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无可救药的上午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在我的29岁这一年的冬天,感觉距离30岁是那么的近,我的心里面徒增了许多莫名的恐惧。这时节,这里的天空整日阴沉着,像极了天地初开期间的那种混沌状态,令人感到压抑。在没有任何事情可做的周六的早晨,我躺在床上,除了睡觉和胡思乱想外只能被迫去听周围世界的那些杂乱的纷扰的毫无优美可言的声响。在这种时候我多么地希望能够静静聆听大自然的韵律,如果没有,让我静一静也好。可是跻身于这样一个**横流十分嘈杂的小城里却什么也得不到,我才白了,在穷得一无所有的时候,连安静也是一种奢求。 后来我又睡着了,醒来已是中午时分,窗外那准时响起的生意人的叫卖声总是可以让人估算出准确的时间。依然见不到阳光,看不清天空,我站在窗前还在为我刚做的那个白日梦忧伤。我梦见了又和她回到了当初我们一起去过的那个地方——山的那边有一大片微微倾斜的坡地,坡地的中央有一棵古老的攀枝花树,足有三层楼那么高,浑身长刺,树枝上开满了红色的花朵,到了开花的时节树叶还没有长出来,光秃秃的枝杈上落满了无数火红的花瓣和花蕾,看上去犹如满天的红宝石;树的周边是一片麦子地,麦地的边缘也就是坡地的边缘有一条深深的沟谷,被雨季汇集的流水侵蚀得很深,有的谷底离地面有两层楼那么高,沟谷的另一侧是裸露着的黄土,黄土的上方是红色的砂岩。 当然在我做梦的时候不可能有那么清晰的影像,这样的样子是我边回忆边忆起的,因为的确有那样的地方,我很容易地就在回忆那个梦的时候记忆起了那些我所熟悉的样子,可是在我蓦然间想起我在做梦的时候依稀看见自己半白了发的时候,心里就有了说不出的悲伤和不安。 那是关于时光流逝而一事无成的不安,那是关于没有任何希望却还在活着的不安。虽然梦里的荒诞并不足为奇,胡思乱想毫无价值,但是我还是开始焦虑了,焦虑陈苒说我的一事无成,焦虑吴晓玥面对我时的忧郁,焦虑别人为我而焦虑。环顾四周,我周围是一派潦倒的模样,在我的生命里出现过的那些往事,似乎是早就被安排好的,所以无论自己怎么去努力,结局都不会有太大的差别,都是那么的糟糕透顶。 我仿佛掉进了一个正在播放着的电影荧幕,我成为了里面的角色,我被动,我惊慌失措,我甚至分不清我做与不做的距离,而且我觉得幸运总是离我那么的遥远,我不知道我该做些什么去扭转我的人生的方向,说实在的,我有些绝望了。 因为胡思乱想最终没有任何结果,我又重新躺回床上,可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了。我站起来推开窗户,耳畔传来更清晰的歌声。楼下的咖啡厅还在播放着邓丽君的歌,一曲接着一曲,那些熟悉的旋律穿过透明的玻璃橱窗,在我周围的空气中来回荡漾,我能感觉到悠扬的旋律中也充斥着一缕缕忧伤。 从卧室走到客厅,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后我又走进书房。坐在电脑桌前我看着黑色的显示器发呆,对我来说银屏里面和外面的世界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就在昨天晚上,楚雨琪还在qq里说起过我曾经告诉过她的那个地方。她说她终于见到了那个地方:山的那边有一大片微微倾斜的坡地……光秃秃的枝杈上落满了无数火红的花瓣和花蕾,看上去犹如满天的红宝石。当然关于开花的事她说是她自己按我所说的想象出来的,因为这时节还不到开放的时候。 我忘了告诉她,当我离开那里的时候已经把那些和那个女孩有关的记忆都埋藏在了那棵大树下,我想我们都回不去了,我不想再回忆那些只能给我带来迷惘和忧伤的过往,可是她又再一次让我回忆起了那些往事,那些对于她无足轻重而却让我耿耿于怀的往事。 也许我更因该告诉她我经历过的只是一些稀松平常、毫无意义的事,没准我什么都不在乎,我晃晃悠悠,我浑浑噩噩,我得过且过,我平淡无奇,至多不过是在平静的生活中夹杂进去了一点点类似水晶玻璃杯般易碎的东西,而且我虽然小心谨慎但还是把它们打碎了,只是因为我错误地估计了它们的承受度,我自作自受,更令我骄傲的是我根本无动于衷。可是,那样的话她会信吗?因为故事里也有她,她并不是一个完全不相干的人。 第二章 遇到那个女孩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女孩是在攀枝花的火车站,准备上车的时候。她的出现让我倍感意外,我不知道能不能用万分幸运来形容。那时她身着藏青色牛仔裤和草绿色棉质带帽外衣,里面穿着青白相间的格子衬衫,脚上穿着一双枣红色的齐脚踝的帆布鞋,脑后扎着黑色的马尾辫,修长的身体没有半点不和谐的部位,毫不夸张。虽然她的相貌算不上完美出众但却很符合我的口味,尤其是那双忧郁的眼睛让我如痴如醉,在我心中,她是除陈苒之外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 遇见她时我并非孤身一人,那时同行的还有一个好友――老灰,甚至可以这么说,能认识那个女孩和他不无关系。老灰是个非常麻烦的家伙,但却是个很忠诚的不错的伙伴(在老灰和陈苒走近之前一直可以这样说),他对我的重要性就如同桑丘对于堂吉诃德,当然反过来说也可以,而且那天我觉得反过来说更恰当些。我一个人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而他却悠闲自在。他是个体格很健壮的家伙,但在这种时候却半点忙也帮不上,说他悠闲或许也有些不恰当,因为他刚被女孩拒绝不久,仍然没有从中晃过神来,眼中也不无忧郁。这个时候我是很体谅他的,因为我也有过类似的境遇,而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我却没有像他那样,仿佛整个世界都亏欠他一般,面对任何人的帮助都显得心安理得。一路上从家里到车站他可是够自负的,一点也不觉得过意不去。 在遇见那个女孩之前,我并没有做过任何祈祷,换句话说,她的出现没有在我的预料中,那时我还是整日地晃晃悠悠,毫无奢求。倘若还有何愿望,就是希望老灰振作起来,像个正常人一样,别隔三岔五地给我带来麻烦。就比如说,他此行的目的就让我感到很焦虑,他居然说是为了耗尽开学前最后的时光而要与我同去那时我读书生活的城市。 我是独来独往惯了的人,他的跟随让我非常不安。而且据我推测他是想见到我在他面前经常无意识中提到的女孩,一个既可以把我当仇人也可以当哥们的女孩,一个相貌如兰花般美丽出手却犹如霜雪般凌冽的女孩――楚雨琪,我的大学同学。 那是一趟前往昆明的列车,记忆中多半都是极其糟糕的旅程。 印象中那些年乘坐的绿皮车很糟糕,又破又慢,呆在里面简直就像被拘禁在噩梦里一般。然而她的出现,让一切都变得焕然一新,我的注意力不再停留在那似乎亘古不变的破旧中,每每可以欣赏到她的和容悦色,如荷塘月色般地美丽动人。不知她为什么要选乘那一趟代表丑陋代表拙劣的列车,她那时的经济条件还算不错,她完全可以选择更舒适一点的方式到达另一座城市。这让我更加庆幸那时像攀枝花这样偏远的城市还没有变成物欲横流的世界。 也许那时的人们还不懂得奢华,也许那时的人们习惯节俭,也许那时的人们乐意不分彼此,没有阶层的意识,贫困的,富裕的,都可以混为一谈。也许她的出现完全就是一个不该有的巧合。那些仅仅只是一种社会习惯,有一天它们会变得荡然无存。一旦生活改变了,那些原来喜欢的东西也会变得讨厌起来,不是它们变了,而是自己的口味重了。还好,我和那个女孩没有一开始就生活在那样的年代,所以我这样彻彻底底的没有身份可骄傲的人还可以结识她。的确,我们都很怀念那些不分彼此的时光。 那一年我读大三,在一个离家不算太远的城市读书。女孩和我来自同一个地方,也在同一个城市读书。很多时候我们来往穿梭于攀枝花和昆明之间,居然没有发现彼此的身影,直到那一次,老灰跟在我身旁那一次,我们的出行路线才交织在一起,而且我不无遗憾地抓住了那个绝无仅有的机会。只是运气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牢靠。 女孩比我高一年级,也就是说,她很快要毕业了!更糟糕的是,那时的她其实和毕业并无两样。她学的是旅游专业,不用等到毕业就可以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她似乎无暇顾及大学里面那些可怜巴巴的无聊时光。我们的差距可想而知,生活状态的差距绝对可以称之为命运的主宰,生活中再没什么比它更可怕的了,自从陈苒从我的生活中离开后,我就对此坚信不移。我那时还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学生,一切经济来源都离不开父亲一手创建的那个水果商店,一家人的生活境况虽然说不上窘迫,但也没有多少宽裕。可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得浪漫一回。 她的出现开始让我措手不及,慌乱中我只能求助于我身边的桑丘――老灰!能够认识那个女孩,还真得感谢桑丘,我绝无仅有的伙伴。 曾几何时,老灰是我的生活中最可靠的朋友,也是一开始就让我觉得看着顺眼的人。虽然后来的他让我捉摸不透,但这并不算可恶,可恶的是那些一开始就居心不良的家伙。老灰是那种喜欢明目张胆地占别人便宜的家伙,当然,如果他占了你的便宜他不会让你感到一筹莫展,他会选择其它的补偿方式,至于落井下石,除非他遇到了极其讨厌的人。假如他吃了你的奶油面包,至少他会告诉你是香的,不会告诉你是酸的,当然没有义务告诉你他吃面包的时候是否流口水了。 那时的老灰经常流口水,他面对一切美好的东西时都会流口水――情不自禁。就好比我遇到困难时总会皱起眉头一般,老灰说它的确很糟糕。我不知道他说的是他自己还是我的动作。对于我来说那是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我遇到棘手的问题的时候,我会狠狠地皱起眉头然后再深深地吐上一口气。那个过程只有短短的数秒,别人几乎察觉不到。 出发前一天,在寒假快结束,我准备去学校的时候,我原本以为老灰不会再来麻烦我了,可是事实上他并没有做到。他说他要打发掉开学前的最后时光――鬼才相信呢,我想他其实是想结识我经常在他面前提及的那个女孩,最好让她变成自己的女朋友,简直是痴心妄想。 楚雨琪是我在异乡的城市里的唯一一个“哥们”,是很讲义气的那种,我怎么可能会做那样的傻事,让他占她的便宜。只是他口头提出来的要求并不算过分,跟我去嘛,再正常不过,后来我才意识到我给自己惹了多大的麻烦。至于我的迫不得已、我的无可奈何没人会理解。 还好出发那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天气很好,万里无云,老灰也比之前正常了许多,除了一惊一乍的毛病。 攀枝花因为地处河谷地区,气温要比周围高一些,早晨还可以,到了中午就很难忍受了,我很不喜欢这里的如夏天一般的春天,当然更不喜欢真正的夏天(我仅仅是指气温,并不包括那时候发生的事,因为后面提到的很多往事都是在那些时候发生的)。这里的花开得很早,也很浓烈,因为气候暖和的缘故,到处山花浪漫,可是等你真正走到外面的时候你就无心看风景了。从生理上我很讨厌这里的夏天的热度,但情感意识中我的确很期盼夏天的到来,因为每每那些让我刻骨铭心的事总是选择在夏天出现,不知是巧合还是谁特意安排。一路上我除了担心老灰会给我带了什么麻烦外,我并不觉有何不妥。说实在的,那条通往上车地方的破碎的道路、那个破烂的车厢、落满灰尘的窗户和永远都擦不干净的坚硬的绿皮座位我都还可以忍耐,但老灰有时异常的行为就像一颗炸弹一样把我炸得魂飞魄散,以至于我对他的恐惧不亚于对恐怖组织的恐惧。自从他失恋后就一贯如此。 “喂!陈苒你要去哪儿?” 在前往火车停靠地方的那条更像下水道的道路上,老灰走着走着突然振作了起来,神采奕奕地跟人说起话来,看样子似乎是遇到了多年不见的老朋。只是我并不确定他提到的那个女孩会出现在这里。 “你叫谁?” 我的每根寒毛都收紧了,立刻警觉起来,仔细收听着前方老灰和人群里的声音。 在拥挤的人群中,我注意到了那个声音的来源。一个扎着马尾穿着很休闲的高个女孩,随意中带着一种道不出的温馨感。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以至于我把我那短暂而无奇的记忆进行了回放,可就是找不到她的位置,尽管她和她很相像。那时她和老灰离我至少有七八米的距离,我只能远看到她的背影和听到并不熟悉的声音。 “陈苒。” “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哦,对不起!” 我虽然知道那只是一个误会,但我的心还是碰碰乱跳起来,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前去,仿佛期待着什么奇迹一般。期间我的心理过程十分复杂:在听到老灰说话的顷刻间,我很忧虑很反感;当注意到他叫的名字的时候,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拨弄了一下,惴惴不安,有些酸楚;等到我一个劲冲上前看到女孩真面目的时候,我有些惬意,因为证实了我的猜测――我并不认为陈苒会出现在这趟列车上,当然奇迹也不可能发生。 让我激动不已的是,那个女孩长得确实很像陈苒,薄薄的嘴唇,浓密的黑发,优美的脸颊,和匀称的鼻子轮廓。在不经意间看到,的确很容易误认为是陈苒(陈苒是我曾经很喜欢的一个中学同学)。只是不同的是陈苒永远不会有那种类似凝滞了一般一眼就可以被看穿的忧郁的眼神,而且我印象中的陈苒从来没有扎过马尾辫(就算在中学读书的时候也没有扎过,总是穿着校服外衣披着长发,那时还因为穿着打扮和班主任闹过矛盾),而且皮肤也比她略白些,个头倒是差不多,只是那时陈苒体态苗条看起来显得略高些。 眼前的这个女孩因为被陌生人注意到的缘故,看起来并不高兴,先前的忧郁的眼神闪烁起来,而且瞬间显得有些生硬,淡漠,毫无商量的余地。看样子她对这种不期而遇的糟糕境遇非常讨厌。她的这种高高在上的孤傲的作风既让人讨厌也让人期待。我的确被触电了,我确定我的心跳得有些慌乱,毫无规律。只是我感觉那时的她离我还很远,继而感到有些失落。 当我把这种感觉偷偷告诉老灰的时候,老灰笑得很难看,五味陈杂,继而又恢复了平淡。在我看来有些不可思议,这要在以往,他肯定说:“没问题。”对于有这样立功的机会而且表现得很淡定,让我难以琢磨他此刻的心思。这多少让我感到一些失望。这种失望无疑让我对他的好感大打折扣。 “怎么样?” 我有些不耐烦了。 “你不是老对我说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吗?” 他终于学会用我的惯用词语来教诲我了。 “我解决得了还找你?” “的确有些棘手,花儿般美丽的姑娘。” “关键是太像了!” “嗯,的确,我的天哪,哪有这般相像的,没道理。” “除非。。。。。。。。”我有些怀疑她们两是否是姐妹。 “什么?” “没什么,你只管做就是了。” “那我有什么好处?以前我可没少帮你哦!” 老灰说的是几年前,我俩还是高中同学的时候。那时他荷尔蒙分泌过分旺盛,以至最终耽误了他的学业,他本可以考起更好的音乐学院,他经常这么说。的确,他的心思全用在了隔壁班那些不怎么漂亮的女孩身上。或许还真有兄弟情谊,他在和那些女孩约会的时候,总是不会忘了我,除了叫上我外,还让对方女孩再叫上其她的姑娘。有时就是几个人聚在一起闲聊,聊到最后就分开行动,有时干脆开始就分配好任务,各干各的事情。她们的脸蛋算不上漂亮,如果擦掉那些修饰,脱去名牌服饰,甚至会是很难看的角色,但她们一律都是很前卫的家伙,她们和老灰一拍即合,逢场作戏,可以说和老灰是同一族人。他们没有目的,没有追求,更没有行为准则,是游离于生活道理的一族。没有委屈,你只需要回避就能说明一切。直到遇上一个善良的女孩,她说我并不像她之前想象中的那样洒脱,甚至有些羞涩,说我并不属于她们的世界,那时我才恍然大悟,我逾越了一个本来就不属于的我阶层。自那以后我开始疏远那些和我不相称的特殊场合,以至于让老灰越来越瞧不起我,甚至有些抱怨。和我不同的是事后他可以无拘无束地谈论每一次约会的精彩瞬间。那是那时我们之间的唯一隔阂,也是很致命的隔阂。 “有吗?” “那次不是。我以为你会与众不同,结果呢?不是东躲**就是搞得连普通朋友都无法做了,我是有原则的。” “你有原则?” “对,我是说,我不能容忍猥琐。” “那或许是你的偏激的人生观!” “别让我看不起你!我一直以为在某些方面我们是很相似的!”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错觉。我根本找不出我们之间有何共同点,但奇怪的是我们居然能至今和好如初,这让我对“物以类聚”产生了一些怀疑,当然也不排除我对我们之间的友谊认识还不够深刻,或许我们身上真还有某些共同点。 他接着说:“每次都给陈苒看笑话!你这是何苦呢?” “等等你说给谁看笑话,她怎么知道的?” “反正你好自为之吧,我帮你没问题,但。。。。。。。” “什么?” “没什么,顺其自然吧,说实在的,那女孩真不错!” 不知那句话是否代表他也对那个女孩动心了。他一脸肃静的表情足可以让周围的空气变得凝重和孤独。 “我――我们之间的事情最好不要告诉她,这次不一样,你知道我曾经有多喜欢陈苒吗?” “知道又怎么样,这个女孩能看上你吗,就像陈苒一样。你看看你的样子,一米八零的个长得像鱼干一样,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这个你不用管,照做就行了。” “好!我不管,你的事情我不管。” “你不是还想认识楚雨琪吗?” 这是我说过的最愚蠢的一句话,愚蠢到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好,没问题,不过我一向觉得你并不可靠。” 那一刻,很明了,他想用一句简单的话语否定我们类似骑士时代仆人对主人的忠诚。 “这倒是真话。” 他要这样说我也没办法。更重要的是我认为他比从前正常了许多,这没什么不好的,即使他对我有偏见。 之后,老灰不断地抓耳挠腮,看起来就像一只胖猴子。他一定在寻思着下一步的动作。这让我看到了希望,仿佛救世者就在眼前,只是这样的救世者动作和长相有些滑稽,属于走偏锋的救世主。而且看来我的不经意的话语对他来说很有诱惑。 上了火车后我才发现那个女孩就坐在我们座位对面,竟会有如此之巧合,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而且似乎听觉也出现了问题,也许是幻觉在作怪的缘故。我使劲咬了一下上唇,确认感觉好一些才走向自己的座位。那个时候再清晰不过了,连苍蝇从车厢入口飞过并冲向窗户玻璃时发出的嗡嗡声都听得一清二楚。老灰似乎也不愿意相信眼前的情景,行动迟缓得一塌糊涂,直到一个中年男子拎着一个脏兮兮涨鼓鼓发出黑色金属光泽的行李包从我们的身边走过,把老灰撞了个踉跄,那种尖锐的感觉才让他打起精神来。那个中年人的确够有劲的,转身时差点把后方的一个胖女人撞倒在地。奇怪的是那个女人居然没有生气,也难怪她一脸和气的模样,似乎早就习惯了这种让人有失尊严的生存环境。如果我有钱,我决意不会乘坐那一趟列车,现在想来。但事实会证明我的假设有多么愚蠢。 老灰坐下后,迫不及待地跟女孩搭起讪来:“这么巧你也坐这里!” 可遗憾的是女孩并没有搭理他,只是微微示意。 看了看身旁的中年男子,竟也寄希望于女孩也有如此厚重的行李,我的意识突然陷入了可怕的危机。那是一开始就毫无可能的情境,是一次毫无意义的假设,从一开始我就清楚女孩并没有带什么像样的行李,全身上下也只有一个乳白色的双肩背包。我意识到那是一种很不正常的思维方式,于是强迫大脑回到原来的位置。倘若晚一步我可能会皱起眉头。 等我坐好以后,我才发觉老灰那直勾勾的眼神注视着没有搭理他的女孩。每次都是那样,只要遇上漂亮姑娘,老灰就会情不自禁的变成那个样子,直到口水成河为止。好在女孩为了避开他的目光,只好不时地看看我又看看窗外。我很乐意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因为我很想知道她那忧郁的眼神背后的故事。 第三章 我身边的桑丘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还是先说说老灰吧。老灰是我的高中同学,人不坏,个子比我矮一点,也不是很多,我是一米八,他至少也有一米七吧;他比我胖了一点,当然这一点就比较多了,因为我很瘦,和他比起来我简直就像一条鱼干。第一次见面,他会给人以憨厚老实的印象,反正看见他就像看到洪金宝一样,即想笑又笑不出来。我第一眼见到他就觉得顺眼,所以在我们刚入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很不错。我并不喜欢以貌取人,但直觉很重要,有的人,我第一眼见到就感觉很讨厌,最后一眼看见还是很讨厌,这样的人大有人在。 我刚从乡下农村到攀枝花城里读书的时候,还不满十二岁,刚上初中,那时候遇上的几乎全是这样的人,尤其是我们班的那些同学,特让人讨厌。因为他们看见我的第一眼就觉得不爽,所以他们一直看我不爽,所以就想办法让我不爽,因为我刚来城里,人很土,所以整起我来总是肆无忌惮,这倒是让他们爽了一阵子。往我的书包里面放小东小西冤枉我那些还算是鸡毛蒜皮的了,如果可以,我完全相信他们会把班上肥猫(我们班最胖的那个女同学)的乳罩(我也不确定她有没有戴)偷来放进我的书包里面,然后再说是我拿的。当然他们整人的手段不止是这些。 让我感觉最丢人的是九七年的一件事。那年学校为了迎接香港的回归,组织了规模空前的娱乐活动(别人乐没乐我不敢想象,反正我是乐不起来)。大鼻子(我们班的文艺委员,也是班上我最讨厌的那个男生,开始是我给他取的外号,后来就在班上传开了,因为他的鼻子完全可以刷新吉尼斯纪录——如果有这项纪录的话,这是所有同学公认的),在我们演出前一天跟我们说好在我们六人合唱的那首歌结尾部分的最后一句要多重复一遍,说是为了增加立体感,让我们几个人的节目显得与众不同,吸引全校师生的注意。结果在当天演出的时候,当大鼻子他们几个都鸦雀无声时,我还在唱最后那一句。结果可想而知,全校师生的双眼都注视着我,顿时爆笑如雷,场面之混乱难以形容,从此我被载入该校趣闻野史之最糗光辉使。那时的我恨不得找个地缝赶紧钻进去,再也不愿意呆在那里丢人现眼。 事后我才知道是大鼻子在开演前那天晚上挨个给他们打了电话取消重复部分的。我拉住了大鼻子,说放学后要打他的时候,大鼻子装作可怜兮兮的样子,说这事不能全怪他,因为我家没有座机而且我又住在学校里面,没办法联络上,第二天弄巧他又把这茬给忘了,在他的再三央求下,我终究是没有打他,虽然我也明白那完全是谬论。正当我感到茫然的时候,陈苒告诉我是因为我的学习成绩太好太过于吸引女同学的缘故让他们感到特别不是滋味,男同学中大多对我没有好感,那是一所很特别的学校。那次事件后我才清楚大鼻子他们把我拉进他们的文艺圈是有目的的,我也才清楚我是多么惹人讨厌。 在看人这方面我还是比较自信的,讨厌的人终归是讨厌,喜欢的人终归喜欢,当然这并非百分百的准确,只能说十有**是这个样子。 老灰当然没有他们坏,最多和我旗鼓相当。老灰是我在读高中的时候才认识的,那时的我们对读书已经没有了多少兴趣,也算是臭味相投,我们一起逃课,一起参加朋友的生日聚会,一起为了追女孩而去玩吉他。区别是老灰把吉他玩得出神入化,后来还考取了一所三流的音乐学院,而我却一无所获。我的生活平淡无奇,而老灰的生活绚丽多彩。 只可惜老灰是个性格反差很大的男孩,或者说他有双重人格,有时开朗得一塌糊涂,有时内向得非常可以,有时自信得忘乎所以,有时悲观得一无可取。只是性格多了对周围的人来说也不见得是什么好事,就像双胞胎两人站在你面前一样,总会有让你哑口无言的时候。最糟糕的是有时他说话做事不着边际,或者说不着调、不靠谱。 能有这样性格的人童年一定是与众不同的,或者说有过与众不同的经历。在老灰五岁之前,老灰的父亲在厂里还只是一个最卑微最繁忙的领导,母亲和父亲在同一单位上班,干的也是技术活,也是早出晚归。对老灰而言,父母的关爱是十分遥远的。而且老灰的爷爷奶奶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所以老灰只能像只小鸟一样被关在“笼子”里,那时候老灰最大的愿望就是自己的父母能像别人家的父母一样带他去逛公园、看电影,哪怕有别的长辈或朋友带去也行,但这样的愿望每每都要落空。老灰整天爬在窗前等待着父母回家。有时候,老灰的父母干脆把他寄放在亲戚家里,一连就是四五天。为了得到别人的关注,老灰煞费苦心,绞尽脑汁,效果总算还不错,不管过程如何。在老灰六岁的时候,曾经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爬上了车子的顶端(一辆长年累月都固定停放在一个荒废着的工地上的挖掘机)。据说老灰站在车顶上出尽了风头,众多小伙伴都期待着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发生,接着老灰就像所有的武林高手一样从上面飞了下来……,那时老灰居然没有哭。至今,老灰在无意识地走起路来的时候,样子看起来还是怪怪的,不是那么的规范,也不知道后来他是怎么糊弄那些考官的,居然被音乐学院录取了。 当然我对老灰儿时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那时的我还在攀枝花的农村,这些经历的大部分是他的表姐告诉我的,还算可信。 我和老灰的友谊可以追溯到1999年,我的高一快结束的时候,那一年我俩是同桌。那一年我还会为看一部爱情题材的电影而感动得流泪,对那些对爱情忠贞不二的男女主人公佩服得五体投地,羡慕得一塌糊涂。至今我还记得有一部电影叫做《爱情是蓝色的》就是在那一年上映的。就在那一年我对陈苒的感觉越来越强烈,我想改变我们的那种单纯的伙伴关系,但却开不了口(那时我和陈苒有着纯洁的友谊,也仅仅是友谊而已,我并不知道那种友谊已经代表了我们所有的关系,不可能更进一步了,因为我并非是她的理想对象)。于是,老灰就建议我用画画的方式去表达(后来我很后悔用那种很幼稚的办法,不过在那时还算是比较前卫的,因为当时很多人还在写信,那个时候的手机还是比较少的,不然我可以给她发短信,经常骚扰她),在她生日的时候送给她,他说那样既浪漫又显得有诚意。老灰以前学过画画,他说他可以教我,但前提是我要把所有的功课都借给他抄,考试的时候帮他作弊。就这样我和老灰的关系越来越好,凭借史上一笔最伟大的交易,我两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 我和陈苒之事终究没成,至于我的那幅杰作,后来被我扔进金沙江喂虾了(不知道它们喜不喜欢吃)。更滑稽的是,还没等我完成那幅画陈苒就已经做了付公子的女朋友了。那时付公子是我们班里最阔绰的公子哥,一向以出手大方而著称,并不像老灰那些家伙怎么“装”也装不像真正的有钱人,因为他们总有斤斤计较的时候,而他拥有两部手机(那时好像还没有双卡双待)、一辆跑车(他妈的也算是他的,他会驾驶,那时候会开车的还不多),总之是名副其实的“富公子”,他居然会出现在我们班,我是束手无策了,即便我认为那些东西在高贵的爱情面前算不了什么,可这种事情谁说了算呢,真有那样纯洁的吗?据说陈苒生日那天,恰好是周末,付公子开着他娘的跑车带她去了温泉那边。 那是我真正觉得遗憾的一件事,在我的生命中。当然更遗憾的还是后来和吴晓玥的事。尽管会觉得遗憾,尽管会觉得度日如年,有时也会感到绝望,但我在别人看来,又何尝不是一个骗子,虚度了自己的青春,也骗走了别人的时光,一切迹象都在说明自己自作自受。还好那些黑色的记忆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这些都是往后要说的事。 上大学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和老灰在一起胡混的日子就越来越少了,他在另一个城市忙着谈恋爱,我依旧忙着无所事事(如果看碟、踢球、打游戏之类的也算正事的话,我的确很忙),但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绝交。有时候他会带着新结识的女孩来我读书的那个城市胡混,在我眼中他是那种可以不劳而获的浪荡公子,所以他带来的女孩也好不到那去,我强烈地这么认为,那些胖的、瘦的、高的、矮的,矫情的和实在的,一律的都是粗俗不堪。的确无法给她们好评。特别在他刚失恋以后,有一段时间,他完全消失了,没有恋人,没有各种各样荒唐的举动,有的只是寂静,如午后阳光般的寂静。直到他表姐打电话问我他最近的情况怎么样,我才想起,我的生活中还有过这样的朋友。那是我记忆中老灰最消沉的时光,他把他性格中内向的一面发挥得淋漓尽致。他的室友说他常常发呆然后流泪,即使是在喧闹的大街。 很快学期结束回到攀枝花后我又见到了他,那个时候他和他表姐在一起。他的表姐比他大六岁,但看起来比他还要年轻,显然老灰是遗传了他爸爸的基因,所以他和他表姐几乎没有半点相像的地方。那时他的表姐也是一个神秘的人物,没有工作,但身上总是穿着名牌产品,想必一定很有钱,但却很少照顾我们,从来不带我们去饭馆,更不会带我们去酒吧,只是偶尔把我们叫到她家里面,问我们学校里面发生的事和与女朋友交往的情况,每次都是那些,学校里的奇闻怪事我还可以编造一些,但恋爱的事情却无从谈起,她一直都是一个倾听者,她从来不讲她的故事,一个优雅高贵的倾听者。她的父亲是个生活作风很正派的官员,所以家里除了拥有一个私人花园以外并没有其它可以炫耀的东西。但她和她父亲不同,她并不爱花,所以很少呆在家里面,除了有我们相陪的日子,多数时候和那些有名气的朋友在外面消磨时光。没有她的日子里,白天我要帮我父亲的忙,照顾生意,到里晚上我会带上老灰去找二黑他们消磨时光。 那时,在无所事事的白天,老灰总是一个人呆在家里上网,谁也不知道他在干些什么,能够那样专注。到了晚上我家店铺准备关门的时候,他会准时来光顾,我的父亲对此已习以为常,只是交代我们不要玩得太晚。或许我父亲认为我已经是个懂事的孩子了,或许他是出于无奈,对于我们的所作所为,他从不过问。那时候,二黑是我除了大学外最崇敬的对象,虽然他没有念过大学,但他却能呼风唤雨,他有过毫不起眼的过去也会有悲惨的未来,但那时他是风光的,身边总是前拥后簇,浑身上下都是名牌产品,就连他带我去过的地方那里的人对我都会十分客气。我经常会带上老灰去我跟二黑曾经去过的那些地方,有时候就我俩,有时运气好,总会碰上熟人,人多的时候总是不需要我们花钱,因为我们还是学生的缘故。在别人为我们结帐的时候,我心安理得,在这个年龄段也许只有不劳动不赚钱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品味,具备这样的心理素质,尤其是东方的学生。我们都期待着刺激,期待着快乐,在那个假期,我们几乎跑遍了攀枝花的所有我们能去的地方,但事实证明我们那时的所谓的刺激几乎可以和无聊对等。我们可以改变心情,但却改善不了我们的生活,而我们的生活本身就是无聊的,事实上我们什么都改变不了。这是陈苒最痛恨我的地方,她认为我是自娱自乐、自甘堕落,她之如此恨我者亦如我之痛恨虚荣嫣。 自从老灰失恋后,总是给人以不可理喻的味道,我不再认为他还是那个愣头愣脑,和我踢完球后已是一身汗臭味了还会跑到对面超市给我买冰棍的男孩。我不知道那是否能称之为成熟,抑或是世故。就在我们出发前三天,我还帮他垫付了300块的罚金(那一年300块是我一个月的伙食费)。 那天我突然接到老灰的电话,居然不是他打的,而是个陌生人。电话里陌生人说他是城管,他们当场抓住了在街边的墙上非法散布小广告顶风作案以及无视他们威严的我的“干儿子”。我一下子给整懵了:我大学还没毕业,同龄人几乎都在读书,那里来的干儿子? 等我到了现场后,扒开被围观的人群筑起的人墙,看见了他们所谓的我的“干儿子”——竟然是老灰。一个长得比老灰胖的城管马上注意到了我,走到我面前跟我要起钱来:“(他)干爸是吧,交钱吧!三百块罚金,算便宜你了。人赃俱获,我们在这一带已经潜伏好多天了,就等着他的出现。这片街区本来很干净的(地上到处是泥巴、香蕉皮、塑料袋之类的东西),但你看看!你看看!还像话吗?我们办案很累的,不像那些警察,我们每天面对的都是那些流动作案毁坏城市容貌和设施的犯罪分子。没得商量,他不交干爸交,否则我们把他带进局子,手续很烦的!怎么样?”那个胖子喊我干爸的时候,真是让我哭笑不得,我比在场的每一个人年龄都还小,居然两次喊我干爸。那个胖城管很会察颜观色,看我一脸的疑惑,确定我是不相信这个事实,于是指了指墙上的那些字(老灰的杰作)给我看。一整面墙上到处都是老灰写的语录,什么“每一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到一个懂爱的人”、“别等不该等的人别伤不该伤的心”之类的让人看了哭笑不得的句子,不过我从来没有发现,原来老灰的艺术字体是那样的出色,看得我都入迷了,以至于那个胖城管失去了信心退居一旁,换了另外一个长得高大威猛的城管过来:“快点,我们还没吃早饭呢,再不交我们把他带走了。”一旁的老灰被两个年青一点的城管牢牢地拽住,但仍然不老实,在那里歇斯底地大喊:“关你们屁事,有本事把我送进局子,老子还从来没有去过呢,快把我放开,蚊子别给他们钱,老子不给你也不准给,快给二黑他们打电话!”那时我很痛心疾首,想不到我辛苦了一个多月的成果是把他带入了另外一种歧途。在我正打算要掏钱的时候,忽然拿着老灰的手机歪戴着帽子的那个城管急了:“你两到底谁是谁的儿子?!”我当即没好气地回答:“你才是!”那个歪帽子城管指着我大吼了起来:“**的活腻了!老子为你们这点破事等了足有半个小时了,再不交罚款打死你们!”我本来不想惹事,可那些城管太过于可恶,我捏住那个歪帽子城管的手指大骂道:“**的还别吓唬我,你们有几斤几两我还不清楚,老子来交罚金,还跟我整这一套,短短几十分钟给我整出这么多儿子,**那只眼看见我是干爹了,我是谁的干爹?”歪帽子城管看了看另一只手里老灰的手机上的号码信息,摊了摊双手:“哎呀,是干巴(老灰偶尔会叫我牛干巴,我读高中的时候因为操劳过度,营养不良,长得又高又瘦,故有此称呼)呀,我给整错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也别得意,赶快交钱吧,交钱走人。”为了息事宁人我只好帮老灰交了三百元的罚金,把钱交到早就做好准备的那个胖子手中,然后推开那两个青头小伙的手,拉着老灰走。那时老灰依旧高呼:“别给他们,打电话给二黑!”像极了革命党人。 后来我曾想,倘若那天我没有去,老灰会不会交钱,倘若他不交钱,那些人会不会真的把他送进局子,因为我觉得他那天实在有点过分了,其实让他进去除了会给我的良心带来谴责外也没什么坏处。 跟老灰这样的朋友在一起,你就得随时做好两肋插刀的准备。破财之类的还算是小事,后来他让我帮他追楚雨琪那事就让我很为难,相当的不靠谱,当然这是后话。和我一同去昆明的那天,他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他跟他父母要了足够多的钱。我并不是嫌他穷,相反他的条件何止比我好几倍,简直就是几十倍,他父母都是单位干部,据说他家在城里至少有三套房子,而我家一套都没有。但郁闷的是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他经常缺钱花,在女孩面前总是出手大方,而且他花完他的还花我的,有时干脆先花完我的,说是借,但从来没有还过,我想他这辈子都不会有那么一天突然想起那些因为一时头脑发热想把一些奢侈品送给女孩却因没有带够钱而向我借钱的时刻,而且这种事常有,而且他从来不会介意我是否在意。钱并不算什么,最可气的是有一次他把他表姐带到我那儿,为了讨好她,他把陈苒曾经送给我的一个非常漂亮的珊瑚给了她。他那一脸祥和的表姐为了试我是否小气居然还真收下了,而且我还不得不笑脸相迎。都是老灰惹的祸。谁让他是我那时唯一值得信赖的朋友呢。在大多数时候,老灰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幸好在遇上吴晓玥这事上他给我帮了一个大忙。 第四章 话说少了伤害自己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和对面的女孩离得那么近,我的心,乱如麻,虽然还不曾相识但感觉是那么的亲切。火车开动了。女孩镇定了下来,凝视着窗外。美丽的外表包裹着忧郁的眼神,就像银色的光环包围着十五的月亮。而我的心随着开动的火车更加狂乱不安起来。我用手拐了拐正在流口水的老灰,让他说点什么。为了吸引女孩的注意,我和老灰开始胡侃起来,那是老灰最擅长的把戏,他深谙此种门道,对于结识女孩很是管用。那时我们乘坐的是一趟没有动听的音乐,没有舒服的座位,一切都属于第三世界的绿皮火车,所以所有的氛围都需要自己去营造。 “哎,周文你们这趟车怎么这么慢啊,按这速度恐怕明早也到不了吧!” 我意识到接下来我得配合好他。 “什么我们?你不也在这车上,这车向来就是这么慢,你又不是没坐过。” “要不你下去推推去,你以前不我们学校八百米冠军吗,我看这火车司机下岗得了。” 这家伙真够胡说八道的。 不过老灰要发现我身上的优点还真不容易,我除了能在学校运动会的时候为同学带来一丝荣誉外,其它时候,同学们都把我忘得干干净净。 “关司机什么事啊,这样的路能快得起来吗,再说这样的人群凑合了,你看看那些嗑瓜子的,只是委屈了个别的人。如果你去修铁路,以后我们还能粘点光。” “个别!谁?” 我看着对面的女孩。她此时很镇定的坐着,双手抱着那个乳白色的背包。 老灰继续说:“和我挨什么边啊,你打算留在那边?” “身不由己啊。你爸妈不都是钢厂的吗,老鼠生来会打洞嘛。” “哪你就倒腾水果去吧。” 我们这样有一搭没一搭地胡说八道起来,想引起女孩的注意,可是效果并不佳。 直到老灰提到陈苒的过去,女孩似乎才有了些感触,只是不知道她是喜欢还是厌恶。她的嘴角不自然地动了一动,然后把头转过去看着窗外,眼神并不是很专注,但也许她的耳朵还在仔细地搜听着我们的胡言乱语。她的模样比之于前显得不安了许多。在女孩转过头来拿包里的东西的一刹那,老灰跟女孩搭上了话:“喂,美女,你叫什么?你真的很像我们那边的一个女孩。” 女孩突然显得有些紧张,或许是老灰的问题太过于唐突,或许是我和老灰的样子太过于吓人,女孩眉头紧锁,显然并不乐意回答老灰的问题,但又碍于礼仪,还是做了一个不太情愿的一瞬即逝的笑容。正眼看着老灰回答道:“我叫什么并不重要,不过我可以确定,我一定不是你们要找的那个女孩。” 女孩的傲慢让老灰又吃了一个闭门羹。但老灰是那样的一个人,可以不顾一切。虽然女孩并不太喜欢那些很老套的东西,但他还是在不断地上演……。 女孩干脆低下头,自顾翻包里的东西——像是手机、耳机之类的东西。 “你真的很像她,没骗你,我以前的一个很好的朋友。” 出于激动,我的话脱口而出,打断了老灰的胡言乱语。我的目光只有片刻的机会停留在她的身上,之后就开始闪烁起来。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那样说对不对。 女孩十分惊讶,抬起头,注视着我,却没说什么。 我想立刻表白,可是那样的话到嘴边却梗塞在喉:“对不起,我们不是有意打扰你的。” “没关系!” 我想她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原谅了我们的一切——唐突、幼稚。 气氛有些尴尬,老灰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我们沉默了片刻。 但老灰还是忍不住与女孩攀谈的**:“你也是攀枝花的吧?认识一个叫陈苒的女孩吗?” “是的。但我并不知道你说的那个女孩是谁。” 女孩说得很直白。 老灰说:“哦,这就难怪了。陈苒是我们的高中同学,你长得很像她,所以我刚才才会误会。不过这并不重要,你比她漂亮多了,只可惜我们之前没有见过。不然那样才好。” “现在也不晚啊!” 女孩这样的转变让我感到一丝诧异。实属罕见,就算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很少出现这样的状况,她是只有一根筋的女孩。在当时,无疑给了我们一个台阶。 “你家住西区吗?”我诺诺地问她。 “我住在东区。” “是吗,那真是太巧了,我家在东区那边也有房子,而且准备明年就搬呢。”老灰十分自豪地说。 “是吗,我们会是邻居吗?” 女孩开这样的玩笑显得过于成熟。而老灰居然把它当真,真是蠢得一塌糊涂。我想他的身边能有过那么多的女孩,一定是金钱在作怪,别的没有更好的解释了。 “真的吗?” “当然不会那么巧了。” 女孩露出难得的微笑。 那里面有些快乐的成分,也有些因为识破对方阴谋而感到快意的痕迹。 “呃,也说不定,我家在那边有两套房子呢,缘分这种东西很难说的。” 女孩的微笑消失了。她并不喜欢别人这样的说话方式,越过于掩饰越显得幼稚,在她看来,老灰或许就是一个装富有的可怜虫。可是老灰并没有意识到这些。 “说实话,在这个地方有几套房子这算不了什么。也就凑合凑合,哪个有钱人家的没几套像样的房子呢,对吧周文?” “我可没有,一套都没有,就你们有钱人会过日子,” 我在边上听着很不是滋味,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他家到底有几套房子,而最让我心痛的是,敢情这家伙尽跟我借钱花是为了给家里省钱买房子。就算只是他的几句半真半假的话语,我听到后还是感觉非常不爽,“以后别跟我借钱!” “好说。” 女孩笑了。惬意的笑。 女孩此刻才加入了我们的团队,火车上无聊的扯淡团队。渐渐地女孩放松了许多,不再是先前惯有的阴郁的表情,但女孩还是小心翼翼地说话小心翼翼地做事,或许这才是她原本该有的面目,一个美丽但不俗气的女孩。 我喜欢上这类女孩,就是从陈苒那儿开始的,她们有美丽的容貌,却不把它当作全部;她们有执拗的脾气却也不轻易地表露,她们能够掌握时机,她们的言行举止能够因人而异。在我看来她那披头散发的外表温柔十足,她那有些含混的语调动听异常,她可以跟随几个大男孩在公路上尽情宣泄心中的委屈。只是她变了,变得沉默了,自从认识付公子以后,这也许就是人们常常乐道的女孩的温柔的一面。 我在眼前这个女孩面前能发现或者得到什么呢,我在心里感叹: 就算是那样漂亮的马尾,那样忧郁温柔的眼神,但她毕竟不是陈苒,她能有陈苒那样不顾一切的豪放,爱憎分明的个性吗?她能跟我一起逃课一起流浪吗。 一场不经意的回忆,一种痛彻心扉的感觉,差点把我的心撕裂。我狠狠地锁紧眉头,长久地持续那样的状态。我的意念不再像先前那样坚定,开始退缩起来。 当女孩定定地注视着我的时候,我才恍过神来,低下头。 而老灰并没有发现这一切,依然在一旁口若悬河:“。。。。。。,这不能怪我,是吧?你能留一个号码吗,不然以后我回到攀枝花,跟大家说起今天的事来,肯定没人会信,他们会以为我又在说大话。” “好的,没问题,” 女孩从包里掏出两张卡片放在老灰手里,“这是我的名片,还请多多关照!你不是还有这位朋友吗?怎么会没有人相信呢!” “周文已经不是当年的周文了。” “你还是当年的你吗?”女孩微笑的样子很好看。 “这个当然。吴晓玥,康辉旅行社,诶,还真不错!这个!” “还请多多关照!呵!” 那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我听见她发出的类似陈苒的有些含混的笑声。那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旁。 女孩说完清了清嗓子。 “周文你没戏,你知道吗,人家是职业女性!”老灰凑近我的耳旁,小声说,打断了我的思绪。继而又转向女孩。 “如果以后你能和陈苒同时出现在我们的聚会上那该多好啊!” “会的,”女孩客套了一下接着说:“陈苒到底是谁,对你们很重要吗?” “这要问周文了!” 老灰并没有向她作介绍的打算,而是把这种事交给了我。 女孩看着老灰说:“谁说不一样?” 老灰回答道:“不一样,我没他那么了解。他们认识的时间更长一些。” 女孩似乎听懂了,毫无表情地说: “哦。” 我并不愿意承认。只好说:“我不了解。” “啊?” “周文,在女孩面前你能不能诚实一点,”老灰说话总是那么的不够得体:“你追过她,你不了解?” “算了,人家不想说就算了。” “呵呵!他是不好意思说,”老灰转向我,“我说了你可别生气。 “不生气,我干嘛要生气!”我假装不在意的样子。 “那就好!”老灰顿了顿又接着说,“他家租住的地方离陈苒家大概不到一百米的距离。周文和她从初中开始就是同学,关系不错,但不是男女朋友的关系,因该叫做,呃,叫做,反正她后来的男朋友不是周文,是我们班的一号“帅哥”,那出手,那叫阔绰,反正周文跟他无法相提并论。那是后来的事了,也就是我们读高中的时候……。” 平时老灰的口才很好,但在那时却怎么说也说不清楚。我不知道那个女孩有没有听懂,反正我是听得一头雾水,那时我觉得他根本不可能说清楚。 “其实他也很像我的一个表弟。而且更像一个人。”女孩的眼睛又露出了忧郁的神色。 女孩的这句话很突然,并不像她之前的作风。听到女孩这样说,我们都感到很意外,因为我们之所以相信有人长得像陈苒是因为我们看到了,然而对于她说的这种事,我们多少是有些怀疑的,因为我们没有理由站在她的角度看待问题。 女孩接着说:“算了!不说这个了。” 老灰说:“说吧!我们都说了,你也说说吧!反正坐在火车上很无聊。” 女孩把目光投向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后对老灰说,而且语气比较认真:“不过没他那么瘦。” 我和老灰都松了一口气。 老灰说:“但凡外表可以的,都有些相似。” 女孩说:“哈哈,真逗!” 老灰说:“不是,我不是说周文,我是说你表弟。” “有区别吗?” 女孩似乎从老灰的语气中找到了答案。 “嗯,有区别,必须的。周文他这人表面上斯斯文文,骨子里坏着呢!你别被他的表面给蒙骗了。” “是吗?” 女孩看着我,期待的眼神。 “他说是就算是吧,无所谓。” “sorry!对了,你那表弟又是怎么回事?在那个学校?” “厦门大学,今年大二了。” “他一定很厉害。” 说起她的表弟来,女孩来劲了。 “前两天吧,他上昆明的时候,我姨不放心,让我顺路送送他,可这孩子不让送,非要跟他的一个在昆明读书的女同学单独去不可,还说我大大咧咧的,跟他们在不了一块,我表弟可是真斯文。” “哦……。”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说“哦”,为什么要去接话,他们都在看着我,等待我的下文,可是我没有下文。在顷刻间我顿觉面红耳赤,被人说中了要害后,就如同被扒光了衣服后所有的**都被暴露在众人面前。我也说不上自己是否在装斯文,不过我却能肯定老灰说的那些不假。 我的老家在农村,后来父亲因为不甘贫穷,带着全家进城谋生,那时我才有机会在城里读书。刚上初中的时候我的成绩很好,老家的那些伙伴非常羡慕,父母也因此为荣。后来我逐渐的意识到了身份的重要性,因为自己是农村的身份频频遭受班上的城里同学的歧视,渐渐地就和班上的那些家伙疏远了,只有陈苒例外。因为陈苒也是从其它地方转学过来的,所以她和我的关系要好一些。虽然陈苒也是从外面来的,但却很受同学们的欢迎,因为她长得很漂亮,总是可以得到许多特殊的待遇。因为在学校里不是很愉快,我就开始和村里出来的那些家伙厮混。经常逃课、参与打架,仿佛跟着他们干各种坏事我才有归属感。自从跟上那些家伙后,我的学习成绩就开始大幅下滑,从全班第一名滑到了十名以后。我的父亲对我的态度也开始转变了,对我越来越失望,失望透顶。 所以我分不清楚我的本质是好还是坏,或者说,有时觉得自己应该是乖孩子,有时认为自己是个不需要讲道理的凶残之徒。老灰所说的表面斯文,言下之意就在说我装斯文,甚至还想说是下流,既然我身边的人都那么认为,也许我应该考虑把我定位在另一类人群里面,那么我就应该表现得粗鲁,我应该对他们的攻击发表意见,加以还击,可我不想那么做,做不出来。而且我觉得没必要去为别人的看法证明我的品行。我那时无法做到真正的不斯文,尤其是面对女孩的时候;倘若我要证明自己真的斯文,那么就要否定别人对我看法的根据所在,然而那些是事实,我没法否定,最重要的是我并不喜欢斯文,我不认为斯文是一种优秀品质。 我的高中同学黄伟就很斯文。他的父母都是卖菜的,整日风餐露宿,他却西装革履,有模有样的,只会读书,可是关键时候他连屁都不敢放。 我读高一那年,我们学校组织了一次篮球运动会,他也参加了,不过是记分员,负责女队的。黄伟是个很少参加班级活动的家伙,当然那时大部分家伙都那样,而且个个都是“狠”角色,无奈的班委只能找黄伟之类的软柿子捏一把。这倒是正合了黄伟的意,据说他跟隔壁班的胡小花有一腿。那回我们班的女队表现不错,是我记忆中最好的一次。最后的冠亚军就要在我们班和隔壁班中产生了。在下半场离结束还有三分钟的,隔壁班依然领先两分的时候,艾静投了一个三分球,居然进了,但隔壁班的胡小花硬说是艾静放规在先,说进球无效,并告诉黄伟把那三分减掉。黄伟这个汉奸叛徒居然听从了胡小花,真把记分牌给翻了回来。 那时,大军(我们班的体育委员)气得火帽三丈,跑过去一掌把黄伟推倒在地。或许是大军的动作粗鲁了一点,或许是胡小花的注视让他自卑了一点,黄伟竟然坐在地上流下了眼泪(哭了起来)。结果大军也被胡小花搞翻在地。那是我见过的最搞笑的一幕(让我愉悦)。所以我认为凡是太过斯文的人大多都很软弱。不过黄伟的这招还真管用,从此之后居然没有任何同学敢跟他开类似的玩笑。 “那你表弟平时都喜欢干些什么呢?” 老灰追着问,我觉得他的这个问题很得体,至少可以绕开话题,当然她要回答说她表弟也喜欢逃课、打架之类的,我也蛮期待的。我的心态突然变得很坏。 “我表弟特爱玩吉他,每次上他家,他不是在看书就是在玩吉他。” 女孩感到十分骄傲和自豪。此刻也体会到了难得的轻松,我想她在她表弟身上一定寄托着什么希望。那并非是单纯的关爱。 “你听听,周文,你就一纯粹的坏人!”老灰用坚定的语气来概括我的为人,然而终究是心虚了,露出狡诈的笑容,“不过玩吉他倒是一共同点,我教他的。” “是共同爱好,我看你两都不像好人。” 女孩忍耐了半天,终于说出了她对我两的最初映像。那种定位简单明了,那种印象毫不含糊,只可惜有点糟糕。 “那你觉得好人应该长什么样呢。” “长什么样?反正不是你们那样。” “周文你听听,人家姑娘不用了解你,就知道你不像好人,”老灰看女孩有些不耐烦了,就马上追着问道:“你表弟学什么专业呢?” “新闻专业,”在我的映像中,只有说到她表弟的时候,她眼睛里才会放出闪烁的光芒,此时女孩把刚掏出来的手机又被塞回背包里,接着说道:“我表弟是以他们学校第三的成绩考上的,还拿到了六千元的奖金。” “靠!现在的学校就是牛逼,出钱买生源的都有。他那么喜欢玩吉他,怎么不去读音乐专业呢。” “我姨父不让他学那个,我姨父说玩那个没出息。” 此时的老灰一定感到有些无地自容,但还是厚着脸皮和女孩探讨他表弟玩吉他的事。那时我的印象中,女孩一定被什么人伤害过,不然她不会误会我和老灰,那么简单明了的下了结论,一杆子打死一片,虽然我还是不知道那背后的故事是什么。 火车在云南境内缓慢的行驶着。车外的那一片红土地格外地显眼,光秃秃的山顶上连灌木都没有,水土流失非常严重,只有斜坡上随意地插着几棵生命力旺盛的马尾松。火车车厢里的温度越来越高。原来云南的春天也好不到那里去,和我们那里的一样,刚开始就要结束了,而夏天将是没完没了。 老灰和那个女孩讨论着各式各样的话题,有我喜欢的也有我特别厌恶的。 不知道老灰为什么会想到游泳这个话题,这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而对于我来说则是死也不愿提及的话题。老灰问女孩是否喜欢游泳,女孩很自信地回答了他。女孩出于礼貌顺便也问了我一句。而我则觉得那个话题很沉重。 “不知道。” “什么叫做不知道,说说嘛!” “曾经我很喜欢,不过后来不喜欢了,不知道将来会不会喜欢。如果那天看见的是你,而不是她,或许,我还会经常去。” “你说话总是很深奥耶。” 我口中的她,指的是陈苒。 一天,陈苒突然告诉我,说她对我没有女人对男人的那种感觉,说跟我不来电。她还说,她曾经不介意我带她去任何地方,哪怕是最陌生的地方,当然她很喜欢那些地方,但我并不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她说得倒很干脆,只是我听到她那样说,不知该作何反应,手足无力或者说心灰意冷。我哭笑不得,我语无伦次,我东瞻西望,我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惶惶而不可终日,一种强烈的失落感。 从那以后,我和陈苒就慢慢疏远了,有时甚至形同陌路,她在有钱人那头,我在没钱人这头,中间什么都没隔着。我不得不说的是那时的城市规划非常糟糕,为什么没有把高档娱乐场所和落后地区分开像今天这样,而且那时的道路也太过于狭窄,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别人的脚,甚至我怀疑那时的大部分恩怨纠纷都是城市道路规划不合理引起的。 我和陈苒“分手”后没多久,我就看见了她跟付公子在一起,接二连三地碰见他们。而且最尴尬的要数在市内最好的那家游泳馆门口碰见他们那天。那天我正好骑着三轮车从那里路过,结果就碰到了他们。我骑三轮车路过那里并不是为了拉客,也不是去那里兜风,我只是勤勤恳恳地帮我父亲一趟又一趟地送货,可是天不随人愿,总是碰到他们。更可恶的是,那天,不知道是那位孙子在道路上放一块完好的砖头(那是一块很有前途的砖块,它本来可以成为一座雕塑底座的一部分或者成为一座摩天大楼那漂亮的墙壁的一部分),不承想我把它弄成了两节。当我看到陈苒的时候,我骑着三轮车飞一般地逃窜,不承想右侧的车轮遇到了阻挡失去了平衡,车上的一箱箱水果散落在地。我愤怒不已,我怒火中烧,于是把那个害人的凶器摔成两半,不但如此我还破口大骂,一时忘了陈苒也在场。付公子笑得一塌糊涂。我的心情像天气转晴时积雪的人行道一样糟糕,感到羞耻而且阴郁,真想找个咖啡店避一避,或者找个地缝之类的场所也无可不可。可惜已然来不及了,陈苒居然破例跟我打招呼,而且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帮我捡那一地的水果,还让我别光站着看,“帮她”一起捡。说实在的,我宁愿她视而不见,我宁愿丢弃那些落难的水果而溜之大吉。事后我像溃败的**飞一般地逃串,逃出他们的视线范围,一刻一不愿意停留在那个地方。 高中毕业后,我下定决心要找到一个陈苒的替代品,谁知遇上了她。不知道是福是祸,实践证明漂亮女孩都不是吃素的。尽管如此,我们仍趋之若鹜。 在后来的交谈中,我才知道吴晓玥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上大学,不入流的大学。这时候我才觉得这女孩应该并非高不可攀(但是我忽略了一点,她同时也是职业女性,收入不菲)而且据我想象因该和我一样,也是个坏孩子。女孩如果懂事的话,就不应该逃课、约会恋爱,干那些学生不应该干的“勾当”,那么她就不会落魄到和我一样甚至比我还要糟糕的地步,那样的话她会成为某名牌大学的校花,当然就不会和我们闲聊,一定自命清高。 她还说她读中学时的境况和我差不多,尽管她并不知道我读中学时的境况,这更让我想入非非。据此,我能想象她的生活。她的身边应该有许多男孩像苍蝇一样整天围着她转——因为我身边也有很多女孩,老灰介绍的,这个前面说过。当然这个比喻有点不恰当,因为她并不是臭鸡蛋,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定疯狂地恋爱过,至少不像我这样遗憾,这方面女孩要比男孩有优势。也许她的恋爱是出于某种发泄或报复,就像穷人对富人的仇恨一样。当然那些男孩不可能假借团结、友好、互助、仗义和伟大友谊的名义和她约会,那样的烂招只有老灰能想得出来。正因为他们想不到,所以最终吴晓玥被一个像付公子一样穿着名牌开着豪车风度翩翩居心不良的男孩接走,他们就像冬天的可怜的棕熊一样只能眼巴巴地看着湖里厚厚的冰块下方游来游去的鱼儿流口水。虽然她的恋爱一定很高贵,但效果和我逃课泡酒吧一样,最终都被名牌大学拒之门外。那么因为之前的大体相同的经历,我们才有机会面对面坐着大谈人生感悟,同病相怜! “不好意思,你们聊,我困了。” 也许是我沉默太久,也许是她翻然悔悟觉得不应该和我们这样的男孩搭讪,突然间陷入可怕的陌生,尽管老灰还在喋喋不休。 吴晓玥戴上了耳机,斜着身子靠在座位上看着窗外,不一会儿闭上上了眼睛,那神情像极了陈苒。那时陈苒也这样,靠在我的老家那棵大树上,或者躺在草皮上,一言不发,也不许我发,只有耳畔暖暖的山风作响。 人骨子里都是孤独的,当有每天都渴望见到的人陪伴的时候,再大的忧伤都会化作天空淡淡的白云和金色的阳光。为了吸引别人注意而夸大自己优点这方面我总是不及老灰,有时我也想像他那样,至少不会让自己在人海中沉没,在让人讨厌之前,总是没有什么坏处;而自命清高孤芳自赏这种感觉或许更让人讨厌。没有谁喜欢跟一个傻瓜呆在一起,也没有谁喜欢跟大树探讨人生。 火车行驶得越来越慢,最后停了下来,停了十几分钟光景,另一辆列车从边上呼啸而过。透过厚厚的玻璃窗可以清晰地看见铁路两旁的山坡上那些大片大片裸露着的红色、紫色的土壤,就像皮肤上被阳光灼伤的地方。在干热的午后,山坡上的那些看起来并不怎么高大的乔木都低垂着脑袋,忍受着干渴的煎熬。车厢里热烘烘的,在高温下,各种各样的气味浓烈地散发出来。尤其是从女孩身边的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身上传来的那股馊臭味,浓烈而且断断续续。尽管老灰掀起了厚重的玻璃窗,但在没有风的车厢内各种气味混合在一起,太过于浓烈,这样的举动似乎效果并不佳。更要命的是中年男子忍受不住午后的燥热,干脆脱去了鞋子,一股馊臭味立刻惹怒了周围的人群,包括吴晓玥在内,大家一起横刀相向。 男子惹不起众怒,只好汲上鞋子,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无奈这已经是中年男子最后的底线,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典型的无赖大叔。他像一个没了绳子指挥的木偶一样瘫倒在座位上,袒露着胸毛呼呼大睡,样子十分可恶。 女孩侧过身子,一脸痛苦的样子,拍了拍处于半熟睡中的男子,很礼貌地对他说:“不好意思,你能不能把鞋穿上?”男子不但没有听从女孩的建议,翻一翻身后又熟睡下去,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毫不顾及周围的人的生命安全。老灰嚯地一下站了起来,太阳穴上青筋暴起。见此情景,我立刻推开老灰,生怕他又惹出什么祸端。 我的座位在中年男子斜对面靠中间走道的一侧,即便如此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然而让我更加担忧的是老灰,此人有时极有耐心有时却极易冲动,尤其在美女面前特别容易滋生英雄主义作风。我把位子让给对面女孩,然后推着老灰向车厢尽头走去。 车子停了十多分钟后,又开动了,前方越来越平坦,火车速度也比先前快了许多。 我和老灰站在两节车厢中间那儿不大的空间里吸着烟,看着窗外的景色,聊着我们的残酷史,然后聊到了女孩。那是男孩之间一个永恒的话题,那时老灰对女孩的印象已经由青涩转向苦涩。 第五章话说多了伤害别人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正聊到陈苒的时候,女孩突然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吓我一跳,我以为是陈苒在偷听我们的讲话呢?” “哦,那你就把我当成是你口中的那个女孩吧!如何?” “可以吗?” “当然不行了!**!”老灰轻蔑地说。 “是啊!” 我有些丧气,但也很清楚女孩是在开玩笑。 “难道我们长得不像吗?” “不是,我想你永远都不会成为她,她是那种对朋友热情,对敌人冷酷的杀手!” 这就是老灰眼中的陈苒。 “狗屎,哪有那样厉害!” 我最不愿意听到别人那样夸陈苒。这个时候老灰再胡言乱语,我想我有可能把他扔下火车。 “别听他胡说八道,我觉得你这样就好,像个女孩。” “哪有,过奖了!” 每个女孩都喜欢听到漂亮话语,吴晓玥也不例外。 那时她和我只有几厘米的距离。我甚至能够闻到她散发出来的那种忧郁的气息和独特的香味。透过从外面射进来的忽明忽暗的光线,我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的脸庞。当我的眼光触摸到她的目光的时候,我似乎看见了她的心灵,看到了她的世界,如童话般美丽,不是持续的,而是断断续续的。那时我还不敢发呆似地看着她,但我发现她也会用同样的方式看着我。倘若她有意避开我的目光,我会把我的目光收回,然而一开始她就没有闪烁的眼神,她的目光像月光一样的纯真柔和,我想她也看到了我的世界,一个凌乱毫无头绪的世界。她像每个女孩一样也会觉得羞涩,那种样子十分可爱。当我们的眼光交汇在一起,感觉很亲切,像久别了几个世纪的重逢,凝重而且深邃。 其实我从来都不能够把陈苒从我的记忆中除掉,也许她在我的记忆中已经是根深蒂固了,而那时又多了一个“陈苒”,感觉怪怪的。 女孩身上的服装搭配十分得体,像一个青涩的苹果,色彩鲜明而且有立体感。我看着她的样子,仿佛在和陈苒说话,后来楚雨琪说我那是意图用意念操控一切,以后可以考虑遁入佛门。我觉得她更多的是出于嫉妒,女孩总是嫉妒一切比她漂亮的女孩,哪怕是一丁点的优势。 当然她说的也有道理,任何自己想象的感觉都是极其美好的,如若还原到真实的世界里,恐怕一切都会荡然无存,那个时候我们看到的一切将会是面目全非,那是现实的世界,我还没有栽在里头。 后来我才发现女孩之所以闪躲,除我之故外还有老灰那直勾勾的眼神的功效。 “真倒霉!遇上那样的人。” “是啊,真讨厌,要是在以前我和周文非揍他个生屁不可。” “我就知道你们是小孩子。” “怎么?不信?你知道我们以前是什么样的吗。” 女孩真是走运,遇上老灰这样爱恨分明的热血男儿,而且老灰还擅长把自己的糗事作为谈资讲给别人听,每个女孩在无聊的时候都很愿意听他讲的故事。而那里居然有我。 “坏孩子。说吧!” 老灰终于如愿以偿。 “以前我们读高中的时候,经常带周文,不!经常跟着周文去酒吧胡混。” “你别拉上我好不好?” “不拉上你我还能说什么,不都是和你在一起才有那些残酷史吗?” 我在揣测着女孩想要一个怎样的形象,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不是像老灰说的那样。 那时我非常讨厌老灰,似乎我们在别人面前述说经历的时候,不是我揭他的短,就是他揭我的短,永远没完没了,最终都会成为没有遮掩的岁月(当然这种没有遮掩的岁月不是像夏尔。波德莱尔的诗里描述的那样优美)。 “你要说的是九九年的二月十四号那天晚上的故事吗?” “乖乖!你怎么知道我想说的,我的女神啊!” 老灰说着说着居然激动地抓住了女孩的衣袖。那时不知为什么我特想过去一脚踹开他,幸好女孩挣开他的手,嗔怒了一下,让我的冲动来不及变成现实。事后我都为我的想法感到耻辱,我竟是这样一个没有内涵的朋友。 “两个坏男孩的故事,谁不知道!我猜就是你俩。” 我至今也不明白女孩是怎么猜到老灰想要说的,我们并非坏到人所皆知的地步,那时的通信还很落后,即使在最有名的学校被揭穿也不会流传到人所皆知的地步。那时只有一个人能做到,那就是威震四海的“老差”。我在认真琢磨她是否会去那种地方,否则难以想象她会知道那件事。 “你怎么知道的?莫非你也在场,或者你去过那种地方?” “去过又怎样?不过我是听我朋友说的。” “你也有朋友?” “废话。我这样的人就不应该有朋友?” “不是,我是说你是那种类似于独孤求败的女孩。” “胡扯,你一定是小说看多了。” “你两还有完没完?我还说不说啊?” “你说飞机啊!”我希望他闭嘴。 “你说。”吴晓玥就是那种脾气十分倔犟的女孩,这一点和楚雨琪不谋而合。 “丢人的事情少在别人面前卖弄!”我有点气愤了,我不想让吴晓玥知道那些很渣滓的事情。 “你觉得,我不觉得!”老灰神采飞扬,一脸傲慢地说:“想当年,唉是那一年来着。” “九九年。” “哦对!是九九年,有二黑的关照,我们混得还可以。” “捡重点!”女孩其实并不喜欢他的胡言乱语,或许就是为了跟我抬杆。 “我话还没说完,别急!不过那天只有周文和我两个人,我们在酒吧里用酒瓶子砸烂了两个疯子的头……。” “果然很坏!” 女孩的眉宇间流露出忧郁的神情,但片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哼哼,竟然会有这种事……。” 女孩看着我。我看着窗外那一片片伤疤。 老灰这家伙居然没有听出来女孩对他的轻蔑,还在胡言乱语,真是个蠢蛋。 说实在的,我的确很后怕。我觉得我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带他去那样的场所。丢掉自己的小命事小,可是由这一切产生的后果实在是难以想象。我很怕丢人,害怕像初中那会儿一样,总是给父母丢人,可是我想不到几年后还是那个样子。这叫人情何以堪? 听到这些,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在别人的口中我是那样的人渣,不但如此,老灰具有那些陋习还和我不无关系。我觉得自己很不够意思,总是给周围的人带来麻烦,这一点我和老灰也算是臭味相投,两个祸害人类社会的家伙。 其实那件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2月14号那天早上,我看见陈苒和付公子在车里甜蜜的样子,我就觉得扫兴,我本可以祝福他们,但这种事情真叫人头痛。整个上午我都心不在焉,失魂落魄般的样子十分滑稽可笑。直到晚上,我才想到我也因该去哪里鬼混,只是那天不凑巧,所有的我认识的女孩都没空,天下一片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景象,只有我和老灰灰溜溜地泡在酒吧里面孤芳自赏,老灰居然比我还要惆怅,发出“孤独终老”的感叹。酒过三杯后,我们都有些迷糊了。那时酒吧进来两个头发染成鲜红色的**,一进来就要跟老灰边上的一个漂亮女孩喝交杯酒。结果老灰二话不说就推开那两个男孩站在女孩面前。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女孩,老灰被两个年龄比他大许多的男孩按翻在地。 那时的灯光很暗,场面很乱。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发觉我手上紧攥着一个破碎的酒瓶,只剩下瓶口的部分,其余都在两个大男孩身上和地上,混着血迹。我只知道拉起老灰没命般地往外跑。我们跑过了四条街才停了下来,那时我的双腿已经不能动荡,麻得厉害。那一刻我很后怕,怕他们把我告进派出所,怕那些带着帽子的家伙当着我父母的面把我送进局子,怕我的父母为我流眼泪。 后来我一直躲在学校不敢出门。故事很老套,结果也很老套,我和老灰都安然无恙。后来我听说那两人是外地的,混不下去跟他们老大回乡去了。两个家伙也曾找过我们,满世界里寻找。只可惜我们那时还是学生,还有学校这样安全与世隔绝的港湾,只要我们不说,没人知道,那晚我们去的那个酒吧在东区离学校很远,没有人会认识我们。 说来有些滑稽,只是在老灰讲给女孩的故事里,老灰成了打破**头部的主角,而我成了躺在地上等待救赎的那个男孩。还算不错,我还有英雄救美的狭义心肠。 “你还说!” 在我看来那样的事情并不值得宣扬,或许真给自己带来什么厄运也不是没有可能。我做不到真正的坦荡,或者说我还得考虑周围的人对我的行为的看法。最重要的是我并非乐意那样做。 “哎,怎么啦?” “要不是你冲动,我们能像那样被人追得那样窝囊吗?” “哎,讲点道理好不好,有点同情心好不好?不那样,那女孩怎么办?” 我也分不清楚我的行为是正义的还是罪恶的。那种事情谁知道呢,谁他妈的知道那个女孩是不是等着勾引哪个男孩才在那里胡混呢。但如果她是第一次遇上那样的麻烦也着实可怜,毕竟——是个女孩。 对于他的问题,我也回答不上来。我失去了判断能力。不过我觉得我是他的朋友,是不希望他遭受不公平的待遇的那种,我也为他的安全担忧,我有义务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事实上是我做得不够好。最可怕的是老灰的那种自以为是的心态,他不知道我们其实有多么地卑微。 “活该!” 女孩的反应一定出乎老灰的意料,“知道为什么么吗?” “我说我不知道,你是不是特鄙视我。” 我的确不知道,但她却知道我在想什么。 “遇到这种事情的确很棘手,如果那个女孩长得漂亮或者装得足够可怜的话,她也许应该大叫非礼,而你们就不得不上前去阻止。我想说——她让你们那样做了吗?你们不做仅仅是让她看起来好像很可怜,而事实上我觉得你们都很可怜。” 吴晓玥的确很聪明,是个精明的女孩,如果不是她那忧郁的眼神,我想她应该比陈苒厉害得多。 “你们听说那个女孩被打的事情吗?就在后来,你们走后。” 我和老灰一脸茫然,我们的确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为了躲避风头,我们在学校里狠狠地用功学习了两个月,不要说是外边的事情,就连学校里的事情我们都懒得过问,只是凑巧听大军说起过被打的人到处寻找对他们下死手的两个牛人。要不是那时我们用功读书,我想我可能连现在这所大学都考不上(那时两个月的学习成果超过了之前的两年)。不管怎么说很感激那段时光让我变得像个乖孩子。只是事实的真相让我大失所望。这么说我比想象中的还要混蛋。诶,都是一群可怜的孩子,为什么不在家好好学习,做点有用的事情,而非要去外面惹是生非呢。 等等,难道我真的很坏?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我想我只是生存在那样的环境中,仅仅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不受别人的欺负,不可能是那种喜欢惹事生非的人。和吴晓玥在一起的时候我总希望我是那个能给她遮风避雨,心无杂念的家伙。但是可笑,我是个敢于直面自己惨淡的人生的家伙,那样做作的表现恐怕学不来。还是言归正传。 我从心底里佩服吴晓玥的处事不惊,用词的当。但我所不理解的是她到底有怎样的人生经历,能够对这样的是非畅所欲言,再或者就是她根本就是对那些普通的人际关系无动于衷,铁石心肠,所以可以表现得那样从容。无从知晓,从当初到现在。 “是活该,不过有些东西你不会理解。” 我想把我的想法说出来,但又惧于她的凛然,而且没有足够的准备。 “不过那些女孩也的确可怜,流落红尘!” “够劲吧!”老灰这家伙简直不可理喻。不是故作玄虚就是脑残。这种时候他还不知道该倒向哪边。在这样的朋友变得聪明前,也的确不错。每个人生活中都需要几个脑残的好友。吴晓玥一脸愕然,而我却想笑,最终我忍住了。 “小声点。” “哎,周文你是不是怕了?老实说!”这位脑残朋友说。 “对,我怕得很!”我看着吴晓玥说。 沉默,许久的沉默。 “难道你们不想再谈点什么?”脑残朋友先开口说话。 “不想。” “想。” “还有,周文以前——” “打住,说点别的!” “吴晓玥。” “嗯。” “你读大几了?” “大四。” “什么?你要毕业了,那以后怎么办?” “以后也很好啊,就像现在一样,有一份不错的职业,生活平淡,如果以后条件允许再回来读书也有可能。” “那是没找到好的归宿吧?” “谁说找到好的对象就要朝夕相守了。” “我觉得你是。” “你说是就是吧。” “那我们以后怎么联系你?” “干嘛?” “喂,朋友哪有不来往的?” “你把我当朋友?” “难道不是吗,我们这么大热天的,这么有缘,不成为好朋友说得过去吗?” 吴晓玥咬咬嘴唇,寻思片刻,显得很开心,然后对我们说:“那么你们两个是打算一个跟我做朋友呢,还是只有你一个?” “我想周文他不稀罕。” 那时我真是无言以对,老灰把这个玩笑开大了。我因为自尊心强烈的缘故,根本不可能向她可怜巴巴地祈求,加入她们的队伍。 “这么说我明白了。以后有困难找我,我的联系电话就在名片上。” 那是个天大的误会,我花了几个小时的心思,辛辛苦苦地跟命运做斗争,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革命的胜利果实全被那个脑残的家伙窃走了。此刻我很同情伟人孙中山,我和他一样优柔寡断,错误地估计了形势! 我的心里十分慌乱、懊恼,我都不愿意正眼看着老灰。 “其实我刚刚是开玩笑的,周文这人不错。” 吴晓玥没有说话。一直挺着腰杆站着,像羽毛一样的轻盈。 可恶的火车这时从山洞的这头钻到那头,期间声音十分嘈杂,阴风四起,不断地向我袭来。山洞一个接着一个,没完没了。 云南的山的确很多,此起彼伏。有时山与山之间也会出现云南人俗称坝子的平坦地方。无论上下到处都是耕地——小河边,山坡上,甚至崖岸上也会有用小石头围起来耕种的地方。我呆呆地看着那些地方,像那些站在悬崖边没有办法喝够水的庄稼一样忍受着煎熬。 后来,老灰真让那个中年男子穿上了鞋子。过程是这样的:老灰坐回位子上之后,从我的包里掏出了六个橘子,挨个地送,先给女孩,再给边上的,最后给那个中年男子。那人虽然没有收下,但却很知趣地把鞋穿上了。我很惊讶老灰的举动。过后也才反应过来老灰具有双重性格。女孩,不,是所有的人都冲着他微笑。 老灰这个讨厌的家伙居然想入非非了。 不知道他在幻想什么,居然口水都流出来了。 我在绿色硬皮座位上扭了一扭困乏的身躯。然后狠狠地踹了他一脚。他抬起手背迅速抹去了嘴角的液体。 “你也记个我们的号码吧,无聊的时候,我们随叫随到。” 这个脑残的家伙真够聪明的,居然能想到这个,我甘拜下风,我想我因该承认我脑残。 老灰给女孩留了号码。 火车终于到站了。 我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暂且用哭笑不得吧。总之,很遗憾,对我自己而言,而为了脑残我该为他高兴,他交到一个不错的朋友。 女孩没有半点眷恋和不舍,也没有感到一丝不安,动作迅速地整理好一切,欢快地向前走去,像只百灵鸟。 老灰向她道别,她向我们挥手。那一次,结束了。 女孩迈着自信的步伐,迎着落日的余辉,已悄然走远。周围的一切显得很安静,死一般的沉静。仿佛她的离去带走了一切。 我身边的脑残可没闲着。 “很多事来不及思考 就这样自然发生了 在丰富多彩的路上 注定经历风雨 让它自然而地来吧 让它悄然地去吧 就这样微笑地看着自己 漫步在这人生里 yeah当往事悄然而走远 只留下清澈的心 。。。………” 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若无其事地哼着歌,唱着许巍的那首《漫步》。 “脑残!” “什么?” 老灰深深地吸了口气,“我不觉得那样滑稽,有的时候就是需要付出代价。我交到了朋友,而你。。。。。。。” 他故意等我作出反应,但我没有任何反应,我没有接他的话。 我俩沉默着向街道对面的公交车站走去。上了公交车后,我才慢慢回味老灰和她的冒然相遇,回味她一本正经的样子,回味车厢里的她的味道。我没有生气。 差不多要到学校的时候,坐在我身后的脑残捅了捅我的后背:“想陈苒了吧?” 我也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十分复杂,像高楼墙体上那些被落日余晖照耀下的广告牌一样,明亮却字迹不清。 “那有怎样!” “你还知道应该想谁,我现在连我自己该想谁都不清楚。” “你不是新结交了一个好朋友了吗?” “别逗了,这都看不出来,你才脑残!如果我有你的身高和假装斯文的劲,我不稀罕做她的好朋友。你别生气。而且老实说,你喜欢的不是她而是陈苒。这点我挺佩服你的,虽然我不怎么理解。” 我没有回答。他接着说:“还有!你说过的,你要把那个什么什么长得闭月羞花、婀娜多姿的楚雨琪介绍给我的,你得抓紧,知道吗?我只有两天的时间。” 片刻的正常后,老灰又恢复了不正常,或者反过来说也可以。 “我哪有啊,我什么时候说过介绍给你的!还有,我什么时候说过她什么花、什么姿,你不要浮想联翩好不好?” “搞飞机啦你!再说我跳下去了啊!” 还是说他脑残比较恰当一点。 “人家眼光很高的,不一定看得上你,而且脾气也不好,这个你知道的,要不然我也不会成为我的死对头。” “对头!对头你还跟她好上?” “这叫敬佩对手,好不好!说了你也不懂啦!” “不懂!懂你个蛋啊!什么就不合适了?说不定人家口味独特,就喜欢洪金宝呢?” 这句话从他口里说出来特滑稽。 “你文明点好不好!我在你那边像这样没礼貌吗?你得考虑下我的感受。” “管你诶!” 面对着这样嚣张的家伙我很是无奈。我的朋友不多,像他那样有既个性又显得脑残的家伙更是少之又少。我不想再放弃那些曾经第一眼看起来不算太坏的朋友。我怕孤独,我这样的人没有多少人能够忍受,因为我向来是我行我素,不管别人怎么看的。 这样想来,也许我应该把楚雨琪当做我的最好的朋友,只有她才能够忍受我的胡作非为而不鄙视我的行径,我说的是她被我同化以后。 第六章 回到百无聊赖的日子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自从那次和吴晓玥分开后,在后来的很长的一段日子里一直没有她的消息。 那段日子异常地苦闷、乏味。除了那些现在想来无聊得掉牙不堪回首的往事外什么都没有发生,生活枯燥得一踏糊涂,我总是得过且过,和那些游戏人生、嗜赌如命、或者狂放不羁的人群毫无两样,都一样的迷失自我,而且除此之外别无选择。其实这才是我的大学生活的真正写照,相信那时多数人都是如此,知不知所谓都要这样,一段青涩的记忆。 因为开学还有两天,老灰总是盘算着怎样花光他的钱然后再花光我的钱,又或者是怎样花光我的钱再在没有花掉路费之前回到自己的学校。而我和他呆在一起的日子总是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让他觉得生活的无聊,让他失去花我的钱和时间的兴趣,最重要的是我想让他立马走人,但是这样的愿望总以失败告终。 比如我结识了新的朋友的时候,比如老灰怂恿我去找潜伏在这个城市的那些漂亮女孩的时候,我会心甘情愿地为她们买单。我想这一定是我的虚荣心在作怪。而老灰也可以会毫不客气地坐收渔利。开学前两天就是这个样子,因为老灰忽然想起了我跟他说过的我在这里认识的三个“美女”老乡,也就是abc那三个女孩。 abc(这里暂且称呼她们abc,对于那些在我的生活中突然出现,却没有带来什么波澜,而且近乎一瞬即逝的女孩,像三颗天气预报里不会播报的流星,我没有记住她们名性的必要)是上学期我在一个书吧里偶然遇上的三个四川女孩。说是在书吧里,其实她们当时无心看书,想来只是因为逛街逛累了顺便进去歇歇脚的缘故出现在那里。a女孩长得还算漂亮,其余两个字母各有特色,b女孩最丰满,c女孩最有骨感。那时我顺便记下了a女孩的号码,至于b和c总是和她呆在一块据她说。也可以理解为当a出现的时候,b和c也总是会出现,当然这里面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她们三个不是连体女孩,比如在夜间两点就几乎没有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她们三个都是快有户口本的。b和c是属于那种打扮起来效果十分怪异的女孩,也许在她们看来很有格调,但在我看来她们的存在和出现就是为了支撑起这个美好而缤纷的世界而被“艺人”完全丑化的两件艺术品。有时会突然觉得毛骨悚然,跟她们在一起的时候,她们穿的很时髦的东西,像渔网像背箩又像刑具,让人又爱又怕,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另类的表现(请宽恕我那时的保守)。 遇上她们的情形倒让我觉得有些难忘(我说的是我自我的感觉难忘): 我正在看一本叫做《我的人渣生活》的书。书的作者好像是个叫做章无计的家伙,履历不祥,但那本书的确写得不错。在书架上见到它(名),感觉特别的亲切,因为我们宿舍的张小计外号就叫“张无计”(是取张无忌的谐音)。那是本很特别的书,除了封面上的“我的人渣生活”几个大字特变显眼外,在里面的每一页纸上都有那几个字。我每翻一页纸都需要巨大的勇气,因为那时我的身边坐下来了几位“美女”(长得怎样我还不清楚,只是根据声音来辨别,应该是几个漂亮的女孩,因为在和她们谈话之前我都没有勇气抬起头看她们的外表)。我感觉她们在盯着我看,同时也看到了我看的书。这个直觉倒是没错,她们的确在看我和我的书,因为不一会儿结局就见分晓了。其中一个家伙把我看的书纸页上的那些个大字都朗读了出来。我本来就心虚,我很怀疑自己的生活也是人渣的生活,或者说我就像个人渣,再被她那样地关注以后,我彻底投降了,我宁愿相信我的生活就是人渣的生活,相信自己就是人渣。我面红耳赤,浑身火辣,那一刻,我仿佛就是已经原形毕露的彻头彻尾的人渣。 这种情形你可以想见,我并不是畏惧那两只怪物,我一点也不怕她们,因为她们对我没有什么恶意,更不会加害于我。我只是惧怕另一个穿着打扮还算得体,长得还算漂亮,而且说话声音很动听的女孩的注视。她坐得笔挺,而我越看越往下沉,可以说她是在俯视,能够把我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我主动向她们示好——傻笑,这是缓解尴尬气氛的最好的良药,证明我也不好意思,我的立场和她们一样,我也鄙视人渣!接着她们就开始和我搭讪了。a问我是不是经常来,我就坚定不移地回答说是(其实我只是偶尔去,因为我几乎没时间去,但要在美女面前装成好孩子的形象,我只好撒谎)。当b和c问我是哪里的、家住哪里之类的时候,我原本不想回答,因为她们那样问在我看来有些歧视的成分。但当a静静地注视着我的时候,我说了真话了。我说我是攀枝花的,家就在农村。后来她们突然改作用方言和我交流,这让我警惕的心放松了下来,得知她们也是四川的感觉很好。我才意识到其实b和c蛮善良的,这和她们另类的外形格格不入。因为遇上老乡,我就有理由记下她们的电话号码,于是我记下了a的号码。a除了长相不错外,身上还有些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比方说言谈举止格外精神,干脆利落,而且眼睛很好看,笑起来嘴巴的样子也不赖,蛮好看的。 我和abc只是很普通的同乡关系,因为普通所以来往可以很普片,不拘小节,所以我就答应了老灰的请求。我毫不犹豫地给a打了电话,让她带上b、c一起来。老灰之所以那样做完全是出自私心。我记得那天老灰像只发了情的公狗,他一口气把一个中年妇女在天桥下面卖给他的一张艺术片光盘看完了还意犹未尽,所以就怂恿我打电话给abc。而abc各有特长,我还真担心他吃大亏。但事后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老灰并没有表现得太出格,太让我颜面扫地。现在想来我也是杞人忧天,因为老灰本来就见多识广,他交往过的女孩比我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跟她们成为好朋友,在我看来友情和爱情一样,我的态度向来都是宁缺毋滥。只是任何人都会做出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我也不例外。我带够了钱,心里很痛快,甚至想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我想一切顺其自然。然而那时老天专跟我们作对,几乎没有做对一件对的事情,总是在恶性循环,越是无聊就越倒霉透顶。 那天我们的目的很明确,倘若要坦白地说出来,那就是想占她们的便宜。我并不喜欢拐弯抹角。那是我的大学中为数不多的极具无聊的时光,那个时候空虚、孤独,只要有事可做,都会觉得很有意义。在以往我会拿着厚厚的英语词汇表一个人坐在学院办公楼背后那棵高大的梧桐树下面的环状木椅上背个天昏地暗。但和老灰在一起似乎别无选择。老灰是那种做事不计后果,不循规蹈矩的男孩,这一点正是我们的共同之处。 下午,阳光明媚。我一直都觉得昆明是我所去过的城市中最美丽的一个,它的美丽和财富无关,那里有一年四季盛开的花朵,那里有色彩缤纷的阳光,那里的郊外还有空气清新的森林,在房价和房租涨得满天飞舞之前,曾经也是穷人的天堂。b小姐和c小姐都穿着白色超短裙,a女孩也穿上了黑色镶金边齐膝的夏天穿的裙子(似乎她也有意显得和b、c与众不同)。b、c穿的可是超级迷你的那种东西,只有老灰跟她们挨得很近,简直挤在了一起,我还是不愿跟她们离得很近,因为我周围到处都是一些熟悉的目光,有一些炙热。那种时候我居然会在乎那些,说来有些可笑。 老灰很肯定她们每人至少用了半瓶香水,两人加起来就刚好用了一瓶。他还说她们用的是很便宜的那种,这方面老灰颇有见地。 老灰有一种奇怪的交际方式,那就是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尽量让自己成为骄傲的王子。所以我刻意和a、b保持距离的方法并没有奏效。每每老灰要贬低戳穿我的罪行的时候,我就得向他们靠近——女孩眨巴着大眼睛好奇地等待着我的下文。我很讨厌他们的无聊的开心,真的很无聊。 为了打击报复——并不是因为我小肚鸡肠,我可以毫不忌讳地戳穿她们,也不是为了光明磊落,仅仅就是无聊而已,就像饥肠辘辘的人看见食物会毫不犹豫地吃掉一样。最后女孩们才袒露有男友的事实。这让老灰很失望,让我也很失望,虽然有些事情在意料之中,但的确很扫兴,我说的是无功而返。那天我给她们打电话的时候,恰巧三个女孩的男朋友都挺忙,所以才放她们出来“害人”,不管怎样,那天我损失了三百多块,那又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最糟糕的是老灰竟然一毛不拔,还出尽了风头——仅仅就是出出风头而已,所有出钱的机会都留给了我,而一切慷慨、豪爽都归他所有,所有的豪言壮语都被他用光了。女孩之所以不客气,因为女孩说:“我们是朋友。仅仅是好朋友!” 其实那天说好老灰请客的,可能是他忘了,他太忙了,忙着和女孩们尔侬我侬,热火朝天,这种时候总是需要个帮手才像样,像我这样的桑丘去哪里找! 他们都是正确的,所以在老灰忙着跟a讨论恋爱与婚姻这种严肃的话题以及与b、c探讨伟大友谊的时候,我只好积极地配合一点,不然人家以后会说男人都小气,倘若她们不再出来“害人”,那么谁来拉动内需,谁来拯救金融市场。结局是这样的:a虽然和老灰说话很投机,但仅仅只是好朋友,其它的不用点明,所以在晚上8点正和我们分手了;b和c尽管风情万种,但关键时刻也不是省油的灯,分别在a走后的五分钟和十分钟之内被别的电话“骗”走了。 20:10分的时候,我和老灰又孤零零地走在大街上东瞻西望。一阵阵暖风抚慰着老灰受伤的心灵,这时候老灰才大发感慨:原来女孩的香水不是为我俩而喷,是我们得意得太早。其实从头到尾吃亏的只是我一个人,老灰毕竟没有什么损失。那个时候的精神损失一文不值。过后老灰让我对此事守口如瓶,他说他连像b和c石榴姐级别的都搞不定,传出去以后他还怎么做人。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我们的问题,一切都太唐突,总是自以为是,一开始就不正常(倘若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算正常的话),而abc那天很正常,和往常没什么不同。既然有问题就得不到什么好的回报,我并不相信报应,我是说,倘若你不把别人当回事,那么别人也不是傻子。生活就是这样,很多时候我们看问题都是以己推人,在自己不正常的情况之下,得到的世界都是疯狂的、虚假的。承蒙老灰关照,我守口如瓶,连苹果也不告诉他,因为在老灰的启发之下,我似乎也觉得那是件能让我威风扫地的事情。 第七章 打发掉烦人的家伙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物以类聚。在我们见到楚雨琪之前,还有幸见识了苹果的风流不羁。 我和老灰因为威风扫地,没有颜面再在外面胡混,只得灰溜溜地晃回宿舍,当我开门进去的时候,苹果和女友正在表演少儿不宜的节目,老灰看得眼都不眨一下。看到我们突然从外面回来,小羿立刻装得一本正经,拿着我的《德米安:埃米尔。辛克莱的彷徨少年时》正经规坐在苹果的床沿。苹果很自然地站在我和老灰面前。我为我的莽撞感到万分地耻辱,我竟然这样对待兄弟。我没有道歉,而是把老灰原先观看的那张光盘很郑重地交在苹果手里,拍一拍他的肩膀,转身带着老灰出了宿舍。 临走时我对苹果说:“希望你继续发挥它的余热,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苹果的女朋友白羿是我们宿舍的常客,外语系戴金丝眼镜的美女,我们平时管她叫小羿,一特倒霉的女孩,大一刚来就一不小心栽在苹果手里。那时的苹果戴着一副纯黑色边框眼镜,总是装作一脸的领袖风范,那时的白羿像一切上进青年一样对领导既敬畏又爱慕,爱慕他们的权利。苹果那时大二,深得一校团委老师的青睐,毫不费力就在竞选中胜出,爬上学生会主席的宝座,让那些学生会里的元老狠得咬牙切齿。没办法,像白羿那样听话的好孩子太多。 “我会的,周文!对了,你的qq里,楚雨琪的头像在闪烁,该怎么办?” 我怎么知道怎么办,身后还跟着一个讨债鬼。我出门时甚至不知道该去哪里,可恨苹果放着外面那么多的旅社不去,偏要选择在宿舍。我不由得为他能否潇洒自如捏把汗。在大学里就这样,不让你的青春有点事,青春就像氢气球一样迅速升到千米之外的高空报废,回来时突然变成皱巴巴的样子。你会觉得虚度年华。像我,守着陈苒、吴晓玥那样的女孩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整日无所事事,只能把精神寄托在踢球和游戏上面,让汗水在面颊上干涸。 “你跟楚雨琪约好了吗?” 老灰那时像个正在面对经常缺旷学生的老师一样,急切、焦躁。 “没有。” “那还不快点打电话,刚才你也不看看楚雨琪在qq里说什么。” “能说什么?不就是问问我‘来了没有,在干什么’。好了!我打电话就是了。” 这样的话一下子让老灰变得婆妈起来。 “哎,牛干巴,你能不能积极一点,我大老远地跟来,我容易吗?哪有你这样对待兄弟的,没诚意!优柔寡断。” 这是我最不愿见到的结局,我和老灰之间的裂痕似乎像病菌一样不断地滋生。 我很不痛快地拨通了楚雨琪的电话。 “好啦!哎楚雨琪,在干嘛呢?” “在跟谁说话呢?怎么发短信也不回,打电话也没人接!” “哦。。。。。。” “我就想确定一下还活着没有。” “还好啦,不过快不行了。” “跟谁在一起啊,怎么大叫大嚷的?” “跟老灰啦还能有谁。” “哪个老灰?算了没兴趣知道,能过来吗?后门边老地方烧烤摊。” “好啊,给你介绍个男朋友怎么——样。” 楚雨琪没等我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这死丫头!这下你满意了?” 老灰当然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焦躁的心情总算平复了一些。 晚上九点半,总算见到楚雨琪了,不过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老灰似乎是很喜欢楚雨琪的,但我渐渐的对他的想法不感兴趣了,也许这才是我消极怠工的真正原因。有时候他总是令我很为难。而且这家伙后来在向我描述对楚雨琪的印象的时候用到的几乎全是不堪入耳的词汇。也许他还不太肯定他需要什么,也许他还未从下午的阴晦中走出来,不过那时可以肯定的是他并不在乎楚雨琪是否是我的好朋友,他只在乎楚雨琪对我很讲义气,在乎楚雨琪的嘴小、脸蛋秀气、身材好。 楚雨琪还是一点没变,可爱、直爽、喜欢跟男孩在一起。 我把老灰带到那里的时候,她并没有正眼看老灰一样,仿佛一切都在她意料之中。她故意拿起酒瓶给身边的两个男孩倒酒。这让老灰很不舒服,甚至有些醋意大发,他似乎忘了他们只是我的舍友,并非是她的男朋友。 大虾他们很识趣地给我让了座,不过这几乎把我带入灾难之中。楚雨琪是个外强中干、色厉内荏的家伙,不了解她的人都惧于她的威严,可我最怕的是她冷笑的样子。我的到来让她更加有恃无恐,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不停地给我倒酒,然后把酒话桑麻,开始盘问我今天下午的事。 “听说你们——。” 那时楚雨琪目光狡猾,但并没有把我打败。 “下午我和老灰去逛街,泡吧,怎么啦?” “哦,我还以为——” “对,还有几个老乡,很久没见了,真是难得!” 我用大口大口地啤酒来压抑内心的尴尬。 “这样啊,嗨!大虾他们真是无聊。那说说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吧?” “几个老乡聚会你去算怎么回事,我连大虾他们都顾不上。况且小米去了更不合适,开学第一天嘛,小米一定会在班上爆料的。” “如果没什么她怎么爆料?” “说我整天跟女孩混在一起,以后我还怎么找女朋友?” “我不是女的?” “你例外嘛!” 大虾他们被我的一句话逗乐了,因为班里几乎无人不知“例外”是什么意思。 “不许笑!。。。。。。。” 总算把话题交给了她和大虾他们。 虽然老灰也在其中瞎掺和,但效果不佳,楚雨琪是不喜欢跟陌生人搭讪的。但几杯啤酒过后,楚雨琪眼里流露出来的那种失望总算消失了,又恢复了女汉子的模样,只是老灰没有占到任何便宜,任何人都一样,在她面前不论怎样表演都不能让她失去半点尊严,除非她自甘堕落,就像失去第一个男朋友时那样,而且就连这样都还是因为受到我的影响,在她的本性里恐怕找不到失意、有失体面这样的词汇。越是大大咧咧的女孩,自尊心越是在顽固坚守,在爱情方面。 我不知道大虾为什么要出卖我,我从来没有对不起过他——当然这是一句毫无意义的话,因为这仅仅只是我的主观感觉,谁又能知道他会在什么时候或者什么事情上得罪于什么人呢。我只能说如果真像那样的话,人活着真累。 老灰走掉了,我真希望他活在我为他想象出来的那个世界里,没有颜面扫地,没有自卑,他总能化险为夷,时来运转,他不再需要我的帮忙。 第八章 不同寻常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约莫过了两个星期。在一节专业英语课上,我突然发现楚雨琪穿得很暴露,简直不合身份不合时宜。不过好在她总能在我无可救药的时候给我带来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在课堂上研究她为什么要穿得这样暴露。我不知道为什么院方要给我们开设这样的专业,他们居心何在,他们一定以为我们将来都会背叛祖国,去给国外搞研究。我想我们班的叛徒毕竟有限,据我观察只有曹杉杉有那样的嫌疑。 曹杉杉是个崇洋媚外的家伙,他只看国外的作品,只谈论国外的潮流。而楚雨琪显然不会跟他同流合污,即便是小米也不会。曹杉杉在我们班只是一个例外,一个独孤贱客,一个能力超群足可以引领未来世界潮流的家伙。可是他太孤独了,世俗不需要清高,最要命的是每个人都知道他在模仿清高。 谁都知道那样的课堂极其乏味,我想就连上课的老师也知道,所以她故意避重就轻,索性给大家讲一些她在国外的一些风流往事,不过除了曹杉杉外没人感兴趣。大家似乎还是对看杂志和背过级的英语单词更感兴趣些。而我,正在思考楚雨琪为什么要穿得像个女人样。 楚雨琪习惯坐在我周围,或者说我习惯坐在她周围,我也搞不清这个因果关系。那一天也不例外,意外的是平时习惯穿牛仔裤,长袖t恤衫的楚雨琪竟然也穿上超短连衣裙,让我忍俊不禁的是她连长袜也不穿。怎么看都没有女人味道。只是动机很值得怀疑。这样一来,周围的男孩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来,我不知道大虾他们是被迫观看还是在像我一样做更深层次的思考,可以肯定的是,周围的男孩都有事可做。我真想为她的大公无私的精神鼓掌,可是我越看大虾他们的模样越觉得不对劲,那是一种贪婪的眼神,还伴随着咽口水之类的症状。 我用笔根重重地戳向前排楚雨琪的背部,问她:“干嘛穿得这样寒酸?是不是缺钱花?” “你说什么?” “我说你干嘛穿得这么少?”我一激动,声音大了点,引得超过三分之二的同学都回头观望。幸好老太婆对自己风流往事以外的不敢兴趣,依旧对着麦克风信口开河。 那是一间能容纳几百人的教室,通常只有上公共课的时候才在那里,不过最近学校的教学资源很紧张,新的教学大楼还没有完工,所以不得不把我们的专业课也安排在那里。校方也实属无奈。在那里我的除曹杉杉以外的同学总是离老师很远,或者说离外面的花花草草更近些,想必他们都有置身户外的感觉,就算你大背过级的英语单词也不会被发现,很多人都在忘乎所以地解决自己的事情。 而我目前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楚雨琪的异常之举。 “哎呀,你想死!” 楚雨琪在说话的同时,用脚用力向后踩了几下。幸亏那天我没有把脚伸向前,不然可想而知。她的这一举动尽虽然没有带来实际的杀伤力,但却也能让自己消了气,又像在抽风一样驾起小腿不停摇晃,装作没事人一般。可恶的是,大虾他们已经完全不能自制了,口水越拉越长。本来我觉得她是在毁灭自身形象以助长教室里的艺术氛围,长此以往女同学都会效仿,到时恐怕小米也不例外,那样倒是新鲜,可是我完全忽略了男同胞们的表现,发呆、咽口水、没事老去搭讪,更要命的是他们放下了男孩们的话题去谈论女孩们的表现,这完全是误国的表现。 “为什么?我是关心你和大家,你把男孩们宠坏了!” “哼哼,你等着看好戏吧!” 我觉得楚雨琪像是想要报复社会,也许是想男朋友想疯了。可是谁都觉得她是个单身主义者,各院的王子都不敢靠近她。其实她是被高中同学冤枉的,可谁让她这么出名呢,大家也就信以为真,越传越离谱。 看样子她生气了,不过仅仅是对着我那句话留下的声波生气,我想她并没有针对我,因为她背对着我。 “是不是在考虑接班人了?” “你说呢?”她转过头来瞅着我。 我很惭愧。 我之所以会感到惭愧,是因为我没有完成我给自己的任务。 在两个月前楚雨琪原来的那个男朋友跟她分手了,我就开始为她的终身大事发愁,为这事我可没少为她操过心,就因为她跟男朋友刚分手后接连请我吃了好几顿饭。也怪我嘴馋,吃了她的饭喝过她的酒就满口奉承下来,说一定要让她幸福(“一定要让你幸福”,好沉重的承诺啊,就被我那样轻易说出口了)。从此她又回到了那个自信、出众的自己,可是我却背下了难以偿还的债,虽然她的小白脸师兄不是个东西,可是在离校前,谁都知道他才华横溢,英俊不凡,我去那里为她找到那样的男孩呢,更要命的是我除了树敌太多,根本就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总不能把大虾介绍给她吧。每每这样想我都会感到绝望,可是即便如此,在她面前我还是要表现出自命不凡的样子,因为她是如此的善良,面对她我也有良心发现的时候。我相信自信可以传染。 “没问题!包给我好了!上课专心听,没准保送的名额就是你了。” 她没说话,只是看着小米做了一个无奈的笑容。小米是她的好姐妹,她又怎么会去跟小米竞争那个保送的名额呢。所以她在学业上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我已经看够了她失落的样子,我是说在她跟男朋友分手后的那段日子里。女孩失落的样子很可笑也很可怜,这点无可厚非。可笑的是她们行为古怪,可怜的是她们毕竟是弱势群体,当然我说的是在那样的年代里。她们极端、纠结、神经兮兮。 “可以的话我把洪金宝,不!梁朝伟,介绍给你了。” “谁?” “老灰!那天你见过的,很优秀的!” “哦,你说脑袋大大的长得像洪金宝那一个啊,嘻嘻!” “其实这人很不错的。” “当然啦,和你差不多,不想要!” “……。” 我觉得她很是可恶,居然把我和老灰相提并论。 不过后来一想,也有道理,能经常呆在一起的朋友,在某些方面肯定是有共同之处的,无论贵贱、美丑。 “不想?” 我和楚雨琪都尽量地压低了嗓门交流,楚雨琪甚至还用手遮住嘴巴,可是这还是触动了那个四十多岁的假老太的神经。因为她正在煽情鼓动大家出国学习,谋生,在问到大家想不想的时候,楚雨琪居然敢说不想。假老太十分生气,在她竖直了耳朵第一次倾听大家的心声时,收到的居然是这样的信息,她一定痛彻心扉,为祖国有这样没出息的学生而感到失望。即便如此她还是有些不甘心。 “谁说的?起来说说自己的想法。” “没有,老师,出国的负担太重。” 我马上站起来回答了假老太的问题。 “是你啊周文,没什么,你在国内好好发展就行。” 假老太知道是我说的非常高兴。大家虽然都很想笑,但怕笑声淹没了下课的铃声,除了小米这个傻瓜,都憋住了嘴巴。相较之下大家对商业管理课更感兴趣一些,那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博士开的课。 在去上课的途中,楚雨琪似乎有所感触。 “周文!” “啊?” “你是个骗子。” “靠!我骗你什么了,倒霉孩子。” 楚雨琪扬起脸看看我。我叫她孩子的时候,她总是这种表情,她虽然有一米六七的个头,而且还穿着高跟,但毕竟还是没有我高,这点她很是心悦诚服。 “对,我是三岁孩子,请问你在这儿认识的人加起来能超过十个吗?除了你自己你还认识谁。” “大虾、苹果。。。。。。。” 我一口气说出了我们班所有的男生。 在另一个教室里,坐在一旁的小米凑过来,瞪着大眼睛看着楚雨琪说:“我很好奇,你们说什么呀!我听了半天一句没明白。” “你继续装傻吧,亲爱的小米!” “哦!” 小米把书包打开,拿出课本和笔记本。 “唉!那个小米,记得考试之前把笔记复印给我一份。” “好啊,待会儿下课后你把你刚才和我姐妹说的告诉我,考试之前我把所有的笔记都复印给你。” “去,我的给你。” 小米看了一眼楚雨琪,摇了摇头,叹息了一声。 “哎,楚雨琪,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我又用笔捅了捅她的后背。 “你烦不烦啊!想知道请我吃饭!” “我也去…我也去。”旁边的几个都没怎么安好心。 苹果大老远地从前面爬上来,看见他那总是有气无力的样子,真难以想象他一天到晚都在干什么。 “蚊子你死定了,老妈妈绝对让你死得很惨!” “都是让你连累的。”小米有些着急了,“可怜我的保送的名额有危险了。” 楚雨琪有些幸灾乐祸:“周文你怎么补偿人家小米,名牌大学的研究生保送名额啊!” “算了,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小米总是很善良,连自我安慰都表现得很善良。苹果总是很惹人讨厌,连走路的样子都会惹人生气。我对进一步深造不敢兴趣,所以我并不能够理解小米为什么要那么紧张,只不过在距离下课还有一分钟的时候,夸张地笑了一回而已,说不定,假老太还会在院领导面前夸她乖巧伶俐,懂得趋炎附势呢。那个时候像我一样的人都在自娱自乐,看报、看杂志、睡觉、对时下的情况评头论足。还有就是像苹果那样的可怜虫,把青春全部交给情爱。 “苹果你又在干什么!我说我怎么失眠了呢?敢情是你害的啊!” 晚上11点我又十分清醒起来。 “不好意思我也失眠呀。” “你失眠关我什么事,别坑害我呀!” “苹果你活腻了?”睡在苹果对面的老虾几乎跳起来了。 “你们干――干嘛?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最后一个也掀起了被子啊。 ‘“得了,都别装b了,睡不着起来打――打牌吧!苹果别看了。” 无奈,那晚苹果又害大家失眠。 苹果总是习惯熄灯后点着电筒看美女杂志,经常把大家搞得很疲惫。说也怪,小羿人长得可以,但他却还是不满足。由此可见人性都是贪得无厌的,而且大学生的自制力有多么地糟糕,未来的社会可想而知,享乐主义盛行啊!大虾他们曾经以他为榜样,可是自从看到苹果的下场后,对爱情变得挑剔起来,他们有他们的一番理论,说是要一步到位。可是谁也没有一步到位,都大三了,眼快就大四了。 不管怎么说,对于苹果独自破坏宿舍清规这点,大家伙一致很反对,觉得很不公平,大虾他们两个一致认为要么大家一起破坏,要么谁都别破坏。利益面前哪儿还有大公无私啊!我虽然也是受害者,但不管怎么说,我坚决反对搞极端主义的,历史证明极端主义思想是错误的,搞不好要完我完社,在我领导下的宿舍里是坚决不容许这种思想占据上风的。最后通过集体投票,两票赞同,两票反对,此事暂且搁吧。 两周后,苹果向大家通报了他最近一段时间来的思想成果:他认为兄弟友情很重要,可是要让大伙一起乌托邦毕竟不是件容易的事。一个自闭,一个穷困潦倒,一个泼皮无赖,哪个好姑娘会看上这样的家伙呢?所以苹果和小羿商议后决定逃离这个是非地,独自过田园生活。 在苹果离开之前,我们还是一如既往地打牌消磨时光,不知道是因为无所事事而打牌还是因为打牌而无所事事。然和我那朝思暮想的陈苒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比普通女孩要出众得多。 “唉,大虾你怎么有对2不早出……你看你,把我的姊妹对搞撒了……” “**,无b聊!” 。。。。。。。 两周后,大家已经对楚雨琪的穿着见怪不怪了。而我似乎就好惹是生非。 “楚雨琪,你搞什么呀,还穿那样!” 这次楚雨琪没有给我商量的余地,一脚就踩在我的脚尖上。 。。。。。。 我简直想不出什么理由让她那样憎恨我。 “你变态啊!” 上课的时候,她在我专心致志地看报的时候,把我的参考消息抢走了,把它交给了边看书边掏鼻屎的王啊毛。 下课后,我从她身旁匆匆擦肩而过,由于速度太快,她并没有踢到我,但是从那重重地落能察觉到我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哎!变态,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没兴趣听啦!” 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 “你给我站住!” 周围的人都停住了步伐,以为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群无聊的人群。 楚雨琪并没有急着向我倾诉她的想法,而是拉着我的手臂像没事般地向前走。走到一片竹林前,倒是我忍不住好奇,先开口问她。 “你干嘛?” “不干嘛。” “不干嘛?!你知不知道你干才很愚蠢,把脚抬得那么高,如若放在特殊时期期间,你早就因为流氓罪被处决了!” “有吗,那时有这种事?” “有没有你别问我。你说,告诉我什么?” “啊,没什么。” 可恶的楚雨琪,居然像个没事人一般,表情十分平静。 “不说我要滚蛋啦!” “好吧,你走吧。” 她这样说,我反倒觉得过意不去。我的大脑里的第一反应是她遇到什么麻烦了,要不就是失恋了。可是看起来并不是无精打采的样子,仅仅是犹豫,一个人犹豫不决。虽然面部很平静,但是看得出来小脑瓜在不停地盘算。 我陪她一起走到餐厅里,她也没有开口。我把外衣搭在椅子的靠背上,等待着她说什么。 她还是没有开口,她放下书包,理了理黝黑亮泽的马尾,然后指指椅子,让我坐下。我越发感觉莫名其妙,看着她离开的背影,不禁有些不寒而栗。我再也没有办法装作镇定。我掏出一支香烟猛吸起来,我甚至想过逃离――我做了最坏的打算,她如果向我表白怎么办?绝对不可能,但是。。。。。。,不如现在走掉。可是我怎么能这样做呢,那毕竟是最糟糕的,这样的事绝对不会发生,或者不能让它发生。片刻她端着两份午餐过来,看看我又低下头一阵坏笑。 “啊,坏蛋!一定是要我帮你传话吧!没事怎么会献殷勤呢。” 我装作很轻松,看穿了她的样子,绝对百分之白正确。 可是她还是只是笑笑。 这已经超过了我的心理承受能力。我放下筷子,嚯地站起来。 “别紧张!紧张的应该是我,”楚雨琪叹了一口气,接着说:“不知道这样做对不对?” 楚雨琪突然一脸迷惑。 “肯定不对!” “你怎么知道的。或许吧,算了,那我就不去了,反正没什么意思,唉!” 楚雨琪猛地吃了一口饭,似乎心意已决。 “等等,你去哪儿?” “怎么好意思开口呢!算了,就按你说的吧,反正听你的没错。” “等等!等等!我说什么了?” “你说肯定不行。” “这样吗?那你说说你本来打算做什么,或许我可以为你做一个参考。” “也没什么,前段时间我不是报了我们家乡举办的一场歌唱比赛的名吗,小比赛,我还那样打扮适应了一段时间,可是我还是觉得不行。” “这就是你说的好消息?” “嗯。” “的确,我是说的确是好消息。你知道吗?现在就业有多他妈的混蛋,你甘心去做一个小职员?” “这么说,你对我有信心?” “学校里你第二,没人敢第一,可以这么说!” “算了我还是习惯听你的坏话。” 她笑了,那也就是没问题了。我感到快活起来――我也许可以去看看,没人能阻挡。 选美比赛。可以这么认为。这就是我的奇怪想法。无聊的人总是喜欢凑热闹。 “哈哈哈,什么时候?” “下周。” “我做你的粉丝!” 现在想想,好肉麻啊!居然把她逗成那样,那时的我居然是那样子。 为了跟她去看比赛,我去医务室打了一个假证明,让大虾替我向代理班主任请了三天的病假。 糟糕的是后来代理班主任居然让大虾转告我,说要组织同学们来看望我。 我顿时被吓得满头大汗。还好急中生智,我将计就计,把一个月前大虾重病时吃剩的校医给他开的药丸放在枕边,蒙混过关。 对我装病这事楚雨琪表示很赞同,而大虾他们几个也没有理由拒绝,因为他们都是贪得无厌的家伙,平时不论要他们办成什么事,只要给他们一点好处,没有不成的。而这次连成本都省了,因为小班断然不会空手而来。 只是期间出现了点小插曲,楚雨琪这孙女为了报复我上次我当着全班人的面说她穿得暴露,尽然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要喂我那些药丸。恨得我只咬牙切齿。 为了掩人耳目,我和楚雨琪等到其他同学都上课去了才匆匆赶往车站。还好,到她们那里的交通很方便,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第九章 在她的家乡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那是我第一次前往她的家乡。一个到处是推土机轰鸣声的地方,一个叫作菱城的小镇。虽然只有四五条不大像样的街道,但小镇的东边一片狼藉。楚雨琪说那是小镇的新城区,到处是建筑公司的施工队伍。相较之下,西边的小镇安静得多。我们从小镇的车站出来,正好遇上几个领导摸样的人在自娱自乐,其中有一个四十多岁的胖子面对着一台摄像机器,叽里呱啦乱叫一通。楚雨琪说那是她们的家乡话,我听不懂。的确,我一句都没有搞懂。 楚雨琪拉着我不停地往西边走。我们一直在破旧不堪的街巷里穿行,一路上街道两边东倒西歪像火柴盒一样的房屋不断映入眼帘。真是破败不堪,最高的也只有四层。家家户户都敞开着二三楼的窗户——阁楼是没有窗户的,多半用来做仓库。想必住在街对面的房客都可以把对方家里看得清清楚楚,窗户正对着窗户,而且离得很近。从街道上看去,窗户和墙面上满是青藤,偶尔有几户人家的花盆里种着我没有见过的植物。小镇很小,可是街道上却热闹异常,我们在拥挤的人群里穿行。 一路上楚雨琪跟我开玩笑说,这里是她们的商业区,这里是他们的文化区,这里是他们的住宅区。可是一路上的楼房都没有什么区别,在我看来。 在临街的窗户里,一些闲得两眼发光的青年爬在窗前看着街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包括像我和楚雨琪一样的路人,就像看猴一样津津有味。当我们路过一户窗户漆成橙色的人家时,几个葡萄皮连同葡萄籽一并落在我的身上,可是窗户里却不见人影,连句道歉的话语都找不到。楚雨琪虽然说她早已见怪不怪,可还是差点笑断了气。不知道是我可笑还是她可笑。我跟着她一直走到像蚯蚓一样的街巷的尽头,然后被她拉进一栋有三层楼的房子。小楼的一楼临街门牌上鲜然写着“陈氏面馆”几个大字。里面的陈设古色古香,在一个不大的店面里摆放着五六套被食客磨得光滑的粗纹木头桌椅,地上镶着十多年前的青砖。食客却络绎不绝,食物的味道一定不错。不知是因为上午把药当早饭吃了,还是因为食物的香味太浓,我的肚子一阵叽里咕噜乱叫。 楚雨琪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刚进门就奔向黄梨木柜台后方的一个四十多岁光景的妇人。她和母亲的感情一定不错,这让我多少有些纳闷。在我看来,乖女儿通常和母亲的感情很好,而刁蛮女孩通常和父亲关系不错。也许,楚雨琪有时乖巧,有时刁蛮。 楚雨琪的母亲对我异常客气,她多半是以为我是楚雨琪的新交的男朋友,这点我在之前并没有考虑到,所以十分难为情。要是我是她家真姑爷反倒没什么,可关键我是个假货。的确很难适应,所以我不得不央求楚雨琪把我带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结果她把我带到了她在二楼的闺房里,虽然不是很合适,但那里还算安全。晚饭前我们就一直躲在那里。 到了晚上,楚雨琪把我安排在他家三楼的一间客房里。那里视角很好,推开窗户可以看见小镇背后的景色,一群群形态各异苍黛如冥界般的山峰。楚雨琪指着那边说:“明天我们就去那边,我最喜欢的地方。” 菱城这个地方虽然小,但旅馆和饭店却是出奇的多。据楚雨琪说,六年前这里来了一伙陌生人,带着图纸和金属架在后方的山坡上一阵乱忙活,结果等这些人走后小镇就逐渐热闹了起来,他们在附近发现了一个特大矿床的消息不胫而走,十里八方的人们聚向小镇做起生意来。街巷里铺面林立,食客络绎不绝,楚雨琪家还趁机把对面一户人家的房子盘了下来改作旅店。即便这样,小镇依然容纳不下这么多的人群,所以上面决定在东边兴建一座城市。 而楚雨琪最引以为自豪的还是附近的那片群山。她说天下再没有比那里更美丽的地方,因为那是她和她的小白脸师哥认识后第一个畅游的地方。楚雨琪不知道从那里翻出一把吉他,调了调音色后就弹奏了起来。 “伍佰的《挪威的森林》,不错啊楚雨琪!” 楚雨琪笑笑,继续弹奏那首曲子。 “凑合着听听吧!”楚雨琪弹完一曲后,从橱柜里取出了一瓶红酒和两个杯子,坐在我面前,“还喜欢什么?” “许巍的会吗?” 楚雨琪一连弹奏了好几首许巍的曲子,边弹边小声地唱。 第一次听到楚雨琪唱歌是在大一迎新晚会的时候,那个时候她代表新生参加演出,凭着一曲《红日》劲爆全场。那个时候我还以为她是来我们班插班的,因为在新生的面孔中没有那么沉着自信的。或许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她引起了前男友的关注。 在那个时候听来颇为伤感,她每弹完一曲都会大大地喝一口杯子里的红酒。 “别弹了,好吗?明天还要比赛。” “不碍事,就当是塞前拉练吧,明天只是海选,宽且我有这样的经验。” “你高中时候就有这样的经验?” “嗯,不然怎么敢在迎新晚会上献丑呢?” “你——高中时候,就像这样吗?我指的是什么人都可以不放眼里。” “没有。从小父母就给我安排好了一切,又给我买吉他又给我请老师,向来都是他们说什么就是什么。可是自从上次高考出现意外,我就什么人的话都不愿意听了。就算表面上很听话,可是骨子里却想按自己的想法去做。” “明白了,难怪你会成为我的死对头,原来我们有着共同的地方。” “不打不相识?” “或许吧!” “夜深了,你休息吧!” 她站起来的时候,不知是因为伤感酒喝多了,还是因为脚麻,重重地倒在我身上。本来我跟她一样盘腿对坐在铺在地上的泡沫板上,完全没有意识到这样事情的发生,由于失去平衡,我的脑袋重重地磕在身后的床沿上。幸好木头上方还有一层棉絮,不然我从此定会成为一个傻子。楚雨琪整个躺在我怀里,要命的是她那滑腻的脸蛋贴在我的粗糙的留有纤细疤痕的脸上。 楚雨琪迅速从我的身上起来,然后转过身。 “你没事吧?” “这句话该我问你呀!” “没事就好,明天见。” 说真的,我想不到楚雨琪的身体这么柔软,我以为她身上全是骨头。 差不多三年了,我从来没有碰过她。想想就觉得好笑。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扎着马尾,那个时候已经是十月了,早晨她还只穿一件长袖衬衫,淡蓝色,像天空一样清新,藏青色的裤子上系着白色皮带,看起来很精神,可是除了脸蛋怎么都不像一个刚离开中学的大一新生。最可气的是那个三十多岁穿着西服戴着小眼镜的我们的代理班主任一眼就相中了她,让她做我们班的班长。第一天,就让我跟她去打印班费管理的册子,而且她居然敢对我发号施令。所以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很糟糕。第一印象很重要,它是我采取任何手段措施的根本出发点,就像对待老灰一样。不过她没有那么幸运。我总是让她狼狈不堪。历史证明中国人喜欢内讧。 在班会上,她总是借商讨集体日常事务的时候,对我的日常表现横加指责,当着老师和同学的面,揭发我的诸多罪行,连我喝酒斗殴、考试不及格这样的小事都要妄加评论,完全没有女孩该有的矜持。而我想她之所以对我的行为如此了解,一定是在我的身边安插了内奸——大虾的嫌疑最大。在大学里,那是个互不相干的年代,那是一个彰显个性的年代,我总是搞不懂她为什么要那样斤斤计较,而且似乎只是针对我一个。在集体的眼里我是不折不扣的害群之马,可是大家居然都喜欢和害群之马在一起,苹果对我言听计从,隔壁老马对我的球技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些都说明我的想法没错,错的肯定是楚雨琪和小班,他们的思想过于保守。滑稽的是小班居然认为我应该成为楚雨琪的帮扶对像,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结果楚雨琪没有把我改造好,却被我同化了,不知是福还是祸。 这样想着,我反倒担心起来,倘若我进入社会后真如小班寓言的一事无成的话,那么楚雨琪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想我真应该和楚雨琪保持一些距离。我这样的人的确不适合她。 小镇的夜里十分寂静,寂静得可怕。我躺在床上无所适从。 我不知道楚雨琪是怎样度过的,对于我来说的确是一种煎熬。眼看着窗外的天空开始泛白,心里才平静下来。 “起床了!” 楚雨琪踢了一下门就向卫生间走去,然后就是哗哗的流水声。 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推开窗户,深深地做了一个呼吸,尽量把夜里的担忧忘得一干二净。楚雨琪并没有穿平日里的那身短裙,而是穿上了一条灰色涤棉混纺的短裙和一件白色丝边绣花短袖衫,看起来稳重了许多,可是缺乏信心。楚雨琪把昨晚为我演奏的那把吉他放进套子里背在身上。 我们在她家楼下一起用过早点之后,就匆匆地向她的父母告别离开了。一路上楚雨琪看起来似乎要比我想象中的平和许多。偶尔也会跟我开开玩笑。 “你昨晚睡得好吗?” “很好!” “你确定没有听到耗子打架的声音?” “很遗憾,没有!我只听到海浪拍打岸边的声音。” “呵呵,看来你昨晚摔得不轻啊!要不要看医生?” “不要啦!对了,你们小镇怎么会举办这样的大赛?我都听食客说了,奖金有三万,还有出国旅游的机会。” “你才知道啊!真是二百五,我以为你早就听小米她们说了。何止这些,还有就业的问题,要不然那天怎么会让你帮我决定呢?真是傻得可以。” “这么大的事情,你怎么能随随便便让一个不相干的人帮你做决定呢?你才傻呢!我差点遗臭万年呐,还好!” 那时我真为没有草率地打发了她而感到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祸害楚雨琪。也许真像小班说的,我终归会害人害己。我不禁捂住了自己的胸口,仿佛看见了什么寓言似的。对于懦弱的人来说,也许最怕的是那些看不见的事实真相。 最后我们坐上了一辆前往赛场的中巴车。楚雨琪说那边看起来很近,可事实上要翻越几座大山才能达到,也许需要半小时的车程。车上除了有像楚雨琪一样的选手,还有一些前往矿山的工人,他们可没有时间去看那些华丽的表演。他们更关系的是一个月能挣多少钱,政府打算怎样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从他们的口中,我才知道小镇的未来命运。原来上面除了投资这里的矿山外,还打算在旅游景区大作文章。届时会有更多的人富裕起来。一个带着红色安全帽的矿工兴叹到:“希望能喝到一口肉汤。”他的工友们扑哧大笑起来,笑得多么地灿烂,胜过早晨的阳光。“俺听说这里不久就是大城市咧。”“球!南方的城市都扯淡,说有就有。”“今天可真热闹啊!”“球!想想怎么赚钱回家娶媳妇吧!”那些矿工在中途都下车了。车子继续把我们带往大山深处。 不知是哪个天才想起来在小镇的山上举办大型歌唱比赛,搞得人心惶惶,这下他们发了。只可惜除了那些没事闲得发慌的小伙、老太外没人买他们的帐。毫不夸张地说,这样会场里几乎都是一半演员一半主办方邀来的各单位领导,除此之外很少有顾客,完全是自娱自乐,自家开戏自家看。会场零时搭建的舞台上方赫然写着菱城第一届全国歌唱大赛,只可惜一个操普通话的演员都见不到,全是地方口音。 罗嗦了半天,我差点忽略了记述那一趟行程的主题。 比赛的会场的确是个风景秀丽的地方,而且那种自然的秀美超出了我的想象力,本以为那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地方不会有什么好东西。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我错了,那样的色彩和线条,我从未见过。在那样一个不大的空间里到处是奇花异草奇石怪洞,不但秀美而且奇特、清幽。只可惜宛如天堂般的胜景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揭穿了它的平凡和凌乱。什么样的演唱会那么无聊呢,非要搞得满目疮痍。 那时我只想跟楚雨琪一起欣赏在那个阳光初现的早晨邂逅到的美丽,可这却成为了无法实现的奢求,一方面人山人海,一方面楚雨琪心不在焉。楚雨琪一副心无旁骛的样子。大赛在即,她的确不该有欣赏山光水色的心思。 正当我沮散的时候,暮然间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从我前方的一辆旅游大巴上走了下来。再次见到她,把我激动得一塌糊涂。我确定从车上下来的那人就是吴晓玥。她依然还是我上次见到时的那身装束。纤细笔挺的腰杆,黑亮可爱的马尾,像一个悠扬的音符出现在我的面前。当她靠近我时,拉了拉纤细的鼻梁上的那副咖啡色的太阳镜,可马上又装作不认识一般。她的身后跟着一群悠闲的人群。 “这边!这边!这里是我们滇南七日游的第一站。。。。。。。” “嗨!吴晓玥。” “这谁呀?”吴晓玥身旁一个留着光头戴着墨镜肥头大耳的像极了一个白面馒头的中年男子朝我这边看过来,“怎么对我们导游大呼小叫的,不像好人。” “对对,不像好人!”一群尖嘴猴腮的青年马上附和道。 我看着吴晓玥毫无惊讶的表情,一脸茫然,呆呆站在原地不动。 白面馒头照着吴晓玥的肩膀轻轻一拍,大模大样地转身离去,手舞足蹈的样子像个不倒翁。身后的猴孙和其余的游客像潮水一般把吴晓玥卷走了。那阵势绝对的俗。可气的是吴晓玥居然没有和我相认。这让楚雨琪在一旁幸灾乐祸了一番。 “我懒得和她们计较。” “是吗?我看是人家懒得和你计较。” 那时楚雨琪没少打击报复:“真不要脸。我看你是看女孩来了。逮谁漂亮都想认作妹子吧?” “我说你有完没完!快走吧!再过会儿人家把你扫地出门了。” “那也比你强!” 楚雨琪是个很容易对付的女孩,可是吴晓玥不同,简直是莫名其妙,就像夏天的天气一样阴晴无常。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憎恨白面馒头,仅仅是因为他的一些不巧当的话语,和可笑的举动?还是仅仅因为他的长相?的确,看起来像有钱人的样子,也许比付公子还要厉害一些。 我和楚雨琪跟了上去。因为会场入口就在她们一群人所在的方向,不得不跟上去。离吴晓玥越来越近,这时前方传来一些不堪入耳的话语:“小妞身材真好”、“还背着野营的帐篷”“里面是吉他,你们真老土。”。。。。。。 楚雨琪这样的女孩哪听得这些野话,我怎能让她受这样的委屈。可是无奈白面馒头他们人多势众,我只好牵住她的手,告诉她等以后有空再收拾他们。 。。。。。。 看样子白面馒他们真是把我当作敌人了,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还好我有吴晓玥的电话号码。我得发短信告诉她那些人不怀好意。 我想她收到了,可是她为什么不回呢? 毫无悬念,楚雨琪以初赛第一的成绩杀入了决赛。看来她夺冠在望。接下来就是领导训话。真是郁闷,连这样的场合也不放过。无数个领导像排队上厕所一样站在话筒后方,等待着自己的那一刻到来。这让我又一次想起那部叫作《自娱自乐》的电影。 我适应不了那种激动的场面,我得赶快逃离现场,向卫生间的方向逃去。退出拥挤的人群,我看到吴晓玥和白面馒头他们站在另一边的看台上饶有兴致地观看比赛。仿佛我们身处不同的时空。 “周文你死哪去了,我找你半天不知道吗?” 一刻钟后,楚雨琪在景区的卫生间外面找到了我。我正无滋无味地抽着烟。 “知道!知道还坐在这?” “看来你真是撞坏了!” “我要走了,没意思!” “看我比赛没意思!有你这样的粉丝吗?” “我的心情很坏,我怕影响到你。” “好啊,你滚吧!” 我以为她同意了,回到小镇后我就径直走向车站。三十分钟后楚雨琪在电话里哭得一塌糊涂。可我不想回头,我已经坐在车上离开小镇了。 我记得天气很好,湛蓝的天空没有一朵白云,那时的菱城天空还很干净,连风都是柔软的,蓝色的。可是糟糕的事情总是在这样的时节发生。我不知道在手机结束通话后她还会哭多久,可是我的心情真的很糟糕,我甚至在客车上开始呕吐。坐在客车前门边上负责收钱的一个妇女匆匆赶到我的座位旁问我怎么样。我说还好,只是有点紧张。那个妇女笑笑又回到原来的位置。我闭上眼睛,吴晓玥和陈苒的容貌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我感到一阵又一阵的晕眩,接二连三。更糟糕的是这一次里面还有楚雨琪哭泣的样子,虽然我没有亲眼所见,可是那幅画面再清楚不过。 我完全把楚雨琪当做哥们了,我忘了她也是个感情丰富的女孩。很久以来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楚雨琪会是什么样子,那一刻,我感觉到了,假如离开了她我会很孤独,没人理我;我会放各种错,我会变成小班寓言的那个样子,我的生活会变得一团糟。我不确定为什么要这样折磨自己,明明我的救星就在眼前,可是我还是要刻意地避开她,也许是为她好,也许是我的自私与贪婪。我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向她做像样的告别。真是自负得可以。她的哭泣把我吓坏了。我希望她像往常一样在我的胳膊上狠狠地拧一下,可以是历史上最狠的一次,就算留下淤血,拧断肌肉我也不介意。 可是我毕竟走了。就那样离开了她,没有跟她分享快乐,没有为她惩戒白面馒头,一个人回到了学校。一个小班对我诅咒的地方。 第十章 回复到平静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回到宿舍后,我发现我的东西被大虾他们弄得一团糟,水果、方便面、零食都被一扫而光。小班真应该也对他们下诅咒才公平。 我倒在床上感到烦躁不安,即便用被子捂住脸也不起什么作用。 过了好久,也不知道是多久,大虾和他的伙计进来了又出去,我只是听到两人有气无力的说话声。两人大概因为吃光了我的东西觉得不好意思的缘故,竟然没有跟我打招呼,我也懒得跟他们说话。他们出去后不久苹果就挪了进来,还带着小羿。 我听见小羿压低了嗓门跟苹果说话。 “这是怎么了?” “病了。” 我为了更正她们的判断,揭开了被子说:“死了!” “真可怕,到了冥界了!” 小羿装作受到惊吓的样子。 “你还开玩笑,他多半是遇到麻烦事了。” “看在你平时很关照我们家苹果的份上,你有什么需求尽管说吧!” “你打我吧!” “看来如苹果所说,真是病得不轻啊!” “又有苹果什么事?” “咳!别听她胡说八道,我哪敢对您发表意见呐!” “没事,照实说,我没耐心!” “一句话,自作自受。您可别生气!” “太对了,我他妈就是有病,不过――不过我还想最后病一次。” “哥们,错过了就没有了。这个道理原来你不懂。” “没事我支持你,男人都会这样!” 我说出了心里话,证明我还是不愿放弃,我自己告诉了自己这个决定。我继续倒下,拉上被子捂住脸。 不知道是不是隔壁老马他们的宿舍被宿管员查封了,大虾他们早早地回到了宿舍。 “吃过饭没有?” “我……我有方便面。” “哎,周文我说你这毛病得改改。”大虾还真不客气,“至于吗,吃你两包方便面。” “你们谁跟我出去逛逛去?” “切……。。” “吃宵夜。” “我”、“还有我!”大虾他们这下高兴了。 “打包带两份上来,改天我请客!” 我都不知道我怎么能跟这样的人住在一起,而且居然已经快三年了。 “哎苹果!你为什么要请客?” “搬家了呗!” “终于要走了,还真舍不得。” “你们少来。到时候一起去啊!” “要不要送礼?” “那样最好,不过不要送太多,我们会不好意思的。” “神经病!” 我挺为苹果高兴的。苹果这人没什么特长,就是“傻人”有傻福(装傻,他那深沉的样子多半是装出来的,要不就是过度劳累提前衰老)。大家之所以叫他苹果,因为他的脸长得确实像苹果,但是是时间放长了的苹果,长褶了。苹果曾经跟我说,他并没有上这所大学的分数线而是先读了预科然后才进了这个班。至今,我都搞不懂那算怎么回事。我甚至怀疑我的生活中根本没有苹果这号人,也没有小羿,全是我杜撰的,但我只要拉开电脑桌的抽屉,就可以看见照片中间第三排左边数过去第二张长得像苹果一样的脸蛋。 一年前苹果当上了学生会主席。他春风得意,他满面红光。一个周末的早上,他忙完了手头的事情,从学生会那个像笼子一般的办公室走了出来,下了楼梯,然后在办公楼门口停了下来。他看着周围开满梅花的院子忽然感觉意犹未尽,似乎还差点什么,于是就在脑海里苦苦搜寻,这一想就想到了压寨夫人。这个时候,苹果眼前一个身形婀娜穿着一身灰色连衣裙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女孩犹如一枚花瓣一般从院子的那端慢慢地飘了过来。这女孩是谁?怎会如此的高雅。苹果陶醉了。那时女孩手里还拎着一本厚厚的书,在苹果眼里简直就是美貌与智慧的化身,貂蝉与蒙娜丽莎的合影。等女孩从另外一条小径走后,苹果怅然若失,马上掏出手机召集了人马(就是大虾和我),展开了追踪行动。等我们落实情况后,苹果继而又动员他身边的一切关系,把女孩骗进了学生会,然后把革命友情发展成了男女关系。说实在的,不容易!要不是他跟学校的团委书记关系不错,学生会主席的位子怎么也轮不到他来坐,就更别提能把小羿发展成手下,最后把她收编了。苹果那样平凡的男孩居然搞上了小羿那样出众的女孩,这听来仿佛是一个笑谈? 在宿舍里,大虾无数次向小羿请教这个问题,得到的答案都是“滚蛋!”。 校方是坚决不赞同男女生同居的,也不允许这种事情的发生,可是预防工作没有做到位,事发后堵漏环节又跟不上,他们真是无奈啊! 几天后,苹果和小羿在北站附近的一个城中村里租到了一套廉价的公寓。真是不简单呐!居然能在七楼的顶楼找到一个像样的阁楼。这可把我们坑惨了。抬着笨重的行李从小区外方一直到抬到八楼,我深刻地体会到了民工的艰辛――给他十块钱,他能帮你把一吨水泥从一楼扛到五楼。可是那时我不是民工啊,苹果居然那样使唤我。而且一顿饭、一场电影就打发了。 我站在七楼顶端向下看,就如站在地缝的顶端一般,实在是拥挤不堪。那里的环境除了安静以外一无是处,低矮的楼房依偎在一起,楼与楼之间就没留下多少空隙,道路同时具有排水的功能,周围的空气里到处弥散着一股洗衣水、洗菜水的腥臭味。这样的地方就连高明的小偷都懒得光顾,我想,而这却成为了大学生们的天堂,除了苹果这家,周围还有好几家,都是学生样的人群。 晚饭很简单,都是苹果和小羿自己弄的,还有大虾做帮手。而我是什么也不会的,除了我还有宿舍里那个好吃懒做的家伙,以及老马和曹杉杉。除了我和小羿、大虾,他们居然是同乡,可是怎么看都不像,老马总是操着一口纯正的北方口音,而且喝酒很厉害,一喝就醉,谁都拉不住。还好那天的白酒管够,在我们四人没事打牌的时候,老马就趴下了。他虽然喝酒厉害,但是牌技却相当地糟糕,和他的球技一样地差劲。最没有绅士风度的要数曹杉杉,我指的是打牌喝酒的时候,总是耍赖,和他在女孩面前的表现判若两人。 吃完饭后,女主人提议一起去看电影。可那时老马和曹杉杉都已经完蛋了,老马死就死矣可还是要把曹杉杉拉下水,这次我们看得很过瘾。少了两个醉鬼,也许更惬意一些,我是最讨厌跟醉鬼呆在一起的,我指的是我没有喝醉的时候。 小羿很开心,从来没有见过她那样开心。在往日里她总是一本正经的样子,即便是被我和老灰看见她和苹果亲热的时候。小羿那一头披散的长发,让我想到了一个人――陈苒,可惜她们有天壤之别,陈苒个性张扬,而且有一口独特的嗓音,谁都学不会。 在落日的余辉里,有些伤感,有些惬意。 城市上空的晚霞像女孩的裙褶一样美丽。这个高原城市的郊区在日落西山之时特别美丽,尤其是在夏日的傍晚,暖暖的,在西边的天空留下几朵金黄色的云彩追随着即将沉下去的太阳,尔后霞光染红了城市边缘的天空,也染红了城市的街道,点亮了霓虹灯,分不清是灯光还是霞光。即便在太阳落山后,郊区空旷的街道上仍旧留下了太阳落山时的温存,这种温度恰到好处。 在郊区看电影是明智之举。那时在昆明的郊区还很惬意,人和车都很少,每次到了郊区后身心都会放松许多,至少没有那些莫名其妙的烦恼。苹果的两个老乡还在熟睡,我们五人已经在街道上自娱自乐起来,手舞足蹈,像极了一群疯子。那时我们五个人甚至可以在街道上一字排开,手里拿着雪糕,脚下踩着被夕阳染成金色继而又变成红色的路面。在大虾卖弄他的沙哑变调的嗓音的时候,我卖弄唾沫星子,而小羿卖弄飘逸的长发和轻柔的笑声。一群疯子。 从苹果那儿出来后径直走到第二个街口右拐就到了传说中的那家电影院。那是一幢淡黄色的三层楼的建筑,无论是外观还是陈设都很有艺术氛围。电影院设在一楼,虽然设施很简陋,但空气不错,据说这已经是方圆五公里内最大的一家影院。据说这里经常播放一些很有激情的影片,具体激情到什么程度,我们都不得而知,因为那天看的那一场完全是晕头转向,从头到尾都没有看懂故事情节。异常晦涩,只有一些激情的画面还略懂些,再不就是王菲的那首《暗涌》很不错。 我们因为担心另外那两个家伙,出门的时候还特意给他们留了字条。可事实证明,这完全是多余之举,等到我们娱乐结束,看电影归来的时候,他们依然在稀里糊涂地大睡。 第十一章 恢复平静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楚雨琪终于回来了。她得偿所愿,自负得一塌糊涂。因为情况特殊,小班还给她多批了几天,但她却迫不及待地赶来上课,把小班感动得一塌糊涂。不知道这学校里有什么好,她这个白痴准是脑子出了问题了。 在意料之中,楚雨琪俨然成了一个骄傲的公主,大家心目中的蒙娜丽莎。 上编程课的秃顶糟老头居然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大谈美声唱法。上专业英语一脸褶皱的蒋嬷嬷也不甘示弱,在课堂上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谈国外的社交礼仪。仿佛我们是即将出国巡演的马戏团成员。简直糟糕透顶。 更荒唐的是b班的马云同学嘴里含着带刺的玫瑰花在下课的时候跪在我们a班的教室门口向她求爱,简直不把我们a班的男生当一回事。恨得大虾直咬牙切齿。 大虾一改往日的审美观念,发出一句近视恒言:楚雨琪穿上灰色短裙的样子简直比杨贵妃还性感,比b班的罗云(跟我们学同一个专业的另一个班的女孩)要好看得多。 几天过后,大家开始逐渐遗忘楚雨琪参加比赛这件事,而楚雨琪这傻瓜似乎还沉浸在其中。楚雨琪已经有四天没有跟我说过半句话了,课间她总是坐在一堆女生的中间,叽叽喳喳地没完没了。 “我说你有完没完,还没哭够是吧?有什么值得炫耀的!” 楚雨琪用冷冷的眼光注视着我。周围的同学都看着我,他们有理由相信即刻将有一场暴风雨向我袭来。一秒过去了,两秒过去了。。。。。。楚雨琪突然推开我说:“借过!” 后面一节课是给我们补充睡眠的课,无聊得一塌糊涂。楚雨琪却掏出几张照片放在笔记簿上,一只手拄着脑袋,一只手旋转着画图用的铅笔,不停地旋转。边上的大虾迅速伸手把照片抓了过去,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楚雨琪把大虾抢剩下的一张捡了起来,迅速藏进书页里。我却看得清清楚楚,那是她和一位男士的合影。我抢过她的书本,翻开书页,然后在她的肖像上图画起来。瞬间楚雨琪长出了猪嘴巴和猪耳朵。 正在我乐得不得了的时候,她用脚后跟重重地踩在我的脚尖上。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气急败坏。我想她总不至于那么小气,但谁知道呢,她有没有变成了葛朗台。可是明明是我受伤了,过后她还是装作很生气的样子。我想她可能还学会了小鸟依人的样子。 那天下午情况不是太妙,我走路时必须借助大虾的肩膀,还去了一趟医务室。 晚饭后,楚雨琪说要来看我。我拒绝了。 后来的几天我们都没有说话。 直到有一天,她像是从来没有跟我发生过不愉快一样,竟然附和着曹杉杉他们跟我开玩笑。可是我的气还没有消,我一直阴沉着脸,她居然没有看出来。后来连我自己都忘了为什么要生她的气。那是在我有求于她的时候。 我们的宿舍没有了苹果绝对是一塌糊涂。我指的是晚上打发时间这件事情。三个人打牌太闷,但我们又不可能去隔壁借,因为隔壁的“牛仔”也很忙。大虾每次过去都没能够顺利归来,那边的世界的确很精彩。老马在球场上的奔跑绝对是一塌糊涂,但在宿舍里裸奔、聚众娱乐的水平绝对一流,他善于发现,善于指挥,善于总结,善于无事找事。我们宿舍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我一个。我不知道一个人能玩什么游戏,网络太贵,游戏太无聊,于是我又把目光转向楚雨琪,即便是在自己极不情愿的时候,作为朋友还是可以为你提供一点点慰藉,只要不要太过分。我想找她泡吧不算过分。 我约楚雨琪去喝酒,打发时间,而她倒是跟没事人一般地闲暇,严格地说她的确能够泰然自若,可以听着音乐半个小时内不跟我说话,她的脑袋跟她的衬衫颜色一样地白。 “我说你能不能正式一点?!” “正式什么?” “我现在的脑袋也跟你的衣服颜色一样。” “那挺好,可是为什么要用‘也’。” “这个以后再告诉你。” “那我们现在说点什么?” 楚雨琪弱智的样子真是可以气死人。 “你觉得这样是挺好,已经够好了?” “我觉得差不多。在我小的时候我妈妈亲手给我做了一个万花筒。。。。。。” “不要提什么万花筒,我没有见过!” “万花筒呢,就是五颜六色的东西。就像咖啡一样,里面什么都可以放。” “在成年人之间可不可以不要交流那些幼稚的想法。当然,我喜欢喝纯的,我是说什么都不放,当然没有五颜六色。我没见过,他妈的!我为什么也要说万花筒?!”我想我是喝多了,连我也忘记了想要表达的主题,就像藤条一样,乱七八糟地缠绕在一起,“读中学的时候,就喜欢喝纯的,她的天空和我的一样,都是浑浊的琥珀色。。。。。。” “那是友情的颜色。爱情应该是蓝色的。” “一派胡言!你让我在咖啡里放墨水?” “你要放,随便。反正我想我的已经是蓝色的了。哎不得不接受的现实。反正也没什么不好。” “你把谁放进去了?” “他。” “哦,恭喜!再见!” 。。。。。。。 我喝多了之后,除了感觉有点晕之外,没什么可丢人的。我是说我不是酒鬼,即便喝醉了也不情愿做小丑,我会很好地躺在自己的床上而不是路灯下面或者是天桥下面以及以外的什么舒服的角落。 而且我也不太清楚真正醉了会是什么样子。唯一能够证明喝醉了的是我居然把楚雨琪忘记在酒吧,就像吃完饭忘记把桌上的手机带走一样。连人也会忘记?真是奇怪! 第二天,我已经想不起来,为什么把她一个人留下,我透过被阳光涂成金色的玻璃窗,想楚雨琪说过的话,想她的天空会是什么颜色的。 “蓝色,傻瓜!天空还能是棕色啊?” “白痴,滚一边去!” 大虾的嘴巴是最不牢靠的。我想多半是智商的问题。 相较之下,楚雨琪的也不怎么高―― 两年前,她认识了比她大两届的小白脸师兄。那是楚雨琪的第一次恋爱,傻得可以,面对谈过无数次恋爱表白足以感动自弃中的奥菲利娅的小白脸师兄,楚雨琪像个三岁孩子。可是毕竟那时候的她幸福得一塌糊涂。 小白脸居然能动员到一个师的力量,站在楚雨琪的楼下面卖傻,也着实不简单,我是想说――可笑。我想大学生因该是一个容易被愚弄的群体。看到他们我想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一年半后小白脸飞走了,坐飞机离开的,做了一家出版社的副主编。稀奇。我想那多半是脸白的功劳,不像我,我有伤。据说是为了事业,天呐我居然没有揍过他。不知道楚雨琪这个傻瓜相不相信,以她的智商,难说。 有事可想,毕竟也是件幸福的事,可是我怎么也想不出往咖啡里放墨水会有什么后果。 真如她之前所说,她有男朋友了,这个消息不胫而走,马上传播开来。当然,还好,男朋友不是我。 不知道还可不可以和她一起去逛音像店,我说的是在大家都无聊的时候――读书那些年,晚上逛音像店是最流行的事――那个时候还不知道mp3是什么东西。 为了证实,晚饭后我又约她一起去买歌带。在音像店见到她时,我的脸像被火烧一样地难受。还好,她没有提昨晚的事。 “我说楚雨琪,你别一天到晚地听f4、刘德华的歌,你也应该听听王菲的歌。”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我想听什么就听什么。” 听她这么说,我虽然有片刻地气愤,但之后还是被不安占据着,所以我沉默了许久。 “喂!你觉得这盘怎么样,怎么样?” 她拿过一张张学友的专辑塞在我的手里,居然像只兔子般地跳跃起来。也许是我看错了。 “你错了,你难道没有听过一首歌吗?《朋友的话,你要听听》。” 我想我是被她气糊涂了。 “是‘朋友的心,你要听听’,”楚雨琪边唱边说,一脸无奈的样子,“唬,真是无知得可以。” “上一次他来昆明的时候你去了?” “恩。喂,你到底想怎么样嘛,别东拉西扯的。” “你说什么?你竟敢说我无知,怀疑我的见识?以后再也不跟你单独逛街了!” 我想我是大脑短路了,整整慢了一个节拍。要不就是语言障碍。 为了表达我的想法,我送给了她一张王菲的专辑。价格不菲。“里面有我那天看电影听到的那首好听的歌。”我想这样跟她说,但又怕说不清楚,于是就不说了,随便她怎样想。楚雨琪自然很高兴。 可见做比说管用。 第十二章 我的计划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几天后,我决定一个人去见吴晓玥,因为我认为我可以去找她了。 “好倒是好,”吴晓玥把我带到贵宾室,一脸严肃地看着我,“可是我认为你是在开玩笑。旅游?你要去哪儿?” “随便,我就是想出去散散心,哪儿都可以。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想法。” “哦霍,真的哪儿都可以,意大利也可以?” “当然贵的地方除外。” “那比如说?” “附近的除了云南以外的地方。” “为什么要除了云南?” “因为这边没有我没去过的地方。散心嘛,当然要去陌生的地方。” “你确定要去没有去过的地方?而且要省钱?” “不是为了省钱。”我很想反驳,但毕竟是没有勇气,我的确没钱,“如果不方便就算了。” “最后一次吧。就当是告别。”吴晓玥沉默片刻之后说。 “跟我告别?” “不是。” “哦,那我接下来该做什么?” “再找两个人。” “为什么?我以为我只要报个名就可以了。” “那你就去意大利报道吧!要么就按我的意思。” “好,还有什么需要我去做?” “帮我把隔壁那间办公室的桌子上的花送到楼下垃圾桶里面。谢谢!” 我从贵宾室出来,然后转向隔壁办公室,把有她的名字的那张桌子上的几束鲜花抱在怀里后,离开了她们公司。在路边有垃圾桶的地方停下脚步,顺势将怀里抱得满满的鲜花全部放入垃圾桶里面。 接下来我会挨个给我的同学打电话,问他们要不要去旅游,目的地?我还不知道,那我甭想说服他们中的任何一个,倘若我以朋友的名义动员老灰和楚雨琪的话还有几分胜算。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给他们打了电话。 “什么?跟你?还有别的女孩?你一大清早发什么神经啊?” 让我意外的是,楚雨琪第一就给我泼了冷水。我浑身发抖,手脚抽搐,右手几乎拿不稳手机。 “你不去也得去!” “哈哈,我倒想听听凭什么?” 楚雨琪才刚起床的样子,打了个哈欠后慢吞吞地说话。 “因为。。。。。。。” 我想说我曾经为她跟她的老乡打架。想说在她突然患病的时候把她从自习室背出来送到了医院。想说陪她参加演出比赛。。。。。。 不想还好,一想到要用那些友谊来交换的时候,就说不出口。 “算了。你好好想想。五一之前做决定就行。” 下一个,老灰。这一个的难度不亚于前面一个。因为他的条件是楚雨琪也要去。 “没问题,我跟她说好了,到时候你会见到她的。” 我就是一个骗子。 这一个五一,我不但决定我要参加吴晓玥的旅行团,而且我还决定老灰和楚雨琪也要参加。我想我不止是个坏人,而且还是一个大坏蛋,跟犹大不相上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出卖朋友。我想我是罪大恶极了,我阳奉阴违。但我想楚雨琪和老灰并不真傻。 在最后期限那一天,吴晓玥问我还是不是坚持要去。我很肯定地回答了她,但我面带羞愧,因为我只能确定我一个人参加。听完后吴晓玥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失落,她很有礼貌地结束了我们的谈话,当然也看不出来她很高兴。 在我刚刚结束了和吴晓玥的通话后,楚雨琪突然打电话来,问我还要不要她参加。 “机会是有的。就看你珍不珍惜了。” “靠!你说话能不能正常一点。” “自从上次,不!再上一次跟你谈话之后,就没有办法正常了。” “这么说还怪我了?” “这么说也没什么不可。” “那就算我报答你吧,算上我一个。” 我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老灰。 “你不是说她上一次就答应了吗?” “是啊,这是怎么回事?” “我还想问你呢,什么怎么回事?” “是啊,这个说来话长,等我慢慢跟你解释。” 我想我根本没有向他解释的必要,因为我已经按他的要求做了,我做到了。 只是。。。。。。,这细节太过于让人觉得不安与焦躁。 我为什么非要动员他们参加不可?楚雨琪为什么要否定了又肯定?我为什么要用一个交换另一个?这样做合适吗?这些问题只有最后一个我能回答。肯定不合适。 老灰是个善良的人,至少那时我是那样地肯定我的那个朋友绝对独一无二。而楚雨琪又快是一个“有夫之妇”了。绝对不合适,我这是搞什么,最后我明白了,那什么都不是,仅仅只是一次旅游——我这样安慰自己。失控呢?有我在不可能。 吴晓玥让我转告他们,自带外出所需要带的一些常用物品,三天后准时出发,集合地点就在我就读的学校大门口,到时她会来接我们。她把我们当作小孩一样。 尽管为了多备一些外出的费用,最近两个月来我节衣缩食,不肯多花一分钱,可是为了报答楚雨琪的救命之恩,我还是决定晚上请她吃夜宵。 “表现不错啊!” “一贯如此。”我很自豪地说。可是转念一想,诶,以前总是她请我,怪不得她会有此一说。可恶,我该说什么。 “今晚天气不错!” “的确不错。” 楚雨琪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衫和一条白色短裙,也许是连衣裙,谁知道呢。我是想说气氛不算融洽,在烧烤摊穿这样的衣服很容易弄脏,虽然衣服的颜色和月光很融洽,可谁会注意今晚有月亮呢? “楚雨琪,我们在一起玩多长时间了?” “啊?不是三年吗?” “我是说,除掉我们不和睦的部分。” “哦,这个——我算算,”楚雨琪边吃东西,边做思考的样子,马上就有了答案,“谁知道呢?” 的确被她气个半死。 “那意思是‘谁在乎’?” “喂!你最近怎么总是阴阳怪气的!” “是啊,有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讨厌。” “既然这样就别再问了,不然罚你喝酒哦!”楚雨琪认真起来的样子很和蔼可亲,像个长辈,“接下来只准我跟你说话,我受够你跟我说话了。” “那不一样?” “一个扮演组织问题,一个附和怎么会一样呢。总不至于出现慢半拍或说出常识性的错误。” 楚雨琪把烤好的分给我一些,又边吃边烤。 “你问啊?” “问什么?”楚雨琪吃着烤好的食物好奇地问我。 。。。。。。 夜色很美,可是这完全被楚雨琪搅乱了,看不到月光,也摸不到暖风,静静地等着楚雨琪问我什么问题。比如“你为什么要去旅游?”、“你想跟那个姑娘好?”等,虽然我完全有可能答不上来,可是我觉得她会感到好奇。可是她完全没有想问题的意思,不停地吃东西,喝啤酒,一小口一小口地吃喝。我想这样的话,我得等到明天早晨出太阳的时候。 “那好吧,我们来玩个游戏怎样?” “哦,你犯规了。” 我想我被她愚弄了。 “好吧,你说。” “彼此提一个问题,回答不上来的喝一大杯啤酒,一大杯哦!” “你为什么要打‘叮当猫’(她那个老乡,他叫她美琪)?” 我从来不虐待动物,所以这个问题我回答不上来,只好端起眼前的杯子,喝了一大杯。 “你想好了,五一真跟我们去?” 当楚雨琪端起杯子的时候,我差点晕了过去。 。。。。。。 “我们这样子很像仇人。” “怎么会呢,你喝醉了。” “好,我醉了。”我真后悔为什么要请她吃宵夜,本来定好了,可是我还要多此一举。万一她不去怎么办?不过那样也才好,至少我不会为良心谴责。 我结了帐,把楚雨琪送回宿舍的时候,小米还在背六级的英语词汇。关上门的时候我只听她们说:“自由万岁!” 我一直猜不透,她们所谓的自由是什么东西。莫非是楚雨琪想利用好结束单身之前的最后时光,疯狂一次?和洪金宝?也许她跟我呆久了,真的变坏了,和我一样。 我想我罪大恶极。从我来到这个世上之后,我就没有对社会做过什么贡献,虽然我读小学的时候深受红色思想的熏陶和教育,但我还是干了各种坏事,包括把村长家拖拉机的轮胎气放了,把村里二狗家经常咬人的那条狗打瘸了。我一直觉得我有一颗罪恶的心,在放各种错误的时候,我把它看得清清楚楚。我预感,我带坏了楚雨琪。 我为了弥补我的过错,我还是决定告诉她不让她去了,我给她发了一条短信之后安然地睡去。 第二天,一切正常。上课的时候楚雨琪除了会主动表达她的观点外,还不忘了“连累我”,下课后她就一个人坐在球场边上边看男生打球边给玩手机,我想她是在给她未来的老公发短信。 就在那天,大虾说他很后悔听了我的话。大一刚开始的时候,追楚雨琪的男生很多,我的宿舍里也出现了赞美楚雨琪的声音,这在我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为了丑化她在大虾他们心目中的形象,我别出心裁,我煞费苦心,我把她和陈苒做了一番对比,并给她戴了一顶东施效颦的帽子,说来大虾他们也傻,这样就相信我的话了,再也没有追求过她。 “当初我们真傻,全听你的。刚认识你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你见识广博,听你的没错。可现在想来,悔不该当初啊。” “就算想追也追不上,不是吗?” 大虾对楚雨琪的外貌气质做了一番研究后,得出结论说我说的很有道理。 那天楚雨琪穿着一件石青色的上衣、一条纯白色的短裙和一双白色的平底鞋,身后背着乳白色的包,头上扎着马尾。球场上有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没有风,柳树下面的台阶上树影斑驳,楚雨琪就坐在台阶上。我和大虾从她后面走过的时候没有喊她,而她也是若无其事的样子。大虾说楚雨琪文静的样子很可爱,这一点我倒赞同。 第三天我开始觉得楚雨琪有些不对劲了。理由是她就算看见我也装作没有看见的样子。只顾着跟小米谈论服装搭配的问题,而对其余任何人都视而不见,也包括我。 那一天,老灰来了,她看见后远远地绕开了。我和老灰都跟不上。 老灰急了:“我大老远地从那边赶过来,却连面都见不得,这姑娘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啊?” 我很想表达我的看法,但是言不由衷。 “没有,绝对没有!”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楚雨琪的意思。 我打电话说请她吃饭,她拒绝了,理由是小米病了,她得照顾小米。可是后来我们在超市门口看见了小米,一个人添着冰激凌,像活泼的小狗舔着心爱的骨头。幸好老灰不知道小米是谁。我故意躲开小米。 可是后来我的确承受不住这样的煎熬,我想把事情告诉老灰。 “坦白地说。” “什么?” “你长得很帅!” “这个我知道。” “可是你不知道你有多帅!” “这个自然,我肯定我知道。” “那好吧,楚雨琪有男朋友了。” “这个我有理由相信。” “你不吃惊?!” 老灰做了个吃惊的动作。但又转而平静下来。把手中还剩一半的冰激一口吞了下去。那情形就像一只饿极了的大河马。 “在意料之中,早就习惯了!” 我一脸吃惊。我定定地看着他。 “实话说吧,我从来就没有一个真正像样的女朋友,你见过的那些女孩,她们只想过跟我一起花钱,没想跟我上床,很失望吧?” 我的确很吃惊,但我并不失望,我觉得这是好事。但为了他我想我还是因该装作难过的样子,可是继而想发笑,极力忍住,这种时候不能笑,为了友谊。可结果我笑得两眼通红,眼泪都渗出来了。大街上的路人可能会以为我是神经病——偶尔我会有这样的感觉。 “嘿!”小米从我背后跳了出来,“我大老远的就看见你了,你们在干嘛?” 实属意外。 “啊,没干什么,小——”我赶紧止住,我不想揭穿楚雨琪精心编制的借口,“小同学,我们在讲笑话!哈哈,你看我眼泪都笑出来了,多么可笑!” 这会儿我确定我不想笑了。 “好啊!好啊!也讲给我听听,怎么样?我请你们吃甜筒。” 小米的个头并不算小,长得很白,而且身材不错,我也搞不懂楚雨琪她们为什么要叫她小米。仅仅是因为白?见鬼!难道她们没见过花色的米。 “你请我吃甜筒,我送你一个男朋友怎么样?” “正紧一点,你可有把柄在我手里哦!” “那什么,我们还有事,改天我请你看电影,拜拜!” 我拉着老灰快步逃走掉。小米口中的把柄是指上个周末我们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几个学长在足球场上因为踢球打架的事。准确地说也不全为踢球,我和其中一个学长的矛盾由来已久。当战斗打响的时候,真正参战的没几个,多半站在边上助威观看,他们是那种十足的“绅士”,只动口不动手。那天的战斗并不算惨烈,尽管我想把那个混蛋的屁股踢烂,因为人太多,里边的人际关系太复杂,最后劝架的人比打架的多,自然没有让我得偿所愿。那时我记得场边上还有几个女孩坐在大树下的长木椅上在看书听音乐聊天,其中就有小米的身影,而且在场面最混乱的时候她居然敢来劝架,可见她的正义感有多么强烈。我所顾忌的就是这种正义感,她很有可能让我无法正常毕业。虽然我之所以那么痛恨那个混蛋是因为他是楚雨琪的同乡,正是通过他,她的好姐妹楚雨琪认识了之前的那个花花公子小白脸。然而这种事情正常人谁在乎呢,人们更多地是关注的社会的和谐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小米也不例外。我只能祈祷我不是特令她讨厌。尽管这连我自己都不相信,因为我一直学不会如何可怜巴巴地讨好别人。 第四天,我们放假了。我想因为前些天我们实话实说的缘故,让楚雨琪改变了主义,她或许是不会来了,女孩善变这点我一点也不反对,也不在乎。我和老灰早早地站在学校门专心致志地等吴晓玥的到来。可意外的是楚雨琪在吴晓玥出现之前就到了,按预定的时间,一分不差。楚雨琪和前天的装扮有些相似,只是裙子的颜色看起来有些不同,鞋子也换了,心情也换了,神采飞扬的样子。 过了一刻钟还不见吴晓玥。这让老灰有些心急,此时此刻他变得比我在意这一次旅游。楚雨琪却不在乎这些,或者说她并不在意吴晓玥会不会来。 又过了一刻钟,我感觉我的心被禁锢了起来,又或是悬在空中,没办法顺利地呼吸。我眼巴巴地瞅着四周街口她可能会出现的地方,焦急等待。 “不如我们三个去好了。”楚雨琪平静地说,她完全有理由幸灾乐祸。 “怎么可能,那不是来了!”透过一辆吉普车的挡风玻璃窗我看到了吴晓玥,指着告诉老灰他们。当然他们没有人会在乎,那个人是谁,可我很在乎。我欢呼,我雀跃。楚雨琪一脸鄙视的样子:瞧你这点素质! “我来了,好不容易把轿车换成吉普。” 楚雨琪在我身后小声嘀咕道:“是来晚了。” 我装作没有听见。我把楚雨琪、老灰和我的包统统扔上车,真是很痛快。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我以为是拥挤的团队,笨拙的旅游大巴,可眼前是可爱的朋友和出色的吉普。 吴晓玥说吉普是今早才定下里的,原先朋友答应给她的是奥迪,但她一直想要越野,那怕是吉普,她的朋友磨不过她,才委曲求全,借她吉普,虽然这样会被人笑话他吝啬。而且她推掉了公司为她安排的行程,在这样的黄金时段。 老灰对吴晓玥的义气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他看到吴晓玥的第一眼就对她很有好感,感觉像兄妹一样的亲切。这是老灰说过的最肉麻的一句话。听起来,的确很让人不舒服,我想楚雨琪也会有同感。 可是楚雨琪却说:“你学学人家吧,多仗义!” 就像我是个多么薄情寡义的人一样。 “上车吧!不过我先声明,行程我来定,你们不能擅自改变行程。其余的随便,你们想怎样都行。”吴晓玥坚定地说。 “没问题,我们不是爱惹麻烦的牛仔。”老灰如是说。 车子开动了。我和老灰坐在后面,这个时候我才注意到吴晓玥的打扮有些异样,头发错落有致地扎在脑后,耳垂上打着两颗耳钉,我也不确定,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耳朵有没有打孔。至于只穿耳钉,不戴耳环,我想是因为去野外旅游不方便之故。她穿着石青色的牛仔裤,一件挽起袖口的白色休闲衬衫。 第十三章 旅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我们的第一站是去楚雄的一个小镇,据说是一个比菱城大不了多少的小镇。吴晓玥从来不会对我们要去的地方做过多讲解,我只能从我一向认为孤陋寡闻的楚雨琪口中听到一些,我不是很相信的东西。在行程上我们是没有发言权的,这一点,吴晓玥在开始的时候就说得很清楚,其实不光只是行程的问题,可以说其它方面也不例外,她从来不征询我们的意见。这些让我感到有些意外,这和我想象中的样子有些差距。当然有些时候也并不全由她做主,因为我们三个其实都是“爱惹麻烦的牛仔”。只是大多数时候,我们不想看到她委屈的样子,所以任由她折腾。 比如在我们即将要进入小镇的时候完全可以沿着柏油公路开到公路的尽头,但她选择让我们四个先步行穿过田野再乘坐“宝马”车到达小镇。她决定以后就开始实施,毫不含糊。她把吉普车停在火车站附近的一片空地上,然后带头横穿有大片水稻的田野。那是一片绿油油的水稻田,稻田的对面是一条柏油路,柏油路的那边还是稻田。稻田被公路和荒山分割成了几块,我们顺利的旅途也被吴晓玥的计划分割成了几块。幸好我们只用穿过第一片稻田,就可以换乘舒服一些的交通工具——马车。她问我们是不是很有意思。我的下巴差点掉在马车的木板上面。 还好,坐上马车后我逐渐认同那是一段赏心悦目的旅程。三匹马拉着五个人在田间柏油路上飞一般的疾驰。我和老灰坐在第一排离马儿很近的位置,看得见马儿奔跑时向后踢起的银灰色脚掌,有些部分被磨成了灰白色,在阳光下面很耀眼。马儿的尾巴还不断地朝老灰的脸上甩过来,我很担心他脸上那像豆腐块一样闪抖的肥肉会不会被马尾巴打中,可是他完全没有这样的危险意识,还主动把身体向前倾,仿佛在说:“亲爱的马儿,来吧,狠狠地抽我的脸蛋吧!”。见鬼,我是不是应该把他拉回来,免得到时候楚雨琪说我不仗义。 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坐在后排的她们,这一看吓我一跳。她们在给车夫、老灰、我、马儿们照相!而老灰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还在认真地研究马儿。最后他更是一语惊人:“你们看,马儿在奔跑的时候竟还能潇洒自如地排出马粪!你们快看!”的确,断断续续地,可这谁都知道。 老灰说,另他羡慕不已的是它们的这份坦荡。 吴晓玥说,她很喜欢道路两旁绿树成荫的风景。吴晓玥岔开了话题,我想多半是老灰的话让她们觉得恶心了。 是啊,和老灰眼前看到的景象相比,那是多么美丽的风景。难怪画家钟爱乡间田野,那样的地方确是天然的画作。道路两旁是绿油油的稻田,田埂上还稀稀落落地长了些垂柳和橄榄树,翠绿色的,似乎比攀枝花那边的稻田还要美丽。梵高笔下画过黄油油的麦田和绿油油的橄榄树,那么他看到这样的稻田又会做何感慨呢?可惜荷兰没有这样美丽的稻田。阿兰德波顿说:“旅行能催人思索。很少有地方比在行进中的飞机、轮船和火车上更容易让人倾听到内心的声音。”我想那是因为那些交通工具很乏味,倘若他坐上马车会有何感想呢。 楚雨琪此时也颇有感触,她说她现在的样子和她小时候去她姥姥家的时候差不多,那个时候也流行乘坐马车,只是那个时候的马车没有这么大。 在路上的大多数时候其实我在想身后的吴晓玥在做什么。是不是也在拉低了太阳镜偷偷地注视着我的背影——威武雄壮的身躯,又或者在不停地补妆,因为她特意戴上了耳钉。很多时候我来不及看风景,我觉得我很忙碌,忙着看马蹄和想象吴晓玥的样子。 进入小镇以后,我尽量地走在吴晓玥的后面。这时我才很放松很悠闲,的确被人注视着的压力很大。最丢人的要算是楚雨琪了,在路边的地摊上不断地把人家卖的东西往自己身上比,仅仅是比一比,也没买,让小贩白白忙活一场,我本来应该帮她买下几件,免得太不近人情,但是要我买那些弱智的东西绝对不可以。这个时候我在找老灰在哪里,我以为他会抱着一大堆吃的东西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时候的确口渴得要命,在我身后是一些陌生的拥挤的脑袋,有正面的,有背面的,但的确没有他那种模样的,连相似的都没有。 “你的朋友呢?”吴晓玥也在找他。 “不知道,我也在找。” 等等,她说是我的朋友,而没有说是她的朋友,我想我没有听错。那么至少在火车上她是看在我的份上勉为其难与老灰交朋友的。我想就是这个样子,没错。恩,那么我是不是应该再主动一些呢?比如说买一件纪念品送给她,小巧精致的,电视里都是这么说的。可是小说里的主人公好像都不屑于这样做。所以电视里的结局是大团圆,而小说的结局通常都是悲剧,没错! “那我们去前面的古玩首饰店等他吧,刚才我看见他朝冷饮店的方向去了。”正好我看见前面就有一家不错的商店。 “我也以为他买饮料去了。这样吧,我们就在前面的茶室等他。我口渴得不行了。” 是啊,这种时候谁会去逛古董店呢?我们在茶室坐了一会儿不见老灰开始着急了,因为买冷饮不需要那么长的时间,我想他定是出什么事了。 我打电话给他,可是他的手机关机了。我们更加确定他出事了。我们沿着原来的路挨家挨户地问是否见过此人,我掏出钱包中唯一一张我和他在高中时候在他过生日那天照的合影。可是没成想那些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说——没有!难道他们怀疑我们是同志。是啊,谁会把哥们的照片而不是女朋友的放在钱包中呢,我随手把它扔在了路边,然后继续寻找老灰的踪迹。 “怎么办?” “继续找,我想他可能也去找我们了。” 这里总共不过三五条街,可是居然让我们折腾了一个上午,最后才在小镇的派出所门口找到了他,他坐在那里,已经不愿再动荡了。说来也巧,当他从冷饮店边上的一个首饰店出来发现我们的身影消失了以后,急急忙忙从岔道抄近路,想赶在我们的前面到达街口,可那时我们进了茶室,离街口已经很近了。当我们出来沿原路返回的时候,他失望了,以为我们往前去了另外几条街。当我们去别的街巷找他的时候,他又回到了那条街。经过核对时间和进程后我发现。 “那你为什么不跟着我们走呢?” “我去买这个了。”说着他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翠绿欲滴的东西。 “这个不是我在先前那个首饰店里玩过的小玩意儿吗?” 楚雨琪接过老灰手中那个东西,翻来覆去地看。 “没错,我见你喜欢来着,我就折回去把它买下了。” “这意思是送给我吗?” 老灰点点头。那样子,真不忍心拒绝他,陈雨二话没说,收下了。 “你为什么不开机?” “手机让人偷了。” “这贼无处不在啊。你为什么不沿着我们的方向赶上我们?” “我想我那样快点,而且可以给她一个惊喜。” “你为什么不呆在原地?” “我等了,可是你们没有来。” “你为什么不找警察叔叔?” “找了,他们正准备用镇上的广播叫人呢!” 这个时候,小镇的上空响起了一阵阵高亢的吼叫。楚雨琪不禁噗哧地笑了起来。可是吴晓玥却一脸失落的样子。的确我们开始给她惹麻烦了。 “我们找个地方歇歇脚吧?”我说。 “喏,眼前就是个不错的地方。”楚雨琪指指前面那个地方。 “你们不愿听我指挥是吧?你们想各玩各的吗?从现在开始吧!” “没有。我们只是出现了一点小差错。我想以后不会了。”我说。我想道歉没什么难度,对我来说,虽然不知道她会给我们安排什么样的糟糕行程。没有她在,那又有什么意思呢,别指望另外那两个家伙,他们巴不得着呢! “既然这样,我们就先休息一会儿吧,跟我来。把身上的东西都带好掉!”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我问。 “你忘了规则了吗?” “哦,没错,或许我不该多嘴。” 这样的气氛,怎么能让人联想到是在旅行消遣。跟上吧,没准好戏在后头。我跟在老灰和楚雨琪的后头,像傍晚赶着羊群的农夫一样,我要确保他们任何一个人不再掉队。 这个时候我偷偷地问自己,眼前的这两个女孩谁更适合我一些这样愚蠢的问题。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吴晓玥。可是,适合唉,不是说谁更好。而且楚雨琪在某些方面的确比吴晓玥强,比如她从来不会吝啬,她善良,她单薄的身体里面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上次她推到我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而且这个时候我想不止是我一个人在思考这样的问题,看看老灰,忘情地流着口水。我朝他的后脑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他赶紧擦了擦口水。楚雨琪不禁哈哈大笑起来。吴晓玥的脸上还是没有笑容。 吴晓玥告诉我们,我们今天晚上将要在镇上过夜,今天,别的地方哪儿也不去。真够带劲的,一整天就憋在这个巴掌大的小镇上。说完吴晓玥就带我们进了一家位于半山腰上的客栈,规模还算可以,我是说在那样一个偏僻的小镇上能有那样一个像样的旅店,很不错。 老灰很殷勤,总是在楚雨琪面前寒暄问暖,端茶倒水,问这问那,搞东搞西。当然他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他把楚雨琪随身携带的一本诗集毁了——他接过楚雨琪手中的诗集的时候,又将茶缸弄翻,滚烫的茶水立刻浸入书本里面。 “天哪!天哪!” 楚雨琪差点哭了出来。我却哈哈大笑。活该,这个纠缠不死的家伙早就该在我的面前烟消云散。这本书是她的白脸师哥送给她的第一件生日礼物。人已远去,余意却还在缠绵不休。 “这是怎么了?”吴晓玥不知什么时候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你们的住宿费免了。带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出去吃东西。” 免了?我搞不懂她在耍什么花招,一路上不用我们出任何费用,现在连住宿费也免了,那她为什么要让我多拉上两个吃白食的家伙。 楚雨琪憋了一眼我们,第一个走出客栈。我向吴晓玥示以微笑,告诉她没什么。吴晓玥似乎倒是很关心楚雨琪,断断续续地跟我谈论楚雨琪的话题。这是我和老灰从来没有过的待遇,她很少打听别人的事情,特别是与她无关的,多数时候她沉默寡言,似乎只有谈论到楚雨琪才会让她快乐一些。 不过老灰他们之间发生这样的不愉快反而使我放心了许多,我不再担心他们之间会出什么问题,或者说他们之间会有什么事。 “至于那么大动静吗?不就是一本书吗?”用过早饭后,在饭店的卫生间里面,老灰终于把憋屈了很久的委屈倾诉了出来。 “关键不在那本书,而在于那本书背后的故事。听说那本书是她以前的男朋友送的。我还以为你知道所以故意。。。。。。。” “谁他妈的那么无聊呢,送一本破书?” “如果是你,那当然不会,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可问题是——我认为你做得很好,真的!” “这么说我的表现还可以。” “简直是棒极了。换作我,我连那书以前的主人一块废了。” “可问题是楚雨琪不像你这么认为。她不理我了。” “没问题。相信我。没什么大不了。” “我以为你们两个被关在里面出不来了呢?”吴晓玥总是不愿浪费一刻时间。 吴晓玥带着我们将小镇上几个知名的地方尽数翻了个遍。每到一个地方她都会伸出手摸一摸,拉一拉,很亲切的感觉。她只喜欢跟楚雨琪一个人闲聊,不知道她们在干什么。 “你注意到没有,吴晓玥快乐的背后总是隐藏着一种忧郁。”老灰和我站在一边。老灰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观察力的确非凡。 我在透过吴晓玥的镜片猜测她所看到的东西,她看过来往穿梭的人们,看过飞过河谷上空的鸟儿,看过两岸山顶上的塔楼,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暧昧。 在这一天快结束的时候,吴晓玥带来到一个大院。据说是小镇上唯一的一座剧院。是一个有钱人家看戏的地方,其实就是一个戏台。 吴晓玥站在戏台的中央,闭上了眼睛——或许没有,谁知道咖啡色的眼镜后面是开还是关。她说:“好戏开始了!”我坐在戏台下面认真琢磨这句话的含义,这种猜来猜去的游戏的确很累。脑子里除了她那极致美丽的样子外一无所有。当我也走上戏台的时候,感觉和她相隔一个世纪。倘若有异度时空的话,我相信我和她分处不同的世界。或许是我们用不同的眼光看待问题,我们有着难以逾越的隔阂,说不清,道不明。我很想和她同唱一台戏,只是她生活在远古或者未来的什么地方,而我被迫禁锢在一个参不破的枯禅里。她像一片浮云。楚雨琪后来说她会很同情我。 这一天就这样结束了。剩下的不过是些残存的支离破碎的记忆。 我记得,后来好像在吃晚饭的时候老灰嚷着要喝酒,吴晓玥允许了,这不在她的管辖范围之内。 楚雨琪那时说她很喜欢这个地方。她说这个河谷里的小镇无论从那个角度看都是美丽的,河谷里的风景与众不同,因为当地的人们赋予了它文化的内涵,这种感受只有你细心体会才能感受得到。简直就是阿兰德波顿突现。 楚雨琪说她自小生活在云南,去过云南的很多地方,她说虽然每个河谷地区生活的人们的语言穿着千差万别,但他们身上似乎都散发着一种永恒的味道,特别是遇到深山里年长的那些人,这种感觉就像是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力量,只能对他们言听计从。 我只能说,善良的人眼里总是看到善良,美丽的女孩看到什么都是美丽的,尽管我不知道她眼里到底看到了什么,我一无所获。或许我和吴晓玥是同一类人,有些冷漠,不近人情。所以我并不赞同吴晓玥所说的东西,不惜跟她再度反目。我来云南也近三年了,在我看来简单的生活规律下每一样都是对的,离开了它的轨迹,他们一样的也会变得迷茫,不知所措,就像我一样,我的适应生存的能力是极差的,我不懂得什么叫做永恒,也跟不上陈苒和吴晓玥的近乎时光穿梭般的节奏。 山里的天色变化得很快,从亮白到金黄,又从金黄到橘黄,再到柔红,最后到苍白。山里的月亮很白,没有城里的那种雾蒙蒙的感觉,一切看得清清楚楚,月光底下的房屋和大地都显得很璀璨。 我坐在窗前发呆。后来楚雨琪进来邀约我们几个人打牌,可这件事情后来被吴晓玥破坏了。吴晓玥拒绝参与我们的活动。而我拒绝参加没有吴晓玥的活动。最后我看着楚雨琪失落地离开了我和老灰的房间。她和吴晓玥一样,每人一个房间,环境的确不错,可我知道她很怕一个人独处一室,在陌生的地方。那么我再次让她失望了。 据说,我们那天停留的客栈是建国以前当地一个大户人家的豪宅,后来不知怎么变成了客栈,然后又回到了那家人手里。有钱人的把戏的确不可思议。 这一天的确很累,可睡梦里也不怎么平静。但也有可能却有其事。记得朦胧中听到了楚雨琪的敲门声,老灰迅速闻风而动,冲了出去。之后就是宁静。我想——该发生的总会发生的,她的愿望不就是来散心吗。有个人陪伴多好,在这样静得死寂一般的夜晚。 我记挂着吴晓玥的旅游计划,所以第二天起很早。我拉开了窗帘,让黎明的光辉填满房间的每个角落,在明亮中还有一丝丝黑暗。老灰还在熟睡,穿着短裤,光着上身没却没有盖着被子,像一只爬在地上匍匐前进的胖壁虎——穿短裤的壁虎。我帮他盖好被子后就去找吴晓玥。可让我失望的是她的房门依然紧闭,我有理由相信她还在熟睡。我一个人在院子到处乱转,最后在院子中间的石凳上坐了下来。突然一只手落在我的肩膀上,把我吓得魂飞魄散。 “楚雨琪你干嘛!”我捂住心口,压住乒乓乱跳的心。 “哈哈哈……我不是故意的,你在做什么?”楚雨琪整个压在我的背上,笑得很开心,很洒脱。 “要你管!” “哼!我告诉你个秘密要不要?”楚雨琪的四下里看了看后逐渐压低了嗓门。 “不要!” “嘘,来嘛。” 楚雨琪让我别大声说话,拉着我往客栈的另一头走去。这时我才发现原来这家客栈真的很大,只不过被围墙分割成了几个院落,我们先前所住的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所有的院落都是相通的,我们很容易就由这头走到那头。由于我们起得很早,别的那些房客都还没有起床,几个院落都显得异常幽静。 “怎么样?”楚雨琪打开最后一道小门,把我带到了围墙的外头,指着外面说。 那是一个世外桃源,有花坛、水池和假山。假山的对面矗立着一个有一半悬在空中的亭子,亭子的下方是悬崖,侧面却有一条不知通向何方的废弃了的道路。当然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废弃了的。假山上长满枯草,水池里淤积着厚厚的干了的泥块。 “你带我来这里干嘛?” “你不觉得这个亭子很特别吗?” “的确,够特别的。不过跟你不相上下。” “喂!你说话能不能注意一点。我是女孩哎。” “可我从来不这样认为。” “没错,所以你喜欢即将死去的人。” “你是指?” “没错,她昨晚差点从这里跳下去。” “你别开玩笑了。如果你要为自己的行为做一些辩护倒是没什么不可。挺正常的。” 楚雨琪是个很单纯的家伙,或者说我们几个当中最正常的一个。她会笑得抽搐,哭得泪流满面,而且特别容易受到我的刺激。她把我一个人扔在外面,进去了,但似乎她并没有生气,因为我没有受伤。 在客栈用早餐的时候,我们四个人围坐在一张靠近走廊的木桌周围,气氛很是尴尬。老灰一罐接一罐地喝啤酒,不断地打量着我和吴晓玥,仿佛我们才刚刚认识一般。而吴晓玥脸色苍白,她从起床到现在,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 “小酒助兴。。。。。。”在我们后面的另一桌子边上坐着一男一女——一老一少。 “助你妈的兴。”老灰小声嘀咕。这家伙简直惟恐天下不乱。 “xxxxxxxxxxxxx。”哇,那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看起来斯斯文文,骨子里却粗俗得很。 老灰顺手抄起桌上的空罐子扔了过去。 “你疯掉了!”我的话音刚落,我们背后就冒出一个“阿诺”。我挡在老灰前面,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撞上桌子,鲜血从鼻孔里渗了出来,一滴接着一滴掉落在地板上。 “xxxxxxxxxxxxx” 老男人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可威风神气了。我们败退了。 “还不放手!”阿诺倒显得有些慌了。 “走啦。”我拉着楚雨琪跟上吴晓玥。我不知道她那里来的勇气,我们都投降的时候她选择进攻。 老灰的手腕一定痛得厉害,他不断地轻揉着它。我用两团纸塞住鼻孔,扬起头来走路。吴晓玥为我擦去了鼻孔下方的血迹,可她没有伤心,她面带微笑说:“看以后还敢不敢胡作非为,让某些人牵挂。”我再精明也猜不到某些人是谁,我想不会是指楚雨琪。 我们离开了客栈,照着来时的路返回,在快要走出小镇的时候,麻烦又来了。一个三四十岁模样的妇人自称是客栈的客房部服务员,接下来她气喘吁吁地说:“等等,大哥,你们落下东西了。” “操!叫谁大哥呢!” 我朝老灰的屁股上狠狠地踢了一脚。 “好好说话!” “对不起,兄弟,你们的药——药瓶。” 多么善良的女人。可是为什么要称呼我们“大哥”呢,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 刚刚遇上的那对男女就已经让我很不舒服了。 而眼前这个妇女却是一脸底层特有的逆来顺受的笑容。难以消受,让人惭愧。 “还要不要?” “是谁的?”我问。 “不是我的。”楚雨琪说,另外两个则干脆没有开口。 “我想是你搞错了,大婶,谢谢你!”我把早餐前为了讨好楚雨琪而买的水果全部交给了那个中年妇女。她推辞了一番,还是受下了。 莫名其妙的事情越来越多,我甚至开始怀念那些年和陈苒的无忧无虑的中学时光,那时学校里的“帮派”斗争要比现在这些莫名其妙的事情简单得多。 出了镇小镇后,心情好了许多。阳光、热浪、诱眼的满眼翠绿、死气沉沉的马车,还好,我们该有的什么都没有少。楚雨琪笑了,我虽然不知道她笑什么,但看见她笑就很满足。至于吴晓玥,一向沉默寡言的她,别指望能有怎样的反应,在我们一再给她惹来麻烦以后,现在的她没有生气已经算不错了,她带着咖啡色的太阳镜,静静地看着路边的某个方向。而老灰垂头丧气。 又过了很久。 “周文,我们这是怎么了,怎么可能输给一个勒色呢?” 吴晓玥终于笑了。我们换乘了吉普。 在路上,吴晓玥跟楚雨琪聊起了她们的中学时光。 音乐、聚会、逃课、老师,那些是伟大而永恒的话题。吴晓玥和楚雨琪一脸清纯的模样,穿着短裙和白色的运动鞋,我想就是那个样子。这些足以勾起老灰对那段光辉岁月的回忆。气氛热闹了许多。而我,是她们的忠实听众,和年代的见证者。 高二那年的夏天,楚雨琪被学校推荐参加了市里为退休干部举办的慰问演出,而我在干什么呢? “是啊,你那时在干什么呢?”楚雨琪问。 “我在忙着补习功课。” “切!忙着卖水果吧,我爸单位上用的水果大部分都是他们家送的。”老灰抢过话题。 这个的确,他爸可比他精明何止百倍,那个时候他爸要从中提取八成的利润。可我想说,实际上我没有卖水果,我的确想补功课,只不过那年二黑进入了事业的低谷时期——他拉货的车给扣了,我们整日混在一起。 “喂,讲个故事吧。就是在那个时候的,”我简直无聊透了,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勇气居然把那件事也告诉了他们,现在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 “那年夏天的一个傍晚,我吃过饭后,跟着我们村里的二黑在网球场外面闲逛。落日后球场边上的水泥路面还在散发着一股炽热的味道,树上疲倦的鸟儿还没有缓过神来。眼前一辆不错的小汽车驶了过来,那是付公和陈苒,他们把车停在前方的空地上,进了球场。二黑站在边上只看得两眼发直,羡慕得一塌糊涂,推一推我的手臂,说:‘喂!你看,你看,那不是你以前带着的那个小女孩吗,怎么现在伴上大款了,哟!还真是阔气,以后我也得像那样。’神气的人一如既往的神气,失落的人一如既往地失落。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用二黑随身的的小刀在付公子的车上随手划下一道坚硬的痕迹。” 老灰笑得差点短了气。是啊,我忘记他是从高中开始陪伴着我的人。 吴晓玥一脸忧郁的神色:“她可真幸福啊。” 楚雨琪这回可没有笑,把身子向后方的座椅上沉了下去,说“无聊”。 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有二:一是说我做的事情很无聊;二是说吴晓玥这样评价这件事情显得很无聊。不管怎么说,我对这样的效果还是挺满意的,而且这是她被我同化了的证据。她居然只是这样轻描淡写,换作以前是绝对不可思议的,她会把我定义成坏人,然后当着全班的面对我猛烈抨击,直到我羞愧得面红耳赤、体无完肤为止。她曾经很鄙视我身上的那些流氓的味道,她如果我身上没有这些东西的话,那该多好。笑话!没有这些还是我吗,那不成了她的小白脸师哥了吗。 假如吴晓玥穿上校服,突然失去了语言功能,那么我完全可以把她当做陈苒。她们两的声音一个厚得像西瓜皮一个薄得像路摊上不加料的蛋卷,性格一个外向,一个内向,做事风格和常有的动作都千差万别。 也许是我之前讲的故事太不合时宜,楚雨琪她们不再说话了,而老灰即便想说也没有人听了,这个世界终于安静了,我们开始把自己封闭在属于自己的那个世界里,看着车窗外的风景,听着许巍的专辑,在越野车穿过的每一段路途上留下了属于我们自己的忧伤。 第十四章旅行续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下一站是苍山。我们在那里并没有停留太多的时间,原因有二:一是天气突然变了,变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在我们一路向西还没到终点的时候下起了倾盆大雨,吴晓玥说那时(也就是曾经)没有大雨,她感觉心烦意乱到了极点;二是老灰生病了。对于前者,之前我们一直都很迁就她,迁就她的任性,就连楚雨琪本来和她没有什么交往,完全可以对她发脾气都没有发;对于后者我们的意见很统一,同情一个病人没什么不可以的。 关于那一段旅行,后来的事情除了楚雨琪的一次失误和我范的一次罪无可恕的错误外也似乎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 我们刚上山,阴沉的天空就开始下起了瓢泼大雨,刮起了大风。在那样的季节,遇上那样的天气实属正常。本来不应该抱怨,可是吴晓玥却说她窒息得要命,她说“完全找不到当初的感觉”。又一次莫名其妙。当我们找了一个勉强可以供两人躲避的地方后,吴晓玥和老灰都说不想去了。老灰开始干呕,可是什么也没吐出来,这让我怀疑他是不是为了故意配合吴晓玥的决定。 糟糕的是雨小了,我和老灰的全身都湿透了——回不去了,得找个地方换换衣服才行,要命的是老灰,感冒的症状被他放大了一百倍。他说他发烧了,是啊,谁让他的体格那么庞大呢,自然多淋了一些雨,我得感谢我的瘦弱的身躯没让我生病。这回吴晓玥更是有理由说服我们别再向西走了。我和楚雨琪能说些什么呢?而且看来今晚我们不得不在这个鬼地方留下,等他好了再走。 吴晓玥带我们找到一家像样的宾馆安顿了下来,我们一起坐在沙发上发呆,一直等到吃晚饭的时候,饱餐了一顿。那食物的味道让我想起了苹果请我们吃的那一顿晚餐,特别相似,而且我由此联想到那两个丢人的家伙,喝醉后又哭又笑的场面,我可不想像那样丢人现眼,毫无意义。 晚饭后,吴晓玥破例跟我们聚在一起打牌。期间楚雨琪在给老灰倒水吃药的时候,不小心把开水溅在老灰的手背上。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上次老灰不小心把她的书弄脏的事情上。但我有理由相信她不是故意那么做。在大家吴晓玥看着她的眼睛的时候她急哭了。 雨终于停了。打开房间的窗户,新鲜空气迎面而来。所有的不愉快都烟消云散了。 “要不我们去唱歌?也不白来一趟。”我这样说,似乎在巴结楚雨琪,因为我知道她最喜欢唱歌。 “我同意!” 这个时候老灰的病好了,完全看不到生病的迹象,手舞足蹈。 在我看来,这样的请求并不算过分,可吴晓玥似乎对我的意见不感兴趣。而相反她却很在乎楚雨琪的意见。 “想去吗?”她问楚雨琪。我想这完全就是一句废话。 我们穿过湿乎乎的空气,一头钻进车里。两边的路灯拉着漂亮的弧线向后退去,车窗上一个个漂亮的面孔在霓虹灯下浮浮沉沉。 我们来到位于闹市区的一家ktv,开了一个小间。 吴晓玥坐在沙发上点起了香烟,指尖上烟雾缭绕。楚雨琪拿着话筒站在香烟缭绕的茶几前,马上陶醉在自己的歌声中,她全情投入的样子还有几分女人的味道。歌声弥漫在淡蓝色的灯光下,我想如果此刻她配上卷曲的秀发和黑色的短裙或许更恰如其氛。特别是一首王菲的《暗涌》让气氛变得无比忧伤和深沉。 老灰一只手捏着香烟,一只手端着酒杯,坐在沙发上两眼朦胧,享受着这个让她很难靠近的女孩此刻带来的一切。我不得不承认楚雨琪的歌声很好听,只是吴晓玥不以为然,或许是她听过更动人的旋律。这会是谁?小白脸师哥? 我们一直在喝酒,甚至回到宾馆后还在喝,一直喝到我什么也记不起的时候(当然我并不知道那是什么时候)。只记得从ktv回来的时候空气依然还是湿漉漉的,有一股腥味。到了宾馆后老灰说还要喝,吴晓玥从柜台上又开了两瓶酒。我只记得有一个声音—---不知是楚雨琪还是吴晓玥的,在我的脑袋边上说:“少喝点,你喝多了。”我好像都没有说,不知道是我说不出还是我不记得我说什么了。 直到第二天早晨,吴晓玥问我干嘛在她的床上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占了别人的便宜,偏偏是她。说不上幸灾乐祸,很复杂。那时我并不能直说我占她的便宜了,那样的话兴许会给我带来一次人身伤害,或者比这更严重的东西,如冠以流氓之类的名号。我说我记不得了,不过我什么也没做,我放的错误仅限于不知怎么着就进错了房间,毁坏了她的名誉,其它的并没有什么可恶之处。后来吴晓玥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完好无损,就将信将疑地把我撵了出去。那时我很觉得惋惜,我看见她的衣服完好无损,而且我的虽然有点乱但还是没有离开身体,那时候我甚至祈祷事实并非如此,我们的衣服是后来胡乱穿上的。的确很天真的想法。 后来吴晓玥流露出来的心情很复杂,委屈?气愤?无奈?因为我无法向她证实就是像我说的那个样子,因为我没有有利于我的人证物证。而不利于我的人证倒是有一个,那就是楚雨琪,可楚雨琪什么都没说。所以吴晓玥只好稀里糊涂地接受了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男人跟她睡过觉却对她说什么也没有做的现实。 那天唯一没有烂醉如泥的是楚雨琪,不知道她为什么不阻止我进入别人的房间。不过她却没少给我添乱。 “我相信你是无辜的,但你的确很不要脸,做出这种事情,”背着吴晓玥她跟我说,“简直是丑陋。” 丑陋?用词真够毒辣的。好吧,就算我是丑陋的,可不可以不要再提此事。不可以?好吧,你也好不到那里去。 我们争论的分歧在于:我认为有可能是她故意栽赃于我,而且她既然已经和老灰做过了比这个更有趣的事,那么她就不应该对我的并不是很可恶的行为指手画脚;而她认为我因为做得很不光彩,所以故意对她进行栽赃,没有反思自己的错误,反而对她人进行人身攻击,她说没想到我是这么的丑陋。我不但没有说服她,而且反倒被她扣上混淆是非的帽子,她坚持那晚并不是我说的那个样子,至于是什么样子,她说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告诉我,而我紧凭一时的猜测就对她的清白妄下结论,她认为我不配和她结下深厚的友谊。我说那好,等她什么时候能够证明她的清白的时候,我就自动退出她的友谊圈。听起来多么无理取闹。 至于老灰,醒来后就一直说自己病得不轻,很有可能是染上肺炎,越说咳嗽得越起劲,而且表现出快要死的样子。我取出体温计帮他量过体温后他仍然不肯相信不怎么样这个事实。我们除了把它当做一个笑话,并没有和他认真,因为这不是第一次。 第十五章 大学毕业后的初次相遇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回城的路上太过于顺利,我已经失去了对那一段旅程的记忆,而事后楚雨琪她们也从未提起过此事,似乎她们已然将我遗忘,那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只是我讨厌别人把我的污点郑重地公布在众人面前,然后又若无其事地隐秘起来。至少她们因该让我体会到一件大事因该带来的后果,弄得我自己都不愿意相信它是否属实,慢慢地我就开始怀疑我和吴晓玥之间是否有此一事,不过这事本身无足轻重。在青春期谁没有过一些荒唐的历史呢。 一年后,我大学毕业了。我放弃了留在那里的机会回到了攀枝花。我和吴晓玥有一年没见了。自从上次分离后,我们只有电话和qq联系。有的时候会分享一点彼此身边的故事,给生活增添一点情趣,算是作为朋友的关怀,仅仅有过那么几次。一次是在她生日的时候,一次是我生日的时候,一次是楚雨琪生日的时候,还有一次是她决定出国却办不了签证的时候。 有一次她跟我讲得很清楚:“我想楚雨琪很合适你。”难道楚雨琪没有告诉过她她已经有对象了吗?再说,我和楚雨琪向来是不会记恨太久的,我们上一次的不愉快很快就烟消云散,但这只能说明我们是再好不过的朋友。 这一年多的时间,过得很快,也许人在无望的时候更容易打发时间,随便都行,因此后来我认识了隔壁班的女孩。 然而在最后一次跟我倾诉她暂时移不了民的时候我又浮想联翩。我真希望她永远移不了民。 她暂时的困难让我坐立不安。我又开始陷入漫长的等待,我不确定我在等待什么,也许是等待毫无可能的转机,等待一次连自己都不愿相信的邂逅,又或者等待一次虚无缥缈的相守,总之我似乎还在等待,等待那些不确定的因素奇迹般地发生,那是一种守株待兔般地状态,只有时间知道会发生什么。我不愿意把她忘记,是因为我想我拥有对幸福追求的权利,每个人都有这种傻瓜般的权利,如果得手了那么你就可以成为真正的傻瓜了,不折不扣的傻瓜。没人来干涉,自由的年代开始了,谁都不愿意去管别人的破事,或者说不愿意无偿地深入了解一个人,除非是他把你当作精神病人进行研究,等待有重大收获。身边除了老灰以外的人都在忙碌,忙碌着成为那些大人物的接班人。 有时真羡慕老灰,他可以一整天什么都不做而不会感到不安。他相信人民币代表一切,他家越来越有钱了,他父亲承诺给他一个像样的未来。老灰又回到了童年时代。而我和他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我也不知道该为什么而奋斗。不过至少我们暂时是无害的,不会为了生存往花椒里添加致癌物质,也不会去骗取人民的公共财产。 在我回到攀枝花两周后,我终于见到吴晓玥了,她说她回家看看她的母亲,顺便也来看看我(准确地说是想看看我的家乡,因为陈苒也去过那里)。 吴晓玥看过她的母亲后才打电话给我。幸亏她没有答应我让我去接她,我那里只有一辆破旧的拉货的三轮车。她让我去车站与她会面。我在车站见到她的时候,我又想起了那天在火车上遇到她的情景,心跳得很厉害,我想我一定很兴奋。 我让吴晓玥在候车厅等着我,我去柜台前排队买票。 可巧那时遇上了二黑。虽然很久不见,但认出他没什么困难的,一个满脸黝黑的家伙。在我小的时候他是村里的孩子王,整天带着我们东游西逛。他比我大四岁,在我上城里读书的时候他就和父母一起出来做生意了,后来他父母给他买了一辆面包车,专门拉黑活,因为他没有营运执照,碰上检查的时候就只能休息或者带着我和陈苒到处游荡。那时我的父母很反感我跟二黑他们混在一起,他们认为只要我跟二黑他们混在一起绝对没好事。的确,不是打人就是被人打,一个星期要被老师传话好几次。每次父亲跟老师的谈话结束之后我都会被骂个半死。 时间过得很快,几年的时间一晃眼就过去了。如今的二黑不再拉黑活了,做起了二手车生意。他说今天赶巧要去村长家回收那辆破车,不然到可以用他的车把我们送回去。我看他那潦倒的模样就知道他的日子也不怎么好过。几年后我们又坐在车上飞驰,只不过那已不是他的车,和我坐在一起的已经不是陈苒。二黑曾经坚信,有一天他会给我们村里的小伙伴树立榜样,可这一天似乎遥遥无期,二黑已经被艰难的生活折磨得够呛。他不但做生意而且还帮人看场子,可是他依然一无所有。 大约四十分钟的车程就到了。远远地就可以看见村子后方的山那边的那颗攀枝花树。 “只可惜这个时节不是开花的季节。”我指了指山那边的那棵大树。 “那有怎样?” “那是山那边最美丽的一道风景。” “她去过吗?” “你是指?” “你心中的那个她。” “去过,去过。周文记不记得,花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一起躺在那棵大树下面的麦地埂子上。”二黑抢着说。 “是啊,那些盛开的花朵就像满天散落的红宝石。” “那一定很美,能带上吗?” “肯定。而且你戴上一定很漂亮。” “比陈苒漂亮吗?” “我看差不多。” “只是差不多?”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差得很远?虚伪! “一个是少年,一个是青年,应该是两段很好的回忆吧。” 想不到一向笨拙的二黑恰如其分地说出了我心里真正所想的东西。是啊,说到底仅仅只是回忆。 二黑还说他的爷爷曾经告诉过他那棵大树是他的爷爷的爷爷亲手栽种的,而他爷爷的爷爷早就归西了,但那棵大树仍然活得枝繁叶茂。 “到了开花的时节从来没有少开过一朵花,我爷爷每年都数过。” 我开玩笑说他爷爷一定患有忧郁症,不然不会跟花朵较真。吴晓玥会心地笑了。二黑也跟着傻笑。 我们分头行动,二黑去村长家收购那辆破车,而我带吴晓玥去看山那边的风景。 吴晓玥一直跟我走到那棵大树下面。她一屁股坐在长满野草的荒地上,累得满头大汗。我坐在她身旁,背对着她。 “非出国不可吗?”我问她。 “你忘了我们的规则了吗?” “破例一次吧!” “我不知道留在这里能做什么?我对什么都没有信心。到那里至少他会告诉我该做什么。其实我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 “是啊,我也不知道我该做什么。” “所以你应该尽快找到它,不然人活者就会没有了意义。” “你找到了吗?” “你们这儿经常下雨不?” “只要你家那边下,这边肯定会下。” “不一定哦,这里经常有人来吗?” “不是所有的人都像二黑的爷爷一样无聊。而且你看麦地里长满了野草,说明很久没人来了。” “太好了!我们玩一个游戏吧!” “什么游戏?” “俄罗斯轮盘。” “你带枪了吗?” “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我们玩命运终结怎么样?” “听起来很刺激。” “倘若我们再在列车上相遇的话就相守在一起。这期间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 “如果我们二十年后才相遇呢?” “如果能相遇的话,估计要不了那么久。现在的我还是没有办法忘掉从前。以后有人会告诉你的。不过我希望最后能跟你在一起的不是我,我想我没有资格要求你为我做任何事情。” 最后吴晓玥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小盒子埋进了那颗大树下面的土壤里。 “游戏开始了吗?” 吴晓玥点点头。 二黑坚持要把她送回昆明。可后来听二黑说,车子开到一半就抛锚了,他只把她送到半路。不过还好在路上搭车很方便,吴晓玥是搭路过的客车回去的。 第十六章大学毕业外交豁免权过期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吴晓玥走了。 怎么说呢,第一个愿望算是实现了吧,虽然很遗憾但事实就是如此。 通过同学的介绍,我进了攀枝花的一家销售企业,一家产品涉及进出口的外贸企业,开始了我的第一份职业生涯——总算找到了一份能够勉强养活自己的差事,刚毕业时候的花销很高,往往入不敷出。 在这个城市里,要找到一份有稳定、可观的收入的职业是很难的,即便是我那份卑微的职业也来之不易。 虽然那时的就业远不及现如今的紧张,但那时的大学生很不情愿做一些卑微的工作,而且用人单位也离谱,任何职位都要量身订做,所以那时像我一样的孤魂野鬼很多。就算是名牌大学毕业也不一定能得到好的工作,非混得被人指手画脚的时候才委身于那些小公司门下,不然没办法堵住亲戚朋友的嘴。 事业不如意者十之**。理工大毕业的黄伟顺利地进了移动营业厅,可是他的普通话让我选择了电信。最离谱的要算师范学院毕业的杨慧,整天向我们推销房子--我不知道她是想打击我们的收入还是看好我们。我还算走运,进了一家进出口公司,名字听起来不错。公司产品的销售也不成问题,但新入行的日子的确不好过,没能力和没关系的几乎就只能等死。 对我来说最糟糕的是在刚进公司的后两个月,我几乎一无所获。除了摸到几个小鱼小虾外,大的订单总是被别人牢牢地装在囊中。再一仔细看就明白了,公司里的职员女的个个美若天仙,妖若夏姬,男的个个帅如刘德华,酷似犀利哥,只有我,除了身高还马马虎虎,相貌就不能够大肆宣扬了。看来我进这行是进错了,我所知道的金融和销售知识在这里根本就用不上,我那时一直有这样的直觉。 在我觉得愧对上司,愧对公司,为我即将逝去的第一份职业而缅怀的时候,我中学时喜欢过的陈苒向我伸出了援助之手——她把一个朋友(也就是她后来的老公)的订货单交给了我。 这份施舍虽然来得晚了一些,但总算是保住了我的饭碗,这更能让我体会到生活的艰辛,以至于我很容易理解后来薯条跟我说的——珍惜和感恩。只是她的出现多少晚了一些,而且多少有些唐突。 我刚回到攀枝时心绪很复杂,我那时毕竟不是衣锦还乡也没有做好创业的打算,怎么说呢?有些失落的味道。人在失落的时候就很容易想到过去,就想现在一样。真正自信的人是不用频频回头去看历史的。 那时我的耳朵里出现频率最高的就是付和陈两人,两个传奇人物,总是闹得满城风雨。原起于付家的没落,我很难理解那么大的家业怎么说没就没了,很遗憾他们亲自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我回来的时候就听说付的父亲和黑帮的蜜月期结束了。迷恋赌博这一点父子两倒是很像,只不过与其父比起来,付公子那些玩意儿就只能算过家家了。结果付的父亲输得人仰马翻,倾家荡产。还没等付公子做好接班的准备,家产就没了,干干净净,清清白白。这种时候陈苒还能做何选择?除了离开我想不到什么更明智的做法。 但凡大起大落的名人轶事都会让我感动,感叹世事无常,即便是我这样的小角色也无常。 一个无所事事的午后,我和老灰还有另外几个闲得两手发麻头脑发热的中学同学坐在一家咖啡厅里一起缅怀过去,缅怀那些对于解决现如今的困境豪无意义的岁月。大家说着说着才发觉这种聚会毫无意义,总是在重复重复不断地重复同一件事情。 就在这当儿,我的手机响了。对于陌生的号码以往我的态度是让它自生自灭,但那时因为工作性质的缘故,即便那些无聊的家伙如何愤愤地怂恿我挂了,我还是很熟练地按下了接听键。 出人意料的是里面传来了那久违的熟悉的声音,足以让我对那些不怀好意的家伙的忠言充耳不闻。那个声音再亲切不过,犹如清晨的露珠,它承载了我中学时的所有的记忆。所以在开篇的时候我才会重复重复不断地重复提及和她有关的过去,读来或许十分晦涩。 陈苒的声音很特别,再没有第二个,只是我突然意思到我们之间其实已然无话可说,从她那客套的话语和我的摸不着头脑,一点也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电话里她说我们最好见上一面。这让那些无聊的家伙很失望,因为我走掉后他们会变得更加无聊和失落。我从不回避人的本能,我不太愿意接受那些崇高的愿望。 我和陈苒见面的地方选择在那些年我们一起就读过的那所看起来呆头呆脑的中学对面的一家咖啡厅。那是当时那一带很有名气的一家咖啡厅,主要面对那些富庶的人群,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只有流口水的份。陈苒是经常有机会去的,而我只有和二黑在一起的时候才能去。应该说那是一个在我的印象中让我心生怯意的地方。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安排在那样的地方见面,也许因为她看见过我去过,也许她觉那是我们共同的美好的回忆,值得向别人炫耀的回忆,可是说实在的我不太喜欢那个地方,虽然它看起来的确有值得骄傲的资本。 三层的小楼,红黄色的主调,和周围的红砖房、小楼前的绿树、人行道上沾满灰尘的杂草很协调,用薯条的话来说——有格调。很多年过去了,那里除了换上了醒目、巨大的玻璃橱窗外,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这种保持值得像岁月炫耀。连服务员都没变,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值得自豪的呢?既能承载我们关于青春的记忆又时尚不落伍的,也许只有那个地方了。她真能选,真善于选。 我们坐在二楼靠近玻璃橱窗的地方,那里光线很好。就像老灰说的,陈苒越长越漂亮了(其实老灰在我之前就和她聚过,并且见到她的机会总是比我多),陈苒的衣着时尚得体,很符合“有闲阶层”的特质。 话题还得从中学时候说起。陈苒说,她很羡慕我优异的学习成绩——刚开始的时候的确不错,她说,她刚转来就注意到我了——我在想:这是真的吗?她为何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是安慰,还是安慰? “你在听我说话吗?” “听,一直专心的听着呢!你说到我的成绩很好,然后呢?” “然后就一塌糊涂。不过这里面有我的功劳吧?” 陈苒显得很自豪,天真地笑起来。 “这和你怎么有关系呢?”我还是不解。 “还记得我们一到周末,就去爬山、看电影、溜冰场溜冰、跟二黑跑车吗?” “那些都是小孩子的事情,还提它干什么?让我以为你是要跟我翻旧账呢!幸好没怎么把你带坏。” “你还是不懂!”陈苒说着测过脸去,看着窗外的无关紧要的人群,“我一直都把你当成最后的朋友。那些是我最快乐的记忆。” 她的眼睛湿润了,她这样频频回头,难道她也过得不如意? “你今天找我是因为?”我打断了她的话题。 “哦,你看这个。” 她递给我一份简历,居然是我的。 “我在朋友的公司里看到的。或者我可以帮上点什么忙?” 我在努力回忆我所有面试过的地方。但就是和她没有办法联系在一起。因为在这个城市里她的朋友寥寥无几。 “天宇数控。”她的声音像一口小钟。 “哦。” 的确。我去面试过,不过一直没有回音而已。 她说我有两个选择:一是回到那家公司;二是呆在原来的公司(她知道我在哪家公司),但她会说服她朋友订购我们的产品,她说她特意为我做过调查,的确不错。 这样一来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因为我不想为朋友的朋友打工,那样会很不自在。咖啡刚喝了一半,不可避免的又回到了原来的话题。这次似乎更遥远,陈苒又提到了她的小时候,她总不愿意提及的家庭。也许只有面对我的时候,她才可以这么坦然,她承受了太大的压力。 陈苒父亲的第一任妻子并不是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是他父亲后来到了温州以后才认识的。她的父亲在离开这个城市之前曾经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结婚一年后妻子就带着不足一岁的女儿离开了他。她的父亲一气之下就去了温州,在那里见到了她的母亲。陈苒其实可以算半个温州人。后来她的父亲在朋友的帮助下总算混得不错,到她上中学的时候才又带着她全家回到这个地方。 这个时候我不难想到吴晓玥。我毫无保留地把在火车上遇到吴晓玥的事情告诉了她,算是作为回报。可让我意外的是她早就知道了我们之间的事——老灰早就把这件事情向她禀报过了,就想我中学时候和他做过的每一件勾当,他都要如数汇报。 “我想我很确定她就是我同父异母的姐姐。”陈苒能做出这样的表态实属难得。 这个消息令我很惊讶,十分惊讶。我早就应该想到的,可是我的确没有想到。我以为她们至多是表兄妹。我原本以为她会很乐意见到吴晓玥,可她却说她目前没有那样的打算。 这样一来我的计划又泡汤了,我还有什么理由再和她在火车上相遇?事情永远都不会朝着完美的方向发展,难怪有些人为了给自己的事业找借口会说“曲线救国”,我宁愿相信那是歪打正着,纯属扯淡。 当时我除了原先那份工作以外我还兼职做了另外一些事情,我兼职做了一份保险工作,偶尔向一些杂志投稿,赚取一些费用。之所以如此,我当初并不看好我的第一份工作,从一开始就不怎么看好。即使我拿到了陈苒朋友的那份订单,我也不怎么看好,这就是直觉。 签合同那天,我有幸见到了陈苒的新男友。他叫刘易凡,是个温州商人,长得眉清目秀,不过单论长相还不足以说明或者证明他能成为陈的好朋友。相貌稀松平常,不过家境和人品倒还不错。据说他们是校友,刘只比陈大两岁却做了一家上市公司的第三大股东(不过多半还是老头子在后面操控,因为他是个“乖”孩子),并且还有精力来西部捞油水,的确是个不平凡的富二代。像他这样能刚毕业就拥有自己的公司实在聊聊无几。如今两年了,运气不错,生意也做得不错。签合同的时候直看得边上我们公司的几个女孩口水直流,对陈苒各种嫉妒恨。 这是一个大合同,签完合同,我们公司的副总照例要请对方吃一顿饭。结果刘易凡不买账,推说有事走了。最后只剩下我和公司的副总——一个对职员十分苛刻的家伙,一个中年女性。 尽管在用餐的时候,她再三强调我可以自然一些,但我还是做不到。我觉得我不应该和她单独坐在有音乐、有侍者、到处一尘不染的地方,她的样子很严肃,即便不严肃,我也会以为很严肃。她自然是很享受,带着下属来到这种地方真是应该有宾至如归的感觉。我可没法把这一些当成是享受,说实在的,从一开始我就不太喜欢她。 我之所以不太喜欢她,除了苛刻还因为她的长相不怎么诱人,也许能诱惑到总经理、董事长之类的,反正我肯定她诱惑不了我,当然也许之所以我不太喜欢她还因为她之前从来没有诱惑过我,之后也没有。她的年龄至少应该在三十五岁以上,也许哪个多事的同事曾经告诉过我她的实际年龄其实要好一些,但她的相貌就是告诉我她不再年轻了,不再能让你色咪咪地看着她。你倘若要色咪咪地看着她,你绝对可以发现她眼角的许多鱼尾纹和也许被什么化妆品遮掩下的眼袋。她个头不高,任何一个女孩和她站在一起都会超过她,而且因为没有时间锻炼,或是购买了伪劣瘦身产品,显然有些发胖了。要说她一点都不可爱,那样未免有点不实事求是,她身上唯一让人觉得可爱的就是一头整齐的短发——十分可爱。 从我刚进这家公司的时候,我就讨厌在她掌控下的每一个细节,坦白说,我觉得这是一家没有人情味的公司。即便有些人的确很出色,不过只有竞争的生活不叫生活,巴尔扎克很鄙视这样的生活。除了制度和条例,我想不到她还有什么绝招。 这家公司里上上下下每一个人都不简单(除我以为,因为我的确没什么特长),自负之极,但要排序的话,最厉害的还得是这家公司的老总,据说他很有钱,据说他玉树临风,据说他能够呼风唤雨,当然一切都只是据说,只有副总和少数老职员见过(在这样激烈竞争的地方你不可能待得太久)。接下来就是那个留着短发的“可爱”的女生,吃过洋薯条的家伙。我刚进公司的第一天,就被她羞辱得一塌糊涂,只因领带没打好的缘故。“看起来像项圈,不觉得吗?。。。。。。。”她言辞激烈,她能说会道,她喋喋不休,而且对羞辱别人这种事津津乐道,我只能感叹我是毕业不逢时,遇上她这么个言语刻薄的家伙。她让我在进入公司的第一天就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清楚了自个的阶级地位,真是奇葩之极。相信如果我待久了我也会成为他们那样的奇葩,也许就像杨慧那样,连碰到乞丐都不忘了向他们推销别墅。 她边吃边抬头看我,我想她一定是想看我的笑话。我尽量不去看她那假装和蔼的神情。我绝对是个有责任心的餐厅伙计,如果和里面的清洁工调换一下职位的话。我看看桌角,又看看玻璃橱窗,我发誓餐厅的天花板上绝对没有蜘蛛网。 她又假装微笑了——我发誓那绝对是假装出来的微笑。 “这样会不会让你很不自然?你没来过这样的地方?” “没事,我吃饭的时候就喜欢这样。” “喜欢找蜘蛛网?”她因为猜透了我的心扉而奖励了自己一个微笑,“看来我还得教会你如何学会应酬。” “交际,我懂,我懂的!” 她用她的眼泪证明了笑其实也会伤身体。拂去表面的客套,我意识到她要发火了。于是我把叉子失手掉落在桌子上。 “服务员,换套餐具。”她还是抑制住了怒火。 而事实上服务员很早就注意到我了,并没有喊的必要。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哦,不错,她居然会讲故事。那么是小红帽呢还是三只小猪? “六年前,我去意大利留学的时候,就像你一样,什么都不懂。我甚至没有在一家像样的餐厅吃过饭,我每天都等到很晚的时候才去买薯条和面包,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谁知道呢,也许你早上吃太多了,肠胃消化不好。而且你专挑那个时候去吃饭,关我屁事,还拿这种小事考我?她的眼睛注视着我,我不得不说些什么。 “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买东西不用排队吧。” “不用排队?哈哈哈!笑死人了。” 她并没有真的笑。 “那是为什么呢?” “看来你没有去过国外,不懂得怎样生存。” 是啊,我就是没有去过国外,国外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些老外竟教你如何坑员工,我的心里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她的理念。 “我只去过省外。” “那些省?” “云南省。” “跑题了。我是说你不懂得到了一个真正陌生的地方如何生存下来。好吧,就算云南也是陌生的地方,但是那个与我们的话题无关,好吗?” 她向在跟一个只有六岁的孩子说话,很有耐心,不过已经算不错了。 “我很好奇(天哪,我发誓,我肯定我当时一点都不想知道,只是她毕竟是我的上司,不能不给足她面子)你去了意大利,后来怎样了?” “在意大利留学的生活费用是全欧洲最低的,而且你可以去诸如咖啡馆、比萨店之类的当地餐馆打工。你也可以在中餐馆打工,不过那样的话生活费就会成问题了。你知道,我老家里还有一个小妹在读大学(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没有理由知道,我绝对没有追过她小妹)。” “你的意思是不但要赚取留学的费用,还要供你妹读书?” “那倒也不完全至于,不过也差不多,多少我要负担一些。” 还真有这样的姐姐。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这一招真的很管用,我开始同情她的遭遇了。我想吴晓玥和陈苒怎么就不能冰释前嫌,下次我见到她们一定把这个故事告诉她们。 “不好意思,让你用这些来教育我们这些什么都不懂的人。” “知道就好,你们这些温室里的花朵真的很可爱(直接说我无知不就得了)。不过我妹妹可能比你懂事些。” 她停下来喝一口红酒,然后接着说:“我每天要工作四个小时,而且——(说到重点了,她顿了一下,也学我看了看玻璃橱窗)我每天都要等很晚的时候才去买东西吃,因为那个时候很便宜的。而且后来我还知道一家不错的餐厅,在那个时候,薯条这些东西都是免费的。我几乎天天去那家餐馆,尽管要走很远的路。” 没错,真会算计,连免费的都被你算计到了,这么精明能干,难怪回国就做了副总。可是老总呢,总不见人影,难道他把公司给你了?我开始出神。 “看来你还挺感兴趣的。不过国内可没有免费的晚餐。”她笑了笑,也许她觉得很幸运,“对了,你是怎么认识那个温州老板的?” 我把我和陈苒的事情告诉了她。 “你还真幸运!” “或许吧!谁在乎呢?” “你要知道感恩,像我们这些无产阶级想要走向中产那就得学会感恩,努力工作。不管对方出于什么目的,何况我们都还算幸运。” “我不得不承认你很厉害,换在哪里都不会吃亏,难道这也叫做幸运?” “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再厉害的人,如果别人不给你这样一个平台,也和一个废物差不多。每年有多少留学回来的人碌碌无为,甚至连像样的工作都找不到,你知道这些吗?” “那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些呢?” “算是有缘吧。你帮过我的一个姐妹的忙。” “什么?” “还记得五年前在酒吧的那个晚上吗?” “五年前?的酒吧?” “想起来了吧!”她吃了一口牛排。 “你怎么知道的?” “那个女孩是我的朋友呀,当然无所不知了,关于她的事。” “女孩?” “是呀,比我小四岁。就在咱们公司上班,我的好姐妹。” “谁?” 她一脸迷惑,拿在手中的酒杯在空中停留了许久。 “不告诉你,”她顿了顿,“难道你真的认不出来?” “那天晚上的事我根本就想不起来了,我想我得了失忆症。” “你确定?” “在酒吧那种昏暗的地方,能记住谁?况且是五年前!” “这样的话还不如不要告诉你。能保守秘密吗?” “肯定没问题。你知道的,那种年龄阶段什么都干得出来。” “现在长大了?” “也许吧,不过在你面前总是表现得很幼稚,不是吗?连领带都打不好。” “看来你很记仇。这样吧我改天送你本书,你好好去看。还有。。。。。。” 第十七章 五年之约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薯条——我暂且这样叫她吧,因为我想不到有什么比这个称谓更合适的了,后来她又回到了感恩那个话题。原来,她就是在那家餐馆遇上这家公司老板的。 那些个时候大多数中国人都会去固定的地方就餐,薯条跟我说,所以她在那里结识了很多同胞。 “不过!”她说,“他可是那家餐馆的股东之一。” 说不上喜欢,仍然讨厌。尽管她跟我说了那么多,也许这辈子再也没有这样跟我罗罗嗦嗦的人,可我还是不喜欢她处事的方法——不择手段。 而且我讨厌跟她在一起吃饭,我是说,因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n次。 如之前所说,她送给了我一本保罗。福塞尔的《格调》。我想她是想让我成为一个有格调的有品位的脱离低级趣味的人吧!这恰巧就是我最讨厌的地方,我的骨子里和二黑他们没多少区别,我一直坚信。 不过她第二次请我吃饭不是因为要给我祝贺或者鼓励,而是因为她的心情很差,而且男朋友不在身边的缘故。 那天,薯条从她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将一本书重重地丢在我的桌子上,一本企业管理的书籍。但问题并不是在这本书上,所有的事情都写在了她的脸上,她的脸很大,所以可以写很多东西,而且写坏事要容易一些。 “糟了!糟了!” 我听后觉得很晦气。刚来上班就传来噩耗,怎么都不合适。 “小周!” “啊?” “算了,你什么都不懂!” “哦!” 听到她这样说我的心境平和了一些,我赶忙起身准备冲出公司,但还是迟了一步。 “等等!待会儿有事吗?” 我不知道她所谓的有事指的是什么,如果包括约顾客、吃饭、睡觉、小便的话,那我的确挺忙的。 “有。” “你确定?” “嗯。约了一个顾客呆会儿见面。” “哦,那忙吧。” 她转过身去了。我正自个儿高兴,突然传来:“等下午吧。” 她办事就是这么突然,没准哪一天会吓得我大小便失控。 下午我办完所有的事情后,赶紧抽空吃了两个面包,还喝了一杯可乐。 “走!”薯条说。 “去哪儿?” “陪客户吃饭。” “啊!我刚吃过。”我摸摸嘴角上的面包屑。 “格调!格调!注意形象!谁让你吃的?!”薯条开始发脾气了。 “我。。。。。。”我差点没被她气死,吃饭这种事情做老板的管得着吗?幸好段冰蓉从后面拉了拉我的衣襟。 “就你两!跟你们商量点事。” “走吧。”段冰蓉拉着我的衣袖。 突然段冰蓉在经过小王的办公桌的时候,将桌上的塑料杯弄翻了。白色的液体立刻在桌子上蔓延开来。 段冰蓉手慌脚乱地边整理小王桌上的文件,边抱怨:“啊呀!糟糕!我去不了了啦!小王给顾客准备好的文件呐,就这样被我弄坏了。看在同事的份上,我怎么着也得帮她整理好。” 其实谁都知道那是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件,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不过薯条并没有拆穿她。 “跟你们说了多少遍了,办事谨慎点!老是毛手毛脚的。” 段冰蓉向我眨巴眨巴眼睛。 第二次陪薯条吃饭比第一次还糟糕,她吃一口就气愤地看我一眼,仿佛要把我和食物一同吞下去一般。我也很纳闷,吃饭这种事她为什么不找她最好最好的好姐妹,难道就是怕五年前的事迹败露?直到最后她才说出她郁闷的原因——公司里人事变动。 “你知道吗,公司将要有大的动作?” 我没有回答,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公司里所有的头等大事都是她一手操办的,在她没宣布之前,谁会清楚。不过她还真吓了我一大跳。我琢磨着是裁员的事,经济不景气啊,老板们总会这么说。如果那样的话,我和段冰蓉肯定不能幸免遇难,也许这就是她今天要请我们两吃饭的原因。 “大动作啊!”薯条自言自语道。 “几个?” “两个。” “好吧,我想是我和段冰蓉了。” “没错!既然你也这样认为的话,那我就决定了。就你们两个。我的判断没错。” “你的判断的确不会出错。那我们什么时候走人?也许现在?” “什么?新公司还没成立你去哪儿?”薯条偷偷地乐了一番。 “新公司!” 没错老总经过长期考察决定把国外的技术引进来,在这里建盖一座一流的工厂。把这里所有的对手置之于死地。真残忍! “新公司——这就是我头疼的地方,”薯条故作深沉,“柏总一向很信任我,我也很信任他,他说没问题,绝对没问题。只是——我该怎么做,以及做些什么呢?这个时候我该为他提一些好的建议才对。可是我的确(一窍不通)。。。。。。。” “他没告诉你怎么做?” “他说技术方面没问题,他会把那边的专家带过来,关键是我得为他处理好这边的人事关系吧!” “不用急!盖工厂嘛,他肯定有经验的。” “你怎么会懂呢,一个企业要运作起来,哪有那么简单。他的企业实在是太多了,他哪有那么多精力亲历亲行,他既然把这边的的事情都交给我,那我就得把它办得比别人好。” “别人指的是?” “你以为只有我一人在做这样的事情吗?” “理解。” “真是个傻瓜!”薯条把脸歪向一边,本来就难看—— 你才是个傻瓜,他凭什么那么相信你,只不过看在你吃过洋芋条的份上利用你吧了,等时机成熟的时候,你死得比谁都难看!我在心里嘀咕着。 “其实叫你们来也就是想借吃饭的时候找找灵感。”薯条看着窗外。 薯条从来都不会气馁,即便是无助的时候也不会把无助的神情流露出来。 “那我告诉你一个更简单的办法吧!” “说来听听。”薯条依然很镇定,表情平和。 “那你可要听好掉了。我前几天去谈顾客的时候,听一位老总说他对生产我们那种产品的一家当地企业也有兴趣,只不过因为是国内品牌,销量不怎么好而已。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去跟人家谈谈,把那家企业收购过来,生产我们品牌的不就行了,那家企业的成本很低的,如果到时候生产出我们需要的产品,哪你老板岂不是发财了,哇!廉价的成本,国际的品质。” “这样行吗?”薯条的脸上终于挂上了难得的笑容,我看那的确是笑容,不是别的。 “我留意过了,咱们的产品很有发展潜力,不然你的老板不会把欧洲货买到这边来。” “这个还用你说,说关键的。” “别打岔。那家公司是本土企业,生产和市场运作的成本都很低,只要在品牌方面做一下文章,没问题。而且他们公司的业绩在不断增长,很有潜力。但是他们资金困难,看样子似乎要断裂了,而咱们柏总有的是钱。” 我突然停顿了一下。我得征求她的意见。但她似乎不愿意打断我的思路,她依然注视着我的脸。 “我是说,我们公司很有钱,我记得你跟我说过。嗯,他们公司似乎要保不住了,因为向银行借款很难,我是说银行似乎只喜欢把钱借给盖房子的老板或者老板娘,他们副总说的。” “虽然表述很凌乱,不过——还是很难得。首先你确定我们公司很有钱。” “实际上我也不能肯定你是否说过。” “你确定他们不想做了?你不用向我介绍哪家公司,这个我还算没有失职。你只要说你确不确定他们不想做了?” “这个不好说,我只是听那个徐老板向他的副总抱怨说看不到钱,结果那个副总跟他开玩笑说‘咱们不如去盖大楼,让那些漂亮姑娘把你的钱从那些穷鬼身上搜出来’,结果那个徐老板就后悔当初自己的坚持了。那个副总还很滑稽地给自己来了一个嘴巴。” “那个副总姓屠,在销售界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她打断了自己的表现欲,接着又问我,“这么说只有他在坚持了?” “我想是这样。” “好,我去落实一下对方企业,你给我一份具体的收购方案,我向柏总汇报一下。” “可是——。” “不用可是,直觉告诉我可行。” 没想到我无意中给薯条带来了灵感,帮了她一个大忙。可谁会在意呢,你只不过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而已。小到几乎没人能察觉它的重大意义。不过只要薯条不再从我身上找灵感,还有像公司裁员这种事不要落在我身上,我就觉得这样做值了。我还指望用这份微薄的收入买杨梅她们公司的产品呢,我想吴晓玥将来需要一座大房子。 在之后接下去的几天,我开始在网上查阅资料,帮她整理具体的收购方案。想不到那个老东西真是有钱,等我做好了方案之后,他就为我的方案准备好了一千多万的启动资金。扔钱的时候,连眼都不带眨一下(这是我想象出来的,直到要开始签合同的时候才见到他的庐山真面目)。 在签合同的头一天,副总口中拯救她的白马王子才乘坐飞机从欧洲那边赶回来。见到他本人之后,我才心服口服。果然一表人才,魁梧的身材,穿着白色的西服,戴着意大利名牌眼镜,抽着雪茄,脚下踩着浅灰色意大利名牌皮靴,嘴唇上还留着精致的胡须,一副神气十足的模样。在我的印象中只有坏人才具备这样的气质。 那天,薯条让我和段冰蓉跟她一起去接机。真是有幸! 他刚下飞机,第一句话居然是:“我说小周啊?” “嗯,柏总。” “有前途啊!好好干,有机会啊兰(薯条)会提拔你的。” 这是我听过的最无耻的一句话。在学校里经常听到老师对那些敢打别的小朋友的孩子说:“好好表现,让你当班长!”不过在此时此刻听来的确还是蛮感人的,虽然我很清楚他们的用人原则。我可不像薯条。 接下来我果然被提拔了。做了部门副主管。 “都是按你的方案去做的,我们是托管经营,你知道的,因为对对方公司有意的企业很多,很难谈下来,还算你有头脑。但你也要理解公司目前的处境,就像你所说的那样,我们不能让对方吃亏,包括人事方面。这也是为了让企业顺利过渡嘛,委屈你了。关键你经验不足,还需要再锻炼,跟对方好好学学。不过我保证,等公司还完对方百分之七十的资产价值的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资金后,那时,我们说了算!我会再提拔你的。” 后来按这样的收购模式,薯条又帮她的白马王子收购了另外一家位于上海的企业。他的计划很顺利,攻城略地,简直是势如破竹。他们卖的都是欧洲货,线路基本相同,只是产品不同,互补性很强,这样一来为他节省了很多物流和销售成本。 从那一刻开始,薯条才真正得到了她的崇拜的偶像的青睐,直接去了上海,她的男朋友也在那边。我后来才知道董事局就设在那边,不过这对公司来说意义并不太大,因为柏先宸是长子,自从老头子撒手之后一直就是他说了算,他可以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遥控指挥这个股份制家族企业。 可以说这时的结局十分完美,这和我的预感大相径庭,我一直以为薯条没什么好的下场,是什么改变着她的运势? 而我,还是捞不到半点好处。我之前所在的那家销售企业副总的职位留给了她的另一个同窗好友——杜正,也许也曾领过免费薯条也许没有,这个不重要了,我一直以为领过免费薯条的人是最厉害的,那就算他也领过吧。那个公司对我来说已经成为历史了,不再重要了。而我所在的这家刚刚到手的公司把总经理的位置让给了只有二十八岁的辛紫薇——薯条从原公司带过去的另一个家伙,一个高个漂亮的“白瓷瓶”,她可以每天出入位于市中心附近的一幢十二层的非常漂亮的大楼。即便是段冰蓉也要比我幸运,好歹做了部门主管,而且油水很多的那个位置。我们同处一个楼层,不过我没有单独的办公室。 好在,在辛紫薇的手下干活很轻松。原因有二:女人最妒忌比自己能力强的女人,而我不是女人;再说她根本没有表现出什么能力,我们公司里最有能力的就数那两个爱吃薯条的家伙,而她什么都不懂,她甚至看不出我做事有什么问题。是什么把她带到目前的位置,让她命运如此顺畅,我不得而知,那时新公司才完成顺利过渡,至少在我看来还没有脱离危险期。 很多次上班的时候遇到辛紫薇她总是欲言又止,话到嘴边也会硬生生地咽了回去。我想那最后会不会是“等我想想”,如果她开口的话。她茫然离去,让我觉得我是不是欠她什么东西。我看着她的背影总是感到很亲切,甚至有种迟早会拥有的感觉,那意义不亚于和她交往,我赶忙掐断了我的邪恶的念头。 我并不是说辛紫薇只有在背后看起来漂亮,实际上从哪个角度看都很漂亮。在以前那个公司里拥有一米七以上个儿的漂亮女孩比比皆是,然而在这里她绝对是最漂亮的,段冰蓉只能紧随其后,至于原来那个老总的秘书被唤作雅琴的女孩实在不能算作女孩了——段冰蓉她们在背地里都叫她老女人——企业派别归属感在作祟。也许是年龄的差距,我不屑于去思考那样的问题,每当注视着她的眼睛的时候,我宁愿把她当作姐姐一类的角色。这种感觉不同于对吴晓玥。 “等我想想”,哈!真可笑!可是最终也没有想出来,甚至都没有说出来。 辛紫薇的麻烦越来越多,公司里的员工越来越瞧不起她,虽然当面不说但是背地里总是对她说三道四。然而她可不是软柿子,倘若被她察觉到一些蛛丝马迹,爱管闲事绝对没有好日子过,这方面她倒是无可挑剔。当然这里面不包括我和段冰蓉,因为我两都是怕惹麻烦的人,对公司里的事情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即便如此,段冰蓉的麻烦还是要比我多许多。虽然她也没什么能力,爱吃薯条的那个女副总之所以把她带过来,完全是因为她很会做表面工作。她在公司里还算不上很张扬,但她毕竟也是女人,而且打扮张扬的女人。她的爱美之心没有为她带来一职半官,相反到招来许多同行的妒忌。 其实最坏的要数原来公司里的那个副总——屠诚,人送外号“屠夫”。曾经,他之所以是副总是因为公司不是他自己的,他只是为别人打工,而且公司之所以有今天,大部分是他的功劳,这个公司里他绝对是军师级别的人物。而今,原老总已然成了副的了,但人家毕竟还是为自己打工,而且可以不用每天都到公司上班(实际上他很少出现,似乎完全消失了一般),而他——屠诚,依然还只是副总,而且只能在楼下——哦,是底楼上班,什么油水都捞不到。公司里上上下下都是辛紫薇说了算。于是他嫉妒,于是他愤怒,于是他在关键的时刻选择用沉默作为反击的武器——方正公司不是他家的——这是最致命的武器。那时,他无需对谁负责,即便他在这里辞掉,他很快就可以找到新的工作——这对公司来说绝对是难以估量的损失。那么他在等待什么呢?是不是真的像他在柏先宸面前信誓旦旦的那样,他要做个好孩子。而柏先宸又在算计什么呢,他干嘛不对屠夫再好一点? 公司里大小事务都要由辛紫薇来定夺,也正因为此,公司里被辛紫薇弄得一团糟。她除了会讨好客户以为,别无它长,至于管理——只能说她实在不是这块料,虽然之前她曾经做过部门主管,可那不是一回事,她并不专业。对于技术方面的问题更是一窍不通。屠诚坏就坏在,他明明什么懂,但就是不告诉辛紫薇。 我开始怀疑吃过洋薯条的那位女副总的眼光了,她之前跟我说过她相信柏总做的每一个决定都是对的。那时我觉得柏总就是一个老色鬼。据说他每次回来都要找爱吃薯条的家伙和辛紫薇座谈,一谈就是一个晚上。 我想,找薯条一定没什么问题,她毕竟是公司里上上下下的掌门人,她的一举一动关系着公司的荣辱兴衰——这有点言过其实,其实种种迹象表明所有的决策权都保留在一个人身上,我想新的公司里也不例外,辛紫薇充其量不过是个漂亮的摆设。辛紫薇没有留过学,没吃过洋薯条,甚至连本科都不是,管理之类的完全就是扯淡,就像过家家一样,高兴就笑,难过就哭。那么这里到底摆的是什么棋局呢? 我和段冰蓉曾经是两个栅栏里的邻居,邻里关系还算和谐。她在公司里无所事事的大部分时间里要么对着镜子画眉毛,要不就是跟假大款聊天——真的谁会有那个功夫陪她消磨时间。偶尔她也会跟我闲聊,这种事情虽然出现的频率不高,但这依然是我最头疼的地方之一。我向来不喜欢跟谁东家长西家短的扯淡。但我躲不及防,面对她,我的耳朵就像一只毫无抵抗的垃圾桶,不管什么她都往里倒。我抱怨过她几回,可是她从来不觉得她有什么问题。这样的上司我真是受够了。 我一直有种直觉,段冰蓉就是酒吧那个女孩。所以我没有办法跟她翻脸。 我开始讨厌屠诚是从辛紫薇一次又一次地麻烦我以后。她几乎什么都不懂,所有的事情都指望别人,在指望不上屠诚的时候就无休无止地来麻烦我。我痛恨屠诚,为什么不实现自己的诺言。柏总在临走的时候把辛紫薇像白帝城托孤一样托付给他,让他毫无保留地把业务经验传授给她,可他居然耍起了心眼。不过这也难怪,他没有什么好处当然不会选择吃亏,只有薯条才会那么傻。 “下班后有空吗?”下午四点,辛紫薇站在我面前。 “不用客气。你说吧,怎么了?” “关于销售方案的事情。” “这个不是由屠诚负责吗?” “他今天生病请假没来。而且上个月我们沿用他以前的方案,可现在出了一点状况。没准你能解决。” “那你把方案传过来,我看一下。” “这样吧,我们在附近的餐厅边吃边谈。”说完她就转过身去了,似乎我没有还价的余地。 “或许那样会更好,没准我会有什么好的建议。”我不得不这样刺激她。 其实我心里有数,我做得没有屠出色。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救活市场,非他莫属,时间可不会等人。那么,我的算盘只能是? 下午六点,在公司门口。我刚出门辛紫薇就把一辆奥迪a6停靠在我面前,然后滑下车窗玻璃对我说:“上车。”我第一次坐这一辆车是在方案刚定下来的时候,同薯条一起。没想到它的主人这么快就更换了。 “喜欢这首歌吗?”她用余光示意了一下放歌的位置。 “王菲的《巴黎塔尖》。”实际上我根本不用看。 那首歌把我带回了过去。从下关回到昆明的时候,我就是听着这首歌与她作别的——吴晓玥,在在吴晓玥车上最后听到的一首歌,听来非常情怯。那个时候,我和老灰还有楚雨琪纷纷从吉普车上跳下来,跨上背包一个劲地向她道别。作为回应她点了这首歌,然后双手紧握住方向盘开着吉普扬长而去。透过车窗,我看见她一脸忧伤,原来旅游并没有让她好一些。而她之于我,用《暗涌》里面的歌词说,连“口和耳亦没缘分”。 吴晓玥的手长得很好看,修长而且白嫩,但白里又透着些许黄,仔细看,要比陈苒的漂亮许多。陈苒的手太过于有力,更接近男孩子一些,可以毫不费力地攀上树枝。在与她回城的时候,我多半看着窗外,但看到那些浓浓的绿意,反而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忧伤,而她的纤细弱不禁风的双手和亲切的笑容则把我的这种忧伤发挥到了极致。一曲青春,多少时光,都随风而逝。我想不是因为那些绿树而是人的缘故。 “熟悉这个旋律吗?” “听起来有些伤感。” “是啊,五年了。你过得好吗?” “说不上好不好。只是觉得毫无意义。” “怎么会呢?我一直以为你的生活很精彩。甚至有些传奇色彩。” “传奇?”我差点窒息过去,如果是指坎坷的话我倒赞同。 “到了。” 见鬼!我下车后甚至有想逃跑的感觉。她带我来什么地方?我和老灰跟人拼命的酒吧? 好在她没带我进去。虚惊一场——不是我胆小,的确是记忆太过于深刻,深刻到情怯的地步。她带我走进对面位于二楼的一家西餐厅,坐在靠窗的地方。在那里我可以把那个该死的酒吧看得清清楚楚。 “谢谢你!”辛紫薇端起酒杯对我说。 “你是指?” “五年前的那个夜晚!” 这句话的分量挺重,比薯条的还要重。我想这是命运跟我开的又一个玩笑。原来那个女孩不是段冰蓉,而是在公司里处心积虑要我好看的辛紫薇。我真想拍拍屁股就走。我终于忆起了,原来那首歌我第一次听到,其实就在这个酒吧里。所有的回忆清清楚楚,就像是电影默片最后配上了音。的确就是她了,她那晚穿着一身带条纹的连衣裙,披散着头发,而不是今天这个样子,而且似乎比现在要年轻得多——的确她的眼角的皱纹已经很清楚了,而且皮肤苍白。只不过,我再也不愿意提起那档往事。 我沉默不言。 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的确,能说什么? 服务员端来可口的食物。 我们埋头大吃特吃。 “当你进入公司的第一天起——”她停顿了许久,似乎在整顿勇气,“我就开始向别人打听有关你的事情。结果不出我的预料,你的确就是那两个男孩中的一个。” 是啊,她比那两个痞子厉害多了,他们绝对想不到,苦苦找寻不到的一个不起眼的男孩居然被他们欺负的女孩轻松就找到了。不过那又怎样呢,这种事情最好当作从来没有发生过,如果她聪明的话。薯条是明智的,她干嘛要提这档子事?五年,就让它沉默,有什么关系? “起初我听兰姐的,决口不提那个女孩(就是她口中五年前的她),就算是你提出来,我也有办法证明与我毫不相干。”她说。 这样说倒让人听起来不是滋味。 “你放心。我们之间毫无关系。”我说。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之所以那样做,是因为——因为白总希望我成为——” 听起来多么恶心。不过这正是时下流行的,陈苒、段冰蓉她们那个不是这样想的? “不过眼前我需要你的帮助。我想以后我会报答你的。” 我想老灰以前真他妈的无聊。不过我干嘛要跟一个女人计较那些。更何况我并不指望她报答什么。 “说吧!” “帮我度过目前的难关。其实我也只是想利用一下柏总。坦白说,我对他根本不感兴趣。” “你干嘛跟我说这个,难道你不怕——” “我清楚你是个什么样的人。我既然相信你,那就不怕跟你实话实说。” 我不知道该说她是精明还是傻瓜。我只是个小角色,怎么会懂那些大人物之间的你争我逐。 “看来我要让你失望了。” “为什么,难道你不相信我?” “我也实话实说吧,跟你没什么好隐瞒的,”她既然和我毫不相干,那么我想我可以把我想说的说出来,至于对错?让她自己去判断,去选择,“说实话在短期内要救活市场,你除了利用屠诚,别无他法。他掌握着客户资源。柏总出高薪留下他正是因为这一点。” “这个我知道。可是他是个很厉害的人。连兰姐都没有办法跟他相处。” “所以柏总才提拔你做总经理。他比你想得周到。你算不过他的。” “那我该怎么办?” “将计就计吧。否则。。。。。。” 我想她该明白了,不用我说出来。 她点点头。 “好吧,吃好了。谢谢你的晚餐,我吃得很饱。我们以前的事情就一笔勾销了。谁也不欠谁。”我说。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我是说一顿饭还恩情。不想跟我成为朋友?” “说实话,我对你不感兴趣。而且当时我也没想过要管你的闲事。只是——我那个不省心的朋友——你知道我想说什么。” “不用这样,真的。事实上你们帮了我。我会报答的,只不过不是想在。本来我想跟你们交朋友,很好的那种。可既然你这样认为,那么我只能觉得很抱歉。” 我只想过清清静静的生活。只有这样才能跟她划清界限。 第十八章 虔诚的姑娘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真的能划清吗? 我想这只是一个可怜的愿望。 辛紫薇这个女孩厉害得很,我指的是某些方面,在原公司时没有那个客户能拒绝她推销的产品,的确够厉害的。可惜,或者说好在,这个女孩也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就像这座城市里每个普通的小市民一样,只要依赖于人间烟火必然逃不脱命运之轮。在公司里,她只是食物链里的一环或者说是金字塔里的一层,这样说,或许再明白不过了。辛紫薇曾说过,我很特别,嚯!我有什么特别的呢,与她们比起来我什么都不是。这就是现实,的确很残酷,至少对大多数人来说。 实际上我并不相信报应,当然更不希望看到如我所预言的一样,一点也不希望,可是,在我的故事里,她就犹如夜晚明亮的月光照耀下的琥珀一样亮得通透。什么样的人会有怎样的故事,这也许是不是秘密的秘密。当然我宁愿相信每个人都有任何读心术都识别不出来的思想的禁区。 谁让我们有这样的默契呢?五年前的恩怨居然能在顷刻间裸露无余。 说起缘分和默契,我就好笑,我觉得应该是她和老灰有才恰当一些,但命运就喜欢捉弄人,主观世界里意识的偏差似乎也可以算作一条永恒的规律。在她的意识中我永远是堂吉诃德,老灰永远是桑丘——桑丘是没道理成为主角的。我想他们这辈子都不会有重新了解的一天,记忆一旦形成,它会干扰一切试图还原真相的魔法——我想,在这里我应该拿我和吴晓玥作比较,这个时候轻松多了。开个玩笑也无妨。 辛紫薇其实可以算作一个真诚的人(用我对朋友的衡量标准来衡量,之前我已经说过)。我这么说我想不会是因为她的一顿饭和一些类似玩笑的笑话,或者因为她的缺陷让她变得楚楚可怜——那样会有大男子主义的嫌疑。 她毕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她像每一个追求胜利的姑娘一样,卯足了劲硬着头皮向前冲。可是她们在行动之前真的具备洞悉这些个游戏规则的智慧了吗?有没有人真正告诉过她们游戏里她们的使命?她们只是一些不会动脑筋的棋子。她们想凭借自己的肉身之躯去颠覆整个商业王朝马?能有什么作为,命运从来不会同情弱者。这也是我还能够记住她的原因,我只能说她还算真诚和执着。假使她十全十美、完美无缺,我反而能把这个比我大几岁的姑娘遗忘,我想我具备这个能力。 说到底,这只不过是个骗局,身处这样的商业帝国,她表现得越简单,对我越有利,而她没有让我失望,她没有资格让我身陷深渊,没资格让我体会无可奈何的空虚。我想我们是无辜的,一群无辜的孩子。当然我们也是清白的。 即便是办公区域也划分得清清楚楚。辛紫薇本来让我跟她在总经理办公室一起办公,但我拒绝了,我觉得那样做违反柏总的棋局规则。新公司里,我选择在她的办公室对面靠近那台为全公司服务的打印机边上一个不大但接近窗户的地方办公——我没有属于自己的办公室。这倒是让段冰蓉痛痛快快地自豪了一阵子。还好我跟谁都没有暧昧,我可以轻轻松松地坐在办公桌前喝着咖啡眺望八楼外的美景。 我很清楚我的地位,拜薯条所赐。 我可没有柏总那种气魄,“男子汉个个优雅健壮,有权利,因美女拜他为王而洋洋得意……。” 我和辛紫薇和好那時,我来这家公司还不到半年,业绩也并不突出,虽然托陈苒的福,取得了一点点成就,再就是跟薯条跑过几次外地,带回来一点点订单,又给她提了一点点建议,其余根本不值一提。 第十九章 我的价值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说到订单,我最满意或者说公司最满意我的是我曾经跟随着薯条把一个很有价值的商业信息从北京带了回来。 谁会知道2006年深秋时节一个瘦高个儿脸角上有条不太清楚的疤痕的青年和一个剪着中学生短发的有些发福的超大龄女生来过北京呢?我想,这固然是屈指可数了,不过这当中至少包括一家地地道道的意大利餐厅的小提琴演奏家和一个狡猾的中年日本男子,其余的实在是无关紧要。 北京的深秋很难用一个词语来形容,说他壮美也好,说他惨淡也好,甚至有人用绚烂来形容他的五颜六色,我觉得这都无关痛痒,就像老北京的豆浆,谁人知其味?谁人不知其味? 很多上了年纪的北京人说起北京的秋天来总是自信满满,笑容满满,那种幸福感恐怕只有尼泊尔的信徒才能企及,只不过他们怎么样也想不到大自然的恩赐都不是永恒的。 我作为一个外地人根本没办法真正品出这里秋天的内涵。我只能感受到郊外满眼的惨淡和城内渐渐强烈的西风正在把北京装扮成一张色彩冷峻的贺卡。祝贺我能来到这里坐在意大利人开的咖啡馆里面听着美妙的音乐品味着琥珀色的咖啡。我喜欢不加料的咖啡,因为我讨厌枝缠蔓绕的复杂,曾几何时我甚至愿意把北京的秋天比作不加料的咖啡或者是中学时代里褪色发黄的语文课本。北京秋天的颜色和它们一模一样。 我坐在薯条对面。看着她,我又联想到南国的秋天。在我们刚出发的时候,攀枝花城里还是烟雨蒙蒙,但怎么都不至于和惨淡联系在一起。恰好相反,南国的秋天里除了一些落叶乔木剪去了指尖的枯黄,岁月依然显得十分保守,看起来似乎是亘古不变,满世界里还是生机勃勃。至于《红楼梦》里秋窗风雨夕描述的“连宵脉脉复叟叟,灯前似伴离人泣”似乎也只有十分孤独的人才能察觉。 当然商业社会里的人就像一棵常青树,永远看不到世界的尽头,除非有一天,经济变得和大自然一样萧条,只是时下不可能。 薯条一侧的脸对面有一个四十多岁光景满脸棕色短胡须拿着小提琴的外国人技艺娴熟地演奏着一曲《魔鬼的颤音》,他边拉小提琴边时不时地朝薯条这边投来暧昧的眼光。我想他多半是个意大利人。尽管我没有和他开口攀谈的机会,但他的肤色和外表都是典型的南欧人种,而且能把这首曲子演奏得让我对面的这个大龄女孩如此神魂颠倒似乎只有它故乡的人们才有此才华。不但如此,即便是他的胡须的颜色也如此恰到好处,几乎能与木饰的墙壁融为一体。 “你为什么不上前跟他打个招呼呢,找机会?”我说。 “那样做会显得很没有格调。”薯条并没有用责备的语气,相反,显得十分柔软。 “所以你不用正眼去看?” 薯条瞅了我一眼。 “你猜他是哪国的人?”我说。 “意大利。”薯条小声但干脆地说,生怕被距离她有五六米远的那个男子听到。 “如何这般确定,万一他是梵蒂冈人呢?” “因为每次来到这里都能见到他,女人的直觉。” “哦!直觉。” 我们都停顿了一会儿,暂时无话可说。 “对不起,你知道洗手间在哪儿吗?”我先打破了这个美丽的似乎只有琴音在荡漾的无话可说的沉默。 “转身向右,拐进通往里间的过道,一直向前就是了。”她都懒得抬起手指,只是凭嘴描述一番。她似乎不愿意打破这种美好的境遇,和我的对话显得十分谨慎。也就是在那时我确定我对音乐没什么天赋,何其美妙的音乐我置若罔闻,我有些六神无主,似乎预料到了什么事情即将发生。 她那时的样子看起来十分滑稽,但如果我再多说一句话的话,我也会变得十分滑稽,可事实上我的嘴巴似乎失去了控制。 “似乎您对意大利人的世界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我很抱歉,开了一个不能算作玩笑的玩笑。其实我的重点只是想强调她的艳遇,至于格调,我完全没有在意,或者说无所谓。 我有些得意,也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我边走边嘲笑,却一不留神撞上了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当他开口用日语说抱歉的时候我知道了他的出身,只是对抢别人台词这种事情感到十分意外。这样一来,不是显得我没有修养就是显得他很有礼貌,他倒是里外都不吃亏。 接下来我注意到了这个日本中年男子,让我忘掉了刚才的不愉快。他的外貌一般,甚至可以说有些糟糕,身材矮小而且瘦弱,两边的眉毛颜色很淡而且不怎么协调,但是一身名牌西服和银色的眼镜多多少少掩饰了一些滑稽的外表。他躬身说抱歉的时候样子显得很稳重,但当他直起身子面对着我的一瞬间,我仿佛又看到了吉次郎。 我正欲开口说话的时候他又再一次抢在了我的前头,这让我顿生他似乎早有预谋之感。他说:“因为——专心——看画——撞上您了。” 我至少可以理解为他刚进餐厅就被眼前的画迷住了。可是这家餐厅门口正对面悬挂的只不过是一幅莫奈的《睡莲》的低劣复制品而已,我刚进门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再简单不过。 “那只是一幅低劣的复制品而已。”仅仅是为了说点什么而说了,而且说完我就转身告辞了。 可是当我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那个日本人还站在那里饶有兴趣地观看。当我走近他的时候他侧过脸来问我:“冒昧地问一句,您是怎么看出来的?”他迫不及待很吃力地说。 “很简单,色差太大。”为了不再让他费神,我简洁地说,因为看到他表达很吃力的样子我很揪心。 “色差太大?嗯,我也知道它是假的,但能在这种昏暗的光线下看出颜色方面的问题的确不简单,”这会儿他的表达顺畅了许多,“您见过真的?” 我不知道要不要如实地回答他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问题和他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而且作为歉意我已经在他身上浪费了过多的时间,但出于礼貌我还是回答了他这个问题。 “没见过,但我见过一个朋友手中的几幅比这个高明的高仿真作品。我钦佩她的执着。” 那个朋友就是吴晓玥,一个不同一般的女孩。那句话说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酸酸的,对我来说已经太久没有她的消息了。我真想大声地说:“你在哪儿?” “她不会让我失望。就这样。”我说完后别了这位莫名其妙遇上的日本人,回到原来的座位。 薯条还在那里犯傻。不过当我坐下后,她却一本正经地问我:“你会画画。” “我想我不会。” “什么叫做‘我想我不会’?”薯条并不理解我这里的含义。 为了回报她的好奇,我把中学时代跟老灰学画画的故事毫无保留地奉献给了她。她觉得很逗,不过我并不介意,因为这毕竟是实实在在发生过的事情,而且离现在已经算很遥远了,没人会追究它的刑事责任。这也并非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只是对我的无能为力感到抱歉。 薯条似乎很乐意知道别人也有和她一样的伤疤——其实我并不确定她有没有被人拒绝过,我只是从她的面相上判断,就算她也有吧。 “很难理解,你是这样认真的人。我以为你对一切都很无所谓。” “随你怎么说。”我说。 “哦,那么我想我对你又有新的认识了,只是可惜那个女孩已经得到她所想要得到的了。”作为对我刚才对她的无礼的回报,她这样打趣。 “随你怎么嘲笑。”我说。 “话虽如此,但你不觉得你真心喜欢的一个女孩得到她所想要的是一件令人安慰的事情吗?” “也许。”我淡淡地回答道。 “成全别人。这应该是你这样的男孩所具备的品质。只是稍有遗憾。” 哦,见鬼!“稍有遗憾”多么见鬼的词语,不知是对我的安慰还是要体现她的胸襟宽阔、大公无私,而且我更乐意接受它的第三种可能性——让我承认我的阶级地位——既然我是这样渺小的角色就不应该存在过多的奢求,那是徒劳无功的,这正是“你这样的男孩”的真正含义。 接受过特殊教育的薯条,有时,说话很不一般,你得用她的角度去理解问题。只是我想每个人都应该记住一点:人都是自私的。而且她口中所说的“安慰”本身就是自私的一种表现。 “得了吧!何止是稍有遗憾,简直就是不该有遗憾。” 她听起来很舒服。 我接着说:“我说,会不会画和懂不懂欣赏似乎没有必然的联系,虽然它们有关系。” “我懂,这么说来,你应该再给我介绍一下你为什么如此懂得欣赏此类画作。” 我岔开一个话题,没成想又掉进另外一个陷阱。谁知道呢,吴晓玥为什么要那么喜欢莫奈的油画?即便是在和我们一同旅行的路上都不忘随身带上一本莫奈作品的画册和几幅高仿真作品。 起先,我只是看到画册,这还得归功于我在下关喝醉的那个晚上,当我第一次醒来看到她枕边平静地躺着和她一样安详的画册的时候,我对它爱慕无比。 再后来,我和老灰、楚雨琪有幸见到了那几幅别人赠予她的高仿真作品。我才意识到我这一生似乎将与它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当然这只是自我意识的膨胀。 真是往事不堪回首。难道我要把这些也告诉薯条等人?绝不可能。每个人都有属于他/她自己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不到时机成熟的时候,他/她绝对不会告诉别人甚至是上帝。尽管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的秘密。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正当薯条不仅仅想知道我如何懂得欣赏似乎还乐意知道我脸角的伤疤的时候,那个日本人又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日本人用餐的效率的确很高。 “介意我在这里坐一会儿吗?就一会儿。”日本男子诚恳地说。 “坐吧。”薯条站起来很有礼貌地回敬于他。 “没有打扰到你们的谈话吧?”日本人坐定后说。 “没有。”我很感激他这样问,虽然只是毫无意义的客套话。不管怎样我不用再接二连三地掉进薯条的“陷阱”里。 “我是说,我要走了,但很想跟你们(他看着薯条,很肯定薯条是我的领导)讨教一些生意上的问题,之前一直没有机会。”日本人像是憋了很久的样子,一口气把它说完。 “好,你说。”薯条看看我,似乎她也跟我有同感。 “那我就开门见山了,”日本人终就还是按耐不住内心的冲动,他终究是想把自己标榜作主人,他语气坚定,表达流利了不少,那个目光灵动,有些闪烁的吉次郎消失了,“我在去年的西部商交会上见过您。我知道你们从中国的西部来,是做生意的。我对中国的西部也很感兴趣,那里最终将是中国市场瓶颈的突破口。只是这两年的环境不是很有利,也许我已经错过了投资的黄金时期(这倒是不假,求他们来投资的时代已经快终结了)。” 那个日本人在说到这里的时候表现出极其惋惜的样子。很显然他顶多只能算作后起之秀,他居然能错过那样的投资时期,不是智力有问题就是小角色上不得大场面。即便如此我还是很佩服他的表达能力能在瞬间爆发,他刚才的谈话简直可以用滔滔不绝来形容。再把他的表达能力和他的外表作对比,我真有些怀疑浓缩的就是精华,真是江湖在外,到处都是高手啊。而且他居然做生意做到咖啡厅里来了。 那个日本人总是让我感到意外。当我接过他给我的名片的时候,我看见那上面赫然印着三个公司董事长的头衔,难道在中国做生意真的那么简单?我不禁纳闷。而且做生意能做到这么滴水不漏,我的意识中只有德国人有这个能力(那也是跟着薯条做生意时的收获)。显然,之前我低估了他做生意的能力。 “其实,我很欣赏你们的眼光,特别是这位年轻人,我想贵公司有你们这样的人才一定会很成功,大大地成功!希望我们可以合作。” 原来,他早有预谋,原来薯条的确老了。“年轻人”言下之意是薯条的确已经不在年轻了,他可真有眼光,只可惜他后面的那句话让人很反感。薯条也早有准备,不但跟他交换了名片,还把我给公司做的宣传资料给了他一份。 那个日本人走了,他在走之前还给我们提了一个小小的建议,正是那个建议我们有了后来的公司(所以严格地说后来我给薯条提的那个建议也有那个日本人的功劳,只不过当时薯条没有猜透那个日本人的意图),正是我们按计划行事,那个日本人最终可以有机会参与我们的生意,并且最终成为了公司的第二大股东。那个日本人的确很精明,不但给别人指明了方向还给自己日后的扩张铺平了道路。薯条也给他提了一个建议,一个让他的说话不再让人反感的建议,难道这就是所谓的格调?去她的格调,也去我的建议。 第二十章 平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一个月后,辛紫薇的情况有所好转,公司的业绩在逐步回升。只是段冰蓉的日子似乎越来越难熬,她每次见到我总是唉声叹气地直摇头,那样子简直酷毙了。 到了十一月份的时候段冰蓉还在穿着白色的短裙,显然,她的白马王子还没有出现。当然这并不代表她没有追随者,每个周末的晚上她都会打扮得魅力十足,吸引那些“单身”的假大款的注意,每每可以毫不费力地出现在一些名流社交的场所里。据辛紫薇说,她见过她几次,她显得那么高贵而且熟练。 段冰蓉是个十足的女白领,收入不错,打扮时髦,工作悠闲。当然按巴尔扎克对人群的划分方式,如果把她划分在有闲者的行列则多少有些牵强,严格地说连柏先宸都没有资格。只不过她平时的生活状态的确让很多人羡慕。真不懂爱吃薯条的女副总把她带过来到底安的是什么心?难道段冰蓉是她的私生女?这不可能,她们的年龄差距没有那么夸张。不管怎么说,她本应该是知足的,但她的确开始怨这怨那的起来,而且情绪越来越激烈。 “借你的电脑用用!”段冰蓉整个扑在我的办公桌上――屁股正对着我的脸。 我滑动座椅朝后退了退,但由于我的地盘太小,还是无法避开她引以为自豪的臀部,我只好滑向侧面。 “怎么样,被大款甩了?”我说。 “周文,你能不能积点口德。小心废了你!” 原来那家公司的每一个人跟我说话都毫不客气,段冰蓉也不例外,因为年龄相当,我也不用跟她客气。她为了证明在公司我的地位比她低,她多半会在我的姓前加上“小”,如果不加,那说明她发火了。 她用我的电脑打开了一个陌生邮箱的页面,手指向破碎机一样在我的键盘上作业。 “你能不能别把屁股对准别人,很不礼貌诶!” “嗳,周文你说要是一个男人对女友厌烦了会怎样对她?”她似乎并没有听到我对她说什么,只管神情专注地面对着电脑。 “把她喂鲨鱼!” “操你妹,我是说如果是你。” “哦,喂鳄鱼吧。” 段冰蓉转过身来掐住我的脖子。 “你们干嘛!”辛紫薇悄无声息地拿着一个公文包从办公室出来时正好撞见这一幕。她测过头来看了看我的显示屏上的页面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段冰蓉说:“段冰蓉!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 不知为何,近来,辛紫薇总是不会给段冰蓉好脸色,我想如果薯条在上海有知还不后悔死掉。据说薯条当初对她们特别好,特别关心和爱护。 “呆会儿再跟你算账。”段冰蓉不得不收敛掉一些愤怒灰溜溜地回到办公室。我此刻的她一定把眼珠朝侧面翻转了九十度了。 “你没事吧?”辛紫薇马上变了脸。 “没事,闹着玩。” “在公司里可不能这样。” 辛紫薇这是什么情况,对我的态度有了个一百二十度的转变,这让我无所适从,我甚至为段冰蓉感到委屈。 在那时,整个公司也许只有我是最轻松的。我不用整天穿着西服,打着领带,不用管薯条嘴里所谓的品位、高尚、格调,不用整天面对那些犀男犀女。我每天早上起来可以穿上久违了的休闲装,平板鞋,顶着一头乱发去附近的面包店卖早点。上班的时候我可以不用再为我的销售记录发愁,也没有辛紫薇的聒噪,下班后我可以迎着美丽的阳光散步回家。自从上次我和辛紫薇把话说穿了之后,一切都改变了,变得顺理成章,理所当然。一切暂时很平静。 身边的段冰蓉突然像失了魂,着了魔一般,不可思议。 第二十一章 缘聚(一)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周末的一个晚上,我闲在家里无所事事,正巧高中时和我一个班的富二代胡安打电话约我在老灰新开的酒吧里聚会。我想我没有理由不参加,最近公司里一番天下太平的模样暂时没有什么麻烦来纠缠于我,况且很久没有机会跟老灰他们泡在一起了。不过去了之后我才算是知道狐朋狗友的厉害。然而在那样年龄段单身的日子里却是不能没有他们,否则我想我们都会在这样美好的时代里抑郁而终。 去了之后我才发现,那里已经有一堆人驻扎在那里了,久违的老朋友们有说有笑,甚至还有要脱裤子要脱丝袜的,简直俗不可耐,妙不可言。酒吧里播放着《madoare》,一首罗马尼亚的曲子。 这场景,我想如果赵忠祥在的话一定会对此有感而发,滔滔不绝地解说一番。 胡桉把那里当成了ktv,一边拎起瓶子,一边高喊:“大家high起来,嗨一嗨!”如同咆哮一般。 胡桉身边居然有两个我不认识的姑娘,她们的打扮绝不逊色于段冰蓉,时髦得一塌糊涂。我的眼珠差点被她们涨爆了。 “周文,送你一个要不要?”胡安放下酒瓶,双手搭在姑娘背后的沙发上,很舒展地躺在那里――四平八稳,他扬起头斜着眼睛继续说,“要不要?” 胡安舒服极了。两个姑娘一边嗲声嗲气地嗔责,一边靠进他怀里。看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好的呀!好的呀!今晚我又是孤孤单单的一个人!你把哪个送给我?还是两个一起去?” “你行吗?”其中一个女孩立马正经起来,翻一翻白眼继续说,“瘦得跟芦柴棒一样!” “这一点我当然不及你家公子,但你也别不识货,我说姑娘!” “对对对!那句话怎么说的?”胡安假装低头沉思。 但是众人早已一口同声地揭破了谜底:“瘦是瘦,可是像禽兽!” 接下来就是无休无止地狂笑――胡安和众人。 “我说胡安你说话能不能检点一点!” 不知道陈苒是什么时候进来的,突然站在我身后说话。吓了我一跳――幸好我没有说出更烂的话。 “哟,周文你家妈来了,不敢嚣张了是吧!”胡安却一点也不客气。 “说话注意一点!”我照着胡安的脑袋狠狠地拍了一巴掌。 因为陈苒的到来,我的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很多男同学甚至转得更快,幅度更大,开始责备胡安说话不检点。只有胡安例外,斜歪着的脑袋永远无法扶正。还有那些个女生,嫉妒得咬牙切齿――斜眼瞅着我,仿佛是因为我才让她们的醋坛子打破。 “虚伪!”“假正经!”“对!”“我们鄙视他!”我想她们想这么说话,可是没人开口,我感谢她们,但其实我也不在乎她们这样说,我只是感谢她们的风度,用薯条的话来说,“很格调”。 陈苒似乎对这种特殊待遇早已习以为常,不过她并没有把自己当成是高高在上的贵胄,还能到老灰这样寒酸的酒吧坐一坐,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好的?对像她这样有钱人的家伙来说,又或者我是中了薯条的毒! 老灰听到陈苒的声音后撇下生意上的伙伴从阁楼上他专门接待重要客人的地方走了下来。可以说再没有比这个客户更重要的了。我说的是陈苒,她经常给老灰介绍一些散客,即便她本人并不经常来。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同学,所以大家都无拘无束,真把这里当成家里一般。严格地说这里并不是家,家里多半是沉闷的,而这里是大伙的乌托邦,自由自在的天堂。 “听说你们公司待遇不错,如果可以的话帮我介绍介绍!”胡安身边一个头发染成绿色的女孩盯着我说。 “好啊。不过我觉得胡安他爸爸的公司已经很不错了。” “他爸爸不喜欢我们这样的女孩。” 是啊,谁会喜欢呢?如果去到我们公司,辛紫薇定会杀了她。 “容我有空我跟辛紫薇说说。”我这样说等于是在糊弄她。 “嚯!辛紫薇是谁啊?有那么大的能耐?听起来好像是个女孩的名字。”胡安假装很好奇。我用手推着他的头向本来就倾斜的方向只用一分的力度推了出去。。。。。。。他坐正之后拉了拉胸襟前的衬衣,然后闭上了嘴巴。 大伙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身上,而且陈苒似乎也饶有兴趣地端着酒杯静静地注视着我,等待下文。我不得不开口说点什么,可事实上我一点都不想提到有关辛紫薇、屠诚、薯条、段冰蓉的话题。她们都是神秘的人物,高深莫测。公司里的事情纷乱杂陈,毫无头绪,就像一根麻花,我讨厌麻花。 “奥巴马的妹妹。”我脱口而出。 我本以为会引来一阵哈哈大笑,可大家都是静静地看着我。 “一点都不好笑,周文,谁不知道你在一家大公司上班。我们在电视上见过她,你口中的辛紫薇。来点她的新闻吧,我们这些宅男都很期待。”一个不怎样绅士的家伙豪不忌讳地说。 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幽默――诚恳,不矫揉造作。我不得不说点什么,可我保证我的确什么都不想说。 “她是我们公司的一把手,能力很强,强大到你难以想象的地步,”我对着那个不知天高地厚并且表现得饶有兴趣的家伙说,“而且还有一个很好的助手,屠诚。我就只知道这些!” 看来大家对我的爆料很“满意”,都默不作声――其实是陈苒在场的缘故。 我在目光扫过众人的瞬间,在靠近酒柜的方向发现一个我熟悉的已经开始令我内心发怵的身影。没错!段冰蓉,前些天掐住我脖子的那个家伙,没准她什么时候会报复我呢,因为我跟她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关键是目前她跟辛紫薇势不两立,而我似乎――看起来――好像跟辛紫薇是一个阵线上的,就因为她对全公司的人都没有像我那样客气。 这算什么呢,自投罗网?没准我应该过去跟她打个招呼,主动和她冰释前嫌――虽然我们之间什么问题都没有。那我不是有病,管她呢!我继续跟我敬爱的同学们喝酒聊天。 半个小时后,陈苒走了。而外,还走掉了两个推说有重要事情的家伙。我想他们一定是拍马屁去了。 胡安可不高兴他们这样,歪斜着脑袋对他们嗤之以鼻。看着胡安歪斜着的脑袋,我就想到老灰那走路不自然的双腿,特别亲切,这也许就是我对胡安总是随叫随到的原因。 “那边那个女孩好像喝多了。”老灰自从陈苒走后就注意上了那个女孩,对我们这边一直心不在焉,一直向段冰蓉那边张望。 “那个?” “就是穿得很少,穿红色衣服那个。”老灰边拉着我边指给我看。 我咪着眼睛,虽然只是背影,但我知道那是谁。 “那你就过去照顾她呗,反正你是这里的老板,你说了算。” 我只是随口一说,而且我的“算”字还没有落音,他就嗖地一下起身蹿了过去。 我看看身后,幸好没人注视着我们,那些同学搂的搂、抱的抱、羞涩的羞涩,谁也没有注意我们这边,自从陈苒走后,谁都不愿多看这边一眼。 一会儿工夫,老灰又回来了,拉着我紧张兮兮地说:“怎么办,那女孩喝多了,不愿跟我多说。当然我也不愿搭理她,多麻烦!只是我是这里的老板,总不能见死不救,你看他喝多了,她还说‘走开’就她那样没人帮助回得了家?我可不信。” 我开始感到极度厌烦,对他的喋喋不休。我也拉住他,扯住他的胸襟,示意他闭嘴。 “听着!听我说,没人会阻止你做好事,那人是我的同事,没问题,过去吧!” 我很清楚,他之所以退回来,是因为对自己没有信心,希望得到我的帮助。我也开始反思,老灰这是怎么啦,这不是一贯自信非凡的老灰,难道另一个老灰又出现了,虽然不常出现,但我知道它是谁,一个自闭的家伙,我需要给他一点鼓励,只是这种鼓励不要过了头,不知是谁的不信,一种卑鄙的性格,它为什么要出现?! 我注意到了,老灰的脸一直涨得通红,我也注意到有同学正在关注着这边。但老灰并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因为他已有使命――把姑娘搞到手。 “切!搞了半天是你的同事,哪有你这样无情无意的家伙,我去帮忙吧!” 听到这样说,我一点也不惊讶,而且希望在场的同学也不要惊讶。瞧!我都干了些什么? 可是哪能够呢,瞧瞧胡安一脸贼笑就知道了。不过他喝多了,终于闭上了歪斜着的眼睛,再次睁开的时候已经醉眼朦胧,另外的那些家伙也都喝晕了,包括那些漂亮的女孩。我之前一直不信喝醉后的女孩最漂亮,我一直认为那是一句别有企图的话。这个世界似乎只剩下我两还在探讨“拯救地球”的伟大方案。 “对,你伟大,去干你的伟大的事业吧!” “得!等于没说。不过既然是你的同事,我负责把她送回去就是。”老灰终于把抓住我的手松开了,谢天谢地。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女孩推了推我的肩膀,我才从沙发上醒了过来。老灰酒吧那个年轻的服务员把把我从沙发上扶了起来。我眼看四下的沙发上空无一人。我又一次这样毫无察觉地喝醉了。 “他们都走掉了?” 那个年轻的姑娘点点头:“我送你回去吧!” “不用,你呢?这么晚了有没有问题?” “我男朋友待会儿就来接我。”女孩那稚嫩的脸上露出了幸福的微笑。 夜深得让我感到迷茫,我很不情愿地离开了老灰的酒吧,回到我租住在离市中心广场不远的一室一厅的公寓里。不管怎样我都得安安稳地睡一觉,明天还得早起去上班。我重重地倒在床上。 早晨的阳光像冰激凌一样的甜美,拉起百叶窗后,坐在办公桌前我可以看到这座城市东边的三分之一的景观,也许我得感恩薯条给我带来的一切。可这个时候我没空,我得努力回忆昨天晚上的事情。我抓起留在桌子上还没来得急扔掉的两片用于面包袋封口的塑料片,使劲地搓揉着。可是一点用也没有,仅仅限于老灰把她送走之前而已。那么,接下来老灰干了什么呢? 段冰蓉迟到了。 她特意转向我那一个角落,看着我,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样子十分可爱,对于昨天的事情一点都不感到忌讳,我总算松了一口气。 等她走后,我打电话给了老灰。 “小子,你昨晚干了些什么?” “这还用问?”电话里,老灰很满意。 “你等着,够你受的!” “没问题。”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对他的忠告,但目前看来,这显然豪无意义。 我气急败坏地挂掉电话。我不能让段冰蓉听到,对她我还是有所顾忌。之后我又有些懊悔,我抓起电话,可无力再按下去,我觉得这样做很傻。 我心急如焚,心乱如麻,爬在桌子上把脸尽可能地贴着桌面。口里叨念着:“她们不是凡人,她们不是凡人。。。。。。。” “谁不是凡人?” 辛紫薇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吓我一跳。 “没什么。” “诺,这份资料你看一下,柏刚刚发过来的传真,我要你做出一个完整的方案,下午怎么样?” “上市?下午?” 辛紫薇看着我满脸迷惑的样子又改了改主义:“那两天?不然三天?总之最迟不能超过这个星期!” 这样的决策对于辛紫薇来说非常轻松,因为在她做出正确的决策之前,我会用我脸上的表情告诉她,这是我们两唯一的默契,我是她生意路上最好的伙伴,一贯如此。 “你要支持,我原谅你;你要反对,我掐死你!告诉你吧,我看上他了。” 趁辛紫薇离开办公室的当儿,段冰蓉拿着早餐面包又偷偷地跑过来我这边,一只手不停地往小嘴巴里面送食物,一只手不停地向我比划着。 我看着她,还是不言不语。 “看什么看,早干嘛去了?切!” 她咀嚼两口又跟我说一会儿话忙得不可开交,我怎么忍心打断她。 “看在朋友或者同事的份上――我们没什么交情,给你一次表决的机会。” 我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她那张嘴上。 “快说!” 要恋爱了,我们没交情――直率到非常可爱的程度,让我的戒心暂时烟消云散。我曾认为,即便这个人有再多的毛病,只要能坦然面对,那么一切都无足轻重。我曾经把直率看得多么地神圣。 “看上他?你没发神经吧!”我突然对她有了一点好感可这并不影响我实话实说。 “我想我还是掐死你算了。” “你太恐怖了吧!和谐的氛围总是被你渲染得阴森恐怖,你怎么不去写恐怖小说啊!” “我没那才能,我只是要你知道我的厉害。” 我噗嗤忍不住笑了起来。 “不许笑,严肃一点,看在你对上司很尊敬的份上我饶你不死。好好工作,它日。。。。。。哼哼。” 我不知道她的‘哼哼’代表什么,不过她是我的上司这点倒不假,这层楼里所有办公室当家的都比我的官大,官大压死人,虽然这是市场经济时代。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和辛紫薇合伙把屠诚。。。。。。嗯哼!等着瞧,好戏在后头。” 这样的话从漂亮女孩的口里说出来非常不合适,但她做到了,她才不在乎薯条口中的规矩。 我那时也许就应该对她另眼相看。 第二十二章 缘聚(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辛紫薇离开公司大约一个小时后又仓促地回到她的办公室里面。在我忙着做方案的时候辛也在忙活着,至于她在忙活着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也许像段一样忙活着照镜子、修指甲,也许是在斗地主,总之我觉得她不可能忙活出什么成果出来。实际上我对辛紫薇她们忙活什么并不会感到好奇,因为女人,特别是白领之类的总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忙活。而我眼前除了工作似乎没有什么能够吸引我的注意力。 就在我的思路即将成型,预案呼之欲出的时候,辛紫薇再一次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的面前。 “吓我一跳,你干嘛?!” 我对她的突如其来的出现感到不知所措,以至于口不择言。而辛反倒是被我的强烈的语气吓得目瞪口呆,本来就苍白的脸色更是显得面如死灰,六神无主。 “哦!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我赶快补充道,可是我也不知道我要说什么。一是因为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悄无声息地出现在我身边,二是不知道她为什么显得很无辜的样子。 我是说她真的显得很无辜的样子。至于她总是突然出现,我就不跟她计较了,因为这不全是坏事,就拿上次段冰蓉掐住我的脖子她的突然出现并制服妖魔来说就让我很受用,而且那完全就是件好人好事,她的身上并不缺少救苦救难的光环。只是这副无可奈何的样子着实罕见。而且我可确定她的无辜在前,我的恐吓在后,非我之过。 此刻的辛紫薇看起来老了许多,藏青色的制服被她扭曲得像休闲服,她有气无力的样子果然很调皮,连腿上的丝袜都要跟她计较。 我的无知让她的无辜更加雪上加霜,她手上的一份文件不知是有意放落在地上还是失手坠落,总之它们后来就躺在地上,很不安详。 “吓我一跳——她抢了我的台词。喏!”她指了指地上的“死尸”,“你不用忙了,本来我还指望——哼,看来不用了。”她微笑着自嘲了一番,然后转向自己的办公室,边推门边说:“下午三点去接机,转告段冰蓉。” 段的办公室只是在她的隔壁的隔壁,她也懒得光顾,没准这会儿段已经听见我们的谈话了。我抬起地上的“死尸”,细细检查起来。那是由一个旧夹子胡乱夹住的几张纸。最上边的两页是一份传真,大意是柏先宸告诉辛紫薇之前的计划取消,不久前董事会刚刚决定派一个专人过来指导,辛现在的任务是带领公司上下做好配合和服务工作,以及还说了一些人事安排之类的和我无关的话。因为和我无关,我就跳过了这些密纹,目光直接跳转到第三页,真是糟糕! 从第三页开始的内容显然和前两页不一样,简直是毫无干系。那是很多财务数据——财务报表,私人的,显然和我之前见过的公司的有着天壤之别,但它们似乎又有着某种关联。我懂了,不是她骗公司就是公司骗她,目前似乎后者不太可能。不久前我还在财务室见过那些该死的水货,我几乎可以做到过目不忘,我敢确定有人又在犯傻了。 我在得到事实的真相之后又把它们泯灭在萌芽状态,理由很简单,我只是一个“闲杂人等”。即便是我之前见过的那些水货数据也和我无关,我很清楚我的立场,不属于任何一方。 我笑了笑然后连同头两页的传真把所有的“死尸”一个不落地拨弄好,拿夹子夹上,迅速起身三步并作两步地闪到辛的门前——我想我有做侦探的天赋。这个时候我还是想起了薯条的格调,我不忘在经理室的门上敲了敲,在得到她的允许后信步走到她的桌前,把那些危险的数据放下,然后转身离开。我只听到身后的一声:“谢谢!”我很满意。 下午的接机比我预想的要顺利,只是推迟了十五分钟。 今天早上出门的时候我听到邻居家的收音机说今天下午有暴雨,由于空气对流强烈有可能夹带冰雹。真他妈的扯淡! 也许是我听错了,也许是那样的预报从来没有过,总之下午的航班没有取消,只是推迟了十五分钟。做飞行员真好,可以暂时离开乱七八糟的地面。 下午我亲眼见到了传说(传真说)的“砖人”,又一个大龄女孩,名叫陆云。看传真的介绍远没有看到真人过瘾,“长条型”的高个女孩——脸过分地长,嘴巴有点小,鼻子似乎也要比普通的女孩长,而且高挺,头发倒是很好看,犹如一帘整齐的瀑布在肩胛骨之间流淌,弹性很好。一身红白相间的少数名族装让人误以为她来参加土著盛宴。藏不忍赌,妙不可言,她是个漂亮女孩,只是这身装扮让我实在不敢妄加评论,倘若薯条在不知作何感想。 接下来的一切都按事先确定好的流程进行,首先由我们把她带到公司报告厅,然后由辛紫薇对她糊弄,给她本人留了五分钟的精彩发言,最后由屠城安排她最向往的“土著盛宴”和其它娱乐活动。由于本人参加完吃饭就不再参与其它的活动,所以也不知道他们接下来干嘛。期间女孩嬉笑颜开、屠激情飞扬、段风姿绰约、辛强颜欢笑,真是五味杂陈,好一片乱麻麻,搞得我头昏眼花,只能说我实在不擅长搞应酬,应酬我那些凝滞了的时空里的傻不啦叽的同学倒还可以,不知如今的他们混得怎么样?我用一个同情来结束了我这一天的不知所措。 可事实上没这么简单,等我回到公寓里冲了一个冷水澡抛弃了一天的疲惫、不知所措之后却得到了一个“意外的惊喜”——我收到一条不完全陌生的预约短信,还好,陆云俩字我还算认识,它说让我等到九点半去与她在她下榻的宾馆楼下会合。这下糟糕了,我并不知道她下榻在哪家宾馆,我不像屠诚那样幸运,不但有机会阿谀奉承——不但让人以最快的速度在公司的楼前拉出热烈欢迎陆云总监的大红布条而且还像小学生一样亲自喊出热烈欢迎的口号,而且还可以安排她的饮食起居。我不得不回信问她住在哪家宾馆。 我想她找我除了向我了解情况外不可能有其它的理由,我还暗地里佩服她的将才,能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杀个回马枪的领导必然不会是个贪小便宜的家伙,只是我无法描述我此刻得到“意外惊喜”的心情,简单地说就像刚到嘴的雪糕全化了,我只能以此比喻我的失望。 说实在的我对公司的突然变动实在是没什么兴趣也没什么好感,就像上次薯条带领着我们一起风风火火地改革的结局一样,这次固然也没我什么好处。 大约九点过一刻我就站在陆云住的宾馆楼下等候——这是薯条教我的基本礼节,而从上海派来的那个大龄女孩在九点半以后才“准时”出现。她换上了一身普通的休闲装,特别是那双平底布鞋特别吸引我的注意,刺痛着我的眼睛,居然跟我穿的是一个品牌和式样的。我不禁打了一个冷噤。但还好,没我想的那么糟糕,她没有让我上楼。 陆云让我带她去附近的咖啡厅,说是有事跟我商量,这和我预料的大体一致。 我带她来到一家离市中心不远,离她的住处也不远的一家不错的咖啡厅。那是我理想中带吴晓玥去的地方,不知怎么地就带她去了,谁让她提出那样巧合的理由来(我的梦中吴晓玥就应该提出这样的要求)。总之那家餐厅的环境不错,没有喧闹低廉的浮躁音乐。 “我想你一定很好奇我为什么知道你的号码,为什么这种时候约你出来。”陆云等我坐定了以后说。 她说对了一半,我的确想知道她为什么想第一时间得到我的号码。 “有点。”我说。 “我想不只是有点,换作我,我也会感到挺意外的。不过等我说出一个人的名字你就不会感到意外了。” “谁?”我明知道她会说但还是迫不及待地问。 “李慧兰。” 我先是一怔,然后马上就反应过来就是我和朋友聊天时口中反复提及的“薯条”,只不过“薯条”已经在我的脑海里落地生根,所以当提到她的真名时我反到一时没了印象。 “哦,你是说薯条啊!”我一时口不择言,“薯条”两字还是脱口而出,一时间我感到很后悔,陆云毕竟是要回上海的,薯条如果听到我对她的评价后会作何感想? 不过既然已成事实就没什么好掩埋的,只管接受就是。 “谁?”陆云挺好奇的。 “就是你口中的李慧兰是也。” “哦,呵呵,”陆云笑起来时嘴巴和眼睛都眯得很过分,等表情恢复正常之后接着说,“我,在那边也是有外号的。下面的人背地里都叫我‘陆扒皮’” 陆云看着我。 “那一定很厉害了。” “厉害说不上,只是不得不努力做好分内的事情吧了。” “所以——” “所以公司才把我调到这里,你想说?”这句话从她的口中说出来至少有两种可能性。一是因为她得罪了某些人被迫调到西部任职;一是因为她才能突出能够胜任某些特殊的工作,而且被寄予厚望。 接下来的她的一个蹙眉的动作让我选择了前者。 “没什么,这里也很好,至少看得见蓝天,呼吸得到自然的空气。” “谢谢你能这样说。” “不客气。” “那我们言归正传吧!知道我为什么约你来这样的地方吗?” 就算是她选的地方吧,可是这也难不倒我。 “知道。” “那我省事了,不用跟你解释什么了,”她显得很自信的样子,“公司的资产细目、本来的价值和增值部分想必你很清楚。你能帮我点什么呢?” 她突然提醒了我,其实她真正造访的原因是后者。 “我只是一个闲杂人等,你高估我的能力了。” “哦?兰可并不是这么说的!”她对薯条的称呼说明她们的关系一定不错。 “也许她弄错了。” “嗯,就算是吧,”她不再灼灼逼人了,“不过我想让一个兰曾经的聪明的部下知道他在什么情况之下选择什么样的立场。” “那么你此时的立场是?” “我还是想确定一下你真的不能跟我说点什么吗?” “抱歉!我真的不知道你要我说什么,我从头到尾都很迷糊。” “是我低估了你和她们的友谊,不过到时候你会做出正确的选择的。” “你是不是想暗示什么?” “没有!到此为止。我希望我们接下来的合作不夹带任何私人恩怨和渺小的利益,”陆云喝了一口我为她点的纯正的蓝山咖啡接着说,“也许你此刻很好奇我干嘛要跟你说这些?” 她看我沉默不言并没有要发问的迹象,她也沉浸了一会儿,这儿的音乐的确不错。 “这是我个人的倾向,不过和你口中的薯条有关,或许可以说是她的缘故。”她先开口。 “她和你的关系一定不错。” “可能比不上你和公司里的那两女孩吧!”这个时候了她还不忘了来点幽默,“刚开始的时候不是,甚至可以说我们之间充满猜疑,当然不只是我们,每个同事都有这样的想法。这个很正常,换作是你,让你接受一个毫无特长的经理,你的想法也不止是这些。 “后来,我对她的看法有了些变化。她刚上任就拿到了一家日本公司的订单,她后来跟我说过这里面有你的功劳,不过那个时候,公司里的员工并不知道,很多质疑她的能力的人都开始闭嘴了。 “直到有一次,一个意外的出现,我才改变了对她的看法。我这人在公司里和生活中都经常得罪人,基本上没什么朋友。可是有一次,我的一次意外,我居然在一次普普通通的深夜加班中昏倒掉了,差点死掉,那时公司里只有我一个人还在工作,是她救了我,她的突然出现。也许是上天安排,我命不该绝。我并不是特感激她,但上天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得接受。” “你相信命运?”我问。 “实际上我只相信我自己。” “你只是找一个借口。” “可事实上就是我不再讨厌她了。” “而且可以为她的下属,一个和你不相干的人指明方向。” “我也不敢相信。” “她是个好人,严格地说。如果不是她接受过的特殊的教育坑害了她的话,她应该是个非常不错的领导。” “当然如果大家早点接受她的话,但事实上这里面很复杂。” “你是说新环境里的人际关系?” “嗯,这是我今天这么晚约你出来的原因。不否认,”她举起双手,“我也别有企图,不仅仅只是受人之托替老朋友叙旧这么简单。” “那是你的原则,每个人都有自己做事的原则。” “那么你的原则呢?” “我以为她都跟你说了。” “她的确跟我说了不少,包括你们如何和那个日本客户相识,去年冬天商交会结束后去青岛看海,不过这里面不包括她对你的立场和志向的评价,仅仅只是一些你的天才创意和与她在一起时的趣闻。” “她可真了不起,连业务上、生活上的事情也向你坦白。不过看来你还是对我的状况一无所知,对那两个女孩的状况也不是太了解,顺其自然吧,没准我们都是棋盘里的棋子。” “你是说——” “如果我的判断没错的话,柏先宸是个不择手段的人。” “那么我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也不能这么说,有些东西他是势在必得的,只不过有你们这些精英帮忙的话,一切都会很顺利。” “我可从来没有怀疑过他,而且那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 “是啊,我们应该齐心协力把公司办好,那样做我们才会得到我们想要的。” “不是吗?如果我拿不到他想要的东西,我又有什么脸面回去?看来你对她们果然错,能够站在她们的立场上说话。” 我猜想的果然没错,柏先宸是迫不及待了,尽管时机还没有成熟。 “对不起,我不是想要阻止你做什么,我只是觉得大家都是混口饭吃,没必要赶尽杀绝。” “这个时候你不应该去同情他人,我想我明白了,兰为什么从来不对你做出评价。” “我注定是个没有前途的人?” 是啊,我从来抓不住机遇,可全是我的过错吗?难道我不想有所作为吗?真他妈的扯淡!我感觉我就像一个断了线的木偶,毫无反抗的余地,任凭自己和朋友往下坠落。 “做事不能太过心慈手软,这可不比生活中,没准你的善良反而会害了她们。” “你不会明白的。” “我也不是非让你帮我不可,我想兰之所以在我临行前跟我说了那些,就是想让我在适当的时候帮帮你吧!” “可惜我是一个扶不起的阿斗。” “只要别跟辛紫薇和屠诚她们靠得太近就行。” “我跟谁都不会靠的太近。” “这个我发现了,凭今晚你给我的映像,好了!我的任务完成了。”陆云靠在椅子舒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谢谢你!”我想这是我这一天的最大收获,可是这样的收获实际上很难把握,有的时候命不由己。“十一点了,我们是不是应该休息了?你也为我的事操劳了一个大半个晚上了。”我说。 “好吧!回家做个好梦!”陆云听到我这样说很高兴。 街上的空气已经变得很潮湿了,她却还是精神抖擞,我该怎样判断眼前的这个女孩,判断她给我指明的方向?也许我能做的只是抱着它入眠。 很快,我们就有了第二次私下接触的机会。第二天,不知道是屠诚的糊涂还是他也觉察到了什么,他和辛夫唱妇随地提议全公司放假一天,组织一次登山比赛,当日是来不及了只好选择在明天,也就是陆云上任的第三天。这种安排傻瓜都能体会个中含义,陆云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对着我笑了一笑。我该怎样回报她的微笑呢,我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木然地看着她,我想这就是中立的最高境界吧! 可事实上,第二天也就是登山比赛的当天,我就被迫改变了注意。陆云固然是个户外运动的外行,而屠诚等人居然也是一窍不通,还要妄加指点,真是罪无可赦,我只好打破了我的立场。 “你不怕招来他们猜忌吗?”在登山结束后屠诚等人在农家乐里忙着打麻将接受下属上供的当儿陆云钻进位于村口可以俯眺金沙江的亭台对我说。 “怕,不过做好人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只是看不过他们的低级把戏。” “就像你说的,想得到好处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你不是还想给我什么建议吧?” “悟空你又调皮了。”陆云其实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只是我总能从她的身上看到一些吴晓玥的影子。 多多少少,若隐若现,但也许只是同情她们单薄的身子,又或者是她长期加班后的眼袋让我误以为她有着和她一样忧郁的眼神。 “真的没了?” 她打趣式地看一眼我又看着面前的风景,那意思反复在说:暂时没有了,还是欣赏眼前的美景要紧。 我也坐着沉默不语。她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 “唉,你说兰她们会怎样看待我此次的调任呢,是同情?还是——同情?” 也许她还想说点别的什么,但到了嘴边就变成了一个重复的单调的语气。 “你是觉得眼前的景色很荒凉,然后联想到了自己的命运吧?” “可以这么说,你真是我肚子里面的蛔虫,连我想什么都知道。” “不敢当。” “别贫了,我可拿你当自己人。” “那我们干脆结拜吧!” “结拜什么?” “兄弟!哦,对了,你是女的。” “兄弟?你到底想说什么?”陆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你不是想知道薯条等人会怎么看吗?” 陆云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来,显得有些凝重。 “还是逃离不了这个话题。” “要怪就怪你们把事业看得太重。” “朋友是朋友,事业终归是事业。” “可我觉得你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只是说对了一半。” “另一半呢?” “今天不想说这个话题。你还是说说你的看法吧!” “只是一个典故,也许和你无关。” “什么典故?” “华亭鹤唳” “呀!你还说和我无关,最讨厌你说这个故事了!” “那怎么办,就当我没说过?” “还不赶紧收回去!” 她的表情夸张,其实看得出来心情却是平和了许多,这就是心理学上安慰的最高境界吧。总之,挺有效果的,她毕竟很清楚她的姓氏和这个典故里的主人公的关系,没必要隐瞒什么,说开了反而没什么心理负担了,那么我也没有必要说什么。 她接着说:“都怪我的父母,既然让我出生在这样的地方,姓氏固然不能选择可偏偏还要起这样一个名。唉,告诉你一个小故事吧,我读中学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也是这么堂而皇之地讲这个故事——” “我可没那么着。”我打断了她的讲话。 可不巧的是她正要开口的时候屠诚偏偏选择这个时候降临。 山中的景色很美,没有豁达的心境永远感受不到。 我们哀愁,我们喜怒,我们被迫选择在不恰当的时机相遇,我们的命运毫无道理。 第二十三章 意外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大约是在陆云到来后的第六个晚上,一个大雨磅礴的夜晚,我一个人坐在偌大的办公室里,因为整层楼只剩下我一个人,整栋楼也只有我和保安还在努力工作,所以我的周围显得异常空旷,这样的场景十分美妙。忘乎所以的工作,连孤独的夜晚也显得美妙动人。 整个下午我都没有离开过办公室,自从陆云来了之后,我对工作的热情有增无减。陆云和薯条一样都是头脑里有充足的知识储备和清晰的逻辑推断能力的人,和她们一起共事,我几乎不花什么心思,并不像辅助辛紫薇那样累。也许我就是打工的料。 我一直工作到晚上十点过一刻,我把陆云需要用到的我所能够收集到的各部门的资料都准备妥当,并造好册子,几乎是完美无缺,除了几份事关辛紫薇等人前途命运的财务报表不真实外,我想不到还有什么遗憾的。追求完美一直是我的个性,可是这一次说什么也不能动了“友谊”的奶酪。 看着窗外的夜色我十分满足,能够在这样**横流枝缠藤绕的城市里把自身和朋友的利益分配妥当,权衡朋友和领导的利益,是件十分不容易的事。疲倦立刻席卷全身,我爬在地上坐了八十个俯卧撑和六十次蛙跳之后全身才轻松了许多。 如果不是第二天还有要紧事,我宁愿躺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凑合一夜。我得精力充沛、精神百倍,除了要对付陆云以外还得应付辛紫薇的聒噪,我想这样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我是那样的年轻,公司里的工作对我来说易如反掌。 我打开公司的大门,留给保安一个微笑,然后再从外面锁上(保安从里面也是可以打开的,这是公司的规定)。攀枝花的雨夜可不怎么妙,又凉又湿,单薄的身体还是有点够呛。我没带雨伞,也不方便跟保安借,只好冒着大雨冲向街口碰碰运气。 运气的确不错。一辆出租车向我这边飞驰而来。 可是出租车刚停稳,我正准备伸手去拉开车门的时候,出租车又转一个弯扬长而去。这当儿我几乎傻了眼。 不是因为没打到车而是看到了一些不该看到的东西。我站在雨中不知所措,我的心慌乱得难以自控,可是我的脚纹丝不动,仿佛被禁锢了一般。我仰起脸让雨水淋了几秒后抹去脸上的水珠感觉才好了许多。我不慌不忙地朝着我租住的公寓走去,路上偶尔有些行人与我擦肩而过,我只能感觉到那是些黑影在晃动。 我回到公寓冲了一个热水澡之后坐在沙发上再次回忆当时的画面。 出租车后排靠近我的位置上坐着一个二十多岁光景的男孩,一脸酣醉的神色掩饰不住我头脑中关于他的记忆――段冰蓉上班时候视屏聊天的一个对象,他长着一副十分欠揍的嘴脸。而他边上就是段冰蓉。这让我如何理解,在没有任何一方解释的前提下,不过这种事情不需要解释,傻子都能看得出来那是一场好戏。都怪出租车司机心太黑,一次赚一笔总是嫌不够。 为了安全起见,为了确认我的判断没有失误,我只好动用了和二黑的关系。 的确,情况再简单不过,一个痴男一个怨女――痴痴呆呆的男孩和怨声载道的女孩,再般配不过。不过我得当一回恶人,否则三个人定会搞出许多乱子。但事实上我想得太过简单。 我把段冰蓉叫到公司大楼的天台上,一点也没有跟她客气:“你想脚踩几只船?” 段冰蓉一脸严肃,一脸无辜:“在我还没正式决定跟谁好之前,你们谁也管不着?” “可老灰是我最好的朋友!” “那又怎样?” “如果――如果你敢乱来的话――我――” “你想怎样?!把我从楼顶上推下去吗?来呀!来呀!” 段冰蓉不断地重复着“来呀”向我步步紧逼,她一点也不担心我会那样做,而且乘机把心中暗藏许久的对辛紫薇等人的怨恨向我释放了出来,差点逼得我从顶楼上坠了下去。 “我找人把那男孩废了!”我拿她没有办法只好选择对那个男孩下手,我想势必会对她够成一点威胁。 “哼!你也不打听打听他是谁。再说我们的事情与你何干!你干嘛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呢?” “我说了,他是我哥们!” “切!谁当你是哥们,自作多情!” “你说什么?!” “我说你自作多情!你自己好好琢磨吧,本小姐没空跟你纠缠。” 段冰蓉说完就撂下我下楼去了。真是厉害!你方唱罢我登场,不久辛紫薇就从通往天台的门口后方冒了出来。 “知道她的厉害了吧?”辛紫薇走到我身后说。 “算是领教了。” “这才刚刚开始,往后――” “对不起,我对你们的事情不敢兴趣!”我打断了辛紫薇的话,匆匆下了楼。 接下来什么都没有发生,争执、背信弃义、始乱终弃,问题似乎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赤果裸,一切掩盖得无懈可击。世界是那么祥和,即便国际上也没有什么大事发生,在那一年,平安祥和得让我觉得孤独。 第二十四章 镶嵌伤感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陆云是我唯一可以信赖的对象。 转眼间我和老灰他们都已经二十五岁了。 陆云的任务已经完成,本应该得到新的职位或者按照她本人的意愿重新回到上海。可事情偏偏就不那么巧,上市准备工作完成之后,柏先宸的家族内部发生了一些变化,他忙于化解家族内部的矛盾,无暇顾及外部的利益纷争,陆云的事情一拖再拖。 陆云常常对我说,攀枝花是个很特别的城市,可是每当我问及特别在什么地方的时候她却说不清楚,这让我怎样去理解一个外人(外地人)对我家乡城市的看法。格外的美丽?特别温和?有点孤僻?还是特别让人失望?总之扑朔迷离。 在没有老灰、楚雨琪等伙伴相陪的日子里,我把陆云当成是我对枯燥宣战的对象,一个终究要远去的知心朋友。而且那时我们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我们具有以假乱真的默契感,把之前结拜的谎言当成了事实,我把陆云当作了姐姐,而她把我当成了弟弟。陆云还经常去拜访我的家人,她和我的家人相处得十分融洽,这是我对家庭亲情的一份温馨回忆。 我很羡慕老灰,即便也是个独生子,但毕竟还有一个对他关怀无微不至的表姐楚林希,而我自从上了中学就一直跟随父母流落在外,真是很难言喻其中的滋味,除了空虚的自由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好处”。 位于几十公里外的我的老家,是我和陆云常去的一个地方,只有她会对那样的地方流连忘返,似乎在她的记忆中曾经也有这样的老家。 自从屠诚的歪打正着,陆云的确迷恋上了登山,隔三差五就要拉上我同去。也难怪,她在上海的时候很少有这样的机会,她说她每天不是工作到精疲力尽就是看电视看到忘乎所以——这句话她重复过许多遍。 “那么你没男朋友?”一次,我干脆这样问。 “是啊!”她回答得很干脆,可是还是有些难为情。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你的条件并不差,至少个头很高,头发很漂亮。” “那么谁会和头发结婚呢?” “我只是举个例子,你的优点不只是这么多,比如鼻子很高,个性很坚强,长得也很清秀,而且有权有钱。” “好像是很多的,可是——” “可是你的要求很高。” “也不是完全这样,如果你再长几岁,而且不要总是给人以小弟弟的感觉,我想就很理想。” “可事实上你一开始就把我当成需要照顾的小弟。” “甚至还没见到你,仅凭兰的描述。” “有那么夸张?” “事实就是如此。” “那么为什么我会给你们小弟的印象呢?” “这个问题得问你自己吧!为什么总是长不大,我是说你的情——” “情商很低,对了,我一直没有意识到,因为在我的周围,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我以为这应该是我这个年龄段的男孩、女孩应该具备的特征。比如说老灰、楚雨琪、胡桉他们,甚至比我还要孩子气,我在我的朋友圈中已经算是比较成熟的了,我一直以为。” “那么就按你以为的吧,也许这样不容易变得孤单。” “可是我经常觉得很孤单。” “那只是有些不如意而已,我说的孤单希望你永远都不要懂。” “也许吧!” “听姐姐的没错!走吧我们今天登山去!” “好主意!” 实际上那是我们最后一次一同郊游的机会,那之后,她就离开攀枝花了。开始我没有意识到,屠诚他们也不知道。 像往常一样我跟二黑借来**成新的黑车,储备好足够两人吃两天的食物,备好帐篷和急救药品,用过早餐后我们就出发了。陆云从来不用公司专门为她临时配备的车辆,一辆崭新的奥迪跑车——被柏先宸十七岁女儿遗弃的生日礼物。这也是我很喜欢这个姐姐的原因,薯条虽然也有自知之明,但她从来不懂得浪漫,她的浪漫只限于购买名牌lv包和体验异国的情调,再者就是中饱私囊。陆云是个既实在又懂得浪漫的女孩,我一直以为来自上海的蛋白质女孩应该具有更多的梦想,可她的确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家伙,她一直很清楚她在做什么,世间还真有这样的女孩。然而这样的女孩三十多岁依然找不到合适的归宿,我只能说,这个世界实在是太残酷了! “对了,你请过假没有?”我边开车边问。 “今天是周六,有没有搞错!你——哈哈哈!”坐我我身旁的陆云笑得差点背过气去。 我并没有笑,我透过墨镜和后视镜瞥了一眼笑得很开心的陆云。我不是要故意制造幽默,我的确一时间忘了,也许这就是上班族可悲的地方,我想我这辈子都做不了有闲者阶层了。 路上并不会觉得困乏,一路上陆云都会问我一些在我看来司空见惯的东西,而这些东西都是她获得趣味的源泉;陈苒刚来的时候也问过,可是后来就习以为常了;吴晓玥则根本没兴趣问我这些。我自小就对自然百科很感兴趣,一路上遇到的植被和飞禽我都能叫得出名称来,即便是沿途的地质气象我也能够说出个所以然来,这是陆云喜欢和我一同郊游的很重要的原因。 我们的车子一直开到村子的山脚下。这一次我们没有回到村子,我们直接跨上背包沿着另一条羊肠小道出发了。 我们是要在野外宿营的,用具都带来了,所以断然不会选择在早上出发,我们选择登山的时间恰好是下午三半,已经过了一天中最热的时段了,气温在逐渐下降。在七月中旬的时候就得选择这样的时间才能避免中暑又不耽误登山的进程,如果去得太早没办法宿营如果去得太晚又不安全,所以我们每每都选择这样的时间出发。 陆云穿上户外装备到显得俊俏了许多,只是瘦高的个儿背着那么大的一个蓝色的家伙多少显得有些吃力,只是她从未说出口,她只是用纤细的胳膊不断擦拭着脸角上的汗水,而且长途的野外步行让她的步履显得有些蹒跚。 我们尽量选择避开烈日直射的地方前进,可是这样一来我们几乎只能沿着山里的溪流向上爬,这样的道路非常坎坷,不过陆云甚是喜欢,每每遇到宽阔一点的水潭或者细细的涓流从山坡上坠落下来她就要拍照。 背着这样的大家伙前进的确不容易,我每次提出替她背都被她拒绝了,她一直咬牙坚持着。最是考验我们的耐力的时候是遇到陡坡或者需要翻越瀑布的时候,那个时候陆云几乎是使不上力的,我得一个人背负两个人的份量,还好她和她的行李都不算太重,我拉着她们前进并无大碍,只是陆云的腕力实在是太小了,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每当我从山坡上把她拉上去的时候仿佛就像一辆起重机把一个贵重物品小心谨慎地拉起来,她痛苦的样子让我不得不小心谨慎,生怕粗糙砂岩碰坏她稚嫩的皮肤。 登山很不容易,带着陆云登山十分不容易,不过我替她做任何事情都是值得的,谁会和一个对自己比亲人还要和蔼的人计较得失呢?在这近乎一年的时间里她一直把我当成亲弟弟一样照顾,我怎能不把她当成亲人一样地关怀呢?只可惜这样的情分终究还是要走到尽头。 我们爬上方圆几里内的最高峰告别了落日之后就在山坳里一片平坦的草地上支起了帐篷。今天是农历初八,日落之后天空中就有半轮明月初现和西边的彩霞越来越近。 陆云坐在刚搭好的帐篷门口看着天边的彩霞怔怔不语。 我坐在我的帐篷前面,看着她脸上的淡淡的霞光发了一会儿愣。 “你有心事?”我意识到有些不对劲。 “自从有了你这个弟弟之后我还真舍不得离开。” “舍不得就申请住下来吧!” “哼哼!我的父母怎么办?我的理想怎么办?”她轻轻地哼了两下后说。 “我只是随便一说,即便你想留下,我也会劝你走的。” “为——为什么?你讨厌我这个姐姐?” “我讨厌我自己,我讨厌这个地方。” “那不如你跟我回去吧!你似乎也有心事?”她也走到帐篷前坐下。 “你先说!”我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这回真的要走了!”她看着西边的彩霞。 “哦!——去到那边多注意身体!”我停顿了半天才说出口。 我尽量控制住我的情绪不让眼泪落下,我不知道这是怎么了,当初陈苒、吴晓玥、楚雨琪她们说要走的时候,我都没有热泪盈眶的感觉,我的眼泪欲夺眶而出,可是我还是控制住了这种情绪,把它们换做一声长长的叹息。这是对亲人别离的感叹。 “谢谢你的在乎!”她看着我。 “还是把你的故事讲完吧!” “你还记得,我以为你忘了。” “我这人有时记忆力很好有时却很差。” “把我们的故事忘了吧!” “嗯,我只记得有这么一个人。” “那一次课上我让我的语文老师很难堪,不过后来却偷偷地喜欢上了他。” “那种感觉一定很难忘吧!” “还是说说你的心事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相见。” “算了,听到你要离去的消息我即便有心事,此刻也没有了。” “真荣幸,听到你这么说。可我还是想听听,没准我会误以为你对除了我之外的任何人都不在乎了。” “就那样以为吧!” “别糊弄我了。” “说说也无妨,就是我一直挂念着的却迟迟见不到的那个女孩,让我觉得我们的相遇遥遥无期。”我突然感到无限的压抑。 “你真的需要她吗?” “我想她就是我的未来。” “你知道你的未来是什么样子吗?” “不确定。” “所以嘛,你为什么不把握好现在而去在乎那些千变万化的未来呢?况且你真的确定你需要这样一个未来吗,它真实可靠吗?” “我不知道,不过那是我的梦想,我希望我能得到这样的一个女孩。” “拥有她?呵呵!”陆云笑得很难看,或者说我的智商让她很失望。 “听我的!我的弟弟,你要做的就是做好眼前的选择题,不要错过了永远不会离开你的星星。梦想从来就是不可靠的东西。” “或许吧,不过我还是想试一试。” “即便是到头来一无所有也不在乎?”陆云郑重其事地问。 “不在乎!” 那是我说过的一句最傻的话,也最让陆云伤心的话。也许也是我愧对父母和个别朋友的话。很难理解我当时为什么要说出那样的傻话。也许这就是生命轮回里注定要经历的挫折,从来都不会是一帆风顺,从来没有过。 陆云再没说什么,她一脸迷惑地看着我,一定对我的固执很失望。她或许经历过什么——至少比暗恋更难堪的事情,可一直未对我提起过,她可不希望她在远方结识的一个傻瓜重蹈覆辙,可我依然没有听从她的忠告,我想我一定伤透了她的心。 那一晚的夜光很美,我还在做着有吴晓玥存在的美梦,倏然不知我隔壁的亲人般的朋友在为她自己的和别人即将遭受的不幸(我后来体会到的)伤怀。 陆云离开的那一天,喜庆的气氛多于伤怀,陆云被调回公司总部虽然没有升职,但是拿到了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水,而且她的表现也一定会得到柏先宸等人的赞赏,所以大伙儿都为她感到由衷的高兴。至于屠诚等人更是乐得合不拢嘴,自从星期一早上八点半接到辛紫薇代为传达的关于陆云等人(还有前任老总的女秘书)的调令之后一直身先士卒地忙于预订机票、筹备欢送宴席等事,大有除之而后快的感觉,他殊不知陆云等人离去的预意,又或者等到他反应过来后一定会垂首顿足,这其中似乎只有他是外人。 第二十五章 渐行渐远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陆云离开了,我的人生出现了一大空挡。怎么来弥补?我并没有想过,人在大多数时候总是稀里糊涂的,就像雨季刚到时夹杂着泥沙的洪水在干涸的河床上流淌一样,哪儿低就往哪儿流。盛夏时节我来不及回味伤感,舔舐友情的裂痕,我像一只没头没脑的苍蝇到处乱撞,希望尽快找到接纳我的河床。 陈苒和他男朋友的事业蒸蒸日上,收购、合并,新建了好多家公司,在朋友圈里已然是高不可攀,因此对于她们我总是避之不及。更何况此时的陈苒是段冰蓉的强力支持者。 而段冰蓉居然暂时摒弃了誓言要攀上大款的富贵命和老灰整日厮守在一起,就连我都不清楚该不该为他们叫好,即便如此我还是不能宽恕她在天台上对我的无礼。 老灰是个容易头脑发热的家伙,但对待段冰蓉和我的不愉快这件事上却没有发热到四十二度,至少表面上如此。变化总是出人意料,陈苒在变、“奥巴马”在变、老灰在变、段冰蓉在变,随着年龄、身份、地位的改变,他们都从一个淘气的小孩摇身一变,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国王陛下。对于这些改变我都无所适从。我希望他们一直是我寻找友情的河床,但多少有些不尽人意。 再说老灰的酒吧。那是一个我们碰头聚会的乌托邦。可在那一年,多多少少有点夸大其辞,名不副实了。先是胡桉结婚了,娶了两个女孩中的一个,三国演义简直是惨不忍睹,而且后患无穷,胡桉多少有些勉为其难。不过还好,胡桉娶的是最丑的那一个,这让局面显得不是太尴尬,让两女孩都多多少少扳回一点面子,胡桉真会做人。不用说,杨梅也早早地嫁掉了,据说是嫁给一个在外地做生意的大款——真的还是假的就不太清楚了。其余的家伙总是推说不得闲,即便来了也就是找机会吃白食,这得多大的经济压力造就了他们。 最要命的是陈苒有时也会去哪儿,偶尔还带上她的准老公去,既不是去喝酒也不是去谈生意,不可思议。至于她的准老公,总是对她言听计从,没有半点反抗的余地。 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关注到其他的事情上去,那么自己的事情也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可是等别人的事情暂告一段落以后,就开始为自己的事情发愁起来。当然这里绝对不是指事业,我对它们不感兴趣。我是指吴晓玥和我的誓言。 多么圣神的誓言,只可惜当时没人在边上放白鸽。 没有信仰,不相信主宰,那是我的唯一信念,似乎还在相信爱情这个东西。到了休假或者是辛紫薇告诉我可以请假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坐在火车上漫无目的的四处闲逛,什么都没有带,手上一张当天的报纸。每次都会引来别人的好奇与围观——我到要看看小偷长什么样子。 我这样做当然毫无意义,也许是时间太多了,情感太淡了,即便是想挥霍青春可也无计可施。谁让我和吴晓玥有那样的誓言,让我误入歧途,完全体会不到等待应该有的快乐和幸福感,我越来越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我更愿意用巧合去取代它。 看来我只能呆在公寓的小屋里做一个神奇的木乃伊,我时常这样想。在那些无计可施又不想四处闲逛的炎热的周末我经常一个人呆在又黑又小的一楼公寓里尽情地发呆。我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天花板和周围的墙壁,仿佛就像是第一次见到它们一般,仔细观察,看看有没有蜘蛛网,有多少个小动物寄生在那一片广阔的天地。 那是一套很适合发呆的公寓,一个很小的卧室和一个带卫生间的不大的客厅。客厅可以兼做厨房也可以兼做书房,只不过我从来不做饭,厨房至少已经荒废了两年了,从我的入住时间上推断。 公寓距离市中心并不远,出行和购物都很方便,这是我一眼就看中它的原因。但再看第二眼的时候却有了一些后悔,只是答应了中介的事情不好反悔。那是一个临街的破败不堪的老小区里面的一套位于一楼的鸽子窝,出奇地小,而且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可以监视街道上行人的一举一动,很适合做间谍的办公室用,不过也有可能把自己的**暴露。我很早就想用纸把窗户糊起来,可又想,既然前任主人都没有糊,必定有不糊的道理。果然后来悟到了,这里很适合发呆,并不十分枯燥。 更为难得的是卧室后方有一个十分稀有的“花园”(就是一片有几颗稀稀落落的树和一些杂草的空地,如果仔细找,没准确实能够找出一些花儿来)。而花园背后的两栋居民楼背后就是付公子父亲当年旗下最赚钱的多功能大酒店的旧址,如今已人去楼空,荆榛满目。 一个八月下旬的周末,我约莫意识到我的孤独生涯即将结束了。清晨起来我就装作很忙的样子,忙着看街上的行人,忙着寻找花园里的花朵。可后来又觉得不对劲,这种情形和二黑他爷爷发呆时候的样子很相似。于是我搁下手头上的这些重要事情,决定主动出击,寻找一线生机。 我先打电话给胡桉,胡桉说他在外地,后打电话给陈军,陈军说他在未来的岳父大人家,忙着剥蒜。我只好厚着脸皮打电话给老灰。 “在吗?”我说。 “在。” “你媳妇在吗?” “不在,过来吧,冷落着呐!” “好。陈苒在吗?” “没在!统统没在!” 总算挽回点局面。 我马上挂掉电话,欣喜若狂地朝老灰的酒吧前进。 一路上新鲜出炉的热浪扑面而来,道路两旁的大树被晒得摇摇欲坠,睡在墙角的流浪狗似乎连呼吸都显得力不从心,只有那些大树下的飞虫倒是十分欢腾,没准它们也想来一杯冰啤。 到了老灰的酒吧之后,眼前的情景才让我大跌眼镜,段冰蓉和陈苒她们统统都在,一个不差。 “恭喜你,生意兴隆。”我对坐在门口的老灰说。 老灰手里拿着一支烟,一个劲地坏笑,样子比胡安还难看。这还是我忠心耿耿的桑丘吗,我不禁纳闷。 “若说我们在,你就不来了?”坐在酒吧中间位置的段冰蓉一脸坏笑。 而坐在里间的陈苒一言不发,听到我们的谈话后,沉着脸喝了一口咖啡。这回她是孤身一人并没有带上她的跟班。在她的对面还坐着一个穿着时髦的女孩和一个身材发福的中年男人。女孩用手挽着男子的一只胳膊,几乎倒在他的怀里,而男子则直挺挺地坐着专心研究手上的一份资料,还时不时地点点头。 我想我总得解释点什么。感觉这一天就像是我的终极审判日。 “其实我找你们都有事,这不,想先跟老灰沟通一下嘛。”我说。 陈苒看了我一眼。 “既然这里有重要的会议,我想还是改天再说吧。”看到陈苒等人我突然来了灵感。 我转身正要走的时候,陈苒在后面叫住了我。 “你等等,有话问你。” 陈苒说完后打发掉了那两个陌生的家伙。两个陌生的家伙偷偷看了我几眼后在酒吧门口取了车,一溜烟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缓慢地靠近她的位子。 “坐下。”陈苒以命令的口气跟我说。 老灰和段冰蓉坐在一起玩起了猜手指的游戏。 “谢谢你的帮忙!”我终于知道我该说什么了,面对她。 “小事一桩。” “对你来说是小事,可对我来说是大事。” “我想听点别的。” “这个自然,最近还好吧?” “听口气,我们似乎很久没有在一起了。” “是啊!都忙。” “我说周文,你怎么老是崇洋媚外、喜新厌旧,自己人的忙一个帮不上,外人上倒是挺热情的。”一旁的段冰蓉在我又陷入几乎无话可说的当儿插了一嘴,虽然有些语无伦次,但听起来好像是她们都想知道的话题,尽管是个毫无意义的话题。 “我觉得在坐的没有那个比我混得差了。而且我不是不想帮,只是帮不上。就拿你来说吧,我在辛紫薇身边没少说好话,只是她总不能把自己的位子让给你吧?” “你还是误解了我的意思,我是想听听你为什么总是躲着我们。”陈苒打断了段冰蓉的话题。 老灰不屑地看了我一眼,表示他很赞同。 “你们大家都挺好的。可是我毕竟身不由己,一直以来我没有能力摆脱总司里面附加给我的很多事情。” “这个和躲藏并没有直接的关系,而且那些事情不足以影响你的私人生活。”陈苒说。 “除非他喜欢上了公司新来的那个领导,想跟她远走高飞。重色轻友。”一旁的段冰蓉说。 “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我想你比我清楚是怎么回事。” “呃!这叫什么事?这叫什么事?!你别把矛头指向我,是你自己小肚鸡肠嫉妒罢了,别把在公司里发生的不愉快带到生活中来,再说那都是八百年前的事了。有你这样做朋友的吗?” 段冰蓉对那件事情还是有些忌惮,没准老灰还是一无所知。不过倒也是,我至今还在念念不忘,多少显得有些小肚鸡肠,再说这种事情并不足为怪,只要他们好了之后不再发生,而眼前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段冰蓉有何过分之举。这么说来,我还真是有重色轻友的嫌疑,也许连我自己之前都没有意识到。 可是我轻友倒是说得过去,那重色又从何而来? “误会肯定是有的,既然事情发展到这一地步,我想我是多虑了。” “什么误会?”老灰问。 这是澄清我并非是小肚鸡肠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但事情的发展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而且我已经错过了那件事情的有效期,此刻没人愿意听到。 “没什么,事情早就过去了。” “当时一定很精彩,我这人就喜欢看热闹。”老灰说。 “当时——” “当时就是误会。”段冰蓉补充说到。 “那可不是误会。”我纠正道。 “你还要较真?” “我——” “我什么我。刚刚说得一点没错,自己人的忙一点帮不上,外人的倒是挺热心的。” 段冰蓉很担心我破坏了目前的和谐氛围,可是自从意识到段冰蓉的变化以后,我很难再开口,除非她苦苦相逼,而此时就有点这种味道。这种效果正是所谓的投石问路。 “谁是外人?” “难道不是?” “得了,你两等回公司再掐去。”老灰对我们的表现很失望。 这样一来,我想老灰对我帮外不帮内这一点坚信不疑了,连在他酒吧里还不忘跟他的内人作对。 “得了,我看老灰你才是真正的重色轻友,今天居然把我出卖了,有你的!” “让你免费入住一个星期怎么样?” “这诱惑的确不小。” “你们别岔开话题,这种气氛很不好,”陈苒做了总结性发言,“我总觉得我们之间不应该这样,至于为什么我也说不清楚,但至少不能够见利忘义。” 不知道陈苒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有没有经过大脑,在说到最后一句的时候多少有些力不从心,声音小得几乎听不到,多少有些孩子气。 “得了,只要你一句话,我两肋插刀。”老灰的反应很快。 而我感到面红耳赤,我想那是一句针对我的话语,至少越来越小的声音能说明这一点,因为她只想让我一个人听见。能够说出那样的话,我想陈苒已经忍耐了许久了。我真懊悔,不应该接受别人的恩惠,这对我来说无疑是最大的羞辱,即便我确信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她的事情,何来见利忘义。 “那你要我做什么?”我严肃地对她说。 “没有,你什么都不用做,”陈苒似乎也觉察出尴尬,转移了话题,“你不是说有事找我们吗?什么事?” “回来的时候跟你说过的那事。” “得,你们忙着。”陈苒站起来转身就走。 这倒是出乎我的意料。 “你回来的时候跟她说什么啦!”老灰的样子很不高兴,因为我把他的财神吓跑了。 “没什么,改天收拾你!”我说完也走了,我想此刻的老灰对我来说什么忙也帮不上,而我继续留在这里只会让他难堪。 我出门的时候,背后传来老灰的声音:“得了,就你们是大爷,我是孙子。” 这种声音其实蕴含了某种满足。一种不言而喻的满足,因为段冰蓉还跟他在一起。 很可惜,我们最后的乌托邦被爱情占据了,我去无可去。 而此时的吴晓玥又在哪里呢?她是否也像我一样正在承受着生活的孤单和朋友的不理解呢?也许她也变了,变得像陆云、薯条她们一样的成熟,不再需要不切实际的诺言和一个只有几面之缘的朋友的爱慕。在这样一个湛蓝色的夏天我到底该做什么呢?我感觉吴晓玥她们离我越来越遥远,似乎已成了过往的历史人物,我实在想象不出她们此刻该有的样子,而且我没有她们的任何消息。 想到这些,心里满是淡淡的忧伤。在我们分离后的那个我的映像中同样湛蓝的夏天,在一个人感觉很孤独的时候,经常会想,放掉我手头上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和可有可无的一切去直接找她。可是找到又能如何呢?她会说:“伙计,咱们得遵从游戏规则,我们还没有在火车上相遇。” 也许,她已经去了那个一直让她向往的国度,见到了她一直想见的人,结束了我们曾经一直陪伴着的诺言,那么我们将再也不会相遇,就像十五的月亮和太阳一样,有她的地方就不会再有我的身影。 不知是什么样的人给了她曾经的过往,又给她许下了美好的未来。而我什么也给不了她,我只是痛恨对我来说可有可无的日子,它们装扮得多么美丽动人,从我身旁大摇大摆地走过,让我觉得岁月的蹉跎,让我再一次感到迷茫。 陆云走后我才正真体会到“说一声再见,就死去一点”的真正含义。 再见,我可有可无的青春岁月。 第二十六章 毕业前那点事(一)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又是一个死灰复燃般的周一,即便是再无聊的人生在周一这一天也会获得重生,仿佛是有人在不断地重置着时间。 这一天,我对工作毫无兴致。我从我的公寓走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了,我没有像往常那样慢跑,也没有坐在老字号早点铺里美美地吃上一碗放上很多辣椒的面条。我甚至错过了宏记包子铺,错过了我最钟爱的薄皮白菜肉包子。一路上我能感觉到饥饿,也能深深地觉察出疲倦。 头天晚上我一直没有睡好,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名叫舒彤的女孩,据说是我的师妹,可我从未留意过她。胡桉牵的线,说是让我给她安排一个工作,什么样的都行。胡桉他们一直以为,在我的公司里面,只要借助辛紫薇的力量,几乎是无所不能,而我和辛紫薇的关系又非同一般,所以做一个顺水人情,帮一些跟他总能牵扯上关系的人介绍个工作这种事本不该在话下。算上舒彤这一个,已经是第四个了,这让我十分为难。我和辛紫薇的关系本来就不是他们想象中的那个样子,也许从一开始我们就各自不相欠。 再者就是看到了罗云给我的留言:什么时候实现你的诺言? 我曾经许诺过她,毕业以后等我的生活稳定后一定到宜宾去看望她。 可是如今我的稳定生活依然无从说起,用《没有河没有岸》这个名字来形容再恰当不过了。 说起罗云和我的约定,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了。 在那一年,我大学毕业,在那一年,我深深地体会到了迷茫。 吴晓玥的消息时有时无,楚雨琪的影子若隐若现,苹果一干人等可有可无。我对恋爱这个概念的认识一直很模糊,我甚至只想用走得很近来代替它。这么说来,我在大学毕业之前的确有过一段,就是和那个叫做罗云的女孩。 我最早注意到那个女孩是从大二的一节公共课上开始的,那时的她常常和一个长相不错的男孩坐在一起,听课的样子十分专注。 不过,我们的认识却不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而是遥远的两年之后的一个炎热的午后,在一个叫做“刀剑”的网络游戏里面。那里面她也可不叫罗云,而是叫百灵。 遇见她,纯属巧合。大概是2005年五月中旬的时候,我刚完成了论文答辩等所有看起来还能和大学联系起来的事情,我陷入了无事可做的绝境。一天下午,室外的阳光毒辣得就像箭雨或者刀刃,呆在外面,眼睛和皮肤马上就会感到明显的不舒适,甚至是一阵阵刺痛的感觉。我和大虾他们几个无所事事的人只好呆在宿舍里面玩网络游戏。 说实在的,我对那个游戏毫无兴趣,我几乎可以一眼就看穿它制作的套路和糊弄玩家的把戏。可是,我不得不“沉迷”于此,一遍又一遍地杀怪积累经验和财富,因为我除此之外无所事事。大学里的课程已经走到了尽头,这边公司的待遇对我毫无吸引力,我想不到除了利用这个游戏来打发残存的时间,我还能干嘛。 在那个炎热的午后,我还是一如既往的咬着牙坚持和大虾他们共同进退,重复又重复地杀怪积累经验,更要命的是这个时候你还得时刻保持警惕。 在经验值高的场景里面刷经验,危险主要来自自己的同类,也就是和自己一样的玩家。他们为了清场,时刻都可能要你(游戏里面的角色)的命。我和大虾他们几乎每天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天下午也不例外。 区别在于,那天下午我和大虾他们五人无一幸免,对手实在是太厉害了。而杀死我们的正是里面有个叫做百灵的女孩所在的队伍,之所以记得她,是因为她一直袖手旁观,对杀戮这种事情似乎毫无兴趣。 那时我并不了解百灵的玩家是个怎样的女孩,对她和她所在的队伍也毫无兴趣,只是不得不面对死亡这种实在令人沮丧的事情。而且还不得不面对对方发来的冷嘲热讽,当然这种事情也没有她的份,我说的是她的丈夫(游戏里面可以结婚),虽然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是谁,和我有什么关系。 然而意外的是那个叫百灵的女孩似乎很想知道我是谁,特别是在我死后,面对她丈夫的冷嘲热讽而一语不发。 “你是周文吗?”百灵发来邮件。 “谢谢你的老公,我会记得他的。” “小样,你记得他也没用,你打不过他的。” “至少我能让他玩得不太顺畅。” “你真卑鄙!你绝对不可能是周文。” “那么周文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一个可以为同学大打出手的人。” “我现在不就是在做这样的事?” “不一样,我是说生活当中。” “这样的人不少。” “但不会是你。” “你觉得这样的人应该很坦率或者说坦荡?” “没错。” “那么我的确不是你要找的人。” “你为什么要叫周文?” “因为我的确就是周文。” “几岁了?什么职业?” “二十二,快二十三了,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职业?” “学生。” “那一所大学?” “得了,我觉得我没有必要告诉你这些。” “如果你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送给你。” “包括你?” “如果你是的话。” “你不担心你的朋友伤心?” “不担心。” “那么我更不能告诉你。”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无情无义的人,即便我也无情无义。” “那我见你一次杀你一次。” “你很喜欢杀人?” “我从不杀人。” “那我情愿被你杀。” “你不在乎被人杀?” “我很在乎,因为那不是一种很好的滋味。” “那么你可以告诉我了,你是不是应用专业的周文?” “我可以告诉你是,也可以回答你不是。” “你真卑鄙!” “谢谢你,喜欢和这样卑鄙的人聊天。我想知道你想证实的周文是个什么样子。” “他很特别。” “这个词无助于任何一个想知道答案的人。” “他的个头很高,相貌还过得去,而且脸角有一块很小的疤痕。他可以为了一个女孩不惜冒着被处分的危险和别人大打出手。” “那么我很想知道你又是谁?” “你先告诉我!” “理当如此,我就是周文,不过不是你以为的那个周文。” “这么说,你不是周文?” “我是说周文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个样子。” “这么说,你是周文。” “那么,你是?” “罗云,b班的罗云。” 那一刻,我很震惊,很难想象,系里面最漂亮的女孩会来玩这种毫无意义的网络游戏。这和我认识的漂亮女孩有很大的出入,我一直以为漂亮女孩,特别是那种条件很优越的漂亮女孩绝对不应该来玩这样的游戏。理由很简单,漂亮女孩没时间干这些,尤其是像罗云这样,父母都是工程师,家庭条件绝对算得上优越的女孩。 “等等,你是说你是b班的罗云?” “如假包换。” “你来干什么?” “我很难回答你这个问题。你是想问我为什么要玩这种无聊的游戏吧?这个日后再告诉你。” “你先告诉我你的联系方式。” “游戏不算?”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除非你不想告诉我,但我觉得不可能。” “那我再不说的话,会显得很无趣?而且于理不合?” “算你明白。” 我把我的电话号码和qq都告诉了她。我并不觉得我是像她那样认为的非告诉她不可,但那时我的确很想告诉她。我想知道一直在别人眼中高不可攀的女孩会是什么样子,是否和陈苒一样,抑或是陈苒只是一个特例。 第二十七章 毕业前那点事(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三天后我们见面了,在学校侧门口的一家布置得不错的主题餐厅的二楼。餐馆的上下两层都布置得非常妥当,有音乐,有橱窗,红白色的主调,既能突出鲜明的个性也不缺乏柔和的内涵,气氛搞得不一般,价格当然就不便宜了。 罗云是个身材适中的女孩,既不很高也不很瘦,可以说,是一个很容易让人想入菲菲的女孩,即便是我也没有能够经受得住考验。说实话,我的确动了心了,要不然也不会有后来那些个事。那个时候,罗云身上穿着一身纯白色的短裙,头上戴着一个蝴蝶造型的紫色发卡。 “可是你居然三年多以来一句话也没有跟我说过。”坐在我对面,靠近玻璃窗的罗云一本正经地说。 “这个,我也没有办法解释。” “那么,你说说看,我哪点不如楚雨琪?” “你方方面面都比她好,尤其是不爱说话这一点。” “所以你对我总是不屑一顾,整天围着她转,这好像说不通。” “我没有说过我喜欢她,而且我也不乐意整天围着她转这么做。” “可是――” “可是你认为我在追求她?” “没错,自从大一迎新晚会那天开始,我就这样认为。而且,我亲眼看见你背着她跑了大约一公里的路程把她送进医院,而且后来你还为她大打出手。” “背着一个女孩跑了一公里,亲眼看见?” “没错,那个时候我就和同一寝室的室友坐在公车上面,看着你背着她很着急的样子。” “是啊!那个时候一辆出租车也没有。可是这换成任何一个男生都会这么做。” “那么为了她而去找别人的麻烦呢?” “我不知道你从哪里听来的,我想我从来没有为了谁而跟人家打架。” “是吗?你可真优秀,可我看到的和听到的绝非如此。” “哦?” “你和别人在球场上打架的时候我也在场,而且后来我听被你打的那个人说了,你想得到楚雨琪。” “这个世界,真小,你居然认识他。可这些又和我们之间有什么关系呢?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我要说的就是很久以前。” “可我很久以前并不认识你,我最早一次见到你是在一节公共课上。那个时候,你跟一个很不错的男孩坐在一起,想必那个男孩就是你的男朋友。” “没错,你说得没错,他的确比你帅气,可――” “可你不觉得我们在这个时候见面有些――” “不妥?大可不必这样认为,我们迟早是要分手的。” “可――。” “那是早晚的事,而且近在咫尺。还是你讨厌跟我这样的人在一起?说实话,我并不是要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只是想认识你,三年前本该如此。还记得大一舞会上走向你的那个女孩吗?” 我在努力回忆,回忆那一刻,那短短的三十分钟。可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起那个舞会上有过这样一个女孩。 “哼!你当然想不起来了,楚雨琪的动作要比我快一些。”罗云继续说。 我再努力回忆楚雨琪朝我走来那之前发生的事,可是什么都没有,我早已忘了,或者说根本没注意到有过这样一个女孩。 我最早注意到罗云,是在大二的一节公共课上,一节被赋予极其无聊的公共课――我说的是那个教授的夸夸其谈、自恋与残酷,而非是公共课本身。 大多数时候,我会选择逃课或者睡觉。人实在是太多了,她(上公共课的女教授)本不会注意到我。而有一次,我却出乎我自己预料地出现在那个地方,而且听得十分专注,因为我发现了我前面的那个女孩,点名的时候才知道她叫罗云。她是一个很吸引眼球的女孩,无论坐在什么位置,总是很容易让人注意到,更何况那天她就坐在我的跟前。 我很怀疑罗云说的真实性。 “按理来说,我应该看见你,如果你真向我走来的话,”我又一想,她没理由骗我,她完全没必要这么做,所以我又改了主意,“也许是当时灯光太暗。” “这个借口很不错。” 罗云说完又转向等候已久的服务生,点了一些甜点和饮料。 我们选择见面的时间是上午的九点半,那个时候还不是吃早饭的时候,但我却忘了问她是否已经吃过早点。 “你真是个粗心大意的男孩。”罗云转过来对我说。 “你是指没有给你点餐?” “难道不是这样吗?你跟楚雨琪在一起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吗?” 罗云从和我见面到现在终于露出了笑脸,但那种笑容并非是友善的笑,里面充满了仇恨。 “你能不能别再开口闭口地谈及楚雨琪,她已经和别人恋爱了,不知道?”我说。 “怎么会不知道呢,他跟一个很有钱的大款好上了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你似乎对她的事情很感兴趣。” “以后不会了,我的耳朵不会再听到她的任何消息了。” 罗云在说此话的时候还是显得有些不安,她不停地翻弄着牙签盒。 “可是我不理解的是你的男朋友怎么会舍得跟你分手?” “你错了!大难临头各自飞。” “大难?” “毕业难道不算吗?”罗云的微笑一直很难看,“我发现你很有趣哎,什么都不知道,真可惜没有早早的遇上你。” 罗云似乎意识到说错话了,马上止住了笑容,十分僵硬。 “我们以后都别提到她好吗?” 我知道,因为楚雨琪让她止住了笑容。 其实那时的我多少有些不乐意再听到或者看到楚雨琪了。 从我们一同旅行回来那天起,她就变得沉默寡言,我一直认为那是受在会场上认识的那个大款的影响,就像她和她的小白脸师兄在一起后,我的日子多少有些显得无聊、无趣。 “为什么?” “和你此刻的心情一样。” “那好吧,我们不再提到她,而且我会和他尽快分手的。” “别!你可别那么干。” “为什么?” “不为什么。” “你是怕他找你的麻烦?不会的,我们已经彼此心照不宣,只是在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吧了,我们彼此都很讨厌对方的选择。他不会为了我而去宜宾,而我也不会为了他去桂林。我们的目标都是回家考公务员。 “可是我同样不会选择离开攀枝花。” “我可没让你那么做。我之前说过,我们只是普通朋友。无需誓言也不需要分手。” “这样最好。” 我虽然如是说,但我还是往男女朋友的关系那方面想了。她的身上有着很难抗拒的诱惑。 “不过,等你在攀枝花的生活安定之后能不能到宜宾来看我。” “这个没问题。” 我向她轻许的那个誓言在我的脑海里再清晰不过了。 而且,我经历过的那个毕业季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伤感,而是有一点遗憾和失望,遗憾的是不能再与楚雨琪和苹果他们搞恶作剧了,失望的是我看不到伤感。 有人说,分手是为了更好的相聚,用在那时那景再恰当不过了。 更多的人只是把它看作是一个起点,而非终点,即便是拐点也不可以。而我,既非把它看做起点,也非把它看做终点和拐点,我对我的人生一如既往的失望,哪怕是在别人眼里最应该庆幸的时候。我的步调总是与别人的不一致,值得安慰的是罗云和我有着类似的想法。 我一直以为,像她那样的女孩选择和我这样的人做朋友,除了好奇心别无他故。 第二十八章 毕业前那点事(三)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当天下午,陆云就和男友正式分手了,虽然比别人提前了一些,按理来说要等到六七月份,但还是很顺利,至少比我想象中的顺利,我开始为我自己的行为感到忧虑起来。我一直觉得我是一个亦正亦邪的家伙,我可以肯定当时的选择把我推向了邪恶的深渊。我在冒天下之大不韪。尽管我们只是朋友,可是这种尺度本来就是很难把握的,在很多时候。 幸亏我们有这样的谎言,幸亏普通人根本管不着你的所作所为,幸亏大家的注意力都停留在找工作上。我是说,不管怎样,在即将毕业的时候还能认识不能不算被眷顾,我得奉陪下去。当然事情也并非像罗云所说的那样顺利,我和她的前男友之间还是出现了一点小插曲。 那是在一个平静的午后,在我和大虾他们带着缅怀的心情即将走进教学楼的时候,罗云的男友出现了。那个时候人流如潮,他却站在人潮中一动不动。我一眼就认出了他,而且猜到了他的意图,尽管如此我还是主动地向他靠近。他站在门口中央,我要进入教学楼必须越过他那一条底线。 他突然伸出左手抓住我的领口,他的右手变成拳头朝我的左脸颊飞过来。这一切我都看得清清楚楚,我只是觉得这一切来得理所当然。当我倒地的那一刻我才感觉到疼痛。 我听见周围的同学喊“打人了!打人了!”,然后就是那个男孩的破口大骂,至于骂了什么,我一句都没有听懂,他说的是贵州那边的方言,当然我也不想听见他说什么。 接下来,苹果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拦住了他,苹果的个头只能到达那个男孩的下巴,不过把他拦截下来却没有任何难度,因为他根本没有再次进攻的打算,他的重心并没有前移。后来小米也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疏散了人群,还有楚雨琪给我扔下了两字:“活该!” 楚雨琪那种久违了的语气仿佛又把我带回了大一我做错事的时候,那种气氛如烈火般撩人。不过让我大跌眼镜的是罗云男友的举动,他竟然把我和苹果扔下,快步赶上了楚雨琪,跟她套起了近乎。 总之,这以后我和罗云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做“普通朋友”了,其实这无可非议,我们只是走得比普通人近一些。也就算是之前所说的恋爱吧! 我之所以把它定位在那样的角度,是因为我们的步伐实在是太快了,快到当时没来得急回味就已匆匆结束了。只是这其中还是有一些值得纪念的往事,因为它们见证了我之前所说的遗憾。 罗云让我为她做的第一件事情居然是让我把她从学校门口背到医院。虽然她没有生病但我还是照做了,我们在那里做了一次口腔检查。 几天之后她又让我为她做第二件事,让我教会她游泳。 “你居然不会游泳!”我觉得很不可思议。 “有什么奇怪的,楚雨琪不是也不会吗?” “我明白了,可是你从小在江边长大哎!” “就是因为在江边长大,所以才不会的嘛!” “这么,哈哈哈。”我肆意地大笑起来。 “哎!你到底教不教嘛?我是在挑战我的极限哎!游泳课上我都一直不敢下水。” “这,为什么?” “我在五岁那年,掉进河里过,差点淹死掉。那之后我就再也不敢靠近河边。所以一直不会游泳。” “那你为什么还要学游泳呢?难怪游泳课上我几乎看不见你的影子。” “因为那段时间我刚好不舒服,一直没有去,而且我知道你居然把楚雨琪教会了。” “我们那时是逗她玩的,我们在游泳课老师不留意的时候跑到你们那边教她游泳,教的是狗刨式,只是想看她的笑话。” “听室友说了,你们可真缺德。” “不管怎么说,我们算是教会了她一项求生的技能吧!” “所以不管怎么说,我也想试一试。” “狗刨式?” “当然不是。” “那就明天下午吧!” “为什么不是今天下午呢?”罗云很好奇。 罗云向我提出教她游泳这个要求的时候,大概是上午十二点左右,我们就坐在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一家很有格调的主题餐厅,顾客多半是针对热恋中的年轻男女。 背景音乐极其暧昧、极其缠绵,每一次都弄得我的骨头像是得了疏松症一般软酥酥的感觉,其实我只是喜欢里面整洁的感觉,空气很新鲜,至于音乐和色调,不是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涉足的。之前我和楚雨琪她们用餐多半是选择门口的另外一个方向,那家也不错,而且不会显得别扭,关键是价位能够接受。 那天,意外的是我们谈话的时候遇上了两对再熟悉不过的恋人。 ――曹彬彬和苹果与他们的女友,前后不过是五分钟的事情,竟有如此之巧合。 我正要回答罗云的时候,曹彬彬和他的女友出现了。 简直可以说如期而至,当然和我们半毛钱的关系也没有,我是说我正要告诉她我下午得帮楚雨琪把她的部分东西搬到客运站――当然后来取消了,因为这种事情那个时候已经轮不到我来做了。 不出我的意料,他们似乎有意避开我和罗云,只是事情并不顺利,远处的空位已经没有了,他们不得不在我和罗云隔壁的位子上坐下。 “看,你们班的同学。”罗云把刚才的问题搁在一边。 “别多嘴!”我小声对她说。 可罗云还在一个劲地眨巴眼睛,有意要引起我们之间的注意。 “呵呵,来啊?巧合。”曹彬彬不得不跟我说点什么,因为我们那时的目光已经相遇了。 “是啊,这么巧。” “要不,并过来一起――” “不用!不用!你们忙你们的。” 同学之间相互宴请本来是很平常的事,但也有例外的时候,比如和女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怎么着也不好意思搭伙占便宜。 罗云也许就是想看看我们之间的笑话,如果从她那时的心理去推测的话,但我宁愿相信她是出于热情,她一直很热情,这一点似乎不亚于楚雨琪,我最近才发现,而此前我一直认为她是个话不多的女孩。 每个女孩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方式,有人善于用嘴巴,有人用手,有人却善于用表情,罗云就是这号人物,善于运用表情。 等我和曹彬彬各自归位后,我刚想放松一点,另外一对冤家又登场了。 苹果那天穿得十分落魄和寒酸,和曹彬彬简直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曹善于制造浪漫,而果却善于毁灭浪漫。 从果的举止和造型上看,怎么也不像是能够追到弈这样女孩的主,这就是传说中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好在这一对冤家出击很快,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就逐一地拍肩打过招呼了,果果真有领袖的风范。只是领袖有点落魄。遇上他们,罗云还是不免要做出一些古怪的表情来。 我一直注视着罗云的脸,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让她安静一些。罗云故意用牙签戳起甜点津津有味地吃起来,只是为了表演给我看。 一会儿我们的注意力都转移了。 先是曹彬彬那边引起了我们的注意。 “徐蕾。”曹彬彬说。 “啊?”徐蕾说。 “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你说呢?” “从你崴了脚那天算起,恐怕也有三年零六个月了。” “你说这个干嘛,难道……?” 曹杉杉在班上有摩尔爵士之称,除了因为想象力丰富外,还因为他的穿着特别讲究,他的相貌逊色了一点,不过这一点却可以在语言天赋上得以弥补。 我并不习惯观察别人的行为举止,那样我会很没耐心。但那天直觉告诉我即将有什么事情发生。 曹彬彬说话的时候一直用忧郁的眼神看着许蕾。 而苹果他们倒是显得沉默寡言。苹果断断续续地吃着,吃一会儿再停一会儿,期间还抽了一支烟,他的女友从头吃到尾,一口气吃完,吃完之后他们头也不回,只听得“再见”两字。 “就算不是真的,那又能如何?三年零六个月,我们一起看过四次海鸥,三场雪(有一年没有下)。你是不是也喜欢老宸?” 听到这里我听不下去了,一种压抑的感觉从心中顿生,很沉重。曹杉杉是最擅长搞气氛的,而我不行,我听到这些就忍不住想抽他两嘴巴,一个大男人,学人家多愁善感,你侬我侬的,牙齿都酥掉一大半。 “喂,你们班的那个男生很特别!”罗云小声地说。 “特别的骚是吧?” “喂!我真怀疑你是真的俗还是在装俗。” 罗云用两个拳头比划着,嘴角有些扭曲,这样的动作和她的美丽的外表并不协调。 “那就这样吧,我还好,你也保重!” 徐蕾吃完之后擦擦嘴站起来走了,曹彬彬坐了一会儿也走了,谁都没有跟我们打招呼。 收场多少有些酸酸的,但后来一想,这样也挺好,没有硝烟,没有不安。 这事后来被小米夸大了,小米说他们痛哭涕零,十分伤感,场面之失控难以想像。其实并非如此,这都怪曹杉杉。原来曹杉杉暗恋小米许久了,头天刚分手,第二天就向小米表白了,可是这多少像一场梦,而小米似乎并不在其中,并不入戏。第二天一早全被小米爆料了,结局是那样的冷酷、无情。 等到罗云让我为她做第三件事的时候已经到了该说再见的时候了。在她回宜宾的前一个晚上,我陪她来到了市中心的广场中央,她希望我能说“我爱你”,可是我让她失望了。 理由很简单,那个时候再说那三个字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此我一直没有说出口,我怕她听到那三个字后会忧伤,我怕我听到那三个字后会不舍。我们从一开始就没有刻意要让对方做什么,包括前两件事我也只是觉得理所当然。从一开始,我就感觉我欠她什么,也许是一支舞,一个拥抱,但绝不是“我爱你”三个字,我不需要,她也不需要。此刻的我们已各不相欠,面对爱情已心如死灰,除了那个约定,我想不到我还能为她做什么。 六月份的气氛被人们搞得一团糟,香烟、啤酒、残忍、绝望、戏弄、嘲笑、失落、无聊,夹杂着尘埃在空气里弥漫,四处弥漫,我们无处可逃,至少我不愿意和它们一起沉沦,可是我们都无力抗拒,就像一个没有打伞的人站在那些如风雨般飘落的历史的碎片中一样,任由它们袭向心灵深处。 第二十九章 帮别人的忙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昨天晚上真的很累,回忆这种事情一点都不能算是美好的滋味,如果有一天进化了,我希望是像播放器一样,放完千万遍也不会受到损伤。 我坐在办公桌前,看着箍面包口袋用的翡翠色的塑料片。它们再一次唤起饥饿的感觉。 “喏!”辛紫薇把两个丹麦火腿面包放在我的面前。 这样的话我更说不出口了,我已经麻烦过她三次了,而且她今天居然像未卜先知一样,知道我还没有吃过早餐,那么,她或许也知道我有求于她。 我故意靠近玻璃窗,把它当做一面镜子,可是里面的他没有什么异样的地方,除了头发有一点乱――那时,薯条走后,我几乎每天都是这个样子,我的脸上也没有字。看完之后我才放下心来,之前我都把心提到嗓子眼上来了。 丹麦火腿面包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面包,辛紫薇爱吃,段冰蓉也爱吃,如果把这种共同点上溯到薯条离开之前,我肯定薯条也爱吃。但―― 哦!原来如此! 除了这些人以外就剩下柏先宸。在柏先宸参加公司重组之后的第一次会议休息期间,他吃的就是这个。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那次会议薯条特意安排我和辛紫薇调换了工作,我把我手上的所有的关于方案实施的所有细节都在头天晚上给她交代清楚,而她的事情就理所当然地由我来做。我能想到的也就是这些。 在下班的时候,当除了辛以外的所有的管理人员和职员都离开楼层以后,我才硬着头皮敲下了辛办公室的门。 “门没关。”辛似乎早就预见到我有事找她一般,语气平和干脆。 “还没走,这么拼命?” “你这是算私人的关怀还是因为工作的需要?” “什么都行。” “哦?”辛把手指从键盘上移开,收拢在胸前的桌子上,“这么说来应该是公事了?” “不,是私事。” 辛用鼻孔顺畅地呼了一次气。 “真是难以启齿,又得请你帮忙。” “说吧!只要不是帮人介绍工作的事。”辛已经对我们的话题不再感兴趣了,双手又回到键盘上。 “事实上就是这么一回事。” “他/她有什么特长。”辛迟疑了几秒后说,并且脸色很难看。 “还是宣传、策划,销售也可以。” “你想让他/她抢你的饭碗?” “我只是这么一说,如果你觉得为难的话,可以当作没听见。” “最好是这样。” “真的――很为难?” “你不打算在公司里面长久地待下去吗?” “怎么会呢?” “那就听我的,回去吧!” “如果我坚持呢?” “你让他/她下午过来面试。” “真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 “晚上请我吃饭,别带他/她来。” “没问题!你忙,我先走了。” “把门带上!”辛紫薇像是突然想起来什么,“对了,那人多大了,叫什么名字?” “二十三,叫舒彤。” 辛并不知道所有的职员都已经离开了。倘若不然我也没有勇气再踏足她的办公室,因为这种事。 至于她的担心,也并不无道理。 第三十章 总经理沦为小三(一)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早上下班后我就把面试的消息告诉了舒彤,让她自己去解决,她说晚上请我吃饭,被我推辞了。 每个星期一的下午都很无聊,通过一个早上的奋斗,我几乎把辛紫薇和公司一个星期将要处理的问题都理出了一个头绪,但仅仅是个头绪而已,具体的方案还是待定,我得听取辛紫薇的意见,听取屠诚的意见,然后再做修改,再听取意见,再修改,我的青春曾几何时开始变得如此的无聊与乏味?气定神逸,不思进取,提前迈入了颓废的生活。也许屠诚他们并不会觉得不好,只要顺从他们的意愿,比什么都强,然而对于公司而言,失去了创新就等于失去了生命力,他们似乎都没有明白这一点,又或许他们都不在乎。 不过我至少知道保持低调是明智之举,至少目前我不会提出什么实质性的建议,至于推荐几个无关紧要的人,这并不会给谁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即便是对我也并不至于马上就到生死的边缘。 辛紫薇晚上想跟我说的无外乎这一点,我还是能够体会到她的用心良苦,不过说它是一局鸿门宴也不为过。 至于公司目前最活跃的还要数段冰蓉,她有她的做事原则,而且她的频繁出手也在暗示着这里边也有她的一份,至少不会让屠诚和辛紫薇占尽便宜。这就是帅在外的后果,将在内军令可不受,段冰蓉也应该算是一员大将吧。 整个早上一直没有见到段冰蓉的影子,据好事的会计小张说,她根本没来公司,外出办事去了,而且是遵从辛紫薇的吩咐。她在外逍遥快活是常有的事,以往薯条在的时候我偶尔也有这样的待遇,自从薯条离开攀枝花的公司之后,再也没有过了。辛紫薇一般是不会单独带上我外出办事的,这是我们都希望的,当然她也不会带上段冰蓉,她有她自己的亲信,比如秘书小王,一个刚毕业的大学生,话不多的男孩,即便如此也只有有要紧事的时候才带上他,否则他和我们一样,总是安静地守候在敞篷的白色围栏里面。 小王的办公桌离我的根据地大约有八米的距离,中间还有四五张桌子,多半是我推举进来吃闲饭的主,我再怎么着也不好意思闲着,只要看见他们,我觉得我有愧于辛紫薇,即便公司不是她家的。 在公司里我几乎是干着比任何一个职员干的都复杂的事情,却享受着比任何一个职员都差的待遇,哪怕是一线的工人都不如,尽管这样我还是很知足,因为在公司里我有着一项特殊的待遇,大家都心知肚明。我只要属于我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这份自由,辛紫薇和屠诚随时随地都可以给我兑现,没有任何人怀疑过我的能力。这恐怕就是最好的待遇,对于一个无缘有闲者阶层的人来说。 辛紫薇对下午的面试很满意,舒彤明天就可以上班了。屠诚又多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助手。舒彤面试结束之后就立马把她被录取的好消息告诉了我。这个时候我才算是得以一睹这个女孩的芳容,她胜过除了辛紫薇以外的任何一个女孩,即便是辛紫薇也会因为岁月不饶人而甘拜下风。 舒彤本人的情况和胡桉昨天晚上告诉我的并不相符。说实话,在女孩走出办公室之前我对她从未有过好映像,我之所以很果断地向辛紫薇推举只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因为胡桉是个不需要撒谎的人。而那个女孩说的也不是不无道理,她说她读初中的时候就认识了我,而且和我选择了同一所高中,只是比我低两级。 胡桉口中的舒彤是个相貌平平品学兼优的乖孩子,而据我所知舒彤除了相貌出众以外并无特别的地方。我坚信他绝对不是一个美丑不分善恶不明的家伙,唯一的答案就是他对舒彤很有兴趣,即便他此时已是围墙中人。 至于女孩是在什么情况之下认识的我,对我有着怎样的理解,这并不是我关心的主题,至少目前并无兴趣。所以当女孩面试完毕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无惊讶之举,我不在乎别人欺骗过我什么,我从未惊慌失措,更不可能像火车上第一次遇到吴晓玥时一般焦急如焚。 舒彤说日后请我吃饭,我也不在意这日后是多久。总之我与舒彤的第一次谋面并没有任何意义,没有给我留下深刻的记忆。 我最担心的还是晚上的晚餐,我感觉我像是个犯了错误即将受到责备的孩子,心里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不过还好,意外对我来说从不会吝啬。下午还没下班,辛紫薇就被神秘的男子接走了,我想这才是最大的意外,恐怕连辛紫薇也会感到措手不及。 柏先宸就像空降一般出现在公司一楼的门口,他居然无心踏足他苦心经营的国度。他依旧英姿飒爽,泡妞用的眼镜和镶嵌着翡翠的烟嘴一样不落。等辛紫薇像闪电一般钻进他的座驾之后,他就发动马达一溜烟消失在车流之中。 段冰蓉只有眼红的份,一个人像蜘蛛一样贴在玻璃窗上,望眼欲穿。 “哎,为什么总是几家欢乐几家愁!”段冰蓉的突然出现令我感到十分的不安,不过眼前的场景总算让我厌恶不起来。 “你等着,好戏在后头!”段冰蓉从玻璃墙上滑落下来,转而一幅信心十足的样子。 当楼层里只剩下我们两人的时候,我感觉对她有许多想说的话。 “何苦呢?高处不胜寒。”我说。 “你又没有上去过,你怎么知道?” “我可没那个心思。不是我的我不稀罕。” “问题是你从来没有那个机会?” “言下之意,你还有?” “要你多管闲事,”段冰蓉似乎意识到说错什么了,转而像个智力不足的孩子撒娇一样,“我可警告你,我们的事情少管,你可从来帮不上什么忙,只知道胳膊肘向外。” “又来了,替我向老灰问好,你可算把我的哥们抢走掉了。” “那个自然,”段冰蓉的脸上又挂起了愁容,“可是,我怎么发觉他家并没有你们所说的那样殷实。” “那是什么呢?” “穷酸,”段冰蓉委屈的样子,“把心里憋屈的感觉说出来真痛快。” “你可真难伺候!” “真没见识!” “我觉得你和慈禧不相上下。” “我可没那么贱。” “我看差不多。” 段冰蓉像一只猛虎一样跳过来一把掐住我的脖子。 “你能不能换一个动作?” “不能!” “咱们把这个姿势再支持久一点。” “我怕你憋不住。为什么?” “辛紫薇马上就回来。” 段冰蓉条件反射般地松开手,听到辛紫薇的名字后。 “你还有没有出息?靠一个女人罩着。”段冰蓉低下头看着我。 我转过椅子来背对着她。 “我对她没有任何用处,所以你言过其实了。” “最好是这样,哎!我们合作怎么样?” “怎么合作?”我转过身来看着她,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 “下班后谈谈?叫上老灰,你们哥们很久没有聚一聚了。”段冰蓉把右手放在我的肩上。 她的动作让我浑身不舒服,我控制不住情绪对她发火了。 “你想干嘛?!” 段冰蓉表情呆滞,十分惊讶地看着我,莫名其妙我的转变。 “你觉得现在得到的还不够?”我继续说。 “废话。” “你凭什么,凭什么认为别人会无缘无故地施舍给你?” “施舍?!看来你真不知道公司有今天的地步谁的功劳最大。” “你?!你别逗了,我劝你还是好自为之吧,你得学会有多大的体格穿多大的衣服,老灰给你的已经够多了。”我说这话的时候紧紧只是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过后才有点恍然大悟的感觉,她在公司里面得到那么多地尊重到底是凭什么? “可我现在穿的是皇帝的新装,你知道吗?谢谢你的提醒,我一直想不通一个问题,一个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凭什么要到处迁就别人,而不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自己想要的。” “够了,那些虚假的东西不是你应该选择的。” “那我应该选择什么,选择忍气吞声,选择贷款买车,还是在家学烧菜?!” “对不起,段主管,”抱着一大摞文件的小王带着一脸惊慌失措的神情出现在楼层公用办公室的门口,“我什么也没有听到。可是这些文件必须盖上公司的章,我打电话给经理,她说让您代劳。” 小王的突然出现没有给段冰蓉带来一丝不快,反倒是给她找回了一些自信。 有那么一段时间,段冰蓉的穿着很大众,我以为她被老灰的父母给感化了,没想到她的自制力那么差劲,最近几天打扮得比任何时候都要时髦。看来抑制人的本性的任何做法都是错误的,什么样的性格就让她以什么样的状态生存吧,牵制?没有任何意义。有的人不撞南墙是不会回头的。 第三十一章 总经理沦为小三(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第二天,暴风雨来得更加猛烈。 辛紫薇无故没来上班。 知情人士面面相觑幸灾乐祸,相互撕咬个不停,只是碍于我的颜面不敢公开讨论而已。 真是应了那句话——无风不起浪。 而接下来捅破这种“寂静”居然是段冰蓉。 “你知道吗?”段冰蓉故意在公用办公室除了辛紫薇的秘书以外的职员都在场的时候,挪到我的身边说。 显然她已经忘记了我们昨天的不愉快。 “知道什么?” “你确定不会难过?” “你想说就说,不说拉倒。” “我只是怕你心里不舒服,既然你不介意,那我还是告诉你好了。” 这个时候我已经能够大致想到她想干什么了,可是我依然没有阻止她。 “没人勉强你这么做。” “不想知道拉倒,反正这个消息迟早会公开的,”段冰蓉把屁股从我的桌子上挪下来,拍了拍腿上的丝袜,似乎又找回了一些自信,“我也不敢相信,咱们的经理被人误认为小三了!” “被谁?” “董事长夫人。” 辛紫薇说完后终于松了一口气,准备转身离开,我示意她借一步说话。 辛紫薇刚刚经历过人生的这一幕早就悬挂在我的心中了,只是想不到来得这么快,这么突然,我的心中还是会感到一阵一阵的悲戚,毕竟我们说到底还是朋友。而段冰蓉的表现也忒显得无情无义了些,再怎么着她们两都有着相似的出身,在薯条的手下共事过多年,总应该有些值得记住的情谊。 “你有什么凭据?”我关上段冰蓉办公室的门后想吐露我心中的不快。得到这样的消息的确让人很不舒服,很不甘心。 “真荣幸,能请你来到这里。”这仿佛是在她意料中的事。 段冰蓉把办公室布置得很精致,一点都不亚于屠诚和辛紫薇。让我心里最不舒服的是她的办公桌侧上方靠近玻璃窗的位置悬挂着一幅吴晓玥曾经最钟爱的莫奈的油画,一幅精美无比的睡莲图,虽然只是仿作,但就作者本身的造诣而言已是无可挑剔,只是她悬挂的位置简直让油画本身的价值毁灭殆尽,她居然把它放在背光的地方。 “废话少说,你怎么能够这个样子呢?薯条对你们两个都不薄,居然把她的话当耳边风!” “那也得是看在什么时候,如果我有一天坐上她的位置,我同样可以对她很好。” “你别痴心妄想了,还是回家做个贤妻良母吧。” “我可不认为这有什么冲突。” “这两者只能二选其一。” “你规定的吧?” “总之,不跟你废话,你别无中生有就行,特别是当着大伙的面。” “怎么会是无中生有呢?难道她昨天被柏先宸接走,今天就没来上班还不能说明一切吗,非得我说出其中的经过吗?” “那也许是一起外出办事呢?” “办皮肉生意的事,你别幼稚了。” “你!简直就是一个没人情味的泼妇。”我对她对待姐妹的方式憎恶至极,对她说出的每个字都在颤抖,为了不让外面的人听到,我不得不压低了嗓门。 “什么?你可真够意思,周文!没我的引荐,薯条会让你进来吗?你说这话的时候对得起你的同学,对得起你的哥们吗?真是可笑。再说,你忘了辛紫薇她们是怎么对待你的了?上次公司重组的功劳没你什么份不说,她们另起炉灶的事情不也一直瞒着你吗?你可真够伟大的,我可真佩服你的大公无私,敌我不分。” “你犯不着在这个时候跟我说这些,我只是希望你们在算总账的时候手下留情一些,看在她与你多年的情分上。” “这个自然。” 段冰蓉的一席话让我再也无话可说。她的怒火我并不介意,我们每次斗嘴都是这样的结局,只是她口中的“引荐、另起炉灶”让我感到一阵阵的晕眩。我并非那么脆弱,承受不住绝望的考验,可是我真的无法承受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我很想知道真相,就像赌徒想弄明白昨夜最后一局为什么会输一样,虽然结果并不复杂,但要克服心里的障碍实属不简单。 段所说的关于辛紫薇的事情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在下午四点的时候辛紫薇 又出现在了公司里面,不过额头上却增添了几处脂粉无法掩饰的伤痕。她的样子十分狼狈。 那天公司要应付上边的检查,她是不能不来照面的,屠诚已经把检查的时间从早上拖延到下午四点了,如果她再没到的话,难保我们敬爱的官员不大发雷霆。可见柏先宸选择的时机是多么地不恰当,而且最要命的是他低估了正室匡扶正义驱除鞑虏的决心,马失前蹄绝对不能概括他此时的厄运,没准四分五裂。 一场在所难免的激战还是发生了,但这只是一个开端,每个三角恋都在所难免的开端,既然发生了就没有草草收场的道理,三角形的关系是最牢靠的,不来个鱼死网破恐怕是没有结束的道理,要命的是这场游戏里根本没有赢家。 据说,柏先宸的发妻也是富甲之后,柏先宸能有今天的地步没少内人的帮助,而且这里边有一大部分是他妻子名下的资产。 昨天这一局是辛紫薇输了,这在我的意料之中,只是遗憾的是我不能给她带来些许安慰,哪怕是我最擅长的出谋划策也不可以,因为我对这种事情向来没什么好感,即便我大学毕业的时候也搞过。 我只能保持沉默。 一场游戏还没结束另一场游戏业已来临,柏先宸可真够受的。 不过他先前布置的那场游戏已经让他尝到了些许甜头。屠诚和先前的老板对公司的影响越来越显得微乎其微了。对于攀枝花的公司来说他手上最大的棋子已经是辛紫薇了,而非原来的老板或者曾经掌握着公司核心机密的屠诚,这可以从一线的客户资源上初显倪端。 尔虞我诈的这些事情对我来说无聊透了,自从薯条她们相继离开后,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见公司有什么实质性的进步了,我是一个很喜欢微观经济学的男孩,而对于这种靠人际关系维持的局面实在没什么耐心。换句话说我的工作已经失去意义了。 日落对我来说是件值得安慰的事情,舒服极了。当我透过厚度大约六毫米的玻璃窗,看到对面被即将西下的残阳染成淡金色的几栋写字楼的时候,心情美妙极了。 那是一种因为暂时得以放松心情而产生的无聊透顶的舒服,或者说是一种空虚乏味的安逸感,根本谈不上什么舒畅。心头依然像被巨石压住一般,只是时松时紧。 我收拾了一下依旧有些凌乱的桌面,带上我一直钟爱着的加斯。斯坦的小说,毫无牵挂地离开公司的大楼,我顺着攀枝花大道向西边的广场走去。一路上心无旁骛,目空一切,至少我不用去想那块大石头到底是什么东西。 我所在的城市不大不小,我所去的每个角落都不近不远。年轻人都需要车子装点门面,而我却喜欢自由自在地行走。 接下来,我要去的是一家专门烤制各色西点的面包店。那家面包店就位于广场的北边,和一家专营北方水饺的饺子店相邻。面包店的老板是我中学同学陈丽的父亲,为人十分和善,和陈丽同学尖酸刻薄的性格截然相反,所以我很喜欢关顾他的面包店,而且我每次都会拒绝他多曾予我的那一份——他只是想弥补当年陈丽把我为陈苒定制的双层刻有陈苒名字的蛋糕换成单层的普通蛋糕的蠢事,事实上我从未抱怨过他们。我在那儿选了几样往常惯买的糕点,带上一瓶可乐,在门口付了帐。找零钱的时候我才发现我还是占了便宜了,我对他们的行为感到非常失望。 接下来我又在面包店的隔壁买了一盒水饺,就在附近的地摊上拿了一本体育杂志。那时已是下午六点钟了,我正准备取道回府的时候却无意间看到了十米开外的屠诚。屠诚刚从我来时路过的位于广场东边路口的一个烟酒店里出来。他的右手挽着一个棕色的硬皮公文包,手心上安详地躺着一条高档香烟,左手迫不及待地扯去了上面的透明塑料包装。 屠诚刚刚光顾的是一家与银行相邻却只有**平米大小的高档烟酒专卖店,它的潜在顾客既可是想要买高档烟酒的家伙,也可以是那些手上有高档烟酒需要出手的家伙。此时,屠诚的座驾就停靠在烟店对面的马路上,一辆崭新的豪华大奔,而大奔的副驾上不是别人正是楚楚可怜的辛紫薇。 难以理解的是他们此时并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而事实上他们就孤零零的出现在这儿,没有政府官员,没有拍马屁的同行。 不一会儿屠诚上了车,开着他的私人座驾向西驶去。由于正值下班高峰,道路很拥堵,我很容易就跟了上去。他们的车大约在一百米外的地方慢了下来向南驶进了一家小公司的大门。那是一家和我们公司经营相同品种产品的小公司,市值不会超过两千万。 出于好奇心我跟在他们后面进了那家公司的大门。屠诚的车子就停在进门左手边的一片镶着花岗岩石板砖的空地上,里面空无一人。周围还停着三辆**成新的车子。我正琢磨屠诚他们的去向的时候,从后视镜上瞥见了朝我和车子方向走来的大块头门卫。我故作镇定地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车子,然后主动和门卫搭上了话。 “这型号的车子和我们烟站的李站长开的一模一样,李站长怎么会来这样的地方呢?” “什么李站长?没有的事。那是我们王总朋友的车子,你可千万别碰!碰坏了你可赔不起。没事少来这样的地方闲逛。” “好吧!我想我是来错地方了。” 我故作失望地远离那辆车子,匆匆向门口走去。 大约十分钟后两辆轿车从门口驶了出来,其中后面的一辆就是屠诚刚刚驾驶的那一辆,他们一起朝东边驶了出去。我因为是徒步,没法再跟上去看个究竟。 回家后我就向胡安打听了关于那家公司的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然后向一个会计朋友打听了那家公司最近的营业状况,结果和我预料的相去无几。 第三十二章 真相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大约在我用餐结束几分钟后,我收到了一条来自楚雨琪的短信,上面说让我去她那边一趟,吴晓玥就在她的身边。 我心激如狂,坐立不安,这个时候我真想立马搞到一辆车子。可是——没想到黑夜居然成了阻隔我们的一道障碍。 我打电话给二黑,结果却得到了一个比任何时候都难过的消息。二黑破产了,他的二手车生意被海关终结了,搭进去了一百多辆,幸亏他选择的是人车两道,车没了,人还在。这对二黑的打击难以言喻,二黑从小就喜欢车子,长大后的每一项职业都与车子有关,可这下全完了,这条道算是给堵死了。 十五分钟后我在郊区的一家酒吧里找到了喝得醉醺醺的二黑,他的样子和非洲猩猩已相去不远。我把二黑从酒吧扛回到他在郊区租下来的一套民房里,给他弄来了两支葡萄糖针水,等他睡着后我把我的一张存有三万多元的银行卡放在他床前的黄花梨写字台上,找来一张纸条,写上了银行卡的密码。 等我从二黑的家里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布满了星辰,我再没有了找车的打算,我在路边等了半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一辆回城的出租车,回到了我位于市中心的根据地。 我这个时候多想弄到一把吉他,靠在沙发上合着疲惫弹唱到天亮,青春有的时候就需要毫无道理的发泄。 有一个愿望总算实现了,天终究是亮了,苍白的亮光穿过干涩沉静的玻璃在我的眼帘上划开两道口子。 我感到浑身不舒适,肌肉酸痛怕寒怕冷,咽喉发干,苍白的亮光像针尖一样刺穿视网膜,我从沙发上挣扎起来,跌跌撞撞地在卫生间里洗漱一番,换了一套干净的衣服,出门之前我翻遍了衣柜里所有的衣服口袋,带上所有能够找到的现金。我匆匆锁上门赶往车站。 我脚下的铁板下面那些被打磨得程光发亮的铁轮不知疲倦地在灰色的铁条上翻滚、撞击,整个上身的铁盒子都跟随着颤抖,就像年迈七旬的老妇走路一般,颤颤巍巍,浑身不停地抖动。当我靠在硬皮座位上,我身躯的神经元把这种颤抖传到我的大脑里时信号已经被无限放大了,以至于我的心灵也在跟随着颤抖。 不知今天文明的人类为什么要忍受这般折磨,而不像古人一样边骑着奔腾颤抖的骏马边大声吆喝。当我心灵感受到这种颤抖之后,我真想大声吆喝几声,把心里掩埋已久的压抑痛快地释放出来,曾几何时,我觉得那样做最让文明的人类不齿。 我这样想着,越发地感到坐立不安,内心烦闷无以言喻。我曾在这条漫长的道路上穿行过很多次,跟着这个耐心极好的家伙,穿山过桥,可那以往的任何一次也不想这般地让人遭受折磨。我甚至想像原始的人类一样用鞭子痛快地抽打着它。 身上的血脉过度喷张,我感到一阵一阵的晕眩和胸闷的不适。物极必反,我只好老老实实地坐在原位闭目养神。好不容易挨到昆明,再匆匆换乘大巴到达菱城,我总算结束了这种早上睁开眼后就一直伴随着我的烦躁不安。 到了菱城,迎来的已是落日的黄昏。楚雨琪就站在崭新的车站大门口远远地张望。 当楚雨琪看见我的身影的时候,脸上爬满了无限的诧异。 我站在她的面前以同样的方式看着她。 她笑了,继而马上变得不安起来。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她像一个陌生人前害羞的小女孩一样交叉着双手。 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其糟糕的解脱,或者说我已经意识到到此我的行程终结了。 “那就不用说了。” “你确定你能明白?”楚雨琪好奇地看着我。 “大不了,我现在就走人。” “你确定你真的能明白目前的——那个。”楚雨琪做了一个手指指向天空的手势,脸上的表情自然了许多。 “够了!我想我还是回去算了。”我的两手无力地下垂着,做出欲转身打道回府的样子。 “你确定你想的是对了?” “怎么?她还在?”我打起精神来,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小心谨慎地问。 “你还是回去吧!”楚雨琪终于掩饰不住内心的激动大笑起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两手抓住楚雨琪的肩膀左右摇晃一气。 “你弄疼我了,”楚雨琪止住笑容,转而表现出委屈的样子,“想知道,跟我来!” 像第一次来时的样子,我茫茫然地跟在楚雨琪身后四处张望。 “这还是菱城吗?” “嗯,是菱城。”楚雨琪头也不回,淡淡地说。 “天哪!你确定我不是在梦游?”我看着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和宽阔的街道已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 “你以为你是贾宝玉吗,梦游太虚幻境?”楚雨琪转过身来,一脚踢在我的脚杆上,一点也没有迟疑,动作干净利落,“现在相信了吗?” “相信了!相信了!” 我们都找回了从前的感觉——对对方一定不能客气。 “没准这地方很适合我。”我随口这么一说。 “你倒是可以考虑考虑,这儿将来可不一定比你们那儿差。” 楚雨琪的这句话把我们的对白送上了绝境。 我们都不再说话了,一直闷声不吭地往前走,跨过一道道我已不能对上位的风景线。一种我从未体会过的新的感觉涌上心头,类似沧海桑田但却没有惆怅的感觉。 我怎么也不曾想到近五年的时间可以改变这么多,把一个破落的小镇彻头彻尾地修身了一番,转眼间就像一座崭新的城堡拔地而起。这种变化让人心生暖暖的敬意,怎么说我曾经也驻足过这里,看过它的一切。仿佛它是一个有生命力的孩子,一天天地长大,一天天地改变着,此刻我和它是如此地亲近,举手投足都能感受到它的温馨。就快落上的夕阳给这座城堡铺上了一层暖暖的金色,然后向上渐渐褪去,消失在苍茫的天际。 在落日后渐渐升起的寒意中,我一直追随着楚雨琪的步伐向城市深处的地方前行。楚雨琪为什么没有搭乘出租车呢?也许就是为了让我体会我离开的这五年里的变化,给我留下一点类似莫奈的日出映像给人的那种逐渐渗透缓慢雕刻时光的那种感觉。 在我胡乱思索间,转眼,我们已经来到这个城市的边缘,当初小镇的另外一头——楚雨琪的家里面,一座依然保持着当年风格的小小堡垒。楚雨琪并没有让她的家像其它小楼一样旧装换新颜,而是把它原模原样地保存了下来,这种感觉也是暖暖的。 当我踏进楚雨琪家的小楼后,浑身的倦意立刻席卷而来。 楚雨琪没有立刻吩咐家人给我准备晚餐,而是径直把我带上我曾经居住过的客房。楚雨琪的父母就在一楼忙活着,当我们进来的时候,他们都没有刻意地寒暄一番,只是微微一笑,这让我怀疑我不会不是一个不速之客。 三楼的客房里,我累得瘫坐在床沿上,虚乏的感觉的确不好受,身体已经严重透支给了这漫长曲折的旅途。从早上到现在我颗粒未进,可是还没有饥肠辘辘的感觉,只是觉得无比的困乏。 楚雨琪慌忙打开靠近东边的一扇窗户。一阵暖风迎面而来,火辣辣的感觉在我的脸上迅速蔓延开来,像是经过高温煅烧一般。 “你怎么了?”楚雨琪这才注意到我的脸色与往日不同。 “我,还好。” 楚雨琪并不相信我的说法,伸出右手在我的额头上停留了片刻。 “你在发烧!”楚雨琪惊讶地说。 “可能有点。昨晚着凉了,今天早上起来之后就一直不怎么舒服。” 楚雨琪听完迅速跑回二楼自己的卧室,片刻就带回来了一杯热水和一个药瓶。 “先把这个吃了。”她拿着药瓶在我眼前晃了晃,然后把药瓶和热水放在一张旧式带门柜的黄花梨木桌子的桌面上。 她看着我说:“吃呀!” 我当着楚雨琪的面把药吃了下去。 “走!我们下楼吃饭去。”楚雨琪说完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我一把抓住楚雨琪的胳膊,“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嗯!我是说,你的男朋友呢,怎么今天没有见到他?” “什么男朋友?” “别装蒜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而且——” “而且我的父母对你的到来似乎不太高兴?” “对!就是这么回事,谢天谢地你能明白。” “你以为——哼!”楚雨琪像是被误会了的样子,“哼!” “这‘哼’‘哼’是什么意思?” “就是‘哼哼’的意思,以后再跟你解释,咱们吃完饭还有许多话要说。” 楚雨琪既然这样安排,我只好顺从她的意思,跟着她下了楼,我想我得尽量不再给他们增添任何不必要的麻烦。看来这家子今天并不容易对付,我心想。 晚饭吃得并不顺利,楚雨琪的父母闷声不吭地吃饭,眼皮总是聋拉着像是十分疲惫的样子。楚雨琪也没有给我夹菜任由我胡乱地吃。 楚雨琪家人今天的表现怪怪的,我想定是我做错了什么,才惹来这么多的不愉快,要么是因为我上一次来的时候做错了什么,要么是我此刻的出现本来就满含错误之举,要么是我让她的家人很担忧——将来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大麻烦,总之,我一定做错什么了。吃饭的时候,我一直在琢磨这个问题。 楚雨琪可没有我那份闲心察言观色,她吃饭的速度可不亚于我,她很快就吃完饭放下碗筷,并且抬了一抬眼珠子,示意我吃完赶快滚蛋——上楼去。 楚雨琪用完晚饭后,我卯足了全身的力量,把眼前的那一碗白色的东西很快消灭殆尽,然后等待她家人的指示。在得到父亲的一个含混的声音之后,楚雨琪先离开了位子,然后用右手在身后示意我快跟上去,我这才跟她的父母道别,仿佛永世不再见面一般。 我跟在楚雨琪的后面上了三楼才定下神来。 “喂,好累!可不可以明天再说?”我一走进楚雨琪事先给我布置好的客房里就躺在床上。 楚雨琪拧亮了房间的灯。这个时候外面的光线其实还不错。 “好啊!你早点休息!”楚雨琪露出了回家之后难得的笑容,并做出马上就要离开的样子。 “喂!等等!”我马上坐了起来,“我只不过随口一说。” “随口一说?你任何时候都只是随口一说?!”楚雨琪一脸严肃地说。 “干嘛那么认真呢?小声点,”我用祈求的眼光看着楚雨琪,“我已经给你们添了那么多麻烦了,我可不想再惹你父母不高兴。” “这么说也未尝不可,你给她们惹了大麻烦了知不知道?!”楚雨琪手握拳头地说。楚雨琪说完之后朝我这边坐了下来,和我并肩坐在床沿上,她测过身子,右手肘杵在床头那张旧式的桌子上,手托着下巴,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啊?什么麻烦?”我感到更加疑惑。 “我也就是随口这么一说。”楚雨琪学着我刚才的样子。 我们都沉默了片刻。 “我看我这一趟是没有任何希望了。”我顾自感慨。 “谁说的,你还有我,可以给你带来一点点收获。”楚雨琪说完又叹了一下,“哎!” 楚雨琪这么一说弄得我心痒痒的。 “什么收获,快说,她跟你说什么了?”我看着她楚楚可怜的样子不禁又问,“你这一天到底是怎么了?” “二选其一,想知道吴晓玥的事,还是想打听我的事?” “这个——还是先说吴晓玥的事吧!” “昨晚她就睡在这里,你刚刚躺过的地方。而且我们聊了大半夜。” “我以为这床是为我铺的。”我打断了她。 “她说,”楚雨琪喝了一口桌子上的水,清了清嗓子接着说,“她说她其实挺喜欢你的,只不过是像弟弟般的疼爱。她喜欢的——你能明白这个喜欢的含义吗?” “我可不是傻子,接着说!” “她喜欢的另有他人。就是我们遇上她之前曾经跟她很亲密的恋人。” “可是他们已经分手了。” “对,在你们在火车上相遇之前一个月。” “为什么会这样?”我暗自嘀咕。 “啊?” “我是说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那个男孩必须遵从组训,做一个孝顺的好孩子!”楚雨琪提高了嗓门。 “喂,小声一点!”我压低了嗓门对楚雨琪说。 楚雨琪瞅了我一眼。 “组训?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难道他祖宗知道有吴晓玥这么个女孩?”我接着说。 “你才乱七八糟呢!吴晓玥说,那男孩家从祖上传下来一条规矩:男孩必须带一个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的千金入室,日后才有权继承家产。” “什么?我看这家人是想钱想疯了。”听楚雨琪这么说,我差点吐血。 “人家祖上创下这么大的家产也不容易嘛,这不是怕后人不思进取嘛!门当户对,”楚雨琪说完对最后那四个字嗤之以鼻,“哼!” “什么狗屁家产?” “你上次住的那个地方是也!”楚雨琪说话一点也不客气。 “小琪,你睡了吗?”终于还是把楚雨琪的父母惊动了,楚雨琪的母亲故意在二楼的房门上敲了几下,边敲边问。 “妈!我在这!”楚雨琪隔空喊话。 一会儿楚雨琪的母亲慌慌忙忙地上楼来了,特意往我这边看了看。 我主动向她的母亲问好,喊了一声阿姨,她的母亲也还了我一个笑脸,“你早点休息,咱们不打搅你了!” “嗯,我不困,阿姨,你们先休息吧!” “小琪呢?你明天还要去照看那边的生意,早点休息吧,别再打扰人家了!” “我知道了,妈!你赶快回屋睡觉吧!我和我的同学说完事一会儿就下去了。”楚雨琪有些不耐烦了。 “好!那早点儿!”楚雨琪的母亲说完笑一笑下楼去了。 “快接着说,他们到底怎么回事?” “还怎么说呀!我都没心情了。”楚雨琪有些嗔怒的样子。 “那我给你讲一个我的故事吧!” 接下来我把我和陈苒以及付公子的故事结局讲给了楚雨琪。 楚雨琪一脸愕然,一会儿总结道:“男人每一个靠得住!” “你是视角很特别,对,特别是我们这样的浪人。” “浪人?”楚雨琪有一点点幸灾乐祸的样子。 “对,到处漂泊的人。” “可你一直呆在攀枝花。” “我可没那么安逸,我得跟领导到处找生意,找活路。”我的声音又轻了许多,我自己很明白,那只是薯条她们离开之前,目前我不用再这么干,可也慢慢睇感觉不到我的存在,仿佛我就是注定了要四处漂泊。 “那好,我赞同你是浪人,那么我也应该算是了。”楚雨琪也自命是可怜人。 “你?”我对楚雨琪的说法很好奇,“刚刚你母亲口中的生意指的是?” “哦!我说的就是这个。我和人家合伙做生意了。” “和谁?” “你知道的。”楚雨琪吞吞吐吐地说。 “哦!能说说你们的事了吧!” “还好,不用你管这些,还是管好你自己和吴晓玥的事吧!对了,还有陈苒。” “这都那跟那?如果不介意的话再说说吴晓玥的事吧!简单一点。” “我们去旅行走过的那些地方都是吴晓玥和他逗留过的地方,她其实只是想忘掉那些属于她们两人的记忆,和我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难怪。” “她尝试过各种方式,甚至是自残。” “自残?” “她手腕上有这样的伤痕,你没见过?”楚雨琪反倒有些惊讶。 “我——” 我心里正在自责我的粗心,每次看到只是觉得她的手腕很漂亮,任何瑕疵都不足以影响到整体的美观。这一点到不如楚雨琪那么细心。 “我倒不是因为关心,我是因为嫉妒才注意到的。” “你可没必要那样做,你的也很不错,我还记得上面有一颗圆形的美丽的痣呢!” “真的?”楚雨琪高兴地看了看自己的手腕,然后接着讲述她从吴晓玥那里听来的故事,“他们其实没有真正地分手。” 楚雨琪的后半句话犹如晴天霹雳,一语点醒梦中人的感觉。 “这么说我真的是没有希望了?” “你也可以努力啊!趁机把她抢过来。” “我可不能干那事。”我有些犹豫。 “你以前就干过。” “得了,别提了,那是救赎。” “别恶心了。对了!你知道那晚她想跳崖的事吗?” “跳——跳崖?” “看来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能为她做点什么呢?” 有的时候我很佩服人们对爱情的执着,有的时候又觉得所有的执着都很愚蠢。 “我想是那个誓言。她说过,她有时真的很喜欢你,只是——” “只是像弟弟一样的感觉。”我的心情低落到了极点。 “没错!可我看没这么简单。” “有什么不可以。” “直觉。”楚雨琪看着我。 “谢谢你跟我说这些。最后再跟我说说分手和没有分手的事。” “哦!就是假分手。他只是想得到那笔遗产。” “又不想失去她?” “就是这么回事。否则吴晓玥也不用那么——可怜。” “他贵姓?” “姓柏。” “又是姓柏!” “怎么回事?” “我们的老板也姓柏。” “不是薯条吗?” “不是,是真正的老板——董事长。” “哦!该说的,我都说了。还有什么疑问吗?” “没了。” “我看看你的烧退了没有。”楚雨琪摸了摸我的额头。 “好多了。你刚才说的做生意,能不能再详细一点?” “哎!就是找人一起贷了一点款,开了一个酒店。” “我还是有点担心。” “行了,你还是留着担心吴晓玥吧!我困了。”楚雨琪说完转身就走了。 我看了一下时间,刚好是子夜。苍茫的夜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升起了一团团如薄纱般的白云,月落星稀。一切都恢复了平静——我说的是我内心的世界。 真相就是这么可贵,它值得你为它付出一切。大多数人的人生不就是这么回事吗?迷失,找到出路;迷失,再找到出路。那么,我的出路又在哪里? 第三十三章 再见 天衣无缝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夏季的天空,天很蓝,很干净,被雨水洗礼过后看起来晶莹剔透一尘不染。 有一段时间我感觉我的记忆力在锐减,总是丢三落四,忘这忘那。有一天早上出了门后我才想起那天其实我无事可做,我减慢了匆匆的脚步,深深地吹了一口气,在人行道上缓缓向前走。走过了一条街后,一辆奔驰从我身后驶来,慢慢地在我身边停下。 陈苒摇下车窗,双手搭在方向盘上,测着身子极力地朝我这边看过。 “上车!” “干嘛!” “不干嘛。” 我坐上了陈苒的车。可是我们似乎都不知道要去哪儿。 陈苒开着车子在城里兜了大半圈也没有找到中意的港湾,最后她开着车驶出了城区,沿着郊外的江边公路开了一段,在一片密林遮掩下若隐若现的一个庄园前方停了下来。 “这个地方看起来不错!”陈苒看着公路边上的那个叫做湖岸人家的庄园。 “你干嘛?来这种地方。” “你不是说不知道要去哪里吗?” “所以你就带我来这种地方?” “应该就是这个样子。”陈苒那越来越嫩白的脸笑起来很阳光。 陈苒对这家人一定很熟悉,或者说这家人对陈苒一定很熟悉。一个戴着白色橡胶毡帽,肤色暗红,中等身材,四十多岁光景的中年男子大老远地就从树林深处鹅卵石铺砌的可供轿车行驶的小径上迎了出来,仿佛预先知道我们的到来一般。 原来那个迎客的老伙计就是这座庄园的主人,头脑十分好用,专门讨好城里的那些有钱的人们,来这里的多半是些有钱的回头客。他的庄园身处密林深处,除了为那些有钱的老板们提供餐饮娱乐,他还做着一档小额信贷的生意,专门为那些赌场失意的人们提供上帝都会称赞的服务。 所以这是一个很隐蔽、很适合有钱人消遣的场所。 老伙计给我们安排在池塘边一个有两把休闲椅靠近东边一座总是上着门锁紧闭着窗户看不出什么用途的单层瓦房的屋檐的地方。 从远处的厨房传来厨师们的手机彩铃声和嬉笑怒骂声。老伙计走进厨房,跟厨师和助手们交流了一番就进城办事或招揽生意去了。 我和陈苒若无其事的喝着咖啡,沉默了片刻。我们之间确实没什么好谈的,往日里她除了激励我自己创业就是对我的那些破事横加指责,一点也不近乎朋友之宜。 一会儿,陈苒郑重其事地说:“该找个对像了,总是这样不好。” 可我并不觉得不妥,这一年我二十六岁,在没有仕菲相伴的时候我多半会选择去老灰的酒吧打发时间,不分白天和黑夜,直到仕菲再次回到我的身边,即便后来我再也等不到这一天,我仍然坚信我不会被孤独吓坏。 仕菲是半年前我在老灰的酒吧认识的一个女孩,一个没有稳定收入却一直追寻着音乐梦想的女孩。女孩平日里靠向有钱人家推销音乐器材并负责给他们的孩子做辅导为生,偶尔也会受邀请去酒吧里唱歌或是到外地演出,我就是在她来老灰的酒吧里唱歌时认识她的。女孩比我小三岁,阅历一点都不比我差,我能够想到的她也一定能想到,所以她和我在一起总是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拐弯抹角,这一点很让我吃惊。 我并不认为这就是情投意合,我可没有那么丰富的感情,我对于“找一个对象”这种说法总是爱莫能助,我得把多余的位置腾留下来以备是时之需。我一直不确定我和仕菲之间有没有恋人的痕迹――恰当一点应该说嫌疑,至少写小说之前没想过,她也从未承认过。我们仅仅只是同^居而已,这是我们心知肚明的约定。我们拥有绝对的自由,这一点我们一直引以为幸,这里边可没有夹杂着任何伤人的感情元素――也许。 我已不记得那天晚上为什么要去喝酒,只不过当我出现在那里的时候她就坐在我身边,而且我们很聊得来,从不知什么时候起一直聊到午夜时分,老灰下逐客令。于是我们不得不离开那里,即便仍然感到意犹未尽。 在我们该作道别的时候,仕菲说,她其实根本无家可归。我理所当然地把她带回了“家”。可是第二天一早仕菲就戳破了这个谎言,她说她今天必须回家,回真正的家。她没有说她还会不会再来,所以有那么一段日子我的视线已经把她的影子淡忘了。 大约一个星期之后,仕菲突然出现在我的公寓门口,这让我惊讶不已,她总是让我惊讶不已。她此次是来找我商量同^居的事宜,过程一点都不复杂,她来之前早就做好准备了,她只需要我回答行或不行。这是我经历过的最简单的谈判,我甚至想把它介绍给联合国秘书长,让他来推广,去解决那些繁琐的会议和没完没了的争端。 仕菲平日里常穿一条红色丝料齐膝的裙子和一件白色短袖衬衫,大约一米六五的个,胖瘦适中恰到好处――比起楚雨琪来可要丰盈得多。仕菲除了睡着的时候,总是表现出精神奕奕的样子,跟她在一起从来不会觉得沉闷,她有用之不尽的花样和取之不竭的灵感源泉,她对生活的热情一直很高昂,她总能给我带来积极的影响,我甚至相信即便我三十天不去上班也不会怎么样,但我也很清楚这只是精神上的慰藉――我可没有朱翊钧愚蠢。 仕菲是一个美丽、大方、做事不拘小节待人不期回报的女孩,和这样的女孩人同^居那可是不二人选。她既不会把你惯坏――懒惰除外,也不会给你造成任何损失――精神损失例外,偶尔玩笑过头,她也会跟你翻脸的。总之,她总是让人欲疏不可,欲近不能。 可是这样的女孩居然得不到陈苒的认可,她非但不喜欢而且处处针锋相对,这样一来我自然也成了不速之客,不^良之主。一时间,反倒是让我乐不可支,不用再承受恩惠之苦,我可以大大方方地走进老灰的酒吧和仕菲一起胡作非为。只不过好景不长,目睹数次之后,陈苒终于对我发飙了。 那是在段冰蓉的生日party上。在段冰蓉吹过蜡烛以后,我和仕菲旁若无人般地胡闹起来,我把一块奶油抹在仕菲的脸上,仕菲捡起另一块奶油抹在我的鼻子上,我再拎起另一份朝仕菲的脸上扔过去,可是在仕菲的一个闪电般的抽身移位之后,那块带奶油的蛋糕撞向了一旁的陈苒,而且就落在她的左肋下方。 “下流!”陈苒恼羞成怒。 “我可不是有意的,我是――” “不用解释了,滚蛋!” 几句简单的话语就把我们残存的友谊几近推向万尺寒潭。 我也没有过多解释,我只好识趣地拉着仕菲的手离开生日party,换地方打发时间。 工作之余,待在一起的日子,我和仕菲生活上的互助简直是被安排得天衣无缝完美无瑕。胡混可不会计较天长地久,而是在意两人的个性是否对味。我们都是顽皮的孩子。 自从仕菲来了之后,我就把我的客厅改作了卧室,把沙发当成了床。我本来想去附近的家居广场买一张舒适的大床,可是无奈我的客厅和卧室都很小,里面还得堆放仕菲带来的架子鼓之类的东西,我不得不放弃了这样的念头,后来我发现睡沙发也没什么不妥,至少和仕菲胡闹起来很方便。 架子鼓就堆放在我的客厅里,在没有演出的时候,仕菲要一直跟我胡闹到邻居鬼哭狼嚎为止――以往只有我鬼哭狼嚎的份,想不到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尽管我们每次都压低了嗓门。 住在这里的租客大多是上班族,每天早上准时倾巢而出,晚上从四面八方归来鱼贯而入,生生不息,规律照常。上班、买菜、做饭、看新闻、做^爱井井有条,分外规矩。我和仕菲在这样的地方格格不入,该安静的时候我们忙得不亦乐乎,该忙碌的时候我们无所事事。 当模糊的星星出来的时候,仕菲还意犹未尽,跟我一起躺在沙发上讨论d小调的那首曲子。黑暗笼罩着城市的上空,而仕菲的思想就像一颗不速的流星划过黑暗的苍穹,撕破冰冷的大地。夜复一夜。 “够了。”我感觉到疲倦淹没了兴奋。 “再来一曲。”仕菲抱着吉他轻轻拨弄琴弦作为结尾。 “那就随你吧。” 我枕着她的温柔入眠。迷糊中,我想,如果那是一幅妙笔生辉的油画那该多好。 当太阳露出灿烂的笑容时,我不得不整装待发,不过我总是最后一个离开这儿的上班族,然后我不得不再占一次辛紫薇的便宜,日复一日,我不用怀疑我的生活会这样一直持续下去,辛紫薇总会给我遮挡不必要的麻烦。 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极其没有规律,总是各忙各的,互不干扰,甚至可以一个周都不打一次照面。她忙她的,我忙我的,就算不忙,也要装作很忙的样子,只有这样,在一起的时候才不会尴尬,才显得天衣无缝,我指的是消遣――曾几何时它已经变成了我的生活的全部,而对于她的忙碌和我的忙碌我们都没有兴趣过问,也没兴趣谈及。 白天,如果我不上班,而她又在补充昨夜欠下的睡眠,我会关掉音响,无情地走进游戏世界展开血雨腥风的杀戮。午餐,我会让快餐店的接线员为我们安排;到了晚餐时间,我们就会逛遍攀枝花的大小美食城,我们似乎都具备为了消遣抗战到底的决心和勇气。这样一来,捉襟见肘便是常有的事,吃上一个礼拜的方便面也不足为奇。 我们得把更多的钱省下来去办更重要的事情。 像每个爱慕虚荣的女孩一样,仕菲少不得要大肆收罗各种奇装异服――原谅我对时尚的理解,仕菲穿得最长的也就是那条再通俗不过的裙角长短不一的石榴红轻纱短裙和那件没有任何新意的木纹淡白色短袖衬衫,除此之外,从来没有超过五天。对于仕菲而言最令她遗憾的无疑是出行,她没有车,我也没有,也不可能去借,她家里倒是有一辆,可是她离开那儿已经很久了。 在我之前仕菲就和中学时的一个女同学合租过,可是没想到才半月,那女孩就单飞了。“凭什么呀!我长得比她漂亮,居然脱不了手。”仕菲经常会这样抱怨。可她更想不到的是最后会流落到我这一惨绝人寰的世界。 “你为什么不干脆找个爆发富大干一笔?!”我装作很惊讶的样子。 “你不懂。”她一句话就把我打发了,其实是想把自己打法了,我想她可没兴趣跟我探讨那样无聊的话题。 我最喜欢的就是白天落下帷幕的时候,霓虹灯亮,酒吧和迪厅的音乐不绝于耳,各种漂亮的女孩用各种脏话对付背着老婆出来寻欢的老色狼的下流动作。 仕菲从来不会提前告诉我哪儿有饭局,等到我无精打采地跨进公寓房门的时候仕菲会突然让我准备一下,说哪儿有饭局和音乐盛宴。我跟着仕菲进她的朋友圈子里蹭吃蹭喝从来不会觉得尴尬。只要有充足的啤酒、对味的音乐、活波开朗的女孩和俗不可耐的笑话,无论她带我去哪儿我都一百个乐意。 仕菲最大的理想就是在二十八岁之前遇上一个能给她带来安逸优越的生活并且格调高尚的男孩。可是她后来发现,但凡格调高尚的一律不是男孩,但凡男孩格调一律低下。她不得不把范围缩小,把目光集中在那些离过婚的成功男士身上。后来还真让她遇到了这样的“男孩”,在众多雇用她做家庭音乐教师的客户中,她最满意一个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做会计总监离过婚并且带着一个五岁小孩的雇主。 在她离开我那儿之前,我从未考虑过我与那些格调高尚的成功人士之间的差距,我甚至怀疑攀枝花这个城市是否真有这样的人存在。我一如既往地胡混,跟所有能够搭上话的女孩胡混。 可是仕菲从来没有指责过我,没有让我向那些格调高尚的男士看齐,而是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甚至带着我胡混。也许在仕菲的眼中,我已是俗不可耐,侵入骨髓,不可救药。 陈苒结婚那天,我带仕菲去了。那个时候我和陈苒还没有和好,可是我不得不去看一眼我当初最钟爱的女孩幸福的样子。仕菲说她最喜欢那样的场面,即便对她来说还遥不可及。她说她最喜欢陈苒穿上婚纱的样子,像一个被囚禁在上层社会的天使,再也不会对我们横加指责。 她天真的以为,结婚能改变一切,这也许就是她选择离过婚的男人作最后归宿的原因,可是那时我并没有想到这些,当然想到也毫无用处,我处在游戏之中。 那一年,我已大学毕业三年,我二十六岁,仕菲二十三。我们这样的年龄不需要去背负太多的责任,我们这样的年龄是可以享受自在充满传奇的生活的年龄,享受那些最单调最纯粹甚至有些苦涩的生活。而仕菲却说她从陈苒的眼神中的看到了忧伤,像一潭死水。我也不确定仕菲能不能理解忧伤,所以不肯定她所说的。 我很怀念跟她同居的那些时光,无拘无束,可以疯狂到不计后果的地步。楚雨琪教会我做正确的事情,用挑剔的眼光看待问题,可仕菲教会了我释放,用世俗的眼光看待问题。只是我永远无法理解,从世俗的眼光中如何看到高尚的格调,还是说,高尚从来都是给别人的安慰。 那个时候我发觉所谓的情感其实是人想象出来的,其实什么都没有。就像迪高厅里第六杯下肚的啤酒,淡而无味。 即使是苦涩的日子,我们也能够苦中作乐。在没事的时候,她经常带我去电影院看电影,迪厅蹦迪。我们的时光就从影片的一帧帧在画面上闪过,在迪厅里从指尖伴随着每个单调的动作疾驰而过。每天早上醒来睁开眼只要能够感觉到生命的延续,就无比的知足,那是一种十分美妙的无聊感觉。 快乐的时候,每个人都很容易相信生活的假象,相信它会持续很久。我们来不及多想,来不及回味,来不及判断对错是非。我以为我们永远都会那样,我不需刻意去讨好谁,刻意去做任何改变。 我们有各自忙碌的时候,仕菲也不是每天都回到我的那个凌乱的世界,最长的时候有一个周未归。那是她为自己的事业奋斗的时候。她偶尔也会受朋友的邀请去外地演出。 终于有一次她回来的时候说她再也不去了,她疲惫了,有人能让她过上格调高雅的生活。 我一直不明白我们到底算什么,剥去那个同居的外壳,也许我们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那里的生活很容易,我们不需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也许是这个世界突然改变了游戏规则,一切变得很顺利,我们先体会到了。我和仕菲还没来得及思考好一切就一脚踏了进去,沉溺在其中,至于定义我们的关系――我相信永远也不会乞及,我们随遇而安,不论过去,也不管将来,不出意外,这将是永恒,谁也不会去触及。 可我错了,她走后我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规则总是公平的,有得必有失,这一点永恒不变,在我孤独的时候让她出现,那么注定要在我满足的时候把她带走。一切都很突然,突然得连她都不敢相信。 这次分离换回了我对年龄的思考:我二十六岁,我一事无成,我一无所有,我没有任何包袱,也没有任何抱负,我还是孤身一人,我只剩下无聊的青春。 我们的告别并不伤感。我们也没有伤感的理由。只是她,变得严肃了许多。在她要走的时候,她指着路边一块干瘪瘪的东西说:“我不知道在那里看过这个故事,而今天我亲眼看见了,的确有这样的东西。”仕菲指的是一只被车轮压扁了的青蛙尸体,看样子已经被风干了。 “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吗?它曾经活蹦乱跳,无忧无虑,它能看见远方急速飞来的蚊子,可却看不见近处过往的汽子。” 我一直相信她比我有智慧,可我也坚信我不会被什么压扁。 没想到我遗漏了岁月――离我最近的东西,正在慢慢地把我压扁。 关于仕菲,我知之甚少,只记得在酒吧认识她的时候,她快喝醉了,她说她比我小三岁,大学毕业后找过几份工作,搬过两次家,没跟父母要过一分钱,音乐是她的灵魂。 她走以后,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虚度我的光阴,和同学胡混,和公司的同事胡混,和能搭上的一切胡混。 我坐在陈苒的面前,整理着凌乱的思绪。我不知道该怎样应付她。我的确跟她没什么好说的。喝过两杯咖啡后,我们依然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陈苒已经是有夫之妇,她是企业的老板,她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总是高高在上,曾几何时我已经讨厌跟她出现在同一个地方。但是这种愿望往往差强人意。 我要胡混就离不开老灰的那个地方,她和老灰也是同学,要命的是她性格高傲,她除了老灰和我以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像样的朋友,所以我又不得不见到她。而且我把朋友(包括仕菲)带到那儿的时候,她多半会出现。她善于用她丈夫说事――因为他丈夫是成功人士,没人敢怀疑,直到让我觉得羞愧难当、无地自容,她才善罢甘休。 我搞不懂她那样做的目的。 要具备生存的能力就要学会各种可怕的东西,有些人对此心存恐惧,有些人却乐此不疲。陈苒就是对此乐此不疲的人,她善于学习,她得心应手,她意志坚定。 没准她从中学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些道理。 正是她的努力,她在学校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她能独当一面,她能号令群魔。像大鼻子之类的从不在她的话下。 也许,我也只是那群魔鬼中的一个。 陈苒开着车又把我送回城里。 我依旧百无聊赖。 仕菲走后的那些个夜晚,我也会心乱如麻,我也会失眠,然而我已经习惯了第二天总是如期而至阳光,金色的阳光胜过一切刻意雕琢的艺术品,当我幸福地睁开眼睛那一刻,我精神百倍,我有很多灵感,直到夜幕降临的时候,依然觉得意犹未尽;我坐在公交车上,透过薄薄的玻璃,感受着霓虹光的温暖。 那时我还是很自信,虽然看见老灰、陈苒他们都成双成对的时候、半夜里被风吹醒感觉有点冻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和寂寞,甚至那种感觉很强烈的时候,还是相信一切都会好的。我的生活越来越平静,平静得像没有风的湖面。有的时候我甚至对那种平静产生了依恋,眷恋。早晨我有时间看清楚我没有喝醉的样子,我有时间把金色的阳光放在绿茶里就着奶油面包喝下去,我看见了超市里为了小事而争执的恋人,而周围的人都没有注意我的t恤衫穿反了。 第三十四章 撞上玻璃门(一)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时间过得很快,在现在看来的确很快。在我二十六岁那年似乎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最令我意想不到的就是在那个晴朗的夏天陈苒主动跟我恢复了朋友关系。但我后来才意识到,那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了,普通到再普通不过。那年一切都很平静,我想正是那年的平静才衬托出后来的不平静,或者说后来的一无是处、混乱不堪、一片漆黑。 在我二十七岁的一天傍晚,我费了很大的劲才勉强睡去,连牙都没有刷,甚至连晚饭都没有吃。因为那天辛紫薇神经错乱了。 柏先宸从上海那边派来了新的财务主管,换掉了以前的哪一个,他的权利大得难以想象。据说,他是柏先宸老婆的侄儿,财大毕业后一直跟随陆云做事。 新财务是下午到的。这一次,屠诚表面上可没有像上一次欢迎陆云时的热情。屠诚一脸谦卑,仿佛是个惯受委屈的小丫鬟。 而据舒彤说,这一次屠诚可下了血本。屠诚让她为董事长夫人的侄儿预定了本市最好的酒店,还把他位于仁和区的一套私人别墅让了出来。 舒彤直到晚上十点才有空坐在电脑前跟我聊天。 “那么他是想从董事长夫人的侄儿那儿下手了?”我问。 “也许吧!”舒彤为了节省体力只给我扔下三个字。 “他们没把你怎么样吧?” “你说呢?不过我知道该怎么做,我可是你介绍进来的,和他们半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现在是非常时期。” “你是说‘小三风波’?” “话可不能这么说。记住,跟咱们半点关系都没有,你可别搀和进去,这里边很复杂。” “听你的,我对他们之间的斗争可没兴趣。” “这样就好。对了,你对新的工作环境还适应吗?屠诚他们没怎么为难你吧?” “托你的福,一直很顺利。他们的把戏我很清楚,我可不是傻子。” “那我可有点对不住胡桉了。” “大哥!你搞错了!” “我是说,这个忙帮得不是那么让人满意。” “好了,我记住了。你忙了一天了,早点休息吧!” “这句话反过来说。不过,我得先向你打听一点事。” “哦,知无不言,效劳的时候到了。”舒彤在这句话的后面打上了一个笑脸。 我近来才发现舒彤并非属于辛紫薇、段冰蓉、和原秘书她们中的任何一类,在她的身上,我多多少少可以看到一些陈苒中学时代的影子,大大咧咧但又爱憎分明却也不缺心眼。 这样的女孩能经受得住屠诚他们的非常考验吗?而我能做的就只是给她一点点在她看来毫无意义的忠告。即便这个时候,我还想从她那里搞到想要的情报。 “我不确定你对辛紫薇生意上的事知道多少?或者我应该问你对屠诚的生意上的事知道多少?” “你是想问她和屠诚之间的秘密吧?” “我想不到你会这么直接。” “不用不好意思,我明白你喜欢的是她,我可以为你提供一点信息。” 我一脸惊愕,可我来不及向她解释我和辛紫薇之间的关系。 “那么,你到底知道多少呢?” “她们把公司的一部分资产转移出去了,只是不知道转到了哪里。有一次,我无意中听到了屠诚和她的一次关于你们公司资产的通话,又有一天碰巧在他的电脑里发现了那份清单。我不确定辛是否参与,但她总是跟屠诚一个鼻孔里出气,我想,**不离十。她们的关系应该非同一般吧?我可真羡慕她,既稳住了董事长这座靠山,还能抓住屠诚的尾巴。” “你觉得屠诚比董事长难对付?” “嗯,我想是这样。” “得,打住。你早点休息,以后只要帮我留意一下屠诚的这方面就行。”‘ “屠诚和辛紫薇的接触?” “是屠诚那份清单的事。” 舒彤一连打上了五个大笑脸。 不知为何,我的心突然慌得厉害。 我不敢相信,十一点的时候还拨通了辛紫薇的号码。 “听我说,收手吧,柏早就注意上你了。” “我不知道你想说什么,这个时候打电话来就是想看我的笑话?” “谁的笑话?”我一脸疑惑。 “段冰蓉对你可真好!什么都告诉你。” “呀!这叫什么事?不是这事,我是说――” 我突然打住了,这个时候我满脑子都是陆云,脑子暂时一片空白。 “什么?” 辛紫薇催促了一下我才回过神来。 “我也不确定,我是不是多此一举,我早就想提醒你,柏先宸早就注意到公司财务上的错误了,陆云的到来就是这回事。” “那又怎么样?”辛紫薇淡淡地说。 “而且她并不是徒劳无功。我想你知道那是什么意思。收手吧!” “既然做了,又怎么收手呢,况且我们有办法对付。” “你口中的我们指的是你和屠诚吧!他的话你也相信,没准他只是在利用你。你只不过是他瞒天过海的一颗棋子。” “怎么会?他没必要这么做。” “越是看起来毫无破绽的事情越是不要相信,幸运之神可不会每次都眷顾你。想想看,傻子都知道你和柏先宸的关系,他想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只有通过你条道。他是在耍我当初告诉你的那个把戏。” “喂!周文你住口!” 辛紫薇挂掉了电话。可是两分钟后她又打过来了。 “那我该怎么办?”辛紫薇的声音有些微微的颤抖。 “我刚才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不过,自从见到陆云后,我又觉得这事没那么简单,就像我之前跟你说的那样,越是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事情越不可靠。我想,柏先宸是有意让你这么做也说不定。也许,一切都在他的计划中。不然,当初陆云带着你们的秘密回去了而你们却安然无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那么你的意思是我目前还是安全的,我还有机会抽身?这个老东西他到底在想什么?” 听到她说“抽身”我觉得很欣慰。 “很高兴你能这么说。不出意外,我觉得至少目前是这样,而且她在利用你对付屠诚还有――” “对!他一开始就让我这么做。”辛紫薇打断了我刚刚想说的话。 “这就对了。他其实只是想得到所有的客户信息,相信这个任务你已经为他完成了。” “是这样。” “可后来,他却想不到你和屠诚的行为脱离了他预先设计好的轨道――自立门户。当然,你们的手笔并不足以影响到他的公司的正常运转,我看过那些数据,而且他既然当初能把总经理这个职位交给你,这些他恐怕早就想过了。恰好,这个时候他的内院失火了。” “你又在说这个。” “我是说他的整个家族。” “这和他有什么关系?” “也许你还不知道柏先宸家族里面的规矩,前些时候我碰巧从我的一个大学同学的口中知道一些。他的威胁不仅来自他的糟糠,还来自他的几个兄弟姐妹。听说老老头子走掉了。” 辛紫薇听我这么说,在电话那头用鼻子轻轻地哼了一下,那表示很合她的意。 “接下来,他就将计就计,利用你们让这个企业变成形将死亡避之不及的累赘。我想陆云回去之后还在报表上做了一些手脚。当然,这就是说,你们的好日子也即将到头了,因为他下一个目标就是夺回属于他的一切。” “最可恶的是他居然把他的老婆引到这里来。” 辛紫薇又开始神经错乱了,我这个时候跟她说这些真不太恰当。然而刻不容缓,我怕她以后的状态比现在还糟糕。 “你还是没明白。这就对了,”我本欲跟她直说,但考虑到她目前的状态,我还是换了一种口吻,“听我说,这也是他计划的一部分,他想让她来看看这里糟糕的状态,趁他的企业大红大火之前让她来做决定,要不要跟他死耗下去,我意思是说他想让她早点滚蛋,并且不带走一片云彩。陆云跟我说,上海那边的情况并不比这边妙。也许,这个时候,柏先宸在暗自窃笑。” “原来如此!”辛紫薇这个时候才恍然大悟,情绪更是糟糕到了极点。她原以为她占尽了便宜,她原以为她可以撼动这个金融帝国,她原以为她可以改变命运,然后到头来只不过是人家的一颗棋子。她真的没有想到这一切。 “收手吧!别再做他的棋子了。” “可――”辛紫薇的语气里还是满含不舍。 “的确,让你在刚尝到甜头,看到希望的时候收手的确很残忍,不过,不那样做,以后会更加残忍。”我真希望她能明白我这个时候给她打电话的用心良苦。 “让我想想!”辛紫薇挂掉了电话。 的确,这样的事实很难接受,更何况,到目前为止,还只是猜测,而且有一些地方我还捉摸不透。我不知道段冰蓉在这里面又将扮演什么角色,薯条怎么会对这一切都闭口不谈。 我以为把我知道的全盘托出之后,会让我轻松一些――至少我已经对她仁至义尽了,但事实上并非如此,我的心闷得要命,我忍不住干呕了几下。 我干脆脱光衣服冲了一个热水澡,结果躺在床上的时候突然感到一阵一阵的晕眩,我费了很大的劲才睡了过去。 第三十五章 撞上玻璃门(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正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电话又响了,我的神经立刻绷劲了起来,提高了警惕,我怕辛紫薇再来找我的麻烦。可是当我费了很大的劲用四肢把沉重的身躯托起来后,却听到了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声音,我不难猜到是楚雨琪。 楚雨琪的声音响彻整个房间,而且似乎就站在我的背后,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样子,张牙舞爪,面部扭曲。一股股阴冷的感觉袭遍我的全身,和她那给人以瘦弱的感觉吻合极了。楚雨琪以为用缓慢而飘忽的音调可以吓到我,她以为我对她言听计从,她喋喋不休不厌其烦。 我很想反驳,可是我的嘴巴不听使唤,我就那么默默地忍受着,似乎只有听觉和触觉还能证明我还在活着。楚雨琪这是怎么了?接下来,一种可怜可悲的感觉涌上心头,我忽然很想哭泣,然后就真的哭了,可是我听不到我的声音,也许是我的心在哭泣。 电话那头楚雨琪说:“周文,你还在混吗?我太了解你了,你只会混日子。你看见我们的同学了吗?出国那一个。下一次,搬家的时候叫上我,我跟你一起去。别看电影了!你的爸妈还在地里干活。” 她居然说我在混日子!她居然又在说我混日子!我很赞同。可是,她干嘛要提到我的父母呢?我的心里难过极了,说不出的难过。 最后楚雨琪说要带我去吃晚饭,她仿佛早就知道我还没吃晚饭一般。我们牵着手一起穿过学校门口的那一条马路,然后就在路边一个灯火璀璨的烧烤摊上坐了下来。楚雨琪点了很多份,大部分是我爱吃的,也有我叫不出名字的。我不停地吃,可是在我下咽的时候我才发现那些全是味道怪怪的木头渣子。于是我把它们吐了出来,拼命地吐。 我拼命地吐,测过身来,我才看见了透过窗帘的灯光。原来刚刚只是做了一个梦。此刻,我终于清醒了。借着暗淡的灯光,我看见枕头上湿了一大片。我的嘴角还残留着一些滑腻的液体。 我坐了起来,可是又开始感到一阵阵的晕眩,我的身体像是被火点燃了一般。我下了床,汲上拖鞋,光着身子跑到卫生间里用湿毛巾把嘴角上的液体擦拭干净,又顺带刷了一次牙。 等刷好牙之后才想起晚饭没有吃的事情,肚子里空空荡荡的,什么东西也没有。 于是,我出了卫生间,关上门,走到客厅的那个破旧不堪的橱柜前,从里面找到了一瓶前天喝剩下的半瓶红酒。我坐在沙发上,一口气把它们全都喝了下去,一滴不留。我把空瓶子放在桌上,我看着它,我有意避开仕菲习惯放吉他的地方,可是还是情不自禁地往那儿看了看,一股酸楚的感觉又一次袭上了心头。这一次,来得特别猛烈,我没有准备,我就像一座被冲垮的堤坝,分崩离析,支离破碎。 良久,我无力从沙发上站起来,像一只木偶一样呆在那里。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在这样一个寂静的夜里我还能做什么,我看着窗外依稀可辨的灯光,隔着窗帘。我不愿回首那些看似幸福的时刻,我不愿让它们告诉我该怎么做,我并不喜欢它们,我宁愿把它们当作被遗忘了的时刻抛在我身后永远也看不到的地方。结局和每个难眠的夜晚一样,到精疲力尽的时候,我蜷缩在沙发上躲在冬天时加在被子上用的毛毯下面胡乱打发睡眠。 那一夜,我还看见了一根巨大的木头从窗户一边插了进来,感觉到了沙发在不停地摇晃。 第三十六章 撞上玻璃门(三)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天气一天一天地转凉,在不知不觉中,冬日的阳光变得像老人挠痒痒的木棍一样温和。在攀枝花这个地方,这样的日子不是很长,但我却经历了人生中最为漫长的一个冬季。 舒彤刚做完人流,我把她从医院里抱出来。 她说她不喜欢医院里那股怎么吹也吹不干净的污浊气流,她想静一静,她需要思考一下攀枝花这座城市都给她带来了什么。也许她根本不需要思考,因为她根本什么都没做,可是污秽的生活就像无孔不入的大气一样对她缠绵不休。 我把舒彤带到陈苒上一次带我去的那个地方。上一次老伙计给我办了一张会员卡,就留在那里。只要我说出名字就能得到非常优质的服务。我并不是贪恋那里的折扣,然而再没哪里能更安静一些了。 老伙计那里的生意兴隆,可是只要不进入核心地带就是另外一个世界。我和舒彤坐在上一次老伙计带我们去的那个地方。背后的那所房子还是死寂一般矗立在那里,窗户上落满了灰尘,房檐上方的零星杂草如童话世界里的精灵一般默默地守候在那里。房子本身很小,可是加宽的房檐却像传统欧洲妇女的裙子一样宽敞而深邃。 我吩咐一旁的伙计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事不要来叨扰。 舒彤自从出院后什么都没有吃,我也陪她一块儿饿着肚子。她静静地看着面前那个疏疏落落地长着几株圆形茎条的水草和有几处形将破败的荷叶漂浮着的池塘,眼皮无精打采地搭在眼球上,脸上没有半抹红晕,脸色苍白得就如同一块刚被风干的石膏。这样持续了很久。 “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问。 “不知道。”舒彤的声音如同从天际飘来一般,隐隐约约。 “我怎么帮你?” “不用。” 舒彤的语气平静得就像荷叶下方死寂一般的池水,她本该愤怒本该悲切,可是她什么情绪都没有。此刻我好像显得很多余。 “你知道我上一次人流是在什么时候吗?”她突然问。 “不知道。” “这是第二次,”她把身体深深地埋在座椅里,眉头布满愁云,用力眨了几下眼睛,努力止住泪水,“怎么又是这样?我曾经以为再也不会尝到这种滋味,可还是卸掉了防备。真是自作自受。” “你就不想报复他们吗?” “当然想,可是――”她顿了顿,这一刻的停顿很长,“我也拿了我不该拿的。” “算是扯平了?” “当然不是!”她测过脸来看着我,“你怎么能这样问?没错,我现在很不干净,你想说什么都可以,可是我能怎么样?第一次,我天真地以为我得到他(舒彤刚进大学时的第一个男朋友)就得到了全部,因此我对他言听计从,总是小心翼翼。可是后来发现他是他,我是我,他是那么地自私,还没毕业就分手了。我还为他做过一次人流。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简直是暗无天日,我在同学面前几乎都抬不起头。可是后来慢慢地也就习惯了,不止我一个经历了这样的遭遇。我在想,为什么别人可以把你伤害后而显得如无其事的样子?我的答案是自己不知洁身自好,对别人的依赖太强,而且没有分寸。可是,等我真正进入到社会之后我才发现,(明白)那些根本没有用。你一样得不到你想要的,别人还是随随便便的就能伤害到你,就拿屠诚他们来说吧,明明知道那是一个骗局,可我还是一脚踩了进去。” “你觉得值?” “说实话,不值,可是我也很无奈。” “明白了。别多想了,有什么需要告诉我一声。”说完我站了起来。 在我转身正要走的时候,舒彤接着说:“你知道那个混蛋(柏先宸夫人的侄子)是怎么玩弄屠诚的吗?他抓住了屠诚的尾巴,他在来之前从陆云总监那里搞到了一些柏先宸不知道的秘密,用它来做从屠诚那里搞到好处的资本。这种手段连我都做不出来。” “你会得到你想要的。”说完我就离开了。 我一个人回到城里,可是舒彤的那些话就像咒语一般不停地在我的脑海里翻腾。今天一早接到舒彤的电话之后我就跟辛紫薇请了一天的假,所以可以不理会上班的事情,我乘车径直来到了老灰的酒吧。 老灰把酒吧重新布置了一番,玻璃上的图案换成了红色的主调,这是他们老家那儿的风俗,在结婚之前要把所有的东西都摆弄一番,以示隆重。对了,老灰马上就要结婚了,又一扯淡的事情。 接近傍晚时分,老灰总算忙完了手上的活计。他拍了拍手掌,自我陶醉了一番。当店里的酒保向他撅了撅嘴巴,他才想起还有我这么一个人。 “怎么着?老伙计,在这儿坐了两个辰了还是这副样子。” “怎么?怕我付不起帐?”我严肃地说。 “你个土包子,总是跟我计较这些。”他拍了拍我的臂膀。 “不计较不行啊!你做这点生意也不容易,这么多年了,从你开业到现在,从来没帮过你什么忙!” “还说没帮过?”老灰有点窃窃得意,“我请客,吃你最喜欢的涮羊肉。” “恐怕我无福消受,我可不喜欢跟着去凑热闹。” “得,算我白说,你们总是有成见。这么着,改天单独请你一个。” “别啊,最好再偷偷地叫上陈苒和她老公。” “你这么说可就没意思了,周文!要不是看在多年同学的份上,我们――” “你们怎么着,早就和我划清界限了是吧?”我端着酒杯站了起来转向他。 老灰无言以对,只是用手指在空中点了点。 老灰走后,酒吧里一个穿红衣服的女孩从我身后冒了出来,我侧眼一看,正是上次我在酒吧里睡着后把我弄醒的那个女孩――小红。 “你可真不知好歹,我们老板可没怎么亏待你。” “那又怎样?” “你最好对他说话客气一点。” “哦,我可真意外,他这种老板居然有你这种正义凛然的员工。你叫什么名字?” “不告诉你!” “跟你老板一样小气。” “你――” 我没理会小红做何反应,继续喝我的酒。 “懒得理你。”小红转过身去,可是仍然站在我的身边。 我左手拎起酒瓶把杯子倒满,右手端起来朝小红晃了晃然后一口把酒喝了下去。 “这还差不多,”小红笑了笑,“我叫苏星红。我是觉得你有些过分,没事的时候从来想不起你的这档朋友,有事的时候才会来这里买醉,看不醉死你才好。” “你说错了,我不是来这儿寻死的,还没到那份,喝酒的人知道该怎么做。你再说说我都有啥朋友?” “你自己不清楚?” “我当然清楚。” “清楚你还问?” “我是想知道在你眼里什么叫朋友?” “照我看,陈总肯定是,还有我们余老板(余永辉,就是我口中的老灰,我都记不起我什么时候称呼过他的姓名),胡老板也应该算,还有――” “行了,谈论这个话题真没意思,你呢?你怎么从来不带你的朋友来这。” “我的朋友都是些小混混,他们不爱来这,文绉绉的不合他们的口味。看你一下问我一下又不让我说这个,你这人真没劲!”小红再次转过身去。 小红的年龄应该很小,在我的记忆中,她来这儿的时候还没有从职校毕业,只是偶尔来做兼职。现在的她也许毕业了,也许是觉得那个地方不适合她的口味离开了。只要我来的时候总能见到她。 “小红!把这份送到九号桌那边。”柜台上的伙计勾着头边说边在账单上写了起来。 “好叻!”小红对我摇摇手匆忙跑向柜台那边。 “谢谢你让我有机会说话,请转告你们老板,我只不过跟他开了个小小的玩笑。” “你自己去跟我们老板说吧!”说这话的时候她已经跑远了。 第三十七章 撞上玻璃门(四)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你自己去跟老板说吧——那是我唯一记得的几个字。 在那一天,后来发生的事情我真的想不起来了。 第二天,我又看见了阳光,从没有拉严实的窗帘夹缝中挤进来,动作轻盈地站在我的腿上。卧室外面的客厅里,老灰哼着小调,间或发出悉悉索索的声响。我突然想到了舒彤,于是打电话问她在哪。 舒彤说她已经回到了她用青春换来的那个地方,我不好再说什么就挂了电话。舒彤说的那个地方,大概就是屠诚在最近两年才从开发商手里接过来的那套位于仁和区的别墅。 我真想不到我有什么理由能不讨厌那两个有权有钱的家伙。 大约十分钟后,辛紫薇打电话来问我为什么没有去上班,真好这个时候老灰打开了卧室的门,依偎在门框上把头探了进来。我对辛紫薇说我病了,需要休息几天,辛紫薇也就爽快地答应了,说让我好好地恢复,假条可以等到我回去的时候再补。我真不知道她是装糊涂还是发善心,我宁愿相信她不知道这这一切。 “周文!你他妈的不能喝酒少喝点!” 我看着老灰一脸严肃的样子就猜到了我昨晚到底是怎么了。 “别搞成这副惨兮兮的样子。”余永辉接着说。 “托你的福,这不什么都没有吗?” “你看看!”老灰把藏在身后手上的一件西服亮了出来,“你看看,都成这样了,我大大后天穿的礼服。” “谁,谁让你这几天就穿上了,没见过这样猴急的。” “你说怎么办吧?” “丢了,重新换一套!”我把我的上衣扔给他。 “你他妈的有病啊?谁要这个!”老灰一把把我的衣服打在他右手边靠近卧室门口摆放着的一张桌子上。 “口袋里有我的工资卡,密码是吴晓玥的生日,拿走吧!” “你他妈的,谁要这个,呵呵!还不忘旧情,不对屁都没闻到一个。” “你能不能别张口闭口‘他妈的’,敢情是你在音乐学院待了那么多年就学到这个啊?” “错!我是跟你学的。哈哈!”老灰得意地笑了两下。 “趁早滚远一点!”我又倒在床上。 “行,我看里面一定存了不少,都干了这些年了,我得想想你弟妹还差什么?”老灰认真地翻起了我的衣服口袋。 “你要不要脸?”我从床上跳了下来一把夺回我的衣服,“你们几百万的大老板跟我计较这点像话吗?我还得靠它买面包呢!” “得,大大后天过来参加我的婚礼。”老灰说完拎着那件被我吐得不成形的西服转身就要离开。 “有需要帮忙的告诉我一声,我这两天正得闲呢!就当是还债吧!” “就等你这句话!”老灰转过身来,“不能白白便宜了你。” 原来老灰的新房里又添置了一些家具,段冰蓉的老家还有许多前期和后期的工作没有完成,甚至他们的亲戚家也是需要人手的啊!这可真够让我意外的,我原本以为结婚没那么复杂,还好我还没有那样的打算,我可真为他们婚后的日子捏一把汗。就算在这两天我也见够了他们两的相互指责。一向温顺的老灰也会有即将爆发的时候,只是最终也没有爆发出来,他们都经受住考验了。倒是我和陈苒算是玩完了。 在婚礼的头一天,按理老灰得宴请帮助他准备婚礼的好友,这里边就包括陈苒,虽然根本指望不上她能帮什么忙。 “你的那个朋友怎么样了?”宴席上坐在一旁的陈苒关切地问。 “谁?”我根本没有任何准备。 “那个叫‘舒彤’的女孩。” “很好。你是怎么知道的?” “不要忘了,我可是那里的贵宾,他们理应告诉我一切的。” “也包括我们的无聊事情。” “呃——”陈苒才意识到自己说漏嘴了。 “别以为有钱了不起!” 陈苒朝我翻了一个白眼——久违了的白眼,接着再用脚侧踢了我一下,虽然不疼,但我能感受到她的娇嗔。 “活该!”她积蓄了很久却蹦出两个我极不愿听到的字。 在陈苒的眼里,包括我在内的所有无产阶级早就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的人了。他们勤奋,他们积极向上,他们吃苦耐劳,他们醉生梦死,在她的眼里一文不值。 她迫切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变成她那样的人,只有这样她才可以抛弃怜悯,但又同时惧怕那种时刻的到来,因为如果我也和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那么我也有机会以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她或别人,她的主动权将会荡然无存,她不希望这样。我很肯定这就是她既给我灌输积极的思想,又不愿让我迈出关键一步的原因,她希望永远地俯视着我。我们的友谊早就变质了。 此刻,这已是我们心照不宣念头。 在普通人的世界里,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是需要不断地维护的,每天都会发生许多事情,这些事情就像轴承一样推动着友谊的发展,是我们和对方关系的重要媒介,人和人的关系在不断地改变,我们需要对它进行不断地维护调整,就像保养汽车一样,不能让它扭曲破裂。而我和陈苒之间的友谊即便再怎么努力也是于事无补,在一个扭曲的世界里,你永远也不能分清那边应该靠右那边应该靠左。 我们最后就进入了这样的糊涂世界。 后来我喝多了,陈苒也喝多了。陈苒居然当着段冰蓉的面搂着她的哥们,诉说她们同学时代的伟大的毫不相干的友谊。我既气愤又好笑,两个中学时代几乎是毫不相干的人居然谈起了“伟大的友谊”。更荒唐的是她居然采用了嫁接的手段。 我哈哈大笑,我肆无忌惮,我歇斯底里,我用我能用的一切表现方式证明他们纯属扯淡,他们无理取闹,可是我后来慢慢地发现任何对过往的评价都是毫无意义的,它是那么地枯燥,那么地无聊透顶。 陈苒和段冰蓉都沉浸在仇恨的世界里。老灰可不希望这样的场面持续下去,他的眼睛向我发出了求救的信号——快把她弄走吧! 我很怕看到陈苒的怨嗔的眼神,和她的冷硬的风格可不相称。可是这种念头慢慢地也就改变了,特别是当回想起在她认识付公子之前我们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就觉得惺惺相惜。 一路上我不断地用眼角的余光打量着这个总是和我不无关系的女人。她的两腮微红,皮肤细腻,这么冷的冬天还穿着开衩的短裙。我忽然感觉车里热得要命,我的右手不自觉地握住了她的左手。她闭上了眼睛,音响里再次传来了王菲的《暗涌》,她干脆靠在我的手臂上。我能听到她急促的呼吸声。 陈苒的头一直没有离开我的手臂,卷曲的黑发有些凌乱,纯毛料针织外套紧紧裹着银灰色高领丝质长袖衫,白色侧面开衩的短裙在深情的音乐里显得很有些躁动不安。 此刻我很想问一问她当初为什么觉得我们在一起不合适,为什么要接二连三地错失良机,为什么选择过后又不肯放弃与我做朋友,此刻我又觉得没时间问那么多为什么。我的心里矛盾极了。 我只想把她送进她的家门口,可是当我把她扶下车长按门铃不放的时候发现,除了飘荡在干燥寒冷的空气中悠扬的铃声和别墅周边树枝一阵又一阵的沙沙声外没有任何动静。陈苒根本不关心谁来开门,也没有告诉我怎么做,跟个没事人一般靠在我的怀里。我抱住她,从她手中的钱包里掏出一串疑是她家房门的钥匙,一把一把地试着开门,这个过程很艰难,因为我也没少喝。 门总算是开了,可是里面的布局就像是跟我玩捉迷藏,刚进门就有一个硕大的客厅,好不容易在一侧的墙壁上找到了一排客厅和楼道的开关,我站在一楼的客厅里面看着里面陌生的布局突然有一种晕眩的感觉,幸好这种感觉没有持续多久我就找到了通往二楼主卧的楼梯和过道。因为她的脚步太过于沉重,上楼的时候我干脆把她抱在怀里。 陈苒这几年的体重虽然是有增无减,但抱着她总比十年前要轻松一些,或许是我当时太拘束了。 我按下卧室的开关,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在床上,然后帮她脱去鞋子盖上被子。当把她放下的时候,我很是不舍,我很想紧紧地搂住她,比任何时候都紧,可是看到她那双我再熟悉不过的安详的眼睛,我什么都做不出来就像十年前一样。 我匆匆地离开了卧室,我很怕我改变了主意,用力关上了卧室的门。我靠在门上,仰望着二楼画着几何形状的天花板,把头用力的往后仰贴住背后的门。瞬间,晕眩再次袭来,比之前的任何一次都猛烈,我分不清楚东南西北,直感到天旋地转。我用手摸索着木制的旋转楼梯扶手,缓步移下了楼,两腿几乎失去了知觉,完全不听使唤,我无力再走出大厅的门口,干脆顺势倒在可能是沙发样子的东西上,然后就跟随的晕眩东游西荡。 当一阵哗啦啦的声响和一道灼热的光芒分别通过耳朵和眼帘传入大脑后我立刻睁开了眼睛,此时天已经大亮了,苍白的冬日的阳光透过高大的玻璃门窗把我的眼睛刺得眼花缭乱。陈苒的丈夫就站在我的身边,一脸怒想。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因为动作过快,大脑供血不足,一阵晕眩差点把我击倒在地。 还没等我开口,陈苒的丈夫就大声喝叱我离开。他的样子怒不可遏。看来我连解释的力气都可以省掉了,落得一个逍遥。我疾步走开,可是我太过松懈了,我忘了眼前还有一扇巨大的玻璃门窗。我的鼻子和额头狠狠地撞在了那扇被我忽略了的玻璃门窗上面,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声响,鲜血就像刚打通的地下水井一样迫不及待地从鼻孔里滚落出来,被撞到的面麻木了很久。 我掏出纸巾把从鼻孔里不断掉落下来的血滴接住,不想把我犯傻的证据留在陈苒的家里。我顺着来时的小道匆匆离开了陈苒家的别墅,在公路边上叫了一辆出租车坐车回到了城里。 后来我和陈苒都参加了老灰的婚礼,见证了他的喜悦。 那个冬天我记住了许多,可是同样也遗忘了很多,我甚至怀疑我讲述的这些事情的重要性,隐约觉得,是不是遗漏了什么在那一年冬天发生过的更重要的事情,除了我接下来要讲述的事情外。我只是凭直觉那么猜测,至于什么,我实在不想去多想。那些不连贯的记忆也许成断片了。让我毋庸置疑的是,在那个冬季,我还是在那种晃晃悠悠的日子中度过。我是说,连片刻的激情都没有,更不要说什么努力、奋斗! 第三十八章中产阶级的没落(一)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在这个让人沮丧的冬季即将走到尽头的一个晴朗的冬日里,我忽然想起了曹杉杉在球场上向一个女孩表白时用到的一个荒诞不经的传说。 “传说,每年的阴历七月,在黄泉路上,忘川之畔,开满了大片大片的彼岸花。。。。。。” 在这样无聊乏味的冬日里还能回忆起这样美好的传说不能不算是一件荣幸的事,虽然故事本身极不靠谱!但它那美丽的外表足以把我牵引到另外一个境界,它像一股暖流一样在我心里流淌,一如儿时的我对节日的期盼一样的痴恋。 这让我联想到了我的故事里那两个不无关系的女孩——陈苒和吴晓玥,她们就像拉力赛一样出现在我生命旅程的不同时刻,然而无论从什么角度审视,都只像是精神世界里的过客,一如既往地虚无缥缈。 陈苒对我来说就像一颗高贵的宝石,我有幸见到它的光芒,可是却永远无法将它戴在手上;而吴晓玥就像天空中的一只鸟儿,在它没有疲倦或是受伤的时候永远不甘心离开属于它自己的美丽的天空,她有着坚定执着的理想,我不相信缘分,但也决意不会去刻意地靠近它,让它在天空自由自在地飞翔,不去扰乱它飞行的步调,如果它疲倦了——如果有那么一天的话,就让它在我的肩膀停留下来休息片刻。 除此之外我的故事里还剩下什么呢?无聊乏味还是滑稽可笑? 午后的阳光越来越苍白,穿过几扇紧闭的玻璃窗户更是孱弱不堪,然而映入我的眼帘却挤得我头脑发胀。 “很遗憾地告诉大家,”辛紫薇打断了我的思绪,看起来像是强忍住了内心的激动,“新来的财务主管辞职了!” 说完,辛紫薇紧紧捏住的手指突然松弛开来,然而嘴皮却把牙齿紧紧地箍起来,不让它露出美丽的笑容。 辛紫薇的表情假到凭谁也能看出个究竟来,而大伙却对她的反应冷漠如霜,都坐在原位上保持着原来的姿势。 这得回到三天前——星期一的早上。 七点五十,辛紫薇那辆黑色的轿车缓缓靠近地下停车场的入口,秘书小王紧随其后,并且对着那辆黑色的轿车挥了挥手。大约两分钟后,辛紫薇出现在公用办公室门口,她昂首阔步,气势不凡,伴随着一阵强有力的敲击声快速穿过大约十余米的通道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然后关上门。可是小王却迟迟未见上来。 办公室里的人大部分都很忙,每个周一都如此,从他们那慌乱的神色就可觉察出他们依然毫无头绪。 这里面却不包括我。 自从柏先宸妻子的侄儿潘健知道我的辉煌过往之后就对我更加警惕起来,生怕我再惹出什么“乱子”抢去了他光辉的头衔。自从他到这里之后,警告过我不下三次。 我如今的表现已经令他十分满意。我整日抱着小说埋头苦读,连做预案的时间都没有,又怎么会去碰公司顺利完成过渡的事呢?再过几天,我所在的这家公司就可以跟原来的老板说拜拜了,不再有半毛钱关系,可真够鼓舞士气的,潘这几天可没少为这件事操心。我原本以为他今天一定很忙碌。 第三十九章 中产阶级的没落(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好消息!好消息!”辛紫薇的秘书小王刚踏进门就像卖报的孩子一样振臂高呼。 只差一点就喊出“吾皇万岁”。他到这个时候才露面一定是有人在他上楼的时候跟他聊了什么,这个人又会是谁?我心里琢磨着。 “什么好消息?”段冰蓉一把拉住小王的衣袖。 “不关你事!”小王像疯了一般。 小王的兴奋劲还没落去就把对段冰蓉的不屑脱口而出。 我心想,这下可不妙。 紧接着小王也就反应了过来,换了一副面孔,像哈巴狗一般的温顺,点头哈腰地一连说了几个“小事”,以表示他并非有意不敬。当然神经错乱这种事就再正常不过。 段冰蓉并没有发火,她继续拉着小王的衣袖急切地问:“什么事,快快道来,姐饶你不死!” 小王四下里看了看,然后傲慢地说:“是潘健的事。” 这下我明白了,这一气可是跟辛紫薇一路的,难怪在辛紫薇进办公室后,他还在途中逗留了那么久,而且从他进楼前到进楼后完全像变了个人。一定是辛紫薇用电话跟他说了点什么。然而这又难保会不会有黄雀紧随其后呢,我可得压大,我心里这样盘算着。我手里捧着书,眼睛的余光却飘散在另一片广阔的空间。 “怎么啦?”段冰蓉穷追不舍。 “听说他马上就要被调走了。” “听谁说的?” “这个我可不知道。” “你都听说了,却不知道谁说的?你当我是傻子?你不愿说,我却猜到了。可靠吗?” “我想应该错不了吧!” “你可小心你的饭碗,”段冰蓉立马变得严肃起来,“没有依据的事情都敢嚼舌头。” 这下小王可被吓坏了。“我,我也只是听说而已。” 段突然松开了小王的衣袖抽身回到自己的办公室。我顺着她刚才看的方向看过去,不妙!我不禁心里为小王咯噔了一下。楼层入口处站着一个人,两脚分开,双拳紧握下垂,极具攻击的意念,那人正是潘健。就是那只黄雀。 潘健可不是傻子,虽然他身边拍马屁的人不少,但这种非常时刻,他可不会麻皮大意。这次次我得给他记两分,倘若他改行做侦探,前途一定不可限量。连我都没有察觉他是什么时候进入这栋大楼并注意上辛紫薇和小王的。只是他迟迟未现身恰好也证实了小王说的事情并非空穴来风,他多半也是知道的,不然他早已像往常一样把对手置之死地。然而这种侮辱对他来说,实在是太难承受了,人未走,茶已凉。 潘健紧握的两个拳头慢慢张开,几个健步冲到小王身后,右手准确地捏住小王脖子的后颈,左手扣住小王左手的手腕,顺势将他向地面上按下去。 这边的小王被突如其来的灾难吓坏了。不过还算他的反应够快,在身体向前倾倒的一瞬间抓住了侧面的一张桌子,把对手的大部分力道转向那张无辜的办公桌。 只听到“啪”的一声清脆的声响,一张偌大的桌子重重地倾倒在光溜溜的木地板上。小王趁机做足了防守的态势,没有让对手占到更多的便宜。 尽管如此,还是在不断地发出力道,口里不断叨念着:“叫你乱说!叫你乱说!”仿佛要把所有的怨气都撒在小王身上一般。只是他那虚胖的身体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有力,在小王做出充分的防御后而他又没有改变进攻策略下,没有取得任何进展,充其量只是把小王里边的一件衬衣腋下部位扯裂开来,露出了结实的肌肉。 小王防备之余还不忘向潘健这狐假虎威的主示好,他扭过头向潘健解释道:“误会!误会!” 谁都知道这不是一个误会。 潘健听了更加歇斯底里起来。 “够了!”辛紫薇用力推开办公室的门,冲了出来,“还不快住手?!” 从她出门时双手和胸部的距离看,很显然她一直爬在门后偷听。 潘健看见辛紫薇闪身出来,这才住了手,松开了小王后颈和手腕。我可得为他的进攻策略减掉两分,看来他的确是个虚有其表的纨绔子弟,如果作为防守一方,一定不堪一击。 办公室里余下的职员早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个个目瞪口呆,龟缩在栅栏里,几乎屏住了呼吸。 辛紫薇侧过头来瞪了我一眼。我的脸感到一阵一阵地滚热起来,仿佛被热水浸泡一般。我的心思被她看穿了,或者自认为被她看穿了。这种滋味可不好受 不过再怎么说我得感谢她的及时出现,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了。虽然我从头到尾都不看好这次战役。两个好面子而又惹人厌的家伙居然如此引人注目而不知自惭。 潘健咬着牙,灰溜溜地离开了八楼的办公室。所有的人都放松了下来,出了小张以外都该干嘛干嘛。 小张是我介绍进来做策划的,挺老实挺挺斯文的一个男孩,他慌忙把倒在地上的桌子扶起来,把散落一地的文件重新整理出来弄好交在小王手里。可是小王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当然他不图这个。 等辛紫薇把小王领进她的办公室后,外面总算又恢复了平静。除了几个爱嚼舌头的主还在私语。 大楼外面,大约两分钟后,潘健驾着他从屠诚手里搞来的车子从地下室冲了出来,一个急转弯拐入对面的街道,一溜烟向西边的大道急速驶去,消失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第四十章中产阶级的没落(三)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从那以后,小王接连几天都没有来上班。 虽然我听不到辛紫薇在她的办公室里对小王说了些什么,但左不过是让他避一避风头再回来上班之类的话语,我想。她还真离不了小王,不得不承认小王是个极其忠臣,肯为主子卖命的奴才,虽然谋略逊了些。 这场闹剧源于她们主仆二人错误地估计了形势,她们没想到潘还有屠诚这层关系。虽然屠诚在公司里的影响已经在日渐削弱,但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说话还是管点用的。 小王和段冰蓉的谈话里虽然没有谈及潘被调离的原因,但这个时候已不难猜到柏先宸的算盘要得逞了,形势正向有利于他的方向发展。如果事实如此,那么,他下一步的动作就是清楚影响他赚钱的一切障碍。 可笑的是辛紫薇还在自鸣得意,还在做着压寨夫人的美梦。潘健的倒台只不过是柏给她做的一个顺水人情,又或者是向她和屠诚放的一颗烟雾弹。有这样的朋友,你不得不为她随时提心吊胆。 在上午快下班的时候,潘健破天荒地打电话约我吃饭,说是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与我详谈。我确实想不到有什么理由拒绝揭露真相的机会,即便我不指望从他的口中能得到什么诚实的话语。我从来没指望过任何人这样做,我对于这种事早已习以为常,可是无论如何,我总是能从那些人口中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下班后我们在仁和区一家环境清幽的餐厅里见了面。他还是穿着上午时穿的那件棕色厚实的大衣,外表强壮得像一头公熊。他点了一桌子的菜,可是我们似乎对那些食物都不太感兴趣。 今天的天气和我的胃口一样地糟糕,灰蒙蒙的天空让人分不清东南西北。那些火锅店的老板可乐坏了。 “真对不住,我可不知道舒彤是你的朋友。现在总算认识了。”潘健的第一句话和他的打扮一样地让人觉得恶心。 “我们能不能说点彼此都感兴趣的话题?” 潘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已经开了口的香烟,然后像和女朋友分手一样松开了手把它放在桌子上。“你想知道辛紫薇她们的事情?” “也许更多,比如今天早上的事情。” 潘健的脸变得比棕熊的皮还要难看。 “那只是一个意外。我姨倒霉,连个子都捞不着。”潘健弯下腰从桌子上的烟盒里抽出一根叼在嘴上,但并没有点燃的意图。 “我想是她不愿要这边的生意。” “你怎么知道的?” “你姨和姨父的事这边没人不知。如果你是指生意上的事,傻子都看得出来,这就是一个烂摊子。”柏先宸可真得感谢我没把这里边的事情捅出来。不过即便他们知道也拿这边的生意没辙。 “也许你还不知道这里边到底有多烂,”潘健找回了一些自信,“我从上海那边过来之前就有所耳闻,不过真正接受之后才知道这里边到底有多糟糕。瞧!这老东西的能耐。” 潘健说话可真不客气,在我面前还要装腔作势一番。 “你听谁说的?” “兄弟!没人不这么说。” 我再次打量了他一番,因为“兄弟”两字挺让我倒胃口的。 “我是说屠诚他们的事情。” “对!这正是我要跟你说的事。这手生意我可费了一番功夫。我想你对陆云一定不陌生,大总监!我的师傅,”潘健的脸上露出了奸邪的笑容,“要是他们不把我弄走,兴许我还能够挽救这家公司,如今这下完蛋了!” “那么按你的意思要怎样才能救活这家公司?” “我今天约你来就为此事,便宜你了,兄弟!” “愿闻其详。” “呃!这个――”潘健把嘴上的烟取下来拿在手里轻轻地把玩着。 “有什么条件快说!” “好!爽快!其实这事要经你手办起来特简单,只不过――只不过――” “怎样?” “不知道她肯不肯。” “你是说舒彤?” “的确是这意思。”潘健成故作羞涩的样子。 “这个――这个――” “如何?”潘健一脸淫相。 “一定没什么困难。” “你何以这样肯定?” “就凭她对我的信任。” “你这边的好处也不少啊!光屠诚这边就可捞到不少,还有辛紫薇那边。我想你一定会很感兴趣。” 看来陆云什么都没有跟他说,关于我和辛紫薇的事。而他对女人的了解似乎还停留在我当初对a、b、c的认识上,自以为什么都可以改变。 “好吧!”我边嘀咕着边拨通了舒彤的电话。 “我想你和潘健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吧?实际上那并不是很重要,你是在试一试他的诚意,就像你当初跟我说的那样,对吧?”我故意大声说。 “啊?嗯,对!”舒彤挺识趣的。 取得舒彤的信任后,我把手机交给潘健。潘健慌忙把手中的还未点燃的香烟扔进烟灰缸里,双手捧住手机后把它紧紧地贴近右耳。 我还在思量着潘健的控制力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了潘健那具有象征意义的奸邪的笑容。脸颊上干巴巴松垮垮没有什么光泽的皮肤被挤作几道弯曲的深沟弧,种种迹象都表明潘健有纵欲过度,未老先衰的迹象。 潘健和舒彤讲过之后眼角还闪烁着喜悦的余光。他把手机交还给我,然后把那件棕色的大衣领口拉得更紧实一些。“这样的天气真让人受不了。”他为自己找了句安慰的话语。过度的紧张让他虚浮的身子特别怕冷,下巴不自然地颤抖了几下。他往椅子上深深地靠下去,定了定神,片刻才准备跟我说话。 “怎么样?我这事办得?”我看到他基本上恢复正常的时候先开了口。 “那好,好样的!”潘健的话音还有些颤抖。 看来这一剂可真让潘健够呛。 “嗯!我看你要觉得不妥,我们可以择日再谈。”我装作马上就要离开的样子。我相信,潘健在攀枝花剩下的时间比黄金还珍贵,对他来说。 “不!不!不!”潘健从舒彤约会的那件事上回过神来,身体前倾,双手示意我坐下来。 我本来就没打算走,摊开双手,倚在扶手上,做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潘健捡起烟灰缸里那支完好无损的烟,正要把它放进嘴里,可又觉得不妥,重新把它扔回去,然后从烟盒里掏出两根来,这会儿他可没忘分给我一支。他迅速点燃他嘴里的那支,狠狠地吸了一口,再用拇指和食指把它捏住取了下来。 “这事吧!也算我走运,在我出发头一天的下午,快下班的时候,我无意中打开了我师傅――就是陆云的u盘里的一个文件。那里正是我想要的东西,我都觉着是我师傅有意让我知道这一切,当然!我是在她上洗手间的当儿打开的。我把它复制了一份,喏!就放在这个u盘里,”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灰色的u盘在我眼前晃了晃,“那老东西可不知道,我只是搞不懂陆云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狠狠地敲上他们一笔,或是告诉柏先宸,从他那里搞到一些好处,你知道,她从来没有从公司里捞到什么好处。她可是从上海财大毕业又喝过洋墨汁的海归。我一直觉得不可思议,可事实就是如此,由不得我不相信,虽然以我的智商搞不懂她为什么那样做。”潘健的脸角抽了一下,他伸出手里的那根香烟,把它移到左前方那个放置了一根他先前抛弃了的香烟的毫无特色的玻璃烟灰缸上方,用食指轻轻地敲了两下,几片犹如浸了污水的雪花瞬间飘落下来,可仍然有半截残留的烟灰沾在烟头上。潘健无奈地望着它,那半截残留的浸了污水的雪花。 “真觉得可笑,”潘健无聊地笑了两声,“她来这一年居然――” 他用手指上的烟比划了两下,那意思是什么都捞不着。“这傻娘们!”潘健继续说。 “也许她心思并不在这个上面。”我做了无力的狡辩。 “这倒是不错的解释,我可从屠诚那里听说了你们的关系。说实在的,当初我姨父让她过来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她不可能全心全意地为他做事。当然我没有诋毁你们的意思,我只是说工作,她永远不可能坐上经理的位置。” “也许吧!难道你的姨父对这些事真的一点都不知情?”我说完后都自觉浪费了一个问题。 “那就要看你对她的影响有多大了,”潘健故作深沉地说,“我可没有跟你们作对的意思,你看,我至今都没有向我――那个老东西透露过半点什么,我可不想与任何人为敌。即便是屠诚,我也只不过是看不惯他对你们蛮横的样子,小小地教训他一番。我知道你们是最忠诚可靠的员工。” “看样子我们才是一伙的。” “对!对!对!我们早应该如此!” “可这以后――”我故意嘲弄了他一番。 “你可别以为我完蛋了,那是绝不可能发生的事。你知道我们家的资产有多雄厚吗?在国外,你们不可能知道。”潘健边说边笑,可那笑容无论怎么看都不充实。 “那么你是打算带舒彤一起出国了?” “这――这个自然。” “我会用我的方式祝福你们的。”我看了一眼那桌倒胃口的菜,站了起来。 “哦?谢谢!谢谢!”潘健也站了起来,脸上的笑容喜忧掺半。 我想我已经跟他挑得够明了了,只怨他看不穿而已。 我从餐厅里走了出来,回过头来看了看这家倒霉的餐厅的招牌,像一块陈腐不堪的面包一样贴在墙上,在你的脑海里发出阵阵恶腐的味道。 当潘健结完账,从里边赶出来的时候,我已经上了一辆回城的出租车。潘健冲了出来,双手爬在车窗上,忙跟我补上道别这一课。我隔着车窗向他挥了挥手,把他打发掉,告诉司机开回城去。 路上,我先后拨通了舒彤和二黑的电话,告诉他们各自扮演的角色,可是当挂了二黑的电话的时候,我心里却有种说不出,道不明的感伤。历来都是我有求他必应,我都不知欠了他多少人情,而我却从来没有为他做过一件他真正需要的事。 第四十一章 中产阶级的没落(四)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我决定在这个时候去看看他的处境。 当车子开到东区郊外二黑租住的那条巷子巷尾时,已是下午两点过一刻。我特意看了看时间,也许再没有更好的风景了。 我下了车,步行穿过那条五尺宽的小巷子,在一户门面陈旧不堪的院门前停下脚步。我伸出手欲推开一扇虚掩着的门,可是刹那间透过门缝我却看见二黑那颇为炫酷的样子。我迟疑了很久。 院内,二黑穿得像乞丐一样在院子里来回踱着步。他上身穿着一件浅绿色的大衣,脏乱的头发和胡子把他和非洲人区别开来――非洲男子客不愿续下这么长的烦恼丝,最惹眼的是他下身穿着一条浅黄色的睡裤和一双开了裂的拖鞋。他一直昂着头注视着远方的天空。 午后,西风变得更加凛冽,天气没有半点回暖的迹象,仿佛它非要让那些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的南方阔佬出点丑不可。而像二黑那样肌肉结实的家伙却与它处处作对。 “你在干什么?”我推开了门,再也没有耐心等下去,看他那样子,坚持到晚上也不是没有可能。 “我在思考一个问题。”看到我来,他并不吃惊。 “像哲学家一样地思考问题?” “准确地说是像乞丐一样地思考问题。” “哦?那一定是最实际的。” “没错!乞丐的问题永远是最实际、最可靠的。”二黑笑了起来,他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悲观。二黑在为谋生大伤脑筋,我很高兴他能这样做。虽然我不知道那是什么营生。 “看样子,你一定费了不少功夫。”我再次打量了他一番。 “我都忘了,里边坐!”二黑把我请到客厅里。 “难不成你整个上午都是这个样子?”我坐在他对面的沙发扶手上说。 “准确地说是从昨天晚上,”他挠了挠头皮,“昨晚我看了一部电影,在编剧那里我找到了问题所在。” “然后就这么一直规划?别开玩笑了,一部电影!” “我的样子像是开在玩笑吗?”二黑反问。 “那么我能否分享?”我止住笑容严肃地问。 “你知道我为什么做了那么多买卖,却从来都没有得到过我这个年纪应该得到的东西吗?” 我耸了耸肩。 “因为我一直都只是做着玩。你懂我的意思吗?玩,怎么会有出息呢?从十几岁的时候我就跟着父母出来,虽然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可是我从来没有认真地干过一次,从玩拉客到玩翻新二手车,都玩!浑浑噩噩,晃晃悠悠!都他妈的玩够了!我再也不玩了!”二黑说完用力地挥了挥手衣袖,然后沉默了下来,像个成熟的乞丐一样。 “对!态度,态度问题。”看着满屋子的沉默我对自己说了一遍,然后暂时告辞了二黑。离了那儿。 我真应该给他创造一个认真做事的机会,不管那是什么营生。先前我还当心我的计划里牵扯到了法律问题,会不会陷他于不义,看来现在不重要了,成功对他来说比任何东西都重要,与我的自私想法不谋而合。每每想起潘健那奸邪的笑容,我就怒不可遏。 一切都在按计划行事。 下午四点,潘健又给舒彤打了电话,说尽了甜言蜜语,说尽了陈词滥调。 下午五点,舒彤准时赴约,潘健共进了晚餐。直到晚上七点差一刻,舒彤才带着潘健回到自己的家里。舒彤让潘健坐在一楼客厅的沙发上,自己回二楼的浴室精心梳洗起来。 那时,我就跟在他们后面站在那栋别墅的门外,二楼卧室窗户的正下方,二黑就站在客厅的窗户窗帘的后面,潘健坐在红色的沙发上。 潘健等了片刻终于失去了耐心,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冲上二楼,窜进卧室,闯进了浴室。他比我想象的还要卖力,我得给他的演技加上十分。而二黑也不错,紧随其后,拍下了潘健的所有动作,一个场面都没有遗漏,而且在不让他发觉的前提下还有加了几个特写画面,不能不说他真的是天才。一次情侣的欢乐还硬是被他拍成了不折不扣的入室强迫案。 当然,舒彤没有让他占到任何便宜,她那极具表演天赋的语言技巧让所有的疑惑都水落石出,她大声喊出了那个关键的词语。 到了晚上七点过一刻,一切都水落石出,再明白不过,三个人就这么赤果果地坐在客厅里高谈阔论,豪不遮掩。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潘健的那句带颤腔的台词:“我明明知道不可能,却偏偏还要去尝试,真滑稽!” 二黑从潘健那里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二十万的存款和一辆价值三十五的轿车,,想不到那已是潘健的所有家当,而二黑一个礼拜就把它们变现了。这次,他真的认真了,没有留下任何纰漏。舒彤找回了他在潘健面前丢失的尊严。 而我,却留下了无尽的邪恶感。它们开始在我的脑海里肆无忌惮地乱窜。曾几何时,我把它们看作别人强加给我的外在人格表现,如今它的确盘踞在我内心里的一个角落里,卑劣不可。我以为它会断片,可是它顽强地生存了下来。 第四十二章 中产阶级的没落(五)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已经有三天没有看见潘健了,难怪大伙儿面对辛紫薇的宣布毫无反应,大家早就接受了潘健被调任的这个事实。我的内心再一次受到了谴责,不过这会儿辛紫薇倒是可以安心地做她压寨夫人的美梦了,我真为她感到“高兴”,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 天气是从什么时候起转晴的呢?我开始极力地搜索过去两日内的天气信息。 大概就是昨儿上午的事。 辛紫薇的秘书小王没有来上班,辛紫薇一下子像是失去了左膀或右臂一样地无所适从,她只好把外出办事的差事暂时交给我负责。大约在早上九点,我踏出公司办公大楼的时候还是阴雨霏霏的样子,可当我穿过几条街巷,进入环保局大楼的一楼大厅,交完材料坐在银色的等候椅上准备抽根烟的时候,突然惊奇地发现,外面天气居然转晴了,我不禁苦笑了两下。我还特意走到大厅的门前看一看阳光照耀下发出橙色光泽的**的地面,那可比潘健的脸色好看多了。 小张从我桌前路过的时候,“啪”地一声往我桌上放了一个阿尔卑斯棒棒糖,把我的思绪又拉了回来。我了一眼小张,然后把视线移回桌面。桌子上,舒彤送给我的一块纯白色的手表还安祥地躺在那里。真是个不错的下午,不但能接连两天看见美丽的阳光,暂时告别了冬日里那些阴郁的日子,而且还听到了这样“出色”的通告,似乎我应该为了某些人而庆祝一番。 我盯着那块纯白色的手表,那块本来能换回车子和更重要礼物的手表,此刻它除了手表,什么都不是,再也变不出什么花样来。我真喜欢它现在这个时候的样子,阳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纯洁无暇。 现在是下午三点正,距离下班还有两个多小时,我的干燥的咽喉提醒我最好去哪儿干一杯,润润嗓子,顺便庆祝一下此时的平静与祥和。 这种时候去跟辛紫薇请假当然不算过分,可是马上就要到周末了,这样做多少有些不合算,最近我的囊中越来越羞涩,少不得耐着性子看窗外景色干耗着。 “周文,快!跟我来,公司业务。”辛紫薇突然从她的办公室里冲了出来,对着其他职员喊。她右手上还拎着上下班时常带的那个乳白色的名牌包,神情慌乱。她并没有在我面前停下,而是径直逃出公用办公室。在场的所有职员无不伸长了脖子观看,一脸茫然。我见势不妙,也径直跟上前去,临走时顺手将那块纯白色的手表放进怀里的口袋里。 我跟随着辛紫薇走出办公室乘电梯来到地下室,再坐上了她的那辆黑色轿车。大约十五分钟后,车子停在我再熟悉不过的那家危险的咖啡厅门口。 “还好吧?”辛紫薇在靠窗的位置坐下。 “这句话应该是我问你。”我在她对面坐下, 辛紫薇先前的僵硬的微笑突然逝去。她看着窗外。 第四十三章中产阶级的没落(六)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对面就是我们第一次遇见的地方——或许之前更早的时候也相遇过,但现在已经不再重要了,什么都不再重要了,我可以坦然地坐在她对面用我最喜欢的方式喝着咖啡。那道玻璃窗外曾经熟识的印象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被几块桌球明星模样的照片取代,成了一家再也生不起波浪的休息室。而边上那家杂货店也被一家性感内衣店取代,每当前往台球室的小青年路过时都不忘扭过头去看一看那具穿戴简约姿势妩媚的塑料模特道具。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辛紫薇的情绪有些激动。 “一个本来可以在男孩身边撒娇的温柔美丽的女孩却硬要扛起能与巨人搏斗的武器装备,随时面临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威胁。她抛弃了她的挚爱。” 辛紫薇的眼眶湿润了,一滴晶莹剔透的泪珠从鼻翼右侧的脸颊上滚落下来,掉在右腿上,后续的泪珠还在蓄势待发。 “你接到了屠诚的电话,还是柏先宸的电话?”我等待片刻后继续自言自语,“这已经没什么区别了。他们都是你身边的定时炸弹。还有段冰蓉也一定参与了。” “你知道段冰蓉和我是什么关系吗?”辛紫薇终于缓过气来,神情更加严肃起来。 这个问题让我感到很意外。我实在想不到她们能沾上什么关系。我也不愿意去多想。我的脑袋又开始膨胀起来。 “说来你也许不会相信,我们是同母异父的姐妹,至少有这层亲情关系,虽然我们都不太愿意承认。是我把她安排进来的,而且我还替她求过情。可是我也夺走了她的一切。” “没那么严重,有些东西你是夺不走的。而且我宁愿相信那是另一种关怀——爱护。如若不然,到今天,倒霉的也许就是她。” “真不敢相信,你会那样想。而事实上除了嫉妒什么也不是。事到如今,再也没有必要隐瞒。” 我耐心地等候着她把事情说下去。 “她自幼就有一个很不错的家庭,不像我,尝够了人间的酸甜苦辣。” “所以你想在她们面前证明你的成功。” “可是——事实上我永远都是一个失败者。” “我想这只是一个意外。” “真遗憾,这个时候你会这样说。那绝对不是一个意外,这一点我想我们都很清楚。”辛紫薇对我很失望,纤细的手指不自然地抖动着。 “这一点我们很相似,出奇地相似。不过,我想一切都会好的。” “你又在骗我,我想好不了了,你应该明白我让你来这儿的用意。”辛紫薇的意志很消沉,一脸愁容。 “没错,是时候报答你这些年对我的帮助了。” “那眼下我该怎么办?”辛紫薇勉强看着我,目光飘忽。 “祈求上天的庇护。”这么说,我自己都感到意外,可这的确是我目前能想到的。 “我想听一点实际的,你向来都是很有主意的。” “没错!可那是在之前,我上一次建议你别那么做的时候,我的确有很多手段。可是,现在,真的没必要再做什么,这样挺好。” “挺好?!”辛紫薇有些惊讶,一脸愕然。 “对,我是说现在我们什么都不用做,白费功夫,你知道他手里有多少你们——你和屠诚的资料——证据吗?” “一点办法也没有?”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我很着急,接下来我们陷入了短暂的沉默。辛紫薇的神色由愕然转向凝重,我意外地发现她的眼睛和吴晓玥的格外相似,一样地匀称优雅,区别只在于她的眼神没有吴晓玥那样的让人看不穿的犹豫。 “也许事情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复杂。我是说屠诚是屠诚,你是你。” “好像是废话,好像又不是。”辛紫薇眼睛的灵光又闪烁了起来,定定地看着我。 “你不用多虑,顺其自然吧!事到如今,我们只能见招拆招,我想凭我两的智慧根本猜不透他下一步要干什么。” “这样也好。”辛紫薇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我正想出来喝杯咖啡呢!结果你就把我喊了出来。看来你现在是我的福星啊!”我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 “是吗?但愿如此。”辛紫薇终于又露出了笑容。 她笑起来的样子要比威严时好看得多,她曾经距离一个温柔的女孩只差一个微笑。而现在她正向她本来的面目回归。也许这就是物极必反。也许人性本来都是善良的。她做的事情从来就算不上什么大错特错,在生存的道路上,她已经够宽恕别人了,而这个社会似乎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我们都欠她一个宽恕。有的时候,周边的人的关怀比什么都重要。至少我们不会觉得这个世界太冷酷。 她终于笑了,发自内心的微笑。有的时候想想,“难博美人笑”还真有道理,我可没有金山银山,甚至连值得出手的智慧都没有,仅仅凭着这副拙劣的嘴脸和挖空心思为跟上帝作对的心。 在我们喝到快下班的时候,这次聚会就这么结束了。不知她为什么挑这种时候结束,我还意犹未尽,我还想。。。。。。,算了。我们只有浅浅的友谊,没有理由让她陪我度过接下来才算是最难熬的时刻。 我目送她上了车就朝另外一个方向漫步走去,我不知道它最终通往哪里,我只是觉得它能让我感到舒缓一些。 “你要去哪儿?还是让我送你一程吧!”不知何时辛紫薇调转了车头很快追赶上我,把车停在我身边。 “算了,你去忙你的吧!我想一个人走走。” “你确定?” “确定。”我坚定地说。 “那好吧!”辛紫薇振奋了一下精神,再次调转了车头朝相反的方向驶去。 大概走了两分钟后我转身向后望了望,她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在街头矗立了片刻,狠狠地皱了一次眉头,抽了根烟,等感觉好些的时候,我抄近道快步朝家赶去。我得赶在下班高峰到来之前回到我栖身的地方,我自认为还不错的家。 第四十四中产阶级的没落(七)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我穿过攀枝花大道,然后穿过公园背后的小道,在离家只有两个半路口一座空置很久的居民楼前听了下来。因为我听到了一些不寻常的响动。一个脑袋里一无所有的人――我说的不是白痴,他们例外,走起路来很专注。一阵阵极其噪杂紧凑伴随着怒吼的响声从那栋居民楼侧面的巷子里频频传出。我的直觉告诉我,遭难发生了。 出于好奇,我放慢脚步,拼住呼吸,侧身贴近墙角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没错,响声的确是从那个方向传出的,五六个手持棍棒、管制刀具痞子一样的小青年围在一个手持匕首浑身血迹四十上下的中年男子的身边,只有两三米的距离。我来的真不是时候,战斗已基本上接近尾声,只是鬼晓得接下来还会发生什么。那些年轻人之中,仅有一人我还认识,他站在那个几乎是背对着我的中年男子对面,脸上时刻保持着傲慢的微笑的家伙――那是足够慑人魂魄的阴邪的笑容。两年前我见过他一面,在二黑他们的一次聚会上,那时他还是一个叫刀疤的手下,不过那时的他已锋芒毕露,一般人都不太愿意招惹他。不知是哪个倒霉的家伙,我正寻思时,哪个中年男子动了动身,让我看清了他的真面目。那人就是屠诚。 屠诚并没有退缩的意思,斗到这种时候,人的本能反应往往可以暂时战胜恐惧,屠诚像一匹过度惊恐的荒原狼,哀嚎咆哮着,手上不断晃动着匕首。他很清楚他面对的都是一些身经百战的打手,他一刻也松懈不得,他得用他的实际行动告诉他们,他不会被他们吓到,他们最好趁早滚蛋!他不断地晃动着匕首,不断地咆哮着。 而屠诚身边的那些家伙仍然在伺机发动进攻,他们可是身经百战的勇士,而且局面对他们十分有利,他们有六人之众。犹其说他们在等待,不如说他们是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他们在享受捕猎的乐趣。他们都是一些十恶不赦的恶棍。 是什么人能请到他们?我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迫切需要我回答的问题,不去辨别善恶却一心想要解决的问题。原来它关系到了他的生死,毫不夸张。虽然每个人都有搭乘最终通往死亡的末班车生存下去的权利,但没人能保证中途什么时候会变得拥挤不堪,突然有个家伙指着你的鼻子说:“你个瞎了眼的家伙绊到我的脚啦!”然后把你一掌推下去。 而想把屠诚挤下车的人一定距离他不远。 我从墙角退了回来,迅速朝相反的方向走去,走到巷子出口的时候迅速拨通了二黑的电话。 “喂!想起我来啦?才干完漂亮的一票。这次又是谁遭殃?”二黑似乎更迫不及待,他先开口堵住了我的嘴巴,神情兴奋。 “没!这次是劳烦你给你的兄弟提个醒,别真把人的胳膊卸了。”我懒得跟他绕弯子,直接把事儿挑明。 “什么?哪个?” “还记得两年前在永仁巷沸点酒吧里刀疤手下的那个‘快三刀’吗?” “你说阿森啊!他怎么啦?他可从来没让人见过他用刀。除非要死的人,而且一刀就够了,还补上两刀,真他妈的残忍!” “我想再迟一些难保他不掏出刀子,你一定有他的电话,给他打一个吧,让他留一手。还有,别告诉他是我说的。” “这个自然,我想在就打。我们的事回头再聊。” “静候。”我挂掉了电话。 我想屠诚一定得记住这个日子,倘若没有我的出现,他难保不被人大卸八块。虽然这种处置方法表明背后的人还不打算将他置之死地,没有人会选择在这样的地方把他赶尽杀绝,但他的个性太顽强了,难保对方不会失去耐心。 几个小时后,我又听到了关于屠诚在不断赶路的消息――我是说,他还没死,他在那样的人面前依然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人剥夺了他继续生存的权利。那些恶棍并没有违背客户的意愿,在那些年,因为一时的烦躁而不理会顾客的忠告那是常有的事。 屠诚是个容易让属下生嫌的人,虽然我也想让他从我的眼前消失,但那毕竟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没理由说让他走就让他走。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会像我一样地思考问题,虽然每个人都有搭乘最终通往死亡的末班车生存下去的权利,但没人能保证中途中什么时候会变得拥挤不堪,突然有个家伙指着你的鼻子说:“嘿!你个瞎了眼的家伙绊到我的脚啦!”然后一掌把你推下去。 而有意把他推下车的人一定距离他不远。 从二黑那里什么都打听不到,干他们这行的有他们这行的规矩,既然想跟他们打交道就得遵从他们的规矩,不然难保不会有人从中途掉落下去,这种事我听得实在是太多了。 那天之后天气又转阴了,不知是不是天气也像黑夜一样,通常在黎明到来之前会加倍地让你感觉到黑暗,仿佛在与你斗气一般。当然多半是心理作用,没那么邪乎的事。只是那些天特让人作呕这点千真万确。 第四十五章中产阶级的没落(八)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同样是一个阴晴飘忽不定容易让人心生倦意的傍晚,我从辛紫薇口中得到了更为详细的答案。 我们还有机会在一起上班,聊各种开心和不开心的话题,但谁也不知道,那种日子还会持续多久。也许是惺惺相惜的缘故,一天下午她又找到了我,我只能作这样的解释。 那是周四的无聊午后太阳刚刚出来就从地平线上掉落下去。在那一刻到来之前,我刚看完了一本刚到手的新书,里面的内容和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相去无几。时间也是定格在日落之后,黎明之前,不由得不心生感慨。 我刚吃过晚饭――两块面包加一瓶可乐,就听到一声长长的汽车喇叭嘶鸣声,我好奇地探过身子往窗外看了看。在我用手掀起临街卧室窗户的窗帘一角的同时手机也响起了。 “怎么样?我能不能进来坐一坐?”辛紫薇用试探的口气说。 “你怎么知道我在里面?” “因为我确定你就在里面。请回答我的问题。”辛紫薇不慌不忙地说。 “随时都欢迎。不过你可能不太会喜欢这儿。” “你确定?” “听着怎么这么熟悉?”我自言自语道。 “你说什么?” “进来再说!让你参观一下没有铜臭味的地方。” “。。。。。。”辛紫薇不知叨念了什么后挂掉了电话。 我放下窗帘离开卧室,然后在客厅中央的一把藤椅上坐下来,等待着她的出现。 一阵干脆利落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吱! “真让我好找。”辛紫薇直接推门进来。 “的确很难找,这样的地方。” “你能不能不这么贫?” “你希望的话。随便坐!” 我示意边上的沙发。我给她倒了杯热水。 “在干什么?”辛紫薇坐下后说。 “在想你为什么要来这儿。”我坐回原位看着她的脸。 “你认为我不该来这儿?”辛紫薇向后靠了下去。 “也许应该有这么一次。不过这次的确不顺利。” “你的废话可以留到明天晚上。” 辛紫薇并没有跟我开玩笑的意思。事实上我也没有跟她开玩笑,她今天的出行的确不顺利,一直有人跟随着。我刚刚注意到了。 “喜欢墙上的那幅画吗?”我指了指身后墙上那幅莫奈的《日出。印象》说,“晨暮里有几艘若隐若现的船只特别有意思。” “什么?不感兴趣。”在她空洞的眼神里什么也看不到,我算是白费了心机。自讨没趣。 “不知为什么,这两天我的右眼皮跳得很厉害。” “做坏事了?让我猜猜是什么坏事?” 辛紫薇从她面前的桌子上拿了一块面包,咬了一口,狠狠地嚼了起来。她好像是被我说中心事了。 “上周四就在你宣布完上头的决定后,你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只受到惊吓的小鸟打来的,在你的耳朵跟前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猜他一定是想让你跟他一起担惊受怕,更糟糕的是这个时候他还不忘了跟你瓜分一块来之不易的奶酪。” “那又如何?”辛紫薇有些不耐烦地说。 “你碰巧认识或者通过别人的介绍知道阿森这号人物,那是个非常调皮的家伙,他在做完事后还不忘给对方来上两刀。你再三掂量之后决定启用他给那只讨厌的小鸟一点教训。那只神经错乱的小鸟。” “够了!”辛紫薇把剩下的面包屑搓成面泥扔进桌子底下的垃圾箩里,“没错!是我做的,只是我并不知道――” 我伸出手示意她别说。 “我想我们这个时候应该出去散散心。” “散心?”辛紫薇一脸愕然地看着我。她并不知道她被人跟踪了。 我向她眨了眨眼睛,然后转身去拿挂在身后的大衣。 辛紫薇没有再问,而是老老实实地跟在我的身后。我们离开我的公寓,坐上她的轿车,我才告诉她被跟踪的事实。一辆橙色的大众就跟在我们身后大约二十米的地方。从后视镜并不能看清他的模样,可是在辛紫薇下车之后进入居民楼的大门之前我早就把他看得一清二楚。 我让辛紫薇把车开到下一个街口,向右拐进付公子他爸当年发迹的那条街,那里有个临时停车场,出了停车场再向右,那里就是闻名东区的娱乐夜场,迪高、桑拿、足浴应有尽有,我们走进一家据说能把胆小的酒客的心震碎的迪高厅,选了一个相对安静的角落坐下。 实际上那里并没有传说中的厉害,不过是商业宣传手段而已。不过呆在那里至少能让你讨厌的人靠边站。 “你可真厉害,挑选这样的地方,”辛紫薇坐在我身边大声地对我说。 “你没来过?” 辛紫薇一脚踩在我的脚面上。那一脚很轻比之不如楚雨琪的十分之一脚力。尽管如此,我还是继续说:“这里一定会让你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 “没有!我早忘了。”辛紫薇笑着说。 我面对着她把我们心想的大声地讲出来的确很过瘾,尤其是当着那些你不想让他知道你们的秘密的家伙面前。 那个家伙穿得稀松平常,并没有福尔摩斯的装扮,也没有不同寻常的眼神,从那个方面都看不出他是个私家侦探,不过就是他的整体效果出卖了他,没有哪个穿着体面的酒客会一脸严肃地欣赏迪厅的风景而看不出有半点猎艳的意味。 “那好!就说一些你还记得住的吧!” “我刚刚想说,实际上指示他们那样做的并不止我一人,而我更想不到他想把他那样。”辛紫薇表情严肃起来。 “这些人向来就不是一般人能请得动的。我早就猜到这事没这么简单。一般人根本惹不起。” “可是我不知道他下一个目标会不会是我,这几天,我一直寝食难安。” “那倒没那个必要,我说过屠诚是屠诚,你是你。” “我真想不到他会让那帮人把屠诚弄成那个样子。难道我们拿回一点本该属于我们的东西不应该吗?”辛紫薇看着迪厅的吊顶说。 “你有去看过屠诚吗?拿回?”我突然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终于明白我当初为这个公司所做的那一切在柏先宸眼里根本不值一提,真正的功臣另有其人,能够以那样的价格拿下,我当初就应该想到的。而她口中的东西,如今已今非昔比了,连柏先宸都得忌惮三分,难怪他会动了赶他们下车的念头。 “你们拿回一点本该属于你们的本无可厚非,可要怪就怪你们的经营能力太好了,他不得不对你们的经营忌惮三分,其实你们的那家合资公司才是他真正的目标。” “他想硬吃不成?” “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值得惊奇,这种小地方。你以为他做那么大的生意哪来的?当然不得不承认,他的家底很丰厚。你为什么要教训一下他?” “为了股权。”辛紫薇回答得很爽快。 “你们现在可是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没错!” “而你们却在内讧?知道他为什么能让你们永不得安宁吗?因为他手上一直有张王牌,他有惊无险。” “够了!你只要告诉我应该怎么做。这地方实在是太吵啦,听着真费力。” “我以为你是在享受呢?看来是我一厢情愿。好吧!我就说得简单一点。偷龙转凤!把你们编造的那些假项目全部用实体填充进去,负责人全写上屠诚的名字。听着!你只能这么做,别无选择!别再心软了!” “实体投资从哪里来?” “这就要看你的诚意了,你只要拿出一部分来犒劳一下一个真正能帮上你的忙的人就行了。” “他能相信?” “由不得他。” “那么这个能帮忙的人是谁呢?” “陆云,你见过的。” “可靠吗?她肯吗?” “这就要看你的诚意了。” “为什么早问你你不说?” “没想到他会这么动真格的。早些时候告诉你,他不就知道你们要干什么了?而且你肯拿出来的诚意也不会太令人满意。机会只有一次。” “可是我还是不太相信她会背叛柏先宸,她一直是软硬不吃的。” “你以为每个女孩都像你一样?说不上背叛,她从来就没有许诺过谁。而且她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她只需做个见证者。法律上是这么说的。只要她能证明屠诚的上马资金并非子虚乌有就行。至于效益,她会说明这一切的。” “可是我还是不相信她会这么做?她没理由帮我们。” “没错,她一向是很自我的,从来不管别人闲事。但你们都不够了解一个人为什么而活着。她做任何事都会留有余地。她一定会帮你的,我保证! “你凭什么这么说?” “凭我对一个很自我的人的了解。换作别个,或许她不会,但你是我的朋友。当然你不能让朋友白白地为你效劳。这件事上她还是有风险的,你得让朋友的风险和效益相当。明白我的意思吗?” “明白。”辛紫薇终于镇定了下来,神情轻松地靠在座位上,浅浅地饮了一口酒。 “我想你该走了!呆久了有人就不高兴了,会朝另外一个方向想的。” “去他的另一个方向!你不走么?” “我还想待会儿。” “你确定?” “这话听起来很悦耳。” 我们彼此都笑了笑。 辛紫薇走了,这短短的几十句话,我们足足聊了两个多小时。不能不说是从未有过,的确很过瘾,尤其是那有声有色的夜晚和略带湿气的空气。辛紫薇走后,我一个人呆在迪厅里继续享受那没人偷听的喝酒的声音,像一个人的白昼。啤酒纯正,苦涩。 第四十六章中产阶级的没落(九)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冬日伴随着黑暗冰冷的苍穹从泛白的东方渐渐褪去。 诚惶诚恐的人们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就一头栽进让人眼花缭乱的春天。 从屠诚那残缺不全的双腿看来,此事终成定局,相信不会再起什么大的波澜,辛紫薇也可以安心地领取她副总的薪酬了。 无聊的日子像轮盘赌的转盘一样时刻不停地轮回着,我除了每天抒写无聊的心情外就只能对着一张讨厌的面孔晃晃悠悠。 “我的女儿在法国读书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是有一天,她突然从国外打电话回来跟我说她想回家帮我的忙。帮我打理家业?这黄毛丫头她知道什么,她学的是时装设计,可硬是说她懂经营管理。做生意那有那么简单,她以为是小孩过家家。呵呵!可我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我当初同意她学时装就是不想她太操心,由着她!如今她的兴趣转变了,想为我减轻一点负担,难得她有这份孝心,我不能不满足她这个小小的愿望,你说是吧?我看你就先委屈几日,让她在总经理的位置上胡闹几日,等她的兴趣没了她就走了。我这个女儿啊,我最了解她,她每年就总共回来那么几日,相信这次也不会长。一定是哪个男孩子惹她生气了回来发发闷气。你就多教教她,她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别让她瞎折腾。还有,那个叫小周的男孩做事总是自以为是,千万别让她跟她学坏了,否则日后就很难矫正过来了。他目前是什么职位?” “策划部主管。” “好。” 辛紫薇的原话是这么说的,充满了鄙夷和不屑。 可柏先宸的女儿并不吃这一套,似乎辛紫薇也无意按照柏先宸的要求去做。柏先宸的女儿总是有很多时间在我的面前晃晃悠悠。 为了不让任何人难堪,我尽量躲她远远的,甚至是请假也在所不惜。无论她问我什么,我都说不知道,装成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 “你少来!我可听我的表哥说你把他弄得很惨!” “所以你也想把我弄得很惨?” 柏先宸的女儿一向都装作很单纯很可爱的样子,可唯独在这件事上她露出了马脚。 如果说在这个公司里还有什么遗憾,那就是再也不能看到屠诚来这儿上班。这人的人对他的教训过了头了。 半月前,我曾经见过屠诚一面,那时的他一脸疲惫地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模样老了许多。一辆崭新的轮椅停放在长椅边上。无论我怎样问他,他都闭口不言。看来柏先宸他们把他吓坏了。在这事上,我和辛紫薇都充当了痞子的角色。 在那之前,我一直认为他和辛紫薇是不错的合作伙伴。想想看,几年前我就是这么建议辛紫薇的。看来他们的境遇和我不无关系。我找到他希望能给他帮上什么忙,可是他用一副惨兮兮的模样看着我。舒彤的事情、辛紫薇的事情和柏先宸的事情已经把他弄得疲惫不堪。他已经不再是我心中那个永远精力旺盛的中产阶级了。他不再需要谁的帮助了,因为谁也帮不了他,一个失去了自信的人。 我的处境也不比他好多少,至少体现在柏先宸父女两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这事上。在柏先宸的女儿决定提拔我这个“傻子”的时候,我甚至觉得比吃下一只苍蝇还恶心。那个时候我只想做一只不会思考的木偶。我想即使是那样,她依然会提拔我,他来这儿的用意再明显不过,真是她妈妈的宝贝女儿。 柏先宸不是傻子,他一定是躲在某个阴暗的角落洞悉公司里发生的一切,屠诚和辛紫薇已经给他留下了前车之鉴,他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风吹草动,只是对于她女儿的胡作非为似乎具有极强的忍耐力。他的判断是对的,他女儿对他的生意根本没有任何兴趣,坚持不到两个月就撒手不管了。 我已经有一个月没有见到辛紫薇了,自从屠诚决定任用段冰蓉后,她似乎已经明白了柏先宸的用人原则。一次又一次的高层变动并没有影响柏先宸的赚钱机器,反而越来越红火,只看得旁人目瞪口呆,垂涎三尺,这似乎有些不合常规,违背了企业管理的原理。倘若你用心观察就会发现这和那家销售企业如出一辙,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内,换句话说,他才是这家企业的实际操控者,任何一个职位都摆脱不了他的控制,在非常时期效果很明显。这就是他的用人哲学。薯条和陆云也许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不出意外,段冰蓉也是他攻克难关的一颗棋子。 这一切,我早就厌倦了,我并不在乎谁提拔我。放在任何一家企业都是理所当然的事,在他这儿,你得看作是一个莫大的恩惠。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呆在那家公司不动,也许我早就应该换一个环境了。我听说辛紫薇要辞职的时候曾给她打过很多电话,可她一个都没有回,总是在呼叫转移之中。 第四十七章 木偶奇遇记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无聊的日子还在继续,寒来暑往,我在攀枝花这座城市来来回回地在公司和公寓之间晃晃悠悠,不能不算执着,可是如果我离开了它们我又能做什么呢,这就是一个底层劳动者的悲哀。 期间我也外出几趟,但无非是朋友大喜我借机去躲躲晦气,还真找不到什么像样的理由来。这期间我不记得参加过了多少场,但却很清楚,我错过了一场我早已无颜面对的婚礼。她等完成我们的誓言,而我却把它抛到九霄云外。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但却永远冲淡不了内心的谴责。当她不再与我分享日志淡出我的视野的时候,我也就明白,我们的誓言已经被作废了。 时间跳跃到我离开攀枝花之前的最后一个夏天。一个无比透彻的夏天。 第一幅清晰的画面。 二零一零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清晨。我前脚刚迈出公寓门槛口袋里的手机就吵闹个不停。 “喂,是楚雨琪吗?”我接通后等待了片刻。 “哈!哈!哈!除了我还能是谁?”楚雨琪开心地大笑起来。 “吓我一跳,半天不说话,我以为。。。。。。” “你以为什么?” “最近还好吧?” “好,好得很,你不会还在那家公司上班吧?” “猜对了。不在那儿,我上哪儿去。” “自己做呗!要不然怎么着也得混个中产阶级的职位。” “你别抬举我了,戈壁滩(一大学老师)早就说过我没那个命了。” “这个你也信?” “不得不信了,其实我现在分析,他说得还蛮有道理的——” “打住。我给你一惊喜怎么样?” “只要是不有伤风化,不让我吃亏的怎么着都成!” “我看你怎么变成这么一草根味、泥土味十足的人了?” “让你埋上几年试试。也许不止这些味。” “这样的话我得考虑,要不要告诉你这个消息。” “那你就留着吧,等它发霉了再告诉我,也许那个时候它会更有价值些。” “你就一混球!” “一言以辟之。看在用词妥当的份上你就告诉我吧!看能不能让我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我看悬,不过我又不得不告诉你。” “可真够为难的,说说看。” “为了保险起见我得先弄清楚。” “什么?” “你是否还是单身一人?” “这个有关系吗?” “你别误会!太有关系了,快说!和几个姑娘好过?” “我哪有那么贱啊!” “这可难说。” “半个。” “你别逗了!哪有半个这种说法?哦!一定是人家不怎么中意你。” “这么说也无妨。你倒说说看,我有什么好事。” “我想你是边走路边跟我聊天吧?” “我想是这样的,不然我还能像你一样边看报纸边打电话?” “你错了,我在上网,看今天的新闻。” “我可没时间跟你讨论国事,上班马上要迟到了。” “你一直都这样。在上班之前我给你读一则刚刚收到的新闻,你自己选择。” “谢谢你这么做。” 等了大约十五秒。 “可是你最终还是没有说出来。” “没有,我在最后一次考验你的耐心。的确不错,你通过了,”楚雨琪那缓慢的音调变得紧凑干脆起来,“‘这样下去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我得停下来想一想,去我们最初相遇的那个地方,听一听它的声音,跟它说一声再见。’” “海边!吴晓玥!在哪儿?” “没准她此刻正在路上,我能告诉你的就这么多。” “好哥们!讲义气!” “你搞错性别了。”楚雨琪生气了,挂了电话。 我仿佛思量着那句话的含义,末了,我打了一辆出租车,飞一样地赶往机场。车上司机一直抱怨我给了他施加了太多的压力,一直嘀咕着倘若出了事怎么办。 楚雨琪告诉我的的确没错,当我赶到机场的时候吴晓玥就站在大厅里正准备通过安检通道。 吴晓玥这几个字始终没有喊出来,我就站在她身后十米开外的地方,注视着她的背影。就在她即将通过安检通道的时候,我身后的不知什么东西掉了,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这声不大不小的响声恰好传到吴晓玥的耳朵里,引得她蓦然回首。她停下脚步转过身来注视着我。 我站在她面前像是散失了语言功能一般,像一个木偶。我真不知该说什么。 让她留下来?显然有强迫她的嫌疑,我们可没有按约定的方式相遇;轻松问候一下吧!比如说,“最近怎么样?”“还好吧?”“好久不见!”“怎么在这里遇见你?”显得很弱智。 “干嘛这样看着我?”吴晓玥笑了起来,拉着行李箱的手松了。我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是手酸了,还是不想走了。 “嗨!”我又走近了一点。 嗨?天哪!都已经见面半天了,还像刚见面时的样子——嗨,这算什么?我感到极其地局促,既想说什么,可是又说不上来,心里矛盾极了。 “像个木偶。”吴晓玥笑了起来,她可是在欣赏眼前的一切,像看马戏团的表演一样。 “没错,今天天气不错,可否和这个马戏团里的木偶道具一起去旅行?” “我没有听错?自诩为马戏团的木偶?” “如果允许的话。” “没人跟你争。不过好像今天不太方便。”吴晓玥的目光从我身上移开了。 “我可听说沿海一带有风暴。” “正如我所愿。” “有台风。” “我去北方。” “那好,我想你知道我想说什么。”我低下头。 “对不起,我们可没有遵守约定。” “我想你搞错了,我们正在赴约,一点没错。”我抬起头看着她。 吴晓玥苦笑着看了我一眼。 “我们说好的,在车上,对不对?” “据我所知,这里的飞机正是空中客车公司生产的。历史不可以改写,但可以从不同角度审视。” 吴晓玥的眼眶湿润了,她转过身去眨了眨眼睛,而我就那样注视着她。 “我看我应该终止这个游戏了。”不知我哪里惹到了她让她这样说。 “为什么?” “因为你太吃亏了。” 我如果还能反思的话,那个时候我就应该认真考虑一下她的建议,她说得已经够清楚了。无论如何,我注定都是一个失败者,而那个时候,对于一个肯守候六年之久的人来说,这又算得了什么呢?时光对于年轻人来说一文不值,总是这样。 “我不在乎!” “那我更应该慎重。” “可是你不能当我们的约定是儿戏!” 吴晓玥抿了一下嘴皮看着我。那意思一定在说,喂!认真一点,你一定还没从幼儿园毕业吧? 当播音员最后一次重播的时候,我不知道那是否意味着飞机即刻就要起飞了,吴晓玥已经错过了航班。她并没有为播音员的语重心长所动,她怔怔地注视着的某个地方。 当然,我们不可能就这样一直僵持下去,否则她的等候就失去了意义——我是说播音员张嘴以后的那段时间,而且后面的故事也没法再出现了。试想一下,两具骷髅等候在那里,场面一定很悲观。 据吴晓玥后来说,正是我的那句“我不在乎!”打动了她,让她静下心来想想我们之间的那个约定。也就是说,在她眼里,我那六年的确是在休眠。 大约二十分钟后,吴晓玥休战了,她坚定地咬了咬嘴唇,会心地笑了笑。那个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她举着白旗的样子。一切等候都结束了,所有的历史都成了遥远的过往,那个时候,我期盼的崭新局面开始了。尽管那个局面十分短暂,也许就是她的上帝的一个打盹的时间,等他醒来,他一定不会心慈手软。 这个时候说这些还为时尚早,我们不妨耐心地等候那一刻的到来,或者把它抛到九霄云外。 第四十八章 在路上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真拿你没办法!”吴晓玥叹了一口气。 “你知道,我一向是个行为举止很难遵守常规的人。当然我愿意做一个那样的人。” “那么,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就是偏离了预订轨迹的浪人。所以你不用为我当心我的诚意。” “这作何解释?我只在王菲的歌里听过‘浪人’是足迹遍跨天下的人,或者说随波逐流,浪迹天涯,很世俗的人。” “没错!那是它的本意,客观上的浪人,而我的世界一向很主观。在众生的偏见中流离失所。” “那用另类似乎更恰当一点。奥!那我得认真考虑一下,要不要跟这样的人在一起。” “你指的是另类的人?随你怎么想。” “啊!我们这都走到哪儿了?”吴晓玥突然醒悟过来。我们边说边往外走,不知不觉已经沿着机场高速走了很长一段路了。 “其实我对自己的认识还不——” “打住!我可不想跟你讨论这些,这个时候。” “那好,我觉得我们回不去了。” “我想是这样。” “这样很好,我们不如再继续往前走。” “你打算让我陪你这样一直走下去?” “地理老师说过,我们这样一直走下去可以回到原点。不过我们没有必要那么做,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先找个地方让你休息一下,再作下一步打算。” “你确定我们不用打一辆车?” “噢!这就是我的下一个计划。” 我慌忙掏出手机,边拨号边说:“这个地方我想是打不到出租车的,机场有提示,只能在规定的地方才能打到车,那样的话我们还是要回到原点。不如我们就在前方休息一会儿让我们的朋友辛苦一趟。” “这倒是个好主意。”吴晓玥停下前进的脚步,把箱子拉到路边。 我拨通了二黑的电话,那边的情况很糟糕,各种嘈杂的背景音调混合在一起。“没问题,半个小时一定赶过来。”我把情况跟他说明了之后,他马上放下了手上的活计。 不管怎么说,我得帮他一把,这个向来很衰的哥们不用再热眼旁观了,我想,他心里一定是这么想。 我接过吴晓玥手中的拖箱,翻过公路边的护栏,然后再协助她翻过去。我朝稻田那边走去,吴晓玥跟在我身后。 “我们要去哪里?” “喏!”我指了指稻田背后那块“德兰高地”。 “我认识那块疙瘩,上一次我和二黑去送人,结果回来的路上车子闹情绪,我们就在哪儿等修车的师傅。等到天黑以后二黑才告诉我,修车的师傅到外地救急,要等晚上才能回来。结果我们一直等到晚上十一点多,从早上十一点开始,足足等了十二个小时。那时我甚至考虑过地理老师的建议。” “其实上一次我们情况也跟你说的这一次差不多。” 我呆呆地望着吴晓玥,片刻才抒发出心中的感慨:“想不到你的忍耐力比我还好!我一直以为只有我才能达到这种境界。不过这一次相信我们不用这么长时间。” “如果出意外的话,我想可以。但我还是喜欢他原来的样子,我宁愿等上他两三个时辰。” 我对吴晓玥对二黑的看法很失望:“你不知道,他已经开始转运了。”至于怎么转运,我没有告诉她,我怕她对他产生更大的偏见,以至于迫使我和他断绝了来往。 “实际上你比他还不靠谱!居然相信地理老师的话。空洞而不切实际,只会纸上谈兵。” 从那次交谈之后我对一切大而化之的理论都失去了兴趣,转而拜倒在统计学的门下。因为吴晓玥对我和二黑出现意外的概率统计总是十分精确。那天,我们足足等了二黑三个时辰,就在那样的荒郊野外。 不过我们还算是幸运的,那的确是块美丽的“德兰高地”,要到达那块比周围高出十余米的荒废的小山丘,就要穿过一片绿油油的稻田,这可比上次吴晓玥带我们旅行时走过的那片要小得多。 我带着吴晓玥爬上那片被开荒者遗弃的土地。站在那个地方,完全可以把面前的机场高速尽收眼底。而让吴晓玥喜出望外的是那片只有六七平米的空地山居然还长出一棵一人才能围抱的大树,树下有人放置了一块枕头大小的石块。吴晓玥坐在上面露出了甜美的笑容。 我就站在吴晓玥的背后。 “像一个称职的卫士。”吴晓玥背对着我说。 “更像是麦田的守望者。” “可惜了没有画板。” “心里有一块就够了。你会记住这个地方吗?” “对不起,我没记住,不过下次你带我来我会想起的。” “我可真希望你能记住这片田野,到时候自然会想起守望它的卫士。” “那样的话画板就没有意义了。” “这正是风景的真正作用,它留在你的脑海里可以帮你渡过每个类似煎熬的时光,当然,希望那种时候永远都不会有。” “那不就是童话世界了。” “那个世界离我们都不远。” 吴晓玥陷入深深的沉默。 直到二黑的到来才打破了这种沉默。 “我是想说,你没有告诉他我们在这儿,他怎么会知道?” 吴晓玥说话时二黑的那辆崭新的黑色越野已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他越行越慢,最后在我们前方的公路上靠边停了下来。 他站在路边朝我们拼命地挥手。 “周文你丫可够孙子的,让我一路好找。” “你鸭不笨,知道我们在这。” “你大爷的!” “你两的粗话水平真欠。” “这倒是把你想起了。”二黑戴上墨镜关上车门。 “我是怕你两没完没了,我刚从那边过来的时候,鞋子进水。”吴晓玥笑了起来。 “周文就你粗心。” “你们两第二次见面了,不用我介绍了。”我说。 “幸会幸会!”二黑还想是与吴晓玥第一次见面一样,伸出脏兮兮的左手。 吴晓玥也像与他第一次见面一样,慎重地伸出右手。 “得了!你两别装了。好好开车,这可是高速。” “高速上才可以这样呢!拜托你也弄一辆。别把我整成是你的私人司机一样,以后可没有这种好事了。” “怎么?有嫂子啦?” 我们三人同时笑了起来。 第四十九章 最后的夏天(一)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进城以后,二黑没有留下来,把我两放在一家环境清幽的餐厅边上就离开办自己的事去了。 那是一家靠近公园几乎是全视角的餐厅,全钢架结构,只有一面外墙不是玻璃制成的。 那是我第一次进入那家餐厅,我居然深深地喜欢上了它。在我的印象中从未有过的清晰。我甚至还能记起吴晓玥鞋子上掉下的泥土和灰色地板发出的淡淡清幽的气息。 视线和景色都不错,而上个周小张居然说那家餐厅因经营不善倒闭了,真是事不遂人愿。 可是当时不是这样的。除了我们两个顾客外还有很多情侣在那闲谈用餐,每隔几分钟就会有人进出。大约在离门口内侧两米的地方站着一位长相俊美的侍应生,随时为进门的顾客服务。 我们进门后,侍应生带着吴晓玥找到了卫生间。她在里面换过了鞋袜,出来时依旧是那么清新迷人。我满脑子都是她的影子,以至于我差点忽略掉了一个我曾经帮助过的老朋友。 我们坐下不久后,舒彤也从那道门走了进来,我没有留意,甚至她侧着身子跟我打招呼的时候也没有注意到,直到她离开我们的身边走进里面的角落的时候,吴晓玥才告诉我这些事实。当然她并不知道她是谁,那个时候她还不可能知道,她以为她曾经也是我的相好,她误会了。 看得出来她当时很在乎我,在乎我的一切,证明那六年——近七年的时间我没有在冬眠。不管怎么说,你的生命中需要一点调料,你一辈子都能记得住的调料,它会指引你坚强地活下去,没有它,你永远都长不大。你需要它。 说来惭愧,我差点忽略掉了她,这个时候,她需要朋友的肯定。等我看到的时候,她已经进入到最里面的一个位子,她对面有一个成功的绅士,对她的关怀无微不至,虽然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我相信她此时的目光,里面充满了尊重和肯定。那是可以得到上帝祝福的目光——因为他的祝福很虚无缥缈,所以朋友的关怀就显得了更加重要。为了肯定这一切,我报以她一个幸福的微笑,她接受了,我肯定。 此后再也没有见过她,我们也不需要再见面了。 那是我经历过的最短暂的别离,全因吴晓玥,那个时候我可不肯怠慢了他。幸亏,那个时候她对我的话深信不疑。当然即便不可信,对她也无足轻重,她已经完全从她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她不再是那个总喜欢把自己禁锢起来的女孩。这一次,我们的见面她开朗了许多。至少那个时候看起来是那个样子。 这一切看起来就是那么巧合,相遇和别离几乎在同一刻完成。不能不感叹,他这样安排的确很有才,可是看似天衣无缝的规则其实是个大幌子,鬼晓得他是谁的傀儡。 我和吴晓玥约定了下个月十八号再去跟她去看海。我们在那家餐馆用过早餐之后,我就把她送回到了她的家门口。一个人又陷入到了无事可做的绝境。 在走到离老灰的新家不远处的那条街时,碰巧遇上来老灰。他左手拎着一瓶醋,右手拿着一袋胡椒,要命的是身上还系着做饭时用的围裙,里面却是美特斯邦威的个性服饰。 “你干嘛这样看着我,我脸上有苍蝇吗?”他居然还敢装作很无辜的样子。 “比这个还要严重。”说完我径直往前走去。 “你就这么讨厌跟我讲话吗?你个臭干巴。” “我可不愿跟出卖朋友的小人多说话。” “这么久了你还放在心上,可真够小肚鸡肠的。你是因为和陈苒的关系在我面前觉得尴尬吧?” “去你大爷的!在你面前我用得着装孙子吗?” “我看你就一孙子。”老灰双眼直视着我。 我的脸像被一阵热风吹过一样的不自在。 “你再说一遍?”我转过身来指着他说。 “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走吧!上楼去坐坐,吃顿便饭。”老灰像个没事人一般测过身去,说得很轻松。 “你去吧!”我说。 “你有那么怕我媳妇吗?” “你是想让我上去陪你装孙子吧?” “操!不去拉倒。”老灰说完转身就走。 我想我一定是伤到他的自尊了。 “晚上一起出来坐坐吧,别带着围裙来,我见到吴晓玥了。”我对着老灰的背影说。 老灰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来,片刻又转了回去继续走路。“知道了,打电话给我!”边走边说,十足像一个没落的黑帮大老。 我在街转角的杂货店买了一包烟,迫不及待地就在那儿掏出一根点燃狠狠地抽起来。“你是因为和陈苒的关系在我面前觉得尴尬吧?”老灰的声音不时地回荡在我的耳边。 下午四点,我捱到下午四点。我打电话给吴晓玥,约她一起吃晚饭。她爽快地答应了。之前我一直在懊悔,为什么没有在送她回去之前跟她商谈妥当,一直担心在这种时候脱了节。她的爽快赴约让我的心情好过了许多。吴晓玥提议叫上二黑和他们,这与我的主意不谋而合。 只是后来不可避免地又多了一位姓段的。不知为什么我能接受像胡桉这样吃喝嫖赌无所不好的赌徒无赖却接受不了朋友的朋友,我说的就是段冰蓉,准确地说,她现在已经是朋友的妻子了。 而且我们每次见面都要不可避免地绊上几句嘴。 “为何选择这种不够档次的餐馆?按我说应该去炳草岗大街那边”段冰蓉一落座就跟我抱怨起来。 “合着不是你们家老灰请客你不心疼?” “你这话可不靠谱,我们家老灰请客那次不是上那?你就这么打发我们?”段冰蓉说话可一点不含糊。” “我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得吃饭!吃饭!”二黑下了命令,算是圆了场。我也没打算当着老灰他们两口的面挑他们的毛病。 “你怎么找到这儿的?”吴晓玥在我身边小声地问,“挺不错的!” “我的一个同学带我来这儿的。”我自豪地说。 老灰会意地笑了笑。段冰蓉也安下心来享用美食。 段冰蓉并不知道这个同学就是她身边这个非常富有的家伙,不过,在不远的将来,她一定会知道的,我说过,老灰是个吃了你的面包不会说酸的家伙。 老灰和段冰蓉两人相互夹着菜,我不得不承认,此刻,她们的确很有夫妻相。或许他们真是天生的一对也不一定,只是物质的诱惑往往太过匪夷所思。 段冰蓉说的那家餐馆,早些时候我也去过——屠诚和辛紫薇还在公司的时候,那儿真没什么内涵,用薯条的话说,俗不可耐!的确,除了装饰庸俗价格昂贵外毫无凸显之处,充其量不过是一只镶了黄金的马桶,专为那些毫无品味的爆发富撑撑脸面。与这家开在六楼的餐馆并不可相提并论。 晚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跟自己喜欢的朋友一起去放纵,哪怕那样的日子很短暂。而最能记住的往往也就是那些日子,就像那晚和苹果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和后来的和仕菲一起去蹦迪。 那是最容易记住也是最想遗忘而忘却不了的。我曾在电影《酒徒》里看到过一句这样的对白: 女:(喝酒)想忘记痛苦的回忆吗? 男:(喝酒)想忘记记忆中的快乐! 第五十一章最后的夏天(二)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我们吃掉晚饭,聊完我们最想诉说的话题,那已是晚上八点的事了,而那却是我们内心开始澎拜骚动不安的时刻。我们一共五人,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朋友,而能跟你最亲近的朋友同时聚在一起的时刻不多,我说的是朋友,只是朋友! 柔和的夜色让人感到很愉悦。站在六楼,尽管不是站在这个城市的最中央,但依然可以感受到这个城市的无尽的生命力,听见它心脏跳动的声音,闻到它的呼吸。我仿佛置身于一个熟悉的巨人肩上俯瞰眼前的一切。 大约八点过一刻,我们来到先前我跟辛紫薇躲避私家侦探跟踪的那家迪厅。在那里我们还遇到了胡桉,他一直歪斜着脑袋,肩膀看起来永远是一边高一边低。他孤身一人,他跳得正甜,胡乱地嘶吼着。我们也不甘示弱。 那晚我们都烂醉如泥,我们都不知是怎么回去的,而且车子一辆没落,我们居然都安然无恙。 第二天早晨,清辉的晨光透过窗户泻进客厅里面来,源源不断,冷硬充盈。我的脑袋里像放了一块铅块一样地沉重。我从沙发上翻身下来,急忙冲到卧室门口,小心谨慎地打开门。 吴晓玥静静地坐在床沿上看着我近来入睡时必须翻看的那本包装精美的书。金色的晨光透过卧室窗户的一角落在她的身上。尘埃源源不断地向她袭来。 “真不错!改明儿我也弄一本。”吴晓玥低着头说。 “不用,这本送给你了,我基本上已熟记在心了。” “那好!我考考你。” “你昨晚没有——” “开始这段‘我说不好当时几点钟了,只听得火车的汽笛声,忽远忽近,好似林中的鸟叫’”吴晓玥合上书看着我。 “指点着距离的远近,汽笛声为我描绘了一片荒凉的田野,有个旅行者匆匆赶往临近的车站。” “那好!还有五十三页上这一段,”吴晓玥又把书打开翻到她所说的那一页,“‘当我突然瞥见草地上有个筐子被遗在一根鱼竿的旁边,鱼竿的浮子还在水面上浮动’接下来是。”吴晓玥再把目光转移到我那张不够成熟的脸上。 “好像是说他想看见的人有可能还在家里。” “对!”吴晓玥把视线转移开,“那么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其实曾经见过。” 一阵酸楚的感觉从我的心头升起,从未有过的迅速,仿佛条件反射一般。我清楚她的言下之意。 “怎么会呢!我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儿,哪儿也没有去过。也就是楚雨琪告诉我那一次,还有就是这一次,例外。” 既然她不想见,就一定有不想见的理由,我又何必提及呢? 她那时那样说,其实我应该猜到她的内心世界里依然摇摆不定。要让一个人忘记一段从来就不曾失去过的记忆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先去吃一点东西,昨晚运动太激烈了,昨晚吃进去的东西早被消耗殆尽了。” “先跑完步再说!”吴晓玥毫不客气。 “啊!”我没想到她是一个要求如此严格的女孩。 “快!你快去洗脸,我在门口等你。” 吴晓玥早就起床了,她一直等着我,就为了这一件事,顺便告诉我她的立场。 我们几乎绕着公园跑了三圈,她的耐力超出了我的想象。最后我们在公园里有座位的地方停了下来。那个时候太阳看起来似乎才开始徐徐升起,金色的阳光洒在我两的身上,清风缓缓地吹着,不远处一个身上背着一个竹篮,竹篮里放着几罐新鲜蜂蜜的六十多岁光景的老太逢人就叫卖她的蜂蜜。 “真怀念外婆家的蜂蜜!几年前我外婆也是这个样子,每天很早的时候就要从郊区赶来城里卖掉她必须卖出去的蜂蜜,然后回去的时候就会给我们带去各式各样城里的好吃的东西。真怀念跟她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的时光。”吴晓玥看着树叶上那些闪烁的阳光,嘴角上泛起幸福的微笑。 “那后来呢?” “后来我转学了,来到城里和我的母亲一起生活。” “那一定很不习惯?” “我母亲对我很好,几乎是倾尽了她所有的爱心。她离开那个男人之后就自己开了一个水洗店,起早贪黑,不过每天我放学的时候她都会准时来接我。” “那样的日子一定很值得回忆。” “可惜,再也看不到我的外婆了。我进城不久后她就过世了。后来我也跟我妈妈回去过几次,大舅他们虽然对我们很好,可惜他们家里的那种热闹欢腾的气氛再也没有了。” ,“你恨不恨你爸爸?” “不恨。” “为什么?” “因为他没有做错什么。错的一直都是我的母亲——她一直都这么说。而且我爸爸对我们都是一样地好。” “你说的我们是——” “我和陈苒。陈苒有什么我就有什么。虽然我一直没有机会见到她,但我能想象到她的生活,想象到我们一家人的幸福生活。” “你爸爸跟你说的。” “他每个星期都会跟我通上一次电话。” “陈苒知道这些吗?” “不知道,又或许知道,反正我们从来都没有联络过。” “难怪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说起过。” “上次听你说,你们的关系很好?” “那是上中学的时候。是老灰说的。” “她可真幸运,有你们这样的朋友。” “你呢?那个时候有很亲近的朋友吗?” “你是说男朋友?”吴晓玥微笑着说,看得出来她是在跟我开玩笑。 “也行。” “没有,一个好玩的都没有。不过,初三的时候认识了一个,还勉强能算是闺蜜。只是她的性格太过开朗,我始终不太喜欢。你呢?除了二黑、陈苒、老灰、胡桉他们外还有吗?” “挺多的,只是那时一起胡闹。现在都不怎么联系了。” “陈苒她还好吗?” “不怎么好。都是我对不住他们。” “怎么了?” “好像是闹别扭了。” “你可真够不靠谱的!” “这样说也行。” “这种关系本来就很棘手,你一开始就不应该去靠近她,如果真心为她好的话。” “对于这件事情,我一直都很内疚。” “很多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走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吃东西去。” 第五十一章最后的夏天(三)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吴晓玥带我来到一家看起来老旧毫不起眼的早点铺,可是正是那家不起眼的早点铺着实让我一震,那家铺子和我常来用餐的地方只有一墙之隔。 我站在门口发愣了一会儿。 “师傅,照往常来双份的。”吴晓玥对着坐在门口柜台上戴着白色厨师帽既是老板又是掌勺的干瘦的中年男子说道。 “好嘞!二狗给五号桌端两份。” 一个被叫做“二狗”的十五六岁光景的男孩马上用铁盘把两碗稀豆粉汤和一盘被剪成几段的油条送到五号桌子上。我和吴晓玥就坐在那个位置。 “你经常来这儿用餐吗?”我问。 “是啊!在家的时候每天都过来吃。这家生意不错。”吴晓玥边吃边回答。 “那你见过我吗?”我直截了当地说。 “见过,有一天早上,你从这儿路过,好像刚起床,无精打采的样子。还有一次,你拎着面包、水饺——挺多的!” “很多次?” “我是说你后来还在地摊上捡了一本杂志,手上拎着很多东西。” “可是你也不跟我打招呼?” “是那样。” 我像是第一次被她拒绝一样,心情突然糟糕到极点。吴晓玥没有解释她为什么要那么做,脸色一如往常。 “我想你一定有你的道理。” “也没什么道理。就是想看看你的安静的样子,看看就够了。”吴晓玥微笑着,可是那句话说完后,脸色突然沉了下来,皱了皱眉头,“也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 “谁?”我的话音刚落,吴晓玥突然起身走出了那家早点铺。 我慌忙付了帐赶上前去与她并肩走在一起,一起朝公园的小径走去。 “就是我刚刚回答你的问题时提到的那个女孩。”路上吴晓玥突然跟我说。 “你初三时认识的那个女孩?” “其实我们是同班同学,早就认识了,只不过之前并不熟,直到——”吴晓玥的眼睛里又浮现了那种忧郁的眼神,“直到初三上学期我们班上转来了一个新同学。” “你们通过那个同学更加熟悉了?”我追问。 “也可以这么说。那个男孩是那个女孩的男朋友,开始我并不知道。我先是发现班上新转来的那个同学是我新邻居,几天后,那个女孩来找那个男孩,我才知道原来我们都是一个班的同学。渐渐地我们也就熟识了,那个女孩每次来找那个男孩的时候都要先上我那儿坐坐,然后让我给男孩打电话,说是一起复习考试,其实就是让我帮他们搭桥,因为他们的父母都不乐意他们那么做。 “开始,他们每次出去的时候都会叫上我,不过我每次都拒绝了。谁会乐意去充当别人的灯泡呢?直到后来,男孩找来了另外一个男孩,说我们去到湖边自然会见到他,我才跟他们一起出去。 “那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们一起去登山,一起去划船,一起去公路上骑自行车,一起去看电影。。。。。。就算什么都不做,呆在他的家里——他父母不在的时候,看着他们抽烟,我们两聊着女孩间常聊的话题,都觉得幸福无比。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男朋友,有时她跟我聊那些男女之间的事,我既觉得恶心又觉得有趣。看得出来,那个女孩很在乎那个男孩。可糟糕的是,我发现那个男孩喜欢我,从一开始,我就有所察觉。那个男孩总是找各种借口把我叫出去,包括另外那个男孩的出现,他费尽心机。女孩似乎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不忍心看到那个女孩失落的样子,所以我就假装喜欢上了另外那个男孩。 “可是!让我们任何一个都想不到的是,那个男孩最后选择了自杀,他把他的摩托车加满了油,骑到北面的那座山上,从悬崖上跳了下去。前一天我们还一起跟他去加油,那时根本看不出来他会选择那个样子结束自己的生命。 “等他的父母找到他的尸体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不过他的样子看起来很宁静,不像受过什么伤害的样子,也许他真的解脱了。可是他却把难题交给了我们。女孩看到他的尸体当场就崩溃了,晕了过去,再没什么能说明她对他的爱了。我和另外那个男孩都很难过,除了那个女孩,我们就是他最好的朋友了。” “那后来呢?你和另外那个男孩。”我问。 “后来,死了的那个男孩的父母搬家了,不知道他们帮到了什么地方,再也没有见过他们。而我和另外那个男孩也暂时断了往来。那个男孩的死对我们都很震惊,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死亡会离我们这么近,会发生在我们的朋友身上。” “其实你也喜欢上了他,对吗?” “对。从遇上他的第一天起,那种感觉就很强烈,只不过后来被害怕替代了。直到他选择自杀那天起,重新燃起了我对他的爱恋。” “那后来呢?那个男孩为什么又出现了?” “我上了大学以后,在火车上又遇见了他。” “所以,你才给我们安排了这样一个游戏?其实你心里一直很清楚,他在你心中的位置。” “也许是这样。” “见面方式和我们一样吗?” “差不多。” “只是他身边没有让人讨厌的家伙?” “应该是这样。”吴晓玥一直阴郁的脸上终于露出了一点点笑容。 第五十二章最后的夏天(四)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我们从北边穿过公园后,吴晓玥就在公园出口拦了一辆出租车,说是要去看看那个女孩。这个时候我才想起两天来我一直没有请过假,而今天正是段冰蓉正式接任总经理位置的日子。我干脆打电话给她的秘书小张,把这个周剩下的日子都请了。 一路上,我一直在想象吴晓玥口中那个女孩的样子,吴晓玥对他们三人的描述不过,甚至连名字都没有提起,很显然她还不愿向我这样一个毫不相干的外人敞开心扉,让我看到她的内心世界。不过,她能告诉我这么多,我已经很感激了,我真希望他们每个人都能好起来,特别是那个感情上受到致命一击的女孩。 出租车向我熟悉的方向驶去,一路上的每条街道的名字我都能铭记于心。 这个时候,街道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上班的人群逐渐消散,街道两侧的商店有三分之一的卷闸门还在紧闭着,一落到底,上面的保安公司的联系电话十分醒目。周笔畅的歌声从路面坑洼不平的一条街道拐角的音像店传了出来。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环卫工人缓慢地移动手中长长的扫帚把积满灰尘的路面扫得尘土飞扬。五六十岁的老太手里拎着早市上买来的蔬菜站在路边看护着一旁小便的孙子。头上戴着蓝色帽子身上系着围裙的中年男子骑着三轮摩托载着满满一车的大麻花沿街叫卖。房子越来越破旧。大约半小时后出租车驶出了攀枝花城,沿着公路向西驶去。 “我们还需要多久?”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几分钟。” “你确定她会在家吗?你有她的电话号码吗?” “没有,先前那个已经打不通了。我记得她家就在前方不远的一个岔路口边上,就是我刚才告诉师傅的那个地方,不过我上次去她家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现在还在不在那里我就不确定了。” “我记得那是一家休闲的场所。” “没错!”出租车司机肯定地说。 吴晓玥的神情紧张起来,侧着头看着窗外,像极了当年在火车上遇到她时的情景。 “我想应该不会错,那家休闲的山庄肯定和那个女孩家不无关系。”我坐在一旁安慰道。 开车的司机从车内的后视镜看了看我,我也看了他一眼。这个时候我才觉得他的模样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几分钟后,我们来到先前我和陈苒她们一起来过的那家山庄前方的岔路口。车子就在那儿停了下来。这时已毋庸置疑,吴晓玥说的那个地方和我预料的再吻合不过。环顾四周,那个地方只有一户人家,山的背后也有几户,但那些地方和吴晓玥说的相去甚远。不过这里边的究竟至少老伙计能说得清楚。 下车付账的时候我才想起,那人就是屠诚和辛紫薇他们公司的那个负责人的保安。吴晓玥站在通往山庄的入口处怔怔地看着前方异样的风景。 “走吧!我们进去问问看。”说着我径直向山庄走去。吴晓玥也跟在我的身后赶了上来。 我们很走运,老伙计还没有进城,我们刚到院子里,老伙计就迎了上来。一脸成熟的微笑。 “向你打听个事。”我还没等老伙计开口就迫不及待地说。 “哦!大老远地来就为打听个事?” “差不多。” 老伙计示意我们在院子里坐下再说。 我和吴晓玥毫不客气地落了座等待主人和我们交谈。老伙计吩咐一旁的伙计给我们上了茶。 等茶上好后,老伙计才示意我可以开口了。 “是这样的,我的这个朋友认识你们这儿以前的主人。他们上哪儿去了?” 老伙计微笑的脸一下子阴沉了下来,仿佛是布满乌云的天空即刻就要下雨一般。他看了看我身边的吴晓玥欲言又止,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了。 “你们要找的这儿原来的主人五年前就搬走了,现在的这里由我来照管,我是这里名副其实的老伙计。” 眼前的这个中年男子仿佛能看穿我的心思一般,直呼自己是称职的老伙计。我越来越觉得他很有趣。 “那么你是?” “他是我的姐夫,我是他的小舅子。”老伙计微笑着看着我。 我立刻察觉到这种眼神很不对劲,那是一种充满敌意的眼神,充满敌意的微笑。我大脑里的轮盘赌开始转动了起来,我也在猜测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是敌还是有友,我应该以何种语气跟他说话。而一旁的吴晓玥似乎对我两的谈话并不感兴趣,她只是好奇地打量着四周,最后把目光锁定在院落东面那栋孤独的单层挑檐的老式建筑上。 “呃!我是说,我们是以前这户人家的朋友。很多年前的朋友。他是不是有个女儿?” “干什么?”老伙计更加警觉起来。 “叫夏丹,我是她初中时候的同学。”吴晓玥急切地说。 “我怎么相信你们?”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我确定这里一定经历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 老伙计把我从上到下认真地打量了一番,他一定是在重新审视面前的这个年轻人,那么事情就有所转机了。 “的确是这样,来过这里的很多人都知道。”老伙计嘴角上又浮现出了狡诈的微笑。这个时候他要么认为我的问题很幼稚要么认为我是在跟他装蒜。不管怎么样,他保持着如此高的警觉一定是要隐瞒什么或是保护什么。 “那么她们到底在哪儿?” “不用这么着急。”老伙计世故地说,身体向椅子靠背上靠了下去。 “喏!”吴晓玥也猜透了老伙计的心思,从包里掏出一张她与两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中学时代的照片。 “是!我听说过。好吧!我从来没有要刻意刁难你们的意思,只是我的外甥女太可怜了,我不得不这么做。她20岁那年受到过不小的惊吓。” “是什么惊吓?”我问。 “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就让它沉睡吧!” “那样也好。不过我们要怎样才能见到她们呢?我们只是想看到她健康快乐的样子,或许我们也可以给她带来一些安慰。” “我会给你们想办法的,我想我的姐夫不会反对我这么做。你们看,东边那间房屋就是当年我的外甥女住过的地方,我把它保留了下来,那里有过她快乐的童年。”老伙计自豪地说。 “谢谢你这么做!”吴晓玥恭恭敬敬地对老伙计说。 “我真高兴那孩子还有像你们这样真诚的朋友。” 说完,老伙计朝北面主楼那边招了招手。一个站在一楼大厅门口的十五六岁光景的男孩立刻朝这边跑了过来。老伙计没等他跑到这边就主动迎了上去,然后在他跟前咕哝了几句,说完后又转过身来对着我们说:“这孩子会带你们去那的,记得下次再来!”说完后老伙计朝我们挥了挥手进城去了。 我和吴晓玥赶上了那男孩,然后紧紧跟在他的身后。那男孩个性很倔强,他让我们呆在原地别动,一个人跑到南面那片小树林背后把车子取了出来,再让我们上车。 男孩的肤色跟老伙计一样,也很健康,动作敏锐,做起事来很勤快。他边开车边注意着我们的举动,两个黑眼珠一直在眼眶里转动个不停,跟老伙计一样,大脑一直很警觉,随时思量着周围的形势。也许干这行的都这样。 等车子开出通往高速的三十余米的小径驶上高速公路后,我闲来无事就和男孩聊起了天。 “刚刚那个老伙计和你是什么关系?”我问。 “他可不是老伙计!是这儿的老板。我是他亲侄子,我叫他二叔。”男孩自豪地说。 “可是我从来没有听到过你叫他‘二叔’。” “在这儿他不让叫。” 车子一路向西驶去,公路两旁的田园和荒地开始多了起来。 “哦!”我停顿了一会儿,忽然对老伙计产生了敬佩之意,敬佩他对侄儿的用心良苦,“他既然对你这般呵护为什么不让你在学校念书?” “不关我二叔的事,是我死活不肯。” “你有那么讨厌读书吗?” “我不讨厌读书但我讨厌上学!” “哦!以后都不打算了吗?” “也说不准,我二叔只是让我在这儿先干一年,明年就打发我走。” “那以后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干了这么久,我的确想再多学点东西,可是——”男孩陷入了深深的迷茫。 “我们到那儿还需要多久?”我岔开了话题。 “大约还需要一个小时,前方的山路很不好走,我倒想快一些,可二叔不干!每次都骂我‘你个龟儿子!开这么快,想找死啊?!’,结果他开得比我还快!”男孩说完开心地笑了起来。 一旁的吴晓玥对我们的谈话一点兴趣也没有,顾自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车子从高速公路上拐了下来,驶入了一条最多只能容纳两辆轿车相向而行的乡村公路,车速明显减缓下来,男孩也开始沮丧起来。为了不让他分心,我也像吴晓玥一样,看着窗外的风景沉默不语。 我们的车子在蜿蜒曲折的道路上行驶,男孩虽然只有十五六岁的样子,但开车的技术已经很娴熟了,每每遇到大坡和急转弯这样的地方都不慌不忙,沉稳老练。只是这样的路段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时辰已接近中午,天气越来越热,我的胃里的食物似乎还没有完全消化,我和吴晓玥都感到不同程度的不适。 今天虽然是多云的天气,但在攀枝花这样的地方,这个时节已经很炎热了,好在我们的车子在山丘上行驶时还能让我们感到一丝凉意,只是这样的几乎并不多,每每车子向上爬上一个视野宽敞的小山丘就意味着不一会儿马上又要蹿入树林深处的山谷中,在树枝层层密密的山谷中穿行。在那样的地方,溪流近在咫尺但却感觉的不到一丝凉意,溪流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枯枝落叶,蝇虫在上方欢乐地飞舞着,身上汗水夹杂着树枝腐臭的味道弄得我浑身不自在。 透过车窗,时不时地可以看见公路下方山坳里的荒弃了的房舍。 一路上,吴晓玥一直在搜寻着它们的痕迹,终于,她按耐不住好奇心向男孩问道:“那些人都到哪儿去了?” “早些年年轻人都到外面打工去了,后来把家人能接的接走了,不愿意走的也死了。就只剩下这些破败的房子。”男孩不无忧愁地说。 突然一种莫名的伤感在我的心里流窜。 我闭上眼睛,把困倦的身子深深地埋在座位上,耳边,时不时地传来吴晓玥的叹息声。 “上的那边,整个村子都空了,去年我和二叔进山打猎的时候去过,一个人也没有。全部都是房门紧锁,只不过用石头堆砌的墙垣早已破败不堪。我和二叔都不敢进去,实在太荒凉了,比阴森的森林里还要恐怖。”一会儿男孩又接着说。 。。。。。。 大约一个多小时后,我们的车子进入到一个四面环山的盆地,那儿的植被并不多,也许是海拔特别高的缘故,溪流也没有,只有一条公路盘桓在盆地的中央,路边坐落着几十间低矮的房子。公路两旁的房舍全部面向公路一侧,有的只有一间有的背后还有院落,还有房子,算起来也就几十户人家。男孩说那是一个小镇。 在进入小镇的入口处矗立着一根两米多高的铁杆,铁杆上面挂着一块绿色的牌子,上面写着“尤乐镇”的字样。 男孩把车速减缓下来,把车子停靠在铁杆后方的空地上,然后告诉我和吴晓玥:“尤乐镇到了!” 第五十三章最后的夏天(五)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在那儿还有十几辆私家车停放在我们边上,只是这个时候主人早已分散在小镇的各个角落。我和吴晓玥下了车。 我和吴晓玥还是第一次踏上尤乐镇这片土地,极目四望去,湛青的世界窜入眼帘,蔚青的山、湛蓝的天空裹着白云、发出青幽光芒的瓦砾、满地的砾石色调冷峻清爽,这里的空气清新透彻。我和吴晓玥都活动了一下筋骨,呼吸变得顺畅了许多。男孩看着我们笑了笑也跳下车,“嘭”地一声关上车门,抖了抖胳膊。 “这儿的人们靠什么讨生活?”我看着荒凉的土地不禁好奇地问。 “靠养羊,靠种高粱、酿高粱酒,靠开旅店,靠搞旅游。”男孩一口气说完,男孩指了指街道两侧那些醒目的招牌。 突然一阵浓烈的酒香扑鼻而来,男孩闭上了眼睛深深地吸上了一口说:“肯定是阿丹姐家的酒出锅了,真香!快跟上!”男孩边说边向街道的西边走去。我和吴晓玥也跟了上去,我们边走边打量着街道两侧的景致。小镇的确很朴实,家家户户的大门、临街木楼的栏杆、店铺的门板都没有做任何修饰雕刻。 一户衣着朴实的人家正在把刚刚出锅的几桶高粱酒装上马车,很显然,刚刚的那阵酒香并非来自男孩口中的“阿丹姐家”。隔壁的一户人家也忙得不亦乐乎,他们家招揽到了几个远方的客人,一家老小都行动了起来,宰羊的宰羊,烧火的烧火,几个模样俊秀的男男女女围着烤炉谈笑风生,喜悦心情溢于言表。 这个时辰已经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小镇的上空炊烟四起,从外面进来的客人也找到了合适的归宿,我们也加快了前进的步伐。突然男孩在一户临街有两层小木楼的酒家面前停下了脚步,指着二楼上一个身着少数民族服饰正在给客人准备酒菜的女孩说:“她就是阿丹姐!” 一种无比喜悦的心情突然涌上了我的心头。那个女孩看上去聪明贤惠,并不像吴晓玥和老伙计口中所述的那样受过沉重打击的样子。当她转过头的那一刻,我看到了她的灿烂笑容和美丽的容颜,看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即便是,她也是一个坚强的女孩。而这时的吴晓玥和她相比反而更显忧郁。愁容不展,抑郁寡欢一副弱女子的形象,仿佛林黛玉现世。 男孩先冲上楼去,我拉着吴晓玥的手也迫不及待地跟了上去。 “姑父!” 男孩只顾着往前冲,不想却撞进了一个刚从楼上下来的中年男子的怀里,男孩后退了两步定了定神,马上反应过来喊了那人一声“姑父”。 接着男孩又在那个被他喊作姑父的人面前嘀咕了一气。我和吴晓玥站在原地等候着他们二人的反应。 最后那个中年男子笑了笑,向我们二人招了招手,又退回楼上去。 我和吴晓玥跟着他二人向楼上走去。中年男子边走边说:“小玥你能来看我们太好了!阿丹就在上面,你得留下来多住几天。” 看来那人就是老伙计口中的姐夫了。吴晓玥忙回复他:“谢谢叔叔!” 那个被叫做“阿丹姐”的女孩就站在二楼的楼梯口,吴晓玥刚一上去,她就把吴晓玥紧紧地拥入怀里,抱了很久很久。楼上的客人看得无不动容,虽然他们都不知个中原委。最后阿丹的爸爸把我们安排在小楼上美美地享用了一顿美食,还给我们安排了住所。 我和吴晓玥分别被安排在了小楼后面一个四合院东厢房的两间客房里。送我们来这的男孩也不肯走了,说什么都要留在这里,阿丹的爸爸执拗不过只好把西厢房的一间客房让给了他。 吴晓玥和阿丹两人刚吃完饭就躲进吴晓玥的房间里聊个没完没了,那男孩顶了夏丹的空缺帮忙照看着生意。我一个人闲来无聊只好推开客房的门窗欣赏小院的景致。 这是一个生机盎然的小院。在小院的西北角有一口看起来有些年头的水井。水井边上靠近主人居所的一侧有一棵一人多高的梅花,枝条婀娜,叶片疏落翠绿。院内甬道的两侧还栽种着十数棵苹果树,在正房一侧的廊檐下方石阶上还放着一把花锄、一把剪枝用的剪刀和一只浇花用的水桶,看来它们的主人对它们不错。 小院上方的天空漂浮着几朵悠闲自在的白云,它们像羊毛一样洁白柔软,微微的清风载着它们一路向西缓慢地飘移。一路来时还拥挤不堪,此时已疏疏落落地飘浮在湛蓝的天空中,甚是好看。 谁知悠闲味?唯有白云甚,一日赴百里,管它寂寞愁。无拘无束,再洒脱不过。我正胡思乱想间,夏丹的表弟走进院子里来敲了敲我的房门。 第五十四章最后的夏天(五)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啊冲!给客人打酒啊!”夏丹的爸爸站在小楼上扯着嗓子喊。 原来门外这个男孩叫“啊冲”,之前曾听到过老伙计叫他“三”,我想是因为他在家里排行老三的缘故,断然不会是他的名。 “就来!”那个叫啊冲的男孩回应道。 “干嘛?”我拉开房门问他。 啊冲上前一步,凑到我的耳边神秘地说:“听说你们下午要骑单车去湖那边,记得叫上我,要走的时候。我能搞到自行车。” 啊冲说完就退了出去,没等我说“好”。啊冲向小院的东北角跑去,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大约一分钟后又从那个地方跑出来,抱着一坛酒,很快又跑上小楼。小楼上又起了喧哗,大概是第二轮酒令又开始了。 “这些酒疯子,哼!”啊冲趴在我的窗前把头伸进来向里面望了望,“哇!你手上那块表真漂亮!” “有女朋友吗?” “有怎么样?是不是把那块表送给我?”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不送了,她会让你想办法把这样精致的东西搞到手的。” “谁稀罕?!”啊冲看着我手中的那块手表说。 “这样最好。你能带我去你刚才去的地方看看吗?” “切!哪有你这样?用得着人的时候随意使唤,用不着的时候晾在一边的。”啊冲把头扭向一边。 “如果我把它给你呢?”我把玩着舒彤送给我的那块精致的手表说。 “哪也不行!”啊冲扭过头来看了一眼它说。 “好吧!我自个去。”说着我做好起身的准备。 “跟我来!”啊冲先一步向他刚刚出去的地方走去。我赶紧跟了上去。 在路过吴晓玥的窗前的时候,我刻意向里面看了看,只见吴晓玥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相册,和夏丹一起神情专注地欣赏着,边看边小声嘀咕着。 夏丹见我们从她们的窗前走过,刻意抬起头朝我微笑了一下。我也向她回以微笑。 在小院的东北角果然有道通往后院的小门,来时一直没有注意到。之所以会这样,全仗墙上那片绿绿的蔷薇的功劳。我和啊冲从小院的东北角出了果园般的小院来到另一个别致的院落。说是院落其实是一个别致的小作坊。 一点也不显章乱,虽然里面的施设很齐全。北面有一间三面敞开的瓦房,里面有烤酒用的设备,地面上放着几个棕色的酒坛,密封着,酒坛上面还放置着一些取酒用的银色器具,地面很干净。刚进小院就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糟味,酒香夹杂在其中。 “所有的酒都放在这里吗?” “才不是哩!”那些酒坛后面还有一个酒窖,藏酒用的,从我爷爷那辈起,有几十年了!”啊冲得意地说。 “你爷爷?” “当然!这是我二叔家。” “哪个二叔?” “就是早上你们遇见的戴着白色毡帽那个。” “这么说,他们两家人是互换地盘了,难怪你对这儿的一切了如指掌,你也是这儿的吧?” “这个自然。” “为什么不回家?” 啊冲把头扭向一边不愿回答我的问题。 “那好!能说说这里的故事吗?”我指着面前的小作坊。 “我觉得你应该少打听,这个道理连小孩都知道。”啊冲皱起眉头,装作大人的模样。 “这可真不赖!好吧!送你一块手表,拜托你一件事。”我着实被眼前的这个小我十多岁的男孩给气了个够呛。 “你可别让我做对不起我姐的事,别以为我会上当。”啊冲自信地说。 “恰好相反!拿着!”我把舒彤送给我的那块纯白色的手表塞在啊冲的手里,“以后你姐遇到什么麻烦记得告诉我。” “我姐能遇到什么麻烦?哦!你也喜欢我姐?” 我一口气差点上不来,我真想替他的父母好好揍他一顿,此时此刻。 最终我还是忍住,我没有必要跟这样一个叛逆期迟迟未过的孩子计较,早晚会有人收拾他的,我想。 我和啊冲在里面大约待了五分钟之久,可这五分钟简直要人命。我想啊冲也不太喜欢我,可他只有跟我在一起,才能在阿丹她们面前装作成熟的模样,像成年人一样地说话,像成年人一样地抽烟,像成年人一样地皱起眉头。我不禁皱了皱眉头。 “走吧!”我说,“我们别在这里浪费时间了,兴许她们已经改变主意了。” 啊冲飞快地冲出后院。我笑了笑,然后跟了出去。 吴晓玥和夏丹站在梅花树旁看着我,露出神秘的笑容。没准她俩正在数落着我的不是。 “走吧!他出来了。”阿冲说。 显然吴晓玥和夏丹等我和啊冲有一会儿了。 阿丹上楼跟她的爸爸打招呼,啊冲说能搞到自行车,先一步冲出了小院。小院里只剩下我和吴晓玥两人。 我们两什么也没有说,只是并肩走在一起,一起走过小院,向南出了小院。那个时候我真想搂住她的手臂,跟她说:“一路有我。”可这样的话始终没有说出口,因为我不确定,她需不需要我的陪伴,我甚至连搂住她的手臂的勇气都没有。 我们在小楼外大约等了一分钟阿丹就出来了,穿着别致的彝族裙子,模样很俊俏。 “走吧!”夏丹说。 夏丹说完刚转身,一个彝族小女孩就迎上前去跟她打招呼:“阿丹姐,啊吧(对自己父亲的称呼)喊我过来帮忙。” “谢谢你,替我向阿耶(叔叔)、阿娘(婶婶)问好。”夏丹说。 “啊冲哥去借自行车了。” “知道了。”夏丹说完摸了摸那个小女孩的头。 小女孩像水中的一条小鱼,嗉地一下游开了。 夏丹笑了笑继续向前走,我和吴晓玥跟了上去。我跟在她们的身后反复打量着这个寂静的世界。 小镇人口不多,中午过后更是安静得要命,公路上除了我们三人外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辆送货的卡车呼啸着疾驰而过,每每我们都要站在路边小心避让。路上夏丹说,这里的周末可不是这番,热闹异常,我很欣慰我们没有选择在周末来到这里。 没一会儿我们三人就走出了小镇。为了等啊冲,我们在路边的一块废弃的水泥块上坐了下来。 这里的天空很蓝,也很透彻,寂静的午后起风了,一阵又一阵的微风慢慢掠过,想撩起吴晓玥那乌黑厚实的秀发,可略显无力。夏丹也呆呆地看着吴晓玥,而吴晓玥一直凝视着前方,脸庞安静优雅。 “啊呀!大个子!你想怎样啊?我一个人能推住四辆自行车吗?”啊冲突然站在我们身后十米开外的地方冲着我大喊,“快来呀!” “你们等着。”我站起来对身边的吴晓玥和夏丹说,说完转身朝啊冲那边走去。 “我们一起去。” 身后的吴晓玥刚要站起来,夏丹拉住了她,说:“等等,让他们试试。” 啊冲带着我又回到了小镇,东家取一辆,西家取一辆,总算凑够了四辆。我们一人推着两辆向西边走去,啊冲很吃力,一直都是歪歪扭扭,我看不下去只好先推着两辆跑到吴晓玥她们身边,把自行车交给她们再折回去帮啊冲的忙。我们一行四人总算顺利地骑着自行车离开了小镇,一路向西骑去。 公路两侧很荒凉,只有一些稀稀疏疏的青草和椭圆的沙子静静地躺在那里,不知什么时候起公路上掀起了一阵阵热浪,可温度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 “啊冲,以后还逞不逞能?”夏丹先打破了沉默。 啊冲并没有回答,板着脸。 “啊冲,你什么时候去上学?”。夏丹用温和的语气接着问。 “啊呀!姐,能别那么扫兴好吗?”啊冲有些不高兴了。 “跟我说这些没用,如果你不答应——”夏丹突然把想说的话收了回去。 “那也得等啊吧把摩托车还我才行啊!”啊冲没等夏丹把话说完就接着说,话语里充满了叛逆的味道。 “那可不行!你都多大了?还不得董事。改明儿我去跟你二叔说,让你离开他那里。” “别!阿丹姐,听你的去上学就是了,可你得容我把摩托车争取过来才行。不然谁说都不好使!” “不行,明儿我就去。” “好吧!反正我二叔也不打算让我留在那儿。你别为我操心了,我知道该怎么做。”尤其说啊冲败下阵来,不如说他其实也很迷茫,会不知所措,而且他很心疼他的阿丹姐。 我和吴晓玥边骑边听她姐弟二人你一言我一语很是受用,感觉浓浓的亲情就像盛夏的椰果一样的浓香诱人。 只是这个时候我们中的任何一个都快乐不起来,仿佛被关在四个收缩型的牢笼里一般。听天由命,尚能伸缩自如;蛮力抗争,反而抑郁得难以呼吸。 我绷紧了双腿,奋力地踩着脚踏板,一路向前冲去。 啊冲在我身后如野狼般地大叫着,我时不时地回过头去看看,只见他也奋力地追赶着,只是怎么追也追不上,大约五分钟后,他的声音就消失在我的身后。我越过了盆地,穿过了两座小桥,还穿过了一片人工栽种的油桐林,最后在一个小山坡边上停了下来,因为实在是蹬不动了,而且死寂般的旷野让我感到阵阵心虚,想是走错路了,只是沿途并不见吴晓玥口中的湖,尚有一丝侥幸心理,相信不久她们会追赶上来。 我把自行车丢在路边,爬上山坡,在疏疏落落的狗尾草地上躺了下来,仰望着天空。 “我超——超过你啦!哈!哈!哈!”四五分钟后啊冲的声音再度响起,就像卡碟一样。 “恭喜你了。”我对着天空说。 啊冲也把自行车丢在路边,爬了上来,像中弹一样倒在我的身边。 “你说我们把她们甩在多远的地方了?”啊冲激动地说。 “起码有十几里吧!”我说。 “那可糟糕!”啊冲坐起身来说。 “没事,等会儿就来。”我躺在草地上慢悠悠地说。 “那可不一定!”啊冲说。 “为什么?”我问。 “因为我们走错路了。”啊冲平静地回答。 “那你追我做什么?!”我跳了起来。 “我以为你在跟我比赛!”啊冲笑着不无得意地说,“这样不是更好吗?跟她们一起哪有这么潇洒。” “你放屁!”我一时间暴跳如雷。 “你才放屁!”啊冲看着我沉默了片刻才说。 我丢下啊冲,转身连滚带爬地冲下了上坡,取回自行车准备再折回去。 “你去也是白去!”啊冲坐在上坡上的草地上得意地说。 “啊?!” “你傻不傻?你不识得路,别再回到酒馆!呵呵!”啊冲仍旧坐在上面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 “她们一定会等着我们的。”我说。 “那你试试!”啊冲揪了一根狗尾草咬在嘴里津津有味地品尝着。 “你说她们会不会骑累了就在第一个岔路口哪儿休息一会儿?” “那是去大凉山的方向,你别套我了!” “好吧!你就在这儿等着喂野狼吧!我知道了,就在过第一座小桥哪儿有条不错的林间小道。” “你等等!”啊冲急了,连滚带爬地从山坡上滚落下来,忙不得整理一下皱巴巴的衣服就跨上了自行车。 我直看了好笑。 “你笑什么?还不赶快追你的朋友去?” “其实我并不确定她们会在那儿。” “你诈我?好啊!扯平了。”说着,啊冲先一步冲在了我的前面。我不慌不忙地跟在他的身后,心情好了许多。 “你们干嘛去了?”夏丹问。大约十分钟后我们在来时遇到的第三个岔路口延伸出去的一条看起来湿湿的林间小道上追上了吴、夏二人。 “问你的好弟弟。”我说。 “别问我!还是问这个傻大个为什么要抄远路?”啊冲说。 夏丹和吴晓玥彼此看了一眼相视而笑。 “我们刚刚还在打赌呢!在路口那儿。”吴晓玥笑着说。 “赌什么?”我问。 “赌你们会不会走错路。”吴晓玥说。 “那你是输了还是赢了?”我追问。 “我输了!”吴晓玥摇摇头,“输得心服口服。” “可我们赢了,把你们两都逗乐了,看!”我朝啊冲挤了挤眼睛。 “别说傻话了!”吴晓玥微笑着说。 “啊呀!肉麻死了!少儿不宜!”啊冲装作很痛苦的样子。 “对!吃奶的孩子离远一点!”我说。 “的确够受的。”夏丹也露出痛苦的模样。 “你们看!到了!到了!”啊冲指着远处一片银色的水面说。 我们都笑了笑,这回没人上当了,那只是一条银色的小河。不过顺着它一定能到达它的归宿地。 第五十五章最后的夏天(七) - 我本浪人卿本佳人 - 沐偶凡 “你能不能别打岔?”我对啊冲说。 “你指的是你们两的甜言蜜语吗?”啊冲说。 我伸过一只手摸了摸他的后脑勺。 “大个子,我们来一场比赛吧。”啊冲认真地说。 “什么比赛?” “你听好,这条路一直通往我们要去寻找的那个湖泊,我们从这儿出发,看谁先到那边,倘若谁输了就从悬崖上跳下去,湖泊的西边有一个悬崖。” “你说什么!”夏丹怒吼道。 “你干嘛提起这个事?”我小声地责备啊冲。 “对——对不起!阿丹姐,我——我——我——”啊冲吞吞吐吐地半天才说出口,“因为这个大个子特别像他。我第一眼就看出来了。” 我转过头去看着夏丹,夏丹早已泪流满面,只是摒住了声音。我再看吴晓玥,只见她屏气凝神,尽量装作很镇定的样子。 “你傻啊!”我一巴掌拍在啊冲的脑袋上。 啊冲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傻,即便再有委屈也不作抗辩了,低着头骑行着。他的样子让我哭笑不得。 “以后别再说傻话了。”夏丹温和地对啊冲说。 “都怪这个大个子。他干嘛要说那些傻话。”啊冲说。 这个时候我才意识到原来他一直记恨我和吴晓玥的暧昧。他觉得我不应该那么做,他把我当作从悬崖上跳下去的那个人了。 我们安静地骑行者,我尽量不去招惹眼前的这个男孩。大约半个小时后我们才真正到达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湖泊,一个对吴晓玥和夏丹来说曾经觉得无比神圣的地方,少年时代的一块净土。 金色的阳光洒满了湖面,波光粼粼的湖水不停地晃动着脑袋,仿佛它们已经淡忘了一切,眼前这些突然造访的不速之客也没有惊起它们的不安。仿佛一潭将会沉默到永远的死水。 夏丹轻轻地咳嗽了两下,然后低下了头。 吴晓玥装作淡漠的样子。 这种气氛突然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神秘的世界,经历过,却离自己越来越远,远到有一天不再相信它的存在为止。 我想,我们这一趟算是白来了。就这么回事,我想。我们把自行车停放在路边,可是谁也没有告诉我接下来该怎么做,于是我一个在路边捡起一根竹竿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边走边敲击着湖边的石子。 “喂!大个子!你不怕再迷路吗?”啊冲冲着走远的我大喊,然后也跑着跟了上来。“你们快来!”啊冲边跑边背对着吴晓玥她们喊道。 吴晓玥她们反应过来后默默地跟了上来,并没有直接回应他。 我们四人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走着,沿着湖边小径。 “看!快看!”吴晓玥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我回过头去看时,她掏出了手机,对着湖面上空的一群白鹭神情专注地拍摄着。 “真美丽!”夏丹看着那群白鹭说。 “大个子!”我身边的啊冲一只脚突然踩空了,整个身子向湖泊的方向倾斜,最后掉了进去。我因为专注于眼前的那群白鹭,等我反应过来伸手去抓他时已经来不及了。我没做过多思纵身跳进了湖泊,抓住啊冲的衣领,可当我奋身向岸边游的时候却感到了另外一个方向的力量。啊冲技艺娴熟地拖着我向湖心游去。 “哈!哈!哈!我本来想把你拖下水,可是不走运,没有拉到你的手,不过这会儿终于实现我的目标啦。”啊冲说完撇下我向岸边游去。 可当他游到岸边,双手杵着湖岸正得意地向上爬的时候我就在他的身后。我抓住啊冲的脚踝轻轻一拉,啊冲就整个儿掉进了湖泊。这会儿他已经精疲力尽了,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气来。等他反应过来想重新拉我下水的时候我已经高枕无忧地坐在了岸边的草丛上。 一旁的吴晓玥她们二人早忘了先前的事,伸着手等候在岸边,等啊冲一游到岸边就慌忙抓住了啊冲的胳膊,只是啊冲多少显得极不情愿的样子。 “好你个大个子!有两下子!”啊冲一上岸就训斥道。 正巧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我兴奋地接通了手机,可是没成想还没讲到三句话,手机就报废了,再没了声响。 啊冲乐呵呵地站在边上看着我。 湖面上空的白鹭在不知何时已经悄然飞走,也许就在刚刚我们恶作剧的时候。 吴晓玥干脆坐在路边欣赏着眼前的一切。 “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夏丹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们计划在这里过夜吗?”我说。 “那我们就走吧!”夏丹果断地说。吴晓玥站了起来,似乎对夏丹说的也没什么意见。 “糟糕!”我说,“我已经告诉老灰来这儿了!” “那你还不赶快告诉他别来了。” “好!”我边说边夺过了啊冲手里边的手机。 可没说到第二句,啊冲的手机就报废了。 “大个子真讨厌!”啊冲跺着脚抱怨道。 “真是多此一举!”一旁的夏丹说,“你即便不告诉他,他也不会真就找往这边来,他至多留在小镇上。” 夏丹早就看穿了我的心思。 吴晓玥只是笑了笑,仿佛她很明白我这样做的苦衷。的确,我很不愿意眼前的这个男孩就这样嚣张下去,没准哪一天他会遇到很厉害的对手。 “他真的打算要来吗?”过了一会儿吴晓玥自言自语地说,仿佛这个问题对她来说十分无所谓。 “不来了!他刚刚接到一个电话让他去那个地方,他不会来了。”虽然她并没有期待我的回答,但我还是认真地说。 “那样最好!” 是啊!他去陈苒那边会更合适一些,我想,那毕竟是很有脸面的人的生日聚会,她需要一个他那样的朋友。 回去的时候要比来的时候顺利得多,啊冲的激情已快消耗殆尽了,再没惹出什么乱子。 先前还火辣辣的太阳也逐渐败下阵来,慢吞吞不温不火地烤晒着我们的后背。公路两旁的景物也都清一色地披上了橙色的外衣,特别在那些偶尔摆动着的树枝边缘,看上去,它们更像是初春的嫩芽。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向后退去,无尽无休,只要我们还在前进。 脚踝周围明显感到一阵阵地酸涩,有些乏力了。吴晓玥和夏丹却依然表情很放松的样子,两只小腿缓慢而优雅地移动着,每过几分钟偶尔会奋力地踩上几脚,仿佛是要把积蓄已久的力量圆满地释放出来一般,总之,这趟行程一点也不费力,对她们来说。 啊冲温顺了许多,和大部队总是保持着一样的节奏,相比之下,我要显得另类得多。每当货车临近的时候我就会与她们分道而行,她们一边,我一边,连我都搞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只惹得啊冲怒气冲冲的样子。 “靠!你要干嘛”、“哇靠你怎么回事”。。。。。。 我可没有把注意力停留在啊冲身上。 风停了,它再也没有能力掀起吴晓玥的秀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优雅地垂落下来,每当她抬起头忘情地闭上眼睛的时候,它就伴着它静静地躺在她的背上休息一会儿。 “你干嘛?”夏丹轻声地问吴晓玥。 “在回味这一天的快乐。”吴晓玥微笑着对夏丹说。 “每一天都这样快乐才好!”夏丹满意地说。 “可是总有一天它会消失的。”吴晓玥惆怅起来。 “那是因为你的心灵太脆弱了。太容易被周围的环境感染了。”我插了一句道。 “着就是传说中的大喜大悲。”啊冲得意地说。 “胡言乱语!”我毫不忌讳地说。 “你说什么?”啊冲焦急地说道,“你知道什么?就你那样,按我们老师说的‘什么喜什么悲’那不快成隐士了?” “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拜托你赶明儿回去好好地两年书再来教训我。”我不屑地说。 这下可真够啊冲受的。 “你别打击他了,他现在需要的是鼓励。”吴晓玥测过脸来对着我说。 “那话儿说得真好,我想,如果当年有人这样对我说,我或许会有一个不一样的明天。”我突然想起了老灰的那句话。当然我并不赞同他的看法,我一直认为他和我一样,都是无可救药的。 我们安静地回到了小镇上,我和啊冲把借来的自行车逐一地还了回去,然后回到酒馆里和吴晓玥她们两会合。那时,夕阳已经快要落山了,一半插进土里,一半留在外面,我和啊冲他们一起坐在温暖的小楼上,等待着长辈做好晚饭,多少有些遗憾。 等酒菜上齐后,太阳刚好从山顶上滚落下去,之前染红的霞光照耀着这一座孤独的小楼。啊冲从一楼的柜台上取来了酒壶。我接过了他手中的酒然后逐一地给每个人倒上了一杯,正当和夏丹的爸爸饮完第一杯的时候突然想起了老灰,我在想,这个时候他总该也喝完了第一杯了吧?心头酸楚楚的。 等清辉的月光洒满小楼,天光逐渐暗淡下去的时候,我和夏丹的爸爸已酒过六旬,一壶酒就这样被我们几人分完了。夏丹的爸爸满意地拍了拍手然后起身下了小楼,回了北面的小屋。 我和吴晓玥帮忙收拾了残局,而等我开始入睡的时候已月上西楼。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