过? 沈黎暗自咂舌,怪不得姜承龙这么恨那些贵族集团了,这是把人往死里逼啊,这玩意搞多了,下面不造反才有了鬼。 午后,万逸楼精疲力竭的从霍十娘的房间走出来,现在的霍十娘,脸色也好看了许多,沈黎给她要了一份米粥,她喝完之后沉沉的睡下去。 而万逸楼,狂干了三碗大米饭,又叫了几份肘子与鹿肉,这才填饱肚子。 他舒服的摸着肚子,叫来小二:“我问你,你知道这红灰城内,有几家青楼吗?” 小二笑呵呵的说道:“回客官,咱们这红灰城啊,有三家比较大的青楼,有清水楼,有思君坊,还有一家春丽苑。” 沈黎在一旁白了他一眼:“你这刚出来,就又想着去嫖,当心被女人掏空了身子。” “无妨,本公子身强力壮,一夜御十女都不在话下,你休要阔噪,本公子去也。” 他学着一副文绉绉的样子,阔步出了门,惹得沈黎一阵无语。 刚好,昨日给了他一些钱,几万两银子,今日便迫不及待的跑去青楼消费。 据这货所说,以后没事了,他要走遍整个大渝,嫖遍大渝的所有青楼。 当真是好志气。 …… 京城之中,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身受重伤,“奄奄一息”,震惊朝野。 听闻对方还有一个一品高手坐镇,所有人都见怪不怪了。 一品高手,那已经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了,收拾他一个万江楼,那还不是轻松拿捏吗? 只是皇帝陛下姜承龙有些紧张了。 一品高手出现在京城,这尼玛可太恐怖了,他不会要谋反吧? 听说还有一方势力参与,他查看了一下天道宗资料后,郑重的做出评价:“乱臣贼子。” 意思便是可以直接杀了,东厂的人快速出动,接过在藏书阁扑了个空。 小奴儿一行人得知万江楼给自己安了个大锅后,还没等消息出来,便匆匆离开了京城,算是铩羽而归。 青楼藏书阁私藏谋反人员,幕后老板自然也逃不脱。 令许多人意外的是,这藏书阁的幕后老板,竟是多年浪迹花丛中的盛贤王,二王爷姜承武。 听说藏书阁内的花魁居然是反贼,这位盛贤王在家中吓的尿了裤子。 据说,只是据说,这藏书阁,还有四皇子姜魁的一部分股份。 皇帝姜承龙将两人叫入御书房,询问开办青楼的来由后,不禁苦笑不得。 理由是朝廷给的银子太少了,一个王爷,一个皇子,根本就不够用的,这才想到开办青楼,但这种名声传出去很难听,只能作为幕后收钱老板。 对于两个喜好烟花场所的皇室中人,一年两万两银子还真的不太够。 即便这个数目是其他官员的几倍几十倍,那也不够。 这两人,一个比一个烂泥扶不上墙,指望他们谋反,根本不可能,而且四皇子姜魁要是想做皇帝,只需一言,便可以做太子,根本没那个动机。 盛贤王姜承武虽然是自己的亲弟弟,但自由便对权力没有感觉,整日游荡在花丛中,自己的儿子姜魁简直和他是一个模子出来的,都喜欢女人的躯体。 而且盛贤王姜承武,连年的纵欲,导致他失去了生育能力,对于臭味相投的姜魁,那可真是视如己出,有什么好玩的,都要叫上姜魁一起,他们俩凑合一起开青楼,不奇怪。 姜承龙哭笑不得将两人臭骂一顿,然后赶出皇宫。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在经历一夜的手术治疗后,终于取出了身上的箭矢,但他内伤较重,皇帝陛下还特意派东厂的掌印太监吴境前往为他治疗内伤。 而万江楼恢复的七七八八后,躺在床上,房间内只有他与沈寒两人。 沈寒四处查探一番后,才凑到万江楼耳边:“大人,已经办好了。” “嗯,等消息传到京城,应该差不多了吧。” “是的。” “嗯,你也快回去歇着吧。” “是。” …… …… …… 沈黎在红灰城内停留了三天,霍十娘已经能下地行走了,老道士还是老样子,有时候脸色一板,然后嘴角渗出鲜血来,看样子那内伤反噬非同小可。 只是他也无能为力。 半山坊内的太子殿下,平日里对他那是寸步不离,他这一走几天,姜尤找不到人,要是捅到陛下那里,就有些麻烦了。 沈黎也不能久留。 京官,没有朝堂具体调令,本来是不允许私自出城的,一旦发现,那可是要重罚的。 还好那晚有万逸楼的锦衣卫腰牌。 说起万逸楼,这孙子彻底放飞了自我,在城中玩的不亦乐乎,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完全不知道此行的目的。 等到沈黎提起回城,他才恋恋不舍的与姑娘们告别。 霍十娘与老道士都理解他,好歹是太子少师,决不能离开京城太久,便催促他快些回去。 看着两人状态还算不错,沈黎掏出一沓银票,约莫两万两的样子,嘱咐他们钱不够的话,可以写信回来,他派人送过去。 离开了红灰城,他们快速赶往京城。 可沈黎的家中,快被姜尤踏破了门槛。 甚至姜尤还派了三个人,轮番守在沈黎的家门前,只要看到沈黎的身影,便前来汇报。 沈黎回来后,姜尤也是第一时间跑过来询问。 “我还以为你害怕韩攸之赢了你,提前跑了呢!” 姜尤气呼呼的说道:“三天,你知道这三天我怎么过的吗?我备受煎熬,我,如坐针毡,我……” 沈黎哭笑不得的打断他:“明日一早,我就去半山坊,再也不走了。” “好,你说的!” 他这才放下心来。 第286章:粮价飙升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沈黎果然如约来到半山坊。 他几日没来,半山坊现在大变样。 很多地方已经重建完成,从东边市场开始,一座座房子开始重建,而前方的房子,大多还在拆迁当中。 值得一提的是,姜尤也发现了粮价飙升了。 采购的账房跟他报价时,他也为七十两一斤的粮价担忧。 这些人干的活,那可是体力活,有的厉害的,一顿能吃掉一斤米饭,相当于七十两银子。 这种恐怖的消耗量,每天仅仅吃饭,就要耗费近万两银子。 可工人才三百多人呐! 这么吃下去,就是首富也会被吃垮的吧。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连日来的高价粮,快把房子都吃垮了,姜尤也知道着急了。 中午酒坊开饭的时候,姜尤表面上和那些工人们笑呵呵的打招呼,暗地里将沈黎拉到一旁:“你看看,这一个个炫饭炫的,我就是太子我也养不起他们啊。” 沈黎翻了翻白眼:“你本来就是太子。” 姜尤没理会他的吐槽,自顾自道:“这种情况,再这么吃下去,怕是等不到粮价下降,我们就得完了。” 粮价的暴涨,导致酒水原料的价格上涨,从而导致他们的利润降低,想要抬高利润,就必须要抬高价格了。 “你倒是想想办法啊。” 他催促着沈黎,半山坊是他一手改建出来的,现在因为一个粮价就要倒闭了,那可就太浪费心血了。 沈黎摸着下巴,迟疑了一阵子。 老实说,他现在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现在的他,没有太大的资本收购大量的粮食,强行压低价钱,他还没有那个实力与四大家族斗争。 “太子殿下想过没有,粮价,为什么会飙升?” 姜尤歪着脑袋想了一下:“是因为那些商人?” “不对,太子殿下想想,商人本是一团散沙,即便提价,也不会如此统一,一旦粮食没人买得起,粮价自然就下降下来,那些商人又会争先恐后的掉价。” “那是有人在暗中操控粮价?” “你终于想通了。” 沈黎就是要将四大家族引出来,让太子姜尤自己明白现在陛下的处境。 虎父无犬子,太子姜尤经过简单思索后,便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他自是知道京城四大家族手中有钱有粮,很快便联想到他们。 “粮价把控在四大家族的手中,那就意味着,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控制粮价,民以食为天,他们相当于掐住了大渝的命脉。” “太子殿下分析的很有道理。” 沈黎一手马屁拍上,接着将问题抛回去:“那您觉得,该怎么办呢?”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粮价会这样?” 姜尤皱着眉头道:“你为什么不早点收购粮食?” “那我也得有钱啊。” 他哭笑不得:“我又不是神仙,况且,此事皇帝陛下都没办法,我能怎么办?” “明白了,这不仅仅掐住大渝的命脉了,而且掐住了父皇的命脉。” 沈黎看了看姜尤的胯下,头顶一条黑线渐渐浮现。 姜尤不明所以,叹口气道:“可这件事,该如何处理呢?” “粮价从三十两一斤,在短短十天内,翻了一番,太子殿下觉得,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 “那些贵族想让父皇做个决定。” “聪明。” 沈黎指了指自己:“无非就是找个理由,搞死我罢了。” “你是说,粮价的上升,跟你有很大关系?” “可能吧。” 他背着手,天下间哪有那么巧的事情?从韩攸之接手丰登坊的第二天开始,粮价便快速上升。 怕是韩家想要通过涨价,逼陛下做出决断。 毕竟自己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将脑袋作为押物赌了一把,若是自己输了,人头落地,到时候百官自然皆大欢喜,若是自己赢了,那就有人不太开心了。 礼部韩轻尧退位之后,接手的,定然是他的侄子韩攸之。 把控礼部,是韩家的目标,所以他们不能输。 如果沈黎猜的不错,现在的丰登坊,应该每日有人派粮。 如果陛下不宣布韩攸之胜,那粮价涨到一百四十两一斤都是有可能的,到时候富人也吃不起饭了。 而且这些人,将真金白银收回去,然后将银票散发出来,若是一个不满,将白银直接送到邻国,那可是一大笔的军费,谁能承担的起? 现在就看皇帝陛下能不能抗住压力了。 姜尤明白了一切,不禁有些担忧沈黎的前途,可话到嘴边,却成了:“你有点自以为是了吧?几大家族联合抬粮价,只为要你的命?” 沈黎耸耸肩:“收拾我,只是顺道的事情。” 粮价暴涨是必然的结果,只是看升的幅度。 往年最高涨到八十两一斤的大米,这才四月份,都已经涨到了七十两一斤了。 距离粮食收获的时候,可还有两个月呢。 不过五月份小麦收获时,粮价会暴跌一段时间,等那些贵族完成收粮,到时候粮价再次反弹。 沈黎背着手,缓缓走出员工食堂,现在只能硬挺了,等下半年,他也要开始收粮了,不求控制粮价,起码要在粮价方面捣捣乱,这些年来,贵族发着这种黑心财,坑骗了多少人。 虽然韩家与秦家表面上什么都没说,但皇宫中的姜承龙已经明白了一切。 这是向他施压,沈黎一个人,和外面的几十万百姓,看他选哪一个。 如果选沈黎,贵族们就会提高粮价,活活饿死那些百姓,如果选择百姓,那沈黎就得死。 至于姜承龙为什么不敢动武,而是这些贵族都无所谓的态度,他们早就将大部分资产化整为零,转移大楚和大梁,一旦朝廷动手查抄他们,那些资产,便会化作大楚和大梁的军费。 姜承龙没有血浮屠,不敢赌,大渝不会再出现第二个萧鹏举了。 他在皇宫中,头发凌乱的坐在地上,接过小太监递来的玉质烟袋,啪嗒啪嗒的吸着。 他很迷茫,而且选择了沈黎后,他不确定沈黎能给他多大的惊喜,现在的沈黎在这些贵族面前,如同蚂蚁一般,太弱小了。 忽然,旁边的小太监跪地呈上折子道:“陛下,您已经两天没上朝了,朝中大臣多有不满,这是秦首辅上书的南方各地饥荒,其中佟州最为严重,许多灾民发动暴乱,而且出现小规模的谋反。” 姜承龙瞳孔微缩,这是警告自己尽快做出抉择了。 他大手一挥,起身道:“上朝!” 第287章:陛下召见 - 布衣公卿 - 欺生 霍十娘和老道士走了,整个屋子顿时又孤寂了起来。 现在的宅子,有小新,有萧林焕,还有万逸楼。 还有成天拉着马车去外面的贺元坝。 贺元坝本来是外家拳高手,一身横练功夫不说刀枪不入,但也十分刚猛。 万逸楼闲来无事,便教了他一些控制自身气息的法子,由外家转内家,实力突飞猛进,现在至少能打的过八品武者。 春风和睦,小雨淅沥,落在门前的青石板上,让人很是惬意。 但沈黎最近几天却很难受了。 他想知道陛下究竟选择了谁,与韩攸之的比试还在进行,若是到时候宣布答案时,陛下才宣布自己的选择,那岂不是死翘翘了? 天下之大,莫非王土。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种狗屁道理,在他一个现代人的眼中,自然是不会遵从的。 若是皇帝陛下想杀他,他自然会考虑谋反的事情。 可现在事情引而不发,朝中也没有任何消息表明陛下的选择,所有人对此都是闭口不谈,仿佛那是个禁忌。 他之所以到现在还没跑,是因为粮价,还在上涨。 这让他稍稍心安。 若是陛下与贵族们达成统一战线,粮价也会同时下降,现在粮价不降反增,说明陛下与贵族们,很有可能谈崩了。 这个谈,便是通过各方蛛丝马迹进行猜测。 户部再三上奏粮价飙升的问题,陛下自然明白贵族的想法,而陛下不闻不问,已经说明了他的态度。 贵族明白了陛下的心意,心中很是不爽。 你不鸟我是吧?到时候各地造反,我看你鸟不鸟我! 小新站在他旁边,有些嗔怪道:“少爷,您都是朝廷一品大员的,还穿去年的素布麻衣,传出去让人笑话,要不我还是帮您置办几身丝质袍子吧。” 沈黎背着手,他现在穿的,还是去年贫民窟中的衣物,一身灰褐色的麻衣,下半身一道长裤,露出脚踝,唯一区别的是,他换了一双布鞋。 他双袖卷起,露出修长的手臂。 在他眼中,可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概念,所以头发也相对较短,犹如马尾一般扎在脑后。 “你不懂,这样穿,清爽。” 那些富家公子的穿衣打扮,实在太过复杂,穿个衣服,要两三个侍女穿上半个时辰,贵族的生活,太过冗杂,还是这样一件单衣,穿的舒服一些。 那种十件八件一起往身上套,太难受了,拉个大便都要脱半天的裤子。 他这样连衣摆都没有的麻衣,穿衣习惯附和现代,也舒适许多。 “可是人家总会笑话的嘛。” 小新嘟着嘴,作为妻子,她也希望自己的丈夫能够穿的富丽堂皇,这样她脸上也有光。 沈黎笑着摸摸她的小脑袋道:“我不太喜欢身上的衣物有太多累赘。” 既然如此,小新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只能同意沈黎的观点。 午后,小雨停了一会儿,一个轿子缓缓停在大门前。 传旨太监貂蝉站在轿子一旁笑道:“伯爵大人,咱家来接您了。” “接我干什么?” 沈黎奇怪道:“是陛下要见我吗?” “是的,陛下请您进宫共进晚宴。” 小太监貂蝉满眼都是羡慕道:“说实话,咱家侍奉陛下这两年里,倒是伯爵大人颇得陛下喜欢呢,每日陛下都在念叨您,放眼朝中,陛下可没请几个大臣吃过饭呢。” 沈黎皮笑肉不笑的走进去换衣服。 陛下叫他吃饭是假,怕是询问他的想法。 如果他说自己也没有办法抑制粮价,那他必死无疑。 在他去皇宫的同时,也有人去请了太子殿下。 夜晚,三人在皇宫湖心亭内游玩,旁边四处都是禁军。 一来是在水上,二来是在夜晚,若是出现刺客,那陛下就危险了。 游船之内,桌子上摆着几个精致的小菜,旁边摆着三个精致的杯子,杯子内的酒水清澈见底。 姜尤看了旁边沈黎一眼,咽下口水道:“父皇,您不是不让我喝酒吗?” “今日例外,也算是对你多日努力的奖赏。” 姜承龙笑道:“我都看着你呢,你做的不错。” “多谢父皇。” 他又惊又喜,这么多年,终于得到父皇一句赞赏了。 旁边的沈黎一言不发,满眼都是忧愁的看向湖中景色。 只是,再美的景色,在黑夜中,也难以绽放出其光芒。 “沈黎。” 姜承龙一句话拉回他的思绪:“臣在。” “吃饭吧,这可是刚刚买回来的好米呢,听他们说,八十两一斤。” 他半开玩笑道:“你这一碗,可有二十两银子,够一个贫苦家庭一年开销了。” 沈黎自然听懂话中的意思,可姜尤不懂,姜尤连忙接过话茬道:“是啊,父皇,现在外面的粮价,实在太可怕了,八十两一斤,那些干苦力的若是放开了肚皮吃,一顿可以吃掉一百两银子,一百两银子,那够那些百姓好几年的花销了。” “是啊,这些粮贩子,当真可恶,简直就是乱臣贼子。” 姜尤忙不迭的点头:“是的是的,这种大发灾难财的,都该死!” “沈黎,你以为呢?” 沈黎轻叹一声,若是他顺着皇帝陛下的话说下去,那针对贵族的重任,就落到了他的头上,若是他反对,明日早朝就会因为左脚先迈入大殿而被诛九族。 “陛下,臣研究过这个问题,粮价之问题,由来已久,乃是大渝的旧疾,不可一刀切掉。” 他缓缓道来:“臣,已经在尽力赚钱,想必过了今年,粮价问题则能解决。” “可朕,等不了那么久了,两个月,真的会饿死很多人的。” 姜承龙缓缓闭上眼,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一旁的姜尤好奇道:“什么两个月。” “按现在粮价的涨幅,许多百姓吃不起饭,他们吃不起,便会无故产生几十万甚至百万灾民,这些百姓,若是饿到极致,便会在人撺掇下,拿起武器,将矛头对准朝廷,到时候百万大军揭竿而起。” 沈黎苦笑道:“他们倒是小事,一帮乌合之众而已,但你想过没有,若是在咱们收拾这些灾民时,大梁与大楚再来趁火打劫,那对大渝的损失,可有多大?” 姜尤深吸一口气,默默的夹菜。 “沈黎,你想得出办法么?” 姜承龙从桌旁拿出一袋鱼食,猛地撒向湖中,接着,湖面沸腾,数不尽的鱼争相抢食。 第288章:处理粮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沉吟一番,知道这是陛下逼他做抉择了。 他深吸一口气:“陛下,粮价问题,我暂时拿不出来方案,我最多可以保一地粮价,但保不住全国粮价。” 现在的大渝,不是没有粮食,而是粮食都在贵族手上。 就是所有的资源,都在贵族手上,那些百姓们吃不起,只能挨饿。 打倒这些贵族,将粮食分发下去,百姓便有了希望。 可这么做,无异于谋反,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一旦百姓这么干一次,尝到甜头后,天下便是大乱了。 “一地粮价么?” 姜承龙饶有兴趣道:“说说看?” “将大量粮商引入城中,然后找个理由,关他一个月,待到新粮即将出世时,那些粮商便会十分着急的出售粮食。” 沈黎轻叹道:“不过,这只是一种小伎俩,终究是提不上台面的。” “是小伎俩。” 姜承龙背对着他们,拨弄着灯花道:“朕要的,是全国粮价稳定下来。” “父皇,这个太难了,那些贵族早已掌控所有进粮渠道,您现在贸然让沈黎拿出办法来,太强人所难了。” 一旁的姜尤虽然很少参与政事,但看到沈黎艰难的脸色,他也能明白个七七八八。 父皇这是准备赶鸭子上架,强行让沈黎去挑动粮价。 一旁的沈黎却道:“陛下,距离六月,还有两个月,各地粮仓如果开放的话,我想,应该能撑到那些百姓收获粮食。” “粮仓,是一个地方的储备,你可知道,那些往年的陈粮,都送去哪里了?” 姜承龙悠悠道:“你可知道,粮仓若是大开,万一出现旱灾的地方,又该如何?” “若是旱灾,遭殃的,不过是一个地方,若是这么耗下去,遭殃的,可是全国百姓,到时候官逼民反,结局更加糟糕。” 沈黎拱手道:“陛下,这是现如今抵抗高价粮最好的办法,而且,官仓放粮,会导致粮价暴跌,那些粮食流入市场,则会破坏如此高价粮的局面。” “你貌似有些想法?” “臣还没有理清思路,如此庞大的商业帝国,要想推翻,必须要有足够的资本,可臣一介商人,从发迹到现在,不过一年十年,底子太薄,做不了什么。” 姜承龙从怀中缓缓掏出一本奏折,丢在桌子上:“佟州大灾,半个月后,你得过去看看。” “可……” 沈黎皱着眉头。 他还想请假回家看看呢。 这一去佟州,还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家中林晴已经待产,他作为穿越者,这是他真正意义的孩子,如果不能回去看看,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有问题吗?” 他点头,直言不讳道:“我家夫人要生了,我得回去看看自己的孩子。” “嗬。” 姜承龙缓缓坐下来,抿了一口酒后:“大丈夫应以建功立业为先,若是处理掉粮价的问题,你便是全国所有百姓的恩人。” 他话语中,似是对沈黎只顾小家的思想有些不满,说到最后,已经有些训斥的意思了。 沈黎微笑道:“陛下,臣,只是一个小地方出来的商人,承蒙皇恩浩荡,这才入朝为官,实话说,臣没那么大的志向,当初买官,也是为了有一身袍子,以后行走江湖送货的时候,弄纸路引也会方便许多,其实臣,还是比较眷恋家庭的。” “男儿志在四方,你如此女儿做派,朕对你,很不放心啊。” “若是陛下恩准,臣现在愿意回到仙平县,接着过日出而作的生活。” “放肆!” 姜承龙很是不悦,重重的将手中精致杯子甩入湖中,吓了姜尤一跳。 沈黎却是默默不说话。 控制粮价如此重任交到他的身上,若他不表示什么,陛下不会放心。 如果他一人能控制大渝粮价,那地位可不输朝中三军元帅。 陛下也绝对想到这个问题,驱虎吞狼,只会迎来更大的敌人,可沈黎若是懒散,表示对权力不感兴趣,反倒会让姜承龙心安许多。 赶走贵族,又树立一个沈黎起来,这不是姜承龙想要的,他要将粮价牢牢控制在自己的手上。 所以,不管姜承龙如何生气,沈黎都得坚持自己的观点,绝不可引起姜承龙的猜忌。 “陛下息怒,臣只是实话实话。” “行了行了,人各有志。” 姜承龙似是妥协一般:“你要回家看夫人,待佟州那边问题稳定下来,你可以回去一段时间,另外,你要真的对官场不感兴趣,可以回去继续做你的定安伯,那块地,是你的了。” “多谢陛下恩准。” …… 出了皇宫,姜尤皱着眉头看向沈黎:“你这么不喜欢做官,为何还要来京城?” “陛下召见呗。” 沈黎耸耸肩道:“实际上我这人很懒,你没看到吗?能交给手下办的事情,我从来不动手。” “看的出来。” “太子殿下,作为一个上位者,你也得学会偷懒。” 他循循善诱道:“若是什么事情都有你亲力亲为,到时候你成了皇帝,也要去替百姓们掏下水道吗?这些事情,你可以感受一下,但没必要常做,做太多,反而会迷失本心。” 姜尤一脸郑重的看向沈黎:“我觉得你,很不错,有能力,有想法,为何不努力一下,取代首辅的位置?这样父皇百年之后,你我还能继续做君臣,也算是一段佳话。” “我对权力没有兴趣,若是像秦首辅那般,每日坐在小房间内,批阅奏折,那真如死了没有什么区别。” 沈黎笑道:“人各有志,我还是只想做一地伯爵比较好。” 这些日子的接触,姜尤也有所感觉。 面前的太子少师,是真的有大才能的,三言两语便能解决许多事情,这是上位者的能力,治理半山坊的点子,有一大半是沈黎提出来的,可见此人有治世之才能,另外,他还能创造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赚取大量钱财。 这种人才,万万不能放走。 或许,父皇将他放在自己身边,也是为了能够让自己和他培养好感情,将来用起来也顺手。 你想回去做咸鱼,本太子偏偏不让,你给我等着,等我当了皇帝,这首辅之位,绝对是你的! 第289章:前往工部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一早,沈黎便拉着太子姜尤,前往工部。 太子殿下的容貌,就是一张令牌。 工部的人点头哈腰,将太子请入大堂。 姜尤也很是奇怪,他们与工部怎么还有联系? 工部尚书许青竹,不属于任何一方势力,此人专注各地水利与城墙建设,无暇搞那些官场争斗,乃是个办实事的官员。 听闻太子殿下前来,他放下手中图纸,从工部后堂快速赶来。 “太子殿下,定安伯。” 见过礼后,他也有些奇怪,这位太子殿下与自己并无太大交集,今日怎么会想到来自己的工部视察? 姜尤朝着沈黎看去,意思是你快说说你到底想干什么。 沈黎笑着起身道:“许大人好。” “定远伯好。” “许大人,咱们也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前来,是想和你做一桩生意。” 许青竹微微皱眉,生意? 他工部对于贪官来说,的确是个肥差,只需要在某些地方偷工减料,便可从中抠去不少钱。 最近定远伯与韩攸之以脑袋做赌注,治理两个地方,难不成这小子没钱了,拉着太子过来想弄点钱花花? 想到这里,他脸色顿时冷了下去:“定远伯,我工部是主修缮制造,不做生意,定远伯请回吧。” 沈黎一愣,从怀里掏出一张图纸来,笑道:“许大人应该误会了,您看看这个图纸,如果您觉得不错,咱们再谈,如果您看不上眼,咱们就不用说了。” 他会画图? 许青竹眉头拧成一个疙瘩,随后半信半疑的接过图纸。 虽然图纸上的构造没有那么详细,只有一个物件,他也能看出沈黎究竟想干什么。 “这是一种车吧?” 沈黎点点头,不愧是专业出身,搭眼一瞅,便有了定夺,还是有两把刷子的啊。 “将车,定在铁轨上,然后前行?是否多此一举?马未变,车未变,路还是原来的路,下官搞不明白这有什么作用?” “许大人,听说过摩擦力吗?” 他笑道:“比如这块玉佩,放在整洁的地板上滑动,自然能滑出数丈远,若是放在沙地里,却是寸步难行。” 许青竹似懂非懂:“可这又有什么用?” “这种车,两匹马,可以拉动一万斤的货物,速度之快,比起运河有过之而无不及,另外,这种车还可以手动驱动,就是车内安置小工,用来运送货物,许大人可明白这是什么概念?若是这铁轨,从顺天修建到仙平,一万斤的货物,可以三天之内运到。” 沈黎指着铁轨道:“这种车,若是搭建完成,即便是一万斤的鸡蛋进行运送,也不会出现破损,比起那些马车,牛车,驴车,速度要快上几倍不止。” 许青竹作为工匠出身,自然明白这种车的确会很省力,但同时也会很耗费材料。 不得不说,这么做的铁路,运送东西会快很多。 见许青竹还有些犹豫,沈黎继续道:“军中有句话,叫做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为什么?因为粮草比较重,运输比较慢,若是能将这种铁路建立,那咱们运送药品,粮食,要比敌军快上几十倍几百倍不止,许大人可知这是什么概念?” “可这种东西,耗费太过夸张。” 许青竹咽下口水:“伯爵大人可知,咱们一年所产生的铁矿,有多少?” 沈黎摇头,他继续道:“三千万斤,其中分发各地用于打造铁器的,要一千万斤,用于军中铠甲,兵器等,要一千五百万斤,另外各地水利工程,差不多五百万斤,这已经是入不敷出的状态了,若是还制造这种铁轨,大渝根本负担不起。 “可历年来的铁器,不都是可以回收的吗?” “杂质颇多,再进行冶炼的话,达不到制造兵器的要求了,那些基本上都是废铁,用来改造各地水利工程了。” “我要是有办法将这些废铁冶炼出制造兵器的高度呢?” “你有办法?” 许青竹半信半疑的看向他,他无论如何也难将沈黎与铁匠联系在一起。 “有些办法。” 沈黎自信道:“我做的生意,不是让许大人一开始便在全国范围铺设铁路,只需要在半山坊进行铺设,作为试验场地,如此,即便失败了,许大人还能将废铁回收回去,稳赚不赔。” “伯爵大人这可是空手套白狼啊。” 许青竹苦笑一声道:“失败了,对您没有丝毫影响,成功了,您的半山坊,怕是要超越丰登坊了。” “我这不算空手套白狼了,我这技术,天下独一份,技术很值钱的,以后许大人就知道了。” “好,那便一言为定,刚好我们工部的铁矿部还有大量废铁,择日不如撞日,伯爵大人现场指导一下,如何?” “好。” 沈黎丝毫不虚,跟着许青竹出了工部大门。 工部衙门与工部的作坊还是有很远距离的。 工部的作坊建立在城外南山上,一整座山,都是工部的基地。 南山也是一座铁矿山,将基地建立这里,也是为了方便取矿。 工部不像其他部门,这里面,都是全国有名的工匠,而且各部分工明确。 有木工,有泥瓦工,还有铁矿部等等。 木工部主要研究各种木头器材,师傅用来领导,而下面的学徒以及小工,用以制造。 泥瓦工不仅仅需要研究砌砖,还要研究材料,什么材料比较节省,但强度还比较高,还要进行采石。 至于铁矿部,也是工部比较大的一个部门。 一来他们需要采矿,二来需要冶炼,三来需要制造兵器送往兵部。 每年顺天城中招收劳役,都是来工部的矿场干活的,有手艺的就去木工部雕刻木工件。 一进矿场,里面叮叮当当敲打声不绝于耳,尽管是四月,里面的棚子也散发出阵阵高温,让人燥热。 姜尤显然也没见识过这种场面,一望无际的南山上,都是细小的人影,他们拿着锄头,从土堆里抠出铁矿,装入篮子中,然后挑下山去。 “伯爵大人,请多多指教了。” 许青竹笑眯眯的看向沈黎,一副看他笑话的状态。 毕竟沈黎只是在文学方面有点造诣,从未听说过他还会炼铁,而且铁匠都是有身份标识的,常年打铁,自然生的一身横练肌肉,谁家铁匠如沈黎一般,细胳膊细腿的。 沈黎笑着点头,也不推辞,四处查看一番。 第290章:加盟店 - 布衣公卿 - 欺生 “许大人可以考虑一下,加高烟囱,这样排烟更加及时,炉内温度也会更高一些。” “另外,用来烧制铁矿的木炭,也要选那种上等木炭,木炭燃烧的不充分,也会影响问题。” …… 采矿部内,沈黎负手而立,指着炼铁条件来,说的头头是道。 一旁的姜尤小心翼翼的询问道:“你还真懂炼铁啊?” “瞎掰呗。” 沈黎翻了翻白眼。 炼铁技术他没有,但提高炉子温度的办法他却有,前者不用他操心,后者他给出方案,许青竹自然会想办法改进。 许青竹也没想到,问题居然会这么简单。 “炼铁,温度是第一位,若是不能将铁融化,清除里面的杂质,则铁的质量不好。” 说沈黎不懂是假的,说他懂吧,又是一知半解,还好这里有专业人员,可以替他解决一大部分的问题,他只需要专注温度这一块。 之前他在书中看过,那些砖厂的烟囱为什么会那么高,其原因也是为了排烟提高冶炼温度。 姜尤目瞪口呆的看着他,瞎掰?这玩意儿也能瞎掰? 您不看看面前的这位大爷是干什么的,你说的有一点不对,他立马就能反驳你。 奇怪的是,许青竹并未反驳沈黎,而是若有所思的看着矮小的烟囱。 这只有一丈多高的烟囱,的确排烟不太方便。 “那伯爵大人觉得,该建多高的烟囱呢?” “有多高,建多高,十丈,二十丈,五十丈都可以,另外,这风箱啊,吹的风,太小了。” 沈黎摆弄着风箱,发现风箱四周并没有那么密封,有些缝隙还是会透风出来,很明显,这些小细节是他们没注意到的,他指着风箱缝隙道:“可以弄些松油,蜡油等物,将这四周完全密封起来,这样推进去的风,才够大。” 许青竹默默记下,拱手道:“我们这就试试看。” 虽然这位伯爵大人说的头头是道,但行动还是证明实践的唯一标准,建造一个烟囱,改造一个风箱的成本并不是很高,试试就试试,若是此法可行,以后每年工部会多出几十万斤的新铁。 现在就是因为炉子温度不够,导致回收的废铁无法做到完美利用,年复一年,只会让铁矿资源持续减少。 古代不比现代,开采条件有限,大多是人力进行,大山深处的铁矿根本无法开采。 当然,沈黎肯定不会将火药交给工部,那是他的底牌。 两人商量一番,然后许青竹捡起木炭,在图纸上随手绘画一个巨大的圆筒形烟囱,标注一下尺寸后,他看向沈黎询问道:“伯爵大人,这个尺寸可行?” 待沈黎同意后,他掏出自己的私章,盖在图纸中间,递给手下道:“去,交给钱大人,让他现在就做,三天后我便要。” 手下匆匆离去。 见真章的时候还没到,许青竹想请两人吃饭,但被沈黎拒绝:“许大人,这顿饭,还是三天后再请吧。” 许青竹也笑道:“那便约定,三天后准时在此地见面。” 于是乎,沈黎带着一脸懵逼的姜尤回到城中。 “你就这么自信吗?” 姜尤皱着眉头道:“何况,咱们现在有酒坊,香皂作坊,过一段时间还有内衣作坊,月事巾作坊,为了一个铁路坏了名声,这可不值得。” “你就一定觉得我一定会失败吗?” 沈黎微微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小伙纸,没两把刷子,还怎么做你师父?走了,今日酒坊出货,去看看酒坊情况。” 酒坊安排的负责人,是贫民窟的一个百姓。 要说全天下哪里的读书人多,不是江南,而是顺天城。 许多学子考试不中后,便选择留在顺天谋个生路,一边谋生一边苦读,待到明年春暖花开,再战春闱。 这些,可都是举人老爷。 在顺天,一板砖下去,可以砸死两个举人老爷。 他们留在顺天城内的原因很简单,家中贫苦,负担不起第二次出远门的开支了,而且古代车马慢,偏远一些的地方,来回一趟就得几个月,若是步行,差不多得大半年,回去一趟住不了多长时间便又要出门了,划不来。 但谋生何其艰难? 尤其是竞争无比激烈的顺天城,那么多学子,即便在街头支个地摊,卖卖字画,也很难卖出去,原因是学子们太多了。 酒坊负责人冯蒿就是这些学子们的其中一员。 屡试不中,屡败屡战,只是顺天城内谋生难,他差点没饿死,在这里找了个姑娘生子,可惜挣不到钱,一家人只能搬到贫民窟。 沈黎见他有文化,又一身正气,便询问他是否愿意做酒坊负责人,当然,他可以随时离职去考试。 他还特意给冯篙下了个套,这又不是生意,他做的也不是商人,他只是光荣的劳动人民。 在沈黎的一阵彩虹屁下,冯篙终于答应接下这个差事,也算是为家中妻儿找个归宿吧。 等看了冯篙家中妻儿后,沈黎差点没骂出来。 怪不得你个龟孙子穷,你他娘的娶了四个媳妇,一个正房,三个小妾。 话说大哥,咱穷就不要穷讲究了吧。 我一个伯爵大人,才两个媳妇呢,一个在老家生娃,另外一个在出租屋内研究小黄书。 真是造孽啊。 扯远了…… 到了酒坊,通过之前沈黎的宣传,现在外面的酒铺也是异常火爆,每日购买美酒的人不计其数。 但沈黎不想多开分店,索性找经销商,让他们自己找分店,甚至可以将店铺开到草原上去。 看着面前排起的长龙,这都是常年奔走逐利的商人。 他摸着下巴,拉着姜尤嘿嘿笑道:“今日,老师教你一个新的生意套路,叫做加盟店!” 姜尤不明所以,连忙跟着他。 他走到队伍最前面,拿起喇叭喊道:“诸位,我是这家酒坊的负责人,现在我家老板说了,要降低你们的所有进价!” 人群中那些商人一阵欢呼,降价,意味着让利,给他们让利。 “但,我们家老板也说了,咱们啊,换个方式做生意!” 沈黎咧嘴一笑:“加盟店!” 第291章:贫民问题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一头雾水,这个加盟店的形式,他们可从没有听说过啊。 眼看人群渐渐骚乱起来,沈黎拿着话筒喊道:“很简单,每人交三万两的加盟费,另外,所有拉酒的车队,店铺,都得用上我们竹叶青的商标。” “凭什么?我们花高价买酒就算了,你还有另外收费?” “就是,谁的钱也不是大水淌来的,你万一收了钱,跑路了怎么办?” “对,这个钱,不能交!” “妈的奸商啊,比我还奸啊!” …… 有人义愤填膺,甚至愤怒的朝着脚下吐了一泡浓痰。 沈黎不急不恼,慢悠悠的举起喇叭道:“大家别急,听我说完。” “好,老子就听你慢慢的放,我看你能放出什么屁来!” 那人一身劲装,背后还印着几个大字“苏记粮庄。” 提起苏记,沈黎心中就有些不爽了,更别说粮庄了,差点没逼得皇帝陛下砍了我。 “苏记粮庄,被拉入黑名单,永远不对其进行售卖,谢谢。” 他脸色一板,随后恢复正常道:“大家听我说,你们预先交了三万两银子,相当于保证金,另外,你们取货的酒水,一律九折,如果你们有门店,我们可以免费赠送一张精美的牌匾!” “我先不说竹叶青的火爆程度,许多人应该去过仙平县拿货,根本拿不到对不对?现在京城中开放分作坊,第一,你们拿货,省去了多少路费?第二,你们购入的量越大,省的钱就越多,那省的钱,不就是赚的钱吗?” 众人一想,是有些道理啊,这来回路费,加上路上打点,少说也得上百两银子,这下作坊开到京城,那绝壁省了一大笔的钱啊。 “大家听我说,咱们的竹叶青,每座城,只开设一家店铺,每日限量零售,顾客买不到,便会去你们那里买,所以,我们的销售绝不会冲突!” 沈黎站在阳光下,如同圣人降临一般,他含笑道:“你们想想,如此火爆的酒水,哪怕进他个十万八千斤的,还怕卖不出去吗?” “有些道理。” “而且你们听到了吗?他们店铺只开一家,而且是限量购买的。” “对啊,咱们多进几次货,这钱就能回来了,多几十次,甚至咱们还有的赚。” “是的,无非就是车队上打上竹叶青的牌子,但他们也送一个牌匾啊。” “这么算起来,咱么不算很亏。” …… 于是乎,第一个人开始报名,第二个人报名。 他们不知道的是,以后“仙平·竹叶青”这个牌子,会是他们车队的护身符。 姜尤看着堆积成小山一般的银票,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这算什么? 做生意也太爽了吧?一上午就能收到一百万两银子的定金。 而且这还是冯篙特意压下来的缘故,声称现在工人都是新手,产能跟不上。 隔壁的香皂作坊,同样也是人满为患,此地靠近草原,大渝朝廷这几年一直想方设法的改善草原关系,那些狼族生活在草原上,物资匮乏,想要南下抢占城池,也是为了生存,如果双方进行友好通商,让草原上改善生活环境,他们也不会如此执着于抢占底盘。 草原人大多食用牛羊肉,浑身都是油星,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的沾点膻味,香皂成了他们生活的必须品,反倒是银子,对他们的作用不是很大。 所以,尽管进入草原做生意危险重重,但还是有很多商人愿意铤而走险。 一车香皂,若是能全部售出,基本上可以回家养老了。 现在仙平的香皂十文钱一块,若是送到草原上,二十五两银子一块!这其中的利润,简直就是暴利。 只是姜尤有些搞不懂,香皂如此低的利润,为什么还有开办香皂作坊,酒水都不够卖了,干脆将香皂作坊直接改成酒水作坊不是更好吗? 沈黎拍着他的肩膀道:“商人,也不用完全逐利,你想想,咱们开办作坊的最初目的是什么?” 姜尤不假思索道:“搞钱。” 沈黎:“……” “搞钱自然是目标,但顺带解决掉这些穷人啊。” 他苦口婆心的解释道:“一个商人,要学会为国为民,钱再多有什么用?死了也带不进土里去,不如取之于民,还之于民,你想想,百姓们都有了工作,都有了饭吃,那皇帝陛下要省去多少事情?” “香皂作坊虽然比不得酒坊,但至少他没有亏钱,咱们酒水作坊能无限扩张吗?不能,所以就需要搞点其他产业,提高贫民就业。” 姜尤思索一番,两眼冒起小星星:“沈黎,我果然没看错人,你虽然懒散,但心系天下!” 沈黎所有所思的苦笑一声:“心系天下吗?可能吧。” “不是可能,是一定!” 他抓着沈黎的手臂道:“我就知道,你这种人,放在哪里都会发光的!” “嗯嗯,你说的都对。” 沈黎也懒得和他争辩,他满眼忧愁的看向远方。 自己太弱小了,弱小如一只蚂蚁。 自从那晚从皇宫游船中出来,他就有些心事重重。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这句话始终萦绕在他耳旁。 皇帝陛下虽然只是询问,但已经做好了准备,一旦他拿不出方案来,他必死无疑。 什么时候自己的命,也这么卑贱了? 仅凭皇帝老儿一句话就杀了我? 这可不行。 老子是二十一世纪的大好青年,凭什么你一句话就能要我狗命?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他是现代人,可没有所谓的君臣父子概念,别说你是皇帝了,你就是神仙,想一句话弄死我,那也不可能,大不了老子反了。 所以,他最近渐渐转变了思想,自己必须做出一些保命的东西出来。 比如作坊。 表面上,他为朝廷解决了许多贫民,这些贫民也能很好的就业。 实际上,这些贫民都是定·时·炸·弹。 他已经写信回去,让仙平县的苗欢盈安排人,前往大渝各地,甚至大梁各地,进行扩建作坊,不求赚钱,但求贫民就业。 到时候,他手中若是掌控百万员工,陛下也得掂量掂量,突然出现百万难民,会是什么后果了! 第292章:造了个烟囱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尤将沈黎的话语告诉姜承龙后,姜承龙点点头,对沈黎很是满意。 若是大渝没有那些贫民,国力定然强盛几分。 “儿啊,你觉得,沈黎此人怎么样?” “有经世之才,他,聪明至极,不仅懂的治理一地,还懂的如何挣钱。” 姜承龙白了他一眼,被气笑了:“我看你啊,也掉到了钱眼里了,评价一个大臣,是能用挣钱衡量的吗?” “可他,就是很会赚钱。” “那你觉得,户部尚书给他怎么样?” 处理掉户部几个高层,是姜承龙志在必得的事情,面对如此粮价,拿不出方案就算了,还居然瞒而不报,一群饭桶而已。 姜尤摇摇头:“儿臣觉得,首辅比较适合他。” 姜承龙哑然,你比我还放得开,一国首辅你说给就给,你可知道那是个多大的官?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合适不过了。 他摆摆手,示意姜尤推下。 随后,他从龙案一旁的小盒子中,拿出一个小木板,木板上,张贴的是六部主要官员,用红笔所写的官员名字,都是要更换的,有的红笔旁边,还有黑色毛笔写着另外一个名字,那便是替换名单。 整张小木板看过去,密密麻麻的红字,触目惊心。 整个朝堂,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与贵族沾亲带故的,牵一发而动全身啊。 他找到户部一栏,将原定的沈黎名字,缓缓勾掉。 然后……秦补拙之下,填上了沈黎的名字。 “希望你真的有命爬到这个位置吧。” 他叹口气,将木板放入盒子中,随后小心翼翼的锁上。 在他的左手边,是一道圣旨。 关于各地开粮仓的圣旨。 一旦这份圣旨发出去,便再也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贵族们都知道,陛下这是铁了心和他们撕破脸皮了。 …… 这两日,半山坊内的改造速度越来越快,下水道通了之后,即便有些绵绵细雨,也会顺着石板缝隙流入下水道,整个街面进行修缮之后,整洁无比,路边渐渐建造起来的公共厕所,也开始多了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半山坊内的小偷小摸情况,急速缩减,之前从丰登坊送来的一百多个泼皮无赖,被送入各个队伍,出现了几次偷盗事件,被姜尤捆在旗杆上吊了三天,声称下次就要剁手,搞得那些泼皮人心惶惶,有的甚至直接连夜跑路了。 整个丰登坊,如今是一片海晏河清,贫民们身上的补丁越来越少,人们的笑容越来越多。 这里面大部分功劳,都是姜尤的,他也彻底赢得所有百姓们的好感,现在人家都不叫他尤老板了,直接叫大善人。 内衣作坊也渐渐完工,里面能容纳五百妇女进行工作,并且提供了食堂和宿舍,冬天还提供热水,这种条件,天下独一份。 许多妇女争着抢着报名,有的没报名上的,甚至哭喊着在地上撒泼打滚。 不过,男人小偷小摸有很多,那些中年妇女喜欢占小便宜的也不少,第一天便发现有人偷了针线往家中带,罚了半个月的工钱,终于镇压下来。 这个作坊,主要生产的,是女性内衣还有月事巾。 如今月事巾都快成为潮流了,富家小姐们,派遣各种下人前来购买,虽然有仙平供货,但路途遥远,还是有供不应求的情况。 可见这东西完全改变了女性的生活习惯了。 但是这东西想要普及,还需要一些时间,很多贫苦人家的女性,根本用不起,这不是价格的问题,即便售卖十文钱一块,那些穷苦人家的女子地位低,也弄不到钱购买。 现在内衣作坊内招收大量的女工,那些女工回去后也能挺直腰杆做人了。 父系社会,男子的地位总是比女子高出许多,女子挣不到钱,不能出户,在家中自然就要承受丈夫的脾气。 自从这些女工挣了钱后,回家后丈夫也不敢轻看她们了,甚至有的人家,还有丈夫给自家媳妇按摩的情况,这让这些大姐大嫂们,越发努力干活挣钱了。 沈黎仔细计算过,按她们的工钱,刚好能养活一家人,如果他们不工作了,挣的钱,刚好能够开销两个月。 他成了剥削者,但没办法,如果工钱太多的话,会导致许多佃户不愿在地里干活,到时候谁来种地呢。 第三日,姜尤兴致勃勃的找到他,让他前往工部作坊。 按工部尚书许青竹的约定,三日后来南山工部作坊内查看新炉子的效果,今日刚好是第三天。 沈黎坐着马车,看着路边野草野花灿烂的绽放着,他心中有些着急。 他想回家看看林晴,可这该死的赌约,还有半个月,半个月后,他又要去佟州。 到了工部作坊,他有些奇怪,按当时许青竹的要求,可是要建造五丈高的烟囱啊,五丈,那可是十七米。 十七米米的烟囱,应该很远就能看到了吧? 但前方光秃秃一片,别说烟囱了,烟囱毛都没有。 等到了工地,许青竹抓耳挠腮的训斥面前身穿官服的中年人。 “你是个笨蛋吗?本官要的烟囱,你居然能将图纸看反了,打成了一口井。” 闻言姜尤一口喷出了出来,乐不可支道:“他们工部,居然还能将图纸看反了!” 沈黎摸着下巴摇头道:“这种情况,很正常。” 许青竹有些尴尬的朝两人拱手道:“抱歉,太子殿下,伯爵大人,让你们白跑一趟,请三日之后再来吧。” 两人苦笑对视一眼,只能答应。 正好今日闲来无事,两人便在外面游玩了一圈。 按道理,沈黎没有特许,是不允许出京城的,可有太子殿下这棵大树在,根本就不用担心。 半山坊已经不怎么需要人为干预了,姜尤也学着沈黎的样子,每日前去视察一番,然后去其他地方玩耍去了。 可跟着沈黎见识了做生意的乐趣后,他对蛐蛐再也提不起兴致来了,突然不忙了,让他心中很是空虚。 而沈黎这几天倒是忙活了起来。 百姓们的生活好了,便是给他们涨涨文化的时候了。 他一边安排人做广场,一边在半山坊的地方书写剧本。 第293章:我放你一马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有了仙平县改造广场的经验,沈黎自然是手到擒来,剧本制作飞快,而且选定了戏班子。 他书写剧本时,心中隐隐有些担忧。 这些搞青楼的狗东西,不会也学会金陵添香楼一样,剧本出来后,青楼就开始推出新的剧情吧? 那种cosplay他不反感,他反感的是那帮人,太过重口味。 法海怎么能和许仙一起玩呢? 两条毛腿肩上扛,荆轲刺秦王吗? 噫…… 想想就一身鸡皮疙瘩。 姜尤自幼读的便是那些拗口晦涩的文言文,突然看到沈黎写的这些话本,自然是看的兴致勃勃。 这下好了,他又找到事情做了。 只是,沈黎写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他看的速度。 “这个,要拿到街头上去售卖。” “售卖?” 姜尤坐在躺椅上,翘着二郎腿:“这半山坊还有几个看得起书的人啊?有钱的,不过是第一批进入酒坊的人,不过他们的钱也不多吧?” “就是不多,所以才要榨干。” 沈黎微笑道:“半山挣钱半山花,一分别想带回家,那些人,本来就穷苦,但我们给了他们房子,工作,饭食,那他们的钱,往哪里花?不消费怎么能推动发展呢?” “你真是个奸商。” 姜尤摇摇头道:“不过这样倒是有些道理,这些百姓挣了钱,若是不花,时间长了,迟早攒够老本,然后回家养老。” “聪明了啊。” 沈黎笑着伸了个懒腰,然后临窗而立。 外面的花,开的更灿烂了,四处郁郁葱葱,散发着勃勃生机,就连空气中,都有一股花香的味道。 至于他们租的那个小宅子,外墙上爬满绿植,与去年刚开光秃秃的光景完全不同。 戏班子的人来了,看了梁祝剧本后,泪眼婆娑表示剧本极好,可以进行演唱。 而沈黎夜晚参与一次后,见周围人哭声一片,连忙表示受不了,偷偷跑回家中与小新温存。 春季来临,万物复苏,动物们又到了交配的季节。 提起交配,就万逸楼这货兴奋,到处洒满自己充满爱意的谷种。 翌日,沈黎照旧来到半山坊,只是周围干活的百姓们,看他的眼光都有些怪怪的。 姜尤瞪大眼睛将他拉入房间:“大哥,您还敢来这里啊?” “我为何不敢?” 他一头雾水,寻思着自己也没得罪什么人的吧? “梁祝,你写的梁祝。” 姜尤拍着脑门:“昨晚,梁祝演完之后,很多人回去之后哭了一夜。”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 “夸张?” 他轻哼一声:“不知道哪个王八蛋传出你是作者,现在这里的百姓,对你面色很是不善,有的人还想打死你改剧本呢。” “贺元坝!从现在起,寸步不离!” 沈黎咽下口水,当初仙平县的百姓也没这么疯狂吧? 作者果然是个高危职业。 不过作者也是个赚钱职业,比如说前段时间顺天城中一个作者,文章写的极好,半个月便赚了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那可相当于普通百姓几年的花费了。 这种赚钱速度,也当真可怕。 主要是他将女主写死了,人家热心读者受不了,将他腿给打断了,这不,赔了五十两银子。 …… 还好,丰登坊的百姓保持了理智,知道这位是幕后大老板,不能得罪他。 午后,刚吃完午饭,酒馆门口出现了小太监貂蝉的身影。 沈黎与姜尤对视一眼:“这是来请我吃饭的吗?” 貂蝉摇摇头道:“沈大人,咱家这次来找太子殿下的,剑宁公主病危,太医院束手无策,说是时日无多……” 姜尤瞪大眼睛:“快,带我回去!” 沈黎一头雾水,这怎么又搞出个剑宁公主了?还下了病危通知书? 不管了,接着干饭! …… 半山坊内的大大小小铺子渐渐起来,只是重复的比较多。 这个时代,没有什么好卖的,无非就是衣食住行比较好卖一点,其他的生意都比较惨淡。 路边的小吃摊,小酒楼,比比皆是。 不过竞争太大的话,生意也难做。 沈黎在其中转悠着,目前这里也没什么好改变的了。 忽然,前方出现一队轿子,周围满是身穿铠甲的士兵。 看这些士兵的铠甲制式,是城防军。 接着,轿子缓缓停下,从里面走出韩攸之的身影。 韩攸之摆摆手,立马有人将路边的凳子擦拭的干干净净,送到他的身后。 “街道人员太多,差评!” “小贩太多,都是商人,没有读书人,差评!” “街道两边都是房屋,没有凉亭以供读书人高谈阔论,差评!” …… 他满是嫌弃的看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小贩,小贩拿着勺子把,心想这是哪里的大官,一阵差评。 韩攸之听说半山坊建立的不错,事关自己的脑袋,自然不敢怠慢,便带着人赶到半山坊视察一番。 这一看,半山坊不如丰登坊。 站在读书人的角度来看,这些浑身补丁的百姓,太过碍眼,一地之繁华,取决去读书人,俗话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人多了,自然能熏陶一地百姓,所有人都变得有文化起来。 可现在的半山坊,入耳的满是各种吆喝声,哪有半点读书声? 都是商人,都是卑贱的小贩。 不过,他心中也有些嫉妒。 比如这半山坊改建后的屋子,统一白墙黑瓦,颇显整洁,还有路边的厕所,整洁的可怕。 虽然他嘴上差评,但还是觉得,如果从治世角度来看,这里的百姓安居乐业,已经合格了。 只是不知道陛下会怎么看。 他一通批判后,看到路边拿着糖葫芦的沈黎,微笑的走过去,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沈大人,你输定了。” 不过是白墙黑瓦,还有厕所,他完全可以回去耗费钱财,将街道屋子全部修缮一番,甚至可以比沈黎的半山坊更豪华。 沈黎咬着糖葫芦,含糊不清道:“我输不输,是我自己的事情,管你鸟事?” 说罢,他一口将山楂籽吐出来,却引来三个系着红袖章的大妈:“沈大官人,您随地吐痰,罚款一两。” 说着,三个大妈纷纷伸出手。 一旁的韩攸之有些幸灾乐祸的笑道:“让你搞这些虚无缥缈的规矩,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吧?” 沈黎掏出银子递给大妈后:“你可以走了,丰登坊,不欢迎你。” “嗬,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丰登坊只是交给你治理,又不是你的封地,我韩攸之有何来不得?” 韩攸之背着手,指点江山道:“沈黎,本官只是见你爬到如今位置,不容易,想给你个机会。” “什么机会?” “我放你一马,你投降算了。” …… 第294章:击退韩攸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我投降?” “啊,你投降,我可以跟陛下说情,饶你一条命。” 韩攸之负手而立,睥睨四方,仿佛他赢定了一样,他嘴角含笑,自信满满,等着沈黎祈求自己。 “我可去你吗的吧。” 沈黎翻了翻白眼,将糖葫芦丢在地上重重踩成烂泥:“你是猪吗?读书读傻了?” “沈大官人,一两银子,谢谢合作。” 大妈,又来了。 他一阵头大,从怀中摸出十两银子丢给大妈:“得得得,我包场了行不行,拜托你暂时别出现了。” 妈的,刚装起来的比就被你打乱了,老子还得重新装一次! 韩攸之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你,不投降?” “你是不是脑子让驴踢了?” 沈黎啐了一口:“神经病。” 旁边大妈还想过来,他忙道:“我给过钱了!” 韩攸之皱着眉头,眼中隐隐有怒火闪过。 他也是年轻人,他也有火气,尤其是他二十五就混到了礼部侍郎,前途无量,自然眼光高于顶,目空一切,今日却被一个乡下来的泥腿子指着鼻子骂,他如何能忍? 尽管韩家长辈再三告诫他,不要和沈黎冲突,尽量和他打好关系,最好是能够和他在这件事情上和解。 他知道长辈们不会害他,这么做一定有道理,尤其是叔叔韩轻尧,早就想让沈黎归西了,不可能也想让他们和解。 他想赢,自认为很简单,只需要将家中资金灌入丰登坊,那丰登坊瞬间会繁华起来。 那些钱财,对于韩家来说,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他韩攸之如此年轻取得如此成就,前途不可限量,朝中即便是秦补拙见了自己,也会温言细语笑着问候,什么时候有人对他这么说话。 他俊俏的小白脸顿时涨的通红:“你,你再给我骂一句。” “你是不是有毛病啊?跑我这里装什么?” 沈黎皱着眉头:“怎么着,带了这么多人,还想打我啊?” 韩攸之冷哼一声:“打你,又怎么着?” 说罢,他猛地挥手,周围士兵纷纷围上来。 “你们,是城卫军,动手殴打朝廷命官,太子少师,可想过什么后果?” 那些士兵们对视一眼,前面是太子少师,后面是韩家,很明显,韩家的能量更大。 沈黎皱着眉头爆喝一声:“你们,殴打太子少师,可是要诛九族的!” “别听他废话,殴打一个太子少师,怎么可能诛九族?军中顶多是打你们一顿板子而已。” 韩攸之冷哼道:“对付泼皮,就得用暴力手段,以暴才能制暴!” 说罢,那些士兵丢掉兵器,朝着沈黎摩拳擦掌。 他们有分寸,既会打的沈黎鼻青脸肿,又不会伤他性命,还会让他丢了面子。 可他们忽略了贺元坝的存在。 早上沈黎便让贺元坝形影不离的跟着他,下午就有人过来搞事情,这不是撞枪口上了吗? 贺元坝一声爆喝,跳入场中,他身穿宽大袍子,鼻孔被灯芯堵住,随后猛地一抖袍子,顿时粉红色的粉末漫天扬起。 那些士兵和韩攸之不明所以,接着士兵们摩拳擦掌的攻过去。 打沈黎他们还有些顾忌,不过打他们家的下人,那就无所谓了。 谁知面前这傻大个,力大无穷,还带着丝丝真气,打的那些人连连败退,有的人脑袋上的头盔都被打飞了,随后重重的砸在青石板路上。 只是,随着时间推移,这些人愈发觉得不太对劲。 那粉红色粉末,貌似有点蹊跷。 沈黎第一眼看到那粉末,就连忙捂住口鼻。 这种劣质春药,在他这种春药大师面前,简直就是小儿科。 这种药,是给骡子用的! 他捂着鼻子退到一边,连连感叹,本少爷的绝招,居然让贺元坝这小子学了去,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顶多就是在酒水中搞上那么一点,贺元坝这藏在身上,用力一抖,方圆几丈都是春药。 沈黎在面前挥了挥,扫了扫面前的空气后大声道:“这些,是春药,嗯,还是烈性的,再过半个时辰,你们将会彻底失去理智,看到女人就想动,但大渝令,强抢民女者,除以净身责罚,你们还不赶紧走?喔!难不成你们都想进宫,和貂蝉作伴?” 所有人都能感受到自己身体的变化,随着他们越来越脸红脖子粗,愈发相信沈黎说的是真的了。 韩攸之气急败坏,大声咒骂沈黎,随后命人抬着轿子,匆匆赶向青楼。 那些普通士兵,每个月为数不多的俸禄,也得全部交代在青楼。 看着那些铩羽而归的士兵,贺元坝笑呵呵的踢飞其中一个钢盔:“少爷,都走了。” 沈黎歪着脑袋:“这么多春药,你都是从哪里搞的?” “村头王师傅配驴给的,还有一半是小新姑娘的。” 好嘛,这一转眼,就将小新卖了。 “这死丫头弄那么多春药干什么?” “好像是给您吃的。” 沈黎一听,腿肚子都发软了,这是给人吃的?尼玛生产队的驴也不敢这么吃吧? 他忙拉住贺元坝:“你知道不知道小新还有多少春药?” 贺元坝歪着脑袋细想一下,然后伸出双手比划道:“嗯,这么大一个坛子吧。” 那坛子大小,约莫和现代饮水机上的桶装矿泉水一般大。 接着,贺元坝一句话,吓了沈黎一个趔趄。 “三坛。” 这是要我死啊! 沈黎后背一阵发凉,然后匆匆赶回家中。 小新躲在房间内,翻着小黄书,不时吃吃的笑着。 忽然,沈黎猛地冲进房间内,直扑床底。 …… 面对众多证据,小新可怜巴巴:“我错了,少爷……” 三坛春药,一百七十多本小黄书,各式各样的都有,还都不重样的! 第295章:炉子建成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进行半日教育,沈黎苦口婆心的拉着小新道:“你看这么多春药,你就是想喂我吃,这么多我也得吃好久的吧?” 小新弱弱的摇摇头:“您一个月就能吃一坛。” “啥?” 沈黎瞪大眼睛,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我吃不下,吃不了。” “那您每顿都在吃的呀。” 小新一本正经道:“每顿我都会往您的饭菜里面加上一勺。” “啥?” 介尼玛,每顿都有春药,自己这是弄回来个什么样的女人啊? “只是,只是最近您好像吃完之后,都没什么感觉了。” 屁的感觉,那尼玛叫做耐药性,药吃多了,就没用了! 沈黎只觉一阵抓狂,还能这么搞的吗?每顿都加一勺春药,怪不得刚来顺天的时候自己经常性的脸红脖子粗,饥渴不止呢! 原因居然在这里! 还好本少爷身体强悍,不然非得让你这个小娘皮收拾了不可! 子不教,父之过,父不琢,不成器! 今日本少爷不将你打个屁股开花,你就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小新看他脸色不对,蹑手蹑脚的想要逃跑,却被他一把抓住,随后扛到肩膀上。 房内,渐渐传来一阵阵痛苦的叫喊声。 外面万逸楼玩了一天,回来等晚饭时,听力超乎常人的他,听出了异样。 他叹口气摇摇头:“男人啊,肩膀上扛到不一定是责任,也有可能是大腿。” 今晚怕是没饭吃的,还是赶紧回青楼吧。 几个时辰过去,沈黎抓着气喘吁吁的小青:“我问你,你除了给我下春药,还有谁?” “万逸楼。” “啥?你给他下药干什么?” 沈黎瞪大眼睛,他感觉自己头发动了,像是春日嫩草从土地里茁壮正常,绿油油一片。 小新连忙解释道:“是那次你没回家吃饭,他把你的那份给吃了,然后觉得饭菜里面没有药的那股味道不好吃,我又不敢多说,所以就每顿往他饭菜里也加了一勺。” “怪不得,怪不得……” 沈黎恍然大悟。 习武之人,尤其是修炼内家功法的,特别注重五脏六腑的保养,即便找女子,也会斟酌个度,之前在金陵也是,万逸楼虽然嘴上花花,但真正去青楼找女人的次数少之又少。 现在好了,这货还能吃春药上瘾了。 白瞎他五品高手了,还说五品高手呢,连这点异常都感受不出来。 “以后,不准再加了,听懂了没?” 小新忙不迭的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般。 “万逸楼他是修炼之人,你这么破坏他的身体,会毁了他的武道,你看他最近时常去青楼,已经是头重脚轻,摇摇欲坠了,你再这么搞,一个五品高手就要被你废掉了。” 沈黎苦笑不得,万万没想到,林晴弄回来的十二小妾中的一个,居然是这种……女魔头。 不过也好,他已经对春药产生耐药性了,说明他也……呃,百毒不侵不能算,一毒不侵吧。 他现在的身体,和那些高手完全相反。 到了六品,基本上百毒不侵,围堵挡不住春药的药性,但他却完全相反,啥毒挡不住,就能挡住春药。 这也不知道是好处还是坏处。 夜幕降临,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只是万逸楼通知了贺元坝还有萧林焕没饭吃,三个可怜的大汉,只能躲在厨房一角啃饽饽。 翌日一早,沈黎收拾了一下便前往南山作坊。 那里,是工部的作坊。 许青竹很早就在那里等着的,就等沈黎过来进行验收,然后开炉。 对于这位年轻的伯爵大人,他怀疑多于信任。 这么年轻会在炼铁上有那么高的造诣?不太可能吧。 不过,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就知道了。 前几日工匠看反了图纸,将烟囱看成了井打下去,不过也省了取水困难的问题。 看到沈黎的马车吱吱呀呀的赶到现场,他连忙迎过去。 按官位,实际上他工部尚书要比沈黎高的。 他是二品大员,沈黎最高是太子少师,是个虚衔,再就是买来的三品伯爵。 尽管太子少师是个虚衔,可这个职位自从设立以来,无人不卖其三分薄面,太子少师啊,那将来太子登基必定一飞冲天啊。 他站在马车前,拱手笑道:“伯爵大人。” 沈黎也笑着还礼道:“许大人,这次没打成井吧?” 听着沈黎的揶揄,许青竹脸上也不太好看,毕竟是自己手下干的蠢事,他连忙干咳几声,邀请沈黎前往工地。 这次的烟囱倒是做的标准,可能是因为许青竹现场监工的缘故,就连风箱也进行了改版。 许青竹一声令下,三个铁匠将上好木炭倒入炉子,然后加入废铁,下面一个小工卖力的拉着风箱。 实际上,工部的铁匠,基本上集成整个大渝最高的炼铁工艺,那铁烧到什么程度最好,他们一眼就能看出。 废铁若是能烧成铁水,然后进行重新浇筑,再进行锻打,效果是最好的。 废铁丢入炉子大概三分钟左右的时间,马上变红,然后成了铁水。 那铁匠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一旁的许青竹:“大人,这……” 许青竹皱着眉头,又看了看烟囱:“这个煅烧速度,太快了。” 随后,工匠将铁水倒入模具中进行冷却,待铁水冷却后,又放入炉子中煅烧几个呼吸,然后进行捶打。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融化后的铁水倒入模具中,许青竹一眼就能看出不同。 太干净了,里面几乎没有太多杂质。 一把兵器,倒入模具后,因为铁水融化不完全,里面或多或少会产生杂质,倒入模具后,还要进行锻打,打掉杂质,杂质越多,锻打的时间就越长,可现在换了烟囱之后,这铁水中的杂质居然少了很多很多。 他连忙走向棚子下喝茶的沈黎:“伯爵大人这一小小的改造,居然为我们解决了多年的难题,下官心悦诚服。” 沈黎笑呵呵的问道:“现在怎么样了?” “废铁之所以很难回收,主要是因为杂质太多,现在你加高了烟囱,让废铁能够充分融化,不仅仅减少了冶炼时间,更加省去人力。” 许青竹有些懊恼:“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个法子呢!” “那咱们的生意,许大人还打算做吗?” “做,一定做!” 他连忙道,如此以来,大渝往年的那些废铁,都可以用来进行冶炼,现在的大渝,铁矿已经够用了! 第296章:鸿门宴 - 布衣公卿 - 欺生 许青竹想过,按沈黎的构想,这铁轨车将来绝对是一大运输利器。 如果改善搭建速度,将来发生战争时,那粮草的运输速度,简直不敢想象。 甚至粮草的运输速度,比军队还要快,这是什么速度? 他前两天将沈黎的图纸,拿来用木头雕刻了一下,虽然沈黎给的不全面,但导轨连接处一旦光滑,运输要省力许多。 只是省力的代价,就是物力。 现在好了,改善了炼铁工艺,大大的保证了资源利用率,这是个巨大的进步。 即便拥有广袤土地的大楚,也很难做到资源利用超过六成,现在的大渝,在这一点上,已经超过了他们,明日他就要上报。 沈黎看他目光愈发炽热,不由缩了缩脖子:“你想干嘛?” “伯爵大人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工部愿意请您担任侍郎位置。” “侍郎?要不要每日计算各种工具?测量各地桥梁什么的?” “呃,在其位谋其事,但是本官相信,那些小问题,难不住伯爵大人的!” “那我不干。” 开玩笑,我虽然想要搞点背景,但不想做苦力,工部是啥?那是每日与工地打交道的事情,说起来是工部,其实每个人都得上工地干活。 你许青竹都快被晒成炭了,我沈黎肤白貌美,皮肤细腻的,能跟你一起去翻山越岭? 说的好听,小问题,测量山川河流是小问题么? 许青竹愣了一下,工部侍郎啊!多重要的一个位置,又是个多么吃香的位置啊,多少人求着都进不来,我还要求着给你吗? 他担心沈黎没听懂,重复一遍道:“是工部侍郎啊。” “我知道,我不干。” 沈黎也无比明确的告诉他,工部侍郎,的确一手遮天,相当于现代国家建工总局,副部长吧。 官职的确很高,但是很累啊。 他前世在网上也看过那些建筑学院学生发的视频,那可太辛苦了。 还有网上的段子:爹妈辛辛苦苦和水泥送你上大学,结果你在大学里学和水泥。 反正建筑学院出来的学生,基本上没几个皮肤好的。 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封地内,每日无所事事,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这种摆烂的生活,比较适合他。 许青竹挠挠后脑勺,搞不懂沈黎的脑回路。 怎么说,工部侍郎也要比你太子少师的官职要大吧? 人各有志,他也不好强求。 两人达成协议,在用木头简单造好轨道车后,再用铁器开模,最后在半山坊进行搭建。 铁矿属于朝廷的,严禁私人进行买卖,但对于工部,铁矿却是取之不尽的。 弄完工部的事情,沈黎心满意足的上了马车。 回去之后,他继续回到半山坊监工。 现在的半山坊即将完工,街道上焕然一新,两边鳞次栉比的房屋,宛若现代城市一般,只是没有路灯。 自从昨日韩攸之中了春药前往青楼后,回来后一直咬牙切齿,不时对沈黎发出一阵咒骂。 对当朝礼部侍郎喷春药,这怕是大渝开国历史上头一遭。 喷春药事小,但传出去,韩攸之的脸面都丢尽了。 尤其是沈黎喷的是烈性春药,他一口气要了三个女子,这事情已经传开了,早上上朝,便有人对他挤眉弄眼,甚至有人还一脸暧昧的夸赞他的威猛。 好吧,我是挺威猛的。 但,很丢人! 尤其是礼部侍郎韩轻尧,下朝后还告诫了他一番,近期尽量不要惹沈黎,如果能取消赌约,尽量取消。 他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那么大的韩家,需要害怕一个小小的伯爵? 但韩轻尧已经隐隐约约能看出陛下的意思了。 如今粮价涨到一百两一斤,户部尚书荆大人多次提醒,陛下都当做没听到一般,已经能说明了问题。 陛下打算死保沈黎! 所以这个赌约,尽量要取消掉,即便到时候韩攸之真的做的比沈黎好,陛下也不太可能杀掉沈黎。 反之,若是沈黎赢了,陛下会毫不犹豫的砍了韩攸之。 这笔买卖,很不划算。 这两日,韩家又往半山坊内投入了一百万两银子,将四处房子重新修缮一番,四处都用的比较好的材料,又在街道两边移植了一些花草树木,尤其是牡丹。 陛下最喜爱的花,便是牡丹。 这也算是投其所好吧。 韩攸之是韩家在官场上最为优秀的后辈,将来可是要接管礼部的,这个赌约,着实有些大了,若是韩攸之没了,再培养一个继承人,可需要好几年的时间了。 韩攸之虽然能猜出一部分,但他却不认为自己会输,难不成陛下到时候会指鹿为马,强行说沈黎会赢吗? 到时候朝中大臣也不会服气的。 而且这次沈黎给了他那么大的耻辱,他可不能再忍了,否则朝中大臣还以为自己是个软柿子呢。 春药是吧? 那我便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到时候我接着道歉的名义请你吃饭,给你下一碗烈性春药,让你也尝尝欲火焚身的滋味。 等你急不可耐的时候,我便找几个又老又丑的婆娘服侍你,然后还找画师画下场面,传于市井之间,我看你还有什么脸面留存顺天? 此计,当真恶毒。 他想好之后,便让人送去请帖,请帖前面说的倒是客气,后面倒是有激将法的意思了,你不来就是你没胆子。 沈黎不来的话,那再另说。 以沈黎的德行,肯定不会来了。 他拿着请帖,随手丢在一旁:“当我傻子吗?昨天我让他吃了春药,今天他就请我吃饭,他会有这么好心?” 今日的姜尤,看起来心事重重,做什么都没有力气。 “是剑宁公主的病情加重了吗?” 姜尤叹口气:“是啊,太医束手无策,说没救了。” “什么病?” “就是查不出来什么病,才难治啊。” 他苦着脸,看向远处:“那韩攸之请客,你当真不去?” “谁去谁沙比,这摆明了就是鸿门宴了,他还想项庄舞剑,那我肯定不能去。” 沈黎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拒绝:“对了,要不,让我去看看你妹妹的病?” “你会治病?” “我就看看,看看又不会出问题,如果后宫不允许的话,那就另说了。” “我会让母后给个懿旨,宣你进宫就可以了。” 姜尤无比郑重的看向他:“沈黎,你真的有办法治我妹妹的病?” “我说了嘛,我去看看,万一,我是说万一我知道是什么病,但是能不能治,我保证不了。” “好吧,那便死马当活马医了。” …… 第297章:宫中治病 - 布衣公卿 - 欺生 翌日,沈黎跟着姜尤来到后宫。 路上,小太监貂蝉特意嘱咐他,切记不可乱看,哪怕哪个娘娘再美,也不可多看几眼,若是惹恼了娘娘,一顿板子是少不了的。 当今陛下宽宏大量,外臣进入后宫,不得超过三个时辰,不过遇上醋味大的帝王,后宫就是他的禁脔,外臣多看几眼就得挖掉眼睛。 也是陛下专注国事,对男女私情并不十分喜好,不然以他的能力,绝不可能四个皇子一个女儿这么少。 后宫那可是近百人呢。 到了剑宁公主的宫前,小貂蝉禀报一番,两人顺利进入。 不过,这是沈黎在这个世界第一次见女性的专用宅子,一时难免好奇。 通过宫殿之内的各种花草树木可以看出,剑平公主是个极爱花草之人,这院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奇异花朵,在这四月里争相斗艳,其间蜜蜂飞舞,彩蝶嬉戏,一副生机勃勃的景象,就连空气中也散发着阵阵香甜。 不过女儿家的房子,自然胭脂味道十足,尤其是皇室贵族,四处都有熏香,还有几个侍女的廊檐下,专注的熬着花瓣,用来提取熏香。 到了房间前,殿门打开,一副青纱帐映入眼帘,从青纱帐到殿门前约莫五十步,两边侍女护卫着,姜尤快速跑到青纱帐前询问道:“妹妹,今日如何了?” 青纱帐内传来一阵温柔的女生,如泉水叮咚一般悦耳:“多谢大哥关心,今日还好。” “我给你找了个大夫,你伸出手来,让他帮你把脉看一下。” “好。” 帐内女声乖巧称是,姜尤连忙让沈黎上前。 沈黎瞪大眼睛,我不会把脉啊。 他轻咳两声:“呃,中医讲究望闻问切,我只用前三招。” 姜尤沉吟一番,询问剑平公主的意思。 剑平公主剧烈咳嗽一阵,随后沉默一下,一旁的女官上前道:“太子殿下有所不知,每次殿下发病,浑身浮肿,满是红点,实在难以见外人,故此多有不便。” 沈黎摇头道:“最好还是让大夫能够看看,具体的浮肿情况,要知道,每种浮肿都不一样的,尤其是皮肤,需要大夫看清楚情况才能对症下药。” 姜尤起身拉住他小声道:“你真的确定自己有把握吗?” “我都跟你说过,万一我知道是什么病呢,你又说死马当活马医了。” “大胆,你敢说我妹妹是死马。” 沈黎翻着白眼道:“是你先这么说的。” 青纱帐内,剑平公主缓缓招手,示意女官前来将她扶起:“那就麻烦先生了。” 沈黎与姜尤对视一眼,随后他拿出特制的口罩戴上,走到青纱帐内。 青纱帐中,是一个脸色惨白的少女,虽然身上已经有些浮肿,但依旧可以从眉宇之间看到曾经的美貌。 她的脸上,四处都是细小的红点,小琼鼻已经浮肿的像头蒜头鼻了。 尤其是人中之间,看起来皮肤已经很薄了,但还有一些鼻涕往外流。 至于眼角,两道长长的雷痕,看样子是眼睛长期流泪,蛰伤了皮肤。 少女看起来状态十分差,有种奄奄一息的样子。 沈黎摸着下巴,眉头紧锁,这情况,他总感觉从哪里见过,难不成是什么真菌感染? 不过,提取青霉素的难度还是有些太大了,这个世界可没有显微镜,而且他不是学生物出身的,对于青霉素一窍不通。 “公主殿下,我现在问您一些问题,希望您尽量如实回答。” 他皱着眉头道:“您发病期间的症状,能够全部告诉我吗?” 一旁的女官道:“殿下每次发病,都呼吸困难,咳嗽,眼睛流泪不止,还有大量鼻涕,另外,全身浮肿,耳朵内还有不断的嗡鸣声,殿下曾说,像是耳朵里面进了小虫子一般,耳内一直在哗啦作响。” 说罢,女官招呼几个侍女上前,将公主放着躺在床上,另外几个侍女前来替她擦拭脸庞和喂食清水。 “你刚说,每次发病?间隔多久?” “不确定,有时候间隔几天,最长间隔几个月。” “那间隔的是哪几个月,有规律吗?” 女官一怔,这倒是其他大夫从未问过的问题。 她细想一下,旁边的姜尤则是不假思索道:“冬天基本上没有,不是没有,是冬天特别少吧。” 女官点点头:“太子殿下说的不错,冬天极少发病,每逢春暖花开的季节便开始断断续续,太医院的大夫说是绝症,史无前例,从古书上根本就看不到记载。” 沈黎背着手,史无前例? 按道理说,中医传承多年,体系已经很完全了,怎么这种病还没有治疗方案? 他总觉得这种症状自己在哪里见过,可能是现代医术发达,还没到她这种程度便治好了。 不过,既然他来了,便要装出一副大夫的样子,提醒喂水的侍女道:“将清水换一下,改成蜂蜜水喂食。” 蜂蜜水也没什么毒性,而且可以滋润一下喉咙,缓解痛苦。 其实他对公主也没什么好感。 可能是看了比较多的史书的缘故吧,古代很多公主,都不像普通贵族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她们不怕嫁不出去,加上是皇族,宫中太监宫女都不敢多说什么,加上公主多承皇帝喜爱,又被皇子们惯着,自然养成了无法无天的性格。 行事方面也比起普通贵族女子要无拘无束一些。 在所有人的观念中,驸马,那可是很爽的,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啥的。 但为了防止外戚干政,古代都是不允许驸马以及驸马的后代做官的,也就是说,做了驸马,便断了做官这条道路。 那很多人都在想,即便不能做官,那跟着公主还能受苦吗?那可是一国最大的小富婆啊。 于是乎,王公贵族家中有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都想搭上这一条线,待父母百年归天之后,起码能保证这个纨绔衣食无忧吧。 所以,古代围着公主转的少年,大多是不学无术的纨绔,这些人,凑在一起能干出什么好事? 公主也是女人,也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加上无法无天的性格,那自然是喜欢追求刺激,和这些纨绔搅和在一起,能有什么好事?甚至有的公主,未出阁之前便丢了身子。 可能是剑平公主常年被疾病困扰,这也让她与那些纨绔断绝了来往,对此,沈黎倒对她没那么反感、 只是他也想不到有什么办法能治病,他也不懂药理,万一搞错了,那就真的麻烦了。 这时,宫殿外传来一声汇报,三个老者一同进入殿中。 他们对着太子殿下见过礼后,又看向沈黎。 其中一人眼睛微微眯起,沈黎也瞳孔渐渐放大。 “江大夫!” “沈小哥!” …… 第298章:再见江大夫 - 布衣公卿 - 欺生 当初都察院左都御史唐寻章来金陵时,他的孙子患了疟疾,是沈黎治好的。 但之前一直是这位江大夫替其孙子看病,只能吊着命,而不能治痊愈。 后来沈黎搞了个黄花蒿泡童子尿的法子,让唐寻章的孙子唐麟得以康复。 江大夫刚开始虽然不屑,但后来用了几次这个法子之后,发现这偏方简直就是专门针对疟疾的,当然,五十岁的他,也凭借此方,考入太医院,达到了这个世界大夫的最高成就。 医学之道,比起考状元来,要更难。 孔子云,劝人学医,天打雷劈。 一个中医,若想出人头地,没有十五年的勤学苦练是不行的。 作为汇聚全国名医的机构,太医院自然人才辈出,只是这其中的人才,大多已经白了头发。 本来公主这病,江大夫束手无策,但上面的人为了打压他,特意将他送来诊治。 这他娘的治得好还好,治不好那可是要掉脑袋陪葬的。 这可是史上最强医闹了。 现代社会,医生治不好病人,顶多挨几拳,可这是哪里,皇室贵族,你他娘的治不好?你个庸医,你个垃圾,给我砍了他。 江大夫本来都已经绝望了,万万没想到,竟然在此地见到了沈黎! 他两条花白的眉毛都快跳到天上去了,只觉得柳暗花明又一村呐,顿时眉飞色舞起来:“沈小哥,见到你可真是太好了。” 一旁的太医嗓子都快咳烂了,你他娘的瞎了吗?没看到他穿的蓝大锻的官袍吗?那是伯爵啊! 可沈黎并不在意他的称呼,笑着道:“江大夫,好久不见。” “对对对,好久不见,当初是老夫不识货,还得罪了沈小哥,老夫这就给小哥赔礼道歉。” 他拱手道,宛如一个看不了病的小药徒见到了师父前来,这是救星啊。 旁边的两个太医也十分奇怪,怎地,这伯爵这么年轻,还能学到什么医术吗? 其实他们也是来例行检查,公主的病情,就连太医令出马都搞不定,他们还能有什么希望? 只是他们是炮灰,若是搞不好,还要承担陛下的怒火。 一旁的女官轻咳两声,看向叙旧的两人:“两位大人,公主身子弱,要睡下了。” 姜尤了然,连忙拉着沈黎,示意他出去说。 于是两个大夫在殿内诊脉,而江大夫与沈黎来到花园叙旧。 “沈小哥,您可知道,这是什么病?” 江大夫捋着胡须:“此症之杂,简直就是千古奇闻。” 沈黎苦笑着摊开手:“我也没办法。” “不会吧?” 江大夫一脸不可置信,疟疾那种疑难杂症他都能随手解决,对于这病,即便没有治疗方案,起码也能看出个七七八八吧? 或许这沈小哥不是专业大夫,根本不用担心掉脑袋的事情,所以无所谓治好不治好。 “呃,沈小哥,您一下,这可是公主殿下,那是皇帝陛下的掌上明珠,若是您有办法治好她,那您的官途一定一片亨通啊。” 他循循善诱的说道:“沈小哥,您想想,大丈夫人生在世,那肯定要建功立业的呀,如此良机,如何能错过?” 一旁的姜尤轻咳两声,尼玛说的如此露骨,即便你江大夫治好了公主,也会给人留下坏印象。 大夫嘛,一定要悬壶济世,医者父母心啊。 沈黎依旧摇头:“江大夫,您想多了,治好疟疾,是我家中祖传偏方而已,至于这病,我实在无能为力啊。” 说罢,他拉着姜尤就要往外走。 江大夫一脸惆怅,若是陛下真的暴怒,砍杀了他们也在情理之中,这种事情在宫中太常见了。 他好不容易爬到太医院,还没一展自己的报复,还没学到高深的医术,怎么能就此被斩了呢? 他现在的地位,就相当于苦读多年的医学生,终于到了医院,能够学习临床经验,可刚学没多久,就被开除了。 这能憋屈死个人。 可沈黎再三表示自己真的治不好这病,他也不好强求。 出了宫门,姜尤再次询问沈黎:“你真的没办法吗?若是你能治好妹妹,我一定向父皇为你请赏!” “这不是赏不赏的问题。” 沈黎苦笑道:“我要是能治,肯定就直接动手治病了,可现在我是完全没有办法啊。” “那好吧。” 姜尤很是失望。 一国之公主,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由于女性不能做皇帝,所以那些皇子们也不会想到她会夺嫡,便会对她更好。 姜尤虽然无心夺嫡,甚至还有些排斥夺嫡,但这并不妨碍他宠爱家中这个小公主。 剑平公主年方二八,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当年跟着皇帝陛下参与夺嫡,也没少吃苦头,上一代大渝夺嫡之战中,十几个皇子,各有各的势力,你争我抢,最终优胜劣汰,让姜承龙拿下了皇位,只是他没想到,当年自己拼了老命拿下来的江山,这代皇子却弃之如敝履,争都懒得争一下。 平日里,先生徐慎言让他背书,他可能不背,但小公主姜青梅让他背书,他绝对会听话。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放心吧,公主定然会安然无恙的。” “骗我是狗。” “……” …… 回到半山坊后,便有人给沈黎送上最新的信件。 一共两封,第一份是仙平苗欢盈写的,她的字体一如既往的娟秀,信中无非写的就是夫人待产期状态不错,还有就是他们的作坊,从金陵往周边延伸。 不过酒水是这个时代的主要饮品,自然是供不应求,许多人也前来剽窃作坊的流程,但流程被小舅子林长青搞得越发复杂,想要复制,那必须要考虑工人的成本,而且随着仙平竹叶青这个牌子的盛行,很多人对高档酒水只认这个牌子。 目前已经扩建了十三家分厂,吸纳员工近万人。 不过这种开销也是极大的,每日成本加上员工成本,就需要近三十万两银子。 鉴于现在的粮价,酒坊根本就赚不到多少钱,很多员工都是奔着吃饭才来工作的。 沈黎回信中表明,就是为了养人才开办分厂,暂时先不考虑成本,只需要将这些贫民收纳进来,成为工人即可。 名义上是忧国忧民,做慈善,实际上这么多的就业人员,一旦哪天他崩盘了,皇帝陛下自然知道难受了。 至于第二份信件,则是霍十娘的。 第299章:朝廷筹款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看霍十娘的字,那便是字如其人。 所有的字,都是龇牙咧嘴的,字里行间流露的都是她的彪悍。 信的内容很简单,老娘和师父回仙平了,师父云游四海去了,而老娘,要在仙平开始组建情报组织,组织名字叫“情报组织”。 还附带一张令牌。 沈黎看着做工粗糙的令牌,还有信上书写的组织名字。 这尼玛也太儿戏了吧? 果然是名师出高徒,你师父的兵法叫《一部兵法》,你的情报组织就叫“情报组织”。 这都什么狗屁倒灶的名字,自己当初想了那么多拉风的名字,结果全都没用上。 你看看,人家锦衣卫,天机楼,什么的,说出去多好听,多让敌人闻风丧胆? 情报组织,嗬,情报组织。 他立马回信,坚称要改一下情报组织的名字,这也太儿戏了。 可想了想,以霍十娘的德行,怕是回信她看都不看直接扔掉。 午后,沈黎照常拉着姜尤,在街边巡视。 路边鲜花盛开,姜尤却拉不起任何兴趣。 沈黎笑眯眯的与街边每个人打招呼,这里面很多人都认识他,许多不明白的人,还以为他是姜尤的下属。 可又看两人不像,于是乎许多人对他们的关系越发奇怪。 但这不影响坊间百姓对他们的尊重,一路上许多人都对着他们说说笑笑,偶尔沈黎也会去他们的摊位前照顾一下生意。 民以食为天,这些百姓,让他们做生意太为难他们了,大多都会支个地摊,卖卖自家的手擀面。 这可是改革春风啊,许多人没把握住,第一批的人提前租下了酒楼,来这里进货的商人,大多累了渴了,会在当地吃饭,而生意人大多讲面子,这也导致路边的茶水摊生意没那么好,只有本地的一些工人下班后来喝上两杯。 通过沈黎的加盟商方式,木匠的生意倒是好了许多。 因为酒坊会赠送加盟商牌匾,加盟商只需要写上自己的店名,便由木匠进行设计,然后雕刻。 牌匾造价不高,又是尤大善人订购,木匠自然不会收高价,但是架不住数量多,现在木匠也赚的盆满钵满。 至于牌匾的样式,则是统一红漆白字,这样比较显眼,另外,下面还有一行广告:入口柔,一线喉——仙平·竹叶青。 由于比较显眼,加上很多店铺都用了这种牌匾,很快仙平竹叶青的名字响彻各地,加上它酒水的度数比较高,颇得文人雅士的喜爱,一时间风靡大江南北。 大家都看到竹叶青有利可图,并且厂家并不对外零卖,进货的人越来越多。 沈黎之所以免费送牌匾,也是为了广告效果。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明白营销的重要性,自然让他捡了个便宜。 就像现代路边很多的五金店,都能看到门前牌匾上书写某牛插座,或者是什么水管,那都是厂家免费送的牌匾。 哪个五金店装修不需要牌匾?可做一个牌匾,少说几百块,多则上千块,有人免费送,他们求之不得,这可比电视营销要省成本的多。 最终,某牛也因为垄断,被罚了款。 这是古代,沈黎要做的,就是垄断。 眼看赌约剩余时间越来越少,只剩下七八天的样子,韩家越发着急了。 粮价,已经涨到一百三十两一斤了。 陛下还没有动静,已经说明了问题了。 虽然他们控制着粮价,但不敢再往上抬了。 这已经翻了近百倍了,再抬,他们就得出事了,不仅不能抬,还得慢慢往下降。 那些百姓吃不起饭了,生死面前,难免疯狂,即便是抢了他们的粮仓,也是很有可能的。 而且他们控制粮价太久的话,陛下迟早会发怒的。 天子一怒,血溅五步,他们这些贵族,一个都跑不了。 做生意,讲究的是和气生财,虽然他们可以给邻国捐赠军费,但最先死的,还是他们。 翌日,有太监特意通知沈黎前去上早朝。 这些日子,沈黎渐渐改变了生活习惯,每日也能早起,顺便锻炼一番了。 早朝上,户部荆大人上前,再次提起粮价问题,企图向皇帝陛下施压。 “陛下,现在各省粮价居高不下,若是再这样下去,那些百姓已经要谋反了。” 兵部也参与进来:“陛下,佟州一城,官仓粮尽,百姓易子而食,已经惨烈到这个程度了,当地已经发生十几起小规模叛乱了,陛下要尽早决断啊!” 姜承龙冷笑一声:“决断?朝廷养你们六部官员,你们来找我要决断?这么多人,都没人能拿出个方案吗?” 户部荆大人拱手道:“陛下,为今之计,只能从京中拨粮。” “拨粮,拨粮。” 他揉了揉太阳穴,此事由沈黎而起,应该让沈黎盯上,他环顾四周:“沈黎,沈黎在不在?” “臣在。” 沈黎深吸一口气,从人群中走出来。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今日这场面,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早死早痛快。 “你说说,该怎么办?” “拨粮,太慢了。” 沈黎摇头道:“陛下,从京城到佟州,少说也得十天,若是快马,需要五天,若是粮队,起码要一个月,这路上还得担心山贼的问题。” “那你觉得怎么办?” 他环顾四周,嘴角微微上扬:“简单,我看朝廷大臣各个肥头大耳的,应该吃的不错,现在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大家拿不出来方案,便按我的方案来,捐款!” “沈黎,你说谁肥头大耳的!” 礼部韩攸之怒斥道:“当庭诽谤朝廷大臣,你该当何罪!” 沈黎也不恼,慢慢悠悠的说道:“韩大人,我听说前些日子,您请城防军一行人去藏书阁找姑娘,微臣可考察过,那里面的姑娘,最便宜的也得一百两一夜,而据说韩大人比较威猛,要了三个姑娘,而且都是上品,这一夜,少说也得一千两起吧。” 韩攸之涨红了脸:“混账,要不是你这下流坯子给本官下药,本官岂会去那种烟花之地!” “啧啧啧,先不说下药不下药的问题,先说捐款,你看你,随手找三个姑娘都是一千两,想必很是有钱,现在百姓有难,你身为礼部侍郎,难道不应该关心关心百姓吗?我觉得你起码要捐十万两。” “十万两!” 他瞪大眼睛:“你看我像十万两吗?” 以韩攸之在韩家中的地位,拨十万两用来做事是可以的,但他身上闲钱,肯定没有十万两。 沈黎歪着脑袋:“真没有?” 他斩钉截铁道:“真没有!” “陛下,臣之所以给韩大人下药,而是当日他带领十几个城防军士兵,跑到臣治理的半山坊闹事,还要杀了微臣,臣没办法,才撒了一把春药。” 姜承龙眼睛微微眯起:“你是说,韩攸之勾结城防军,企图当街打杀朝廷命官?” 礼部尚书韩轻尧连忙站出来:“陛下,臣与韩攸之乃是叔侄关系,我们愿意捐款二十万两银子用以拯救灾区。” 第300章:龙精虎猛汤 - 布衣公卿 - 欺生 现在沈黎和陛下一唱一和,韩轻尧知道事态不对了。 明明是“打算殴打”,到沈黎嘴里,却成了韩攸之要杀他了。 殴打朝廷命官和杀害朝廷命官是两个概念。 前者顶多是挨一顿板子,后者罪名做实,韩攸之的脑袋可就没有了。 姜承龙“哦”了一声,便没再追究了。 朝中大臣细想之下,你沈黎有韩攸之把柄,他不得不捐款,可我们呢,你总不能连我们把柄都有吧? 然后轮到他们捐款时,开始一个个哭穷,甚至有人为了表忠心,暗地里将袍子撕开一个口子,您看我这穷的连补衣服的钱都没有,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哇。 一圈下来,总共就搜刮了二十二万两银子。 场中一共一百三十多人,就凑了两万两银子,让姜承龙很是不喜。 他看的出来,沈黎是打算去佟州了,临行前搞点钱,方便地方行事,这也算是避避朝廷的风头吧,毕竟到时候韩攸之因他而死,他在京城将会寸步难行。 所以姜承龙也在尽力配合,只是朝中大臣不给力,让他很是不爽。 先不说其他的,秦家身为四大家族,就捐了两千两,这过不去了吧? 早朝后,他将沈黎叫到御书房,有些不好意思道:“二十二万两银子,够吗?” 沈黎摇头道:“陛下,有些人知道我去佟州,那周边的粮价还能再翻一倍,您信吗?” “朕信。” 姜承龙叹口气:“有没有办法,从这些铁公鸡身上,拔下一些毛?” “陛下问办法,那肯定有的。” 沈黎笑着指着一旁的太监小貂蝉道:“明日早朝,请貂蝉公公,端着在下的龙精虎猛汤,从众位大臣面前经过一下。” 小貂蝉看了一眼皇帝姜承龙:“什么,什么叫龙精虎猛汤啊?” “嗯,就是一种茶吧。” 沈黎微笑道:“陛下需要找几个托,然后大肆宣扬一番。” “朕明白了。” “那微臣先过去安排了。” “去吧。” 姜承龙想了想轻笑一声,这馊主意,也就他能出出来了。 “对了。” 等沈黎准备出去时,他又叫住沈黎,面色凝重道:“公主的病,你要用心钻研,如果你能治好她,朕,会考虑一些事情。” 姜承龙的话,沈黎只会信一半。 当年自己好歹也在无良老板手底下干过一些事情。 你考虑一些事情,你考虑什么啊? 若是寻常人,定然以为皇帝陛下考虑将剑平公主嫁给他,其实皇帝陛下这么说,已经是在敷衍他了。 如果他真的治好剑平公主,皇帝陛下绝对会反问一句,朕答应你什么了? 不过该表的姿态还是要表的,他装作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多谢陛下隆恩!” 然后屁颠屁颠的跑出去。 姜承龙轻笑一阵摇头,然后拿起奏折继续批阅起来:“对了,貂蝉,今晚安排三个嫔妃服侍朕。” …… 沈黎出了皇宫后,便带着贺元坝前往桂香坊内寻找铺子。 铺子不大,只有十个平方,然后他叫来万逸楼充当伙计,萧林焕充当掌柜。 让万逸楼当掌柜实在太不靠谱,这货拿了钱估计就跑了。 至于卖什么产品,很简单,萝卜干。 他收取了几麻袋的萝卜干,枸杞,还有少量的劣质药材,混合在一起,一包一把。 药材的选用,都是那种吃不死人的,泡出来还特别清香的。 随后,他也来到半山坊,找人装修了一下铺子,铺子搞得那是一个金碧辉煌,花了近万两银子,就连牌匾,那都是镀金的。 直到夜晚,店铺才装修好。 翌日一早,他进入皇宫后,众位大臣正在等着皇帝陛下上朝时,小太监貂蝉端着一盅汤,从众人面前经过。 众人早上早饭都没吃,一闻到这个香味,不禁猛嗅几口。 而小貂蝉托盘上端着汤盅,也是经过特别改良的。 上面的盖子,有两层,都是瓷制,里面可以放一些熏香什么的进行燃烧,下面盅口周围一圈透气口,所以大臣们看到盖子上烟雾缭绕的,美轮美奂。 “貂蝉小总管,您这端的什么呀?” 其中一人好奇的询问道:“怎地这么香?” 说罢,他还努力的在空中猛嗅两口,一脸陶醉,这味道中,有草药香味,还有熏香香味,混合在一起,令人飘飘欲仙。 小貂蝉强忍笑意:“哦,是陛下最近买的龙精虎猛汤。” “龙精虎猛汤?” 武将中有人走出来道:“原来陛下也在用这东西啊?据说这是龙虎山特意调制的药方,其中包含十八中珍贵药材,还有八十一种辅料,更有千年人参当归放在其中,简直就是大补,这不,我前些日子买了一袋喝了,果然龙精虎猛的,一夜连御三女,第二天还去校场大战十八武将。” 御林军主帅的话,自然是有人信的。 小貂蝉也深以为然的点点头道:“昨晚陛下,叫了荣妃,韩妃,咖妃三人侍寝,今日有些晚,想必是耽搁了吧。” 人群中几个年纪偏老的官员皱着眉头询问道:“这东西,真的有那么神奇?” 御林军主帅李清策也难得开起黄腔道:“周老,看来你还是没见过这东西的厉害,龙虎山的神仙,那会骗人吗?我是个活生生的例子,陛下也是,要不您早朝后,去问问三位娘娘,感受如何?” 周老面红耳赤:“去你的。” 一向沉默的工部尚书也加入讨论队伍,他言简意赅道:“我想买,但价格太贵了。” “许大人,您这不是废话吗,那是神药,怎么可能便宜?我这么跟您说吧,您想买,还不一定能抢得到,每日人家店铺前,都是三百人排队的!” 李清策“压低声音”:“据说,这东西的神妙之处,还有枯木逢春之功效,即便是老者,喝完之后,夜晚也如十八少年一般威猛哦。” 说是压低声音,实际上朝中每个人都听到了。 秦补拙耳朵微动,并未参与讨论。 不过有陛下与御林军主帅作证,此事应该假不了。 很快,姜承龙来了,本来看起来精神萎靡,但喝过汤后,立马好了起来,就连声音也抬高了几分。 这汤真好啊,一夜连御三女,第二日精神还能这么好。 所有大臣意兴阑珊,据说这东西还很难抢购,那可得赶紧了。 下了早朝之后,有人特意前往桂香坊查看。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哪个傻叉说三百人排队的? 这尼玛一千多人排队,整个巷子都是买药的人! 第301章:带货环节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实际上,那些排队买药的人,大多都是半山坊的人。 如果现在有人去半山坊看一下,出去主要的商户,其他人员基本上都跑出来排队了。 那些人一边等,还一边讲着故事。 “你听说了吗,这里的掌柜,那可是龙虎山下来的,本着悬壶济世的思想,便将龙虎山最新的配方拿出来售卖。” “还有这回事?” “这龙精虎猛汤啊,有病治病,没病固本培元,防止生病,对男人的效果,那自然是极好了,我家少爷吃过一次,嘿,站起来了,你说神奇不神奇?” “那可太……牛比了。” …… 朝中大臣躲在人群中,默默的关注这一切。 主要是这东西太贵了,他们要慎重购买。 一包,一百两,三盒一疗程,早中晚各一次,一疗程起售,那便是二千一百两一份。 甚至店铺外面还有对联,不像寻常药店一般文绉绉的“但愿世间人无病,宁可架上药生尘。” 他们的对联简单粗暴。 上联:“没有用我砸招牌。” 下联:“有用再来一疗程!” 横批:只卖两天! 如此剧烈的宣传手段,让很多人都迷茫了。 许多人抱着试试的态度,咬着牙买了一疗程。 而像秦补拙,韩轻尧这种有钱人家,一买便是十个疗程。 秦补拙拿回去之后,服用了一下,感觉浑身渐渐发热,多年对那种事情没考虑的他,今日居然也有想法了。 而且,他觉得自己精神也好了,整个人年轻了几岁。 他叫来小妾,酣畅淋漓的大战一番后,小妾直夸他好哥哥你真猛。 实际上,这药汤里面,沈黎加入了少许春药,嗯,还是给驴用的烈性春药。 至于补性,那是一点都没有。 不过这东西倒是贼香啊,喝完之后感觉整个人都香了几分。 之所以他们觉得有用,一来是春药激发,二来是心理作用。 保健品行业就是这样,卵用没有,那些标的天价药材,可能还没一指甲盖多。 许多人都觉得有些作用,再加上下人描绘的万人空巷场景,让他们不禁有些购买焦虑了。 如此神药,只卖两天?那还不赶紧去抢? 第一批,沈黎已经暴赚三十万两,又来了第二批。 有人甚至借钱开买,这东西效果太厉害了哇,让你重回十八岁啊! 即便有的人真的不行了,也没怪罪这药不行,反倒是安慰自己,可能是积疾已久,多吃几个疗程就好了。 夜晚,累得气喘吁吁的万逸楼与萧林焕回来后,直言真的卖爆了。 主要是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了。 萝卜干也不够用了。 眼下粮价这么贵,大家都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有萝卜干的家庭,基本上都吃的差不多了。 没办法,沈黎只能连夜从隔壁红灰城内收购萝卜干,又找了几百小工进行分类装袋,直到鸡叫时分,才凑了三万多份。 今日一早,店铺门前拉起长长的横幅,更加振奋人心。 “今日卖完就走,谁不走谁小狗!” 众人更加惊慌了。 姜尤自然知道沈黎的计划,他站在远处的高处,有些担忧道:“这不会坑骗了一些普通百姓吗?” “太子殿下多虑了。” 沈黎背着手微笑道:“我做生意,从不坑穷人,能花两千一百两买药的人,绝不是穷人。” 对于物价,姜尤也是了解的,他深以为然的点头道:“确实,有的人,一辈子都凑不齐两千一百两银子。” 换算成购买力,那可是四十多万块钱。 即便是现代,谁家百姓会花四十万块钱买一疗程的保健品? 三万多份,午饭一过便卖完了。 前面的万逸楼大声解释道:“卖完了,诸位请回吧。” “啥?卖完了!那不行!” “没药了,你们卖配方也行啊!” “就是,我一盒都没抢到呢!” …… 一旁的萧林焕易容之后,戴着山羊胡子。 他装模作样的捋了一下胡须,一脸为难道:“诸位老板,确实是没了,你们看,我们铺子都空了。” 人群中一阵骚乱,许多人还是家奴前来购买的,这东西已经成潮流了,自己买不到,回家老爷非得打死他不可。 于是乎,有的人哀求道:“你们能不能再配一点药?没关系,我可以等!” “对,我可以先付定金!” 一旁的万逸楼防止有人找到他,也易容了一下,搞得像阿三一样,一听能够付定金,他眼前一亮,顿时与萧林焕吵了起来。 “我说可以就可以!” “不能再卖了啊,再卖师父知道就要打死我啊!” “不行,你看看这些客户,这都是我们的家人,给家人们一点福利,有何不可!” 万逸楼推搡着萧林焕,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都说医者父母心,家人们如此热情,我们说不卖就不卖,那还是人吗?” “可是药材不足,要想找到万年人参,你知道多难吗?” “我知道,师父手上还有一根,我回去偷!” …… 周围的客户一阵感动,多么好的老板啊,为了我们,不惜欺师灭祖,这才是商人啊! 万逸楼斩钉截铁道:“十天,最多十天,新的龙精虎猛汤就会再次回归市场,不过,我们采用预定的方式,也省的大家去抢了!” “好,太好了!” “我说一个数!” 他拿着喇叭,艰难的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两一份!” 一旁的萧林焕吓的瘫软下去:“不能这么贱卖啊,你这么卖还不如卖我啊……” 远处的沈黎一口都喷出来了。 这万逸楼,居然还有带货的天赋? 两人一唱一和,一下午又收了近五十万两银子的定金。 两天时间,两百万两银子!!! 这是多少钱?按购买力,四亿!!! 听到沈黎的汇报,姜承龙在御书房内冷笑连连:“谁说咱们大渝穷了?你看看这些王公大臣,这不是挺有钱的吗?” 沈黎默默不说话。 “两百万两银子,够你开拔了吧?” “够了够了。” …… 太医院的太医令,听说这龙精虎猛汤是大补药,能让枯木逢春,要知道,这种事情在中医上比较难的,需要时间静养,但根据大臣们的反馈,只需要一次就可以治好,他不禁有些疑惑,也让下人买了一个疗程回来。 龙虎山的,总不会骗人吧? 直到药材回来,他打开布包准备冲服使用时,发现了不对劲。 那是萝卜干还是人参,他搭眼一瞅,就知道了。 接着,太医院内传来一阵凄厉的惨嚎:“尼玛,老子的两千一百两啊!” 第302章:严惩奸商 - 布衣公卿 - 欺生 很快,假药的消息不胫而走。 许多人都发现了药材中许多近透明状的药材,居然是他娘的萝卜干! 有人计算了一下,那伙骗子,少说也诈骗了两百万两银子! 此乃大渝开国以来,第一诈骗案! 早朝的时候,无数大臣义愤填膺,痛哭流涕,恳求陛下严惩凶手,还我血汗钱! 就连秦补拙,老脸也有些挂不住了。 昨日早朝他还笑呵呵的跟人分享他的用药心得,比如自己很猛,小妾都顶不住了等等。 今日就出了这档子的事,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更有人,对着御林军统帅李清策破口大骂,当初要不是这比信誓旦旦的保证药效多么好,众人也不会亏那么多钱。 李清策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诸位同僚,我也是受害者哇,说实话,我花重金购买了一个疗程,拿回来吃了,确实有效啊,原来威猛不是药,而是我本来就挺猛。” 我本来就挺猛…… 这让那些服用几次都不见好转的大臣顿时自惭形秽。 而秦首辅老脸一阵红润,原来如此,老夫本来就很猛。 但这不是理由!老夫可是实实在在的被人诈骗了近十万两银子! 他第一次服用之后,觉得此药甚有神效,又听说店家再卖一天就不卖了,那怎么能行?老夫的晚年幸福生活都靠这东西了,你说不卖就不卖了? 于是乎,他又叫了十多个下人,携带巨款前往抢购。 早朝中,有人怒骂道:“妈的,花两千两,买了一堆萝卜干!” “得了,你还有萝卜干呢,我他娘的花了几千两定金,毛都没买到呢。” 早上有人特意去看了铺子,现在铺子人去楼空。 对了,牌匾果真被砸了,一把大斧头嵌在牌匾上,周围密密麻麻如蛛网一般的裂纹。 最起码,这商家说话算话,店铺旁边的对联,此刻无比扎眼。 上联:没有用我砸招牌。 下联:有用再来一疗程! 横批:只卖两天! 还有一旁的横幅,明天不走是小狗。 人家说话算话,没用我砸招牌了啊,而且我也走了啊。 秦补拙细想之下,这诈骗案,陛下不会也参与了吧? 而且那龙精虎猛汤,最先是由小太监貂蝉端进来的啊。 太医院的人查了一下这汤药的成本,尼玛两文钱都到,唯一的优点就是香,还有就是吃不死人。 若是真的是陛下带头诈骗,这事又该怎么说? 很快,姜承龙精神抖擞的从后面过来,众臣问安过后,太医院的太医令不忿的从人群中站出来:“陛下,近日,顺天城内来了一伙骗子,卖那个龙精虎猛汤,实际上,那个汤,一点都不值钱!对人一点好处都没有!这就是一伙骗子!” 姜承龙险些没笑出来,他连忙轻咳两声,装作一脸惊讶道:“你是说,朕前几日喝的汤,是假的?” “正是!陛下被奸人蒙蔽了啊!” “求陛下严查奸人,为我等讨回血汗钱!” 人群中,有人险些都快哭出来了。 辛辛苦苦从媳妇那里索要来两千一百两,临行前还信誓旦旦的跟媳妇保证,我回来让你上天,结果被骗了,这下媳妇上不了天,倒是他,绝壁上天。 “对!还我血汗钱!” “无良奸商!” “严惩凶手!” …… 一时间,大殿上如同菜市场一般,群臣激愤,唾沫星子乱飞,有的甚至眼珠暴起,一副吃人的架势。 姜承龙装作一副隐忍怒火的样子:“你们说,朕,被那奸商蒙蔽了?” “是的啊陛下,你喝的,可都是萝卜干啊。” “好胆!” 他猛然起身咆哮道:“在顺天城内,皇城脚下,竟然还有人做出如此丧心病狂的事情!当真是胆大包天,众位爱卿被人诓骗,朕很是痛心,万江楼!” “臣在!” “我命你,锦衣卫全体出动,务必将那坑蒙拐骗之徒给我拿下,如遇反抗,直接乱刀砍死!!!” “是!!!” 君臣二人,一唱一和,更加凸显出姜承龙惩治凶手的决心。 那些不明所以的,只当陛下真的为他们着想,顿时感激涕零,可像秦补拙这种老狐狸,已经明白了陛下的意思。 从头到尾,陛下都没说过追回赃款的事情,很显然,即使这事不是陛下做的,陛下也想吞掉那笔钱。 真阴呐。 人群中,那个“奸人”再也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 本来是群臣激愤的严肃场合,却被沈黎一阵笑声打断。 户部尚书荆大人怒斥道:“沈大人,你笑什么,难不成你没买这药吗?” 沈黎一脸无辜:“我才十九岁,我年纪轻轻,本来就龙精虎猛,我需要药吗?” 荆大人一窒,怒甩袖袍。 上面的姜承龙强忍笑意,上完早朝后,又将沈黎叫到御书房。 同时还有太医院的太医令。 “沈黎,你当真没有治疗公主的方案?” 姜承龙十分郑重的看向他。 这惫懒货色,就怕他有方案,他不说。 沈黎摇头:“陛下,我真没有哇!” 一旁的太医令拱手道:“臣听闻前两日太子殿下带着伯爵大人前往公主府邸,临行前,伯爵大人曾让女官将清水换成蜂蜜水?” “呃,好像有这件事吧。” 难不成,蜂蜜水还能喝死人吗? 姜承龙招招手,小貂蝉带着公主府邸的女官进来,女官见过陛下后看向沈黎:“伯爵大人,当日我们将清水换成蜂蜜水后,公主的喉咙症状,减轻了不少,而且我们发现,若是热水,还有减缓公主呼吸困难的功效。” “你是说,有用?” “是的。” 沈黎歪着脑袋,怪不得姜承龙再三问他,而且蜂蜜水怎么会对病情有用呢?蜂蜜从来都不是药物的啊? 他也不是学医出身,根本搞不懂这里面的原理。 “那,你再多喂点蜂蜜水试试。” 他是真的没办法,但凡有办法,谁不想成为公主的救命恩人呢? 可女官摇头道:“昨日午后,阳光正好,殿下感觉身体恢复了几分气力,便坐着轮椅去后花园坐了一会,昨晚病情又加重了几分。” 沈黎一愣,去后花园,病情才会加重? 他脑袋里忽然冒出一个病情来。 过敏! 第303章:花粉过敏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太医令一直盯着沈黎:“伯爵大人,难不成您有想法了,请您快些出手,救治公主吧。” 沈黎目光深邃的看向太医令,这老货,甩锅倒是一流。 如果自己答应,治不好到时候全是自己的责任。 治好了,他太医院也会相安无事。 他朝着皇帝姜承龙拱手道:“陛下,臣不是专业大夫出身,只是从古书上看了三言两语,在太医令大人面前,着实班门弄斧了,臣的确没有办法啊。” 姜承龙皱着眉头:“你真的不会治?” “真不会!” “这样,治不好,不追究你的责任。” 沈黎思忖片刻,这个过敏,治疗起来比较麻烦,除非避开过敏源,而且他现在不确定公主到底是不是过敏,贸然答应再给人失望,会让皇帝对自己印象大打折扣。 他沉吟道:“陛下,要不臣还是跟太子殿下,去看看公主吧,治病,臣真的不在行。” 姜承龙叹口气,朝他们摆摆手,示意他们先走。 出了御书房,女官叫住沈黎,随后噗通一声跪在沈黎面前。 “伯爵大人,奴婢求您去看看公主,哪怕有一线生机,您也不要放弃啊。” 沈黎连忙扶起她。 他理解女官的做法,若是公主真的不幸离世,那么她宫中所有侍女无一例外,都得陪葬。 都是如花一般的年纪,怎么会甘心去死呢。 他叹口气道:“我回去之后,和太子殿下一起过来吧。” 正巧,御书房大门打开,小太监貂蝉匆匆走出来道:“沈大人,陛下口谕,十天内,您可以随太子殿下随意出入后宫。” 看来姜承龙还是对沈黎抱有很大期望。 他点点头:“那就多谢陛下隆恩了。” 走出皇宫,他顿时觉得压力山大。 以皇帝陛下对公主的看重,只要自己搞不好,陛下对自己的印象一定会改观,他现在有些理解太医院的人,为什么那么喜欢甩锅了。 回到半山坊,下面的人就送来一堆信件。 全都是韩家韩攸之写的,不过你别说,这孙子虽然人品不行,那字写的还是很不错的。 信的内容,无非就是请客吃饭,还有一些韩攸之写的,感谢之前春闱他替自己做事等等,理应请他吃顿饭,另外吃饭选址在外面的酒楼,不在韩家,可谓是诚意满满。 不管在哪里,韩家肯定不会憋什么好屁。 可转念一想,可能是韩家已经收到些许风声,知道韩攸之的脑袋可能不保,便想请自己吃饭,最好和解。 自己还是不能做这个老好人。 此事,万万不能和解,皇帝陛下特意将他培养成朝臣的对立面,就是为了搞死一些人,他这个时候和解,不是打了皇帝陛下的脸面吗? 韩攸之本来准备一系列的毒计,无奈沈黎就是不下套,不管他怎么说,软的硬的都来了一遍,沈黎就是不来吃饭。 这让他有种一拳打在空气中的憋屈。 沈黎丢掉信件,然后去找姜尤讨论去公主那里的事情。 可是,今日有些忙了。 早朝后,工部许青竹便按两人之间的约定,前往半山坊街道进行测量,然后安装铁轨。 只是铁轨不能直接建立在街面上,否则正常马车不能通行,最好还是嵌入地板之内。 正当许青竹与姜尤愁眉苦脸的讨论时,沈黎来到现场。 这种情况他考虑过,嵌入地砖内,就需要大面积的拆除地砖,然后进行安装,最后再进行重新铺设地面。 有铁轨,就必须要水泥。 至于水泥,身为物理化学双学位研究生早已知道里面的成分,在仙平时,他就做过试验,只是原材料不太够。 一般的水泥成分很简单,石灰石,黏土,还有铁矿粉,三者按比例混合后再进行煅烧,最后再与石膏一起混合研磨成粉,加入水后便成了水泥。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仙平没有铁矿,自然找不到大量的铁矿粉。 但作为大渝的工部,这东西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水泥的发明,是建筑行业的一大进步,这种东西有超高的粘合性和稳固性,而且还有一定的防水性,深得现代建筑行业的喜爱。 沈黎做的,也是最简单的水泥,难度系数不是很高。 但这么厉害的东西,他是肯定不会外传给工部的。 铁轨他也想用,所以只能选择自己安装。 许青竹求之不得,拍着胸脯表示需要多少铁轨,尽管来工部,报备一下便可以拿走了。 沈黎笑呵呵的答应,并且要来了一百斤的铁矿粉。 姜尤看着许青竹的背影,有些不理解道:“工部那么多工匠,我们为什么非要自己安装啊?让他们做,我们也省去了不少人工,何乐而不为呢?” 他摇头道:“你知道工部许青竹为什么甘愿过来帮我们安装铁轨吗?” 姜尤一头雾水:“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帮他处理了烟囱问题吗?” “烟囱算是一方面吧,主要是他还想看看这东西怎么安装和使用的,或许他已经用木头做出模型,但怎么安装是个问题。” 沈黎笑道:“这就是技术的价值,以后你便会知道了。” “对了,咱们下午去看看剑平公主吧。” “可以啊。” 姜尤皱眉道:“难不成你有办法治疗妹妹的病?” “只是有一些想法,不敢确定,我去试试看。” 他顿时眼前一亮,一把搂住沈黎的脖子:“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 …… 刚吃完午饭,姜尤便迫不及待的拉着沈黎前往宫中。 妹妹的病,对他来说比半山坊更为重要,何况现在的半山坊基本上稳定下来,百姓们安居乐业,虽然粮价高涨,但菜价还未动,花点钱还是能填饱肚子的。 还是上次那个宫殿,还没进门,便有一股花香铺面而来。 沈黎皱着眉头,这次倒没觉得心旷神怡,难不成这大夫治不好的病,真的就是花粉过敏吗? 他心事重重的走进殿内,却发现三个太医院大夫在里面,还有江大夫。 江大夫看到他顿时眼前一亮:“沈小哥,您这是过来替公主看病了吗?” “呃,算是吧。” “那可太好了!” 看着犹如小迷弟一般的江大夫围着沈黎打转,旁边的两个大夫皱着眉头:“有没有那么神啊,跟我孙子一般的年纪,即便娘胎里学医,也没到如此程度吧?” 第304章:移植花卉 - 布衣公卿 - 欺生 江大夫胡子一翘:“你懂什么?在沈小哥的配方没出来之前,治疗疟疾需要多少药物?疟疾晚期能不能治好?如此疑难杂症都能轻易解决,何况是公主这区区小病?” 区区小病? 其他两个太医不乐意了,若真是区区小病,怎么大家都束手无策? 他们冷哼一声:“行,我就看你怎么治病吧。” 他们双手拢袖,一副看好戏的姿态,沈黎看的揶揄道:“两位大人,说的像是我治不好跟你们没关系似的。” 治不好,他们还是要被处罚。 两人顿时耷拉着脸,但还是有些不服气道:“我就不信你能治好。” 姜尤懒得跟他们废嘴皮子,公主的病要紧。 他拉着沈黎匆匆进入殿中,殿内女官已经等候多时。 女官对着两人微微一福道:“公主喝了蜂蜜水,已经睡下,那蜂蜜水是有缓解作用,至少公主不会再呼吸困难。” 沈黎摸着下巴询问道:“请问,公主是不是每年春暖花开时节犯病最为厉害?” “是的。” 姜尤见他若有所思,连忙询问道:“是有什么思路了吗?” “说实话,这种病,我可能治不好。” 沈黎顿了一下:“不过可以试试,若真是过敏的话,治不好,只能预防。” 女官脸上顿时浮现一丝喜色:“需要我们做些什么?” “继续喂食蜂蜜水,另外,将花园内的花草,尽数拔除。” “这……就是你的治病之道?” 从外面进来的两个太医瞪大眼睛:“治病跟拔草有什么关系?” “我早说这小子就是挂羊头卖狗肉,怕是治病是假,搭上公主想要成为驸马是真。” 姜尤皱眉轻斥道:“放肆!” 两人自知失言,连忙拱手认错。 一旁的江大夫捋着胡须,若有所思道:“沈小哥,你是觉得这花园里的花草,是诱发公主病情的因素吗?” 沈黎点头道:“我还不确定,只是他们说公主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病情就会加重,我想,应该是花草对公主有害。” “花草对人体有害?” 江大夫捋着胡须摇头道:“花草本为植物,即便洗净生吃都没有问题,怎么还会对人有害?” 姜尤与女官脸上都开始犯难。 女官微微一福:“沈大人可有十分把握?这些花草,都是公主精挑细选回来,品种高贵,许多还来自西域,若是贸然拔出,公主醒来后,怕是要心疼的不得了。” 沈黎知道,这花园里的花草很是贵重,他甚至还看到了玫瑰在其中。 姜尤也劝说道:“你有没有把握,妹妹很是心疼这些花草,这些可都是她辛苦多年才种出来的宝贝,你不知道,这有些花草来自西域,水土不服,极难养殖,更别说开放花朵了。” “那你看看能不能把公主换个环境吧。” 他耸耸肩道:“我的治疗方案,要么换个环境,要么拔掉花草,反正这些花草,对她不利。” 江大夫在一旁眉头紧锁,他解释道:“这世上有一种病,叫做过敏,过敏源也有很多,有的人吃虾蟹会发病,有的人在灰尘中会发病,而有的人,在花丛中发病,公主便属于第三种。” “可现在您想将公主换地方,怕是不太行了。” 女官蹙着秀眉道:“公主身子骨虚,不能轻易挪动。” “那就拔了这些花草!” 姜尤咬着牙道:“她再喜欢这些东西,也不能触碰这些东西了!” 说罢,他看向沈黎,意思是我陪你一起赌了。 沈黎却摆手道:“其实,公主喜欢花草的话,还有另外一个办法,你们将这些花草移植入花盆中,先送到别处,等公主病好了之后,再拿回来。” “她以后还能摆弄这些花草?” “嗯,可以的。” 他点点头道:“这是降低风险的最好办法了,只是我不知道公主是不是真的过敏,现在进行移植,我想即便我判断失误,也不会损害了这些花朵。” “我相信你。” 姜尤重重点头道:“需要开什么药?” “不用开药,继续喂食蜂蜜水吧,如果是我猜测的那样,宫中远离花粉,是可以很快缓解过来的。” 之前之所以反反复复,则是因为宫中各种花卉实在太多,花粉散播的到处都是,就连宫女的身上,也沾染的都是花粉,服侍公主时,自然带着花粉进入。 一旁的两个老太医嗤之以鼻。 宫中太医院开给公主的药,没有十缸也有八缸,这都没治好,你拿个蜂蜜水喂食就能喂好?这未免太过儿戏了吧? 他们轻哼一声,准备看沈黎的好戏了。 江大夫捋着胡须,走入那些花丛中,伸手抓了一下花朵,手上满是残留的花粉。 他若有所思,将刚刚沈黎说的话记下来。 过敏,世上还有这种奇特的病么? 不过,移植花卉后,今晚便可以见到分晓了。 后宫不允许男人留宿,否则沈黎就要留在公主殿中过夜了,这样也是为了方便观察病情。 虽然不允许男人留宿,但太医可以,呃,自然是不能睡的,他们得整夜的守在患者身边,方便观察患者病情。 本来沈黎作为主治大夫,是要这么做的,但姜尤体恤他,便放他回去了。 至于这三个太医,那是得留这里的。 夜间殿中烛火通明,有十几个宫女守护在殿中,防止公主有什么不测。 很快,女官召集十几个小太监,将宫中花坛内的名贵花卉,尽数移植出去,现在整个宫殿内花坛,光秃秃一片,不见一朵花。 出了宫门的沈黎,被姜尤抓着问个不停。 他只能苦笑道:“太子殿下,咱进来前可是说好的,我只是给出我的建议,至于能不能治好,那只能另说,你现在非得让我治好,那不是要我的命嘛。” “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治好。” 姜尤死死抓住他的袖子:“你这么聪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怎么可能连一个小小女孩子都治不好?” “那您可真看错我了,我真不是神仙啊。” 沈黎长叹一声,他理解姜尤的想法,现在的姜尤,将所有希望都放在他的身上了。 可他,真不懂药理啊。 …… 夜幕降临,服侍公主的宫女替她用温水擦拭着脸庞,忽然蹙着秀眉匆匆出去。 “大人,公主殿下脸上的红点,貌似少了许多。” 女官连忙朝着殿内走去:“你确定你没看错吗?” “好像是这样吧。” 那个宫女也不太确定的说道:“奴婢见公主殿下脸上的浮肿,好像也下去了许多。” 她拉开青纱帐,一看公主的脸和手臂,喜不自禁的对外面叫道:“江太医,您快过来看看,公主殿下好像好了。” 第305章:公主痊愈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仅仅是江太医,其他两个太医正在打盹中,听说公主殿下好了,连忙不可置信的起身,同时凑到纱帐内观察病情。 江大夫捋着胡须哈哈大笑,却被女官一个噤声的手势忽然打断。 他连忙捂住嘴,眉头上的皱纹却成了月牙状。 好了! 真的好了! 我果然没看错人! 旁边两个太医满脸不可思议,不过该有的姿态他还是有的:“现在只是初步,还得等公主殿下醒来后,观察具体情况。” 女官连忙点头:“辛苦三位大人了。” “无妨,无妨。” 两个太医连连摆手,眼中却满是嫉妒。 挪个花就能治好病,为啥这么好的事情轮不到我的头上啊! 治好公主,少说也有黄金百两的奖励啊! 这顺天城内物价这么高,大家都吃不起饭了,这个节骨眼上,若是有百两黄金的收入,那可是可以挺过难关的。 这么好的事,为啥不是我? 两人在心里愤愤不平,却也不敢真的抢功。 明眼人一瞅,就知道公主的病情越来越好转了。 那些浮肿的地方,越来越小,到最后化作一个红点落在皮肤上,消失只是时间的问题。 江太医却是要开心的冒泡了。 老夫的眼光,果然毒辣,这次将宝压在沈小哥身上,果然成功了! 而且他还顺道学习了花粉过敏这一案例,简直血赚。 仿佛沈黎是他的得意门生一般,今晚给他长脸了,让他在其他两位太医面前趾高气扬的。 两个太医憋屈无比,却也无法反驳。 …… 翌日一早,姜尤被人通知公主醒了,他连忙去城南小巷砸响沈黎家的大门。 沈黎好不容易等个不用上早朝的日子,正睡个懒觉呢,就被他从被窝里拉起来。 所谓,春困,夏乏,秋打盹,冬眠。 春日早晨是睡觉最舒服的时候,就这么被拉起来,沈黎哈欠连天。 “醒了,醒了!” 姜尤有些兴奋的抓着他的睡衣使劲摇晃,他一脸懵逼:“什么醒了?” “公主啊,公主醒了,小太监还说了,早上吃了一碗米粥呢!” “哦。” 沈黎睡眼惺忪,伸个懒腰后,接着躺下睡觉。 “不是,你快跟我进宫看看啊,看看后续还要做些什么不?” “你去就行了,还是喝点蜂蜜水,还有茶,这两样喝不下去,就喝白水,促进新陈代谢。” 他困得不行,哈欠也打个不停:“改日吧,今日半山坊还要铺设铁路呢。” “我还想跟妹妹说说,让她好好看看救命恩人呢,既然你这么想,就算了吧。” 姜尤故作姿态,就是想吊起他的胃口,在普通人看来,沈黎是公主的救命恩人,有太子殿下撮合撮合,那成为驸马还会远吗? 但沈黎不一样,他家中有妻女,这公主殿下进了他沈家的门,那肯定就是正房了,对林晴太不公平了。 公主殿下,那是啥?公主啊。 从小锦衣玉食,被人侍奉长大,说她没点脾气,鬼都不信,皇帝是他爹,下一任皇帝是他大哥,沈黎这直男癌,怕是惹了她便要挨一顿训斥。 还是敬而远之为好。 于是,他懒洋洋的回复道:“没事,太子殿下待我问安。” “我怎么帮你问安?我替你给我妹妹磕个头?” 姜尤瞪大眼睛,但见到沈黎一动不动的样子,他叹了口气:“行吧,你睡吧。” 随后,他坐上轿子,匆匆往皇城内赶去。 皇宫之中,姜承龙一早就来看了剑宁公主的状态,虽然身上还有一些浮肿,但精神好了许多,而且鼻息通畅,嗓子不疼了,耳朵虽然还有一点异响,但没前几日严重。 他十分欣慰的回去了,随后姜尤便赶到了。 “妹妹,你怎么样了?” 姜尤看着轮椅上的妹妹消瘦的样子,心疼的不得了。 一旁的三个太医,更瘦了。 他们近三天没睡个好觉了,每晚都是在椅子上打盹。 但没人放他们走,他们就得一直在这里杵着观察病情。 剑宁公主脸色惨白,笑道:“现在已经好多了,哥,那个治好我的沈大人没来吗?” “呃,他起不来。” 姜尤有些讪讪道:“他还是太子少师。” 剑宁公主不禁有些莞尔,还有这种大臣,治好病后正是邀功请赏的时候,他居然起不来就不来了,其他大臣就是不睡也要过来请赏,他倒是有些不一样。 一旁女官感念沈黎恩情,连忙打起圆场来:“这位沈大人,颇得陛下器重,想必是公务繁忙,忙完后便会前来觐见的。” 若是公主殿下真的撒手人寰了,她们这一众宫女,可都得陪葬了。 是沈黎妙手回春,这才保下她们。 “嗯,你说的有些道理。” 剑宁公主笑道:“哥,下次有时间,让他进宫一趟吧,我还没好好感谢他呢。” “好。” 姜尤笑着抚摸她的小脑袋:“你快些吃,粥都有些凉了。” 他叫来一旁的女官吩咐道:“沈黎说了,要给公主殿下多喝些蜂蜜水,或者绿茶,若是这两样喝不下去,便多喝水,好像是什么促进新陈代谢。” 旁边的太医一听到沈黎,连忙竖起耳朵,一旁的太医询问道:“太子殿下,沈大人有没有说过,需不需要药物进补什么的?” 他们首功自然是争不过太子少师的,但一个辅佐功劳还是能拿到的。 至少他们可以开开补药什么的,用来抢一些功劳。 若说天下补药最多的地方,那定然是太医院了。 姜尤迷茫的摇头道:“这个他倒是没说过,我回去问问他吧。” 一旁的江太医看穿两人心中的小九九,轻哼一声:“公主殿下积疾已久,身体早已是虚不受补的状态,你还想开大补药,很是不妥。” 剑宁公主有些感激的看向江太医。 这群太医院的人,实在太过笨蛋了,治不好病,便换太医,一天换一个方子,就那么一点一点的试验,这几年来,她喝下去的草药,怕是已经有一池塘那么多了! 良药苦口,尤其是草药,又苦又涩,有的还酸,吃一个疗程就已经很难受了,更何况常年服用? 江太医不让她服药,正中她的下怀。 哪个年轻少女不喜欢吃超甜糖果?谁喜欢喝草药那种东西? 两个太医支吾一阵,便开始慢慢念叨,你不懂药理什么的。 但他们真的不敢乱开药了,生怕再将公主给补坏了,到时候锅全掉在他们脑袋上了。 …… 城南小宅子内,沈黎起床后吃罢早饭,便在家中配起水泥来。 第306章:车厢建成 - 布衣公卿 - 欺生 水泥的原材料简单,但配比难,只能一点点的试验。 好在工部给的铁矿粉比较多,他有足够的原材料进行试验。 每次试验,他都如前世在实验室一般,将配比记下后,进行混合搅拌。 最后一款他感觉浓度差不多,便带着一桶水泥送入城外南山作坊内进行煅烧。 煅烧的温度也有极高的要求,要达到1400多度。 目前只有铁匠作坊内,才能达到这个要求。 所以只能拿到南山作坊去煅烧。 今日许青竹不在,好在沈黎有他给的令牌,给侍卫验证一下便可以通行。 煅烧之后的水泥,要碾磨成粉末,再与粉末石膏进行充分混合,才能得到真正的水泥。 忙活了一整天,沈黎只弄到一篮子的水泥。 夜幕降临,他依旧在忙,将水泥进行搅拌后,又弄了一些沙子混合,最后找了几块砖做实验。 砌好砖块后,他才心满意足的睡去。 翌日一早,他便早早洗漱,查看砖块情况。 果然,砖块被粘合的很是完美,基本上与现代情况差不多了。 他吃过早饭后,便找来半山坊小工,按照他的要求铺设铁轨,并且将路面进行修复。 水泥不足,又不想泄露配方,他只能亲自上手。 有了配比之后,工作量还是不大的,他叫了几个工人配合自己,混合好材料后,便拉到南山作坊内煅烧,再运回来进行研磨。 十个工人,一天下来,弄了近五百斤的水泥。 半山坊内只架设两条轨道,五百斤的水泥已经够了。 这种硬度的建筑材料,要是让许青竹看到,肯定十分眼馋。 但既然打算和他合作,就要考虑一下提供水泥了。 而且以后半山坊内,可以开始生产水泥了。 水泥的问世,代表着以后的桥梁,城墙的防御力要提上几个档次。 两条铁轨,十字交叉,交叉的地方只能将铁轨斩断,保证横着也能过,竖的也能过。 他派街道护卫保护着还未干透的水泥,自己带着人前往街头准备搭建轨道车。 初级的轨道车根本算不上火车,只是为了减少摩擦力,契合在铁轨上的四个轮子,轮子上搭建的是木板。 但沈黎想了一下,加上简易的传动系统,两个人内外按压,也能拉动板车,这样在工地上进行采矿活动,要轻便许多。 这些组装的工人,都是木匠,对于组装图纸一目了然,仅仅半天,他们便将轨道车的下面部分装好了。 午饭后,他们又卖力干活,在外面加装车厢。 不过这是个细致活,有些东西根本不是沈黎提供,需要这些木匠现场测量,然后进行切割木料。 一共四节车厢,南北两节,东西两节。 一天下来,他们只装好一节车厢,刷上了油漆后,又在外面进行了装饰。 虽然只有一节车厢,但已经初具规模,外面看起来很是奇特。 车厢前面,还有两个透明琉璃做成的巨大车灯,只是车灯不是电动,而是需要加火油进去才能照明。 照明的条件也有限,黑夜中如同流萤一般。 第一节车厢前面,有司机的专属座椅,他要在前面架着一匹马,进行拉动火车。 车厢内部,工人已经拿钉子订好座椅,座椅上的软垫从来没有生产过,制衣作坊内打了个样后,便开始量产起来。 本来沈黎想搞真皮座椅的,只是大渝境内皮革都由官家把控,自己去拿又得费时间。 现在与韩攸之的赌约,还有四天到期,他必须要在这四天之内搞定火车。 木匠们回去点燃火把,加班加点的生产车厢,至于地步的车轮,沈黎早让南山作坊做出来了,只需要组装一下就好。 不得不说的是,工部的确是人才辈出。 火车想要省力,那轴承是万万少不了的。 他只给了个图纸,简单解释一下,那些工匠便做出轴承来,而且中间的珠子由银匠制作,那手艺自是没的说。 装上轴承的车厢,在空车状态下,一个人可以轻松推动。 翌日,姜尤来到半山坊,看到坊口已经建立起巨大的牌坊,牌坊上三个巨大的“半山坊”显得格外气派。 过了牌坊之后,一群人围在一起,对着一个巨大的车厢议论纷纷。 不怪他们议论,建成之后的车厢,是普通车厢的五倍大,寻常车厢顶多容纳五个人,可这车厢里面,可以容纳三十人,而且还十分宽松。 工人们在组装第二个车厢,其他工人在装饰前面的车厢。 姜尤好奇的在车厢内转了一圈,不由赞叹沈黎的奇思妙想。 “你真是太厉害了。” 他走到沈黎面前,由衷的感叹道。 看着图纸上标注的尺寸还没觉得什么,等实物做出来时,他才觉得震撼。 沈黎在一旁咬着肉包子,含糊不清道:“吃早饭没,来一个?” 姜尤接过油纸包的包子,学他一样站在一旁,一边啃着包子一边监工。 “公主殿下怎么样了?” “基本上已经痊愈了,浮肿的地方已经消下去,但还有些许印记,过几天就能彻底好了。” 姜尤有些苦恼道:“难不成她只能深待闺中,这辈子都不能去赏花了?” “我有时间帮你去看看吧,应该有办法的。”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顺便蹭掉手上包子的油,然后指着现场道:“我必须要将这四个车厢搞定,别忘了,我们与丰登坊的赌约,你输了没关系,我输了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姜尤深以为然,也加入到组装车厢的行列中。 车厢刷了一遍漆之后,工匠又在木头连接处贴上防水的油脂,又刷了一遍漆。 有了昨日的经验,今日他们工作效率要快了许多,一天便装好一辆,同时南北方向的车厢也开始动工了,预计今日就能完工,等明日漆干了之后,便可以开始投入使用了。 沈黎想了想,又画出图纸,专门用于马匹身上,是一把伞,刚好可以替马匹遮风挡雨。 为了防止韩家的人在这节骨眼上搞事情,他还特意找了巡逻队,夜晚守在车厢附近。 韩家派来的探子,自然看到车厢的样子,一时间惊讶不已,回去汇报之后,韩攸之又特意来了一趟。 这下,他有些慌了。 临近比试时间,他感觉陛下的确有整死他的意思,他越发不安,觉得自己叔叔韩轻尧说的很有道理。 夜晚,他思索再三,终于下定决心,前往与沈黎和解。 第307章:回天乏力 - 布衣公卿 - 欺生 城南小巷,沈黎的小宅子外,灯火通明。 韩攸之轻叩门栓,静静的等待。 他心中很是憋屈,但还是选择上门赔罪求和。 现在陛下那边的意思模棱两可,两人的治理情况又是基本上相同,但眼看陛下对他如此信任,将来倒霉的肯定是自己。 自己也是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啊,十九岁便中了举人,本来是前途一片光明,但现在也不得不低声下气。 等了许久,也没开门,他耐下性子,再次叩响门栓。 在他第一次叩响门栓时,万逸楼与萧林焕同时惊醒。 万逸楼还好,他是五品高手,本身听力超乎常人,而萧林焕则是常年逃亡,早已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夜间睡觉外面有一点动静都能惊醒他。 既然对方敲门,那应该不是什么贼人了。 万逸楼打了个哈欠,支使萧林焕去开门。 萧林焕简单易容一下,走到大门前,拨开门栓,打开大门,面无表情的看向韩攸之。 “找谁?” “你好,我想找一下伯爵大人。” “稍等。” 他曾在京城待过,对于韩攸之这个明日之子很是熟悉,说多了,怕露出破绽,言简意赅两句,便关上大门,前往后院寻找沈黎。 沈黎刚刚睡下便被叫起来,不由奇怪的坐起来:“韩攸之,他现在来找我做什么?” 萧林焕摇摇头,他一直躲在家中,对外面情况不太了解。 “可能,他真的是来求和的。” “那要将他关到门外吗?” “不行。” 沈黎跳下床,麻利的穿着衣服道:“我拒不见客,反而会让他胡思乱想。” 诚然,若是沈黎拒不见客,韩攸之怕是觉得自己知道一些什么内幕了,临时改变策略什么的,到时候陛下又不好动手了。 当然,韩攸之不觉得陛下会对他这个人才痛下杀手,但若是赶出京城,再想回来要废一番苦功夫了。 一炷香之后,他打着哈欠,拉开了大门。 韩攸之缓缓侧过身子,让沈黎能够看到自己身后的人。 两个轿夫,一个小厮。 他的意思很明显,今天我不是来找茬的。 沈黎率先开口道:“韩大人,您这么晚过来,不会是来请我吃饭的吧?” 他语气中,充满调侃,满是阴阳怪气的声音。 从韩攸之的姿态他已经可以看出来,韩攸之这是打算向他求和,毕竟两人都是国之重臣,实在没必要为一个赌约丢掉脑袋。 但沈黎必须要跟他不死不休,这是皇帝陛下的意思。 现在要是和解的话,皇帝陛下怕是要了他的狗命。 好不容易搞成今天的局面,皇帝陛下是不会罢手的,他必须要找个正当理由,弄死韩家优秀的后辈,再一点点的往上弄。 韩攸之本来觉得自己过来求和已经很是耻辱了,却没想到沈黎这货完全不给面子,直接一句话把他的话给堵死了。 大家同朝为官,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何必你要这么羞辱我呢? 实际上沈黎还没说什么,他就受不了了。 但他想起那些苦寒之地,饥荒,刁民,谋反…… 还是忍忍吧,与其肉体上痛苦,不如精神上痛苦。 他从嘴边挤出一抹微笑,看向沈黎:“沈兄,在下偶然路过此地,对你很是挂念,不如,咱们去小酌几杯如何?” “天色已晚,恕不见客。” 沈黎装作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你说你,好歹也是礼部侍郎,不知道半夜三更请人出去是不礼貌的啊?” “你!” 韩攸之憋得脸通红,随后他强行压住脾气笑道:“这不,前些日子与沈兄发生了一些小冲突,今日特意上门来赔罪的。” “不必了,免了。” 沈黎斜着眼看向他:“你别以为我不知道,我跟你出去喝酒,然后你暗藏刀斧手,一击毙命,你这种人啊,心理阴暗,我明白的很。” “我真没有啊。” “不,你有,我不跟你一起喝酒,我给你下春药,鬼知道你会不会也给我下春药。” “不不不,这个我绝对不会的。” “那你不是想找回那日下药的场子,就是想杀我。” “我真没想杀你!” 韩攸之被他绕的头疼,不是你小子有这么怕死吗? “不,你就是要杀我,人们都说,夜半三更起,杀人放火时,你不仅想杀我,还想放火烧我的家。” “沈兄,你别臆测了,在下真没杀人的想法,若是你不信,可以请大量护卫一同前往。” “好啊,你不仅想杀我,还想杀我的护卫。” 沈黎一路胡搅蛮缠,就是为了激怒韩攸之,让他赶紧滚蛋。 和解,想都别想。 不可能和解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和解的。 果然,韩攸之再好的性子,也忍不住了:“我说你有没有那么多疑啊?皇城之中,天子脚下,我杀了你我不也得偿命吗?” “你凶我?” 沈黎脸色一板,随即重重的关山大门。 韩攸之看着大门前凶神恶煞的门神,目瞪口呆。 怎么就成了我凶他了啊? 正事还没说呢。 果然是尼玛民间泥腿子,一点道理都不讲,本公子都已经如此低声下气了,你他娘的还不给面子。 总之一句话,你不会做人! 搭上韩家这条线,你不是平步青云? 他坐在轿子内,闭上眼深思一番,无奈什么思路都被沈黎那句“你凶我”给打乱了。 娘们唧唧的! 他叹口气,招招手打道回府。 回去之后,他将此事经过全部告知了韩轻尧,却让韩轻尧不得不慎重起来。 官场混迹多年的老狐狸,自是比他眼光毒辣。 “沈黎虽然胡搅蛮缠,但你觉得他可能是那种不识大体的人吗?” 韩轻尧闲敲棋子落灯花,喟然长叹一声:“朝中每个人都知道,傍上韩家或者秦家,基本上前途无忧,一片光明,就连晋才都知道的道理,他沈黎能不知道?” “他一个泥腿子……” “他一个泥腿子,没有功名,能混成太子少师,已经可以看出他的才能了。” 韩攸之有些看不起沈黎,但叔叔韩轻尧一句话点醒了他。 是啊,若是庸人,如何能爬到如此位置? 若是庸人,陛下怎么可能会让他做太子老师? “怕是沈黎,已经看出一些事情,不愿与你和解,陛下,这是打算真的对韩家动手了啊。” 韩轻尧落下棋子,面前棋局已定,韩攸之回天乏力。 第308章:轨道发车 - 布衣公卿 - 欺生 半山坊中的轨道车已经建立完成,车漆经过一夜,早已晾干,虽然里面还有一些油漆味道,但时间长了之后,味道终究会散去了。 周围百姓议论纷纷,他们从未见过这么大的车,如同一个洪水猛兽一般,太过震撼人心。 一旁的姜尤啧啧称奇:“真不知道你脑子是怎么长的,这么大的东西都能造出来。”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行了,准备发车了。” 轨道是建好了,还不知道能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呢。 人们看到他们俩,都让开一条道路。 沈黎不会驾车,只能找驾车经验丰富,身手又好的人前来试车,万一他从车上遇到什么问题,还能直接跳下来。 所以,这试驾首要人选,便是万逸楼了。 工部许青竹看来时刻关注着轨道车的消息,一听今天早上试驾,便带着人匆匆赶来。 等看到如此庞然大物时,他心中顿时震撼无比。 初用木头做模型时,他还没有那种感觉,现在看来,这东西真如一个移动房子一般。 而且前面,只有两匹马来拉动车厢,若是如沈黎所说一般,这种车,极为省力,那要是用来运送粮草,真的不敢想象。 这么大的车,运送粮草,只需极少的人力物力还有时间,就能将粮草送到前方阵地。 若是用来运送士兵,那可以省去大量的行军时间。 这是个跨时代的产物! 他有些兴奋的走到沈黎面前:“伯爵大人,我想第一个进入车厢内试车!” 一旁的手下却连忙说不可。 工部尚书的位置非同小可,新事物出来时,必须要手下试车,他才能接着试验,若是工部尚书出了事,整个工部怕是不会安宁。 沈黎却笑着看向他的手下道:“无妨,我与太子殿下一同陪尚书大人试车。” 有万逸楼在前面驾车,他有信心。 在众人的注视下,他缓缓剪掉车厢大门的红绳,现场顿时爆发一阵欢呼声。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车厢预留了窗口,却没有玻璃。 琉璃的制造太过昂贵,想要用全透明的琉璃镶嵌在巨大窗口上,那耗费的银钱,可不是个小数目。 若是如马车拉帘一般,车内又是黑漆漆一片,乘坐体验不太好。 三人进入车厢后,万逸楼坐在前面车夫位置。 今日新车建成,一片喜庆,就连马匹,也戴上了大红花。 许青竹看着后面一大排密密麻麻的座位,不禁咽下口水。 这要是运送士兵,该多好啊。 战场上,士兵长途跋涉,很容易被人打个伏击,但有了这车,能最好的保证士兵们的体力,到了战场便能投入战斗。 他还在思索间,却看到两边景物缓慢倒退。 “这是在走了吗?” 他惊讶的合不拢嘴,这马车发动,他竟没有丝毫感觉! 沈黎笑道:“许大人,习惯了就好了。” 走了大概一两丈的样子,许青竹才感受到车厢震动一下。 “这是铁轨的连接处,等磨合时间长一些便好了。” 沈黎站在车厢中,看着外面两边的百姓,笑着招手道:“以后这车,就是你们在坊间出入的,公交车!” 姜尤皱眉道:“可是,这车的前行速度,是不是有些慢了?” “加速了!” 他对着前面万逸楼喊道:“加速了。” 万逸楼会意,策马扬鞭,烈马一阵嘶鸣,然后带动车辆飞奔起来。 两边的景物,快速向后倒退,由于沈黎在各个部件上加了油脂的关系,马拉动车厢一点吃力的感觉都没有,而车厢内速度上升起来后,居然也平稳如初。 这么大的车,能有如此性能,当真惊掉了许青竹的下巴:“这要是快速行驶的时候,甚至可以在车内摆上餐盘吃饭了。” “许大人好见识。” 沈黎嘿嘿笑道:“请拉开你身前的桌板。” 说罢,他走上前,替许青竹打开面前的桌板,刚好一个小板子在其中,约莫有一个菜盆大小。 “这是普通百姓用的车,平日里就方便在坊内出行。” 他指着后车厢道:“后面车厢是空车,主要是为了拉货,现在每日从坊间出行的车辆越来越多,干脆做这个车,免得外面那些车进来,堵住街道。” “伯爵大人奇思妙想,当真让本官佩服。” 许青竹由衷赞叹道,忽然他想起自己南山铁矿产地,若是有这个东西,是不是可以省去很多人力物力? 那些铁矿,大块的甚至上百斤,工人需要用篮子挑出来,再放上马车,如果路况不好,就是抽断了鞭子,也拉不动车。 现在有了这个东西,若是进行拉动铁矿,岂不是轻而易举?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张图纸递给他道:“这是你们矿场专用的轨道车,我发明了一个东西,叫做螺丝,也方便你们拆除。” 他老脸顿时笑的跟开了花一般:“多谢伯爵大人厚爱!” 半山坊并不是很大,马车以每小时四十六十公里的速度行驶,只需半柱香便能到达。 万逸楼提前学习了驾驶技术,知道有个刹车盘,他拉动马后,随后拉动刹车盘,车厢稳稳停下。 前方目的地,刚好是酒坊大门。 现在的酒坊赚了些钱,将大门也改了,改成牌坊模式,上面大大的三个字,竹叶青,无比气派。 许青竹啧啧称奇,接连感叹沈黎的奇思妙想。 随后他又目光火热的看向沈黎,宛若看一个衣不遮体的姑娘一般。 沈黎被他看的心里发毛:“你想干什么?” “若是,若是伯爵大人不嫌弃,本官这个二品尚书,也可以给您的。” 他现在只求沈黎能够留在工部。 这种人才,怕是木匠祖师爷鲁班才能与其媲美吧? 二品换三品,他有信心沈黎会答应,这是多大的好处啊。 可沈黎还是摇头拒绝:“我对工部真不感兴趣,这样,你要是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我可以帮你看看。” 他顿时不可置信道:“那可是二品尚书啊。” “嗯,没兴趣。” 沈黎摆摆手,检查了一下车厢,又让万逸楼开回去。 不过坊中百姓众多,以后肯定不能以这么快的速度行驶了,速度慢,也方便上下车。 等到了制衣坊,他让万逸楼停下来,姜尤不禁好奇的问道:“你去制衣坊干什么?” “你不是让我见公主殿下吗?我总得带点礼物吧。” “带礼物,嗯,倒是不错。” 姜尤咧嘴笑了,很快,他觉得有些不对劲。 沈黎在衣服方面最高的造诣是什么? 女性内衣! 你他娘的第一次和公主见面,就送女性内衣吗? 第309章:小礼物 - 布衣公卿 - 欺生 半山坊公交车出来之后,无数百姓争相体验,就连其他坊的百姓听说了,也前来试着钻入这钢铁巨兽的肚子里,追求一下舒适的感觉。 至于半山坊公交车的收费标准,沈黎还没确定,就先按免费使用了。 这里不比仙平,人人都有身份证,人人都能凭借身份证坐车,京城八十一坊,纵横交错,人员混杂,根本无法分开。 不收费的话,游客比乘客还多,到时候会挤的乘客站都没地方站。 只需两文钱,便能分开一大部分想占便宜的人。 沈黎已经可以联想到,将来甚至有人为了方便,提着马桶上车了,这些占便宜行为,必须杜绝。 翌日一早,他从制衣坊中取出自己定做的东西,便与姜尤一同进入皇宫。 一路上,姜尤都用十分古怪的眼神看着沈黎。 他坐在马车上,轻咳一声:“沈黎啊,我有件事情必须要告诉你。” 沈黎奇怪的看向他:“什么事情?” “呃,调戏皇室女子的后果,得看父皇心情,父皇心情不好时,将那登徒子变成太监,心情好的时候,可能就是打断手脚。” “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我又没调戏皇室女子。” “呃,我就是让你明白明白。” “我早就知道了啊。” 他一脸愕然:“不是你跟我说这个什么意思?是警告我对公主别有非分之想吗?” “不是,你不是弄了女性内衣打算送给公主吗?” 姜尤也急了,连忙道:“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种调戏吗?” “谁说我要送女性内衣了?” 沈黎瞪大眼睛:“我有那么不开眼?” “那你送的什么?” “我还就不告诉你了。” 居然将本公子当成色批,真是瞎了你这太子殿下的狗眼。 他轻哼一声,颇为傲娇的转过身。 姜尤眉头一跳:“不会是,月事巾吧。” 这些生产女性用品的作坊,他也有参与建立,月事巾作为女性用品,推广出去仅仅半个月便收获一大批忠实买家,直到现在,店铺还有供不应求的情况。 如果沈黎送月事巾给公主,那可真的不开眼了。 月事对于女性来说,本来就是难以启齿的事情,沈黎还拉到台面上去说,而且还是作为一个男性和女性讨论这个,着实有点故意羞辱人的意思了。 “你别乱想了,我沈黎做事,一向很靠谱的。” 沈黎摆摆手。 很快,皇城到了。 他们有陛下口谕,自然一路畅行无阻,前往公主宫殿中。 “公主,定安伯和太子来了。” 后花园中,已是光秃秃一片,公主坐在花架下,看起来依旧虚弱。 沈黎也是第一次见到公主醒来的样子,虽然有些虚弱,但精致的面容,让他也不禁感叹。 皇室的基因还是好啊,这温婉的气质和精致的面容,就是一般人家女儿比不了的。 樱桃口,柳叶眉,琼鼻更是无比精致,至于那双淡褐色的眸子,更如浩瀚星辰一般,甚是灵动。 她一身淡粉色长裙,坐在花架下,更添几分宁静。 仿佛看到她后,整个人都安宁了几分。 怪不得叫剑宁公主了。 姜尤拉了拉他,轻咳两声,示意不能这么盯着公主看,太他娘的失礼了。 沈黎看了一会儿,发现剑平公主也在看着自己,他拱手行礼道:“下官见过公主殿下。” “安云,都来客人了,快些赐座。” 剑平公主微笑的看着两人道:“伯爵大人不比这么拘礼,您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呢,父皇已经安排礼部拟旨,要好好的奖励您呢。” “多谢公主殿下。” 面前的公主殿下,丝毫没有颐指气使的语气,听她说话,如沐春风,仿佛“嚣张跋扈”这个成语跟她丝毫没有关系。 很快,女官安云便带着太监送来两把椅子。 春日暖阳晒在身上,有种暖洋洋的感觉。 随后两个太监送上热茶。 “请用茶。” 沈黎连忙接过茶:“多谢公主。” “听哥哥说,伯爵大人很是会发明一些新奇的东西呢。” “都是闹着玩的。” 一旁的姜尤接过话茬道:“你不知道,昨日我们半山坊在他的发明下,建成了全天下最大的马车,一辆车,那可是可以坐四十人呢,到时候等你的病好了,便可以过去看看了。” 剑平公主温柔的撩动发丝,浅笑一声道:“好。” 可一旁的女官忽然问道:“伯爵大人,您之前说这病,是过敏,请问殿下是否以后都不能赏花了吗?” 姜尤也看向沈黎,很显然,他知道自己这位妹妹,极为喜爱各种花卉,若是让她这辈子不能触碰花卉,怕是生活少了许多乐趣。 女官常年服侍公主,自是对公主很是了解的,自从公主醒来,看到后院光秃秃一片,虽然没说什么,但眼中的黯然已经说明了她的失落。 沈黎将茶杯放在一旁服侍的小太监手上,笑道:“自然是可以的,不过你们这些人,是不可以触碰花朵的,甚至从花丛中路过也不行的。” 女官安云蹙着秀眉:“还请伯爵大人解惑。” “公主殿下,微臣今日来,特意做了一个小礼物。” 剑平公主眼中有些欣喜,又看向太子姜尤,又有些嗔怪,你看你,作为亲哥哥,你都不带送礼物的,人家一个外臣都知道送个小礼物哄我开心。 姜尤一阵尴尬,同时又有一阵担心,千万别拿出来胸罩或者内裤一类的玩意儿啊! 沈黎缓缓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女官。 女官打开后,送到剑平公主面前。 一小块布,旁边还有两个带子。 还没等姜尤胡思乱想,沈黎便解释道:“殿下,这个叫做口罩,戴在脸上,专门用来防止灰尘进入口鼻的,这口罩我做了三层,内外都是纯棉,里面有一层丝绸,细菌可能防不住,但花粉可以防住的,有了这个,殿下日后可以随意在花丛中赏花了。” 剑平公主摆弄着口罩,发现做工很是细腻,上面还有一朵小小的梅花。 “呃,我做了一个,公主殿下可以跟着我学。” 沈黎从怀中又拿出一个一模一样的,将带子系好,挂在耳朵后面。 戴上之后,剑平公主眨着灵动的大眼睛:“这样就可以了吗?” “是的。” 他看向一旁的女官道:“之所以说你们不可以进出花丛,是因为衣物上会带着花粉,包括公主殿下,赏完花回去后,解下口罩之前,是需要沐浴的,将衣物全都送走,换上一身干净衣物,至于你们,如果陪着公主殿下进出花丛,也需要换衣物的。” “明白了。” 女官点点头,只要不让花粉进入公主殿下鼻腔之内,便没有问题。 剑平公主把玩着口罩,眼中满是欣喜,正好沈黎与太子都在,她便笑着邀请道:“正好,我们一起去赏花吧,顺便试试伯爵大人的小礼物。” 第310章:比试期限 - 布衣公卿 - 欺生 于是乎,沈黎跟在两人身后,如同侍卫一般看着他们兄妹赏花。 前面姜尤不知道说的什么,惹得剑平公主抿嘴浅笑,虽然带着口罩看不出来,但她月牙一般的眼睛,足够感受到她的开心。 她是那种很文静的女孩子,静若处子,可能长期不与外人来往,一颦一笑中都透露着温和恬静。 转了一趟下来,剑平公主见到自己往日种植的那些花朵,心中阴郁一扫而空,整个人笑的也多了。 “多谢你了,伯爵大人。” 沈黎拱手道:“呃,为公主分忧,应该的。” 姜尤在一旁促狭道:“你不知道,这位伯爵大人在市井中还有一个外号。” “那是什么?” 沈黎眉头一跳,还没来得及阻止,姜尤便脱口而出:“妇女之友。” “哈?” 剑平公主有些意外:“为什么叫这个啊?” “嗯,伯爵大人有几项小发明,让女性很是舒适。” 姜尤嘿嘿笑道:“安大人应该用过。” 安云也是常年深居宫中,极少与外面来往,她也一脸迷茫。 剑平公主有些好奇:“沈大人,要不你下次来看我,送我一份吧。” 沈黎连连咳嗽,这怎么说? 说出来是调戏公主,不说是不给公主面子。 他硬着头皮道:“公主殿下,我想,让安大人出宫去拿,还是比较好一点吧。” “嗯,这样也好。” 剑平公主笑道:“要不你们中午留在这里吃饭吧。” “不了不了。” 沈黎连忙拒绝,在这里太不自在,他找了个借口道:“臣与那韩攸之还有赌约,明日便是赌约到期之日,臣想回半山坊看看,多检查检查。” 姜尤将半山坊赌约的事情告诉剑平公主后,她有些遗憾,但事关人家的脑袋,她也不好强留,便笑道:“无妨,以后见面的机会多着呢,而且哥哥说半山坊现在很有意思,我也想等身子好了些出门转转。” “好。” 他连忙称是。 等出了宫后,他长叹一口气。 自己好像不太适合与女性·交往,前世的直男思想,让他有些不喜欢与女性·交流。 家中贺元坝也学了驾驶火车,便留在了半山坊,出了宫,他居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车可以坐了。 正巧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从宫中出来,从手下手中接过缰绳后,他对着沈黎喊道:“沈大人。” 他转身拱手笑道:“万大人。” “恭喜你啊,治好了公主。” 万江楼拱手道:“您这是,没马?” “呃……” 你才没马呢! 沈黎心里暗自吐槽一句,表面苦笑一声道:“今日马车限行了。” “京城没有限行马车吧?” 万江楼奇怪嘀咕一声,随后笑道:“一起同行吧。” 两人边走边说,万江楼见四周无人,便微笑道:“那道士师徒还好吗?” “云游四海去了。” 沈黎耸耸肩:“我帮他们,也只是带把手的事情,要说关系,也没有那么深。” “沈大人可欠着万某一份人情呢。” 万江楼似笑非笑道。 “那我请你吃顿饭,还了吧。” “还是算了。” 他忽然拉住缰绳道:“万某近日,有几个手下,打入了金陵天道宗分部,嗯,得知了一些消息。” 沈黎一怔。 “听说,沈大人和刘肆,关系很是要好,天道宗也多次向沈大人抛出橄榄枝。” “道听途说,不可信。” 他没想到,锦衣卫居然这么猛,这么快就打入了天道宗内部。 万江楼这些话,显然就是在诈他,想看看他的反应。 “如果万大人再查的深的一些,会知道刘肆的爹与我有些关系。” 他耸耸肩笑道:“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和我关系好呢?” “哦,这样啊,那沈大人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 “升官,发财,娶老婆。” 虽然俗气,但说的是事实。 万江楼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沈大人,你横空出世,说是惊才艳艳也不为过,一年之间,有如此机遇,若是与天道宗没有关系,在下是不信的,但万某劝大人一句,天道宗的水,太混了,不好淌,沈大人若是陷入泥潭不深,还是尽早脱身为好,否则有朝一日与万某敌对,那万某可是会为朝廷除害的。” 在他心里,已经是将沈黎列为天道宗的反贼了。 毕竟沈黎的胆子实在太大了。 收留萧家余孽,夜闯萧家偷盗兵法,哪一桩不是谋反之举? 沈黎轻笑一声:“在下也劝万大人一句,养虎为患,终究伤了自己。” 锦衣卫明知小奴儿是反贼,还纵容她在京城这么久,就是为了钓出幕后反贼。 而且万江楼那晚以小奴儿的名义救人,不到半柱香的时间,藏书阁内的小奴儿就不见了,这说明了什么? 锦衣卫有天道宗的人,京城中有助小奴儿逃跑的人。 天道宗是个大鱼,京城中,肯定还有一个大鱼。 那个大鱼,极有可能是沈黎,毕竟他与小奴儿的来往,有些密切了。 万江楼笑了,随后翻身上马:“沈大人不必逞口舌之利,你我虽然算不上朋友,但至少现在不是敌人。” “慢走,不送。” 沈黎伸出手,随后自己步行离开。 他与锦衣卫一直是井水不犯河水,只是他想不通,为什么万江楼就盯上了自己。 首先,万逸楼在自己身边,绝对不仅仅是和他一起玩这么简单,很有可能是万江楼派过来监视自己的。 他索性便将所有事情都让万逸楼知道,看看万江楼会玩什么花样。 陛下应该默认萧林焕可以活着了,现在外面对于萧林焕的通缉基本上都撤下来了,只是这事不能拿到台面上说。 这些事情,说他谋反也可以,说他没谋反,也行。 不管了,走一步看一步,锦衣卫怎么玩是他们的事情,只要不与自己敌对,那便没关系。 等他回到半山坊,已经是正屋了。 吃罢饭,他又前去巡视街道,明日便是比试的最后期限,必须要抓紧街道上的治安,免得阴沟里翻船。 只是,上午还好好的天气,下午便开始阴雨连绵起来。 他撑着油纸伞,慢悠悠的走在街头,看着过往行人,心中有股说不出的满足感。 一日过去,绵绵的阴雨还是没有停下来的趋势,第二天一早,他只能冒着雨前去上早朝。 “诸位爱卿,沈黎与韩轻尧一个月之前的比试,今日便到了见真章的时候了。” 皇帝姜承龙貌似格外关注这个事情,一上朝便提起此事。 众臣议论纷纷,因为今日,韩攸之告病在家了。 第311章:视察丰登坊 - 布衣公卿 - 欺生 礼部尚书韩轻尧知道韩攸之是什么情况。 临近考核时间,韩攸之越发紧张,他必须要待在丰登坊,挑选出学习最好的百姓,用来接待皇帝陛下。 就像是上学时公开课,举手回答问题的,都是好学生。 那些百姓,是经过千挑万选的,至于那些泼皮和资质差的百姓,都被他赶出了丰登坊内。 剩下的百姓每日必须要前去读几个时辰的书,从识字开始。 学的好的,不仅有饭吃,还有赏金。 学的不好的,请滚出丰登坊。 于是乎,整个丰登坊内,优胜劣汰,留下的都是有文化的百姓。 加上韩家斥资两百万两进行建设,坊内房子焕然一新,还有大量的商人为了讨好韩家,便在丰登坊内开设店铺。 一时间,丰登坊内繁华无比。 昨日韩攸之特意找了大量的演员,今日无论是个什么情况,都得给我在街上闲逛,还有购买东西。 论繁华程度,半山坊很有可能比不上。 这也足够说明,韩攸之不是草包,知道做表面功夫。 姜承龙可不管韩攸之来没来,拉着众位大臣换了衣服,随后出现在街头。 今日对这些大臣来说,算得上是公费旅游了。 不过也有一些人没来,六部总是有人要把守的。 初入丰登坊时,姜承龙看着高耸的牌坊,心中也有些讶异。 有钱还是好办事啊。 两边房屋,此起彼伏,都是用的上好木料。 居然还挑不出毛病来。 一旁的小太监替他撑着油纸伞,下了一夜的雨,有些微寒,地上积水颇多,已经没过脚踝,平日里不见得,一夜雨水冲刷之后,将下水道里的污秽尽数冲出,地上随处可见的烂菜叶和碎骨头。 不过这些比起其他贫苦坊间,要好了许多了,至少表面功夫做的足够了。 路边建设了大量的凉亭,亭子取着各式各样的名字,里面不时有朗朗书声传来,大多都是白衣学子,在微风中衣决飘飘,很是潇洒。 那些大臣也赞叹道:“陛下,您听,这里面朗朗书声,都是年轻的学子,多么朝气蓬勃啊。” 尽管姜承龙有些不舒服,但还是点点头道:“确实。” 大臣们挤眉弄眼,仿佛是赢定了一般,韩轻尧捋须微笑,看样子即便陛下想找事,也找不出毛病了。 一旁的沈黎却是啧啧称奇:“下了一夜的雨,咱穿着薄袄还觉得有些冷,这些人当真要风度不要温度,为了装比,甘愿在风中冻成龟孙子啊。” “放肆,沈黎,你比不过就中伤人家吗?” “也不是我中伤嘛,你看看这些行人,哇塞,都不怕冷的吗?撑着伞将鞋子都搞湿透了,还在外面转悠,要是我啊,肯定不会这么转悠,这水里还有狗屎,当真恶心。” 姜承龙目光投向那些行人,果真如此,他深吸一口气道:“今日下着小雨呢,咱们去酒馆要上两杯酒,去去寒气。” 众人在水中淌着,本来没觉得有什么,但沈黎一说狗屎,他们顿时恶心无比,恨不得连鞋子都扔了,但现在陛下也要去岸边酒馆坐坐,大家欣然同意。 酒馆内,众人分坐三桌,酒馆小二一边念叨一边上酒。 一壶酒,三两银子,只装满了二分之一,一叠花生米,一两银子,只有十多个米粒。 姜承龙是在外微服私访过的,这种情况,就是奸商所为了。 他选择性忍住不作批判,但一边小二念叨的内容让他很是好奇。 因为小二背的,正是《淮南子》。 什么时候一个酒馆小二能这么好学了? 他笑眯眯的询问道:“小二,你为什么一边干活一边背书啊?是因为家中念不起书吗?” 小二摇摇头道:“咱们这丰登坊,每个人都得背书哩。” 一旁的韩轻尧打圆场道:“应该是想让每个百姓都能识字吧。” 姜承龙点点头,算是默认了他这个观点。 小二却不忿道:“每日咱们有固定的背诵内容,若是三次背不出来,就被赶出丰登坊了。” 姜承龙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 要这么干的话,那大渝是不是不会背书的百姓,全都赶到别国去? 一旁的韩轻尧有些尴尬,但姜承龙还是没说什么。 这酒味,实在太淡,跟白水一样,一看就是兑了水的。 而且还多收了一两银子的桌椅费。 等众人出了酒馆,走向凉亭,便看到亭子外,几个中年妇女拎着篮子,瑟瑟发抖的站在雨中。 “大姐,这里面就是亭子,你们怎么不进去躲雨啊?” “你没看到这里面都是举人老爷吗?” “举人老爷能躲雨,你们为什么不能?” 妇人却悻悻道:“举人老爷那都是高高在上的人,我们这些普通百姓,不准进去玷污读书圣地。” 姜承龙皱着眉头,带着人走进凉亭,却遭到其中两个学子的阻拦。 “你们是举人吗?就敢进亭子?” 其中一个学子训斥道:“你不知道丰登坊内,贱民不准进入亭子吗?这些亭子,都是为我等读书人设立的。” 小貂蝉不忿尖声呵斥道:“大胆!瞎了你的狗眼……” 姜承龙打断他,声音已经有些低沉:“你是说,这些亭子都是为读书人修建的,普通百姓不能入内?” “正是如此!” 那学子得意洋洋:“滚出去躲雨,别玷污了这读书圣地!” 众臣面色微变,其中有人想上前辩论,却被姜承龙拦住。 他呵呵笑道:“我等普通百姓,是不能进入这亭子的,嗯,明白了。” 说罢,他背着手出去,看不出是喜是怒。 而沈黎深深的看了那学子一眼,眉头一挑:“哎,你不是春闱时吵着罢考的学生吗?怎么,你落榜了啊?” 那学子脸色涨成猪肝色:“你这贱民,读书人的事情也是你能议论的?” “我不议论了。” 沈黎耸耸肩,得罪了陛下,你这辈子恐怕都考不上了。 越是往内走,便越觉得这丰登坊虽然建立的好看,但里面的人,毫无人情味,宛如行尸走肉一般,就像三流演员,只会干瞪眼。 就是有真的普通百姓,也是匆忙的走过,嘴里默默背诵着诗词歌赋。 姜承龙顿时觉得索然无味,简单询问一遍后,便乘坐马车赶往半山坊。 半山坊前,两个巨大的车厢静静的停在牌坊后,牌坊前,多是商人工人在努力的装车。 一车货物,卸货时间是半个时辰,而每趟公交的行驶时间,也是半个时辰。 那些商人工人脸上洋溢着笑容,似是这一趟能赚不少钱。 姜承龙眼前一亮:“这就是你发明的新式马车?” 沈黎微笑的伸手道:“陛下,请上车。” 第312章:轨道车的用途 - 布衣公卿 - 欺生 百官们本来想着,到了半山坊可得好好表现,多找点沈黎的毛病,那样韩攸之赢了,韩家也会记得他们的好。 可这么大的马车,千古未闻,他们找不出毛病,只能悻悻上车。 车厢内的宽阔,让所有人耳目一新,姜承龙爱不释手的把玩着座椅,看着两边倒退的景物,不由暗自咂舌。 工部许青竹连忙上前拱手道:“陛下,这是伯爵大人与工部共同制造,由伯爵大人出示图纸,工部进行生产,最后拿到此处组装,此车名为铁轨车。” 文官暗自鄙夷,尼玛,邀功来了是吧? 姜承龙满意的点点头:“不错,很不错。” 而许青竹根本没有邀功的打算,而是让陛下重视这种车辆。 “陛下,此车,若是马力充足,日行千里不是问题,而且车在铁轨上,几乎没有颠簸,陛下试想一下,若是从京城铺设铁路,一直到北方阵线,那粮草物资,还有普通士兵……” 姜承龙捋须,眼中顿时泛起亮光。 武将中有作战经验的将军,也眼前一亮。 “此车,最快可以日行多少里?” 御林军统帅李清策从人群中挤出来,有些兴奋道:“若是此车能用于运送物资,那前方阵营的粮草,可源源不断,甚至运送兵力,也可保证前线兵员充足!” 许青竹看了一眼沈黎,对于速度,沈黎最有发言权。 “日行,五百里!” 他顿了顿:“这还算是保守估计,若是沿途建设驿站,用八匹马进行拉动车厢的话,日行千里也不是问题。” 李清策是战场上下来的,自知普通军队日行军二百里已经是极限,这一车人便可以每日前行千里,对于瞬息万变的战场来说,那可是一个利器。 户部尚书荆大人不屑的冷哼一声:“吹牛。” 沈黎微微一笑,招呼前方驾车的贺元坝道:“加速。” 本来车辆以观光形式缓慢前行的,现在猛地加速,众人纷纷往后倒退。 “荆大人,这还只是两匹马,若是换成八匹,十六匹,您可以试试看。” 两边的景物快速倒退,好在今日小雨,街上人群不多,马车一路飞驰,不到三分之一柱香,从坊前牌坊便冲到坊尾,全程下来,约莫十里路。 许多文官身子骨本来就虚,第一次坐如此速度的马车,顿时晕头转向,将脑袋伸出窗外连连作呕。 沈黎微笑道:“有一点大家可能没注意到,今日可是下雨天,若是正常马车,下雨天能行多远?能走多快?” 姜承龙目光凛然,他可不是昏君,细想之下就能知道这车能给军队带来怎样的好处,甚至全国都搭建这种铁路,那他若是想巡视的话,一日便可到达千里之外的城池。 “这车,造价几何?” 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这车是很好,但大量铺设钢铁,造价应该很是昂贵。 谁知工部尚书许青竹笑道:“陛下,虽然此铁轨极为耗费材料,但沈大人给了炼制旧铁的办法,以后那些从军中民间回收的废铁,也可炼成一等钢铁进行锻造军中兵器,所以现在咱们钢铁极为富裕,不过此车也算是极为耗费钢材,若是从京城铺设到北方战场,差不多可以耗费咱们所有的废铁储备。” 众人倒吸一口凉气,这种耗费程度,那换算成银子的话,怕是千万两白银都不够用的。 这哪是铁路,是黄金路吧? 果然,户部荆大人冷嘲热讽道:“如此耗费材料的车辆,如何能大规模建造?一条道路便耗费了所有废铁储备,若是十条呢?” 李清策皱眉道:“荆大人此言差矣,我大渝三面迎敌,北方狼族更甚,若是能在军事上彻底压制对方,那内陆三国鼎立的局面,将会继续维持下去,一旦狼族进攻牵制我北方,兵力倾斜,其他两国得知后,该是什么后果?” 许青竹拱手道:“陛下,若不是沈大人,咱们这些废铁,依旧不能用于战场,只能用于普通百姓的工具上,如此算来,其实我等也没损失多少。” “陛下,臣以为……” 文官中,一个青年挤出来,满脸通红。 沈黎看向他,笑了。 王知章,当初欠他一百两银子的穷困考生,后来据说中了状元,只是他没关注此事。 他提出的大力发展北方贸易的想法,被皇帝很是赞赏。 或许是第一次当众说出自己的观点,他有些窘迫道:“臣以为,这些车厢,在非战时,可以运送货物,如此以来,咱们可以在北方建造一座专门的贸易城池,赚的银两,自是会补贴工部。” 姜承龙点头道:“有些道理,继续说说看。” “如此大的车厢,运送的货物自然是又多速度又快,臣研究过历代北方狼族入侵的主要原因,大抵是草原上物资不足,若是沈大人所言不假,那咱们甚至可以运送蔬菜到北方进行售卖,草原上,最缺这个。” 王知章继续拱手道:“陛下,若是北方安定,朝廷一年不仅仅要在北方赚取大量的赋税,还能省去军队的大量开支,将军队调去南方各地,也能对楚国有所威慑。” 李清策连忙上前:“王大人所言极是,臣附议。” 姜承龙满意的拍拍王知章的肩膀道:“有些想法,如此,你就跟着工部许尚书好好学学。” 状元郎,多是在文化方面优异,入了朝廷六部,也要有老师去带着的。 本来应该秦补拙带着王知章的,可姜承龙非要将一个吟诗作对的状元郎送入每日出入工地的工部,还让许青竹做他的老师。 意思便是他信不过秦补拙那些人。 沈黎在一旁指点道:“状元郎,许大人在工地经验丰富,给你找了这么好一个老师,正是学习的好时机,还不赶紧谢恩?” 王知章虽然疑惑,却还是拱手谢恩。 马车速度太快,刚刚所有人都没看过街道内容,现在下车,都在路边步行,看着街道治理程度。 礼部韩轻尧拉过一个人笑道:“这位老乡,我想给家里写封信,这半山坊三个字,我忘了是哪三个字来着,能不能帮我写一下?” 那人斜着眼:“我不会。” 这便说明,沈黎从未抓过百姓文化的问题,文官们找到理由,顿时开喷起来。 第313章:巡视半山坊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就说他是个泥腿子,果然不知道教百姓读书。” “治理一地,若不能教化万民,那百姓如蛮夷一般,如何管制?” “就是,教化万民,才是重中之重,至于让百姓吃饱饭,那还是很简单的事情。” …… …… …… 百官们议论纷纷,一旁的姜尤有些不悦,这么说,是将他这些日子的所有努力全部都否定。 可怜他每日起的比鸡早,睡的比狗晚,到了这些酸儒面前,竟是一文不值。 说话那人,正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他不忿的问道:“赵大人,让百姓吃饱饭,是一件很简单的事?” 赵峥能从韩家把控的礼部,以异姓人的身份爬到如此位置,溜须拍马的功夫自是炉火纯青,没人会在乎这个纨绔皇子,他也一样:“太子殿下,难道不是吗?圣人云,御民首要,便是开化百姓,若是百姓如蛮夷一般不明事理,如何管制?以下官所见,沈黎大力发展经济,不过是空中楼阁而已。” 姜尤鼻子都气歪了,这就是摆明了说他让百姓吃饱饭一点卵用没有,他深吸一口气:“父皇,刚刚赵大人所说,让百姓吃饱饭,是件极为简单的事情,正好,佟州出现大面积的饥荒,不如让赵大人前往佟州救灾,儿臣倒要看看,赵大人如何简单的让灾民吃饱饭!” 一旁的礼部尚书韩轻尧眼皮微抬,看向赵峥,似是对赵峥愚蠢的言论极为不满。 但人是他提拔起来的,若是被陛下一纸诏书调到佟州几年不回来,那对他韩家的地位也有所影响。 他轻咳一声道:“陛下,赵峥一时口不择言,实属意外,不过微臣觉得,治理一地,应该两头抓,若是百姓生活富足,但目不识丁,对于教化万民这一宗旨相悖,但若是百姓穷苦的连饭都吃不起了,他们学那些之乎者也,对于吃饭,也是于事无补。” 姜承龙点点头,现在皇室与贵族关系已经很紧张了,若是他在弄死礼部韩攸之之前,还弄死礼部的赵峥,那韩家,怕是要剧烈反抗了。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温水煮青蛙,将韩家慢慢熬死,再收拾秦家。 “无妨,赵峥没有治理经验,一时失言也很正常。” 他微笑的看向众臣道:“各位大臣可能心有不服,觉得教化万民比让万民吃饱肚子重要,但你们想过没有,民以食为天,百姓连饭都吃不起,怎么可能会好好识字?” 韩轻尧心中微微一沉。 今日皇帝陛下难得没有训斥,这是打算收拾自己的侄子了。 街道上,虽然还有少许水流,但大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流入下水道中。 路边两旁,公共厕所每隔二里路便建立一个,至于垃圾桶,则是十丈一个,不时有街道护卫队过来倾倒垃圾桶。 不时有百姓撑着油纸伞路过,都笑呵呵的对着沈黎与姜尤打招呼道:“尤大善人,沈大官人,带这么多老板来视察,这是打算出多少货啊?” 姜尤也笑道:“出货多还不好啊,你们才有钱挣啊。” “说的有道理啊。” 那人笑眯眯的说道:“得嘞,你们先忙,我这可要回家了。” “地滑,慢点。” 百官中有人好奇那些百姓为什么叫姜尤为尤大善人,沈黎便解释道:“诸位可能不知道这半山坊之前,是什么样子,自从太子殿下来了,刚开始每日为百姓们分发馒头,后来便开始修建半山坊,这里的百姓,在工地做工,这才赚得钱财养活家庭,全城,每个角落都是太子殿下建立,徐太师说我不该安排太子殿下掏下水道,可若他每日如撒手掌柜一般,便体会不到人间疾苦,便得不来大善人这个称呼。” 姜承龙看向太子殿下的目光,渐渐柔和起来。 太子,这段时间,貌似是懂事了不少。 徐慎言轻咳一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道理,我还是懂的,即便体会民间疾苦,我还是很难接受太子亲自去掏百姓们的粪便烂菜叶,他是九五之躯,如此做派,有失皇族威严。” “一个亲民的陛下,与一个高高在上的陛下,徐大人觉得哪个更得人心?” “没有区别。” 他见沈黎又要抬杠,便岔过话题道:“好了,今日是判断你治理的半山坊问题,这些问题,改日再说。” 姜承龙微笑道:“去了丰登坊的酒馆,咱们还没去半山坊的酒馆呢。” 他去过仙平县,自是知道沈黎治理酒楼的经验,这一点他特意提及,就是为了在文武百官的心中,为沈黎加分。 要想百官心悦诚服的判断沈黎赢,就要拔高沈黎的成绩。 百官们点点头,正好他们鞋底有些湿润,找家酒楼去去寒气。 刚入酒馆,小厮便殷勤的凑上来,给众人找座位。 只是小雨阴冷,许多百姓都凑在酒馆内,谈天论地,导致酒馆内异常火爆。 众位大臣心中有些不喜,这些百姓,都是贱民,与他们同处一室,在他们看来,是一种耻辱。 这些百姓,甚至连他们家的家奴都不如。 但陛下没说什么,他们也不好找茬,只能是捏着鼻子,面带嫌弃的离那些普通汉子远些。 那些汉子许多是脚夫,在半山坊内商业渐渐发达的时候,衍生出来的一个新兴职业。 脚夫帮助那些外地来的商人搬运货物,得到一定的报酬。 由于半山坊都是本地人,所以脚夫可以自己指定价格,当然,要比作坊内的工钱高一些。 即便如此,他们也渴望进入作坊,作坊内工价虽低,但饭菜丰富,还分房子,他们在外面,哪怕多拿五倍工钱,都没作坊内的人过的舒服。 他们只是去的晚了些,作坊招够了人,无奈之下只能出此下策。 经常的搬运货物,让他们身上带着一股浓烈的汗馊味,这些锦衣玉食的朝廷大官,自然很是嫌弃。 见到沈黎与姜尤,他们热烈的请两人过去喝酒,虽然他们没有进入作坊,却从未记恨两人,反倒是他们现在虽然穷苦一点,至少有饭吃。 其中有人见到这些衣着干净的大官们落座,并表示对自己的嫌弃,他们郁闷吞下碗中烈酒后:“走了,兄弟们,该干活了。” 即便有脚夫不理解,也跟着走出酒馆,酒馆内顿时安静下来。 掌柜的见到沈黎与姜尤到来,也笑呵呵的出来迎接,虽然那些脚夫因为他们而走,但他却丝毫不在意。 姜承龙招招手道:“每人来一壶竹叶青。” “好嘞。” 他微笑着看向百官:“尝尝这里的酒水,这可是人间美味。” 正在众人嫌弃酒馆装潢一般时,酒馆掌柜便带着人送来酒水。 每桌一壶竹叶青,外带三碟小菜,和一叠瓜子。 小厮笑呵呵的擦擦手道:“这里每位客官,都会送点小礼品的。” 第314章:学校门前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点点头,这里的酒馆,是比丰登坊的要好一点,比较人性化,而且每个桌子上,都备有一个折叠的小毛巾。 相比大楚,大梁,大渝的官员俸禄并不多。 但粮食还是发放的比较充足的,每家养活六七个人,可保证一年内不缺大米。 至于银两,就比较低了,甚至离皇城近一些的房子租金都付不起,很多官员只能住在较为偏僻一点的地方。 手上没有现钱,许多官员便不能随意购买花销奢侈品。 就像美酒竹叶青。 韩家家境不错,韩轻尧自是尝过的,其他官员喝着酒水,顿时觉得如同烈焰在喉,一口吞下,后背都隐隐沁出汗滴,实在是太爽的。 那些武将更为好酒,尝过一遍之后,默不作声的便往自己杯中倒去,一壶酒片刻之间被分完,他们还想要,只是陛下在这里,不得造次,只能默默咽着口水。 陛下没叫酒,他们只能吃着小点心来缓解酒瘾。 不过也有人在议论,这店家这么热心,是不是因为沈黎与姜尤在场。 所有人都知道今日是两人比试考核期,沈黎很有可能提前做准备。 于是,户部荆大人道:“我建议接下来沈大人和尤老板最好不要跟着我们,既然是考察,就要考察你们不在场时百姓的状态。” 沈黎耸耸肩:“我无所谓。” 姜尤颇有些无语,这是明白着说自己可能徇私,他刚想理论,就被沈黎拉住,示意他跟着自己离开。 待两人出了酒馆,他才有些闷闷不乐道:“你拉着我做什么?” “你怕什么,平时没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走,找个地方搞点火锅吃,这些日子也辛苦你了。” 姜尤这才眼前一亮:“有火锅?” “嗯,小新在家准备了。” “好嘞。” 没有什么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顿,有沈黎亲自把关调味品,各种天然调料放在锅中,即便煮鞋垫也是香喷喷的。 这种现代人吃饭方式,让姜尤很是喜爱,尤其是有时候沈黎还搞个小烧烤,很是新奇。 这边酒馆内众臣与皇帝的巡视还在继续,与半山坊那些酒馆不同的是,这里的酒馆,貌似都很有人情味。 他们不像是纯粹的生意人。 在丰登坊的酒馆内,要什么他们便给什么,没有任何赠品,掌柜的见到穿得好的,才会出面说两句。 半山坊内,不管是后来过来的普通百姓,还是先来的众臣们,小厮都能很好的服务,甚至到姜承龙他们准备离开时,小厮抱着他们的雨伞,笑呵呵的还给他们。 工部许青竹对于其他百姓的伞很是好奇。 其他百姓的伞,伞柄处多是弯钩状,即便不是弯钩状,许多人的伞柄处也有麻绳做成的一个小环。 “他们的伞,为什么要多一条绳子呢?” 小厮笑道:“这是沈大官人教的,这样便于挂起湿透的伞。” 说着,他推出一个架子,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伞,正在一点点的往下沥下水滴。 他顿时了然,若是上早朝时,外面有个这样的架子,那些大臣的伞也不用太监们辛苦搬到后面。 十几人浩浩荡荡的在街上行走,引得周围百姓侧目,不过他们也没有多么好奇,只觉得可能是前来考察的商户。 现在的半山坊,以低价租金吸引外来商户。 已经快到午时,路边三两孩童成群结队,打着油纸伞叽叽喳喳的路过,也有比较淘气的孩子,一边走,一边踢着路上为数不多的水流。 姜承龙笑着叫过两个孩子,顺带看了众臣一眼,仿佛在说,你们看,孩子总不会说谎吧? 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结伴而行,看起来也就五六岁的样子,女孩梳着羊角辫,男孩头发随意披在脑后,后面扎了个小结。 他们好奇的看向姜承龙:“大叔,你也是来买货的吗?” 姜承龙笑眯眯的从怀中抠出一个碎银子递给他们:“你们怎么知道我们是买货的?” “每天都有人前来买货,有的时候街道都堵住了哩。” 一旁男孩子跃跃欲试想要接过银子,却被女孩阻止道:“王毛毛,先生说了,无功不受禄,你无端要别人的钱财,当心我告诉先生!” “哦?你还知道无功不受禄的道理啊?” 姜承龙捋着胡须,很是满意。 在仙平,他已经领教到仙平小学的好处,可能时间仓促,半山坊的学校应该不如仙平县,但也吊打京中所有私塾了。 女孩微微一福道:“大叔,请收回您的银子,沈官人说了,来半山坊的,都是客人,我们作为半山坊的居民,有义务给你们指路,不要钱的。” “小孩子,觉悟倒是挺不错。” 他笑道:“那好,你跟我说说,你们的学堂在哪里?” “沿着这条街道,走到尽头,然后再左转,走到尽头便是。” “学校不包饭食的吗?” “大叔,今日周五啊。” 男孩翻了翻白眼,拉着女孩道:“走,咱们回家。” 众臣皱着眉头,什么周五周六的,这又是什么东西? 他们感觉自己读了半辈子的书,到了半山坊后,各种新奇的东西让他们很是脱节。 姜承龙招招手,既然这些臣子们文官比较多,又对教育比较在意,便让他们好好看看沈黎的学校。 按照两个孩子指的路,他们很快便到了学校。 学校与私塾的建立又有所不同,外面是一道围墙,里面才是校舍,至于学校大门,还是用铁栅栏所制,门前两个大爷坐在门卫室内,笑呵呵的跟回家的学生们打招呼。 看到一众大臣过来,老大爷微微皱眉道:“各位老板,咱们学校不开放参观,请去别地考察吧。” 下面有人不满道:“你们知道我们是谁吗?还不让考察,赶紧开门!” 老大爷冷笑一声,拿起脖子上戴着口哨,猛地一吹,铁门后多了十来个壮汉。 “保安队,有人闹事!” 这些壮汉,之前大多是丰登坊的泼皮,在这里改过自新后,便送到学校做安保人员,现在有了后台,对于打架他们自是愿意的。 众臣中,也有武将。 姜承龙有意试探,便招招手,让这些武将出马。 第315章:繁华背后 - 布衣公卿 - 欺生 泼皮对身经百战的军人,自然不是对手。 只消三下五除二,两个军官便放倒了十来个壮汉。 不过他们也不会刻意伤到这些泼皮,只是让他们吃些苦头。 泼皮们本就是欺软怕硬的角色,一见茬子硬,立马就服软了,遭到一众文臣的鄙视。 在这些文臣的概念中,学武者,保一方平安,应该宁死不屈,你守护学校,刚打两下你就服了,当真不行。 姜承龙倒是无所谓,这些人,应该只是维护学校护卫,况且沈黎没有兵权,也拿不到军中士兵前来护卫学校。 他摆摆手,示意不要再打了。 其中一个泼皮一瘸一拐的揉着身上的肌肉:“几位大哥,你们想看学校,随便看吧。” “不是,你不应该死守校门的吗?”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不可思议道:“随便两下你们就投降了?” “投降?” 那泼皮耸耸肩:“这只是学校,我们也不是打仗的,你们要看就看呗,我们主要是管学生的安全。” 赵峥皱眉道:“你们的骨头,有些软。” 这是当面侮辱人,即便这些泼皮不要脸,也有些忍不了。 无奈对面的拳头硬,他们只能死死的瞪了赵峥一眼。 赵峥是个文官,何时被人这么瞪过,顿时心中一颤,忍不住后退。 一旁的御林军统帅笑着抵住他的后背:“赵大人,当心摔倒。” “不用你关心。” 这也是当面看他赵峥的笑话了,他轻哼一声,举着伞不再说话。 姜承龙叫过一个泼皮道:“你们为什么不让外人进去视察?” “沈官人说了,学校是学子们的圣地,他不希望那些浑身铜臭的商人进去影响了学生的价值观。” 这一点,倒是挺让文官们认同的。 “你们学校,好像有女孩子吧?” 自古以来,女子无才便是德,寻常百姓家的女孩子,根本没机会读书,只有那种富家小姐,从小才会专门请人教授诗书。 而且学堂之中,不允许女子出现,若是沈黎开办的学校有女子,他们又可以借机发一番牢骚。 那泼皮道:“这有啥的?沈官人说了,咱这学校不是那些普通私塾,目的是为了教书育人,要是谁家孩子读书为了做官,可以去其他学校学。” “这便是学堂出入女子的理由吗?” 赵峥皱眉,却没有反对泼皮的后面言论,他抓着学堂出入女子这一点道:“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女子出入学堂,对于那些学子学业影响甚大。” “你看不看,不看滚蛋。” 旁边的看门老头还是比较硬气:“你之乎者也一大堆,有什么用?你跟我说有什么用?” “我……我是想说……” 姜承龙微微摆手:“进去吧。” 旁边的泼皮一路跟随,看他们到底想做些什么。 学校的设施也是极好的,尽管京城内寸土寸金,但学校还是专门腾出一大块空地,用来建造操场。 高年级的孩子还没放学,他们在操场上进行操练。 御林军统帅李清策是懂行的,他皱着眉头凑到姜承龙耳边道:“陛下,这些学生操练的,是军中制式功夫。” 姜承龙点点头道:“他身边应该有军中退下来的军人。” 今日虽然绵绵细雨,但那些学生站在雨水中,一丝不苟的操练着,喊杀的声势,不比军中差。 李清策很是满意。 但文臣中就有些不满意了:“文人之姿,武将弄棒弄的大汗淋漓,实在是有辱斯文。” 旁边的泼皮反驳道:“斯文又不能当饭吃,沈官人说了,这些学生,本来就不以做官为目的上学,所以他们要学的,也是在世间存活技巧,学武,可以让他们强健体魄,即便将来没饭吃,还能去做脚夫。” 泼皮见姜承龙倒是挺明白事理的,便多说几句解释道:“说实话,按我们这些人的想法来看,沈官人的学校,才是真的学校。” “说说看?” 姜承龙从怀中摸出一块银子,递给泼皮道:“辛苦了。” 眼看有银子拿,泼皮笑呵呵的接过来道:“咱这学校啊,学生不仅仅要学背书识字,还要学种田、种地、驾车、炼铁等等,基本上每个行业都有老师,还有专门的木匠班,那些小孩子,还要学洗碗刷锅,回家后每日要替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一点,不像那些酸溜溜的文人,从一读书起,就啥也不干,每日在家看书,我家那小子就是,之前在丰登坊里面念书,成天之乎者也,这不,我给他弄这里来,整个人又学到了知识,又学到了生活技能。” 李清策挑了挑眉毛:“你说你儿子是从丰登坊过来的?” “是啊,我们都是被丰登坊赶出来的。” 泼皮叹口气道:“那新上任的坊主,简直就是他娘的狗娘养的,干的简直不是人事。” 众人纷纷朝着韩轻尧看去,韩轻尧老脸一红。 有人想巴结韩家准备呵斥泼皮时,却被姜承龙一个眼神阻止:“继续说。” “那个坊主,听说姓韩,家里面还挺有钱的,我们还以为迎来一个好官,结果迎来这么个玩意儿。” 泼皮愤愤不平道:“他上任第二天,便将坊中游手好闲的人,都从丰登坊赶向半山坊,愿意走的,每人给一两银子,不愿意走的,暴打一顿,丢在半山坊。” “还有此事么?” 李清策背着手,意有所指的看向韩轻尧道:“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啊,若是如此,我也能治理一地。” “丧尽天良?简直就是猪狗不如。” 泼皮继续道:“他每天还逼着那些普通百姓背书,背下来的,每天奖励一两银子,三次背不下来的,就赶出丰登坊,实话跟你说吧,现在的半山坊,有一半人是丰登坊赶出来的。” “可是我看,丰登坊的人,还是挺多的啊。” 姜承龙眼中已经隐隐有怒火在闪动了,虽然他是装的,但韩攸之已经撞到枪口了,这次要他狗命,稳了。 不听话的百姓,就赶到别人地盘上,这已经不仅仅是治理能力问题了,还有人品问题。 这些话,也是众臣想听的,他们静静的看向泼皮。 “哼,你看的那些人,都是巴结那个什么韩大人的,听说那个韩大人家里做生意的,就好多生意人捧场,你看到的那些房子,都是他从家里拿的钱,那些繁华的样子,都是装的!” 此言一出,众臣皆不可思议的看向韩轻尧,看他怎么解释。 第316章:陛下暴怒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承龙一开始就知道韩家肯定会往穷困的丰登坊内补贴银两,后来在锦衣卫的彻查下,他也了解了具体数额。 不过这对于他来说是好事。 有人投入两百万两白银用以治理一地,将贫困的丰登坊改造的甚至比其他坊还要繁华,他自然是求之不得。 若是说他之前有没有这方面的考虑,应该是没有的。 他虽然没有考虑到韩家会往丰登坊内投入大量钱财,但沈黎却猜到他可能来半山坊的学校。 整个学校的所有人员,都被他提前通知了一番。 从仙平县时姜承龙拿走一本语文课本,就已经可以看出他对自己新式学校的赞同,所以这次,他是有很大概率带着百官前来学校,学习一下教学理念,看看能不能改变一下科举制度。 毕竟现在的科举制度施行八股文,其他有才能学者,并不能通过考试被选拔出来,这也是弊端。 沈黎也没让他们乱说,只是将陛下看不到的情况,拉出来好好说说。 这些泼皮虽然行事混蛋,但平日里的见识肯定比普通百姓丰富。 这个世界官员穿丝绸,若是这泼皮往日遇到这种人,怕是早就绕道而行了,如果不是沈黎开口,他如何敢骂韩家的人? 韩轻尧被众臣注视,脸色也有些不太自然:“这些,我没参与。” 嘁,谁信。 对于韩家的做法,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只是没说出来罢了。 姜承龙摸着胡须笑道:“那么说,你觉得半山坊比丰登坊好了?” “那还用说?” 沈黎没敢提前告知这伙人的身份,若是泼皮知道自己面对的是皇帝,怕是吓的两腿战战,话都说不出来。 有沈官人在背后保他,他顿时口若悬河道:“整个半山坊,在二月的时候,虽然不是经常性的饿死人,但大家也是啃树皮的,你看看现在,有几个人吃不起饭的?” “粮价现在一百六十两一斤,那是神仙吃的,我们可吃不起,但是在这半山坊内,只要进作坊干活,饭菜管够,还有,每人都会分发宿舍,冬天供应热水,夏天供应冰块。” 有家中贫困的官员,倒吸一口冷气。 仅仅吃饭这一项待遇,就已经让他们很是向往了。 泼皮嘿嘿一笑:“不好意思,招工满了,现在还有很多人想托关系进酒坊的,但是不行。” “你说这学校,很适合这些孩子上学吗?” “肯定啊,低年级的,就是十岁以下的,就可以每天放学回家,星期六星期天还能休息两天,至于高年级的,学校包吃包住,每个星期可以回去两天,替家里做做饭,洗洗衣服什么的,咱也没农田,都是做工的,有人帮咱们免费养孩子,谁不愿意啊。” 姜承龙还不知道这学校是免费的,他眉头微皱道:“你是说,学校的所有费用,都由官家出吗?” “那肯定啊,我可告诉你,现在西菱坊都有人往这边搬了,要不是人太多尤老板不让搬,半山坊早就人满为患了。” 一座坊,都已经像是一座城池,可以自给自足了,每日无数的人前来进货,根本不缺银子。 学校,根本不以科举为目的,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拼命读书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做官吗? 朝中官员编制已满,若不是像王知章这种特别优秀的,其他基本上都派往各地从一个小文职做起,慢慢磨砺。 可这磨砺,鬼知道猴年马月? 但这种专职培养人才的学校,学生的就业机会要高很多。 他们跟着行业顶尖人才学习,首先就有了人脉,其次是技术,这个世界极少人注重技术的价值,许青竹就是一个。 比如木匠,可能偏远小县城的木匠不值钱,但若是修缮皇宫用到的木匠,那可是顶级的,工钱也是极高的。 虽然有点现实,但这学校,是真的在实实在在的解决学生们的将来生存问题。 姜承龙满意的点点头,叫来两个少年温和的询问道:“你能将你的书给我看看吗?” 那学生虽然有些疑惑,但泼皮保安在场点头,他也从包里拿出课本递给姜承龙。 他简单的翻看了一下课本,然后递给礼部的赵峥:“传下去,好好看看人家学的是什么?” 语文课本,里面多是历代著名诗词,但在这个世界从未出现过,那些文臣们,各个感慨编书人的学问之高,应该是朝中某位大儒所做。 而且各个趣味小故事,以及骈文摘要,各个都是经典。 小学课本上,还有具体的拼音读法,与现代小学课本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 几个大儒拿到的是中学数学课本,里面眼花缭乱的积分方程,那些题目他们听都没听过,顿时看的一阵头大。 赵峥也是举人出身,而且还是三甲,自然文学造诣极高,这书里的诗词,随便一句拿出去都能吊打大渝诗坛,他自是明白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而且如此经典的诗句,到现在还没有在诗坛里传开,说明了什么? 这是编书人现写的。 姜承龙微笑着看向少年道:“说说,这书,是谁编的?” “是我们的沈官人。” “那你们的周五是什么意思?” “哦,这是沈官人为了方便计算日子发明出来的,一周七天,周六和周日都是休息时间,包括外面的作坊,都是按这个时间作息的。” 旁边泼皮保安从那些大儒手中夺回书本递给少年,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回去上课。 还有两天休息时间,那些官员十分羡慕。 做京官,就是如此,一年到头,可能只有大型节日和春节放几天假,一年下来几乎没有休息。 “各位,怎么样啊?” 众臣议论纷纷,对于这种教学方式,自然是认可的。 虽然他不以考功名为目标,但对于那些普通家庭,无异是个更好的选择。 “那你们觉得,谁赢了呢?” 姜承龙眼神渐渐冷冽道:“治理一地,将家境差的,素质差的百姓,尽数赶出封地,这是一坊之主所为?” “甚至将封地的地痞无赖赶往对手的封地,这是朝中大员所为吗?” 他眯着眼,重重挥手道:“给我找来韩攸之,他今天就是病死在床上,抬也给我抬过来,我就在丰登坊等他!!!” 第317章:韩攸之身死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臣面面相觑,也不知道陛下是发的真火还是假火。 韩攸之来过半山坊,从丰登坊许多街道设施就能看的出来,比如垃圾桶,比如公共厕所。 文人毕竟是文人,对于下水道这种腌臜地方始终不会注意,垃圾桶也是,基本上每个都是爆满,大多都是附近商户用来倾倒一些垃圾,丢完了也没人清理。 导致下水道的水始终排不出去,地上有股淡淡的屎尿臭味。 不过,那毕竟是韩家一代中比较优秀的后辈吧,陛下不会真的想杀人吧? 大家琢磨一番,觉得这也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贱民而已,韩家还投入两百万两银子给他们修缮房屋呢,还给他们吃饭了呢,他们应该感恩戴德了吧。 路上,姜承龙脸色黑的跟锅底一般,招来万江楼,让他去叫来沈黎。 万江楼会意,招呼手下快马扬鞭请沈黎过来。 午饭时间已过,这些大臣陪着皇帝陛下饥肠辘辘,有的五脏庙已经发出不屈的怒吼了,但陛下没吃饭,他们谁也不敢动。 沈黎在家中与姜尤吃着喝着,满嘴流油时,小新前来通报。 他与姜尤对视一眼,姜尤默默的往嘴里夹了一口菜:“去呗,别让父皇久等。” 他已经隐约能猜出皇帝陛下召见自己做什么了。 做恶人。 …… 到了现场,姜承龙怒气冲冲的在凉亭内,叫来几个普通妇女细细盘查。 那些妇女没见过什么世面,听说面前这位大官比韩攸之还大,就是来为民做主的,她们顿时牢骚漫天:“这姓韩的,简直就是周扒皮,我连字都不认识,他还让我背书。” “天老爷啊,鬼知道那些书多难背。” “你们不是背好了书,他就给你们发粮食发银子吗?” 赵峥知道陛下打算制裁韩攸之,期望着不要处理的太重了,至少韩攸之还会给百姓发钱发粮食,这一点功绩,总是不会磨灭的。 那妇女轻啐一口:“你看看,这就是发的粮食,一天三个。” 说着,她打开篮子,篮子中,静静的躺着三两个黑面馒头,与那些贪污菜市场的饭食一模一样。 韩轻尧皱着眉头:“就发这些?不是发大米,白面的吗?” 韩家出资的,可不仅仅是二百万两银子,还有三千多石粮食,如果这些钱没到百姓手中,那去哪里了? 不用猜就知道这里面有人贪墨。 他一阵心疼,那可不是一点半点的钱和粮食啊! 姜承龙继续询问道:“那他还给你们建了这么多房子,你们总会感谢他的吧?” “我呸!” 妇人更加不屑:“你还没进去过房子吧?那都是他们在街道外面建了一个空壳,入了房门,里面还是我们原来的房子,这么一搞,反倒是把街道变窄了。” “好好好,辛苦你了。” 他冷笑着看向韩轻尧,并未质问什么。 很快,锦衣卫将韩攸之强行捉到丰登坊,同行而来的,还有沈黎。 只是两人的境遇,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沈黎坐在柔软舒适的马车内,而韩攸之被锦衣卫围着,在地上步行。 作为陛下的鹰犬,锦衣卫自然明白陛下的心思,陛下让请谁过来,他们基本上就能猜出那位大臣是升官还是倒霉了。 待两人到了皇帝姜承龙面前,姜承龙翘着二郎腿看向韩轻尧,颇为玩味道:“你说说,他们俩,谁赢了?“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攸之自是经验不足,稍逊一筹。” 这算是认输了。 而韩攸之颇有些不服气道:“陛下,臣不懂,臣哪里不如沈黎了?” “先不说你们治理的差距,就是做人,你就比不上人家!” 姜承龙指着沈黎:“你看看人家,一身正气,从不干龌龊之事!” “可你呢,饱读圣贤书,尽干一些丢人的事情,你说说,你是不是将丰登坊的泼皮,尽数赶到半山坊了?” 韩攸之微微沉默了一下。 这些事情,自然不是他亲自出手的,但事情已经被发现了,他肯定算在他的头上。 皇帝陛下一脸嫌弃道:“亏你还是韩家的人。” 一旁的沈黎并没显得幸灾乐祸,他知道,自己的祸,很快就到了。 “韩攸之,你自己去看看,你这房子,建的都是什么?空有其表罢了!” 姜承龙冷哼一声:“如此做官,将来也是个祸害,来人,给我斩了他!” “陛下,万万不可!” “陛下三思啊!” “求陛下开恩,这不过是个小赌局,没必要这么小题大做,杀了个朝廷的栋梁啊!” “陛下,求您放过韩大人!” …… 一时间,几十人浩浩荡荡的跪下来,求姜承龙开恩。 而韩攸之一脸不可置信,居然真的要杀了我? 我可是韩家后人,杀了我,陛下就不怕韩家报复吗! 而且这屁大一点的事情,一群贱民而已,陛下就要杀我? 他连忙跪下:“陛下,臣不懂,这群百姓,臣至少让他们有饭吃,有衣服穿,臣有何错?” 姜承龙冷冷的看向他:“你欺君。” “罢了,你欺君这事,朕不追究,但你与沈黎的赌约还算的吧,若是沈黎放过你,那朕也没意见。” 随后他又看向沈黎:“沈大人。” 沈黎轻叹一口气:“臣在。” “朝中大臣都在为韩大人求情,你是赌约参与者,你说说,该不该留。” 众人一脸希冀的看向沈黎,搭上韩家这么好的机会,你可一定要把握住啊。 现在只消你一句话,韩攸之免去死罪,你便是他的救命恩人,而韩家自会与你交好。 可沈黎明白了陛下什么意思,这是让自己当那个恶人了。 这样皇帝陛下完全不用承担韩家的怒火。 可背锅的是老子啊,草! 他有些同情的看向韩攸之,随后摇摇头:“陛下,男子汉大丈夫,自然说话算话,既然韩大人以命做赌注,那既然输了,那臣自然要他的脑袋了。” 众臣皆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他。 这货平时不着调就罢了,如此生死关头还胡来,这是打算与韩家不死不休吗? 姜承龙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随后招手。 众臣还没来得及求饶,锦衣卫万江楼手起刀落,一刀斩下韩攸之的脑袋。 第318章:陛下赐婚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实际上,得罪人的,还有万江楼。 但他作为朝中的特务头子,他不在乎。 沈黎就不太好过了,满朝文臣大多数死死的瞪着他,在他们看来,沈黎就是罪魁祸首。 而作为背锅侠,沈黎看着韩攸之的脑袋在自己面前如西瓜一般滚下来,然后爆出鲜红的汁水。 呕…… 他心中一阵作呕,趴在栏杆上狂吐不止。 万江楼微微皱眉,这小子又敢造反的,又敢收留反贼的,居然会怕死人? 那些文臣可不管他此刻的囧相,皆恶狠狠的看向他,恨不得将他吃下去。 其中韩轻尧最甚。 他重重拂袖道:“陛下,臣身体抱恙,先行告退。” 随后,他脸如黑锅底一般离去,竟是连皇帝姜承龙的意见都不停就走了。 这种臣子,怪不得姜承龙一定要灭了他们。 韩家最优秀的后辈被沈黎逼死,此事传回去之后,一时间韩家炸开了国。 韩家数个高层重重拍桌:“沈黎必须死!” 回去之后的韩攸之一脸沉重的看着韩家高层,随后端起茶杯:“沈黎,只是其次,发号施令的,还是陛下。” “陛下如此做法,这是想将我韩家逼上绝路!” “对,将粮食价格再抬高一倍,另外,给大楚那边捐献三百万两军费,十万石粮草。” “此事必须要有个说法了,陛下若是不同意杀掉沈黎,那便让他好好感受一下我韩家的威力。” 韩轻尧摇头道:“各位叔伯稍安勿躁,捐献军费,那是不得已的事情,若是我们真的向大楚捐了军费,就意味着我韩家打算与大渝为敌,眼下韩家大多数人在京城出不去,这么拼杀,便是两败俱伤。” “那你说该怎么办?” “涨粮价,先给陛下施压,待饥民揭竿而起的时候,陛下自会知道该怎么做了。” 他捋着胡须,一脸阴沉的看向皇宫方向,此事若没个说法,他韩家决不罢休。 …… …… …… 沈黎逼死韩攸之后,满脸颓丧的回到家中。 姜尤还没走,正翘着二郎腿翻看他新写的小说。 “要出大事了。” 他灌了几口水后,无力的瘫软在椅子上:“麻烦了麻烦了。” “怎么了?” 姜尤收起书,奇怪的看向他。 他便将丰登坊内的一切事情告知姜尤。 此事牵扯到韩家,不管怎么说,韩家都会要他的命给韩攸之陪葬的。 姜尤自然也知道这中间的凶险,父皇这是打算将沈黎提到明面上与韩家对着干。 可沈黎在京中没有任何根基,如何能干的过百年老牌贵族韩家? 韩家做官的,可不止韩轻尧韩攸之两个人,那还有个止戈王呢。 “要不我去求求父皇,派兵保护你?” “不用了,你父皇应该已经有打算了。” 沈黎四脚朝天,长出一口气:“人生呐,真难搞哦。” 姜承龙自然知道如何应付韩家的怒火。 让沈黎出京,便是平息韩家怒火的最好方式。 这期间的意思,是沈黎出京后,你韩家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朕不管的。 若是你们有本事杀了沈黎,朕无话可说,可若你们没本事,那也别怪朕了。 翌日早朝,太监宣旨。 鉴于沈黎能力出众,派往佟州赈灾,若是治理不好佟州,按渎职论处,钦此。 没有银子,也没有粮食让他带上,就让他空手去赈灾。 换做旁人,定然觉得这种任务简直就是让人去死。 可姜承龙知道,前面沈黎搞那个龙精虎猛汤,骗了三百万两银子,足够他去赈灾了。 今日一早,户部汇报世面上的粮价,涨到二百四十两一斤了。 换算成现代,一斤大米,四千八。 粮价彻底崩盘,姜承龙并未发表意见,只是说,沈黎出行,并无军队护送。 这已是给韩家最大的诚意了。 早朝后,姜承龙躺在龙椅上,两个宫女帮他揉着太阳穴。 “沈黎啊,你知道朕的意思。” 他看起来有些疲惫:“朕相信你能办好此事。” 沈黎苦笑一声:“陛下太看得起臣了。” “对了,你治好公主的病,朕还没赏你呢。” 他缓缓坐起来,审视了沈黎一番道:“公主的病是你治好的,那朕也不能食言,这样,等你回来,朕做主,将公主许配与你。” “陛下。” 沈黎皱着眉头:“臣家中,已有正妻。” 做驸马,此事他真的万万没有想过,也不敢想,没想到姜承龙居然真的许诺了婚事。 “正妻怎么了,让你正妻做偏房。” 姜承龙摆摆手道:“一国公主,总不能去你家做偏房吧?”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林晴对他的意义非同一般,即便林晴愿意,他也不可能让林晴做偏房,太过委屈她了。 “请陛下收回成命。” “行了,君无戏言,此事就这么定了吧。” 姜承龙摆摆手:“前提是你能回得来。” 他叹口气,被突如其来的赐婚,搞得十分无语了。 公主殿下是好,面容姣好,身材出众,若是说配他身份,公主殿下最合适不过了。 但他是现代人,不喜欢包办婚姻这一套。 他愁眉苦脸的出了宫,却被公主殿下的女官叫住。 “沈大人,公主殿下对您很是挂念,上次您治好公主,也没感谢您,今日公主在殿中设宴,请您与太子殿下过去共进午膳。” 这下,他更愁了。 但公主殿下盛情邀请,不去,拂了人家面子也不好。 “多谢公主殿下。” 他只能苦笑着上了轿子。 第319章:宫中午膳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或许是没有了病痛折磨,这次看到的姜青梅气色要好上许多,小脸粉扑扑的,双颊如毛桃一般带着细密的绒毛,煞是可爱。 而且这女孩,才十五六岁。 若是放到现代,十五六岁怕还是初中生。 可到古代,就得考虑结婚生子了。 真是造孽啊。 沈黎低头吸啜着燕窝,有些不好意思。 刚刚还跟你爹谈你我的婚事,下一刻你就请我来吃饭…… 一旁的姜尤有些奇怪的看向他,平日的沈黎,貌似从来没有这么腼腆过吧? 他虽不至于脸皮如城墙一般,但也不是皮薄之人。 “你,怎么了?” “呃,没什么。” 沈黎讪讪的寻找话题:“对了,公主的这个封号,倒是有些令人意外,我之前还以为是见宁,没想到是剑术的剑。” 姜青梅抿嘴轻笑道:“沈大人有所不知,本宫小时候,对江湖生活很是向往,喜欢听一些江湖轶事,便觉得一剑可换天下安宁,便向父皇讨要了这个称号。” “哦,这样。” “对了,听宫中太监说,沈大人要前往佟州赈灾了吗?” 一旁的姜尤皱着眉头:“你听谁说的?” 姜青梅也不知道这其中的事情,可姜尤知道。 一旦沈黎出了京城,便是韩家的复仇之刻。 韩攸之绝不会白白死亡,总有人要用鲜血洗刷韩家耻辱,杀陛下他们不敢,但杀沈黎,轻而易举。 有钱能使鬼推磨,作为四大家族之一的韩家,这些年来笼络无数江湖人士以及地下打手,不用说,他们肯定也有私军,而且经过严格训练的那种。 “早朝是说过这事。” 沈黎微笑道:“这几日便要离京了。” “这么快吗?” 姜青梅有些不舍:“城南白衣寺桃花盛开,我还想请你一同去赏花呢。” “多谢公主厚爱了,实在是臣,公务缠身。” 姜尤顿时觉得碗里的饭菜不香了,幽幽道:“怕是此去佟州,你想回来,便难了。” “今日面见公主,本来是好事,其他事情,就不要在饭桌上提了吧。” 沈黎笑道:“来,公主,臣敬你一杯。” “说起来,我还要敬你一杯呢。” 姜青梅笑着端起杯,却不在询问那些事情。 她一个女流之辈,知道太多也不好。 最近女官安大人在外买回沈黎发明的文胸还有那种月事巾,她用了之后,很是舒适。 而且那文胸很实用,很不错。 一顿饭后,沈黎笑呵呵的告别。 只是他与姜尤出了殿门后,姜青梅目光渐变,招来女官:“让貂蝉过来,我有话问他。” “公主殿下,听闻最近沈大人逼死了韩家的韩攸之,而沈大人这么做,也是陛下逼的。” “所以,他出了京城,会遭遇韩家的埋伏?” “极有可能。” 安云微微一福:“我先让貂蝉过来一趟吧。” “嗯,去吧。” …… 宫墙之外,姜尤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我去找父皇,求他派兵保护你。” 这些日子,他与沈黎亦师亦友,已经无话不谈了,沈黎若是就这么死了,他当真惋惜。 沈黎不明白韩家的威力,但他常年在宫中,比谁都清楚。 “算了,韩家不一定能拿我怎么样。” “要不,我陪你一起出城?他们总会顾忌我太子身份吧?” “你是国本,万万不能以身犯险,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要好好读书,看好咱们的半山坊,这里,将来也是你的私人小金库。” “不行,我还是去找一下父皇。” 姜尤执拗的走掉,他拦都拦不住,只能无奈的苦笑摇头。 第320章:盛贤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自是知道韩家不会放过他,说起来陛下让他前往佟州赈灾,也有一定讨好韩家的意思。 昨日粮价飙升,各地百姓苦不堪言,已经发生小规模的反叛了。 他忽然想起小奴儿。 这个以造反为梦想的女子,近日应该很是开心吧? 或许,他们已经吸纳了不少帮众了。 不过这与他无关,反正他对这个国家,并没有太大的归属感。 从陛下打算让他去佟州时,他已经写信给霍十娘,让她优先安排佟州的探子,最好能找到云游天下的老道士护送他一程。 可老道士云游天下,根本找不到他的位置,他能依仗的,只有万逸楼。 这两天,他大包小包的礼品食品往万逸楼的房间里提,搞得万逸楼一头雾水,险些逃出沈宅。 正在思索间,前方静静的听着一辆马车,车夫远远的望着他,点头示意他过来。 等走进了些,马车帘子拉开,四皇子姜魁的身影出现在马车中。 “沈兄可是好忙呢,这些日子都不见你来找我。” 四皇子坐在椅子上,舒服的翘着二郎腿,手中还有一瓶竹叶青。 沈黎拱手道:“微臣可是一直在家中等着殿下呢。” 姜魁呵呵笑道:“走,去我府上,今日不醉不归。” “呃,殿下,陛下安排我前往佟州赈灾,这两日便要出发,所以……” “无妨,就吃顿饭而已,你看,这不快到饭点了嘛。” 饭点? 沈黎一阵无语,刚刚从公主那里吃过午饭出来,你说的哪个饭点? 不过也好,多个朋友多条路,四皇子虽然寄情风月,但毕竟是个皇子,和他打好关系总是没错了,而且刚刚在宫中,光顾着说话了,便没吃了多少。正好再来一顿。 “那,多谢殿下厚爱。” 他有些勉为其难的上了马车。 本来他下午有事的,要找万江楼。 虽说万江楼并没有理由去帮助他,但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相信万江楼也很想扳倒韩家这个大树,到时候陛下会更爱他了。 姜魁一路上笑眯眯的看着他,让他心中十分发毛。 这家伙不会女人玩够了,想玩男人了吧? “沈兄很是大胆呢,韩家的人都敢杀。” “哪是我敢杀啊。” 沈黎苦笑不已:“人在朝堂,身不由己。” “说的也是,今日叫你来,也是为你践行的。” 姜魁拍拍他的肩膀道:“别想那么多,人生在世,吃喝玩乐最是重要。” …… 马车一路疾行,很快便到了四皇子的府邸上。 今日府中与那日又有些不同,春暖花开,四处都散发着花朵的芬芳。 “剑平那丫头喜欢花,宫中摆不下,我这做哥哥的,便收集了些奇花异草,她闲暇之余,便可来我这里看看。” 姜魁将手中酒壶随手一丢,立马有下人轻车熟路的接住,随后两个侍女请着他们前往正厅。 大厅内,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人,正在默默品茶。 见到二人前来,他也报以微笑,不过,他坐的位置,可是主位,看样子与姜魁关系匪浅。 “这位,是王叔。” “王叔?” 沈黎一时没反应过来,隔壁王叔叔吗? 姜魁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下:“也就是盛贤王。” 他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见礼。 盛贤王,姜承武。 传闻此人极好美色,每日吃喝玩乐,从不理政事,放浪形骸,为天下读书人不齿。 可今日一见,传闻有些假。 此人与皇帝陛下姜承龙有三分相似,板起脸来很是威严,尤其是他的浓眉,微微皱起时,更显上位者气息。 看到沈黎,他微笑的放下茶杯:“你便是沈黎啊,听闻竹叶青就是出自你的手,当真年少有为。” 沈黎连忙拱手道:“王爷谬赞了,雕虫小技,何足挂齿。” “你这可不是雕虫小技啊,这酒,我很是喜欢啊。” 姜承武又端起茶杯,下面的姜魁招呼侍女前来添茶,又叫人准备饭食。 “那王爷喜欢的话,下官便派人送来一批。” 他与这位盛贤王并无太大交集,这一看就是专程等着自己的,他很是疑惑,如果为了要酒,只需派人前来知会一声,何必搞这么大的阵仗? 自己作为下官,那十有八九是会卖他个面子,送他一些的,没道理亲自出马讨要酒水,还丢了面子。 盛贤王似是看出他的疑惑,笑着解释道:“本王今日来,可不是专程要酒的,而是听闻你近日事迹,前来看看你这位少年英雄。” “请王爷解惑。” “昨日,韩家,韩攸之被你一句话逼死,他可是韩家最为优秀的后辈,如此一来,便是绝了韩家在朝堂中的后,众所周知,韩家把控朝堂礼部,什么事都要插一脚,只要他们不舒服,皇帝陛下放个屁,他们立马弹劾不合礼制。” 盛贤王笑呵呵的说道:“整个礼部,基本上都是韩家的人,你觉得皇帝陛下会喜欢他们吗?” “呃,不喜欢。” 沈黎摸摸鼻子,不是说这位盛贤王平日放浪形骸,根本不理朝政吗?他现在这个样子,哪里是不理朝政啊? “你替陛下逼死了韩攸之,本是大功一件,朝中有心人,都会记得你的好的。” 盛贤王缓缓起身:“而我,也很是喜欢你这个人才。” “呃,多谢王爷谬赞。” 他只能一路尬聊,根本不知道与这位盛贤王说些什么。 “你这次出京,势必遭到韩家疯狂报复,他们会一路截杀,直到你死亡为止,你可选好了对策?” “还没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呗。” 这位盛贤王,平白无故的询问起自己的事情,怕没有那么简单吧。 难不成,他想将自己招入麾下? 事实证明,天下真的没有白吃的午餐,姜承武走到他的面前道:“韩家的私军数量,堪比一城守备,散落在各个地方,约莫三五千人,若是出动,你能挡的下?” “挡不下也得挡。” “我可以帮你挡下,并且护送你安然回京,前提是,本王需要沈先生的才能,为我王府出谋划策。” 盛贤王背着手看向远方:“相信,韩家会卖我这个面子。” 第321章:明面招揽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脑袋轰然一震,这盛贤王招揽自己? 他根本不是传闻中那么不堪,难不成他也想谋反? 只见盛贤王缓缓道:“本王,喜好美女,收集天下女子,打算建一座无与伦比的阁楼,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所以,本王立志,建造一座巨大的藏书阁,广罗天下美女藏于其中。” “呃,我跟你解释一下。” 姜魁似是对这个志向有些尴尬:“藏书阁的幕后老板,便是王叔。” 沈黎惊讶不已,这玩意儿居然是皇族中人开的,怪不得不敢公开幕后老板,太丢面子了。 一个王爷,开青楼赚钱,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当然,这个藏书阁,只是阉割之后的,主要是没钱。” 姜魁挠挠后脑勺道:“想要建造完整版的藏书阁,必然需要大量的银钱,还有网罗女子的花费,这个数目,怕是天价。” 盛贤王缓缓道:“真正的藏书阁建立起来,约莫容纳一万名美女。” 沈黎目瞪狗呆。 大哥,您的腰子,受得了么? 一万个女人,一分钟你都顶不住吧? 这都是什么志向?您可是皇帝一母同胞的弟弟啊?你有点出息行不行啊? 正当他在心里疯狂吐槽时,盛贤王继续道:“本王听说了你的事迹,造竹叶青,造香皂,造铁轨车,造雪花糖,这每一项,都可以获得大量钱财,你,就是本王需要的人才。” “做本王的谋士,美女佳人任你挑,凭借本王皇帝兄弟的身份,朝臣也不敢动你什么。” 朝臣?真的会给你这个盛贤王面子吗? 韩家,真的会看在你的面子上而停止动手吗? 沈黎皱着眉头,盛贤王想拉他上船的理由,实在太过奇葩。 为了挣钱,建造青楼,网罗美女? “下官,还是有些不信,王爷凭什么阻拦韩家?” “凭这个。” 盛贤王面色温和的举起拳头,风轻云淡道:“你知道,这天下间,最大的武学宗门是哪家吗?” 他本来想说天道宗的,但想了想,还是选择沉默摇头。 “是皇宫。” 盛贤王淡淡道:“当年先祖征战天下,打下大渝这片疆土,并立下规矩,所有宗门的功法,必须复制一份交入皇宫,另外所有宗门弟子,不得超过五十人,先祖收天下刀兵,以防江湖人士挑起祸端,时至今日,所有宗门中,都不如皇宫中容易出一品高手。” 要是大渝皇室真的这么做,确实完全打压了江湖的发展,而且皇室拥有许多功法,更容易招揽那些江湖人士。 可这些,与盛贤王有什么关系? “可能你不知道,凡我皇室子弟,不管日后练不练武,从出生之日起,便打通任督二脉,由宫中高手梳理经脉,至于本王,曾经也是一名,一品高手。” 沈黎脑袋轰然一震,盛贤王居然是一品高手? 不过此事太过蹊跷了。 习武之人,明明知道纵欲伤身,可这盛贤王还拼命的招收女子,他图什么?就为了弄废自己的身体吗? 武者好斗,若盛贤王真的是一品高手,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皇位落入姜承龙之手。 难不成他练的功法,是采阴补阳的邪功? 很快,盛贤王轻叹一声道:“可惜,当年因为一些事情,本王功力尽失,沦落为废人。” 沈黎试探的询问道:“王爷,若是需要天材地宝用以恢复修为,下官愿意尽微薄之力。” 按道理来说,一个高手丢了修为,绝对会想方设法的修复身体,就像老道士,这次云游四海,也是寻找修复自身的药材。 同样身为一品高手的盛贤王,曾经拥有那么强的力量,现在沦为废人,他死都不相信他会甘心。 “没用了,经脉已经断裂,再无修复的可能了。” 盛贤王苦笑摇头道:“跟你说这些,是因为当年本王行走江湖,也有些朋友,让他们出面,你自是无事,这么多年来,本王从不敢提及此事,也没联系他们,怕的就是,陛下猜忌。” 沈黎点点头:“原来如此,那多谢王爷了。” “你这是,同意?” “我现在同意也没用啊。” 他摊开手道:“那也得等我从佟州回来才行,万一下官死在佟州,王爷不是白忙活了吗?” 他死了不要紧,起码要留点产业什么的,给老婆孩子,自己那未出世的孩子,又不是穿越过来的,若是自己提前给他备好产业,将来他也会少走很多弯路。 之所以他不怕死,完全不是因为视死如归,而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在前世本来就死了,再死也是再穿越了,有了经验,穿越到哪里都不怕了。 若是他现在就答应王爷,将来他真的死了,怕是王爷第一时间便要接手自己的各个产业,到时候林晴孤儿寡母的,如何能斗得过盛贤王? 盛贤王点点头:“无妨,无妨,一切等你回来便说,等你走的时候,外面会有人接应你。” “多谢王爷了。” 姜魁从一旁走过来道:“饭菜已经好了,不如大家边吃边说。” 席间,沈黎有意无意的观察这位盛贤王,发现此人有种让他猜不透的感觉。 果然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是卑劣不堪放浪形骸,盛贤王举止依旧优雅,气质沉稳,可比一般的地痞无赖要好百倍了。 究竟这盛贤王是不是在演戏,他也不知道,既然自己看不透这种人,还是敬而远之比较好。 姜魁从中做和事佬,没事的时候便邀请两人举杯,一顿饭吃的倒也其乐融融。 “沈黎啊,江湖凶险,你可得好好注意一下,韩家不仅仅在生意上做的大,手底下也是能人辈出,一个百年贵族从未没落,总是有他的道理的。” “多谢王爷提醒。” 沈黎端起酒杯:“我敬您一杯。” “好。” …… 饭后,他借着收拾行李为由,便匆匆离开了四皇子府邸。 回到家中后,万逸楼坐在桌前,在他对面的是,万江楼。 见到他回来,万江楼点点头道:“陛下叫我,派人暗中保护你。” 第322章:公主的实力 - 布衣公卿 - 欺生 听闻这些,沈黎心中稍稍好受一些。 锦衣卫起码有个三品的万江楼,有他们保护,应该很是安全吧? 看来自己还不算是陛下的弃子。 也说明姜尤的哀求,生效了。 万江楼缓缓道:“沈大人不必高兴的太早,此次出面保护你的,必然是锦衣卫内声名不显的人,所以,他们的战斗力,你懂。” 锦衣卫作为特务衙门,为百官痛恨,怕是有人专门记录了锦衣卫那些人的样貌和武力。 声名不显的,则很难上位,所以,武力应该只是一般士兵的水准。 沈黎叹口气,陛下这是又想保他,又不敢明面保护。 今天盛贤王还说了,皇宫是天下间最大的宗门,他就不信了,陛下没个什么暗卫啥的,那种人才随便找一个就能护住他了。 “你也不必太过灰心,陛下说了,放手一搏吧。” 他端着茶杯,幽幽道:“放手一搏吧,别理会太多……” “行了,我知道了,不过你们的人,在哪里呢?” “明日一早过来报道。” 万江楼欲言又止:“四皇子找你了?” “锦衣卫果然手眼通天。”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怎么,吃顿饭还要跟你报备吗?” “四皇子,没你想的那么简单。” 他郑重的看向沈黎:“虎父,无犬子。” 沈黎也认真了起来:“你是说,四皇子可能在谋划什么?” “具体的不太清楚,只是最近抓的一个人,审问中,透露了四皇子,这个人,是天道宗的。” 难不成天道宗发展暗线,发展到四皇子头上了? 只是这四皇子得了什么病,要造他爹的反? 没理由吧? 万江楼恢复正常:“沈大人,我知道你这种人,没有家国概念,你要的,只是往上面爬而已,但是,手段归手段,千万不可玩火自焚。” “万大人,难道我们不是一样的人吗?” 沈黎忽然抬杠起来:“谁说我不爱国的?世上只有陛下好,有陛下的孩子像块宝……” 万江楼一头黑线:“行了,就这样吧。” 说罢,他连忙离去。 万逸楼对他这歌,很是恶心,一脸嫌弃道:“人都走了,你别唱了。” “嗯,明日一早出发,另外准备五个一样的车队,从不同的路线走。” 沈黎目光深邃的看向韩家方向:“城门处,应该有他们的斥候吧。” “嗯,我已经提前准备了,那咱们要怎么走?” “从京城到佟州的路线,你看了吗?” 他转而走进屋内:“出京城,到临门,再走运河,走水路,或者走陆路,不过陆路要慢三天左右。” “其实,水路更好截杀。” 万逸楼摸着下巴道:“一旦截杀,水上是避无可避,陆路倒还安全一些。” “我还是打算走,水路。”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不过,咱们不是去佟州,而是回家。” 万逸楼嘴巴都快能塞下一个鸡蛋了:“你要回仙平县?” “有何不可?” 他耸耸肩:“我老婆要生了,我先回去看看不行吗?” “大哥,你不觉得,你这是欺君吗?” “这是最稳妥的办法,所有人都不会想到这一点的。” 诚然,韩家绝不会想到,沈黎出城之后,会直奔仙平。 从仙平走陆路到佟州,时间上是差不多的,只是要多花半个月,有这半个月的时间,怕是要多饿死许多人了。 韩家议事厅内,韩轻尧向韩家长辈问好之后,将兵力部署尽数汇报上来。 这些年,他们韩家的兵力,已经超过三千人,散落在民间各地,截杀一个沈黎,不在话下。 只是可能会暴露这些兵力。 暴露了就暴露了,这些兵力又不是韩家的底牌,一路上,他们打点了各地帮派,遇到沈黎,格杀勿论。 如此以来,韩家的人手,可不止三千人这么简单了。 众位长老满意点头道:“轻尧做事一向稳重,我们就看你的了。” 韩轻尧捋须点头。 可下面,一个侍卫一脸沉重的走进来,对他拱手道:“大人,情况,有变。” “怎么变?” 他微微皱眉,现在四处城门都有大量的斥候,沿路上所有帮派都被他打点过,沈黎插翅难飞,他还能选其他路线不成? 侍卫将手中纸条恭敬递上去,他看了一眼后,深吸一口气。 “轻尧,怎么了?” “情况,有变。” 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这小子,竟然先回金陵,看老婆。” 若是沈黎在此,怕是大吃一惊,这他娘的才几个时辰,你们就得知消息了? 其实是万逸楼,他要跟锦衣卫的万江楼汇报情况,只是,锦衣卫中也有人依附韩家而已。 几位长老面面相觑:“不会吧,这小子可是欺君之罪啊。” “若是其他人,自然不会,可沈黎,不得不防。” 韩轻尧叹口气:“这是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他知道我们在路上设防,所以便直奔金陵,时间上是久了些,但很安全,我们在金陵路上,一点人马都没准备,不得不说,此子当真聪明。” “既然提前知晓,那便在金陵路上,打点一下。” “嗯,将人马转移一部分,原来的安排,不动。” 他捻着手指,缓缓坐下:“若是这小子放出的假消息,咱们也有所准备。” 几位长老不由赞叹他的稳妥。 如此一来,即便沈黎逃到天涯海角,也是个死。 …… …… …… 皇宫中,剑宁公主站在花园前,小貂蝉将事情原委尽数告知,她有些愁眉苦脸:“沈大人竟会招惹韩家,这下,怕是要有危险了。” 女官安云安慰道:“殿下,沈大人吉人自有天相,应该不会出事的。” “在韩家的围堵下,他无论如何,也逃不过的。” 剑宁公主轻轻摸着脸上的口罩:“他是我的救命恩人,我得出宫保护他!” “公主!万万不可。” 安云吓的魂都丢了,姑奶奶,就凭你那三脚猫的功夫,你能打的过谁啊? 而且公主只要没了,整个宫殿大大小小的宫女太监,都得陪葬。 您这也太任性了。 她连忙劝道:“您大病初愈,不宜长途跋涉,陛下定然安排了其他人员保护,您就不要以身犯险了。” “不行,我就要去!” 剑平公主倔强的摇头道:“我是大渝的公主,有我在,韩家不敢造次。” 第323章:行走路线 - 布衣公卿 - 欺生 md,韩家认你是公主,那些刀剑可不认识你是公主。 到时候万一拼杀起来,伤到了你,咱们都得完蛋! 安云苦口婆心的劝道:“公主,您想想,若是路上真的有截杀,那些亡命徒,肯定不会认您是公主啊。” “那些匪徒,真的不给面子?” 剑宁公主明亮的眸子里,半信半疑。 安云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刀剑无眼,若是伤了您,可是很疼的。” “那算了,我不去了。” 不对啊,以她服侍公主的经验,这丫头应该是认准一件事,不做到死不罢休的那种吗?怎么今日这么好说话了? 她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您说,不去了?” “啊,那还能怎样啦,你都说刀剑无眼,我去了人家又不给面子,那还去作甚。” 剑宁公主眼角眯成一道月牙:“行了,你下去吧,我一个人静静。” 说罢,她缓缓摘掉口罩,露出绝美的容颜。 安云这才放心的点头:“奴婢告退。” 等她走后,姜青梅眼中露出一道狡黠的笑意:“你不让我走,我还不能偷偷走呀。” 随后,她回到大殿,从墙壁上取下自己的佩剑。 宝剑抽出,散发着阵阵青芒,煞是好看,看样子绝不是凡品。 这剑,也是陛下所赐,剑身细长,采用天外陨铁所制,削铁如泥。 她十分宝贝抱着长剑,藏在被子下面,随后有些心虚的四处看看,没人发现,她渐渐恢复正常。 夜幕降临,外面渐渐安静下来,只有三两个太监守着门口,昏昏欲睡。 她缓缓睁开眼,蹑手蹑脚的起身,然后戴上口罩,背着长剑,背着一个大包裹,推开殿门。 白天安云已经严厉告知守门的太监宫女,万万不可让殿下偷偷跑了。 所以,她出现的第一时间,便被几个太监宫女苦口婆心的劝说,最终郁闷的回了房间。 安云不放心,又加派了数十人,守在宫殿四周。 三脚猫的功夫,还想出门闯荡江湖,您是公主,是陛下的掌上明珠,万一您有个不测,咱们都得死翘翘了。 只是,夜半时分。 一个黑色人影,从宫殿中带着残影快速掠过,直上房顶,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 “陛下。” 东厂吴境,深夜来访。 御书房内,姜承龙伸了个懒腰:“走了?” “嗯,走了。” “随她去吧,女大不中留了。” 吴境微微笑道:“公主殿下,可能只是想报救命之恩。” “嗯,她知道赐婚的事情吗?” “想必是知道了。” “不管她了,朕要休息了。” “恭送陛下。” 东厂对比西厂起来,显然东厂更得陛下宠爱,万江楼绝对看的出来,在陛下心中,这些阉人,是最值得信任的。 即便是西厂如日中天的时候,东厂不争不抢,默默做事。 事实证明,吴境是对的。 现在的西厂,被陛下晾在一边,谁知道是什么下场呢? …… …… …… 翌日清晨,沈黎被小新叫起来,仔细梳洗了一番,然后上了马车。 出行的,一共四人。 沈黎、小新、万逸楼、贺元坝。 至于萧林焕,他想等沈黎走后,去找一下御林军统帅,李清策。 等他们到了城门后,与此同时,四个城门处,都有马车准备出发。 随着沈黎一声令下,五驾马车,同时出行。 而城门处的守军,意味深长的看了马车一眼后,匆匆跑过去汇报情况。 韩轻尧一夜没睡,就等现在了,他大手一挥:“追。” 自然不是现在截杀,此地离京城太近,若是在此处就杀了沈黎,有些太不将陛下放在眼里了,现在追上去,也是防止跟丢了。 路上,万逸楼拉开帘子,紧皱眉头道:“这不是南方,你没打算回金陵?” “啊。” 沈黎一脸淡然道:“你都说了是欺君之罪了,我回去干嘛?” 万逸楼一噎:“那你……” “你肯定会告知你哥万江楼,锦衣卫里面万一要是有韩家的探子,那我不真的玩完了?” 他摊开手道:“我绕一圈,前往临门,只要这段路程没有问题,那水上,就没多大问题了。” “所以你直接甩掉了锦衣卫给你的护卫?” “还有盛贤王给的。” 他笑呵呵的从怀中摸出两个肉包子,舒舒服服的躺在车厢内:“小新,给少爷按摩。” 万逸楼翻了翻白眼,从车内走出来,坐在车顶上,看了一眼四周。 耳力非比寻常的他,渐渐皱起眉头:“有快马追过来了。” “嗯,追过来就追呗,咱们该换车了。” 前方,四个分叉路,早有四辆马车等着,四辆马车一模一样,甚至车夫都与贺元坝相似,从外面看,根本没什么分别。 沈黎伸了个懒腰,带着小新下车后,与贺元坝选择北方那条路。 “你这是要绕上一大圈?” 佟州在东南方向,他现在直接往北走,简直就是南辕北辙。 其实,从北方往上,到银县乘船,汇入运河也是同样道理。 这样到临安这条路,彻底无忧。 只要到了临安,与仙平派来的人汇合后,自然不惧运河两边的槽帮。 不管是盛贤王给的人马,还是锦衣卫的人马,他都信不过,唯一信任的,就是仙平县的人。 从他走后,苗欢盈一手抓经济,一手抓建设,另外一手抓军队,现在的仙平县,已经从五十私家军,扩建到四百人,两百人在城内,两百人在伏牛山上。 伏牛山地势险要,正好作为根据地,苗欢盈在里面安排人马,将之前的山寨进行改造,用以厉兵秣马。 或许是之前的经历告诉她,功高震主,自家少爷如此出风头,迟早要被陛下猜忌,不如早做打算。 而且仙平这个品牌,在全国十几个城池内彻底打响,百姓们被他们物美价廉的东西所折服,购买东西只买仙平牌子的。 各地作坊,也渐渐完善,所涉及的产业,不仅仅是酒水香皂,还有衣服,布匹,酒楼等等,收纳穷苦百姓,十万人。 这个数,还在不断攀升。 之所以没什么钱,主要就是来养这些穷苦百姓了。 他们一边生产销售,一边扩建作坊,短短几个月,仙平的作坊便如秋风扫落叶之势,席卷各个郡县。 各个郡县城池的官员,对仙平作坊是心服口服,只要是仙平县的人前来开办作坊,免费用地,因为他们收纳当地穷苦百姓,让他们有饭吃,哪个官员不喜欢这种商家? 果然,一路上,再无追兵,四人相安无事的来到银县乘船。 到了水路,自然要舒服了许多,沈黎也会享受,没事的时候吃个火锅,或者是坐在船边拿着鱼竿钓鱼。 这么晃晃悠悠三天后,终于到了临门。 韩轻尧提前安排在临门的人员看到沈黎后,精神一震。 来活了! 第324章:剿匪钦差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大人,他们换了大船。” 几个船夫打扮的青年,都死死的盯着沈黎的船,那船要比一般的渔船大上许多,而且看吃水深度,船舱应该是满载。 领头的青年舔了舔嘴唇:“船大难掉头,咱们小船轻快,怕什么?” “而且你们看,船是满载,说明什么?” 其中一人意味深长道:“大人好像说,这次沈黎带了两百万两银子去赈灾,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众人眼神顿时火热起来。 两百万两银子,那得多大一堆啊! 没多大一堆,也就几包黄金而已。 那两百万两银子,早就被沈黎送走了。 按他的话来说,我是去赈灾,又不是去送银子的。 这次,他只带了一千两黄金。 一两黄金就是一百两银子,相当于十万两银子,这只是他的日常花销而已。 船舱之所以重,则是因为船内有大量的火药。 他在学校培育的火药系的学生,终于毕业了,并且在火药部任职。 通过他们的研究,将火枪改大之后,威力会更大。 俗称,火炮。 船舱两边,开了十多个窗口,都是用来存放火炮的,只要水上有人敢来,保证将他们轰的连渣都不剩。 船上一共五十个仙平士兵,另外五十人,则提前去佟州埋伏,并且散发风声。 朝廷将会派大臣前来赈灾,据说还是太子少师,此次携带二百万两白银来佟州,准备大量购入粮食。 所有百姓眼中浮现出希冀,所有的粮商眼中也浮现出希冀。 现在的粮食,被那些贵族炒到天价,根本没人买,所有人都在苦撑。谁也不敢压低价格抛售,若是被贵族们知道,他们粮商之路便到头了。 百姓苦,小商家也苦。 至于大的商家,则开始陆陆续续低价收粮了,准备一股脑抛售给新来的钦差大臣。 在他们看来,钦差大臣要想赈灾,就不得不买粮,不买,百姓饿死,他要掉脑袋,买,他们就大赚一笔。 船上,五十个士兵见到沈黎很是激动。 这些都是第一批的士兵,已经培养成精锐,苗欢盈担心沈黎安危,索性将仙平最好的兵力挑出来,用以护卫沈黎。 领头的叫做岳峰,据说还是个修士,只是品级比较低,只有八品。 他恭敬的拱手道:“属下参见少爷。” 沈黎笑着摆手道:“辛苦你们了。” “为少爷做事,不辛苦。” 岳峰拱手道:“船上三十五人,另外十五人乘快船,在前后方保驾护航,一旦有战事,他们会立刻拉响警报。” 沈黎点点头:“佟州,现在是什么情况?” “苗姑娘说,很乱。” 说起佟州,岳峰出现一丝郑重:“柳大人提前到了佟州,那里,没有一点吃的,百姓,死伤惨重。” “嗯,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等我到了再说。” 岳峰拱手告退。 甲板两边,被他们插上大量钢钉与铁丝网,防止有人半夜爬上甲板。 而沈黎在船舱内,仔细研究佟州的官场人员和舆图。 京城早已放出消息,让各地开仓放粮,各地饥荒情况有所好转,可佟州不仅没有好转,反而加重,已经可以看出问题。 佟州官员不是无能,是贪污。 知州,吴梁。 康历五年进士,在佟州任知州已有四年有余,之前是知府,因政绩不达标,被贬为知州。 沈黎摸着下巴,看这吴梁的履历,顶多就是无能而已,具体情况,还得到了地方才能看出来。 现在的佟州,乱成了一锅粥,上面的知府根本管不了,去了一批又一批的官员,都折戟此处,知府无奈,只能上报朝廷。 而坐在甲板上的万逸楼,不是嘀咕一声:“八个,九个,十个……” 沈黎出来透气时,不由奇怪的问道:“你这数什么呢?” 前面打架呢,声音顺着风飘过来了。 万逸楼也好奇的看向沈黎:“你的那些侍卫,都带的什么东西,黑乎乎的圆筒,又不是刀。” 沈黎颇为神秘一笑:“曾经,我用这东西,杀了一个六品高手。” “给我一把。” 他彻底震惊了,沈黎手无缚鸡之力他是知道的,这东西居然能杀六品,要知道,六品在普通人眼中,已经与神仙无异了,究竟是什么大杀器,居然还能量产? 沈黎耸耸肩:“不给。” 开玩笑,万逸楼一直与万江楼保持通信,要是让万江楼搞到火枪,怕是将他列为帝国头号反贼嫌疑犯。 他在空中嗅了嗅,果然闻到阵阵的硝烟味道。 前往不时传来的沉闷火枪声,已经可以看出战况的激烈。 一路上,各个码头的槽帮没有防备,被火枪尽数收割,江面上渐渐漂浮着道道尸体,水面逐渐变红,鱼儿争相啃食。 沈黎看到水面淡淡的殷红色,眼神微微变冷:“韩家,这还真是下了血本了。” 岳峰站在他的旁边拱手道:“少爷,这两天,已经有三十多次进攻了,都是快船,他们死伤惨重。” “那咱们的人呢?” “受伤的,就近放到附近城池医治,死亡的,只能就地埋葬了。” “咱们死伤多少?” “前面八人,死亡三个,重伤一个,后面七人,重伤两个,没有死亡。” 岳峰抿着嘴:“杀敌,四百。” 三个,换四百。 这个战绩放在任何战场,已经可以傲视群雄了。 可沈黎不满意,他紧皱眉头:“咱们的人,居然还有死亡。” “没办法,敌人人数实在太多了,每一波都是十几个快船袭来,咱们的人手并不适合水战,所以手法不如他们。” “那你们适合陆战吗?” 沈黎忽然道:“我的兵,是我的心血,他们已经相当于我的手足弟兄,死伤一个都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如果可以,我不希望任何人死亡。” 岳峰沉默一下:“少爷,战争,总是会有伤亡的。” 这已经让他很是感动,少爷还挂念着我们,死也值了。 按仙平县的烈士补偿条例,所有烈士,家属每人每月,可以领三两银子,另外,老人可以进养老院,孩子可以进学堂,家中遗孀,也会被照顾的很好。 所以在仙平当兵,他们基本上没有后顾之忧。 若是如此消耗下去,再有七八天,估计这条船上的士兵,将会悉数报废。 沈黎看着河中的血水,阴恻恻道:“谁说他们可以截杀我们,我们就不可以截杀他们了?” “本官虽为朝廷赈灾大臣,同时,本官也可以是剿匪大臣。” 他冷冷的看向岸边:“下船之后,给我找来说书先生,就讲钦差大臣剿匪记!” 第325章:抢槽帮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落山县,这里依山傍水,有槽帮坐镇,一直是个经济重镇,无数货物从码头经过,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槽帮,主要做货运生意,手底下的人没事的时候搬运货物养家糊口,若是遇到打家劫舍事情,也是信手拈来。 相当于是个黑白通吃的存在。 盐帮与槽帮都是如此,而且槽帮主要是运粮,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韩家能调动那么多的槽帮。 槽帮要抢占码头,经常性的要打架,所以手底下的人不仅有力气,还有武力。 他们不打家劫舍,但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基本上人人都属于山贼。 落山县的槽帮,一部分在码头,另外一部分在一旁的落山上。 从码头,刚好可以直上落山。 沈黎一手拿着一把左轮,率先从船上跳下来。 那些正在搬运货物的槽帮人员惊诧他的来势汹汹,但所有人脑海中渐渐浮现出帮主给的那个画像。 提头来见,赏金十万两! 一时间,所有人都沸腾了,他们纷纷从一旁休息的板凳下,桌子下掏出刀来,有长有短,都虎视眈眈的看向沈黎。 领头的手下还没说话,沈黎便率先开口询问万逸楼:“他们都是坏蛋吗?” “有事搬运,没事打家劫舍,抢夺过往没交钱的商船。” 万逸楼耸耸肩:“五马分尸十次都不带冤枉的。” 领头人:“嗬,好大的胆子,你们……” “杀。” 沈黎一口打断他,大手一挥,一排火枪手果断扣动扳机。 无数的钢珠从火枪口喷出,浓烟四起,而前面的槽帮帮众,瞬间倒下大片。 领头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对面众人手中的铁棍子,惊骇它们威力的同时又对杀伐果断的沈黎报以恐惧,随后丢下刀,连滚带爬的往山头上跑去。 “赶紧追个活口带路啊。” 沈黎看着一旁犹自吹着枪口浓烟装比的岳峰,哭笑不得:“快些。” 万逸楼眼疾手快,顺手拿起一个小石头飞出,正好砸在槽帮领头人的小腿肚上,那人惨叫一声,一个飞身,摔了个狗啃泥。 他这才放下心来,一边咳嗽一边扇着面前的浓烟。 这黑火药的火枪,毕竟是比不上现代热武器,十几人站一起射击,冒出的浓烟能熏死个人。 硫磺刺鼻,混合在硝烟内,要是有风还好,没风那真的能熏的眼泪都出来了。 “真是污染环境啊。” 他啧啧称奇,随后岳峰将那领头人拉过来,他笑眯眯的看向领头人道:“你叫什么?” “回大人,我我我我叫沈黎。” “啥?” 沈黎瞪大眼睛,随后龇牙咧嘴:“你他妈是不是没死过?啊?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我我我我知道,您也叫沈黎。” “那你不准叫沈黎,你叫沈猫沈狗都可以,沈黎这么好的名字,老子不许你玷污它,明白没?” “明白明白,沈狗知道了。” “诶,这才乖嘛。” 他人畜无害的龇着大白牙:“知道我要让你干什么不?” “知道知道。” 那沈狗顿时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别看面前这小子年纪不大,杀起人来当真不手软啊,码头上三十多个兄弟,被他这黑棍子一通扫下来,存活的竟只有他一人。 他不是个文官吗?哪来的这么大杀气? 谁知沈黎忽然凑过来:“你再胡思乱想,本钦差大臣,就送你找你死去的爹娘。” “回大人,我爹娘建在。” “我说他们死了,他们就死了。” 沈黎大手一挥:“给我灭了他们山寨,咱今日要剿匪!” 手底下的人都是从伏牛山第一波剿匪过来的,知道他们手上利器的厉害,又经过多日训练,正好没人试枪,这次赶巧,大家都极为兴奋的大喊:“好!” “跟船上的兄弟说一声,给我先轰一轮过去。” 一轮,那就是十二发。 这可是火炮,比起之前的火药坛子,那可厉害多了。 而且经过多次测试,现在他们已经掌握了火炮的技巧。 岳峰点头,从怀中拿出一个小型响箭,拉动后飞上天。 船上,火炮组的主将顿时明白,扯掉副将的鞋拔子后,对着炮口瞄上一下,随后手中旗子一挥,一阵巨响后,空中三个圆滚滚的球,带着阵阵浓烟直奔山上。 轰!!! 一阵剧烈的爆炸声响起,伴随着山寨中大量尸体翻飞,现场惨不忍睹。 站在山下,肉眼可见其中一片林子被轰平。 万逸楼瞳孔微缩,这东西的杀伤力太恐怖了,传说中的血浮屠,在它的面前,只是个弟弟。 怪不得,沈黎对于血浮屠和兵书无动于衷。 兵书,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兵书的价值,一文不值。 有了这东西,他想做天下主宰都可以! 他极为忌惮的看向沈黎。 可沈黎感受到他的目光,笑眯眯的问道:“怎么,现在就要考虑杀掉我了?” 他深吸一口气:“你这东西,太过恐怖,一座城在你面前,怕也是土鸡瓦狗。” “你说的不错。” “你,会对大渝出手吗?” “我闲得慌么?要是我想,秦首辅将来可能都是我的,可我不想那么累。” “你应该将这东西,交给朝廷的。” 万逸楼定定的看向他道:“如此宝物,若是藏于你私人手中,陛下怕是夜不能寐。” “你觉得任何一个统治者拿到这个东西后,会不会攻打其他国家?” 沈黎轻哼一声道:“这东西的存在,本来就是个祸害,我希望你最好保守秘密,此事告诉你哥,不一定是好事。” “我明白了。” 万逸楼不傻,知道他哥万江楼如果知道这东西的存在,必定千方百计的拿到,然后献给陛下获得恩宠。 陛下拿到这东西,若是不考虑开疆扩土,那才怪了。 一轮火炮打完,山上已是哀嚎遍野。 沈黎恢复如初,装作一副大喇喇的样子大喊道:“给我杀上山去,老子不要活口,只要钱,抢了槽帮去赈灾啊!” 第326章:再见欢盈 - 布衣公卿 - 欺生 偷、抢如同潘多拉魔盒一般,一旦打开,人们便会陷入它的魔力无法自拔。 尝试到不劳而获的甜头之后,便会变本加厉。 在犯罪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沈黎振振有词:“本少爷这叫劫富济贫。” 槽帮,那是谁的粮? 韩家的。 这落山县的槽帮,终究是个小帮派,只抢了三百石的粮。 至于山上,岳峰带人如狼似虎的冲上去后,一通乱杀。 少爷说了,管他是谁,不留活口,只留钱财。 槽帮那么多人,帮主也绝对有自己的小金库,搜刮一番,赈灾的钱,那不是有了吗? 以战养战,岳峰想了想,怪不得少爷不带钱去赈灾呢,原来是打算羊毛出在羊身上。 槽帮帮主一个照面,便死在他的火枪中。 只是一些不入流的小杂鱼,欺负欺负当地百姓就罢了,遇到真正的战场,早已吓的尿了裤子。 至于其他的小虾米,岳峰不想过多的造杀孽,摆摆手便放过他们,正好借他们的手,将消息传出去。 沈黎与万逸楼慢悠悠的上山,万逸楼跟在他的身后,有些不好意思。 他三番两次的暴露沈黎行踪,沈黎对他还这么容忍,自己真的应该出卖朋友吗? 这个少年,心性远超常人,对人宽容有爱,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罢了,以后我便老老实实的护着他吧,不再想那些其他的。 实际上,在沈黎心中,一直提防着他。 我 mmp的,老子要不是找不到高手护卫,怎么可能还让你跟我一起走? 两人一路沉默,上了山寨之后,岳峰已经搜刮的差不多了。 银钱七万两。大米五十石,加上码头的,一共三百五十石。 沈黎满意的点点头:“行了,送到船上,另外再招一点商船,跟着咱们拉粮食,记得给钱。” 岳峰连忙点头。 他看了看周围,将岳峰拉到一边道:“你们就如此,走一路抢一路,将路边凡是写有韩字的槽帮,尽数洗劫一空,记得将粮食,顺着运河送往池县,我已经安排欢盈派人去接下来。” “咱不用这些粮去赈灾吗?” 岳峰好奇的问道:“那咱们抢这些粮食的意义何在?而且池县也太近了吧?咱们怕是抢不了几个点。” “我说的,你照实做便是,你觉得咱们抢了槽帮,韩家会不会派人烧了咱们粮船?小心总无大错。” 沈黎板着脸道:“我与万逸楼,今晚顺着陆路先行出发,待我们走了第二日,你便开始散布谣言,就说我带头抢了韩家所有码头,弄了几十万石粮食去佟州赈灾,明白了么?” “可是少爷您身边没个护卫,怕是不安全。” 岳峰皱着眉头道:“要不我们再给您分几个人护送过去吧?” “不用了,记得找说书先生,本来咱们抢槽帮这事不占理,你就要说的我替天行道,充满正义,记得越正义越好。” 他背着手道:“你这边闹的动静越大,我那边就越是安全。” 对于这五十人,只要运用得当,完全不用担心他们会被韩家灭掉,毕竟火器在那摆着,即便是三千人,他也不惧。 岳峰也不傻,知道少爷这是打算先去佟州处理乱局,他们在这里闹动静,正好可以替少爷打掩护。 他点点头,沈黎这才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一个槽帮的货物,可能不多,但运河上,依附于韩家大大小小的槽帮,可有近五十个,基本上每个郡县都有,他们一边替韩家运送货物,一边收取过往船只的过路费。 当晚,消息便飞鸽传书回了京城。 韩轻尧看着纸条上的内容,差点没气的脑溢血。 他死死的攥住拳头,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沈黎!!!” 随后,他拿着纸条匆匆进入议事厅,请来家族各位长老。 “好可恶的小子,竟想毁我韩家根基!” “拿着我韩家码头的粮食去赈灾,当真是好计谋!” “此子不除,将来必定是我韩家心腹大患!” …… 韩轻尧揉着太阳穴,信上说了,沈黎从落山县一路洗劫槽帮,手段极为狠辣,基本上是一个不留,银两散发给穷苦百姓,粮食拿着顺着运河运送到佟州城。 这当真是好手段,他韩轻尧万万没想到,在韩家如此威势下,这小子不禁不夹着尾巴逃跑,反倒是接着剿匪的名头,大肆搜刮韩家的码头。 至于钱都分出去的话,他是万万不信的。 这纯属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很明显,沈黎私吞了。 钱,不是韩家的。 但粮食,是韩家的啊。 那些粮食,都是韩家派发给各个买家的,用以控制各地粮商的。 他们韩家相当于总代理,下面的粮商是经销商。 经销商想拿货,必须从韩家手里拿。 现在咋办? 槽帮被毁,运货的路子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建立起来,这下那些粮商手里的货,怕是更少了。 他心疼的不是粮食,而是运货渠道。 这小子,当真是个搅屎棍!!! 韩轻尧气的牙痒痒,转而道:“他不是想将粮食运往佟州吗?在路边截杀,用火·箭烧了粮船,我看他还怎么运!” 下面侍卫连忙称是。 “既然人在水路上,召集其他地方人马,前往运河,给我全力截杀!” “是。” …… 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沈黎在声势浩荡时,转而骑马从陆地跑了,他与万逸楼一人一马,沿着官道快马加鞭,很快离开了落山县。 后面,岳峰带着人马,晃晃悠悠,宛若为民除害的公子一般,走到哪里杀到哪里,走到哪里抢到哪里,一时间,各地山贼土匪风声鹤唳,生怕惹上这帮活阎王。 一日后,沈黎带着万逸楼,绕路来到池县。 两人一日奔波,万逸楼还好,可沈黎骨头架都要被摇散了,到了客栈,沈黎要了两间房,随后给客栈掌柜看了一眼令牌。 霍十娘的情报组织,名字叫做情报组织。 这池县客栈的掌柜,便是情报组织的一员,专门等候沈黎的到来。 很快,在掌柜的带领下,沈黎从客栈后门离开,来到一处院子。 万逸楼也想跟着,却被小厮笑着拦下来。 他只能无奈的喝着闷酒。 到了院子,数个精壮汉子连忙跪地迎接,里面的房门缓缓打开,露出苗欢盈绝美的脸庞。 第327章:饭菜有毒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少爷。” 再见沈黎,苗欢盈难掩欣喜,若不是院子里还有人,怕是她都有打算扑上来了。 沈黎笑着点点头道:“都辛苦了。” 那几个精壮汉子乐呵呵的傻笑:“少爷辛苦。” “仙平县,只有一百人留守,三百人尽数出动。” 苗欢盈看向他们:“你们先出去吃饭。” “好嘞。” 几个汉子离去后,她继续说道:“柳升已经到了佟州,其他二百人按您的要求,沿路安插,若是韩家的人打算大面积的围攻,咱们正好里应外合。” 沈黎点点头:“你做的很不错,辛苦你了。” 苗欢盈顿时笑道:“少爷到了京城,好像还胖了一些。” “是吗?你倒是瘦了不少。” 沈黎笑着道:“跟你说了,让你培养一些心腹,我可不怕你造反。” “有些事情,我信不过别人。” 她轻轻捋着一缕发丝,别在耳后道:“若是有心人看到,引来陛下猜忌,我不想……我家的事情在你身上,重演。” “放心吧,我与你父亲,不是同一类人。” 他摸摸她的小脑袋:“走,进去吃饭。” 吃饭间,苗欢盈将仙平县一些紧要事情尽数告知,尤其是林晴的状态,整个仙平县的所有接生婆,都要抢着接生小伯爵。 而林晴精神与身体状态良好,没有任何问题,除了比较想沈黎之外。 女人临产,精神本来就脆弱,好在她父母在身边,还有个依靠。 沈黎叹口气:“等佟州的事情完了,我便准备回家住一段时间了。” 苗欢盈默默吃菜,点点头。 他早已将舆图寄回去,她在仙平,一样可以安排。 只是她也想念沈黎,便自作主张来到池县,只为见沈黎一面。 舆图上,各个郡县的码头,都有所记载,而且附近也安插了探子,只要他们有大行动,沈黎会很快知道并做出应对。 饭后,两人密谈了一番,直到太阳快落山时,沈黎才回到客栈住下。 万逸楼默默喝酒,也没言语什么。 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在沈黎面前,已经是信誉破产了,现在的他,只想弥补。 翌日一早,两人快马加鞭,再次上路。 池县内,苗欢盈站在客栈二楼,静静的看着沈黎离开,眼里虽是不舍,但始终没有言语。 一旁的客栈掌柜恭敬的送上花茶,她优雅的端着茶杯道:“叫阿毛过来。”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沈黎都会在管道上前行,他们这边闹的越凶,沈黎在路上就更安全。 韩家的根基之深,没人知道,甚至连陛下也不知道。 三教九流不一定有他们的人,但官场之中,定然有许多人巴结他们。 很快,一个年轻人恭敬的站在一旁:“苗姑娘,阿毛到了。” 苗欢盈点点头道:“中午时分,派三十人从码头接粮。” “是。” 接粮的人,可以不用仙平军队,只需要一些忠心的青壮劳力即可。 他们将粮食先运送到有他们作坊的城池,再混合酒水进行运输到其他地方。 当然,想凭借这一点点粮食与韩家掰手腕的话,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沈黎这么做,也不过是恶心恶心韩家,另外再给自己找条活路。 如果不把水搅浑的话,纵使他有再多的火药,立于水上,也如同无根之萍,成为岸边人的活靶子。 青年阿毛走后,掌柜提着衣摆急匆匆的从楼下上来,送来一张小纸条。 苗欢盈打开纸条看了一眼后,略微沉吟一下,很快做出策略。 …… …… …… 路上,沈黎与万逸楼策马扬鞭,一路飞驰。 万逸楼在他旁边,有些讶然:“你是什么时候学会骑马的?” “早就会了。” 早在仙平的时候,他没事便让柳升教着他骑马,作为古代最快的交通工具之一,他必须要学会驾驶。 而且这个世界上,基本上稍微有些家底的人,都会骑马,只是看马术是否精湛了。 沈黎看了一眼前方驿站道:“跑了半日,马也得歇歇了,咱们在驿站里吃点东西再上路吧。” 官道上的驿站,相当于高速上的服务区,他们的主业自然是服务官府,但每个驿站都要给官员发放俸禄,刚开始是朝廷发放,后来户部荆大人提出让他们自己养自己,在驿站内开设酒馆和客栈,为过往行人商人提供酒水饭食。 这样,驿站不仅能自给自足,还能拿出一部分钱财用来交税。 一年下来,朝廷要省了几百万两银子开支,并且还能收入许多。 不过,由于驿站的酒水都比较贵,许多小商人都选择自带干粮,只有那些有钱人才会选择在驿站内过夜吃饭。 只是他们如何省钱,都不能省掉马匹的草料钱,说起来官家还是赚他们的。 沈黎自然属于这种有钱人。 小二将马牵下去后,喂了上等草料,而两人走入客栈内,要了一个包厢,点了一些饭菜。 万逸楼想来一点酒水,却被他严词拒绝:“骑马不喝酒,喝酒不骑马!” “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一脸古怪。 等饭菜上来后,两人大快朵颐。 万逸楼再也憋不住心中的疑惑,一边吃一边问道:“你,是不是有什么大动作?” 池县里面的一个酒馆掌柜居然是沈黎的人,这说明什么? 沈黎根本不是朝廷内一个普通文官,他在私底下有自己的势力。 难怪自己大哥万江楼一直在查沈黎。 沈黎端着茶杯喝下一口后:“你觉得我手底下没两个人,能活到现在吗?就说那仙平县隔壁的越县,定远伯多少次想要我的性命?” “呃,也是。” 他沉默一番,却不知道从哪里问起,只能再次憋着,希望到了佟州,能看到沈黎真正的手段吧。 从去年到今年,不过短短一年时间,曾经的一个少年小商人,居然成长到如此地步,当真令人诧异。 他也在庆幸,当初幸好在西厂手里保住沈黎。 “牛肉来了,客官慢用。” 小二殷勤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一旁的沈黎道:“你是武人,吃些牛肉,抗饿。” 他点点头,顺手抄起筷子,夹了一片放入嘴中后,脸色大变。 “呸!” 在沈黎疑惑的目光中,他一把抢过沈黎手中的茶杯,一口灌下去,快速漱口。 沈黎眉头紧皱:“你这是怎么了?” 他死死的盯住牛肉:“有毒。” 第328章:告密信息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能吧?” 沈黎扒拉着牛肉小声嘀咕道:“这是官道,官家的客栈,怎么会下毒?” 忽然他怔住,不可思议的看向万逸楼。 官家的客栈。 韩家,那不就是官家吗? 难道客栈是韩家出资建的? 要是那样的话,两人就麻烦了。 这次好在有万逸楼这个五品高手在,六品之上,都有尝毒的本事,一般毒药毒不住他们,还好他吃的差不多了,万逸楼先吃的牛肉。 万逸楼顿时暴怒:“一帮宵小之徒,还敢对我下毒,老子今天弄不死他们!” 说罢,他就要起身找店家麻烦,却被沈黎一把拉住:“你先等等,我有些问题。” “他们都准备毒死咱们个屁的,你还有问题!” 沈黎皱着眉头道:“如果咱们不搞清楚他们为什么要下毒,怕是路上还有这种事情发生,你要知道,现在才过明茶县,距离佟州,还有五天的时间,这五天内,要是咱们暴露身份,韩家三千大军压上来,你能打的过吗?” 万逸楼顿时眉头紧皱,愤愤坐下。 他拿起筷子,扒拉着桌上的牛肉,放入一块到自己碗里。 “你疯了,你还敢吃?” 他笑着摇头,从怀中摸出一块香皂,掰下一点点放入口中,然后喝下一口茶,在嘴里用力漱着。 很快,点点滴滴的泡沫,从他嘴角流出来。 万逸楼终于明白,也弄了一点香皂放入口中,用力漱口。 接着,沈黎起身,“艰难”的打开房门,一头栽倒在地上。 …… 柜台后的掌柜,一直是昏昏欲睡的状态,在两人一进门时,双眼便闪过一丝精芒。 官道上的客栈,自然不是韩家建立的,但驿站上的人,可都是编制在内的官员,尽管连九品都不如,那也是吃皇粮的。 所以他们的消息就格外灵通。 韩家这次为抓到沈黎,可是下了血本的。 为了防止沈黎从其他路上逃跑,韩家在官员中发布了悬赏。 凡是沿途驿站,关隘处,发现沈黎身影并上报者,赏白银一万两。 发现后,韩家出动抓到沈黎的,赏银十万两。 协助韩家抓到沈黎的,赏银五十万两。 自己抓住沈黎的,赏银一百万两。 不论死活! 并且,如果在官场中有需要,韩家可以协助他们晋升。 很快这个消息便在官场中传开,并且传到各处,虽然没有张贴官府的通缉令,但基本上人手一个沈黎的画像。 一百万两银子啊,祖孙几辈子都不用愁了。 开客栈的,对于人脸即使不是过目不忘,也能通过一些特征来记住客人。 画像上的沈黎,太年轻了,只有十九岁,像个富家公子。 他一眼便认出了沈黎。 沈黎的房间,刚好在二楼楼梯口处,他抬头就能看到。 当看到沈黎满嘴泡沫的出来,并且吐了几个硕大的泡泡后,他脸色一喜,连忙招呼人上楼。 十几个打手摩拳擦掌,掌柜的说了,抓住这年轻人,每人赏钱十两。 这么好的事情,多少年才一次啊? 等他们狞笑着冲上楼时,万逸楼与沈黎同时睁开眼。 接着,两声枪声响起,万逸楼站在栏杆的扶手上,睥睨四方。 几个打手明白中计,想要逃跑,却被万逸楼一掌震碎了心脏。 跑到最前面的掌柜顿时怪叫一番,满脸惊恐的看向沈黎:“你,你不是中毒了吗?” “你说这个?” 沈黎炫耀一番的张开嘴,吐了个晶莹剔透的泡泡。 掌柜的顿时一阵无语,肥皂泡泡与中毒的泡泡截然不同,他还是能认出来的。 他顿时颓丧的一屁股坐下来:“技不如人,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沈黎二话不说填充火药,火枪抵在他的脑门上:“问你一些问题,你好好说,就可以活下来。” “你说真的?” 他眼中顿时闪过一丝希冀。 韩家能出百万白银悬赏的人,岂是平凡之辈?说他不怕死是假的,只是临死前,他也想硬气一回。 沈黎点点头道:“我问你,你是怎么知道我身份的?” 他忙不迭的从怀中掏出沈黎的画像,将事情原委都告知沈黎。 “你是说,韩家并不知道我在官道,只是广撒网发布悬赏而已?” “正是正是。” 掌柜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他要是能活下来,少说也能赚一万两银子。 韩家说了,透露沈黎行踪者,赏银一万两。 “明白了。” 沈黎嘴角扬起一丝笑意道:“我留下你,你肯定会告诉韩家我的行踪。” 自己小心思被猜透,掌柜的顿时大骇求饶:“不不不,我绝不会透露您行踪,求大人放过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实在是有眼不见泰山……” “行了,说不杀你就不杀你,本公子还是讲信誉的。” 沈黎耸耸肩,收起火枪,对万逸楼道:“交给你了。” 万逸楼将五指捏的啪啪作响:“你个老王八蛋,敢给老子下毒,不杀你我也要让你少半条命!” 说罢,他上来啪啪两巴掌,带着真气直接扇飞掌柜半口牙齿。 掌柜的不敢怒也不敢言,只能一脸悲怆的看着自己飞出的黄牙,欲哭无泪。 刚好地上有他们为沈黎准备的麻绳。 万逸楼指着麻绳,对一群打手道:“你们,给他吊到旗杆上,绑不严实的话,那两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众打手平日欺负一些老实人就算了,见到这等一言不发就杀人的凶人,顿时吓破了胆子,七手八脚的将掌柜的手脚绑起来,挂到外面的旗杆上。 “你们,后面的绑前面的,都给我绑严实了,一个一个的送到外面旗杆上!” 于是,客栈后来的客人中,发现了奇怪的一幕。 一种打手丢掉手中长刀,站成一列,后面的替前面的绑好麻绳后,一个个的挂到外面旗杆上。 接着,沈黎找了一块白布,挂在掌柜的胸口上——我是黑店! 两人忙活完,拉着自己的马,走出客栈。 万逸楼奇怪道:“你真的不怕咱们走后,他们被救下来,然后去告密?” “嗯,所以我先去告密。”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将马背上的两只信鸽取下一支,塞入纸条后,顺手送走。 一天之后,看着铺天盖地的告密信息,韩轻尧要崩溃了。 第329章:一堆消息 - 布衣公卿 - 欺生 韩轻尧的书房内,摆满了纸条,几个谋士一起陪他翻看纸条。 他要疯了。 前几天一个告密消息都没有,从今天起,各式各样的告密信息层出不穷。 你说沈黎在池县,我也就忍了,起码他昨天确实在池县。 你说沈黎在运河上,说的也对。 可你说沈黎从草原上路过是几个意思?来找茬的? 草原离运河有多远你心里一点数都没有是不是? 还有人说沈黎在大楚,大梁…… 总之,一些稀奇古怪狗屁倒灶的地方都跑出来了。 可将那些告密的人抓回来一问,人家就说看错了等等。 拜托,那么年轻帅气的一小伙,有那么容易看错吗? 终于,他在众多纸条中,看到了一个令人深思的地方。 沈黎在官道上。 他目光渐渐深邃起来,食指有节奏的敲击着桌面。 “官道吗?” 他缓缓闭上眼睛:“也不是不可能。” “消息,是一个商人给的。” 下面侍卫道:“人已经送往京城的路上了。” “什么时候到?” “明日一早。” “到了马上叫我。” 他心里一跳,拿出舆图细细研究一番,这条消息,极有可能是真的!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与万逸楼简单修整一番后,继续前行。 万逸楼不解道:“咱们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沈黎在马背上一路狂奔,大声道:“我派人告诉韩家的人,咱们在官道上了。” “啥?你疯了?” “我没疯,韩家总会知道我在官道的。” 他有想过,韩家势大,自然有众多谋士团,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死诸葛亮,那么多人猜测,总会猜出他在运河上只是虚张声势,真正的他在官道上。 既然如此,还不如将自己行踪暴露出来,让韩家来追。 而且,以他的猜测,韩家大军出动定然不方便,还不如直接在佟州截杀。 反正他最终的归宿,还是佟州。 只是那样的话,佟州的军队就不得不出动了,而且影响不好,三千人的军队入了陛下眼中,定然引来猜忌。 陛下这人,能忍许多事,唯一不能忍的,就是谋反,即便是一个小小的谋反种子,他也要踩灭。 也就是说,如果在佟州杀沈黎,三千人的军队,基本上算是没了。 韩家自然不想走到那一步,培养十个八个忠心的死士没问题,可要是培养三千个,那花费的人力物力,不可估量。 万逸楼还是觉得他将自己行踪暴露出去实在太过愚蠢,一路上气的一句话都不说,就是埋头赶路。 运河上的战斗还在继续,商船上甚至已经伸出旗子,明晃晃的一个“沈”字,无比张狂的在风中飞舞。 安泰县的百姓们,坐在自家的屋顶,满怀兴趣的磕着瓜子,看着远方绚烂的烟火。 码头死伤一片,槽帮的人根本就想不到这帮人夜晚还带偷袭的,还从屁股后面偷袭。 几十人的队伍,将两百人的槽帮杀的七零八落,一路上山炸了他们的寨子,他们的做法很简单,反抗者杀,投降者活。 没收刀兵铁钩等所有铁器,还有粮食银钱,即便是身上的散钱,都被他们搜刮走。 更甚者,连做饭的铁锅铁铲都被他们拿跑了。 这些槽帮大佬们蹲在地上欲哭无泪,到底谁是强盗? 抢铁,自然是苗欢盈的要求。 她在仙平已经动工了铁轨车,但仙平毕竟不是工部,做不到用铁自由,她在金陵买了一些生铁后,金陵府尹闫海容说死也不卖了。 这玩意儿掉脑袋的。 没办法,买不到铁,只能抢了。 几天下来,她已经抢了上万斤的铁,都随着酒水送往仙平县。 运河两岸如此规模的剿匪,自然引起的朝廷的注意。 姜承龙也在关注着沈黎,每日锦衣卫都会送上一份关于沈黎的动作。 深夜,他还在批阅奏折时,万江楼拿着信件前来。 “陛下,这两日情报,请您过目。” 他接过信件,眉头渐渐紧皱,又逐渐舒展,最后扑哧一声笑出来。 万江楼也是一脸古怪。 “朕让他赈灾,他倒好,一路抢粮剿匪,攒够了粮食前去赈灾。” 一分钱不要的赈灾大臣,哪个皇帝不喜欢? 万江楼点点头:“顺带,还剿了匪。” “更重要的是,灭了韩家的码头。” 姜承龙摸着下巴道:“从临安开始,有多少码头被他劫了?” “每一个。” 万江楼轻咳一声:“他们前行速度极慢,不是去剿匪,就是去剿匪的路上。” 在他看来,沈黎压根就不是去赈灾的,就是去剿匪打劫的。 当然,他没敢发表自己的看法。 姜承龙若有所思道:“码头被帮派占领,官匪沆瀣一气,即便被沈黎毁了,过两日韩家资金一到,立马重建,最好,官府介入,每个码头都有官府监管,你觉得呢?” 万江楼拱手道:“回陛下,锦衣卫不讨论朝局。” “信中说,沈黎用了一种武器,能开山裂石,二十人杀三百人,可有此事?” 他的目光渐渐深邃起来:“查。” “是。” 如此能臣,自然是好,若是他拥有造反的力量,那便考虑他的去留问题了。 身为大臣,拥有这种力量,便是原罪。 …… …… …… 翌日一早,那个官道告密者,终于来到了韩家。 韩轻尧亲自接见,让告密者诚惶诚恐。 “我问你,你是什么时候在安泰县看到沈黎的?” “就在昨天,他大闹了安泰县的驿站,我们都在当场呢。” 那告密者似是摄于韩轻尧的威严,一直哆哆嗦嗦。 实际上,他是仙平县的人。 沈黎大闹安泰县,是前天中午,不是昨天。 如此做,也是打了一天的时间差,让沈黎有充分的时间前行,即便韩轻尧想追也追不到了。 韩轻尧摸着下巴细细沉思:“他是从官道直接前行的吗?” “不是,他出了官道,好像奔小路去了,那个方向,是打算去运河。” 告密者指着舆图。 如果告知沈黎就在官道上,韩轻尧绝对会在整个官道上拦截,沈黎从官道下来,乘小船到佟州,还是很合理的。 这让韩轻尧很是难受。 第330章:韩家策略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近日,由于沈黎搞出劫粮赈灾的骚操作,导致韩轻尧不敢在码头大量安排人与粮了。 那些槽帮听说有个煞星从临安一直抢到佟州,基本上都偃旗息鼓,找个其他的去处躲风头,甚至还有人当场解散。 从沈氏船只前进的路线来看,这是打算走一路劫一路,一个没打算放过。 今日又出现沈黎乘小船在运河上的消息,韩轻尧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若是沿路继续设防,损失必定惨重,若是不设防,人跑了咋办? 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 他韩家虽然钱多,但也不是土大款啊,这么消耗谁顶得住? 不过,他还是毅然决然的选择继续维持码头。 早朝上,皇帝陛下提出了码头由官家掌控的事情,他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 运河码头,接收的可不仅仅粮食一项业务啊。 还有官府的盐,商人的棉,等等等等。 这一年下来,他们韩家从中抽取的抽成,可是百万银两起步。 百万银两事小,码头事大。 若是皇帝陛下拿了码头,遏制自己粮食的运输,到时候贵族们以粮价控制大渝的局面,将会一去不复返了。 他想了许久,才下定决心,给各个码头派人。 而且,各个码头的槽帮,只要留下来,就有韩家的好处。 这个好处,自然是各个船只的让利抽成。 每个码头,韩家都加派十个一等一的弓箭手,准备搭弓放火箭烧掉沈黎的商船。 至于佟州,他们也安排了一些人。 侍卫过来后,在他耳边低语道:“大人,血剑公子已经到了佟州了。” 他满意的点头道:“四品高手已经够用了,即便是万逸楼,也挡不住他。” “那官道……” “既然人是从官道出现的,那官道上还得追。” 他捻着手指道:“让狂刀门的门主,过去追一下。” 这次为了杀沈黎,韩家可是下了血本。 连续两个四品高手,仅仅出山费用,就得黄金千两,杀人之后,还有百年灵芝送上。 事情到了这种程度,韩轻尧已经看出来了,这沈黎不杀,迟早成为陛下手中的一把刀。 一把砍杀贵族的刀。 从沈黎进京的第一天起,陛下便让他做各种事情与贵族们对着干。 现在好了,这搅屎棍,又来搞码头。 他有些心力交瘁的躺在太师椅上,用力的揉了揉太阳穴。 …… …… …… 路上,沈黎与万逸楼紧赶慢赶,终于离佟州还有一百五十里路了。 若是快马加鞭,需一日半才能到。 沈黎看着地图,不由无奈摇头,一百五十里,若是放到现代,一个小时就到了。 这几日的连续赶路,让他这个富家公子哥儿险些承受不住。 骑马消耗体力是很厉害的,他感觉自己身子都快被颠散架了,大腿两侧已经磨破了皮。 两人从官道下来,找个一处客栈,万逸楼又去药坊买了些药,在房间内卖力的搅动着。 随后他抓起一把黑乎乎的草药,看向沈黎的大腿内侧。 “来,抹药。” “呃,我自己来就好。” 沈黎有些尴尬,位置太敏感了。 万逸楼摆摆手:“都是男人,你怕什么。” “就是因为你是男人,我才怕。” 尼玛我连一点修为都没有,你五品实力,万一有点什么不良嗜好,我能跑得了不? 他挠挠头,自己艰难的起身,背过万逸楼,将草药敷在大腿内侧,然后自己缠上纱布。 要是有海绵就好了,还能垫一下,这样拿着肉去磨马鞍,当真痛苦。 想起还有一百五十里,他轻叹一口气道:“离佟州这么近,一定要小心了。” 万逸楼奇怪道:“难不成韩家还打算在佟州动你吗?” “他在路上敢动我,佟州天高皇帝远的,他凭什么不敢动我?” 沈黎趴在床上苦笑道:“没准来人修为比你还高。” 没有适应马背的生活,一路颠下来,他感觉腰酸背痛的。 这个时候要是小新在就好了,还能给自己揉揉。 万逸楼一听来人修为比他还高,顿时深吸一口气道:“来就来呗,谁怕谁?” “你好像,喜欢打架了?” 上次遇到假四品的刘肆,他可是吓的大气都不敢喘,今日却是改了性子。 “老前辈说的对,习武之人,本来就是逆流而上,超越身体的极限,就像外家功夫,首先练的,便是挨打,挨打多了,进境自然快了许多。” 万逸楼扬起头道:“我辈习武之人,若是一直畏首畏尾,贪图安逸,永远不可能达到传说中的一品,这世间,哪个一品不是在生死搏杀中出现的?” “有志气。” 沈黎背疼的不想说话,只能竖起大拇指。 “行了,睡觉。” 事实证明,沈黎选择从官道直行,反而安全了许多,一路上都没看到韩家的追兵,除了安泰县驿站告密,两人路上便没遇到什么难题。 自从在驿站内被注意到后,沈黎便选择在路上休息,或者直下官道,到一些酒楼休息。 这些酒楼跟韩家没太大关系,自然也没收到什么通缉令。 深夜,疲惫的两人安然入睡时,运河上再次发生激烈的战斗。 站在岸边的贺元坝瓮声瓮气的挠挠头:“少爷当真是神机妙算,知道他们打算火攻,便让我们弃船逃走。” 一旁的岳峰摇摇头道:“池县时苗姑娘便让我们将船上东西运走,只留十几个水性好的留船上,应该就是防这一手。” 贺元坝高大的身材旁,站着小巧玲珑的小新,她踢着地上的碎石头道:“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你们俩,先坐马车从官道去佟州,佟州那里都是糙汉子,服侍不来少爷。” 岳峰收起望远镜:“我们继续在路上抢,少爷说了,这是皇帝陛下默许的抢劫机会,不抢白不抢。” 仙平县现在虽然发展成规模,但比起真正大城还是差了些底蕴,要想达到沈黎的要求,除了钱之外,还要皮革,生铁这些管制东西。 贺元坝点头同意,少爷身边没个女孩照顾,生活上肯定很不方便,他接过岳峰手中的马鞭,带着小新上了马车,随后沿着官道一路前行。 深夜,岳峰加入战斗后,抓了一些槽帮活口。 槽帮的人早已被火炮的威势吓破了胆子,还没等岳峰开口,他们便将韩家派来兵力的事情一一告知。 岳峰皱着眉头,整顿一下人马后,直接弃船而行,加入二百仙平大军,一边走一边抢劫。 翌日,沈黎与万逸楼清晨便起床上路。 一百五十里,若是路上快一些,天黑之前是可以赶到佟州的。 天色蒙蒙亮,路上还起了大雾,对于出行很是不方便。 两人速度慢了许多,但这还不是最恶劣的。 因为他们看到前方迷雾中,一个红衣人站在道路中央,静静的等着他们。 第331章:半道遇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眯着眼看向迷雾中的人影,怎奈雾太浓,根本看不清来人长相。 可以确定的是,那人在等他们。 一旁的万逸楼,缓缓的按住刀柄:“我去看看。” “小心行事,对方知道你的修为,肯定会派出比你厉害的人。” 万逸楼龇着牙,笑了:“本公子,快到四品了。” 一年时间,从五品中到四品临门一脚,这个修炼速度,也是没谁了。 四品临门一脚,若是对上真正的四品,还是有些吃亏,战况若是惨烈,是有可能赢下来的,若是对上四品上,几乎是没有胜算的。 越级挑战,基本没可能。 还没等他出动,对面的人倒先到了。 络腮胡子的中年人,胡须根根倒竖,如同钢针一般,没有表情时甚是威严,说话间凶神恶煞。 就这么一个如同张飞的汉子,竟然穿着红色劲装,真是骚的可以。 沈黎在一旁腹诽,却不敢小看这大汉。 大汉冷冷道:“介绍一下,杀死你们二人的,是狂刀门门主,钱三刀。” 万逸楼眼角微微眯起:“听说过,三招之内,必定取人性命。” “你出头,你死。” 钱三刀懒得废话,直接拔出苗刀,一脚踢飞刀鞘。 刀鞘打着旋快速朝着沈黎飞来,在他眼中越来越大。 而钱三刀直奔万逸楼而来,来到马前飞身而起,用力一刀劈下。 显然是打算牵制万逸楼,另外刀鞘夺沈黎性命。 被真气推动的刀鞘速度极快,根本避无可避,而万逸楼若是避开钱三刀去救沈黎,后背必然要挨上一刀。 电石火花之间,万逸楼一咬牙,也学着钱三刀扔出刀鞘,在沈黎面前击飞旋转的刀鞘,可事发仓促,他手中真气还没运转到位,便接上钱三刀一刀。 巨大的真气带着劲力劈在他的绣春刀上,连同他胯下坐骑一同遭殃,骏马惨烈嘶鸣一声,四肢猛然炸裂,颓然倒下去,随后躺在地上吐着白沫,大口喘着粗气,眼看是死定了。 万逸楼嘴角溢出鲜血,冷笑一声道:“狂刀门,也是这种善于偷袭的宵小之徒吗?” 狮子搏兔,亦尽全力,钱三刀压根不给万逸楼调整气息的机会,既然万逸楼要挡,他便让他好好的挡! 随后,他一言不发,凝聚真气欺身而上。 整个战斗过程中,没有一句废话,没有言语挑衅,更没有废话装比。 标准的武者。 在真正的武者面前,这些都是虚的,修炼真气,气息尤其重要,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一旦废话,气息泄露,便会后继无力。 除非是那种真正的虐菜,才会有空说话。 一旦气息乱了,出招不稳,便会有极大破绽。 万逸楼毕竟是年轻,没有经历那么多,当然,他也有讽刺钱三刀,让钱三刀停下来的时候,自己有调整的机会。 万万没想到,你丫的比我强就算了,还不浪? 这怎么打? 钱三刀一刀接着一刀劈过来,刀势如狂浪扑来一般,一波接着一波,根本没有调整的机会。 他一时间节节败退,连退数十里。 他气息本来已经紊乱,在如此被连击之下,内脏渐渐承受不住,许多地方已经裂开,鲜血顺着他的口鼻渐渐溢出来。 沈黎很是担忧,可这种程度的战斗,他也参与不了,只能握着火枪干着急。 “介绍一下,那位杀你同伴的,是我爹。” 正当他着急上火时,一个危险的声音从迷雾中响起,渐渐走出一个青衣少年。 少年穿着很是干练,一身劲装,连衣摆都没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现代服装设计的偏古风。 他提着刀,嘴角扬起一丝幅度道:“别看了,你那同伴,必死无疑。” 稳如老狗! 这钱三刀,怪不得能掌控一个门派了。 行事太稳妥了,简直一点机会都不留。 怕自己追杀万逸楼的时候沈黎逃跑,还特意将自己儿子留在这里。 可他儿子,就没那么稳了。 见沈黎没有丝毫修为,他想装比的性格渐渐出来了,言语之间,愈发中二起来。 “觉悟啊,你这蝼蚁!” “你死后,我会在每年的清明,为你默哀一个呼吸。” “逃吧,逃吧,你是逃不掉的。” “你要是选择跪下来求饶,我可以考虑放你一马。” …… 沈黎眼珠子都快翻过去了,你究竟是不是你爹亲生的? 你爹稳如老狗,你浪的没边了? 不管打过打不过,先放两枪再说。 他抬手就是一枪,然后又补了一枪。 砰! 砰! 两枪传来,他顿时讶然的皱起眉头四处观望。 “喂?你别装了?” 他一边添火药,一边下马,随后两枪指着少年缓缓走过去。 雾色太浓,坐在马上根本看不清少年的具体情况。 等走近一看,他失笑摇头:“你就这点水准啊。” 那少年直挺挺的倒在血泊中,一枪正中眉心,另外一枪打在小腹上,已然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事实证明,人,是会浪死的。 远处的钱三刀将万逸楼打成重伤后,忽然听到枪声,顿时觉得心里不安,一脚踹飞万逸楼后,急匆匆的朝着沈黎这边赶来。 而万逸楼狂喷一口鲜血后,顾不上自身伤势,慌忙捡起刀拼命的追上去。 钱三刀不可置信的看向地上的儿子,瞪大眼睛看了一眼沈黎:“你杀的他?” 沈黎点点头:“啊,这是个意外。” “你给我去死!!!” 钱三刀面容扭曲,显然是动了真怒,随后提刀而上。 沈黎不知道的是,这是他唯一的儿子。 他年轻纵欲,伤了身体,好不容易调养好身子之后,才得来这么个儿子,自然是个宝贝。 但由于他身体的原因,这儿子出生之后,身体便不是很好,练武资质方面,更是奇差无比,年过二十二,才不过八品,在狂刀门的所有同龄人中,属于垫底的存在。 今日带他出来,也是让他见见世面,没想到却让他送了命。 也是,他儿子属于宗门垫底,自然没有表现机会,见到没有修为的沈黎,自然要言语嘲讽加装比,没想到被沈黎两枪给弄没了。 这一枪,如同打在了钱三刀命根子上。 钱三刀发了疯的砍向沈黎,却被赶到的万逸楼拉开。 “好,你不是能挡吗?我让你挡个够!!!” 说话间,他已汇聚全身真气,一刀劈在万逸楼的脑门上。 万逸楼本来就已经身受重伤,再来这么一刀,再也承受不住,一口鲜血喷出来,两眼一翻,重重的倒在地上昏死过去。 钱三刀缓缓转身,死死的盯着沈黎:“你得偿命!” 说罢,一刀劈出。 沈黎慌乱之间连忙开枪,可对他无济于事。 刀芒闪烁,将迷雾劈开,眼看落在沈黎的脑袋上时,他缓缓闭上了眼睛。 过了几秒钟,还是没有动静,他不禁疑惑的睁看眼。 面前的钱三刀保持着举刀的姿势,一动不动。 可以看出,他的眼中,满是惊骇。 在沈黎背后,一个温柔的女声响起:“儿子没了,你还可以生,你要是没了,一切都没了。” 第332章:到达佟州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缓缓扭过头,来人一袭黑袍,看不清长相,在他身上,有股若有若无的香味传来。 而且这香味很熟悉,像是胭脂香。 可以确定的是,她是女人。 男人,用胭脂的概率,应该不大吧? 而且此人修为极高,不然不会将面前的钱三刀吓成这副德行。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虽然黑衣人并没有太大动作,但一品高手磅礴的真气让他吓破了胆子。 即便他的刀在沈黎的脑门上,他也不敢确定真的能杀死沈黎。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阁下一品高手,跑出来欺负四品,未免失了高手的风范。” “你四品还欺负一个没有修为的人,怎么就不注重风范了呢?” 似是钱三刀的话激怒了黑袍人,她冷哼一声,随后钱三刀的绝世宝刀竟在沈黎的眼前化作齑粉,随风飘散。 “今日遇到阁下,我钱某认栽,阁下可否留个名号,日后在下好去拜会!” “怎么?想寻仇?” 黑袍人声音沙哑,如同锯木一般刺耳,她话音中有些鄙夷:“你狂刀门,最高不过三品,你,拿什么来寻仇?” 钱三刀死死的绷住牙齿,脸上的肌肉不停的耸动,看样子被气的不轻。 而且若是黑衣人愿意,可以一夜之间灭了整个狂刀门。 大渝律,江湖门派的规模,不得超过五十人,一品高手,想要收拾这样的五十人,还是轻轻松松的。 “怎么,还不滚?” 黑袍人对他的怒火丝毫不在意,缓缓飘起后,轻飘飘的一脚踩在沈黎的肩上,就这间隙,沈黎更加确定黑袍人是女子。 那是一双小巧玲珑的黑色绣花鞋。 随后,黑袍人不再废话,一脚蹬在钱三刀的肩膀上。 一品高手,恐怖如斯! 随意一脚下去,便将钱三刀的肩胛骨震碎,眼看是废掉了。 钱三刀倒飞出去,左边袖子炸裂,在空中狂喷一口鲜血,双眼里满是怨毒,却也不敢再说什么。 “滚。” 他看了看自己右手刀柄,愤愤的丢到一旁,随后消失在迷雾中。 待人走后,黑袍人看了一眼地上的万逸楼,一指打出,万逸楼昏迷的脸色顿时好了许多。 做完这一切,她便朝迷雾中走去。 “前……辈。” 沈黎犹豫了一下,黑衣人转过身后,他皱着眉头奇怪道:“您的面巾。” 那是一块,黑色的口罩。 “一个朋友送的。” 黑衣人淡然道:“还有问题?” “没了,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他心中疑惑,口罩的样式,可是他在这个世界的专利,目前用到口罩的人,也就是剑宁公主了。 难不成,这黑袍人与剑宁公主有关系? 那便是宫里的人了。 传闻皇宫中有几个高手,想必这一位,便是皇宫中的高手吧? 看来,这人应该是陛下派来的。 黑袍人可不管他的脑补,随后挥动阔袖,扬散前面的迷雾,待她走后,迷雾渐渐恢复如初。 沈黎连忙查探万逸楼的伤势,现在他内伤极重,不宜在马上颠簸,无奈继续回到客栈修养。 午后,万逸楼悠悠醒来,他自己检查了一下身体,面色变得古怪起来。 “奇怪了,明明受了极重内伤,却一瞬间好了一半。” 他盯着沈黎:“你对我做了什么?” 沈黎缩着脖子:“你放心,我对你没兴趣。” “那我的内伤是怎么好的?” 身为武者,自然知道修复内伤最快的方式,便是通过内力修补。 真气只能将裂开的内脏强行拼接在一起,而修复,还是需要药物的。 现在万逸楼的开裂的内脏,就是以极高的内力修补起来的,而且那人手法极好,修补的内脏,基本上没有裂痕。 沈黎轻咳一下:“嗯,来了个高人,救了咱们。” “高人?” 万逸楼顿时来了兴趣:“有多高?” “一品。” “啥?” “我说一品。” 他端着草药:“大郎,喝药。” 万逸楼端着药碗,一脸兴奋:“居然是一品高手救的我!” 他又有些可惜道:“可惜,当时我居然晕过去了。” 沈黎背对着他,坐在桌前书写信件,不再理会他的兴奋。 苗欢盈这边满载而归,有了陛下的首肯,沿途的锦衣卫偶尔还会给他们一些关于槽帮的消息,这让他们更加如虎添翼,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那些槽帮的身后,打的他们措手不及。 两百五十人的队伍,并不会在大渝内翻起大浪,所以陛下也不会太过在意。 现在那些槽帮听闻仙平军队,便会闻风丧胆,尽管韩家给的筹码足够多,但命要紧。 两日后,修整一下的沈黎,带着万逸楼继续出发,很快便到了破败的佟州城。 第333章:血剑公子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佟州城外一片破败,无数百姓拔草而食。 本来春暖花开的季节,城外却如蝗虫过境一般,寸草不生。 路边的百姓衣衫褴褛,双眼空洞,见到偶尔路过的马车,拼命的凑过去,却被车夫用鞭子狠狠的抽开。 如此破败的环境下,城门外却立着一个小桌子,桌子旁一个黑色劲装男子自顾自的饮酒。 他已在这里数日,那些难民,没有敢跟他讨要食物的。 因为他真的会杀人,他桌子上摆放的血淋淋的长剑,便是最好的证明。 周围百姓有的清醒些,便开始呜咽起来,感叹这世间疾苦为何落到自己头上。 春风拂面,百姓哭嚎,一片慌乱。 与荒凉格格不入的是,一个身着绿色长裙,戴着白色口罩的少女,款款走来。 在她手中,提着一把青色长剑,剑柄极为精致,护手处镶嵌着墨绿色宝石,看起来价值不菲。 这些难民饿昏了头,但不傻,大渝有明确规定,寻常百姓不得带刀上街,即便是家中菜刀,也要登记在册,此女子衣着华贵,定然不是凡夫俗子。 这女子,正是剑宁公主。 从官道上救下沈黎后,她便一路赶往佟州,一路前行一路搜索,看看是否有高手守在周围。 到了佟州前,城门下的青年,引起她的注意。 她喃喃道:“四品。” 说罢,她缓缓走过去坐下。 青年眼神陡然变冷:“滚。” 说着,他缓缓搭上剑柄。 剑宁公主也不恼,缓缓放下长剑道:“剑拔出来,你得死。” 青年冷冷的看着她,始终没有下一步动作。 在这兵荒马乱的城外,遍地都是饿死的饥民,吃人情况时有发生,这女子如此白皙嫩滑,在人群中如此突兀,若是没手段,怕早成了饥民口中之物了。 “你叫什么?” 剑宁公主姜青梅缓缓摘下口罩,露出绝美容颜,随后拿起桌上酒壶,打开壶盖,一缕酒水竟凌空而起,缓缓流入她的唇边。 “江湖人称,血剑公子。” 青年有些警惕的看向她。 这一手凝聚酒水的内力,已然臻至化境,即便是三品,都很难做到。 可这姑娘如此年轻,才十六七岁的模样,即便是娘胎里修炼,也不可能达到一品吧? 姜青梅饮完酒水,缓缓的戴上口罩,眼角却笑成一个月牙:“血剑,那你应该杀了很多人了?” “杀了,不少。” 血剑公子沉声问道:“阁下来找我,所为何事?若是寻仇的话,我天机门也有一个一品高手。” 整个天下三千武者,一品的寥寥无几,若是此女子真的是一品,绝对会认识天机门的老祖宗。 “贺升阳,是你什么人?” 血剑公子瞳孔微缩,她果然认识天机门老祖。 “是,我师父。” “他的腿,就是我打断的。” 姜青梅淡然起身,缓缓的抽出宝剑,三尺青锋,氤氲着翠绿色的寒芒,勃勃生机的背后,隐藏着无尽杀机:“贺升阳教徒无方,我便替他清理门户了吧。” “你敢!” 事已至此,血剑公子再好言怕也劝不住面前的女子了,他也不是软柿子,本着即便身死也让你重伤的思想,他一把抽出长剑,瞬间凝聚全身内力,一剑刺过去。 这一剑,在周围普通贫民看来,已经化作了一道红色光芒,已是神仙手段。 可在姜青梅眼里,却和小孩子一般弱。 她手中长剑优雅的挽了个剑花,剑身缓缓贴住手臂,刚好血剑公子一剑刺来,顶住长剑的血槽。 她巍然不动,血剑公子却被自己的内力震退几步,身下的凳子四分五裂,炸飞出去。 果然是一品。 这女子虽然看起来极为年轻,但江湖传闻,一品高手驻颜有术,若是想的话,可以让自己恢复年轻时候的样子。 她应该是用了这种方法。 血剑公子艰难的咽下口水:“前辈,晚辈若是哪里得罪了你,现在就跟您赔罪。” 至于侠肝义胆,为民除害,从来就不是这些武者的追求。 官府的打压,已经让这些武者丧失了那种侠义之心了,他们要的,是追求极致的武道,或是学成文武艺,卖与帝王家。 说姜青梅为民除害,打死他都不信。 姜青梅缓缓收起长剑:“你呢,惹到了一个,不该惹的人。” “谁?” “你等的那个人。” 血剑公子猛然一怔:“你怎么知道我在等谁?” “记住,你,是蠢死的。” 姜青梅不再废话,手中长剑陡然出鞘,一道剑网袭来,他根本避无可避。 剑光如穿针引线一般在空中划过美丽的幅度,亮的那些难民睁不开眼。 待他们艰难的睁开眼睛后,面前的血剑公子,已被切成一滩烂泥。 是真的烂泥,整个身子,被切成均匀无比的肉块,每一块约莫大拇指大小。 如此手段,当真神鬼一般! 难民们经历短暂的恐惧后,看到地上的尸块,面面相觑,互相对视一眼,随后哄抢而上。 整个佟州,就一个四品高手,还特意等在城门前,不是等沈黎是等谁? 所以姜青梅才说这血剑公子,是蠢死的。 她在城内寻了一圈后,见并无危险,便在城内寻来一处住所,拿出随身携带的书籍,轻撩发丝,坐在高处静静观看。 阳光正好,微风和煦,城中破败中满是哀嚎,与房顶上恬静的少女形成鲜明对比。 午后,沈黎与万逸楼骑着马,缓缓行驶在大路上。 看着两边满眼贪婪的难民,沈黎叹了口气。 这些难民,是想吃他们的马。 “这些人,都已经吃过人肉了。” 沈黎眺望一下远方:“真惨。” 万逸楼拎着绣春刀,在难民面前晃了晃,这是唯一能镇住他们的东西:“你怎么知道,他们已经吃过人肉了?” “看眼珠和指甲。” 他想了想:“我爷爷以前在灾年时,也吃过,吃过人肉的,眼珠会充血,轻者布满血丝,重者一片血红,另外,指甲上,也会布满血丝,你可以理解成,上火。” “对了,吃过人肉的难民,力气,会很大。” 万逸楼有些嫌弃的看向他:“你年纪轻轻,哪来的这么丰富的阅历?” “是我爷爷说的。” 两人走到城门前,一群难民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上的鲜血,那是地上血块的鲜血。 沈黎再也忍不住,一口吐了出来。 第334章:城内惨状 - 布衣公卿 - 欺生 现场太过惨烈,也太过恶心,沈黎呕了好一阵子,才喘着气跟着万逸楼进城。 佟州城墙倒还算完善,但由于长期没有修缮的原因,有些地方已经出现断裂,而且正值万物复苏的季节,那些杂草拼命的从墙缝里钻出来,放眼望去,一汪绿色点缀了整个灰色城墙。 不过已经出现这么严重的灾荒,城墙和城门处只有三两个守卫,面黄肌瘦,头盔歪着戴着,看起来毫无生气。 他们目光呆滞的看着过往人群,并没有什么动作,更别说盘查过往路人了。 如此重灾区,根本不会有人来这里,即便有人,也是那低贱的难民。 只是,今日倒有些意外了。 先是那个青衣女子,后面又来了两个骑马少年。 什么时候佟州城,这么繁华了? 青衣女子他们自然不敢盘查,因为她当着他们的面,杀了人,还剁成了碎块。 但面前的两个少年,可得上去询问询问。 他们也不敢硬抢,万逸楼手中的刀已经说明了他的身份,寻常人也不敢如此大摇大摆的带刀出门。 等沈黎到了城门内,两个士兵拍拍屁股上的黄土连忙迎接过来,硬是挤出一个笑容道:“两位官人,这来佟州城,是打算做哪样啊?” 另外一个士兵拍了拍自己干瘪的胸脯,讨好的笑道:“小人自小在佟州长大,对这佟州了如指掌,您若是有需要,随时招呼。” 沈黎眉头微微皱起,这佟州城的守卫与京城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这服务态度也太好了吧? 随即他便了然,这是看到自己有马骑,便觉得自己是富贵人,上来讨好自己,那自己肯定要赏银的。 他嘴角扬起,从怀中摸出一锭银子,足足二十两,丢到其中一人手中:“你们俩,分了。” “诶,好嘞!” 两个守卫喜不自禁,连忙揣进怀中,这下更加热情了,两人一人牵着一匹马,在街道上慢行:“官人,你们这是要打尖住店吗?实不相瞒,佟州如今这光景,已经没客栈了,若是官人不嫌弃,可以到寒舍将就一下。” 沈黎摆摆手,道:“我们就路过这里,进来转转,行了,你们去忙吧。” “呃,这……” 两个守卫有些犹豫道:“这佟州已是灾城,两位官人切记财不外露,若是遭到那些贱民惦记,连人带马也会一起将您吃了。” 万逸楼拍拍腰间绣春刀:“他们也得有那个胆子。” “好嘞,那两位官人慢走。” 二十两银子的打赏,让他们连一顿清水粥都喝不上。 如此饥荒之地,最不值钱的,便是银子。 好在这里偶尔有粮商经过,他们可以求着买下一点点。 沈黎与万逸楼牵着马,在街道穿行,按苗欢盈给的地址,柳升那一帮人,应该在城南。 说是灾城,可路边还有米店开业,店内几个大桶,摆放的整整齐齐的大米,桌子上的米饼,已经堆积成了小山,令人眼馋不已。 路边的灾民拼命的咽着口水,却不敢踏进一步。 米店两旁,站着数十个健硕的打手,岂是这帮难民能够打的过的? 如此光景,买粮也是件危险的事情。 一个长相略微美貌的妇人,抱着孩子从店内出来,买了一小袋的糟糠,等出门时,那些灾民已经两眼放光。 有人盯着她手中的袋子,有人盯着她怀中的孩子。 她低下头打算迅速离开时,十几个难民死死的围住她。 “你们要干什么?我报官了,啊!” 那些难民才不管官不官的,横竖都是个死,饱死总比饿死强。 那袋子在撕扯中四分五裂,里面的糟糠飘散出来,落了满地都是。 难民们对视一眼,竟如猪狗一般趴在地上,舔舐泥土混合的糟糠。 而其他几个难民,抢不到地上的糠,便将目光落在女人手中的孩子上。 女人深知不好,惊恐的往后退去:“你们要干什么?” 难民们艰难的咽下口水,一哄而上。 其中一人抓着哭闹的孩子,张开大口就打算往脖子上咬去。 “我求求你,别吃我的孩子,我求求你啊!” 女人一边哭嚎一边拉着孩子的小腿,她的哭嚎混着孩子的喊叫,在这破败的街道愈显凄凉。 可周围的人,全都冷眼旁观,心中暗骂这女人愚蠢。 易子而食的地方,你竟然还敢带着孩子出门买粮,心真大。 眼看难民即将咬到孩子的喉管,万逸楼忽然出手,一掌打在难民的胸口,顺势夺回孩子。 女人劫后余生,一边感谢一边抢过孩子,随后匆匆离开。 那难民的几个同伴不可置信的看向万逸楼,随后目光被两人的马吸引。 他们缓缓的围上来,一个个露出贪婪的目光。 “你,杀了我爹,赔钱!” 一个中年人从人群中挤出来:“我不要多,就要一条马腿。” “对,你杀了我大伯,我也要一条马腿!” “这是我叔叔。” “这是我爷爷。” …… 一时间,攀亲戚的难民迅速围上来,纷纷讨要食物。 万逸楼眯着眼,随后扭头看向沈黎。 “乱世,自当用重典,谁再往前一步,杀。” 沈黎也深吸一口气,当街抢人孩子吃的事情,已经让他们泯灭了最后一点人性,这些人,现在和畜生没有什么分别。 万逸楼缓缓拔出绣春刀:“马腿没有,人腿倒是有,谁再多说一句话,死!” 难民们顿时噤若寒蝉,如潮水一般退去。 “走吧,去县衙。” 沈黎叹口气:“如此动静,东道主不可能不知道。” 他也想知道,这人心能黑到什么地步,怎么忍心让这么多难民活活饿死。 据户部记载,佟州城的粮,可供三万人吃三个月,足足三万五千石。 这还是按一人每日三餐,每餐半斤米来算的! 可现在的情况是,半个月前,佟州已经粮绝了。 即便韩家如此哄抬粮价,官府的储备粮也是足够的。 现在落到这副境地,那只有一个可能。 贪官横行。 他从马背一侧拿出上任文书,牵着马与万逸楼来到县衙。 果然,刚到县衙,里面一个山羊胡子老头笑呵呵的迎出来:“下官房祝新,拜见钦差大人。” 第335章:城墙讲话 - 布衣公卿 - 欺生 山羊胡子房祝新快速扫了沈黎一眼,眼中露出一丝精光。 传闻这钦差大臣,可是太子殿下的少师。 如此年轻,怕不是少师,而是伴读玩伴一类的,怕是肚子里也没什么货。 得罪韩家的事情,他也听说了一些。 不过佟州天高皇帝远的,他所知道的并不是十分详细,若是他知道沈黎弄死了韩家韩攸之,怕不会如此轻看了。 他只当这沈黎愣头青,在朝中说错了什么话,得罪了韩家的人,韩家便要他死。 若是杀,他也要找个全身而退的理由才能杀沈黎。 钦差大臣,代表的是皇帝陛下的脸面,要是在佟州翻车,整个佟州大大小小的官员,都得死。 这也是自古以来,极少有人敢杀钦差大臣的原因,除非钦差大臣找到他们必死的罪证,他们才会铤而走险。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哎呀,房县令,客气了客气了。” 房祝新微微拱手道:“钦差大人一路辛苦,下官早已略备酒菜,为大人接风洗尘。” “那感情甚好哇,你不知道,我们俩一路狂奔,连口饱饭都没吃到,这下,终于有好酒好菜了。” 在万逸楼的目光中,沈黎渐渐换了一副嘴脸,如同猪哥一般,与那房祝新勾肩搭背,一看就是个狼狈为奸的主。 房祝新也微微皱眉,这小子到底是忠是奸,自己到底该如何应对此人? 两人脸上都是笑眯眯的,实则心里各自打着算盘。 县衙破败,屋顶上多处瓦片不翼而飞,阳光顺着缝隙照入大堂内,有的地方的房梁,在雨水的浸泡下,已经腐烂,断裂。 整个县衙破败无比,散发着一股霉味。 到了后堂,房祝新盛情邀请沈黎入席:“大人稍候,饭菜马上就来。” 沈黎点点头,看了万逸楼一眼。 作为侍卫的万逸楼,是没资格入席的,他站在一旁,顿时明了沈黎的意思。 外面的难民衣不蔽体,若是这房孙子敢搞一顿山珍海味,当场便斩了他,随后再收复县衙,给百姓们派粮。 不过,第一次见面,这房县令应该会很谨慎。 果然,端上来的,是两碗黑乎乎的浆糊,里面有一些杂粮树叶,还有树皮等物。 “大人,下官无能,只能弄来这些食物,这些日子佟州城内的粮价大增,县内早已弹尽粮绝,能吃的,只有一些树皮草根而已,委屈了大人。” 房祝新虽然一脸内疚,但脸上却闪过一丝精光。 这一碗黑乎乎的东西,也是试探沈黎。 若他真的能吃下去,那事情就麻烦了,他也得考虑及时退出佟州了。 可沈黎皱着眉头,拿起筷子挑了挑这黑乎乎的泥浆,一脸嫌弃。 你这扮清官太过了吧?当初仙平县的县令好歹还给老子送来一块猪头肉呢! 他缓缓起身,也并未动怒,反而笑着对房祝新道:“无妨,我们路上吃了一些,还不是很饿。” “呃,那下官为大人留着。” 房祝新笑道:“既然大人来了,那要不要去城墙上对百姓们说两句?最近咱们佟州城内百姓逃亡严重,基本上都去了城外,要么落草为寇,要么加入了邪教,大人来赈灾,那理应通知一下百姓,振奋一下人心。” 一次试探,并不能说明什么问题,日久才能见人心。 沈黎点点头:“行,那便见见百姓,稳固一下人心。” 整个佟州城的百姓,现在只有七千多人,多是跑不了的老弱病残。 如此饥荒,按道理来说,百姓早都跑的一个不剩了,可其他县城根本不接收难民,见到他们直接暴力驱赶,这些难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要么参加邪教,要么等死。 可天道宗也不养闲人,根本就不要那些老弱妇孺,只要青壮能打的汉子。 那些老弱妇孺只能留在家中,拔草而食,或是等死。 房祝新整顿了一下县衙人马,足足八个人! 加上沈黎二人,一共十人。 看着身后面黄肌瘦的八个皂吏,沈黎暗暗冷笑。 这怕不是表面上的功夫,内地里,这房祝新不知道有多少手下呢? 甚至这城中,还有大量韩家的人,在跃跃欲试中。 到了城墙上,房祝新一席破烂官袍,常年没洗已经发黑,他声嘶力竭的喊道:“各位百姓,朝廷派了钦差大臣,带了大量的粮食,这下,咱们有救了!”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尼玛,这上来便给老子下套是吧? 届时我要是拿不出粮食,我就得被这群难民活活吃了。 那些难民顿时眼前一亮,满眼都是希冀的看向沈黎。 不过也有人暗暗摇头,这钦差大臣,太年轻了。 俗话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再加上这钦差大臣衣着如此光鲜,定然是个大贪官。 沈黎低着头,看了一眼自己蓝大锻的官袍,再对比一下房祝新破烂的官袍,顿时深吸一口气。 本官,还是不会做姿态啊。 他也学着房祝新喊道:“各位百姓,我是新来的钦差大臣,钦差来了,佟州就有救了,钦差来了,百姓就太平了!” 房祝新胡子一歪,险些笑出声来,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发言? 但接着沈黎说的话,让他目露精光。 “这次,陛下看重咱们佟州的饥荒,让咱带了二百万两银子前来赈灾,还有一万石的大米白面,只需几日后,船只从码头靠岸,大家都能吃到饱饭了!” 两百万两白银! 房祝新目光深邃的看向沈黎。 此事应该是真的,不然韩家不会废那么大的力气去追杀他。 若是能与他打好关系,这钱…… 人群中的粮商们,眼中也闪过一丝精芒,随后纷纷离去。 他们在佟州等那么久,就是等朝廷的赈灾银两下来。 钦差大臣必定要买粮的,那买粮,他们就可以高价卖出,这样可以大赚一笔。 难民们一阵欢呼,这才是实打实的恩惠。 沈黎伸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所以,还需大家耐心等待几日,赈灾的东西太多,运输速度慢了一点,但本官跟大家保证,你们一定可以吃到赈灾粮!” …… 第336章:取向问题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大人,朝廷,真的拨了两百万两赈灾银?” 路上,房祝新试探的询问道:“可粮价如此之贵,两百万两,也是杯水车薪吧?” 沈黎嘴角扬起:“无妨,反正呢,本官也没打算花掉这些钱。” 他是真的没打算花这些钱,可在房祝新的耳中,却听成了另外一种意思。 房祝新越发热情起来:“下官为大人准备了房间,大人舟车劳顿,还是休息一下吧。” “嗯,甚好。” 房间也是普通的房子,只是人嘛,就有些不普通了。 待沈黎刚到房间不久后,两个身材曼妙的少女出现在门前。 “大人,我们来帮您收拾屋子。” “哦,好。” 沈黎坐在一旁皱眉,这老东西,这是打算搞美人计了? 两个少女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值青春年华,又衣着暴露,穿的衣物仅仅遮住身上重要部位,其他地方在丝质衣物间,若隐若现。 而且两人应该是经过调教,收拾床铺时,翘臀直直翘起,左摇右摆,甚是诱惑。 更重要的是,她们是双胞胎。 他也是个小伙子,龙精虎猛,身强力壮的,见到如此情况,岂能不动心?而且这还是双胞胎! 这么搞,真的犯法的啊。 他强行按住心中的冲动,这两个女子,摆明了就是房祝新派来监视自己的。 两个女子扭扭捏捏一阵子,将床铺收拾好了之后,其中一人款款前来:“大人,洗澡水已经放好了,奴婢服侍您洗漱。” “不用,我待会还要出去转转,先不洗了。” “大人,您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奴婢服侍您洗漱一番,精神也要好许多呢。” “不用了,我还是自己来吧。”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拒绝了两女的邀请:“你们出去吧。” 两女很是失落的走到门口,关上房门,随后便去县衙后堂。 …… “你们说,他说他自己来?” 房祝新捋着山羊胡子,他不信,没人会对如此姿色不感兴趣。 他也是从年轻过来的,若是当年他有这种待遇,腰子不要了他也要征服这俩少女。 “难不成,他喜欢其他款的?” 他捋着胡子,歪着脑袋细细思索一番后,叫来手下。 这手下与之前的那些个皂吏又有不同,这手下孔武有力,完全没有面黄肌瘦的样子,可见他一直在防着沈黎。 沈黎也知道,人家这是在试探自己呢。 钦差到地方后,多数会被很好的招待,然后送上盘缠,心满意足的回去。 当初金陵的唐老,不愿意出现在官府面前,就是这个原因。 什么都查不到,即便查到,他们也会想方设法的拉你下水。 等他洗漱完了之后,门外又响起一阵敲门声。 他打开门,顿时深吸一口气。 外面站着两个女子,大的约莫三十出头,正是风韵犹存的年纪,充满女人的妩媚。 小的只有十四五岁,小脸红扑扑的,煞是可爱。 女人微微一福:“大人,小女子与女儿来替大人收拾屋子。” 母……母女? 沈黎艰难的咽下口水。 这老东西,真他娘的当真会玩啊,一计不成又来一个。 这要是寻常人,怕是早就缴械投降了。 他连忙摆手道:“呃,我得出去一趟,你们回去吧,顺便跟房大人说一下,我对女人不感兴趣。” 女人瞪大美眸,睫毛闪动,一脸不可置信。 “对女人不感兴趣?难道对男人感兴趣?” 房祝新捋着胡须来回踱步:“不会吧,钦差大臣,怎么会有龙阳之好呢?” 从后堂走出一个肥胖中年人呵呵笑道:“这如何不可能?相比咱佟州,京城可是大城,城里人会玩也不奇怪。” “那……那……” 房祝新一时语塞,一个龙阳之好顿时给他搞的有些不会了,主要是这佟州城内,也没有那种眉清目秀的少年啊。 眉清目秀…… 他猛地一拍大腿,沈黎这家伙可不是眉清目秀的吗?怪不得他有龙阳之好。 这特么一看,就是标准的小受啊。 这样一来,他能如此年纪做到太子少师,那就不奇怪了啊。 嗯,不奇怪了。 得多准备点清秀少年,到时候进贡太子殿下。 …… 若是沈黎知道这比这么想自己,怕是什么尔虞我诈也不搞了,我特么直接用炮平了你这县衙! “刘老板,那你觉得,此事该怎么办?” 房祝新捋着胡须,总觉得此事有些棘手。 那肥胖中年人,乃是这城中等钦差的商人,其中他手中的粮最多。 即便等不到钦差大人,到时候这些粮食送到外面售卖也是一样的,他只是亏些时间。 现在距离第一批粮食收获还得半个月呢,他不急。 他背着手微笑道:“房家少爷,不正合适吗?” “胡闹!” 房祝新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尖叫道:“你怎么不让你儿子去呢!” 刘老板咧开嘴,露出一嘴黄板牙:“我儿子胖的跟个猪似的,哪有你儿子帅气啊。” 记得往日,房祝新可没少在众人面前显摆自己的儿子,剑眉星目,眉清目秀等等,让一众商人很是嫉妒。 今日刘老板来这一句,大有报复之意。 房祝新老来得子,儿子就是他的宝贝,就是他的命根子,他绝不可能让自己儿子过去侍奉那死变态,他宁愿自己死了。 “找,将城中那些长相好的少年找来,送与青楼调教!” “哎呀我的县太爷啊。” 刘老板苦笑道:“您也不想想,如今佟州内,还有几个年轻人?要么饿死的,要么瘦的跟条狗似的,如何能够短时间培养起来侍奉钦差大人?要我说啊,还是令公子合适。” “住嘴!” 房祝新奸猾的脸上露出罕见的决然:“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我死你也得死,你要敢让我儿子去玩那荆轲刺秦王的把戏,我便去自首,大家一同去死!” 两条毛腿肩上扛,荆轲刺秦王。 刘老板摸着下巴,果然是读书人,说起此等龌龊事也是如此高雅。 他举手作投降状:“行行行,我去想办法。” 一个侍卫走进来,看了一眼周围的人后,对房祝新道:“大人,沈黎去了城南米铺。” 房祝新与刘老板对视一眼:“他去你家米铺做什么?” …… 第337章:天价大米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站在城南,那些难民纷纷涌上来。 在他们看来,钦差大人亲自来买米,若此人是个清官,那他们哭诉一番,总能讨来一点糟糠什么的。 万逸楼经历路边难民抢人事件,对此格外警惕,难民涌上来时,他猛地拔刀,警告众人不准靠近。 沈黎却摆摆手,笑着看向难民们:“我今日刚到,这不,前来买粮了。” 难民们眼中露出失望,有的甚至轻啐一口。 果然是衣如其人,看你丫的穿的那么好看,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 这才刚来,就出来给自己找好吃的。 “当然是替你们买粮了。” 他看众人情绪不太多,解释道:“朝廷拨款,那我肯定要去询问一下粮价吧?” 众人半信半疑,两百万两银子,他真的不会贪了? 米铺小厮一听他拿两百万两银子来买粮,顿时眼睛直了。 随后匆忙跑进去叫来掌柜。 掌柜的自然听到风声,刘记米铺老板说了,最近会有一个大官来佟州赈灾,很有可能带了大量的钱财买粮,甚至在沈黎还没来之前,他们便已经商议好了米价。 他笑呵呵的将沈黎请入店内。 而沈黎也不急着喝茶,四处观看一下米的成色。 这些米,多有白毛,里面还有一些细小的黑色米虫爬来爬去,已经是往年陈米了,极有可能是官仓出来的大米。 拿着官仓的米卖给官家,当真是好算盘。 他不动声色,拿起大米在手中看了看,有些嫌弃道:“掌柜的,你这些米都烂了,质量太差了吧。” 掌柜的笑呵呵道:“大人有所不知,近日天潮,米自然卖相不好,若是大人想要卖相好的米,那价格也是不一样的。” “有何不一样?” “请大人随小人去后院一趟。” 他故作神秘道:“那里,有大人要的好米。” 光天化日之下,他们自然不会杀人,而且还有万逸楼护卫,沈黎也无所谓,径直来到后院。 整个米铺后院,都堆满了一袋袋的大米,上面用杂草盖着,用来防雨,初步一看,至少有一千袋。 “这一袋子,是多少斤?” “回大人的话,是二十斤。” 掌柜的笑眯眯道:“咱们刘记,那是从韩家手上拿米,货源充足着呢。” “那价格呢?” 沈黎摸着下巴,一千袋,两万斤的米,现在佟州城内七千多人,即便每人一天分到半斤米,那足够这些百姓生活生活六天了! 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一斤,二百两。” 掌柜的从一旁递来茶水道:“现在世面上的米,行情就是这样,其他城内的大米一斤涨到二百七十两一斤了,小人这还是给大人打了折扣的。” 他们一斤算好了,一斤二百两,沈黎带来的二百万两,顶多买一万斤的粮,根本不够用的。 一万斤粮食,还不够生活三天的。 沈黎沉吟一番:“这也太贵了,根本就不够赈灾的。” “那大人可以选择陈米,就是外面的那一批,小人给大人便宜一些,一百万一斤。” 掌柜的虽然礼貌,但言语之间有些倨傲。 强龙不压地头蛇,他们刘记与县令交好,背后还是韩家,根本不怕这所谓的钦差大臣。 “哟,钦差大人光临,真是让小店蓬荜生辉啊。” 正当沈黎沉默时,外面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接着,衣着华贵,大腹便便的刘老板从正门走入,笑吟吟的看向沈黎:“大人为国为民,一来佟州便想着买粮,当真令我等钦佩啊。” “钦佩,你要是真的钦佩,就将这些粮低价卖给我。” “这可不行啊大人,这些粮,可是咱侵家荡产买回来的,给大人的价钱,已经是最便宜的了。” 刘老板手中盘着一串铮亮的念珠,虽然脸上一直笑眯眯的,但死活不松口,他又有些嗔怪的看向掌柜:“你们真不会做事,大人来了,还不赶紧请入后堂喝茶?” 沈黎背着手,只能跟他们进去。 在他们看来,这也是拿捏住了这位大人了。 佟州粮商铁板一块,不管他在哪里问,都是这个价钱,这也是刘老板的底气所在。 “这粮,一百两一斤,实在太贵了,不能再便宜一些了?” 沈黎摇头叹息:“即便朝廷拨款两百万两银子,怕也是杯水车薪,够不了灾民活几天。” 刘老板盘着念珠道:“大人,您看看市面上,都是两百七十两一斤的粮,您嫌贵我还嫌贵呢。” “那,还有没有更便宜的?” “只能是糠头混合一点米了。” 他摇摇头道:“大人放心,这些东西是赈灾需要,吃不死人的。” “胡说,本官所治,怎么可能让百姓吃糠呢?”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似是下定决心一般:“也罢,本官便拿出自己的私人金库,买粮。” “呃,敢问大人有多少钱?小店还可以继续进货。” 刘老板有些愕然,这不像是贪官吧?拿自己私人金库赈灾的官员,岂会是贪官? 那县令那里,就得另做打算了。 “不多,大概六七千……” “那也买不来多少粮食。” 刘老板轻笑一声:“大人不如另想办法吧。” “万两。” “六七千万两银子?” 他瞪大眼睛,这钦差大人居然这么有钱? 不过他一个钦差大人,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沈黎叹口气:“刘老板,我一次性买这么多,一百两是不行的,我最多出五十两。” “你要知道,我曾经是仙平县的伯爵,掌管封地,顺便做些买卖,有这么多钱没什么可惊讶的,这都是我应得的,要不是太子殿下,我是万万不会将这些钱拿出来的。” 刘掌柜抱拳:“大人高义!” 可能是这钦差大人,在宫中要竞争某个职位,据说他只是太子少师,要想做到将来的宰辅,那就必须要到太师。 或许,他如此做派,就是为了功绩吧? “大人,五十两一斤,我连进价都拿不到的。” 价钱还是要讲的,他转动佛珠:“最少九十两一斤,这已经是我能给出的最低价格了。” 沈黎摸着下巴,随后笑了:“没事,我多问几家。” “行,大人慢走。” 竟是连留都不带留的。 刘老板有绝对信心,沈黎买不到比九十两还便宜的粮食。 第338章:群商议粮 - 布衣公卿 - 欺生 待沈黎从刘记米铺出来之后,又去转了几家米铺。 果然,价格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吃朝廷赈灾银的。 不过,沈黎故意说出自己要往里面再贴七千万两银子,那些商人眼睛都直了。 虽然对此事半信半疑,但大家都默默的开始囤货。 市面上,那些难民听闻钦差大人打开自己的私人金库赈灾,数目是七千万两银子,顿时目瞪口呆,又感动又愤恨。 真是个有良心的贪官。 城南一处破庙内,几个人一副难民打扮,聚在一起。 为首的便是柳升。 下面的士兵道:“队长,少爷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和我们见面呢?” “或许,少爷另有安排吧。” 柳升摸着下巴道:“他初来此地,定然被县衙的人监视,多有不便,再等等,我们只需要做好自己的事情。” 他们要做的,便是理清城内武力,接应沈黎。 现在沈黎不和他们见面,就只能等了。 转了一天下来,沈黎也没找到低价粮。 他与万逸楼坐在房间内休息,万逸楼皱着眉头道:“你真的打算用钱去买那些粮食?你也不看看那些人的嘴脸,怪不得大家都说商人卑贱了,这简直就是发灾难财!” “嗯,我只是想让他们知道,咱们现在有八千万两银子,来这里买粮。” “你真的赚了八千万两?” “屁,八百万两都没有。” 沈黎叹口气,要说资产,他肯定有的,各处都是他的作坊,赚到钱就继续开分店去了,手上都没有什么余钱。 万逸楼更加不解了:“那你放出这消息有什么用?” “吸引粮商啊。” 他摊开手道:“到时候我不买了,城内这么多粮食,不会抢吗?” “抢?” 万逸楼瞪大眼睛,随即不可置信道:“你你你你可是朝廷命官啊!” 朝廷命官,怎么可以干出直接抢粮的行为,那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谁说我抢了,是天道宗抢的,是反贼抢的!” 沈黎龇着牙笑道:“本官只带了一个侍卫,那城防肯定跟我没关系,反贼肆虐,那是你家大哥的事情。” “行吧,你是我见过最不像官的官。” 简直就跟土匪一般,搞不定就直接抢,哪里的钦差大人这么干? 过了一会儿,下人们再次送饭。 这次稍微好了一点点,是芋头粥,还有几根咸菜。 不过这种粥,也是如浆糊一般,只是卖相好看一些而已。 沈黎与万逸楼对视一眼,随后阴恻恻的看向下人道:“你家大人,就给我吃这个?” 侍卫愣了一下,旋即道:“这是我们县衙最好的食物了。” “行了行了,你给我下去吧。” 他不耐烦的摆摆手,随后对万逸楼道:“去米铺,买些米还有肉来,这东西狗都不吃,你会吃?” 万逸楼点点头,知道这是沈黎故作姿态,便匆匆去买粮。 侍卫端着饭回到县衙,将事情原本告知房祝新,房祝新一脸疑惑:“他真的是这么说的?” 在县衙后面的房子内,大门紧闭,屋子中近十人坐在桌前。 桌上,山珍海味,堆的连放碗的地方都没有。 刘记米铺老板擦了擦油嘴道:“你们觉得,这钦差大人,是忠是奸?” 众人摇摇头,白天又是自掏腰包为赈灾,夜晚又说芋头粥狗都不吃,这行为,实在是相悖啊。 房县令捋着山羊胡子道:“他可能是奸,但想做忠。” “哦?此话怎讲?” “太子那里,他急需功绩来提升地位,说不定他不想赈灾,但不得不花钱赈灾。” “那就算是忠了。” 刘老板盘着锃亮的念珠,若有所思道:“那杀还是不杀?” “无妨,他还不知道咱的底细,若是他不识好歹,那便让他离不开佟州城,他不是有钱吗?咱有粮,将他八千万银两尽数赚来,岂不是更好?” “八千万,咱们至少要八十万斤的粮食。” 其中一个商人道:“咱佟州储备,怕是十分之一都不到。” “这有什么难的,咱可以去其他商人手中收啊。” 现在粮价虽然二百七十两一斤,但根本没人买,许多商人害怕烂手里了,毕竟就剩半个月,新粮收获,时间上太紧迫了。 韩家不允许他们低价卖给百姓,他们只能选择卖给其他商人接盘。 若是佟州商人愿意接盘那些小粮商的粮食,他们定然感激涕零。 当然,价格上,连二十两一斤都不到。 现在的粮价就是泡沫经济,实际上的粮价,最多一两银子一斤。 但是韩家不允许他们这么低价卖,他们肯定不敢卖。 刘老板笑呵呵道:“八千万两银子,分下去,少说每家要赚百万两银子。” 所有人眼睛都直了。 百万两银子,按购买力,那可是两亿! “大家下去好好准备一下,我怀疑这位钦差大人肯定会往外散发消息,找最低价的粮收购,所以,大家要赶在他之前,将粮先收到手。” 他继续盘着念珠:“房大人也要守卫一下城墙,凡是外面送粮进来的,一律不准进!” 房县令欣然答应:“如此甚好!” “那,服侍他的人……” 他深吸一口气道:“既然我等打算与他决裂,便不必再送人过去了吧?” 刘老板哈哈大笑道:“房大人,您不会真的将令公子送入青楼学习了吧?” “放屁。” 房祝新脸色顿时黑下来,不过这话倒是让他松了口气,儿子的名声起码能保住了。 …… 县衙一侧,沈黎捂着肚子在房间来回踱步,一天没吃饭,实在是太饿了。 很快,万逸楼便回来了,还带回了一个人。 沈黎眼睛微微眯起。 此人走路没有丝毫声音,显然是个高手。 “你是,锦衣卫的人?” 那黑衣人撤去面巾:“沈大人好眼力,在下锦衣卫佟州缇骑,替都指挥使来送信。” 他看了一眼万逸楼,万逸楼有些心虚的提着米:“我去做饭。” “送什么信?” 沈黎坐回太师椅,翘着二郎腿:“万大人不会想让我杀了这些贪官吧?” “沈大人好眼力。” 黑衣人拍了个马屁道:“属下自然不是为杀人而来,而是我家大人说了,青州五百兵马,可随大人调配。” 说着,黑衣人送上一块金色令牌,也不知道是不是纯金的,反正上面刻着三个大字——锦衣卫。 可沈黎并未接过令牌,反而似笑非笑道:“那你家大人,要我做什么?” 黑衣人笑了:“我家大人说了,沈大人很是聪明,现在看来,果然如此。” 随后,他左右看了看,眼神逐渐凝重起来:“这五百人,得死在反贼手上。” 第339章:五百大军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家大人,这是打算对天道宗出手了?” 沈黎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黑衣人点头:“是,大人说,时候到了。” 万江楼这是打算扩大天道宗的影响力,让天道宗的名声彻底进入陛下耳中。 若是他没猜错的话,天道宗内,已经安插了锦衣卫的探子,现在锦衣卫要做的,便是加大筹码,天道宗越是凶猛,那他们锄奸之后的功劳越大。 可沈黎没打算助纣为虐,说实话,他对天道宗的印象并不差,甚至天道宗还在一些地方帮过他。 他皱着眉头:“我凭什么帮你们?” “大人说了,您与他,是一路人。” 说白了,两人爱的,都不是大渝和朝廷,而是权力,金钱。 沈黎一个穿越者还好说,他住哪里都是住,也没什么归属感,在他看来,大渝,大梁,大楚,没有什么分别。 万江楼,那可是陛下最信任的组织,居然也有这种想法,想必是之前朝廷的打压,让他彻底寒了心。 谋反,他是没有这个心思的。 他要的,只是手握权力,任何人的妖言都不能动摇陛下对他的信任。 “我有什么好处?” 黑衣人拱手道:“大人将会欠沈大人一个人情。” “嗬。” 沈黎耸耸肩,这话就像是一个少年,对已经成名多年的百亿富翁所说的,我欠你一个人情,鬼知道这人情什么时候还? 不过他还是选择帮万江楼一把,锦衣卫已经小成气候,至于天道宗,双方本来就属于敌对阵营,弄他也是迟早的事情。 “行吧,我答应你了。” “明日,五百大军奉上,大人需要动手时,只需知会一声。” “嗯。” 转眼间,万逸楼将米饭煮好,有些不好意思的端进来:“真的不是我主动联系他们的。” 沈黎审视他一阵,也没发表自己的看法,只是起身拍拍屁股:“吃饭。” …… 一夜过去,钦差大人要花八千万两银子买粮的消息不胫而走,传遍佟州周围几十个县城,无数粮商带着粮食涌来,却在半路被人劫下。 不用说,那些人,都是佟州商人的手下。 这么大一块肥肉,他们根本不可能给别人咬上一口。 早上,沈黎吃罢早饭后,来到公堂上,房祝新笑眯眯的打招呼:“大人,昨晚睡的还好吧?” “甚好。” 沈黎嘴角扬起:“今日,本官要去其他地方订购粮食了。” “呃,是佟州的商人,粮食不够吗?” 房祝新有些愕然,你居然舍近求远,吃力不讨好的去其他地方买粮,这万万不可。 九十两一斤,他们基本上就是空手套白狼了,若是去其他县城买粮,二十两一斤都可能买下来,那他们还怎么玩? “货比三家嘛。”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这么多钱,肯定要多选几家购买才行啊。” 房祝新讪讪笑道:“大人所言极是,不过今日听说,附近粮商都主动上门了,到时候您可以将他们聚集在一起,商议一个统一的价钱出来,这样也免得您到处跑不是?” “来了多少家?” “今日一早,便来了五十余家,不过那些商人现粮都不是很多。” 路上劫了一部分,其他的商人,也是韩家的经销商,价格根本不可能打下来。 不过沈黎也没打算打下来,他要的,只是多一些粮商,越多越好。 “大人,要不,我再去帮您多叫一些商人过来?” 房祝新担心沈黎真的找到低价供应商,连忙主动请缨。 “这,怎么好意思麻烦你呢?” “无妨无妨,都是为了百姓嘛。” 他连忙拱手道:“既然如此,那下官现在就去办。” 找粮商,无非是多找一些韩家的供应商来,到时候大家报团取暖,忽悠他一个朝廷的钦差还不是轻而易举? 强龙还是压不住地头蛇滴! 于是乎,沈黎与他,都是极为开心的答应此事。 随后,沈黎在街道闲逛,这次他不再穿官袍了,而是灰色布衣配草鞋,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到了城南,他按照地址,找到了柳升的住处。 “少爷。” 众人很是激动,已经好几个月不见,他们也是十分想念自家少爷。 沈黎摆摆手,笑道:“大家辛苦了。” “不辛苦。” 众人连忙回道:“少爷,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在城中查,还有多少奸商,将数量尽数告知给我,另外,我要你们伪装成天道宗的人,在城中搞事情。” 柳升奇怪道:“少爷不是来治理此地的吗?” “自然是治理了,不过治理之前,要搞清楚这个地盘,有多少强龙了。” 沈黎摸着下巴道:“你们这么多人,也别闲着了,去城外抢粮去,不然几天下来,又要多饿死一些百姓了。” 虽然柳升不知道自家少爷什么打算,但还是选择照做。 “那少爷,水路上的粮……” “早就运回去了。” 对于这帮老伙计,沈黎还是信得过的,直言不讳道:“这次赈灾,我都没打算自掏腰包,佟州城内这么多粮,怎么就没人敢抢?” 一帮人愕然,您赈灾原来是靠抢啊? 不过,这么多粮商,佟州内的粮,绝对够用,只是官商勾结,百姓也不敢去抢米铺。 米铺表面上那么多粮食,实际上还有许多护卫,都是老实百姓,谁敢贸然去抢? 柳升点点头道:“少爷,抢回来的粮,直接在城中散发出去吗?” “嗯,混合一些糠头送出去,这么多的人,要是全部白送大米,抢再多的粮也无济于事。” 自古以来赈灾,都不是直接赠送上好大米给那些穷苦百姓,若是这个吃法,朝廷再有钱也顶不住,所以必须要掺杂一些其他杂粮,只要吃不死就行。 听起来有些贪官做法,但眼下最重要的是,让灾民活下来。 沈黎转而问道:“欢盈有派人来吗?” “昨天到了三个人,还在休息。” 如此重灾区,若是一味的为百姓派粮,那花费是巨大的,不如以工代赈,在这地方开办作坊,收留一些灾民,让他们成为沈记的人。 虽然沈黎手上没有大军,但他现在在大渝各地的工人,可有近十万人,而且这个数目,还在每日暴增。 派到佟州的三个人,自然也是掌柜了,沈黎窃取了天道宗洗脑方式,每个加入沈记的掌柜管家等人,都要经历长时间的洗脑,让他们生是沈家的人,死是沈家的鬼,无比忠心,这样才能放心的用,并且将配方交给他们。 安排好柳升等人后,沈黎离开城南,转而走到城门处,接手五百士兵。 第340章:黄天已死 - 布衣公卿 - 欺生 “卑职荀雷,见过钦差大人。” 刚到城门处,军队领头人便拱手行礼。 看着后面浩浩荡荡的一群人,沈黎深吸一口气,这是锦衣卫的炮灰啊。 他摆摆手:“你们,就先在城门处巡逻吧,在城墙下安营扎寨,没事不要出去。” “是!” 荀雷再次拱手,随后吩咐士兵,修缮城墙,安排巡逻。 此举,可让城中的房祝新很是难受了。 他之前看不上沈黎的原因,只是他一行只有两人,翻不起什么大浪。 万万没想到,朝廷居然还为他派了五百士兵,这下若是强杀沈黎,怕也很难办了。 几个大佬在一起开会,以刘老板为首的商人都表示无所谓。 “大军跟我有什么关系?我老老实实的做生意,他钦差大人还能抢我的粮啊?” 刘老板冷笑着盘着念珠:“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他敢抢,韩家自然有人替咱告御状。” 房祝新点头道:“确实,你们盼着他抢呢。” 可他房祝新又不是韩家的人,万一沈黎借机查他贪污事情,查粮仓怎么办? 他顿时如热锅上的蚂蚁,现在有了这五百人,他想拒绝也不敢啊。 “房大人安心一些,假账不已经做好了吗?还有什么问题?” “我总觉得,这小子好像不太好对付。” 刘老板哈哈大笑:“您去看看,他毛长齐了没?” 十九岁,虽然成家了,但阅历不足,尤其是赈灾这种事情,一不小心就会翻车。 房祝新叹了口气,又去账房仔细查账。 午后,在县衙特意寻找下,佟州城内再次涌来一百多户粮商。 在守城士兵的登记下,沈黎也拿到了城内粮食的数据。 少说也有三十万斤粮!!! 三十万斤啊,够这些百姓吃几年了! 谁他娘的说大渝粮食短缺了? 完全就是这群奸商炒作起来的! 沈黎看着触目惊心的数据,死死的握住拳头,随后释然。 反正这些粮,早晚是我的。 运河上的战斗已经接近尾声,韩家也松了一口气。 整条运河,损失了二十余个码头,粮食,金钱损失折合下来,少说也有近三百万两银子。 银子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码头。 陛下一意孤行,将被沈黎打下来的码头,尽数收回,由官家掌控,这样韩家想要通过这些码头运粮,以后要麻烦许多。 韩轻尧气的几天下不来床,执意要让沈黎去死。 但要弄到他的八千万两银子才行!这是他的补偿。 佟州城对沈黎资产将信将疑,但韩轻尧丝毫不怀疑沈黎有八千万两银子。 那竹叶青,销往近百个城池,又是奢侈品,能赚这么多,不足为奇。 当然,八千万的消息也传到陛下耳朵中。 “他,居然这么有钱?” 姜承龙喝着茶,眼中隐隐有些嫉妒。 你个老六,比朕的国库还有钱。 嗯,要是抄了你的家,会怎样? 服侍陛下的万江楼,自然知道陛下是什么意思,连忙道:“陛下,我想,这个八千万,是假的。” “你是怎么知道的?” “臣锦衣卫监察百官,自然对他们家中资产小有了解,沈大人为国为民,见不得那些穷苦百姓受苦,便将所有资产拿出,在各地开办作坊,接收穷苦百姓做工,据臣所知,那些工人的工价,是徭役的十倍不止。” 仙平县的作坊,姜承龙也是知道的。 他默默点点头:“若果真如此的话,沈黎,是国之栋梁。” “所以,他的八千万,想必是吸引粮商的。” 姜承龙瞬间想起沈黎出宫前跟他说的妙计,顿时哭笑不得:“行了,朕知道了。” …… 夜幕降临,佟州城一处宅子内,几十人的大型聚会开始了。 为首的刘老板盘着念珠,笑呵呵的看向众位粮商:“大家都是为韩家做事,顺便出来讨生活的,近日大家都听说,朝廷钦差大臣带了八千万两银子赈灾,大家都想挣钱,所以,咱们要抱成一团,不得低价出手粮食。” 众人欣然答应,九十两一斤,他们至少对半赚,这个利润,谁不干啊? “如果,让我发现,谁敢低价卖粮,那以后怕是不能再在佟州一带做生意了。” 他有些威胁道:“大家都是聪明人,我不希望有人破坏了咱们之间的团结。” “是是是,刘老板说得对!” “打死我都不低价卖粮!” “对,我不会卖粮!” “少一个子儿,我都不卖!” …… 刘老板顿时哈哈大笑:“开席!” 院子内,钟鸣鼎食,欢声笑语,院子外,鬼哭狼嚎。 尤其是城外,更是凶险万分。 许多灾民聚集在城外,一来方便在路上拔草而食,二来万一有路过的粮食,可以跟在后面捡一些米粒用来充饥。 城内老板们的马车要比运输车快一些,自然先进城。 至于他们的粮,大多在城外一些地方,都有重兵把守,一个粮仓,起码有近五十个好手守护。 天色渐晚,他们原地安营扎寨,这么多人,自然也不怕暴露位置,当场生火做饭。 外面打扮成难民模样的柳升一众人,纷纷系上黑色面巾,然后,一个巨大的旗帜出现了。 天道宗! 甚至他们还替天道宗想了个口号。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当然,这玩意儿,是沈黎搞的。 甚至,下面还有一排鹰文来凸显逼格。 柳升身后的一个小兵摸着下巴:“队长,您看这旗子这么空虚,要不要再加一点广告进去?” 本次造反由仙平月事巾赞助? 柳升眼睛一瞪:“你个笨蛋,谋反还能赞助吗?那咱们不就成了真的反贼了?” 游行你可以赞助,谋反你赞助那叫什么? 叫同党! 微风摇曳,春日刚过,夜晚的空气渐渐弥漫着淡淡的燥热。 还好有些微风,吹散了这些热气。 柳升看着空中飘逸的旗帜,感受了一下风向后,便拿出一个黑乎乎的坛子。 打开坛子,抓了一把白色粉末,在黑夜中顺着微风撒了出去。 “队长,这是什么?” “软骨散。” …… 第341章:东窗事发 - 布衣公卿 - 欺生 既然是暗抢,那肯定不能用沈黎标志性的火药。 对于沈家士兵的作战能力,柳升比沈黎更加了解,这些最早一批士兵,感受到热武器的凶猛后,便在冷兵器上的训练,有所懈怠,所以近距离格杀上,他们是比不上新的一批士兵的。 热武器自然是凶猛,但冷兵器的威力同样不俗。 战争,打到最后,都是人与人之间的搏杀。 弹药,总有耗尽的一天。 柳升担心他们的近战不强,到时候被抓了俘虏就完蛋了,索性搞点其他路子,直接在空中撒一点软骨散,降低对方战斗力,这样自己一群人也好打一些。 他掐着时间,一炷香后,缓缓伸出手示意出动。 周围空旷无比,能吃的树皮,树叶,草根都被刨干净了,所以他们的身影有些显眼。 但敌人在明,看向暗处总没有那么清楚,等他们摸近了之后,对方才开始迎敌。 “杀!” 柳升抖了个枪花,一记长虹贯日给其中一人来了个菊花爆满山,他暗骂一声晦气,随后再次加入战场。 他的战斗力自是不用说的,之前本来就是外家高手,对付这些没有招式的粗壮汉子,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反正都是韩家的走狗,百姓的蛀虫,杀了就杀了,就当为民除害了。 他们没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很快,看守粮食的五十人,逃的逃,死的死,现场再无一个粮商的人。 柳升将大旗插在粮车位置,随后吩咐手下拉走粮食,众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一处隐秘山洞,将粮车藏进去。 一晚上,抢了两个粮队,不过这点粮食,也是杯水车薪,只有两千来斤。 天色很快大亮,城内两个粮商一听粮食被天道宗的给劫了,顿时要疯了。 “草拟吗啊!” “天杀的天道宗啊!” “你们真不是个东西啊!” “这可叫我怎么活啊!” …… 城内两人的哭嚎,顿时盖过那些受苦的灾民,那些灾民纷纷侧目,咱家是死了老婆儿子哭,您哭的这么委屈,定然是死了亲爹吧? 其他粮商有此前车之鉴,趁着白天,连忙将粮食往城里运送,能运一点是一点,天道宗那帮反贼,他们谋反都敢干,抢你一点粮食算什么? 四个城门,一天之内,涌入了大量粮食,在三十万斤粮的基础上,又新加了十万斤! 这个数目说起来不觉得有什么,可这么多粮摆在一起的话,能摆下整个足球场,高度超过三米! 如此多的粮食,居然还有饥荒,当真是可笑至极。 沈黎站在城楼上,冷冷的看着一袋一袋的粮食运进城内,缓缓的闭上眼。 百姓们见到钦差大人,脸上都出现希冀的光芒。 如此多的粮食运入城内,说明了什么? 官府真的打算买粮了啊! 尽管他们现在还饿着,但希望就在明天啊! 夜幕再次降临,城中,却多了一队人马。 他们一路奔袭,路过每家每户时,都抛出一个小袋子。 袋子里,是混着糟糠的大米。 这比数根等物要好吃太多了! 许多百姓家中收到大米后,都传来劫后余生的哭声,终于有粮了,这下家里人不用饿死了。 深夜,城内一处宅子内,灯火通明。 若是沈黎在场,定然能认出那个白色纱巾下的女子。 小奴儿。 天道宗圣女。 “圣女大人,这沈黎打着天道宗的名号为非作歹,胡作非为,败坏我等名声,实在该杀!” 其中一人愤愤不平道:“我天道宗,何时背过如此黑锅?” 纱巾下的小奴儿轻笑一声:“倒是有趣。” “那是杀,还是不杀?” 如今天道宗在佟州内,可有了一个四品高手了,想刺杀一个沈黎,简直轻而易举。 “不杀。” 她朱唇轻启:“况且,人家已经还了人情了。” 教徒们皱着眉头,表示不解:“怎么还的人情?” “人家替我们,在佟州发了粮呢。” 她笑意盈盈:“百姓对我们天道宗有好感,那更便于我们行事。” “那赈灾的事情,还要让他继续下去吗?” “自然不能。” 天道宗的宗旨,就是将一地搞乱,让百姓没有活路了,他们再以圣人之姿,收下难民,教化难民,洗脑难民。 所以,沈黎想赈灾,那是万万不可能的。 “他不是要买粮吗?你们便守在城门附近,一旦有银两出现佟州附近,立马劫下来。” 教徒连忙点头,但又疑惑道:“城内那么多粮,会不会有问题。” 小奴儿沉吟了一下。 她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别的官员,可能不会开抢,但沈黎敢冒充天道宗第一次,定然敢冒充第二次抢城内粮食。 “不会。” 她摇摇头:“另外,他沈黎给我们的好处,我们不要,明日派人在城中宣扬,今晚发粮的,是钦差大人,劫粮的,也是钦差大人,这戏,让他自己唱。” 教徒点头:“圣女高见。” “苍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 她拿着旌旗,有些感兴趣的说道:“这么有意思的口号,若这位沈大人是反贼,当真有趣的很呢。” “对了,佟州起事后,在京中宣扬一下,就说这位沈大人,乃是天道宗的人,让他回不去,不得不加入我们。” 教徒嘿嘿笑了:“圣女好计谋,咱们又要多添一员虎将了。” 这位沈大人他们可都听说了,虽然饱读诗书,但完全没有书呆子的气质,做起事情来,完全不按常理出牌,是一个反贼的好苗子。 若是他加入天道宗,那天道宗的谋反之路,当真顺畅许多。 …… …… …… 翌日一早,县衙门前,聚集了大量难民,纷纷对着县衙叩拜:“感谢钦差大人送粮!” 房祝新顿时火冒三丈,敲开沈黎房门后,有些质问道:“沈大人,您就是这么赈灾吗?” 沈黎一头雾水:“什么意思?” “您在城外抢了粮队,去城中散播,百姓们都在县衙门口感谢呢!” 他山羊胡子都翘起来了:“您闯了大祸了!” 同时,城中粮商也听说了事情经过,纷纷找上门来。 钦差代表的是陛下,公然抢粮,这算什么?是朝廷无端要杀人了吗? 还是杀害人畜无害的良民。 等几十个粮商围在县衙大门前,沈黎脸色顿时黑了下来。 第342章:关门抢粮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大人,你身为朝廷命官,怎么能干出偷抢这种卑劣之事呢?” “就是,可怜那些米,是我辛辛苦苦攒的全部身家啊,您这抢了咱的粮,可让咱怎么活啊!” “沈大人,求您开恩啊,将那些粮还给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吧!” …… 一大群的粮商聚集在沈黎面前,有的指责,有的卖惨,七嘴八舌之下,沈黎竟还找不到机会反驳。 消息泄露的这么快,肯定是有人搞事情了。 要么是天道宗的,要么就是锦衣卫的。 反正这两个势力都不是什么好鸟,一个唯恐天下不乱,另外一个唯恐反贼不强。 事到临头,逃避也不是个办法,最好的办法,就是死不认账。 他在愣了一阵,假装听旁边人解释事情经过,随后勃然大怒。 “我放你妈的屁!!!” 他大怒咆哮,居高临下,唾沫星子乱飞,落在那些商人的头发上,点点晶莹,煞是好看:“放狗屁!狗放屁!本官身为朝廷命官,怎么可能会干出如此悖逆之事?你们查都不查,就上来冤枉我,怎么,我年纪小好欺负是吧?” 众人一怔,随即面面相觑。 难不成,是有人故意陷害? 接着,沈黎继续骂道:“本官奉朝廷旨意,前来赈灾,钱,本官有的是,你们那点粮,本官还不屑去抢,为什么会出现本官抢粮的说法,你们想想,若是佟州有贪官,赈灾顺利结束之后,会怎么样?” 房祝新的脸,瞬间就黑了下来。 你这差不多指着我的鼻子说我是贪官了! 而且这消息,也不是我放出来的啊? 他一脸无辜,却对上了众商一脸狐疑。 “再说,本官这次来佟州,只有一个护卫随行,如何做的了抢粮,派粮这么大的事情?那城楼上的士兵,都是青州人马,你们可以一个个的盘问,看他们有没有出过城!” 粮商们窃窃私语,难不成,真不是这位沈大人干的? 也有人觉得,沈黎这是色厉内荏,叫的越大声,说明他越心虚。 终于,沈黎咬牙伸出右手,发出毒誓,这才彻底打消粮商们的疑虑。 “这粮食要是我去抢的,我就是狗!” 粮商们面面相觑,真相只有一个! 有人陷害沈大人,至于为什么陷害沈大人,那就是政治上的原因了。 房县令一头黑线,他现在感觉自己脑门上多了一口黢黑黢黑的大锅。 众人渐渐散去,沈黎这才松了口气。 妈的,又被天道宗摆了一道。 至于发誓我是狗,嗬…… 汪汪汪…… 他背着手,悠然自得的出门巡查。 今日路边灾民依旧衣衫褴褛,但精神状态要好了许多,很多人吃饱了饭,在路边小憩,也没有看到吃的就两眼凶光了。 百姓们听说了发粮的不是他后,很是奇怪,私底下议论,也有聪明人分析出,钦差大人死活是不能承认他抢粮的。 天道宗派粮么? 貌似佟州大灾半个月以来,天道宗从未派过粮,偏偏钦差大人来了之后,就有人派粮了。 这就很奇怪了。 他来到城楼上后,微笑着打招呼,看了一眼城墙上的城防,很是满意。 基本上能做到,守卫四个城门,不让人进出。 那就好办了。 该唱戏了! …… …… …… 城内一处院子内,粮商们聚集成一团。 领头的刘老板盘着念珠,统计了一下城内粮食。 前两日城外粮食被劫,基本上所有城外粮商都进入城内,而且,还有大量的粮食,从附近各城送来,今日已经送来十几万斤! 七十万斤! 天文数字。 这个数字,过了今天,还会再涨! 他皱着眉头喃喃道:“太多了,太多了。” 房县令奇怪道:“怎么太多了?” “这么多的粮,聚集在一座城内,是要出大问题的。” 刘老板拿出算盘,快速拨弄几下后:“八千万两银子,咱们就算八十两一斤卖给他,他最多可以买一百万斤粮!” “那不是还不太够,怎么太多了?” “房大人,您知道整个佟州多少人吗?” “七千人。” “我就算他们敞开肚子吃,每天每人一斤粮食,一天才消耗七千斤,七十万斤,那可是要吃一百天的!” 房祝新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是说,沈黎的八千万两银子,很有可能是个噱头?” “他疯了才会买那么多粮,现在还有半个月就是新粮收获季节,到时候粮价暴跌,咱们的粮,都得砸手上!” 刘老板难得人间清醒:“总之,他不可能拿那么多钱去真的买粮,咱们根本吃不下他所谓的八千万两银子!” 众人议论纷纷,吃不下就吃不下呗,到时候我再借助韩家的关系,将陈粮倒给官仓,这样还是不赔啊? 对于房祝新,这些商人有一部分怀疑,有一部分相信。 大家都是一条船上的人,房县令没必要骗他们。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沈黎的路子,很快被众人七嘴八舌摸透,得出一个恐怖的结论。 “这么多粮在城内,他不会……抢吧?” 其中一人幽幽的说出来,众人被吓了一跳。 “我靠,不能吧?他是朝廷命官啊!” “对,他是朝廷的脸面啊,他抢粮的话,韩家正好可以去告御状啊?” “就是说,他总不能不要脸吧?” …… 刘老板琢磨一下,郑重道:“你见过哪个朝廷命官敢当众说自己是狗的?脸面?朝廷派他来,就是打定了主意不要脸了。” “可他们总不会明抢吧?” 其中一名商人道:“到时候朝廷为人诟病,下次再出现灾情,咱们这些商人不过去的话,他们就全完了啊。” 房县令终于想明白,冷笑一声道:“他不会抢,天道宗的人,会抢!” 众人惊恐的瞪大眼睛,着急的问道:“那我们现在要出城啊!” “出城?你会死的更快。” 他冷冷道:“好在咱在佟州也有些底子,他沈黎再厉害,也压不住地头蛇。” 随后,所有人统计了一下自家护卫,加起来约莫两百人左右。 刘老板转动念珠:“我提议,所有的粮,合在一处,每家派一人去守卫,这样沈黎即便有人,也没办法攻进来。” 众人只能点头答应。 夜幕渐渐降临,城门前,却突然多出一个长长的队伍,拉着大大小小的箱子,引起百姓们的围观。 第343章:赈灾银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些大大小小的箱子运入城内时,足足运送了两个多时辰,吸引了百姓们的眼球。 因为车队前方,一个巨大的“沈”字已经说明了问题。 人们纷纷猜测,这应该就是沈大人赈灾银两吧? 消息很快传到一帮粮商耳中,这让他们有些搞不懂了。 难不成,沈黎真的运送赈灾银来了? 很快那些车队便将箱子运送到县衙大门前。 沈黎举着火把,对百姓们大喊道:“各位父老乡亲,朝廷的赈灾银,已经到位,明日一早,咱们就开始买粮!” 在百姓们的欢呼中,他大喝一声:“开箱!” 一百五十个大箱子内,同时开箱,箱子内白光耀眼,真的是白花花的银子! 那些粮商眼睛都直了,一个个面面相觑。 这居然是真的银子! 难不成自己都猜错了?钦差大人真的打算买粮了? “大家有饭吃了!” 沈黎大喊道:“请大家再熬一晚,明日午时,过来领粮!” “大人,难道不是煮好之后再发给我们吗?” 官府的赈灾粥,已经让这些百姓彻底失望,那粥稀的,简直如白水一般。 钦差大人难道不想贪一点?毕竟从灾民嘴中就可以抠出钱来啊。 “没那个必要,每人,每天,一斤粮,不论大人小孩,只要是人头就给,怎么吃,是你们的事情!” 沈黎朗声道:“另外,我要吃肉,你们也得吃肉!八千万两银子,都是为你们花的,所以咱,必须吃肉!” 所有人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 这是赈灾吗?伙食这么好吗? 怕是这些百姓就是最阔绰的时候,也舍不得吃上几斤肉吧? 人们欢呼,纷纷称赞沈黎青天大老爷。 粮商们面面相觑,又吃肉?那自己是不是可以再引进一批肉啊? 毕竟肉不是韩家的,自己卖多卖少,韩家总不会过问吧? 粮商们也不是铁板一块,做生意的商人,谁心里没个小算盘呢? 粮食我挣不到钱,那肉总行了吧? 沈黎缓缓伸出手,压住人群的欢呼,转而看向粮商们:“各位老板,现在银子已经到位,其他事情,就看你们的了,眼看陈粮不值钱,所以我每日只购买七千斤的粮,两千斤的猪肉,价低者得!” 刘老板缓缓转动念珠:“沈大人,您这么少的量,咱们可不好卖啊。” “七千斤,已经不少了。”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道:“你刘老板想吃下这些银子,但你的粮,貌似不够吧?” “只要沈大人敢一次性订购,那我刘记,就能弄到八千万两的粮!” 刘老板突然将他一军:“敢不敢?” “有什么不敢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呗。” 沈黎耸耸肩:“不过,我只买七千万两的粮,一千万的肉,肉,我只要活猪,杀了的,不要。” 如今佟州附近饿死的难民那么多,鬼知道这些奸商会不会将那些人肉混合在猪肉里进行售卖。 “好,一言为定!” “在你凑齐七千万的粮之前,那就按本官说的,吃一天,买一天!” “行!” 刘老板冷哼一声,转而上了马车,回去又要开大会了。 而沈黎在进行一场慷慨激昂的演讲后,那些灾民纷纷兴奋的回家,有人翻来覆去睡不着,将家中锅碗瓢盆洗的干干净净,等待明日发粮。 但刘老板这边,粮商数量逐渐减少,开会的大多数是代表。 那些人,都连夜去其他地方去弄猪了。 猪肉在这个世界,基本上已经普及,也没人说猪肉骚臭了,猪所住的地方,从最开始的茅厕,变成了单猪小猪圈。 反倒是牛肉,朝廷禁令,严禁食用耕牛,如果是病死的牛,需要官府开具证明,这也是为了保护耕地。 城门处,络绎不绝,哄吵了一夜,不断有商队进出。 沈黎坐在县衙后院,一个少女端着一盆水,轻轻推开房门。 “少爷,我来啦!” 细看却是小新,她将盆放在地上,替沈黎脱去鞋袜,将脚按入清水中,满脸笑意:“想我没啊。” “想!” 沈黎呵呵笑道:“你和元坝怎么现在才过来?” “路上难走,我们后来又和岳峰他们一路了。” 小新替他细细搓洗着脚,随后道:“少爷,要不,洗个鸳鸯浴?让奴家好好服侍您?” 说罢,她那柳叶眉狡黠的往上挑了挑,满是勾引。 “那你,要怎么服侍我呢?” 沈黎缓缓勾起她的下巴:“说,路上有没有看小黄书?” “看是看了一些,就是差人试验了。” 小新也不露怯,笑吟吟的伸出小脑袋:“怎么服侍您,那就得用少爷的一句诗了。” “什么诗?” “轻拢慢捻抹复挑。” 沈黎一脑袋黑线,这哪是我的诗,人家白居易要是知道了,非得气的从坟里爬出来,好好的千古名句,你拿来搞·黄·色。 无语归无语,整个房间的气氛,渐渐旖旎起来…… …… …… …… 城中岳峰带队,将那些箱子送入城南一处破庙中进行守卫。 别说沈黎没有八千万两银子,就算是有,他也不可能这么拿出来。 上面有人看着呢。 岳峰缓缓将箱子打开,上面露出一排银子,将银子拿开后,下面黑乎乎一片,那是大量的火药还有一些工具。 有的箱子拼凑不起来,里面还放置了大量的石头充数。 这些箱子,都是拿出来让百姓们看的。 而柳升等人,还在城外蓄势待发,他们今晚的任务不是抢粮,而是查探城中有没有粮运出来。 要是有人将粮食运出来,直接开抢。 少爷的命令很简单,佟州就是个口袋,粮食,只准进,不准出。 岳峰等人来了之后,也收到了任务。 挖密室。 佟州这么多粮,抢回来后,肯定要藏起来。 以后佟州开办作坊,需要的粮食,将会是个天文数字。 而且,新粮收割,用钱的地方多着呢,到时候这些粮可以高价卖掉,再低价收回来新粮,与韩家掰掰手腕。 粮商们在外面找到猪肉来源,但夜深人静的时候,不敢往城内运。 他们可都记着,天道宗那帮反贼,在路上虎视眈眈着呢。 翌日清晨,东方天空刚刚出现一点白的时候,大大小小的马车,如同赶集一般,涌入城门处。 第344章:城中暴乱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些马车内,多是猪肉,活猪。 有的是直接赶过来的,人头加上猪头,浩浩荡荡,简直就是一场大型集会。 有早起的百姓看到这么多活猪,顿时都兴奋的奔走相告。 钦差大人放粮了! 大家不用饿死了! 有人甚至当场叩拜祖宗,感谢祖宗不收之恩! 沈黎站在县衙前,笑着看着那些粮商:“各位,现在开始竞拍,只收七千斤粮,价低者得!” 众人面面相觑,第一天,他们还算节制,一口咬定统一价钱。 九十两一斤! 猪肉二百两一斤! 沈黎也不讲价,笑眯眯的让岳峰搬出几个箱子。 这些都是岳峰后来在路上劫的,一共是一百二十万两银子,准备拿来建造作坊和工人工资,现在拿来买粮,只是先让他们保存一下。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简直不要太爽快。 一天,一百万两银子。 七千斤粮,七十二万两银子。 剩下的二十八万两银子,买了一千四百斤猪肉。 粮,百姓自己拿走,猪,现场宰杀,现场炖,每家可以盛走一碗。 一上午下来,百姓都如愿以偿的拿到粮食,并且吃到梦寐以求的肉类。 他们一边吃,一边掉眼泪,有人直接跪在县衙门口,感谢钦差大人青天大老爷。 一天一百万两银子,这种吃法,明天就得倒闭了! 岳峰将剩下的银子带回去,愁眉苦脸。 而沈黎视察城隍庙,笑道:“你也不用担心钱不够用,明天的粮,肯定就够用了。” “少爷,咱的钱,不太够啊。” 他叹口气,赈灾,当真是个花钱的事情。 不仅他这么想,所有人都这么想,只有贪官才会觉得,赈灾是个很赚钱的事情。 一天下来,城中难民都吃饱了,这也引起城外难民的注意。 那些难民,都是从城内跑出去的,如果算上他们,整个佟州,三万多人,将近是现在的四倍,若是真拿钱赈灾,八千万两银子,还真不够。 当初他们觉得佟州内没有吃的,跑出去了,现在听说佟州还有肉可以吃,顿时来了精神,在刘老板的大肆宣传下,那些难民拼命的涌入城内求吃饭。 “不够那就不花钱了。” 沈黎嘴角扬起,对着岳峰等人,发布一系列的命令。 刘老板等一众商人看着涌入城内的难民们,冷笑连连:“这下人数增多,咱们的粮,更好卖了。” “就是,我看他八千万两,花出去花不出去!” “我又从外面进购了两百头猪,还有三千斤粮。” “我的也是,马上就到!” “哈哈哈,我们要发财了!” …… 可很快,他们便皱起眉头。 城门处的探子传话,城门处开始戒严。 沈黎站在城墙上,拿着自制喇叭喊道:“各位百姓,我知道你们想进城来吃饭,为了避免天道宗的反贼们混入城中,所以从今晚开始,城门戒严,没有身份证明的,一律不准进入城内!” “为了防止城外出现反贼抢夺粮食,现在城内施行宵禁,所有马车,不允许出佟州城,这也是保护粮车不被反贼掠夺!” 下面百姓们议论纷纷,城外难民怒骂:“混账,这是我家,凭什么我回不得?” 沈黎微笑道:“你们自然可以回来,但要身份证明,本官这也是保护你们啊!” “我们不需要保护,我们要吃饭!” “对,我们要吃饭!” “要吃饭!” “要吃饭!” “要吃饭!” …… 很快,外面难民的声音整齐划一,喊了半个时辰的“要吃饭”。 可城门紧闭,就是不让他们进去。 守城将领皱着眉头:“大人,这些难民,难道真的置他们生死不顾吗?” “放心,明日午时,城门处会施粥,饿不着他们。” 沈黎背着手:“荀雷,你想想,反贼,多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若是让他们涌入城内,只需一颗老鼠屎,便会坏了一锅粥。” 守城将领荀雷若有所思的点头。 “所以,要辛苦你手下兄弟,严防进出,施粥可以,只能在城门处进行,外面的人不准进来,里面的人,不准出去。” “卑职明白了。” 荀雷拱手道:“大人远见,属下心悦诚服。” “行了,你忙吧,记住,你的主要任务,是守城,若是城门失守,你要掉脑袋。” “是。” 沈黎施施然走下城墙。 可那些商人心中渐渐浮现一丝不好的预感。 不准出入,这是几个意思? 真的是保护我们吗? 夜幕降临,所有人心事重重,面前的大餐,没有一丝食欲。 房祝新清清嗓子:“城内这么多粮,钦差大人戒严一下,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刘老板盘着念珠:“我还是对城外天道宗劫粮的事情,有所怀疑,为什么早不抢,晚不抢,偏偏这个时候开抢?” “你是说,这事,还是有可能沈黎做的?” “我不确定。” 他摇摇头,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他,我看不透。” 大奸似忠,大忠似奸,可此人干的事情,忠不忠,奸不奸的,实在难以琢磨。 你说他不买粮吧,他买了。 你说他劫了粮吧,他拿朝廷脸面发誓,谁劫谁是狗。 大家都是体面人,他应该不会这么,不要脸吧! 正当众人思索时,外面侍卫连滚带爬的冲进来:“不好了,天道宗杀过来了!” 一声巨大的枪响之后,外面便是各种喊打喊杀声。 一百多个天道宗反贼,一边跑还一边拿着旌旗大喊:“我们反了,我们要谋反啊!” “我们天道宗,是个专门谋反的企业,我们打家劫舍,我们要王朝更迭!” “我们招收各种穷苦百姓当韭菜啊,我们让他们上阵杀敌啊!” …… 为首的黑衣人,便是万逸楼。 他轻功极好,手中又抓着一把碎石子,带着人专门往各处的猪圈跑,一脚踹开猪圈后,将碎石头射入猪屁股内。 母猪吃痛,拼命的逃离,在城内开始一场巨大的“猪潮”,撞翻无数行人。 那些商人目眦欲裂,这城中,一百反贼,一百钦差大人私军追杀。 反贼搞事情的方向,就是粮仓,他们也不烧,就是冲过去,将那些护卫打成重伤。 随后沈黎私军赶到。 只是,那些私军越来越少。 黑灯瞎火的,众人开始抢粮。 再不是一小袋一小袋的抢了,直接一麻袋一麻袋的往城内百姓家里丢。 几个商人看着自己的心血就这么没了,顿时一口鲜血喷出来,气晕过去。 第345章:得罪锦衣卫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有人都知道,沈黎带来了两百私军。 现在城内两个队伍,一个队伍一百人。 完全就是贼喊捉贼,顺便还哄抢。 “天道宗”在万逸楼这个四品高手的带领下,简直就是所向披靡。 那些老板手下的护卫,虽说都是外家高手,但在四品面前,简直就如纸糊的一般,一个照面便被掀飞。 如此公然的做反贼,让万逸楼这个四品高手很是兴奋,一路狼嚎着冲撞,到后来那些粮仓的人,听到动静都已经跑的没影了。 其中一人气的直哆嗦:“我,我要下去阻拦他们,揭穿这狗贼的真面目!” “我也要去,妈的,吃着皇粮的官家人,竟然能在朗朗乾坤下,做出如此禽兽行径!” 刘老板盘着念珠,气的嘴唇发青:“你觉得,那些假天道宗的人,敢抢粮,敢不敢杀人?” 众人顿时沉默下去。 反正他们打着反贼的名号,干脆直接杀人呗。 朝廷本来就痛恨商人,杀了他们,也算是为民除害了。 “可那些粮食,是我毕生心血啊!!!” 其中一人捶足顿胸,眼泪鼻涕一大把:“要是早知道,打死我也不来佟州啊!” 刘老板哆哆嗦嗦的摸着念珠,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没事没事,他们不过是一百人,就算让他们去搬,也不可能全部搬完。” 可很快,他脸色大变。 他咬牙切齿,龇牙咧嘴的看向粮仓方向,那里的人影在逐渐增多。 是那些难民,试探着拿了一袋粮食之后,发现并没什么问题。 于是乎,更多的难民加入抢粮队伍。 城中浩大的声势,让守城士兵很是纠结,尤其是队长荀雷。 手下着急上火的找过来:“大人,咱们再不进去抓反贼,城中怕是大乱了啊!” 荀雷能从一个小兵,做到百夫长,自然有过人的头脑。 几个时辰前,钦差大人意味深长的跟他说,一定保护城门,防止反贼进入。 若是城内出现问题,钦差大人绝对会派人来通报。 他沉吟一番:“当兵的,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城内有县衙守卫,还有沈大人的精兵,区区暴乱,没什么影响。” “真没什么影响吗?” 小兵皱着眉头,有些地方,已经烧了起来,火光冲天。 “服从命令,守卫城墙!” 他一咬牙,坚持自己的猜测,尽管县衙房大人派人过来请兵,他都不带动的。 钦差大人,自然比县令要大。 城中暴乱了一夜,自然是人人难以入睡。 灾民们兴奋的在城中掠夺,扛回家的粮食,大多数人都埋起来,防止官府找到治罪,这么多的粮,撒的到处都是。 沈黎站在黑暗处,远处灯火将他脸上照的忽明忽暗。 “谁说佟州饥荒了?你看看,这满地,都是粮食。” 从外面搞完事情的万逸楼回来,嘿嘿笑道:“当而皇之做反贼,当真刺激。” “一群百姓的吸血虫,这次也给他们一个教训。” 万逸楼点点头,忽然眉头微皱看向黑暗处。 一个黑衣人从墙头上跳下来,拱手道:“卑职见过大人。” 锦衣卫的人。 “怎么,锦衣卫又有什么事情安排了?” 沈黎似笑非笑道:“我现在忙着赈灾呢。” 黑衣人摘掉面巾,微怒道:“沈大人当天下人是傻子吗?” “哦?此话怎讲?” “你打着天道宗的旗号,在城中掠夺,这本没什么,但你又用天道宗的名号放粮,这是什么意思?” 黑衣人有些训斥道:“大人此举,无非是栽赃了天道宗,又想还个人情,两不得罪!你知道不知道,此举只会加深天道宗在民间声望,你相当于在助纣为虐!” “那你说说,我该怎么办?” 沈黎眉头微皱,就连皇帝陛下也没这么训过我,你一个锦衣卫分部千户,这么指责朝廷大臣,有没有上下级观念? “官是官,匪是匪,官匪不得沆瀣一气!” 黑衣人冷哼一声:“大人立场应该坚定,与他们不共戴天!” “哦,那你知道,天道宗在佟州的势力么?你觉得,我这些外家高手,能不能挡得住天道宗的高手?若是我被他们刺杀,怎么办?” 他挺起胸膛,正义凛然:“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为国尽忠而亡,乃是光荣之举!” “你在说什么屁话?” 沈黎顿时就火了,谁知道我在为国尽忠?我只是和你们锦衣卫有些见不得光的交易,这就叫尽忠了? 黑衣人愕然:“大人,请您注意言辞。” “我言辞你大爷啊?你什么人?什么身份?” “我乃锦衣卫佟州千户。” “我呢? “您是佟州钦差大臣。” “谁大。” “您大……” …… 沈黎瞪着他:“我看你是做千户做飘了,这要是京中,我让你吃板子你信不信?” “我信。” 黑衣人牙关紧咬,显然是不服气。 他可是千户,手底下有一千个手下,近日锦衣卫逐渐崛起,他们的位置也是水涨船高,每日见到各地官员都是趾高气扬,即便是府尹大人,见到他也得客客气气,端茶递水。 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他目中无人的毛病。 上面人的任务,他还没完成,等这位钦差大人做了事之后,他有的是办法整治他。 “行了,你走吧,跟万江楼说,不合作了。” 沈黎摆摆手道:“还没彻底崛起尾巴就翘天上了,这要是让你们在朝中一家独大,嗬,到时候怕是在官场横行霸道了。” 黑衣人顿时有些不可置信:“大人,您说拒绝锦衣卫的合作?” “怎么地?” “锦衣卫的合作,不是说拒绝就拒绝的。” 一旁的万逸楼眉头一跳,你一个千户就敢和陛下眼前的红人硬刚? 他还没来得及阻止,黑衣人便脱口而出:“大人今日此举,涉嫌与天道宗勾结,有意图谋反的嫌疑,请大人随我去锦衣卫衙门!” 沈黎背着手,一脸玩味的看向他:“抓我进锦衣卫?我怕你好抓不好放啊。” “呵呵。” 反正已经撕破脸皮,黑衣人也不藏着掖着,从怀中掏出生死簿,用舌头舔了舔毛笔写道:“康历十四年五月十七,沈黎勾结天道宗,意图谋反。” “大人,这生死簿已经记上,合不合作,您看着办吧。” 他有些得意的将生死簿揣入怀中,嘴角露出一丝冷笑。 沈黎耸耸肩,然后看向万逸楼。 “杀了他。” …… 第346章:杀了千户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逸楼瞪大眼睛,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你说什么?” 沈黎直接转身背过手去:“杀了他。” 没等万逸楼说话,黑衣人倒是哈哈大笑道:“沈大人,您难道不知道,小万大人乃是我们都指挥使的弟弟吗?他岂会杀我?小万大人,您说是不是?” 万逸楼一阵沉默。 这已经是明显的试探了。 沈黎的意思他明白,你不是说想跟我混吗?表忠心呗,杀了锦衣卫,我就信你。 他能理解沈黎,自己接二连三的向锦衣卫出卖沈黎的消息,信任早已破产,可沈黎还留着他,已经表现对他最大的容忍。 如果他不答应,以后的沈黎,都不会跟他来往了。 两人走到现在,也算是比较好的朋友了。 黑衣人见他不动手,更加笃定的大笑:“沈大人,跟我回锦衣卫接受审问!” 说罢,他五指成爪,一把抓向沈黎。 可在他接触到沈黎一瞬间时,一旁的万逸楼真气猛然涌动,一掌拍在他的后脑,顿时脑浆崩裂,死的不能再死了。 他满眼不可置信的倒下去,眼中逐渐失去光彩。 沈黎也不说话,背着手,径直回去。 他连忙在后面跟着:“这下行不行?” “嗯。” “嗯是什么意思啊?我都杀了锦衣卫的人了。” “一个千户而已,你哥不会在乎的。” 沈黎走在街道上,看着那些瘦骨嶙峋的灾民,拼命的拖着粮食往家里运送,不由得耸耸肩:“天道宗,这下不舒服了。” 万逸楼皱眉,对于沈黎无所谓的态度,随后轻叹一口气:“你不是帮他们打响名声了吗?怎么就不舒服了?” “天道宗,兵力不足啊。” 他摊开手道:“他们招人方式,都是先招揽优秀人才,再招揽普通百姓。” “这有什么问题?” “普通百姓虽然好骗,但不是傻子,知道造反要灭九族,正常情况下,他们是很难招收大量的百姓的,唯有天灾人祸导致那些百姓活不下去了,不得不谋反,现在整个大渝,也就那么几座城而已,想招收大量难民充军,有点难哦。” “他们还会再想办法挑动战争?” “那肯定的。” 沈黎叹口气。 一个佟州城,能攒多少兵力? 目前他知道天道宗的人,也就那么几个,还有众多暗棋没有浮出水面。 最大的官,也就是天道宗的圣女,小奴儿。 圣女之上,还有十八长老,还有宗主。 这些一个都没见到。 所以,即便锦衣卫在佟州打掉他们,对他们的发展没有丝毫影响。 夜已深,外面的哄抢还在继续。 黑灯瞎火的,有的人撒了一地的米,来不及捡回去,等看到路边,已经堆积了一层大米。 万逸楼感叹道:“真浪费啊。” “明日自然有人来收拾。” 沈黎笑道:“城外,可还有一万多人呢。” 到时候将这些人放进来,不愁地上不干净。 他刚回到县衙,房县令便提着衣角急匆匆的赶来:“哎呀,钦差大人啊,现在城内已然是翻了天啊!” “我知道。” 沈黎拍拍身上的尘土:“听到动静的第一时间,我就出去了。” “那您快想想办法啊,这些粮,都是那些商人的心血啊!” 他虽然知道这事是沈黎干的,但还是想听个准话:“这些刁民,已经是谋反之举了,您快将大军调过来叛乱啊!” “城内难民七千,我手上最多只是七百兵力,如何能叛乱呢?” 沈黎摊开手无所谓道:“没关系,正好百姓们都没饭吃,这些商人即便是丢了粮,也算是做了善事,哈利路亚会保佑他的。” 房祝新皱眉,这哈利路亚又是哪路高人? 不过他没空了解这些,看着沈黎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深吸一口气道:“如此大规模的刁民叛乱,钦差大人可要承担责任。” “唔,责任我不敢承担,不过本官也没办法,这么多人,怎么管的过来?” 他气不打一处来:“你杀啊!” “房大人!” 沈黎正色道:“本官爱民如子,怎会做出那种打杀子民的混账事情来?在本官看来,他们只是一些犯错的孩子,待本官明日说说他们。” 房祝新摔在袖子离开,再听这钦差大人扯淡,他能气死。 回到自己的秘密基地后,他与刘老板几人商量了一番,随后派出自己的护卫等人,出门平叛。 房祝新自己有三十多个好手,下面那些老板们,每人手上有三五个人,凑起来居然也整了两三百人。 这两三百人在城中横冲直撞,见到抢粮的百姓,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暴打一顿,再夺回粮食。 这一晚,损失的粮食按价格折算下来,少说也得两千万两! 多少老板今晚气的直掐人中,这简直不让人活了。 毕竟是一些普通百姓,惧怕官府,那些人口口声声自己是县衙的人,严禁抢夺事件,交出粮食的,可以不予追究,不交被查出来的,要被赶出佟州城。 那些普通百姓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听到这些威胁,纷纷将粮放在地上,甚至有胆小的,将家中粮食也拿了回来。 岳峰等人在暗处看到这种情况,连忙去汇报沈黎。 “无妨,让他们回点血吧。” 沈黎正在泡脚,已经丑时,相当于凌晨三点,再不睡明日就没精力办事了,他转而询问道:“今晚抢了多少粮?” “一万斤左右,主要是人手太少了。” 岳峰摇头道:“兄弟们拼命的搬,也拿不了多少,好在有的商队刚进城,马车还没来得及卸货,便被咱们抢了。” 两百人去抢,平均一人抢了五百斤回来。 但这个数目,还是不太够啊。 明日将会放难民进城,到时候粮食消耗,将会多一倍。 而且只抢一万斤,这城内,可是有一百五十万斤的粮啊! “那明日粮不够,怎么办?” “买了。” 沈黎擦干脚笑道:“如此恐怖的环境,是个人,就会玩命的抛售粮食,你想想,咱们还有二十万两银子,能买多少粮?” “最多,四万斤吧。” “错,是四十万斤。” …… 第347章:城门封闭 - 布衣公卿 - 欺生 看来,县衙自己派人镇压百姓,还是有些效果的。 那些百姓也知道畏惧,主要是县衙的人,大多是退伍军人出身,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县令说了,如遇反抗者,当场打杀了。 见了血,百姓们顿时一窝蜂散去。 过了一个多时辰,外面的声音渐渐小了下去。 黎明,很快到来。 城门前又渐渐吵了起来。 是那些难民,都来抢着进城了。 往日城门没有护卫,他们在外面讨食和在城内都是一样,可现在城门不让进,他们又有些慌了。 沈黎刚睡几个时辰,便被外面的人叫起来,他被小新拉起来,强行洗漱,这才晃晃悠悠的来到城楼上。 仅仅城东一个门,便站满乌泱泱一大群人,站在城墙上,这些人如同蚂蚁一般。 沈黎看了一眼荀雷道:“今日先不放人进来,告诉他们,城内反贼肆虐,为了抓贼,先不开放城门,不过城门前设立粥棚,午时开始放粥。” 荀雷有些迟疑道:“大人,那城中的反贼……” “放心吧,我能处理好。” 他拍拍荀雷的肩膀笑道:“你只需要守好城门,不许进出,这么多难民,一旦有反贼夹杂其中涌进来,到时候就是不可想象的灾难。” 荀雷的脸色顿时凝重起来。 现在城中治安本来就不完善,若再添反贼,说不定整座城都沦陷了。 “卑职明白了!” 他立马招呼人来,送来吊篮,将手下送下城墙,开始建立粥棚。 而粥,也在城楼上煮好送下去。 城门处的事情弄好了,岳峰等人也在城中巡逻,防止县衙手下暴打百姓抢粮事件。 刘老板等人经历一夜,各家损失大大小小加起来近十万斤的粮。 如此情况,摆明就是这钦差大人想做匪了,这是强行抢夺。 这是强盗! 老子不跟你玩了,你想买我还不卖了,我走还不行吗? 各家各户纷纷找人收拾粮食,大大小小的粮队排着队往城门处进发。 等到了城门前,看到紧闭的城门与告示后,刘老板手中转动的念珠猛地停下,随后喃喃道:“我RNMMP啊!” 城门前的告示,写的极为出彩,内容表现的很直白。 钦差大人担心反贼肆虐,现在关闭四大城门,不允许进出,为了百姓安全着想,他必须要抓出反贼,还佟州一个朗朗乾坤。 商人们都气炸了,还能这么搞? 你这是土匪行径! 艹你大爷啊! 所有商人都怒了,纷纷涌入县衙讨要说法。 “沈大人,你此举是不是太过分了!” “对,你将我们锁在城内,是什么意思?” “我们只是老老实实做生意的本分人,你这么干,这是要我们死啊!” …… 众人七嘴八舌,而沈黎坐在县衙大堂上,端着茶杯微笑道:“各位,城中反贼昨晚闹的那么凶,难道你们没看到吗?” “看到了,又怎么样?要给你颁个奖吗?” 刘老板也忍不住了,挤到人群前面,你演的可真像,以后话剧团没你老子都不看了! 沈黎继续笑道:“本官奉陛下旨意前来赈灾,可这佟州,居然还有反贼肆虐,为了各位的安全着想,本官冒着极大的压力,才选择封城啊,你们不知道,本官夙兴夜寐,昨晚出了那么大的事情,让我整晚没睡着啊。” “是高兴的睡不着吧?” 刘老板冷哼一声道:“钦差大人也不必打官腔,如今我们要出城,不用您的庇护,出了城,即便遇到反贼,生死有命而已。” 众人连忙附和:“对,我们要出城!” “就算被反贼劫了,杀了,我们也无所谓了!” “待在城内,比尼玛城外还要恐怖,我们要出去!” …… 沈黎伸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后换做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既然大家觉得城内不安全,那本官也不强留了。” 众人面面相觑,这小子会这么好心的放我们走? “不过。” 话锋陡然一转,沈黎缓缓道:“人,可以出去,粮食不行。” “凭什么!” “老子的粮,我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你这是强盗!” …… 人群中顿时炸开了锅,人可以出城,粮不行,你几个意思?这已经是明摆着要吃掉我们的粮! 众人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堂上这狗官活活打死。 沈黎却一副无所谓的态度:“理由很简单,城外反贼肆虐,你们带着这么多的粮出城,无异于是给反贼送补给。” “你别管,我自己的粮,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其中一人怒气冲天的挤出来:“就是被反贼抢了,也比在城内不知不觉没了要强!” 众人连忙附和,整个衙门犹如菜市场一般。 刘老板转动念珠,走上前来:“大人,我们只是倒卖粮食的升斗小民,实在耗不起了,您还是让我们出城吧。” 沈黎沉吟一番,众人可能觉得有戏,连忙拱手求情。 “掌嘴!” 忽然,他眼珠一瞪,指着刘大有旁边的商人。 万逸楼会意,一个翻身跳过去,带着真气的大嘴巴子,瞬间掀飞那商人几颗牙齿。 这么大的一个大逼兜打在人脸上,那人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看到自己的牙齿钉在柱子上,委屈的嚎啕大哭。 尼玛,有这么欺负人的吗?抢了我的粮不算,还打我! 沈黎冷冷道:“你们刚刚的说法,我可以完全斩了你们!” “你的粮,你想怎样就怎样,你想出城送给反贼,美其名曰被反贼‘抢’了?” “这种行为,我可以视为你们与反贼狼狈为奸!” “本官现在怀疑,昨晚的反贼,就是你们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 “你们,要谋反!” …… 刘老板手上的念珠,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呃,大人,我们只是想出城而已,怎么就跟谋反扯上关系了?” 他不知道,朝中大臣不想与这位钦差大人讨论朝政的主要原因,就是沈黎喜欢没事就给你绕到谋反的道路上,而且乍然一听,还挺有道理。 “行,本官再退一步,这样,就算你们没谋反之心,那么多的粮食出城,这不是给反贼们送军费吗?这个责任,本官担待不起。” “那,我们一批一批的走?” 刘老板试探道:“每日只走一批?” 沈黎眼睛一翻:“不行,本官要将这佟州城内的反贼都抓到,这样才有兵力护送你们!” “不用护送,不用护送……” “不行!必须护送!” 刘老板都要骂娘了,草,你这是不将我们手上的粮扒干净你是不罢休啊! 双方僵持不下时,沈黎忽然道:“没事,今日本官还要买粮呢,要买,四十万斤!” 众人一听,眼睛都直了。 第348章:超低粮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有粮商眼睛都直了,有人半信半疑的伸出脑袋:“四十万斤?可是真的?” “肯定是真的啊。” 沈黎信誓旦旦的拍着胸脯:“放心,本官说话一向一言九鼎,这不是你们担心粮食被抢嘛,本官先替你们解决一部分!” 众人议论纷纷,现在佟州城内,被买走的和被抢走的,加起来差不多有三万斤。 整个佟州,起码还有一百二十万斤的粮。 不过这些商人一听到沈黎打算再购进四十万斤的粮,他们顿时不急了。 即便剩下的八十万斤都被抢了,他们也不心疼。 因为他们的进价,本来就是极低的,有的人都是去年自己以二十文一斤屯下来的,用八十两银子卖出去,本来就是血赚了。 尤其是商人的领头者刘老板,他咧嘴笑道:“那,沈大人,咱们什么时候开始售卖?” “嗯,马上就开始了。” 沈黎背着手也笑道:“不过你们不知道的是,本官这次从京城走运河过来,一路上打压了不少山贼,也缴获了不少战利品。” 众人面面相觑,韩家自然不会将这种吃瘪的事情告诉他们。 他们心中渐渐涌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难不成,他准备杀价钱? 杀价钱是肯定的,到时候只要众人守口如瓶,站在统一战线上,那粮价,自然就下不去。 岳峰等人在沈黎说完之后,搬着桌椅放在县衙门口,依照昨日收粮的形式,继续开始收粮。 这次粮商们虽然保持团结,但也不是铁板一块了,从他们拼命往前挤的车队就可以看出来,很多人想尽快处理掉手中的烫手山芋。 沈黎双手抱在胸前,嘿嘿笑道:“各位,今日粮价,咱们按竞拍形式所得。” “如何竞拍?” 刘老板皱起眉头:“不是九十两一斤吗?” “那太贵了。” 沈黎似笑非笑的看向他:“刘老板,我从一开始就对你们这个价钱不满意,昨日买下一批,只是为了先给城中百姓一些吃食,今日嘛,我在水路上的粮到了,自然不会是之前的那个价钱。” “你们在水路上,弄了多少粮?” 虽然没听过这个消息,但他觉得此事很有可能是真的。 这位钦差大人,与他见过的所有官员都不一样。 此人无法无天,且行事毫无顾忌,说抢你就抢你,还美其名曰捉反贼,干的实在不是人事。 说他在路上抢了韩家的码头,他肯定信。 “你猜?” 沈黎却不正面回答,反倒是挑了挑眉毛道:“价格不满意,我不收,咱们这竞价方式,就和拍卖一样,拍卖是价高者得,咱这是价低者得。” 刘老板深吸一口气,他知道自己这些商人,唯利是图,何况现在官府明眼上搞他们,他们恨不得马上低价抛售出去。 “钦差大人,好手段。” 他缓缓闭上眼,等待第一个出价的。 “现在,出价开始!” 众人跃跃欲试,互相试探的看了一眼,随后有个人不太确定道:“我,我出八十五两一斤!” “我出……八十两!” 沈黎微笑道:“八十两,还有没有要出的?没有的话,那我可就收了这位老板的货了!” 众人对视一眼,都在暗暗告诫自己,这是个圈套,万万不能再降价了。 那个出价八十两的商人,喜形于色,哈哈大笑:“对对对,就是我,我有十万斤粮!” 所有人一愣,随后有人咬牙道:“我出七十五两一斤!” “七十三两一斤!” “七十两!!!七十两,最低价了!” 商人们渐渐红了眼睛,这一斤少一两银子,可少赚多少钱啊。 可降价还未停止,既然大家已经打破了口子,便开始疯狂降价。 “四十两!我出四十两!” 其中一人伸出四根手指,眼眶通红的嘶吼道:“这是最低价,沈大人够了吧?” 沈黎点点头:“嗯,还行,还有没有更低的?没有的话,我就收了他的货了!” 即便是四十两,这些商人也赚了百倍不止。 有人不乐意了,人群中沉默了一阵,忽然一人走出来:“三十五两。” 嘶…… 众人倒吸口凉气,纷纷鄙视那人。 这个价钱,已经连市场价的零头都不到了,你这是要我们死啊! 刘老板眯着眼睛看向他:“何老板,你可谨慎一些,万一今年收成不好,你可收不到粮了。” 这已经是直白的警告了,不仅是在警告何老板,还在警告其他人,你们敢再降价,就滚出粮商这一行。 何老板苦笑一声:“刘老板,说实话,我这小家小业的,实在顶不住这么造,昨晚我都已经损失了两千斤的粮,为了收这批粮,我已是倾尽家中所有,甚至还借了外债,若是城中反贼再来几个晚上,不用粮商开除,小弟身家也保不住了。” 众人纷纷点头。 有谁是韩家忠实的走狗呢?无非是谋利,在生命威胁面前,这点利,算个屁。 “我出,三十两一斤。” 其中一人缓缓走出来,郑重的对沈黎拱手道:“沈大人,我本是小家小户,急于出这批货,货不多,就一万斤,若是有人还出价,小人愿以更低价格出手。” 像他这种只有万斤的小商户还是挺多了,拼命的找关系,才弄来这批粮,本来想着大赚一笔,没想到却落得这个境地。 如果这批粮,平白无故的没了,他们一家人都得喝西北风,更别说来年收新粮了,韩家这一点,根本威胁不住他们。 他话音刚落,立马有人追道:“二十两!” 众人又是一阵沉默。 刘老板的货是最多的,他冷哼一声道:“沈大人,当真好手段!” “你不参加竞拍,就滚。” 沈黎眉头一竖,商人,是这个世上最为低贱的行业。 而这些操弄粮价置百姓生死不顾的商人,更是可恨,他们发着国难财,还耀武扬威,怪不得那些人都看不起商人。 刘老板一噎,看着旁边几十个壮硕的沈家私军,生生咽下去自己的威胁,转而甩袖离开。 场中竞拍,还在继续。 终于,有个人突然出现,让众人再也把持不住。 “一两,一斤!” 第349章:五文一斤 - 布衣公卿 - 欺生 …… 所有人一阵沉默,随后爆发出激烈的争吵。 “草拟吗,九十两一斤你降价到一两一斤!” “你这么卖东西,你家里人知道吗?” “你这是严重破坏市场平衡!” “滚出粮商!” “要不你卖给我吧!” …… 现场瞬间安静下来,都看向最后一人。 那人讪讪道:“我开个玩笑而已。” 开玩笑,他现在自己手上的粮食都处理不掉,怎么还敢进货? 所有商人都不是傻子,这位钦差大人招来七百士兵封城,这已经是打算硬抢了。 之所以还在这里竞拍,只是留一些脸面而已,担心有的粮商粮食被抢,发生暴乱。 这相当于给他们粮商一个机会。 贺元坝搬来太师椅,沈黎啃着青瓜,饶有兴趣的看向他们。 “我出,八十文一斤!” 这个价格,已经低于他们的进价了。 但他们现在都想处理掉这些粮,所有人都看出来了,现在的佟州粮商,是带不走粮食出城的。 有性子烈一些的商人咬牙道:“妈的,这么便宜,老子不卖了,留着烂在地里也不给你!” “就是,饿死你们这帮臭傻b!” “不卖了,回家了!” …… 沈黎翘着二郎腿,反正都将他们得罪死了,还怕多得罪一下。 他招招手,房顶上的万逸楼瞬间落下,抓着那几个口吐芬芳的就是几个大逼兜,一时间地上多了一堆黄板牙,还有带着假牙的,直接一整块给掀飞出去。 现场惨嚎一片。 “本官代表的,是朝廷,是陛下,本官,就是陛下的脸面,辱骂本官,那就是往陛下脸上泼脏水。” 他拍拍裤子起身道:“你们,竟敢辱骂当今圣上,这是谋反,怎么着,脑袋想搬家了?” 众人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他。 怎么怎么就搞成我谋反了? 草! 但粮,还得卖。 沈黎笑着指向那几个被打的商人:“他们几个的粮,本官不收了,行了,你们就将粮食烂掉吧。” 几人瞳孔微缩,随后身体如同筛糠一般不停的抖动。 他们都不是傻子,知道沈黎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买你的粮了,今晚你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我抢你的! 没准,我还趁着暴乱,杀了你。 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连忙跪下:“沈大人,沈大人,我们错了,对不起,我们口不择言,我们有口无心,这样,我们愿意以五十文一斤卖给您!” 沈黎微笑道:“五十文一斤,还有没有更低的了?” “十文,一斤!” …… 那人翻了翻白眼,一口老血喷出来。 十文,尼玛的几千年来的粮价都没这么便宜过,这是卖吗? 这是送!顺便搞点路费而已! 等众人想找出声来源时,却找不到人了。 沈黎似笑非笑道:“唔,有价钱更低的,你们的粮,还是留着烂土里吧。” “别别别!” 其中一人顿时嚎啕大哭:“我愿意以五文钱一斤的价格处理给大人,求大人放我等一条生路,留个路费回家啊!” 说罢,几个中年汉子一屁股坐在地上,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哭的那是一个伤心,哭的那是一个可怜。 周遭看热闹的百姓们眼睛都直了。 “五文钱一斤,我眼睛没听错吧?” “你眼睛听到个锤子,就是五文钱,一斤粮!” “我草,我也要买!” “这尼玛倒手就是几十倍的赚啊。” “你怕不是疯了,这些人为什么有粮?就是想倒手卖的,结果怎么样?” …… 沈黎满意的点头道:“五文钱一斤,这个粮价,居然这么便宜啊。” “你们不为难吧?” “不为难不为难。” “那就好。” 他嘿嘿笑道:“岳峰,收粮!” “好嘞!” …… …… …… 刘老板在县衙门口吃了瘪,怒气冲冲的回去,心中愤恨不已,将一杯酒恨恨灌下去后,猛地将酒杯砸碎。 “小子,别以为你有点人,便能上了天了。” 他已经收到消息,韩家的人,已经出发赶往佟州。 三千人马! 而且还都是精兵强将。 就凭你这点人,如何能挡住韩家? 他目光深邃,招招手,一旁瑟瑟发抖的侍女连忙换上新杯子,替他倒上一杯酒。 很快,房祝新来了,进门后第一时间抓起酒壶,一饮而尽。 “草!” 房县令越发觉得自己这个县令很是透明了。 他怒气冲冲道:“你知道那些王八蛋,将价钱打到什么价格了吗?” 刘老板轻哼一声:“最低还能低过二十两么?二十两,我也有的赚。” “是五文钱,一斤。” 啪嗒…… 他手中的酒杯掉在桌子上。 “你说是多少?” 他歪着脑袋,竖起耳朵,一脸不可置信。 “五文钱,一斤!”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他哈哈大笑道:“房大人,连你也骗我。” “我有必要骗你吗?” 房祝新叹口气:“这下,完蛋了。” 很快,下面一个小厮跑过来,在刘老板耳边低语几句,他瞬间暴怒。 “五文钱,真他娘的是五文钱一斤!” “这些人的脑子都秀逗了?这是白送他们不知道吗?” “猪,一帮蠢猪!” …… 房祝新摇头,看着一旁言语已经错乱的刘老板,深深的叹口气:“这下,佟州的饥荒,彻底解决了,一开始咱们就中了套了。” 刘老板眼眶通红,死死的捏住拳头:“这狗贼,骗我们有八千万两银子买粮,结果,我们将方圆三百里的所有粮食都调过来了!” “我们,就是一帮,傻逼!” “何尝不是呢。” 房祝新苦笑道:“谁知道此人如此胆大包天,将人骗过来后,直接开抢呢?” “我要告他,我要去京城告他!” 刘老板嘶吼道:“我要告御状!” “行了吧,要说这不是陛下的意思,打死我也不相信的,此处天高皇帝远,本来觉得我们行事方便,没想到,更方便了这小子。” “现在怎么办!” “官仓的粮,刚刚运走一半,此人,留不得。” 房祝新正色起来,满眼杀机的看向远处:“明日,大人就派了三品高手来了,到时候,他必死无疑。” 第350章:以工代赈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有些商人还在硬挺,五文钱一斤粮,简直就是明抢。 他们还抱有侥幸心理,将粮食藏起来,到时候城门开了,再运出去,即便按陈粮价格出手,也比五文钱一斤要划算。 五文钱一斤,一百斤才五两银子。 一百万斤才是五万两银子!!! 无数人的心头都在滴血,有人恨不得拿刀与沈黎拼命,周扒皮也没你这么扒的! 现在距离新粮收获时节,也就十来天的样子。 这个时候的粮价,已经开始慢慢降价了。 虽然难卖出去,但这些粮商根本不怕。 大渝每年军中粮草,各地粮仓,需要的粮食数量数不胜数。 到时候与粮仓一置换,替官府拿前年陈粮还有补贴。 县衙大门前,买了粮后,又开始发粮了。 城外直接发放粥水,是沈黎担心天道宗的人可能混进来。 那些灾民领了粮食之后,心满意足的回家。 有人还眼巴巴的等着肉类,可官府告知,今日没有肉了。 不过想想,哪里有那么多的好事,众人也释然了。 那些低价卖粮的商人,如丧考妣一般卖掉粮食之后,失魂落魄的打算离开,却被沈黎的手下叫住。 他们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粮食已经给你们了,我们就拿了几两银子,连路费都不够,现在你们还想干什么?还要干什么!难不成真的要杀了我们吗?” 岳峰等人也不气恼,任由对方发完脾气道:“我家大人,在城南城隍庙内等着你们,大人说了,你们可以参与仙平各项产品的代销。” 众人对视一眼,很明显,大多数人都知道仙平这个品牌。 虽然还没打出大渝,但各个城池之内,已经陆陆续续出现仙平的产品,很多商人都想做代理,因为他们良心,所有的定价出价都是统一的,而且足够让利给那些经销商。 “沈大人,是仙平幕后老板?” 商人们皱着眉头,一脸狐疑。 按道理,这种朝廷大员,对商人深恶痛绝,根本不可能经商。 岳峰点头:“我家大人,是定安伯爵,封地便是仙平县。” 众人面面相觑。 有人咬牙道:“妈的,去就去吧,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要是拿到仙平的产品,咱们也算是因祸得福。” 众人深以为然。 半个时辰后,十几家的商人,成群结队的来到城隍庙。 沈黎还在计算账本,今日花了两万两银子,买了四十万斤粮,足够佟州使用了。 但这些粮,不能白给这些百姓,时间长了,反而会养出一堆懒种出来。 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工代赈。 在佟州开办作坊,让百姓做事,并且可以拿到工钱,这样既解决了饥荒,又让百姓们有了活计。 他默默的盘算着,那些商人已经到了跟前。 岳峰拱手道:“大人,他们来了。” 狭小的城隍庙内,破坏的城隍雕像脑袋落在一旁,士兵们搭起一排小凳子,示意商人们坐下。 随后,士兵们守在城隍庙周围,防止有人偷听。 一旁的小新给沈黎端来一杯茶,他一边喝茶,一边看向众商人:“看来各位,对我的怨气,不小啊。” “不敢不敢。” 众人连忙否认,心里却憋屈至极。 你抢了我们的粮,还让我们对你感恩戴德,哪个钦差大臣这么干过? 你比土匪还要土匪啊! 沈黎放下茶杯,轻笑道:“无妨,你们会感谢我收了你们的粮的。” 说着,岳峰带着两个士兵,从后面搬来一个小黑板。 “各位请看,这是佟州城的分部图。” 众人疑惑不解,给我们看这个,有什么用?我们的粮食能回来吗? “这个区域,我打算拿下来,开办工厂。” 沈黎用毛笔在地图上画了个圈,是整个城南地区。 “解释一下,我呢,早年以三百万两银子,买下了定远伯爵,封地是仙平县,相信大家看过许多店铺,上面都有我仙平的标识。” 众人若有所思的点头,但还是有些半信半疑。 你小子抢劫的事情都能干出来,信任已经破产了。 “身为商人,要再多的钱也没用,钱,够用都行。” 他摊开手:“我这辈子没见过钱,真的,我对钱不感兴趣。” 众人翻了翻白眼,你说这话鬼信呢。 “佟州一共三万人,我打算收纳一万五千人用以开办作坊,当然,每日出的货,也是天文数字,所以我需要经销商。” 其中一个商人皱眉道:“沈大人,现在佟州城内,多是难民,您如何开办作坊?” “吸纳难民,以工代赈。” 沈黎伸了个懒腰,走到众人面前道:“开办作坊的事情,你们别担心,我想知道,你们谁,愿意成为新作坊的经销商。” 众人对视一眼,都半信半疑。 这钦差大臣,完全不按常理出牌,这其中,可能有诈。 “大人。” 另外一个商人捋着胡须道:“我想,成为经销商,是不是要提前支付定金?” “是。” 沈黎现在手中缺钱,他只有十八万两银子,想将整个城南改造下来,根本不太可能。 唯一的办法,就是吸纳经销商,按买房子的方式,先交部分定金,他拿着定金去建造作坊,购买原材料。 “嘁……” 众人同时摆手。 这就是空手套白狼啊,你还想让我提前给钱,万一你跑路了咋整? 当我们是沙比吗? 沈黎微笑示意众人安静下来:“我知道,大家对我的身份,很是怀疑,所以,和你们签订的合同,是用官印,到时候交不了货,你们可以直接去官府告发我。” “我等都是升斗小民,可不敢告您这钦差大人。” 其中一人阴阳怪气,看样子对他的抢粮行为还是有很大怨言。 他说的对,如果沈黎真的摆明了再坑他们一次,他们即便告官府,也没人鸟他们。 沈黎摸摸鼻子:“那就没办法了,生意之事,只能靠互相信任,大家可以拿着我的画像,去仙平县问一下,我如此大的家业,缺你们这点钱吗?” “你,真的是仙平幕后老板?” “如假包换。” 大家刚刚被他坑过一次,都有些后怕,其中一人沉吟一番:“我先订购一点点的商品,听说,你们那个竹叶青,卖的比较好?” “正是。” “我先定五百斤。” 那人咬牙道:“你代表的是陛下颜面,总不能这么堂而皇之的骗我们!” 沈黎点头微笑:“你不会失望的。” 第351章:下定决心 - 布衣公卿 - 欺生 “如果大家愿意,可以与佟州分仓负责人签订契书,你们交了定金后,可以全程监工。” “这位,就是负责人,周掌柜。” 沈黎笑道:“不过,拒绝的商户,将会上我们仙平的黑名单,以后仙平所有的产业,都不会与你们来往。” 众人面面相觑。 十七个商人,差不多有十三个想保持观望的态度,毕竟等作坊建立起来,他们也可以选择去做经销商,现在沈黎将他们一军,让他们很是难受。 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刚刚被这个人坑了十几万两银子,现在又让他们掏钱,他们有所顾忌很正常。 他们很多人都是侵家荡产来进货的,手里已经没有余钱了,若是债主知道,他们全家老小都得遭殃。 就像之前沈黎一样,媳妇会被债主卖掉,甚至女儿也会被卖掉。 “妈的,反正我已经侵家荡产了,左右都是个死,不如赌那一把,我来签!” 其中一人咬牙切齿的走到桌子前,周掌柜立马拿出草拟的契书,他皱眉看了一眼契书内容,转而脸色微变:“三万两银子的保证金?” 周掌柜解释道:“所有仙平的经销商都有保证金的,佟州还算低的,京城内,那些商户的保证金,是五万两,如此也是防止经销商拿着其他劣质产品仿冒咱们仙平产品。” “我哪里来的三万两银子?” 那人双目都快喷火了。 这也太欺负人了,他以为他定个五百两的货物,已经很多了,这点钱,也算是投石问路吧,亏,也只是亏五百两银子而已。 可这还来个三万两保证金,谁敢交? 众人议论纷纷,都摇头道:“我们不参与了。” “请便。” 沈黎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本来觉得,你们如此好心赞助本官的赈灾事业,补偿一下你们,谁知道你们不识好歹,城内的商人多着呢,想找经销商还不简单,你们听说过,我仙平什么时候主动找过经销商?” 站在最前面的商人沉吟一番:“我们手上,没有现银,你要是要这三万两保证金,得放我们出城凑钱。” 不管怎么样,先跑路再说。 “可以,你们拿着文牒,随时可以出城。” 这下却将经销商们搞懵了,难不成,他真没骗人? 仙平啊,那可是仙平的产品啊。 就像现代一些商家,拿到国外奢侈品大牌的经销权,而且,人家给的利润,足够丰厚。 只要成了仙平的经销商,一辈子基本上衣食无忧了,每日差人进货,然后出售。 像竹叶青,平均一瓶下来,经销商的利润大概在十两左右。 这可是纯利润,那些作坊负责人安排经销商在何处卖货,送了牌匾之后,会计算他们在路上的花费,补偿进去。 草原上除外。 因草原物价高昂,京城作坊并未管理他们的定价,想卖多少,那是他们的本事。 其中一个商人艰难的思索半天道:“沈大人,我们确实没有余钱,这样吧,我们先出城借钱,若是三天之内没有缴纳保证金,您再将我们除名,如何?” 沈黎点头道:“行,那便这样吧。” 众人长出一口气。 他们低价卖粮,已经被刘老板等一众粮商除名,今年他们会一个米都收不到,如果再不找收入来源,那些债主们,得要了他们的命。 所以很多人选择了赌,赌沈黎是真的。 反正虱子多了不怕痒,横竖都是个死,再多三万两的借款怕什么? 但也有没借款的,低价出粮,顶多是让他们一夜回到原始状态,以后好好过日子,商场水太深,他把握不住,索性撂挑子不干了。 只是以后,他们看到昔日同行越来越好,他们越来越差后,捶足顿胸,长吁短叹,追悔莫及。 城中渐渐稳定下来,这是天道宗小奴儿不愿意看的。 他们要的,是暴乱,是难民谋反,这样他们才有机会。 稳定是不能稳定的,这辈子都不能稳定。 她坐在房间内,侍女替她梳理着发丝。 “该动手了。” 身后的中年人沉声道:“这沈黎仿佛有一种魔力,凡是他所到之处,百姓安居乐业,人人都有饭吃。” 小奴儿点头道:“的确,我们在大渝十几个城池内的布置,都让他的作坊给打乱了。” 百姓没饭吃的前提是什么,是饥荒,是天灾,是贪官。 韩家调高粮价后,许多人没饭吃,民以食为天,在即将饿死的绝境下,他们不甘心如此死去,在天道宗的引导下,他们拿起锄头愤然对准官府。 可现在沈黎搞了个作坊,彻底打乱了天道宗的计划。 百姓濒临反抗的边缘时,仙平作坊拔地而起,开始招收穷苦百姓,百姓一看有饭吃,有房住,还有银子拿的作坊,立马丢下锄头,屁颠屁颠的去报名参加。 一下子,难民数量急剧缩减。 这些难民,将来可都是天道宗的大军啊! 如果没有沈黎,大渝即将出现十万以上的难民。 这个搅屎棍! 没有人觉得难民有用,浪费粮食,但天道宗与沈黎偏偏剑走偏锋,大量招收难民。 其实双方目的是一样的。 一个用难民谋反,另外一个,用难民挟持朝廷。 只是沈黎说出去极为好听,我是尊贵的企业家,我为国为民,建立作坊招收难民,给他们饭吃,让他们安定下来。 这是什么?这是大善人!谁能有我善?菩萨都没我这么善! 小奴儿顿时觉得一阵头疼,走着走着,又和沈黎走到了对立面。 她其实很欣赏沈黎的,这种人,不拘一格,是成大事的好苗子。 怎奈沈黎心比天高,一般人还压不住他。 现在沈黎成为他们的绊脚石,不弄沈黎也不行了。 只是现在时机不成熟,他们的棋子,还没完全发挥作用,三国之间的边境,还没有摩擦,狼族那边还没动手。 仅仅十万难民叛变,是不足以毁灭一个国家的。 他们要的,就是十年前的大规模暴乱,三国乱战,草原进攻,百姓谋反,这样他们才有可能在乱世中拉出自己的旗帜,然后统一大陆。 她轻叹一声:“不要以天道宗的名义,与其他势力发动冲突,城内粮商,还有县令,现在应该与沈黎不共戴天了吧?” “是。” “派点好手协助他们,另外,派个四品高手,拖住沈黎旁边的那个锦衣卫。” “是。” “能抓便抓,抓不住,那便杀,此人已经小成气候,再不动手,以后可能更难了。” 第352章:杀手夜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城南城隍庙内,沈黎搓着手指,送走那些商人。 一旁的负责人周掌柜走过来拱手道:“少爷,他们应该不会回来了吧?” “我又不缺经销商。” 沈黎耸耸肩,他现在缺一些钱,但不是很缺。 十八万两银子,足够他将作坊做起来。 只是原材料不足的话,可能会拖工期,到时候陷入恶性循环。 周掌柜点头道:“少爷说的是,老朽昨晚算了一下,初步预算,建造容纳一万五千人的作坊,大概需要花费十七万两银子。” “钱在你那里,你自由支配了。” 十七万两银子,其实已经算是一个很大的数目了。 正常来说,建造一个大型作坊,最多五万两银子。 多出来的十二万两银子,实际上可以避免。 那些难民,暂时可以不分配住房,而且也不用建立那么好的宿舍。 食堂方面,暂时只给他们白米饭吃就够了,偶尔掺一些地瓜,芋头等物进去,也可以省下一大笔。 还有工艺方面,许多工艺都是无用的,只是拿来复杂化,防止有人剽窃。 不过,沈黎坚持精益求精,在仙平县的人才培养方面,着重强调领导人要对工人足够尊重,给他们足够的尊严。 饭食一定要按标准来,还有住宿。 整个大渝所有仙平作坊宿舍,全是统一制式。 二楼小洋房,顶部加装蓄水池,地上和墙面要贴陶瓷砖,墙面要用三合土堆砌,冬暖夏凉。 而且每间屋子,必定配备独立卫生间,还有花洒与水龙头。 那些工人本来就是难民出身,如此条件,必定让他们死心塌地的干活。 只是如此一来,人工成本将会成几何增长,普通作坊一个月给难民们二两银子,包个饭就够了,可仙平作坊,每个月为工人们耗费的银子,达到二百两甚至一千两。 周掌柜默默盘算,只剩下一万两来进货,那势必不太够啊。 他沉思良久,决定先干着看,毕竟建造一座作坊,时间上也不短,最快也得一个多月。 于是乎,后来进入佟州城的难民们,看到城门处的告示,都惊讶不已。 官府出具告示,内容很简单。 十日后,停止粮食发放。 另外,招收工人去城南做工,进行改造工程,包吃住,一日三餐,每日二十文钱,工资月结。 难民们议论纷纷,去干活,包食宿,还有工钱拿? 什么工地会这么好? 他们涌向城南,发现已经有人开始陆陆续续的报名。 不过也有想吃白食的。 粮食还发十天,那我十天之后再来报名多好啊? 白嫖十天粮食,还不用干活,美滋滋啊。 尽管现场已经说明,第一期只招收三千人,但做工的,还是没那么多。 上午招了人,下午便开始改造危房,清理场地。 前期工人住的地方,自然是普通的帐篷,好在天气渐渐暖和起来,也没那么冷了。 浩浩荡荡的建造作坊工程,便开始了。 沈黎在工地上转悠一圈后,十分满意的回到县衙。 难民的事情基本上搞定,那接下来就要收拾房祝新那帮人了。 可能房祝新已经有预感,跑又跑不了,便急匆匆的与刘老板等人商量对策。 刘老板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他得死。” “我知道他得死,你也吆喝了几天了,动静呢?人马呢?” 房祝新有些小暴躁:“他现在处理了难民问题,接下来就是我了,你明白不明白?” “我的,明白。” 刘老板盘着念珠,随后打了个响指:“人马,有了。” 随后,从房间屏风后,走出一个手摇折扇的青衫中年人,他微笑的拱手道:“草民屠图,见过房大人。” “他是谁?” 房祝新皱眉,这种事情越机密越好,你怎么还搞了个外人旁听? 刘老板却笑道:“四品高手,江湖人称,屠夫。” 虽然他不是修炼的,但也知道武者的品级,四品,已然是极高了,可比二百精兵了。 他有些惊讶:“从哪里找来的?” 刘老板的底细他很清楚,一个商人,如何能请动四品高手? 难不成,是韩家的人? 那也只能如此了。 他暗自脑补一番,没等刘老板搭话,便笑着对屠图道:“屠壮士,辛苦你了。” “无妨。” 屠图打开折扇,悠然道:“听说那沈黎身边,有个五品?” “正是。” “那没事了,今晚我便去解决他。” “那其他的人……” 房祝新有些为难,他手下不过三五十人,沈黎这次可是带了两百人,并且城墙上还有五百人。 这要是真对上了,他还是没有胜算。 刘老板笑道:“屠先生这次来,带了三百人,藏在难民中,城中那二百人,都将被灭掉,所以,你不用担心。” 天道宗的事情,他想了想,还是不跟房祝新说了。 以这小老头畏首畏尾的德行,怕是还没干起来,先将自己吓出个好歹来,就让他以为是韩家的人吧。 韩家的人马,还在城外,足足三千,他们在等一个契机,攻入城内,活捉沈黎。 他们在等四品高手的出现,先解决沈黎身边的近卫。 房祝新听了他的解释,这才松了口气,随即有些兴奋的狞笑道:“那便今晚起事!” “沈黎,你不是狂吗?你不是能抢吗?今晚,老夫就要你的狗命!” 一旁的屠夫摇了摇头,跟这种人合作,真是掉价。 ……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在外面跑了一天,一回来便被小新按进木桶内,清洗身子。 温水洗去了他一天的疲惫,他舒服的躺在木桶内,任由小新在他身上来回搓洗。 院子里的万逸楼正在教导贺元坝练功,他现在没事的时候就会指导贺元坝两招,也算是半个师父了,虽然贺元坝资质不太好,但好在小时候开过任督二脉,修炼真气虽然缓慢,但总是有点作用的。 而且,他身躯庞大,又有外家金刚罩护体,寻常人的拳头落在他的身上,不疼不痒,即便是对上内家七品,也有一战之力。 远处的屋顶,青衣中年人手持折扇,站在上面,衣角随风摇曳。 他微笑一声,随后身形爆射而去,直奔沈黎的院子。 院子内的万逸楼感受到真气波动,眉头微皱,立马进屋取出绣春刀,跳上屋顶。 第353章:深夜激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五品和四品的差距,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 修炼者的每个品级,都是有上中下三层,若是四品上和五品下做对比,那差距可就大了。 万逸楼虽然是五品,但已经摸到四品的门槛,若是对上五品下,还是有一战之力的,虽然赢的希望几乎为零。 他跳上屋顶,便见远处一人影冲破黑暗,身形暴掠而来。 看对方真气强度,大概是在四品中的样子。 他自认不敌,但通过上次被钱三刀暴虐之后,他的功力大涨,渐渐的,他开始期待这种感觉了。 他不进反退,对下面屋子的沈黎轻喝一声:“照顾好自己。” 随后,绣春刀锵然出鞘,他身形也爆射而去,将漆黑如墨的夜色,划出一道白色划痕。 远处一处农家小院中,一个少女刚刚洗完秀发,正在用毛巾揉搓着湿漉漉的头发时,空中一道真气涌动引起她的注意。 少女自是皇室剑宁公主,她秀眉微微蹙起,四品中,怕是沈黎身边那个小锦衣卫挡不住。 她轻叹一声,随后用毛巾卷住秀发,套上黑袍之后,自小院凌空而起,消失在茫茫夜色。 她帮沈黎,倒不是喜欢上了沈黎。 而是沈黎与她有恩情。 那个什么花粉过敏,即便是她这个一品高手,也受此困扰,虽然不至于命归黄泉,但每次发病时,犹如中毒一般丑陋。 哪个女孩子不爱美? 政治她不懂,商业她没兴趣,一个沈黎,远远不值得她一品高手倒贴上去。 一品高手,已经是世间最顶级的人,只要她愿意,追她的人,能从大渝排到大梁边境,钱财,权力,这些她一个公主殿下,更不感兴趣了。 任何一品高手,都是这样。 那些顶级高手爱上凡人的事情,只会出现在书里。 她静静的站在远处屋顶,看万逸楼与屠夫二人在空中搏杀。 起初,两人互相试探,屠夫手中铁扇与绣春刀碰撞,火花如银河一般倾泻而下,刀芒闪烁,划破夜空,似是将一块黑布划开,露出无尽的光明。 两人试探出底细后,屠夫顿觉信心大增,手下再不留手,或是四品中的傲气所在,觉得收拾一个五品上都畏首畏尾,在武道上也没有前途了。 他索性不再防守,全力进攻。 而万逸楼尝过接近死亡才能快速提升的快感后,也无所畏惧,一副“你不把锤死,你今天就别走了”的架势。 俗话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万逸楼这款以命换伤的打法,让屠夫有些畏首畏尾。 武者搏杀,即便是赢了,万一受了些重伤,对以后修炼也是不小的阻碍。 双方一交手,谁怂谁是狗。 屠夫最开始的气势如虹,登时也有些萎靡。 不过这不代表他打不过万逸楼,只是想以最小的代价拿下万逸楼,毕竟今晚的主要任务,还是沈黎。 他有些手忙脚乱,但万逸楼暂时也伤不到他。 远处的剑宁公主饶有兴趣的看着现场的战斗,万逸楼气势冲天,一往无前,一时半会也难败下阵来。 “这架打的。” 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个岭南柑橘,在屋顶上自顾自的剥了起来:“即便赢了,此人也丢脸丢尽了。” 四品中打五品上,相当于差了两个境界,两个境界虽然算不上天差地别,但还是有很大距离的。 屋顶上的打斗,早已引起沈黎的关注。 二百士兵匆匆围过来,将县衙后院死死围住,贺元坝目光如鹰隼一般盯着屋顶上的二人,一旦万逸楼倒下,他必须守在沈黎的前面。 沈黎掏出望远镜,看向屋顶二人战斗,万逸楼气势如虹,他不禁感叹:“要是我也能习武就好了。” 习武,仿佛已经成了他的执念。 他叹口气,等他的作坊大计完成之后,便派人造船远航,去寻找传说中的归墟古国。 归墟这个词,他在山海经上看过,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战斗中的屠夫越想越气,我一个四品中被你个五品上的愣头青逼到如此程度,若是传出去,江湖上的人不耻笑我么? 纵使他风度翩翩,此时也有些沉不住气了。 铁扇扫开万逸楼的绣春刀后,大开大合欺身而上,四品中的战斗力于此时真正爆发出来。 万逸楼一时间竟有些抵挡不住,连连后退,虽然败势于一瞬间倒下来,他也想真正感受一下四品中的威力,他一边后退,一边顺势踢动屋顶的瓦片,一时间,瓦片在屋顶如海浪一般翻飞涌动,只需几个呼吸,屋顶便是光秃秃一片。 沈黎啧啧称奇:“这要是拿来拆迁,简直太厉害了。” 可屋子内住的是平民百姓,素来老实,但自家屋顶一瞬间被掀了,还搞得满屋子灰尘,哪个不恼。 “草拟大爷,谁上房揭了我的瓦!” 待尘烟散尽,那人看着屋顶飞天的二人,悻悻不敢说话。 屠夫有些不爽的一脚踢飞瓦片,飞向骂娘那人,万逸楼顺势也踢出一块瓦片,两块瓦片在那平民面前炸裂开来,吓的那人屁滚尿流。 “欺负平民百姓,不符合你这高手风范吧?” 万逸楼喘着气嘿嘿笑道:“来来来,欺负我来试试看?” 随后,他身形爆射而去,跳到空中,蓄势全力一刀劈下。 屠夫瞳孔微缩,连忙伸手格挡,可事发匆忙,脚下又是木头所制房顶,一刀下去,他连人带扇子掉下屋顶去。 而万逸楼穷追不舍,连续疯狂劈砍,每一招都汇聚他全身真气,完全不顾伤情。 这种打法,虽然让屠夫后退,但他也伤势严重,眼看身上已经挂了彩,一身劲装,四处都是铁扇划开的口子。 平民房中,刀光闪烁,渐渐暗淡下去。 而几座房子在二人的冲击下,轰然倒塌。 屠夫被弄的灰头土脸,登时暴怒:“够了!” 他手中折扇瞬间变化,分开成一道道铁片,朝着万逸楼激射出去。 远处的剑宁公主丢下手中柑橘,再次戴上口罩:“该我出手了。” 第354章:今夜无眠 - 布衣公卿 - 欺生 四品被五品弄的灰头土脸,万逸楼也足以自傲了。 就像是一个八岁孩子和十岁孩子对打,能扬对方一脸灰已经很赚了。 万逸楼气势一过,顿时力竭,而屠夫正巧赶着这时候,扇片激射而来,他瞳孔微缩,横刀挡在身前,却无法全部拦下。 铁扇通体漆黑,边缘更是锋利无比,尽管被他躲过去大部分,却躲不过屠夫随后赶来的一掌。 他脸色一变,眼中布满血丝,随后,一口鲜血呕出来。 “能将我打成这样,足够你去阴曹地府吹了。” 屠夫轻哼一声,右手凝聚真气,准备一掌拍在万逸楼的胸口,彻底了结他的性命。 没想到,一道寒芒,毫无征兆的从暗处飞来,就这么架在他的脖子上。 “放开他。” 来人一席黑袍,看不清面容,声音如锯木一般,嘶哑难听。 他眉头一跳,缓缓松开掐住万逸楼的手。 “前辈,您一个一品高手,欺负我这四品,不合适吧?” “刚刚你四品还欺负五品。” 黑袍下的剑宁公主懒得废话:“要么滚出佟州,要么死,选一个。” 屠夫倒也干脆:“我马上就滚。” 开玩笑,他与面前的一品黑袍人相比,就犹如孩子和壮年人,人家一根手指就能碾死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级别的。 旁边的万逸楼倒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近剑宁公主,受了严重内伤的他,脸色惨白,气息很是萎靡,但他还是要强撑着,这是他生平中见到的第一个一品高手。 老道士不算,他只能算的上三品。 他重重吸了口气,喃喃道:“好香。” 黑袍下的剑宁公主又好气又好笑,你丫的都快死球了,还有心思说好香。 “前辈,多谢你的救命之恩。” “你只是打扰到我休息了。” 剑宁公主轻哼一声,随后跳上墙头,转而道:“尽快去收拾伤势,留下隐疾就麻烦了。” 说罢,她再次消失在夜幕中。 万逸楼看着她的背影,若有所思:“真的好香。” 随后,他拖着残破的身子,缓缓走出民房,外面的柳升连忙差人将他扶住,抬上马车,送到医馆救治。 医馆内,沈黎已经等候多时,他知道陛下的近卫应该会在暗中护着他,所以,对于这场刺杀,并没有太过紧张。 “一品高手啊!” 大夫剪掉万逸楼的衣服,露出触目惊心的伤口,可他毫不在乎,有些兴奋的对沈黎说道:“这就是上次在官道上救下咱们的高手!” “嗯,你好好养伤吧。” 沈黎搓着食指,今晚这人,也不知道是韩家派来的,还是那些商人派来的。 或许他有些低估天道宗,又或者是有些自信,觉得天道宗不会派人来杀他。 不过这帐,肯定要算在商人头上的。 刚好今晚两大高手打的这么热闹,索性再添一把火,他叫来柳升,再玩一次一百壮汉怒擒贼的把戏。 于是乎,城中天道宗,又开始肆虐起来。 他安排好一切,万逸楼连忙叫住他:“你小子命真好,竟然能得到一品高手的守护!” “那人,我不认识。” 他顿了顿:“应该是皇家人,而且,应该是个女人。” “女人?” 万逸楼瞪大眼睛:“不会吧?” 可一想那人浑身的香味,他顿时又半信半疑。 一品高手,还是个充满香味的女人,两次救下自己。 他喃喃摸着下巴:“她,不会是爱上我了吧?” 沈黎目瞪狗呆的看着他:“大哥,你脑子被打傻了吧?一品高手会看上你?” “去去去,你懂什么。” 万逸楼继续开始他的yy之旅。 …… 屠夫大败而归,虽然憋屈,但想想败在一品手上,也不冤枉。 只是,小奴儿有些不可置信:“沈黎身边,竟有一品高手?” “是的。” 他叹口气道:“这下想动他,难了。” “你确定你没看错?” 小奴儿紧蹙秀眉:“天下一品,只有十八个,大渝六个,大梁四个,大楚七个,草原一个,怎么就这么赶巧?” 屠夫叹口气:“我也不清楚。” “那应该是皇室了。” 三个国家,每个皇室都有两个一品高手护卫,天道宗这么厉害,却做不了斩首行动的原因就在这里。 按道理来说,只要杀了一个国家的皇帝,天下自然大乱,对于他们的统一之举有很大的好处,而且,大家都知道皇宫有一品高手,所以皇宫内还是比较安全的。 小奴儿沉吟一番:“你下去吧。” 屠夫拱手:“属下告退。” 等他走后,小奴儿又叫来侍女:“送出消息,让两个一品长老过来。” 虽然天下十八一品高手,但这个数据,是天道宗给的。 他们自己的人,加上策反的一品,整个天道宗加起来,有五个一品高手,比大梁还要多。 两个一品,定然能收拾大渝皇宫中的那一个。 她开始隐隐有感觉,沈黎将会是天道宗的心腹大患。 天道宗有了对策,可那些商人没有。 刘老板坐在府邸书房内,双手不停的哆嗦,他强行按住自己的手,随后拨弄念珠,让自己尽量平静下来。 四品都折了,那沈黎定然再要剜掉他们一块肉。 接下来,他的日子,难如登天。 为什么,因为他是软柿子,最好捏。 天道宗沈黎定然啃不动,韩家的人还没到,他只要不爽了,定然第一时间搞一处捉反贼的戏码,然后弄的全城鸡飞狗跳,顺便抢点他的粮食,更顺带杀点人。 房祝新的山羊胡子都快被自己揪下来,也想不出个对策。 他只是一颗棋子,随时可以丢弃。 这么久了,上面的人,还没有任何消息。 他不属于韩家,也不属于天道宗。 好在他没粮,暂时沈黎也不会动他。 刘老板咬牙切齿:“妈的,韩家的人,还来不来?再不来,咱们都得死了个屁的!” 房祝新也不理会他的喝骂,自顾自摇头叹息。 “上茶,上浓茶!” “今晚还想睡?睡你麻痹!” 他话音刚落,外面喊杀声逐渐响起。 一个黑影跳入他的宅子,然后又跳出去。 他正懵逼间,外面一大群人涌进来:“杀反贼啊,捉反贼啊!” 柳升站在大门前:“给我狠狠的搜,谁阻拦谁就是反贼同党!” …… 第355章:掘地三尺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他忙带人出门查看,一出院子,顿时气的七窍生烟。 大门都被人卸了个屁的! 门外火把摇曳,柳升大喊道:“一个反贼都不要放过!” 于是乎,在他悲愤欲绝的目光下,围墙被推到一大片。 你们这是以权谋私,你们这是欺负百姓! “大人,我们家哪里来的反贼啊?” 他强压怒火:“我们家祖上世代都是良民,您抓反贼,可不能欺负到我一个平头老百姓身上啊!” “你可不是平民老百姓,你这个粮商,能量可大的很啊。” 柳升轻笑一声:“我们亲眼看到,反贼冲入你的院子,刚刚,反贼袭击县衙后院,伤了我家大人的侍卫,大人很是震怒,勒令我等必须找到反贼,刘老板,担待一下吧。” 刘老板还没来得及说话,那帮人便冲入院子。 俗话说,学好难,学坏容易。 这些仙平私军经历长时间的军事训练,本来素质极好,但让他们扮了一次土匪之后,他们顿时喜欢上那种为所欲为的感觉了。 上次是柳升他们扮反贼,岳峰等人捉拿,回来后听说当反贼那么爽,他们这次说什么也要换一下来扮演。 这不,柳升这帮人,沾了反贼习气,现在做正义的一方,倒也痞气十足。 什么贵砸什么,什么好看砸什么。 什么书房啊,后院啊,都被他们光顾个遍。 柳升一路前行监督,刘老板在旁边塞银子赔笑,他也不拒绝,直接照单全收。 “大人大人,行行好,咱真的是良民啊,您将咱家宅子弄成这副德行,可怎么住人啊。” “你放心,我们兄弟,那都是训练有素的士兵,绝不会故意砸坏你家东西的!我们家大人,那是爱民如子啊,他是个从百姓中来,又到百姓中去的好官。” 说话间,一个士兵“不小心”摔碎了价值一千两的瓶子。 刘老板脸上一阵抽搐,却也不敢再说什么。 等两人逛到后院,他终于忍不住了:“大人,这是草民后院,住的都是家眷,您贸然打扰……” “你放心,我的士兵,都是训练有素……” 柳升说一半,有些尴尬的摸摸鼻子,顿时暴怒道:“田阿熊,你搜反贼就搜反贼,摸人家小妾屁股干什么!” 被叫做田阿熊的士兵有些讪讪笑道:“队长,我怀疑她在裙子底下藏反贼。” 万恶淫为首,军中最忌讳这个。 柳升眼中散发一道寒芒:“欺辱平民女子,按军规,重打五十大板!再有下次,让你变太监,这辈子都不能碰女人!” 众人面面相觑,原来这做反贼,仅限于打砸抢啊? 有人暗自庆幸,还好自己没手欠。 田阿熊还想说话,便被拖出去,接着惨叫声连连响起。 “刘老板,你看,我说了咱们训练有素了吧。” 柳升轻笑一声,板着脸看向手下:“你们,给我快些搜,别打扰人家休息。” 于是乎,打砸声再次响起。 刘老板心里都在滴血,将沈黎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个遍。 可搜查还没完成时,下面士兵匆匆赶来,对柳升道:“队长,刘记粮铺,有两个反贼潜入,现在被我们围在其中。” “赶紧搜!” 柳升一瞪眼,随后招人匆匆离去。 刘老板一屁股坐在地上。 终于送走了这帮瘟神。 密室内的房祝新听到外面动静渐渐小了起来,便缓缓推开书房地面的板砖,从下面走出来。 等他看到整个刘家变成一片狼藉时,也目瞪口呆的看向刘老板:“这帮人,都做了什么?” 刘老板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粮还在,他便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刘记粮铺内的粮,不过三百斤的样子,剩下的,都是不值钱的麸糠。 他这么大的商人,又是韩家在整个青州的代言人,要说他没点后路,那是不可能的。 他家中的密室,足足放了三十万斤的粮! 果然,柳升在粮铺内搜查一番后,顿时觉得不太对劲。 粮太少了。 他差人回去汇报,沈黎正搓着棉花塞在耳朵里,准备睡觉:“很明显,刘记还有其他藏粮地点,搜呗,地毯式搜索,哪里肯定有密室一类的东西,刨地呗。” 于是,柳升再次转到刘家。 正在收拾残局的刘老板,看到众人到来,顿时吓了一跳:“大人,你们都已经搜过了,怎么又回来了?” “那反贼,刚刚又跳入你家了!” “混蛋!” 刘老板再也忍不了:“那反贼怎么可能来了一次又来一次?” “你不懂,我家大人说了,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你家刚刚被搜过,反贼肯定也想着我们不会回来,便又躲回来。” “你搜,你搜!我就不信,你还能搜出反贼来!” 他勃然大怒:“但是你们记着,等我出城之后,我定然要去京中,告御状!” 柳升无所谓的摊开手:“随便你。” 随后他招了招手,让刘老板恐惧的一幕来了。 那些士兵,不拿刀,反倒是拿铁锹,直接在地上开刨起来。 “住手,混蛋,你们在干什么?反贼可能躲地下吗?” 他顿时急了,这要是搜出粮来,这帮人绝对会找个理由什么的,将粮抢走。 柳升慢慢悠悠的道:“我家大人还说了,这反贼,乃是四品高手,功力非等寻常。” 刘老板眉头一跳,四品,正是他派去的。 “四品高手,我一个商人,跟我有什么关系?” “可他,跑到你家了啊。” 柳升似笑非笑,他的理由,也越来越扯淡:“我家大人说了,四品高手,那么厉害,能钻个地,不过分吧?所以让我们用笨办法,刨地,看他钻哪里去。” “四品高手哪里会钻地啊?” 刘老板欲哭无泪:“这都是什么理由。” “来来来,刘老板,跟我出来,这里灰尘那么大,我家少爷说了,吸多了灰尘,容易得尘肺病。” 你家少爷,你家少爷,你家少爷是你爹啊? 反正家是待不住了,今晚这帮孙子不将地刨个干净,是不会罢休的。 还在刘家密室足够深,这帮孙子不刨个三五天,根本刨不到。 这一点,他还是有信心的。 可当他刚刚跨过残破的围墙时,背后一声震耳欲聋爆炸声,险些将他吓破了胆子。 一阵浓烟渐渐升起。 书房处地面完全塌陷下去,露出一道深坑。 第356章:消息回京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刘家整个书房地面全部塌陷下去,尘烟滚滚,等四周再次恢复清明时,深坑下那些堆积如山的粮堆,冲击着每个人的眼球。 这些粮食,如同黄金一般耀眼,在黑夜中散发珍珠白一般的光芒。 所有人都情不自禁的咽下口水。 柳升眼珠微微转动,他们此行的目的,自然就是这个。 不过他们现在是官,又不能明抢,明抢的事情,那得让匪来。 他轻咳一声:“既然没反贼,那就收队!” 随后,他一马当先,急匆匆的离去。 待他走后,地下的房祝新县令重重的咳嗽着爬出来,而地面上的刘老板,心都在滴血。 完了,这些全完了。 你们这帮强盗! “韩家的三品高手,什么时候过来!” 他咬牙切齿道:“我要他们去死!” 房祝新摊开手,三品高手的事情他听说过,这也是那些民间势力能招到最强的人了。 韩家许诺再送一个三品高手过来除掉沈黎,可这么久了,始终不见动静。 “查,给我查!” 刘老板气急败坏,猛地一跺脚。 随后他愣在原地。 因为地面,被他跺的开始发出声音来。 咚咚咚…… 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在深夜格外刺耳。 一百黑衣人举着旗子,上面挂着天道宗的旗号,出现在刘家眼前。 领头黑衣人大喝一声:“给我抢粮啊!” 众人一哄而上,凡是敢阻挡的,都被打的鼻青脸肿。 …… 京城离佟州有些远,消息也回来的没有那么及时。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看着手中的纸条,微微眯了眼睛。 纸条上,写着佟州千户自从找了沈黎之后,便横尸街头。 他将纸条放在油灯上点燃,喃喃自语:“沈黎,你当真是胆大包天呢。” 面无表情的他,根本看不出喜怒。 随后,他将灰烬碾成碎片,随后扬起:“来人,叫沈寒过来。” 门前心腹立马答应。 副指挥使沈寒在外面已经等候良久,听到大人召唤,他里面走进书房:“大人。” “给佟州压力,让那些人,要么走,要么死。” “是。” “随后再让他们,引起佟州暴乱,杀的人越多,越好。” “可是大人,杀那么多的百姓……” 沈寒有些犹豫道:“会不会不太好?” 万江楼冷哼一声:“你怕什么?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想,去年你拜访俞怜青,替那老太监送夜壶的事情,也让你很不舒服吧?” 对于这位副指挥使,他还是非常看好的。 既然能在事后升他做副指挥使,那便是有想法让他接班的,沈寒的忠心,他是知道的,只是有时候,有些妇人之仁。 提及往日龌龊,沈寒眼中闪过一丝愠怒,他深吸一口气道:“属下明白了。” “去办吧。” “是。” 锦衣卫的消息,都是万江楼第一时间查看,再整理一下,送到皇帝陛下面前。 作为一名渴望成为千古一帝的帝王,加班是免不了的。 姜承龙每晚都得工作到凌晨三四点,然后小眯一会儿,便开始洗漱早朝。 这个时间,御书房内灯火通明,万江楼赶到后,将佟州事情一一说来,并说起天道宗的事情。 只是天道宗的名声,在皇帝陛下面前实在太小,他只以为是百姓活不下去才选择谋反,这种小规模的叛乱,不足为虑。 相对天道宗,他更关心沈黎的动向。 万江楼轻咳一声:“呃,沈大人从青州借来五百人马,将佟州城墙堵死,将周围七十余家的粮商骗到城内,开始借助天道宗的名头,抢夺,呃,贼喊捉贼,整个佟州,大概有一百二十万斤粮。” 姜承龙瞪大眼睛,这和他当初说的解决办法完全不同。 “他将自己手下人马,分成两拨,一波扮演反贼,另外一波捉贼,将整个佟州城搞得鸡飞狗跳,里面乱成一锅粥时,他便开始抢粮,有些粮商不堪重负,便低价处理粮食。” “低价?多低的价钱?” “五文,一斤。” “噗……” 姜承龙一口茶水喷出来:“五文钱,一斤?” “是的。” 万江楼嘴角微微抽动,这哪是文臣干的事情?简直就是土匪,连土匪都不如。 姜承龙顿时乐了:“也罢,就让他这么乱搞下去吧。” 现在粮食问题搞定,沈黎自然不用担心朝廷的任务了,唯一担心的,还是韩家的刺杀。 韩家这次在运河上大部分的码头,都被沈黎以剿匪的名义袭击,抢了近三十万斤粮。 这个数目已经让韩家有些心疼了,佟州那边又抢了一百二十万斤粮,这下韩家彻底与沈黎不死不休了。 消息回来的第一时间,韩轻尧差点没气死。 他将书房内能砸的东西尽数砸烂,大骂沈黎祖宗十八辈。 一百二十万斤粮,那是多大一笔财富啊? 而且钱三刀反馈的消息,沈黎暗中,还有一个黑衣人保护,黑衣人是一品高手。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了皇室,如果不是皇帝陛下开口,哪个一品高手会甘心做沈黎的护卫? 这下,他手中的三品高手,就不打算往里面填了。 血剑公子直接连根毛都没剩下,三品进去也是白搭。 他胸膛一阵起伏:“发兵,城外三千人马,找个由头,给我尽数攻打佟州城!沈黎,我要活的,我要他后悔活在这个世上!” 一百二十万斤粮,若是投入市场,对韩家的粮界霸主地位,影响极大,也难怪韩轻尧那么震怒。 …… 佟州城内的反贼,一直抢到天亮,才堪堪离去。 刘家三十万斤的粮,没那么好搬的,一晚上,才抢了近十万斤粮。 这么抢下去,还得三天。 沈黎长吁短叹,人,还是太少了啊。 在他身后,万逸楼浑身缠着绷带,只露出个眼睛,坐在轮椅上,看样子很是凄惨,但他话里话外都带着一股贱贱的气息:“打劫这么好的事情,怎么不叫我呢?” “去,我从没见过坐轮椅的劫匪。” 沈黎笑骂一声,随后有些忧愁起来:“韩家,这次要狗急跳墙了。” 第357章:传授青楼经验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逸楼看着自己浑身都是纱布的样子,也叹口气:“到时候,不一定能挡住他们。” “如果仅仅是三千人马,我是能挡住他们的。” 沈黎搓着手指:“就怕他再来个高手什么的,刺杀。” “不是有个一品高手暗中护着你的吗?” “人家知道有一品高手护着我,这才麻烦。” 已知的敌人不可怕,未知的敌人才可怕。 韩家既然知道他们有个一品高手,那绝对会找对策来防范他。 他背着手,看着外面街道越来越多的百姓,深吸一口气:“不管他,咱这作坊什么的建好之后,就回家了。” 林晴,应该生了。 也不知道,他不在身边,林晴会不会害怕,也不知道,生的是男孩还是女孩。 这么久了,仙平也没个消息传来。 百姓们接着领粮,大家惊奇的发现,现在官府发放的粮食质量,越来越好了。 每人每天一斤粮,只要是人,便可以领到一斤粮,持续十天。 如果家中五口人,那就可以领到五十斤粮,再辅以其他作物食用,起码能吃半个月。 尽管城南四处招人,但还是有游手好闲的百姓,不愿意去做工,就想躺尸半个月,官府发粮。 今日,县衙门前,张贴的新的告示。 有识字的百姓看到告示后,都惊讶不已。 告示上写的是,凡佟州百姓,开办商户,可享一年免税,另外开办商户前期,官府提供粮食,一人一天一斤粮。 这现在是想方设法的减少城中懒汉数量。 一旦商业逐渐恢复,佟州城的百姓才能自己挣到钱吃饭。 有的人家是佃户,现在有了饭吃,又回到地里干活,再有几天时间,就可以开始收割小麦了。 到时候佃户也能拿到粮,足够他们挺过今年。 之前本来是商户的人家,做起生意来也是得心应手,有人在沈黎这里报备之后,立马回去整理自己的铺子,然后招收小工。 沈黎万万没想到的是,最先建立起来的,竟然是青楼。 所谓暖饱思淫欲,这些闲的没事干的百姓,每天狂炫一斤大米饭,又没活干,逐渐闲出屁来了。 青楼便应运而生。 报名的女子自然很多,那些女子,之前饥荒时便以身子换粮,现在饥荒过去,她们自觉坏了德行,住在原地被人指指点点,还不如直接进入青楼卖身。 青楼老板多次邀请沈黎去视察,都被他回绝,但是想想,青楼对女子是极为不公平的,有必要将仙平青楼那一套灌输下去。 青楼幕后老板唤作吴大志,曾经是粮商。 截止目前,他手中还有几万斤的粮食,这是他的本钱。 青楼是他的,粮食也是他的,他自然快人一步,而且粮食在手,绝对不担心招不到人。 等夜幕降临,青楼灯红酒绿。 说是佟州饥荒,这饥荒只是上层人搞出来的,饥,也是那些寻常百姓饥,稍微有点家底的人,都没有受到很大影响。 吴大志就是。 他一边做着粮商的买卖,一边做着青楼的买卖。 只是韩家搞出来的饥荒,让他觉得粮食可以大赚一笔,便停止供应青楼的粮食,这才导致青楼倒闭。 身为佟州本土人,他的物资,自然充足。 他笑呵呵的将沈黎请进青楼,叫来三五个女子作陪。 只是,这些女子长期营养不良,脸上都是菜色。 沈黎有意无意的推开女子,让吴大志瞬间明白,便招手换来一批顶级女子。 “吴大志啊,你,开办青楼,本官很是欣慰。” 他有些犹豫的说道:“呃,将这些女子撤下去,本官不好这一口,今日来,也是跟你说些其他事情。” 吴大志很是热情,现在这位钦差大人,就是佟州的天,他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且他还可以利用青楼,领到官府的救济粮,实在美滋滋。 “好嘞好嘞,难得沈大人赏脸,今日小人定然要仔细聆听大人的教诲。” 说罢,他又替沈黎倒上一杯酒。 沈黎看着周围的女子,摇摇头道:“这些女子,有多少,是你强行掳来的?” 吴大志面色微变:“大人说的哪里话,她们,可都是自愿来咱们青楼赚钱的呢。” “说实话,本官之前,也做过青楼。” “哦?” 朝廷命官开办青楼,此事倒是千古奇闻,所有人都竖起耳朵,听沈黎接下来的话。 “仙平,这个品牌,你应该听过吧?” “听过听过,而且沈大人还是仙平的伯爵大人。” 吴大志嘿嘿笑道,做生意,定然要将对方底细了解清楚,这样才好谈下来。 “仙平的青楼,就是本官一手建立。” 沈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后:“但那里的青楼,没有掳过任何一个女子,没有任何威逼利诱,所有女子,都是自愿进入青楼卖身,如果她们不愿意,甚至可以随时离去。” “那些女子们,若是身体不舒服,当天可以拒绝接客,恩客给的钱,都是她们自己的,青楼不干预。” 一旁还没离去的女子们,纷纷瞪大眼睛,满眼不可思议。 还有这样的青楼? 吴大志连连点头:“那沈大人可太厉害了,小人对大人当真是心悦诚服。” 他虽然嘴上马屁连连,可心里,那是一万个不信。 哪家青楼会这么赚钱? 没有打手,怎么可能管得住那帮娘们儿? 这样开的青楼,怕是早就倒闭了,你那仙平的青楼之所以没倒闭,怕也是你一直注入资金扶持的吧? 沈黎知道他不信,便将自己的营业手段,传给吴大志。 “你听着,我不希望青楼出现强买强卖的情况,如果让我发现你掳掠女子,你的死期便到了。” “可是,大人……” “没什么可是,我的办法,可以更好的吸引女子前来卖身。” 吴大志按住性子:“大人请讲。” “第一,青楼只是做租赁工作,这些女子,想来便来想走便走,她们要是在青楼卖身,便要付出租金,你看,你不可以赚房间租金吗?” “第二,这些女子,要在你这里卖身,那肯定少不了酒水,饭菜,招待恩客吧?这些钱,是不是那些恩客出?她们总不能去外面买酒水吧?你是不是还可以赚取酒水饭菜钱?” “第三,这些女子是不是还要整理妆容?你能不能售卖一些胭脂水粉给她们?还有衣物,床垫,脸盆,热水,等等等等,是不是都是利润?” 沈黎端着酒杯:“相比你找打手,找妈妈培养她们,这样是不是省心许多?而且她们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你是不是要省去一大笔的打手费,安葬费?还有医药费?” 吴大志眼前渐渐亮了起来。 第358章:寡人有疾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大人,请继续说。” 吴大志连忙为沈黎倒上酒水,这沈大人如此精通此道,看来是个常年混迹青楼的嫖客啊。 这可得好好向他取取经。 沈黎看着这些女子,随后摇头道:“她们的装扮,实在太下乘了,这个待会再说,先说你的盈利问题,你只需提供场地,酒水,安保人员等等。” “那四处打点……” “打点,你只需将青楼打点建立起来,能正常营业即可,至于讨好恩客,维护客户,那是她们的事情,没业绩,她们没饭吃,当然,她们挣的,也是自己的。” 他轻笑道:“你想想,一座青楼,你需要花费的精力,投资,才多少?甚至你可以同时开十家青楼!” 吴大头深吸一口气,诚然,这种做生意的方式,实在是太爽了,根本不需要怎么管理,他相当于提供一个商场,这些青楼女子自己做皮肉生意,只需要他收取租金,卖货,即可。 人员方面,他不用太过操心,自然有女子对这种模式心动,加入青楼。 实际上,从古代开始,便有外地青楼女子回乡之后,找个老实人嫁了。 除去被卖的女子,也有生活不下去,自行加入青楼的。 如果用这种模式,会吸引更多优质女子加入,因为自己盈利的模式,行业优胜劣汰的模式下,那些劣质女子,自然挣不到钱,存活不下去。 而且,新的恩客来了,总得推荐哪个女子比较好吧? 哪个女子想挣钱,是不是就得给青楼方面一些费用? 这又是一笔收入。 吴大志连连感叹沈黎的商业头脑:“沈大人如此做生意,怪不得仙平生意能做那么大。” 现在的仙平,压过众多商会,他以独特的经营手法来获取大量钱财,而且在百姓中呼声最高。 要说垄断,最为垄断的,可能就属竹叶青了,仙平独有三张纸压成一张的商标,让别家根本模仿不来,而且仙平最厉害的,不是产品,而是营销。 他们所有的产品,都有独一无二的辨别真伪的方式,加上铺天盖地的广告,早已深入人心,别的商家想模仿,想剽窃,根本不太可能制作出那种商标。 女性用品中,有月事巾,内衣内裤,还有伴随香皂开发出来可以喷的香水,再就是将皂角皂彻底打散的高端香皂,酒水方面,有竹叶青,梨花酿,桃花酿等等一系列的酒水,这个品牌,早已席卷整个大渝,可谓是家喻户晓。 有繁华一些的城池,不出二里路,便能看到仙平的广告牌子。 这些古代人,对于广告概念并不执着,反倒是让沈黎抢了个先机。 至于仙平的青楼,之所以没发展出去,是沈黎压根没想大力发展这个东西,当时仙平建造青楼,也是为了给那些无家可归的女子们,一个港湾,根本没朝着挣钱去弄。 现在吴大志真心讨教,他也有心解放一下佟州苦难女子,便出了一些点子。 “你们这些女孩子,学的不仅仅是房事,还有其他的东西。” 沈黎招来一个女子道:“扮演角色,明白吗?” 女子一脸迷茫的看向他,随后看向吴大志。 “什么事……扮演角色?” “呃,这个东西呢,解释起来有些复杂,主要是有些男人,可能有一些其他嗜好。” 沈黎总感觉自己讨论这个问题,有些损害自己钦差大臣的身份,自己代表的,可是朝廷的脸面。 若是有人知道他传授这些东西,那朝廷的脸面,丢尽了。 他摸摸鼻子,还是硬着头皮解释道:“有些男子,喜欢女扮男装的女子,英姿飒爽,来一段梁祝感情,有些人,喜欢女将军的征服快感,有的喜欢女捕快,有的喜欢自己扮演捕快,然后严刑拷打女囚……” “明白了么?” 吴大志是男人,瞬间明白什么意思,他一脸恍然道:“大人果然是阅女无数啊!” “等等,我这不是阅女无数,你不要毁谤我啊。” 沈黎瞪大眼睛:“我这都是听人说的。” “哦哦哦,明白明白。” 朝廷大人,自然是要些脸面的,吴大志笑眯眯的叫着众女过来陪酒,却被沈黎义正严词的推开:“我不好这一口。” 吴大志寻思着,没有男人不喜欢这个的吧? 难不成是放不开手脚? 他沉吟片刻,接着出门上菜的功夫,偷偷给盘子里下了一点春药。 饭菜上来了之后,那些女子都会心一笑,连忙替沈黎夹菜。 一盘菜吃完,沈黎脸不红气不喘,一点异样都没有。 吴大志寻思是不是放少了? 然后又上一盘肘子,直接放了一小瓶春药进去,原汤化原食,送进去后,沈黎吃了几块,还是没反应。 他顿时奇了,春药,不管用? 难不成他真的是对女人不感兴趣? 喔! 他嘴巴张成一个“O”型。 明白了。 对女人不感兴趣,那对男人肯定感兴趣了,又或者,是寡人有疾! 他暗暗记在心里,寡人有疾,那是病,得治。 刚好咱在码头运粮时,认识几个西域商人,那商人手中有大补药,拿来贿赂一下沈大人,万一他一高兴,让自己参与一下仙平的生意呢? 那岂不是前程无忧? 他嘎嘎大笑,等沈黎酒足饭饱,将他送走,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到那种药,为沈大人排忧解难! 沈黎这顿饭,吃的是舒服至极。 主要是有肉。 来了佟州大半个月了,还没吃过肉,当真是馋的很。 现在好了,一切尘埃落定,等扫荡了刘家,再弄县衙。 至于韩家三千人马,自己占据城墙优势,他们就是弟弟。 他美滋滋的睡下,外面逐渐响起点卯声。 军中扮演反贼的人,再次出发了。 烧杀抢掠,他们只抢,不杀人。 可刘家三十万斤粮,就这么被抢了,刘老板险些被气死。 他知道保不住这些粮了,左思右想,第二天一早便来到县衙。 县衙内,房祝新有些小紧张的将粮仓账本送来给沈黎查看,刘老板站在县衙等候。 等沈黎出来后,他立马换上一副巴结的小表情:“沈大人,城中百姓疾苦,让我难以入眠啊,所以草民决定,将家中现存十万斤的粮,赠与官府,用以救济城内外受苦的百姓!” 第359章:我诈你呢 - 布衣公卿 - 欺生 横竖这三十万斤的粮都要被沈黎抢走,还不如卖他个人情,在百姓中博得一些好名声。 沈黎嘴角微微扬起:“怎么着,刘老板这是善心大发了啊!” “惭愧,每每想起城中百姓食不果腹,在下便寝食难安啊!” 刘老板一副悲天悯人的表情:“只希望沈大人能拿着这批粮,带着百姓过上好日子,可千万,别让歹人抢了去啊。” 这话,就有些威胁的意思了。 你今天抢了这批粮,迟早有一天,老子会抢回去的! 沈黎轻笑道:“放心,我这手下二百精兵猛将,神仙来了也让他脱层皮。” “那便好,那便好。” 他也不想多说话,寒暄了一阵子后,满脸笑意离开县衙。 出来后,便是满面寒霜,眼神如吃人一般。 门口的侍卫看到,也满脸无所谓,他要是真的有能力,直接就杀过来了,黑着脸算什么本事? 其他商人听说了刘老板的捐粮行为,都表示担忧,这种噩梦,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也有人在庆幸,应该不会轮到自己吧? 这么多粮,沈大人应该已经够吃好几个月了吧? 等到夜幕降临,一些探子看到城中渐渐涌现的黑影,顿时头皮发麻,连滚带爬的回去禀报。 那些商人虽然气的直骂娘,但又无可奈何。 没人敢强行解开黑衣人的面纱,一旦被揭开,那便是个死了。 所有人都不蠢,时至今日,损失的也只有粮,而没有人。 翌日一大早,县衙门前粮食堆积成了小山一般,所有粮商将粮食都送来了。 岳峰点了一番:“二十五万斤!” 沈黎盘着手指,站在县衙前,若有所思道:“二十五万斤,加上刘老板的十万斤,再加上我买的四十万斤,那就是七十五万斤。” “据说前几天,佟州城内的粮,一度高达一百四十万斤呢。“ 他呵呵笑道:“没关系,这些粮,本官就暂时收下,不过本官总是要替百姓们谢谢你们的,需要你们在捐献名单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到时候立碑,你们就会在佟州名扬千古。” 写捐献名单,也是防止这些商人秋后变卦。 这些商人正是如此打算,可沈黎这一手,让他们气的牙痒痒,可又无可奈何,只能捏着鼻子在捐献名单上按下手印。 等名字全部签下来后,沈黎笑眯眯的看着名单:“当然,各位为佟州做出如此大的贡献,身为官家人员,自然要大大的嘉奖你们!” 这让商人们心中稍稍安慰,大大嘉奖,应该有什么其他补偿吧? 听说前一批低价售粮的商人们,已经拿到竹叶青的代理权了,自己直接捐粮,那奖励应该更好吧? 想到这里,商人们心中隐隐有些期待起来。 “只是,还有六十五万两,呃,六十五万斤粮食,嗯六十五万……” 沈黎一边卷起捐献名单,一边嘀咕。 旁边的侍卫已经面带凶光了,看来,今晚还得再劫一次。 那些手上还留下一些本钱的商人,顿时麻瓜了。 想不到你这钦差大人居然这么贪。 这是要我死啊! 大家悲愤欲绝,恨不得上前咬死沈黎。 沈黎嘿嘿笑道:“没关系的,没关系,不就是六十五万斤嘛,又不多,我会在乎那六十五万斤?会吗?嗯,我不会……” 那欠揍的小表情,明明就是,你们不交的话,别出城,今晚我来抢! 几个聪明一些的商人叹口气,匆匆回去,又交上了粮。 也有心存侥幸的,始终不交。 沈黎一开始的打算,就是将这些粮商一扫而光,怎么可能还放任余粮在他们手上? 于是乎,夜幕降临,新的一波反贼,再次开始扫荡了。 百姓们习以为常,人们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仇富心里,看到那些富人粮商被抢,不仅不惋惜,反倒是拍手叫好。 翌日,粮食全部收回,城门处,也逐渐开放。 粮商们等待许久的大大奖励,也到来了。 五两银子,加一面锦旗。 锦旗上的赞美之词,溢于言表——心善之大,无悔无怨,赈灾火种! 沈黎笑眯眯的解释:“捐粮,说明你们心善,无悔无怨,在佟州如此艰难的时候,你们如此慷慨,简直就是本官赈灾的火种,有你们这团火种,百姓的日子,定然红红火火!” 只是,三排字,都是竖着排列,如果横着看过去…… 大怨种! 众人气歪了鼻子,老子给了你粮,你还骂我大怨种? 甘霖娘!!! 房祝新县令也来凑热闹,自然是请假。 “大人,下官乡下亲戚,在此次大灾中受难严重,下官想带着几斤粮食去探望一下他们,望大人恩准。” “请假么?” 沈黎当着众人的面:“不批!” “什么?” 房祝新自认为这个理由已经是极好了,可沈黎还是不批,他再次解释道:“大人,只是去乡下几天,下官去去就回。” “我怕你去了,就不回来了。” 沈黎打了个响指:“你以为你做的帐,天衣无缝,收入和支出一字不差,可你家沈大人,也不是吃素的。” “大,大人?” 周围吃瓜群众纷纷围上来。 “大人?叫大爹也没用了!” 身后侍卫立马递上一本账册,沈黎一边翻着一边道:“你看这里,做的一塌糊涂,官仓报入户部足足有一万三千余石,可你赈灾,只写了一万石,那三千石你吃了?” 说罢,他将账本一把摔在房祝新的脸上:“帮你做假账的先生,也是个蠢货!这么大的漏洞都没看出来!” 房祝新身体如筛糠一般抖动:“下官知罪,求大人开恩啊,下官只是做错了帐而已啊!” “那要不要我当着百姓的面问一下他们,佟州,可否有大量赈灾粮出现?” 沈黎冷笑道:“这次出京,陛下皇权特许,先斩后奏,你,死定了!” “大人,大人,求大人开恩,下官仅仅是记错了帐啊!” “你还不认罪?给我砍了他!” “别别别,大人,请借一步说话!” 房祝新看着柳升手中明晃晃的钢刀,顿时吓尿,连忙讨饶。 沈黎舔了舔嘴唇:“也罢,我看你要玩什么花样?” 到了后院,他连忙跪下来道:“大人,如果大人愿意放了下官,下官家中十万两白银,全部赠与大人!” “银子和粮,我全都要!” 沈黎死死的盯着他:“那么多的粮,都去哪里了?你应该,只发放了一点点给百姓,其他的呢?” “下官,已经送出城了。” 房祝新咽下口水:“家中,还有三千石没有来得及送走。” “十万两银子,加上三千石粮,能换下官一命吗?” “不能。” 沈黎嘴角缓缓扬起:“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 “什么?” “其实我,没看出你账本问题。” 房祝新头发都竖起来了:“你妈的你诈我?” 第360章:生了个少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房祝新目眦欲裂,狠狠的瞪着沈黎。 沈黎摊开手,有些打趣道:“房大人,作为一个贪官,你这心理素质可过不了关啊。” “混蛋,快放开我!” 他眼中都快喷出火来,大抵是被气的,他也不懂算账,沈黎仓促之下说完,便将账本丢他脸上,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拿他,谁不觉得此事是真的啊? “放你可不行,即便你现在翻供,但你家里的十万雪花银,已经是罪证了。” 沈黎摸着下巴:“你说,你的靠山是韩家么?” 佟州也不是什么重要地理位置,既不是商业重镇,也不是军事重地,韩家冒险搞个官商勾结有什么用处呢? 而且佟州经济不发达,韩家要是这么玩,怕是肥肉吃不到,还惹了一身骚。 房祝新恶狠狠的骂道:“我的靠山,哼,这粮你敢拿,你就完了!” “这世上,总有人是你惹不起的!” “我劝你,赶紧放了我,否则你全家老小都得死!” …… 他一句接着一句狂喷着,沈黎眼神渐渐眯起来。 这里面,可能没有韩家的事情,难不成是秦家? “你的靠山,是谁?” 他缓缓道:“说出来,我可能还能保下你。” 房祝新一时激恼,说出背后靠山不是韩家的事情来,这让他很感兴趣。 看来朝中大鱼还是有不少的,在这种地方安排这么个贪官来,应该是为了避开韩家的势力范围。 “你不可能知道的。” 房祝新虽然提起自己罪状惊恐至极,但说起那位大人,简直信心倍增,顿时生死也不怕了,他惨然一笑:“没关系,我死了没关系,总会有人替我报仇的。” 一旁的柳升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他的下巴扭掉,可晚了那么一点点,他嘴角已经溢出鲜血。 这让沈黎更加好奇了,什么人如此权势,能让千里之外的佟州县令,以命相报? 他皱眉道:“看好了,务必从他嘴里撬出东西来。” 柳升点头道:“少爷放心,他落在我们手上,定然让他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说罢,几个侍卫将房祝新五花大绑,拉入后院柴房,随后柴房内惨叫连连。 而沈黎拍拍手,走到县衙大门前,笑眯眯的对着外面百姓道:“诸位,现在贪官落马,但还得审讯一段时间,至于从他家查处的各种物资,将会充公,到时候城门前告示会发放给你们看。” “青天大老爷啊!” 那些还在原地看戏的商人隐约听到后院柴房的动静,顿时噤若寒蝉,只能默默的奉承一句,手上还有粮食的,匆匆回去继续捐赠。 城中那些土著百姓,都面面相觑,与想象中的痛哭流涕不同,他们都麻木的看着县衙方向,许久才长叹一声:“走了一个贪官,也不知道下个县太爷是什么德行。” “是啊,这个县太爷虽然贪,但他不欺男霸女,也没有什么冤假错案,他贪的都是朝廷的官仓,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事情,不是我们这种升斗小民议论的起的。” …… 沈黎听到后,朗声道:“你们觉得,他贪图官仓的粮食?跟你们没关系么?饥荒之时,朝廷下令,开官仓放粮给你们吃,所以本来应该属于你们的粮食,被他给贪了,明白了么?” 百姓们如梦惊醒,纷纷咒骂。 那表情,始终不像是真的,下面底层的百姓犹如猪狗一般,谁管贪官好坏呢?没准走了一个,又来一个,贪官杀的完吗? 沈黎长叹一声,古代底层百姓,当真没有任何尊严可讲。 他也懒得解释,以后佟州百姓生活好起来后,自然就知道除去贪官的好处。 他正打算打道回府时,外面吴大志笑呵呵的来送礼。 昨晚青楼的事情,吴大志施行起来,还是有些小麻烦,所以前来取取经。 他带着手下,大包小包的拎入县衙,这更加印证百姓们的猜测,杀了房祝新这个贪官,又来了沈黎这个贪官。所以这贪官除不除,有什么意义呢? 沈黎连忙拒绝道:“给你们告知开青楼的方法,并不是本官要赚钱或者收礼,而是为了让更少的良家女子被拐卖,你明白吗?” 吴大志忙不迭的点头道:“小人明白,小人明白,只是这些东西,都不是什么值钱东西,小人拿过来,也是为了给大人调养调养身体。” “我调养什么身体?” 他奇怪道。 谁知吴大志连忙打了个哈哈:“没事没事,小人看大人最近为佟州操劳,这肯定腰酸背痛的,这不,弄点人参什么的,养养,真不是什么值钱东西。” “真的?” “那还能有假?” 沈黎还是摇头道:“无功不受禄,说罢,你找我干什么?” “这个,小人听闻大人在仙平,写了一些话本拿来演唱,能不能抄写一份给小人,卖给那些青楼女子,当然,利润三七分,我三您七。” “话本吗,也是一种招揽顾客的手段,也行,给你写几个,回头你来取。” “好嘞好嘞。” 吴大志搓着手,看向外面嘿嘿笑道:“大人,你看这赈灾之事,基本上算是完结了,怕是不久,您就得回京述职了吧?” “差不多吧,怎么,希望我赶紧走啊?” “那倒不是。” 两人在县衙门口寒暄时,小新有些欣喜的从外面跑过来。 “少爷少爷,夫人来信了,说是生了个小少爷!” 嗯? 沈黎还没说话,吴大志的表情顿时凛然起来。 这钦差大人的脑袋,好像有点绿啊? 寡人有疾,还能有孩子? 他眉毛微动,越发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 沈黎被他看的发毛:“你这表情,有话要说?” “啊,没什么,没什么。”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吴大志连忙拱手道:“那就恭喜沈大人了。” 沈黎微笑道:“行了,你快回去忙吧。” 随后他接过小新手中的信件,激动的回到后院。 可吴大志摸着下巴,左思右想,这事要不要跟沈大人说一下。 算了算了,他过两天就回京了,还是不多管闲事了。 他叹口气,寻思着赶紧弄个大一点的人参什么的,给沈大人补补,万一临走前治好了沈黎,那便是大功一件,以后肯定能和仙平搭上线! 第361章:沈黎暴怒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都什么东西啊?” 后院内,小新翻看着吴大志送来的礼品,一样一样的清点着:“人参,枸杞,当归,山药,鲈鱼……” “少爷,这个是什么啊?” 说着,她从里面拎出一串肉来,看样子还有点肥,用油纸包裹的。 嗯,有点长。 沈黎正在看家书,没空理会她,她自己研究一番后,小嘴惊讶的张开,最后有些艰难的咽下口水:“哇,好大啊。” 那是一节,鞭。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虎鞭一类的。 沈黎看着家书,里面信息有些多,他需要消化一下。 林晴文化程度并不高,所以这一份家书,应该是苗欢盈代笔的。 第一,林晴顺利生产,生了个大胖小子,小名狗蛋(丈母娘取的,贱名好养活),至于大名,等沈黎回来取。 第二,妞妞,丢了。 他眉头紧皱,努力的扒着每一个字,可看来看去,还是妞妞丢了。 半个月前,她娘亲生产后,她可能越发想念半年没归家的沈黎,从苗欢盈口中套出沈黎的位置后,第二天她便消失了。 本来她是仙平的小公主,平日里出去玩,一玩一整天的事情常有发生,也没什么危险,加上仙平百姓爱戴沈黎一家,对于他的女儿自然多有照顾,在仙平内,沈妞妞根本不担心没饭吃,所以起初她不见了也没人注意。 再加上林晴生产正是虚弱期,大家都将目光放在林晴的身上,根本没发觉八岁的妞妞已经离开仙平,踏上寻找沈黎的佟州之旅。 沈黎一阵头大,去年妞妞跑路的事情已经发生了一次,而且路上还将苏记的老板卖给了人贩子了,她轻车熟路,自然觉得再跑一次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仙平到佟州,一去可是七百里啊! 即便是日行百里的快马,那也得等上七天。 信件发出到现在,已经过了半个月,她小小年纪,又没拿钱,在路上可怎么活下去? 一旁的小新又提起青楼吴大志给的东西,他心中渐渐升起不好的预感。 八岁女孩,正是聪明伶俐的时候,而且样貌渐渐定了下来,有沈黎和她娘优良的基因,八岁的妞妞长相甜美,格外讨人喜欢,若是在路上被哪个青楼看上,强行掳回去培养,那后果当真不堪设想。 可他现在根本没法去寻人,从佟州到仙平的道路,何止百条?就算是一万大军分出去也找不到沈妞妞,何况他手中只有两百人? 信中后续苗欢盈说,已经安排了作坊内的工人进行沿途寻找,一旦有消息,她们会快马加鞭送信过来。 他急的抓耳挠腮,可又无可奈何。 一旁的小新也发现了他的异样,关心的询问道:“是有什么问题吗?” 她不怎么识字,只能听人从信中说出一些大概消息,她还以为这是一封喜得贵子的好信件,可沈黎眉头越皱越紧,她也有些担忧起来。 “妞妞,又跑了。” 去年冬天,还是小新陪着林晴出来找的妞妞,她自然知道妞妞跑了对林晴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现在还在坐月子,妞妞跑了,她不得哭死? 他在屋内来回踱步,深吸一口气,自我安慰道:“妞妞吉人自有天相,应该是没事的。” 小新轻轻拍着他的后背,也不知道说些什么。 现在这事态,想将城中二百人拉出去找人,怕也是不行的。 “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他踱步时,看到桌上大包小包,还有一条硕大的虎鞭,不由皱紧了眉头。 “呃,看起来像是补肾的。” 小新默默的将桌上东西收起来:“青楼吴大志送的东西。” “他给我补肾做什么?” 本来小新的事情给他搞的心烦气躁,又送来一大堆补肾的东西,他顿时有些炸毛:“他是不是觉得我肾亏?他全家都肾亏!” 小新低头不语,现在少爷正值气头上,还是不要招惹为妙。 后院不时传来断断续续的惨叫声,让沈黎愈发烦躁,他匆匆走出院子,来到拆房。 里面柳升看他怒气冲冲的样子,不由有些愕然:“少爷?” “问出来了没有?” “呃,他的嘴巴,比较硬。” 柳升也从未见过沈黎发脾气的样子,在他眼里,沈黎始终都是温和的状态,即便是遇到危险,也没有太大的心情波动,唯一一次发火,还是去年小公主走丢了,怎地今日火气这么大?谁招惹他了? 沈黎皱着眉头摆摆手道:“你们就这么打他,他能说吗?” “呃,我们都是粗人,审讯手段就会打他……” 他有些不好意思道:“要不少爷,您来……” 泄泄火他没敢说。 沈黎轻哼一声,从柴房一旁拉出几根硬实一些的小树枝,伸手要到一把匕首,一边削着小树枝,一边道:“去厨房,拿盐,糖,还有,去外面找点蚂蚁过来。” 柳升虽然有些疑惑,但连忙点头。 柴房蜷缩在一角的房祝新嘿嘿笑道:“沈大人,我劝你还是给我一个痛快的吧,不然上面那位,会让你生不如死,你,你的家人,都得死在他的手上。” 沈黎懒得鸟他,他将手中小树枝削尖了之后,对旁边侍卫道:“去,绑起来。” 很快,房祝新便被架在架子上,动弹不得。 而那削尖的小树枝,缓缓的插进他的指甲缝中。 “啊!!!” “痛啊!!!” “求你放过我啊!!!” …… 外面刚拿东西的柳升听到这种惨叫,顿时心中一抽抽,这声音,听的都疼啊。 少爷到底是做了什么? 没等他进去,沈黎便啐了一口,打开柴房门道:“我还以为你是什么硬骨头,东西还没拿来你就招了。” 他目光深邃,貌似朝中,又多一个厉害人物。 柳升端着糖和盐站在门外:“少爷,招了?” “嗯,招了。” 沈黎背着手,有些风轻云淡,刚刚的戾气消失不见,双眼中转而深邃起来:“盛贤王,姜承武。” …… …… …… 刘老板在城门打开的第一时间,便带着人逃离佟州。 路上,他又有些后怕,又有些愤恨的看着越来越远的佟州城门,这次,他要跟韩家的三千人马汇合,攻打佟州。 而他们在路边修整车队时,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女孩出现,虽然女孩灰头土脸,身上满是泥垢,但一双明亮的眸子格外显眼。 “大叔,你知道佟州怎么走吗?” 女孩声音无比软糯,开口一瞬间,便让刘老板心中宁静下来,他笑眯眯的询问道:“你去佟州做什么啊?” “找我爹。” “大叔在佟州做生意的,你爹叫什么,没准还是我的生意伙伴。” 他看向女孩,越发觉得喜欢起来。 女孩软软糯糯道:“我爹,叫沈黎。” 车队所有人停下动作,直勾勾的看向女孩。 第362章:妞妞被擒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爹,叫沈黎?” 刘老板眉头一挑,心中一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功夫啊! 机警的妞妞顿时感受到对方不怀好意的目光,连忙道:“不是,还有一个字。” “什么字?” “田。” “你说你爹,叫沈犁田?” “对呀。” 刘老板纵横商场几十年,即便妞妞再聪慧,那小动作也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嘿嘿笑道:“小盆友,说谎话的银,可要吞一千根针的喔!” 这女娃娃擦干净脸,不能说和沈黎相似,简直就是女版的沈黎,都说女儿随父,这他娘不是沈黎的种,打死他都不信! “抓起来!” 十来人围堵一个女孩,自然手到擒来。 妞妞也不反抗,她知道自己无论如何怎么动,都不是这帮壮汉的对手,只能眨着自己的卡之兰大眼睛一脸无辜:“大叔,你跟我爹爹,结仇了吗?” “啊,结仇了。” 刘老板将她绑在板车上,一路悠闲的前行,路上,他也没太为难妞妞,有问必答:“你爹,抢了我三十万斤粮,所以啊,我拿着你,跟你爹换粮。” “哇塞,大叔你好有钱呀!” 妞妞眨巴着眼睛一脸崇拜:“不过,我爹爹应该不会抢东西吧,他说过,抢人东西不礼貌呢。” “屁!” 提起此事刘老板就气不打一处来:“你爹还不礼貌?你爹可太他娘的不礼貌了,他简直就是土匪,强盗,格老子的!!!” “我爹还说了,说脏话的小朋友,是要烂嘴巴的。” “我不是小朋友,我是大朋友!” 刘老板嘿嘿笑道:“无妨,等到了地方,你爹自然乖乖交出粮!” “呃,大叔,我想尿尿。” “小朋友,你是不是想借着尿尿,中途逃跑啊?” 他一眼看穿妞妞的小心思:“去吧去吧,这荒郊野岭的,还有狼哦,你跑的话,狼会过来吃了你哦,听说小女孩的肉,是最香的呢!” 妞妞顿时扁了扁嘴,一副泫然欲泣的样子。 他说的不错,现在是沈黎搞定了饥荒,如果她早来三天,路上的饥民,绝对会将她抢走然后煮了吃了的。 “行了行了,你快去吧。” 刘老板虽然身宽体胖,但也有付“好心肠”,他见不得女人哭,连忙招呼两个伙计带着妞妞去一旁的灌木丛中上厕所。 他坐在车上,盘着念珠,韩家大军这两日就到了佟州,到时候我看沈黎怎么弄! 三千人打五百人,那不是吊起来打? 他正在遐想连篇时,灌木丛中的吼声引起他的注意。 “不好了,这女娃娃跑了!” “赶紧追!” 他连忙起身,冲入灌木丛中,跟在众人身后,女孩体力虽好,但腿毕竟比不上成年人的腿脚,很快被众人追上。 他气喘吁吁的喊道:“赶紧回来,你现在不回来的话,让我们抓到,腿给你打断了啊!” 妞妞四处观看,她已经知道这伙人不是什么善茬,能跑则跑,跑不了再说。 她绝不会让自己成为别人要挟爹爹的筹码! 可对方人马身强力壮,她根本跑不过。 她尴尬的笑笑道:“我只是想换个地方尿尿,那里有小蛇。” “小蛇?” 刘老板冷笑道:“行,你跟我回去,我就不打断你的腿了!” 说罢,几个壮汉顺着边缘包抄过去,眼看就要得手时,林中传来一阵窸窣声。 他皱着眉头。 林中,两人缓缓走出。 一老一少,都是男的。 老的约莫五十来岁,须发皆白,一身长衫,只是微微佝偻着身子。 在他旁边,还有一个年轻一些的,那年轻人,一身布衣,穿着草鞋,戴着竹制斗笠。 青年的样子却十分古怪。 明明很年轻,可头发却已经全白,甚至比老者的头发还要白,而且他的头发,更有光泽。 他的脸上,戴着一块青铜面具,背上背着一把剑。 那剑裸露在外面的剑柄,有些熟悉。 极像屋脊两端用以美化的雕塑,螭吻。 剑的护手部分,中间是镂空的,镂空的部分,挂着一个透明物件,里面好像是紫色液体,用来盛放液体的东西,像是顶级琉璃。 由于大渝不允许平常百姓带刀出门,所以出门背着剑的,要么是官差,要么是高手,绝不会有人敢贸然装比带刀上街。 这青年,是个硬茬子。 刘老板皱着眉头拱手道:“两位大侠,这女娃娃,是我家下人的,现在抓她回去,你们,不会管吧?” 青年缓缓走上来,站在有些害怕的妞妞面前。 随后,单膝跪下,缓缓解开面具。 妞妞脸上的愕然瞬间变成惊讶,最后化作惊喜。 青年戴好面罩,将妞妞直接抱在怀中,随后与老人缓缓走入密林,留下一脸懵逼的刘老板。 “老板,要追吗?” 刘老板沉吟一番,正准备大吼站住时,林子中一根粗壮的枝干飞出,笔直的插在他左脚前一寸的地方。 这要是再往前一点,他就会被这大树插死。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回去吧。” …… …… …… 沈黎始终没胃口,因为妞妞丢了的缘故。 深夜降临,今晚人们惊奇的发现,城内,居然没反贼了。 那些商人也松了口气。 要是再这么让沈黎自导自演下去,还不知道得闹到什么时候,黑灯瞎火的,就算他们弄死自己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夜深人静,城西一处院子外,却站着十来个黑衣人,他们小心翼翼的躲在墙角下,随后缓缓抽出手中钢刀。 若是有识货的人,定能发现,那是绣春刀。 佟州千户已经死了,换了个人上位。 此人上位后,收到的第一个命令,便是铲除佟州天道宗的人马。 他咽下口水,对墙边手下比了几个手势,众人会意。 其中一人,轻轻的站起,看了看黑灯瞎火的院子,随后缓缓拨动门栓。 院门打开,数十人蹑手蹑脚的走进院子,四处搜查。 据情报所言,天道宗的圣女,小奴儿就住在这里。 千户握着刀的手都攥出水来,随后一脚踹开房门冲进去。 月光如纱,透过精致的窗棂儿,铺设在地板上,茶几上。 屋内空无一人。 他长出一口气,叫人点开灯后,屋内空空如也,里面的人早已离去。 城外,小奴儿坐在马车上,摇摇晃晃的前行,暂时的离开,并不代表失败。 她要去林子深处,见一个人。 准确的说,是两个人。 只要城内沈黎死了,那佟州,就会再次乱成一锅粥。 第363章:炼毒青年 - 布衣公卿 - 欺生 虽是五月底,已是六月天。 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马车晃晃悠悠,马灯忽明忽暗。 等到了林子深处,小奴儿缓缓拉开车帘。 而车夫会意,从衣服内取出一个哨子,吹响后在这寂静的夜里格外响亮。 而林中一处,面具青年与老人对立盘坐,听到哨声后,老人眼中爆出一道精芒,率先起身,跳起后以树干借力,几个纵越便消失在林子深处。 面具青年摸了摸沈妞妞的小脑袋,嘶声道:“站在这里别动,我马上回来。” 沈妞妞乖巧的点点头。 随后,他身上紫色真气显现,一路狂奔而去。 与老者不同,他就一路小跑,也不用轻功,但速度也不俗。 只是,他所到之处的植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枯萎,偶尔林中有三两个小动物,在他经过之后,瞬间暴毙。 半柱香后,两人来到小奴儿的马车前。 小奴儿歪着脑袋,看向青年:“你就是宗主新收的关门弟子?” “是。” 青年嘶声道:“圣女有何吩咐?” 小奴儿却静静的看着他。 天道宗宗主,天道,一生之中,只有两个徒弟。 一男一女,男的是圣子,女的是圣女。 小奴儿掌管大渝一带的教徒,圣子掌管大楚教徒。 现在又多了个关门弟子,师父是怎么想的? 她看着青年的眸子,奇怪道:“我感觉,在哪里见过你。” “圣女这是,想睡在下么?” 青年话语极其露骨,随后缓缓伸出手掌,上面凭空出现一团紫色火焰:“只要你不怕死。” 一旁的老者,不自觉的让了一步。 小奴儿深吸一口气,要是别人敢这么说话,她一定拔了那人的舌头,可此人,当真不是闹着玩的。 据说此人深得宗主看重,而且此人的心性,有常人所不及。 武学一道,多是真气。 但此人剑走偏锋,将真气中,加入了毒。 也就是说,他是专门炼毒的。 虽说六品以上,百毒不侵,可这世间的毒,可不止百种。 此人从入门第一天起,便被天道以各种天下奇毒喂养,外敷内用,吃的直到自己身体对那些毒药产生耐药性。 他的每一寸皮肤,都饱含剧毒,甚至只要用他一个指甲盖,丢入水井中,便能毒死一个村庄的人。 而他的修炼功法,也是上古遗留下来的孤本,毒经。 他的整个丹田,都充满剧毒,只要他运功,周遭的真气,也是剧毒。 虽然他只有二品,但能真正意义的做到吊打一品高手,而且是虐杀。 这也是前面老者始终与他保持距离的原因。 “你们去佟州城内,有一个一品高手,是大渝皇室的人,杀了她。” “还有,杀光城内所有锦衣卫,这是位置和名单。” 小奴儿轻轻甩出一张纸条,青年接住后,纸条瞬间变成紫色,让她瞳孔微微缩起,此人的毒功已经臻至化境,怪不得宗主如此看重他。 “还有事情么。” 青年沙哑着声音:“一个一品,不值得我去出手。” “一品上。” 小奴儿轻声劝道:“而且,是皇室的一品,对于解毒,很有一手。” 青年沉吟一番,看向老者:“你先去,我为你掠阵。” 老者点头:“好。” 他是长老,青年在宗门内并无实位,可他仍然还要听从青年的话。 因为青年,是真的疯子,宗门内但凡有人敢指责他,他会立马动手,不死不休的那种,宗主都劝不了。 而且他身负毒功,宗主都得让他三分。 难搞啊。 说罢,青年再次消失在林子中。 小奴儿有些奇怪的看向老者:“李长老,他去做什么?” “路上遇到了一位故人。” 李长老有些唏嘘道:“想不到这种疯子,居然能对一个女娃娃那么温柔,生怕自己身上的毒伤了女娃,在身上还裹了一个黑色大氅。” “女娃娃?哪里人?” “说是来佟州找亲人的,老夫也没注意。” “那您去了之后,一切小心,我总觉得,这位皇室一品高手,有些太古怪了。” “古怪?怎么个古怪法?” “太小了,只有十六岁。” 他瞪大眼睛:“你是说,十六岁的一品高手?” 小奴儿点点头道:“确实,她是当今大渝皇帝的女儿。” 李长老目光有些深邃:“恐怕这女娃娃,不是自己修炼的。” “行了,老夫先过去了,即便她真是那种人,老夫想走,还是能走掉的。” 随后,他也消失在林子中。 小奴儿一头雾水,不是自己修炼的,李长老就打不过了? 她也不明白这其中道理,催促着车夫,赶往另外一个地方。 青年回到林子后,抱着妞妞道:“我们去城中,找你爹。” “好!” …… …… …… 城中,锦衣卫千户查看了一下房间各处,随后退出院子。 锦衣卫都指挥使飞鸽传书,务必引动天道宗大规模的谋反。 现在看来,只能诱使城内天道宗余孽残杀了。 如果不杀百姓,此事定然不能传入陛下耳中。 城中人数众多,一旦发生暴乱,沈黎的那两百私军,根本不管用。 对于沈黎的处置,都指挥使万江楼还没给出明确指令,他现在只能先绕过沈黎。 他对手下点点头,随后,手下走出院子,从怀中摸出一枚箭矢。 箭矢上,绑着几个口哨,还有火油。 火油点燃,响箭升空,刺耳的声音响彻佟州城。 沈黎担心妞妞,本来就翻来覆去睡不着,听到这声音,猛然起身,随后出门查看。 空中,一道火光笔直冲向云霄,哨子独有的声音传入耳朵。 他连忙叫道:“柳升,柳升!” 岳峰连忙跑来:“少爷什么事?今晚柳升睡觉,属下轮值。” “城内可能有大事发生,赶紧去带人巡逻,暂时不要睡了,全部喊起来!” 沈黎一脸郑重,现在城内大大小小的情况已经搞定的差不多了,唯一还有办法搞事情的,就是难民。 当初还没来佟州,就传来天道宗接手难民的消息,现在生活好了起来,天道宗绝对不允许。 他顿时一身冷汗。 岳峰连忙派人出发。 而城西一处院子内,少女姜青梅穿着睡衣,跳上屋顶后,却发现黑暗中,一个人影顺着城墙处缓缓飘下来,随后直奔自己方向而来。 一品高手! 第364章:毒剑螭吻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青梅连忙回到屋子,换上衣服后,披着斗篷再次回到屋顶。 等她到了屋顶后,李长老几乎同时来到。 “阁下深夜前来,是来报复的么?” 姜青梅沙哑着嗓子,从对方散发的真气浓郁程度来看,基本上不是自己的对手。 真气,最开始是无色的,随着修炼的深入,逐渐透明,如玻璃一般,到后来渐渐有了其专属的颜色。 当然,大多数人修炼的都是纯正的真气,所以一品高手的真气形态,也如清水一般。 只有少量修炼者,真气才有其独特的颜色。 比如以吸收他人性命练功的邪修,真气呈现的颜色,便是血色。 像天道宗青年修炼毒功,真气颜色便是姿色。 或是专门的邪教功法,真气便是墨色。 李长老拱手道:“你好,有人让我来杀你。” “还挺有礼貌。” 姜青梅轻笑一声,手中长剑瞬间出鞘,她此时的状态,与对战两个四品一个三品时的状态完全不同,一品高手之间的战斗,稍有差池,便是死无葬身之地。 即便对方的修为稍稍弱她一分,她也不敢随意而为,一出手,便是杀招。 李长老佝偻的身子瞬间站直,等姜青梅剑光陡然而至时,他轻垫脚尖,快速向后退去,同时双手摸到自己宽阔的衣物内。 当!!! 短兵相接,一声脆响后,火光四溅。 姜青梅一个漂亮的翻身后,手中长剑快速幻化成几把利剑,刺向李长老。 李长老不慌不忙,从袖子中,再次抽出两把斧头。 三把斧! 还有一把旋转在空中,他一脚踹出,斧头劈出巨大的真气波,将姜青梅的幻剑尽数破掉,随后一道巨大的气浪袭来,砸在姜青梅身下的屋子上。 屋子连同瓦片,瞬间变成齑粉。 “三板斧,李咬金?” 李长老微笑道:“姑娘好眼力,小心了。” 他目光陡然变冷,随后咬住一把斧头的手柄,另外两把斧头上下翻飞,形成一道巨大的真气漩涡,无数残砖断瓦飞入漩涡。 随后,漩涡陡然变长,如一尊远古猛兽张开血盆大口,直逼姜青梅。 姜青梅缓缓摇头:“这点程度,可伤不到我。” 随后,她右手收剑挽于身后,左手掐住指决。 “沉疴能自痊,尘劳溺可扶,幽冥将有赖。由是升仙都!” 一道巨大的太极图案顿时出现在她面前,随后快速旋转,太极中心一黑一白的两个原点,随着转动,由成千上万个变成四个,随着速度越来越快,居然又变成原来的样子,只是不断闪烁。 血盆大口一般的漩涡撞在图案上,瞬间消散开来,李长老不信邪,双手斧子交叉合十,劈开后,两道斧光快速飞向旋转的太极图案上。 太极震动了一番,再次恢复。 “八神咒。” 李长老呢喃一番:“若真是道家八神咒,那我知道你的修为来源了。” 随后,他冷笑一声,汇聚全身真气,犹如打水漂的脚步一般,前冲两步后,前脚还在地面停顿两下。 三把斧头带着大量真气飞出,将黑夜撕开了一道口子,砸向姜青梅面前的太极图案上。 姜青梅瞳孔微缩,挽住长剑的手同时伸出:“天地玄宗,万炁本根。广修万劫,证吾神通!” 金光浮现,如同佛家金钟罩一般,却大不相同。 斧头砸在她面前太极图案时,图案如玻璃炸裂一般,瞬间消散。 她不得不挥剑挡住剩余两波斧头的进攻。 李长老的斧头,平平无奇,就是农家用来砍树的斧头,看样子又土又丑。 可就这么三把斧头,打造材料居然是天外陨铁。 若是用来建造长剑,差不多可以造出六七把出来。 但用料真实,也让他手中斧头质量格外的好,远超一般武者手中武器。 姜青梅双手握住剑柄,猛地一剑劈开斧头后,身子陡然往后倒去,接着一脚踢飞最后一把斧头。 三把斧头升空,李长老快速跳过去捡回来,再次冲向姜青梅。 “够了,该我了吧?” 姜青梅被对方搞得有些许狼狈,顿时有些生气了。 她左手掐剑诀,右手挥剑,身形化作一道流光,穿插在黑夜之中。 如同穿针引线一般,无数的剑气从空中飘散,砸向地面的民居房内。 霎时间,浓烟四起,火光冲天。 身处县衙后院的沈黎,自然听到这冲天的打斗声。 他惊讶的问起旁边的万逸楼:“这是什么情况?” “两个,一品。” 万逸楼被纱布包起来,完全施展不开,他有些兴奋道:“带我去屋顶,师父说,这种高手之间打斗,对武学最有好处!快快快!” 沈黎一头黑线,叫来柳升,将他抬到屋顶。 他拿着望远镜,看着现场凌厉的剑光劈开空中,心中震撼不已。 这不正是自己想要的武学之道吗? 现场,姜青梅与李长老之间的战斗,已经接近白热化,两人都是高手,但凡有一点破绽,便是失败的开始。 姜青梅的修为高,但年纪轻,而李长老的修为稍弱,但他经验丰富,两人倒也算是势均力敌。 只是拳怕少壮,时间长了,年长一些的李长老,渐渐顶不住了。 真气的释放,是建立在体力的基础上的,这也是修炼真气的人也要修炼身体的原因。 他已经老了,身体机能下降严重,眼看体力就有些不支了。 而姜青梅气势如虹,手中长剑翻飞,招式也愈发凌厉起来,他顿时节节败退。 城墙上,又飘下一个人影。 正是那青铜面具青年。 他释放真气时有毒,抱着妞妞时,只能用貂裘裹住妞妞,一时间将妞妞憋的小脸通红。 “你站在这里,我去办个事,天亮之前,带你找到你爹爹。” 妞妞从城墙下来时,已经看到城中打斗,聪慧的她已经猜出与青年有关,她乖巧点头:“你快去吧。” 青年点点头,一飞冲天。 李长老连续格挡姜青梅的招式,被她抓住一丝破绽,一剑挑来,他身子一扭,顿时一阵“咔嚓”传来,却是被姜青梅接下来一脚踹断了肋骨。 他疼的倒吸口凉气,手上动作也慢了许多,破绽也更多了起来。 姜青梅嘴角微笑,一剑刺出。 可她笑容还未完全绽放,空中便落下一个紫色身影,她瞳孔微缩,连忙抽剑离开原地。 青年还未落地,长剑便已出鞘,逼退姜青梅的,正是他的剑。 那把剑,笔直的插在地上,石头街道龟裂数丈,而剑身氤氲着紫色雾气,那剑柄上的鱼头眼睛,甚是妖异。 “螭吻。” 姜青梅喃喃道:“毒剑,螭吻。” 青年缓缓落地,将剑拔起后,嘶哑着声音看向李长老:“不能打,就不要出来了。” 第365章:转战县衙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青梅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青年:“毒修?” “嗯。” 青年拨弄一下手腕,扭了一下脖子,将头顶斗笠摘下,露出一头银色头发。 他眼中渐渐浮现出一丝妖异的紫色:“不好意思,有人要你的命。” 虽然惊讶于青年修炼毒的事实,但对方如此出言不逊,姜青梅微怒道:“那你便来试试!” “你当我怕你不成?” 青年银发舞动,身形爆射而出,空中顿时弥漫着一大片紫色毒物。 螭吻,号称毒剑,那个透明琉璃内装的,便是毒。 一滴,能毒倒十万人。 都说武者面对军队,最多以一当千,可毒修,一人,可挡十万大军! 这就是毒修的厉害之处。 二品毒修,更是凤毛麟角的存在。 甚至史上都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最近一次出现毒修的记载,是在三十年前,可那人,仅仅五品,便已能斗得过三品了。 而且螭吻这把剑,不是谁都能用的。 这是一把绝世凶器,但没人敢用它。 因为一旦注入真气,剑柄处的毒囊激发,毒素源源不断的充斥整个剑身。 别想着戴手套等物能隔绝这种毒气,即便是现代的一次性手套,也会渗漏一些油脂进去,何况是比油脂更细腻的毒气。 如果剑主没有抵抗这种毒气的能力,便会死在这把剑下。 姜青梅见青年冲来一瞬间,便屏住呼吸后撤。 青年手中螭吻快速挥动,一次次砸在她的佩剑上。 “放弃呼吸,你便气息不均匀,如何能使得上力?” 面具下的青年怒喝一声:“死!” 姜青梅快速后撤,嘴中不停念叨。 一道青色真气居然从她眉心如流水一般落下,那些紫色真气一时居然近不了她的身。 远处见多识广的李长老捋着胡须缓缓收起斧子:“净身神咒么?怕也挡不住这小子的天地奇毒。” 果然,青色真气快速被污染,姜青梅骇然。 这还怎么打? 二品打一品,秒杀! 毒修果然妖孽无比! 这是人吗? 她又不是与这人以命相搏,自然能退便退。 青年见状出声嘲讽道:“怎么,你怕了?” 说罢,紫色剑气再次袭来,姜青梅一直屏住呼吸,手上动作自然慢了许多,一慢,破绽便来了。 青年找出机会,一剑刺入她的小腹。 她手忙脚乱的格挡,却还是被螭吻划伤肌肤。 她眼中露出一丝惊恐,被螭吻刺伤,可不是闹着玩的,这东西号称上古毒剑,见血封喉,她一边运转净身咒防止毒气在体内扩散,一边释放浑身真气逃离现场。 远处拿着望远镜的沈黎二人,看到皇室黑衣人居然逃离,沈黎不由奇怪道:“那最后出现的那个杀马特,比一品还厉害?” “什么是,杀马特?” “就是白头发的样子,那皇室的高手,应该没事吧?” 万逸楼扁扁嘴:“必死无疑。” “啥?” 沈黎瞪大眼睛:“我看她好像没受什么伤啊?再说了,她可是一品啊,你不是说,成了一品,几乎世间无敌,打不过也能跑的吗?” “可他,被那把剑刺伤了。” 万逸楼叹口气:“那东西,叫螭吻。” “我师父说,上古两大凶器,毒剑螭吻,魔剑呃,名字忘了,反正见到这两把剑,能跑多远跑多远,见血封喉,你以为开玩笑呢?” 沈黎还是不解:“六品以上不就是百毒不侵了吗?” “那只是寻常的毒,你看那人手中的剑,上面是不是有个紫色毒囊?一滴,毒杀十万人不在话下。” 他有些羡慕道:“这把剑,就是修炼者中的,呃,你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BUG。” “差不多吧,反正,只要你能用这把剑,同级无敌,越两级,无敌,而且这把剑,丢在一个地方,没人敢捡,因为它浑身都是毒,摸了就是个死,除非是顶级毒修。” 沈黎摸着下巴:“那你说的魔剑,又是什么样子?” 魔剑他在现代的各个小说中见过,但它的功效,貌似一般般。 万逸楼也摸着下巴,却不小心触动伤口,疼的他龇牙咧嘴:“我之前不跟你说了吗,邪教,在武者中,邪教便是以人命作为修炼资源的教派,嗯,魔剑,就是邪教的东西,那把剑,有吞噬气血的功效,寻常人站在它面前,别说摸它了,站的近了,便会被抽干气血,变成干尸,所以能收服魔剑的,必定是气血十分足的人,气血特别足,也只有吸食人血的邪教了。” 沈黎感叹不已:“就他娘的离谱。” “这世间,离谱的事情,可太多了。” 两人再次拿起望远镜,发现现场一片狼藉,而两人已经不见。 周围有好奇的百姓走入现场,不小心吸入残留毒气,瞬间毙命。 走进一个死一个,让百姓很是惶恐。 青年走在暗处,一片的老者李长老倒像是有些畏惧他一样:“你接下来要做什么?” “找人。” 青年淡淡道:“她吃我一剑,必死无疑,任务完成,剩下的小猫小鱼,是你的了。” “事情我去做,功劳,还算你的。” 李长老沉吟一下:“你救了我的命。” “行了,我要你这老命也没什么用。” 青年缓缓将剑插回剑鞘,消失在暗处。 看着远处寂静的黑暗,李长老从袖子中缓缓拿出一张纸条。 纸条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三个字。 杀沈黎。 他叫来一人,找出沈黎位置后,拖着有些疲惫的身体,赶往县衙。 青年晚他一步,前去接妞妞。 妞妞人生地不熟,果然乖巧的站在原地。 “你夜晚只吃了一点点的饼,跟我来,吃点夜宵吧。” 青年拿着大氅,缓缓在前面走着:“咱们找到人后,你再问一下你爹爹的住处,咱们再过去。” 妞妞乖巧点头道:“好啊,正好我肚子也饿了。” 青年摘掉面具,本来已经有些惨白的死人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我也好久,没见过他了。” 县衙后院,此时却是风声鹤唳。 因为万逸楼用望远镜看到,那个老人,居然往县衙方向来了。 他先干掉皇室高手,又跑到县衙。 这肯定是寻仇的啊!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深吸一口气道:“让手下兄弟们都散开,没必要做无谓牺牲。” 说着,他拉着万逸楼道:“我死后,跟你哥说,去仙平找一个叫苗欢盈的女孩,如果他能保证我儿子世袭定远伯,那我便将这东西的制造方法,告诉他。” 他拿出枪来,比划着。 这东西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简直就是跨时代的大杀器,哪个皇帝不想得到,若是万江楼献上去,那锦衣卫的地位,将会无比巩固。 他沈黎得罪人比较多,死后定然有人让他绝种,他也是想让万江楼出马,护下自己的妻儿。 万逸楼点头:“放心,即便你不说,我也会去守住仙平的。” 交代了后事,沈黎缓缓走下屋顶,站在县衙大门前,静静等待老者的到来。 第366章:刘齐归来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个县衙,顿时陷入一片萧瑟。 人群中,有小新轻声的抽泣,还有两百士兵紧握拳头,指节咔咔作响。 作为士兵,让自己的主子用命保下自己,是他们的耻辱。 所有人都咬牙切齿,可一旁轮椅上的万逸楼,已经将事情的影响尽数告知。 如果他们这二百人一起上,不仅伤不了这位老头,而且还要让仙平白白损失二百兵力,到时候韩家定然有可乘之机。 沈黎死,万事皆休,他们回到仙平,继续护卫少主,来日再报仇。 柳升深吸一口气,沈黎待他不薄,他却没法报恩,当真憋屈的紧。 沈黎扭头看着他们,微笑道:“无妨,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不过生死而已,死了就死了吧。” 众人暗暗佩服,不愧是主公,如此看淡生死,这世间还有几人? 实际上,沈黎是没办法,对于这个世界,他已经有了自己的牵挂,但祸事临头,如果他一味退缩,不仅他会死,其他人都得死。 也罢,死了就死了,反正死了,我可能又会再穿越一番。 这次有了经验,想来再穿越一次,也没有什么难度了。 他静静的站在县衙大门前,远处佝偻的身影,却如一座大山般,压的众人喘不过气。 老人越来越近,他鹰隼一般的目光对上沈黎平淡如水的眸子,不禁有些好奇:“你,不怕死?” “怕,很怕。” 沈黎无奈的苦笑一声:“站出来和不站出来,结局不都是一样的么?” 老人咂舌,目光中露出一丝欣赏:“不错,你身后这些人,没有一个能挡得住我的,即便他们一起上。” “那请前辈,放过他们。” “行。” 老人捋着胡须道:“不过,我这种高手,对你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出手,实在有伤高手风范,这样,你自我了断吧。”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还是前辈动手吧,我想,死在一品高手的手中,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你小子倒是会说。” 李长老嘿嘿笑着,虽然对普通人出手,会伤了他的名声,但圣女有令,他不得不从。 夜晚他刚准备出发时,林子中天道宗的人,塞给他的纸条。 圣女姜奴想说的是,如果可以的话,顺带杀了沈黎。 他们两个出马,世上几乎没有任何高手能够挡住他们。 所以他们必定能解决掉姜青梅,顺便杀掉沈黎。 “也罢,小子,我便送你个痛快。” 他右手缓缓伸出,五指成爪,快速朝着沈黎飞来。 周围那些士兵与下人都紧张到了极点,心脏都快飞出嗓子眼。 沈黎嘴角含笑,缓缓闭上双眼。 再见了,林晴。 再见了,这个世界。 再见了,我未见面的儿子。 …… 可老者飞到他面前,手指距离他脖子只有一寸距离时,陡然停下。 沈黎见这么久还没动静,不由好奇的闭上眼睛。 老者保持着姿势,死死的盯着他。 “他死,你没好活。” 身后,面具青年沙哑着嗓子,将妞妞放在一旁。 沈黎眼前一亮:“妞妞。” “爹爹。” 妞妞正准备往前冲时,却被青年拉住,他摇摇头,示意妞妞等一下再过去。 老者缓缓收回右手,有些奇怪道:“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吗?” 青年缓缓摸住身后的剑柄:“怎么,你想跟我打?” “不是,我没那个意思。” 李长老一窒:“杀他,是圣女的意思,你明白吗?” 他自然不想和青年打,对于青年的战斗力,他自然了解。 可青年今晚格外不讲道理:“你少拿圣女压我,你这老匹夫,还敢挑衅我?” “我哪里挑衅你了?” 李长老一脸莫名其妙:“不是,我哪里出言不逊了?刘大人,您说,我一定改成了吧?” 他隐约觉得,这青年,今晚是打算死保沈黎了,就算他动手杀了沈黎,将来也得死在青年手上,而青年明显想激起他的怒火,一旦两人开战,他必定被秒杀。 上古时代的奇毒,他可挡不住。 青年沉默一下:“别废话了,战吧!” “你神经病吧?” 他有些害怕的后退两步:“我没惹到你,你敢跟我动手?” 显然,青年也找不到杀他的理由,索性随便找了个:“你骂我神经病,我跟你不死不休!” 说罢,青年提剑而上。 李长老欲哭无泪,一边跑一边大骂:“你吃错药了吧你?” 虽然以命博杀,他不是这毒人的对手,但一品的真气始终比二品浓郁许多,若是比起轻功,青年也追不上老者。 他一个心思的逃跑,青年也无可奈何,追了几里地后,李长老站在远处:“我回去一定告知宗主!” “宗主是我师父,他信你还是信我?” 青铜面具上,透出青年冰冷的眼神:“说出来,我就不信你不在宗门内生活。” 李长老浑身如坠冰窟,他顿时词穷,只得冷哼一声,将这哑巴亏吃下。 随后,他飘下城墙,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县衙内,妞妞失而复得,而且突然出现一个高手保护自己,对于沈黎来说,那是天大的喜事。 他抱着妞妞,一路朝着县衙内走去,招呼着人摆上一桌丰盛的酒菜,用来招待妞妞和那位面具青年。 可等了半个时辰,面具青年始终没有出现,而妞妞则丝毫不顾忌,爬在桌子旁大快朵颐。 一路上的风餐露宿,一个八岁孩子,危险更比普通人要多几分,至于吃的,怕都是干粮一类的。 “爹爹,你呀,不用等他啦。” 妞妞往嘴里塞着鸡腿,吃的满嘴流油道:“说起来,他和你很熟呢。” 沈黎皱着眉头:“很熟?” 自己什么时候认识这么个高手来?而且还是用毒高手? 一旁的万逸楼也很是好奇的看着他。 妞妞嘻嘻笑道:“你没听那老头,叫人家刘大人,你认识几个姓刘的人?” “粮商刘老板?不对,他有点胖了。” “朝中的刘大人?他手无缚鸡之力。” 沈黎摸着下巴,忽然眉头一跳:“刘……齐?” “真聪明。” …… 第367章:天下第一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面色古怪的看向万逸楼,发现万逸楼也在看向自己,他解释道:“之前,是我金陵府上的小家奴。” 万逸楼瞪大眼睛:“之前他都会用毒吗?” “不会。” “最近才学的?” “去年年三十吧,他从仙平离开,之后就没有见过了。” 他眼珠子都快从眼眶中弹出来:“你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去年大年三十,到现在,满打满算才六个月,你说他六个月就成了二品高手?六个月就成为用毒高手?你知道不知道,他的用毒手段配上二品高手的实力,三个一品高手可能都会折他手上?” 沈黎皱着眉头:“这也是我没想到的。” “大哥,我怀疑你在吹牛比!” 万逸楼唾沫星子飞的到处都是:“你知道不知道,他目前所表现出来的状态,如果去到了战场上,会怎么样?” “怎么样?” “以一敌十万!” 沈黎也惊讶不已:“不会吧?这么猛?” 去年的刘齐,可是看到地痞打架都害怕的存在,这才过了几个月,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正当他和万逸楼面面相觑时,外面一道黑影缓缓从屋顶落下,就站在大门前。 几个士兵有些警惕的拔出剑,对准来人,却看是救下少爷的面具青年。 沈黎摆摆手:“退下吧,自己人。” 刘齐并没有第一时间摘下面具,而是驻足原地,有些踌躇,不敢上前。 “妞妞跟我说,你是刘齐。” 沈黎深吸一口气,挤出笑容来:“你这小子,竟修炼到这种程度,连少爷都望尘莫及了。” 面具内,刘齐的眼睛微微泛红,他缓缓跪下:“少爷,我回来了。” “回来了好,回来了好……” 沈黎喃喃两句,随后笑着道:“快进屋吧,饭菜都凉了。” 说着,他正要上前扶起刘齐,却被刘齐躲开。 刘齐缓缓摘下他的面具,露出惨白色的面容。 样貌没变,只是脸部毫无血色,跟死人一般惨白。 他挤出一丝生硬的笑容:“走,进屋。” 酒上桌,饭菜又做了一次。 两人坐在桌前叙旧,可刘齐始终拿着公筷夹菜,也不与沈黎碰杯。 沈黎有些奇怪,但也没说什么。 “出了仙平后,我便拿着少爷给的钱,买了艘船,买了些吃的,去找归墟。” 躲在门外偷听的万逸楼眉头狂跳,难道传说是真的?真尼玛有归墟啊? 刘齐皱眉看向窗口,沈黎却摇摇头,示意没关系。 他这才继续道:“寻了一个来月,船上淡水与吃的都没有,正当弹尽粮绝时,遇到一个高人,就是我现在的师父。” “他救我回去,传我绝世功法,赐我绝世神剑,这几个月,我一直跟着他修炼。” 沈黎叹口气道:“真是人生无常,想不到你居然有这种机遇。” 随后他轻咳一声,示意偷听的万逸楼赶紧走。 万逸楼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想到里面刘齐的厉害之处,他连忙叫人推着他的轮椅离开。 等外面彻底安静下来。 沈黎开始讲起霍十娘的事情。 毕竟去年刘齐出门学艺,也是因为霍十娘的关系,所以他回来,一定很关心霍十娘。 “十娘她,后来去了京城,找到了她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可惜,那人是个人渣,骗了她的钱还有感情,被她愤怒之下砍了脑袋。” 刘齐顿了一下,抿了口酒,也没说什么。 “她现在应该在仙平,她有些后悔了,想找你回去。” 啪嗒…… 他手中的酒杯微微倾泻,被子倒了。 他连忙扶正,再倒一杯酒水,强装镇定道:“一切都不重要了。” “你可以回去看看她,然后,成婚,生子。” 沈黎给他杯中续上酒水:“毕竟你对有情,她对你有意,她不过是遇人不淑而已,现在回心转意,你要是愿意的话,将来在仙平做个小生意什么的,快活的生活一辈子,这不是你所追求的吗?” 刘齐一阵沉默后,化作一道长长的叹息。 “少爷,我吃饱了。” 他缓缓起身道:“告诉你府中的下人,我用过的衣物,水,喝过的酒杯,吃过的碗筷,统一丢入火堆焚烧掉,即便是我上过的茅厕,也万万不能拿来浇菜。” 沈黎皱着眉头:“这是什么道理?” “少爷,回不去了。” 刘齐惨然一笑:“我该回去找我师父了。” “你……” 沈黎话还没说完,他便戴上面具,整个人的气息再次变得阴冷无比,随后走出房间,消失在黑暗中。 这是什么情况? 他一脸懵逼的看向刘齐碰过的杯子和筷子,这东西为什么不能碰? 还是万逸楼见多识广,去问问他应该就知道了。 万逸楼听说事情经过后,脸色阴晴变幻:“你家这个下人,恐怕已经是,天下无敌了。” “没这么厉害吧?” 沈黎皱着眉头半信半疑:“怎么二品就天下无敌了?” “你不明白用毒的厉害之处,毒与邪,之前是并列武道两大败类的,邪教以吸食人血修炼,而修炼毒功的,每日吃下去的毒,比饭还多,给你打个比方。” 万逸楼沉吟一下道:“你的这位家奴,能将鹤顶红熬成汤汁作开胃小饮品,能将砒霜当做白糖混合在饭菜中。” 鹤顶红与砒霜,是市面上比较常见的顶级毒药。 “而且,这还是最初期的炼毒者,这位家奴,已经修炼至最高境界,上古时期的毒,已经融入他的体内了,他现在,已经是个毒人了,甚至他呼出一口气,都带着致命的毒。” 沈黎倒吸口凉气。 万逸楼看他惊讶的样子,有些得意的解释道:“你知道那个一品老头,为什么那么怕他了吗?你知道宫中的那位高人,为何被他刺伤便逃之夭夭了吗?那是因为他自带的毒,已经超越这个时代,达到了上古时期的水平,他身上随便一滴毒,便能瞬间毒死二品,一品要是治疗及时,也会留下很大的后遗症,你说猛不猛吧?” “猛。” 可是…… 他皱着眉头:“是不是他现在身体自带毒气,控制不住,不能与任何人接触,一旦别人接触他,就得死?” 万逸楼打趣道:“欸?你不蠢啊?” 他满面愁容,这种天下第一,又有什么意思呢? 第368章:白色人影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夜深人静,已是后半夜,倦鸟归巢,整个佟州城内陷入一片寂静,仿佛上半夜爆发的大战从未发生过,它唯一存在的证据便是被砸烂房屋百姓的哀声叹息和低头啜泣。 姜青梅被刺中一剑后,虽然逃离,但古剑螭吻的毒依旧残留在她体内。 这毒十分霸道,越是使用真气压制越难压制,反倒是一些民间的土办法能阻挡毒素的传播。 腰间伤口,不过一拃长,可上面的黑色鲜血,正在汩汩冒着泡。 她用小刀将伤口继续扩大,然后用力挤出黑血,最后将黑袍撕成布条,系住纤腰。 可这也挡不住毒素的传播,她嘴唇已经发紫,整个人也在不停的颤抖。 外面的马蹄声渐渐传来,有一道极为有力的男声道:“快些找,担架什么的都准备好,看到人一定将他带回去。” 她秀眉轻蹙,额头上已经有细密的汗珠出现。 随后,她再次施展净身咒,护住自己心脉,逼退剧毒。 这样做的效果,微乎其微。 随后,她双手无力的垂下去,整个人昏死过去。 外面的柳升听到动静,连忙让人敲门,却未见回应,情急之下,他直接踹门进入,果然看到了中毒的姜青梅。 随后几人连忙七手八脚的将她抬回去救治。 柳升摸着下巴,看着担架上面容姣好的姜青梅,双颊上还有细密的绒毛,不由很是好奇。 他自是不认得姜青梅,但也听说过她的身手。 可这么年轻,不会是搞错了吧? 一旁有比他更好奇的士兵,兴致勃勃的凑上来:“队长,这小妞这么漂亮,将来会不会是夫人啊?” “滚蛋。” 他嘴角一咧,觉得有失威严,顿时板着脸,一脚踹在那人的屁股上。 等人运回县衙后院,沈黎背着手走过来时,顿时一脸不可思议,他嘴巴张开,都能吞下一个拳头。 在场的所有人,除了他,没人知道姜青梅真实身份,其他人都惊讶于她的年纪,这么小的一品高手,打娘胎里修炼也不会这么天才吧? 万逸楼摸着下巴看着病床上的姜青梅,若有所思道:“真年轻,这种天赋,当真恐怖啊。” “可惜,她没救了。” 他话头一转,叹息道:“毒虽然没有进入五脏六腑,但据我所知,目前没人能救。” “刘齐能不能救?” 沈黎皱着眉头道:“他应该有办法吧?” “大哥,你见过哪个放火的自己能救火的?” 万逸楼无奈的白了他一眼道:“这下毒就好比放火,毒性若是散发开来,就算是下毒者,也没有办法。” “那总得有个办法救她吧?” 沈黎有些着急道:“起码她也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嗬,救命恩人,怕不是见色起意。” 他调侃道:“这少女这么年轻,修为又这么高,你不想弄在自己身边?” 诚然,最好的保镖,就是自己的媳妇,沈黎苦笑一声,皇帝陛下,应该舍不得让这一品高手跟自己走吧? 但他说,让剑宁公主嫁给自己,那又是几个意思? 现在不是想这些事情的时候,他皱眉道:“你别打岔了,你就告诉我,怎么样才能救她?” “不知道。” 万逸楼推着轮椅,耸耸肩道:“有些东西,不是我一个五品能知道的。” 还是找刘齐试试看。 沈黎叹口气,当下自己认识的高手,也只有刘齐了。 可刘齐去哪了呢? 刘齐自然去追杀李长老了。 天道宗内部刑罚极为严苛,若是不杀这位李长老,他刘齐回去之后,必定免不了一顿责罚。 这责罚可不是挨板子那么简单,而是喂食药水。 这药水,可是大补药,提高武者五感,效果到每一根汗毛都能感受到风吹草动。 如此药水,自然珍贵无比,但将感官能力提升五百倍后,用小刀随便划伤皮肤,便犹如刀劈斧砍一般疼痛。 然后,用银针,依次插入人体最为疼痛的穴位上。 那种滋味,此生无法忘怀。 他站在树梢,静静的看着下面的李长老。 李长老心神放松,并未发现他的身影,而是在树下火堆前,烤着山鸡发牢骚。 “妈的,什么东西,不就是仗着是宗主徒弟吗?” “老夫这是放过你,不然的话,三把斧子必定送你归西!” “艹他吗的!!!” …… 待在树上的刘齐也不动怒,默默的划破手指,对着空中撒去。 奇怪的是,他手指上的血液,不是鲜红色,而是黑红色。 他静静等待一会儿,血液蒸发,周遭百步之内,所有归巢的鸟类,如同下饺子一般从树上落下,砸在地上。 李长老瞬间就发现了不对劲,他抬头看去,顿时双腿一颤。 上面的刘齐,冷冷道:“李长老,那便让晚辈,好好领教一下您的三板斧!” 周围已经被他布下毒雾,李长老即便跑,经过毒雾也是个死。 “刘齐,你当真要痛下杀手吗?” 李长老咬牙切齿,脸上的肌肉疯狂涌动:“都是为宗主办事的,大不了,今晚的事情,我不说便是!” “太晚了。” 刘齐缓缓抽出长剑:“来吧。” “同门一场,事情不要做的太绝了!” 可迎接他的,只有刘齐冰冷的长剑。 周遭紫色雾气形成一道漩涡,漩涡中,刘齐人剑合一,以极快速度朝着他袭来。 他惊骇不已,这哪是二品,已经快到一品境界了! 一品,而且是毒中最强,这怎么打? 李长老都快哭了,他很想跪下来求饶,可一品高手的身份,不允许他那么做。 再说,他的三板斧也不是吃素的,当年他就是以此独霸江湖,成名比刘齐可太早太早了。 他着急之下挥动斧头,怒喝道:“为什么!为什么你一定要杀了我!如果怕我告密,我可以发誓,发毒誓!” “你知道你要杀的人,跟我什么关系吗?” 刘齐虽然说话,但手上动作从未停止,他厉喝一声劈向李长老:“他是我家少爷!” 李长老瞳孔微缩,心神一荡漾,头发竟被刘齐切断一半。 他顿时怒喝道:“好你个吃里扒外的东西,你给我死!” 刘齐狞笑一声,不甘示弱的冲上去,长剑翻飞,妖异的紫色缠绕在他周围,让李长老完全不敢近身,很快他再次占据上风,李长老极为无奈,一个失误之下,不小心被螭吻划伤手臂。 “你,好狠!” 剧毒入体,李长老嘴角瞬间溢出黑色鲜血,随后他汇聚全身修为,收起斧头后,逃入苍茫夜色。 他没解毒办法,现在这个状态,已经是死定了,而且他跑的越快,血液循环越厉害,那毒,也就游走的越快。 刘齐在后面慢悠悠的追着,等李长老的速度越来越慢,他缓缓走过去:“你可以死了!” 忽然,他皱着眉头,看向暗处。 暗处,缓缓走出一个白色人影:“都是同门,为什么下这么大杀手呢?” 第369章:公开造反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宗主!” 绝境中的李长老眼前顿时浮现希冀的亮光,随后他恶狠狠的说道:“刘齐勾结外贼,与外人里应外合,企图残杀宗门长老,其心可诛!” 白影缓缓的从林子中出现,来人鹤发童颜,甚是年轻,他带着温和的笑容看向刘齐:“说说,是因为什么。” 刘齐沉默,而一旁的李长老顿时嚣张的笑了:“他说那个沈黎,是他们家的少爷!” “是吗?” “是。” 他眼睛微微眯起,盯着李长老,沈黎暴露在天道宗宗主面前,必定更加危险,他冷冷的看向李长老:“你真是找死!” 说罢,他欺身而上。 李长老大口喷着黑血,顿时惊恐道:“宗主救我!!!” 宗主天道颇为俏皮的背过身去:“我没看到。” 他顿时两眼一黑,暴怒不已:“天道,你个王八蛋,你……” 下一秒,刘齐的长剑已经贯穿了他的胸口。 拔出剑后,他有些嫌弃的在尸体上擦擦长剑,随后回鞘。 天道缓缓转过身来:“怎么样,你怎么想的?” 刘齐沉默一下道:“当年,我卖身为奴,被人卖往各地,我身材瘦小,没有主顾买我,回去之后,又是被同龄人毒打,又是被商人毒打,之后遇到少爷买下我,给我吃,给我穿,最重要的是,他教我做人,给我尊严,替我消奴籍。” “可以说,没有少爷,我依旧是那个无人问津的小奴隶,可能会毫无尊严的死在某个笼子内,或是死在哪个狗链上。” 天道点头:“明白了。” 两人沉默一下后,刘齐继续道:“师父,他只是一介凡人,没有那么大的能量,应该,不用死。” “明白了,明白了。” 天道连连重复,背着手道:“不过,你说这人,我得去看看。” 刘齐又是沉默。 他微笑道:“你不用紧张,我杀他,如碾死蝼蚁一般,所以,我也不屑杀他。” 刘齐这才点点头。 随后,天道飞身而起,脚尖轻点枝丫,如羽毛一般轻盈,一袭白衣煞是优雅,在夜幕中来回穿梭。 远处,渐渐响起雨点一般的马蹄声。 刘齐皱着眉头,看向远方,他深吸一口气,连忙施展轻功,赶往佟州城。 佟州城内一片寂静,唯有县衙灯火通明。 沈黎与小新衣不解带的坐在姜青梅床边,小新不时往姜青梅嘴角喂一些清水。 他们这些没有修为的,根本不知道要怎么去处理这天下奇毒。 很快,刘齐的身影落在县衙门口。 两边侍卫对视一眼,都默默让开道路,他们认得刘齐,几个时辰之前,他还在这里吃晚饭。 到了后院,他缓缓推开门道:“少爷,你有麻烦了。” 沈黎眉头微皱:“什么麻烦?” “三千人马,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韩家?” “应该吧。” 刘齐看向床上的姜青梅,沉吟一番道:“我来救她。” 他有些懊悔,下手有些重了。 也怪他之前不知道,这女子曾数次救下少爷的命,想来与少爷关系匪浅。 忽然,他眉头一跳,脸色有些古怪:“少爷,我记得您,一直想练武。” 沈黎正打算出去布置兵力,听他忽然这么一句,顿时奇怪道:“什么意思?” “这女子的功力,根本不是她的。” 刘齐看向姜青梅道:“龙虎山天师府,历代天师都是一品高手,修炼资质是一方面,还有一方面,是天师度,历代天师,弥留之际,将全身修为灌注到下一任天师身上,近百代天师功力的加持下,凡是被天师度的弟子,都是一品。” “那和她有什么关系?” “大渝皇室,一百年前定国时,曾下令大军围攻各个门派,收缴天下刀兵,收纳江湖上各种修炼功法,所以,天师度,绝对在皇室中,此女子既然出身皇室,又这么年轻就拿到一品,肯定是天师度加持之下。” 刘齐顿了顿道:“如果,我以性命相要挟,强行将她一身修为灌注您的体内,再助您打开任督二脉,那您,少说也是二品高手。” 天师度与普通传功完全不同,普通传功,功力必定大量流失,一品高手传功到普通人身上,最多将人灌注成六品,但天师度不一样,用天师度的方法传功,最多丢一品。 也就是说,一品高手用天师度传功,最低也是二品,若是运气好的话,也能达到一品下。 反正皇室也在防着自己,将来要是自己地位如萧家那般,怕也落得个全家流放的下场。 沈黎摸着下巴,现在强行抢了姜青梅的修为,然后再杀了她,嫁祸给天道宗,岂不是完美? “少爷,怎么样?” “不妥。” 他缓缓闭上眼:“这种办法拿到的修为,我一辈子良心都会不安的。” “少爷,他们是皇室,如果我猜的不错,狡兔死,走狗烹,一旦仙平的势力发展过大,他们必定会想办法杀了您。” 刘齐在天道宗也见过一些事情,对于仙平也有一定的了解,他坚信,沈黎将会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 到时,皇帝陛下怕是寝食难安。 “算了,你治好她吧,对于皇室,我有自己的打算,你家少爷不是傻子。” 沈黎微笑的走上前,想拍拍他的肩膀,却被他连忙躲开,他尴尬的笑了笑:“行了,我去外面布置兵力了。” 刘齐微微叹了一口气,将姜青梅扶起后,轻点腰间。 那腰间的伤口,已经有白色的脓夹杂黑色的血液流出来。 他凝聚真气,在伤口上形成一个小型龙卷风,将伤口内的污血尽数吸出。 随后,他从腰间拿出一份药粉,敷在她的伤口表面。 这样虽然不会让姜青梅痊愈,但极大减少她体内毒素,剩下的毒素,只需她醒来后,自行用真气梳理身体即可。 一品高手的自愈能力,自然要强过其他人。 他的真气带毒,自然不能由他梳理身体。 城墙上,沈黎拿着望远镜,仔细的查看周边情况。 果然,远处大纛渐渐显现,一个黑色旗帜,上面写着一个嚣张跋扈的“韩”字。 这是公开造反啊! 第370章:生化武器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眉头紧皱,难道韩家,就不怕朝廷弄他吗? 当年一个萧家,就是因为权力过重,在军中威望过高,这才导致了杀身之祸,韩家这性质,比萧家更恶劣。 他这是直接谋反! 不过转念一想,皇帝陛下,可能还真的忍下去,然后秋后算账。 大楚边境,几年没有与大渝打仗了,国内发展几年,顿时又虎视眈眈起来。 韩家资产已经偷偷转移一部分进入大楚境内,若是他们替大楚捐献军费,那战争,绝对再次爆发。 而且韩家掌控全国大部分的粮食,一旦他们狗急跳墙,毁掉粮食,全国百姓将会陷入饥荒,到时候,大渝国内暴乱再次升起。 现在不比往日,也没有第二个战神萧鹏举,这两样战事一起,大渝灭国,指日可待。 所以,姜承龙只能忍下去。 城墙上的守将荀雷看着下面乌泱泱一大片的军队,艰难的咽下口水:“大人?” 他们只有五百人,如何面对这三千大军? 而且这些大军前行脚步整齐划一,踏步声便如擂鼓一般,令人心神激荡。 这哪里是韩家私军?怕是边境的精锐,也比不上这群人吧?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一道晨光,渐渐刺破黑暗。 天亮了。 沈黎摸着下巴,看不出是紧张还是轻松。 “荀雷,带人下去,守住城门,死都不能让他们进来,明白了不?” “卑职遵命!” 一旁的柳升将拳头捏的啪啪作响,他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 与真正的精锐较量,也能训练这两百人的战斗力。 他们太过依赖火枪,觉得有这东西便是天下无敌,殊不知,冷兵器的杀伤力,不亚于火枪。 佟州城内拉响警报,几个人敲着锣在街面上大喊:“都回去,要打仗了,都回去躲起来!!!” 看着越来越近的大军,沈黎抱着胳膊道:“弹药还充足吗?” “还好少爷运筹帷幄,之前便运来二百箱。” 仙平那边,现在已经开辟出真正的“军工厂”,每日产出火药,可达两百斤,若不是红衣大炮难以长途运输,他们早就将炮搬过来,哪里还需要继续搞什么火药坛子? 城墙上,两百士兵笔直站立,拿着火枪瞄准着远方,经过长时间的训练,他们的射击精准度提升了不少。 下面,大军统帅皱着眉头:“这才多少人?撑死才两百吧?” “七百,剩下的应该在挡城门。” “七百人,两百人守城,五百人守城门?” 统帅哈哈大笑道:“这守城的沈黎,怕也是个棒槌!” 旁边副将连忙道:“是的,他没有指挥过战争。” “兄弟们,半个时辰,解决战斗,城内娘们,钱,随便拿!” “好!!!” 三千人马一阵爆喝,让城内百姓心头一颤。 无数人吓的痛哭流涕,刚逃过饥荒,又来了大战。 没人看到这场悬殊的战斗,两百对三千,必败无疑。 兴百姓苦,亡也百姓苦,所有守城战中,最苦逼的,不是守城将士,而是下面的百姓。 残暴一些的将军,进城之后,直接屠城,能收敛手下将士不强抢的,几乎没有。 守城将士,起码还有个痛快的,而这些百姓,到时候就如猪狗牛羊一般,被薅尽最后一根毛,在屈辱中被乱刀砍死。 攻城之前,必定先放箭消耗一下对面。 可这韩家统帅,一看就十分有经验,上来,便开始放火·箭。 密密麻麻的火光从空中飞来,沈黎由衷感叹道:“真是好看。” 随后他大喝道:“所有人,护住火药,挡住火·箭!!!” 若是这些火星子落入火药堆中,那当真是灾难。 城墙下的民宅内,已经陆续起火,烧伤的百姓惨叫逃离。 火势愈发大了起来,城内人手不够,只能任由火势蔓延。 而第一波火·箭袭来之后,第二波少了一半。 韩家统帅见火光冲天,便派出一千人前去攻城。 没有攻城车,只有梯子,他派出一千人攻城,后面的人进行掩护。 时间若是拖久了,火势蔓延,到时候城墙滚烫,即便攻城难度也不小。 沈黎皱着眉头,这统帅,一看就是有经验的。 一旁的柳升急不可耐,两百人,已经近三十人负伤,都是为了护住火药而中箭的。 佟州并不是什么重要城池,城内用于防守的器械并不充足,甚至连投石车都没有。 沈黎站在城墙上,看着漫天飞来的火1箭,表情凝重。 再这么下去,那一千人,迟早要攻上来。 等人稍微走近了些,他突然爆喝一声:“投火药!” 两百士兵闻言,纷纷摸出火药包,点燃后抛向那一千装备精良的韩家士兵。 火药包落地瞬间爆开,无数的碎瓷片与铁片飞出,地面惨嚎声层出不穷。 韩家统帅捋着胡须:“那是什么兵器?” “卑职不清楚。” 一旁的副将道:“不过咱们装备精良,用的都是最好的步人甲,寻常刀剑都很难伤到他们。” “继续进攻。” 硝烟散去,下面的士兵们纷纷站起来,让沈黎惊讶不已。 “少爷,这是步人甲。” 一旁的柳升咽下口水道:“号称第二坚固的铠甲,由1825枚甲叶组成,重量大概六十斤,而且可以任意加甲叶数量,除了眼睛,其他每个部位都护住,名副其实的武装到牙齿。” 沈黎点点头,这种步人甲,他听说过。 历史上出现这种步人甲,好像是在宋朝。 同时期的欧·洲,还穿着掉档次的锁子甲,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那现在怎么办?” 柳升有些着急道:“一百火药包扔出去,敌人拍拍屁股都起来了,这怎么打?” “你不是说他们武装到牙齿了吗?” 沈黎耸耸肩:“那不是还有眼睛吗?” “可眼睛就那么小一块,怎么炸啊!” “找小新,就说我要吃火锅用的辣椒面,应该还有一小坛子。” 他嘴角缓缓扬起:“还有石灰,多找点石灰粉,绑在火药包上,我让他们尝尝,啥叫生·化·武·器。” “对了,找刘齐,要点毒什么的,就毒死一般人就行。” …… 第371章:战况惨烈 - 布衣公卿 - 欺生 柳升带着三两个手下,连忙下城墙回县衙后院。 这辣椒面,怕是只有沈黎家中才有,寻常百姓极少吃辣椒,更别说研磨成面用热油激发香味了。 他虽然不明白沈黎这么做的意义,但少爷说的定然有他的道理。 火药这东西能开山裂石,即便那些士兵有步人甲,也扛不住内脏受损,只是投入火药多少的问题。 韩家军中还有箭术较好的神箭手,当他看到火药包落入人群中的威力后,连忙搭弓射箭,火药包刚丢下去,他便在半空中射爆它,这样火药包的威力大打折扣。 另一位小队长岳峰急不可耐,连忙招呼人继续往下投火药,已经有二十多个梯子搭在城墙上了,若是让他们冲上城墙,那佟州就真的完了。 他们为了寻仇发动大军,到时候凡是与沈黎有关的人,都将死在他们手中。 他们都是仙平出来的,一损俱损,都知道守城的重要性。 可他们这个严实的步人甲,寻常刀枪根本没作用,即便是火铳,打过去的效果也微乎其微,众人顿时有种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 很快,柳升便带着人匆匆赶回来。 湿辣椒不容易保存,去年留的辣椒,小新只留下两袋,一袋是辣椒面,一袋是干辣椒。 只是辣椒面也不多,也就一小包。 沈黎接过辣椒面,抓了一大把塞在火药包中,示意旁边的人点燃扔出去。 火药包飞出,快落地时,对面的神箭手眼疾手快,一箭射爆火药包。 黑色的硝烟里,带着红色的辣椒面,优雅的漂浮在空气中。 “啊嚏!!!” “阿嚏!” …… 沈黎继续往火药包中填充火药,其他人手忙脚乱的推到搭在城墙上的梯子。 十几个火药包下去,攻城的韩家士兵的喷嚏声越来越大。 随着辣椒面的浓度加大后,他们终于发现不对劲了。 攻城,自然要看着上面的情况。 他们一抬头,辣椒面便落入他们双眼之中,顿时疼的泪水横流,根本看不清路。 一千人,顿时成了瞎子。 辣椒面用完,下一批就开始用上石灰粉了。 佟州城内,刚刚打算建造作坊,石灰粉可多的是。 一包包火药掺杂着石灰粉落下去,下面顿时一片惨嚎。 韩家守将不可置信:“这到底是什么守城手段?” 守城,不应该倒滚烫的金汁吗?还有火油等一类东西,这是什么东西? 一旁的偏将道:“将军,若是用盾牌兵呢?他这东西,是落地后炸开,若是将盾牌举在头顶,下面的人撞城门,应该有把握吧?” 统帅眼前一亮:“去,就按他说的这么办!” 渐渐的,压力给到城门处荀雷这边。 他顿时感觉压迫城门的力量越来越大,便多增人手严防死守。 “快去!请沈大人帮忙啊!” 他脖子上青筋暴起,这佟州根本没有什么能抵住城门的东西,守城工具严重匮乏,只能用人力抵住城门。 一旁的士兵早已吓的六神无主,他连忙冲上城墙,带着哭腔喊道:“大人大人,城门快坚持不住了!” 柳升拨开飞向沈黎的箭,也连忙问道:“少爷,人太多了,这可怎么办?” 韩家精锐战斗力,已经超出大渝大多数军队,可能,当年的血浮屠才能碾压他们。 他们的人员,本来就已经很厉害,再加上步人甲。 步人甲的造价极为高昂,即使在历史上,也只有一些将军心腹才能穿,整个军中,可能都没多少套,而韩家的军中,所有将士人手一套,可谓是下了血本。 他们与当年的山贼完全不同,他们按正统军队进行训练,甚至悍不畏死,根本没得比。 炸死三五个根本不足以吓退他们。 沈黎走到城门前的城墙上,看着下面铁板一块的盾牌,不禁皱紧了眉头。 记得看一个电影,倭寇也是用这种方法抵挡楼上战士丢火药包,结果上面的人无奈,只能用人抱着火药包砸下去进行爆炸。 难道自己也得这样? 好像不用,自己一方可是城池,资源丰富,完全不用牺牲将士。 他叫来柳升:“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放火油呢?” 柳升一拍脑门,连忙招呼几人,往下面扔火油坛子。 下面带队的百夫长眼看城门挤开一条缝隙,嘴角一喜,却感受到头顶忽然响起瓷瓶碎裂的声音。 一点点黑色液体留下来,他摸了摸,脸色大变:“不好,是火油!!!” 可城门前,只能聚集那么多人,一个火把落下来,火势冲天。 惨叫声不绝于耳。 这种盔甲虽然防御极强,可它不防火,而且还是火油弄到身上之后,盔甲笨重,想扒掉都不是件简单的事情。 城内的荀雷等人顿时感觉压力骤减,长出一口气的抹掉额头上的汗水。 他走到城墙下,抬头望去,刚好看到阳光下沈黎正在看向他。 这位年轻的沈大人,沐浴在硝烟与阳光中,很是亮眼。 他微笑点头示意。 沈黎也点点头。 火油的燃烧还在继续,五百人的队伍化作一片火海,他们慌乱之中逃窜,点燃一个又一个同僚。 韩家统帅渐渐慎重起来,三千人,五百人被烧死,一千人眼睛被灼伤,根本无法参战,现在还剩一千五百人。 这可都是精锐,培养一个起来很是困难,这一战便报销了一半,他有些痛苦的闭上眼睛。 “尽数出动,天黑前,拿下城池,所有人,眯着眼睛前进,小心空中的石灰,还有那些红色的东西!” “是!” 副将一摇令旗,大喝道:“随我冲杀过去!” 马蹄声不绝于耳,如大大小小的鼓点,震慑人心。 沈黎站在城墙上,深吸一口气,以前他挺看不起冷兵器时代的,觉得热武器随随便便就能秒了他们,现在看来,是他低估了他们。 火药包扔下,那些战马吓的四散逃离,步兵沉重的脚步袭来,所有人都不敢小看他们。 韩家仅剩的一千五人马,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 通过撒生石灰的反应就能看出来,他们并没有多少人被灼伤眼睛。 也没人再往空中看,他们麻利的搭梯,上墙。 战况,逐渐开始惨烈起来。 第372章:春药免疫 - 布衣公卿 - 欺生 飞来的利箭,已经伤了沈黎五十余人,当场死亡的,有近二十人。 现在对方全员出动,下面射箭的,只有三两个神箭手。 柳升手提银枪,扫落一个个的攻城士兵后,拉着几个火油坛子丢下去。 随后,火把落下,下面再次成了一片祸害。 火光冲天,温度快速升高,那些士兵成也盔甲,败也盔甲。 盔甲本身是铁质,一旦受热,极容易灼伤皮肤。 打着打着,居然还有士兵能中暑了。 火药包现在点都不用点了,直接扔下去就能炸了。 偶尔有几个成功的士兵上了城楼,也被柳升与岳峰挑下去。 城门处,荀雷带领的五百人,毕竟不是精锐,如此惨烈的战斗,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 有些新兵都已经开始呕吐起来,城门几次被挤开一条缝,又被荀雷玩命的堵上。 只要进来一个韩家士兵,他们就得报销十五人。 他们也没有黑火药,有的,只是最低劣的战刀而已,面对全副武装的韩家士兵,根本没办法进攻,只能等对方体力耗尽,再捉住他。 大渝近年来也没什么征战,这些士兵还没沾上血气,看到如此多的鲜血,自然恐惧无比。 荀雷也没有办法,打仗,没有不受伤的士兵。 他下令严防死守,不能再放进来一个人。 五百人,被十多个韩家士兵,打的剩下三百人了! 沈黎就站在城墙上,岿然不动,他静静的观看战场事态,叹了口气。 两百斩三千人,在冷兵器时代,确实是个奇迹啊。 刀会钝,会缺口,一把普通战刀,在斩杀十余人后,便会开始出现断裂,缺口等严重现象。 火铳呢,又不适合近距离作战。 回头必须得研究研究怎么参与古代战争了。 乱战之中,刘齐缓缓走向城墙,站到他的旁边。 “怎么了?” 他弹出一道紫色真气,将近在咫尺的利箭击个粉碎。 “你回头,能不能教教我,怎么用毒?” 沈黎沉吟一番:“不用太好的毒,最好是那种毒烟,吸入之后,浑身瘙痒,不会对人造成伤害的。” 刘齐皱着眉头:“我,不用这种低端的毒。” 确实,他面对的敌人,都是江湖中人,那种低端毒药对江湖人士根本造不成任何伤害,所以他不会学。 他所学的,大多是见血封喉的毒。 可战场上瞬息万变,一旦风向转变,浓烟倒飞,恰巧用的还是烈性毒药,那只能自讨苦吃了。 而且战场上有时候也不止敌军,也有用以人质的普通百姓,更有山间的各种动物,若是将他们也毒死,那真是有伤天和了。 “行吧,那我还是想想用春药一类的东西吧。” 沈黎耸耸肩,顿时眼前一亮。 现在战况这么激烈,为什么不能搞点春药什么的? 至于春药的数量,小新那丫头手上绝对够。 这丫头也不知道从哪里学的,居然有收集春药的怪癖,哪种药性厉害,哪种柔和一些,简直就是个春药大师了! 他匆匆下了城墙,回到后院。 “小新,你还有春药没?” 小新俏脸微红:“少爷,奴婢哪里还有嘛,上次都被您搜刮完了。” “你真没有?” 沈黎满脸不信:“罢了,我自己去找。” “哎,少爷,不用找了……” “少爷,我真没有嘛,我要那种东西做什么嘛。” “要不少爷,奴婢帮您拿?” 等到了小新房间,她连忙挡在床前。 战事吃紧,沈黎也懒得跟她废话,一把抓住她深深吻下去。 这丫头,每次亲她的时候,她身子就会发软,正好可以让她让开。 果然,不出片刻,小新的身子逐渐滚烫起来,脸颊通红,呼吸也粗重起来。 沈黎嘿嘿一笑,将她丢在床上,然后在床底顺手一摸。 真沉…… 拖出来打开箱子后,半箱子的小黄书,大大小小的小瓶子,全是春药! “这是没有?” 沈黎瞪大眼睛:“还有,谁让你又看这些小黄书的?” 小新吐吐小舌头。 “回头我再收拾你!” 说罢,他拎起那些瓶瓶罐罐便出了门。 到了城墙上,他将那些药粉纷纷灌入各个火药包,再扔下去爆掉。 粉红色粉末在空中分散,那些韩家士兵连看都不看。 可他们没有口罩,还得呼吸。 渐渐的,城墙下面的气氛旖旎起来。 这种步人甲,好是好,但也有缺点。 就是身下的铠甲,太过沉重,现代人,有穿过紧身牛仔裤的就知道难受了。 更何况是铠甲? 很多人都发现自己心思跑了,这他娘的干啥呢? 打仗的时候想啥呢? 这不开玩笑呢吗? 可他们根本抑制不住,脑海里的各种画面顿时出来了。 心思跑了,身手自然慢了许多。 这也给城墙上的众人争取了时间。 火药包跟不要钱似的往下丢,一时间碎尸横飞。 刘齐摇摇头:“少爷的点子,已经是层出不穷。” 他已经不是去年的那个只会拍马屁的小家奴了,这种战场上撒春药的点子,只能算是灵机一动,在真正的实力面前,这些鬼点子,都是没用的。 沈黎背着手道:“你家少爷,从底层摸爬滚打上来,若是没有下三滥的招数,早就被人吃的连骨头都不剩了。” 刘齐似是想起往日,微笑点头道:“你想找那种毒烟,很简单,许多大夫都有办法,而且还有解毒办法,少爷可以去问问。” “姜青梅怎么样?” “她已经醒了,自己修复便好。” 他背着手道:“少爷应该,将她收入囊中,将来我不在,也有人护着少爷。” 说罢,他微微一摆手,那些红色春药如同长了眼睛一般飞向沈黎的鼻腔。 “屋内的那个少女,我已经下了药,现在,你便回去吧,战场,我帮你看着。” 两人都吃了春药,应该会爆发更激烈的战斗吧? 他很有信心。 可沈黎站在原地,一动不动:“你给姜青梅,下了春药?” 刘齐歪着脑袋,更为疑惑:“春药对你不管用?” “你废话,你一天吃一大碗春药,吃个半年,你看有没有用?” 沈黎鼻孔朝天:“本少爷早就免疫春药了!” 第373章:便宜小新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刘齐哑然,半晌才道:“呃,当年,是我第一次带着小新,去买那种书的。” 沈黎猛地扭头,一脸便秘的表情:“托您的福。” 鬼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谁家媳妇在那种事情比自己还在行的? 沈黎家就是。 小新那各种稀奇古怪的姿势,让他眼花缭乱,知道的还好,不知道的,还以为小新之前是干什么的呢。 韩家败势已定,统帅拉着缰绳,定睛看去,自己的士兵各个喘着粗气,脸红脖子粗,犹如关二爷一般,他顿时破口大骂:“小畜生,你在战场上下春药?” 沈黎双手抱胸,看着下面被落石砸的抱头鼠窜的韩家士兵,摇摇头道:“兵不厌诈。” 韩家统帅气歪了鼻子,兵不厌诈指的是战术,你他娘的战场上大规模的撒春药,开天辟地头一遭! 他大喝一声:“退,退,退!” 一旁的刘齐也学着沈黎的样子,双手抱胸道:“要不要,斩了他?” 这才几百人,他想从中杀过去还是很容易的。 而且他身带剧毒,从军中走过一趟,便能毒杀不少人。 沈黎摸着下巴,沉吟一番道:“去吧,来了就别走了。” 刘齐缓缓戴上面具,从城墙上一跃而下,随后化作一道紫色流光,穿越在韩家仅剩的一千士兵中间,只消十几个呼吸,他便掠过所有士兵,来到韩家统帅面前。 随后,他轻飘飘的一耳光,甩飞统帅的头盔,一道鲜红色的巴掌落在他的脸上。 统帅还没来得及发怒,便觉那耳光各位疼痛。 在士兵们惊恐的目光下,那道鲜红的巴掌印子逐渐变成黑色,然后腐烂,他整个人犹如一张被燃烧的白纸一般,从巴掌处扩散,很快便被腐化成齑粉。 就连他胯下战马也不能幸免于难,一并化成脓水。 士兵中,有人怪叫一声,人们惊恐的看向他,随后,他也逐渐开始化作脓水。 有不甘心死去的士兵,临死前疯狂的求救,一旦他摸到别人,别人与他也是同样下场。 一千士兵,用黑火药也得炸上半个时辰,可刘齐仅仅是经过他们,他们便是死。 怪不得万逸楼说,刘齐一人可抵十万人马。 这尼玛造成的恐慌,岂止十万人马?就是五十万人,在这种恐慌下,怕也所剩寥寥无几。 沈黎叹口气,也怪不得毒被称为邪教。 这种步人甲虽然防御力极强,但也有缺点。 太过沉重,一旦兵败,跑都跑不及。 一千人,在刘齐的手下,顿时如待宰的羔羊一般,偶尔有一两个想要反击的,也被刘齐轻松拿下。 他的那把名为“螭吻”的长剑,应该是天外陨铁打造,削铁如泥,随手都能劈开那些士兵的步人甲。 他犹如收割机一般,在一千士兵中化作一道紫色烟雾,烟雾所到之处,尽数脓水。 半柱香功夫,他便回到城墙上。 “清理战场的时候,让仙平的兄弟们,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不要触摸那些战甲和兵器,倒上火油,直接烧掉。” 他淡淡的说了句,随后便跳下城墙:“哦对了,那女孩子还在屋内,春药,应该生效了。” 沈黎一阵头大。 强抢公主? 貌似也是史上头一遭。 他忙吩咐柳升按刘齐的办法清理战场,三千人马,无一生还,就连战马都被刘齐给毒死了,战场上当真是触目惊心。 回到县衙后,后院里传来阵阵窸窣声,他一推开姜青梅的房门,就见姜青梅小脸通红,衣服都褪的差不多了,只有重要部位遮挡住。 可这是古代,良家女子被看了手臂,便觉得被人玷污,何况还被看了这么多。 他忙捂住眼睛关上房门:“小新,小新!” 刘齐身为用毒高手,自然不会随身携带春药,那东西,貌似只有采花贼才会用。 他之所以能弄到春药,自然是小新的手笔。 小新这春药专业户,已经将春药的使用练到炉火纯青,什么人吃什么剂量,又恰到好处,她简直完全拿捏。 她正在屋内收拾自己的小玩意儿,被沈黎嚎一嗓子,一哆嗦,险些将手中宝贝给丢了,她嗔怒的收起瓶子,走出房门:“少爷,你干嘛?” “去,找点冰块,给公主殿下去去火。” “公……公主殿下?” 小新瞪大美眸,俏脸上满是不可思议:“少爷您说她是公举?” 她嘴一瓢,艰难的咽下口水。 我的天哪,我竟然,竟然给公主殿下,下了春药? 起初刘齐跟她说,这姑娘貌美如花,下点春药,让她跟少爷煮点饭,以后就是好姐妹了。 她脑袋一热,看这姑娘越看越喜欢,便胆大包天的往水里加了小半勺。 这真是旺旺没有想到哇! 沈黎脸一板:“你当真是狗胆包天了啊,良家少女你问都不问一声,就给人家下药,还不赶紧去找冰块来?” 冰块加冰水,再将公主丢进去,怕是很快就能冷静下来了吧? 小新吐吐舌头:“下药不也是为了你舒服舒服嘛。” “你说什么?” “没什么。” 她飞快的跑出后院。 沈黎扶额,真是造孽啊。 这一家子,都是人才。 一个热衷于看小黄书和研制春药,另外一个,还对春药免疫了。 现在让他喝下给驴配种的药都不管用了,这他娘的也算是大渝国的奇事。 很快,小新便带着人搬来冰块,由于公主殿下是女子,她一个女子进屋,也比较方便。 此时,公主殿下体内的春药已经完全挥发,整个人也失了神志,显得很是妩媚。 她艰难的咽下口水,想起自己毕生所学,缓缓的伸出手去…… 此处,省略几十个字…… …… …… …… 沈黎交代后院的事情后便匆匆回到城墙前线,根本无暇顾忌后院,谁知,后院已经起火了。 这次大战,全歼韩家三千人马,这下,够韩轻尧肉痛好一阵子了。 四处渐渐被仙平士兵们倒上火油,进行消毒灭菌。 而城门处,荀雷等人坐在墙边,大口的喝着清水。 在他们面前,摆放着一大排的尸体。 看到沈黎前来,他将水壶丢给手下,擦擦脸上的血水:“沈大人。” 沈黎摆摆手道:“你们辛苦了。” 他们对视一眼,随后众人一同跪下道:“求大人,收下我等!” 第374章:战后清点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什么意思?” 沈黎皱着眉头,那种虎躯一震便显王霸之气引得周围四方求收服的事情,他听说过,但他自问自己没有那种能耐,他也没有那种威武霸气。 从气质上讲,他更像是个运筹帷幄的儒将。 荀雷单膝跪地,叹口气道:“大人有所不知,我们来佟州,就已经做好了被贬的打算了。” “之前,我们在青州大营中,得罪了主将,便将我们派到此处,打算,饿死我们。” 沈黎忽然想起,万江楼发来消息,让他配合城外反贼,杀掉这五百士兵。 这些士兵,一看就知道是一些新兵,而且是没有背景的新兵蛋子。 荀雷刚正,言语之间顶撞了上官很正常,这些新兵,应该也是炮灰。 见他沉默,荀雷继续道:“刚刚,我猜出上官派我们来佟州的真正目的了,或许,他们早就知道,韩家可能大举攻城,仅凭我们五百人,是万万守不住的。” 沈黎点点头道:“我也有些明白了,是我得罪的韩家。” “大人,我们在军中,没背景,没靠山,若是大人就这么走了,到时候我们这些兄弟,定然死的不明不白,所以求大人收下我等,做您近卫,您放心,卑职会拼死训练他们!” “可,你们在军中有编制,要想收下你们,必须要拿到文书,将你们转过来。” 编制是个很大问题,沈黎在军中没人,眼下根本不太可能将他们收入仙平。 而且有编制的军人,家人大多在朝廷的监视下。 军官的家眷,必须要在朝廷的眼皮底下,不得超过顺天城周围三百里。 这样一旦军官谋反,第一时间便可以拿下他的家眷。 他们这些新兵,自然没有太大的限制,可他们的家眷,也散落在大渝各地。 沈黎对于自己的近卫,要求自然很高。 家眷必须在仙平,这样防止军中人员被挟持后,暴露仙平火药的秘密。 而且这种半道加入的人,没有经过洗脑,他也不敢真正的去用。 良禽择木而栖,荀雷正是这种想法,要是还在佟州做事,迟早被全部整死,沈黎的近卫,用的火药,那是跨时代的产物。 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拥有武器的好坏,决定他生存下来的几率。 就像这场守城战,沈黎不过才损失二十人,就换对面三千人。 所以跟着沈黎,无疑是明智之举。 现在编制,是个很大问题,也是沈黎堂而皇之拒绝他们的理由。 荀雷一咬牙道:“我们可以作为黑户!” “黑户?” 沈黎皱着眉头,这群人,当真是真心依附吗? 就像是有钱人结婚,这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子,真的不是图我的钱吗? “是,我们放弃军籍,远逃千里,算是逃兵,再加入仙平军中,若是我们反水,不用大人处置,军中对待逃兵者,都是斩立决。” 沈黎略微沉吟一番,想到他们也是要被锦衣卫弄死的炮灰,心中便泛起一丝怜悯。 他叫来柳升,做了详细安排。 所有人员先回去,能将家人弄到仙平的,第一时间带走。 到了仙平后,所有人都得上伏牛山进行长期训练。 等他们出了佟州十日后,便开始发布消息,荀雷等人面对韩家大军,怯战而逃。 他们五百人,经此一役,损伤过半。 本来可以将死亡的那一半当做逃兵,把他们当做死人,然后帮他们消了户籍,以后只能在仙平生存了。 但这样想想,对死者极为不公平,人家也是为了守卫佟州阵亡,这么做,会让将士们寒心。 沈黎背着手,但愿这些人,不会反水吧。 不过他要求柳升,对他们单独培养,就是每日操练,在仙平各处,做保安,先不给重要武器等物。 他还有一点担心,这些人里面,可能还有锦衣卫的探子。 送到仙平后,就会好一点。 他窃取了天道宗的洗脑手段,在伏牛山内又专门开办了一个学校,就是专门用来给这些士兵们洗脑的。 不过洗脑也不是让他们谋反,而是告知他们爱家庭,爱生活,爱仙平,为了守卫仙平,守卫少爷,他们可以献出自己的性命。 所以沈黎一点都不担心自己手下仙平士兵会吃里扒外,洗脑时间越长,他们就越忠诚。 他没想谋反,但也不能让自己成为可以任人宰割的羔羊。 战争,总是惨烈的。 尽管只是三千人马发动的小型战争,城内百姓也受到许多影响。 靠近城墙的民房,多数起火,烧成灰烬。 好在人员并没有什么事情。 沈黎的手下,也死亡了二十人,负伤三十人。 “这些战死的,是仙平的烈士,将遗体送回仙平,葬在伏牛山,另外,他们家中,每月二十两的安置费,一定要给足。” 荀雷的手下们一听,都惊讶不已。 殉职了之后,家人居然每个月还能领到二十两? 带领他们离去的人员便跟他们讲解了仙平军中福利,他们顿时两眼放光。 即便是军中千户,也没有这么好的工资条件吧? 而且战死后的福利更好,每月二十两安置费,人在仙平的话,免费住房,孩子免费上学,官家替他将孩子赡养到十八岁。 也就是说,死后,如果孩子刚出生,到满十八岁时,可以领四千三百二十两银子! 如果家中只有老人,仙平还会将老人送入专门养老院,替士兵年迈的父母送终。 这种条件,别说大渝了,就是整个天下也是独一份。 再加上洗脑,试问哪个士兵不死心塌地的守护着仙平呢? 沈黎背着手,简单巡视一番城门后,便交代城门由一百八仙平士兵把守,随后他便闲下来回家吃饭。 回到后院后,妞妞正拿着小手帕,在石桌前替小新擦着脸。 再看小新,小琼鼻已经流出鲜血,一边小脸肿的跟个馒头似的。 “这是怎么了?” “你看你那公主殿下给我打的。” 小新一脸委屈的告状。 正巧姜青梅从房中收拾出来,听到这话顿时羞愤欲绝:“谁让你学人咸猪手的!” “我不是看你的凶长的好看,就忍不住摸了一下嘛。” “你还说,看我不打死你!” 沈黎一头黑线,这死丫头,居然还有这种恶趣味。 第375章:斩房祝新 - 布衣公卿 - 欺生 剑宁公主再厉害,那也是个黄毛小丫头,被人袭胸这种事,实在不知道怎么处理。 你说要是男人吧,她可以愤然拔剑,可这是个女人。 沈黎在一旁憋住笑道:“我让你给人家解毒,你非得去袭胸,你不挨打谁挨打?” “少爷!” 小新嘟着嘴不依道:“大不了,我的也让她摸一下嘛。” 姜青梅气的冷哼一声:“我可没你那么不要脸。” “我不要脸?” 小新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还不知道是谁,自己脱的精光光呢。” “你!” 姜青梅刚刚痊愈,知道还不能大动肝火,她深吸一口气,平复胸前的起伏:“不跟没素质的人争吵。” 说罢,她看向沈黎:“沈大人,我可一夜没吃饭了,有没有吃的?” 沈黎摸摸鼻子:“呃,有的,我也一夜没吃饭了。” “走吧,吃饭。” “哎,好。” 凡是公主,那必定有些刁蛮的小脾气,姜青梅虽然平日里看起来挺文静,但发怒起来还是带着些许的刁蛮。 她在前面慢行,沈黎在后面跟着,两人一同前往后厨。 小新摸着红肿的俏脸,疼的倒吸口凉气:“妞妞,这种女人,咱千万不能让她成为你的三娘。” 妞妞已经八岁了,也了解一些人情世故,她双手撑在石桌上托腮,若有所思道:“她可是公主殿下,要是成了爹爹的老婆,应该比你大。” “好像是哦。” 小新一脸慎重:“那就更不能让她进沈家大门!” 后厨专门做了一桌酒菜,用来招待公主殿下。 沈黎笑眯眯的举杯道:“多谢公主殿下两次救命之恩了。” “你是不是笃定,我会出面救你?” “那倒没有,小臣可不知道公主殿下居然是一品高手,只以为陛下圣恩,派个高手护卫而已,没想到公主殿下人极美,功夫也是极好的。” 姜青梅嘴角微微扬起,颇有些小得意道:“那是自然。” “韩家,还是发动进攻了吗?” “是啊,三千人马,尽数折在佟州。” 沈黎抿了口酒水道:“可惜,没什么战利品。” “你能灭掉三千韩家军队?” 她有些不可思议道:“怎么灭的?” “呃,全靠七百将士的死守。” 火药的事情,他肯定不会直言告诉姜青梅,这位可是公主殿下,有啥事绝对偏向她老爹。 公主殿下识趣的没再问下去,恰巧柳升也过来汇报情况,他便借故离开。 火油烧过的战场,能回收的,也只有一些刀柄和铠甲碎片,就连战马也没收回来一匹。 相当于这一仗,白打了,只回收了一些废铁而已。 顺便,还激怒了韩家。 他不知道的是,那三千人马,可是韩家明面上的家底了。 民房,烧了五十多间,这些都要由官府替他们建造,该赔钱的赔钱,该补贴的补贴,一样都少不了。 城内百姓逐渐多了起来,接近两万余人,其中一部分佃户,已经陆续下地,开始收割粮食了。 城中大大小小的商铺,也在紧锣密鼓的恢复营业,只是速度没那么快而已。 沈黎想了想,昨晚爆发大战,现在民心很是不稳,刚好县令房祝新已经招了,所以,还是斩了他,安定一下民心吧。 出来前,皇帝陛下说过,给他先斩后奏之权。 朝中那位搞事情的大官,跟他没关系,爱怎么反就怎么反,只要别招惹自己就行。 他招招手,叫来柳升。 很快,城楼上就拉起横幅。 那些惊魂未定的百姓们,听说要斩县令,纷纷出门。 沈黎拿着喇叭,站在城墙上。 他穿着一身破旧衣服,上面补丁密布,简直就是一件用补丁做的衣服。 一旁的房祝新被换上华丽衣物,五花大绑,押上城墙后,顿时目眦欲裂。 这叼毛,穿的是我的衣服! 而这新衣服,也是沈黎特意给他换上的,为了让他有个突出的反派形象,他还特意搞了点鸡蛋清,抹在房祝新的头发上,再弄点猪油增加脸上色泽,顿时油光满面。 打眼看去,这尼玛妥妥的奸臣。 沈黎轻咳一声,朗声道:“各位乡亲们,我是你们新来的钦差大臣,专门来赈灾的!” “灾难,是什么时候都要赈的,贪官,是什么时候都要剿的!” “起初,我来到咱佟州,放眼之处,触目惊心,易子而食,拔草而食的现象,数不胜数,好似人间炼狱!” 说到这里,人群中已经有人开始抹眼泪了,哭声逐渐响起,越来越大声。 “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原因,就是这狗贼!” “房祝新,贪墨官仓一万三千余石粮食,用来中饱私囊,或许你们还不知道他私底下的生活!” “在你们啃树皮吃草根的时候,房大人,夜夜笙歌,夜夜做新郎,酒池肉林吃到撑,就连喂狗的,都是这么大的骨头!” “这些,都是民脂民膏啊!” 百姓们大怒,死死的盯着房祝新。 这厮被抓的时候,居然如此油光满面,定然没少捞油水! “呸,你这狗官!” “啊呸!” “狗官赶紧死!” …… 群情激奋,都摩拳擦掌,恨不得冲上城楼亲自动手。 沈黎见气氛逐渐烘托起来,大声道:“你们说,房祝新,该不该斩!” “该斩!!!” 两万人,异口同声。 “好,那本官,现在就斩了这个猪狗不如的狗官!” 令箭落下,紧接着便是房祝新不甘的人头,从城墙上掉下来。 百姓们痛哭流涕,喃喃唤着饥荒中饿死的家人。 而沈黎趁热打铁道:“各位乡亲们,请留步,既然赈灾,那便不能让你们没饭吃!” “城南作坊现在正在建立,所有有力的乡亲,可以去工地报名做事,每日十文钱,包吃住!” 众人哗然,还有这么好的事情? “只是,前期招收的人,不是很多,只需要招收三千人,另外,城中会陆续出现招工告示,想挣钱吃饭的乡亲们,根据告示前往各处工作,另外,现在已经挺过饥荒,再有十日,便开始停止发放粮食!” 众人点头,确实,以工代赈,是最好的选择。 不知道是哪里人带头,人们纷纷跪下叩头:“多谢青天大老爷!” 沈黎微笑点头,从城楼上走下去。 第376章:假的人参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刚出城楼,就看到青楼老板吴大志的马车停在路边,他笑眯眯的站在路边,旁边的小厮站在他身后,拎着大大小小的礼品。 看到沈黎出来,吴大志连忙笑呵呵的凑过来:“沈大人一番演讲,慷慨激昂,让草民好生佩服啊!” 沈黎皱着眉头:“你到底想干什么?” “听说大人身体不太舒服,草民送来一些补药。” 吴大志卑躬屈膝尽力的讨好他,只是刚下城楼,人有点多,要是百姓看到这位沈大人当众收礼,怕是心中有想法。 他忙叫人将礼品收起来,转而送往县衙。 “我身体不舒服?我身体怎么不舒服了?” 沈黎一边走一边问:“你不就是想要那种话本吗?有的是,等这两天闲下来,我便开始写。” 吴大志嘿嘿笑着:“不急不急。” 他自然是客气客气。 虽然现在百姓们刚刚恢复生活,但他的青楼,依旧爆满。 还是那句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再大的饥荒城池中,也有不少有钱人。 这些当地的商人,有的趁着前期赚的盆满钵满,有的中途大捞一笔,现在听说青楼有新的玩法了,自然好奇的过来。 可业务不熟练,规矩不完善,自然没法开业,可急坏了吴大志。 回到县衙后,下面的小厮大包小包的就往县衙内拎礼品。 沈黎皱眉道:“这都什么礼品?” “呃,一些补药。” 吴大志嘿嘿笑着,一副你懂得的表情。 “拆开看看。” 一旁的柳升麻利的拆开包装,一件接着一件数着:“猪鞭,牛鞭,马鞭,狗鞭,羊腰子,羊鞭……” 沈黎瞪大眼睛:“你给我送这些骚气冲天的东西干什么?” 吴大志搓着手:“我这不是……” “你觉得我肾亏?” 男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被人怀疑肾亏! 这是尊严问题! 沈黎感觉有被冒犯到,顿时怒道:“吴大志,你居然觉得,本官肾亏?” 吴大志连忙解释:“不是不是,小人只是觉得,大人虎虎生风,应该更上一层楼。” “对了对了,我这还有从西域商人手中买的,一个千年大人参,也是献给大人的!” 他话音刚落,柳升便带人拖着他,一顿暴揍,疼的他惨叫连连,手中人参也顺便掉落下来。 这人参,可是他花大价钱,从西洋商人手中买过来的,足足一千两! 一千两的人参啊! 眼下却因为这个被暴打一顿,当真血亏! 沈黎翘着二郎腿道:“你这奸商,居然还觉得本官肾亏,我今天让你看看,什么才叫肾亏!” 柳升捡起地上的人参盒子,缓缓打开后,歪着脑袋。 这玩意儿,也不像是人参啊? 他轻轻掰断一截,看一下截面,递给沈黎道:“少爷,这是假货,人参都是灰色皮,这红皮人参,肯定是假的。” 沈黎接过那一截小人参,也歪着脑袋。 随后,他瞪大眼睛,忙抢过另外一半。 “停停停,别打了!” 吴大志已经被打成猪头,鼻涕眼泪一大把,这都什么事啊? 谁知刚刚还在暴怒中的沈黎,突然笑的跟一朵花一般灿烂:“说说,这东西,在哪里买的?” “呃,西洋商人。” “我劝你,好好说。” “渡口前的二道贩子,花了一千两。” 吴大志缩着脖子,生怕这位沈大人再给他来一次。 “人还能找到吗?” “估计找不到了,他骗我一千两,肯定早就跑了。” 他连忙跪地道:“大人,小人万万不敢拿假货骗大人啊,这都是那王八羔子骗小人的啊!要不大人再给我一次机会,小人一定重新买一块孝敬大人!” 沈黎微笑的把玩那颗“人参”:“你买到真货了。” “啊?” 他有点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刚刚不还说这是假货的吗? “告诉你,这东西,可以当饭吃,和芋头是同样效果,而且,这东西,高产,它叫红薯。” 沈黎嘿嘿笑道:“吴老板,你,发达了!” 说着,他将两截红薯递给柳升道:“派十个人护送,以最快的速度,送回仙平,告诉欢盈,务必,一定,肯定要种植出这东西来,即便停掉仙平所有业务都在所不惜!” 十个人护送这么一截假人参? 柳升皱着眉头,但少爷说的话,绝对有道理,他连忙差人照做。 吴大志艰难的咽下口水:“大,大人……” 沈黎回过神来,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道:“虽然来的晚了一些,但,以后都不会发生大面积的饥荒了,韩家,彻底完蛋了!” 红薯的产量,那才是真正的恐怖,一旦大面积的种植,平民百姓的口粮,则彻底充裕起来。 但如果放在佟州进行试验种植,消息再传出去,绝对会有人搞破坏。 百姓们都能吃饱了,那贵族们从哪里赚钱? 红薯若是大面积的普及,那粮价,再也不可能飙升到如此程度了,人们的食物选择多元化,大米小麦便不会出现垄断了。 吴大志之前搞粮商,自然明白沈黎话中的含义:“您是说,这假人参,可以解决饥荒问题?” 沈黎并未从正面回答他,反倒是将他拉起来:“答应你的事情,我现在就着手办,不过,你的青楼,要完全按照我的思路来,另外,你青楼的盈利,我要占三成。” “三成?” 吴大志瞪大眼睛,这尼玛也太黑了吧? 青楼前期的投入,可都是他自己的,包括中间维护乱七八糟的,可都是开支啊! 而且沈黎,只是钦差大臣,鬼知道他在这里待多久再走的? 到时候他回京城了,自己还得给他送钱,那不是亏大发了吗? 他有些为难,可沈黎接着道:“放心,三成,是指你的纯利润,不包括你的开支,咱们相当于合伙关系,相当于你出钱,我出点子,很公平。” “行,行吧。” 他叹口气,不管怎么样,先将青楼开起来再说。 沈黎拿出毛笔,写了一系列的方案,一边写一边道:“你对买药这么在行,有没有那种,可以让人枯木逢春的药?还要加上各种挑起欲望的?” 吴大志脸色一变,你这不还是枯萎了嘛! “不是我!” 沈黎眼睛一瞪:“开业的时候,你得用到!” 第377章:你想谋反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佟州城突然闹饥荒,即便本官来赈灾,那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哇。” 沈黎将碳笔放在桌子上,搓着手笑道:“所以呢,我打算搞一次慈善晚宴,顺便,帮你打个广告。” 吴大志眉头微皱,慈善晚宴,虽然他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这词就不是啥好词。 慈善,难不成要让自己做大善人? 前些日子,他手中的三万斤粮,可还没捐出去呢? 对了,难不成这沈大人是打算剥完粮商再剥本地富豪? 他咽下口水:“大人,您不会是想,逼迫本地富商捐款吧?” “也不算是,人家的钱,都是自己辛辛苦苦盘剥来的,我眼红什么。” 沈黎笑道:“不过是卖点东西出去而已,让他们发财,不过你嘛,免费提供酒水,还有那些女子的费用。” “大人,这……” 他的青楼虽然不大,但也不小,若是免费一次,那损失可高达几百两银子! 几百两对他来说,也不算小事了。 谁知沈黎瞪了他一眼:“怎么,你是想让我掏钱?” “不敢不敢。” 商人卑贱,官员尊贵,他吴大志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 “喏,这是初步方案,还有一些房间的布局,记得按标准来。” “好嘞!” 他简单扫视一番纸上的方案,顿时大喜。 这简直就是致富经啊,上面对青楼布局方方面面都写的详细无比,三成利润,不亏不亏! 要不然说人家十九岁就能做到钦差大臣呢?脑子果然就比别人好使。 这一个个房间,还没建成,他自己都已经开始咽口水了。 带刀捕快审问,女奸细,女尼姑,女山贼,一众女流氓怒欺小书生…… 这种乱七八糟的情节,让他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来啊。 他满心欢喜的将白纸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入怀中:“大人,您放心,小人现在就回去布置青楼,三天后,您就可以请客吃饭了,当然,晚宴的所有开销,都有小人来操办!” 这是钦差大人强行请人吃饭,城内哪个不开眼的商人敢不来?如此良机,正好他青楼开业,免费倒也值得了,名声打出去,就不用担心挣不到钱了。 近日,沈黎也有些难过了。 主要是没钱。 他的钱,大多数都投入到城南作坊的建设中,后面又从房祝新手上搜刮出十万两。 但这对于作坊建造,简直是杯水车薪。 他所有材质都要比较好的,这也导致造价飙升。 人家的作坊,都是搭的简易棚子,而他的作坊,都采用三合土,屋顶都是瓦片,地下还有水管,坚固耐用,冬暖夏凉。 而且还顺带搭建工人宿舍,这些宿舍的造价,一间比得上外面普通民房的五间造价,而且还配陶瓷所制的独立卫生间。 掌柜的叫苦不迭,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正当两人同时苦恼时,第一批的商人,进城了。 还在城南的城隍庙内,作坊负责人接收了那些商人一大批的定金。 这也是之前被沈黎狂坑粮食的那批商人。 他们反正已经无路可退了,不如加入沈黎的经销商,在外面求证经销商的珍贵之处后,他们果断借钱前来定货。 负责人笑的合不拢嘴:“各位,你们的定金,我已经收到,现在作坊是先建一批,然后一边生产一边扩建,大概十天左右,第一批的竹叶青,便可以开始提货了。” 那些商人议论纷纷。 十天这个周期,对他们来说,是有些长了,但也没办法。 他们知道沈黎提前收定金,就是为了采购原料进行生产,相当于空手套白狼。 他们赌了。 领头的商人拱手道:“如此,那便麻烦掌柜了。” 负责人开出票据:“切记提货时带着票据,认票不认人。” “好!” …… 佟州城内的消息,很快便传回朝廷。 翌日早朝时,众臣议论纷纷。 听说沈黎的赈灾粮都是强抢而来时,武将纷纷叫好,而文臣们纷纷弹劾。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大声道:“陛下,臣要弹劾定远伯沈黎!此人目无王法,身为钦差大臣却强抢百姓粮食,即便赈灾了,可朝廷的名声便臭了,怕是以后,哪里出现饥荒,那些商人唯恐避之不及,如此以来,没有粮,如何赈灾?” “臣附议,沈大人此行赈灾,代表的是朝廷的脸面,朝廷都能明抢了,这让百姓们怎么想?” “臣建议严惩此人!” …… 这些大臣,要么附庸秦家,要么附庸韩家。 沈黎明抢了他们的粮,韩家自然要反击。 礼部尚书韩轻尧捋须道:“陛下,臣也以为,当惩治沈黎,若是以后钦差大臣都学他,那一地饥荒再起,粮商纷纷逃离,到时候,即便赈灾银两到了,怕也买不到粮食啊,这是恶例,一旦开头,后果不堪设想。” 沈黎此举虽然做的舒服,但也令人诟病。 皇帝陛下姜承龙轻轻揉着太阳穴,现在将他撤回来吗? 不过这小子说了,赈灾之后,他会回仙平,想必,佟州的事情还没完吧? 但是老子这里压力好大啊! 一群叼毛一大早就在这里开喷,我又没你那张胡搅蛮缠的嘴,怎么挡住他们? 他轻咳一声道:“沈黎赈灾,没有拿走朝廷一分赈灾银,也没有拿走一粒米,更没有带走一个兵,你们也要理解他嘛。” “陛下,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才更不能直接明抢啊,他此举,和那土匪山贼又有何区别啊?” 赵峥大声劝谏道:“臣死谏沈黎,以权谋私,坑害百姓,请陛下治罪!” 一群人开始附和,然后纷纷跪下。 姜承龙一阵头大。 “以权谋私?坑害百姓?” 龙椅旁,渐渐响起一道声音。 是太子姜尤。 众人都有些惊讶的看向他,由于姜承龙年轻的缘故,太子殿下一直可有可无,从未理会过朝政,怎么今日跑来议事了? 赵峥才不管他太子殿下,振振有词道:“沈黎所到一地,强取豪夺粮商财产,这不是坑害百姓吗?” “哪条消息上说,沈黎抢夺粮商财产了?” 姜尤从龙案上直接拿过八百里加急的文书,打开后朗声道:“你们都看过这份奏报,粮,是那些商人主动捐的,沈黎手中,还有他们的捐款画押,你们说的那些商户,都是为国为民的好商人!” 赵峥皱着眉头道:“太子殿下,佟州从未传出反贼一事,怎么沈黎去了佟州,接连三日夜间,反贼闹事,直到商人们捐了粮食,才开始平静下来?” “还有,当地商人说了,沈黎有个二百人的队伍,每晚都是一百反贼出没,一百官兵追杀,制造混乱,强抢粮商粮食,然后再跳出来赶走反贼,这不是贼喊捉贼吗?” 姜尤也没经历过这么激烈的朝堂争辩,他也没试过用咄咄逼人的口气讲话,他憋得脸色通红,最后来了一句:“你没有证据,妄加猜测,妄自污蔑朝廷大臣,你这是毁谤忠义之士,你想谋反!” 第378章:韩轻尧暴走 - 布衣公卿 - 欺生 坐在龙案前的姜承龙脸色憋的有些发紫。 朝堂议事,那可是十分重要的场合,他身为皇帝陛下,那是万万不能笑的。 好嘛,这当真是沈黎的好徒弟。 赵峥一窒:“太子殿下,臣怎么又谋反了?” 好不容易赶走沈黎这个诬赖专业户,怎么教出来的太子也成了这副德行? 武将早就看这群文臣不顺眼,之前沈黎一直污蔑他们造反,他们心中暗爽,沈黎走了,朝堂的欢乐少了许多。 没想到,沈黎居然将这独门绝技传授给了太子殿下。 武将人群中,已经有人在微微耸肩,发出笑声来。 姜尤第一次朝堂议事,也没什么经验,反正就是胡搅蛮缠:“沈黎,是不是赈灾了?佟州三万百姓,是不是不用挨饿了?如此忠臣,能臣,你居然要弹劾他,说他搞什么贼喊捉贼,你没有证据,就是污蔑,如此好的大臣,要是被你污蔑死了,你是不是影响江山社稷?你是不是罪人?你是不是谋反?” 赵峥目瞪狗呆,想不到平日里没参与朝政的太子殿下,居然比自己还能忽悠? 他咽下口水:“抛开事实不谈,沈黎他就真的一点错都没有吗?” “你都抛开事实了,还谈什么?” 姜尤思路愈发清晰:“赈灾,不是个看过程的任务,而是要看结果,结果是沈黎很好的完成了任务,你扯那些有的没的,难道你赵峥比他还厉害?要不下次赈灾,一个毛都不给你,你去赈一个看看?” 所有人都知道,沈黎之前在京城诓骗了二百万两银子,但这玩意儿怎么说他们都不会认的。 而且佟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沈黎搞得甚是圆滑,根本找不到什么证据。 赵峥悻悻的退回原位,首次交锋,他算是失败了。 韩轻尧捋着胡须,皇帝陛下这是真的打算死保沈黎了。 韩家,可能真的势弱了。 他深吸一口气,这个哑巴亏,他无论如何都吃不下去。 好在自己的三千人马已经攻打佟州城了,等拿下佟州城,斩杀沈黎,再接手仙平,所有的损失,都是值得的。 沈黎的生意做到全国各地,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 他是儒商,是好人,有的地方不计成本的给百姓吃饭,开作坊就是为了做慈善。 韩轻尧做不到,这是愚蠢的行为。 但沈黎的生意,也是真的赚钱,一年的流水,甚至是国库的几十倍! 很多人都眼红他的产业,但没办法。 皇帝陛下之所以不猜忌,是宫中有人算了个大概的账目出来,沈黎手上,可能真的没什么钱,他是在变相的拯救各地穷苦百姓。 下了早朝后,他悻悻回到班房。 可很快,八百里加急就来了。 说是佟州战场的消息,他本来郁闷的心情,顿时隐隐期待起来。 他嘴角缓缓扬起,韩家的三千人马精良程度,就是皇宫之中的禁军也比不上,这三千人攻打七百人的小县城,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他甚至连看都不用看,就知道战况内容。 无非就是全歼敌军,活捉沈黎,或者死捉沈黎等等。 他缓缓拆开信封,打开信纸后,脸上的笑容缓缓凝固,随后变的阴沉如水。 一旁的心腹奇怪道:“大人,怎么了?” “三千韩家军,被沈黎全歼!无一活口!” 他从牙缝里挤出这些话后,忽然癫狂的将信纸撕个粉碎:“啊!!!沈黎,我与你不共戴天!” 班房外面准备“交作业”的手下们,听到班房内尚书大人癫狂吼叫,伴随着大量的打砸声,都噤若寒蝉,老老实实的回到各自岗位。 发泄了一阵,整个班房内能砸的东西尽数被砸烂。 韩轻尧气喘吁吁的坐在地上,双眼血红。 造成如此大的损失,韩家家主之位,他定然是保不住了。 他额头青筋暴起,匆匆带着人回去接受审判。 几乎同时,皇宫内也收到八百里加急,姜承龙在御书房内毫不顾忌的哈哈大笑。 他重重的拍着太子姜尤的肩膀道:“看你师父,干的好事。” 姜尤奇怪的看过去,顿时嘴角扬起笑意:“韩家这次,真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 “朕给你们机会,可惜你们不中用啊。” 姜承龙很是开心道:“有此人辅佐,你将来一定会很舒服的。” “是的。” “该往佟州派个县令了,你下去之后,自己拟一份名单给我。” “儿臣遵旨。” …… 身在佟州的沈黎,这两日闲来无事,便去青楼监工。 青楼,关系到接下来佟州的建设,是重中之重。 夜晚,他回到县衙后院,现在的县衙,招收了一批身家清白的皂吏,用来护卫县衙,只等新的县令上任了。 万逸楼基本上能行走了,这两日他一直缠着姜青梅,求她讲解修炼方法。 可姜青梅一个丫头片子,修为还是别人灌注的,自然没有什么心得,只能随随便便应付了事。 几人对坐饭桌前,今日倒是比较丰盛,还有特制的葡萄酒。 酒过三巡,姜青梅脸色微红道:“沈黎,别说,你治理一地,当真有一套。” 沈黎微笑的替她斟酒:“公主殿下谬赞了。” “但是你还是要小心韩家,韩家三千精锐死在你的手上,他们必定不会善罢甘休。” “那公主留在这里游玩呗,遇到麻烦顺便处理一下。” 小新有些酸酸的说道:“顺便,还能培养培养感情。” 万逸楼默默扒饭,这种对话,他知道自己不能参与。 姜青梅本来就对小新印象极差,又被她出言调戏,顿时微怒道:“怎么,你觉得你这张小嘴,能挡得住我一掌?” “呸!” “你这么厉害,不还是一招败在刘齐手上?” “刘齐?” 她有些疑惑的看向沈黎。 沈黎捂着脑袋,因为刘齐,真的来了。 他大咧咧的坐在小新旁边,拿着公筷往自己碗里夹菜。 场面瞬间萧瑟起来,桌上的饭菜都在颤抖。 刘齐毫不在意道:“公主殿下,你打不过我的,吃饭。” 姜青梅盯了他半晌,冷哼道:“一只脚踏入棺材的人,多吃点,下辈子不一定是什么东西呢。” 第379章:主题青楼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纷纷看向刘齐,他也不解释,只是自顾自的夹菜,喝酒。 沈黎皱着眉头:“一只脚踏入棺材?这是什么意思?” 刘齐这才说话:“别问了,以后你就知道了。” 饭桌的气氛忽然陷入沉默,所有人都在默默吃饭。 别人不关心刘齐,但沈黎是肯定关心的,他是自己一手从奴隶市场上买回来的,又耗费心血培养,早就如同家人一般,刘齐出事,他定然要问个缘由出来。 可饭后姜青梅让他问刘齐,而刘齐早就消失不见了。 他心中慢慢有了想法。 “他是不是用什么秘法修炼太快,才导致性命不长了?” 姜青梅抬头,明亮的眸子中透过一丝讶然:“你虽然没修炼,但对这里面的事情还是有了解的嘛。” “你快说啊?” 沈黎有些着急道:“刘齐相当于我自己的亲人一样,他出事我心里怎么会好过?” “你还是问他吧,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她收拾着房间,摇头道:“我只知道,万事必定有因果,他短短几个月就能达到二品,而且气息还在攀升,怕不久后能提到一品,这已经改变了正常人修炼的速度,即便是万里无一的天才,也没他这么厉害,所以,他必定会有反噬,这种反噬,绝对是要他性命的。” 沈黎深吸一口气,天底下没有那么好的事情,即便是别人传功,那功力也是别人辛辛苦苦修炼来的,但刘齐这如同鲸吞海吸一般的修炼进度,肯定会有后遗症的。 或许是他当初被霍十娘打击之后,才选择这条路的吧? 但事已至此,后悔也没什么用了,只能让他回去一趟,好好的跟霍十娘道个别吧。 翌日一早,吴大志再次找来。 他建造的青楼,已经完工了。 由于他之前本来就有青楼的底子,再将隔壁的酒楼收购下来,那房间就完全够用。 装修的时候,周围百姓议论纷纷。 这尼玛青楼装修抬个大棺材进去干什么?也不嫌晦气。 每个房间,都有各自的风格。 呃,就相当于,主题……青楼。 吴大志十分满意自己的手笔,等着开业那一天大展宏图。 他已经将请帖发放出去,佟州大大小小的商人,悉数被请来。 沈黎在书房中,琢磨了半天奏折内容,洋洋洒洒数千句,前面一部分是拍马屁的,无非是陛下洪福齐天等等,后面才是自己的要求。 他肯定不会在佟州这个小地方待上一辈子。 只是佟州饥荒,他又乱搞一同,准备辞行时,突然发现,县衙没人了。 这县令肯定不能由他安排,不然朝中那帮老六给他扣个谋反的帽子,那就说不清了。 索性将这个问题,直接抛给陛下。 他也不知道,皇帝陛下早已想到这个问题了,而且已经有了人选。 新的县令,已经启程出发了。 贺元坝将吴大志领进县衙后院书房,他放下碳笔,笑道:“怎么这么快?” 吴大志嘿嘿笑道:“这不,有钱好办事嘛。” 他手中的余粮还没出去,到时候还可以搞一下老本行。 用一些新粮中,在掺杂他没出掉的陈粮,这样子他还是血赚不亏的。 作为商人,一项业务没有做垄断之前,最好还是多搞几个业务同时进行,东方不亮西方亮,这一行亏了,那一行能赚回来。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将奏折递给贺元坝,吩咐他赶紧送出去,这事可马虎不得,新县令早一日到来,那他就可以早一日回到仙平,见到自己刚刚出世的孩子。 “既然青楼做好,城东,城西,城北三个地方还没有建设起来,你要不要接手一家?” 他笑着看向吴大志道:“稳赚不赔的买卖。” 吴大志接过小新送来的茶水,道了声谢,随后沉吟道:“大人,草民还是有些不理解,帮官家修建街道,出钱的是咱,怎么能是稳赚不赔呢?” “地,借你三十年,你要按官家的要求修建起来,即便是前期有亏损,那地在你手中,你说赚钱不赚钱呢?” 沈黎意味深长的看向他。 实际上,大渝租房的概念,早已出现,这些商人,能将一片街道拢过来,自己投钱开发,那后期的利润是非常可观的。 但这其中还是有风险,如果作为开发民居房的话,三十年,肯定是收不回成本的。 开发成酒楼的话,如果地段比较好,生意火爆,租金也会相对高一些,是要赚一些的,但不多。 吴大志摇头道:“大人,这其中的风险,还是有点大啊。” “这么好的方案,你居然觉得风险大?” 沈黎轻笑一声:“你想过没有,这么大一块地,到处都可以做广告,你为什么不能搞广告出租呢?” 广告的效果,在这些古代商人眼中虽然有点用处,但没非做不可的地步。 京城中,已经有商人看到仙平产品打广告的显著效果了。 首先就是香皂,现在别家香皂的生存空间已经很小了,只能降价保命了,因为仙平牌香皂,给普通百姓灌注的理念就是这里面有何首乌,有人参等名贵中药材,用了之后不仅去污,还能提高身体免疫力,从而减少疾病的发生。 那些百姓本来就不敢生病,几十文一块的香皂,居然能减少疾病发生,那定然成为人们哄抢的对象。 而高端香皂,又有青楼头牌女子做广告,说清洗私处可以减少细菌,干爽一整天,自然受到女性的追捧。 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香皂,但广告出去后,竟然能逐渐控制香皂市场,其他的杂牌香皂,逐渐被打压的没有生存空间。 吴大志半信半疑:“广告,那能值几个钱?” “很值钱。” 沈黎一脸笃定道:“你要不要拿一块地,将来你会发现,我真的没骗你。” “那,前期一亩地,大概投入多少?” “三万两银子!” “那我不干。” 开玩笑,一亩地就得投入三万两,一条街起码要近百万两银子,猴年马月才能收回来? “行,我也不强求你了,先搞青楼开业吧。” 沈黎一脸笃定,这地,绝对有人买,可他小看了这个世界商人的眼光了。 第380章:拍卖开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打算租地的消息一经散发出去,城中商人顿时不干了。 这尼玛当我们沙比呢? 而且邀请他们去青楼,绝对没什么好事! 现在佟州大灾刚过,就这么着急的请全城有钱人聚餐,绝对没憋什么好屁。 要么是事情办完,想要捞一笔,让这些商人给钱,要么就是将改造事情强行安在各家各户的头上。 这些商人也不是傻子,拿到请柬之后议论了一番,最后大家果断拒绝参加青楼的开业典礼。 再好的娘们儿,我也不去了。 这让吴大志很是头疼,明明是自己好心多嘴一句,现在搞的青楼也没生意了。 他准备了几大捆的鞭炮,这还没放出去呢? 开业一整天,居然没有一个人参加。 楼上的姑娘们望眼欲穿,满眼幽怨,搞的什么骚套路,老娘一整天没开张,一毛钱没赚到。 反倒是沈黎,坐在大厅的椅子上,一杯接着一杯茶水喝下去。 吴大志来回踱步,走了一整天,这要是有威信步数,他定然是朋友圈最高。 直到深夜,他叹口气:“大人,这下,有些麻烦了。” 沈黎伸个懒腰道:“行了,明晚可能就有人了。” “明晚?明晚怎么会来人呢?” “明晚肯定是门庭若市了。” 他背着手,便上了马车。 吴大志欲言又止:“喂,大人,您喝了一下午的茶,也没去个茅房,要不要去一趟?” “关你鸟事?本官肾好!” 沈黎轻哼一声上了马车。 让你丫的再给本官送一些猪鞭狗鞭什么的,讽刺本官肾不好? 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 本官就是憋死,也不尿你面前。 这,是男人的尊严! 不过,这玩意儿,是真难憋啊。 关键是,贺元坝今日心情不错,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一路上小口哨不断,他一下午喝了约莫一大桶的水,这谁能顶得住? 走了半柱香的功夫,他连忙叫停:“元坝元坝,停一下。” 贺元坝一头雾水间,他连忙冲出马车,就在路边嘘嘘。 哦,爽…… …… 一日下来,那些商人默默观察青楼内的情况,见沈黎等了一天也没人,心中不禁一阵舒爽。 只要我们不出门,你就坑不到我们的钱! 只是,翌日一早,城门前的告知,让他们恨的牙痒痒。 【近日,城内反贼并未完全消除,为了百姓们的安全着想,今日夜间,将会进行一次捉贼演戏,请百姓们紧闭门窗,避免误伤。】 误伤? 那真的是要伤谁? 这些商人就是傻子也能猜出来。 他们是本地商人,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之事,为什么你沈大人非得扼住我们命运的喉咙? 沈黎搞贼喊捉贼的把戏,也不是第一次了。 刘家多大?结果家里连个毛都没了。 房县令的脑袋,还在城墙上挂着呢! 这不去捧场,明天他们就能扔个人跑进自己家,然后借着捉拿反贼的理由,搞一出抄家的戏码。 真是个无赖! 所谓一招鲜,吃遍天,沈黎搞来搞去,就这么一个手段,可偏偏将这些人吃的死死的。 所有商人如丧考妣,都收拾收拾,准备去接受钦差大人的搜刮。 夜幕渐渐降临,青楼内灯火通明,外面的灯笼迎风摇曳,甚至还扭个腰,仿佛在讥讽那些商人。 哟,大冤种来了? 商人们最有名望的,当属孙名山,本来这名字在书生之中十分忌讳的,但他是商人,倒也无所谓了。 一旁一个商人询问道:“孙老板,您看,这……今晚咱出多少合适?” 孙名山做了一辈子生意了,自然将察言观色这项本领练得出神入化,他轻捋胡须道:“那还得看沈大人的胃口啊。” 吴大志又在刷一天步数,等天黑时,外面浩浩荡荡一大群人,让他有些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大人?大人?您看看我是不是出现幻觉了?” “你没幻觉。” 沈黎胸有成竹的给自己倒了一杯茶:“该来了。” 于是乎,青楼锣鼓喧天,红·旗招展,众人脸上笑眯眯的祝贺开业,剪彩之后,青楼名字也正式进入众人眼帘。 “佟州主题青楼?好名字,好名字!” 众人一阵嫌恶,却也只能拍手叫好。 这是什么鬼名字?人家的青楼名字,什么丽春院啊,添香阁啊,你这比有间客栈还过之不及。 这名字,自然是沈黎取的,也算是比较应景吧。 众人看到他之后,纷纷上来笑呵呵的打招呼,他也笑眯眯的还礼。 双方各自心怀鬼胎的落座,孙名山坐在众商人最前面,笑呵呵的说道:“难得沈大人有时间,我等真是三生有幸,能一见大人真容,想不到大人如此年轻,当真是年少有为哇!” “是极是极,真是年少有为啊!” “对对对,他要是我儿子就好了。” …… 本来一句好话,瞬间被一人打入尴尬。 众人都怒目而视最后面的一个商人,那眼神仿佛在说,你要是不会说,你就跟狗坐一桌。 沈黎摸着鼻子,轻咳两声道:“今日,是吴大志的主题青楼开业日子,请大家过来呢,也是为了混个脸熟,大家捧捧场,生意自然好做许多,今日大家放开了吃喝啊!” 孙名山看了一眼端上来的菜肴,眉角一跳。 这沈大人什么都没说,意思可都在菜里呢。 熊掌,甲鱼等高端菜肴层出不穷,简直就是人间珍品。 不用说,价钱也是极为珍贵的。 沈黎笑呵呵的说道:“孙老板,要不尝尝?这熊掌可是本官花了好大的力气弄回来的呢!” 孙名山皮笑肉不笑的呵呵两声,却也不敢忤逆沈黎的意思,连忙夹起一块,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真好吃,真香!” 这一块熊掌,可能价值十万两银子吧? 众人纷纷动筷,第一批的竹叶青已经炼制出来,刚好他们能尝到。 佟州是小城,自然没什么好的酒水供应,突如其来的竹叶青,让所有人都精神一振,高呼好酒。 酒过三巡,沈黎出门嘘嘘了一阵后,返回大厅。 他站在舞台上,缓缓的伸手,一个巨大的城池分布图便从空中落下,极为清楚。 “各位,今日佟州拍卖会,正式开始!” 第381章:卖画坑钱 - 布衣公卿 - 欺生 “啥?拍卖会?” “今日不是青楼开张吗?” “拍卖什么东西?” …… 那些商人也顾不上吃饭了,他们本来就提防着沈黎坑钱,酒过三巡他们刚刚放松心情,沈黎便开始了。 所有人的心都揪紧起来,纷纷看向孙名山。 孙名山轻咳一声,拿着白色丝巾优雅的擦擦嘴:“沈大人,这怎么又成拍卖会了啊?” 沈黎微笑道:“本来没这项节目的,只是今日大家好不容易欢聚一堂,本官刚好想起来此事,便多插一嘴。” “那,拍卖的,是何物?” “是地。” 他拿出一根细长的竹子,指着城中地图道:“你们看,城南我已经拿下来,作为商业发展,现在城东城西城北,都还处于极为贫困的状态,所以,我希望各位老板,能替本官分担一些。” 孙名山捋着胡须:“大人是要卖地?” “不算是卖地,是租给你们,期限是三十年。” 如果是卖地,那到时候留下历史遗留问题,他沈黎背负的骂名,可就大了。 地皮是万万不能卖给商人的,只能租给他们。 “那我们租用三十年,是不是要我们自行搭建这些街道?” 孙名山很快就明白沈黎打的算盘,这是想在自己的政绩上添上一笔啊。 若是承受饥荒的城池,能以最快的速度翻新下来,百姓安居乐业,那他也可以回京城接受嘉奖。 可所有人都知道,佟州城中,地界好的地方就那么多,现在看沈黎给的地图上,都是捆绑销售,就是一块好地皮要搭上几块烂地皮,这怎么买? 所有商人都面露苦色,这东西,买也不是,不买也不是。 沈黎指着城东一片区域,笑眯眯的说道:“城东,凤凰蛋,一共三十亩,底价十万两,上不封顶,竞拍开始!” 想当年,他想拿下金陵狮子林的那一片地,可得要七十万两银子,这十万两,不算贵。 众人面面相觑,竟没一人出价的。 吴大志在角落中,轻哼一声。 这肯定是没人买的,现在佟州一片破败,根本就不适合做生意,买来还得花费几万两装修,傻子才买。 众人议论纷纷,大多是人将目光投到孙名山身上。 他们都明白,如果不买,这位如土匪一般的钦差大人,绝对会想办法整治他们。 就像是一座战败的城池,大军入城,最先倒霉的,不是百姓,而是他们。 士绅贵族,要么拉出来稳固民心,要么搜刮家产。 沈黎这还算是良心一点的,起码我给你一块地。 孙名山缓缓伸出手道:“我出,十万两!” 众人倒吸口凉气,同时也认清了事实。 沈黎笑眯眯的说道:“好,凤凰蛋这一片,是孙老板的了!接下来是乌龟·头这里,十万两起。” 其中一名商人不情不愿道:“我愿意出十万两买下来。” 孙名山却缓缓站起来:“十一万两。” 众人都讶然,你不是疯了吧?这玩意儿你买回来还得往里面赔钱,你要他作甚?还抬价钱? 连续三声没人加价,乌龟·头也属于孙名山了。 沈黎看向他,这老货,眼睛当真毒辣,目光也够长远的。 三十年的使用权,足够他大赚一笔了。 这么大一片地方,他要么盖成宅子出租,要么盖成酒楼,青楼,或是商业街等等,只要佟州有人流量,他就血赚不亏。 无论什么年代,地,永远是最值钱的。 后面的拍卖,要顺利许多,要不是孙名山身家不够,他还会多拿几块地。 两个时辰过去,城中空地,尽数出售。 其他的地皮,要么是已经有主,要么就是不用改造,属于官家了。 沈黎吩咐手下收起地图,笑眯眯的说道:“诸位拿了地,肯定觉得,血亏不赚,赚钱不赚钱,以后你们就知道了,不过既然改造,那就需要你们将街道改造成我需要的样式,工期一定要快一些。” 众人议论纷纷,你要改成的样式?你要黄金那我也得弄吗? 他们也是心里吐槽,但还是接过小厮们送来的改造方案。 仔细的翻看了一下改造方案,他们点点头,耗费也不算多,可能也就是七八万两银子的样子。 一块地,建成到使用,人工,家具等成本,加起来约莫二十万两银子。 二十万两,用三十年,一年差不多七千两银子。 每个月,差不多七百两。 一块地的大概面积,就是三十亩,平均每亩地一个月的成本,是二十多两银子。 众人默默盘算了一下,一亩地,即便是开成酒肆,客栈,一个月的盈利也不止二十多两银子。 即便按沈黎的要求,其中要有一半的民房,即使是这样,那他们也是血赚不亏的。 这下,现场逐渐热闹起来,很多人对孙名山纷纷侧目,这老货,一声不吭的拿了三块地,到时候佟州首富,极有可能是他了。 不过账目算清楚,众人脸上也渐渐洋溢着笑容,沈黎给的工期是三个月,也就是九月份之前建成便可以,若是建不成,官府便收回地,他们期间所有的投入,归官府所得。 只要有钱,工程进度自然快。 这个租地行为,对沈黎对商人都有好处。 沈黎要的是政绩和城池环境,而商人要赚钱,各取所需罢了。 而且新的县令上任,自己还给他搞了近三百万白银,足够他用来恢复城内各项建设了。 孙名山也终于展颜,只是这老货喝多了,有点猥琐。 他笑眯眯的搓着手道:“呃,沈大人,这地也买了,酒也喝了,那接下来?” 他两眼放光看向楼上。 整个青楼共三层,二楼与三楼,都是那些卖身女的房间,在沈黎的指导下,她们现在都进入了角色。 沈黎笑眯眯的背着手道:“别急,别急,地卖完了,还有画呢。” “这画,可是本官亲自所画,大家买回去装点房间,甚至多年以后,还可能升值,乃是稳赚不亏的买卖。” 他自然不会让这些商人大赚特赚,所以他必须提前收回一点什么。 那就搞个慈善晚宴吧。 众人激动地心,再次沉寂下来。 “来来来,这副,关二爷千里走单骑图,乃是本官花了三日所画,还有这姜太公电鱼图,诸葛亮借东风车,都是精品啊!” “本官身为太子少师,自然学富五车,你们不必惊讶,这画作乃是极品中的精品,抢吧!” 沈黎自信满满,尽管他的画作歪歪扭扭,但这些人不买账可不行。 孙名山轻咳一声,这关二爷蹬自行车是什么玩意儿? 他硬着头皮道:“我出,一百两。” …… 第382章:一树梨花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个拍卖价格,没有底价的哈。” 沈黎背着手笑道:“本官曾经听说一个笑话,讲给大家听一听,曾经啊,有一个比较出名的王公大臣,写的字是极烂的,但是呢,朝中求字的官员们,那是踏破门槛,其中一幅字,还能卖到几万两,起初本官不明白,但后来听人说,这字啊,也有人家的身价在里面,这年头,字能与身价挂钩,你们说好笑不好笑。” 众人讪讪笑笑,都明白他什么意思了。 老子好歹也是京中派来的钦差大臣,你一百两就想买了我的画?糊弄你爹呢? 众人纷纷叹口气,这还得大出血一次啊。 真是蜘蛛侠骑马,马拉个彼得。 拍卖还得继续,孙名山老脸一阵红一阵白,他对旁边人使了个眼色,于是,竞争开始了。 “这副关云长千里走单骑的画,我出一千两!” “我出一千五百两!” “我出两千两!” “两千五百两!” “五千两!” …… 一副歪歪扭扭的画作,竟然被拍到三万两! 一共四副画,关云长千里走单骑,诸葛亮巧借东风车,姜太公电鱼图,猛虎啸山林。 那虎,画的跟个猫似的,旁边还配个巨大的“喵”字,那明明就是猫。 沈黎背着手,啧啧感叹道:“本官就是学富五车啊,这么好的画,要不是为了拯救百姓,我是万万不会出售的。” 众人翻了一个大白眼,这么好的画?你特么跟鬼画符似的,挂在墙上白天辟邪晚上避孕的,鬼都不敢看。 可大家都懂,沈黎这是嫌价钱低了。 言下之意,就是你们,得将我这四副画给收了,价钱低了,我不满意还搞捉贼演习。 他们心中一阵恶心,要钱就要钱,还搞这么多弯弯绕绕。 孙名山使了个眼色,然后周围人开始互相传话,还好只是四张,咱们众筹一下,一百万两拿下来呗? 众人都明白,今晚不掏钱,是绝对走不掉的,只能无奈答应。 于是,孙名山咬咬牙:“老朽出,二十五万两!” 沈黎眉头一挑:“好好好,孙老板果然有欣赏眼光啊,那这幅画,本官就忍痛割爱,卖给你了!” 尼玛,说的你有多么不舍似的! 众人一阵吐槽后,其他三幅画作,也以二十五万两银子拍下。 平均到每家头上,大概也就是两三万两银子的样子。 众商人一阵憋屈,这尼玛掏了钱,还得说你的画很好。 沈黎生怕众人跑了似的,当场收钱,加上卖地的钱,一共是四百万两银子。 这些银子,放进县衙,到时候新县令上任,要舒服很多。 场中的气氛逐渐有些低迷起来,有的人已经打算告辞了,生怕沈黎再出什么搞钱的幺蛾子。 收钱已经收了这么多了,今晚也该开始正戏了。 他清清嗓子,微笑道:“各位老板,今晚是佟州主题青楼的开业典礼,大家来了,定然对这个主题青楼很感兴趣,那么接下来,咱也不卖关子了,大家可以挑选自己想要的主题,进入房间翻云覆雨,本官再次预祝各位,玩的愉快!” 众人议论纷纷,这个主题青楼,倒是从未听说过。 孙名山坐在最前面,小厮拿来一个小托盘,托盘上,盖着一排的小牌子。 “这主题青楼,就是要大家在不同场景中,寻求刺激感。” 沈黎笑着拿起一块牌子道:“牌子都是盖着的,自己可自行抽取,如果后期玩的多了,还想要新鲜感,想指定主题的话,就需要另外加收价钱了。” 吴大志眼前一亮,妙啊,我怎么没想到,钱还能这么赚? 他如同一个虚心学习的小学生一般,恭敬的跟在沈黎身后,看他是怎么多收钱的。 孙名山将信将疑,随手拿起一块牌子。 “寡妇?” 他眉头微微一挑:“什么意思?” 沈黎微笑道:“来啊,送孙大人去三楼,寡妇房。” 孙名山眉头拧成一个疙瘩,跟随小厮来到三楼。 小厮缓缓打开门后,将他送入房中。 然后,房门紧闭,屋内灯光忽隐忽现。 房间正中,一个巨大的“奠”字无比显眼,在花圈背后,一口黑色如墨的棺材矗立中间。 他险些没吓破胆子,连忙拉起房门。 “救命啊,救命啊!” 可房门早已落锁,他就是叫破喉咙,也没人来救他。 他喊了一阵,见没人搭理他,逐渐壮起胆子来。 屋内烛火摇曳,忽明忽暗,整个房间甚是诡异,其中还有女子幽幽的哭声。 他心中一颤,老夫年纪大了,别这么搞啊,万一玩嘎比了可咋办啊! 可好奇心还是驱使着他前行,他绕过棺材,另外一边,一个清纯动人的少女,正在棺材前烧着之前,看到孙名山到来,她缓缓抬头,我见犹怜的小脸上,还挂着几滴晶莹的泪珠,引人煞是心疼。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姑娘,你,你这是……” “奴家相公做工不慎去世,今日正是头七,奴家的命,可真苦啊。” 说罢,女孩又抽泣起来。 孙名山叹口气,对着棺材拱拱手:“冒犯了。” 他刚起身,一低头,就看到女子的服侍,有些不太对劲。 虽是白色衣物,却不是麻衣。 而是轻纱所制的白色衣物,里面是粉色的衣物,若隐若现,下面裙角开裂,腿部雪白的肌肤映入眼帘。 再加上女孩楚楚动人的样子,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小娘子,你夫家的人呢?” “夫家的人,都在饥荒中死完了。” 女孩叹口气:“官人,您能救救奴家吗?奴家愿意为官人做牛做马。” 孙名山艰难的咽下口水,充满褶皱的手掌,渐渐攀上去:“好好好,那老夫就救救你吧。” 他身为商人,一生逐利,除此之外,便是追求女子。 虽不至于玩弄成千上万的女性,但他年轻时出门送货,每路过一个城池时,都会去青楼玩上一遭。 可从来没有这么刺激过。 棺材板上办事,当真让人激动啊! 一树梨花,狂压海棠!!! …… 第383章:韩家计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有商人,都体验了一番主题青楼的美妙之处,顿时流连忘返。 出来后都是一脸兴奋的交流讨论。 “我草,你们不知道,那女捕快有多凶猛,将我绑在架子上,严刑逼供,最后使用美人计老夫才招的!” “还有我这烧香的小尼姑,在佛祖面前,当真是别有一番韵味啊。” “我这英雄救美,当真妙味无穷哇!” …… 众人议论纷纷,都看向满面红光的孙名山,这老头,今晚仿佛年轻了十来岁,整个人也猛了许多。 大家都好奇的询问道:“孙老板,您这是遇到了什么主题了啊?” 孙名山笑着捋须:“棺材板上,办了哭丧的小娘子。” 今晚可真让他过足了瘾,好像许久,他都没这么威猛过了。 实际上是沈黎,在所有人的饭菜中,都加入了金枪不倒的烈性药物,比韦哥都要猛上几倍,能不猛吗? 众人倒吸口凉气,想不到,你比我还要刺激啊! 大家玩的自然是开心无比,听说第一晚开业,全场消费由沈大人买单,他们被坑钱不忿的心情,顿时一扫而光。 许多人都找到吴大志询问,还有什么主题。 吴大志谨记翻拍要钱的规矩,便笑着解释道:“你们要选定某个主题时,在嫖资的基础上,还要另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不少了。 不过有人运气不好的话,是很难翻到单独一个主题的,那么就得加价了。 大家都是商人,财大气粗,根本不在乎这一百两,纷纷大笑:“明日再来!” 吴大志知道,自己要发大财了! 青楼,主要就是玩个新鲜。 在这个青楼遍地的古代,能有新花样,才是王道。 主题青楼是好,但造价也是极为高昂的,他初步弄的几十个主题,便耗尽了家财,现在看来,不亏,甚至血赚。 以后这家主题青楼,可能还会成为佟州地标性建筑。 就像金陵,沈黎搞出什么连续剧的戏班子,添香楼的老鸨便紧跟时事,什么梁祝,白蛇主题纷纷搞出来了,大赚一笔。 可惜,这个世界没什么著作权,要是有的话,这些盗版纷纷靠边站。 吴大志也十分激动的找上沈黎,却发现大厅内的沈黎,早已回家睡觉去了。 主要,还是房间隔音没那么好!!! 他一个青壮小伙子,迎风尿三丈的年纪,如何能听得了此起彼伏的靡靡之音? 随即他收完钱之后,果断回家,找小新交流一下人生的真谛。 小新刚洗漱完,看到少爷冲进房间,顿时吓的小鹿乱撞。 “要不要办事?” “嗯?” 她眼前一亮:“这可是少爷主动提出来的,可不能反悔啊!” 于是,县衙后院,也开始响起奇怪的声音。 人家姜青梅,也是一品高手,论听力,要比万逸楼好太多。 而且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顶风尿成小漩涡的年纪,如何能听得了这种靡靡之音? 当场她便羞红了脸,一窜而起,消失在夜幕之中。 万逸楼腿脚不好,只能躺在床上,从墙角抠出棉絮,恨恨的塞在耳朵里。 …… …… …… 深夜有人忙碌着办事,有人忙碌着吐血。 京城韩家中,韩轻尧气的一口鲜血呕在地上。 “混账东西,王八蛋!” 三千韩家军队,投入起止上百万银两? 仅仅是那些步人甲,他就花费了多大功夫? 大渝本来禁止民间出售生铁的,他想搞到这么多步人甲的铁片,免不了要求人。 工部的许青竹,起初是死活不答应,但他以一座铁矿做报酬,这次应下来。 那铁矿的价值,百万两都不止了。 更何况还有人员培养所带来的损失,要知道,他的军队,可都是精锐,整个大渝都找不出几个军队能媲美韩家军的。 可就这么一夜时间,被沈黎搞的尽数报销。 今日白天,韩家高层开会,冷言冷语,各种讥讽扑面而来。 说他几十岁的人了,还弄不过一个十九岁的沈黎,当真是活到狗身上了。 他现在恨不得将沈黎千刀万剐。 侄子的脑袋,三千人马,这些命案,都挂在沈黎身上。 可现在韩家在大渝境内,根本没办法动沈黎了。 高手,沈黎身边现在两个一品高手,这世上根本没人能动到他,更别说韩家只能找到三品四品高手了。 军队,韩家精锐尽失,根本没办法进行围剿。 他叹了口气,韩家这些后辈,除了韩攸之,都是些草包,可还被沈黎干掉了。 其他的人,都是寄生虫,趴在韩家这棵参天大树上拼命吸血,出了事,根本找不到一个能商量的人。 至于老一辈的人,出了事,除了能出言讽刺,根本也想不出办法。 都是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万年,难道韩家真的到了生死存亡的时候了? 侍女替他擦掉嘴角鲜血,又漱了漱口,他心中渐渐有种不好的预感。 陛下不是为了打压韩家,而是想灭了以韩家为首的四大家族。 他心中也发了狠,连忙起身,一纸飞鸽传书,直接出了京城。 他幽幽的看向窗边,对手下说:“让那逆子,去大楚送货去。” …… 翌日,阳光明媚,佟州城内干劲十足。 那些商人拿到地后,一早便开始招工,按照沈黎给的图纸样式进行采购,拆除旧房。 旧房那些房梁,木头等物,都被沈黎的酒坊回收。 第一批的酒坊建成,现在已经开始慢慢出货,每日城南的客商络绎不绝,而吴大志的青楼刚刚开张,便有源源不断的客源,不少人流连忘返。 沈黎站在城墙上,吹着微风,看着下面密密麻麻的人影,微笑的对柳升道:“咱们该回仙平了。” 柳升点点头:“小少爷出生已经一个多月了,满月酒都过了。” “你们这些叔叔,肯定是有酒喝的。” 沈黎看向他,又看向其他仙平军:“你们都有酒喝。” 众人纷纷道喜。 但他心中还是隐隐有些不安。 现在真正有动作的,只是韩家,锦衣卫肯定想在佟州抓住机会搞事情,让天道宗正式进入陛下眼中,可现在这算什么情况? 万里无云,还是暴雨前的宁静? 第384章:撺掇谋反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过沈黎现在实力强悍,两个高手护卫,根本不惧任何刺杀了。 他背着手,看着远处逐渐下山的夕阳,又看到城内主题青楼人员爆满的场景,心中稍稍安定下来。 仅此一日,主题青楼便开始大放异彩,经过那些商人的传播后,外地客商也来试验一番,都是流连忘返,由于主题并不是很多,现在只能做重复的,甚至还有很多人排队等在门外,一时间人满为患。 那些卖身的女子,今晚也感受到自己做老板的美妙。 每个主题的价格也不同,女子的容颜和场景都是影响价格的。 吴大志表示,打赏归打赏,但不能预定房间后再以高价卖给别人,也就是严禁哄抬x价,否则会严重扰乱市场。 现在最高的,是英姿飒爽的女捕快。 因为牢房与刑具等工具的造价有点高昂,这些都是成本,这些成本,全被吴大志安在各个房间的女子身上,你可以租便宜的,但收的价格也颇为便宜许多。 这样的房间,客人一晚上需要支付二百两银子,而租金就得一百两。 风尘女子一个客人便赚到一百两,但还有胭脂水粉,酒菜,被褥等物,都要很多钱,而且,还要用到鱼泡,呃,也就是避孕的东西,算下来的话,她们平均一个客人大概挣个六十两左右,而因为有了剧情,也不能草草了事,一场下来,起码要玩三个时辰,一晚上也就是能接待两三个客人。 论购买力,相当于现代的一万二。 客人相当于花四万。 但这种是顶级女子,呃,丑了不行,丑一点客人便觉得不值。 这种利润,不到一个月,便可以买车买房了。 吴大志猜测,这是刚开始,玩个新鲜感,佟州消费没那么高,到时候还是得降价的,首先得将自己成本收回来。 他现在十分期待,沈黎在城南所有作坊做成后的效果。 拿货的商户越多,那人流量越大,对他的青楼生意也越好,如果他现在有钱,就会考虑再开一家青楼了。 深夜,青楼内一片灯火通明,所有人欢声笑语,而城北一处破旧房子内,几个人缓缓走出院子。 领头人手中拿着一张纸条,正是京中发来的。 天道宗的高层,从佟州撤了,那些加入天道宗的穷苦百姓,渐渐在沈黎的影响下,远离了天道宗。 这是锦衣卫不愿意的。 尼玛的,造反你还能反悔的?领头人跑了,你这下面的人,隐入尘埃做个普通百姓,这事就算过去了? 这不行,你们不造反,我们吃什么? 百姓们起初也是义愤填膺,仇视朝廷,因为朝廷不给他们饭吃,他们要反,他们要吃饭,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但现在沈黎来了之后,他们不仅仅能吃饭,每顿工厂里还是三菜一汤,还有肉,对比之前最好的芋头粥,现在的生活,简直就是帝王待遇。 这种待遇,谁会造反? 沙比才造反吧? 他们起初坚定造反的心,逐渐收起,老老实实的干活。 相当于沈黎无形之中,改变了他们的观念。 可加入天道宗造反,那都是有手印的,天道宗召见,他们不去的话,到时候名单散出去,官府就得要了他们的脑袋。 佟州两万多人,并不是人人都有工作的,所有人都在羡慕提前进入工厂的,好在现在佟州本地商人招工,待遇也不是十分差,他们终究是饿不死了。 锦衣卫想了许久,这种情况,只会越拖越糟糕。 沈黎的作坊一旦大面积的建成,到时候全城百姓都过上好日子,都不造反,他们抓谁? 他们就是为了抓反贼而生了,这个世上要是没反贼,他们就没存在的意义。 于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第一时间便做了决定。 佟州千户与几个手下行走在黑夜中,前往城中一处破庙中。 沈黎只有一百八十人,人手很是不够,城中巡防的,只有三两个县衙皂吏,这些皂吏也是从下面选的,要说功夫,那是一点都没有,被锦衣卫的人三下五除二直接放倒。 千户一袭黑袍,目光坚定的走向破庙,今日一战,要是能让天道宗的名声彻底打响,他就死的不亏! 与此同时,城南作坊内的几个小工睡在床上,猛然睁开眼,都纷纷下床,赶往城中破庙处。 这些,都是锦衣卫的探子,只是沈黎没发现而已。 子时三刻,破庙内已经聚集了七十多人,这些,都是锦衣卫的探子。 千户冷声道:“报效朝廷的机会来了,你们所在天道宗的地方,务必发动谋反人员,对城内建筑与百姓发动攻击,闹的越大越好。” 既然天道宗不动手,那他们便以天道宗的身份,撺掇那些普通百姓先拿起屠刀。 一旦大面积的死人,这锅,不是天道宗的,也是天道宗的! 这七十多人,是锦衣卫的探子,也叫缇骑,他们隐藏在普通百姓中,也是为了方便被天道宗洗脑,顺势加入天道宗。 他们已经与那些底层人员混熟,若是半个月前,撺掇谋反是最好时机,但现在城中好日子已经来了,怕是那些人,不愿意谋反了。 虽然有困难,但他们还是唯命是从。 千户话讲完,没有人反对,众人迅速散去,回到自己的位置。 “啥?抢夺佟州造反?别闹,今晚猪头肉不香吗?” 其中一个普通百姓嘀咕着翻个身道:“有好吃的好喝的,官家还给房子,你看我住的房子,多亮堂,多宽敞,现在就差个女人,我去跟你们造反凭什么?” 那前来撺掇的锦衣卫一头黑线:“打倒狗商人,自己做主人啊,你们成为佟州的王,想吃什么吃什么,想睡谁就睡谁,多好?人人平等,你可以是县令,他们也可以是县令!” “屁话,真当老子是沙比吗?” 那人起身郑重道:“我选择退出。” 百姓们虽然单纯,但不是傻子,如果不是活不下去了,谁会选择谋反之路? 再好的精神洗脑,也比不过现实感受洗脑的快。 沈黎的作坊,完全没有欺压,领班和小工吃一起,住一起,极少有颐指气使的现象,已经实现了人人平等,他们还去造那个反干啥? 造反的伙食能比作坊的更好? 那锦衣卫气急:“你要知道,现在佟州那些商人和官府,银子加起来有千万两,而且那个沈大人,据说有八千万两银子,你说咱打败了他,拿了这些钱,是不是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 “滚一边拉去,别打扰我睡觉,你看我像傻子吗?我精的跟猴子一样,你再叽叽歪歪,我就报官了!” 那人有些恼怒道,声音分贝也提高了几分。 黑暗中,锦衣卫眼睛微微眯起,手起刀落,随手斩掉这人脑袋。 与此同时,城中各处,逐渐开始这种撺掇。 第385章:城中哗变 - 布衣公卿 - 欺生 怎奈,还是很难拉到人。 最难撺掇的,是沈黎作坊中的人。 那些百姓,之前都是啃树皮,吃草根,即便是正常情况下,也极难吃到大米,他们吃的,都是杂粮粥,其中以芋头为主,放在一起煮熟后,随手搅拌一下,加入一点青菜就这么咽下去。 重要的是,没盐,粗盐都吃不起,更别说别的调料了。 就这种饭,他们每日也只能吃两餐,午餐和晚餐,下午要干活,所以吃的稍微浓稠一些,夜晚睡觉,要么不吃,要么吃的稀很多。 若是干的活重了,便会买一点点粗盐,化在水中倒入饭里搅拌一下,补充一下身体盐分。 这种生活,是所有佃户的生活。 现在沈黎来了,很多人进厂,进厂之后的生活条件,简直比他们过年都要丰盛。 早餐,粥和馒头,任选其一,另外还有腌制的萝卜干什么的。 色香味俱全,盐,用的全是细盐,而且比官家的盐都要细! 午餐和晚餐,三菜一汤。 午餐是大米饭,管饱! 三个菜,一个纯青菜,一个肉菜,一个鸡蛋羹,还有一碗蛋花汤。 夜晚的菜就稍微简单一些,一个纯青菜,一个鸡蛋羹,一个青菜炒肉。 偶尔还会来一顿鱼,红烧肉等等,这尼玛皇帝也不过如此了吧? 人家沈大人偶尔也会来吃,自己家的小公主也经常吃,完全就没拿工人们当外人。 这种条件,就是地主家,也没有这么丰盛吧? 但凡他们不是傻子,就不会参与谋反。 而且作坊还分房子,那房子,都是用三合土建造的,冬暖夏凉,坚固无比,还有瓷砖卫生间,比他们之前居住的破房子要好太多。 就这条件,谁会造反? 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人家也不会造反!!! 锦衣卫压力极大,一晚上,只撺掇了两百人。 这两百人都是些好吃懒做的懒汉,又好吃又不想干活,渴望作坊内的伙食,但不想待在作坊内,美其名曰不让沈大人发财。 平日里都是偷鸡摸狗,沈黎还没抽出时间来管教他们,他们就被锦衣卫盯上了。 他们听说沈黎还有八千万两银子,顿时眼睛都直了。 这要是谋反成功,他们就是佟州的功臣,到时候,千户封皇上,呃,他们总会分个将军什么的吧? 他们喜不自禁,眼看天亮了,千户想了想,事不宜迟,正好此时是人们最熟睡的时候,非常好动手。 于是乎,从人数最多的城南开始,他们提刀杀入寻常百姓家,一通乱杀后,点燃房子。 两百人的哗变,相比城中两万多人,是个非常小的群体。 可当善良遇到恶时,受伤的总是善。 那些手无寸铁的寻常百姓,如猪狗一般被他们削去脑袋,眼看建立起来的城南,顿时如人间炼狱一般恐怖。 浓烟四起,夜色中难以察觉,直到火光冲天,守在城楼上的沈家私军连忙拉出望远镜查看,顿时一枪朝天打起:“城中有哗变,赶紧起来!” 由于沈黎家中还有个一品高手坐镇,所以便将一百八十个私军尽数搬上城楼,他们住在一起,柳升听到枪声,第一时间便起身冲上城楼。 他面色凝重的接过望远镜:“少爷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天道宗谋反!” 在县衙后院的沈黎,早已被万逸楼叫起来,他坐在屋顶,拿着望远镜道:“不是天道宗,小奴儿没这么愚蠢,她要是谋反,绝对会全力拿下佟州,第一时间杀的,是城墙和县衙,这些人的目的,是哗变,是杀人。” “是锦衣卫。” 他叹口气,也就锦衣卫会这么做了。 万江楼这个疯子,还是选择动手了。 只有城中出现大面积死亡时,传回朝廷,才会引起震荡,如果他没猜错了话,其他地方应该还有城池发生哗变。 为的就是,给天道宗营造成一个庞然大物的景象,这样才会引起陛下的注意。 陛下注意,便会派他们剿贼,灭了天道宗,他们就有功劳,便会更进一步。 这是个为了往上爬,而草菅人命的疯子。 城中火光冲天,处处散发着哀嚎。 那些百姓们,眼看着好日子来临,却在睡梦中被人斩去脑袋,惊恐之下满心绝望。 柳升迅速派人前往镇压,能斩杀一个是一个。 怎奈城中人员太多,那些穷途末路的百姓,乱闯乱撞,他们根本很难进入现场。 万逸楼是真的没再向锦衣卫传递消息,这也导致锦衣卫祸事临头了。 他哥万江楼万万没想到,公主殿下,居然在沈黎的身边。 黑夜中,一个黑影从屋顶以极快的速度掠过,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领头千户。 千户大骇,但为时已晚。 一品高手的威力,不是他能挡得住的。 黑影自然是姜青梅。 虽然沈黎没告诉她自己的猜测,但她完全可以严刑逼供。 她快速将人掳走后,那二百人群龙无首,顿时如亡命徒一般乱杀,也开始各自逃命。 柳升与岳峰各带一对人马,各个队伍的小队长也分开行事。 很快,城中枪声响起,钢珠从火铳中喷出来,如镰刀割小麦一般,将那些反贼横扫一空。 那些泼皮本来就是欺软怕硬,脑袋一热出来谋反,等看到真正的杀器袭来时,顿时吓的哭爹喊娘,有的到处乱窜,有的跪地求饶,也有人拉着人质与柳升等人讲条件。 “放下你这铁棍子,不然我就杀了她!” 一个刀疤脸泼皮恶狠狠的骂道:“送我出城,不然她得死!!!” 柳升停下脚步,有些玩味的看向他道:“她活下来,你还能有个痛快的,她死,老子将你片成一百零八块!!!” 刀疤脸顿时慌了,浑身哆嗦,但还是色厉内荏道:“你们是官家,保护百姓是你们的职责,要是她死在我的手上,你们也很难交差!!!” “我劝你,还是放我走!”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来佟州。” “求你了,放我走吧?” “大人,我错了,我求求你放我出城,我不能死,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啊,呜呜呜呜……” …… 第386章:真是好队友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七尺大汉嘤嘤嘤的哭泣起来,当真令人恶心。 柳升也不想伤到寻常百姓,他对着暗处穿插过去的几个手下,轻轻的做了个手势,谁知却引起那壮汉的警惕。 他有些癫狂的大喊:“你们不要过来,不准过来,过来我就杀了她!!!” 镰刀扼住少女的脖子,在她洁白的肌肤上已经露出鲜血。 少女满脸惊恐的看向柳升,柳升深吸一口气,缓缓摆手:“停手。” “你是走不掉的,我说过,你放了她,我给你个痛快的,你不放,听说过五马分尸吗?就是将人脑袋和四肢绑在麻绳上,再由五匹马往五个方向拉去……” “别说了!!!” 那刀疤脸阴晴不定,朝廷的各项刑罚,他自然是清楚的,谋反这事,定然诛九族。 诛九族无所谓,反正老子没良心,那要是死的太痛苦了,就不好了。 他有些半信半疑道:“你说的是真的?” 柳升点头道:“绝无食言,赶紧放人,我赶时间,给你三个数,不放我们就直接动手,现在天黑,人死了我就算在你头上!” 说着,他的目光渐渐凶狠起来,一副完全不跟你讲条件的意思。 刀疤脸看着围上来的几个人,顿时吓坏了:“别过来,别过来啊!!!” 砰!!! 一声沉闷的枪声,打断了他的聒噪。 他顺势往下倒去时,镰刀正往后拉去,柳升眼疾手快,一把上去抓住镰刀,救下少女。 “姑娘,别怕,快回去紧闭门窗。” 他温柔的将姑娘送入一个房间内,吩咐她紧闭门窗。 姑娘自然是吓坏了,被他抱着一动不敢动。 那些泼皮一看大部队杀来,顿时都麻爪了,这其中,还有七十个锦衣卫缇骑,不过他们的伸手要好一些,对于颓势一眼了然。 既然你们这些黑管子这么猛,那我便那城中百姓做墙! 他们专门找着人多的地方逃窜,并且有往县衙方向冲去的打算。 擒贼先擒王,万逸楼是指挥使的弟弟,应该不会阻止他们办事吧? 听闻这沈黎手无缚鸡之力,抓住他,今天所有人都能活。 他们一边逃亡一边杀,街道上腥气冲天,鲜血顺着青石板缓缓流入地下,整个城南,陷入了红色世界。 那些百姓们一边哀嚎一边逃跑,又发生了大量踩踏事件,加重了伤亡。 太多百姓,岳峰等人根本不敢随意开枪,只能一边安抚百姓一边追过去。 柳升负责城南作坊附近的情况,遇到的人,大多数也是泼皮,他们行事毫无章法,一听枪声响起,便麻爪了,抓起来也很好抓,除了极个别负隅顽抗的,其他悉数被斩。 这一趟下来,斩杀泼皮一百五十人。 而岳峰这边压力就大很多,这些缇骑,虽然比不上训练有素的锦衣卫,但也接受过培训,他们如泥鳅一般,且战且退,两个时辰过去,居然还有几十人在逃窜。 他们一边走一边杀,还一边放火,让岳峰等人有些手忙脚乱。 天逐渐朦胧起来,看来天也快亮了。 沈黎坐在屋顶,看向远处,随后又看向万逸楼道:“我觉得吧,他们可能是来杀我的。” “这可是个好机会,公主殿下不在,我这县衙后院,可拦不住你。” 万逸楼缓缓从轮椅上站起来道:“你啊,也别试探我了,我可不会对朋友动手。” “那你会对你大哥的手下动手吗?” 他似笑非笑的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些人,都是锦衣卫的人,来杀的,也是我。” 营造暴乱的景象,最好死一两个官员,如果沈黎能在此次暴乱中身亡,那绝对会引起陛下的暴怒。 万逸楼沉默一番,他已经明白他大哥万江楼想要做什么了。 这简直太疯狂了,这种行为,无异于是悬崖边上走钢丝,稍有不慎便是粉身碎骨。 “得了,也不让你抉择了。” 沈黎笑着从屋顶下去:“修炼者我也杀过六品,何况是这些没有修为的小猫小鱼?” 一边是他大哥,一边是好朋友,让他选择话,实在有些难为人了。 更何况,万逸楼选择不对沈黎出手,已经是最好的态度了。 岳峰追着追着也发现不太对劲了,他瞳孔微缩爆喝道:“不好,他们的目标是县衙!” 所有士兵悚然大惊,这下也不怕伤到百姓了,直接横冲猛撞过去。 有人直接爬上屋顶,快速前行。 等人潮涌到县衙前,沈黎身边只有五个手下,而对方,是五十人。 领头的锦衣卫冷哼一声道:“我乃天道宗的人,今日奉圣女小奴儿之命,前来取你狗命!” 沈黎摊开手,一脸风轻云淡:“别装了,你们是谁,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了。” 领头人有些恼羞成怒,只要他们不承认,消息便不会传到陛下耳中。 就像沈黎贼喊捉贼,关键是没证据。 他们又不同了,尸体太多了,走不掉。 随后,五十人齐头并进,他们认为,沈黎只有五个人,后面的人又追不过来,只要他们打个时间差,那沈黎就死定了。 四把火枪响起,瞬间收掉四个人,他们停顿了一下,发现这种黑管子填充弹药的时间比较长,顿时都狞笑的冲过来。 贺元坝站在屋顶,随手点燃一个火药包扔入人群,轰隆一声巨响后,尸体翻飞,惨叫声不绝于耳。 沈黎依旧淡然的站在原地,仿佛面前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他已经不是当初那个见到死人就呕吐的孩子了。 一个火药包下去,那些锦衣卫瞬间被炸懵逼了,短暂的反应过来后,四十人拼命的朝着沈黎冲来。 贺元坝大吼一声,从屋顶如同一颗肥硕的“炮·弹”落下,落地便砸死两个人,随后他举着巨大的狼牙棒,挥舞起来,收割人命。 可双拳难敌四手,何况还是八十只手,他只杀了十来人,其他人一窝蜂的朝着沈黎冲过去。 旁边的仙平士兵再打一轮火铳收掉四人后,来不及填充火药,陷入肉搏战。 贺元坝拼了命的挥舞狼牙棒,砸过去后便是人影翻飞,骨断筋折,可人家没打算与他打,还是有三五个人冲到沈黎面前。 其中一个锦衣卫大喝一声劈来:“对不住了,沈大人!” 沈黎微微一笑,随手掏出火枪,扣动扳机。 一枪轰出,根本不足以震慑这些经过训练的亡命徒,后面四个人短暂的愣了一下,举刀再次冲来。 他身上另外一把火枪再次掏出,一枪解决掉另外一个人。 后面还有三个人,有些微微犹豫。 其中一人握住刀柄的手心已经冒出汗水,他咬牙道:“兄弟们,报效大人的时候来了,杀!!!” “杀!!!” 尽管贺元坝眼疾手快冲过来砸死一个锦衣卫,但还是有一人扑向沈黎。 沈黎微微后退几步,他的手中,已经没了枪,这一刀劈下来,他必死无疑。 但他还是胸有成竹,缓缓往后退去。 等锋利的刀近在咫尺时,一声枪响再次袭来,可那人有些不可置信的看向沈黎面前的人影。 杀他的,不是枪,而是手掌。 万逸楼稳稳的落在沈黎身前,颇为潇洒,但他屁股上一角,正在幽幽冒着黑烟。 一旁的小新哆哆嗦嗦的拿着手枪,手枪上还在冒着烟。 他看了一眼屁股上的血洞,又看向小新:“你可真是好队友。” 第387章:触目惊心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小新第一次用枪,很是紧张。 当时沈黎在运河上下来,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出门行走不安全,便给了她一把,没想到今日派上用场。 很显然,她的枪法,极差。 沈黎料定万逸楼会出手,表情始终没有太大波动,孰是孰非,他已经明白,所以他出手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小新会跳出来放一枪,刚好打在万逸楼的屁股上。 万逸楼根本没相当背后可能有人放黑枪,但凡他用真气挡一下,钢珠也不会钻入他的身体。 他一脸无奈的扭头看着自己的屁股:“这伤还没好利索,又来一下,真是倒霉。” 小新与沈黎对视一眼,连忙收起火枪,俏皮的吐吐小舌头。 其他的锦衣卫见事情已无转机,顿时发了狠,瞬间咬破嘴里的毒囊,见血封喉。 至于那些被抓的地痞无赖,根本问不出来什么,即便有人严刑拷打,那些泼皮也会觉得是天道宗带着他们谋反,根本查不到锦衣卫的头上。 岳峰匆匆赶来后,看到地上的死尸,顿时长出一口气。 “少爷,领头的,被公主抓走了。” 沈黎摸着下巴,如果公主问出来东西的话,那万江楼就有点麻烦了。 也不知道她精不精通审讯之法。 十五六岁的姑娘,正是花一样的年纪,自幼又是锦衣玉食,所以不太可能练出一身审讯功夫来。 当看到这些锦衣卫嘴里有毒囊时,沈黎便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了。 果然,剑宁公主将领头千户抓在空中时,千户便满脸绝望,他知道,抓自己的这个人,是高人。 早不抓他晚不抓他,偏偏一起事就抓走他,这绝对是沈黎身边的高手,抓走他也是为了审讯,然后拿到证据,从而捣毁锦衣卫。 还好他事先在嘴里含了毒囊,深知生还无望的他,一狠心咬破嘴里毒囊。 姜青梅到了地方,随手将他扔下,却发现他两眼瞪的大大的,已经没了气息。 她有些气急败坏的踹了死尸一脚,看到尸体样子后,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只要用心找,总会知道你是哪里的人。 随后,她脱掉黑色长袍,换上一身青色长裙,悠然的走在街头。 天渐渐亮了。 整个城南一片凄惨,许多百姓的家中被烧个精光,有些刚刚扑灭的地方,犹自冒着浓烟。 这次突发事件,伤了不少百姓,被杀死的,足足五百多人。 踩踏而亡的,有三百多人。 加起来近九百伤亡! 这个数字,触目惊心。 沈黎听着柳升的汇报,深吸一口气。 现在最重要的是,安抚这些百姓。 他立马动身赶往城南,路边百姓抱着亲人尸首失声痛哭,其中还夹杂着孩子尖锐的哭声。 如此惨状,始作俑者,却是朝廷组织做的,当真是讽刺。 他看向一旁的万逸楼:“你现在还觉得,锦衣卫是个正义的组织吗?” 万逸楼沉默,这也算是养寇自重的后果吧。 总而言之,锦衣卫养寇不假,但这个寇,没有完全养成,他们又等不及,索性自己做了寇。 那些百姓看到衣着光鲜的沈黎,表情复杂,有怨恨的,有不解的,有失望的…… 他们都在等沈黎的一个解释。 沈黎轻咳一声,拿出喇叭道:“各位乡亲,对于昨晚之事,实在很抱歉。” “我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而且还经常在城内进行剿贼演习,没想到悲剧还是发生了。” “从一开始,我便说了,这城中有反贼,还有不少,所以前一段时间关闭城门,不让外面的灾民进城,并且努力筛选每一个百姓,但那些反贼,已经渗入百姓人群中。” “那些加入了天道宗的乡亲们,我相信你们加入他们是为了吃饭,是逼不得已,只要你们放下屠刀,我们还会接受你,但你们要是还再来搞事情,那这些人,就是你们的下场!!!” 说罢,后面的柳升押着一大排的地痞无赖跪在所有百姓面前,然后每个人身后,都有一杆枪抵住他们的后脑。 那些百姓自然认得这些泼皮,顿时纷纷唾骂,哭喊声打砸声混作一团。 地痞们害怕的浑身哆嗦,他们已经知道,迎接自己的是什么了。 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有的人已经吓的尿了裤子。 杀人容易,被杀倒是件十分痛苦的事情。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我再说一遍,藏在人群中的天道宗余孽,你们要还是冥顽不灵,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他一挥手,枪声陡然响起,脑浆混合着血水喷洒的到处都是。 百姓们噤若寒蝉,不敢再直视他。 可该有的补贴,还是要有的。 他再次道:“所有的家庭,凡是在这次暴乱中有伤亡的,按人头补偿,每家一个人补偿一百两银子,若是家中还有老幼抚养不起的,城南作坊每个月,还会补贴五两银子!所有被烧的房子,由官府替你们建造。” 百姓们痛哭流涕,纷纷感谢青天大老爷。 这里不是仙平,他没法做到面面俱到,像免费的养老院,免费的学校,都不太容易实现。 在外面,学校若是免费,那便动了收费学堂的蛋糕,到时候也免不了一番争斗。 他在的地方还好,他不在的地方,肯定要吃亏的。 城南初步估算,损失约莫十万两银子,因为被烧的多是民房,也不值什么钱。 要是酒坊被这帮王八蛋烧了,那损失可就大了。 鉴于城内反贼出没,现在的仙平军分为两拨,一拨是柳升带队,巡逻城内,另外一拨是岳峰带队,守卫城门。 不过这次那些商人和百姓,都对反贼之事信以为真了,他们都恍然,原来反贼是真的,城中捉拿反贼的事情,不是自导自演的? 这样倒显得他们有些小人之心了。 三言两语处理完城南的事情后,沈黎便打算回去,死了九百人,这不是小事,还得第一时间将消息送回京城,这也顺带帮了一把锦衣卫。 刚出城南,守护城门的岳峰便匆匆来报。 “大人,新的县令大人,刚到城门处。” 他眉头一挑:“是么,那我去县衙等他。” 第388章:县令上任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或许,这位新县令有点不受待见,一路来佟州,风尘仆仆,周围也没个什么侍卫与书童,仅仅他一人,背着包袱,一副书生打扮。 县衙打扫的干干净净,上面写的明镜高悬。 而沈黎坐在一旁,静静的喝着茶。 他是钦差大臣,没道理出门迎接刚刚上任的县令。 新县令在外面被柳升带进来后,沈黎还没抬头,就听到对方有些惊喜的声音:“沈大人?” 他奇怪的抬头,阳光下站着一袭粗布麻衣的青年,正有些高兴的看着他。 “王知章?” 他皱着眉头。 这可是金科状元,怎么搞到这里当县令了? 按道理来说,区区县令,一般都是举人来做的,什么时候轮到状元爷当县令了? “你是在朝中,惹了什么人了吗?” 他招呼着王知章坐下道:“你中了状元,理应在京中做官,怎么跑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了?” 王知章有些羞赧的挠挠头道:“京中,官位已满,只能修书,太子殿下找到我,让我来这里锻炼几年。” “太子殿下?” 沈黎瞬间明了。 怕这也是皇帝陛下的意思了。 京城官场水深,怕污染了这新晋的状元郎,索性将他外放,等朝局稳定下来,再将他弄回来,到时候他在外治理有功,晋升起来自然不受人诟病。 之所以他外放百分百有功,而是因为沈黎。 朝内朝外几乎对沈黎都是统一看法,这货虽然政治能力一般,但是他的治理手段是真的好啊! 凡是他治理的地方,百姓安居乐业,几乎没有饥荒。 所以王知章接手佟州,绝对会四海升平。 王知章也明白,这是陛下打算锻炼他的,但他刚进城看到城南浓烟滚滚,还有反贼时,他的心情沉到谷底,想不到佟州形势,能严峻到这种地步。 沈黎摸着下巴,微笑道:“怎么,你好像对这里不太满意?” “还……还好。” 他叹口气:“想不到,这里居然还有反贼。” “差不多清理干净了,你来佟州,上面应该也会派守军过来,上次韩家那三千人马打过来,将五百守军尽数打没了。” “韩家。” 他喃喃道:“陛下在朝中,从未提及此事。” 他虽然贵为金科状元,但能接触到的层面有限,秦补拙邀请他几次加入秦家阵营,他都拒绝后,便在朝中无事可做。 “不提也正常。” 沈黎倒无所谓,提起来再议论一下,陛下就会盯上他的火枪,这可是他最大的手段,捐给大渝皇室,怕是会引起一番腥风血雨。 “行了,来了就好好的做,总有一天你会回京的。” 陛下绝不会允许一个金科状元做一个小小的县令的,那太大材小用了。 他来,就是镀金的。 王知章放下包袱,有些不好意思道:“沈大人,能不能给点吃的,那个,我没钱了……” 沈黎轻笑一声,招手派人去准备了一桌饭菜。 想当初在京城,王知章考试前也是没钱,只能蹲在墙角下睡觉,那时候还是沈黎借了他一百两,让他度过寒冬。 对于这个外界传言不太好的定远伯,王知章在了解后,对他很是钦佩。 这么小的年纪,便有如此作为,他自问自己达不到这种高度。 吃了一些米饭后,他的气色也好了些,忙拿出任职文书,却被沈黎拒绝查看。 没意义,金科状元已经是最好的文书了。 沈黎将城中事务简单交代了一下,只觉无事一身轻。 或许真的是时候离开了。 他要回仙平看老婆孩子了。 几天下来,他将对佟州的发展构思尽数告知王知章,王知章虚心学习,每一句都用本子记下来。 基本上按照现在的方式进行发展,不出半年,佟州便会焕然一新。 加上整个城南都是沈黎的产业,到时候佟州的商人流量也不会小,城中的一些小摊贩也能生活下来。 几天后,沈黎将王知章带到县衙后院,打开房门后,满屋子的银两闪闪发光,惊呆了王知章。 “这里面,是租地和卖画的银子,一共是四百万两。” 沈黎微笑着递上账本:“这些,都是佟州的资产,以后由你支配,也算是我临行前的一个小礼物吧。” “这些,太多了。” 王知章深吸一口气,但他没被这么多钱给迷住,他感叹道:“这都是朝廷的资产,要不要送一部分到国库啊?” “随你支配,我建议你啊,拿着这些钱,修缮一下城墙,街道,搞一下公共措施,就我说的公共厕所,马路等等,那都是要钱的,前一段时间打仗,下面的人说城西的大门还有些腐烂,你最好修一下或者重新定做一下。” 沈黎摊开手道:“能做好就尽力做好,这里做的好,朝中有些事情陛下才能放心的交给你做。” “多谢沈大人教诲了。” 王知章拱手道:“你真的打算走吗?是不是着急了些?” “有什么着急的,功成身退呗,再说了,我家夫人生了,我得回去看看。” 现在已经近七月了,孩子满月酒都过了,他归心似箭,在佟州也没什么好待的了。 王知章也没什么好说的,经过几天视察,他发现城南那些作坊,就是佟州发展的基础,只要城南建设起来,那前来的商人便会络绎不绝,刚好现在也到了粮食收获季节,他也该派人下乡征收赋税了。 “请沈大人帮个忙,可以吗?” “你说。” “我家中还有老母亲与妻儿,过的甚是贫苦,所以请大人帮忙,将我这个月的俸禄带回去,家中有这些钱,过的也好一些。” 他刚刚上任两个月,京城消费高,一个月五十两的俸禄,根本不够花的,再加上路费,他手中基本上没什么钱,只能从牙缝里抠出三十两银子,托沈黎带回去。 沈黎掂量着钱袋,笑道:“行,他们要是愿意,我派人将她们接到仙平生活,那里的条件,比乡下要好一些。” “多谢沈大人。” 两人都是同乡,自然也亲切许多。 夜晚,沈黎回去后,小新正在收拾行李,而刘齐站在屋顶,拿着酒瓶一言不发。 第389章:上古毒经 - 布衣公卿 - 欺生 “跟我回仙平吧,有人在等着你呢。” 沈黎从下面爬上来,站到刘齐身边,本来习惯性的拍拍他的肩膀,却被刘齐躲开。 刘齐沉默一阵:“我走不了。” “是天道宗交给你什么任务吗?” “是的,我们要去草原了。” 天道宗行走各个国家,安下棋子,这次去草原,怕是也没憋什么好屁。 他还想询问具体事宜,刘齐却摇头道:“少爷,您不能知道,消息一旦泄露,您得死。” “好吧。” 他摊开手,像是一个老父亲培养出比自己还优秀的儿子一般,之前在仙平他还能命令一下刘齐,现在刘齐有时候说话会生硬无比。 “少爷,请您帮我带一封信回去吧。” 半晌,刘齐叹口气,从怀中拿出一个用羊皮包裹的小盒子,盒子内是一封信,只是为了防止他身上的毒素扩散。 “十娘,她已经很后悔,一直在等着你呢。” “太晚了。” 刘齐一口气将酒瓶中的酒水喝完,苦笑摇头道:“那个公主说得对,我活不长了。” “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吧,临行前,我便将我练的功夫告诉你,顺便,说说我练武的心得。” 沈黎搬来凳子,坐在一旁仔细倾听。 “先跟您介绍一下天道宗,这是一个从上古时期便存在的宗门,最开始叫阴阳宫,祖师爷以及历代祖师,大多是行走民间的艺人,号称百晓生,也就是说他们对于江湖之事,十分了解,所以自古以来,他们不练功,但遇到哪个宗门覆灭,便会前去收取一些失传的东西,比如功法,或者武器,近千年的收集,导致这个宗门底蕴无比深厚,但没有人练,前代宗主在整理资料时,无意间整理出一本功法来,便好奇之下练了,不到十五年,便成了一品高手。” 他深吸一口气道:“现在的宗主,是被他捡回来的,钻研了宗门里面各种经书后,功力已臻至化境,强大的情报组织能力,加上强大的修为,这位宗主,便有了不同想法,他从江湖上招揽各种高手人才,也就形成了天道宗。” 发展千年的情报组织,累计千年的功法典故,也就是说,这个宗门,从上古时期便另辟蹊径,专门研究功法,但不练。 等发展到近代,一个宗主感觉研究的功法差不多了,便随便练一下,这一练不要紧,随便就成了一品。 人家其他一品高手,怕是穷极一生才能成为一品,而他们宗门,随随便便十几年就能培养出一品高手。 千年的发展,任何一个宗门都会因为王朝更迭,江湖争斗而出现断层,但这天道宗,却从来没有,他们的典籍,甚至比皇宫还要多。 “我在海上被宗主救下来之后,便被送入天道宗内部修炼,他给了我一本修炼速度最快的古籍,叫做毒经。” 刘齐苦笑一声道:“当初,我的确十分爱慕霍十娘,我觉得,她对我没感觉的最重要原因,便是我没修为,那既然有了机会练功,肯定就练进境最快的,回去也好守卫少爷。” 沈黎从一旁拿出一壶酒,倒了一杯:“你有心了。” 那个时候的刘齐,的确忠心耿耿,自己也将仙平许多事交给他,他虽然张扬了一些,但做事还算比较稳妥的。 “可世间万物,有利必有弊。” “毒经修炼方法,也很简单,便是将自身化作一个炉鼎,无时无刻的都在炼毒,这些毒,转化成毒真气,存储在丹田之内,而我每天,要经受各种剧毒的摧残,直到身体对这种毒产生免疫,时间长了,我身体的每一个地方,甚至我吐出的一口水,都带着剧毒,整个人,变成了个带毒的妖怪。” “毒经修炼速度极快,只要补充足够的剧毒,那我便能一直进步,修炼速度是普通人的百倍不止,天道宗蛰伏多年,自然有很多毒资源,所以我的修炼资源,也是一直源源不断,短短五个月,我便从普通人变成二品高手,等我正在沾沾自喜时,却翻看了毒经最后一页。” “随着我修炼品级的升高,我的寿命也开始减少,一品是五到十年不等,升至一品,立马暴毙!” 沈黎咽下口水,他已经明白了这个所谓毒经的厉害之处了。 “或者,天道宗的宗主,是想拿你,做实验。” 刘齐迟疑了一下:“您在……说什么?” “天道宗的宗主,很有野心,他想统一天下,武道也是天下第一人,这样天上地下,唯我独尊,可历来天下分合之势,不是看人,而是看天,他不得民心,始终无法做到那一步,而且,收服天下,需要军队,大量的军队,他没有。” 沈黎抿下一口酒水道:“所以,他得想办法,培养更多的手下,最好以一当百的那种。” 很显然,刘齐是试验品,这个什么毒经,也是天道为了培养手下而弄出来的,可能还不是上古的东西。 刘齐浑身剧毒,已经能一人挡十万,如果多培养出几个这样的人会怎样? 二品已经够用了,至于一品,死就死吧。 刘齐沉默一阵,显然,他也明白了沈黎的意思。 可他没办法,当初他没得选,现在木已成舟,他更没得选。 天道知道他有沈黎和霍十娘这个软肋,一旦他敢不听话,仙平覆灭,弹指间。 “行了,我的事情就讲这么多了,近日我已经触摸到一品的门槛,怕是临门一脚,便能晋升一品,即便没有晋升一品,我也没几个月的时间了。” 他微笑道:“少爷,我进了天道宗几个月的时间,在藏经阁内终于找到关于归墟古国的记载,或许您真的有可能修炼。” 沈黎心里一阵感动,这家伙,进了天道宗,也没忘了自己。 “归墟古国,最早出现在山海经中,大荒西经曾言: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儒帝颛顼,弃其琴瑟,有甘山者,生甘渊,甘水出焉。” 他自然也明白这里面的意思,就是东海外面有一条大海沟,是少昊的国家,具体地点是海上,许多海水往海沟内倒灌,却始终不能将其灌满。 可海上那么大,到底在哪里呢? 第390章:我要嫁给他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个世界又没什么东经北纬什么的,甚至连航海技术都十分有限,怎么在茫茫大海中找一处海沟? 还有,既然是海沟,那海水倒灌进入,船只即便能进去,怎么出来? 飞吗? 刘齐缓缓道:“在东海,一直往东,大概漂流三个月,便能看到那处海沟。” “你找到了?” 沈黎心中一阵讶异,这个世界技术已经如此发达了吗? “宗主找到的。” 他也学着沈黎耸耸肩道:“当日我在海上,就是遇到归来的宗主。” “他进去了?” “没有,那地方,太过凶险,寻常轻功根本进不去,除非拥有飞鸟一般的本领,否则绝无可能进去,那是个巨型漩涡,不断的吞噬海水,船只靠近后,会被巨大的吸力吸入其中,根本逃离不得,也只有宗主修为高深,架着一叶扁舟,才逃离那里。” 刘齐喟然长叹:“少爷若是将来真的遇到一些问题,可以选择拼死一搏。” 随后他又耸耸肩:“你看我这乌鸦嘴,我家少爷机智过人,定能逢凶化吉。” 他虽然不是十分聪慧,但也不傻,从小奴儿要杀沈黎来看,他已经明白,将来的天道宗,绝对会和沈黎处于对立面,而且是不死不休的那种,现在自己还活着,沈黎是天道约束自己的筹码,可以不杀,可他死了之后呢? 天道宗统一天下的大计,决不允许有人阻挡,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沈黎摸着下巴:“不是说归墟内有圣池,可以洗涤身体,帮助人打开任督二脉吗,你家宗主也要泡圣池?” “归墟入口,每个时辰几万万斤的海水倒灌,方圆百里的海水蕴含的所有灵气,尽数随着海水一同进入归墟,圣池只是归墟内冰山一角,如此强大灵力的洗刷几万年,即便是一块普通石头,也会成为绝世灵石,那里,有望让宗主突破一品,达到上古时期的境界。” “一品之上还有什么境界?” “不知道,古籍上的字体太模糊了,像神官,又像是神宫。” 刘齐道:“反正,天下间,目前没有一品上,宗主已然天下无敌,再突破一品的话,即便还是凡人,那也是凡人中的神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神应该是假的,这世上没有神,应该是夸大其词,就像刘齐所说,即便他不是神,那如此恐怖的武力,在人间也成了神了。 天道之所以没选择进入归墟,可能也在担心那里面会孕育出什么怪物出来,将他打个半死,那样,几十年的心血全都白费了。 “少爷,该说的我都说了,我是炼毒的,也不能赠送你什么宝物,那我们,就此别过吧。” 刘齐故作轻松的将双手枕在脑后,微笑道:“你要好好的活下去。” 沈黎心中一哽,长叹一口气:“去吧,去吧,万事小心。” 他转过身去,眼眶微红,既然事情已成定局,再强行挽留也没什么意义了。 刘齐顿了顿,沉默了一下。 他嘴巴一张一合,半晌才听到声音:“来世,还做您的家奴。” 随后,一道紫色流光冲天而起,化作一道长虹消失在空中。 沈黎长叹一声,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他看着一旁的小盒子,回去之后,该如何跟霍十娘说起此事呢? 可怜霍十娘眼巴巴的在仙平等着他,他已经将刘齐的消息传回去,想必她正满心欢喜的在家中等候,可没想到这档子事。 这事,真是……操蛋! 他重重的将酒杯从屋顶扔下,发出一阵清脆的破碎声。 …… …… …… 翌日,王知章再三挽留,可他去意已决,没有再留下的必要了。 “王大人,好好做,将来朝中,定然有你的一席之地。” 他拍拍王知章的肩膀:“官场,切记心浮气躁,安安心心做好自己的事情,名利放一边,百姓挂心中,自然前途无忧。” 王知章也是穷苦百姓出身,又经沈黎教诲,自然不会干出那自毁前程的事情来,他拍拍沈黎的手臂:“家中老娘,就拜托沈兄了。” 文人大多以拱手礼,像这种互相拍肩膀的行为,已经表示关系极好了,而且王知章叫的是沈兄,而不是沈大人。 这几日,沈黎不遗余力的传授他治理经验,他很是受用,本来从未有过治理经验的他,来的途中还有些惶恐,现在对于治理方向,信心倍增,可以说,沈黎也算得上他的老师了。 沈黎笑着从他手中接过包袱道:“放心吧。” 几辆马车驶来,一百八仙平军将冰冻的二十遗体放入后面车厢,每个车厢是四个遗体,车厢周围用羊皮包裹,遗体也用羊皮隔开,中间中空部分,统一用冰块裹住。 古人讲究个落叶归根,客死他乡,最好的方式,还是带回老家安葬。 至于“青山有幸埋忠骨”的行为,那是死人太多,实在没办法。 前面的马车,是沈黎与小新的座驾,后面一辆是姜青梅。 其余人,都是骑马的。 姜青梅闲来无事,也想去仙平看看,看那被陛下吹的跟花儿一样的仙平,到底有何不同。 上了马车,马车自城北缓缓而行,路边的百姓们自发跪下,恭送沈大人的离开。 可以说,没有沈黎,就没有他们的新生活。 “沈大人,一帆风顺!” “沈大人,有空还来佟州做客!” …… 王知章深吸一口气,什么时候自己能做到这种地步,那也算是成功了。 可马车走着走着,突然猛地停下来。 沈黎奇怪的拉开帘子:“柳升,怎么了?” 柳升七尺大汉却在此时涨红了脸:“我……我有点事情,你们先走。” 说罢,车队又在缓缓前进。 等马车路过柳升旁边时,却看一个少女,倔强的挡在柳升的坐骑面前。 这架势,仿佛在说,你吃了人家身体,就想跑了? 沈黎招呼马车停下来,饶有兴趣道:“姑娘,你这是何故阻拦我家柳升啊?” “我也要跟你们回家!” 姑娘也不怕人,也不羞涩,就当着众人的面,指着柳升道:“我要嫁给他。” 第391章:黑夜面具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一阵哄笑,柳升却羞的满脸通红,连忙呵斥手下:“笑什么笑,老子把你们脑袋敲下来!” 结果,笑声更大了。 沈黎忍住笑意询问女孩道:“姑娘,你为什么非得嫁给他?” “他是我的英雄!” 女孩颇为骄傲的扬起小脑袋道:“前几日,城中暴乱,就是他,将我从歹徒手中救下来的,我回去与娘商量了一下,非他不嫁!!!” “好!!!” 周围人纷纷善意的起哄道:“娶了她!娶了她!!娶了她!!!” “柳升?” 沈黎微笑着看向柳升道:“我记得,你家里好像没人了吧?” 柳升呃了一下:“是没人了。” “那我说话,你听不听呢?” “少爷说话,属下自然言听计从的。” “我让你娶了她,你愿不愿意呢?” “呃……” 他涨红了脸,如同一只蒸熟的大虾一般:“少爷,您就别打趣属下了,这不是胡闹么。” “这有什么胡闹的?人家姑娘都说了,非你不嫁,今日少爷做个媒,你便娶了她吧!” 沈黎看向女孩:“姑娘,还没请教你名讳?” “我叫阿染!” “那什么,阿染姑娘,你确定不后悔是吧?” 他也是看出来了,柳升是不介意这门亲事的,只是现场的人太多,他一个处男,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阿染坚定摇头道:“不后悔!” “那上马呗?” 他有些坏笑的指着柳升的高头大马。 阿染也不露怯,直接拉住缰绳,怎奈她个子不高,始终上不去。 柳升无奈的回头看了一眼他,他挑挑眉毛道:“兄弟,搭把手吧,你该成家了。” 他这才将阿染拉上坐骑,大庭广众下,两人抱着一同前行。 本来是件极为羞耻的事情,可周围百姓与仙平军中纷纷拍手叫好,有人起哄要喜糖,却被柳升板着脸喝退。 沈黎出来微笑道:“各位乡亲,喜糖呢,暂时没有,这样,你们直接找县太爷要吧?我们先行离去!” 王知章眉头一道黑线,两万人的糖,那得花多少钱? …… 车队渐行渐远,而佟州城离的也越来越远。 眼看夜幕降临,车队走着走着,戛然而止。 在车队正前方,一辆比较精致的马车停在那里。 柳升放下阿染姑娘,独自一人上前道:“前方何人,请让路。” 驾车的人恭敬的下车,将凳子放在车下后道:“我家圣女,请你家大人一叙。” “圣女?” 他眉头紧皱,天道宗的事情,他也知道不少,知道这圣女,便是小奴儿。 沈黎在车厢内,缓缓将手掌按在枪柄上。 在他后面的马车,也渐渐有了动静。 感受到周围真气波动,姜青梅柳眉倒竖,准备起身时,却被一人以剑指按在脖颈处。 这可是一品高手,能被人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偷袭,可见来人实力多强。 昏暗的车厢内,一个青衣白发男子缓缓收回手指,看着姜青梅温和的笑了:“都长这么大了。” “你认识我?” 姜青梅有些意外,她缓缓放下拔剑的手,深知自己不是此人的对手。 男子也没有表示,只是轻声道:“你不动,就没事,我是来阻止你的。” “你们要杀沈黎?” “是招揽。” 前方车辆内,沈黎起身走出车外,在众人注视下,走到对面马车前道:“圣女大人,沈黎一介蠢材,实在不配加入天道宗,你们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可请你们收回邀请,不要再难为在下了!” 车帘缓缓打开,露出小奴儿绝美的面容,她表情略带幽怨道:“沈黎,你真不打算加入天道宗吗?” “不打算,你们有你们的阳关道,我有我的独木桥。” “你会死的。” 小奴儿有些恨铁不成钢道:“加入天道宗吧。” “不加入。” 沈黎根本不考虑,他一脸笃定,只因为他觉得自己有姜青梅在后面,小奴儿奈何不了他,可没曾想,姜青梅也被按下了。 半晌,小奴儿轻叹一声:“我要走了。” “慢走,不送。” “再见。” 沈黎一头雾水,就这么来告别的吗? 随后他招呼车队,继续前行。 而后面姜青梅的马车内,青衣男子不断打量姜青梅,让她有些发毛。 “你到底想干什么?” 她柳眉轻蹙道:“你如此高手,不会也是好色之徒吧?” 男子却微笑摇头道:“我等修炼之人,修为越高,欲望越低,况且,以我的年纪,做你叔叔都可以了。” “那你到底想做什么?” “看你。” 他轻声道:“你以为我是专程看沈黎的?不是,是看你,强行灌注的一品?却也不错了。” 姜青梅更加不解了,她自小没有出过宫,怎么会有这么强的高手前来看自己? 男子温柔的注视她片刻之后,果断的跳出马车,消失在黑暗中。 她还是不解,这人到底是谁? 车队在黑暗中继续前行,由于天道宗的存在,沈黎催促着前行,等过了林子,才安营扎寨。 远处,青衣白发的天道负手而立,旁边一个带面具的中年人轻叹一声:“我常年无法进入后宫,也看不到她。” “放心吧,长的,绝世美人,和她娘亲很像。” 天道微笑:“和你,也有些像。” 面具男微微点头道:“草原上的铁器,已经运送了五十万斤,应该够用了吧?” “够了。” “若是大渝皇室覆灭,便是你掌管大渝了,到时候,你也可以与你女儿享受天伦之乐了。” 天道继续循循善诱道:“当年你失去了,可以很快拿回来了。” “很快了,很快了。” 面具男喃喃自语。 …… …… …… 翌日清晨,沈黎的车队再次出发。 这次路上倒是顺利许多,只是听到了一些各地天道宗谋反的事情发生,不用猜,这绝对是锦衣卫假扮的。 果然,天道宗屠城的消息传回去后,姜承龙暴怒。 “混账!这帮刁民,居然还敢谋反!!!” 早朝上,他愤怒的将一叠奏折掀飞,全国各地,竟有十三个县城内,同一时间出现谋反事件! 一旁侍奉的万江楼,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第392章:朝局动荡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他拱手道:“陛下,这天道宗,在我大渝境内蛰伏多年,已经渗透到各个层面,有百姓,也有大官,极其隐晦,而且他们都是单线联系,只怕找到一个的话,很难找到下一个接头点。”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他听到了天道宗已经渗透朝堂的事情,顿时目光如鹰隼一般细细的扫过朝中每一位大臣,那些大臣神态各异,有的低头避开他的目光,有的挺直胸膛,一副刚正不阿的样子。 如此大规模的叛乱,可不是小事情,如果查不出来,天道宗发展壮大,大渝将是灭顶之灾。 他有些小小的后悔,当年斩了战神萧鹏举一家,导致现在军中无大将,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还是北境的七皇子,也是七王爷,他的兄弟。 目前他们兄弟在世的,只有三人,他,盛贤王,还有七王爷。 七王爷师承战神萧鹏举,排兵布阵的本事也学了三成,因为朝堂内乌烟瘴气,便不愿回京,主动镇守北境,防止狼族来犯。 但七王爷姜承献的本事终究稍逊一筹,或许他对阵心思单纯的狼族还好一点,若是遇到兵强马壮的大楚,可以说毫无胜算。 一旦大渝内乱,大楚和大梁,绝对会再选择过来分上一杯羹。 他突然觉得十分疲累,深吸一口气道:“去吧,查,东厂也出动吧。”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站出来拱手道:“陛下,如此大规模的叛乱,臣以为,东厂与锦衣卫可能人手不太够,再加上西厂,最好。” 周围人如同看沙比一般看向他。 一句话,恶心了陛下,得罪了锦衣卫与东厂,你这孙子活不长了。 西厂为什么被陛下弃之不用?还不是因为内部出现反贼?而且勾结朝中大臣?你这么一搞,仿佛西厂与你勾结最为严重似的。 真是不打勤的,不打懒的,专打不长眼的。 礼部韩轻尧近日气色极差,听到这话深深叹口气,为什么我的手下,这么多傻比呢? 姜承龙也懒得理他,旁边的小太监尖声喝道:“无事退朝!” 秦补拙颤巍巍的举着拐杖,在小太监的搀扶下,走向御书房。 最近朝局混乱,风起云涌,若是此时贪恋权力不抽身,恐怕日后深陷泥潭无法自拔。 可是,当年萧鹏举一家,对外主要说是他伪造的证据,若是他抽身,没了内阁首辅这个金字招牌,怕是秦家,将会迎来许多报复。 他现在是进也难,退也难。 到了御书房后,他颤颤巍巍道:“陛下,老臣,有本要奏。” 姜承龙皱着眉头:“你还有什么事情要说?” “老臣,老迈年高,老眼昏花,怕是已不能胜任内阁首辅一职,老臣惶恐,恐因老臣年迈,糊涂之下乱了江山社稷,恳请陛下准臣告老还乡,颐养天年。” 一旁的姜尤也奇怪道:“首辅大人,你是要请辞?” 现在的姜尤,已经慢慢成长,皇帝陛下有意栽培他,便让他随时来御书房听政,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是的,太子殿下。” 姜承龙眼珠微微转动,现在请辞,的确是个好时机,可你跑了,秦家再全身而退,那朕这一段时间的所有安排,不都是白费了吗? 他顿时温和的问道:“秦首辅,是遇到什么难处了吗?” “并没有,是老臣,老迈年高了。” 一旁的姜尤明白父皇的意思,留着这老货,将来可能还有用处,现在他的枝蔓已经延伸到朝堂各个地方,即便他不在朝中,恐怕也能控制朝局了,不如将他留在朝中,处理起来也方便。 姜尤插嘴道:“不不不,秦首辅虽然年迈,但精神矍铄,比起年轻小伙子也不遑多让啊,哪有老迈年高之态?以本宫之见,首辅大人老当益壮,老而弥坚,老奸巨猾,老汉……推车。” “尤儿!” 姜承龙一瞪眼,这尼玛谁教你的词?一说顺嘴全秃噜出来了。 他不好意思的拱手道:“不好意思啊秦首辅,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意思?你是骂老夫老奸巨猾吗? 秦补拙叹口气道:“陛下,臣的确老眼昏花了,最近又是重疾缠身,再这么下去,怕是要撒手人寰了。” 姜承龙从龙案旁走过来,笑呵呵的抓着他的双手道:“秦爱卿哪里的话,来啊,找御医为秦爱卿看看,另外,朕准你修养几天,秦爱卿乃国之栋梁,没了你,这朝堂该如何进行下去啊?切莫再说这种话。” 他顿时明白皇帝陛下的意思,化作一阵长长的叹息道:“也罢,老臣就赔上这条老命,为大渝发挥余热。” …… 自今日朝中议论天道宗开始,整个京城,开始风声鹤唳,锦衣卫东厂联合办案,彻查天道宗余孽。 第一站,便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 毫不例外,赵峥,真的是天道宗探子。 只是,这个“真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从他家中搜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其他官员家中,无一例外都被光顾,京城之中,人心惶惶,百官又恢复到几十年前战战兢兢的日子。 如此日子持续数月,而半个月后,沈黎终于回到仙平县。 远离朝政的他,小日子过的格外舒服,每日游山玩水,晃晃悠悠的回到仙平,一路上吃喝玩乐,好不自在,仿佛朝中朝局与他没有丝毫关系。 仙平县的百姓们听说他回来了,纷纷请假守候在路边,夹道欢迎。 路边,他们拿着各种花卉,欢声笑语的迎接沈黎的车队,不过也有人哭声不断,是因为车队后面的那二十具尸体,他们的家人听闻这个噩耗之后,痛不欲生。 沈黎叹口气,加入军队,保家卫国,总会面临这个结局的。 他招呼着柳升,将各家各户的尸首送回去,由仙平县衙打造上好的棺椁,葬于伏牛山烈士陵园中。 路上百姓纷纷笑着相迎,他也笑着一一回应。 “少爷回来了!” “太好了!” “少爷好像瘦了啊?” “是不是外面伙食不太好?” “少爷,这是给您的鲜花。” …… 沈黎一一笑着打招呼,只是人们没那么多的忌讳,拿的花朵也不太一样,其中最多的还是菊花。 第393章:回到仙平 - 布衣公卿 - 欺生 等到了县衙,县衙内的林晴与苗欢盈姐妹早就翘首以盼,听到外面越来越大的动静,她们小心脏开始怦怦跳起来。 苗欢盈还好,期间见了沈黎一次。 可林晴,又经历了生孩子,对沈黎的思念早已如滔滔洪水一般滚滚而来。 她不停的攥着双手,一旁的丈母娘抱着狗蛋儿。 呃,狗蛋儿,也是沈黎孩子的小名,丈母娘取的,贱名好养活。 等沈黎的马车靠近,林晴再也压制不住眼角的泪水,喜极而泣。 沈黎缓缓下车后,她也顾不得人多,拎着裙角便冲上去死死抱着他。 “好了好了,回来了。” 他轻轻拍着林晴的后背笑道:“辛苦你了。” 林晴眼眶红肿,有些小委屈嘟着小嘴,乖巧的被他攥住小手,跟在他身后。 沈黎一一笑着打招呼:“欢心?想没想少爷呀?” 苗欢心羞红了脸,但还是壮着胆子点头道:“想!” “想你就亲他一口哇!!!” 后面的仙平军中汉子纷纷起哄道:“亲他!!!” “混蛋!” 她羞红了脸,用力的跺脚,随后捂着小脸消失在大门前。 苗欢盈一席淡蓝色长裙,双手搭在身前,颇为温柔道:“少爷,回来了。” “嗯,回来了。” 见后面的仙平军还要起哄,这位仙平女管仲顿时轻飘飘的说道:“怎么,要跟柳升说一下,伏牛山操练半个月么?” 那些粗壮的汉子咧嘴笑道:“要是你能亲咱家少爷一口,别说半个月了,一个月也成!” 她毕竟不是妹妹那般黄毛丫头,面对这些粗话挑衅,她倒也没有多大害羞,知道对方是好意,但还是板着脸道:“岳峰,该你出马了。” 岳峰也嘿嘿笑道:“苗姑娘,今日大家回来,都挺开心的,我觉得吧,您应该笑笑,他们呢,放一天假回去,看看妻儿老母。” 那些粗壮的汉子眼眶微红,在外多日,对家中很是想念。 “那,你们去吧。” 苗欢盈招呼他们道:“记得将东西搬好再回去。” “是!” 林母抱着孩子乐呵呵的走过来道:“沈黎啊,你看看,这是你的儿子。” “来,狗蛋儿,叫爹爹!” 沈黎一头黑线,这都什么狗屁倒灶的名字? 貌似自己身边人,取名字都没几个正常的。 情报组织就叫情报组织,儿子叫狗蛋,客栈叫有间客栈…… 虽然心中吐槽,他还是笑呵呵的抱过儿子。 孩子不哭不闹,两个大眼睛好奇的看向爹爹,最终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林晴在一旁颇为骄傲道:“都说儿子随母亲,这孩子,和你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也不知道以后出门要祸害多少小姑娘。” 沈黎亲昵的刮着她的小琼鼻道:“那得看你怎么教了。” 苗欢盈在一旁吩咐马车从侧门进入,随后带着两位客人进入客房。 这两位客人,自然是姜青梅与万逸楼。 姜青梅第一次来到仙平,顿时被眼前景象惊呆了。 这犹如现代都市一般的场景,是她在皇宫之中都没见过的。 由于仙平大力发展,现在小平房已经不够住了,外面统一都是水泥所制的高楼。 虽然只有四层,但也够震撼人心了。 几乎每栋楼之间,都有一个粗大的管道包裹着,管道的材质是竹子所制,辅以其他东西,制成水管。 城南有一高大蓄水池,用水车将水送入蓄水池,然后比建筑高的蓄水池内的水,缓缓流入水管,再流入各家各户中。 也就是说,城南河中的水,只要不被冻住,那城中便有源源不断的水流。 街道地面,统一采用青石砖铺设,还有错综复杂的铁轨,不时有巨大的车厢驶过,极其繁忙。 而房间中,各种稀奇古怪的设备让她有些无从下手,在侍女的介绍下,她才慢慢了解。 抽水马桶,可以控制水温的沐浴系统,柔软的卫生纸等等,都让她眼前一亮。 吃饭时,一个大圆桌上摆着一层巨大的木质圆盘,更厉害的是,这圆盘居然还能转动。 这都是沈黎建造的产物? 她内心的震撼,无以言表。 这些东西的方便程度,比起皇宫来也不遑多让。 皇宫的技术比不上这里,但是宫女太监的服务能弥补上。 午饭后,苗欢盈将仙平现在的状况一一汇报给沈黎,毕竟信中字数有限,不能完全的介绍出来。 “先是伏牛山,我们用水泥还有钢筋重新建造了一下山寨,每隔几里便是一处烽火台,地下也有古堡群,里面的粮食,足够仙平百姓食用三年,若是发生战事,仙平所有百姓,都可以撤进伏牛山中。” “我们接收了从佟州送来的二百士兵,加上从其他地方招收的心腹,目前佟州已经可以加入战场的,有一百八十人,另外还有一千五百人正在训练中。” 训练内容,也按沈黎要求,首先是进行洗脑,让他们变成无比忠诚于仙平的士兵。 虽然苗欢盈不知道沈黎如此热衷于发展军事是什么意思,但少爷的想法总是超前的,她只有无条件顺从。 “再就是城内,在您离开仙平后,城南贯穿城北的污泥河尽数被清理干净,河道用水泥铺设,中间有十三架大型水车往水塔里供水,可以保证城中无间断供水,如果出现大旱,地下的水井也能提供水源。” 这里是金陵附近,而且靠海,想要干旱,基本没可能。 “城中老幼加起来,是四万七千五百一十七人,现在城中有些拥挤,外面的人想要拿到仙平身份证,基本上没可能了。” “轨道车,目前是二十五辆,贯穿整个仙平,其中十五两是货车,专门用来运送货物,那些商人提货时,在北城门口,这也防止他们马车进入城内,造成交通堵塞。” 沈黎点点头,目前这些设施,做的已经是极好了。 “青楼,开办了三家,戏院,七家,酒楼不计其数,每日前来游玩的外地客商,不计其数。” 苗欢盈继续道:“学校,三家,那些孩子们,毕业之后,都学到各行各业的专业技能,按您的要求,上课时对他们简单洗脑,让他们忠于仙平,毕业之后也会在仙平内寻找工作,或是进入咱们伏牛山研究院。” 研究院的业务,主要是研究各种科技,也是被外面人称为邪术的东西。 研究的东西,也是各种商品,还有高端一些的,研究取水机,水泥,钢材冶炼,造纸术,火药等等,新型柔软的卫生纸,就是他们研究出来的。 “对了,伏牛山大棚技术,他们说有重大突破,您派人送回来的……红薯,也开始种植了。” 沈黎眼前一亮,也不顾旅途疲惫,连忙起身道:“走,带我上山看看!” 第394章:视察伏牛山(上)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个伏牛山东方山脊上,清一色的蔬菜种植基地,至于密不透气的大棚技术,也是使用大量羊皮覆盖,这样有抗寒保暖的效果,在冬季种植蔬菜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而羊皮主要产地是草原,内陆十分昂贵,而且毛皮制品,被大渝官方严格打压,不允许私人售卖。 沈黎的这些东西,都是靠那些草原商人偷偷走·私搞来的。 不过他也没拿来造弓箭等物,也不算是违反禁令。 现在是夏季,那些毛皮都在晾晒,而地面上郁郁葱葱,各种菜品长势良好,几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辛勤的浇着水。 看到沈黎到来,他们都有些兴奋道:“校长回来了!” 沈黎笑着打招呼道:“前一段时间,寄回来的红薯,栽种的怎么样了?” “报告校长,我们拿到红薯后,为了防止这宝贝被弄坏,便切下一小块放在湿润布条上培养,半个月前发芽,已经放入土里栽培, 现在已经长出藤条。” 当初沈黎派人护送那一块红薯时,在信中再三交代,这种作物是海洋那边的东西,若是能培育出来,以后仙平再也不用担心没饭吃了,按最高戒备来保护这一块红薯。 苗欢盈收到红薯后,立马拿到山上的蔬菜种植基地,如此宝贝,大渝仅此一颗,这些学生担心受怕,几乎是轮流照看,终于是发芽了。 现在地面上长出五根藤条,地下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少爷,这东西,真的有您说的那么神奇吗?” 苗欢盈有些不解,这么一个小小的作物,能养活整个仙平的人? 沈黎抚摸一下红薯藤,露出满意的笑容:“不错,这东西,不仅仅能养活仙平的人,若是真的培育出来,整个大渝,乃至整个世界,都不用再担心饥荒的问题了。” “这上面的藤条,叫做红薯藤,可以用热油爆炒,是难得的美味,这地下的红薯,产量可能是几十倍,几百倍。” 旁边几个学生有些不可置信:“校长您是说,这个小东西,亩产能达到五六百斤?” 这个年代,可没有杂交水稻,杂交水稻亩产约莫四百到一千斤,而普通水稻,亩产只有一百两斤的样子,其中一半是瘪稻穗,但红薯就不一样了,即便是没经过现代技术研发的红薯,亩产也能达到一千斤左右!!! 沈黎颇为自信的说道:“如果加上红薯叶,亩产能达到,一千五百斤!” 众人倒吸口凉气,都瞪大眼睛不可置信。 亩产一千五百斤,这是神迹吧? “对了,将这红薯周边的产物都清除干净,它的繁殖能力很强,这一块地很快就会被它们填满,大概三个月就能看到成效了。” 几个目瞪口呆的学生连忙照做,比起这个宝贝起来,其他乱七八糟的作物那都是垃圾,他们毫不犹豫的拔掉自己的心血。 苗欢盈还沉浸在亩产一千五百斤的产能中无法自拔,她怎么也想不到,就这么一个小小的东西,居然是水稻的几倍还多。 沈黎笑呵呵的背着手道:“这个红薯啊,有几种吃法,捣成泥混合着一点点面粉,放在油锅里炸,叫红薯团子,用热油炒糖色再下红薯块,叫做拔丝地瓜,还有煮粥,放入几块,米粥顿时香甜可口,煮米饭,蒸上几块,可以当做馒头食用,放在火里直接烧,半柱香后会成为烤地瓜,或者洗干净,可以直接生吃,味道极为美妙。” 周围学生纷纷咽下口水,这东西当真是个宝贝,校长果然是奇才,这东西都能研究出来。 几个老教授听说沈黎视察,纷纷赶来,看到自己学生将研究成果都拔了,顿时气歪了鼻子,等听说这红薯的厉害之处后,顿时又惊讶的不能自已。 “大棚蔬菜,现在能普及吗?” 沈黎笑着看向这些学生,这都是自己手底下培育出的第一批学子啊,以后就是仙平的栋梁。 几个学生对视一眼道:“还差一些意思,刚开始还好,只是后面慢慢枯死,我们推测是大棚内的空气导致的。” “你们,没有在大棚内烧柴火吗?” “大棚内烧柴是什么说法?” 两个老教授也是半路出家,之前只是种地比较好,便被沈黎请来做了教授,对于大棚技术,他们也不太懂,只能跟着学生一起钻研。 沈黎摸着下巴:“烧柴,一是升高温度,而是消耗氧气,产生二氧化碳,便于植物吸收,也不用太多,还有啊,大棚不能完全不透光,要用采光比较好一些的淡黄色羊皮,否则植物吸收不到光,无法进行光合作用,也是影响他们枯死的关键。” 几个学生连忙掏出小本子,疯狂的记录下来。 学校内所有学生,都知道校长的知识是最多的,他们都想去请教校长,可老师说了,校长不仅仅要管理学校,还要管理仙平,还要去朝廷做官,很累,最好不要去打扰。 “好了好了,说实话,这些东西我自己没有上手操作过,但绝对可行,具体试验内容,还得你们去慢慢收集,前面菜品长势良好已经说明了问题。” 他温和的鼓励下面的学生,学生们来的越来越多,后来有二十多人加入,都一脸期待的看向他。 他也只能鼓励他们:“你们现在做的,是跨时代的产物,可能失败一次,两次,甚至几百次,甚至到你们老死的时候,都不一定能做出来,但是你们想想,这大棚技术一旦完善,对百姓的生活,会造成什么样的改变?冬日可以吃到夏季新鲜的蔬菜,你们就是历史的功臣,做官可能青史留名,但你们这个,一样可以留名青史!” 下面的学生暗暗握紧拳头,此刻,他们明白了他们工作是有多么神圣,他们在为了造福人类而去奋斗! “校长虽然没做过,但知道这东西绝对可行,你们相信校长吗?” 众人如同打了鸡血一般:“相信!!!” “那好,校长在此宣布一个重要决定,在仙平高等学校,开办一个新的学科!” 在众人期待的目光中,沈黎嘴角微微扬起:“热气球科!” 第395章:视察伏牛山(中) - 布衣公卿 - 欺生 “热气球科?” 所有人大眼瞪小眼,下面围观的学生越来越多,不仅仅是植物学科的学生,还有其他学科的学生,他们听说校长来伏牛山了,纷纷放下手中事情,跑来凑热闹。 沈黎笑呵呵的看向苗欢盈道:“这个学科呢,也可以被称为,飞行科。” 苗欢盈若有所思:“您的意思,是将人送到天上飞行吗?”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震惊无比。 自古以来,人们都羡慕天高任鸟飞的自由,可这东西,只能想想。 从天上掉下来,真的会摔死人的! “是啊,只是初步构想,以后会慢慢实现的。” 所有人都艰难的咽下口水,觉得这可能是天方夜谭,不过这是校长说的,那肯定是真的,他们满眼期待的看向沈黎道:“校长校长,我能加入这个学科吗?” “呃,暂时还不能,因为上天,是一件危险性极大的工作,所以只能作为预想。” 沈黎摸着下巴笑道:“可能一年研制出来,也有可能十年百年才能研制出来。” 选择热气球科的学生,必须严格筛选。 他们最开始接受的训练,就是洗脑,必须让他们对沈黎产生绝对的忠诚,而且不会出卖自己的秘密。 因为热气球一旦问世,那人便能配合火药在空中进行打击。 火药已经让大渝皇室惦记上了,若是配合热气球,怕是仙平再无安宁之日,这种杀器,全天下所有君王都会为之疯狂。 所以,这项试验,必须秘密进行。 实际上,沈黎也有些后悔当众说出来了,只能延长研制时间。 热气球,也就是大型的孔明灯,一旦用于密封的皮革够用,那造出热气球,也就是几个月的事情。 苗欢盈心中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她感觉少爷如此热衷于研发战争用品,恐怕将来真的有一场大战。 至于沈黎有了这东西去攻城拔寨一统天下,她是从来没想过的。 少爷太懒了,做个仙平的伯爵都懒得处理日常事务,何况是成为天下至尊? 沈黎在菜地简单演讲一番后,便带着她前往冶炼科。 路上,她有些担忧道:“少爷,是要打仗了吗?” “为什么这么问?” “弟弟前些日子寄来家书,说是跟着李清策将军前往北境,北境狼族现在蠢蠢欲动。” “嗯,可能吧。” 沈黎沉默了一下,回想起刘齐也要去狼族,恐怕天道宗会撺掇狼族进行开战。 北境开战,大梁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国家,定然也会想要分上一杯羹。 而且还有海上的太阳神国,它们早就对周围各个岛屿虎视眈眈,只是现在三国实力强横,收拾他们只在弹指一挥间,所以倭患,没那么严重。 苗欢盈也陷入沉默,很显然,她不想让自己亲弟弟以身犯险,去迎接北境即将到来的战场厮杀,这是他们萧家唯一的希望。 狼族兵力强横,甚至能与大楚一较高下,即便是赢了他们,也是惨胜。 沈黎轻轻抚摸一下她的小脑袋安慰道:“还没开战,李将军会护住他的,放心吧,更何况,我将来也得去北境了。” “您去北境,做什么?” 他背着手,微笑不语。 不是他不相信苗欢盈,而是他要做的事情,太过惊世骇俗,几乎算得上谋反了。 他算不得忠臣,也不算奸臣,他只是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任由皇室宰割的对象,任何皇室都不行。 所以必须未雨绸缪。 草原毛皮丰富,他要亲自过去,开辟一条道路来,专门用来运输毛皮。 因为没有塑料,橡胶制品,他想搞到密封性比较好的材料,也只有毛皮了。 热气球是必须要做的,但不是为了打仗。 而是为了归墟。 听到刘齐介绍归墟之后,他的心思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但凡有机会,他就要去试一试。 没有男生能抵挡住浮光掠影,踏雪无痕的轻功,或是一剑碎山河的绝世武功。 苗欢盈一边走,一边道:“有些事情,我晚些再跟您说,先带您去看看伏牛山内部情况吧。” 伏牛山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小型的军事基地,里面自成体系,让人比较振奋的是,东部山脉的一处山谷中,居然还发现了一座小型铁矿,这里不属于沈黎的封地,但被仙平强行霸占,理由是防止有山贼进入,金陵府尹闫海容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尽量不招惹他们。 而且沈黎现在成了太子少师,陛下眼中的红人,他闫海容是万万惹不起的。 于是乎,仙平,不再缺铁了。 这里炼铁的都是老师傅,论炼铁经验,肯定比沈黎丰富,沈黎也只能在一旁提供一些小点子,供他们参考。 比如烟囱,安装之后,导致炉子温度升高几十度,这样炼铁速度极快。 现在仙平内的铁轨,还有火炮火铳等物,都是用这里的铁进行铸造的。 现在炼铁部,每日可出产生铁三百余斤,虽然不多,但长时间的累计,伏牛山内部古堡内可是有近十几万斤的生铁,用来日常铸造完全没问题。 而且铁矿已经快开采完了,铁矿部只能开始锻打火药部要的各种材料。 沈黎的铁轨也完美融入矿产区,用来运送铁原石简直完美,省时省力,那些工人在山上装车,简单的推送一小段路程后,车便随着铁轨快速划走,直到炼铁区域。 而且物理系的学生,在他的理念下,制造出定滑轮与动滑轮,极大的省去了工人的力气。 还有大型的轴承,在城南水车上得到极好的运用。 那些炼铁区的学生,同样跟着沈黎兴致勃勃的讲解,沈黎很是满意,虽然现在还没有成为工业帝国,但也不远了。 只是条件十分有限,若是能造出蒸汽机,那真的能跨越时代了。 可惜,条件有限,现在的工业水准,根本做不到生产蒸汽机。 就像是原·子·弹的理念拿到秦朝,即便有人看懂,但根本制造不出来,这是时代的局限性,出现了那就真的乱套了。 一个螺丝都无法生产的朝代,根本无法建造那种产物。 看完炼铁部,接下来便是最重要的火药部门了。 火药部门是一个十分危险的部门,也是十分保密的部门,驼牛峰的山寨,成了他们专用的研究所,每日重兵把守,几乎无间断的视察。 第396章:视察伏牛山(下) - 布衣公卿 - 欺生 驼牛峰山寨,只有一个入口,之前周围的石头城墙,都被糊上坚固的水泥,上面的瞭望台,也改成水泥钢筋搭建,防止有人火攻。 城墙上不时有身穿甲胄的士兵巡逻,他们冷冷的看着山寨周围的动静,一旦有情况,他们会毫不犹豫的拔枪射击。 里面火药部的学生,足足有一百五十余人,也是最大的一个部门。 他们都经过严格的洗脑,保证绝对不会泄密,而且现在加入火药部的学生,先进行各项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立马清退处理。 即便是天道宗与锦衣卫,也渗透不进来。 山寨前的守卫,早已认识苗欢盈,但有些新来的并不认识沈黎,立马警惕道:“苗姑娘,此人是谁?” 苗欢盈看了一眼沈黎,然后笑道:“你们看看那里的雕像。” 守卫皱眉,看了一眼山寨正中下的雕像,又看了看沈黎的面容,顿时狐疑道:“他是,校长?” “如假包换。” 沈黎微笑道:“我是沈黎。” 守卫大喜,看了一眼周围没有其他可疑人员后,对下面的学生激动道:“你们的校长来看你们了。” 里面的学生如同坐牢一般,整日许进不许出,早就极为乏味了,对于这位传说中的校长也没看到,渐渐失去了信心。 这下听到校长回来,现场猛地安静下来,随后大量的学生从地堡出口涌出来,有人认得沈黎,隔着大铁门欢呼道:“就是他,他就是校长!” “校长回来了!” 整个驼牛峰上,陷入一片沸腾。 沈黎也没想到,这里的学生,居然比其他地方的学生热情几倍。 实际上,这些学生很是压抑。 为了防止有心人捉走然后逼问他们,苗欢盈只能选择这种方法禁锢他们,不让他们与外人来往。 他笑着与他们打招呼,一一询问。 里面的老师也高兴的走出来:“好久不见啊伯爵大人。” 这老师,也是沈黎的第一任学生。 可以说,现在仙平里面,大部分的学生,都是出自沈黎的门下。 真正做到以一己之力,传授全城学子。 那个搞戏班子的吕先生,起初觉得沈黎如此诗才,不再进一步却跑来研究这些邪教,当真是路走窄了。 但后来他看到那些学子毕业后,在各行各业大放异彩,顿时感叹不已。 此子,将来可能要成圣人啊。 教书育人是为了什么? 不是为了让学子学到知识?以后进入社会能够施展抱负,更好的生活吗? 像那些圣人之道,一旦考试落榜基本GG的情况,在沈黎这里不会有,他传授的东西,真正的为学子解决生活难题,而且还学到了知识。 众位学子殷勤的将沈黎请入地下研究所,然后兴致勃勃的介绍。 沈黎笑呵呵的接过他们送来的茶水,听着他们的讲解。 现在整个驼牛峰外面的山寨,被改成学校,那些学生每日上课,吃饭,睡觉等等都在外面,真正的配置火药,还在地下。 这里地下古堡,都用钢筋水泥堆砌,坚固无比,里面也分为几个区域。 熬硝的,制造碳粉的,以及硫磺仓库。 还有配比实验室,炮管研究室等等。 “校长,咱们现在,已经研制出各种型号的钢珠,配合不同的火铳使用,而且您给的扳机系统,我们也研制成功,现在每根火铳上,都配备了手柄,扳机等物,而且我们将火药进行固体化,就是提前将那些火药压实,等射击时,直接丢入火药与钢珠后,便可以开始设计,大大节省了填充火药的时间。” 做子·弹,肯定是不现实了,小小的子·弹,里面学问可大着呢,里面有底火,火药,弹头,弹壳等等,太过精细,以现有的技术条件,根本达不到。 所以沈黎只能将底火改善,装在火枪内部,撞针直接在火枪内部产生火星子,点燃火药,不过这种方法虽然提高了击发速度,但却缩短了火铳寿命。 沈黎也知道这个原因,但热武器对战冷兵器,如果射速太慢,是会吃大亏的。 他点点头:“很好,如果咱们能再精细化一下枪管与钢珠呢?” 众人纷纷沉默,都在苦思冥想。 钢珠如果与枪管高度匹配,那射程也会不一样。 见众人没人应答,他笑着道:“你们可以试试,将钢珠改变一下,做成圆锥形状,这样对于射击稳定性,射速都会有很大影响,如果钢珠的大小完全契合枪管的话,那火药产生的热量不会太过浪费,这样也可以提高射击的范围。” 众人恍然大悟,纷纷拿出小本子记下来。 然后来到火炮区域,负责人介绍道:“我们现在的火炮射击距离,可达到两千步开外,爆炸半径是十五步。” 他有些小得意道:“这东西如果拿到战场上,将会是一大利器。” 一步,大概是一米。 寻常弓箭,大概能射五十步。 若是强弓配上臂力好的射手,可以达到一百步左右。 即便是传说中的吕布,辕门射戟时,也只能达到一百五十步。 这可是两千步,落地爆炸,简直就是恐怖。 如果这东西让姜承龙知道,他会不眠不休也要抢到这东西! 火枪目前的表现,毕竟是有限的,加上斥候的汇报,他觉得可能夸大其词,但这东西的射程,已经可以震撼天下了。 沈黎摸着下巴,看到精致的火炮,不由提出一个疑问道:“如果咱们是在山地,或是雨天作战呢?那沉重的炮台,将会成为负担。” 负责人也沉默,周围火炮区的学生纷纷皱眉。 是啊,机动性太差,也是一项巨大的弊端。 可是,如果减少火炮的强度,那绝对会影响使用寿命还有射程。 这种东西,打一轮还好,若是敌人太近的话,很难发挥作用。 “这些东西还得慢慢研究,那你们有没有想过,快速掉头的问题呢?” 众人眉头拧成疙瘩。 他拿过一张纸,在上面快速画起来。 是一个可以旋转的架子,下面装了轴承,就像是餐桌上可以转动的圆盘。 “这样,可以解决转动困难的问题,但炮台太过沉重,你们得好好想想运输问题。” 负责人接过图纸,若有所思的拱手道:“校长所言极是。” “你们都辛苦了。” 沈黎笑着挥手道:“今日就先看到这里,天色也不早了,你们早些放学吧!” “校长慢走!” 学子们纷纷兴奋的说道,今日校长的到来,给了他们不少启发,相信这段时间,他们又有很多事情要做了。 第397章:十娘拦路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今日天色已晚,沈黎只能选择下山,不过苗欢盈做事他放心,上山视察,也只是给这些学子们一些信心而已。 他现在是仙平县的顶梁柱,而苗欢盈是仙平县的女管仲。 真正管理事宜,还是苗欢盈在做。 而她一个女子,能做到如此事无巨细的程度,想必吃了极大的苦头。 路上,他轻轻攥着苗欢盈的小手,有些感激道:“多谢你了,这些日子,辛苦你了。” 夜色中,苗欢盈的眼中晶莹点点,她用力的吸了吸鼻子,抽回小手道:“少爷说的哪里话,没有少爷,也没有我如今的生活,欢盈感谢少爷还来不及呢。” 她是委屈,这些日子,整个仙平虽然没有战事,但高速发展也是极为考验一个人的治理能力的,她一介女流,顶着多大的压力可想而知。 下山途中,苗欢盈指着伏牛山最高峰观雀峰道:“霍十娘现在在那里,她掌管情报部,每日收集四面八方的情报,具体情况还得她告诉你,不过你今日回来,她已经下山了,只是……” “只是什么?” “上午迎接的时候,你抱着小少爷时,将她遗忘了。” 她苦笑一声:“人家,等着刘齐的消息呢。” “哎呦我去。” 沈黎一拍脑门,怎么忘了这茬?但很快,他苦着脸叹气。 苗欢盈有些好奇:“是刘齐,不想回来吗?” 自从霍十娘从京城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一般,待人也随和起来,每日与周围人攀谈,再就是大力发展情报部门,现在的仙平,可以在家便能看到三天前京城内的变动。 当初她拿着沈黎的信件找霍十娘时,霍十娘都快高兴的跳起来。 刘齐不仅仅活着,而且还成为二品高手!实际战斗力,直逼天下第一。 这让她兴奋之余,又有了危机感,然后就是拼命练功,再就是拼命搞情报。 可今日车队中,没有刘齐的身影,让她很是惶恐。 她以为沈黎会来找她,便在县衙门前等了一日。 沈黎叹口气道:“刘齐,恐怕不会再回来了。” 说着,他便将遇到刘齐的遭遇,尽数告知苗欢盈。 苗欢盈唏嘘道:“当真是老天作孽,有情人始终不能成为眷属。” 可两人说着说着,就看到前面黑暗中站着一个人影。 人影很是单薄,听到沈黎说刘齐不会回来时,她顿时一颤。 火光靠近,才看到是霍十娘。 她声音有些沙哑,又努力的清清嗓子,结果更加沙哑:“刘齐,还在恨我么?” 沈黎摇摇头道:“不是,可能他觉得,没理由再见了吧。” 他忽然想起一首歌…… 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现在又想用真爱,把我哄回来? 霍十娘自然听到刘齐即将毒发身亡的事情,她有些无助的蹲在原地,眼泪扑簌簌的留:“都怪我,都怪我,当初为什么说那么绝情的话?” 苗欢盈轻叹一声走过去,缓缓搂住她的肩膀:“十娘,这不怪你。” 沈黎也轻叹一声:“没办法,好可怕,那个我,不像话……” 感情这玩意儿,没法劝。 还好本少爷一生钟爱林晴和小新,从不沾花惹草,也少了那些谈恋爱的烦恼。 嗯,美滋滋。 身后苗欢盈慢慢安慰着霍十娘,将她拉上马车,霍十娘楚楚可怜,一直女汉子的她,从未见到如此神情。 “他,真的会死吗?” “嗯,他说练了禁术,必死无疑。” 沈黎轻声安慰道:“你还年轻,一切最好朝前看。” “都怪我,都怪我。” 霍十娘在苗欢盈怀中,顿时呜呜呜的哭了起来,那样子,有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当初不是我对他爱答不理,他也不会冒险去练那鬼功法……” “要不是我言语刺激他,他也不会离开仙平……” “都是我的错,都怪我,都怪我!” …… 她一边数落自己,一边哭着:“如果不是因为我,刘齐还是仙平那个无忧无虑的小家奴,都怪我!” 沈黎轻叹一声,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哄她,只能对苗欢盈比了个眼神。 你照顾她,本少爷先撤了。 他跳下车,径直跑回县衙。 夜晚吃完饭后,小新十分乖巧。 先是将羞红了脸的苗欢心拉来,给沈黎搓洗身子。 数月不洗,这小丫头自然是害羞无比。 小新在一旁加油打气:“少爷现在对春药免疫,你要是想吃了他的话,就得一棍子给他敲晕。” 沈黎翻了翻白眼:“你这死丫头,当心我锤死你。” 而苗欢心虽然极度害羞,但还是用小手在沈黎身上搓洗着。 小新还在喋喋不休,却被沈黎一捧水给浇走。 苗欢心在他身后,小心翼翼的搓洗着:“少爷,洗完澡后,您要去夫人房里,这些日子她生孩子,想您想的茶不思饭不想,那些日子瘦了很多。” 沈黎本来想调戏一下,但想想这小丫头本来就对自己有点意思,万一再搞出个风流债如霍十娘一般,那就麻烦了。 他轻咳一声:“嗯,好。” 两人一阵沉默,收拾好了之后,他也直接推开林晴的房门。 而苗欢心看着他的背影,眼中说不清的羡慕和委屈。 小新如同鬼魅一般凑到她旁边:“是不是想着,少爷有一天闯进你的房间呀?” 她沉思入迷,不自觉便脱口而出:“嗯……” 随后她猛然惊醒:“小新你要吓死我呀!” 小新嘎嘎笑着,如同女流氓一般插着腰:“等我找到少爷用的春药,绝对会将他送到你的牙床上!让你好好体验一下!” “死丫头,你讨打!” “哎哟……我是你主母!” “我看你是母主,母猪!” …… …… ……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林晴晚饭后洗漱一番,在房中很是忐忑。 母亲知道年轻人,久别重逢,难免要云雨一番,都是过来人,她也十分懂事的将小狗蛋抱走,顺便把妞妞也叫走。 这下,后院只有三两个侍女服侍,见到沈黎过来后,也纷纷离开。 “想我没啊?” “想。” 林晴捧着他的脸,细细打量:“做梦都想。” 夫妻间说着情话,很快沈黎便不老实起来…… 第398章:义不掌财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夜过去,林晴只觉神清气爽,如即将枯萎的花朵再度逢春,绽放出灿烂的花朵。 她的精神状态也好了不少,看样子年轻了好几岁,整个人也轻快了几分。 尽管苗欢盈将仙平产业打理的井井有条,但还是要跟他汇报一下,尽管他再三表明不用。 早饭后,苗欢盈拉着他出门闲逛。 现在天色渐热,不少人都已经穿上薄衫。 而沈黎也穿不惯那种阔袖长靴,只觉走来走去,太过碍事,便又换上金陵杨柳巷中的灰色麻衣与布鞋。 麻衣袖子与裤脚被他挽起,腰间随意扎了一条腰带,衣摆也取消掉,下面的裤子,放在现代就是七分裤,而布鞋,也是原始的老布鞋。 这么一穿,倒是干净清爽。 而且他没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想法,剪头发也成了习惯,他的长发绝不可以过肩,然后简单的梳一下,扎个高高的马尾,夏季也没那么热。 现在的仙平,加入了大量新百姓,他们大多是金陵附近的穷苦百姓,在苗欢盈的刻意挑选下,他们如愿以偿的进入仙平,而金陵方面也将他们户籍也迁到仙平。 所以许多人还不认识沈黎,倒是对苗欢盈很是熟稔。 一路走来,人们纷纷好奇,苗姑娘跟着一个少年身边,卖力的讲解,这是哪里来的客户? “按您临走时的要求,咱们建造了仙平钱庄,百姓存钱进入,每年可以获得利息,这也导致周围城池百姓想要存钱,但被我拒绝了。” 苗欢盈来到钱庄前,轻叹一声道:“树大招风,若是被其他四大钱庄知道,咱们仙平钱庄断然没有存活的可能性。” 沈黎摸着下巴,四大家族的钱庄,已经基本上囊括大渝半壁江山了,这让陛下寝食难安。 而且早期陛下争夺皇位,也没少仰仗四大家族,在大渝刚刚稳定时,他们定然转移不少财富出去。 所以大渝皇帝在江山稳固后,始终没有暴力对待四大家族,而是采用柔和方法。 先是开办的朝廷级别的钱庄,禁止天下人再开钱庄,用以分散四大家族的财力,但大楚与大梁,绝对有不少四大家族的财富,一旦翻脸,大梁与大楚获得大量军费,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瓜分大渝。 到时候大梁和大楚突然发难,姜承龙可不能保证有足够兵力抵御他们。 或许,自己可以搞大钱庄,用来搞死其他三家钱庄。 沈黎眉头微皱,觉得此法可行,但需要皇帝陛下的允许。 不过,此法要是推送出去,皇帝陛下绝对会用朝廷的钱庄来弄,他绝不会允许大渝再崛起一个资本家。 他摇摇头,还是否定了这个办法。 一旦天下的钱都进了大渝朝廷,相当于给自己上眼药。 苗欢盈看了他一下,继续讲解道:“少爷,现在咱们仙平的存款,达到三十万两,所有仙平旗下的作坊工人,都可以将钱存入咱们的钱庄,用来涨利息。” 这样,也是为了网罗天下穷苦百姓。 虽然很残忍,但这是成为资本的唯一道路,更何况沈黎并没有动作。 他现在,相当于给那些穷苦百姓吃喝,给他们工作,给他们工钱,工人将钱存在他这里用以赚钱,大家各取所需。 一旦大渝朝廷对他动手,他便将这些钱,全部克扣下来,到时候整个大渝多了几十万难民,对社稷的冲击力可想而知。 民以食为天,他们没了收入来源,逼急了,自然有人揭竿而起。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天下之事,自古以来都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土。 他点点头道:“存款方面,一定要注意信誉,如果有工人不愿意存款,自己放在家里的话,就要找理由扣他绩效,然后开除。” 苗欢盈迟疑了一下,随后点头道:“几乎没有这种工人,没存款的,大多是家里其他方面花钱,将钱都花完了。” “赌徒,泼皮这一类的工人,万万不能要,即便饿死他们,咱们也不收。” “明白。” 沈黎背着手,没有心机的善良,最终只能成为饿的口中食物。 如果大渝皇室稳定,那他手底下所有产业都稳定,但从姜承龙卸磨杀驴的记录来看,这个皇帝,并不可信。 “少爷,咱们的作坊,已经占领整个大渝一半的城池,咱们目前有的资产,也就四千余万两,还要继续开办作坊吗?” “继续。” 他缓缓走着,看着钱庄内络绎不绝的百姓,嘴角缓缓扬起:“我的目标,不是成为大渝第一商人,而是成为世界第一商人,大渝如果产能过剩,便将货物往其他国家运送售卖,通关文牒方面,我会找陛下说明,咱们的货物出去,钱却回来了,对大渝也是一件好事。” “我明白了。” 现在沈黎的工厂太多,的确有些产能过剩。 已经开了四十多家分作坊,每日生产的酒水不计其数。 当然,消耗的酒水也属天价。 两人慢慢走着,路边的百姓纷纷打招呼,人们老有所依,幼有所养,正是圣人书中的大同世界。 可惜这种情况,目前只能做到仙平县。 之前沈黎协助百姓搞的奶茶店,现在越做越大,越做也越规范,已经传入很多城池,至于那首“你爱我,我爱你……”的歌,现在已经被人给唱吐了。 如果最开始的沈黎到仙平时明朝时期,现在的仙平已经发展到清朝末期,除了蒸汽机,其他应有尽有。 包括青楼,也无比规范起来,那些卖身女子赚着自己的钱,每个月只需缴纳一些租金费用即可。 不过随着青楼发展,租金也逐渐昂贵起来。 如果这一行赚钱太容易,会吸引许多良家妇女加入,到时候就乱套了。 “给您建造的城堡,在城东方,现在正在动工,按照要求,城堡内部全部用钢筋水泥搭建,但材料难得,所以工期要慢一些,预计年底可以完工。” 苗欢盈指着城东方向介绍道:“其他的地方,都是按照你临行前的要求建造的,今日逛的差不多了,来日方长嘛,先回去看看这些日子的账本。” 她有些促狭的笑着,因为全国各地送来的账本,足足摆满整个屋子,要沈黎看半个月都不一定能看得完。 而且现在县衙还有专门的财务机构,每日几十个先生拨着算盘,仔细核算各地账本。 沈黎摇头道:“不用了,你心思细腻,做事我放心,我唯一对你放心不下的,便是你的性格。” “性格?” “嗯,你虽然外表如女强人一般,又十分倔强,但终究少了一种,上位者的杀气。” 他郑重的看着她道:“义不掌财,慈不掌兵,该利用某些人的地方,你一定要用到,不是为了伤害他们,而是保护我们自己。” 仙平发展越来越壮大,迟早会被人觊觎,现在不做好万全准备,到时候措手不及,只能做待宰的羔羊。 苗欢盈若有所思的点头。 “好了,回去吃饭吧。” …… 第399章:北境骤变 - 布衣公卿 - 欺生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沈黎几乎天天在家,每日逗逗小狗蛋儿,再就是吃了睡睡了吃,整个人都胖了一些。 对了,人家小狗蛋儿也有了新的名字,沈默。 既然小名叫狗蛋,那大名也围绕着狗来取,取来取去,也只想到一个沈黑狗。 这名字倒遭到不少人的取笑,倒不是取笑沈默,而是取笑沈黎不会取名字乱取。 这些日子,万逸楼在仙平的主题青楼内,玩的那是不亦乐乎,这让姜青梅很是鄙视。 她也喜欢上这种新奇的生活了,每日都是不重样的惊讶,让她留恋无比,相比于枯燥的宫中,这仙平更像是人间仙境。 之前的佟州县令,也就是状元爷王知章,他的一家人也被改了户籍,送入仙平。 他的儿子在仙平小学上学,夫人送去了疗养院照顾老人,每月还有银钱可以拿。 日子一天天过去,沈黎也在仙平待够一个月,林晴也从之前的愁眉苦脸,变的跟个新婚的小媳妇一般,成日粘着他,往日所受所有委屈尽数烟消云散。 这一日,霍十娘亲自下山,找到了沈黎。 对于她的情报组织,沈黎一直都是懒得管的状态,她要任何资源都会给她,但用到她的地方倒是极少。 之前苗欢盈还会经常找她,主要是打听沈黎的行踪还有状况,现在沈黎回来,她们仿佛无用了一般。 她貌似还没有从刘齐的身影中走出来,整个人很是憔悴,如果不是有重要事情,她绝对不会下山主动找沈黎的。 “草原上,出现了新的先知。” “先知?” 沈黎皱着眉头,他了解过先知,草原上有个传说,每过五百年,就会出现一位先知,下凡拯救草原百姓,他是一盏明灯,为各个部落指明方向。 先知是真神的孩子,他能预测未来,可以趋吉避凶。 但这个节骨眼上出现先知,会不会太过奇怪了? 霍十娘点点头,从腰间拿出一张纸条递给他道:“从草原上传回来的消息,同先知一同出世的,还有九幽恶魔,神与魔的组合,已经收服不少部落。” “魔?” 沈黎更加奇怪了,草原上可没有魔一说。 她深吸一口气:“消息上说,那位魔神,弹指一挥间,方圆数里,寸草不生。” 刘齐! 也只有刘齐,能有如此能力。 什么鬼神,那全是扯淡,杀伤范围能达到这么大的武者,只有炼毒的,而刘齐刚好前一段时间说要去草原,这正应证了他的话。 天道宗准备动手了。 三国之中,大梁最弱,大楚最强,而大渝,地理位置最为优越,江南到北方,最适合经济发展,也是天下的中心。 从草原往下进发,首关便是京城,一旦北境挺不住,狼族挥兵南下,直捣黄龙。 狼族,是草原上广泛的种族,并不是指一个种族,若是有人能统一草原,便被称为狼王。 “你不应该跟我解释解释吗?” “解释什么?” “魔神的问题。” 很显然,长期接触信息的霍十娘,对于这个魔神也是不信的,那绝对是人,根据沈黎给出刘齐的消息来看,她很快便猜出是刘齐。 “你已经有答案了。” 沈黎无奈的苦笑道:“还有没有其他情况,都说说。” 霍十娘打破砂锅问到底:“是不是刘齐?” “是,他临死前,要去草原办事,我想这就是他要做的事情。” “我要去草原。” 她有些执拗道:“死我也要与他死一起。” “你成熟一些好不好?” 沈黎叹口气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如果他真的想见你,早就回仙平了,又或者他惦记你,早就回来过,只是你没发现而已,他不让我告诉你实际情况,已经说明了问题。” 她沉默。 半晌后,她缓缓道:“先知已经收服大大小小十二个部落,拥兵十七万,这个数据还在不断攀升,北境战事紧张,七王爷姜承献带兵四十万,正在修建工事。” “如果草原拥兵四十万,那七王爷会怎样?” …… 与此同时,皇宫中姜承龙也在问同样的问题。 万江楼与霍十娘的回答也是相同的。 “不堪一击。” 北境无大城,对于善于马战的游牧民族来说,长期训练步兵阵法的大渝军队,极难抵挡。 而且狼族凶悍是出了名的,士兵们对他们有种天然的畏惧,还未开打,士气先低三分。 沈黎摸着下巴,狼族是万万不能跑进中原的,那些人茹毛饮血,不信奉道理,信奉实力,来了中原,怕是要乱杀一通,当年的五胡乱华就是最好的例子,汉人险些被灭种。 四十万大军,光尸体就能堆成一座山了。 他食指轻轻敲击着桌子,难不成自己要主动请缨? 说实话,他并不懂作战,只是他有热武器,作战过程中,可以提供一些帮助。 可那样的话,自己的东西,可全暴露出去了。 皇宫中,姜承龙也十分着急,朝中无大将可用,当真是一国之悲哀,难不成要自己御驾亲征? 早朝时,那些文臣又为北境之事吵开了,觉得那些士兵每年浪费那么多的军费,简直就是废物。 可打仗这事,还得靠那些士兵。 顺天城中,一片风声鹤唳,百姓岌岌可危,更有甚者,开始举家迁移。 而此事之后,韩家,又开始飘了起来。 若是四大家族再开始发难,大渝必定是阻止不了的,狼族入侵,是条导·火·索。 姜承龙好不容易过上几年安生日子,准备收了四大家族时,局势,又朝着最开始的方向走去。 当年他从十几个皇子中搏杀而出,成功继位,可内部,有其他皇子留下的残局,朝中不服,百姓叛乱,外加三方势力围攻,大有将大渝吞并的架势。 这些都让他挺过来了,再有此事,他也不惧。 他一脸坚毅,看向下面的万江楼道:“让你找的血浮屠,找到没有!!!” 说着,他已经有些怒气了。 近千人,在京城中搜刮数年,一本兵书找不到,你们都是废物吗??? 万江楼沉吟一下:“陛下,锦衣卫接管此事时间不长,而京城八十一坊,所以……” “所以找不到了吗?” 四下无人,姜承龙有些抑制不住怒火喝道:“你知道不知道,若是同等兵力情况下,狼族杀过来,我军如同豆腐一般,一碰就碎!” “你找不到?你找不到这是理由吗?我告诉你,一旦顺天被破,狼族,可没有锦衣卫指挥使这个职位!” “我给你三天时间,三天,你若是一再推诿,朕不得不怀疑你的能力,你这个都指挥使,也不用再做了。” 万江楼咬咬牙,血浮屠兵书都尼玛被沈黎毁了,这王八蛋,就不能怪我了! “陛下,臣,或许有办法,替代血浮屠。” …… 第400章:草原魔头 - 布衣公卿 - 欺生 “说说看?” 姜承龙没好气的端起茶杯,轻轻吹动热气。 “沈黎。” 万江楼觉得这次皇帝陛下是真的急了,再不将自己的成果拿出来,没等狼族杀到顺天,陛下就先杀到锦衣卫了。 “沈黎拥有一种铁管子远距离射击兵器,叫做火铳,还有一种坛子,里面黑乎乎的粉末,被称为黑火药,臣派人研究数月,只研究出其中的配方,还没有研究出配比。” 他拱手道:“这东西,也是沈黎在仙平不费一兵一卒灭了定安伯一千五百人的杀器,同样,在前些日子佟州,他以两百对阵三千韩家精锐,结果只损失二十人。” “这个你已经说过了,朕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研究出来?” 万江楼沉吟一番:“有些难。” 如果是最原始的黑火药,那他很快便能研究出配比是一比二比三,但经过仙平火药研究部的不断改进后,现在的火药配比已经精确到三位数,他想模仿自然无法完成。 而锦衣卫在仙平各处的探子,仿佛有一个无形大手刻意引导他们,探查城中百姓等情况,自然可以,但仙平真正的秘密,是在伏牛山上。 伏牛山虽然没有重兵把守,但一些重要的地方,用钢丝铁网包围的一只鸟都飞不进去,人刚刚出现,便被几个士兵赶走。 从外面看,伏牛山上,就是沈黎的蔬菜研究基地,上面大大小小的棚子,都是为了冬季培育蔬菜大米的。 但里面绝对不简单。 而且这里面的人,大多数都被洗脑了,对仙平忠诚无比,抓来之后软硬兼施都不起作用,锦衣卫顿时有种狗咬刺猬无从下嘴的感觉。 他说的这个“有些难”的意思,就是武器消息已经给您了,陛下您自己掂量,把那小子抓回来,直接严加审问即可。 姜承龙缓缓放下茶杯,他自然听懂了万江楼的意思,可是强行抓来沈黎,恐怕令天下人不服,而且这是个人才,又能被自己掌控,杀了肯定不可。 他已经体会到朝廷无大将的恐慌了,如果再有这种人才,他想留给儿孙后辈,将来儿孙有能臣,还能继续守卫大渝。 “来人,拟旨。” 他并未理会万江楼的话,道:“招沈黎回京,就说少师连日不在京城,已经荒废了学业。” 至于沈黎临行前他答应的婚事,还得再拖拖,这只是一个大饼,讲实话,他是不太舍得将一个一品高手嫁出皇宫的。 如果让沈黎进入皇宫生活,他也万万不会答应的。 所以此事,还得再议,如果那小子真的铁了心不要,那就不是朕不施天恩了。 万江楼在一旁默默松了口气,但愿这小子能顶得住吧,万一这破玩意儿顶不住狼族的话,那陛下还会要血浮屠。 当初那老头,闲的蛋疼吗?没事毁这绝世兵书做什么? 神经病! 他在心里默默吐槽几句,离开了皇宫。 …… …… …… 比起皇宫中的着急,草原上则是恐慌。 许久之前,草原上一任先知曾预言,草原上将会出现一个恶魔,以摧枯拉朽之势进攻草原,摧毁各个部族,一路杀来,无人可挡。 而且,那个恶魔,是汉人。 起初各部族都没太在意,一个汉人,在草原上摧枯拉朽?这不是笑话吗? 可现在,那个恶魔真的出现了。 真的是汉人,刘齐。 在先知的带领下,他开始统御所有部族,一旦那些部族不同意,换来了则是灭种的后果。 甚至,有的部落首领稍微强硬一些,便被灭族。 杀伐之果断,手段之残忍,令人胆寒。 他身带剧毒,所到之处,无一活口。 这早让那些部落首领吓破了胆子。 草原唯一一个一品高手,平日里耀武扬威,这位恶魔出现之后,他连个屁都没敢放,自始至终都没有出面过。 先知是没有战斗力的,只能任由恶魔屠戮,短短数日,他一路席卷而来,凡是不听话的,悉数被杀。 现在草原已经聚集了三十多个部落,集合大军二十余万人,这个人数还在快速攀升。 恶魔的目的很简单,跟着他南下,抢夺地盘。 不过这也不是十分影响他们,本来他们就想南下,只是草原上没个王,根本无法达成统一战线,对于那些有野心的部落来说,此举算是正合心意。 刘齐带着恐怖的面具,站在草原上,看着远方的放牧的百姓,一言不发。 这不是他的初心,只是天道宗的手段而已。 天道宗虽然没有过多的关注沈黎,但关注了刘齐。 他最重要的事情,便是沈黎与霍十娘。 这一点,天道吃死了他,一旦他不从,仙平将会成为一片废墟。 他幽幽叹口气,能保住他们,也是自己临死前唯一能做的事情了。 天道一席白衣,缓缓走过来微笑道:“感觉你最近气息攀升,怎么,你不太想做这种事?” 气息攀升速度太快,他也会有所察觉,毕竟他的修为高出刘齐太多,刘齐本来可以压制修为,让它缓慢的增长,但他刻意提升修为到一品,就是为了早日死去,少造杀孽。 “谁也不想,杀这么多人。” “是啊,我也不想,不想杀那些蚂蚁,尤其是仙平的蚂蚁。” 天道背着手,面无表情:“我希望你好自为之。” 他缓缓摘下面具,冷冷的看向他。 随后,紫色真气浮现,越发浓郁,逐渐成为黑色。 他猛地一掌打向天道,可天道像是没事人一般,随手一抬,恐怖的真气便入山呼海啸一般涌来,他一口鲜血喷出,飞出十几丈远。 他捂着发闷的胸口,冷哼一声,重新戴上面具,一瘸一拐的离开原地。 两人之间的差距,不止一星半点。 …… …… …… 仙平县,沈黎翘着二郎腿,被苗欢心喂着熟透的葡萄,在他面前,站着五个十岁出头的孩子。 “想和鸟类一般在天上自由自在的飞行吗?” 他吐掉葡萄籽,起身微笑道:“如果想的话,以后就跟着我。” 五个孩子资质极好,人也机灵,如果加以培养,将来可以称为很出色的科学家。 沈黎前世本来就是研究生,只是他研究的东西,这个世界没有,原材料找不到,甚至一个显微镜都造不出来,一腔学识也没用了,只能捡一些十分低端的东西来玩。 孩子们经历过洗脑,本来就对沈黎无比崇拜,又听说可以在他旁边学习,顿时两眼放光,忙不迭的点头:“想!” 第401章:亲自授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要教你们的,是热气球飞天,然后带动人在天上飞行。” 沈黎微笑的看向五个孩子:“夜晚带你们玩个有意思的东西。” 之所以选热气球,一来是这东西稳定,即便燃料没有了,他们也不会直接从空中掉下来。 热气球升空的原理就是利用热能升空,燃料殆尽时,它内部产生的热量依旧存在,热量一点点的减少,坠落下来不会要了人命。 这也是一种比较安全的升空方式,至于利用风能,蒸汽机上天,一旦遇到问题,人在空中如无根浮萍,掉下来就是个死。 五个孩子都有些兴奋的互相对视,他们对这种东西十分感兴趣,只是没有具体方向。 其中一个孩子,叫季酬心,之前沈黎随口一提发条的原理,这小子便制作出发条,现在的录音设备只需上几圈发条,就可以录音十多个呼吸。 虽然简陋,但提供了方向,在这种发条上不断改进,将来一定可以达到极好的效果。 仙平许多银匠,现在还兼职打造那些小型零件,比如弹簧,虽然强度和寿命没有现代那么好,但也够用了,用来马车的减震系统上,很是舒适。 螺丝虽然能造出来,但由于钢材强度不够,用几次就会滑丝,根本没法正常使用。 苗欢盈在一旁默默整理文件,听到沈黎要打算发明热气球升空,便明白了将来真的有大战发生。 以仙平现在的军事条件,完全是可以去逐鹿天下的。 她的所有家国情怀,在父亲被斩的那一刻烟消云散,如果可以,她甚至想扶持沈黎坐上皇帝宝座。 可以说,整个仙平高层,有一半的人是有反骨的。 这也是沈黎潜移默化影响的,皇室让我活,那咱好好做好老百姓,皇室要是搞我的话,不好意思,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 关键是,作为二把手的苗欢盈,也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包括那些仙平军队,少爷就是皇帝。 夜幕降临,沈黎吃过饭后,温和的叫来几个孩子。 一根蜡烛,一个用纸糊的纸袋,还有几根铁丝。 几个孩子有些不解道:“少爷先生,这是要做什么?” “那就得说说咱们这次研究的方向了。” 沈黎微笑道:“你们有没有学过物理课程?” “学过!” “那学过热气吗?” 季酬心等人对视一眼,然后有些惭愧的点头。 “无妨,慢慢学。” 他也不恼,这些孩子,现在正是求知欲最强的时候,教起来也简单,他拿来一把柴火,在县衙门口点燃后:“你们看,如果是冬天,咱们烤火的时候,手放在哪里最舒服?” “火苗上。” “对,烤东西也放在火苗最上方,煮饭的时候,锅也在火苗最上面,你们能想到什么?” “火苗上的温度最高。” “对。” 他有些赞许的看向季酬心,这孩子太有灵气,让自己教,实在有些误人子弟了。 他也不卖关子,继续讲解道:“通过这些现象,咱们可以明白,热量是会上升的,这个要记住,是咱们制作热气球的主要远离。” 几个孩子齐刷刷的拿着小毛笔记载本子上。 “这东西,叫做孔明灯,现在我做好,你们自己看一下步骤,看看有没有什么感悟?” 说着,沈黎开始上手操作,将蜡烛架在纸袋口处,然后用铁丝固定,检查了一下其中的密封性后,然后用一根小绳子拉住最下面的铁丝。 两个孩子拿住纸袋,一个孩子拉住绳子,他点燃蜡烛。 “等纸袋内热量逐渐上升后,便会带动蜡烛升空。” 之所以用绳子拉住,是孔明灯这东西从未在这世上出现过,一旦飞出去,难免引起城中百姓恐慌,而且如果燃烧不完全落地,很有可能造成火灾。 半柱香后,两个拿纸袋的孩子有些惊异道:“少爷先生,这东西想要挣脱。” 沈黎笑着摸摸他们的小脑袋道:“松手看看。” 孔明灯缓缓上升,下面一个孩子见状连忙拉住绳子,让它停在两人高的地方。 “哇!!!” 几个孩子兴奋大叫:“真的飞起来了!” 他们一脸崇拜的看向沈黎:“少爷先生,您是想做一个比这大十倍百倍的大孔明灯,将人送上天空吗?” “是的。” 沈黎背着手笑道:“这是第一课,你们看看,有没有什么启发,当然,你们自己也可以做,但是绝对不可以宣扬出去,知道吗?” “明白!” 几个孩子恭敬拱手:“多谢少爷先生授业解惑。” 这也是仙平所有学生必须要学的礼仪。 普通学生,不会经过洗脑,他们学的铁匠,木匠,瓦匠技术,都是最好的,如果仙平内太多这种技术工,也会造成人员竞争,所以仙平内也与其他城池达成合作,让这些学成的学生出差干活,领两份工钱,一份是仙平补贴,另外一份是当地工钱。 一个小小的孔明灯,足够启发这些孩子们了。 他们有人当晚回去便开始绘制图纸,有的想将人架在热气球最上面的顶棚,但被另外一个学生否决。 太热了,烫屁股。 季酬心沉吟一番后,将孔明灯下面加入一个吊篮,人坐在吊篮内,但其他学生说,如果有蜡油等物掉下来,脑袋都烧没了,太危险了。 以沈黎现在的技术,万万搞不出来煤气罐一类的东西,好在有火油,也就是石油原油,这东西黑乎乎的,烧起来浓烟滚滚,用来做饭热量太大,不合适,但用来守城还是很方便的,而且极难扑灭,遇水烧的更旺了。 他们没见过黑火油,以为要造一个巨大的蜡烛用以升空,那么大的蜡烛,要是掉一坨蜡油下来,人要被烫坏了。 几个孩子吵了一夜,也没吵出个结果,只能无奈睡觉。 翌日,沈黎接见了金陵城中的詹良才。 詹良才,就是当年他在杨柳巷卖糖时遇到的第一个牙行掌柜,结果将他坑到自己手下。 现在的詹良才,那可是满面红光,和当初一脸委屈的小糟老头子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他笑呵呵的提着衣角进入书房,拱手道:“少爷好。” …… 第402章:海上贸易 - 布衣公卿 - 欺生 “坐。” 沈黎舒服的在太师椅上躺着,对外面喊道:“欢心,上茶啊。” 现在金陵所有作坊,尽数取消,只留一家味极妙酒楼。 味极妙掌柜的,现在也是詹良才。 每个月,詹良才只需要往仙平送一次账本还有利润。 不过一个酒楼,每个月也是五万两利润,这个行业愈发内卷,人家看到他这么玩,纷纷效仿,这还是金陵府尹闫海容经常过去打广告的缘故。 作坊撤走,闫海容很是难受。 金陵不比其他县城,还有地可以让百姓做佃户,城内百姓要么做工,要么等死,作坊迁走,城内很多百姓失业。 苗欢盈起初想法是金陵作坊只是临时跳板,如果作坊距离太近,那容易造成恶性竞争。 后来闫海容求爷爷告奶奶找到仙平,她这才不得不在仙平扶持了几家新产业。 这也是仙平投资公司的前身。 苗欢盈跟商人合作,出资一部分,跟当地官府谈好,在你这里开办作坊,替你改善民生,但地租免费,我们还按时交税。 穷苦县城,地,一毛不值。 哪个官员不想自己治理下海晏河清,还有大量税收进入国库的?顿时欣然答应,有的为了留住他们,甚至还税务减半。 这样,他们掏出一部分钱,找到有资源的商人,合伙做作坊,主要生产一些布匹,马车,普通酒水等物,招收的穷苦百姓不下三十万人。 这些投资的作坊,他们出资一半,利润却只要三成。 此举,自然吸引了大量合作商。 整个大渝的商人,都知道和仙平的生意好做,他们做生意,不算自己的盈利,只算对方的收入,也算是冤大头吧。 当然,在金陵的十多家作坊,也是有詹良才代为管理,此人经商多年,是难得一见的人才。 詹良才笑呵呵的接过苗欢心端来的茶水道:“少爷离开金陵多日,老奴甚是想念啊。” “詹掌柜,你我只是雇佣关系,不必自称老奴的,金陵的生意,我还得仰仗你啊。” 沈黎摆摆手,然后关心的询问道:“令郎的病情,怎么样?” “承蒙少爷关心,犬子的病,已经比当初好太多了。” 他心中一阵感动,少爷还记得犬子,现在他有了钱,自然能找到许多好大夫为儿子治病,效果也是显著。 “那就好,你今天过来,是有什么事情吗?” “呃,事情倒没有,只是许久不见少爷,甚是想念了。” 詹良才感叹道:“少爷发展迅速,我要是不再来看看少爷,怕是以后少爷越做越大,老奴怕是没有什么机会了。” “这是哪里的话,你是我们的老功臣,只要你来看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两人寒暄一阵子后,他欲言又止道:“不知道少爷,想不想再将生意提高一下呢?” 沈黎饶有兴趣道:“怎么,你又有什么好点子了?” 詹良才点点头道:“我本来是打算与苗姑娘说的,但少爷在家,我便趁着探望少爷一起说了吧。” “我之前有一好友,专门在海外做生意的。” “你是想,咱们将产品销往海外?” 沈黎摸着下巴,现在船只速度远远没有那么快,海外的世界他是知道的,有些远的地方,来回一趟起码要半年,更何况现在的船只大多是木头,航行还是靠人力,来回一趟,起码要一年多。 如果将产品销往海外,再等银两拿回来,时间跨度太长,而且海上充满未知,一不小心血本无归。 “是的,他想帮助咱们销售产品。” 詹良才想着有立功的机会,便滔滔不绝的讲解道:“听苗姑娘说,咱们作坊产能过剩,作坊太多,销售渠道有些问题,那些经销商开始吃不下了。” “所以我想将一些产品,销往海外,这样可以赚取大量的银钱。” 沈黎沉吟一番:“那你想过没有,一次性装一货轮的货物,万一在海上遇到问题,谁来赔?” 不是他害怕风险,而是这种风险系数太高,而且还有被骗的风险。 詹良才捋着胡须:“这一点,我已经跟那位好友说过这个问题,他的意思是成为咱们的经销商,他一次性进购几个船的货物,想让咱们给他打折。” “他一次要的货物,大概多少?” “三十船。” 沈黎微微皱眉,这个数目,可不是小数。 不是他疑神疑鬼,而是现在远洋货轮根本不完善,在海上有极大风险,海上还有大量海盗,根本不适合进行长距离的运输,一旦出事,三十船,少说也有近三百万两银子的价值,詹良才这个朋友,真的亏的起? 他叫来苗欢盈,苗欢盈沉吟一番后道:“詹掌柜,如果他做经销商,先给钱,再拿货,我们可以接受。” 詹良才点点头:“若是这一单生意能成,以后咱们的货物,再也不愁卖了。” 沈黎撇撇嘴道:“恐怕事情没那么简单,三十船的货物,一般人可吃不下。” “您的意思,他是骗子?” 詹良才自从那次被沈黎搞个墨鱼汁合同后,每次签合同时都是小心翼翼,必须要用他的墨水与笔。 “不一定,只是他这个运送远洋的轮船,有些邪乎了。” 海上风险实在太大了,三十船的东西,即便是一国货船,都得谨慎对待,何况是一个商人? 沈黎想了想:“你这位朋友,在哪里,我想见见他。” “他还在金陵,就在咱家酒楼内,平日住在福源客栈。” “那你便跟他说一声,请他来仙平参观一下,顺便谈谈出货的问题。” “好,我马上去安排。” 这种人,不一定是骗子,如果他能先给货款的话,那他的出货渠道,很有可能还在大陆上。 大梁,大楚两国,可还没开通贸易。 一来是古代,三个国家内有的商品,基本上都有了,不远万里运过去,实在不划算。 二来是姜承龙发布的政令,暂时不允许与其他国家通商,违者论叛国罪,也是防止一些商人夹带斥候,进入大渝,更是为了防止四大家族借着经商之名,将许多金银送往其他国家。 这就是转移财产了。 这个人,很有可能以海路经商,再将货物从海上运往大楚。 午后,詹良才便带着人再次登门拜访。 第403章:开拓市场 - 布衣公卿 - 欺生 来人是个十分精明的中年人,大腹便便,与佟州粮商刘老板很像,也在手中盘着一块玉念珠。 他在詹良才的带领下,走入气派的县衙。 一路上,他都在东张西望,感叹仙平比他见过的其他任何城池都要好。 到了县衙书房,苗欢盈坐在最上位,而作为主人的沈黎,却坐在一边。 “这位,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女财神,苗姑娘吧?” 中年人笑呵呵的拱手道:“在下周庄,见过定安伯大人,见过苗姑娘。” 沈黎歪着头:“你认识我?” “不太认识,不过进门时,苗姑娘已经两次瞥向您,詹掌柜更是多次看向您,我想,您的地位在这书房内,最高,在这仙平内,比苗姑娘地位还高的,只能是玉树临风的沈大人了。” 周庄笑呵呵的转动念珠,还顺势拍了个马屁。 生意人,最讲究察言观色,八面玲珑,此人倒是将这一点玩到了极致。 苗欢盈轻咳一声:“欢心,上茶。” 她又微笑着看向周庄道:“周老板请入座,今日我家少爷旁听,具体生意示意,还是你我对接。” “明白,明白,传闻中沈大人喜欢做甩手掌柜,如此洒脱经商,倒是令我等极为羡慕啊。” 周庄缓缓坐下,扭了个舒服的姿势后道:“不像我等讨生活的,万事都得亲力亲为啊。” 沈黎接过小新递来的茶杯,给詹良才使个眼色,示意他也坐下:“在下在书上,也看过不少关于西洋的事情,敢问周老板售卖的西洋国家,是哪几个国家?” 他虽然没有出过海,但看过现代地图,凡是现代人,基本上都知道一些国外的小国家。 周庄自然知道沈黎这是考教他,微微一笑道:“我们去的地方,卡斯蒂利亚王国,巴比伦,波斯,罗马帝国等等。” 其中卡斯蒂利亚王国是现代的西扳牙。 沈黎点点头:“海上的路,好走吗?” 此人应该去航行过,不过做生意,应该不太可能。 而且他们货轮出去,售卖瓷器比较赚钱,根本看不上自己的酒水,因为那边的人,喝不惯白酒。 周庄沉吟一下道:“还好,偶尔遇到一些海盗。” “周老板想要进货,可以的,我们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您要的量比较大的话,可以打八折。” 苗欢盈插嘴道:“不可以拖欠费用。” “那是自然。” 这倒搞得苗欢盈有些不会了,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爽快的就答应下来。 周庄从怀中拿出一张白纸,打开后递到苗欢盈的桌前:“这是我首批进货单,请你过目。” 上面商品种类不多,但量要的极大。 竹叶青,三十万斤! 香皂,上品、中品、下品、各五十万块! 香水,十万瓶! 雪花糖,十万斤! 这种进货量,已经是仙平各个作坊近半年生产量了。 苗欢盈一项项的念出来,旁边的詹良才目瞪口呆,而沈黎摸着下巴,这种进货,几乎是将自己名下的小发明商品尽数买走,那些能自己制作的内衣,月事巾等物,一块都没进货。 按道理来说,西洋女子比较开放,这种东西比较容易推广,首选是这个才是。 他嘴角微笑道:“周老板,您知道这些货物,价值多少么?就算是竹叶青一项,您就得支付六百万两银子。” 其他乱七八糟的加起来,少说也得一千三百万两! 周庄点点头道:“既然订货,钱肯定不是问题,问题是你们仙平的出货周期是多长时间?” 苗欢盈微微沉吟一下:“一个月。” “那就可以,定金是三成是吧?明日我便派人送上定金。” “周老板,既然做生意,就要打开天窗说亮话,如果将来咱们的生意有所冲突,那就不好了。” 沈黎微笑道:“近日,我打算去顺天跟陛下表明,开放一下边境经商,我们仙平可以将货物卖到大楚和大梁,货物出去,钱回来,对大渝有利无害。” 周庄微微皱眉,他知道自己猜对了。 这货当真是铤而走险,将东西从海上转悠一圈,送到大梁售卖。 如此大的吃货量,这是打算快速抢下整个大楚市场。 都是汉人,生活习性自然差不多,竹叶青与白糖前往他们那里,火爆程度可想而知。 到时候没有作坊源源不断的供货,周庄完全可以将竹叶青炒到天价。 他就是运用朝廷关闭通商,来铤而走险玩这个。 “喝茶。” 沈黎笑道:“不过我想现在北境局势紧张,陛下应该不太会答应。” 周庄松口气微笑道:“这些,与我们这些升斗小民,也没有什么太大关系。” 总而言之,沈黎在各地开办作坊,为的是收纳难民,大渝皇室巴不得其他国家难民谋反,所以不会允许他去大楚大梁开办作坊,他想将作坊开遍全世界的想法,现在很难实现,不如多赚一点钱。 “周老板,你货运往哪里,我不管,八折进货我也可以给你,但你进货,能不能以各个码头进货?咱的作坊,遍布大渝各地,如果按你的要求从仙平进货,咱们也多了一项运输费用,也麻烦许多。” “那我又有什么好处?” “周老板要的货多,能吃下咱们大渝所有作坊剩下的产能,那咱也无心跑到其他地方做生意了嘛。” 沈黎意味深长道:“你也知道,到处跑,不容易,我也不想到处跑,钱也难收回来。” 周庄眉头一跳,言下之意,大楚和大梁这块大蛋糕我给你了,你得吃掉我大渝所有作坊的货物。 相当于以后的大楚大梁,他没有任何竞争对手了,想卖多少就卖多少。 他清清嗓子:“可以,我也有几点要求。” “你说。” “第一,所有给我的货,上面重新包装,改成周记,第二,海上,除了我做,不能有其他经销商。”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一旦这单生意做成,他周记运出货物,很快就能发大财。 若是被大渝截下来,那就彻底完蛋了。 沈黎微笑道:“可以,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这下,不费任何力气便开拓了市场,大渝内起码再可以开二十家分作坊,又可以收大量难民进来。 …… 第404章:圣旨来临 - 布衣公卿 - 欺生 双方互相寒暄一阵子后,詹良才送走周庄,而苗欢盈看了一眼四周,谨慎的关山书房大门,然后摊开大渝舆图。 舆图上,有的地方无比详细,但有些地方,却描述极为模糊。 这舆图是苗欢盈特意派人做的,收集各地山川江河走势,以及哪条路能走,哪条路好走,都清清楚楚。 当然,这个主要功臣,还是霍十娘,没有她在各地探子所汇报消息,这舆图根本无法完成。 舆图配套的,还有一大箱的资料,关于各地情况。 苗欢盈之所以这么谨慎,是除了军方,私人搞舆图,是要砍脑袋的。 她的想法也没那么复杂,就是为了方便做生意,至于打仗她倒是无所谓,军方应该还有更为详细的舆图。 沈黎摸着下巴,这舆图极为详细,包括地下水井的位置都标注的一清二楚。 想当年,倭寇进攻华夏前,做的舆图与此极为类似,他们伪装成学者,每到一城,必先勘探地形,绘制舆图,详细到一些山间小路都标注出来,为日后侵略做足准备。 其中一部分叫做“宁郡地舆图”的,以鸟瞰形式绘画,极为详细,每一户人家,每一条河,寺庙,宗祠,牌楼,官署,仓储等地方,更是详细的不能再详细,站在舆图前,宛若身临其境。 不得不说,霍十娘做情报组织,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大楚和大梁的舆图,暂时不是很完善。” 苗欢盈道:“十娘手下的人在那里不太好行事,大楚的御廷司,大梁的丽景门,都监察极严,越是靠近皇宫的地方,越难绘制舆图。” 御廷司,丽景门。 两者与锦衣卫职责一样,都是皇帝陛下为了监察百官特意搞出来的特务机构,御廷司还好理解一些,大梁的丽景门,则是一道宫门,相当于诏狱一般的存在,朝中官员犯事,只要进了丽景门,基本上有去无回,因路过丽景门,机构名字便改成丽景门。 这丽景门的城门,相当于狗头铡的铡刀一般,令人闻风丧胆。 三国之间,互相防备特务还是很正常的。 “这是宁郡,是最好出货的地方,有其专门的港口,朝廷虽然不允许与大梁大楚通商,但对于草原和海上监管并不严格,一来草原入侵是因为物资匮乏导致,若是能建立良好的通商环境,可以有效安抚草原,阻止他们入侵,咱金科状元王知章的文章中有写过。“ 沈黎点点头,霍十娘的情报组织,在大渝的确有点厉害了,金科状元中举文章都有记录,看来还是有点东西的。 “所以我觉得,在宁郡出货,一来是离咱们比较近,这么大一批货物,方便监管,二来是周老板直接在港口装船,也方便,到时候在宁郡港口设计轨道车,当地官员打点一下,每月缴纳如此巨额税务,他定然答应。” “这些事情,你全权办就好。” 他看向略显成熟的苗欢盈,她不过也才二十岁出头,现在对于商道已经如此熟练,看来自己可以彻底撂挑子了。 知人善用,是领导必备的才能。 整个大渝这么大,将来还要发展大梁和大楚,如果让他沈黎亲力亲为,那不得累死? 在这个商业敌国面前,他就是皇帝,只需下决策,下面的人去执行。 而苗欢盈,俨然成了宰相的样子。 “昨日,十娘派人来了,说朝中已经有圣旨出来了,现在应该在路上,是请您回去的。” 苗欢盈收起舆图,既然少爷告诉他全权做主,她也不推诿了,这些事情她已经练到炉火纯青,不用事事都去询问沈黎。 不过这个圣旨即将到来的事情,让她很是担忧。 大家都不是傻子,现在北境局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皇帝陛下突然将休假中的沈黎叫回去,定然是有事情,而且事情不小。 沈黎沉吟一下:“我知道了。” “少爷,那些火药,火炮……” 苗欢盈深吸一口气,在运河上,佟州内,沈黎已经暴露这东西,如此威力巨大的杀器,皇帝陛下自然想要。 此去京城,皇帝陛下即便不杀沈黎,也会软禁他,逼他说出火药的下落。 最近仙平越来越多的探子已经说明了问题。 其中还有几十个阉党。 沈黎揉了揉太阳穴,翘起二郎腿。 而苗欢盈也缓缓走过来,小脸上满是担忧,接过他的双手,替他揉着太阳穴。 “难搞哦。” 沈黎苦笑一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皇帝陛下想要这些东西,我早就有预料了。” “要不要往北境提前运送一些物资过去?” 苗欢盈也不是那种愚忠的人,在沈黎的耳濡目染加上父亲愚忠被斩的事情,她现在的想法与沈黎差不多,皇帝老子弄我?还差点! 她目光中闪过一丝寒意:“要不要,在京城附近,取消一些作坊?” 京城附近十几个城池内,都是仙平的作坊,收纳难民近七万人,其中也有一些普通百姓,如此高的工价,自然吸引大量人前来,其中不乏丢了田地的佃户,现在佃户的工钱在人少地多的情况下,逐渐好转起来。 这七万百姓,已经习惯了作坊工作模式,由俭入奢易,他们享受到如此高工价的作坊,再让他们回到原来的贫民窟,他们可不干了。 一旦他们不干,到时候天道宗自然介入,京城附近的七万反贼,即便毁灭不了皇室,也会将天捅破。 “往北境运物资,还可以,至于那些作坊,先不要动手。” 沈黎舒服的往后一躺,闻着苗欢盈身上淡淡的幽香,心中一阵宁静:“没事的,没事的。” “少爷您已经有了打算?” 苗欢盈纤纤玉指在他太阳穴上轻轻揉搓着,很是舒适,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适应了这个角色。 在外女强人,在内小丫鬟。 “还不到撕破脸皮的时候,即便我想,皇室也不想,他们现在得求着我,一旦将我得罪了,那火药他们自然拿不到,拿不到火药,北境必定被破。” 天道宗悍然出手,决计不会给大渝皇室反败为胜的机会。 第405章:夫妻夜话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沉吟一番,逐渐想清楚这其中的关键。 不用搞那些作坊就足够了,现在的大渝皇室已经被逼到墙角,皇帝陛下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求沈黎出马,二是逼沈黎交出火药。 第二点有很大风险,一旦沈黎选择玉石俱焚,那皇室也得灭亡了。 所以为了保险起见,皇帝姜承龙必须要求沈黎出马。 都是聪明人,姜承龙只会战后逼问沈黎,不会战前给沈黎心里来个不痛快。 她松了口气。 北境战事只要一日没完结,沈黎就必定是安全的。 沈黎笑着握住她的小手道:“不用担心,但是要让霍十娘提前安排北境人员,我去了之后,最好能第一时间得知消息。” “那是自然的。” 她点点头道:“城中还有一些事情处理,我就先下去了。” 这书房,沈黎不在的时候,是苗欢盈的专属书房,沈黎回来后,她的书房便改到自己房间。 别的女孩子闺房中,多是各种胭脂水粉,衣物鞋子,可她的书房中,多是仙平的改造计划,各地作坊的报表等等,就连枕头旁,都是各种书籍。 她自己也编纂了一本书,里面的内容,多是最开始沈黎传授她商业的知识,汇聚起来,便成了无价之宝。 沈黎自然没教她那些坑蒙拐骗的本事。 实话说,一个现代人,即便没有那些造糖做酒水的本事,去古代行骗也能达到极好的效果。 就像之前沈黎搞出来的保健品,狂坑京城富豪两百万两白银。 这种乱七八糟的套路,还是很多的。 现在的季节,已经很热了,许多百姓都是穿着短衣短裤,酒水作坊内的锅炉区,更是经常有人中暑。 尽管条件有点差,好在发放了大量高温补贴,那些工人倒也能接受。 夜晚,五个孩子依旧在研究孔明灯,沈黎只给了他们一个方向,让他们自行学习,不懂的自己再去传授。 林晴提着裙角,走上屋顶,坐在他的旁边,与他一同看星星。 “相公,听欢盈说,陛下可能召见你,过几天你又得走了。” 她有些不舍道:“这才回来一个月。” 如今的沈黎,贵为太子少师,又是伯爵大人,手下产业更是占据大渝大半江山,她愈发没有安全感。 甚至能与沈黎说上话的机会都很少,自卑的情绪到了极点。 去年沈黎虽然是泼皮,但她没有那种感觉,即便沈黎打她,骂她,她依旧没有自惭形秽的感觉,现在的她,自觉自身的学识,经验,已经配不上这个优秀的男人了。 沈黎感觉到她的异样,将她揽入怀中道:“无论我在哪里,我的心都在仙平,都在你这里。” 他也觉得自己回来之后对林晴有所疏忽了,现在的林晴愈发敏感,不是三两次夫妻房事就能让她打消顾虑的。 林晴沉默一下:“相公,要是,要是在外面看到中意的女子,可以取回来的,我,不介意做小的。” 这也是古代女子的悲哀,是否尊贵,得看娘家是否有势,她林晴一家人现在都寄居篱下,自然感觉低人一等,而且林母也一直劝她要大度,如果有比她优秀的女子来沈家,她便退居大夫人之位。 林母,之所以叫林母,是因为她没有名字。 出身贫苦的女子,嫁到夫家,是不能有自己的名字的,外人也不会称呼她们的名字,从她们出嫁那一刻,曾经的名字便取消了。 取而代之的名字,就是夫姓,林夫人,林母,林家嫂子等等。 沈黎一个现代人,可没有那么多封建思想,他微微皱眉不满道:“什么大的小的?那都是一样,即便是公主嫁到咱们家,那也没有大小之分!” 他声音极大,加上县衙后院两个高手听力极好,便传入他们耳中。 万逸楼啃着黄瓜,喝着小酒,翘着二郎腿,听见此言一口喷出来,黄瓜瓤喷的到处都是:“你牛比!” 他可是知道,县衙后院,真的有位公主殿下的。 而那位一品公主殿下,闻言羞红了脸,一不小心,将面前石桌打的四分五裂。 屋顶上的沈黎自顾自道:“我们家,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第一任妻子,永远都是,谁来都不能取代你的位置。” 他知道,林晴现在太过患得患失,他理解,他想带着林晴一同前往京城,但北境凶险,他自己都自顾不暇,自然不能让林晴也铤而走险。 他用力的亲了口林晴道:“不用担心,等事情稳定下来,我便带着你还有孩子,一同去游山玩水,过自在的日子。” 林晴叹口气:“那金陵,还有你的十一个小妾,你真的不打算收下她们吗?” “不打算,要么你给她们弄回来做丫鬟,要么就遣散,没有感情的夫妻,即便同房,我也感觉自己是个种马,只会到处播种后代。” 沈黎果断拒绝,当初他拒绝这十二个少女,也是这种想法,男人自然喜欢三妻四妾,他也不例外,他更喜欢有感情的夫妻,否则这个时代那么多青楼,他现在又富可敌国,想找什么样的女人同房没有? 小新,那纯属意外,谁也别想用春药逼他就范了。 林晴自知劝不动他,此事只能随缘分了,她有些不舍道:“那你在外面注意安全,早些回来,小新还让你带走吧。” 她倒是有些羡慕小新了,同是沈黎的女人,丫鬟上位的小新,是有一些优势。 沈黎摸摸她的小脑袋道:“不用那么多想法,你的男人,还是你的男人,跑不了,即便再大,那也是你的,别人抢不走,当初我拼命熬糖赚钱,不也是为了让你和妞妞过上更好的生活吗?现在生活好了,你倒是患得患失了。” 林晴轻叹一声,想说话,又不知道说些什么,最终将话题转移到妞妞身上:“这丫头,现在是越来越野了,你不在的时候,谁都管不住她,你在的时候,她又经常跑到伏牛山上玩。” “玩什么?” “跟着十娘练武,然后去玩你那些乱七八糟的产业,人家见她是你的女儿,自然让她三分,她问什么,人家也答什么,你别看她小,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她倒是学的门清,这两天你带五个徒弟,她又对那个什么灯感兴趣,每日都是研究那东西。” “你看,那里飘着的灯,就是她搞出来的。” 沈黎讶然,妞妞居然学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随后他微微皱眉:“那里,好像是马市的棚子?” “好像,冒烟了。” …… 第406章:欢盈逼婚 - 布衣公卿 - 欺生 马市,可不是沈黎的产业,而是一个叫赵老六的商人,也是本地土著,因为擅长养马,后来在仙平的扶持下,自己开了马市。 他现在可是春风得意,借着沈大人的势,让自己从穷苦的百姓,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大商人。 他的马市,每日便是卖卖马,再就是接收市面上拉轨道车的马,每日两个时辰换一次马匹,大概三十匹。 仙平过往的客商很多,他也提供马车,顺着这股风向,他赚的是盆满钵满。 不过他也有良心,知道自己今日的生活,离不开沈黎的大力扶助,每个月都会捐献一部分财产给仙平的各个学校,还有养老院,这也算是一种聪明之举了。 仙平的小公主,沈妞妞,喜欢来他这里玩耍,他便单独开辟一块空地,让小公主遛马,有专人服侍。 这两日,听说小公主在空地搞实验,他也没太过在意。 今晚他来到青楼陪同几个外地商人喝酒,一笔大生意即将促成时,搞奶茶店的王老头笑呵呵的走过来道:“赵老六,谈生意呐?” “请叫我赵老板,咱都是有身份的人,要儒雅一些!” “好的赵老六。” 王老头嘿嘿笑着,从怀中摸出烟斗,放在油灯上点燃后猛吸几口,对着一旁的外地商人道:“你们买赵老六的马就放心吧,他家的马,过的比人都好哩,人都抽不到烟,他家的马抽烟。” “什么狗屁倒灶的,滚一边去,别耽误我做生意,还我家的马抽烟,你见过马抽烟吗?” 两人关系极好,自然随口说话,赵老六推走王老头道:“滚滚滚,你这把年纪逛青楼,当心折在这里。” 王老头摸着下巴:“你家的马不抽烟?” “不是,你见过谁家的马抽烟的?” “真不抽?” “你是不是有病!” 他沉吟一番,随后笃定道:“那应该是你家马厩着火了。” “好家伙,刚刚我从外面进来,看到你家马厩方向,冒了好大的烟,我还以为是你家马抽烟呢。” 赵老六一瞪眼,随后一拍大腿:“哎哟我草,我的马!” 随后他狂奔出去。 马厩,自然是玩孔明灯的妞妞干的。 她一不小心烧断了缠在孔明灯上的绳子,接过燃烧殆尽的孔明灯落在马厩棚顶,然后开始冒烟,然后开始着火。 县衙屋顶上的林晴了解此事后,脸色一黑:“这死丫头,又给我惹祸了!” 说罢,她匆匆下楼,打破了两人之间美好的谈话,然后从一旁捡过一个小棍子,拎着裙角气冲冲的走出去。 苗欢盈也发现异状,不过这种小事,她下面还有人会处理。 她讶异的看了一眼气冲冲出门的林晴,自知这是妞妞又闯祸了,之前每次妞妞闯祸后,就会直奔伏牛山,现在是夜间,城门紧闭,怕是逃不脱了。 她走上屋顶:“少爷,夫人这是?” “呐,不是妞妞烧了人家马厩嘛。” 沈黎倒了两杯清酒:“坐一下。” “无妨,我们赔便是了。” 苗欢盈也有些奇怪,自己这般年纪的时候,那可是每日读书写字,琴棋书画,可这小公主,每日可是舞刀弄棒,放火玩炸药,宛若男孩子一般淘气。 这也可能是父亲不在身边的缘故。 上次她去佟州,可是背了一大包的炸药去的,那她的那些炸药都用哪里去了? 沈黎倒是无所谓,孩子天性就是玩,反正老爹有钱,随便让她玩便是,只要她不像那些放荡1女子一般,成日玩弄男子便无妨。 可以玩,但不能失了德性。 “少爷这几日在家,就好好歇息一下吧,朝廷传旨太监,应该还有半个月才到,咱们拖他一段时间。” 他微笑点头道:“可以。” 苗欢盈看着远处提着灯笼的林晴,欲言又止道:“少爷,夫人一个人在家,也是辛苦,而且您一直在外,她一个人为家操劳,有些忙不过来。” 实际上这就有些扯淡了,家中也没什么事情需要林晴照看的,里里外外,大多是苗欢盈自己做主。 沈黎眉头微微抬起:“你,到底想说什么。?” 黑暗中,苗欢盈小脸微微有些发红:“少爷,您年纪也不小了,应该纳妾了。” “你……” 刚刚还说纳妾的,这又来了个催纳妾的。 她连忙解释道:“我知道我催此事不太好,只是,只是……” “你不会想毛遂自荐,嫁给我吧?” “不不不……不是。” 她手忙脚乱连忙否认道:“不是我,是欢心。” “欢心?” 沈黎叹口气:“你这做姐姐的,就别添乱了好不好?我现在做的事情有多惊世骇俗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让你妹妹嫁给我,将来怎么办?” 皇帝陛下要弄他,那是迟早的事情,也许就是北伐成功之后。 手握这么大杀器,又富可敌国,不弄你弄谁? 苗欢心现在嫁给他,就是往火坑里跳。 说媒这事,苗欢盈也是第一次干,自家妹妹她自然是了解的,偶尔妹妹独坐叹息,她便知道妹妹所想。 她与妹妹相依为命,好不容易逃离虎口后便遇到了沈黎,这种男人,可遇不可求,她自然要为妹妹争取一下,哪怕是做个妾。 你看小新,也是妾,人家现在过的多好?每日翻翻小黄书,研究研究春药,也不去抢什么恩宠,少爷自然疼爱。 有这么个依靠,妹妹一辈子也值了。 现在沈黎好不容易回仙平,她必须要抓住机会。 她是有私心的,想将沈黎的城堡完全建成后,让妹妹去那里举行婚礼,战神的女儿,出嫁也得风光一些,可没想到被皇帝陛下一封圣旨打乱了计划。 她硬着头皮解释道:“妹妹对少爷爱慕有加,仙平的人都知道,少爷也知道,为什么不愿意捅破这层窗户纸呢?我这做姐姐的,自然希望妹妹能够找到值得托付的好男人,少爷就是那个万里无一的好男人。” “可你知道,我接下来的处境,将会越来越危险,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的道理你知道,或许,我是说或许,将来有一天,我会被逼的谋反,你想过没有?” 沈黎叹口气:“此事还是缓缓吧?” “不缓!” 苗欢盈一口气将杯中清酒一饮而尽,倔强的摇头道:“不缓!” 第407章:全民逼婚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摸摸鼻子:“呃,我听说过逼宫的,逼良为娼的,没听说过丫鬟逼少爷成婚了。” 苗欢盈叹口气道:“我就这一个妹妹。” “那我不同意的话,你是要造反吗?” “不会。” 她摇摇头:“这是两码事,少爷给我们兄妹仨新生,我们无论如何也不会造反,只是此事,少爷一定好好考虑,我家妹妹虽然年幼,但小时候也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贵族礼仪面面俱到,而且她对少爷忠心耿耿,少爷就当……可怜一下她吧。” 沈黎苦笑道:“可我只当她是妹妹啊。” 苗欢心太小了,才十四岁,放在现代,十四岁,怕还是初中生。 他沈黎虽然今年刚好二十岁,但心理年龄已经是二十七八岁了,接纳如此小的女孩子做妾,总有种禽兽的感觉。 小新不一样,小新虽然年纪不大,但通过后天自我的学习,和她在一起,沈黎只会觉得她禽兽。 太嫩了,而且太小了,甚至那脸上细密的小绒毛都没褪去,这妥妥的还是个孩子,就这么成婚,这些古人都是怎么想的啊? 他长叹一口气:“你家夫人跑来逼婚就算了,你也跑来逼婚,算怎么回事啊?你妹妹还那么小,你就迫不及待。” 剩下的他不想说的那么露骨,言下之意苗欢心还那么小,你就迫不及待的把她送上我的床让我蹂躏,有你这么做姐姐的么? 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 起码得有个十七八岁,成年了才行吧? 苗欢盈眼中闪过失落之色:“现在外面的女孩,大多都是十五六岁成婚,这很正常。” “可你妹妹,才十四!” 沈黎翻了翻白眼:“我觉得现在就成婚,显得少爷我很禽兽。” 人家的丫鬟,替少爷洗漱的时候,那可是从头到脚都由丫鬟清洗,沈黎还有些顾忌,只让苗欢心搓搓他没法搓到的后背而已。 让他娶了苗欢心,打死他都不答应。 苗欢盈轻叹一声道:“少爷,我只是建议,我们姊妹也没个去处,别的男人我又不放心。” “不是,那你就放心我了?” “嗯!” 她坚定的点头,沈黎一噎:“神经病。” “你这样吧,等过几年,形势稍微好一些的时候,我再,我再考虑一下。” 这也太恐怖了,全天下都在逼婚。 老婆逼婚,皇帝逼婚,现在又搞个丫鬟逼婚。 他有些无语的下楼,下面的林晴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拎着妞妞,后面还有两个丫鬟跟着大灯笼。 打,她倒舍不得用力打,只是训斥妞妞。 妞妞有些委屈道:“只是烧了一个棚子,还是个空棚子,我有数呢。” “烧了个空棚子?那不是钱吗?那钱不是你爹起早贪黑辛辛苦苦的挣回来的啊?你就知道败家!” “爹挣钱一点都不辛苦。” 她可怜巴巴的朝着沈黎求助:“爹爹……” 沈黎摸摸鼻子:“我挣钱是不辛苦,可辛苦的是你欢盈姑姑。” “您将欢盈姑姑娶了,成了我小娘不就行了嘛,欢盈姑姑再辛苦也值了。” 得,又来个小的逼婚。 正巧苗欢盈从楼上下来,听到这话羞成了个大红脸,却一不小心与愕然的沈黎来了个对视,随即更加害羞,连忙匆匆走开。 沈黎轻咳两声,看向似笑非笑的林晴:“我觉得吧,孩子就不能惯着,犯了错,那是得打。” 随后他背着手,吹着口哨离开。 …… …… ……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一家人其乐融融,每日都是游山玩水,苗欢盈似是没事找事,经常性的拿来一些十分简单的报表询问沈黎,一聊就是一上午。 仙平内的一些熟人,也见了个遍,像小舅子林浩,现在掌管城内几家作坊,有了经验的他,将任务一层层派发下去,倒也轻松自在,加上高额的工资,让他一家人也买了宅子。 老丈人林长青没事便拎着鱼篓鱼竿,牵着毛驴在金陵周遭附近的各个水塘垂钓,倒也悠闲自在。 他有自己的孙子要带,无暇顾及沈默,不过丈母娘在身边,有年轻时的育儿经验,小沈默也在茁壮成长。 听闻沈黎要出远门后,丈母娘便发挥了迷信那一套,找了城中算命瞎子给他算算运势什么的,接连算了三次。 结果都是差强人意。 跌宕起伏。 这个算命瞎子,沈黎也认识,就是当初他第一次回金陵探亲时随便算了一卦,人家说他有大量桃花运,结果回去第一天,就遇到林晴强行给他纳妾。 说是他此行跌宕起伏,倒也不假,因为接下来的旅程,的确有些波折,因为要去战场,所以难免跌宕起伏。 沈黎倒是有些惊奇这算命瞎子,都说这些是江湖骗子,但人家两次算中他的前程,应该不是太假吧? 他闲来无事,便想着去问问北境的事情,看看这高人有何见解。 “喂,老先生,还记得我不?” “你是老夫的第一个客人,老夫如何不记得你啊?” 老头嘿嘿笑道:“沈大官人,回来了?” “嗯,回来了,这不,来找你算命来的。” “甚好,甚好,算什么?” 老头闭着眼,指着一旁的牌子道:“测字,摸骨,算命,老夫皆可。” “要不您随我去一趟县衙?我请你喝酒?” 沈黎背着手,看了一眼四周,如今北境消息被朝廷封锁,唯恐造成民心不稳,当街询问也不太好。 老头笑眯眯的捋须,直接起身道:“走着。” “那你的摊子……” “那还得你沈大官人管理的好啊,我这摊子,几个月没收,上面一文钱也没少过,如今的仙平,夜不闭户,无一盗贼,理想中的大同盛世,就在你这里出现啊。” 他背着手,也不拄拐,宛若视力极好的人自信前行。 沈黎有些奇怪的走到他身前,用手晃晃,若不是老头两眼上那恐怖的肉痂,他真以为着老头装瞎。 真瞎子,走路却比正常人还要平稳,并且不用拐杖。 这是什么? 这怕不是真高人。 瞎子老头从怀中掏出一个布条,围在眼睛上,喃喃道:“你那县衙,有个聪明绝顶的女娃,倒是极为害怕老夫这双眼睛,围上围上,别吓到她。” “那是我女儿。” 沈黎观察他言语间的神态,此人虽看起来六七十岁,但精神矍铄,丝毫没有颓相,宛若五十岁一般。 “唔,怪不得呢。” 老者笑了两声道:“到了,上酒。” 第408章:圣旨到,开拔!!! - 布衣公卿 - 欺生 酒过三巡,老者笑眯眯的捋须道:“说罢,沈大官人,想算些什么?” 说着,他伸出筷子,精准无比的夹了一颗花生米。 沈黎瞅了一眼花生米,又看了看他:“你真的是瞎子?” “老夫眼瞎,耳力倒是极好。” 老者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道:“走路时,路上有行人的话,自会发出声音,前方有建筑时,风吹在上面,气流会不一样,嗯,你明白,至于这花生米么。” 他筷子轻轻敲一下盘子,花生米以肉眼可见的样子,微微动了一下。 他就是以此辨别位置的。 “这么强的听力,您不会是传说中的一品高手吧?” 沈黎一脸狐疑道:“你是隐士高人?” “不是。” 老者想都没想否认道:“一品高手,岂会弄瞎双眼?” 他歪着脑袋,想了想:“算了,不管了,你算的我此次出门是跌宕起伏?怎么个跌宕起伏法?” “不可说,不可说。” 老者神秘一笑道:“天机,不可泄露。” “前辈,国运,能算吗?” 沈黎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道:“算大渝国运,或者算草原部落的运气。” “这个世上呢,王朝更迭乃是常态,没有王朝能存活一千年,草原也不会灭种。” 老者幽幽道:“不过,贪狼星晦暗,说明草原此次,有大灾难。” 说的倒是不错,刘齐前往草原后,大杀四方,这对于那些部落来说,不就是灾难吗? 而且如果自己被派往北境的话,那对于草原来说,也是灾难。 他很有信心,对付草原各个部族。 实际上,也没什么好算的,沈黎很有信心,收复草原,打退那四十万大军。 而且朝廷的布局已经安排好了,即便是战后姜承龙搞走狗烹的那一套,他也有自保办法。 “大灾难,来自两个月之后。” 老者微微笑道:“不是现在。” “不是现在?” 沈黎又一头雾水了。 “七煞星照耀草原,那片土地上,将会血流成河,尸山血海,宛若人间炼狱,魔头降临,将会毁灭草原,草原部落,可能会灭种,老夫看不清。” 老者叹口气,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杀神觉醒,所造成的后果,比当年的战神萧鹏举,更为恐怖。” “杀神?” 沈黎咽下口水,这么牛比的名字,不会是萧林焕吧? 这家伙虽然没学到血浮屠,但他可是学了《一本兵法》中的精髓,还有老道士的传授,再加上小时候几个哥哥的耳濡目染,还有萧家血脉,假以时日,一定是惊世之才,虽然没有血浮屠能超越他爹的功绩,但他的成就,绝不会太差。 而且大渝皇帝如果知道他,应该不会再搞“走狗烹”的那一套。 “天机,不可泄露。” 老者依旧神秘微笑:“至于是谁,那万万是不能说的,说了老头子我出门就得死。” 算命界讲究三弊五缺,这老头算命这么厉害,缺眼睛很正常。 “行了,老头子我得回家睡觉了,不然没钱买明日的饽饽喽。” 沈黎连忙将银子递给他,他却摇头道:“一个铜板,只是为了解你我因果,多的不收。” 去年的他也是一样,沈黎只能换了个铜板给他。 他缓缓离去,脏兮兮的灰色长袍,衣决飘飘,如隐士高人一般。 杀神?还将草原杀的险些灭种? 真的假的? 地球历史上,即便是那些封狼居胥的将军皇帝,也不敢说能将草原匈奴杀得亡国灭种,这次居然还能遇到一个杀神? 沈黎深吸一口气,随手摸着酒杯,一饮而尽。 这次算命,得出个“杀神”下落,已经是极大收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午后,传旨太监“延期”到达。 这传旨太监路上也是倒霉,不是车坏,就是马拉肚子,要么就是陷入泥地不能前行,拖了近十天。 这要是传回去,他可是要掉脑袋的。 传旨延期,耽误朝廷大事。 所以,本该上午宣旨,他来到仙平后第一时间就到了县衙,也不管时间了,直接开念。 沈黎接过圣旨,笑呵呵的派人将太监送下去休息。 圣旨内容自然是太子学业荒废,要少师早些回去传授学业。 明眼人一瞅,就知道这是借口。 尽管朝中百官很不爽他,也不想他回去,但北境战事紧张,大家都无暇顾及他。 兵部,工部都在加紧制作棉衣和粮草。 至于那道铁路,才修建一百余里地,根本不足以到达前线,现在即便是加紧时间赶制也不行。 不过也好,铁路要是修建起来,北境一破,那狼族攻入京城的速度将会提升数倍,到时候皇宫中人根本反应不过来。 户部筹备军粮,礼部忙着昭告天下,还有起坛作法。 起坛作法,便是皇帝陛下前往宗祠,告诉祖宗们,你们的后代要开战了,你们在下面千万别领了纸钱不干人事,都起来保佑老子打赢。 然后再挑个良辰吉日,点将台点兵,出兵。 与沈黎最合不来的韩轻尧,此次也难得没多嘴了。 吏部统计兵员,而刑部也忙活起来,将那些死刑犯都套上枷锁,送往北境。 反正都是人,不上白不上,死刑犯在战场上,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免了死刑,贬为庶民。 不过那些皇帝点名要杀的不行,皇帝开金口杀人,神仙也救不了他们。 内阁每日统领军报,根据前方斥候打探来的消息,进行汇总,然后还有战前研究,若是有比较好的战术,发往前线。 武将们各自回到自己岗位,练兵。 总之,谁都忙,没人有时间跟沈黎搞事情。 仙平内也开始运作起来了。 苗欢盈在沈黎收到圣旨第一时间,通知伏牛山内训练的人马下山。 整个仙平,加上新加入的兵力,一共是一千二百人。 留三百人在仙平守卫,其他的人,化整为零,前往北境附近待命。 而最新版的火铳,火炮,战甲,都在秘密的往北境附近运送过去,至于物资粮草等物,沈黎下令,只带火锅底料和锅,以战养战,去草原上吃羊肉和牛肉火锅。 第409章:准备,出发!!!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接到圣旨之后,忽然想起来行军所需要的食物。 他拿出一张纸,在纸上写下关于脱水蔬菜的具体实施方法,至于方便面,开玩笑,他的军队,不需要方便面! 实际上他不知道方便面的原理。 但脱水蔬菜就简单许多了,像萝卜干就是最原始的脱水蔬菜,后面人工脱水蔬菜的办法,就是根据这个原理来进行的,还有真空脱水蔬菜,只是他现在的条件根本达不到,只能进行晾晒做成一些脱水蔬菜。 草原上物资匮乏,其中最缺蔬菜,一根鲜嫩的萝卜卖到草原上,可以卖到十两到十五两的天价,所以极多蔬菜商人铤而走险,往北方运送蔬菜售卖,但经常被狼族其他部落给抢了,落得个人财两空的下场。 脱水蔬菜由于重量轻,携带方便,保质期长,在后世成为探险者们追捧的对象,现在用来行军打仗再方便不过。 草原上,会缺肉吗? 答案是不会。 伏牛山顶上的蔬菜种植部门,会根据他的研究方向,来进行研究,搞出来也是迟早的事情。 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该打的仗,迟早会来的,他以为自己可能先对上大梁或者大楚其中一个,没想到首站,便是狼族。 在这十几天内,虽然他闲着,但也抽空研究了一下自己这一千二百军队的战甲,战甲有护腕,护肘,护膝等物,而头盔等物,也进行了优化,改成明朝时期锦衣卫的头盔,有种仿现代。 头盔两边,是精钢所制的锁子甲,里面掺和了一些透气性极好的纱布和真皮,防止捂伤皮肤。 甲胄部分,取消的冗杂的衣摆设置,衣摆虽然可以大幅度的阻挡敌人攻击,但也让甲胄重量加重,对于行军很不方便。 他用的是偏现代的甲胄,护住身体重要部位,在胸前,一个精钢所制的护心镜嵌在其中,五十步开外,除了神箭手,根本射不穿护心镜,战场上的刀,也无法劈碎它。 沈黎将合金的概念传给铁匠后,虽然铁匠并没有做出来真正的合金,但加高炉子温度后,产出甲胄的防御力,无疑比之前又上了一个档次。 士兵内部穿戴锁子甲,最里面一层是皮质,用于透气和保暖,现在虽然还是夏天,但真正在草原上打仗时,那可是冬天了。 北方寒冬,若是甲胄不能御寒,那真的会冻死人的。 设计的甲胄虽然并不是很厚重,但肩膀上有两道铁环,到时候风雪太大的话,可以直接在铁环上勾上冬季大氅进行御寒。 还有士兵的后背部分,有一道拉手,若是负伤,可以由战友拉动前行。 双腿部分,右边是火铳袋子,左边是弹药。 双手部分,除了护肘护肩之外,手臂部分加装了几个小袋子,左边袋子主要装干粮和水瓶,右边袋子装的是跌打药品,小臂两边,加装了两个小型弩箭,装箭后,拍动上面的机关,可对十五米左右的敌人造成杀伤力。 至于手套,全部采用真皮所制。 这一身的造价,已经达到三千两银子,还不包括每个士兵内衬的真皮衣物和丝质衣物。 这些东西只能贵族使用,现在沈黎直接用在他们身上。 生产作坊也不傻,将那些皮质外面附上一层棉布,从外面看起来,就是普通的棉布。 还有盾牌,采用木质盾牌,外面裹上铁皮,并且每两块盾牌,都能完美契合,若是遇到敌方大规模的箭雨,可以有效阻挡。 如果不是重弩,根本射不穿。 而且木质配合铁皮的盾牌,携带轻便,中间把守用棉布,上面两个钩子,下面一个,钩子打磨圆滑,正好可以挂在肩膀上的铁环上,下面钩子可以挂在救生环上,不用盾牌时,直接挂在后背,方便行军。 如此造价,比起当初韩家三千精锐也不遑多让。 最重要的是,他们的武器。 这一个多月沈黎在仙平,山上的武器研制进步飞速,之前火铳的做工极差,现在的火铳,弹头去枪管完美契合,能保证火药激发后,热量损失极小,精度和射程都有极大进步。 还有战马,沈黎倒是没有专门弄这一方面。 即便是最开始的热武器战争中,骑兵连也没有配枪。 马上颠簸,十分影响设计精准度,一旦脱了手,伤了友军就不好了。 到时候,直接从狼族俘虏手上抢就行了。 战场上,马匹还不多么? 所以每个士兵,虽然不用起码,但都得练马术。 还有游泳,攀爬等等。 九百人,相当于是他沈黎的私人死士了。 他们其中八百人化整为零,从沈黎接到圣旨之日起,便直奔北方临渝关前的小城,桑榆古城,出了临渝关,便是真正的狼族地盘。 苗欢盈彻底陷入忙碌,虽然沈黎说不用粮草,她还是派人送去了一千斤烈性竹叶青,用以御寒。 还有,她给弟弟萧林焕的寒衣。 县衙后院,林晴为沈黎准备了一车东西,都是用以御寒的,有棉被,有棉衣,棉裤,大氅,等等,以前的沈黎是最畏惧寒冷,许是家中贫苦缘故,每年棉衣都略显单薄,家中有没钱置办,每年冬季,林晴都要为此吃上不少苦头。 沈黎哭笑不得看着一马车的棉织品,这还是六月天,搞棉被棉裤,知道的是即将北上,不知道的,还以为神经病呢。 林晴知道他喜欢吃火锅,特意种植的小辣椒,又按照他给的配方,制作了几坛子的火锅底料,这下让他吃个够。 妞妞拼着想去北方,却被林晴义正严词的阻止,打仗可不是开玩笑的。 去北方,沈黎是不想带丫鬟过去的,战场上,有个女孩子,总不是那个事,而且若是遇到追击敌人需要骑马,小新一介弱女子,也不合适。 于是乎,他只带上贺元坝。 最近贺元坝跟着万逸楼练武,期间一品高手姜青梅也来指点几句,贺元坝居然成了七品高手,而且力大无穷,颇有当年项羽力拔山兮气盖世的意味。 沈黎闲来无事,便给他做了个兵器。 一把巨大的镰刀,挥舞起来,如同割麦子一般。 若是遇到肉搏战,应该可以发挥极大作用。 整顿三日后,他踏上马车,只带剩下的一百士兵护卫,浩浩荡荡的踏上去京城之路。 第410章:京城,到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路上,姜青梅闲来无事,便来到沈黎的车厢。 “你在仙平做这么多准备,是要打仗了吗?” 她听力极好,自然听到苗欢盈往北方前线运送物资的事情。 沈黎点点头,轻叹一口气:“可能你还不知道,狼族纠集大军,来犯边境,一旦让他们过了临渝关,便是直接南下,直破顺天城,到时候,朝中再无大军可以阻止他们。” “北境有七皇叔坐镇,怎会如此轻易被破?” 对于战事,姜青梅自然不是很明白,她只知道,北境七王爷姜承献,统兵打仗能力也不差。 “不知道,上面的说,若是正面打起来,狼族凶悍,北境挡不了多久,被破也是迟早的事情。” “所以,父皇是打算让你一介书生去监军?” 姜青梅蹙起秀眉道:“这又有什么用处?” “是可能,可能派我去,而且不是监军,是带兵,打仗。” “你?” 她有些不可思议道:“你能带兵四十万?” 沈黎这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姿态,让他上马杀敌,怕不是还没到阵前,就被吓的尿裤子了。 是,沈黎是在佟州城上以二百对阵三千,而且全歼敌军,但狼族不一样,四十万大军不一样。 四十万的大军,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人。 那黑压压的一大片,气势之磅礴,即便是十个一品高手都得退避三舍。 吼一声,便能让天地变色,那不是简单的描述一下就能体会到那种感觉的。 就像街边打架,有的人一打三,不虚,一打五,不虚,一打十五呢? 一打二十五? 一个人看到一百人张牙舞爪的奔向他,会不会害怕?恐惧? 一千人呢? 一万人呢? 这可是四十万,就算是四十万颗人头堆一起,那也成了一座山! 父皇是不是疯了?让这么一个弱不禁风的书生去带兵打仗? 沈黎微笑的摊开手道:“我想,可能真的需要我带兵吧。” 路上,两人聊天聊地,现在两人敞开心怀对话,也没有什么尊卑之别,有什么说什么,姜青梅才看出沈黎有多么博学。 天文地理,人文轶事都能说的头头是道,而且关于武道上的说法,那简直是一个精彩! 实际上,沈黎只是拿着曾经看过的网络小说来糊弄她。 比如修仙,筑基到大乘期,每一期都会有怎样的进步,身体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等等。 还有斗气,斗尊强者,毁天灭地,恐怖如斯。 说的那叫一个精彩,宛若身临其境一般,姜青梅一度以为,一旁之上,极有可能达到沈黎所说的境界。 若不是她对道家有所了解,就真信了沈黎的鬼话。 “道家的修炼系统,与其他人是不一样的,他们分为三层,玉清,上清,太清,每一层又分为上中下三层,每次精进,都是难如登天,而且要修为伴随着感悟一同提升,否则感悟不到,根基不稳,根基不稳的话,冥想时便容易入魔,其中,玉清第二层,便可以达到传说中的‘驱物’境界,所谓驱物,便是任何一件物体,将灵力附在其上,勾勾手指,便能驱动它,最常见的,便是御剑飞行。” “胡扯,简直就是放屁。” 姜青梅板着脸。 老娘可是龙虎山以天师度真正传承的人物,对于道家那还不了解? 什么三层玉清上清太清的,那是咱家祖师爷!尼玛我给他们磕了多少头我能认错? 说罢,她板着脸离去。 沈黎也搞不定她为什么突然就翻脸了,挠着脑袋喃喃道:“本来就是虚构的,胡扯就胡扯,你骂人做什么?” 三天后,夜幕渐渐降临,车队在林间休息。 有两大高手加上一百护卫,沈黎自是无比有安全感,万逸楼抓来野鸡,姜青梅随手抓来野兔,都让他动手烤制。 因为他们都发现了,沈黎对于吃,貌似格外在行。 比如他从路边荷塘中搞来一把荷叶,将鸡弄了一大堆调料,然后塞上葱姜蒜,用荷叶包裹,附上黄泥,扔在火堆里进行烧制。 再是将野兔清洗干净,从小溪中搞来一块被水冲刷的干净石板,架在火堆上,丢上辣椒爆炒。 那味道,简直无比美妙。 简直就是个吃货。 两大高手,也加入了吃货的行列,沈黎那些稀奇古怪的调料层出不穷,味道是真的美妙。 怪不得能开酒楼。 酒足饭饱后,大家原地休息。 由于是夏季,沈黎的车厢冰块化的还是比较快的,好在夜晚车厢内还有一点凉意,他睡的倒也舒适。 约莫天色即将亮起来时,车帘微微一动,一道雾气从外面涌进来,让他觉得有些寒意,下意识拉了拉被子后,突然透过帘子缝隙,看到马车外面有个人蹲在地上,好像在吃东西? 他奇怪起身,雾色有些浓,他看的不太清楚,看背影,好像是个女子。 别不是哪里来的小偷什么的吧? 这帮侍卫呢?没毕业吗?小偷都能混进来? 他摸向怀中的火枪,小心翼翼的拉开帘子,来到那人身后。 等走进后,他有些惊讶的瞪眼:“欢心?” 女孩缓缓转身,嘴角吃的流油,她嘿嘿傻笑道:“少爷。” 她一直藏在后面运送货物的车厢,三天下来,身体已经馊了,而且军中有人知道她跟着,一到饭点便给她塞干粮。 昨晚沈黎搞了一大堆美食,她也忍不住了,趁着早上大家睡的正香时,热热昨晚的烤鸡,本来想着拉开帘子看看少爷,却惊醒了他。 “胡闹!” 沈黎大怒道:“余江,派两个人,送她回去!” 此行北方,极为凶险,比她年长的小新都留守仙平了,更何况没见过什么世面的苗欢心? 苗欢心扁着小嘴委屈巴巴:“少爷,我要跟着你嘛。” “不行,你必须回去,如果我去北方,那里到处都是凶险,你擦着碰着了,我怎么跟你姐姐交代?” “不用交代,就是姐姐让我跟你一起的。” 她笑嘻嘻道:“没事啦,我会骑马,而且可以照顾少爷日常起居,我保证,绝对不给少爷找麻烦!” 沈黎皱着眉头,十分强硬道:“那也不行!” 她脸色微变,低头啜泣起来:“少爷,您就让我跟着您吧,要是在仙平,少爷一走几个月,人家想死少爷了,呜呜呜……” “你……” 他极为无语:“你……这是小新那死丫头教的?” 之前的苗欢心,可从来不会哭着求安慰,也只有小新这么干过。 苗欢心隐晦的吐吐小舌头,看来小新这招,还真好使。 嗯,还有撒娇。 于是乎,她抱着沈黎的胳膊,用力的用小荷尖尖角蹭着:“少爷少爷,求你啦,带着人家一起嘛,人家保证不给您添麻烦,求求你啦,好少爷。” 说着,她两个眼睛还在“布灵布灵”的眨着。 沈黎一阵肉麻,想着到时候进攻草原时,将她放在临渝关,应该也没什么危险。 他叹口气:“行了行了,早上吃这么油腻的干嘛,给你弄点粥吃。” 一路上,大家游山玩水,半个月后,终于到了京城。 而北方,也陆陆续续的开战起来。 …… …… …… 第411章:再到京城 - 布衣公卿 - 欺生 顺天城内的老宅子被打理的井井有条。 外面狭小的院子内,只有数寸宽的小花坛,一排过去郁郁葱葱,极富生机。 爬山虎藤蔓布满整个墙壁,更添几分幽静。 一个老头颤巍巍的打开宅子,知道来人是沈黎后,连忙开门迎接。 “少爷,老朽是林少爷请来看门的,他有事外出,便让老朽看着宅子。” “林少爷?” 一旁的万逸楼不解道:“哪个林少爷?” “就林焕少爷啊。” 老头只以为萧林焕姓林,便以林少爷称呼他。 沈黎从马车上下来看向万逸楼:“这宅子不是你租的吗?” “是租的,不过顺天城内的租金,押一付一,押一年,付一年,期间退房,不退押金。” “真……黑。” 他撇撇嘴,又看向后面的马车:“姑娘,你不回自己的家吗?” 姑娘自是姜青梅,若是直呼公主殿下,怕是能引起震动。 连叫几声,姜青梅车厢内都无回应,他上前拉开帘子,发现早已人去楼空。 一百侍卫被分散安排各处,当然,火枪暂时是不能配给他们的,他们只有刀。 贺元坝努力的将包袱等物往家中搬,而苗欢心则第一时间走进房间,铺床叠被。 只是,小宅子实在太小,三个房间,万逸楼必须要独占一个。 因为贺元坝睡觉时的呼噜声越发大了,他也有撮合沈黎与苗欢心之意,便占了房间,迫使两人睡在一间。 沈黎进城后的一个时辰不到,太子殿下姜尤便收到风声赶来,一进门便直奔后院。 “沈黎,沈黎!” 他叉着腰吆喝着,可沈黎舟车劳顿,风尘仆仆,回来后的第一时间跑去洗澡了。 听到他的喊声,他有些不情愿的从水桶中走出来,擦了擦身子,顶着湿漉漉的头发便见客。 本来他一个大臣的身份,衣冠不整见太子是严重失礼,但两人都没那么多讲究,他一边擦拭着头发一边走到院子中。 “太子殿下来了啊。” 姜尤笑嘻嘻的说道:“你终于回来了,这段时间可无聊死我了。” “回来也是为了你的学业啊。” 沈黎掏了掏耳朵:“咋样,现在的半山坊如何了?” “好,好的不得了,有本太子坐镇,能差了吗?” 姜尤歪着脑袋,正巧看到一旁送毛巾的苗欢心,便打趣道:“哟,新丫鬟啊?” “嗯。” 沈黎岔过话题:“最近朝中都发生了什么事,说来听听?” “还不是因为北境的事情,吵的不可开交,每日朝堂上都是吵着布兵的事情,也没什么新鲜的。” 姜尤又仔细的盯着苗欢心道:“你这侍女,我感觉好像从哪里见过。” 苗欢心小脸微红。 “你这泡妞的方式,过时了。” 沈黎接过毛巾,挡在他面前道:“北境现在怎么样?” “不清楚,那些东西,我也不太懂。” 姜尤背着手,来回踱步道:“不过最近父皇很是担忧。” 担忧肯定是担忧的,北境一破,皇位不稳,那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路上沈黎也收到一些消息,现在北境的事情已经传遍大渝,百姓群情激奋,纷纷参军,而首战,七王爷姜承献大破敌军七万人,士气高昂,颇有势不可挡之意。 沈黎擦完头发,将毛巾丢给苗欢心道:“去,准备午饭去。” 苗欢心默默点头离开,离开的时候,姜尤又仔细的看了她一会儿,一直目送到她离开。 “你要是喜欢她,她也喜欢你,你让陛下赐婚,让她做个太子妃也是不错的。” 沈黎打趣道:“她虽然名义上是我的丫鬟,但不是奴籍,我一直拿她当妹妹看。” 本来是开玩笑的一句话,姜尤却十分郑重道:“不是,我是真的觉得她,像一个人。” “行了行了,说说半山坊。” “半山坊一直正常发展啊,没有什么好说的,百姓安居乐业,每天咱们都是进货,出货,那些商人越来越多,也没什么好说的,不过,你这个节骨眼上被调回来,父皇,不会想让你去北境做监军吧?” 姜尤现在已经渐渐有了政治思想,前一段时间朝中一直都在吵北方监军的问题。 每一个军队,军中都是有将军,再配上一个监军,用来防止那些军中将军乱来。 监军一职,年代甚远,已经无从考究,主要是考察将军的军功以及战况,相当于陛下派到地方的钦差大臣。 大渝编制,一军五万人,平日无战事时,镇守各个城池附近,有专门的训练校场,一到战时,便被调到战区,此次北境大战,共调七军进入边关,共计三十五万人。 而七王爷姜承献本来只是将军,朝中无帅,只能临时作北方统帅。 原本每一军都有专门的监军,用以记录军功,约束将军,但这次不知为何,皇帝姜承龙忽然将那些监军变动一下,具体名单又迟迟没有下达。 监军本来是个肥差,有的将军与监军沆瀣一气,中饱私囊,克扣下面士兵们的军饷,也有刚正不阿,但多被监军回京参上一本,久而久之,那些监军在军中名声极差。 而监军的生产地,主要是来自唐寻章的都查院。 平日里,选监军是很简单的事情,只需考教一下平日里的德行,便可以直接通过,可这次监军名单,下面群臣递上去一次又一次,都被驳回,姜尤便猜到,父皇可能是打算派沈黎前往北境历练。 父皇曾说,沈黎此人,虽然惫懒,实际有大才,只要能有明主镇住他,将来会是个很好的内阁首辅。 这评价,不可谓不高。 所以他便联想到,这是父皇打算往沈黎身上镀金了。 沈黎也没点破,你爹是想让我去北方统兵打仗来着,并不是当个什么监军。 他点点头:“我也觉得有可能,监军嘛,除了生活辛苦一点,其他都还好,也不用我动手杀人的。” 姜尤点点头道:“确实如此,再看情况了,虽然我很想你留在京城,但你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时候,我强留你,反倒对你前途不利。” “好,开饭!” 与此同时,城中一处酒楼,韩轻尧拍拍手,一道道山珍海味逐渐上桌,在他对面,是便装的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 “万大人,请!” …… 第412章:酒楼密谋 - 布衣公卿 - 欺生 身为朝中大臣,礼部掌舵人,尚书大人韩轻尧堂而皇之的请锦衣卫都指挥使吃饭,这本就是一件极引人关注的事情。 在万江楼进入酒楼的第一时间,东厂便将消息传递到了陛下面前。 两人本就是相互制衡的关系,若是东厂不说出来,反倒被认为失责。 姜承龙最近被北境的事情弄的焦头烂额,虽然现在首战告捷,但仍不能松懈,斩落的七万人马,根本就不是草原精锐。 听到韩轻尧请万江楼吃饭,他眉头微微皱起:“他不会是想请万江楼出手,杀了沈黎吧?” 谁都知道,沈黎与韩家,有化不开的生死大仇,刨祖坟的那种。 朝中做官,谁都会留一线,没有绝对把握,绝不会闹出人命。 但沈黎不同,这个愣头青,上来搞死了韩家最优秀的后辈,韩攸之,又在佟州灭了韩家的武力底牌。 韩家虽然没弄死他,但绝不会善罢甘休。 尤其是韩轻尧,每天早朝还有可能看到沈黎,这尼玛比吃了一坨大便还难受。 东厂掌印太监吴境沉吟一番后:“奴才觉得,锦衣卫势大,可能觉得,没人敢去告密了。” 这有点杀人诛心了,摆明了说人家锦衣卫现在权势滔天,觉得没人敢打他们的小报告了。 姜承龙翻了翻白眼:“你就能想到这些争宠的事情。” 吴境有些腼腆微笑:“奴才嘛,无欲无求,对金银美女也没多大奢望,只能奢望陛下能多一些恩宠啊。” “哼,你倒是通透。” 他轻哼一声:“问你也问不出个什么缘由,走吧。” “奴才告退。” “等等,回来。” 姜承龙皱眉道:“派点高手,护着点沈黎,这小子要真的神不知鬼不觉的让锦衣卫弄了,就不太好了。” “奴才遵命。” 吴境低头微微一笑。 这便是他做人的智慧,常年服侍陛下,他已经对陛下十分了解。 陛下是那种见不得臣子过的太好的人,怎么说呢,是很矛盾的心理,又怕爱卿受苦,更怕爱卿开路唬,臣子爬的速度太快,他也不会满意,可这些恩宠,还偏偏是他自己给的。 今日他吴境三言两语,便在皇帝心中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锦衣卫接下来发展不会太快了。 东厂,西厂,锦衣卫。 之所以东厂最大,全是吴境自己的运作。 他为人低调,手底下的太监又被严加管制,这在外人看起来,这个部门可有可无。 他不像西厂,有一点小小的成果,便洋洋得意的去陛下面前邀功,而是如毒蛇一般蛰伏等待,等拿到确切证据,一次性解决对手。 朝中大臣,少于他来往,但他对朝中大臣的掌控,可一点不输锦衣卫。 对于护卫沈黎的人选,他出发前便已经选好,只在暗处监察沈黎,一来是堂而皇之的保护他,二来是看看他的屁股干不干净。 他知道的消息不比锦衣卫少,知道陛下如此宝贝这沈黎,全是因为火药。 即便他没有搜罗到配方,但也有了一些头绪,底下的能人已经抓紧时间研制。 只是火药配方在改良后,极其复杂,配比不对的话,会导致火药威力大打折扣,甚至点燃后只有一股白烟,这个时间还是比较长的。 酒楼内,万江楼抿下一口酒,嘴角扬起一丝幅度道:“韩大人,你当真好大的胆子啊,请我喝酒,你也不怕被陛下叫过去喝茶。” 韩轻尧拱手道:“万大人哪里的话,今日见面,不谈公事,全是韩某仰慕万大人而已。” 这话鬼都不信,万江楼不是傻子,他已经能猜出韩轻尧想请他干什么了。 他又知道沈黎在陛下眼前的宝贝程度,所以他万万不能出手杀沈黎,就算杀,也得等沈黎交出火药配方再杀。 “韩大人,无事不登三宝殿,我们这种人人喊打的职位,在你们文官看来,即便是同乘一辆马车,你们都会觉得晦气,何况是一起吃饭。” 他微笑着把玩着酒杯道:“若是韩大人不能真心待人,那万某只能告辞了。” “别别别。” 韩轻尧笑道:“你急什么,这菜,还没上齐呢。” 桌上,已经摆了十七八个菜,而大桌子上还有不少空隙,看样子是要摆上三十个菜才罢休。 万江楼放下酒杯,食指在绣春刀鞘上划过:“韩大人有所不知,我们这种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干活的人,一定要机敏,若是一个不注意,被人抓了小辫子,那就得死翘翘了,今日韩大人堂而皇之的请万某吃饭,本来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来了之后,韩大人还虚以为蛇,这是打算在陛下面前埋下一颗种子啊?” 说着,他两指稍稍用力,抠住刀柄上的护手,猛地将刀从桌上拔出来。 绣春刀寒芒尽显,飞在空中时,又被他以剑指猛地一抽,锋利的刀身便在空中快速旋转,直奔房间一角,落在墙面上,如滚烫菜刀落在黄油上一般,丝滑的插入墙中。 外面响起一阵惨叫,鲜血顺着刀身上的血槽优雅的留在精致的地板上。 他微微皱眉道:“还在听什么?我忍你们很久了!” 外面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看样子那些探子尽数离去。 韩轻尧举杯赞叹道:“万大人好生机警。” 他也不在乎有没有人知道了,整个朝中,都知道他韩轻尧要杀沈黎,这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 既然是明摆的秘密,那不如大大方方的干出来。 他微笑道:“想必万大人,定然知道我韩家与沈黎的恩怨,说实话,我韩家长老们,这段时间一直在施压,让我杀掉沈黎。” “沈黎?” 万江楼一副讶然的样子:“难道韩大人不知道,我弟弟与他交好,我与他关系不差,若不是身份摆在这里,我怕是与他成了挚爱亲朋,手足兄弟了。” “那该怎么办?” 韩轻尧摸着胡须:“得加钱?” “加钱倒不必了,只是……” “你说,只要我韩家能做到的,必定答应你。” “你说真的?” “君子一言,反悔是小狗!” …… 第413章:搞个报纸 - 布衣公卿 - 欺生 要说动手杀沈黎,万江楼是万万不肯的,他知道沈黎的重要性,现在沈黎关系着大渝的性命,一旦沈黎出了事,北境一破,狼族南下,整个顺天城都完了。 大渝完了,他挚爱的权力,地位,那都没有了。 他与沈黎,可算不上朋友,也算不上敌人。 两人充其量就是路人,能帮一下从对方手中获取人情,也是不错的。 若是涉及到利益,他万江楼可以毫不犹豫的砍下沈黎的脑袋。 他摸着下巴:“我要,一万两黄金。” 草,你真黑啊。 一万两黄金,那可是一百万两银子,咋不撑死你? 韩轻尧哑然失笑,却还是点点头道:“可以,还有没有?” “帮我,搞臭东厂。” “这个有点难,我尽量配合你。” 他微笑捋须道:“那沈黎,多久能死呢?” “一个月吧,毕竟他是陛下眼前的红人,要是太过突然,怕是会引起怀疑。” “嗯,那就这样,一百万两,夜晚送你府上。” “可以。” 两人相视而笑,各有各的算盘。 …… …… …… 沈黎的院子内,他正在与太子姜尤努力的干饭。 “你不知道,我这一路上,风餐露宿,渴了喝露水,饿了吃蚂蚱,一路飞奔,只为到京城看到你,嘴里都淡出鸟来了。” 他一边努力的扒饭,一边含糊不清道:“路上是真辛苦啊。” 太子姜尤一阵感动,夹了一块肉放在他的碗中:“多吃一点。” 苗欢心有些不合时宜的从外面走进来,提着一大块鹿肉道:“少爷,这路上剩下的鹿肉,放在哪里风干呀?” “你随便找个地方了。” 沈黎有些尴尬,刚刚还吹牛比说路上辛苦,你这丫头就跑出来拆我的台。 太子姜尤含着米饭,愣了两秒后,从他碗中又将那块肉给抢回来。 午饭后,两人坐着马车,前往半山坊。 本来沈黎是不需要去的,他现在只需等待。 明日早朝之后,他就得开始收拾收拾前往北境了,但想着这是太子殿下,能陪他出来便陪他了,提前搞好关系,将来有些用处。 半山坊现在是京城八十一坊中发展的比较好的,百姓条件肯定是第一位,但总体繁华程度,还比不上那些青楼等烟花之地。 就像现代城市的工业区和商贸区。 工业区,自然那些商业用车比较多,每日来半山坊的,都是各地进货的商人,酒水是消耗品,自然有人络绎不绝的采购。 车队来得多了,自然带动城中经济,吃个饭,睡个觉等等,都得花钱,甚至还有奶茶店,小吃摊,都是消费的地方。 马车不准进入半山坊,铁轨车又不足以带动所有货物,便催生出脚夫这一行,他们用板车缓慢推动货物出坊,赚取辛苦钱。 这也是姜尤特意搞的,不然普通百姓进不了作坊,又挣不到钱,日子一样难过。 两人在坊中视察了半柱香后,顶不住烈日急忙跑进酒楼内。 现在已经是三伏天,动一动便是满头大汗,只有好一点的酒楼内,吊着冰块降温。 沈黎喝着冰冻奶茶,看着人来人往,酒楼一角还有一些脚夫聊天打屁,他们充当了半山坊的情报系统,每日除了干活,便是喝点小酒吹牛比。 之前可以在一旁聚众赌钱,但半山坊严禁赌钱,一旦发现赶出半山坊,后来那些牌九骰子尽数被丢掉。 他摸着下巴,突然饶有兴趣的询问姜尤道:“想不想,为你父皇解忧?” “解忧?解什么忧?” 皇帝陛下忧心的地方多着呢,姜尤也不知道他指的哪方面。 “四大家族,秦补拙,韩轻尧等人嘛,皇帝陛下不是一直都忌惮他们权势太大,想搞搞他们嘛。” “这话可不兴乱说的。” 姜尤瞪大眼睛,看了看四周,然后低声道:“有些话,不能大庭广众之下讲出来的,都是体面人,不要搞的那么剑拔弩张的。” 沈黎嘿嘿笑道:“听说过,报纸吗?” “京报?那不是已经有了吗?每个月都可以在京中各处看到,上面是发布的各项政令,以及朝中财政等等。” “你那个,是给官员看的,内容晦涩难懂,咱办报纸,那不同。” “怎么不同了?” “咱们搞花边新闻。” 现在仙平霍十娘搞的情报组织,已经渗透到各个地方。 她是女人,搞情报的话,发展下线首选便是女子。 因为女子社会地位很低,男人们也容易跟她们敞开心扉,收集情报也快。 像万江楼的锦衣卫,吴境的东厂,收集情报大多是一线,发展的下线也是那些大官的贴心人,比如丫鬟,护卫等等,霍十娘不同,她收买的,多是二线,就是那些心腹的枕边人,得来的消息一样不少。 而且沈黎搞出来的大数据概念,让霍十娘耳目一新,比如说哪家的丫鬟去买了什么药,便能猜出他家主人得了什么病,今日哪家的后厨买了什么菜,便能知道可能请客吃饭等等。 不过也有很多消息是没用的,整个伏牛山上的情报组织进行分类时,也是一项极为庞大的工程,无用的消息太多了。 多是花边八卦,今日谁谁谁娶了小妾,明日谁谁谁床上不举,后天又是谁谁谁好男色等等。 沈黎便想着,直接搞点八卦出来。 而且情报组织太多,对霍十娘发展下线没什么好处。 朝中有的官员家中,人数本来就不多,都他娘的成了下线了,夫人是东厂的,儿子是西厂的,儿媳妇又是锦衣卫的,霍十娘的机构很难插入。 不如将水搞混。 怎么搞混?总不能直接去杀吧? 那就直接暴露出来,让那些官员自己搞一会狼人杀,玩玩谁是凶手的游戏。 花边新闻一出来,那些官员便会自查,查出来一个,那便会有空缺,霍十娘再顶上去。 说起来有些缺德,但锦衣卫,东西厂与自己有毛的关系? 他对姜尤循循善诱道:“你看,咱们的百姓,现在丰衣足食,精神生活肯定很空虚,仅仅靠唱戏,没有好的剧本,时间长了肯定会无聊的。” “你说的这个报纸,就是那些小道消息,可以让百姓闲暇时间乐一乐吗?” 姜尤有些心动,毕竟八卦之心,人皆有之。 可沈黎想到更高一层,诬赖。 后续报纸的热度炒起来后,他对谁不爽,便来一出诬赖。 比方说,秦补拙的儿子,秦于业,若是他惹到自己,那自己在报纸上可以写,秦于业的那小玩意儿,很精致,只有一寸(3.33厘米)。 那秦于业怎么解释?他总不能掏出来让大家看看吧? 你就说,恶不恶心人就完了! 沈黎叼着纸习惯,笑容渐渐猥琐起来。 第414章:小编人选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尤却没想的那么深,只觉得办报有点意思,毕竟可以八卦八卦朝中那帮老古董的事情,尤其是秦补拙。 朝上他面容严肃,喜好抽烟,陛下为了表示恩宠,还特意给他备了痰盂与座椅。 众所周知,长期吸烟的人,总会卡浓痰。 这老货,仗着自己是元老,每每对朝廷政策不满时,总会卡一泡痰打断下面大臣进言。 试想一下,朝中安安静静,一个大臣正在慷慨激昂的发表自己的看法,突然秦补拙“哈……tui”一声,谁不恶心? 若是能搞到他的私房事拿出来说说,恶心恶心他,倒也是种不错的选择。 他嘴角微微扬起,拍着沈黎的肩膀道:“得,你说怎么办,我配合你?” “人才,写报的,要人才知道不?没有人才写不了。” 沈黎叹口气,又得自己开始培养人才了。 姜尤微微皱眉:“写报,不就是有手就行吗?” “你不懂,字写到一定程度,也会吸引人。” 总而言之,就是要学会标题狗。 两个标题不一样,对读者的兴趣截然不同。 “老太太失踪”与“惊!深夜八旬老太太失踪,原因竟是这样?” 两种标题对读者的吸引力完全不同。 沈黎摸着下巴,这种小报目前在大渝还没有,可以自行培养一些无良小编出来。 “这样,你先找三五个读书人,不要那种之乎者也的酸书生,也不要那种自命不凡但落榜的穷酸秀才,就要那种读了书,识字,但脑袋比较灵活的,嗯,最好是那种,不太要脸面的。” 这倒不是歧视,主要是这小编要有标准,要脸的人,干不出来这事。 姜尤也学着他摸着下巴道:“这种人,到处都是。” “到处都是?文化普及程度已经这么高了吗?” “小二。” 他微微一笑,招来小二道:“识字不?” 小二挠挠后脑勺:“识得一些的,尤善人。” “是秀才不?” “是秀才。” 说起自己是秀才,小二反而有些耻辱。 这里是京城,每年来这里考试的举人老爷,几千人,最终只招几百人,那剩下的怎么办?只能找个营生了。 至于秀才,更是一砖头捶死一大片。 就像是现代大学城中,里面没文化的人,那是极少极少的,就连打饭的食堂阿姨,也会来两句鹰语。 姜尤继续问道:“要脸不?” 小二愣了一下:“尤善人你咋骂人呢?” “是这样,我这里要招收一批识字会写文章的人,最好是不要脸的。” 众所周知,尤大善人的手下,待遇都是极好的。 小二连忙丢下抹布,咧嘴嘿嘿笑道:“小人不要脸。” “你看,这不找到一个吗?” 姜尤有些得意洋洋道:“还要多少?我都给你找来。” 后面的掌柜喝骂小二道:“还不滚下去端菜,闲聊什么呢?” 小二轻哼一声:“廖掌柜,以后,请不要再联系我了,我怕我的新东家误会。” 掌柜的瞪大眼睛:“你还有工钱没发呢。” “不要了。” 沈黎哑然失笑,现在不要这小二也不行了,人家直接硬气辞职了,不过看他这态度,倒是有几分不要脸。 小二匆匆去后院收拾包袱,生怕姜尤反悔似的,拿着杂七杂八的东西匆匆跑出来,随后气喘吁吁道:“尤善人,咱可以走了。” 说着,他怀中掉下一个小册子。 沈黎眼尖,一眼就看到这书名还有作者。 菊花侠大战桃花怪。 作者,欺生。 他面露古怪之色,这家伙,居然能将书,卖到京城来! 想当初,他在仙平卖小黄书荼毒小新时,被沈黎抓住一顿暴揍,后来消失不见,居然是将业务转移到京城来了。 当真是个人才啊。 他眼前一亮。 此人,真是个人才。 报纸,面对普通百姓,最重要的是什么? 插……图。 金瓶梅之所以爆火,就是因为插图逼真,这家伙之所以这么书这么火,也是因为他画的插图栩栩如生。 当然,不能在报纸上搞那种插图,太过低俗,但其他的可以啊,加一点插图进去,更能吸引一些人的目光。 沈黎看向小二,似笑非笑道:“你这书,哪里买的?” 小二有些不好意思道:“是在半山坊的西边,东林巷尾。” “作者,是这个人吗?” “正是。” 姜尤看了一眼后,连忙捂住眼睛:“真是有辱斯文。” 沈黎哈哈大笑,打了个响指道:“行了,最主要的人才,找到了!” “那接下来干啥?” “集合人马,目标,东林巷尾!!!” …… …… …… 东林巷尾,一个青年愁眉苦脸的看着外面。 院子内的孩童互相打闹,而妻子在辛勤的扫着院子,扫到他做的台阶时,用笤帚用力的拍打他:“滚开!” 青年叹口气,悻悻走开。 妻子还是不解气,一边扫一边阴阳怪气道:“结婚前说我养你,结婚后一个子都挣不到,废物!” 青年理亏,硬着头皮辩解道:“那仙平的女孩子,最近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好久都没来买书了。” 仙平的女孩子,自然说的是小新。 这种小黄诗是禁止的,虽然没有出台什么律法,但被那些读书人不齿,一旦他出门摆摊被抓,必定被掀了桌子。 所以他只能在街头巷尾卖书。 可能买得起书的人,大多都是手里有两个钱的,这种散卖,只能让他平日勉强维持生活。 这种书,根本不可能大面积的传播。 真正的大客户,是小新。 那个一买就是一整箱的女孩,为他家做出巨大贡献,而且从来不讲价。 当初也就是小新在仙平狂买他几箱书,他才买了房,还娶了老婆。 后来小新来到京城,他也举家跟过来,然后沈黎又忙,没管这些事,小新便撒开了欢的买,看一本丢一本,只要青年敢写,她就敢买,以至于后来钱不够,只能拿沈黎的生活费买书。 然后还有囤积春药。 现在小新回仙平了,他断了收入来源,一家人都快饿死了个球的。 青年自是笔名欺生的。 他摇头叹息,仙平现在万万是回不去了,那帮人,视沈黎的话为圣旨,现在他的书在仙平人人喊打,根本没他立足之地。 好在他的名头渐渐打响,每日也有三五个人来买书,也挣了个三五十文钱。 正当他愁眉苦脸时,大门被人敲响。 他喜形于色,清清嗓子道:“买书么?” “买。” “买多少?” “三十本。” “一本十文,一共是三两银子。” “这么贵?你这书包色吗?” “老板,现在的书,都是印刷的书,我卖小黄书的,能卖你正经书?” 围墙外面,一本书飞进来,却是两半。 欺生看着地上署名自己的书,瞳孔微缩:“我草你撕我书!” 第415章:收服小编 - 布衣公卿 - 欺生 青年怒气冲冲的拉开门,顿时脖子一缩,怂的咧嘴笑了:“对不起。” 随后他连忙关门,却被沈黎一脚踹翻在地。 “你好呀,欺生?” 沈黎嘿嘿笑道:“还认得我不?” 青年缩着脖子:“定远伯,这是京城,你还能当街行凶不可?还有你带这么多人?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沈黎往后面一看,然后摸摸鼻子,看向一旁的姜尤低声道:“你怎么搞了这么多人?” 听闻他要集合人马去东林巷尾,姜尤还以为是去打架。 便直接跑到御林军西山校场,借了一千人过来。 尼玛这一千人浩浩荡荡,就是为了去抓个黄书作者。 如此阵仗陛下知道后,怕是会气歪了鼻子。 姜尤气势汹汹道:“不是集结人马吗?” “不会,真的有马吧?” “你要的话,我还能再借一点,不过再多了的话,就得请示父皇了。” 太子殿下是储君,而且在其他几个败家玩意皇子面前,地位无比稳固,所以各处人马都会给他几分面子。 一千人还是小意思的。 沈黎一头黑线,连忙摇头道:“撤了撤了,这么多人,不知道的还以为咱要谋反呢。” 姜尤摆摆手嘀咕道:“父皇要是知道我谋反,不得高兴的欢迎谋反。” 那还真是,姜承龙看他唯唯诺诺的样子就来气,要是知道自己儿子突然硬气的要谋反,绝对大开城门,求您谋反。 “行了行了。” 沈黎清清嗓子,一把抓起青年道:“你办小黄书,很不道德,本伯爵今日就要替天行道,捶你一顿,你有意见没?” 青年委屈的都要哭了:“我还没卖出去呢!” “你这个罪名啊,叫传播淫·秽·色·情物品,很不道德,而且是违法的,明白不?” “我还没传播啊大人!” “给我打!” “大人我错了……呜呜呜……” 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打他跟打小鸡儿似的,三下五除二,便将他捶的鼻青脸肿。 青年这辈子都没受过如此大的委屈,被打了之后躺在地上嚎啕大哭,而他刚刚重拳出击的婆娘,现在也躲在房中唯唯诺诺不敢言语。 沈黎拿着奶茶,嘿嘿笑道:“怎么样?你服不服?” “我想问为什么打我?” 青年一把鼻涕一把眼泪道:“我已经快三个月没开张了,今日好不容易开张一回,就被你骗出来打一顿,在仙平你打我,在这里你还打我,我招你惹你了啊?” “不要啰比嗦,再bb还削你。” 沈黎一脸豪横道:“不准哭!” 青年吓的连忙抽噎起来,却是再没有敢嚎出来一声。 外面一千多人,将整个巷子围的那是里三层外三层,每个人一口唾沫都能将他淹死,沈黎的霸道他在仙平已经领教过,再多废话没准又是一顿胖揍。 “我问你,还写不写这种书了?” “不写了,王八蛋才写。” 钱没赚到,还被捶的爹妈都不认识了,谁写谁沙比。 沈黎满意的点头,仿佛看到一个失足青年流下悔恨的眼泪,他蹲下来拍拍青年的肩膀道:“你叫欺生,你会写书,又会画插图,这样,我给你找个营生,可好?” 青年欺生一脸不可置信:“嗯?” “好不好?” 他顿时提高音量、 “好好好,你说咋地就咋地。” “行,跟我走吧。” “啊?” 欺生有些转不过来:“现在?” “你夜晚还能回来。” 沈黎招招手:“来啊,将他家抄了,那些小黄书都搜罗出来,就当发给兄弟们的福利了。” 欺生瞪大眼睛,尼玛,刚刚还说传播淫·秽·色·情是违法的呢?转眼间你就传播了一千多人! 众人一窝蜂的挤进去。 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用力之下,一不小心,将他家大门给挤塌了。 他欲哭无泪,只能连连叹息,却不小心触动伤口,疼的龇牙咧嘴。 没办法,人家拳头硬,只能屈服。 上了马车,沈黎便让姜尤找了一处宅子,用来做临时办公室。 “呐,他叫刘时卿,以后是你的下属,你们俩,一起开发报纸,以后还会有新同事加入,这几天,由我培训你们。” 宅子内,沈黎坐在太师椅上道:“听到了没?” 欺生连忙称是,随后又欲言又止道:“那,工钱方面……” “一个月,六十两银子,包吃住,不包你婆娘的。” “甚好,甚好!” 一个月六十两,相当于现代的一个月一万两千块钱,还包吃住,已经差不多了。 他平时一个月,撑死能挣个十两八两,就这还被媳妇骂的狗血淋头。 他最终是高兴了的,因为他咧嘴笑了,又被疼的龇牙咧嘴的。 沈黎拉出小黑板,姜尤也兴致勃勃的听着。 “你们现在要写报纸,所以标题,很重要。” “一个吸引人的标题,要事半功倍,比如说,惊!八旬老汉半夜三更进猪圈,究竟是人性扭曲还是道德沦丧?” 三人眼前一亮,姜尤连忙道:“那内容写什么?” “八旬老汉半夜进猪圈,当然是白天忘了喂猪,夜晚再去喂了。” 沈黎理所当然,却引来一阵嘘声。 “你们,以后标题就要这么写,怎么吸引人,怎么来,还有内容,不要搞的那么繁琐,之乎者也尽量不要,一切简洁下来,白话文,明白不?” 欺生是写过小黄书的,自知写的太过晦涩,读者不喜欢,他连忙点头,用小本子记下来。 既然这个比小黄书赚钱,那以后肯定要写这个赚钱了,至于小黄书,以后做个副业什么的。 眼看天色渐晚,沈黎先给了一下排版思路,让他们先行排版,过两天送来让他查看,然后他就可以开始着手发布消息了。 姜尤也跟着他回家吃饭。 吃过饭后,几个孩子一天的学业也开始了。 沈黎主要跟他们讲解一些科学知识以及原理,在外人看来是邪术的科学一道,姜尤却听的津津有味。 科学虽然被称为邪术,但却不犯法,只是被那些正宗孔孟之道的学子所排斥而已,在官家面前无所谓。 而沈黎刚刚洗过澡后,大门被人敲响。 贺元坝打开门后,外面站着的,是万江楼。 第416章:深夜来访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大人,消息很是灵通啊。” 大堂内,沈黎抿着茶水道:“不知这深夜上门,有何指教啊?” 别是在佟州,自己杀了他的手下,上门兴师问罪的吧? 那一个小小的千户,自然没落入万江楼的眼里,死了就死了,如同一只蚂蚁一般。 万江楼还是想与这位陛下眼前红人打好一下关系,万一能套出火药的消息呢? “韩家,要杀你。” “我知道。” 沈黎微笑道:“满朝文武,都知道。” “我是说,他今日请我吃饭,让我杀你。” 万江楼摆弄一下拳头:“以我在京城内的布局,我想神不知鬼不觉的弄死沈大人,应该是挺简单的事情。” 他见到沈黎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心中多少有些不满,便说出自己可能亲自出马暗杀沈黎,希望能从他脸上看到一些恐惧的表情,以此来找找满足感。 可沈黎依旧无所谓道:“万大人不会杀我,至少目前不会。” “聪明,可是,聪明到这种地步的人,也活不长了。” 万江楼意有所指道:“我的确不会真的出手杀沈大人,深夜前来,也是为了提醒一下沈大人,万事,小心,毕竟你身边,只有一个五品,以韩家的人脉,想要弄到三五个四品,不是难事。” 沈黎沉吟一番,如此,韩家暂时倒不是敌人了。 韩家这么大张旗鼓的请人杀他,反倒嫌疑最小了。 表面上,韩轻尧与他势不两立,必定杀他,明目张胆的请皇帝鹰犬杀另外一位大臣,本来就是十分高调且愚蠢的行为,他这么扩大嫌疑,那必定还有其他人打算动手,而他,要做掩护。 是谁呢? 万江楼见他眉头拧成疙瘩,稍稍满意道:“沈大人,你好自为之吧。” 沈黎点点头,该做的样子还是要做的:“多谢万大人深夜来传递消息。” “行了,我该告辞了。” “慢走。” 他关上大门后,奇怪的琢磨起来。 太子姜尤也听到声音,从后堂走过来道:“万江楼大半夜的找你做什么?” “告诉我,韩家请他杀我。” 沈黎叹口气,自己在朝中惹到的人,太多了,但生死大敌,可就韩家一个人,还有谁非得要自己的命呢? 佟州的那个贪污大官,也有嫌疑啊。 姜尤瞪大眼睛:“万江楼他真的敢?” “他就是不会,所以才上门明说,你以为你皇帝老子是吃白饭的吗?那还有一个东厂到处盯着人,万江楼今天不这么说出来,明天他就得被叫过去喝茶。” 沈黎背着手:“行了,早点睡觉,明天还要上朝呢。” 朝服已经备好,苗欢心第一次侍奉他上早朝,自然紧张无比,深夜里还在收拾。 韩家这边,深夜里,韩轻尧也没入睡。 他泡了一杯浓茶,旁边的朝奉拱手道:“大人,如此一来,若是那沈黎真的死了,那岂不是咱的嫌疑最大了吗?” “是,但也只是嫌疑。” 韩轻尧捻着茶叶,闲来无事丢入亭子下的池塘内:“让林三吩咐下去,找十来个草包,去骚扰沈黎,切记不可要了他的性命,行事低调的同时,还要高调。” “低调的同时,还得高调。” 那到底是低调还是高调? 朝奉腹诽一句,却不敢多加询问,只能交给林三揣测了。 韩轻尧目光深邃,执白棋落子:“将军。” …… 三伏天,昼长夜短,东方天空很早便出现一律晨曦,苗欢心替沈黎穿戴好衣物后,又为其挑了块暖玉挂在腰间。 与小新不同的是,苗欢心出自名门望族,自小便有自己的一套审美,所以在这些上朝衣物方面,比较钻研精通。 她有些欲言又止道:“少爷,要不,我去外面住一段时间?” “嗯?” 沈黎等着出门上朝,忽然被她这么一句搞得有些奇怪:“你是觉得,我让你住东厢房,然后自己与太子殿下挤在一起,你不舒服?” “有点。” 苗欢心思忖一下,还是如实道来:“我之前的名字,叫做萧莹,阿姊叫萧菱。” “那又怎么了?” “阿姊与太子殿下,年纪相仿,而之前家父手握大权,也是名门望族,陛下便有意赐婚,将姐姐许配给太子殿下。” “哈?” 沈黎瞪大眼睛:“还有这种事情?” “太子殿下,将来执政,爹爹为了让阿姊成为太子妃,随后再成为皇后,便培养阿姊,士农工商,各种东西都会学一些,将来辅佐太子殿下。” 他点点头,怪不得苗欢盈什么东西稍微指点一下就会。 苗欢心继续道:“小时候,太子殿下贪玩,不喜欢读书,便经常来找阿姊,还有我。” 沈黎眉头一跳:“他,不会认出你来了吧?” “应该是,认出来了。” 她搓着衣角,一副做错事的样子,小脸满是委屈:“少爷,要不我还是出去吧。” “算了算了,他认出你来了却没找我核实,说明他心中是有底的,放心吧,他不会出卖你的。” “不是不是,我是怕给少爷造成麻烦。” 收留反贼,在这朝中,一旦被人参一本,皇帝陛下顾忌面子,他沈黎不死也得脱层皮。 “没事了。” 沈黎摸摸她的小脑袋笑道:“放宽心吧,不会出事的,少爷赶着上朝,迟到了要吃板子的,回来再说。” “嗯……” 她目送着少爷马车离去,心中稍定,少爷说什么就是什么,肯定不会有事的。 “阿莹。” “啊。” 她下意识的回头,却看到太子姜尤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她:“真的是你?” “不,不是我。” “你阿姊呢。” “阿姊,阿姊,阿姊死了。” 姜尤俨然不信:“你怎么跟沈黎学的,满嘴跑火车。”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姜尤要是真的草包,绝不可能被立太子,他深吸一口气道:“你阿姊,在仙平躲着吧?” “嗯……” 苗欢心见瞒不过去,只能应下来。 仙平,她不会成了沈黎的小妾了吧? 姜尤眉头一跳,他已经二十多了,还没有太子妃,就是一直惦记着苗欢盈,听到她的消息,是又惊又喜,连忙道:“她过的好不好?现在是沈黎的小妾吗?” “嗯……” …… 第417章:北境告急 - 布衣公卿 - 欺生 “啥?” 姜尤瞪大眼睛,心都碎了。 老子的太子妃,沈黎你个王八蛋。 苗欢心特意说谎,倒不是她不喜欢太子殿下,而是身份摆在那里。 她经历那么多,阿姊也跟她说了那么多私房话,她自然是明白,阿姊回不去了。 一个太子,一个反贼家属,只要皇帝姜承龙活着一天,萧家就不可能平反,而阿姊就不可能嫁给太子。 而且,作为女性的直觉,她知道,阿姊也喜欢沈黎,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面临太子询问,她索性破罐子破摔:“前些日子,少爷从佟州特意赶回去,就是阿姊临产。” “啊?” 姜尤差点没有一口老血喷出来。 我的那个她,居然已经生了娃! 远在仙平的苗欢盈也不知道,自己咋就生了娃了。 姜尤气的如同一只蛤蟆一般,胸膛一起一伏,他恨不得现在就提刀砍了沈黎。 可想想,他又颓丧的低下头叹口气。 王权富贵,绝不可能让他再迎娶苗欢盈了,除非是为萧家平反。 为萧家平反,那岂不是昭告全天下,当今的姜承龙是个昏君,是个混账王八蛋,他残害忠良。 那皇帝陛下死了都不能答应。 皇帝没错,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他落寞的回到后院,唉声叹气,等了这么多年,却等到这么个结果。 “阿莹,不,欢心,说说,你们当年被流放,都发生了什么。” 苗欢心沉吟一番道:“也没什么,刚开始从京城出发,被三个皂吏押着,路上他们见阿姊好看,便起了歹念,阿姊拼死不从,哥哥又拼命反抗,结果打死了一个皂吏,我们便从中逃了,结果又被西厂的人抓回去。” “陛下后来松了口,将我们卖入教坊司,哥哥要流放,路上出了一些变故,我们被抓,成了奴隶,卖到金陵后,便被少爷买回来。” “那三个皂吏,应该还在衙门,他们叫什么?” “钟神秀,朱阿毛,还有一个死了。” 苗欢心嘟着嘴:“他们都可坏了。” 姜尤忽然温和的笑了起来,他摸摸小新的小脑袋道:“沈黎对你们不错吧?” “嗯,很不错,当时买回来,少爷便烧了奴籍,然后跟我们说,花了二十两银子买回来你们,你们要走也行,还钱。” “你们没钱?” “有钱呀,只是我们不想走,少爷待我们就像家人一样,从来没有训斥过我们,阿姊也是,我们在仙平,都是一个桌子上吃饭呢。” 苗欢心颇有些花痴的笑道:“少爷人可好了呢。” 姜尤长出一口气:“那你姐呢,在他家,是做大还是做小?大夫人有没有欺负她?” “没有呀,您应该见过小新吧,小新也是少爷的小妾。” 说着,她竟然有些羡慕起来。 小新那死丫头有什么好的,凭什么她就能做小妾,我做不了?不就是她年纪比我大一点,本钱比我多一点嘛,等过两年,本姑娘女大十八变,看我的本钱不比你大得多? “我明白了。” 姜尤舔了舔干瘪的嘴唇,他虽然是太子殿下,但这种事,他完全做不了主,事到如今,也只能认命了。 沈黎不错,真的很不错。 从这些日子相处就能感受出来,而且小新,他好几次都看到她直接上桌吃饭。 在奴隶制的古代,这种情况,实在太过少有。 他唯一能做的,先去东厂,再去大理寺。 …… 家中的情况,沈黎一概不知,他上了早朝之后,朝中百官看着他,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姜承龙看起来有些疲惫,他坐到龙椅上,先是喝了一杯浓茶后,转而询问工部尚书许青竹。 “前线的兵器,盔甲,棉衣的制作情况如何了?” “回禀陛下,兵仗局已经加紧赶制十万套盔甲送往前线,时间紧迫,下一批得一个月之后才能造出,至于棉衣,也赶制了二十万套出来,预计冬季之前,能将所有棉衣送往前线。” 许青竹沉吟一番后:“最难的是刀兵弓箭,兵仗局压力过大,即便臣调了不少工匠过去,目前也赶制出七万把钢刀,四万盾牌,三十七万支箭。” 姜承龙抿下茶水:“虽然差得远,但还是不错了。” 兵部尚书站出来道:“陛下,现如今李清策将军已经带走顺天尖刀营,是否还要再加派人手过去?” 京中三大营,尖刀营,神箭营,骑兵营。 三营在无战事时,巩固京城周边,护卫皇城,一旦有战事,派出去,便是担任主力。 尖刀营,主背后袭杀,里面的将士各个悍不畏死,他们的任务,便是在战场中如同尖刀一般,将敌军冲散。 而骑兵营的兵士,大多是选自归顺的狼族士兵,他们的骑术天下第一,马上战术更是无人能挡。 至于神箭营,则是负责拉弓射箭,里面的每个人,都是百里无一的神箭手,基本上是百发百中的。 这三大营,人数不多,每营只有三千人,但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姜承龙摸着下巴,现在的战场,有李清策加入后,还算比较稳定,军队一动,便是黄金万两,如今大渝国库虽然不算空虚,但也算不得富裕,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最好不要动他们。 “算了,目前战况,还算稳定了一些。” 群臣纷纷附和:“是啊,我天威浩荡,将士们所向披靡,定能打的那帮蛮夷满地找牙!” 可刚刚说着,砸场子的就来了。 外面一个小太监匆匆进入,然后递上折子:“陛下,北境八百里加急。” 姜承龙皱着眉头,群臣的心也随之揪紧。 “念。” “六月十七,何奇远将军带兵出关追杀狼族,却中敌方奸计,损兵三万,六月十九,敌军再次来袭,声势浩大,在烈阳谷一带,大败我军十二万人马,如今边军退防五十里,在青牛山扎营。” 众人倒吸口凉气。 十二万,加三万,这相当于随手一击,便斩落大渝人马十五万! 众人纷纷痛骂那个贪功冒进的何奇远将军,傻叉一个,白白葬送三万人马。 姜承龙脸色黑成锅底,他预想中的情况,终于来了。 第418章:陛下封赏 - 布衣公卿 - 欺生 朝臣脸色都极为难看,刚刚取得的优势,瞬间被打回来,接下来,便是长时间的对峙。 战报中写七王爷姜承献选了一处易守难攻的山脉,暂时驻兵,骑兵在平原上战无不胜,到了这种复杂地形完全抑制住他们的威力。 而且七王爷说了,对方军中,可能有一位厉害的军师,排兵布阵的本事极强。 如果仅仅凭借草原狼族那些愣头青的智力,他们绝对不可能吃下这么大亏。 虽然那位军师还没露头,但显然那位军师造成的威胁,比真正的草原部落更恐怖。 本来与草原对峙,即便打不过,也能拖个一年半载,可如今这情况,对方绝对会派人截补给路线。 朝臣们议论纷纷,姜承龙坐在龙椅上,一言不发,一旁的小太监眼角余光看到,他垂下去的手,有些微微发抖。 他是皇帝,一国之主心骨,一旦他乱了,全国大乱。 他深吸一口气:“无妨,不过是十五万人马,咱们还有机会。” 朝臣武将中,有的人嘴角微微上扬。 现在满朝无帅可用,也不知道你是否会后悔当年灭了萧氏一族。 当然他们只敢在心中打抱不平,却也不敢表现出来。 “要将神箭营派出去了。” 姜承龙看向武将人群中:“诸位,有谁能自告奋勇,出任元帅?” 武将们也议论纷纷,但没一人敢上前。 七王爷姜承献只有将才,没有帅才,这是众所周知的,朝中之前除了萧鹏举,也是有元帅的。 可都白发苍苍,还有一个卧病在床。 “韩仁忠?” 人群中,一个老者颤颤巍巍的站出来道:“陛下,老臣年迈,怕是已经无法上阵杀敌了。” “沈从戎?” “臣,老迈年高,近来又长了背痈,已经是无法再远行了。” 两个老元帅深深的叹口气。 这把年纪,谁都知道,只要答应,便是抬着回来了。 而且由于姜承龙注重兵权,之前的老帅,回京之后便得交出兵权,包括之前的李清策,上阵是很英勇,回京之后,同样是闲赋在家,这次若不是因为北境告急,他万万是不能提枪上马的。 姜承龙叹息一声,朝中无帅可用,何尝不是种悲哀? “此事再议,再说一下,各军监军的人选名单。” “加上神箭营,尖刀营,一共是十军,需十个监军,其中九人,在都察院中挑选,徐天、李杨、钱文、许志馨、孟因秋、于文青,温昌盛、唐寻章、时廖。” 被念到名字的九人,纷纷站出来领旨。 “最后一人,沈黎,随神箭营出发。” 众人哗然。 韩轻尧有些不可置信道:“陛下,沈黎出身商贾,对于行军布阵之事一无所知,怎能担当监军一职?” 唐寻章幽幽道:“老夫也不懂,到了战场,是记录军功的,不是去参与排兵布阵的。” 韩轻尧一噎,愤愤退出去。 监军一职,实际上也有很大危险,若是战败被擒,那也是要掉脑袋的。 其他文臣议论纷纷,都不太看好沈黎。 姜承龙顿了顿:“鉴于沈黎第一次监军,要从都察院再出一人辅佐,林进。” “臣,遵旨。” 林进眉头紧锁,他有些不满。 老子凭什么辅佐你?有功劳是你的,搞砸了咱俩平分责任? 可念在唐寻章始终对他使眼色的份上,他默默按下心中不满。 “沈黎,治理佟州饥荒有功,如今佟州愈发繁荣起来,这些都是沈黎的功劳。” 姜承龙顿了顿:“如此能臣,朕要重重嘉奖。” 沈黎心中一抽,你不会当众赐婚吧? 诚然,姜青梅很好看,修为很高,可这弄回去让她做大,他心中又极为别扭。 “封,沈黎,为伯爵,从三品,封号定远,赏赐绸缎百匹。” 众人面色古怪,这算哪门子的封赏?他之前就是伯爵,你现在还封个伯爵,神经病吧? 而且绸缎百匹,那值个毛线的钱吗? 沈黎却嘴角扬起,连忙谢恩。 之前他的爵位,是买的,所有待遇都降一筹,而且没有任何俸禄。 现在这个陛下亲封的爵位,相当于他原来爵位的plus版本,仅仅从私军方面,便涨了三倍。 之前是五十人,现在他的私军,可以有一百五十人,而且领的是朝廷军饷。 那就是他可以堂而皇之的带领人马前往战场。 看样子姜承龙早就收到消息,他带了一百近卫。 这种在外人看来可有可无的爵位,对沈黎来说却是如鱼得水,俸禄倒是无所谓,主要是身份变了。 他现在穿的官袍,是蓝大锻的,可是只有天蓝色,如果是真正的伯爵,那穿的袍子,就是真正的蓝色。 也就是说,他混了这么久,终于成了个真正的官了。 “行了,朕还要去军机处研究军情,退朝。” 姜承龙摆手离开。 众臣恭送皇帝,小太监叫住沈黎,请他去御书房一趟。 而负责辅佐沈黎的监军,林进,出了大殿便找上唐寻章。 唐寻章也在此次监军名单之列,去年他在金陵,对沈黎很是看好。 “唐老,您为什么阻止我?” 林进愤愤然:“他沈黎如同街头地痞无赖一般,到时候怕是做了甩手掌柜,功劳是他的,苦劳是我的,这个差事,费力不讨好。” 唐寻章微笑捋须,任由家奴替自己穿好鞋子后笑道:“林大人,不如出去找一处酒肆,小酌两杯如何?” 林进深吸一口气:“好。” 两人在皇城外,找了一处便宜酒肆,小酌几杯后,唐寻章劝解道:“你真的不懂,陛下让他做监军的意思?” “不懂。” “那是因为,陛下压根就没打算让他真的监军,派你辅佐,即便有功劳,那也是你自己的。” “哦?此话怎样?”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陛下这是磨炼他,你没看他赈灾如此功劳,陛下只是轻飘飘一嘴带过吗?他之前已经是定远伯了,现在还是定远伯。” 林进还是搞不懂,唐寻章却不愿多说:“到时候你便知道你的意义了,你别管他,带着自己的手下,老老实实做自己的事情即可,陛下可都看着呢。” “也只能如此了。” …… 御书房中,姜承龙微笑的看着沈黎道:“黑了一点,也瘦了一些。” “多谢陛下关爱。” “你此次去北境做监军,要注意一下安全,朕本来有心给你赐婚,但国战当头,如今赐婚,总是不太好,等你凯旋归来,朕再为你主持大婚。” 沈黎点点头,这尼玛又在画大饼。 不过,姜承龙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让他上阵杀敌。 第419章:太子杀人 - 布衣公卿 - 欺生 “对了,有没有兴趣带领人马?建功立业?” 姜承龙有些感兴趣的询问道,他总觉得沈黎此人的思维异于常人,能不能稍加培养,将来担任军中大任? “呃,臣出身商贾,对于排兵布阵的手法,一概不知。” 沈黎摸摸鼻子,将韩轻尧的话原封不动的还给姜承龙。 “没事的,年轻人嘛,总是要练的,只要你肯勤奋学习,将来还是有一定建树的,朕看好你。” 若是军中任何一个年轻人听到这话,定然激动的睡不着觉。 陛下竟然看好我?我是可塑之才?我前途无量? 那我定然要好好努力! 可沈黎对于画饼之事,早已司空见惯,他有气无力的谢主隆恩。 他知道,皇帝这是看上了他的火器,但又这种节骨眼上,提出来对双方都不好,只能让自己上阵杀敌,到时候慢慢的在军中积累威信。 他在阔袖内默默的抠着指甲,现在北境,也不完全靠他,若是北境还有一战之力,他去了纯属热脸贴冷屁股,若是北境兵败如山倒,他过去力挽狂澜,倒也不错。 如果他拒绝出手,北境一旦兵败,他仙平县衙内的所有家人,都得为他陪葬。 他深吸一口气道:“到了北境,臣先跟着神箭营学习学习,若是元帅对微臣青睐,臣可以试着带一小队人马上阵杀敌,以报君恩。” 姜承龙这才展颜。 他虽然没见过沈黎手中火器,但从手底下的人传回来的消息以及沈黎的战况来看,这火器威力,不容小觑。 虽然比不上萧家的血浮屠,但现在战场强度也不一样,沈黎的火器应该能取得不俗战绩。 他还真担心沈黎耍混,不愿意干,或者是提出一系列的条件。 不过转念一想,手下臣子这也不要,那也不要,难道是要皇位吗? 他眼中渐渐不善起来。 正当两人沉默时,小太监进来传报:“陛下,东厂吴境大人觐见。” “传他进来。” 吴境进来后,先扫了沈黎一眼,然后跪地道:“陛下,太子殿下他找奴才要了十余个手下,去了大理寺。” “他去大理寺做什么?” 姜承龙皱眉,然后看向沈黎。 沈黎手一摊:“臣从来没唆使殿下搞事情。” 吴境沉吟一下:“他去抓两个皂吏。” “抓皂吏做什么?” “杀。” 姜承龙与沈黎对视一眼:“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杀?” “不是,他先请人喝酒,说是让他们办事,现在已经引到城外了,估计要在城外杀。” “他疯了吧他?朗朗乾坤把衙役骗出去杀了?这是要造反吗?” 随后他又悻悻的嘀咕道:“他要是造反,就好了。” 沈黎一头黑线,这都是什么皇帝世家? “行了,你先下去,记得替他擦干净屁股,事情处理完了,把人给我带回来。” “是。” 这就是天家,这就是皇帝,视手底下那些普通小吏和百姓,如猪狗牛羊一般。 两个皂吏,杀了就杀了,太子殿下高兴,杀他是他祖上积德。 什么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纯属扯淡,那都是安慰底下贫苦百姓的。 沈黎拱手道:“陛下,请问这出兵之日,是什么时候?” “十天之后,朕要举行大典,宣告天下,你可以不用参加,到时候随军前行即可,神箭营领将虞天啸会带着你。” “是,那臣先告退。” “嗯,你先去吧。” …… 要问沈黎封了监军谁最不爽,当然是韩家韩轻尧了。 他正打算弄死沈黎,你突然又被外调,而且军中还那么多人,我怎么下手? 真是岂有此理。 而沈黎出了皇城之后,想了想,便让贺元坝带着他去往盛贤王府。 那个在佟州贪污的京中大人,自然是盛贤王。 这位盛贤王,貌似没有传说中那么闲啊。 这比,不会是想谋反吧? 沈黎一路上皱着眉头,应该不是谋反,他喜欢玩,那必定需要大量钱财供应,陛下,很有可能知道这件事,只是他没太过火,便懒得管他。 临行前,他已经备了一箱竹叶青,特意前来拜访盛贤王。 到了王府前,他递上提前写好的拜帖,很快侍卫便放他进去。 “哈哈哈,沈老弟,回来了怎么不派人通知一声呢?” 刚进门,便听到盛贤王姜承武爽朗的笑声,他从屏风后走出道:“你看你,出去一趟,人也黑了,也瘦了,今日一定要留在这里,好好的吃上一顿。” 沈黎笑着拱手道:“多谢盛贤王厚爱,今日下官前来拜见,是有些灵感,想要告诉一下王爷。” “哦?说说看?” 他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我已经抓了房祝新县令?要是知道,为什么脸上没有一丝波澜? 此事若是捅出去,他盛贤王贪污佟州官仓,导致佟州饿殍遍地,必定是要治罪的。 不过这事,不管自己的事情,还是不要多管闲事为好。 沈黎微笑道:“下官前些日子去佟州赈灾,后面为了恢复民生,便与人伙同开了青楼。” “哦?有意思,怎么样,作为青楼老板,有什么感想?” 盛贤王一副色中饿鬼的样子,看起来极为草包。 这些都是伪装,身在皇家,那定然不是泛泛之辈。 投胎,也是一门技术活,有的人觉得,自己如果和某个富人子孙一样,那成就一定比他们高,看看他们,都干的什么事? 实际不然,富人的子孙,绝对不可能如普通人一般,先天环境的优越,必定造就他们的思维异于常人,那些名门望族的传承人,有几个是废物的? 更何况是皇家,自幼的权力熏陶,耳濡目染下,绝不可能平凡,更不可能是草包。 盛贤王,极有可能知道,沈黎知道他贪污官仓的事情。 而沈黎,知道盛贤王知道自己贪污官仓的事情。 虽然有点复杂,但就是我预判了你的预判这种意思。 沈黎也没直接挑明,反倒是打了个哈哈道:“王爷有所不知,下官一早便去上朝,这不,连口早饭都没吃上呢。” 盛贤王一怔,随后哈哈大笑道:“来人,备早饭!” 第420章:陛下问话 - 布衣公卿 - 欺生 饭桌上,大盘小盘,全国各地的特色早餐食物,尽数被端上餐桌。 盛贤王笑眯眯的抖动脸上的肥肉道:“咋样,我这还行吧?” “岂止还行,简直就是人间珍品啊。” 沈黎吸啜着米粥,吃着油条,顺便来个肉夹馍。 “说说,你开青楼还有什么新玩法?” 实际上,盛贤王已经知道了,只是在装傻而已。 佟州,绝对有他的探子。 沈黎也不拆穿,一老一少笑呵呵的演戏。 “主题青楼。” “哦?怎么个主题法?” 盛贤王瞪大眼睛,一副认真求学的态度。 “你看,每个男人对于女人的喜好标准不同,床上那点事,所有青楼都有,一点新意都没有,一点花样都没有,去了就是喝酒唱曲儿睡觉,没意思。” “那以你之见,该如何?” “这就是我创办主题青楼的乐趣了,王爷想想,有的人,被捕快欺负过,是不是想找回来?那安排女捕快,有的人,热衷于抓奸细,那是不是可以弄个刑房,严加拷问女奸细?还有的人,喜好女扮男装的,更有喜好小寡妇的,或者孔武有力的,或者是身怀绝技的……” “喔!有道理!” 盛贤王嘴巴张成一个“O”型,连连赞叹道:“有意思,有意思,佟州有这个主题青楼吗?我现在就出发去体验一番!” 沈黎笑道:“那自然是有的,不过王爷完全可以在京中搞出一块空地,然后先建造一个主题,自己去试试嘛,这样也省的舟车劳顿,在运河上要走近十天呢。” “有道理,有道理。” 盛贤王哈哈大笑:“沈老弟,你当真是此方面的天才啊!” “王爷谬赞了。” “我现在就派人搞一下,这样,你监工如何?” “呃,下官朝中还有些事情,还得教授太子学识,贸然带着太子过来的话,怕陛下那里不太好交差。” “也是嗷,你总不能像我这么闲。” 他笑道:“无妨,有事我再去找你。” “也行。” 蹭了一顿早饭,啥也没问到,也没敢问。 总归一句话,他盛贤王也没贪我的,关我鸟事? 想通一切后,沈黎淡然从王府离开,然后去半山坊查看自己的报社。 报社名字取好了,叫做八卦早知道。 欺生已经拟好报纸上的各个板块,一共三个方案。 但他没有做过报纸,还是有些瑕疵。 沈黎按照前世的经验,开始设计各种板块。 先是最大的板块,就是今日的头条八卦,篇幅占比最大,而且上面的字体,不能太过正经,沈黎顺道传授了一下自己的幼圆体书法。 “比方说,礼部尚书韩轻尧,昨日去了青楼,那该怎么写?” “惊!礼部尚书深夜来往青楼。” “屁,一点新意都没有。” 沈黎拿起笔墨,写道:“朝廷二品大员,深夜不归,醉酒青楼,原因竟然是这样!” “然后还有内容,如实的时候,还得稍微夸张一下,可以稍加揣测,但是不要胡扯,明白不?” “明白。” 最大的板块旁边,还有四个小板块,也是城中一些趣事,只是没头条那么隆重而已。 至于最下面的一大块,则是写上招商广告,联系人,报社。 到时候,员工工钱,印刷费用,还有场地租金,都得依靠这个招商广告。 随着报纸的流行,这个广告费用也越发贵起来。 至于那些益智小故事,暂时还没地方去写,就先不用。 虽然板块还有些单调,但将来经过各种调整,必然能在京城中爆发出独特的风采。 他拿着令牌,找到京中霍十娘的手下,让他整理一些没用处的八卦奇闻,比方说谁谁谁不举,谁谁谁好男色等等,送到半山坊报社。 负责人虽然疑惑,但还是照做。 另外,城中消息的传递,务必要隐秘,而且表面上还要组建狗仔团队,用来当做烟·雾·弹迷惑那些人,否则人家一下,很简单就能将霍十娘在京城势力连根拔起,那么多的辛苦全都白费了。 做完这些之后,已经到了午时,他悠然回家吃饭,而苗欢心愁眉苦脸的将姜尤问话过程尽数告知。 “你姐,啥时候就成了我媳妇了?” 沈黎瞪大眼睛:“而且你知道太子殿下对你姐念念不忘,你还特意刺激他,你这是无形之中,给少爷我整了个仇敌!” 他一阵头大,终于知道太子殿下为什么要去杀人了。 那两个皂吏想玷污苗欢盈,身为苗欢盈的暗恋者,太子难得动怒杀人。 而此时皇宫中,太子姜尤倔强的扬起头:“儿臣看他们不爽,就要杀他们!” 知子莫若父,姜承龙将人抓回来第一时间,便查了那两个皂吏是不是曾经押送过萧家余孽。 这一查,果然。 可姜尤还在嘴硬。 他幽幽道:“萧家两姐妹,是不是在沈黎那里?” “不……不是。” 姜尤悚然一惊,父皇的耳目,居然已经到了如此程度? 不过他万万不能承认的,一旦承认,不仅苗欢盈姐妹性命不保,而且还会拉沈黎一家下水。 收留反贼不报,形同谋反。 姜承龙一直没说话,只是为了拿捏沈黎,有了这个把柄,将来收拾沈黎也简单。 他轻哼一声:“你当你老子闭目塞听呢?那两个女子,朕早就知道了。” “父皇?” 姜尤额角冷汗瞬间就下来了。 他之所以答应做太子,全是因为苗欢盈。 他单纯的以为,自己只要做了太子,将来就可以推翻父皇的判决,推翻了之后,便可以恢复萧家名声,那时候,就可以再次找回苗欢盈,迎娶她做皇后。 现在想想,实在太过搞笑了。 姜承龙端起茶杯,轻轻的吹口气道:“你今日去杀两个皂吏,是因为那两个皂吏,押送过萧家三人,他们在路上,极有可能对萧家三兄妹羞辱,甚至是凌辱,所以你怀恨在心,怒而杀之,对么?” “对。” “萧家三兄妹,在沈黎家里,对么?” 姜尤咬牙,汗水涔涔而下。 “说。” 虽然姜承龙淡淡的语气,但他听的甚是惶恐,他紧咬牙关,死不出声。 许久,姜承龙才叹口气:“行了,朕都知道了,朕不过想要你一个态度。” 他目光深邃的看向太子姜尤:“将来,你会为他们平反么?” 第421章:天家心思 - 布衣公卿 - 欺生 越是问话,姜承龙脸上的杀意越明显。 这是一道送命题。 如果姜尤如实回答,定然会立马被废。 替萧家平反,那就说明姜承龙是昏君,死后落得个残害忠良的狗皇帝名声。 任何一位帝王犯了错,绝不会允许在他活着的时候说出来。 帝王没错! 帝王也不会错! 即便是靖难之役的朱棣,也是等死后才平反的。 姜尤汗水涔涔,最终叹口气直言道:“儿臣想过,但不能。” 御书房内安静极了,一根针落在地上都是石破天惊。 他甚至能听到自己心脏狂跳的声音。 半晌,姜承龙颔首道:“你去吧。” “父皇?” 姜尤不可置信的看向他:“您是放过萧家兄妹了?” “据说他们现在姓苗,这个姓氏不错。” 姜承龙也没正面回应,只是叹息一声:“当个丫鬟,也挺好的。” 他后悔,但他没错。 无情最是帝王家,换做任何一个帝王,都会做出跟他一样的抉择。 飞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 姜尤长出一口气,他明白了父皇的意思,连忙跪地磕头道:“儿臣告退!” 看着他轻快的背影,姜承龙嘴角终于扬起一丝笑意:“青梅啊,你哥哥貌似,长大了。” 屏风后面,姜青梅的身影浮现。 从佟州一行回来后,她今日才来拜见。 “是懂事了一些。” 姜青梅露出一丝笑意。 “查到了吗?” “太严了。” 她轻轻摇头道:“整座山,都是沈黎的军事基地,里面开发各种农作物,研制火药的,储存粮食的,我看呐,他是打算在那伏牛山上,占地为王。” “你觉得他有野心吗?” 姜承龙前些日子,特意派人送信仙平,让姜青梅查一下火药配方,但那火药研究所,连只鸟都飞不进去,根本没法去查。 为了不打草惊蛇,姜青梅只能退回来。 “不像是有野心的样子。” 她沉吟道:“仙平的所有东西,他基本上都交给萧菱全权打理,包括伏牛山,怕只怕,这不是沈黎的野心,也是其他人的野心。” 她意有所指,很容易猜出苗欢盈想借助沈黎发展起来,然后让自己弟弟带着火药回京复仇。 余孽,还是余孽啊。 斩草得除根。 姜承龙端起茶杯道:“你觉得,萧家的人,该不该留下来?” “可以再看看,以沈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他并没有扩兵的打算,而且,他散尽家财办理作坊吸纳贫民,可以看出,他心中有百姓。” 姜青梅想了想道:“整个伏牛山,也就一千来人,他带走了九百,提前送到北境八百人。” “能抢到火药吗?” “可以抢,但抢到后没制作方法,也不是长久之计,就像当初的血浮屠。” “工匠呢?” “沈黎不是傻子,他将火药库放在伏牛山上,外面放置守卫,那守卫中,定然有他的死忠,一旦我们强攻,他便会炸掉那里,将所有工匠,一同杀死。” 姜承龙一愣:“他不是那么狠的人吧?” 说着,姜青梅便将沈黎无意间爆发的恶毒给说了出来。 还是当初沈黎在佟州审问县令房祝新时,本来起初和和气气的说话,再不济就是打一顿,直到他知道女儿走丢,恼怒之下,将房祝新折磨的不成人样。 “有点刷子。” 姜承龙轻叹一声道:“看他从北境回来,愿不愿意交出火药了。” 姜青梅点点头:“他还是有些能力的。” 那纯属就是废话了,没能力能搞出火药么。 “对了,朕跟他说过你与他的婚事,你怎么看?” “不怎么看。” 别家女子提及自己的婚事都是害羞的小脸通红,姜青梅倒落落大方,甚至还怼了自己亲爹一把:“反正公主,不就是皇帝拉动权臣的手段么?当年要嫁萧家,现在又要嫁沈黎。” 姜承龙哑然:“日后再说吧。” …… …… …… 等沈黎还在心急火燎的在家中等待时,姜尤从外面悠然回来。 他知道,陛下肯定能查出姜尤为什么杀人。 这太反常了,太子殿下特意去杀两个皂吏,那肯定有个缘由吧。 “行了,开饭。” 姜尤如苍蝇开饭前搓着手道:“饿死了。” 沈黎与苗欢心对视一眼,然后看向他:“陛下找你谈话了?” “嗯。” 他径直走到桌子前,端起碗就开始干饭,含糊不清道:“父皇知道她们姐妹俩在你身边。” 沈黎瞳孔微缩:“没打算杀了她们姐妹?” “没有,算是,放过了吧?” “你是明确听到你父皇说,放了她们吗?” “那倒没有,只是父皇说,她们姓苗也挺好的。”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 没有明说,已经是态度了。 上位者的心思,一般人猜不出来,尤其是皇帝,一旦给个模棱两可的回答,那日后定然有文章。 姜承龙没有明确表明不杀这姐妹俩,不代表他不会杀,而是现在没打算现在杀,将来可说不好。 姜尤可没那么懂皇帝心思,他从宫中吓出一身冷汗后,化惊恐为食欲,狂干三大碗米饭。 “吃饭吃饭,愣着做什么?” 沈黎讪笑的拿起碗:“吃饭。” 随后两人食指大动,开始干饭,最后万逸楼也加入其中。 夜幕降临,等大家都睡了之后,沈黎一个人忧心忡忡的起来,走到书房写了一封信,让贺元坝送出去。 不过现在仙平势力越发大了起来,虽不如韩家那般能控制全国粮食,但他所控制的六十万灾民,足够让大渝王朝喝一壶的了。 人从富有到贫穷后,心里总会有落差,到时候稍加引导,便能让他们将怒火倾泻到朝廷那里。 就算到时候他不干,天道宗也会替他干。 六十万,可能还不够,整个大渝,一共近五百万人口,他所控制的,仅仅百分之一,全国起码还有三百万难民。 看来还得继续发展壮大。 放眼华夏历代封建王朝,所有的朝代百姓,都是很惨的,即便是康乾盛世,百姓也过得极为凄苦。 尤其是清朝,“三十三两白银”的概念,贯彻在每个贫民身上。 第422章:街头刺杀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三十三两白银,在清朝时的消费能力,相当于现代的两千块钱。 一年收入两千块钱。 放在现代,一年收入两千块钱,能做什么? 逢年过节买买礼品,馋了再吃点肉类,只能花七八个月,那一年剩下的几个月,便是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年复一年,都是如此,将百姓剥削到了极致。 只要百姓有个头疼感冒,对家中的损失,那是非常巨大的。 收成好的时候,加收赋税,收成不好的时候,减少一下赋税,百姓还得感谢皇恩浩荡。 总之,朝廷是将百姓手里的钱财,维持在三十三两银子左右。 所以即便是在康乾盛世时期,难民也不计其数。 这便成了那些谋反户的温床。 对于天道宗来说,他们只需等待一个大灾之年,颗粒无收之时,再出面洗脑一下百姓,便会得到大批忠实的信徒。 沈黎写信回去,一是说明皇帝已经知道他们在仙平的消息,二是让苗欢盈加大作坊建设,继续接纳难民进来,工钱可以再低一些,但是要给饱饭吃。 给那些工人洗脑,那些芋头粥,是拿来喂猪的,人,是要吃大米白面的。 到时候一旦作坊倒闭,那些工人,便是一个巨大的火药桶,一点就爆。 翌日,情报组织送来一些情报,让沈黎哑然。 太多了。 整整三大本,有了这些情报,半年不用再去收集,那情报组织会更加安全了。 上面根据搜集的时间远近,统一做了一下规划,翻看起来十分方便。 沈黎摸着下巴,叫来欺生,将这些东西,统一交给他。 至于有人来抢,他想过,所以复制了几分。 而且没人会打砸这个八卦早知道,因为他是太子殿下的产业。 万逸楼听说有很多八卦,无聊至极的他,也兴致勃勃的跟着沈黎前往半山坊。 而在沈黎宅子远处,两个人鬼鬼祟祟的离去。 “确定了万逸楼跟着的吗?” “确定。” 那两人对着一个青年点头道:“大人,要动手吗?您放心,我们是专业杀手!” 青年是韩轻尧的近卫,林三,听到两人说自己是专业杀手,他险些笑出来:“呃,那个万逸楼,很厉害,你们要多带一点人。” 说着,他拿出一包银子丢给泼皮道:“记着,我要二十人,少了不行。” 两个泼皮本来看到一大包银子喜形于色,但听说二十人后,顿时又苦了脸。 要是平分的话,如此,每人只能分到四五两左右。 “大人,这个,是不是有点少啊?” “少废话,你不干,有的是人干!” 林三板着脸道:“你们就值这个价!” 两个泼皮叹口气,只能悻悻答应下来。 他们看到林三腰间的皮质腰带,知道他是有权势的人,自知惹不起,只能老老实实的去找十八个打手。 “嘿,去打架去吗?每个人十文钱!” 就如包工一般,到了下面,其他十八个人,只花费了一百八十文钱。 结果他们的一百两,还剩九十二两,二十文钱。 两人分了四十六两十文钱!!! 中间商赚差价,十文钱找的杀手,自然质量极差,有的人穿的鞋子,还露出黑乎乎的大脚趾,如同乞丐一般。 手中武器也是各式各样。 有锄头,镐把,锅铲子,粪勺子,鞋拔子等等。 站在屋顶上的林三,捂着脸轻叹一声:“一帮乌合之众。” 韩家本来没打算真的自己动手杀沈黎,只是往自己身上揽嫌疑,找的人自然没那么厉害,并且专挑万逸楼在的时候动手。 找的人也是地痞无赖,一旦出事,抓他们回去坐大牢砍头,也算是为民除害。 大渝律,刺杀朝廷命官,当斩,何况他们还想刺杀太子。 所以这些泼皮怎么地也没想到,出来打个架,脑袋搬了家。 领头二人带着十八人,浩浩荡荡的堵在半山坊的路上。 “呔,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这些口号,仿佛成了山贼的通用口号了。 沈黎一脸惊讶的看向这些泼皮,转而看向姜尤道:“这路,不是你修的吗?” 姜尤也一脸懵逼:“对啊,树也是我栽的。” “不要啰b嗦,交钱,挨打,不然你们走不了!” 领头人四处看看,没有官差后,小心翼翼的从怀中掏出一寸柴刀,鼻孔朝天指着两人喝道:“给钱!” 有万逸楼在,这帮小瘪三自然不在话下,沈黎皱着眉头:“你们,为什么要抢我们?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还在顺天城中,还有王法吗?还有法律吗?” “法你大爷!” 领头人狞笑一声:“就你比话多,先捶你!” 说罢,他一招手,一群人一哄而上。 本来都是泼皮,又极少清洗身上,这一冲,一股怪味铺面而来,直冲天灵盖。 沈黎干呕一声:“上,每一个都抡一顿,先捶老实了再说。” 妈的,从来只有我对别人这么说话,谁对我说过这话? 他摩拳擦掌,从旁边捡起一块石头,猛地丢出,正好砸在领头人的鼻梁上。 这下,这群泼皮动了火气,纷纷叫嚷着杀过来。 万逸楼,四品高手,猛地一比。 这群泼皮岂是他的对手? 三下五除二,直接掀飞一大片,砸在青石板上痛苦哀嚎。 沈黎捏着鼻子走过去:“尼玛,你是多久没洗澡了。” 领头人再不复之前的猖狂,痛哭流涕道:“大爷,大爷我错了,求您当我是个屁,把我放了吧?” “你倒是会说话,说说,谁派你来的?” “没人派我们来。” 他自然知道林三非富即贵,都是他们这帮泼皮惹不起的,出卖了林三,那一顿打肯定比这还狠,他一咬牙自己承担下来,还特意说了句:“我们就是看你们不顺眼而已。” “哟?” 沈黎乐了:“好一个不顺眼,我告诉你,你废了,万逸楼,报官!” 几个泼皮瘪瘪嘴,不就是打架嘛,进去关两天就出来了。 可沈黎一把摸向太子姜尤的怀中,抽出一个金色令牌在众人眼前晃了晃,嘿嘿笑道:“知道这是什么不?” “大哥,咱不识字,你能说说这是啥?不过金子的,很值钱的。” 沈黎气乐了:“来,跟着我念,东……宫!也就是太子,你们企图刺杀太子殿下,按律,诛九族,诛九族的意思呢,就是杀了你九代族人,至于你爹妈姥姥进坟的,也要刨出来,再砍一下脑袋。” 一群人顿时吓的尿了裤子,天啊地啊妈啊的跪地求饶。 第423章:当堂找茬 - 布衣公卿 - 欺生 “现在,可以说说是谁派你们来了吗?” 领头泼皮忙不迭的点头道:“一个青年,腰间挎刀,腰带是皮的,长的一般般,瓜子脸,呃,就这么多。” 等后面一大帮的皂吏围过来后,他瞪大眼睛看向领头人:“对对对,就是他!” 林三一脸无辜道:“什么就是我?” “就是你派我来刺杀太子的,还给了我一百两!” “胡扯!” 林三瞪大眼睛指着他道:“毁谤,我告你毁谤啊,他他他毁谤我啊,他在毁谤我啊!” 沈黎一头黑线,他自然知道,这些人,都是韩家派出来搞笑的,但是大哥,这是刺杀,好歹也得专业一点啊。 他无力的摆摆手,怎么处理这些人,全看县衙判官了,反正他们企图刺杀太子殿下,判官看着办呗。 那些泼皮还以为林三特意来捞他们的,走的时候还得意洋洋,没想到下午就被砍了脑袋。 真是倒霉。 万逸楼拍拍手上的灰尘,若无其事道:“走呗。” 沈黎若有所思的看着一众衙役押着泼皮离去,倒还真让自己给猜对了。 如果他猜得不错的话,还有一众顶级杀手在等着自己。 他边走边琢磨,还有谁打算动手杀自己呢? 很快到了报社,他收起思绪,正愁没有开刀对象呢,韩家就跑出来了。 报社总要发表第一篇文章,他沈黎总不能学疯狗一般乱咬,上来就得罪人。 所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韩家派泼皮劫他,那他爆点韩轻尧的料,不过分吧? 这么多年,韩轻尧只有一个儿子,那就是韩子贵,俗称汉子贵。 的确是子贵,偌大的韩家掌舵人,只有一个儿子,又不是没钱养,在这种人多势众的古代,儿孙满堂才寓意着好兆头,韩家只有一个儿子,本来就是个问题。 他韩轻尧是不好女色吗?也不是,偶尔他也会出入青楼放松一下心情,家中七房小妾,已经说明了问题。 那他为什么只有韩子贵一个儿子? 大胆猜测一下,他不行! 再大胆猜测一下,韩子贵,可能不是他亲生的!!! 一旁的主编欺生弱弱的询问道:“大人,不是说报纸可以揣测,不能胡扯吗?” 沈黎脸一板:“这是胡扯吗?不,这不是胡扯,这是揣测,我只是往大的揣测。” 朝廷二品大员,被这样揣测,即便喜欢写同人小黄书的欺生,也有些发怵,这是将人往死里得罪啊! “你写不写?不写我给你开除了啊?” “我写。” 没办法,我欺生,不仅贫贱能移,威武还能屈。 他拿起毛笔,笔走龙蛇,很快,一篇极赋吸引力的文章便出来了。 二品大员韩某某,位高权重,为何只有一个儿子?原因竟是如此!!! 然后,下面是沈黎的臆测,然后加上搜罗来的各种证据。 这些情报上说,韩轻尧是会去青楼,也会与人同房,那么他的儿子,真有可能是假的。 这还真不是沈黎胡扯,是有迹可循的。 而且韩轻尧的下人,偶尔还会去平善堂抓药,药的内容,多是滋补一类的。 那这玩意儿就有点意思了。 反正都是猜测,管他是不是真的。 今日韩轻尧搞泼皮恶心他,他正好拿着韩轻尧先开个头。 报社的建立,自然推动了纸坊与印刷厂的产业,虽然不大,也解决了数十人的工作问题。 大渝早就有了活字印刷术,而且目前的活字印刷术,已经用上了铜制字块,将那些书法家的字拓印下来再进行雕刻打磨,印出来的文章美轮美奂。 忙活到天黑,终于开始了印刷。 印刷只需要将字块进行排版一遍,再蘸上墨,印在纸上即可。 不过,这个时代,花钱看报还没盛行开来,上来便卖报纸,销量肯定很是惨淡,所以沈黎决定,免费,全部免费发放! 排版花了三个时辰,印刷花了两个时辰。 一共是一千份。 明日清晨便开始发放。 三人仔细查看了一番报纸内容,旁边四个板块,居然还有其他朝廷大员的小秘密,按人们从右到左的阅读习惯,左下角的板块,写了明日预告,礼部司员外郎赵峥,喜好喝花酒,被夫人拉回家中暴打,险些被剪了命根子,详情请关注明日的八卦早知道。 翌日一早,沈黎照常上朝。 朝中大臣也懒得寻他麻烦,都议论其他地方的事情。 他也乐得清闲,忽然想想,既然搞报纸,那得多得罪一点人。 于是乎,他站出来拱手道:“陛下,臣有本要奏!” 众人纷纷奇怪的看向他,貌似你沈黎上朝以来,从来没主动奏本的吧? 姜承龙也有些奇怪:“说。” “臣要弹劾礼部尚书韩轻尧,昨日派人街头意图刺杀臣与太子殿下,他这是图谋不轨,他这是要动摇国本,他要造反!” 众人议论纷纷,都看向一旁的韩轻尧。 韩轻尧轻咳一声:“沈大人,你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派人杀你们了?而且我跟太子殿下无冤无仇,为什么杀他?” “你记恨我!对了,还有你在佟州,派了三千人马伏击我!” 三千人马,本来是明面上的秘密,大家都知道韩家有三千人马,但没人敢说。 朝中大臣,家丁最多三五十人,你整个三千人,若是上纲上线起来,那是形同谋反的。 韩轻尧连连咳嗽几声,尼玛,你是真敢啥都往出抖啊。 陛下知道此事,都没提过,你当众说出来,让我的脸往哪里放? 他急了:“我警告你不要乱讲话啊,我可以告你毁谤,他毁谤我啊,他在毁谤我啊!” 不愧是主仆,台词都是一样。 沈黎冷哼一声,他要的,就是激怒韩轻尧等一帮文臣,若是能拖着秦补拙下水,那就再好不过了。 皇帝陛下也喜欢看他们斗,那就接着斗呗,正好为我新开的报社提供素材。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前些日子被抄了家,对沈黎本来就极为痛恨,如今抓到把柄,连忙弹劾道:“陛下,沈黎此人当众污蔑朝中二品大员,其行可恶,其心当诛,臣建议,杖责三十,以儆效尤!” “效你麻辣隔壁。” 沈黎沉默一下,忽然大声喝骂。 众人哗然,你小子今天是来找茬的吧? 第424章:文官暴走 - 布衣公卿 - 欺生 “乡野村夫,粗鄙不堪!” 赵峥涨红了脸怒斥道:“金銮大殿,岂是你这村夫狂犬吠日的地方?” “陛下,沈黎当众辱骂朝中大臣,当掌嘴!” “对,掌嘴!” “若是开了这个先河,以后朝中大臣,是不是辩论不过都可以问候人家母亲了?是不是可以随意污蔑忠良了?” “这是议事的地方,不是污蔑的地方,好在当今陛下上达天听,才不被小人蒙蔽,若是以后的皇帝陛下稍微不慎,便被这狗贼带入阴沟,落得个残害忠良的坏名声!” …… 朝臣们义愤填膺,仿佛沈黎十恶不赦,现在就该斩了一样。 姜承龙自然不会斩了沈黎,他还指望沈黎来搅浑朝堂呢。 以前有秦补拙牵头,麻痹他上朝说什么,一群人跑出来反对老子。 现在好了,来个搅屎棍,好好搅搅你们这帮酸狗屎! 他歪着脑袋有些好奇的看着沈黎,这小子今日是怎么了?怎么上来又搞全民公敌了? 沈黎见他许久不说话,便知道自己该开始表演了。 “污蔑忠良?我咋污蔑忠良了?他韩家三千人马在佟州攻城,堪比谋反大战,你说我在污蔑他?你们可以去问问,去查查,别他娘的张口就来,成天就知道喝喝茶看看报发发牢骚,再就是上朝弹劾这个弹劾那个,没事多出去走走,朝廷养你们这帮人,不是为了让你们吵架的,是让你们解决问题的!” 姜承龙眼前一亮,心中一阵暗爽。 说到朕的心坎里了啊! “你废话,韩家怎么可能有三千人马!” 其中一个言官跳出来呵斥道:“你这是赤裸裸的污蔑!” “污你麻痹啊?你这酸狗屎,成日只知道弹劾这个弹劾那个,又是死谏的,搞的你多么忠心似的,鬼知道你下了朝,肚子里有多少男盗女娼?” “放屁!胡扯,格老子地!!!” 那言官再好的涵养,也顶不住沈黎一口一个你麻痹,他顿时吹胡子瞪眼道:“我等读圣人之书,学的是孔孟之道,怎么可能男盗女娼?你给我道歉!” 沈黎眼珠一翻:“我觉得,你可能没理解孔孟之道。” “你理解吗?啊?你个乡野村夫泥腿子!” 言官们已经处于暴走的边缘了,骂他们娘可以,但骂孔圣人,不行! 这是他们的信仰。 沈黎幽幽道:“传闻,孔夫子身高七尺,呃,约莫这么高,并且孔武有力,那一身腱子肉,比刘将军还多。” 他垫脚,手比在柱子两米二的地方。 “那又如何?我君子六艺,其中一项便是射,有点力气很正常!” “有没有可能,孔夫子有一把棍子或者斧子,那把武器,叫做‘德’,孔夫子就是以这个德来服的人。” “草拟吗,放我出去,老子要跟他单挑!!!” 其中一名言官暴怒冲出来,大有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架势。 这是抹黑他们的信仰! 就像你去寺庙见到高僧,无论你怎么骂他,打他,他都不会与你计较,但是你要在佛祖面前说“阿弥你妈的陀佛”。 你猜会不会被打死呢? 沈黎现在就是这种情况,他还觉得不够:“孔子说,朝问道,夕死可矣,意思就是说,早上问到你家的路,晚上找到后打死你就可以了!” “孔子还说,君子不重则不威,意思就是,君子打人不下重手,则难以树立威信!”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是君子,我喜欢钱财,那我拿走你的钱财,也是很有道理的!” …… “我杀了你!” 那些言官顿时暴走,纷纷摩拳擦掌,直向沈黎扑过来。 那些武官们哈哈大笑,他们大多人都嘴笨,比不过这些言官,即便是皇帝陛下,也被他们用圣人之语堵的哑口无言,可今日来了个沈黎,彻底歪解论语,将论语搞成了抡语,将他们气的吐血。 即便是一直坐在那里的秦补拙,听到这些言论都想起身暴打沈黎了,何况是那些言官? 他们眼珠上满是血丝,死死的瞪着沈黎。 而沈黎一边跑还一边继续喊道:“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但凡打架,犹豫出手,对方就站起来了,不犹豫直接上手,就可以废掉他!”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你爹妈在我手上,你别想跑,就算你跑了,我也有办法抓你回来!”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将一个人打的垂死之际,他说话自然就好听了!!!” …… 整个早朝大殿,从古至今都没这么热闹过,一群文臣居然说不过人家,动起手来,直接在大殿上演一出打架的戏码。 实在太过儿戏。 上面的姜承龙连连咳嗽忍住笑意,而下面的沈黎追累了,一把掏出怀中的小火枪:“你再追啊?” 那些言官们没见过这东西。 可万江楼见过,陛下听过。 他们都悚然一惊。 “谁让他带这东西上朝的?” 姜承龙顿时一阵脊背发凉,这尼玛和沈黎见了多少次了?他要是有心,朕早就没命了! 万江楼摸摸鼻子,朝中规定,百官上朝,不准带刀,但没说不准带火铳啊! 反正这事,也不归他管,禁军要倒霉咯。 姜承龙大怒拍桌道:“混账!朝堂之上,岂是尔等追逐打闹的地方?” 他冷冷的看向沈黎手中火枪,沈黎自觉失态,连忙收回火枪。 “你们,亏得还说圣人之道,要有涵养,涵养呢?圣人之道呢?” 他指着一众言官暴怒道:“来人,给我拖出去,三十杖!!!” 很快,门口的侍卫匆匆进来,太监拿着棍子,心里美滋滋,钱来了。 几个侍卫架着言官,领头的弱弱的指着沈黎:“他呢。” “他打五十!给我重重的打,往死里打!!!” 姜承龙怒喝道:“还有,那身上那玩意儿,给我没收了!” 沈黎暗地里咂舌,玩过火了,不该掏枪的。 至于往死里打,朝中资深老员工都知道。 皇帝说的轻飘飘,那打的越重,越说的凶狠,那打的越轻。 太监们不是傻子,经常服侍皇帝身边,知道谁才是真的宠臣。 所以,沈黎交不交钱,无所谓。 第425章:重杖五十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实际上,那帮太监,也很讨厌言官。 这些言官,平日眼高于顶,天爷老大我老二的样子,见到太监,都是一脸鄙夷。 言官与太监自古以来就不对付。 言官觉得这帮嚼舌根子的死太监,搬弄是非,忒不是个东西。 而太监们觉得这帮嚼舌根子的言官,给咱家皇帝找不自在,也忒不是个东西。 双方越看越窝火,之前爆发过太监与言官在宫外约架的场面,只是在宫外,陛下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这么过去了。 今日这帮言官,终于落到咱家手中了。 陛下暴怒是假的,但想收拾这帮无所事事的言官是真的啊。 沈黎不能重重的打,但言官们可以啊。 这廷杖司的太监们,练就一手打板子的绝活。 练习期间,买上几块猪肉,一筐豆腐,一沓书。 先是轻杖重打,将书垫在豆腐上,表面的书,可以打的稀巴烂,但豆腐未伤分毫。 其次便是重杖轻打了,将书垫在猪肉上,轻轻的打下去,表面的书籍连痕迹都没有,里面的猪肉早已成了烂泥。 这可是很需要功夫的,没得十年八年是练不出来,而练出来后,荣华富贵,享用不尽。 像朝中,有时候陛下会发怒杖打某位大臣,给钱的话,咱可以重重的打,但没伤到任何筋骨,只有表面上血淋淋的一大片。 不交钱嘛,那不好意思,咱家将您的小屁股打的通红圆润,但是回去之后用小刀划开,就能看到屁股里面的肉,尽数烂掉,没有三两个月,休想下床。 至于这费用,官职越低,钱越多。 官职太高的话,也得看心情。 那些言官们,都自诩清流,平日里也没攒下多少银子,就头铁的让廷杖司打。 这一打,外面惨嚎声不绝于耳。 到了沈黎的时候,沈黎懂事的塞了一沓银票进入老太监手中,这老太监也是个好手,不动声色,不留痕迹的将钱挽入阔袖内。 做到这种程度的太监,自然有了极丰富的职业经验,人家送的银两,他轻轻一掂量,就知道多少钱,送的银票,手指这么一卡,便知道是多少。 沈黎财大气粗,为人大方,随手就是一千两送过去。 老太监顿时眉开眼笑:“沈大人,疼的话,您就大声喊出来吧。” 说着,两个小太监,将他扶上凳子。 而交了这么多钱,便由老太监亲自出手了。 一棍子下去,“啪”的一声,无比清脆洪亮。 沈黎愣了,咋不怎么疼呢? 老太监继续温和的提醒道:“沈大人,疼的话,就大声喊出来吧。” 意思就是你装装样子,惨叫一下啊?不然我很没面子的! 沈黎会意,一脸凄惨:“唉呀妈呀,可疼死我了!要死了哇!疼死了哇!” 老太监一脸黑线,你这也太假了吧?他无奈,只能继续卖力的挥舞着棍子。 实际上,他这种棍子,与其他棍子有很大区别。 棍子前段,稍微扁平一点,打在肉上,散发出来的声音无比清脆洪亮,富有穿透力。 而棍子后端,有一个小按钮。 按下后,棍子内部就有一个血袋顺着棍子内部的小孔喷出来,喷的到处都是,凄惨无比。 老太监打着打着,微微皱眉。 今日这棍子,貌似出了质量问题。 尼玛按下去之后,开关直接陷进去,弹不出来。 这酒导致棍子里面储存的血袋尽数喷出来。 人家那些挨打的文臣,打了半天才见一点点血迹。 沈黎这几棍子下去,地下就是一大片的血,成小河流淌之势,顺着台阶流下去。 太假了。 几个小太监轻声咳嗽,可还得继续打下去。 姜尤从远处过来,看到沈黎如此凄惨的样子,顿时吓坏了。 “父皇,儿臣有本要奏!” 他忙走进大殿求情:“为何要打儿臣老师啊!” 一旁的官员便详细的讲解了一下事情经过。 其中一人跳出来道:“陛下,臣觉得,沈黎这番孟浪,有点不太适合做太子少师。” 姜尤急了:“胡说,他怎么孟浪了?我倒是觉得,他这是正义执言。” “可他曲解孔圣人的文章,已经是不配教书育人了。” “不,他配!他说了,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一味读书不是好事,而且读书方面,有徐太师教授,沈黎只需带我体验民情即可。” 他刚刚从外面回来,报纸已经发出去了。 现在是满城八卦,都指向韩家。 而街头说书人有了素材,说这些八卦,能招揽更多的客人。 沈黎万万没想到,自己搞这些八卦新闻,将来在顺天城中催生出一个新的行业。 街头自媒体。 “父皇,求您别打了,你看那外面的血,都已经顺着台阶流下去了,都有一大盆了,再这么下去,会将他打死了啊。” 姜承龙心一惊,别是沈黎得罪了太监,人家恶意报复吧? 打坏了还怎么出征? 他对一旁的万江楼使了使眼色,万江楼会意,连忙出门查看。 正巧看到老太监正在修他的棍子,一不小心,棍子里面的血,喷出来,飙了老太监一脸。 他一头黑线的进去禀报:“陛下,确实打的挺严重的,血都溅了公公一脸。” 文官们幸灾乐祸的露出笑意,姜承龙轻咳一声:“嗯,该打的,还是要打完了,你去监工。” “是。” 这自然是让万江楼过去,提醒太监们轻一点,可这玩意儿怎么提醒? 打了半天,沈黎屁股都没红,这都是假的血。 姜尤叹了口气,他见过这种场面,却不知道里面的道道,看着沈黎凄惨的样子,他揪心无比。 父皇不是很讨厌文官吗?沈黎替他出气,他还把沈黎打这么狠? 五十棍打完,老太监擦擦脸上的血温和道:“沈大人,我派人送您回府。” 于是乎,四个太监,抬着“凄惨无比”的沈黎招摇过市。 那血都是猪血,又是六月天,很快吸引一大帮苍蝇。 回到家中,苗欢心吓惨了,豆大的泪珠啪啪啪的往下流,又是叫人又是请大夫的。 谁知沈黎无所事事的拍拍屁股起身:“准备洗澡水,少爷要洗澡。” 第426章:韩家暴怒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下了早朝后,八卦早知道已经畅销整个京城。 对于八卦,人们是都喜欢吃瓜的。 以讹传讹,以人传人,很快韩轻尧被带绿帽的消息不胫而走,路边说书先生专门分了上中下三集进行演说,还专门弄了三份小卡片发放出去招揽顾客,俗称三集片。 韩轻尧出了皇宫,越来越觉得不太对劲,周围人对他指指点点,然后窃窃私语。 这是怎么了? 他疑惑的回到家中,林三拿着一份报纸过来,他一眼便看到标题,然后深入研读后,勃然大怒:“放屁!放狗屁!狗放屁!” 旋即他暴怒的将整张报纸撕个粉碎。 他猜都不用猜,这事,绝壁是那个该死的沈黎干的! 可凡是男人,对此事就决不能忍,何况他是个健全的男人。 而且他这么多年,玩弄的女人也有很多,其中第三房,第七房小妾,已经连续怀孕两次,只是身子骨弱,容易滑胎。 谁他娘的说老子不能生的? 放屁! 这么多年,他只有韩子贵一个儿子,其他有儿子生不出来,他只以为自己控制粮价,饿死不少无辜百姓,惹怒老天爷,这才让他的儿子们流产了。 所以,他完全不信的。 一旁的林三咽下口水:“呃,老爷,要不要去查一查?” “查什么?” 韩轻尧瞬间反应过来,将手中碎纸屑狠狠的砸在脸上:“查你麻痹,滚蛋!” 林三悻悻的嘀咕离开:“上次还看到三夫人一个人去了城隍集会。” “回来,去,备车,我要出门!” 此事激怒韩轻尧,加上沈黎还有八九天就随军离开京城,必须在这几天内,要了这小混蛋的狗脑子,不然将来的京城会鸡犬不宁。 他可能小看了舆论的力量,也小看了百姓们的八卦能力。 报纸只有一千份,发出去后,没领到的只能听别人描绘,一传十,十传百,结果事情越穿越外。 加上京城群众的全体破案,结果故事演变成了一个船新版本。 韩轻尧不能生,韩子贵是别人的种。 他家三夫人单人去城隍庙,就是与人私会,而且他家三夫人长相颇好,是韩轻尧强行娶回来的,娶回来之前,人家有个两小无猜的玩伴,结果是他棒打鸳鸯。 九夫人是青楼卖身女,是小妾,进了韩家的门后,一直不受待见,这不,与下人搞一起了。 至于正妻,也有爱慕之人等等…… 那故事的版本,早就将韩轻尧的脑袋说的绿油油的了。 韩家自然也不能任由事情发酵下去,林三带着人马从京城各坊路过,听到有人谈论韩家事情,便掀了人家摊子。 起初那些普通百姓噤若寒蝉,慢慢的他们发现自己一方人多势众,嘴长在我身上,我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一天下来,瓜越来越大。 沈黎在家中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趴在床上后,苗欢心弄来红花油替他轻轻擦拭屁股蛋。 柔若无骨的小手,加上冰凉的红花油,很是舒服。 他趴在那里,不知不觉,竟睡了个午觉。 姜尤还在担心,等回来后,看到他的屁股仅仅是红了,一点伤都没有,顿时一头黑线。 枉费本太子还去求情呢! 他一把摇醒沈黎,一本正经道:“韩家,要出大事了!” “嗯?你又得到什么消息了?” “韩轻尧的儿子,韩子贵急了。” “他能不急吗,要是他真的不是韩家子孙,他就废了。” 沈黎伸了个懒腰,利索起床:“以这小子的冲动劲,他不会来打我吧?” “聪明,我来的路上,他已经集结一帮狐朋狗友,十几个打手,直奔报社了。” “那可不行,走,去拦着他。” 两人上了马车,沈黎一摸腰间,火枪被没收了。 他叹口气,还得重新做两把。 万逸楼今日不在家,只能带上贺元坝。 贺元坝拎着沈黎为他专门打造的硕大镰刀出门,可吓坏了周遭百姓。 他那镰刀立起来,比他还高一头,刀刃采用精钢打造,锋利无比,硕大的镰刀,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等到了报社,韩子贵已经带人将报社打砸一通,唯一的两个人,被打的鼻青脸肿。 人家欺生本来就不是什么硬骨头,三言两语恐吓一下,然后便服了软,毫不犹豫的出卖了自己东家。 沈黎过去的时候,刚好听到他说是沈黎让他这么干的,顿时气歪了鼻子,老子甚至还想再给你来一顿。 韩子贵一行人恶狠狠的看向沈黎:“沈黎!就是你在城中散布谣言,坏我名声的?” 真是人在青楼睡,杂种天上来。 起初他也一脸懵逼,怎么老子就成了杂种了? 结果事情愈演愈烈,仅仅一上午的时间,他那帮狐朋狗友便嘲笑他,是杂种。 这谁能忍? 当场他就纠集了一帮打手,浩浩荡荡的跑过来,将报社砸个稀巴烂。 顺便将那个乱嚼舌根子的狗小编的手,给打断了。 沈黎看着欺生自由摇摆的右手,叹口气:“行了,别嚎了,我给你钱。” 闻言,欺生立马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手也不疼了。 “是我干的,怎么样?” “怎么样?干你!!!” 韩子贵头发都竖起来了:“给我上,打死他,打死了算我的!!!” 尼玛,任何人都接受不了这种侮辱,你侮辱我就算了,还连我爹娘一同侮辱了,我不弄你,枉为人子! 那帮打手摩拳擦掌,缓缓逼近时,贺元坝从门后面挤进来。 他的身高,大概两米二,比所有人都高出一大截,正常人的身高,只能达到他的胸口处,他小山一般健硕的身躯,更给人无形的压力。 最大的压力,还是他手中那把硕大的镰刀。 介尼玛挥一下,人头跟割麦子一样,扑簌簌的往下掉。 都是打手,赚钱的,谁跟你玩命啊? 他们对视一眼,有些发怵的往后退。 韩子贵瞪大眼睛,艰难的咽下口水,但还是虚张声势道:“怕什么,我是礼部尚书之子,他还敢杀了我不成!给我上!” 沈黎嘿嘿笑道:“无妨,你们听他的,上呗,反正普通百姓企图刺杀朝廷三品大员的,都得诛九族,我看看你们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第427章:敲诈纨绔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纷纷后退,三品大员,那已经是做官的天际了,明知对方身份还动手,那会死的非常惨。 他们是打手,不是来玩命的,这东西,给再多钱都不干。 在等级森严的古代,普通百姓与官,那就是两个阶层的人,平民敢对官员出手,那是必死无疑。 沈黎从怀中摸出一个物件,在韩子贵面前晃了晃:“挨骂和掉脑袋,你选哪个?” 那物件,正是沈黎留声机上的银箔。 银箔嘛,自然都是一样的,即便原来的丢掉了,这个新的也能唬住韩子贵。 当初韩子贵在他威逼之下,无奈说出了那些咒骂皇帝陛下的话,这东西,沈黎能吃他一辈子。 一旦放给皇帝陛下听,他韩子贵,就得进祖坟了。 “果然,你这狗贼,还没丢掉这东西!” “你叫我什么?” “沈大人。” 韩子贵无比光棍的改口,让周遭其他败家子们发出一阵哄笑。 沈黎掂量着银箔道:“今日,你们这些人啊,有一个算一个,砸了我的报社,那肯定是要赔钱的。” “赔钱?你知道我爹是谁嘛你?” “一个手无实权的三品官员,你也配?” “赶紧放我出去,我告诉你,我爹与秦首辅交好,秦首辅随便参你一本,你小子就得脱了这身官袍。” …… 京城中,从不缺乏有钱有势的人,这些年轻人,能如此张狂,全凭家中的权势地位,随便抓一个出来,便比金陵府尹闫海容要大。 沈黎满不在乎,满朝文武我都得罪了,还收拾不了你们这帮小瘪犊子? 他招招手,贺元坝怒喝一声,加上真气,扬起一阵灰尘,骇的众人不知所以。 “我再说一遍,你们打砸我的报社,得赔钱,每人,一万两银子,不然你们出不了这个门,或者,让你们的家长过来领人。” 他双手抱在胸前:“记住,要你们的亲爹来,其他人,谁来都不好使!” 他如同一个土匪一般堵在门口,外面的人进不去,里面的人出不来。 众人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继续张口就喷。 门口的贺元坝猛地将镰刀把往地上一插,上前啪啪就是两个大嘴巴子,直接将那小子门牙都掀飞几颗,整个人被抽的转了几圈,一脸呆滞,随后暴怒:“你敢打我?” “打的就是你,再比比赖赖的,我还抽你!” 沈黎站在门前,直接坐在墩子上道:“有钱的拿钱,没钱的借钱,或者让你亲爹过来借人,今天就是谁来了,不给钱你们也走不了,那些个打手,本少爷念你们穷,就不找你们要钱了,你们有力的出力,把里面的东西,给我恢复如初,听到没?” 打手们面面相觑,连忙称是,随后丢下棍子纷纷加入装修的行列。 两个小编从门口出去治伤,就剩下沈黎贺元坝与他们干耗着。 姜尤觉得这么搞,对他的太子身份太掉价,只能暗中观察。 沈黎还打算以他这个太子的金字招牌做挡箭牌呢,没想到这小子倒是机灵的很。 众位败家子们,本来就是欺软怕硬的角色,看到沈黎对他们老爹都不在乎,逐渐有人服了软,纷纷拿钱出来。 一万两,他们还是有的,甚至有人身上还装了十来万两银子。 这些,都是民脂民膏啊,不然以当今大渝公务员的工资,他们十年都不一定能拿到一万两银子。 渐渐的,院子里面的人越来越少。 韩子贵恶狠狠的从怀中掏出一万两银票道:“你给我等着!” “慢着!” 沈黎却缓缓站起来,似笑非笑道:“你得十万两!” “什么?你这是抢,这是强盗行为!” “哎,随你怎么想,随后你去告我也行,派人打我也行,今天这十万两你不给,明天你得上你们家供桌。” “上我家供桌作甚?” 韩子贵一时没反应过来,挠挠头。 旁边人提醒道:“就是你死了,牌位立在供桌上。” 他顿时涨的脸色通红,等看到沈黎又在掂量着手中的银箔后,他深吸一口气:“我还会回来的!” 说罢,他从怀中掏出一沓银票,重重的砸在贺元坝手中。 这一趟下来,差不多赚了四十万两。 万两啊。 论现代购买力,那可是八千万,软妹币! 还有三个穷比,在那里羞红了脸:“我们只有一千两银子。” “没钱,就不要学人家出来装比打架了嘛。” 沈黎话语一软,居然开始怀旧起来:“想当年,我也因为囊中羞涩,吃了不少苦头,当年我们一家人啊,住在金陵,一个破旧巷子里,每天花不到二十文钱,真是可怜呐。” 其中一人连忙攀关系道:“我们一家人也很可怜,住在顺天城贫民窟中,也是一条破巷子啊。” “你家那么穷,你还和他们玩?” “融不进去的圈子,不要融了嘛,自己找不自在。” 沈黎笑吟吟的看向他道:“你觉得我会因为你穷放过你吗?不会,一万两,拿钱!” 少年面色一苦,一万两,他爹要剥了他的皮啊。 其他两个少年也是如此。 “你们要是不写信回去的话,咱就将你绑这里了,你家里什么时候拿钱赎人,什么时候放人,你以为我跟你们开玩笑的呐?你们既然敢跑到我的报社打砸,那肯定要接受后果,别一副玩不起的样子,丢人。” 三个少年苦着脸,顿时都吓哭了。 “哭也得给钱!” 沈黎从外面买了几个苹果,搬了把竹椅,舒舒服服的躺下,一边啃苹果,一边恶狠狠的骂道:“人家轻轻松松掏一万两出来,你们要是有那个家境,不是早就出去了吗?跟他们混,有个毛的出息啊?” “看看,遇难了,你们那些朋友,兄弟,手上还有余钱,不也是直接跑了吗?谁来接济你们?都没有吧?” “哪怕他们说一嘴,我借给你吧?” “有人说了吗?没有吧?” “这种狐朋狗友,有啥用呢?” 他丢给一旁贺元坝一个苹果,贺元坝嘿嘿笑着啃着,然后又恶狠狠的瞪了三个少年一眼,将少年们吓的一个激灵,鼻涕瞬间收回去。 实际上,沈黎也有敲打他们的意思。 一万两拿不出来的京官,那绝对是不贪的,能敲打敲打让他们回归正途,也不枉自己一片苦心。 天色渐渐暗下去,外面灯火通明。 沈黎手一摊:“不好意思,我要回家吃饭了,你们,就在这里替我看门。” 然后,他找了三根粗壮的链子,将三人绑在柱子上后,拍拍手回家吃饭。 第428章:朝中贪官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真的打算关他们一夜啊?” 姜尤总觉得不太对劲,这尼玛是敲诈吧? 沈黎满不在乎道:“关着呗,别饿死他们就行,也让他们长长记性。” “你这么敲诈他们,怕只怕,明日上朝,他们会弹劾你。” “弹劾就弹劾呗,我哪一天上朝没被弹劾过?” 他耸耸肩:“爱怎么弹就怎么弹。” “可是,敲诈朝中大臣,惹了众怒,即便父皇有意偏向你,怕也无法保住你。” “他们不会因为这事弹劾我的。” 沈黎神秘一笑:“你就看好了吧。” 这四十万两,本少爷就笑纳了。 甚至他还觉得要的有点少了。 而且,明日本少爷,不上班! 今天他被打的这么惨,明天怎么上朝?再上朝岂不是露馅了? 可以睡懒觉了,美滋滋。 他拍拍姜尤的肩膀道:“我建议你明天去上朝看看吧,我总觉得,那帮言官可能会说我坏话。” “拉倒吧,你这屁股作假,他们的屁股可是来真的,每一个没有十天半个月,别想下床。” 姜尤知道自己父皇很是讨厌言官,所以这次集体打板子,绝对会打的他们个把月上不了朝。 这样就会清净许多。 “这样,有人弹劾我敲诈的时候,你就反问他一年有没有一万两俸禄,保证没人再弹了。” “为什么?” “你傻啊?他们的俸禄,十年都不一定有一万两银子,那他们儿子随随便便一万两掏出来,是哪里来的?” “贪?” “肯定啊。” 姜尤目光渐渐深沉起来。 将来他是要接手皇帝之位的,没想到,底下居然有这么多人在贪。 而且,还是在锦衣卫与东厂的双重监督下。 这种层层严查,还有人能贪到,这说明了什么? 大渝内部,腐朽到了极点。 他难得正经的盯着沈黎道:“沈黎,你贪了吗?” 沈黎被问懵了,他眨巴眨巴眼:“我,需要贪吗?” “不是您觉得我哪里会贪?或是哪里可以贪的到?我当初是买的官,定远伯,没有俸禄,后来到了京城,做了少师,也没有俸禄,甚至我去佟州赈灾,一文钱也没要朝廷的,我哪里会贪?我那么大的生意,竹叶青都卖爆了,我可能会贪吗?” 姜尤摸摸鼻子:“呃,确实。” “那你知道,具体是谁在贪吗?” “不知道。” 沈黎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这得你自己查。” “好吧。” 他心事重重。 朝廷是桥梁,贪官是蛀虫,如果朝廷中的贪官太多,那这座桥梁,迟早会倒塌下去。 他暗暗发誓,一定要彻查贪官。 “我明天,要上朝!” “干啥?” “惩治贪官!” 沈黎耸耸肩,这玩意跟他又没有关系。 贪官,他又不是贪官,即便他是,那贿赂多少钱才能让他心动啊? 他如今在各地的产业,价值加起来,十个国库都比不上。 现银,四千万两! 如果不是他刻意增加各地的作坊数量养活贫民,那他的现银数量,再加一个零都可以的。 真正做到了富可敌国。 一夜过去,翌日他洗漱一番,买了一点早餐,来到报社。 三个少年顶着烈日暴晒,又被绑了一夜,精神萎靡到了极点。 闻到食物的味道后,饥肠辘辘的他们两眼放光。 一夜过去,没人找他们。 兄弟没有返回来救他们,爹娘也没出来找他们。 做人当真失败啊。 沈黎啃着肉包子,含糊不清道:“你们也别怪罪你们爹妈,有今日,都是你们自己作的。” 说着,他将粥摆成一排,放在小板凳上,让贺元坝关上大门后,替他们松绑。 “吃吧。” 三个少年立马冲过来,狼吞虎咽起来。 “若不是你们自己不争气,你们爹妈怎么可能不出来找你?定然是你们夜不归宿,他们早已习惯了。” “还有啊,你们那些狐朋狗友,经过一夜,有谁来看你们?但凡有人丢进来一个苹果啥的,那都可以算是过命的交情了,可是呢,有吗?” “牌九骰子,香车美女,终究是虚幻,自己没本事之前,最好不要去触碰,没权势,没能力之前,就不要出来学着其他纨绔装比,人家靠爹妈,你们呢?” 三个少年一边狼吞虎咽的吃着早饭,一边听着沈黎的训斥。 听着听着,他们的眼泪就扑簌簌的流下来。 这一夜,他们成长了太多。 虽然沈黎给了他们耻辱,但也让他们认清了现实。 他们不恨沈黎,反倒开始恨自己不争气。 沈黎翘着二郎腿看向他们:“你们叫什么?” “杨霄,杨梦奇,杨腾。” “一家的?” “不是。” 三人摇摇头道:“只是同姓。” “回去之后,好好洗洗,睡一觉,反省反省,自己这么多年,都干了些什么?” 沈黎顿了顿:“我知道,我说的话你们不一定听的进去,但你们要是再这般纨绔,犯我手上,就不是关你们一夜这么简单了。” “我们可以走了吗?” “走吧。” 其中叫杨梦奇的人跑过来,对他深深鞠躬拱手道:“沈大人,等我筹到钱,一定还你这一万两银子!” “我们也是。” “嗯。” “那我们可以跟着您吗?” “跟我做什么,我又不去青楼,也不去赌钱,我平时就是出门转转,做做生意。” 沈黎轻笑一声道:“在你们的父亲眼中,这已经是离经叛道了。” 三个少年深吸一口气道:“我们要努力读书,争取明年中举!” “那你们加油。” 说罢,他便直接进入内堂,再也不理会他们。 三个少年目光坚定的推开门,正巧撞到准备进门的姜尤。 看到姜尤后,他们拱了拱手,坚定离去。 沈黎不知道的是,关了仨少年一夜,将来为姜尤培养三个一品辅政大臣,史称,三杨开太平。 不过这都是后话,三个少年回去后,将自己清洗一番,身上的那些香囊,烟袋等物,尽数丢入灶中烧掉,换上沈黎同款粗布麻衣,买来各种书籍,头悬梁,锥刺股,闻鸡起舞,文学一道快速精进。 第429章:研究火枪 - 布衣公卿 - 欺生 皇宫专属靶场中,姜承龙把玩着小型火枪。 这是从沈黎手中缴获的。 他一直都听说这东西威力比较大,只听到汇报,但并没有见过实物,这么一看,竟如此小巧玲珑,便于携带啊。 一旁的万江楼解释道:“这种是沈黎专属的,比较小,他的手下拿的都是大一点的。” 说着,他招呼手下送来一个盒子,盒子打开后,里面是一把崭新的火铳。 靶场前方,两个士兵推动架子,架子上是一个盔甲,姜承龙要以这个做实验。 两把火枪,他们拆了一把进行研究。 姜承龙看着制作精密的长型弹头,前面还带着螺纹尖,不由奇怪道:“这个,貌似与这种长的火枪,不太一样。” 他们缴获的火铳,还是弹珠状的,自从上次在佟州遇到韩家的步人甲后,所有的弹珠,统一改造成了这种尖锐带螺纹的子·弹。 这种子·弹,飞行过程中,会减少风阻,由于尖头在前,可以增加飞行中的稳定性,加上螺纹,在风阻的作用力下,它会一边旋转一边飞行,打在目标上,就如同打螺丝一般直接钉进去,增加穿甲性。 这种子·弹在仙平,也被叫做穿·甲·弹。 万江楼也是第一次看到沈黎的专属火枪,他把玩着子·弹,忽然看到上面居然还有字。 姜承龙也看了一眼后:“轻语?是这把火枪的名字吗?” 万江楼摇头。 “罢了,试试他的威力!” 姜承龙不再研究,双手握住火枪,对准前方三十步的步人甲打过去。 令人惊讶的事情发生了。 火枪子·弹飞出,快速钉在步人甲上,然后在上面快速旋转,几乎片刻便陷入甲胄中,钉在后背上。 这也是这种穿·甲弹的弊端。 太厉害,只能造成贯穿伤口。 如果是枪管比较长的火铳,如此距离,绝对会穿透过去。 姜承龙目瞪口呆的走向甲胄前,抚摸上面的伤口:“威力,竟如此大?” “可能您离得也比较近吧。” 万江楼解释道:“战场上,一般都是一百步左右的样子。” “再来一次。” 第二次,直接脱靶。 沈黎用的这种小型火枪,射程有限,最大杀伤力是四十步,加了减少风阻的穿·甲·弹后,最多是五十步,一百步根本够不着。 火铳的有效射程,是两百步到三百步,比弓箭厉害的多,但由于他们没有契合火铳的穿·甲·弹,也试验不了。 姜承龙有些失望:“是不是你们,看错了?” 只能打三十步,那与弓箭有什么区别? 距离太短,威力再强也是鸡肋。 “陛下,您试的,只是沈黎的小型火枪,臣猜测,两种火枪规格不同,应该功能也不同。” 万江楼拱手道:“臣的手下,可都看到,韩家军三百步时,沈黎就下令射击了。” “嗯,我知道了。” 姜承龙随手将火枪丢在一旁,也有可能沈黎在藏拙,故意拿出一些劣质品,又故意让万江楼缴获,从而降低朝廷防备。 “对了,沈黎的那个八卦早知道,昨日闹的沸沸扬扬,韩家什么反应?” “韩家,只有韩子贵过去闹事,韩轻尧并未有所动作,韩子贵伙同京城一众纨绔和打手砸了报社后,被沈黎堵在门外,每人勒索了一万两银子才放他们离开。” “今日朝堂,倒是安静了许多,也没人弹劾沈黎敲诈了。” 姜承龙皮笑肉不笑道:“朕的大臣,还是有钱呐。” 万江楼连忙低下头,这是说贪官太多了,你丫干什么吃的? “臣一定严查!” “韩家让你刺杀沈黎,你还不打算动手吗?” “臣当晚便去告知了沈黎,表明了态度。” 此事终究还是让陛下知道了,他解释道:“臣若不接此事,韩家还得找别人。” “他找了吗?” “找了一群泼皮,闹事。” “做好自己的事。” 姜承龙淡淡的警告一句,旋即背着手离去,却也没再评价火枪了。 万江楼知道,陛下这是对它的威力不太满意,对自己也不太满意。 步人甲,仅仅是排名第三,与血浮屠相比,相差甚远。 若是血浮屠在此,沈黎的火铳,是万万打不穿的。 他看着桌面上的火铳,叫来手下:“继续研究。” “是。” 他也随后离去,整顿兵马,严查各个大臣的经济来源。 …… 沈黎在报社,亲自操刀一篇新闻。 昨日那些言官,他可都一个一个的记住了,这些素材,可都有了。 今日写国子监姚升离。 此人好美色,经常出入各种青楼,尤其喜欢多女侍一夫的戏码,那么,他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剑指贪官。 姜尤看了一眼文章后,赞叹一声好,随后问道:“他是贪官吗?” “他是贪,但他不是贪官。” 沈黎淡淡道:“他是国子监的先生,那些王公贵族想将人送入国子监严加管教,定然少不了递红包,他姚生离拿点红包,不算贪官,贪官是指贪图钱财而祸害朝纲,祸害百姓的那一种人。” 他才没打算真的爆出那些贪官呢,太招人恨了,索性先从边缘搞起,等消息传回陛下耳中,自然有人会彻查贪官。 到时候,锦衣卫,东厂,自然会出马,得罪人的事情让他们干。 因为一旦查出贪官,根据数额,抄家或者砍头,这种相当于是生死仇敌了,自然要让他们去背锅。 而自己爆这个姚升离贪钱,本来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他只是想将他的名声搞臭。 下面另外一栏,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的囧事。 比如他醉酒一脸摔狗屎上,又或者调戏人家小妾被暴打一顿,对了,他还有些尿频尿急尿不尽,可能是前列腺炎。 报纸发出去后,瞬间引起轩然大波。 昨日姚升离与沈黎大脑朝堂,被打的下不来床,今日又传出他品行不正,私收学生礼包,而且胸无点墨,成日出入高档妓院,简直是国子监的耻辱。 得知消息的姚升离还在病床上,气的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知道,他的前途,保不住了。 果然,午后国子监传来消息,他被除名了。 第430章:生死丹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还有礼部司员外郎赵峥,报纸上说他尿频尿急尿不尽,得了前列腺炎。 虽然大家不知道这个前列腺炎是什么意思,但尿多在他们看来,就是肾亏。 于是乎,很多人都盯着赵峥上茅房的频率,他为了不被人嘲笑,硬生生的憋了一整天。 司员外郎赵峥,已经是礼部的三把手了,而且他才二十七岁,前途无量,将来极有可能爬到礼部尚书之位,他一向挺骄傲的,在朝中有韩家护着,那是怼天怼地怼空气,甚至偶尔看皇帝不爽了,他也能通过辩论,拿出祖宗礼法什么的压住皇帝陛下。 可谓是风光无限。 可是,自从那个该死的沈黎出现后,他感觉自己的权威受到极大的挑战。 沈黎这种人,礼法,涵养什么的,根本压不住他,孔孟之道更拿他没办法,他就一滚刀肉,辩论一言不合你想谋反,前几日更是过分,直接当庭你麻痹,这种大臣,千古未闻。 偏偏这种油盐不进的滚刀肉,自己等人拿他还没有办法。 人家无欲无求的,立大功拿小官,甚至俸禄都不要,办事能力又强,你拿什么弹劾他? 他舒舒服服的在毛房内解决了自己的事情后,尿了一炷香的时间。 他觉得,这辈子都没小便这么多过。 这是耻辱,赤果果的耻辱。 可偏偏这种事情,还是真的。 不,即便是真的,明日我也得参他一本! 这几日,朝中真正的做到了鸡犬不宁,锦衣卫发了狠,所有大臣,从上到下,一家一家的查过去,查收入来源,凡有问题的,统统抓走审问。 实际上,很多大臣的财产,不是贪污所得,而是韩家,秦家所赠。 相当于两大家族养着他们,但是他们要为自己办事。 那肯定不能供出他们了。 于是,一个大臣说,我喜欢赌钱,手气又好,这不,赢了几十万两银子。 另外一个也这样说。 第三个这样说,第四个还这样说。 万江楼回去汇报之后,皇帝陛下当场就发布圣旨,赌乃害人之道,朝中所有官员,不得参与任何赌坊赌博,违者流放八百里! 姜承龙自然知道,韩家与秦家替自己发俸禄,所以他更恶心这两家人了。 他现在隐隐期盼,什么时候沈黎能与秦补拙正式对上。 而那位搅的朝堂满是风雨的沈黎,正在后院开启贤者模式。 教授学业。 仙平的五个孩子,后面也被苗欢盈送来,他们努力学习文化知识,现在还要学习其他物理知识。 想要让热气球在空中随着自己的心意上升下降,就必须要了解一些物理知识。 风能,热能,动能等等。 初中物理沈黎记得也不多,只是想起来哪一点便教一点,其他的让孩子们自行钻研。 他们热气球还没研究出来,沈黎也不着急。 姜尤在弄报社的事情,之后他得离开京城,那报社还得姜尤进行维持下去。 苗欢心收拾衣物以及路上的吃食,现在虽然是夏季,但到了北方,冬季很快就会到来,而且北方更加严寒,所以北境的棉衣,都是夏季开始运输的。 而贺元坝正在收拾马车,给马匹喂食草料。 还有五天,就得出发去北境,必须提前做好准备。 马车上面的弹簧,车轮上的轴承等等,都是仔细检查一遍。 那一百人马,可以正大光明的出现,他们在北城门驻扎起来,现在他们都是在兵部挂了名,而且每人领了一套专门的盔甲。 沈黎坐在课堂上,几个学生正在考试。 他们不仅仅只学习物理知识,还得学习文化课,今日便是文化课考试,还有数学考试。 “先生,我写完了。” “我也写完了。” 几个孩子几乎同一时间交卷。 这次考的是数学,难度可比科举制的鸡兔同笼问题高多了,二元一次方程,三元一次方程,几何问题等等,极其复杂。 沈黎看了一眼试卷,快速的用红笔批阅。 “先生,咱们也要去北境吗?” 季酬心趁着他改卷的功夫询问道:“欢心姐姐说,先生要去北境打仗,保家卫国,我们也想去。” “嗯,是打算带你们过去一趟的,就当游玩了。” 正好,苗欢心在路上可以照料他们,到时候他们都在临渝关呆着,也没什么危险。 几个孩子咽下口水:“那先生,杀人是不是很恐怖啊?” “这些不是你们现在想的问题。” 沈黎拿着笔杆敲了敲季酬心的小脑袋道:“这道方程,为什么做错,再算一遍。” 季酬心吐吐舌头,连忙提笔改正。 天色渐渐暗下来,沈黎由于挨了廷杖,不方便出门,索性在家不出门了。 外面的事情,有姜尤处理,而且最近有人打算刺杀他,所以还是少出门为妙。 可即便不出门,刺杀的事情还是来了。 秦府。 秦补拙花前月下,闲敲棋子落灯花。 “老爷,还要继续添茶吗?” 在他面前,有两杯茶,每每茶水冷了之后,他都会让下人重新换一杯热的。 他点点头,拿出碧玉烟锅,塞入一些烟丝后在精致的油灯上点燃,猛吸一口后,然后重重咳嗽道:“添茶,有贵客来了。” 下人连忙照做。 很快,走廊中一个红色人影在侍卫的带领下,走向花架前。 “秦老好雅致。” 中年人放下手中刀,微笑着坐在他面前。 如果沈黎与万逸楼在此,定然认识此人。 钱三刀。 “请喝茶,韩家家主还没到。” 钱三刀点点头,拿起白棋笑道:“要不,我陪秦老下一局?” “甚好,求之不得。” 秦补拙呵呵笑着,开始猜单双。 半个时辰后,韩轻尧一袭黑袍,在侍卫的带领下,也出现在后院。 “钱宗主,别来无恙。” “韩家主,好久不见。” 钱三刀老来得子,上次刺杀沈黎,居然让自己儿子丢了性命,此次京城刺杀沈黎,他听说那个一品高手不在,便主动请缨。 更多的是为了报仇。 “秦老,这次,我可将自己的所有嫌疑都暴露给锦衣卫了。” 秦补拙叹口气:“朝堂出此妖孽,国家不幸,即便东窗事发,老夫也无怨无悔。” 他招招手,一旁侍卫走出来,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放在钱三刀面前。 “东厂也有人在护着沈黎,这颗药,可以瞬间将你的气血提升三倍,功力也提升一倍,若是遇到高手,可以服下此药,与其一战。” 钱三刀缓缓打开小盒子,看着里面朱红色的药丸,有大拇指大小,上面流光溢彩,美轮美奂。 “这药,叫什么名字?” “生死丹,服下必死。” 秦补拙幽幽道:“以前,有个叫萧鹏举的人,给军中士兵用了此丹,创造出血浮屠。” …… 第431章:秦府谋划 - 布衣公卿 - 欺生 钱三刀收起丹药,他自然知道战神萧鹏举,那既然这丹药他也用过,那定然很厉害。 秦补拙说过,丹药服用后,血气暴涨三倍,功力增长一倍,但后遗症是必死无疑。 虽然下场是必死,但有时候会有奇效。 韩轻尧轻轻敲击着桌面,道:“钱宗主,此次出马,一定要一击而中,再有四天,此贼便离开京城,到时候有大军护卫,刺杀就更不可能了。” 钱三刀颔首道:“放心,当日是一品高手出来搅局,今日我即便拼了我这条命,也要杀了他。” “如此,那便辛苦钱宗主了,事成之后,我秦家赞助你狂刀门一百颗这种丹药,保证你的宗门在江湖上大放异彩。” 一百颗生死丹,便能将整个狂刀门的战力提升一倍,若是与其他宗门进行搏杀时服用,那定然所向披靡。 “还有韩家的,十万两黄金报酬。” 十万两黄金,那便是一千万两白银了。 别看沈黎随便出手坑那些纨绔四十万两白银,实际上一万两银子已经是很多了,对比消费能力,相当于现代的两百万软妹币。 一千万两白银,那就相当于二十亿!!! 要知道,整个大渝国库,总共才七千万两白银。 就是放到现代,也没有哪个杀手敢说自己的佣金是二十亿的。 钱三刀点点头,钱,药,这两样东西,足够他的宗门往上再提升两个档次,这一票,值! “行了,两位,请等我好消息。” “茶还未喝完呢,不要着急。” “不急,回来再喝。” 这是要搞一出温茶斩沈黎了。 既然那个一品高手不在,钱三刀自然觉得自己行了。 他一袭夜行衣,穿梭在屋顶上,飞快的掠入黑暗中。 秦补拙缓缓落下手中棋子道:“你知道上次那个一品,是谁吗?” “不知道,但我知道,应该是皇宫中的人。” 虽然两人一个内阁首辅,一个礼部尚书,但韩轻尧从未当他是上级,两家即是对手,也是合作关系,朝堂上的地位,只要相差不是太大,就没有影响。 “可惜,皇宫中,两大一品高手,一明一暗,明面上的一品不知道是谁,暗地里的影子从不露面,相当于一个都找不到。” “你还想谋反?” “我没那个意思。” 秦补拙淡淡道:“天下第一,总是有人挑战,天下第二呢,舒服自在,所以我不喜欢做出头鸟。” “今年的粮,有些难收,陛下虽然没有办法去收粮,但是应该指使了沈黎,仙平现在财大气粗,在各地又有威望,一呼百应。” 皇帝陛下姜承龙也想在丰收季节去派人收一些粮,搞个私人粮仓什么的,借此来抵御四大家族,但手中没钱,从国库中拿钱,定然走漏风声,而且一大群人跑出来反对。 沈黎不同,他有四千万现银没地方花,拿来收粮,可以很好的捣乱粮食市场。 他们的人与四大家族竞争,硬生生的将刚收获的粮食价格抬了几倍。 之前三十文就可以买一斤的粮,现在直接涨到三两银子一斤。 这让四大家族的成本增加许多。 而沈黎也没真的打算收粮,只是让佃户们多赚一些,到时候红薯出世,粮价自然下跌。 四大家族他们还不知道红薯的事情,为了收粮,他们也是拼了,将粮价再次拔高。 仙平之前收的粮,尽数抛售出去,相当于还赚了一笔。 有了现钱,苗欢盈再次安排抢粮。 这种无赖做法,让四大家族很是恶心。 他没打算真的买粮,就是纯粹抬高粮价。 你可以不接,也可以不收,我无所谓,四千万两拿出来陪你玩,玩完我还能接着玩其他的作坊产品等等,但四大家族不同,尤其是韩,秦两家,必须控制住粮食,这样才能让皇帝陛下就范。 秦补拙终于坐不住了,有沈黎这个搅屎棍,将来会出大问题的。 于是乎,他忍无可忍,参与了这次刺杀。 韩家,只是吸引火力的,刺杀成功后,他可以跟陛下说不是他干的,但他的嫌疑最大,嫌疑就嫌疑呗,你还能拿我怎么样?这狗贼杀我侄子,灭我手下,我杀了他不是很正常吗? 人已经死了,你皇帝要是上纲上线,我韩家就往外面捐军费了,到时候韩家灭,大渝亡。 皇帝也拿他们没办法。 姜承龙也难,朝中无大将,拳头不够硬,四大家族把控民生粮食,腰包不够鼓,处处受限制。 但凡他能有一样厉害,也不用看四大家族脸色,现在尼玛秦补拙上朝,跟个大爷似的坐在前面,搞个软沙发,抽个烟,泡个茶,老子皇帝都没你这么爽过。 放眼几千年历史,哪个内阁首辅这么猖狂过? 秦补拙越发觉得皇帝陛下的杀意了,他轻叹一声道:“今晚沈黎死了,一切都能恢复如初了。” 韩轻尧同样有这种想法,他点点头道:“我已经派人,去拦住万江楼了。”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可是三品高手,他要是在附近,那钱三刀脑袋都会被打烂了,所以他派自己儿子酗酒闹事,挑衅万江楼。 而另外两位高手,西厂俞怜青,东厂吴境。 吴境深居宫中,来不及赶过来。 至于西厂俞怜青…… 尼玛西厂都快倒闭了个屁的,我管你杀人杀狗的,别烦老子就行。 …… …… …… 沈黎在房中竹椅舒服的躺着,下面苗欢心卖力的替他搓着脚。 他最近总是有些心神不宁,总觉得这几天,韩家会派真正的杀手来杀他。 毕竟他还有四天就离开京城了。 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枪还被收了,新做出来的零件,后天才能出来。 同样心神不宁的,还有报社的主编,欺生。 一整天下来,他眼皮都在狂跳,明日的报纸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开发了新板块,正好报纸背面空白一大片,可以用来增加板块,编辑好了之后,夜晚便拿出去进行复印。 今晚他特意没有回去,就在这办公院子内搭了一个简易床,直接睡下。 半夜三更起,杀人放火时! 一个火把丢入院子,接着数十人爬上墙头,不由分说,直接点了报社。 第432章:深夜刺杀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草,走水了!” 报社只有一个看大门的和欺生,根本搞不定这么大火势。 他们一边跑,一边大喊:“走水了,救火啊!!!” 外面沸沸扬扬,十几个纨绔特意前来报复。 而纨绔的领头人,韩子贵,醉醺醺的敲开锦衣卫的衙门。 “我,韩子贵!家父韩轻尧,官拜礼部尚书,今晚,老子不爽,老子要点了沈黎的报社!” 说完,他一溜烟的跑了。 还没回家的万江楼听说此事后,眉头微皱,连忙召集人马,前往半山坊。 这混球玩意儿,别真的到处放火了吧? 他跑到半山坊一看,果真如此,随后连忙组织手下救火,城防军也匆匆赶来,将所有纨绔拿下。 可万江楼转念一想,这孙子放火就放火,跑到锦衣卫门口通知是什么意思? 城防也不归锦衣卫管理,通知锦衣卫干什么? 他瞳孔微缩,醉翁之意不在酒。 随后他快速冲向屋顶,穿梭于黑暗之中。 沈黎小院附近,钱三刀一人一刀,悄无声息的干掉一个又一个东厂探子后,直接来到沈黎屋顶。 屋内万逸楼感受到真气波动,猛然惊醒,提刀便冲出来。 钱三刀一看是他,满脸不屑道:“就凭你也想拦我?手下败将,沈黎呢,他杀了我儿子,让他滚出来受死!” 房间内的沈黎皱眉,穿好鞋子后,轻轻的摸了一下苗欢心的小脑袋,示意她不用担心。 随后他缓缓打开门,走到院子里。 “你好,钱先生,深夜来访,这是来刺杀的吗?” “你杀了我儿子,我来报仇。” “那你想过没有,你的身份已经暴露,江湖门派残杀皇帝大臣,你觉得杀了我,你狂刀门能活下去吗?” 钱三刀一窒:“我不管,只要杀了你和这小子,便没人泄露风声了!” “你喜欢站在前面是吧?我叫你挡!” 说罢,他凌空飞起,一刀向院子劈来。 万逸楼连忙拔刀,眼中闪过兴奋的光芒道:“正好,让我试试四品的威力!” 在仙平经过公主殿下的指点,他的实力已经突飞猛进,直破四品。 之前他被钱三刀打的不成人样,正好遇到他来刺杀,而他也正好报仇。 短兵相接,钱三刀便觉不好,这小子什么资质?自己之前一顿毒打,竟助他成就四品? 四品与五品虽然只有一品之差,但真气浓度完全不同,到了四品,即便他能杀了万逸楼,也要耗费不少时间。 他想脱离万逸楼的缠斗,先处理掉沈黎,可万逸楼越战越勇,一副悍不畏死的状态。 几次被暴打之后,万逸楼突然领会到修炼的真谛了。 只有无限接近死亡,才会在死亡中进行突破。 尤其是在佟州,那个一品的老头给他来一下,顺便还帮他打烂了四品的屏障,他顺利进阶四品,又有剑宁公主姜青梅的指导,实力简直突飞猛进。 所以,他现在根本无惧死亡,而且现在的钱三刀,很难杀死他。 但,钱三刀不想死啊。 人家只是死了个儿子,大不了报完仇后,再努力努力生一个,他要是死了,那真的什么都没了。 真正的刺杀,都是一击不中而远扬千里,钱三刀显然没明白这个道理。 京城中一品高手只有两个,二品没有,三品三个,四品可能有个六七个。 他有一炷香的时间来杀沈黎,本来是够的,万万没想到,万逸楼居然突破了四品。 可他又实在不想浪费这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与万逸楼缠斗一番后,他感觉时间将近。 极为稳妥的他觉得不能再浪费时间了,城防军来了他也不好逃,索性以伤换命吧! 他心一横,直接后背空门大开,猛地一刀朝着沈黎劈过去。 下面看戏的沈黎看着刀光在自己瞳孔中放大,不由一边跑一遍骂娘。 可他一个没有修炼的,如何能挡得住四品高手? 同为四品高手,如果真的不顾一切的进攻,万逸楼也很难防住。 钱三刀后背空门打开,他一刀劈在其后背上,但仅仅延缓了一下他的速度。 几乎是瞬息之间,钱三刀便冲到沈黎面前。 后背一刀让他负伤极重,他吐出嘴中鲜血,冷冷的看向沈黎:“受死吧!” 说着,他猛地一刀挥下。 沈黎眼珠都快爆出来,或是感受到周围浓烈的杀机,他浑身汗毛倒竖:“贺元坝!” 黑暗中,一尊巨大的镰刀猛地落在他的面前,挡住那致命一刀。 他长出一口气的后退:“草拟大爷的,儿子没了我赔你钱不就行了吗?” 钱三刀差点没气死,他冷冷的看着沈黎:“你死定了,别啰嗦了!” 说罢,他再次调整呼吸。 黑暗中贺元坝冲出来,硕大的身躯砸过来,他瞳孔微缩,连忙横刀胸前格挡。 可贺元坝的力量太大了,即便修为相差甚大,但力量也能弥补过来。 贺元坝一击撞飞他后,顺手提起镰刀猛地抡过去。 他虽然躲开,但近两米五的镰刀挥舞之下,划过小院西边墙壁,顿时如切豆腐一般将墙切烂。 一品的万逸楼啧啧称奇:“真是,一力破万法,这六品打四品,居然比四品还凶猛。” 真气,只是辅助进攻的手段,若是人人都有贺元坝的这种身躯和力量,那真气的差距完全可以弥补过来。 但贺元坝身躯庞大,也有一点弊端,就是不够灵活。 他每次挥舞,都被钱三刀轻松躲过。 不过,他手中镰刀的威力可是真的凶猛,几圈下来,小院的房子被拆了两座了。 万逸楼在一旁辅助进攻,形成严密的刀网,让钱三刀一时间进不了。 刚刚贺元坝偷袭一击,他虽然挡下,但震的他五脏六腑都在疼,速度自然也下降了不少。 沈黎见情况渐渐定下来,不由长出一口气,他一摸裤子,还好,没湿,本少爷还算是有胆量的。 不过他背后早已湿透了。 贺元坝虽然力量足,但消耗也大,他如此狂暴的进攻,仅仅维持一炷香的时间,速度也逐渐下降。 钱三刀抓住机会,想要突破包围,却被万逸楼挡下。 在他背后,忽然出现一道黑影:“狂刀门?钱三刀?” 钱三刀大骇,因为来人气息,正是三品。 而且他很熟悉,是锦衣卫的专属功法,来人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 他深吸一口气,韩家没挡住万江楼,他来了,今晚必定不能善了,他必死无疑。 随后,他从怀中掏出那枚生死丹,决然的丢入口中。 万江楼瞳孔微缩,急忙伸手阻止,却早已被他吞入腹中。 万江楼难得暴走,大喝道:“这药,你哪里来的!!!” 第433章:盖世魔神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江楼见过生死丹,他知道这东西还在世意味着什么。 万般焦急之下,他竟用了全部真气发出一声爆喝。 “这药,你是哪里来的!!!” “哪里来的!!!” …… 这一刻,他的声音,居然产生了音浪,如同涟漪一般朝着四周扩散下去。 没有修为的沈黎瞬间觉得耳朵一阵轰鸣,接着什么都听不到了。 周围屋顶瓦片也在这一声爆喝中被席卷开来,飞向空中炸裂成齑粉。 甚至几十里开外的皇城,御书房内的姜承龙都能听到若隐若现的爆吼声。 他愣了一下,然后对着空中喊道:“去看看。” 空中一阵涟漪,也没人搭话,就这么静悄悄的。 现场首当其冲的,便是钱三刀。 他耳膜瞬间炸裂,再也听不到任何东西。 他的身体从吞下丹药后,发生巨大变化。 整个人逐渐鼓起,慢慢变大,身高渐渐超过一旁的贺元坝,达到恐怖的一丈高!!! 一丈,那可是三米三!!! 他如同绝世魔神一般,身体衣物尽数被撑烂,露出无比健硕的肌肉。 由于血气暴涨,他浑身青筋暴起,七窍流血。 而他的气息也不断的在攀升,直破四品,达到三品。 如此三品,万江楼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可万江楼惊恐的,不是他三品实力,而是他手中的丹药。 生死丹再次现世,这意味着什么? 有人,有谋反的能力! 可当初那本兵书,被他亲眼看到被炸成碎片,焚烧成灰烬,而且沈黎也在场,难不成是沈黎搞的鬼? 不可能! 沈黎绝不会炼制出来丹药后,又找人当众吃下丹药刺杀自己。 那还有谁? 还有谁? 这种情况出现,他万江楼有大麻烦了! 皇帝陛下也有大麻烦了,四大家族可以控制粮价,可以给大楚捐献军费,但是,这东西的出现,即便是个平民老百姓,也有谋反的能力。 他眼珠逐渐血红起来。 “吐出丹药,你还能活,否则,让我抓到你,开膛破肚,找不到丹药我把你炼了!!!” 随后,他直接握住绣春刀柄,刀鞘都没拔掉就指向钱三刀凶狠大喝:“吐出来!” 最后一字吐出来,刀鞘猛然炸裂,露出无比耀眼的绣春刀。 他知道,随着药力的发散,不能再拖了,再拖,药力被钱三刀完全吸收,那就真的完了。 血气暴涨三倍,可不仅仅是提高身躯的大小。 而是,力量增加三倍,真气含量增加一倍! 这种药,简直就是逆天神物,拿到他,任何国家都是无敌的存在。 力量,是最强的修炼方式,比起真气,它能更加直观的提升实力。 最原始的人类,没有力量,打不过兽类,而且兽吃人,可人类由于先天力量比不上兽类,所以根本不可能通过修炼力量来进行捕猎大型动物。 所以到后来,弓箭,武器出现了,为了提升自身实力,真气也出现了。 但这并不代表,这些东西比纯粹的力量要强,真气只是提升自身的手段,用来弥补与力量上的不足而已,它的催发,还得从丹田运转,然后传送到各个经脉。 而力量不同,它存在于身体每个部位,甚至眼皮,耳朵等等。 一切的修炼,以及辅助,都是为了提升力量。 一个武者,拥有三倍力量后,相当于拥有三倍实力。 虽然实力暴涨的钱三刀只有三品,但他能吊打二品。 果然,万江楼虽然吼的厉害,但仅仅一个照面,绣春刀直接被打弯,他整个人倒飞出去,狂喷一口鲜血。 这更让他害怕这种药的出世。 放眼望去整个修炼史,这种药完全就是种bug的存在。 血气提升三倍,真气提升一倍,若是一品高手能用,那简直天下无敌,即便它只能维持一炷香的时间,但一炷香,足够一品高手做出很多事情了。 好在,它也是有限制的,普通人用,最多涨到四品,四品武者,最多涨到三品。 三品之上再用,就没有什么功效了。 六品高手,有自身避毒的能力,相当于身体有个杀毒软件一样,三品之后,这个杀毒软件会增强。 就像电脑,安装一个杀毒软件后,突然有一天开游戏外挂,那杀毒软件就自动启动,将外挂当做病毒,给自动杀掉了。 这丹药,就相当于外挂,六品的杀毒软件不够强,检测不出来,但三品的就不一样了,直接将它药力溶解,化作一个屁,蹦出去。 即便如此,四品服用了这种丹药,提升的实力已经即将踏入一品。 这种恐怖的提升,完全就是外挂。 而且更恐怖的是,他服药之后,神志还是清醒的。 一击之下,万江楼已经骨断筋折,他狂喷着鲜血,一脸惨然。 下面的万逸楼与贺元坝对视一眼,都艰难的咽下口水。 三品高手,一招打的生活不能自理? 我们算个鸡毛啊? 贺元坝如同拎小鸡一般将沈黎搂在腰间:“少爷,得赶紧走了,世界要毁灭了。” 沈黎抓抓头发,他没见过生死丹,不过听人描述过当年的血浮屠,他也咽下口水,怪不得老道士说火枪在血浮屠面前,就是玩具了。 也怪不得老道士说什么也要毁了血浮屠了。 更怪不得整个鱼肠坊都封禁起来,挖地三尺也要找到那本兵书了。 服下生死丹后,钱三刀更觉孔武有力了。 他知道,自己活不长了,而且自己的宗门也会因此覆灭了。 他现在最恨的,反倒不是沈黎了,而是前来搅局的万江楼。 若不是万江楼,他即便杀不了沈黎,也有机会逃走。 他缓缓转身,狞笑着看向万江楼道:“万大人,你也有今天啊!” 说着,他汇聚全身真气一拳砸过去。 旁边的万逸楼慌了,急忙飞身上去阻拦。 可三品的万江楼在他一招之下都废了,何况是他? 钱三刀随便一刀,便震的他倒飞出去。 万江楼艰难起身,他肋骨已经断裂,口中不停溢出鲜血。 城中如此大规模的打斗,吸引了无数观众,只见现场一人身高一丈,穿着裤衩,浑身浴血,犹如盖世魔神一般,大杀四方。 等钱三刀靠近时,空中黑暗出现一阵波动。 “谁?” “放肆。” 说罢,黑暗中三支造型优美的匕首,优雅的飞来,在钱三刀周围快速飞行,形成一道网, 接着,一刀,两刀,三刀…… 匕首飞行速度极快,虽然小巧玲珑,但抵不住多次打击,十个呼吸左右,整个钱三刀便在惊骇之中,被分解。 是真的分解,那些匕首将他凌迟处死,切割成均匀的小块,而且他事先还没什么感觉,等他稍有动作时,整个人如同积木一般,瞬间碎裂开来。 万江楼艰难的咽下口水:“影子大人?” “炼了他的血肉,找出生死丹。” “属下明白了。” …… 第434章:皇帝惊恐 - 布衣公卿 - 欺生 “生死丹?” 皇宫中,姜承龙刚刚端起的茶杯,啪嗒一声掉落地上,摔的四分五裂。 他眼神逐渐惊恐起来。 “小鼻涕,去,叫吴境过来。” 他脸色愈发阴沉,这东西现世,绝对不是什么好兆头,任何人有了这东西,都会想起做皇帝来。 当年萧家有这东西,被他毅然决然的毁灭掉整个萧家,如今这东西又现世,谁有,谁死! 很快,东厂掌印太监吴境匆匆赶来。 “交你个任务,彻查西厂每一个人,尤其是去过鱼肠坊的,查生死丹的下落,可以审问,查不出来,死。” 今晚的姜承龙,俨然动了真怒,北境出事,他不怕,韩家往大楚捐军费,他也不惧,唯独这个血浮屠,能让他感到真正的忌惮。 吴境愣了一下,他并不知道生死丹的事情。 “俞总管他……” “严加拷问。” 一句话,西厂完了。 吴境走出御书房后,轻叹一口气,这皇宫的天,要变了。 西厂最先负责查找生死丹,结果俞怜青浪,觉得这东西一天没找到,陛下就会一直倚重他,可现在东西现世,他还没找到,那他就是个废物。 废物不配为皇室做事。 还有万江楼,但现在留着他还有用,火药还没查出来。 姜承龙揉了揉太阳穴,但愿这东西,不要出现在四大家族,否则他大渝皇室,名存实亡,以后几十代皇帝,都得做他们的傀儡。 秦家,秦补拙淡然喝茶,对面的韩轻尧道:“这东西现在拿出来,真的好吗?” “拿出这东西,也是告诫陛下,别乱来,对你我,更安全。” 他把玩着茶杯道:“我要这皇宫,我说了算。” “你要谋反?” “我万无此意,只是不想束手就擒,陛下很早就想杀我了,只是承担不了杀我的后果。” 秦补拙微笑道:“下一任首辅,还得姓秦。”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他感觉秦家越走越远,现在的韩家,怕是也不在秦家眼中了。 而现场,锦衣卫团团包围,十几个人正在一丝不苟的清理钱三刀的尸体,用白布盖上,抬回锦衣卫。 万江楼忍住肋骨的剧痛,找到了沈黎。 “事情非同小可,你务必如实告诉我,否则,我,你,西厂所有人,都会鸡犬不留。”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你说。” “当日,那本兵法,萧林焕有没有看过?” “他只看了前半部分,是兵法方面,没有看到后面的丹药部分。” 他也知道此事关系甚大,也难得郑重道:“当日那个老道士,就是专程毁灭这个的,根本不可能让任何人看到,你当时也在场,根本没机会看。” “那现在京城中出现兵书后半部分的丹药,你知道意味着什么么?” “大渝的天,要变了。” “你好好说,真的没看过?” “我看过我死全家行不行?” 沈黎急了:“我有机会看吗?刚拿起来就被你抢了,然后当场毁了。” “等等……” 他眉头一挑,不可置信的看向万江楼道:“真的有可能,有人提前看过。” “谁?” “我不知道,当初在密室内,我就感觉那本书不对劲,表面的灰尘与其他地方的灰尘不太一致,你又进来捣乱,我就没细想,现在想想,真的有人看过。” 万江楼沉吟一番:“你说的是真的?” “我骗你做什么?我要这东西没用,这东西是祸根,有了它就意味着有谋反的能力,是祸乱的根源,我疯了啊我要它?” 火枪的威力远不如血浮屠,都已经被皇帝陛下惦记,若是他再有血浮屠的话,那仙平毁灭是迟早的事情。 谁有这东西,即便是皇帝陛下背着昏君的名头,也要干掉他。 “那,我回去查。” 万江楼擦掉嘴上的鲜血,轻咳一声道:“但愿你没这东西吧。” 沈黎却急眼了:“你什么意思?你不相信我?我再说一遍,我要是看了那兵书,我死全家,死一户口本啊!” 可万江楼根本不管他,越走越远。 老道士不可能让萧林焕看这东西,他也没看过,只能说明之前,真的有人进入了那间密室。 这下,大渝内部要有大麻烦了。 不过顺着查下去,可能有些收获。 谁想刺杀自己,那药就是从哪里来的。 韩家保护的那个凶手,就是药的凶手。 可沈黎到现在,还不知道是谁真的要杀他。 他得罪的人实在太多了。 当晚,便有一队锦衣卫出城,他猜测,这是直奔狂刀门的,这下一定要血洗狂刀门,挖地三尺。 韩家周围,布满大军,大理寺查案,城防军维持治安,东厂与锦衣卫查药的下落。 看的出来,陛下这次真的是发狠了。 韩轻尧后知后觉,妈的被秦补拙摆了一道。 生死丹出现,陛下定然追查到底,韩家首当其冲,整个韩家所有人,全部都在软禁名单里,所有人,都换入新的宅子,里面各种人进出都得搜身,密室,地道等地方,尽数被搜查出来,当然还有韩家与大楚那边的交易记录。 韩轻尧不敢反抗,他知道这药对皇帝意味着什么,一旦他敢动,整个韩家人,真的会鸡犬不留。 不过官家的人还是有所保留的,除了生死丹,他们全部视而不见,意思就是其他的东西,陛下都会原谅你,唯独生死丹。 姜承龙也害怕,害怕韩家真的有生死丹。 这玩意他要是真的有,早就将配方送到大楚秘密隐藏起来,一旦皇室有动作,那配方送入大楚皇室,大渝必死无疑。 搜查两天,无一所获。 韩轻尧死不承认刺客是他派来的,也没有任何证据,只能释放。 朝廷二品大员,礼部尚书,不是说杀就杀的。 秦补拙悠闲喝茶,跟没事人一样,也没人找到他。 沈黎换了房子,当初的小院子,被打的稀巴烂,根本无法住人。 他在屋内组装自己的新火铳,也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反正还有两天,老子就离开京城了,关我屁事,你们爱咋地就咋地。 万江楼带着伤,带着人,来到他的新宅子拜访:“你最好,还跟我去一趟鱼肠坊。” “为什么?” “帮忙。” …… 第435章:出发北境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不是,你疯了吧?” 沈黎急忙拒绝道:“你非得将我卷进来做什么?” “你摸过那本书。” “放屁,我摸过我就能知道里面内容吗?” “要不,我告诉陛下,你曾经带着萧林焕,找到过配方,但当场毁了?” 万江楼脸色极差:“你知道后果。” “你神经病吧?” 这玩意儿捅到皇帝面前,指不定皇帝陛下有什么想法呢,尽管他的本意是好的,但架不住陛下怀疑啊。 沈黎翻着白眼道:“可以帮你去看看,但是不能让陛下知道。” “可以。” “我信你个鬼。” 他嘀咕一声,将刚刚组装好的火枪藏在身上,出门道:“走吧。” 鱼肠坊与城南有一定的距离,街道人又多,马车又慢,摇摇晃晃一个时辰才到。 沈黎看着旁边脸色惨白的万江楼,不由赞叹道:“大哥,你是真敬业,都伤成这样了,还出来上班。” 万江楼轻叹一口气,也没过多解释,陛下对此事这么看重,他再不出来查,他就得出事了。 东厂吴境卖给他一个面子,将鱼肠坊让出来给他查。 吴境活的通透,知道自己东厂不可能一家独大,不如卖给锦衣卫一个人情,以后大家好好共事。 到了鱼肠坊,万江楼被两个手下用担架抬着,而沈黎在锦衣卫的簇拥下,打开了那道机关。 “不要进去太多人,火把搞的明亮一点。” 沈黎看着一旁的万江楼道:“你们查案,查过脚印吗?” “有查过,只能分出男女。” “呃,其实吧,你们可以研究一下,脚印在地上的深度,用力的地方,可以推算出人的身高。” 他从一旁锦衣卫手中拿过火把道:“有那么一个公式,不过我忘了。” 万江楼沉吟一番:“我会派人研究研究。” 锦衣卫哪里有那么多人研究,又是研究火药,又是研究生死丹的。 沈黎也不勉强他,从进门开始,一点一点的探查。 这密室常年没有人进入,所以进去之后,定然会留下脚印,而那个先他们一步进入密室的人,也会留下一道比较浅的印记,这就是他在万江楼面前证明的证据。 刚开始,有三道脚印,那是老道士、萧林焕还有自己的,随着台阶深入,终于看到了不一样的脚印。 第四双,还有第五双。 沈黎想了想,当初万江楼也进来过,有第四双很正常。 他让人在一旁用白1粉1笔标记下来,最后走到那个供桌前。 供桌上,空无一物,那本书的位置,只有一层淡淡的灰尘。 他走上去对万江楼道:“行了,果然是有一道比较老旧的脚印,你可以找仵作来,根据落灰的程度来判断进入的时间,我走了。” “等等。” 万江楼皱着眉头道:“你能判断出来吗?” 在他看来,仵作根据落灰程度判断进入时间,实在太难的,而沈黎既然提出来,他一定有办法。 沈黎摊开手道:“大哥,我要是能判断出来,我就进大理寺任职了,做个法医,多帅气。” 说罢,他施施然离去:“哦对了,没事别找我了,有事更别找我了,我真怕了你了,这事别把我卷进来就好。” 万江楼嘴角缓缓扬起,他与沈黎,不是敌人,更不是朋友。 如果,此人要是成了朋友,或许有些用处吧。 …… …… …… 离开鱼肠坊后,沈黎在路边搞了点冷饮吃,天气实在太热了,酷暑已经到来,若是在穷苦百姓人家,夜晚会热的睡不着觉。 路边报纸发放后,人们议论纷纷。 “听说了吗?韩家的那个尚书,昨天晚上派人刺杀朝廷大官呢。” “不是吧?韩家已经这么无法无天了吗?皇帝陛下都不管的吗?” “管,怎么管?韩家那么多钱,又那么多粮食,他一把火把粮食少了,咱老百姓都得饿死了。” “那大员也倒霉,怎么就招惹他了。” “嗨,那大员就是这报纸的老板,叫沈黎,半山坊就是人家搞得,你看看,那里的百姓,吃喝不愁,多舒服了?” …… 沈黎摸着下巴,报纸还得继续搞下去,将韩家的名声搞臭。 相当于变相的给百姓们洗脑,告诉他们韩家的所作所为,通过粮价来威胁皇室,很多人饿死都与韩家有关。 这样,韩家的商队,将会被人人喊打。 昨日他已经收到苗欢盈的信,红薯已经长好,亩产,三千斤,是大米的十倍,味道很不错。 这就意味着,韩家灭亡之日,已经到了。 不过他还没打算真正的开始整韩家,而是让仙平继续种植红薯,并且囤起来,这些日子还是丰收的季节,先调一下粮价,恶意竞争一下,搞一搞那些粮商。 他回去之后,将接下来的一些想法写信告诉了苗欢盈,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他可能都不会在京城,提前布好局,到时候回来大丰收即可。 有了去年的那种粮价百倍增长,今年的粮,注定格外难收了,加上仙平捣乱,就更难了,先恶心恶心他们。 京城的神箭营,如期出发。 两日后,点将台拜曲报国为神箭营领将,沈黎监军。 沈黎因为挨了廷杖,“有伤”,便没出席点将活动。 北城门的街道上,百姓夹道欢送,鼓舞士气。 神箭营,装备极其精良,算是快速反应军队,军中每人都配备马匹,三千人马,浩浩荡荡的离去。 而副监军林进,带着一众文官走在一旁,极其尴尬。 因为他不是主监军,总觉得有些难为情。 这几日,沈黎在京中搞的那些乱七八糟的报纸,专门写人家的闺房私事,让他更是厌恶。 好在他记得唐老的话,不管沈黎,做好自己的就行,到时候没有功劳,唐寻章也会为他请功。 沈黎早早出发,带着五个孩子,侍女,以及一百侍卫,都提前到了北城门外五十里的地方等候。 他的马车,都用了极好的减震系统,在官道上行驶起来也算是舒适,而且两边加装了冰块,里面凉爽无比。 可这让神箭营的领将很是不满了,打仗就打仗,你还拖家带口的做什么? “沈大人,军营不比其他地方,不可以带女人。” “无妨,我带着她们去临渝关,打仗的时候不带就可以了。” 沈黎感受到他话中的不满,也没打算与他通行,便笑道:“我们路上不与你们一起走便是。” 说罢,他招招手,贺元坝驱车前行,一百士兵骑马离开。 第436章:林进同行 - 布衣公卿 - 欺生 “走了。” 城墙上,姜承龙目视军队远去,轻叹一声。 现在他的压力,越来越大了。 突然间生死丹出世的消息,让他有些猝不及防。 这东西就是个定·时·炸·弹,根本没有延缓的余地,一旦大规模的出现,那便是真正的谋反了。 他隐隐能猜出,是谁干的了。 秦家,有最大嫌疑。 之所以秦补拙一直无所谓的样子,可能就是因为这个。 秦补拙的意思很简单,你不动,我也不动,你动我,你灭国,我灭家。 他深吸一口气,这四个毒瘤,麻烦了。 现在沈黎的威胁,倒不是那么大了,他那火器,在血浮屠面前就是玩具,不堪一击,纯属鸡肋。 还是留着他,等他回来后,好好封赏,让他跟着太子,总不能等自己百年之后,大渝朝中没有一个能臣吧? 神箭营,常年在京城待命,上级给他们的物资,都是最好的。 别的军队干粮,大多是炒熟的米,面等等,而他们是肉干,牛肉的,羊肉的,猪肉的等等。 用的箭头,也是全精钢打造,衣服,盔甲等等,都采用大渝最先进的工艺制作,骑的马,也都是日行五百里的上等马。 这也早就他们目中无人的性格。 他们趾高气扬,对路过城池的军队根本不屑一顾,他们就是主力,他们的出场,才能决定这场战斗的胜利。 一路往北方前行,城池越发荒凉,八百里的路程,行军要走十天左右。 路上的生态倒是不错,或许没有滥砍滥伐,地上草地茂盛,偶尔还能看到归顺大渝的普通百姓在放牧羊群。 沈黎坐在马车前,指着那些羊群,对身后的士兵们道:“等你们到了草原,到时候还能抓一些牛羊回来,冬日搞个火锅什么的,简直美滋滋。” 众人一阵哄笑。 前面负责探路的斥候赶回来道:“少爷,前面有个老头,好像仙平的人。” “嗯?” 沈黎眉头一挑,接过一匹马,带着数十人赶过去。 还真是仙平的人。 那个算命的瞎子,一身破烂行头,拎着葫芦,拿着拐杖,一路悠然前行。 “老前辈,你这怎么跑到北方来的?” 说来也奇怪,仙平到京城,如果用马车,少说也得半个月,而这老瞎子步行,他是如何这么快来到这里的?甚至比沈黎他们还要更快一些? 老瞎子听出沈黎的声音,呵呵笑道:“是定远伯啊。” “你这去北方做什么?前面打仗呢!” “无妨,我去北方看看,凑凑热闹。” “你能看到吗?” 沈黎也搞不懂他来北方做什么,便招呼两个士兵将他放到马背上:“既然遇到,就一路同行吧,也省的你步行了。” “好嘞,等你好几天了。” 老瞎子嘿嘿笑着,也不推脱,拉着缰绳缓缓前行。 此地还在大渝的管辖范围,一路上甚是安全。 由于他们是马车,神箭营都是骑马,一路奔袭,路过他们时,曲报国冷哼一声,随后快马扬鞭,扬起一阵灰尘。 这可苦了后面的一众监军,他们本就是文人,身子骨弱,即便骑马,也是慢吞吞的,被远远的甩在后面。 路过沈黎一行人时,林进忍住心中不悦道:“沈大人,您不打算跟上他们监军吗?监军一职,不仅仅是记录军功,还要监察他们用兵情况,写信往朝中汇报战况,你这番悠游自在,若是做砸了差事,到时候曲将军必定参你一本。” “参就参呗。” 沈黎笑眯眯道:“林大人,骑马这么辛苦,要不一路前行吧?” “这是哪里话,我等还得追上他们,记录军功呢!” “他们压根就没打算等你们,你追上去干什么?” 他拿起腊肉干在嘴中嚼着,笑道:“到时候可以说,他们的马太快了,咱跟不上,所以军功,作废。” 文臣武将素来不对付,曲报国领的还是主力军,自然眼高于顶,出了北城门,便给这些监军脸色看,一路狂奔,你就在后面追吧。 林进皱着眉头道:“这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今天他们给你甩脸色,明天他们还会给你甩脸色,难道你追上他们,他们就会尊重你了吗?” 沈黎拿着匕首片了一块腊肉,又美滋滋的喝了口酒道:“再说,过了嘉盛城,就是草原地界了,我掐指一算,他们会打仗的。” 马车旁的老瞎子直接啃着腊肉,喝着烈酒道:“嗯,老夫也掐指一算,他们会打仗的。” 林进半信半疑道:“那你怎么不告诉他们?” “他们也得鸟我才行啊,一个个冲的比兔子还快,我怎么说话?” 沈黎一副悠闲的样子道:“来来来,各位大人,舟车劳顿,我还特意为你们备了马车,咱们一路吃着火锅唱着歌,把这监军干了。” 众人面面相觑,虽然他们佩服沈黎在朝中一人怼遍那些权臣,但这并不代表他适合做事,他性格太跳脱了,一点都不严谨。 林进想了想,觉得唐老不会骗他,沈黎定有十分过人的才华,才会被唐寻章赞不绝口,他点点头:“是啊,咱是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不如慢悠悠的前行,到时候军功不算,他们参咱们,就说车马太慢,跟不上他们。” 众人想说的话,被他说出来,纷纷松了口气。 于是乎,沈黎在路上买了只羊,一边走一边吃,一百人慢悠悠的前行。 下一城,便是嘉盛城,过了嘉盛城,便是桑榆古城,桑榆古城后二百里,就是大名鼎鼎的临渝关。 而临渝关只是关口狭隘,周遭是高山,绵延数百里。 这并不代表临渝关能挡住狼族进攻,所以七王爷姜承献直接往外扎营。 临渝关其他地方,是有入关的入口的,现在七月初,按时间,物资粮草已经在运送途中,狼族虽然不会那么聪明的出来截断粮草运输路线,但天道会。 刘齐与天道两人孤身进草原,能凑齐四十万大军,可见他们的厉害。 曲报国立功心切,觉得草原上根本不太可能凑齐四十万大军,肯定有一半是凑数的,他们去了战场,那不是乱杀吗? 他们一路狂奔,总会出事的。 第437章:少女先知 - 布衣公卿 - 欺生 几日下来,林进等人惴惴不安。 虽然伙食极好,酒也极好,但监军不在军中,那是严重失职。 他们刚出嘉盛城,便要骑马去追。 沈黎笑呵呵的道:“别着急,他们还在桑榆城,整顿一晚,明日才会出发临渝关,咱今晚就到了桑榆城,和他们才差一天路程。” 林进有些微怒了:“沈大人,失之毫厘谬以千里,咱们是监军,可不能如此尸位素餐啊。” “林大人,享受就享受了,享受的时候还提心吊胆,那不是白享受了吗?”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我没逼着你留下,你想抢着去送命,可以啊,现在追,夜晚还能追上。” 林进叹了口气:“也不知道当初怎么就听了你的鬼话。” 众人在路上又是优哉游哉的前行,桑榆古城中,各处已经有人渐渐开始整备起来。 那是仙平的八百士兵。 他们见到神箭营的人在城外安营扎寨,知道少爷即将来了,顿时摩拳擦掌,在各处整备自己的装备。 桑榆古城是特意建造的贸易城池,里面的小贩不计其数,物价也是离谱。 萝卜等蔬菜,十两银子一斤,反倒是羊肉,极为便宜,几十文便可以买上一大块。 还有香皂这种稀罕物品,卖二十两一斤。 中原的商人,将货物运送到这个城池内,而草原上的各个部落,将牛羊拉到这里,换取物资。 本来相安无事,但临渝关总有那些个害群之马,在外面抢夺狼族财物,信誉严重降低,这才导致古城逐渐荒废。 现在想要将货卖出高价,就得出关,出关意味着外面狼族部落随时出现抢夺,也是十分危险。 狼族大营中,各个部落的首领坐在下面,上面坐着一个美丽的少女。 那些首领满脸横肉,凶神恶煞,用刀片着肉往嘴里送去。 有的人,搂着抢来的中原女子,一边上下其手,一边喝着酒。 “先知!现在我们大军已经将大渝的人马围住,什么时候进攻?” 一个凶神恶煞的光头,带着硕大的耳环,脸上满是图腾纹身,恶狠狠的说道:“我们已经等不及了!” “杀掉姜承献,便能破掉临渝关,到时候,中原食物,美女,都是我们的!” “还有,三十年前,那个先知算的,咱各个部落有灭顶之灾,是怎么回事?” 少女淡淡道:“无妨,前任先知算的不错,但被我成功避过那场灾难,魔神已经退去,剩下的,便,看你们的了。” “那我们什么时候进攻?就这么围着不打吗?” “打个仗还弯弯绕绕,麻烦!直接冲上去杀光不行吗?” 少女摇头:“不行,山路不适合骑兵,我们要是冲上山,必定被滚木落石击败,现在就是等,截断他们的物资,到时候我们不费一兵一卒,他们不战而降。” “那要怎么做,我们听先知的!” “截断粮草。” 少女缓缓道:“扎西才让,你带领你部三千人马,守在临渝关附近,一旦有人马经过,务必拦下,抢了他们的运粮车,桑登曲林,你也带领你部五千人马,守在烈阳谷附近,一旦出现下山人马,直接歼灭,其他各个部族,继续围攻青牛山,到了冬季,他们自然活不长了。” “先知高见,抢到的粮食,是我们自己的吧?” “是!” 各个部族首领纷纷羡慕的看向桑登曲林与扎西才让,大渝的运粮车啊,那得多少物资啊? 或许是感受到其他部落的不满,少女先知淡淡道:“到时候顺天城破,扎西才让与桑登曲林的部落,晚三日进城。” 众人这才稍稍平衡一些。 顺天城,是大渝的政治与商业中心,繁华程度不可想象,还有皇宫,据说皇帝老儿三宫六院七十二妃,那女人有几百人伺候他,等破了顺天城,咱也要做一把皇帝。 还有顺天城里面的钱,粮食等等,都如山一般,打破顺天城,部族进入后,族人再也不用受冻挨饿了。 虽然还得好几个月,但众人都不急了。 先知的能力他们已经看出来了,她随便布兵,便将大渝四十万人打的落花流水,撵到青牛山上。 有人提议不管姜承献的人马,却是不行的,若是他们攻城,姜承献的人下山来个包夹,他们必死无疑,所以必须先解决姜承献。 安排好大营的事情后,少女有些落寞的走出帐篷。 “师父。” 她看到远处白色身影,缓缓走过去。 天道摸了摸她的小脑袋道:“让各部落听话的感觉,如何?” “还好,只是死了太多人。”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他轻笑道:“将来,你便是草原上的女王,谁敢不从,随便杀之。” “拓跋泓,还不来参见女王陛下?” 说着,他眼神微微眯起来,身上隐隐有真气流转。 少女微微一愣:“草原上的一品高手,拓跋泓?” 接着后面走来一个白袍中年人,一只手裸露在外面,却是个短发平头,他双手合十道:“拓跋泓见过先知女王。” 他很是屈辱,一品高手,居然要给一个小丫头片子行礼。 可旁边的天道,死死的拿住了他,他敢反抗,他的部落所有人,都得死。 由于他是一品高手,他的部族也格外强大,成为草原一霸,整整五万人。 天道那个用毒的手下,有多么凶狠,他是见过的,抬手之间,几千人都被毒死,这种战斗力,加上天道轻松战胜他,他根本没得选择。 天道温和对着少女笑道:“以后,他便是你的贴身侍卫了,师父有事要离开一段时间,你好好统领他们,将来草原攻破顺天,师父再来为你祝贺。” 少女嘟着嘴,点点头道:“徒儿恭送师父。” 他笑着,背过手,用眼神警告一下拓跋泓不要乱来,随后离开。 拓跋泓叹口气道:“杀那么多人,为了掠夺城池,受伤的还是百姓,真的好吗?” 少女轻哼一声道:“师父说好,那便好。” …… 第438章:前军遇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夜幕渐渐降临,沈黎等人也终于进入桑榆古城。 一路风尘仆仆,倒是没有见过什么战争。 也是,还属于大渝管制范围,自然是安全的。 林进等人打听到曲包裹带的神箭营在外面扎营,连夜赶过去汇合,并将沈黎猜测他们可能遇到狼族部落的事情说了出来。 曲报国冷笑不已:“杞人忧天,我临渝关纵横百里,他狼族能绕那么远?” “再说了,即便他们绕过来,正好咱们瓮中捉鳖!” 可他没想到的是,临渝关,已经没多少兵力,贸然出关的话,狼族绝对会第一时间进来冲关。 所以这也注定临渝关的兵力,不会放弃城防来救他们。 骄兵悍将,自然眼高于顶。 在他们眼中,他们就是救世神,是去拯救姜承献那三十万废物的! 于是乎,他们拒绝了林进的建议。 林进也觉得不太可能,毕竟临渝关抵御的范围实在是太广了。 可几天前,狼族已经开始出发了。 沈黎到了桑榆城,直接花高价买了一处宅子,用来安置苗欢心与五个孩子。 他笑着对五个孩子道:“给你们配十个助手,你们可以开始研制大型热气球了。” 火油有了,羊皮可以买到,接下来,就可以直接开始制作了。 他又从怀中拿出图纸,递给季酬心道:“这是我画的图纸,你们可以研究一下,不过由于没有好的办法控制火油的温度,所以只能用猪尿包装载火油,火势不够时,丢在里面。” 就是只能控制上升,至于下降,那只能等它烧完。 前后左右,那也得随风自由飘扬,听天由命。 季酬心乖巧点头。 “在家里,要听欢心姐姐的话,这里虽然不是兵荒马乱,但坏人也很多,千万不能随意乱跑。” “少爷先生,您就放心吧,我们会好好保护欢心姐姐的。” 正在说话间,院子的门被人敲响。 贺元坝打开门后,外面站着柳升与岳峰。 “少爷,我们来了。” 两人摩拳擦掌:“什么时候出去?” “那些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火药包,火铳,盔甲,蔬菜,火锅,辣椒面,石灰粉,春药,都备好了。” “你准备春药作甚?” 沈黎皱着眉头:“这是打仗,不是上青楼。” “不是,少爷您想啊,草原各处是骑兵,咱只需要在空中撒一些驴用的春药,那些坐骑可都是畜生,不知道节制的啊。” 柳升有些贱贱的说道:“而且上次咱们打韩家三千人马时,那些东西不是挺好用的嘛。” 沈黎一脑袋黑线,怎么都跟小新学的这么不三不四? 岳峰拱手道:“八百人,已经集结完毕,在城中各处候命,只是,我等能出临渝关吗?” 没有路引,这八百人士兵,反倒会被认为是谋反的。 “这个你放心吧,我有。” 其实他想说我有个屁的,他只有一百五十人的路引,八百人,那纯属扯淡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再说呗。 “嗯,你们准备好,我琢磨着,明日神箭营出发后,咱就得出发了,到时候你们伪装成商贩,到了城外再穿戴盔甲。” 他不是很确定,草原是否真的会来截断粮草,因为大可不必这么麻烦,直接在临渝关外开始截断,只要把姜承献的那三十万人堵死在青牛山上,那临渝关名存实亡。 岳峰点点头道:“少爷,那明日城外汇合。” “嗯,你们先回去吧。” 老瞎子从来了桑榆城后,便消失不见,沈黎也懒得管他。 苗欢心有些担忧,她拿出姐姐苗欢盈做的冬衣递给沈黎道:“少爷,见到弟弟后,交给他,还有,你一定要平安归来。” 此刻,她有些明白,当年爹爹出征时,母亲每日焚香祷告的心情了。 沈黎摸摸她的小脑袋道:“放心吧,少爷吉人自有天相,定能救回你弟弟他们,顺便杀的狼族片甲不留。” “嗯……” 一夜过去,翌日一早,城外的神箭营便开始动作了。 他们一路狂奔,扬起一阵尘土。 远处,扎西才让的部落埋伏在道路两边,冷冷的看着远处而来的尘烟。 “貌似不太对劲。” 扎西才让摸着下巴道:“灰尘这么大,倒不像是运送物资的。” 一旁的手下道:“管他是啥,劫了再说呗。” “嗯,有道理。” 他发现自己跟了女先知久了之后,也开始思考问题了。 这种问题还用思考吗?要么是兵,要么是粮呗,管他是啥,把他补给线给他切了,饿死他们就行了。 “准备!” 草原部落善于骑射,自然都是精兵强将,加上他们身体强悍,在马上,基本上没有对手。 一路疾行的曲报国越走越觉得不太对劲。 太安静了,路上别说是人,连个鸟都没有。 这条路他走过,平日里还有一些商人路过,今日是怎么回事? 等他看到远处逐渐站起来的人马时,他终于有些慌了。 这些人,肯定不是跑过来欢迎他的。 妈的,还是让沈黎说中了,这帮王八蛋竟如此大胆,跑到关内截物资。 他大喝一声:“发响箭求援!” 一声响箭起,接着双方人马越来越近,搭弓射箭。 路上绊马索猛地弹起,顿时人仰马翻,死伤无数。 曲报国滚落下马后,一个翻滚顺手拿出弓箭,连续三发,解决三个人后,一边爆喝一边搭弓射箭:“上山,上山!” 冲过去,绝对不现实。 他们已经遇到绊马索,前方必定还有其他陷阱,若是这么冲过去,死伤必然更加惨重,还不如上山找一处居高临下,一边等待救援,一边与他们颤抖。 三千精锐,在乱战中损伤极大,所有人且战且退,可还是一个个的倒下。 对方骑马来追,他们钻入林子后,大大延缓了对方速度。 扎西才让也没想到对方领将居然能这么果断,几乎一瞬间便做出最佳的应对,他连续射出几箭后,大喝道:“弃马,给我追!” 他走着走着,一脚踩在对方的旗帜上,捡起来一看,是一把弓箭的样子。 他嘴角渐渐咧起来:“是神箭营,大渝精锐,哈哈哈,你也有今天,给老子下马,往死里追杀!!!” …… 第439章:整顿兵马 - 布衣公卿 - 欺生 林进等人的马匹没那么精良,落后曲报国一大截,就是这一大截,保住了他们。 他们见前方厮杀惨烈,差点没吓的尿了裤子,急忙掉头回桑榆城。 “真让沈黎猜对了,快回去搬救兵!” “可沈黎哪里来的救兵啊?桑榆守军出动的话,一旦他们攻城,后果不堪设想!” “那往嘉盛城附近搬救兵,这是朝廷的精锐部队,一旦他们完蛋了,那青牛山的人一同完蛋!” 实际上,前来解围的,不仅仅是神箭营,还有周围的十万人马。 只是神箭营立功心切,寻思着我是射手,又有好的坐骑,打不过我就跑呗。 万万没想到,人家提前截着他。 就像射手围着战士浪,结果被人一波抓住机会撵入野区出不来了。 求援的响箭发出去十多支,都不见有人来救援。 临渝关的守将无比纠结,这定然是朝廷搬的救兵,也被人途中拦下来求救了。 可他真的不能出兵啊,狼族各部落定然都在盯着他。 一旦临渝关的兵力空虚,狼族可以乘虚而入,然后占领临渝关,将姜承献的三十万人马挡在关外。 另外他们可以直接南下,先破顺天,在一直南下。 北方最大两处关隘,一是临渝关,二是顺天城。 这中间,还有几百万的百姓在其中,一旦让他们破关,后果不堪设想。 他想救,但无能为力。 林进一行人匆匆赶回去,却发现沈黎正在吃着葱油饼,喝着胡辣汤。 这味道,当真一绝啊! 他坐在院子内,苗欢心替他更换衣物,岳峰在一旁辅佐戴上盔甲。 “这盔甲,头顶上搞个避雷针,是什么意思?” 避雷针上,还挂着一个红绸缎,跟旗杆似的。 沈黎望着头盔道:“我记得,我做的头盔,没这么扎眼吧?” “是的,换成这种是为了方便大家找到您,战场混乱,您又没自保能力,挂个红绸子显眼一些。” 岳峰忍住笑意道:“这也是为了您的安全着想。” 沈黎眉头微皱:“首先,我可以原谅你看不起我,其次,挂上这玩意儿,是不是意味着对方知道我是主将,什么东西都朝我脸上放?” “呃,貌似是这个道理。” “咱的军中,不需要这种东西,哪个士兵不认识我这张英俊的面容的?” 林进匆匆跑进来上气不接下气道:“不好了,沈大人,神箭营被截杀,赌到山上去了。” 岳峰冷哼一声:“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那些监军们早上还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这才几个时辰过去,便灰头土脸的跑回来。 沈黎“哦”了一声道:“林大人,看我这盔甲,帅不帅?” “帅!请你快想想办法吧,要从哪里借兵解围啊?” “解什么围?” 他忽然瞪眼道:“这么好的机会,咱不将那些漏网之鱼一网打尽,还跑去解围做什么?曲报国还算聪明,知道上山阻拦敌人,不过再等一段时间树木枯萎,直接就可以放火烧山了。” 林进不可思议道:“您是要自己出兵吗?就凭您这一百亲卫?” “走吧走吧,曲报国没事的,让他长长记性,饿饿他们了。” 沈黎摆摆手,在岳峰的搀扶下上了马,他摸着自己头盔上的避雷针,转而看向马下的苗欢心:“少爷帅不帅?” “少爷帅呆了呢。” 苗欢心吃吃的笑着,然后对五个孩子眨眨眼示意,五个孩子异口同声道:“少爷帅呆了!” 他哈哈大笑,一拉缰绳道:“准备锅碗瓢盆,等少爷凯旋,咱们吃羊肉火锅!” “出兵!” 岳峰一声爆喝,那一百士兵翻身上马。 林进瞳孔微缩,他是研究过盔甲的,仙平着一百人的盔甲,黑的发光,无形中给人一种肃杀,而且上面的鳞片,如同鱼鳞一般,一片覆着一片,一看就坚固无比。 所有人的手臂上,都是小型弓弩,背后还背着盾牌,无比实用。 可这一百人,根本不足以面对那场面,那可是近万人的狼族精锐,这一点点人,还不够塞牙缝的。 他叹口气,咬牙跺脚道:“余正声,你跟着监军大人,我带人去嘉盛城去找救兵!” 于正声迟疑了一下:“大人,您不相信沈大人吗?” “他那么一点人,怎么与狼族斗啊?” 林进叹口气:“行了行了,你快跟着他,年轻人好大喜功爱冲动,一定约束一点他。” “属下明白了。” 沈黎出了城门后,一个商队也缓缓跟出来。 走了大概五里地的地方,于正声突然惊讶不已。 那些商队的人,尽数卸去伪装,然后穿戴盔甲,速度极快。 几乎半柱香时间,盔甲穿戴完毕,可是不见任何大型兵器。 最大的是给沈黎牵马的贺元坝。 他一手拿着庞大的镰刀,一手拉着马缰绳。 “他们拿的那些黑管子,是武器吗?” 于正声也觉得有些玩闹,或许大人说的是对的吧? 车队的马匹被快速披上马鞍,所有士兵翻身上马。 还有一百人在马下,继续推动着车队。 柳升淡淡道:“少爷,仙平将火炮的体积改小了,虽然射程少了一百步,但更便于携带,两个人便能抬动,放在车上,一人便可以拉走。 说着,一个手下拉开他的车厢。 车厢内,静静的躺着火炮管子,下方采用了镂空架子,管子四周都有支架,到时候直接架在地上即可。 即便已经改的轻便起来,火炮的行军速度也极为缓慢。 用两匹马拉着,才跟马车的速度差不多。 沈黎摸着炮身,满意的点点头道:“差不多了,出发吧。” 时代的局限性,让他注定造不出迫·击·炮那种单兵扛着的火炮。 火炮喷出一瞬间,温度极高,现在的炼铁工艺,远远达不到现代炮管的厚度,太薄的话,当场融了。 一对人马缓缓前行,前方的扎西才让部落很远便看到了他们。 扎西才让摸着下巴:“怎么又来人了?难道是桑榆城的守军?” “管他作甚?直接捉了再说呗!” “对!” 众人一阵哄笑,然后再次布置现场。 第440章:首战之威 - 布衣公卿 - 欺生 草原上的人,视力极好,随着沈黎等人愈发近了,他们不由面色古怪。 “这是哪个富家子弟跑来镀金的吧?” “你看他那领将,吊儿郎当的,吃的是啥?” “好像是羊肉馍。” “不过给他牵马的那个手下倒是不错,我要抓来做我的奴隶!” 扎西才让哈哈大笑:“怎么?要不咱主动出击?” 手底下的人纷纷起哄,他们特别乐意看到自己的猎物在屠刀下瑟瑟发抖求饶的样子,他们坐在马上,挥舞屠刀,如同一个无上的王一般,主宰他们的生死。 “反正人也不多,才一千来人,咱可有三千人呢!!!” “走,杀光他们!” “喔喔喔!!!” 一众人,挥着屠刀,兴高采烈的冲向他们。 柳升拿着望远镜四处观望,看到前往近五里的地方,居然冲来那么多人,黑压压一大片,顿时有些兴奋道:“少爷,他们主动进攻了。” “不是截杀吗?” “可能看咱人少,跑过来虐杀我们。” 他嘿嘿笑道:“全体都有,下马,摆阵,火炮架起来,来活了!!!” 这九百士兵,也兴奋极了,匆匆下马摆阵,蹲在原地,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前方。 虽然他们第一次参与真正的战争,但所有的恐惧,都源自于火力不足,就他们现在这火力,别说三千人了,就是一万人冲过来,也得死。 一旁的岳峰道:“少爷,您也下马吧,这马没经过训练,一旦受惊,可能伤到您。” 沈黎摘掉“避雷针”气喘吁吁道:“行了行了,赶紧打完,真他娘的热死了。” 穿着这么沉重,天气又这么热,很快内裤都湿透了,烈日晒在铁皮盔甲上,简直就烫手。 他拿起望远镜看样远方扬起的尘土,轻咳一声道:“这是咱们第一仗,要打出咱的精气神,打出士气……” “少爷,别演讲了,来了!” 柳升大喝一声:“开炮!!!” 远处的扎西才让等人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向前方:“他们不会是吓傻了吧?还要组织反击?” “咱三千人,打他一千人,那不是吊起来打吗?” “反抗好,就怕他们不反抗,越反抗我越兴奋。” “兄弟们,杀十个,奖励羊腿一根,马奶酒一桶啊!” 手底下的人都疯狂了,这么多人,打一千人,那不是吊起来打吗? 可远处一阵轰鸣,他们胯下坐骑受惊,猛地抬起前脚。 他们不愧是常年征战马上的,如此突发状况,也能死死抓住缰绳,三千人,竟没一人落马的。 但很快,空中六个大圆球飞过来,砸入地面。 “这是什么东西?” 在短暂的骚乱后,扎西才让凑到炮·弹上。 轰! 一阵爆炸响起,碎肢遍地,人仰马翻,火炮落入人群中炸开,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远处沈黎阵营中,柳升掰着手指数了数:“一、二……三、四、五……” “怎么才五发?妈的,劣质产品,还有哑弹!” 沈黎捂住脑袋:“你会不会打仗?这么远就开炮,把人吓跑了咋办?” 柳升挠挠头顶上的钢盔:“少爷,那怎么办?” “那能怎么办?继续打呗!” 他们的马,都拴在远处,听到巨响后也受惊了,不断的嘶鸣,但挣脱不开缰绳。 沈黎在一旁亲自指挥道:“引线的长短,与爆炸有关系,你要打多远,就填多少火药,炮·弹上的引线如果太长,落入人群中延时炸开的话,人早跑完了。” 于是,手下剪短一下引线后,再次轰出六发炮·弹。 在他身后跟着的于正声惊呆了,仗,还能这么打? 沈黎笑眯眯的递过望远镜道:“于大人,自己看吧?” 旁边的柳升兴奋道:“少爷,他们没跑,还冲过来了!” “这是疯了吗?” 实际上,是扎西才让怒了,尼玛人的正脸都没看到,你这什么鬼玩意儿弄死我一百多人? 我今天非得冲过去看看你到底是什么人! 有爆炸巨响的加持下,他甚至都不用挥鞭,胯下战马便一路飞奔过去。 一千步! 八百步! 六百步! 他缓缓咧开嘴,笑了。 等我冲过去,定然将你们主将,大卸八块!!! 黑压压的一大片人,让监军于正声吓的浑身哆嗦:“沈……沈大人,冲过来了!” 沈黎摸着下巴:“别慌噻,让你看看,咱的底气!给我开枪!!!” 一阵阵枪声快速响起,一千人,每人快速激发两发子·弹,然后蹲下换弹药,第二队人接着跟上。 密密麻麻的梭子状子·弹在空中呼啸而过,眼看越来越近时,扎西才让的人越来越多倒下去,人仰马翻,现场惨烈无比,而且前方倒下的人马挡住去路,根本无法靠近。 后面,六发火炮再次响起,残肢碎片飞向天空,地上一个个大坑出现,炸的浓烟滚滚。 一时间,哀嚎遍野,宛若炼狱一般。 扎西才让被一发炮·弹轰落马下,他只觉天旋地转,耳朵嗡鸣,周围的景色在他眼前不断转圈,他忍不住狂吐起来。 “冲过去,冲过去,杀到他们面前,混蛋,快点起来!” 他耳朵嗡鸣,手下人也一样,根本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第二轮火枪再次启动,前方空旷,根本没有障碍物可以阻拦,那些飞过去的子·弹,如同割麦子一般收割一条条性命。 草原部落极少使用重甲,他们在马上要的就是快速,盔甲沉重,会阻碍前进速度,只有比较富裕的部落,会培养专门的重甲部队,其他人都是轻甲,锁子甲。 可这根本挡不住沈黎新研发出来的穿·甲·弹,一道道贯穿伤,让他们极难救治,及大多数人当场毙命。 三千人,就算死,也会死一大堆! 沈黎是真正看到什么叫做尸山血海。 前方的道路,缓缓的流淌着血液,汇聚成一道小河,缓缓流动。 他缓缓闭上眼,这是打仗,仁慈不得。 还没死完,就得必须打下去。 “用火炮将前方的尸体,轰开,所有人,换弩箭,长刀,上马追击!” …… 第441章:画一个圈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一窝蜂而上,扎西才让的部落被炸的人仰马翻,战马受惊后甩开主人慌乱逃窜,那些士兵也被炸的晕头转向。 等看到仙平的九百军队冲杀过来时,一千五百人的军队竟吓的胆寒后退,连拿刀的手都在颤抖。 扎西才让大怒抛飞两个手下:“混蛋,上啊,杀光他们!” 可手下没了战马,拿着弯刀惊恐后撤,根本不理他愤怒的催战。 这种恐怖的武器,在整个大陆是第一次出现,带来的震撼可想而知。 冲天而起的浓烟,恐怖的杀伤力,加上山呼海啸一般的爆炸声,将他们彻底炸懵逼了。 实际上,杀伤力也没到十分恐怖的境地。 沈黎拿着望远镜,连连摇头:“杀伤力还是不够啊。” 若是现代的炮,怕是几炮都能轰平当地,可他的火炮配合火铳连续三波的情况下,居然才收割一千五百人。 实在是有些失败了。 距离也有些问题,六百步的时候,差不多五百米的样子便开始射击,射程有些太远,加上前方人马堆积如山,挡住了后续子·弹。 实际上,最好的射击距离,是四百步。 但那太近了,若是遇上愣头青,只需三五十个人,便能将自己的阵容冲散。 这也是火枪队的弊端。 旁边的于正声眼珠都快爆出来,他知道,能绕过临渝关的,都是狼族精锐,如今你半柱香都扫落一千五百人,居然还对这个战况不满意?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本,记录沈黎的战况。 有火器,威势甚大,击发如狂龙怒吼,落地横扫八方,一炷香时间,不费一兵一卒,斩落敌方精锐一千五。 沈黎却一把拍掉他的小本本道:“于大人,还是不要记载了,本官是监军,不要军功。” 于正声看着地上的小本本,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 威力太强,朝廷必会忌惮。 他深吸一口气,点点头道:“甚好。” 扎西才让的部落,大部分马匹逃跑,而沈黎这九百人可都是整装待发,他们逃不了,只能选择拼杀。 可岳峰是退伍军人,深知困兽犹斗的道理,便吩咐手下围着他们转圈,耗尽他们最后那一点血性,再进行俘虏。 九百人围堵一千五百人,也有跑掉的。 比如他们的首领扎西才让。 岳峰拿着喇叭扬声道:“看看,你们的首领,都已经跑了,放下武器,接受投降,你们还有一线生机!” 狼族士兵看着扎西才让一骑绝尘的样子,顿时不免兔死狐悲,投降是会传染的,有一个放下武器,就有第二个。 渐渐的,放下武器的人越来越多,纷纷跪在地上请降。 柳升是江湖出身,单打独斗厉害,他一人一骑提着银枪快速追向扎西才让,这才是大鱼。 出发前,沈黎便吩咐过,最多追他十里路,追不上就算球。 狼族中人,靠实力讲话,他扎西才让丢了部落精锐,即便回去,也是废了。 岳峰带着手下,将那些俘虏一个个的绑起来。 沈黎早已在原地支起棚子,喝着西瓜汁。 “滚过去!” 两个士兵架着一个狼族士兵,一脚将他踹在沈黎的面前。 这个,应该是扎西才让的军师一类的角色。 他颇有些惊恐的跪地求饶道:“求大人别杀我们,我们愿做大人的俘虏!” 沈黎翘着二郎腿道:“你们的首领,叫什么?” “扎西才让。” 旁边的于正声皱着眉头:“扎西才让?” “是的。” 沈黎奇怪道:“扎西才让,很出名吗?” “沈大人,你真不知道扎西才让的名字?” “不清楚,他有fellstyle吗?” 这下于正声搞愣住了:“什么是飞……飞呕……带?” “无妨,你就说他是干啥的就行了。” “扎西才让,狼族十大部落之一,应该排名七八名左右,手下骑兵,善于冲杀,人均汗血宝马,常年在关外烧杀抢掠,留下恐怖的名声,其实力加上其快速冲杀的能力,让大渝很是头疼,数次围剿都没有结果。” 于正声惊叹不已:“想不到,沈大人首次出城,便拿下他们。” 沈黎撇撇嘴:“才七八名,要杀,就杀第一名。” 他将西瓜丢给一旁手下道:“行了,俘虏嘛,就得有俘虏的样子,我又没地方安置你们,这样,我画个圈,你们待在里面,不准跑啊,我们的大部队很快就到。” “大人,万万不可!” 于正声与岳峰同时出声阻止。 开玩笑,哪有这么安置俘虏的? 我画个圈你们不准跑? 不跑我是沙比吗? 沈黎摆摆手:“无妨,量他们也不敢跑。” 那些狼族士兵眼珠疯狂转动,你看我像沙比吗?我不敢跑?你看我敢不敢? 他嘿嘿一笑,转过身,撅着屁股开始刨坑。 “岳峰啊,给我搞几坛子火药过来,埋下面。” 岳峰皱着眉头,但还是接受命令,让手下放入几个火药坛子埋在地下。 早在仙平最开始阻击越县定安伯的兵马时,便有了“地·雷”这一概念,只是后续伏牛山的人没有研究而已。 沈黎随手搞了个激发装置,让其中一个俘虏坐在椅子上,椅子下有个弹簧,一旦上面的人走了后,下面的弹簧弹动火石,火石引燃引线,便能快速激发火药坛子。 也不用太多,几坛就能让他们吓破胆子。 他摆好椅子后,招手让那军师坐过来。 那军师不明所以,只能坐在椅子上。 调校一番后,他对岳峰道:“行了,把那些人叫过来吧,围成一团,画个圈,谁跑谁死!” 岳峰叹口气,他也明白了少爷的做法。 自己没有军营,人手又不够,根本无法接纳俘虏,放在这里用火药坛子威胁着,还能顶一段时间,正好林进去嘉盛城搬救兵,到时候人手够了就好了。 军功,给他们就给他们呗,咱又没编制。 沈黎一拍脑门:“哦对了,干粮,都给老子交出来,还有水。” “帐篷给他们拆了,晒死这帮臭傻比。” “收拾好了,咱可以出发了。” …… 第442章:林进求援 - 布衣公卿 - 欺生 林进等人,快速奔袭,只需半天便冲到了嘉盛城。 他拿出自己监军的文书后,马上跟嘉盛城的守军说明了情况。 可看到嘉盛城中,多是年轻将领时,他难免叹口气。 这多是家中富贵子弟,出来历练的。 前线危险,只能退居二线。 仗打赢了,他们能镀金,回京还有赏赐,打输了,跟他们毛的关系都没有。 如果能有军功的话,回京之后,家中那些长辈们,便能如愿以偿的将他们安排军中重要职位。 这是历朝历代都有的情况。 嘉盛城守将沉吟一番,他自然知道此事很是棘手。 第一,能跑进关内的,绝对是狼族精锐。 第二,他们可能还不止三千人,三千人进如此包围之势,无异于刀尖上跳舞,所以他们还有援军。 嘉盛城,不过五万守军,全抛出去,绝对会出大问题的。 就在他沉吟时,下面一排纨绔却争先恐后的想要带兵救援。 一白袍小将拱手道:“将军,不过是三千狼族,待我带领五千人杀过去,与山上神箭营汇合,将他们来个瓮中捉鳖!” “将军,选我,我的疾风营行军速度快,救援这事,刻不容缓啊!” “将军,漩涡,我的猛虎营,各个如下山猛虎一般凶猛,对付狼族精锐正好!” …… 一众纨绔只看到包围之势,却看不到敌人后续兵力。 诚然,如果是普通围攻,他们随便出马,便能救下神箭营。 军中三大营之一的神箭营,让他们欠下人情,以后在军中可是能横着走了。 这些纨绔只是纨绔,不是愚蠢,知道这是个大馅饼,不吃白不吃。 守将捋着胡须,监军都跑来求援了,不出兵也不是个事。 他叹口气,指着白袍小将道:“荆门晖,你便带领你的五千人马,前去接应,切记,不得逞强,明白吗?” 荆门晖大喜,连忙拱手道:“属下领命!” 说罢,他高兴的一甩披风,提着方天画戟出门大吼:“五千营跟我走,解救神箭营!” 林进叹口气,好歹也算是救兵了,他连忙拱手谢过,出门骑马匆匆跟上。 不用说,朝中上下,姓荆的大官,只有一人,荆尚书,户部尚书。 这年轻人唤作荆门晖,必定是他的子嗣。 可你一个文官,将自己儿子送到军中,那不是找虐吗? 荆门晖一路上神采飞扬,能拿到如此军功,简直就是年轻一辈的翘楚。 不过他也不蠢,从之前遇到的小股狼族军队来看,对方战力十分凶猛,必须要小心对待。 加上前面神箭营刚刚翻车,他更加谨慎了。 过了桑榆古城后,他便派出大量的斥候探路。 “将军,前方狼族的士兵,都缴械投降了,他们的武器在旁边堆着,人都挤在一个石灰圈里。” “什么?” 荆门晖愣住,林进也愣住。 一个圈圈住俘虏? 闹呢? 狼族的士兵也这么想,一个圈就想圈住我们?闹呢? 真当我们吓破了胆子啊? 我们是沙比吗? 我们不是! 不是还不起身跑? 军师见沈黎的人走远后,又狐疑的看向四周嘀咕道:“他们真的打算用圈圈住我们?不会有伏兵吧?” 过了半个时辰,他有些按捺不住,起身道:“行了,兄弟们,拿起我们的刀,杀进桑榆城!” 滋…… 滋…… 他努力的在空中嗅嗅:“什么东西滋滋滋的?” 其他俘虏见他起身,也纷纷起身,四周观看。 轰!!! 一阵巨响后,漫天的石灰粉扬起,夹杂无数的碎瓷片还有破铁片。 人都聚集成一团,埋的三个火药坛子还是分开放置,杀伤力达到最大化,一千五百俘虏,瞬间炸死二百人,其他人也多多少少的带一点伤。 更恐怖的是,夏日炎热,沈黎这混蛋还命人拆了棚子,让他们暴晒半个时辰,每个人都是大汗淋漓。 空中洒落的石灰粉,落在身上后,蛰的疼痛无比,有的人顺手摸了一下眼睛,顿时疼的惨嚎起来。 至于在爆炸中心的军师,炸的更是毛都不剩了。 荆门晖的人刚刚赶到,便看到这恐怖的一幕,顿时惊的不知所以。 好在林进在一旁提醒道:“荆将军,快些收缴这些俘虏,这可是大功一件啊。” 荆门晖咽下口水后,听到军功兴奋道:“快上,俘虏他们,带回桑榆城收编!” 一千五百人,炸死二百人,重伤三百人。 那些重伤的,浪费药品又浪费粮食,根本没用,荆门晖当机立断,直接斩杀,只要那些好的,能走路的。 一出门便俘虏一千狼族精锐,当真好运气。 他美滋滋的带人回去,然后在桑榆城衙门的热情招待下,将这些俘虏关押在大牢内。 沈黎打着太阳伞,悠闲的前行。 很快,柳升满头大汗的回来。 “少爷,对不起。” “没抓到就没抓到呗,归队,咱们去解救神箭营。” 一旁的岳峰有些担忧的看向后方道:“少爷,那些俘虏,真的用圈能圈住吗?” “你能接收的了吗?咱军中人还没俘虏多,万一睡觉他们跑起来搞偷袭怎么办?” 沈黎叼着草枝道:“相信那几坛子够他们吓破胆子了,而且林监军去找人了,你怕什么?再说了,骑兵骑兵,他马都没了,就跟没牙的老虎,后续有军队过来,随便收拾了他们。” 岳峰还想说话,后方一阵巨响惊天动地。 “少爷,他们跑了。” “跑就跑呗,我又拦不住,自己找死不怪我,阿弥陀佛。” 岳峰一头黑线,第一次看见抓到俘虏啥也不干,直接画个圈圈住人家,这杀了人还来句阿弥陀佛。 真是……奇葩。 沈黎想的很简单,是,我是不会打仗,但是我有火药啊。 你草原狼族凶猛,可能后续愣头青冲杀我,但你的马,怕爆炸啊。 后续你等老子的热气球出来的,到时候给你来个空中打击!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兵法,计谋,都是扯淡。 一队人马慢慢悠悠的走着,宛若游山玩水一般。 很快便到了顺安山附近。 第443章:再次屠杀 - 布衣公卿 - 欺生 桑登曲林的人,足足有五千人马,将神箭营死死的围在山上,每隔一个时辰便发动进攻。 他是个聪明人,知道身处敌人腹地,不能久留,最多三日,三日之后不管有没有灭掉神箭营,他就必须得撤了,所以他越发着急的往山上冲。 如果等桑榆城后面的军队赶来,上下一包夹,他就陷入十分危险的境地了。 而山上的曲报国等人,已经被围困一天一夜,期间每隔一个时辰,敌人漫天箭雨便飞过来,而且是倾巢而出。 顺安山本来地势就不是那么高耸,敌军冲上来,他们就得费好大力气阻拦住。 而且如此大规模的消耗箭矢,很快他们的箭也不够用了。 一千人防守周围,其余的人疯狂的挖工事,敌人越是着急,越说明救兵可能快到了。 这一天一夜,他心力憔悴,所有的求援响箭尽数发出,不见一个友军救援。 三千人的神箭营,损失近七百人!!! 而且还有一百多人重伤,由于长期没得到治疗,现在已经开始发烧。 再过一天,这一百多人,怕是也会死了。 将士们满心绝望,有人开始发牢骚。 “早知道,就听林监军的话了。” “林监军也是听沈监军的话,沈监军他们早就猜到可能有伏击,所以直接晚一步出城门。” “这狗贼!这是拿我们当挡箭牌了,他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们啊!” “告诉咱们了,咱没听啊。” …… 曲报国心中一阵悔意,为什么自己要立功心切,跑的那么快? 也是自己一方,太过骄傲,听不进去人家的好言相劝。 真是良言难劝该死的鬼啊。 “大人,又来了!” 他猛地拔刀:“给我拦住他们,有箭的掩护,没箭的,冲杀过去,跟他们拼了!” “死也要有个精锐的样子,宁死不降!” 或是他的精神感染了士兵们,那些士兵脸上都露出坚毅的神色:“宁死不降!尽忠报国!!!” “报国!!!” 于是,箭用完了,双方逐渐开始了兵刃战,就这么一上一下对着冲杀。 不过桑登曲林也算狡猾,冲一下子感觉点子扎手,便直接退回来。 在他看来,我跟你玩什么命啊?我就耗着你,骚扰你,今日太阳落山前,你必死无疑! 于是乎,神箭营的情绪渲染到位后,突然发现对方撤了。 他们要想打,就必须下山了。 下山就意味着有利地形没了。 面对比他们多一倍兵力的狼族,他们根本没有胜算,而且他们主要训练的是远程打击,这种近距离的拼杀,即便是同等兵力的狼族,他们也打不过。 这就很憋屈了。 就相当于两个人打架,先骂娘,怒气值拉满后,另外一人突然跪下:“对不起哥。” 那他娘的比挨了打还憋屈。 曲报国差点没气的吐血,大骂道:“狡诈恶徒!” 太阳渐渐落山,天气终于凉快了一些。 沈黎一路上打着太阳伞,顺便还给自己做了个墨镜,那样子,极为骚包。 “少爷,顺安山下有大批敌军修整。” 与此同时,桑登曲林的斥候也连忙跑回来:“大人,前方有小批敌人来犯?” “有多小?” “呃,八九百人的样子吧?” “啥?” 他瞪大眼睛,随后大笑道:“就这么一点人也敢过来找死?桑登炎霍,去带一千人,冲了他们。” “是!” …… 沈黎吐掉草枝:“一千人也敢跑来送死?二营长,你他娘的意大利炮呢?” 众人面面相觑,谁是二营长? 再说了,咱这八百人,还分两个营,多多少少有些寒酸了吧? 但柳升和岳峰这种近卫,早就习惯了少爷有一句没一句听不懂的话,他们连忙架炮。 “柳升,打准一点,再让他们跑了,我拿你是问!” 柳升挠挠头顶钢盔:“属下明白了!” 于是,他干脆掐掉一半引线,然后命令手下等到四百步的时候再开火铳。 桑登炎霍见这一千大渝士兵不跑反而站在原地,顿时哈哈大笑:“这群笨蛋,不是被我铁骑吓傻了吧?” 手底下的人纷纷怪叫着举起弯刀,兴奋的往前冲去。 眼看越来越近,直到四百步的时候,他们才看到沈黎手下拿的武器是什么东西。 柳升不再犹豫:“开炮,放枪!!!” 一阵阵爆炸声响起,六门火炮在剪去一半引线后,直接在那些人的头顶上炸裂开来,火药喷着密密麻麻的钢针铁片,如同暴雨梨花一半,炸的他们人仰马翻。 而下面的八百火枪队也开始新一轮收割,仅仅一波下去,敌军便歼灭一大半。 后面冲杀的狼族士兵见形式不好,想要撤退也来不及了,那些受惊的马匹惨叫嘶鸣,漫无目的的狂奔起来,又踩踏致死不少人。 一千人,不到片刻,便被收割下来。 一旁的监军于正声艰难的咽下口水,喃喃道:“两场战斗,不费一兵一卒,便打的对面溃不成军,这种东西,实在太过恐怖。” 沈黎嘿嘿一笑,拍拍他的肩膀道:“于大人,咋样,我这九百人,还行吧?” “厉害!” 他由衷的竖起大拇指。 仙平的所有人,都没带物资和吃的。 有这火枪,根本不需要粮草,以战养战,饿了就去抢呗。 他们都带好了锅和调料,饿了吃对方的战马,牛羊等等。 这简直就不是来打仗的,这是土匪,比狼族还要土匪。 远处的爆炸声,自然吸引了桑登曲林,他皱着眉头:“前方什么情况?” 斥候屁滚尿流的回来,一个没停稳,从马背上滚落下来:“大,大人,一千人马,尽数被斩。” “什么?” 他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 桑登炎霍可是他的亲弟弟,战斗力也非同凡响,即便打不过,跑也能跑得了,怎么全军覆没了? “敌人用了一个武器,站在远远地,一下子飞过来几个大铁球,炸开后,很多人都被炸死了。” 斥候气喘吁吁道:“大人,要小心啊。” “小你阿妈!” 桑登曲林气愤的一脚踹开他:“就这八百人?老子还不信那些邪了!我们是长生天护佑的部落,弄死他们,轻而易举!” 事到如今,他还是有些看不起沈黎的八百人。 但他也谨慎了许多:“两千人,分做两队,从左右包抄过去,中间一千人随我冲杀,剩下的人,接着骚扰山上的大渝军队,别让他们休息!” “是!!!” 第444章:主动出击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少爷,他们包抄过来了。” 柳升拿着望远镜看着远方,一旁的所有士兵原地装弹修整。 沈黎摸着下巴:“还挺聪明。” “大人,对方好歹是狼族精锐,您别把人当傻子一样吧?” 于正声忍不住出声道:“三千人围剿,我建议你撤退暂避锋芒吧!” 岳峰沉吟一番:“少爷,要不咱分兵吧?” “分兵,那是要分的。” 沈黎挠挠头道:“是有些棘手哈,这样围剿过来,咱机动性不强,不太好炮,硬刚会造成损失。” “那要怎么办?” 现在是人家包抄,跑又跑不了,打又不太好打。 一旦合成包围之势,麻烦就大了,即便他们武器精良,但双拳难敌四手,周围地带开阔,也不好躲藏。 沈黎摸着下巴:“呐,告诉你们一个道理,两点之间的距离,直线是最近的。” “道理我们都懂,可有什么用呢?” “他们侧翼包抄的,那肯定花的时间长一些,前面的人马呢,要想合成包围之势,那肯定是要等滴。” 柳升皱着眉头:“少爷您的意思,是咱们冲他们?” “万万不可啊!” 一旁的于正声连忙劝道:“沈大人,这狼族善于冲杀,咱们主动冲杀,必死无疑啊!” “这是什么道理?只准他们冲杀我们,不准我们冲杀他们吗?” 沈黎不满道:“就打他包围的这个时间差,让他们还没围过来,咱就破了他的正面!” 柳升点点头:“事到如今,咱就只能如此了。” “大人,千万不能这么干啊,咱们大渝军队不善冲杀,一旦冲进去,您的这些火器,都失去作用了啊。” “我又没打算用火器。” 沈黎摆摆手道:“贺元坝!” “嗯,少爷!” 贺元坝瓮声瓮气的将硕大的镰刀猛地往地上一杵,顿时一阵灰尘扬起:“我的镰刀,早已饥渴难耐了!” “你……” 于正声瞪大眼睛,怎么还忘了这茬? 贺元坝六品实力,加上这把镰刀,一人可以冲杀三百人。 而且他不怕火药,只需要在侧翼搞点火炮,吓一吓那些骑兵的马,他们冲过去要简单许多。 “岳峰啊,你留二百人,殿后。” 沈黎骑在马上,淡淡道:“第一,护住咱的火炮,第二,在道路两旁,埋上火药坛子,等他们的侧翼包抄过来,让他们喝一壶,对了,春药记得用上。” 岳峰嘿嘿笑道:“少爷,我懂了。” 火药坛子炸飞春药,落入马的口鼻之中,那些专门给驴配种的春药烈性无比,自然让他们的战马无心征战。 “走了,咱们也冲冲他们,让他们也感受一下咱们大渝骑兵的厉害!” 六百人顿时大喝答应,纷纷拿出斩·马·刀握在手中,又仔细的检查了一下手臂上的劲弩。 没有后方火炮的拖累,他们的行军速度果然快了许多。 贺元坝六品高手的实力,速度也是极快,只是颇为耗费体力,他走在最后面,不时的恢复一下。 …… “什么?他们还敢冲杀我们?” 桑登曲林一脸不可思议,这都什么战术?谁给他们的胆子与我们骑兵对冲的? 他顿时气笑了:“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闯进来!随我冲杀!” 夜幕,逐渐降临,岳峰等人在后方,由于时间紧迫,埋的火药坛子极为粗糙,但黑夜掩盖下,那些骑兵根本发现不了。 他一边让火炮缓缓前行,一边埋放火药坛子,虽然与沈黎他们相隔十多里路,但也能很快跟上。 两军对垒,狭路相逢勇者胜。 桑登曲林也终于看到沈黎的面容,太年轻了。 准确来说,太小了。 这绝壁是哪家纨绔带兵,出来搞军功的。 他心中轻蔑更显。 沈黎咧嘴笑道:“冲过去,杀了他们!” “杀!” 六百士兵随后大吼冲杀过去。 桑登曲林也咧嘴笑了:“小子,六百杀我一千,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给我杀光他们!” 两军对垒,扬起的尘烟遮天蔽日。 即将冲到前面时,仙平军忽然猛地拍动手臂,密密麻麻的弩箭袭来,瞬间消灭一大片狼族士兵。 随后短兵相接,火星四溅。 这些仙平士兵经验不足,难免有些势弱,仅仅几个呼吸,便有数人跌落马下。 沈黎皱着眉头,这些士兵,每一个都耗费了他大量心血,死一个都够他心疼半天的。 他连忙招呼:“贺元坝,快些!” 贺元坝摩拳擦掌,大吼一声:“来了!” 随后他冲天而起,如一发巨型炮弹一般落入战场,顿时砸的对方人仰马翻。 他手持镰刀把手,一招秋风扫落叶,斩落一大片的马腿,惨叫声不绝于耳。 他本来两米多高,比狼族那些大力士还要更高一些,站在那里,如小山一般宏伟,他手持镰刀,如杀神一般,周身氤氲着淡淡的荧光。 本来他的力量就足够大,再加上真气加持,速度又快了不少,一时间,如同老汉收割庄稼一般,一刀下去一大片倒地。 很快他面前形成一道真空带。 一旁的监军于正声只觉热血上涌,喃喃道:“这都什么人呐?要是放在其他军中,仅凭杀人军功,他都能做到将军。” 他渐渐没有那么恐惧害怕了,沈黎一方火力这么猛,狼族精锐都被他打的节节败退,还有什么好害怕的? 贺元坝越战越勇,他从未经历过这种大型战斗,之前的他,是内家高手,一身横练功夫,再加上后天的培养,实力堪比四品高手。 进入战场后,在血气的激发下,彻底让他迸发出凶狠。 若是说,之前的贺元坝,瓮声瓮气,犹如傻大个一般人畜无害,现在的他,就是一尊觉醒的魔神,每一镰刀下去,都要收割一大片人命。 本来有些畏惧的仙平军队,见到他这么勇猛后,士气大增,而桑登曲林方的士气,很快衰退下去。 彼竭我盈,战况一边倒下去。 桑登曲林见势不好,连忙拉起缰绳大喝道:“撤退!” 而后方,那两千人快速赶来,却一不小心踩中地下埋的火药坛子。 “啊!!!” 随着一声惨叫,一个士兵被掀到天上,后方的战斗也开始打响。 第445章:又捡人头 - 布衣公卿 - 欺生 “别看了,赶紧走,让他们追上就废了!” 岳峰轻轻踹了一脚手下。 远处火光冲天,不计其数的马匹摔在地上,将主人抛飞出去,一时间混乱不堪。 若是等他们缓过神来,继续接着冲过来,那岳峰等人可就惨了。 他们加速前行,岳峰还特意留下斥候断后。 那侧翼包围过来的两千狼族士兵,在黑夜中拼命惨叫,整个战场连人都没看到,死伤竟如此惨重! 沈黎这边也接近尾声。 贺元坝一人杀敌一百七,其他人的弩箭,斩·马·刀,斩杀敌人四百多,还有一些重伤的俘虏。 桑登曲林带来的一千人,回去的,也就两百人左右。 此战,损失极为惨重。 剩下的两百人只恨爹妈少生两条腿,拼命的逃离,逃到顺安山处与剩余大军汇合。 剩余,还有一千五百人。 如果那两千人没出事的话,还有三千五百人。 桑登曲林长叹一口气:“想不到大渝,居然还有这种军队。” 其中一个手下心有余悸的咽下口水道:“还有那个拿镰刀的,竟如同杀神一般恐怖。” “大人,咱还打吗?” “等桑登图奇回来后,再做打算,山上暂时放过他们,这些人要是来解救山上军队的,我们就撤。” 他是聪明人,这些地方,即便打下来,对他也没多少好处,还不如赶紧撤退。 在草原狼族各部落中,一旦部落实力下降,便是灭顶之灾。 比如扎西才让。 他独自一人,在黑夜中奔袭。 对方不用拼杀便屠尽他部落的手段,让他吓破了胆子。 后面跟来的白袍将军,那一手枪法更是神鬼莫测,若不是他的坐骑比较好,怕是也得交代在那里。 他不甘心,如果就这么回去了,他的部落百姓,必定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他的女人,他的牛羊,都将是别人囊中之物。 黑暗中,他缓缓停下马,听到前方有水声,便匆匆过去洗了把脸。 他如同一匹受伤的狼,蜷缩在黑暗的角落,静静的舔舐着伤口。 现在怎么办? 回去吗?不行,回去不仅被嘲笑,而且还会被他人吞并。 不回去的话,在内城周旋,狼族部落起码还觉得,他可能是在里面作战,不久就会归来,他的部落反而是安全的。 所以,绝不可以这么灰溜溜的跑回去。 他眼神冷冽,从腰间取出干粮,狠狠的撕咬着。 …… “少爷,那后方的两千追兵咋整?” 岳峰等人追上沈黎后,指着远方不断爆炸的烟火道:“要不要杀他们个回马枪?” 沈黎沉吟一番道:“顺安下,他们还有多少人?” “约莫还有一千多人。” 他琢磨了一番,如果现在转头回去打那两千人,再拖神箭营一天,他们要是有伤员的话,不一定能顶得住,如果现在直接去青牛山接应,桑登曲林在他们前后包夹的情况下,必定溃不成军。 而且,桑登曲林是首领来着。 擒贼先擒王,留下那些后方的溃兵,可能会对过往商户造成影响,不过林进会带大部队来的吧? 他想的不错,只是没想到,来的,是京中纨绔。 “我军气势如虹,不如一鼓作气,直接冲过去解救顺安山的神箭营,这是主力,将他们早日弄出来,出关还能协助青牛山的七王爷组织反攻,至于后方的流兵,先不管他们,林监军找了嘉盛城的将军,可以收拾残局。” “是。” 岳峰点点头,随即与柳升组织人马,直冲顺安山。 桑榆城内,白袍小将荆门晖站在城墙上,远处的烟火将他眼前映的忽明忽暗。 他已经问清楚了,他抓的俘虏,那可是扎木才让的部落,这可是天大的功劳。 尽管只有一千五百人。 草原前十的部落,就这么被他击溃,这足够他镀金了。 但镀金只镀这么一点点怎么能行呢?老子要包浆的那种! 他摸着下巴,远处定然又在打仗,别是又来一个圈圈,让自己接手俘虏吧? 他部中的监军,将所有赞美之词都写在本子上,只等回去邀功。 这么强大的部落,他不费一兵一卒就俘虏,简直就是天大的功劳! 他看向远方,询问林进道:“这前方,还有其他军队吗?” “只有神箭营,还有沈大人的一百护卫。” “一百护卫,嘁,有个屁用。” 他沉思一番道:“外面打的这么热闹,咱必须要去凑一下,来人,集结兵马,看好俘虏,出发!” 林进连忙道:“荆将军,外面天黑,我们并不知道前方发生了什么,贸然前往,若是中了敌人奸计就麻烦了。” “你说的有道理,来人,派五十人速速前去打探!” 荆门晖匆匆走下城墙,他有种预感,今晚,定然是他建功立业的时候。 祖宗保佑! 拿下这么大的功劳,他自然要派人回嘉盛城汇报,顺便在其他纨绔面前装装比。 听闻他捉了一千五俘虏,还是精锐时,那些纨绔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他们在二线,他们也不傻,知道家中长辈这么安排的目的。 打赢了,他们班师回朝,说起来他们参加了一场四十万大军的对拼。 打输了,跟他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 很快,桑榆城回来斥候:“将军,是一些残军败将,大概一千五百人左右!” “哈!哈!哈!哈!” 荆门晖都快乐开花了:“真是天赐良机,祖宗保佑老子该发财了,点兵,出发!” 俗称,抢人头。 于是乎,三千人马出动,那些桑登曲林的部落挨了火药坛子后,当场炸死五百人,关键是,对方毛都没见到。 士气很是低迷。 他们垂头丧气的前行,忽然远方大批火光冲来,更让他们胆寒。 桑登图奇大吼:“敌袭!敌袭!” 尽管他们士气低迷,但还是有一战之力的,见到荆门晖的队伍前来,他们咬牙切齿,扭头冲向荆门晖。 荆门晖微微一怔,不是败兵吗?怎么还有如此气势? 他虽然是纨绔,但没有那么草包,知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道理,便大喝一声:“杀!” 第446章:祖宗保佑 - 布衣公卿 - 欺生 狼族凶悍,名不虚传。 即便是残兵败将,也将荆门晖的三千人马冲的七零八落。 荆门晖目眦欲裂,大吼道:“给我杀!” 虽然桑登图奇这一千五百人厉害,毕竟是在人家家中,士气还是有些低迷,心中还是有些不安。 荆门晖的公子军虽然不是很强,但架不住人多势众,又是彼竭我盈,一时间与桑登图奇打的有来有回。 战局很是惨烈,他也不会用兵,就知道冲杀。 但是,打着打着,现场的情况,逐渐有些诡异起来。 那些狼族士兵的战马,气息越发沉重起来。 然后……摔落主人,爬到另外一匹马上…… 桑登图奇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马爷爷们,现在是打仗啊,打仗呢,你这是作甚啊? 岳峰等人埋的火药坛子上,加装了给驴用的春药。 春药形成粉末,喷到马的鼻孔内,时间长了,自然而然开始生效了。 起初他们自然很凶猛,斩杀荆门晖的五百多人。 就当荆门晖准备投降时,战况居然诡异的一边倒。 他头顶上冒出黑人问号,这是什么情况?老子都打算投降了,你们的战马突然想成亲了? 当真是! 祖宗保佑!!! 他一时间感叹,我荆家的祖宗够厉害,这种战局他们都能扭转过来!!! 于是乎,他大笑着收割战场,竟将那一千五精锐收拾的七零八落,还俘虏了近千人! 这当真是世事无常。 岳峰也没想到,自己搞的春药只是为了延缓桑登图奇的行军速度,万万没想到,让荆门晖爽了一把。 等荆门晖审问了桑登图奇后,差点没笑死。 妈的,老子这什么运气,先是捡了扎西才让的一千俘虏,又捡了桑登图奇的一千俘虏! 这可都是草原十大部落啊! 就算是姜承献,也不敢说随随便便的俘虏他们。 还有一点原因,是沈黎的火药将他们炸的有些懵逼了。 真好,出门捡了两千俘虏,美滋滋。 监军在功劳簿上添加浓重一笔,荆将军首次出城迎敌,与桑登曲林的军队历经一番血战,杀敌一千,俘虏一千,皆是精锐,我军大胜! 损失的五百人,那是只字不提。 今晚的荆门晖,甚至想高歌一曲。 …… 远方的沈黎,也优哉游哉的吃着火锅。 他有些嗔怪的看戏一旁的贺元坝道:“你一镰刀下去,杀了那么多马,吃的完吗?浪费!” 都是战马,长期奔袭,肉质有嚼头,配合上他的独门秘制辣酱,味道好的不得了。 他搭着棚子吃火锅,前方将士们玩命的攻打桑登曲林。 一旁的于正声虽然也陪着他吃,但吃的那叫一个心惊胆战。 这是打仗,不是春游,你这主将不冲杀不指挥就算了,还在后方吃火锅? 也太猖狂了吧? 山上的神箭营本来都已经绝望了,忽然听到山下炮声连天,喊杀声不绝于耳,顿时来了精神。 马谡是怎么失的街亭的?还不是因为驻军山上,没水加上人家放火烧山。 他曲报国情急之下上山,山上没水,又是夏季,许多人都已经开始脱水了。 再有一夜,基本上全完蛋了。 听到下面的喊杀声,他抿了抿干瘪的嘴唇:“斥候,快些去探!” 很快斥候回来了:“将军,下面桑登曲林正在与援军大战,只是战况一边倒,桑登曲林部下不敌,也想上山。” 众人面色极为古怪,什么军队能将桑登曲林打的毫无还手之力? 这种情况,只有神箭营在伏击的时候才会出现。 但战况紧急,容不得他多想。 他连忙抄家伙大吼道:“杀下山去,与援军汇合!” 好在神箭营占据有力地形,即便是桑登曲林多次冲杀,让他们也不过损失六百人而已。 他们现在就剩两千四百人左右,能作战的,不过两千人。 这两千人坚持拿起弓箭,看到上山的敌军,便开始拉弓射箭,步步逼近。 山下的岳峰与柳升也不冲,就是拿着火铳步步逼近,九百人,分三组,三百人一组,打完一组后,后面一组前进一百步继续射击。 接连不断的射击,让桑登曲林的部下损失惨重,他们开始借助山中有力地形,组织弓箭反击。 可火铳之所以比弓箭强,就是因为射程。 弓箭有效射程,最多达到一百五十步,超过一百五十步,杀伤力锐减,几乎是自由落体了。 而火铳的射击距离,可以达到四百步,甚至六百步。 他们进,咱就退,他们退,咱就进,反正始终保持四百步这个距离,他们弓箭够不着咱们,咱还能用火铳虐杀他们。 这种战术,还是沈黎交给他们的。 极其……恶心人。 射程不够,出了障碍物,就是被打。 而且后面火炮到位后,更恶心了。 柳升直接搞了一包辣椒面塞进炮筒里,点燃引线后,一炮炸的漫天都是辣椒面。 这东西,不仅呛鼻还辣眼睛,而且漫天遍地的都是。 桑登曲林哭了,这都是什么狗屁战术啊。 若是他感受到漫天的春药,怕是更要骂娘了。 他退着退着,后方阵阵惨叫声,让他更加难受了。 这尼玛神箭营杀过来了。 现在想跑,只能从侧翼逃跑了。 沈黎在后方吃着火锅道:“元坝,去,把他们首领大人捉过来,我问他一点事情,从东边的山侧截杀,注意安全。” 贺元坝憨笑两声,提着镰刀就出发了。 上面的神箭营下山后,感受到漫天遍野的辣椒粉,顿时呛的连声咳嗽,这都是啥玩意啊? 他们一遍遍搭弓射箭,山间黑暗,看不到人,他们便直接盲射,将手中剩余箭矢尽数射完。 渐渐的,下方动静越来越小了。 桑登曲林骑着马一路狂奔,山的侧翼,只有东西方向,西方,那是临渝关的方向,除非他疯了才往那里跑,到时候追兵更多,只有朝东。 可刚跑没多远,危险来袭,他本能的拉住缰绳,一把硕大的镰刀插在他的马前。 战马嘶鸣,前蹄猛地抬起,后方士兵们看着来人,大骇不已。 第447章:俘虏二百 - 布衣公卿 - 欺生 桑登曲林只有二百残兵败将。 二百人,那也不是这魔神的对手啊! 白天贺元坝一人斩落多少人马啊?那架势,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啊! 他低声下气的抱拳道:“壮士,放我离去,我愿给你黄金万两,牛羊千头,美女千人。” 贺元坝拔起镰刀,瓮声瓮气道:“给你大爷,你当老子是傻大个呢?老子是大,但不蠢,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要么,下马受降,你们这二百人被我俘虏,要么,你们这二百人,被我斩杀!” 桑登曲林脸上一阵屈辱,从来都没有过一人俘虏二百人的案例,他竟然要打破传统。 “你别想着试试,试试你就得逝世。” 贺元坝也知道俘虏不能硬来,便劝道:“俘虏,也就是战后你还有可能回去,死人,就是你得埋这里,选一个。” 后方那些狼族士兵,还没等他下令,就已经开始丢掉手中弯刀,下马受降。 败局已定,他叹口气:“我受降。” “马,给我栓在这里,待会我回来拿,刀,放在这里,所有人,给我脱的剩个裤衩,我不相信你们!” 贺元坝不蠢,他一点都不蠢,他只是话少,加上沈黎给的营养足,后来看起来有点傻里傻气,可他当初能将外家金钟罩练至大成,又岂是愚蠢之辈? 桑登曲林屈辱至极,俘虏就俘虏,你还让我们脱的剩条裤衩! 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做俘虏,就得有个俘虏的样子。 所有人,都双手抱在脑后,贺元坝从他们马上找来绳子,将所有人的两个大拇指缠在一起,绑在脑后。 然后,一个接着一个。 他在后面扛着镰刀指路:“走吧,有想跑的,我劝你省省力气,老子可是六品高手,火力全开,比你们的马跑的还快。” 于是乎,大渝朝开国以来,一人俘虏两百狼族的壮举,居然就发生了。 山上的曲报国等辣椒面散去之后,带人捂着口鼻,缓缓走下山去。 路上都是深坑,触目惊心。 道路两边,都是狼族士兵痛苦的呻·吟,还有许多四分五裂的残肢碎片。 他们纷纷咂舌,什么军队的杀伤力,有这么恐怖? 柳升等人正在擦拭火铳等物,见到他们头也不抬道:“哪个是曲报国?” 神箭营平日里嚣张跋扈惯了,只有他们对人摆脸色,什么时候有人对他们摆脸色? 不过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人家毕竟是救了自己,曲报国忍着屈辱,拱手道:“我就是曲报国,请问,你家将军是谁?” “后面一里地的棚子里,自己去找他。” 柳升听说了手下当初说这些神箭营有多牛比,当他们下山时,也特意给他们脸色看。 曲报国点点头拱手道:“兄弟们辛苦,多谢解围之恩。” “嗯,你一个人去就可以,你底下的这些兄弟,我招呼着。” 伸手不打笑脸人,柳升语气有些缓和:“拿来水和粮,犒劳这些神箭营的兄弟。” 粮,自然没什么干粮,都是现场宰的敌军战马。 这虽然不全是汗血宝马,那也是极为珍贵的马匹,就这么直接被宰杀,让神箭营的人心疼无比。 “这些,都是活不了的战马,能活下来的,到时候都拉到临渝关。” 给萧林焕他没说,本来沈黎搞得这些物资什么的,都准备送给萧林焕,其他人,一点都别想抢到。 曲报国舔了舔干瘪的嘴唇,忍住浑身的剧痛,走到后方。 却看到一个小棚子,里面的沈黎大口嚼着牛肉,不时还灌一口酒。 “哇!爽!” 沈黎拿出手帕,擦掉上面的油脂:“曲将军,回来了?” 曲报国咽下口水,有些不可思议道:“沈大人,这都是您的部下?” “嗯,算是吧,都是我的近卫。” 他一阵羞愧,起初他还看不起这个二流子,没想到最后还是人家救的自己。 “沈大人,我曲某人,错了。” 他惭愧道:“我有眼无珠……” “行了,都是军人,有点脾气很正常。” 沈黎笑眯眯的拍着他的肩膀道:“呐,水煮牛肉,已经为你备好,你的手下,他们应该已经吃上了,还有酒。” 他可没有打脸神箭营的打算,两者都不在一个高度,而且以后萧林焕要是在北境的话,自己也可以结识一些人才,为他铺路。 曲报国闻言,对方以德报怨,更是无地自容了。 本来他是看不起沈黎这个监军的,没想到,监军的战斗力,比他王牌军更猛。 饿了一天一夜,他大口嚼着牛肉,抽空灌了一口酒,眼前一亮。 “怎么样,酒还不错吧?我酿的,竹叶青。” “人间美味!” 正当两人说着话,贺元坝拉着两百俘虏回来。 “少爷,我将他们俘虏了。” 贺元坝将镰刀重重的往下一砸,吓的人群中有些俘虏猛地一颤。 沈黎看着一群只穿裤衩的壮汉,不禁摸摸鼻子:“你都干啥了?” “没有哇,就俘虏啊。” 他挠挠头,从一旁拿过一只马腿用力啃起来道:“穿太多,我怕他们藏刀子,所以让他们都脱了。” 沈黎竖起大拇指:“真聪明。” 一旁的曲报国下巴都快掉下来了:“你一个人,俘虏了两百人?” 贺元坝瓮声瓮气的反问道:“有啥问题?” “呃,我觉得,你要是去前线,这功劳,足够你成为一军奖励,掌管五千人。” 曲报国赞叹不已:“你这杀伤力,比军中很多大将都要厉害。” “你是在,挖人么?” 贺元坝眼中逐渐凝重起来:“你要是不吃,就滚出去。” 他讪讪笑笑:“不好意思,我只是爱才。” 沈黎背着手道:“曲将军,这种话我的兄弟们都不爱听,建议你以后少打主意。” 他已经有些不悦了。 妈的,挖人挖到我这里了? 随后,他面色不善的看向桑登曲林:“你就是桑登曲林?” “是。” 旁边的曲报国深吸一口气,刚刚还没注意,这尼玛直接把敌军首领给俘虏了? 这也太生猛了吧? 沈黎招招手:“我问你一些事情?答的好,可以放了你们,你也知道,我的军中,不要俘虏。” “可以。” 可曲报国急了,不要俘虏,这是敌方的首领啊,你说放就放? “沈大人,万万不可,此人放回去,那就放虎归山,养虎为患啊!” 贺元坝眼皮微微抬起,他可是当初直面曲报国的鄙夷的,现在自然对他也没什么好脸色,他眼中已经十分不满了:“你给我闭嘴,不吃,滚蛋!” 沈黎微微一笑:“草原上,前一段时间,出了个魔神,你知道么?” 第448章:祖宗显灵 - 布衣公卿 - 欺生 桑登曲林沉默一番:“我知道。” 当初,他的部落,可是草原前五,就是因为这魔神的出现,让他实力大减。 这人,就是魔鬼。 轻飘飘一抬手,便毒杀他三千手下! 其他部落也是如此。 此人一出手,便是寸草不生,狠辣程度,堪称盖世魔神。 那魔神,自然就是刘齐了。 沈黎惦记着他,抓到桑登曲林第一时间便开始询问他的下落。 “他现在在哪里?” “在先知身边护卫。” “先知又是谁?” “稽粥。” 他眉头紧皱:“你最近,见过魔神吗?” “魔神闭关了。” 说起来,桑登曲林长出一口气,终于是闭关了,不知道草原上还得死多少人。 说一句也是说,十句也是说,他直接开口道:“魔神在草原毒杀十余万人,牛羊不计其数,将先知推向大汗王位,不从的部落,当场被杀死,现在的先知,就是整个草原的王。” 一旁的于正声深吸一口气:“一人,杀十万人?” 十万人是个很庞大的概念,一百人都黑压压一大片了,十万人站在一起,不还手,用刀砍都能砍到手软。 可这十万人居然这么轻松就杀了? “是的,长生天被蒙蔽,竟出现这么一个魔神。” 桑登曲林似是有些畏惧那段日子,咽下口水道:“现在他闭关,草原难得安静下来。” 沈黎颔首点头:“吃饭了吗,你们的马。” 虾仁猪心,妥妥的虾仁猪心,尼玛俘虏我们,还让我们吃自己的战马! 那些俘虏脸色一阵屈辱。 沈黎背着手转过身去,他已经了解了一些事实。 刘齐,死了。 所谓闭关,不过是恐吓草原部落的借口,防止他们乱来,就是让他们听那个先知稽粥的命令。 他深吸一口气,随后叫来柳升等人,原地安营扎寨,明日一早出发去临渝关。 岳峰等人拿出随身携带的医疗包,替那些受伤的神箭营士兵包扎。 他们是快速反应军队,医疗兵只是兼职的,没有专门的医疗兵随行。 只是,医疗兵也死了。 这下,沈黎军中的人人自带医疗包,就成了救命药材了。 俘虏被安置起来,沈黎依法炮制了一个地·雷阵,又给他们画了个圈。 “既然俘虏了,就别想跑了,你们之前的那一个部落,被我俘虏了,我画了个圈,他们不信邪,起来就跑,然后炸的毛都不剩了。” 沈黎笑呵呵的指着中心的桑登曲林道:“现在这东西,就在你的屁股底下。你敢起身,它就会爆,等我们回来。” 桑登曲林心中一惊,前面的部落,那不是扎西才让吗? “你已经处理了扎西才让,是吗?” “嗯,应该是的。” 沈黎人畜无害的说道:“由于他们不愿被俘虏,现在大概率是一个没留下了。” 桑登曲林艰难的咽下口水,这年轻人,与自己儿子一般大,怎地能如此阴狠? 柳升等人带着人马,将收缴来的战马,刀兵等物,尽数统计起来,搞了几个货车,在后面慢悠悠的拉着。 明日到了临渝关,一并交给萧林焕。 据说萧林焕还在临渝关,李清策带领的尖刀营,突进几次都没成功,现在正与山下狼族大军周旋。 一夜无话,翌日一早,军队便缓缓前行。 俗话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纨绔子弟荆门晖捡了两次人头,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他要去顺安山,攻打桑登曲林,解救神箭营! 一大早,他便点兵出发。 一路上,他也悠然自得,林进一直劝他小心谨慎一些,他丝毫没放在眼里。 他是有祖宗庇佑之人,此行,他必定有大收获! 嗯,俘虏了狼族两个部落的精锐,要是在俘虏个首领,那就真的完美了。 烈日炎炎,桑登曲林等人晒的浑身冒油,等沈黎走远后,他便开始想着逃跑了。 他极为聪明,既然沈黎说,他站起来,就得爆炸,那说明他坐的这个东西,不能让它弹起来,弹起来就炸了。 这就简单了嘛。 找个同体重的手下,替自己坐上去,然后自己起来,再换个石头压上去,大家都能跑了。 仅仅凭借一个圈就能俘虏我等,那简直就是笑话。 他小心翼翼的与手下换了位置之后,按压下面的踏板。 果然,没炸! 太棒了! 他小心翼翼的离开后,吩咐手下一个个的离开。 还是没炸。 最后一个人,在众人搬来石头压在踏板上后也离开。 众人长出一口气。 他娘的老子是真的聪慧机敏! 桑登曲林暗暗赞叹一句,真是长生天保佑,随后他们解开手上的绳子,纷纷离开。 却不料,这一切,刚好落入荆门晖的斥候眼中。 “将军,前方有一队狼族人,约莫二百人,他们都只穿着一条内裤。” “马呢?” “他们没马。” 荆门晖面露古怪,林进连忙阻拦道:“将军,小心有诈啊。” 炸你大爷,那是老子祖宗显灵了! 他大手一挥:“去,抓回来!” 人的两条腿,根本跑不过马的四条腿,很快桑登曲林等人被追上。 荆门晖大喜:“你叫什么?” “桑登曲林。” “桑登曲林?” 林进面露古怪之色:“狼族统领?” “是。” 荆门晖憋住笑容,连忙下马。 从一旁草丛中捧了一堆土,插上三根狗尾巴草,连续三拜:“感谢祖宗,感谢太爷爷,感谢太太太爷爷,还有太太太太爷爷!” 这真是祖坟冒青烟啊,这他娘的都快着火! 这概率,比中彩票都低啊! 以后,请叫我荆某人为,大渝第一战神! 荆家祖宗,这比小叮当都要稳啊,随随便便许个愿,都能成真,简直太吊了! 他高高兴兴,开开心心的拉着二百俘虏,回到桑榆城。 林进还在担忧顺安山的事情,但桑登曲林说顺安山的神箭营,一早已经离开了。 荆门晖沉浸在巨大军功中无法自拔,一路上大笑不已。 沈黎这边,已经来到了临渝关。 出关迎接的,是临渝关的守将,西门战。 听闻神箭营这种精锐过来,他连忙亲自下城迎接。 在他身后的一排小兵中,沈黎见到一人在朝着他笑,他也露出温和的笑意。 萧林焕,好久不见。 第449章:到达临渝关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临渝关的守将叫做葛宫,一个平平无奇的守将。 他热情的迎接神箭营的曲报国,曲报国却看向监军沈黎:“沈大人,一同入关吧。” 沈黎点点头:“我安顿一下我的这些兄弟。” “仙平的兄弟,自然有地方安排的。” 曲报国再不似之前的趾高气昂了,甚至将沈黎等人当成他们的主力,一路上,他们无比热情,甚至在临渝关下扎营,他们都能主动让出自己的帐篷。 说罢,他招呼几个神箭营的手下,连忙为仙平的九百人军队搭建帐篷,并且开始生火做饭。 一路上,他们已经了解沈黎手中火铳的威力了。 对于一个用箭的军队,他们追求射程,现在的火铳,射程是他们的几倍,怎能让他们不羡慕? 不过,仙平军中有严格规定,人在火铳在,火铳就是自己的媳妇,外人摸一下就不行。 这让神箭营的人更加好奇了。 沈黎带着贺元坝,随同曲报国入关。 路上,葛宫很是奇怪,京师三大营的神箭营统领,什么时候对人这么热情过? 当时李清策带领尖刀营来临渝关的时候,那可是鼻孔朝天,鸟都不带鸟他们的。 不过人多,他也不好多问,只能微笑着将众人领入关内。 对了一下调兵虎符后,守将葛洪才说出前方战况。 “青牛山,很难。” 他叹口气道:“已经两个月没有物资能送上去了,估计七王爷的干粮,早就用完。” 山上纵使有些野味,也不够三十万人填肚子的。 三十万人,每人一口,一顿都得吃掉几万斤的粮食,这怎么补充粮草上山? “那尖刀营呢?” “去一次被打回来一次。” 葛洪一边吩咐手下开饭,一边道:“你们一路赶来,风餐露宿,先吃过饭再动身也不迟,这个时间,李将军应该回来了,最近他一直都在找机会,只是没什么机会,狼族大军每日在青牛山附近巡逻,他们似是知道我们后续兵力不足,也不攻城,就这么耗着,守在青牛山下。” 北境,只有四十万兵马,本来以草原各个部落的情况来看,这四十万兵马是绝对够用的,其他南方抵御大楚用了八十万人马,东方抵御大梁用了二十万人马。 如果现在从其他地方调兵几十万过来,少说也得半年行军。 几人正说话间,李清策怒气冲冲的回来:“妈的,真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口!” 他一抬头,便看到沈黎与曲报国。 他瞬间展颜大笑:“曲将军,你来了便好了许多。” 曲报国叹口气道:“如今这情形,即便我来,也难以破局,你尖刀营主练攻杀都突不进去,更别说我们这帮射箭的了。” “有你们神箭营在一旁辅佐,尖刀营的压力定然会小很多。” 李清策拍拍他的肩膀,旋即看到沈黎。 他对沈黎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这小子敢作敢当,朝堂上怼的那些文官哑口无言,他甚是赞赏。 “沈大人这是?监军?” 沈黎笑着拱手道:“李将军好眼力。” 曲报国苦笑一声:“我们俩谁是监军还说不好了。” 在沈黎的火炮面前,神箭营的武器跟玩具一般。 李清策奇怪的看向他:“什么意思?” “没什么,开饭。” 葛宫连忙招呼手下送上饭菜。 北方牛羊较多,入乡随俗,食物也多是牛羊肉,配合烈酒,倒也有一番滋味。 饭后,李清策拉着曲报国研究军阵,寻找突破之法,而曲报国想拉着沈黎一同研究,却发现沈黎早就跑没影了。 …… “嗯,黑了,瘦了。” 城墙上,沈黎拍着萧林焕的肩膀道:“你二姐也来了,就在后面的桑榆城。” 萧林焕叹口气:“沈大哥,你不该来这里的,太残酷了。” “怎么?害怕了?” “那倒不是,只是北境现在战事很是紧张,弄不好,北境失守。” 他双肘搭在城墙上道:“沈大哥没练过功夫,又没有学习军阵之法,最好远离这里。” “你小子居然还敢小瞧本少爷?” 沈黎轻笑一声臭骂道:“我这一路赶来,灭了两大部落,一个叫扎西才让,还有一个叫什么桑登曲林。” 萧林焕愣了一下:“沈大哥,这两个部落,是草原排名前十的部落。” 意思是您别吹牛比了。 “行了,是骡子是马,牵出来溜溜你就知道了,对了,有时间去一趟桑榆城,你阿姊给你缝了冬衣,你二姐让我带着,我嫌太热,这才一天的路程,轻轻松松跑过去一趟,到时候见一面,她也挺想你的,一路从京城到桑榆,多不容易啊。”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放心,现在仙平的军队,已经超出你的想象了。” 萧林焕点点头,或许沈大哥真的能做到。 “二姐那边,还是晚些过去吧,桑榆城,还是比较安全的。” “嗯,你在这军中,怎么才做一个小兵啊?” “李将军说我现在是萧家独苗,尖刀营,说难听一点,就是敢死营,每一次出去,都不能保证能活着回来,让我在后面看看军阵。” 他苦笑一声道:“说是日后救出七王爷,让我在七王爷身边做侍卫。” “嗯,他的这个做法,倒是挺稳妥的,我搞了一大堆物资,还以为你做到将军什么了呢,准备送给你,算了,送给李清策吧,也算报答一下他对你的恩情。” “多谢沈大哥。” “别说多谢了,我跟你什么关系啊。” 沈黎笑着拍拍他的肩膀。 萧林焕沉吟一下:“其实,我一直想让你,做我姐夫。” “滚蛋。” 他笑骂的踹了他一脚:“早些歇着,明日吧,你跟李清策说一下,跟着我吧,让岳峰带带你,他是老兵,有一定的作战经验。” “好。” …… 几个将军商议到半夜,才匆匆回营休息。 翌日一早,尖刀营便带着神箭营匆匆出发,准备再次突围进去,与里面的七王爷形成包夹之势,打残敌军。 沈黎无所事事,便留在关内训练缴获的战马。 只是,不到半个时辰,李清策与曲报国便铩羽而归。 第450章:深夜突围 - 布衣公卿 - 欺生 对方像是提前知道他们的行军路线一般,一早便进行了截杀,根本与山上连不成合击之势,人马便被打散。 神箭营在洛河谷一代设伏,可敌军压根不下套。 尖刀营损伤惨重,五千人现在打的就剩三千来人。 貌似狼族的先知,就是能预测未来一般,每每他们有动作,先知都会提前一步知道,而且提前做好部署。 看着关口不断抬进来的伤员,沈黎眉头紧皱。 先知,都成了天道宗的人了。 说是她能预测未来,沈黎是万万不信的,唯一有可能的是,关内有他们的人。 也就是有内奸。 所以昨晚的军事会议,叫他去都不去,因为没什么意义。 天道宗渗透的强度,已经达到恐怖的程度,甚至皇帝的后宫中,都有他们的人。 他们相当于开了天眼一般,怎么布局都是输。 李清策的左臂也中了一箭,拔完箭后,又站在舆图前研究进攻方向。 青牛山上,七皇子姜承献站在巨石上,眼中满是绝望。 两个月了,三十万人马没有干粮,全靠吃战马为生。 战马是一个军队的命,吃了战马,便意味着没有骑兵,此战必败。 周围的树木都是光秃秃一片,甚至地上偶尔有一两只老鼠,都是难得的美味。 三十万张嘴,能挺两个月,已经是极限了。 再有一顿,他们就彻底断粮了。 他咬咬牙,直接突围下去,定然会被敌人痛击,可不突围,迟早活生生的饿死在这里。 而且七月中,那些郁郁葱葱的草枝也逐渐泛黄,等到天干物燥之时,对方一把大火攻来,到时候所有人都得葬身火海。 这是几十万人的战斗,不是几百几千人的战斗啊。 “埋锅,造饭,今夜子时,大军突围下山,全力冲向临渝关!” 他眼中闪过一丝狠辣:“能不能活着出去,全看你们的造化了。” …… 沈黎还在临渝关内,此地距离青牛山一百五十里,望远镜是够不着的。 关内惨叫声不绝于耳,于正声也跑过来道:“沈大人,您不打算出手吗?” 他有些讶然:“于大人,您的意思,是让我的部下突围进去?” “是啊,你的部下这么威猛,肯定能冲杀进去啊。” “你这是什么虎狼之词啊。” 沈黎哭笑不得道:“于大人,您脑子秀逗了吧?围在青牛山附近的,可是地方三十多万大军,三十万,您知道有多少人吗?我这九百人过去,对方一人一口唾沫,就得淹死我们,你以为我的人都是凹凸曼吗?” 于正声被骂了一顿,悻悻的点头道:“是下官孟浪了。” “你不是孟浪了,是浪了。” 八百人去打人家三十万人,怎么想的? 他深吸一口气,转而走进李清策的房间。 “沈大人,你这是?” “没什么,过来看看你的伤势。” 沈黎看了他一眼后道:“李将军,最好还是不要当众说出你的行军路线,包括你的尖刀营,到了战场直接发布命令,或许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李清策也有些郑重道:“您的意思,是军中有奸细?” “可能吧,我也有些不太确定,但你的前进路线,一而再,再而三的被拦住,你不觉得蹊跷吗?” 这么一说,李清策猛然惊醒。 他从未想过,身为京城三大营之一的尖刀营,饱受皇恩,就连俸禄也是其他军队的几倍,竟然也有奸细的出现。 “你能查出来谁是奸细吗?” “我不能。” 沈黎耸耸肩道:“你尖刀营三千多人,我一个个的查过去,得查多久?还不如利用奸细做点事情。” “哦?沈大人有何高见?” “这还不简单,你前一晚先商定路线,第二天换个路线跑不就行了?” 李清策愣了一下,转而赞叹道:“沈大人果然聪慧过人。” “只是,你这伤,还能冲杀吗?” “嗯,不太理想,没关系,我的副将可以。” “你有没有考虑过,扶持一下后辈?” 他怔怔的看向沈黎:“你是说那孩子?” “嗯。” 沈黎点点头道:“实不相瞒,我愿意来这里,是想给他搞点军功的。” “你有心了啊。” 李清策叹口气道:“可是,他那身份,即便有了军功,你敢往上报吗?军功太高,陛下自然要召见亲自封赏,他能不去吗?” “到时候,陛下看到他的身份,又会想起曾经,军政大权真的还敢交给他吗?” “他一家惨死,沈大人敢保证,他日后不会报复皇室吗?即便他不会报复回去,但陛下多疑,他军功太高,当年的事情,真的不会重演吗?” 一连串的问话,让沈黎也有些茫然了。 是啊,即便将萧林焕抬上去,陛下到时候真的敢用他?别看他现在跟没事人一样,到时候他真的不会报复皇室,来一出谋反大戏吗? 李清策笑道:“沈大人,理想与现实,还是有些差距的,我也想报答恩公,可深陷在这个泥潭里,你我都是被圈养的猪狗,没得选的。” 那个圈养的人,便是陛下。 陛下想让你们死,你们必死无疑。 沈黎沉吟一番,目光逐渐深邃起来:“谁说,皇帝不能道歉的?” “嗯?” …… 天黑时分,山上的七王爷姜承献再也忍不住了,趁着手下将士们还有一些体力,直接冲营。 若是冲营成功,皆大欢喜,冲营失败,大渝国运,也到此了。 他轻叹一口气,从怀中摸出一个小牌子,放在手中虔诚的拜了拜。 若是有心人看到,那上面已经磨得褪色的字是萧。 “兄弟们,今晚,咱们杀下山去,实话告诉你们,咱们的粮,早就吃完了!” 他深吸一口气,大喝道:“杀的出去,往临渝关跑,杀不出去,马革裹尸!!!” “杀!!!” “杀光狼族!壮我大渝!” “杀光他们!!!” …… 所有的将士们死死握住手中兵器,他们目光坚定的看向七王爷姜承献:“我们听元帅的!!!” “好,出发!” 弓弩手在前方开路,长枪兵紧随其后,接着再是短兵冲杀。 他们的马匹所剩不多,现在拥有马的,就相当于多了一条活路。 弓弩手将箭矢在火油中浸透,随后点燃。 一道火·箭划破天空,照亮夜色。 “杀!!!” …… 第451章:沈林焕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三十万人的大战,双方加起来约莫快六十万人,一旦正面开战,后果不堪设想。 而且这还是深夜乱战,不仅仅是伤员无人顾及,逃兵也无法全部处理。 姜承献找一处薄弱点进攻,但很快被狼族发现,大军集结如同蚂蚁搬家一般。 从远处看,密密麻麻的灯火如同大片萤火虫一般,喊杀声百里开外都能听到。 李清策与曲报国匆匆起来,站到城墙上惊恐无比。 他们惊恐的,是七王爷挺不住了,若是此战败了,则大渝起码丢失三四城,到时候狼族,便可以马踏顺天,整个北境都是一片炼狱。 而目前的情况来看,七王爷战败的可能性,极大。 “快些带兵出去驰援!” 曲报国匆匆跑下城楼咆哮道:“集合人马,接应姜元帅!” 尖刀营在副将的带领下,也匆匆点兵。 沈黎缓缓走上城墙道:“突围不下去,七王爷会自己上山去的。” “你不知道,他们已经两个月没有物资上山了。” 两个月,六十天,说的倒是轻巧,但真正发生了断粮,那处境好比人间炼狱。 当初佟州断粮两个月,百姓不仅仅是拔草而食,而是易子而食,更甚者,路边有人倒下去,便被人分食。 可那才三万人,都能造成如此惨景,何况这是三十万人。 这是军中,王法律条还能制约着他们,他们还能杀战马,还能突围下去以极大代价抢到少量粮食上来。 沈黎默默点头道:“上山最好的路,是哪一条?” “这你就别想了,既然容易上山,定然被狼族重兵把守。” “嗯,明白了,那就交给我吧。” “沈大人,不是我看不起你,而是你这九百护卫队,在这种大规模战争前,实在是杯水车薪。” “李将军,我也有要求,你的尖刀营,在你伤好之前,由那孩子带队,我的九百人,若是斩不下狼族九万人的队伍,我的脑袋给你。” 那孩子,就是萧林焕。 李清策哑然失笑,抱着玩玩的想法道:“可以,不过他得换个姓氏,那个姓在军中,实在太过扎眼,不如姓沈,沈林焕。” “可以,这么说您是答应了?” “自然,我倒看看,沈大人是如何将五狼谷的十万狼族清理干净的。” 反正现在的三千尖刀营也无济于事,不如就让他们跟着萧林焕,而且虎父无犬子,萧林焕的父亲,两个哥哥,都爆发出强大的带兵基因,或许趁乱让他练练,万一能爆发出战神血脉呢。 “伍副将!” “在!” “从现代开始,沈林焕就是你们的主将,你们跟随他冲杀!” “将军,这?” 伍副将有些迟疑,尖刀营不好带,必须得不要命,他只适合做副将,不适合做主将,可这新任主将,他听都没听过,能行吗? “这是军令,去下达下去,如果有人违抗命令,那就是斩了,到时候别怪李某无情了。” “是!” 李清策深吸一口气道:“可还行?” “舆图给我一份。” 沈黎伸出手,顺便对着城墙下的帐篷喊道:“柳升,起来干活了!” 李清策直接走入房间,将舆图扯下来递给他:“最详细的,每一处,都是我自己亲自勘察过的。” “那您便等我好消息吧。” 他卷起舆图,悠然下楼。 下面柳升等人带着萧林焕已经准备好,其中六门火炮已经被战马往战场拉去。 “机会给你争取来了。” 沈黎笑着拍拍萧林焕的肩膀,顺便将他与李清策打的赌说出来,看的出来,萧林焕有些激动,一下子让他带领三千人,这是他身为罪臣之子,做梦都不敢想的事情。 不过,听说沈黎拿自己的脑袋做押物,他心中感动不已。 “看你的了。” 他抖开舆图:“看到没,五狼谷后方,有近十里地的大头坡,山势陡峭,适合伏兵,你可以带人,将人引到这里来,我们设伏袭杀。” “我一个人么?” “那不是还有三千尖刀营嘛。“ 沈黎摸着下巴笑道:“记住了,从现在开始,你叫沈林焕,沈将军,看你的了。”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拱手道:“我该怎么做?” “把人引过来,挑动敌人的怒火,进入咱的包围圈,明白么?” 他拍拍他的肩膀道:“别怕,过去了,不求杀人,但求让他们暴怒追杀你们,剩下的,交给我们。” “好!” 萧林焕缓缓握住拳头,沈黎打了个响指,柳升等人马上笑眯眯的凑过来:“恭喜你啊,沈将军,这是少爷特意为你做的战甲,咱为你换上。” 他心中又是一阵感动:“沈大哥,你为我们,做的实在是太多了。” “行了,快换衣服,然后去尖刀营报道,人家神箭营都已经出发了。” “是。” 沈黎背着手,看城门外缓缓离去的车队,对岳峰道:“咱们也该部署了。” “嗯,那个地方我知道,之前我就是在这里当兵的。” 岳峰深吸一口气:“同样,我们在那里被人埋伏,结果我手下的百人小队尽数报销,而我,被赶出军队。” “这次,你便多杀一点人,祭奠你的兄弟们吧。” “少爷,我已经准备好了。” “嗯,去吧。” “您不跟着吗?” “嗯,可以跟着。” 不过战场都已经布置完了,沈黎再过去,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 主要是他吃饱了,再过去,也没什么好吃的了。 既然岳峰邀请,那他还是要去的,战场上再当个甩手掌柜,有点不太好,即便他不懂什么战术。 仙平的九百军队,行军速度稍微慢一些,自然提前出发,不过他们是去大头坡。 而萧林焕拿到将令后,看了一眼舆图沉吟一番道:“所有人,每人带一坛火油,这次冲营,不求杀人,但求放火,明白吗?” 一旁的伍副将不解道:“将军,不杀人,反倒放火?咱们不是去解救姜元帅吗?” “行了,军令已经下达过去,现场我再告诉你们怎么做。” 萧林焕一直记得沈黎的告诫,所有命令,到战场时再发布,提前自己做好腹稿就行,因为军中有极多天道宗的探子,可能他刚刚发布命令,狼族很快便知道作战内容。 他一席亮黑色的盔甲,配上红色披风,再有一银色方天画戟,虎虎生风。 三位千户虽然奇怪,但既然李清策都说清楚了,违抗军令者斩,他们还是老实听令。 所有人带着一坛火油,整齐划一的上马,然后一路疾驰。 第452章:夜半偷营(上)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尖刀营本就是京中三大营之一,都是精锐,擅长冲杀,犹如一把尖刀插入敌军后方,所以用的战马,统一都是汗血宝马。 而想要速度快,那战士与战马必须减轻重量,首先就是甲胄。 所有人,都是极为轻便的锁子甲,虽然锁子甲很通用,制作简单,但它只能防住一些寻常刀柄的划伤,并没有太大防御力。 其实就是敢死队的性质了。 每一次的冲杀,都是有来无回。 李清策站在城墙上很是担忧,这是帝国精锐,就这么交给一个毛头小子手上。 这个赌,打的有些草率了。 沈黎不愧是文官啊,心眼子倒是挺足。 他感叹一声,如果萧林焕搞输了,掉脑袋的,不仅仅是沈黎,他自己也逃脱不了责任。 “但愿能成功吧。” 山上的七王爷那里,狼族势必咬死不松口。 三十万人马,一旦将他们搞定,狼族在北境再无敌手,现在他们的战马极少,下山冲营,不过是困兽犹斗而已。 在狼族看来,北境已经定了,只是时间问题。 在天道宗看来,大渝覆灭在即,剩下的,只需撺掇大楚与大梁,分了他们。 两军对垒,必有损伤,大渝虽然军队一般,但大楚那边的几十万兵力,绝不是轻松就能拿下的,到时候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沈黎今晚也不悠闲了,他们必须在两个时辰之内赶到大头坡,然后布置火炮与火药。 山路难行,火炮沉重,需要六个人才能抬上山去。 他们快速布置壕沟,还有引火槽,将火油倒入引火槽内后,架好火炮。 “咱还有多少火药?” 说起火药消耗,这几天已经非常巨大了,别到时候搞得火药不够用,那就麻烦了。 岳峰摸着下巴道:“每个人手上是三百发子·弹,火药是二十斤,应该够用了。” 也就是说,平均每人可以打三百发。 “火炮呢?” “我们提前在桑榆城与临渝关附近埋藏了一些,大概是五百枚,苗姑娘后续还会往桑榆城内运送,她说管够的,还有蔬菜和辣椒面,石灰等等,只要是消耗的,都会继续运送的,到时候咱们在桑榆城取货便好,桑榆城的县令被咱们买通,现在是咱的人。” 沈黎哑然,还得是苗欢盈做事周全。 而且现在仙平商队的旗帜,在很多城池都通用,交出路引,连查都不带查的。 因为他们是顺应民心的好企业,许多城门守将的家人,都在仙平作坊工作,那待遇,堪比朝廷大官。 甚至他们货多了,当地城池还会免费派人帮她们运送到下一个城池。 所以仙平的火药一路畅行无阻,听到是往前线捐献的物资时,那些城池更加殷勤相送了,基本上都不用等,直接出城。 半个时辰后,九百仙平军,在大头坡两边分做两排,柳升掌管南方,岳峰掌管北方。 而沈黎站在山坡上,为手下加油打气道:“你们有多少人,是没成婚的?” 岳峰愣了一下,随后摸摸鼻子道:“少爷,差不多有一半人没成婚。” “可以,看上谁家姑娘,回仙平后,少爷为你们证婚,还有啊,每家,每户,都可以分到一个三层小洋楼。” 趴在草丛里的士兵们纷纷咧嘴笑了起来。 仙平的三层小洋楼,那可比京城的大宅子要贵重了。 如今仙平由于成了商业重镇,无数人想往里挤,那房价不比京城要低,而且是寸土寸金。 送三层洋楼,那就意味着起码十万两起步了。 沈黎继续道:“打赢了,每人赏银十万两现银。” “但是不准摸鱼啊。” 众人一阵哄笑。 这不算沈黎摆阔,也算是补偿他们的。 自己的火药配合上他们,论军功,他们每人都可以在军中获得较高的职位,即便是最差的,也能混到一个千户。 可他们连军中编制都没有,死了只能在仙平内扬名。 对于这些仙平士兵,他们已经很满足了,而且是在岳峰介绍军中尔虞我诈之后。 做将军,太复杂了,不仅防备文官集团的弹劾,还得防止武将集团内部抢功。 咱在仙平多好啊,有吃有喝还有住,一生不愁,成了英雄后,父母子女真正能做到幼有所依,老有所养。 听到少爷又抛出重大奖励,所有人都跟打了鸡血一般。 …… 萧林焕带领三千尖刀营,很快便来到地方大营附近。 绵延近百里的狼族大营,都是清一色的白顶帐篷,煞是壮观。 他按捺住心中澎湃,开始发布命令:“三个千户,带领各自人马,分三个方向冲入敌方大营,记住了,不求杀人,但求捣乱,进去就捣乱,激怒他们,让他们追杀我们,三个时辰之后,汇合起来,逃去大头坡。” 伍副将眼前一亮:“大头坡,是不是有神箭营?” “算是吧,行了,开始进攻!” 三千人马分做三队,萧林焕亲自带领一队,直奔对方大营正门。 伍副将刚刚还赞许他有点头脑,这马上就吓的亡魂尽冒。 大营正门,那可是兵力最多的地方,去那里简直就是找死!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萧林焕快速冲过去,简直就跟回自己家一样。 “开门,开门,瞎了吗你们,老子回来了!” 那些狼族士兵也愣住了,下意识的便打开门。 夜晚本来就有点黑暗,加上后方七王爷冲营,让他们有些懵逼,还以为是从外面回来的友军。 萧林焕等人的速度极快,几乎是一瞬间冲过去。 路过那还有些懵逼的狼族士兵时,萧林焕俯身就是一巴掌,随后扬长而去:“开太慢了!” 狼族士兵愣了半天,大叫道:“他们的甲胄是敌军的,敌袭,敌袭!” 一千尖刀营在萧林焕的带领下,在地方大营中横冲直撞,很快大量狼族士兵围过来。 而萧林焕大喝一声道:“丢火油!” 啪啪啪…… 一个个火油坛子在地上摔碎,接着萧林焕手持方天画戟,随后劈飞一个火盆,顿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后方无数惨叫声响起,整个大营正门,陷入一片火海。 那些狼族士兵连忙搭弓射箭,可萧林焕等人根本不恋战,直接就冲进去放火,每个人路过火盆时,都随手一刀将火盆砍在帐篷上。 整个狼族东面火光冲天,而尖刀营的士兵也在一个个的倒下去。 第453章:夜半偷营(下) - 布衣公卿 - 欺生 既然是战争,那必定是有伤亡的,萧林焕回头看一眼,就剩八百人左右,他眼角一阵抽搐。 狼族将大营周围死死围住,并且人数越来越多,这根本无法全身而退。 伍副将有些焦急大喊道:“将军,他们围上来了,若是再不退,咱们可都交代在这里了!” “围上来了?” 萧林焕大喝一声:“退不了,那就继续深入,直接往青牛山上跑!” 随后,他从马背上拿出一个袋子,随手抠了一个小口。 “这是什么?” 伍副将一边跟着冲杀,却发现萧林焕走到最后面去了。 “神箭营监军,沈大人给的。” 沈大人给的能有什么好玩意? 既然是粉末一类的,那就简单了,石灰粉,辣椒面,春药…… 既然是夏季,又在敌方大营,又是火光冲天。 热啊,浑身都是汗,脸上也是汗。 他们在前面飞奔,狼族反应过来也骑马狂追,萧林焕掉在队伍最后面,马屁股上一代石灰粉一直顺着风扬起,刚好扬到后面那些追兵的眼中。 汗水混合着眼中水分,再遇生石灰激发,顿时蛰的他们鬼哭狼嚎。 狼族将领拓跋奎大怒:“分两路包抄下来,老子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他们一路狂奔一路放火,整个大营的狼族手忙脚乱。 谁也没想到,在这个节骨眼上,居然还有人如此勇猛的敢闯大营,平日里李清策闯两下就被击退,而萧林焕这是打算一个都不带回去。 而且这家伙,见冲不出去,直接奔着青牛山战场跑去。 此时,尖刀营才算是真正的尖刀。 从天上俯瞰下去,就像是一群蚂蚁大军,被一把剑冲破阵容,整个大营像是蛋糕一般,被横切成几片。 其他两个队伍,冲进去一段时间后,便开始放火,眼看对方包围圈过来,便急忙冲出去。 萧林焕还在冲,直接在对方阵营中画了个大圆圈,然后一把火丢到元帅帐篷上。 但他的损伤,也是极为严重。 首先是他个人,身中三箭,其他的八百人,或多或少的负伤,八百人就剩五百人了。 狼族盟军元帅拓跋闵在帐篷内慷慨激昂的发表演说:“本帅六十五岁担此大任,就是为了草原能进入中原,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幸福的生活!” “元帅高见!” 众人纷纷拍着马屁。 “中原人,有一个说法,叫做带着棺材出征,意思是不破敌军,势不回还!今日,本帅也效仿中原人,特意打造了这口,红木棺材!” 众人议论纷纷,俺们狼族,貌似也不用棺材吧? 咱死了,也不土葬啊? “这口棺材,就放在了大营中间,让将士们,也看看我拓跋闵的决心!” “现在大渝姜承献还想反攻,咱们必须拦住他们,只要过了七月,放火烧山,此贼必死无疑!” “是!!!” 正当他慷慨激昂时,外面一个侍卫匆匆来报:“元帅,敌军尖刀营冲营!” “杀光他们!” 说话间,又一个侍卫跑进来:“元帅,敌军甚是狡猾,只放火,不杀人,而且,而且还有石灰粉!” “报!” “又怎么了?” 拓跋闵有些不耐烦道:“三千人你们都拦不住,我这是三十万人!” 三十万人大部分都在青牛山作战,整个大营不过八万人左右。 那侍卫吞吞吐吐道:“您停放在大营中央的棺材,棺材板被人抢了。” “什么?” 拓跋闵暴走了:“好你个李清策,当真不要脸!” 实际上,哪里是李清策啊,而是萧林焕。 那后面的追兵死死咬着不放,他没办法,随便拿方天画戟一捞,便拉起来个棺材板抗在身后,大量的箭矢飞过来,钉在棺材板上,将他射成豪猪一般。 眼看手底下的人越来越少,萧林焕猛地调转马头:“给我顺着原路,杀回去!” “啥?” 伍副将愣住了,怎么还带回去的? “快些!” 萧林焕大吼道:“两个时辰过去,火油烧完,石灰散尽,此时最好的突围路线,就是原路杀回去!” “可还有那么多的追兵啊!” “你不从后面杀回去,前方阻拦的会更多!” 就是要逆向思维,如此冲营,敌方定然在前面布置的兵力比后面多,后面被他们乱烧一通,又是放石灰粉的,后面定然比前面更好突围! 而且后面的人,虽然有防备,但定然没有前方敌人的足,自己一方刚刚放完火,他们肯定手忙脚乱的救火,此时杀回去,是个最好的选择。 伍副将叹口气,连忙跟上。 后面的五百人匆匆跟上。 众人顿时又化作一阵狂风,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 刚刚萧林焕在马屁股上扬石灰粉,那些人都不敢在后面追了,现在石灰粉散去,他掉头回去,时机刚刚好。 众人虽然损失惨重,但也冲的够爽。 尖刀营,从未这么深入敌军,基本上都快冲到敌军中帐大营了。 他们一路大叫,有力气的顺便还斩杀两个敌军。 众人一阵大笑,此战,爽! 萧林焕紧紧记着沈黎的吩咐,惹怒他们,让他们追自己。 他一边狂奔,一边在路边观看。 拓跋奎挨了石灰粉后,手下连忙去厨房拿油清洗,他们坐在路边,刚好萧林焕经过。 清洗过后,他的眼睛依旧红肿,看东西还是有些模糊。 “这些可恶的中原人,当真阴险狡诈!” 萧林焕猛然从他旁边经过,见他的服饰不凡,一看就是敌方重要将领。 他猛地一拉缰绳,战马嘶鸣一声,前蹄扬起。 双方都没选择第一时间动手,而是互相打量、 “哈,tui!!!” 几个呼吸后,萧林焕率先动手,一口浓痰,带着少许真气,直接射在拓跋奎的光头上。 从那口浓痰可以看出,萧林焕晚餐吃了韭菜。 随后他哈哈大笑,一骑绝尘狂奔离去。 拓跋奎愣了几秒钟,顿时大叫:“啊!!!” 这一声,带着三分凄凉,三分恶心,还有四分愤怒! “整顿军马,给我杀光他们,攻打临渝关!!!” “尼玛老子是元帅亲儿子,草拟吗往我脑袋上吐痰!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杀了他们,将军中所有人马给我整顿起来,追到天涯海角老子也要将那小子剥皮抽筋!!!” …… 第454章:一口浓痰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仅剩的五百人中,有人看到这黑甲小将居然往敌军脑袋上吐痰。 其中有人认出来拓跋奎的身份,顿时哈哈大笑:“将军威武啊!那是他们中军大元帅的亲儿子啊!” “赶紧跑吧,这一口痰,杀伤力不足,侮辱性极强,任何元帅的儿子都忍不了了。” 果然,后面黑压压的一大片敌军汇聚过来。 萧林焕砸吧砸吧嘴,似是意犹未尽道:“天气太热了,谁让他在路边把头盔给解了的。” 然后,众人开始长途奔袭。 三路人马汇合,其他两个队伍稍微稳妥一些,两个队伍只损失五百人。 带出来的三千人马,只剩下一千九百人左右。 这都是精锐啊。 众人在敌军中奔袭时间有些长,坐骑有些顶不住,敌方人马很快便拉进距离。 而萧林焕第一次带兵出征,也有些紧张,这么久了,那棺材板居然还在马背上提着。 刚刚好,可以挡住敌方追兵的弓箭。 “去,大头坡!!!” …… 沈黎在大头坡上,左等右等也不见萧林焕,别是这孩子不懂事,进去了出不来了吧? 他有些焦急的拿着望远镜不停观看。 等看到远处人影时,他悬着的心终于稍稍安定下来。 而萧林焕在距离大头坡百步时,就已经被敌军追上,他们已经乏力,短兵相接,他们且战且退。 拓跋奎暴怒提起大刀往他脑袋上斩去:“小子,你不是很能吐吗?” “你再吐!” “你再吐!” “我让你再吐!” “待会老子用口水,淹死你!” 萧林焕只有十七岁,本来力气就不如敌方,拓跋奎暴怒之下出手,力道更是加重三分,震的他手臂发麻。 而且他还身中三箭,更是虚弱无比,他胯下坐骑数次支撑不住,蹄子掉下去。 好在后方尖刀营中千户上前,将他送走,然后众人便是缓慢退去。 这一进一退,虽然时间不长,可在沈黎眼中却如同万年一般。 他紧咬牙关,如果现在出手,地方必定吓跑了,功亏一篑。 如果不出手,萧林焕等人顶不住,就是全军覆没。 坚持住啊! 他一直在深呼吸,一旁的岳峰也知道其中的道理,始终没有动作。 他目光有些冷酷的看向现场,眼角却不断抽搐。 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 拜托!!! 五十步!!! …… 三十步!!! …… 二十步!!! 十步!!! 来了!!! 众人长出一口气,岳峰大吼道:“开炮!” 开炮也是对着后方开,前方沈黎大喝道:“贺元坝,救人!” 大头坡不算小,容纳六万人正正好。 后方突然爆炸,拓跋奎顿时从暴怒中瞬间冷静下来。 尼玛中埋伏了! 他更加愤怒了,这可恶的中原小子,当真阴险狡诈! 他娘的,他还拿着我爹的棺材板! 草! 他眼眶通红,不知道是气的还是被石灰蛰的,反正就是暴怒大吼:“既然埋伏,就杀光他们!” 说罢,他一马当先,啥也不管了,直奔萧林焕。 萧林焕力竭,两眼一翻直接从马上掉下来。 他心中一喜,可下一刻,一把硕大镰刀从天而降,将他吓的亡魂尽冒。 贺元坝与萧林焕还住过一段时间,对这小兄弟他也照顾有加,而且人家将来可能是少爷的小舅子呢,那可得好好护着。 他一只手将萧林焕的腰带拉着,直接提着萧林焕,然后冷冷的看向拓跋奎道:“你再敢上前,你试试?” 拓跋奎艰难的咽下口水,敌军什么时候有这么勇武之人了? 山上下来几个仙平军,接过萧林焕。 等人员撤的差不多时,沈黎随手沟里的火油。 顿时火光冲天而起,将整个大头坡照的亮堂堂。 拓跋奎自知不好,连忙大喝道:“往山坡上杀去!” 他话音刚落,上面一排排士兵站起来了。 火铳声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噼里啪啦收割一条条人命,而且作为领头队长,岳峰与柳升点燃一个个火药包。 火药包上带着石灰,用来迷惑敌军双眼,就怕他们顶着人命杀上山坡。 九百人杀八万人,那也得杀好几个时辰。 第一轮火枪打完,开始顺势往山坡下面推动滚石。 滚石配合第二轮火铳,让拓跋奎等人只能站在原地等待屠杀,而且二次石灰粉入眼,让他大声骂娘。 卑鄙小人,无耻至极! 火药包扔在人群中,直接撕开那些狼族士兵的身体。 坐在山顶休息的尖刀营众人,顿时不可思议的看向山坡下面,这都是什么战法?什么武器? 这种伏击,居然一兵一卒都没耗费掉? 六门火炮,不间断的攻击,配合火药包,让整个山坡下面宛若世界末日一般,一道道冒着硝烟的深坑赫然出现,那八万人,居然没有丝毫反抗,就被屠戮殆尽。 岳峰嘿嘿笑道:“少爷,咱们今晚,用来三万多斤炸药。” 沈黎颔首道:“怪不得行军速度那么慢。” “放心,咱派了十个人,去桑榆城里面去拉呢。” “嗯,这些事情你负责就好,打不过的时候,我再考虑。” “嗯?” 他忽然奇怪的看向萧林焕身边道:“哪里来的棺材板?” 伍副将拱手道:“沈大人,是这样,那狼族元帅拓跋闵,学咱们中原人抬棺出征,然后让将军抢了他的棺材板用来挡箭。” 沈黎轻笑一声:“怪不得能招惹这么多人来呢。” “不是不是,本来他们没打算派那么多人追杀的,只是咱们退出敌方大营时,将军遇到了下面那个将军,然后往人家光头脑袋上,吐了口痰。” 沈黎:“……” 岳峰:“……” 众人一阵哄笑,这他娘的也太乐了,打仗能把痰吐到敌方将领脑袋上,简直就是千古奇闻。 所谓士可杀,不可辱,一般人都不会干这种缺德事。 但萧林焕后来跟着沈黎,看到他干的一系列不要脸的事,加上配合沈黎搞保健品骗钱,更让他养成不要脸的做法了。 他的行为,很大一部分是沈黎影响的。 而且他没经过系统的学习训练,什么两军交战,不斩来使等等,都没学过。 士可杀,不可辱,更不可能。 老子不仅仅抢你爹的棺材板,还往你脑袋上吐痰,我就不信你能忍住。 沈黎轻咳一声:“行了行了,你们快修整一下吧,直接回去休息,这里我们处理,到时候军功还是你们的。” 第455章:战报传回 - 布衣公卿 - 欺生 整整六个时辰的轰炸,让拓跋奎手下彻底麻了。 他们忍受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痛苦,还有心理上的难受。 拓跋奎气的骂娘,这都是大渝的那支军队?打起仗来这么臭不要脸的? 你火攻,水攻,火药攻我都能接受,你他娘的埋伏就埋伏,撒石灰粉,辣椒面,还有你妈的春药!!! 最后一条是最不能忍的。 你能想象炮火连天,双方你来我往正在干仗的时候,那战马突然把主人甩了,哼哧哼哧趴到另外一匹战马上吗? 六个时辰,他们无数次想要爬到山坡上去,无数的火油便扔了下来。 天气本来就热,大火再一烧,谁能顶得住? 最后好在他们拼命逃窜,才捡回来一万多条人命。 沈黎在山上又闲来无事,搞点小火锅吃着。 不过这夏天吃火锅,多多少少有点上火了。 炸的这么响,他睡也睡不着。 青牛山方向,狼族所有主力都拿来阻挡姜承献了,所以才让萧林焕等人有了可乘之机,一夜过去,大渝损伤惨重,好在抢了一些物资回去。 初步统计,姜承献的手下,起码损失了近十万人! 他看着战场上的硝烟,深深的叹了口气。 如果自己不撤兵及时,怕是损伤更为惨重。 不过十万人也换掉了狼族五万人。 现在兵力越打越少,若是后续有救援军队来,他们的压力要轻松许多。 但大渝哪里还有多余的兵力呢? 顶破天,三万援军。 都怪那帮吃干饭的文官集团,一帮蠢货。 他啐了一口。 文官集团见周边逐渐稳定下来,近五六年没有战事,一个个都飘了,见武将的俸禄高,又见个地方军政耗费银钱太多,便一个个想方设法的裁员,减少开支。 这下好了,北境裁员十万,兵力不足,到时候都得死! 他已经近十年没回过京城,那里的尔虞我诈,实在太过令人恶心了。 他长长的叹口气,尽量拖着吧,大渝的命,就在这几个月内做出决断了。 …… 大头坡,直到清晨,战事才稍稍安定下来。 下面的尸体堆积如山,战马悠闲的在一旁啃食草皮,有重伤的狼族士兵正在痛苦的呻·吟。 让沈黎有些不满的是,岳峰在退路上埋的火药坛子不多,拉动绳子引爆后,并没有留下太多狼族,导致敌方还带回去一万多人。 一晚上下来,差不多歼灭敌军五万人。 九百杀五万,这个战绩,足以傲视整个大渝。 他收拾收拾东西,伸个懒腰道:“行了,我先回去补觉,岳峰,回去叫人过来收拾战场。” “大人,那这些战马,甲胄什么的,怎么办?” 岳峰毕竟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人也精的很,狼族战马最是优良,如果能拿走一点训练一下,放在仙平军中,那就太好了。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这东西,咱们拿着,怎么过关?一看是战马,你当那些关口的老爷都是傻子?别到时候给你当成斥候抓了。” 他们又没有编制,这些东西,充其量也就能在这里用用,想带回去,难。 不如卖给尖刀营一个人情。 岳峰叹口气,很是心疼的摆手,两个手下快马加鞭赶回去报信。 临渝关守将葛宫有些不可置信道:“沈大人的九百护卫,歼灭敌军五万人?” 那个仙平士兵点点头道:“这不是很正常吗?” 葛宫眉头微皱,别不是有诈吧? “尖刀营连对方主帅的棺材板都扛回来了,咱杀他五万人不是很正常吗?你爱信不信。” 仙平士兵摆摆手道:“行了,信已经带到,尖刀营的监军呢,记得记下功劳,功劳是你们的。” 尖刀营的监军瞪大眼睛,这玩意儿我怎么写啊? 三千尖刀营,屠杀敌军五万人,损失一千人,顺便抗回敌军主帅的棺材板? 这不是吹牛比呢吗? 陛下也得信啊? 陛下还真信了。 桑榆城荆门晖的战报,八百里加急送回去,在早朝上宣读。 朝中大臣屏住呼吸,仿佛这份战报,就是宣读大渝国运的战报。 “七月十六,桑榆与临渝关中出现狼族部落,首领为扎木才让与桑登曲林。” 众人倒吸口凉气,狼族前十的部落,居然都能越过临渝关! 那岂不是意味着他们开始了屠杀? 还好,那应该是神箭营的人与他们对上了。 “神箭营被困顺安山,监军林进去嘉盛城求援。” 众人艰难的咽下口水,神箭营去了立马被困住了,这还打个屁吗? “嘉盛城守将派出白袍小将荆门晖。” 荆门晖? 众人议论纷纷,都看向户部荆大人。 荆大人老脸一红,这小兔崽子,让他老老实实的在嘉盛城待着,没想到这混账还是没听进去,怕只怕,他的五千人尽数喂了敌人弯刀。 可接下来,太监念的内容,让他惊掉下巴。 “白袍小将荆门晖出马,以桑榆古城为据点,出战首日,便击溃扎木才让的部落,俘虏一千人,其余尽数歼灭,扎木才让逃离,翌日一早,与桑登曲林的部落大战,战况惨烈,我军伤亡五百人,敌军伤亡一千五,俘虏桑登曲林与一千五百人。” 举朝上下,一片哗然。 众臣议论纷纷,武将中跟见了鬼一样。 这两个部落,可是狼族精锐部落。 从一开始上来收拾了神箭营来看,他们的战斗力,不容小觑,怎么荆门晖出马,直接俘虏了他们族长的? 而且是两次出马,丝毫不拖泥带水。 这也太牛比了吧? 朝臣们都看向户部尚书荆大人,他满面红光,洋洋得意。 这是我儿子,我的战神儿子! 太厉害了,太威猛了,想不到我荆家世代习文,居然能出个战神一般的武将! 天佑荆家,天佑大渝! 姜承龙歪着脑袋,不可思议的看着小太监,招招手道:“拿过来朕看看?” 小太监呈上战报,他又仔细的扫了一眼,一字不差。 这倒是奇怪了,荆家这是祖坟冒青烟了? 五百人,换对方一千五精锐,这本来就是血赚行为啊。 他轻咳一声道:“荆门晖勇武有加,实在是大渝之幸事,荆爱卿,想不到你一介文官,竟培养如此优异的武将,这样,战后一并封赏,传令,让荆门晖速去临渝关,配合尖刀营与神箭营,解救青牛山七王爷。” “是!” …… 第456章:战神来临 - 布衣公卿 - 欺生 “恭喜恭喜,荆大人教子有方啊!” “荆大人厉害啊,竟能教出如此儿子,我辈羡慕啊!” “看我那不成器的儿子,是不是也该将他送入军中好好历练一番?” “对,我也要将儿子送入军中历练。” …… …… …… 下了早朝后,荆大人笑开了花,户部的事情先不干了,老子要回家,拜祭我们家祖宗。 这是祖坟冒青烟了啊,那臭小子,居然还有这方面的才能。 果然是时势造英雄啊。 他哈哈大笑,一时间年轻了十岁,走路也轻快了几分。 皇宫御书房内,姜承龙连续看了几下战报,总觉得很蹊跷。 所以他特意压住封赏,等战后一并赏赐。 “沈黎干什么去了?” 他奇怪的皱眉道:“难不成没打过仗,直接吓傻了?” 一旁的锦衣卫万江楼拱手道:“陛下,臣已经派人去查了。” “生死丹呢?” “还没头绪,里面很多成分,分析不出来。” “是啊,要是那么简单就分析出来,就好了。” 姜承龙轻叹一声,随后道:“好好看看秦家。” “是。” …… 桑榆城内,荆门晖坐在议事大厅最上方,翘着二郎腿,听手下分析战况。 听不懂,那没关系。 我荆门晖有祖宗保佑,看我出门再捉个扎木才让过来看看? 说干就干,他起身拿着方天画戟就走。 手下们被他天马行空的思想给搞的不会了。 林进劝解道:“现在城中俘虏太多,最好还是分出兵力看着他们,万一他们叛变,对城中百姓来说那是灾难啊!” “无妨,有本将军在,谅他们也没那个胆子!” 荆门晖大笑道:“本将军看今天天气不错,出门给你们捉个扎木才让!” 说罢,他一甩披风,翻身上马。 林进一阵无语,他也是做过监军的,人家将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十分稳妥,怎么这荆门晖这么狂妄? 无奈,众将士只能跟着他。 扎木才让在外面游荡几日后,一人劫持了一个商队。 听说他的手下都被俘虏,放在桑榆城中后,他果断变成商队一员,陪同他们进桑榆城。 只要找到桑榆城内俘虏的位置,那便救下他们,协同桑登曲林的俘虏,一同将这小破城闹翻天。 整个桑榆城,才不过一万守军,我狼族大军多么凶猛,保管杀的他们丢盔弃甲! 桑榆城查的倒是挺严格的,不过给钱的话就两说了。 不过,查狼族商人,还是有些严格。 狼族并不是所有人都好战,也有热爱和平的商人。 商队领头人叫做扎木海格,正巧也是扎木才让的部落中人。 扎木海格没办法,他有妻儿老小,只能带着首领进入城内。 到了城门前,那些士兵热情的与他打招呼,他也热情的将车队货物赠送一些给士兵们。 正巧荆门晖带人下了城楼,便看到狼族的商队,他眉头紧皱道:“怎么还有狼族的商队?给我严查!” 一旁的县令赔笑道:“咱这桑榆城,本来就是为了狼族与大渝贸易建立的,有狼族很是正常的。” 荆门晖狐疑道:“真的?” “那自然是真的,这人,叫做扎木……” “扎木才让?” 还没等县令说完,他便挥动方天画戟。 其实,这是个误会。 县令根本来不及解释,荆门晖便挥动方天画戟。 也难怪,狼族名字本来就不太好记,荆门晖又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只记得扎木,只要是扎木,那肯定就是扎木才让。 而混在商队里的扎木才让本来就心里有鬼,让荆门晖大喝一声后,还以为自己被认出来了,于是乎,瞬间拔刀。 这拔了刀的商队,自然被重视起来了。 一大帮人围过来,扎木才让顿时怒吼反击。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他扎木才让纵使吕布在世,也双拳难敌四手。 不过他也够猛了,单刀击杀大渝士兵五十人,才力竭被擒下。 “好小子,我就说嘛,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荆门晖将方天画戟架在他脖子上:“说说,你叫什么?” “小子,你听好了,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扎木才让!” 林进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你是扎木才让?” 这下将扎木才让也给搞愣住了:“那你们要抓谁?” “我们是打算抓扎木才让的,只是咱这位将军,错把扎木海格当成了你,没想到,你自己跳出来了。” 扎木才让看着一旁抠鼻屎的白袍小将:“你不认识我?” “我认识你个屁啊,你很出名吗?” …… “我草拟大爷,放我出去!” 老子真是太冤枉了! 这人什么狗屎运气,如此垃圾能抓到我,当真是一生耻辱! 众人看向荆门晖的眼神渐渐变了,这都什么运气? 城门上随口一句牛比,下了城楼就抓了敌方首领? 这也太逆天了吧? 十天不到,连破敌方两大部落,当真是……奇才。 荆门晖得意洋洋,我都说了,荆家祖宗在保佑着我呢,阿门! 几天后,朝廷文书下达,他得意洋洋的将俘虏交给桑榆城守将,带着自己的四千五百人,一路快马加鞭冲向临渝关。 临渝关经此一役,损兵也是极为惨重,京中两大营,损失过半。 尖刀营,五千人只剩下两千人,而神箭营,三千人也剩两千人。 神箭营啥也没捞着,尖刀营在萧林焕带领下,加上沈黎刻意让功,这功劳大过天了。 夜袭敌军,抢了敌方主帅棺材板,暴怒敌军追击,设伏在大头坡,歼敌五万人,大胜而归! 相当于以两千人对阵敌方六万人,顺带还斩杀敌军五万人。 这种战绩,足以傲视三国。 一个年轻的战神,正在崛起。 大家都知道,功劳,是沈黎的,只是沈黎不要,强行灌在萧林焕身上。 而沈黎的战绩更加恐怖,九百人伏击,没损一兵一将,斩杀敌军五万人,这可羡煞旁人了。 沈黎的军队没有编制,要这功劳不仅没用,反倒给陛下出难题。 封吧,那是沈黎的私军,如此战绩,人人都能封将军了,陛下忌惮,不封,军中不服。 他索性直接不要了。 正当他与李清策在城楼上聊天时,后方一阵尘烟,一个白袍小将,手持方天画戟趾高气扬道:“开门,大渝战神来了!” 第457章:精髓战术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大渝战神?” 李清策脸色有些难看。 在大渝军中,只有一个大渝战神,那就是萧林焕的父亲,萧鹏举,这哪里来的生瓜蛋子自称大渝战神? 沈黎耸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我也不掺和,我来北境,就是监军,顺便给萧林焕搞点功劳,其他我不管。 他匆匆走下城楼,听到下面神箭营副监军林进说的,他倒吸口凉气。 这年轻人,二十五出头,竟如此生猛? 连破敌军两大部落,还都是前十,直接俘虏了人家首领。 这种战绩,足以傲视年轻一辈的所有将领。 怪不得自称战神呢。 听了热闹的神箭营领将曲报国哭笑不得,将原委告知沈黎:“你不出来澄清一下吗?如此功劳被人抢了还被人在面前炫耀,你不恶心吗?” 沈黎正坐在水盆前,用力清洗毛肚,这可是个好东西,用来下火锅最好了。 “军功这东西,可不能乱领啊。” 他撇撇嘴道:“朝中现在最缺的是什么?是大将,是大帅,没本事敢建奇功,将他顶到那个位置,他的下场比姜承献更惨。” 姜承献就是这样,只有将才,没有帅才,统领如此庞大军力,带不住人家,结果被困青牛山两个多月。 而现在朝廷正值用人之际,要是出来一两个那种人才,定然大力培养。 打仗,不是浑水摸鱼,一点一滴都会在战场上最直观的表现出来,尤其是将领,一摸鱼,整个部下都得遭殃。 曲报国忽略他直呼七皇子性命,转而嘿嘿笑道:“沈大人这是打算搞死他?” “我跟他无冤无仇,没必要,我还是那句话,军功对我来说,没用,谁爱要谁要,当初给你你又不要,人家捡漏你又不舒服,这能怪谁?” “我才没有。” 他叹口气道:“沈大人最近有没有什么打算?” “打算什么?” 沈黎指着盆里的毛肚道:“今晚请你和李将军过来吃顿好的,毛肚,牛杂火锅,贼好吃!” “我是说,姜元帅还在山上呢,你要是有动作,我神箭营全力配合你。” “还有我,尖刀营直接交给你指挥。” 后面李清策缓缓走来道:“那小子,是个人才,最近训练尖刀营,效果不错。” “那是,我推荐的人,能有垃圾的?” 沈黎嘴角扬起,战神血脉,加上《一部兵法》上半部,练兵自然有自己的手法。 只是萧林焕第一次出征,便损耗一千人,这个损耗,着实有些大,让李清策很是心疼,这都是精锐啊。 但想想一千人换对方五万人,是血赚的,他心里也平衡了。 狼族四十万人,一夜之间,被山上的姜承献干掉十万人,被沈黎弄死五万人,被神箭营弄掉五千人,也算是伤筋动骨了。 目前狼族兵力只有二十三万左右,山上的姜承献,只有十八万人。 许多部落都被打残,然后被其他部落吞并,若不是先知大人在上面看着,他们早就直接开战内战,互相吞并了。 曲报国还不知道沈林焕是萧家后代,连连赞赏道:“是的是的,李将军,你尖刀营那个黑袍小将,当真勇猛无比,第一次出征,便有如此战绩,将来必定是人才。” 李清策苦笑不已:“我尖刀营也损失惨重,战后还得从其他军中继续挑选精锐进行训练了。” 沈黎挑了挑眉毛:“要不明天出去转悠一圈?” 一听出去转悠一圈,两大将军顿时来了精神,沈黎现在不是监军,而是他们的主心骨了。 曲报国也终于明白,皇帝陛下给沈黎配个副监军的含义了。 感情陛下根本就没拿他当监军用,去了战场,他自然能将狼族闹翻天。 京中三大营,两营将军就这么撅着屁股蹲在沈黎面前听从指导,要是外人看到,定然惊掉大牙。 沈黎抖着洗好的毛肚,叫来柳升处理,他擦擦手道:“那个什么五狼谷,是咱们运送物资的重要路段是吧?” “是极是极。” “咱过去骚扰骚扰他们吧,不能太过安逸,让他们先爽爽。” 两大将军眼前一亮:“怎么爽?” “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 “这是,战术?” “那是当然,很恐怖的战术。” 游击战的精髓,可全在这十六字里面,当年的侵略者可被这十六字搞得苦不堪言。 那么强的侵略者都能打,何况是这里的狼族? 李清策细细研究这十六字,越想越对沈黎报以极大的佩服。 “这十六字,是沈大人自己想的?” “呃,是。” 沈黎颇为不要脸的一口咬定:“我偶有所感。” “大才,大才!” 李清策满脸崇拜道:“若是这十六字运用得当,狼族,覆灭在即,若是军功算你沈黎的,以后北境元帅,当是你沈黎!” 曲报国也细细琢磨,这战法虽然有些贱贱的,但极为受用,能让敌军苦不堪言。 “这一战法,简直就是为你那九百人量身定制的!” 他赞叹道:“想要实施下去,就得尖刀营,神箭营这一类的小型军队,机动性强,对于地形熟悉,打完就跑,你追我就设伏!” 沈黎起身伸了个懒腰:“搞不搞一下?” “那肯定要搞一下的!” 两个大将都极为兴奋,这还从对方手中缴获不少好战马,正好适用。 你不是有大营吗,你不是有帐篷吗? 我冲过去骚扰一番就退,让你吃不好睡不好。 你不管我,我就杀你,你管我,我就跑。 你追我,我就伏击。 恶心至极! “神箭营,尖刀营,先不动,让我的人过去。” “为什么?” “内奸。” 沈黎淡淡道:“我这九百人,都是护卫,每一个人都是严格筛选的,他们没机会接触外人,所以,狼族不会知道我们的动向。” “那好吧,我们接应。” “让沈林焕也带一千人,配合我们行动吧。” “好。” 两个将军大喜:“吃牛杂火锅?我去拿我的好酒!” …… 临渝关守将葛宫听闻荆门晖的战绩后,自然钦佩至极,为他接风洗尘时,顺便说了前几日尖刀营以两千破敌六万的事情。 荆门晖闻言眉头一皱,他有些不服气的说道:“你说的那小将,沈林焕在哪里?” “城门后面的营地里。” “我去找他练练,看看他是不是个假把式!” …… 第458章:再次进攻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正在练兵,这几天,尖刀营的将士们彻底对他心悦诚服。 尖刀营的性质就是敢死队,在这里面,怕死得不到尊重。 而萧林焕上次冲营的行为,不仅够勇猛,还临机立断,直接原路返回。 一般冲营,前方拦截,后方追兵,想跑出去,就得左右。 而萧林焕直接撒石灰,计算好火油燃烧殆尽的时间,再跑回去。 这种胆识与计谋,让他们深深折服。 这几天,由萧林焕带着训练,训练的内容,开始杂七杂八起来。 俯卧撑,蛙跳,引体向上,刀上挂砖头等等,太过新颖,但又无比实用。 而且,萧林焕与他们一同进退,练兵时,他也一同训练,吃住都与将士们一起,博得将士们极大好感。 这些,自然都是他在仙平军中所学到的,能最大程度激发每个士兵的潜能。 每天早上起来后第一件事,便是负重奔袭五公里。 尖刀营负责冲杀,身下的马,不能当做唯一,自身体能必须要跟上去。 而且夜幕降临也是一样,每天将这些将士们练得那是痛并快乐着。 刚刚跑完五公里,他卸掉身上的东西后,大口的喘着粗气,这时荆门晖过来了。 “你就是那个三千杀五万的将领?” 荆门晖有些鄙夷的看着他们:“扛着石头跑路,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 尖刀营的将士们,那可是京中精锐,是皇帝陛下手中的宝贝,自然骄傲无比,此时自己的将军被人这么个语气说话,各个都不干了,纷纷起身不善的看向荆门晖道:“怎么着?你想练练?” “粗俗,将拳头对准自己人,算什么英雄好汉?对准敌人,那才是真的牛比!” 荆门晖冷哼一声道:“击杀五万人,也比不过我俘虏两个敌方部落首领。” 萧林焕接过手下水壶,淡淡的笑道:“那你牛比,我们比不过。” “将军!” 手下人不干了:“你怎能如此怕事?” “胡说,我怎么怕事了?” 萧林焕喝了口水道:“现在咱们的敌人,是狼族,能杀敌人的军队,那就是好军队,现在内耗是什么行为?自寻死路。” 荆门晖见他只有十六七岁,下面那些人居然这么服他,顿时有些不悦道:“是骡子是马,咱出来遛遛,敢不敢比一下?” “比什么?” “比杀人,比俘虏呗。” 他微笑道:“明日,我将率军出城,有种的,你也跟过来,看咱谁杀的多。” “将军,跟他比!” 萧林焕将背包里的石头整整齐齐的码放在一边,对自己的手下道:“别急,有的是仗让你们打,打仗不是愣头青往上冲,那还有二十多万狼族,够你们杀的,现在要做的,是听从军令,李将军没下令,我们就好好训练。” “将军啊,你是主将啊!” 一群汉子恨铁不成钢道:“您可以自己下达命令了啊!” “我是主将,他是老将,该听听他的建议,而且我年轻,军中许多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不急,不急。” 无论荆门晖怎么挑衅,萧林焕就是不接招。 他知道,自己现在要的是冷静,要的是军功,这种无意义的比拼,极有可能害了自己兄弟性命。 柳升骑马经过,看到荆门晖得意洋洋的样子,不由轻笑一声道:“林焕,准备人马,少爷说了,明日出城。” 整个尖刀营一阵欢呼,终于可以出门战斗了! 萧林焕脸上露出一丝不符合年龄的成熟,拱手道:“我记得了,多谢柳大哥,明日一早我们就整备人马出发。” 荆门晖皱着眉头:“少爷?什么少爷?我告诉你,我是大渝战神,整个临渝关的兵力,都得由我调遣!” “小子,拿出你的虎符再说话,这是军中,不是京城,再怎么吹牛比,没有将令,是没人听你的。” 柳升一夹马腹,轻飘飘的离开。 萧林焕也懒得理他,带着人便直接回去洗漱吃饭。 这可气坏了荆门晖,老子有祖宗护体,是大渝战神,你们不听我指挥,吃了大亏,就别怪我了! 明日,本战神也要出城迎敌,救出七王爷! …… 翌日一早,沈黎点了五百人,都用最好的战马,而且马背上带着石灰粉,还夹杂着烈性春药,只要敌方敢追,他们便可以直接捅破麻袋,顺着风扬着石灰粉。 这次他们没带火铳,这里的战马没有经过训练,火铳产生的响声,会吓坏它们。 他们都是用比较轻便的火药包,到了地方点燃直接丢即可,炸完即跑。 而萧林焕带领的两千人,不冲营,就恶心他们,在他们军营外围转悠,顺便了解一下情况。 经过上次吃了那么大亏,拓跋奎绝对不会再废那么大劲去追他们,而且,营中很有可能有大面积的伏兵。 所以尖刀营的主要任务,就是烧烧外围的帐篷,烧完就跑路,不求杀敌,就是恶心他们。 而且顺便查探敌情,看哪个位置的防守比较薄弱,哪个位置的人比较多,下次直接远程火炮攻打一轮。 一个地方,长期被火炮攻打的话,敌人势必不会派大军防守。 就是让对方习惯,然后打他个出其不意。 荆门晖站在城墙上,看到整装待发的沈林焕,顿时心中一顿嫉妒。 人家十七岁便有如此战绩,自己二十五岁才有那种战绩。 我比他差个什么? 越想他越难受,便在空中双手合十,默念道:“荆家列祖列宗保佑,这次我出去,我要抓到他们说的那个拓跋奎。” 若是老祖宗真的有灵,肯定要气死,尼玛的你是来打仗的还是来许愿的? 拓跋奎,那可是敌方元帅的儿子,想俘虏他,想屁吃! 随后,他点兵也出发了。 萧林焕的两千人,快速推进,他们分做四队,在周遭查探地形,这次不求杀敌,但求敌方兵力分布图。 于是乎,他们直接在外围骚扰,顺便点了几个帐篷,杀了几个侍卫后,匆匆离去。 拓跋奎一听吐痰那小子来了,直接集结大军,但不出门了。 萧林焕的人快速撤去,他刚放松一下时,柳升来了。 他来了,带着火药包来的。 火药包点燃后,直接丢入人群,漫天遍地的石灰粉扑面而来。 拓跋奎大笑一声:“所有人,带面具,带丝巾!!!” “草拟吗的,还想拿石灰烧我眼睛,你当我是白痴吗?” …… 第459章:我是先知 - 布衣公卿 - 欺生 之前在大头坡上了那么大一个大当,拓跋奎学聪明了。 你不是会撒石灰吗?我捂住口鼻,我看你怎么撒! 撒春药? 我在面巾上用水打湿,我看你怎么撒? 辣椒面? 我已经无敌了,你的招式对我毛用都没有了! 他们没有眼镜,没人都发一条丝巾,直接盖在眼睛上,石灰辣椒面根本透不过丝巾,可以有效隔绝九成的粉末。 至于春药,那更没用了,湿了的面巾,可以隔绝大部分的毒烟毒气,春药更没有用了。 但火药依旧有用,里面的碎钉子与碎铁片穿透力恐怖,炸下去便炸伤一大片。 沈黎的五百仙平军炸完即跑,根本不给敌方反应的机会。 狼族副将被炸的灰头土脸,他摇掉脑袋上的灰尘道:“首领大人,咱们还追吗?” “追你吗,你还想被伏击吗?” 拓跋奎大怒一脚踹飞副将,随后恶狠狠道:“冲营冲上瘾了是吧?给我在外面布兵伏击,让这群贱种再冲营试试看!” 这种“我能骚扰你,而你又无可奈何”的打法,尖刀营的将士们很是喜欢,尽管这次冲营他们有三五个人负伤,但他们也随手斩落敌军五十来人。 众人议论纷纷:“将军,这种冲营太有意思了,下午再来一次吧!” 萧林焕摸着下巴,眼珠转动道:“不太行,回去休息吧,换个办法骚扰他们。” “为什么?” 伍副将有些不理解道:“咱们不应该贯彻沈大人的办法,敌退我进吗?” “你觉得对面是傻子吗?他们会不会去咱们冲营的路上伏击?” 萧林焕拍拍他的肩膀道:“回去休息,接着训练。” 而沈黎的人冲完营回来后,将对方搞了面巾与丝巾的事情告知了沈黎。 “战争,就像是打牌,你出什么牌,人家再出牌管住你,到最后谁的牌最大,谁就是赢家。” 沈黎笑着摇头道:“思维开阔一些,咱们的春药,就必须要撒出去吗?” “那怎么办?” 岳峰皱着眉头:“难不成抓住他们灌他们嘴里?” “去你的。” 他打趣的踢了岳峰一脚道:“火药包上,是不是包了铁片,铁钉还有碎瓷片?” “是啊。” “那还不简单,你把碎瓷片统一打碎后,放在春药里面浸泡几天,等碎瓷片都吸够了春药,再拿出去炸,到时候带着春药的碎瓷片刮破皮肤后,那春药直接顺着伤口融入血液了,多简单的事情。” 沈黎背着手道:“我就不信,他还能见战马都批上甲胄?” “少爷高见,那接下来咱们干什么?现在敌方大营肯定有防备了。” “他不是在运粮路上有伏兵吗?直接去打他五狼谷的人,到时候外围打散了,咱就占据有利地形,每天往他们大营轰上几炮,我就不信他们能忍住,到时候忍不住了,要么是上去干七王爷,要么来弄咱们,很显然,咱们兵少,所以他们肯定会来找我们。” 柳升擦擦汗水,奇怪道:“少爷,不去敌方大营冲营了吗?” 沈黎与岳峰都像是看傻子一般看着他,他不自信的挠挠头。 岳峰轻咳一声道:“你小时候跟村里的皮孩子玩过吗?” “那是自然玩过。” “挨过打吗?” “挨过,不过第二天我在怀里揣了一块板砖,见到他就抡回去了。” 柳升得意洋洋道:“我可不吃这亏。” 岳峰翻了翻白眼道:“你看,现在的情况,像不像你小时候挨打的情形?” “呃,像。” 沈黎轻咳一声,这种科普,实在太低级了,简直就是浪费口水,他背着手道:“行了,岳峰去整顿兵马,去五狼谷,记得别进去,就在外面对着山头上开炮,开完就跑。” “属下遵命。” …… 尖刀营的将士们回去,继续操练。 而荆门晖的五千营听说他们去敌方大营冲一圈,全身而退,对方还气的牙痒痒的时候,顿时一脸羡慕。 荆门晖本来是没那个胆子去的,他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他是富家子弟,他爹是户部尚书。 这次来军营历练,他已经血赚不亏了。 再出去,那便是赌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不过,哪有小孩天天哭,哪有赌狗天天输的? 我就再赌一次,就一次! 本来尖刀营的人,都看他不爽,纷纷不怀好意的撺掇他们去冲营,李清策顾全大局,分析各种利害,让他千万别去,去了就是全军覆没的下场。 他躁动的心,顿时冷静下来。 我的牌桌上,筹码已经够大了,见好就收,将来有俘虏两大部落的功劳,论功行赏时,老子起码也是军中一大将,统领五万人马,吃香的喝辣的。 于是乎,他居然忍住了。 这让沈黎有些刮目相看了。 夜幕渐渐降临,狼族中迎来一个少女。 先知稽粥。 “先知大人,最近我部遇到一伙大渝军队,他们拿着一根铁管子,射出这种铁弹弹,即便是咱们的盔甲,也挡不住他们,而且他们的射程是咱们弓箭的好几倍,我等的手下,损伤惨重。” 拓跋奎叹口气道:“你可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火铳。” 稽粥沉吟一番道:“是一种武器。” 天道走之前,便告知了这件事情,只是提及沈黎手下只有九百人时,她没当回事。 现在看来,那九百人,当真对战局造成极大影响。 优势还在他们手中,只是没有那么显著了。 山间的树叶已经逐渐泛黄,若是再来十多天,便可以直接放火烧了青牛山了。 “那您知道怎么克制这种武器吗?我们的部下,现在很是畏惧这种东西了!” “它是远程武器,只有冲到他们面前,他们就没有优势了。” 稽粥淡淡道:“下次遇到他们,不要犹豫,不要在意伤亡,直接顶着冲上去,便能破解他们的火铳阵法。” 拓跋奎深吸一口气道:“那我下次试一试。” “青牛山上的二十万大渝军队,务必将他们困死了,仗打到现在,各部落的损伤都很大,只要这场仗赢了,一路北上,所有的伤亡,都是值得的。” “是。” “长生天会庇佑你们,我也会庇佑你们的。” 大会开完之后,拓跋奎心中有了对付沈黎的答案,他终于信心大增。 走出去之后,他匆匆回到大营。 可大营前,一个瞎眼糟老头子顶着侍卫的弯刀大喊道:“我要见你们大帅!” “我是先知!” …… 第460章:真假先知 - 布衣公卿 - 欺生 拓跋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吵什么吵?” 瞎眼老头大声道:“我要见元帅,我是先知!” 旁边侍卫见首领发怒,随后一脚将他踹翻:“你先尼玛,我还是你爹呢!再不滚,将你碎尸万段!” 若是沈黎在这里,定然认识这老瞎子。 老瞎子是仙平的算命瞎子,与他一路同行,到了北境就消失了,没想到居然出现在敌军大营前。 而且他一副汉人打扮,如何能让面前的人信服? 拓跋奎奇怪的走过来:“你是先知?” “是,我是先知!” “放屁,我们的先知,那是圣母之女,冰清玉洁之身,岂是你这老瞎子能冒充的!” 他被气笑了:“你就算冒充,也冒充一个像一点的嘛!给他一块牛肉,让他滚。” “我是先知,你们的那个先知,是假的!” “老家伙,有些话,是不可以乱说的,乱说话的人,是要被割掉舌头的,今日我心情好,我可以让你滚,你这汉人,居然还敢冒充我狼族先知!” 他今日心情是挺好的,先知告诉他如何对付沈黎的火铳队,他琢磨一番后,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这老瞎子冒充先知,一是他没任何战斗力,构不成威胁,二来他心情好,就当放生一条老狗了。 “我要见元帅,我要见元帅!!!” “嘿,把本首领的话当放屁,你是怎么做到的?” 老瞎子刚刚起身,就被拓跋奎一脚踹翻在地上道:“滚,再不滚就杀了你!” “狼族要撤兵,狼族要赶紧回去,魔神即将苏醒,草原有大灾难了!” “你是说,那个用毒的魔神,闭关回来了?” “不是他,不是他,是真正的魔神,他会将草原狼族屠杀殆尽,一个不留!!!” 他声音嘶哑的吼叫,吸引大量的人来围观。 拓跋奎沉思片刻:“你认识元帅吗?” “我不认识,我是来劝元帅退兵的!” “笑话!退兵?眼看我狼族覆灭大渝二十万人马在即,你让我退兵?天大的笑话,今日别说你不是先知,就是真正的先知来了,老子也不可能退兵!” 他顿时暴怒道:“将这老泼皮关押起来,别饿死了,我让你好好看看,我们狼族,是如何将你们汉族,屠戮殆尽的!” 老瞎子忽然往后一退,然后猛然拉开自己的胸膛。 一个凶恶的狼图腾赫然映入眼帘。 那是一个刺青,是狼族独有的标志。 所有狼族男人,都会纹这个刺青。 不过狼族部落,分为许多,为了区分,有的是红狼,有的是黑狼,有的是紫狼…… 这老瞎子胸前的图腾,是很早一个部落的图腾。 纯正的青色狼头,早年草原第一部落,青狼。 青狼部落对草原的统治,长达七十多年,这个部落的人,被称为长生天之子,每个人都是被上天眷顾的人。 若不是因为后来的统领荒淫无道,青狼部落不可能被其他部落联手攻破。 如今,草原上居然又出现这个图腾了。 对于青狼图腾,拓跋奎不得不慎重对待:“你真的是先知?” 传闻,草原上,每隔一百年,就会出现一名先知。 这个相隔一百年,是指旧的先知死去后,新先知隔一百年才会出现。 这是长生天对这片草原特殊的照顾。 先知有预测未来的能力,拯救草原,带领草原子民好好生活下去。 三十年前,旧先知消失,临走前留下预言,三十年后草原会出现一尊魔神,是九幽之地的恶魔,他会将草原屠戮殆尽,一个不留! 这种恐怖的预言,自古以来都没有过。 草原部落人心惶惶三十年,新的先知居然出现,伴随恶魔出现。 那个恶魔很厉害,用毒高手,随手间便毒杀草原十万人。 可是,不久之后恶魔销声匿迹,先知带领大家攻打大渝,即将胜利。 可这突然又跳出来一个老头,说稽粥先知是假的,他才是真的,恶魔也是假的,真正的恶魔,即将苏醒。 拓跋奎很是纠结,这玩意儿可不是开玩笑的,怎么突然搞个真假先知了? 还是将此事告知父亲大人,看看父亲大人怎么说。 他很是慎重的派人将老瞎子请入帐篷内,然后匆匆赶往中军大帐。 “父亲,外面有个老瞎子,说自己是先知。” 元帅拓跋闵愣了一下,随后脸色阴沉道:“你是猪吗?这种骗人的把戏你也信?” “可是,他有青狼图腾。” “什么?” 拓跋一族,为黑狼图腾,是草原上目前最大的部落,他们的强大,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重骑兵军队铁浮屠,二是一品高手拓跋泓。 这两样,足够他横扫草原。 即便他们如此强大,对昔日的青狼部落,仍是有些忌惮,即便这个部落已经不存在。 “是真的?” “真的,人现在就在我的军营内,他说现在的先知是假的,他才是先知,又说恶魔即将苏醒,再不撤军,就晚了。” 拓跋闵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带他来见我。” 他捋着花白的胡须,自言自语道:“三十年前,我有幸见过先知大人一面,若他是三十年前的先知,那我必定认识他。” 很快,侍卫们将老瞎子送到中军大帐。 他瞳孔微缩:“真的是你。” 虽然眼睛瞎了,人也老了,但模样未曾改变,真的是三十年前的先知。 “伊稚幽,真的是你!” 老瞎子的名字,原来叫伊稚幽,颇为女性化的一个名字,却是草原上任先知。 虽然他没有做出什么突出贡献,也没有带领草原攻打大渝,但他却替草原挡下不少灾难。 三十五年前,草原出现大规模的天火,全凭先知,草原各部落才躲过一劫。 天火,在沈黎的口中,那便是陨石了。 老瞎子叹口气道:“想不到,草原上还有人能记得我。” “你……” 拓跋闵突然发现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你活了一百多年了!” 小时候他都听过先知伊稚幽的故事,如今他都六十多了,先知还活着! 一旁的拓跋奎也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老瞎子。 我尼玛,我刚刚踹了上任先知? 老瞎子轻叹一声,也没回答他年龄的问题,转而重复那句话:“恶魔即将觉醒,他会将草原屠戮殆尽。” …… 第461章:绝不退兵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上任先知的预言,可是十分准确的。 拓跋闵极为慎重的询问道:“恶魔,是谁?” 只要提前知道恶魔是谁,那在他苏醒之前直接杀掉不就能解决问题了吗? 老瞎子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现在的先知呢?” “她是假的。” 众人倒吸口凉气,假先知? 这年头先知都有人敢冒充了吗? 但奇怪的是,稽粥先知每次预测未来,都能很好的预测出,而且事态都在朝着她预测的方向发展,而且她也收获了大量信徒啊。 拓跋奎沉声道:“父亲大人,我们去找先知,揭穿她的真面目!” “稽粥,是做了什么错事,坏事了吗?” “好像没有。” “那你现在揭穿她是假先知的事情,谁会相信你呢?” 老瞎子伊稚幽是先知的事情,起码要有六十多岁的草原老人才知道。 而且由于他当年太过高冷,在所有狼族子民中真如神仙一般,神龙见首不见尾,知道他长相的,寥寥无几。 时光荏苒,如白驹过隙,许多东西,都会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拓跋闵沉思一番道:“带先知下去好好休息。” “父亲大人!难道我们真的不去揭穿这件事吗?先知是神圣的,不容他人冒充!” “笨蛋,你知道多少部落护着稽粥吗?我们贸然过去挑明身份,你知道后果是什么吗?军中各个部落,将会分成两派,一派是信稽粥的,一派是信伊稚幽的,到时候的结果,无非是我们放弃大渝,然后内战!” 他一挥自己的披风,坐回帅位道:“现在退兵,就是破坏很大一部分人的利益!” “仗已经打到这种程度,你想想,撤兵之后,那些受到重创的部落会怎么样?那些等着瓜分大渝北境的部落会怎么样?” “他们会将这笔账,算在我们黑狼一族的头上,到时候,我黑狼一族,便是灭顶之灾。” …… 拓跋闵这个元帅,也是先知稽粥推上去的,黑狼一族纵容狼族排名第一,但他们的统治力远远比不上早年的青狼一族,让他们一族抵御草原十几个部落的共同进攻,那绝对不可能。 先知稽粥的地位,很稳固。 稳固的原因是,她站在狼族所有人的利益链顶端,是她,将这些部落合起来攻打大渝,眼看胜利在即,可能退兵吗? 即便大家都知道,但现在大家都红了眼了,根本不可能再退了。 大渝四十万人,打的剩十八万。 再有半个月!就半个月! 放火烧山,姜承献必死无疑,大渝北境最大的军队被灭,其他的三万两万的小军队,那都是小猫小鱼,根本不足以挡住狼族铁骑。 退兵,是万万不能退。 先知是假的,也不能退。 谁提出来,谁死。 拓跋闵轻叹一口气:“儿啊,将我们的族人,往草原深处迁徙吧,能活下来便好。” “父亲大人,您真的相信先知的预测?” “你不知道三十五年前的那场足以毁天灭地的天火,一场天火,将草原的水草直接翻了一面,若不是先知提前预测,我等,都得死在天火之下。” “我知道了。” 他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伊稚幽先知我信,但我不能照做,否则恶魔还没出来,黑狼一族就没了。 …… 五狼谷,地势险要,中间一条宽阔大道,两边是高达数丈的悬崖峭壁。 这种地方,扔一块石头下去,掉到脑袋上就堪比弓箭的威力。 最开始这个地方是大渝镇守,这个地方畅通,便可以源源不断的运粮。 可后来狼族也看到这里的军事意义,便拼命的上山攻打,结果将七王爷姜承献的手下击溃,一举占领此地。 有了五狼谷,再想舒舒服服的运粮过去,几乎不可能。 相当于是一处重要关隘,被抢了。 山势陡峭,加上七王爷的手下之前已经修建了工事,现在的五狼谷更是坚不可摧。 马匹可以绕过五狼谷前行,但车马在外面容易陷入地里,这么好的路走不了,也当真可惜。 岳峰等人弄了四门火炮,架在五狼谷外围。 沈黎坐在马车上,拿着望远镜看向五狼谷上方山坡上,隐隐约约有人影在闪动。 这望远镜的镜片是琉璃所制,清澈度还是不如玻璃,看远处的人影,有些重影。 以后有机会,定然要做个玻璃镜片的望远镜。 下面的岳峰也拿出望远镜查探了一下远方,走过来道:“少爷,咱们的人,是不是带的有些少了啊?” 就十几个人,万一对方追过来可怎么办? “火炮前方,埋火药坛子,这条路,我们不能走,他们也不准走了。” 沈黎从兜里拿出一把青枣,放在嘴中大嚼特嚼道:“还有他们下山冲向咱们的方向,都备好火药坛子,如果他们追过来,咱们就跑。” “那火炮怎么办?” “一个破炮管子,他抢了就抢了呗,拿回去还能当破烂卖吗?临渝关还有铁匠,让他们继续打造呗。” 沈黎耸耸肩道:“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人活着才是最重要的。” 岳峰点点头道:“那少爷您小心,我们要开炮了。” “嗯,开炮的时候记着,白天打完就夜晚打,夜晚打完再白天打,反正他们不杀下来,炮声就不要停下来。” “好嘞。” 贺元坝将马车拉的远了一些,这些马匹虽然精良,但还是怕巨响。 山上的是灰狼部落,领头人叫做呼延啸,他现在占据有利地形,做起了山大王。 之前大渝数次运送物资,都被他们截下,现在他们在山上,那是吃穿不愁,甚至冬衣都有了。 而且不用去前线与真正的大渝四十万军队对垒,这就意味着他的部下不会有损耗,仗打完了,他灰狼部落的排名,定然要往前靠一靠。 他美滋滋的坐在山头上,旁边插着太阳伞:“可惜,可惜,这运送物资也不送两个美女,让我抢了还有美女作伴,生活更是乐逍遥。” 旁边几个手下也嘻嘻哈哈,蹲在一旁玩起从大渝手上学来的牌九骰子。 忽然一阵巨响,吓的他一哆嗦,手中美酒都掀飞了。 五狼谷上方的山坡一阵轰鸣,碎石头不断的从山崖上掉下来,整个山坡剧烈抖动起来。 第462章:满朝欢腾 - 布衣公卿 - 欺生 呼延啸大惊失色:“发生什么事情了?发生什么事了?” 这是个山崖,突然发生震动,让他心中有种很不祥的感觉。 接着,第二炮,第三炮,第四炮袭来,山体更加剧烈摇晃,犹如要倒塌了一般。 他连忙带人查看,手下也快速过来汇报:“首领,是山下有人进攻!” “进攻?什么东西进攻这么厉害?” 他有些不可置信道:“回防,回防!” “大人,敌人在谷口,他们不进来,我们打不了他们。” 沈黎就是为了打个距离差,你不下来,我就没事轰着你玩,你下来,我让你有来无回。 呼延啸自然知道这里的重要性,丢了就完蛋了,一旦丢失,青牛山上物资充足,姜承献可以跟他们耗几年甚至几十年。 “所有人,守住上山通道!派五十人小队,过去打探敌情!!!” 四门火炮的填充速度,自然是不快的,山势陡峭,每轰一炮都能看到地动山摇。 沈黎观察了半天,这两边的山峰,有点像是剑锋一般,他摸着下巴,能不能将这玩意儿给炸掉? 炸掉之后,路便封住,这个重要战略重地也失去了它的价值。 岳峰打一炮换一个角度,几乎是雨露均沾,山上不时传来惨叫声,看来是有杀伤。 “你要不试着打那个地方。” 沈黎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道:“一直轰那里,将山尖给炸下来,掉下来能砸死不少人。” “那里……行吗?” 岳峰有些不太相信的样子,火炮能将山炸塌了? “可以的,只要一直炸同一个地方,山尖倒塌,掉下来封路。” 如果以他现在的兵力,即便有火铳,想要打下来五狼谷,也是十分悲壮的。 既然如此,那大家都别要了,你滚下来,咱们面对面开炮。 岳峰点点头,这东西是少爷发明的,少爷自然是最了解它的。 “调转炮头,对山腰处进行打击。” 呼延啸经历数次地动天摇的炮轰后,发现只是损伤一些人马,并没有太大杀伤力,他顿时也松了口气。 而且对方这种武器,后来直接对着天上打,他的损失更小了。 手下斥候探查完了来报:“对方只有十来个人,就站在谷口,用一个黑乎乎的圆筒子往山上攻击。” 呼延啸沉吟一番,十来个人跑来打仗? 那必定是有诈的。 我现在在山上,犹如龟壳一般,你能拿我怎么样? “不下去,坚守不出,严防敌人上山!” “是!” 新一轮的炮轰又开始了,只是比较吵,并没有太大的杀伤力。 几天下去,沈黎一方的损耗也极其严重,火药都快用完了,火炮只有一百来发,也就打完白天就没有了。 正好桑榆城内的物资也到达了,他便打算回去一趟,顺便带着萧林焕,让他姐姐苗欢心看看他。 这可是萧家独苗,送到这凶险万分的战场上,她们如何能不担心? 新一轮的战报也送回京都,当战况内容在朝堂上念出来后,文武百官有喜有忧。 尖刀营,夜袭敌军,黑袍小将沈林焕一马当先,冲杀敌军。 以火油点燃敌军帐篷,再在马背上装载生石灰,所到之处,一片火海,敌军追杀时,扬了满眼石灰,一时间,竟无人可挡。 尖刀营以冲营为主,冲杀过后,敌军暴怒反击,弓弩漫天落下,黑袍小将沈林焕抢夺敌军主帅棺材板抗在身后,挡住箭矢,全身而退。 “好啊!” 群臣兴奋道:“狼族想学我们抬棺出征,尖刀营主将竟抢了对方棺材板,当真是对敌军士气打击甚大!” 这是极大的耻辱,敌方主帅拓跋闵将会成为天下的笑话。 武将们哈哈大笑,这种消息,太过振奋人心。 小太监歪着脑袋,仔细的看了一下战报。 皇帝陛下姜承龙皱眉道:“怎么了?接着念下去。” “黑袍小将萧林焕,退出敌方军营时,偶遇黑狼一族少族长在擦眼睛里的石灰,随口一口浓痰吐在拓跋奎的光头上。” 众臣终于憋不住了,哈哈大笑。 这尼玛是有多损啊,抢了你爹的棺材板,吐了你一脑袋的浓痰。 就连姜承龙也忍俊不禁道:“还有呢?” “敌方将领拓跋奎暴怒,带领军中六万人马追杀尖刀营,黑袍小将沈林焕将其引入大头坡,被伏兵歼灭五万人,拓跋奎逃跑。” “好啊!” 众人纷纷赞叹道:“天佑大渝,我大渝竟同时出现两位勇武小将军,这位沈林焕更是勇猛,第一次带兵出征,便创造如此斐然战绩,当真勇猛!” 那些武将也纷纷感叹,江山代有才人出啊。 姜承龙颇为赞赏的点点头,一旁的万江楼听到这个名字,怎么听怎么觉得不对劲。 沈林焕? 萧林焕? 怕是很快陛下就能反应过来吧? 虽然陛下打算放了萧林焕,但也没打算让他统领军中啊,这是多么令人忌惮的一件事,你若是在军中威望过高,到时候反过头来真的造反怎么办? 接下来,便是七王爷姜承献大军的消息。 总归来说,此次大战,敌方占到的便宜,都被临渝关的尖刀营也抢回来了,双方互相损失,并不值得多么高兴。 朝臣们开始紧张的议论起来,看下一次什么时候再打。 战争到了这里,不过才三个月,可战况惨烈程度,触目惊心。 双方加起来几乎八十万人马,短短三个月,便杀死了近四十万人! 狼族的侵略决心,可见一斑。 姜承龙揉了揉太阳穴,战争就是烧钱,这次大战后,又要往军中补充兵员,到时候又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早朝过后,他仔细看着战报,闭眼沉思许久道:“万江楼,告诉尖刀营的监军,看好那位沈林焕。” 万江楼深吸一口气,终于还是被他发现了,他拱手道:“是。” …… 第463章:回到桑榆 - 布衣公卿 - 欺生 五狼谷这边,沈黎手下拿着四门火炮,连续轰了三四天五狼谷。 是白天也轰,夜晚也轰,十个人一组,半个时辰换一次,昼夜不停歇。 山上的呼延啸要精神衰弱了。 如此炮击加震动,能睡着那才有了个鬼了,两万多人,尽数都是黑眼圈。 现在,他们连骂娘的力气都没有了。 谷口的岳峰看着火炮有些太烫了,唯恐炸膛,便派人浇水降温。 可旁边用的水桶,里面是一滴水都不剩了,这半夜三更的,去找水起码要两个时辰。 “你们下午居然忘了去提水过来!” 岳峰有些不满意道:“万一让他们睡着了怎么办?” 山上的呼延啸等人一听炮声断了,都长出一口气,大大小小的将领,都坐在原地睡着了。 这一刻,世界终于安静了。 有少数将领撑着不断打架的眼皮,防止敌军偷袭。 太他娘的困了啊,四天,整整四天,这帮王八蛋无时无刻的都在轰,人又炸不死,山又炸不塌,你说你轰个什么玩意呢! 这一觉,无比香甜。 终于,可以睡觉了! 所有人的嘴角都露出幸福的笑容。 可半柱香不到,炮轰,又继续开始了。 …… “队长,你往火炮上撒尿,咱还咋扛回去呢?” 岳峰一泡尿撒在火炮上,滋滋冒着热气,他还嫌不够,又叫来其他人给火炮降温。 “队长,您这最近有些上火啊?” “滚犊子,赶紧降温,继续开炮!” 轰! 又是一轮火炮打过去后,对方是终于顶不住了。 呼延啸暴怒起身,将周围能砸的东西都砸了,随后大骂道:“草他阿玛的,随我下山,将这帮王八蛋杀光!” 手下将领们此时也顾不上山下有没有什么伏兵了,管他什么伏兵,我先给他赶走总行了吧! 山下的岳峰目光如鹰隼一般锐利,他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眼后道:“敌人出来了,调转炮头,四发火炮,带着剩余的炮·弹,打完就跑。” 十多个士兵面面相觑:“队长,那火炮呢?” “他们要,就拿走,不要的话咱们回来接着干。” 开玩笑,敌方暴怒出手,再不跑就来不及了。 于是乎,四发炮·弹打完,十多人收起东西都跑没影了。 下山的路上,被他们埋了大量的火药坛子,暴怒的呼延啸带着众人冲下山来。 刚下山谷,其中一匹马蹄踢断了地上的绳子。 大量的火药坛子此起彼伏的轰炸,炸的他们是人仰马翻。 呼延啸大惊失色,连喊撤退。 果然,敌人就是为了激怒我们下山,这才在山下设了伏兵! 这种新式武器,他们见都没见过,便损兵五六百,实在太恐怖了。 之前是他们守在有利地形,自以为前途无忧,现在麻烦大了,下山都下不了。 实际上,他们朝着自己方向的大营后撤,还是可以的,仙平军再强,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但他们还是很舍不得这个重要战略节点。 罢了,轰就轰吧,熬着吧。 众人很是委屈的回去,耗费五百人,换来了难得的安静,众人趁着安静,连忙补觉。 远处的岳峰等人拿着望远镜看了半天,都一脸古怪道:“这么怂?气势汹汹的下山,这就跑了?” “队长,会不会其他地方有埋伏?” “不会,那是下山最好的道路。” 岳峰摸着下巴:“可能是咱火药把他们炸怕了,赶紧回去,继续射击。” “好嘞!” 沈黎的九百仙平军,打完收工,直接回到远方的临渝关睡觉,这种震动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 可山上的呼延啸都快疯了。 尼玛老子刚刚睡下,炮又响起来了。 而且有炮声就算了,这是在山上,一炸就是漫天尘土,地动山摇的,这几天,吃饭都得护着碗,一不小心一大坨的尘土便掉进了碗里。 他们极为郁闷的在山上巡逻,所有人想死的心都有了。 而沈黎在临渝关,吃好睡好。 他很喜欢五狼谷这个地形,很不错,居高临下。 倒不是五狼谷适合伏击,而是五狼谷的西南方五十里的地方,就是敌方大营。 作为据点的话,可以看到敌方大营的动静。 而且用望远镜居高临下,可以看到后方青牛山的动静。 他已经有办法,将对方二十万人马,一网打尽了。 有了想法之后,整个人也轻松了许多。 翌日一早,他便带着萧林焕,打算回去探亲。 现在五狼谷还不适合进攻,起码要再等三天,左边山头还没轰下来,一旦轰下来,到时候就可以拿下左边山头,以左边为阵地,攻打右边山头。 桑榆城内,县令笑眯眯的接过仙平负责人送来的红包。 这是专门运送物资的,里面有脱水蔬菜,有火药,还有冬装。 九百人的军队,物资自然容易备齐。 等仙平负责人将物资送到仓库后,桑榆城又迎来一支新的军队。 另外一位纨绔子弟带领的三千人马。 “本将军,是来接手荆门晖的俘虏的!” 他趾高气扬的要求桑榆守军将俘虏交给他。 这是摆明来抢功劳的。 荆门晖运气大爆发,俘虏了这两大狼族首领,其他纨绔在家人的指引下,纷纷过来抢功。 此等功劳,即便是吃不到肉,也能喝口汤。 第一次出征,整个护送俘虏的功劳,对于这种年轻小将来说,也是不错的。 起码是镀个金,以后想提升的话,那便可以在履历上加一笔,康历十四年,北境押送俘虏。 于是乎,在嘉盛城众位纨绔你争我抢,终于让韩应生抢到这种差事。 这韩应生,也算是韩家韩子贵的堂弟吧,是他三叔的儿子。 他三叔不学无术,导致他儿子也纨绔。 人过了而立之年,便想着让自己儿子变的优秀一些,韩轻尧托了关系,便替他找到如此差事。 又使了极大的力气,才让他从众位纨绔中抢到这么个差事。 桑榆城守军见他拿出来的将领,纷纷叹口气,这种好差事,还是轮不到自己头上啊。 沈黎刚刚进城,便看见韩应生一马当先,后面拖着一群俘虏,在街上耀武扬威。 他眉头微皱,这种游行行为,不是让俘虏看到整个城池面貌吗? 旁边的萧林焕沉吟一下道:“这位是,韩家三房次子,韩应生,应该也是前来抢功劳的。” 护送他们的柳升微微一笑:“一个俘虏都有一群人来抢,也怪不得大渝北境的战力,如此垃圾了。” “不要乱说话,人多耳杂,当心被人听了去。” 沈黎牵着马道:“行了,这不管咱的事情,回家。” 第464章:俘虏暴乱 - 布衣公卿 - 欺生 “桑登曲林,你个废物,堂堂白狼部落首领,竟能被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俘虏了!真令人笑掉大牙!” 游行人群中,扎木才让双手抱头被绑在脑后,一边走一边嘲讽。 被嘲讽的桑登曲林也不甘示弱反讽道:“我部起码还杀了五百多大渝士兵才被俘虏,不像某人,混入商队被人一嗓子吓出来。” 旁边的手下忍俊不禁,纷纷哈哈大笑。 扎木才让涨红了脸:“你这么勇猛,不还是阶下囚吗?也不知道将来被卖到哪里做奴隶,又或者去哪里修补城墙!” 桑登曲林冷冷的扫视周围,让那些看热闹的百姓们遍体发寒。 “这小将,是大渝的贵公子,看他迫不及待的宣扬自己功绩的样子,肯定是初出茅庐。” “那又怎么样?你再厉害还能反了不成?” “要不,试试看?” 他看了看周围:“我白狼永不为奴,如果你不敢,就滚远一点。” “抢了桑榆城,以桑榆城为据点,到时候咱们就是一个钉子,钉在大渝后方,让他们吃不好,睡不着。” “即便咱们被杀,那也是无上荣光,总比苟活做那些汉人的奴隶要强上许多。” 扎木才让心动了,他看向一旁的水果摊子,上面有一把极短的匕首,用来切水果的。 他挑了挑眉毛,随后一脚踹在桑登曲林的身上。 “混账,你白狼部落,怎能比得上我的部落!你个废物,再厉害不也是被俘虏了吗?” 桑登曲林一个趔趄砸在水果摊上,一时间摊位上的水果乱飞,他顺手藏起那把小匕首,接着不甘示弱的与扎木才让吵了起来:“我白狼部落,就是比你们强,我们是无敌的!” 俘虏发生暴乱,然后立马有士兵冲过来,狠狠几鞭子下去,抽的他们身上满是血痕。 前方游行的韩应生调转马头,走到他们面前,坐在高大马背上睥睨两人:“你们,再无敌,不也是我的俘虏么?” 他猖狂大笑道:“将他们俩,关押在一起,我倒要看看,你们两个部落首领,会不会打死对方?” 手底下的亲兵纷纷起哄,如此情况,谅这些俘虏也翻不起什么大浪,不如将他们关在一起,看看好戏。 于是乎,夜幕降临,一个木质笼子将两人关在一起。 他们也如那些士兵们如愿以偿,展开“殊死搏斗”。 众人纷纷叫好,顺便将牛羊肉投入笼子,让他们抢食。 …… 沈黎回到小院子后,学生们都安好,苗欢心也很好。 见了弟弟后,苗欢心便红了眼睛,嘘寒问暖,沈黎也不打扰他们,带着柳升去仙平专属仓库。 这次他们回来带的人并不多,只有一百人,用来运送物资。 毕竟他们现在真正的据点,是临渝关。 仓库外面看起来还算是十分正常,里面的物资多是一些冬衣,酒水之类的。 但负责人走到仓库最后方,从地面上拉起一个大铁链子,于是乎,里面露出一个黑漆漆的楼梯洞口。 负责人检查了一下灯笼,随后道:“少爷,这里面都是火药弹珠一类的东西,所以只能点一个灯笼进入。” 沈黎点点头,火药不能见火星子,这么大的仓库,若是点燃一点点火药,造成的灾难难以估计。 几人顺着简易小楼梯下到地下室,灯笼灯光暗,隐隐约约看到一旁架子上,堆砌的全是火药。 “苗姑娘分了三次,派人送了三万斤的火药,还有十万斤的钢珠,五千斤的脱水蔬菜,都在这里了。” 说着负责人从怀中拿出账本道:“请少爷过目。” “不用了,苗姑娘能将你派到这里,并且让你掌管这些东西,可见她对你足够信任,有什么好查的,到时候账本直接送回仙平即可。” “属下遵命。” “少爷,一下子搞了这么多火药,苗姑娘这是打算炸平草原啊。” 柳升在一旁摸着下巴啧啧称奇道:“实在太多了,怕是仗打完了,火药还剩下许多。” 沈黎点点头,确实,东西送的有些多了。 可人都是有私心的,苗欢盈也不例外。 她唯一的亲弟弟在北境抵御狼族,将来沈黎打完仗直接跑了,可萧林焕还得留在这里,到时候这里剩余的火药,都送给他了。 不过沈黎也不介意,萧林焕也已经不是那个愚忠的孩子了,他不会将这些东西交给皇室,他知道怎么运用这些东西。 或许他会利用这些东西,在草原上培养出自己的心腹了。 “行了,柳升,你留在这里,带着他们把东西搬出来,明日一早咱们就回去,岳峰那里估计快要断粮了。” “是。” 他背着手,看了看仓库四周,这仓库位置倒是选的不错,比较偏僻,装卸货的时候也没有太多人在附近。 溜达一圈后,他回到小院,几个孩子连忙围上来,纷纷告知自己最近的突破。 在仙平和京城时,人多眼杂,而且原材料不够,到了这北境,有了足够的羊皮,他们便日夜缝制,做出了一个超大的热气球来。 只是,桑榆城太小,没地方试验。 领头的季酬心拿着自己的小本子道:“少爷先生,这是我所有的心得,都在这里了,您看看还要不要再改进一下?” 沈黎笑眯眯的摸着他们的脑袋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你们现在已经有了想法,那接下来就是去实施了,其实啊,这份心得,我看不看都是一样的,明日出发,带你们一起去临渝关,到了关外,咱们再好好试验一下你们这超大热气球。” “好。” “那最近少爷不在,你们有没有好好听欢心姐姐的话啊?” “有!” 几个孩子纷纷表示,欢心姐姐做的饭太好吃了。 他笑着与他们玩闹一番,然后回到内屋准备饭菜。 十多人的饭菜,都是苗欢心一人在弄,沈黎也来搭把手。 萧林焕在下面烧锅,苗欢心一看他过来,连忙将他往外推:“少爷,这是厨房,您怎么能进来啊?” “这有什么的。” 沈黎拨开她纤细的双手道:“少爷也是人,有什么尊卑贵贱的,那么多规矩,今晚少爷下厨,让你们尝尝味道。” …… 第465章:深夜敌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穿越之前,沈黎本来就是一个穷学生,不过即将到博士,自由度还是比较高的,每日做做实验,看看书即可,闲暇时间也挺多的。 学校饭堂的饭他吃不惯,便出门自己租了个小单间,自己做饭自己吃,不会的话就在网上看视频,也练就一手好厨艺。 今晚的饭菜丰盛无比,红烧鱼,糖醋排骨,辣子鸡等等,赚足了手下们的口水。 可惜,在仓库搬运的那一百人,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他们只能啃牛肉干了。 柳升跟沈黎时间长了,越发鸡贼起来。 他知道沈黎回来,肯定要改善伙食的,他每天啃草原上的干羊肉,水煮羊肉,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小苗姑娘下厨,起码能吃到家乡的味道。 于是乎,他安排好仓库的事情后,急匆匆的跑回来,吃的那是一个舒爽啊。 “小苗姑娘,你这厨艺啊,可以去开酒楼了!” 他拿着酒杯嘿嘿笑着,却发现坐在周围的十个手下都有些不安,而且自始至终都没有动筷子。 这十人,是最早沈黎留下来保护苗欢心和孩子们的。 “不是,你们吃饭啊?这么好吃的菜,你们竟然能忍住?” 柳升一席话,又让他们艰难的咽下口水。 而厨房内的沈黎系着黑色围裙,匆匆的从厨房内端来两大盘东坡肉。 他手中筷子“啪嗒”一声掉在地上,然后狠狠的瞪了手下一眼,意思是你怎么不早告诉我少爷下厨呢? 尼玛,咱是手下,哪有让少爷给咱做饭的道理? 几个手下满脸无辜,您来了就大快朵颐,咱把眼珠子都翻烂了,您也没看着啊。 他嘿嘿傻笑道:“少爷,我来给您帮忙。” “行了,你们快吃吧,还有一个炖羊肉,马上就好了。” 沈黎在围裙上擦擦手:“欢心,林焕,赶紧过来吃饭了,灶里还有些余温,我把菜弄一下就好了,讲究什么呢,在办正事的时候咱是主仆,在家里咱都是自己家人,快过来吃饭,马上就好。” 众人虽然没有动筷,但心中还是一阵感动。 那个主人会与仆人同桌吃饭? 哪个主人会给仆人做饭还让他们先吃着? 只有咱家少爷会这样。 他们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对少爷死心塌地。 一顿饭,大家风卷残云,吃的是其乐融融。 …… 夜已深,城中逐渐安静下来,白天外面宣扬自己多厉害的纨绔军队,似是也玩累了,韩应生在获得城中极多百姓的好感后,心满意足的回到营房。 然后两个眉清目秀的手下走进他的帐篷,褪去盔甲后,竟是两个美女。 军营严禁女人出现,韩应生忍受不了军营中极为枯燥的生活,便偷偷藏了两个美女在身边,每每深夜,便夜夜笙歌。 俗话说,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这种纨绔子弟来到军营,上官自然不会分给他什么好的兵员,多是兵痞一类,偶尔还会在街上调戏良家妇女。 至于青楼妓院,他们更是常客。 三流军队都不如,纯粹都是陪着纨绔少爷出来玩的。 白天他们陪着俘虏游行一天,夜晚又出去喝了花酒,自然是头重脚轻,回来就睡下了。 至于那些看俘虏的士兵们,更是哈欠漫天。 他们觉得很安全,因为这是后方桑榆城,这里除了他们,还有一万守军,根本不用担心,这些俘虏也得敢造反呢? 做俘虏,起码还能活,敢半夜起来造反,那就全杀了。 他们感同身受,自认为这种情况下,自己是万万不敢反抗的。 可这是哪里的军队?是狼族最精锐的部落之一,他们自称白狼后裔,奉狼为图腾,骨子里便是凶狠,岂会被人关的住? 夜深人静时,守着笼子的士兵终于坚持不住,靠着篝火旁昏昏欲睡。 扎木才让与桑登曲林从假寐中醒来,互相对视一眼后,桑登曲林从怀中摸出白天从水果摊摸来的一把匕首。 这种简易的锁匙,虽然硕大,里面的原理并不复杂。 三下五除二后,桑登曲林便撬开锁链。 那守军半睡半醒间,居然看到笼子打开,还没来得及惊叫,便被桑登曲林用匕首刺穿了喉咙。 抢来钥匙后,他们如法炮制,将两千俘虏尽数释放出来。 一路上,他们小心翼翼,不断收集兵器,并杀掉所有守卫。 很快,他们便杀到城墙下。 桑榆城比较小,驻扎的大军不可能在城内,而城池只有南北两个出口,只要把握这两个出口,再把握城墙,便能拿下桑榆城。 到时候桑榆城物资充足,仅仅凭借他们这一万个辣鸡,一时半会绝对攻打不下桑榆城。 韩应生的三千军队,都是一些兵痞,住在城内,此时睡的如同死猪一般。 这些狼族精锐,几乎不废吹灰之力,便抢占了城楼。 四更天,终于有人发现了不对劲,临死前惨叫一声:“敌袭!敌袭!” 营中有人被吵醒,于是乎,越多越多的人被惊醒。 桑登曲林见他们都被惊醒,狞笑一声,随手将火盆掀翻,直接倒在帐篷上:“孙子们,白天不是游行很有意思吗?” 扎木才让在城墙上大喝道:“玩什么玩?赶紧把他们全部杀光!” 他们俩分工明确,扎木才让的手下,趁机抢占城楼,而桑登曲林的手下,杀光城内守军,并堵住南北门,顺便收集物资。 虽然这里面有三千守军,但在这些狼族精锐面前,他们都如同绵羊一般。 事实上,他们真的是绵羊,仿佛脱去那身盔甲后便不会作战了一般,那身盔甲只会让他们耀武扬威。 韩应生的三千军队,在这些人面前,竟不堪一击,如同豆腐一般,每每狼族人冲进来,他们便四散逃亡,甚至连拿起武器的勇气都没有了。 偶尔有一群拿起武器的,也很快被灭杀。 韩应生昨晚玩的比较花,又是两女侍一夫,自然睡的如死猪一般。 手下大喊了几声,两个女人猛然惊醒,将他强行拉起来:“将军,不好了,敌袭!” “别闹,哪里来的敌袭,昨晚不是已经全歼你们两个敌军了嘛。” 韩应生摇头晃脑,随后一头栽回枕头。 第466章:抢夺城池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将军,是狼族,狼族杀过来了!” 两个风尘女子匆匆穿好衣物大声道:“外面都杀完了。” “滚犊子,滚一边拉去。” 睡梦中的韩应生翻了个身,继续嘟囔一句,然后便是熟睡。 两女都快崩溃了,这都什么世家子弟啊,白天白衣飘飘,风度翩翩,夜晚睡着之后犹如死猪一般,叫不醒就罢了,关键是他睡的TM贼香。 磨牙放屁打呼噜吹口哨说梦话一应俱全,两女几夜下来,整个人都消瘦了不少。 要不是因为你给的钱多,谁他娘的愿意伺候你? 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咱虽然是商女,但这狼族入侵还是分的清轻重的,其中一个女人犹豫半天,听着外面喊杀声愈发浓烈,她咬咬牙,一脚踹在韩应生的脸上:“起床!狼族杀过来了!” 韩应生迷迷糊糊的起身:“咋啦咋啦?” 咋你麻痹。 两女腹诽一声,表面上还是笑嘻嘻道:“将军,狼族的俘虏谋反,已经冲破大营,说是要将您剥皮抽筋呢!” “啊?” 顿时一泡尿滋的老高。 韩应生艰难的咽下口水道:“快快快,服侍我穿衣服。” 两女摇头,换好衣服后直接跑了,留下他在风中凌乱。 果然是婊·子无情! 他大骂一声,起床匆匆穿着衣服,门外侍卫很快冲进来惨然道:“将军,不好了,桑登曲林带兵冲进咱们大营,咱们的士兵顶不住啊!” “废物!一帮废物!妈的三千人打他一千俘虏都震慑不住吗?” 韩应生匆匆套上裤子骂道:“那还有城外一万城防军呢!” “扎木才让守着城墙,他们进不来啊!” 侍卫哭丧着脸道:“这下是废了!” “滚犊子,抢老子台词!” 他愤怒的猛踹侍卫一脚道:“废了废了,这下是废了!” 随后,他忽然坚定道:“男儿志在保卫国家,那什么什么,何须马革裹尸还?取我方天画戟!” 侍卫惊讶道,将军居然硬气起来了! 这是好事,他忙冲出大营,直奔外面取来方天画戟。 回来后,却已是人去楼空,帐篷内的人早就没影了。 那便桑登曲林的屠杀还在继续,双方交战,士气第一,狼族吃了这么憋屈的一个仗,又被俘虏这么多天,每天被这帮少爷兵玩弄,早已怒气滔天,放出来后,更如饿狼入羊群,一通乱杀。 三千人的大渝军队,竟被一千狼族俘虏追的满城跑,当真也是笑话。 很快,敌人逼近大营,彻底拿下大营,然后抢了战马,在街道中继续追杀那些逃亡的士兵。 …… 五更天,苗欢心早早起床。 今日是个重要的日子,要送哥哥出城,嗯,还有心上人…… 她嘴角噙着笑意,小脸通红,情窦初开的她,想想一些事情便羞红了小脸。 她柔夷一般的小手抚摸着沈黎的衣物,然后叠放整齐,用布包裹起来。 一共两份,哥哥一份,少爷一份。 还有早餐,不久后就要出城,这骑马一天,长途跋涉,自然是消耗体力。 她将锅中正在熬的粥加入了一些牛肉,又在另外一口锅中做好午餐,小心翼翼的装在食盒内。 做完这一切,她满心欢喜。 却听外面街道阵阵喊杀声传来,她走过去贴在门缝看过去,正巧看到一个狼族士兵一刀斩掉一个大渝士兵的脑袋,顿时吓的她心里一颤,小脸煞白。 随后她忙冲进沈黎房间,轻声道:“少爷,少爷,快醒醒。” 沈黎睡眼朦胧,伸了个懒腰:“怎么了吗,天亮了。” “不是,是有很多狼族在街道上杀人。” 这种血腥残暴的场面,苗欢心只是小时候见过一次,那是……刽子手斩她父母的场面。 今日又见到这种恐怖的画面,让她产生不好的联想,顿时眼泪扑簌簌的往下掉。 沈黎猛然惊醒,看到她吓坏的样子,将她揽入怀中,轻轻拍着她的后背道:“吓坏了吧?别怕别怕,少爷在呢。” 几个月行军的萧林焕,也练就一身独特的本领,比如他睡觉的时候,习惯性的枕着箭袋,并且睡在地上,这样远处一旦有马蹄声,他能快速知晓。 他快速起身,直奔沈黎房间,却发现沈黎穿着睡衣,搂着自己的妹妹…… “呃,看到杀人了,吓坏了。” 沈黎有点不好意思,随后郑重道:“你快去看看,顺便发出响箭,提醒柳升他们注意一下。” “我知道了。” 萧林焕也不在意他搂着自己的妹妹,这是好事,他娶了自己妹妹和姐姐,到时候一家人又在一起了,挺好的。 他匆匆出去,而沈黎搂了苗欢心一会儿后,见她情绪渐渐稳定下来,便温和道:“乖,少爷现在要出去看看,你在家里好好的,还有几个孩子等着你照顾呢。” 苗欢心咬着薄唇,颇为纠结的点头。 “呐,这个东西,叫做火枪,这里叫做扳机,对准敌人,扣动这里,就可以杀了坏人,不过只能用一次,要谨慎使用,知道吗?” 沈黎从枕头下,拿出自己其中一把火枪递给苗欢心道:“在家注意安全。” 现在他有些后悔,昨晚将人全部赶走了。 由于今天任务繁重,仓库装车需要大量的人,他便连夜将柳升赶回去,还有院内十名护卫。 桑榆城海晏河清,而且还有萧林焕在身边,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没想到天刚刚亮,狼族便开始搞事情了。 城中已经很多房子浓烟滚滚,那些抢了战马的狼族如鱼得水,顿时兴奋大叫,在街道一路狂奔,见到人便一刀过去,不管男女老少,大人小孩。 他们是狼族,这些人大多是汉族,可没有什么平民百姓的概念,看到了就杀。 他们走一路烧一路,从城南烧到城北,那些不敢出门的百姓被烧的不得不出门,可刚刚出门,便被摘了脑袋。 整个街道凄惨无比,脑袋如西瓜一般滚落在街道中心,那些韩应生的士兵更为恐惧,找到房子就往里面钻进去。 萧林焕出了院子,便往街道赶去。 霎时间,十多个狼族士兵狞笑着围过来。 第467章:街道大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四处看了一下,约莫十来个狼族围着他。 他可不是当初那个毛头小子,如今他能带兵三千从狼族大营中杀个来回,可见他的勇气,仅仅十来个狼族精锐,可奈何不了他。 他从怀中掏出沈黎特制的烟花,拉响后一朵灿烂的烟花升空,随后手中方天画戟甩动,一言不发冲进狼族。 “哟,我还以为这城中士兵,各个都是软蛋呢,没想到还来个硬货!” 领头的狼族小队长冷笑一声,随后猛地一夹马腹,拿着弯刀直奔而来。 坐在马背上自然占据极大优势,马上比较高,也比较快,而且狼族中人马术很好,根本不怕下面的人砍马蹄。 他狞笑着冲来,萧林焕拎着方天画戟,铁索拦江起手式,见对方冲来,双手瞬间变换,紧握方天画戟尾部,来个大风车转过去。 狼族小队长猛地拉动缰绳,战马嘶鸣一声跳起,随后他顺势一刀反劈过来,却被萧林焕一式猛龙出海顶向面门,他大骇想要躲避,可对方速度实在太快,方天画戟前端直接卡住他的兵器,猛地往前一送,戟尖瞬间穿透他的脖子。 这一切发生在电石火花之间,其他狼族士兵愣了几个呼吸后,纷纷大怒冲来。 两千俘虏,除去中途伤重不治而亡的五十人,这是第一个被杀的。 他们怒了,这帮汉狗竟敢当着我们的面,杀了队长! 所有人一拥而上,萧林焕丝毫不惧,一式秋风扫落叶,瞬斩几条马腿后,几个狼族士兵栽向地面,摔的七荤八素,随后他猛地跃起,腾空一记砸在后续狼族中人的脑袋上面,那脑袋如同西瓜一般爆裂开来。 街道上如此勇武的场面,自然吸引其他狼族中人的注意,人越打越多,而萧林焕越战越勇。 他虽然后天没有练过多少真气,可得益于出生时父母找人为他疏通了任督二脉,后续老道士也传给他一部分修炼法决,即使没有特别专注于修炼真气,但也有个八品的实力。 加上他后天练力,对付三五十个狼族士兵还不在话下。 而且这些狼族士兵刚刚放出来,身上都没有甲胄,大部分只有一条裤衩和一双鞋,自然也容易搏杀,一炷香过去,他气喘吁吁,而地上横尸一大片。 狼族士兵愈发多了起来,他们眼睛通红,很快桑登曲林赶过来。 看到现场惨死的狼族士兵,桑登曲林顿时慎重起来,面前这个小少年,不太好惹。 他深吸一口气:“阁下如此勇猛,可敢报出自己名讳?” “萧……” 萧林焕沉吟一番:“沈林焕!” “沈?” 桑登曲林皱着眉头,大渝将军里面,没有姓沈的,难道是新来的? “是,我姓沈。” 萧林焕知道自己这个姓一旦在战场上出现,对于战场的冲击力有多大。 甚至这一个姓,便能改变整个战况走向。 大渝战神萧鹏举,可不是白叫的。 十年前,萧鹏举带兵北境,追杀狼族三百里,杀的狼族丢盔弃甲,多年不敢进犯,狼族提“萧”色变,后听说大渝皇室竟将萧氏灭门,胆子顿时都大了起来。 而大渝军中,凡是听到姓萧,士气便会增长好几倍,只要是萧家后人带兵,那必定所向披靡。 萧与姜,在大渝是两个禁忌,寻常人不得姓这个。 姜是皇室姓氏,寻常人姓这个,那是僭越,所以大渝民间的姜姓,后来都改成了江姓。 而萧姓,则是大渝战神一脉,由于萧家三姐妹出逃,那些探子拿着鸡毛当令箭,但凡姓萧,那肯定与萧氏一族有关系,先杀了再说,百姓无奈,只能将萧姓改成肖姓。 桑登曲林细细的观看了一番萧林焕,随后道:“让你加入狼族也不可能了,那么便战吧。” 萧林焕嘴角微微上扬:“让我也看看,你这个白狼族长,是不是徒有其表。” 两人再不废话,便开始对冲。 萧林焕刚刚大战一番,本来消耗极大,再加上他年轻,还没到发力的年纪,自然在力量上比不过桑登曲林这种中年男人。 十七八岁的男孩子,自然是有一股猛劲,过了这副猛劲,后续便有些乏力,而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耐力自然强一些,力量源源不断,两人对战,时间一长,萧林焕自然有些体力不支。 桑登曲林哈哈大笑道:“小子,你不太行啊!” 说罢,他狞笑一提缰绳,烈马嘶鸣,前蹄扬起,他手中抢来韩应生的方天画戟带着烈马落下之势猛地劈下,萧林焕铁索拦江,却被震的手臂发麻,方天画戟险些脱手。 “哈哈哈,小子,你戟把都握不住了,怎么跟我斗?” 桑登曲林狂笑,又是一戟砸下来。 他虽然不会使用方天画戟,但大力出奇迹,只管用力的砸过去即可。 你别说,韩应生这纨绔子弟,虽然功夫不咋地,但置办的东西倒真不错,为了耍帅,京中那些纨绔子弟,多是使用方天画戟,再配一身白袍,骑在白马上,披风迎风飞扬,甚是潇洒。 他的方天画戟,质量自然是极好的,比起萧林焕手中的要好上几倍。 像这种长兵器,丈八蛇矛,亮银枪等等,它的长杆部分,都是木头,有的是上好木头,有的一般,将这些木头劈成长条,泡在水中,过一段时间,刷上桐油,绑在一起后再刷桐油,等晾干之后,再绑一圈,再刷,直到刷到自己想要的尺寸。 上好的兵器长杆,经过一系列的精细处理后,敲击在木杆上,有一种铁器的声音。 这种兵器,不仅仅有韧性和耐久性,而且木质手柄,可以阻绝一大部分的震击,这也是许多兵器都是木质手柄的原因,如果全是铁质,砸在对方兵器上,便会震的自己手臂发麻,严重的时候还会脱手。 桑登曲林一下一下砸着,萧林焕眼看自己手中方天画戟即将出现裂纹。 他想退,可桑登曲林根本不给他这个机会,一次次的撞击如同排山倒海一般袭来,他终于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来。 “受死吧!!!” 桑登曲林冷笑一声:“怪,就怪你生在大渝!” “生在大渝怎么了?吃你家饭了啊?” 旁边,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传来。 却是沈黎,一手拎着火药坛子,一手拿着火枪。 砰! 扳机扣动,子·弹脱膛而出,直接射入马屁股上,烈马嘶鸣,直接甩开桑登曲林跑掉。 桑登曲林目眦欲裂:“就是这狗贼俘虏的我们,给我杀了他!” 阳光下,沈黎微笑着点燃引线,然后将火药坛子丢入人群:“林焕,走了!” 第468章:沈黎出马 - 布衣公卿 - 欺生 桑登曲林战马猛然受惊逃走,让他落马有些狼狈,他单手撑地,随后便看到那可恶的小子龇着大白牙丢来一个黑乎乎的坛子,他瞳孔猛然一缩。 前些日子,他就是被这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炸的人仰马翻的。 那时候他就发过誓,一定让这臭小子付出惨痛的代价! 而他的那些手下,眼睁睁的看着火药坛子飞过来,都惊恐的拉开缰绳想要逃跑。 可沈黎将火药坛子引线剪的极短,几乎是扔在他们头顶上就直接炸开。 无数碎片混合着铁片炸响,那些碎片瞬间穿透他们的身躯。 而地上的萧林焕来不及躲避,随手拉了一个狼族士兵盖在自己身上。 那狼族士兵惊恐大叫,却被他死死勒住脖子不放开。 于是乎,他眼睁睁的看着碎瓷片穿透自己的身体,然后满眼不甘的扭头看了一眼萧林焕死去。 那眼中分明带着浓浓的咒骂。 你个老六! 萧林焕拍拍身上的尘土起身,那边反应过来的桑登曲林提着方天画戟直冲沈黎。 沈黎不慌不忙,又拎出一坛子火药,顺势吹着火折子,他有恃无恐的站在原地道:“来,你过来?” 桑登曲林犹豫的看了一旁萧林焕一眼。 先不说能不能真的杀掉这臭小子,如果他再点一个,自己肯定要交代到这里了。 他们的人没有甲胄,这火药坛子在他们周围炸开,当真是灾难,刚刚的火药坛子爆炸后,现场三十多人,一个不留。 再来一个,怕是他也得废了,而且后面还有一个少年在虎视眈眈。 他冷哼一声,大骂道:“你给我等着。” 随后他提着方天画戟消失在浓烟之中。 萧林焕吐掉口中血水,看着自己手中有些廉价的方天画戟,有些地方已经开裂。 沈黎盖上火折子,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膀道:“丢了吧,那桑登曲林手中的方天画戟不是还不错嘛,抢了他的,回头再让你大姐帮你找人做一把出来。” “嗯。” 他沉默一番:“韩应生的三千人马,怕是顶不住桑登曲林。” “那帮废物,除了白吃干饭浪费青春,还能做些什么。” 提起这些沈黎就有些来气:“那韩应生,怎么就不死在这些狼族手上呢?” “咱们要赶紧与柳大哥他们汇合,否则城中若是完全被他们掌控,后果不堪设想。” 沈黎点点头,不是早就点了信号·枪了吗?怎么柳升还没来? 那是自己专用的信号·枪,一旦打响,所有的仙平士兵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他有些不悦的嘀咕道:“柳升,你再不来,就要被开除了!” 话音刚落,远处密密麻麻如竹筒倒豆子一般的火铳声响起,而柳升一把长枪,游走于房顶之上,很快跳到他的面前:“少爷,我来了!” “城内现在什么情况?” “人太多了。” 柳升有些苦恼的摇头道:“这种巷战,咱还得注意伤到百姓,推进速度也慢,而且对方是咱们的二十倍人马,路边的建筑太多了,想要完全剿灭这些人,怕得废一些时间。” 路边建筑多,便意味着障碍物可以阻挡火枪,那些狼族并不蠢,他们出现的第一时间,便丢了马,直接拿着弯刀进行巷战。 而沈黎搞出来的二十人小组战斗此时也发挥了作用。 十个人围成一个圈,大圈套小圈。 外面的十人打完一轮后蹲下,里面九人人提枪射击,这样可以无缝衔接,对方只要突破不到自己脸上,自己一方就可以化身屠戮机器。 而最里面的一个人,提供火药包轰炸,两轮射击完了之后,他便可以丢出点燃的火药包,这样可以将杀伤力搞到最大。 “韩应生人呢?” “鬼知道他跑哪里去了,废物一个,打起来的时候早跑的没影了。” 柳升摊开手道:“而且他手下那帮王八蛋,丢盔弃甲,甚至有的还劫持狼族商人逼迫狼族退兵,真是愚蠢。” 沈黎扶额长叹,这都是一帮什么样的乌合之众啊。 三千打一千,居然提不起丝毫勇气反击,反倒是用普通百姓威胁敌方。 “行了,兵力不足,也没有办法,就这么慢慢打吧,先打城楼,把城门打开,让外面的守军先进来。” 他看了一眼城楼上正在与外面大战的扎木才让部落,甚是勇猛。 他们抢了韩应生的弓箭,然后射向大渝守军。 外面的大渝一万守军,没有攻城器械,顿时苦不堪言,各个抱头鼠窜。 而守将大骂韩应生:“王八犊子,还特意将老子赶出城,接管城防,草拟个亲马的,别等老子进城,进城第一件事,先宰了你这个王八蛋,再杀狼族!”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种废物,算得上是通敌了。 狼族善于马术,射箭,又有城墙这种地理优势,很快将他们打的节节败退,再也不敢进攻了。 沈黎看了一眼城楼上,不时还有狼族对着下面百姓射箭,他招呼柳升道:“你自己过去,把火药坛子往城楼上丢,掩护下方火力,迅速占领城楼。” “城楼占领了,咱就好打了。” 柳升有些犹豫道:“可是您身边没个护卫。” “我是小孩子吗?我自己会照顾自己的。” 沈黎皱着眉头道:“还有林焕在旁边,你怕什么,赶紧去。” “是。” 他匆匆离去,有了一百仙平军的加入,街道上的狼族也没那么猖狂,他们守在南北城门,其他的在城中杀人放火。 而桑登曲林一直躲在暗处,他现在对沈黎恨之入骨,恨不得将其剥皮抽筋,几次都是沈黎打扰了他的好事,他如何不怒。 这次战斗下来,他的部落,会从狼族前十的部落,一跃而下,再也不负往日荣光。 所以,沈黎,必须死在他的手上! 柳升带领众人,趁着混乱悄咪咪的摸到城墙脚下,随后他点燃火药坛子,猛地往上投掷。 扎木才让的手下们,自然对这些火药印象无比深刻,火药坛子凌空而起时,他们有的甚至吓的直接从城墙上跳下去。 第469章:拿下城墙 - 布衣公卿 - 欺生 空中弥漫着硝烟味道,大量的生石灰混合着硝烟,让城墙上的狼族士兵们纷纷惨叫着揉着眼睛。 柳升一马当先,顺手挑飞守在城楼楼梯旁的几人,随后又拎着点燃引线的火药坛子往城楼上扔过去。 扎木才让怒了:“草拟吗的扔起来没完了是吧!” 随后他匆忙拉弓,一箭射爆空中的火药坛子。 众所周知,火药的爆发原理,是在一个密闭狭小的容器内压实,然后点燃后产生热量爆炸,他在空中射爆火药坛子后,爆炸的威力便没有了,剩下的仅仅是火药点燃的威力。 这种威力,比起火油来高不了多少。 柳升啧啧称奇,想不到狼族还有这种人才。 厉害,厉害。 扎木才让哈哈大笑,找到了火药坛子的破解之法,他兴奋大叫道:“你再丢啊,你再丢啊!” 柳升右手缓缓抬起,感受了一下风向,然后淡淡的说了句:“沙比。” 风向变了,西南风,那些火药中夹杂的石灰粉刚好顺着风飘散,涌到扎木才让的脸上。 扎木才让瞪大眼睛,刚好让那些石灰粉进入眼中,顿时蛰的他惨叫不已,眼角更是留下两道长长的泪痕。 柳升淡然的招手,让手下进入收割城墙上的狼族,他轻轻叹口气,颇为深沉道:“为什么你的眼中常常饱含泪水,因为你对这城墙爱的深沉啊。” “嗯,少爷这诗,倒是百搭。” 说罢,他悍然出手,一枪捅入硝烟中,却没想到捅到一个狼族士兵的屁股上。 硝烟散去,那狼族士兵不可置信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屁股,然后看了一眼柳升。 “妈的,晦气。” 他猛地一挑,那狼族士兵还“哦”了一声,随后被挑下城墙。 他满脸嫌弃的拿着枪头在其中一个尸体上擦的干干净净。 其他士兵,纷纷戴上沈黎特制的琉璃眼镜,戴上面巾,防止石灰进入口鼻,然后快速收割一个个狼族士兵。 柳升站在他们前面,用银枪快速挑飞射来的羽箭,防止自己的部下受伤。 而扎木才让等人且战且退,他惊恐大叫,他忽然发现,自己一方的所有攻击对敌方没有丝毫作用。 难道,他们就是上天派来覆灭狼族的吗? 他不甘的拿起盾牌,抢来手下的长枪,直冲而来。 柳升冷冷一笑,他可不是年轻的萧林焕,他已经正值年轻力壮,猛地一批,又是外家用枪高手,狼族首领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他挑了个漂亮的枪花,直奔扎木才让而上,三下五除二便挑飞扎木才让手中盾牌,随后一枪指在扎木才让的脸上。 “投降不杀,否则你们必死无疑!” 扎木才让深吸一口气,放下手中长枪,却忍不住干呕一声:“敢问阁下,你的长枪,为何有一股大便味道?” “呃……” 柳升摸摸鼻子,又挠挠头:“管你吊事?投降!” “行吧,投降。” 他叹口气,随后屏住呼吸跪下,任由下面的仙平军绑住他们。 柳升收起长枪,看了一眼外面,命令手下竖起大渝旗帜。 这样远处的一万守城军看到,知道自己一方获胜,自然会来攻城。 下面街道处,剩下的仙平军快速的收割一条条狼族士兵们的性命,他们东逃西窜,跑进普通百姓家中。 可喜可贺的是,韩家韩应生,被桑登曲林给发现了。 这王八蛋,藏在猪圈中,用猪槽盖在自己身上,犹如乌龟一般。 桑登曲林忍住笑意,一把挑飞猪槽,大喝道:“孙子,你也有今天啊?” “昨天你不是拉着我们游街,威风凛凛吗?你再狂啊?” 韩应生又吓的尿了出来,他连忙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一般:“大人,我错了大人,求您放过我,我愿意为您做牛做马,我……我可以放您出城,我保证不会追您,求您放过我!” 桑登曲林看着满地的猪粪,恶心的干呕一声,他一脸鄙夷道:“狗一样的东西,赶紧滚起来。” 或许有了这个将领,还能威胁一下那个沈黎,尽管这玩意儿很恶心,但大渝人的将领,他们总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杀了他吧? 他狞笑一声道:“滚出来,不然老子一戟把抡死你。” 韩应生愣了一下,然后连忙滚出猪圈,小心翼翼的站在一旁:“大人,要不您换上我的衣服,然后出城?” “出城?没杀了沈黎那混账东西,我怎么可能出城?” 桑登曲林一戟拍在他的肩膀上,他连忙跪下。 “真是个废物。” 他不屑的摇摇头道:“行了,老老实实的,让沈黎放下兵器,你还能活命,否则,你的脑袋就要搬家了。” 韩应生只觉脖子生寒,他是个纨绔,早就来北境了,与沈黎并没有太大交集,如何认得沈黎? 他也想不通,自己的性命怎么就跟沈黎挂钩了? 他战战兢兢的前行,后面桑登曲林冷冷的跟着他,大有一言不合就捅死他的意思。 沈黎与萧林焕在街上杀了几个狼族后,发现对方都在挟持普通百姓,沈黎心中感觉不太好,对萧林焕道:“我回去保护一下你妹妹还有孩子们,那里没个护卫,太不安全了。” 萧林焕点点头道:“沈大哥,你快些回去吧,我去街上协助一下仙平的兄弟们。” “嗯,注意安全。” 他匆匆往家中小院子赶过去,现在的桑榆城一片混乱,到处都已经起火,百姓痛哭声惨叫声不绝于耳。 那些狼族现在狗急跳墙,直接对普通百姓出手,而且他们发现,用普通百姓放在身前挡枪,实在太实用了。 仙平士兵们很是棘手,一来有障碍物阻挡射击,二来还有普通百姓,这些百姓们都是无辜的,可怎么办? 很快,萧林焕出现,他悍然出手,直接用冷兵器打破那些挟持百姓的狼族,战况逐渐进行到白热化的阶段。 沈黎没发现的是,几个狼族士兵悄悄跟着他,然后其中一个转入巷子,找到桑登曲林道:“首领大人,那小子到了城东一个民宅。” 桑登曲林眼角微微一眯:“跟上去!” 第470章:挟持人质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谨慎的看向四周,人的第六感告诉他,背后有几双眼睛。 可他猛地回头,背后空无一物。 桑登曲林和扎木才让有多恨他,他是知道的,被他们找到机会抓住自己,那就彻底芭比Q了。 火药坛子还有一个,他沉吟一下后,从自家门前经过,转到一个小巷子,偷偷点燃火药坛子后,然后快速往前面走去。 如果后面有人,追踪他时经过火药坛子,必定爆炸,如果没有人追踪他,他再安然回去也无伤大雅。 那几个狼族士兵见他速度突然加快,也着急的跟过去。 经过火药坛子时,刚好引线烧完,一声爆炸之后,尸体混合着砖块横飞,惨叫声陡然而起。 沈黎心中一跳,暗道不好。 自己已经被盯上了,这帮疯狗,怕是临死前也要找个垫背的了。 他现在隐隐有些后悔了,因为他刚刚看了自家小院几眼。 他四处看看,现在重要的是,顺着周遭火炮声,找到自己的手下,带几个人回去保护苗欢心等人。 随后,他匆匆往街道上赶过去。 桑登曲林挟持着韩应生,很快路过那条小巷子,几个手下面面相觑:“可能,是被他发现了。” “废物!” 他皱着眉头怒骂道:“还不赶紧找!” “是!” 韩应生哆哆嗦嗦:“大爷,您可小心一些,可千万别杀了我啊,您让我做什么都可以啊!” “我问你,沈黎可有家人?” “我……我不认识他啊,他、他很出名吗?” “那是,他可比你有种多了。” 桑登曲林冷哼一声道:“我倒是有个办法。” “嗯嗯,您说,我一定照办。” “那小子急匆匆的往这边跑,肯定有他在乎的人或者东西,你是汉人,又是桑榆城守将,那么,他们的人,定然会给你一点面子。” 他嘴角缓缓扬起:“去,顺着这一排房子,挨个给我敲门,就说你是守将韩应生,求沈大人应援,如果有人认识这个人,那定然是沈黎的人!” 韩应生连忙拍手叫好:“大爷真是聪明至极啊!” 这样,他韩应生也能脱离狼族的掌控,到时候找到机会,顺着巷子一猫,我看你还怎么找我。 可桑登曲林狞笑道:“你小子不会想跑吧?” 说着,他调转方天画戟,一戟把甩在韩应生的小腿上,他顿时惨叫一声跪下。 “行了,别装了,老子控制着力道呢,给你打成这副样子,谅你也跑不了多远,赶紧滚过去叫门。” “好好好,我去我去。” 韩应生疼的满头大汗,只能咬牙坚持着挨家挨户的敲门询问。 “你好,我是桑榆守军领将韩应生,请问这是沈大人家吗?我想请他出手杀敌。” “不是不是,请你快走吧。” …… “你好,我是桑榆守军领将韩应生,请问这是沈大人家吗?我想请他出手杀敌。” “不是。” …… …… …… 那边沈黎,绕过几人监视,终于在街道中心找到自己的手下。 “走,跟我回家,保护家中。” 十几个仙平军连忙点头,对于少爷的话,他们是言听计从,少爷说的话,那就是圣旨。 现在有了人,沈黎也是雄赳赳气昂昂,直奔自家小院。 那边,韩应生询问十几家,都没有消息,他皱着眉头,看向远处的桑登曲林,摊开手,表示没有。 桑登曲林亮了亮方天画戟,又做出一副凶狠的表情,仿佛在说你找不到就准备等死吧!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接着又敲响一家大门。 “你好,我是桑榆守军领将韩应生,请问这是沈大人家吗?我想请他出手杀敌。” 院子内,苗欢心蹙着秀眉,手里拿着小火枪。 外面发生了什么她并不知道,里面几个孩子和她,一直都躲在内屋,直到有人自称自己是桑榆守军,她才走出房间。 桑榆守军,而且还是领军,就是昨日那个骑着高头大马带着俘虏逛街的将军? 他,应该不是坏人吧? 就当韩应生准备失落的离开时,里面传来苗欢心弱弱的声音:“少爷他,不是已经出去应援你们了么?” 韩应生大喜,这肯定是沈黎的家了。 找到沈黎的家,那便意味着他能多活一段时间。 他忙趴在大门上,拼命的往门缝里面看,然后急忙说道:“沈大人已经出去了吗?我们没有看到啊!” “不、不会吧。” 苗欢心有些谨慎的握着小火枪看着大门:“他已经出去了,你去街道上找他看看。” 外面火药爆炸声震天响,他们怎么可能不知道少爷已经出去剿灭俘虏了? 她小脸渐渐白了起来,这人,是仇家。 韩应生大喜,连忙对着远处桑登曲林挥挥手,示意找到了。 桑登曲林冷笑不已,提着方天画戟连忙赶过来,一众俘虏十多人也冲过来,将小院紧紧围住。 随后,他一脚踹开院门。 里面的苗欢心双手握住火枪,惊恐后退,却不慎被台阶绊住后脚,一个屁股墩坐在地上,朝天便是一枪。 远处的沈黎,听到自家院子里的枪声,大喝道:“赶紧干净,能跑的赶紧跑过去!!!” 手下人从来没见他如此慌张过。 人都是有预感的,沈黎什么事情都没有,却感觉自己心脏都快从胸膛里跳出来,而且他现在感觉极差,整个后背全是汗,浑身还有些发抖。 这是极为害怕的征兆,可导致自己害怕的,还有什么事情? 恰逢此时,小院枪声响起,那可是自己给欢心唯一一把小火枪啊,不到万不得已,她怎么会用? 到最后,他直接用力踹着仙平士兵们,几乎是歇斯底里的狂吼道:“赶紧跑回家啊!” 仙平士兵们咽下口水,知道少爷平日待人温和,此时却如此惊慌失措,定然是有了大事,他们拼命的冲回家中,却看到桑登曲林冷冷的拿着方天画戟站在苗欢心的背后。 他们顿时魂都快吓飞了。 小苗姑娘,那可是内定的小主母大人,要是救不下她,他们这十五人的下场,可想而知。 沈黎稍后赶到,眼神微微眯起:“桑登曲林!祸不及妻儿,放下她!” 第471章:仙平之伤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心面带微笑,她此刻又有些被俘虏的紧张,又有些小害羞。 祸不及妻儿。 我是他的妻子么? 要是那里面的五个孩子是我跟他的,就好了呀。 没关系,以后可以生的嘛。 哎呀,我在想些什么呀…… 她小脸通红。 沈黎的确是有些害怕了,这丫头最早跟着自己,真如自己亲人一般,平日里,自己对她也是照顾的无微不至,今日却被人用方天画戟抵着,他感觉自己浑身发抖,握枪的手心都湿透了。 原来,这丫头对自己也这么重要了么? 他微微有些发抖,这是他第二次这么紧张,上一次,是林晴母女被刘大有拖走的时候。 桑登曲林冷笑道:“沈黎,放下你手中的那破玩意儿,还有你的手下,也放下这些东西,慢慢的走过来,否则,她得死!他也得死。” 一旁的韩应生浑身一颤,连忙告饶道:“大爷,我已经帮您找到她了,求您放过我啊!” 沈黎目光如电,死死的盯着韩应生道:“是你,找到我家的?” 韩应生咽下口水,却也不敢搭话了。 “沈黎!别废话了,你想你的女人死吗?” 桑登曲林大喝一声:“也罢,我就成全你,反正我们这些俘虏死定了,拉你的女人垫背,赚大了!” 说罢他便提着方天画戟就要朝着苗欢心劈去。 沈黎大骇,连忙丢掉手中火枪:“我放下枪,不要,千万别动手!” “嗬,你也有今天。” 桑登曲林放下手中武器,朝他勾勾手指:“来,你来换她。” “好,只要你不动她,什么都好说。” 苗欢心也不是傻子,知道桑登曲林的最终目标是少爷,她下意识的挣扎道:“少爷,别过来,他会杀了你的!” “你!别!乱!动!” 桑登曲林一拳砸在她的脑门上,顿时鲜血横流。 沈黎眼中都快喷出火来,他沙哑着嗓子怒喝道:“桑登曲林,换人可以,你要是再敢动她一指头,我保证,你,和你的这些个手下,都得被我剁成饺子馅喂狗,整个狼族,都会为你今日愚蠢的行为买单!” “两军交战,尚不斩来使,江湖道义,祸不及妻儿,你如今行为,可算得上英雄好汉?狼族就教你这些了?” 桑登曲林冷笑一声道:“别拿那种眼神看我,反正我横竖是走不出这桑榆城了,什么江湖道义,男人信仰对我来说都不值钱了,我要的,临死前拉着你垫背,你不来,我就带着你的女人一同下黄泉。” “年纪这么小,应该很润,黄泉路上,我不孤单!” “好好好,咱不说那种气话,你不是要垫背的吗?我来,但是你不能再伤她!” 沈黎深吸一口气,对身后手下们道:“放下火枪。” “这……” 十五个士兵面面相觑,放下枪,不是任人宰割吗? 他登时暴怒:“怎么?少爷的话都不听了吗?” 十五人虽然不解,但还是放下火枪。 许多人都不解,在男尊女卑的时代,不就是个女人吗,死了就死了呗。 可沈黎不是古人,他做不到视而不见。 桑登曲林哈哈大笑,见到沈黎这番焦急的模样,他大笑不已,他知道,自己赌对了! “来来来,滚过来,把你娘们儿换过去。” 在他身前的苗欢心额头上满是鲜血,凄厉的喊道:“少爷!别过来!” 沈黎微笑道:“别怕,乖。” 桑登曲林死死的扣住她的后颈,不让她逃跑,而沈黎缓缓朝着她走过去。 萧林焕担心他一个人在家不安全,在街道简单处理一下敌军便匆匆赶回来,没想到还是来晚了一步。 他瞳孔微缩:“沈大哥,你,不能过去!” 他很是纠结,一边是自己的亲妹妹,一边是自己敬重的沈大哥。 两者都十分难抉择。 可沈黎若是被俘虏,整个仙平会散。 妹妹被俘虏,他的心会碎。 男人都是理性的生物,都知道权衡利弊,仙平散了,到时候死的不仅仅是少爷,他们兄妹仨还是会如丧家之犬般,遭到朝廷的追杀。 沈黎微微摇头,今日无论如何,也得救下欢心。 他一步一步朝着桑登曲林缓缓走来。 而苗欢心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一旦少爷被俘虏,一切就完了,少爷是众人心中的主心骨,主心骨没了,那还怎么活下去? 她拼命的挣扎:“少爷,别过来,我求求您了!” “少爷,别再往前了!” “少爷,您再过来,我就自杀给你看!” 她满眼泪水,眼中更是充满毅然决然,想要往身后的方天画戟撞过去。 桑登曲林早有防备,猛地抽回方天画戟,冷笑道:“小娘们儿,性子还挺烈的哈!沈黎,你还不滚过来?” 沈黎深吸一口气,脚步愈发快了起来。 还没走到跟前,不断挣扎的苗欢心居然瞬间扯开桑登曲林的控制,往前跑去。 桑登曲林也怕真的杀了她,到时候他必死无疑,而突然的脱手,让他有些愕然。 更让他愕然的是,韩应生这个怂包,竟然在关键时刻踹了他一脚,然后一把扣住苗欢心的脖颈大声道:“沈黎,你的女人在我手上,我命令你,给我杀光他们!” 现场电石火花般的变化,让所有人都微微一愣。 后面的十五仙平军快速捡起地上的火枪,而萧林焕拿着长剑欺身而上。 桑登曲林从愕然后瞬间暴怒,人质脱手,他自然知道自己的下场。 万万没想到,这狗一般的人物竟然是导致自己翻车的关键! 他看着沈黎近在咫尺,决定先杀沈黎再杀这狗。 方天画戟在空中划过一个好看的幅度,直刺沈黎。 而旁边的苗欢心眼中决然更甚,反腿一脚,踹在韩应生的命根子上,直冲沈黎。 沈黎手无缚鸡之力,自然不是狼族首领的对手,在方天画戟在他眼中越来越大时,他的眸子瞬间被一少女盖住。 “少爷,欢心好……喜欢你。” 两人应声倒下,扬起一地灰尘。 而苗欢心冰冷的唇角紧紧贴着沈黎的唇角,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欢心?欢心?” 沈黎浑身抖的厉害,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哆哆嗦嗦的抱着她:“你怎么样?你没事吧?我知道你喜欢我,等把他们都杀完,咱们成婚,马上成婚,就成婚吧,成……” 说着说着,他摸到那把冰冷的方天画戟,死死的插在苗欢心的后背上。 第472章:沈黎暴怒 - 布衣公卿 - 欺生 “啊!!!” 一旁的萧林焕看的无比真切,他眼睛瞬间血红,提着三尺长剑,直奔桑登曲林,他浑身杀气逐渐实质化,真气渐渐变成黑色。 “我要你死!” 桑登曲林冷哼一声:“毛头小子……” 可话音未落,萧林焕手中长剑猛然从空中落下。 他抢过手下手中的刀,拼命的阻挡。 萧林焕没有任何招式,就一路疯砍,从上到下猛劈,两人手中兵器刀口很快如锯子一般坑坑洼洼。 沈黎躺在地上,浑身颤抖,他摸着苗欢心的后背,鲜血尚有余温。 没有想象中的悲伤,也没有想象中的歇斯底里。 他缓缓的起身,将苗欢心抱起来。 走一步,地上便多了一道血脚印。 正是这种无言暴怒,让一旁韩应生骇破了胆子,他闯下弥天大祸,自知不好,想要遁走时,却听沈黎淡淡的声音传来:“抓住他,要活的。” 场中虽然喊杀声震天,可他轻飘飘一句话,极具穿透力,那十五仙平军连狼族士兵都不管了,直扑韩应生而来。 “你们不能杀我,我是韩家子嗣,我是猛虎营主将,我有三千人马!” 可声音,很快被淹没下去。 屋内的孩子们看到沈黎怀中的欢心,顿时悲伤的哇哇大哭,纷纷从院子里冲出来,其中两个孩子跑的最快,刚好从桑登曲林旁边经过。 桑登曲林大叫一声,猛地一个横扫千军,竟瞬间斩下两个孩子的脑袋。 萧林焕披头散发犹如地狱恶鬼一般:“你给我死!!!” 桑登曲林手中长刀应声碎裂,一剑斩下他的右臂。 他咧嘴哈哈大笑道:“赚了!血赚!” “你真该死啊!” 萧林焕牙都快咬碎了,几个剑花挑下去,瞬间将他胸膛上的肉给剿个稀烂。 他疼的嘶吼几声,却还是癫狂的笑道:“痛快,血赚!你杀了我吧?来啊,杀了我吧?啊?” “别杀他。” 沈黎淡淡的声音传来:“要活着。” 萧林焕眼眶泪水再也抑制不住,抱头痛哭。 他缓缓将苗欢心送入屋内的床上,然后替她盖好被子,扶正枕头,又拿出毛巾来擦拭着她的小脸。 收拾完了之后,苗欢心安详的样子,如同正在做着美梦的公主一般,微笑中带着一丝小娇羞。 他轻轻的在她唇角一吻:“睡吧睡吧,少爷会为你拿个公道回来。” 随后,他缓缓走入厨房,拿起片肉的菜刀出来。 这架势,犹如九幽恶魔一般。 虽然他面无表情,但周身散发的彻骨寒意,让那些还活着的狼族士兵纷纷胆寒。 其中一个几乎被吓疯了,目光呆滞,而后癫狂道:“魔神!魔神复活!先知的话应验了!” 远处,临渝关外。 狼族军营中。 元帅大人拓跋闵正在慰问老瞎子伊稚幽,忽然老瞎子猛地一颤,浑身汗毛倒竖,如芒刺背一般哆嗦道:“来了,狼族的魔神,出世了。” 拓跋闵皱着眉头:“出世了?在哪里呢?” 老瞎子艰难的咽下口水,连忙盘算起来:“不,我看不透他,他是九幽地下的魔神,他即将杀光草原!快走啊!” …… “听说过人彘么?我要让你好好活着,让你看看,你引以为傲的狼族,你引以为傲的部落,你的父母,你的妻儿,都成为刀下亡魂的样子。” 沈黎默默拿出菜刀,化身刽子手,走到桑登曲林面前,一言不发便朝着他的四肢剁下去。 一刀刀下去,没有丝毫技术,全凭力量。 桑登曲林疼的倒吸口凉气,哈哈大笑道:“没关系,把你逼到这种程度,我也知足了!” “是么?” “是!来啊,继续,叫一句我是你孙子。” “很好。” 沈黎丢下菜刀,对一旁手下道:“分三队,一队去找蚂蚁,一队找蜂蜜,一队找盐。” “明白了吗?” 十五个手下身体一哆嗦,连忙称是。 很快,三样东西被送来。 他缓缓的将盐巴洒落在桑登曲林的伤口上,疼的他满头大汗,却还死撑着哈哈大笑:“你越是愤怒,我越是开心啊!” “很好,我还怕你不够玩呢。” 沈黎嘴角噙着笑意:“接下来有点疼,你得忍着。” “好好好,我忍着,我看你能把我怎么样?” 桑登曲林嘿嘿笑道:“哟,这蜂蜜是给我吃的?” “你猜。” 他慢悠悠的将蜂蜜倒在桑登曲林的伤口上:“感觉怎么样?” “嗯,有点凉,比盐的感觉要好,你的手段,不过如此嘛。” “嗯,那我要倒蚂蚁了。” 沈黎微微笑着,抓住一颗颗蚂蚁,放在他的伤口上,然后放在他的耳朵中。 那些蚂蚁顺着耳道便钻进去,剩下的在外面啃食蜂蜜。 桑登曲林的脸色渐渐就变了:“你,你要干什么?拿开这些蚂蚁!” 蚂蚁啃食的越发深起来,接着便是震彻天地的惨嚎:“啊!疼死我了!” 这种东西,对任何刑犯都管用,何况他一个没受过刑罚的族长。 沈黎缓缓起身,拉着一旁痛哭的萧林焕道:“好了好了,别哭了。” 从头到尾,他没流过一滴泪,但心中早已碎裂的不成样子。 “你们几个记住了,半个时辰后,将他耳朵,鼻子削了,装入坛子内,里面找药师配置营养液,不准他死了,他要是死了,你们替他。” 几个士兵只觉心脏骤然停止,连忙称是。 他们平日里虽然与少爷没大没小,但毕竟是主仆关系,谁也不敢反抗沈黎的命令。 一旁的韩应生吓的屎尿横流:“求求你了,你别杀我,我们都是大渝人,都是老乡。” “嗯,你要是时间抢走欢心后,别拿她要挟我,韩家还能活,可你自作聪明,挟持她,韩家不能再活下去了。” 沈黎淡淡道:“怎么炮制他,不用我再教了吧?将他也弄成人彘。” “啊?” “沈爷爷!” “沈爸爸!” “我求你,我知道错了,求求你放过我吧!” “我再也不敢了,我以后天天给您烧香,天天给您磕头,我求您放过我啊!” …… 韩应生磕头如捣蒜一般,可换来的,却是沈黎的背影。 路过孩子们,他看向地上两个横尸当场的孩子,轻叹一声道:“将他们收起来,一同送回仙平。” 第473章:杀尽俘虏 - 布衣公卿 - 欺生 桑登曲林终于知道害怕了,他一路惊恐的嚎叫,却被仙平士兵堵住了嘴巴。 仙平士兵们恶心无比,却也深刻的感受到少爷的怒火。 少爷已经说过,这份怒火,整个草原上的所有人加上韩家所有人,才能平息下来。 街面上的暴乱渐渐平息,一百仙平军,死了五人。 桑榆守军大部队杀进城内,守将满城寻找韩应生这个狗贼,却找不到。 守将颇为感慨的对柳升拱手道:“在下薛文礼,多谢壮士了。” 柳升手提着链子,将扎木才让等一众俘虏交给薛文礼道:“咱们的将军是尖刀营的监军,所以不用客气。” “队长!队长!大事情了!” 城楼下,一个仙平士兵匆匆爬上楼,慌里慌张,甚至在地上滚了好几圈,摔的是头破血流。 柳升微微皱眉道:“慌里慌张的,你家起火了么?让人家看到了笑话。” “不是不是,出大事了。” 那士兵艰难的咽下口水,喘着粗气道:“小苗姑娘,死了。” “你麻辣隔壁你再开这种玩笑,老子把你从城楼上丢下去。” 柳升极为不悦道:“好好说话!” “是真的!属下亲眼所见,少爷说了,要整个狼族陪葬!” “麻烦……大了。” 他抓抓头发,要是真的小苗姑娘死了,少爷真的会拿整个狼族陪葬的。 别人不知道,他柳升是见过少爷那股狠辣的,当初仙平小公主沈妞妞走丢,他被佟州县令搞烦了,那手段,让他这个江湖人士都为之胆寒。 现在是,小苗姑娘死了,真的是……天塌了。 他咽下口水,对一旁的薛文礼抱拳道:“不好意思了薛大人,俘虏我们得拿走。” 薛文礼没见过这个沈大人,怎么如此大的口气,要整个草原狼族陪葬? 不过俘虏是人家的战利品,人家拿走邀功很正常,拿走就拿走呗,反正就五六百人。 他也拱手道:“无妨,这本来就是你们的。” 柳升点点头,派人接过俘虏,统一牵到城门旁。 “检查一下绳子,牢固一些。” 所有仙平士兵上前仔细检查。 “你们,站成一排。” 扎木才让心中渐渐涌起不好的预感:“你,你要干什么?” “给你们一个痛快的,不然等我家少爷过来,你们怕是生不如死了。” 柳升耸耸肩,对手下吩咐道:“全杀了,一个不留。” “啊?” “啊你麻痹,你知道小苗姑娘死了,少爷有多暴怒吗?你要是见了少爷手段,你三天三夜都吃不下饭!” 他踹了手下一脚道:“赶紧!” 城楼上的薛文礼听出来了,连忙下来阻止道:“柳将军,万万不可,两军交战,不杀俘虏,你这样有违战场规则。” “而且,你杀了狼族俘虏,到时候怎么交换咱们的俘虏啊?狼族那里,还有我们的兄弟啊!” 他循循善诱的哄着道:“我知道你们恨狼族,我们也恨啊,但你想想,咱们还有许多兄弟,许多百姓在他们那里,日夜饱受欺凌,这些都是狼族精锐,一个可以换三十个普通百姓,这是多好的买卖啊。” 柳升不为所动道:“薛将军,这俘虏,是我们的,怎么处置他们,是我们自己的事情。” “我知道,但我大渝子民也在他们的手中啊,你想想,万一他们也暴怒之下杀俘虏,会是什么后果?” “那关我什么事情?” 他皱着眉头道:“薛将军,请你走开。” “柳将军!你这么做,会被天下人诟病的!” 薛文礼急了:“不能杀!你要是杀了俘虏,那我便如实禀报朝廷,到时候你们军功没有了,那可怪不得我了!” “随你便!” 柳升叹口气,他这是在救这些人,若是让少爷想起他们,那他们都得生不如死,还不如现在给他们一个痛快了。 “所有人,举枪!” 仙平士兵们快速举枪,瞄准那些狼族士兵。 扎木才让也急了:“混蛋,你们不讲江湖道义!” 柳升懒得鸟他,缓缓挥手:“全杀光!” 一阵火铳响后,五六百个俘虏,满眼都是不甘的倒下去。 一旁的薛文礼自己好言相劝,对方不听,他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柳将军,你这么做,只会导致咱们的战争异常艰难,对方知道咱们杀俘虏后,横竖都是个死,便会以命相搏。” “随便他们。” 柳升摆摆手道:“收队,整顿兵马,现在!马上!” 说到最后,他几乎是用吼的。 一个跟他关系比较好的手下缓缓走过来道:“队长,我感觉你今日,好像特别暴躁。” “暴躁么?” 他沉思一番:“小苗姑娘,将要成为咱们主母了,而且整个仙平,有几个不喜欢小苗姑娘的。” 他叹口气:“这下,苗姑娘得心疼死啊。” “哦对了,将城中,所有的白布都买回来,九百人份,全员缟素上战场!” “我明白了。” …… 沈黎坐在苗欢心的床头前,一直默不作声。 柳升急匆匆的赶回来,看到床上的少女和一旁靠在墙边失声痛哭的萧林焕,他长叹一口气:“少爷,什么时候出发?” 出发,就是出兵,意思是什么时候出兵攻打狼族。 沈黎淡淡道:“现在。” “我明白了,要等两个时辰,手下们去做缟素了。” “嗯,你知道该怎么做,我要整个狼族灭绝。” “是,已经做好准备了。” 柳升深吸一口气,他看到院子里坛子内的桑登曲林了,这沙比,捅破天了。 “告诉他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仙平不顾代价的养他们,是他们该效力的时候了,每个月花我几百两银子,待遇堪比将军级别,在战场上,也要如将军一般勇猛。” “属下明白,他们都知道该怎么做,我们必定不会让少爷失望。” “我要亲自,带兵出征。” 他惊讶的抬起头,看向一脸淡然的沈黎,犹豫一下后道:“属下明白了,属下这就去安排。” 半个时辰之后,手下运来冰块,将苗欢心小心翼翼的送入冰棺,并由十人护卫。 仅剩的三个孩子,也随着沈黎一同出征。 全员缟素的九十仙平军,出现在桑榆街头,杀气滔天。 领头的沈黎面无表情,轻轻夹着马腹:“出发!” 桑榆守军薛文礼惊恐的发现,在沈黎的马腹上,左右挂着一个坛子,左边坛子,赫然就是韩家的少公子,韩应生。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北境,要有大事发生了。 …… 第474章:拿下五狼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消息很快传回临渝关,李清策和曲报国都表示遗憾,但他们手下的兵,不是私人军队,每走一步都得与监军商量。 监军,就是皇帝陛下的眼线,若是监军不同意还要强行出兵的话,他们一纸八百里加急,几天就撤了他们的职,还要去京城检讨,事件大的,还要被看脑袋。 所以说,监军的权力,有时候比主将,主帅还要大很多。 沈黎回到临渝关便只说一句话:“派兵攻打狼族,将他们杀光。” 神箭营还好,尖刀营的监军可不是沈黎的人,这场仗,还没打到半年,尖刀营精锐损失过半,到时候问责起来,监军也顶不住。 所以,尖刀营的人是万万调不动的,还有临渝关守军,葛宫也表示遗憾。 但神箭营不同,沈黎本来就是神箭营监军,曲报国一改往日不屑,现在对沈黎那是言听计从。 于是乎,沈黎除了九百仙平军,还有两千神箭营。 神箭营的人,那都是百里挑一的好射手,虽然他们的箭没有火枪先进,但也有用处。 三千人,想要攻打敌方大营,简直就是儿戏。 可沈黎铁了心的要出发,并带上了所有人。 前线五狼谷的岳峰等人,没空回去,便化悲痛为动力,昼夜不停歇的轰炸五狼谷上方的山峰。 沈黎一席白色盔甲,走在队伍最前方,他拿起望远镜看向五狼谷上方的山峰道:“再有一个时辰,山头便崩塌了。” 山头上的灰狼部落首领,呼延啸现在整天戴着耳塞,但山体的震动让他还是很难习惯下来。 渐渐的,他们发现,对方只轰炮,不攻山,便任由他们如此,他们再厉害,能将山给打塌了?他就不信了。 不过最近他们是真的熬的受不了了,太困了,所有人都是黑眼圈,张嘴就是哈欠。 山下的岳峰等人更加卖力的开炮,炮筒太热了,就直接泼凉水降温,一天下来,差不多要十几桶的清水。 他走到沈黎的马下,轻叹一口气道:“少爷,节哀。” 沈黎缓缓闭上眼道:“我要杀光狼族,你们能帮我的。” “是,少爷就是我们的命,少爷说什么便是什么,即便是谋反,我们都愿意。” 岳峰话音刚落,周围一大群的仙平士兵齐声道:“我们愿意!” 沈黎点点头:“一个时辰,到了。” 轰! 远处,五狼谷左边山体,猛然震动,随后伴随着巨大的轰隆声,山体的尖状部分缓缓的脱落,无数的碎石快速从山体上滚下来,直接砸在下面毫无准备的灰狼部落。 这毫无征兆的灾难,让呼延啸惊恐大叫,整个部落的人如热锅中的蚂蚁,纷纷朝着山下涌去。 “曲将军,你带领神箭营,从五狼谷西方伏击他们,柳升,你带领五百人,从东方伏击他们,注意山体碎裂掉下来的石头。” “是!” 曲报国现在对他佩服的是五体投地了,山都能炸塌,这是神迹啊,跟着仙平军必定有前途! 随后,他快速带领手下人马,将从山上跑下来的呼延啸部落一一用弓箭收掉。 按沈黎要求,一个俘虏都不留,尽数屠杀! 呼延啸冒着地面上大量地·雷直冲山下,却遇到沈黎等人。 沈黎淡淡的挥手,早已准备好的岳峰等人立马扣动扳机,将他周遭人马尽数屠杀。 呼延啸红着眼睛,大吼着往前冲锋,却被贺元坝上前一招斩断马腿,随后便抓着他的脖子提到沈黎面前。 “告诉左边山峰的人,退兵,下山接受俘虏,否则我占据右边山峰对着左边攻打,你的人必定死伤惨重。” 沈黎淡淡道:“留下一些俘虏,战后你们还能回去,你的部落依旧强势,如果你不答应,我们便打上去,到时候,你们灰狼部落,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混账!我灰狼部落不会灭亡!” 呼延啸大吼道:“有种你报上你的名字!” “沈黎。” 他面无表情的看向他道:“三个数,你不答应,我们便调转炮头,对准你左边部下。” “三。” “二、” “一。” …… “行行行行,我现在让他们下来。” 被俘虏也总比全被灭掉要强,而且战后可以恢复部落。 往年大渝都是对草原采取怀柔手段,即便是战后,也不会过多为难他们。 呼延啸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一根羽箭。 那箭上挂着一支口哨,他接过一把弓箭,搭弓射向空中。 一道刺耳的哨声响起,呼延啸如同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我们做俘虏的话,要送到哪里?” 沈黎目视前方,一言不发。 山上的灰狼部落渐渐下来,神箭营占据了左边山峰,仔细搜查也并未发现什么余孽,看样子呼延啸的羽箭还是比较管用的。 一共是四千人,除去被他们路上斩杀的,整个灰狼部落,差不多七八千人。 远处,一支铁骑快速赶来,领头白袍小将很快赶到沈黎面前。 却是荆门晖。 他拱手呵呵笑道:“沈大人,辛苦了,如此战绩,当真厉害,不如这些俘虏交由我们保管,我们拉到临渝关,等你回来还给你。” 沈黎嘴角微微扬起:“怎么,想抢功劳了?” 心中的小算盘被人拆穿,荆门晖也不恼,反而大大方方道:“我们这些没本事的,不就得跟在你们这些有本事的后面,喝口汤嘛。” 他挤眉弄眼,自知对方不会伸手打笑脸人,随后他又低声道:“我爹啊,是户部尚书,这不,将我送来历练,沈大人回去之后,只管去找我爹,保管你前途一帆风顺。” 户部尚书,已经是二品大员了,相当于是大渝最顶尖的官员了,若是寻常人,定然拼命的巴结他。 可沈黎现在极为厌恶这种抢功的二世祖。 韩应生若不是贸然抢功,拿了俘虏,现在桑榆城一片安宁。 就是这废物,没本事还抢功,结果闯下弥天大祸! 越想越是气愤,沈黎冷冷一笑道:“我的部下,不收俘虏。” “不收俘虏正好,你看这么多人,你收了俘虏还得找许多人看着,这不是浪费兵力嘛,没关系,我帮你看着。” “我的意思,是不要活的俘虏。” 沈黎打了个响指,柳升叹口气,将呼延啸推入人群,随后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开炮!” 四门火炮,九百火枪,子·弹如雨滴一般密集,很快便将这四千人屠杀殆尽。 其中有人想跑,却被柳升在一旁斩掉了脑袋。 荆门晖瞪大了眼睛,四千人,如同猪狗一般在他面前死去,而且这东西还跟割麦子一般屠杀人命,他顿时又惊又怒,忍不住干呕一声。 这么多死尸,直接将五狼谷的谷口给堵住了。 四千人的血,在地上汇聚成一道血河,缓缓的朝着地面深处流去。 第475章:热气球成功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你你、你杀俘虏!” 战场上,杀俘虏可是大忌,即便是荆门晖这个二世祖也知道,俘虏不能杀。 沈黎淡淡一笑,却也懒得理他,随口对岳峰道:“浇上火油,全部烧了。” “是。” 荆门晖艰难的咽下口水,现场血气冲天,甚至腾起的血雾在五狼谷上方形成一小片的乌云,这种惨状,他生平未见。 甚至他已经忘了沈黎对他出言不逊的不满,剩下的只有恐惧。 四千人,说杀就杀,而且还是绑起来杀了。 这种人,简直就是刽子手。 他强忍心中恶心,调转马头:“回去,都回去。” 这种惨状,他一定要写封信回去,北境出来一个魔鬼一般的人物。 比他的信更早回去的,是桑榆城守将薛文礼的奏折。 其中都是控诉沈黎手下私军,有多残忍,屠杀俘虏,一个不留。 朝堂上,众位大臣终于找到沈黎的把柄,纷纷开炮。 “陛下,杀俘虏乃是战场大忌,我军残杀俘虏,那敌军也可以残杀我方俘虏啊,而且狼族手中的俘虏,比我们更多!” “是的,俘虏的作用本来就是换回我军俘虏,这种规矩存在千年,今日被沈黎打破,以后咱们一旦兵败,那俘虏尽数被杀,损失不可谓不小啊!” “沈黎残杀俘虏,一个不留,此举大大不妥,有违我大渝大国形象!” “臣建议,收回沈黎兵权,绑回京城受审!” “还有,将韩家韩应生做成人彘挂在马背上,这是天大的侮辱,此子心地恶毒至极,残杀敌人不算,还残杀同胞,当斩!” “对,也该将他做成人彘,让他感受其中痛苦。” …… 姜承龙仔细看了一下战报,沈黎的丫鬟死了,沈黎暴怒之中,将桑榆城中四百狼族精锐俘虏,尽数杀害,其中还有敌方首领,另外一名首领以及韩家韩应生做成人彘,挂在马背两边。 他倒吸口凉气。 这小子,平日里看起来玩世不恭,没想到真正激怒后,竟有如此手段。 韩家的韩轻尧到现在连一个屁都不敢放,韩轻尧知道,沈黎一旦回京,韩家必定覆灭,他不会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会管伦理纲常,直接将韩家夷为平地。 韩应生这王八蛋,当真招惹了一个好敌人! 姜承龙合上奏折道:“第一,沈黎并没有兵权,他的兵,都是仙平私军,只有九百,第二,那种情况下,若是他不出手,指望韩应生的三千人马,能阻挡住两千狼族精锐吗?到时候,城中百姓乃至整个城,都将是狼族的。” “还是先看看情况吧。” 很快,第二份战报送上。 是荆门晖的,控诉沈黎罪证一十八条。 其中欺君啊,谋反等字眼,更是数不胜数。 这次更厉害,残杀四千灰狼部落俘虏,杀完直接一把火点了,手段之狠,手段之残忍,前所未见,现在草原上为其取了一个新的称号,魔神。 众臣倒吸口凉气,纷纷上书,必须要严惩沈黎,此等恶贼,是大渝不幸,说出去,有损大渝大国形象!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大国形象?前一段时间,我大渝北境都快被狼族攻破时,你们怎么不说大国形象?现在咱们有了优势,便是大国了?” “你们只看到沈黎杀俘虏,却没看到战报中写的,他拿下了五狼谷!” “这是军事要塞,拿下五狼谷,意味着咱们进可攻,退可守!这是天大的功劳!” 众臣纷纷反驳,即便是天大的功劳,残杀俘虏就是不对。 而且如此残忍的手段对付俘虏。 意思是今日沈黎能如此恶毒对待敌人,明日有了权势,就能如此恶毒的谋反。 此言,不可谓不诛心,文臣对付武将的手段就是如此,他今日如此威猛,将来朝中没人制得住他怎么办? 在皇帝陛下心中埋下一颗怀疑的种子。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仗!还没打完!七王爷姜承献的二十万人马,还被困在青牛山,音讯未知!” 他眯着眼睛看向众臣:“怎么?现在你们想拿下沈黎?是你荆大人有能力带兵救人,还是你王大人可以?又或者是你于大人能够杀退狼族?” 众臣皆沉默。 他冷笑一声:“一群文臣,管起武将的事情来,你们有这嘴皮子的功夫,不如做好自己本职事情,成天少搞些勾结朋党的事情,朕就安心许多了!” 众臣老脸红一阵白一阵,被皇帝陛下如此训斥,他们也有些受不了。 “行了,在北境没有安稳之前,不准谈论此事,退朝!” 众臣眼前一亮,那意思是北境安稳之后,便可以秋后算账了? 嗯,咱的虾仁猪心用的很是不错啊,陛下果然不舒服了。 …… 北境战事还在继续,沈黎带着三个孩子,在五狼谷上方的山顶,终于制作好了热气球。 上面是用火油燃烧,下方是个吊篮,用来坐人。 第一次试验,并没有打算坐人上去,而是装载了两百斤的火药,混合了大量的铁片与碎瓷片,还有石灰粉,春药等等。 篮子的底部,沈黎特意做了一个激发装置,里面是火石,外面也是火石,这么重的篮子掉在地上,砸动火石,然后两枚火石碰撞产生火星子,点燃篮子内的火药。 今晚西南风,正好吹向敌军大营。 沈黎搞了一桶火油,按照燃烧速度计算,理论上刚好掉进敌军大营中心。 即便掉不进大营中心,那热气球落地瞬间爆炸,也会将周围生物炸的灰飞烟灭。 他缓缓点燃油桶内的油,由数十个仙平士兵拖着热气球底部。 尽管温度高,灼的他们满身大汗,他们也不敢松手。 两百斤,加上碎铁片,已经到三百斤了,若是掉在五狼谷上爆炸,那就彻底全完蛋了。 很快,热气球内温度升高,将整个羊皮所制的硕大热气球顶起来。 渐渐的,上方有一股巨力拉动热气球上升,在沈黎的指导下,他们缓缓松开手。 热气球平稳上升,在离地三十丈的地方悠然飘行。 三个孩子眼中都有些兴奋,也有些哀伤,这些,是那两个小伙伴看不到的。 季酬心一边哭一边笑:“先生,成功了。” 沈黎点点头道:“是啊,成功了。” 热气球顺着西南风优雅飞行,两个时辰后,飞到敌军大营中心。 …… 第476章:平稳着陆 - 布衣公卿 - 欺生 狼族大营中,老瞎子伊稚幽这段时间的情绪很不稳定,他如同疯了一般,就连两个结满肉痂的眼睛缝隙里,也渗出不少鲜血,很是恐怖。 “走,快走!魔鬼苏醒,狼族即将毁灭了!” “他已经苏醒了!” …… 一旁前来视察的拓跋闵父子面面相觑,魔鬼? 那用毒的刘齐好像没有回来啊? 拓跋闵特意去找了一下女先知稽粥,可对方身边,除了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并无其他人。 他沉思一番,觉得先知不太像是在说假话,三十五年前,就是先知预言草原有大灾难,让人迁徙,这才让他们拓跋部落幸免于难。 对于老瞎子,他自然尊重无比,可此时退兵,纯属扯淡了,先知不会放过他们,其他族群都已经打红了眼,这不是一句简单的魔神出世就能让他们退去的。 二十万大军,他拓跋氏也就占五分之一。 说他是元帅,实际上狼族中谁也不服谁,他这个元帅,只是因为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在先知身边护卫,先知稽粥开心,赏给他的。 他叹口气,看了一眼身边最小的儿子拓跋奎道:“奎儿,撤吧?” “撤?” 拓跋奎皱着眉头道:“父亲大人,现在战争已经进行到这个阶段了,怎么撤?即便我们撤了,其他人会撤吗?” 不过三个月,双方共杀死四十万人马,眼看就要围死姜承献了,怎么可能撤? “你带着族中精锐还有铁浮屠,离开大营,越远越好。” 拓跋闵上了年纪,做事愈发稳重,而且他今晚一直心神不宁,总觉得有大事可能发生。 这也从侧面证明老瞎子伊稚幽说的是真的,魔神真的有可能降临。 可咱这是二十万人马! 就算他是真的魔神,咱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了他! 为了稳妥起见,他便让自己最喜爱的儿子带着自己最喜爱的手下,连夜离开。 拓跋奎还是不解:“父亲大人,为何要这么做?” “他是真的先知,他只要预言,那必定是真的!” 他拍着儿子的肩膀道:“听我的,带着铁浮屠还有先知,尽管离开大营,等尘埃落定,咱部落还有火种,还有铁浮屠,到时候仍然是草原第一部落。” “父亲大人。” 拓跋奎长长叹了口气,他知道父亲这么做的深意,便跪在地上深深一拜:“父亲大人保重,孩儿很快就回来。” “去吧,去吧。” 狼族大营中,铁浮屠的五千人倾巢而出,由拓跋奎带领,就为了护送一个糟老头子。 这五千人马,是狼族精锐中的精锐,正面与大渝军队对抗时,战损比几乎是一比五十。 重骑兵,虽然速度慢一些,但力量,防御倒是极为恐怖的。 拓跋奎离开大营后,长叹一口气,随后一夹马腹,带领众人离开了大营。 青牛山上,七王爷姜承献站在舆图前,披头散发。 军中现在大乱,没有食物,会出大事情的。 二十万人马,一旦乱起来,将会毁灭整个军队。 他叹口气,自己当真不适合做元帅,竟想将大军安置在青牛山,却被敌方困在山上,当真可笑。 军中断粮多日,这些士兵都是猛虎,有食物时,他们听你们的话,没食物时,他们就有可能反过来噬主了。 现在都是用咸水煮树叶子吃,手下亲兵多次来报,看到有小队伍杀了自己同胞,在后山煮着吃。 他没办法,只能报以苦笑。 现在他们还是偷偷的吃,再过一段时间,自己也不得不吃掉那些伤员了。 军心涣散,已经无力还击了,拓跋闵就是准备将他们直接耗死。 正当他愁眉苦脸之际,手下亲兵忽然来报,天上一团巨大的火焰朝着狼族大营飞过去。 他皱着眉头:“这个时候,就不要再开玩笑了!” 亲兵跪在地上,连忙保证自己所说事实。 他也连忙冲出大营,站在山顶最大的石头上眺望远方。 果然,黑暗中,一团巨大的火焰飞向地方大营,飞行高度约莫三十丈,在黑暗中,如同一颗闪烁的……灯笼? 对,就是灯笼。 半个时辰后,他瞳孔微缩,终于看清楚了火焰全貌。 火焰上方,是一个巨大的球漂浮空中,那球的大小,差不多比得上一座房子了! “这是什么东西?” 他喃喃道:“是上天派下来的圣火吗?” 狼族军中看到这东西,纷纷好奇的出来观望,这东西到底是什么? 随着热气球漂浮的越来越近,他们看到下方篮子内装载的东西,虽然看不真切,但许多愚昧的狼族士兵宣言道,这是长生天赠与我军的礼物,我们有先知在,长生天必定庇佑我们! 这是个礼物! 他们高兴的手舞足蹈,甚至在原地架起篝火,围着篝火欢快的跳起了舞。 远方五狼谷上方,沈黎拿着望远镜观看热气球的一举一动。 热气球很稳定,落下的时候也十分稳定。 那么就意味着,以后他们多了一种运输工具,而且还可以利用热气球飞行。 虽然热气球有诸多不稳定,比如飞远了,或者是飞低了,但有了开头,日后再慢慢钻研就是。 旁边的柳升等人拿着望远镜看到热气球的方向,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们震惊的不是热气球的厉害,而是沈黎的厉害。 第一次造这东西,便能直接飞入地方阵营,以后要是有这么个玩意儿出现在战场,那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任意屠杀了。 而且从他们到北境,经历大大小小的战斗到现在,只是轻伤几十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几乎没有,这在冷兵器战争史上,简直就是个奇迹。 “喔喔喔!” “感谢长生天!” “感谢先知!” “我们是神眷顾的军队!” “神会带领我们攻破大渝!” …… 狼族大营中,热气球内部火油耗尽,优雅的落下。 那些士兵们载歌载舞,拿出马奶酒,欢快的唱着歌。 大营内,拓跋闵越发不安,听到外面的动静后也连忙出来查看。 热气球落地一瞬间,他瞳孔缩成一道缝。 第477章:恐怖杀伤 - 布衣公卿 - 欺生 热气球落地一瞬间,篮子下方火石发生碰撞,产生火星子后瞬间点燃引线。 随后热浪猛地炸裂开来,密密麻麻的碎瓷片、钢针、铁片等物,如同暴雨梨花一般朝着四面八方席卷而来。 有的人甚至连惨叫都没发出来,便被火药热浪吞没,而后烧的连渣都不剩,其他的人,都被那些碎片割伤身体各部分,有的直接被碎片穿透身体重要部位,死的不能再死。 从远处看,一个巨大的火焰圆球在敌军阵营中一点点扩大,随后爆炸开来,火焰如同岩浆一般喷薄而出,随后天上出现一团巨大的蘑菇云。 在爆炸中心的狼族士兵,无一幸存! 就连敌方元帅拓跋闵,都死在这次剧烈爆炸中。 一次爆炸,地动山摇,地面上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深坑,触目惊心。 就连青牛山上的人也受到了波及,七王爷姜承献脚下巨石再也支撑不住,直接顺着山体快速滚落下去,又砸死了不少守山的狼族士兵。 “哈哈哈哈哈!老天有眼!” 姜承献癫狂大笑:“所有人,赶紧下山冲杀,咱们的机会来了!” 山上大多数将士都看到这种恐怖的爆炸,纷纷拿起自己的武器,拼命的往山下冲去。 这是天赐良机,狼族大营混乱,士兵士气萎靡,正是他们冲杀的好机会,冲下去,就能活! 狼族士兵起止萎靡?简直就是惊恐。 那宛若末世一般的景象,让他们吓破了胆子,主帅当场被炸死,他们如一群无头苍蝇。 如此爆炸,马厩里的战马纷纷挣脱缰绳,在军营中嘶鸣驰骋,又踩踏致死不少士兵。 这次爆炸,起码炸死六万狼族士兵! 这也是这群蠢货聚在一团欢迎上天赠礼的原因。 其他的被铁片擦伤的,被钢针钉穿身体的,更是不计其数,就连敌方战马也立了大功,踩踏致死不少人。 剩余的狼族将军们早已无心再战,如此恐怖的武器,还怎么打?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排兵布阵阴谋诡计都没有任何效果,这东西瞬间能毁灭六万人,咱这二十万人,够他来几次的? 青牛山上的大渝军队士气大增,姜承献带头冲锋,士气一度达到了巅峰。 下方那些狼族守军无心恋战,且战且退,很快便被姜承献他们杀开了一条血路。 正如朝中大多数将军评价,七王爷姜承献只有将才,没有帅才。 冲锋时,他冲在最前面,见人便杀,是难得的勇猛将领。 狼族被那一个热气球炸的七荤八素,又被山上冲下来的姜承献大军乱杀,刚刚重整旗鼓,却又被冲破防御,将士们将多日所受屈辱尽数还给他们,整个战场一片血雾,巨大的血腥喷薄到空中,遮天蔽日,就连月亮也不敢冒出头来。 一夜下去,狼族节节败退,已经开始出现许多逃兵了。 很快,这种负面情绪在狼族中越传越广,大量狼族士兵拼命逃亡。 溃兵不如寇,流兵即为贼。 尽管狼族后方有大量小队阻止逃兵,可在这些逃兵看来,自己方的队伍还不如敌方,本来就不太和的狼族各部落,顿时纷纷将刀剑对准后方同胞,在狼族后方杀开一条血路,慌乱中抢过战马,一骑绝尘。 翌日,天色灰蒙蒙的,很快一道惊雷在天上炸响,闪电舞动,整个天空逐渐变的黑暗起来。 随后,豆大的雨滴便如同豆子一般从空中落下,将战场上焚烧的物品浇灭,冒出大量浓烟。 整个战场,如同世界末日一般。 姜承献站在雨中,斩落狼族一个首领后哈哈大笑道:“给我杀光他们,这是上天赏赐的良机,战后!论功行赏!” 听闻此言,将士们更加卖力了。 沈黎站在山巅,看着空中闪动的雷电道:“行了,都下山吧,下雨天站在高处,容易遭雷劈。” 柳升站在原地,双手合十道:“阿弥陀佛,善哉善哉,这都是我们家少爷干的,跟我没关系。” 岳峰笑眯眯的凑过来:“柳队长,我记得是你点的火吧?” 他有些看不惯柳升这种杀了人还假惺惺的阿弥陀佛,战场上,杀敌人,保家卫国,实在正常。 柳升轻哼一声:“我那是为了吃饭。” 看着沈黎下山的背影,岳峰叹口气道:“不过少爷这次却是动了真怒了,从来没见他这么恐怖过,一句话不说,随手便屠杀敌方几万人马,即便是军中的屠夫,也远远不如他啊。” “谁让那群沙比挟持小苗姑娘,还把人弄死了的,要我说,活该。” 柳升擦了擦脸上的雨水道:“冲冠一怒为红颜,我欣赏。” “赶紧下山吧,少爷说了,下雨天站山顶,容易遭雷劈。” “废话,杀了这么多人,老天爷要是真的不喜欢,站哪里都遭雷劈。” 轰隆! 一阵惊雷,接着一道闪电落下,将两人身后一颗歪脖子树劈成两截。 …… 两人艰难的咽下口水,妈的少爷说的就是真理啊。 随后两人一言不发,匆匆下山。 山下,早已有人备好马车,沈黎上了马车后道:“告诉神箭营,速速出兵,去归元口一带,阻击逃亡敌军,那是他们回草原必经之路。” 柳升拱手道:“那少爷,我们怎么办?” “鸣金收兵。” 沈黎淡淡道:“下雨天,火药用不了。” 现在他们的技术还没那么好,火枪一旦沾了水,便无法激发,这种天气对他们来说,是极大的弊端。 岳峰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带着手下回城,而柳升骑着战马快速赶到早已等候的神箭营,将沈黎的吩咐尽数告知。 林进现在一句话都不敢说,老老实实的监军,记录军功。 至于战事安排,沈黎会自己做,曲报国也会听从。 他现在终于明白,让他做副监军的意思了。 而且唐寻章,似是早就知道沈黎到了战场会爆发出巨大的能量。 可他没想到,这能量能瞬斩六万人啊! 这他妈的就是六万把麦子那也得收割老半天呢!而他一声不吭的就弄死了,简直就是魔鬼! 战场上的战事仍在进行,天昏地暗,将士们都不清楚什么时辰,只知道不知疲乏的斩杀敌军。 第478章:战事平稳 - 布衣公卿 - 欺生 “将军,这沈大人用了什么手段,竟然能一晚上就大破敌军二十万?” 神箭营内,他们伏击在归元口,静静的等待敌军路过。 曲报国深吸一口气:“我承认,自己刚开始低估了沈大人,万万没想到,他还有如此神鬼手段。”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他这一怒,举手投足便灭了六万狼族,当真恐怖。” …… “将军,您是说沈大人将会成为天子?” 曲报国脸色骤变,一巴掌拍在手下的脑袋上:“你知道不知道,你这话在京城说出去,沈大人一家得死,你也得死,闭上你的臭嘴,敌军来了!” “是!” 狼族各个部落杀掉后方的监战小队后,直奔草原而去,却不知道,神箭营早已等候多时。 曲报国大喝一声:“绊马索!” 绊马索升起,下面的战马瞬间倒塌下去,那些狼族士兵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密密麻麻的羽箭铺天盖地一般射来,顿时人仰马翻。 他们本来就是逃兵,被这么一来,纷纷丢盔弃甲,跪地投降。 旁边的士兵高兴道:“将军,他们投降了!咱们可以拿着俘虏回去邀功了。” 曲报国冷声道:“继续射杀。” “啊?将军,他沈黎残杀俘虏,咱们也要残杀俘虏吗?” “我什么时候残杀俘虏了?你哪个耳朵听说他们投降了?现在的雨下那么大,天上打雷,你不会听错了吧?” 说着,他拔出腰间佩剑,冷冷的看向手下。 手下再敢多废话一句,他可以立马以临阵脱逃之由斩了他。 这种不懂事还喜欢废话的手下,留着也是个祸害。 俘虏,是有很大军功。 但跟着沈黎,远远比俘虏这些人的军功来的大得多。 一旦他们带俘虏回去,那沈黎虽然不会对他们发火,但也会与他们分道扬镳,以后他们连口汤都喝不到了。 狼族投降,天雷滚滚,他们就当做听不到,继续射箭。 很快下方传来狼族的喝骂与求饶,但无济于事。 两万逃兵,尽数被斩杀。 曲报国看着空空如也的箭袋,深吸一口气道:“撤军。” 旁边的副监军林进沉默一下后,拿出本子细细记载,敌军大败而归,神箭营在归元口伏击,以两千兵力诛杀地方两万逃兵。 至于残杀俘虏一事,他一言不发。 将军的利益与军队挂钩,他所监管的军队若是立了大功,那监军也有功劳。 而且林进实在不想得罪沈黎,看他最近那个样子,那个状态,甚至一言不合连自己的人都杀,韩应生不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吗? 临渝关的守军探子看到狼族军中大乱,随后连忙派兵出发,其中跑的最快的,是荆门晖。 敌军节节败退,这是立功的最好时机了。 沈黎坐在营房内,听着外面豆大雨点砸在帐篷上的声音,又看着冰块上熟睡的苗欢心,轻叹一口气,喃喃道:“你这孩子,我可怎么跟你姐姐交待啊。” 消息很快传回仙平。 苗欢盈当场昏厥过去,林晴与小新衣不解带细心照料三天才醒过来,醒来后便是大哭,两只眼睛哭的都肿的如拳头那么大。 林晴是最能理解她们姐妹情深的,当初沈黎只买回苗欢盈,苗欢心因为年纪小,又瘦,被卖到青楼,那个时候苗欢盈无论如何都要救自己妹妹出来。 现在妹妹突然间没了,对她的打击可想而知。 一连几天,苗欢盈都在哭,大夫来了好几趟,生怕她哭坏了身子,炉子上的参汤从来没有断过。 到最后,她哭累了,终于是睡了下去。 林晴幽幽叹口气,对于这个妹妹一般的女孩,她纵有万般不舍,但此时也得硬起心肠,现在是关键时刻,苗欢盈病倒,她作为主母,必须要撑起一片天。 好在之前苗欢盈对各处的分工比较明确,每日她只需在书房内看看奏报,不明白的,便请来詹良才询问,仙平倒也没出多大乱子。 许久之后,苗欢盈身子骨好些,便提出要前往北境,接妹妹回家。 林晴只能答应。 战场上,二十万大渝军队的战斗接近尾声,整整一天一夜,斩杀敌军十万人,俘虏三万,沈黎杀了六万,一共是十九万,还有四五万人,跑了。 三万俘虏,荆门晖提了一万,姜承献见他勇武,便给他多派了一万兵力掌管,他顿时尾巴都翘上了天,顺道还拉着俘虏在沈黎的营房附近转了一圈,颇为挑衅。 意思是这是我得到的俘虏,你也能杀吗? 你敢杀,就别怪我翻脸。 第三天,军中将士们都吃了个饱饭,将那些牛羊尽数吞入腹中,顿时满脸幸福。 军功拿了,饭吃饱了,人生也就如此了。 俘虏的牛羊战马等,达到了天文数字,还有各种毛皮,更是高达几万斤。 至于那些食物等等,数都数不过来。 姜承献派人打扫战场,然后带着大部队回到临渝关,接手了五狼谷,并在五狼谷附近驻扎下来。 他一个人,带领一众将军,在军中大摆庆功宴后,又回到临渝关。 因为他听说那个巨大的火焰,是沈黎干的,又听说五狼谷是沈黎拿下来的,对于此次战役功不可没。 甚至说,沈黎还是他的救命恩人。 既然是救命恩人,又是朝廷的大功臣,自然要去看看这位年轻的后生。 据说才二十岁。 他了解了一下沈黎的事情,对他丫鬟去世的事情虽然同情,但并不在意。 不过是个丫鬟而已。 他是贵族出身,贵族礼仪是有的,便在手下陪同下,来到沈黎的营房。 看到沈黎的手下全身缟素,他不由重视了几分。 走进帐篷内,中心摆放着一张大床,床边都是大量的冰块,隐隐约约可以看到冰块的雾气消散。 他沉吟一下,还是站在原地鞠躬。 旁边的副将皱着眉头,有些不满。 这可是根正苗红的王爷,给你一个伯爵府的丫鬟行礼?死了也不行! 他正想说话,却被姜承献瞪了一眼。 “沈大人,我想找你聊聊。” 他没有自称本王,已经是给沈黎极大的尊重。 沈黎坐在床边,缓缓起身点头道:“此地不宜谈事,王爷请。” …… 第479章:达成交易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两人走上城楼,眺望远方。 路上,姜承献反复打量了一下面前年轻的沈大人,见他虽然情绪低落,但器宇轩昂,举手投足之间更是有一种上位者气息,更重要的是,自己这个七王爷在他眼里,并没有太大威慑力。 要知道,比他年纪大五六岁的荆门晖见到自己后,那可是卑躬屈膝,恨不得跪下来给自己擦鞋,当听说自己给他一万俘虏时,那小子可是欣喜若狂。 而沈黎现在的样子,风轻云淡,不喜不悲,宛若看透世间的禅僧一般。 他清清嗓子,微笑道:“沈大人年少有为,那一团火,瞬间斩落狼族六万人,此等功绩,天下第一。” “王爷谬赞。” 沈黎拱拱手道:“王爷有何事,还请直言。” 这已经是不太给面子了,姜承献也不恼,转而微笑道:“沈大人建立如此奇功,我这主帅,不应该登门拜访一下吗?顺便问问沈大人接下来的打算。” “杀光狼族,一个不留。” 沈黎淡淡的看向远方道:“将他们彻底灭种。” 说着说着,他周身杀气尽显,姜承献竟有种遍体生寒的感觉。 “如果需要用到北境大军,尽管说。” 虽说对于武将来说,飞鸟尽良弓藏,只要留着敌人,那自己的地位就不会下降,但这种说法在姜承献身上却得不到应验。 他是王爷,是皇帝陛下一奶同胞的兄弟,即便没仗可打,也可以找一处封地,颐养天年。 养寇自重这种下流事情,他干不来。 而且狼族常年骚扰北境,若不是北境有大军,早就被他们攻破。 他们狼子野心,世人皆知。 能灭了他们,对大渝也是一件好事,以后只需派少许兵力巡视草原即可。 到时候,北境边防压力骤降,那分散出来的兵力正可以抵御南方和东方,这样大渝每年可以节省大量军费开支,边境也愈发安稳起来。 这对大渝是好事。 如果能做到,他姜承献宁愿解甲归田。 沈黎点点头道:“我说的灭种,是不要俘虏。” “嗯?” 姜承献微微皱眉,战场屠杀俘虏,乃是大忌,沈黎的意思很简单,想要和我一起进攻草原,先把你那几万俘虏杀干净。 这相当于是个投名状了。 他是老将,深知战场杀俘虏会带来什么后果,万一草原没有被彻底清除,还杀了俘虏,那日后草原再次来犯时,可怎么办? 若是草原狼族俘虏了我们的同胞,是不是可以也这么干? 要知道,草原俘虏大渝百姓与士兵的概率,可比大渝俘虏他们的概率高很多了。 他皱着眉头点点头道:“这一点,可以答应你,但杀俘虏不是现在。” 这相当于是一笔买卖了,姜承献的意思是,俘虏我可以杀,但得等你彻底将草原灭种,现在杀俘虏,我姜承献杀俘虏的名头传出去,以后我的部下一旦被俘虏,那敌方定然以最残忍的方法让他们死去。 都是聪明人,话不用说全了。 沈黎点点头道:“可以,我希望王爷说话算话。” “放心吧,整个北境都是我在掌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姜承献微笑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你的部下在山上劳累,休整几日后,再往草原进发。” “甚好。” 交易完成,他想拍拍沈黎肩膀夸奖几句,可沈黎扭头便离去了,一点面子也不给。 他尴尬的摸摸鼻子。 副将走过来很是不满道:“王爷,这人谁啊?竟连王爷都不买账,要不要属下带人去收拾收拾他?” “自古大才都有傲骨。” 姜承献背着手笑道:“若是他能替咱们清理北境,傲气一些又有何妨?” “去,把荆门晖的一万俘虏收回来,安置在城外。” “是。” …… 被收走俘虏的荆门晖很是不满的嘀咕:“都是王爷了,怎么能出尔反尔呢?” 一旁的副将跑来煽风点火道:“据说王爷和沈黎谈了一次话,便收回所有俘虏,安置在城外驻扎。” “哼,又是沈黎,他杀俘虏,朝中那些文官又恨他,等他回去的,回去就得被喷死。” “那将军,咱们现在去哪里?” “去哪里,仗都打完了,还不找个地儿放松放松?告诉三军,明日休息,老子也去桑榆城去找找乐子。” 荆门晖冷哼一声道:“在这鸟不拉屎的临渝关,一个女人都没有,唯一一个女人,还是沈黎的死女人!” 他这种京城出来的贵族二世祖,自然是寻欢作乐惯了,偶尔一段时间没有,便觉得心痒难耐。 于是乎,他带着关系比较好的几个亲兵,一路快马加鞭,朝着桑榆城赶去。 他本来就一肚子的火气,军功被抢,自然不爽,一路上看什么都不顺眼。 甚至休息时一个歪脖子树挡了他视线,都被砍了。 路上,他再次休息,手下替他找到一处石头坐下。 他喝了些水,吃了些干粮后起身,皱着眉头看向身下的石头:“把它留这里做什么?供人休息?老子坐过的,就不准别人坐!给它翻起来推走!” 他一脚一脚的踹着巨石,愤愤的咒骂着,仿佛那块巨石就是沈黎一般。 手下连忙称是,几个人哼哧哼哧,终于抬开巨石。 巨石挪开的一瞬间,几人奇怪的看向地面。 这石头下面怎么还压着一块木板? 咔…… 一阵机扩传动的声音响起,几乎是瞬间,埋在地里的火药坛子被激发,瞬间引爆。 巨响过后,再无活物。 若是让桑登曲林看到此等场面,怕是要笑掉大牙。 这里,正是当日沈黎画个圈俘虏他们狼族的地方,后来为了逃跑,他便找人压了一块石头上面替代自己,结果歪打正着,竟被这小子捡了“便宜”。 而真正的桑登曲林,现在正挂在沈黎的马背上,与对面的韩应生进行眼神交流。 两人都痛苦的呻·吟着,奄奄一息。 等他们对视一眼后,桑登曲林便将所有恨意迸发出来,全对着韩应生喷过去。 第480章:深夜密谋 - 布衣公卿 - 欺生 韩应生尖叫道:“你这王八蛋,你为什么要杀他的女人?草拟吗的,我草拟全家!” 如今两人落到如此境地,当真是生不如死,那坛子内,有药水,还有他们的粪便,恶臭扑鼻。 凡是人见到这两个坛子,便会触目惊心。 而且热气球建成之时,沈黎还特意找人让桑登曲林来看看,看到那恐怖的爆炸场面,桑登曲林终于胆寒。 他现在连骂都不敢骂沈黎,便将所有的怒火倾泻在韩应生身上。 “老子草拟吗,不是你个沙比去抢人质,老子会情急之下对沈黎出手吗?我出手也就罢了,你个废物为什么连个女人都抓不住?” “废物!废物,窝囊废!!!” 韩应生词穷,后续的一些列意外,原因可能都在他身上。 他恼羞成怒的骂回去道:“滚你吗的,不是你这沙比不讲江湖道义挟持人家老婆,会发生这些事情吗?两军对垒,你拿人家老婆做人质,活该你落得如此下场,我呸!” “呸!” “哈呸!” “tui!!!” …… 两人没了手脚,只能凭借嘴巴互相咒骂,骂到理屈词穷时,便展开真正的口水战,对着吐痰。 他们不能控制自己的方向,好在脖子灵活,就这样,两人吐口水吐到半夜。 深夜,沈黎在苗欢心的床头点燃香后,询问一旁的柳升:“消息送回仙平了么?” “送回去了。” 柳升拱手道:“苗姑娘悲痛欲绝,现在正赶往北境。” “嗯。” 沈黎点点头道:“留下一百人,在这里护卫她,交给林焕带领,三天之后,咱们要去草原了。” “行军途中,带着她不太合适。” “那那三个孩子呢?” “也留下。” 他叹口气:“柳升,你觉得我做的对么?” 柳升摸摸鼻子道:“或许在寻常人眼中,少爷为了一个小奴灭狼族,实在太过疯狂,但在我们这些手下眼中,小苗姑娘已经是内定主母,为主母而战,应该的。” “在下是江湖人,少爷冲冠一怒为红颜,正是吾辈向往,我很赞赏。” 他耿直的说着,随后又有些犹豫道:“少爷,说句不中听的话,在下以为,去了草原,屠杀桑登曲林,扎木才让的部落是可以的,不过杀了整个草原,实在有过残忍,而且有违天和。” 沈黎沉思的闭上了眼睛:“若是他们狼族没有狼子野心,我的欢心也不会死,他们,都该死,尤其是主动挑起战争的那个先知,稽粥!” “逝者已去,生人如斯,在下是信佛的,少爷背负几十万条狼族性命,对于主母,小少爷等,都会有一些不好的影响,相信这也不是小苗姑娘要看到的。” 见他有些不满,柳升连忙拱手道:“少爷,在下是个粗人,有什么说什么,不过在下对少爷忠心耿耿,你让我杀谁我便杀谁,在下先告退了。” 随后他急匆匆的跑出帐篷,留下沈黎一人静坐。 “杀孽太重,会传给孩子吗?” 许久,沈黎才喃喃道,他又看向床上的苗欢心,温和的笑道:“管它呢,你说是吧?” 这几日,仙平军众人都是杀气震天,士气如虹,他们被仙平洗脑,对于沈黎的崇拜已经到了狂热的程度,现在少爷难受,他们自然要让敌军付出代价。 可岳峰与柳升两人没被经过洗脑,他们对于沈黎来说,更像是朋友的角色。 柳升出了帐篷后,便去找岳峰喝酒。 “少爷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是仙平主心骨,若是沉浸杀意无法自拔,将来会出大问题的。” 岳峰摇晃着酒杯道:“你看看,当初是多么开朗活泼的一个小伙子,现在却变成这样了。” “你是觉得少爷杀狼族做的不对吗?” “这倒没什么不对,一边报仇一边建功立业,可若是咱们真的杀到草原上,那些老弱妇孺怎么下手?” 他皱着眉头道:“杀光狼族,可以杀光他们的军队,但那些孩子,还有那些与小苗姑娘一般年纪的花季少女,怎么下手?” 说着说着,他长叹一口气道:“杀吧,杀吧,慢慢杀。” 柳升与他干了一杯道:“放心吧,咱家少爷,不是那么嗜杀的人,他有自己的良心,到时候咱们劝一下,再让苗姑娘劝一下,让他将心中情绪发泄出来就好了。” 岳峰更是愁眉苦脸:“狼族这帮穷比,也不知道建一座城池什么的。” “要那东西做什么?” “少爷有大麻烦了。” 他在军中,见过太多耀眼的天才将领,后果呢? 后果就是军中还是无大将,这说明朝廷不容啊。 现在的沈黎,举手投足之间便灭了狼族六万士兵,这种战绩,旷古未有。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沈黎的后果,这种杀伤力,皇帝能睡得着觉? 哪天皇帝陛下惹得他不爽了,他从几十里外再来个这玩意儿投进皇宫中,那后果不堪设想。 现在姜承龙眼中最容不下的,反倒不是四大家族,而是他沈黎了。 起初还没太在意沈黎火药的威力,觉得跟血浮屠比,火药就是弟弟,现在看来不得不重视了。 岳峰说了其中利害关系后,柳升也瞠目结舌道:“那确实有大麻烦了。” “最好的办法,就是大楚联合大梁和咱们打起来。” 他苦笑一声道:“如此武器,只能用于战场,一旦安定下来,少爷必定会被皇室扣各种帽子,当年林焕家中,不也是这样吗?” 两人说着,萧林焕从外面进来。 看的出来,他这两日状态要好一些了,或是小时候便经历全家生离死别,对于这种事情,接受程度也好一些。 他端起酒杯便一饮而尽:“逝者如斯,沈大哥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是吧?我现在站他旁边,都感觉腿肚子发软,你能想象我还是个外家高手呢。” 柳升苦笑一声道:“林焕,你去劝劝他吧,对于你妹妹的事情,我们所有人都很悲伤,但悲伤不能这个悲伤法子,仙平的作坊遍布大渝,几十万人等着他吃饭,还有你大姐,主母,小公主,小少爷,都指望他活着,他可千万不能出乱子。” 萧林焕叹口气:“已经劝过了。” 岳峰皱着眉头道:“这个不是最严重的,现在最恐怖的敌人,不是狼族,而是北境的二十万大渝守军。” …… 第481章:皇室忌惮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点点头道:“确实,皇帝陛下,现在对沈大哥很是忌惮了。” 九百人,随随便便残杀六万狼族,甚至敌方连人在哪里都没看到,这已经超过他们认知范畴。 萧家血浮屠厉害,可血浮屠起码能站在你面前,他这玩意儿你连人都看不到,死都不能做个明白鬼。 萧林焕虽然年纪不大,却经历过最真实的下场,有了这个大杀器,四海安定之时,便是将军身死之时。 何况现在沈黎只有九百人呢? 他要是九千人,九万人,那后果会是怎么样? 到时候他想杀谁就杀谁,甚至他可以自己做皇帝。 柳升跟沈黎时间最长,也最了解沈黎。 他夹了一口牛肉大嚼特嚼道:“这些东西,我相信少爷拿出来之前,就已经考虑到了,大渝皇室不敢动他,即便动他,咱们这九百人也够他喝一壶的。” 这九百人,可不是朝廷的军队,他们是沈黎的私有财产,奉沈黎为君王,一旦沈黎有恙,那他们会毫不犹豫的将枪口对准皇室。 萧林焕沉思一番,他也觉得,沈大哥与父亲不一样,沈大哥的思维更加跳脱,“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个概念貌似从来没在他脑子中出现过。 反之,沈黎的想法很简单,君要臣死?臣先把你干死。 或许悲剧不会再次上演,而且皇帝姜承龙肯定特别热衷于看到沈黎屠杀草原狼族,因为这会给他带来巨大的利益。 正如同他所猜想一般,皇室姜承龙几天后收到消息,在御书房内坐立难安。 他来回踱步,北境虽然大胜,但其中一条消息让他彻夜难眠。 沈黎仙平军,九百人,在五狼谷上方发动超级兵器,犹如一团火焰,在空中漂浮几十里飞入敌方大营,瞬斩敌人六万人! 他不时再去看看这份密报,更觉坐立难安。 这已经具备谋反的能力了,这种恐怖杀器,那个国家的君王敢留他? 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好在自己并没有亏待沈黎,此事尚有转圜的余地,而且以目前沈黎这种状态,回来第一时间定然先灭韩家。 沈黎不会找其他任何大帽子扣在韩家,唯独一句我跟你有仇,便杀你满门。 到时候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罢了。 但四大家族对于朝廷的威慑力远不如沈黎,他们仅仅是凭借粮价民生问题控制一下皇室,忍忍也能过去,起码他们没掌控兵权。 沈黎就不一样了,这家伙虽然什么都没掌控,但那一手空中烈火,便足以毁灭皇室。 他深深叹口气,大渝这是怎么了?才出狼窝,又入虎穴吗? 刚刚看到打击四大家族的希望,又冒出来个沈黎。 皇帝,当真不好当啊。 他苦笑回到龙椅上,又仔细看了一下密报,半晌后才自顾自的点头。 沈黎现在不能动,他是覆灭狼族的宝贝。 要不要再添把火呢?让七王爷姜承献“一不小心”让狼族俘虏跑进关内,杀光剩下的几个孩子? 他眉头一跳,还是别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一旦事情暴露,这把利剑便会调转剑锋,刺入皇室的胸膛。 也幸好,他没这个干,否则大渝皇室真的就没了。 当然,这是后话,三日后,北境大军正式开拔。 在姜承献一番慷慨激昂的演讲后,那些士兵饿了几个月的怨气纷纷被勾引出来,这一切都是狼族导致的,一时间,杀声震天响。 挂在马背上的两个坛子,桑登曲林叹口气:“狼族要完蛋了。” “嘿嘿,后悔了吧?臭傻比。” 对面的韩应生苦中作乐,大骂道:“让你个沙比找人质?再找啊?你的部落都得为此付出代价。” 桑登曲林难得没跟他打嘴炮,低头叹息一声,转而抬头看向马背上的沈黎:“沈大人,我错了,对不起。” 沈黎低下头,阳光下,他有些温和,只是脸色有些苍白。 他微笑道:“如果道歉有用,要官府的狗头铡作甚?你动手之前,我已经说过后果,你不听。” 韩应生添油加醋道:“就是就是,你别杀那女孩,还是个安安全全的俘虏,虽然会受一些屈辱,但起码能好好活着,看你现在吃喝拉撒都在这个坛子里,多悲哀。” “你也一样,你爹娘,整个韩家,都得为你的错误买单。” 沈黎看向他:“别感想了,你们俩,不会死,我会让人一直这么养着你们,每日给你们用最好的药材,让你们感受世上最痛苦的事情,死后呢,用桃木剑,降魔杵钉着你们俩的眉心,让你们永世不得超生。” 两人艰难的咽下口水,知道此刻说什么都不管用了。 韩应生顿时吓的大哭,沈黎一脚踩在他的脑门上,将他往坛子内的污水踩去:“不准哭!” 一上午的点兵,二十万大军士气高涨,杀气冲天,遮云蔽日。 姜承献满意的点点头,走到沈黎面前,看到马背上挂的两个坛子,心中一阵抽搐。 这小子是真够狠的啊! 他微笑道:“沈大人,士气可用,可以一战。” “王爷便带着这二十万人,直接从草原上横扫过去吧,我们这八百人担任突击任务,有难打的部落,我们便前来接应,功劳都是这些兄弟的,我们只需要狼族灭绝。” 姜承献深吸一口气,点头道:“我也有此意,你们人不多,机动性强,适合打伏击,另外,尖刀营,神箭营也交给你了。” “李清策!” “在!” “曲报国!” “在!” “命你们跟随仙平军,听沈大人指挥!沿途袭杀敌方部落,不留活口!” “是!” …… 曲报国李清策纷纷赶来,接受命令后,对沈黎拱手道:“沈大人,咱们怎么出兵?” “往东方,绕过去。” 沈黎淡淡的笑着,随后看向脚下的桑登曲林:“怎么样?要回家了开不开心?” 桑登曲林大骇:“你你你……你第一站就直接去灰狼部落?” “惊喜么?” “我求你了,你别杀我的族人,我求求你啊,我知道错了,我再也不敢了!沈大人求您大人大量,沈大人我求你啊!” “晚了。” 他淡淡的笑了一下,随后看向二位将军道:“到了之后,鸡犬不留,出发!” …… 第482章:草原骤变 - 布衣公卿 - 欺生 狼族斥候已经将最新战况汇报上去,夜幕降临,联军大帐内,坐满了人,多是狼族首领,一个个凶神恶煞的,先知稽粥一个少女在其中,倒是有种羊入狼群的既视感。 “先知大人,如今大渝攻打过来,我们该怎么办?” “就是,那大渝中出现一个张狂的小子,说是要杀尽我们狼族,怎么办?” 众人一阵大笑,许多人都毫不在意。 他们在意的,是姜承献统领的二十万人马。 可其中有人打听到了消息,脸色都有些不太好。 “那小子,说的是真的。” 拓跋奎从外面掀开帐篷走进来,他死死握住拳头,额头青筋暴起:“那小子,就是上任先知伊稚幽预言的魔神!” “什么?他才是魔神?” “那之前先知身边的魔神是怎么回事?” “难道说,这个魔神比之前那个更加恐怖了?” …… 拓跋奎谨记自己老爹拓跋闵的教诲,出了军营后就带着重甲军铁浮屠狂奔,可刚走几里地,后边的爆炸产生的气浪将重骑兵们掀的人仰马翻。 他目眦欲裂,那个始作俑者,必须得死! 杀父之仇,必须要报,所以他不顾先知伊稚幽的劝阻,毅然决然的回来。 他看向各部落首领,重重点头道:“是的,那个叫做沈黎的小子,才是毁灭大军的主要元凶,他那个火焰落入大营后,便屠杀我军六万人!” 众人议论纷纷,都询问先知稽粥为什么没有提前预言到如此恐怖的事情。 先知稽粥沉默一番后,有些无辜道:“上任先知都已经预言过的事情,这一任先知是感应不到的,你们不知道吗?” 众人面面相觑,看她小脸上满是认真的样子,纷纷怀疑是自己的问题。 是啊,这件事老先知早已说过,只是他们都觉得,那个放毒的才是魔神。 万万没想到,后面又跑出来个沈黎,才是真正的魔神。 众人叹了口气,纷纷询问接下来的打算。 实际上,许多人已经有退却之意了,现在联军四十万,一个没回来,许多部落就此毁灭,整个草原上,已经没有多少兵力了,面对姜承献的二十万人马都已经很乏力,何况再加一个魔神? 先知稽粥缓缓道:“无妨,汉人说过,凡事有利也有弊,如此魔神降临,长生天必定赐予我们一个大将,带领我们击退魔神,还草原太平。” “哪呢?大将在哪里呢?” “快让他出来!” “让他赶紧杀掉那个臭小子!” …… 稽粥摇摇头道:“我无法推算那么准确,只知道草原上的确有这么一个人。” 扯淡! 纯属扯淡! 一旁的拓跋奎险些就骂出来了,却看先知身后的族兄拓跋泓微微摇头,示意他别出声。 最近拓跋泓发现了一个问题,刘齐,很久没出来了。 或许拓跋氏可以拉着先知,做一做文章。 他眼中一道锐利的光芒逐渐显现,可能将来草原统一,而草原的王,正是拓跋氏的黑狼一族。 拓跋奎强忍心中不悦,任由这个小骗子继续忽悠下去。 其他各个部落的首领沉吟良久:“那先知大人,我们该如何抵御大渝的二十万大军?” “我们狼族,是长生天庇佑的,即便敌军杀来,我们还能集结大军抵抗,他们大渝军队被困青牛山那么久,实力必定大减,所以我们只需要积极备战即可。” 稽粥看向各部落:“现在到了草原生死存亡的时刻,每个部落,都要出力,将我们的俘虏,都送到阵前,进行第一次冲杀。” “是!” 实际上,很多人都看出来,稽粥不懂军事,但都选择沉默。 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在场,他们如果直接反对,那必定血溅当场。 当初的刘齐,邀请他们前来议事,凡是不来的,部落直接被清洗掉,来了反对的,当场被斩杀,最后东拼西凑四十万大军上战场,眼看就要大败敌军时,又冒出来个魔神。 刘齐是魔神,沈黎也是魔神。 这年头魔神都这么不值钱的吗?谁都能自称魔神? 还是说,对方虚张声势? 草原部落,打大渝军队,最好的办法就是且战且退,往草原深处打去,拉长战线,让大渝补给跟不上,到时候大渝自然退兵。 现在稽粥先知不退反进,直接要召集草原剩下所有人与大渝决一死战,许多部落已经做好退的打算了。 可稽粥突然道:“为了防止各个部落懈怠战争,特派拓跋奎做监察队,一旦发现有部落怯战逃跑,当场斩杀。” 众人倒吸口凉气。 现在拓跋奎手中的重骑兵,堪称草原上的霸主,这种霸主不去阵前对敌,反倒在背后监管友军? 许多人有些不满了,但稽粥身后的草原第一高手拓跋泓冷笑道:“大家不听先知的话,是要遭到长生天的唾弃的。” 言下之意,你们不干还bb的话,老子让你们走不出这个帐篷。 众人只能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吞。 议事后,拓跋泓将拓跋奎单独叫到一处,两人在空旷的草原上散布。 “阿叔死在青牛山了吗?” “是啊,都是那个该死的沈黎。” 拓跋奎咬牙切齿道:“我一定要为父亲大人报仇!” “节哀。” 拓跋泓拍拍他的肩膀道:“现在,你可以接管你父亲的妻妾,你的那些妈妈们,代你父亲好好照料他们。” “我会的。” 他重重点头道:“大哥,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 拓跋泓微笑道:“先知,只是一个由头,只是一个名正言顺消耗其他部落的缘由,现在出兵,敌方气势如虹,再加上那个所谓的魔神,咱们这些部落过去,自然很快被绞杀。” “那您?” “没错,就是让他们死,那些部落男人死光了,女人,孩子,自然落入我们手中,我们好好培养,到时候自然一统整个草原。” 他招招手,手上凭空出现一道明亮的真气:“先知大人,还不赶紧出来?” 暗处,稽粥四下看看,颇为畏惧的走过来。 “有一日,我在林中,发现了那个魔神的尸体,那个自称天道的男人,早已离开草原,现在草原中最强的,便是我拓跋泓了,实际上,她也不是什么先知,只是跟着天道学了一些江湖算命瞎子的岐黄之术,预测的东西也是模棱两可,便让那帮愚笨的首领心悦诚服。” 拓跋泓脸上亮起阴险的表情道:“有了她,便可以变相的控制整个狼族大军,我们在幕后,好好收割我们的成果!” …… 第483章:白狼部落 - 布衣公卿 - 欺生 “狼族这是什么情况?” 接连几日行军,姜承献各部多多少少遭遇到狼族的伏击。 但由于是在草原,大多数地方平坦,所以伏击造成的损失不大,倒是狼族,损兵折将。 二十万大军,即便是二十个一品高手面对,也得胆寒。 这种大国杀器,不是人力所能抗衡的。 大军缓缓推进,狼族居然又纠集了一帮军队。 这支军队的质量,一看就不如拓跋闵的那支,东拼西凑,甚至还有十三四岁的孩童。 姜承献有些不解道:“这狼族什么时候,这么悍不畏死了?” 狼族悍猛,众所周知,可狼族并不是不怕死啊,他们也是人,在大军面前,也会恐惧的后退。 这支军队,最前方是他们从北境各处搜刮来的老弱妇孺,中间是他们北境大军的俘虏,后方才是真正的狼族大军。 若是姜承献下令冲杀,势必会对百姓和将士们造成极大损伤,而且弓箭不能用。 并且这些俘虏中,绝对藏有大量的狼族精锐,他们不能接收,一旦接收,二十万大军就乱了。 这也是俘虏们的用处,将己方敢死队安插俘虏中,敌方接收,敢死队便有可乘之机,若是不接收,传回去名声便臭了。 谁谁谁的将军,连自己的百姓都杀,连同胞都杀,简直灭绝人性。 然后文官再一讨伐,皇帝迫于压力,只能免除职位,严重的甚至处斩。 姜承献倒不是怕丢官,而是下不去那个手。 自己一方怕伤到俘虏不敢用弓箭,可敌方却无所顾忌,漫天箭雨铺天盖地而来,各部立马掏出盾牌抵御。 “妈的,这怎么打?狼族什么时候也这么恶心了?” “我要跟他们拼了!” “你怎么拼?一旦冲杀,必定将我们的俘虏尽数杀死,还有百姓!” …… 几个将军躲在盾牌内,听着盾牌上箭矢飞来叮叮作响,目眦欲裂的讨论,等那些俘虏靠近后,敢死队便先冲第一波,随后便是敌方大军冲第二波。 那前面手无寸铁的百姓与俘虏,都得死。 这是冷兵器战场上,比较常见的招数,一般都很难破解。 姜承献皱着眉头,勒令大军一退再退,现在真不是下手的好时机。 可渐渐的,他听出不太对劲,敌军后方喊杀声逐渐激烈起来。 很快,敌军阵营被冲散,还有大量火药坛子爆炸的声音。 前方的俘虏们见没人管他们,很快作鸟兽散去,姜承献找到机会,连忙命令手下小队进攻。 一道人马如尖刀一般将地方阵营分开,绊马索还没用出来,就被他们随手丢出的火药坛子给炸个七荤八素,很快他们便将敌军穿透,冲到姜承献面前、 “李清策?” 姜承献瞪大眼睛:“你不是跟着沈黎吗?” “呃,沈大人觉得大帅这边可能有些麻烦,便让我们回来了,神箭营在后方伏击的。” “那他干什么?” “好像是去后方杀光桑登曲林和扎木才让的部落。” 他深吸一口气道:“你们来的,很是及时啊,否则这些百姓,我只能杀了。” “大帅,这些百姓和俘虏,有很大问题啊。” 自古以来,自己一方出去的俘虏和百姓,再拿回来时必须要经过严格筛查,一两万俘虏里,混着三五百个敌方探子,实在太正常不过了。 等接手他们,送入内城,他们深夜暴起杀人,四处放火,趁着城中大乱时,再抢夺城门,让城外大军开门。 这种操作,太正常不过。 可他们又是普通百姓,城中本来就有他们的家,想要全部筛查下来,可是个不小的活。 “这些以后再说,等我杀光这些狼族军队!” 姜承献皱着眉头,送出几路大军。 整个战场顿时乌云盖顶,硝烟遮天蔽日。 这边,沈黎慢慢悠悠的前行,路过一些放牧的普通百姓,他还会拿出物资与其交换牛羊,犹如出来旅游一般。 柳升在后面对岳峰挑了挑眉毛,意思是你看,少爷还是不忍心对普通人下手。 岳峰耸耸肩。 “桑登曲林,不做个向导吗?” “你这恶魔,你是找不到我们白狼一族的!” “是么?” 沈黎淡淡一笑,随后用块黑布将他们俩蒙起来,招呼来柳升道:“去,找个放牧的问问,就说咱是白狼组桑登曲林请来的援军,询问一下白狼族的位置。” 柳升点点头,快马骑过去。 牧民很快指出一个方向,桑登曲林想要喝骂打断,却被沈黎默不作声一脚将他踩进坛子内,里面的污水淹的他喘不过气来。 之所以牧民很听话,而是柳升和善,给了他一块香皂,而且他胯下坐骑,正是狼族的战马。 牧民高兴的拿着香皂,然后指出方向,还热情的想要为他们作向导。 柳升笑眯眯的拒绝,然后回来。 沈黎微笑道:“你觉得他做完向导,我会杀了他?” “没……没有。” 柳升脸上笑容瞬间消失,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道:“我只是担心他的羊没人放,都跑了。” “说谎也要找个好一点的理由。” 沈黎淡淡的夹着马腹:“带路。” “是。” 他这才长出一口气。 后面的岳峰吐吐舌头,幸好不是老子去问话。 桑登曲林从坛子内伸出脑袋,一边大口喘着粗气,一边大声咒骂,各种污言秽语层出不穷, 沈黎高兴,便任由他骂着,不舒服时便一脚将他踩入坛子内。 草原,蓝天白云,牧歌悠扬。 广袤无垠的青草地上,处处散发着勃勃生机。 自从第一次暴雨之后,天气逐渐转凉,偶尔部分地区还有大雨。 经历一天一夜后,沈黎等人终于赶到桑登曲林的部落。 部落前,是一尊白狼图腾,图腾巨大,刷着白漆,约莫两丈高,站在远处看,虎虎生风。 白狼图腾后,便是一望无际的帐篷,帐篷外围,是用大量圆木扎成的栅栏。 其中牛羊更是不计其数。 沈黎掀开桑登曲林头顶上的黑布,微笑道:“我们到了白狼部落,桑登族长?不欢迎我们来做客么?” “你干什么?” “你要干什么?” “混蛋!快停手啊!” …… 在桑登惊恐的目光中,十门火炮缓缓调好高度,旁边的手下将战马栓好,在柳升一声开炮令下后,引线优雅的燃烧着。 第484章:鸡犬不留 - 布衣公卿 - 欺生 “混蛋!快住手啊!” “求你了沈大人!我求你啊,老人孩子是无辜的啊!” “祸不及妻儿,我错了,我下辈子为你当牛做马,我再也不敢和你作对了!” “沈大人,我求你了啊!我给你磕头了!” …… 坛子内,桑登曲林被封住,只有一双脑袋在外面,他惊恐大叫,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哀嚎,求沈黎放过。 可沈黎无动于衷:“你现在知道,祸不及妻儿了?晚了!” “开炮!” 白狼部落内,他们剩余的兵力最近小心翼翼,因为草原现在变化无常,一不小心,便会被其他部落进攻,随后被拿下。 桑登曲林的三个儿子,骑着战马在部落中巡视,生怕外面来了狼族其他部落进攻。 他的大儿子感叹今日天气不错,阳光和煦时,躺在马背上。 忽然天空飞来十个大铁球,让他瞳孔微缩:“敌袭!敌袭!” 轰! 炮弹落地,轰然炸开。 有的炮弹砸进帐篷内,瞬息之间便有残肢碎片飞出来。 整个狼族部落,瞬间陷入一片火海炼狱。 就连最前面的白狼图腾,也被火炮砸个稀巴烂。 二十人填充火炮,五十人护卫沈黎,剩余的人拿着火枪快速逼近,见人便杀,不管男女老幼。 “沈黎,你这个魔鬼!啊!!!” “你不得好死,你会不得好死的!” “你杀这么多老弱妇孺,你该死啊!?” …… 眼见哀求不管用,桑登曲林顿时换了一副嘴脸,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着沈黎。 一旁的韩应生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嘤嘤的哭了起来。 他从开始的惨嚎,到现在的习以为常,已经习惯了身体的疼痛,精神的屈辱。 他现在十分恐惧,桑登曲林白狼部落的毁灭,就是日后韩家最真实的写照。 爹,娘,儿子对不起你们啊。 儿子惹下了滔天大祸。 韩家的所有人,我韩应生是韩家的罪人啊。 沈黎在一旁淡然的掏出锅,然后拿出山泉水冲洗一下,当场架锅,放入羊油,再放入清水和辣椒,煮沸后加入脱水蔬菜,再下入羊肉片,一份简单而美味的草原火锅便做好了。 他给自己配了一份酱,吃的美味无比。 “行了,你也别嚎了,忍忍就过去了,你知道祸不及妻儿,下辈子就别这么干了,你对不起你的族人啊,你的行为,却让他们为你买单。” “放屁!你这恶鬼!我只杀你一个小奴婢,你却屠我整个部落,我愿意拿我所有夫人跟你交换,你杀了他们,放了我族人,你愿意不愿意?” “我不愿意。” 沈黎吸溜一口羊肉道:“你那歪瓜裂枣的老婆,还有你那卑劣的族人,怎么能跟我的欢心比呢?要我说,你整个草原所有女人加起来,都比不上我的欢心,说起来你赚了。” “还有扎木才让,死道友不死贫道,我建议你呢,待会杀完你的族人,帮我带一下路,或许,或许啊,将来我会给你个痛快的。” 桑登曲林恨恨道:“你做梦去吧,恶魔!想让我跟你一起祸害妇孺,不可能!哼!哼!我现在有些后悔了,不应该杀你一个小丫鬟,我该杀了你全家!你爹妈,你夫人,你女儿,你儿子!有机会,我要将你女人,女儿,送入军中,让我的部下狠狠糟蹋!” “然后再吃掉,听说过两脚羊吗?你的女人和女儿就是,夜晚,她们是我们发泄的工具,白天我们饿了,便把她们剥了皮,哈哈,烤了吃掉!就像你锅里的那些羊肉一样,不过,我们吃的是女人!” 沈黎放下筷子,轻轻的搅拌着汤锅,然后舀了一勺滚烫的火锅底,走到他旁边,兜头一勺滚烫的火锅汤倒在他脑门上,烫的他惨嚎连连。 “这样还管不住你的嘴?” 他淡淡的笑道:“两脚羊嘛,我知道,那又怎么样呢?现在被屠杀的,是你的族人呢。” 五胡乱华时期,两脚羊是真实存在的。 那是华夏最惨烈的一段历史,所有学者都不愿意提起的黑暗时期。 也是汉人最接近灭亡的一段时期。 那些胡人攻破中原后,不带任何粮草,军中后面跟着一大帮妇人。 如桑登曲林所言,这些妇人就是两脚羊,顾名思义,就是长着两只脚的羊。 她们夜晚是发泄兽欲的工具,白天变成了食物。 桑登曲林嚎叫完了之后,沉默一阵:“沈黎,仇你也报了,恨你也泄了,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不能。” 沈黎继续坐在小板凳上端起碗来吃羊肉:“谁告诉你我的恨泄了?我现在还很恨你们,杀光你们狼族都难消我心头之恨。” “我想请你杀完我的族人后,高抬贵手,烧了他们或者埋了都可以,草原狼多,我怕他们死后也不得安宁。” 桑登曲林难得落泪,他悲伤的抽泣道:“我知道我说什么都于事无补,我也做不了什么,所以,求求你。” 沈黎深吸一口气道:“怎么,你们不是号称狼的部落吗?还怕自己族人尸体葬身狼口?” “那不一样,我们的族人,是高贵的白狼后裔,不是灰色黑色那种杂毛能比的。” 他真诚无比的磕着坛子口:“沈爷爷,我求您了!” “行吧,我考虑一下。” “谢谢,谢谢!” 桑登曲林脸上露出一丝释然,他眼角仍然挂着泪珠,由于沈黎特意让他观看,便把他的探子正面对准战场,让他好好感受一下丧失亲人的痛苦。 他嘴角缓缓溢出鲜血,整个人的脖子青筋暴起。 “少爷……” 其中一名手下欲言又止,却被旁边人阻止。 沈黎头也不回:“行了,我知道了。” 本来大家心知肚明的一件事,沈黎也有些心软了,让他咬舌自尽就自尽吧,可一旁的韩应生忽然大喊道:“哎呀我草,他咬舌自尽了喂?” “你再多说话,我便将你的嘴巴,缝起来。” 那个恐怖的背影,让韩应生艰难的咽下口水,他忙闭上嘴。 三个时辰后,柳升骑着马浑身是血的跑回来:“少爷,杀完了。” “真的杀完了?” 沈黎意味深长的看着他道:“你再好好检查一下?” …… 第485章:缓慢推进 - 布衣公卿 - 欺生 柳升沉默一番:“少爷,可那些都是孩子……” “大毛,宁风,是不是孩子?” 沈黎目光如电:“斩草除根,将来这些孩子,可能会要你妻儿老小的命!” “他们能杀我们的孩子,凭什么他们的孩子就能留?” “柳升,这是我的底线,你下不了手,我去下手!” 柳升面露难堪,他实在不想下那个狠手。 远处岳峰一人一马快速赶来,在他身下,还拎着一只垂死的白狼。 岳峰看了一眼柳升道:“少爷,都杀完了。” “真的,都杀完了?” “嗯,老少妇孺,一个不留。” 他沉吟一下道:“那些孩子,也都杀了,斩草除根,他们看到我们今日作为,将来必定留下大患。” “嗯,还是你比较明白。” 沈黎叹口气,幽幽的看向远方道:“这白狼,也杀了吧,这个世上,不会再有白狼部落。” “是。” …… 岳峰看向一旁坛子内的桑登曲林:“少爷,他咬舌自尽了。” “嗯,有点亏,没让他临死前说出扎木才让的部落,可惜了。” 沈黎拍拍屁股起身道:“行了,挖个坑,把他们全埋了吧,至于这东西,就在这里埋了,估计他也没脸回部落了。” “是,少爷您休息一下,我和柳升现在就去派人把人埋了。” …… …… …… 路上,柳升眉头紧皱道:“你真的把孩子都杀了?” “你废话,这种妇人之仁,你就不该有!” 岳峰难得指责他道:“你这是江湖义气,这是战场,谁管你老弱妇孺的,你知道不知道,那些孩子一旦成长起来,将来极有可能跑到仙平来寻仇,仙平现在那么繁华,那么多人,随便一把火就得烧死多少?狼族士兵凶悍,你的孩子,我的孩子,都得死在他们手上!” “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你还敢骗少爷杀完了,这要是换其他将军,你这样乱搞,当场就斩了你!” 柳升叹口气:“我的心太软了。” “咋地?嫂子怀上了?” “是啊,看到孩子,下不了手。” “行啊你,这才在仙平多少日子,你便一发中的,厉害,佩服佩服。” 训斥完他后,岳峰也开起玩笑来:“行了,别将刚刚事情放在心上,少爷不会怪你的,回头老老实实的去认个错。” “我明白了。” “少爷留着他俩的舌头,就是打算让他们咬舌自尽的。” 说完,岳峰微微一夹马腹,快速朝白狼部落前行。 这一收拾,已经到了深夜,九百人原地驻扎,明日再次启程。 一个部落的主要食物都是牛羊肉,这一顿,让他们吃饱喝足。 深夜,天色越来越暗,气温逐渐转低。 沈黎在帐篷内冻醒后,起身拉开帘子,陡然发现,外面已是一片雪白。 这才八月下旬,就已经下雪了? 天色也太过反常了! 他缩缩脖子,外面仙平士兵还没等他说话便抱着一堆柴火走过来:“少爷,下雪了,给您添点柴火。” 说罢,士兵便快速点燃炉子,往里面加着木柴。 这一夜,鹅毛大雪,覆盖了一大片的草原。 昨日还好好的,今日便开始飘雪。 草原深处,先知稽粥被拓跋泓提着,走入黑狼部落内。 外面寒风肆虐,雪花飘飘,帐篷内却是一片温暖。 稽粥倔强的挣脱拓跋泓的控制道:“我师父回来,不会放过你的!” “嗯,我知道。” 拓跋泓摘下脖子上的念珠挂在衣架上,搓了搓手,又往炉子内加柴火,随后又提起水壶,倒了两杯茶,又从一旁的锅内拿出两块羊肉。 “吃么?” 稽粥扁着小嘴,双手抱胸,颇为赌气的坐到一边的椅子上:“你知道我师父回来不会放过你,你还敢抓我!” “我啊,在赌。” 拓跋泓拿出匕首,麻利的划开羊肉切成小块,然后一块一块的往嘴中送去,他一边嚼一边道:“你师父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一品高手,虽然同为一品,我在他面前,如同孩童一般,他伸出手指就能碾死我。” “这种人,不可能一直留在草原上,他在草原上呢,草原上的格局会改变。” “他总有不在草原上的时候,那么,拓跋一族便会借着他的船,达到彼岸。” 稽粥蹙着眉头:“什么船?什么意思?” “天下人不是傻子,我拓跋黑狼一族也不是傻子。” 拓跋泓艰难的咽下羊肉,然后灌了口水顺下去道:“高手的思维,都是相同的,他想做什么,我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扶持你一个假先知起来,不就是那点事情吗?统一草原,让各部落进攻大渝,消耗掉兵力,这样即便攻下大渝,咱们也有极大损伤,到时候,再扶持一个牧羊犬出来,看管我们这些听话的羊群,不听便杀。” “你想多了。” 稽粥幽幽道:“草原物资不足,只有牛羊和牧场,他无意来此。” “那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拿着草原的兵力,进攻大渝,想要拿下大渝做皇帝了。” 他淡淡的笑道:“总归结果是差不多的,既然他走了,那我拓跋一族何不乘乱崛起?将草原其他部落的兵力,借助大渝的手给消耗个干净,然后收纳各部落的年轻女子和孩子,做个好人,抚养他们,几年或者几十年后,我拓跋一族便是草原上真正的王。” 稽粥无话可说,因为这也是天道许诺她的银狼部落的好处。 …… 姜承献的二十万大军缓慢推进,在尖刀营与神箭营的协助下,他们成功灭杀敌方各部落联军,并且俘虏近三万人。 草原广阔,并不能全歼敌军,其他狼族部落见情况不好,便直接逃离战场。 大雪纷飞,他们逐渐停下了脚步,在原地安营扎寨。 沈黎一方还在缓慢的前行,只是速度极慢。 桑登曲林临死前也不愿意透露扎木才让的部落,这是不想让沈黎再残杀草原部落。 这是一种灵魂的升华,平日里,他可是与扎木才让的部落打个你死我活,巴不得扎木才让灭族,没想到,临死前却紧咬牙关,不让沈黎找到扎木才让的部落。 他们前行中途,遇到几个小部落,便是横推过去,那几个小部落的军队尽数被斩杀,至于部落里面的其他人,柳升想留着,沈黎也没说什么。 “少爷,桑榆古城来消息了。” 正在扎营时,一个手下顶着寒风来到沈黎面前,双手呈上一封信道:“苗姑娘来了。” 沈黎叹口气,接过信件看了起来。 第486章:雪橇诞生 - 布衣公卿 - 欺生 信的内容很简单,就是苗欢盈说自己到了桑榆城,萧林焕明日就接她去临渝关看苗欢心。 只是信纸皱巴巴的,如同水泡过一般,看样子是提及此事时,苗欢盈是一边哭着一边写的。 沈黎沉默一阵后,将信纸丢入火盆中烧掉,对一旁的手下道:“叫柳升过来一趟。” 很快,柳升便顶着凛冽的寒风来到帐篷内。 “烤好的羊排,尝尝。” 柳升嘿嘿笑着,搓着手拿起来尝了一块,随后果断吐出去:“哇,好咸。” “可能是刚刚烤的时候,走神了。” 沈黎轻叹一声道:“扎木才让的部落找到了吗?” “找到了。” 这次柳升不再阻止,连忙丢掉羊排拍拍手道:“一直往西,两百里,以咱们目前的行军速度,约莫要两天左右,雪太大了,有点难行,您也知道,这火炮轮子在这种天气中,实在难行。” “嗯,我明白了。” 天气寒冷,将士难免有所懈怠,而且火炮沉重,下了雪后地上松软,轮子容易陷入雪地里。 可扎木才让的部落,必须得死。 柳升有些小庆幸,当初幸好自己提前把扎木才让给弄死了,否则现在养在坛子里的人,必定有扎木才让一份。 虽然扎木才让没有直接害死苗欢心,但间接的责任还是有的。 他要是不在俘虏中搞事情煽动造反,事情也不会发展到那一步。 沈黎从怀中拿出一张图纸,递给他道:“这个东西,叫做雪橇,让将士们先做一点试验一下,放在火炮下面,看看拉动起来费力不费力。” 柳升看了一眼图纸,对于少爷的发明能力,他是丝毫不怀疑的。 有时候他在想,既然少爷已经有了飞天技术,为什么不用那个劳什子热气球带着手下直奔对方部落,然后投入火药包直接炸掉就好。 其实也跟风向有关,扎木才让的部落在西方,而风向是往北的,一旦热气球起来,直接吹向北方了。 而且寒风凛冽,风速太大,人在高空很难掌控热气球,容易出现事故。 军中各个将士都是从仙平各行各业选来的,有的人兼职厨子,有的人兼职木匠,还有的人兼职铁匠。 这就是选兵的妙处了。 精简化,也算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图纸拿过去后,王老二很快便兴致勃勃的拿着吃饭的家伙赶过来。 “这玩意儿?能驼起火炮么?” 他嘀咕一阵,却被帐篷其他战友开玩笑起来。 “你行不行啊王老二?” “你废话,老子这木匠,祖传的,老子祖上姓鲁,只是太过招摇,这才改姓王。” “是是是,你二大爷应该叫鲁初雪吧?” 众人一阵哄笑。 如今大雪封住草原,他们吃得好穿得暖,又没仗打,自然在帐篷里闲出屁来。 沈黎带着他们,大大小小的部落路过二十来个,加上前十的黑狼部落,他们抢来的动物毛皮还有各种牛羊达到了天文数字。 现在后面拉了近一百多车的皮毛,还有近十五万头的牛羊。 当然,没有抢完,二十多个部落的牛羊加起来,少说也得三十多万,黑狼部落一族便有近十万头。 其他小部落杀完他们的军队之后,只是象征性的拿一点,不过也留了不少物资给他们。 这么多的牛羊,军队饿了就直接宰着吃,烤羊排,煎羊排,煮羊排,羊肉火锅,简直丰盛无比。 王老二拿出木刨指着几个开玩笑的战友,佯怒道:“滚犊子,别打扰老子干活。” 柳升在一旁静静的撕着羊肉干,喝两口美酒道:“行不行啊?” “行!” 他嘿嘿笑着,拿出一堆木材比划一阵,很快便拼装出沈黎要的雪橇。 几人走出帐篷,哼哧哼哧的将火炮抬上雪橇上。 王老二看着图纸皱着眉头琢磨着:“这玩意能比轮子省力?” “省不省力,你拿两匹马栓上去拉一下不久得了吗?” 柳升一脚蹬在雪橇上,还没来得及说话,便往下塌成个一字马,那驮着火炮的雪橇竟然滑行数寸远。 几人惊讶的看着地上的雪橇,其中一人不信邪,上去拉动雪橇上的绳子。 随后,雪橇缓缓前行。 这可比轮子要省力多了啊! 众人连连感叹:“还得是少爷啊。” 这样的话,那车队后面一大堆的物资,运送起来也要方便了许多。 他们近半个月在草原上的驰骋,已经深入近千里,前方人烟愈发稀少起来,或许打完扎木才让的部落,便要往正北方进攻。 他们人少,打一个地方算一个地方,抢到东西便拖在队伍后面,导致速度越来越慢。 现在有了这东西,又能提高行军速度。 至于那些牛羊群,他们实在看不过来,只能且走且吃。 一人差不多两天才能吃下去一头羊,至于牛,那得吃六七天。 这么个吃法,十五万头,够他们吃到明年过年。 而且扎木才让的部落,也是草原前十的霸主。 在草原上,部落实力越强,那部落驻扎的地方水草越是风貌,牛羊作为草原上的主食,扎木才让的部落必然不会少。 很快,在工匠们的努力下,他们就地弄了大量的雪橇,至于那些牛羊,他们开始在草原上物色牧民,由他们代为管理,到时候退兵时,再赶回临渝关,剥了皮,送给姜承献大军当军粮。 至于毛皮,那得送回仙平,进行制作热气球与大棚。 三天后,众人拉着大量的物资,再次踏上行程。 有了雪橇后,战马在前方拖动雪橇,战士们坐在马背上,这样的速度倒也不算很慢。 一天下来,行军了百里。 这种大面积的积雪草原,在其中行走是需要戴上墨镜的,否则会患上雪盲症。 可草原没有琉璃,只能选择其他替代品,比如黑色纸片。 这也导致将士们所见,都是朦胧的,只有在看到人烟的地方,他们才会摘下所谓的“墨镜”。 沈黎坐在马背上,旁边贺元坝骑马走在他一旁。 “少爷,扎木才让的部落,到了。” “准备,开炮!” …… 第487章:部落骤变 - 布衣公卿 - 欺生 茫茫大雪中,沈黎站在雪地内,端着一杯浓茶,贺元坝静静的站在一旁。 “元坝,你还没说说,你对我屠杀狼族的意见呢。” 远处,扎木才让的部落中,炮声混合着大量的惨叫哀嚎,还有无数求饶声。 他们万万没想到,如此极端天气下,如此偏僻的灰狼部落,还能被人攻打,灭族。 贺元坝挠挠脑袋,瓮声瓮气道:“我不知道,我既然跟了少爷,那少爷做的对的,也是对的,少爷做的错的,也是对的。” “看来,所有人中,还是你最聪明啊。” 沈黎轻笑一声,将茶杯递给他道:“如果是你遇到了这种事,怎么办?” 贺元坝虽然看起来憨厚,但绝不是笨蛋。 笨蛋怎么可能将外家横练功夫练到极致?又经万逸楼随便指点指点,便突飞猛进达到六品? 他的天资,他的智力,绝不会差。 只是聪明人,懒得去说那些无意义的话。 柳升说了,岳峰也说了。 如果换做其他小肚鸡肠的领导,必然觉得他们有造反的可能性,怕是回去就会将他们换掉。 最好的办法,就是默默做事。 沈黎非得逼着贺元坝说出自己的观点。 贺元坝挠挠头憨笑道:“少爷不是喜欢滥杀无辜的人,如果他们没有碰到少爷的底线,少爷断然不会如此。” “你适合去皇宫,做个大内侍卫,你这嘴巴,太严了。” 沈黎苦笑摇头道:“行了,收拾收拾,快打完了。” 如此冰天雪地,注定扎木才让的部落不会太多防备。 他们没出过草原,没见过如此恐怖的武器,一时间,纷纷哭爹喊娘的投降,可仙平军不要俘虏,便顺手将他们全部斩杀。 一个巨大的深坑,将他们部落所有人尽数埋入里面,随后便是驱赶出牛羊,回到原来的驻扎地。 临渝关。 苗欢盈看到冰块上躺着的妹妹后,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萧林焕连忙将她带到帐篷休息。 本来临渝关是军队,严禁女子出入,守将葛宫过来说几句,便被暴怒的一百仙平护卫叫嚣着开战,他顿时悻悻退回去。 苗欢盈哭的累了,便被萧林焕哄睡过去。 他们三兄妹,本来就是萧家仅剩世上的血脉,如今最小的妹妹也追随父母而去,他必须要挑起重任。 他替姐姐掖好被子后,走出帐篷,询问一旁的仙平士兵道:“柳大哥还没送信回来吗?” “没有。” 柳升起初对沈黎去草原乱杀行为很不满意,便留下两个传信的信使,希望苗欢盈来了之后,能劝劝沈黎。 毕竟欠那么多血债,在佛家因果眼中,将来会倒大霉。 这也算是为自家少爷好吧。 萧林焕起初也如沈黎一般暴怒,可见沈黎如此残忍惩治桑登曲林后,他又有些心软了。 至于杀人全族,鸡犬不留的事情,他还是干不出来。 按现代年纪,他还没成年,即便遇到姜承龙屠他全族的事情,他也无法将此事强加到别人身上。 他轻叹一声,走进帐篷内,静静的守着大姐苗欢盈。 等苗欢盈稍微缓过来后,他便将沈黎一路深入草原屠杀狼族的事情说了出来。 尤其加重说明沈黎连老人小孩都不放过的事情。 苗欢盈连忙修书三封,派人送到草原上。 草原上,沈黎一路扫地式的屠杀,很快传遍草原各个部落。 整个草原人心惶惶,聚在先知稽粥的帐篷内寻求帮助。 站在稽粥旁边的拓跋泓对着她使了个眼色,她轻咳一声道:“如今前方还有姜承献的二十万大军,至于你们的部落,可以往北迁徙。” “这不行啊先知,我们部落老少一共三万多人,镇守部落里面也有两千人,你如今让他们迁徙,他们如何能受得了长途迁徙?” 其中一个光头站起来大声道:“这不是要我们的命吗?” 本来最近狼族损兵折将,士气低迷到极点,一场大雪封住姜承献的去路,他们这才得以喘息,否则现在的大营早就被姜承献给踏平。 如今狼族大军一退再退,多次被打散重组,拓跋一族的铁浮屠重骑兵始终没上过战场,各个损兵折将的部落,自然是有了怨言。 另外一个首领不满的站起来道:“先知,如今我们的兵力越打越少,可有的部落精锐,可从未出动过,你这是厚此薄彼!” “对,你难道是想耗尽我们其他部落的兵力,然后统一我们的部落吗?”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 所有人看向稽粥的表情,逐渐产生了变化。 起初,他们对这位年轻的先知,保持着敬畏,她的出现,赶走了那个用毒的魔神,她是草原上的福星。 整个草原,没人不敬畏先知,听到先知二字,人们会自然而然的虔诚。 这是信仰问题。 就像是道教信徒,听到三清二字,自然虔诚,佛教信徒,听到菩萨二字,也会十分虔诚。 菩萨说什么,他们都会下意识的去听,下意识的去做,因为菩萨不会害了他们。 所以,草原所有部落首领,都会下意识的听从先知的安排。 现在有人说先知企图耗尽他们手中力量,然后一统草原,所有人自然惊讶不已。 回想往日种种,貌似果真如此! 众人气势汹汹的朝着先知稽粥喝道:“先知,请你给我们一个解释!否则,我们退出联军!!!” 下面的拓跋奎却阴恻恻的笑了起来:“退出?联军?” “谁告诉你们,咱们联军了?” “拓跋奎,你什么意思!” 众人猛然站起,按住自己腰间弯刀。 “什么意思?不是很简单么?” 拓跋奎啐了一口不屑道:“你们这群蠢猪,还想谋反?” 他话音刚落,便听到帐篷外,充满战马嘶鸣,还有盔甲碰撞的声音。 上面王座旁的拓跋泓轻飘飘的说道:“诸位,放下屠刀,有话好说嘛。” “放屁!我宁愿死,也不愿与你们同流合污,做你们的走狗!” “对,我也不愿意!” “我愿意血战出去!” …… 众人大声喝骂,谁知拓跋奎嘿嘿笑道:“你们要是硬骨头,早就如前一批首领一样,身首异处了。” “帐外,可是重甲铁浮屠,你们确定能杀出去?” “还有,大帐内,可还有一名一品高手。” …… …… …… 第488章:被伏击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看向草原上的唯一一品高手拓跋泓,在看到他似笑非笑的表情后,他们都艰难咽下口水,随后丢下手中弯刀。 拓跋奎说的对,他们要是硬骨头,就和之前那一批一同化作刘齐手下的亡魂了。 他们都是一群欺软怕硬的孬种,看到攻打大渝有利可图,便想方设法的凑过来,想分一杯羹。 眼看羹分不到,部落损失巨大,一个个的都不干了。 拓跋奎冷笑道:“别废话了,猛哥帖木儿、脱懽、阿噶多尔济……你们十个部落,明日集结十万大军,给我从正面进攻大渝!” 十个被叫到名字的首领脸色大变:“这不行啊!我们哪来的十万大军?” “这如何不行?” 他冷冷道:“刚刚你们叫的最欢,怎么?打自己人有兵力,打大渝就没人了?要不要,我帮你们换个首领?” 首领们立马闭嘴。 草原上竞争激烈,就连他们族群内部,也竞争十分激烈,一个族群,总有三两个人要抢夺族长之位,族中人,还是很乐意看到他们落马的。 十万人马,十个部落,相当于每个部落一万人。 就算是草原最强的前十部落,也撑死一万军队。 五千人的军队规模已经是很大了,每日花销达到天文数字,更别说他们的盔甲,武器,战马了。 最大的部落,就是拓跋一族,他们三千重骑兵,七千普通士兵,就这样,他们的花销也大的恐怖,只能在草原上掠夺来填充粮草,好就好在,他们只抢粮,不杀人,除非是有人拼死反抗。 所以在草原上,拓跋一族虽然不受人待见,但大家也不是非得除掉他们,不像之前老瞎子伊稚幽所在的青狼部落,杀人放过抢粮食,并且将别人族群拉入自己麾下。 拓跋泓微笑着伸出手掌,顿时一道真气形成的火焰缓缓升腾起来:“阿失帖木儿,你必须得死。” 阿失帖木儿是万万挡不住一品高手一招的,他惊恐大叫道:“凭什么?” “凭你勾结外敌。” 拓跋泓冷冷道:“你以为做的天衣无缝,真当我是傻子么?数次对阵大渝军队失利,若不是你通风报信,怎么会如此?” 说罢,他直接不等阿失帖木儿反应过来,一掌拍出。 一品高手掌下,有死无伤。 实际上,哪里是阿失帖木儿通敌,而是他必须杀人立威,而刚刚就是阿失帖木儿叫的最欢快,质疑的最厉害。 十个部落首领吓的一哆嗦,连忙行礼:“我等谨遵先知调令。” 拓跋奎收起弯刀:“我希望你们不要表里不一,我会一直看着你们的!” “那草原恶魔怎么办?” “就他那八百人,也敢称恶魔?” 拓跋奎冷笑道:“那个恶魔叫做沈黎,不过是来寻仇的,脱脱不欢,你带领你部五千人马,往南阻截他们,记住,速战速决,快速冲到他们面前,他们手中的铁棍子就失去了作用。” 脱脱不欢沉吟一番后行礼:“遵命。” 八百人,应该没大渝的二十万人马厉害吧? 他嘀咕着走出大营,立马回去备战。 拓跋一族的人表现的很明显,老子要一统草原,建立一个新的王庭,谁赞成?谁反对? 反对的部落必死无疑。 铁浮屠现在不上阵,就在后方看着他们,完全就是耗子扛枪窝里横。 他叹口气,趁着茫茫夜色,回到自己的大营。 夜色朦胧,月明星稀,雪化之后更加寒冷,柳升呼着白雾,打开沈黎的帐篷。 “少爷,临渝关来信了。” 沈黎刚刚泡完脚,他又有些怀念苗欢心替他泡脚的日子了。 他叹口气,接过信件,只看一眼道:“没事,你出去吧。” 信件内容通篇下来,都是苗欢盈劝退的,并且分析利弊。 长途行军,士气容易低迷,一旦大败而归,仙平便是灭顶之灾。 而且他如此高调使用火炮,皇室早已盯上他,以姜承龙的个性,将来必定逼问他关于火炮的下落,到时候整个仙平都将陷入灾难。 他轻笑一声,他又何尝不知道,姜承龙早已盯上火炮了? 沈黎是现代人,君父思想一点没荼毒到他,他从最开始进入京城,便已经想了后路。 如今仙平的作坊,已经遍布大渝各个城池,吸纳穷苦百姓近百万。 百万灾民,揭竿而起的后果,姜承龙受不了。 而且他也没真的打算杀光草原所有人。 想要将一个国家亡国简单,灭种基本不可能。 这几日,他一直在想一个问题。 在草原上建立一个新秩序,属于自己的秩序。 以后他打个响指,便能对北境造成威胁的秩序。 要想建立这种秩序,就必须将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先打服气,然后提拔效忠自己的人。 其实华夏史上,北境的蛮夷与倭患是差不多的。 都是前面有王朝将他们彻底打服气,打的他们疼了,便老老实实休养生息,几十年后,便逐渐派兵试探,不管他们,祸患便会越闹越大。 他擦擦脚,叫了一声外面的贺元坝,随后便沏了杯茶,想着如何在草原上寻找自己的代言人。 而且在他没和大渝皇室彻底闹掰之前,这件事,必须要保密。 他看了一下草原上的资料,狼族前十的部落,大多桀骜不驯,至于第一的拓跋氏,更不可能与他合作,于是便得找部落较小,但还有一些兵力的。 一夜过去,他顶着红肿的双眼,上了马,继续往北方攻打。 今日攻打的部落,是紫狼部落。 从资料上显示,紫狼部落的首领阿噶巴尔擅长使用双刀,而且整个部落都花重金培养汗血宝马,他们的军队速度极快,与尖刀营类似,但他们常年在马背上生活,很明显他们的马术比尖刀营更好。 或是草原恶魔的名字早已传出去,紫狼部落早已防备。 等沈黎一行人到了他们部落附近,却发现部落空无一人。 渐渐的,不远处的山坡上出现大量军队,约莫四五千人。 柳升与岳峰凝重的骑着马上前。 沈黎摸着下巴,微微笑道:“埋伏我?不自量力!” 山坡上的阿噶巴尔手持弯刀大喝道:“冲过去,快速冲到他们面前,他们的铁棍子就没用了!” 四五千人一同奔袭而来,地动山摇。 第489章:收服紫狼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站在前方,拿着一把火枪。 这火枪是特制的,精度比普通火枪要高一些,不过远远达不到现代武器的精度。 只是作为少爷,一家之主,他的武器,始终都是最好的。 他舔了舔干瘪的嘴唇道:“对方还是发现了咱的弊端,知道冲垮咱们阵容,便赢定了。” 柳升吊着狗尾巴点点头:“确实如此,这种火枪,最怕的就是敌方冲营。” “要是有一队像元坝这样体格的猛士,就再也不用担心这些了。” 岳峰嘀咕道。 虽然他是无心之言,却说到了沈黎的心坎上了。 是啊,要是有一队如贺元坝这样的猛士,根本不怕敌人这么冲击。 草原人见识不如中原人,但到时候如果遇上大楚的兵力怎么办? 要知道,大楚可是有号称天下最强的军队,当然,血浮屠除外。 如果能拿到血浮屠的配方,那便厉害了。 沈黎放出一枪,将敌方一个马背上的战士打掉后喝道:“开枪!” 第二轮火炮已经轰杀过去,在敌军中爆开后,惊得那些战马四散逃离。 阿噶巴尔见状眉头拧成一个大疙瘩,他也大声喝道:“弃马,用人堆到他们面前!只要我们冲进他们阵营中,他们就输了!” 刹那间,那些密密麻麻人群,悍不畏死的冲过来,首领说的对,如果害怕畏缩不前,敌人手中的火枪将会更加凶猛。 “杀!” 狼族士兵们大吼着冲杀过来,他们看着身边的同胞一个个倒下,顿时都红了眼睛,可转眼前,密密麻麻的子·弹铺天盖地袭来,倒下的人更多了。 四轮火炮打出去,外加三轮火枪,他们损失已过大半。 沈黎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看着对方的人马越来越近,终于淡淡的开口道:“元坝。” “来了,少爷。” 贺元坝大喝一声,火枪声戛然而止,整个战场陷入死一般的寂静,正当狼族士兵们疑惑时,一个巨大人影从天而降,落地之时掀飞周边一阵草皮。 “受死!!!” 他手中镰刀猛地挥舞出去,顿时斩落一大片狼族士兵。 狼族靠着马背生活,虽然健壮有力,但过多的依赖战马,腿脚速度反倒不及很多大渝普通士兵,火炮的轰击之下,战马受惊逃跑,他们拼了命的往仙平军面前冲,体力也损耗巨大。 就像仙平军,正常搏杀,很难比得过尖刀营这种精锐,射箭比不过神箭营,马背上冲杀比不过草原任何一个部落,原因就是他们太过于依赖火枪火炮了。 江湖上,任何一个轻功了得的人,必然不可能成为顶尖高手,打架时太依赖轻功,自然而然的放弃其他方面的修行。 即便狼族被轰杀几轮,却还有一千多人。 柳升与岳峰各自带着小队,将后方拴起来的战马解开,所有人上马,开始去冲杀狼族士兵。 沈黎躺在草地上,叹了口气。 他有些厌倦了这种行军生活,每日便是屠杀,有时候看到那些被灭族孩子们可怜中带着怨毒的眼神,他由衷的有些厌倦了。 倒不是害怕他们过来寻仇。 很快,柳升等人将阿噶巴尔提了过来,他们的其他部下都跪在尸堆里,满脸惊恐。 “放开我!放开我!” 沈黎强打着精神坐起来,拿起炉子上的茶水给自己倒了一杯,一边品尝一边道:“紫狼部落首领?阿噶巴尔?” “是又如何!” 阿噶巴尔操着一口不太流利的中原话道:“士可杀,不可辱!” “我也没侮辱你啊。” “你们这些中原人,实在太卑鄙了!有种与我们堂堂正正的冲杀一次!” “我们怎么卑鄙了?” 沈黎有些啼笑皆非:“难不成我们用自己的武器,就算卑鄙了?” “你们明知道我们紫狼部落,最擅长的便是冲杀,我们的战马,是草原上最好的,耐力和速度都是最好的!你还吓走我们的战马,逼着我们马下决斗,这还不是卑鄙?” 阿噶巴尔不服气的扬起脑袋道:“要杀要剐,悉听尊便!” 旁边几个归来的小队长闻言哄笑道:“你听没听说过,什么叫做兵不厌诈?” “反正我们草原上,信奉实力!你们这么卑鄙,可以杀了我的头,但无法让我跪下屈服!” 沈黎吐出茶叶,淡淡道:“怎么样才能让你们屈服?” “很简单,我们堂堂正正,真刀真枪的冲杀一次!” “在我们中原人眼中呢,一个战士,败了就是败了,无论是败于敌方的计谋,还是武器,还是战马,反正都是败了,战场上谁跟你讲服不服气?战场上唯一的目的就是打败你,杀了你。” 他耸耸肩,摊开手道:“再说了,我要你服气做什么?你们不是说我是草原恶魔吗?那你们战败,就应该预料到后果。” 阿噶巴尔顿时又惊又怒:“混蛋,两军交战,不斩俘虏,这不是你们中原人说的吗?” “是不斩来使。” 沈黎起身拍拍屁股道:“我给你个机会,如果你让我满意,我可以放你走,并且你的部落,可以做大做强,如果你没让我满意,那你和你的部下,都得死。” “什么机会?” “我不是诸葛亮,你也不是孟获,我没那个耐心来一出七擒孟获,让你彻底服气,我就一句话,你要么臣服我,要么现在就和你的部下,一同上那什么长生天。” “你要收服我做你的仆人?” “你不愿意?” 阿噶巴尔顿时跳起来又被柳升按下去:“紫狼一族,永不为奴!!!” “那你们可以去死了。” 沈黎招招手:“我相信你们部落其他人,是愿意为奴的,因为包吃包住。” “包吃包住?” 阿噶巴尔皱着眉头,他还很认真的思索一番道:“包吃包住是什么条件?” “行了,我懒得跟你废话,柳升,全部杀掉,继续往北推进!” “等等!” 他顿时急了,这仅剩的七百俘虏,可是紫狼一族剩下的全部家当,他们的坐骑是汗血宝马,自然难培养,还得经常性的往饲料中加盐,草原上的盐极其匮乏,所以他们去换物资都是一头羊才换一斤盐,这种开支极大,导致整个紫狼部落最值钱的,也就是那些马。 可不投资的话,紫狼部落早就被其他部落吞并了。 现在沈黎要杀了仅剩的七百士兵,这和屠了他们整个部落没什么区别。 他渐渐放下高傲的头颅,屈辱的跪地往沈黎的鞋子上亲去:“我紫狼一族,愿意做魔神的奴仆。” …… 第490章:贸易计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背着手,看向地上匍匐跪拜的阿噶巴尔,正将脸伸向自己的鞋子,他有些嫌恶的收回脚。 一个现代人,被一个狼族大汉跪在自己脚下,还亲吻自己的靴子。 他做不到如此,这是封建社会荼毒的思想。 “行了,起来吧,做我的手下很简单,我会为你的部落提供物资,前提是你们臣服于我。” 柳升在一旁忍不住站出来道:“少爷,空口无凭,要不要给他们下个毒药什么的,定期给解药。” 阿噶巴尔愣了一下,然后低头深深叹口气。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给个毒药控制他们也很正常。 沈黎却摇了摇头道:“不用,本少爷向来以德服人,从不干那种威逼利诱的事情。” “我知道你还是不服气,但将来迟早你会对我心悦诚服,而且还不会叛变。” 阿噶巴尔虽然心中有疑惑,但还是顺着沈黎的意思点点头:“是的,我们紫狼部落一旦认准了主人,就再也不会叛变了。” “柳升,拿出一些物资给他们看看。” 他顺手从一旁的锅中盛了一碗羊肉汤,递给阿噶巴尔道:“吃点饭再回去。” 那一碗羊肉汤中,一半的肉食,另外一半是各种蔬菜,有大量的萝卜和白菜。 他艰难的咽下口水,随后虔诚一拜,接过碗来。 狼族人并不缺肉,而是缺少大量的蔬菜,药品等等。 这么一大碗的肉中,居然有一半的蔬菜,这是他们万万不敢想的。 柳升骑马走到后方的阵营中,从车上拉下来一大袋子,然后扛过来。 这种大袋子,都是按照现代蛇皮袋子的容量设计,一袋子够三百人吃上一顿。 而苗欢盈担心草原物资不足,提前从仙平送来了近千袋。 阿噶巴尔大快朵颐,一手捧着碗,一边奇怪的看向柳升手中的袋子:“这是什么、” “蔬菜。” 沈黎走到自己的小炉子前,舀了一勺蔬菜放入碗中道:“就是你现在吃的蔬菜。” 这种脱水蔬菜,分量轻,易保存,用来长途运输很不错。 草原缺少这些东西,脱水蔬菜也可以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这里气候多变,蔬菜不容易存活下来,以后等仙平的大棚技术完全成熟后,可以在这里开辟大棚蔬菜种植,完全可以解除他们的蔬菜困难。 阿噶巴尔惊奇的放下碗筷,然后扒开袋子,看到里面一块块的蔬菜干,不由疑惑道:“这怎么吃?” “洗一下,丢锅里煮熟就可以,和正常蔬菜口感差不多。” 沈黎从自己锅旁也拿出一小袋脱水蔬菜道:“你刚刚吃的,就是这些。” 他沉思一番,眼中逐渐出现震惊之色。 作为草原上的土著,他知道这种东西在草原面世,将会掀起怎样的腥风血雨。 草原物资匮乏,从大渝来的蔬菜贩子,大多都以极低的代价换取一头牛或者一头羊带回去,再或者是毛皮一类的物资。 而那些蔬菜贩子,也不敢运输小白菜这种易坏的蔬菜,大多是萝卜。 萝卜还必须埋在沙子里,才能长期保存,有的还没运到草原上,里面便空了心。 沙子加上萝卜,这种重量,导致萝卜也很难运输。 物依稀为贵,即便是萝卜,十斤萝卜便可以换取一块完整的羊皮。 现在沈黎手中的这种脱水蔬菜,完美的解决草原蔬菜获取难的问题。 阿噶巴尔艰难的咽下口水道:“这种蔬菜,多少斤换一块羊皮?” “暂时还没定。” 沈黎摇摇头道:“刚开始的价格可能高一点,以后会越来越低,如果你愿意,可以从你的部落,与北境临渝关建立一道运输路线,到时候你在草原上进行售卖。” 自古以来草原不安定的原因,就是因为草原物资匮乏,他们不得不冲到中原掠夺物资,而多次提出的草原贸易方案,则是因为各种问题搞得一塌糊涂。 桑榆城在临渝关后面,用来做贸易中心,大渝商贩便有恃无恐,各种坑蒙拐骗狼族商人,时间久了,狼族自然不满了。 如果这城建在外面,野蛮的狼族人也会出现抢夺物资的现象。 所以这一仗,必须要打下去,将惯用武力的狼族打服,再进行友好协商。 阿噶巴尔砸吧砸吧嘴,只觉这碗汤,鲜美无比。 他们草原没有调味料,就连盐都是极少的,每日吃着牛羊肉,虽然大补,但时间长了,羊肉的膻味,油腥味,混合在身上完全洗不掉。 仙平普通一块香皂,都可以在草原上卖出高价来,十几文钱的成本,拉到草原便是二十两银子一块。 “那,香皂呢?” “香皂,一两银子一块。” 沈黎伸出一根手指道:“以后草原上的物资,都很便宜,你们可以将毛皮,羊肉这一类的东西,运输到大渝售卖,获取银钱。” 他现在有点怀念自己的铁轨车了。 如果大渝皇帝姜承龙有魄力,便可以替儿孙几代解决草原忧患。 将铁轨车铺设到临渝关,在临渝关外建立一座简易城池,不用太大,相当于一个经济贸易区。 这贸易区由狼族与大渝士兵共同管理,狼族的毛皮等物,由大渝户部进行统一回收,将银子直接给到狼族,而仙平的物资,直接通过铁轨车快速运到临渝关附近,进行大规模的售卖交易。 当然,其他商人的东西也可以通过铁轨车进行运输,那些商人只要使用铁轨车,便需要购买车票,这样日常铁轨维护的费用便有了。 前期户部需要投入一些费用,如果姜承龙敢这么干,那沈黎也会代表仙平捐献一部分费用。 如果大渝皇帝不干,那只能通过板车一点点的拉到桑榆城售卖了。 阿噶巴尔轻哼一声:“大人怕是太过理想了,大渝的商人,都是极为奸诈的,起初桑榆城建立起来时,便有许多大渝商人过来卖货,草原也有许多人卖货,但那些商人,卖的价钱太贵不说,关外居然还出现抢夺物资的人马,不给钱便杀了其他部落的人。” “你是说,姜承献的手下,有抢夺物资的行为?” “正是!” 第491章:苗欢盈来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就有点意思了。” 沈黎摸着下巴,身为朝廷的七王爷,纵容手下抢夺狼族商队物资,再进行售卖,大发横财。 他们是发了财了,但破坏了大渝的信誉。 这种行为,不但可恶,而且可耻。 贸易区是建立起来了,但被这些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不过想想,七王爷应该也不是那种纵容手下的人吧?难道其中另有隐情? “这样,这件事我会先查明的。” 他拍拍阿噶巴尔的肩膀道:“你别着急,作为你加入我们的回报,我会提前送你们一批物资,你们可以拿去卖,也可以自己去买。” “一袋蔬菜,一百两银子,一盒香皂,一两银子。” 他又转身看向一旁的柳升道:“去送信,让桑榆城将所有的蔬菜,都运送到紫狼部落来。” “少爷,这……” 柳升皱眉,阿噶巴尔刚刚收服不到三个时辰,这小子到现在还有些不服气的样子,您就不怕他黑吃黑? “无妨,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就算他吞了这批货,咱们亏损的不过是几万两银子,他们损失的,可能是整个部落的人命。” 阿噶巴尔深吸一口气:“我们紫狼部落的人都很淳朴,不会吞了你们的货,这种事情,只有奸诈的大渝人才能干的出来。” “你们狼族,掠夺北境城池,不算是吞货行为吗?抢了我们的城池,杀了我们的人,掳走我们的人做奴隶,抢来的银两再用来买大渝商人的货,这又算是什么行为?” 沈黎冷哼一声道:“我希望紫狼部落,以后不要出现这种情况,桑登曲林的白狼部落,你应该已经知道了,将来你要是背叛我,我能杀进来第一次,那就有第二次,第三次。” 阿噶巴尔顿时哑口无言,他躬身行礼道:“我明白了。” “行了,只要你好好的,我们就不会对你造成伤害,我说过,我这个人,以德服人。” “是。” 很快,柳升派人送出信,而战场上,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的收拾残局。 那些死掉的紫狼战士,都被阿噶巴尔安葬下来,其他人去草原上找自己遗失的战马。 这些战马可都是汗血宝马,每一匹都价值不菲。 夜幕降临,沈黎继续将阿噶巴尔留在身边,并做了一顿丰富的草原火锅。 阿噶巴尔也用出自己的绝技,烤了几个羊来犒劳仙平的士兵们。 辣味火锅让他吃的心满意足,原汁原味的狼族烤全羊,让仙平士兵们也大快朵颐。 晚饭之后,沈黎第一次坐在桌子前,郑重的写下关于草原贸易的方案,八百里加急送回大渝。 贸易只是其中的一个幌子,让大渝安定下来的幌子,而他要在草原上建立属于自己的基地。 这个基地,相当于草原上的王庭,用来生产草原上的所需物资,而且草原虽然物资不足,但矿物质丰富,只要花人力物力去寻找,绝对可以找到铁矿。 还有石油。 只是他不会开采石油,也没有用到石油的地方,只能先行搁置这个计划。 草原一旦物资充足,那战争的可能性将大大降低,而他也可以继续发展自己的“作坊”计划,收纳草原各部落。 草原渐渐安定,到时候不用沈黎上书,便有鼠目寸光的文官吵吵着减少北境兵力,北境兵力一旦大幅度裁员,那草原优势就来了。 到时候姜承龙想搞他,先掂量一下北境兵力不足的问题。 自从他暴露火药和热气球后,便日夜考虑大渝皇室的问题,通过萧林焕一家的下场来看,他的下场绝对不会好太多,任何一个君王,都不会允许自己的臣子拥有这么恐怖的武器。 所以他无论怎么玩,迟早会和姜承龙走到对立一面。 而姜承龙早早的想将一品高手姜青梅赐婚给自己,怕也是为了监视自己。 与其这样,还不如提前做好准备。 百万灾民不一定能造成严重后果,那便再多加筹码。 四十万狼族大军,足够他们喝一壶的。 他目光深邃的收起纸笔,走出帐外,却看阿噶巴尔跪在远方,似是在发出祷告。 阿噶巴尔的紫狼部落只是第一站,后面还有十几站,直到统一整个狼族。 狼族只是北方,这一片草原上独有的部落,而草原之大,堪比大渝整个江南地区,想要一站站的打下来,基本上不太可能,时间跨度太久了。 沈黎是看过世界地图的,要是一直往北,都快打到俄国地图了。 整个世界那么大,怎么打的完? 翌日一早,他还在睡梦中,就听到外面有人窸窸窣窣的进来,他睁开眼,却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苗欢盈。 “少爷。” 她眼眶红肿,看到自家少爷再也忍不住,站在原地泪水忍不住的流。 沈黎叹口气,起身将她揽入怀中:“都过去了,以后会好起来的。” 她一直抽泣,足足半个时辰,直到累了睡着了,沈黎这才将她抱起来,褪去鞋袜,放在自己还有余温的被窝里。 走出帐篷,萧林焕不在,但多了些熟悉的面孔。 是留在临渝关的一百士兵,萧林焕这次派了五十人护送苗欢盈。 看着部下们投来安慰的目光,他心中一暖微笑道:“累了吧,去找岳峰煮点羊肉汤,再睡一觉。” “好嘞!” 岳峰终于放下悬着的心,少爷终于没那么恐怖了。 看来萧林焕将苗欢盈送来的策略,还是比较靠谱的。 苗欢心的死,在沈黎看来与自己关系极大,若不是苗欢心替自己挡枪,她也不会死。 所以苗欢盈来了之后,他有种天然的心虚。 他蹲在帐篷外,从外面放牧的老牧民手中换了些烟草,自己啪嗒啪嗒的蹲在那里抽着。 可他也不会抽,一直重重咳嗽,呛的眼泪都出来了。 许久,帐篷被拉开,眼眶红肿的苗欢盈有些愕然的看着他。 “烟,呛的。” 他咳嗽两声,丢掉手中烟枪,起身如做错孩子一般:“对不起,欢心的……” “少爷,我没怪过你。” 苗欢盈看向远方:“妹妹她带着微笑离开,想必没有后悔过,您也不用太过自责。” “停手吧,北境战事已经完了,不用再打了。” 沈黎轻轻将她揽入怀中:“不打下去,回也会很难回去了。” …… 第492章:深夜突袭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是无可替代的,她的无可替代之处,就是她懂沈黎的心思。 沈黎一说出自己的想法,她便明白了。 她乖巧的点点头道:“那你早些回来,我在仙平为你备足物资。” “嗯。” 他摸着她的小脑袋,又温柔的将其揽入怀中道:“这么远你跑过来,累坏了吧。” “有点。” “便吃点东西边聊,这草原上的羊肉火锅,味道真是一绝。” 他拉着苗欢盈进入营房,随后支起锅子。 两人一边忙碌一边说起仙平的事情。 “你离开的这几个月,仙平的发展又上一个台阶。” 苗欢盈将眉前碎发别在脑后,又帮着沈黎处理锅中蔬菜:“现在仙平的作坊遍布大渝各地,吸纳穷苦百姓百万人不止,现在外面都在传,仙平是良心作坊,你沈公子也是个大善人呢。” 沈黎点点头,将片好的羊肉丢入锅中,又替她调酱料。 “那火药呢?” “硫磺储备没有那么多,这只是寻常的药材,即便咱们买断大渝所有硫磺,一个月的产量也不过三千斤。” 苗欢盈无奈的摇头道:“而且皇室已经盯上火药,这些日子,伏牛山各种探子层出不穷,他们有的伪装成砍柴的樵夫,有的是游山玩水的学子,都奔着伏牛山深处的火药基地。” “还好有十娘在,她将那些前来探查的探子一一带回去拷问,有东厂的,西厂的,锦衣卫的,还有韩家和秦家的。” “秦家的人探查火药做什么?” 沈黎无奈的摇头,发现这个问题问的有些愚蠢了。 如此厉害的东西,秦家自然想要,如果他没猜错的话,天道宗的人可能也混进来了。 不过天道对这东西应该不屑,他们玩的,是将天下苦寒之士聚在一起,让他们正面对抗三国,不太可能。 他们要的,是打的越厉害越好。 不过现在仙平也会成了天道宗的眼中钉了,仙平主要是将穷苦百姓收纳起来,给他们饭吃,给他们工作,而天道宗要的是他们越饿越好,饿极了,便会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起身谋反。 “好了,不说这些耗神的东西了,吃点东西。” 沈黎笑着将调好料的碗筷递给苗欢盈道:“小心烫。” 或许此时的苗欢盈,才是她最真实的样子。 头发有些凌乱,与平日一丝不苟形成鲜明对比,她小心翼翼的吹着热气,然后将一小块羊肉一口而尽。 “哦对了,我差点忘了。” 沈黎拍拍脑门:“跟你说个事情吧,太子殿下知道你还活着的消息,而且他很激动,想来看你。” “看我做什么?” 苗欢盈有些迷茫。 “提亲,他一直对你念念不忘,我看的出来。” 他搓着手,有些试探的询问道:“你要是还喜欢他,少爷将来可以为你做媒。” “你这是要赶我走吗?” 苗欢盈苦涩笑着:“都回不去了,一切都回不去了,他是太子殿下,我是罪臣之女,本身再无交集,而且我对他,只是少年时期的朋友,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说着,她脸色有些羞红,继续吃着火锅。 沈黎点点头道:“将来有机会,我会帮你平反。” “平反?” 皇帝没有错,即便错了,也是臣子的错,如何能平反? “让他在天下人面前道歉,为萧家道歉。” 他轻笑一声道:“如果真的到那一步,那也真的撕破脸皮了。” 苗欢盈深吸一口气,郑重的放下碗筷,然后跪在他的面前叩头:“奴婢多谢少爷。” 这是她第一次自称奴婢,沈黎将她扶起来道:“不用这样,你也是我的家人。” 只是真的走到那一步的话,怕也是顺便让皇帝道歉,不会专程的去因为萧家与皇帝撕破脸皮。 两人都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沈黎又这个心,苗欢盈已经心满意足了。 夜幕逐渐降临,虽然大雪已经融化,但外面还是有些寒冷,沈黎替苗欢盈盖好被子后,自己在炉子旁边用动物毛皮搭了个铺子,十分香甜的睡了一觉。 今日他的心事也渐渐放下了。 可朝中有人的心事放不下。 姜承龙无法入睡,看着一桩桩八百里加急送回来的军报,他忌惮万分。 这全是说沈黎的。 冲入草原八百里,无一敌手,所到之处,皆是敌方残害,狼族士兵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 八百里,损兵不到十人! 这是一种怎样的恐怖战绩? 如果这种火炮,拿来攻城,他能不能扛得住? 他在龙床上翻来覆去,彻夜难眠。 要怎么样才能让沈黎真的死心塌地的跟着他,毕竟功高,就能盖主了。 现在北境二十万大军,虽然统领是七王爷姜承献,可手下将士们听了沈黎事迹之后,对其崇拜有加,听说沈黎在侧翼迂回攻打狼族,他们士气高涨,恨不得现在就冲入敌方大营杀个精光。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沉思良久。 不能动,千万不能动他。 萧家的教训已经足够深刻,这次如果不是沈黎,大渝北境失守,定然要头疼好长时间。 或许,可以主动挑起争端,让沈黎处理,这样就好了。 现在还不是杀他的时候,起码得飞鸟尽,狡兔死的时候。 他闭上眼,终于沉沉的睡了过去。 …… 深夜,远处大军集结,脱脱不欢神情肃穆,满眼杀气的看向远方。 “草原恶魔就在前方,趁着深夜他们没有防备,咱们去偷了他们的大营,他们只有八百人,咱们可有四千人!” “我就不信,他草原恶魔真的传有那么神奇?” “拿到恶魔脑袋者,赏牛羊千头,大渝美女十人!” …… 手下士兵们纷纷叫好,随后拉紧缰绳,等待族长的命令。 “杀!” 四千人的部落,还有一千重骑兵,这种阵容,即便放到临渝关正面战场上,也不容小觑。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沈黎手中有望远镜。 远处斥候点燃一发信号枪,空中顿时炸出一个美丽的图案。 柳升站在帐篷顶上,露出一丝微笑:“安静了这么久,终于还是来了吗?” 第493章:重骑兵 - 布衣公卿 - 欺生 许是知道拓跋奎早就告知的原因,脱脱不欢的战士统统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马匹也用丝巾缠在嘴上,也是为了防止沈黎使阴招,往人堆里丢烈性春药。 剩下的,便是火炮巨响,容易惊到马匹。 他们特意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偷营,便是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 据拓跋奎所讲,那火炮填充速度很慢,只要他们跑的够快,敌方便无法对他们造成伤害。 而且他的所有战马,脚下都包裹了一层羊皮,踩在松软的草地上,更是轻盈。 若是一般的军队,很容易被这种冲营着了道。 可沈黎这边收服阿噶巴尔后,一连好几天都没遇到部落,也没遇到敌军,甚至连放牧的都没有。 明明一旁的草地那么肥美,却没有牧民,这本身就很奇怪。 越是这种时候,就越不能掉以轻心,沈黎跟柳升与岳峰两人商量了一番,岳峰是在军中待过,知道这种情况必定有大事发生,他便找了一处适合地方进攻的草地扎营,然后将营中人马抽调一半,安插在侧翼,火炮也尽数运走。 几天下来,周围还没有动静,直到今晚,众人刚刚睡熟,外面便响起了信号枪声。 脱脱不欢距离沈黎大营极近时,看到天空中的烟花,他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已经冲到这里了,还不如杀进去,与对方杀成一团,那他们的弓箭,火枪等物因为怕误伤队友,都失去了原来的作用。 “杀过去!杀过去就好了!” 他紧紧拉住缰绳,只是他看到东边山坡上逐渐亮起的火光时,心中泛起一股不祥的预感。 柳升冷冷的看着他们狂奔的马队,随后猛地挥手。 手下士兵们会意,快速点燃火炮。 而正前方大营中,岳峰与贺元坝并肩而立,只是岳峰在魁梧的贺元坝面前,显得无比单薄。 “岳兄,上吧?” “等等,先放一轮火炮,让他们尝尝苦头再上。” 岳峰早已准备好,只是敌人实在冲的太快,眼看从六百步冲到两百步,他连忙招手:“开枪!” 枪声顿时如竹筒倒豆子一般,铺天盖地倾泻而来,脱脱不欢冷哼一声,老子前方可是重骑兵,一身甲胄刀枪不入,我就不信你能击穿! 但重骑兵挤在前面阻挡,也极大的延缓他们的速度,好在他们人员伤亡并不大。 柳升拿着望远镜,看到他们部落所有人都捂住口鼻,顿时直拍大腿:“妈的,竟然学的这么精明了!” 沈黎坐在帐篷内,悠然的端着茶杯喝着茶,看到床上的苗欢盈被惊醒,微笑道:“怎么?太吵了?” “有点。” 苗欢盈慵懒的抓抓有些蓬松的头发,随后拿出修长的手指快速整理着:“这是哪个部落来冲营?” “不知道,管他呢,这种事情以后会越来越多的。” 他放下茶杯起身道:“走,咱换个地方,听这动静,估计会很快波及到咱们,咱去山上看戏。” “好。” 出了帐篷,旁边护卫连忙替他披上大氅,他接过大氅,转而披在苗欢盈的身上。 “少爷,快走吧,敌方用了重甲在前面挡着,我们的火铳很难打穿。” “那马呢?火炮吓不走马?” “队长说,他们可能把马的耳朵刺破,根本听不到声音,所以火炮爆炸也很难惊走对方的马匹。” “倒舍得下功夫,一搞便弄聋几千匹马。” 沈黎苦笑摇头道:“你带苗姑娘去山坡上,我去看看情况。” “少爷,前面太危险了!” “没事,我就看看,你快去吧。” 说罢,他匆匆赶往战场正面。 岳峰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他表情难得凝重起来。 看的出来,他们这些火枪,很难对敌方人马造成严重损伤,平均十枪下来,才让对方损失一名重骑兵。 这还不是草原重骑兵王者铁浮屠,这若是铁浮屠,怕是更难打。 这是他们自从进入北境以来最艰难的一次战斗。 看到沈黎前来,岳峰连忙道:“少爷,这里危险,您快去后方吧。” “嗯,没事,我来看看。” 沈黎背着手:“你们一直在战斗,我倒是像个没事人一样,这不显得我很无能?” “少爷,不是这么论的,您是出脑力,我们是粗人,出体力,不一样的,您快走吧。” 岳峰还不好说,你在这里,我还得派人保护你,太耽误事了。 沈黎沉吟一番道:“火油还有多少?” “三十桶,剩下的在阿噶巴尔的紫狼部落。” “火攻。” 他拿起望远镜道:“山上的火炮,是不是从未投入过石灰粉?” “是的,柳升估计看到对方将口鼻紧紧裹住,便想着省点物资。” “你知道马匹为什么背部的毛发稀少吗?” 沈黎背着手道:“越是好的马,背部毛发就越是稀少,比如汗血宝马,背后毛发更是稀疏,这种马匹,不可以完全裹住,长时间不透气,温度过高的话,便会导致马匹散热不及时。” “可这与石灰有什么关系,辣椒粉,春药,石灰粉,不都是针对敌方口鼻进攻的吗?” “错了,石灰粉不仅仅是针对眼睛,还有马匹的背部,马匹在快速冲刺时,背部会产生大量汗液,一旦与生石灰接触,便会灼伤皮肤,时间长了便会溃烂,草原兽医稀少,如此宝贵的战马,一旦皮肤腐烂,便离死不远了。” 马匹大量死亡,对于马背上生活的狼族来说,是致命的后果。 所以大的部落,基本上都会有一两个专门掌管马匹的兽医,防止马出现瘟疫传染。 岳峰连忙派人去取火油,另外派人告知柳升使用石灰粉。 可现在也来不及了,敌人眼看便冲到跟前。 贺元坝大喝一声,一马当先,冲进敌军阵营。 巨大镰刀甩动,便收割一条条人命。 不过敌方是重骑兵,他也有些吃力。 其他的骑兵根本不管他,径直冲入后方,试图将岳峰等人的阵营冲散。 一旦阵营散了,他们在马背上便是屠杀了。 沈黎拿过一把火铳,顺手一枪过去,便击倒一名骑兵,然后大喝一声道:“上马!” 第494章:损伤惨重 - 布衣公卿 - 欺生 狭路相逢勇者胜。 相比于狼族的骑兵,大渝的骑兵则稍逊一筹,尤其是仙平的士兵,过度依赖火器,马术与狼族相差一大截。 短兵相接,战况便一面倒去。 沈黎在后方拿起火枪,随手打掉两个狼族骑兵后,朝着前方岳峰大吼道:“快退!” 这是他们在正面战场上遇到的最大一次危难,敌方人马超过自己太多,短兵相接根本不是对手。 岳峰看着自己的手下一个个从马背上倒下去,顿时目眦欲裂。 他手中斩·马·刀斩落几个狼族士兵后,对前方的贺元坝大吼道:“保护少爷!” 贺元坝此时已经杀红了眼,但双拳难敌四手,很快他身上也出现鲜红的血迹。 他依旧记得沈黎,汇聚全身真气,手中镰刀猛地掷出,在敌军中强行打开一条通道,然后迅速冲到沈黎面前。 “少爷,往后退。” 此刻,他脸色的憨厚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满脸杀气。 即便他足够威猛,也不是三四千狼族的对手。 远处山坡上的柳升等人,看到这种情况后,纷纷上战马准备加入战场。 可柳升忽然大喝道:“现在不能去救援!” 四百人,对战近四千人,十倍兵力,正面冲杀,本来就是蚍蜉撼树,即便再加上他们这四百人,也不是对手。 短兵相接,除了贺元坝处打出个真空地带,其他人悉数被人海淹没,怕是已经凶多吉少。 即便柳升等人进入冲杀,对战局根本造不成多大影响,除非是四百个贺元坝。 他瞬间意识到,只能智取,不能强攻。 他们身处山坡上,山坡不算陡峭,有个小幅度,正好作为山谷来伏击,他看向身后三十多箱炮弹还有两包石灰粉,沉吟片刻道:“二百人,去吸引他们过来,尽全力救出少爷,他们的目标是少爷,只要少爷跑了,他们便会穷追不舍。” 现在大战已经快过去半柱香,那四百弟兄怕已是凶多吉少了,再救没什么意义。 唯一要做的,就是死保少爷。 贺元坝体力逐渐不支,他砸开一条血路,嘶吼着让沈黎后退。 沈黎一介书生,也没练过什么功夫,尽管他平日里锻炼着身体,可也不是狼族精锐骑兵的对手。 他唯一的依仗,便是手中火枪。 可火枪填充速度太慢,即便已经改良了许多,但也不是连发,每打完一枪,便要耗费近一分钟装填火药。 若不是贺元坝在前面挡着,一分钟,足够他被敌方摘掉几十次脑袋了。 而且火枪的寿命有限,由于是用小型火石碰出火星点燃火药,用了多了,便会导致火石磨损过大,扣动扳机便激发不出火星子。 有的骑兵冲到他面前他才匆忙开枪打死,滚烫的鲜血喷了他一身。 他愤愤丢掉其中一把已经磨损过大的火枪,满眼绝望的看向战场,不甘的发出一声怒吼:“走!” 贺元坝大叫一声,竟喝的面前地方战马大惊嘶鸣,而岳峰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拉起失魂落魄的沈黎便上了自己战马。 他手下的将士们被淹没在骑兵中,即便不被斩杀,怕也是被密密麻麻的马蹄踩成重伤。 柳升那边的信号弹都快打完,他明白了柳升的意思,必须要带着少爷杀出重围。 贺元坝手中的镰刀刃,已经密密麻麻满是缺口,终于,在他用力挥出镰刀后,刀刃不堪重负,咔嚓一声断成两截,他手中只剩下镰刀把。 看着沈黎被岳峰强行带走,他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笑容。 后方脱脱不欢见沈黎杀出重围远去,顿时大喝道:“沈黎在那里!冲过去杀了他!” 对于贺元坝这种勇武无双的猛士,他是打心眼里佩服,也是打心眼里的喜欢,他连忙吩咐手下道:“他,要活的,不要死的!” 于是乎,那些狼族骑兵们,围着即将力竭的贺元坝,围而不打。 “真是英雄啊,我脱脱不欢,就敬重英雄,这要是我的部下,我愿意将我的部落,交出一半给他统领!” 脱脱不欢摸着下巴,在后方嘲讽道:“你看看,你拼命保护的少爷,他已经跑了,他是懦夫!” 贺元坝浑身颤抖,见镰刀把当做拐杖拄在地上嘿嘿笑道:“我们江湖人,义字当头,我与少爷的关系,你这不开化的蛮夷,不懂!” “我不懂?” 他冷笑道:“我现在就去杀了你的少爷,我看你懂不懂!” “不是在山坡上准备了那些铁珠子吗?我的重骑兵,你们杀不完!” “重骑兵,出发!” 随后,他猛地抽动手中马鞭,快速冲出:“看住他,如此猛士,若是能入我金狼部落,今晚死再多人也值了!” 说罢他一骑绝尘,跟着大部队往前冲去。 有了第一次阻挡火枪的经验,他已经对沈黎的火枪队丝毫不惧,前面的重骑兵们,也越发有信心,手中马鞭更加凶狠的抽打在马背上。 山坡上的柳升接应到苗欢盈后,两人都快急的发疯了。 少爷是仙平的主心骨,万万不能出任何问题啊! 沈黎被岳峰提上马背,一路狂奔,只听耳边狂风呼啸,他心中难过的同时又极为愤怒,看着后方逐渐冲来的重骑兵,他深吸一口气,眼中逐渐凶狠起来。 上了斜坡,他快速跳下马,拿起望远镜便开始指挥起来。 “柳升,火油,顺着山坡倒下去!” “是!” “所有火炮,不要再用了,直接顺着山坡往下滚!” “石灰粉,扬出去!” 看着仅有千步距离的敌方重骑兵,他伸手感受了一下风向,还是北风。 “石灰粉,顺着南方侧面,用火炮炸过去!” 敌方,八百步! “火炮先打一轮过去!” 柳升连忙吩咐手下装填火药。 而沈黎眼神凶狠的盯着远方:“你就让你的长生天好好保佑你一下,贺元坝要是没了,你们这些人,老子都给你们剁成饺子馅!” “你们不是刺破战马耳朵吗?既然不想要战马了,那就干脆别要了!” 随着五发火炮喷射而出,空中如流星一般划过美丽的幅度。 石灰粉在他们脑门上炸开,让他们耳中出现严重嗡鸣。 脱脱不欢冷笑一声道:“石灰粉?还有用吗?” 六百步! 战马被捂住口鼻,本来就呼吸困难,马背上满是汗水,顺着蹄子流入草地内。 渐渐的,他开始发现不对劲。 战马速度变慢,而且队伍中出现战马受惊嘶鸣,将马背上的战士摔落的情况。 这种情况,愈发严重起来,前面战马倒地,便会形成绊马索,将后方战马扳倒在地。 他咬咬牙大喝道:“快一些!再快一些!!!” 第495章:尘埃落定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战马虽然听不到,但能感受到背上的灼烧感,纷纷想要逃离,却被那些狼族战士死死拉住。 山坡上的沈黎见火油往下淋的差不多了,随手便夺过手下手中火把,直接丢入火油中,顿时火光冲天而起。 冲在前面的那些狼族重骑兵,此刻已经无法掉头,沉重的盔甲让他们速度并不快,而且难以脱掉。 那些战马本来背上被石灰粉蛰的嘶鸣,又被火烤,顿时愈发狂躁,在脱脱不欢的队伍里乱冲乱撞,很快敌军一片混乱。 沈黎看向一旁的柳升:“开炮。” 柳升点头,朝着手下大喝道:“开炮!” 手底下的五门火炮应声而响,快速射入狼族人群中,顿时惨叫连连升起。 脱脱不欢见手下损失极为惨重,连忙下令后面士兵撤退。 这火油本来遇水也燃烧,沾到盔甲上不烧完不罢休,寒风凛冽的冬季,此刻所有人大汗淋漓。 一片火海中,他目眦欲裂,拼命的往后退去。 可异变突起,在他们后方,突然出现大量的人马。 密密麻麻有两千人之多。 战斗到现在,脱脱不欢虽然还有两千五百人马,但马匹长时间被捂住口鼻,战斗力早已大打折扣,现在敌方来的两千援军,是没有任何损耗的,此战他们万万打不过! 站在山坡上的柳升奇怪道:“少爷,您提前便将神箭营的人召回来了?” “不是我。” 沈黎深吸一口气:“先别管那么多,绕过他们,先去抢救伤员,岳峰在这里继续炮轰他们,不管活的死的,这三箱火炮都给我打完。” 岳峰拱手,接过令旗,而柳升翻身上马,带走二百人,顺着侧翼直奔敌军后方战场,查看之前的士兵们。 有了神箭营的加入,战况顿时一面倒去,脱脱不欢带着亲信,眼看战局已定,留在这里必死无疑,于是匆匆逃离战场。 跟他们一起逃跑的,还有三五十人。 深夜神箭营领将曲报国匆匆赶来,笑呵呵的拱手道:“沈大人,好险我们来的及时。” “多谢你们了。” 沈黎叹口气,柳升还没统计出具体的伤亡,他已经有感觉,那四百人,怕是幸存者不多了。 也怪自己,手下士兵太少了,打了几次大胜仗,便骄傲起来,自以为拿着四百人做诱饵,还能全歼敌方四千人。 “你们怎么又回来了?不是让你们留在七王爷那里吗?” 他心中渐渐有些不太满意起来。 神箭营去而又返,不仅仅是姜承献担心他安危那么简单的事情,还有监视的意思。 这不是他太过敏感,当初他让神箭营和尖刀营协助姜承献时,那距离只有百里,一天就可以跑到。 现在两者之间距离近五六百里,即便是日行百里,他们也得跑个五六天,同样都是杀敌,还不如让他们留在姜承献身边。 曲报国的回答很官方:“王爷担心沈大人这边遇到强敌,便让我们过来协助一下。” “辛苦各位了,快些去歇着,我让后厨备一下食物。” 沈黎面不改色,微笑的摆摆手。 这是想来分羹来着。 如今他深入草原几百里,为了就是脱离锦衣卫的探子,或者是皇帝的探子。 虽然他在打仗,实际上在做生意,如今他有牛羊马匹近二十万头,加上仙平的产业,即便是最富饶的大楚国库,也比不过他的身家。 他要做的,便是在侧翼缓慢推行,拉出几个部落培养一下,替自己放牧,攒着毛皮,将来有大用。 而且在草原深处,建立一个属于自己的基地。 现在将曲报国等人弄到自己身边,相当于多了个眼线,很多事情都不方便去做。 他背着手,看着远处的灰烬,这下,打仗就真正变成打仗了。 柳升从远处失魂落魄的回来,在他背后,四个士兵抬着担架,担架上躺着的是贺元坝。 他瞳孔微缩,有些紧张:“元坝怎么了?” “他没事,只是力竭而已。” 柳升叹口气:“那四百人,死亡两百四,重伤六十,其他一百也受了些轻伤。” “拿着他们的骨灰,带回仙平吧。” 沈黎长叹一声,这场仗打到现在,只死了两百四,也算是不亏了。 苗欢盈默默的站在他身边:“少爷,要不,回去吧?” 她也看出来,今晚曲报国的出现,绝非偶然了。 在山坡上,他们本来已经优势明显时,曲报国的神箭营突然出现。 这不是雪中送炭,而是锦上添花,更何况,他们的箭矢,并不能对敌人的重骑兵造成太大的损伤,这可能也是姜承献将他们送到沈黎身边的原因。 “回去也得再等等。” 他不是个好战的人,战争已经到了现在,结局已经注定,剩下的姜承献可以自己搞定了,但他觉得,就这么灰溜溜的回去,如同败了一般。 实际上,姜承献等人也不好过。 狼族又纠集十万大军,虽然都是歪瓜裂枣,但还有五万精锐。 更让人头疼的是,黑狼一族的重骑兵出世,也就是铁浮屠。 今晚出现的重骑兵,只是铁浮屠的低配版,真正的铁浮屠,那是将马匹武装到了牙齿,寻常刀剑根本无法对他们造成任何伤害,唯一有点作用的,便是军中重弩以及投石车。 他们号称战场绞肉机,一旦遭遇铁浮屠的冲杀,任何寻常军队都顶不住。 大渝兵部曾做了个统计,三百普通大渝士兵,才可以彻底耗尽一个铁浮屠士兵的所有体力,然后一拥而上将他斩杀。 那战斗力,堪比贺元坝了。 更何况,黑狼一族拥有五千铁浮屠。 他们配合十万大军,竟将姜承献的二十万大军截在草原上,不得行军往前。 几日下来,姜承献的部下倒是斩了敌方三万人马,但那些都是垃圾,铁浮屠仅仅杀了一百来人。 可他们的损耗也是巨大的,为了斩这一百铁浮屠,他们耗费了近三千人马。 大帐内,他轻叹一声:“要是沈大人那种武器在的话,必然能创造一番神话。” 旁边的尖刀营领将李清策眉头一跳,他做过大渝战神萧鹏举的亲兵,深知一个将帅要是拥有了恐怖武器后,下场会是如何。 他满面愁容,看向西北方向,那里是沈黎的方位。 第496章:觊觎火药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大人,大帅哪里,遇到了麻烦。” 曲报国招呼自己手下士兵大快朵颐的吃着羊肉,酒足饭饱后,他硬着头皮找到了沈黎。 沈黎坐在贺元坝床前,静静的替他擦拭着伤口,然后帮他敷上药。 “你也看到,我们这东西,对重骑兵的效果,微乎甚微,姜元帅那里,三百人换一个,我这二百人才换他们一千人。” “那已经是血赚了啊!” 曲报国急了:“您这八百人,可以换对方四千人啊,那样黑狼一族的铁浮屠便彻底没有一战之力,对于我们统一草原有很大帮助!” 这是什么屁话? 我的兵就不是人命了? 沈黎有些微怒的看着他。 他自知失言,拱手道:“对不住了,沈大人。” “我只是个文臣,不是武将,能在战场上帮到这么大忙,已经是极限了,这些人都是仙平士兵,有爹有妈的,临行前我可是跟他们家人有过承诺,将他们完完整整的带回去的。” 沈黎起身将毛巾丢入盆中,耸耸肩道:“曲将军,您还是继续回到战场吧。” 说罢,他拉开帐篷走出去。 开玩笑,现在去帮姜承献,怕是自己一个毛都捞不到,而且若是自己真的灭了铁浮屠,到时候陛下的猜忌会更甚。 现在就已经很好了,至少曲报国看到自己一行人对付不了狼族铁骑兵,只要有自己火器克星在,那皇室的忌惮就会减轻几分。 曲报国怔怔的看着帐篷门帘,只觉得可能是沈黎怕了,这八百士兵是他的依仗,现在就剩五百五十人左右,若是再对上重骑兵的精锐,怕是全军覆没,到时候他沈黎没了依仗,便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他轻叹一声,慢慢理解了沈黎的做法。 “沈大人,或者您将那火器,给我们神箭营一人一份吧,这样您也可以早日回到朝廷了。” 如此火器,比神箭营厉害多了,若是能拿到这个,神箭营的战斗力将会飙升。 沈黎轻哼一声,如同看傻子一般看向他,仿佛在问,你看我像傻子吗? 开玩笑,这东西给你们了,我还能有活路? 不管是皇帝要还是其他人要,火药配方万万不能流露出去。 曲报国尴尬的摸摸鼻子,也觉得自己这个请求实在太过唐突,他拱拱手道:“沈大人,咱明日修整一番,后天就走了。” “嗯,吃好喝好。” 沈黎背着手,不咸不淡的回了句,随后继续回到帐篷休息。 一夜下来,东方已经逐渐出现鱼肚白。 回到帐篷后,苗欢盈坐在桌前,静静的处理着桌子上的账本。 这是这段时间,草原上的战利品清单,沈黎自己简单的做了一下,至于实物,他都交给手下打理了,每顿饭宰杀的牛羊,都有记录的。 草原上的牛羊价格还算是便宜,平均一头牛能卖到五十两银子,一头羊能卖到十两银子。 五十两银子,按现代消费力,算是一万了。 而沈黎手上,现在有近十万头羊,五万头牛。 也就是三百五十万两银子。 这还不算那些毛皮。 还有收集起来的各种战马,都能组成一个庞大的牧场了。 “睡一会儿吧,一夜下来你也累了。” “没事,少爷,你先睡吧。” 苗欢盈捋了捋额前碎发,别在脑后道:“我看看账本,跟那些人说一下,看看怎么能将那些毛皮运回来。” 最难的还是运输,临渝关前,是绝对不会让草原毛皮由普通商人运输的。 那就得顺着别的地方偷偷运回来。 沈黎伸了个懒腰,也不劝她,随后靠着炉子边躺下,很快进入梦想。 逃离战场的脱脱不欢终于停下了脚步,他满脸苦涩的看向身后几十个追随者,肠子都悔青了。 四千人,剩几十人,他最引以为傲的重骑兵,在此次偷营中竟无一活口。 看着远处天空渐渐泛白,他怒吼一声:“草原恶魔,我跟你,势不两立啊!” 随后,他一口鲜血喷出来,直直的从马背上栽下去。 天亮了,大渝顺天皇城内也开始了早朝。 姜承龙也收到北境沈黎送回来的奏折。 这是他送回来的第一份奏折,关于开通草原贸易市场的奏折。 关于这类通商的奏折,已经有很多人提及了,在这个节骨眼上,沈黎再次提起,姜承龙就不得不考虑了。 奏折中,沈黎说明,狼族是杀不完的,草原之后,有十个大渝这么大的土地,即便打下草原,大渝也守不住,没有天险。 “各位说说,对沈黎的奏折有什么建议?” “陛下,臣想先弹劾沈黎!” 户部尚书荆大人最近状态不佳,气息都萎靡了几分。 他的儿子,刚刚送信回来,被沈黎埋在地里的火药坛子炸翻了。 死了,但没完全死。 用现代话来说,就是植物人。 据军医检查,荆门晖经脉寸断,绝无修复可能,一辈子只能用汤药吊着命,什么时候醒来都是问题。 姜承龙皱眉:“怎么又弹劾他了?说说?” “此贼!见我儿屡立战功,英勇无比,便在我儿行军路上埋上他的新式武器,我儿不慎中招,炸的经脉寸断!!!” 朝中大臣倒吸口凉气,议论纷纷。 他们还没从军报中看到此事。 荆大人如杜鹃啼血,声音嘶哑:“此贼,残杀国家大将,乃通敌之嫌!臣建议,将其召回,处死!” 那些文官本来就不爽沈黎,听闻此言,纷纷和稀泥道:“太可恶了,怎么能这样子!” “就是,荆门晖乃新晋小将,屡立战功,这厮就是嫉妒!” “嫉妒便杀了同僚,那以后谁敢跟他一起去打仗?” “陛下,这种罪责不治,开了先例,怕军中人不服啊!” …… 姜承龙一阵头疼,怎么扯到这件事上了? 他自然知道,沈黎的火药炸死了荆尚书的宝贝儿子,荆大人绝不会善罢甘休,没想到今日提出来。 他轻咳一声缓缓道:“此事,朕已经派锦衣卫去调查了,朕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若他沈黎真的如此阴险毒辣,朕必定要治他死罪。” “陛下!!!” 荆大人一听此事黄了,本来心中抑郁,再被一激,顿时脸色潮红,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第497章:直面一品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承龙看着下面户部尚书荆大人哭哭啼啼,顿时有些不耐烦道:“行了,荆小将军遇到这样的事情,乃是朝廷不幸,便以将军待遇安葬,立衣冠冢。” …… 整个朝堂一片死寂,所有大臣不可置信的看着他。 荆大人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 旁边的小太监连忙小声提醒道:“陛下,还没死呢。” 他顿时尴尬的端起茶杯,连连喝茶。 荆大人本来就喷了一口老血,闻言更是忍不住,差点又一口喷出来。 我儿子没死,没死! 他只是被炸成植物人而已! 可这种情况,在姜承龙眼中,跟死了没区别。 他尴尬的咳嗽几声道:“这样,待荆门晖回来之后,宫中御医尽数出发,全力救治你儿子,至于沈黎,事情没查清楚之前,不能下此定论,行了,退朝。” 太特么的尴尬了,还是先跑为敬。 朝中大臣面面相觑,陛下最近这是怎么了?事情还没说完,怎么搞? “哦,对了,说起沈黎提起的通商之事,朕觉得甚好,户部拨款,工部监造,就在临渝关外七十里的地方,最好有利我军伏击。” 工部尚书许青竹拱手称是。 而户部尚书荆大人哀哀戚戚,老子儿子都能这鬼样子了,你不捉凶手就算了,还让我干活,你还是不是个人? 小太监在一旁,看着皇帝陛下急匆匆的要走,连忙尖着嗓子吆喝道:“无事退朝。” 这下好了,有事启奏都不带说的了。 …… …… …… 草原上迎来难得的平静。 主要是沈黎这边平静,那边姜承献的主战场上,每日还是打的风风火火,你来我往的。 狼族现在虽然兵力少,但有重骑兵铁浮屠在,对大渝二十万大军造成很大影响,即便姜承献布阵,很快也被他们冲散。 这几日,姜承献非但没有占到便宜,反倒损兵折将。 沈黎坐在草原上,看着柳升带人将战场上的烈士一个个的焚烧殆尽,再装入骨灰盒,深深的叹了口气。 战争,就是烧钱,烧人。 苗欢盈从远处走过来道:“少爷,该吃饭了。” 妹妹苗欢心没了,陪她一同前来的小新,由于战场危险,她便安排小新在后面的桑榆城内,沈黎没了丫鬟,她便充当丫鬟的角色。 她倒是忙里忙外,沈黎彻底闲下来了,没事便帮手下士兵检查检查火器。 在他这个魔神面前,周遭所有部落都躲的远远的,往草原深处迁徙,他也没打算派兵去追,毕竟咱是做生意的,灭了两个部落就算了,草原人是杀不绝的。 他起身拍拍屁股道:“走,吃饭。” 在他们大营后方,有一个巨大的农场,农场内养着大量的牛羊还有战马,紫狼部落还特意送来了几个马夫,用来照看农场内的畜生。 而沈黎也打算在这里扎营了,这里牧草肥美,适合牛羊生活。 协助他们的,就是紫狼部落。 紫狼部落首领现在尝到了甜头,他们人帮忙放牧,便能获得一笔不小的报酬,而且他可以花钱从中挑选战马,要知道,这里面很多战马都是扎木才让和桑登曲林的,那质量要比他们的还好上几分。 吃过饭,沈黎照旧是坐在山坡上,研究自己的火枪。 柳升从远处骑马赶过来,看起来神色匆匆。 “少爷,有个自称拓跋泓的人,要见您。” “拓跋泓?” 沈黎歪着头,这名字自己没什么印象,不过黑狼一族都姓拓跋,这个拓跋泓应该是黑狼的重要人物吧? 谈判的? “那就见见吧。” “好。” 柳升放出信号枪,远处逐渐出现一个人影,速度极快,而且跳跃的高度,不像是普通人。 沈黎眉头紧皱,眼睛逐渐眯了起来。 他拿起望远镜看去,瞳孔微缩:“高手。” 万逸楼以轻功见长,都无法做到如此远距离的跳跃,而且此人每一次落下,都刚好踩在草尖上,并未完全落地,算得上是轻功草上飞了。 柳升也拿起望远镜看去,随后连忙站在沈黎面前:“少爷,您快走。” 狼族,拓跋泓,如此高手前来,怕是没那么容易善了。 如果他愿意,完全可以灭了自己这五百仙平军,再杀沈黎。 沈黎深吸一口气,拨开他的身子,静静的站在原地:“如此高手,跑都跑不了,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很快,拓跋泓来到他面前。 两人并未第一时间说话,而是相互打探。 在沈黎眼中,对方穿着狼族服饰,一头长发扎满脏辫,或许是草原上长期被晒的缘故,此人的皮肤黝黑,看起来有些显老,约莫五十多岁的样子。 而拓跋泓看到沈黎第一时间也愣了一下,传闻中的草原魔头,竟如此年轻? “你好,我是该叫你魔头,还是大渝的沈大人呢?” 沈黎轻笑一声:“随你,拓跋大人专程前来,怕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吧?请用茶。” 他毫不设防,直接转身走到小桌前,优雅的沏茶。 “请。” 拓跋泓也学着他轻笑一声,看了一眼柳升,然后径直坐到沈黎对面。 “拓跋大人,是草原上唯一一个一品高手吧?” 沈黎抿着茶,又打量拓跋泓一眼,草原武学并不发达,能有如此轻功的,必定是那个传说中的一品高手。 “惭愧,五十好几,才达到一品。” 虽然嘴上说着惭愧,可拓跋泓一点也不惭愧,他有些自得道:“老夫年少时,在大楚做奴隶,被卖到一户人家,那家少爷也练武,所以老夫便趁着侍奉他时,偷偷学了一些。” “果然天资聪颖,偷学都能达到一品,世间多少人终其一生心血,都无法达到一品境界。” 拓跋泓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惭愧啊。” “不知拓跋大人今日前来,所为何事?” 你总不是来炫耀一品实力的吧? 直到现在,拓跋泓还没直接动手,说明此事还有商量的余地。 “我拓跋黑狼一族,要一统草原,希望你们能撤兵。” 拓跋泓淡淡道:“沈大人应该直到,黑狼一族的铁浮屠,现在已经牵制住你们大渝的姜承献,只要我出手,便能轻松斩杀你这几百人。” 沈黎摇摇头道:“好处。” “你倒是有胆,敢跟我要好处。” 图穷匕见,拓跋泓语气逐渐不善起来。 “战争到现在,拓跋大人都没真正出过手,我想应该是有某种跳跃,制衡着拓跋大人。” 放眼所有战场,都没有一品高手亲自下场杀士兵的,这其间应该有某种不为人知的条约存在。 沈黎猜的不错,三国加草原,所有的一品高手都不得参与战争,每个国家都有一品,一旦敌国一品参战,那他们就得掂量掂量对立国的一品高手。 “果然够聪明。” 拓跋泓微笑道:“说说,你的条件。” 第498章:达成协议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的条件,跟你统一草原并没有冲突。” 沈黎轻笑一声道:“从本质上来说,我是个商人,我喜欢做生意。” “你们大渝人,七十年前对我们先祖也是这么说的,可后来,是你们自己打破的规矩。” “一国之大,总有些老鼠屎。” 他将拓跋泓的杯中茶水续上,接着道:“这次是你们的毛皮,由我们仙平直接收购,另外物资我们弄来,与你们进行交换。” 对于这些商业,拓跋泓才不在乎,他要的,是整个草原都臣服于黑狼一族下,他要建立自己的王庭。 至于始终没对沈黎出手的原因,是忌惮大渝的一品高手。 按江湖规矩,他出手杀大渝普通人,便会遭到大渝一品高手的追杀,草原上只有他一个一品高手,若是大渝一品倾巢出动,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不划算。 拓跋泓缓缓起身道:“那边这样,草原上需要一个做生意的人,只要你守规矩,我们便不是敌人。” 这算是接受了沈黎。 “既然如此,你们还是退兵吧,再战下去,我们怕是两败俱伤了。” 沈黎沉吟一番,如果草原上有王庭,那他的生意之路将会简单许多,他此行的目的也算达到了。 至于战场上的姜承献,他有能力自己去杀吧,没有能力就算了。 只是,这么贸然走掉,有点太丢脸了。 因为最开始是自己撺掇着七王爷姜承献出兵,现在自己说不干就不干了,那边始终有怨言。 “我们可以退兵,不过不是现在,而是在我们大渝主力退兵之后。” “怎么?你还想再打下去?脱脱不欢的重骑兵都能将你们的人马剿灭一半,我黑狼一族的铁浮屠战斗力,可比他们要厉害的多。” 拓跋泓半带威胁的冷哼一声道:“沈大人如此年轻便有如此成就,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何必将精力浪费在这里呢?要知道,自古天才都是英年早逝的。” “我可以不往前推进,只要听到大渝主力退兵的消息,我立马掉头回去,绝不犹豫。” “他们,坚持不了多久了。” 倒不是姜承献打不过铁浮屠,而是杀掉一个铁浮屠士兵,他们平均耗费三百人。 四千铁浮屠,那就是十二万人。 这种战损比,实在太高了,姜承献不是不敢打,而是舍不得。 现在他们听到沈黎拒绝前来帮忙,已经有退意了。 这一仗,姜承献他们已经赚大了,各个部落的战利品,已经弥补了北境二十万伤亡的损失。 要知道,在青牛山下,整个敌军大营里的战利品,清点到现在都没整理出来。 沈黎点点头,他也明白姜承献不准备跟他玩命,所以等他们走了之后,自己手下再回去,顺便拿点战利品,声称铁浮屠将矛头对准他们,他们不敌退兵即可。 这样,面子就回来了。 “合作愉快。” 拓跋泓嘴角缓缓扬起,草原各个部落兵力耗费的差不多,现在是他黑狼一族一家独大,想要称王再简单不过。 送走拓跋泓后,沈黎长出一口气,叫来柳升道:“收拾东西,整顿兵马,咱们回去了。” 柳升眼中带着喜意,他是佛家信徒,如此杀生本来是他不愿意的,现在退兵,他心里也舒服了很多。 “好嘞。” 看来还是苗姑娘管用啊! 很快,撤兵的消息传遍所有仙平士兵耳中,所有人都长出一口气。 他们不是真正的战士,连日来的征战,让他们对战场已经产生了厌倦,尤其还是己方侵略的情况下,只是少爷下令,他们无条件遵从。 今晚,他们终于放下心中包袱,美美的睡了个好觉。 帐篷内,沈黎也跟苗欢盈说了与拓跋泓达成的交易,苗欢盈深表赞同,这是最好的处理方式了。 “我手底下有个商人,名叫耶律涯,长时间在我们这里拿货回草原售卖,他本身是狼族人,我查了一下,我们一路走来,并没有与他们的部落产生冲突,他是个不错的人选。” 苗欢盈思索一番道:“他可以作为仙平的代言人在草原进行做生意。” 沈黎点点头表示赞同:“到时候他不用东奔西走,我们在草原上有了负责人,一举两得。” “可是,毛皮运输还是有些困难。” 仙平处于大渝内陆,如此远距离运输,风险极大,一旦被人发现,便是谋反的嫌疑。 沈黎坐在炉子前,烤着双手道:“无妨,先屯着,也不用太多,收款主要以银子为主,记住了,银子在草原上流通的同时,也要为他们找到谋利的手段,否则草原那些部落没钱,自然又想着挥军南下抢夺钱财。” “我明白了。” 苗欢盈轻叹一口气:“北境战事已了,林焕他……” 毕竟是姐姐,对于家中这唯一男丁颇为照顾,这无可厚非。 沈黎突然摸着下巴兴致勃勃道:“给他弄回仙平吧?” “为什么?” 苗欢盈蹙着秀眉,在北境,起码萧林焕还有一项军功,仅凭当初冲营的那一项军功,他便可以封为偏将军,回仙平,那便意味着放弃军功,再次沦落成普通人。 “你想啊,林焕今年也有十七了吧?该成婚了,你这做姐姐的,难道不该给他找一户人家,为萧家传宗接代?” 她脸色微红,给弟弟找个传宗接代的女子自然容易,可哪有如此优质的女子? 说白了,还是血脉的问题,她始终觉得自家血脉纯正,寻常村姑配不上自己弟弟。 这是封建社会的荼毒。 若不是沈黎如此优秀,当初她绝对会反对苗欢心与沈黎。 沈黎看穿了她的小心思,轻笑一声安慰道:“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个世界,人人平等,血脉要是有用,为什么前朝还能覆灭?他们自称天选之子,那王朝根本不可能覆灭吧?” “还是那句话,孩子争气,那将来有可能做王公大臣,不争气,那即便让他做太子,他也能将王朝覆灭。” 苗欢盈迟疑了一下,在沈黎身上,这句话得到很好的印证。 “那少爷有看上哪家女子吗?” “少爷看上的女子,自然都弄到自己床上了,应该是你看上的。” 沈黎摸摸鼻子:“你这当姐姐的,自然要为他物色人选了。” …… 第499章:俘虏先知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自然有意想要培养一个后代出来,否则萧林焕这么在北境,每日都是刀口舔血,实在太不让人放心了。 可这人选,一时半会难以物色到,只能随缘了。 草原上,拓跋泓刚刚回到营地,手下人便来报:“先知逃了。” 他眉头微微皱起:“是稽粥?” “是的,已经派人去追了。” 他耸耸肩,脱去宽厚的外衣,走进帐篷喝了碗油茶。 那个小先知,没有真才实学,跑掉就跑掉吧,反正她的部落已经彻底臣服,再也翻不起什么大浪来,至于她,等自己统一了草原,她自然也没有活路了。 草原上,一个少女拼命的拍打马背,一路疾驰,在他身后,是十几个狼族骑兵兴奋大叫。 少女就是先知稽粥,她年纪尚幼,马术自然比不得那些狼族骑兵,那些骑兵见状,一边在后面慢悠悠的追,一边出言调戏。 不得不说,这先知长相倒是极美的,草原烈日暴晒,许多同等年纪的女子都是皮肤粗糙,年纪尚幼的她,比同龄人更加水润,反倒像是大渝江南水乡的女子。 她仓皇逃窜,眼中满是惊恐。 她知道,自己对于黑狼一族的利用价值,已经没有了,被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抓到,必定是蹂躏一番再带回去。 想到这些,她眼中恐惧愈发浓郁。 她一路向南方奔走,希望能遇到天道宗的人救下自己,再不济也可以南下大渝,化作一个普通人,等找到师父天道,再说其他。 可后方十多个狼族骑兵逼的愈发近了,如何才能摆脱他们? 她一咬银牙,抚摸了一下战马脖颈,狠心从腰间抽出匕首,猛地刺入马背,战马受惊,嘶鸣一声跑的更快了。 而后方十几个狼族骑兵嘿嘿一笑,如此做法,等到战马血液流干之时,就是她丧命之日。 反正草原大着呢,让她跑,她能跑到什么地方? 他们高声吹着口哨,用狼族预言调笑道:“跑,快跑呀!” “等我们将你追上,你一个人,就得服侍我们一群人!” 说着说着,众人顿时淫荡大笑。 稽粥仓皇而逃,这要是落入他们手中,怕是生不如死,她用力夹着马腹,翻过一座小山坡时,前方一些白色帐篷逐渐映入眼帘。 帐篷上方的旗帜迎风飘扬,看着上面的文字,像是“沈”字。 她作为先知,自然听说过草原恶魔姓沈,既然是恶魔,那必定对狼族极为痛恨,遇到他们,怕是下场也差不多。 可后方狼族十几个士兵紧追不舍,现在草原上已经没有部落敢收留她了,如果不冲进沈黎大营,迟早要落入这几十人的手上。 她深吸一口气,赌了! 随后,她快马加鞭,直奔沈黎大营。 在大营外,两个仙平士兵看到远处人马快速朝自己一方袭来,匆匆去汇报,很快岳峰便带着人马冲出来。 他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番后,眉头紧皱:“女人?” 恰巧此时沈黎也从大营出来,接过望远镜也看了一下,顿时摸着下巴奇怪道:“这些狼族士兵追一个女孩子做什么?而且还笑的那么猥琐?” “少爷,此事必有蹊跷,要不咱们来一出英雄救美吧。” 岳峰摸着怀中火枪:“正好,可以俘虏几个狼族士兵,问问前方战况如何。” “嗯,你去做吧,尊老爱幼,乐于助人是我们仙平的美德。” 沈黎一动不动的看着望远镜道:“那女孩子,长的还行。” 岳峰在一旁连连咳嗽:“呃,少爷,少爷?” “怎么了?” “呃,我觉得长的不好,太丑了。” “你眼睛什么时候瞎的?” 沈黎放下望远镜,却看苗欢盈站在一旁,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他清清嗓子:“我是觉得吧,这女孩年纪,与林焕相仿。” 说起萧林焕,苗欢盈顿时也来了兴致,连忙接过望远镜,如婆婆看儿媳妇一般,仔细端详。 “不行,这是草原人,脏了我们家的血脉。” 她摇摇头,表示拒绝。 那边,人家稽粥玩命狂奔,心中忐忑沈黎会不会弄死他,这边沈黎就点起了鸳鸯谱。 半柱香后,她一人一马,直冲入沈黎大营。 岳峰大喝一声:“绊马索!” 瞬间,前方地面拔地而起数根粗壮的铁链子,将稽粥战马绊倒,她整个人也飞出去。 刚刚少爷还想点鸳鸯谱来着,岳峰可舍不得摔伤了她,便吩咐几个士兵接住她,随后便麻利的捆起来。 而后方的那十几个狼族士兵看到他们的大营,顿时大喝道:“滚开,我们是黑狼部落的!!!” 岳峰咧嘴笑了,随后指了指自己的旗帜。 那十几个狼族士兵看到旗帜上飘扬的大渝文字,他们虽然不识字,但也知道南方有一支草原魔头的军队,正在四处屠戮狼族士兵,他们顿时短暂的愣了一下后,纷纷惊恐拉住缰绳。 可现在为时已晚,近百人仙平军,已经将他们包围。 “下马,接受检查!” 近百人浩浩荡荡的围在他们周围,他们还想反抗,却被仙平士兵用铁链套中,随后拉下马来,接着便是五花大绑拖在马后,直接送入大营。 “少爷,人已经带来了。” 岳峰将少女稽粥安顿在一个帐篷内,上前邀请沈黎。 沈黎放下手中书籍,起身道:“行,我去看看。” 等到了帐篷,他忽然一愣,指着少女身上的绳索一头黑线:“这是谁绑的?” 这绑法,与当初自己在京城捆绑韩家纨绔韩子贵的手法如出一辙,都是闻名中外的龟甲缚,这种绑法,极为羞耻。 岳峰摸摸鼻子:“是元坝说他跟您学了一手新绑法,要给我们展示展示。” “元坝呢?” “他说他有伤,先走了。” 沈黎挠挠头:“赶紧给我换回来,人家一个少女,你这么绑人家,还要脸不要脸啊?姑娘你别怕,你叫什么?” 稽粥被这种姿势绑着,极为羞耻,红着小脸道:“我叫稽粥,是草原上的先知。” 岳峰停下松绑的动作:“你就是那个一手造成狼族侵略的草原先知?” “正是。” 两人对视一眼,他默默的将龟甲缚继续绑上。 第500章:终于退兵 - 布衣公卿 - 欺生 “喂!你干嘛呀,快给我解开!” 稽粥顿时不乐意了,这种绑法,让她很是难受,虽然她穿着衣物,但自己的身形让面前两人一览无遗,当真羞耻。 岳峰看了一眼沈黎,询问道:“少爷,还解绑吗?” “解了吧,士可杀不可辱。” 沈黎摸着下巴:“你是狼族先知,现在却被狼族追杀,说说情况?” “我反对黑狼一族屠杀同族。” 稽粥扭了扭酸痛的手臂,扁着小嘴道:“这个理由满意么?” “姑娘,长的漂亮,不是你吹牛比的资本,你看我像是傻子吗?你再乱说话,我就把你和那些狼族士兵关在一起。” 沈黎有些不悦,狼族先知被追杀,这么大的事情,他必须要搞清楚狼族内部到底出了什么问题。 现在的大渝,若是拼个两败俱伤的下场,绝对可以拿下草原,将那些狼族部落赶往更加苦寒的草原深处,狼族此时分崩离析,怕是与先知脱不开关系。 也有可能拓跋泓过来,是为了诈他退兵。 稽粥一听要跟那些狼族士兵关在一起,眼中顿时闪过一丝慌张:“我是先知,黑狼一族最开始想利用我统一草原,现在草原大势已定,我怕他们卸磨杀驴,所以便逃出来。” 这么解释,倒也说的过去。 不过,草原先知不都是可以预测未来的吗?部落里若是有个先知预测将来,那可是个宝贝,怎么可能还会杀掉先知? 沈黎摸着下巴:“天道宗的宗主,天道,与你什么关系?” 稽粥眼中闪过一丝狐疑:“你知道天道宗?” “我还知道,草原之乱,是他们一手策划的。” 对于天道宗这个庞然大物,沈黎并没有太大好感,也没有太大恶感,只是敬而远之。 “宗主天道,是我的师父,我不是先知,老瞎子伊稚幽才是先知。” 稽粥见对方什么都知道一些,索性也不再瞒下去,说不定天道宗这个名头能唬住对方,让对方忌惮,留自己一命。 “你说的老瞎子,是不是眼睛两块血痂,脸上有一道刀疤?” “是。” 得到肯定的答案后,沈黎讶然,没想到仙平的那个算命瞎子,竟是草原真正的先知。 这面前这位“先知”,不用想也是后天培养出来的。 易经高深,想要学到三两招来预测一下未来,简直轻而易举,对于那些未开化的草原蛮夷,自然有奇效。 天道倒是打的好算盘,这么简单便人造一个先知出来。 剩下的事情便不用猜了,草原恶魔刘齐的出现,将这个假先知的统治力达到了巅峰,所有草原狼族对她不再有丝毫怀疑,也不敢怀疑。 如果没有自己的出现,北境一破,狼族打入京都,先知的形象更加高大,那天道宗便间接的统治了整个草原部落,顺便搞垮大渝。 大渝一乱,大梁与大楚连蛊惑都不用蛊惑,他们自然而然的冲上来,想要分一杯羹。 到时候,大渝灭国,只是时间问题。 而大梁与大楚两国之间,迟早会因为利益分配不均,互相打起来,到时候狼族再顺着大渝一路南下,顺势灭掉大楚。 如此以来,天下大乱,百姓流离失所,民不聊生,天道宗便可以堂而皇之的站出来,美其名曰要建立一个人人平等的国度,自然有大量的追随者。 两国灾民,加上大楚内部天道宗的钉子,不愁灭不掉天道宗。 沈黎摸着下巴,这种事,他不会主动去阻止,天下跟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反正不管谁做皇帝,他都不想做皇帝,太累了。 “最后一个问题,刘齐在哪里?” “什么刘齐?” 稽粥蹙着秀眉,这个名字她从未听说过。 “他就是跟着天道一同来到草原上的那个青年,喜欢戴面具,用毒的那个。” “死了。” “我知道,他葬在哪里?” “师父说,他体内毒素太多,埋在土里,方圆几十里寸草不生,在他死后,便用烈火将他尸体焚烧了,骨灰没收集,就被风吹走了。” 沈黎长叹口气,刘齐,最终落得了这个下场,甚至在流行土葬的古代,尸骨无存。 他有些落寞的走出帐篷,身后的稽粥却急了:“你要对我怎样?” “等着。” 他顿了一下接着出去吩咐手下:“给她吃的喝的,但是不能让她跑了。” 怎么处置稽粥,他还没想好。 这可是天道宗宗主的徒弟,又是狼族先知,杀了她不如留着她。 无缘无故的得罪天道宗这个庞然大物,他还是有些忌惮的,毕竟那个宗主,能随手培养出刘齐这种一等一的高手来,自身实力绝对不会太差。 仙平军不怕正面与敌军刚,但怕那种一品高手刺杀,尤其是天道这种一品高手,若是惹恼了他,仙平军绝对拦不住他。 所以稽粥这个烫手山芋,回头退兵的时候顺便丢了,也算是卖给拓跋泓一个人情。 回到自己帐篷后,他将此事告知了苗欢盈。 苗欢盈却温和一笑:“少爷做决定就好。” 狼族正面大军,十万人有三分之二是那些部落派出来浑水摸鱼的,那些部落屈于黑狼一族的淫威之下,不得不派兵,上面有个一品高手拓跋泓监视着,下面有个拓跋奎带着几千铁浮屠虎视眈眈,他们没办法不顺从。 但战场上,可不是浑水摸鱼就能打的过的。 刚开始,只需一个照面,他们瞬间被大渝击溃,作鸟兽一般散去,到后来黑狼一族的铁浮屠作为主力压阵,这才导致溃败的并不严重。 他们只有六万人马,大渝还有十八万人。 人数如此悬殊,姜承献却不想冒进。 如果三百换一个铁浮屠,那也太亏了。 大渝兵力并不是十分强盛,但也顶不住这么造。 曲报国从沈黎那边回来后,告知姜承献沈黎损失一半人马,并且不太想来主战场对战铁浮屠,姜承献心中便有了定数。 如果沈黎能再出手一次,用那个巨大的热气球运送一波火药到敌方阵营,那战况绝对瞬间清晰明了。 可沈黎不想再出那个头了,尤其是在姜承献面前出这个头。 热气球的研发,本来是作为底牌的,第一次丢入敌方阵营,便取得恐怖的效果,再来一次,怕是京城中人心惶惶,文武百官纷纷进谗言,皇帝陛下也不敢睡觉了。 这玩意儿,找个风向好的天气,来两个,便能将皇宫夷为平地。 皇帝是将脑袋别再裤腰带上干活,岂能容他。 姜承献沉思良久,最终下定决心:“退兵!!!” 第501章:内奸消息 - 布衣公卿 - 欺生 “退兵?” 曲报国不可思议道:“元帅,眼看就要打穿草原,现在退兵,功亏一篑啊!” 如果能灭了黑狼一族的铁浮屠,那么草原再无可以抵抗之军,所有部落,势必卑躬屈膝的臣服,到时候,大渝便可以在草原上建立属于自己的秩序,整个大渝几十年,甚至几百年后,都不会再有北境之危了。 眼看铁浮屠覆灭在即,姜承献却突然退兵,若是就这么班师回朝,前面他们所有功劳都会被文臣抹杀,反倒扣上一个“养寇自重”的帽子。 姜承献叹口气:“此举,是我深思熟虑过的。” 这些五大三粗的将军,也不是不懂朝中政治,他们只是懒得去想那其中的弯弯绕绕,不代表他们不明白回去会遭受什么样的批判。 十几个偏将军纷纷劝说,一旁的李清策却是一言不发。 曲报国急了:“李兄,你快劝劝元帅啊,现在退兵,实在不智啊,不仅仅不会让朝中文武百官感激,反而被扣一个养寇自重的罪名,更可恨的是,百年之后,若再有北境之乱,到时候所有责任全在我们。” 李清策双手抱胸:“其实吧,现在退兵,是保全我们这些个弟兄。” “为什么?” “第一,两军交战,必有死伤,我们以三百人换一个铁浮屠,先不说黑狼一族会不会和我们换,就说这十二万的兵力,若是这么白白葬送,即便是赢了,也是惨胜,第二,草原狼族,是杀不完的。” 他轻哼一声道:“纵观千年青史,狼族与海上的倭寇,都是一个德行,前朝的皇帝将他们打服了,打怕了,他们便老老实实的拱手称臣几百年,几百年后,他们便又会慢慢试探,一旦中原不派兵再次将他们打疼,他们便会变本加厉。” “不管是狼族,还是太阳神国,他们始终觊觎着这片土地,狼族,草原深处几万里,狼居胥山才到哪里?狼居胥山后,还有一望无际的土地,仅凭咱这二十万人马,打的完吗?即便你能一统草原,这二十万人马,得全部报废。” “到时候,其他边境抽调不出兵力,那是不是意味着大梁可以从草原行军,绕到疏于防范的北境?” “留着狼族,相当于替咱们镇守北境,一旦大梁大规模的人马从草原上绕,第一关便要对付狼族。” 曲报国眉头紧皱,半信半疑。 实际上,李清策还真的想搞一出养寇自重的戏码。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咱这位皇帝陛下,总不能让人家那么相信啊。 即便是一奶同胞的七王爷,他怕是也没那么放心。 姜承献面无表情,吩咐道:“二十万人马,依次退兵。” 这一仗,不能再打了,再打,北境二十万人马也保不住。 他有些可惜,可惜沈黎不愿意贡献他那四百人马。 如果沈黎愿意将那四百人马用来抵挡狼族,他可以再给沈黎四万人马。 可事已至此,留着草原,那北境的将士们能过的稍微好一点,至于朝中压力,自己去抗吧。 他走出帐篷,外面一个中年人静静的站在山坡上,双手背在身后。 “拓跋先生,本帅已经完成许诺,你们也要实现你们的诺言,否则,下一次我大渝大军马踏草原,你黑狼一族将会寸草不生。” 拓跋泓点头微笑道:“放心,我黑狼一族,说话算话,通商之事,你们拿出方案,我们狼族是喜爱和平的民族,若不是生活所迫,断然不会进犯大渝的。” “好,通商的事情,等我回去禀告陛下,再做章程。” 姜承献也背着手看向远方道:“拓跋先生,战争已经结束,你难道不该说说,在我军安插了哪些探子吗?” “这,不太好吧?” 拓跋泓迟疑了一下,随后捋须道:“你们大渝,也没少在狼族安插奸细吧?” “此战,是本帅力排众议,才艰难退兵的,拓跋先生难道不应该报答一下在下吗?” “是该报答一下。” 他将手伸进自己宽阔的衣物内,摸出两个信封:“说实话,我们狼族,不屑这种行为,也不齿这种出卖同胞的行为。” “这是名单,之前先知稽粥安插的人员。” “多谢。” 姜承献拱手,打开信纸后,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怪不得自己每次伏兵,都会被狼族发现。 这些吃里扒外的狗东西! 在信纸的第一页第一个名字,赫然就是临渝关守将,葛宫。 …… …… …… 姜承献退兵的消息不胫而走,驿站八百里加急,而沈黎也很快收到消息。 “回家了!” 沈黎伸个懒腰道:“每天都吃羊肉牛肉,浑身都是膻味,香皂都洗不掉,难受!” 旁边的贺元坝瓮声瓮气道:“少爷,我撒尿都是羊膻味,还有流的汗,都是膻味,这种味道太难闻了,要不是您弄的好吃,我早就吐了。” 说着还不忘对沈黎的厨艺拍一下马屁。 柳升等人终于将悬着的心放进肚子里,连忙吩咐下去收拾行李。 “那十几个俘虏,怎么办?” 岳峰突然询问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总不能将他们带回去调教一番做奴隶吧?” “捆起来,丢了。” 沈黎淡淡道:“草原上狼群这么多,是生是死,看他们的造化了。” 说起回家,他心中也轻松了许多,一连在草原几个月,虽然羊肉好吃,也顶不住整天吃。 不过北境之战,打的也太快了,以至于天道宗根本反应不过来。 天道刚刚来到大梁,还没开始布局,便听到大渝大胜的消息,他站在屋顶,眼神有些冷。 “沈黎。” 他忽然笑了:“热气球么,让我看看,你是如何做出如此神异的东西!” …… 草原上的沈黎,与苗欢盈并排骑行:“我接下来,估计很难回到仙平了,所以需要你自己带人,将欢心送回去。” 苗欢盈轻叹一声,默默点头:“林焕我会带回仙平,北境人多眼杂,不是生存的地方。” “嗯。” 两人正说话间,岳峰又赶过来道:“少爷,那这个草原先知怎么办?也丢了喂狼吗。” “那倒不必,带回大渝,找个地方给她放下来,也算是卖天道宗一个人情吧。” 第502章:军中奸细 - 布衣公卿 - 欺生 “对了,韩应生呢。” 沈黎忽然扭头看向一旁的柳升。 柳升尴尬的摸摸鼻子:“上次不是敌军冲营嘛,这不冲散了,被马踩死了。” “真的?” “真的!” 他无比笃定的点头,目光有意无意的看向一旁的苗欢盈。 实际上,是苗欢盈来到草原之后,看到恶心无比的人彘韩应生,只觉少爷此举太过有伤天和,便吩咐柳升找个没人的地方,给韩应生一个痛快。 那东西留在那里,始终会让她想起妹妹的惨死。 而且如此折磨他,还不如让他快点去死。 沈黎拉着缰绳,也不再询问,底下的这群人,也是为了他好,有仇就直接灭了韩家,不用太过残忍。 正好,也替皇帝陛下解决一桩心事。 四大粮商,韩家最大,灭了韩家,那各地的饥荒则会少了很多,这是为国为民的好事。 四百人的军队,带着四万头牲畜,浩浩荡荡的赶往临渝关。 早几天,姜承献的大军便回到临渝关镇守,并在外安营扎寨。 临渝关守将葛宫不明所以,便被军中执法队抓住,随后一阵暴打,奄奄一息送到姜承献面前,和他一样的,还有四十多人。 姜承献本来是个温文儒雅的儒将,此时也被逼出怒火,他冷冷的看向葛宫:“葛将军,说说,你出卖大渝,到底图什么?” “狼族是会给你金银万两,还是许你高官厚禄?” “若是此战大渝大败,北境失守,你知道不知道后果是什么?” 葛宫装作一副听不懂的样子:“我不明白,大帅,到底发生了什么,您一回来就要如此对我?您还污蔑我卖国,我一定要禀告朝廷,还我清白!” “这是你写给狼族的信件吧?” 姜承献冷笑一声:“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你以为你烧掉所有联络信件,狼族那里就没有了?” 说着,他从信封中抽出信件,将信封甩在葛宫面前。 葛宫瞳孔微缩,那信件上的字体,就是自己写的。 他犯下如此滔天大罪,若是认罪伏法,怕是九族都死无葬身之地,为今之计,只能死鸭子嘴硬了。 “区区信件,又能代表什么?这天下间模仿字体的高手多的是,元帅想杀我,我别无怨言,但通敌卖国这么大的罪名,我死都不认!” 姜承献还没阅读信件内容,他便矢口否认,如此滚刀肉的态度,让他为之一窒。 很快,李清策从外面匆匆走进来。 “大帅,在葛宫淮阳老家,发现大量金银珠宝。” 葛宫闻言面色剧变,身体如同筛糠一般开始抖动起来,他的额头,也开始冒出大量汗珠。 那些金银珠宝,是天道宗给他的,本来是给天道宗报信,可谁知后来成了给狼族报信了。 他想反悔,但对方拿着他的把柄。 这次北境平稳下来,他便准备请辞回家,谁知姜承献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拿住了他。 姜承龙怒喝拍桌:“葛宫!枉你还是临渝守将,身受皇恩,却如此通敌叛国,你对得起朝廷给你的俸禄吗?” 事已至此,再装就是小丑了。 葛宫满脸是血,也不装可怜了,反倒一副恶狠狠的表情道:“俸禄?我他妈一年才拿多少钱?就那几个比子儿,还不够我给老娘看病,就凭这个就想让我为朝廷卖命?” “皇帝昏庸,听了那些酸狗屎的谗言,一而再,再而三的削减军中开支,我一个将军,一年下来的俸禄,家中妻儿老小喝粥都不够,还得他妈的去讨饭,你说说,有这样的朝廷吗?” 曲报国闻言大怒:“大胆,指责陛下,仅此一点,就够你满门抄斩了!” 葛宫冷笑道:“曲大将军,你们神箭营,是军中精英,是天之骄子一般的存在,你们的俸禄,甚至还能再娶个三房小妾,我们这些后娘养的边境将军,连您俸禄的零头都不到,你告诉我,我怎么为国效忠?我老娘重病缠身,我若不如此,怎么弄到钱财替老娘治病?” “不忠与不孝,我只能选择不忠!” 一旁的李清策默默叹口气,走到城墙上背着手。 这几年来,文官一直觉得北境太平,便削减军中一切开支,本来俸禄为数不多的将士们,一下子被砍掉四成,这些将士在外保家卫国,家中却没一丝余粮。 此举,当真有些过分了。 他虽然是武将,但无战事时,常年镇守京都,三大营与禁军形成众星捧月之势守卫皇城,每日早朝,他都会去旁听,有些文官的愚蠢做法,没法说…… 岂止是愚蠢,简直就是愚蠢! 闻言姜承献与曲报国都沉默了。 “你过来。” 姜承献对门口的一个侍卫招招手道:“你每年俸禄是多少?” “回禀元帅,二……石半。” “嗯,下去吧。” 其实,从姜承献的眼神中,就能看出他要骂娘了。 他虽然是王爷,但也知道人间烟火。 一石是一百斤,二石半就是二百五十斤。 像这种军中士兵,操练过后,一顿便可吞下一斤米饭。 所以,二百五十斤,还不够他们一个人吃三个月的,怎么让一家人吃一年? 这是家中独子,若是有个弟弟或者兄长的话,家中再去做做工,还是勉强能糊口的。 但仅仅只是能糊口。 户部这算盘,当真打的够响。 而且北境大胜,这么久了,用来犒赏三军的酒水以及肉类,始终杳无音信。 他深吸一口气道,有些颓然的挥挥手:“不管怎样,你叛国之事成立,还是得军法处置。” 葛宫闻言凄惨一笑,既然承认了,那必定是这个下场,哪怕是天大的理由,他都难逃一死。 他爬着对南方跪拜,痛哭流涕:“娘,孩儿不孝,连累您老了,来世做牛做马报答您的养育之恩!” 现场的人都叹口气,李清策从外面道:“我没去过淮阳,诈你的。” “你!” 他脸色涨红,随后颓然道:“又怎样呢?还是免不了一死。” 姜承献点头道:“自己从城楼上跳下去吧。” “多谢大帅!” 葛宫缓缓爬起:“兄弟们,咱们给大帅蒙羞了,哥哥我先走一步,为你们探探路!” 随后,他猛地冲出房门,直奔外面数丈高的城墙,一头栽下去。 那些个士兵们重重跪地磕头,随后目光坚定的冲到城墙外。 …… 内奸的事情处理了,姜承献叹口气:“户部的消息还没来吗?” “朝中的人说,户部荆尚书因为他儿子被沈黎的火药炸死,对北境将士有抵触,始终以国库不充盈为由,扣着犒赏物资不发放。” 李清策也跟着叹口气:“再过几天,我们便要回京复命了。” “报!” 姜承献皱眉道:“说。” “大帅,沈大人带兵回来了,还有好多牛羊。” …… 第503章:回到临渝 - 布衣公卿 - 欺生 “牛羊?” 姜承献皱着眉头走到城墙处,看到后面浩浩荡荡一望无际的牛羊群,忍不住张大了嘴巴。 旁边李清策喃喃道:“这小子,是去打仗的还是去打劫的?” 四万头牛羊,走起来扬起的尘烟,如沙尘暴一般,紫狼部落还特意派了几百人护送沈黎他们。 紫狼部落之所以这么热情,完全是沈黎还有几十万头牛羊存在他们那里。 这是汇聚十几个部落的财产,就算让紫狼部落放开肚子吃,也吃不完,更别说这玩意儿每年还会产出幼崽。 看到沈黎的四百人赶回来四万头牛羊,整个临渝关的士兵们都沸腾了。 他们在战场上缴获的战马,不准吃。 一来狼族战马血脉纯正,用来培养正好,二来马肉是酸的,不太好吃,不到万不得已,寻常人是不会吃马肉的。 “你下去接他们回来吧,让他们的人驻扎在城外。” 姜承献背着手,走进屋内,他要再次跟皇帝陛下上书,要求为北境将士们涨工资。 葛宫之事,是个预警,如果这种现状不解决的话,以后此类事情会越来越多。 都说文臣误国,看来果真如此。 李清策嘿嘿笑道:“这小子不会打算将这玩意送给我们吧?” “你去了不就知道了?” 姜承献转身离开,嘴角缓缓扬起。 这小子知道这次狼族没打下来有他很大责任,这是跑过来送礼来了。 他现在一点也不后悔没有完全剿灭狼族,只要狼族在,北境这些将士们的生活,必然不会太差。 下面,李清策带着十来个人,一路狂奔。 沈黎在路上悠然前行,有四万头牛羊,行军速度必然不会太快。 而对于伙食的挑选,是从中哪头牛羊掉队,便以它速度太慢为由,宰杀吃肉。 等临渝关高耸如云的城墙映入眼帘时,他终于微微松了口气。 这下,终于不用再睡帐篷了。 草原上虽然牛羊多,但也架不住一直吃,而且帐篷虽然温暖,总感觉少了房子那种安全感。 而且一直骑马,对于胯部的肉很不好,他沈黎之前一直都是坐马车的,胯下双腿的肉本来就相对柔软一些,长时间在马背上,磨的都有些秃噜皮了。 隐私地带,又没带丫鬟,他又不好意思跟苗欢盈说,只能强撑着。 看到临渝关城墙上陆陆续续有人影飞下来,他皱着眉头掏出望远镜:“怎么临渝关上开始下饺子了?” 很快,李清策带人赶到。 “沈大人,好久不见。” 李清策坐在马背上笑道:“元帅说了,让你部下在外面扎营,只能你和几个亲兵进去,等你们打算回去时,再让他们进城。” 沈黎微微皱眉。 “你别误会,我们的尖刀营也是这样,城中士兵太多,对百姓不好,士兵们有事情,可以拿着腰牌进城。” 他连忙解释道:“往年京城出现大量士兵进城,结果喝大了,争风吃醋,在皇城脚下爆发大规模的械斗,陛下一怒之下,便要求所有大军,不得进城,只能在城外驻扎。” 沈黎咂舌,军中讲义气很正常,一般和别的军队发生冲突后,都是一窝蜂而上,都是粗人,喝多了污言秽语很正常,这要是一打架,都是帮亲不帮理,人多了便成了大规模的械斗了。 他摆摆手,看向一旁的岳峰道:“原地扎营,将这些牛羊赶入关内。” 岳峰拱手道:“是。” “李将军,这出门一趟,也没带什么礼物,这四万头牛羊,就送给姜帅的部下们打打牙祭。” 李清策瞪大眼睛:“四万头?” “是,我们在路上吃了一些,现在应该还有三万八左右。” 沈黎微笑道:“这不,我便挟持了一些狼族牧民,让他们帮我赶回来。” 旁边的苗欢盈道:“桑榆城内,还有我们储存的二十万斤美酒,李将军之后也可以派人去取回来。” 李清策更瞪大眼睛,虽然苗欢盈身穿甲胄,一副男儿打扮,但那细腻的皮肤以及温柔的声线,他一眼就看出对方是女人。 不愧是沈大人啊,行军途中,居然还带着女人打仗? 他不禁有些酸,人家打仗跟旅游一般,我打仗拼死拼活。 “多谢。” 听到那么多的物资后,他心中又是一喜,这些姜帅的犒赏三军难题终于解决了。 随后,他吩咐手下,叫来一万多将士来赶走牛羊,又派一万人去桑榆城取酒水。 距离临渝关还有十几里,沈黎与李清策结伴而行。 “那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李清策看了一眼周围,又略微有些警惕的看向苗欢盈。 “多谢李将军照料舍弟,小女子在此谢过了。” 苗欢盈在马背上微微一福,却将他搞愣住了:“她是?” “萧菱。” “喔!” 他恍然大悟:“好好好,好啊!想不到,这世上,还有大帅的女儿。” 沈黎叹口气:“可惜,欢心不在了。” “那女娃娃是?” 他点点头。 李清策叹口气:“天有不测风云啊、” “我们打算带着林焕回仙平,如今北境没有战事,他在这里也学不到什么东西。” “也好,这里人多眼杂,万一身份暴露,的确影响很大。” 三人缓缓前行,很快便到了临渝关。 临渝关将士们听闻沈黎回来,纷纷注视迎接。 在这二十万大军看来,沈黎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若不是沈黎,他们早被困死在青牛山了。 而且军中崇拜强者,听闻沈黎只带八百人一路杀入草原八百里,他们由衷佩服。 而沈黎一一微笑示意,随后便跟着李清策来到城楼上。 “沈大人。” 屋内的姜承献已经等候多时。 按礼,沈黎伯爵之位见了王爷,应该下跪行礼。 他一撩衣摆,便要下跪时,姜承献却微笑道:“免了免了。” “真是英雄出少年啊,大渝有沈大人,是大渝之幸事啊。” 此次若不是沈黎的热气球,二十万大军葬送,北境一破,就彻底玩完了。 按道理,沈黎算得上北境救世主了。 沈黎轻叹一声:“可惜,没有杀光狼族。” “无妨,这个结果已经很好了。” 姜承献微笑道:“一路风尘仆仆,走,咱们边吃边聊。” …… 第504章:犒赏三军 - 布衣公卿 - 欺生 饭桌上,十几个将军加上沈黎与姜承献,展开了一场丰盛的晚宴。 而李清策带人从桑榆城取回美酒竹叶青,送到饭桌上,让他们更加赞叹酒水的美妙。 外面一望无际的大营中,士兵们麻利的处理着牛羊,随后开始了烹饪。 二十万大军的伙食,一个个分发下去,分到各部进行烹饪,漫天都是牛羊肉的香味。 军中各个将领晚饭后,回到各自营地,开始犒赏三军。 这些士兵常年征战,牛羊肉自由的事情想都不敢想,一晚上,他们便消耗掉近一万五千头牛羊。 看着火堆上滋滋冒油的烤肉,士兵们艰难的咽下口水,但没有命令,谁也不敢动。 最终,烤肉做好,士兵们将酒水搬到桌上,伙房将肉也抬到了桌上。 各个营地的将军开始宣布:“开饭!” 士兵们大叫着拿起匕首冲到烤肉面前,大口吞着酒水,肆意挥洒这一刻的美好。 沈黎站在城墙上,看着下方星星点点的篝火,嘴角缓缓扬起。 他不想让自己在北境太过出名,这四万牛羊肉的捐献,也被李清策压下来了。 之前明朝有个沈万三,仗着自己财大气粗,企图替皇帝朱元璋犒赏三军。 结果,三军是感激他的,扭头朱元璋就抄了他家。 老子的军队,需要你来帮我犒赏?不知道的还以为我这个皇帝是个穷比呢! 他可不想步了沈万三的后尘。 萧林焕还在军中,他带着一百仙平军守护苗欢心的尸骨,沈黎忙完,他马上便找了过来。 “沈大哥,听阿姊说,你要带我回去吗?” “你阿姊提出来的,北境没有战事,你在这里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沈黎背着手道:“回仙平吧,接下来,估计有人该来查你了。” “为什么?” “这次北境,你的战功不小,既然封将军,自然将你祖上查一遍,若是锦衣卫查出你的身份,你怕是凶多吉少了。”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他喜欢军营生活,但也知自己对于萧家的重要性。 “我知道了,沈大哥,我现在带人出城,将柳大哥他们换回来。” “不用,明日我就打算启程回去了,这北境没什么好停留的。” 现在已经临近十月,北方温度骤降,天空黑云压城,怕是不久后又有一场暴风雪袭来,此时不走,到时候大雪封城,想要行军有些困难。 而且此时回去,刚好打韩家一个措手不及。 去年临近冬季,粮食价格飙升,今年是个丰收年,百姓的日子应该好过一些,不过天价粮食应该出现了。 正好,仙平培育的红薯,也可以拿出来进行售卖了。 …… 北境退兵的消息,快速传回京城,姜承龙坐在御书房看着战报,虽然大捷,但大渝也损失了二十万人马。 他看着战报上的内容,姜承献舍不得以十二万人马的损失,便放过狼族,现在草原黑狼一族独大,建立新的王庭。 怕是不久后,狼族那边的朝奉物资便会运来。 他心中稍安,北境安稳,便少了一处敌人,此战,起码换来北境二十年的太平。 沈黎也该回来了。 他抿下一口茶水,看着另外一份奏折。 各地粮价已经涨到一百五十两银子一斤,富人都吃不起了,更别说穷人了。 从十月开始,各地陆陆续续出现饥荒,好在有沈黎的作坊在,饥民只占一小部分。 这又是韩家在搞鬼了,知道沈黎拥有那种恐怖的武器,便以粮价作为要挟,想让皇室出头,拦下沈黎。 今日早朝,韩轻尧有意无意的提及韩家还有些存粮,可以捐献出来解决饥荒问题。 这就是明显的威胁了,你姜承龙要是帮我解决了沈黎这个心腹大患,我韩家还奉你为主,你要是不干,我韩家死,你整个大渝起码以百倍人马陪葬,外带无数灾民。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眼睛。 治疗毒瘤,就必须忍受剜掉烂肉的痛苦。 一旁的小太监轻声提醒道:“陛下,夜深了,您该睡了。” “嗯,该睡了。” 念头通达,他自然身心愉悦,而且他看到这份战报,便能猜到明日朝堂必定大量上书弹劾姜承献,明明能换来北境五十年甚至一百年的太平,却偏偏退兵。 一句话,抹杀掉之前所有军功。 军中武将,他最是信任自己这位亲弟弟。 “告诉他们,朕身体不太舒服,明日不早朝。” 他缓缓合上战报,背着手离去。 沈黎还得留着,四大家族没覆灭之前,这小子搅屎棍的能力,必定能给与他们痛击,而且这小子可以充当挡箭牌。 …… 翌日清晨,沈黎早早起床,带着自己在北境的所有人马,抬着苗欢心的灵柩出发。 路边军中大将纷纷欢送,虽然他们与沈黎交流不多,但这位朝中文官,给他们的感觉完全不同。 少几分书生之气,多了几分战场戾气。 曲报国与李清策还没交接完事务,只能过两天启程,而且神箭营中有副监军林进,沈黎待在这里没什么用处。 林进终于明白,陛下让他做副监军的意思了,他现在有些感谢唐老了,若不是唐老极力挽留,当初他一气之下,怕不是辞官还乡了。 现在好了,北境大胜,朝中将会论功行赏,而作为神箭营的监军,自然功劳大大的有。 沈黎等人回去的第一站,便是桑榆城。 当初苗欢心的噩耗传回仙平,苗欢盈又哭成那个样子,林晴担心路上会出个什么闪失,便让小新陪着一路照料苗欢盈。 到了桑榆城,苗欢盈被弟弟萧林焕接走,而小新便在城中找了个住所,独自住下来。 等沈黎到了桑榆城,她早早出来迎接。 一听是北境军队回来,桑榆城路边百姓也夹道欢迎,如果北境兵败,桑榆城必定寸草不生。 沈黎坐在马背上,笑着对城中百姓打招呼,看到小新泪眼婆娑,又有委屈又有惊喜,他招招手,一把将小新从马下提上来,坐到自己身前。 这些日子,小新一个人在城中,尽管后来萧林焕派了十人护卫,她心中始终没有安全感。 而且苗欢心身亡的前车之鉴,让她彻夜难以入眠。 少爷回来,她顿时扁着小嘴冲出小院子,站在路边孤零零的哭着。 “好了好了,我现在回来了,咱们一起回家。” 沈黎摸了摸她的小脑袋,在桑榆城中稍作停留,便再次上路。 第505章:回到顺天 - 布衣公卿 - 欺生 苗欢盈在桑榆城叫来两个负责人,将桑榆城内的事情一一交代清楚,便坐上了马车。 他们这六百五十人,轻装上阵,就连之前的火炮,带回来后也让铁匠给熔了,铸成铁块。 至于桑榆城剩下的那些火药,只能再次由商队带回仙平了。 这东西不宜大部分在外面,若是被窃取了,他唯一的底牌不起作用,到时候只能任人宰割了。 六百五十人,都骑着汗血宝马,身上的换上了厚厚的冬装,武器也换成了寻常刀剑,那些火铳统统被布包起来,绑在马腹旁。 之所以还带着这玩意儿,是沈黎担心韩家狗急跳墙,在路上搞起截杀的戏码。 他们到了听风沟,便开始分道扬镳。 苗欢盈带着苗欢心的尸骨以及萧林焕转走水路,顺着运河直接南下,到时候下船再走官道,这样少了些许颠簸,对苗欢心的尸身较好。 而沈黎等人继续朝着顺天方向前行,他们要回京复命。 沈黎带着五百人,因为他还有回京城搞韩家,没人手可不太行。 但有个难题。 草原这个假先知稽粥,怎么办? 岳峰与柳升两个粗汉子,面对这种小女魔头也不知道怎么处理,直接就五花大绑,然后找了一块破布塞在车厢内,一路下来稽粥硬是一声不吭,沈黎都快将她给忘了。 “混蛋!你们这帮畜生!竟然这么对我!” 车厢内,稽粥小嘴上的破布被拿掉后,她便迫不及待的破口大骂。 可怜她好歹也是个先知,即便被黑狼一族利用,她也是吃好喝好,仅仅是软禁。 谁知道落入沈黎的手上后,这帮王八蛋,干的简直就不是人事。 首先是吃食,顿顿随便二两肉,保证她饿不死,但绝对吃不饱,而且水的提供,只能保证她渴不死。 岳峰还大义凛然的说道:“给你吃这么少,就是为了防止你中途上茅房,你不知道,多少女俘虏都是以上茅房为由,然后逃离的!” 并且,他还一副我为你好的样子:“军中这么多男人,我总不能派几个男兵看着你上茅房吧?那样岂不是毁了你的名节?” 她差点没气的吐血。 沈黎站在车厢外,看着她唾沫星子乱飞,不由意味深长的看向岳峰:“你不会……” “我肯定不会!少爷,我老岳不是那样的人!” 岳峰信誓旦旦的比出三根手指道:“从她到咱营中,我是一根手指没碰过她。” “那就好,我告诉你,她是刘齐的师妹吧,她师父可是超一品高手,要是惹上她师父,那麻烦就大了。” 沈黎叹口气道:“行了,松绑。” “松绑?” “嗯,松绑,反正已经到了大渝,她爱去哪里去哪里,咱已经帮她逃离黑狼一族的追杀,天道宗反倒欠我一个人情。” 稽粥被松开后,怒气冲冲的跑下马车,站到他面前道:“吃的!喝的!” “给她。” 岳峰从腰间摸出一块牛肉干递给她,又递给她一瓶水,她顿时狼吞虎咽起来。 沈黎背着手,随后上了马车。 稽粥是听出来了,这群人不会杀她,虽然不会对她毕恭毕敬,却担心她的死跟自己有关系。 她胆子顿时大了起来。 一通狼吞虎咽后,她丢下水壶,径直走向沈黎的马车。 “喂喂喂,你干什么?” 岳峰连忙过来拉住她:“这是少爷的马车,你的,在后面!” 她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那明明就是平板小货车,平日里用来拉货物的。 现在已经逐渐入冬,外面愈发严寒,西北风抚摸脸庞,如刀割一般,这种天气,坐着板车多受罪? 她气鼓鼓的指着沈黎的马车道:“我要坐这样的马车!” “那你是想屁吃了。” 岳峰轻哼一声:“没有公主的命,却得了公主的病,不坐就骑马。” “喂!我好歹也是草原先知,你们少爷说了,要善待我!” 她叉着腰,愈发大声,就是为了引出沈黎:“我师父是天道宗的宗主,你们对我不好,到时候别怪我让师父杀光你们!” 沈黎的车帘缓缓拉开:“怎么?恩将仇报?” “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 她笃定沈黎不会杀她,便有些肆无忌惮起来。 “岳峰,带二十人,护送她回草原黑狼一族,她不是草原先知吗?草原上的先知,就应该待在草原上。” 沈黎轻哼一声道:“何况你也不是真先知,死女骗子。” “你!” 她顿时词穷,岳峰笑呵呵的走过来:“走,先知,送你回草原。” 她羞恼的跺跺脚,径直爬向后面的板车。 中间的小插曲并不影响行军速度,他们车队日行五十里,有路引在,他们在各个城池并没有太多停留,很快进入韩家的视线。 韩家听说了沈黎在战场上的勇猛,他拥有的那个恐怖武器,瞬间灭掉狼族六万人马。 也听说了韩应生那个王八蛋弄死了人家的女人。 韩轻尧最近脱发很严重,整夜整夜的睡不着觉。 陛下态度暧昧,摆明了就是打算跟他死磕,他已经将全国粮价调整到三百两银子一斤,陛下面对各地传来的饥荒,始终无动于衷。 他有些怕了。 以沈黎那无法无天的德行,回京城第一件事,肯定是直接攻打韩家。 到时候韩家该何去何从? 该死的姜承龙,特意派京中三大特务组织守卫在韩家四周,全天不间断的监视,一旦韩家有人想要离开,便会遭到层层盘问,而且以各种理由不允许出城。 这是打算断了韩家的根啊! 他独自一人坐在书房中,脸上肌肉疯狂跳动。 “大人,太阳神国使者请您前去赴宴。” “我知道了。” 他深吸一口气,出门上了轿子。 太阳神国,被大渝称为倭寇,是大渝的朝奉国之一。 大渝海上势力只能算得上中规中矩,好在之前有萧家,一次性将倭寇尽数打服,这几年来,倭寇老老实实的前来进贡,海上并无其他事情发生。 韩家已经派出使者前往大楚,但大楚那边的态度模棱两可。 这帮狗日的,吞了自己捐献的军费,还他娘的不出兵! 韩轻尧都要吐血了,大楚那边听说了大渝沈黎研究出新型武器,又听说血浮屠现世,当年被血浮屠征服的他们,自然不敢轻举妄动。 现在,他将目光聚集在太阳神国这边。 第506章:韩家密道 - 布衣公卿 - 欺生 …… …… …… “顺天城,我终于回来了。” 一路风尘仆仆,沈黎站在城门前伸了个懒腰。 四百士兵化整为零,都乔装打扮成商人陆续进入城中。 沈黎是仙平县的伯爵,自然有办法给他们每个人都搞到路引。 在古代,普通百姓申请不到路引,是出不了远门的。 他仅仅带着岳峰与贺元坝还有十多个士兵进入城内。 当他们进入城门的一瞬间,各方势力纷纷回去上报。 首先就是韩家,听到沈黎回京的消息,韩轻尧手中茶杯微微一颤。 他深吸一口气,看着宅子内逐渐凋零的人丁,放下茶杯道:“那逆子呢?” “回禀老爷,少爷在藏书阁游玩,彻夜未归。” “让他滚回来。” 韩家在京城盘踞这么多年,自然不是草包,从皇帝陛下早年半软禁韩秦两家的态度来看,他们早已布置好了退路。 只是,这个退路不能太大,跑的人太多,韩家同样要倒大霉。 最近韩家那些个长老们,从天一亮便到议事厅吵起,一直吵到太阳落山。 整个韩家发展到现在,中间出现几次大分裂,如今他们这一支,还有三百余人,其他几支远离朝堂喧嚣,化作普通商人,倒也清静自在。 可他这一支三百余人,硬是没有一个能担当大任的后生,唯一一个还被皇帝搞死,嫁祸给沈黎。 或许,一开始就不应该直接对上沈黎吧。 韩应生这个王八蛋! 他心里暗骂一句,走到书房门前,缓缓扣上门栓,又搬来椅子抵住房门。 做完这一切,他走到书架前,取下一叠书籍放在一旁。 架子搬空,上面露出一个钥匙孔。 他从腰间摸出钥匙,插入孔内轻轻旋转,一阵令人牙酸的机扩声传来,随后他推动书架,地面竟出现一道黑漆漆的走廊,深不见底。 走廊极窄,仅容一人通过,走入其中十分压抑,他叹口气,又缓缓关上密室,静等韩子贵的归来。 他的侍卫知道沈黎今天回来,事态已经到了十分紧急的地步,到了青楼不由分说,直接将韩子贵绑回去。 一路上,韩子贵都在大声咒骂,直言林三让自己在朋友面前丢了面子,回去定要好好打他一顿出气。 林三不管不顾,直接将韩子贵带到韩轻尧的书房内。 “逆子!” 看他这副样子,韩轻尧气不打一处来,恨铁不成钢道:”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沈黎都已经回来了!韩家要完了!” 韩子贵不满的清理清理衣物:“爹,怕什么?他沈黎再大胆,还敢在京城行凶不成?这是谋反啊,您到时候可以参他一本啊!” “老夫一生光明磊落,怎么生出你这个蠢货来?” 韩轻尧重重的拍着桌子,有些事情,他的确不太好跟这个蠢货解释,再多话语,只能化作一阵长叹:“记着,跟着林三,一起逃到太阳神国,韩家资产,已经转移一小部分到那里了,够你舒舒服服过完下半辈子。” “爹,我们真的怕了那沈黎不成?您可是礼部尚书啊!” 韩子贵还是没反应过来,换做任何人,吃了一车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在皇城脚下灭掉一个家族吧? 这是什么行为? 这是打皇帝陛下的脸啊!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最终还是耐下性子解释道:“你堂兄,你以为是沈黎害死的吗?没有陛下授意,沈黎怎么着也害不死你堂兄啊!” “你以为没有陛下默许,沈黎会直接豪言灭了韩家吗?” “你以为的只是你以为,真正想灭韩家的,是皇帝陛下,沈黎只是一把刀而已!” 韩子贵若有所思的摸着下巴:“那咱们讨好陛下不就行了吗?让陛下派禁军保护我们。” “你赶紧滚吧,别给老子添堵了!” 韩轻尧一窒:“林三,你跟我近二十年,今日我得求你了。” 林三拱手道:“老爷,为了韩家,这是属下应该做的。” 他有些无力的摆摆手:“去吧。” “爹?去哪?” 韩子贵还在懵逼间,韩轻尧便摸出钥匙,打开密室入口。 “老夫管理韩家三十载,从无私心,唯独这条密道,汇聚老夫所有心血啊。” 他背着手道:“儿子,路上,好好听林三的话,以后没了韩家庇护,万事三思而后行,切莫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太阳神国有黄金百万两,够你荣华富贵一辈子了。” “爹,既然有此密道,为什么您不跟我一起走?” “老夫是韩家家主,若是突然消失,书房密道很快被人发现,到时候一个都走不了。” 韩轻尧叹口气,难得的温柔起来:“去吧,好好活着。” 韩子贵这才明白过啦,他郑重的摇头道:“爹,我不走!” “林三。” 侍卫林三会意,对他恭敬的磕了头,强行拉着韩子贵走进密室。 下了台阶,下面的路逐渐宽阔起来,基本上到了每一个岔路口,都有三条岔路,韩子贵一路挣扎,却被林三死死的拽住。 路边偶尔可见大量白骨,那些应该是当初工人的尸骨,为了保密,韩轻尧将他们全都杀了。 如此多的岔路,现在只有韩轻尧一人知道具体路线。 即便是进入几百人,怕是也摸不清真正的路线。 而且,其中一条,是通往秦家的。 所以很多人看不到韩轻尧出门,韩轻尧却能经常与秦补拙见面。 不过密道也有弊病,到了最后,汇聚成一条路,那便是下水道。 城中地下污水管道,直通城外粪池。 任由锦衣卫如何查,也查不到韩家竟会将这种地方当做密道。 夜幕降临,沈黎回来之后,任由小新替他洗了个热水澡,然后饱餐一顿。 太子殿下听他回来之后,也匆匆赶过来。 “欢心,真的没了?” “嗯。” 他躺在垫子上,轻叹道:“已经送回仙平安葬了。” 姜尤脸上青筋跳动:“韩家,当真是造孽了!” “你最近不在大渝,你不知道,粮价已经涨到三百两一斤,现在很多达官贵人,都在吃糠咽菜,更别说普通百姓了。” “好在刚刚入冬,许多人手里还有些余粮,如果粮食还这个价格,这个冬天,不知道会饿死多少人。” 沈黎翘着二郎腿,目光深邃:“过了今晚,就好了。” 宫中,姜承龙的御书房内灯火通明,他也没有批阅奏折,就这么静静的站在门口,看向韩家的方向:“朕的病,有人治治了。” “少爷,韩家家主韩轻尧求见您。” 沈黎缓缓抬起头,看向报信的贺元坝,嘴角扬起一丝幅度:“那便见见呗。” …… 第507章:攻打韩家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大人北境战功显赫,本官先行恭贺了。” 沈黎小院大门前,两人就这么站在冷风中,他也没提出邀请韩轻尧进去坐坐,喝杯热茶。 看似极为失礼的行为,韩轻尧却丝毫不在意。 他今天来是谈判的,最好能谈成。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韩大人深夜拜访下官,难不成是有什么事情吗?” “是的,有事。” 韩轻尧挥手屏退轿夫,此时也顾不上面子了,拱手道:“求沈大人放韩家一马,我愿奉上纹银一万万两。” 就是一亿两银子,换算成现代钱币,是两百亿。 如此庞大的数目,顶得上国库近一年半的收入。 放到现代,即便是杀父之仇,两百亿也能轻松解决了。 可沈黎摇摇头道:“韩大人是明白人,现在我沈某,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韩轻尧一怔,沈黎果然知道他放过韩家的后果。 一亿两白银虽然多,但他有命拿,却没命花。 皇帝陛下期待已久的事情,如今时机大成,即便沈黎不出手,宫中还是有人出手,将这盆狗屎盖在沈黎头上。 无论沈黎动不动手,今晚韩家都灭亡在即。 造势已经造到如此地步,如此良机灭掉一大家族,皇帝陛下不出手那才成了怪事了。 他长叹一声,从怀中摸出一张信封递到沈黎面前:“沈大人,我韩家覆灭在即,我不怪你,全是我咎由自取,这个送给你。” 不仅仅是秦补拙,四大家族每一个人都知道,他们成了皇帝陛下的眼中钉,不出不快。 归顺陛下,那韩家后人怕是泯然众人,甚至没了筹码,四大家族便如同软柿子一般,任由皇室揉捏。 所以四大家族决定铤而走险,与皇帝姜承龙开始了博弈。 他们手中有粮食这个最大的筹码,还有大量金钱投入大楚,一言不合大楚可以出兵,这十几年来,姜承龙被他们钳制的死死的,朝堂上,也被他们把控,皇帝说什么,反对占一半。 好在他们赢了,皇帝妥协了,很多事情,都由他们做主。 当然,四大家族除了关乎自己利益的事情,从不干涉其他。 但这盘棋,自从这个叫沈黎的少年来了之后,就彻底乱套了。 他不仅仅不落子,反而掀了棋盘,现在还企图打死下棋的对手。 或许,陛下等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这是什么?” 沈黎把玩着信封,半信半疑道:“是银票?” “算是,凡是有我韩家股份的产业,沈大人都可以进去取出所有钱财。” “怎么,想让我放过你家中某人?还是说你儿子?” “沈大人很聪明。” 韩轻尧微笑道:“我研究过你,别人看不出来,我可看的出来,韩家控制粮价,你以慈善为名,收编全国各地灾民,开办作坊,其实目的是一样的,陛下灭了四大家族,怕是将来会出现一个新的大家族。” “你想多了。” 沈黎心中微微一动,没想到自己这点小心思居然被韩轻尧给发现了,他背着手道:“你韩家不能有余孽,斩草要除根,钱,还给你,你不送,我一样能抢。” “赶紧回去吧韩大人,要开始了。” 韩轻尧深吸一口气,淡然一笑,转身离去。 只是十一月的寒风吹在他的衣摆上,显得无比单薄。 …… 轰!!! 一阵爆炸,地动山摇,韩家一座阁楼,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倒塌下去,随后一阵尘烟滚滚而来,席卷了周边所有建筑。 书房内的韩轻尧一夜白头,静静的端着茶水一饮而尽。 很快,书房被人一脚踹开。 来人正是韩家各个长老:“轻尧!!!他们已经杀过来了!你快想个办法!” “我想办法?” 韩轻尧轻笑一声:“我有什么办法?” “你是韩家家主!你还是礼部尚书,你可以报官!求皇帝陛下出马!” “就是,我们奉你为家主,出了事,你便撂挑子不干,这不行啊!” “我早就知道你难当大任,现在看来,果真如此!” …… 众人七嘴八舌,期间又有剧烈爆炸声响起,惨叫声哀嚎声不绝于耳。 四百黑衣人,不断的往韩家围墙内丢入火药坛子,韩家侍卫损失惨重,根本无力还击。 韩轻尧缓缓放下茶杯:“三叔,韩应生,是您的孙子吧?” “杀沈黎女人,是这场灭族的主要导·火·索,怎么?您这一门,要承担主要责任吧?” 今日韩家灭族,他也不介意撕破脸皮了,将往日委屈尽数说来。 “你们,有一个算一个,各大长老,奉我为家主,我韩轻尧护你们二十多年,你们作威作福二十余年,在家中敛下财产不计其数,纵容门下子孙在外欺男霸女,换做任何一个家主,都不可能让他们安然无恙的回来!” “七叔公!光明大哥,前两天在西菱坊夺人妻女,杀人全家的事情,是不是我处理的?” “六叔公,您的孙子,与刘家子孙争风吃醋,一刀捅死了人家,是不是我处理的?” “四叔公,您的儿子玩的更花,在泥塘村私建地下大牢,强抢民女三百余人,夜夜做新郎,天天不重样的,如此重案,是不是我处理的?” …… 众人一窒,旋即愤愤甩袖道:“现在是韩家生死存亡之际,不是翻旧账的时候!” “对,你要还认我们是你叔公,你就将你房中密道钥匙交出来!” “密道?” 韩轻尧瞳孔微缩,目光缓缓投向一旁的小家奴身上。 小家奴慌乱的低下头。 他被气笑了:“好好好,你这小狗崽,竟还吃里扒外了起来。” 四长老站出来喝道:“轻尧,平日里,各个叔公对你也是言听计从,今日生死存亡,你有义务交出密道钥匙,带领族人逃出韩家,将来再杀回京城!” “言听计从,是因为你们都是一群草包而已。” 韩轻尧顿时轻松下来,坐在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道:“钥匙,我已经丢在后花园荷花塘内,你们有命,就去捞吧。” “你!” 四长老大怒:“你这是以权谋私,凭什么你儿子能走,我们的后代不能走!” “就是,你这么做,老子死了到地底下也不放过你!” “你不交出来,大家一起死,你也跑不了!” …… “无妨,我压根没打算走。” 他嘴角扬起:“我们一起死。” “你想死我们还不想呢!来人,给我挖平他的书房,也要找到密道!” …… 第508章:上当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韩家十几个长老一招手,瞬间四十多人挤进狭小的书房,这些都是他们培养的心腹,如今韩家有难,这些心腹仍旧不离不弃。 他们四处查验,终于在一块地板上敲出清脆的响声。 “找到了,主人。” 四长老看着不动如钟的韩轻尧,冷冷道:“不给钥匙,我们砸开!” “给我砸!” “我劝你别白费力气了,这下面,是精钢所制,没有钥匙,你就是砸到明天早上,也砸不出一个窟窿来。” 韩轻尧突然幽幽道:“四叔公,您还是省省力气吧,黄泉路难行,没力气要被无常打死的。” 四长老冷哼一声:“你猜我还信不信你的鬼话?给我砸开!” 外面的火光忽明忽暗,火药爆炸声不绝于耳,书房内的人不咆哮,根本听不到对方说什么。 那些个心腹正准备动手时,谁知韩轻尧却打了个响指。 长老们还在奇怪间,在他太师椅后的墙面,瞬间碎裂,里面冲出五个黑衣人。 黑衣人手中弯刀寒芒尽显,随后烛火陡然熄灭,接着书房内便是各种惨叫哀嚎声。 只消片刻,书房内的咆哮安静下来。 韩轻尧缓缓站起来,拿着火折子点燃了烛台。 “去吧,走的越远越好。” 黑衣人对视一眼,随后纷纷冲出书房,绕过那些被火药包炸碎的地方,翻墙而出。 只是,他们刚刚没走多远,黑暗中再次出现几个黑衣人,将他们瞬间斩杀。 那些黑衣人手中长刀制式一模一样,领头人杀完从韩家逃出的余孽后,快速隐入暗处。 而沈黎也没有完全派出四百人,而是三十人,如果韩轻尧真的反抗,那三十仙平军根本无法抵挡。 之所以没弄那么多人,是沈黎知道暗处有人守着,防止韩家有人趁乱逃走,而且他搞不定的事情,宫中自然有人巴不得他们死完。 三十仙平军有条不紊的将火药坛子一个个抛入韩家院子,随后炸开韩家大门,看到建筑便直接炸掉,看到人便直接举枪击毙。 一时间,京中人心惶惶,这宛如末世一般的爆炸景象,早就令韩家周围百姓吓破了胆子。 韩家占地面积极大,仅凭仙平的三十人很难找到具体位置,他们漫无目的的杀戮,按沈黎要求,四更就撤,剩下的自然有人替我们寻仇。 领头的岳峰抓到一个下人,逼问出韩轻尧的下落,便一路杀过去。 可没等他到来,韩轻尧的书房内,已经来了不速之客。 “万大人,茶已经准备很久了,都等凉了。” 韩轻尧端坐在太师椅上,做了个请的手势:“请用茶。” 那黑衣人缓缓收起长刀,掀起面巾,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对方既然都猜出他的身份,他再藏着掖着也没什么意思了,他从腰间取下匕首:“我与韩大人交好,特意前来送您一程。” “不必了。” 韩轻尧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呵呵笑道:“老夫自己来。” 万江楼默默点头,随后两人陷入沉默。 很快,韩轻尧毒发,嘴角不断的溢出白色泡沫,整个人也开始抽搐起来,不过片刻之间,他瞳孔放大,然后躺倒太师椅上一动不动。 万江楼伸出手,在他鼻息上试探一番,随后捡起匕首插回腰间,消失在书房内。 外面爆炸声依旧响亮,到处都是火光,书房内忽明忽暗。 没有一个活人的书房书架,缓缓移动。 旁边的地板缓缓被人推开。 林三探出脑袋,谨慎的查看了一下四周,快速从密道内走出来,随后从腰间拿出一个鼻烟壶,在韩轻尧鼻孔旁晃动几下。 “咳咳咳咳……” 刚刚服毒自杀的韩轻尧,却突然惊醒。 在他嘴角,那些白色的泡沫还未完全散尽。 他警惕的看了一眼周围,随后与侍卫林三一同走进密道。 …… 在他走后不久,岳峰等人便冲进了书房,看到书房内横七竖八躺着的尸体,岳峰看了一眼,然后掏出一张画像。 仔细比对所有人的面孔后,他缓缓闭上眼。 “走!” 四更已到,退兵。 五更天才亮,留一更时间,让锦衣卫操作。 天一亮,韩家必定一个不留。 在他们退出韩家后,作鸟兽一般散入城中各处。 他们现在不能去找主力,因为他们已经被人盯上了。 果然,在仙平军退出去不久,一大帮黑衣人冲入韩家府邸,那些没被杀掉的,尽数死在黑衣人的屠刀之下。 直到五更时分,东方渐渐出现鱼肚白,黑衣人散去,城防军,锦衣卫同时登场! 一阵喊打喊杀声响起,近百黑衣人被斩杀。 当然,这是后来锦衣卫的战报,站报上清楚明白的写着,反贼凶悍,已被当场斩杀。 如果有人查过锦衣卫的诏狱,会发现那一晚上,锦衣卫诏狱所有死囚,皆已除名。 清晨,伴随着硝烟,禁卫森严的锦衣卫与城防军将韩家层层包围。 所有死尸都整整齐齐的摆放在院子内,盖上白布,每个担架上,都有身份铭牌。 万江楼抱着绣春刀,静静的站在一旁。 谁能想到,如日中天的韩家,一夜之间一个不留,当真令人唏嘘。 锦衣卫副指挥使沈寒挎着刀匆匆赶来,在他耳边低语道:“大人,韩轻尧及其儿子韩子贵,不在死尸中。” 他眉头微微皱起:“都找了吗?” “找遍了,没看到。” 万江楼满脸不解:“你在这里守着,我回案牍库。” 锦衣卫的案牍库,汇聚锦衣卫自建成之时所有的案件资料,其中还有江湖上各个门派的介绍。 他可是亲眼看到韩轻尧喝下毒酒,而且自己感知过他的脉搏鼻息,都没有了他才放心离去。 现在少了最重要的韩轻尧,事情可就麻烦了。 他掏出令牌,直入案牍库,查阅了一些资料后,眉头微跳喃喃道:“狂刀门,龟息粉。” “大人,案发前,韩轻尧找过沈黎,递给了他一个信封。” 他眼睛微微眯起。 …… 清晨,沈黎起床后,在书房把玩着韩轻尧送的一亿白银。 还有这样的人,还给他他不要,那便让我沈某人捡个便宜呗。 岳峰从韩家出来之后,便静静的守在门外。 “少爷,我们没找到韩轻尧。” “没找到?” 沈黎奇怪道:“难不成是躲到哪里去了?” 不过京城现在禁卫森严,韩轻尧就是有八条翅膀也飞不出去,他现在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了。 嗯,不过韩家没了,要赶紧把他们的钱取出来,一亿两,不要白不要。 他缓缓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信件后翻开,瞳孔微缩。 信纸上,可不是所谓的一亿两白银,而是一个巨大的笑脸。 “你是说,韩轻尧不在韩家?” “是啊,少爷,我刚刚说过了。” 沈黎一拍大腿:“妈的,贪便宜,上当了!!!” 第509章:一口黑锅 - 布衣公卿 - 欺生 京城外的一处排水口,两个泥人艰难的从污泥中爬出来。 这污泥中,各种粪便烂菜叶,恶臭难闻。 走在后面的一个中年人哈哈大笑:“姜承龙,沈黎,你给我等着!” 很快,旁边驶来一架马车,车夫却是韩子贵。 “爹,快上车。” 那泥人抹了一把脸,露出真容,却是礼部尚书,韩轻尧。 他嘴角扬起,自信的上了马车。 …… 沈黎这边却急了,妈的,被摆了一道,这谁顶得住? 韩轻尧案发前,就在自家大门前,给了自己这个信封。 本来想着,他无论如何都是个死,不收白不收。 现在好了,黄泥巴掉进裤裆里,沈黎无论如何都是个shi。 若是这消息传到皇帝陛下耳中,会有什么后果? 以姜承龙多疑的个性,必然觉得韩家许诺他极大好处,然后他放了韩轻尧一马。 这个好处,大概率是韩家产业或者真金白银。 而且他大庭广众之下接的信封,更是做实了这个罪名。 我真是草了。 没想到这老小子,竟来这么一出,我还以为他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呢。 姜承龙可以忍受韩家任何一个人逃走,唯独忍受不了韩轻尧逃跑。 韩轻尧掌握的资产,太多了,若是他逃到大楚,对于大渝的边境将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万江楼也知道这种后果,当即马不停蹄的跑到皇宫,将此事告知了皇帝姜承龙。 本来姜承龙刚刚睡醒,还有些懵逼中,听闻此言瞬间精神了起来。 “你说什么?” “是臣办事不力。” 姜承龙气的伸出手指点着他的脑门,低声厉喝道:“万江楼,血浮屠你查不出来,如此重要的犯人你还放掉,你是干什么吃的?我告诉你,没有下次,再有一次失职,朕砍了你的脑袋!” “微臣,遵旨。” 万江楼深吸一口气道:“或许,沈大人早就知道这件事。” “你说!” 姜承龙愤愤的坐到龙椅上,叫来旁边太监道:“瞎了吗你?没茶!没茶!” 小太监连忙跑去端茶。 于是乎,万江楼将沈黎卖的体无完肤,甚至还添油加醋了一番。 姜承龙是真的怒了,他决不允许韩轻尧能逃出生天,一旦让韩轻尧逃了,那韩家这么多年积累的财富,绝对会给大渝当头一棒。 “查。” 他接过小太监手中的茶杯,半晌才深吸一口气:“在泗水牢,青木城严加设防,务必截下韩轻尧等人。” 泗水牢,青木城也就是大渝与大楚和大梁的边境,如果韩轻尧去大楚或者大梁,务必走那一条路。 万江楼拱手道:“微臣领命。” “去吧,这是你最后的机会。” 姜承龙眼神平淡,还有一句话他没说出来,如果万江楼还办砸了这件事,那锦衣卫就没存在的必要了。 一帮废物,不配做皇家的狗。 “是。” 万江楼连忙离去部署。 他已经派人加急赶往边境,阻拦韩轻尧,如果韩轻尧打算去大楚,那必定落入他的口袋。 可韩轻尧能爬到礼部尚书如此高位,定然不会那么愚蠢,那么他还能跑哪里去呢? “大人,在城西排水口,发现了人的脚印。” 一个锦衣卫匆匆赶回来道:“还有车轮的印记。” 他瞳孔微缩:“追!” 沈寒在后面一路小跑过来:“对方十分狡猾,在林子中预备了十几辆马车,朝着各个方向逃去。” 实际上,在锦衣卫发现韩轻尧还活着时,到韩轻尧真正出城,期间相差的时间并不长。 密道错综复杂,即便韩轻尧一路狂奔,也比不过地面上用马匹跑的快。 几乎是半柱香的时间。 可就这半柱香的时间,让他们父子逃之夭夭。 万江楼站在韩家破落的大门前,思索片刻道:“沈寒,去书房查,看看有没有密道一类的东西,此外,整个韩家院子,边边角角必须查探清楚,一条狗都不要放过。” “是!” 他现在要做一件事,找沈黎。 对于刚刚在皇帝面前卖沈黎的事情,他是抛之脑后,为今之计,貌似沈黎会更有办法。 这小子的思维,总比他们的思维更加透彻一些。 他是真的急了,看陛下那如同看死人一般的眼神,他就知道,陛下对锦衣卫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了,若是再做不出个成绩,那锦衣卫就真的完蛋了。 至于沈黎,他完蛋那是迟早的事情,那小子现在是被陛下当枪使,等群臣激愤之时,那小子极有可能被陛下拉出来挡刀。 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他匆匆赶往沈黎小院。 按道理,今日沈黎应该上朝的,可沈黎直接称病请假了。 病假原因也很简单,战后创伤应激综合征。 简称精神病。 这玩意太医根本查不出来。 姜尤一早便去了早朝,顺便替沈黎看看朝堂上的风向。 正巧,一纸诏书下来,朕身体不适,太子主持此次早朝,由秦补拙辅佐。 这仿佛给了朝臣们一个讯号,皇帝陛下不想干了,已经拉太子主持早朝了,以后是不是太子监国了? 于是乎,太师徐慎言,顿时成了香饽饽了。 早朝内容,铺天盖地是弹劾沈黎的,还有人怀疑昨晚韩家之事,是沈黎干的,毕竟沈黎曾在北境放出狠话,回来第一件事就要灭掉韩家。 近来朝廷事情比较多。 战后北境的赏赐,礼部头头都跑路了,自然搁置了,北境士兵的安排,兵员的补充,户部的粮食问题,等等。 每一桩每一件都是大事。 姜尤头都大了,想询问父皇,姜承龙直接撂挑子不干,让他自己想办法。 于是乎,他度过一个煎熬的早朝后,收拾收拾准备去找沈黎。 沈黎这边,万江楼拿着大渝的舆图找上门。 “万大人,想必,您已经将我卖了吧?” 这种事猜都不用猜,万江楼绝对在皇帝面前卖了沈黎,如果不卖沈黎,那倒霉的就是他。 沈黎在炉子前翘着二郎腿,皮笑肉不笑道:“怎么,这又来找我,是什么意思?” “韩轻尧跑了。” “跑了就跑了呗,跟我有什么关系?难不成我还能窝藏他?” 现在这事,搞的他里外不是人了。 陛下那里认定是他为了钱放的韩轻尧,万江楼这里还来求计谋,那万一抓到了,功劳是万江楼的,屎盆子是自己的。 万江楼叹口气拱手道:“沈大人,陛下那边,已经发了很大的火了。” “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啊?反正在你眼里,本官横竖是个死了呗?” 沈黎没好气的起身道:“你现在怎么解释,这口黑锅,我已经背定了,尼玛肉没吃到,还惹了一身骚。” 说罢,他将那封信重重的砸在桌子上,万江楼打开信封看了一眼,本来忧心忡忡的脸,顿时,乐了。 第510章:韩轻尧去向 - 布衣公卿 - 欺生 “你还有个脸笑!” 沈黎轻哼一声:“韩轻尧那老狗摆我一道,你还跑去打小报告,搞得老子里外不是人,我能帮你,那才是有鬼了!” 万江楼收起信件:“这样,沈大人,晚点我便将此事告知陛下,帮你解释解释。” “你看我像三岁小孩吗?你拿着这玩意儿过去,陛下只会以为我在自导自演一场苦情戏,贼喊捉贼。” 此事已经没有转圜的余地了,韩轻尧知道皇帝陛下多疑,反手便搞了他一把。 在皇帝这种人眼中,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那就得拿出鲜血才能洗刷的掉。 沈黎叹口气,一边往炉子里加柴一边嘟囔道:“真是造孽啊。” “为今之计,只能抓回韩轻尧,让他说出实情,由锦衣卫诏狱秘密审理,到时候将口供交给陛下,才能替沈大人洗刷冤屈。” “万大人,我沈黎不是小孩子,你老是搞这种画大饼的把戏,有什么用呢?在你们眼里,不管我怎么折腾,将来我沈黎一家,必定比韩轻尧惨,甚至死后还要被安上一个国贼的称号。” 沈黎摊开手:“反正都是个死,何不拉上你万大人呢?” 万江楼咂舌,不管韩轻尧有没有跑,但沈黎在皇城中残杀礼部尚书一家,已经犯了极大的忌讳,等陛下掏掉四大家族,接着就是沈黎了。 抛开其他乱七八糟的,沈黎无论怎么折腾,结果都是一样的。 现在他搞了这么一出,只是往姜承龙的嘴里塞了个苍蝇。 虽然恶心,但姜承龙也得吞下,秋后再算账。 “呃,沈大人,是在下妄动了,告辞。” 他叹口气,自己有些想当然了,觉得只要来找沈黎,那沈黎一定会帮他,然后他随便画个大饼,沈黎便乐呵呵的吞下。 可他忽略了,沈黎很现实,是那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主,没有实实在在的恩惠,他绝不出手。 “等等。” 沈黎叹口气。 水开了,他将茶水倒出,吹着热气道:“你觉得韩轻尧会逃哪里去?” “大楚,那里他布置多年,绝对会去大楚。” “不一定,傻子都知道,去大楚的路上,绝对很不简单,路上有锦衣卫,说不定还有东厂的人,他韩轻尧也不是傻子,肯定不会眼睁睁的被你们抓住。” “那会去哪里?” 万江楼皱眉道:“在大渝,韩轻尧虽不至于人人喊打,但锦衣卫与东厂联手下的天罗地网,让他们留在大渝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而且现在是你出手……他必死。” “诶,这叫什么话?我哪里出手了?你万大人没有证据,不要毁谤好不啦?昨晚本官跟太子殿下抵足而眠,一夜没出门,怎么就是我出手了?” 沈黎差点没跳起来,这玩意儿可不兴明面上说啊,鬼知道他这小院子周围,有多少暗探,甚至还有秦家的。 其实万江楼想说陛下铁了心让韩轻尧死的,但这么说万一隔墙有耳,那就真的废了。 万江楼叹口气道:“放心,我已经在感知周围,没有人在偷听。” “管他有没有人偷听,咱们现在是解救韩大人,找到他,然后接回朝廷,让他指认凶手,决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 沈黎义正严词的叉着腰道:“我与罪恶不共戴天!” “说得好。” 万江楼也懒得争辩了,尼玛杀人全家的是你,你还和罪恶不共戴天,他有些无力道:“现在咱们是为了接回韩大人,指认凶手,你觉得他会去哪里躲避凶手?” “大渝太大了,我怎么知道?” 沈黎摊开手道:“但我知道,他肯定出了京城。” “关键是他出了京城,会去哪里?” “大渝这么大,你觉得他随便猫个地方,或者去个山贼窝窝,一待待几年,你怎么找他?” 万江楼叹口气:“沈大人,事情都已经这么急了,您就别绕弯子了,韩轻尧作为礼部尚书,被人屠了全家,自然是不会善罢甘休,他有钱,加上曾经的地位,自然不会甘心猫在一个地方一辈子,他必定会找到贼人啊。” 韩轻尧身居高位,让他如土鳖一般藏在洞里,那是绝对不可能的,这老小子出了京城,绝对会有自己的布置,将来给大渝来个迎头痛击。 说着,他拿出舆图,挂在一旁的墙壁上:“你看,北境他是绝对不可能去了,那里刚刚经历战火,而且狼族不会给他帮助,钱在草原上,并不能发挥多大的优势,大梁,本来是小国,跟着大楚吆五喝六,实际上也没什么能力,现在看来,只有大楚才有能力帮他,而且大楚一直对我大渝虎视眈眈。” “虎视眈眈的多着呢,呐,太阳神国呢。” “太阳神国?” 万江楼指着海上,挠挠头道:“不太能吧?” “如果韩家掌握了血浮屠的技术,去任何国家,都是香饽饽的存在。” “我也是担心这一点啊。” “对于太阳神国这种小国,野心又极大的,很容易成为韩轻尧的目标,国家小,意味着他的钱,完全可以掌控一个国家的民生,容易控制一个国家,他习惯了掌控一国的民生,大楚绝对不会允许他这么干,而且会套出他的血浮屠配方,然后卸磨杀驴,但太阳神国不会,那里地方小,他几百人便可以控制整个太阳神国。” 两人都是聪明人,对于血浮屠的下落,都是心照不宣。 绝壁以及肯定,在四大家族的手上。 四大家族沆瀣一气,而且上次刺杀,就是以韩家名义前来刺杀的,所以血浮屠绝对跟韩家脱离不了关系。 太阳神国的野心,自古以来便有,堪比狼族部落。 只是前期战神将他们打的彻底臣服,现在血浮屠流落到那里,他们肯定高高兴兴的跟着韩轻尧的脚步,攻打沿海地带。 而大渝海军,一塌糊涂,造船经验并不丰富,海上是个很好的突破点。 万江楼沉吟良久,收起舆图道:“多谢你了,沈大人,有些话,不用多说。” “我谢谢你嗷,你只要别再往我脑门上泼脏水,我就谢谢你了。” 沈黎苦笑一声,现在自己的麻烦,要来了。 第511章:教授太子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万江楼走了,出去的第一时间,果断的调兵追向运河。 自然,是副指挥使沈寒带队,他留在京中,还有联合城防营的人做此次惨案的汇报。 他走后不久,姜尤便回到小院。 这位尊贵的太子殿下,越发觉得沈黎这小院住的有意思,皇宫内都是些太监宫女,一言不合就下跪。 只要沈黎在京城,他有任何问题都会来询问一下这位年轻老师的意见。 “北境大战,各部监军将战报送上来了,足足三箱,父皇让我拿出个方案,论功行赏。” 他叹口气道:“实在是太多了。” 沈黎微笑道:“当皇帝,不一定要什么都会,政治,军事,文采,你可以都没有,但你一定要有眼光。” 姜尤若有所思:“你的意思是慧眼识珠的才能?” “对,不管是做半山坊的领导,还是做一国之君,你都得有眼光挑选出适合那个岗位的人,如果你能找到那种人才,那么在你信任他的前提下,完全可以放手,甚至你找到一个治世能臣,以后只需看看奏折,连早朝都不用去。” 他拍拍太子的肩膀道:“这是金字塔管理模式,整个大渝,各地官员加上朝中官员,大大小小加起来,要有几万人,所以你只需管理最上面的那些人,确保六部那些官员,不会以权谋私,真心实意的为大渝即可。” 姜尤点点头,随后摸着下巴道:“我不喜欢秦补拙。” “当皇帝呢,还得有肚量,只要你手下的臣子,有才能,又忠心报国,如果你单纯的不喜欢他,还是忍着他。” “我觉得吧,秦补拙没你厉害,将来我当了皇帝,就把他撤了,让你做内阁首辅。” 沈黎哑然失笑:“得了吧,我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都不一定呢。” “什么意思?” “没什么,说说你的事情吧,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他不想让姜尤知道他现在已经被皇帝陛下怀疑的事情,便绕过话题道:“今日你主持早朝,还有什么问题,我为你把把关。” “至于军中封赏,你可以询问一下兵部的意见,让兵部给你拿意见,然后你再找内阁商议一下,内阁与兵部不同意见的,你自己翻找一下监军提供的军功记录,再进行判断,最后汇总一下交给陛下。” 姜尤点点头:“是个好办法,起码兵部与内阁,要比我懂这些事情。” “这就是御臣之道,看你怎么用了,这只是最简单的。” 沈黎笑道:“还有没有?” “有呢,户部荆大人告病在家,自称有病,已经一个月未曾上朝了。” 姜尤叹口气道:“这老狗是在摆谱呢,他根本没病,想逼着父皇给你按个罪名,现在全国大面积饥荒,北境士兵们还指望着犒赏三军的物资,他始终扣着不放,我想将他这个户部尚书撤了,可又担心人家说天家无情。” “他现在因病告假,你贸然撤了一个户部尚书,那可不是天家无情吗?” “那你看怎么办?” “户部不可一日无主,户部现在由谁主持事宜?” “虞文进。” “那你可以起草一份文书,说户部不可一日无主,近日各地灾民增多,北境军饷问题出现,尚书大人又大病在家,由虞文进暂代尚书一职。” “等荆尚书病好之后,再回来任职?” 沈黎挑了挑眉毛:“不要添这一句,荆尚书识相,自然屁颠屁颠的回来,他超过三个月不回来的话,那就因他体弱多病,不能胜任尚书这么繁杂的职位,便将他从户部往下打压,当然,俸禄不变。” 姜尤似懂非懂的点头道:“是让他自行滚蛋吗?” “滚,肯定是不会滚的,一来户部易主,换一个不结党摆谱的官员,二来是杀杀朝中大臣们的锐气,别让他们闲的没屁告病还乡。” 沈黎抿了口茶水,继续道:“此外,灾民饥荒的问题,你别担心,我已经写信仙平,拿出仙平所有物资赈灾。” “仙平能赚那么多的钱吗?” “去年我不是去赈灾了吗,韩家造孽,抬高粮价,我便想方设法的抢了一些粮食屯着,就是为今年搞乱他的市场,而且我还有 红薯,按照培育的时间和规模,起码够三万人吃上一年。” 姜尤倒吸口凉气,看向他的眼神,愈加火热起来。 他一脸警惕:“你想干什么?” “要不,你在出点力,把秦家灭了。我保证,扶你做内阁首辅。” 沈黎一头黑线:“你别乱来,陛下这么多年都拿秦家没办法,你师出无名,到时候有人造反的。” “没事没事,有你在嘛。” “不行不行。” 他连忙摆手道:“还有什么问题,我一并处理了。” “还有就是关于你的……罪名。” “我什么罪名?” 沈黎奇怪道:“我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了?” “朝臣说你拥有火药,却不保家卫国,若是在北境你积极出兵的话,可以灭掉狼族,还北境一百年的太平,可你却联合七王爷避战收兵,明明就是养寇自重。” “还有,昨晚的韩家灭门惨案,有人怀疑是你干的,因为只有你,才有火药这种杀器。” 姜尤昨晚就在沈黎院子内,知道韩家是他干的。 但姜尤无所谓,韩家作为四大家族之一,让父皇头疼许久,沈黎这么快刀斩乱麻,是父皇一剂退烧药,只能说,韩家灭的好。 “这件事呢,明日早朝,我去理论吧,如果明日陛下不上朝,那我就去跟他们吵一架,不过你暂时不要急着下结论,所有结论,让陛下来下,明白了吗?” 任何掌权者,都不希望别人替他做决定,哪怕是皇帝的太子。 如果太子明日在朝堂上死保自己,那只会加重姜承龙心中的不爽。 姜尤拿出小本本连忙记下来道:“沈黎,我觉得你真的适合做内阁首辅。” “得了吧,我这种懒散的德行,做个定远伯都将朝堂搅的乌烟瘴气,做了内阁首辅,你猜猜会怎么样?” 沈黎耸耸肩:“快去找兵部和内阁吧,夜晚你要将你的处理方案以奏折形式送到陛下面前了。” “好嘞,我先走了。” 姜尤忽然从怀中拿出一份报纸递给他道:“呐,这是今日的报纸。” 报纸上面赫然四个大字——韩家灭门。 第512章:皇帝欣慰 - 布衣公卿 - 欺生 报纸上,以韩家灭门为噱头,上面洋洋洒洒一大篇。 内容无非是韩家平日作恶多端,掌控粮价,终于得罪了粮商们,于是乎,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粮商们请来杀手,屠杀韩家满门。 前面半个月,报纸上就已经陆续出现关于粮价飙升的解释,百姓们对于韩家那是恨的牙痒痒。 怎奈韩家这个庞然大物,韩轻尧还是礼部尚书,那些平民百姓根本斗不过他。 现在好了,那些吃糠咽菜的普通百姓,恨不得敲锣打鼓以示心中激动。 最近半山坊也很难过,粮价暴涨,半山坊作为京城八十一坊内作坊做多的地方,自然吸引无数贫民前往,那里早已人满为患,可贫民们听说仙平作坊内有饭吃,求着进作坊做工。 他们开始内卷起来,甚至不要工钱,给口吃的就行,吃的也不用太好,芋头粥就可以。 搞得本来在作坊内的小工们也开始内卷起来,他们每天拼命的干活,产量提升一大截。 韩家没了,粮价仍旧居高不下,这说明韩家只是控制粮价的其中一份子,还有三个大家族矗立在那里呢。 从京城开始,粮价再次翻倍,秦补拙接手韩家粮食,直接将大米价格涨到五百两银子一斤。 五百两,那可是十万块钱! 十万块钱一斤大米,谁吃的起? 这就是打定主意饿死百姓,饿的百姓们造反! 姜承龙在御书房内看到奏折后,气的将桌面所有东西都扫落在地。 他最近格外暴躁,五百两一斤的大米,这个冬天,怕是各地都会传来百姓起义的消息。 姜尤从外面进来,看了一眼地上的奏折,默默的捡起来放到桌子上。 “儿臣拜见父皇。” “今日早朝,那些文官都说了些什么?” 姜尤一一道来:“父皇,这是关于北境将士们的犒赏名单。” 说着,他将第一份奏折送上去。 “这是关于户部尚书的任职,由虞文进暂时担任户部尚书,等荆大人病好之后,再说其他。” 姜承龙皱着眉头道:“荆大人病好再担任尚书,又有什么意……” 他停下翻阅奏折,沉吟道:“你是打算,怀柔思想撤了他?” “是,朝堂不是儿戏,不是今日你告病,明日我告病,后日他告病,尤其是户部尚书,告病一天,饥荒便拖延一天,外面便死几百几千几万灾民,他这不是告病,他这是草菅人命,外面饥荒遍地,他户部尚书,就是病死,也得给我爬到桌子上干活。” …… “这话,是你自己想的?” 姜承龙愣住了。 “儿臣若是有说的不对的地方,请父皇恕罪。” “你哪里说错了?你说的简直……太对了!” 他差点没笑出来,自己这个太子殿下,上一次早朝便有这种觉悟,好啊,太好了! 咱大渝后继有人的哇! 他忙虚空抬手道:“快快快,地上凉,你起来说话。” 姜尤起身拱手道:“儿臣窃以为,此举,也能震慑朝堂那些宵小之徒,以后各个职位,一正一副,正职告病,副职顶上,告病时间长了,便以他身体不便为由,撤了他!” 历来文臣中,多有身体不适告老还乡,用来要挟皇帝,许多皇帝虽然恨的牙痒痒,但又无可奈何。 现在这么一搞,没你这荆屠夫,我还能吃带毛的猪? 我让你好好的病,病假超过一定时限,往下降一级,我看你敢不敢病就完了。 姜承龙点头赞叹,自己的儿子,已经初步具备一国之君杀伐果断的气质了。 “关于全国饥荒问题,儿臣找过沈黎。” “他能做什么?” “他对儿臣说,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办,他能解决这个问题。” 姜尤拱手道:“去年,沈黎因为天价粮食问题,费尽心思,今年秋收,他在仙平派人收了大量的粮食屯着,就等今日。” “好好好,此事你全权负责,年底之前,朕不想再听到关于汇报饥荒的问题。” “儿臣遵命。” “对了,明日早朝,你继续主持。” 主持一天就能有这种觉悟,看来老子可以退休了哇。 当年姜承龙从众皇子中抢到这个皇位,本来觉得当皇帝很爽,可被四大家族牵制这么多年,他早已身心俱疲,如果太子能监国,他就要东巡一圈,游山玩水,岂不是美滋滋? “儿臣遵命。” 姜尤走了两步,欲言又止:“父皇,昨晚,我与沈黎住一起。” “嗯,朕知道。” “昨晚,韩轻尧找过沈黎,给了他一封信,声称里面是一万万两银子,让沈黎放过他们父子。” 姜承龙瞳孔微缩,随后故作轻松道:“想不到,韩大人竟这么有钱。” “那封信,儿臣看了,是韩大人画的一幅画。” “一幅画?” 他皱着眉头道:“什么画,价值一万万两?” 姜尤沉吟一番,从袖子中摸出一张纸,恭敬的送到龙案上:“儿臣临摹了一份,请父皇观看。” 说完,他拱手道:“这件事,是儿臣自己说的,儿臣已经成年,有分辨是非的能力,没有任何人指使,儿臣先行告退了。” “卖什么关子?” 姜承龙抖开信件,一个简单的笑脸图案赫然印在纸上。 他收起信纸,随后观察姜尤送上来的名单。 实际上,北境将士们的军功,他早已看过,对于犒赏,他心中也有定数,让太子姜尤去干,就是为了考验考验他。 没想到,这上面的名单,一个不落。 他满意的点点头,沈黎,的确是治世能臣,只是这小子,实在太难驯服。 “传剑宁公主过来。” 他叹口气:“女大不中留了。” …… 翌日,沈黎在小新的整理下,穿戴整齐,进行回京后的第一场早朝。 今日,必定是一场口舌之争,得吃的饱饱的,不然吵不动架。 他上了马车,在路上买了几个肉包子,还有一碗米粥,美滋滋的吃到皇城脚下。 如今即将入冬,昼短夜长,如此时辰上早朝,天还没亮。 宫中又有规定,官员上朝不得自己提灯,许多人都是靠着城墙摸黑前行。 等站到金碧辉煌的大殿上,众人看到沈黎后,纷纷投来恶狠狠的目光,恨不得将他活撕了。 “早朝开始,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臣!要弹劾定远伯沈黎!” 话音刚落,十几个大臣跳出来,指着沈黎鼻子道:“此乃国贼,当斩!” 第513章:舌战群儒 - 布衣公卿 - 欺生 所有人都将目光聚集在沈黎身上,太子姜尤站在龙椅旁轻咳一声:“都说说,为什么弹劾少师?” “太子殿下,此贼企图养寇自重,在北境私放狼族十万人马,形同谋反,微臣建议,当斩此僚!”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那是韩轻尧一手提拔上来的,前天夜晚韩轻尧全家被屠,凶手百分之九十九就是沈黎,今日沈黎上朝,他首先跳出来炮轰沈黎。 姜尤皱着眉头道:“沈大人也不领军,私放狼族人马,何来之有?” “殿下有所不知,此贼发明一种兵器,唤作火药,当初七王爷四十万人马被困青牛山时,是此子拿出火药,瞬灭六万狼族,到后来,此子又联合七王爷出兵,在草原上与敌军大战,眼看我军大胜时,此子突然退兵!” “若是此战胜了,我大渝北境,起码能换来百年太平!” 赵峥义愤填膺道:“如今却因此贼一己私利,断送大渝大好前程!” 众人议论纷纷,都不可思议的看向沈黎。 沈黎轻咳一声,心中不免骂了句草泥马,老子千算万全,没想到让你个文臣将老子最大的底牌搞得人尽皆知,他缓缓站出来道:“赵大人,你刚刚说,我拿出火药,灭掉敌军六万人马?” “正是!” “那是不是天大的功劳?” “本来是天大的功劳,但你自毁长城,非得退兵,功不抵过!” “放屁,放狗屁!狗放屁!” 他瞪大眼睛道:“请问当初在顺天北城门点兵时,可有我沈黎一兵一卒?我到北境,完全是因为我是监军!监军你懂不懂?就是记录军功的!我哪里来的人马去打仗?” 赵峥思索一番道:“是你封地里的人马!” “我封地只有二百人马,二百人,瞬间灭掉敌军六万人?赵大人?您是吃多了憋住屁了吧?” 沈黎冷笑道:“证据呢?” 赵峥愣了一下:“你不承认?” “我承认什么?北境加起来近八十万的人马,我就算有封地人马,那也是杯水车薪,如何扭转战局?你见哪个军报写的?我倒想问问,你赵大人给我这么大功劳后,又说我能阻止七王爷二十万人马出征,形同国贼,请问您这是为我请功还是请罪呢?” “自然是罪大于功!” 赵峥哽着脖子大声道:“纵然你巧舌如簧,我们在北境随便拉回一个士兵,便能知道你的所作所为。” “那你赵大人拉回士兵了解了吗?” 一句话,顿时将赵峥问愣住了,他不耐烦道:“你别管我从哪里得知的消息,你认不认罪?” 姜尤有意偏袒沈黎,便重复道:“赵大人从哪里得知的消息?” “殿下,臣在北境有好友。” 赵峥深吸一口气道:“沈黎所作所为,他都清楚。” “哦,那我倒是想知道,沈黎如何左右七王爷二十万大军的进程的?” “他拥有火药这种武器,却不报效国家,若是他出手,那狼族的十万大军包括铁浮屠,尽数被伏诛!” 绕来绕去,终于绕到正题,赵峥顿时来了精神,指着沈黎鼻子唾沫星子乱飞:“我问你,你认不认?” 沈黎一副懒散的样子:“我认……个屁啊!” “你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酸狗屎,还问我为什么不出兵?你以为那么厉害的武器是能随便用的吗?你什么都不懂,在那里哔哔什么?” “火药虽然厉害,那是得天时地利人和才行,殿下该不会以为臣真有那种本事,一口气灭掉六万人吧?” 姜尤皱眉道:“那还有什么情况?” “当日,是微臣夜观天象,有天外陨石即将落入战场,臣为了打击敌方士气,所以将功劳揽到自己身上。” 沈黎摊开手:“如此恐怖杀伤力,微臣要是有的话,早就自动请缨灭掉其他两国,将楚国和大梁纳入大渝版图了,如此一来岂不是更好?” “是的啊,此言甚是有理,赵大人,你以为呢?” 赵峥瞪大眼睛:“你竟如此颠倒黑白?敢不敢承认?” 他耸耸肩道:“我为什么承认?” 火药本来是绝密,被这傻叉今日拿到朝堂上来说其威力,是沈黎不愿意的,现在他自然是死不承认了。 赵峥噎的差点喘不过气来,指着沈黎的鼻子道:“大丈夫敢作敢当!” “你当我是个怂包吧。” 沈黎一副滚刀肉的样子,他才不在意别人怎么看他,他冷笑道:“殿下,礼部司员外郎无中生有,暗度陈仓,企图诬赖朝中忠臣,企图懵逼殿下圣听!此贼!” “形同谋反!!!” “臣建议,将赵峥全家处斩,女人送入教坊司!” …… “呃……” 姜尤看了一眼奏折,怪不得父皇今日不来上朝,怕是早就知道沈黎回来后,朝中又是打嘴仗了。 不过自己这位少师沈黎,当真是将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没有证据的事情,打死都不承认。 或许他才能治住那些言官吧? 赵峥涨红了脸道:“放肆,你一言不合就诬赖朝中大臣谋反,你才是最大的奸臣!” “我哪里奸臣了?” 沈黎双手抱胸道:“微臣一颗肝胆赤心,那对朝廷对陛下是忠心耿耿,你敢污蔑我养寇自重,万一真的蒙蔽了涉世未深的殿下,毁了我这端好忠臣,导致大渝延缓发展三十年,你说,你是不是大渝的罪人?你说,你是不是涉嫌谋反?” “殿下,微臣建议,先抄了这厮的狗窝再说其他!” “说不定,能查出这厮与狼族通敌的证据!” 朝中大臣一阵无语,也不知道当初陛下是怎么将这厮挖出来的,这整一个朝堂搅屎棍。 一言不合就说人造反,再者就是申请抄了大臣的家,大渝朝堂历朝历代以来,也没听说有这种无赖啊! 赵峥急的跳脚:“那好,你说火药是你的,前天礼部尚书韩大人一家被灭门,刚好反贼用了大量火药,这总是你干的吧?” “天地良心!” 沈黎大声道:“在草原上,微臣的火药就被泄露,此次回京途中,臣也只是带了十多个手下,其他尽数遣散回仙平守卫仙平,我哪里来的手下去屠杀韩大人一家?” “你这是污蔑,毁谤!” “我告你毁谤啊,他毁谤我啊,他在毁谤我啊!” 姜尤轻咳一声道:“当晚,孤见少师从北境归来,兴奋之余,与少师秉烛夜谈,并抵足而眠,那晚他并未出门过。” 第514章:各方撤职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并不能代表,沈大人不能派杀手。” 众人纷纷将目光投向坐在最前面的秦补拙,想不到,内阁首辅也亲自跑下来开撕了。 这下,沈黎应该可以稍微收敛一些吧? 毕竟内阁的地位在那里摆着呢,相当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以后陛下想要任职沈黎,还得经过内阁商议通过呢。 总之,内阁是所有官员中的老大,没有人不给面子。 姜尤将目光投向沈黎,看他怎么解释。 其实太子姜尤是知道的,韩家是沈黎干的,其中还有父皇的插手。 韩家的覆灭,相当于沈黎出了一半力,父皇出了一半力。 他知道,父皇几年前都想整顿朝纲了,但无从下手,现在有了沈黎,秦家覆灭也很快了。 沈黎看向秦补拙,微笑道:“秦首辅,杀手你捉到了吗?” “没有,但老臣相信……” “你相信个de 啊你相信,没有证据你就污蔑朝臣,你是想谋反吗?” 众臣倒吸一口凉气,这小子,当真吃了熊心豹子胆了,连秦首辅都敢怼! 秦补拙默默的掏出烟枪点燃,吞云吐雾一番后:“沈大人,年轻人,别太张狂。” “不张狂那还叫年轻人吗?” 沈黎白了他一眼道:“秦大人,你没有证据,那就是污蔑,你亲自跑过来污蔑下官,是什么个意思?是想打压晚辈,还是想阻断朝堂晋升之路?” 秦补拙浑浊的双眼淡淡的看向他,眼中露出一丝凶狠,仿佛在说,你小子别太过分了,不然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老臣只是提出想法,并未污蔑沈大人,沈大人如此焦急,莫非是心中有鬼?” “你的想法不成立,你的想法是胡扯。” 沈黎一点面子都不给他,随后道:“秦大人,你还有疑问吗?没有证据的事情就不要乱说,要知道,朝廷给你一个首辅之位,是让你为陛下分忧解难,解决百姓生计问题,不是让你成天吃饱了没事干,跑来质疑这个质疑那个,你这种身份不能乱说话,你说错一句话,便害死一个无辜的忠臣!” “老臣,受教了。” 秦补拙老态龙钟,面不改色,心中却是骂翻了沈黎祖宗十八代。 但他是首辅,他要有涵养。 眼看沈黎死不承认,他将目光投向万江楼:“万大人,案情进展到什么程度了?” 万江楼拱手道:“此次案情复杂,凶手残忍超出想象,微臣已经将此事禀告陛下,由大理寺主审,锦衣卫查探,城防军守卫,目前韩家除韩轻尧与其子韩子贵二人失踪,其余尸体都在大理寺。” “韩轻尧,还活着?” “没有具体结果前,微臣不敢断定,反贼势力庞大,微臣已经发出悬赏令,若是有人看到韩家父子,锦衣卫会立马派人过去加以保护,此等灭门惨案,大渝开国以来极少,陛下龙颜震怒,勒令属下务必找出凶手。” 他拱手道:“当晚锦衣卫赶到时,已经灭杀反贼三百余人,其余做鸟兽散,现在顺天城门严查,绝不会放走任何一个反贼。” “反贼?是哪里的反贼?” “天道宗!” 秦补拙眼角微微一跳:“去年饥荒,也是天道宗四处屠杀百姓?” “就是他们,这帮反贼极其狡猾,天道宗宗主更是一品高手,极难捉拿。” 万江楼绕来绕去,终于将锅绕到天道宗的脑袋上,他拱手道:“韩家经商多年,是天道宗招揽对象,这次天道宗如此残忍手段灭门,估计也是韩家不愿与其合作。” “至于火药,乃是天道宗从沈黎那里窃取的,用以……嫁祸沈黎。” 昨日沈黎给出了韩轻尧父子逃亡方向,他今日也装作报恩,直接给沈黎摘除嫌疑。 如此鬼话连篇,秦补拙自然不信的。 因为秦补拙接触的天道宗高层,他们根本没打算搞韩家,韩家绝对是沈黎干的,只是没有证据而已。 而且韩家变相是天道宗的盟友,每次韩家主导粮价,便饿殍遍地,这有利于天道宗吸纳帮众。 姜尤淡淡道:“既然如此,万大人辛苦一下,务必找到韩家父子保护他们,韩大人乃是礼部尚书,是国之栋梁,失去此等良臣,是朝廷的损失啊。” “微臣领命!” “殿下,韩大人现在生死未卜,眼看临近年关,宫中多有需要礼部操办,加上军中封赏,礼部不可一日无主,老臣建议,先由司员外郎赵峥赵大人暂代礼部尚书一职。” 他看了一眼沈黎,沈黎也眨了眨眼。 两人都有默契,秦补拙这是知道,韩轻尧这辈子都不可能回到礼部尚书一位了,正巧礼部尚书空缺,司员外郎赵峥是条好狗,不如拉入秦家阵营,以后的礼部,还是他秦补拙说了算。 姜尤也不是傻子,从沈黎的眼神就能看出来,这赵峥就是首鼠两端的小人,如此渣滓做了礼部尚书,整个大渝都会失礼。 他轻咳一声道:“孤是代替陛下主持早朝,礼部尚书一事,还得询问陛下的意见,这样,内阁出具一份名单交给孤,等陛下同意,明日再行宣布。” 秦补拙听出敷衍,有些不悦道:“殿下,礼部不可一日无主。” “无妨,就一天嘛,孤会尽快的。” 姜尤微笑道:“对了,户部,现在粮价飙升,北境大军等着犒赏,户部现在可是忙得很啊,要说最忙的,那当属户部了,户部不可一日无主,荆大人抱病在家,孤昨日已经派太医前去查看,鉴于户部太忙没人决策的情况下,孤与父皇商议了一下,由虞文进暂代户部尚书一职,等荆大人回来再说。” 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看向虞文进,就连虞文进也懵了。 我……貌似……不是户部二把手吧? 轮也轮不到我,怎么直接让我做户部尚书了? 秦补拙轻咳一声道:“殿下,虞文进资历尚浅,不如由户部林悠然担任户部尚书?” “无妨,资历尚浅可以学的嘛。” 姜尤微笑道:“那林悠然便帮助一下虞大人吧,都是同僚,辅佐一下。” 主要原因,是虞文进不是秦家和韩家的走狗。 秦补拙是明白了,这是打算玩真的了,他吐口浓痰道:“殿下,如今市面上的粮价,已经涨到五百两一斤,别说普通百姓,即便是达官贵人都舍不得吃大米,外面更是饿殍遍地,若是此事不能解决,怕是将来官逼民反啊。” 图穷匕见,他们开始拿着粮价问题逼迫太子姜尤了。 还好姜尤做足了功课,他看了沈黎一眼,只见沈黎给了他一个肯定眼神后,他淡然笑道:“无妨,此事就由户部尚书虞文进与少师沈黎负责了。” 第515章:荆家大乱 - 布衣公卿 - 欺生 秦补拙深深的看了一眼沈黎。 他不相信,他们四大家族联合建造起来的粮食帝国,能被眼前这个毛头小子给倾覆了。 即便沈黎去年收了大批粮食,不过那对于整个大渝来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最多能搅动一两个城池的粮价,想动整个大渝的粮价,根本不可能。 现在的粮价,他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你皇帝老儿不是厉害吗?下面百姓要是反起来,我看你怎么办。 虞文进也看了一眼沈黎,那眼神中,多有感激。 如果正常升迁的话,他虞文进到死都不可能做到尚书之位,因为六部尚书,都在结党营私,工部许青竹算是一股清流。 朝臣们都是人精,太子提拔虞文进上位,那就说明没打算让荆大人再回来了。 这朝堂的天,终究是变了。 外面北风呼啸,冬季到来,顺天城终于迎来初冬的第一场雪。 早朝过后,虞文进一路小跑,跟上沈黎的步伐:“沈大人,请留步。” 他有些羞赧的摸着自己的袖口,里面那是穷的叮当响。 风雪中,沈黎转过身笑道:“怎么了?虞尚书?” 大渝官员俸禄极少,若是清流,大多是需要副业来支持家庭开销的,虞文进有些不好意思,但又坚定道:“太子殿下说,下官对于控制粮价事宜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与沈大人商量,如蒙沈大人不嫌弃,下官想请沈大人去酒肆小坐,天冷去去寒气。” “你不用一口一个下官下官的,你现在是户部尚书,掌管整个大渝的钱粮,位列二品大员,按道理,你的官职比我大。” 沈黎看着他有些补丁的袖口,轻笑道:“这样,我请你喝酒吧。” “这样……好吗?” 虞文进迟疑了一下,按道理来说,沈黎对他有提拔之恩,这种恩情,在朝堂之上,那算是老师了,让老师请学生喝酒,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 不过素闻沈大人家财万贯,若是去的酒肆太过差劲,怕是更加不好意思。 只能先欠着吧,等日后卖掉几幅字画,再请沈大人去高端一些的酒楼。 “走吧。” 沈黎和善的邀请道:“区区酒钱,不用大惊小怪。” “甚好,甚好。” 他有些拘谨的跟着沈黎上了马车。 “沈大人,你也算是文官之列,为何不坐轿子呢?” 整个朝堂上,但凡家境稍微富裕一些的文官,都会选择坐轿出行,坐轿子不仅仅舒服,更是牌面,是身份的象征。 “你指望他一个人抬轿子啊?” 沈黎笑着指着前面贺元坝道:“也没人能配合他抬轿子。” 很快,两人冒着风雪到了酒肆。 “沈大人,如今这粮价,成了大渝最大的难题,现在随着大米价格暴涨,其他粮价也在纷纷上涨,就连酒水,怕是即将喝不起了。” 牵一发而动全身,凡是与粮食有关的东西,必定会受到粮食价格的影响。 虞文进愁的抓耳挠腮道:“如今这粮价,我真想不到,还有什么办法能够打下来。” 他与沈黎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沈黎也一点一点的附和。 酒过三巡,他忽然愤怒拍桌道:“都怪可恶的韩家!要我说,死的不亏!” 沈黎一头黑线:“大哥,你得小心锦衣卫隔墙有耳啊。” 虞文进愤愤道:“这有什么?控制粮价的贵族,人人得而诛之,若是我这话说错了,拿了我的脑袋我也无话可说!” “有你这句话,户部在你手上,必定发扬光大。” 他举起杯道:“放心,不出三日,粮价必定大跌。” “为什么?” 虞文进有些愕然道:“沈大人,此事可开不得玩笑!” “放心吧,我沈黎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沈黎丢下一锭银子:“好了,雪下大了,我也该回家了,虞尚书,升迁之后,新官上任三把火,看你能不能烧起来了。” “在下必定不辱少师所望!” 虞文进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深吸一口气,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 荆门晖的尸骨被炸裂的乱七八糟,皇帝陛下派人查,到现在也没真正的找到沈黎问个缘由,摆明了不想管这事。 这让户部尚书荆大人很是不爽了。 老子好歹也是户部尚书啊,我的儿子死了,你朝廷连个交代都不给? 欺人太甚! 那老子就窝在家里美滋滋,看户部炸了你怎么收场! 事实证明,地球离了谁都会转,荆大人的位置被顶替之后,很快便有人来到府中通报,最先来的,自然是礼部司员外郎赵峥。 荆大人傻眼了,他连忙掀开被子,撤下脑袋上的毛巾道:“我要回户部,我要去工作!” “我热爱工作,我愿意为了百姓奉献我这残躯。” 他一边嘀咕,一边吩咐侍女为自己换上官袍。 赵峥冷笑道:“荆大人,今时不同往日,您还是算了吧。” “凭什么!我才是户部尚书!陛下还没撤下我!” 荆大人怒气冲冲道:“什么虞文进,我老早就知道他不是什么好鸟!想鸠占鹊巢,也不看看自己的斤两!本官回到户部,他马上就得老老实实的滚下去!” 他仍旧觉得,这是陛下在逼他回去所用的手段。 大不了我回去老老实实的干活呗! 咱们君臣一心,心心相印,我不搞幺蛾子,你也别撤我的职位。 要说六部之中,锦衣卫查贪污查的最严的,还是工部,兵部和户部。 户部随随便便动动手指,便能家财万贯。 所以荆门晖家中,并无太多余粮,儿子不成器,又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若是户部尚书一职没了,那便意味着秦补拙也没必要培养他,那每个月秦家给的好处也没了。 那就是真正断了收入来源,就彻彻底底废了,他们荆家,就得滚出京城,远离权力中心。 即便他有秦家的黑料,秦补拙也会保证他说不出来。 赵峥叹口气:“荆大人,其实你我很清楚了,这种安排,虽然是太子所述,但还是陛下给的命令啊,陛下现在对你很不满了。” “那我便去陛下面前赔罪!” “怎么?你要跟陛下说,你在装病?” 他摇头道:“你别天真了,今日朝堂上,太子宣布这个消息后,便意味着你不再是户部尚书?” “那我是……什么?” “你是一个被废掉的,户部尚书。” 第516章:陛下赐婚 - 布衣公卿 - 欺生 荆大人是真的慌了,多年辛苦,一朝装病付之东流。 他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了,当他急匆匆的来到御书房时,门前太监将他阻拦在外。 陛下也病了。 他跑到户部,尽管还有几个心腹学生,但人走茶凉,众人纷纷巴结虞文进,对于这位曾经的户部尚书,那是不屑一顾。 他不得不拉下老脸,找到了秦补拙,请这位秦首辅一定帮他官复原职。 秦补拙现在烦着礼部尚书的空缺,他一个户部尚书,木已成狗,怎么救? 索性闭门不见客。 这下,荆大人心如死灰,只能去求太子殿下。 姜尤书房内,荆大人跪地如捣蒜道:“太子殿下,微臣知错了,微臣不该装病,求殿下让微臣官复原职吧!” “荆大人说的哪里话?” 姜尤笑呵呵的将他扶起来道:“您又没被罢官,何来官复原职一说?只要您回了户部,虞大人自会退位让贤的。” “可……” “哦,虞尚书刚刚说了,他能解决粮价的问题,所以啊,孤放你一段时间的假,等虞尚书那边解决高价粮的问题后,再让你回户部。” “虞文进能解决高价粮的问题?” 荆大人瞪大眼睛疑惑不解,粮价控制在四大家族,以韩家为首,他虞文进也没什么背景,凭什么能解决粮价的问题? 而且,如果虞文进真的能解决高价粮的问题,那他这个前任尚书,倒显得废物无比,那他更回不得户部了。 太子姜尤学会了陛下的一项技能,就是说话模棱两可,让你猜测。 他说了,粮价解决,让你回户部,可没说让你回户部做尚书,户部一条看门狗,也是户部的人吧? 这种打太极的行为,荆大人实在不好说话,他不能信誓旦旦的说自己能解决粮价的问题,那这个尚书之位,铁定要不回来。 虽然现在官印什么都在他这里,但只是让他暂时保管,如果虞文进真的搞定了高价粮的问题,那官印也将随之易主。 这不行,必须捣毁虞文进的计谋! 事到如今,他再怎么哀求都没有用了,只能让虞文进显得比自己更废物,那才有办法夺回户部之主的位置。 他拱了拱手:“那就多谢太子殿下,微臣告退。” 走出太子府,他便直奔秦家。 这算是二顾茅庐了。 而御书房内,皇帝姜承龙拟好圣旨,让小太监送到内阁查看,然后送到中书省盖印。 内阁首辅秦补拙皱着眉头看着圣旨上的内容,外面又传来荆大人求见的消息,他正烦着,直接闭门不见。 圣旨上,可是清楚明白的写着,陛下赐婚沈黎,将剑宁公主嫁给沈黎。 这是什么? 剑宁公主,那是陛下手心里的宝贝,现在是嫁给沈黎,而不是让沈黎入赘做驸马。 如果入赘做了驸马,那沈黎没办法参与朝政,可这种情况,沈黎白得一貌美如花的媳妇。 他心中格外腻歪,这种赐婚,表明了陛下已经非常看重沈黎了,而且隐隐有巴结之意。 主要原因就是沈黎手中的火药。 沈黎手中有火药,老子手中有血浮屠啊,你咋不将公主嫁给我呢? 秦补拙吐槽一句,放下圣旨后,寻思着怎么能搞死沈黎。 这种祸害在朝堂上,迟早会影响自己的地位。 他闭眼沉思,为今之计,只能再起战事,将沈黎调走,远离朝堂。 而粮价已经到了如此恐怖地步,陛下怕是耗不到过年,到时候四海皆是起义声,看他怎么办。 “行了,圣旨传到中书省下发吧。” 想通关键,他叫来手底下的学生吩咐下去。 如今的秦首辅,门生遍布朝堂,陛下任何决断都会招来一大片的反对声,他很满意。 …… 雪越下越大,最后竟如同鹅毛一般在空中飞舞。 瑞雪兆丰年,话虽不假,但这入冬第一场雪竟如此之大,今年的冬天,怕是极为寒冷,到时候又不知道冻死了多少穷苦百姓。 沈黎坐在炉子边,给小新念着仙平送来的信件。 “沈默现在会走路了,也会开口叫爹爹了,只是经常询问,爸爸去哪了?” “伏牛山上种植基地大获成功,如今仙平县四季都能吃到新鲜的蔬菜,红薯更是高产,已运送三万斤前往京城,第一批预计十一月初二到。” “欢心已经安葬在伏牛山。” …… 他放下信纸,轻叹一声,又是好久没回家了,儿子满月不在,一岁生日也不在。 今年过年,也不知道能不能回去。 小新似是感受到他心里的孤寂,小心翼翼的抓着他的手掌默默安抚他的情绪。 他摸摸小新的小脑袋笑道:“没事,今年过年朝中无事,我应该可以回封地了。” 正当两人说话间,姜尤急匆匆的跑进来。 “恭喜恭喜!” 他嘿嘿笑道:“小舅子。” 沈黎皱着眉头:“什么小舅子?” “不对,我是你小舅子,也不对,我是你大舅子。” 姜尤得意洋洋道:“中书省刚刚在圣旨上盖印,父皇赐婚,你与青梅要成婚了。” “啥?” 沈黎瞪大眼睛:“我才回来三天,怎么圣旨就下来了?” 上次他出门赈灾时,陛下已经说过此事,他当时没太在意。 赐婚这种事,非同小可。 不过现在可以说明一件事,陛下暂时没打算动他。 他从北境弄了那么恐怖的武器出来,本来会招来陛下的猜忌,现在看来,陛下还会留他一段时间。 姜尤也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父皇可能是想通了,想将这种能臣留下来辅佐他。 他也由衷的为沈黎感到高兴。 “行了,得了便宜还卖乖,我妹妹倾国倾城一般的美貌,嫁给你,那是便宜你了。” “可我镇不住她啊。” 沈黎喟然长叹,他可是知道,姜青梅是一品高手,没有感情做基础,以后但凡自己惹得她不开心了,她动动手指,那就没了。 可皇家圣恩,圣旨都已经发出去了,退婚那是打陛下的脸。 姜尤笑呵呵的拍着他的肩膀道:“今日只是宣布,还有内廷司选定日子,很多东西都没有定呢,不要紧张。” “我哪里是紧张啊,我是害怕啊。” …… 第517章:红薯送到 - 布衣公卿 - 欺生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定远伯沈黎年少有为,学富五车,英俊潇洒,风流倜傥……” 听着小太监念的圣旨,沈黎不禁翻了翻白眼。 这夸人当真夸得人舒服啊,不愧是圣旨。 “赐婚沈黎,择日与剑宁公主完婚,钦此!” 小太监笑呵呵的送来圣旨:“沈大人,恭喜你啊。” 沈黎从袖子里摸出一张银票,不留痕迹的塞入传旨太监的手中,小太监顿时乐开了花。 像他们这种宫中太监,那是职业的,银票塞过来,过手一摸银票材质,便知道是多少钱。 都说沈大人出手大方,那是真的大方啊! 姜尤走过来笑嘻嘻的拍着他的肩膀道:“你说我该叫你老师呢,还是叫妹夫呢?” “叫妹师吧。” 沈黎收起圣旨,抛开其他不谈,白的一媳妇,貌似是占了便宜。 只是不知道洞房花烛夜时,姜青梅会不会出现应激反应,随手一招便将他撅折了。 小新有些吃醋,这么久了,老娘还没有名分,你一个公主后来却先到,太不懂规矩了。 不过,此事还得慢慢等,现在只是发个圣旨,内廷司还要确定订婚时间,还要赶制各种订婚的衣物,那些,都算是皇家赐下来的。 还有沈黎这边,虽然是陛下赐婚,但他不算是入赘,所以很多东西,也需要他置办。 最主要的,便是钱。 接下来,内廷司不断来人,跟他吩咐各种关于结婚要用到的东西,礼节不可废。 他烦不胜烦,拉着姜尤便跑到南城门处静等第一批红薯的到来。 只要红薯到了,那粮价自然降下去了。 以四大家族的经商手段,一旦市面上出现大规模取代大米白面的东西,那他们必定会快速抛售手上的粮食,否则高价收回来的量,到时候卖不出去就全完蛋了。 姜尤跺着脚,在城门处来回踱步。 现在大雪终于停了,但野外没人经过的地方,积雪已经能淹没小腿了。 天寒地冻,煤山上的煤矿,愈发贵了起来。 京城没有大量柴火,冬日取暖方式,只能靠煤来实现了。 这么多年,煤山上的煤矿,由四大家族把控,中间还有零零散散的小作坊,但煤价还是掌握在四大家族手中。 煤炭价格始终没有如粮价那般恐怖暴涨,是因为人们还能以柴火作为燃料替代。 而且顺天城是皇城,工部每年的锯木碎屑,便达到了恐怖的数目。 京中普通百姓家中取暖,大多是购买便宜一些的锯木碎屑,放在地龙内点燃,一袋便能沤个一整天,屋子内温暖如春。 至于做饭,贫苦人家中还用木屑,但家境稍微好一点的百姓,大多用煤或柴火了,主要是烟太大了。 沈黎坐在车内,拨弄着炉子内的煤块,喝了口热茶后笑道:“你看你,急什么,车上暖和你非得去下面等。” 姜尤吸着鼻涕搓搓手:“着急啊,这玩意儿要是到了京城,那可是开天辟地的大事情啊,堪比北境大胜的消息还朝。” 的确,若是粮价平了,那大渝,算是彻底四海升平了,三大家族再想搞事情,就得绕开粮价了。 城门守卫不认识这位太子殿下,外面天寒地冻的,行人匆匆,这人却站在原地,冻得跟个孙子似的也不知道进马车暖和暖和。 他们这些侍卫,城楼里面好歹还有个火盆,冷得厉害便换岗,进去暖和暖和。 很快,外面一道车队引起了姜尤的注意。 领头的,是柳升。 姜尤眼前一亮,马上跑到马车旁喊道:“妹夫,车来了!” 沈黎慢悠悠的呷了口茶,拉开窗帘道:“再教你一招,成大事者,应当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你这么欢呼雀跃,喜怒哀乐都表现在脸上,到时候怎么带领一帮老狐狸?” 他才不管那些有的没的,反正红薯到了京城,那粮食问题能解决了,到时候整个大渝成千上万的百姓都能吃上饭,难道不应该欢呼雀跃? 更加欢呼雀跃的,是城门前的守卫。 天寒地冻的,守了大半天,终于来了大型车队,这可是肥羊啊。 而且看这小子衣着华贵,还是棉布,一看就是有钱没权的主,一早就守在城门前,说明货比较重要。 那便好好的敲诈一番,弄点钱财分下去,手下兄弟好回家过年。 随后,城门前的侍卫警惕的站在城门前,拦住了车队。 侍卫一副公事公办的不耐烦:“车里是什么?” 柳升拱手道:“回大人,我们是定远伯府上的车队,这次是来送粮的。” “送粮?” 守将听到定远伯,缓缓走过来,他皱着眉头,定远伯沈黎他自然是知道的,而且如雷贯耳。 侍卫还想直接去敲诈,守将一把拉住他。 开玩笑,这车队尼玛绵延近一里开外,如此庞大的车队,若是没有背景,敢随便押运? 柳升从袖子里拿出一叠银票,笑呵呵的塞在守将手中道:“是啊,是新型粮食,过两天大家都能吃到,比大米要便宜许多,堪比芋头,但比芋头好吃。” “你的意思,这是定远伯要拿来卖的粮食?” “是啊,现在粮价太贵了,所以我家大人让我们从仙平运来粮食,打压现在的粮价,这只是第一批,后面还有几十批呢。” 守将沉吟一声道:“接近年关,城内戒严,所以,每车都要查一下。” 他掂量着银票,虽然定远伯沈黎的名头响,但跟他们城防营一点关系都没有,该敲还得敲。 柳升眉头微皱,他运送物资,沿途说是仙平的车队,大多会快速同行,若是在京城门口被查,那就有些麻烦了。 他们不怕查,但查车队就像是抄家一般,那些兵丁大手大脚,将货物损坏的情况比比皆是,如果他们搞坏了红薯,到时候就不方便储存了。 这也是城门守卫的收入来源,不给钱,那就查,查的你一地鸡毛,看你损失大还是我的损失大。 “大人,天寒地冻的,小人不懂事,这一点小心意,给大人们喝点热茶。” 说着,他又掏上一叠银票,约莫千两。 守将嘴角缓缓扬起,正准备接过银票时,那边急不可耐的姜尤急匆匆的跑过来:“怎么进城要收这么多的钱?” …… 第518章:守卫阻拦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他谁啊?” 守将皱着眉头,径直将银票揣入甲胄中。 姜尤瞪大眼睛:“城门守卫,竟敢私自收取关税!!!” “你给我小点声,小子,我看你是想找死!” “我还找死?” 他不可置信道:“你收钱还收出理来了是吧?你叫什么?” 柳升见势头不对,连忙拉住姜尤,送红薯要紧,犯不着在一个守卫这里将事情闹大,他对着守将点头哈腰道:“大人,对不住,是我们的错,我们现在就走。” 守将不满的冷哼一声,你们想走,我还没答应呢! “这小子不是说我收钱吗?得,钱还你。” 他阴阳怪气的说道:“兄弟们,我现在怀疑他这一堆货物里面,夹带有兵器,可能与天道宗有关,咱们现在严查一番,若是没事,那便放……他们过去。” 他将“放”字尾音拖的无比长,随手一招手,十几个守卫挎着刀剑朝着车旁走去。 查货物中有没有夹带最好办法,那便是直接拿刀捅,若是捅出血来,说明货物中真的藏了人。 可这是红薯,一捅,怕是保存不了三天,苗欢盈担心路上会坏掉,还特意用了稻草隔开。 这么一捅,那真是前功尽弃。 柳升急了,连忙将身上所有银票掏出来说好话道:“大人,您大人不记小人过,我这兄弟有口无心,得罪了您,请您恕罪,这三千两,请您和兄弟们喝杯温酒,辛苦你们了。” 几个士兵眼前一亮。 三千两。 他们这一队伍,不过百人,这么分下去,每人差不多能分到十几两。 果然是财大气粗。 柳升拼命的给姜尤使眼色,大爷,您千万别再刺激这守将了,有什么事,您是太子,秋后算账也可以啊! 姜尤深深的看了守将一眼,守将收起钱,得意的剐了他一眼道:“行了行了,滚进去吧。” “得嘞,谢谢您啊。” 柳升连忙招呼车队进入城中,马车如长龙一般,将街道冗杂的人群分割开来。 守将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又看向姜尤,如同炫耀一般甩了甩手上的银票,似是在说,你小子再厉害,不还是得交钱吗? 姜尤耸耸肩,掏出身上那块纯金令牌。 “我是太子,明日让你的上官,滚过来见我。” 说罢,他一阵舒爽的上了沈黎的马车。 守将还保持着甩银票的动作,在风中凌乱。 而他手中的银票,渐渐的随风飞走。 今日太冷了,很冷,冻的他直打哆嗦。 …… 马车内的沈黎将事情看的一清二楚,姜尤上车后,他微笑着倒了一杯热茶:“装比了?爽了?” 姜尤将热茶一饮而尽后歪着脑袋:“装比,确实很爽。” “其实每个城门前,都是这个样子,这些士兵俸禄很低,如果没有这种额外收入,怕是养家糊口都难。” 沈黎摸着下巴,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你说,是不是陛下特意让这些朝臣的俸禄变低的?将来给你铺路?” “什么意思?” “你该去查查,官员们的俸禄,清官,大多住在贫民窟,家中一贫如洗,我在想,陛下这么多年都没打算涨工资,是不是想着将来你接管朝政,涨了俸禄,得到官员们的认同?” 姜尤虽然了解物价,但并未仔细的了解过官员的俸禄。 大渝官员的俸禄,只能保证他们饿不死,稍微阔绰一些,便要饿上几天肚子。 他若有所思的点点头道:“明日早朝,我让虞文进整理一下送过来。” “陛下是真的打定主意不上朝了啊?” 沈黎哭笑不得,历朝历代以来,人人都是抢着当皇帝,这一家子倒好,皇帝想撂挑子,几个皇子互相推诿,好不容易看到太子有主持早朝的能力,这直接就放手不管了。 姜尤叹口气道:“父皇说,明年开春,他想去东巡一遍看看,朝中的事情交给我。” “没关系,有你辅佐,我感觉皇帝也没那么难当。” 他摇摇头道:“这只是最简单的事情,皇帝没你想的那么简单的。” “不管了,红薯到了,你该让我见识见识吧?” “行,今天我下厨,让你好好尝尝红薯的吃法。” 沈黎招呼贺元坝驾车赶往半山坊,随后道:“今日去半山坊吃饭,顺便推广一下红薯。” 半山坊内的仓库早就腾出来了,而且还专门开了几家铺子,准备用来推广。 现在因为粮价大涨,外面大量难民涌入半山坊,而且由于太子的存在,半山坊内的粮价始终没有特别高。 有报纸的存在,消息很快能送到城中每一个人的手上。 到了半山坊,柳升等人已经陆续将红薯搬入仓库,用稻草隔开,防止腐烂。 红薯虽好,但不便于保存,尤其是冬季,如果温度不行的话,很容易造成腐烂,而且运输途中不能磕碰,掉了一块皮都会导致保质期变得极短。 姜尤一早便租下三间铺子,并且在外面挂上了横幅。 眼看一堆堆红薯被搬入铺子,人群渐渐聚集了过来。 这些人群中,不乏三大家族的探子们,秦补拙总是有些不太安心,沈黎搞出来的花样太多,万一真的让他弄的粮价大跌,那真的麻烦了。 很快,今日报纸出现了。 报纸标题上,赫然一排大字——高价粮时代一去不复返,粮价即将降到冰点。 报纸的发行量,达到了恐怖的十倍。 买了报纸的人,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又匆匆跑到粮铺询问粮食价格,结果粮价不降反增,让那些百姓一时间怀疑消息的真实性。 秦府内,秦补拙看着报纸上的内容冷笑一声,等看仔细报纸内容,他陷入沉思。 “去看看,红薯一旦出现,立马给我买回来。” 他就不信,什么东西还能取代大米饭的! …… “走一走,看一看,今日定远伯在半山坊当众下厨了啊!” 姜尤在铺子前,拿着锣拼命的敲起来,顿时吸引大片百姓的注意。 尤大善人的名头,加上定远伯,许多百姓都愿意买这个单。 看着铺子门口堆积如山的红薯,那些百姓纷纷好奇的询问:“尤大善人,这是什么果子啊?” “这个,叫做红薯,可以当饭吃。” 姜尤笑眯眯的看向沈黎道:“那么现在,有请我们的定远伯介绍一下,这红薯该怎么吃!” 第519章:开售红薯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一手拿着勺子,一手拿着红薯,看着越来越多的百姓围观,顿时也来了精神。 他轻咳两声笑道:“诸位,这个东西,叫做红薯。” “红薯的吃法,有很多种,第一个,是生吃,入口甘甜,如果子一般。” 说着,他示意旁边的小厮将切好的红薯一一分发下去,给众人品尝一番。 那些百姓看着红澄澄的果肉,拿了一小块放入嘴中,轻轻咀嚼后眼前一亮。 “哇,入口甘甜,越嚼越香。” “就是,而且还清脆爽口。” “只是难得的好果子啊。” …… 沈黎微笑着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随后他拿出勺子道:“这只是生吃,下面说红薯的第一种做法,烤。” “烤红薯呢,将炭覆盖在红薯表面上,不宜太多,否则烤糊了,也不宜太少,不然烤出来半生不熟。” 说着,他拨弄一下火盆中的炭火,拿出一个满是草木灰的红薯道:“大家尝尝。” 外面,鹅毛大雪再起,众人依旧兴致勃勃。 随着烤红薯的发放,众人尝过后,以姜尤为首的纷纷赞叹:“软糯香甜,有芋头口感,却比芋头好吃数倍。” “第三个,红薯粥。” 沈黎打开面前的大锅,盛了一碗粥水道:“将红薯与少量米粥一起煮,可以得到一碗甜粥,粥呢,混合了红薯味道,也香甜无比,而且红薯混合着米粥,可以少放一些大米,一样填饱肚子。” 随着一个个小碗发放下去,那些人吃了一碗后,连连赞叹。 这味道,犹如在米粥中给了糖一般。 要知道,许多人家,那是吃不起糖的。 这种粥中甜味,让他们的心都快甜化了。 这其中不乏秦府的探子,他们尝过米粥之后,都惊讶的说不出话。 红薯,真的有可能扰乱大米市场了。 “还有,油炸着吃。” 在几位大厨的协助下,沈黎将蒸好的红薯剥去皮,然后碾成泥,混合一点面粉,放入油锅进行油炸。 只需片刻之间,油炸红薯团子被捞出。 金黄色的红薯团子,一看就很有食欲,随着红薯团子发放下去,众人尝过,纷纷叫好。 有人好奇的询问道:“定远伯大人,那这红薯,怎么卖呢?要是卖的太贵,咱们可买不起啊。” 沈黎摆摆手,示意众人稍安勿躁:“下一道做法,拔丝地瓜!需要白糖。” 等拔丝地瓜做好之后,姜尤率先尝了一口,随后喃喃道:“这味道,即便是宫中大厨,也极难做出来。” 他看向沈黎的眼神,愈发崇拜。 一种食物,竟有如此多的吃法。 那究竟卖多少钱? 他也很好奇,连忙问道:“这红薯,多少钱一个?” 沈黎微笑道:“便宜,非常便宜!” “我说一个数!” “十文钱,一斤!!!” …… 大雪纷飞,场中瞬间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不可置信的张大嘴巴:“多少?” “十文钱,一斤!” 沈黎微笑道:“在我们仙平县,已经有近百万斤的红薯,会陆续送往各地,鉴于这是第一批红薯,所以价格稍微贵一些,而且防止有人买的太多,所以限量购买。” 所有人都倒吸了口凉气。 百万斤的存活,十文钱一斤。 比大米最便宜的时候还要便宜!!! 当场有人便拿出钱来要抢购,却被柳升一众护卫阻止下来。 眼看场面越发宏大起来,沈黎掏出喇叭喊道:“各位乡亲,请不要慌,不要急,每家每户,一天最多购买三斤,请给其他乡亲一点机会,后面运输的红薯,还有几天就到了,我们保证红薯管够!” 高价粮真的差点饿死人,如今出现十文钱一斤的红薯,自然遭到人的疯抢。 如果不进行限购的话,那这一个车队的三万斤红薯,根本不够卖的。 而且仓库还没完全清理出来,按沈黎的要求,将损坏的红薯,优先进行售卖,其他保存完好的,要最后再进行售卖,这期间还得那些护卫去进行分拣。 红薯出世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 几乎在半个时辰,整个半山坊被围的水泄不通,京城内许多人都跑过来买红薯,富人尝尝味道,穷人谋生。 这也是姜尤为什么找了三间铺子的原因。 现在看来,三间铺子都不够抢的。 沈黎站在铺子内,由柳升带人维持秩序。 插队的,二次购买的,直接拉入黑名单,不允许他们购买红薯。 一时间,整个现场都在老老实实的排队。 排队的人数,甚至从半山坊排到了南城门附近,绵延十几里路!!! 而沈黎在一旁,看着三个小厮麻利的清点红薯,多的进行切割,每人只卖三斤。 “格外乡亲,这红薯切开以后,有个不好的地方,不能保存,现在天气寒冷,超过两天便会腐烂,为了大家的身体健康,请大家买回去后,尽快食用。” “还有,如果有人敢倒卖红薯,那直接全家拉入黑名单,所有购买红薯的人,都要写上自己的户名,一家一天,最多三斤!” 三斤红薯,饿不死人,但不一定能吃得饱。 没办法,如今这个架势,三万斤的红薯,不一定能卖上三天。 很快,户部的虞文进听到消息也赶了过来。 他尝过红薯之后,惊讶的合不拢嘴道:“此物,竟如此香甜可口?” 姜尤呵呵笑着拍着他的肩膀道:“你猜猜,多少钱一斤?” “此物,少说也得三十文吧?” “十文,一斤!” 沈黎背着手走过来道:“虞尚书,有了这东西,粮价可以解决了吧?” 姜尤如同献宝一般掂量着红薯道:“你猜这红薯,亩产多少?” “撑死,五百斤吧?” “不不不,三千斤!!!” “你没开玩笑?” 秦补拙瞪大眼睛:“一亩地,就能挖出三千斤的红薯?” “我说话你还不信吗?” “信!我信!” 虞文进激动的抱着红薯咆哮道:“大渝百姓,有救了!!!” 秦府下人很快买到红薯送到秦补拙的手上。 秦补拙掂量着红薯道:“多少钱一斤?” “现在卖十文,沈黎说了,以后种子发下去,家家户户在花园里都可以种植。” 小厮神秘兮兮道:“大人,小人还打听到一件事。” “说。” “此物亩产,三千斤!” 秦补拙瞳孔猛地缩紧。 第520章:韩家下落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三千斤,不是三百斤?” 秦补拙瞪大眼睛,他知道,大米的亩产是三百斤,可这红薯,是大米亩产的十倍啊! 即便是果子挨着果子,怎么会有这种恐怖的产量啊! 他惊了,这种产量,绝对会对大米市场产生极大的冲击。 到时候,大米的价格降到冰点,不是不可能。 “他们那里卖红薯的,还有多少?” “好像第一批只有三万斤,沈黎说了,后面还有十几批送过来。” 秦补拙微微皱眉:“十几批?” “怕不是为了安抚民心的。” “如今天寒地冻,他如何能将这红薯种植出来?纯属吹牛。” 他心中稍稍安定,十几批,极有可能是沈黎搞出来的烟·雾·弹。 就是为了唬住他,让他开始降低粮价。 粮价一降,百姓哄抢,到时候即便再涨回去也无济于事了。 想通其中关键的他,嘴角露出一丝冷笑道:“我便看看,他如何有十几批的红薯送到京城!” 下面的厨子按照沈黎传授的做法,将买来的三斤红薯烹饪了一下送到秦补拙面前。 秦补拙尝了一口后,不由点头道:“此物,当真可口无比。” …… 半山坊的抢购火爆程度,已经超出沈黎的想象,如今的半山坊,那是水泄不通,根本很难走进去。 姜尤站在马车旁,有些不确定道:“你确定,后面还有十几批的红薯?” “你若是想放出消息,让粮商们降价,怕只怕秦补拙没那么蠢。” 沈黎耸耸肩:“这种老狐狸,定然派人去仙平查了,等他查到大棚便会死心了。” 说实话,仙平的确没有那么多的余粮,以一县之力,养活全国百姓,基本上不太可能。 他要做的,便是打消三大粮商的顾虑,让他们彻底相信,自己手中,真的有那么多粮食。 一批两批秦补拙不相信,那便三批四批。 到时候一些小粮商们,率先绷不住了。 如此高价粮,自然也是很难卖出去,一天能开一单,便是血赚。 可如此高的利润,自然是三大粮商先卖。 粮价暴涨,受苦的不仅仅是老百姓,还有一些中小型粮商。 他们的粮食,可能是低价收回来的,但卖的价格,必须按三大粮商要求的价格出手,若是以超低价出手给百姓,那他们就彻底与粮商无缘了。 有的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所以,粮食价格暴涨的时候,无数小粮商想要将手中余粮推出去找人接盘,可其他同等小商人自己的粮食都出不去,怎么可能接盘? 三大家族也不愿意接盘,他们收的粮,已经足够控制市场,再多的话,那便砸手里了。 这也导致中小粮商们,卖又不敢卖,接盘又没人接,辛辛苦苦收回来的粮食,卖不出去,等着来年烂手里。 如此高价粮,摆明了不让卖,世间没几个人吃得起,即便是富人,到现在也是吃糠咽菜,或是早就屯好了粮食。 红薯的数量,对撬动粮价市场有极重要的作用,秦补拙自然不会乖乖的让沈黎将粮食运到京城。 官道上,已经有山贼虎视眈眈。 本来在官道打劫,是十分不智的举动,怎奈秦大人给的多啊。 但沈黎早就预料到了,直接安排仙平军送货,路上遇到的山匪,直接尽数击毙,一个不留。 而路边的劫匪们听说这是在北境以八百瞬秒六万狼族的仙平军,再也不敢出现在官道上。 一路上,唯一搞事情的,便是各个关卡的守卫了。 他们现在收费,那是呈几何倍数增长。 平均一斤红薯,要交近百两的过路费。 姜尤听到后,冷哼一声回到宫中,东厂的人快速出动,路上再无敢收过路费的守将了。 红薯的消息传回宫中,姜承龙半信半疑。 等姜尤端着做好的红薯,拿到御书房时,姜承龙将要品尝,却被小太监阻止。 皇帝的食物,都得太监试毒的,太子自己带食物进御书房,不太合规矩。 姜承龙瞪了小太监一眼:“他是我儿子,还能下毒害我不成?” 他倒是期盼姜尤下毒然后谋朝篡位,那样他倒是轻松了。 他尝了一口拔丝地瓜,连连赞叹:“不错,清脆爽口。” 姜尤笑着将烤地瓜送上,他吃过之后更是感叹味道极好。 “父皇,此物,亩产三千斤!” 姜承龙也吓了一跳:“此话当真?” “那自然是真的。” 父子二人这段时间,感情极度升温,有姜尤在外把持朝政,姜承龙在幕后指挥,父子齐心协力,最近朝堂都在朝着他们期望的方向发展去。 言官依旧叽叽歪歪,姜尤直接祭出沈黎,沈黎本就是外来者,可不管你青史留的是好名还是恶名,遗臭万年我都无所谓,一言不合就开喷,喷着喷着你就谋反了。 所谓一招鲜,吃遍天,朝中文官大多不再跟沈黎吵架。 有什么好吵的呢?一吵架,很快话题转移到谋反一事上了,直接让人无语。 至于武将,依旧是那回事,四处安定。 姜承龙点点头道:“甚好,甚好啊。” 他有些动摇了弄沈黎的心思,准确的说,他现在很矛盾。 沈黎能力太过出众,在百姓心目中威望甚高,甚至有人私自为其立碑,吃饱饭竟不感谢皇恩,反而感谢沈黎。 这种事情姜承龙不能忍。 还有就是沈黎手中的火药,必须上交。 顶着这么个玩意儿,谁家皇帝能睡的安稳下来? 还是先延后一些吧,现在大渝表面风平浪静,暗地里却是风起云涌。 叛逃的韩轻尧父子,到现在还没有消息。 大楚边境,已经蠢蠢欲动。 韩家虽走,但还有三大家族,秦家把持朝堂,需要一个人做恶人,将其赶走。 所以沈黎要做的事情还很多,暂时这脸,还翻不得。 沈黎在自己院子里,也迎来了客人。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 “韩家父子,有下落了。” 万江楼坐在炉子前,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 沈黎往炉子里添着炭,摇头道:“此事,你应该先告知陛下。” “我觉得先找你,最好。” 他目光如炬,炯炯有神:“韩家父子,逃往了太阳神国,并且在当地,有极大势力,他们撺掇着太阳神国,进犯大渝版图。” “到时候,若是出兵,领兵者,极有可能是你。” …… 第521章:蜂窝煤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默默的往炉子内添柴,并不发表自己的看法。 所有人都以为韩家会逃往大楚时,韩家却偏偏选择了太阳神国。 原因有两点,去大楚的路上,必定层层拦截,边境更是无法突破,韩家父子二人被抓的概率非常高。 但走水路不同,反其道而行之,路上必定空门大开,顺着运河直入大海,再坐大船直奔太阳神国,这一路速度极快。 第二点,是太阳神国的地理位置。 四周靠海,除非大渝将整个太阳神国灭掉,否则他仍有逃走的可能。 他揽了那么多的钱财,必定早已在太阳神国建立了属于自己的势力,若是太阳神国抵挡不住大渝的海军,便一路往西撤,直入波斯等国。 反正他有钱,那么多银子,足够他们父子俩挥霍到死。 茫茫大海,如何能抓得住他们? 皇帝会派自己带兵,是很正常的事情。 自己的火炮,适合远程,正适合海上打仗。 可到时候抓不住韩家父子,那便是自己的责任了。 本来自己就有嫌疑放走韩家父子,这次再让他们跑了,到时候可就是黄泥巴掉进裤裆里了。 万江楼自己给自己倒了杯茶,微笑道:“如何?” “不如何。” 他起身背着手道:“韩家父子这两人,当真是贼心不死啊。” “是的,他们在太阳神国,必定会撺掇太阳神国搞事情,大渝的海军,并没有那么强,太阳神国这么多年在三国努力学习各种技术,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打到岸上,在岸上占据一席之地,如今韩家父子定然将海上边防图给了他们,并且提供了物资。” “韩家父子,准备来说,对大渝并没有威胁了吧?” 沈黎皱着眉头:“能不能不杀?” “不能,以我对陛下的了解,此等卖国贼,不死在大渝的刀下,难解陛下心头之恨。” 万江楼轻笑道:“不过你不用担心,大渝海军统帅何将军,必定会辅佐定远伯大获全胜的。” “那肯定是必胜的结局了。” 沈黎摇摇头,忽然眉头一挑道:“灭了太阳神国,怎么样?” “你……” 万江楼一阵无语,看你文文弱弱的,怎地这么好战? “具体内容,还是得陛下定夺,现在只是通知你一声,让你有个心理准备,我觉得,你是鸿胪寺的人,起码会让你接待一下太阳神国的使者,谈一下,能不能将韩家父子绑了送回来,若是谈不拢,那便再说了。” “嗯,你辛苦了,还得回宫禀报。” 他嘴角扬起:“难得你沈大人这么关心,这算是对你的消息,一点点小的回报,告辞。” 外面,大雪纷飞。 若是真的起战事,怕也得等春日后,江河解冻,方能下水行船。 现在还早着呢。 他摇摇头,看着丢入炉灶中的煤球,转而询问道:“小新,煤,多少钱一斤?” “一两银子。” 可能是到了冬季,西山煤场开发的差不多,煤价才开始飙升。 但这种煤球直接拿来燃烧的话,会有些不充分,里面一层烧不完,普通百姓在燃烧时,又不敢在炉子外面捶烂,这样成了粉末燃烧的会更快。 所以许多废煤球,都会被人拿出来,锤烂之后二次加工,凝聚成煤球再售卖出去。 沈黎拿着火钳夹着煤球,在地上拨弄着:“元坝,能不能帮我搞点黄泥回来?” “知道了,少爷。” 贺元坝的声音在外面响起,不过现在天寒地冻,想要弄黄泥,就得用热水将冰雪浇开,随后他便拎着水壶出门,走到花坛那里。 冬季,许多百姓都断了收入来源,到现在还有人衣不蔽体,尽管半山坊已经尽最大努力招收工人,但还不太够。 需要再做一个煤场来吸纳工人。 等贺元坝将新鲜黄泥拿入屋内后,沈黎便在一旁开始制作模具。 没有木工经验的他,做起来自然有些慢,小半天过去,才做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手动打煤机。 他将煤球打碎之后,用筛网过滤一边,混合黄土搅拌均匀,用打煤机印出现代煤块的形状,放在炉子旁晾干。 这一次做的并不多,主要是试验。 这种煤球,可以充分燃烧,火势也大,适合用来做饭炒菜。 而且可以开发衍生品。 煤炉子。 那种炉子,若是塞住下面,可以保住一夜火势不灭,水放在上面可以一直温着,若是要大火时,打开下面的塞子,让大量空气进入炉子,充分燃烧。 正在制作间,姜尤一脸好奇的跑过来。 “沈大人,又在发明什么好玩的东西呢?” “我不像你太子殿下,坐拥一国财富,我得挣钱吃饭啊。” 沈黎半开玩笑,掂量着手中晾干的煤球:“呐,煤块。” “多少钱一块?” “暂时还没定,可能一斤煤,能稀释出四块出来,大概二十五文一块吧。” “能烧多久?” “看情况,若是用我的办法烧,一块,能烧一夜。” 姜尤瞪大眼睛:“真的假的?” “你倒质疑我起来了。” 沈黎呵呵笑道:“呐,这个是炉子的图纸,我得让元坝多找点黄泥做出来。” 实际上,煤炉子所用的铁,是很少的,这种煤炉,商家为了节省成本,大多是用其他材料代替。 第一次制作,直接用黄泥填充稻草,装在那里。 若是煤块制作成功,便可以进行投入生产,并且可以售卖铁质炉子。 这样,铁匠铺的生意也会多了起来。 “你,真的很缺钱吗?” 姜尤皱着眉头,他从未询问过沈黎有多少钱,可红薯从那么远的地方运过来,路上的花费绝对高昂,这些沈黎从未跟他抱怨过。 如此开销,加上那些工厂要养着百姓,沈黎也不容易啊。 他沉吟片刻道:“这样,我自己这些年,也攒了三万两银子,都给你了。”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笑道:“难为你有心了,我是制作出来,一方面赚点小钱,另一方面是给百姓们一点事情做。” “这些煤块,到时候客户定做,小厮跑腿,挨家挨户的送过去,工人有钱赚,咱也有钱赚,客户呢,用了这种煤,可以省钱,大家都赚了。” “这种煤,就叫做蜂窝煤。” …… 第522章:粮价暴跌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尤掂量着煤块,嘿嘿笑道:“先别管这些事情,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 沈黎搓着黄泥,混合着稻草,手冻僵了便放在炉子边烤了烤。 “我今日个一早去粮铺询价,你猜多少钱来着?” “三两一斤?” “倒也没那么便宜,现在是五十两一斤。” 五十两,那便相当于一千块钱一斤了。 现在是有钱人家能吃得起了。 但这些远远不够,沈黎摇头道:“起码要掉到三十文一斤,才能吃得起,我的目标是十文一斤。” 相当于大米二十块钱一斤。 这个价格放在现代,已经算是有些贵了,但放在大渝,却是痴人说梦。 没有杂交水稻,任何时代的大米,都不可能掉到如此低廉的价格。 少说也得三五十文一斤的样子。 大米,自古以来都不是平民老百姓的吃食。 大多是吃芋头,混合其他杂粮的糊糊,即便是佃户,收了米,也舍不得吃,收起来卖掉还钱。 偶尔能吃上一顿大米,也算是改善伙食了。 至于肉类,那更是痴心妄想。 所以沈黎的作坊,能搞三菜一汤,顿顿大米白面配肉,哪怕不给工钱,人们也会打破脑袋挤进去。 姜尤笑道:“十文一斤不太可能,不过我今日买粮,粮铺表面上还以五十两一斤出手,但若是我要的较多,可以便宜一点。” “便宜多少?” “一两银子一斤。” 他颇为得意的双手抱胸道:“说明粮商,也不是铁板一块,现在已经有人坚持不下去了,尤其是咱们这个红薯的出世,已经有粮商开始陆陆续续的抛售粮食。” “倒还不错了。” 这才第二批的红薯送过来,就已经有人绷不住了。 别看秦补拙现在稳如老狗,实际上仙平的探子回来之后,他也有些难受了。 苗欢盈特意在仙平各处张贴大棚技术大获成功的海报,让各方探子回去有个交代。 秦补拙听说仙平搞出大棚技术,冬日里百姓们也能吃到夏季的果蔬,顿时有些慌了。 他不得不信,尤其是探子拿回来了一颗,西红柿。 尽管西红柿已经严重脱水,十分干瘪,但冬季能有这种果蔬,本就是一种奇事了。 此时若是再不出手,怕是那些高价收回来的粮食,都得砸手上去。 而且那些粮食的运输成本,平均是二两银子一斤,加上去年仙平大搞特搞,将粮价搞到恐怖的三两银子一斤。 收购价格,一度飙升到五两银子一斤。 这只是成本。 所以大米的价格,绝不可能卖到沈黎所说的十文钱一斤。 到时候在粮铺面前找几个托,大声吆喝今年的粮食没那么多,买回去储备一下,总有傻子会上当的。 他叹口气。 三大家族,剩下两大家族不管事,一切都随着秦家来。 现在秦家做了恶人,陡然成了朝廷的对立面。 秦补拙深知不妥,但也没有办法。 于是乎,粮价从五百两一降再降,五十两没人买,那便三十两。 三十两也没人买得起,那便十五两! 十两! 终于,有人开始蠢蠢欲动了,加上粮商们故意制造大渝去年收成不好的消息,粮食告急,现在不屯就晚了。 一些富人绷不住了,纷纷派出家丁抢购。 这仅仅是第一批。 沈黎终于将煤炉制成,几日之后晾干加入蜂窝煤使用后,大获成功。 他长出一口气,拿着图纸递给姜尤道:“太子殿下,又送你一样好礼物啊。” 姜尤嘿嘿笑道:“你送我礼物,那我不得也送你礼物啊?” 说着他打了个响指,外面小太监们鱼贯而入,每人手中都捧着托盘。 “这是?嫁衣?” “呃,你是男人,好像不叫嫁衣,叫喜服。” 他笑道:“内廷司已经赶制出来,你需要试试合不合身,大婚当日,需要穿的,而且举行婚礼的地方,父皇选在未央宫。” “啥?未央宫?” 沈黎似笑非笑的摇头道:“你真的确定是未央宫?” “那还能有假?婚房嘛,第一天先在妹妹的宫里,过了第一天洞房花烛夜,你想带着她去哪里就住哪里了。” 沈黎一阵无语,叫出小新,给送礼的小太监们一一分发的银子,许久之后小房子才安静下来。 姜尤兴奋道:“粮价又降了,九两!” “看来我该出手了。” “什么意思?” “我去年在仙平收了那么多粮,总要出去的吧?” 沈黎耸耸肩道:“即便每个作坊要吃,还剩下不少呢,而且我就是等现在的。” 姜尤似懂非懂:“你的意思是你要卖粮食,而且要低价售卖,强行把价格打下来?” “聪明。” 现在顺天城内的粮食严重过剩,别看百姓们吃不饱,真正的粮食,还在三大家族手中。 他们就硬抠着死不放,让那些中小粮商跟着一起吃苦头。 红薯出世,彻底让他们慌了,本来就不是铁板一块的粮商们,内部现在各种流言四起,沈黎此事出手再低价刺激一波,粮价必定一举掉下来。 实际上,沈黎手中也没有太多余粮,他收的粮食,大多是给作坊的工人食用,全国有多少仙平的作坊?每日百万张嘴等着开饭,吃下去的米山不计其数。 现在已经到了最终决战的时候,就是硬抠,他也要从全国各地的作坊内,抠出大米来打这个价格战。 一旦大米价格崩盘,所有人都能过上一个好年。 如今粮食已经就位,铺子已经选好,是时候开张了。 天寒地冻,一阵敲锣打鼓的吆喝声起来之后,吸引了人们的目光。 “新鲜大米开卖了,开业大酬宾,只需五两银子一斤!” 敲锣的小厮无比兴奋的喊道,顿时吸引了一大群人围观。 现在的粮食是九两银子,沈黎一开业,便喊了五两银子,人们纷纷抢购。 沈黎的马车停在巷子远处,他拉开帘子看了一眼道:“元坝,告诉柳升,多弄点仙平的人,在铺子前面堵着买,别让人太多一下子抢完了。” 本来运来的粮食不多,现在只能自导自演一出戏。 加入仙平的几百人,将并不宽阔的小巷子挤的水泄不通。 有人抢到了粮,但不多,大多都是被仙平军的士兵们买到,然后再倒回米缸。 姜尤也勤快许多,寒风凛冽的天气,坐着马车在各处粮铺转悠,并且将沈黎那边五两银子的粮食消息传出去。 其他粮商顿时急了。 粮价,仅仅一天,再次暴跌到五两银子。 第523章:尘埃落定 - 布衣公卿 - 欺生 “降下来了,降下来了!” 姜尤一脸兴奋道:“实在太好了!” 沈黎却一脸无所谓道:“五两银子,太贵了,元坝,去让柳升,把粮价控制到四两银子。” 自导自演了一出好戏,自然要演到底,那些粮食被仙平军抢到,夜晚再偷偷送回来,第二天接着抢购,造成一种万人空巷的画面。 贺元坝连忙出门。 “你是要这样,一直将粮价控制到一两银子吗?” “我只是为了搞乱市场。” 沈黎摇头道:“有件事你发现了没有?” “什么事?” “抢购粮食的人,越来越少了。” 他缓缓敲击着桌面:“从开始的五百两一斤,掉到一百两一斤,便开始有冤大头抢购,五十两疯抢,十两的时候抢的越来越厉害,五两的时候,抢购的人,少了一半,说明那些冤大头,醒了。” “我就是要给那些买得起粮食的百姓一个错觉,再忍忍,忍几天,粮食的价格还会再掉下去。” “这样的后果,就是即便三大家族快速抛售,超过平时粮价太多,都不会有人大批量的购买了。” “大家都知道粮食还会掉,买,也只买一天,万一明天的粮食再降价,是不是就亏本了?” …… 姜尤若有所思的点头,旋即竖起大拇指:“还是你的办法比较贱。” “这不是贱。” 沈黎哭笑不得道:“我这是侠义心肠,咱这是为国为民,你一个贱字,多吊档次啊。” “其他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三大家族现在可能要发疯了。” “应该吧,三大家族底蕴深厚,这点损失,不足以让他们伤筋动骨。” 现在外面的粮商们,自己先乱成了一锅粥。 沈黎这低价抢购的粮站一搞出来后,最先顶不住的,是那些中小粮商。 他们也有种错觉,这种粮食加上产量恐怖的红薯,再不把手上粮食弄出去,就真的赔的血本无归了! 有的人甚至将家产抵押给当铺才换的粮食,若是这批粮损失了,那真的一无所有了。 众粮商们想找三大家族商量对策,可三大家族现在都一片混乱,哪里有时间跟他们慢慢聊,顿时紧闭大门。 这便给了粮商们一个讯号,三大家族,打算卸磨杀驴了。 于是乎,这些中小粮商们,回去之后开始低价抛售粮食。 不是四两一斤吗?老子卖三两!!! 可他们惊恐的发现,卖了三两以后,买粮的人,居然还是寥寥无几! 那便二两!!! 人数稍微多了一些。 三大家族的人,都快疯掉了。 平均一斤粮要亏掉三两银子,这每家的百万斤粮食,亏得可是三百万两啊! 还有各地码头的人工,地皮,仓库,赋税,加起来,少说也得五百万两! 而且这种损失,还在被不断的扩大,晚一天抛售,便多损失百万两银子。 秦补拙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他万万没想到,他们手底下的那些粮商,这个节骨眼上却突然叛变,反咬一口了。 率先降价的,不是沈黎,倒是那些粮商了。 而沈黎的红薯,也开始降价了。 这厮,竟将红薯的价格调到五文钱一斤!当真是不给人活路啊。 现在的顺天城,大大小小的百姓,都能吃饱饭了,既然红薯都能吃饱,谁管你大米?你卖的稍微贵一点,老子反手去买红薯吃。 难不成粮价,要掉到一两银子一斤吗? 议事厅内,他坐在上方太师椅上,下面坐着李家与赵家的家主。 “秦首辅,若是你也拿不出个方案来,那我们只能打破联盟,连夜抛售粮食,来个壁虎断尾了。” 李家家主眉头拧成一个疙瘩道:“四大家族中,我李家底蕴最小,五六百万两银子虽然掏得起,但也足够我们心疼好一阵子了,这么玩,明年再搞一下布匹的价格,我们李家,怕是迟早得从京城滚出去了。” 秦补拙摇头:“李家主谦虚了,你李家只是不从政而已,并不代表李家有多弱。” “再大的商人,面对皇权,都是蚂蚁。” 李家主温文儒雅的端起茶杯,轻呷一口:“我们不如秦首辅,朝中有话语权,我们只是一介商人,凡事只看利弊。” 正当两人说话间,外面一个小厮匆匆跑进来:“大人,粮价,掉到一两银子,一斤!” 整个议事厅静悄悄的,掉根针的声音都充耳可闻。 秦补拙双目几欲喷火,但常年首辅,让他练就喜怒不形于色,他淡然道:“嗯,我知道了。” 李家家主微笑道:“看来,秦首辅没有办法。” “在下,告辞。” 赵家家主也叹息起身:“在下也告辞了。” 二人走后,秦补拙面前的茶杯,陡然落下,摔个粉碎。 …… “一两!粮价掉到一两一斤了!” 姜尤一脸兴奋的冲到沈黎家中,不断的摇晃着沈黎的肩膀道:“一两了!” 沈黎一脸淡然:“元坝,告诉柳升,三十文一斤。” “什么?” 姜尤瞪大眼睛:“三十文一斤,粮价最便宜也没这么便宜过啊!” “如果有人低于六十文一斤售卖,立马派人过去抢购回来,咱们亏本按三十文卖掉。” 三大家族在亏钱,沈黎何尝不在亏? 他没有百万粮食,亏也就亏个十万八万两的,那么多钱都亏出去了,每斤三十文的亏,还是能顶得住的。 商业战,就是烧钱的行为,谁先烧不住,谁便先完蛋。 很明显,三大家族常年身居高位,自以为在商界天下无敌,温室待的太久了,面对真正的风浪便不知如何应对,只能被沈黎牵着鼻子走。 当三十文一斤的粮价爆出来后,整个顺天城都沸腾了。 自古以来,粮食都没掉到如此恐怖的程度,现在这粮价,自然遭到全城疯抢。 那些中小型粮商根本玩不起,咬咬牙,只能降到五十文一斤,这已经是他们的极限。 现在城中粮价基本上定在五十文一斤上,沈黎还不满足,直接大面积的收购粮食,再三十文一斤进行甩卖。 过两日,李家与赵家终于顶不住压力,粮价掉到三十文一斤,于是乎,沈黎功成身退,一夜搬空了铺子。 第524章:订婚仪式 - 布衣公卿 - 欺生 粮价尘埃落定,以秦补拙完败为终。 李,赵两大家族,比起秦家,倒像是个纯粹无比的商人。 粮价爆炸,他们亏损五六百万两银子,这是损失。 但他们在朝中的关系,已经嗅觉到朝中一股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于是乎,他们干脆撤出粮商,将所有存粮尽数抛售。 韩家的下场,到现在凶手也只是一帮天道宗的反贼。 火药是沈黎的标志,那一晚上,韩家里面大大小小的火药坛子,炸的满城皆知,怎么可能跟沈黎一点关系都没有? 人家定远伯沈黎,到现在还蹦蹦跳跳,活的好好地,这件事对他没有丝毫影响,甚至还要迎娶公主殿下。 这说明什么? 韩家之事,起码有陛下的授权,否则沈黎跑回来公然灭掉一个百年大族,他凭什么还能活着? 那是一家族几百口人呐,不是几百只鸡。 即便是杀几百只鸡,惨叫声也能响彻数里吧? 更让人奇怪的是,韩家除了韩家父子,竟没有一个活口跑出来,沈黎有那么大的能量吗? 周遭看戏的百姓们,到现在也没有目击证人的出现。 韩李两家并不是傻子,再这么垄断粮价,陛下迟早会整治他们。 以前他们是靠着秦家与韩家狐假虎威,现在秦家自身难保,此时不撤更待何时? 秦补拙坐在书房内,一夜之间似是苍老了许多,他捋着胡须,啪嗒啪嗒的抽着烟枪:“谁说我秦家要树倒猢狲散了?” “是,你还能拿出血浮屠。” 书房门被推开,一个衣着华贵的中年男人出现在眼前。 “王爷大驾光临,有失远迎啊。” 秦补拙微笑起身。 这位,可是他的盟友。 也是天道宗,在京城的负责人。 盛贤王,姜承武。 他也微笑着点头道:“我越发觉得,这个沈黎,是个人才啊。” “也不枉您将女儿,嫁给他。” 秦补拙招手,下人奉茶。 若是有外人在此,定然惊的说不出话来。 盛贤王的女儿嫁给沈黎,公主嫁给沈黎。 那盛贤王的女儿,便是公主了!!! “既然韩李两家打算不玩粮食了,那便给他们一些警告吧。” 盛贤王端着茶杯淡淡道:“宗主需要资金投入大梁,到时候大梁,大楚,海上一同对大渝进攻,这天下,迟早大乱起来。” 秦补拙眉头微皱道:“您的意思是,抽调大渝所有钱庄银两送走?” “你不愿意?” 他深吸一口气,上了天道宗这贼船,怕是下不来了。 秦家这么多年累计的所有财富,都为天道宗的谋反事业做了贡献了,自己勤勤恳恳,却是为天道宗打工。 皇帝要是知道,怕是会将他千刀万剐。 但天道宗也给了他好处。 血浮屠药丸。 如今,秦家这府中三百死士,若是吞下生死丹,即便是锦衣卫,也难以阻挡。 他知道,皇帝姜承龙找了血浮屠多年,这一点,足以保证秦家倒不下去。 如果姜承龙敢动他,他便可以趁机扯谎,已将血浮屠送入大楚。 有了这个东西,他可以吃死姜承龙一辈子。 罢了,加入了天道宗,便要付出一些代价。 他长叹一声:“哪里不愿意,全凭王爷做主了。” 盛贤王捋须微笑:“你放心,少不了你的。” 血浮屠,他只有药,没有配方,而天道宗,只给了他三百颗。 秦补拙也只能屈服,现在血浮屠药丸,是他唯一的手段了。 “行了,我女儿将要订婚,我得去凑个热闹。” 两人聊了一会儿,盛贤王姜承武心满意足的离去,这下,天道宗在大楚的资金,已然够了。 …… 沈黎在家待了半个月后,终于迎来了定亲仪式。 这只是定亲,还不是成婚。 皇城未央宫中,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就连有钱人,都没有资格参与这场婚宴。 宫中设席,朝中文武百官悉数参与。 当然,这顿吃席,代价可不小。 宫前小太监收礼,一个个的记录下来。 今日是谁订婚?是皇帝陛下的乘龙快婿,沈黎。 首先,这是皇帝陛下的女婿,其次,沈黎本身并不差,那跟太子殿下好的,吃住同寝,恨不得穿一条裤子,将来极有可能身居高位,此时不巴结,何时巴结? 朝中纵有极多言官对沈黎不满,今日也不敢过来搞事情。 只是大渝朝官员本就俸禄不高,送礼成了一个十分纠结的问题。 送多了,下次还有成婚呢,送少了,遭人惦记,这辈子怕是爬不上去了。 于是乎,没钱的,大多绞尽脑汁送字画,有钱的,各种奇珍异宝堆成小山。 沈黎一身大红喜服,站在殿前一一迎接问好。 今日朝中大臣,似是放下往日恩怨,都格外的喜庆,沈黎呢,也收敛了起来,也不三句话不离造反了。 只是没想到,那些言官喷人有一手,说起夸人的词儿来,更甚。 这彩虹屁一个接着一个,沈黎险些招架不住。 所有宴会,牛比的人物,永远在最后面。 盛贤王今日一身黑色蟒袍,衣领各处都是红色接口,接口上用金丝缠绕,看起来雍容华贵。 他笑呵呵的送上礼品,重重的拍着自己的“女婿”,越看越是满意无比:“哈哈哈,沈大人,恭喜恭喜,恭喜恭喜啊!” 他一直说着恭喜,也不知道是恭喜沈黎,还是在恭喜自己,或者两者都有吧。 沈黎虽然有些奇怪,但还是拱手还礼道:“多谢王爷大驾光临,微臣在此谢过王爷厚爱,请入席上座。” “好好好!” 在小太监的搀扶下,王爷姜承武先是进去拜见了皇帝陛下,再是叙旧。 随后便是四皇子姜魁,他拎着大包小包前来,笑着送上祝福。 秦补拙这位死对头,今日也放下往日恩怨。 小太监接过礼品,朗声道:“秦首辅送来三千年玉珊瑚一堆,请入席。” “沈大人,恭喜你了,成为驸马爷,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沈黎拱手道:“哪里哪里,秦首辅谬赞了。” “或许,将来你能接下我的位置,也不一定。” 周遭其他送礼的官员陡然愣住。 这两位大佬所言,极有可能是将来的朝政了。 这个平日里说不上几句话的内阁大佬,终于与沈黎平视对话了。 沈黎依旧客气道:“秦首辅当真抬举小子了,小子不过二十出头,朝中大事一概不知,切莫取笑小子了。” “哪里哪里。” 秦补拙微笑道:“这样,有时间,来秦府喝茶,今日我这糟老头子,先进去讨上一杯喜酒喝。” “请。” …… 第525章:接待使臣 - 布衣公卿 - 欺生 皇室贵族,宾客多是达官贵人,待午时,订婚典礼正式开始。 皇帝陛下姜承龙端坐在最上方的龙椅上,而沈黎与剑宁公主并排而立,缓缓从外面走进来。 群臣纷纷赞叹,夸赞最多的一词也是郎才女貌。 礼部司员外郎赵峥虽然平日对沈黎不满,但绝不敢在此刻搞事情,他站在龙椅下面,扯着嗓子宣读圣旨。 这本就是场政治联姻,沈黎对姜青梅没有爱慕,姜青梅对沈黎也是淡然,两人无非是走个过场。 婚礼定在明年的三月初六,是礼部选来的黄道吉日。 沈黎没有意见,姜青梅更没有意见。 两人各自心怀鬼胎,在司仪念完圣旨后,沈黎上台,以背好的腹稿无比动情的宣布着他们的“爱情”。 随后便是开席了。 整场订婚仪式,少了烟火气,多了些为了皇命的敷衍。 订婚之后,姜青梅也没跟着沈黎回到城南小院,她继续在宫中,而沈黎拍拍屁股走人。 仿若这场订婚仪式,从来没有过一般。 只有家中大大小小的礼品,提示这沈黎还有个未过门的媳妇。 他有些苦恼,人家是公主,难不成娶回家之后,还得让林晴退位让贤? 林晴陪他一路走来,早已变成家人,他可忍受不了林晴跟着受委屈。 一天疲惫,小新早已倒好热水,替他搓洗身子。 他喟然长叹。 可姜尤很快便赶到。 “妹夫啊,有个差事,我倒是忘了跟你说。” 他嘿嘿笑着搓着手道:“你看,粮价问题现在搞定了,你作为鸿胪寺的人,父皇想让你去接待一下太阳神国的使者。” 沈黎微微皱眉,这才想起来,自己在鸿胪寺还挂着职位呢,七品芝麻官,只是后来自己懒得点卯,鸿胪寺太常少卿也懒得管自己,便让手下替他点卯。 “我这七品芝麻官,怎么还要去接待使者?不妥吧?” 姜尤却笑道:“无所谓,太阳神国弹丸之地,得罪了就得罪了吧,明日你需带人前往鸿胪寺,切莫误了时辰。” 皇帝陛下突然派他去接待使者,本来就是别有用意。 韩家父子在太阳神国,注入大量资金,那些倭寇,顿时又觉得自己行了,纷纷张牙舞爪的在沿海地带搞事情。 大渝水师并不强悍,加上之前户部不愿意拨钱培养,导致水师都使些粗制滥造的船只,甚至连有些豪华游船都不如。 正好沈黎手上有火炮这个大杀器,让他去沿海地带发展,不费吹灰之力便能打退海上倭寇。 而姜尤的意思,就是你尽管得罪吧,皇帝陛下只要韩家父子的人头,至于太阳神国,死就死吧。 这次会晤,就是把他们往死里得罪就行。 沈黎沉吟一番,自从自己火药被锦衣卫暴露之后,这种差事,怕是以后都是自己的。 不去呢,朝中众臣正好参自己一本居功甚傲,去呢,又浪费大量银钱。 无奈,皇命为先。 他点点头道:“那明日午后,我便去鸿胪寺转悠一番吧。” 姜尤在一旁摆弄着文武百官送来的各种礼品,连连感叹:“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啊。” 沈黎翻了翻白眼道:“你太子殿下现在掌管半山坊,每日进来的银两,都能买这一堆了,他们能送什么宝贵的礼物?” 送的贵了,锦衣卫跑去严查抄家,无非都是值个百八十两的玩意儿。 “不不不,秦补拙送的东西倒不错了,这一对红珊瑚,少说价值五千两了。” 姜尤啧啧称奇道:“想不到这老货,倒是舍得下血本了。” “这是投降书吗。” 沈黎摸着下巴,或许,这是秦补拙想要和好的赠礼吧。 如今秦家大势已去,皇帝陛下多次找他谈话,无非就是秦首辅啊,你年纪大了,回去归养吧,这样朕还能给你留个全尸什么的。 可秦补拙的命脉现在都在天道宗手上,他想归养故里,条件不允许啊。 皇帝陛下便觉得,这老货当年灭锦衣卫,污蔑萧家的事情,怕是都留有证据,等着有朝一日反咬一口。 如果韩家是以天下民生做要挟,那秦补拙便是以皇帝陛下的污点做要挟了。 当年秦补拙一跃成为内阁首辅,从此权力通天,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与他主动污蔑萧家谋反不无关系。 让他污蔑萧家谋反的,可是皇帝陛下姜承龙。 此事若是爆出去,皇室的名声,怕是烂到骨子里了。 现在秦补拙定然慌得一批,他们家附近,始终有东厂的人在转悠。 吴境作为掌印太监,自然忠心耿耿,到现在东厂都没有任何黑料,足见他的谨慎。 盗取污蔑萧家证据一事,只能交给吴境。 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出自军中,军中之人,天然对萧家战神有些敬畏,所以锦衣卫倒不是个好的选择。 秦补拙无奈,只能找沈黎和解。 如今他是进退两难。 可姜尤不知道里面的情况,对于多年前萧家惨案了解的并不是十分详细,直接道:“和解?你毁了他秦家几代人辛辛苦苦攒下来的基业,现在即便和解,那老货也不一定什么时候反咬你一口。” 这却是担心沈黎不够坚定,转而投入秦家怀抱了。 沈黎笑着摇头道:“行了,你快回去休息吧,我与秦家,势必走不到一起去。” 姜尤这才安心,拿着红珊瑚道:“这个,送给我了。” “拿去拿去。” 说罢,他这才笑嘻嘻的走出小院子,回到皇城。 待他走后,沈黎却在捋着自己的事情。 最近的事情有些太多太杂,有些乱了。 四大家族,如今跑了两个,韩家被灭,秦家还在苦苦支撑。 至于朝中那些大大小小的秦家附庸官员,迟早也会被皇帝陛下连根拔除,今年的新科状元,怕是不久后便被调回顺天安排朝职,明年的也是。 朝中要加入一大批的新鲜血液了,那些老的,不做事的,即将要被拔除了。 如今朝堂风风雨雨,即便那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言官们,现在面对皇帝陛下的目光,也有些发怵。 尤其是请假制度,如今天寒,有些老毛病的官员们,更是不敢请假,户部便是极好的例子,荆尚书现在回户部,已经不是尚书,之前他当尚书对手下颐指气使的,如今被降,面对的,便是户部大大小的官员的满不在乎。 翌日午后,沈黎穿戴整齐,来到鸿胪寺。 第526章:门前对峙 - 布衣公卿 - 欺生 鸿胪寺,自然是大渝的外交部门。 每日来往鸿胪寺的使臣,不计其数,大大小的的周边国家,都会过来朝贺。 当然,大渝也有使臣外出,在其他国家送礼。 一路走来,竟也能看到不少金发碧眼的波斯使者。 官袍厚重,只走一小段路,沈黎便觉得身上已然有些燥热。 今日接待使臣,陛下已经给了任务目标。 往死里得罪,有多跋扈就多跋扈,争取激怒太阳神国使臣,促使他们爆发大战,从而灭掉韩家余孽。 他用空气漱漱口,做出一副凶狠表情,旁边的小侍卫领着他前行,身后三五个七品芝麻官,还没到鸿胪寺的衙门房子前,便听到里面传来阵阵淫笑与女人的哭声。 “你确定,这是太阳神国使臣见面的地方?” 沈黎皱着眉头,转而询问身后的小官员们。 他没经常待在鸿胪寺,如今听这动静,怎么如同青楼会所一般? 那些个小官员拱手道:“回禀定远伯,正是这里,可能太阳神国使者好玩耍,所以便……” “你的意思是,那些矮小倭寇,在里面欺辱鸿胪寺的女官?” “呃,历来鸿胪寺的女官们,面对他国使臣,或多或少都有些……呃……” “屁!” 沈黎瞪大眼睛道:“我从未听说过,哪个国家的鸿胪寺,女官还得兼职妓女服侍他国使臣的!” “他们玩弄的是这些女官吗?不是,他们玩弄的,是大渝!” 几个小官也无法左右上层的想法,只能诺诺称是。 “鸿胪寺卿易人杰当真没骨气,竟做出如此屈辱之事。” 本来他就对太阳神国极为不满,今日竟还撞见这种屈辱之事,顿时勃然大怒,上前一脚踹开房门。 里面,满园春色,沈黎的手下附属女官俞艺与苏倩如同绵羊一般,上衣被剥去大半,此时眼泪连连。 这是别国使者,若是因为她们不配合导致使者不满,两国开战,她们承担不起。 只能十分屈辱的咽下眼泪,默默配合。 十来个倭人,皆光着膀子,满脸淫笑。 等房门被人一脚踹开时,他们愣了一下,接着怒斥道:“你是何人,赶紧滚出去!” 沈黎看到这种场景,深吸一口气,看向自己手底下的两个女官道:“你们俩,没你们的事情了。” 两女如蒙大赦,仓皇穿好衣物从倭人手中逃离,随后站在沈黎旁边。 她们有些忐忑的提醒道:“大人,这是太阳神国使者,他们与大渝交好。” “我知道。” 沈黎淡淡道:“海上猴子,跑来侮辱我大渝女官,当真威风。” 十来个倭人满不在乎的穿好衣物:“说罢,你是何人,若是官职小了,易大人要你的狗命!” “鸿胪寺丞。” “我当是谁,原来只是九品芝麻小官!” 领头倭人不屑斥责道:“这里的事情,是你们易人杰大人安排的,怎么你敢抗命?” “易人杰么,回过头我再收拾他。” 十几个倭人瞪大眼睛,随即哈哈大笑道:“当真好大的口气,你一个九品小官,竟扬言收拾自己的长官,我告诉你,你这种情况,在我们太阳神国,可是要被砍脑袋的!” “而且,我们送了那么多的礼品,让我们玩玩你们的女官,不过分吧?” “你看看,这两个女人,身材高挑,令人垂涎三尺啊。” …… 鸿胪寺代表的是大渝脸面,里面的女官,自是眉清目秀,姿态良好,苏倩与俞艺看到他们如狼似虎的表情,顿时有些畏惧的往后退了两步。 倭人性淫,喜好多人同食一女,或是父子,她们二人同时侍奉十多人,实在有违伦理纲常,可又怕得罪人,便一直挣扎,却又不敢真的翻脸。 沈黎冷冷道:“我今日来,是与你们谈判的。” “谈判?” 倭人大笑道:“你大渝水师不堪一击,如何谈判?我劝你搞清楚状况,如今不是你们攀谈,而是我们索要赔偿!” 旁边小官解释道:“定远伯大人,沿海一带,已经发生了小规模摩擦,江浙一带水师不敌,连连后撤。” “哦。” 沈黎毫不在乎道:“本官今日来呢,便是谈判,谈不拢,就打了。” 倭人愣了一下,旋即哈哈大笑:“当真是不自量力,你想打,我便奉陪!” “没什么好谈的了,大渝竟派出如此垃圾谈判,当真不将我们太阳神国放在眼里,那便让你们尝尝苦头!” 随后,十多人气势汹汹想要从房间里面出来,却被沈黎挡住了去路。 “滚开!” 沈黎耸耸肩道:“那你们辱我大渝姑娘的事情,怎么算?” “两个女人而已,你想怎么样?” “哦,两个女人而已。” 他面无表情的双手抱胸道:“你知道不知道,她们是我沈黎的姐姐,你打听打听,我沈黎八百人屠杀狼族几万人,就凭你们这些海上猴子,也敢造次?” 倭人愣了一下:“你是沈黎?” “是的。” 他们深吸一口气。 他们常住大渝,对于大渝战事了解甚多,其中就有这个沈黎,狼族的事情,就发生在眼前。 “你想怎么样?” 他们终于正色起来:“不过是两个女人而已,大不了,我们赔钱。” “不不不,你们侮辱的,是她们的尊严。” 沈黎冷笑的竖起一根手指道:“你们好大的胆子,竟侮辱我沈黎的姐姐,屈辱,便要拿鲜血来洗刷。” “你们出门侮辱我的姐姐,那必定不是自己的意思,而是你们天皇蓄谋已久,我沈黎的脸面,岂是你们能够侮辱的?” “我们没有这种想法!” 谁他娘的玩个姑娘还得是天皇的旨意啊?这摆明了就是来找茬的! 几个倭人连忙解释道:“我们今日之举,纯属随意为之。” “你们是有意的,而且,还是故意的。” 沈黎淡淡道:“你们是要看我沈黎的笑话,你们企图侮辱一国之定远伯,那便是想要开战!” “好的,你要战,我便战,我有兄弟千千万!” …… 几个倭人瞪大眼睛,我他吗说什么了?怎么就搞出如此中二的台词了? 接着,沈黎开始喋喋不休起来:“你们狼子野心,竟然想辱我大渝,大渝是不准被侮辱的,我沈黎同样也不是被侮辱的!” “你们,企图冒犯我大渝疆土,打破和平,就是想开战!” “狼子野心!喂不饱的野狗!!!” 领头的倭寇瞪大眼睛,一脸不可置信,怎么说着说着,成了我们狼子野心了? 我们还想谈来着啊! 眼看沈黎还要继续泼脏水,他忍无可忍大怒道:“都TM的雅!蠛!蝶!!!” 第527章:就斩来使 - 布衣公卿 - 欺生 众人愣住,沈黎一脸嫌恶的一脚踹出,将面前倭人踹了个人仰马翻。 “你们这是破坏和平,想要开战!” 倭人寄人篱下,自然不敢造次,这可是敢在皇城之中灭了韩家的大魔头,若是今日他敢反抗,不出半个时辰,他们的脑袋就得挂在城墙上。 旋即他大怒反抗道:“我要见易人杰易大人!” “开战又怎样。” 沈黎淡淡的话语,却让他亡魂尽冒。 若是太阳神国现在最为忌惮的人,不是海军统领,而是这位定远伯沈黎。 倭人狼子野心,早已在几十年前派坛子描绘了整个大渝的舆图,详细到一口水井的位置都清清楚楚。 有些山间小路,当地人都不知道的,他们能知道,就是为了日后杀上大陆为行军做准备。 对于沈黎的资料,他们收集的详细无比。 比如在仙平的产业,早已富可敌国,但人家又搞出各个作坊,收集天下难民,供他们吃穿,妥妥的大善人。 再就是北境战事,以八百士兵瞬灭狼族六万而不伤一兵一卒。 回来之后,冲冠一怒为红颜,一夜之间让大渝四大家族其一的韩家鸡犬不留,如今的韩家父子如丧家之犬一般逃到太阳神国。 他们的人还没拿到火药配方,沈黎便打算开战,他们自然不肯了。 此等杀神,若是让他去了海上战场,倭人军队能顶得住火炮攻击么? 答案是不能。 倭人领头人大怒道:“你无端挑起战火,你们大渝最讲民心,你这样贸然攻打太阳神国,必然会失去民心的!” “哦,民心么。” 沈黎捻着手指轻笑道:“那还不简单吗。” “如何简单?” “杀了你们,通告天下,你们企图侮辱朝廷定远伯的姐姐,并扬言杀了定远伯,这是赤裸裸的挑衅,而且我即将成为大渝驸马,你们此举,是对大渝皇室的蔑视,必须要给你们一点颜色看看!” 倭人目瞪口呆,旋即大怒:“你们这是污蔑,是栽赃陷害!” 这种罪名,他可承担不起,若是开战倭人大败,到时候整个太阳神国,会将矛头对准他们,那时候即便他们已经死了,但家里人统统要被处斩。 “嗯,你说的没错,就是栽赃陷害,你能拿我怎么样?” 沈黎懒得废话,抬手便是一枪,崩了面前的倭人领头人。 众人吓了一跳,定远伯竟敢当众杀人! 其他倭人惊骇的说不出话来,连忙跪地求饶道:“求定远伯放我们一马,我们再也不敢了!” 沈黎默默装填着火药,接着又是一枪。 十个倭人,眼看倒下去三四个。 倭人中一个矮小个子目光微微变冷:“沈大人,你确定要将我等,赶尽杀绝么?” “是的。” 沈黎继续面无表情的抬手开枪。 又是一个倭人倒地。 说话倭人忍不住了,他缓缓起身点头道:“好,很好。” “你想怎么样?” 沈黎又是抬手一枪。 倭人却没有倒下,在他手中,一把精致短匕挡住了子·弹。 “介绍一下,鄙人松下家族第十三代传人,松下本会。” “我们的家族,皆是忍者家族,今日出山,也是为了护卫柳生田大人,如今大人被你杀了也就罢了,你竟还想赶尽杀绝?” “受死!” 话音刚落,他的身形便消失在原地。 沈黎瞪大眼睛,只觉背后汗毛倒竖,万万没想到,这些倭人里面,居然还藏了忍者,实在是失算了。 鸿胪寺内,自然没有什么厉害护卫,现在能护住自己的,只有锦衣卫的万江楼。 他拔腿便跑,可鸿胪寺院子大门,陡然关闭。 空中四面八方传来声音:“定远伯大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今日能杀了你,也算为太阳神国除掉一劲敌!” “那么,现在请觉悟吧!” 一道寒芒飞来,沈黎避无可避,在空中连开两枪后,仓皇后退。 那忍者怪笑一声,从雪地里飞出,一跃而起,手中匕首寒芒尽显,直扑沈黎。 沈黎连忙丢掉火枪,往屋内撤去。 就当忍者冲来的千钧一发之际,一道剑芒落下,将其死死的钉在地上。 他满眼不甘的看向近在咫尺的沈黎,随后扭头看向身后的白衣人。 沈黎这才长出一口气。 随后,白衣人剑光涌动,三下五除二将倭人尽数斩杀,跳上屋顶后消失不见。 一切发生在电石火花之间,所有人都目瞪口呆,只有沈黎拍拍屁股上的积雪,然后去皇宫汇报情况。 …… “什么?你杀了太阳神国的使者?” 御书房内,鸿胪寺卿易人杰瞪大眼睛道:“沈大人,您可闯下了滔天大祸啊!” 沈黎站在原地,对皇帝姜承龙拱手道:“倭人中有忍者出现,企图残害微臣,微臣逼不得已,这才将他们都杀了。” 姜承龙瞪大眼睛故作关心道:“你有没有伤到哪?” “倭人所作所为,就连百姓都看不下去了,从外面飞进来一大侠,救下微臣。” “放肆!当真放肆!” 君臣二人一唱一和,直接将这帮倭人定性成十恶不赦之徒。 易人杰拱手劝解道:“陛下,倭人势大,如今沿海地区的海军,皆不是他们的对手啊。” “那这便是你让鸿胪寺女官屈辱的服侍他们的理由?” 沈黎皱着眉头道:“本官去鸿胪寺,当场看到十个倭人脱光光意图对两个鸿胪寺女官行图谋不轨之事!” “易大人,身为鸿胪寺卿,代表的是大渝脸面,就算打不过,骨头不能软了。” 易人杰长叹一声道:“鸿胪寺女官服侍外国使臣,本来就是不成文的规定啊。” “规定?这什么狗屁倒灶的规定?我从未听说过,还有这种规定?” 沈黎直接爆了粗口:“她们代表的是大渝,你以为那些狗贼玩弄的是女人吗?他们下意识认为,自己在玩弄大渝!” “有点上纲上线了吧?” 易人杰微微皱眉道:“沈大人,您这理解的,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姜承龙也觉得此举不妥,他抬手制止二人争吵道:“这样,你们先别吵了,朕也觉得,鸿胪寺本来是谈两国之事的地方,不宜有女人侍奉,这样,鸿胪寺以后,不得以女子服侍他国使臣,端茶倒水,全由样貌端庄些的男子来做。” “男子,也不是没有被玩弄过。” 易人杰嘀咕一声,却在这空旷的御书房中格外响亮。 沈黎与姜承龙对视一眼,目瞪口呆。 第528章:销售蜂窝煤 - 布衣公卿 - 欺生 姜承龙哑然许久,最终宣布道:“太阳神国,卑鄙至极,竟然企图刺杀我大渝定远伯,着令定远伯沈黎带着兵符,前往江浙一代,出兵攻打太阳神国!” 易人杰瞪大眼睛:“陛下,万万不可啊陛下!” “我大渝海军本就不强悍,今年与太阳神国发生大大小小的摩擦不计其数,倭寇势大,我大渝应该避其锋芒,他们不是想要一个小岛晾晒过往船只货物吗?一岛之地,无甚大影响啊!” 沈黎皱眉道:“易大人,你身为鸿胪寺卿,怎地这么没骨头?我大渝虽然疆域辽阔,但也没有送人的道理,更何况送给倭寇。” “说得好。” 姜承龙淡淡道:“易人杰,你再说如此丧气话,休怪朕对你不客气了。” 易人杰长叹一口气。 沈黎拱手道:“陛下放心,臣不日便领兵出发!” “不急,冬日河面冰冻,不便远行,等明年春暖花开,便是你出发之时。” 他知道自己无论如何跑不掉去带兵攻打太阳神国,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痛痛快快的主动请缨,倒还落了个忠心为国的好名声。 宫中的事情做完,沈黎面无表情的上了马车。 如今朝廷风雨飘摇,陛下拿他做枪,一边抵御外敌,一边整顿朝纲,这到时候怕也如秦补拙同样下场了。 “少爷。” 贺元坝坐在马车上,欲言又止。 他拉开马车帘子:“嗯?” 随后他便看到,车内一少女坐在炉子边,兴致勃勃的吃着烤饼子。 公主姜青梅。 “刚刚多谢你了。” 他叹口气道:“要不是你,小命就丢了。” 鸿胪寺内,那白衣人,便是公主殿下姜青梅,沈黎之所以在鸿胪寺内没那么惧怕,他觉得东厂或者锦衣卫必定安排了高手看着自己,毕竟他们俩,都想弄到火药配方,但又不敢强抢。 却没料到,姜青梅居然也在暗中看着自己。 姜青梅放下饼子拍拍小手道:“干嘛叹气?” “明年就得出发,去攻打太阳神国了。” 对于这位准媳妇,沈黎对她谈不上恶感,更谈不上爱情,他知道,皇帝陛下将姜青梅嫁给自己的原因很简单,一来是为了提拔自己与朝堂众人对着干,二来便是为了火药。 姜青梅一品修为,虽然是强行灌输的,但也比普通二三品要强一些,有她在,想要窃取一些仙平机密十分简单。 “哦,倭寇忍者众多,多是刺客,到时候父皇应该会派我跟你一起去。” 沈黎揉了揉太阳穴道:“也算是新婚度蜜月了吧。” “你家里的妻子,怎么办?” 姜青梅一个妙龄少女,谈及自己婚事丝毫不避讳,直言道:“你总不能让我一个公主殿下,去了你家做小吧?” “我们家,没有大小之分,来了都是我沈黎的妻子。” 这本来就是沈黎心中一根刺,如今被她这么直白的询问,心中很是不乐意:“元坝,走吧。” 姜青梅沉默一阵:“我走了,你自己小心。” 说罢,她绕着马车,消失在茫茫大雪中。 回到家中之后,柳升等人还没有回去,在院子内帮忙和泥,制作煤炉。 这几日的试验下来,蜂窝煤的效果,的确要比普通煤球要好用许多,而且煤球燃烧十分充分。 沈黎现在已经不缺钱,只是这京城之中,还有较多贫民,怕是过不好这个年,他便想着,给那些人找点活计,送煤。 正巧这几日他也没什么事情,朝堂之上,一片死寂,每日由姜尤主持早朝,他资历尚浅,有时候听不懂那些文臣话语中的含义,比如说威胁。 他照单全收,病了么,请假呗。 户部有了虞文进做尚书,也没荆大人那么多屁事了,军中棉衣是毫不犹豫就批下去,还有北境大军大胜之后的所有奖赏,一并运往临渝关。 而姜尤的门庭,逐渐热闹了起来。 姜承龙留了一手,便是朝廷官员的俸禄。 大渝国库并不算十分空虚,每年还有七千万两白银进来,偶尔遇到丰收,还能剩下三两千万两。 皇帝也不修宫殿,也不动土木,更不搞什么特别花钱的项目,算是十分节俭了。 姜尤主持早朝几日后,便查看了所有人的俸禄。 于是乎,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各个虽然没升职,但是加了薪,这一手笼络人心的做法,让太子府瞬间门庭若市。 他也忙碌了起来,半山坊也没空去管理,沈黎家中也没时间来玩了,每日都是朝堂,政治,只有自己搞不懂的事情,才会跑过来找他。 沈黎也忙里偷闲,买了两间铺子,开始在门前招收工人。 没有多余的掌柜供他驱使,他便亲自上阵。 仙平蜂窝煤,开始投放市场。 现在沈黎在民间的名声,就是大善人之名,他所有作坊的工人,都对他感恩戴德,有的恨不得将他刻上自己祖宗牌位。 去年这个时候,整个半山坊乃至大渝较多地方的百姓,多是去采石场做工,每日三五文钱,吃的馒头,甚至能绷断牙齿。 现在多好?顿顿三菜一汤,许多人都胖了许多,这日子,他们做梦都不敢想,甚至有的工人,还有闲钱纳妾了。 实际上沈黎手上越发拮据了,他的手上,没有多少现银,银子多是投放作坊,用来养工人了。 有的偏远地区,甚至还不赚钱,纯属砸钱。 若不是合作伙伴吃掉自己一大部分的货物销往大楚,自己现在早就玩崩盘了。 铺子一开张,人们见到他,纷纷跑过来凑热闹。 “定远伯大人,您这是又要卖东西了吗?” “这次卖什么好东西啊?” “是不是更便宜的米啊?” …… 随着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沈黎微笑着拿出扩音器道:“这次卖的是,煤。” 众人一阵疑惑,咱们不是已经有了煤吗?难不成沈大人是要将煤价打下来? “我们销售的,是这种蜂窝煤。” 说着,他拿出一块蜂窝煤,在众人目光中点燃。 第529章:一阵疯抢 - 布衣公卿 - 欺生 “我们销售的蜂窝煤,比起传统的煤块,燃烧的更加充分彻底,不用再砸烂煤块进行灼烧了。” 传统煤块,人们都是直接丢进炉子,进行燃烧。 这种燃烧方式,空气不足,燃烧不充分,导致煤块外面烧完,里面还是黑乎乎一块,砸烂会烧的更快,不砸的话,外面包裹的煤炭碎渣阻止的空气进入,很快熄灭。 当真是砸也不是,不砸也不是。 每年这种废旧煤块,浪费极大,煤商们也不回收,那些废旧煤块,只能砸了烧掉。 众人一阵议论,对这种千疮百孔的蜂窝煤很是好奇。 沈黎继续微笑着解释道:“这种蜂窝煤,有个配套的炉子,配套使用的话,可以控制火势大小,若是想在炉子上做菜的话,便调到最大模式,若夜晚睡觉,在炉子上温上一壶水,第二日起来后,也不用再添柴烧水,直接倒出来便可以使用,实在是方便。” 说话间,蜂窝煤便燃烧起来。 上面燃烧的火焰,要比三两块煤块堆在一起燃烧都要大。 众人兴致勃勃询问道:“那炉子是怎么调整火焰的?” 柳升等人看到沈黎的眼神后,将煤炉搬了出来。 随后,沈黎在炉子里填了三块新煤。 “大人,这炉子一次性使用三块煤,是不是浪费很大啊?” “就是啊,煤块本来就贵,若是再用这种炉子,那烧的不是煤,是银子啊。” …… 沈黎招招手,示意众人稍安勿躁。 “这炉子是第一次使用,大家不要着急,我教你们怎么用。” “下面这个,是空气入口,用木塞塞住,这个木塞,也是有讲究的。” “木塞上,也有一个小口,与炉子的空气入口对应,若是两个小口对住直接盖上呢,火势会变小,但不是最小的状态。” 说着,他将木塞盖上去,炉子上袅袅火焰瞬间下去,但煤块上,还是有火焰。 众人一阵惊讶,这感情好啊,可以省下不少钱。 “如果,咱们再稍微一扭动,将木塞小口与炉子小口之间的缝隙变小,那么便可以继续将火势变小,直到拧到缝隙只有一个筷子大小时,咱们睡前加上这样的一块煤,那么便能保证明日早上起来后,水是温的,炉子也没有熄灭。” “到时候,再加上一块新的蜂窝煤,将火势调大,便可以开始做早饭了。” “这样,是不是省去了早上起来,天寒地冻,出门找柴火的尴尬呢?” 听着沈黎的讲解,众人议论纷纷。 这炉子,当真也太方便了吧? 若是将炉子放在家中,是不是还可以取暖啊? 真是一举,好几得啊。 几个时辰过后,众人默默的观察着火势。 三块蜂窝煤,火力全开的状态下,能烧接近三个时辰。 下面的蜂窝煤已经完全燃烧后,沈黎笑着取出两块煤渣道:“你们看,这蜂窝煤烧完,煤块是完整的,那么,咱们可以在炉子下面,垫上两块已经烧完的煤,最上面一块烧完,那便取出来最下面一块,再在最上面加入新的蜂窝煤,大家添煤的时候需要注意,煤球上的孔洞,需要对准了,对不准,有时候导致空气进不来,火焰便会熄灭。” 众人一阵拍手叫好。 这种炉子,做的精巧无比,只是不知道价格? “大人,这炉子多少钱一个,还有这煤,多少钱一块?” “太贵了我们可买不起嗷。” 人们一阵哄笑。 沈黎笑着摇头道:“炉子,只需一两银子。” “那煤块呢,多少钱一斤?” “咱不论斤卖,论块,一块,三十文钱。” 众人盘算着,一块,若是省着用,能烧五六个时辰,要是用煤块,怕是一斤才能烧五六个时辰。 而且他的这个炉子,当真精巧,买下来,能省去不少花销,更重要的是,早上省去一大堆遭罪的事情,直接便可以在炉子上做饭。 三十文一块,若是一天用三块,也不过是一两银子,而若是用煤块,只能用五六个时辰,还得小心翼翼的用。 很快,人群中爆发一个声音道:“我要买!” 有了第一个,便有第二个声音出现。 接着便是几百人呐喊。 对于这种穷苦百姓,沈黎也不强求,也不过多的渲染神话自己的产品,他们若是喜欢就买,不喜欢就算了,这个世界,取暖的方式,并不只有煤球。 “各位请安静一下,咱们这个煤铺啊,还有几点销售要求。” “第一,蜂窝煤预定制,你们第一次来铺子,交下定金,订购多少块煤,写清楚,拿着小票回家等待,一天后,我们便有人,带着您预定的煤球,送货上门,包括搬卸货,都不用你们来动手,我们自己动。” “第二,炉子,一两银子一台,支持退货,三个月内,如果你们用的炉子,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或者觉得这个炉子,没有省钱,反而浪费极大,可以来退货,我们自己拉回去,一两银子,原封不动的换给你,而且,多余的煤球,我们也原价回收回来。” “第三,便是回收煤球,你们拿着之前的老旧煤块,烧完的,按二十文一斤回收,没烧的,按一两银子一斤回收,回收规则是,需要你们自己运到煤铺,若是你们嫌麻烦,可以告知我们的运煤小厮,小厮会带着你们的煤运回来这里,不过,每斤都会扣掉两文钱的车马费用。” …… 众人一阵惊呼,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还送货上门? 天寒地冻的,一来煤球脏,弄到衣服上洗的话,很久才干,二来有人居住较远,车马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于是乎,众人纷纷开始下订单。 用不了还能退,哪个商家有如此自信? 定远伯不愧是定远伯,诚不欺我啊。 仅仅两个时辰,便收获了三万多块蜂窝煤的订单,还有五千多台煤炉。 沈黎开口道:“感谢各位乡亲们的支持,不过你们有点太热情了,以我们现有产量,一天到货,可能有些难。” “没事没事,晚一点也没关系。” “多谢多谢。” 他抱拳道:“那么接下来,我们煤铺,要开始招工了。” 第530章:招工规则 - 布衣公卿 - 欺生 “招工?” 众人顿时来了精神。 众所周知,仙平作坊的待遇,那是全世界最好的,不少人甚至散尽家财,只为进作坊谋求一职,哪怕是个小小的组长,都比外面自己弄个小推车要强。 即便是普通干活的员工,那待遇也是极好的,而且底层员工还有给领导打分制,若是领导压榨劳动力,那上面便会调查,情况核实,直接清除作坊。 这也导致,许多小领导待遇好,但跟孙子一般哄着普通员工。 这种模式,已经超出这个时代太多,无数人打破头想要参与,但根本没机会,现在想进仙平作坊,那还得靠关系,至于里面的人,每日兢兢业业,生怕犯错被开除。 他们的薪水,甚至比的上礼部司员外郎赵峥了。 今日煤铺招人,他们顿时挤破头道:“收我!收我!” 沈黎笑着摆摆手示意众人安静下来,道:“今日只是通知,明日才会正式开始招工。” “招工原则很简单,第一,不要有前科的,尤其是侮辱妇女之人,第二,地痞流氓无赖,不要,第三,不识字的,不要。” 众人倒吸口凉气,现在招工这么严格了?不识字的都不要了? 还没等众人反驳,他继续道:“至于为什么不要不识字的,是因为咱们卖煤炭,以后会开发新的做法,需要对门牌,数字记载,这些煤,不是让你们埋头干活就行,而是参与进来。” “作坊内,可以招收不识字的,但工价较低,而且伙食稍差一些。” “作坊外,必须要识字会写字的。” 众人沉思一下:“那是不是说,作坊外面的工价高一些?” “是的。” 沈黎淡淡道:“作坊外面,不包吃住,作坊可以为你们提供马车或者牛车,但草料自备。” 众人议论纷纷,那这玩意儿还搞个屁啊,不包吃住,还要自备草料,那得花多少钱? 人家进你作坊,不久图个包吃住的好处吗? 现在看来,还是作坊内要舒服一些。 “作坊外,送十块蜂窝煤,提成一文钱。” 沈黎淡淡道:“给你们的车,一车能装三百块煤。” 那也就是说,送一趟,便是三十文。 若是勤快一点,一天送个三趟,便是九十文。 一个月,便是二十七两银子! 对于在作坊内,一个月二两银子,这可翻了十倍不止啊。 而且现在粮价下来了,红薯已经卖到三文钱一斤,房屋租金什么的,一个月撑死二两银子。 剩下的,那全是自己的? 众人纷纷眼红起来,这可是个肥差啊。 一年大概有三个月需要运煤,冬季最好。 若是巴结上一个大户,运一次煤,恐怕都不止三百块。 再者冬季成婚的人家最多,一场婚宴,大大小小所需的煤块,少说也得近五十块。 即便是普通人家,遇到这种蜂窝煤,更会做一下囤货,那样算起来,他们一年只需做两三个月,其他时间去找个其他活计,一年下来还能剩余不少。 而且自由。 于是,无数人大叫着要参与,可京城八十一坊,为了保证利益,最好还是每个坊只有两个送货人,那便是一百六十二人。 而且距离作坊越近的送货人,好处越大,他们可以快速取到货,然后快速送货。 作坊在半山坊内,若是半山坊内需要运煤,他们一天甚至可以运个七八趟,对于比较远的地方,十分不公平。 这一点,需要进行调整单价。 这种自由送货模式,在他们看起来,比较自由,想做便做,不想做便停下来。 “明日早上,半山坊牌坊下,准时招工,至于待遇,要会比之前差一些。” 即便是差一些,也不是其他小作坊能够比拟的。 众人都沸腾了,纷纷求着报名,但沈黎这里不接受报名。 至于煤铺,他只需招一两个账房,第一日订货之后,以后铺子不支持订货,谁订货,谁去找那片区域的送货小哥。 由送货小哥每日记录进货数量,仓库那里设置账房,送货小哥拿着客户缴纳的定金,将定金缴纳账房,根据定金派发蜂窝煤数量。 他们的工钱,由铺子计算,派专人走访,看看送货小哥是否将煤块送入每家每户中。 而且每个马车前,都会有个打分牌子,一个月打一次分,铺子这里还设置投诉箱,三次投诉走人,分数低于八分走人。 这样,想必那些送货小哥都会兢兢业业的做事了。 第一批的定金收上来后,转而送到半山坊的作坊内,开始租赁作坊,招工生产。 这个煤铺,沈黎不打算挣多少钱,每块挣五文钱,送货小哥拿一文,作坊工人以及黄泥平均耗费两文钱,他只赚两文钱一块。 即便如此,那也是个不小的数目,一个冬天下来,三个月,即便一家每天用三块,那三个月下来是二百七十块。 整个京城,可有近十万人,三万多户人家。 这只是试验,作坊赚的两文钱,还有其他开支,但若是煤炭亏了,沈黎就不打算做了。 处处都在亏钱,积少成多,太多地方张口的话,回头资金回笼不到,那便是个大问题,工人们反倒会将他们视为敌人了。 一天下来,处理好煤铺后,他接着回去忙活自己的事情。 如今一切产业有条不紊的进行,酒水作坊,香皂作坊,白糖作坊,都由仙平苗欢盈负责,他便成了甩手掌柜,坐等收钱便好。 现在他无事可做,只能在家中写写书,搞搞美食。 半山坊报纸现在已经能够自给自足,人们格外喜欢看各个地方的八卦,越是劲爆越好,而背面部分,则是各地送上来的情报,大多是哪里出现了灾难,又是哪里出现了贪官,百姓名不聊生等等。 吏部也根据这份报纸,前往各地考察,结果发现果然如此。 报纸一角,是沈黎连载在上面的小说,西厢记。 这一段时间,报纸的客户是各个女子,多是深闺待嫁的姑娘们,里面张生与崔莺莺波澜起伏的爱情,让她们无法自拔。 西厢记写完,便是梁祝。 他动笔写了一天后,闲来无事的皇帝陛下邀请他去皇宫湖心亭赏雪。 第531章:雪中洽谈 - 布衣公卿 - 欺生 湖心亭中,外面大雪纷飞,里面姜承龙披着大氅,一人一火炉,炉子上温着清酒。 距离湖心亭长长的走廊外,两个小太监冒着大雪站立,没有陛下恩准,他们不可以进去躲雪。 沈黎提着衣摆,看了他们一眼,其中一个小太监恭敬的将其迎到湖心亭内。 整个湖面冰冻三尺,姜承龙背对着他,坐在炉子旁拿着钓竿,前方是一个小洞口,鱼漂在上面静静漂浮着。 “臣,见过陛下。” 他摆摆手,示意沈黎无需客气,直接坐下便可。 “来了,上钩了!” 鱼漂微动,姜承龙嘴角突然扬起,随后稍稍用力,一个小鲫鱼便从水中一跃而出。 他将鱼丢入桶内,喂了些鱼食,继续甩出钓竿。 “别客气,自己来。” 他指了指炉子上的清酒。 沈黎点头,跪坐一旁替二人斟满酒杯。 君臣二人,静坐几个时辰,姜承龙钓鱼,沈黎倒酒。 这些只是清酒,酒味极淡,加上煮热,酒劲飘散,即便喝上三五个时辰,也没什么事情。 而远处走廊尽头,两个小太监已经被鹅毛大雪彻底盖住,露出两个眼睛,成了雪人。 “你是不是在想,朕太不近人情了?” 不知何时,姜承龙放下钓竿,在桶中清洗一下手掌,一边擦拭一边指着远处小太监。 沈黎摇头道:“身为臣子,为陛下效忠,死而后已,何况是淋雪。” “他们,不值得同情。” 姜承龙起身活动一下,伸了个懒腰道:“朕还没想好,怎么处理他们。”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哈!” 他故作幽默的笑了声:“你沈黎,没那么忠心耿耿吧?” 沈黎拱手道:“微臣对于陛下,那是忠心耿耿,臣为大渝,为社稷,愿意肝脑涂地。” “行了,别扯这些有的没的了,这两个太监,竟私自将朕的情况,告知秦补拙,当真该死。” 姜承龙缓缓坐下来道:“对于秦补拙,你怎么看?” “朝廷,重臣。” 沈黎微微皱眉,皇帝陛下贸然询问秦补拙,怕是已经对其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若是姜尤从政,明年他便可以按计划东巡。 东巡之前,他必须要将朝堂整顿一遍。 这个年,很多人都难过了。 “在你之前,秦补拙来过。” 姜承龙挑了挑眉毛:“知道他怎么评价你的么?” 他微笑:“他怎么评价我,是他的事情,臣只需做好自己本分的事情。” “看来你对自己,并不是很自信,他说你是个奸诈的,忠臣。” “倒是很贴切。” 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四大家族,韩家被反贼灭掉,李、赵两家破产,各地的钱庄被天道宗洗劫一空,秦家,大势已去。” “三大钱庄,被天道宗劫了?” 他眉头紧皱,这个消息,倒是从未有人跟自己说过。 天道宗要这么多钱,必定是准备有大动作了。 可大楚,最近没打算动兵吧? 至于大梁,是三国实力最差的,若是天道宗以大梁为突破口,攻打大渝,那也打不过吧? 姜承龙缓缓坐下来:“你了解天道宗?” “打过交道,他们收集天下各处才子,当年我在金陵时,便遭到邀请,拒绝后差点被杀。” 沈黎沉吟道:“三大钱庄,少说也有一万万两白银吧?” “你太小看他们了。” “十二万万两白银。” 也就是十二亿两银子。 尽数被天道宗卷走,这若是用于军事打造上,得造出多大一股军队啊? 他讶然道:“这么多钱,若是充当国库,大渝不知富裕多少倍。” “我听说,秦补拙,与天道宗,有关系。” 姜承龙换了个舒服的方式道:“你也说了天道宗招揽天下高官才子,身为内阁首辅的秦补拙,自然是他们的合作伙伴,或者是傀儡。” “不……不会吧?” 沈黎咽下口水,若是秦补拙是天道宗的傀儡,那大渝有多少秘密被外人掌控着啊? “有什么不会的,有人看到,是秦补拙的人,连夜运走那些银子的,这还不能证明么。” “这太复杂了,容臣缓缓。” 他吞下一杯酒道:“天道宗,本来就打着人人平等的旗号,四处招揽教徒,肆意谋反,他们的势力范围,不仅仅是大渝,还有大楚,大梁,甚至还有草原上。” 他没敢说自己将天道宗宗主的徒弟稽粥给抓了回来。 再者,稽粥到了京城后,便逃之夭夭,不知道消失到了哪里。 姜承龙看着湖中,目光淡然:“朕明年要东巡,必须在临走之前,解决此事,否则以太子涉世未深的样子,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秦补拙深耕朝堂多年,手下门徒不计其数,若是姜承龙放开手脚跑去东巡,若秦补拙真是天道宗的人,说不定等他东巡回来,皇宫已经换了个主人了。 “可臣,能做些什么?” 沈黎皱眉:“内阁首辅,是天道宗傀儡的事情,实在太过匪夷所思。” 论地位,秦补拙已经位极人臣,论家产,秦补拙富可敌国,他还有什么理由加入天道宗的呢? “秦补拙,是朕一手提拔起来的,起初只是都察院的右都御史,就和朕的同窗唐寻章一样。” 唐寻章居然是皇帝伴读? 怪不得,视察金陵重任,就落到他的身上。 也怪不得唐寻章这么多年,在朝中安安稳稳,从来没被人弹劾过,一来是他为人谨慎,二来是他的身份。 姜承龙继续自言自语道:“后来,他在朕的眼中,出现的越发频繁,立下的功劳也越来越多,大大小小的功劳不计其数,朕交代的事情,不出半日基本上都能做好,所以朕见他是个人才,便一步步将其提拔到内阁首辅的位置。” “现在想想,当年他能立下那么多功劳,估计与天道宗的帮助不无关系。” “那功劳,可比你多,还有从龙之功。” 说着说着,他便愣住了。 现在沈黎的功劳,同样不少。 他狐疑的看向沈黎:“你不会也是天道宗的门徒吧?” 第532章:请假回家 - 布衣公卿 - 欺生 “臣不是。” 沈黎摇头道:“臣若是天道宗的傀儡,便不会将往日天道宗招揽的事情说出来。” “而且臣,大办作坊,给天下百姓吃食,让他们安稳下来,与天道宗宗旨不符,天道宗打算弄出大量战争与饥荒,让那些百姓不得不揭竿而起,而臣与他们相悖,自然是他们的眼中钉。” 姜承龙沉吟一番,对他的怀疑渐渐消散。 是啊,沈黎做的事情,与天道宗截然相反,天道宗想灭了他还来不及,怎么可能招揽他? 抛开这些,沈黎的确是个治世能臣,而且是个实干家,有他在,四海安定,解决一大部分穷苦百姓的问题,这样的能臣,在百姓心中呼声很高,杀又舍不得杀,不杀又功高盖主。 “剑宁公主交给你了,你须好好待她。” 他年轻时平叛,受了重伤,就这么几个孩子,各个都是他的心头肉。 也正因为他受了重伤,所以格外亲近太监,后宫之中,他是极少回去的,每日便是忙碌到深夜才睡下,这才避免了回到后宫翻牌子。 沈黎点头道:“放心吧陛下,既然是臣的内人,那臣自然对其无微不至。” “你觉得,姜尤怎么样?” 姜承龙忽然兴致勃勃道:“近日他进步甚大,想必与你脱不开关系。” “都是太子殿下天资聪慧,近日只是在朝政上用功一些。” 他拱手道:“与臣的关系,并不大。” 今日湖心亭谈话,主题便是秦补拙的问题,扯着扯着,又扯到太子姜尤的头上了。 “太子不止一次跟朕说,少师沈黎博学多才,乃治世能臣,将来他做了皇帝,必然让你做内阁首辅。” 姜承龙目光灼灼,死死的盯着沈黎。 这是试探,他要看看,沈黎是否对权力格外渴望,若是这般,此人必定不能留。 沈黎本身就不想做内阁首辅,太麻烦了,每日大大小小的各种政事,忙的焦头烂额,他的目标,便是吃穿不愁,带着一家老小过着咸鱼的生活。 做首辅太累了,虽然拥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力,但也面临着海量的工作。 工资还低的可怕。 “臣,不想做内阁首辅。” 他叹口气道:“臣只想偏安一隅,做个逍遥快活的定远伯,一县之地,足够臣施展拳脚了,钱太多也没用,臣不喜欢钱,对钱没有兴趣,至于权力,臣也不想每日在朝堂上尔虞我诈。” “陛下,太子殿下想扶持臣做内阁首辅的事情,臣早就知道,只是不知道如何拒绝,还请陛下劝劝太子殿下,毕竟臣的性子,实在太过懒散,若是掌管内阁,怕是以后的内阁,鸡飞狗跳。” “臣看内阁次辅周据典倒是不错,此人刚正不阿,又是状元郎出身,只是不愿同流合污,便横遭打压,若是让他做内阁首辅,太子殿下倒是省去不少事情。” 姜承龙背着手眺望远方,沈黎懒散他是知道的,对于权力的追求也不大,又有能力,这样的人放走,简直就是极大的浪费。 他微笑道:“行了,朕都知道了,你去吧。” 灭掉秦补拙的事情,两人只是说了一半。 沈黎不会出主意怎么灭了秦补拙,那样反倒证明他想爬上内阁首辅。 覆灭秦家的事情,该有锦衣卫和东厂去做。 他顿了顿道:“陛下,眼下宫中也没有臣的事情,臣想回去一段时间,与家人团圆过年,您也知道,臣的幼子,刚刚一岁。” 姜承龙轻笑一声:“大丈夫,应该心怀广阔,不应偏安一隅,如今宫中事务繁忙,你还是留在这里,没事的时候还能教授太子。” 这倒像是教导了,大男人的,成天想家是怎么回事?你该想着事业。 沈黎长叹一口气,太顾家你觉得不好,不顾家追求权力,你又觉得我可能谋反,你咋那难伺候呢。 “臣的爵位,是买来的,当年臣与内子住在贫民窟小院内,一日三餐都发愁,可内子依旧不离不弃,眼看臣有钱了,她又为臣诞下一子,臣能不念家嘛。” “听说,你当年在金陵,可是个地痞无赖?” 姜承龙顿时八卦起来:“还差点将媳妇给卖了?” “是啊,往事不堪回首,还好臣被忍无可忍的内子用擀面杖打晕过去,幡然醒悟,这才没酿成大错。” 他哈哈大笑:“行了,反正你官职不高,也没你什么事情,明年早些过来,朕还得主持你与剑宁的大婚。” “多谢陛下恩准。” “对了,剑宁,你先带回去过个年吧,也算是提前熟悉熟悉环境嘛。” 说到底,还是对沈黎的火药有想法。 毕竟血浮屠已经现世,姜承龙压力极大,若是在明年找不出由头,第一,撤了锦衣卫,第二,取消东巡。 眼下沈黎的火药,虽然比不上血浮屠,但至少能挡住普通士兵,若是交给神箭营,那神箭营的威力将提升数倍。 锦衣卫请来的工部工匠,虽然已经研制出火药成分,但是配比总没有那么完美,点燃后也会爆炸,但爆炸的威力极小,炸死只鸡都难。 沈黎默默点头,只能多谢皇恩。 雪越下越大,廊桥上的积雪,已经可以没过脚踝,这还是之前已经清扫多次的廊桥。 姜承龙继续甩杆冬钓,对于廊桥尽头的两个小太监,他始终不闻不问。 最终,两个小太监倒下去一个。 沈黎躬身告退,这俩小太监没必要求情,他们既然敢将皇帝陛下的消息泄露出去,那么就该接受惩罚。 待他走后,姜承龙淡淡道:“仗杀了吧。” 随后,在小太监惊恐的哀嚎中,东厂的人将两人拖走。 …… 第一批的蜂窝煤已经开始出售,百姓们用的很开心,这种新式的炉子和蜂窝煤,着实可以省钱,尤其是这么大雪,要是每天都烧煤,那一个冬天下来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煤炭作坊与那些个煤老板合作,大量采购原煤,用来生产蜂窝煤,至于那些用过的煤块,外表上的碳灰没有黄泥有黏性,只能报废。 沈黎刚回到院子,便看到秦补拙坐在炉子旁,静静喝茶。 第533章:夫妻斗嘴 - 布衣公卿 - 欺生 “秦首辅,你这么干,就有些过分了。” 沈黎有些不悦道:“这玩意儿是祸害,我不会要,你请回吧。” 秦补拙叹口气道:“罢了罢了,那便罢了。” 此举,算是正式宣战了。 他起来后,门口立马有下人拿着大氅走进来替他披上,随后他冒着风雪离开小院。 沈黎摸着下巴,看着他的身影在凛冽寒风中,有些蹒跚。 他知道,秦补拙已经被逼到墙角,接下来便是狗急跳墙。 只是不知道秦补拙会以什么形式来报复。 管他呢,天塌不了,这件事跟自己没关系,不掺和。 他刚起身,姜青梅的身影便从门前飘然落下。 “你该庆幸你没要那东西。” 姜青梅淡然走进来,周遭落雪快速融化,她将白狐皮大氅搭在衣架上,自顾自拿起茶杯品起香茗。 沈黎看了一眼四周:“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 “只是没想到血浮屠的生死丹,竟在他的手中。” 他嘿嘿一笑:“这事跟我没关系,我也没打算掺和此事,你回去禀报陛下吧。” 两人虽然已经订婚,但相处方式更像是,交易,完全没有小夫妻之间的温馨。 “也幸好你跟他没关系。” 姜青梅忽然笑道:“你的火药,准备什么时候交给工部?” 如果说皇帝姜承龙是处处暗示,那么姜青梅直接是强要了。 沈黎心中自是有些不服,他没有那种愚忠的思想,姜青梅直接索要,反倒激起了他的叛逆心理。 当下他半开玩笑道:“这样,等我们洞房花烛夜之后,第二天我一定给你。” 姜青梅虽说是武人,对自己婚事不避讳,但对自己房事避讳。 沈黎那意思,摆明了便是说,你与我上床,那我便将火药配方给你。 她顿时俏脸生寒,随后发红:“沈黎!你是不是有些过分了!” “我有什么过分?怎么,我的未婚妻,我还不能讨论一下洞房花烛夜的事情了?” 沈黎也不满看着她道:“还是说,你对这桩婚事,从未放在眼中,准备再大婚之日逃跑,让我沈某人颜面尽失?” “我没有!” 结婚,姜青梅想好了,但洞房花烛夜,她一个未出阁的姑娘,的确没想过。 她深吸一口气道:“行了,我不与你玩闹,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那自然是真的,只要你洞房花烛夜侍奉的我舒服了,我自然交出火药配方,甚至我还教你怎么用!” “侍奉?舒?服?了?” 姜青梅银牙紧咬,手掌顿时有真气涌动。 沈黎连忙道:“说归说,闹归闹,不带动手的,我没有修为,一掌拍死了我,你这辈子都没男人敢要你了!” 她颓然放下柔若无骨的小手,愤愤的跺脚道:“你给我等着。” 旋即她又如同示威一般道:“我拿到生死丹的配方,你这破火药,我还不稀罕呢!” “那祝您早日拿到。” 沈黎皮笑肉不笑道:“看看秦首辅会不会给你了。” 姜青梅只觉羞臊不已,浑身都已火热,愤愤的喷出两道鼻息,出门便飞入空中,消失在茫茫雪海里。 “喂,你的狐皮大衣……” 再一看,人已经走远。 沈黎失笑摇头,自己跟她较什么劲。 火药配方,如今也能给了。 他前世作为物理化学双学位博士,自然知道如何改进火药。 现在的黑火药,只是最浅显低端的。 所谓一硫二硝三木炭,加点白糖大·伊·万。 糖可作为催化剂,加大火药燃烧产生的热量,这一点,他始终没有告诉仙平的火药部。 也就是说,黑火药最原始的配方给了皇室,但威力没有那么足,等他有了足够的白糖,混合在火药中,那时候的火药强度,要上升几个档次。 他背着手,走到门口道:“元坝,咱们该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 贺元坝正在自己的屋子,与柳升等人玩牌。 玩的是沈黎所传授的斗地主。 听到该回家的消息,柳升等人忙掀了桌子,兴冲冲的跑出去。 而贺元坝看着自己手中俩王四个二以及三个A,陷入了沉思。 “少爷,咱们什么时候回去?” “是啊少爷,这京城不比仙平,在仙平,我们可以操练士兵,还可以去山上捉兔子,想怎么样便怎么样,这京城之中,处处受制。” 沈黎大手一挥道:“明日出发!” “好嘞!” …… 偏房内传来贺元坝一声爆喝:“你们这帮狡诈恶徒,我好不容易拿到一把这样的牌!” …… …… …… 宫中,皇帝陛下姜承龙目光深邃,在他旁边,是剑宁公主姜青梅。 他已经知道血浮屠在秦补拙手中。 这老狗,竟还留了这一手…… 他玩弄着茶杯,聪明人做事,都不用明说了。 秦补拙绝对会将此物放在大楚一部分,而且大楚很有可能没有拿到血浮屠。 若非如此,有大量资金注入军队的大楚,早已攻打大渝了,还不是忌惮沈黎手中那神出鬼没的火药。 现在秦补拙将血浮屠的消息暴露出去,摆明了告诉皇室,血浮屠在我手上,你别搞事情,你要搞我,那大楚就弄你。 而且以姜青梅听到的情况,秦补拙还有另外一个意思。 我儿子,不打算争首辅之位了,咱们君臣和和睦睦,要么做到我死,要么让我做到你退休,那样你我君臣有个圆满的结局。 等你退休后,我顺势下台,让沈黎做首辅,大家都好看。 姜承龙将杯中茶水一饮而尽后道:“这老小子,还是天道宗的人,莫非他已经将这东西,交给了天道宗?” 若是交给天道宗这个谋反组织,那他就真该死啊。 “那真的让他等到太子继位吗?” 姜青梅蹙着秀眉道:“若是到时候他还拿这个做要挟怎么办?” “这天下,就没有敢威胁皇帝的臣子,也没有哪个皇帝会受臣子的威胁。” 姜承龙冷冷道:“若是沈黎的火药有用,以秦家诬陷忠良为由,满门抄斩,那萧家的孩子,不还在沈黎家中么?你这次去仙平,注意一下。” “是。” …… 第534章:回到仙平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犹如寒暑假一般,每年过年都回去一趟,这次姜尤仅仅坐着马车送到城外十里亭。 姜青梅一副青色长裙,外面是雪白狐皮坎肩,雍容华贵的从姜尤的马车上来,转而坐到沈黎的马车内。 车内小新眼前一亮,似是对往日之事记忆格外清晰。 当日被小新袭胸,姜青梅心有余悸,怎么这世上,还有女流氓?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小新是眼红,姜青梅也是眼红,只是俩人目光意味不同。 “你还看!” 姜青梅啐道:“你一个小丫鬟,竟如此好色!” 她虽说一品高手,但也不好意思真的对沈黎这贴身小丫鬟动手,胜之不武。 小新吐吐舌头:“青梅姐姐,你是吃什么长大的呀?” 此长大,非彼长大。 饶是姜青梅修为再高,也练不到脸皮子上,顿时羞红了脸。 俩女开始一阵互掐,整个马车摇摇晃晃。 十里亭内,沈黎笑着对姜尤道:“行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 “我不难受,反正你回去一个来月,加上路上行程,反正你明年三月便来了。” 姜尤有些可惜道:“你不知道,每年的元宵灯会,京城八十一坊多热闹。” “以后会有机会看到的,我啊,还急着回去抱儿子呢,这小子都快两岁了,不知道会不会叫爹。” “好吧,妹妹就交给你了,你待她,好一些。” 他又觉得有些不妥,姜青梅,那是一品高手,沈黎敢真的得罪她吗? 两人寒暄一阵,沈黎沉吟道:“你不要总是跟陛下说,要扶持我做首辅,我这人散漫惯了,早朝都不想去上,做首辅,实在太累了。” 姜尤嘿嘿笑道:“我也是,每日困的要命,面前奏折堆的如小山一般,正因为如此,我才要拉着你,没你在朝堂,整个早朝就如同念经一般乏味。” 沈黎苦笑摇头:“还有,最近尽量不要出皇宫,半山坊交给下面的人打理即可。” “是因为秦补拙吗?” “嗯,他找过我,血浮屠在他手上,我觉得他以此要挟陛下,触怒皇家尊严,迟早都是个死,怕只怕他狗急跳墙,挟持你做人质。” “我知道了。” 此事非同小可,韩家下场,便是秦家前车之鉴,秦补拙身居高位多年,自然不是傻子,他会利用一切对自己有利的条件,杀出一条血路。 而且秦补拙还是天道宗的人,那更留不得了,鬼知道天道宗什么时候来个皇城谋反,将整个皇室一网打尽。 “行了,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明年再见。” 姜尤点点头道:“路上注意安全。” “好。” 马车缓缓驶离京城,仙平军前面开拔,走在官道上。 大雪还未散去,整个大地银装素裹,世界一片纯白。 可马车内,开始污了起来。 小新与姜青梅的大战,以小新完胜解释。 姜青梅怕伤了她,更让她肆无忌惮的各种袭胸。 两女香汗淋漓的坐在车内,沈黎端着热茶,坐在车外。 两人打完后,他才笑着钻入车厢。 本来雍容华贵的姜青梅,此事朱钗掉落,发丝混乱,活脱脱一个小疯子。 车队缓缓前行,后面却有一匹马快速跟来,看那架势,是找沈黎。 柳升皱着眉头,谁人这么大胆? 姜青梅一品高手坐镇,还有三百仙平军护卫,官道上还有人敢劫道? 待来人越来越近,他眉头反而皱的更紧了。 “少爷,是稽粥来了。” 草原假先知,稽粥,天道宗宗主的徒弟。 沈黎奇怪的走出马车:“她来做什么?” “来跟你一起回仙平。” 稽粥很快便到,她一副中原人的装扮,只是发丝之间,藏着较多小脏辫。 她一个草原人,自是在京城生活的很不习惯,首先便是言语,她的中原话,始终有些蹩脚,与人正常交流没问题,可人家一眼认出她是草原狼族,便没什么好脸色。 人在屋檐下,自是不得不低头。 而且让她更为失落的是,天道没有告诉她在京中布置,她不知道去找天道宗的人。 后来好不容易找到秦补拙,可人家门前侍卫始终不让她进去。 现在的她,只是个弃子,没有丝毫用处。 还不如离开京城,跟着沈黎回到仙平,换个身份生活下去。 师父不用找了,这段时间,她经历种种,已经明白了自己存在的意义,狼族覆灭,那她对于天道来说,就没有任何利用价值了,中原人可不吃先知那一套。 沈黎想了一下,点头道:“去了仙平,你便是汉人了,不得以狼族身份自居,更不准窥探仙平的事情,我要是发现的话,立马将你赶出去。” “那是自然。” 稽粥一听他愿意收留自己,顿时美滋滋的便要往马车内爬去。 可贺元坝一甩马鞭,马车疾驰,将她远远的甩在后面。 她嘟着小嘴,愤愤一夹马腹,快速跟上。 …… 路上,沈黎归家心切,但大雪封路,官道不太好走,走了近一个月,才回到仙平县。 似是知道伯爵大人归来,整个仙平挂满红灯笼,喜气洋洋。 那些仙平的原住民,如今有家有业,这都是伯爵大人的功劳。 车队刚进城,百姓自发跪在两边,纷纷欢呼着沈黎的回归。 马车上,姜青梅微微有些酸道:“知道的,是沈大人荣归故里,不知道的,还以为是皇帝东巡呢。” 沈黎皱眉:“这话可不能乱说。” “行了,开个玩笑,我先回去了。” 她拉开帘子,顺着城墙飞入屋顶,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 沈黎这才笑着,一一接待路边那些百姓。 百姓们箪食壶浆守候在路边,这热情的样子,让沈黎也有些招架不住,什么玩意儿都往自己怀里塞,生怕自己不要。 你塞点水果什么的就算了,那还有一老头,把自己孙女推入自己怀中。 这是作甚? 他颇为狼狈的“逃”回县衙。 “狗蛋,叫爹。” 县衙门口,林晴已经等候多时,她笑眯眯的摇着怀中如瓷娃娃一般精致的孩子道:“你不是想爹爹吗?爹爹回来了。” 小沈默怯生生的看向沈黎,随后一脸害羞的缩紧母亲怀中。 “爹!” 沈黎还没感叹一声,便听到远处一声叫喊,接着沈妞妞冲过来,一把扑入他的怀中。 第535章:再次出发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世上最是温馨的地方,便是自己的家。 在仙平数日,沈黎如没事人一般,每日都是逗弄小沈默。 沈妞妞如今年岁见长,在仙平中闲来无事,跟着苗欢盈学习各项事务,现在俨然是仙平的小管仲了。 现在沈黎的城堡已然开始竣工,就剩下一些家具等物没有搬进去。 苗欢盈在书房内汇报一年的工作进度,而沈黎抱着儿子逗弄着:“这些事情,你自己做主就可以的,不用事无巨细的跟我汇报,我相信你。” 他温和的笑了,转而摇摇沈默的小手道:“你说是不是呀,儿子?” 小沈默顿时咯咯的笑了起来,在他怀中拼命的挤着,对苗欢盈招手,无比软糯的说道:“小妈妈。” 书房内的气氛渐渐变得有些微妙起来,苗欢盈羞红了脸,忙拿着东西离去。 沈黎不在家,她经常过来找林晴看孩子,林晴又对她有想法,一来二去,直接教儿子叫小妈妈。 平日里没什么,可当着沈黎的面叫出来,当真羞煞个人。 姜青梅在伏牛山上转了一圈,被山上规模庞大的蔬菜种植基地惊呆了。 外面茫茫大雪,大棚内的蔬菜生机盎然,长势极好,甚至还有人在里面开始插秧。 要知道,这可是冬季,如此大面积的蔬菜,这种技术,当真是神仙手段。 等她看到棚顶大量的牛羊皮后,顿时明白沈黎为什么孤军深入草原,原来是为了搞动物毛皮。 在大渝,买卖皮革本来就是违法行为。 可法,对沈黎这种拥有火药的伯爵已经没太大作用了,只要他不像四大家族一般祸乱朝纲,或是起兵谋反,陛下就能容的下他。 更何况,他要毛皮,是为了做实验,这是利国利民的好事。 转了数日,下面的火药部门始终不开放,而且现在的火药部愈发隐蔽。 里面是用水泥制造的地堡,外面只有一点露台,露台四周全是水泥石头砌成的围墙,上面用铁网包裹,铁网下是各种大大小小的铃铛,即便是一只飞鸟落在上面,都能发出剧烈的声响。 她的轻功,根本没用。 连续转悠几天后,她能看到的东西很有限。 可沈黎却找上了她。 “查到了吗?” 两人都是心知肚明,沈黎知道她在查火药,她也知道沈黎知道她在查火药。 她摇头道:“你那火药部,比锦衣卫诏狱还要禁卫森严。” “多谢夸奖。” 沈黎负手而立:“如果我不这么做,恐怕最先拿到火药配方的,不是皇室,而是大楚,大梁,或者天道宗了,近日,仙平又来了一批太阳神国的人,如果他们拿到火药配方,那天下就真的大乱了。” 火药,目前是战场上杀伤力最大的武器,其次才是血浮屠,只是在大渝皇帝眼中看来,血浮屠的人高大威猛,适合攻城拔寨。 可火药的使用,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几十里外将一座城夷为平地。 现在是最低阶的火药,他还不知道其中的厉害之处。 姜青梅沉吟一番:“那,这么多势力,你就不怕手底下的人泄露吗?” “他们都是最早跟着我的那一批人,那些士兵,每个月的俸禄,比内阁首辅都高,他们的家人,在仙平幼有所养,老有所依,即便是战死在外,他们的父母会被仙平接管赡养,他们的孩子可以在仙平上最好的学校。” “那也比不得黄金万两。” 若是有人找到一个仙平士兵,给他黄金万两,甚至高官厚禄,还真不好说。 沈黎却摇头道:“仙平已经给了他们足够的诚意,他们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仙平的好处,比起在外面做普通百姓,这里比仙境还好。” “人都不是傻子,黄金万两,十万两百万两又如何?给了他们,他们敢收吗?或者,他们即便收下了,安稳着花着,鬼知道几年后家中杀入一群黑衣人,将财产掠夺一空,然后杀个鸡犬不留?” “高官厚禄?国公都有可能被灭掉,何况是其他人?” 还是仙平,最为安稳,不愁吃穿,这里讲究自由,人人平等。 虽然人人平等就是个笑话,但在仙平,苗欢盈给了百姓们最大的尊重,什么事情都是商量着来。 养老院,老人可以对服侍者进行打分,连续三个月的分数持续走低,便被清出仙平。 青楼,女子来去自由,没人约束,更没有老鸨暴打妓女的现象。 学校,请的是各行各业最好的人才进行教授,学生可以学习各种生存技能,这样在社会上立足的可能性比科举要高出许多。 作坊,每个人来去自由,并且作坊还提供住房给普通员工,每家每户都能落实到。 如此地方,比起到处是剥削的封建社会,简直就是仙境,这才是圣人书中所述的大同社会。 姜青梅若有所思的点头道:“仙平里面的百姓,是要比其他地方百姓,好上一些。” 通过衣着就能看出来,仙平百姓的衣服,极少有打补丁的,而且街面上一个乞丐都没有。 沈黎微笑道:“还是那句话,咱俩洞房花烛夜之后,火药配方以及使用方法,会放在你的枕头边,看你愿不愿意赌了。” 反正,火药配方迟早要交出去,不如换个公主回来。 还是个一品高手呢。 姜青梅红着脸道:“若是年底父皇拿到血浮屠的配方,你这破烂东西,谁要呢?” 沈黎微笑不语,转身离去。 转眼间,一年便过去了。 秦补拙始终没有主动交出血浮屠,姜承龙投鼠忌器,又无可奈何。 此物若是弄到大楚,那一场血战,在所难免。 家始终是温暖的,沈黎在家中与林晴温存了两三个月,才依依不舍的出发。 仙平的士兵们安顿了一下,转而送到了运河,顺着运河到了福键,此地倭患最为严重。 而沈黎带着姜青梅,踏上回京的道路,成婚。 婚礼,百无聊赖。 仿若这场政治婚宴,成了大臣们的聚餐,沈黎作为主角,与众人推杯换盏,便以酒量不支为由,离开了席位。 只有姜尤,四皇子姜魁,万逸楼等人,在后堂闹了一阵子。 夜晚,洞房花烛夜。 沈黎醉醺醺的坐在房中,喝着热茶。 坐在床上的佳人,见四下无人,便揭掉红盖头。 “你说,洞房之后,便给我火药配方吗?” 姜青梅小脸快滴出血来。 第536章:配方泄露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叹了口气,这是场政治联姻,姜青梅很显然对他没有感情。 让他有些想不到的是,姜青梅竟然愿意为了火药,牺牲自己的身子。 看着俏脸红的滴血一般的姜青梅正在缓缓褪去衣物,他扭头道:“不用了,我逗你玩的。” 他自认自己不是什么正人君子,送上门的美女不要白不要。 可对方是一品高手。 万一她事后反悔,拿了火药配方一掌拍死自己,那就亏大了。 这种情债,可欠不得。 他从腰间摸出一张白纸,递给姜青梅道:“呐,配方给你。” 姜青梅一头雾水:“你……” “反正这东西,迟早都是要交给陛下的,我是怕技术不成熟,陛下贸然用兵,战场上可不止几百几千人,两军对垒,少说几十万人,多是真的出现事故,那我罪过就大了。” 他喝下一杯茶,随后走到床边,将褥子拿出一床摊在地上,然后裹住自己睡下。 姜青梅撩动发丝,目光灼灼的看向他,美目流转,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新房,烛火熄灭,一片寂静。 窗棂儿轻轻打开,一道黑影悄然飞出。 御书房内,小太监匆匆来报:“陛下,剑宁公主求见。” 姜承龙微微皱眉,今日,不是洞房花烛夜么? “让她进来。” “遵旨。” 姜青梅进来后,将纸条呈上来道:“这便是火药配方了。” 纸条打开,上面写着七个字。 一硫二硝三木炭。 “就如此简单么?” 姜承龙收起纸条,道:“你明日出宫,按照这些东西,买一些回来看看。” “想必他,没必要骗我。” 姜青梅摇头道:“这对他没好处。” “嗯,去吧,今日是你们洞房花烛夜。” “是。” 她飘然飞入空中,坐在屋顶上,心事重重。 沈黎,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此重宝,说给就给了么? …… 翌日,一缕晨光刺破窗棂儿,落在地上。 沈黎眯着眼,看了一眼绣床,上面连一道褶子都没有,很明显,姜青梅没有在这里过夜。 他刚起身,窗户打开,姜青梅穿戴整齐的跳入房中。 “看什么?” “你没睡?” “你鼾声太大,吵到我了。” 沈黎瞪大眼睛:“我睡觉,从不打鼾!” “切,鬼知道呢。” 姜青梅看他一脸无辜的样子,甚是轻松,背着小手如少女般蹦蹦跳跳道:“去敬茶吧,我的驸马爷?” “那你呢?” “我自是陪你一起了。” 女官从殿外缓缓走来,带着数十个小宫女。 姜青梅随手一掌,床上便是一片凌乱,被子都被吹的撕裂了。 她甚是满意的拍拍手,这大战,都激烈了吧? 沈黎瞪大眼睛,你撕被子就算了,床腿也打烂了干什么? 本来公主殿下第一次成亲,是得有女官在帐外守候,送点热水,递个毛巾什么的,但作为姜青梅为了套沈黎的火药配方,直接支走了宫中所有宫女,防止有人偷听。 如今日上三竿,女官带着宫女们前来收拾残局。 这在皇家本是常态,皇帝办事,周围一群小太监还侍奉着呢。 是个宫女分成两排,一排替公主梳洗打扮,一排替沈黎更换新的衣物。 沐浴之后,三个宫女替他擦拭身子,另外两个宫女将新衣物用沉香燎了一阵后,温柔的帮他换上,随后,便是替他梳妆打扮的。 而公主殿下,也是这般。 怪不得人人都想做皇帝,这还只是个驸马待遇,要是皇帝,那不得起飞? 早朝过后,宫女们领着他与姜青梅,先去御书房给陛下敬茶,再到后宫给那些叫得上名字的妃子们敬茶。 这一敬,便是一上午过去了。 午后,两人回到御书房,姜承龙一边批阅奏折一边笑道:“如今入了皇家大门,有什么感想?” “回禀陛下,臣,还是那个臣。” 沈黎拱手道。 “呐,福健传来倭患奏折,去年你杀了他们的使者,他们天皇知道后,立马派兵出发了,对沿海一代的百姓们烧杀掳掠。” 他接过太监递来的奏折,仔细观看。 倭寇船小,速度较快,加上他们的刀比较好,大渝海军将士们的刀在他们面前,如同豆腐一般,一碰就碎。 他们机动性强,一下船,便是直接抢夺贵重财物,随后逃之夭夭。 看罢,他合上奏折。 知道这是姜承龙想让他表态了,说出发的日子。 “陛下,臣觉得,战况刻不容缓,明日出发吧。” 姜承龙颇为赞赏的点头道:“难得你为国为民,可叹你刚刚新婚,这样,我让剑宁与你一起,就当是在路上度蜜月了。” “至于出发的时间,不急,三日之后吧。” 之所以三日之后,是因为他要自己先调试一下火药配方,看看到底能不能用。 姜青梅已经出宫买那些东西了,晚点便可以开始试验。 沈黎点头道:“臣遵旨。” “嗯,去吧。” “是。” …… 傍晚,姜青梅拎着一包东西,回到皇宫后花园。 姜承龙背着手,看她一点点将东西倒入竹筒之内,随后压实。 他站在远处,一言不发的搓着手指。 待姜青梅弄好之后,他点点头。 姜青梅拿着火把,凑到火药前。 砰! 一阵巨响从皇宫后花园传来,禁军统领李清策脑袋上的帽子顿时跳了老高。 他亡魂尽冒,连忙招呼着手下往后花园里冲去。 后花园内,放在石桌上的火药已然消失不见,大理石制的桌子,已经出现裂纹。 姜承龙第一次看到火药的威力,顿时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李清策等人冲到后花园,连忙询问情况,见姜承龙无事,他才松了口气。 他可是从战场上下来的,对沈黎那火药可是无比了解。 眼看后花园一阵硝烟升起,他瞳孔微缩。 终于还是让陛下研究出来了。 姜承龙摆手:“退下吧。” 他连忙拱手告退。 姜青梅放下火把,嘴角微微扬起道:“他果然没骗人。” “嗯,你跟他一起去平倭患吧。” 姜承龙淡淡道:“如果接到了韩家父子,我希望驸马爷,能‘尽忠报国’。” 所谓尽忠报国,便是……死。 第537章:出兵伐倭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三日后,皇帝陛下宣旨,太阳神国犯我大渝,虽远必诛,即日出兵伐倭。 点将台上,沈黎作为尖刀营副将,由李清策带领三千尖刀营赶往福健,与当地海军汇合。 神箭营协同作战。 京师三大营,此刻只有一营留在京中,加上城防营,不过六千人。 禁军只有小部分在皇城守卫,大部队在东林扎营,拱卫京师。 回来几个月的时间,尖刀营与神箭营再次补充兵员,拉到三千人。 此去,一共六千人。 户部拨了三十万两银子,用以打造战船。 工部紧赶慢赶,先造出十五艘新式战船。 六千人马,在百姓的欢呼声中,踏上运河之上的战船,一路顺流而下,直到江南。 沈黎作为副将,自是不用管什么。 可在北境战场,曲报国与李清策见识过他手下的厉害,一切还是以他为首。 姜青梅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一女子,成日坐在船舱中。 阳春三月,乍暖还寒,江南等地嫩苗吐新叶,一派勃勃生机的景象。 这次去海上,风浪极大,上次北境痛失苗欢心的沈黎,说什么也不带小新去战场了,她就老老实实的待在仙平。 何况他也不是低能儿,很多事情都能自己去做。 贺元坝守卫左右,加上一品高手姜青梅,他的安全足够保证了。 仙平的情报组织火力全开,在太阳神国安插钉子,全力搜寻有利消息发给沈黎。 多日前,苗欢盈已经派人,将大量火药火炮送往福健,柳升等人早已在那里准备好了。 此战必胜。 一日,沈黎正在船舱中射击新型武器,姜青梅有意无意的走进来。 她还是有点不能接受,狡兔死,走狗烹的结局。 此人有雄才,却无大志,对朝中之事并不想过多参与,如此人才,杀了实在可惜了。 可陛下有口谕,她不得不从。 她轻叹一声,转而看向沈余桌子上的图画:“这是什么?” “狼筅,也叫狼牙筅。” 沈黎淡淡收笔:“抗倭名将戚继光发明的。” 当年福健倭患,戚继光发明了狼筅,带领手下戚家军走向胜利。 除了狼筅,还有配套的各种战术,火炮,火铳等等。 只是沈黎没有研究过这方面,当年去博物馆看过狼筅的样子,便绘画出来,有了此物,对上倭寇的忍者,应该有事半功倍之效。 姜青梅摇摇头,她并不知道戚继光这个人。 接着,贺元坝将李清策与曲报国请入船舱。 沈黎笑着将图纸交给他们道:“两位将军,此物叫做狼筅,你们可以先派人打造一批,以狼筅御敌,待敌人冲破狼筅阵,再以短刀对敌。” 李清策看着如近一丈半有余的棍子,微微皱眉道:“那这两边的突起铁管,是用来做什么的?” “插竹条,或者是刀。” 管子是空心的,斜着往上形成一道尖刺,尖刺也能用来御敌。 两人对视一眼,这东西,真的有用吗? 倭寇用的刀,质量极好,反观大渝海军将领手中的刀剑,在他们面前如同豆腐一般。 这东西这么长,定然极重,如何发挥力量? 沈黎似是看出两人的顾虑,道:“此物,要挑选强健有力之人使用,而且不是人人配备,主要是限制对方速度快,刀刃强悍。” “前面的人阻拦他们的脚步,后面的人便可搭弓射箭,将敌人斩杀。” 他不懂鸳鸯阵,只能凭借自己的了解说下去。 两个将军点点头,很显然,这种办法是目前最好对阵方法了。 随后两人拿着图纸走出船舱,就在船上开始制作狼筅。 姜青梅摇头道:“想不到,你竟然还懂兵法。” 据资料显示,沈黎不过是个童生,之后又是泼皮,以他的经历,若是寻常人,万万不会有这种脑洞大开的想法。 沈黎端着茶杯笑道:“你有些看不起人了,怎么,手无缚鸡之力,就不能懂兵法了吗?” “那倒不是。” 越是深谈,她便越觉得可惜。 如此人才,父皇竟打算杀掉,当真是大渝一大憾事。 可就因为他所暴露的才能越来越多,父皇才会有忌惮之心吧? 太子在于朝政上,过多依赖沈黎,若是以后太子无能,这大渝,怕是会姓沈了。 又过去半个月,运河之行结束,沈黎等人终于到了福健。 守军宁邬杰接过虎符验证过后,客气的将众人请入大帐。 “倭寇速度较快,每次冲上岸边,只抢财物,不夺其他,一击不中随即远遁千里,我等还没赶到,便让他们逃之夭夭,周边百姓损失惨重,死伤亦然不计其数。” 宁邬杰长叹一声道:“即便我等埋下伏兵,可对方速度极快,武器精良,我等,根本不是一击之敌。” 他十分屈辱的叹口气,身为大渝守将,连贼军都留不下来,当真是无能。 福健守军三万人,竟是拿不下倭寇一万人。 三倍兵力,却如同豆腐一般,人家如遇无人之境,窜入内地大肆抢掠。 主要还是倭寇的单兵作战能力较强,他们的武器锻造,的确比大渝的要好上许多,战场上一经碰撞,大渝根本不堪一击。 而且倭寇常年生活在水上,水性极好,如同水猴子一般,大渝的船只质量一般,一旦出兵,便被他们从水底攻破。 现在面对倭寇打不过的主要原因有几点,一是兵器不如人家,二是船只老旧,极容易被人水下偷袭,在船底搞破坏,极容易造成翻船事故。 即便沈黎现在拥有火药,也不能贸然登船去打他们。 若是翻船,那就全完了。 “造船的工匠,在哪里?” 沈黎背着手道:“让他来见我。” 宁邬杰愣了一下,旋即看向李清策,这两位不才是将军吗?你只是个副将吧? “这位,是定远伯,沈黎沈大人,北境以八百灭狼族六万。” 北境战事,举国皆知,这简直就是个传奇。 宁邬杰一脸崇拜的拱手道:“好好好,伯爵大人,我这就让工匠过来。” 很快,工匠便到来。 几人在中军大帐内,沈黎看着图纸细细思索道:“把船,造成铁的,他们不就凿不烂了么?” 众人瞪大眼睛,铁船怎么下水? …… 第538章:打造兵器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微笑着递上图纸道:“铁船,自是能下水,而且可以防止敌人在水下偷袭。” 工匠看了一眼图纸,虽然也是船只造型,但船底大多采用尖头设计,材质多数为精钢。 先不说目前大渝炼铁技术达不到那种境界,就说海水侵蚀,这种铁没有经过特别锻造,寿命极短,可能一两年便会报废。 这也是大渝始终没有研究铁船的原因。 可沈黎坚持要建造几艘铁质战船,用来存放火药。 火药是此次大战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万无一失。 船上栏杆处,他还设计了大量的插口,用来插上刀刃,防止海上浪人强行登船破坏。 宁邬杰将个中关系尽数说明,可沈黎依旧坚持,没有铁船,此次大战,只能将倭寇赶回海上,却不能赶尽杀绝。 旁边曲报国与李清策同样支持沈黎。 他无奈,只能安排工匠进行制作。 众人再次研究了一番后,沈黎发现倭寇厉害之处,还是由于他们速度快,刀好,寻常战阵根本无法对他们造成多大的冲击。 还得是鸳鸯阵。 从大帐出来之后,他便带着贺元坝与姜青梅前往柳升他们驻扎的地方, 此时他们买下一排房子,住在里面。 如今福健外围靠海的房子,大多数被遗弃,百姓们遭遇倭寇骚扰,大面积朝着内陆迁徙,而倭寇也有了错觉,觉得大渝军队不堪一击,甚至可以攻上内陆,取代大渝。 见到了沈余,柳升与岳峰极为兴奋,顺便将最近搜集到的情报说了一下。 “江浙一带大部分的港口,都被倭寇霸占,这些暂且不提,首先便是福健东南方的渔港,倭寇现在在这里大面积的驻扎,将抢来的金银财宝以及粮食囤于此处。” 舆图前,岳峰在上面画下一个红色的标记道:“此处,是他们的大本营。” 他是军队出身,讲解战况时言简意赅,句句重点。 姜青梅蹙着秀眉道:“他们有多少人?” “一万三千人。” “福健守军,可是有三万人之众,两倍多的兵力打不下来吗?” 岳峰嘿嘿一笑道:“公主殿下,那得看朝廷给的是什么武器了,战甲以及兵器都是南境淘汰下来的,兵部检查了一番,直接就送到了这里,那些士兵的刀,发下来时都已经残破不堪,如何抵挡得住装备精良的倭寇?” “依我所说啊,兵部,是导致沿海倭患的罪魁祸首。” 姜青梅深吸一口气,她还没有真正见过那些士兵手中的武器,不过自古以来文臣误国,兵部尚书也是进士出身,觉得沿海地区祸害不大,便疏于管理,每每这里的士兵要装备时,都是兵部淘汰下来的垃圾。 她默默记下,准备回去告知皇帝。 沈黎摸着下巴道:“一万三千人,的确是个不小的数目。” 此地不比北境,北境军民彪悍,又有七王爷姜承献坐镇,户部无论如何不敢乱来,可海边的军队,就如同后娘养的,找的兵员素质良莠不齐,加上倭寇势猛,兵败如山倒,怕是现在让他们攻寨他们都不敢了。 别说三万了,就是四万,五万,士气低迷,也打不过倭寇。 他将狼筅图纸交给了岳峰,让他快点安排打造。 一千仙平军,如今只有五百,对阵一万多的倭寇根本没有胜算。 只能将他们打造成特种军队,辅佐海军进行进攻。 随后,他便在这里住下来,成天寻思着鸳鸯阵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可以肯定自己见过,只是时间太长,忘了。 姜青梅四处考察,这里海军伙食之差,装备之烂,简直匪夷所思。 也怪不得三万人打不过一万人了,朝中有坏人啊。 好在户部拨的三十万两银子,根本不经过兵部,而是直接随着沈黎出发,送到宁邬杰这边。 每一笔花销,都是记录在案,如今海军的装备在当地自己打造,也算是焕然一新,起码士兵们的吃食要好上许多,之前都是盐水煮芭蕉叶。 铁质战船打造完毕后,下水前沈黎过来仔细检查,并且用镐把仔细挖了一遍,防止工匠私吞金银,在破船外面钉一层铁皮。 虽说外面铁板厚度只有一厘米,但也能阻挡极大部分的刀剑攻击了,想在水下凿破船底,少说也得半个时辰。 外围也都用上了最好的铁料,有宁邬杰监工,那些工匠不敢乱来,他们深知成败在此一举,国难当头,若是被倭寇打败,无颜面见大渝百姓。 战船下水,虽说技术不达标,吃水较深,好在能够正常运转,其中的榫卯结构更是运用的炉火纯青。 一共三艘战船,耗费的银两已达十万白银。 但效果也是十分显著的,沈黎在上面加装了十二个炮台,三百六十度无差别打击。 每个炮台安插一个仙平士兵,另外两个士兵用神箭营的。 反正现在火药配方已经给了皇帝陛下,根本不用在意会泄露出去了,而且这是成品炮弹,里面加装了大量白糖。 经过仙平测试,加了白糖的火药,爆炸的范围更广,威力更大。 这些都是皇室不知道的事情。 半个月后,沈黎双眼红肿的从房间走出来,柳升等一众人连忙围上来。 姜青梅蹙着秀眉道:“你一个人在房间,怎地将自己搞成这副样子?” “好了。” 沈黎微笑着将手中图纸递给柳升道:“组织人进行训练一下,看看有没有用。” 这是他结合记忆中的鸳鸯阵,勉强搞出来的阵法。 一共十一人。 鸳鸯阵,顾名思义便是左右对称。 十一人呈尖刀形式排开,最前方一人为队长,手上拿着令旗或者长枪。 左右第一排的二人,手持长盾牌,腰间挎腰刀,防止敌人远程攻击,若是敌人冲过来,还能以腰刀反击。 第二排的二人,手持五米长狼筅,用以遮挡敌人视线,若是狼筅手力大,还能剥掉敌人武器,或者击杀敌人。 第三排是长枪兵,等敌人被狼筅挡住视线时,趁势冲杀出去,斩杀敌人再退回来。 第四排的二人,是手持镗钯的士兵,犹如三叉戟一般,架住敌人武器时顺势扭转,可以快速打掉敌人兵器,或者以镗钯的尖刺击杀敌人。 第五排则是火铳手,喷出一枪后,快速换弹,前方队友趁隙再次击杀敌人。 如此循环往复,必定能对敌人造成极大伤害。 岳峰是懂兵阵的,看了此阵后,连连惊呼,立马回去着手安排人做实验。 而沈黎在两日调养后,终于在仙平军中见到鸳鸯阵的实战版本。 第539章:大战开始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一阵喊杀声震天响后,岳峰微笑着一路小跑过来道:“少爷,这个战阵实在太完美了,简直就是针对倭寇的利器。” 沈黎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从古书中看来的。” 前世的记忆太多,总有些漏掉的地方。 随后,曲报国与李清策二人也赶来,看了鸳鸯阵后,大呼奇人。 如果将最后两个士兵手中火铳换做弓箭,效果也是一样的。 “沈大人简直就是奇人,文武全才,纵观整个大渝武将中,没人能创造出如此兵阵来。” “此阵,可以载入史册了。” 李清策捋须微笑道:“有此兵阵,我等何愁不胜?” 曲报国点点头:“那何时出发?我已经有些等不及了。” “既然来了,那便不要走了吧。” 沈黎背着手看向远处新造的铁船,现在上面已经装载了火炮,他要带着一部分仙平士兵上船。 五百仙平军,留三十个队伍放在陆地上,也就是三百三十人,七十人专门用来驾驶火炮与火铳,剩下的一百人,分做两队登船,两船互相接应,另外从尖刀营抽调友军,充实整个船只。 而这三十个队伍,分别放在尖刀营与神箭营,用来做先锋开路。 火炮队用来攻城拔寨。 倭寇抢占地盘时日尚短,工事并不算十分完善。 他们还没料到沈黎已经用上了火炮,外面的寨门多是用竹子裹上泥土做成。 若是面对刀枪进攻,自然是不惧的,可是火炮来了之后,这些都是豆腐渣工程。 只有内部,才有少量的石头墙壁,防止敌军火攻过来。 第一日进攻,由宁邬杰打头阵,目的便是让倭寇放下防备。 而且只是叫阵,不是攻打,军队摆在他们弩箭射击范围之外叫嚣,他们自然是不屑一顾。 宁邬杰对于那些浪人来说,只是手下败将,他们自然不屑一顾。 倭寇首领松下啄站在城墙上,不屑的摇头,转身便回去侮辱掠夺来的女子们。 叫阵一日后,尖刀营与神箭营绕后,从周边锁定倭寇的大本营,防止他们逃跑。 第二日,宁邬杰继续叫阵,目的就是为了给其他两个友军争取布局的时间。 火炮沉重,不便运输,若是让对方提前警觉,到时候都逃跑了算谁的? 而且寨子中还有大渝百姓,还不能将寨子用火炮无差别打击,只能轰破寨门,杀入寨中。 可以说,倭寇的这种小山寨的强度,还不如当年伏牛山上山贼的强度。 三日后,春雨开始连绵起来。 这种天气又不适合火药进攻,只能再次延后。 那些副将纷纷前来请战,如此天气,对方自然睡的很死,适合偷营。 却被沈黎当场拒绝。 偷营的风险大,倭寇也不是傻子,如此天气,他们自然防备万分。 他坐在船舱内,静静的抿着茶水。 大渝皇帝姜承龙,野心勃勃。 倭寇击退便可以了,可他借着韩家之名,打算利用自己的火药,灭掉整个太阳神国。 然后占据整个小岛后,以此为据点,一来下西洋,发展经济,二来屯兵数万,为以后大渝与大楚决战做准备。 不过,灭了太阳神国,沈黎没有丝毫心理负担。 说是灭掉,也不太可能鸡犬不留,最终的结果很有可能是大渝派兵教化这里的百姓,几十年或者百年后,让他们都说上大渝的话,成为大渝的子孙后代。 春雨连绵了几日后,天气开始放晴。 大战一触即发。 五门火炮在人群中摆放好,山间小路难行,神箭营负责后方截杀,尖刀营放在前方冲锋,最前方,是沈黎的仙平军。 宁邬杰依旧叫阵。 松下啄忍不住了,大喝道:“尔等匹夫,只会逞口舌之利吗?有胆子杀过来啊!” 福健守军默默让开了一条路。 五个黑洞洞的火炮口对准了宅子,这些火炮,还特意加大的口径,火炮内掺了白糖,威力更甚。 倭寇们站在宅子上,目不转睛的看着火炮。 “这是什么兵器?” 松下啄勾着脑袋,一脸疑惑的看过去。 随后,一声震天巨响,五颗炮·弹同时喷出。 他瞳孔缩成一个点,连忙大喝道:“退!” 可此时已然来不及,木质竹楼加上黄泥根本阻挡不住火炮,一时间整个寨门被炸的稀巴烂! 而且下方由于是竹子的缘故,很多竹子都被炸断,从远处看,像是一道道倒刺。 竹楼上的浪人反应不及从空中掉下来,有的直接掉在锋利的竹尖上,当场穿了个透心凉。 而后,竹楼轰然倒塌,扬起一阵尘烟。 倭寇们顿时吓破了胆子,纷纷四散逃离。 可他们毕竟也不是吃素的,在松下啄爆喝几声后,终于稳定军心。 见大渝军队不紧不慢的攻过来,他们摆好架势。 按照往日这种硬碰硬,大渝军队如同豆腐一般,有什么好怕的? 松下啄看了一眼后方火炮阵营,他冷笑一声,随即挥手。 一众哀嚎哭泣声传来,都是他们抓的俘虏们,这些俘虏们替他们修建寨子,现在又被拿出来充当人形城墙。 宁邬杰皱着眉头,此举极为无赖,他缓缓招手,手下停止了前行。 前方这些人形城墙中,必定有大量的敌军混合其中,若是他们接手,很容易被对方从内部破开。 可若是不接受,直接杀了这些俘虏的话,陛下仁义之君的名声,可就一败涂地了。 松下啄冷笑连连:“大渝人,当真不堪一击,如此小计,便让你们无处施为,果真如蠢猪一般的民族。” 若是放在太阳神国,那些俘虏,自会为了天皇而献身,当场自杀,哪里还像这些俘虏一般,哭爹喊娘求救命? 一群废物! 那些俘虏,缓缓的靠前,等到距离差不多时,后方倭寇瞬间拉动弓弦,箭矢漫天飞来。 宁邬杰大喝道:“盾牌!” 盾牌兵顶着箭矢,而那些倭寇们顿时找到机会,从俘虏缝隙中挤出来,拿着钢刀便冲杀过来。 战争已经正式开始,那些俘虏也没用了,留着他们反倒阻碍自己一方前行。 那些倭寇当场砍断绳子,周遭真正的俘虏顿时如鸟兽一般散去。 近距离搏斗,那个黑乎乎的筒子更不敢乱放了,伤了友军谁能负责? 松下啄哈哈大笑,一众倭寇如潮水一般涌出。 可第一批的倭寇冲上去后,瞬间被击杀。 他瞪大眼睛,看到盾牌下,伸出数支一丈半左右的“扫把”。 第540章:首战告捷 - 布衣公卿 - 欺生 那些倭寇们互相对视一眼,这是什么兵器? 松下啄怒斥道:“等什么,杀!” 领头的几个倭寇如梦初醒,直奔大渝的军队冲杀过去。 上面,还有倭寇的弓弩手做掩护。 宁邬杰手下将士装备极差,就算盾牌,也只是草盾而已,转眼间,漫天箭雨飞过来,即便草盾挡着,缝隙里还是有不少士兵重伤。 领头的倭寇狞笑一声,也不管狼筅了,上来便是一阵猛砍。 随后箭雨停止,仙平士兵的鸳鸯阵开始发挥威力。 狼筅由几个身强力壮的士兵操作,架住对方兵刃后猛地旋转,瞬间挑飞倭寇们的武器。 倭寇们还没反应过来,后面又是两道长枪顺着狼筅的缝隙刺过来,他们避之不及,瞬间被穿了个透心凉。 其他倭寇见状,顿时也被打出了凶气,双手握刀拼命的往前冲。 可即便有的倭寇越过狼筅,又被镗钯架住倭刀,然后挑飞武器,后面火铳手快速激发火铳,灭掉两个敌人。 第一次临阵对敌,仙平士兵还是有些欠缺经验,好在并无伤亡,即便有倭寇冲过来,也会被快速斩杀掉。 大部队有惊无险的缓慢推进,倭寇等人看着面前开路的狼筅,顿时有种狗咬刺猬的无力感。 后面指挥的松下啄暗道一声不好,这诡异阵法就是专门为自己准备的。 倭寇没有较长的武器,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便是刀刃锻造技术。 大渝与他们多年来往,一来是为了学习一下锻造技术,二来是两国友好通商。 可这锻造技术是他们的根本,始终没有告知大渝的工部。 眼下并无好的办法击退他们,松下啄一招手道:“撤退!” 山高水长,回去之后再好好研究一下他们的兵器和阵法。 他们且战且退,倭寇一个个倒下去,转眼之间便灭掉了五百倭寇。 宁邬杰的将士们被倭寇打怕了,如今见到仅仅一小部分仙平军便将对方打的落花流水,顿时士气大振,喊打喊杀声如山呼海啸一般涌来。 两军对垒,就是士气的比拼,彼竭我盈,大渝士气大涨,倭寇们顿时灰溜溜。 领头的鸳鸯阵队长收起长枪,看着他们逃亡的方向,耸耸肩道:“前面还有人等着你们呢。” 接下来便轮到宁邬杰的三万大军进攻了,鸳鸯阵适合对敌,但不适合搜刮山寨。 山寨中,多有倭寇们抢来的财物,现在也是时候归还给大渝了。 山间小路上,到处散落的都是金银珠宝,可见敌人仓皇的程度。 宁邬杰的三万大军,分出一半追击敌人,另外一半收拾战利品,检查俘虏。 松下啄经此一役,虽然没有受到太大的损失,但零零散散也死了近千人。 现在他只剩下九千人。 可惜了那些掠夺来的财物,没有第一时间送回太阳神国,又便宜了大渝的军队。 不过,还有九千人,大不了到时候再抢回来便是。 那个诡异的阵法,可得好好琢磨琢磨,怎么破掉他。 倭寇士气低落,被赶出山寨,在后方小路上垂头丧气的前行。 这次,又不知道要跑到哪里了。 正当众人摇头叹息时,山间一声巨响袭来。 松下啄瞪大眼睛,却是山坡上滚落数根巨大圆木,还有大量的圆石。 他此时终于响起来,后方的斥候始终没有过来汇报情况! 这么多的圆木滚石落下,砸到身上,那必定是骨断筋折。 他惊恐大喝道:“快散开!” 可为时已晚,圆木滚动速度越来越快,砸在山间小路上的倭寇们,顿时一道道惨叫声不绝于耳。 倭寇们哭爹喊娘,顿时乱作一团。 他们终究是轻看宁邬杰了,以为大渝军队不过如此,他们不敢来犯,这个山寨以及这座山,便归他们了。 没想到神箭营与尖刀营在后方设伏,令他们死伤惨重。 时间仓促,只有两轮圆木滚石,砸下去之后,神箭营的箭雨密密麻麻的落下,又收割了一波生命。 后方有宁邬杰的一万五千大军追击,为今之计只能往前面逃去。 松下啄闪身躲开山上滚下来的石块后大喝道:“赶紧走!” 他们一边拎着草盾逃跑,一边不忘地上的金银财宝。 小道上一片惨烈,许多浪人都被砸成重伤,在原地痛苦呻·吟。 宁邬杰哈哈大笑,一扫之前战败阴霾道:“沈大人威武,一来便重创倭寇!” 倭寇早年在大渝地区活动,多有充当学者游历五湖四海,却是为了日后上岸大战做准备。 他们路过每一处,都会做一副详细的舆图,舆图内容,比起大渝军队的舆图不知详细多少倍,甚至哪里有古井都会标注的清清楚楚,方便日后行军取水使用。 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山中,松下啄东绕西绕,砍掉面前荆棘后,一条羊肠小道竟出现在眼前。 就连大渝的舆图上,也没标注这条小道,这也导致沈黎并未在这条路上设伏,否则如此羊肠小道,正可以将对方一网打尽。 他微微一笑,转而看向身后残兵败将,叹口气后一马当前钻入羊肠小道。 倭寇大军后面,十多个尖刀营斥候见此,纷纷回去汇报情况。 …… “太好了,沈大人,可太解气了!” 宁邬杰比起李清策与曲报国更为激动,天知道他之前承受了多大的压力。 如今击溃敌军,赶走他们指日可待。 李清策微笑道:“我该恭喜你了,宁将军。” 他微微皱眉:“为什么?” “你们福健军中,要更换装备了。” 曲报国拿出一本小册子道:“这是此次战况的战利品,上面详细记录了倭寇寨子的财物,还有斩杀人数。” “加上伏击,我们斩杀了三千倭寇,获得白银十三万两,黄金八千两,珍珠翡翠等名贵珠宝七箱,暂时还未统计出具体价值。” 沈黎一个偏将,却坐在最上面的太师椅上。 众人虽然官职比他高,但没有不服气的,初战告捷,沈黎占了极大功劳。 李清策微笑道:“我等商量了一下,福健守军需要造船,需要打造兵器,这些钱便投入军中,另外一部分用来购买粮食,救济灾民。” 宁邬杰一阵感动:“多谢沈大人了。” 天知道他们这些海军,在朝廷有多么不受待见,伙食是最差的,兵器和盔甲是其他边境淘汰下来的,简直就是后娘养的。 沈黎看了一眼舆图道:“倭寇还有七千人左右,你们直接去收了他们吧,然后大军随我出发,攻打太阳神国。” “他们倒行逆施,挑衅天威,罪不容诛,必须要给他们一点颜色看看!” 第541章:归墟古国 - 布衣公卿 - 欺生 实际上哪里是太阳神国倒行逆施,完全是大渝皇帝的野心勃勃。 反正沈余对太阳神国也没什么好感,灭了就灭了吧。 船舱内,众人没有太阳神国舆图,自然不好排兵布阵。 三万福健军,三千神箭营,三千尖刀营,加上五百仙平军。 一共三万六千五百人。 太阳神国据说有八万大军,国中尚武成风,武士刀精神灌输每个人的思想。 若是大战,怕是至少有十五万人。 宁邬杰道:“沈大人无需担心,陛下前些日子已经下旨,江浙一带的七万大军也会随行出发。” 沈黎这才点头赞同道:“那还好,我们仙平军打头阵。” 没有火药的年代,他们海军只能依靠投石车,火·箭御敌,射程与战力相对弱上几分。 李清策点头道:“倭寇之患,自古有之,此行灭了倭寇,也算是为后代们谋福利了。” 众人纷纷颔首。 这个民族,如狗皮膏药一般,先人将它们打疼之后,百年后他们又开始试探,若是大渝置之不理,便蹬鼻子上脸,若是打不疼,表面示好,心中却是蝇营狗苟,找到机会再试探。 此等行为,比狼族更为可恶。 众人商议了一下行船路线,李清策与曲报国没有海上作战经验,沈黎也不懂海上如何布兵,指挥权交给了宁邬杰。 宁邬杰深得信任,激动不已,连连讲解自己对此战的看法。 其他众将纷纷记下,虽说仙平军没几个人,但却有柳升岳峰二人参加会议,其他人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 毕竟第一批剿灭倭寇中,两人异常勇猛,有一个叫贺元坝的,更是让他们折服。 会议完毕,沈黎背着手走出帐篷道:“半个月的整顿时间,陆地上还有一些少量的倭寇,需尽快处理掉。” 柳升点头道:“这些,宁将军已经着手去做了,他们对这一带的地形很是熟稔,相信很快便有结果了。” “公主殿下呢?” “不知道。” 姜青梅平日里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表面说是陪着沈黎来度蜜月的,其实俩人连小手都没拉过。 岳峰抬头看去,顺手一指:“呐,在上面,估计是在和哪个高手切磋。” 沈黎皱着眉头,招手道:“望远镜。” 这架势,可不像是切磋。 气势,俩人的气势都不在一个档位上,姜青梅在那个白衣男人面前,可如同孩子一般。 这是哪里的高手? 他拉开望远镜看去,那男人一头银发,一席白衣,迎风飞扬,却是鹤发童颜,约莫三十出头的样子。 空中屋顶上,姜青梅如临大敌,按住剑柄的小手都在微微发抖。 她从未见过如此高手。 尽管她已经达到一品境界,却无法与对方相提并论,对方可能达到一品巅峰,无限超过一品。 而她,只是一品下。 一品之间,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更别说两个小境界了,这两个小境界,拉开的距离可能是六品与九品之间的差距。 好在对方并没有什么杀意。 她艰难的咽下口水:“前辈贸然来访,敢问何事?” 中年人温和的笑了:“我路过此地,过来看看你,顺便找一下一个叫沈黎的年轻人。” “看我?” 姜青梅蹙眉道:“我认识你吗?” “嗯,我认识你爹。” 听起来像是骂人的话,对方却说的无比……郑重。 在她看来,她爹,就是大渝皇帝。 如果尊敬,那便是陛下,或者是你父皇。 不尊敬,那才是你爹。 难不成,这种高手与自己的父皇,有仇? 如果皇宫之中没有禁军,怕是他早就去刺杀陛下了吧? 中年人笑了:“一转眼,你已经长这么大了啊。” 可他这表情,又不像是有仇。 姜青梅一头雾水:“敢问前辈名讳。” “我叫天道。” 中年人负手而立,缓缓道:“好了,我要去找一下那个年轻人了。” 他斜眼一撇,刚好与拿着望远镜的沈黎来个对视。 这一眼,让沈黎汗毛炸裂,后背瞬间被冷汗浸透。 “少爷您怎么了?” “高手。” 沈黎深吸一口气,再次看向空中时,对方却飘然落下,站在前方的高处道:“你叫沈黎是吧?” 他自知如此高手下,自己逃不掉,不如老老实实的回答。 他拱手道:“正是,前辈找在下何事?” “听说你在北境战场,用了一个东西飞到狼族军营,瞬间灭掉狼族六万人?” “前辈是天道宗宗主吧?” 他眼睛微微眯起。 却让身后岳峰与柳升瞬间炸毛。 他们跟随沈黎时间不断,对于天道宗宗主有些了解,刘齐就是他教出来的徒弟,可见他的厉害。 今日他找到自家少爷,难不成是对北境战场之事不满,故意前来报仇的? 两人深吸一口气,目光坚毅的站到沈黎前面。 天道笑了:“你这两个小跟班,倒是有些胆量。” “前辈有事,不妨直说,我沈黎虽说手无缚鸡之力,却也不是怕死之人,前辈若是前来寻仇,尽管来便是。” 事到如今,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倒不如大大方方领死,也落得个豪迈名声。 “我来,不是报仇,你如蝼蚁一般的人物,不配死在我的手上。” 沈黎自嘲的笑笑,原来自己对于这些人来说,连死的资格都没有。 既然如此,那自己反倒安全了。 他缓缓道:“北境六万狼族大军,是我一手灭的。” “据说当日,有一个飞在空中的大球,下面吊着一团火,火下面是你的……火药。” “是的。” 沈黎点头道:“那叫热气球,是晚辈发明的小玩意儿。” “我想去个地方,你得用这东西带着我进去。” 天道背着手道:“做完这件事,我欠你一个人情。” 天下第一宗门天道宗的人情,可不算小了。 拒绝,那就得死。 而且可能整个仙平都要陪葬,如今天道宗的实力如日中天,他们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实力。 拒绝不得。 沈黎隐隐能猜出是去哪里了。 当年刘齐说过,他是在海上被天道所救,他见过归墟古国的入口。 那是一个巨大的天坑,周边所有海水朝内倒灌进去,凡小型渔船等物靠近不得,靠近便是必死无疑。 下面是万丈深渊,飞鸟难渡,即便天道如此高的修为,没有借力点也无法进入其中。 “前辈是想进归墟古国么?” “果然聪明过人。” 天道点头道:“什么时候出发?” 第542章:一品之上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看了一眼四周,屋顶上,姜青梅如九天仙子一般飘然落下。 左右两侧,仙平军已将火枪对准天道。 他摆摆手,这点人对于姜青梅来说都不够看的,何况是无限接近传说境界的天道。 岳峰与柳升沉声劝道:“少爷,若是此僚进入归墟古国之后卸磨杀驴怎么办?” 沈黎摇头道:“到时候卸磨杀驴和现在杀,有什么区别么?” 反正也挡不住他,索性干脆一点。 他朝着空中拱手道:“天道前辈,还需一日,海上风大,我们不可能直接从这里坐热气球出发,需要准备一下制作材料。” 天道缓缓点头,也没放出什么威胁的话,反正有他在,沈黎逃得过初一,逃不过十五。 实际上,为了攻打太阳神国,沈黎已经备了十多个热气球,到时候装填火药,投放到光岛,长奇等陆地上,现在看来,得拿出一个用来跟天道进归墟了。 一日缓冲时间,他倒不是想逃跑,而是跟自己这些心腹交待一下他离开之后该做些什么。 首先,攻打太阳神国,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有宁邬杰带队,还有江浙一带大军汇合,太阳神国覆灭在即。 再就是关于仙平的安排。 夜幕降临,沈黎在帐篷内叫来贺元坝,柳升与岳峰道:“我离开之后,不管回得来回不来,你们打完太阳神国后立马化整为零,潜回仙平。” 岳峰点点头。 若是仙平主脑没了,大渝皇室必定会对仙平进行清洗,首先便是拿到仙平的所有作坊和产业,那是一笔不菲的财富,用来充实国库,可以提升好几倍。 “这封信,等我离开后立马发回仙平,交给苗姑娘,记住了,我不在的时候,万事以苗姑娘为尊,她虽是女流之辈,但见识不凡,尤其是掌管仙平几年之后,更有女管仲之姿,有她带着你们护卫仙平,我很放心。” 说着,沈黎从抽屉里掏出两个信封道:“这第二份,柳升揣在怀中,等拿回仙平再给苗姑娘看,里面的东西是绝密,若是你被俘,第一时间销毁。” 柳升郑重的接过信封:“是。” 那里面,写的是仙平如何凭借一个小县城,与整个大渝皇室抗衡,即便大渝皇室想弄他们,也得掂量掂量所能造成的后果。 就如同四大家族一般,秦家拿血浮屠保命,韩家拿粮食保命。 沈黎则是拿难民保命,到时候猛然撤资,就如同将青蛙丢入滚烫的热水中,它会瞬间跳起来。 大渝一时间出现近七八十万的难民,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到时候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他们,猛然吃不到东西了,不谋反才怪。 “三位,仙平和我的家人,就拜托你们了。” 他深吸一口气,起身缓缓拱手道。 此去无期,天知道是个什么结果,若是天道在归墟里面找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愤怒之下将他杀了也极有可能。 三人连忙将他扶起,贺元坝提出要跟随,可完全没必要。 何必再浪费一个大将,若是真出事了,他也打不过天道,反倒是留在仙平,能护卫住仙平。 深夜,他找了一个空船,仙平士兵们将物资运上去,自然还有热气球。 操控船只的,都是福健海军,仙平军队不善于操控船只,而且他有私心,真有问题,这十几个士兵也得死,反正死道友不死贫道。 他改造了一番热气球,下面是个小装置,到时候落地加上竹片火石等物,若是天道发难想将他留在归墟中,正好热气球升空一瞬间,竹篮底部的火药瞬间引爆,将热气球烧个干干净净,大家都死在归墟之下。 一切备好之后,已经到了第二天的中午。 天道准时到来。 他看了一眼沈黎道:“现在出发吗?” “出发。” 两人缓缓登船,下面仙平军目送着他们,依依不舍。 李清策与曲报国不解,临近出兵你作为主心骨跑了? 但姜青梅说了天道是一品高手后,两人顿时偃旗息鼓。 大战照常进行,而沈黎与天道一路航行。 按照天道给出的路线,他们起码要在海上航行四十余天才能见到归墟的入口。 而且船只不能离归墟太近,否则会被吸入其中。 这样只能在远处根据风向停住船只,再操控热气球进入。 似是老天眷顾,这一路上,倒也没太大风浪,偶尔有一点大风,都是有惊无险的度过。 天道在甲板上盘坐,沈黎端着一壶酒坐到他旁边道:“天道前辈,尝尝,自家酿的美酒,竹叶青。” 天道微笑睁开眼,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到了他这种程度,什么毒药都对他不管用了。 沈黎抿了一口酒水道:“听人说,归墟下面有个圣池,普通人浸泡过后,能柔化筋骨,打通任督二脉。” 天道点头道:“是,古籍有记载,海水本身有灵气,大量海水冲刷归墟底部数万年,灵气聚集成池,是为圣池,在里面练功,会有奇效。” “那您也是要泡圣池么?” “不是。” “您已经是天下第一人了,为什么还要去归墟啊?” “轮回。” 他淡淡解释道:“踏出最后一步,便能跳出轮回,长生,不死。” 反正现在沈黎也跑不掉,也迟早要进入归墟的,告知他也无妨。 可沈黎不信邪,这世上真的会有长生不死的情况吗? 那也太离谱了吧? 当年始皇帝寻长生药,那是废了多大功夫也没寻到? 一个人,可能活个上万年吗? 天道似是喜欢竹叶青的味道,不知不觉已经喝了四五杯。 他继续道:“你知道古籍记载的,一品之上是什么吗?” “神官,或者神宫。” 沈黎皱眉,当年好像老道士说过,只是古籍记载不清不楚,上面的字年代太过久远,有些模糊。 “神官。” 他淡淡道:“知道为什么叫神官吗?” 沈黎摇头,修炼界的事情,我怎么知道? “说是神官,不如说是仙界人的狗,防止这个世界的人,太过强悍,修炼到超出这个位面应有的实力,一旦出现这种人才,神官出现,强行斩杀。” 天道微笑道:“三百年前,上一任神官出现,将世间所有宗门一品之上的资料焚毁,并斩杀许多高手与天资聪颖之辈,至此,世间便无任何一品之上的高手。” 第543章:终于到了 - 布衣公卿 - 欺生 这世上,真的有神仙吗? 沈黎很疑惑,难不成自己穿越的姿势,不对? 若是有神仙,王朝怎么能干预到宗门的发展? 天道摇摇头道:“我不知道。” 他也想知道,跨过一品之后,到底是什么,神官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两人默默饮酒,看着落日逐渐掉入海中。 …… 转眼间,半个月过去。 船舱上的生活自是无聊至极,现代航海许多地方没有信号,何况是通讯不发达的古代。 没有娱乐设施,众人只能大眼瞪小眼,每日都是坐在船舱内,或是在甲板上瞭望一望无际的大海。 多人航行,每日还有士兵们一起聊天打趣,度过艰难的时光,若是单人航行,如此境遇,怕是迟早会发疯的。 他们用的是战船改造而成的商船,在这茫茫大海中,孤零零一艘船,宛若被抛弃了一般。 每日都是聊天打屁,或是打牌,时间长了也无趣。 那些福健士兵渐渐与这位儒雅随和的沈大人混作一团,沈黎也没有架子,发明各种玩法,倒是让他们度过了些无聊的时光。 渐渐的,众人的玩法逐渐有些变态了起来。 赌,赌海盗。 一艘孤零零的商船在海上航行,偶尔路过海峡时,便会遇到海盗拦截。 有天下第一高手天道在,自是将那些海盗杀个精光,那些士兵们连刀都不用拿。 于是乎,众人开始赌前方海峡中有没有海盗出没。 沈黎觉得可能还有,其他人对半开。 赌的内容,自是洗袜子。 如此海上,银子也没地方用的,不如互相打赌洗衣服袜子。 实际上,洗这些东西也很简单。 只需弄一细密些的渔网,将衣物丢里面,扎紧网口,用一绳子吊着扔入海中,半个时辰拿起来,干干净净。 大自然的洗衣机。 盘坐在甲板上的天道淡淡道:“有海盗,上次我路过这里时,杀过一次。” 众人咂舌,答案已经给了,自然是没什么好赌的了。 “过了前方海峡,向西再走三个月,便到了。” 众人议论纷纷,还特么得走三个月,人真的会疯的! 沈黎倒还好,湿咸的海风每日扑在身上,湿气极重。 他每日早上起来便是锻炼,午饭后也是锻炼,下午与天道聊聊天,充实一下他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倒也过得去。 他盘坐在天道身边道:“前辈还记得刘齐么?” “记得。” 天道面无表情:“之前是你府中一家奴。” “是的。” 他惋惜的感叹道:“如果他还在,他该多好啊。” “路是他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普通人想快速达到一品,炼毒,是最好的方法。” 这个世上,没人是不怕毒的。 天道淡淡的说道:“人家数个年月的辛苦,他想一朝得到,就必须要付出代价。” “那前辈,还有别的办法能快速修炼到一品吗?” “怎么,你也想炼毒?” “呃,自是不想的。” 沈黎只是羡慕武侠小说中飞来飞去的样子,并不想做个炼毒的人,而且那样活不长。 天道缓缓睁开眼,伸了个懒腰道:“有办法,和你在一起的小姑娘,是天师度的产物,你可以修炼天师度,让她传给你,再者,去归墟古国,传说里面是有机缘能让人白日飞升的,看你有没有那份机缘。” 他苦笑一声摇头。 到时候与天道一同进入归墟,怕是找到了那个所谓的机缘,也没命去拿了。 天道绝不会允许一个比他厉害的晚辈出现的。 而且别看他现在,神情温和,嘴角含笑的,其实是一代枭雄。 自称天道,本就是无比张狂的行为,何况还想一统三国,这么多年埋伏的钉子,怕是有几十万个。 如此人物,怕是自己不为他所用,迟早会被灭掉。 海上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了。 每日能见到的,除了一望无际的海水,便是空中偶尔飞过的海鸥,这已经能让人开心许久了。 天道无所谓,他们修炼之人,有时候打坐都是一个多月。 那些士兵没有远航过,时间长了或多或少都会有些抑郁。 等到众人达到极限时,天道淡淡道:“快到了。” 沈黎心里也绷着一股劲,听到这句话,终于是松了口气。 “那里,有个小岛,离归墟古国入口,有二十余里,你们可以在那里驻扎下来。” 天道转而看向沈黎道:“你的那个……热气球,能飞二十余里么?” “呃,理论上是可以的,就是燃料,可能不太够。” 沈黎摸了摸鼻子,二十里有些太远了,差不多十里地就够了。 他用的燃料是黑火油,虽说火力强劲,但燃烧速度也极快的。 现在是在海上,如果不能及时的补充燃料,下面的篮子根本无法支撑二人。 到时候,即便天道是天下第一高手,水面没有落脚点,也得葬身鲨鱼口中。 “那便让船,再靠近十里。” 天道负手而立,深吸一口气道:“希望你的这个热气球,不会让我失望,否则……” 否则你们都得死翘翘。 众人都明白他话中的意思,行船速度又加快的几分。 为了保证回来的时候有船,他们提前在入口几里地的地方放下一只小船,用船锚沉入海底,暂时固定住。 等商船滑行到差不多的地方,沈黎也开始差人准备热气球来。 天朗气清,海面一片平静,一点点的微风,刚好吹向传说中的归墟入口。 四个士兵将羊皮所制的热气球撑起来,沈黎在下面往铁盒内加入大量的火油。 另外还有一桶火油,是准备回来所用的。 铁盒经过改良,如同现代家用酒精火锅一般,上面两道铁片,如果想降低火势,拨动铁片便能实现。 倒入火油之后,开始点火。 浓烟滚滚,天道也十分好奇的走过来。 沈黎打开篮子一旁的小护栏,道:“再有半柱香,热气上来便可以走了。” 他点点头。 半柱香后,热气将羊皮吹的鼓了起来,篮子开始有些往上飘动。 那些士兵们也没见过如此景象,纷纷惊奇不已。 又过了半柱香,篮子缓缓升空,只是被下方的绳子拉住,走不了而已。 “天道前辈,可以出发了。” 两人缓缓走上篮子,解开下方绳子之后,热气球离开甲板,飘向空中。 第544章:归墟古国 - 布衣公卿 - 欺生 阳光明媚,海风柔和。 天道静静的站在热气球下的篮子内叹道:“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的聪明才智,怕是大渝第一人,即便是大梁与大楚,也无人与你争锋。” 他能想象,热气球出现在战场上,会对敌人造成什么样的震撼。 怪不得此人能瞬间灭杀六万狼族士兵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沈黎微笑,将火势调低了些,两人便在海平面一丈高的地方飞行。 “前辈谬赞了,雕虫小技,不足挂齿。” 天道嘴角扬起:“有没有兴趣,加入天道宗?” 实际上,在他之前,小奴儿已经邀请无数次了。 “你先别忙着拒绝,加入天道宗,做我的亲传弟子,我可以将我毕生所学,毫无保留的传授与你。” “而且我无子嗣,将来夺了天下,掌管者,还是你。” “届时,你便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第一人。” …… 沈黎咽下口水,而后苦笑道:“前辈,您太看得起我了,只是晚辈生性懒散,头顶有盖,碗中有饭便自得其乐了。” 天道摇头:“罢了。” “到了。” 沈黎抬头,面前豁然开朗。 如十个足球场大小大坑出现在眼前,周围海水悉数倒灌之中,无比震撼。 他连忙将火势调低,热气球缓缓下降。 入了归墟古国入口之后,周遭的海水如同瀑布一般,从空中落下,周遭到处都是彩虹出现。 只是湿气太多,几次热气球都险些被扑灭,还好天道手掌挥出真气阻拦水汽蔓延。 两人在深坑中心,缓缓下沉,下方如同无底洞一般。 沈黎掏出望远镜,拉长之后向下看去,顿时艰难咽下口水。 这下面,竟是一片绿意盎然,一片原始森林。 森林周围一片汪洋,如同地下的岛屿一般。 两人缓缓降落,最终落在一棵参天大树的树顶上。 这与沈黎预想不同,他是要落地,然后在篮子底部搞个松发装置,如果走的时候天道卸磨杀驴,松发装置引爆火药,点燃所有的火油,将热气球烧个干净。 现在不在地面,有些麻烦了。 而且这林子太过茂密,根本没有巨大热气球落脚的地方。 天道拎着他的胳膊,从空中一跃而下,随后落在树枝上轻点几下,稳稳的落在地面上。 或许空中常年漂浮着水蒸气的缘故,植被格外茂盛。 没人砍伐,导致树木格外粗壮,每一棵都有几人环抱之粗。 放眼望去,一片郁郁葱葱,林中飞鸟在二人到来之时,瞬间惊的四散逃亡。 环顾一周,周围还是有些古建筑的遗址,巨石上缠绕着藤条,早已模糊了字迹。 不然正好可以看到归墟古国的真正历史。 天道一言不发,缓慢前行,他拨开一处石碑,上面的上古文字已经被彻底风化,随后他摇头道:“慢慢找吧。” 时间太过久远,又是大量植物覆盖,这一片绿色汪洋,貌似没有有用的东西。 林子中,还是有许多小动物的出现,碧如野兔野鸡等等。 当然,也有大的动物。 这里已经形成了食物链闭环,有各种捕猎者。 碧如,老虎。 林子深处,一只花斑虎发出阵阵低吼,虎视眈眈的看向二人。 沈黎不自觉朝着天道旁边移动几分。 天下第一高手,打个老虎还是轻轻松松的。 天道同样这么认为。 随后,猛虎出山,怒吼一声扑向二人。 天道单手伸出,手上氤氲着透明的真气,待老虎逼近之时,他闪身躲过,旋即一掌劈在虎背上。 “咦?” 他疑惑一声,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自己手掌。 老虎吃痛,后爪蹬着地面,再次奔袭而来。 天道微微皱眉,再次闪身躲过,手上的真气浓郁数分,再次一掌劈下。 吼! 林子中,一阵惊天动地的怒吼惊退无数小动物。 那老虎更怒了! 天道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他斜眼一撇,旁边沈黎眼中满是疑惑。 似是不想在小辈面前丢脸,他怒吼一声,双手齐发,在空中化作一道残影,连续几拳砸在老虎面门上。 这下,有了效果。 老虎顿时满脸是血,已然有了畏惧之意。 天道如何会让它走?当即翻身而上,一手抓住它的尾巴,真气催动,顿时力大无穷,在周围抡起数个风车,而后猛地砸在地面上,一个大坑瞬间出现。 随后他再次翻身而上,手中剑光涌现,顿时将老虎劈的伤痕累累,眼看是出气多进气少了。 他拍拍手,悠然落下。 “这里灵气充裕,少无人烟,一只老虎都比外面的要强壮数倍,再给它几百年,怕是修炼成妖了。” “这世上,有妖吗?” 沈黎皱着眉头。 “大多数是活不过寿命的,不过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树老成妖,人老成精,在这种不毛之地,还是小心为妙。” 即便是天道,此刻也有些不确定了。 因为他刚刚可是耗费了自己七成修为,才虐杀这只吊睛花斑虎的,这若是在外面,三只一起上,也耗费不了他一成功力。 这老虎皮糙肉厚的程度,令人咂舌。 两人再次前行,林中安静了许多。 一路走来,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古代修建的石墙,在风霜雨露侵蚀之下,早已斑驳不堪,颓然倒下。 拉开前方藤条,一个山洞入口赫然出现在眼前。 山洞有明显的人工开凿痕迹,入口还有一处台阶。 两人对视一眼,天道自然在前方开路。 他打开火折子,缓缓前行。 进入山洞之后,无数蝙蝠飞来,他一掌扫开,而后继续前行。 通道极长,绵延向下数里,沈黎粗略估计了一下,差不多距离里面有二里的距离了。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两人才看到一处洞府。 洞府如蛋壳一般,穹顶呈圆形,中间是一个雕像。 雕像庄严肃穆,站在原地,双手搭在剑柄上,雕刻的石剑插在地上。 最能证明雕像身份的,是他头顶上所戴的冕旒。 此地又是归墟古国,想必是少昊为了纪念皇帝所建造的神像吧? 下面的神剑,应该是皇帝的佩剑,轩辕。 过了神像,面前霍然开朗,一座巨大的地底城池,赫然出现在眼前。 第545章:高大石像 - 布衣公卿 - 欺生 城池虽然斑驳不堪,但石头所堆砌而成的城墙,依旧高耸。 这地底空间极大,一眼看不到尽头。 两人走入城门前,却见城门上巨大一牌匾,上面龙飞凤舞两个大字……归墟。 虽说是古文,但也可以通过象形分析出来。 就像从未学习过繁体字的人,随便一眼便能认出繁体字。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基因。 天道皱着眉头道:“这地底,竟还有如此巨大的城池。” 还好这里面没有人,否则两人怕是惊的说不出话来。 城墙老旧,与现有大渝城墙的制作工艺又有些不同,大渝城墙多以三合土浇筑米汤,可这里的城墙,完全是用巨石堆砌而成,一层一层的叠加上去,当真宏伟无比。 沈黎摸着下巴,他也没学过关于上古时期的历史,归墟古国只存在山海经中,他只以为是传说,没想到这个世界居然真的有归墟古国。 天道一掌推开城门,缓缓走进去。 街道空无一物,可能是地下长期有水的缘故,这里的青石板街道布满青苔,好几次沈黎都差点滑倒。 环境有些幽暗,好在沈黎身上带了些火油,浇在陈年火把上,照亮前方道路。 斑驳不堪的青石板路上,两边是鳞次栉比的房屋。 街道看起来很是干净,只是房屋有些发霉,许多柱子上已经长出菌落,甚至还有蘑菇。 也是,如此环境中,潮湿,阴暗,没有湿气就怪了。 街道各处,摆放着不知名的物件,可能是上古时期的东西。 沈黎好奇的摸了一下,一个磨盘瞬间碎裂成一堆土块。 看起来风化极为严重。 城边护城河,连接着外面,那些海水倒灌进来,形成一个圆形,再流入护城河内。 这里的居民离开,怕是水位上涨,淹没了城池。 走过几条街道,两人甚至找了几个房子进去,也没有找到有用的信息。 太安静了。 除了哗哗的水声,再无其它东西。 再往前走,便看到一座巨大的皇城出现在眼前,如同缩小版的顺天城一般,皇城,制作的材质要好上一些,用上了玉器,城门早已腐朽,碎落一地。 穿过皇城城门,再进去,便是宽阔无比的广场,地面附上一层青苔,早已看不出材质了。 “既然这里面有城池,外面林子中的动物,为什么从未进来过?” 沈黎忽然停下脚步,淡淡的询问道。 天道怔住。 是啊,既然这里面,有一座巨大的城池,外面那只老虎,为什么不以山洞筑巢,反倒舍近求远,跑到其它地方去? 一路走来,别说飞鸟小蛇了,就是虫子,也不见几只。 沈黎想起前世看的盗墓小说。 这种动物不敢进来的地方,一定有更强的物种存在。 比如恐怖的尸鳖什么的。 难不成,这少昊也有那种兴趣? 天道喃喃摇头道:“不清楚。” 倒也无所谓了,有他这个一品高手在,可比小哥厉害多了,横推一掌,一排房屋倒塌,有什么恐怖的? 沈黎心中稍定,再往前走,推开第二道宫门时,暗处的景象逐渐浮现出来。 石像,巨大的石像。 地下太过黑暗,只能看到半截身子,形容不出高度,只是目光所及部分,还不到石像的上半身。 这是有多高? 虽说地底潮湿,各处爬满青苔,但这石像上,竟无一点湿意。 这本身就很诡异。 甚至石像的一只脚高度,都已经有三人之高了! 两人围着石像走了一圈,约莫半个时辰。 当他们一圈走完,却也没发现什么。 沈黎叹口气,这石像要么是少昊,要么是黄帝,都是华夏文明起源的祖先。 他躬身一礼,表示尊敬。 礼毕,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空中一道光芒射出,照亮整个城池,周围亮如白昼,空中石像人头散发出耀眼的光芒。 不会是……奥特曼吧? 沈黎深吸一口气。 如今光线好了起来,两人也发现了石像脚下,有一个暗门。 四处看去,皇城之内,巨大广场,貌似也只有这一座雕像,就连皇宫都没有。 天道沉吟一番,将暗门缓缓打开。 进入暗门之后,里面便是一道楼梯。 楼梯蜿蜒向上,看不到尽头,里面的空间极大,甚至还有房间存在。 两人爬了半个时辰,沈黎身子骨稍弱一些,气喘吁吁。 他坐在楼梯上,看着散发点点荧光的台阶,讶然道:“这不会是夜光石吧?” 现代夜光东西自然不是很贵,可放在古代,一块夜光石价值极高。 天道打开楼梯一旁的石室,站在里面向外看去。 这里竟是石像的手部。 从外面看,石像一手负于后背,一手伸出,仿佛在让众生平身。 而两人所出来的位置,是背后那只手。 沈黎还想往前走,却被天道拦下。 他拿过火把,随手丢入空中。 忽然,天地一道白光闪过,面前的火把竟化作齑粉。 沈黎艰难咽下口水:“还好,刚刚您没有飞上去查看情况。” 天道脸色极为难看:“上古禁制。” 既然少昊出自上古时期,那必定处在修仙时代。 传说,上古时期,有巨树建木通天生长,人界与天界相连,那时候,人界的人,可以经常去天上游玩,天上的神仙也可以下界视察。 只是后来,爆发一系列的战争,黄帝与蚩尤大战,波及到天上,后来黄帝的孙子帝喾便砍了通天建木,人界不得与神界来往。 至此,人界的灵气,便逐渐削弱。 刚开始还行,残留的灵气足够修仙者使用,那个时候,还是有人可以飞升仙界的。 直到纣王之后,人间的灵气,一年不如一年,修仙者逐渐凋零。 修炼者还是存在,只是随着朝代更迭,逐渐演化成真气,到后来的内家功夫。 现在的大渝历史,就是处于真气的阶段。 “走吧。” 想必这里的禁制,便是限制外面那些兽类进入的手段。 只是没想到,这么多年,禁制依旧这么强悍。 沈黎默默跟在后面,他已经惊讶的说不出话来。 明明是传说中的东西,此刻却出现自己眼前。 难不成真的可以做到遨游天地?白日飞升? 他感觉自己的三观都开始出现问题了。 这世上真的会有神仙? 两人爬了半日之久,终于到达石像的头顶位置。 第546章:返程启航 - 布衣公卿 - 欺生 石像头脑内部,是一座巨大宫殿。 这石像,应该就是皇城的角色。 下面各个石室,是侍卫与仆人所住的,而上面的宫殿,则是少昊的地方。 宫殿内金碧辉煌,虽说年代久远,灰尘密布,但也难以掩盖它曾经的辉煌与繁荣。 巨大的黄金龙椅上,对着外面的阳台,从这里看去,便可看到万民朝拜的景象。 站在阳台往上看去,可见石像眉心出一颗巨大宝石,散发出耀眼的光芒,如同太阳一般。 这宝石不知是什么材质,应该价值连城,若是弄回去,恐怕就不用再点灯了。 可是,这宝石实在太过巨大,呈菱形,最长的地方有三丈左右,宽度也有一丈多,而且深深嵌在石像上,根本无法抠下来。 即便抠下来,也极难运下去。 也不知道上古时期的人类是怎么建造出如此浩大的景观的。 仅仅是石像高度,就超过现代最高建筑,站在上面,下面的东西如同蚂蚁一般,就连硕大的城池,都像是玩具一样。 天道环顾一周,那个龙椅,他始终没敢坐上去。 在如此浩大的建筑面前,他宛若蝼蚁。 鬼知道龙椅之上,有没有什么乱七八糟古人的禁制,踏上去便是粉身碎骨。 “这宝石,是灵气催发的。” 他淡淡道:“这座地下城池,所有的灵气,都汇聚在眉心的那块宝石之上,再由宝石发散出去。” “那您要找的东西呢?” “没有。” 他轻叹一声:“可能古籍记载有误。” 若是让他破了轮回,便不用再死去。 修炼真气之人,平日里练武,本就或多或少有些暗疾留在身上,人体就如同一个机器,都是同样的马力,你非得想让它爆发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马力,那便要拿出寿命作代价才行。 沈黎四处观望。 圣池呢? 圣池也没有? 那这座破城,有什么好来的? 两人有些失落的在宫殿寻找,只是到了寝宫,他忽然被一阵奇怪的水流声吸引。 这是近千米的高空,哪来的水声? 顺着水流声寻找过去,却见一浴池。 浴池整体由白玉打造,向下凹陷进去,周围氤氲着白色雾气,看起来像是王母娘娘的蟠桃宴一般。 天道缓缓走过来,深深的吸了口气:“这是灵气。” “已经成了膏。” 他苦笑摇头道:“若是在这里练功,即便是从头开始,也能十年之内冲到一品。” 见沈黎还有些懵逼,他解释道:“这便是圣池,有洗经伐髓功效的圣池。” 也是少昊的浴池。 可见,上古时期的皇帝,奢侈到何种程度? 沈黎深吸一口气,缓缓走下台阶。 那些由灵气形成的雾气向他靠拢,顺着他的每个毛孔钻入体内。 可浴池之内的灵气,没人吸收,早已成了膏状。 他进入其中,就像是坐在布满牙膏池子内,四处都是阻力,根本不像是泡澡。 随着灵气进入他体内的越来越多,他身上逐渐出现一层薄薄的污泥。 “放松心情,将灵气缓缓引入体内。” 一旁的天道冷笑道:“多吸收一些灵气,对洗经伐髓有好处。” 他目光中闪过一丝幸灾乐祸。 贪婪。 如此恐怖的灵气,即便是我都不敢贸然吸收,你倒是真的敢下去! 唯一不同的是,沈黎没有修炼过,不知道如何引导灵气,只是让灵气自由进入体内,冲破任督二脉,并不存于丹田。 经脉没有储存灵气的能力,丹田他又不会用,只能在这“淤泥”内静静站着,任由灵气在他体内肆无忌惮的冲刷。 很快,他身上的汗水越来越多,淤泥也越来越多。 身体排出的余毒味道很奇特,总之便是很上头,犹如扁桃体结石一般。 半个时辰过去,他身上逐渐渗出细密的血滴。 咔! 他只觉后背一阵巨响,某个东西像是被冲破了一般。 又过了半个时辰,尾骨处又是一阵巨响,他顿时一身舒畅。 天道盘坐一旁,缓缓睁开眼奇怪道:“你不知道怎么修炼?” 他一脸无辜的摇头道:“从没人教我如何修炼。” “那怪不得了。” 天道缓缓起身道:“行了,我找了一圈,也没找到想要的东西。” “您要找什么?我能帮忙吗?” “一颗丹药,蕴含大量灵气,有了那东西,便可突破一品,长生不死,达到神官境界。” 沈黎摇摇头,他自是没听说过那些东西。 他正准备出来时,忽然脚下一动,貌似踩到一个什么物件。 他伸出手,向下摸去,拿起来后失笑摇头。 竟是一枚果核。 “想不到,神仙也吃水果。” 看那果核形状,极像桃子。 他再看天道,却发现人早已走远。 随手装好果核之后,他匆匆跟过去道:“前辈,咱们还留这里吗?” 天道沉吟一番,他始终是有些不甘心。 于是乎,他没事便在这宫殿各处寻找,各处机关都找遍了,始终没找到丹药。 几个月下来,沈黎没事便去圣池泡泡,祛除身上的杂质。 他也不会修炼,天道更不会教他,除了偶尔离开洞穴,出门打猎之外,两人基本上都在城内晃悠。 边边角角四处,都被天道逛个遍,也找了个遍,始终没找到。 四个月后,天道终于是放弃了。 传说中的东西,毕竟是传说。 古文记载也有可能是假的。 如此一来,他的神官霸业,已经泡汤了。 历代皇帝,最怕的不是灭国,而是生老病死。 当年秦皇为了寻找不老丹,可谓是耗尽心思。 他天道霸业即将成就下来,可眼看寿命却没有多少了,他如何能不急? 天道宗的布局,即将达到完美,灭掉三国,一统天下,建立一个统一王朝,是多少君王的梦想,眼看他即将做到时,不老丹却没了。 当真造化弄人。 而且不老丹内,还有大量灵气,甚至是上古时期的仙气,可以助他成就最后一步。 离开轮回,并且达到神官。 他长叹口气,拉着沈黎坐上了热气球。 这四个月沈黎也没闲着,虽说没有几品修为,身子骨倒是练的不错了。 如今他身体轻盈,丹田虽说没有真气,但也能跳个一丈高。 比起天道,他算是收获比较大的。 天道如约,并没有真的动手杀他。 是不屑杀一个凡夫俗子。 两人坐着热气球出来,顺利飘回小岛上。 哪里的十个士兵畏惧回去路上的海贼,一直没敢离开,等了近五个月,终于是等到他们了。 又经历了四个月的航行,众人终于回到了福健港口。 第547章:盛贤王谋反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天道在中途已经离开,剩下的十几个士兵带着沈黎,赶回福健军营。 宁邬杰出来热情迎接,这近一年的时间内,他们在海上,食物甚是乏味,长期缺少物资,导致那些士兵们极度营养不良。 即便沈黎是从地下岛屿回来的,也如同野人一般,到了船上才修整一番。 军营中,宁邬杰为其接风洗尘,开办了午宴,只是众人都有些无精打采。 “你们这是怎么了?太阳神国没打下来吗?” “自是打下来了,他们已经灭国,如今那里已经是大渝的版图了。” 一旁的偏将军道:“沈大人有所不知,京城,出大事了。” 宁邬杰皱着眉头道:“沈大人刚刚回来,你就别找乱子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呃,要不,你先吃饭吧,此事不急。” 沈黎眉头拧成一个疙瘩,如果是小事,众人绝不会如此这般愁眉苦脸。 “难不成是韩家父子造反了?” “造反的,另有其人啊。” 宁邬杰见瞒不住,长叹一声道:“沈大人,如今的大渝,虽然还姓姜,但皇帝却易主了。” “陛下传位了?” “不是,如今的皇帝陛下,是曾经的盛贤王。” “什么!” 盛贤王竟有谋反之心? 他之前还以为,这位盛贤王,只是贪污用来声色犬马,没想到,他却下了这么大一盘棋! 好大的胃口。 “如今,坐在皇位上的九五之尊,是曾经的盛贤王,是由之前的皇帝,禅让的。” 宁邬杰叹口气道:“沈大人,如此大事,我们都觉得其中有些蹊跷,陛下为何不传位太子?反而传位盛贤王?” “还有,据说京城现在已经戒严,之前是盛贤王联合秦首辅谋反,趁着神箭营与尖刀营离开,伙同禁军参将刘浩进行谋反,京师力量薄弱,巡防营又在东林,派兵不急,接过便被攻下皇城。” 沈余摸着下巴,此事太过劲爆了。 “那之前的皇帝陛下呢?” “不知道,禅让之后,便消失了。” 宁邬杰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后,怒道:“简直就是乱臣贼子。” 对于沈黎来说,皇帝易主,对他影响并不大,只要仙平没有出事便好。 “那你们又没有听说过仙平的事情?” 众人纷纷苦笑摇头:“我们只是偏安一隅的守军,消息并不灵通的大人。” 他深吸一口气:“公主呢?” “公主殿下听说消息第一时间便去了京城,随后便杳无音信。” 估计是回去救陛下,结果一同被灭了。 他食指轻轻敲击着桌面,如果自己是盛贤王,做了皇帝,第一时间要做什么? 皇城中,换防,挑选对自己忠心的部将,灭掉朝廷忠于姜承龙的一派文臣,防止他们乱说话,对外,从皇城开始往外蔓延,将各个城池的守军换做自己的心腹,一点点蚕食掉姜承龙所建立的王国。 这还是很简单的,比较大渝始终姓姜。 从这些海军将领的反应来看,盛贤王姜承武已经将影响降低了许多,让这出谋反大戏,变成了家中皇位禅让。 如果这谋反之事,有秦补拙的身影,那仙平肯定是有问题的,毕竟于公于私,他们都会尽快接手仙平的产业,那可不是一点点的钱,有了仙平,他们的国库,必定充盈。 “你们知道,仙平在福健开办的作坊位置吗?” 他隐隐有些后悔,当初苗欢盈给自己一大堆关于作坊的资料时,自己懒得看,如今自家作坊位置都不知道。 宁邬杰摇头道:“早就关门大吉,如今街面上又多了许多难民。” 他心中一沉:“什么时候开始禅让的?” “他们说是六月初六,那个时候我们刚刚从太阳神国回来,当时战况有些焦灼,那些太阳神国的军队,利用地理优势与我等打伏击战,火药早就用完,期间运送过一次。” “呃,对了,可能是宫中内乱,太阳神国天皇送来的乞降书都没人看。” 沈黎微微闭上眼道:“宁将军,还得麻烦你挑几个好手,护送我回仙平。” 如今官道定然是不能再走了,必须顺着小道迂回金陵,再到仙平。 宁邬杰点头道:“牛瑜外家功夫练的最好,让他带十个人跟你一起吧。” “多谢了。” “那什么时候出发?” “最好现在就走。” 沿着福健港口北上,到清河湾港口下船,陆地再走七日,便到了金陵。 他担心自家老婆孩子,若是仙平沦陷,那麻烦,就真的大了。 可惜自己也不会个一招半式,若自己也是个一品高手,那便简单了。 宁邬杰知道事关重大,连忙亲自下去挑选十个信得过的亲军,再配上牛瑜偏将,一行人作行商打扮,匆匆上了货船。 沈黎归心似箭,一路上都马不停蹄的赶路,那些亲军们对宁邬杰忠心耿耿,自是不会出去泄露消息。 众人披星戴月,一路疾行。 路上还是如常,看不出什么端倪。 可见这场谋反,对百姓影响并不大。 可沈黎路过一城池时,让手下去买两瓶竹叶青回来。 价格却暴涨到一百两一瓶。 还是最下等的竹叶青。 他的心情沉到了谷底,朝廷很有可能接手了他的所有作坊,并且赶出一些员工。 正值开春,春寒料峭,几人顶着寒风,终于赶回到了金陵。 沈黎没有出面,只是让手下一个亲军前去打探消息。 带回来的消息,让他更是心急如焚。 定远伯谋反,朝廷派了五万大军围攻仙平县多日。 仙平县不敌,最终被大军攻破,如今山贼肆虐,五万大军又在攻打伏牛山。 伏牛山仗着天险,与朝廷大军对峙数月。 “有没有我家眷的消息??” 亲军摇摇头道:“未曾听说过。” 他深吸一口气,没有消息,那便是好消息。 伏牛山上作为他的基地,自是能抵御大军。 现在还好,若是到了秋冬季节,他们直接放火烧山,那便麻烦了。 山上有红薯种植基地,而且整个伏牛山蔓延数百里,易守难攻,即便是五万大军,也极难攻打下来。 可这么耗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只要秦补拙在,他们必定会将主意打在仙平上,仙平的各种技术,尤其是红薯技术,他们需要,天道宗也需要。 他沉吟一番,随后对牛瑜道:“牛将军,这次需麻烦你一回了。” 第548章:仙平沦陷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大人请讲。” 牛瑜拱手道,他在军中地位不低,知道朝中谋反的事情,对此他深感不齿。 沈黎沉吟一番道:“如今这情况你也看到了,想要破局,那必要找来金陵府尹,闫海容大人。” “那要将他请来吗?” “万万不可。” 若是闫海容是秦补拙的棋子,那便彻底完了。 到时候闫海容将他们一锅端了也是有可能的。 牛瑜皱着眉头,他是一介武人,搞不懂那么多弯弯绕绕,随后拱手道:“大人,那该如何?” “你带两个人,设法将金陵府尹闫海容绑了,我再过去。” “什么?” 那可是府尹大人,说绑就绑,是不是有些说不过去了? 沈黎拍拍他的肩膀道:“事急从权,闫大人若是忠心报国,是不会在意这些事情的。” “那好吧。” 牛瑜匆匆带着四人离去。 而沈黎也乔装打扮一番,带着几人走入街头。 金陵,也有他的产业。 其中一个,便是味极妙酒楼。 交给詹良才打理了。 也不知道有没有被官府收回。 他摇着折扇,走入味极妙酒楼的第一时间,便看到柜台上的掌柜,眼睛盯了他一会儿后笑了:“这位客官,三楼贵宾房请。” 他沉吟一番,有些担心这是官府的探子。 却不料掌柜的无比热情的凑过来笑着,随后小声道:“詹掌柜已经久等了。” 他这才放下心来,跟着他走到三楼最角落的账房。 账房内,詹良才正在收拾账本,见到他进来,面色凝重道:“何掌柜,下去看着,三楼装修,中午不接客。” “是。” 沈黎对身后两个手下道:“你们去外面看看。” 去外面看看的意思,是让他们盯一下掌柜的,防止他们通风报信。 “是。” 两人关上账房门,詹良才连忙沏茶。 “少爷,您终于是回来了。” 他长叹一声:“这一年,可发生了不少事情了。” 沈黎品着茶,道:“你别急,慢慢说。” “朝廷的事情,我不知道,只是有一日,上面突然来人,说是您,谋反了。” 詹良才背着手道:“我自是不信,仙平的百姓也不信,我去问了苗姑娘,说是朝廷换了皇帝,要对仙平出手。” “不到半个月,大军便从街道走过去,然后攻打仙平。” “那仙平现在怎么样?” “苗姑娘第一时间将您的所有心腹都撤到伏牛山上,现在仙平已经被官府接管了。” 他叹口气道:“我们在外大多数作坊,都被官府接管,现在外面的酒水,香皂等物价暴涨,都是为了赚钱中饱私囊。” “那你呢?” “少爷,他们找过我。” 詹良才苦笑一声道:“许我整个南方负责人,让我告知您的位置,别说老奴不知道了,就算知道,也不会说的。” “老奴活了几十载,人情世故甚是了然,即便他们给我一个王爷位置又何妨?” “您是知道我的,老奴家中独子,颇为不正常,如今老奴年纪已大,即便留下万贯家财给那孩子,迟早也是化为泡影,不如为这孩子找一个好的归宿。” “朝廷的人,我信不过,即便是再多钱再高的官,我那儿子也守不住,唯独一点,仙平。” “少爷建造的养老院,还有功臣家眷的抚养配置,老奴可是看在眼里,我一家孩子,留在仙平,是最好的归宿。” 沈黎点点头道:“我打算找一下闫海容。” “万万不可!” 詹良才大惊失色:“万小哥说了,他是天道宗的人!” “什么?” 他顿时坐不住了,牛瑜跑去绑闫海容,怕是羊入虎口。 “你说万小哥,是哪个?” “万逸楼,他与一个中年人一起过来的,说是只要少爷出现,就去金陵南城金风巷寻他,他有事找你。” 沈黎沉吟一番,去绑闫海容之事,万万不能行了。 这人已经是天道宗的钉子,找他无异于羊入虎口,甚至之后他连出城都出不去了。 既然万逸楼来了金陵,那必定是有重要消息。 他对詹良才道:“你这里,先这样,我去找万逸楼。” “少爷,您一定注意安全,朝廷现在给您按了个谋反的罪名,满世界的找您呢。” “我知道了。” 他匆匆下楼,招呼其中一个护卫赶紧去找牛瑜,防止他说出了自己的动向。 随后他坐上马车,直奔南城金风巷。 金风巷与他之前所在的杨柳巷不远,几乎是紧挨着的。 由于是贫民窟,很是偏僻,里面皆是残砖烂瓦,官府根本不会想到他出现在这里。 马车出现此等地方,太过扎眼,他换上普通粗布麻衣,挑着担子,匆匆赶去。 不过在归墟古国的好处还是有的,大量灵气洗刷身体,排出体内淤泥,如今他身体极为轻便,浑身有力,挑着百十来斤的担子,竟脸不红气不喘。 半日过去,已到黄昏。 他出现在金风巷时,两个难民打扮的青年抬起头道:“卖什么的?” “哦,找人。” 他放下担子道:“请问这里,有没有一户姓万的人家?” 两个青年缓缓起身,一脸警惕的看向他道:“你是做什么的?” “哦,我是他家的亲戚,这不是没饭吃嘛,我便买了些红薯送过来。” 沈黎在他们打量自己时,也在打量他们。 虎口老茧,应该常年使用刀兵,两人精神抖擞,一看就是军中人士。 极有可能是锦衣卫。 两人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人道:“跟我来。” 而另外一人,拦住手下的去路:“我帮你,你在外面等着。” 场面顿时安静了下来。 手下摸向腰间,眼神充满询问看向沈黎。 “好,我一个人挑进去。” 沈黎摆摆手。 如今这状况,不赌也得赌了。 他跟着两个邋遢青年缓缓走入巷子,夜色昏暗,其中一户人家亮起烛火。 走入院子后,其中一人立马用匕首抵住他的后腰:“兄弟,对不住了。” 另外一人进去禀报。 很快,房门打开,里面的万逸楼匆匆走出来。 “你终于是回来了。” …… 第549章:紧急备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皇城,出大事了。” 屋子内,万逸楼沏了三杯茶,一边沏茶一边道:“盛贤王与首辅秦补拙二人合谋,夺了皇位,他们蓄谋已久,整场谋逆,不到半日便拿下皇城,将陛下软禁。” “陛下和太子还在宫中?” “是的。” 屋子厢房内,一道稍微有些尖锐的声音传来。 却是东厂掌印太监,吴境。 “沈大人,我们等你很久了。” 万逸楼点点头道:“出事之时,大量血浮屠出现在东厂与锦衣卫,吴公公易容之后,逃过一劫,随后出城与我相遇。” “西厂呢?” 吴境冷哼一声:“那帮阉狗,早已与秦补拙串通一气,如今西厂正在后宫软禁陛下一家人。” “锦衣卫死的死,逃的逃,要么加入西厂,要么被秦补拙杀掉。” 万逸楼叹口气道:“我大哥为了救陛下,委曲求全,忍辱负重。” “屁!” 吴境反驳道:“卖主求荣的小人而已,说什么委曲求全,不过是为了爬上去,他爱的不是皇家,是权力,谁给他权力,他就做谁的狗。” 沈黎抿着茶水,渐渐理清楚思路。 盛贤王姜承献与秦补拙合谋,造出大量死士吞服了生死丹,练就血浮屠,从而大破皇城禁军,城破之后,迅速软禁姜承龙一家,而后接管城防以及三大特务机构,不给姜承龙任何翻牌机会。 之所以留着姜承龙,是要准备禅让大典,让天下人信服。 如此雷厉风行的手段,想必整个顺天,都被他们拿下,而后再一点点的往外扩散出去,收复各地的军权,替换成自己的人。 反正皇帝还姓姜,各地的军队并没有太大抵触。 甚至还有人对姜承龙污蔑萧家的事情耿耿于怀,巴不得他的王朝覆灭。 他沉吟一番道:“我想救伏牛山。” “难,如今五万大军,将伏牛山围的里三层外三层,根本很难进去,而且里面的消息传不出来,我们也没办法。” “可以用热气球。” 两人都没见过热气球,不过吴境手下消息比较灵通,知道在北境战场,沈黎在天上运过火药,瞬间灭掉六万人,很是强悍。 “伏牛山,高度可有百丈有余,真的能行吗?” 万逸楼有些怀疑道:“若是失败,下方可是五万大军啊!” “无妨,我已经试过,现在技术已经很成熟了。” 他已经从海上归墟古国跑个来回,自然知道如何操作热气球了。 只要挑个好风向,站在山头上,将热气球的火力开大,便能顺利飞到伏牛山上。 “沈大人,恕我直言。” 吴境摇头道:“不建议你回到伏牛山。” “为什么?” 万逸楼更加不解了。 沈黎点点头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我要知道,我家人是否安全。” “那便让万小哥一人过去,你不必回去,你得在外面组织大军,与伏牛山来个里应外合,否则你回去的话,也是被困伏牛山,动弹不得。” 吴境自顾自倒茶道:“而你仙平在外面所有产业,将会被盛贤王一点点的蚕食,到时候民怨四起,国家便会大乱。” 若是那些作坊都倒了,整个大渝新增百万难民,一旦难民起义,造成的后果比盛贤王谋反更加恐怖。 他们是要推翻王朝,改朝换代,却不是如盛贤王这般,小打小闹。 到时候整个大渝陷入战乱,大楚势必会过来找麻烦,整个大渝,又会回到十几年前的景象。 沈黎点点头,这是他的一部棋,用来挟持皇帝陛下的,如今却被盛贤王抢了。 不用说,这背后必定有天道宗捣鬼。 几人商议了一下,由万逸楼出发,如果伏牛山上一切安全的话,便以红色烟花为信号,若是出了问题,便以绿色烟花为信号。 吴境手下,还有十多个心腹,在外面做事时,还没来得及回到京城,如今都聚集在京城,最差的也是五品,大多是四品。 而吴境本人,是三品。 这是一笔不俗的力量。 作为东厂,比起锦衣卫的势力更为庞大,两者管的东西不一样。 锦衣卫擅长监察百官,在百官家中多有探子,或是小妾,或是家奴,防止那些官员私底下非议皇帝陛下。 而东厂是监察百姓和军中,他们融入百姓,各地都有自己的人马,虽说锦衣卫也有,但远远比不上东厂详细。 对于金陵守军,吴境直说不可取。 他们已经沦陷。 现在谁都很难信得过,可如何阻止大军进行反击? 沈黎摸着下巴:“试试吧。” “对了,公主殿下呢?” 吴境脸色极为古怪:“她,很好。” “没有被软禁吗?” “没有。” “不对吧?她怎么不会被软禁?难不成她逃了?” “她是盛贤王的亲生女儿。” 他苦笑道:“包括四皇子姜魁,也是盛贤王的儿子,当年陛下寡人有疾,便对后宫疏于管理,进入后宫只需报备一下,便可随意出入,我们也没想到,盛贤王竟与荣妃,华妃有苟且之事。” 沈黎咂舌:“真乱啊。” 如今盛贤王登了皇位,对姜青梅其实影响不大。 姜魁做太子,姜青梅依旧是公主。 只是换了个爹而已。 …… 翌日一早,万逸楼便请来詹良才,众人商议了一番,詹良才看了一眼四周,神秘兮兮道:“少爷,苗姑娘,给您留了东西。” “是什么?” “苗姑娘说,最危险的地方,便是最安全的,在您老宅子内,藏了备用火药和火铳,而且金陵还有三十个仙平军,作为备用军,以此拱卫仙平。” 众人心中一喜,苗欢盈出自萧家,知道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不仅仅用伏牛山与仙平县互相眺望,而且在金陵还留了后手。 虽说三十人不多,但绝对可以在敌人不注意的时候来个迎头痛击。 “夜晚去拿吧。” 沈黎沉吟一番道:“金陵还有羊皮或者牛皮吗?” “还有很多。” “运到金陵城外,找一处山坡,带上十来个上好裁缝,我要制作热气球。” “是。” …… 第550章:舆论大战 - 布衣公卿 - 欺生 牛瑜等人,还是没拦下来,绑了金陵府尹闫海容。 这不得不说他们够勇武,金陵府尹,出行必带侍卫,他们几个人竟能弄掉侍卫,顺便绑了闫海容。 等其中一个侍卫跑回来汇报时,万逸楼差点没惊掉下巴。 “你绑了闫海容!” “那怎么了,杀了他,我回来的消息自然泄露不出去了。” 沈黎耸耸肩,一脸无所谓道:“不过,还得拷打一番,问出他关于金陵城的布防问题,吴公公,此事你最在行。” 吴境咂舌,苦笑摇头道:“沈大人,还是直接杀了他吧,问不出什么的,文官,管不了武将的布防,除非是监军才会知道。” 自古以来,一省之地文官武将互不干涉,府尹管理政治,武官拱卫城池,有事虎符招呼,其他没什么好来往的。 沈黎点点头道:“那便这样吧,绑起来,看住他,如果他有胆子跑,直接就杀掉。” 事态紧急,出不得差错,若是闫海容跑回去调兵,对金陵来个挖地三尺,那一切全完了。 吴境是个太监,平日里甚是低调,与盛贤王秦补拙并无太大来往,而盛贤王姜承武做了皇帝,必定会控制东厂,到时候也会提拔一个比较信得过的太监执掌东厂。 太监多好权力,他当权时,虽说没有过多欺辱下面小太监们,鬼知道那些小太监上位后,会不会搞他。 而且作为曾经的东厂掌印太监,他在盛贤王那里,活下来的几率很小。 他必须要救回陛下,这样还有个救驾之功,将来地位更高,如果失败,那便落得个人头落地的下场。 如今整个大渝,还有兵力的,就当属沈黎、神箭营、尖刀营。 两营去攻打太阳神国,回来第一时间,便被虎符解除了兵权,唯一的希望就落到了沈黎的头上了。 至于其他军队,他们或多或少的对朝廷有些许怨言,一是皇帝陛下曾经残杀战神萧家,二是俸禄。 他们在外拼死拼活,俸禄甚至连文官的一半都不到,这哪里还有天理? 陛下昏庸,听信文官谗言,搞得军中水深火热,如今看到陛下受难,许多人都动了心思。 其中也不乏真的忠心为主的,但吴境看不出来,看起来,沈黎的立场还是比较明朗的。 因为秦补拙要搞他,他现在与盛贤王势不两立。 金陵城中,还有三十个仙平军伪装成小贩,每日在街道做买卖,当烟花升空的第一时间,他们立马收摊,赶往释放烟花之地汇合。 不到半个时辰,所有人马聚集完毕。 领头者唤作严栋,他见到沈黎后也十分激动的单膝跪地道:“少爷,属下终于等到您了。” 仙平被围,没有军令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如今仙平能调动那五百仙平军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苗姑娘手中的印章,二是沈黎本人。 他们等了大半年,也眼睁睁的看着自己一家老小被围了大半年,军令如山,他们只能等,等少爷回来。 众人一阵激动,沈黎摆摆手,示意他们安静下来:“弟兄们,你们的家人和我的家人,现在被困伏牛山,还有朝廷的陛下,被盛贤王姜承龙谋反,若是等盛贤王接管大渝所有军队,那一切都完了。” 严栋拱手道:“我等誓死追随少爷!” “誓死追随少爷!” 三十人,却喊出震天响的气势! “好!” 沈黎满意的点头道:“分出三个小组,分批进入老宅带出火药,往城外十五里的鱼头坡送去,一定注意安全。” “是!” 如今零零散散的兵力加起来,也就六十多人,想要六十多人大破五万人,还是有些不太现实。 万逸楼弄了一大堆东西,将沈黎易容之后,几人大摇大摆的走出金陵。 马车上,吴境有些不放心道:“六十多人,打五万人,沈大人,这是不是有些太难了?” “是有些难。” 毕竟五万人不是堆在那里让他炸的。 “那要怎么办?” “舆论。” 沈黎捻着手指道:“军中绝对还有对陛下忠心之人,也有些是受了蒙蔽,所以要放大舆论,搞的他们军心不稳。” 万逸楼皱着眉头:“怎么搞?总不能咱去那五万人中,一个一个的说,盛贤王谋反吧?” “是不能这样说,但是他们会看啊。” 半个时辰后,众人来到鱼头坡,周围几个破旧的小房子内,詹良才早已等候多时。 “少爷,都印好了。” 詹良才带着众人走进其中一间屋子,里面堆放几大摞的白纸,上面大多有字。 吴境拿起一张看后,点点头道:“好计谋。” 纸上印着的,是盛贤王谋反的各项控诉,一共十条。 他无君无父,已经谋逆,当今陛下被其软禁,生不如死。 秦补拙这个大奸臣,垄断粮价,让天下百姓吃不起高价粮,活活饿死,军中俸禄之事,也是此人所为,大奸大恶之徒,人人得而诛之! 现在他们用兵,是违背天意,如果不能及时退走,上天暴怒,将会降下天罚。 上面内容,句句控诉,令人恨的牙痒痒。 若是传到军中,怕是引发一场大骚动。 “到时候万逸楼去伏牛山时,将这些东西,撒下去。” 沈黎背着手道:“舆论一起,再辅以空中火药落下,很快便能炸的他们鸟兽四散。” “妙!” 万逸楼竖起大拇指道。 另外几间破旧民房内,十多个裁缝紧赶慢赶,才制作一个热气球出来。 主要还是时间紧迫,沈黎又担心热气球高度不够,尺寸上比往日热气球高一倍,如此,那需要的燃料会更多。 热气球的主要远离是火焰产生热气,喷入热气球内,热气上升,带动下方篮子。 热气越足,那么升的越高。 夜幕逐渐降临,但仙平三十人还是没带着火药回来。 吴境不禁有些担忧道:“沈大人,您的这些手下,信得过么?” 山坡上,东厂太监在沈黎指挥下,已经撑起热气球,开始点火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自己手下的仙平军,多是受过洗脑训练的,不太可能临阵投敌。 他拿出望远镜,果然看到山下小道上,一道道独轮车推过来,刚好三十人。 “来了。” …… 第551章:军中大乱 - 布衣公卿 - 欺生 “城门处盘查的严了些。” 严栋有些惋惜道:“府尹闫大人失踪,现在城中四处盘查,只带出来一小部分,这还是我们将火药分开,藏在靴子里的。” 说着,三十人,纷纷从靴子中摸索出油纸包裹的火药上交。 “火枪没有带出来,太严了。” 一城府尹,还是金陵这种大城的府尹失踪,被强人掳走,城防力度自然是极大的,有四十多斤已经很多了。 沈黎颔首,他倒是没想到这一层,但他相信自己的手下,不会背叛自己。 吴境叹口气:“这下打草惊蛇,想要弄回剩下火药,就麻烦了。” 严栋笑道:“少爷,没关系,我们以后每天伪装成商人,迟早可以将金陵城内五百斤的火药运出来。” “但也不能太频繁了。” 沈黎从怀中摸出几张银票递过去道:“你们分开走,这是暂时的经费,你们在城中,多少还是要买一些东西带着的。” 他也不推辞,接过十张银票,趁着昏暗的烛火看了一眼,愣住了:“少爷,这太多了。” 一张,一千两。 这可是一万两。 一万两相当于现代的二百万,这也太多了。 “多的钱,你们分了,非常时期,你们也是出生入死,若是连钱都不能赚,拿什么为我卖命?” “少爷,我们仙平军誓死效忠您,并不是为了钱。” “效忠归效忠,钱是万万不能少的,谁活这世上,不需要钱呢?等战事了了,仙平军每个人都有份,收了吧。” 沈黎微笑着拍拍严栋的肩膀:“去,你们自己开火,弄点吃的。” “多谢少爷了。” 一旁吴境深吸一口气,看着周遭几个小太监,嘿嘿笑道:“你们别看我,我可没钱。” “不得不说,沈大人,您这收买人心,可有一套。” 如此境遇,还掏出大量钱财鼓励手下士兵,更让人死心塌地。 官府的悬赏虽好,但大家也不是傻子,遇到贪官,那悬赏还能拿得到么。 沈黎负手而立:“吴公公过奖了。” 夜深人静,裁缝们紧锣密鼓的赶制着热气球。 终于在清晨的时候,第一个热气球正式完工。 下方吊篮较小,仅容两人站立,刚好万逸楼站在上面,可以往下分发传单。 而热气球整体就比较大了,烧了半个时辰,热气才堪堪顶起气球。 三十个手下轮班站岗,将印好的传单陆续搬入吊篮内。 万逸楼摸了摸腰间宝刀,嘿嘿笑道:“如今,我也能飞天一次了。” 吴境拱手道:“万小哥,此次拜托你了。” 沈黎也拱手道:“我一家老小,如果没事,尽量挑个天色暗点的时候,发出烟花来。” “你就放心吧,你们家人肯定没事的。” 热气球缓缓升空,手下士兵们斩断绳子。 “我走了,各位保重!” 夜间沈黎已经传授万逸楼关于热气球的使用方法,他又是武者,自是能很快领会,热气球顺着风向飘向远方,在尚暗的天色中,如同一盏指路的明灯。 下方围堵伏牛山的五万大军中,密密麻麻的一大片白顶帐篷,夜间巡逻士兵昏昏欲睡,这个时候,是所有人最乏累的时候。 一个侍卫抱着长枪摇头晃脑。 纸张划脸,他猛然惊醒。 他抬头望去,漫天纷飞的白纸,如同大雪飘摇一般,落入营中。 他抓起一张,却连连皱眉。 不识字啊。 于是,他找到其他识字的士兵,众人研究一番后,都觉得不可思议。 盛贤王,竟然谋反了? 如此大面积的白纸随着微风飘散,一时半会根本清理不完,很快天便亮了,士兵们起床操练,看到地上白纸纷纷捡起来查看。 结果营中出现大面积的骚动。 这是谋逆,可不是小事情。 五万大军议论纷纷,都找到自己的队长询问此事是否是真的。 大军统帅何勇大怒,在他案头上,放着正是那份控诉盛贤王与秦补拙罪状的传单。 “妖言惑众!妖言惑众!” 几个偏将对视一眼,他们已经明白了此事的真假性了。 许多人的家中,都受到定远伯沈黎的恩惠,他们家人在仙平作坊内打工,生活水平已经远远超出的温饱,一日能吃上三餐,甚至还有肉。 如此大善人,又是驸马爷,定然不会说假话。 其中一个偏将眼中闪过一丝怒意。 何勇可是空降过来的,来了不到三个月,便替换掉一批偏将,都用了自己的心腹,如今这大帐十二人,有一半是他的人。 这已经说明问题了。 盛贤王真的已经谋反了。 另外一个偏将道:“将军,如今咱们军中,人心惶惶,都说咱们这是不义之军,会遭到天谴的。” “天谴?我倒看看,他如何天谴?” 何勇冷笑一声:“别说沈黎没回来,就算是他回来了,我就不信,他还真能一口气灭了我这五万大军么?” 其中两个偏将苦笑摇头。 这空降的统帅,就是一草包。 人家打舆论战,他还一脸无所谓。 军中传言还在继续,很多地方已经开始爆发了骚乱,但是那些队伍都没太过在意。 而热气球飘到伏牛山附近时,早已被仙平军发现。 柳升等人用望远镜看了一番后,顿时认出了万逸楼。 “不对啊?” 他皱着眉头沉吟道:“热气球,目前只有少爷和那几个小家伙会做,万逸楼是怎么会的?” 一旁的手下道:“那等万小哥来了之后,咱好好问问他,万一是少爷回来了呢?” 众人心情一震,早已在山上等着万逸楼。 热气球关闭,顺势掉在伏牛山上。 万逸楼满意的拍拍手:“当真好宝贝。” “万小哥。” 柳升见过他,连忙上前拱手道:“是不是少爷回来了?” “你真聪明啊。” 众人大声叫好,柳升连忙招呼人去请苗欢盈,而他亲自带着万逸楼去山中基地。 一路走来,伏牛山上物资充足,山上一切井然有序,有苗圃,有城楼,有士兵等等。 听到沈黎回来,苗欢盈匆忙出来接见了万逸楼。 “家里一切都好。” 在得到肯定答案后,万逸楼笑着招呼众人等晚点放红色烟花。 第552章:大营起火 - 布衣公卿 - 欺生 晓看天色暮看云。 沈黎枯坐在山坡上,等了一天。 远处军营中,陆续出现骚乱。 士兵拿着传单问伍长,伍长问什长,什长问百夫长,百夫长挨了一巴掌。 军中强行镇压,换来的却是大量哗变,士兵们也不操练了,皆守在主将大帐前讨要说法。 即便打压不少领头士兵,但还有士兵们冒出头来。 夜幕渐渐降临,喧闹的金陵大军才陆续安静下来。 已经有人起了心思,但如今他们也是无头苍蝇,没人带头,根本不敢乱跑。 跑了,若是这传单内容是假的怎么办? 到时候可是谋反罪名,诛九族的。 而且守了好几个月的伏牛山,一个敌军没杀,反倒是己方损失惨重,他们早已不满,军中士气极其低迷,现在又来这么一出,差点引爆士兵们的怒火。 等他们即将入睡时,却见伏牛山山升起一道红色烟火,无比耀眼。 坐在山坡上的沈黎精神一振,双手紧紧握住。 这下好了,完全没有后顾之忧了! “吴公公,还请你再跑第二趟了!” 下方詹良才送来新的传单,内容多是警告,警告那些士兵们,放下武器,朝北移动,否则死伤勿论。 伏牛山上的苗欢盈还是有些保守,想到下方士兵们都是家中顶梁柱,舍不得大幅度的轰炸。 可乱世要用重典,如果怕死人,那想救回皇帝陛下,难如登天! 这世上总有些不怕死和极为贪婪的人,觉得谋反事业可成,不将他们打怕,打服,根本不可能收复疆土。 吴境点头道:“听沈大人的。” “请吴公公乘坐热气球,再放一次传单,给他们最后一次机会,明日发完之后,夜晚直接开始轰炸,我仙平士兵,必须要先出来,等热气球到了伏牛山,请先安排一些伏牛山士兵出来,这样咱们在外面的赢面就大了许多。” 仙平士兵不善于冲营,若是尖刀营的人在就好了。 所以只能利用舆论,使他们不战而降。 伏牛山上的士兵下来一半,前后火炮夹击,空中热气球轰炸,到时候五万大军很快溃散。 “甚好,那咱家就跑一趟!” “多谢吴公公。” 第二个热气球,再次升空。 传单如雪花一般落下,大军统帅何勇终于意识到这些传单的作用了,落下来的第一时间便命手下捡回来焚毁,可无济于事。 …… 伏牛山上,苗欢盈询问许多关于沈黎的问题,万逸楼也搞不懂,沈黎去海上那么久,到底去干什么了,只是消息称,天道利用他的热气球,去了一趟归墟古国,也不知道归墟古国里面究竟有什么。 事发匆忙,他竟忘了问。 作为第一个上伏牛山的外人,他这一天下来,快被烦死了。 苗欢盈问完之后,林晴又跑过来问,林晴问完,沈妞妞又来询问,搞得他不厌其烦的解释,又不好发火。 如今的伏牛山上,已经自成体系,粮食作物的耕种,能保证山上所有人常年不愁吃喝,除去一些疑难杂症的大病,他们在山上坚守几十年都不成问题。 天亮时分,第二批的吴境也过来了。 带来了沈黎的手书,由柳升带着三十个精锐,乘坐两个热气球离开伏牛山,飘向东南方,而后再赶到沈黎那里。 虽说绕路很远,但风向不给力,始终都是朝着伏牛山上吹去。 五万大军中,哗变愈发明显,刚开始只是上官呵斥打骂下面的士兵,当士兵反抗失手打死一个百夫长后,哗变达到了巅峰。 刚开始还是几千人朝着北方逃窜,其他人半信半疑,真的有所谓天罚落下吗? 到了夜晚,他们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天罚了。 两道热气球上,满载近四百斤的火药,两百斤的火油,拔地而起。 顺着北风缓缓升空。 沈黎背着手,站在高处拿着望远镜看向远方。 大军似是有预感,今晚的戒备,格外森严。 大帐内,偏将们与主将何勇聚在一起开会。 “老子就不信了,还有天罚?” “如今这五万大军中,老子就是天!” “什么一口气灭掉六万狼族?吹牛比也不打个草稿,明明是草原上的监军为了讨好定远伯胡乱记载!” 这种事情,他们没当场见过,自然不会相信。 大渝史上,就没有这么夸张的战绩! 偏将们虽说忧心忡忡,但也不相信沈黎真的有能力一口气灭掉六万大军。 那可是六万人,拿着刀砍,都得砍老半天了! “将军,不好了!” 外面侍卫匆匆来报。 “什么不好了,我哪里不好了!” “是……天上!有三个好大的……好大的……” 侍卫心急火燎,可也不知道怎么说,他急的跺脚道:“请将军移步查看。” “放肆!” 何勇的脸,瞬间就冷了下来:“本将军何等身份?你敢让我亲自去看?” 几个偏将眼中闪过一丝不屑。 不就是二世祖么?当年在萧鹏举的手下做偏将,因为太蠢险些被砍了,如今风水轮流转,让你做了主将,这尾巴简直要翘天上去了。 “来人,给我打!” “冤枉啊将军!” 何勇提了提腰带,冷哼一声:“我倒是看看,他们还能玩什么花样?” 于是乎,他带头出了军营,后面众偏将跟上。 空中,三个硕大的热气球,飞行极低,他瞳孔微缩:“这是什么妖法!给我打下来!” “是!” 弓弩手准备就绪,可沈黎一早算好高度,刚好在普通弓弩射程之外,而且吊篮四周都绑了草盾,寻常弓弩根本够不着。 空中,三个热气球上,每个热气球配备了两个士兵,一人扔火油,另外一人扔火药。 为了防止空中摇晃突然起火,吊篮的绳子都加长了三尺。 啪! 黑夜里,军营中响起阵阵清脆的声音,众人一摸,顿时惊恐道:“是火油,小心走火!” 十几个火油坛子丢下去后,后方第三个满载火药的热气球,点燃火药包直接往下丢去。 四百斤的火药,一包包的点燃后丢下去,瞬间引燃火油,火药包周边包裹的铁片被热浪轰飞,掀翻一个个士兵。 惨叫声不绝于耳,整个大营陷入一片火海。 何勇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了,喃喃道:“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将军快走啊!” 可下一秒,他瞳孔微缩,面前不远空地上,一个火药包掉在地上,滋滋冒烟。 轰!!! 一阵巨响过后,大营瞬间起火。 第553章:收复大军 - 布衣公卿 - 欺生 啊! …… 大营中,惨叫声不绝于耳,四处都是哗变,士兵们想起传单上的内容后,纷纷往北逃离。 此刻,无论督战队如何催促,都没人再愿意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甚至灭火人员,一时半会都找不到。 兵器库,马棚,已经乱做一团,这五万人,比起狼族大军远远不如,狼族大军面对轰天巨响后,还能快速阻止反击,一边攻打青牛山上的姜承献,一边救人。 可这金陵五万大军,简直惨不忍睹。 主将何勇被炸了一下,好在甲胄质量好,加上前方有手下阻挡,才幸免遇难。 旁边一个偏将将其扶上马,赶紧往北逃离,却在黑暗中,摸到马背上一片湿漉漉。 他奇怪皱眉,将手小心翼翼的伸到鼻子前,一阵恶心。 主将,竟能被吓尿了! 滑天下之大稽! 何勇根本不带推辞的,上了马,什么也不管了,马鞭扬起,一骑绝尘朝着北方逃去。 至此,大军的军心彻底涣散了。 临阵之际,主将先吓跑了,这是哪里来的草包? 甚至不需要伏牛山的进攻,他们自己都乱做一团了。 沈黎站在山坡上,拿着望远镜眺望,连连摇头。 站在他旁边的小太监,也是东厂一千户,他嘿嘿笑道:“这金陵大军主将,出自何家,其父何必书,当年可是咱大渝兵部侍郎,后为了给自己儿子弄到军中,便给人不少好处,送到元帅帐下,做一偏将,结果,那位元帅,一眼就看出他色厉内荏,当着他的面,呵斥他烂泥扶不上墙。” “那位元帅是谁?” 小太监嘿嘿一笑,却是不再言语。 众所周知,十几年前的大军元帅,除了萧家,还能有谁? 这是个忌讳,没人敢提。 沈黎摸着下巴:“叛军往北逃,他也混在叛军中,不太好收复啊。” 还是得让吴境出面,他武功高强,到时候即便敌军玩阴的,他也能全身而退。 一夜过去,五万大军驻守数月的战场,一片狼藉,残肢碎体遍地都是,惨不忍睹。 却没人收拾战场。 主将逃跑,军心不稳,那些士兵们不是傻子,这是属于内斗。 而且面临他们的,只有两条路,一是去北边集合,等待定远伯收编他们,二是继续跟着这怂包将军,征讨伏牛山。 这是一场豪赌,如果定远伯说的是真的,那他们跟随大军去攻打顺天城,解救皇帝后,便是护驾之功,届时奖赏少不了。 如果定远伯真的谋反,这是他的一场计策的话,他们再跟定远伯,那便是谋反,诛九族。 许多士兵家中都受到仙平作坊的恩惠,自然对沈黎多信任一些。 他们沉思良久,又见那么多人逃离,人都是有从众心里的,大军中里的声音逐渐统一了起来。 再加上有人质问何勇主将为何率先逃跑时,被斩了脑袋,士兵们的怒气更甚。 五万大军,一夜之间,踩踏,被炸死的,逃走了,几乎一万有余! 可沈黎第二天并未如约来到他们面前,告知他们事情真相。 第三天,第四天…… 直至半个月后,吴境与柳升等人,带着伏牛山上的士兵,绕了一大圈,才回到沈黎所在的小山坡上。 半个月,足够流言四起了。 吴境听说沈黎的安排后,马上便出发了。 柳升等人见到沈黎之后也很开心,问长问短。 当日他们从海上大战太阳神国后,便看到李清策与曲报国密谋,将仙平所有士兵捉拿,再询问是否愿意改编报效朝廷,不同意的,便杀掉,同意的,拉入军中收编,京师再组建一支专门用火药的军队。 当天听说消息后,仙平军便抢占一艘军舰,快速逃离海上,回到仙平。 全程一点都没耽搁,生怕沿途有军队拦截。 沈黎深吸一口气,这应该是姜承龙的手笔了。 如果他没猜错,当日姜承龙,可能还想杀他来着。 这让他很反感,这个皇帝,如此忌惮臣子,到底该不该救? 救了,时间一长,这老贼见四海升平,又来一出狡兔死,走狗烹的戏码,到时候自己如何防备? 他很是纠结的沉吟良久后,还是考虑救。 不动身去救,就得加入反贼大军,鬼知道他们是个什么德行? 反正他们现在就已经开始吞并自己的产业了。 他拍着柳升的肩膀道:“辛苦你们了。” “少爷哪里的话,我们能为少爷做事,那是大大的荣幸。” “好了,去准备准备,抢占金陵城,一路北上,拿下顺天城。” “是!” 吴境那边,竟异常的顺利,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来错了地方。 四万大军,每日无所事事,武器都丢了,就在北边名县之外坐等沈黎收编。 他过去之后,几个借力,踏在大纛之上,用真气扩散声音:“我乃东厂掌印太监,吴境!陛下的近卫!” 所有士兵们眼前一亮,东西厂,那可是跟陛下穿同一条裤子的,应该不会叛变吧? 而且他的话,很有说服力。 四万人静静聆听,一言不发。 “尔等听好,盛贤王姜承武,伙同内阁首辅秦补拙谋反,乱臣贼子,其心可诛!” “尔等速速放下兵器,接受整编,休得再助纣为虐,否贼,定远伯大军压境,让你们血溅当场!而后朝廷收复,所有人,统统按谋反罪名诛九族!” 众人议论纷纷,下面的何勇瞳孔微缩,他是主将,无论如何也逃不掉个谋反罪名,他连忙冲出来喝道:“哪里来的疯子,竟动摇老子军心,给他射下来!” 周围偏将纷纷后撤一步,所有人如同看傻子一般看向他。 “上啊!” 他暴怒,一脚踹在弓弩手的身后。 弓弩手一个踉跄,深吸一口气,放下手下弓箭。 于是乎,第二个,第三个…… 整齐划一,所有人都放下手中兵器。 何勇气坏了,他是知道一些端倪的,而且家中,正是天道宗的手下,如果败了,他就没了。 他怒吼,却没人理他。 吴境冷哼一声,如雄鹰展翅一般从空中俯冲而下,一掌打在他的胸口,他不可置信的喷出一口鲜血,直挺挺的倒飞出去。 第554章:拿下金陵 - 布衣公卿 - 欺生 几个偏将眼中神色各异,有人冷哼活该,有人拍手叫好,有人连忙表忠心。 就连何勇的亲兵,在他死后第一时间也选择归顺沈黎手下,这人缘,可见一斑。 吴境飞到大纛上方,睥睨下面所有士兵,尖喝道:“所有人,按队伍排列,在此扎营,等沈大人调遣!” 其中一个偏将道:“吴公公,那我等什么时候去京城解救皇帝陛下?” “我再讲一遍,听沈大人安排。” 万军从中取敌将首级的事情他会,但统兵打仗的事情,他可就不行了。 他从大纛落下,看着上面耷拉的何字旗,冷哼一声,一脚踹翻。 翌日,沈黎在众人拥簇下,来到这些叛军的面前。 柳升送上喇叭,他轻咳一声,站在高处。 旁边是吴境护卫,谁也保不准这人群中,混合着敌方的刺客,若是他出了事,皇帝陛下更难救了。 沈黎深吸一口气,清清嗓子,对着下方所有士兵喊道:“诸位将军,我是定远伯沈黎。” “想必你们对我不陌生吧。” “你们有人,家中儿子,父亲,在我的作坊打工,甚至,你们所攻打的仙平县,也是我的封地,包括你们围堵的伏牛山,也是我的手下。” “我不怪你们,食人之禄,忠人之事,但你们现在所谓的中心,在陛下眼中,已然是谋反了!” 众人议论纷纷,其中一个偏将站出来道:“沈大人,您在传单里面说,盛贤王谋夺皇位,如今陛下被他软禁的事情,是不是真的?” “自然是真的!” 沈黎无比肯定道:“我以我的人格担保,此事如假包换!” “现在,我需要你们,跟着我,一同攻城拔寨,攻打顺天城,解救皇帝陛下,解救太子殿下,如果成功,便是救驾之功,战场上表现突出的,赏千金,封万户侯!” “大丈夫,人生在世,此等良机摆在眼前,你们愿不愿意,跟随我,一同杀入京城!为子孙后代谋个好出路!” 一番演讲下来,所有士兵热血沸腾。 那些偏将自然信以为真,从何勇的表现来看,他们这次围堵伏牛山,本来就是极为错误的指挥,若是日后皇帝陛下归来,他们这些人,要么治罪,要么流放。 如今有个大好的戴罪立功的机会,他们岂能不珍惜? 于是乎,山呼海啸一般的喊声传来。 “我们愿意!” “好!” 沈黎满意的点头道:“现在,各个偏将,带领手下人马,去战场收缴兵器,整备一日,后天出发!” 之所以还要整备一日,则是伏牛山还要安排一下。 仙平县没有多少兵力,定安伯到时候自然会交出县城来,都不用他们攻打。 柳升等人已经混入金陵城,现在金陵城的府尹失踪,城中戒严,想要拿下城墙,还是有些难度的。 不过这些都是不义之军,再加上大渝军员素质极差,那些守城士兵,平日对平民百姓们吆五喝六,真正打起仗来,又怂的不像话。 收编金陵军队后,沈黎快马加鞭赶往伏牛山。 上面岳峰手下,还有好几百仙平军,这些都是他的亲兵,用起来也顺手,主要是他们都了解火药的使用,不用再费尽心思教其他士兵使用。 到了伏牛山,林晴劫后余生,嘤嘤哭了起来。 可她知道,现在事情极为紧急,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等沈黎下次回来就好了。 沈黎叫着苗欢盈,吩咐所有的事情。 “伏牛山士兵,我会带走三百人,岳峰留下。” 会议室内,岳峰沉吟一番,如今天下未定,仙平风雨飘摇,万一抽调所有兵力,再有人跑过来搞事情,那便麻烦了。 要知道,仙平城内,还有一个定安伯在那里虎视眈眈,沈黎一走,他自然要跑出来搞事情了。 “我明白了少爷,您一定保重。” 他拱手道:“我一定会守护好伏牛山的。” 这次被围,伏牛山又加入了三百多新生士兵,大多是之前仙平作坊的员工。 唇亡齿寒的道理他们都懂,如果仙平没了,他们要倒大霉了。 苗欢盈深吸一口气,点点头道:“放心吧,仙平县,暂时不管他,等你们在京城传回好消息后,他们自然会恭恭敬敬的交出仙平的。” “是的,现在你们要做的,继续守着伏牛山。” 山上还有霍十娘这个六品高手,还有她的情报组织,自然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对于苗欢盈,沈黎是一百二十个放心,旁边的沈妞妞,也跟着她学了不少仙平事务,分担了许多事情。 “爹。” 她有些依依不舍,却没小时候那般缠着不放。 要知道,她才十多岁的。 沈黎摸着她的小脑袋安慰道:“妞妞,等这次事情完了,爹便辞了官,回来天天陪你。” “爹一路小心。” “嗯。” …… 安顿好伏牛山之后,众人快马加鞭来到金陵城外。 如今,闫海容也被牛瑜等人押到城下。 “好久不见啊,闫海容大人。” 闫海容深吸一口气,苦笑道:“伯爵大人,别来无恙。” “叫他们开门。” 两军对峙,下面黑压压一片,守着城池的将领六神无主。 府尹大人还在他们的手中,而且他们说盛贤王谋反了。 这开,还是不开? “罢了,成王败寇,在下输了。” 闫海容被五花大绑起来,动弹不得,但他嘴角缓缓扬起一丝幅度道:“沈大人,你觉得,天道宗的人,骨头能有那么软吗?” 沈黎一愣,他却大喝道:“死守金陵,定远伯要谋反了!” “放他们过去,你们全家处斩!” 吴境冷笑道:“闫海容,你知道你这么说的后果是什么吗?” “喂!” 旁边两个仙平士兵连忙掐住他的下颚,却不料从他口中掉出半块舌头。 他已然是自尽了。 沈黎皱着眉头,万万没想到,天道宗竟将他们洗脑到如此地步! “攻城!” 随着号角响起,四万大军拉开架势。 轰! 城楼上,一阵浓烟升起。 那些守城士兵顿时惨叫连连,接着城楼上爆发一阵骚乱。 城门,缓缓被打开。 第555章:一路北上 - 布衣公卿 - 欺生 金陵算得上江南一带较大的城池了,不过守城将士,常年在城门前盘剥过往客商,早已没了血性,而且江南属于内城,战事极难蔓延到江南一代,设防的士兵素质本来就没那么高。 柳升带着三十个士兵,趁着城楼对峙时,直接炸开了城门,随后往城楼上扔去火药包。 那些守城士兵瞬间就慌乱了起来,慌乱之中,甚至还有人慌不择路,跳下了城墙。 大军顺利入城,接管了城池。 吴境站在城墙上,眺望远方。 “沈大人可以收下金陵军,一路走,一路收,咱家相信,还是有不少有志之士心系朝廷安危的。” 沈黎轻哼一声道:“吴公公好算计。” “咱家只是给了一个建议,何来算计一说?” 一路走,一路收兵,难度会降低许多,如今大渝还没完全内乱起来,军中还有不少人忠心朝廷,只是受了蒙蔽而已。 从江南到顺天城,少说也有近三十万大军。 到时候将顺天城一围,敌军自是不战而降。 就连柳升等人,也动心了。 可沈黎一呼百应,没有虎符就很快召集三十万大军,陛下会怎么想? 吴境这是在给他埋个雷,他已经看出沈黎的能量。 一个名字,便能让四万大军折服,这堪比当初的战神萧家,对皇权统治极大。 救回陛下,便能顺理成章的狡兔死,走狗烹。 三十万大军的胜率,要高很多。 可没想到沈黎压根就没想带那么多人过去。 只是带着金陵四万人马,难度要大许多,不是沿途的压力,而是京城的血浮屠。 京城之中,虽然兵马没那么多,但血浮屠的威力,已经被抬上神坛。 沈黎背着手,吩咐柳升道:“让林焕带着人马,你带着三百仙平军作为接应,沿途攻破城池,负隅顽抗者,直接攻打。” 吴境摇头道:“沈大人,此举,有些不妥了,若是对方矫诏,说你们谋反,那你们在路上的压力,会极大。” “那吴公公,有什么好的办法?” 众人沉默,此刻最好的办法,就是有陛下的圣旨。 否则他们就是不义之军。 那些不明就里的官差们,肯定不会只听他们一面之词,如果对方有天子诏书,想救出皇帝陛下,就得忍受对方污蔑自己是反贼,等救出陛下后再平反。 吴境嘿嘿一笑:“沈大人,不应该想想,为何到现在,陛下一家子只是被软禁,而没有被杀么?” 按道理,盛贤王想要举行禅让大典,那必须皇帝陛下出面。 可禅让大典,始终没有如期举行,如今皇宫中,皇位上虽然坐的是盛贤王,可他发不了圣旨。 因为,玉玺不见了。 没了玉玺,诏书发不了,没有玉玺,禅位大典无法举行。 说罢,他变戏法一般,从怀中掏出一个红布包来。 “咱家深受陛下皇恩,自是要尽心竭力,呐,事情,便能解决了。” 玉玺送上,沈黎这才长出一口气:“吴公公,你可吓死我了。” 吴境微笑摇头。 你这小子,如果真没玉玺,那只怕是伪造个玉玺出来。 通过这几日的相处,他已经看清沈黎,寻常制度,根本约束不了他,与其他文臣,完全不同。 这下,便再无顾虑了。 萧林焕带队,改姓为沈,虽然很别扭,但这是他唯一带兵的机会。 而且沈黎觉得,即便这次救了皇帝陛下,怕将来也落得个走狗烹的下场。 当日若是自己没被天道弄走,怕早已成了公主殿下的亡魂了。 伸头也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不如直接废了皇帝! 他冷冷的看向远方,吴境一头雾水,他万万没想到,面前这贼子的胆子竟如此大,还想废掉皇帝陛下。 有圣旨开拔,加上火药攻城,四万大军一路北上,守城将领虽说被替换了,但下面士兵也不是傻子。 萧林焕在城下恐吓,谁敢拦路,罪同谋反。 有圣旨在,更验证他所说的真实性。 沈黎众人在大军中,带了几十个裁缝,一路北上,路上加紧缝制各种大大小小的孔明灯,为到皇城下做准备。 十几个大大小小的城池,从金陵到顺天,阻碍越来越大,这可能是盛贤王的棋子发生了作用。 顺天城,皇宫。 御书房内,秦补拙重重咳嗽几下:“陛下,叛军手中,有圣旨。” 他所叫的陛下,自是盛贤王,姜承武。 姜承武旁边,站着姜魁。 如今的姜魁,已然一副太子做派,他冷哼一声:“不过是圣旨么,咱也可以伪造一份!” “也只能这样了。” 秦补拙叹口气,只能寻找顶级工匠,按照以往圣旨上的玉玺来伪造了。 “沈黎,回来了么?” 盛贤王捋着胡须,他虽然长期声色犬马,身子发福,但若细看面容,与真正的皇帝姜承龙还是有几分相似的,眉宇之间,都有一些霸气。 “回来了,也在叛军中,准备杀入京城。” “就凭他那点人么?” 姜魁不屑的笑了:“我顺天城,可有近六万雄狮,还有大量血浮屠,他凭什么赢我们?” 盛贤王沉默一刻,蠕动着喉结:“听说,宗主带着他,去过归墟古国?” “是啊,只是宗主爱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 “我看不必了。” 他摇头道:“传出消息,让大楚大梁同时进攻大渝。” 秦补拙眉头拧成一个疙瘩。 他虽说谋反,但不想灭国。 可姜承武此举,是打算让三国大战,大渝首当其中,承受的压力,必定超出想象,极有可能被两国吞并。 三国鼎立,任何两个国家合起伙来攻打另外一国,必定会承受不住,节节败退。 “陛下,现在是不是,有些早了啊?” “已经到了决战时刻了。” 姜承武可不管祖宗的基业,他现在,只是天道宗的一份子,而且,他的目的可不是灭了大渝,而是天下重新洗牌,姜家,掌管整个天下! 哪怕是天道拿了天下,这个天下,还是姓姜! 秦补拙不敢反对,如今的陛下,可不比之前姜承龙,姜承龙会对众人以怀柔态度处理,可这位陛下,本来就是谋反得的皇位,朝中大臣,凡有不服者,多数被杀。 “臣,遵旨!” …… 第556章:拿下城防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四万大军,一路攻城拔寨,有圣旨开路,即便有反抗,也不过是极小规模的。 不到两个月,大军便攻入顺天城前。 作为政治中心,顺天城的士兵,多为盛贤王培养的私军,而且首辅秦补拙拿出假圣旨宣布之后,其他人也不知真假。 大军兵临城下后,沈黎坐在马背上,大声道:“盛贤王谋反,其罪当诛,放下屠刀者,既往不咎!” 城墙上,姜魁的身影缓缓出现。 “沈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一旁的吴境轻哼一声道:“这位四皇子,其实也是盛贤王的儿子,独子。” 沈黎皱着眉头,这姜承龙怎么回事?这么不将后宫当回事,结果翻船了? 四个儿子,一个女儿。 其中有两个是人家的种,传出去,那是奇耻大辱啊。 他抬头道:“四皇子,如今,我是不是该叫你太子殿下?” 凛冽的寒风吹过,如利刃一般划过脸庞,有些微微疼。 空中,再次飘起雪花来。 姜魁轻笑道:“沈大人,好端端的,谋反做什么呢?陛下已经下旨,如果你手下这些人,愿意散了,可以既往不咎,官复原职,至于你,贬为平民,留下一家老小的狗命!” “新朝陛下不愿再造杀孽,还是快快退兵吧。” 四万大军中,开始出现不太和谐的声音。 他们有的人,这辈子没见过太子,如今太子殿下说话,他们一时难辨真假。 沈黎看了一眼偏将们,拿着扩音喇叭大声道:“你们这些守城的将士们,还有我身后这些将士们,包括顺天城内的百姓们,你们好好想想,之前的太子殿下,做的好好的,陛下无病无灾,为何突然退位?这盛贤王,真的有那么贤能吗?试问他上位这一年内,各位的生活是变好了,还是你们的俸禄变高了?” 人群中一阵骚乱。 姜魁冷笑道:“沈黎!饶你舌灿莲花,今日都不可能进这顺天大门,陛下威武圣明,先帝自知比不上,退位让贤,又有何不可?” “再说了,陛下是先帝的亲弟弟,总比你要了解吧?” 沈黎幽幽道:“可盛贤王,声色犬马,每日流连忘返于青楼之间,据说,藏书阁都是盛贤王的产业,还有人说,盛贤王每日必定御女数人,俨然是成瘾了!如此之人,岂能担当皇位?” “那只是陛下蛰伏之手段,用来迷惑众人的。” “既然是蛰伏?为什么要蛰伏?蛰伏也是为了谋朝篡位么?” “好你个沈黎!” 姜魁冷冷道:“纵使你说的再好听,如今是你的刀兵对准皇城,世人已经看的出来,你有谋反之心!你们这些反贼,还不赶紧放下兵器,否则下一刻,死无葬身之地!” 大军中,柳升等人已经架好了火炮。 最难打的,不是顺天城门,而是皇城。 皇城之内,才是真正的精锐。 贺元坝高大的身躯站在沈黎马边,手持巨大镰刀,威风凛凛。 沈黎深吸一口气:“那就打吧!” 说罢,他猛地挥手。 城楼之上,漫天箭雨划破空中飘舞的雪花,直奔底下大军。 大军快速架起盾牌守卫。 火炮点燃,一声轰隆巨响喷出炮·弹,战斗正式打响。 姜魁冷哼一声:“敬酒不吃吃罚酒!” 他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招来身后几个士兵。 这些都是盛贤王豢养的死士,别说是吃生死丹了,就是吃下真正的毒药又有何妨? 他们毫不犹豫的吞下丹药,而后穿上特制盔甲。 四门火炮,炸的城墙上惨叫连连,血肉翻飞,弓箭阵型也保不住了,对方也不如传统攻城,还能丢个石头,倒个金汁什么的,他们就在远处,一马车上的炮·弹,轰个不停。 所有人都觉得顺天城快顶不住的时候,城门忽然缓缓打开,护城河上的吊桥随着机扩的咔咔声放下来。 沈黎一旁的偏将道:“大人,他们投降了。” “这才刚刚开始呢。” 他招招手,柳升会意,连忙将火炮对准城门处。 十个,四品! 坚持半个时辰,就能获胜,可这些服用特制药物的士兵们,不仅修为暴涨,而且不怕疼痛,就是战争机器。 就连他们的兵器,也是特制的,一人多高的宽阔大剑,即便遇到草原狼族重甲骑兵,也丝毫不惧。 吊桥缓缓放下,十个血浮屠瞬间开动,拖着巨剑朝着大军杀来。 六门火炮对准他们,在沈黎的示意下,开始有条不紊的发动。 轰! 轰! 轰! …… 战场硝烟四起,十人对阵四万人,若是冷兵器对战,真的很有可能被他们冲垮阵型。 可加了白糖的火药,威力更甚,十人还没杀来,便遇到极大的阻碍,那些火炮击中他们后,即便他们穿着厚实的重甲,也被剧烈的高温喷的瞬间失去身体机能,再无作战能力。 沈黎摸着下巴,这些士兵,虽然强悍,不惧刀枪,但貌似怕火攻? 他们虽然变得力大无穷,但速度慢了不少,而且有正常人的身体特征,比如掐脖子,让人停止呼吸,便能杀掉一个人,他们也是一样,心脏依旧是弱点,所以他们特制盔甲的护心镜,大多是精钢所制。 姜魁是守城一方,又没经历过战场,十个血浮屠冲出城门第一时间,没有安排其他士兵出城迎战,也就是十个血浮屠硬生生的抗住六门火炮的轮番轰炸。 还没冲到阵前,基本上全部报废。 最后一个血浮屠面具下,双眼露出不甘的光芒,随着最后一发火炮打来,他双腿被炸飞,再无起身作战的能力。 那些人,还有一半活着,只是手脚被炸烂,无法起身。 他们现在只能慢慢等待着时间的流逝,而后死亡。 守城将领大骇,连忙惊恐的喊道:“太子殿下?” 却发现姜魁的马车,顺着街道疾驰,已经跑出视线之外。 他一阵绝望,太子殿下都跑了,现在没有人是这些火炮的对手了。 可能面前的沈黎说的对,但他还是要守卫着顺天城。 他咬咬牙,大喝道:“守城!” 新一轮的火炮继续轮轰,可对准的,是城门。 半柱香后,城门顺利被炸开,贺元坝一马当先,冲向城墙一阵乱杀,敌人马脚大乱,很快被他们接管了城防。 第557章:大战将起 - 布衣公卿 - 欺生 皇宫之中,盛贤王冷哼一声道:“慌里慌张的,成何体统!” 姜魁深吸一口气:“请父皇恕罪。” 御书房中,盛贤王姜承武坐在皇位上,而之前的皇帝姜承龙与太子姜尤,坐在太师椅上。 现在看来,主客倒是颠倒了。 姜承龙微笑道:“是沈黎打来了吧?” “你猜的不错。” 城外震耳欲聋的火炮声,自然传到了皇宫内。 姜尤很是高兴,火炮声来了,希望就在眼前,到时候,他要将盛贤王这对乱臣贼子,全部都软禁起来! 软禁到死! 姜承龙倒没那么乐观,他知道盛贤王手中的底牌。 血浮屠。 虽说十个血浮屠挡不住四万大军,但百个,千个血浮屠呢? 除非是绑在一块让沈黎炸。 血浮屠的战斗力,有目共睹,如果分散开来,进攻沈黎,那沈黎还真不一定有胜算。 鬼知道盛贤王私底下培养了多少死士?又炼制了多少丹药? 近十年,盛贤王都在暗自筹谋,贪污了不知多少银两,谁知道他在暗地里炼制了多少铠甲? 姜魁只是不会指挥,如果那些血浮屠从后方攻来,大乱沈黎的火炮阵型,他们那些仙平军瞬间麻爪了。 盛贤王丝毫不慌,微笑道:“皇兄不会真的觉得,那小子能解救你们吧?” “不好说,万一呢。” “那赌一下呗?” 他饶有兴趣的看着面前的父子俩:“就拿命赌,沈黎输了,你们俩死,沈黎赢了,我们父子死。” 沈黎要是打赢了,根本就不用赌,盛贤王与姜魁必死无疑。 “你是打算给他按个罪名,弑君,哦不,弑太上皇?” 沈黎输了,那便一举两得,顺带杀了姜承龙父子,将罪名按在沈黎的脑袋上,就说他的大军谋反,乱杀之下,残忍的杀害了太上皇父子俩,到时候,名正言顺的杀了他,以祭奠太上皇亡魂。 姜承龙捋须道:“我还是相信沈黎的。” “我可记得,你当初可是打算杀了他吧?” “我原本以为,宫中很多小太监,是韩家和秦家的探子,原来是你的。” 盛贤王微笑道:“那又如何?” “我从未在他们面前,提过任何只言片语要杀沈黎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你的亲兄弟,你小肚鸡肠,不喜欢臣子比你更出风头,不是吗?” 他目光逐渐变冷:“萧家是,沈黎下场怕也是差不多,若不是这些年,我装傻充愣,表现的对权力丝毫不感兴趣,怕是我的坟头草早已长的老高了,你这点小心思,谁不知道呢?” 一旁的小太监匆匆走进来道:“陛下,秦首辅求见。” “宣。” “宣秦首辅觐见。” 秦补拙的身影,很快出现在御书房内。 看到姜承龙,他愣了一下,转而对盛贤王行礼道:“老臣拜见陛下。” “平身。” 盛贤王幽幽的看着姜承龙道:“说起来萧家,当年还是你让秦首辅收集资料,污蔑萧鹏举的,但凡萧鹏举现在还活着,大渝怕是三国最为强盛的一国,你可以大展拳脚,治理国家,军中之事,再也不用操心。” “可你,眼看他功劳越来越大,夜不能寐也要杀了人家全家。” “可叹萧鹏举人家,到死都没反抗过。” “你这种小肚鸡肠的货色,也配当皇帝?”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够了,别说了!” “怎么,恼羞成怒了?” 盛贤王哈哈大笑:“只你杀萧鹏举一条,足够你遗臭万年!还好沈黎没落到你的手里,我不像你这般小心眼,即便沈黎打到皇城脚下,只要他愿意归顺,我可以让他做定国公,将整个金陵封赏给他,因为,他是朕的财富!” 姜尤低着头,这么多年,他也比较反感父皇设计杀害萧鹏举一家,可皇帝陛下没错,他不能指责。 “你放心,到时候,在你的墓志铭上,我会详细的记载你的功绩,还有你的过错。” “话说,你兢兢业业,也没什么功绩吧?击退狼族,是沈黎,平定粮价,让天下百姓有饭吃的,还是沈黎,平定内乱,打退大梁大楚的,是萧家,而你,只会勾心斗角,今日看谁功高盖主了,明日看谁不忠了,你的一生,全都在这种蝇营狗苟中度过!” 姜承龙气的胸膛一阵起伏,大喝道:“够了!” 想想自己做皇帝几十载,每日兢兢业业,还要遗臭万年,他瞬间就暴走了。 只是,还没起身,便被空中一道黑影按下去。 “影子?” 他瞪大眼睛,咬牙切齿道:“你也叛变了!” 盛贤王不屑的冷笑道:“影子,是天道宗的人,何来叛变一说?” “我明白了。” 姜承龙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一生,当真失败至极。 也没拿的出手的功绩,更别说让百姓过上好日子了。 他颓丧的坐回去:“行吧,你赢了。” “我让你老老实实的看着,当初我不跟你争皇位,是因为我不屑,我当了皇帝,必定一统天下,这才叫做一个帝王的功绩,你懂么?” 盛贤王斗志昂扬,大喝道:“秦补拙,命你亲自带兵守城,务必击退贼军!” 秦补拙拱手道:“老臣遵旨!” “姜魁!” “儿臣在!” “一千血浮屠,交给你了,务必将对方一网打尽!” “儿臣遵旨!” 听说一千血浮屠,姜承龙脸色微变:“你竟私底下豢养这么多死士?” 他一阵绝望,一百血浮屠都够沈黎打的了,何况一千? 这根本没有悬念。 盛贤王冷笑道:“你不知道的,多着呢!” “其实,朕,还是天道宗的副宗主呢,至于宗主天道,你认识。” “我认识?他是谁?” “好好想想,你认识的人中,名字中含‘道’字的,还有谁?” 姜承龙脸色大变:“他还活着?” …… 顺天城,四万大军攻入,接管了城防。 百姓们都知道要打仗了,纷纷躲在家中,不敢出门。 沈黎接管了城防后,第一时间并不是急着攻打皇宫,而是疏散皇城周边的百姓,到时候大战起来,必定会波及无辜。 经过一个个严查之后,顺天城走了近三分之一的百姓,被安置在城外。 四处城门被金陵四万大军掌控,他们征集了大量的铁匠铺,用来制造火炮,还有热气球与火药。 十天的对峙后,大战终于在一发火炮中正式打响。 第558章:皇宫大战(上) - 布衣公卿 - 欺生 三万大军聚集皇城对面,高耸的城墙上站满了守城士兵。 这些士兵,大多是盛贤王培养出来的,忠心耿耿。 别说沈黎拿着一张圣旨命他们开城投降了,就是皇帝陛下亲临,他们也不会投降的。 战争一触即发,盛贤王姜承武的身影,赫然出现在城楼上。 “沈黎!” 音浪缓缓传来。 沈黎冷哼一声道:“乱臣贼子,你还想说什么?” 盛贤王微微捋须道:“朕继承大统,现在已是大渝皇帝,你身为臣子,不仅不参拜,反倒还企图攻打皇城,你说,谁是乱臣贼子?” “我劝你,放下刀兵,接受投降,新朝建立,朕不愿多造杀孽,尔等所有造反者,可以既往不咎!” “包括你,沈黎,我见你是个人才,只要你老老实实的接受招安,定远伯之位,还是你的,你可以继续为新朝效力!” “负隅顽抗者,只有死路一条!” 沈黎冷笑不已:“你倒是说的天花乱坠,你软禁陛下,自立为王,谁会信你?乱臣贼子,让秦老狗滚出来说话!” 秦补拙呵呵笑道:“沈大人,好久不见啊。” “见你大爷!你这狗贼,竟然伙同姜承武撺掇皇位,养条狗还知道报恩呢,你倒是好哇。” “沈大人,何必口出伤人呢。” “待会你就知道了!” 事到如今,谁也没有退路了,盛贤王一退,便是个死,沈黎退,怕是生不如死。 索性直接开战,战后再慢慢的谈。 他猛地挥手,火炮瞬间喷出,城楼上硝烟弥漫,死伤惨重。 城墙外面,仍有不怕事的百姓探着脑袋围观。 这里面,便有盛贤王的人。 很快,城墙上再次竖起一面旗帜,上面威武霸气的一个“武”字格外显眼。 百姓中发生一阵暴乱,很快冲出一群人,对着四万大军后面杀去。 如今这皇城与外城之间,倒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瓮城。 外城这么好打进来,想必也是盛贤王的计策了。 那一群人身后,渐渐的跟上密密麻麻的高大甲胄士兵。 血浮屠! 每个人手中的硕大铁剑,每挥舞一下,便有大片士兵倒下。 这些士兵的素质,比起狼族差太多了,否则当初沈黎也不可能那么轻松就击溃他们。 兵败如山倒,腹背受敌,让三万大军大惊失色,纷纷往两边逃离。 如此巨大的身高差,让他们根本提不起反抗的勇气。 沈黎在大军中心,看着远处,轻叹一口气。 太差劲了。 他对旁边柳升道:“加快速度,攻破皇城,杀进去,现在不冲进去,等那些血浮屠冲散我们的阵营,就麻烦了。” 柳升郑重点头,转而道:“少爷,你看。” 左右两侧,又出现大量的血浮屠。 约莫五六百人。 沈黎一阵头疼,这些血浮屠,实在太多了,而且还和金陵的三万大军纠缠在一起,想开炮灭掉都不可能。 这几日,紧赶慢赶,做出来了三十门火炮,加上之前的六门,一共三十六门火炮。 战场浓烟四起,火炮炸的皇城内都能感受到震动。 现在沈黎的后方一塌糊涂,皇城城墙也是一塌糊涂。 但皇城不比外城,这都是精锐,是盛贤王的心腹大军,其中还有天道宗的人,他们极为忠心,被洗脑的十分彻底,死战不退。 即便城门处已经被炸的不成样子了,他们还是严防死守。 眼看血浮屠杀的越来越多,军心溃散,沈黎知道不能等了。 “杀进皇城,夺取城池就赢了,如果让盛贤王做了皇帝,你们全家老小,一个都跑不掉!” “先杀盛贤王!” 士兵们知道,如果失败的下场,他们纷纷朝着皇城破败的大门攻打过去。 可能血浮屠丹药制作有些困难,并不是所有士兵都是血浮屠。 既然是普通士兵,那还有一战之力。 沈黎拿出草枝,感受一下风向后,大喝道:“放热气球!” 柳升急忙拉响信号弹。 后方,由萧林焕带领的几十个仙平军,早已蓄势待发。 他们斩断热气球下方的绳索后,顺着微风飘向皇城。 金陵大军看到热气球后,顿时士气大振,拼命的攻打皇城城门。 而皇城之内,大军一波波涌来,城门前很快死尸遍地。 两翼和后方的血浮屠,在没了大军守护后,进攻的速度越来越快,只有近十丈的距离! 柳升大喝调转火炮,呵斥前方士兵让开。 可仍有胆小的士兵,被吓得尿了裤子,瘫软在地,不管后方怎么呵斥他离开,他都惊恐的泪流满面,不敢动弹。 最终,柳升一咬牙,点燃了火炮引线。 一发发火炮打出去,终于伤了部分血浮屠,但也伤了极多友军。 热气球终于到来,飞到皇城上方。 盛贤王姜承武站在御书房门口,连连感叹道:“真是个奇才啊,此物用在战场上,简直无往不利。” 一旁的秦补拙呵呵笑道:“陛下,再威猛的狮子,若是无法驯服,还是得杀掉,有朝一日他必定噬主啊。” “是啊,可惜了。” “真是可惜了。” 盛贤王连连感叹道:“影子,该你出马了。” “是。” 一阵嘶哑的声音响起,一个黑衣人缓缓出现。 他的任务很简单,直接搞掉那些热气球便可以了。 热气球飞行的高度并不算很高,对于一品高手来说,借助皇宫内的高大建筑,还是能够得着的。 随着一包包火药被丢下,城墙上的死伤更为惨重,整个城墙如同炼狱一般。 尤其是在仙平士兵们丢下火油坛子之后,城墙变成一片火海,无数惨叫声听的人头皮发麻。 上方的萧林焕拿着望远镜看了一眼周围,对着城门之后再次丢下几个火药包。 一阵尸体翻飞之后,金陵三万大军终于攻入内城,与那些士兵们战成一团。 十二个热气球,一边飞行一边丢火药包,战况瞬间往一面倒去。 还没等萧林焕松口气,后方一道黑影闪过,结果其中一个热气球的绳子断裂,上方的火炮掉下来,点燃了篮子内的火药。 轰! 一道冲击波飞来,众人一阵摇晃,险些从空中栽下去。 第559章:皇宫大战(下)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大惊失色,连忙喝道:“散开!快些扔下火药离开!” 他一眼便认出,这是一品高手。 影子如鬼魅一般,在稍微有些密集的热气球林中来回游走,而后匕首出动,将热气球上的绳子划断。 突然冒出来的一品高手,是众人都没想到的。 这完全打乱了热气球的部署,后方还有大量敌军,热气球上的火药根本投不下去。 现在只是皇城前半部分被轰炸了一番,沈余等人只是抢占了城楼。 至于里面,一片完好。 情况一瞬间发生,一品高手的速度,根本不是那些仙平士兵能够反应过来的,眨眼之间,便有三个热气球颓然落下。 大量的火药在空中爆炸,产生的热量对其他热气球影响极大。 城外,沈黎轰炸几轮后,且战且退,往皇城之内杀去,而剩下的几百血浮屠提着巨剑,在地上磨出火花,奋力追上来。 仅仅进城这段时间内,便损失了近两千人! 好在前方道路被炸开,众人快速抢占城楼,柳升等人留下断后,在狭小的城门前摆放大量火药,只要那些血浮屠敢涌进来,必死无疑。 到了城墙之上,沈黎终于看到天上被屠杀的热气球们。 可他们的高度,寻常弓箭极难够到,他们这一方中也没有一品高手,根本管不了天上的事情。 现在皇城里面,与皇城城墙之间,形成了巨大的战场。 那些金陵军冲进来之后,惊恐的发现,这皇城之内的血浮屠,比外面的更多。 他们戴着恐怖的面具,浑身散发着阴冷的气息,从宫中各个房间内缓缓走出。 沈黎深吸一口气:“一炷香,可怎么样才能顶住一炷香的时间?” 一炷香之后,血浮屠的药力消散,失去作战能力,而且由于皮肤骨骼被药力强行生长,再无复原的可能,可这一炷香的时间,足够这几百血浮屠屠杀他的一半手下。 刚刚进来的匆忙,火炮没了,现在只有火药包以及火铳。 但血浮屠的盔甲都为精钢打造,极为厚实,火铳打在上面,仅仅能让对方盔甲凹陷一个小小的幅度。 眼看血浮屠杀来,如同收割麦子一般,每次挥剑,便能横扫一大片。 即便是身材高大的贺元坝,也只能抵挡其中一人的进攻。 一千个六品高手,这种战斗力,放在战场上简直恐怖。 空中,一个个热气球爆炸,巨大的声浪让人震耳欲聋。 影子如同鬼魅一般,四处游走,终于被一仙平士兵抓住机会,在他即将斩断热气球的绳子时,那士兵死死的拽住他的左腿。 “大人!大人!大人!” 那仙平士兵大笑道:“我抓住他了!” 萧林焕大喝道:“别放手啊!!!” 影子黑色面具之下,发出一阵不屑的冷哼。 而后,一脚,将士兵踹的脑浆横流。 那士兵满脸是血,嘴角还挂着一丝幅度,头颅无力的后仰,随风摇摆,俨然是失去了呼吸。 影子皱了一下眉头。 怎么蹬不掉这人? 他运转真气,狠狠的又蹬几脚。 死尸依旧一动不动,那双手仿佛铁钳一般,死死的抓着他不放手。 他抓着绳子,仙平士兵尸体就那么挂在他的身上。 萧林焕深吸一口气,当机立断,点燃火把扔到不远处的热气球上。 轰! …… 一阵震耳欲聋的响声传来,热气球在空中炸裂开来,吊篮内的大量火药在空中爆炸,一连波及两三个热气球。 后方观战的盛贤王瞳孔微缩:“可惜了,一品高手!” 空中,两道烧焦的尸体无力的落下,掉在地上扬起一阵灰尘。 一个是影子,另外一个是仙平士兵。 即便如此,那仙平士兵还死死的抓住影子的腿不放手。 空中众人泪目,默念一声士兵名字后,旋即操控热气球往皇室后方飞去。 泛着金光的瓦片,被炸的四处纷飞,此战也不知道要烧掉多少钱。 盛贤王终于感受到了不对劲了。 他深吸一口气,询问秦补拙道:“还有多少兵力?” “五万人!” “血浮屠呢?” “没了,都派上战场了。” “战况如何?” 秦补拙微微捋须道:“沈黎带来的三万大军,如今七千不到,我等血浮屠尽数报废,五万人也只剩两万人。” 一旁的姜魁道:“主要是那天上的鬼东西,对我军影响极大。” “现在没了影子大人,那些天上的士兵,根本没办法对付。” 现在就是躲在金銮殿内,都不安全了。 那些鬼东西,能将瓦片悉数掀飞,然后将房子喷成碎片。 盛贤王深吸一口气:“两万打七千,如今已经到了最后决战时刻了。” 秦补拙轻咳一声道:“情况不容乐观。” “没想到,不可一世的血浮屠,竟也极难对他们造成影响。” 轰! 一通巨响,梁上一阵灰尘落下。 “父皇,要不,我们先退出皇宫吧?秦首辅家中还有密道可以逃出去。” “废话!” “朕为皇帝,岂能率先逃跑?” 盛贤王呵斥道:“朕要誓死维护江山,叫姜承龙过来!” “是。” …… 宫中战争愈发惨烈起来,沈黎一方,大部分退守城墙,目前杀敌的主要力量,是空中五六个热气球。 可天上热气球随着风速逐渐离开,大军再无依仗。 火药已经用的差不多,还有少许用来填充火铳的。 可只有两百只火铳。 柳升拎着银色长枪,冷冷道:“用刀,杀出血路来,救出陛下!!!” “杀奸臣!救陛下!” “杀奸臣!救陛下!” “杀奸臣!救陛下!” 七千人杀声震天,如今打到如此程度,身边同伴一个个的倒下,他们知道,自己再无退路,唯一能做的,就是杀光眼前黑色盔甲的敌军。 两百仙平军拿着为数不多的火铳打了几轮,逐渐火药见底了。 不过也收拾掉近千敌军。 当所有的现代兵器都用完之后,战争便会回归到原始程度。 肉搏战,便开始了。 空中落下的萧林焕白袍长枪,与柳升一同在敌军中杀个来回。 可敌军也有厉害人物,一个通体黑色盔甲的将军,以一敌二,竟还打的两人节节败退。 外面厮杀震天,金銮殿内却是一片祥和。 盛贤王坐在龙椅上,姜承龙坐在大殿中心。 两人之间,隔着一块幕布。 细看幕布,则是一张棋盘。 第560章:尘埃落尽 - 布衣公卿 - 欺生 外面杀声震天,里面二人却在悠然下棋。 不断的惨叫声传入耳中,举着棋盘的两个小太监两腿战战。 姜承龙嘴角露出微笑道:“看来,这局棋,我的声势更为浩大一些啊!” “是么?” 盛贤王棋势愈发凶狠起来,完全不顾后路的打法,一时间竟让姜承龙有些手忙脚乱。 不过好在他稳抓稳打,慢慢滚雪球,优势再次出现。 秦补拙与姜魁跪坐一旁,金銮殿大门紧闭,没有一个护卫。 也没人去报告战场情况。 反正第一个冲进金銮殿的人,如果是沈黎,那盛贤王输,如果是盛贤王的人,那沈黎输。 秦补拙幽幽道:“陛下劳心政务,想不到,棋艺之道也未曾落下。” 姜承龙冷哼一声道:“后悔了么?” “有什么后悔的?老臣本就命不久矣,活了这么些年,锦衣玉食,从一无名小卒,爬到如今内阁首辅之位,家族强盛数载,我有什么不满足的。” 秦补拙顿时如看开了一般道:“苦,老臣也吃够了,福,老臣也享受到了。” 他嘿嘿笑道:“即便老臣不反,全家也逃不过个抄斩的结局,何不临死前疯狂一把呢?万一,赌赢了呢?” “你赢不了!” 幕布之上的围棋,再落一子,盛贤王赫然是死局!!! 姜承龙起身淡淡道:“其实,你老老实实的交出家产退位,我为何留不得你?” 文臣不比武将,武将一呼百应,那是要出大问题的,文臣还好一些,顶多是出一些喷子而已。 事到如今,再讨论这个已经没有意义。 秦补拙嘴角缓缓扬起,眼中出现一丝狡诈的亮光:“您就这么笃定,您赢定了?” “怎么?你们已然是死局了。” “若是沈黎打进来的话,皇位唾手可得,您也是砧板上的鱼肉,猜猜,他会不会要皇位呢?” 姜承龙心中一沉。 就如秦补拙所说,如今盛贤王已经铺好了路,宫中已然没自己的侍卫,影子没了,公主被软禁后宫,沈黎看到金灿灿的皇位,真的不会动心么? 他虽然起疑,但心中还是有了答案。 此子胸无大志,即便皇位给他,他必定不会要! 他肯定不会要! 他哈哈大笑道:“秦补拙,你这条老狗,临死的时候,还想往朕的心里埋上一颗怀疑的种子么?” “你以为,这一年,朕什么都没做么?” “虽然朕被你们关着,但朕,细细反思了多年前的所作所为,以及朕,究竟哪一点做的不对,让你们顺利谋反!” “朕已经不是当初那个生性多疑的皇帝了!朕,容的下他沈黎!等你死后,沈黎,封作定国公!官居内阁首辅!” …… …… …… 外面战争已经进入白热化。 很明显,兵员素质不太好的金陵军,在面对近一倍禁军兵力时,被打的节节败退。 要不是仙平军先解决一部分,根本没得打。 眼看沈黎一方节节败退时,后方逐渐响起喊杀声。 竟是看守城池的一万储备军! 众人眼前一亮,随即士气如虹。 柳升与白袍小将萧林焕联手,终于将敌方统领拿下,对方士气顿时低迷到了极点。 沈黎这边,加上一万大军,战局瞬间扭转过来! 随着一支支仙平军旗插入,盛贤王手下的大军眼看大势已去,纷纷丢盔弃甲,开始逃亡。 沈黎长出一口气,与萧林焕相视一笑。 “走,跟我去见陛下。” 沈黎,萧林焕,柳升,贺元坝四人,带着一百仙平军站在金銮殿大门前。 随着大殿大门缓缓被打开,一竖阳光射入大殿,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 姜承龙略微有些惨白的脸上,露出一丝笑容。 幕布放下,再看面前的盛贤王,也在微笑。 “沈黎,你赢了。” 盛贤王不舍的起身,摸了摸龙椅道:“这位置,是你的了。” 沈黎心中一跳,看向姜承龙,却见姜承龙表情并无不妥,只是劫后余生的喜悦。 他苦笑摇头道:“王爷,您呐,还是别取笑我了,我懒成那副德行,当皇帝早起晚睡,每日批阅几箩筐的奏折,我可受不了。” 他一摆手,身后众人纷纷跪下,朝姜承龙行礼道:“臣,救驾来迟,望陛下恕罪。” 姜承龙缓缓抬头,深吸一口气,眼中血丝密布,泪水险些滚落下来:“都是好样的,平身吧。” 仙平军鱼贯而入,将姜魁与秦补拙死死抓住。 等柳升想上去抓盛贤王时,盛贤王却哈哈大笑:“我败的不冤,有此臣子,你大业有成!” 说罢,他嘴角缓缓溢出一丝鲜血,却是服毒自杀了。 与此同时,秦补拙与姜魁口中,纷纷喷出鲜血,颓然倒下。 一场盛大的谋反,就此落幕。 …… “沈黎。” 姜承龙沙哑着嗓子道:“你救驾有功,这次多亏你了。” “这都是臣应该做的。” 很快,东厂吴境快速赶来,护卫在姜承龙身边。 “大臣们大多在天牢,后宫还有一些叛军,你让这位将军去处理了吧。” “是。” “对了,他,也留下吧。” 姜承龙苦涩笑笑:“你们俩,跟我去御书房。” “陛下。” 吴境有些奇怪。 “你也去跟着解救其他人吧,你也辛苦了。” “奴才遵命。” 沈黎与萧林焕对视一眼,他眉头微皱,难不成陛下这是打算秋后算账? 但人家现在直言邀请,不去也不是。 他叹口气,跟着姜承龙走在破落的皇宫中。 御书房没被波及,保存完好。 “孩子,你叫,萧林焕,对么?” 御书房大门关上,姜承龙温和着笑道。 这次谋反之后,姜承龙整个人看起来憔悴了许多,宛若一只苍老的老虎,再不负往日盛气凌人。 萧林焕迟疑了一下,看向沈黎:“是,我叫萧林焕。” “你爹,叫萧鹏举,这个天下,有他的一半啊。” 姜承龙缓缓拉着他,慢慢的朝着龙椅走过去道:“朕曾经听信谗言,做了一些错事,朕,很后悔。” 他从腰间拿出一颗小珠子,按在龙椅龙头上。 一阵机扩声响起,龙椅之下,竟是一条密道。 “沈黎,你也跟着一起来吧。” “陛下,这……” “无妨,总得有人见证一下。” 姜承龙微笑招手:“来吧。” 两人迟疑了一番,还是跟他进了御书房地下密室之内。 密室不大,也就四十多个平方。 油灯点燃之后,却是一间灵堂。 供桌之上,摆放着大量的灵牌,最上方的牌位,名字无比扎眼——萧鹏举!!! 第561章:密室牌位 - 布衣公卿 - 欺生 萧林焕满脸不可置信:“这是,我家族的牌位!” 姜承龙叹口气,从供台一侧拿出香烛缓缓点燃道:“朕,年轻时做了一些错事。” “萧家,加上连带的三百二十四口人,都在这里,除了你阿姊和妹妹的,都刻了牌位。” “当年,萧家萧鹏举,白袍银枪,力挽狂澜,先打北境,再破大梁,大破大楚时,又顺带灭掉天下教、圣火莲教等一众反贼,战胜之名,传遍整个大陆。” “提及战神,未见其人,军中先行欢呼。” “朕与他一同阅军,军中将士只知战神而不知陛下。” “民间,战神庙如雨后春笋一般林立,百姓供奉。” “与他比起来,朕倒像是个局外人。” 他自嘲轻笑一声,插上香后,拜了拜:“天下没有君王,会容忍这样的臣子。” 萧林焕早已泣不成声:“可爹他,后来已经交出兵权,并不再过问军中之事,你为何还容不得他!” “在军中,萧鹏举的名字,比朕的虎符好用啊。” 姜承龙轻叹一声道:“新建大军中,多有出自他的门下,即便他不过问军中之事,每日却还是门庭若市,多是军中将领,前来请教,战神之名,早已深入人心,再不制止,这大渝,该姓萧了。” “胡说!我爹从未有过谋反之心!” “可他有谋反的能力,这是原罪。” 他负手而立,却显得苍老了几分:“当初你还小,没看到他振臂一呼,军中山呼海啸的场面,即便没有虎符,他也能调动大军!” “天下间,哪个皇帝,能容忍如此臣子的存在?” “这岂不是每日在自己脖子上架上利刃掌管天下吗?” 萧林焕倔强的吸吸鼻子,轻哼一声,随后走到牌位前,恭敬的跪拜。 “本来朕,并没有那么忌惮,可架不住文官们的弹劾,今日弹劾萧鹏举拥兵自重,不受文官们的指挥,明日私底下有意无意的暗示朕,如此大将活着,只要他对朕不满,随时振臂高呼一声,无数士兵杀入宫中,到时候,大渝又有什么人能够阻止?” “你说的这些,都没发生!” “是,当时,宫中十个禁军,有八个出自萧家门下,你若是朕,你可敢睡觉?” 一旁的沈黎默默站立。 他摸了一下柱子,看上面的老旧程度,想必这间地下室已经存在很久了。 站在姜承龙的立场来看,他没错。 当年的事情,沈黎也听说过一点。 功高盖主,在武将中本来是大忌,自古以来,任何武将有此威慑力的,都没有什么太好的结局,何况萧鹏举之威力,已经深入民心军心,甚至那些士兵不看虎符,只要萧鹏举说话,让那些士兵杀入皇宫真的有可能。 天下间,没有哪个君王能容忍这样的臣子。 即便他已经解甲归田。 后悔归后悔,但后悔也得做。 史上可能不缺那种对武将信任到极致的君王,或许有人能容忍萧鹏举,但正常的君王,都不能容忍。 姜承龙深吸一口气道:“朕,错了。” “虽说,没有错误的君王,但,有错误的先帝。” 他叹口气:“朕经此一役,深知朕的性格缺陷,等过段时间,军中稳定下来,朕便传位太子,安心做朕的太上皇。” 沈黎微微皱眉。 “沈黎。” 他拱手道:“臣在。” “今日叫你过来,听此密辛,一来是让你见证一下,二来,朕有事要交代你。” “陛下请讲。” “从今日起,你便是内阁首辅,统领六部,辅佐太子,太子年幼,你须收起玩世不恭,尽心尽力,姜家感谢你。” “陛下,臣……这性子,真不适合做首辅啊。” 沈黎苦笑摇头道:“臣性子懒散,就连家中生意都懒得照料,让臣做首辅,简直就是误人子弟啊。” 姜承龙微微摆手道:“你的能力,朕看在眼中,还得辛苦你一下,日后若是大渝稳定,你辞官还乡,与太子商量。” “我……” “难不成,还要朕求你么?” “做首辅可以,臣有言在先,臣性子懒散,喜欢指挥人做事,内阁里面臣安排学生处事,只有办不了的,臣才会出面。” “这些你与太子商量。” 他挥了挥袖:“至于萧家,事情已经发生了,朕打算让太子为你们平反。” 此言一出,沈黎与萧林焕都瞪大眼睛,满脸不可思议。 他惨然一笑:“人呐,总得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一些代价。” 说罢,他一时间竟轻快了几分,甚至尝试着跳了跳:“说出来,是轻松许多。” “至于萧林焕,萧家平反之后,你家祖宅还给你,如果你想回到军中继续护卫大渝,便去七皇子旗下好好学习。” 他对着堂上牌位,深深鞠躬。 这已经是他目前能补偿的最大限度。 一国之君,万万不能跪下来哀求臣子的原谅,不合礼数,也破了尊严。 萧林焕早已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多年来的东躲西藏,今日终于有个圆满的结局。 他跪地叩头。 香烟袅袅,烛火摇曳。 啪嗒…… 一声脆响。 却是最上方的萧鹏举牌位,陡然落下。 接着,下方各个萧家牌位,悉数落下,啪啪作响。 蜡烛被震灭,只有香炉里在悠然的冒着烟。 “陛下,爹,原谅您了。” 姜承龙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处,背影无比凄凉。 …… …… …… 大战之后,金陵的四万大军,仅剩五千余人。 他们在各个千户的带领下,解救宫中所有人。 他们挎着刀,浑身浴血,脸上却是劫后余生的笑意。 公主姜青梅宁死不从,被盛贤王下了软骨散,一直软禁在未央宫。 宫中女眷们出来后,先是不可置信,后是放声大哭。 姜尤出来之后,四处寻找沈黎的身影。 在御书房外的栏杆上,沈黎悠然自得的拿出一壶酒,一边品酒一边看着如血一般的夕阳。 他终于开始喜欢上酒水的味道了。 “沈黎。” 姜尤嘿嘿笑道。 沈黎也微笑,将酒壶丢给他,他一口气吞下一大口。 两人相视而笑,而后勾肩搭背的坐在栏杆上,静静的看着远方。 第562章:朝堂封赏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被关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肯定会出现救我。” 姜尤翘着二郎腿,悠然自得道:“果然,还得是你。” 沈黎嘿嘿笑道:“太子殿下当真信得过微臣。” “别微臣微臣的了,父皇之前跟我说过了,这次要是你力挽狂澜,就提升你做内阁首辅。” “怎么样,惊不惊喜?” “开不开心?” 他哑然失笑,刚刚你父皇姜承龙已经说过了啊。 …… …… …… 宫中修整几日后,禁军有条不紊的巡逻,各个机构都开始运行。 只是,锦衣卫都指挥使万江楼与西厂俞怜青,在盛贤王兵败那一刻,各自在家中悬梁自尽,族人悉数被遣散。 谁能想到,斗了这么多年,如今还是东厂一家独大。 吴境春风得意,但不能与沈黎来往太过密切,便吩咐底下小太监多多关照一番。 那些被囚禁的官员,以及临阵倒戈的官员们,姜承龙选择了不追究。 几日后,早朝再次开启。 官员们战战兢兢,见到沈黎之后,再也不复之前那番倨傲,反倒是极为热情的上前打招呼。 冬日地面难行,有权势的,有小太监提前举着灯笼等候,之前沈黎周围可从没有人打灯笼照亮,今日倒是奇事。 黄老师说得好,你成功了,所有人都是好人。 沈黎在所有人的簇拥之下,周围灯笼里三层外三层的照亮,一路走来,都是各方文臣亲切的问候。 您身体好不好呀。 您吃早饭了没有哇? 等等等等。 都是些没有营养的话题。 到了金銮殿,文臣武将站成两排。 只是今日,许多熟悉的面孔,却是没了。 尽管姜承龙开恩赦免一些文臣的罪名,但还有一些人在家中畏罪自杀了。 也不知道是东厂干的,还是他们自愿的。 不过朝纲整顿,这次是最好的机会。 最前方的内阁首辅,却没了。 姜承龙放下茶杯,朗声道:“沈黎,你到前面来。” 本来沈黎的官员只是末流,此次被叫到最前面来,让众位文臣眉头微跳。 要封官了么? 所有人都知道,此次力挽狂澜的是面前这位青年。 但依旧有言官跃跃欲试,准备站出来喷一下。 这些言官,多为乱喷,只为在史书上留下浓重一笔。 姜承龙微笑道:“诸位大臣,这次盛贤王伙同秦补拙谋反之事,你们都知道吧?” 众臣议论纷纷,那些宁死不从的,都挺直了胸膛,格外有面子,至于那些临阵投敌的,却羞的抬不起头来。 要说文臣武将中,损失最多的,当属武将。 他们投敌的,多数在战场上被斩杀,没叛变的,也被打断手脚,丢入天牢任其生死。 “沈黎,从仙平带兵,力挽狂澜,一路杀到京城,解救朕与太子一家,并将叛贼绳之以法。” “此等护驾之功,众爱卿说说,封个什么官最好?” “臣建议,封沈大人为国公,一品公爵!” “臣附议!” “臣附议!” …… 朝堂多数,是封沈黎为国公,掌管一地,至于提拔做内阁首辅,没有一人。 因为没人看好他。 包括与他交好的唐寻章,许青竹等人。 众人都觉得,他性子有些懒散,到时候整个内阁,怕是一团糟。 那些言官就更不必说了,还有人跳出来,指责国公太大了,沈黎如此年纪,即便护驾有功,也是运气使然,若是说出去大渝国公仅仅二十岁,怕是令人耻笑。 “微臣以为,沈大人年纪太小,位列国公之位,有些德不配位,还是封作侯爵最好!” “是极,日后若是沈大人再立功劳,再封国公不迟!” “臣附议!” …… “放屁!” 许青竹怒斥道:“再立功劳?什么功劳比护驾之功更大?你们的意思,是不是陛下再遇险一次?沈大人再出面一次?你们是何居心!” 那些言官拱手道:“我们可没那么说!都是许大人暗自揣测。” 姜承龙皱眉,微微摆手道:“够了,别吵了,朕意已决。” 半辈子在朝堂之上,听着如菜市场一般互相指责,他真的有些累了。 他深吸一口气,招招手道:“念。” 旁边小太监会意,走到堂前,宣读圣旨。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定远伯沈黎,力挽狂澜,护驾有功,当封国公,封号定国! 因其文采出众,治理有方,教授太子有功,破格提拔内阁首辅,统领六部,择日上任,钦此!” “陛下,万万不可啊陛下!” 最先跳出来的,是言官。 历朝历代,都有言官,大渝言官群体,大多在都察院以及六部给事中的人,这些人,虽说品级不高,但刚正不阿,起初建立也是为了规劝皇帝,监视百官。 只是慢慢的,这些机构的人,性质开始发生变化。 他们化身喷子,喷这个喷那个,是的也喷,不是的也喷,只为在青史之上留下浓重一笔,扬名立万。 “沈黎何德何能,能做那首辅之位!” “历朝历代首辅,莫不是状元进士出身,沈黎没个功名,不配为之!” “臣死谏,请陛下收回成命!” “沈黎为人胡闹,并未参与过内阁议事,根本没有能力统领内阁,臣请陛下收回成命!” …… 渐渐地,大家都开始抵触沈黎了。 沈黎轻叹一声,自己也是真的不想做这内阁首辅了。 怎奈姜承龙硬将自己往上推,次辅周据典不是挺好的么? 周据典倒是没什么意见,本来他觉得秦补拙死了之后,首辅必定是自己,怎奈又杀出来个沈黎。 不过他对沈黎没什么看法,就算他拿了首辅之位,以此子之能力,将来首辅必定是他的。 姜承龙叹口气道:“朕意已决,诸位不要再劝了,你们也相信相信朕的眼光,再不济,到时候沈黎若是真的不行,撤了便是。” 众人依旧人声鼎沸,整个朝堂如菜市场一般。 “够了!” 他暴怒拍桌道:“你们这一个个反对的,当时是有多少臣服盛贤王的!如今被人救了,怎么,沈黎是触碰到你们效忠新皇帝的利益是吧?” “你们本来就是反贼!如今还跟朕讲条件!” “当日沈黎大军杀入京城,若是他有心,当场可以接替盛贤王,掌管京城,可他没有!你们好好看看,好好学学!” “行不行,还没试过,你们怎么知道?你们一直弹劾他为商人,不齿与他为伍,你们也出门看看,仙平的作坊,收纳了多少贫苦百姓,解决了多少民生问题,这不是写两幅字,作两句诗就能做到的!” 朝堂瞬间安静下来。 他胸口起伏,灌了一口茶水后愤愤砸下:“第二件事,朕要退位,太子姜尤不日继位!” 第563章:新帝继位 - 布衣公卿 - 欺生 “什么?” “不行啊陛下!” “万万不可啊陛下!” “大渝没了您,可怎么办啊!” …… 朝堂之上传来声声恸哭,所有文臣武将都满脸不舍,文臣多是脸上含泪,哭的那叫一个撕心裂肺。 “太子年幼,担不起如此大任啊!” “就是啊,求陛下收回成命!” “陛下正值壮年,千万不能退位啊!” “臣还想继续服侍陛下,百年,千年,万年!” …… 文臣们纷纷挽留,也不知道是真哭还是假哭,反正就是走个形式,以彰显皇帝陛下在朝中的威望。 可能有真的舍不得姜承龙退位的,但极少。 姜承龙突觉一阵虚伪,心中很是烦躁。 他有些疲累的摆摆手道:“行了,朕意已决,而且朕也不是死了,大位传给太子,朕会在后面看着他,再加上朝中这么多忠臣义士,太子即便再顽劣,在你们的辅佐下,也是极其容易治理好大渝的。” 下面,又是一阵阵的恸哭。 他起身,下面一群人恭送陛下。 沈黎与姜尤跟着他来到御书房,他叹口气道:“朕兢兢业业十几载,终于可以歇息了。” “这个皇位,没那么好做啊。” 想当年,他也是尸山血海中爬出来,才争到这个皇位。 可没想到,当皇帝是件十分辛苦的事情。 每日每个时辰,都有详细的行程安排,甚至详细到每一刻。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没有一天安生日子。 今日是这事,明日是那事,批不完的奏折,做不完的事。 稍有歇息,言官便跑来了,怒斥咱是个昏君。 现在好了,太子终于成人了,咱也可以好好休息休息了。 太子姜尤躬身道:“父皇。” “大渝,就交到你的手上了。” 姜承龙微笑拍拍他的肩膀,走到沈黎旁边笑道:“太子,就拜托你了。” “陛下言重了。” 沈黎点头道:“这是微臣的本分。” “仙平,还是你的,在其位谋其事,你切记不可如秦补拙一般,人心不足蛇吞象。” “臣现在对皇位没兴趣,以后也没有的,臣这性子,内阁首辅都不一定能做的长久,若是日后臣找到好的接班人,陛下可得放我回去了。” “这事,你和他商量。” 姜承龙背着手笑道:“今年,给你放假回家过年了,明年开春来了,务必要勤勤恳恳,切莫这么懒散了。” “多谢陛下。” 沈黎自是担心仙平的安危,如今姜承龙主动提及,他长出一口气。 自己也有好久没见到家人了。 姜尤笑道:“千万别跑路了哦。” “放心,自是不会的。” “让剑宁公主进来。” “是。” 小太监立马出去通报。 很快,痊愈的剑宁公主姜青梅走入御书房。 姜承龙将二人的手放在一起道:“既然成了婚,以后就跟人家好好过日子,虽说你不是我的亲女儿,但胜似亲的,有时间多回来看看。” 姜青梅俏脸微红,盈盈一拜:“儿臣遵命。” 两人牵着手,缓缓走出御书房。 姜承龙看着两人背影,长长的松了口气,对姜尤道:“你上任之后,最首要的,便是替萧家平反,然后是沈黎,切莫学朕,眼里搁不得忠臣,此子虽说对姜家不一定忠心,但满朝文武,就属他对姜家皇位最没有兴趣。” 姜尤点点头:“儿臣遵命。” 他喟然长叹:“当日在宫中,若是他有心思,只需勾勾手指,便能夺下皇位,可他没兴趣。” “他说得对,他自己性子懒散,内阁首辅都不一定想做,更别说是皇帝了。” …… 沈黎夫妻二人回到小院,院子内早已被柳升等人打扫干净。 姜青梅抓住他的脉门,眉头微皱道:“你哪里来的修为?” “修为?” “只有八层,但底子不错,任督二脉尽开。” 沈黎一边自己收拾东西,一边道:“是跟天道去了一趟归墟古国,泡了一下圣池。” “归墟真的存在?” “嗯,存在,可没传说中让人起死回生或者长生不死的灵药,天道算是空手而归吧。” 姜青梅点点头:“你回来,总归是好事。” 早朝过后,朝中与沈黎交好的官员们,纷纷投来拜帖。 新任首辅大人,必须打好关系,即便与他关系不太好,往日有矛盾的官员,也送来拜帖。 各种礼品堆成了小山。 被沈黎统统退回去。 他本来就很有钱了,算得上大渝首富,根本没必要去贪那些小东西。 而且一旦松了口,以后做事不公,迟早被皇帝猜忌。 一天下来,家中没丫鬟,姜青梅也放下公主架子,跟着一起收拾房间。 而其他将士们,驻扎在城外,小院内就贺元坝还有萧林焕还有柳升三人。 夜幕降临,沈黎自己打水泡脚后钻入被窝,房门却被缓缓打开。 却是姜青梅。 她脸色绯红,吹灭烛火之后,缓缓的钻入被窝内。 “你……” 沈黎下意识缩了缩。 这可是一品高手,若是自己会错了意,怕不是被她打成麻花。 “我们是夫妻,却没有夫妻之实……” “我想……是时候了。” 那段被软禁的日子,虽说衣食无忧,姜青梅却无比害怕。 她以为自己是当今公主殿下,可盛贤王给她个晴天霹雳,她居然是盛贤王与后宫娘娘苟合的产物。 她很难接受,即便盛贤王说了,她若是接受这个身份,还是公主殿下。 可她心中依旧很别扭,在她心里,她始终是姜承龙的女儿,她的修为,也是姜承龙给的。 后来,沈黎带兵杀到,她终于松了一口气。 棉被抖起,两人纠缠在一起。 …… …… …… 翌日,鹅毛大雪落下,一年最后一个月也来了。 沈黎拒绝了所有送信与酒局,拉着姜青梅便上了马车。 当日仙平伏牛山上,危机可还没接触,定安伯还在霸占着仙平城。 他心中挂念,上完早朝后直接出发,竟连太子姜尤的授封大典都不看了。 出了顺天城,空气格外清新起来,柳升等人身穿甲胄,骑马前行。 这些仙平军,姜承龙选择不加封赏,让他们成为沈黎的私人军队。 现在他是国公,可以豢养三千士兵,这样仙平的军队编制,便不会成为那些言官的把柄。 即便皇帝陛下不封赏,沈黎也会大大嘉奖他们。 如今这些士兵的俸禄,可比朝廷将军要高,家中更是衣食无忧。 半月之行,终于到了仙平县。 …… 第564章:回到仙平 - 布衣公卿 - 欺生 “爹!” 沈妞妞不管不顾,直接扑上来。 他呵呵笑着:“这么大姑娘了,羞不羞。” 其实,沈妞妞也不过十二岁。 她脸色微红,拉着他道:“我不管,娘在家里可急坏了。” “好好好,走,今年好好回去过个年。” 父女二人,在众人的拥簇之下,欢欢喜喜的走入县衙。 路上,苗欢盈解释道:“当日你收走四万大军,定安伯自知不是对手,连夜撤兵回隔壁越县,甚至临走时还将街道打扫的干干净净。” “只是,他的那些部下,在城中,大肆抢掠,不少女子都被……” 沈黎缓缓握紧拳头道:“让定安伯明日,滚过来见我。” 连自己的部下都约束不好,这种人,必须要让他大出血一次。 苗欢盈点头道:“事后他派人送来几车金银珠宝,我都收下了,用来补偿那些被他们破坏的家庭。” “嗯,钱么,咱们不缺,明日给他送几车珠宝过去,让他把那些辱人妻女的士兵,放在城外,堆成一堆,都杀了。” 沈黎淡淡道:“他不会治兵,咱替他治。” 如今的他,可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当年定安伯就没少给他使绊子,这次又欺负到头上来了,不给他点苦头尝尝,他还真以为自己怕了他。 “好的。” 整个仙平县的百姓,自发的跪在道路两边,听闻自家伯爵封作国公了,人人心中都十分自豪。 一路上,都有百姓箪食壶浆,感谢沈黎救下他们。 “欢迎国公大人回乡!” “国公大人还记得我不?我是牛二啊!” “国公大人,我是大牙!” “国公大人,您这次回来,还走不走啊!” “放屁,国公大人现在被封了首辅,肯定要回京辅佐皇帝陛下!” “国公大人好厉害,连公主殿下都娶回家了!” …… 沈黎一一笑着回应。 这一回应,便耽搁了两个多时辰。 等回到县衙,林晴早已备好饭菜,为他接风吸尘。 沈默蹒跚学步,牙牙学语,现在已经能说清楚话了:“爹爹,爹爹。” “哎!” 他满是笑容,将姜青梅介绍给众人道:“这是公主殿下,现在是我们沈家的媳妇,先说好啊,不分大小。” “好好好。” 林晴越看姜青梅越是喜欢,她也不过近二十的年纪,看姜青梅的目光,倒像是婆婆看儿媳一般,搞得姜青梅很是不好意思。 两女拉着手入席,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席间,还有苗欢盈,贺元坝,柳升等人。 姜青梅心中渐渐明白,为什么这些人愿意为沈黎卖命了。 在他这个大家庭中,不仅女子能上桌吃饭,就连下人也可以,完全没有尊卑贵贱之分。 酒席上,男人饮酒,女人吃菜,一家人其乐融融,众人笑容满面,在这漫天风雪的县衙内,无比温馨。 夜幕降临,姜青梅将沈黎推入林晴的房中,自己独守空房。 小新嘟着小嘴,很是不满。 不过也没办法。 房内,林晴抓着沈黎的手道:“相公,我也想跟你一起去京城。” 这几年,两人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 虽说女子都望夫成龙,但更希望陪伴。 沈黎点头道:“好啊,到时候,咱一家人,都搬去京城,妞妞,你,咱们一家人还住一起,再也不分开。” 林晴如小鸡啄米一般点头道:“那欢盈呢,人家盼星星盼月亮,就等你给个名分呢。” “你看你,你又来了。” 沈黎叹口气:“人家什么想法,咱都不知道,而且那么多女人,我又忙不过来。” 苗欢盈辛苦操劳这些年,他心中感激。 可若是人家不愿意,的确也没有强求的必要。 “那肯定有啊。” 林晴兴致勃勃的坐起来:“都说女人才了解女人,你不知道,人家欢盈,把你每次写回来的信件,都默默收藏着呐,而且我问过,她都是羞红了脸,这样,我明天再问问,行的话,过年之前,咱一口气将欢盈和小新都娶了!” “怎么又有小新了?” “小新你都吃了,怎么,还想抹干净嘴不认账啊。” “行行行。” 沈黎举手作投降状:“你安排吧,现在开始吃你!” 林晴美眸流转,咯咯发笑。 房内,一股旖旎气息缓缓飘散。 天很快便亮了。 翌日,定安伯顶着风雪,战战兢兢的站在仙平城外,在他身后,绑着五百多个士兵,跪成一排。 风雪越来越大,很快将众人都淹没。 一旁的师爷举着伞道:“爵爷,咱们要不去马车内避避风雪吧?” “避个屁,人家这么久都没动静,就是看我们的诚意的。” 定安伯恨铁不成钢的斥责道:“那沈黎可不比以前,以前咱背后有人,自然不将他放在眼中,如今他是谁?” “国公!” 师爷咽下口水。 “这还不算,他还是当朝驸马爷,还是当朝内阁首辅,想弄死我,跟碾死一只蚂蚁一般简单!” 他冻的哆嗦一下:“天知道他如今能飞黄腾达到这番模样!” “等着吧!” …… 雪越来越大,定安伯继续站在,几个时辰过后,他脸色铁青,浑身止不住的发抖。 一辆马车,缓缓驶来。 停在众人面前。 定安伯连忙拱手:“拜见国公大人。” “我家少爷没来。” 马车内,传来苗欢盈淡淡的声音:“少爷说了,定安伯大人,知道该怎么做。” 定安伯深吸一口气,不舍的看了一眼后面。 这都是他花重金培养的精锐啊。 他一挥手。 钢刀落下,滚烫的鲜血染红了雪地。 “这是送给国公大人的一点点新意,请姑娘收下。” 上面几车珠宝还没还回去,定安伯又送来几车。 本着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道理,苗欢盈一一笑纳。 马车缓缓离开。 定安伯长出一口气。 却觉背后一阵冰凉,原来是汗水湿透了后背。 他“哎呦”一声瘫软在地,连忙招呼众人将他扶入马车。 …… 县衙书房内,沈黎带着沈妞妞在火炉上烤着馒头。 后院,林晴拉着姜青梅,替他说媒。 …… 第565章:暗潮汹涌 - 布衣公卿 - 欺生 “欢盈啊,这几年,真是辛苦你了。” 后院房间内,林晴笑吟吟的端起茶杯道:“你为沈家,为仙平做的,大家都看在眼里,相公也看在眼里呢。” 苗欢盈轻呷一口茶,也微笑道:“当年我们姊妹走投无路,被扔在人市售卖,但身子不够强健,眼看就要被卖往青楼时,是少爷救下了我们,而且还不辞辛苦,救回妹妹,这份恩情,我都记着呢。” 当年,苗欢心已经被拉去青楼,差点就被弄去接客。 好在沈黎出马,她这才幸免于难。 这是救命之恩,无以为报。 这几年,她兢兢业业,努力学习商业知识,没有一日休息。 仙平女管仲这个名头,可不是那么简单就能拿到的,背后付出的努力,不可想象。 刚开始接手仙平时,她生怕自己管不好,什么事情都是亲力亲为,每日只睡两三个时辰,林晴看在眼里,如此贤内助,若是让沈黎娶回家,以后仙平就安稳了。 而且人家之所以这么拼命,恐怕也不仅仅是因为报恩这么简单。 林晴微笑道:“欢盈,这些日子,我想了许多。” “你年纪也不小了,女人的青春,也就那么几年,过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苗欢盈轻笑点头:“夫人不会打算给我说媒吧?” “正是。” 林晴正色道:“这么多年,我有意无意试探你,看你对相公有无恶感,正巧,公主殿下也在,我俩细细商量了一番,决定还是说出来。” “都是江湖儿女,也不要说媒了,索性我们自己出马。” “欢盈,你要是也喜欢我家相公,年前咱们就将婚事办了吧?” 苗欢盈俏脸瞬间红了起来:“这……这不可……” 她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如蚊吟一般。 哪有当面问人家姑娘答不答应的,这也太唐突了吧? 不过她也不是普通姑娘,沉吟半晌,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低头。 林晴与姜青梅微笑着对视一眼,这是想询问沈黎的想法了。 “相公说了,他对你也欢喜的很。” “真的么?” 苗欢盈抬起头,俏脸红的快滴血一般。 “自然是真的,若是他不喜欢你,对你不信任,能让你管理仙平这么大个摊子啊?而且不闻不问。” “我……” 她深吸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 片刻之后,她点头道:“我愿意。” 林晴笑眯眯的拉着她的小手道:“以后大家都是好姐妹了,说实话,这几年,我也将你当成沈家的人了。” 沈家所有人吃饭,都没避着欢心欢盈两人,即便欢心服侍林晴期间,该上桌吃饭就上桌吃饭,这在阶级观念极强的古代,很是突兀。 苗欢盈心中一阵感动,自从这家人将自己买回来之后,什么事都没避着自己,火药,热气球这种大杀器,沈黎也直接交给她保管,她有时独自一人,心中便是极为庆幸,遇到了这么好的人。 她用力点头,忍不住的热泪盈眶。 至于小新,通知一下就行了。 这丫头,多少年盼着嫁人呢。 而且她已经有过婚礼,是之前林晴操办的。 那个时候沈黎没回来,她便在仙平私自做主,直接了当的给沈黎娶了十二房小妾,小新是其中一个。 后来其中八个小妾被遣散,其他几个被作为丫鬟,放在家中。 小新便是其中之一,只是同过房了。 如今再成婚,那便是仙平之内的大事,自然隆重无比了。 两女张罗着婚礼,苗欢盈作为仙平的女管仲,又是自己的婚礼,一辈子就这一次,自是亲力亲为。 仅仅采买,便耗费了十多天的时间。 沈黎闲来无事,便拉着贺元坝,上了伏牛山。 鹅毛大雪,山间道路极为难走,好在很多地方都修建了石阶与栏杆,这才防止了滑倒的危险。 两人走到观雀峰上,上面一座小阁楼,周围的人有条不紊的进进出出。 阁楼正门之上,挂着一块牌匾,上面龙飞凤舞四个大字——情报组织。 此地,便是霍十娘的地界了。 他裹了裹大氅,跟侍卫说了声,侍卫立马进去通传。 “阁主说了,让您上顶楼。” “你不带路么?” “阁主说,这是您自己的产业,不需要我们监视,您爱看哪里就看哪里。” 侍卫也好奇着打量着他。 情报组织的侍卫是与仙平完全分开的,这些势力,都是霍十娘自己发展的。 他们也想知道,这个组织的幕后之人,到底是谁。 没想到居然这么年轻。 沈黎点头进入。 一楼,是案牍库,书架上满是各种资料,堪比一个大型图书馆,里面有三国各个位高权重之人的详细介绍,不定时的更新。 二楼的东西相对机密一些,是江湖之事,每日江湖发生了哪些奇闻异事,都会准时传达回来。 三楼,则是详细研究各个势力的首领,朝堂的皇帝,首辅大人等等,比起一楼,更加机密一些,甚至有些皇帝,昨晚与妃子发生了什么,都研究的清清楚楚,外面延伸部分,是鸽笼。 四楼,便是三楼的汇聚地。 每日各个国家发生了什么,有什么特别值得注意的事情发生,都会汇总在这里,汇总完了,拿到五楼。 五楼就是霍十娘的办公地,还有她的房间。 至于地下,阁楼的十几根柱子上,埋着大量炸药,一旦有外地入侵,可以尽快的炸毁整个情报组织,所有情报都会焚烧殆尽。 沈黎走上五楼,感叹道:“虽说没用过太多情报组织,但这种规模,着实厉害了。” 霍十娘一人跪坐在阳台上,任由外面风雪肆虐,在她面前,一个小桌,一壶清茶,一个垫子。 “很快你就会用上了。” 她目不斜视,端起煮沸的茶水倒入杯中,轻呷一口:“大楚有动作了。” “是什么?” “血浮屠在大楚现世,这次,可不比京城小打小闹,天道宗集结大楚所有药物,炼制了大量血浮屠,准备对大渝发动进攻。” 沈黎跪坐在她面前,深吸一口气:“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早就部署了,只是没那么大规模了。” 霍十娘一边倒茶一边道:“楚国皇帝听从天道宗之言,扫清国内障碍,如今楚国上下一心,铁了心的要进攻大渝,至于大梁,也开始有动作了。” “什么?” 沈余顿觉压力倍增,三国之所以鼎立,是因为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道理,如今两家同时进攻大渝,若是获胜之后,大梁该如何自处? 大梁国力偏弱,到时候大楚会将他吞的连渣都不剩。 “大梁皇帝,是天道宗的宗主手下的,傀儡。” 第566章:天道来历 - 布衣公卿 - 欺生 沈黎摊开手:“我有预感到。” 盛贤王和秦补拙是天道宗的人,自己平反一路杀到京城,竟没有任何敌国大军阻拦,不知道是天道自大还是其他,就任由盛贤王自生自灭。 但凡大楚或者大梁出兵,他这一路从金陵杀回京城,都远远没那么顺利。 那个时候,他就感觉,其他两国之所以不出兵,可能还有些方面没收拾好。 憋,就一定会憋个大招出来。 想不到,大楚与大梁会同时出动。 霍十娘倒茶:“你想过,怎么办么?大楚举国,八十万大军,加上天道宗的灾民与难民,还有大梁,这大军,差不多有近两百万人!” “两百万么。” 沈黎深吸一口气。 不打也不行了,必须要通知京中,早做打算,否则临时抱佛脚,到时候他们一路长虹,受苦的还是百姓们。 “你倒是挺令我意外的。” 霍十娘轻笑:“一介文人之姿,竟能领着四万大军杀到皇城之内,差点还夺取了皇位。” “我对皇位没兴趣。” 沈黎摇头道。 “至于那位天道宗宗主,师父已经去找他了。” “老道士?” “准确的来说,这位天道宗的宗主,算得上是我的师兄吧。” 她抿口茶笑了:“他是当年师父收的第一个徒弟,只是想不到,造化弄人。” 沈黎唏嘘道:“可是老前辈身上有旧疾,不知道是不是对手。” “那旧疾,也是天道打的,当年他与师父理念不合,宗门之内,本以道家关爱众生,可天道理解岔了,觉得想要关爱众生,便要创造一个众生平等的国度,人人都是一样,人人平等,再无尊卑。” 霍十娘摆手:“这本身就是个笑话,不是么?” “是啊,只要有人的地方,便有争斗,哪里来的众生平等呢?” 人家祖辈几百年的努力,凭什么与你平等? 人家比你聪明,获得报酬自然要多,怎么才能平等? 这个世界,几千年来,都是弱肉强食,与兽类并无差别,只是人类研究出了秩序而已,才显得弱肉强食没那么血腥。 “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消息,关于天道的。” “什么?” “你猜,天道叫什么?” 沈黎微微一愣,姓天,自是不太可能。 天道,是他的艺名,关于他的本名,沈黎还真没仔细探查过。 霍十娘卖了个关子,见他猜不出来,轻笑一声:“他叫,姜承道。” “姜承道?” 沈黎皱眉。 古人都是有族谱的,尤其是皇族,皇子们都按族谱取名字。 大渝的皇室,姜承龙,姜承武,姜承献…… 姜承道与他们什么关系? “你猜的不错,他是十四年前,参与夺嫡的二皇子,大败后在宫中自焚而死。” “只是后来,他化身小太监,从宫中跑出去了。” “那个时候,师父奉命教导他修炼,他也是师父的得意门生,自从那次自焚之后,他便回到宗门,潜心钻研,立志拿下全天下。” “师父说他已经入魔,拿着天下人的命运做棋盘,那种行为,已然是妖孽了。” “姜承道不服,与师父大打出手,重伤师父之后,收揽师父为手下不成,起了杀心。” “他天资本就聪慧无比,又有皇室监督,师父有意将其当成衣钵传人,教授期间毫无保留,那时候,他与师父修为已然相当,但拳怕少壮,师父体力不支,被其抓住破绽。” …… 沈黎轻叹一声:“如今前辈过去,岂不是更打不过了么?” “师父说了,当今世上,没有一人能治住他,或许自己还能拖住他一段时间。” 霍十娘抿了口茶,继续道:“这也算是为了天下苍生吧。” “那个一本兵书,也是从天道宗传出来的,岂不是说明,天道也知道里面的内容?” “早就知道了,当日密室之内,师父说他拿起书本就感觉不对劲,里面太干净了,一点灰尘都没有,肯定有人提前看过了。” 她把玩着茶杯道:“而且盛贤王与姜承道一奶同胞,关系好的不得了,自是会封上此等宝物。” “明白了。” 沈黎摸着下巴,想不到,天道宗还有这种密辛。 那岂不是说,这个天下,始终是姜家在斗? 无论是天道赢了,还是大渝赢了,这个天下,始终都是姜家的? 这一家人,当真厉害。 事到如今,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一品高手虽强,但在百万大军面前,也如同蝼蚁一般弱小。 “好了,不说这些事情了,最近怎么样?” 霍十娘愣了一下:“我不一直都这样么?” 随后,她似是想起什么似的,起身走入房间,拉开柜门,里面赫然是一道牌位。 上面的名字,自是刘齐的。 她焚香,嘴中念念有词,将香插入香炉内。 “我在草原上,并没有见到他的尸骨,有人说,他死后,体内剧毒爆发,尸首很快被融化了。” “嗯,我知道。” 霍十娘缓缓坐下道:“还是要谢谢你。” “不客气。” 沈黎起身道:“有空下山走走吧,情报组织虽然重要,身体也重要。” “我省的。” …… 大雪飘零,整个伏牛山脊四处,都是大量的大棚,里面栽种着各种植物。 沈黎想了想,回去找到了正在操办婚事的苗欢盈。 “大棚技术,可以分散出去,以后整个大渝的百姓,冬季也能吃到正常的蔬菜。” 如今他做了首辅,政事虽说不一定搞得好,但他能尽自己最大努力,让全国百姓有饭吃,有衣服穿。 这就够了。 “嗯,我知道了。” 苗欢盈正在试嫁衣,满脸羞红,周遭几个丫鬟嬉嬉闹闹,整个房间四处张贴着“囍”字,无比喜庆。 他笑着拨弄她额前发丝道:“很好看。” 她羞红了脸。 数日之后,腊月二十二。 还有八天,便是大年。 今日,便是大婚之日!!! 也是沈家城堡建成之日! 两位新娘盖着红盖头,款款走上马车。 县衙作为娘家,城东尽头的城堡,是夫家。 沈黎骑在高头大马上,一路上敲锣打鼓,两边侍卫喜气洋洋。 第567章:大结局 - 布衣公卿 - 欺生 “恭喜你啊,伯爵……哦不,现在该叫国公大人了!” 街道两边,百姓们纷纷打趣儿,一些胆大的孩子,直接索要糖果。 沈黎也不抠,后方几辆马车上,多是银票与糖果,由十来个仙平士兵拼命的往外挥洒,整个仙平,仿若下了一场银票雨。 “恭喜国公大人,贺喜国公大人啊!” 百姓们大声拱手祝福道:“再努力努力,给咱生几个小少爷,小公主啊!” 众人哄堂大笑,后方两台轿子内的两女,早已红了俏脸。 苗欢盈透过头纱,怔怔的看着外面欢天喜地的景象,一时间竟有种如梦似幻的感觉,整个人如同做梦一般。 自己忙碌这么些年,逃也逃了,罪也受了,曾经暗无天日的生活,让她险些坚持不下去。 逃犯的身份,让她甚至不敢与人过多接触,她都不敢想,万一兄妹三人再被官府抓回去的后果是什么? 必定是人头落地的下场。 后来再遇到了沈黎一家人,不仅让她尊严的活着,还无比的信任她,将所有产业交给她处理。 这种事情,她想都不敢想。 想到这里,她轻叹一声,嘴角缓缓扬起,眼角却落下一行清泪。 车队绕着城中所有街道游行一圈下来,已然是黄昏时刻了。 到了门前,按照习俗,又是跨火盆又是拜堂。 城堡极大,但也装不下众多宾客。 即便外面大雪纷飞,也挡不住人们的热情。 不仅仅是仙平中的百姓,还有大量的外来宾客。 近一点的,是金陵城中的新任府尹大人,以及其中一众官员,还有隔壁越县的定安伯,都纷纷送上礼品。 再远一些的,便是京城了。 京城之中,除了实在走不开的,其他基本上都赶来祝福,尽管也没下请柬。 开玩笑,这可是将来的首辅大人,就算不去,礼品也不能少。 尤其是往日里与沈黎有恩怨的官员们,也想趁着此次过去混个熟脸。 更重要的是,太子姜尤即将继位,以沈黎与太子的关系,那可真得算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而且太子对他言听计从,将来在朝堂之中,沈黎的威势比起秦补拙只强不弱,说是一口唾沫一个钉都不为过。 如此权势之人,此时不巴结何时巴结? 今日大婚,比起上次在未央宫大婚的礼品要厚重极多。 各种礼品足足堆了三个大房间,一时半会根本难点清,门口记录的账房,写了厚厚三本。 城堡虽说极大,但也无法完全招待来祝福的宾客们。 没办法,只能在外搭建帐篷,从外面来看,整个城堡如同灯塔一般,俯视整个仙平城。 今日大婚,不仅仅是城堡张灯结彩,整个仙平城中,每家每户门口都有大量的红绸缎迎风飘扬,街道上更是喜气洋洋,所有酒家都被沈黎包下来,不管有没有送礼的人,都可以去仙平酒家内小酌几杯。 全场消费,都由他买单。 如此多的宾客,沈黎自然不能挨个的敬过去,不然要醉的三天都醒不过来。 他笑眯眯的站在高台上,举着酒杯道:“感谢各位亲朋好友的祝福,客人太多,咱就不挨个敬酒了,来,满饮此杯!” “好!” “国公大人,新娘子拉出来,让大家瞻仰瞻仰啊!” “国公大人好福气啊,今晚怕是共享齐人之福了!” “哈哈哈哈哈……” 所有人都在玩闹着,外面司仪的声音再次响起:“太子殿下驾到!!!” 所有宾客悚然大惊,连忙从椅子上退出来。 过了今年,明年开春太子殿下就正式继位了,这可是将来的皇帝陛下啊! “参见太子殿下!” 黑压压一大群的人纷纷跪下去叩拜。 沈黎作势要跪,太子姜尤嘿嘿笑着走过去将他拦住:“今日你是主角,哪里能让你跪?” 沈黎拱了拱手,笑道:“太子殿下莅临,有失远迎。” “得得得,我跟父皇磨了好久,他终于让我过来看看。” 姜尤拉着他,对着下方所有人道:“大家不必拘谨,今日是国公大人婚礼,大家吃好喝好,不用太过拘泥那么多!” “父皇来过仙平,我便跟父皇说,想来仙平看看,学习学习治理经验,这正是一国之君要学习的。” “嘿,你猜怎么着?父皇果然答应了!” 他一脸得意的嘿嘿笑道:“快快快,给我找个座位,我喝两杯喜酒。” 沈黎一头黑线:“那你这次过来,打算住多久?” “父皇说,就给我一个月的时间,如今禅让大典在即,我还得跟着礼部学习礼仪,乱七八糟的事情一大堆,所以我待不了多久,等你婚事完了之后,我就在仙平四处转转,看看有什么好玩的东西。” “都要做皇帝了,还是不要那么贪玩了吧。” 他背着手,与过往宾客一边笑着打招呼一边道:“一国之君没那么好当的,弄不好便是遗臭万年,不仅仅手底下那些言官喷你,还有后世的一些史官喷你,不是你做好一件事就行的。” 哪怕是千古一帝的秦始皇,也被喷了几千年。 姜尤一脸无所谓道:“谁人背后不说人?谁人背后不被说?世事无两全,是非功过,由史书评说吧。” “透彻!” 沈黎举起大拇指感叹道:“你有这种思想,已然是成熟了很多了。”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敬酒,几个时辰下来,加上一整天的骑马游行,让他极为疲累。 结婚,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夜幕降临,宾客纷纷散去,闹洞房的人极少,整个仙平所有的客栈,今晚全部免费使用,即便是这样,客栈也不够用,很多人都是打地铺所用。 有热情的百姓,干脆将家中客房让出来,供那些客人免费使用。 沈黎也喝的有些多,摇摇晃晃的走到婚房。 那里,苗欢盈与小新早已等候多时。 女人一辈子一次的事情,让她们无比紧张。 沈黎笑呵呵的挑掉两人的红盖头,又依次与两人喝下交杯酒。 小新毕竟胆子大一些,一上来便缠着他:“相公,咱赶紧开始吧!” 一旁的苗欢盈心中小鹿乱撞,开始? 谁都知道开始是什么意思。 她有些紧张的攥着衣角,脸色通红。 沈黎笑着揽住她的纤腰,轻轻的握住她的小手:“害怕吗?” “嗯。” 此刻,仙平女强人的形象消失不见,换成小女儿一般,小脸红到脖子根,如同红色嫁衣一般。 “没事。” 他缓缓吹灭蜡烛。 嗷呜…… 小新兴奋尖叫一声,接着整个新房传来旖旎的声音。 …… …… …… 春宵一夜值千金,一夜过去,两女顿时水润不少。 翌日,苗欢盈早早起床,一番熟悉打扮后,在丫鬟的侍奉下,将发髻盘起。 此刻,她终于成为了一个女人了。 两女先是赶到沈黎父母坟头前焚香烧纸,又回到家中,给两位姐姐敬茶。 如此婚事大成。 姜尤在仙平转悠几日后,发现这里的百姓,生活水平极高,而且人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显然极为幸福。 街边多处肉摊,很快被人购买一空。 他深吸一口气,若是大渝每个县城都是这番景象,全国一心,还愁大楚不灭? 他将这几日所见所闻,编撰成一个小册子,带回皇宫之中。 大渝,即将出现一个千古一帝! …… …… …… 转眼之间,已到第二年开春。 沈黎将一家老小都接到了京城,只有女儿沈妞妞,独自一人守在仙平。 她本来极为聪慧,跟着苗欢盈学习一年之后,对整个仙平事务都无比了解,还有整个大渝的所有的仙平产业都有掌控。 虽说有些不舍,但她仍要留在仙平,这样才能为爹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她才十一岁。 一家人浩浩荡荡的赶往京城之后,皇帝陛下姜承龙封了一处巨大的宅院给他,还有宫女若干,他自己带有护卫,整个定国公府在收拾数日之后,焕发勃勃生机。 而萧林焕,匆匆赶往北境。 太子姜尤赶往泰山,接受禅让大典,整个大典举行了近一个月,宣告天地,告知祖宗。 他一上任,便是大权在握,文臣团队领袖有沈黎,武将之中有七皇叔姜承献。 这一年,姜承献听说了萧家虽为明面上平反,但陛下恩准萧林焕正常生活,改姓林。 他回来了。 而且被封天下兵马大元帅。 第一次早朝上,将相在金銮殿外见面。 两人互相拱手微笑,姜承献道:“首辅大人在北境锋芒毕露之时,我便已经知道,将来朝堂之中,必定有首辅大人极大位置。” 沈黎也拱手道:“多谢王爷抬举,不过对于首辅这个位置,我确实不太想做的。” “哦?为何?” 其他大臣也好奇的凑过来。 他叹口气道:“以在下看来,无论是做官还是做皇帝,都一个目标,那便是为百姓服务,让百姓生活更好,虽说看起来风光无限,可在我看来,我不过是个百姓的奴仆,不过是最大的奴仆而已。” 姜承献正色拱手,旋即深深鞠躬:“沈大人此番话,可载入史册,沈公这种思想,该是所有为官者的榜样!” 周围文臣们纷纷附和道:“如此思想,该书写下来,置于案头,每日诵读!” “有此番话语,已然可以看出,沈大人将是治世能臣!” 沈黎呵呵笑着道:“在百姓那里,最大的奴仆,成了陛下。” 众人哈哈大笑,随后纷纷进入金銮殿。 姜尤第一次上朝,还有些不适应,太上皇姜承龙坐在最前方,笑眯眯的看着他,眼神中多有鼓励,让他正常着来。 沈黎也点点头,以示鼓励。 一旁的小太监尖声道:“有事起奏,无事退朝!” “臣有本要奏!” 最先出来的,还是沈黎:“陛下,这是臣结合官场多年,总结出来的整顿方案,请陛下翻阅。” 姜尤点头,看了一眼。 奏折之上,都是为了满朝文武谋福利的方案,主要是为了让姜尤第一天上朝,先笼络一下人心。 “朕觉得,如今大渝官员,俸禄普遍偏低,之前我……朕与父皇商议过,只是后来被耽搁了一下,今日早朝,不如就先解决此事。” 众臣议论纷纷,都面带喜色。 沈黎继续拱手道:“尤其是各位大臣,每日工作时间太长,一年能休息的日子,屈指可数,若是能适当进行调整一下,让文武百官们劳逸结合,或许能有更好的效率,各位同僚,你们说说,是不是?” “是!” 众人异口同声的大喝,险些将屋顶掀飞。 这是什么行为?简直就是谋福利啊! 世上有这么好的首辅大人? 姜尤点点头道:“那,辛苦沈首辅,好好研究一下,再拿给朕看看。” “还有事没有?” “陛下。” 姜承献缓缓走出来道:“大梁与大楚,同时来犯边境,虎视眈眈。” 满朝文武刚刚经历狂喜,现在听说此事,魂都快吓出来。 三国鼎立这么多年,就是牵一发动全身,谁先动手谁吃亏,如今突然大梁大楚联合攻打过来,大渝极难挡住。 姜尤眉头拧成一个疙瘩,他也知此事棘手程度,两国联合起来,起码有百万人马,大渝极难处置。 他将目光不由自主的投到太上皇姜承龙的身上。 姜承龙缄口不言。 他只能再看向沈黎。 沈黎微笑道:“陛下不必忧心,咱大渝兵强马壮,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自是轻松应对。” 姜尤沉吟一番,这位首辅大人虽手无缚鸡之力,但对于战争,还是有自己的看法。 朝中文武百官议论纷纷,沈黎却对着姜承献拱手道:“王爷不必忧心,区区百万人马,完全不用放在心上。” 武将人群中有人嗤之以鼻,百万人马毫不在乎?你当你是战神在世? 早朝依旧进行,其余多是彰显大国国威等问题,应该宣告天下,太子继位,让周遭大大小小的国家赶来庆祝。 早朝之后,所有人按部就班开工,新帝继位,礼部要研究新年号,一大堆的事情要忙。 沈黎则第一天就旷工,拉着七王爷姜承献喝茶。 “林焕,我想将他带入战场。” 姜承献呷口茶:“我也有此意,至于沈大人的火药,此次事关大渝生死存亡,还请沈大人不要吝啬。” “去年我已经将火药配方献给陛下了。” 沈黎耸耸肩道:“林焕知道该怎么用,这次仙平出五百士兵,用来传授军中士兵,组建一支两万人的火枪营,还有一千人的敢死队。” “那就多谢国公大人了。” 姜承献叹口气,当年的自己,多多少少对他也有些防备,如今通过其一言一行,很是赞赏。 陛下挑了个好人呐。 有此等人才在,大渝起码兴盛百年。 沈黎点点头道:“京中有我坐镇,朝中之事王爷不必担心,陛下性格单纯,万万不会让将士们失望,而且本官也在军中待过,一些事情,不会再发生了。” 姜承献点点头道:“多谢国公。” 两人畅谈良久,对于边境一事,终于算是有了着落。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大渝在沈黎的引导下,大多数城市走入商业阶段,开放海禁,将大多数货物运到海上售卖,回收白银。 整个大渝,如今渐渐成为白银帝国! 几年后,大梁与大楚兵败,天道宗在大军之下彻底瓦解。 姜尤,开创了大渝开国以来最大的功绩,一统整个大陆! 远游江南的姜承龙收到消息之后,开心的像个孩子。 沈黎也没什么好教他的,整个内阁也极少过问,那些新科状元,他毫不吝啬,一进入内阁,他便亲力亲为的教授。 人家也是心悦诚服的称呼其为先生,而不是生硬的老师。 他将内阁所有的权利分散出去,在外人眼中看来是一种大公无私的行为,即便是言官们,也没有什么好弹劾的地方,反倒是姜尤极为不满,这种做法,明白着想撂挑子跑路。 沈黎是个现代人,他前世早出晚归的,这辈子财务自由,就想带着一家妻小尽情的遨游天下。 如今大渝稳定,只需按照这个模式,蔓延到大梁大楚,到时候整个天下安定下来。 终于有一日,他下定决心,早朝之上,他递上了辞呈。 姜尤大惊失色:“你,内阁离不开你,你是朕的老师,朕离不开你。” 他直接从龙椅上走下来,拉着沈黎的手道:“没有你,朕的皇位,绝对没那么轻松,你有什么条件你尽管提,朕都答应你!” 文武百官不管有私心无私心的,都上来苦苦相劝。 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谁家首辅这么玩命的分散自己的权利?这是真的在为国家好啊! 如此首辅,纵观史书,有几人? 他提拔上来的状元郎们,纷纷跪地哀求道:“先生,内阁不能失去您啊!” 沈黎微笑摇头道:“这么些年来,臣尽力培养这二十余个弟子,在内阁各处,有他们在,内阁必定万无一失,而且他们已经证明了自己,去年臣告假回家,一连几个月,大渝发展依旧迅速,如今臣的作用微乎其微,陛下,臣只是想带着一家人,游山玩水,纵情山水之中,并不是永远见不到陛下了,到时候陛下若是想念臣了,一纸诏书,臣便来了。” 姜尤满脸不舍,但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在其他人的劝说下,他还是批下了沈黎的辞职文书。 之后,沈黎便带着一家人,四处游玩。 他站在泰山之巅,俯瞰天下。 这个世界,终于有我一席之地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