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书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第一卷只是介绍主角如何从最底层爬上来的,场面比较小,基本上,可以看作一个两万多字的序章了。 真正的势力对抗、矛盾冲突、动人的情感、宏大的战争,将在后面一步步呈现,绝对jīng彩,请大家耐心。 有朋友看了我的书,说想起韦小宝和亵du里的罗格,这我还真没想到,但我也确立了目标,超越他们,大家莫笑,哈哈。一本好书,一个好作者,需要的是千千万万读者的支持,如果大家肯借我一点气、一点势,此书当成经典!所以,投票,推荐,书评,多多亦善! ; 第一章 倒爷降临异界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昏暗的地下通道里,一大群裹着头巾,手里拿着AK47的人风风火火的奔跑着,忽然,白光一闪,一个提着铝皮箱的人影平空出现在通道里,将所有人惊得一跳,一起举枪对准那人影。 提箱子的人高声大叫:“不要啊,我是叶导,给本老大送蛋来了!” 一声欢呼:“俄滴个主啊,导·叶,你终于来了,小布已经打到门口了!蛋呢?快,快给我!” 叶导将箱子递过去:“本大爷啊,兄弟我够义气吧,冒着生命危险给你送核爆蛋,而且光是请气功师给我传送,就花了几百……嗯,几千万呢!哎,上次我晚了一步,没把货及时送到萨大叔手里,一直耿耿于怀,所以这次不惜血本啊!” 一个长胡子老头打开箱子,眼睛一亮:“便携式核爆蛋!十二枚!俄滴个主,这次老子可翻身了,快,小拉,接通电视发shè台,把这消息公布出去!咱也有蛋了!” 叶导瞅着老头,嘿嘿笑道:“本大爷,货已经到了,那么,咱们说好的那两百亿……” 老头呵呵一笑:“放心吧,咱们从来不会亏了朋友的,来来,我先给你介绍个好去处,那里的MM价格便宜,量又足,去过的人都说好!” 叶导心里一跳,这老头该不会想赖帐吧,虽然本大爷的名头响,信誉好,大家合作也有些年头了,但这一次毕竟数目太大了。 正想着呢,叶导已经被老头拉到一个金sè的光圈前面,怎么看都象自己过来时气功大师开的那种传送门,不过这气息显然强烈了许多。 不等叶导说话,老头一使眼sè,几个汉子冲上来,将他猛的推进光圈! 叶导的怒骂声渐渐飘散在通道里,光圈也慢慢的消失了,老头嘿嘿怪笑道:“本来我准备这次最后关头,用传送门躲到异界去的,现在用不上了,就便宜你小子嘿嘿,导·叶,祝你好运了……” 轰的一声,叶导从梦中惊醒,他赶紧跳起来,长吐一口气:“还好,还好,只是个梦,晕,这梦兆头不好啊,我还要不要去给本大爷送货呢?两,两百亿的买卖啊……妈的,还是拼了,只要这次赌对了,老子马上洗手,逍遥去了!” 叶导翻身下床,他忽然一呆,脚上踩的是什么?木拖鞋? 叶导赶紧四下张望,他的心猛的下沉,而这个时候,他更察觉自己脑子里多了很多奇怪的东西,赶紧检索一番,终于,他爆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我cāo你个本大爷啊!真把老子送异界来了啊,而且,还让我重生在这个捡破烂的穷鬼身上!老子跟你绝交!” *********分****************割*************线*************** 异界大陆,传说由创世大婶建立,后来他嫌管理太累,又造出十三个大婶来,随着创世婶进入闭关期,大婶们谁都不服谁,于是,闹起了分裂,将异界变成了十二个帝国。还有一个大婶力量太弱,没抢到土地,只能带着怨念到处飘荡,这里不去提他。 叶导重生的对象,是百兽帝国九熊城贫民区的一个孤儿,名叫阿道,阿道没有全名,因为他父母很早就去世,现在这名字也是贫民区的大叔大婶们给取的。 阿道已经连着郁闷了好几天,邻居们纷纷过来关心,却只让他更郁闷。 辛苦半辈子,风吹rì晒,枪林弹雨,晕车晕船,喝酒喝到胃出血,求人求到膝盖烂,好容易挣到几十亿准备收山正经找个贤惠人了,却一下子来到这什么狗屁异界!早知道这样,先留个遗嘱,把钱留给自己那几十个情人和私生子,或者捐给慈善机构留个名也好啊。 其实阿道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一生之中,N起N落,N死一生,重生到异界这点打击,还算不了什么,毕竟前生也算疯狂的网络小说迷,对异界也向往过多年的。问题是,这个重生人物太垃圾了,不懂魔法,不会斗气,没有钱,没有关系,在地球上书又没念好,没带过来什么专业知识……总之那些异界小说里主角有的,自己全都缺,他nǎinǎi的怎么玩啊? 而最让阿道沮丧的是,自己居然是个混血儿,说难听点就是“杂种”,而“杂种”这种生物,在整个异界,都是受到严重鄙视的!没有学校会收,没有工会敢留,zhèng fǔ居然还不给低保的! 这个世界有许多种族,但经过多年战争,各国城市的统治者都是人类,其他拥有强大力量的魔族、半兽族等都被赶到了偏远地方,弱小一些的种族则依附于人类,成为二等居民。 但比二等居民还不如的,就是人与魔、半兽的混血了。阿道便是人类与魔族交合生下来的,虽然他继承了人类的一切特征,但仍然受到社会的歧视。 其实这个社会还是很文明的,之所以会歧视混血,是因为魔族和半兽各族,至今仍然是全人类的敌人,带有这些异族的血统的人,谁知道什么时候会起异心呢,所以,让这些混血儿活下来,已经是天大的仁慈了。 一个穿着补丁衣服的女孩慢慢走到阿道面前,递给他一块过期面包,阿道也不客气,接过就啃,虽然郁闷,但他还不至于跟肚子过不去。 看着这个脸上长雀斑,眼睛大大,皮肤成小麦sè,永远带着微笑的女孩,阿道心情似乎好了些。女孩叫巧巧,也是居住在贫民区的混血孤儿,不过她不是父母双亡,而是被遗弃的,象她这样的身世,贫民区有很多。 巧巧的模样,其实还有些标致,阿道有点为她惋惜,要是她生在自己那个年代,当个平面模特什么的,绝对有余,尤其是在异界被鄙视的小麦sè皮肤,地球上这时可是时尚呢。 想到巧巧这样的美女,也因为混血儿身份,沦落到跟自己一样捡垃圾,阿道心里便平衡了些,加上肚子吃饱了,他忽然有了一种冲动。 阿道跳了起来:“我决定了,从今天开始,我要振作,我要成功,我要成为这世界的主人!干!” 巧巧闪着星星的目光,进一步给了阿道勇气,他说干就干,第一步,去捡垃圾! 从前的阿道,只在普通居民区讨生活,现在有了叶导这个大倒爷的灵魂附体,便有了更远大的志向,要捡,他就要捡最好的垃圾! 阿道挺着胸,带着比街上的贵族骑士还高昂的气势,背着借来的几只大蛇皮袋,向着九熊城最豪华的官邸:城主府进发。 眼前的情景,让阿道心里凉了半截,城主府的后门处,近百个捡破烂的男女老幼围在那里,象饿狼一样盯着几个仆人抬着的大箩筐。 阿道已经能看到那大箩筐里闪烁的光芒了,天哪,那件七成新的衣服上,居然还有镀金的扣子!那柄缺了口的战斧,卖废铁最少也值十个铜币! 但阿道终究没能挤进去,在一片混乱的撕咬和咒骂声中,那件衣服被撕成了碎片,可惜的是,阿道连一块碎片渣都没捞到。战斧倒是因为太重,抢了几轮还是落到地上,但这时却响起了一声大喝:“推山劲!” 人群象波浪一般分开,中间只剩下一个青年壮汉,他得意洋洋的抓起战斧,引来大家一片咒骂:“努斯,有这斗气,去当佣兵啊!只知道跟我们抢垃圾,BS你!”虽然BS,不过没人敢去惹这个努斯,大家又赶紧去捡其他垃圾了。 忽然传来一个稚嫩的声音:“好!大个子,jīng彩,这个银币赏你的!” 阿道抬起头,只见城主府围墙上趴着一个贵族小孩,正在拍手呢,一枚银币打着旋飞向努斯。 努斯冷冷的看了一眼落在地上银币,一声不吭,提着战斧转身就走,想不到他还这么有尊严。不过其他拾荒者可是疯狂的一拥而上,打得头破血流,围墙上的小孩又眉飞sè舞的欣赏起来。 阿道暗骂一声,心想不就是你家有点钱有点地位吗,自己当初有钱时,可从没瞧不起穷人的,因为自己也是苦孩子出身。 心里憋闷,阿道更加坚定了要往上爬的决心,告诉自己不能气馁,他马上转战到另一家贵族府。 将全城的贵族富豪府都跑遍了,阿道只能接受一个残酷的现实,竞争太激烈了,捡垃圾也不容易啊! 不能再白费力气,阿道开始动用他的倒爷头脑,在如此白热化的竞争面前,实力弱小的自己,必须寻找一个冷门。 酒馆、首饰作坊、矿石加工场、裁缝店……所有有油水的地方都试过,还是僧多粥少。 最终,阿道站在一片爬满长青藤的围墙下,露出了狰狞的笑容,这里,是九熊城第十三学院! ; 第二章 垃圾堆里捡来的信息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九熊城有二十几座学院,排名比十三学院高的,学生出身好,素质和校风都不错,不会乱扔垃圾,比十三学院低的,多是平民家庭,又没啥好扔的。只有十三学院,是最乱的一个! 眼前的垃圾堆,象小山一样,其中偶有完整的书籍和文具、多余的炼金材料,而且还不乏chéng rén用品。 当然,这样一个地点,来捡垃圾的人也不少,但总的来说,比别处竞争小多了。 之所以竞争小,是因为这里的孩子太坏,路过的时候,嘲笑不说,还经常发一两个魔法捉弄拾荒者,搞不好还会弄伤人,但为了成功,阿道也忍了,就在这蹲点定了。 阿道很快捡了半口袋东西,然后他马上跑到其他拾荒者面前,用普通垃圾跟人家换废羊皮纸。 是的,阿道之所以狞笑,就是因看到其他拾荒者完全不在意羊皮纸,而这些东西,在阿道眼里,就是知识啊,就是财富啊! 带回满满几口袋废羊皮纸,回到破屋已经是晚上,阿道开始整理这些收获。 “亲爱的悠……情书,扔掉!”“检讨……扔掉!”“小雷,快把答案给我……作弊的,扔掉!” “魔法的基本要素是……这笔记做得真仔细,收藏!”“机米塔拉法尔塔莎……这是魔法咒语吧,虽然不知道干什么用的,也留着!” “昨天,我在西毕树林画画,遇到一只一阶的魔兽迷迪兔,我很勇敢,马上就逃走了……一阶魔兽?这rì记很有价值啊,为什么会得0分呢?”…… 忙了一夜,整理了上百张有用的东西,多是魔法课的心得,而最让阿道开心的,是发现一本《魔法入门》,虽然象是被水泡过,还腥腥的,但不影响阅读。 阿道前生不爱读书,初中都没毕业,一样挣到了几十亿身家,但这里可是异界,小说里看得多了,没点魔法怎么出去混啊,所以阿道强迫自己读这本书。 “魔法是由伟大的主神……呼呼……”“赐给人类的……呼呼……”“一件……呼呼……” 在书籍的催眠作用下,阿道睡到了下午,看过的前言,却早就想不起来了。 看来魔法还是不适合自己啊,男人,就应该拿起武器去战斗! 阿道跳下床,cāo起案板上的菜刀,这就是攻击xìng武器,还有灶上的铁锅,那就是防御之盾。最后,又出门厚着脸皮借到一套破皮衣,没错,是皮衣不是皮甲。 踏上了征伐魔兽之路,阿道很快来到了那页rì记记载的西毕树林,这里离城不远,佣兵和探险者们一般不会来找魔兽的。rì记里说的迷迪兔,肯定是最近从深山里跑出来,迷路的,听名字就知道,有个“迷”字,摆明了是路痴。 不过当阿道看到那只迷迪兔后,马上转身闪人了,他不明白,为什么听上去那么可爱的名字,实际上却是一只半人高、眼睛血红的暴牙怪兽?当然,阿道也不得不承认,它确实是一只兔子,只不过比地球上的大了几十倍而已。 郁闷的回城,但阿道是谁啊,倒爷啊!既然自己干不掉兔子,把情报倒给别人就是了。 通过几层关系介绍,阿道终于搭上了拾荒名人努斯的线,就是上次城主府见到的那个用斗气抢垃圾的大汉。经过一番磋商,最终确定了二八分成的协议,负责带路的阿道占两成。 带着努斯来到地点,努斯眼睛马上就亮了,他身上可是有兽人血统的,见到猎物就会兴奋。一声大喝,努斯向迷迪兔冲去,手里舞的就是上回抢到的斧子,斗气从斧刃上透出,看上去威猛极了。 迷迪兔双眼怒睁,“迪”的叫了一声,后腿用力一蹬,就象闪电一般撞在努斯胸口,把这个穿皮甲的汉子硬是撞翻在地,斧子也脱手了。 努斯吃了一惊,但也毫不含糊,双手用力掐住魔兽的脖子,迷迪兔喘不过气,又咬不到他,便在努斯肚子上用力跳起来,眼前着努斯嘴里开始吐出血来,但他仍然死死掐住魔兽,并且不断用斗气进行压制。 努斯以前不是没打过魔兽,不过都是笨重型的,硬碰硬,努斯战胜一只一阶魔兽还是有把握的,但这次遇上了敏捷型,又丢失了武器,因此才落了下风。 阿道终于看不过去了,虽然以前是倒爷,但他也是很讲义气的,要不然他也不会上本大爷的当了。不顾危险,阿道终于冲了出去,一菜刀便捅进迷迪兔的屁股。 迷迪兔痛疯了,不知从体内哪来那么大的力量,竟然硬从努斯手里挣了出来,夹着菜刀别扭的想逃走。 阿道哪能让这家伙溜掉,这可是钱啊!他一个虎扑,将迷迪兔的后腿死死抓住,任兔子怎么踢他,就是不肯放手。迷迪兔就干脆拖着阿道往前跑,一路上的石头荆棘,弄得阿道全身是伤,但阿道这次也豁出去了,他不想捡一辈子垃圾,要么磨死这兔子,要么自己就这么死了算了! 呯的一声,兔子忽然停下了,阿道也没办法分辨状况,因为他终于昏迷了过去。 阿道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身上到处是绷带,脚上还有木板夹着,巧巧一脸关心的坐在旁边。 看到巧巧,阿道便放心下来,虽然贫民窟的破纱布、棉花很多,但都脏得要命,如果是没经过巧巧洗涤的东西,绑在自己伤口上,只怕自己全身都要化脓了。 除了巧巧,让阿道感动的另一件事,便是努斯送来的两个银币了,迷迪兔身上材料换来了五银币,努斯认为阿道这次出了力又受了伤,理应多得一倍,这汉子也是很有道义的。 至于兔子是怎么到手的呢,很简单,它跑昏了头,自己撞树上了。 两个银币,这便是阿道在异界挣到的第一桶金,他激动得想哭,不过接下来又开始盘算怎么使用这笔本钱了。 躺在床上养伤也很无聊,阿道忽然心中一动,问道:“巧巧,你想不想学魔法?”巧巧眼睛里闪着光:“想啊,当魔法师,可以挣很多钱呢,就可以帮助大家了。”阿道嗯了一声:“那如果有一本魔法入门的书,还加课堂笔记,你最多肯花多少钱买呢?”巧巧仔细想了想:“35铜币!嗯,这是我所有的钱了。” 一个拾荒者,月收入大约为五十铜币到一个银币,但基本生活费也差不多是这个数,所以大家都是月光族,巧巧心好,经常借钱资助别人,还能存这么多钱,已经很不错了。 阿道哈哈笑起来:“行,巧巧你帮我向大叔们收些空白羊皮卷来,最好是完整一些的,当然,叫价太贵的就算了。” 巧巧的人缘不错,很快就收到了一堆羊皮卷,而且都是平价。病床上的阿道,便开始抄写《魔法入门》。 对于普通拾荒者来说,捡到一本还能看的书,要么自己看,要么卖给其他想学的人,而更多的是卖到二手书店去,但阿道可是来自二十一世界的中国啊,盗版书籍,他可是行家! 三天过去,阿道终于可以下床了,甩甩酸痛的手肘,阿道拿着五本盗版的《魔法入门》,开始到处兜售。 “小牛,你不是一直说想学魔法的吗,怎么不买?这可是带笔记心得的哦,我还冲咱们的交情,给你八折了!”“哦,阿道哥哥,不好意思啊,巧巧姐姐说她那里有一本,叫我有空就过去学习呢。” 阿道狠狠的拍拍脑门,失败啊,自己怎么那么好心,把第一本盗版书送给巧巧了呢,好心肠,是发财的第一大忌啊,自己居然还会犯那么低级的错误! 第三章 异界盗版书商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没有灰心,阿道拄着拐棍,开始转到其他贫民区,想不到巧巧的人面那么广,各个城区的三等居民都知道她有魔法书可以给大家分享的消息,把阿道嘴都气歪了。 无奈,阿道只能去平民区了,这里的人温饱都没问题,却也开始讲究生活质量了,对阿道这种劣质的盗版书,瞧不太上,而且,多数人家的孩子都上得起学校,何必买他的呢。 书店正版的《魔法入门》卖价一银币,二手书店卖五十铜币,阿道最终降价到二十五铜币,才卖出三本。 如果是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手抄本当然卖不到这种价钱,不过异界的书都是手抄的,正版书也只不过字迹工整漂亮些。 几乎是不报希望的,阿道来到本市最低档的学校外叫卖,一直到学生放学走光,还是无人问津。 阿道失望的正准备收摊,却听见一个声音响起:“大哥哥,这本书,我买。” 阿道一看,这孩子只有七八岁,看家世也不算太差,怎么会买自己的书呢。小孩道:“我的课本不小心掉茅厕了,怕家里人骂,一直不敢跟他们说,现在上课都是跟同学合看呢。不过,我只有十个铜币,还是省下的早饭钱,大哥哥你能便宜卖给我吗?” 阿道刚有些欢喜,听说只有十铜币就丧气了,这也只是羊皮卷的成本而已,连自己的人工都收不回来。卖吧,太亏,不卖吧,货烂在手里,压资金啊。 阿道忽然心中一动:“不如这样,你把你各种教材和笔记都借我几天,我就10铜币卖给你。” 小孩想想没什么损失,便欢喜的答应了,先把《草药识别》、《炼金材料初鉴》等教材给了阿道,也没找他要抵押。 又有了可盗版的东西,阿道心情不错,不过一想到抄书的辛苦,他就感到一阵头痛,是非常头痛,手指到现在还伸不直呢。 第一笔生意,除去羊皮卷材料费和颜料、油灯的消耗,阿道赚了三十个铜币,比捡破烂的收入还是高许多,不过,阿道的特长是倒卖啊,可不是抄写员。 回到家,把巧巧叫来,跟她签了个协议,由她抄书,自己出去推销,于是巧巧便成了阿道第一个雇工,做老板的感觉真好。 趁着巧巧抄书的时间,阿道跑了一套废品站,花二十个铜币买了两个旧轮子,再收集了一些木板,用五个铜币请隔壁大叔帮着修修钉钉,一架小三轮板车就成形了。 阿道便推着这板车,往返于几大垃圾场与废品站之间,从拾荒者手里平价收来垃圾,经过一番挑选后,再卖到废品站去,虽然大多数时候,阿道挣不到什么差价,但总会有些拾荒者年老昏花,看错好东西,遇到一次就赚了,几天下来,阿道就达到了四个银币,还多了些旧书。 巧巧的手抄本也出厂了,这一次销售顺利得多,光在贫民区就卖掉大半,剩下的,也到各个学院去换来了新的书籍。 生意慢慢走入正轨,阿道的垃圾转运车队,有了三驾车,两个雇工,盗版书生产线也加了个人手,其实阿道原本是不想加这个人的,只是因为最近收到本《查查夫人情史》,这种带sè的书,怕教坏了巧巧,但他又知道这种书销量一定火,不得不增员。 由于巧巧的字象她的人一样漂亮,而且抄写认真,没有一个错字,临摹插图也很有天赋,“阿道工作室”的书渐渐开始受欢迎起来,享受了廉价盗版好处的人们,经过宣传,让更多穷人为之心动,尤其是少数贫民孩子自学魔法和斗气有了效果,更是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再苦不能苦了孩子,再穷不能穷了教育,一些高素质的贫民有了这样的觉悟,所以即使是拿出所有积蓄,也要给孩子买书,阿道的客户群越来越壮大了。 短短一个月,阿道已经是拥有三十个银币的“富翁”了,当然,这只是以贫民窟的标准而言,许多平民的生活标准,可是每月十个银币。 不过与阿道在倒腾方面的天赋相比,他的学习细胞实在有些寒碜,几百本书从他眼前流过,他仍然没学到什么东西,看到系统一些、高深一些的知识,他就打呵欠。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经过这段时间抽空练习,魔法和斗气,他总算入门了,这还得归功于抄写的功劳,俗话说“眼过十遍,不如手过一遍。”盗版事业初期,阿道可是很抄了这两本书几次的,都是为了生活嘛。 异界魔法和斗气,分为十八个层次,阿道都达到了第一级初期的水准,也就是学院里小学一年级的水平吧,这样看来,带魔族血统的阿道,体质还算上品,只不过懒了点。 任何生意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随着阿道生意越做越大,许多人有了模仿的想法,虽然贫民窟的人缺乏经营的头脑,也没有投资的魄力,但这么多人,总会出几个人才的,终于,阿道开始有了竞争对手,钱不是那么好挣了。 不过阿道是谁?倒爷!看到盗版事业有了跟风者,他马上把所有资金买了羊皮卷,几天后,羊皮卷价格节节攀升,到阿道转手卖出时,资金已经翻到了七十银币。 终于有一天,九熊城城主接到书店、学校、魔法公会投诉,书店要求zhèng fǔ保护他们的利益,学校痛斥盗版书质量低下,误导孩子,魔法师们更气愤,因为魔法书籍的抄写是有严格规定的,必须沐浴更衣、毕恭毕敬、嘴里还要念诵神名,一本正版书,最少要抄两天,现在这些盗版书,直接冒犯了魔法的尊严,这还了得? 不过当城主下令打击盗版时,阿道早已经停业数rì了,他用兴灾乐祸的眼神看着那些被没收羊皮卷和所有财产的“前同行”们,嘿嘿冷笑:“想赚这种钱,你们还嫩了点!” 阳光灿烂的一天,阿道坐在通往白虎镇的双驾马车上,嘴角流着哈拉子,正做着发财的美梦,在他身边,是努斯和巧巧,还有,用油纸裹着,大包小包的羊皮书。 是的,阿道又在做盗版了,九熊城禁盗版,他就到周边城镇卖去! 在盗版兴旺的时期,九熊城商人们从外地大量购进羊皮卷,却因为盗版者关门,这些羊皮面临烂掉的危机。在这种时候,阿道非常仗义的站了出来,以一个非常合理的价格买下羊皮卷,赢得了商人们的感激,当然,这个价格,其实是很低的。 将其他盗版者招募的熟练工集中起来,突击抄写了大量的热门书籍,阿道便以最快速度带着货物上路了,他已经算计好,就算有人告发也不怕,自己赚了这一次,已经是大大有钱的主,天下哪里不可去?换个基地,重新开工! 巧巧是必须带上的,她的一手好字可是代表着财富,而且她的温柔气质,也很适合作推销员。 努斯也是不可少的,虽然阿道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九熊城,但也听说过道路上偶有强盗出没,遇到魔兽袭击也是可能的。 虽说这年头,佣兵、官兵比强盗多得多,强盗被杀得怕了,出现的机会很小,但有个保镖总是稳妥些的,何况努斯的要价也不贵,一天一个银币。 聊天混熟了,努斯也没隐瞒他的身世,他虽然是人与熊人的混血,不过因为外形不显,所以父亲通过各种关系,让他有机会混进学院专修斗气和战斧,但父亲生意破产自杀了,以前收过好处的那些人,马上翻脸,指出努斯的身份,把他赶出学院,所以努斯只练到三级斗气,他获得的一阶战士称号也被剥夺了。 正聊着,忽听马车夫一声惊呼,接着车外传来一片大喝:“车上的人,都给老子下来!” 阿道脑袋嗡的一声,瞬间失去了判断力,怎么这倒霉啊!当初自己开始单干的时候,到第三次才在xīn jiāng遇上打劫的啊,这异界的治安咋就这么乱呢? 努斯冷哼一声,扛着斧子就跳下车去,巧巧紧张的从窗缝看出去,倒吸了一口凉气:“阿,阿道,好多啊,十几个人呢!” ; 第四章 被打劫也别忘了谈生意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阿道全身力气都丧失掉了,这次没救了,好容易走上发财的道路就遇上这种打击,老天爷也太狠了点! 窗外开始响起打斗声,努斯的狂啸,虽然短暂压住强盗们的气势,但很快就变成了闷哼,显然是被砍中了。 阿道强撑一口气:“巧巧,扶我下车,躲也躲不过了!” 走下车来,阳光一照,阿道jīng神好了点,不过一看战局,努斯身上多处带血,围攻他的七个人,配合得还不错,只有两个受轻伤,看上去,这几个强盗最少也有一级的斗气,那边观战的几个人,可能有头领在内,恐怕更强几分。 阿道高声叫道:“朋友们,住手,我们把货物都交出来了,身上钱也全给你们!” 好汉不吃眼前亏,倒爷遇到强盗,也只有认命,虽然车上已经是自己全部的财产,但钱比不上命重要啊。 强盗们终于住了手,那个领头模样的,脸上有道刀疤,走到车厢前,看着同伴划开油纸,忽然脸sè一变:“这啥东西?你是书商?NND,这东西我们抢来有鬼用,破羊皮只能当废品卖!” 阿道小心的道:“不如,等我把这些货脱手,再把钱送到你们山寨?” 强盗头子呸了一声:“做梦吧你,等你你脱手再回来?你在侮辱我的智慧!” 刀光一闪,阿道心都提起来了,不过这刀只是吓吓他,强盗头子一挥手:“搬东西!废品也是钱,别空手回去。”接着,他转过头瞧向巧巧:“嘿嘿,这小妞虽然黑点,身材模样也还不错,可以带回去玩玩!” 阿道气往上涌,不过他知道不是人家的对手,一咬牙拉着巧巧冲到山道边:“你要想用强,我们就跳下去!”巧巧看了一眼阿道,目光中闪出激动,也叫道:“是的!” 强盗头子哼了一声:“跳就跳,关我屁事,我倒要试试看!” 看着强盗逼近,阿道又叫起来:“你再过来,我身上的钱你可拿不到了!” 强盗头子靠了一声:“老子今天就不信了,我偏要过来,看你究竟多有种!” 阿道一时也拿不定主意了,但他手上忽然一紧,一股大力竟然将他扯得向后仰去,阿道发出一声惨叫:“巧巧,你,你还真跳哇?救,救命!” 上面传来努斯的怒吼声,接着,是强盗头子一声惊呼,已经跌到半空的阿道和巧巧,便看到两个人影紧跟着他们跌了下来,原来是努斯突然发起冲锋,和强盗头子撞在一起,双双坠落。 不知过了多久,阿道苏醒过来,依稀记得,在下坠中,碰到了一些树枝,减轻了冲力。 阿道感觉身体还没事,爬了起来,四周看看,上面是高大的树木,身下是厚厚的草皮,不过自己能幸存的原因是,这山坡本来就不高。 没看到强盗头子和努斯,巧巧却正好在旁边,她眼皮跳了跳,似乎也快要醒过来了。 阿道马上爬过去,将巧巧的身体移到自己身上趴着,巧巧胸前那对软软的东西,让他心里一荡,不过他可不是为了占这点便宜,以前交际应酬,上的女人太多,不稀奇了。阿道考虑的是,用这种造型向巧巧表明,正是因为自己垫在她下面,她才没受伤的,以巧巧的xìng格,一辈子都会记自己这个情吧,嘿嘿,得到一个死心踏地的员工,是最重要的。 巧巧醒了,许久才发觉现在的状况,她脸顿时飞红,试着用了用力,便爬到一旁,然后才听到阿道的呻吟声,忙过来看望。 忽听两声长叹:“真是好手段啊。”“高,实在是高!”阿道顺着声音望去,却见两根树枝上挂的,可不是努斯和那强盗头子么。 对于这样的赞美,阿道完全不会脸红的,又装了一阵,这才向巧巧表示自己没事,然后慢慢爬起来。 费了老大的劲,才把努斯救下来,他跟强盗头子一样,被卡在树干上,受到的冲击大得多,恐怕要好久才能恢复。 歇了一会儿,又把强盗弄下来,看他样子,也失去活动能力了。 强盗头子骂了一声:“那帮兔崽子,就这么把我扔下了,算了,今天算我倒霉,你们要杀快杀吧!” 阿道心想,杀了你有什么用,我的货也拿不回来。 盘算了许久,阿道终于做了个决定:“哥们儿,你叫什么?”“杜鲁!” “我这次可以不杀你,大家出来混,都是求财的,我想以后跟你合作!” 能活命已经是天大的好事,杜鲁马上来了jīng神,跟阿道几次磋商之后,达成协议,以后杜鲁抢到的货物,都交给阿道处理,阿道给的价钱,会比其他销赃的黑市商人高三成。而阿道的那车羊皮,就当杜鲁谢恩兼首次合作的见面礼,还给阿道。 阿道爬上坡,许久才遇上好心人,请他们帮忙把大家拉上来,然后又搭了个便车,抵达白虎镇找祭司治伤。杜鲁则在某处提前下车,发信号等他兄弟们救援。 强盗很快把书送到指定地点,在努斯养伤期间,阿道和巧巧就在镇上推销盗版书,当然,在此之前,阿道还专程给镇上的税务官和治安官塞了点包袱,所以销售还算顺利,书卖掉了一半。 努斯伤好后,他们又租车换了一个镇,书籍总算卖完了,现在阿道的财富已经是220银币,也就是两枚金币多。 看着传说中的金币,阿道眼神有些痴迷,有这笔钱,已经可以好好的享受一阵了吧,美女、名酒……不行,自己怎么可能这样就满足了,还得继续努力! 盗版书事业还是可以继续的,不过毕竟有些风险,得早点转行,还好自己在所有经过的地方,都跟居民聊天,获得了不少市场信息,现在开始做正行,也还是可以的。 这时努斯从镇外回来,面sè有些古怪:“阿道,杜鲁在镇外等你,他带来了一批货物。” 阿道马上跳起,货物?那可是钱啊!阿道深知替强盗销赃的利润有多大,在自己那个世界,有些销赃的黑市商人,仅以不到市价一成的价格回收赃物,高的也不超过三成,发财的机会来了! 匆匆跑出镇,用力拍拍杜鲁的肩膀:“伙计,不错啊,这么快就有收成了,是什么好货sè我看看。” 掀开地上的蓬布,阿道身体顿时僵住了,半晌才缓过劲来,看着杜鲁:“现在是什么季节?” 杜鲁干笑两声:“夏天,最热的时候。” “那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夏天会有商人拖棉被去卖呢?” “这个嘛,其实我们是冬天抢到的,不过因为大伙自己也需要,所以暂时没出手,现在觉得占地方,就让你给处理一下吧。” 第五章 夏天卖棉被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阿道头都蒙了,但他告诉自己要稳住,这可是跟强盗合作的第一单生意,得留下好印象,他尽量装出镇定,点点头:“你开个价吧。” 三十床棉被,杜鲁谨慎的报了十五银币,阿道差点把早上喝的水吐出来,真不愧是强盗啊,当这棉被是丝绸说? 当然这些棉被确实是高级货,缎面,东方进口的,如果是冬天,在大城市或许还能炒到两银币一床,但现在谁会买啊? 阿道咬了咬牙,亏就亏吧,赔本换信誉,他很干脆的摸出十五银币,接手了这批棉被,找马车来拖走。 回镇的路上,努斯有些痴呆的看着阿道:“阿道,你,你真能卖出去?” 阿道嗯了一声:“卖是可以卖,不过要借助你敏捷的身手,去某个饲养场,把那些鸡啊鸭什么的都杀光,然后我上门去介绍,怎么用棉被孵蛋的……” 带上巧巧,大家又上路了,就算在颠簸的马车上,巧巧还是没忘了工作,抄写着一本畅销书《幽灵与灯》。 巧巧抄累了,抬起头揉揉眼,忽然问道:“阿道,你真的要帮强盗销赃?我觉得,这样不好……” 阿道心里一跳,巧巧是很善良很正直的,自己现在的做法,肯定会让她不喜欢,阿道可不想失去自己最忠诚的员工,这么好的人才。 阿道忽然抬起头,装做从沉思中醒过来,他举起手:“我决定了,我要去任职!” 巧巧啊了一声:“任职?我们是混血,不会有工会收留的啊。”成功,巧巧的注意力被转移开了。 阿道哦了一声:“咱们都没有什么明显的非人类特征,换个地方,买通官吏,应该能搞个假身份吧,不过,很要花点钱就是了。” 努斯忽然道:“如果肯花钱的话,不用假身份,有些小地方的工会都肯给我们认证和注册,不过价格都是以金币计的,想少花钱的话,混血就只有一个职业可以做,那就是商人。” 阿道咦了一声:“商人好啊,我现在不就是做着商人的活儿吗?” 努斯道:“可是,商人是这世界最被人看不起的职业,大家都说,商人不能创造财富,只会掠夺财富,跟强盗抢钱没什么两样,是社会的蛀虫,商人卑鄙、jiān诈、恶毒、没品位……” “够了!”阿道叹了一口气,时代不同了啊,在自己那个时代,成功的商人可是比总统、科学家、将军的地位高得多呢,而在异界,一个混血,再任职商人的话,那只能受到双倍的鄙视了。 但阿道想了一会儿,还是觉得不甘,又问道:“那任职商人之后,又有什么好处呢?” 努斯道:“获得商人执照后,身上的大宗物品可以免20%的入城税,并且更容易办理过境手续,听说,商人工会还有商人的专用魔法书和当地市场行情、特产等资料出售,每年还会有杰出商人贡献奖。” 商人魔法?好奇怪的东西,阿道现在最想得到的就是战斗力,上一次,别说财产,连身边的女人都差点保护不了,太窝囊了。既然进不了学院,或许任职商人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然,那个什么免税,对阿道来说似乎没多大意义,不管是上辈子还是现在,他可从来不正经交税的。 这时,车夫的声音传来:“巴大叔的养鸡场到了!” 巧巧看努斯准备下车,好奇的道:“为什么在这里下呢?” 阿道咳了一声:“因为,我们这次准备倒卖小鸡。”努斯又发呆了,阿道捶了他一下:“愣什么,跟我一起去搬货!” 最终,阿道还是决定不杀人家的鸡了,算是为了巧巧吧,棉被卖不掉是小事,十五个银币的损失,保住一个好员工,还是值的。 装上了几笼鸡仔,阿道手指远方:“目标火牛城,出发!任职去喽!” 除了任职之外,小鸡也要到大城市才好卖,不过现在正是酷暑,来到火牛城,小鸡已经病死了三成,阿道那个心痛啊,没想到火牛城地区这么热的。 给城门卫兵塞了点包袱,进城税就免了,马车住进旅馆,便赶紧去市场把小鸡脱手,最后算下来,亏了几个银币。还好阿道这次只是临时起意,买得不多,不然要哭死了。 做生意哪有不亏的,当教训了,现在最要紧的是去喝点冰镇啤酒,恢复一下状态,身上有点钱,也不能亏待了自己。 三个人走进酒馆,却没有冰块了,喝起酒来总差点味道。阿道皱起眉:“老板,火牛城不是大城市吗,怎么连冰块都供应不上?” 老板叹了口气:“火牛城气温太高,不适合水系法师修炼,所以本地连三级以上的水系法师都没有,低级法师制冰速度和冥想速度太慢,根本赶不及,所以上午冰块就用完了。” 阿道哦了一声:“没人从外地运冰过来的吗?” 老板奇怪的看着他:“这么热的天,再大的冰块,马车运不出十里就化光了,怎么运?就算夜里也不行,最近的水系法师聚集地,离火牛城有一百多里地呢!” 阿道哦了一声:“临时请法师过来呢?”“现在是夏天,那些法师在当地也很受抢手,大热天花一天时间坐马车往返,他们不会愿意的,高级法师都是有身份的,不至于为这点钱受罪!” 阿道又问了问本地与外地的冰价,便不再说什么了。 喝过酒,吃点水果,打听到商人工会的地址,三人便步行过去。 商人工会座落在平民区,以前九熊城也有,不过阿道不知道商人是唯一对混血儿敞开大门的职业,所以一直没想过进去。 工会会长坐在yīn暗之中,让人怀疑是不是到了盗贼或刺客工会,当会长把脸露出来时,阿道看出,这明显是个人与鼠人族交配的产物。 会长问明来意,也不噜嗦:“上交十个银币,就能获得见习商人的执照,也就是一阶商人了。交一个金币,我可以给你直接办理初级商人资格,也就是二阶。” 努斯忍不住问:“难道不用测试的吗?”会长一翻眼皮:“商人还用测试?你能交够钱,就已经证明了你的本事,金币就是最好的测试!” 阿道问道:“每升一阶,有什么额外的好处?” 会长道:“商人位阶就是其信用的保证,你位阶越高,肯跟你交易的人就会越多,如果你违反职业道德,工会核实后将给你降阶,严重的取消执照,通报整个异界,你就别想再做生意。另外,高阶的商人,才能获得高级的商人魔法。” 阿道眼睛亮了:“真有商人魔法?这魔法是怎么回事?”“你有没有信仰?”“还没呢。”“那就好,我们商人的魔法是这样的……” 第六章 终于有个执照了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以前交代过,异界大陆除了创世神外,以十三主神为尊,每个帝国都信仰一位主神,象百兽帝国信奉的便是力量之神,因此百兽帝国的力量型战士非常有名,他们在修炼和战斗中,总能得到力量之神的庇佑,就连法师祭司们都拥有不弱的力量。其他国家也是一样,有风元素之神、火元素之神、光明之神等,都对国民有特别的庇佑。 但还有一位大神没有土地,他就是商业之神海尔墨,因为本身没有什么神力,所以落魄得到处流浪。不过,没有土地不等于没有信徒,在海尔墨多年不懈的努力下,世界上终于有了商人这一职业,所有商人,都应信奉这位神灵。 “所谓的商人魔法。”会长慢慢道:“就是商人向海尔墨大神奉献足够的祭品,便可以换取相应的魔法。当然我们伟大的神是不会贪图信徒这点奉献的,他只是作一个中间人,帮商人把这些祭品交给其他主神,由那些神灵满足献祭者的要求。” 阿道心里赞叹一声,果然是商业之神啊,自己完全没有神力,却能利用自己的身份和人脉来挣祭品,阿道可不相信这位海尔墨不抽回扣的。 “不过。”会长最后道:“大神不会帮助差劲的信徒,所以,一阶商人,只能祈求到相当于其他一阶职业的魔法或技能,不管你奉献了多少祭品,对大神多么虔诚,也不能使用二阶能力,这就是位阶的好处。另外要说的是,当你位阶变得很高,就算奉献度不够,也可以祈求大神透支一次,代价是你的位阶会下降。” 阿道已经了解到足够的东西,他马上摸出十个银币,得到了见习商人执照,不过,工会所谓的赠品《见习商人咒语大全》,却还要一个金币来买,这也太贵了。阿道坚持不买,甚至会长说打八折他也没动心。很简单,这本书肯定许多商人都有,随便找个缺钱的破产商人,买本二手的或者借来抄抄就行了,何必花这个冤枉钱。 走在大街上,反复摩挲着胸前的商人纹章,阿道感觉自己眼泪汪汪的,现在自己也算是个人物了,也有正当职业了!尽管路人都没把他当回事,不过总一天,阿道想,我会让你们用崇拜的目光看我! 找了一圈,遇到的商人,不是没买过那书,就是叫价太高,总之一时半会儿,那本《咒语大全》还不好搞。 先把这事丢到一边,阿道先跑到木工房,订做了六个大柜子,其中三个小一号。木工的手艺不错,半天工夫就制成了,阿道让努斯照着《初级魔法符号大全》的记载,在柜子上刻些不常见的符号,同时也叫巧巧在棉被上缝同样的东西,他自己则出去租了三辆马车。 马车上路了,车上挂着杜鲁给的一面小旗,有这种小旗,普通强盗就不会出来了。 终于到了白熊城,这里的水系法师相对集中,不过冰块还是卖得很贵,阿道跑了许多地方,最终和一个四级法师谈好,十五个银币,三车冰块。 看着冰法师念诵三次咒语,轻轻松松就挣了十五银,阿道忌妒得要死,不过这可是高技术含量的东西,不是人人都可以挣这种钱的。 时间紧张,现在已经深夜,气温降了些,正是时候,阿道他们马上将那三十床棉被裹在小号的柜子上,再抬进大柜子里,上车,快马加鞭的往火牛城赶。 棉被隔热,两层柜子之间又有空气,便最大限度的防止冰块受热,这样的技术原本简单,不过异界的人就是不知道。叶导小时候就拿棉袄裹着木箱卖冰棍儿了,倒腾保温瓶的时候也打破过内胆,所以这些东西他还印象深刻。 一百多里路程,夜路难行,时间过得分外漫长,离火牛城只剩十里路了,巧巧忽然惊呼一声:“阿道,柜子开始渗水了!” 阿道脑袋嗡的一声,看来这路程还是远了一点点,就那么一点点,难道自己的计划就这么失败了? 巧巧忽然道:“我用水系魔法试试,凝露术!” 丝丝白气从巧巧手里放出,阿道惊讶的看着她,巧巧居然也练到了一级魔法的初期,看来她天赋也很不错啊。 受到提醒,阿道也赶紧到另一架车上使凝露术,这种一级的水系魔法,效果很有限,但就靠着这点效果,冰块终于运到了火牛城。 天刚刚亮,在一座座酒馆老板目瞪口呆的眼神中,阿道把三车冰块卖出了二十五银,如果不是融化了一些,他本可以得到三十银币以上。 老板们纷纷围过来,不太报希望的想知道阿道运冰的方法,想不到阿道非常豪爽的说道:“很简单,你们可以把我的车买去,以后天天都会有足量的冰块了!” 一个老板赶紧问价,阿道缓缓道:“大家看好了,我的柜子和棉被,可都是经魔法处理过的,制作不易,不过,为了帮助这城市的人民渡过夏天,我决定,便宜卖了!嗯,就这样吧,一个金币~~~~~~” 观察着老板们眼睛里的亮光,阿道把“一个金币就全归你们”,马上修正成了“一个金币一套设备,三套就是三个金币!” 虽然木柜加上棉被的本钱,一共还不到三十银,但有了“魔法”的幌子,有几个老板还是抢着要买,阿道也不太贪,没再涨价就卖给了他们。 其实阿道也想用拍卖的方式再炒高些的,不过他善于观察,看到有些老板露出了思考的神情,不远处还有法师模样的人准备走过来看热闹,知道见好就收,拿到钱马上和努斯巧巧回旅馆。 其实以阿道的运冰来看,三辆车往返不到一天时间,就挣了十个银币,整个夏天跑下来,应该不止赚三个金币。 不过,今天在场的商人,难免没有聪明人,他们回去肯定会仿制这种运冰柜,多试几次就可能成功,大家模仿,要不多久,就没有利润了。再说,一座城市冰块的需求量只那么大,这生意也扩张不起来,阿道现在可不会满足于一天十个银币的生意,所以,能尽快把棉被卖掉,是最理想的结果。 回到旅馆一算,除去这段时间的开销,手上有了5个金币,这样的财富增长速度,还是可以满意的,毕竟这年头没有银行,不能借贷经营,而且阿道对这个世界的资源行情,还不熟悉。 叫阿巧和努斯收拾一下,又到市场把金币全换成火牛城的特产火牛皮,阿道一声令上:“租车,上路!” 到了一个新的镇,休息一晚,杜鲁的联络员出现了,因为阿道他们是约定了暗号的,所以杜鲁总能找到他们。 来到镇外,阿道再一次抓狂了,因为他看到的是几百只死鸡。 阿道这次没给什么好脸sè,看着几个强盗:“这次又怎么回事?” 那强盗干笑两声:“其实我们抢到手时,这些鸡还是能动的,不过找你们的路有点远,就这样了。嗯,老大说,这些鸡,就十银币好了。” 第七章 万能的商业之神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阿道也没说什么,给了钱,却没去找车,这些死鸡,要不多久就会发臭了,拖回镇的话,自己肯定被驱逐。 把巧巧努斯叫来,又请了两位大嫂,带上各种家什,就在野外打理这些死鸡,鸡毛给大嫂们当工钱,内脏埋掉,鸡爪子装口袋以后做泡凤爪。鸡肉去骨后,大家一起动手,开始猛剁,最后加上大份量的香料,蛋清,玉米粉,再把鸡蓉灌进买来的大肠,最后是蒸熟。 拖着火牛皮和自制的鸡肉肠,来到下一座城市鬼狼城,牛皮利润约一个金币,不算很赚,毕竟两座城市相邻,做这生意的人也不少。 叫巧巧去二手书店选书,交了点管理费,阿道和努斯便在广场上摆开了地摊:“瞧一瞧来看一看啊,正宗的魔兽肉啊,用高级魔法封装,可以安心存放几年的啊!”“什么?你问这是什么魔兽的肉?知道那种吗,头上长冠子,脚上有利爪,吃石头为生……对了,就是铁羽鹞子!小朋友真聪明,看你这么聪明,赏你多试一块样品!” 一个佣兵打份的汉子“正好”走过来,尝了一块:“咦,这不是铁羽鹞子的肉吗?当年我在迷雾之森猎到过一只,想不到今天在这里也能见到!” 对这个佣兵的表演,阿道非常满意,一个银币请来的托,造成的效果还不错。 广场上叫卖,游玩的都是有钱人,在看到努斯当面表演试吃后,又见其他人试了也没问题,又有佣兵证实,大家便纷纷掏钱。四阶魔兽的肉啊,不管味道怎样,能吃到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零星的买主倒算不了什么,到后来,餐馆、贵族府的采办加入了竞买行列,不一会儿,堆积如山的肉肠便卖光了,销售额……六个金币! 卖完收摊,采购了本地特产,阿道又带上两个伙伴,闪人! “阿道啊,我们为什么不回火牛城呢?火牛皮能挣不少啊?好容易熟悉一个地方,怎么又要离开……” 阿道懒懒的睁眼,看看巧巧,咳了一声:“其实,你也知道,我们在柜子和棉被上画的符号,根本就没什么用,而且运冰车还需要水系魔法师保驾,我怕回火牛城,那些发现内情的老板会找我麻烦。你知道,咱们是外地人,容易被欺负嘛。” 巧巧叹了一声:“原来这样啊,阿道,我们到过的三个城市,都不能再呆了,照这样下去,总有一天,全大陆都没我们容身的地方了啊。还有,那些病死的鸡,吃它们的肉真的没问题吗?” 阿道心想,没问题?没问题才怪了,不过,这年头没有禽流感,普通瘟鸡肉,以前中国农村还是常吃的,就算消毒不好,也最多闹闹肚子吧。想到这里,阿道不由瞅了瞅努斯,这大个子从昨天晚上就叫肚子痛,还好,他有熊人体质,今天已经好多了。 不知道如果自己把当年开食品加工厂,用黄豆蛋白、面粉、亚硝生产假火腿肠的事说出来,巧巧会有什么反应,如果她看过自己的生产线,怕是要吐出来吧…… 阿道拍拍巧巧的肩膀:“放心吧,这一次我们会穿越几个城市,到达帕莎公国,想办法获得那里的国籍,洗白我们的混血身份,做点正当生意,以后就可以安心生活了。” 努斯疑惑的看着阿道:“阿道不会吧?我们的钱倒是够买假身份了,不过,咱不是赚钱赚得挺痛快的么?干啥要做回正当生意?” 阿道心里暗骂:“傻瓜,邪门外道哪可能做一辈子的,老子可不想整天提心吊胆。再说了,发展经济要注意不能过热,坐火箭坐了这么久,现在正是软着陆的时候……哎,说出来他们也不会懂,悲哀啊!” 阿道正在想着,忽然啪的一声,胸前的商人纹章裂为两半。 阿道咒骂了一声:“靠,这种东西也有伪劣的,嗯,车老大,前面城市麻烦停一下,我去办点事。” 车停在城外,阿道直接去城里的商人工会,想补一块纹章。 工会会长看了看纹章,忽然冷冷道:“阿道先生,你是商人的耻辱,请从这里出去吧。” 阿道一呆:“什么意思?”“你已经被大神海尔墨亲自取消了商人资格,我不管你曾经做过什么违反商业道德的事,总之,三年之内,你将不能再任职商人!” 阿道晕了,自己干的坏事,怎么这么快就传到工会了?再说,在鬼狼城广场上只是挂个商人纹章,也没人知道自己的名字啊,是谁告的密? 会长冷哼一声:“我们的大神是无所不知的,他以洞察秋毫著称于世,每一个商人都要对海尔墨充满敬畏!” 阿道离开工会,还是有些难以相信,这个异界,神灵居然这么厉害的,这简直是全方位监控啊,要是以前地球上也有这么个系统,自己这种jiān商还怎么混? 其实海尔墨大神神力最差,他之所以能“洞察秋毫”,主要是因为没有土地,信徒少,所以比较闲,就算阿道这种最底层的商人,运气不好的话,做坏事也是会被大神瞅到的。 还好,阿道已经挣到了一笔钱,而且马上要换身份了,这一次被取消商籍,损失的只不过是十个银币吧。 回到车旁,杜鲁的使者又来了,不过,这一次带来的是好货物:一些兽胆酒。 阿道心情好了许多,不过他告诉那使者:“你跟杜老大说一声,我们马上要转移到帕莎公国了,以后恐怕不能合作了,嗯,我会想念他的。” 由于没了商人身份,得不到酒馆老板的信任,阿道跑了两城四镇,才将货物卖空,而且被人压了不少价,看来是要早点去办理新身份了。 就在阿道准备上路时,杜鲁终于rì夜兼程的赶来了:“阿道,真没想到,你这么快就要离开了,哎,可惜我们在这一片地区跑惯了,不然这次就跟你去了。” 阿道没想到杜鲁这么舍不得他,不过他很快反应过来,自己前两次收下那些没用的货物,已经获得了杜鲁极大的信任和好感,当然,最重要的是,杜鲁看到了利益。好容易遇到一个有强大出货能力的合作伙伴,马上又要失去,杜鲁当然会很惋惜。 果然,除了道别之外,杜鲁这次带来了他们最好的东西,一批珠宝、银器、香水等,有些是新抢的,还有一些,是因为其他销赃者故意压杜鲁的价,他一气之下存起来的。 阿道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发了,用八个金币收下了杜鲁全部赃物后,他终于决定义气一下,便把自己辛苦收集到的所有斗气教辅副本,都送给了杜鲁,并且语重心长的道:“阿杜啊,强盗这行不好混,你们要多用点功,加强自己的实力啊!” 杜鲁呆呆的看着这些书,他也终于感动了:“阿道,你是我们真正的朋友!这把匕首是我随身之物,你可以带它去见帕莎公国境内的黑云强盗团,那团长是我表兄杜皮,以后你可以跟他合作!” 带着杜鲁的这笔赃物,换了十几处地方,终于全部脱手,阿道便带着六十个金币的财富,踏上了帕莎公国的领土。 第一章 获取人脉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帕莎公国的首府蔷薇城,叶导百无聊赖的走在大街上,不时有人向他问好,他也回以温文的礼节。在百兽帝国的属国中,帕莎公国恐怕是最文明的一个了,叶导也只能装装样子。 来到蔷薇城已经两个月了,叶导的新身份,便使用了地球上的原名,当然,是音译过的。 想最快速度融入这座城市,不是那么容易的,叶导三人一到蔷薇城,就选择了入学,对巧巧和努斯来说,是真的想学知识,而叶导自己,却打的其他主意。 作为旁听生,叶导可以不用上课,不过下课时间他却总会出现,然后与那些比自己小几岁的少年们打成一片,因为他总有好吃好玩的东西,所以很快成了全校学生们的中心。接下来,叶导就被这些孩子轮流请回家做客,面对这样一个“好学”的大孩子,家长们态度也很好,所以,在连着转了几个班后,叶导认识的人已经很多了。 这就是叶导多年倒爷练出来的能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无论跟什么群体的人,他都能找到话题。而且,叶导在记人记事方面,也拥有惊人的记忆力,只要别人介绍过一次的朋友,半年后他还能马上想起那人的名字和主要事迹,一搭上话,别人往往会因为忘了他而觉得不好意思,于是会在下意识中想对他有所补偿,对他的印象也更深刻了。所以,叶导在蔷薇城呆两个月,比许多几十年的老居民认识人都多。 叶导在蔷薇城买了一幢房子,楼上住人,楼下开铺子,经营的主要业务是二手交易,不过与其他类似的店铺相比,叶导多了一个二手租赁的业务,谁家有暂时搁置的东西,可以放在叶导店里等人租借,虽然是个简单的生意,但在没人做之前,大家往往是想不到的,叶导也因此挣了些钱。 另外,叶导还在贵族学校旁边贴出了“代写学生作业”的广告,很受贵族子弟的欢迎,纷纷光顾,代写作业的人,当然都是叶导从平民学校选来的优等生。这个业务挣不到什么钱,但既获得贵族子弟的好感,又帮穷人孩子找来外快,跟二手业务一样,是个三赢的生意。 叶导现在也算一个小富翁了,这两项生意挣到的钱,对他来说其实算不了什么,他主要的利润来自销赃,而没有好的人脉关系,是不可能把赃物高价推出的。另外,二手交易,也能很好的掩护叶导,就算被人发现店里卖的是赃物,叶导也可以说是一个不认识的外地人送来的。 一切都很顺利,但对叶导来说,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会觉得很闷,每天在街上逛着,他都在想,做什么生意,会比较刺激呢?盗版、造假这些自己擅长的东西,很可能会让自己这个新身份也失去商人执照,而现在周边又没战事,自己的关系还没打入zhèng fǔ高层,军火和战略物资这些暴利的东西也没法倒。 终于又逛到佣兵工会门口了,虽然是一个偏僻的地方,但这里总是很热闹的,平时最少也有上百佣兵坐在这里等生意,而且也不时有些市民来发布任务,象找回家里的牛只啊,给某镇的亲戚带点东西啊,帮忙采回某种药材或矿物之类的。 当然,对多数佣兵来说,他们等待的都是一个适合自己的大任务,由贵族甚至是国家发布的那种,这样的任务,可以帮助他们获得丰厚的报酬,同时也能给他们挣来名声。 叶导现在已经是一个二阶商人了,而且最近常到这里来逛,所以佣兵对他也很友善,不过没人来问他是否发布任务,毕竟叶导似乎每次都只是来玩的。 叶导的目光落在几组新来的佣兵身上,佣兵的流动xìng很大,所以每天都有新面孔。 一个声音响起:“有没有人去杀怒犸象的,‘白金骑士’佣兵团寻求合作者!本人五阶骑士!” 这声音有些稚嫩,来自一个大约十仈jiǔ岁的英俊青年,这青年穿着一身镫亮的盔甲,头盔上还有装饰用的魔禽尾羽。 周围的佣兵们看看那个“白金骑士”佣兵团,全都是青年人,装备都很名贵,大家便都低下头,各自聊天去了。很显然,这是由一些贵族子弟组成的团队,看他们样子,就是雏儿,做佣兵要么是为了好玩,刺激,要么是为了获得勇名,以后泡妹妹或入伍,都会有很大的帮助。 跟这样的公子哥儿一起作战,肯定不会看到什么好脸sè,他们会把其他佣兵当做仆人一样呼来唤去。而且,这些公子虽然通常都有不错的武艺,但吃不得苦,经验又差,遇到恶劣的局面一定会发蒙,跟这种人去杀六阶魔兽?开玩笑,大家还想多活几年。 叶导也笑笑,这种事他也见惯了,没多关注,他有意识的向一群佣兵靠近,听听他们说的话。 这群佣兵也是新来的,看上去衣着寒酸,装备普通,不过队中那个老战士吸引了叶导。 这个老战士脸上有几道疤痕,虽然年老,但他仍然使用一柄大号的战斧,他的目光,看上去有些昏花,但当看到公告板上某些任务时,便会shè出一道jīng光,只是,每一次,他略作沉思后,又摇摇头看下一条。 这老战士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气质,叶导很熟悉,那是一种只有身经百战的人才会有的特质。叶导走私军火,经常会和雇佣兵打交道,也请过不少优秀的做保镖,对这种气质,叶导印象深刻。 这佣兵团中的一个少年忽然道:“C级任务,猎取血爪狮的头颅,5个金币!爷爷,这个好啊,血爪狮不是五阶魔兽吗?我们吃得下呀!” 五阶魔兽都吃得下,这确实是一支很有实力的佣兵团,周围的人都不由看了他们一阵。 老战士摇摇头:“狮子多是群居,十只血爪狮,比一头七阶魔兽还可怕,我们不能冒这个险。” 好任务,都被本地佣兵们抢走了,最终,老战士选中另一个C级任务,清除暗绯矿洞的吸血蝠群,吸血蝠是二阶魔兽,不过数目较多,而且速度快,普通佣兵很难对付,所以任务报酬仍然达到两个金币。 吸血蝠身上的材料卖不到钱,不过两个金币,分到队伍中九个人的头上,仍然算很不错了,但看起来,老战士接这个任务时,显得有些落寞。 叶导忽然道:“为什么不接绿皮犀的任务呢?二十个金币。”这个任务,老战士的目光曾经停留了许久,最后还是带着惋惜移开了,但叶导已经捕捉到这个眼神。 众人回过头来,老战士看了叶导一眼,淡淡道:“我们是C级佣兵团,接不了B级任务。” 叶导笑笑:“这样啊,嗯,发布任务的是索罗男爵,也许我可以想想办法,请他把任务限制调低一级。” 老战士一愣,这才重视起眼前这个商人来,不过他还是摇摇头:“谢谢阁下,但我们实力还是不够……” 叶导道:“如果是缺少什么装备、工具,也许我可以帮你们。” 九个人都惊奇的注视着叶导,老战士试探着问:“阁下为什么……” 叶导请佣兵团到无人的地方说话:“是这样的,我想投资一些佣兵团……投资不懂?哦,就是说,我给你们财物上的资助,帮助你们完成困难的任务,当然,任务完成后我也希望得到一些回报,比如,你们的战利品可以交给我出售。” 第二章 始终别忘了双赢原则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佣兵们很快就明白过来,这样的合作关系,他们还是头一次遇到,一时算不清利弊。不过老战士还是感觉得到,这应该是一件双赢的事情。 为了让佣兵们更好的理解,叶导先让他们去自己店铺看看有什么合用的东西,然后准备去搞定降低任务标准的事。 老战士忽然道:“其实不光是装备,绿皮犀的装甲很厚重,就算有了利器,我们还缺少一位会酸雨的法师。” 叶导笑笑:“酸雨是吧,让我试试看,放心,这个任务做不成,我们还有其他合作机会。” 在学校里找到索罗男爵的公子,用一本香艳小说搞定这少爷,然后又在同一所学校找到法师朗姆的儿子,问明他父亲最近没什么事,便直接上门了。 当叶导回到店里,看见那些佣兵还在抚mo着店里一件件高级装备,眼里流露出迷醉,就连老战士都有些激动,叶导知道,已经不用自己再费口水了。 老战士咽了一口唾沫:“叶导先生,如果能借给我们两把钢匕,一柄钢斧,再有一位酸雨法师,我想我们能做成那个任务。” 叶导笑笑:“你们有九个人,每人都带两件jīng钢武器备用吧,对了,那些钻石你们看不上?” “钻石?我的天,难道这些钻石也可以借给我们吗?父亲,我可以将它们镶在箭头上!”一个背长弓的中年人激动的喊道。 老战士忽然以手捶胸:“叶导先生,我们同意与您的合作,我以力神阿尔泰斯的名义发誓,血浴佣兵团绝不会辜负您的信任!” 叶导咳了一声:“嗯,我相信你的誓言,不过,以我们商人的习惯,还是立一份契约吧。” 契约早已经准备好,双方签下名字,协议立即生效。血浴佣兵团以后任务报酬的两成归叶导所有,收获的战利品,叶导有优先收购权,另外,叶导也有权利干预佣兵团的部分决策。叶导的义务,就是尽可能的为佣兵团提供补给和装备,也包括临时招募新成员。 第一次任务,叶导坚持要同行,这倒不是他不放心,而是在城里呆久了,想出来活动活动,找找刺激,不然他也不会选择佣兵团这个行业来投资。当然,如果不是发现了血浴佣兵团这样一支优秀的潜力股,叶导还是不会下手的。 临行之前,叶导有备无患,先去海尔墨神庙捐献了一个金币,他早已经抄到了一阶和二阶商人使用的魔法咒语,不过一个金币只能换取二十个一级魔法或两个二级魔法,真他妈的黑,这钱足够请个五阶法师施放一次十级魔法了。 自从上次被商业之神取消商人资格,叶导算是相信这个世界有神明了,不然,他才不会傻乎乎的去神庙捐钱,不过,魔法代价太高,叶导至今也没有试过。 努斯也死活要跟来,他投入了大半的财产,才进入帕莎国最好的武斗学院进修,虽然年纪大了点,但还是很快提升到了四级斗气,并且获得二级战士纹章,现在心里只想着战斗。 不过一个二阶战士,在浴血佣兵团中,什么都算不上,努斯很快就以崇敬的心情,向每一个佣兵成员请教心得,包括团里最小的少年塞拉,他是三阶魔斗士。 叶导也了解了佣兵团的情况,虽然从称谓上听,这是一个家族式的佣兵团,但实际上,大半成员间并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几十年前,浴血佣兵团全盛时,有几十个成员,不过现在只剩老战士塞弗一人了,现在的另外八个人,都是塞弗当年战友的遗孤。 虽然知道佣兵团里会有很多故事,但叶导还是不得不用大部分时间,陪四阶法师朗姆聊天,法师在异界的地位很高,多数时候,他们不屑于与佣兵为伍,即使叶导承诺把绿皮犀的胆分给他,朗姆答应得还是有些勉强,他肯成行,主要还是考虑到,说不定哪天需要到叶导店里借个空间戒指、水晶球什么的。所以,叶导尽量表现出对法师的尊重,让他更安心的参战。 还好,叶导家里那么多盗版书,行前又恶补了一些用得上的知识,所以两人之间并不缺少话题,法师对这个商人也渐渐有了改观。 绿皮犀生活在离蔷薇城一百多里的草原上,照叶导对地球上犀牛的认识,这种动物还是很好杀的,麻醉枪、陷阱都可以对付,叶导当年倒非洲犀牛角,每次都是几十根的。 但看到眼前的绿皮犀,听到塞弗的介绍,叶导才知道这种六阶魔兽有多可怕,它们不但装甲厚,速度也快,近距离冲刺不下于三阶的魔兽马,而叶导提出的挖陷阱也行不通,因为人家是土木双系魔兽,挖土速度快得惊人,再说,没有强大的斗气作基础,陷阱底部就算铺jīng钢武器也刺不穿它的皮甲。 犀牛的视力不好,浴血佣兵团几名成员持着铁链悄悄靠近,然后请朗姆法师施放一次酸雨,酸雨是七级魔法,而且因为腐蚀xìng强而受到公众谴责,所以只有品德高尚,绝对忠于祖国的法师才允许学习,没有本国魔法公会的批准书,任何法师学习酸雨都是非法的。朗姆是四级法师,以他的魔力,一天能放两次这样的魔法。 犀牛的身上冒出丝丝白烟,不过没有丝毫会被蚀穿的迹象,酸雨倒是成功的激怒了它。绿皮犀一声咆哮,对着法师的方向就冲了起来,但它立即撞上了横在面前的铁链,然后,几名佣兵毫不犹豫跑起来,两条铁链将绿皮犀飞快的缠绕了两圈。 这就是经验和技巧,不知多少次战斗中练出来的,只要四个人配合稍有差池,手法稍慢一点,就不可能将犀牛绑起来。 绿皮犀开始用力挣扎,饶是这四个佣兵都达到了四阶职业,又是百兽帝国的子民,天生以力量见长,也有些吃不住劲了。 佣兵中的女诗人塞娜开始演奏《安详之歌》,乐曲主要是针对绿皮犀所发,而且其他佣兵早已听熟,所以受的影响不大,绿皮犀却渐渐迟缓起来。塞娜不象普通的游吟诗人一样站在远处弹琴,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她比所有人都靠近绿皮犀,每次绿皮犀发威时,大家都要为她捏把汗,但看起来,她的反应和敏捷也是早已磨炼出来了的。 叶导现在才知道这位看上去很文静的姑娘,为什么袍子开叉会那么高,原来是为了战斗。看着塞娜一边奔跑一边弹琴,表情安谧中带着专注,在动与静之间,居然产生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叶导的心也不由跳了一跳,这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 第三章 异界也需要加班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塞弗火气大了,不过他终于还是忍下,没人会随便得罪自己的老板,尽管叶导希望老塞把他看成“合作者”。 老塞弗忽然一声大吼,扔下了战斧,猛的从侧面扑了上去,他又准又狠的搂住了绿皮犀的脖子,然后,用力吼出:“啊!卡!哇!呀!……伟大的阿尔泰斯,赐我力量!断!” 老塞弗的神力果然惊人,不过就算力量之神真给了他力量,他还是没能扳断犀牛的脖子,只不过,绿皮犀的冲势硬生生被他遏制,铁链将它重新拽稳,局面终于控制住了。 绿皮犀的生命力实在顽强,磨了几个小时,它才不甘的轰然倒下。 佣兵们一起坐倒在地,大口的喘气,虽然没人受伤,但毕竟还是惊吓了一场,而且这真的是一件力气活。 努斯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远处,叶导过去安慰他几句,便又回到佣兵中间:“伙计们,干得不错,吃点东西吧,等一下,我们再接再厉,多杀一头绿皮犀!” 佣兵们哗然,塞弗猛摇头:“不行了,老弟,大伙都累坏了,现在需要的是,回城好好休息一下。” 叶导笑笑:“都是棒小伙子,嗯,还有塞弗你这棒老头,大家都没受伤,恢复力气是很快的事,为什么一定要回城呢?你说,你们需要休息多久,我们可以等。” 塞弗愣了一下,想一想:“有塞娜的恢复音乐,两三个小时就可以恢复,不过,以我老佣兵的经验,不应该连续进行两次恶战。再说,我们的任务只是带回一只绿皮犀的尸体,多杀的那只,人家也不会多付钱吧。” 叶导摇摇头:“所谓的经验,其实是你们佣兵的一种惯xìng,事实上,假如你们这次接到的任务是‘杀死两头绿皮犀’,肯定会接着作吧。这多出的绿皮犀,确实在任务之外,但你能肯定索斯男爵不想要两具尸体吗?就算他不要,城里这么多贵族,肯定会有与索斯一样的爱好或者需要的人,说不定,别人出价还会更高。再退一步说,谁都不要,我要,绿皮犀的材料,总能做出一些好东西的。” 塞弗想了半天,还真是这个理儿,其实佣兵行当,都是刀头舔血,谁也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挂,所以大家习惯了以完成任务为终点,完成任务就是一次节rì,马上休假享受生活,几乎没人想过“加班”多挣点钱的。只是他们这次遇上了叶导,这个吸血鬼,不把他们最后一滴油榨干,是不会甘心的,一如叶导当初在广东办厂对待打工仔的做法。 三小时休息,佣兵们果然又有了力气,虽然杀下一头绿皮犀时,将他们几乎累脱力,但这次没有努斯捅娄子,总算还是完成了。 回城的路上,多出的绿皮犀占了大半架马车,但大伙都顾不了许多,挨着挤着全睡着了,就连朗姆,放了两个七级魔法,虚弱到了极点,也不顾形象的跟大家挤在一起。 半夜,老塞弗从梦中惊醒,因为他听到了隐约的打斗声,而且马车也停了。 塞弗急忙跳出马车,远远望去,却是塞拉和努斯正在合斗一只三阶魔兽月纹猪,而叶导正含笑站在一旁观战。 大家睡觉的时候,叶导一点没闲着,他总想在路边再找点魔兽打打,正好这只月纹猪出现在视线,他便赶紧让马车停下,然后叫醒塞拉和努斯,这两个人白天是没怎么战斗的,还有体力。 塞弗静静的走到叶导身旁,忽然叹息了一声:“在浴血佣兵团全盛时期,我们的团长,陶虎,也是象你一样充满激情,每次任务,他都要将大伙的力量运用到极限,这样的做法,确实让我们的能力获得了极大的锻炼,积累的财富也越来越多,那个热血的年纪,真是怀念啊……” 叶导哦了一声:“现在呢?佣兵当久了,激情已经逝去了吗?” 塞弗摇摇头,许久才道:“经历的事越多,人会越胆小,我现在的责任,是将这群孩子带大,让他们成为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佣兵,而不是让他们冒险。” 叶导笑了:“你还把他们当孩子吗,我看除了塞拉,其他人都已经很成熟了。” 塞弗想了想:“是啊,我自己居然还不觉得,总以为他们还没长大……” 两人沉默了片刻,叶导忽然问:“你说的团长,最后是怎么……” 塞弗闭了上眼,许久才缓缓道:“最后一次战斗,团长接下了一个没人敢接的任务,我们三十一个人,去屠龙……” “屠龙?”叶导也惊呼起来,作为异界最强悍的生物,九阶魔兽,居然也有佣兵团敢接?虽然叶导来异界不久,但他知道,历史上还从没有佣兵团战胜过龙。 塞弗点点头:“大概你也知道了吧,是的,我们就是这五十年来,那只唯一敢于挑战巨龙的佣兵团。” “事实上,我们团长已经是一个八阶魔斗士,其他人也全都在六阶以上,也许你不相信,但我们真的差一点点就成功了,只是,却突然来了另一头龙。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不肯放弃即将到手的荣誉和利益,于是继续战斗,那场恶战啊……” 塞弗慢慢捋起袖子,露出可怕的烧伤:“除了我,所有人都死了,而我,是藏在团长尸体下面活下来的。” 叶导没再说话,冒险者,总是在自己最辉煌的时候倒下,江湖,就是一条不归路,没有遭到惨败前,谁也停不下来。包括叶导自己,不也是在最后一次赌博中失败的吗?可恶的本大爷…… 正在两人出神的时候,忽然听到一声惊呼,塞弗大叫了一声:“不好!要狂化了!”他飞快举起斧子。没等塞弗冲上,一声崩响,闪电划过,一支长箭狠狠的shè进月纹猪额头,那头双眼转红,刚刚将塞拉撞飞的野猪,终于轰然倒下。 大家转头看去,一辆马车上,塞飞稳稳的举着他的长弓,眼神凝聚而锐利,他的身形,在月光下,仿佛一尊雕像。 塞弗目光变得温暖,低声说道:“他们真的长大了,就算现在我就去和地下的兄弟们相聚,至少还有塞飞……” 回到蔷薇城,交过任务,叶导给佣兵团员们安排了最好的旅馆,他自己则抓紧时间办事,跑到贵族学校,跟少爷们聊天。 “你们知道吗?索罗家刚刚请人猎到一具绿皮犀的尸体!那犀皮,有绿宝石一样的颜sè,象钢甲一样坚硬,如绸缎一般美丽!那犀角,可以穿透任何七阶以下魔兽的皮!” “听说了吗?索罗家的公子,准备做一只绿犀皮手袋送给苏菲娅公主呢!”…… 第四章 经营佣兵团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所有听到这些的话的少爷们,无不妒火中烧,纷纷回家去求爹地,半天工夫,佣兵工会便出现了四五条绿皮犀任务,报酬都超过了索罗男爵的二十金币。 还不仅如此,当看到别人的任务报酬比自己高时,贵族们又赶紧提高价码,这可是面子问题。于是,最终,绿皮犀任务报酬停在了三十个金币上。 朗姆法师不是一个高调的人,所以他并没有把这次捕杀过程宣扬出去,对普通佣兵团来说,没有塞弗的方法和经验,便很难挑战绿皮犀,所以叶导也不着急。 花了许多时间,收集到绿皮犀材料在各地的价格,最终确认,一头成年绿皮犀身上材料的总价值,其实连十五金币都不到,索罗男爵只是想得到一头相对完整的尸体,制成标本作为收藏品罢了。 这些奢侈的贵族,都是猪,叶导一边骂,一边放弃了自己分解绿皮犀的想法,让塞弗拿去交了任务。 只休息了一天,在叶导的半催促半激励下,浴血佣兵团加上朗姆再次上路了,这一次,还是只猎到两头绿皮犀,因为附近再没找到这种魔兽了。 在这里,叶导必须感谢一下zhèng fǔ,这里不象二十一世纪的地球,对野生动物居然还保护的。百兽帝国以盛产魔兽闻名,这里的魔兽繁殖过快,对百姓是一种威胁,同时,魔兽身上的材料,也是百兽帝国的支柱型出口项目,国家需要这笔巨额税收,所以zhèng fǔ是鼓励猎杀的。至于某些稀有魔兽是否绝种,帝国还关心不到那方面去,毕竟在异界,没有什么生态平衡学说,而且物种是创世神负责的,人类cāo那闲心干啥。 仅绿皮犀一项,浴血佣兵团就挣到了近百个金币,这在以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佣兵们都不知道怎么花这笔钱,最终还是接受叶导的提议,把钱存在叶导手里,吃利息。 叶导当然也获得了一些分成,不过所有开销和装备修理都是他负责的,老塞弗上次的皮甲被犀皮上的酸液蚀穿,叶导还免费送了他一套二手货,所以总的说来,算不上大赚,叶导收获的是佣兵团的信任和交情。 不过,随着叶导与佣兵团越来越亲近,努斯是越来越落寞了,叶导也看出了这一点。 这天吃饭,叶导忽然一拍桌子:“努斯!我对你太失望了!还说自己有熊人血统,怎么练这么久,连浴血佣兵团那小孩都比不上?你每天吃这么多东西,全变成大便了吗!” 努斯脸sè大变,手僵在那里,巧巧则惊讶的看着叶导,从没想过他会这么说努斯,虽然仍然是雇佣关系,但平时,三个就象一家人似的。 努斯咬了咬牙:“我,阿导,我向你辞职吧,我对你,确实没什么用处了。” 叶导再次拍桌子:“你说什么?我在你身上投入这么多心血,你居然想走?你知道我为了让你进那个武斗学院,托了多少关系,花了多少钱?你以为就凭你那点积蓄,能得到最好的老师专门指导?” 努斯呆住了,许久才期期艾艾的道:“那,那你要我怎么样?” 叶导狠狠道:“我不想管你了,总之你让我太失望了,哼,饭都吃不下了!” 叶导冲出饭厅,暗自狞笑,这种激励员工的方法,他可是驾轻就熟的。努斯的天资绝对没得说,只是被取消战士身份后有点自暴自弃,又在贫民区消磨了斗志,就得这样激他一下。 努斯此后果然不同了,虽然平时仍然沉默,但在学院却象不要命一样练习,不多久叶导就得到他冲入第五层斗气的消息,不过叶导还是板着个脸。 巧巧的进步也很快,因为她本身就很努力,除了每天学习魔法和绘画,还要从图书馆帮叶导抄回大量可能有用的资料,这些资料多少也在她脑子里存留了一些,对她很有帮助。 不过,叶导知道,生意要做大,光这两个老班底肯定不行,但高级人才难寻,费用也高,找些潜力股培养呢,自己资金还不算足,不想作这种长线投资。 浴血佣兵团这时已经升为B级,蔷薇城有点份量的任务,被他们一一完成,老塞弗提出,过段时间,他们或许要转战到其他城市去了。 叶导还要做生意,不能跟着佣兵团跑,虽然他信得过塞弗,佣兵团获得的收益,不会少分给他,但叶导还是琢磨,要在佣兵团安插一个自己的人才行。 努斯和巧巧得留下学习,又没其他可用的人了,不过正好,塞弗一直念念不忘的想得到一名祭司,叶导便有了主意。 这天叶导把巧巧叫住:“我记得你说过,你那个好朋友丽莎家境很不好?” 巧巧眼睛一亮:“是啊,她好可怜的,学完魔法又要出去打工,给母亲治病,嗯,阿导,你终于肯帮她了?” 巧巧的想法很简单,叶导现在几百金币的身家,也算中上流阶层了,而丽莎的家庭,只要几十个金币就可以渡过难关,这样举手之劳的善事,只要是人,都肯做的吧。 不过叶导好象不是人,他哼哈了几句:“最近手头比较紧,嗯,我只是问问……嗯,马上期末,这次丽莎还是会得第一吧?” 巧巧点点头:“是的,她很努力,而且对光明系法术天份很高,每年的奖学金都是她的,老师说,以后她肯定会是个优秀的祭司。” 叶导呵呵笑笑:“真为她高兴,嗯,期末考是几号?” 学院考试前一天,叶导带着努斯来到某处山林:“让我看看你这段时间的努力,前面不远有只四阶魔兽猛牛,你去杀了它吧!” 四阶?努斯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这可能吗?不过他一咬牙,还是走了上去。 一番恶战,努斯的进步和顽强,都出乎叶导的预料,不过,还不到六级斗气的战士,仍然不可能战胜四阶魔兽,努斯混身都是伤,如果不是他体质强悍,早就坚持不住了。 眼看努斯已经很危险了,一声大喝,老塞弗不知从哪里跳出来,几斧结果了猛牛。这魔兽身上的东西不值钱,两人也不再管,抬起努斯,坐马车回城。 没有上医院,叶导直接把努斯送到了平民区丽莎家:“丽莎啊,快帮帮忙吧,努斯受到魔兽袭击,伤得很重啊!我们怕送到医院已经来不及了!” 丽莎犹豫了一下:“可是,我,我明天要考试……明白了,如果我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救人的话,就违背了光明祭司的宗旨,伟大的米莉丝女神,不会宽恕我的……我马上治疗他。” 第五章 异界红灯区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折腾了大半夜,努斯终于安然入睡,当然,丽莎也累得小脸苍白,偏偏叶导还很无耻的只付给小姑娘五个铜币作为酬谢。当然丽莎是不会计较的,她虽然缺钱,但因为巧巧的关系,和努斯也是很熟的,因此她连这五铜币都拒绝了。 第二天的考试,虚弱的丽莎终于令人惋惜的只获得第二名,失去了奖学金,她哭得泪人似的,老师和同学也都很同情她,准备伸出援手,帮她凑些钱。 叶导适时出现了:“丽莎,别担心,我会资助你的,来吧,我们去找玛瑞大祭司,请她给你母亲治病。” 在居民们一片赞美声中,叶导果然花一个金币请来蔷薇城有名的大祭司玛瑞,给丽莎的母亲进行了一次治疗。虽然一次治疗是远远不够的,但丽莎母亲的状况还是好多了。 丽莎感动得不知如何报答叶导,叶导便对她展开了教育:“我能给你的帮助,是有限的,人还是要靠自己,丽莎你已经是个大人了,要学会用自己的双手挣钱,挣更多的钱……你的母亲如此病重,还要让你念那么好的学校,你能安心吗?” 大人吗?其实小丽莎才十四岁吧。但丽莎真的把自己当成大人了,她真的希望能帮到母亲,于是,在“好心”的叶导大哥的帮助下,丽莎终于成为了浴血佣兵团的一员。虽然只是一个三阶祭司,但对整个佣兵团来说,已经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他们很快接纳了这个小妹妹。 促成丽莎辍学成为童工的作蛹者,对自己的行为并没觉得有多么可耻,照他的说法,丽莎这样的人才,留在学院学习才是真正的浪费,不管什么职业,都要在战斗中才能真正成长。叶导自己,不也没念几天书吗,地球上又有几个人比他有钱的? 事实证明,帕莎公国历史上最好的祭司,确实是这样被叶导逼出来的。所以多年后,叶导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他的新员工:“生活,就是最好的老师!剽悍的人生,不需要学院!” 浴血佣兵团终于还是离开了,不过这一次,他们的装备已经不再是租的,而是花钱买下的二手货,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当然,他们还是会经常回来,因为只有叶导才会用最合理的价格买下他们的战利品,并且,叶导总能用最低的价格帮他们搞到需要的东西。 叶导另外还资助了几个佣兵团,虽然比不上浴血团,但也在水准之上,挣钱多少不论,能够把二手店里的装备利用起来才更重要,至少现在,越来越多人肯把装备放在他店里租赁了。 但叶导忽然觉得自己不快乐了,自从浴血佣兵团离开,他脑海里每天都会出现那个游吟女诗人的身影,那古典风味的容貌,文静与果敢合而为一的气质,还有丰满的身材,长袍侧面露出的雪白长腿…… 叶导当然知道自己不是在恋爱,他只是需要女人了,生活压力太大,必须想办法放松一下。 每晚经过巧巧的窗外,叶导都会有一种冲动,想要闯进她的房间,就算不做什么,瞧瞧她只穿内衣的身体也是一桩美事啊。 不过,终究是,太熟了,不好下手啊,叶导虽然素禽兽,但对巧巧还是做不出这种事来。 憋得实在难受,说不定哪天就失去控制了,叶导只能下个决心,去找个女人。 以前说过,蔷薇城是一座很文明的都市,这里不是没有肮脏的地方,但如果叶导去鬼混被人发现,肯定会受到许多居民的鄙视,市井间,八卦传得很快的,叶导毕竟也算小半个名人了,得注意影响。 既然如此,叶导便只好出去玩,从平时收集的信息可知,帕莎公国最有名的不夜城,是有两天路程的水仙城。 正好黑云强盗团上次送来的几大箱chūn药,在蔷薇城不好出手,就顺便带到水仙城销售吧,同时,叶导还进了一批兽鞭。经过小镇蓑草镇时,还大量收购了当地特产的草拖鞋。 药品和兽鞭,果然是暴利商品,虽然叶导的进价已经高得吓人,在水仙城还是狠赚了一笔。 草拖鞋,就需要叶导进行市场开发了,他挨家挨户说服那些jì院、舞坊、酒吧的老板,让客人进门就换上这种软底的拖鞋,这会使客人产生回家的错觉,彻底放松,这样客人呆的时间会更长,留下过夜的人也会增多。 老板们大多被说服了,不过对叶导提高了五倍的鞋价不太感冒,叶导只是笑嘻嘻的请他们留下几双鞋作试验,便自己去游玩了,反正这次是来放松的,拖鞋成本也不高,脱不了手也没啥。 好玩的表演都看过了,该是最后一项节目,也是最关键的一项:过夜了。叶导却迟迟下不了手,他nǎinǎi的,这些高档场所的物价,也忒贵了!居然还有一晚上一金币的,莫非下面会使十级魔法不成? 叶导有钱了绝不会亏待自己,但他也不喜欢花冤枉钱,那些高档的舞女,不就是会点艺能吗,至于这么贵?反正上了床,还不是一个水平,说不定她们还比不上街边的货sè呢。 虽然从前做大生意时,叶导都是请客户去最高档的渡假村,但那是应酬需要,他本人对所谓“高级货”是不以为然的,或许这就是品味和xìng格的问题吧。 叶导现在,还真是离开了高级红灯区,走在一条满布低级酒馆的小巷里,看能不能捡到个漏。街道两边都是花枝招展,或者说怪物一般的大嫂,让叶导很有点倒胃口,但他还是抱着几分希望。虽然正常来说,好货sè不会呆在这种地方,但总会有些外地或者乡下新来的姑娘,因为不熟悉环境,所以懵懵懂懂就沦落到了这里。 忽然,叶导的眼睛一亮,但是那惊鸿一瞥,却突然消失了。 叶导绝对相信自己的眼力和直觉,他知道自己刚才绝对看到了一个极品! 在一片嘈杂的笑骂和浪声中,叶导径直走到他的目标面前。 这是一个带着四五分酒意的女子,头发蓬松,脸上胭脂口红浓到吓人,身材称得上骨感,不过看不出多大年纪。 叶导第一次怀疑起自己的品味来(当然他品味本就不高),难道刚才真是这女人让自己产生了幻觉? 围着女子转了半圈,那女郎悠悠睁眼,看到叶导,眼睛顿时一亮:“帅哥?怎么,想玩玩吗?” 虽然是醉中,这女郎的眼神居然仍有很强的挑逗xìng,叶导心里一跳,没说的,真是极品,媚到骨子里的那种极品! 女郎的手搭在叶导肩上,叶导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这柔若无骨的手,虽然隔着衣服,却仿佛有一种直通人心的魅惑,轻易的就撩起了叶导的yù火。这样的魅力,无关容貌、身体,这就是“荡女”才有那种磁场,只有叶导这种娱乐场所的老手才能敏锐的察觉到。 nǎinǎi的,叶导不再犹豫,扶起女郎就跌跌撞撞的走向一家旅馆。 ; 第六章 窑子里面找人才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原以为回旅馆拿冷水一泼,就能让女郎清醒过来,擦掉她脸上的浓妆,模样也绝对不会差,然后洗个xing福的鸳鸯yu,就可以共度chūnxiao。但叶导似乎有点霉运,女郎一到旅馆就吐了。 异界的小旅馆,都没服务员的,老板相当于房东,有什么事,客人请您自己动手。没办法,叶导强忍恶臭,干起了清洁工的活,处理了垃圾回来,女郎倒是醒了,不过这可恶的女人居然跟老板要了一瓶酒,灌得都差不多了。 自认倒霉吧,把重新醉倒的女郎拖到浴室脱guang光洗干净,然后扔到床上,叶导实在没心情玩了,倒头就睡。 清早,睡眼朦胧的叶导被人惊醒,却发现昨天那女郎骑在自己身上,正用力脱自己衣服,叶导大叫一声:“干啥?” 女郎嘻嘻一笑:“昨晚喝醉了,没发现你还真是个帅哥,我昨天睡着了没感觉,现在再补上。” 女郎一边说,还一边眨着眼睛打秋波,看她身上,仍然没穿衣服,除了胸小点,其他都堪称完美,叶导还真是有些佩服自己的眼力。 但叶导的兴致好象已经过了,而且他从来不喜欢女人占主动,便把女郎推开:“你洗脸了吗,刷牙了吗?这么臭?整理一下,咱们出去吃个饭再说。” 女郎扮了个鬼脸,真的去洗漱了,叶导还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女人,活泼、魅惑,有点男孩子气,但昨晚叶导分明看到了她颓废的一面,而颓废的背后,通常都是幽伤。 坐在餐馆里,叶导慢慢问出了女郎的一些情况,她叫耶利娅,也是混血儿,身上有狐族的血统,原本是个快乐的女孩,平时就爱跟男孩子一起玩。长到大一些,她的模样出众,有了越来越多的追求者,而且许多是来自中等阶层甚至上流阶层的子弟,耶利娅对男女之事本来就看得开,所以也跟很多人发生过关系。 有一天,耶利娅真正爱上了一个贵族少年,但这少年却把她卖到了水仙城,这贵族当然不是因为缺钱,他竟然是因为觉得好玩才这么做的。耶利娅遭到这样的打击,再也爬不起来,每rì酗酒,得罪客人,终于被jì院赶了出来,沦落成街边的流莺。 叶导一边吃一边听,谈不上什么感动,这种故事,他听过太多,就算不是编的,也已经烦了。现在叶导打的是另外的主意。 终于,叶导说道:“别干这行了,以后跟着我混吧。” 耶利娅一愣,睁大眼睛看着叶导:“你不是商人吗?我能帮你什么?混?是什么意思?” 叶导慢慢泯了一口羊nǎi:“这个一时半会儿说不清,反正不会比你做jì女累,只要你绝对服从我,每月我给你一个金币的薪水。” “一个金币?”耶利娅似乎没有什么概念,她转了转眼珠:“金币好象比银币贵吧?这收入还可以吧,不过我可没觉得现在这行有多累,又zì yóu又有帅哥呢嘻嘻。” 叶导笑了,什么叫人才,能把做jì女当作享受的,这就是极品的公关人才啊,自己这趟水仙城没白来。 叫耶利娅回去收拾一下东西,顺便给她几个银币买点想买的物品,叶导先去各个场所,看那些老板试用拖鞋的效果。看起来,顾客都很喜欢草拖鞋的感觉,jì院舞坊的老板们也纷纷表示出对拖鞋的兴趣,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叶导的拖鞋都以进价三倍的价钱卖了出去。 这趟总共赚了四十几个金币,叶导心情不错,正好又在某家舞坊发现了个xìng价比高的美女,便在那里泄了火,把这个异界身份的处男之身破掉,感觉人轻松多了。 在夜sè下,和耶利娅一同回到蔷薇城,马车是自己买的,车夫也算自己人,除了他之外,再没让一个人瞧见耶利娅。 第二天,吃饭时介绍一下,巧巧和努斯都惊讶的看着耶利娅,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不过虽然他们从心理上有些排斥jì女,但耶利娅的热情豪爽,还有几分孩子般的天真,很快融化了隔膜,与大家打成一片。叶导脸上露出了微笑,确实,这是一个交际的天才。 接下来,叶导开始了对耶利娅的调教,第一个要求,就是要她戒酒。 听到戒指,耶利娅把头摇得拨浪鼓似的:“绝对不行,没酒喝,没男人,这生活还有啥意思,我宁愿死喽!” 叶导淡淡的道:“我们签了契约,你什么都得听我的,这一次,不只要戒酒,你还要戒男人!” 耶利娅脸上露出了娇笑:“帅老板,如果是为了你,我倒可以考虑不跟其他男人睡,不过,戒酒嘛~~~~~是不可能滴,嘻嘻。” 叶导不再说什么,站起身,将耶利娅强拉到地下窒,然后把门锁上,径直走了。“ 当天晚上,叶导三人一直就没能睡安身,耶利娅的尖叫声频率太高了,还好旁边的居民隔得比较远,没被打扰到。 三天过去,耶利娅好象老实了些,每天都按时吃门下塞进来的饭菜,并且笑嘻嘻的叫叶导放她出去,以后不会再喝酒了。叶导大感困惑,这女郎不会这么快屈服的,但她酒瘾这么大,又是怎么克服的呢? 终于,叶导闻出了地下室的酒味,他明白了问题所在。 叫来巧巧,非常严肃的jǐng告她:“不准再给耶利亚送酒喝,否则扣你工资!” 巧巧有些委曲的道:“其实我只送了很少一点,那一大瓶是努斯哥哥送去的……” 对努斯也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接下来两天,地下室传来的,不再是尖叫,而是恶毒的咒骂,不光叶导,连努斯、巧巧一起骂,骂出来的花样还不少,叶导还动手抄了几条经典的。 耶利娅被软禁的第七天,她开始绝食,第八天,宣布不喝水,第九天,说要随地大小便,第十天,声称晚上就要自杀。 叶导当然不会理她,这是戒酒,又不是戒毒,至于那么惨吗,这女孩也根本不是会自杀的那种人,所以不管耶利娅的叫声多么凄惨或狂暴,叶导照样睡他的大觉。 但夜里一声惊呼让叶导跳了起来,因为这声音是巧巧的。 叶导赶紧抓起床边的一本书,冲下楼,正好看见耶利娅架着巧巧从地下室走来。 耶利娅的眼圈黑黑的,头发蓬乱,面容有些扭曲,嘴巴里嗬嗬作响,让叶导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戒酒的痛苦会让这女孩变得如此可怕。 不过他更没想到的是耶利娅会胁持巧巧,她手里举着一段木头,尖锐的一头正对着巧巧的喉咙。这不象是做戏,叶导已经看到巧巧痛苦的表情了。 叶导高声叫道:“放下巧巧!我会给你一点酒!” 耶利娅呱的叫了一声,象一只发怒狐狸:“让开,我要出去,老娘再不受这活罪了!” 第七章 女人的钱最好赚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叶导沉下气来,打开手里的书,这是《初级商人咒语大全》,翻到折好的那一页,叶导轻声的念叼:“马利马利,万能的主神海尔墨,石力普石力普,请赐我所想之人以睡眠,暗寐术!” 这是一个二阶的暗系魔法,虽然不算高级,但对一个疲倦的普通女子来说,足够了。叶导之所以把这一页折好,是因为他这几天被吵得实在睡不着,准备在忍无可忍的时候,给自己来一下的。 但咒语完毕,却什么都没有发生,这可是叶导的处女秀啊,就这么砸了?还是在这么关键的时候? 耶利娅jǐng惕的盯着叶导,虽然脑子里很混乱的她,不知道叶导在做什么,但还是本能的感觉到危险,手上一用力,巧巧惊呼一声,鲜血竟然直淌了下来。 叶导只觉心里狠狠一痛,这个时候,什么也顾不得了,他急忙大叫:“别动手,我让你出去!” 叶导一边开门,一边心痛,好容易才找到这么个人才,眼前就要去掉她的酒瘾,成功就在眼前了,却被巧巧这丫头坏了事,真是气人啊。 但叶导垂头丧气站了半天,耶利娅还是没走,他抬起头,才发现那女子已经松开巧巧,瘫在地上睡着了。 原来暗寐术是发生了作用的,只不过效果来得晚了点,其实道理很简单,海尔墨只是个中介神灵,他接到请求后,还要去找黑暗之神讨价钱,耽误点时间是很正常的。 巧巧是因为担心耶利娅晚上真的自杀,所以守在地下室外反复劝说,耶利娅却拿起那尖木头对着手腕,巧巧赶紧打开门,没想到却是上了耶利娅的当。 叶导也没多责备巧巧,只是把耶利娅绑在柱子上,继续强制戒酒。 整整十二天,叶导才将耶利娅放出来,给她蜂蜜、牛nǎi,而这时的耶利娅,温顺得象小绵羊,当然,这只是因为她实在太累了。 不过就算耶利娅体力恢复,她也没有再吵闹,没有要酒,只是静静的坐在窗边,渡过了两天两夜。 没有人打扰她,叶导知道,或许这是她几年来,第一次试着回忆痛苦、思考将来。 耶利娅终于走下楼来,她的脚步轻盈却并不轻浮,她的眼睛充满诱惑而又没有过多的*,她带着淡淡的微笑问叶导:“帅老板,接下来,我该做些什么?” 叶导笑了,所有的心血,终于没有白费,耶利娅,果然是个可造之材。 叶导让耶利娅来到书房,这里的手抄本,假如全按正版来计算的话,能值几十个金币,叶导给她的任务就是读完这些书,他会让巧巧来抽查的。 耶利娅睁圆了眼睛:“你说什么,帅老板,叫我读书?那你还是把我关回地下室吧!” 叶导嗯了一声,拉着耶利娅就向地下室走,耶利娅终于认输了:“好啦好啦,我读就是嘛,不过老板你今晚要来陪我。”说完,耶利娅便向叶导打了个美美的秋波。 不过当叶导几分钟后回到书房,耶莉娅已经趴在书堆上睡着了。 反复几次,耶莉娅都是如此,读不了几个字就打呵欠,这倒跟某个人很相象,但这“某个人”却完全不理解她,直接将她送回地下室,如果她看不完手里的十本书,不给饭吃,也别想出来。 人都是逼出来的,两天过去了,耶莉娅总算翻完了这些书,并且很勉强的通过了巧巧的测试,不过她用非常坚定的眼神盯着叶导:“你要再让我看一本书,我马上自杀,这次是真的,我以福克莉丝大神的名义发誓!” 这个什么福的神,应该是狐族的邪神吧,想不到耶利娅还是个异教徒,不过叶导并不在乎这个。他想了想,便拉着耶利娅来到楼上,站在窗边。 几个华服贵族青年从街上走过,他们用手指指点点周围的人们,尤其在那些美丽少女身上,他们投入了最热烈的目光,并且嘴里肆无忌惮的夸奖着少女们的美貌。 叶导缓缓道:“耶利娅,你是否希望有一天,这些公子哥都拜倒在你的裙下,吻你的脚趾呢?” 耶利娅眼睛里闪过一道寒光,接着是瑰丽的火焰:“想,想得要命!我要他们全都哭着求我!嗯,帅老板,也许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我的奴隶哦!” 叶导呵呵笑了,过了一会,他又指着街道尽头出现的一个青年骑士:“那是蔷薇城最英俊的骑士爱德华#8226;枫,你是否想要他作你的情人?” 耶利娅静静的看着那骑士,这一次她的目光有所变化,却没有说话。但叶导已经不用她回答了。 叶导直起身:“想要得到这一切,想要成为蔷薇城、帕莎国,甚至整个世界的明星,想让所有人为你倾倒,那么,给我回去看――书!” 半个月的时间,虽然耶利娅看书的速度还比不上巧巧三分之一,不过她的气质也渐渐改变,多了几分内涵,用叶导的话来说,就是勉强可以拉出去见人,而不容易被人当做jì女了。于是,叶导便请来了一位家庭教师,教耶利娅和巧巧学习礼仪、形体等。 叶导的生意当然也没停下来,除了扩大拖鞋业务,将草拖鞋运到更多大城市,卖给娱乐场所外,他着重开发并推广的是一个新产品――文胸。 异界是没有文胸的,连紧身胸衣都只有贵族小姐才会穿,这样大的一个市场空白,叶导很快就抓住了。 文胸在塑形和健康方面的作用,短时间内异界的女子还无法体会,其实叶导自己也根本不知道,在他眼里,只要文胸能帮助姑娘们垫高胸部,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卖点了。 事实证明,叶导根本没怎么费嘴皮子,就让几乎所有娱乐场所的老板们接受了这个新事物,不管客人在脱下姑娘们衣服后,会怎样的失望,反正他们钱都已经付过了。也许有的老板或jì女想讲一点诚信,不想用假货来骗人,但随着文胸的普及,不用只能被淘汰,他们也只好屈服。 这一次的项目,叶导是十拿九稳的,所以他投入了所有的资金,一次便大量投放,zhan有整个市场,得到第一批回笼资金后,马上扩大生产,半个月之内,蔷薇城所有的低阶裁缝,几乎都被叶导雇佣了,仍然是供不应求,因为从平民到贵族,都已经开始抢购这种好东西。 仿制者很快冒了出来,不过叶导不断的变化着文胸的款式和功能,始终抢在别人前面,在帕莎公国,他已经稳稳的打出了品牌。 可惜,即使叶导已经晋升为三阶商人,他还是无法获得跨国贸易的特权,如果他到帕莎之外的地区销售文胸,会被征收40%的税收,除去运输与风险,他无法获得太大的利润。因此,叶导无奈的停止了扩张,“叶氏文胸”只能通过一些外来商人,卖到其他国家。 四阶商人需要交纳一百金币,但这对现在的叶导来说已经是小数目了,最大的问题在于,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即四阶商人需要一个最起码的“绅士”身份。 第八章 在异界搞联赛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绅士这个称号,对于有贵族血统的男人来说,一生下来就已经具有,哪怕他是个痴呆儿或者恶棍。法师、学者、医师等高尚职业,在其达到二阶水准后,也自然获得。普通职业,则要看他对国家社会的贡献以及众人的口碑,佼佼者才可能被城主一级的长官认可,商人也属其中之一,不过,由于社会对商人的不认可,使他们获得这一身份的难度更大一些,蔷薇城几千名注册商人,至今也不过两个绅士而已。 叶导其实已经很努力的在挣名声,他给一些zhèng fǔ机构和学校都捐过钱,虽然只有几十个金币,但效果已经很不错了。只是叶导没想到,他新经营的那个项目,让他获得巨额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负面影响。 帕莎公国的风纪委员会向公爵投诉,说叶导发明的文胸,破坏了社会风纪,这可是个大帽子,虽然公爵本人和其他贵族对此并不以为然,但因为这样的原因,公爵也不好在这段时间给叶导以绅士称号。 风纪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古板的老头子,就是神职人员,想获得他们的好感,用钱是不可能了,叶导一时也想不出什么招数。 夜晚,叶导和自己的三名雇员:巧巧、努斯、耶利娅坐在一起玩斗神牌,虽然和努斯关系紧张,但这汉子还是会听从叶导的命令,当然,斗神牌本身也是比较吸引努斯的。 斗神牌是异界中上流社会最常见的室内娱乐,十二主神和归属于他们的各职业英雄、半神等,总共一百零八张牌,各神系和各职业间有相克关系,也可以几张牌组合产生新的威力,总之,是很复杂的一门纸牌游戏。 叶导刚开始时还占着上风,但随着其他三位对规则的熟悉,叶导便开始负多胜少了。 叶导啪的一拍桌子:“怎么就打不过你们呢!说,你们是不是扮猪吃老虎,你们以前一定都学过!” 耶利娅撇撇嘴:“没风度的家伙,我们这些下层阶级的人,哪可能玩过这种无聊的东西。” 巧巧也嘻嘻笑道:“是啊,阿导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要是玩过,会不告诉你吗?” 叶导哼了一声,却把目光盯向不出声的努斯:“输给你们两个女孩子我倒没什么,琳达老师也说你们非常聪明,我就想不通,难道我的智商还比不过这个笨蛋努斯?” 努斯气呼呼的转身,冲到院子练斧头去了,巧巧笑道:“说到琳达老师,她今天说,耶利娅姐姐对舞蹈的天份非常高,她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她可以帮姐姐介绍一位优秀的舞者呢。” 叶导哦了一声,看看耶利娅,再次感叹自己的眼光。一个舞蹈皇后,正是社交场上最耀眼的明星,叶导已经可以看到光明的前景了。 就在这时,院外仆人通报:“霍拉先生派人送来请柬,邀请主人明晚过去聚会。” 叶导摇摇头:“回复他,我会去的。” 霍拉也是一位三阶商人,在蔷薇城住了几十年,名声却还比不上新来的叶导,在他举办的聚会上,不会有什么大人物出现,去了也没什么收获,但叶导现在也只能在这个层次混了。 说起来,叶导晚上跟三个“员工”打牌,也是为了练习斗神牌的技术,以前的每次聚会上,他都会输不少钱,那个心痛啊。虽然以前在地球上,叶导跟人打牌也输多胜少,但那是为了跟各官员们搞好关系,现在都是商人之间,你输钱人家只会幸灾乐祸。 商人间的聚会,虽然极力模仿贵族宴会和沙龙,但总是比较俗气的,话题里离不开女人,桌子上互拼酒力,饭后就是赌钱。 叶导又输了六七个金币,头也打晕了,他忽然一声大吼:“烦死了!” 所有人都盯着叶导,叶导这才清醒过来,赶紧干笑两声:“我是说,整天打牌,大家不觉得无聊么?不如,我们想点新的玩意儿?” 商人们也有同感,议论纷纷,叶导这时脑子慢慢清醒过来,灵光一闪,忽然说道:“我有一个主意,不如,我们来搞一个联赛!” 叶导的主意是这样的,所有商人都可以组织一个俱乐部,然后邀请各种战斗职业者加盟,由这些战斗职业者相互组队较量,夺冠者可以得到高额奖金。每场比赛,可以收门票供市民和贵族观看,同时,设立盘口供大家下注。总之,就是地球上拳赛、球赛的那些做法。 异界的一些地方有角斗表演,不过由于异界的魔法与斗气高手,通常都是贵族或军方人士,所以奴隶或贱民之间的战斗,并不jīng彩,而叶导这一次,就是要组织高手之间的较量。 叶导可不是真的吃饭了没事干,他这么做有多项目的,不管是邀请高手,还是接受赌注,都能拉近商人与上流社会之间的距离,而这种“联赛”,以叶导的经验,必将成为人民文化生活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联赛的赞助者,势必给人民留下深刻印象。 商人们很快对叶导的提议充满了兴趣,而且少数人也很快发现了“联赛”背后的好处,于是,在一片同意声中,商人工会的会长罗斯决定,发起“蔷薇杯”联赛的组织工作。叶导虽然资历浅,又不是本地人,但由于是提议者,所以也破格成为了组委会成员,这算是一个意外的惊喜吧,叶导总算获得了一点点的权力! 组织工作其实并不很复杂,就是向治安和文化官员提出申请,最后还要公爵大人批准,另外是场地的布置,比赛规则的设定,联赛的宣传、资金的汇集等等,如果让组委会其他人搞,估计要不了几天。但叶导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给大家增加了许多工作量,那些老商人一时偷懒,便把大半工作都交给叶导。叶导趁此机会到处联络,上至zhèng fǔ官员,下至普通百姓,在这短短时间内都对叶导产生了深刻的印象:这人在商人工会的地位一定很高! 当然叶导也没放松对自己“俱乐部”的筹建,虽然他有几个佣兵团作后盾,但还是想尽办法拉人。 与其他商人直接找高手本人不同,叶导还是从学校着手,用各种方式诱惑孩子们回去说服自己的父母。这是非常有效的一招,因为这种联赛是第一次举办,对武艺、魔法高手来说,都不想参与这种象奴隶角斗一样的活动,但由子女来央求就不同了,这让他们觉得,这是为子女挣取荣誉,但又不失为一种轻松的娱乐,就象学校组织的家庭运动会一般。 就是在这样微妙的心理作用下,叶导的“红叶俱乐部”,拥有了七名六级战职者,十几名五级战职者,其中半数拥有贵族血统。 在一个初冬的早上,异界大陆第一个格斗联赛就这样开幕了,经过组委会的甄选,最终留下了最有实力的三十二个俱乐部,成为第一届蔷薇杯的正式参赛队伍。 而让商人们受宠若惊的是,公爵为了显示其领地内文化的多样,还邀请了百兽帝国的大皇帝哥马汗前来观赏! ; 第九章 皇帝开盘口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百兽帝国之皇,哥马汗,身高两米,大胡子,威武雄壮,虽然已经五十开外,但威严有增无减。在哥马汗脚边,是闭着眼睛养神的人面狮身兽,传说此兽睁开眼睛的话,百兽都不敢抬头。 哥马汗饶有兴致的看着台下那一队队参赛选手,他忽然笑道:“你们大家都猜猜,这次是哪个队得冠军?你们下注,我来做庄,无论压哪个队,我都是一赔十!” 帕莎公国之主诺威公爵听到这话,心里放下一大半,无论是哪个领导者,都不会喜欢国民赌博,百兽帝国虽然没在法律上禁止,但平rì的宣传还是要求国民多学生、生产,不要沉迷赌博。 但这次的联赛,如果不是有赌局的存在,恐怕就少了一大半吸引力,也无法搞得那么红火,所以虽然知道皇帝要来,诺威公爵也对赌局采取了放任的态度,只是在心里暗捏着一把汗。现在皇帝居然主动要求开赌,事实上解除了公爵的心理负担,在庆幸之余,诺威公爵也不得不赞叹,大皇帝果然是一个聪明的君主。 既然哥马汗肯来观礼,已经说明他对这种格斗联赛的方式很看好,而带头开赌,则说明了他有意识想将这种方式推广到全国!诺威公爵仅从这一个信息便捕捉到了皇帝的想法,他脸上露出了微笑,这一步棋自己走对了,当然,事后得好好奖赏提出这创意的商人才是。 这时几个近臣开始发表自己的看法,他们多是外行,看到哪队人员身材剽悍,或者法师装束的人多,就选哪队。诺威公爵,则选择了“白银战队”,因为只有他才知道,这战队是由财力最雄的商人工会会长罗斯组建的。 哥马汗含笑不语,转向近卫军统领奥斯特:“小特,你的选择是什么?”奥斯特已经是三十几岁的英武将军,但皇帝仍然喜欢叫他的小名。 奥斯特鞠了个躬,然后转手指向台下:“钢铁俱乐部的钢铁战队!他们队伍里虽然只有三名六级战职者,而且没有法师,但很明显,这些人全都是受过正规训练的军人,从他们年龄看,应该都是退伍多年的,至今仍没有失去当年的军容,我会在他们身上压一百金币,夺冠!” 一百金币,对其他贵族大臣来说,算不了什么,不过奥斯特本人是小贵族出身,因为豪爽所以开销又大,这笔钱恐怕是他一小半的身家了,看来他真的很看好钢铁战队。 哥马汗嗯了一声,又转向一个灰袍中年人:“亚宾剑圣,你的看法呢?” 剑圣,异界武者最高的荣誉,九级战职者。但这亚宾的穿着,偏偏却象一个法师。亚宾慢慢抬眼,双手仍然笼在袖中。他淡淡的说道:“那个。” 亚宾连脸都没抬,他仅仅是将目光停留在一支队伍上,周围所有人却仿佛都能接受到他信息一般,立即知道了他的答案:“饿虎战队!” 饿虎战队是蔷薇城最神秘的商人司科克组建的,司科克做的生意并不大,也不特别,但他却养着一支三十几人的保镖队伍,这些保镖很少单独离开司科克的宅院,基本不与居民交往,大家只知道,他的商队虽然都是跑长途,却从没被抢劫过。 既然能得到百兽帝国唯一一位剑圣亚宾的肯定,所有人都不再小看这个战队,尽管在这些外行看来,那战队的人全都沉默寡言,身上也感觉不到强烈的战意和气势。 哥马汗笑了,他高声道:“剑圣果然就是剑圣,不过,既然亚宾已经说了出来,你们剩下的人都不能再撤注了哈哈!” 清亮的声音响起:“父王,我还没下注呢!” 一个英俊的盛装青年从旁边缓缓站起,他是哥马汗最小的儿子,哥龙王子。 百兽帝国以武力立国,哥马汗十一个儿子,有十个都是战场上的猛将,只有哥龙,只爱混迹于学院、文化沙龙、舞会,乃至出现乡村的某个祭祀典礼上,不过,他却是哥马汗最疼爱的儿子。 哥马汗大笑:“我怎么就把你这个家伙忘了呢,老爹我今天认栽,说吧,你准备压多少,看会不会把我的国库赢走!” 哥龙微微一笑:“我压五百金币好了,嗯,我选‘红叶战队’!” 先前没有任何人关注红叶战队,因为叶导有意隐藏实力,所以在台下列队的时候,使用的是第二梯队,十几个人里,大半是五级战职,还加上几个四级佣兵,努斯居然也在队里凑数,所以红叶队总体看上去并不显眼,毕竟大家胸前的纹章都清楚表明了自身的位阶。 哥马汗哦了一声:“原因呢?” 哥龙笑道:“因为他们队伍里的贵族是最多的,我相信高贵的血统必会受到天神的庇佑。” 奥斯特忍不住插嘴:“王子殿下,虽然贵族确实能获得更好的教育,购买更好的装备,但在这样的格斗中,双方都将用尽全力,甚至有可能使出一些卑鄙的战术。我承认贵族的荣誉心是一种难得的品质,但用于格斗,却往往会吃亏啊。另外,红叶战队的总体位阶,并不占优,他们或许能进入八强甚至半决赛,但绝不可能是夺冠人选的。” 哥龙摇摇头道:“我坚持自己的看法,父王,你不敢接注吗?” 哥马汗大笑:“我怎么会不敢,我正好借这次机会,让你吃点苦头,让你知道,战争与美学,是完全相背的东西!这些穿着体面,彬彬有礼的人,只是来玩的,他们全都一副无所谓的态度。而那边,饿虎战队战士看似平静的眼神里,是坚定的意志和**裸的求胜yu望,胜负早已注定!” 哥龙仍然微笑:“那么,父王你已经接受了赌注是吧?好,特马尔,我们下去,加入那个红叶战队吧!” 呯呯几声人体跌倒的响动,哥马汗和大臣们纷纷栽倒在地,奥斯特眼睛都瞪圆了,就连亚宾剑圣的脸皮都抖动了一下,不过,他不象是惊,而是在强忍笑意。 ; 第十章 意想不到的对阵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虽然哥龙是十一个王子中最不好武的一个,但王子终究是王子,被众多强者的教育之下,又有各种补品,怎么也不会差,上次评定时,哥龙是一个六阶魔剑士。 不,还没完,哥龙还是一位五阶法师,五阶游吟诗人,五阶骑士,五阶战士,五阶盗贼,五阶箭手,五阶驯兽师,最后,他还有三阶祭司的能力…… 至于哥龙的随从侍卫特马尔,他就简单得多:七阶战士,不过单论力量,许多八阶战士也比不过他。 哥龙和他的随从到后面去换了套普通的衣服,脸上多了一顶半封闭的头盔,他们准备出发时,却听见公爵宣布比赛正式开始。 这次联赛虽然允许中途换人,但当天上报的名单,不论什么原因都不能修改,哥龙就算现在加入红叶战队,也已经来不及了。 哥龙笑骂道:“真是些输不起的家伙啊,不过没事,红叶战队肯定能在第一天过关的。” 这时比赛已经开始,哥龙大略看了几眼,虽然这些参赛者的水平也不算很低,但因为是比赛,组织者规定大家要留手,武系战职者全使用木制兵器,法师系的则使用一根特制的可以降低魔法效力的法杖,所以总的来说,不够jīng彩。 当然,这只是相对而言,与见过大场面的哥龙相比,许多普通观众还是第一次欣赏到如此高水平的战斗,一个个看得如痴如狂,虽然没有经过组织,但他们已经开始自发的高呼尖叫起来,场面一如地球上的球场,气氛极为热烈。 哥龙也受了感染,恨恨的道:“真气人啊,这么爽的节目,我却只能当个看客!” 哥龙无聊的看着台下,想找点有趣的事,想不到居然还真给他找到了,在看台不远处,一个年轻姑娘正聚jīng会神的举着画板作画,周围观众的山呼海啸声,似乎完全没有影响到她。 哥龙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他立即挤开人群,很快来到姑娘身后。 哥龙看到,这姑娘画的正是格斗场上的人物,她画得很快,象是在打草稿,在哥龙这样经常出入艺术沙龙的人眼里,画工还很一般,不过每一张画,都捕捉到了场中人物的神采和格斗中的jīng彩瞬间。 哥龙看几眼画,又看几眼人,越看,他越觉得这个皮肤微黝的女孩与众不同,尤其是那专注的神情,没有杂质的眼神,纯天然未经化妆的皮肤,都让他这个都市来的王子感到新鲜,更重要的,这女孩也算小半个艺术家吧,原本就喜欢艺术的王子,怎能不心动? 哥龙终于忍不住了:“这位小姐,我能打搅一下吗?请问你为什么在这里作画呢?” 女孩啊了一声,抬起头看看哥龙,微笑一下:“这是我朋友,嗯,不对,应该说是老板吧,他叫我画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哥龙哦了一声,心里稍有些失望,这女孩的家世看来不好啊,在异界,替人打工,比奴隶的地位也高不了多少。 不过哥龙仍然很想多了解这女孩一些:“小姐,你的老板是做什么的呢,对了,我还没问你的名字呢,真是失礼。” 女孩抬手指了指场边:“他叫叶导,就是红叶俱乐部的出资者啊。我吗,嗯,我叫巧巧,先生您呢?” *********************** 在叶导将参赛名单上报的时候,他看到那个工作人员眼睛都瞪大了,叶导心里也禁不住一阵得意。 虽然称为联赛,但还是使用淘汰制,每队十三名选手,用车轮战单挑,而叶导的名单里,出现了六个六阶战职者,其余七个五阶战职者,也多是本城的名人,任何蔷薇城的居民,看到这名单都会惊呆的。 蔷薇城虽然也有七八阶战职者存在,但那都是拥有超然地位的,不至于来参加这种商人举办的活动,所以叶导的阵容,在这次联赛上,绝对可以称为超级豪华阵容了! 照叶导参与制定的规则,队伍成员总位阶越高的,首轮对手总位阶越低,因此叶导被如愿分配到了一个鱼腩战队,嗯,这战队的名称就叫“鱼篮”,资助者是个鱼商。 不过让叶导有些惊讶的是,他的阵容居然不是排在第一的,工会会长罗斯的白银战队,就有八名六阶战职者,而排在第三的雄狮战队,也有五个。 一般来说,高手都出自贵族世家和军营,但平民百姓都很努力,一旦有机会学习高级魔法和斗气,成就绝不会低于贵族。不过,蔷薇城居然隐藏着这么多平民出身的高手,叶导还真是没想到,看来,这些本地大商人,经营多年也真不是白混的。 不过叶导并不担心,因为老塞弗可是拥有七阶战士牌照的,就算年纪大了体力下降,但经验丰富,连续击败两三个六阶对手还是有可能的,当然现在还用不到他出场。 第一轮比赛开始了,叶导和每一个队员都干了一杯,看得出,贵族们都显得很轻松,但叶导总觉得心里有点不踏实。叶导的直觉一向是很准的,他心里忽然有些发毛,那个“鱼篮战队”,不会是隐藏了实力的吧?对阵名单上,他们明明都是些四五阶人物,还有两个三阶的呢。隐藏实力?没理由啊,每一个战职者,对位阶都很重视的,很少有人实力到了不去进行升阶考试的。 红叶战队第一个上场的,是爱匈准爵,六阶骑士,他的座骑是三阶的雷角马,会使四级的电系魔法,这样一匹好座骑,无疑又将主人的实力提升许多。 爱匈的对手,则是一个五阶的野蛮人法师,法师吟唱咒语需要时间,遇上速度快的骑士,十几米的场地,只能使用瞬发法术,而五阶法师的瞬发法术,最高也不会超过四级,根本击不破骑士的护身斗气。 看到这样的对阵,叶导嘴都笑歪了,鱼篮战队总共才三个五阶战职者,如果他们全对上本方的六阶高手,那第一轮自己就可以横扫了,那可是大大的风头啊,叶导干什么搞这种联赛,还不就是为了显摆吗? 但爱匈准爵拉着雷角马,看着对手却紧皱眉头。 不等裁判宣布比赛开始,爱匈准爵忽然冷冷道:“我宣布,退出比赛,我不和低等种族决斗!” 全场鸦雀无声,大家就看着爱匈准爵昂起头走下比赛高台。 叶导呆了:“准,准爵大人,这,这是比赛啊,就是玩玩嘛,还考虑什么种族。”他又凑近一点,小声说:“你就看作是当众表演斗兽不行吗?” 爱匈准爵冷冷道:“如果是为国杀敌,我会将这个野蛮人穿起来,如果是斗兽,我会将他扔向看台,但这不是,这种比赛,把我和野蛮人摆在同样的地位,遵循同样的规则,那就是一次正规的决斗,我无法接受!” 叶导无语了,他只能狠狠的咒骂那个鱼商,为什么找这种野蛮人来。虽然人类平民如果能练到二阶法师,就已经能获得极高的尊敬,但对异族来说,无论实力多么强悍,仍然受到主流社会排斥。即使是受到皇帝嘉奖的九阶异族,在人类贵族的眼里,地位只怕也比不上一个三阶战职的平民。 让叶导继续抓狂的是,接下来的几个贵族,竟然也因为同样原因而弃权了,而他们的对手,全是异族。 鱼商显然不是有意的,因为他也不知道会对上叶导的贵族阵容,他之所以找这么多异族,只是因为异族的地位低下,不用花多少钱就能请到。 就这样,红叶战队五场弃权,只要再输两场,就直接出局了,叶导扑通坐倒在地,他真的想不到,自己这么辛苦的筹划,才搞到这样一个挣名气的机会,到头来,却是为他人作嫁衣裳…… 第十一章 悬殊的战斗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 一只手拍在叶导肩上:“叶,别担心,我可不象他们那样讲究,只要是战斗,我都喜欢,当众击败一个低等种族,更让我感到兴奋,你就等着看好吧!” 叶导抬头看着这个人,瓦尔他爵士,六阶骑士。叶导眼睛湿润了,握着骑士的手连连点头。 瓦尔他上场了,不过,半分钟后,骑士又回到了台下,摇摇头:“真是无奈啊,我的对手居然是个jīng灵女法师,而且还是我喜欢的那型,身为骑士,怎么可能欺负一个女子呢。” 叶导当场仆倒:“所以,你也弃权了?” 场上比分,六比零,所有在红叶战队身上压注的观众都开始怒吼起来,西红柿、臭鸡蛋雨点般飞了下来,还波及了邻近的两个战队。 叶导已经麻木了,他已经不再报任何希望,下一个出场的,是以骄傲闻名的准爵骑士佛利。 佛利大步走上看台,抬头看向对手,他忽然怒吼一声:“红眼球?我抗议!鱼篮战队竟然招收了一名魔族杂种,这是对本次联赛的侮辱!” 裁判无奈的道:“这是组织者定的规则,参赛者种族不限,准爵阁下,现在我只问你,是否进行比赛?” 佛利大吼一声:“跟这样的杂种比赛?开什么玩笑!我……” 佛利的话还没说完,对面那青年刺客忽然冷冷道:“这就是所谓高等的贵族吗?居然会惧怕一个身份低微所谓‘杂种’?你是怕我把你的卵蛋切下来吗?” 全场顿时一片哗然,所有观战的人,都是平民以上的身份,他们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一个混血儿侮辱贵族的事实,在无数的呐喊声中,出现最多的词语便是:“杀死这个杂种!” 佛利的脸顿时青了,他缓缓转头,然后举起了骑士枪:“你,死,定,了!” 一声哨响,比赛开始,在观众海啸般的助威声中,佛利催动二阶的丽安马,向那青年刺客雪鹰扑了过去,长枪舞动,笼罩了十米方原,在这面积有限的看台上,长兵器无疑是非常有利的,雪鹰几乎已经失去了躲避的余地。 但雪鹰还是瞬间消失了,他是从丽安马肚皮下溜走的,在最后一瞬,他还挥动了一下手中的匕首,刺中了丽安马的腹部。 比赛用的都是木制兵器,刺客不以斗气见长,所以这一匕对魔兽没什么效果,如果雪鹰使用的是真武器,那这一个照面下,丽安马就该受伤了。 佛利没想到对手这么敏捷,现在可是一场六阶骑士与四阶刺客之间的对决,如果让他撑得太久,根本是自己的耻辱。 轰的一声,佛利转身一枪刺在地面,只差几厘米,他便可以刺中雪鹰,但还是落空了。 骑士与刺客在场地中展开了追逐战,不管佛利怎样进攻,雪鹰总能找到那一丝丝空隙,险到毫巅的躲避。 事实上,雪鹰已经刺中丽安马好几次了,甚至还有一次,他击中了佛利的手背,不过木制匕首根本不可能击破佛利的重甲。 在高手眼里,已经出现了惊讶,这个人魔混血,确实是一个上佳的刺客材料,他的敏捷与反应,都不是普通人类可以比拟的。看上去,雪鹰似乎并没有一个好的老师,他的招数简单,斗气也不jīng纯,应该是自学的。 佛利终于怒了,当他再一次与雪鹰拉开距离后,没有冲锋,而是开始轮转骑士枪,强烈的罡风开始呼啸,空气被搅得片片粉碎,虽然隔着魔法防护罩,场外的观众仍然能感觉到那种可怕的压迫力。就连那些来自dì dū最尊贵的客人,脸上也都露出了关注的神情。当一个六阶骑士使用绝招时,就算七阶八阶的对手,也不敢轻视。 雪鹰已经退到了防护罩边,他已经无路可退,向前,更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根本承受不了那枪上发出的斗气墙的压力,可以说,佛利现在已经控制住了整个场地! 轰,佛利终于挥出了蓄势已久的一枪,骑士枪用力向前劈去,雪鹰整个人已经被强大的压力顶得贴在防护罩上,全身喀喀作响,他的脸上也露出痛苦的表情。 但雪鹰聚起最后的力量,向天空扔出了十三柄飞刀。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年轻刺客是因为压力太大,导致手法变形,所以飞刀的准头才会那么离谱。 佛利继续保持着举枪的姿势,他的脸上露出狞笑,慢慢催动丽安马向前行,只要再逼近几米,枪气足够令雪鹰全身的血管爆裂! 但就在这时,佛利头上响起乒乒乓乓一阵乱响,将他的覆面头盔都打得歪向一旁,佛利急忙用手扶正,这才发现,刚才落在自己头上的,是雪鹰那十三柄木制的飞刀,这些飞刀是撞在防护罩顶端后,反shè回来的。 如此jīng准的计算与预测,全场都震惊了,他们清楚,如果这些飞刀的材质变为jīng钢,如果雪鹰的斗气能够比现在高一两级,那么,佛利很可能已经重伤甚至死亡了。 佛利为这情景震惊了,他的斗气压力也在不觉间解除了,不过雪鹰仍然软软的坐在地上,这刺客多处骨折,已无力爬起。 赛场沉寂片刻,终于有人带头喊起:“杀掉他,杀掉他!”的声音,于是,全场都开始高喊。 佛利胸中热血重新升腾,他想起了刚才这杂种青年对自己的侮辱,于是佛利怒气上来了,他举起枪,准备向雪鹰掷出,将这家伙钉在石板上。 忽然台下传来一声轻咳:“佛利阁下,嗯,你不是角斗士……” 佛利一怔,他转过头望向叶导,然后他慢慢反应过来了,这种由观众决定战败方命运的方式,其实是低级奴隶角斗场上才有的,而自己,可是一个贵族啊。 为了这点荣誉心,为了与奴隶区别开来,佛利终于压住了自己的杀心,他转向防护罩外的裁判:“请判定,我是否已经胜了!” 几个裁判商量了一下:“是的,虽然雪鹰的飞刀击中了佛利大人的头部,但他力量太小,不足以真正伤害到大人,而现在,大人你已占据了绝对的胜势,我们宣布,佛利准爵胜,红叶战队胜了这一场,总比分为六比一!” 其实真正说起来,这种局面是有争议的,毕竟刺客不以力量斗气见长,在这样用木制武器格斗的比赛中,他们是很吃亏的,如果不是因为双方身份的差距,以及现场观众气氛的一边倒,裁判还很难判定佛利获胜。 佛利向场下走去,观众席中开始出现嘘声,没有出现预想中的血腥场面,部分人很不满意。 忽然,从一个看台上传来清脆的掌声,这仅有的掌声,在赛场中显得格外突出,几乎所有人都望向掌声的来源,然后他们便惊呆了,因为这鼓掌的人,正是百兽帝国之君哥马汗! 场面寂静了一瞬,然后,几个反应快的大臣赶紧附和,于是,掌声开始蔓延,最终,整个赛场内,响起了震耳yù聋的掌声! 佛利呆呆的站在那里,这巨大的荣誉让他一时间无法消化,他竟然得到了帝国皇帝,而且是整个大陆最勇敢的皇帝哥马汗的掌声!这可是家族史上的第一次啊,绝无仅有的一次啊! 沉浸在巨大幸福中的佛利还站在那里,而哥马汗已经微笑着转向诺威公爵:“诺威,你知道我是为了什么鼓掌吗?” 诺威斟酌了一下:“应该是赞扬我们英勇的、血统高贵的骑士,战胜了顽劣的、带有魔族血统的低等刺客吧?” 哥马汗摇摇头:“这不是与魔族作战的战场,我们不需要这种胜利。” 诺威犹豫了一下:“难道是因为这场格斗的jīng彩?”说到这里,他自己都不相信,因为皇帝大人可是九阶战职者,怎么会看得上这种层次的比赛。 哥马汗笑了:“我是为那个战队的领队鼓掌,在这样群情汹涌的场面下,所有人都想看到那刺客死,而他,却保持着仅有的冷静,虽然我不知道他对那骑士说了什么,但一句话就能让骑士恢复理智,这人,绝对是个人才!” ; 第十二章 外援 - 异界奸商 - 修罗剑 哥马汗继续道:“这个商人干得很好!他知道,虽然他的队员杀死对手,可以获得观众的欢呼,但他更清楚,如果这一轮出现伤亡事故,后面的比赛,他们的对手人人都将拼死一战,垂死挣扎的野兽,会爆发出难以想象的战力!另外,杀人之风,在和平时期的联赛上,也绝不可长,要知道,每一个勇猛的战士都是国家宝贵的财富,岂能消耗在这种游戏中呢?所以,这个……嗯,这商人叫什么名字来着?哦,叶导,这个叶导,可是立下了一件大功!” 诺威公爵哦了一声,皇帝就是皇帝啊,看什么事都那么全面,那么透彻,原来这个叶导,如此不简单啊。 从皇帝的话里,诺威突然又嗅到了一个新的信息,那就是,皇帝亲临蔷薇城,可不是光来看热闹的,或许,皇帝他想……将这种联赛推广到全国?对,就是这样,与诺威事先想的一样,这种格斗联赛,不单单是一种娱乐,更是和平时期,激发全民练武练魔的极佳宣传手段! 台上的两个人,当然没想到这个叶导,其实根本没想过那么多东西,他只是突然间感受到胸中的一股潮涌,本能地想要保护那个年青刺客。 或许,这是因为叶导现在的这个身体里,也流着魔族的血液吧,所以对同为人魔混血的雪鹰,有一种感情。 不过叶导在开口的那一瞬间,还是很后悔的,这次比赛正是提升自己形象的好机会,他本该表现出与观众相同的口味,还获得上流社会的认同,而现在,他的一句话,让好戏中断,不知有多少贵族会对他不满,这笔生意应该是亏了。 但叶导正在检讨自己的感情用事时,却出乎预料的得到了掌声,在这一刻,他完全呆住了,是幸福的呆住了。 皇帝的掌声啊,这掌声属于场上的佛利,但也同样属于整个红叶战队,当然也就包括叶导在内,叶导当然知道哥马汗的掌声,让自己的身价平空增加了多少! 爱匈准爵等弃战的六个贵族,这时候则悔得肠子都青了,一念之差,错过了皇帝大人赐予的荣耀,那可是自己家庭几百年都可能难逢一次的机会啊。 在叶导还没从这幸福中清醒过来时,比赛已经飞快的进行着,接下来六场,红叶战队所有队员,士气高涨,再没人留手,因为他们也想得到与佛利一样的荣耀啊。 六场全胜,即使有一场是红叶战队五阶战士对上敌人一个力量更强的野蛮人五阶狂战士,那战士在重伤的情况下,仍将对手压制住。 七比六,红叶战队晋级,其他比赛,则都没什么悬念,排名高的队伍全部轻松过关。 下午便是比赛的第二轮,照赛程,红叶战队遇上的是总排名十五的烈火战队,这支队伍虽然拥有八名五阶战职业者,但上一场与排名十七,实力相近的对手恶战过后,体力还未恢复,很轻易便被红叶战队七比二淘汰,毕竟红叶队上午有六个贵族队员根本就没动过手,而且叶导的替补人手也不错。 在队员们的热烈欢呼声中,叶导红光满面,飘飘然的四顾观众席,虽然看台上的雷鸣掌声其实不是冲着他这个商人,但叶导宁愿让自己孔雀一回。 但叶导忽然看到一件事,他脸色一变,匆匆向一处看台跑去。 叶导冲到巧巧面前,随手将正与两个御林军说话的巧巧拉到身后,然后向那两个陪笑一拱手:“两位骑士,打扰一下,我要和我妹妹交代一些工作上的事嘿嘿。” “妹妹?”哥龙王子愣了一下,但随即便闻到了酸酸的味道,心里有些了然,于是开始用一种深深的目光盯着叶导的背影。 叶导将有些发愣的巧巧拉到一角,压低声音道:“巧巧你怎么这么不小心,要知道这两个军人可是皇城来的,这些当兵的没一个好人,全都是色狼!而且听说,他们仗着背后的势力,还经常强抢民女!天哪,巧巧,你应该在他们过来搭讪的第一时间,就过来找我求救才对啊!” 巧巧啊了一声:“不会啊,那个当兵的,很有才华,也很有风度啊,他还指导我画画的技巧呢。” 叶导脸色再变了:“这样啊,那更可怕了!这个当兵的,肯定是一个贵族出身,而一个贵族,怎么可能那么好心,来指导一个普通的平民画画呢?这不摆明了是想泡你吗!” 巧巧噗哧一笑:“‘哥哥’,你太多心了,我看龙戈不象那种人。”哥龙王子给巧巧报的名就是龙戈。 叶导被这声“哥哥”叫得心里一甜,但他脸色却是一沉:“你才认识他才多,就给他说好话了?喜欢上他了?哼,就算你没看错,他是个好人,那又如何呢?他是皇城的御林军,不可能留下来吧,他想的就是跟你玩玩罢了!” 巧巧微笑看着叶导的眼睛,看来,她也很感动叶导这么关心她,不过,当她说出下一句话时,叶导马上就变成了另一个人。 “什么?你说那两个御林军想加入我的战队?俄滴个神啊,巧巧你可真行,快快,帮我介绍这两个家伙认识!” 接下来,叶导几乎是流着口水与那两个“御林军”一一握手。 “龙戈,六阶魔剑士,五阶战士……”够了,哥龙只报了两个职业,叶导已经醉了,更别说后面塔马尔报上的七阶战士身份。 有了这两员大将,这次红叶战队不夺冠才怪了!叶导的目光已经投向主席台上的奖品:一只纯金奖杯,二十枚金牌,以及商会会员们凑出来的一万金币! 首日比赛结束,叶导力邀自己俱乐部的队员们到府上去庆功,不过大部分人还是拒绝了,那两个“御林军”也回营休息。 最终,在叶导新买的带花园的府邸里,除了几个佣兵团的穷汉,就只有那个在精灵女法师面前弃战的瓦尔他爵士。 不过,瓦尔他虽然是一位六阶骑士,又出身贵族家庭,但因为不太计较阶层差别,常与平民打交道,又有好色之名,所以在蔷薇城的风评不算很好,他的赏脸,对叶导的声望也没什么大的帮助。 但叶导总算走出了第一步吧,除了瓦尔他爵士,还有两个平民出身的五阶战职者同来,他们虽然不是贵族,但也拥有了绅士的称号,这场小聚会还不算太寒酸,明天街上多少也会有几个平民把叶导家的聚会当个小新闻来传吧。 带着兴奋,叶导安然入睡,不过,第二天上午看到对阵名单后,叶导还是感到了紧张。 第三轮,八进四的比赛,红叶战队的对手是全部由退伍军人组成的“钢铁战队”,也就是皇帝近卫军统领最看好的那支战队。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