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小时候,妈妈常幻想自己是别人家的孩子,比如是远在法国的某个有钱人的小孩,有一天,她的亲生父母会回来找她,那样,她就可以跟着他们去普罗旺斯了。   为什么是普罗旺斯而不是巴黎? 那时候妈妈所知道的法国城市大概也就这两个,巴黎这地方知道的人太多,而普罗旺斯知名度小很多,那儿有大片大片的薰衣草,在照片上看起来是个紫色的城市,比较鲜明。   从小,妈妈就是个喜欢别出心裁的小孩。   她出身不好,家境不好。 家境好的小孩也许也会幻想自己是别人家的孩子,但是没有一个人会像她那样执着。   妈妈这一生,很少见到她的父亲。 生平和父亲见面的次数,少到一双手就数完了。 当然这样也有好处,那就是,妈妈忘了她生父的样子,甚至忘了他的名字,她可以把任何一个她喜欢的成年男人,都当成是自己的父亲。   其实,父亲是什么? 对于少女来说,父亲是一只手电筒,虽然一个人走漫漫夜路时,没有手电筒也能摸索着行路,但是,开了手电筒,前方有一束光,总显得亮堂一点,有底气一点,也温暖一点。   但是,妈妈就从来没有那只“手电筒” 。   少女时代,妈妈所有的朋友都比她家境好,比她住的房子大,穿的衣服时尚,零花钱多,她几乎就没有零花钱,口袋里常常镚子儿没有,那时候,妈妈走路就低头,她想,能捡到十块钱就好了。   妈妈身材很不错。 像她那样不到170公分的女孩,极少有九头身的,她有八头多,比例好,亭亭玉立这个词就像是为她设置的。   所以妈妈穿衣服很好看。 别人穿的不好看的衣服她穿起来也好看。   她常常穿舅母的旧衣服——她寄住在舅舅家,舅母常拣一些过时的,颜色黯淡的,款式老气的衣服给她,还说“我的衣服料子都是挺好的” ,长大后妈妈看张爱玲,看到张总是拣后妈的旧衣服穿,心底很是唏嘘。   那些衣服老是穿不完——和张一样,妈妈总是没法把那些一件又一件的旧衣服穿完,那时候她甚至想,大概这辈子都穿不完了吧。   后来,妈妈自己上班赚钱了,买了一堆又一堆漂亮衣服,近乎于病态和疯狂,家里根本塞不下,舅母也来拣她的“旧衣服” 穿——可那些衣服都是全新的,连标签都没有剪掉,舅母笑笑说,现在是轮到我来拣你的旧衣服穿咯。   其实舅母人不坏。 妈妈常和人这样讲。   她好像忘了她曾经在某一个冬天——那个冬天,正过年的时候,她穿了一件舅母的旧大衣,六七分旧,拖到脚踝的长度,她瘦,舅母胖一些,又是宽松款,那衣服越发显得像条麻袋,又是她讨厌的绛红色,无可奈何的妈妈披了一条绛红色的麻袋去走亲戚,她走在路上,看到对面来了一个那个时代的时尚青年,穿一袭纯黑色,电影《卡萨布兰卡》里同款的系带大衣,贝雷帽,皮靴,那女青年身段也很好。 古人说,身段身姿之美超过容颜之美,妈妈那时候还没念过这样的书,但她却偏在那一刻无师自通,与几百年前的古人灵魂契合,她压根都没顾上看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只觉得她的服饰之美与身姿之美,就像是某些剪的很好的电影片花,有时候实在是精彩过正片。   妈妈用乡下小姑娘看时装模特的眼神盯了许久,终于,她在心里对自己说,以后我也像她那样。   长大后的妈妈,果然成了她自己所期许的那样,之后她的衣着,打扮,品味,身段,足足震撼了不少小姑娘,后来,妈妈有了一个外号,叫作“震八街” ,意思是她一出门,附近八条街的女孩,谁都比不过她,谁的心都在随着她的步态而震动。   咚咚咚,咚咚咚,那种声音,堪比春天里的那一声声春雷呢。   十八岁以下的岁月,一年都可以当三年过,每一天都很漫长,那时候的妈妈,大概整天想的都是,怎么可以拥有一套真正属于自己的时髦新衣服。   妈妈没有上大学。 一来那时外婆根本没有多余的钱替她再付四年学费,二来,虽说可以问人借一些,或者让舅舅资助几年,以后再还他——外婆就是这么对她说的,但是妈妈坚决不答应,这么说来,她至少还要穿四年小舅母的旧衣服,她穿腻了,穿伤了,穿绝望了,妈妈想自己18岁的身体,无论如何都不想再去套上小舅母那潦草乏味的旧衣。 第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18岁就有人给介绍对象。俗话说,穷家无大女,富家无大郎,穷人家不会养女儿养到博士毕业,舅母说了:女博士也要嫁人,早嫁不如晚嫁,早一点还可以挑挑人,晚一点就只能让人挑了。   没人能说舅母说的不对,舅母说的甚至是真理――当然是在一定的范围之内。 很多时候舅母甚至是个圣人。   一开始,妈妈也想早点结婚。 上大学,她连想都不敢想,她理科不好考不上,如花钱买分上大学,那是她做梦都不敢想的,谁会出这笔钱? 外婆? 舅母? 还是舅舅? 舅舅也有一个女儿,小名花籽,花籽小时候喜欢看电视,尤其看爱电视上的空姐,说长大要当空姐。 舅舅说,那可是伺候人的工作。   但18岁妈妈高中一毕业,舅舅就给找了一份在咖啡馆打工的活儿,做咖啡店女招待。   咖啡很香。 妈妈穿着白衬衣黑长裤打着黑领结站在门口做迎宾,也挺神气,她知道,她不能和花籽比,花籽是舅舅的亲生女儿,这世上的人,是只肯给自己的亲生儿女花钱的,栽培他们不就是栽培自己吗,至少是栽培和投资自己的未来,所有伟大的母爱和父爱,不就是这么一回事儿,无非是自恋的延伸与变体。   18岁,妈妈一天要在咖啡店里站八小时,对每一个进出的人微笑,开门关门,因为年轻,倒不觉得那么苦,月底拿到钱还可以自己去逛衣服摊子――她买不起贵的,店里的衣服贵,她只能看看,因为赚到的薪水有一大半要交给舅母做伙食费,买衣服只能是去摊上买。   那时候的妈妈是不好看的。 张爱玲说,再能干的姑娘也闯不出那一身旧袍子去。 而她能闯出那一身廉价衣摊上买的廉价连衣裙去吗。   似乎还是穿工作服好看。 白与黑的搭配,有时候领班会给她梳一个髻,她自己不会梳,但凡遇上领班不开心或者心没心思给她梳时,她就自己梳一条麻花辫,斜斜的,长长的搭在左前胸。   有点土气。 那时候脸盘子还大,还圆,婴儿肥未褪,红喷喷的,一个18岁的土丫头。 很久之后妈妈看到那时的照片,总这么想,真土,尽管只有18岁。   再也回不来只能往前走的,既缓慢又湍急的18岁。   舅母给她介绍了男朋友。 她几乎都说不出推脱的话,她还小,尽管早就知道只有结婚才可以离开现在住的地方――她从来没有把外婆舅舅舅母花籽的家,当成自己家过――但是她还小,她想,18岁就得和一个男人在一起,起码有50年日子要一起度过,多可怕。   其实小吴还可以的。 对于妈妈这样的女孩子来说,足够好了,他家有一间铺面房,有住房,房子很宽敞,只有一个妈,结了婚当然要和妈一起住的,但架不住房子大,有三房一厅,够住了――舅母这么说。   舅母一辈子最大的理想大概就是要那么一套房子了,只一家三口住,以后再生一个孩子,也不过是四个人。 妈妈想,也许舅母也嫌家里人多呢,只三个房间,倒有五个人,鼻子挨鼻子眼挨眼的,舅母也嫌憋屈。   小吴对她淡淡的。 大概是觉得妈妈一定会嫁他的,他条件多好,所以,就没那么上心。 妈妈看出这一点来,倒是在心里笑了,按世俗的标准衡量,她倒真是高攀他们家了,只不过呢,她不高攀行不行?   她对小吴也淡淡的,是希望小吴自己提出来说没戏,这样,舅母他们大约就不会来怪她了――顶多怪她笼络不住男人。   小吴犯贱,见她很不上心的样子,倒突然一改常态,天天来咖啡馆报到,管接管送,风雨无阻。   18岁的妈妈和所有的小姑娘一样,还是一棵墙上的草,正是在风里摇摆不定的年纪,见他这样倒有点不好意思了,再加上小吴常常说,以后会给她开一家小店,卖时装,把未来设计的挺美好,本来此时的妈妈和原始社会的女人就没什么区别,结婚只不过是为了获得一点食物(长期饭票),得一点保障罢了,见小吴空头支票开的好,饼画的又大又圆,心里莫名的也有一份憧憬。   很多年之后,妈妈见过太多人开的空头支票,有男的有女的,但是似乎没有一张支票像小吴那张那样,直接击中了一个18岁穷女孩子的,空旷的心。   就这样混到19岁,有一天小吴突然说要给妈妈去买几身新衣服。 他们不说交往吧,也算是认识一段时间了,小吴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一件礼物,突然说要去买新衣服,妈妈心里一怔,联想起舅母前几天说的,谁谁年龄没到,先摆酒再办证儿的说法――怎么就这么来不迭地,要把她像一盆水一般泼出门去?   妈妈不怨舅母,毕竟还有养育之恩。 但小吴的做派她是警惕的,小吴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不是他家人,他一分钱也舍不得花,真也算是个一文不落虚空地,有投资一定要看到回报的主儿。   从前只看他画的饼,现在算是有实物了,给买衣服,明明是“订婚礼” 的意思嘛,订者,定也,这算是一锤子买卖要尘埃落定了吗。   再是渴望穿漂亮衣服的混沌小姑娘,在那一刻心眼却不再蒙塞了。   妈妈想想,嫁给他,算是名义上得了一套铺面房和住房的三分之一使用权,产权有没有还得另说,妈妈也看报上的娱乐新闻,很多女明星嫁豪门多年,最后还不是光身子出来,那些钱都是“奶妈抱孩子,人家的” ,表面好看而已。   为了啃这一点可怜的金子的边,她要卖掉她的一生? 第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她说了不。  几天后小吴的妈妈跑来对舅母说,只要她嫁过去生了儿子,铺面房和住房都可以加上她的名字,“这总行了吧?我们是有诚意的” 。   妈妈后来听过无数次“我们是有诚意的” ,多数都是谈生意的时候,没有诚意谁来和你谈呢? 对于很多人来说,婚姻就是一门生意,或者说交易。 后来妈妈认识一个经济学家,他说的是,人们为什么不和这个人结婚,而和那个人结婚,是因为和那个人结婚收益比较高,风险比较低,至于什么爱情嘛,纯属扯淡。   长大后的妈妈曾被这经济学家的一番高论闹的脑仁儿疼,但她也无法否认确实有人如此认为。 那么,对于她平生第一桩婚事的来临与拒绝,她是希望能在里面加一点名叫“爱情” 的花哨佐料吗?   当然不是,穷人没有爱情。 妈妈想。 其实19岁的时候她就知道,正如她不是舅舅的亲生女儿所以不能要求舅舅舅妈出钱供她上大学一样,她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女孩子也不可能平白无故地要求别人对她有爱情。   她只是,或许仅仅只是青春的关系,青春有时候是跋扈的,她不相信自己最好的生活就是嫁给小吴,生一个儿子,拥有一间铺面,有一个所谓的家。   说到底,这些又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呢?   袅晴丝吹来闲庭院,是这般锦屏人看的这韶光贱。 她不想把这青春贱卖了,荒废了,把青春的绿草拔尽了,铺上水泥,然后,自己的心,自己的生活,也变成了一块坚硬粗糙的水泥地。   她辞了咖啡馆的工作。 辞了小吴的婚事。 这两者对她来说,都是一种“辞职” ,因为她不想干。   所有人都哗然,换一份工作没什么,但是,明摆着小吴那么好的男人,打着灯笼都没地方去找的,居然不要?   小吴更是愤愤不平自己的被拒绝。 他立刻放话说,我分分钟能换一个比你更漂亮,条件更好的。   妈妈统统置若罔闻。 那年她开始听左小的歌,她喜欢听左小用他那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破嗓子唱,“我登上了开往北方的列车,头也不回” 。   是啊,她也是从那时候起头也不回,和这些人渐行渐远。   舅母说,女人是拖不起的,你不要以为自己现在还年轻,还能挑挑拣拣,女人一眨眼就老了,老了你怎么办,人家不是说,大龄剩女的出路就三条,出家,后妈,拉拉。 哪条有好果子给你吃?   妈妈想她从来没想吃什么果子,就算这次是错的,那她以后也不会出家,不做拉拉,更不会去当人后妈,世上的路千万条,为什么放在那些人嘴里就三条?   她不信。   她自己找了份工,在一家古玩行当接待小妹。   古玩行没有制服,小妹的衣服可以随便穿。 第一天上班,妈妈就穿了一条舅母以前给她的长裙,“料子很好的” ,料子确实还不错,重磅真丝,深绿的底子,上面是一片又一片黄绒绒的叶子,每片叶子都有巴掌那么大。   老马,古玩行老板,有点看晕了,上次见工时,妈妈穿的是学校里开运动会时穿的运动服,深蓝裤边缝两道白色杠杠的长裤,上面是白色T,妈妈在摊上买的,只要十块,老马那时觉得这小姑娘那两条腿倒是很长,而且态度昂首挺胸的,但这副打扮,看的他有点心惊肉跳。   老马快50了吧,妈妈一直到现在都没能弄明白他的岁数,反正看起来应该比她舅舅,舅母都老,比她那个生物学上的父亲又大多少呢?   妈妈怎么想都记不起“父亲” 的相貌了,上了几天班后,妈妈突然把老马的脸借给了“父亲” ,妈妈想,大概她父亲就应该长那个样子的。   老马常常穿件深色衬衣,每一个扣子都扣的极严实,出出进进都脸带微笑。   妈妈在他眼里衣着很是不得体,有时候穿有白杠杠的蓝裤子,有时候穿巴掌大树叶的长裙,一直拖到地上,她走过的地面倒真是很干净的,老马常常这么想,他有点不明白这小姑娘到底是什么穿衣法,有谱儿没有,怎么一会儿像初中生上体育课,一会儿是中年妇女逛超市?   后来他终于看明白了,他突然明白了,这孩子她没有别的衣服。   老马苦恼了好几天,因为他不能强拉着妈妈去买新衣服,也不能给她买了递给她――鬼知道她穿什么号的? 更不能扔她一点钱,提醒她你穿的实在太那什么了。   老马苦恼啊,比自己买了一个假古董还苦恼,出来进去都皱着眉。   后来老马想了一个法子,中秋节前一天,他在店里搞了个活动,有抽奖,头奖是一张某百货公司的消费卡,数字是三千,当然了,最后抽中头奖的一定是妈妈。   老马倒是突然又担心了,怕妈妈一时孝心发作,去百货公司地下超市买月饼银耳桂圆之类孝敬家里大人,后来事实告诉他,他的担心是多余的。   妈妈把卡里的所有钱都花掉了,买了最新款的衣服以及搭配的鞋子,包包之类,一分不剩。   山本耀司曾经说过,他不想为那些要求打扮的很性感,很女人味,像个洋娃娃一样甜美的女人设计衣服,他对这些女人的品味嗤之以鼻,老马似乎也是,如果妈妈第二天突然一身紫色或者粉红色**长裙进来,他一定会后悔的,那还真不如穿她原来的衣服罢了。   但是没有。 老马想,有些人的品味似乎是天生的,至少天生没有那么低俗。 第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在古玩行干的不错。她有眼力劲儿,机灵,又勤快,爱细听老马和人说话,有次有个客人上门买东西,老马和人聊天,说了一句“斋藤绿雨说过,风雅乃清冷之物” 。   客人频频点头。 妈妈也在心里默记。 等客人走后,她就去请教老马:那个,斋藤绿雨,是什么?   老马没想到一个干打杂接待的小姑娘会问这样的问题,一时又不知该如何解释,“斋藤――绿雨” ,他沉吟道:反正,不是绿雨啤酒。   过了一会,他去办公室拿了一本斋藤绿雨的书递给她。   等她下班的时候,他又给她找了一本清人写的古玩指南,还有两本王世襄的册子,他温和地说:干我们这一行的,这些书可以读读。   妈妈很快就读完了老马的那些指定书籍,有什么问题她就下了班后者午休时问他,老马也解答的非常详细,清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妈妈一直牢记自己是来打工的,不是来上学的,上班时间就得给人做事,只能埋头干活,这才对得起老马。   这点眼力劲儿让老马心生怜惜。 怜惜如串串葡萄,慢慢发酵,日积月累竟也变质,变成了流光溢彩的葡萄酒。   顺便说一句,如果可以自己选择父亲的话,我很想选择老马做我的父亲。 但是,似乎在妈妈心里,老马也是她的“父亲” ,那么,顺理推论,他是不是就应该是我的“外祖父” 了?   妈妈曾经说过,她比别的女孩子幸运的是,在别的小姑娘挤在一堆看韩剧,追星,吃炸鸡喝啤酒,讨论哪个男明星好看,哪个男孩子长的帅,至多再看看鸡汤文,在社交媒体上秀一把文字,什么“人活着一定要找到自己,做自己,听从自己灵魂的呼唤” 之类……  妈妈总是弄不明白,这些人,他们是什么时候和“自己” 失散的呢。 她从来都不找“自己” ,没空,18岁就出来工作,做小妹的她,从来没有这些闲情逸致。   而且,妈妈说,她和别人不一样,从一开始,她就是老马,还有宇文素调教出来的。 对了,宇文素,这个妈妈生命中重要的女人,有时候妈妈就简直不能想象,如果没有这两人,她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的。   宇文素是来老马的古玩行才和妈妈见面的。 她是一个牙医,手艺特别好的牙医――是宇文素自己说的,牙医就是一门手艺,她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专给有钱人看牙的牙医院,收费特别贵。 曾经有人质疑她,说你某个种植牙的成本不到50,可你要收两三万,你这是多暴利啊。   宇文素说,给你讲个故事,某人的骨头断了,医生用一颗螺丝给她接好,收费5千美元,那螺丝只值一块,听着,怎么放进去,值4999美元。   说到“怎么放进去” 时,她下巴翘的高高的,一脸骄矜。   看看,这样的女人,就不会是人人喜欢的。 更何况,她从小爱好收藏,爱古玩,后来自己又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私人博物馆。 一个女人开牙医院,已经不是人人能接受了,知道为什么? 因为所有的牙医都劲儿挺大的,又天天手拿榔头,电钻,滋滋滋作响,让人张开嘴又是敲又是拔的,端的恐惧。   更吊诡的是她还去开了博物馆,这下搞大了,一般搞这行的都是老头,一个年轻的――或者不怎么年轻,但也没有老去的女人也偏偏来凑个份子,显得很博学似的,那普通人就有点hold不住她了。   “晓得伐老马,” 那天宇文素来古玩行和老马聊天,“那帮傻叉,见到我,有的喊我宇医生,我说我姓宇文,有的喊我文素小姐,我说我的名字是叫‘素’,单名素,您是不是嫌不够荤?”   说的老马大笑。 宇文素也笑,妈妈在边上听了也微笑,被宇文素看见了,一指她:“这孩子就好,我刚给她我的名片,她就喊我宇文女士,识字呀。”   老马说那当然,我教出来的孩子。   妈妈成了老马的好帮手。 虽然还是做着小妹,但大家都能看出老马对她的偏爱。 老马教她教的特别仔细,对她的好学也特别支持与赞赏,某些场合或者会议之类的,他一定会带上她。   不过是一个小妹,似乎是僭越了。   关于这一点,马太太――老马的妻子,也看在眼里。   马太太为人沉默,和谁都不怎么说话,但态度还算亲切随和,她很瘦,又喜好穿窄身的衣服,年轻时候可能是风姿绰约,但现在长了点年纪,风格很是冷峭,行走在办公室时,却犹如一具皮影儿,既悄无声息,又很打眼。   妈妈刚来上班的时候她在外地办事儿,过了两个月回来后才发现新请了一个打杂的,她对妈妈也不坏,和颜悦色的,但之后也绝少有机会让老马和妈妈单独相处。   老马不管这些。 他自诩从来都是陌上看花,衣襟不落片片花叶的那种人,再说了,他能和一个那么年轻的孩子有什么?   但敏感的妈妈却常常感觉背后有一双眼睛,在老马递给她专业书的时候,在她下班后问老马几个非常枯燥乏味的专业问题的时候,在老马带她出门去办事的时候(同行的一定还其他人),妈妈总能觉得有皮影的风冷冷穿过耳畔,然后,背上定了一双往上斜挑的丹凤眼,锐利入骨。   然后,芒刺在背。   几乎和她舅母有一拼。 小时候在舅母家,吃饭时桌上要有好吃的她都不敢去夹,因为无论何时何地,妈妈似乎都能感觉到舅母的眼神,她多吃一口,舅母的亲生女儿花籽就会少吃一口。   这是一种动物本能吧。 妈妈后来想,在守护自己的利益时,每个人都会变成那样吗?   其实,她是骄傲的,虽然是穷孩子,但她比老马还骄傲。 “能有什么,” 她在心里对那皮影儿说:“他和我爸一样老了吧,就算缺父爱,我也不能和他有什么” 。   但那种葡萄酒氤氲的气氛,再也恢复不到没有皮影戏的时分。 第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老马依然会带妈妈出去看展,开会,或者派对之类,同行的当然和从前一样,会有司机和别的同事。   某次去参加一个有钱人家自己办的小型古玉展,展会办是在那家的宅子里。 老马明显对古玉的兴趣不大,坐了一会就先走了,留下妈妈和一个女同事,他对妈妈说你俩可以随便玩玩,待会儿我让司机来接你们。   妈妈觉得没劲。 那女同事比她大好多,也不爱和她聊,她特爱结识所谓的“名流” ,挂在嘴边的话常常是,不是你不行,是你的圈子不行。 怎么才能“圈子行” 呢,她的理论就是要多认识有钱有名的人,妈妈从来都对她不感冒,见她转身自己去找伴儿,更是舒一口气。 和这样的人聊天也怪累的。   妈妈一个人看了一会,转了一会,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认识的人了,坐下来听那些人高谈阔论吧,又因为听惯了老马的风格,别人在她眼里就显得有点做作和矫情,而且没有“干货” ,全是非专业的,吐沫横飞的瞎扯。   她找了个角落坐下来。   身边正好有个年轻男人,欠过身来向她打了个招呼,过了一会,又殷殷递给她一杯酒。   这酒果汁为主,他介绍说:酒精很少的。   似乎是特意为她要的。 其实她能喝,但让女孩子喝果汁,总比灌人烈酒的,感觉要好很多,绅士很多。   两人碰了杯,算是认识了。   其实他们俩都能侃。 但因为是第一次见面,又出于一种很微妙的原因,都只是相视微笑,彼此无话。   妈妈就觉得没什么趣儿,想撤了。   我得早点走了,你走吗?   那人听了,抬起眼,眼神忽然闪了一下,有笑意:哦,你走啊……只是,这里是我家……我想走也走不了呢。   妈妈突然觉得好窘。   他是宋二。 是这家的二公子。   有宋二那就必定有宋一了。 后来妈妈拿他和他哥哥宋一公子相比,他显得柔和而更温文尔雅。   妈妈那时突然想,老马年轻时大约也是他这样吧,颀长的身材,穿一件白色衬衣,很学院派的样子。   为此她很注意地看了宋二一眼。   宋二几天后还来古玩行逛,看到妈妈就像是无意邂逅一般,特意上来问声“咦,你怎么在这里?” 出于女人天生的直觉,妈妈当然知道他是特意来的,觉得他有点幼稚,学他那天的说话:是啊,我是在这里,想走也走不了呢……还没下班。   她一早就告知他,自己是小妹。   妈妈后来也见到了宋一。 说到宋一,必须先要说宇文素。 有天宇文素来看老马,说:我们博物馆的小妹走了,我正缺人呢,要不把你的小妹让给我吧,你知道现在要找个好点的人有多难。   听到这里,妈妈心动了,妈妈那心动的表情老马和宇文素立即都看出来了。 老马似乎有点不悦。   老马一直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 但这时大家都看出了他的不悦。   这时,马太太上来说了:那敢情好,我们这里其实人还多着呢,宇文馆长缺人啊,我们家小妹是真不错的。   妈妈心里说,原来马太太是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把她像盆水一样的泼出去呢,和她舅母一样。   她本身也想走的,她自己要走是越来越受不了天天上班时被人暗暗紧盯的感觉,像一个足球运动员,让人一对一的给盯上了,行动都会被绊一跤,有一种受辱感。   同时似乎是又回到童年,在餐桌上,连吃一点好菜都像是受人施舍,不敢多吃,她有点可怜自己。   但这时候如果被人赶着“送瘟神” 出去,那也是不同的。   马太太又微笑着说,我们这小妹可好了,真的,很有心眼儿,我们家老马只要看一眼杯子,她都能知道他是想喝茶还是喝咖啡。   确实,每次老马想喝什么,只要是她倒的,他都很满意。 说她无论泡茶,冲咖啡,都是刚刚好,如果她不在,是其他人冲泡的,老马就会有各种不满,不是嫌淡就是说浓,最后搞得大家都不来兜揽这事儿。   每天替老马泡茶倒水,成了妈妈的专利。   有一次马太太专意替他泡了一壶普洱,他立刻说道:拜托,我胃疼,怎么能喝这生普,我要的是熟普,这两种都能弄错?   马太太一言不发,把茶壶往桌上一搁,只见衣袂飘拂,很快就走开了。   她今天不动声色地,笑笑地把这些说出来,可见当时她是很介意的。 又或者,她一直介意到现在呢。   这里是呆不下去了。 妈妈想,就算不跟宇文素走,她在老马这儿也是呆不久的。 不如跳槽去宇文素的博物馆。   老马也不傻,他的预感和妈妈一模一样,想着到那时候或许更伤害人家小姑娘,不如就此就坡下驴,事情还能体面一些。   两人都有点不舍。 妈妈的不舍说得清。 老马是她人生的启蒙者,是她能想象得到的最好的,最具象的“父亲” 。   老马的不舍说不清。 不过是一个小妹。 确实能干,肯干,懂事儿,但这样的小妹多出点钱还是有的。   什么小妹呀。 老马对自己说,现在不是转给宇文素了。   老马犹如割让了自己好不容易寻来的古董,心下很是怅然。 第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去了宇文素的博物馆上班。  那里比老马那儿更大,人更多,宇文素对妈妈还算是另眼相待,否则她也不会主动问老马要人,凭着一点在老马那里打下的“专业基础” ,宇文素对妈妈算是还满意的,她也会时不时地给她几本专业书籍让她学习,妈妈离开了那背后飞皮影儿的场面,心情豁然开朗,因为宇文素是同性,她再怎么接近她,也不见得有人会搞些“故事新编” ,聊斋志异出来编排他们。   宇文素有一个项目是和宋一合作的。 两人走的比较近,宋一也常常来博物馆,他对文物之类也算是挺内行,妈妈见过他几次,暗暗把他和宋二比较,宋二更温和可亲,而宋一确实要更流丽飞扬一些。   又因为宋一和宇文素工作上往来很多,显见得他们好像也是一对关系密切的男女,谁的身边也都有闲人,就有人半开玩笑地问他是不是想追宇文素?   宋一就回答说:我疯了? 追她? 我追小猫小狗都不会追她,我宁愿追她身边的小妹也不去追她您哪。   大家就笑,有人说,那小妹也太小了吧,好像还不到20,找这么一位,难度也忒低了。   其实宋一连“小妹” 长什么样子都从来没看清楚过,不过是随口说说罢了,但听人说难度低什么的,心里倒有点不舒服。   过两天他来博物馆,在会客室里看到妈妈,妈妈正在清扫和整理,他突然想起前几天自己说的那些玩笑话,倒是挺留意地打量了她一下。   妈妈一如既往地招待他坐下,又给他倒了一杯热茶。   宋一把茶往紫檀茶几上一搁,看到手边有一本书,正好一本是某文学诺奖获得者的小说。   你在看这个啊? 他笑笑问。   是客人留下的。 妈妈回答:我才不看呢。   看不懂吧。 宋一和她打岔,像对着一个上中学的小孩子一般口吻:人家可是第一个获诺奖的中国人。   不会吧。 妈妈立刻回答:听人说,第一个是高某某,因为高入了法国籍,又没有用中文写作,所以被择出去了。   这些都是老马从前给妈妈普及的,妈妈记忆力超好,能全部学舌出来,蓦地倒令宋一有点刮目相看。   为什么不读他呢?   这个问题也难不倒妈妈。 也是老马之前和她说的,说莫某人能获奖,那么中国能得奖的人大约还有十几个。 但是,有个老法师说过,中国人要得文学诺奖,必须有一条,译文要比原文好,也就是文字不怎么样的,你说红楼梦**梅能翻译成外语吗,那一翻损失之大是万分惨重的,但莫的东西没有关系,随便翻。   “翻译就像妻子,但凡有点姿色的都不会忠实。” 妈妈说:这是我老板说的,他说莫的东西如果也算是他老婆的话,那真是随便可以来。   宋一听了大笑,说:那是,如果他的小说是他的老婆的话,那真是随便让人弄,谁弄都可以,随便弄。   突然,他感觉到自己是在对一个小姑娘说话,这话说的可太粗糙了,于是马上自动打住,笑了笑,又夸了她一句:你懂的还不少嘛。 都是宇文素教你的吗?   妈妈听懂他搞混了,她说的老板是“以前的老板 ” ,也就是老马,宋一拉扯上了宇文素,她也不辩解,只抿嘴一笑。   第二天,妈妈就收到一大捧花,有半人多高,是真花染色,改装成假花,卖的比真假花都贵,妈妈看不懂这是什么新玩意儿,只觉得这捧花又大又高,颜色又怪,简直可以用“难看” 来形容。   “我不认识这人啊” ,妈妈拈起花里的卡片看了下落款,“宋彦成” ,她念道:“宋彦成是谁?我不认识,是不是送错了?”   边上有人提醒她说宋彦成就是宋一。 她这才把人与名字对上,第一感觉竟然是:他是不是在戏弄她?   如果说要送花,那也应该送给宇文素呀,怎么会轮到她? 怎么还有人不送莺莺小姐,反送花给她这丫鬟的?   后来确定无疑是自己,只好赌气抱了花要去扔垃圾桶,宇文素叫住她,说挺好看的嘛,这颜色染的挺高级,放在大厅吧,废物利用。   第二天,宋一又送来了一大盒订制的新鲜榴莲蛋糕,上面写着妈妈的名字,妈妈从来没有吃过榴莲,闻到那味道几乎要窒息,又听说是宋一的礼物,她直嚷着让人原物送回,宇文素挥挥手,让送蛋糕的小哥搁在桌上,自己施施然用叉子划拉了一块,慢慢地吃着,边吃边还招呼她:一起吃吧,味道还不错。   妈妈一甩马尾辫走开了,跑去另一个厅干活。 过了一会儿她再回来收拾,发现蛋糕已经被人瓜分完了。   好像还挺受欢迎的嘛。 妈妈在心里嘀咕道,她后悔自己刚才没有尝一小块,再难吃,也总得尝尝吧。 第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宋一公子失心疯了,狂追打杂小妹,这成了博物馆的一个梗,人人都拿来取笑。 妈妈是最底层小妹,只好把这种取笑当成了工作的一部分。 当然她心里也很疑惑,不懂宋一为什么要和她玩这种游戏,而且还越玩越开心。   中秋夜博物馆要办一个“秋扇见捐” 展,展出各种古扇,十四晚上大家忙的要死,一直到夜里10点多才一切停当,突然有人跑来对宇文素说:馆长,宋一搞大了,说送给我们的小妹一台烟花,正放着呢,您不出去看看?   妈妈的脸腾的红了,不知道为什么,浑身的血都涌了上来,如果地下有个洞,她一定鼹鼠一样钻进去。   宇文素看她一眼,微笑道:不错啊,免费烟花,大家有眼福了。   宇文素的司机此时也跑了过来,笑:阵势好大,刚刚放出来好多个爱心,还有花体字I love U呢,好看好看。   大家都狂笑。 只有妈妈又羞又气,连头也不敢抬。   俗不可耐。 好不容易,她挣扎出这么四个字:这人真是无聊,俗不可耐。   噯,不怕俗。 宇文素说,桥段真不怕俗,不怕滥,不怕低级,只要他肯去做,说明他还蛮真诚的嘛。   妈妈真是无言以对。 正好此时宋一走进来,先和宇文素客套了几句,宇文素被人来通报说有事要办,就先走开了。   宋一就走到她面前,微笑着问:喜欢吗?   不喜欢。 妈妈冷冷地回答。   那你喜欢什么?   我不知道我喜欢什么,但我知道我不喜欢你。   宋一回答道:好伶牙俐齿,不愧是宇文素家的小妹。   两人一起走到馆外,宋一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打开,是一只珍珠别针。 “送给你的” 。   妈妈啼笑皆非。 她一辈子都不喜欢珍珠饰品,偏偏收到的第一份贵重礼物就是珍珠。   妈妈把盒子重新塞给他,宋一不收。   宋公子,你玩够了没? 她涨红了脸问:你还没完了是吗。   宋一说,你怎么知道我不是真心喜欢你的,我喜欢你不行啊。   妈妈回答:你是喜欢宇文素吧。   这,高攀不起。 宋一答道。   难道不是吗?   还真不是。 宋一摇摇头。   妈妈不知道宋一为什么到了这时候又不承认了。   不管你喜不喜欢宇文素,请不要拿我取笑。 妈妈说。   宋一脸色一正,他看到了面前这个小姑娘态度中的凛然。   在那一瞬间,两人都沉默了。   后来妈妈读小说**梅,读到西门庆和潘金莲第一次相见,两人深深对拜,这两人不过是**罢了,初次见面竟还如龙凤对舞,那样宛转,那样摇曳生姿。   宋一和宇文素也算是一对龙凤,妈妈还真想看他俩龙凤呈祥一回呢。   所以,妈妈想不通为什么宋一就不可以正正式式地昭告天下,说他喜欢宇文素,偏要弄的这么曲折迂回,拿她这个做小妹的开心。   实和你说吧,宋一说:其实,我对宇文素确实感觉挺不错的,但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更何况,我觉得要把宇文素置于如此世俗的关系里,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   宋一如此没有自信? 妈妈倒笑了:你试试嘛,试试又没有关系的。   但是,宋一问道:如果我这么犹疑,是不是说明我的心还不够坚定?   这话问的好。   在后来的岁月里,妈妈也曾经如此问过自己:此时的犹疑,明明就是不坚定,对吗?   但那时妈妈还不到20岁,她能做的也只有沉默。   我倒是很确定我挺喜欢你的,当然这种喜欢与所谓的男女之情没关系。 宋一说:真的,我喜欢你你看得出来吗?   妈妈笑了。 阻止他说出像哥哥对妹妹,叔叔对侄女儿,大学长对小师妹之类的感情,她这辈子都没有什么好亲戚,也没正式上过大学,哪来那么多复杂微妙**的关系。   她和他怎么相称? 在龙凤对舞的天空里,她只不过是一个背景板,或者是一只飞过来看热闹的小蝴蝶而已。   真的,你吧,年纪太小了,宋一认真地解释道,为刚才她那句“不要拿我取笑” 开释:如果你今年30岁,我40多,那我说不定还真会好好考虑一下,挖掘一下,所谓爱情,不也需要契机?   是的,此时就算她想找富家公子傍豪门,别人不屑她的同时也会不屑宋一的,找这么小的一个小姑娘,明显就是看上了人家幼稚,好控制,和找了一盆能开花的盆景放桌上看看有什么区别?   这不是一个成熟,理性的男人所为。   但是宋一说,小姑娘,你以后也绝对不是什么池中物,你这么一尾金鲤鱼,也不是随随便便哪个池子能养的住的。   那时候妈妈对着宋一说的话只觉惘然。 像她那样出生与处境的女孩,最大的成功不过是嫁个好男人,嫁人若是能嫁到宋一这样的,也算是超常发挥了。   所以,她不知道,她到底能不能成为一尾金鲤鱼。 她只是突然想起老马给她讲过的一首诗,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鱼戏莲叶间。 当时她差点就想问,写一条鱼东南西北游泳游一圈,就算一首诗了? 但老马说这是一首好诗。   老马说好必定是好的。 正如宋一说她以后会是一尾金鲤鱼,她也就不想自我贬低自我压抑一般。   妈妈很感激她的生命里能遇见他们。 尽管不知道未来是怎么样的。   未来对于妈妈这样还不到20岁的小姑娘来说,是一切未知的。   宋一说过,未来是一个不负责任的艳妇,只会对我们始乱终弃。 但是,重要的是我们此时欢愉过,不是吗。 第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宋二知道妈妈去了宇文素那里上班,他就开始跑这边的博物馆了。   幸好博物馆的大门天天开着,他一天来八趟也没有关系,谁都看的出来他对所有的文物都没有兴趣,他是专程来找妈妈聊天的。   于是有人说了,说这个打杂小妹了不得啊,宋家俩兄弟怎么一起看上她了,哥哥来完之后弟弟来,前赴后继的,这是要干嘛呢,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别人是小姐身子丫头命,她倒好,丫头的身子小姐命? 谁会看相给她相一相面嘿。   这种话有时当着妈妈的面也说,妈妈只装没听见。 她是最底层小妹,人人比她职位高,人人比她年纪大,她只好听着。 再说了,他们说他们的,真相且不是那样呢,她当然知道宋一不会看上她,宋一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她是沛公吗? 不是,她是“沛公” 身边倒茶递水的小丫鬟;宋一是隔帘花影取瑟而歌,她是那个影是那个人儿吗,不是,她还是那人的小丫鬟。   总之,她很清楚自己是什么角色,但她又不以自己的角色为低级——这点自信是老马教给她的,老马说年轻时做小妹做Boy之类,只是更多的看尽这世间的各色人等,更是阅尽世情,和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相比,谁的人生更有意思,两说呢。   或许正是因为老马的教导,妈妈从来没有想过要拼命地往上爬,那种穷孩子拼尽全力要证明自己很行的竭力,按老马的话说,那叫“吃相这么难看” ,在她这里也是没有的。   这不能不说是老马的熏陶,老马的功劳,老马启蒙启的好。   宇文素的力量也是不容小视。   在她那里上了一段时间班,宇文素就提出让妈妈去念博物馆系,她说她有个相熟的大学可以读,不过不是全日制罢了,别人读出来可拿硕士学位,但你连大学都没上过,我只能给你先办张学习证,别的再慢慢解决。 你得知道学东西不在乎拿什么文凭,你也是和大家一样学,也一样考试,一样缴学费,这学费博物馆给你出,代价是读完三年之后得替咱们博物馆好好工作,五年内不能跳槽。   妈妈没想到天下还有这么大的馅饼能砸到她身上,差点把她砸晕了。 她这一辈子最向往的大概就是再次进校园了,现在有这么好的机会,别说五年了,五十年她也不会跳槽。   宋二听说她去上学了,有些课程是晚上念的,他就常常去接她放学,两人在校园外见面,彼此都一笑,一个说“好啦?” ,一个答“嗯,好了” ,“那,走着?” “走吧。”   有一种恋爱叫“小狗恋” ,妈妈想她和宋二大概就是这样的。 大家都年轻,年轻的心和身体,只需要一点点冲击,只需要一点点阳光,空气,水,顷刻间就能草木葱茏,云兴霞蔚了。   噯,似这般姹紫嫣红初开遍,**满园。   和所有出生在内陆的人一样,她是先看到关于大海的影像,然后再看见真正的大海,她先从电影电视小说里读到,看到恋爱,然后才开始“谈恋爱” ,大海与“恋爱” 就像是一部精彩电影的预告片,当“正片” 姗姗而来的时候,很多人已经分辨不清自己当初的真实感觉了。   只是当时已惘然,一弦一柱思华年。   后来,妈妈也曾经反思过,有时候,人是不是会被自己的想象力,憧憬,与向往所裹挟?   白天依然还在博物馆上班。 也正是那时候,她知道宇文素还有一个妹妹叫宇文月。   以世俗的眼光来看,宇文月比宇文素漂亮,而且是漂亮许多。 但不知为什么,妈妈总是觉得宇文月没有一个毛孔,没有一寸肌肤,没有一根头发比得上她姐姐。   或许是因为偏见? 当时妈妈也这么问过她自己,但她真的不喜欢宇文月的那种做派。 她的脸确实是无可挑剔的标准,五官立体笔笔中锋,尽管过后有人告诉她,宇文月是后天打造出来的“中锋” ,一旦停止维修那就可能是笔笔偏锋了,而且还不是“剑走偏锋” 的那种偏锋,至少是没有那么风格化。   宇文月和她姐姐不一样。 她不仅有男朋友,而且同时有两个。 同时找两三个的女人其实也没什么,但是宇文素说过,“她那是想当林徽因呢” 。   对于想当林徽因想人间四月天,想你若安好便是晴天的女人,妈妈自来是无语的。 她是老马和宇文素联手调教出来的那一路子,对这种东西的认同感为零。   其实宇文月找的那俩男人都还不错, 这个组合也是不错的,真可谓碗里吃一个,锅里看一个,身上穿一件,箱子里放一件,丰衣足食满嘴流油,东家吃饭西家睡觉,悠哉闲哉美哉,但她不知发了什么性儿,突然就盯上了宋一。   对于某些女人来说,大概希望天下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如果有一个不拜她而改拜别的神,那她是无法容忍的。   宋一对宇文素有一种很独特的情愫,哪怕不能称为“爱” ,但他对宇文素的感情仍然是特别的,这种特别,就像黑夜里的萤火虫,蛋糕上的草莓,草地上的金龟子,虽然这三个一套的比喻忒俗,但也相当扎眼。   宇文月别的争不过她姐姐,但在此方面她自认绰绰有余。 因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什么人追过她姐姐。 而她呢,随便一扒拉就是俩,如果她高兴,那一桌麻将,八仙过海,十八罗汉,二十四孝子,也都不是什么难事。   可话是这么说,但某一天她忽然发现姐姐身边晃悠的是宋一这样等级的男人,回头再看看她身边的罗汉,八仙之类,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果然是铁拐的铁拐,果老的果老,洞宾的洞宾,那都是些什么牛鬼蛇神哪。   就算是集邮女郎,看到别人手里有一张珍稀票,哪怕只有一张,而自己手里则是一抽屉普通票,那滋味也是不大好受的。   她开始向宋一进攻。 宋一没有一丝一毫想做梁思成,金岳霖,徐志摩的意思,他开玩笑说,如果他生在民国,他才不去搞什么林徽因呢,哪怕去追宋家那三个老太太,追那仨半老徐娘都比追姓林的好,为什么呢,反正他也姓宋,肥水还不流外人田呢,没得去便宜外人做什么。   妈妈听到这样的话很觉痛快,倒是对宋一又增加了几分好感。   她只是觉得宇文素在这方面总是欠缺好运气,总是遇不上好时机,旁的女人轻轻松松可以获得的东西,她似乎总是不那么顺风顺水。   不过呢,或许宇文素本身对宋一也很“犹疑” ?   妈妈想,这两个不够坚定的男女,比倾城之恋里各怀心事的白流苏与范柳原还“老奸巨猾” ,难道真的要倾了一座城,才能拉拢住这俩“精明” 人在一起牵手看夕阳吗。 第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相比之下她和宋二的感情绝对算是顺遂。  宋二和她年龄接近,像任何一个好出身的公子哥儿一样,宋二身上没有骄横乖戾之气,和贾宝玉一样的随和体贴。   交往了一阵,宋家当然也听到风声了。 此时宋一去了南美,家里的老妈宋夫人听见说小儿子找了一个打杂小妹做女朋友,且还天天接送,风雨无阻。 老太太起初气的胃疼,把宋二叫来骂了一顿,但这么大的孩子了,骂一次可以,老是骂他老太太觉得跌份儿,老太太年轻时就不爱多说话,在家里从来都是说一不二,言出令行的。 现在虽然交了权,让给了大儿子,但,虎老不倒威,她不能老了老了反倒扮起hello kitty来。   但老太太的私人助理,同时也是宋二的表姐,宋一的表妹,美芝,现在帮老太太打理事务,假如老太太是宋江――老太太确实是女人中的宋江,那美芝绝对是李逵,老太太当年找她也因为她是李逵,头脑简单,忠心耿耿。   美芝的逻辑是,所有觊觎宋家少奶奶宝座的女人,都不是什么好鸟,都是有目的的。 更何况是这么一个穷丫头,不为嫁进有钱人家是为了什么?   她是雷厉风行的性格,径直跑到博物馆去警告这对小**――算准了那天宋二去接下班的时候,宋二本身对这位表姐不存好感,性格温和的人在某些时候往往更固执,他觉得天下之大,连他亲妈,他亲哥,都不见得有资格来管他的私事,现在一个什么外八路的表姐,对着他和他喜欢的人指指戳戳的,算是怎么回事?   出于教养,宋二一言不发,只是轻轻推了妈妈一把,让她进去拿包然后照常下班,只当没美芝这个人。   美芝被宋二的冷漠迷惑了,她对这个二表弟其实是不了解的,再加上她是一个“浅人” ,看不透他冷漠底下那种固态的坚硬的执拗,她也上去推了妈妈一把,老实说并不是很粗暴,但妈妈太年轻,还没有经过这阵仗,身体往后一倾斜,脚一滑,正好边上有一只某人拿来鉴定的青花瓷瓶――她本来要先拿进去收好再下班的,刚才一被搅和,正是没有安放好,现在整个人都倾斜下去压在花瓶上,花瓶碎了。   尽管只是清初的仿元青花,但工艺价值很高,价值也不低。   妈妈在刹那间脸刷白。 她觉得自己怎么对得起馆长,明天馆长怎么向客人交代?   正想到这里,宋二过来搂着她的背,说她后背上被瓷片扎了,都流血了,去医院吧。   妈妈坚决不去医院,她一点都感觉不到痛,血一滴一滴地滴下来,落在花砖地上,她没有任何痛感,只是蹲在那里捡瓷碎片。   一片,一片,一片,她似乎是觉得,把所有瓷片捡起来,对着吹一口气,一切就可以恢复到刚才,恢复到原来那完整如初的花瓶。   宇文素来了。   宇文素过来拉起她,温和地说:先去医院吧,你在流血。   妈妈根本不敢抬头看宇文素,只是一个劲地低头捡,回答说:快捡完了。   宋二对宇文素说:宇文馆长,我会赔你钱的,请放心。   不是钱的事。 妈妈突然起身,向宋二低叫道:不是钱的事儿,你让馆长明天怎么向客人交代,怎么会出这样的错? 错都在我,和钱有什么关系?   说着说着她的嗓子硬了。   宇文素摇摇头说:行了,一个花瓶而已,你比那花瓶值钱,快去医院。   听到这里,妈妈蓦地流下泪来,然后,从背部,延绵到整个身体,刺痛入骨,无法自持。   后来宋二说,你还怕我不赔她钱是怎么着,我全价买下那堆碎片,两清了。   对宋二来说那只是一只花瓶,付了钱――他甚至是愿意多付一点――那就云淡风轻了,但对妈妈来说不是,这里没有云,没有风,再多的钱也淡不了轻不了。   她心像一个腌菜缸,重重的压了一块大石头,然后,那些腌菜们开始咕嘟咕嘟冒泡,那些泡沫每一个吐在空气里,全都是酸楚的。   她能想到的只是,她让宇文素丢脸了,跌份了,在行内出丑了,骄傲的宇文素,怎么向客人去解释这件事呢,怎么向人去道歉呢,这原本不是她的错儿。   可以说,宇文素越对她宽柔,她越是难以面对她。 背上臂上被割伤的地方,一周就好了,但快十几天了,她都没有去博物馆上班。   骄傲的小姑娘,她无法面对自己的“错误” ,哪怕这错误不是由她主谋。   宋二也非常不满。 和所有在宠爱中长大的孩子一样,他有时是不能明辨是非的,明明是表姐的问题,他却全推到他妈身上,老太太再是明白事理,也受不了儿子的这般无理指责,再次被他气的说不出话来,胃又开始隐隐作痛,老太太最后嚷了几个字:你给我出去。   宋二出走了。   他是为爱情出走的,这个理由太壮烈了也太瑰丽了,别人还没怎么样呢,宋二自己先被自己感动了。 感动的不行。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公子哥儿,上有严母和长兄,有什么事情轮到他出头了? 平生就数这件事做的最有声有色轰轰烈烈,能吓人一跟头。   他租了一个小公寓,要求妈妈和她在一起。   是在一起,一辈子。 他说。   妈妈没有不同意的理由。 没有。 一千个没有,一万个没有。   “没有” 的甜蜜之后,有几个很现实的问题,她不能去博物馆上班了,首先宋二不想再让她去当小妹,说太辛苦。 当然最重要的是妈妈也不想再去。 这次事件过后,流言四起,有人的地方当然有流言,什么难听话都出笼了。   妈妈知道,当真话还在穿鞋的时候,那些谣言和流言早就走遍世界了,她无法为自己辩解,也不知该如何辩解。   另外,妈妈觉得自己辜负了宇文素,她对她那么好,而她竟然捅了那么大的娄子,玷污了宇文素的清誉,这种清誉啊,就像是烈女的贞洁牌坊,宇文素在行内是众矢之的,却一辈子“冰清玉洁” ,没有出过一点纰漏的,现在可好,让她给砸个粉碎。   不能去不能去,无颜以对。   如果不能去上班,那么上学她也是不能去的。 她只上了不到一年的学,她有多喜欢去上课她自己知道,而那上课的资格是宇文素给的,学费虽然可以自己出,但她还能腆着脸再去上课?   不能。 第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她去辞职。辞职不可以只是打个电话,写个邮件通知一下,那她把宇文素当什么了。   她只能亲自去,托词是宋二要和她结婚,所以她不再上班了。   宇文素微微一怔,说:其实,你不用把有些东西看的太重要。   妈妈几乎想哭出来。 她听出来了,其实宇文素懂得她。   懂得是一双手,在温柔地抚摸她心里的那个洞,那个疤,这种如水的抚摸,令她伤怀。   她宁愿不要这种抚摸,不如用榔头捶打她,用榴莲砸她的头,那她能更好过一点。   我要结婚去了。   宇文素无语。 过了半晌,才说:结婚是好事情。 但你不能因为结婚,因为一个男人,连工作都不要了,你刚才还说连学也不去上了,值得吗?   爱情与事业比,哪一个更重要,是事业。 尊严与爱情比,哪一个更重要,是尊严。   妈妈听宇文素这么说,就抬起头问:真的吗?   这世上的主流声音都在那里喋喋不休地说为了爱情可以不要尊严,女人为了所谓的归宿问题,完全可以不要事业,找一个好男人就是女人一生的事业,为什么宇文素和他们说的不一样?   傻孩子,宇文素柔声道:你还这么年轻,你真的认为把自己的大半生都投入到做“一个妻子” 这份工作中去,你会开心?   宋一回来了,回来时妈妈已经辞职。   宋一曾经说过妈妈是一尾金鲤鱼,他没想到现在这条鱼要游泳进他家了,似乎还将成为他的弟媳。   我们家池子小,怎么养的住你? 他开玩笑说。   你还是这样。 妈妈不满他的戏谑。   听着,小姑娘,他过来拉了一下她的马尾辫:小姑娘,我真的不怎么看好……你懂吗?   因为我出生太差,因为我是一个没有父母的孤儿?   不是。 宋一说:我要是这样的人你立马打我一个耳光,你知道我不是的,所以你今天也才会来赴我的约,对吗?   嗯。 妈妈点点头。   宋一突然有点伤感。 他不知这伤感从何而来。 他想对着小女孩说“祝你好运” ,可什么又是好运呢,嫁给他弟弟就是好运了?   他总是纠结于这类疑问,所以,或者这也是他迟迟不敢把宇文素和自己拉进此种世俗关系的原因之一吧。   而且他比宋二更了解自己的妈妈。   老太太见事态发展到这个地步,也极无语。 她对美芝说,如果不是你去挥了那三板斧,老二也不会这样。   但这话她只说了一次。 和普通老太太不同,她不爱唠叨,错已是错了,多说无益。   美芝一阵风火雷,自己是痛快了,却也没想到给老太太留了这么一个烂摊子。 “怎么办” ? 她讨教道。   能怎么办? 老太太淡淡地说,我现在也只能出必杀技了。   什么?   拖。   拖?   对。 老太太淡淡地说,拖。 老二要出去独立,随他去,他要和那小妹在一起,随他去,他们要同居,随便。 越是有阻碍,越是挫折多,他们越起劲,相反一切阻力都不存在了,我看他们还有劲儿闹?   老太太准备以不变应万变。 有什么“爱情” 敌得过时间,敌得过一地鸡毛,敌得过庸庸碌碌的生活?   如果他们都抗住了,铁了心要在一起一辈子怎么办,门不当户不对呀。 美芝提醒说。   嗯? 老太太想了半晌,忽的叹了口气:那我也只好认栽。 不要说他找一个当小妹的,他就找一个当小弟的,我也只能认了。   老太太是有智慧的。 知道螳臂当车以卵击石这种事情做不得。 可普通人哪有那么强烈的,伟大的,不破不立的感情?   另,老太太都能想到自己可能会最后认栽,那就说明,老太太的把握是在9成9,那唯一例外的百分之一她都计算进去了,可见她实在是有底气。   妈妈当时没想到她面对的是这么一个老太太,那真是,千年老狐狸,端的是有道行,在她面前还讲什么聊斋呢。   如果说妈妈还有人什么人是让她此生很佩服的话,那宋家那老太太也算是其中之一了。   要学会认栽。 妈妈是从她这里学到这一点的,一个人不认栽不行。 绝对不行。   顺便说一句,如果可以自己选择父亲,我不愿意选择宋二,相比而言宁愿是宋一。   但是妈妈说,如果“父亲” 可以自己选择,那么命运也是可以选择的了。   不是有一个“伟人” 说过,命运无法选择,道路可以选择吗。   从最开始,和宋二一起走的那条路,就像是一出戏。   富家公子为爱离家,和穷苦女孩子在一起,两人冲破重重阻力,从此过了上幸福的生活――一开始当然是幸福的,两人都感觉幸福的不行。   这种幸福就像是一罐糖,蜂蜜,芝士,奶酪,猪油,芝麻油,这世上最甜最香最能吊人胃口的东西都在这里了,吃的人齿颊生香。   但他们好似忘了越是如此厚味的东西越是让人生腻,这世上最让人吃不腻的口味是什么,是淡味。   比如白米饭,白开水。 又比如略带点苦涩味的,比如一杯淡茶。   所以古人有云,君子之交淡如水,小人之交甘若醴。   做夫妻做恋人当然和交朋友不同,但“甘若醴” 也是个大忌,原因同上――蜜糖好甜,好吃,天天给你吃一罐,你受得了? 第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宋二很快就花完了他的钱。他是个根本不在乎钱的人,很大方,对女人,对自己,都极大方,但他忘了他也刚刚大学毕业,如果家里不给他钱的话,他的收入是零。   他当然可以自己去赚。 不过别忘了他是学历史的――之前宇文素第一次听说他的专业时,不禁皱眉,她说现在只有富家子弟才可以学这些文史哲科目,普通人家的孩子学了这个连工作都找不到,不读到博士恐怕连养活自己都难。   宋二一口包揽他会养活自己和妈妈,那是他以为自己还是金粉世家宋家二公子的身份呢。 但是,当他仅仅是“宋彦生” 而不是“二公子” 时,他确实连养活自己都难。   历史系的,谁会请他? 就算有人请,每个月那点钱,还不够他从前一晚上打一次桥牌的,宋二彻底没了信心。 他嘴里当然嚷着我会出去找工作的,但“找工作” 三个字给他带来的全是耻辱,他已不想面对。   有一个那么智慧的老妈,有一个那么飞扬的大哥的孩子,基因一般都会有点变异了,他是善良的,纯真的,但也是懦弱的,无能的,说起来天下第一,做起来有心无力的。   一旦从爱的甜梦中醒来,妈妈突然发现她身边是这么一个男人,她爱的是这么一个男人,她简直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以老太太的强悍,宋一的强悍,这两人的强悍她都见识过,他们的强悍那么凛冽,犹如雪中松柏,怎么就没有分一零儿,分一片树叶儿给宋二?   谁都说她傍了富家公子,但有谁知道她依然是一穷二白,现在穷的连房租都交不起了。   最可惜的是她没有了工作。 她没有文凭,博物馆古玩行之类并不多,想进去找个工作不容易。 别的,像她这般“硬件” 不硬的人,能做什么? 去餐饮店打工? 去给人卖衣服袜子手机?   宋二不会让她去的。 他丢不起那人。   妈妈也宁愿去哪家餐厅的厨房洗碗,宁愿躲进哪个角落里拼命干活,也不愿意抛头露面,为什么,因为她怕遇到老马和宇文素。   这两人把她从尘埃里超拔出来,好不容易拔了一步,正要再拔一步的时候,她抛下一切跟一个男人走了,她对得起老马和宇文素吗?   她也不能再去上课,再去念博物馆系。 她只好自己买了书,自己自学。 不懂的地方很多,但她突然发现老马有一个博,她就私信给他,每次都问他一些专业问题。 老马不知那是谁,却也每次都解答,而且和从前一样,解答的仔细,详尽,深入浅出。   妈妈有时看到这些解答,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老马是真的吗,从前的自己是真的吗,现在的自己是真的吗? 究竟,什么才是真的呢,庄周梦蝶,是庄周梦到了蝴蝶,还是蝴蝶在梦庄周呢。   每次绕到这里,妈妈都觉得自己如是蝴蝶,那她这只蝴蝶实在是对不起庄周,她没有资格入他的梦。   对于宋二来说,能解决一切的最好办法就是回家,就是向老太太认错,然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但他不。   他就不。 为此他又替自己感动了一把。 他觉得他是因为爱情,因为另一个人,他不能抛下另一个人,他不能不负责任,说好是一辈子的,怎么可以为了这么一点挫折就放弃他们的感情呢?   他是个负责的男人哪,他言出必行,他有情有义有始有终,他是要和他心爱的女孩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呢。 别以为他是李甲,他是娱乐新闻版上的二世祖,他和他们不一样,他有牺牲精神。   更何况,他认为自己是女人的救世主,如果没有了他,那妈妈怎么办呢,她去哪? 她连今天晚上住的地儿都找不到。   宋二犯了一个错误。 正如妈妈也犯了一个错误。 妈妈是因为年轻。 而宋二是因为无知。 第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宋二不去找工作,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他自己说了,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   反正他就是做君子了,就像王阳明年少时就立志要做圣贤一样,圣贤倒是阳明大师的职业,可“君子” 也是一门职业吗?   宋二这个“君子” 远庖厨,远柴米油盐酱醋茶,远一切让他烦心的事务。 他从来都是被人呵护着长大,凤凰蛋似的,你见过哪个凤凰蛋还要考虑下个月是搬走还是去借点钱来交房租?   但妈妈不能不想,房东来过好几趟了,言下之意很明显,再不交租就滚蛋。 她在困窘的环境中长大,但这般被人看轻还是头一回。   怎么办呢。   宋一倒是想接济弟弟一点钱,可是老太太说了,你但凡给他一块钱,你也给我走。   老太太这话音是不疾不徐不轻不重,但斤两十足,掷地有声。   宋一倒不怕“你也给我走” ,他是很快就要走的,南美那边的项目需要他立刻跟进,他忙的跟个陀螺似的。 但他细想之下发现他妈好像也是对的,弟弟都大学毕业了,也算是成年人,一个成年人连自己都养不活? 说是说还得再养一个女人,又能花多少?   宋一常常听他的司机,助理在那里口气很大地说自己要养家糊口,吃辛吃苦的。 其实,那些男人的老婆也上班,也工作,不过是那些男人多出了些水电煤气费之类,就认为自己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了,宋一有时会替那些女人们不平,甚至认为自己也是一个女权主义者。   宋一实在是高看了自己的弟弟。 他那个温文尔雅,会和人谈四书五经的儒雅弟弟,其实,某些时候真还不如他的司机,助理们更有生存能力。   美芝和宋一不同。 宋二的出走她有责任,她其实是个挺心善的表姐,宋家谁都不管老二了,她说她要管的。   和任何随风倒的墙头草一样,宋二和小妹谈恋爱她反感,但宋二出去受苦了,那没着没落的样儿,她倒无端地心疼起来。 如果相互映照的话,那老太太是显得“心狠手辣” 了。   慈母多败儿。 如今老太太是后悔了,但,她知道后悔不是事儿,重新教导还来得及,只争朝夕。   美芝瞒着老太太,偷偷去找宋二,给宋二送钱。   宋二如果是他妈,他哥来找他,给他钱,但他一定会做作一番,摆摆架子,就像小时候,很小很小的时候,生了气一样,等到他妈妈,哥哥来哄他,他就会扭过头去,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   他是小儿子,养的太娇嫩了,心就像是钢化玻璃瓶,连普通玻璃都不如,普通玻璃碎了,那还是一块一块的,还能拼接,但钢化玻璃但凡碎了,那就是碎一地。   一地的渣子。 如同一个破碎的迷梦。   可来的是他表姐,这个平时他最瞧不上的表姐。 他连这种做作都不要了,低声让他表姐出去,宋二有一个好处,无论多生气,在外人面前,还永远维持着绅士风度。   美芝被赶走了。 老太太和宋一是不见他的棺材不落泪,不见他撞了南墙是不会多看他一眼的,他知道。   而妈妈此时还在问他过几天是搬家还是继续住这儿,搬个便宜的地方也行,但那押金和三个月租金出在哪儿呢。   宋二很心烦。   一辈子不知道稼穑艰难的他以前只知道说没饭吃那“何不食肉糜” ? 喝可乐对身体不好你们不知道吗,为什么不喝法国XX矿泉水?   现在的他没这么幼稚了。   他出去把父亲留给他的一块旧金表卖了。 那表不是什么劳力士之类可以进当铺的大众牌子,只能卖给收藏旧表的人,人家见他很想卖,当然要压价。   宋二脸皮薄,讨价还价都会脸红,把早逝父亲留给他的纪念品换了那薄薄的一叠纸,他心里郁闷的正如快要作雪前的大阴天,阴霾指数破了表。   回到家他把钱像雪花一样一扬,在屋里下了一层薄雪,“房租什么的都在这儿了” 。   说完他就躺在床上,面对着没有旧金表围绕的空腕,觉得那截手腕似乎都是多余。   妈妈从小没有父亲的关爱。 对这些东西看的很重。 她见宋二当无可当,卖无可卖,最后竟然连他父亲留给他的念想儿都卖了,有点惊悚。   都说生活是爱情的试金石,在这块铮亮铁硬的试金石面前,她承认,他们俩都不是金子,都是废铁。   至少她是废铁。   接下来还能卖什么呢? 宋二没有想过,他最远想到明天的早餐和下午茶就自动停止了,他不愿意想那么多。   可妈妈不行。 她这样出身的穷丫头,天生会比富家公子多一份忧思。   妈妈想,不如就此分手了吧,宋二应该回家去,继续上学,他喜欢历史,至少应该读到博士吧,然后找一家大学,做研究或者教书。 他那么温雅,天生就应该是一个学院派的学者呢。   那她呢。 宋二问她,你能去哪儿?   宋二抱住她流泪了,他说他爱她,他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说好的一切都不会改变,这一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八个字,就是他此生的誓言。   很后的后来,妈妈听一个著名的老先儿(或者叫老仙儿)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八个字,乃是形容同性之间至死不渝的感情,不是男女之情。 她听后有点愕然,有一种情愫错递之感。   当时情境下的那种深浓的感动,事后只剩下怅然。   人生是不能蓦然回首的,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只是当时妈妈也哭了。 两人躺在散落着零星钞票的大床上,哭在一起。   似乎,爱能拯救一切,眼泪能洗涤一切?   可是,那一点点爱,结婚是够了,做一对在安逸环境里白头到老的少爷少奶奶也是够了,喝喝茶,听听曲,烟波画船,似水流年,如花美眷的,够了。 有一个丰裕的生活底子,鹣鲽情深神仙眷属,相对而言总容易做些。   可共患难是不够的啊,那点爱就像是一块布,“共患难” 是一件旗袍,而那块布只能做一条七分裤,怎么办,捉襟见肘拆东补西,依然是焦头烂额――妈妈后来这么对我说,她一点都不怀疑宋二爱她,可是不是扯上爱的大旗,就可以解决一切了? 第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在一家小超市找了份零工,以小时计报酬,和钟点工一样。   她做理货员,不用和顾客接触,钱确实很少,但聊胜于无。   妈妈总不能连零花钱和买书的钱也问宋二要吧。 当然问他要他一定会给的。 可妈妈厌恶伸手向别人要钱。   张爱玲在文章中写,每次问父亲要学费,总要在他的鸦片榻前站很久,站很久很久,才能要到。 问母亲要车费――当然要得到,可她也不愿意伸手,宁愿一个人在大太阳下走很长很长的路,宁愿不坐车。   爱一个人爱到问他要零花钱的程度,那是多深层次的爱?   妈妈也是那种宁愿一个走很久很久,也不肯问人要车费的人。   她打小就穷,现在“傍” 了一个公子哥儿,依然是穷。 穷到再次回到起点,和一群中年家庭妇女挤在一起打工。   但妈妈不在意。 她打回原形不要紧,可宋二一旦打回原形,那就让她触目惊心。   卖金表的钱早已花完了,家里给他的卡早就收回,宋二就自己去申请了很多信用卡,刷卡,套现,东墙拆了补西墙,一片断壁残垣。   妈妈有时劝他几句,如果碰上他心情好,他就沉默不语。 如果心情差,他会说:这么穷的日子你是过不下去了吧,没想到你也是个娇生惯养的千金大小姐?   都说穷人脾气差,可宋二且不是穷人出身呢,怎么会用如此尖利的,如同剃刀一般的语言去讥讽他嘴里“最爱的人” ? 或者,正因为是“最爱” ,所以才毫无顾忌?   杨绛曾经在书里写到,她下乡劳动时,为表现自己,大冬天用冷水洗手,有一个农妇对她说,你们还用冷水洗手哪? 我可吃不消。 杨绛说:没想到乡下妇女也这么娇。   妈妈对杨绛从来没有微词――但这个知书达理的谦和女学者说了这么一句话,读起来总有点刺目。 如今听到宋二也用宛若杨绛一般的口吻,居高临下地对她说出类似的话来,她不由的心底一阵绞痛。   但不会和人吵嘴的妈妈还是忍了,一言不发。   这种情形后来就决了堤,宋二不开心,无处发泄时就会找妈妈来“泄洪” 。 妈妈曾经是职场生物链中最低级的打杂小妹,但是,因为老马和宇文素对她的偏爱,对她的器重,让她觉得自己和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老马曾经说过,珍珠不知道自己的价值,得人来告诉她。   但在如今宋二的眼里,她大概已经沦为一片牡蛎了吧――这也不用人来告诉她,她看的出来。   现在的他们,日夜困在一个小小的阴僻的斗室里,犹如困兽。   而困在那种窘迫的生活环境里,也是行同困兽,两人渐渐失去平和的心态。   其实这两只小小的困兽都想突围而出,只是,门开着,但他们谁也看不见。   有个哲人曾经说过,什么事都可以解决,什么事都有出口,但很多人是看不见的。   这个“看” 不见,非得要等到妈妈读了王阳明之后才会明白,那不是用眼睛看的,得用“心” 去看。   岩间花树,次第盛开,我看花花在,我不看花花不在。 我得用心去“看” 那朵花,那花才是无论寂灭还是怒放,都在我的心里。   宋二越发变得整天无所事事,信用卡欠帐早已是债台高筑,但他好像视若无睹,他心大。 有钱的时候当然是视金钱如粪土,没钱的时候更得视若粪土了――否则他怎么为自己受它的压迫而解嘲?   为解闷,他常常去打桥牌。 和所有数学不怎么好的人一样,输得多赢的少,但他不在乎,他是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妈妈在超市做完钟点工,回家就守着一本书,或者一盏灯,等宋二回来。   这种守候不是甜蜜的,而是无望的。 她过够了。 她很悲伤。   “悲伤当娱乐,统统是绝望” 。 妈妈在书上看到这么一句话,突然她就合上书,问自己:这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   她去宋二常常玩的私人俱乐部找他。 没想到那天很凑巧,宋一也来了。   宋一从人群中穿过去,一上手就抽了弟弟一个耳光。 响亮,清脆,怒其不争。   和所有传统的中国家庭一样,家长打你就是和你在做沟通,宋一的父亲以前就是这么和他沟通的,他从来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也没有留下任何阴影――他是男人,哪个男人成长时不挨打,这是他父亲告诉他的,打你是为了让你更皮实,更经得起挫折。   但他弟弟不是。 弟弟长大时父亲已逝世,还来不及和他“沟通” 。 现在宋一身兼父职,来和他“沟通” 了,却发现这弟弟的心真的犹如女孩儿一般的脆嫩。   宋二突然看见宋一身后不远处的妈妈,他以为是妈妈带着他大哥来的,目的就是让他难堪。   现在,她的目的达到了。   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 你和街上那些泼妇有什么区别? 他质问道。   宋一此时才回头发现了身后的妈妈,马上纠正他:和她没关系。   宋二不信。   宋二那种颓靡不振的样子,一旦不是近距离,而是在人群中,用他者的,局外人的,审视的目光去看时,妈妈觉得,这竟是她此生最厌恶的样子。   她不想再和这样的人有任何关联。   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她说:是的,是我请你大哥来的,我想让你大哥看看你现在这副样子,你真是丢尽了宋家的脸。   宋二冷冷一笑,只说了一句话,声音很低,但妈妈听的很清晰,他说的是:是的,我是丢脸,但你也别忘了自己是什么身份,你不过是个最下等的打杂小妹。   这话对一个像妈妈那样的年龄与境遇,还没有形成稳定的自我价值感的孩子来说,是一把可以致命的匕首,立刻雪亮而准确地刺入她的心脏,让她在顷刻间一刀毙命。   年轻的心就是如此的脆弱,敏感与要命的自尊。   后来妈妈念历史书时,读到雍正帝也曾经骂过红楼梦里贾母的原型李氏夫人――“那个下贱的女人” ,以“贾母” 之尊贵,依然被人骂“下贱” ,其实那又有何妨呢? 贾母还是贾母,永远都不是什么王善保家的,周瑞家的之类鱼眼珠啊。   可那时候的妈妈根本没有顾上想这些,她看也没看,抄起桌上一个酒瓶,砰的扔了过去。   宋二被击中额角,顿时流了血。 血在那一刻鲜红鲜红的滴落,宋二从小就有点晕血,宋一怕他会还手做出伤害妈妈的事,赶紧过去扶住他,并低声在他耳边叮嘱道:像个男人! 不要在外头给我丢人现眼。   这一场流血事件,终于让两人平静分手。   宋二看着妈妈背着一个双肩包离开(她本来就没有什么东西),他问不出你去哪,以后怎么办之类的问题,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问她,一个连自己的生活都搞得一塌糊涂的男人,是没有资格问女人这些问题的。   你等我。 他只是在心里默念道:等我。   可是等他什么呢,等他功成名就,等他光宗耀祖,等他名利双收,然后请她回去大团圆小团圆?   是吗? 这个,连他自己此时都很迷惘。   只是,他真的是爱她的,这一点他很明晰。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面时她的窘态,那种少女的纯挚让他一见倾心。   “记得那年花下,深夜,初识谢娘时” ,不知道为什么,好端端一阙清丽如斯的花间词,最后竟会变得如此浑浊与沉痛。   “活着要有个人样” 。 这是他哥哥告诉他的,是的,先等他活的有个人样儿再说吧。 第十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微山镇。  西南边陲的微山镇,当时还没有变成日后“文艺青年” 们蜂拥而至,热情追捧的所谓“浪漫之城” “文艺之城” “春天之城” 。   妈妈去的时候,微山镇还很安静,游客也很少。   那个镇子里有几家小客栈,和宋二分手之后,妈妈就来这里打工。   她在客栈里打杂。 当地的杂工都称“嫂” ,张嫂李嫂王嫂。 妈妈是“张嫂” ,那时管的还不怎么严,她就随便买了一个身份证明,说自己姓张,所以尽管这位祖上是闽南籍的客栈老板已经50多岁了,对她依然还是以“嫂” 呼之。   “张嫂” 很喜欢微山。 喜欢这里的景致,气候,风物,人情,在别的地方是冬去春来,春尽夏至,开到荼蘼花事了,接天莲叶无穷碧,霜叶红于二月花,梅花香自苦寒来,这里从来没有这么复杂,从来没有花事更替,从来没有四季轮回,只有一个季节,那就是春天,永远的春天,从初春到暮春,春春不歇,不舍昼夜。   妈妈在这里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几年。   她依然自修博物馆学。 白天,她是端茶递水洒扫庭院的“张嫂” ,晚上,她常常自修那些念起来佶屈聱牙的古书,她没有时间再去回想关于故乡的一切,宋二,宋一,舅母,舅舅,花籽,她都不想。   那些人离她很远,而宋徽宗,董其昌,王世襄,韩熙载夜宴,清明上河仕女簪花离她很近。   她有很多东西不明白的,依然会上博私信给老马,请教老马。 老马总是会及时回复她。   没有人知道“张嫂” 的秘密,只知道她埋头干活,不言不语的,犹如年轻,沉默版的祥林嫂。   有一天客栈来了几个似乎是做生意的客人,口气很大,在大厅坐下喝茶——他们这里盛产普洱,但这些人都不要,嫌不好,有个人拿出一个锦袱包的茶叶筒,说,我这里有一千五百年的乌龙,我花大价钱买来的,大家喝。   说着声如铜钟地喊“小二泡茶” ,妈妈正在倒水,这话如雷声一般,让她吓了一跳。   她先确定那些人是不是精神病人。 1500年的茶饼,早就成化石了吧,还敢拿出来喝? 再说真正意义上的乌龙是在清朝雍正年间,似乎是晚于普洱的,红楼梦里贾宝玉过生日吃完面后,喝了一碗普洱消食,那就多算点,算是康熙年间的事情好了,也只有300多年吧,何以乌龙能有1500年? 若是追寻到北宋,追溯它的前生“龙团凤饼” ,那也只有一千年,这多出来的五百年,敢是孙悟空从五指山下穿越,夹带私逃过来的?   妈妈一声不响,泡好茶端上去。   那个抱着锦袱的人大约嫌烫,骂了一句:会泡茶不? 晓不晓得我这茶有多贵,好好的茶叶都给你们糟蹋掉了,你们赔得起吗。   妈妈忍了忍,不去理他。 没想到他变本加厉,嚷道:说你呢,会泡茶不,泡成这样怎么喝呀,我几十万买的茶叶。   妈妈无语。 过了一会说:是吗,这茶叶是挺好,镇上卖一百块半斤,口感还不错。   那人怒了:你懂什么? 我这是古董茶,一千五百年了。   妈妈最听不得人说什么“古董茶” 之类,不理他,转身要走,却被那人揪住不放:你不懂不要乱放P好吗?   “不要酱紫齁,” 这时候老板连忙出来打圆场“大家不要酱紫啦” ,他笑眯眯地张罗着,但是若问他“不要酱紫” 该是什么样儿呢,他保准说不上来。   他并不想知道大家都在争论些什么,管他呢,自己只是个生意人,只知“垒起七星灶,铜炉煮三江,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 ,反正来的都是客,全凭嘴一张。   他笑眯眯地先安抚好客人,然后把妈妈往外一拉,说道:你出去应付外面那桌客人啦,人家老早齁,就在叫服务生了啦,快去快去。   说着,他眉开眼笑地对着屋外树荫下那客人又点头又哈腰的:客人齁,张嫂来了,有什么你尽管吩咐齁。   说完,笑眯眯往屋里一走,又去张罗新客了。   树荫下那客人站了起来。   虽然灯光昏黄,但依然是白衣如雪。   老马。 妈妈在心里默念道:竟然是老马。   她迎着他的目光走上前去,尽量微笑而语调平静地问:要什么?   老马过了大约十几秒钟,才说了两个字:筷子。   什么? 妈妈像是一时糊涂了一样,仿佛不知“筷子” 为何物。   老马摇了摇头,似是想解释筷子是种什么东西,但想了想还是算了。   要什么呀?   ……酱油……  …………  两人同时笑了,刹那间都回过神来,醒过闷儿来了。   如此的失态。 老马想,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他定一定神,指着身边的位置说道:坐下。   老马有点出神地看着妈妈,似乎是,那一年,那个19岁的小女孩第一次走进他的古玩行,穿着不得体的衣服,神情青涩,但浑如璞玉。   如今呢,这块玉被岁月打磨的出了光泽,有了点包浆,她穿着一身西南本地少数民族家织的素蓝布大衫,有点宽松,底下是深蓝同样质地的长裤,裁剪合身,手绣布鞋,鞋头上绣几笔兰花,是此地土著的绣派,很有古意,长发因为要干活,紧紧地挽成了发髻,髻上插一枝类似金步摇的发钗,也是老货,大概也是收罗来的旧物,虽然是鎏金,但工艺精致,不显粗鄙,反是让人感觉有点年头,很有情致。   小姑娘终于长大了。 老马在心里叹息道,从前的他连玩笑都不敢和她开,就是因为她太小了。   老马突然想起自己喜欢的一幅故宫收藏的九九消寒图。 这图上有九个字——“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 。   他喜欢这九个字,是因为它染有颜色。 首先,它是黄色的。 不是很鲜亮,而是略微暗淡的黄色,带点冬风的焦,然后,它渐渐转成了绿色,嫩绿色,则是春风里的娇。   而这个渐渐,它也有一个名字,就叫作“时间” 。   时间,多么奇妙的东西。 老马叹道,庭前垂柳,珍重,待春风。   这春风哪,这春风是又绿江南岸呢,还是不渡玉门关呢? 第十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老马住的房间是全客栈最好,最大,最幽静的一间。  妈妈和老马一起进了客房。   老马去开了灯,灯光昏黄,两人在灯下相对而坐,竟有一种劫后重逢之感。   两人都沉默着,不知该从何说起,中间隔的东西太多也太杂芜了,犹如长河滚滚滔滔,兀自流向远方。   只是,在静默里,两人都听见了那条河流淌着的,汩汩的声音。   妈妈想,老马是能侃的,特能侃的那种,曾经有人形容老马在台上讲,自己在台下听,恭维为:“说者春风化雨,听者河山呼唤” 。   妈妈想,此时她倒是也想山河呼唤一把。   老马始终微笑着看着妈妈。   据说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地凝视着另一个人时,那个被看的,脸上会发痒。   妈妈想到这个典故,突然感觉自己脸上的皮肤与五官,似乎也真的,微微痒痒起来了。   老马突然开口说道,我很渴。   什么? 妈妈一时没听懂。   我很渴。 老马重复道:自从你走了之后,多少年了,我从来没有喝到过一杯可心可意的茶,或者咖啡。   妈妈被他说的有点感伤。   她轻轻走到书桌边,拿起老马随身带的紫砂茶壶,然后从桌上的茶叶罐里取了茶叶,给他泡了一杯茶。   她做这一切时自然极了,娴熟极了,就像她当年在古玩行时一模一样。   时光,难道真的一点都没有流逝吗,还停留在初始?   妈妈静静地端着那壶,估摸大概过了5分钟,茶差不多可以入口了,便轻轻摇晃了一下,正准备找个茶杯给老马沏茶。   在她转身的时候,她忽然被老马揽进怀里。 她略微一挣扎,茶水很快溢了出来,溅湿了两人的衣襟和袖子。   水有点烫。 让她一激灵,在慌忙中她还记得,这紫砂壶是顾景舟作品,是老马的心爱,砸了可了不得。   老马抱住她,身后正是床,她的手一松,紫砂壶掉在床单上,很快,淋湿了一大片。   老马把她压在那湿漉漉的茶水上,吻她的唇,下巴,和脖颈。   她想反抗,但不知如何反抗起,只是顺手抄过那把茶壶,突然手势高高的,把茶水淋在老马的背上,那茶汁如同细雨,热热地倾泻而下。   两人全在湿漉漉中,紧紧拥抱在一起。   爸爸。 她低叫道。 不知为什么,那种久久压抑的爱恋,在此时蓦然苏醒,这是一种比冻僵的蛇苏醒还令人感觉惊悚与灭顶的感情啊。   我的姑娘……  爸爸……  老马更紧地搂住了她,她的背很薄,很平,犹如苏打饼干,有一种易碎感,让他忽地由爱生怜。   我的姑娘……他叫道:我真的,真的,这么多年来,只是想你……  爸爸。 妈妈一直躲在他的怀里,不停地低叫:爸……  她不停地叫他“爸爸” ,其实是因为在这之前,她还从来没有亲口喊过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一声“爸” 。 这“爸爸” 两个字,犹如红楼梦里甄宝玉说的那“女儿” 二字,是极尊贵极清净的,必须香茶漱口才能叫。   可她叫了他,她把这个尊贵的初次呼唤给了他,那是因为此时此地,此生此世,他是与她亲密无比的人哪。   老马却突然被她叫的一激灵。   老马一点都不反对妈妈喊他爸爸,他也熟读金~瓶~梅,书里但凡男欢女爱的场面,西门庆都会让女人喊他“达达” (爸爸),而这种场面又极多,所以每次看这书时只看到一片声的“达达” 。   老马有点晕。 起初他还以为这是男女之间的情调呢,但见妈妈喊的那么深切,他有点不太扛得住的了,有一个问题他必须先问清楚:姑娘,你对我只是对父亲一样的感觉吗?   妈妈却被他给问住了。   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因为,她从小没有父亲,父亲只是一个抛下她独自离开的男人,面目模糊,形态索然,她怎么知道对父亲该是什么感觉?   “是吗” ? 老马听了妈妈的回答,倒是有些内疚,觉得不该提起她的伤心往事。   他突然想起小说白鹿原中,那个姓鹿的和田小娥干事儿,田小娥娇怯怯地喊鹿“大” ――这也是爸的另一种叫法,鹿说:甭叫大,甭叫大,再叫大就弄不成了。   妈妈被他说的笑了,老马也笑了。   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弄不成了” 。   老马想不通自己此时是哪儿来的幽默感,竟然还能扯到白鹿原去,他也不知道“我的姑娘” 是哪儿来的幽默感,居然还可以和他一起笑。 第十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老马说自己要一直往西,去采风,希望妈妈和他一起去。  妈妈不去。 妈妈说,她要回家,回宇文素的博物馆,她要兑现自己的承诺。   这几年她那么刻苦地,坚持不懈地,近乎于自虐地自修,就是为了学有所成,再去为宇文素工作。 缘起是当时她曾经答应过的——要在她那里上班,五年内绝不跳槽。   老马说,那么,你对我有什么承诺吗?   妈妈回答,如果有一天,如果我弄清楚了我对你的感情,我一定会来找你。 无论你在什么地方。   老马走了。 他一个人带着他的宝贝紫砂茶壶,那茶壶还是热的,满的,里面是她替他泡的茶,他抱在怀里,搭了一辆牛车,缓缓地往西边去了,赶车的说,赶紧走着,到那边镇上,说不定还能赶上吃晚饭。 老马也笑笑对她说,没准儿到那儿茶还是温的呢,我还能喝上一口你泡的茶。   此时正是早上9点多,9点多的边城阳光洒下来,温暖而慈悲,蚀人心骨的灿烂。   望着那辆牛车“的的的” 地走了,尘土飞扬,妈妈简直就想立刻追上去,如果追上去的话大概还来得及,她对自己说。   她想和老马坐在一起,替他抱着那把茶壶。   “我的姑娘” ,她听见老马在远处叫她,“我的姑娘” ,声音低回。   可瞭望远处的青山,青山静默无语,广大无边。 空旷的山野里,她独自落下泪来,掩面而泣。   妈妈向客栈老板辞职,这个阿庆(阿庆嫂的老公)一般的男人笑眯眯地竭力挽留她:张嫂,你怎么要走齁? 不要酱紫啦,是不是要加薪水? 尽管说出来齁,我这个人很好说话的啦,我们这里的生意也越来越好了,都忙不过来了你看见的,不要走齁。   妈妈笑着说出来多年了一定要回家看看。   她不想再待在微山镇。 微山游客越来越多,越来越嘈杂,不复当年的清丽如洗。   而很多年之后,当她再次来到微山镇时,她已经不认识它了。   没有了从前的鹅卵石小径,两边栽满野蔷薇的土墙;没有了那著名的甜水井,渴了可以自己去井里舀水喝,那水清甜清甜的,沁人心脾;没有了那些真正的,纯正少数民族大姐大婶摆摊卖的自家手工织品,首饰,那些东西工艺又好,价格又便宜;没有了那些在街上提着野鸡拎着草药,雄赳赳地随街兜售,打扮的犹如电影塞德斯巴莱里的原住民一般的汉子……  什么都没有了。 有的只是这个镇的名字“微山” 。 它还叫“微山” ,它怎么可以还叫“微山” 呢,妈妈想,它完全就是一个陌生人哪。   一个陌生人叫着一个我熟人的名字,并且还假装是他,真的是很滑稽,又仿佛,恍如隔世。   那一天,妈妈依然背着她的半旧双肩包,从微山镇离开了。   胡适说,昨日种种,皆成今我,切莫思量更莫哀,从今往后,怎么收获怎么栽。   有人说,胡适是张爱玲精神上的父亲。 这好像有点牵强了,成年后的张爱玲在心底未必真的需要一个“父亲” 。 正如,老马似乎,也并不只是她精神上的父亲那么简单吧。   但是呢,胡适还是特立的,“那一年” 之后,胡适抵死不肯回大陆,因为,他要去有自由,有面包的地方。   妈妈想,她也是,她也要去过有面包,有自由的生活。 第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回到了宇文素的博物馆。  在途中,她就一直在想,他们(馆长和博物馆)都好吗,有什么变化吗?   说起来,变和化不同,变可见,化不可见,宇文素和她的博物馆从表面上看来,依然如昔,但内里却在悄悄地改变,而这种改变,细究之下,竟是天翻地覆的。   多了一个副馆长。 这个副馆长且还是宇文月。   宇文月对这个行业一窍不通,她是怎么来的呢?   “当然不是我八抬大轿请这位少奶奶来的。” 宇文素对她说。 这几年宇文素不太顺利,她的医院很赚钱,被她的同行羡慕妒忌的牙痒痒,后来有个病人来拔牙,拔的时候心脏病发,猝死在了手术室里,这两者之间应该说是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实在是非常吊诡,几乎是百万分之一概率的一件事,却让她给碰上了,赔钱,打官司,搞得身心俱疲,最后,心灰意冷的宇文素把医院给结业了。   “再想给人看牙,就得玩票了,或者上动物园给河马拔牙去” 。 宇文素笑笑说。 空有一身手艺,但实在太遭人嫉妒,她从一开始就有“入宫见妒,娥眉不肯让人,掩袖工馋,狐媚偏能惑主” 的声名,人望在同行里就没好过。   博物馆也没让她省心。 以她这样的私人博物馆,现在政府有规定,每年都得审批,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比如场馆的面积,规模,藏品的质量等等,她要办下去,有一条是必须要做的,就是扩馆。   扩馆不是一件简单事。 最重要的一点,她得让一些人拆迁,搬走,这就不是她一个人能完成的了。 为了让博物馆生存下去,宇文素饮鸩止渴,最终接受了自己妹妹宇文月公公的帮忙,扩了馆,条件是,让宇文月当副馆长。   宇文月的公公是一个有实权的官,姓沈,宇文月之所以能嫁给沈家大公子(大公子在智力上有所欠缺),当然不是欣赏大公子的“浑然天成” “状若璞玉” 。 而是,像红楼梦里的邢岫烟一样,那邢岫烟是先相中了薛宝钗,然后再相中薛的堂弟薛蝌,以为堂姐的品貌,性情都是如此出类拔萃了,那堂弟大约也差不到哪儿去。   这,似乎也是盲婚时代隔山打牛,隔着布袋买猫的一种相法。   但宇文月不同。 宇文月相中的也许只有她公公。 所以,婚后随即就谣诼四起,甚嚣尘上。 大家只不过没有当面拆穿而已,只不过没有一个人敢喝醉了酒,犹如焦大般一通乱嚷嚷:打谅我们不知道呢,真是“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 ……  宇文素对这些事厌恶至极。 却一时也没有办法。 现在妈妈回来了,告诉她自己已经自修完了博物馆系,每年考试她也下载过试卷,成绩都不错,如果馆长不相信,可以考她。 她希望能再次进博物馆工作。   宇文素静静地看着她,没说任何别的话,只说了一句:你来可以,还是做小妹。   妈妈说,当然,我愿意做小妹。 我愿意从小妹开始做起。   宇文素带妈妈去参观新的馆区,新建部分确实挺气派,看的出来是花了钱的。   宇文素很平静地随处指点,不露声色。 其实,那时候妈妈还不知道,宇文素在馆里已经快被架空,她都已经到了几乎孤掌难鸣的地步了。   有个男人从她们身边走过,那人穿着牛仔装,侧身向宇文素打了个招呼  那是妈妈第一次看到沈斯年。   怎么? 宇文素回头微笑着问她:看呆了?   他不就是……?   对,像长高了的木村拓哉。 宇文素笑谑道:或者是,像穿了隐形高跟鞋的木村拓哉?   像妈妈那个年龄的女孩能欣赏木村拓哉的多。   宇文素就不一定了。 妈妈猜宇文素大概比较喜欢长相西化的男人,比如宋一那样的,轮廓分明,侧面,正面都可以入雕塑的那种。   沈家的二儿子。 宇文素介绍道。 用传统的那种曲里拐弯的关系来算,她和他还是亲戚。 他是宇文月的小叔子。   哦。 妈妈沉吟道。   沈家也有两个儿子,和宋家正好相反,宇文月嫁的长子,传说中有点天生缺陷,智力低下(不是智障,只是脑子不怎么够用),其实这对宇文月来说正好,否则她这个“林徽因” 该怎么施展呢,哪个有头有脸有脾气有自我的男人,能让自己媳妇那么的“风华绝代” ,那么的“人见人爱” ?   但次子沈斯年却很正常。 性格和他父亲,和他哥哥截然相反,有时候甚至都让人觉得,他和他们家里人,不像是一个系统的。 就像金 瓶 梅中的韩爱姐,红楼梦里的多姑娘,都不像是和其他角色们一个系统的一般。   作为旁观者常常会感慨,想着爱姐和多姑娘是不是该互换一下系统才对榫呢。 只是,一个人所处的“系统” 无法更改,正如,命运之无法更改。   沈斯年给妈妈的印象很好。 如果说,宋一给她的感觉是流丽飞扬,老马是温雅博学,那么,沈斯年给她的感觉就非常美好,这种美好是超拔的,让她想起某人说过的一句话:一种风情吾最爱,晚明小品晚明诗。   他有一种晚明小品一般的清朗典雅。   但此时的宇文素考虑的却不是这些。   作为一个经历了太多挫折的女人,她信奉的是尼采的名言“这世上若是摧毁不了你的,最终都会使你强大” 。 在这个庸碌浑浊的世界里,她只有,也只能强大,才可以让自己不被摧毁。   现在妈妈的出现,使得她心底的阴霾略微飘散,她看着这个自己偏爱与调~教过的小姑娘,突然低声说了一句只能对她说的私房话:我们得把那个林徽因给弄走。 第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但此时的宇文素考虑的却不是这些。  作为一个经历了太多挫折的女人,她信奉的是尼采的名言“这世上若是摧毁不了你的,最终都会使你强大” 。 在这个庸碌浑浊的世界里,她只有,也只能强大,才可以让自己不被摧毁。   现在妈妈的出现,使得她心底的阴霾略微飘散,她看着这个自己偏爱与调教过的小姑娘,突然低声说了一句只能对她说的私房话:我们得把那个林徽因给弄走。   妈妈那时候并不知道,宇文月是一个喜欢弄权的人。   很多人都说武则天,慈禧,吕后之所以喜欢弄权,是因为情感和欲望的不满足,那宇文月究竟是什么地方不满足,无从了解。 只知道她就是想压她姐姐一头,或者说,她想在任何方面,都要压其他女人一头。   这么一说就比较容易理解了。 这世上确实有许多女人都是这样的,无法容忍身边的女人比她更“幸福” ,比她更受欢迎过的更滋润。   其时,博物馆已经有了一个小妹,所以,这次妈妈要回来,宇文月说,为什么再多找一个? 有影子一个人足够了。   那小妹叫影子。   宇文素说,你找的那个影子,懒得出奇,再说我们现在扩馆了,影子一个人是忙不过来的,这样吧,新找的小妹薪水由我个人出。   既然宇文素已经说到这儿了,那宇文月也就适时打住了。   一天天的,妈妈和影子接触下来,很多时候发现她真的像宇文素说的那样,“懒得出奇” ,她对工作并没有什么热情,也可能是不屑吧,影子是一个窈窕清秀的女孩,做这种工作抑或自认为是委屈了? 怀才不遇了?   可某些时候又发现她偏偏起劲的很,忙前忙后的,好像打了鸡血一般,那是两次绣品艺术展,一次是沈绣,一次是露香园绣。   她喜欢刺绣? 妈妈有意无意地和她聊了几回,发现影子还真是懂行,至少比她懂――她对刺绣,古董绣品的认识是不深的,仅仅限于书本上的知识,所以,她对影子在这方面的专长之肯定,溢于言表。   影子见妈妈真服气她,也就和她敞开了心扉。 妈妈这才发现影子其实是个简单的人,随性的人,率真的人,很自我的人,一个常人不太能理解的人。   有一点要先声明,尽管她是宇文月找来的“亲信” ,但她和宇文月完全不是一路子。   想那宇文月找影子来,或许以为是自己同道,其实很多表征相似的东西,内在本质却是截然相反甚至南辕北辙的。   只不过世人都只看表象,有谁会去追本溯源,去探讨本质呢。   影子年纪和妈妈差不多,却已是个离婚小妇人了。   “我从小喜欢刺绣,可家里大人说这是乡下老太太才干的事,低级,他们硬让我去读很高级的金融,我读不了,我对那个一点兴趣都没有” 。   影子功课差,最后只读了个金融类大专,一毕业就结婚了,大概是为了逃避去什么银行之类的地方上班,“去那儿和坐牢有什么区别呢?穿的人模狗样的,人人脸上戴的面具摘都摘不下来” ,影子说。   于是,就和初恋结婚了,那人挺好,她也比较满意。 不过这种满意是类似于七八岁的小女孩满意一个芭比娃娃,十七八的姑娘满意一件丝绒小礼服,二十岁的小妇人满意她的新夫,都带着那么一股得意洋洋的新鲜劲儿。   后来呢?   “后来?” 影子突然笑道,“我那前夫说,你吃我的,穿我的,住我的,你还要偷人?”   你偷了?   偷了。 她的回答就像是在说“我吃饭了” 一样的平淡自然。 第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无语。有点感慨于她那一望无际的直率,这姑娘,真有哏儿,真是吃他娘喝他娘闯王来了不纳粮啊。   “我就奇怪了,我怎么是吃他的,喝他的,穿他的?我不做家务?我没有打理家?我没有付出?我没有创造过价值?那价值就一定是每个月打在银行卡上的那个数字?” 影子问,妈妈觉得,影子不仅是在问自己,也是在问这个世界:“再退一万步说,即使做住家女佣,还是有工资的吧,我在这里做小妹,还有钱拿呢。我怎么就成了某个男人豢养的一种生物了?”   那么,那个人,你喜欢吗? 妈妈见她的情绪有点激动,就宛转地转移了话题。   在当时是喜欢的。 影子沉吟道:现在不确定了。 所以,我也没有再和他在一起了。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人?   影子想了想,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有人说,爱是一种能力,那么,除了天生有能力的超人外,别人都是要通过学习才能获得的吧,那么,如果不多爱几次,哪儿来的这种能力呢? 你认为那些一辈子只爱一个人的,他们都自带了这种能力吗? 就像蝙蝠和卫生棉都自带着护翼?   妈妈被她绕的有点晕,不过,她也顺带联想到自己,和宋二在一起的时候,她确实没有这种能力,否则也不会出手打破他的头了。   然后和老马,她也依然没有,她分不清,眼前全是迷雾。   影子的论调让她想起日本天台宗大师濑户内寂听。 寂听大师的名言是,“婚姻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婚外恋,女人们,大胆爱吧,不要怕伤害。” 初听时她真是想破头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大名鼎鼎,信众无数的大师会让女人搞婚外恋去,还说这正是婚姻的美妙与精髓。   现在听了影子说的那些,犹如是寂听大师的某一种注解,就像是她看经书,必须手边有一本《十三经注疏》一样,不看注解,她还真不知道那些大师们的用意在何处。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爱的美好在于禁忌,毫无禁忌的爱是不会妙不可言让人沉醉的,而婚外恋是一种禁忌,通俗点说,或许影子正因为她那前夫在,她才要出去“偷” 呢,如果那人不在了,一切都变得名正言顺光明正大,那她还偷什么,禁忌全无的感情,对她,或者说对很多人来说,那就是索然无味平淡如水的。   妈妈不知道自己猜的对不对。 妈妈也不知道影子到底是怎么想的。   那天下班后,妈妈去附近咖啡馆买了一个三明治,店里万晓利的歌声正在空气里盘旋“鸳鸯双栖蝶双飞,满园**惹人醉……只愿天长地久,与我意中人儿紧相随……”   古人认为,鸳鸯是一种匹鸟,双宿双栖不孤飞的。 是不是只有鸳鸯这样的动物,才会像影子说的那样,自带那种能力?   这个问题,妈妈一边就着三明治一边想:那万晓利肯定回答不了,他只会忧思重重地唱:“爱恋伊,爱恋伊,愿今生常相随” ……  寂听大师有云,爱有两种姿态,渴爱与慈悲。 那鸳鸯这种匹鸟的姿态是什么? 似乎不能全然归入这两类吧。 正如现在的她自己,既不能放完全摒弃“执着与独占” 的渴爱,似乎也还达不到爱的慈悲。   两头不靠岸。   她想不明白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在那一刻,她突然很是想念老马。 第二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影子总是懒洋洋的,有时候连她分内的活儿都不想干。妈妈就替她悄悄地做好了,她并不是在鼓励她的懒,只是,某些方面确实有点纵容影子,再说对于工作,多干少干她本身是根本不介意的,做了那么多年的杂工,她还真是做习惯了。   宇文素有时候过来,看到她正在帮影子做事,就会用眼睛示意她一下,似乎是在问:“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 ? 妈妈就微笑着摇摇头。 这话贾宝玉曾经问过林黛玉,问她怎么和薛宝钗好上了?   她当然不会和普通女孩那样,一般两个女孩要是结盟,成了闺蜜,那好起来能穿一条裤子,钻一个被窝,她不会,她知道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那几时孟光也会摔了梁鸿案,女人与女人之间的友谊,有时候其实是非常之脆弱,不堪一击的。   所以,她不会和影子成为那种“倾心吐胆” ,好的整天都蜜里调油的“闺蜜” ,想来影子更不会。   影子有时候从自己的小情绪里走出来,脸上常常会有她那种特殊性格的女孩,重新回到现实“如梦初醒” 一般的表情,如若看到妈妈在帮她干活,会抱歉:你放下,我自己来吧,你老是这样。   妈妈常常会向她笑一下,也不说话,手里该干什么还干什么。   你真是丫头的身子小姐的命。 影子说。   这句话似有点耳熟,妈妈想了一下,以前好像也听到过:那我就当你在夸我好了。   我想不通你的情商怎么这么高,你的情绪怎么就能永远维持在恒温24度,整天春风拂面的,真奇了怪了。   妈妈忽然笑了,说:人跟人都是搭配好的, 有孟良就有焦赞,有武大就有金莲,有武松就有老虎,有你就有我……  你是在说有我这么懒惰的就有你怎么勤快的?   正说笑间,宇文月走了过来,把影子叫进办公室去了。   大约二十分钟后,影子回来了,先去干了一会活儿,半晌走近她身畔,慢慢地说道:副馆长让我严密监视着你的举动,有什么就要向她汇报。   妈妈的心很快地跳了一下,说:那你?   为什么要告诉你是吧? 影子回答她:副馆长一个月才给我多少钱哪? 还让我兼这份职? 我才懒得做呢。   我不会给任何人做奸细。 不是我有多么高尚,而是我不喜欢奸细这份职业。   妈妈无语。   如今的宇文月大概后面有人指点,实行的方针估计是“深挖洞,广积粮,缓称王” ,但对“谁是敌,谁是我” 还是分的很清楚。   宇文素对妈妈说,你也别被影子给蒙蔽了,没准儿她就是在蒙蔽你。 人有时候是不能只看表面,只听她嘴里说什么的。 你还是得多留一个心眼儿。 那季羡林是怎么讲的,假话全不说,真话不全说。   妈妈点点头。   宇文素和老马一样,对她有知遇之恩,现在她遇到困难,她得帮她,并且,竭尽全力。   但妈妈实在看不出影子还有什么别的面目,她觉得那就是她的真面目,她就是那么一个随性到有时都让人看不下去的主儿。 但她努力工作的时候也有,沈绣展时,她自己提出来在门厅那里绣一块大幅招牌,上面草书所有首展莅临的贵宾的名字,她为了绣这幅大作,绣了整整一天一夜,那一幅刺绣,铁画银钩,连宇文素都看了半天,最后问她,以前跟谁学的苏绣? 影子回答:自学的。   很多人立即都拿看外星人的目光盯了她一眼。 那种怪异的目光妈妈怎么也忘不了。 第二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只是,除此之外,影子确实是个没有工作热情的人。有一个例外,就是沈斯年要她干活的时候。   沈斯年和宇文月不同,他是堂堂正正进博物馆的,因他本身就是学这个专业,而且,据说他的专业水准还很高,常常在国外的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所以,妈妈有时候见了他,有点瑟缩,就像当姨太太的见了大老婆一样,总有点“妾身未分明” 之感,总觉得自己没他“堂堂正正” ,毕竟是自修的,和人家名校毕业的比起来,不知道差距有多大,因此她不大和他接近,有什么事都是影子上去应付。   影子拿出自己对刺绣的热情来应付沈斯年。 事无巨细,都做的很是妥帖。 有一次她悄悄向妈妈笑道:噯,你可别以为我看上沈斯年了,想和他**。   那你是图什么?   影子说:图什么啊? 他给我的感觉非常好,像他这么好看的人,欣赏欣赏就很赏心悦目了,当然了,他要是非得和我**,那我也不会推辞。   你哪,真是狗熊戴花儿,没个人样。 妈妈用刚学来的俏皮话调侃她。   影子回敬:那狗熊就算不戴花儿,也没个人样呀。   本来嘛,妈妈和影子一样,对沈斯年的喜欢只是停留在女性本能的对皮相的欣赏之上,又或者再提升提升, 也不过就是一种异性之间“简单粗鲁” 的性吸力。   有时候,我们对于太过美好的东西,反而会失去激情,正如有个十全十美零瑕疵的美人儿摆在眼前,就因为她那360度无死角的完美,反而,在我们心里再也不会涌动起那种特殊的,蚀骨的爱慕与倾心一样。   沈斯年有一次在班上把她叫了过去,告诉她某个展厅有个瓷器和它的说明标示对不上,那就至少有两个东西是贴错了标示的,怎么回事?   妈妈马上想到这厅一直是影子做的,大概这姑娘又粗心给搞错了。 但她也没有辩解,立即说我再去查一遍  她真的从头到尾都查了一遍,一个查了一个多小时,才把两张贴错的标示给换了回来。   沈斯年也一直等她做完再下班,那天他就没再说什么。   过了两天,在新馆的青石甬道那里遇见,他又叫住她,问:那天并不是你出的错,你为什么不向我说明?   妈妈回答说:影子前儿上了半天班就生病了,请假,可能是她病了才搞错的,我调换过来不就完了吗?   沈斯年不语。 随即问她叫什么名字,上过什么学校?   妈妈回答了她的名字,然后又说,我没有上过学,我是自修的。   沈斯年讶异地看了她一眼,那一眼,就像是看到一头猫突然变成了狗一样,很明显的有一点猝不及防。   妈妈突然很自卫地挺直腰杆,迎向他的目光,像是某些人要用冰块来冲威士忌的烈性一样,她也要用自己的骄傲来冲淡自己“没有上过学” 这个死穴。   沈斯年突然笑了,非常温和地说了两个字:“很好” 。 第二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那天,影子又请假了,她分内的活儿就由妈妈来替她完成。 这一切,或许是天意吧,妈妈过后想,如果那天影子正常来上班,她绝不会一个人加班到那么晚,那么晚还留在博物馆里。 又或者,留在博物馆的那个人应该是影子,那么,一切又该是如何发展呢?   有个金学评家曾经说过,决定你命运的不是你的性格,而是你邻居的性格――比如潘金莲和武大郎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的邻居王婆推动的。 当时妈妈看这篇论文时,也是深以为然。   这么说,决定命运的,不仅是邻居,也有同事了。   当然,过后思量皆可付之一笑,但在当时的情境下,妈妈却是被吓的够呛。   那天她在新馆那里干完活,发现沈斯年的办公室还亮着灯,影子之前嘱咐她,让她去沈斯年那里拿个卷宗,她就想正好也不用等明天了,就先敲了门,然后推门而入。   沈先生。 她叫道:沈先生?   忽的,她发现沈斯年倒在地上抽搐,身子一动一动的,状极痛苦。   那样子让妈妈忽然想起了她的一个小学同学。   那孩子有癫痫,发作的时候就是这样全身抽搐,并且口吐白沫,很漂亮斯文的一个女孩,娇嫩的初绽花骨朵一般,只适合捧在手心里观赏的,那病却把她扭曲的一塌糊涂,场面丑陋而荒谬。 很小的时候起,妈妈就懂得了命运对人的揉搓,在命运这双巨手面前,人是渺小的,甚至只能被它揉搓的匍匐在地,时时化为齑粉。   妈妈不敢相信沈斯年在此时是发病了,他也是相同的病症吗?   我马上打电话去找救护车。   妈妈说完,正想拔腿就跑,突然觉得脚踝那里一紧,低头只见沈斯年拉住了他,然后,他似是用尽最后一点力气一般地说了一个字“别” ,然后,指了指心口处。   他大概带着药。 妈妈想,连忙跪下身来,在他胸口处摸索,竟然摸到一个小纸袋,打开,确实是药,她也顾不得什么,立即灌了下去。   沈斯年在十几分钟后恢复了常态。   妈妈想起了从前读过的美女与野兽的故事,王子被魔法诅咒,变成了野兽;还有一个美女与雕塑的故事,王子被诅咒,和心爱的美女分离,分离的形式是他每晚都变成了一座雕塑,与爱人永远无法在同一时空相见。   沈斯年大概也是一个被“诅咒” 了的王子啊。 她心想。   我的病并不是癫痫,但是类似,而且,我的病是原发性,遗传的,比普通的更难治,发作时也更痛苦,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发过了,不知道为什么……  妈妈听着沈斯年说着这些,平静从容,似乎不是在形容一种可怕的病,而是在形容他的一个故人,仿佛是在说:我这个老朋友啊,已经好久没有来看我了,不知道为什么,昨天又来了,很意外啊……  这种淡淡叙述里的哀恸,使人动容。 这令妈妈突然对面前这个男人,油然生发了一种叫作“怜惜” 的东西。   她想她大概天生就能理解那些异于常人的人。   比如沈斯年是异于常人的,他知道他无法和常人一样有一个健康的身体,但是,自怜自艾有用吗? 呼天抢地有用吗? 就像,妈妈在小时候常常提醒自己,无论如何不要在人面前哭,因为,能哭给谁看呢?   她怜惜他。 正如,她怜惜那个幼年时受了委屈,或者看不到希望时,打开水龙头嚎啕大哭的自己――不能让别人听见自己哭啊,只能让流水听见,让流水替她掩饰。 流水是最好的朋友,它记录了你的哭泣,然后,它默默地把它带到了远方。 让那些不快乐,散落在天涯。   我愿意做你的流水。 她在心里对沈斯年这么说道。 第二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所以第二天,当沈斯年来找她,提出让她为他的病保密,“因为,从小到大,连我的家人都不知道,除了我妈妈,我妈妈把我保护的很好,她希望我在别人眼里是一样正常的” 。   这个何劳你说。 妈妈回答。   她那小学同学,自从发病之后,就立刻转学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她记得,那女孩个子高高的,眉目婉媚。 这种病,治不好也死不了,摧毁的不仅是人的身体,还有人的自尊心。 那脆弱的,透明的,冰棱一般的自尊心。   或许有人会说,自尊心算什么呢,但是,对某些人来说,那就是一切。   沈斯年说要谢谢她,说着,轻轻从指间脱下一枚戒指:不值钱的,戴着玩吧,这颗红豆倒是我自己在南方找来的。   这戒指确实像个不值钱的样子,白金的托子,简单大方,上面镶嵌的红豆倒是又大又圆又嫣红嫣红的,颜色很正,与普通看到的红豆色泽不同。   妈妈甚至还想,怎么用红豆做戒面,有点儿戏,它毕竟是一个和黄豆,绿豆一样的阿物儿,要是弄碎了岂不是糟了?   还有,这沈斯年是个有心思的人。 知道如果送她一份厚礼,那就显得是在收买她了,他料定她也不会接受,于是,索性送她一个不值钱的小玩意儿,让她推辞不得。 但是,从他的手指间直接脱下了送给她——是不是有点类似于北静王直接从腕上取下那串著名的鹡鸰香串珠子,直接送给宝玉一样。   妈妈不是林黛玉,不能那么任性,直接掷了,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它” 。 她只好接过,把它攥在手心里。   真的不值钱,戴着玩儿吧。 沈斯年再一次嘱咐道。   很久之后,妈妈才明白,他说这话的意思,还有,这戒指里暗藏的玄机——当然,那绝不是红豆生南国,此物最相思之隐喻。   最近,妈妈发现馆里的老金和影子似乎有状况。   老金据说是京城名门后裔,旗人后来改姓金的,大都是皇族了。 这老金也不知是哪一枝的,反正他看起来也挺儒雅的,为人也很谦和,特别是那一口京片子,特别悦耳。 老金说,现在“北京人” 说的“北京话” ,那搁从前,就是乡下话,真正纯正的老北京话,你们这些孩子,听都没听见过呢。   老金有些词语,确实大家都第一次听,比如说伯伯,现在人都喊“勃勃” ,老金偏喊“掰掰” ,“我们” ,他读成“吾们(正确读音无法书写下来)” ,连第三人称“他” ,他都用敬语,叫作“怹” 。   大家都承认老金有学问,雅致,妈妈没想到他也会和年轻女孩儿玩风弄月的。 那是在饭厅里,大家都在吃午饭,影子吃得少,很快就吃完了,手里拿着折扇在扇风,老金过来,似是有意无意地问影子借扇子看,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他把一个折叠成小方胜儿的纸条夹在了折扇里。   没有人发现这两人的小把戏。 除了妈妈。   妈妈有点失笑。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玩这种18世纪欧洲贵夫人沙龙里玩的把戏,老金也忒古典了一点吧。   过后一个人仔细一想,这样也好,至少在手机上就没有任何痕迹了。 反正,任何事都有他的破解之法,你有张良计,我还有过墙梯呢。   那么,影子是怎么想的,她是“引郎上墙我抽梯” 吗?   反正,这两人大约都是风月高手,大庭广众之下公然调情,犹如一组漂亮的男女双人花式滑冰,姿态花哨,却稳稳落地,流水无痕。 第二十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午饭过后,影子主动来找妈妈聊天:你说,老金怎么样?  妈妈知道,当一个人喜欢上——或者说那也称不上喜欢,只是对某个人有兴趣时,TA一定会想找个人唠唠嗑的,这也是一种情感释放,不是有句名言说了“只有爱情和咳嗽是掩饰不住的” 吗——那是因为他们压根就不想掩饰。   人在恋爱的时候都想显摆,都想张扬,谁想掩饰了? ——当然,因为某些特殊原因搞地下情的除外。   挺好的。 妈妈淡淡地回答。   别装了。 影子说:我知道你看见了,整个饭厅吧,就你一个人眼睛尖心思细,你敢说你没看见?   既然影子自动戳破了那层窗户纸,那妈妈也不就和她兜圈子了,她也忍不住问:我说,你真的觉得你“金掰掰” 好吗? 你不觉得“怹” 老人家比你大好多吗?   影子大笑,一边笑一边捶妈妈的胳膊:你这人吧,要么不说话,说起来话真能逗死人。 以前北京天桥撂地说过单口相声吧。   问你话呢。   我不觉得年龄有什么。 影子玩笑够了,就正色回答她:男人么,从25到65,只要是身心健康的,合得来的,性格投契的,我都可以接受。   你倒是……均码啊。 妈妈忽的冒出这么一个词“均码” ——适合任何人。   随即她又叹服:你这范围堪比孔子了,他是有教无类,你是爱无类。   为什么要那么注重年龄呢? 影子不解:年龄是最不重要的,和别人连性别都不注重,连物种都不注重的恋爱观相比,那年龄不就是一阵毛毛雨吗?   似乎也对。 妈妈心想。   拿破仑的皇后约瑟芬说过,你要别人对你敞开心扉,你得先向人敞开。 妈妈听影子说到这里,也就忍不住向她说起了老马。   往事中的老马,犹如在烟雾缭绕的梦里,现在,青天白日地对着另一个人说出来,显得恍惚和不真实。   很久以来,她都没有向第二个人说过这件事。 她也没有向人说,她常常会做这样两个梦,第一个梦,在梦里,她和老马一起坐在那辆牛车上,一起往远方去,车声清脆,道路漫长,两人一直走一直走,整个晚上都在赶路;  第二个梦,她梦见自己追在那辆车后面,一边跑一边喊“停车停车” ,她跑了很长很长的路,可是,就是永远都追不上那辆车。 她跑的累极了,往往在最疲惫的时候,醒了过来。   影子极认真地听着,最后却问:那你们后来成事儿了吗?   没成。   咳,我真替那老头着急。 影子一拍大腿说道:这人在搞什么呢? 学中国男足啊? 费了老半天劲儿,临门一脚就是进不去,急死人了,功夫不行就是射不了门吗,我可以保证,他要是真进去了,你也不会现在还在这里擦桌子扫地掸花瓶了。   宇文素现在想的当然是要把馆里那个“林徽因” 给尽快弄走,免得她指手画脚上蹿下跳的。 而这段时间大约也是宇文月人生中最畅快淋漓的日子了,因为她可以对着自己失意的姐姐尽情展示一下自己的春风得意马蹄疾。   以宇文素的阅历,表面上当然是不动声色。 第二十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宇文素似乎是天生一张“扑克脸”,也就是无论什么时候,哪怕是泰山崩于前,她都我自岿然不动,也不怎么会在脸上表现出喜怒哀乐来,或者,也这正是因为修炼到了这个层次,曲高和寡,有些人才不喜欢她。   只有妈妈知道其实她不是这样的。 宇文素一直在等待机会,等机会到了,她想馆长那一巴掌,晴空霹雳,肯定会打的对手满地找牙。   正想着,忽然发现沈斯年从对面走了过来,他先对着宇文素先打了个招呼,然后顺手施施然地递给妈妈一个三明治,上面的招牌是她常去的那家店,也是她常买的那种口味。   现在已是下午茶时间了。 妈妈正是感觉有点小饿,没想到沈斯年还是那种“你刚想睡觉他就递给你一个枕头” 的人。   而且,沈斯年递给她三明治时的手势十分自然,既不谄媚,也不甜腻,似是不带什么特殊感情,犹如递给她一般扫帚,让她去清扫一下地面,或是递给她一个电脑,让她改个文件,在不知内情的人眼里,还以为是沈斯年买二送一,多了一个三明治吃不完,所以顺手给了身边的女孩呢。   妈妈接过,道了谢。   这种相处方式,她觉得是和煦的,舒服的,轻快的,船过水无痕而没有负担的。   宇文素见沈斯年走远了,倒是回身向她微笑了一下,那笑容的尾稍仿佛是有点意味深长。   那可是宇文素的眼睛啊,可直接替代最新仪器去机场做安检。   妈妈想,她当然不能说这是因为她替他守秘密的缘故。 她是什么都不能说的。   但宇文素最解人,同时也最让钦服的地方是,她什么都没有问。 仅仅只是给了这件事一个淡而短暂的微笑而已。   她俩走到馆里的竹林边,四处寂寂无人,龙吟森森凤尾细细,简直像是走到了潇湘馆的边上。 但宇文素的一句话,却让妈妈马上心里坠的慌。   “帮我一个忙” 。 宇文素说。   馆里有一批书画,虽然不是顶级的,但也价值不菲。 这批画是宇文月公公的老朋友捐赠的,最近这位捐赠者去世,宇文素去检查时,发现有几张已经被人掉包了,换上了一批高仿西贝货。   一切迹象都表明,有人在监守自盗,这个人是谁呢,宇文月。   宇文月因为是自己夫家的关系,把这批捐赠物向来看成私有,但宇文素没想到她还真敢下手,狸猫还真敢来偷换太子。   众所周知,偷卖世界名画很困难,因为大家都知道哪张画在哪个馆里,哪张画在哪个藏家手里,清清楚楚,犹如天上哪颗星在哪个方位一样,目标太大,很难易手。   这些画巧就巧在还够不上这么大的卡司,但宇文月想靠一个人的力量把它换成现金,还是非常困难的,她得找此道中的掮客。   像宇文素这样多年道行的“狐狸” ,肚子里都会有一部聊斋,白话文,文言文的都有――用来对付黑白两道。   在这行混了多年,她知道做这一类的掮客有哪几个,宇文月最可能去找谁。   一层一层筛选下来,锁定一个叫安桥的掮客。   当然安桥绝不可能是他的真名,此人很狡猾,从来不用手机,不用电话和人联络生意,只用电邮。 宇文素就是不知道现在他的电邮是换了哪一个,所以无法再顺藤摸瓜下去。   “有什么办法能进入宇文月的电脑吗?”   找黑客? 妈妈问。   不行,已经试过了。 宇文素淡淡地说:黑客没什么用,我的意思是,能不能有一个机会,接近她,还有她的电脑……  这个,妈妈在心里沉吟道,黑不了她,接近她? 这个最原始的方法其实难度最大,自己又怎么能够接近她呢?   影子可以。 宇文素提醒道。   妈妈正想答话,蓦地只听竹林里哗啦啦一响,有个高高寿瘦,黑衣黑裙的女人仿佛是迷了路,从岔路里走了过来。   那是沈夫人。 宇文素向她介绍道:宇文月的后婆婆,沈斯年的母亲。 第二十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尽管只是远远一瞥,但沈夫人那特殊的气质还是给妈妈留下了印象。 这世上,有的人就是让人过目不忘,而有的人就像是一勺盐融入了水,你能感觉到TA的存在,却总是忽略,或者找不到TA的形态。   沈夫人是前者。 她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特殊的——是特殊,而不是漂亮。   她一走入人群,就像是几把唢呐同时正在吹百年朝凤,正吹的嘹亮热闹,突然间加进了一把小提琴,那其他人的嘹亮顿时就突然成了喧嚣的背景音。   妈妈没有想到,就这么一位夫人,体重还不到50公斤的,以后将会带给她如许的烦恼。   对于宇文素的要求,妈妈其实没有一点把握,在这个馆里,她想她是比谁都了解影子的,影子说过绝不做奸细,现在,她又怎么去要求她帮自己做卧底呢?   影子果然一口拒绝。 不仅拒绝,她还对着妈妈问:你真让我失望,你为什么要帮馆长做这些事? 为什么甘心做她的棋子?   妈妈正想答话,却只听影子又滔滔地说了下去:我实在是很讨厌这些尔虞我诈,你争我夺的事情。 我告诉你一个故事,我刚离婚的时候,也不想回娘家,但身上蹦子儿没有,我就去一家挺高级的美发指甲店做接待小姐,顺便收银,没想到这家还兼做“那种事儿” ,我的前任,上一个接待小姐就下海干了那种活儿,因为挣钱多嘛。 本来这种事我也没有资格去评判,但是,后来有几个客人看中了我,店里的妈妈桑就来劝我下海,劝我游泳,劝我不要浪费青春,说做这行你还想在岸边走不湿鞋吗,不可能的。 说的口干舌燥。 我就说我不做这个,只收银,只接待,那妈妈桑就说了一句糙话:天下的女人,谁也不要以为自己是什么金逼银逼,大家都是普通逼,我最讨厌那些普通逼假装高贵。   她走开时还呸了我一下。 很不屑。 我很想告诉她我真的没有假装高贵,我只是不喜欢这些东西,我更不喜欢下海了游泳了之后,还要和人争风吃醋互相攀比发嗲耍泼,十八般武艺全上,我实在是没有那个精神。 还有,她们这些女人可能真的不知道,确实这世上还有我这样的人,只求温饱,没有理想。   所以,我不会帮任何人,因为我不贪心。 我每个月干活拿薪水,至于馆长和副馆长谁上谁下,谁高谁低,与我何干? 大不了重新再找一个工作。   妈妈无语。 她觉得影子说的都对,确实是自己的不是。 自己不该产生想拉影子下水的念头,自己好像也成了那个妈妈桑,似乎也想劝她“下海” “游泳” 似的,她很惭愧。   但是,她绝不是宇文素的棋子。 宇文素也从来没有把她看成棋子,她分得出来。   这个世界,女人与女人的关系,大家认为好像只有甄嬛传那一种,全都是相互陷害与设局的,为什么就没有相互扶持那一种呢?   她帮宇文素,也是扶持啊,就像紫鹃赤胆忠心地帮林黛玉,那绝不是奴婢在帮主子,而是一个朋友帮另一个朋友,一个朋友扶持另一个朋友,为什么影子就不能懂呢?   她或许是你的朋友,但不是我的。 影子淡淡地说。   话既然说到这个份儿上,妈妈明白,自己该知难而退了。 第二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两天后,有一批贵客来博物馆参观。带队的正是沈斯年的母亲沈夫人。   等那些客人参观完毕后离开,沈夫人没有走,而是进了宇文素特设的贵宾接待室。   沈夫人点名要妈妈进去服务。   妈妈有点摸不着头脑。 连忙进去给她泡了一杯茶,泡茶时尽管是背对着她,但妈妈还是能感觉到后背上有一双眼睛——和马太太的不同,这双眼睛不是犀利的,而是温和的,温和的,更是让人琢磨不出她的用意。   贵姓?   一个贵夫人,问一个打杂小妹话,居然措辞还如此讲究,妈妈微笑了,说了自己的姓名。   贵庚?   夫人是要给我算命批流年吗? 妈妈用开玩笑的口吻问道。   不敢当。 不过外面那些自称著名命理大师的人,若是排起班辈来,有不少还是我的弟子辈。   妈妈听了吓了一跳,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就是宇文月的后婆婆,沈斯年的亲妈,她还真以为自己进了什么大师的工作室了呢。   有人说,那些什么命理大师可都是骗人的……  对。 沈夫人抬起眼,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就是那个“有人” 。   妈妈好容易才绕清楚了,原来,她就是那个“有人说” 的“有人” 。   有趣。   有趣吧。 沈夫人像是会读心术一样,接着妈妈心里想的话,不仅翻译了出来,还说了出来:很有意思对不对?   茶很热,热烟袅袅,妈妈想,就让那弥漫的热气与淡淡的茶香作为她的回答好了。   这时,宇文月走了过来,似乎是有什么话要说,她先冲着妈妈道:噯,你怎么还在这儿,我刚才让你去帮忙打扫库房你怎么还不去?   妈妈正想回答马上就去,只听沈夫人淡淡说道:我还在这儿呢,你让这孩子去了,谁陪我聊天说话儿?   宇文月猛地碰了一个软钉子,此时宇文素进来,适时捧哏道:夫人,让我们副馆长陪您聊天唠嗑,让这孩子去干活吧。   沈夫人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微笑道:哦,她陪我聊天,她陪我唠嗑? 你这是要折死我啊宇文馆长。   说着,她站起身来,向大家盈盈一笑,点点头,黑色裙摆摇曳着,翩翩地走了出去。   宇文素后来和妈妈说,沈夫人可真是不寻常。   妈妈就问为什么呢,如果传闻是真的,为什么她会容忍自己的丈夫和儿媳(虽然不是亲儿媳,但丈夫总是所谓“亲夫” )有那种事儿?   她看起来并不懦弱,也不是缺乏智慧,感觉以她的智商,如果要斗个把“林徽因” ,那还是手到擒来的。   非不能也,乃不为也。 宇文素回答道:没人能知道具体原因,只知道这位夫人志不在此。   妈妈倒是听得有点寒意。 志不在此的女人,有。 比如吕后,看到自己丈夫宠爱戚夫人,根本不在意,反正你有新欢,我也有情郎,你和新欢日日笙歌燕舞,我和情郎也天天鸳鸯戏水。 这个,算是比法国的萨特他们提倡的开放式婚姻,还实行的早,刘邦和吕雉老公母俩,也算开放式婚姻的先驱者了吧。   但吕后是有一条,动什么别动我儿子的帝位,这可是原则问题。   或许沈夫人也是这样的,毕竟,宇文月的丈夫不是她亲生的。 她会把全副心力都放到沈斯年身上。 第二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过后沈斯年还特意过来找妈妈聊天,问,你觉得我母亲怎么样,美吧?   美? 这个问题妈妈还真没想过,如果光以世俗的标准来看,她并不是那种标致靓丽的类型,当然在儿子的心中,母亲的形象与他人观感或许不同些。   不过沈夫人有威仪,至少能镇得住那个“林徽因” 。 不知道为什么,妈妈为此还暗暗松了一口气,她想,至少沈斯年不会受人欺负了,因为他毕竟从小是一个不同于常人的孩子。   她比沈斯年小,不知为何却对他充满了卫护感。   几天后有一批新藏品入库,老金管入库登记和分类管理,妈妈做他的助手。 妈妈如果有别的事儿要先赶着办的话,影子就顶替她。   有天妈妈已经下班,接到宇文素的一个电话,宇文素让她先回库房拿一份卷宗出来――那是她下午时拉在那里的,她不想让别人看到,因为现在身在邻市,只能让妈妈去取了。   接电话时妈妈正在吃晚饭,一吃完她就匆匆回到博物馆,天有点冷,她紧了紧自己脖子上的丝巾,然后取出钥匙开了门。   里面竟然有幽幽的灯光,她一推门,就发现自己是误入了禁地,有一对俗称的白花花的“野鸳鸯” 迎向她。   她心跳的极快,第一反应竟然是夺门而出,被外面的凉风一吹,她脑子里嗡的一声,和喝醉酒的人断片一样,反正,只记得里面的人是老金和影子。   但是,此次她是所为何来,她不能有负宇文素所托。   她很佩服自己还能语调平静地打电话给老金,说,馆长有份卷宗在里面,你给我拿出来。 谢谢。   很快,老金出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卷宗袋,微笑着递给她,和所有有风流韵事的男人一样,他的脸上有一层平时所没有的光,按流行的话说起来,全是费洛蒙的力量。   反是妈妈不好意思看他,只低头问了他一句:你没看过吧?   说完就后悔,即使他看过了,会承认吗?   老金摸摸胡茬子,笑笑说:没有。 真没有。 现在真没有了。   妈妈立刻就懂了。 也明白他是什么立场。   第二天,影子来上班,妈妈看到她倒是有点不自在,好似是自己偷了人一样。 影子倒是和平常一样若无其事,安之若素。   中午饭后,她来找妈妈,说,昨天的事……  妈妈立即打断她:什么? 我不记得昨天有什么事。   影子说:你可别以为你能拿这件事情来要挟我。   妈妈突然气了,想着怎么还是影子凶呢? 虽然说这也算不上是她做了什么错事,但,总不像是我做错了什么似的吧。 妈妈立即回敬她:我可从来都不以为我能要挟得了你。   您是谁,您要挟得了吗? 您能着呢,我只是没想到,我在你心里竟然是这么的无耻。 她一口气说了一大段话,突然发现自己的口齿流利也是完全不输于影子的利落尖刻。   说完,妈妈一甩手走了。   影子马上一把拉住她,笑弯了腰,说:哈,你终于像个人了,我说你天天弄的自己云淡风轻的,好像没有什么能激怒你一样,我偏不信,没想到你还是暴露了真性情,我说你整天端着有劲吗?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那样的人。   这一段嬉笑戏谑的,逗的妈妈也笑了。 妙玉曾经数落林黛玉,没想到你这么一个人,竟然是个大俗人。 翻遍红楼梦,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竟然敢说林妹妹俗,妙玉就敢。   在妈妈的生活中,好像也没有第二个人说她“你像个人吗” ,说了她也真心不恼的,大概也真的只有影子一个了。 第二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你真喜欢老金?妈妈问。  无所谓喜欢不喜欢。 影子回答道:良辰美景,你情我愿,如此而已。   看这十二个字用的……妈妈微笑道。 心里说,那你就是不爱他,只是一种很肤浅的愉悦。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些已经渐渐感觉厌倦。 影子抬起眼凝视着妈妈,她的眼珠很清澈,或许和她的思路一样的清澈。   我过几天就要走了。   去哪? 妈妈听影子这么一说,倒是有点出乎意料,她这是又要跳槽了吗?   我拜了两个师傅学习,一个是很有本事的绣娘,快80了,她的师祖跟沈寿学过艺;另一个是修复古董绣品的老师傅,手艺很好,只是没人学,他总担心这项手艺会失传。 这个师傅更老,80多了,他们俩都没有子女,我也没有多少钱交学费,但一定会交,我还答应一定会尽心伺奉他们终老,替他们干家务,好好伺候他们。 其实,他们都是国宝,只是,世人不珍惜而已。   影子说这些的时候,神色平静,眉目清朗,妈妈相信,也见过,她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是一定会非常一丝不苟尽心尽力的。   我真高兴。 妈妈说。   是的,她高兴,影子终于找到了她的真爱,那不是一个具象的人,而是一项事业。   如果她找不到,或者说今生今生的她只是一个资质凡庸,对任何事业都不抱热忱都不具天赋的人,那么,她或许会在男女情事里**的,可能她这一生都超拔不了,会在那个深潭里越陷越深。   像她那样性格中有激情,有创造力的人,如果沉湎于情爱的话,很容易沦为世俗眼中的到处留情的“荡妇” ――其实,妈妈知道,那只是因为她心里有一团火,可路过的人,他们往往只看到了烟。   现在超度影子的是她对刺绣艺术的热爱,从而,也终于让她远离了“爱情” 的肤浅。   影子把一张盘递给她,说,这里有你要的东西。   妈妈的心顿时一沉:你说过,你永远不会做这样的事……我不会要的……  你也太矫情了吧。 影子把东西塞给了她:你记住,你要永远记住我,因为,你是唯一一个让我破例,同时也是破了戒的女人。   可是,这几天宇文月应该很有防备,你虽然不是她重点防范的,你是怎么……  影子微笑着眨了眨眼,妈妈蓦地恍然大悟,老金。 是老金帮她的。 如果按阵营划分的话,老金是宇文月亲自聘请的,他是那一边的人。   对一个男人再好,再是替他做尽好事,不如拉他一起做一件坏事,或许他会更对你刻骨铭心。   但是,恐怕你也不需要男人对你刻骨铭心吧。 妈妈说,你从来都没有真正爱过他们,他们不过是你的热情与创造力的一种投射。   影子忽然过来轻轻地拥抱了她一下:对,只有你知道,其实我真正爱的是什么。   村上春树说,我们每个人其实都在挖洞,要一直挖一直挖,挖到最深最深处,才能与他人相连。   但是妈妈认为,她和影子,只需挖上几锹,就可以互相看见彼此。 每次孤独时,她只要一想到她俩放下铁锹,望见彼此的情景,心底都会有一种很特殊的,被称为“感动” 的情绪在涌动。   很多年之后,影子成了一个国宝级的刺绣大师。 她的刺绣艺术被称为“影绣” 。 她有一幅刺绣非常特别,素淡的画面上,只绣了两把铁锹,似乎在看不见的地方,有阳光,所以,另一把铁锹就亮一点,氤氲着一层光影。   当别人问她这幅作品的构思时,她回答:吉田兼好说过,人心之花,未待风吹已自落,佳人依依,一别经年自难忘。 这幅刺绣是给我一个朋友绣的。 但是,我想任何人与人之间,人心的距离,或许,都只是隔了两把铁锹罢了。 第三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宋一认为,找对象结婚就是在一间黑屋子里寻找一只黑猫。 宋家老太太说,你逮得着就成,管他白猫黑猫。   老太太觉得自己是很开明的,长子晃荡了那么久,这么大年纪还没结婚,她也并没有怎么催促。 列祖列宗那里――当然这些人老太太也不认识,但亲朋故旧她没法装不认识,现在有人开始传宋一是同性恋,老太太知道他不是,自己儿子嘛,这点把握还是有的。   要我结婚吗,我有两个候选人。 宋一半开玩笑地说。   老太太很有兴趣地“哦” 了一声:怎么着,一屋子里俩黑猫了?   能两个一起娶进门吗? 宋一微笑着问。   一个一个娶。 老太太淡淡地说,心里知道他要搞花样了。   宋一就先说了妈妈的名字。 美芝立即就在边上咦了一声,插话道:这天下女人全都死绝啦?   老太太不满地瞅了美芝一眼,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没听过嘛?   宋一知道他妈在讽刺他,又说出了宇文素的名字,“宇文素,您看怎么样?”   老太太一声不响。 美芝是连“咦” 这个感叹词都不发了,只是抚摸着自己的脸颊,做思索状。   半晌,老太太转头让美芝去倒茶,见美芝还在摸脸,便说:怎么,你牙疼?   美芝凑趣道:牙疼不怕,这不,家里要多一个牙医了。   老太太脸上纹丝不动,一点表情都没有。 美芝马上觉得,自己这捧哏失败了。   宋一无言。 他知道,如果他找宇文素,那是比他找自己弟弟的前女友还不得人心,还找人非议的一件事。   如果他很爱宇文素,硬要娶她,那也不见得有谁一定会反对,说到底,这是两个人的事情,别人是没有置喙的权利的。 可是,结婚并不是到婚礼那天就画上句号了,还有以后呢,以后宇文素该怎么和那些人相处,该怎么和他宋一世界里的人与事相处?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 ,他这么对妈妈说。   是在博物馆的幽僻小径边,妈妈听到宋一说这样的故事,也是无从答起。   宋一回来之后,宇文素也让妈妈去找过他,商谈合作事宜。 影子给她的那个盘,帮了宇文素的大忙,但她是个做事深思熟虑的人,要么不出手,一出手一定要置人于死地,再也不得翻身。   这是妈妈欣赏宇文素的地方。 但她也知道,这也是大家不喜欢宇文素的地方。 就像是罂粟花,有人看到的是她的妖娆之美,那种美是可以燃烧的,但有的人却只看到她可能会变成一种让人上瘾的“毒品” 。   她不能对宋一说,那你再努力努力呗,只要努力就会有结果,这种“鸡汤” 她灌不了,她觉得宋一已经做的很好了。   “我妈宁愿你再进一次宋家,都不可能接受她” 。 宋一是个天性喜欢戏谑的人,不喜欢沉重,就开始拿妈妈玩笑,打岔。   进宋家是吗,是作为宇文素的陪嫁丫头?   行。 有你的。 宋一笑道:我都没法接你的茬了,你的口才真是越来越好,拜谁做老师了?   听到妈妈能这么伶牙俐齿地应付他,宋一也开心。 他知道,妈妈已经彻底从与宋二的那一段中走出来了,能拿自己开玩笑,不回避不矜持,这才是真正的旧事已忘。 第三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宋二已经去了英国念书,这事宋一之前只向妈妈提过一次,之后他就没有再说什么。 他像所有做兄长的一样,对自己的“弟妹” 们都怀有一种殷殷之情。   妈妈见宋一很懂得说话,懂得点到为止,她也就再也没追问过什么。 对于她来说,宋二,那就像是上一辈子的故事了,经过这几年,她真的犹如活着转了世。   宋一和妈妈谈完关于和宇文素合作的事儿,由妈妈送他出门,他像平时一样,亲昵地摸了一下妈妈的头发,说道,那就这么着了,有事记得打电话给我。   妈妈说好。 她对宋一对她的摸头发,亲脸颊之类,习以为常,宋一向来把她当成小一辈的孩子看待。   不过她没想到这一切都被沈斯年看在眼里。 等她一会儿到沈斯年的办公室里去拿资料时,沈斯年突然有点不悦地问:刚才那个看起来飞扬跋扈的男人是谁?   谁?   就是那个在门口对你动手动脚的男人……  哦,那是宋公子。 妈妈回答说:他是来和馆长谈合作的事儿的。   沈斯年不语。 过了一会说,看起来挺讨人厌的。   不会吧。 妈妈微笑道,宋公子挺帅的呀,你不觉得他和馆长很般配吗?   沈斯年听妈妈这么一说,才展露笑容:那你呢,你喜欢他吗?   喜欢。 妈妈回答:不过是广义的喜欢,不是那种狭义的,男女之间的喜欢。   那么,你喜欢我吗? 沈斯年突然直视着她,目光灼灼:我指的是那种狭义的喜欢,不是广义的,我不要广义的喜欢。   妈妈突然像被罩在追光灯下一样,他那目光雪亮而逼视,她被他看的几乎是无所遁形,更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刚才在宋一面前的伶牙俐齿完全消失了。   我……可是……每个人的喜欢不都是从广义的开始的,不是吗?   我不要那种廉价的喜欢。   那不是廉价的,你觉得那种“喜欢” 就很廉价吗?   我现在只想问你,“是” 还是“不是” ?   我,还没有想过。   是的,这是妈妈的真心话,她确实从来都没有想过她到底喜不喜欢沈斯年,自从和宋二散场之后,她对这样的问题全都处于很迷惑的境地里。 此时她又突然想起老马,想起自己对老马的承诺,她说她如果清楚了自己对老马的感情,她一定会去找他的。   无论天涯海角,跋山涉水,她一定会去找他。   现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沈斯年似乎是代替老马来“质问” 她的,要她给出一个斩钉截铁的答案。   那么,如果你还没有想过的话,我给你一天的时间,明天答复我。 说完,沈斯年轻轻把她推出办公室:去吧,把这资料给馆长。 明天见。   妈妈有点啼笑皆非。 什么给你一天时间,什么“明天答复我” ,这就是像他让她帮忙做份报告一样,“给你一天时间,明天做好交给我” ,是不是差不多?   沈斯年比老马厉害。 妈妈想。   既然如此,她回过身来,对沈斯年说:不必明天了,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   沈斯年顿了一下,看着她,忽然柔声道:别说了。 我懂了。   那一刻他的眼神让妈妈心悸。 有一种她与宋二,与老马在一起从未有过的柔情,在她心底涌动,那是一种似乎是可叫作心疼的情愫――她不知道确切名称是什么,只知道她心疼他,不希望他受任何伤害。 第三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在心里叹了一口气,像是有把小提琴在她心里突然悠悠地拉起了别样的旋律一般,她转换语气说道:……你懂什么呀,我是想说……我一直义务帮你做了许多我本职工作以外的事,你怎么谢我呢?   请你吃晚饭好吗? 沈斯年问。   妈妈就点点头。   那一餐饭他们是在街上吃的。 随便找了一个排挡,其实他们俩谁都不怎么吃排挡的,但不知为什么,当时好似只有在那种嘈杂的,市井的,蒸腾的环境里,他们才可以冲淡第一次约会吃饭时的那种生涩感。   吃完饭,在街上穿红绿灯时,沈斯年过来拉住她的手。   她的手冰凉。 干燥。 微微颤抖。   沈斯年心里有一种情致,此时就像是一只蚕爬上了一片绿绿的桑叶,开始一点一点地,一点一点地噬咬着他,吞咽着他,被这种沙沙沙的蚕噬折磨的无法控制的男人,终于下定决心要做点什么。   当妈妈提出要先回家时,她知道自己这么做是太不应时应景了。   是酒店特意设计出来的温情灯光,在此种灯光之下两人相对,妈妈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太不真实了,几近梦幻。   她很快地穿好衣服。 沈斯年挽留她:明天一早走不行吗,如果你不愿意和我一起去上班,我们可以分开走。   妈妈说了一些睡不惯外面的床之类的借口,她知道,他也知道,那都只是借口。   她只是想迅速离开这里。   一个人走到街上,还不到凌晨,寂寥的长街竟然给了妈妈一种安全,舒适,与自在的感觉。   她觉得自己此时好像并不爱沈斯年,可她却和他做了那件事。   “做了就做了,做那件事并不代表你和他有什么联系。” 是影子,在她心里这么侃侃地说道。   妈妈想,如果影子还在,她一定会这么对她说的,无论你和哪个男人有什么关系,并不代表你的情感,你的人生,从此非得和他有什么联系了。   “不就是良辰美景你情我愿吗?” 影子说。   是啊。 可是,沈斯年并不是老金啊。 像老金这么潇洒的人,整天笑嘻嘻,看花赏月的,沈斯年怎么相同?   路过一个电话亭,已经过了很久了,妈妈却忽然回转身,再次走了回去。   她身上当然带了手机,但是她进了亭子,缓缓的,拨通了一个电话。   嘟嘟嘟的声音,仿佛从很远很远的时空里传过来,是无尽的苍茫的等待的空白,有个低沉的男声蓦然在这空白里,浮雕一般地出现了。   老马。   妈妈握着那话筒,突然灵魂分身出去,在自己肉身的头顶俯视自己,原来她一直无法忘记的人是老马,因为老马,她居然连那么完美的沈斯年都无法爱上?   可她是真的爱老马吗?   不知道。 她对自己说,真的不知道。 她真的不知道那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老马没有挂断电话。 尽管电话里是一片空白,但那种空白,或许是两个心有灵犀的人,无论相隔多么遥远,彼此都会感觉得到的。   “是我的姑娘吗?” 他问。   妈妈的眼泪夺眶而出。 爸。 她在心里低唤:如果你是我爸该多好。 但是,她很快又否定了自己:如果他是我爸爸,怎么会有这种既甜蜜又痛楚的锥心之感。   她把电话挂上了。   电话亭狭窄封闭,如同囚笼。 而她是作茧自缚的囚鸟。 第三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宇文素对妈妈说,过几天要让她当馆长助理,这助理不是明星助理的那种“助理” ,几乎是连升三级的那种。   我行吗? 妈妈问:馆长,我能胜任?   你现在做的很多工作都已经是馆长助理的工作了。 宇文素淡淡地说。   但妈妈知道现在馆里并不是馆长一个人能说了算的。   宇文月不会不答应的。 宇文素说:你放心吧。   妈妈明白了,宇文素当然有把握才会出击,宇文月当然不会同意,可她自然有她的办法。   妈妈尽管不知道宇文素的事情进行到哪一步了,但从她今天的态度来看,她大约是稳操胜券。   安桥被我找到了。 宇文素说:应该谢谢你的朋友影子,她帮了我的忙,我自然有办法对付那安桥,让他把宇文月的事全部掀出来。 不过, 有一件事情很奇怪……说到这里,宇文素压低声音道:知道吗,宇文月为什么会铤而走险? 她缺钱,她这人最虚荣,在社交场上,如果谁的包包比她新款,谁的首饰比她名贵,她一定会妒忌死,一定会想办法压人一头的。 可是,据我得来的消息,沈家的钱,并不在宇文月那公公手里,在沈夫人手里。   钱在沈夫人那里不奇怪啊。 妈妈回答说:沈夫人是原配夫人,钱不抓在她手里才奇怪呢。   不对。 宇文素说:沈夫人的老公,也就是宇文月名义上的公公,不过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官,也不是什么肥缺,就算再贪,财产大致也是可以推算出来的,但据我现在得来的消息,沈夫人手里握着的财产,远远超过推算,也应该是远远超过宋一他们家。 你应该知道宋家是几代人的累积,而沈夫人就像是天降神兵一样,请问,她的钱是哪儿来的,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些财产还全部都在沈夫人这里,连她的丈夫都得仰她鼻息,更何况是宇文月,要知道,沈夫人娘家,也并不是什么豪富人家。   沈夫人很有手段。 宇文素道:我现在觉得,是不是我把敌人给估计错误了,我的敌人绝对不是宇文月,而是沈夫人。   妈妈想了想,说:但是沈夫人他们家虽然人股博物馆,可沈夫人本人,对馆里的事务是从来不过问的,过问的是副馆长。   对。 宇文素说,我当然先得把那个“林徽因” 给弄走,你知道我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弄走她? 我是怕她走了,惹得她背后那个大BOSS出来了,或许比她更难以对付。   妈妈说:但是,如果大BOSS想出来的话,无论副馆长在不在,都是会出来的。 如果那大BOSS真是沈夫人的话,我反而觉得……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沈夫人没有那么可怕,她在我眼里就是一个……妈妈一时想不出形容词。 是的,她确实不知道该用什么形容词来形容沈夫人才恰如其分。   或许你是对的,我是各种尔虞我诈看的太多了吧。 宇文素沉吟道:……或许你是对的。   正说着,却见沈斯年拿了一叠资料过来找妈妈,说道:马上帮我把这个复印出来。   宇文素温和地说:我们这小妹,过几天就要擢升为馆长助理了,这些活儿会由新来的小妹来干,我请的新人明天就会上班。   妈妈忙说,没关系的,沈先生,我马上帮你复印。 第三十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文件很多。妈妈复印的都有点头晕了,但她依然耐心地一页一页地复印,复印机无声而缓慢地吐出纸张,极有条理。   妈妈有点出神,心想为什么机器如此的有条理如此的不会出一点纰漏,给它一片叶子就复印一片叶子,给它一个池塘就复印一个池塘? 为什么人就不能? 人就做不到那么的简单明晰。   好了吗? 沈斯年进来问道。   好了。 妈妈把复印件整理好,装订完毕,然后递给他。   他接的时候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妈妈的手指,让妈妈的心突然灼了一下,就像被火烫了一般,很快缩了回去。   你……  沈先生,你还有别的事吗?   你叫我什么?   ……沈先生……   自从那次酒店分别之后,两人再也没有单独相处过,当然是妈妈刻意回避他,也不再回复他的信息,不接他的电话,在博物馆里碰到他,也只是匆匆打个招呼就避开了。   有些东西,无法再回到以前。   就像一杯水中混进了一滴油,那水再也不会清澈如昔。   “为什么要叫我沈先生?” 沈斯年几近于痛心疾首。 他不明白为什么经过他们那一场,不仅没有更加亲密,反而把他给推的更远了。   就这么一句话,却蓦地让妈妈心软。 那种软,像是雪融,心里有某种坚固冰冷的东西顿时,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   我是不是太过分? 她问自己。   她对他一直有一种卫护感,不希望他受伤,不希望看到他不开心,尽管身体的楔合反而将他们拉开了距离,但这点却从来都没有变过。   “我为什么不能叫你沈先生,叫王先生?你又不姓王。”   像所有恋爱中少女的娇嗔一样――至少沈斯年是这么认为的,他笑了。   连妈妈都无法否认,此时他的笑容,非常的迷人,在某一种情境下,甚至连妈妈都会被他给迷惑住的。   沈斯年正想说什么,忽见老金手执折扇笑眯眯过来,对妈妈说:帮我去校对卡片好吗,我有一大堆卡片,都没有空校,你也知道的,我这几天哪儿有时间……他边说边用折扇敲敲自己的脑袋,姿态十分洒然:再说我也没有你那份耐心,帮个忙吧。   对于妈妈来说,老金的出现不啻于化危解难的菩萨,她就答应着跟他走了。   过了两天,沈夫人来了,妈妈想起宇文素说过的话,心里也隐隐感觉到这确实是个大BOSS,沈夫人还是一如既往的黑衣黑裙,姿态娴雅,肤白如玉。   妈妈引沈夫人去会客室休息。 顺便给她泡了茶,搁在手边。   沈夫人微笑道:有劳。 听馆长说,你现在是馆长助理了,这些事就不必亲自做了。   能为夫人服务,是我的荣幸。 妈妈回答,类似于男人们说,为某个美人儿服务,是我的荣幸一般的语调。   沈夫人笑着指了指身畔,说:坐下,和我聊聊天。   妈妈想不通她要和自己聊什么,静等她开场。   你觉得我儿子怎么样?   妈妈吓了一跳,不知该如何接下茬。 她以为自己又将再一次遇上一个像宋家老太太那样的角色。   我儿子挺好的。 沈夫人款款说道:是个实心眼的孩子。   妈妈完全可以在此说一句俏皮话,“听夫人的口气,似乎是要把沈先生给推销出去” 之类,来撇清自己,但是,一时间她说不出来。   沈夫人见她沉默,就说,其实,你们俩的事儿,我都知道,不过,这并不是我儿子告诉我的。   妈妈想起宇文素的叮嘱,立即在心里提醒自己要警惕,并且,她也被她那一句“你们俩的事儿我都知道” 给激怒了,她一共只和沈斯年有过一次身体接触,莫非就万劫不复了? 第三十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沈夫人微微一笑,做了个让她稍安勿躁的手势:别急,你应该知道,我这个母亲和别人不一样,因为我的儿子与众不同。   这倒是我儿子告诉我的,他说世上只有两个女人知道他的秘密,另一个就是你。   听沈夫人这么一说,妈妈的神色渐渐缓和下来,她以己度人,心想如果自己是沈斯年的母亲,那会怎么样呢,或许也会和她一样吧。   我对你的印象非常好。 沈夫人说道,所有我儿子喜欢的,我也会喜欢,我的生命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只有这么一个孩子是我的。   你还有无数的钱。 妈妈在心里说道。 不过,钱或许对她来说什么都不是。   在我的有生之年,希望能看到我儿子有一个归宿,不仅女人有归宿,男人也是有归宿的,我不知道女人的归宿是什么,反正我自己这一辈子,就压根儿没有找到过那玩意儿。 说到这里,沈夫人的音调从平静转到低回,声音里的那种怅然,令人动容。   我不能陪他一辈子,只希望能有一个妥当的人,接过我的重担。 孩子,你懂吗?   妈妈被沈夫人这一声“孩子” 叫的惊心动魄,似乎是红楼梦的王夫人,第一次叫了袭人一声“我的儿” ,这一声,一锤定音,一拳柱定,名分就落地了。   名分落地,可似乎“人头” 也落地了,这里有一种捆绑,让妈妈在心里挣扎出两个字来,不能。 她不能。 沈夫人如何可以如此一厢情愿?   夫人,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当然,我和沈先生是好朋友,沈先生是我最信任的……  你叫他什么? 沈先生? 沈夫人轻轻举起茶杯,喝了一口,一挑眉:孩子,我不是个喜欢兜圈子的人,在你面前,我几乎是有什么说什么,你为什么还要和我玩这些兜兜转转的东西?   妈妈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再一次被人质问” 为什么叫他沈先生” 之类的问题,不错,她是和他上过床,可那并不代表什么,现在哪儿还有什么以身相许,一旦融合就得定下死约这回事呢。   沈夫人从包里拿出一叠纸,说,我是个相信命理的人,我也研究命理很多年,这是我给你和我儿子批的命书,非常合,孩子,你的命非常好,几乎是每一项,每一格,都能弥补我儿子的不足,你和他真是天作之合。   说着,她把命书递给妈妈看,那上面一行一行仔仔细细的,全部批的一清二楚,看起来,她还真是做足了功课。   如果她不是沈斯年的母亲,妈妈大约就会变脸了,她想自己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嫁豪门,她和沈斯年的亲密不过是一场意外罢了,况且沈斯年本人都没有向她提什么,为什么沈夫人突然就像王夫人一般,要将她“收房” 了?   更何况,所谓弥补儿子的“不足” ,说通俗点不就是“冲喜” 吗,她只不过是把自己看成是一个冲喜之物,那么,一切似乎还都好解释了。 第三十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妈妈说:夫人,我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事,我和沈先生……她特意加强了“沈先生” 三个字的语音与分量:夫人,沈先生大概也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些事吧,我们难道不应该尊重他个人的意愿吗?   你怎么知道他没有? 沈夫人淡淡答道,仿佛在问:子非鱼,安知鱼之无所思乎? 安知鱼之思无邪乎?   妈妈倒被她噎了一下,从理论上来说,倒确实是的。   如果是这样,我想,沈先生自己会告诉我的。   不会。 他一辈子都不会告诉你的。 沈夫人道:就凭你一口一个沈先生,你觉得他敢吗?   几个回合下来,妈妈觉得自己着实是嫩了点儿。 从前宋家那老太太也厉害,但她的厉害中有“兵气” ,犹如长剑,在空中划一个漂亮的剑花,看的人云里雾里。 而沈夫人却只是素手,但她的素手却也凌厉,飞花摘叶,均可伤人,那是有一句说一句,每一句都是一块石子,砸的人生疼。   相比之下剑花反而虚妄了一点,温和了一点。 而这种疼,很真实,很吃劲。   妈妈想,自己毕竟只活了二十几岁,也不知道还要吸收多少日月精华,才能抵挡类似这两位夫人的处事“利刃” ,如要立于不败之地,那更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妈妈不知道像宇文素那样沉着冷静的女人会如何应对,妈妈也不知道像影子那样对一切都采用自己那一套的人会如何应对,反正,她像是一只被人逼到墙角的小猫小狗,只能反击:夫人,谢谢您对我命格的肯定,可是,我好像不合适。   哦? 沈夫人似是听懂了她的意思:我自以为,我在你面前一点伪装都没有,把我的底牌都翻给你看,一定会取得你的信任,没想到……是你不喜欢我儿子吗?   这个问题,真的让妈妈无法回答,她也无法再用“沈先生只是我的好朋友” 之类来搪塞了。   你不喜欢他,还和他**?   “我想沈先生也不是只和我一个人上过吧,如果每一个上过的女人他都要,那他不累死?当然了,她们或许没有我的“命格”好。” 妈妈忍了许久,才没有将这段话说出来,不说出来,她不是怕刺激了沈夫人,而是,她怕会让沈斯年不开心。   怎么到了这个时候,我还考虑他的感受? 妈妈在心里问自己:我欠他的?   沈夫人走后,宇文素回来了,她交代完一些公事,并没有准备下班,而是忽然问妈妈,那沈夫人来过了?   是的。   哦。 宇文素问道:对了,她来有什么事儿吗?   其实妈妈非常非常想和宇文素倾诉刚才的事,可是,其中有关沈斯年的秘密,她有过承诺。 所以,也真是无从说起。 她能怎么说呢,说那个贵夫人要给自己有病的儿子冲喜,准备找一个八字很硬的女人,而我正是她要找的人选?   其实,我看的出来,沈斯年挺喜欢你的。   宇文素很少和妈妈谈这些私事,没想到一旦闲闲说来,原来一切她是早已了然。   馆长……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  行了。 宇文素微笑道:总不是你还在想着宋二吧? 第三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沈夫人走后,宇文素回来了,她交代完一些公事,并没有准备下班,而是忽然问妈妈,那沈夫人来过了?   是的。   哦。 宇文素问道:对了,她来有什么事儿吗?   其实妈妈非常非常想和宇文素倾诉刚才的事,可是,其中有关沈斯年的秘密,她有过承诺。 所以,也真是无从说起。 她能怎么说呢,说那个贵夫人要给自己有病的儿子冲喜,准备找一个八字很硬的女人,而我正是她要找的人选?   其实,我看的出来,沈斯年挺喜欢你的。   宇文素很少和妈妈谈这些私事,没想到一旦闲闲说来,原来一切她是早已了然。   馆长……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  行了。 宇文素微笑道:总不是你还在想着宋二吧?   你知道不是的。 妈妈回答,可自从那一段之后,我对这些事非常审慎。 我觉得自己是一个在这方面非常糟糕的,完全没有天分的人,我会把好好的灰姑娘与王子之类的故事都搞得乱七八糟,一地鸡毛……  宇文素说,那不能怪你。 宋二也有责任,这是两个人的事。 只是,你是真的不喜欢沈斯年吗?   妈妈觉得,她不应该再回避沈斯年,而是应该和他好好谈一谈,有些东西一定要面对,如果不是因为前些时的慌忙逃避,或许也不会引来沈夫人的那一番举动。   下班后,她请沈斯年去喝杯咖啡。 沈斯年知道自己母亲已和她谈过,似是搞的不太愉快,所以,他一坐下就向她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我母亲会和你说那些话。   没关系。 妈妈回答他道:我想夫人也只是为你着想而已。   我母亲是个很不幸的人。 沈斯年说:她年轻时,有一个感情非常好的恋人,两人连婚纱都选好了,婚礼前五天,那人发生车祸,离她而去。 后来,她只好嫁给我父亲,我父亲……因为他是我父亲,所以,我也不想做什么评判。   我妈妈后来生了两个孩子,都因病夭折了,我是她第三个孩子,你明白的,我有非常糟糕的先天遗传,我母亲为了让我能像别的正常的孩子一样长大,付出了非常多,她只要稍微弱一点,稍微松懈一点,她就撑不到今天……  请问一个经历了这么多磨难的人,她怎么会不相信命运呢,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孜孜不倦地执着于研究命理学,她并不是像你说的那样是要找你“冲喜” ,明白吗……希望你能谅解,所有让你感觉到不愉快的一切,我都愿意替她道歉。   当沈斯年缓缓地叙述这些时,眼神温柔的如同月光下的深潭,那种温柔深不见底直指人心,特别是像妈妈这样特别能理解与体谅他人不幸的女人,更是听的心内悲凉。   确实是我对我母亲说,我很喜欢你,所以……这才让我母亲误以为我们俩……当然,错都在我。   妈妈阻止他说下去:沈先生,我从来都没有想责怪你。   她瞥见沈斯年握着咖啡杯的手,那手修长敏感,有一种诗化的美感,不似真实。 不知道为什么,此时,她很想握住它,告诉他,其实她都懂得,她懂得那些人世间的苦难。   但是她只是低头啜了一口咖啡,什么都没有做。   这一杯咖啡喝完,两人都觉得话已说尽,各自分散。   妈妈独自一个人回家,天已经黑了,她一个人走了一段路,走到一盏玉兰花型的路灯下,忽然觉得累极了。   她倚在灯柱上,她那单薄的肩膀忽然微微颤抖,犹如风中的羽翼,在夜色里,她心内蓦地涌上一阵抽搐似的疼痛,这种无法言传的痛楚,只有上次老马离开时,她独自一个人在旷野里走上归途时才可比拟。 第三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博物馆三国鼎立的局面此时开始显露峥嵘。  宇文素,宋一,宇文月背后的大BOSS沈夫人,三分月色,七分流水,渐渐初现。   其中以沈夫人的股份为最高,但宋一和宇文素是一对伙伴,两人若联手,那局势亦会发生微妙的改变。   最初沈夫人大约根本没有把这项生意当回事,也就由得宇文月去胡搞,但是渐渐的,随着她的缓缓潜入,这股深流着实令人不可小视。   宇文月是一个恨不得天下帅哥,型男全都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人,可她唯独不敢去招揽沈斯年,平时和他除了打招呼,根本没有别的交集。   按宇文素的话来说,那沈夫人真是威风,“林徽因” 碰上这么一位主儿,哪还敢去招惹她的儿子,简直是把手指头往老虎嘴里探呢。 “她若是敢对沈斯年发发嗲抛个媚眼,恐怕在沈家连站的地方都没有了” 。 这确实是宇文月的悲哀,当初以为钓了金龟婿,嫁进有钱人家,可是实际上呢,钱是有,可那全是奶妈抱孩子――人家的,使唤丫头拿钥匙――人家的。   眼看着满眼金子,却啃不到金子的边,这大约也算是现世悲凉版的《金锁记》了。   妈妈自从做了馆长助理之后,工作更是繁杂,而且她还是这三方的润滑剂,宋一对她很信任,宇文素更不用说了,至于沈夫人嘛,尽管那次很不愉快,但她说过,我儿子喜欢的,我也喜欢――又或者,喜欢可能也说不上,但她也不会故意刁难人。   宇文月看在眼里,很是不爽。 本来馆长助理在某些地方,就相当于副馆长,副馆长随时可以被架空,宇文月不甘心自己竟然被一个当小妹的给架空了。   某天她和宇文素一起去馆里巡视,走到新馆那里,妈妈正在和老金一边说话,一边交代事情,一时没有看见迎面而来的宇文月和宇文素,不小心撞上了宇文月,使得她手里拿的文件都散了一地。   对不起,副馆长。 妈妈连忙蹲下身帮她捡文件,老金也帮忙捡,也帮着解释说,不好意思,我们光顾着说事儿了没看见您,您多担待。   宇文月可没有那么好的雅量“担待” ,站在那里不动,只是对宇文素说:这就是你手里的用的精兵强将啊,做事毛毛躁躁的。   宇文素涵养极佳,还点点头,微笑着说,是啊,你看要不要我也帮你捡文件呢?   宇文月气极,正想发作,突然见有个身影蹲下身,很快把散落的文件全收了起来,然后把老金和妈妈手里的文件一起归拢,交给了她。   见那人是沈斯年,宇文月也只好缓和了一下脸色,对他笑了笑,说声“谢谢” 。   正好还有一张文件刚才被风吹走,此时恰好吹到妈妈的脚边,沈斯年再次蹲下身,捡了起来,突然,他看到妈妈穿的板鞋鞋带散了,于是,他非常顺手兼自然地伸过手去,蹲身给她系了系鞋带。   他这一套动作做的,就像是在给花坛里的蔷薇花拔杂草一样,手势娴熟。   有个作家说过,一对男女有过身体关系,再在大庭广众之下触碰她的身体,哪怕只是碰到她的头发,那感觉都是与常迥异的。   那老金可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在一旁看的手里的折扇都快掉了。   啧啧,老金在心里笑道,这都什么您哪,郎情妾意,真出人意料哇。   宇文素脸上却毫无表情,只是微微转过头去,遥看空中飞过来的一只黑色蛱蝶。   最尴尬最不知所措的大概就是妈妈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系鞋带” 的,沈斯年这是要置她于何地。 第三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最尴尬最不知所措的大概就是妈妈了,她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被系鞋带” 的,沈斯年这是要置她于何地。   而沈斯年做完这一切,便若无其事地走了。   宇文月抖落着文件,半晌才说道,咱们这馆里,成精作怪的可真不少。   听起来,她非常的不高兴,好像是谁触犯了她的利益一般。   宇文素淡淡地接茬道,见怪不怪。   一个做小妹的,都……像什么样子……  宇文素说:副馆长,你记忆力真差,她现在是我的馆长助理,不是小妹。   宇文月反唇相讥:馆长,你选拔人才可真有一套,找的可都是……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词,便信口开了河:找的都是什么狐狸精。   “闭嘴” 。 蓦地,从宇文月的身后传来一声冷冷的低叱。   老金机灵,觉得这种场面自己夹杂其间没有任何好处,就向大家点点头:馆长,副馆长,沈夫人,我有点事先走。   一身黑衣的沈夫人没有理会老金,径直走到宇文月面前,用一种妈妈从未见过的颐指气使的姿态说道,副馆长,你可真有闲工夫,你联络的慈善总会组织来参观的人都快到了,你还有心思在这里看野景?   等宇文月和沈夫人离开之后,宇文素对妈妈说,去干自己的事儿吧,先去青铜器厅检查一下。   她的嘴角有一缕不易觉察的微笑。   她是在笑什么呢? 妈妈想,她一直都没有把宇文月弄走,在手里握有确凿证据之后,更是打消了这个念头,为什么?   她不想让沈夫人一人独大。 虽然宇文月与沈夫人不是一个段位的,根本无法与之抗衡,但不能抗衡还不能添堵吗,宇文素留着她,大约就是要给沈夫人添点堵,添点恶心,然后在云端里看厮杀。 至于宇文月嘛,她手里握着宇文月的把柄,那就像引爆炸弹的开关在她这里一般,她有什么可愁的。   这大约就是宇文素和妈妈的区别了。 妈妈说到底还是个小女人,而宇文素是大女人。   宇文素能在一团乱麻中迅速找到源头,而妈妈现在连某些关系都还处理不好。   过了几天,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的外祖父,也就是妈妈的生父出现了。 我这外祖父这些年一直在北方做生意,据说一开始还满风生水起的,近几年来却越来越走下坡路,等他出现在妈妈眼前时,已经是个潦倒的中年人了。   他是来借钱的。 能借钱借到那么多年都没见面的女儿面前,也总算是走投无路了。   妈妈的状况近几年才稍微改善一些,她穷惯了,反而也不怎么将钱放在心上。 但是,当她听自己的生父一一叙述做生意亏钱,投资亏钱,欠了高利贷,被逼的实在没法子,等等等等,她却像听故事一样,有点出神。   我外祖父来的那天也正好碰见了宇文素。   宇文素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回事,等清楚原委之后,她对妈妈说,你父亲来借钱吗,其实数目不大,如果你愿意借的话,我可以先借给他,你日后再还我也是一样。 如果你不想借,那么,我也尊重你的意见。   妈妈说不借。 她当然知道这点钱对宇文素来说是不算什么的,她也不是怕自己以后还不起,而是,为什么要借钱给他呢? 就因为他是她生理学上的父亲?   她想,他有手有脚,能自食其力,而且也有家有孩子有亲戚故旧,尽管是穷了,可也未必除了她这里,就无法可想了。   她不借。 她想起自己当年连念大学的想法都不敢起,为什么,当时她也可以去她父亲那里“借钱” 借学费的么,但她没有。 她怎么能去他那里,当着他的妻儿家小,伸手向他要钱? 怎么能这么做? 那是一桩多么伤她少女自尊的事。 第四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宇文素以前说过,自尊比爱情重要。  她就是那么一个人,宁愿一个人在大太阳下走很长很长的路,也不愿意站在那里伸手问人要车费,尽管那个人是她“父亲” 。   既然你是这样的“父亲” ,你怎么能要求我做一只反哺的“乌鸦” ?   我外祖父走了。 从博物馆离开时,风吹起了他那灰色的旧衬衣,衬衣里面空荡荡的,妈妈在楼上看他离开,看到他那宽松衣摆里凸现的瘦骨嶙峋的身体,这只硬心肠的“乌鸦” ,突然有热泪缓缓地从眸中溅落。   后来借钱给我外祖父的人是沈斯年。   妈妈过了好久才知道这件事。 最初她简直就想立刻跑去找她父亲,让他把钱还给沈斯年,等再打电话给他时,他却关机了,再也联络不上了。 妈妈明白了,拿到钱,他自然躲起来了,怎还会再来自投罗网兼联络感情?   她没想到自己的亲生父亲,还特地跑来摆自己一道,怎么说呢,按流行说法是,“谢谢你那么忙,还来亲自伤害我” 。   可这沈斯年也甚是可恶。 妈妈想,我问你借钱了吗,你钱多可以去捐给真正需要的穷人,干嘛给他?   妈妈打听了沈斯年的银行账户,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取出来,再问宋一借了一大半,打进了沈斯年的账户里。   两清。   沈斯年大约在半个月后才发现这笔钱。 他就过来问妈妈,什么意思? 你父亲借了钱自然会还我的,你替他还干吗,请问你哪来那么多钱?   你真是好天真。 妈妈听到沈斯年说她父亲自然会还他钱的话,不禁笑了,真是公子哥儿的性情,不知人心险恶。   好吧。 沈斯年说,就算你父亲不还,那又如何,我自己会去催账。 我问你,你哪来那么多钱。   宋公子借我的。   宋一? 沈斯年向来对宋一的印象不怎么好,便“哦” 了一声,说道:你和他很熟嘛。   对。 你知道吗,他是我前男友的哥哥。 妈妈索性实话实说,反正这种前尘往事她也根本无法隐瞒:他的弟弟宋二,是个…  但妈妈此时实在不想评价宋二,更不想抹黑宋二,时光流逝,宋二带给她的伤痕渐渐平复,所以她只想一笔略过:反正,我和宋二分手了,但和他哥哥一直挺好。   挺好是什么意思? 沈斯年直视着她,问道。   就是挺好,没有上过床也不会上~床的那种挺好。   上不**并不代表什么。   对。   妈妈可能在口舌上赢不了沈夫人,但赢沈斯年还是绰绰有余的。   沈斯年不想再和她说下去了,只把支票一搁,低声说:把钱收回去。 我不会要的。 还有,我不想看到你宁愿借宋一的都不想借我的。   宋一后来知道这事儿,笑着对妈妈说,这爷们可真够可以的,换我才没他那么好性子。   换你怎么着?   我? 宋一笑着做了一个“撂倒” 的手势:我TM和你那么多废话,先弄倒了再说。   你还有正形没有? 因为熟悉的关系,妈妈知道,自己是不一定能在宋一这里讨到嘴头子上的便宜的,所以她不恋战。   宋一笑了,说:噯,把钱先还我。   为什么? 你可真小气。   宋一笑道:我宋一是那样的人吗? 但是,你要知道你现在的债主是那个姓沈的,不是我。 第四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宇文素希望能再扩馆,正好邻市需要打文化牌,许诺优惠条件,希望宇文素去办分馆。   对于这枝隔空递过来的橄榄枝,宇文素要和各位合作伙伴商议,大家一起开个会,商谈各种事宜。   宋一不参加,因为他马上要出门去搞自己的生意了,临走前他对妈妈说,你全权代表我,这个会议我来不及参加了。   妈妈问他为什么要由自己来代表,宋一说,你明白的,分馆如果建成,宇文月是很想去当分馆馆长的,那里有钱又有权,她来找了我好几次了,又是发嗲又是恳求,我这人,就是不怎么会拒绝,明白吧……可我也不能为她得罪了宇文素……  就让我来做恶人?   别人我还信不过呢。 宋一笑道:明白吗,以后你都可以全权代表我,我这挑子撂给你了,你看好吗?   你这是把难题撂给我了。   对了,你也不能一面倒地向着宇文素,懂吗,毕竟是生意,我还得向我家老太太和其他董事交代呢。 说着,宋一拍拍她的肩,笑道:你的责任重大,这样吧,我每个月给你开薪水,按我的私人助理级别给你开。   馆长会不会认为我吃两家茶饭,骑两头马?   宋一笑笑回答:那你只要吃得下两家茶饭,她管得着吗? 你腿劈的开,骑两头马算啥,骑三头都没她什么事儿。   妈妈只能呸了他一口,算是接受了。   宋一轻轻松松地走了,到了会议室,妈妈才知道,宋一有多滑头,那真是黏上毛比猴还精,宇文月非常想去当分馆长,但是谁能支持她呢,沈夫人不会,宇文素不会,宋一有那么一点可能性,但他现在犹如一条滑溜的大鱼,摇头摆尾地游走了,抓也抓不住。   作为宋一的代表,妈妈要领会宋一的意思,又要站在宇文素的角度上,所以,在宇文月眼里,恶人全是她。   宇文月知道自己当分馆长是没戏了。 把桌上的文件夹一嗑,说:现在的时世,使唤丫头拿钥匙,反了天了,自己不知道自己骨头几两重,沐猴而冠。   宇文素笑了:难为副馆长还知道这么多成语。   宇文月更是没好气:知道成语多有什么用啊,会拍马,会讨好男人巴结男人,那才是真本事。   宇文素一言不发。 她不说话是她觉得自己根本不用出手,不是还有沈夫人在吗,沈夫人能容忍有女人在她面前如此嚣张?   沈夫人偏静静地不吭一声,她不说话也是和宇文素一样,她看透了宇文素的心理,在某些时候,她知道,自己必须要镇压的住宇文素的气场,光凭这一项,她都得来这里,她都和宇文素合作,因为和她拼气势,对于沈夫人来说,这是一种高手过招,是一种乐趣。   至于妈妈嘛,沈夫人根本不放在眼里,一个小姑娘,还能蹦上天去?   宇文月误以为没人能弹压住她了,更是放狠话:请问,分馆馆长是谁? 大家议定了吗,我看还是找一个特别会伺候男人的,特别懂得和男人周旋的到分馆去,听说那里掌权的人都是**鬼,这床~上功夫要是不过硬,我看拿不下来。   中层的如老金之类,一言不发,只是摇着扇子只待看戏。   精彩精彩,老金在心底嘀咕道:这副馆长言多必失,就不像个做大事的人,不过戏倒是蛮好看的噢。   他笑笑摇着折扇,忽听身边的沈斯年说道:副馆长,有事说事,为什么要把话说的这么不堪? 第四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精彩精彩,老金在心底嘀咕道:这副馆长言多必失,就不像个做大事的人,不过戏倒是蛮好看的噢。   他笑笑摇着折扇,忽听身边的沈斯年说道:副馆长,有事说事,为什么要把话说的这么不堪?   宇文月的积怨沉淀的犹如秤砣,也不管对面的人是沈斯年了,只是顾自砸了过去:我是为了我们博物馆打算,没有那么能干的分馆长,恐怕这事儿办不下来。   沈斯年正想说话,突然有三道目光像闪电一般射向他。   那是沈夫人,宇文素,和妈妈。   宇文素知道,自己不能再眼看着让事态发展下去,沈夫人不是傻子,这时候自己不是和她斗心眼的时候,像沈斯年这种斯文人,怎么和小泼妇宇文月过招?   沈夫人看他,纯粹只是关照自己的亲生儿子,那是“宝宝别怕,有妈妈在” 的意思,这“宝宝” 哪怕白发苍苍了,做母亲的还都会有这种情致,永世不改。   妈妈用眼神拦阻他,只是心里急,她不想看到沈斯年为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辩解和出头,宇文月爱说什么就让她说去好了,她现在是代表了宋一,宋一是谁? 宋一还能怕一个泼妇? 无论宇文月说什么,那都是些废话,那只能说明她心里无依无靠。   而妈妈呢,她代表宋一决定的事,那才是板上钉钉的。   从这一点来看,妈妈比沈斯年成熟。   是什么让她成熟起来的呢? 还不是宇文月之类人的白眼与轻视,还不是无尽的生活的挫折,让她越挫越勇?   当妈妈这道闪电后来居上时,前两道不约而同地偃旗息鼓,为她让道。 当然,她们都想看看她的斤两。   那沈斯年见妈妈用眼神阻止他,也就不再做声,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沈夫人看在眼里,忽的有一丝失落感犹如云彩般飘过。 大概,每个做母亲的看到自己的儿子居然能按另一个女人的眼色行事时,都会在心里飘起这样的云彩吧。   妈妈平静地对着宇文月说:副馆长说的很对,我们必须要委任一个能干的分馆长,有了结果我会向宋公子汇报,我现在代表宋公子,提议分馆长人选是,宇文馆长。 请大家裁决。   她说的不疾不徐,不卑不亢,老金在边上都听呆了:士别三日,刮目相待,这小姑娘进步神速噢。   宇文素在心里笑了,还裁决什么,三方三票,沈夫人一个人还投什么? 不过宋一确实够狡猾的,他大概是根本不能亲自面对这样的局面才逃跑的吧。   沈夫人投了弃权票。 她就不投赞同票。 尽管她投什么结果都不会变,她在那一瞬间是可有可无被架空的,但她不怕。 她就好这一口。 她开始觉得这个游戏还是蛮好玩的,怎么,想两人联手和我对决,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不过,她对妈妈却也是和老金一样,开始刮目相看了。 她觉得这个小姑娘比她想象中厉害,沉着,这,到底是好事还是坏事? 第四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宇文素顺利兼任了分馆馆长。这样两地来回跑,当然辛苦些,但她还暂时不想把这个位置给别人,给宇文月当然不行,宇文素的心里是想给妈妈,其实最初她还想过要给沈斯年的,只可惜沈斯年是沈夫人的儿子,给他就相当于给沈夫人,她没有这种买炮仗给别人放的脾气,但若是给妈妈呢,她确实还嫩些,还得磨炼,而且在专业上也不如沈斯年有分量,能服众。   现在馆里专业最好的当属老金和沈斯年,宇文素想,或者可以请他们中的其中一个辅佐她一下?   只是老金太滑头了,姑娘这么年轻,能镇得住他? 沈斯年原本倒是最合适的人选,她也能像一块铁狮子镇石一般镇地住他,只是其中关系又太微妙,她处理的来吗?   可以说,宇文素为妈妈操的心并不少,但在别人眼里,她依然是一个喜欢大权独揽,权利欲旺盛的女人。   妈妈因为上次沈斯年在众人面前要替他出头,这种场景有时竟变成了她的隐忧,她觉得现在的自己已经到了不需要他人为她出头的地步了――不是狂妄,而是自信,而是对自己负责,她想无论什么事,都应该自己去面对,靠别人为你出头,终究是下策,怎么能永远躲在他人的羽翼之下呢?   有次沈斯年到她这里来拿资料,见她正在看沈从文写的有关古代服饰,器物类的专业书,就瞥了一眼。   迎着沈斯年的目光,她心里一动,忽然说,你看过沈从文? 我指的并不是他的小说。   当然看过。 也算是专业类书籍吧。   我很欣赏胡适写给沈从文的一封信,因为沈从文追求张兆和失败,胡适说,这个女子不能了解你,更不能了解你的爱,你用错情了,爱情不过是人生的一件事,那些说爱情是人生唯一的事,乃是妄人之言,我们要经得起成功,更要经得起失败,你千万要挣扎,不要让一个小女子夸口说,她曾经伤了你的心……  想来妈妈最大的特点,大约就是记忆力好,具有照相机一样的记忆,属于过目成诵的那一类人。   不过沈斯年听了,却毫无表情,他说:我想,我和沈从文的唯一相同之处,不过是我们都姓沈。 请问你说这些做什么?   没什么。 妈妈回答,说着,就把资料递给了他。   沈斯年接过,走到门口,忽的又回过身来,说:你是想说张兆和的那句话吗,“即使他顽固地爱着我,可我依然顽固地不爱他” ?   妈妈没想到他会想到这样的下文。 其实她的意思是,她想说自己像张兆和配不上沈从文一样,自己也配不上沈斯年,沈从文与张兆和的这种“配不上” 不是彼此力量悬殊的不配,而是种类的不配。   可她想解释时,沈斯年却已经走了。   妈妈倒突然有点惆怅起来。 她想,自己好像也没有那么“顽固” 吧。 有那么“顽固” 的情绪的人,大都有着强烈的感情,可她好似没有了。 第四十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宇文素派妈妈和沈斯年去邻城的分馆去办事。或许在她心里,她也只能找这对拍档去了,又或许,她是比较看好妈妈的,相信她能处理好一切事务。   总得让她试试吧。 宇文素想。 事必躬亲,我还不累死,我还能做其他事吗?   邻城是一个古城,有一座著名的古城墙。 从前城墙上还有乌鸦,但现在没有了。 有没有乌鸦的古城墙,妈妈都没有什么兴趣,她的心里只惦记着工作。   沈斯年约她下班后来走走,见她心不在焉的,就说,你看,这墙多美,还没有被破坏,实属万幸。   妈妈说,这城墙那么高,想破坏还得费劲爬上去,老金和我说过,为什么这墙筑那么高,就是为了御敌。 历史上曾有数次外敌想破城,都破不了,因为这守城的士兵拎着尿桶往下浇水一样地浇屎尿,把敌人给吓得,躲都来不及……  为什么老金说的计策都那么恶心人? 沈斯年不解地问:还亏你说的那么津津有味的。   妈妈就笑了。 比如从前在宋二,或者老马面前,她就不会说这样的故事。 宋二是个精致的男人,而老马对于这样的乡野俗谈根本不会认同,不过也可能那时是在他们两人面前,她和他俩并不平等――这种平等是精神上的平等。   而面对沈斯年,有时候她就像面对自己的同学一样随便,几乎不会字斟句酌。   我们还是回去加班吧。 妈妈提议说,别玩了,玩有的是时间,总得先把馆长的事情给办好。   也只有面对沈斯年,她才会提这样的要求,如果是老金,她就不会,都不用老金开口,她就知道他会说什么,你想替馆长卖命,那是你的事儿,别搭上我,我是拿薪水的,到了点儿就该下班,我哪怕是头驴变的,也得歇歇让喝口热水呢。   说着扇子一摇,一阵哈哈哈的,也不知是在笑谁。   但她要抓着沈斯年和她一起干活,毕竟两人一起做,效率高一点,再说沈斯年的专业比她强,没有他把关,她自己没那么自信。   那天加完班都快凌晨一点半了,妈妈疲倦的很,但她依然让沈斯年最后把报告对一遍,她自己已经对过两遍,为了以防万一,外加她是非常信任沈斯年的,就极力要求他再对一遍。   我现在出去买杯咖啡给你提提神。 她说,外面有家24小时便利店,你等我一下,很快的。   大约过了二十分钟,等她买完咖啡回来时,发现沈斯年脸色苍白,而且有点喘不过气来的意思。   她心里咯噔一下,“又犯病了?”   快送我去医院。 沈斯年低声道。   慌乱中,妈妈碰倒了咖啡杯,咖啡四处飞溅,汁水飞起来,淋在妈妈的衣袖上,白色的袖子顿时湿了一片。   妈妈什么都顾不上了,连忙打电话叫车,然后问:是那个病犯了? 带药了吗?   不是。 我心脏很不舒服,不知道为什么。 沈斯年道。   救护车很快来了。 妈妈说,你这人,刚才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以为……  沈斯年不犯病的时候真的好好的,和普通人一样,妈妈几乎都忘记他是“与众不同” 的了。 第四十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不过幸好车很快来了,到了医院检查一番,也只说是身体太累的缘故,而没有什么大问题。   妈妈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工作太拼命,自己拼命倒没什么,还要拉他下水。   趁沈斯年身体没什么事,又打了针渐渐在恢复,妈妈才如释重负,说:以后一旦你感觉有什么异样,就一定要告诉我,你知道,我都忘了……都忘了那什么……我都觉得你是那种可以打死老虎的人,怎么会知道……  这大概就是我一直所希望的吧,我只希望自己是一个正常人。   不过,能不能不要告诉沈夫人……  为什么? 你怕她? 沈斯年抬头看着她,戏谑道:你居然也有害怕的人?   我不是怕她好吧。 妈妈回嘴道:我只是觉得令堂大人非常之口若悬河,一点小事都可以说的满天神佛的,我都不敢想象这事儿她会怎么说我来着。   说着,妈妈轻轻地用热毛巾替他擦拭着脸上沁出的细密汗珠,一开始,她的手势和平时擦拭一件紫檀家具并没有任何区别,然后,渐渐的,那“家具” 缓缓的从坚硬冰凉的姿态,变得柔软而有温度。   她忽然想到自己擦拭的并不是“紫檀家具” ,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男人。   这种细微的变化,使得空气的重量都在瞬间突然改变了,有一层氤氲在光影里浮动,那么的微妙如尘,那么的,无风香自远。   你……妈妈试图抽回被沈斯年握住的手。   但那双手却握的更紧了。   这一对曾经一度有过肌肤之亲,却被亲密关系的陀螺,重新抽回陌生起点的男女,在这一刻,在一种莫名的情绪的激荡与葳蕤里,犹如冷极了的人突然沐浴在温暖的泉水中,两人都情不自禁地为之深深颤栗。   等他俩再回博物馆时,谁都能看出这一对儿经过半个月的时间的发酵,那枝头累累的葡萄,已经变成了一瓶红殷殷的葡萄酒。   连宋一这样不常见面的人,都看出其中端倪,和妈妈开玩笑道:哦,这沈家的池子是比我们宋家的大,不过我们宋家人,比的从来都不是池子。   妈妈板着脸不理他,把一叠要交给他过目的文件往他怀里一塞:你家要建游泳池吗? 我有工人介绍给你,包管修的很好。   跟我玩这套里格楞? 宋一笑道:丑话说在前面,如果你当了沈家少奶奶,那你就不能再做我的私人助理。 理由你懂的,不用重复。   你应该相信我会秉公办事,你不信我这个人,而只是看我身上贴的是什么标签?   宋一想了想,爽快地回答道:好。 我信你。 无论你是沈家少奶奶,还是什么王家少奶奶,反正你都是我的私人助理,你都可以代表我。   宋一的这番话无疑是对妈妈最大的肯定。 妈妈想,无论怎么样,她都不能放弃努力,不能放弃自己的工作,她再也不会像上一次那样,为了一个男人,最后连安身立命的所在都失去了。 第四十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不过宇文素似乎没有宋一那么爽快。有一次她听到宇文月在那里指桑骂槐:……一辈子玩鹰,最后可别给鹰啄了眼,自己亲手养大的丫头,到时候呀,一票否决你。   宇文素倒不怕别人“一票” 否决她,因为这辈子被人“否决” 的次数多了,并不介意,也懂得应对了。 她只是想,这小姑娘能站稳自己的立场吗,如果做的火候不到,自己还应该再信任她吗? 她并不是不信任她这个人,而是,还应该信任她的做事方式吗?   而沈夫人想的并不是信任的问题。 她只是突然觉得,自己原来是那个孤立的“一” ,现在可能变成联合的“二” ,不好玩啊,什么事都没做就突然升级,不好玩。 但她拐了一个弯又想到,可能那小姑娘不服自己,不和自己站一起,反而和宇文素站一块儿呢,那怎么办?   那就形势依旧啊。 沈夫人似是被激发起了斗志,又开始感觉到了兴味。   在所有人都对这局势改变情绪的时候,只有妈妈很是怅然。 她觉得自己为什么会和沈斯年在一起呢,尽管当时是顺理成章的,但过后想来,竟是那么的不真实。   她居然和沈家二公子在一起? 她是和“二” 有缘是吧,第一个是宋二,现在是沈二。 “我可真够二的” ,她在心里嘀咕道。 为此她拒绝了沈斯年送她什么礼物,托辞是上次已经送过她一枚红豆戒指了,不再需要任何礼物。   她不再有第一次与宋二恋爱时的兴奋。 倒不是说宋二比沈斯年更好,让她付出了更多的情感,而是,年少时第一次舌尖吃到巧克力时的那种美好,与成年吃过数次后相比,同样的巧克力,那滋味确实是变淡了,变轻了,变得不那么有厚度与质感了。   甚至于,都不如与和老马在一起的激越。 如果与老马的感情像是飞流直下的瀑布,那与沈斯年就像是淙淙的小溪流水了,老马曾经激起她心底最最沉睡的那种激情,但是沈斯年没有,沈斯年给她的,完全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那种平淡的衔接。   美好也是一样美好,却只是平淡了一点,偃旗息鼓了一点。   契科夫说,我想要一个月亮般的妻子,她将不是每天在我的天空里出现。 契科夫那么漂亮,那么有才华,有那么多女人爱他,可他为什么会和我一样清醒呢? 妈妈想。   都说热烈的爱是让人闭着眼睛踏进去的,而这次呢,她却是睁着眼睛进去的。   她唯一感觉心里无法释怀的是,她似乎不能再为当初向老马许下的诺言去践约了。 这是一件让她非常介怀的事,却又无可奈何。   老马。 妈妈在心里向着遥远的老马说了一句:对不起,老马。   “从此无心爱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楼” 。 似乎,妈妈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这样的回声,这回声,真是真切,如同空谷吟诵,低回不已,让她独自落下泪来。 第四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离圣诞还有大半个月,博物馆依然忙碌。沈夫人有次来巡视,在布置完工作之后,她叫来妈妈说道,对了,有件事儿,圣诞节,希望你和我们一起吃晚饭。   你们是谁? 妈妈心里想。   似乎会听腹语的沈夫人随即说道:放心,就几个家里人,我儿子的父亲和哥哥都不会来的,他们自有节目,对了,这回他儿子会一起来。   谁? 妈妈听糊涂了,正好沈斯年过来,她再问了一次,谁啊。   我儿子的儿子啊,我孙子,如果你嫁给他,那也是你儿子呢。 沈夫人笑眯眯地回答道。   你有儿子? 妈妈一时间无法置信。 这个儿子是叫悟空吗,是从哪儿蹦出来的呢。   对,今年2岁半了,非常可爱。   妈妈想,我管他可爱不可爱,她只是转过脸问沈斯年:你结过婚?   没有。 沈斯年否认。   私生子?   你这孩子怎么如此不开化? 沈夫人皱眉,挥挥手说道:是谁说一定要结婚才会有孩子? 是谁说私生子了?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   沈斯年连忙道:妈,我会向她解释的。 没事。   沈夫人点点头:行。 不要再在我面前提什么私生子之类的事情就成。   那孩子是我母亲找代~~母生的。 之后沈斯年向她解释道:最初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以前医生告诉我母亲,他们认为我的病不一定能自己生育孩子,所以,未雨绸缪,我母亲把一切都计划好了,等我知道的时候,孩子都快出生了……  这是一个生命,不是做一个蛋糕……  我知道。 沈斯年迎向她那质疑的目光:可是,等我知道的时候……我只能接受。   什么叫“只能接受” ? ” 是“蛋糕” 已经做好了,已经给你端上来了?   沈斯年回答道:能不能不要说成这样,行吗?   他脸上突然呈现出少有的凝重之色,妈妈也就突然收声,不再往下说了。   晚饭她一个人叫了一份牛排,吃时食之无味。 想到之后她将和沈夫人,沈斯年,甚至还有沈家那个“蛋糕” 一般的小宝宝――沈斯年的儿子一起吃饭,竟然有点惊悚之感。   我是不是不爱他? 她问自己:如果爱他,难道不是应该接受他的一切吗? 可是,我爱的是他,又不是他妈,不是他儿子,这些人和我有什么关系吗?   妈妈被这种问题搅的头昏脑涨,突然手机叮的一声,有一条短信到来。   “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交流才好,因为我觉得或许我说什么都会惹你不高兴” 。   妈妈无法给他回复些什么,只能把手机搁在一边。   第二天开完会,沈夫人先和宇文素一起先走了。 落后几步的宇文月,懒懒地拿起桌上的文件,似是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MD,这个老太婆,就是喜欢给人添堵。   说着,她看也不看身边的妈妈,昂着头,婀娜着腰肢,高跟鞋咚咚咚的,离开了。   此时,妈妈倒是很佩服她的勇气。   她觉得,宇文月倒是说出了她不能说,也说出不出来的话。 第四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此时,妈妈倒是很佩服她的勇气。  她觉得,宇文月倒是说出了她不能说,也说出不出来的话。   那沈夫人大概就是见不得生活太平静了,总得想法子给人添点堵,不然呢,一潭死水一般的生活,对于她这样生命力旺盛的女人来说,一定很难熬吧。   “如果你愿意,你完全可以自己给沈斯年生一个孩子。” 她这样说过,“医生说了,一直努力也会有结果的” 。   可是,我活着不是为了做一个贤妻良母。 妈妈想,这世上的贤妻良母太多了,不缺我一个。   或许是受宇文素的影响,妈妈总是把“完成自我” 当成了毕生事业,在这个计划里,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会像从前舅母说的那样,给人去当“后妈” 。   我只想要一份简单利落的关系,难道这也不行?   平安夜前夜,沈斯年约妈妈晚上在咖啡馆见面。 那天,是她第一次见到沈易。   当我见到沈易的时候,他已经是个翩翩美少年了,但是,当妈妈第一次见他时,他才两岁多一点,有一双乌溜溜的眼睛。   这孩子是……妈妈见到沈斯年手里抱的宝宝时,突然心里一凛,这就是那个“做蛋糕” 一般做出来的婴儿。   沈易一点不怕生,但也不是特别活泼和顽皮,而是比一般孩子安静,黑黑的眼珠一直盯着妈妈转,蔷薇色的嘴唇嘟着,显得很乖巧。   叫人。 沈斯年牵着他肥嘟嘟的小手,说道。   他眼睛眨了几下,睫毛非常长,又极浓黑,某些地方特别像沈斯年,宛若翻版。   妈妈看的入神,深深感叹生命的奇妙。   “姐姐” 。 他叫道。 发言非常清晰。   妈妈突然笑了。 他居然叫她姐姐,气氛倒顿时变得轻松起来。   你教他叫的?   不是。 沈斯年有点猝不及防:在家我一直教他喊妈妈来着,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说着他也笑了,摸了摸沈易的头:他常常会有这种出人意外的行为。   像你小时候? 说着,妈妈从沈斯年那里接过沈易过来,让他坐在自己身边。 当沈易从一个名词,从一个符号,从一个“蛋糕” ,变成一个活生生的孩子时,妈妈对他是喜爱的,她喜欢这个小男孩。   沈斯年忽的有一种如释重负之感。   那晚他们过的很融洽。 那一晚,也是沈斯年第一次在妈妈那里留宿。   说实话,我今天才发觉,其实你很有父亲的感觉,就是你和沈易在一起的时候。   我和他呆在一起的时间并不多,大部分时候,他都和我母亲在一起。   妈妈在心里轻叹一声,说道:他也挺可怜的,一出生就没有母亲。   你愿意做他的母亲吗?   妈妈缩回了沈斯年握住她的手:他不是叫我姐姐吗,我是他姐姐。   好吧。 沈斯年暂时也不想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缠过多,以免破坏了这个夜晚的甜谧。   如果你是他姐姐的话,那你也得喊我爸爸了。   妈妈突然一怔,她只喊过一个人爸爸。 这时候,她特别不愿意想起他,她特别不想在这样“风清月白,如此良夜” 的气氛里,一共有三个人。 第四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随着关系的接近与深入,妈妈对沈夫人的了解也比过去多了许多。 通常这些都是通过沈斯年告诉她的一些琐事,她自己分析出来的。 比如,沈斯年从来都没有说过他父亲和沈夫人之间的关系,但这种东西如果一字不提,本身就说明很有问题。   再比如,沈斯年从前说过沈夫人那早逝的未婚夫,后来又说这个未婚夫有一个哥哥,兄弟俩非常相似,这个哥哥,前几天还和沈夫人一起吃过饭。 妈妈想起那天下午在博物馆看到沈夫人,她说话,神情都温煦可亲,似是有什么开心事一般。 但她不敢往下想下去。   之后又无意间听沈斯年说沈夫人手上有一只戒指是那哥哥送的,那是一枚设计低调朴实的戒指,和沈夫人其他的如祖母绿,钻石戒指相比,显得很普通,但沈夫人却一直都戴着它,从未摘下,很是珍视。   “那个人喜欢你母亲吧?”   尽管是随口一问,沈斯年却像是吃了一惊,微笑道:你这小东西,倒是挺机灵的。   妈妈似乎在突然间明白了些什么,直截了当地问,“你母亲也喜欢他吧?”   沈斯年便过来揽住她的腰:噯,别管他们的事儿了,有意思吗?   每次说到类似这样的层面,就都不会再有破冰而出的机会,沈斯年一般都会挂出到此为止,游人止步的牌子。   妈妈很理解他,毕竟是他的母亲,而且,她也不是一个喜欢探听别人隐私的 。   但是,宇文素曾经提醒过她,那沈家的钱从何而来? 沈夫人的钱又从何而来? 如果要和沈斯年在一起,她难道能回避这样的问题吗? 但,以她对沈斯年的了解,他只是一个喜欢做研究,专业很过得硬的专业人士罢了,他可能根本没有想过自己家的钱从何而来,或许,他连他们家有多少钱都不清楚。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妈妈突然知道了那个“哥哥” 的名字,那三个字金光闪闪,如雷贯耳,是一个很有实权的官,比沈斯年的父亲官儿大多了,背景也雄厚多了。   原来是这样。 妈妈心想,几个碎片,也可以拼图,拼出一点事情的轮廓。   一切都好像有点拨云见日。   她相信,某些自己想到的地方,沈斯年未必能想到。   为了试验一下,她问沈斯年,假如你爸爸以后都把财产留给你哥哥,你准备怎么办,你怎么养活沈易和我?   沈斯年不假思索地说,我当然能养活你们俩,你担心什么。 我在这行业里可算是第一流的了。   妈妈心里好笑,看他的神情,他好像真的对自己的家事一无所知。 不过,这也许是沈夫人刻意为之的吧,或许她不想让自己的亲生儿子来掺和这些事情。   为什么问这些? 沈斯年说,像你这样连礼物都不让我送的女人,我还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些?   妈妈一时无言以对。 只能说,那是以前好不好,我现在让你送礼物了,不行吗。   行啊。 沈斯年很快接口道,你要什么礼物?   我要你母亲在博物馆的所有股份。   沈斯年一愣,随即笑了:小傻瓜,我妈确实太强势了,可她要是不强,她就不可能有今天,看在我的份儿上,别和她计较,成吗。   妈妈听了倒是无语,感觉和沈斯年在这个问题上南辕北辙。 第五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现在妈妈还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她该不该把自己所知道的,或者说所她猜测的告诉宇文素,本来,沈夫人的后台是一个那么赫赫扬扬的人物,这个消息对于宇文素来说一定是重要的,可是呢,现在她和沈斯年在一起,和沈斯年在一起就仿佛和沈夫人也捆绑在一起了,尽管她很讨厌这种捆绑,但是,这确实也是她不得不承认的一个问题。   如果馆长问我,我就告诉她。 妈妈在心里这么想道:如果不问我,这或许也仅仅是我自己的猜测罢了。   想到这里,她不由的有点委屈起来,觉得自己是为沈斯年做了牺牲。   有时候,她会认为自己有点恋父情结。 就像有人说的那样,女人找男人,不过是在找和自己父亲相似的人。 但是,在她心里,父亲是怎么样的? 父亲或许就应该是像老马那样的男人。 可她现在找的这一位,却不是“父亲” 型的。   不过沈斯年对她却是非常的尽心,有一种被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那只手心里的萤火虫,有一点点微光,在黑夜里,自己都感觉自己是闪耀的。   在这一点上,她很感激沈斯年,毕竟,从来没有人这么爱过她。   而宇文素是一个不动声色的人,她从来不会主动探听沈夫人家的隐私,她也不会要求妈妈随时随地都向她敞开心扉,这点让人服气,却也会让不了解她的人心惊,因为不明白她心里到底怎么想。   作为宋一的全权代表,有好几次在会议上,妈妈提的要求都让其他两方很不痛快,沈夫人比较性情,常常会拂袖而去,扔下一句“有事找我秘书去谈” ,但宇文素却是毫无表情,妈妈知道,她是那种内心再是翻腾表面上也会若无其事的人。 按宋一的话来说是:我常常怀疑这个女人的表情肌坏死。   那是因为她从来都不给你一个好脸儿吧。 妈妈这么回答他:作为你的代表,我可太遭人恨了。   但她想她只是代表“宋一” ,这就和上舞台演戏一样,下了“舞台” 她就不是那个角色了,宇文素一定能了解她是什么立场,至于沈夫人嘛,连她亲生儿子都说她太强势了,强人大概只看结果,不需要理解与被理解。   “这老太太是很厉害” ,宋一说。   尽管是在博物馆的僻静甬道上,对于议论沈夫人,他依然还是很小心,压低声音道:我猜她的后台很是了得,应该是……  正说着,只见宇文素从对面过来了,宋一也就打住,不再说下去了。   做什么呢,鬼鬼祟祟的? 宇文素问他。   宋一笑:没什么,我这不找我的小**拉个小手,说点悄悄话吗。   对于这个男人的谑浪笑敖都很习惯的两个女人同时摇头。   正经点儿。 宇文素皱眉道:人家可是有主儿的,圣人是怎么教导你的……  行了行了,圣人有云,有主儿的干粮不能碰,对吧?   说完,宋一就笑着离开了。   妈妈其实很想听他说下去,看看他对沈夫人的了解有多深,有没有走歧路。 她想,有机会她一定得和他好好谈一谈。 第五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几天后,妈妈碰到了一件麻烦事。博物馆举行了一次义卖,所得的款项全部捐给慈善组织,因为是面向普罗大众的,所以义卖区分为普通区和高档区,普通区都是一些小玩意儿,重要在参与嘛,所以大都是几十块百来块的定价。 当时普通区是可以收现金的,妈妈因为那天特别忙,忙中出错,后来清点的时候,发现普通区大约少了几千块现金,钱不多,但妈妈难辞其咎,因为那天是她负责全场的。   几千块是小事,但后来有人在董事会上提出了,似乎是不能让一个在钱财上出过错的人再来管理某些事项,妈妈当场就把错都揽在自己身上,认为是自己的管理出了错,可那人说了,有过此种错误的人,不再适宜作为宋一的代表,参与某些会议。   是想把她赶下去。 妈妈心里很清楚,钱是不清不楚地丢了,一定是一个局,因为谁也不会真正贪图那点小钱,但这事儿对她来说确实挺尴尬的,别人只看到她犯的错误,这丢了一个亿和丢了一百块,在性质上可是一样的,都属于失职,别人若是再往上上纲上线的话,那就叫渎职。   宇文素此时不能为她辩驳什么,沈夫人一声不吭,似是默认。   会议结束后,宇文素叫住她,说,事已经出了,想想怎么解决吧。   妈妈很感激宇文素一个字都没有责怪她。 错已然出了,那还能怎么办?   她想了想说道:我去找沈夫人,请她给我一个机会。   知道是谁设计的这局面吗? 宇文素问。   妈妈沉吟道:副馆长?   不是。 宇文素道:她不敢。 别忘记她可是有把柄在我这里,她顶多恶心恶心你,但这么扎实的事情,她还不敢做。   沈夫人? 用排除法来看,也只有她了。   宇文素不语,只是过了一会才说道:如果,沈夫人坚持己见,宋一是顶不住的。   妈妈心里一沉,突然看清楚了自己所处的形势,半晌,她说道:那我去找沈斯年谈一谈。   宇文素点点头,拍拍她的肩,微笑道:你好好和他说,懂吗。   妈妈不知道怎么才是和他“好好说” ,反正和他聊了之后,见沈斯年近乎于无动于衷:不让干就不让干吧,你还是回去当你的馆长助理,也没什么。   怪不得说人与人之间几乎不存在互相理解,了解这回事,妈妈想,他根本就不懂我心里在想什么。   我不想走回头路,我当小妹当烦了,不能再回去干打杂的。   我母亲说你真是宇文素一手调教出来的。 我不同意。 沈斯年揽住她的肩,柔声道:不过,你真的也不必把这些看的太重要。 我母亲认为你应该在家里照顾家人,做好一个少奶奶,我并不这么认为,但我也不希望你是第二个宇文素。   宇文素怎么了? 妈妈问道:她确实不讨人喜欢,可在我心里,我宁愿做她,我都不愿意做一个打扮的漂漂亮亮,体体面面,跟在你妈妈身后,做一个懂事得体的贵妇。   我是这个意思吗? 沈斯年顿时也有点气恼:你是没听明白我刚才的话? 第五十二章 你喜欢切格瓦拉吗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如果不是因为姑姑,幽幽想,我的生活,大概就和表姐一样。   嫁个中产阶级,生两个孩子,住一幢大房子,养两条狗,周末去做瑜伽和指甲,一年两次旅行,去欧洲,或者赶赶时髦去非洲旅行。   她差点就过上了这样的生活。 27岁的时候,表姐给她介绍了表姐夫的同事小方,小方和表姐夫一样,都是银行的中层,而且,还颇有潜力升高层。   那时候幽幽对表姐说,她对小方爱不起来。 表姐就嗤的一声笑了,问,你多大了? 你27了,可不是17岁的初中女生,还爱不起来呢,我们现在在聊什么,在聊结婚呢,结婚需要爱情吗?   幽幽望着表姐已经开始发福的身材和脸,不知道为什么,她明知表姐是为她好,可是心里,却总是有点那个。   小方其实对她不错。 有次她说自己要买个新款的高压锅,小方说她不会挑――好奇怪他就认定了她不会挑,非得自己去老远买了,然后给她送过来,那天幽幽正心情不好,谁都不想见,小方在她楼下打电话给她,说要给她送锅,幽幽撒了个谎,说是自己在很远的地方,在朋友家。   小方就带着锅回去了。 到了第二天中午,是周末,他再次来到幽幽楼下,幽幽想着这下再也躲不过了,只得下楼,小方把锅给她,然后说,对不起,我下午4点的飞机,我今天得出差。 在那一刻――后来表姐说,换了她她都感动死了,但是幽幽,却在心底嘀咕道:他有必要那么做吗? 在他眼里,我真的连一个锅都不会买?   那是他爱你,宠着你,愿意对你好。 表姐说。   有必要这么做吗? 幽幽还是执拗地想,不见得没有他这个锅,我连饭都吃不上了。   后来,幽幽明白了,如果另一个人不爱你,你最好什么都别做,你做什么对方都不会感动的,比如她,她就是那么一个人。   但是几个月后,快到幽幽28岁的生日了。 表姐天天给她催眠,说是再不结婚,那就黄花菜都凉啦,幽幽想,要不,也就结了算了,结婚总比坐牢强些吧,你看那么多人结婚,越狱的也没听说有几个。   离生日还有一星期,姑姑走了。   姑姑是幽幽最崇拜的人。   姑姑也是幽幽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的女人。 直到她去世的那一天,42岁,她的身材都是最完美最标准的,特别是她的腿,就像是照着直尺长的一样,又长又直。   幽幽小时候总是想,自己以后要有姑姑一半美就好了。   姑姑在35之后,就常说,我怎么还活着呢,我真怕一直就那么的,那么的活下去,没有尽头地活下去,我非疯了不可。   姑姑说,如果我活到40,我就去找一百个帅小伙,让他们一个一个地上来,我宁愿“马上风” 死,都不愿意莫名其妙地一直活到老,活到死,活到丑陋不堪。   姑姑40岁生日的时候,那一百个帅哥小伙,幽幽也没见着,但是两年后,姑姑突然就死了,是坐着喝咖啡,突然心脏病突发,猝死,据说,也不痛苦。   姑姑死的时候,依然美艳不可方物。   姑姑把一小盒金子留给了幽幽,不多,但是足够她一两年内不用工作,到处游山玩水。   命运有时候就像一局布置奇幻诡谲的棋局,每一颗小小的棋子,似乎,都显得颇有深意。   幽幽拿着姑姑的钱,去了古巴,半年后,她才回来。   小方依然等着她,等着她结婚。 小方是一个要结婚,要生孩子,要升职,要有一个体面的,像样的,主流的,合乎道德规范的,中产阶级生活的男人,按理说,他不应该选择幽幽,以他的智力,他完全能看出来,幽幽不像她表姐,她不是一个能安于那种生活的女人。   但是,他喜欢她,有时候,喜欢让一个非常理智的男人,变得不理智了。 第五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小方问幽幽这些日子去了哪,幽幽说,是切格瓦拉的故乡。 你喜欢切格瓦拉吗?   唱什么的? 小方问,演过什么电影?   幽幽无言。   小方马上感到自己问的不对,但是,他是真的不知道切格瓦拉是何许人也,面对面的,他也不好意思掏出手机来百度。   我喜欢切格瓦拉。 幽幽说。   哦。 小方应道,他在心里说,我喜欢你。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呢?   说说,你为什么喜欢他? 小方找了一个话题。   幽幽越发无言。 她想,这个问题,就像是有人突然而然地问她,说说你为什么喜欢红楼梦一样,她能用一句话说清楚吗? 要知道红楼梦不是红烧肉,不能简单而坦然地用“好吃” “好看” 两个字就概括了。   两人突然就静默了,彼此一言不发。   半年后,小方找了另一个女孩,结婚了。   而幽幽,在表姐一再抱怨她错过美好姻缘的絮叨里,独自去了北方。 在那里,她认识了老关。   老关也是她的同乡,当两人都从北方回来时,就住到了一起。   最初的时候,早上幽幽还在睡觉,老关就去上班了。 到了9点多,他就给她打电话,她问,你干什么呢,回答说是在开会。 那你还打电话? 偷偷打一个呗。 老关说。   他表现的像一个恋爱中的少年。 这和他的年龄,身份,都极其不符。   大概过了7,,8个月,老关就“折” 进去了,据说,他的公司有黑社会背景,做的是非法生意,老关最后也承认了。 但是问到幽幽时,老关说,她什么都不知道,不过是我睡过的一个女人,这样的女人无足轻重。   所以,幽幽只是循例被问了一些问题,第二天就没事了。   那时候,幽幽才知道,老关还有一个儿子,中度弱智,14岁,叫小虎。   是海子带幽幽去找小虎的。 海子是老关的司机,公司解散之后,别的人都各自上路了,唯有海子不走,他说关先生是我的恩人,曾经出钱给我治过病,没有他我早死了。   小虎的智商等于一个5岁的孩子。 不过长的还是挺斯文挺干净的,像老关。   幽幽带着小虎回了家。 她对海子说,公司还得办下去,既然政府没有把我们的公司给封了,那么,我们就得干下去,不然,我们三个人吃什么?   另外还有一条她没说,那就是,她是替老关办的,老关被判了15年,出来就都快60了,那时候让他干嘛去呢。   幽幽不是一个做生意的材料,而海子只是一个司机。 而幽幽接手的时候,那公司又是一个极大的烂摊子,好几次,如果请不是监狱里的老关遥控,幽幽不仅没有赚一分钱,还会多出几百张欠账单坏账单出来。   那时候,幽幽连叹息的时间都没有。 她真的没有叹息,因为没空。 也就在那时候,海子告诉她,和他们住同一个社区的,附近有孩子天天欺负小虎。   都是些8,9,10岁的男孩,对小虎恶作剧到了近乎与虐待的程度,幽幽回家看到小虎身上的伤,一句话也没说,带着海子,一家一家地去候那些小孩,一旦等到了,就拖到僻静处,用鸡毛掸子打的他们皮开肉绽。 第五十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那些孩子都杀猪似的叫,越叫她就越打得狠,边打边问:以后还敢欺负小虎吗?   那些孩子的父母联合起来报警,警察把幽幽带来问话,是个挺年轻的警察,看到同样很年轻的幽幽,高挑身材,胳膊细细的,他真想不出这样一个弱不禁风的人,会是那些家长嘴里恶毒的巫婆。   幽幽说,我知道,小虎是生物链里最弱最弱的,被人欺负死了也活该,但是,我不是,我比那些孩子强大,我还带了另一个大人,去打那些孩子,您认为不公平,很丑恶,对吗?   警察说,对,虽然你只打了他们的屁股,没有伤及别的地方,但是那些家长都说,你伤害了孩子们幼小的心灵。   只有他们的孩子是孩子,只有他们的孩子有心灵? 幽幽问:小虎不是孩子? 他的智商只有5岁! 他没有心灵吗? 我找谁说理去?   但是你也不应该动手打孩子……  幽幽说,你知道mao ~ze~东以前,也信奉过一段时间的无政府主义的吗。 所谓无政府主义,说到底,就是大自然森林法则,弱肉强食,似乎是比什么暗箱操作,官商勾结要公平一点,对不对?   警察微笑,说,是吗。   这个世界如果就是弱肉强食的话,那么,就从我这里开始,由我来告诉那些狗崽子们,我打死你们都是便宜的,因为你们比我弱,也让他们长点记性。 至于那些孩子的家长,他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他们只敢报警,不敢打人,你告诉他们,他们尽管告我,大不了我坐几年牢,我出来可和他们没完……说到这里,幽幽想,自己的嘴脸,可真像以前上海滩上的白相人嫂嫂了,忒粗鄙不堪。   得了得了,女士,警察笑道。 说实话,办这样的案子他真没什么可乐的,但是偏偏这回他觉得挺有意思,那些小孩确实挺让人讨厌,在家都是小皇帝,天天欺负弱小,连生病的小野猫他们都虐待,是该有个人出来管管他们了,先触及触及他们的皮肉,再触及触及他们的灵魂……但是,好像不应该是这样一位不是吗,她看起来净重有45公斤吗,怎么这么生猛?   最后,警察让幽幽每家赔了一点医药费了事。   幽幽成了那个区里最著名的泼妇,此后没有人敢惹她,更没有一个孩子敢惹小虎。   她是黑社会老大的情妇。 大家传说道,那老大现在在牢里,但是虾兵蟹将,徒子徒孙,还有好几百,否则这娘们能那么厉害,那么有恃无恐,连警察都怕了她?   没有人和幽幽做生意。 在公司最困难的时候,幽幽连搬家和家政都干过。   海子去街上找一批散兵游勇,帮忙干粗话,搬家,做清洁什么的,幽幽在入手不够的时候,也自己动手做家政。   她戴着胶皮手套,在别人家的厨房里擦洗着,她那柔韧的身体像猫弓起背一样地弓起来,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想,自己这是在干嘛? 自己本来可以像姑姑一样,一辈子风花雪月,谈谈轰轰烈烈的恋爱,过着不食人间烟火的日子。 或者像表姐一样,一天比一天的生活优越,一天比一天的身体发福,日日夜夜除了减肥没有别的什么念头,那样的日子,难道不好吗? 第五十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有一天,也是人手最缺的新年前夕,幽幽和海子到琴湖别墅去做家政,那家可能是新装修的,走进餐厅时,看见全套巴洛克风格的家私,摆了满满一堂,女主人穿着镶着貂毛的长睡衣,过来和他们说应该如何如何。   她的脸上,洋溢着优渥,幸福,颐指气使,但是幽幽总觉得,不知道为什么,她看上去有点愚蠢和颟顸。   幽幽想,无论如何,在外人面前,不应该穿睡衣,别说镶貂毛了,镶钻石的也不行。   他们干完活结账时,男主人回来了,两人见面都愣了一下。   是小方,不对,应该说是老方了。 快5年了吧,幽幽想,他已经完全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   据表姐说,他现在已经是银行的副行长了。   小方看到她,眼里也是掩饰不住的惊讶。   幽幽努力把那位穿着貂毛睡衣的女主人换成自己,可是她怎么都做不到,她一想到自己要变成那样一个女人,真觉得乏味透了。   她像姑姑一样地喟叹道,如果让我过这样的生活,那么,还不如来一百个帅哥,一起干死我算了,我不想这么活着,一直活到死。   包法利夫人在自杀前来到前任**的餐厅,她对自己说,对,这就是我想要的餐厅,这就是我一直想要的生活。   而幽幽站在小方那充满矫饰的巴洛克风餐厅里,她想,对,我确实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样的生活,但是,我很明白,我不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其实,海子和小虎一样,也是个会给幽幽添麻烦的人。   在一次去某私人会所做清洁时,他打碎了一件康熙粉彩花瓶。   同样的花瓶,在那年嘉德春拍的时候,拍过六位数。   幽幽一听就蒙了,现在别说六位数,她连四位数都没有。 那时候,正是她经济最困难的时期。   她赶到会所,和老板交涉,她表明态度,要钱没有,要命也没有,谁知道你们真的是康熙粉彩还是地摊上买的西贝货。   那老板,后来知道只是老板的秘书,笑了:嘿,见过横的,还没见过敢和咱们耍横的。   他的国语说的有点怪。 后来幽幽知道,“咱们” 都是来自所谓的西域,西京以西的地方,那里确实盛产横人。   是条汉子。 边上有个男人突然说道。 他高个,身材壮实,平头,皮肤黝黑,晒的巧克力一般。   这一位,才是真正的老板。   四条汉子? 幽幽突然也笑了,还八条汉子呢。 她知道,自己今天大概是跑不了,可那又怎么办呢,既然如此,她反倒也不怕了。   平生,她最讨厌讲国语有口音的人,是和四,不分,吃饭和此饭不分,这是最让她厌恶的。   镇静下来之后,她也就先和他们打打岔,反正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   那男人忽然放声大笑,说:有点意思。 可汉语不是我的母语,说错几个音,您还挑眼儿哪。   这一句倒是非常标准的京片子。   重新说。 幽幽把桌子一拍,是就是“是” ,不是“四” ,OK? 您是什么母语?   我不是汉族。   回回? 幽幽问,因为西京以西的地方,那里以回回为主。   不是。 那人走近她,他的鼻梁非常挺直,眼珠颜色也和汉人不同,是一种极深极深的深琥珀色。 第五十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他微笑道,我是某某族。他说了两个极生僻的字眼,听说过吗,我就是这个族的,我们族有自己的语言,但是没有自己的文字。   没听过过。 幽幽回答,心说,就你们那连文字都没有的民族,还玩康熙粉彩? 你知道粉彩是什么?   “陈雨果” ,那人先自我介绍道,然后把手伸向她,问:你叫什么?   陈雨果的公司当时所从事的行业,非有黑道背景干不了,所以,他第一次看到有年轻的汉族女子,而且还是那么娟秀清丽的,居然看到那种阵仗一点都不害怕。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花瓶是真的,如果你不赔钱,那么,以现在的法律,以一天49块折合坐牢天数的话,你公司的那个人,坐牢可以坐上几辈子。   坐牢就坐牢,幽幽说道,反正,我们不能受你们的讹诈。   但是,她是把海子给豁出去了,因为坐牢不是她坐。 想到这里,幽幽没了底气。   陈雨果微微一笑,说了句,那行。   幽幽不能说,自己是为了海子,才和陈雨果**的。 是的,不能。   当陈雨果把她扔到沙发上时,她看到他裸出巧克力色的肌肤,那肌肤散发出幽暗的光泽,在黑夜里煜煜生辉。 他的胸很大,很厚实,像堵墙一样,当他转过身来时,她看到了他那挺翘的臀部,腰和臀之间,有着非常流丽性感的线条,如果换一个场合,他几乎都可以说是一次难得的男色,是一场淋漓尽致的享乐。   但是,却是在这样的情境之下……  我喜欢汉族女子……陈雨果在她耳边说道,特别是江南的,我喜欢那种像垂柳一样的身材,看起来弱不禁风,其实百折不断……  他的汗雨水一般滴落在她的胸前,他把她抱起来,就像抱一只小猫一样的轻松省力。 你好轻啊,他呢喃道,抱着就和没抱一样,我觉得我的怀里什么都没有……  幽幽想,其实,我也喜欢西北男人,比南方的强壮多了,已经连续一个多小时了,坐飞机都可以到西京了吧……  那天幽幽走时,陈雨果送她一大盒金沙皇后。 金沙皇后是一种非常名贵的药材,他说,好的冬虫夏草,现在一根就可以卖到四位数,你知道金沙皇后可以卖到什么价钱吗,一朵是一根极品冬虫夏草的两倍。 金沙皇后只有在我们家乡才有,每年的产量不过是二十斤左右,也就是说,全世界,每年只有20斤金沙皇后。   幽幽想,这么说,我还挺值钱的么,这一大盒,都可以买一幢小房子了。   幽幽把金沙皇后还给了他,说,你不要我赔那花瓶的钱,我已经很感谢了。   陈雨果却把那盒子塞进她的手袋里,并不容她推辞:像你这样的人,是不会穷一辈子的……  但是,我也不可能会很有钱。   对。 陈雨果点点头,转而又柔声道,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真想带你走……但是我知道,我和你不相称……  什么意思? 幽幽问。   我不是你想要的那个人。 陈雨果说,对吗,你别看我是老粗,我上过西京大学,历史系。   幽幽倒没想到他还上过大学,居然还是学历史的。 第五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你想要的是什么?  这个问题,幽幽想,我也一直在问自己,我已经问了好多年了。   祝你好运。 陈雨果从自己的脖子上取下一条项链,是一根皮绳,穿着数颗暗淡无光的珠子,最大的一颗珠子上,刻着类似于象形文字,但绝对又不像是文字的图案。   这条项链一点都不好看,不出奇,似乎,也不怎么值钱。   幽幽看不懂所以然。   这是我们族的护身符。 送给你。 陈雨果把那条项链戴在她脖子上,然后吻了吻她的脸颊,把她推出了房间。   幽幽把那盒金沙皇后卖了,维持了一段时间,小虎长大了许多,但是他的内心,依然还是一个5岁的孩子。   有时候幽幽很羡慕他。   每到可以探视的时间,幽幽总带小虎一起去看老关,老关每次都说,妞啊,你都多大了,该找个人结婚了吧。   幽幽说,你说吧,你在里面看着谁不错,介绍一个给我?   老关就笑。 过会又低声嘟囔道,这种事,宜早不宜迟。   你以为卖菜呢。   老关不语。 他真想说,其实,我这辈子最后悔的,就是和你好,把这么一个烂摊子给你,否则……  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女人就是你……  得了得了……幽幽阻止他往下说。 她想,如果没有老关,她会怎么样,反正,她一定不会嫁给小方,做所谓的副行长夫人。   你喜欢切格瓦拉吗? 幽幽问。   老关倒没有问切格瓦拉是干吗的,也没有让她说说她为什么喜欢他,他只是想,反正你也不能嫁给切格瓦拉,可我多么希望,你能嫁一个你真正喜欢的人。   你俗不俗?   老关正色道:对,我确实很俗,但是幽幽,你可以不结婚,不嫁人,但你知不知道,我很想有个男人真正对你好,有个男人是你真正喜欢的……  我喜欢你,得了吧,我他妈的这辈子就像王宝钏一样,苦守寒窑18年,我他妈的就等着你出来,和你小团圆,大团圆!   老关笑了,像个慈父:幽幽,你说的这话,你自己相信吗?   那一年,全球经济危机,如果不是真过不下去了,幽幽也不会铤而走险,去收购金沙皇后。 没去之前,她还真的不知道,陈雨果的家乡在那么偏僻的大山里,四面都是山,越野车都可以开上几天几夜,然后坐摩托车,因为没有汽车道,然后坐独轮车,因为到了连摩托车都无法进入的小路。   到了那里,她才知道金沙皇后炒到那么高的价格,其实比起冬虫夏草来还是有点道理的,在那里,到处传说着当地土著为了在悬崖峭壁上采摘一朵金沙皇后而最终丧命的故事。   一开始,她还是比较顺利的。   她没有见到陈雨果。 那时陈雨果是在尼泊尔,他在电话里让人给她找了一个向导,带着她进山去收购,据说,她收到的有一半是金沙皇后中的极品,市价可以比普通的高好几倍。 但是,等她走上归途的时候,她遇上了抢劫,所有的东西都被洗劫一空,无数把尖刀对准了她的喉咙。 第五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这场面,后来幽幽想起来,就像电影一样,在当时她都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样反应了,她甚至连害怕这样的表情,都做不出来。   只是空白。 白茫茫一片的空白。   后来,向导说,那些抢他们东西的都是当地土著,这群人都是野人,茹毛饮血的,都还没进化好呢,他不过是给人做向导而已,招谁惹谁了。 向来,被这群人抢了,就没有人能再活着回来的。   但是他和幽幽却完好无损地回来了。   他们看到了幽幽脖子上的项链。 那条皮绳串起的珠子,那颗大珠子上诡异的图案,向导不认识,幽幽不认识,但那些土著认识,当然,陈雨果也认识。   向导说,幽幽小姐当时都吓傻了,看到那群人全都突然跪下,更傻了,那领头的人说了一句,“默尼埃撒” ,对不起,他精通那地方的十几种方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唯独这句话他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回去后问了很多老人,都说不能对译成汉语,类似的翻译应该是“头领殿下” 的意思。   陈雨果的那族人,曾经是那片种植金沙皇后的土地上的占领者。   原来,是陈雨果的项链救了她。 原来,他把他身上最贵重的东西,给了她。   回来之后,幽幽曾经有一度,非常非常想念他,她甚至有一种冲动,想立刻去找他。 她想起他进入她身体时的那种感觉,那种狠劲儿,以及凶猛中的温柔……  我和你不相称。 这是陈雨果对她说过的话,我们,“不相称” 。   对。 他比她清醒。 他觉得自己好像并不是她真正想要的,想找的那个人。   可是,他的判断是真的真的,真的是对的吗?   马翔  幽幽还没有回到家呢,她就见到了马翔。   马翔,按古代的说法,他是“忠义堂” 的二当家,而现在的称呼呢,则是副总裁。 反正无论称呼什么,他都不是个东西。 幽幽在心里这么说。   老关曾经和她说过,忠义堂是最无恶不作的,他们把持了这个城市的毒品买卖,亏他们的老大,还年年出来做慈善家,到处捐款。   幽幽以前从来就没有见过马翔。 人家至少是这个地方的一号人物,而她算什么。   在回来的火车上,幽幽见马翔带着手下,进了车厢,坐到了她身旁。   幽幽去收购金沙皇后的那地方,也是新的“金三角” ,所以,很多人会以为她去进了一批货,打算回来卖,因为老关以前的名声并不好,这两件事很容易就联系在一起。   把东西交出来。 马翔说。   马爷,幽幽努力让自己镇静下来,按江湖上的称呼喊了他一声爷:您让我交什么。   有什么交什么。 马翔微笑着说。   幽幽一咬牙,把手袋哗啦一声全倒了,镜子,口红,纸巾什么的,落了一地。   少跟我玩这“里格楞” 。 马翔点上烟,斜睨了她一眼,别以为我不打女人,谁破坏规矩,谁就得打,不打不会长记性。   他的手下,从她的行李中搜出了那一大包金沙皇后。   金沙皇后! 马翔赞叹道,他似乎还挺识货的。   马翔咬着烟,把那包金沙皇后一夹,扬长而去。   幽幽坐在那里,一点力气都没有了,甚至,她就连和他理论的力气都没有了,那是她拿命换来的东西,躲过了上一次的抢劫,却逃不过这一次的抢劫。   似乎是,她注定被劫。   可是,在那一刹那,幽幽想的却是,也许这东西就不该是她的,也许,她就不该有钱,她就该穷一辈子,她就该给人做家政和搬家赚一点吃饭的钱。   在那一刻,她比什么时候都想念陈雨果。 她想找一个依靠。 一个女人,如果能依靠一个男人,那她至少能活的简单和顺遂一点。 第五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如果陈雨果在,马翔敢吗,他不敢。  幽幽拿起手机,想给陈雨果打电话,但是还没拨出,她就按掉了。   我和他说什么? 幽幽想,我只不过是一个和他上过一次床的女人,我和他说什么?   她抚着脖子上的项链,对自己说,可是他似乎很喜欢我,不是吗。   那只是暂时的。 她听见另一个自己在回答,他喜欢你,因为你对他来说,是异味,你是江南女子,他是西北汉子,你是汉族,他是一个连文字都没有的游牧民族,他喜欢你,是因为他对你好奇。   就像你对他也很好奇一样。   两旁的风景飞快地移动着,幽幽想,我快到家了吧。 我还是回家吧,小虎在等我。   两天后,马翔约她去海景饭店。 到了那里,他示意她坐下,然后用下巴颏一指桌上的一个袋子,说,还给你。   金沙皇后? !   那天,你不知道,在车上,有一伙混混,他们就打算等你下车后抢你的金沙皇后,你说,你一个女人,能干的过那十几个壮汉吗。 光天化日的,你拎着这东西,和拎着一亿现金有什么区别?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幽幽心想,连他都能见义勇为,出手帮她一把? ?   马爷。 幽幽叫道,您有什么条件? 她想,如果他想分一半的话,那就给他得了,他7我3,我也认了。   笑话。 马翔笑道,我就是想独吞,你能拿我怎么着?   那倒也是。 幽幽想。 随即又追问,马爷您有什么条件吗?   反正,天上从来不会自动掉馅饼儿。   马翔看了她一眼,说,什么条件? 很简单,陪我**。 然后,他直直地迎着幽幽的眼神,忽的佻达地一笑:今天先欠着。 我还得马上回去开会。   幽幽明白了,他对她没那意思,那她在嘴皮子上就不肯吃亏了,故作懒懒地说道:马爷,别介呀,要不就今儿个,否则逾期不候! 我再也不欠你任何东西。   按老关的说法,马翔是个深不可测的人,非常阴险,但这时候,为什么幽幽看到在他的表情里,却似乎闪烁出几分有点招架不住的感觉。   嘿,跟我叫板? 你这不是逼着我就地正法吗?   他过来握住她的下巴,就像电影里那种最土最俗最无聊的恶霸一样。   正说着,他的手下敲门进来,和他低声说了几句话,马翔立刻就匆匆走了出去。   幽幽像做了一场梦一样,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她想,是不是以前老关帮过马翔,所以,马翔来还一个人情? 后来去探视老关的时候,老关说,他和马翔从来就不认识,更没有交涉,这个人,在江湖传闻中很不简单,必须得提防点儿。   幽幽说,马翔从她这里,可以得到的无非是钱和身体。 现在,钱他不要,身体,他也不要。 真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难不成要娶她回去做“绝望主妇” ,那敢情好,她也算是傍上老大了,以后她和小虎的生活,就有保障了。   幽幽向来喜欢在老关面前信口胡说,以此为乐。 老关听了只是笑笑不语。 他觉得幽幽还是历练不够,想问题太简单,假如马翔要让她带毒和协助贩毒呢,那不是更糟糕?   离这个人远点。 他说,幽幽,听见没有,离马翔远点儿。 第六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幽幽找人去给老关办了部分“退赔”,以钱来抵偿坐牢的天数,那一大盒金沙皇后,给老关换来了两年的减刑。   幽幽想,她真希望老关明天就出来,他一出来,她就走,去哪儿都成,反正,她也算是有情有义有始有终了。   至于钱么,她还真不在乎。   马翔再也没有带人来找过她的麻烦。 甚至,他都没有再来要债――因为他说过的,“先欠着” 。   海子在这个时候又给她出了岔子。 为了赚点快钱,他去酒吧卖药丸――其实是一种比较低级的致幻剂,不是毒品,但是“忠义堂” 的是人不允许任何人做这样的生意的,连周边产品的买卖都得经过他们的批准和盘剥。 马翔让人把海子打了一顿,然后叫幽幽去把他领回来。   幽幽说,马爷,再下去你还允许别人卖可口可乐吗,听说有的人喝可乐都会上瘾。   少跟我贫。 马翔在她面前似乎特别放松,也不拿腔拿调,也不和她说那些冠冕堂皇的话。   我只是照规矩办事,如果是你去卖药丸,被发现了,我也是照打不误。   不敢。   听说你的公司还是在做那些小生意,还是缺钱的厉害? 你没有把金沙皇后出手吗?   卖了。 幽幽说,然后又告诉他,那笔钱去了哪里。   够哥们。 马翔夸了她一句。   所有人都怕马翔,都说他阴险狡诈,包括老关。 可是幽幽却觉得,有时候他也是个普通人,他也会和人聊家常,就像街坊一样,和她谈谈如今生意怎么样啊如何如何的。   这是他的假面具之一吗?   马爷能不能也哥们一下,幽幽半开玩笑地说,不至于卖了几个药丸就把人往死里打吧?   公事公办。 马翔说道,无一例外。   我也从来没想过要与虎谋皮。 幽幽在心里这么说。   回去后,幽幽对海子说,再也不许去卖药丸,马翔那帮人不是好惹的,还有,老关在的时候,是绝对不允许做这样的事情的。   我们得离那些人远点儿。   这,也是老关一再告诫她的。   但是一星期后,就像姑姑去世前留给她的那盒金子一样的从天而降,不由分说的,她再次遇见了马翔,在她还来不及细细分辨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之前,她像粘鼠板上的小老鼠一样,就被黏在了那个境地里。   那天她是去收账,在一条小巷里,忽然看到马翔匆匆迎面走来,这一次,他只有一个人,身边不再前呼后拥。 马翔看到她,眼神蓦地闪烁了一下,他拉住她,在外人眼里,他们颇似一对情侣见面,很亲热,贴的很紧。   马翔把一个信封塞进她的口袋,然后低声在她耳边说:记住,千万别打开,别看,我会来找你的。 先替我保管一阵。 现在,继续去做你的事。   幽幽愣了一下,她看着马翔向另一个方向走了,心里一直回不过神来。   是毒品吗? 她想,她的脑子里充满了老关曾经对她说过的那些事,但是不像,因为她摸了一摸,那信封里的东西很小,也不是软软的,粉末状的,或者药片药剂类型的,她真猜不出是什么。   但她也没看。   谁都有好奇心。 但是幽幽就是没有看。   四天后,当马翔约她去一家小酒店见面时,她把那信封还给了他。   我没看过。 她说。   马翔把西装外套脱了,只穿白色衬衣,那颀长的身体颇看起来有点疲倦。 真没看过? 他沙哑着声音问道。 第六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我可不想知道那么多事,特别是关于你,马爷的事情。幽幽迎着他的目光,冷冷地说:马爷,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利用我,但是,我按你的要求做了,希望你以后别再……  马翔一摆手,说了两个字,“知道” 。   他们约的是一家**时钟酒店。 坊间有说,男女之间有一种关系叫80 4H,也就是说,4小时80块的那种小酒店,4小时,够干两次了,干完正好出来。   而幽幽和马翔什么都没干,过了一会就出来了,出大堂的时候,和几个服务生觌面对视,幽幽都有点不好意思,好像自己也做了狗男女。   走到酒店门口,两人都往左走了100米左右,幽幽正想和他说再见,马翔却猛地抱住她,把她往墙上一按,然后,在她耳边低声道:配合一下,我们的三当家正好过来……  幽幽见他把自己抱的很紧,双手搂着她的背,紧的她都透不过气来,她在他怀里低声骂道:妈的,你们三当家关我鸟事! 放开我!   马翔突然就吻向她的耳边,他的舌尖炙热而湿润,在她那薄而透明的耳垂上游走着,吮吸着。   行人像流水一样从他们面前流过,没有人特别留意这对热情的“情侣” 。   拜托。 他低声恳求:就几分钟而已,我不想出任何状况,懂吗?   幽幽的身体突然软了一下,因为靠的太近,她感觉对方的身体正好和她相反,对方却忽然呈现出和软相反的状态。   三当家走了。   幽幽是从马翔那里知道三当家走了的,因为他放开她,然后说了声“谢谢” 。   幽幽一扬手,响亮地打了他一记耳光。   她不知道,自己是打他那句“谢谢” ,还是打他刚才蓦地就身体发生了变化,顶在她最敏感的地方,令她感觉羞耻。   幽幽小姐! 马翔低叫道:我欠你的,我一定会还你。 你是要生意还是要钱,无论多少,我都……  滚! 幽幽打断道:马翔,你给我滚远点!   说着,她又是一扬手,再次打了他一个耳光。   打完之后,幽幽才感觉痛快一点,这时候,她发现,自己的心,狂跳的厉害。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 唯一不变的可能是小虎。 他永远有着纯净的眼神,纯净的,永远是一个5岁的孩子。   幽幽姐姐。 他孩子般的喊着幽幽:幽幽姐姐,你说我养的金鱼可好不好看?   好看。 幽幽说着,把他的小金鱼缸搬了过来,这一次,她是把那小鱼缸搬进了小虎住的病房。 小虎先天性心脏有问题,春天的时候,犯过很厉害的一次病,差点休克,医生说,必须马上做手术。   那做手术的钱,是一笔天文数字。   幽幽没有和老关去商量。 她想,老关就像是一只笼中鸟,和他说了,难不成让他越狱去抢银行,然后再自动进去住几年?   反正,这些年来,没有一天她是不缺钱的,她已经到了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的境界。   最后,小虎的手术很成功,钱是幽幽问财务公司借的。   表姐来医院看她和小虎。 这几年,表姐和她联络很少,境遇不同的人,一般来说是很难做朋友的,亲戚也是一样。   表姐扔给她一些钱,说是暂时给她去还利息的,因为她借的都是高利贷。   幽幽说了声谢谢,然后表示,自己一有钱就会还给她的。 第六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她不想欠任何人的人情。  表姐满脸都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满心满眼里都是“你怎么能混成这样” 的叹息,“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这是她每次看到幽幽,必有的开场白。   你让我说你什么好……  幽幽一听到这个就皱眉,虽然表姐借钱给她了,但那些钱不是入场券,不代表表姐就有权利来她这里演说了。   你说说,要是当年你嫁给那谁,你能混成这样……对了,你知道吗,方副行长的太太去年癌症,走了……  是吗? 幽幽正在给小虎削苹果,听到这里倒是一愣,方太太好像和她年龄差不多吧。   表姐后来又来看了她几次,之后她就来挑明了,方副行长说――现在小方是表姐夫的上司了,有天他看见幽幽带着小虎在外面玩,他觉得那场面很温馨,幽幽是一个对别人家的孩子都那么好的人,想来也不会对他儿子很差,所以,他想……  幽幽听着就笑了,心想这都什么呀这都,看起来小方还真不了解她,以前不了解,现在更不了解。 什么她对别人家的孩子都那么好,那只有对小虎,她对小虎有一种说不清的温柔的怜悯,她看到小虎受苦,她心痛。 至于别人家的孩子,她压根不喜欢,她喜欢不起来。 听说小方的儿子8岁了,她马上头疼了,她想起自己那一年带着海子去教训那些欺负小虎的小孩,每一个都是8,9岁,那些孩子,黏上毛就是活猴啊,直到现在,她都无法否认,她在打那些孩子的时候,是带着快感的。   这些孩子就该打。 她一边说,一边向那些小活猴们挥舞着她的鸡毛掸子。 海子在边上都看呆了,说她真帅。   后来,他们那个区里的孩子,看到她的影子就躲,她是远近闻名的“虎姑婆” ,**巫婆。   现在,小方居然把她抬到了爱心妈妈,美丽妈妈,什么什么妈妈的高度,搞笑。   这有什么可笑的? 表姐说,方副行长说,你一定会是一个好继母。   我呸。 幽幽说,别说他是一个市级的副行长,就算是中央银行的行长,世界银行的行长,也不能这么一厢情愿。 我说过要和他结婚吗,还继母呢,继TM个鸟……  这粗口一说出来,幽幽才感觉,自己似乎也太粗鲁了。   幽幽,你也不想想自己多大年纪了,人家要是想结婚,从18到25的女孩,随便他挑,他还是中意你,不是因为他对你情有独钟吗,还有,他也说了,小虎的手术费,他替你给,人家知道你欠了高利贷,算是对你有情有义了吧。   幽幽一口回绝。   原因很简单。 对,她是缺钱,可是她哪天不缺钱? 缺钱没关系,有挣到的那一天。 但是和小方――如今的方副行长在一起,过一年,和过一万年,又有什么区别? 他也很难升任行长了,因为现在那行长是一个背景,根基都非常雄厚的人物,除非他死了,给小方腾出空来,否则,他这一辈子都是副行长,一辈子都老死在那幢华丽的别墅里,有什么意思吗? 如果她想过那样的生活的话,那么,她28岁时就可以做到了。   幽幽! 表姐见她顽石一块,不得不给她下点猛药:我说人家哪一点儿配不上你? 在所有人眼里,是你配不上他好不好,我们都是活在世俗社会里的,都是群居动物,你自己说,用世俗的衡量标准,你嫁给他是高攀了,对不对?   可问题是,我从来都没想过要嫁给他,幽幽反问道:现在不是他在一厢情愿地要我嫁他吗? 第六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嫁给他不好吗?表姐问。  我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古典浪漫主义者,理想主义者,幽幽心说,我是真的真的,没法和这样的人在一起。   对,她也知道,在婚姻里,确实不需要爱情,可是,没有爱情的婚姻,别人可以做到,她却不行。 这个问题,她早就知道了,就像别人可以只吃白饭充饥,但是她再穷,都得给自己来一菜一汤,慢慢坐下来享用一样。   她生性执拗,她吃不了白饭。   她想起,很久之前,和小方交往的时候,小方情不自禁地,也曾经抱住过她,然后在她身上摸索,那时候,她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很快就把他推开了。   那不是羞涩,而是不爱。   是不是可以无性婚姻? 如果他只是要给他儿子找一个专职继母,给自己的生活找一个出得了场面的夫人的话,也许她会像打工一样地去做这份职业。   但是她永远没法和他亲热。   如果非要那样的话,那还不如和……马翔呢……她想起马翔顶在她身体上那凸起的部位,虽然隔着衣服,但那硬度与锐度,非常明显,就不由的,有点心神恍惚。   恍惚,而摇曳。   我疯了吗? 很快,她就对自己说,那可是一个恶棍,是一个无赖,是一个恶名远播的人。 我TMD真犯贱!   高利贷压的幽幽喘不过气来。 她实在无计可施,只能再一次去打金沙皇后的主意。   虽然那次回家之后,她发誓,再也不踏上那片土地,因为那个地方,对她来说,就是一场梦魇。   可是如今形势逼人,除了这个,她再也找不出可以还债的法子了。   陈雨果和她,也没有再联络过,连电话都没有通过。   可能是互相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吧,在那样的情形下,互相在对方的视野里消逝,沉没,无声无息,是最明智的选择。   如今,她还得再次踏上他的家乡,再去找当时他给她找的那个向导。   没有向导,没有得到陈雨果公司的许可,外人是不能直接去那里收购和贸易的,这个世界,无论在哪里都有强权垄断与强取豪夺。   但是幽幽进山的那天,却非常不顺利,她遇上了特大暴雨,山洪暴发,冲垮了道路,她被堵在半路上,既进不了山,也回不了西京。   过了两天,雨稍稍停了一会,向导对她说,幽幽小姐,我们还是回西京吧,还是命比较重要。   幽幽却执意要进山。 她是干嘛来的,她不想错过了金沙皇后收获的季节。   所有人都说服不了她。 车开到半道,出了车祸,车翻了。 幽幽坐在副驾座上,从车里摔了出来,摔在了泥水里。   她一连昏迷了两天。   等她醒来的时候,她感到有一双手,一直握着她的手,等她睁开眼的时候,她看到那手指,在她的脸颊上细细地抚摸着。   你醒了?   你是……  在那时她还没想他就是陈雨果。 因为分别太久,他的样子在她的记忆里都有点模糊了。   他看起来是那么的陌生而熟悉。   陌生的是他的五官,熟悉的,是他那眼里的神情。 第六十四集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是向导打电话给陈雨果的。向导说,陈先生,您把幽幽小姐交给我,可这是天灾人祸,不是我能管得了的,现在我还是把幽幽小姐还给您吧,我可担不了这个干系。   陈雨果那时还在尼泊尔边境做一个项目,听说幽幽出了事,就马上赶回了西京。   回来后医生就告诉他说,幽幽的腿可能保不住,要马上截肢。   他想起她那两条完美的漂亮长腿,曾经藤蔓一般,缠绕在他的腰间,在他进攻与冲刺的时候,她那白得耀眼的长腿,妖娆的像一道闪电,让他目眩神迷,几乎就立刻把持不住了……想起这些他突然想落泪了,但他是个硬汉,在他的民族习俗里,男人是不准哭泣的。 于是,他就把眼泪忍了回去。   幽幽还不知道自己的病情,她听陈雨果说,等你病好出院了,就去我家吧,我保证你没有见过我花园里的那些沙地玫瑰,每一朵都开的非常漂亮。   我对那些不感兴趣,我还得还债。   那么,如果你对西京没感觉,我们一起去北京,去东京,去一切你想去的地方,好吗?   我们? 我和你?   对,我和你。   你曾经说过,我和你不相称。   过着过着,就相称了。   那天,陈雨果已经打算把幽幽的情况告诉她,然后,想劝她立刻做手术,因为医生说了,拖延只会对她的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   然后,他还想说,做完手术,我会一直都在你身边的。   我一直都没有忘记你。 他在心里说,我的江南美人儿,我是真的真的,一直都忘不了你。   幽幽知道了自己的病情,她只说了三个字:我不做。   她不做手术。 她不做截肢。 她宁愿马上从楼上跳下去,也不能让自己没有双腿。   我不是史铁生啊。 她在心里说,我没有那么强大,我不能坐轮椅,我不能装假肢。 我不写命若琴弦,我不做务虚笔记。   她开始暴怒,对着每一个人都大发脾气,就像人人都欠了她一样。   陈雨果把她的片子发往全国,全世界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医生那里,其中包括德国,美国,英国,瑞士,但,所有的医生的诊断都是一样的,截肢。 越快越好。   陈雨果竭力劝服她做手术,他告诉她,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她都是当年那个让他一见倾心的江南美人。   幽幽大骂:你TMD少自作多情,你以为我只为你一个人活着的吗,我以后就变成了一盆盆景,而且还是断了腿的,住在你那个连文字都没有过的帐篷里?   一边骂,一边眼泪就像雨一样纷纷落下来。 她知道,陈雨果对她好,但是在这时候,谁对她好,谁就和她有仇。   因为,那些对她好的人,都劝她把腿锯了,然后活下去。 一直活下去。   我TM怎么活下去啊?   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幽幽想,我身在炼狱,而所有那些对我好的人,都不过是在隔岸观火。   陈雨果在她发脾气的时候,总是紧紧地抱着她,他知道自己无论说什么都安抚不了她,都不能使她平静下来,于是,他只能紧紧地抱着她。   他确实出生在一个连文字都没有的民族,一个荒蛮,荒凉,干涸的地方,他从来都不懂什么叫柔情蜜意风花雪月,可是,有些东西是不需要学习的,在这个时候,他比谁都温柔与忍让。   幽幽对着那些医生护士说,以后每一个手术,都必须由我签字,没有我的签字,你们不能做任何事情。   她害怕陈雨果为了让她活下去,就偷偷替她签了字,然后把她拖进去截了肢。 第六十五集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她又指着陈雨果对大家说,这个人我不认识,他的签字无效,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你们来负!   所有人无言。   陈雨果看着她暴跳如雷,心里对她的怜惜更深。 他不觉得她蛮横粗鲁,不觉得她强悍,只觉得她越来越弱小,弱小的,就像小时候他在家乡,看到的,刚出生几天的一头小羚羊,那时候,妈妈说要杀了给他吃,他死都不肯,他说,他宁愿饿着,也不会去吃它。   那是一种超越于实用主义,功利主义以上的感情。 那是一种很多人所没有的感情。   所以,当他听到幽幽对他说,自己能活多久就活多久,无论如何也要保证身体的完整时,他说,我不会让你死的,我也不会让你失去双腿。   你又不是上帝。   幽幽说着,伸出手来,轻轻抚摸他的头发,她觉得自己也闹够了,发泄过了,可那都是于事无补的。   如果我还是好好的,还有健康的双腿,我这辈子一定跟着你,做妻做妾都行,你们那儿的男人可以娶几个老婆?   陈雨果握住她的手,看到她居然还能笑着打趣他,心里非常凄然。   和你们一样,一夫一妻。 他回答。   和你开玩笑的,幽幽说,我知道我好不了了。   可我当真了,陈雨果说,我们就这样约定了,好吗?   幽幽说了声好,然后沉沉睡去。 在那个时候,她已经是一个,被自己判了死刑的人。   陈雨果把幽幽接出了院。 既然现代医学已判了死刑,他就想,那就不如试试别的吧。   他不敢自作主张替幽幽做主截了肢,然后鼓动她装假肢,然后对她说,坚强地活下去吧,没有腿的人多了如何如何的。 他做不到。 他觉得,自己应该尊重幽幽的抉择。 哪怕她是错的。   他从家乡给幽幽找了一个医生,那医生已经有好多年没有行医了,他托了很多长老去恳求他,恳求他出山,恳求他来西京,给幽幽治病。   在医生到来之前,他对幽幽说,你一定知道牛顿吧,牛顿信了一辈子科学,研究了一辈子科学,最后他说,上帝是存在的。   幽幽瞪着澄澈的眼睛,望着他,不知道他想说什么。 牛顿? 现在牛顿离她太远了。   在这个世上,有很多现代科学,现代文明无法解释的事情,对吗?   幽幽见他又绕了回来,就问他要怎么样,他说,我想给你试试我们家乡的医生,但是,那不完全是医术,还有你们汉人,你们这些文明人,都市人认为是巫术的东西存在。   要跳大神? 幽幽突然微笑着问,她想,自己已经是一匹死马了,现在谁想来医都可以,只要不截肢。   幽幽以前看过有个叫詹姆斯的博士写的医学报告,他说在非洲丛林的某些部落里,那里的巫医治好了最现代最有成就的美国医生都治不好的病,并且,并不是靠心理暗示。   所以,她倒坦然接受了“巫医” 的到来。   是一个皮肤黝黑的老人,身体精壮,穿着纯麻的,没有什么款式的长袍,赤脚,穿一双草屐,看上去很像一个瑜伽教师,气质,打扮,颇有些国际范。   他只会说很少的汉语。 当陈雨果用他们的家乡话和他交谈时,他说的很快,说汉语时,却又慢又沉着,“说不好。” 他看了看幽幽的腿。   幽幽无言。   陈雨果又和他说了几句话,他听了点头,缓慢地回答了四个汉字:会不一样。   陈雨果忽然露出欣然的笑容,转回头对幽幽说,医生说,他可以试试,把握不大,但还是有一点的。 治疗结束之后,你的腿会有点不一样长短。 第六十六集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陈雨果忽然露出欣然的笑容,转回头对幽幽说,医生说,他可以试试,把握不大,但还是有一点的。 治疗结束之后,你的腿会有点不一样长短。   当然不仔细看,不太看的出来。   陈雨果说完,那医生也向着幽幽点点头,表示首肯。   这是幽幽至今听到的最确凿的保证,很肯定,不用截肢,只是腿有点长短而已,有点跛。 她将信将疑。   放心吧,陈雨果说,医生在我们那里很有名,他说有点把握,就差不离了。   幽幽握住他的手,低声问,会很痛吗?   当然会。   我要麻醉师。   不能用麻药。 陈雨果和那老人一起说了这句话,那老人一定听得懂“麻醉” 两个字,他语气迟缓,表情坚定地地对着幽幽说了一句汉语,用宣判一样的语调:不能用你们的药,神灵会降罪的。   他不许用医药?   陈雨果点点头,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瓶,里面装着满满的红色粉末,他说,这个,是三夜堇,可以代替麻药,放心,它是纯植物的,没有危害。   什么是三夜堇?   三夜堇是一种很稀有的花。 陈雨果说,在我们的家乡,它开放在悬崖上,从开花到最后凋谢,只有三天的时间。 因为都是在夜里开花,第一夜,它是浅粉红,第二夜,绛红色,到了第三夜,凋谢前夕,是像血一样艳红艳红的颜色,而且,会发光,会照亮那块崖壁。 然后,到了清晨,它就全然凋谢。 所以,三夜堇是非常难得的,也是一直以来都禁卖的,有个美国作家叫威廉巴勒斯的,曾经说过,这是世上最美妙的东西之一,因为把它的花与果实磨成粉末,是一种纯天然的致幻剂,服用一定剂量的三夜堇,可以达到麻醉效果,并且,三夜堇能让每个服用的人,都产生一种美好的幻象。   什么幻象? 幽幽问道。   能看到你所认为的,你所能感觉到的最美好的人与事。   幽幽觉得自己像是回到了中世纪。   医生是一个瑜伽教练一般的神秘老人,在他的身上,有着重重神秘的气息,像起雾的夜一样的迷茫而暗昧。   并且,没有麻药,据说用西药会遭到神灵的天谴,而那瓶红色的三夜堇粉末,她几乎就认为那是毒品了,大麻,罂粟,最初不都是植物,是致幻剂吗,最后统统被人纳入了毒品的行列。 而那个叫什么威廉巴勒斯的,幽幽也知道,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教父,瘾君子。   但,治疗的基础是信赖。 她信任陈雨果,所以,她把自己给豁了出去。   医生在治疗之前,朝南盘膝坐下,嘴里念念有词,陈雨果低声告诉她,他是在祈祷。   可他的祈祷词是不是也太长了点? 幽幽想,慢慢的,她感觉自己的双眼都快合上了,是那三夜堇起作用了么? 正在她心神恍惚的时候,她感觉医生靠近了她,接着,她听到了自己体内忽然有一阵瀑布似的声音,一个寒噤,沿着她的脊梁直流下去。   接着,她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她醒来的时候,医生说,自己明天会再来敷草药。 第六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陈雨果告诉她,草药要一连敷两个月,是医生自己配制的,谁也不知道那配方是什么。 接着,他又忍不住好奇地问,你吃了三夜堇之后,看到了什么?   幽幽说,我看到了你,看到你和我在一起,就像上次一样在床上**,然后……她就没有再说下去了。 其实,这只是她幻象里的前半部分,至于后半部分,她没有说。   她一直都没有说。 无论之后陈雨果怎么问她。   幽幽回家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   她在陈雨果那里住了很久,治疗,恢复,休养生息。   陈雨果给她订制了很多高跟鞋,他说,穿上这些特制的鞋子,从背后,几乎就看不出她的腿有长短。   但幽幽还是觉得不一样。 大概,只有她自己,才最清楚自己的状况吧。   美人鱼从鱼变成人,走的每一步都像踩在尖刀上,而她呢,其实走每一步路都知道,都在提醒,自己的腿不是一样长度的。   但是时间是一个庸医,它说自己包治百病。 过了些日子,似乎,幽幽也慢慢淡忘了这些。   陈雨果已经把她当作了自己的妻。 因为她曾经说过,如果能好好地活着,她就和他在一起,无论是做妻还是做妾。   那时候他握住她的手,对他来说,这就是一个承诺。 按他们的民族习俗,只要他答应了的事,就永远都不能更改。   而对幽幽来说,那时那地那情那景,其实是一种特例,那句话,类似于梦呓一般,好几次她都想对他说,为什么要把梦呓当作承诺?   但面对着陈雨果满腔的诚意,她说不出来。   有次去停车场,保安上来和她招呼,喊她“陈太” ,她茫然不睬,是真的不知道他在喊谁,因为她觉得自己不姓陈,更不叫“泰” 。   陈雨果进了车后对她说,怎么别人和你招呼你都不理?   幽幽这才绕了一个弯子想起来,原来,别人都把她当成了陈雨果的太太。 而他替她还了高利贷,为她治病也花了好多钱,幽幽说,以后我一有钱,我就会还给你的。   陈雨果立刻把脸一沉,低声呵斥道:我TMD还不需要自己的女人还钱吧。   幽幽回家的时候,因为陈雨果在西京有事走不开,她就一个人上了飞机。 到家时居然发现公司和家里都井井有条,小虎也好好的,她便夸了海子一句,不错,会办事儿。   海子说现在给两个写字楼提供商务午餐,做饭采买什么的,都承包给一家餐饮集团了,他们公司赚的不多,但是收入稳定,他每天只要去监督一下就可以了,所以也有空照顾小虎。   幽幽想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能干了,这样的好机会怎么可能就轮上他?   是马爷介绍的。 海子说,马爷给我们找的路子。   马翔? 他没让你做别的事吗? 幽幽立即警惕地问。   没有。 海子说,马爷也没有来过。   在情理上,幽幽想,自己似乎应该去马翔那里一趟,向他道谢?   她让海子打电话给他的秘书,走最正常的流程,一般来说像她这样的人物,秘书大都会以“马先生没有空,有时间会打电话通知您预约时间” 来应付的。   没想到海子挂了电话就对她说,马爷说明天上午有空。   第二天上午,幽幽去了马翔的办公室。   马翔看到她,问了一句:这些日子,你去了哪?   幽幽没有回答。 似乎,她该说几句谢谢之类的,然后就告辞,那么,于情于理,她都做的很是光滑好看了。   并且,这种姿态,才是高贵骄傲的,这样的姿态,就是一种最好的距离。   但是,她却什么都没说。 秘书给她端了一杯咖啡进来,然后,就带上门出去了。   两人沉默相对。 空气里,只觉那咖啡香氤氲浮动,一尝,却是略微苦涩了一些。   糖。 她只说了一个字。   马翔立刻微笑着欠了欠身,给她加了一块糖。 第六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幽幽喝了一口,把杯子一放,说道:马翔,你不应该请我吃顿饭吗?   好。 马翔爽快地答应道,今天一起吃午饭? 对面有家西餐厅,环境还不错。   不行。 幽幽站起身,说道:什么吃午饭? 我要的是最高级的餐厅,烛光晚餐,还有,拜托你换身礼服。 就这样。   那顿晚饭他们俩都吃的心不在焉。 两人几乎就没有什么交谈。 偶然有几句,也像是从一条快晒干的毛巾上,挤出的几滴水。   幽幽并不喜欢那样的气氛,确实是高级餐厅,确实是烛光摇曳,确实是衣香鬓影,确实是小提琴悠悠地,远远地响起,如泣如诉,但,不是她想要的格调。   吃完后,两人似乎都如释重负。 但是幽幽看到马翔也舒了一口气,倒是来气了:马爷,和我吃饭很乏味吗?   不是。 马翔坐进车里之后,就把外套脱了:是我不习惯穿这样的衣服而已。   幽幽想,他倒确实是穿平时的便装和牛仔裤好看,穿着这样的礼服,连胸肌都被隐藏了。   马翔一低头,看见她脚上那香槟色的晚装鞋,高的不可思议,也是微笑着摇了摇头,穿着这样的鞋,她就几乎和他一样海拔了。   你穿这鞋不累吗?   当然累。 幽幽回答。   马翔先就不开车,弯下腰,替她把鞋子脱了,然后说:这条路很长呢,先脱了鞋子舒坦一下。   幽幽感觉他的手,轻柔地把她的鞋子除了,他的手指从她的丝袜上滑过,这种情形,就像是一只蝴蝶停在一只白手套上,美,**,但是,很“隔” 。   车里的收音机里缓缓地播着老歌,“……让我来,将你摘下,送到别人家……”   你……  两人同时说了这个字,然后,半晌,又几乎同时说道:你先说。   可,谁也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马翔把手搁在方向盘上,好像是要开车,幽幽也就一转头,正准备系安全带。   她突然感觉自己从后被抱住了,然后,他把她的脸转过来,他的唇,就像雨点一样落在她的脸上,颈上,唇上,而她,渐渐从挣扎,到紧紧地勾住他的脖子,他们俩,就像渴极了的鱼,都把彼此当成了甘泉……  ……你这混蛋,恶棍,无赖!   你说的对。 马翔在她耳边低声道,但这不是我可以选择的。   无赖! 说完,她又把自己深深埋进他的怀里。   威廉巴勒斯在《裸体午餐》里说,三夜堇是不会说谎的。 三夜堇,是一面镜子,它能照见你内心最深处的欲望和渴求。   陈雨果一直都问她,在吃下三夜堇之后,她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了什么? 她看到的就是现在啊。 她看到自己和马翔在深夜里拥吻,彼此难分难解。 他们一直吻了很久。 就像现在这样。   幽幽想,难不成,今天她又吃了三夜堇,她又回到了那个梦境里? 那个绚丽,激荡,让她欲仙欲死的梦境?   幽幽不明白,陈雨果后来是怎么知道这件事的。   其实,她和马翔见面极少。 那天晚餐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连电话都没有打过一个。 幽幽想,马翔应该也是知道她有未婚夫了,所以,他刻意避讳。   幽幽每次走过马翔的那幢写字楼,都有上去看他的冲动,但是她忍住了。 她想,如果没有陈雨果,或许她现在都不能活着,活着也是一个没有双腿的人,就像一株植物,被种在轮椅上。   陈雨果从西京回来后,有一天突然问她,认识忠义堂的马翔吗?   幽幽就像突然站在镜子面前,被人照见了真神,过了一会,回答了两个字:认识。 第六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忠义堂的三当家向来和马翔不和,如今很有“彼当取而代之” 的野心,当初他在**旅馆门口看见马翔和幽幽,那时幽幽还是单身,他也当成野景看过就算了,现在忽的发现原来对方还有一个未婚夫,而且还是一个有头有脸的男人,他倒是很想兴风作浪一番。   陈雨果就是从这里听到流言,说幽幽是马翔的情妇。   你就没有过去? 幽幽问道。 她知道,自己是根本无法向人解释清楚,其实她和马翔是从来都没有身体关系的,既然说了也没人相信,那干脆就不解释了。   陈雨果略微沉吟了一下:好吧,那是你的过去,我也不追究了。 不过,希望你给我一个面子,以后不要再和马翔见面,我丢不起这人。   为了陈雨果,幽幽准备和她的“过去” 一刀两断。 可是,幽幽又想,她和马翔好像什么都没有呢,根本就没有开始过,怎么就突然成了“过去” 了?   像是红楼梦里的晴雯,临死前对贾宝玉说,早知道枉担了这个虚名,我也早有个打算。 其实她也是。 她是枉做了马翔的“情妇” 那么久,可拜托,她只有情妇之名,却没有情妇之实。   “命运女神有一双巨手,而我们能做的只是随波逐流……” 某一天,幽幽在路上听到这首歌,她忽然想起最初时马翔对她说过的一句话“先欠着” ,是的,幽幽想,可是,你欠了我一辈子,你这该死的无赖……  也就是在那天,她突然决定死心塌地地嫁给陈雨果。 她想,从此她和表姐不过是五十和一百步的区别,像表姐那样的少奶奶,人生中最惊险的事不过是从一只苹果里吃出了半条虫子,而她呢,她大概能面无表情地把整条虫子都吃下去,当那是冬虫夏草,滋阴养颜。   可惜,人生的编剧并不她是自己,而是上帝。 牛顿是怎么说的,上帝,他是存在的。   忠义堂的三当家可不想自己一辈子都屈居在马翔之下,对于他来说,人生最美好的事,莫过于是某一天早上醒来,听到马翔已经不在了的消息――这个不在,可以是肉身,也可以是他的权力和影响力。   他找人绑架了幽幽,然后分别让陈雨果和马翔去交赎金。 他定的赎金不是很高,是他们俩都能立刻支付的那种。   他觉得自己导演的这场戏很有看头,锣鼓喧天,粉墨登场,他就净等着捡漏儿了。   但是马翔没有去。 他让自己的手下去付赎金。 因为凭他的直觉,判定这场绑架有点奇怪,第一赎金不是他认为合适的数字,第二,为什么非得是他去呢,幽幽不是有未婚夫吗?   马翔的手下带着钱到了约定的地方。 是一个戴鸭舌帽的男人在那里主持局面,看到他就冷着脸问:你是马翔?   他回答不是。   那人就说,必须是马翔亲自来交赎金。   马翔的手下说,我可以全权代表马爷。   那人哈哈一笑,说道,我告你,必须由马翔亲自来交赎金,懂吗? 丫装什么孙子还玩儿全权代表哪,你回去告他,丫要是不来我就撕票,说话算话。   马翔的手下,平时只有他“丫” 别人的,现在被人一连“丫” 了两回,心里非常不痛快,就像有人当面把唾沫吐了到他脸上一样。 回去他就对马翔说,这群孙子不知道玩什么猫腻,我看,我们还是报警吧? 第七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以马翔的智慧,他当然知道别人非得要他去交赎金,这里面一定有蹊跷。 但是幽幽在他们手上,他不敢冒险,更不敢报警,关心则乱,他在一时之间乱了分寸。   行吧,我去。 他说,  他们又能拿他怎么着? 反正,他也总有应付的法子。   谁知道出乎他的意料之外,他一交了赎金,他们就把幽幽放了,他看到幽幽全须全尾,脸色苍白地出来,心里就一阵一阵牵扯一般的疼痛。   他把幽幽揽进了怀里。 然后,温柔地抚着她的背,让她平静下来。   幽幽紧紧地搂着他的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一次的惊吓,比她从车里摔出来摔断腿,更让她惊恐。 因为,这次她是不知道自己将会被禁锢多久,而那些人又会拿她怎么样。   马翔立刻看清楚了,是自己连累她了。 她好好的一个女人,未婚夫也不是这条道上的,哪儿有那么多仇家。   他带着她进了自己的车,然后安抚道,你放心,没什么事了,明白吗?   他想劝她回西京去,或者去别的城市,以他的判断,只要她和他不在一个城市,就会安全一点。   和你的未婚夫回去吧,回他的家乡会好一点。   那就永远都见不到你了……  听幽幽这么说,马翔蓦地感觉自己心底一软,半晌,他狠狠地捧起她的脸,说:你早知道的,我不是个东西,我是个混蛋,我恶名昭著,你还想怎么样……  幽幽说,我不想怎么样,我就想,有时候,还可以偶而看到你,即使看不到,我和你在同一个地方,我和你,一起,冬天冷,夏天热,下雨的时候,都在打伞,海棠花开的时候,都在仰头看花……你走过的街道,我也走过,你喝过的咖啡,我也可以去买一杯同款的……  说完,她的眼泪流了下来。   我不想离得你那么远,行不行?   等陈雨果带着人过来的时候,马翔正被这种哀伤的情绪所控制着,他突然觉得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他突然什么事都不想做了,他就想这么抱着她,带她走,去哪儿都成。   他烦了,他想自己每天做的那些事真的令他厌倦,令他再也不想去觌面相对。   所以,当陈雨果打开车门,用蛮力把幽幽一把从他怀里拽开,然后回身就打了他一个耳光时,他却一时都还没有回过神来。   幽幽却比他清醒的早。   幽幽一看到陈雨果身后带着的那七八个同族的小伙子时,她的脑子就嗡的一下,什么梦都醒了。   让他走。 她上去扯住陈雨果的胳膊,恳求道:你让他走。   她知道,马翔是干不过他们。 跟着陈雨果的那些人,都是些20出头的大小伙子,幽幽去找金沙皇后的时候,见惯了这样的人,他们每个人身上都带着刀,拔出刀来,能顷刻间很轻易地就把一头牦牛或者羚羊杀了,然后马上升火,烤着吃,很快的,地上就剩下了一堆骨头。 他们的祖祖辈辈都和野兽打交道,能不能这么说,其实他们也是野兽,而且是非常强的野兽。   但是马翔呢,据传说他在江湖上是以“阴险” 取胜的,而非武力,他又不是李小龙,就算是李小龙,面对这样人高马大的七八条汉子,也得胆寒。   幽幽知道,马翔绝对不可能以一敌八,不走的话,不被打死也一定被打残废了。   让他走。 幽幽再一次向陈雨果恳求道,并且,她的恳求里带着坚决和执拗:如果你让他走,我可以答应你的一切要求,如果不……我不保证,我真的不能保证,我会做出什么事来…… 第七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陈雨果是了解幽幽的。他知道,她在这个时候已经打算和他撕破脸了,她为了这么一个男人,居然想和他撕破脸? 她是他的女人,所有人都知道,神灵也知道,她是他的女人!   他真想一掌就把马翔给打废了,对于他这样的男人来说,遇见这样的事情,这是他生命里最大最大的耻辱。 奇耻大辱。   他想起在西京上大学的时候,曾经有同学问他,如果一个男人同时爱上了两个女人,又不知道该选择谁,怎么办? 他当时说不知道。 同学说,很简单,你看,俩人一起掉进河里,只能救一个,你救谁?   现在他知道了,他就是淹死的那个。 可这个答案来的,真他妈的残酷!   陈雨果搞不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想,虽然他不是汉人,可汉人从前不也是歌颂从一而终,歌颂两人连面都没有见过但至死不渝的那种感情吗,他在大学里也看过牡丹亭,也知道柳梦梅一开棺看到杜丽娘,两人就爱上了,没感觉杜丽娘会移情别恋,会爱上另一个恶棍? 为什么故事到了他这里,这一切就是另一个版本了?   是他朝茵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夏虫不知薄冰吗? 他真是看不懂幽幽。 看不懂她在想什么,她要的是什么。   一回到家,他就把她一推,狠狠地打了她几个耳光,打完却又极其后悔,其实,他比幽幽更想流泪。   他觉得幽幽挨打之后反是神情轻松了一点,也许对她来说,打那一个耳光就相当于还了欠他的一次情,他这是在一次一次地给她减轻心理负担哪。   我哪儿对不起你? 他问。   请你别再去找马翔的麻烦,行吗。   他是个什么东西? 他做的那些坏事,那是坐上八辈子牢,都不够偿还的。   请你别再纠结于马翔了,问题不在于马翔,在于我……幽幽突然觉得心灰意冷。 对,马翔是个混蛋,可是她爱他。 这么多年来,幽幽暗暗曲曲折折楼台亭阁百转千回,她终于知道自己爱谁了,她爱的是他――那个十恶不赦的,阴险毒辣的马翔。   至于为什么会爱他? 对不起,别人不是她,别人怎么知道她心底的感受。   别人都说她是错的,别人都说她犯贱,可别人不是她,别人又有什么资格来评判与臧否呢? 这个“别人” ,当然也包括了陈雨果。   这个时候,如果陈雨果能放她走,那似乎情形还能好一点。 但是不。 在陈雨果的生活经验里,男女之间从来就没有离婚这样的概念,因为起初在他们的民族里,也没有“结婚” 这样的说法。 一男一女,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在一起生活了,那就是一辈子,什么结婚,又什么离婚,对他来说,那全是幺蛾子,按他们的民族习俗,男女之间的结合,是神灵做的见证,既然如此,那就无法更改。   他不能改。 因是他已然认为幽幽是他的妻子了,有没有那一张纸,她都是他的妻子,那张纸算得了什么,可有可无的,只不过是风中的一只断翅蝴蝶。   但同时,他又无法忘记自己的屈辱,自己曾经经受过的奇耻大辱。 无法雪耻的那种愤懑,让他消沉和暴怒。   有时候他非常想冲到马翔那里,和他决斗,就是一对一的,两个男人之间的决斗,哪怕他死了,也算是死得其所,至少,没那么窝囊。   但马翔那么阴毒,他会和自己决斗吗。 还有最重要的是,幽幽一再对他说,别再去找马翔,否则……这个“否则” ,令他却步。   他看出了自己和马翔在幽幽心里的区别。   在他们那里,也有妇人和别的男人跑了的,一旦被丈夫抓回来,都会拖在马后,一路疾驰,回到家一般都已经气绝身亡了。 第七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现在快气绝身亡的,是自己。  他开始酗酒,醉了之后的感觉让他非常兴奋和幸福,那时候他完全处在另一个世界里。 可等他醒来时,他发现幽幽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   累累伤痕。   你别想走。 他常常对幽幽这么说,你走到天边,我也抓你回来,离婚是你们汉人的事。   幽幽问他,可我们结婚了吗?   那不代表你可以对我不忠! 他叫道,那不代表你可以和另一个男人**!   幽幽没有回答。 她不想替自己辩解,说自己和马翔在身体上清白的,清白如水。 因为她在灵魂世界里,早已离他远去。   如果你跑了,我他妈的一定去找马翔算账,我把他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来……!   我再求你一次,你别再去找马翔,好吗,这件事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是可以为他死,是吧? 陈雨果问。 这种问题,在他清醒的时候,他很明白,这近乎于自虐,这近乎于精神上的凌迟。   对。 幽幽说,但是,我也可以为你死。   你为我死,那是你想报答我,你他妈的对我和对他完全不一样! 说完,他狠狠地甩了她一个耳光,打的她一个趔趄,头撞向了桌子角。   血从幽幽的额角缓缓流了了下来,刹那间,她的脸模糊了一半。   马翔是在医院看到幽幽的。   幽幽那天带小虎去复诊,马翔是去看一个中了风的老前辈,他和幽幽从走廊上擦肩而过,看到她额角是包扎过的,且面积很大,心里很是狐疑。   幽幽。 终于,他还是忍不住,上去和她招呼,你额头怎么回事?   其实在心里,他已经猜到了一半。   没什么,和小虎玩,不小心撞了。   我什么时候和你玩的撞了? 小虎在边上眼睁睁地说道。   他竟敢打你? 马翔低声问。   没有。 我们老夫老妻,玩玩闺房之内的游戏,你们外人管得着吗? 幽幽昂然回答道,你少多管闲事!   现在她每次出门,陈雨果都让自己的兄弟跟着她,所以,她随时随地都处以被监视的状态中,她不想给马翔带来麻烦。   还有,说实话,她还真的不是非常恨陈雨果。 她觉得自己这一辈子,性格上有一点特别别扭,如若别人非常爱她,但她不爱那个人,她就是无法接受。 比如从前的小方,小方对她很好,可她嫌他,和他带来的生活太乏味,她就怎么都没法接受那份盛情。 其实现在的陈雨果也一样,说到底他与她有恩,而且共过患难,按理说她该死心塌地地一辈子都爱着他。 只是,也正因为他对她好,她才不能骗他,她不能假装自己爱他。   你假装一下都不行吗? 有时候陈雨果很清醒,没喝酒,也没发脾气,他只想和她回到过去,回到没有马翔的日子,他就问她,你就不能假装你爱的是我吗,我看不出来的。   我的演技没那么好。 幽幽在心里说,我不爱你,你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我爱另一个人,你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除非你瞎了。   你没有瞎,但是你要我把你当瞎子一样来对待,那是对你的侮辱。 第七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幽幽常常想,上帝这个编剧,实在是太狗血了,既然给了自己和陈雨果那么美好的开头,中段,可为什么结局却是如此的拖沓不堪,纠缠不休? 她很想走,很想离开他,她欠他的情,欠他的钱,在她的有生之年,她一定都会还给他的。   她想,只有早一天走,她对陈雨果的那种柔情与温情,才会保持的更多一点,更浓稠一点。   可是陈雨果不同。 他就像一个赌急了眼的人一样,在赌桌上,他把什么都押上了。   在他的家乡,有一个秘方,三夜堇配上其他几种草药,和鸦片一样熬成膏,或者磨成粉末,可以令人兴奋,迷幻,和上瘾。 所以,三夜堇向来是禁卖的,所以,威廉巴勒斯第一次看到三夜堇时,才会那么的欣喜欲狂。   他开始在幽幽的茶和咖啡里下这种粉末,最初,他的心狂跳,他觉得自己是在给她下毒,因为他知道,在家乡他也见过,那些瘾很深的瘾君子,一辈子都不可能戒得了,最后,就死在这上头了。   但渐渐的,他的手不再颤抖了,他也给自己下了这些粉末。 他在心里说,你不是一个人,我不在陪着你吗,亲爱的,我们说好了,那是一辈子都要在一起的,你怎么可以更改你的诺言?   每天,他下那些粉末的手势,慢慢的,变得充满了温存与甜蜜。   似乎,他已经看到幽幽像一只绣在中国丝缎屏风上的小鸟,再也飞不走了,只能栖息在他的卧室里。   幽幽起初并不知道这些。 她只觉得自己每天早上起来喝完茶,或者喝完咖啡,就好像换了一个人一样,觉得这世界到处像是春天,所有人看起来都很顺眼,她和颜悦色,莫名地觉得自己很快乐,很幸福。 不过很快的,到了黄昏,一切又仿佛回到了原样,这时候,陈雨果一般都会回家了,然后,他们会一起喝个下午茶,或者一起吃饭,很诡谲的,她的情绪再一次回复到快乐与满足。   隐隐绰绰的,她觉得哪儿有点不对劲,但这不对劲究竟在哪儿,她却怎么都想不出来。   是一天夜里,她吃完晚饭,喝了一点清酒,然后就睡着了。 在梦里,她突然看到了马翔,马翔一直在推她,对她说,醒醒,醒醒。   梦到那时候,她是睁着眼坐在他对面的,可是他一直在说,你醒醒,醒醒。   双重梦境? 幽幽是一个在梦里都会对自己说“我是不是在做梦啊” 这样的人,她又一次在梦里对自己说,我是不是在做梦啊,为什么马翔要我醒来? 为什么……  慢慢的,她真的渐渐醒来了,倒不是因为马翔,而是陈雨果。 他从后面搂着她,进入了她的身体,抽cha之间,把她给弄醒了。   在半梦半醒之中,他的这种行为,让她很是反感。   按他们相处的时间来看,做这件事的频率,应该起初是更更,接着是夜夜,然后是月月,最后是年年。 俗话说“二十更更,三十夜夜,四十月月,五十之后都是年年” 嘛。 但是自从马翔之后,陈雨果似乎是日日夜夜朝朝暮暮,都不停地想深入与占据,他似乎觉得,只有自己在她的身体里,那才是完全拥有,那才有安全感。 第七十四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幽幽好几次都拒绝他,推开他,因为她不想把这么美好的事情,变得像一种惩罚,或者是靠此来救赎,来当成一种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   但是陈雨果却不容她推却,他一手按住她的大腿,一手从床边拿起一瓶葡萄酒,自己先灌了几口,然后,不容分说,又替她灌了下去。   红色的酒汁有很多洒在床单上,浅色的床单,深色的酒渍,像一幅印象派的画。   还是刚才那个姿势,但是幽幽却已经不再挣扎了。   ……兰汤初浴罢,晚妆残,深院黄昏懒去眠。 向晚来雨过南轩,见池面红妆零乱……  喝酒之后,幽幽感觉到如今在她体内的,似乎不是陈雨果,而是另一个人。 他的粗壮,他的骁勇,他的进攻,他的抵抗,他的深入浅出,他的百折不回……  而,新月如钩,云收雨散,此佳景无限……兀那人儿是谁……  马翔。 她的身体在癫狂着,她的心底却在低唤,马翔,马翔……  像她第一次吃下三夜堇,感觉到的幻象一样,她看到了马翔。   陈雨果是一个会叫的男人。 很多男人能在整个过程里都一直保持不叫,但是他在冲刺之后到达巅峰,他会大声叫唤。   这种叫唤声把幽幽带回了现实。   但是,就算在那时候,她都觉得,他大概给她吃了点春药。 因为她去过他那神秘的故乡,知道那里有很多奇花异草,春药什么的真是平常物事。   等她真正知道他在做什么时,已经是一个月之后了。 陈雨果以为她睡着了,其实她没有,她亲眼看到他把一些粉末倒进她喝水的杯子里,还微微摇晃了一下。   她揉揉眼,还怕是自己看错了。   你给我倒了什么? 她站在陈雨果身后问。   ……没什么……  陈雨果,你最好告诉我实话。   每次当幽幽这么语调平静地对他说,“你最好告诉我那是什么” ,“你最好别去找马翔” 时,陈雨果的心,都会一凛。   在内心深处,他居然还是有点怕她的,因为他知道,她实在不是,也许永远都不可能是,一只绣在屏风上的鸟。   他告诉了她实话,并且说,你现在已经上瘾了,每天如果不吃点这个,你的身体会很难受的。   我也一样。 同时,他也补充道:幽幽,我也一样。 我每天吃的剂量,是和你相同的,所以,你身体上的每个反应,我都会有。 在这世上,只有我最了解你,最懂得你的需要,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扔下你一个人,我会和你一起快乐,一起痛苦,所有的一切,一切的一切,无论疾病伤痛,无论生老病死,我都会陪着你,你明白吗,我爱你,你懂吗。   幽幽听了,顿时感觉浑身不寒而栗,她觉得,这大概是世上最恐怖的爱的宣言了。 他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他怎么能这么做呢。   等她从陈雨果那里逃出来,已经是三个月后了。 那天陈雨果出门之后,监视她的一个兄弟拉肚子,趁他去洗手间的时候,幽幽穿过花园,跑到了大路上。   她还穿着长袖睡衣,底下是拖鞋,她叫了一辆出租车,因为她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带,她还真怕司机赶她下车,但是幸好没有。 第七十五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司机问她去哪,她想了有几秒钟,或者更长一点时间,她说出了马翔的那幢写字楼。   到了那里,在楼下,她实在不想这个样子出现在众人面前,就问司机要借手机打一个电话,司机有点不情愿,她就说,如果不打电话,她连车钱都给不了他。   是一个晴朗的下午。 阳光暖洋洋地照在窗玻璃上,幽幽偎依着车门,感觉身上有点发冷,天气已然是深秋了,这是一条高尚街区,路上走的女孩们都穿着长靴与毛衣,或者短款皮衣,每一个都精致的,像是从时尚画报里走出来一般。   幽幽觉得这种优美,精致,明朗的幻影,一直在眼前摇晃,摇晃的她,都有点恍惚了。   有一双手,打开了车门,第一眼看到她时,那人居然就愣住了,仿佛,就像不认识她一样。   他的眸子,是一面镜子,幽幽照见了自己的憔悴和瘦弱不堪。   她已经是一个瘾君子了吗,瘾君子都有瘾君子的外表,那是一种让人避退三舍的外表,类似于苍蝇,蚊子,蟑螂……  那人很快就过来抱住她,非常的紧和充满怜惜。   在他怀里,幽幽感觉自己颤动的像一片萧瑟的落叶。   马翔。 她紧紧地搂着他,一直低叫道,马翔,是你吗? 马翔,我是不是变得很丑?   陈雨果在发现幽幽逃跑之后,就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了马翔。   他说,我就和你实话实说,幽幽现在的瘾,如果每天不吃那玩意儿的话,她的身体是会非常难受的,那是一种常人根本无法了解,也根本无法承受的折磨,比死都难受的折磨,你向来干这行,我想你能明白我在说什么。   马翔不语。   我等她回来。 她必须回来,否则她是活不下去的,你应该明白,几乎没有人能戒得了三夜堇,威廉巴勒斯都戒不了,她也一样。   还有,幽幽知道,我的瘾是和她一样的,我的感受和她一样。 她一天不回来,我也一天不会自己独自一个人吃那东西,我要她知道,我是和她一样在受着身体上的无尽的折磨,我了解她的感受,我绝对不会独自一人丢下她的……  你懂吗? 请问你能做得到吗?   马翔回答道,对,我确实做不到。 我确实没有你那钢铁般的意志力。 但是陈先生,我绝对不会用这样的办法去控制她。   这不是爱,这是一种情感的独裁。   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   幽幽认识老王的时候,正是她根本不照镜子的时候。   因为没什么可照的,镜子对于那时候的幽幽来说,是一种讽刺。   后来――是很后来的后来了,老王对幽幽说,哟,其实你还挺漂亮的嘛。   幽幽听了都有点傻眼了,她想,在老王眼里,她不是一直都是一条毛毛虫一般的生物吗,这样的生物,还有漂亮与否的分别?   是马翔把她带到老王那里去的。   马翔说,老王上过医学院,但是没有去当医生,他一辈子研究致幻剂与毒品,也许他可以帮你戒掉三夜堇。   是“也许” ? 那时候幽幽只问了这么两字,半晌,说,马翔,我知道,三夜堇是戒不掉的,但是我不想死在他那儿。 第七十六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他当然是指陈雨果。她从他那里跑出来,就是不想死在他那儿,她不想恨他。   如果一直,一直,一直这么下去,她一定会恨他的,但是她不想。 她对他的感情非常奇特与微妙,只要分开了,她想的全是他的好,而忘了他对她的戕害。 但是,如果两人继续绞在一起,以前那段美好的关系,一定会一天比一天的腐烂,变质,生蛆……  马翔当然知道,她跑出来不仅仅是为了她自己,她还是为了陈雨果。   陈雨果一直在幽幽的治疗过程中,不断地让人送来三夜堇,他恳求她,吃一点,只有你吃一点,我也才可以吃一点,只有你活着,我也才能活着,这是神灵给我们俩安排的命运,你为什么要反抗?   幽幽对马翔说,以后但凡陈雨果带来的东西,就不要再拿来了,她宁愿死,都不会再回到过去。   是的,她不再恨他,但她也不会再回去了。 现在她很明白自己对他的情感是怎么样的,其实,情欲和爱情,是一对长得很相像的姐妹,很多人都分不清她们之间的区别。 在从前,她误以为,情欲就是爱情,但她现在知道了,那不是。   所以,她宁愿死。 宁愿死她都不能骗他,她是爱他的。   在这点上,她天生就是这么的执着与残忍。 对别人残忍,对自己更残忍。   但每次马翔都得想很久,和老王商量很久,因为他心里也实在没底,他对老王的医术,学术造诣都没得批评,可是,可那是三夜堇啊,从来都没有戒除的先例,老王这是在做开天辟地的事呢。   而老王呢,总是对着那些小瓶子发一阵呆,然后一挥手,说,倒了。   有时候,按马翔的意思,他看到幽幽那么痛苦,那种痛苦的程度,是生不如死的,他真想把三夜堇拿到她面前,对她说,实在不行,那就……  老王却啪的一拍桌子,说,什么话,那她就永远都好不了了,在这个世上,没有人会有钢铁般的意志力的,人人都是血肉之躯。   但是,当他听马翔说,陈雨果身边有药,却硬是不肯吃,而愿意和幽幽一起受那种折磨时,老王摇摇头叹了口气,说,这倒真是病的不轻。   老王叹息完,就回去哄幽幽吃他配的药和做治疗,那种治疗威廉巴勒斯也在书里写过,全是非人的折磨。   威廉巴勒斯不肯做,吃不消做的事,幽幽也同样做不了。 老王就哄她。 老王的研究所很小,除了两个护士,一个杂工,一个保安,也就没有其他人了,老王在哄幽幽吃药或者治疗前,都会说个笑话:我儿子的老师问我,王先生,听你儿子说,你们俩有一个共同爱好,请问那是什么? 我回答,那很多啊,比如我们爷俩都爱养个狗啊,逗个猫啊,赶个鸭子上架啊什么,老师说,王先生,可您儿子怎么说,你们俩的共同爱好是绣十字绣? 而且,你们还要合作一起绣一幅金陵十二钗?   幽幽就听了笑。 老王便趁机给她注射了针剂,一边注射一边继续侃,……老师还说,王先生,你儿子说他现在每天在看你推荐的一本好书,请问你推荐的那书名字是什么? 我说,咳,是《战争与和平》啊,对吧……啊? 老师问我,可您儿子怎么说,他如今天天在看《怎么做药膳》?   那是一段与世隔绝的日子。 那是一段非人的日子。 可那段日子对幽幽来说,也是有幻想与回味的,比如,老王的儿子,老王那个会绣十字绣,会做药膳的大儿子,鲜龙活跳的,他天天都有着层出不穷的奇闻异事与新鲜花样,一日一日的,陪她度过了她最艰难的时光。 第七十七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所以,一直到最后来,她才发现老王根本就没有儿子,因为他从来就没有结过婚,他也从来就没有要打算结婚生孩子时,她有点遗憾,因为那时候她总是在想,等自己好了――假如自己能好的话,她一定要出去见见那个孩子,至少,看看他那幅金陵十二钗绣的如何了。   老王说――老王说这话时和《安娜卡列宁娜》里的列文一模一样:对不起,我只会爱美丽的,神秘的,不同凡响的女人。   幽幽想,貌不惊人的老王,为什么就不能爱美丽神秘不同凡响的女人呢,这是他的权力。 但是,那美丽脱俗的女人,也未必肯给他生一个那么可爱的儿子,生一个让她一直萦绕心怀,一直在心里惦记着的孩子。   在当时,这个念头支撑着她,天天陪着她吃药,打针,做治疗,她天天都想,她离“好” 又近了一些了吧,她离见那个孩子的日子,又近了一些了吧?   但是,这一切其实都是幻景。 就像吃下三夜堇之后会产生的幻景一样,那个天马行空活蹦乱跳齐天大圣一般的孩子,竟然从来就没有存在过。   可是人生,不就是由这些幻景组成,折射,再闪烁,就像万花筒一样,给人以一点五彩缤纷的碎片,才能让人好好地一天一天地活下去的吗,如果一个人活的太实在太没有诗意与超拔了,那日子还有什么意思和盼头呢。   在幽幽的治疗期间,马翔来的次数不多。   幽幽知道他平时很忙,而且,他和老王算是什么关系? 她从来没有问过,因为知道不该问。   老王一看就不是他那个道上的,却又像是和他熟识多年的样子,两人之间,似乎有一种微妙的,心照不宣的默契。   马翔最后一次来看她,是初冬了,因为他给她带来了糖炒栗子。   他一直看着她吃,然后又给她剥了几个,他只是微笑着,也没说什么话。   老王试验的新药又失败了。 这,已经不知道是老王生命里的第几百几千次失败了,幽幽想,自己大概是不会好了,可能永远都戒不了,不过呢,也没关系,她的命本来就是捡回来的,上次摔断腿那回,本来就该一切结束的。   但是,当着马翔,她表现出很明朗,很开心的样子,因为他们见面很少,她不想让他看见愁眉苦脸的自己。   半晌,马翔忽然伸手抚了抚她的头发,那手势特别轻柔而温存:我明天要去北方开一个会,可能回来后也会很忙,所以,得有一段时间不能来看你了。   没关系。 幽幽回答道。   你的事儿,我都放在心上。   幽幽不知道他说的“你的事” 究竟是指什么,如果是指戒毒的话,她都想告诉他,那就听天由命吧。   后来,她才知道,其实“你的事” 很多,除此之外,还包括她的公司,小虎,老关,海子,另外,还有陈雨果。   她一直都不知道,在那段时间里,马翔怎么能把这么多事都事无巨细地处理的妥妥当当,无一遗漏的。   特别是陈雨果,她到最后都不知道,马翔是怎么说服陈雨果的,总之,陈雨果回了家乡,在他家乡的医生那里,他开始戒三夜堇的瘾。   把身体养好。 马翔说,你要相信老王,他一定能成功一次的。   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吃饭,还要烛光晚餐吗?   幽幽点点头,问,难不成你想请吃路边摊?   是最平常的家常闲话,是最平凡的一个初冬的下午,有点太阳,有点温煦的感觉,但是,自此之后,幽幽,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叫马翔的男人。 第七十八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幽幽作为一个健康人,从老王那里出来时,这个世界已发生了不少故事。 比如,陈雨果家乡的金沙皇后,在那一年里价格涨了3倍多,而世面上却已经没有真的金沙皇后出现了,因为那年原产地下了大半年的大雪,金沙皇后颗粒无收。   就在那场连绵不绝的大雪里,据说,陈雨果的毒瘾已经戒的差不多了,这也是后来老王告诉幽幽的,老王对那个民族的巫医非常佩服,说是在那种极寒的状态下产生的巫术,居然能打败他的科学,他是五体投地啊。   另,他们这个城市今年也是多雨雪。 在今年最大的一场春雪过后,马翔所在的忠义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的老大,除了贩毒之外,还拥有房产,金融,医药,物流,航空等等各大公司,一句话,如果平安无事,他就是本城的李嘉诚,但是,如今他也折进去了,贩毒罪名成立。 而,从首富到阶下囚,中间似乎只隔了一层纱。   老大入狱后,忠义堂烽烟四起,据传说是马翔和三当家立刻开始火拼,最后三当家死于非命,而马翔,不知所终。   幽幽想不出一个人怎么会最后只剩下四个字“不知所终” ,他到底去了哪儿?   她去问老王,老王说不知道,和老王相处了那么长的时间,她知道老王是不会骗她的。   那么,他就是真的不知道,马翔去了哪。   幽幽出来时,已是初夏,所以,她没有看到那场今年最大最寒冷的春雪,都说今年春雪之后,这个城市有了一场革命,可她想,革命就像是大雪,等革命过后,也就是说,等雪融之后,那又是什么样的情景?   或许更萧瑟,更不堪。 因为,她再也没见过马翔。   据表姐说,小方很快就找到了他儿子的继母。 听表姐那话里的意思,还隐含着,你看你以后连给人续弦,当后妈都没资格了都歇菜了您那。   幽幽只是笑笑。   那女人幽幽在路上还见过一次,看起来挺温顺挺端正的,她想起那一年看见的,那位穿着貂毛睡衣的前方太太,似乎,是同一个类型。   对于这世上的大部分人来说,所谓爱情,所谓婚姻,所谓这个那个的对象,都是这个不行,再换一个,几乎是谁都可以的,从来都没有情有独钟这回事。   似乎,谁都不像她那样,有着那么执拗的念头,并且,非得要坚持到底。   老关终于出来了。 奇妙的是,他在外貌上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当他看到小虎时,小虎俨然大小伙子的模样,他有点吃不消了,对幽幽说,洞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   一出来,儿子都快娶媳妇儿了,虽然他这儿子是不会娶媳妇的,但已然是可以娶的架势,老关叹服。   幽幽想,什么叫“方一日” 啊,那是千千万万日啊,对于她来说,28岁认识老关,老关“进去” 十几年,算一算,她已经多大岁数了。   不敢想不敢算。   老关笑了,说,幽幽,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在外表上一点变化都没有,十几年前我买给你的牛仔裤还能穿吧,你瞧你这孩子多让人省心。 第七十九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幽幽倒还真是穿着那时候买的牛仔裤,不是为了省钱,而是她戒除三夜堇之后,也很少逛街,随便从衣柜里捞一件,哪个能套上就穿哪个。   所以,当老关看到她穿着当年的紧身窄腿破洞牛仔裤,朋克风格长袖T,他突然觉得这十几年似乎是没有过的,一切都和当年一样。   赶紧的。 老关说,你想吃什么,你想玩什么,你想去哪儿,你想找哪个帅哥,赶紧去,别担心钱,咱有钱,咱缺的是什么您知道吗,是花钱的灵感。 你现在剩下的就是享受生活,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给你赚钱,我赚的钱全是你的,我会让你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老关,大概是那种天生就有“奸商” 基因的人,他曾经说过,只要我还没有老年痴呆,哪怕我现在80岁了,我都能出去赚钱,请问赚钱有什么难的?   幽幽这辈子花男人的钱,都没花的那么舒畅过,因为那是老关。 老关如果不在他剩下的日子里拼命赚钱给幽幽花,也许他会日日夜夜坐立不安的。 幽幽也不想和他说,当时她没有扔下他,扔下小虎,那无非是江湖不忘的意思——这些无需多说,因为,那是老关。   老关和她的关系,早已进化成了亲人。   老关现在时常说,那么多男人,你就没个看中的吗? 咱不怕花钱,若是看到好的,咱可以花钱买嚒,谁说买卖不出爱情?   幽幽实在懒得和老关去讲,男人不是小虎买的金鱼,只要有钱,什么样的都可以买到。   非得要一样的? 有时候,老关也小心翼翼地问,他当然知道幽幽心里有一个人,可那人是谁,出于教养,他不好意思问,但他知道那一定有一个人存在,存在的非常牢固,稳若磐石。   一样的,再也不可能找到,但是类似的,一定有。   幽幽听老关这么一说,倒一怔,她想,为什么再也不能找到? 马翔在哪? 只要他活着,就一定可以找到。   第三年的初夏,老王突然来找幽幽。   老王是年前去了一阵瑞士,然后又去了陈雨果的家乡,他去了医学最先进和最荒蛮的地方,因为他说那俩地儿都有值得他去学习的东西。   因是快到端午了。 老王第一句话就招呼道,吃了粽子没。   幽幽说,吃了,红枣粽,里面包了一颗红枣,你呢,粽子里包的是什么。   怎么吃红枣还论颗哪? 老王笑眯眯地回答说,我包的是两棵枣树。   德行。 说着,幽幽上去就拥抱了他一下,说,老王,你怎么老是这样?   因为久别重逢,老王大概被幽幽的拥抱弄的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他假装很坦然的样子,对她说:咳,我吧,我就喜欢上了年纪的女人抱我,温暖。   呸。   说到这里,被幽幽啐了一口,他这才笑着打断,正色道,我是来告诉你马翔的消息的。   马翔?   幽幽突然觉得老王开始变得呈观音相了,他真是救苦救难大慈大悲啊。   其实,马翔他不叫马翔……  说什么绕口令? 幽幽被他绕糊涂了,什么意思? 第八十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说什么绕口令?幽幽被他绕糊涂了,什么意思?  马翔――也就是那个,曾经叫马翔的男人,他是警察,他在忠义堂卧底,一直卧了快十年,对不起……说到这里,老王摇摇头,表示自己很无辜的样子:幽幽,有很多事,我也是前些时候才知道的,我对他的事,比你了解的多的,大概只是我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而你不知道。 其他你和我的所知差不多都是相等的。   “马翔” 在忠义堂卧底十年,收集证据让老大入狱,然后干掉了三当家,但是出于纪律部队的规定,还有避免残余黑帮的追杀,“马翔” 出国三年,在这近三年的时间里,他与世隔绝,和谁也不联络,尽力洗底,这是规矩,也是纪律,他不能违反。   这些故事连缀起来,简直就是一部电影啊。 幽幽想,她忽然想到“马翔” 当年放在她口袋里的那个小小的东西,她还以为是毒品,现在想来,应该是一个盘,里面是证据,他当时为了避免让三当家他们发现,先放在她这儿几天,等风头过去了再来拿。   原来,她在这部电影里,也当过配角,只是当时已惘然而已。   这个混蛋! 她喃喃骂道,恶棍,无赖!   骂得好。 老王鼓掌,我儿子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过,马翔叔叔,那就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啊。   幽幽倒被他说的笑了,半晌问,那个混蛋他叫什么名字?   老王想了想,回答:这个,我想,等他方便的时候,他会告诉自己告诉你的。 我也是从老同事那里知道这些,我想,你一定很想知道他的消息,所以……现在也不算违反纪律了,因为,咱们都是嘴紧的人不是……  你也是警察? 曾经是?   曾经是。 不过我是做技术的。 老王说:可是后来,我想做的更纯粹一点,我想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   你很伟大。 幽幽由衷地赞美道,老王,如果没有你,就没有现在的我。   从植物学的角度来讲,你这么漂亮真的和我没关系。 老王一本正经地回答道:其实,我和马翔也差好远,我儿子说,老爸和你马翔叔叔,那是王先生和玉先生,你是差一点啊。 我说,你怎么不说我和他是王先生与汪先生,我们差三点儿? 或者,是王先生与王麻子,我们差着好多点呢。   幽幽想,老王真是善解人意。 如果他不是一直在那里插科打诨,她都会当场就愣了,或者当场就失声痛哭,马翔,那个曾经叫马翔的男人,消失三年重新又出现,这种大悲与狂喜的过渡,情商稍微差一点的人,几乎都会承受不住的。   和老王分别的时候,幽幽再次拥抱了他。 她感觉老王似乎有点很内敛,很隐藏的羞涩。 她和他说再见,然后说:回去向小王同学问好。   老王就笑了。   小王同学他妈都不知道在哪呢。 可一会幽幽又想,关于小王同学他妈那样的事,是不应该和老王联系起来的,那太通俗了,似乎,不适合他。 如果老王真想要一个小王同学的话,他可以让一个试管成为小王同学的妈妈的,对他来说,那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儿。   恩格斯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 在婚姻里要求爱情,也就是近一百多年来才有的事情,以前大家都不做这样的要求。 但是恩格斯一辈子都没有结过婚,却和很多女人保持了亲密的关系。   老王象恩格斯吗? 在某些地方是象的,虽然,恩格斯是莱茵河两岸的工厂全是他们家的,而老王的研究经费还全靠别人的资助。   幽幽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老王了,虽然他很貌不惊人。   他和她都是执着的人。 他和她都能为了某一点信念在那里坚持着,并且,永不妥协,永不以此为苦。 第八十一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我只爱美丽的,神秘的,不同凡响的女人。  老王知道自己爱谁。 老王不妥协。 老王不是小方。 小方也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样的,但是他可以妥协,其实他谁都可以。   小方的女人娶了一茬又一茬,就像庄稼一样,而老王从来就不下地,他什么庄稼也没有。 或许,在他心里,也有一块美丽的稻田,在青山绿水间。   老关因为好久没有和小虎生活在一起了,两人很隔阂。 小虎的内心永远是一个5岁的孩子,一般孩子都是谁和他生活的近,他就和谁亲热,这些年幽幽和他最亲近,所以他最听幽幽的话。   老关常常叹息,我这儿子是我充话费送的吧,怎么和我一点都不亲呢。   幽幽听了就啧啧称奇,哟,您用的是什么大套餐啊,怎么送这么一个大儿子呢?   偏偏小虎听得懂充话费是怎么一回事,他就问幽幽,幽幽姐姐,为什么你说你充话费只送了一个派?   幽幽说,那是因为我电话都没你爸爸打得多呀,所以他才能充话费送儿子呢。   去去去,老关笑斥道,你有那贫嘴的功夫,去干点正事不好吗。   幽幽觉得自己现在没什么正事可干。   她还是和小虎,老关住在一起。 有时候在自己的房里听帕瓦罗蒂唱个茶花女里的祝酒歌啥的,小虎和老关全都表示受不了,老关说,这什么呀这都,听的我起一身鸡皮疙瘩,喜欢听歌剧,说明你老了,我都不爱听,咱听个重金属多带劲儿。   于是,幽幽就常常出去听。 她确实爱听歌剧,京剧,昆曲,爱一切别人不怎么喜欢的东西。 她知道,小虎一听她放牡丹亭“原来,姹紫嫣红初开遍……” 那一段,只要梅兰芳柔情百转地一起腔唱“原来” 两字,他就会立刻把自己的玩具全都扔了,抗议道:幽幽姐姐,这歌儿我听的瘆的慌……  她很想说,小虎,这不是歌儿,这是昆曲。 后来想想算了,他才“5” 岁。   这时候,她竟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因为,他们给了她家和家人的感觉。   她也常常出去旅行。 只要没去过的地方,其实她都有兴趣。   某次到了一个西南的小镇,晚上住在一家客栈里,这家楼上是客房,楼下却是酒吧,不过不是演艺吧就是了,比较清静。   那晚她只要了一杯果汁。 自从三夜堇之后,她连啤酒都不喝。 倒不是害怕自己有酒瘾什么的,而是,她觉得自从三夜堇之后,所有的,对别人有吸引力的饮料与药品,都对她没有任何磁力了。   她一个人喝着果汁,听着隔壁桌的人高谈阔论。   他们居然在谈马克思恩格斯。 有一个人在说,……其实吧,马克思最大的本事,就是在他最穷的时候,很鸡贼地先用他的学说把恩格斯给侃晕了,恩格斯有钱有的海了去了的人,那时候整个莱茵河两岸的工厂,全都是他们家包圆儿的,他还缺什么,他就缺一种学说……这不,两人合上辙口了……  这一口京片子让幽幽听的亲切。 那人一回头,却是一双闪闪发光的蔚蓝色的眼睛,高挺笔直的鼻梁。   欧洲人? 幽幽在心里说,竟然是欧洲人,北京话说的这么好? 第八十二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那人也看见了她,向她微笑着点点头。  你好。 过了一会,他坐到她面前来,先自我介绍道,我叫MAX,来自丹麦,你呢。   她就说了自己的名字。   他那双蔚蓝色的眼睛,就像那天晚上她手上戴的绿松石手串的颜色。   幽幽把手串往他面前一举,说,这和你的眼珠,也合上辙口了吧。   MAX笑了,说道,你挺有意思的。   他继续和她侃了一阵马恩列毛,过了一会,突然说,让我来猜猜你的年龄吧。 24?   都说西方人看不懂某些东方女人的年龄,但是,也不能是如此悬殊吧。 幽幽便说了一个字:UP。   一直到28,MAX不愿意了,你不可能再大了,因为我就是28岁,你不可能比我还大。   为什么? 幽幽想,我就是比你大,而且大的多了。   因为你的眼神看起来很纯真,很好奇,让我感觉,你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心和激情,这是一双很年轻的眼睛。   他的话让幽幽有点感动。   愿意到我的房里喝点酒,吹吹风,再聊聊吗,我那房间的阳台是这个小镇最美的。   都说北欧男人是全世界男人中“种” 最好的,而且他们性观念开放。 当然,也许他也是邀请她去房间里坐坐而已,并无他事。   但是,幽幽拒绝了。   应该说,他在某一点上挺像一个人的。 突然而来的,他激起了她内心深处的情欲。   情欲和爱情,是一对长得很相似的姐妹,有多少人能分得清她们之间的区别?   其实,她们之间的区别,就像是纯正巧克力是由可可做的,但是,很多,非常多的巧克力是由代可可脂做的。 这世上有很多人只吃过代可可脂做的巧克力,于是,他们就以为,巧克力,就是那样的味道。   但是不是。 只有真正吃过纯正巧克力的人,才能说,那不是一样的滋味。   如果没有经历过陈雨果,也许幽幽会和他一夜欢情,可现在她不会了。   她已经知道巧克力是什么滋味。   陈雨果后来也给幽幽打过一次电话。 他说自己的身体恢复的差不多了,现在他在西京,过的还不错。   幽幽和他说了几句好好保重身体之类的话,他很快打断,说道,幽幽,我们的民族习俗,是女人向男人求婚的,男人要么拒绝,如果答应,那就必须是一辈子。 我们的祖先和神灵,为什么要让男人来做这样的决定,是因为我们的男人,是全世界最有责任感的。 所以,无论你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那句话,对我来说,只要我答应了,我这一辈子,只有你才是我的妻子。 因为,举头三尺有神明。   不过你别担心,我现在不会那么执着了。 有人曾经对我说过,爱一个人是不需要任何回报的。 爱一个人和你爱月亮的道理一样,你爱月亮,难道你希望月亮也爱你吗,难道你希望把月亮抱在怀里吗,让月亮给你生个孩子吗,不是的。 你爱月亮,你只要能看见她,你能感受到自己付出的感情,你能拥有那个美好的过程,这就足够了,不是吗。   有人对我说,爱,和婚姻,和生活,有时候是可以不混淆在一起的。 爱就是爱。 爱是一种很纯粹的东西。   幽幽无言。 她想,这个“有人” ,他是谁啊。   这个人是马翔。 陈雨果说,我现在明白了,你为什么喜欢他。   我也喜欢你。 幽幽说,陈雨果,我真的真的,是真心喜欢过你……虽然那和喜欢马翔不一样……但,最后一句,幽幽把它放在了心里,没有说出来。 第八十三章 - 我未来长女关于我的回忆 - 一时聚散 虽然老王告诉幽幽,等“马翔”真正可以的时候(因为他必须彻底“洗底”,然后再等待上级通知,才能回国),他会来找她的,但是这究竟要过多久,幽幽却一点数都没有。 老王说了,你找他苍茫大地无觅处,所以,你必须等待。 幽幽一直在等。每一天,每一天,她都在想,我离你又近了一点,对吗。她想起从前有个邻居,是佛教徒,他们家吃的米,是一粒一粒用手捡出来的,因为要捡一粒,念一句经,小时候不明白这是什么,现在懂得了,这就是修行。 这是一粒沙,一尘土,在用自己的心,接近自己的虔诚。 虽然,“马翔”不是她的虔诚,但是,那是她的巧克力。 有一天,幽幽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里对方先是沉默了大约2,3秒,似乎在斟酌什么措辞,幽幽以为又是推销电话,刚想说话,对方说,幽幽。 是你。 只是,你是谁? 你不是“马翔”,你所有的资料都是伪造的,我几乎就不认识你,姓名,年龄,生日,星座,血型……统统不知道。 你是最熟悉的,但是最陌生;你是最亲爱的,但是最陌生;你是最魂牵梦萦的,但是最陌生…… 幽幽。对方见她沉默,便又柔声叫道,幽幽,是你,对吗。 你这混蛋,你他妈的到底叫什么名字啊?幽幽忍不住了,一开始就爆了粗口。 我叫岸西。对方说,我认识你很早了,那时候你可能都不认识我,我们是校友,我比你高两届,哲学系。你一定不会记得。 幽幽想,我果然不记得。根本不记得。 你为什么会注意我? 美腿。岸西说,有一次,你从我身边走过,是一个夏天,你穿着小背心,热裤,我被你的美腿吸引。 就这么简单而通俗?幽幽问。 对。但是,很快也就淡忘了。像我这样的,毕业后可以像我的同学一样继续读博,或者去当老师,过那种一成不变的,象牙塔里的生活,但是我不愿意。我不想过那样的生活,所以……我想后来那些事,老王都和你说了吧…… 等我再看到你的时候,你已经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小女生了,而我,那时候的我,在没有完成任务之前,我是一个恶棍……我有一个比喻…… 说到这里,岸西在电话里轻笑道,我的比喻是,如果我爱月亮,我一定要拥抱月亮吗? 你在哪?幽幽问。她在心里说,你在哪,我就飞向哪,我不是月亮,你懂吗。 我在古巴。岸西说,其实当时我可以选择去欧洲和美国,我必须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过一个人过上三年,但我选了古巴。因为古巴是切格瓦拉的故乡。你喜欢切格瓦拉吗。 幽幽好像听见自己在问,你喜欢切格瓦拉吗,这个声音,和岸西的声音混合在一起,组成了一条交叉的声波。 你喜欢切格瓦拉吗?以你的年龄,你可能不知道他,或许也不会喜欢。但是对我来说,切格瓦拉,象征着激情,热情,浪漫,跌宕,革命,不随波逐流,以及有声有色的生活。 尾声 那天,幽幽订好了去古巴的机票。傍晚,她去了曾经的大学校园。 是初冬了,大家都穿着风衣,或者是厚毛衣牛仔裤。行人匆匆,从她身边流水一般走过。 天渐渐黑了,月光淡淡地洒下来,若有若无。 有一个女孩,穿着小背心,热裤,长发,长腿,从她身边匆匆而过,幽幽看她一眼,她依然直直地往前走,一直走到前面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那里,她从身后抱住了他。 如果不注意看,幽幽想,还真看不出她的腿有一点点长短不一呢。 路人和幽幽都觉得这个初冬的夜晚有那么一点凉。 幽幽把风衣的领子竖了起来,微笑着想,古巴明天会是什么样的天气呢。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