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射雕手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两座山丘之间,十人小队打马北去,神色匆匆。 十位腰圆膀阔的彪形大汉,脚蹬灰褐的狼皮靴,身穿棕黄的鹿皮裤,半旧的羊皮袍子斜裹于身。 肌肉发达似小山包一样隆起的赤铜右臂,裸露在萧瑟秋风之中,凛然不惧一旦衣着单薄就难以承受的秋凉。 他们的着装看起来像是广阔草原上粗犷豪放的高兰牧民。 但他们坐下骏马是高兰骑兵的必备良驹,腰挎弯刀,马悬硬弩,一左一右各悬一壶羽箭,箭簇崭新如新羽,即便是外行也能看出来,做工精良。 天空有久经训练的黄鹞展翅巡视,更有两个彪形大汉在前探路,另外八骑拉开半里的距离,随后呼应,虽马步匆匆,却防范严密,似松实紧。 看由南向北奔赴高兰的指向,看马背上左右搭着的口袋中圆鼓鼓西瓜一样的个头,应该是满载归来的狩猎者。 但他们狩猎的对象可不是野兽,而是苍天赐予的天敌,元武人。 每一个圆溜溜西瓜一样大小的战利品就是一颗元武人的首级。 元武乃诗礼簪缨之国,虽苟且于万里长城的庇护之下,却高傲地称高兰人为蛮子。 蛮者虫亦,所言高兰人不过是一群尚未开化不知礼义廉耻的虫豸罢了。 但这群虫豸实在是太过凶残善战,视知书达理的元武人如猎物,每每组队三五成群,以翻越长城南下侵扰,打家劫舍,猎取奴仆为荣耀,是为狩猎。 这支小队,风尘仆仆,看马背上鼓鼓囊囊的皮口袋,这次南下狩猎斩获颇丰。 穿过这片地形复杂的沙包起伏之地,再向北百里就有高兰重兵把守的军镇。 在那里他们才能摆脱元武斥候游击的纠缠,才可以松一口气,才有温暖舒适的帐篷,大碗可口的烈酒,安慰疲乏的光滑皮肤和柔软胸脯。这趟南下狩猎之行,才算圆满功成。 这一带地表斑驳,就像是百岁老妪的那张脸,千沟万壑,干枯晦涩。 这一带干燥少雨,风沙却特别的频繁,地面浮土被强风吹过,四下升腾,打个龙卷儿,铺天盖地,一片黄沙茫茫。 视线被大自然难以抗拒的威力,压缩在极小的范围内,自成一方昏黄世界,劲风拂过,沙尘如同黄色灾祸。 恼人的风沙来得快,去得也快,但生存期间的生灵却不得不面对挑战。 即便是危险滔天,还是免不了有人路过,富贵险中求的商队;刀口舔血,专侍杀人越货,打家劫舍的惯匪;最可怜的是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总是饥肠辘辘面有菜色的边疆流民。 还有边境线上杀不尽,死不绝的双方斥候散骑,影子刺客,潜伏的兵谍,藏匿期间无孔不入,不期而遇就免不了一场殊死搏杀。 谁是猎物谁是猎人就在黄沙张天的那一个瞬间。 十人马队都是猎人,而且都是经验丰富的老手,每年都南下长城掳取财货人口,这一次不过是每年大规模秋狩之前的一次小规模的探路而已。 这条路他们每年都走几个来回,去时弓矢满箭囊,归兮金银饱钱箱。 即便如此,他们行走期间必须保持足够地警惕,而且必须万分小心。 他们的两只脚在猎人与猎物之间徘徊,前一刻是猎人,后一刻很可能就变成猎物,猎杀与被猎杀只在黄沙覆盖的尺寸空间,黄沙退去才能发现,是谁抛尸血溅。 又有风扫过黄沙漫漫的平原,嘤嘤细声如女子呜咽,烟尘大起,遮天蔽日。 狂风拂过寥落沙丘,山丘上几根茕茕孑立的狗尾巴草矗立风中瑟瑟发抖,独领风骚。 风已过,尾巴草仍像是被伤及根本,颤抖不停摇摇欲断,由于抖动得太厉害,根系深扎的虚浮土地翻开,露出一丝狭窄缝隙。 缝隙中闪烁着三点不易察觉的寒光,像是漆黑夜里崭露头角的几点寒星,无边夜海上遥远的灯塔的微弱摇曳。 实际却是经过水磨石精心打磨出来的一支银亮箭矢的幽森反光和箭头后面一双冷酷而又俊美的明亮眼睛。 晦暗的昏黄中有苍影闪过,有更尖锐的声音低鸣,像是小孩子无关痛痒的几声哼哼,几声无泪的装模作样地抽泣。 烟尘尚未波及的蓝天,白云飘飘。 俯瞰大地的黄鹞悲鸣一声,被地面的一枝闪电突起的羽箭射穿,像一只风筝断了线,斜斜向远处飘去,一捧血水洒下长空,棕黄鹞羽四散飘零。 射雕手,前头开路的大汉心中微微一凛。 “有埋伏!” 他回身冲着后继马队大吼。 黄沙遮蔽人们的视线没有见到黄鹞的悲惨命运,强风呜呜得呻吟声吸走了大汉警告地咆哮,身后马队坠入一片黄雾之中,如同瞎子聋子一样,蒙头前行,并未引起警觉。 大汉的同伴神色微冷,朝那再哈一口气就匍匐倒地的狗尾巴草,抬臂,搭箭,拉弓如满月,引而待发。 一个十四岁大的少年,摘掉头顶伪装的唯妙唯俏的狗尾巴草,掀掉身上覆盖一层厚厚尘土的毛皮假衣,跳跃而起。 他一边俯视着带头大汉和他的同伴,一边拍打因为埋伏的时间过长而蒙尘已久已久的身体,灰尘四起。 少年的发髻上沾着几根未摆脱干净的狗尾巴草的残叶,略显滑稽。虽风尘满面却难掩清秀的面容,一双大眼睛闪闪发亮,灵动异常。 尘土飘扬中的少年,手执一把空弦的黄杨强弓,右腰挂着箭簇雪白的雕翎箭,左腰间斜插元武战刀,背负一面与肩膀等高的圆形铁盾,都是元武帝国的制式武器,毫无疑问他是元武国的游击。 少年冲严阵以待的两位高兰大汉嘻嘻一笑。 高兰人是天生的骑士和箭术行家,听风辨位的本领都不差,即便是潜伏高手中高高手,也只有一次偷袭的机会,羽箭飞行的嗤嗤声和飞行轨迹将曝光藏身之处。 继续躲藏,只能自欺欺人,甚至可能被封杀在藏身的坑穴里永远都爬不出来。 偷袭得手,大大方方地站起来,占据一个有利的突击位置,既可以摆脱自身困境,又可以吸引猎物的注意力,为同伴创造良机。 但从那一刻开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搏命也就光明正大地正式开始了。 面对两个彪形大汉的虎视眈眈,少年不并未转身逃走,反而手按元武战刀的刀柄,慢步顺着小坡迎下来。 第二章 荒原伏击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带头大汉旋转焦躁不安的战马,极目四望,试图发现少年隐藏的同伴。 “噗”的一声, 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就像是发生在几天前,数次破开胸甲,戳穿胸膛的噗嗤声听起来一模一样,就在身后。 而那时这声音在身前。 听到那种声音从敌人的胸膛冒出来,就像干渴的快要着火的嗓子,灌下一大碗爽口的烈酒,快意而满足。 熟稔的声音,不一样的结果。 这次倒下的却是背后弯弓搭箭瞄准对对面少年的同伴,胸口插着一根雕翎箭,仍在微微颤抖。 这名同伴的心神都凝聚在英俊少年身上,在箭啸破空之时才发觉不妙。 后知后觉的代价是自己的一条小命。 对爬模滚打在这种环境下多年的大汉来说,这个场景很熟悉,结局他也很清楚,不是敌死就是我亡,生生死死不过一念之间,一线之隔。 身边相伴数载,情同手足的同伴,瞬间就由生龙活虎变成一具血肉木偶,气息全无。 他涌起一股曝露荒野的老鼠,被猫儿暗中盯上却无处躲藏的惶恐,手脚冰凉,心也在往下沉。 遇到劲敌了,同伴已死,接下来很有可能轮到自己。 元武帝国飙风铁骑撒播在这片荒原的游击。 隐匿伏击、无声偷袭、暴起暗杀,令人防不胜防。 他们是这片黄沙丘陵之中斩杀不尽的蟑螂,生命力极其的顽强,又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嗜血而凶狠难挡。 大汉安抚躁动的骏马,抽出腰间的高兰弯刀,抚摸锋利的刀刃,感受到钢铁的冰冷,让他正在往下沉地焦躁的心,冷却下来。 黄沙漫天遮蔽视野,呜呜风声干扰天听,绝对是偷袭的好时机。 射穿黄鹞那一箭,少年游击天时地利运用起来如有神助,稍纵即逝地良机把握的完美无缺,年纪轻轻却是一个战斗经验丰富的老兵。 大汉目光所及,遥遥相对的另一个山包,又跳出一个少年,身材不及第一个少年高。 但年岁看起来大些有十五岁,身材更粗壮更结实,面容粗犷,略具雏形的络腮胡子更加衬托出他的彪悍有力。 仅仅两名少年就敢于埋伏狩猎归来的十人高兰马队? 在部落里,这个年纪的无知少年,给他提鞋都不配,更别提在他面前舞刀弄枪,不知天高地厚地班门弄斧。 没有金刚钻儿,就不干那瓷器活。 就算少年不知天高地厚,不晓得边境厮杀的惨烈,不了解高兰勇士的勇武彪悍,可能心存侥幸。 但飙风铁骑三军大将在高兰勇士心中的赫赫威名,可是尸山血海里一刀一刀拼出来,不可能瞎了眼珠子,派一对雏儿来给敌人义务练兵,无偿赠送战功。 这次伏击最大的可能就是才撕开冰山的一角,更加强大凶狠,生死予夺的攻势还在后面? 带头大汉匍匐马背上,用隐藏在马颈后面,久经战阵的双眼,极目搜索。 风声和沙尘中,连续三次强弓绷弦,箭啸响起,马队中又有三个前瞻后顾,不得要领的高兰勇士,应声坠马。 两支雕翎箭强横贯穿两人胸膛,另一人被更高明的弓手穿喉而过,即便他们有战马做掩护,伏击者依然能够见缝穿箭。 同伴的哀嚎终于让剩余的五位高兰骑士,透过重重沙尘黄雾,发觉情形不妙。 他们焦虑的聚拢一起,马头向外,马尾朝里,背对背地摆开一个铁桶一样的环形防御阵。 同伴的血并没有完全白流,至少没有被选中的箭下游魂,及时找到了元武游击的藏身之处。或者说第一波的攻击曝露了他们自身的藏身之地。 不愿意放弃马上优势的高兰勇士依旧巧妙的隐藏在高大马首的后面,对着三处弓弦嗡嗡作响之处,等待战斗来临。 秋风依旧,尘埃未绝。 三名偷袭得手,暴露藏身之处的元武游击,很识趣地从隐藏的土包中,砂砾下,将要枯死的茅草灌木中,踩着脚下的乱石堆,曝露在高兰勇士的面前。 他们没有停下脚步,更没有返身退走。 简单的沉默之后,当中一位不起眼的干瘪汉子吹了一声清冽的口哨。 三人配合默契地抛下无箭的黄杨强弓,抽出刀脊漆黑,刀锋雪亮的元武战刀,大踏步地迎向还有五人的高兰马队。 面容清秀的少年,也配合着就地抛下强弓、箭壶和盾,元武战刀在手,单人单刀跃下土包,朝已经落单的最前边的大汉奔跑。 眼前是个山坡,战斗经验丰富的高兰大汉,断不会主动纵马攀登,更不会舍弃马上优势下马步战。 他只会以逸待劳,耐心等待少年冲下来,生死一决。 敌不来,则我往之,高据骏马之上的魁梧大汉很佩服清秀少年战士毫不怯战的勇气。 “急着投胎啊!”小络腮胡子,抛掉强弓,俯身从黄沙之中捞出一支亮银枪的功夫,清秀少年已经冲下山坡。 眼看着追上已经没有希望,他仿佛被人抢了小媳妇,震天响地咆哮一声,杀意满盈。 元武卒一向争胜好强,悍不畏死,冲锋陷阵不甘人后。 清秀少年抢先一步,清晰的奔跑路径,虽无言语,但存在着拒络腮胡子于千里之外的意思。 “那个落单的归你,后边的归我们。”小络腮胡子大喊一声,也挺起亮银枪,朝围成一团,防范严密的五个高兰人冲去。 他的喊话如此的简单直接,大汉是你划走的战利品,剩余的我们包圆,不要过来争抢。 赤裸裸的把比野狼还凶残的高兰军中骑士当做任人宰割的绵羊。 马上的大汉瞅一眼马脖子山挂着的血迹已干,骨肉未腐的战果,抚摸前几天还饱饮敌人献血的高兰弯刀,暗自冷笑。 作为经常南下寻猎的高手,他一样连连获胜,斩首数十,战绩辉煌。 既然敌人如此托大,他巴不得两个黄口小儿,一起冲过来送死,正好顺便多捞两笔战功,凯旋返回部落。 但他也不得不提高警惕。 黄鹞飞得高,看得远,眼力又极尖,最是擅长寻觅敌踪,早早发现敌人的偷袭,可不是寻常的能够挽强弓,百发百中固定靶心就矜矜自夸的所谓神射手能一箭命中的。 眼前虽是一个不过十四岁的少年,但亮相的那一箭相当惊艳,弓法之娴熟,一箭即射穿善飞而又敏于躲避弓箭的黄鹞,即便是他也很难做到。 那一箭的水准,不啻于军中一流强手中的超一流的射雕手。 第三章 炼体士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灰头土脸的少年偏偏就干净利索地刺瞎了十人马队的眼睛,也隔绝了向周围同族求救的唯一的声音。 “看刀!” 少年顺着奔跑起来,一往无前的速度,从土包高高跃起,比乘马的大汉更高一头,对着至大汉的脑袋一记力势大力沉的竖劈,刀锋凛冽,刀势汹汹。 然而大汉更快,微微向前探出身子,递出在掌中温热已久的弯刀,如月的弯刃,后发先至,由上向下压制少年气势汹汹的刀锋。 战斗经验丰富的他,以静制动,蓄势已久。 少年冲来,跳起,挥刀的每一个动作都在他的预判之中。 作为一名炼体士,他的境界再次精进,接近炼体初境的瓶颈,隐隐有一举突破的迹象,这也是此次狩猎的成果之一,是他战胜强敌的自信。 他居高临下,占据地利,以逸待劳的薄薄刀锋之上承载着万斤巨力,这一刀之力,可以轻松的劈裂一块巨石,拦腰斩断一头野牛。 “叮”的一声。 两刀相击,火花迸射,刀鸣震耳。 大汉把握的火候恰到好处,探身,扬起手臂,扭腕,然后是蓄力多时,迅雷不及掩耳地劈刀。 莽撞冲击下来的少年,刚刚腾起,就被雷霆劈下的弯刀封在半空,活像一只蓄足力量迅猛弹跳而起的青蛙,冉冉升起升势未绝,就被一条蛇信子卷住,向下拉去,快速急坠。 一切都在预料之中,胜券在握的大汉嘴角溢出一丝讥笑。 对方还是太年轻了,徒有一股少年特有的血气方刚的冲劲,勇猛豪迈,但也鲁莽少智,不知进退。 想要成长成为像他一样老成持重,临危境而不急不躁,懂得蓄势借势的高手,需要对手的鲜血也需要自己的鲜血浇灌。 当然前提是今天少年的血不要流干,但他不会给少年这个机会,否则流干鲜血的将是他。 自视甚高的少年视大汉为待宰的羔羊,身经百战的大汉又何尝不是报以同样的眼光。 出刀的效果非常理想,他甚至预料中少年会像一只不堪重负的小马驹,被一击万斤之力的弯刀一边倒地压制,屈膝跪地,动弹不得。 然后他趁势补上一脚,踹在少年的胸口。 少年将会咳血倒地不起,失去抵抗之力,任其宰割。 大汉嘴角溢出的笑容未逝,异变陡起。 身体下落的同时,少年急伸左手,匆匆拍向大汉胯下骏马。 这一“拍”合情合理。 跟寻常人打个趔趄,将要摔倒,慌不迭地地寻找支撑,维持身体平衡的支点自救一样,顺理成章。 然而这一拍,少年的手掌却是紧绷,极快又极重。 “嘭”的一声。 少年稚嫩的手掌带着备受缰绳摩擦和刀剑磨砺而成的,与年龄不相称的老茧,‘按’在骏马宽大的额头上,像是鼓槌击打蒙皮大鼓的沉闷响声。 大汉是识货的人,少年这一掌是极富盛名的一种掌法――拍云掌,这一拍足以碎金裂石。 骏马长嘶一声都来不及,额头传来唯有少年和大汉可闻的骏马头颅碎裂的咔嚓声。 整个骏马四蹄离地,载着大汉一起平行倒飞。 “轰”的一声,撞在三丈外的乱石堆中,溅起十尺烟尘。 少年脚尖点地,如蜻蜓点水,不给大汉喘息的机会,紧追而至。 一击将敌人利落地击飞这个效果,只有实力超出数个级数的情况下才会出现。 对于一介凡人来说,十四岁的力气可以一拳打飞一只雏鸡,一脚踢开一只硕鼠,但同样的力气用在一条个头稍大的獒犬或者一头哪怕个头不大的牛犊,情形就完全不同。 看起来并不孔武有力的少年,仅仅顺其自然的顺势一掌,一匹马和马上的高兰大汉就平飞三丈外撞在一堆乱石上,如果不是乱石阻挠,这一人一马将会飞出更远。 即便这样,他们摔成一堆肉泥,人肉马肉掺和在一起,不分彼此。 烟尘蒙蒙中大汉咳一口血,探出头来,双腿被死马压住,动弹不得。 一向爱马如命的他,这时恨不得这匹跟随自己多次南下狩猎的骏马死的远远的。 他尝试用手推动已经失去意识,抽搐不停的爱马,无奈身受重创,先前的蛮力已经不复存在,仅仅挪动一点缝隙,够喘一口气,就在身体剧痛中不得不罢手。 追赶上来的少年,不客气的在补上那本应该是他针对少年的一脚,而且是在胸口。 他立马动弹不得。 “炼体士?炼体中境?”嘴角溢血的大汉不甘心地问道。 高兰盛行练体术,他本身就是一名实力不俗的炼体士,而元武国基本都是炼气士,身为元武国的士兵,少年居然炼体,大汉很怀疑自己的感知。 而且少年实力不弱,这一点他看走了眼,最近几天连番胜利战果颇丰的他一触即败,败得非常不甘心。 大汉更怀疑少年超越自己一个大境界,才能够一击而分胜负,那需要炼体中境的实力。 但对方的年纪实在太年轻,根本就是一个毛都没长全的大孩子,按照正常的修炼速度,打娘胎就开始,时间也赶不及,除非是个怪胎。 在这片大陆上,炼体术淬炼的是身体坚韧和无穷神力,分五境,依次是入门炼体境,金刚境,拔山境,倒海境和擎天境,传说修炼至巅峰乃是肉身成圣。 在五个大境界中,每个大境界又分初境、中境,上境和完美境。 一句话完美境才是那个大境界的终点,才实至名归,名实相副。 完美炼体士已经实力强横,举手投足之间,断金碎玉。 完美金刚境,则铜皮铁骨,神力万钧,是当之无愧的世间强者。 完美拔山境,完美倒海境的炼体士有力拔山河的气势,而后面的擎天境则是传说一般的存在,其实力之恐怖实不可言传。 “差一点!”少年话语不多,言简意赅。 三个字给予大汉一个肯定的答复,是炼体士,距离炼体中境还差一点。说话声中,元武战刀亮光一闪,大汉授首。 少年天资极佳,小小年纪已经初窥门径成为小炼体士,但实力骇然,一击万斤之力不在话下,是这个境界中一等一的翘楚。 拥有远超同阶的不俗实力,但距离炼体中境还有一步之遥,以他谦虚的本性,信口回了一声“差一点”。 他的确不是个修炼速度奇快的怪胎,但却是一个能够越阶毙敌的妖孽。 第四章 怕长大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黄沙之中,战马嘶鸣,叮叮当当的兵器碰撞之声不绝于耳,喊杀之声更是震天响,犹以一名少年的粗犷嗓音最为雄厚嘹亮。 几声叫声和临终咒骂之后,风退去,沙尘落地,喊打喊杀的声音也渐渐停歇。 血迹尸骨留在原地,狼群尸鸦会清理腐肉,狂风黄沙会埋藏尸骸骨架。 荒原将再一次黄沙铺地归于平静,就像什么事情都没有过发生一样,不露痕迹。 踏破烟尘,走出四个人。 倒拖亮银枪的络腮胡子少年滴溜着三个黑袋子,疾步抢在前面,少年身后一个双手插袖子的干瘪老头和两个牵马的彪形大汉。 十几匹战马,马背两旁上挂着滴溜当啷的战利品,有滚圆正在滴血的脑袋,也有磕碰在一叮当作响的高兰弯刀,硬弩和箭矢。 “哲子,这次老子宰了三个,军靴上可以比你多划两颗星。” 小络腮胡子将手中的三个黑袋子扔在哲子面前,右手驻枪,左手叉腰,神气十足地对哲子示威。 黑袋子里湿漉漉的一路滴血,里面是血淋淋的人头。 “昨天输给你两个,今天终于扳平了。” 元武之军以斩敌首记军功,一颗首级记一功,落在军靴上就是一颗十字星。 有血淋淋的脑袋在手,可以省去与刻薄难缠的军功文案不少唇舌。 “猛子,你落下一只黄鹞。”被称为“哲子”的少年指一指巨石旁边的一尾穿箭黄鹞,“以一当十!” 他坐在风化的斑驳易碎的巨石上,掏出一块柔软油亮的鹿皮,从水囊中倾倒少许清水,低头细细擦拭元武战刀上的血污。 抱着工玉成其事必先利其器的信念,他总是将自己的兵器保养到最佳状态,就像是他每次出击都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一样。 “什么时候去吧这只烂鸟捡回来的?我记得它死的可够远的。”赵猛凑过来坐到巨石上,瞪大眼睛,装出一副大惊小怪地样子。 哲子摇摇头,不想再这个问题上纠缠。 正如赵猛所言,这只黄鹞坠落在三百丈外,他兔起鹘落连续跳跃多次才找对地方,然后又两个跳跃轻松返回。 他修炼的第一套法诀叫做金刚踏天诀,修行的是神脚无敌,第一层青云踏,一步踏青云。 初窥青云踏之门径的哲子,腿脚利索,一去一回非常迅速,酣战之中的赵猛被黄沙遮望眼没有看到罢了。 “如果这只扁毛畜生也算,你捶烂的那匹圆毛也加上去吧,那个更大只,说不得还以一当百呢?”猛子酸溜溜地道。 他的骄狂气势已经下降,言语颇多不自信。 以前没有狙杀过高高在上的鹞鹰,这条关于与人无关的鸟军规他也根本就没有听说过,但以他对哲子的了解,这小子十有八九没有说谎。 哲子所言一旦成真,昨天输两个,今天可就要干净利落地输八个了。 “好端端的十匹骏马,被你砸烂一匹,功劳少去一份。”猛子不见外地坐在哲子旁边,继续酸道。 猛子的全名叫赵猛,人如其名,是个肌肉发达,脸庞棱角分明,长相威猛的青年。 他争强好胜,勇猛彪悍,是员冲锋陷阵从不含糊的骁将,大家都叫他猛子。 他的性格豪爽粗犷,但对待军功却像卖菜的老大娘一样,一点一滴十分细腻地与哲子斤斤计较。 至于被称为哲子的少年,则是个俊美的少年,举止优雅,行动敏捷,身体修长削瘦的像一杆长矛。 但他的黑色的眸子异常的明亮有神像一对发光的夜明珠,让人一见难忘。 右面额头上一道浅显的伤疤从眉毛之上斜斜飘过,非但没有毁掉他的英俊形象,反而平增三分英气。 “你没认真读军规吧?宰掉鹞鹰是一件大功,宰战马无功,如果自己的战马受损还有过呢,要被罚的。”哲子翻一下元武战刀,继续低头擦拭另一面。 哲子的元武战刀,刀身直且稍宽,刀背浑厚,颜色暗黑中透着一股红,像是在血水里浸泡久了要渗出血来,刀锋雪亮,吹毛立断。 “读军规吗?字认识老子,老子不认识它们。”赵猛嘀咕道,“把这只死鸟的脑袋拧下来,回去直接上报,看你能不能从火眼金睛的军功文案那里蒙混过关。如果能行,下次老子拧两个野鸡头试试能不能骗到战功。” “军规白纸黑字说的清楚,要整只鹞鹰才作数,不能跟对付高兰蛮子一样,只摘脑袋。”哲子纠正道,“你得读点书,年纪轻轻未来的路还长,总不能一辈子做游击。有点出息好不好。” “一辈子做游击怎么啦!吴老大还不是一辈子做游击。”赵猛不服气地寻找同盟。 吴老大身材矮小,身体干瘦,五根手指枯瘦如鹰爪,但却非常的有力量。鬓角灰白,微微驼背,蹲在旁边,小口喝着一囊烈酒,眼神平和地望向云雾缭绕的云峰。 如果天是穹庐笼盖四野,那么横亘在大陆西方绵延万里的龙断山脉,就是这十万里锦绣河山的西方尽头。 庞大山脉接顶连绵云层,山上的皑皑积雪与白云一体,像一个宽广无边的华盖,严丝合缝。 山脉的最高峰,也是这片大陆的千山万岳之首,称之为云峰。 世间流云从四面八方不断地荟萃而来,围绕它层层聚拢形成一片浩瀚云海。它高高的耸立直入云天,恍若山在云中游,由此得名。 然而云峰像一支巨剑刺破云层继续向上而去,没入无尽云层,山巅不可见。 冥冥之中,这片大陆没有比云峰更高的山峰,自然也就没有云峰更接近浩渺星空。 历经亘古久远的世代交替,许许多多隐士高人和绝世强者前赴后继地攀登山巅,接近天空,探索这片天地云层之外的秘密,结果都驾鹤云峰,不知所踪。 几千上万年过去,这片大陆的普通人们对这片云雾的了解依旧了了无几,唯一确定的是,对于人类而言,生存恶劣且踪迹罕至之处,却是妖兽的良乡。 跌宕山岚之中小妖密布,大妖纵横,甚至不缺乏修炼至顶阶强者的化形大妖。 每有闲暇就对着千峰之首,啜饮烈酒,这是吴老大的习惯。 这时的他哪里像是砍人头干净利索的元武游击,分明就是一个在庄稼地里忙活一天,坐在夕阳下懒洋洋晒太阳的与世无争的老农。 以斩敌首记军功的元武,每斩一颗首级,军功文案在备案的同时就在他们军靴上加一颗十字星。 吴老大军靴上的星星一层布满,又划一层,之后又是一层,层层压下,倒底斩首几何,数也数不清,只能看到横横竖竖的道道,好端端的一双军靴划拉的破破烂烂。 他军功累积极大,封瑞安候,却安贫乐道,愿意做一个沙里来土里去,整天在野外居无定所三餐不继的游击伍长。 哲子跟赵猛私下怀疑,高深莫测让人难懂的吴老大愿意来大西北这片不毛之地,愿意跻身九死难得一生的游击队伍,为的就是近距离一睹云峰真容。 但是其中有什么玄机,两位涉世未深见识短浅的少年嘀嘀咕咕半天也难得结论,不知道他是打算踏妖兽纵横的云峰猎妖,还是想追慕世外强者的脚步,穿越云层,攀云峰之巅,探索这个世界之外的秘密。 “我是看不惯官场上那点事,躲到荒原里徒个心里平静,耳根清净。谁知道碰上你们这俩话唠,让我一刻也不得安宁。”被打扰欣赏云峰奇景的吴老大移开嘴角酒囊,不悦地回应道。 他知道像往常一样,这两个小崽子争吵不了几句就会把自己带入旋涡,还是没想到这一次来的更快。 “还不一样?你怕耳朵被污,我怕眼睛受累。” 赵猛拔一根狗尾巴草叼在嘴里,仰面斜躺巨石之上,以手臂支头,懒洋洋地辩解。 “哎!哲子!”他忽然想起什么,翻个身爬起来,故作亲昵地捱近哲子,很期待地问道,“你最怕什么?” 四个人。 巨石上的赵猛,蹲坐一旁小口抿酒的吴老大,还有另外两闷声不说话,正以刀为锹,将从高兰马队缴获来的袍泽首级挖墓穴掩埋的魁梧大汉,停下来手上的活计,一起好奇地凝神倾听。 荒原上只剩下驱不散地呜呜风声和十几匹战马不安分的踏动,鼻子喷气的响声。 哲子年纪虽轻,明明稚气未脱,眼神灵动,油嘴滑舌。 虽然长了一副看上去少不经事的皮囊却不是一般的少年老成,却对身世来历守口如瓶,真怀疑他是混迹庙堂的一只老黄瓜刷了一层绿漆来装嫩。 到现在大家相处两年刀枪剑雨里的过命交情,也撬不开他那张嘴,都是他让别人掏心窝子,关于他自己的身世经历甚至家庭籍贯只字不提,同伍另外四个伙伴都很好奇。 “我怕长大。”哲子停下擦拭刀身的手,微微侧身闪避一下凑过来假惺惺的黄鼠狼,对着直入苍穹的雄伟云峰,沉思片刻说道。 最好永远都别到十四岁,可惜天命难违。 天命难违! 赢哲对着云峰怔怔出神。 第五章 红鹰传讯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风声继续呜呜地呜咽,两位勤劳踏实的壮汉沉默着继续铲土挖坑。 吴老大继续抿一口酒望向流云涌动的云峰,若有所思。 他被分到哲子入伍的时候,很怕这个皮薄肉嫩的少年,身娇肉贵,经不得折腾,过不了几天他就还得再回营房补充人手。 但大帅麾下掌印大将林功藏,脸色铁青,满脸丧气,很像刚死了儿子一样,冷冷地将他晾在一边,不予通融。 对于在军中资历战功均首屈一指颇有威望的吴老大来说,在军营得到这份规格出奇的冷脸待遇实属罕见。 与掌印大将多年战友,熟悉脾性的吴老大知道,掌印大将这次是把哲子硬塞给他了,没有道理和人情可讲。 吴老大他心情不愉地带上哲子,打马出城,权当他就是一个不久就会卸去的负担。 一个与掌印大将有关系的负担,吴老大很想知道,哲子是得罪了门阀出身,底蕴深厚的掌印大将,被恶意打发来送死的? 看少年办事勤勉,趋之若鹜的样子,一点抵触情绪都没有,倒像是委托掌印大将他编入游击。 难道有备而来,到游击小队打拼军功? 什么样的人会将生死置之度外,说服位高权重,地位尊贵的掌印大将,甘犯军中选拔游击的铁纪,还要摆给他吴老大一张臭脸看,一定要编入游击营做这份又苦又累,经常生死一念间的危险差事? 边塞守军都知道,游击基本就是在远离大营的敌境活动,经常与敌人短边相接的概率,如果没有点真材实料或者不够机灵,不过骑马出去转一转,然后马革裹尸还。 十万飙风铁骑里游击的数量不过百,但每一个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善战者,包括他戎马半生的吴老大,作为一个不败传奇,当初可是在军中竞技之时,接连击败数人才成为游击的。 这个被称为哲子的少年进入游击行列的方式也不合军规,来历也很神秘,到现在大家都知道他是“哲子”,仅仅两个像名字又不一定是名字的称呼。 什么样的经历能够让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少年拥有这样一份深邃如夜空,吞噬万物的城府,对自己的身世守口如瓶,即便是面对与他并肩战斗两年,共同经历过上百次生生死死的袍泽。 吴老大和两位壮汉虽然再一次失望而遗憾,但却默契的没有追问。 游击的生命就是像天上的太阳,东升西落,每天都不一样,今天油嘴滑舌,活蹦乱跳,明天可能就成为柴狗和乌鸦的果腹美餐,他们懒得斤斤计较。 赵猛却不可能这样就被敷衍过去。他讽刺道:“我还怕见血呢。”说完,挑衅地一脚将三颗人头踢到折子地面前。 “混账东西!”哲子咒骂中,转一下身,背对赵猛,继续擦拭元武战刀。 “小的时候盼望长大,长大之后反而盼望不要长大。你这副腔调倒像是在跟老子撒娇。” 哲子低头擦拭元武战刀,神情很是专注,对赵猛的讽刺恍若未闻。 被晾在一边的赵猛自言自语道:“这算哪门子答案,难道你想做个小孩被人哄着还来做游击?老子倒是想快一点长大,长个子,长力气,长实力……” “不如多识字,长知识,长头脑。”哲子用眼睛斜睨,刚刚擦拭过的锋利刀锋,插话道,“就算是长实力,功法秘笈可都是字写的。” “听起来你胸怀壮志,还不跟我一样是游击?”赵猛嘴巴里的狗尾草翘得老高。 “不过看你细皮嫩肉,倒像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哲子这个名字起得也是书香气十足,不对,贵气十足,奏折子,可是沾着皇帝宰相大臣的贵气。”说罢他拔掉嘴里的狗尾巴草,对自己的新发现很得意,高兴地哈哈大笑。 “要不以后喊你奏折子吧,张嘴就‘揍’你,我喜欢。”语毕,又是一通得意地哈哈大笑。 像以前许多次一样,哲子闷头擦拭军刀,不理会赵猛的玩笑。 赵猛一记重拳捶在棉花上自感无趣,两眼瞪天,像是在思考,像是自言自语,轻声说道:“你怎么会跑来做短命的游击呢,不花点钱买个军官,舒舒服服捞点军功,遭这份罪。一不小心,脑袋可就再也架不到肩膀上啦。” 我家可不是一般的有钱,哲子微微一笑。 “对于我来说,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紧接着他停下擦拭战刀的手,叹息道:“可有些事情要靠自己,再多的钱也白费,有的时候需要靠实力或者流点汗、出点血甚至要拼一条命。” “我呸!”赵猛吐一口唾沫,“不就贪图那点军功吗?如果诚心诚意叫声哥,哥让一份给你,帮你早点离开这块是非之地。大不了哥从头再来。反正哥是烂命一条,再怎么打拼也不可能拔山搬岳撼动上天。” 似乎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哲子暗叹一声,总感觉赵猛不像他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粗犷豁达,可他又打探不到赵猛的底细。 每个人都有迈不过去的门槛,以他的身份背景协助赵猛应该可以轻松跨过那道门槛,不过前提是他得先迈过那道不可与人言的天堑。 哲子将元武战刀翻转,雪亮的刀身如镜面一般反射天光,照在赵猛的眼睛上,少年眼睛微微一闭,脑袋歪向一边,反感地将嘴角翘起。 “还有哲子这个名字可是游击营给定的。”更准确一点,一手操办的是掌印大将和他的妹妹。 哲子举起水囊,倒水大肆冲洗刀身污秽。 “你省着点用水。”赵猛心疼地叫道,“在这个被遗忘的鬼地方,老天爷一年撒不了几滴尿,每一滴水都是我们的小命,省着点用,我们还要多撑几天,多积攒一点战功,老子也好早点晋升都尉,带上一旅骠骑,威威风风地过把瘾得意得意。” “你不是又缴获十几个水囊子,还差这点。”哲子就像是故意跟赵猛作对一样,哗哗地倒水,“不把刀锋磨得飞快,一旦需要用刀却不够锋利,失手被宰了,再多的水囊也是替高兰蛮子保管的。” 赵猛磨磨牙,想要再反驳回去。 贯穿草原的长鸣,撕裂冷淡清寂的长空,一抹红影从天空急速掠过,到得五人身旁,便是一团阴影。 赵猛一个鲤鱼打挺,跳将起来,狠狠地吐掉衔在嘴里的那根狗尾巴草。 “大红鹰!召集散骑归队的鹰啸。”吴老大抬头,眯眼道,“我们要敢快返回大营,这鹰这样叫法,我们听得到,高兰蛮子的耳朵也不聋,只怕回去的路不太平。” 另外四人望向天空,浓眉紧缩,刚刚获胜带来的喜悦之情,大红鹰覆盖上一层阴影。 元武军中有两种灵鹰。 一种是云隼,雪白羽毛与长天一色,飞得高望的远,而且眼睛贼亮,跟哲子箭杀的那尾高兰黄鹞鹰一样专侍侦查。 另一种是大红鹰,羽毛火红,挂在天空非常的耀眼炫目,叫声尖锐方圆数十里可闻,飞行速度奇快无比,专用于传导紧急军令。 “这么大张旗鼓的召集散落在外的游击,难道是广武大帝恩施四方,巡狩长矛城,或者和平降临,急招我们回去解甲归田?”赵猛讽刺道,“还是大帅昨天小米粥喝多了,今天还在犯糊涂。” 这种传命令的方式迅速有效,但简单粗暴,互相知根知底的元武人和高兰人皆明白。 “疯了,还是傻啦?”赵猛极其不满。 游击本就游无定方,击无定法,不暴露行踪,隐匿和偷袭至上。 如果按照这条军令南归,他们的路线再蠢的高兰蛮子都猜测地出来,还叫什么游击,划归飙风铁骑,光明正大地冲击敌营算了,但五人的小伍根本就不够骑兵众多的高兰蛮子塞牙缝。 即便赵猛像受了委屈,像个想要摔盆子砸碗的小媳妇儿,对这条军令冷嘲热讽极其不满,也只能发发牢骚而已。 所谓军令如山,作为一个最底层的小卒子,就算发号施令的大帅真是小米粥喝多了,发出来一条糊涂军令,他也得依令而行。 可如今他们已经越过事关两军生死的中线,深入高兰国境百里,要躲避四处巡逻的高兰精骑,马不停蹄地平安南归,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可能是找人。 哲子收刀入鞘,黄杨强弓塞进行囊,牵过黄骠马,舒展一下马鞍,仰望翱翔长空的大红鹰沉默不语。 十三哥陨落了吗? 算算时间,九月出头,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要轮到我了吗? 作为游击,混迹军伍,多次经历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凄凉境地,他都不曾眨一眨眼,但现在却浓眉紧锁,手脚如同元武军刀一样的冰凉。 踏镫马鞍,搂紧缰绳,赢哲挺直脊背朝云深不知处的云峰之巅望去。 他急切的想要踏上回家之旅拥抱双亲兄弟,又不愿意听到已经板上钉钉的噩耗,更不想去走,族人已经安排妥当的有去无回的未来之路。 虽然该来的终会来,就算是宿命,对于十四岁的他来说,来的也有点早,他还没有准备好。 第六章 斜谷遇伏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黄昏,古道,落阳谷。 落阳谷是就在荒原晃荡的元武游击的叫法,庞大云峰的阴影笼罩之下,黄昏时分就太阳落山,祝栖隐期间的各种生灵晚安。 这片大陆的两大死敌,睡梦里都要掐死对方千百回,睁开眼更是不死不休。 费时百年,穷尽元武千万人力修建而成的十万里雄伟长城,将不共戴天的双方一分为二,分据南北。 南方的元武国擅长筑屋守城,百稼种植,占据了江河纵横,沃野万里的南方半壁锦绣河山,而弓马娴熟,铁骑凶猛的高兰则是北方辽阔草原当之无愧的霸主。 长城与草原之间的狭长荒原和边边角角的无人地带,是双方忠心报国的英雄和热血沸腾的勇士,开疆扩土与保家卫国无尽无休的鏖战之地。 云峰南麓之下的荒原是长城的最西段,元武五大精锐之一的飙风铁骑与高兰英雄三部落中的木兰部落,在云峰无言的注视下,遥相互对峙,已经有几个年头了。 一重血迹刚刚渗透黄沙,就又泼洒一重,一层尸体未寒刚被黄沙掩埋,就又来一层。 尸体无尽,鲜血无尽,好在无尽的狂风搬来的黄沙也无尽。放眼一望,仍然是满眼黄沙的景象,黄沙之下的累累白骨经年累积,亦或有人记得,亦或无人记得。 落阳谷就云峰山脚下,元武与高兰国境线的最边。 黄昏中,五人被夕阳的余晖拉长了身影。 这次游击的日子尚短,收获谈不上丰富,斩首不过十几,马儿也只有九匹——本来十匹,一匹马被哲子击碎颅骨死得惨不忍睹——算是草草收工。 沿着荒无人烟的干涸河谷,五人催马疾驰,希望早点回大营复命。 这里最为偏远,赶回大营需要多走不少的冤枉路,多流不少的辛苦汗水。 但流汗总比流血好。 多走几里路可以避免遇到明亮如镜面的高兰弯刀,而且还是以逸待劳不知隐藏在何处的弯刀,可以少流血,甚至不流血。 他们距离军营太远,又绕路,还要警惕随时会出现的高兰狩猎者,一个不小心中了埋伏,刚才十人高兰马队的血染黄沙的血腥结局就会重演。 只不过这一次被埋伏的是他们,被埋骨黄沙的也及有可能也是他们。 隔着这么一段变幻莫测的荒原,心急如焚地地要想早日归营,却步步危机。 夕阳洒下一片金黄,黄土砂砾之间,犹留存着中午骄阳残留的燥热。 “小心!这里是个设伏的好地方。”专吃伏击暗杀这碗饭的老游击提醒道。 他勒住缰绳,少有的神色冷峻。 山谷两边凸起的丘陵,谷底沙包此起彼伏,谷道迂回婉转,视线根本放不远。 山谷不会变,沙包不会变,溪流走向植被分布,这些死物都不会变。 对于他这个比飙风铁骑更早来到西北荒原的老狐狸来说,来来去去这片眼前这片谷地也有几十次了。 这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一沙一石他都了然于胸。 但会变得是活物,是人,是高兰蛮子。 谁也说不准,那座熟悉的沙包后面,会藏着例无虚发,破甲穿心的冷箭,或者锋利嗜血的高兰弯刀。 但这是回营的必经之路,而且是相对其他道路比较容易被人忘却的一条路。 “这是最后一段危险路程,闯过去就可以畅通无阻直奔大营。”吴老大扭头对跟上来的两位彪形大汉道。“老规矩,我带两个小子先过,你们两个断后。” 两位彪形大汉无声点头。 吴老大就喜欢他们这一点,虽然像两个闷葫芦不说话,但做事扎实,让人放心。 不像那两个整天斗嘴的小屁孩,嘴巴没毛,办事不牢,一点都不让人省心。 他从军半生,带过的年轻后生来来去去,说不定比军靴上的星星还要多些。 但也不能怪他们短命,游击本就以命搏命。 野蛮的高兰骑士也不是吃素的,寻常士兵就像一只苍蝇,在夏天还嗡嗡活跃,大多都蹦跶不了半年,到了冬天就死得腿脚朝天。 但这两个整天油嘴滑舌,叽叽喳喳吵闹不休的小崽子,却像猛虎归林,蛟龙入海,越活越精神,到现在依旧活蹦乱跳,而且每战必互相攀比战绩军功,乐在其中。 他们头脑灵活,身手也是百里挑一的彪悍。哲子跟随他已经整整两年,赵猛跟他一年多了。两少年赚到的十字星已经覆满半个军靴。 就是一对煞星,适合做杀人越货背后捅刀子的勾当,只不过年纪略轻,刚猛有余柔韧圆滑不足。 赵猛是个直心眼,藏不住话,想起什么就没完没了地嚼舌头。 有名无姓的哲子也是个话匣子,而且见识不凡,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家伙,经常巧舌妙语,讽刺的赵猛哑口无言。 太阳懒洋洋的趴在山头,金光昏聩迷人眼,暖风徐徐,风沙不起。 吴老大微微眯缝那见惯明枪暗箭的双眼,审视两边光秃秃的山包,清幽的河谷。 “跟紧,机灵点。”说完,扬鞭催马,带头进入这片不毛之地。 赢哲和赵猛一左一右跟在身后。 两个大汉隐藏于谷口的巨石之后,悄无声息。 河谷并未完全干涸,中间一条小溪,他们曾经数次前来补充饮水,潺潺流水像往常一样浮动着几尾闲散的游鱼,远处成群的麋鹿羚羊逐水觅食青草,一切都祥和宁静。 许多人都在这骗人的宁静中,麻痹大意,有去无回。 一老二少,三个人六匹马,沿着崎岖难行的砂砾放慢速度,打算安静穿过河谷,不叨扰这些先到一步的过客。 这片荒谷是元武帝国西北边疆与高兰边境的中间,跨过这最后的隐晦地带,才有可能瞭望见在边境,骑骏马,披铁甲,巡逻接应的坚强后盾——元武飙风铁骑。 哒哒马蹄声中,响起一声口哨。 那是寻常的口哨声,像是骑士在召唤走远的战马,像是等到久候的熟人热络的打招个呼,像是风流倜傥的公子哥,看到漂亮的小娘子,带着兴奋,轻佻地挑逗声。 一老二少身处谷底,只有前进和后退两条路走,这时最不想见到人,尤其是高兰人。 他们收紧缰绳,勒紧马匹,神情肃穆无言,热燥的空气蓦然凝滞。 有埋伏! 这是一老二少的本能反应。 善于设伏的他们,对于危险的感觉也一样的敏锐。 第七章 礼尚往来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吴老大的千年不变得脸色迅速黯淡下去,像是巨大云峰遮天蔽日的投影。 他瞄一眼身边的两位少年,他们收起一向嬉笑不羁的容颜,赵猛手抚亮银枪的枪柄。哲子右手按刀柄,左手已经将背负的圆盾,拉至胸前。 前方骏马奔腾,烟尘微起,苍白岩石后面,驰出十一名高兰精骑,训练有素地整齐站成一排,拦住去路,为首一个青年打马向前。 小溪边的宁静被打破,麋鹿羚羊,惊慌失措地四下奔跑,小溪水花四溅,浑浊不堪,岸边有尘土扬起,混乱一片。 烟尘谢幕,露出一位貂裘青年傲立高头大马之上。 “元武人说,有客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我们高兰一族,虽待客的礼数不甚周全,却一向最是热情好客。” 青年长发披肩,身着一挂昂贵雪白貂裘,坐姿潇洒出尘,从骨子里散发出一股儒雅斯文。英俊面庞上的笑容,利如刀锋,狭长的眼眸眯成一条缝,闪烁着猎物进入陷阱的欣喜笑意。 举手投足间,指点疆场,挥斥方遒,不像个高兰蛮子,倒是很有元武儒将的英武气质。 马靠鞍装,人靠衣装,能撑起这身华贵扮相只能是木兰贵族。 一老二少互相对一下眼色。 贵族的小命一向金贵,轻易不会出现在边境。 如果在平时这就是一只大肥兔子,拧下脑袋,搜出能够证明其尊贵身份的玉牌,可是轰动全军的泼天大功。 三人应该一起在口中面向云峰跪拜,苍天有眼,待三人不薄。 尤其是渴求军功的赵猛,更应该面向云峰磕头跪谢,这一个脑袋至少能抵上数百个寻常高兰勇士,几十羽看得见射不着的高天鹞鹰。 游击们杀戮一生也只能在飞沙走石之中刨出来几只猛犬豺狼,运气不好还可能遇到不要命的疯狗,一个大意就会被反咬一口,少不了会搭上几条小命。 像这样,在鸟儿不拉屎,兔子不长毛的鬼地方,出现鲜衣怒马的公子哥,还嫩得像要滴出水来,绣花枕头一样的纨绔形象,实在可遇而不可求。 但现在情形不同,他们受军令急招,正火急火燎地赶回军营,没有这个时间,也没有这份心情。 而且对方却准备充分,埋伏在必经之路上,守株待兔,就跟几个时辰前他们埋伏狙击高兰人如出一辙。 刚刚伏击得手,敌首的血迹未冷,胜利的喜悦尚未退却,就又被高兰人反扑,五位游击暗叹一声,真是情势转换无常。 貂裘青年勒紧缰绳,稳住马匹,讥讽道:“各位不打个招呼也就罢了,还伤我兄弟,顺走我们视若生命的高兰骏马,这难道是自诩文明开化之邦的元武人,做客的礼数?” 他举止文雅,语气温和有礼,不像是见面眼红的敌对双方遭遇,反而像是在责问老朋友过家门而不入,有碍他尽地主之谊。 一副万里挑一好皮囊的貂裘青年,举止文雅地雄踞高头大马,心里乐开了花。 没有跟随大队人马拦阻在飙风铁骑的正面,而是剑走偏锋,蜗藏在即便是高兰也很少涉足的斜谷一隅。 虽然没有见到大鱼,只见到一老二少三只小虾米,收获差强人意,却也证明自己算无遗策,就像在草原行猎一样,陷阱布下总有收获,出手从不落空。 他对自己的妙算很满意,脸上的笑容自然很是洋溢,只等将一老二少落袋为安,军功独占。 处于劣势的一老二少,生怕对方有更多的埋伏,戒备中四下观望,沉默不语,坐下骏马心生感应,焦躁不安。 吴老大朝两位少年使了一个眼色。 对方十一骑,横在路中,观其气势,皆是百战之士。如果难以贯穿,他们准备原路退回有两位兄弟把守的谷口,易道而行。 而吴老大让他们先走,自己断后。 飞鸟箭矢般掠过头顶,一只体型硕大的鹞鹰落在貂裘青年缠绕手臂的镂花锦帕上。 鹞鹰这种飞羽最是难以捕捉,寻常的高兰猎人只要捕获出寻常的一羽即可获得一生都吃喝不愁的重赏,而元武的士兵只要像哲子那样射杀一羽,即相当于斩首十人的大功一件。 即便鹞鹰如此重要,高兰更是不惜重金悬赏以求但依然数量有限,寻常军队难以配有一尾。 貂裘青年手臂之上这种羽翼金黄的神骏鹞鹰更是罕见,是鹞鹰之中的无比珍稀的“黄金凤”,属于只有身傍大机缘之人才能偶获一羽的可遇而不可求之灵物。 青年摘下绑在黄金鹞鹰小细腿上的竹管,倒出卷缩的密信,读罢,用指肚亲昵地戳一戳黄金鹞鹰的小脑袋,满脸笑容。 “来而不往非礼也,你们的礼物在后面。”他用手指向一老二少的来处,终于抑制不住得意之情,哈哈大笑道。 马蹄声急骤如雷鸣,八骑从谷口奔来,摆开一字长龙,一骑衔尾一骑。 带头两骑异常矫健彪悍,各提着一个血淋淋的脑袋。 哲子元武斜拉铁盾战刀出鞘,赵猛亮银枪在手,三人并做一排。 吴老大沉声道:“事情不利,你们先走,冲出一条血路,回元武,我断后。” 分成两队也可以首尾支援,但也导致力量分散。不用说,那两个跟随自己十几年的手足弟兄已经蒙难。 “杀!” “杀!” “杀!” 长官下令,两位少年毫不迟疑,驱逐马匹并肩齐进。 两两配合,左冲右突,这是飙风铁骑最常用的冲击战术,即便敌方人多势众两少年也不示弱。 胯下百里挑一的宝马良驹,奔跑强健有力,身体隐藏在战马之后,随着马蹄的规律与战马的躯体一同共震,两少年一起朝发号施令的貂裘青年快速奔去。 擒贼先擒王的战术总是屡试不爽,而那位所谓的王就是那听起来满嘴斯文,实际却酸不可及的貂裘青年就单人匹马站在队列最前方。 赵猛在前,长枪挺起,借助胯下骏马的奔势,气势凌人地朝貂裘青年白皙的胸口刺去。 长枪配烈马的冲击刺杀一向是骑兵的杀手锏,但对貂裘青年来说这点威胁,不值一提。“真不讲究。”他敛起笑容,不屑地道。 对方并不答话,说战便战,干脆利落,让本想羞辱对方一番,过一番嘴瘾,顺便打击对方士气的貂裘青年生出意犹未尽的失落感。 第八章 完美杀局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他震飞臂上鹞鹰,轻拨马匹闪过赵猛的迎面次来的虽然快速凶狠却简洁直白的一枪,顺势抽出一把高兰弯刀准备对付跟在后面看似气势更凶悍的哲子。 高兰战斗曲如弯月,刀身比元武战刀窄而薄,刀身光滑雪亮,似乎更加的锋利。 谙熟冲杀之道的少年悍卒,结合坐骑的奔腾之势,马背的颠簸起伏的节奏,人马一体,配合默契,左右夹击。 两匹马交错而过,赵猛很轻易地被闪过。 攻击落空,他也不着恼,嘿嘿一笑,在擦身而过的那一个瞬间,熟练地反手一记回马枪。 他的目标不是戒备的无懈可击的青年,而是不深不浅地戳在青年的马屁股上,然后回撤亮银枪,速度不减,继续前冲,留下貂裘青年和屁股流血的战马给后面的哲子。 貂裘青年座下战马训练有素也禁不住屁股吃痛,嘶声跃起,几欲发足狂奔。 貂裘青年左臂发力,拉紧缰绳,依靠蛮力收拢双脚人立的战马,人马一体,就地旋立,潇洒自如至极。 配合默契的哲子,元武战刀已经割喉而至。 貂裘青年虽然立于险境,仍然临危不乱,左手施展神力,仍然操控缰绳,稳住嘶叫欲狂的战马,右手迅猛出刀,抽出一把元武弯刀,在人立的战马上横刀格挡。 这处变不惊,随机应变的一手,既从容又潇洒,颇有大家风范。 “叮!”地一声。 两刀交击,溅起火花无数。 二人的眼中俱闪过一抹惊异。 貂裘青年装饰精美的高兰弯刀,刀身亮如镜面,刀柄镶嵌璀璨珠宝,明显不是凡品。 折子的制式元武战刀上出现一颗米粒大小的缺口,貂裘青年掌中的宝刀,毫发未损。 貂裘青年的武器占了便宜,但这位炼体初境的少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在他炼体中境和宝刀的双重碾压下,一战而溃。 青年吃惊于炼体初境的哲子力气之大,几乎与他这个炼体中境的高手不相上下,甚至借助骏马的冲击之势,气势略占上风。 他本就是军中翘楚,同境鲜有敌手,眼前这位少年似乎逊他一个小境界,但元武战刀劲道十足,不输分毫。 元武战刀与高兰弯刀抵缠在一起,骑术精湛,伸手矫健的元武少年,抡起手头铁盾,劈头盖脸地朝貂裘青年猛砸下来。 这面防御铁盾又厚实又重,防御力惊人,用作重物垂直砸下,虽是权宜之计,但攻击力也不逊色,被砸中肯定被重创,直接坠马。 貂裘青年无瑕回刀自救,当然也不愿意凭借炼体中境的强横躯体,硬抗少年这用尽全身力气,携带骏马冲击优势的强横一击。 他一拳锤在铁盾圆心,铁盾受万钧之力的重击,应声裂成两半。 貂裘青年借助反作用回来的力道,身形飘然后退三丈之外。虽然双脚踩进黄沙土砾之中,满靴子泥沙,狼狈不堪,却已经立于战场之外,安然脱离危境。 那边赵猛与前面整齐一排的骑士不过几丈距离,不但不拉紧缰绳控制马速,反而匍匐马背,挺起长枪,状若猛虎下山,去势更盛。 猛虎虽猛,却吓不倒岿然不动的高山。 列成一排的高兰勇士们勒紧缰绳,安抚躁动的战马,不动如山。 在他们的眼中赵猛的凶猛冲刺,不过是困兽犹斗,垂死挣扎。 “砰!” 不出意料,舍命夺路狂飙中的赵猛与截路不退的高兰骑士,迎面相撞。 轰然声中两匹迎面相撞的战马,马颈断裂,身体侧翻倒地,哀声嘶叫。 被撞翻在地的高兰骑兵,单脚陷在浮沙中,立足未稳,又被赵猛瞅准机会将长枪贯穿胸口而过。 这一拨骑兵是貂裘青年读懂大红鹰传讯的叫声,集合附近的高兰勇士,挑选而成的的精锐战骑,远比五人之前遇到的那十人马队,战力更彪悍,战斗经验更丰富,战斗欲望也更强烈。 一骑倒下,转眼就有两骑迅速弥补空位,围上赵猛,两把明亮弯刀,一左一右,居高临下,刀刀不离赵猛要害,逼迫甚紧。 赵猛失去战马处于劣势,又以一敌二,几个照面就陷入被动挨打的困境,但却激发出了他的彪悍劲儿,舍弃后退,呼喊着,舞动长枪在夹缝中,一往无前地向前冲。 他可是百战悍卒,身材高大威猛力气又大,亮银枪舞动地呼呼作响,虽然处于劣势却战意更加汹涌,战力彪悍无匹。 太阳尚未西下,却被高高的云峰遮蔽,投下一片高大山影,将众人激战的斜谷笼罩其中,如同死亡的阴影在一老二少的头顶盘旋。 赵猛的处境尤其不妙。 哲子抛掉碎盾,离鞍弃马,凌空而起,元武战刀以泰山压顶之势斩向正面一骑。 那骑士挥刀架住气势汹汹的刀锋,却被哲子补上的神来一脚踏在他的额头。 骑士的脑袋像是被拧断的玉米棒子无力的耷拉在脖颈上,抛跌下马背,坠落地面,气绝身亡。 借助骑士之力,哲子一个鹞子翻身飘落在赵猛身后,二人背靠背,互为依靠。 高兰勇士的骑士之墙,首尾迅速围拢形成一道包围圈,将二人围在核心。 一位高兰骑士的战马,已经倒地半卧不起,摔在黄沙中的骑士的脑袋也离开肩膀三尺远,另一位则胸口被戳一个大窟窿,汩汩冒血。 哲子的亮银枪饮血建功,但他的肩膀也挂彩,血流不止。 “伤得怎样?”哲子问道。 “死不了。老子宰了两个,被蛰了一口,赚大发了。”赵猛吐一口唾沫,豪气干云。 身后马蹄声急促,回头夺回兄弟首级的吴老大,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为首两骑斩杀,心中挂念向前而去的两位少年,且战且退中杀将过来。 拦路的骑兵一个照面就被吴老大砍下马来,包围圈被重开一个豁口,但豁口很快就被后面追杀而至的更多骑兵填补,并在貂裘青年的指挥下在原来一层的包围圈又增加一层,吴老大也被囊括其中。 这里是位置偏僻而且地势低洼的河谷腹地,即便烟花传讯,远处的飙风铁骑,也根本看不了那么远,援兵是没有指望了,他们只能靠自己死战求存。 不得不说貂裘青年布下了一个完美无缺的杀局。 选择的地点既隐蔽又偏远,方便展开手脚,放手一搏,而且不用担心敌人增援。他还精挑细选,从饱战之士优中选更优,强中选更强。 第十章 后会有期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已经在炼体初境的瓶颈上蛰伏两年的少年,选择在这一刻破镜至炼体中境。 境界提升,实力暴增,哲子手上的力道也如洪水狂泻。 被食指和中指阻止的元武战刀,像是遇到了厚度可观却阻力有限的几层厚老宣纸,稍微迟滞一下,就摧枯拉朽地继续向前,刺啦一声,破开胸甲,破开胸膛,刀尖透后背。 发生的事情很多,那一刻其实却很短。 炼体高手在惊愕中钳制刀锋或者说仅仅是扶着刀锋,瞪大双眼,眼睁睁地看着元武战刀,在手指间前滑后滑。 手指间像是抹了油,任哲子的元武战刀进退自由。 战场破镜,秒杀同阶? 他在震惊中,睁着眼睛,坠下马,死了。 身后的两把刀杀到,欺软怕硬的少年闪过先到眼前高手的犀利一刀,两马交错而过,将他甩在身后。 哲子的元武战刀回缩至额头格挡住内层骑兵的弯刀,将敌人放近至身前,飞起一脚踏出。 “去!” 脚揣在高兰骑兵的胸口,他像个没有重量的稻草人,翻身飞落撞在背面的同伴身上。 战马受惊,失去控制,嘶叫跃起。 马上骑士双手举刀正与赵猛激战,突然失去平衡翻身坠马,被赵猛抢身向前,在胸口补上一个血窟窿,结果了性命。 “算你半个!”又建一功的赵猛兴奋地大喊。 哲子转过身,对面只剩下一个炼体中境,他催马向前。 旁观者清的貂裘青年在高处看的清楚,短短几个呼吸,哲子就破镜击杀一个炼体中境,踢飞一个炼体初境,彪悍勇猛,举手投足间灭杀同阶,具备越阶一战,势不可挡的夸张实力。 遇到硬茬子了,从短暂震惊中醒悟的青年,知道这是一个不一般的炼体士,对方年纪轻轻,战力却媲美木兰可汗麾下最实力强悍而善战的憾山勇。 而且他就像一把刚出炉的小刀,越磨越锋利。 那边与其貌不扬的矮瘦老头,仿佛一坛窖藏多年的陈酿,给人使劲搅动,坛底沉寂的渣滓泛起,劲道更辣,不动声色的将对敌的两位高兰勇士斩于马下,似乎游刃有余,实力隐而未发。 手持亮银枪的少年虽然肩膀挂彩,血染战衣,看起来岂是一句凄惨能概括。 但却激发出心底的狠劲,战力却丝毫未打折,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与对面的元武勇士以血还血,枪枪咬肉。 再战下去只怕…… 貂裘青年叹息一声。 在谷口仅仅牺牲两位勇士,就得以击杀击杀两个彪形大汉,让他做出错误判断,以为先行这一老二少比较软弱可欺,他存心围上来捉活口。 建功立业之心迫切,杀敌立威之意浓烈的他,暗悔好大喜功,没有趁着一老二少不备,先来一阵硬弩,射三人一个人仰马翻。 这里是斜谷中段的最深处,势单力孤的敌人求救难以得逞,但接连损兵折将的他同样也增兵无路。 眼见亲手挑选的百战之士一个接一个的像秋风过后的沙尘纷纷落地,他既后悔没有没有把握先机,先下杀手。 又后悔过于贪图机动隐蔽,结果身边的勇士也带的太少了一点,甚至一向倚重的得力干将铁沐错也弃之不用,战力有限。 一步错步步错,大好战机已经失去,再战下去胜负难料,现在有两具元武游击的尸身在手,所谓一名游击半个将,见好就收也是大功一件。 作为一个有血性的高兰人,他也有冲上去,搏杀一番的冲动,但作为一名合格的战场统帅,重在谋略而轻武斗。 “停手!”算无遗策的貂裘青年喊道。 他审时度势,决定停止这场已经了无胜算的杀五人很可能自损二十的搏杀。 酣战之中的双方,收起兵器,分列两排,怒目而对。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改日再战。”貂裘青年的轻描淡写颇有大将风度,满地高兰勇士的鲜血尸体似乎并没有影响他的心情。 情形正像他预料的那样,只要高兰停战,这一老二少奉命归营的游击是不会继续纠缠的。 “在下木兰宝鼎,不知三位如何称呼。” 对峙中三人乘机夺得尚未受惊逃走的战马,哲子更是骑一匹顺带牵两匹。 而赵猛则顺手将高兰人的首级挂满马匹,到现在他也没忘记保住自己的军功,幸好他知足,没有当着高兰人的面,将倒下的高兰人的首级一块儿割下来。 队伍分开两边,一老二少除去赵猛负伤,另外一老一少连根毫毛都没少,对面的高兰骑兵则连折十人,加上之前在谷口损失的两人,二十一人的马队,而今剩下十一人。 双方位置已经交换,走出斜谷就可以各回各国。 “老子,赵猛!”少年满身是血,凶神恶煞一般,大吼道。 “吴先!”吴老大平静地道。 “久仰英雄大名,果然名不虚传。”木兰宝鼎咬牙切齿地道。 是沾着高兰人的累累鲜血而封侯的“吴猴子”,那个在这片荒原飘荡了许多年阴魂不散的幽灵。 本将军被这黄沙迷了眼,竟然没认出来,不然一阵乱箭,先射你个刺猬。 “你没有名字?还是怕了……”木兰宝鼎转向默不作声的哲子问道。 他调整一下情绪,很好的将咬牙切齿的嘴型掩饰为嘴角溢出的一缕讥笑。 “你不配知道我的名字……”少年在大家诧异地目光下仰天大笑道。 “后会有期!回营!”他用命令的语气说完,在十一骑的惊异眼神中策马南去。 木兰宝鼎? 哲子暗笑一声,木兰这个姓乃是高兰族的三大王姓之一,这位木兰宝鼎可是新近崛起草原,年轻一代木兰王族的领军人物,扬名战场,锋头正健。 看其总揽大局,知进能退的品性,再加上偏守一隅这份独到眼光和守得住寂寞的耐心,哲子感觉飙风铁骑,日后恐怕是没有好日子过了。 但他不愿意报出真实名讳,否则这暂停干戈的局面立马就变成不死不休。 他不是贪生怕死。 十二岁就在边塞过着打生打死的军伍生活,担任的还是九死一生的游击,他其实对生死看的就像一碗清水。 无论这碗清水多么的寡淡无味,他既然端到了现在就希望他能够悉数发挥用场,而不是被毫无意义的泼洒在这道云峰荫蔽之下的无名小峡谷。 第十一章 历练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吴老大收紧两位生死相伴数年的兄弟的首级,拨转马头,与两位少年沉默前行。 那一刻他有一点失神,哲子仰天大笑发号施令的神态,颇有草鸡变凤凰,草蛇化巨蟒的蜕变,很有王者风范。 一向明察秋毫的吴老大暗想,被风沙迷了眼了,难道这小子是明珠蒙尘中,璞玉未雕琢,还真没看出来? 赵猛可没有这么容易装聋作哑。“境界升一重,威风也见涨,都能发号施令了。想要做老大了是吧?应该称呼您哲老大,是吧?” 哲子策马而行,不理会赵猛的冷语讽刺。 赵猛拍马追上哲子。“告诉你,这一仗,你斩杀两人,我也斩杀两人,还有一个平分,每人斩首两个半,我们扯平。” “你这个倒数第一,总是跟我这个倒数第二比,非要把自己比成倒数第二,有意思么?” 哲子哀其不争地训斥道,“你不要跟我比,应该跟军功最多,每次斩首最多的吴老大比,有点出息好不好。” 轻描淡写地斩敌五人,懒得跟小辈计较的吴老大,听两人斗嘴,微微一笑。 这两位少年都天资不凡,战绩更是彪悍,若换做年轻时代的自己,绝对没有可能斩获这番军功。 元武国民风彪悍,好习武弄剑,十二岁可从军,有不少像赵猛这样家事贫寒,命运惨淡的少年,凭借军功改命,建功立业成王侯,甚至不乏修炼者,比如哲子是个炼体士,比如他吴先一样是个行事低调的炼气士。 哲子十四岁,赵猛十五岁,哲子入伍两年,赵猛才仅仅一年。 大概年长一岁心气也高一点,赵猛不服气哲子的过人表现,免不了事事针对,战战对比。 但军中资历摆在那里,累积的军功一直都比不上哲子,更不可能跟他这个军功赫赫的老军头相提并论。 即便再优秀的战士,军功的积攒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道理赵猛当然懂。 理论这个道理需要长篇大论,坐在颠簸的马背上,地点不合适。 刚失去两位并肩战斗一年多,同生共死的袍泽,气氛不允许。 书读的少,口才不行,搜肠刮肚,生平所学也不过斗大的俩字――赵猛。 他憋屈地咽不下这口气,感觉如果能够一句话讲明白,这次论战还是会赢的。 “你等着,老子回去读点书,下次论理,一定不输给你。”赵猛气呼呼地不服气。 “也别忘记多存点血,今天可是漏了不少啊!”哲子讽刺道,“每次战斗都被戳个窟窿,小心那一天成为一只筛子彻底把血都漏干,那可就没救了。” 哲子话音刚落,赵猛龇牙咧嘴地哼了一声,像是是因为肩膀的疼痛,又像是被哲子的话语所伤。 好一会儿才恢复过来的赵猛打马追上,与吴老大肩并肩将哲子夹在中间。 “你真宰了一个炼体士?”他心有不甘地问道。 “三个!”哲子道,“刚才一个炼体初境,一个炼体中境!上一次,就是射穿鹞鹰的那一次,还宰了一个炼体初境。”哲子毁人不倦地打击赵猛。 “什么初境中境的?炼体士、炼气士不是凤毛麟角很稀少吗?怎么你说起来左一个,右一个,跟不值钱的沙子一样,随便睁睁眼,就一个劲地朝眼睛里吹。”对炼体的境界不甚了解的赵猛质疑道。 跟大多数的普通人一样,赵猛对实力强劲的修炼者心有向往,但与他们敌对可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回想起来能够从修炼者手下逃生,赵猛也是心有余悸。 倒霉的一天!赵猛心中晦气,今天一天见到的修炼者,比过去一辈子见过的都多,虽然他这一辈子也还没有活多长。 “鹞鹰也难得一见,今天就看到两羽,高兰贵族也一向藏在草原深处,缩头缩尾,今天还不是邂逅一个,而且小模样还挺帅。”哲子提醒道。 “下次一准宰了那个小白脸。细皮嫩肉,肯定不经打,这次就算他走运。” “他是炼体中境。”哲子提醒道。 “不是说修炼者都高高在上吗?怎么也做所谓的‘狩猎’呀,埋伏呀这一类不入流的龌龊事?”赵猛叹息道。 “在历练吧?也就我们倒霉遇上了。”哲子轻声说道,“鹞鹰也不常见木兰贵族也不常见,不都见着了。” “你也是到军中来历练吗?”马背上的赵猛沉默半响,问道。 夕阳西下,云峰的巨大阴影已经铺满山谷,宁静的峡谷中三匹骏马驰骋,三人的耳朵中只有哒哒的马蹄声和呼呼风声。 “是吧?”哲子沉默片刻回答道。 历练……躲藏……探探路径……真实的原因比这个要复杂的多,但他不知从何说起。 回到大营,赵猛自然就会明白,也不用他绞尽脑汁地搜索措辞来解释。 “我还是感谢你挡住那几个高手,不然我的脑袋可就真被那个高兰的小白脸带回去混军功了。”赵猛很有良心的致谢,道,“相处一年多,知道你是个狠角色。想不到,你是深藏不漏的修炼者,是个高手。” 哲子微微一笑,偏头看向真正深藏不漏的高手。 吴老大一如既往的神情淡然,执鞭催马,目视前方。 对两个话唠之间的谈话,只要不直接把他卷进去,他一向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只当是耳旁风,没听见。 “我可不是恭维你!”赵猛舔舔嘴唇继续道,“你小子可是这次游击的最大获益者,军功捞一大把且不说,但就破镜这一层是不是该表示一点什么?” 脸上的表情比狂风吹过的地面变换还快的赵猛,一脸市侩,哪里有半点表示感谢的诚意。 “什么?”哲子眉头微皱,斜撇一眼。 “那只不到二两肉的死鸟送我吧。”赵猛满脸贱笑道,“其实我也就是忘记了军规里有一只鹞鹰顶十颗首级这一条,不然哪里轮得到你这个箭术不精的家伙献丑,老子早就先下手为强,一箭把它给射下来。” 哲子嫌恶地看一眼‘贱术’极精的赵猛,猛抽胯下骏马两鞭子,想要摆脱这个恬不知耻的家伙。 “你凭良心拍拍胸脯,老子的箭法是不是不输给你。”赵猛一边挥舞马鞭,紧追不舍,一边没脸没皮地高声追问。 “要不,那两个炼体士的首级也赠送你吧?”哲子头也不回,快马再加两鞭,喊道。 “炼体士啊!还是免了吧。凭咱的实力射下一只鹞鹰还是绰绰有余,但要戳死炼体士,还是力有未逮,回头抹杀军功不手软的黑心军功文案头,头碰头一嘀咕,一切都白干了。” 赵猛略一思量,坚定地推辞道。 哲子嘿嘿一笑,讥讽道:“很有自知之明呀,我还以为你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呢。” 第十二章 没一个好东西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一老二少穿出谷底,视野骤然开阔,一千精锐骑兵列开方阵像一条黑线镇压在两国边境的中轴,将苍茫大地一切两断。 他们黑靴黑甲黑头盔,胯下战马是通体乌黑,飘舞猎猎的黑底战旗书写一个杀气十足的血红“赢”字,墨黑枪杆上挑着的枪头闪烁寒光和黑色面庞的马上悍卒眼睛雪亮。 他们是飙风铁骑,元武帝国五大精锐骑兵之一,唯一能够与高兰骑兵一对一迎面厮杀的彪悍铁骑,这一标千人马队更是重甲骑兵,那是精锐之中的精髓所在,那是坐镇全军的定海神针。 重甲骑兵军团,聚时是火把,散开漫天星,合拢一起形成铁蹄洪流,才有排山倒海的冲击力,这么零散拆开,分头驻扎战事不断的两国边境,实为不智之举。 他们亲赴两国边境,为紧急召回的游击们撑起的一片安全无虞的天空,但匆匆返回,身心俱疲返回大营的游击们,并不领情。 他们不明白倒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一向英明果断,用兵如神的西北大帅接连出昏招。 先是大红鹰招军回营,又是宝贝疙瘩一样的重甲铁骑分兵驻守。 不明白为何飙风铁骑大军压境,却又按兵不动的高兰精锐,在相隔一箭之地,严阵以待地驻扎防御。 旗鼓相当的两军虽剑拔弩张情势紧张,却没有谁愿意先挑起战端,双方皆默契地遥相对峙。 膀大腰圆的骑兵都尉罗元忠,烈马长枪,威武张扬地雄踞方阵前方。 “大将军,小人赵猛,战功彪炳的瑞安候吴老大手下,早就斩杀近百的高兰蛮子,他日累积斩千首,希望将军多多指教。” 路过的赵猛手握缰绳对马背上的都尉套近乎。他打拱施礼都做得相当熟练,一副斯文有礼的样子。 都尉这个职位带兵逾万,的确当得上将军这个称呼,但赵猛喊一声“大将军”,可就近乎谄媚了。十万飙风铁骑军中只有武安王,才能被称之为大帅,大将军。 赵猛热脸贴过来,捧给骑兵都尉罗元忠一顶高帽子。 都尉冷冷打量一番自来熟的少年,他本是将一万精兵的军中悍将,被大材小用,莫名其妙地委派到国境中线,带领千余甲士,做一个小角色,陈兵角落,餐风饮露被太阳曝晒。 作为一位宿将,他深知军机不可泄露,军命难违,但也难免心里正窝火,奈何不了军中大帅,但对眼前这位嬉皮笑脸的少年实在没有好脸色。 “等你斩千首之后再说吧。”他不领情地给赵猛的热情浇一瓢冷水。 方阵打头的十个标长飘来一阵讥讽的眼波,这些九死一生,从死人堆里爬出来进阶军官的骁将们自然不相信赵猛能够斩千首,立都尉。 元武论功行赏,无论富贵贫贱身份高低,斩千首可直接晋升辖兵万员的都尉。 但飙风铁骑成军二十年的历史中能够完成之一壮举的,至今唯有吴老大一人而已。 赵猛还打算套近乎的再贫两句。 骑兵都尉冰冷护脸之下表情异常冷漠,他对着赵猛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他意犹未尽地继续叽叽歪歪,冷冰冰地道:“大帅急令,游击返营,贻误军机,军法论处。” 被义正辞严的都尉拒于千里之外,识趣的赵猛谦卑地朝威武的骑兵都尉又一次十分恭敬地拱拱手,催马去追哲子和吴老大。 “做大将,就是威风八面!”赵猛与哲子肩并肩,后瞄一眼骑兵都尉,不无艳羡地赞叹。 在威武都尉打磨的整齐光亮气势雄壮的盔甲面前,刚从沙土堆里爬出来的赵猛自惭形秽。 “千人斩后,我也是统领万骑的都尉,跟罗大将军就平起平坐,一定打造一身更爽利的行头,骑五花大马,配重甲,带一队比他更威猛的铁骑。” 一心升官拜将的赵猛满怀憧憬地说道,而且继续频频后顾,投以艳羡的眼神。 “请拉紧帽兜,风大,不要闪了舌头。”哲子策马向前,神情专注。 “装模作样……”赵猛嘀嘀咕咕地安静不下来,“不就斩杀千把个高兰蛮子吗,时间问题,难不倒老子。难道你就不想做将军?不想做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我识不了几个字,懂得道理不多,这一条可是听说过。” “你是讽刺吴老大吗?”哲子瞥一眼,刚才差一点埋尸峡谷,死里逃生后就没心没肺的赵猛,悠悠反问道。 “鸡同鸭讲。”赵猛当然没有那个胆子挑衅吴老大。他把脸甩到一边,一副恨其不争的怒容。 有骑兵方阵坐镇中线,守护后路,再无被伏击之忧,三人撒开马蹄一路奔向大营。 西北战事频繁,与高兰接壤的数千里边境,平原与丘陵相连绵延无尽,人烟稀少,但黄沙退去,绿意渐浓,初秋的原野萋萋芳草和如茵绿树林成片出现。 接近大营的路上另一伍游击加入了他们。 那两个人突然出现在丘陵的上,厚厚的野草粘走了马蹄声,或者他们本来就骑着疲弱不堪随时就准备倒下的劣马,蹄声弱不可闻。 前面的一骑虽然看上去还好,但十四岁的哲子一眼就看穿他只不过在强打精神领路罢了。 后面的一骑瞎了一只眼,看刚刚结痂的血迹起,也就是昨天的事。 两人的护甲都破碎不堪,水囊食袋等给养物品都抛弃一空,剩下的就是被一老二少,一眼看到底的两个疲惫不堪的老兵,两匹随时倒下的劣马,两把缺口百出的元武战刀而已。 哲子和赵猛都跟随吴老大放慢马速等待那两人骑下丘陵。 “高老大,你还好吧?”吴老大皱眉问道。 “看我的样子能好到那里去?”精神萎靡的高老大,说话依旧恶声恶气,“我黑了一只眼睛,你难道两只全黑了?” 在从军前高老大是一名在自己那一亩三分地里的老大,说的难听点其实就是当地恶霸,脾气暴躁心狠手辣的无以复加。 有一天喝得糜烂,招子没放亮,糊里糊涂地惹上人命官司,而且招惹的还是有钱有势的官宦世家。 当他从宿醉中醒来的时候,早已经被五花大绑,捆个正着。如果他不选择流放三千里,加入元武军队,在行伍孤苦终老,就只有偿命一途。 高老大常年做恶霸打架斗殴又锻炼出一副好身手,打起仗来有一股不要命的狠劲儿,掌印大将很快就发现了他的长处,提拔他做一伍游击的伍长。 毕竟在行伍,能打是一个十分出彩的特长。 他街头称霸的臭的脾气实在不咋地,即便是面对像吴老大这样的飙风铁骑中的老资格也没有什么好脸色。现在坏了一只眼睛,本来就不多的耐心就也跟着瞎了一半。 第十三章 没一个好东西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与高老大相反,吴老大出奇的好脾气。“不是还有一只吗。”他淡淡笑道,“有总比没有强。” “睁着眼睛说瞎话,怎么不让你的两只眼睛都瞎了。”独眼有气无力地反驳。 两支马队交汇一起。 哲子下马,取出自己的两个水囊和几块干瘪的牛肉递过去,顺便牵过缰绳用多余的战马将两人胯下的劣马换下来。 “怎么回事?”吴老大把自己所剩无几的烈酒抛过去,问道。 “还能怎么回事,还不是那只该死的鸟。”虚弱不堪的高老大接过酒囊,狂饮一口,手指天空的大红鹰恨恨地道,“回头准备藏满毒药的鸡肉,喂那羽死鹰吃个饱。” “三个生龙活虎的兄弟,再立战功,按部就班地回营就可以升任标长,把挂在裤腰带上的脑袋,稳稳当当地架在两个肩膀上,这下可好,全没了……” 高老大声音哽咽,他的同伴坐在新换乘的骏马上,接过酒囊沉默的啜饮烈酒,咀嚼干硬的牛肉。 自从昨天从高兰人的埋伏圈突围而出,逃亡回元武,一日一夜不眠不休,滴水粒米未进,彻夜未眠,就在他们快要崩溃的时候遇到了这一老二少。 “你呢?两匹小狼崽子一根毫毛都没少,却把两头大笨熊的给折啦!”喝过吴老大的烈酒,啃过几口牛肉干,高老大的精神稍微振作一点,就赶快幸灾乐祸的到吴老大这里寻求安慰。 “一样的!都是昨天的事。”吴老大淡淡地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被逼过河是另一回事。”高老大可没有那么淡定,“可惜我的三个兄弟,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一腔热血都洒在黄沙里了。大将军这是唱的那一出,吴老大回去可得给弟兄们讨个说法。”高老大气愤地道,“简直是把我们游击的性命不当命,把军事常识视作儿戏。” “嘿嘿……”吴老大干笑着应和几声。 正在搭理两匹劣马的哲子,感到吴老大灼热的目光落在他的脊背上。 休息一阵重新上路,爬过一道丘陵,穿过一片树林,在尽头遥遥可见飙风铁骑飞舞飘扬的旗帜。 在林子边缘他们遇到了休息完毕,正上马准备启程的五骑。 其中四人还好,可是后面的骑兵牵着落后一骑的缰绳,马上的游击摇摇欲坠,维持自己不从马背上掉下来用掉了他全身的力气和所有精神,因为他断了一条腿。 “咋啦,宋老大,只剩一条腿啦。”高老大幸灾乐祸地叫道,“宋字三条腿,宋老大一条腿撑不撑得住?” “什么仅剩一条腿,你这只独眼龙别把咱看扁了,咱藏着的那条腿全活着呢,要不要你们家的娘们来检验检验?”宋老大斜眼睥睨高老大。 他虽然受伤残疾,但已经止血多时,精神尚可。 “看到啦!”吴老大调侃道,“那么长的唯一一条腿,一眼就看穿。” “吴老大还没死呀?脑袋还顶在脖子上啊,还是那般跟山一样得高,人也发福哩?”又高又壮,坐在马上比吴老大高两个脑袋的宋老大回敬又矮又瘦的吴老大。 “咱们是折了一条腿,你们可是折了五个兄弟啊。”宋老大继续寒碜道。 “是啊,蟊贼就是跑路是有天分,只剩一条腿还能逃到咱们前面休息一段。不晓得当初是怎么被困进笼子里,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剩下投身军伍一条出路的。”高老大揭短道。 与高老大一样,宋老大也是获罪流放边塞。 当初他们这一伍的五位兄弟是繁华大郡有名的梁上君子,俗名就是小偷,而且是那个行当中的佼佼者,从来就是偷得到,逃得掉,想偷谁偷谁,从不失手。 艺高胆大的他们盯上了郡中首屈一指大户家中价值连城的传家宝。五人合计,做完最后一单凑够养老的钱,就金盆洗手,回乡娶个贤惠媳妇,过安稳的小日子。 月黑风高夜,夜深人静时,翻墙而入,等待他们的却是重重机关,最终五人被一座铁笼子给困得死死。 本来被绑上公堂,偷窃未遂也不是什么大罪,关个一年半载也就又是五个身手不凡的大盗。 可他们开罪的富户不在少数,都对五人恨之入骨,趁机落井下石,使了大银子,五人就稀里糊涂被发配边疆充军来了,而且进门就是游击。 做小偷这个行当有个优点,就是对危险天生感觉敏锐,身手又灵活,几年下来别的游击都死伤半数,频频换人。譬如哲子就是前年被掌印大将强塞给损了兄弟的吴老大,而赵猛则是补去年的缺。 但这五位小偷偏偏就是一直的兄弟齐全,人马从未折损,这一次仓猝回营,另外两伍合计五位袍泽蒙难,而宋老大这一支,仍然五人全在。 哲子很是怀疑,有过做小偷的经历,是不是容易将逃命保命的本事练得炉火纯青。 “彼此彼此,”宋老大干笑道,“恶霸也就欺男霸女在行,遇到高兰人就只能屁滚尿流,逃命都不利索。” “大家兄弟相聚不容易,不说这些大煞风景的话了,早些回营,交了军令,找个馆子一醉方休,作为游击活着是一中荣幸,大家可不要浪费了。” 吴老大终止了他们之间毫无意义的互相讥讽。 “兄弟们去时脑袋架在肩膀上,归来已经是一抔黄土,刀枪无情,生死有命,就算只剩一只眼睛,我老高也得感谢上天待我不薄。”高老大感慨道,“回营!一醉方休!” “哥几个还能再见一面,还有酒喝,可真得感谢大帅的红鹰传讯啊。” 宋老大老气横秋,半真半假地道,既像是在附和高老大,感谢归营的召唤,又像是在调侃大帅的糊涂军令。 见惯生死的战友们好久不见,打开话匣子,互相添油加醋地挖苦讽刺很快的转为恶作剧地对着臭脚丫子当做京城花魁完美无瑕的脸蛋,极尽恶心之能事的揶揄奉承互相吹捧带高帽子。 作为两个毛都没长全的大孩子赵猛和哲子根本就插不上话。 “比赛谁先到城门,怎么样?”实在被恶心的不行,赵猛想出一个可以快速摆脱这帮老兵油子的提议。 “一言为定。”机灵的哲子事事争先。他再一次抢先纵马狂奔,语毕已经超出两个身位。 赵猛咒骂几句,打马跟上而上,又叫又骂,紧追不舍。 “小崽子抢跑!”后面的游击炸了锅。 “吴老大带出来的没一个好东西!”高老大怒吼道。 桀骜不驯的游击们因为慢半拍而大声咒骂,却没有人肯示弱,好胜心起,全都鞭打骏马,奋起直追。 第十四章 赢者通吃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十位游击一路纵马疾驰,蹄声如雷,狂飙如风,来到这座小石头城。 十万飙风铁骑的大营就设在这座远离元武腹地,突兀的耸立于草原上的四四方方的小石头城之中。 小石头城很简陋,简陋的有一点萧条,城墙由巨石堆砌,城内的一应建房筑屋的材料也都取材于石头。 平时坚固耐用又防火,战事一起则是牢不可破的营垒和唾手可得扔下去毙敌的重武器。 此地距离高兰很近,原本无城,不过是一片荒芜,乃是战功卓著的武安王,亲自督导砌石建造。 武安王乃是当今广武大帝的三十九弟,十五岁从军,十六岁斩敌将,一路从元武东北杀高兰蛮子至西北境,累积军功为大将军王,灭大小部落三十余个,碾碎高兰外线三十余边城,镇压西北深山之蛮夷十六族,斩二十将杀两王,是赢氏帝族近百年来战功彪炳,无人能及的骁将。 尤其是广武三十年,北境雄关之战,一旅锐骑突破敌营,战绩耀眼。 那一战精锐铁骑的幸存者也造就了今天飙风铁骑的雏形,从此武安王带着这拨人马筑城西北,在于高兰人的交战中,越打越强,才有了今天飙风铁骑的十万规模。 这座石城见证了武安王的崛起和丰功伟业,也是元武帝国对好战的高兰人的武力威慑,它突兀于长城之外,就像是坚盾前方的一根锐利矛尖,抵刺在高兰的胸口,因此得名尖矛城——不服气的高兰人当然称之为石头城,它也名副其实是石头做的。 穿过宽阔厚实的城门洞,一条青石铺出来的主路径直通向大帅府,帅府的左边是鳞次栉比屋檐相连的骑兵营,右边是宽敞阔大的练兵场。 所谓的小石头城,其实就是一座筑石为壁垒,架木为营帐的大兵营。 士兵吗,总是离不开兵器护甲,而兵器护甲可都是铁制,来源于铁匠铺;士兵也是人,自然离不开吃喝拉撒。 所以大路两边的各种吵声震天的破败门面,小店商铺都是为大兵服务的,尤以铁金铺,酒馆最为兴盛。 今天与众不同,大路两边原本吆喝吵闹混作一团的酒馆,还有没日没夜叮叮当当个不休的铁匠铺子都悄无声息。 与大军集结肃杀一片的军旅气氛不同,在将逝的天光下,安静之中透着一份祥和与慵懒。 路面干净的一尘不染,虽说这青石大路每天都有兵卒打扫,干净是干净,但今天这路面似乎被打扫了千百遍之后,又用袖子给抹了一遭,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贵气。 路的尽头那一抹平淡的不起眼的青和灰,被黄金甲胄渲染成一片金灿灿的夺目颜色。 金盔金甲反射西下天光,军容整齐肃杀。 这也是帝国最精锐的金甲御林军。虽然仅仅只有一百位,但他们都身份金贵的高手,拱卫皇城重地,寻常难得一见。 尖矛城偏远又在作战的前方,很少有远自京城的贵客。 但凡有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灭国劲旅的调动,封侯拜相的主将升迁,或者伏尸百万的大战在即有大帝亲信的钦差驾到,基本都不会是好事。 主政西北的大将军王,当今广武大帝的排行三十九的弟弟,武安王,端坐在石路尽头主位,露出黑色甲胄的脸庞,面色冷峻,似有不悦。 十位骑兵大将披甲执兵陪侍在后,而替午安王把盏的掌印大将林功藏,神色焦急地不停望向城门。 客位上是一位银发无须,手持拂尘的苍老太监,神色甚是安详。他的装扮是一身的锦缎白衣,白袜白鞋。 他是李公公,皇帝信赖的近侍,三朝老奴,从广武大帝登大宝至今,没有令大帝心焦的大事要处理,轻易不会离开京城。 大红鹰出城传讯到今天已经是第二天。 本来就交浅言浅的主客双方,初次见面时的流于表面的热情敷衍过后,情绪像桌子上的那杯掌印大将斟满的茶水,本来热络沸腾,现在已经冷却安静。 在李公公的身后是被称之为左秃鹰右獒犬的两位得力内侍,旁边十位金甲金盔的御林军统领与十位骑兵大将遥遥相对。 御林军统领金南安的肩膀上的一只大红鹰,正在啄食统领喂给它的鲜肉。 这只大红鹰,体型硕大,一看就是矫健善飞的良禽,它的小腿上拴着一节用于传讯的细细竹管。 “第二天啦!”双手插袖躲避的秋寒老公公喃喃自语。 进入九月份,南方还是小阳夏,这西北的寒意已经能够浸入骨头里,想要御寒再简单不过的是添加几件厚实的衣裳。 衣着单薄的他,虽然裹在体贴下属为他披的一件白狮皮的厚实软披风之下,奈何还是手冷。 而一向与他朝堂不对付的大将林功藏对他这份遭遇视而不见,没有为他去做那件吩咐一声就能完成的简单工作。 心知肚明的武安王也没有怪罪林功藏公报私仇。 这老太监万里迢迢,不辞劳苦地赶到这座不起眼的西北小城,干的正是不讨人喜的勾当。 老太监好面子,没有当着寒冷钢铁覆盖之下的大将军王武安王和掌印大将林功藏的面,示弱的默运玄功或者取出异宝驱寒。 “人选众多,也没有必要就非得是他,如若赶不及,改换一下次序,只怕结果都一样。”飙风铁骑的缔造者及统帅武安王道。 “只怕有人不肯,不然也不需要这番大阵仗。”掌印大将望着城门口,铁青着脸道。 这句话似乎别有所指,是说大将军王急招游击的手法过于霸道夸张,还是暗讽阵容豪华的金甲御林和老太监? 一生戎马,被太阳晒得皮肤黑如锅底的武安王的大黑脸,依旧淡然,看不出异样,但老太监的嘴角若有若无地抽搐一下。 “在游击营多历练几年,说不定还真可以结果不同。”掌印大将补充道。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长幼有序,岂可悖逆。”老太监声音轻而细却不容反驳。 “哪就等着啰!”掌印大将的声调略带嘲讽。 “可这都第二天了……”老公公嫩如莲藕的右手,不耐烦地捋一捋白如新雪,细弱纤丝,由数十冰蚕吐血而成的拂尘。 “公公放心,十万飙风铁骑,军纪严明,令行禁止。召唤归队的将令一出,各路游击守着金山银山,也必定弃之而归营,就算遇到火海刀山,也必将纵马急返。 武安王可以不安抚身份尊贵的老太监,但他绝不允许有人质疑飙风铁骑的铁血军纪。 “哪就再等等吧……”老太监声音阴沉地道,“希望陛下不要等不急……” “来了!”一直目视城门的掌印大将,不客气地打断老公公的絮叨,喊道。 下马进城,赵猛跟随十几位游击想要拐弯转去营房,但哲子执缰在前,一马当先,朝着石路的尽头走去。 “这边……”赵猛停下脚步提醒道。 哲子回头报以鬼脸,挑衅地朝他勾勾手指头,继续走向那张熟悉的脸。 赵猛皱皱眉头,不甘示弱,牵马亦步亦趋地跟了上去。路边持戟而立的卫士,甲胄的金灿灿反光让他有一点睁不开眼。 吴老大也无声得跟在后边,他对这个报名不报姓的神秘少年,有诸多猜测,难道是真的,他姓赢?看他的去向不言而喻,答案不久就会揭晓。 整个小城似乎瞬间安静下来,只剩下哒哒的马蹄和军靴踏地的声音。 路边兵卒的目光都注视在这奇怪的一老二少身上。脚步稳健的哲子似乎很坦然,赵猛却感觉有点迈不开步子。 “是老十四吗?”常年军旅的武安王,面色黝黑,身穿黑盔黑甲,站起来就像是一座黑色的铁塔。他声音洪亮,回音在小石城的街道回荡。 “我是赢哲,三十九叔。”少年回答。 赢哲这个名字好呀,那一年他坐在一位老人的膝盖上,老人一手擎着个小茶壶哧溜哧溜的喝茶,一手搂着他的小腰,告诉他,“赢哲”这名字的寓意是:赢者通吃。 第十五章 我命由天不由我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十四侄好手段,在西北从军两年,三十九叔竟浑然未觉,好歹你叔也号称西北民情军务一手掌握,你这不是打你叔的脸么?”武安王朗声道。虽是抱怨,大家都听得出他心头欢喜,对少年很是赏识。 “三十九叔言重了,赢哲本想悄悄地来,悄悄地去。” 这个去,有可能是离去,也有可能是死去。 身经百战,见惯生死离别,尸山尸海,修罗地狱的军旅铁汉不由得眼圈一红。 “自家人,不用这些虚礼。”武安王的大手一把扶住,走到跟前纳头便拜的赢哲,悲伤耳语道,“你应该已经猜出来了,老十三陨落了。” “是!我知道!花开花落按次序,轮到我了。”赢哲回答道。 “哎!”武安王拉起赢哲,大手重重地拍一拍少年的肩膀,叹息一声,说不尽地惋惜。 “请两位王爷节哀顺变。”老太监颤巍巍地站起来,甩一下纤柔的拂尘,搭在左臂上。 他长发如雪下颌无须,白眉如霜低垂在脸颊两侧下垂至肩,身体一晃就像两条通体纯白的小蛇一样十分妖异的颤动。 光滑白皙的皮肤也保养极好,双手白嫩如婴儿,平滑的脸上更是没有一丝的皱纹。 “老奴此行的目的,想必殿下已经知晓。” 这个皇子从小都不是一般的难搞,作为宦官之首,修为高深的大修士,他可没少大材小用地在深宫高墙之内,替皇子们劝架拉架,每次都少不了赢哲,每次都是他把其他皇子揍的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搞不好还折胳膊断腿。 被称为殿下的赢哲沉默地点点头。他是皇十四子,武灵王赢哲。 看到这位宫中最长寿,统领十万宦官首领的数百年的老太监,他就想起帝都的三位老而不死近乎妖的老怪。 白发老妖不过其中之一,传说寿元近千年,号称熟知宫闱晦史,帝王隐故的皇家秘典,乃是历经三代元武大帝,铁打的皇城流水的天子,天子换得勤,百官换得更勤,老太监的地位却固若金汤,数百年稳如泰山。 除了眉毛头发白如雪,看不出半点老态的首领太监统辖十万宦官,靠的可不是长寿混来的倚老卖老的资历。 且不说老公公的门人故吏如藤蔓爬布朝野,甚至更有甚者,瓜熟蒂落为主政一方的一品大员,抓不到老太监的把柄却不介意望风奏事的御史们,背后诛心的称之为“阉党”,而老公公自然就是“阉首”。 老公公本身的修为,在深宫大内也是首屈一指无人能望其项背。 无尽深宫,惶惶大内,唯有他一人可无视罗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金甲御林军,天衣无缝密密匝匝的阵法禁制,自由出入深宫内院如闲庭信步。 派这么一位举足轻重,实力强横的大人物,万里迢迢来寻他这个近百个皇子之中的老十四,可见盼望他回京的人们是下了多大的决心,动用了多大的代价。 即便他撒泼耍赖,不肯回京,也一定就将他强行绑回。 经常撒泼耍赖的赢哲自认在京城声名狼藉,但却一向顶天立地,敢作敢当,临阵脱逃这等为人不齿的把戏还没玩过。可京城里办事向来滴水不漏的大人们,不会留下任何可乘之机给赢哲。 “哎!”声音尖细的老太监,百忧千愁地一叹,转而尽职尽责地催促道:“时间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大限将至,再也经不起耽误,还请殿下收拾停当,速速上路吧。” 上路这个词,实在不吉利。就跟眼前的老太监一样的碍眼。 深宫内院是表面平静如镜,实际暗流涌动,嫔妃宫娥各有山头,广武大帝的近百子嗣也是拉帮结派,摇舌鼓唇,拳来脚去,明里暗里斗得不亦乐乎。 这位表面不温不火,白衣白发的老公公可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的纯净的一尘不染。皇城之内的每次打架斗殴,他可都是一边倒地偏袒赢哲的对头。 所以即便是温言软语,赢哲都不一定对他有他乡遇故知的热情,更何况这只千年的白皮狐狸,还有意无意地出言不敬。 大概是意识到自己出言不祥,老太监又道:“陛下在宫中召集诸皇子,殿下这里位置偏远路途遥远,回到京城少不得要花上一天功夫,还请早一点动身,勿使陛下牵肠挂肚。” 几天已经过去了,回京还需要一两天的功夫,也不差这么一时半会的功夫。催命的老太监这么急不可耐,无非就是怕误了那“上路”的时辰,至于是广武大帝牵肠挂肚还是别的什么人牵肠挂肚,赢哲冷笑一声没有说出口。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从踏上返程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打定主意要返回京城,从斜谷破镜的那一刻起,他就命中注定要去走那一条九死一生之路――其实从出生那一刻就已经注定。 “有什么事尽管说,只要三十九叔办得到,一定不会推辞。”武安王拍拍赢哲的肩膀道。 对于十二岁就从军的赢哲,这位大将军王打心眼里喜欢,而且褴褛下垂的衣袍掩盖下的军靴,密密麻麻划满的十字星,足见赢哲英雄出少年,战绩不凡,很有自己当年稚气而又英武的模样。 “帮我这位长官,在京城寻个位子……”赢哲回身对吴老大道。 “不需要!宰杀草原的蛮子我可是游刃有余,对付朝堂上的毒蛇猛兽,我是心无余劲而力又不足。”吴先拒摆手拒绝赢哲的好意。 “这个小事一桩。”武安王道,“吴先,累积军功已经封侯,飙风铁骑的职位除去十个,他有资格任意选择。” “这位小弟,非常渴望读书,帮他找间书院。”赢哲道。 “我比你大一岁!”赵猛像个初次相亲的十八岁的小娘们,背对众人,红着脸,用缰绳抽打马鞍,一副只有婀娜的少女摇摆起来才动人的扭捏。 在众多大将面前,他很老实持重地没有自称老子。“皇子了不起啊,还能逆天改岁数?” “这个好办多了。”武安王置若罔闻,微笑道。 “我只说要读书,可没说要进书院。”赵猛无力地嚷嚷道,“你不要胡乱做主。” 赢哲回望他一眼,若有所思道:“我看他是块读书的好料子,就进太学院吧。” 第十六章 我命由天不由我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太学乃是元武帝国的中央官学,而且远在京城。 在西北只手遮天的武安王在京城可是有心无力,他转脸看向李公公。 “没问题!”李公公很配合地点头道,“时间正对,太学院里饱读诗书的大学士,满腹经纶的御史大夫们正敞开大门求贤若渴地招学生,给皇子们做伴读呢?” 这位十四皇子出了名的难搞,只要他不要闹出什么幺蛾子,老老实实地返京,让他能够顺利交差,就算卖官鬻爵掏点银子出点血他都认了,何况进太学读书这么一件小事。 “那就麻烦公公举荐一番,进去太学深造成国家栋梁之才。”赢哲笑道。 “啊……”改变命运的时刻,赵猛张嘴欲辨,却被吴老大一记凶狠的眼神封住了口。 他心里依旧不服气,十四皇子了不起啊,想把人丢那个院子丢那个院子,一个只认得自己名字的军队武夫,也能进太学院? 这是元武帝国未来的北疆猛将对帝国灵武大帝的最后一次抗议的惩罚,关进太学院――亿万莘莘学子挤破脑袋想进去,却唯有一座独木桥可入的最高殿堂。 吴老大拱手行礼,神色复杂的看着赢哲:“末将有眼无珠,未曾识的殿下真身,这两年来有所怠慢,还请殿下大人有大量,不要见怪。” 这是文邹邹的客套话。 不过也是实情,这些老兵油子对新来的从来都没有什么好脸色,使唤起来就像是在使用牲口,别的不说,在头一年里,四个老大的洗脚水,赢哲就倒了有一千盆子。 十四岁的“大人”微微一笑:“这两年在将军麾下多有增益,虽说不上脱胎换骨,但已非吴下阿蒙,不然我也不会如此命活到现在。谢谢将军教诲。”赢哲诚挚回礼。 希望我教给你的能够帮到你,话到嘴边,吴先发觉嘴角发苦。 吴老大带过的少年来来去去,也不差这一个。 虽然这一位的身份不同,去法有所差别,只怕跟他前面的十三个兄长一样,最终还是要去的。 埋骨黄沙,还是葬身妖兽之口,似乎也不必太过计较。 他下意识地转首望向高耸入云的云峰,沉默不语,这时候他最想做的是抿一口烧刀子烈酒。 “还有你,小弟,好好读书,早点在太学院学有所成,抓紧时间追赶大哥的不世军功。”少一岁的赢哲拍拍大一岁的“小弟”的肩头。 他转身欲走,回头又神神秘秘地说道:“太学可不止是一个读书识字的地方,你可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入宝山揣一块石头就出山啊。” “我听说过太学是什么地方,我不识字又不是耳朵聋听不到。”赵猛继续用缰绳抽打马鞍,嘟囔道:“还有你,我也知道,你要去干什么?” 赢哲回身看了一眼生死相伴的两位伙伴,对白发苍苍的老公公报以挑衅性地微笑:“上……路……吧。” 老公公挥一挥手,御林军统领牵过一只体型庞大如象,狮身鹰首的坐骑。 它黄金一般的身体和一对雄健有力的大翅膀,脑袋白如初雪,鹰喙红如鲜血,锋利如刀。 它是狮鹫,一只二阶灵兽。 御林军驯养不少灵兽,多是珍贵异种,其中大多是一阶,而这只狮鹫是为数不多的二阶灵兽中的一只,相当于炼体士大金刚境,修士的炼气中期,御林军拿它宝贝的不行。 “我送殿下回京!”掌印大将抢身上前拉住狮鹫道。 “我认得回家的路,舅舅。”赢哲笑道。 “我不是这个意思!”林功藏讪讪道,“这个畜生一向生人勿近。” “我知道,从军的那一年,我爬到它背上,想跟它亲近亲近。它立马就不近人情地把我给掀下来了,现在想一想,跌得屁股还疼呢。” 赢哲掰回准备偏向一边的狮鹫的鹰脑袋,握住它的长长尖嘴,挑衅地凝视狮鹫的双眼。 狮鹫目光闪烁,想要避开,尝试几次都摆脱不了赢哲的手掌。 “那时我是小炼体士,制不服你这个二阶的小兽,不过现在我是炼体中境,再敢造次我就捏碎你的鸟嘴。”赢哲威胁道。手指用力,炼体中境碎金裂玉的力量,澎湃到狮鹫的尖喙上。 不服气地狮鹫使劲得摇摇脑袋想要摆脱,赢哲又一拳砸在狮鹫的后脑勺上。 “骨头很硬是吧?” 对于灵兽来说,一阶结妖丹开灵智,四阶天赋苏醒,七阶口能言,十阶才化形。 二阶狮鹫灵智已开,听得懂人言。 这位霸道又顽皮的小皇子在皇城是有名的泼皮小恶霸,动不动就将它麾下的灵兽拉出来,带出御林军兜风玩耍,不服气就挥动拳头饱揍一顿。 轮到它时,碍于众兽之首的威严,它很要面子的一闪身,将赢哲掀倒地上。 此举大受众兽追捧,作为教训赢哲的英雄,它在伙伴们面前很是得瑟显摆了一阵。 当时赢哲的境界比它略逊一筹,但实力相当,吃了小亏的赢哲恨得哇哇直叫,但却奈何不了它。 消失两年的小恶霸又回来了,境界跟它相同,但实力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被握在手中的血红鹰喙就像是被夹在一个牢不可破的铁架子上,无论怎么挣扎都纹丝不动。 后脑勺被重拳一击,一阵的头晕目眩,前膝一软,狮鹫跪倒在地。 它知道小恶霸的威胁绝非虚言,一向被宠溺的高傲惯了的狮鹫不得不温顺地低下骄傲的头颅,长长的鹰嘴几乎触地。 “从今天开始,你这只又胖又蠢的狮鹫有名字了,就叫……大黄吧。”得寸进尺的赢哲扔给狮鹫一个贱名,不容商量。 一向心高气傲,自命不凡的狮鹫听到这个呼唤小狗一样的名字,差一点,两眼一黑晕过去,但苦于口不能言,又不经打,含泪默认了赢哲的‘赐名’。 早有侍卫将黄骠马上,赢哲的物品打理完毕,搬到狮鹫的宽阔鞍子上。 耐着性子任由赢哲训斥狮鹫的李公公,瞥一眼身后的御林军统领。 统领心领神会,震动肩膀,已经肉足水饱,精气神都在巅峰的大红鹰,抢先一步,飞掠长空。 “大黄,走也!”赢哲一跃而上狮鹫的阔背,敲打狮鹫的脑壳子,命令道。 心里冒火的狮鹫一跃而起,长翅震空,掀起一股飓风。 “再会,各位。”赢哲凌空对灰尘之中的众人喊道。 “一定要回来呀!”赵猛冲着高空的身影喊道,“我们还比拼军功呢?” “我命由天不由我。”赢哲高喊。 悲怆的余音在暮色渐沉的小石城回荡,全城的人都听听地清清楚楚。 “哎……”尖矛城中,武安王,林功藏,老公公,吴先,赵猛,御林军还有飙风铁骑的将领们以及许多的知情者,站在石板长街上仰望远去的背影,都禁不住哀叹一声。 又要折损一位年轻有为的好皇子啦,不过这位也忒年少了一点。 “都是这小子闹得!”尖矛城最像样的酒楼之上,高老大与一起归来十余位游击老手看着渐行渐远的黑点,撕咬一口鸡腿,狠狠咀嚼几口,道:“老子因此折了三个同生共死的兄弟,还赔上一只眼,下次见面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扒了我的皮吧,我都省得脱了!”旁边的游击打趣。 整层酒楼大快朵颐的游击们哄笑一团。 “这都是命!”宋老大手中抚摸断腿,感慨道,“猪往前拱,鸡往后刨,都是命。” 这位曾经的惯偷,听起来是在说这是游击的命,也好像是在说这是赢哲的命。 “干了这碗酒,祝我们的游击兄弟,武灵王好运。”宋老大举碗道。 大家起身附和,端起酒碗一饮而尽,包括刚才还恨恨不已的高老大。 在外野餐露宿,喝的冷水都带着沙土味儿,干牛肉都是沾着黄泥干草一起啃下肚的游击们,一旦坐在美味佳肴摆满的酒桌旁,除了关心杯中酒,碗中肉,哪里还会再去关心别的。 目送赢哲远去,他们就继续推杯换盏,大吃大喝,不醉不休。 “我们也回京复命吧!要快一点,落在十四皇子的之后,陛下怪罪下来,咱家可担待不起。”老公公对金甲御林军道。 闻言,十位军事素养不逊色飙风铁骑的金甲御林军,集合百人卫队准备返程。他们是颇有道行的炼气士,可以御剑飞行。 “还有你,未来的大学士,国家栋梁,一起走吧,载你一程。”这一句玩笑中带着暗讽中的话,说的是只认得自己名字的赵猛,修为更是点滴全无的一介武夫赵猛。 第十七章 给我下来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赢哲骑在狮鹫背上,只听到耳边呼呼风声,两侧流云急速倒退,两年前他也曾驾驭一阶的灵兽飞上云端,但那是京城的上空,飞行的时间和空间,甚至灵兽的飞行速度都深受限制,人与灵兽皆不能敞开尽兴。 从尖矛城到京城,不远万里,狮鹫像是一只脱离牢笼的困兽,使出浑身解数,极度卖力地力扇动翅膀,看得出它的心情很是雀跃。 从京城到尖矛城也是万里之遥,但被老太监束缚,没有放开翅膀使劲狂飙,这一次总算穿云破雾过上一把瘾,心情说不出的舒坦。 飞出西北的荒芜边疆,飞进长城之南,借助暮色便可看到,崇山峻岭之间,号角连营,旌旗蔽空的西北青甲军驻扎在长城内城,与长城一体像一面坚盾护卫着元武,而飙风铁骑就是凸出坚盾的锋锐矛尖,逡巡在盾前。 西高东低的元武大地,再向前便再无天险,是一马平川的一片平原,绿林成片,湖如镜面,自西向东的条条大江大河如同白色闪光匹练,乃是富裕安详的鱼米之乡。 正是傍晚时分,农人在块状的田地劳作,渔夫撒网江上,遍地牛羊在低头吃草,袅袅炊烟,飘上空来,不禁引起赢哲的食欲,肚子很配合的咕咕叫两声。 不解风情的狮鹫,忙里偷闲,扭头瞅一眼,被赢哲骂一句笨鸟,一巴掌又将它扇回去。 几只在空中展翅,优哉游哉享受翱翔乐趣的雄鹰,遇到狮鹫,摆动翅膀改变方向仓皇避让。 疾飞一夜,掠过平原,前面丘陵起伏,森林广袤,一条大河贯穿而过,大河两旁几座高山中间一座围城,就是元武国之都,武烈城。 元武国定都武烈已经数千年,经历代元武大帝改建扩建,建筑规模为元武高兰万城之首,城墙高大,围地千里,万万门户罗列其中,集土木建筑雄伟之极致,天下无城出其左右。 当代国君广武大帝,庙堂收朝权,边塞御外侮,仁政施,武备齐,文韬武略,隐隐若开国大帝元武祖帝之后的一代帝尊气象。 狮鹫背上的赢哲是大帝十四子,今年十四岁。 武烈城建有护城大阵,战时护国,平时则压制修士的境界,金丹之上非特殊玉符护身不得入。阵法异常彪悍,无论王侯将相贩夫走卒,还是儒圣神僧修士武夫,任何人都得乖乖下马下灵兽,接受守城士兵的检查,从城门洞步行而入。 帝都恢宏,分外城和内城,外城是黎明百姓安居乐业之所,巨大的内城则是举世闻名的皇城,又被一道恢弘高墙分成外皇城和深宫大内。 所以要想进入元武的权利的最高处,皇宫大内的金銮殿,赢哲需要连过外城门、皇城门和大内城门三重门。 狮鹫是御林军的灵兽,说是御林军的一员也不为过,身上的灵兽玉符就是一把开阵的钥匙。赢哲没有理会护城大阵,命令逡巡不前在上空盘旋的狮鹫径直入城。 帝都的护城大阵是谁都能硬闯的吗,狮鹫回复赢哲一个眼神,就像是在看一个白痴,在西北边塞两年被西北风吹傻了还是怎么着,你把防守的滴水不漏的皇城当什么地方了,擅闯护城大阵被抓到,就算你是炼体士,铜皮铁骨,但也经不住刽子手的大鬼头刀一声咔嚓。 赢哲挥动铁拳在狮鹫的小脑袋,“咚咚咚”就是三拳,跟它说,笨大黄,这里是我家,进进出出就是要潇潇洒洒。 很记打的狮鹫吃痛就不在固执,呜呜抗议几声后,载着赢哲翻身而长驱而入,奔向皇宫大内。 天空有华光闪过。 在城门口排队准备入城的人们以及守城的将官,一片哗然,望向天空。 大清早就有人闯阵,而且还闯进去了,对于纲律森严之都遵纪守法的百姓来说,这个场面可不多见。 “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擅闯护城大阵,当斩立决!”城门守将扬眉冷语。 这可不是威胁之语,元武律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 “一定是活的不耐烦了。”有小卒幸灾乐祸的小声附和。 能够有胆子闯阵的基本都不是凡人,看看那只异兽,就不是个善类。而且那个家伙居然还就闯进去了,绝对有点斤两,接下来肯定是有好戏看了。 不等他们继续腻歪,恪尽职守的城门守将已经带领军马追逐而去,这可是隆盛昌明之邦的京城,英明神武的天子脚下,违法必究,触律必罚。 “那只飞兽,样貌很奇怪,像匹狮子的身子又长着鹰头,鹰头狮身兽,似乎是狮鹫,对,是狮鹫!就是狮鹫!!御林军的灵兽!!!”一位见过世面的商贾,手搭凉棚,极目远观多时,才以肯定的口吻说道。 “难道御林军遇到什么棘手大麻烦了,这么慌慌张张成何体统?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一位腿脚残疾,拄着一支拐杖的老人,约莫是退伍老兵,很是不屑。 “前几日,朝廷传出消息,十三皇子陨落,大帝召集诸王齐聚,这莫不是一位迟归的皇子。”一位学究模样的老人,抚须推测,慢条斯理却非常合理。 老人语调虽轻,但围观众人却是听得清楚。 众人望着越来越小,将要消失不见的身影,一声叹息,刚刚泛起,带点火气的情绪又平息下去。 作为帝国底层的寻常百姓,升斗小民以及守城小兵,帝王家的那些事距离他们其实很远,不过是饭后茶余,八卦的谈资。 但诸皇子接连陨落的坏消息年年有,他们这些寻常百姓,事不关己,也难以高高挂起,禁不住一声叹息。 城外的人们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倒也淡定。 但内城的巡守兵马却炸了营,就像一群三天三夜没吃东西饥肠辘辘的饿狼,见到一只肥嫩的小绵羊,没命的追赶,沿着城门到皇城的中轴大街,一片人马奔腾,鸡飞狗跳。 唯恐天下不乱的赢哲和狮鹫饶有兴致地看着地上蚂蚁一般的身影大部分慌乱一团,少部分则像是雪白宣纸上洒下的墨汁,汇聚成一道黑线,随着他们的移动向皇城急速漫延。 马上当值的巡守都尉王宏瑞心如火焚。 带一尉兵马巡逻京城多年,遇到皇亲国戚,达官显贵不买账存心闹事的先例也不少,凭借他的一副玲珑手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基本能做到息事宁人,这几年积攒下来的人脉口碑,自己在帝都官场的地位也差不多该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了。 可眼前这位怎么回事,是得了失心疯吗? 看样子是直奔皇宫大内去的。 这不是一心寻死吗? 都尉一边疯狂抽打马匹,一边极尽目力去观察半空的狮鹫。 他倒不是担心半空中的疯子突破皇城,皇宫大内高手如云,寻常高手就像一颗小石头都不可能在那潭死水里,激起几道涟漪就悄无声息的沉入水底再也冒不出半个泡来。 他担心的是自己。 有人擅闯护城大阵,如果不逮住罪魁祸首,前一天骑着高头大马,趾高气昂巡逻城墙的他,下一刻就可以脑袋搬家去见阎王了。 连坐下来,今天的巡守小卒也跑不了被降职被处罚的命运。 上面赢哲对都尉的反应褒贬有加,守城骑兵的速度还不够快,但已经难能可贵了,都尉的应变和带兵表现可圈可点。 都尉则对赢哲恨得咬牙切齿,盘算着是不是在接近皇城之前取出祖传的铁臂神弓,给那个一心求死的家伙,来上罪有应得的穿心一箭。 第十八章 给我下来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黑线撞到横在眼前的绿线,线头就堆积起来,黑麻麻的一团。 那条绿线是常年河水流淌的皇城护城河。 都尉河边勒马,仰头望着赢哲朝大内飞去,速度有块有慢的部下分批赶来,一个一个气喘吁吁。 生来谨小慎微的他,一路紧追不舍也只看清楚那只狮鹫,却没有看到上面敢以勇武犯禁的是哪尊大神。 这里可是天子脚下卧虎藏龙,看对方顺利穿破护城大阵有恃无恐的样子,都尉依旧拿捏不准对方是有大依仗,还是一心求死。 他很保守的选择放弃射出那一箭,一路快马加鞭也不过是做做样子,到时候追究起来,他也可以回应有尽人事,至于结果,那可就只能凭天由命,静听圣裁。 狮鹫作为御林军的一员,久居外皇城,对深宫大内垂涎三尺而不得入。这次是天不怕地不怕的赢哲主导,掠过外城,直接奔向皇城内百殿魁首的金銮宝殿。 心情澎湃的狮鹫更加用力的扇动几下翅膀,有恃无恐地飞行速度上又加快三分。 与狮鹫的心情相反,金碧辉煌的皇城没有给赢哲带来一丝回家的欢愉。 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地方,过一会就可以看见许许多多的熟悉面庞,目光慈爱,泰山崩于眼前照样温柔如水的母妃,常年面色冷酷,不怒而威的老爹广武大帝。 还有一大堆从小玩到大,骂到大和打到大的手足兄弟,白白胖胖的圆脸很亲切,一副好骨架的高个子,身材魁梧,却胆小如鼠;目光阴狠仿佛有毒的弱书生,却是个玉树临风,风度翩翩的佳公子,还有口蜜腹剑的人品与沉鱼落雁的相貌都走极端的三千粉黛。 离家越近他心情越是阴郁,想见的脸,不想见的脸,一落地就全得见,不过他最不待见的依旧是招他回来的目的,也许,今天以后,想见不想见的脸就都再也见不着了。 高大宫墙和护城河将一路追赶的京城后卫隔离开来,京畿重地的守军望赢哲和狮鹫而兴叹。 但宫墙内,平时藏在角落里,抓不到半根尾巴的金甲御林军,从各个执勤的隐秘之处冒出头来,汇集在一起忙碌起来,追逐天空的一人一兽。 赢哲感觉自己刚刚摆脱了一条黑色的尾巴又被缀上了一条金色的,他们若即若离摆脱不掉,但他们也同样追不上。 “给我下来!” 怒喝中,一只遮天巨掌将狮鹫和骑士笼罩。 这是炼气士的道法。 “拍云一掌!黄统领,没什么长进啊!” 两根手指叉开像一把剪刀,迎着掌影,如同一张发黄的薄宣纸遇到了一把刚从磨刀石下来的锋利剪刀,迎刃而开,溃散的摧古拉朽。 但这一掌也将狮鹫的去路截断,逼迫它不得不空翻,急停。 赢哲像是沙壶漏下来的流沙被抛下狮鹫,垂直坠落。 “还你一脚!”赢哲空中翻身,飞起一脚。 赢哲功法庞杂,最拿手的就是脚和刀,前者有金刚踏天决,后者则是军中悍刀术。 这飞起一脚是他最拿手的,用于即可用于飞奔跳跃亦可用于攻敌的一式,青云踏。 一脚踏出,平步青云。 无数的御林军好手和京城中的修炼高手都曾经被这一踏折辱。 黄统领成为赢哲离京两年,强势回归的第一块垫脚石。 赢哲从天而降的高度不小,跌落速度奇快,这一踏更加的重若泰山。 黄统领只感觉两眼一黑,身体向后抛跌,贴着铺就的奢靡大广场滑滑到在金銮大殿的台阶前。 身下从全国各地征集来的名贵石材,碎裂成寸,脑袋接连撞断更加稀有的三层台阶。 军靴踢踏青白方砖的急促脚步声中,夹杂着一片刀剑出鞘的铿锵之声,地面执勤的数百卫士像是被磁铁吸引过来的铁屑,极速过来围拢赢哲和狮鹫。 “什么人,胆敢擅闯皇宫大内!” “胆敢拒捕御林军!你有几颗脑袋?” 权威被挑衅的御林军呵斥之声一片。 赢哲脚尖刚沾地,数支长矛就欺身而至。 “滚开!” 他双臂猿舒,左臂右臂各夹起五支长矛,左右横扫。 围上来的御林军一赢哲为中心就像一群木偶一样东倒西歪。 当他们站稳脚跟,看到落地的是哈哈大笑的赢哲时,又一时间噤若寒蝉地垂下刀剑长枪,不敢多说一句。 “殿下,您可真是……” 黄统领艰难地爬起来,扶正歪斜到一边带着脚印的金盔,手骨似乎将要断裂一般的剧痛,金灿灿的盔甲蒙尘,狼狈不堪。 以他御林军统领黄静亭混迹宫阙十多年的眼力劲,早就看出狮鹫背上的是赢哲,这一掌也是有意为之。 两年前,境界高一筹的他还能勉强压制赢哲,逼迫他不得就范,如今一招即败。 在手下面前丢脸让他有点恼羞成怒,想要挖苦一句,忌惮于对方皇子的身份,作为带兵不过百人的小统领,他欲言又止。 也不由得他不甘心,这位十四殿下,本来就是实力强横,打遍半个御林军的一个刺儿头,经常搞地鸡飞狗跳,不得安宁,偏偏又贵为帝胄,令御林军将士奈何不得又摆脱不掉颇为头疼。 修为已经原地踏步多年的黄统领,心里苦笑不已,以后自己和自己这一修为的御林军将士们恐怕是也沦落成为动不动就挨揍的小角色了。 好不容易安宁两年,这位刺儿头的王者归来又是轰轰烈烈上演这么一出,以勇武乱禁。 擅闯禁宫可是死罪,可一向执法严明的黄统领,又张不开嘴,理直气壮地宣布他那一目了然的罪状。 想想这个时候,这位皇子的排序,统领心有不甘又颇为惋惜的再忍耐一次,这大概是这位帝族血脉的最后一次胡闹了吧。 身后剑拔弩张的御林军,刀剑入鞘,一些人可没有黄统领那么好的修养,脸上的冷笑明明白白写着:都要去送死了,还这么猖狂。 赢哲在御林军中的人缘实在说不上好,毁誉参半对他都是褒奖,用恶迹斑斑,恶行累累,臭名昭著,似乎更贴切。 倒不是赢哲的人品有多么的恶劣,穷凶极恶地无恶不作,而是因为他天赋异禀,能够过目不忘。 可惜的是,他过目不忘的不是书不是字,而是栩栩如生的图,是活灵活现的动作。 这对于安安静静地读书没有帮助,但对于习武甚至修炼来说却大有裨益。 至少赢哲就运用的很好,他通过与人比武和斗法,已经将大半个御林军掌握的神通都看在眼里,记在心头,不管那功法神通多么的复杂繁复玄奥。 当然比武和斗法难免会有损伤,而受伤这回事一般都跟皇室贵胄无缘,金甲御林军就只能任劳任怨地挨揍受伤。 再者比试这回事也不是每个人都心甘情愿,一旦被霸王硬上弓,事后还得在床上躺几个月享受赢哲的恩赐,正好也可以慢慢地静下心来,慢慢酝酿对赢哲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情”。 “雷厉风行!”混乱的御林军中钻出一张熟悉的脸,是从小伴着赢哲长大的玲珑小内侍小李子。 他的身材单薄矮小,废了好大力气才从钻过武装到牙齿的御林军留下的缝隙,挤到中间。 刚巧听到黄统领狗嘴里吐出来的前半段,赶紧给心有怨言的黄统领吐出口的那半句狗尾巴,恰到好处地续上一缕貂毛。 刚刚试过灵犀一指的赢哲,意犹未尽,感觉这一招神通的威力尚未完全发挥出来。他踏步向前打算再折辱一番这位黄统领。 所谓人以群分,只要人多起来必然分群,皇子们也不例外。 正值盛年的广武大帝,赢哲的皇帝老爸,子嗣众多,儿子有四十多个,外加三十几个女儿,而且各个英武不凡,不落人后,各有山头。 与赢哲同年出身的兄弟就有十几个之多,只有老十六赢望是赢哲的死党,其余的十五赢盛和十七赢向十八赢方十九赢赏则是他们俩的死对头,而这位黄统领就是老十五赢盛的跟班。 不顺便教训黄统领一番良心难安,几天前学会的灵犀一指威力似乎在所学的诸多神通之中,威力最大,不试试又技痒难耐,赢哲顺理成章地想要再出一招。 “十四殿下,返京……”见势不妙,机灵地小李子转身,声音轻细地划破空气,朝大殿喊道。 御林军统领黄静亭抚摸疼痛彻骨的手掌,按照这位十四皇子的脾性,这种事一般不打他个缺胳膊断腿卧床一年半载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都闪开兔崽子们,聚在一起干什么,想要造反啊。”训斥声中,御林军像金色的潮水两边分开,滚出来一个包裹着蟒袍的胖子。 知道自己躲过一劫的统领感激地瞥一眼心窍玲珑的小李子,这个因为跟赢哲沾边儿经常被他们欺负的小太监。 第十九章 胖子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胖子其实是一个皇子,与赢哲分别时的差别太大,赢哲惊愕半晌没敢相认。 因为他,实在太胖了,胖的都认不出来了。 十六弟,赢鸣,是的,除了他这个死党还有谁会跑出来迎接自己呢? 赢哲的母妃是林贵妃,而赢鸣的母妃则是伺候林妃起居的一位知书达礼的清秀小婢。 那年林妃有孕在身,不在跟前,被精力旺盛的广武大帝见缝插针地给幸了,就此播下龙种,结出赢鸣这么一颗硕果。 赢鸣小时候也是干巴巴的没有几两肉,而且个子矮赢哲一个脑袋,像一根干瘪的胡萝卜,而如今他仍旧矮赢哲一头,但腰围可是有赢哲两倍的规模,名副其实是一颗‘硕果’。 现在赢鸣的母亲也受封林贵人,但与心地善良,贤良淑德的林贵妃情分犹在,而且这情分也延续到了赢鸣和赢哲这里,两兄弟从小合得来,打架斗殴一向是掳了袖子一起上――赢哲挥拳上阵,赢鸣呐喊助威。 今天召集诸皇子,唯独赢哲路远来迟,赢鸣这几天,天天就在大殿门口翘首以待,焦急等待赢哲归来。 他是个不修行凡人一个,没有看清楚从狮鹫上坠落下来的人是谁,等他被御林军围起来就再也看不到了。 如果不是小李子那一嗓子,他还待在台阶上饶有兴致地看热闹呢。 “石榴‘’……?”赢哲试探着喊着那个熟悉名字。 “是我,老大,想死我了,不认识我了吗?”赢鸣眨巴着小眼睛,可怜巴巴的样子跟小时候一副德行。 “你怎么……这么胖了,都长走样了,我都认不出来啦。”赢哲挠头道。 “老大你离开之后,老弟我的心情特别糟糕,只有吃东西才能让心情略微好受,一不小心,就吃多了一点。”赢鸣道。 他的确是太胖了,母妃林妃还有那个一年见不着几次面的老爹的广武大帝,凡是敢说他的都说他胖,至于赢盛赢畅那几个死对头,直接不客气的当面喊他‘石榴猪’。 “真的是赢鸣。”赢哲用手撕一下赢鸣的大胖脸,似乎在自言自语。 “真的是我,老大。还有别撕我的脸。”赢鸣拍掉赢哲的脏手,一边揉脸一边大声抗议道。 每次他都义无反顾,立场坚定地抗议,可是效果最多也就能够坚持一两个时辰。 “撕脸是赢盛那拨狗崽子,侮辱本殿下。”赢鸣整一整衣冠一本正经地道。 赢哲嘿嘿一笑,道:“你现在这副体型倒是很像一颗石榴,如果发型再竖一下……” 赢鸣干脆地拍开赢哲伸过来拨弄他头发的双手,就像是拍在一块铁板上,他咧嘴,小心翼翼地问道:“老大,你的修为,没长吧,赢盛赢方赢赏他们好几个已经是已经炼气中境啦。” 赢盛赢方赢赏同一年出生,是按照循序出生在同一个月仅相差几个天的功夫的四兄弟。 “别人都盼望自家兄弟修为大涨,你偏偏希望老哥我的修为不长,你说奇怪不奇怪?”赢哲问道。 “说正经事呢。”赢鸣冷脸道。 “涨了!难道只许你长肉,不许我长修为?”赢哲笑道。 “涨了?这事可真愁啊。”赢鸣的大胖脸耷拉下来,好像天要塌了。 “是愁。秋天刚到,你就胖成这样,再养一身的秋膘,就可你挨上那一刀了。”赢哲愁眉苦脸地道,“老弟?你怎么没有修炼,还是凡人一个,心思都花在吃上了?” “修炼个屁,再认真修炼还不是去喂妖兽的命,我吃胖点,到时候多喂几只妖兽。”与赢哲一道为非作歹长大的赢鸣不屑地道,“也许每次需要陨落那么多的王就是要把它们喂饱,它们吃饱了才为难后面的兄弟了,我就享受一下生活,胡吃海吃长肥点,到时为后面的兄弟垫垫背背。” “赢鸣……你还真是……英明,好好享受生活,没白来这世间一遭。”赢哲拍拍赢鸣的肩膀,搜肠刮肚,却感觉字尽词穷,想不出好的言语来安慰这位心宽体胖,想得开的手足。 大概他也不需要安慰,需要安慰的反而是自己。 “老大,你可别死了。我这一身的秋膘可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喂出来的,如果你死了我这身肉可就白长了,白白浪费劳苦大众的勤劳苦做。”转过脸赢鸣又态度大变,似乎并没有那么的想得开。 “你活下去,不是得浪费更多?”赢哲促狭笑道。 “大哥……!”赢鸣双手掐着圆滚滚的腰围,怒吼道。 “不是我打击你。查查先辈们的历史,不容乐观呀。”赢哲望天道,“你这一身秋膘,恐怕还真是为妖兽准备的大餐。” “没关系!反正我不修炼,祭天我是死活不去的,有本事就把我抬上去。”赢鸣咬牙切齿地说完,又看一眼赢哲,低声道,“老大,从小就没有人能打赢你,反正咱们兄弟俩联手称王称霸,逮着谁就揍谁,就从来没输过。我猜进了山,你也是山大王一个,没有谁能奈何你,祭天走个来回就跟玩似得。” “妖兽如果也像御林军这么菜,我干架你呐喊加油就能赢的话,那倒还真是祭天就当出去兜兜风的事。”赢哲感慨道。 以黄统领为首的围观御林军,每天都有被赢哲揍得几个月都卧床假修养的御林军将士,脸现被羞辱的神色,却未反驳。 “要不带上你走一遭?咱们兄弟齐心,其力断金,祭天成功,皇帝宝座一人一半。”赢哲对着赢鸣一脸真诚。 赢鸣看起来胖胖憨憨,细皮嫩肉,其实脸皮比皇城的砖红高墙还厚。 他闻言望向金銮殿。“咦!父皇等不及了吗?怎么听到在呼唤我们。” “殿下先香汤沐浴吗?奴才已经安排妥当,随时可用。”小李子适时的插话问风尘仆仆,泥猴子一样的赢哲。 赢哲感激地瞥了一眼善解人意的小李子。 他风尘仆仆地从元武与高兰边境赶回长矛城,连夜赶回帝都,一路狂沙,一路风,身心俱疲,身上就跟爬满虱子,痒不可耐。 他真想先来个香汤浴,再美美地睡一觉。但金銮殿上一大堆人等着呢,尤其是其中一位,可是从来不等人的。 “回头再洗,别让父皇母妃众兄弟久等了。这么火急火燎地把我招回来,我得对得住他们才行呀。” 赢哲从狮鹫身上摘下元黄杨强弓,圆形铁盾以及其它数种隐藏在盔甲里,膝腕处的短小游击利器,统统上缴迎接他的内侍小李子。 “请黄统领先刮刮胡子吧?”赢哲递出削铁如泥的武战刀,还不忘记调侃一下,脸上印着脚印的御林军统领黄静亭。 被晾在一旁多时,灰头土脸的统领接下战刀,讪讪地替赢哲保管好。 他摸一摸自己刚刚冒头的胡茬。 作为大殿的守卫,形象最重要,他的胡子可不是忘记刮留下的,而是存心蓄留的。 那样比较有男人味,尤其是常年与这些阴柔的内侍们待在一起,更要保留一点男人味,显示出自己的阳刚之气。 赢哲转身扶着汉白玉雕栏上的狮子头。 赢哲不止一次的摁着赢士子弟的脑袋猛磕这只小狮子。 到后来他们的脑袋每次都能复原,但这只小石狮子却被撞损一角,至今伤痕犹在。 他顺着汉白玉台阶望向金銮殿。 有一次将赢盛从九九八十一级的最高一级一脚踹下来,每个台阶都弄得沾满血,类得几十个小内侍们连续擦了两个时辰才让他们重新变的白白净净。 赢哲脚踩前两阶,左脚在下,右脚在上,居高临下,回头问道:“诸皇子都回来了了吗?不会就差我一个了吧?” 赢鸣耸耸肩膀,撇撇嘴,挤一挤眯缝起来就是一条缝隙的小眼睛,一副你说呢的样子。 “各位皇子之中,只有殿下的路有点远。”小李子拱手施礼后,轻声答道。 第二十章 立储之议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小李子说的当然是事实。 他的确离开京城太远,云峰脚下在元武人眼里是名副其实的天边,而其他诸皇子,恐怕极少踏出京城。 离开京畿重地,外出游历的帝脉不是没有而是甚少,例如最近陨落的十三王,曾经拜入元武第一大宗紫耀宗为其内门弟子。 前几日刚刚告别的三十九皇叔,武安王则是剑修云集之地落剑山上剑主百里山河的高徒。 而他更是走极端,远赴边塞做了一名游击,与祖祖辈辈的世仇贴身肉搏。 留在京城中的诸王并非就代表游手好闲,不曾经历过生死考验。皇家猎场有足够的妖兽供他们厮杀锻炼,御林军中更是高手无数可放手一搏。 赢氏帝族的修仙底蕴深厚无比,皇家本身就是一方修仙大派,传承久远,根基稳固,功法传承,炼丹炼器,修阵修符,皆不下于任何栖隐与世外深山广袤老林的修仙大宗门,自称一声赢氏帝宗也不为过。 且不说武安王赢全则是剑法通玄,战力彪悍无敌,好勇斗狠的剑修。 广武大帝长子,这一代皇子踏天子路的第一人,皇长子,赢哲同父异母的大哥就是一个符修,而且资质聪慧,炼符用符颇有成就。 当今位居朝堂,主持大政的大帝二十九哥,武福王赢勋则是一位阵修,精通阵法奥妙,护城大阵就在他的掌握之中,日常修缮维护也当然由他主持。 帝国的太学广招天下英才,卧虎藏龙,那些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大学士们,很多都是深藏不漏的修士, 例如位居一品,官拜右丞相的老翰林诸葛璞,讲学太学院的大学士张折冲,叶罗雄,司马丰城,以及赢哲的外公也就是林贵妃的老爹,林常风林老爷子。 还有御史台赵钱孙李四大御史,翰林院周吴郑王等诸多翰林,大多身怀绝技,修为不凡却名声不显。 赢哲曾对同生共死的赵猛说过,不要入太学院这座宝山空手而还,就是这个意思,希望赵猛能够得到太学的大学士们悉心指点,修行有成。 另外还存在一个锋芒毕露的地方,帝国的军队之中,修士也不乏小数。 且不谈,战功显赫的武安王,帝国五路元帅十大神将都是名动朝野的高手,广武大帝本人也是道法通玄,实力高深莫测。 金光闪耀的十万御林军则是一支炼气士组建的修士大军,战场之上横冲直撞,一人一剑抵得上寻常军队的千军万马,个个都是货真价实的万人敌。 不理会气喘吁吁,一路追着一人一狮鹫奔跑仍在源源不断增援而来的金甲御林军,赢哲甩开衣袖与赢鸣一起,拾级而上,步入金銮大殿。 人间诸殿之中声名最为显赫之殿。 人间权力最显赫之人的汇集之殿。 人间大权独揽,乾纲独断的天子,高高在上的俯视众生之殿。 一向左边满腹诗书的股肱满列,右边高大威武气度不凡的武将盈排的雄伟宝殿,文武百官汇集,天下精英议事的庄严之地,一片燕瘦环肥莺莺私语。 再加上几个尚未成年的孩童玩闹追逐其间,场面混乱嘈杂,更像是儿孙满堂的大地主闹喳喳地家庭聚会。 为首的一位貌美女子低声啜泣,为这场聚会增加一丝悲色,不用说,她是已经陨落的十三王的母亲,周围的几位亲近姐妹围坐,出言安慰。 广武大帝端坐宝座之上,宝相庄严,对这番景象,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大帝宝座的下首,两位娇媚丽人,一样的面色苍白,一样的举止拘谨,相对而坐,一样的如坐针毡一般坐立不安。 她们就是今天主角的母亲,也是一对争宠吃醋不死不休的对头,而她们的两个儿子也是拳脚相加,从小打到大的冤家。 左边身段苗条,体态婀娜的是赢哲的母亲,飙风铁骑掌印大将的妹妹,林妃。 右边的丰腴美人则是广武大帝另一个王妃,梅妃。 立在她身后的两位弱冠少年则是比赢哲出生晚不到一个月的弟弟,广武大帝之十五子,谦谦有礼的赢盛,他天资纵横,禀赋狰狞,现在已经炼气中境。 另一位神色木讷,略显呆滞的是广武大帝的另一个儿子,赢盛的亲弟弟赢畅。 梅林两家皆为元武豪门巨阀。 兵权彪炳的梅家,梅妃的兄长梅应玖为帝国名将,广武大帝以及元武国值得依仗的北境统帅,麾下百万甲士乃擅长梅花屠魔阵,千人开小梅花阵,万人为大梅花阵,十万精锐结成一树梅花巨阵,若一部绞肉机,进可攻退可守,任高兰铁骑如何猖狂也不曾贯穿梅家军的钢铁防线。 甚至有传言梅帅已经对百万雄兵连接一体,队列草原之上强横平推的超级巨阵成竹在胸。更有人断言,只要梅帅将这一矩阵运用之妙,凝结于心,就是梅花成林时,就是高兰国破族亡之日。 声名显赫,炙手可热的梅国公是梅妃的老父亲,他不但位高权重,执兵部牛耳,而且膝下义子,昔日部下,修为战绩都极其出彩,如今大多已经名列朝堂遍布军中。 他们梅国公马首是瞻,团结一致,抱团取暖,也怨不得,朝中那些得不到荫庇,又与他们政见不合的御史言官清流们门,恨得咬牙切齿,暗地里文绉绉地丢一顶“梅党”的高帽子将他们与“阉党”并列。 相对而言林家在军中庙堂皆无建树,在飙风铁骑中掌印的林功藏,林妃的兄长,一半是倚靠点滴累积军功,另一半则是倚靠林家的名望和与武安王的私下交情,无论论资排辈还是军功战绩都不过是一名略微出色的普通战将,远逊色于梅帅,连给梅国公端茶送水都不配。 但林妃的父亲,赢哲眼中三个老不死的妖怪之一,授封林国公,乃是翰林院最年长的大学士,传说饱读诗书,满腹经纶。 在赢哲的眼里,那位将他的名字解释为赢者通吃的老人,应该满腹茶水,胸藏万种茶叶才对。 每次见到须发皆灰白的老爷子,都只见他在读一本封面页面都发黄,破烂不堪几乎一触即碎的旧书,手里千年不变地捧着一只拳头大的小茶壶在“哧溜哧溜”的啜饮茶水。 从赢哲记事起,只见到他不停地饮水,未见他添水增茶。 小的时候赢哲怀疑那是个宝贝,打算趁老爷子不注意,偷到手。 可惜即便是筹谋良久,不怀好意的坐在老爷子的怀里,搂着老爷子的肩膀,顺势一注清流吸引老爷子注意力的损招都憋出来了,小茶壶还是连边都没有摸到。 第二十一章 立储之议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小李子真会说话,等我登基称帝,首领太监非你莫属。”赢哲拾级而上,对跟在身后,小步急跑的小太监说道。 “殿下谬赞,小李子愧不敢当。”生来一副玲珑心肝的小李子,回应道。 说话声中,赢哲踏入金銮殿。 赢哲立在殿门,环视左右,这都是在等我的呀!这阵仗可不多见,全拜御林军抢先一步传讯皇城的大红鹰所赐。 有煞气! 鲜衣怒马的皇子,靓丽迷人的妃嫔宫娥,或坐或站的上百大帝血脉脉,还有十多个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孩,一起扭头望过来,喧嚷杂乱的大殿瞬间安静那么一刻。 甚至皇帝宝座上恹恹欲睡的广物大帝也抬眼望来。 脚下军靴踏地有声,打破大殿上沉闷的静寂。 衣衫褴褛的赢哲,“沙气腾腾”,带给殿山诸人的可是迢迢万里,来自大西北的沙尘。 娇嫩如花的嫔妃宫娥,纷纷扇动手中的精美丝帕以掩口鼻,秀眉微蹙。 不得不说在娶妃生子延续血脉这件事上,广武大帝的确不遗余力,近百嫔妃或者碧玉羞花,或者沉鱼落雁,簇拥一起的确是花团锦簇,让人眼神迷离。 日理万机的广武大帝之勤于国政不输于任何一位先贤君王,开枝散叶广播龙种的国祚传承伟业同样不落后荒淫昏聩的无道之君,后宫的母雀雌凰又个个肚皮争气,开花结果,都有一番成就。 赢哲的上百兄弟姐妹济济一堂,加上侍奉他们的婢子仆人随从侍卫,连一向被翰林院的土工自诩雄伟壮阔天下第一的元武金銮殿都有些捉襟见肘。 盔甲褴褛,军靴破烂的赢哲,一路风尘。 发髻也因为高空飞行而凌乱,唯有那双灵动大眼,英气不凡。 “哇……我的命好苦呀……” 佳丽丛中一声哀嚎,打破千娇百媚的妃子们这片刻的宁静。 正是端庄与皇帝宝座之下的梅妃。 她坐右手紧握一块圆形的验灵符,灵力注入,拼命摇晃几下后,似乎不太相信眼睛所见,怀疑验灵符出现差错,她狠狠地在地上摔个粉碎,又取出另一片新的摇晃个不停,结果却还是没有反应,终于失望至极地嚎啕大哭。 身后的气宇不凡,卖相不输给赢哲的少年就是赢盛。 他面色苍白,冷汗涔涔,两股战战,如果不是扶住椅背几乎跌倒在地。 验灵牌,十丈之内检验修士境界的玉牌,没有反应,也就是赢哲不具备立储的资格。 赢哲平安归来,验灵牌又毫无光芒,她们母子最是悲伤。 “拜见父皇,拜见母妃……”疾步上前跪拜广武大帝和林妃。 “哲子,过来,让母妃好好看看。”不等广武大帝发话,贤良淑德,谦卑有礼的林妃不顾礼数抢先拉起儿子,打断了根本就没有几个人在乎,也没有几个人在听的废话。 广武大帝做了一个平身的手势,准备好的“吾儿平身”无奈地收回去了。 这个时候,最是混乱,什么礼仪这些高贵妃子完全不顾,什么教养,这些淑女贵妇完全丢到一边。 这个时候,她们就是一群泼妇悍妇,谁招惹谁倒霉,一向杀伐果断的广武大帝也无可奈何。 林妃的泪珠子噼啪噼啪往下掉,与梅妃不同,她那是见到儿子平安归来,喜极而泣。 这个儿子边塞历练知道只有三个人,她本人,广武大帝还有她的弟弟飙风铁骑的掌印大将林功藏。 铁石心肠的广武大帝子嗣众多是否担心这个儿子,是不是记得有个儿子在边塞舍命厮杀,她不知道,但她自己却是牵肠挂肚,彻夜难眠,偏偏弟弟寄回来的消息有少的可伶,这整整七百六十五天,她日日夜夜的提心吊胆,度日如年。 “瘦了一点,黑了一点,但是更精壮,棱角更分明,更像一个男子汉了。”林妃摩挲赢哲眉梢上闪电一般飘过的伤疤,眼泪已经将擎在手中的绣凤丝绢打湿一片。 “哥哥……”后面扑来一个小胖墩,抱着赢哲的大腿。肉呼呼的小白胳膊,肥嘟嘟的小脸上一双大眼睛与赢哲极像。 赢哲想起小时候也是这般的胖,只不过炼体之后才日渐精壮。 “赢理!”赢哲把小胖墩拉起来,抱在怀里,捏一捏他肥嘟嘟的小肉脸蛋,道:“有没有认真读书,好好修炼?” “读书……我……我已经炼气一层啦,等我长大了要像你一样,拳打整个御林军,脚踢京城半边天,纵横无敌。” 提起读书小胖墩吞吞吐吐,说起修炼两眼放光,手舞足蹈。显然书喜欢他,他不喜欢书,跟赢哲差不多。 兄弟分别的时候赢理也不过两岁,略微懂事,现在才四岁,这个年纪炼气一层,修为可谓不俗。 要想像他的兄长一样安心下来读书,也一样需要追随前者的经历再长两岁更懂事一点,除非能像赢哲这般遇到贵人。 少年赢哲的鎏金时代,从早到晚都在忙着追打御林军,从中偷师学艺,半点心思都没有花在读书上。再后来投身军伍就更没见过书本长什么样。 那位书不离手,茶不离口的贵人,罚站打手心的奇特教育方法对赢哲起了那么一点作用,灌输几本书进赢哲的头脑里,虽没有实现才高八斗,但终于是能咬文嚼字,足够用了。 “咳……咳……”九五至尊,广武大帝清一清金贵的嗓子,也让嘈杂不堪的局面,平静下来,“这么说需要立老十五为储君?” “哇……”梅妃嚎啕大哭,悲恸之声穿越金銮宝殿,殿上嫔妃近侍,殿外侍卫,殿外尾随赢哲而来的金甲御林军,那只刚刚回到老窝,正在兄弟面前显摆的二阶狮鹫,闻到哭声都不禁被哀戚感染,神色忧伤的安静下来。 广武大帝叹息一声,又来了,这个剧本这十四年,每年都得上演一遍。 虽说居中的男主也就是被立储君的皇子,女主也就是皇子的母亲每年都换,他们的表演也着实情真意切,真挚感人,可连续十四年看十四遍,他这个千年不变得男二主,感情再细腻也有点悲伤不起来,甚至有一点厌烦。 但他作为一个父亲和一个丈夫还是耐着性子让剧情在磕磕绊绊中继续下去,而没有动用大帝的威严强行镇压。 “你这个老十四怎么做兄长的,修为如此不济,竟然让弟弟先去送死。”梅妃嚎啕大户,边哭边骂。 被林妃拉住手一个劲地嘘寒问暖的赢哲嘴角撇过一抹戏谑的微笑,扭身想要说几句话,却被林妃又拉回去,施以刀子一样要杀人的眼神让他闭嘴。 两位大帝的宠妃,争风吃醋,争宠邀功,明争暗斗从来不停消停。看到梅妃作践自己,伤心欲绝,林妃很乐意让她披头散发,撒泼呼号的形象在大帝心中再飞一会儿。 而且,如果这样能够侥幸蒙混过关,也不失为一件大好事。 与林妃一起的贵人,妃嫔约好一般围着赢哲关怀备至地嘘寒问暖,说长道短。 赢哲一一应答,纵使一向口吃伶俐也口干舌燥,忙的不亦乐乎,广物大帝都被隔绝在胭脂墙外,就更没有闲工夫去搭理林贵妃母子了。 立为储君,他日登基为天子,乃是诸皇子千方百计谋取的终极之路。 广武大帝已经张开金口要立赢盛为储君,将来顺位继承大统,即天子位,梦寐以求的好事就在眼前,赢盛却面色苍白,身体发抖。 那不是激动的颤抖,不是兴奋的难以自己,而是恐惧,极端的发自内心的恐惧,仿佛要走上的不是荣耀与权力的无上神坛,而是身死魂消的无底深渊。 他的母亲梅妃呼天抢地,泪人一个。 他的身体抖动的如同筛子,如果没有近侍搀扶,早就瘫软一团,瘫坐地上。 第二十二章 立储之议 3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元武国历史悠久,立储的传统自然与国祚一样的久远,与其它国度或决于庙堂,或皇帝本人一言而决,或者藏匿遗诏留待后世的做法大相径庭。 元武的储君为昊天所定。 必须昊天选定,必须昊天得到认可。 大帝继位百年开始立储,但那只是一个开端,在通往储君的至尊帝座前,有一道横亘的无比血腥艰险的天堑。 被选中的皇子只能算是备位储君,他必须孤身一人,登云峰之巅,以帝族鲜血,祭拜昊天,得昊天认可血脉,即为昊天之子,方可继承天子位。 当然在当代大帝任然健在的情况下,他只能算是正式的储君。 元武的百姓们称这条艰难万分的历练之路为天子路,即元武之帝位乃是昊天所授。祭天归来,天授君权,继位天子,理所当然。 赢氏帝族私下则称之为认祖归宗之路,不是在祭天而是在祭祖,不是昊天选子,而是祖宗显灵,向后代子嗣面授传承。 传说他们在古修时代乃是天上真龙的血脉,因此赢氏帝族乃是真龙的传人,只有天上真龙认可的纯净真龙血脉才有资格继承大统。 但这一说法只在赢氏帝族的核心高层口口相传,以至于时间过于久远,并无丹书史册可考,流传稀少,渐渐式微,沉没于历史的长河中。 虽然每次祭天的开端都是在祖庙,虽然每次他们都对着元武帝祖那经历了几万年都崭新如故的古碑念念有词,虽然从善如流得赢氏帝族私下继续嘴硬,但明面上接受了民间关于祭天这一种在比较普遍的说法,称其为皇子踏天子路祭天而立储昊天之子。 被天上昊天认可,确立不可撼动的储君地位,甚至将会有所不可为外人道也的神妙赏赐,这似乎是无上荣耀的大好事情。 但听听梅妃撕心裂肺的哭声,看一看赢盛苍白无血的脸色,还有不久前传来的十三皇子的噩耗,不难猜测,这条所谓的天子之路是一条九死一生的不归路,需要诸多帝脉的性命去填补。 而今的云峰乃是元武与高兰西北交界处的绝峰,就在尖矛城之北千里处,落阳谷的正上方。 其中妖兽把守,非常难走,乃是人类的禁地,即便金丹宗师也谈云峰色变,即便行至半山腰云层处也不敢保证云峰一行能够全身而退。 但赢氏帝族的祭坛更在云层深处,到底处在何方圣地,每一代的元武大帝都与备位储君口口相传,局外之人不得而知。 那一条神秘的,当世不过最多大帝与备位储君或者祭天成功归来的真正储君两人知情的传承之路,绝对是每一代硕果累累的赢氏帝族,凋零子弟,葬送血脉的覆灭王者之路。 也不知道什么样的祖宗这么的冷血,亦或者什么样的昊天丧心病狂,需要赢氏帝族一代又一代的子孙无穷无尽的前去送死。 端坐龙椅上的广武大帝,二十九个兄长,除去二十九哥因事耽误祭天之行,二十八个魂断云峰,他是第三十子。 三十而立,这已经是历代的最好成就,保存帝族血脉最为成功的一次。 真武大帝,失去七十多个血脉相连的兄长,外加三个英明神武的异姓王陪葬。 更早的明武大帝更加凄惨,九十死而一生,繁盛一时的帝族血脉,生龙活虎的诸王,几年功夫一片凋零。 最凄惨的一代是靖武大帝,赢氏帝族超过百王被昊天摧残,帝族血脉几乎消亡殆尽,也许赢氏帝族真是昊天血脉,网开一面,留下靖武大帝这个唯一幸存的最小帝族。 这个千百年来赢氏帝族的传承,是昊天对赢氏一族的赏赐,也更像一个诅咒。它起与何时已不可考,传说第一代立国之君,元武帝祖,即为昊天之子,于是需要后继大帝,忍祖昊天,世代相传永不间断。 为了多保存一点血脉,赢氏帝族无视,规避,躲闪,挑战甚至欺骗这条古老歹毒的传承,但办法用尽却总是徒劳无功,反而搭上更多珍惜的帝族贵胄。 历代大帝立储都是一段赢氏帝族血脉斗昊天的血泪史。 靖武大帝的兄弟们无视昊天,拒绝走天子路,直接在王座前加冕立储,滚滚惊雷从天而降,屁股尚未将龙椅坐热,就身死道消,化为齑粉。 接二连三的枉死十数兄弟,赢氏帝族不得不重走天子路,却都不得善终,残留唯一的武靖王侥幸成功,即靖武大帝。 昊天不容无视。 明武大帝的兄弟们,突发奇想,拒绝修炼,发誓永远成为凡人以规避昊天――不得不说,历代赢氏子弟的修炼资质都不错,做出这个决定需要相当的决心。 昊天震怒,降下雷罚,五十多子嗣每月都有一人被天雷轰杀,直到大帝祭天求饶,宣布重新开启祭天之路。 昊天不容规避。 真武大帝的兄弟们,干脆决定禅让国祚于异姓,躲开昊天这尊瘟神,可怜几个垂涎花花江山的异姓王,皇帝梦尚未清醒,噩梦已经降临,漫天雷声袭来如同世界末日。 如是者三,野心勃勃的异姓王们对元武帝座已是彻底绝了念想。 抬他们上那个千人争万人抢的人间至尊帝座,他们都疯狂摆手好像只要一提及此事就会有滚滚天雷加身。 昊天不容躲闪。 彪悍勇武的宁武大帝的数位爱子踏天子路,相继陨落。 大帝一怒,挑战昊天的威严,将祖庙的宏伟建筑在无敌长剑下化为齑粉,但唯独元武帝祖那非金非石,斩不断,碾不碎,水火不侵的神碑依旧魏然屹立。 随后宁武大帝极其直系血脉却在随之而来的漫天雷声中湮灭,大帝一族断子绝孙,他自己也以身祭天。 昊天不容挑战。 明武大帝更神奇,用改元这种方法来欺骗昊天,保存子嗣,一记炸雷直接将他本人归元。 千百年来,帝族血脉为了能够活着归来,每代之中,总有血脉安排高手,保镖护驾,但在祖庙加冕那一刻,惊天雷声总是让他们原形毕露。 昊天不容欺骗。 第二十三章 立储之议 4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十四哥是个炼体士。”神情木讷的赢畅藏在人堆里,人小,声音更小。他蚊子一样的哼哼,却落地有声,惊醒众生。 “没错,十四哥是个炼体士!”赢盛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杀猪一般的嚎叫。 “没错,差一点,被你这个阴险奸诈的老十四给骗了!” 心乱如麻,方寸大乱的梅妃,如梦初醒,将手中的验灵符,摔个粉碎。 她从地上爬起来,失声尖叫道:“速取金刚锥来!检验十四王的炼体境界。” 为了儿子的小命,她也是蛮拼的,抢着替金口玉言的广武大帝发号施令,生怕赢哲长翅膀飞了,留下她的心肝赢盛做替死鬼。 从来温文尔雅,以谦谦君子自居的赢盛,被內侍们搀扶,两腿瘫软,身体瑟瑟发抖。 终于想起来了,赢哲嘴角闪过一抹促狭地微笑,看着仪态尽失的梅妃母子,从容说道:“不用验了,我是炼体中境,跟炼气中境的十五弟境界相同,按祖训,我是备位储君,去踏天子路。” 修士们炼化天地之间的灵力,修炼的灵力、灵体并伴随着增长灵识。 炼气士修炼的是无限灵力和无上道法,而炼体士所求是灵体强悍,金刚不坏。 炼体士分炼体,金刚、拔山、倒海和擎天五大境界,分别与炼气士的炼气、筑基、金丹、元婴和大乘一一对应。 所以赢哲的大金刚境与赢盛的炼气中境,境界持平。 久坐地上撒泼的梅妃长吁一口气。她双腿因为久坐地上儿发麻,被宫女扶着,步履蹒跚地坐回原位,拢一拢散乱的头发,露出妩媚的半边脸。 不得不说,她的确有祸国殃民的资本,眼泪一重又一重,哭花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妆容,露出半边脸颊,依旧媚态倾城,光彩照人。 以梅妃和赢盛以及亲近的嫔妃宫娥和皇子公主们纷纷对赢哲报以怨毒的眼神。 气氛非常压抑,广武大帝又端坐龙椅之上,一向针锋相对的她们难得没有恶言相向,不然又是一场阴阳怪调,暗藏机锋的唇枪舌剑,混杂赛砒霜胜鸩酒的连绵眼波。 好在眼神不能伤人,话里机锋做不得元武战刀的刀锋,否则金銮宝殿上早就血雨腥风,尸横遍地,一片人间地狱。 梅妃表面恢复贵妃的雍容华贵,心里却心里却恨赢哲不早点站出来承担责任,害的他们母子出尽洋相,心里巴不得赢哲早点死。 转而又揪心,可恶的赢哲如果死了,自己的这个宝贝儿子就又要去填祭天那个无底洞,岂不是害人又害己。 转而又盼望赢哲能够祭天归来。 可赢哲回来,立为储君,进而登基大宝为天子,又绝对没有处处与赢哲母子作对的她们这母子三人的富贵荣华,人前显赫。 最完美的结局无非就是赢哲一命呜呼,赢盛成功踏天子路,既除劲敌又登大宝,可是,天下哪有这等美事? 一时间,梅妃坐在大殿上,患得患失,心里是像打碎五味瓶,各味杂陈,难辨其中滋味。 近侍放下赢盛,转而朝赢哲走来,赢盛像是失去支撑的木偶,接替梅妃一个屁墩,瘫软大殿上,最后被侍卫连拉带拖,弄到一边,才不碍眼碍事。 今年这一关算是过了,明年呢? 赢盛四肢软绵无力,箕坐大殿,背靠雕龙画凤的擎梁柱,裤子隐隐已经湿透,屁股下面一汪清水。他望着地镶金缀玉的华美楹梁,脑子空无一物,双目空洞无神,感觉自己就是一个被吓掉魂的行尸走肉。 他衷心地希望,赢哲能够王者归来,结束这自出生以来就萦绕不绝的梦魇,放他一条生路。 宝相庄严,端坐龙椅的广武大帝,从近侍架起赢盛就眉头紧锁,未曾舒展过,此时更是紧皱成一团。 他对梅妃赢盛母子失望,如果不是有碍祖训,赢哲又坦然接受备位储君,他就直接拍板命令贪生怕死的赢盛前去祭天。 大帝对林妃和赢哲也捉摸不透,正在思量林妃拉着赢哲嘘寒问暖说个不停是爱子心切,还是故意布局,企图蒙混过关,躲过今年这一劫? 不过这也不奇怪,为了保存自己的骨血,这些平常千娇百媚,柔弱似水的孱弱女子,大反常理,极其的坚韧刚强,无所不用其极。 他去踏天子路那一年,本来是高一个小境界的老二十九,排在前头,可是她的母妃,竟然玩吞毒自尽这套把戏,也不知道是假戏真做,还是真的玩真的,差一点把命搭上,老二十九自然是要留在床前伺候母妃以尽孝,而他则被勒令远赴云端,与妖兽斗战以尽忠。 不过这只是故事的上半段,下半段的主角是他的母妃。 她得知这条噩耗,请求年武大帝,改变谕旨,令老二十九踏天子路,大帝不肯。 手无缚鸡之力,一向贤良淑德的母妃,捞起小内侍打扫用的扫把,鸡飞狗跳地追打大帝半座皇宫,大喊:“黑心肝的货,儿子没命,老娘也不活了”。 大帝抱头鼠窜,狼狈不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深宫大院的无数宣誓誓死保卫大帝的侍卫、太监、宫女,一个个双眼呆滞,低头走路,当两人是透明的空气。 事后,史官妙笔生花,生动活泼地如实撰写于正史,大帝深以为耻,花费巨大代价,软硬兼施搞定执拗的缺心眼史官,才把这一段挪到野史里去,避免在子孙后代面前,正儿八经的出丑。 想到这些往事,英明神武的广武大帝,引以为戒,为免去扫把之灾和与一根筋的史官软磨硬泡,对妃子们的这些小动作,就格外的宽容。 但这场面似乎有点忒不像话。 赢氏帝族祭天的祖训规定的详细明白,一旦进入炼气中境,诸皇子则皆有资格踏天子路,先排长幼后论境界。 但也有例外,如现在的排序和境界都低于兄长却毅然云峰祭天的广武大帝,甚至自认我命由我不由天,撮土为基,将一片荒芜平原筑造成万城之首的武烈大帝,更是超越数位排序,自愿踏天子路去祭天。 广武大帝修为不俗,床上功夫也是了得,在十四岁这个年龄上的龙种就有十几个,除去赢鸣凡人一个,炼气中境的也有五个之多,剩余的都在初境。 赢哲炼体中境与赢盛炼气中境,但赢哲比赢盛早出生几天,为诸皇子之首,自然被“优待”,先踏天子路。 “请殿下请您上前听封。不要让奴才们为难。”近侍站在身后,排成一排小心谨慎地催促赢哲。 这位十四皇子可是宫中一霸,拳头比舌头勤快,一个不小心,就免不了鼻青脸肿,全身伤痛。 “我跟母妃刚团聚,难道你们就不能再等一会?”赢哲不悦,赶着去投胎也不用这么急,何况还是前途未卜的送死之路。 “十四殿下的路最远,回来得晚,陛下等候您多时了。”李公公像一个鬼魅,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赢哲身后。 他的境界高深,原本不会被小小狮鹫落下,但带着一百多个拖油瓶—一百位炼气期的黄金甲卫和赵猛,倾尽全力还是晚到半步,错过已经目睹数十上百次,却每一次都异常精彩和挠心的那一部分好戏。 “哲儿!”林妃欲语泪先流。 她比梅妃稳重一点,事先有过心里准备,心里承受能力也就高出一筹,但依旧抑制不住悲伤。 “放心吧,母妃,我一定会成功的。”赢哲跪在母亲面前,握住她冰冷颤颤发抖的手,安慰道。 李公公千年不变,古井无波的情绪,微微波动一下,露出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话去年,前年,大前年,连续十四年,他都听过这个信誓旦旦地保证,从广武大帝的兄弟那里他听到二十九次,真武大帝的七十个个意气风发壮志满酬的皇子,言犹在耳,但却都驾鹤云峰,杳无回音。 “十四殿下,请上前听封吧!”慈眉善目的老公公,那颗已经麻木的心发出木然的毫无感情地催促。 第二十四章 贺礼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赢哲双膝着地,额头贴在华美玉砖上,装模作样地倾听老太监尖细的嗓音在金銮宝殿,抑扬顿挫地回荡:“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皇十四子,武灵王赢哲,文韬武略,德才兼备,立为太子……” 广武大帝一百一十四年第十四个被封为太子的赢哲,接旨,谢恩,跪在冰凉地面,等待早就消磨的没有脾气的广武大帝前簇后拥地离开,才迫不及待地领取仪仗,跑回房间,跳进小李子准备好的温热香汤之中。 享受完小李子里里外外上上下下,犄角旮旯和隐秘要害,都拾掇个通通透透爽爽利利的周到服侍,赢哲跃出浴盆。 抛掉底层小兵的破旧军靴和战斗中被劈砍的坑坑洼洼差一点就稀巴烂的盔甲,玲珑贴己的小内侍帮他换上脚底生风的虎头靴,内衬柔软锦绣,换上一套储君必备的崭新的五爪蟒袍,系上白玉腰带,腰坠白玉挂香囊。 本来就潇洒飘逸的赢哲顿时有一股猛虎登高山,蛟龙飞青天的豪情,神清气爽一副英明神武的帝国储君派头。 昨天还在人迹罕至的西北边荒,渺无人烟,黄沙漫天,迟沙喝风,转眼就在珠光宝气耀眼,文色墨香充鼻的精致奢侈的大房子里,尽享富贵荣华。 恍如隔世的赢哲,惬意舒爽无边的地伸了个神态慵懒的懒腰。 “那双靴子送给赢鸣领取军功。”赢哲将一双烂靴子,踢到小李子面前,“让他帮你换点修炼资源,提升一下自己的修为,省得被人欺负。” 小李子抱着一双被刻画的一塌糊涂的臭靴子,深受感动,声泪俱下,泣谢道:“谢谢太子殿下还记得奴才。欺负奴才的人多了,没有殿下罩着,修为再高也没用。奴才得小命还是与殿下休戚相关的,殿下成功祭天才是正理。” 赢哲竖起食指,向上指一指。“尽人事,听天命吧!天若让我活,我才能活,不过无论怎么看排到十四这个数字,都不可能停下来。赢氏帝族最靠前的排序是三十罢了,你不要期望太高。靠天靠地最终还不如靠自己。” 他拍一拍小李子的肩膀:“先不用喊太子,八字还没一撇呢。” 小李子眼泪盈眶,已经泣不成声。 出来房间早有一只热锅上的胖蚂蚁,在门口焦躁地来来回回,踱来踱去,等待赢哲出来,带他去见不得见的林贵妃。 大概是宫女侍卫们的传话对赢哲来说不太灵光,赢鸣经常被差遣来干这种跑腿的小事。 不用赢鸣说话,赢哲也知道该去哪里见母妃。 在林贵妃心情不好的时候,她就需要一个人安静一下,就在她精心饲养的后面花园。 这是一座名副其实的花园,八月桂花香刚飘过,九月的菊花就绽放红、黄、白、粉各色大的水晶球,花团锦簇。 大的堪比比沙钵一般的拳头,小的则如满天星一般的密密麻麻,更有奇菊,菊株如塔,鹤立鸡群地矗在花丛之中,蔚为壮观。 虽是菊花大盛的好时节,赢哲没心情欣赏,菊花未残儿心已伤的林贵妃这时候一定心如死灰,他还不知道该如何面对。 穿过剪切整齐的花丛,林贵妃就坐在花园中央的小亭子中,斜倚栏干,一如既往的高贵优雅,只可惜秀眉紧锁,如画的脸庞愁云惨淡。 小亭子下面一张石桌上发着一个金色的乾坤袋,估计里面盛满了王公贵族,达官显贵们恭喜他立为储君的各种奇珍异宝。 赢哲见过礼,小心翼翼地坐在距离贵妃最近的石凳上。石凳上铺着羽毛为馅的软垫,将石头的凉意于人体隔开。 本应强到桌子前将腮帮子塞满糕点的赢鸣,这会儿,打个转儿,嘟着嘴儿,跟小李子逃命似的飞快溜之大吉。 林贵妃面色忧伤的背对赢哲仰头看天,天色渐黑,默然不语,像是一袭华丽淡蓝绸装包裹起来的白玉雕像,端庄肃穆。 作为能打能砸能抢的刺儿头,赢哲当然没少经历这番沉默的场景,但每次他都感觉自己的呼吸不畅,几欲窒息,即便是在这样秋高气爽的季节,还处于空气清新的大花园中。 “母妃,您还好吧?”赢哲试探着问道。 这次他闯的祸事无方可解,不晓得林贵妃打算怎么修理他。 “衣服还合身吧,内务府可是老早就准备齐全了,这样的好衣服,他们可是一打一打的。”贵妃不理会赢哲的关心,转身,手伸到赢哲的脖颈下理一理赢哲的衣领,轻声问道。 “不及甲胄威风,但既舒服又神气。”赢哲挺一挺胸脯答道。 查阅理解大帝之子祭天的历史,广武年间的这轮,不过才是一个开始而已。储君蟒袍多预备几身,尺码齐全,不仅不会浪费,调用起来反而方便。 “戍守边塞的生活艰辛,一定吃了不少苦,糟了不少罪吧?”贵妃的手裹着赢哲的脸庞,温柔而慈爱,指尖划过眉脚的闪电,略作停留。 贵妃言语温婉,听在赢哲心里如金秋的阳光一般和煦温暖。 “还行,坚持一下,也就过来了。总算没给父皇母妃丢脸。”赢哲回答。 “据说飙风铁骑的游击,一向漂泊荒野,行踪不定,休眠三餐皆混乱无序,为了埋伏敌人甚至要连续几昼夜爬在土坑中,石窠子里,不眠不休,喝冷水啃硬牛肉。” 林贵妃似乎缓过劲来,言语也多起来,语速也加快许多。 “更重要的是,要不时得与敌人生死相搏,以血还血,以命换命,活着的搏得军功,死去的成为英雄。” “能够活着回来,真的是很难。”贵妃无限悲伤的一叹。 “是很难!”意料中,赢哲就很难找到妥当的言辞回应母妃,他也的确是没有做到,只能机械得附和。 “难道守住境界,比这更难?”贵妃叹一口气,靓丽的容颜,阴沉的快要滴下水来。 有秋风拂过花园,菊花丛中万头攒动,阵阵芳香带着直透心底的寒意。 “临行前不是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守住炼体初境,不可破镜吗?在边塞这种整日不休的奔波忙碌中,面对死亡威胁的危境下,你还有时间修炼,而且还破镜了,真有出息。” 林贵妃气不打一处来,越说越悲伤,在金銮宝殿上未流干的泪珠子连成串地吧嗒吧嗒继续往下掉。 活着回来有什么用,没有守住境界,还不是要去走那条死路. “孩儿不孝,让母妃伤心了。”赢哲跪在母妃脚下,叩首道,“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生在赢氏子孙,这都是命,强求不来的。” 赢哲心中哀叹。 投身军旅,本就为历练,但又不想境界提升,何其难啊。打打杀杀对自身的磨练更强,对生命的感悟更多,实力暴增,自然破镜。 林贵妃虽然伤心,却不是钻牛角尖一般的不讲理。无数先辈魂断云峰在前,十三皇子驾鹤西去也才几天,对于赢哲的未来,她也只能接受现实。 “既然轮到你了,母妃也不想不无理取闹。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贵妃擦干眼泪,又叹息道。 “好好陪陪母妃,后面还有好几天……” “……四天,最后三天需要斋戒祭祖,谁都见不着你。”贵妃道。 第二十五章 礼要天赐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短暂地沉默之后,贵妃继续道:“仅剩的一天,你就好好陪一陪赢理吧。也不知道你这个哥哥有什么好?那孩子疯狂崇拜你,天天骑根竹竿当高头大马,满屋子奔跑着嚷嚷要学你打遍御林军,学你扬鞭策马上阵杀敌。” “是!母妃。”赢哲老老实实应承下来。 贵妃站起来,指一指金色乾坤袋道:“乾坤袋是我送的,里面的东西是大伙的一点心意,我帮你收起来的,你自己清点一下。” 心痒手也痒多时的赢哲说声是,就将乾坤袋捞到手中。 好歹他是备位储君,大家都卖他一个面子,大家多数只是随个礼,走个过场。 小山一般的礼物或奇技淫巧或重珍希难得,或奇异或贵重,眼花缭乱,花样百出,却大多无用。 也就是那么几个最亲近的人,替他着想,送了几件必需之物。 贫贱奴婢出身的林贵人,出手就是全部积蓄换来的寒暑不侵,冬暖夏凉的天蚕宝衣,盈盈一手可握,薄如纸,轻如纱,柔软如水,流过赢哲的掌心。 阵法大家武福王赢勋作为伯父送给赢哲一副方寸护身阵,光滑明亮的像一面镜子,贴在胸前,做一面护心镜,可以阻止必杀的一击。 已经陨落的大皇子,遗留下来的大把灵符,除了保存几张留个念想,都被他的母妃赠送给了赢哲,其中几张橘黄色的中介土遁符,一遁可出百里,是跑路神器。 平日与林贵妃针尖对麦芒的梅妃,出乎意料地送给赢哲一把小巧玲珑的锋利匕首,还是品阶不低的法宝。 几个白玉灵丹瓶里盛满了止血丹、生肌丹和续骨丹等术种灵丹,是赢盛和赢荣等几个同宗兄弟的手笔,经常被赢哲揍得头破血流,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常备灵丹。 正要离去的贵妃,刚迈步,又转过身来道:“你外公,也有礼物送你……”林妃话说一半,凝神倾听一下四周的啾啾鸟鸣。 这个花园的确是散心的好地方,但它的另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用处是商谈机密而不怕隔墙有耳。 贵妃在花园中豢养着几十只耳聪目明的灵鸟,一有人靠近就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像是有人要端它们的小窝一样。 “他穷困潦倒,就一本破书和一把小茶壶,要送我吗?”赢哲笑道,“我可是却之不恭。” 听清花园灵鸟安静悠闲,林妃半愠半嗔地敲击一下赢哲的额头,小声道:“正经点,他就送你一句话,说是‘最好的法宝是一件人见人厌的破剑’。” “就这些。”对外公的敬畏大于亲切的赢哲,笑道,“老爷子也忒抠门啦,动动嘴皮子就算大礼一件,就送一句话,还得请人转述不说,竟然还吞吞吐吐说半截,留半截的让人猜谜。” “不许这样说你外公。好多事,他可是众人独醉他读醒,常常一语惊醒梦中人。”林妃沉下脸来道,“还有一句,‘那把破剑应该收不进乾坤袋,找不找得到,要看机缘。’” 找把破剑,还要看机缘? 礼物值不了几个大子,就靠故弄玄虚太高身价,赢哲腹诽不一,却不敢当着一向孝顺敬老的母妃说出口。 铁公鸡一样的外公当然是在告诉他,如何去皇族宝库选宝。 法宝最多,财富最多,最应该送给赢哲礼物的广武大帝当然也赠他贺礼。 但他像对待前面十三个儿子一样,不偏不倚地允许赢哲去皇家宝库选择三件宝物。 抠门的外公的第一句是教他怎样选宝,后面附赠一句进行验证,这就借助皇族宝库将自己的贺礼大大方方地送到位了。 老而不死是为妖,能被不死老妖看上的宝物定非凡品。 赢哲敛起嬉皮笑脸地神态,应一声,放心母亲,我记住了,就漫不经心地继续数他收到的宝物。 愁绪满腹的贵妃看着赢哲专注数宝的神情,猜测这个儿子十有八九跟以前一样,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没有把她说的话放在心上。 对付君心难测的广武大帝她都有一套,偏偏这个儿子油盐不进,拿他没有任何办法。这几天也许是他们母子最后的相处,她不打算讨嫌地继续磨嘴皮子,打破这种和睦气氛。 儿子大了他也管不了,反正话是带到了,她唉声叹气中,转身离去,带着一颗冰凉的心,一步一回头,回一次头一声叹息。 贵妃走了,赢鸣和小李子带着赢理就奇迹般地丛菊花丛中冒了进来,围着赢哲看他数宝。 刀的数量不菲,元武战刀样式的宝刀,赢哲一口气收获十几把,大概都是元武军队的将领们的贺礼,比普通的军队战刀,用料更佳,打磨地更用心,外光更精致,刀锋更锐利。 而宝剑的数量最多,足足一箩筐,其中还有几件法宝飞剑,虽是下品,但也算是大手笔。 最后是几粒皇室宗亲赠送的奇异珠子,有逢水开路的避水珠,烟火难近身的蔽火珠,使各种毒物失效的辟毒珠,甚至还有含在口中可以屏蔽气息形同死人的胎息珠,能在夜间发光照明的夜明珠是最普通的珠子,大大小小有几十颗。 夜色渐黑的小亭,光芒辉煌,如同白昼。 还没来得及收起,原本趴在桌沿,下巴压在手背上的的赢理,兴奋起来,抓住其中拇指大的一颗,张嘴拍入口中。 “吐出来!这个珠子不能吃。”旁边的赢鸣始料不及,慌忙卡住赢理的脖子,“什么都敢朝嘴里塞,你长大了,不会也是一个吃货吧?” 赢理张嘴乖乖的把夜明珠吐出来,冲伸手接住的赢哲吐吐舌头。 “想要?”赢哲掌心托着夜明珠凑到赢理的眼前问道。 赢理摇摇头。“母妃有比这个更大的。”他的两只小手比对出一个鸡蛋那么大的圈,“好几颗。” “这些可以吃,要吃吗?”赢哲掏出一把形形色色的丹药。 赢理的小脑袋摇得像拨浪鼓。 “有想要的礼物吗?说出来,哥哥送给你。”赢哲晃一晃乾坤袋再次问道。 “有!”赢理的小眼睛闪闪发亮,眨巴眨巴,不肯说话。 “想要什么?”赢哲打开乾坤袋捞出梅贵妃赠送的那把小巧玲珑的锋利匕首,在赢理面前晃一晃,“这把匕首是个法宝,给你,你可别割伤自己。” 赢理伸伸舌头,眼睛闪过一丝贪婪,明显动了心,但他依旧摇头。 “宝刀宝剑要吗?”赢哲将归类完毕的宝刀宝剑罗列一桌子,挑出一把装饰精美的元武战刀,“它们对于你里说实在是有一点太大了。” 赢理小眼放光,明显动心却依旧摇头。 “不用客气!”赢哲揉一揉赢理的脑袋,“偷我的木头马,石弹弓,还有许多的奇巧盒子的时候,可是一点都不见外呀。” 被抓到小尾巴的赢理脸红的吐吐舌头,然后鼓鼓腮帮子道:“我要哥哥平安归来。” 哪壶不开提哪壶。 小花园一片安静,仅余飒飒风声,簌簌落叶声和几声清脆悠伤的鸟鸣声。 赢哲刚刚平复的心情就像这个花园里被秋风吹动的菊花丛,硕大的花囊此起彼伏,像是走路的醉汉,摇来晃去,起伏不定。 半晌,赢哲戳一戳赢理的脑袋道:“你这个礼物,我可给不起,要靠天赐。” 第二十六章 赚把大的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赢理小嘴憋屈憋屈,哇地一声大哭道:“我不管,哥哥一定要平安归来。你不在的日子里,母妃整天挂念你,如果你死了,母妃也活不下去。” 赢哲赢鸣和小李子费劲唇舌劝赢理不要哭了。可四岁不是一个讲理的年纪,赢理就跟赢哲已经陨落了那么的伤心,不管不顾地放声大哭,中气十足。 赢哲叹一口气,朝狼狈为奸十来年的十六皇子赢鸣,使了个眼色。 心领神会的赢鸣,耷拉着大胖脸,满面愁容地牵着着哭成泪人一般的小赢理找林贵妃去了。 剩下赢哲和小李子相对无言。 “天儿凉啦,殿下回屋吧。”小李子道。 赢哲重新收好铺满石桌的宝刀宝剑和夜明珠。“长夜漫漫,回去做什么,把这些礼物再数一遍?” 小李子毕恭毕敬地肃立,没有应声。 “说到礼物,我其实还有三件没有拿到手。”赢哲掂量一下手中的乾坤袋对小李子道,“要不现在就去皇族宝库一趟?” “使不得!殿下。”小李子慌忙摆手道,“宝库取宝,需要李公公相陪,天儿都这么晚了,公公他老人家恐怕已经歇息了……” 想起经常拉偏架,赶到边塞“抓人”,苍蝇嗡嗡一般地催促不停的李公公,那张鹤发童颜的妖异面孔。 这句话没有起到劝阻的效果,反而激起了赢哲作弄人的恶趣。 “早点准备完毕,启程踏天子路,是公公他老人家的心愿所在,职责所系。”赢哲道,“去把他喊来,今晚就去取宝。” 小李子张口结舌,惊愕半晌。 作为混迹皇宫善于察言观色的小人精,他从赢哲的坚决语气,清晰地判断出,这个主子已经打定主意,轻声应一句,就心如死灰地去打扰那位沉在皇城上千年的白发老妖。 上一次半夜打扰李公公歇息的内侍,变成了一堆肉泥,估计这会儿尸骸上的蛆虫都已经长得白白胖胖了。 赢哲不知道这些,只感觉小李子去了好一会儿,才低头弓腰,小心翼翼地跟在白发老太监的身后,返回小亭。 趁着这功夫他将心仪的宝物都烙印灵识,正式占为己有,至于那些花里胡哨,中看不中用的多余宝物,他一时半会还没想到要怎么办。 夜色正深,任谁刚睡下就被人唤醒,心情不都不会好。 李公公面色如常,只是在赢哲面前抗议性地打了个哈欠。 但赢哲根本就不正眼看他。“去皇城宝库选宝!有劳公公带路。” “愿为殿下效劳。”李公公道。 选法宝,斋戒三日,沐浴更衣,焚香祭祖,虽然这是必经顺序,但是赢哲三更半夜地选取宝物虽然有存心折腾人的嫌疑,可这也是他的权力。 皇城之大天下无匹,皇城之广举世无敌。 一道墙,围起九宫八十一院广厦万千,收纳三座天然小山,拢住六方自然而成的小湖,另外还添有上百座别致假山,以及通过不计其数的旖旎水道相连的灵秀喷泉小池与养荷小塘。 上千的亭台楼阁围着九九八十一座大殿群群落落,通幽小径无尽,回廊千曲百折婉婉转转,就像一个迷宫,而且是一个大迷宫,是一个富丽堂皇,不吃不喝三个月都走不遍,踏不完地超级大迷宫。 要说皇宫是得大点,否则也纳不下深宫后院的数百妃嫔皇子公主,还有无数的太监、宫女以及跟他们的数目差不多的金甲御林军。 赢哲离开两年路径生疏,而且天暗路黑,老公公不得不数次安抚已经隐忍许久的心,声音慈祥地提醒,方向错了,绕路了,又错了,又绕路了,走回头路了…… 最后实在不耐烦,长袖一卷,赢哲感觉天旋地转,站稳时已经站在皇城宝库的台阶下,而且还遇到一个熟人。 “殿下,天色已晚,宝库一片漆黑,不如明日再入宝库。”白天被赢哲提了个跟头的黄统领,急步上前,行过礼,建言道。 “明天还有明天的事呢。”赢哲皱眉道,“一片漆黑你还不去掌灯?在这里啰嗦什么?” “掌灯可要点不少的蜡烛?”你还真是阴魂不散,闹完金銮殿又来闹宝库,带队守卫宝库的黄统领心里讽刺,身体却低头弯腰,毕恭毕敬。 “一支不够点十支,十支不够九点一百只,一百还不够就一千支、一万支,难道皇家还缺那几根蜡烛吗?”赢哲扫一眼金甲明艳,队列整齐的御林军,“你们都跟木头一样杵在这里干什么,点灯去呀。” 赢哲握起铁拳,指间关节噼里啪啦作响。要不是留着他有点用,他也没那个闲工夫,不捶一下一天冲撞他两次的黄统领,不是他赢哲的风格。 李公公摇摇头,掏出一只夜明珠来。 赢哲欣然笑纳。 夜明珠他的乾坤袋里也有几只,不过想要刁难一下黄统领,既然李公公解围,他就顺水推舟送给李公公这个人情。 至于代价吗,这只价值不菲的夜明珠,可就有来无回了。 进入一片漆黑的皇城宝库,就像是进入嗷嗷待食的巨兽之口。 皇城宝库有数千年的历史,自元武帝祖始,至当今广武大帝,无数代元武大帝都本着造福自己,造福后代,前赴后继兢兢业业地地搜刮积累,库藏浩浩荡荡,宝贝品种数量之丰富天下独此一家。 靖武大帝尤喜奇珍异宝,绞尽脑汁地搜刮民脂民膏,金山银山的堆积在宝库之中。 当然最多的还是铜钱和白银,据说穿铜钱的绳子都因为年代久远而腐蚀的一触即散,成箱的银子颜色灰暗。 真武大帝则是一代武痴。修仙大宗世代传承的无数秘而不宣的高级功法秘笈,都被明抢暗夺,敲骨吸髓的抄录来一份。许多修仙大派断了传承的神功秘法,在这里被束之高阁,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睡大觉。 赢哲的父亲,酷爱法宝的当今广武大帝,除了孜孜不倦地娶妃生子的数量超过以往数代,压榨收集的法宝,知名不知名,奇形怪状,外观诡异的整整半层楼,凑在一起也是蔚为壮观。 这座占地十几亩,九层高的建筑,扔在亭台楼阁无数的皇城实在不起眼,名字也俗不可耐叫做“万宝楼”。 小楼一层都是书。 说书是言简意赅,再详细一点说是修炼的各种功法秘笈,在不同的小展厅,按照分类,箱箱柜柜,各归其位。 第二十七章 赚把大的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单说沿着幽暗的楼道起手的左右刀剑两厅。 左手是剑厅,收录天下间林林总总的剑诀十万卷。右边为刀厅,再向里面,十八般武器依次排开,各自占据自己一厅之地,里面的神通法诀洋洋洒洒,铺排开来比剑厅只大不小。 与赢哲有缘的是里间最小最为昏暗的一间小厅。 四岁那年,遵照皇家规矩,进入浩瀚书海选功法,小赢哲大人一般,装模作样抽出几本修炼秘籍,按理说都是上等货,扔到外面,足够众让修士们抢的你死我活,可是满篇都是字,寥寥几张图,不讨小赢哲喜欢。 人们有许多天赋,其中一项叫做过目不忘,说的是记忆力超群,看过就不忘记。很幸运的是赢哲也有这项天赋,很不幸的是他的天赋有选择性,对文字过目如未见,但对图录招式却记忆犹新,终生不忘。 小赢哲转来转去,找来找去,鬼使神差的还真抽出一本图多字少的小人书,趴在桌上津津有味的看半天,直到神魂困倦时就打了一个盹,迷迷糊糊醒来,天色已晚,小赢哲把小册子怀里一踹,迷迷糊糊地回家去。 脚刚踏出阁楼,就又被一个嘴里无牙,头发掉光的无名老妖怪提溜着衣领揪回去,掏出怀里那本老旧的发黄破烂小册子,塞进去一本崭新的。 小赢哲回头想起来,册子应该都是一样的,只是原先那本是原著孤本,怀里的这本新的是老妖怪找来的一册手抄本。 这本就是金刚练体术的入门之术金刚踏天决,这套功法从头至尾都图文并茂,小人描绘的是栩栩如生,小赢哲好巧不巧的从图形开始看起,还一看就入迷了。 从那一天起,举国皆炼气的元武国,多了一位格格不入的炼体士。 沿着曲折架子,阁子,独立小厅之间的狭窄路径,小步疾跑从头到尾在一层穿梭一遍,脚步不停也得走个大半天。 窥一管而知全貌,这时候进入楼中之人才会知道,这座九层楼高建筑扔在亭台楼阁无数的皇城实在不起眼,却海纳百川。 对着浩如烟海的经书法诀,发黄的小册子,破烂的古老竹简,甚至一触即碎的无辜卷轴,皓首也难穷经。 赢哲走过千百烛火映照下明亮入白昼的一层,浏览一个大宝库,心里不禁下决心,如果祭天归来,继承大统,一定要…… 赢哲深深呼气,然后畅快地吐出一股浊气,振作一下精神。 一定要把列祖列宗的遗志发扬光大,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地更加努力地多去收集功法秘笈,留给前途不可限量的子孙后代做修炼之用。 三更半夜,赢哲当然没这个时间和心情,再去选什么功法,就算有逆天的功法,临时抱佛脚也实在太晚了一点。 赢哲跑到这方宝地来,所为无非就是能够直接提升自身实力的灵丹和法宝。 一层是功法,法宝在二层,灵丹则在三层,再向上依次有灵符、阵法和甚至修仙大宗门的传承秘史和手稿札记。 赢哲小时候,迈动小短腿,爬上去依依拜访过。 最平淡无奇的是九楼,整层楼空荡荡的,一无所有,据说只不过是用来观赏风景的。 这句话赢哲从小都不信,赏风景九楼实在不够看,钦天监高可摘星辰的十八层观星楼,才是皇宫最好观风赏景的地方。 祖庙的坐落处,祖山之巅,武烈城的最高点,才能够纵览帝都雄伟的全貌。 怎么排都轮不到九层之高,扔在亭台楼阁林立的皇宫之中就找不见的万宝楼,用作观赏风景的地方。 有的放矢的赢哲没有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以前没搞明白,一时半会肯定也搞不明白的琐事上,直接爬上二楼找到垂涎已久一整套漆黑护身宝铠和一把破烂宝剑。 头盔、铠甲、护腕、护臂和护膝,外加一双宝靴和炫黑手套,崭新铮亮一尘不染,不是宝库的小内侍手脚勤快,打扫不辍,就是法宝神奇不惹尘埃。 “此甲名曰麒麟甲,乃是大帝的心爱之物。”李公公言语谨慎地道。 他的语气及其平淡,毫无波澜。 赢哲一时之间揣测不出熬过三代大帝,老奸巨猾的李公公是在警告他,这套护身宝甲一定是大帝的心爱之物,不可取走。 还是在夸奖他,大帝都喜欢的宝物,威力非凡,眼光不错,不可不取。 但就这位公公的立场而言,应该也不是什么好话,夸奖他这种想法就可以排除在外。 这个时候赢哲也懒得理会老太监的真实所指。 在他的眼里,如果是前者,法宝多如牛毛的大帝牺牲一套黑不溜秋的宝甲,护送一个儿子成功踏天子路,也只赚不亏。 如果是后者,血缘至亲的儿子都折了,再陪葬一套破烂铠甲,也不会更加心痛。 不管是哪个原因,对赢哲来说,这宝甲不取走真就是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老爹广武大帝。 不理会老太监的喋喋不休,在老太监眼神的注视下赢哲将整套宝甲收入囊中。 “这剑……”李公公欲言又止,眉头大皱。 跟聪明人提到开头,他就晓得结尾,赢哲是个聪明人,而且就是符合李公公谈话对象的那种聪明人。 但是赢哲偏偏就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因为已经有位跟他亲近的千年老妖怪提示过他,这把剑应该就是所谓的“人见人厌的破剑”,而且是让人印象深刻的那种破剑,在宝剑琳琅满目的万宝楼,见了第一眼就不想再见第二眼。 “是件上好法宝。”赢哲接过老公公的话茬,称赞一声,揽入怀中。 “这是元武帝祖留下的传承之宝,需要灵力催动,殿下,您是炼体士,用这件法宝……”李公公暗叹一声,这十四殿下的脸皮忒厚了。 这么大的来头?赢哲蹙眉,这一条以前倒是没有听说过。 一旦与传承这个字眼挂钩的宝贝都不是凡品,而经手与开创元武的一代帝祖之手,那可就更了不得了。 不得不说,外公那个吝啬的老妖怪的眼光就是妖异的不似凡人。 第二十八章 赚把大的 3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赢哲拔剑出鞘,斑驳暗黄的锈迹如同鱼鳞覆盖剑身,剑刃极钝,看起来像是日久未用而废弃生锈,唯独剑尖锐利依旧。 这把如同铁锈斑斑的一样的宝剑,除了颜色灰暗,就是它比其它的剑更重一点,沉甸甸的感觉,符合举手投足就力拔千钧的炼体士的胃口,极具平衡感,除此之外赢哲再也找不到它有什么可取之处。 而赢哲之所以对它有印象,除了它最丑,就是它最重,符合他作为炼体士,喜欢重兵器的奇特口味。 这把破剑,剑刃斑驳无锋,但这么重的一把剑,无锋又如何,权当做铁锏来用好了。 “这把剑不能再开锋吗?”赢哲反问。 “没有足够的灵力做后盾,实难发挥这把宝剑的全部威力,对于炼体的殿下来说……连一把寻常宝剑也不如,剑身稍微……坚韧一点,剑尖尖锐一点而已。”李公公不得不开门见山,把话说透。 “请公公演示一下。”赢哲把无锋重剑递给老太监。 没脸没皮的赢哲自己没有半点灵力,但这位十万宦官之首的丹田灵力可是浩瀚如烟海。 老太监面无表情地摇摇头。 “请……”毫无诚意的赢哲做一个夸张滑稽地请的手势。 “咱家的灵力不够雄厚,殿下。”李公公故作轻轻地道。 他尽量的掩饰语气,不要让这件奇怪的事,听起来像他本身那么的奇怪。 “噢……?”赢哲表面将信将疑,抚摸无锋重剑,心里波澜起伏如惊涛骇浪。 如果这位修为深不可测的大内高手灵力都不够雄厚,那么对于绝大多数的修炼者来说都是没有能力运用这把无锋重剑,也难怪在元武帝祖之后,它默默无闻的躺在这里,都已经绣覆剑身,也没人搭理。 怔怔出神的赢哲没有看到,千年老妖的看着无锋重剑的眼神闪过一丝炙热,随后又很好的被压制下去。“您用这把剑来战斗,有点大材小用,如同杀鸡用牛刀。” 赢哲嘿嘿一笑。 “用牛刀杀鸡的事我是没干过。不过用元武战刀砍柴生火,抹羚羊的脖子,剥兔子皮,给野猪开膛,还有更好一点的就是割鹿茸取蛇胆,这些活我可没少干,难道牛刀比元武战刀更金贵?” 李公公无语,久在大内深宫,西北游击的艰苦生活他可是没有经历过,但活得久了,阅历积累的不是一般深厚,自然懂得为了生存,为了保命,一切都得穷尽其用。 想到大帝被珍藏起来的神兵利器,那把他揣摩几百年都没有发现其中奥妙的无锋重剑,被拿出去又当柴刀,又做菜刀,搞不好连烧火棍的角色都得分当一二,老太监替那把赢氏帝族的祖传飞剑心里一个劲地喊委屈。 不过终究不是自己家的,提醒一下赢哲他已经尽职尽责了。觊觎宝物已经很久的他,心有不甘地后退了一步。 但反过来想,这件无名至宝被带出皇宫,似乎增加了一点变数,但对他而言也不见得是坏事。赢哲这个根本不识货的家伙,要么是误打误撞,瞎猫碰了一只金耗子,要么就是有人提点。 有人提点…… 老妖怪的雪白长眉毛,诡异的像两条小蛇一样的弯曲,拧转,打着螺旋,抖动。 最终老公公没有拧过赢哲,被他将那把破剑收入囊中,如外公所说,这把破旧古剑不可思议地收不进乾坤袋,赢哲不得不把它背在身上。 到得三层,赢哲轻车熟路地摸到一瓶心仪已久的灵丹。 从军之前就想要涎着脸皮讨要几粒,因为数量稀少,估计需要花费的代价不菲,而且本来打算按照母妃的要求,压抑境界在炼体初境,黑赢盛一把,一时半会也用不上。 那时他心里挣扎一下,脸皮厚的能当磨刀石用的赢哲,少有地没有开口,没有伸手。 这一次赢哲代众兄弟入地狱,满脑子都是有功就要受禄的觉悟。他捞起整瓶灵丹,准备据为己有,老公公忍不住向前踏了一步。 “这是金刚丸子,炼体士服用一粒,境界上升一境,但是药力刚猛霸道,服用一粒之后半年不得再服用,殿下此行一年,带上一粒足矣。”老太监忠心可鉴,很替皇家精打细算。 “灵丹这种东西原本也不是很稀缺,但我朝兴盛炼气士,炼体用的灵丹委实不多,这一瓶十分珍惜,乃是武安王斩杀高兰大将缴获的一部分。”赢哲不开窍,老太监苦口婆心地再度开导。 灵丹对于修仙者来说是珍宝,赢氏帝宗收集起来自然不遗余力,尤其是炼气士所用的灵丹,但炼体士在高兰多如牛毛,在元武可不多见。 元武人蔑称高兰人为蛮子,元武的炼气士也鄙视高兰的炼体士为蛮休,作为高大上的炼气国度里的蛮修,赢哲是一个货真价实的蛮类。 蛮类所用的灵丹也一样摆在万宝楼的台面上,但也就像是金刚丸子这样,做个收藏,摆摆样子而已,真有人要用,一星半点根本就满足不了需要。 “大部分在三十九叔那里?难道三十九叔也炼体?”赢哲的思路出奇地不上道,他打了一个岔。 “炼体不炼体这个不得而知,但凡军中缴获,见面分一半。金刚丸子这种好东西,被武安王遇到,他见猎心喜收藏部分也有情可原。留给整个皇宫大内也就仅余这么小半瓶。”老公公道。 已经在混迹军旅两年的赢哲点点头,人家浴血拼杀的缴获,自然不会悉数上缴,便宜吃白饭的官家。 他看着诺大的瓶中寥寥几粒雪白的拇指一般大的灵丹,皱眉思索,灵丹在此,喋喋不休的可恶高手在此,要不要玩把大的。 有一点两人刚才不曾谈及,所谓半年服用一粒,是因为这金刚丸子只能在境界稳固之后才能继续服用,否则拔苗助长,欲速则不达。 赢哲刚刚破镜,照理半年内用不上这等神物。但是要看情况,若后有高手护法,辅助理顺经脉,驯服药力,则境遇大大不同。 赢哲点点头道:“我试试三十九皇叔收缴的药丸子灵光不灵光。” 他边说边以迅雷不及掩耳地速度,倒出一粒金刚丸子,在老公公还没反应过来的情况下,吞入腹中,盘膝炼化。 可怜的老公公惊愕半响,先是吃惊赢哲的无知,炼气国度稀少的年轻的炼体士竟然不知道服用金刚丸子的禁忌,就这么鲁莽的将神药吞服,岂知用错方向,别人的神药却是你的毒药。 第二十九章 赚把大的 4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回头再想,初破境界的炼体士,如果有高手护法疏通经脉,驯化药力,炼化一粒金刚丸子算什么,赢哲现在就需要这样一位高手,而这位高手就颤巍巍地站在旁边,就是李公公他自己。 请君入瓮! 被这个胆儿肥的小兔崽子算计了。 见惯阴谋诡计的阴招损招的李公公暗啐一口,真想把这只狡猾阴损的小畜生一把捏死。 但是他不能,不能捏死赢哲,甚至连一走了之置赢哲于不顾都不能,也不能束手待在旁边,等待赢哲经脉爆裂而亡。 李公公面色阴沉的看着,被金刚丸子的凶猛药力折磨的血液澎湃,像凶猛洪水将要冲破堤坝河道泛滥成灾,就要七窍流血而亡的赢哲。 作为元武帝国屈指可数,法力高深的最高等级的修士之一,见死不救,广武大帝亦奈何不了他。 但如果赢哲就这么死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他需要面面对林妃的老父亲,那个整天捧着一个小茶壶,常年只读一本小破书的老妖怪。 赢哲身死,但祭天之路照旧需要皇子走下去,浮出水面的自然就是赢盛。 他可以不理会梅妃的傲慢张扬,但执掌北境兵权的梅大帅还有朝堂之上的梅国公和他们无处不在的门人故吏爪牙走狗,可就不是能够忽略的。 得罪元武最为根深叶茂的两大家族,任何一个人想想就胆寒,即便他是十万宦官的之首,号称“阉党”领袖,是修仙界最顶层的大修士,对这两大家族一样颇为忌惮。 更不用说赢氏帝宗,底蕴深厚,千年的王八万年的老乌龟说不定就在那个不惹人注意的水坑里盯着自己呢。 如果还想在元武的皇宫呆下去,甚至在元武的地盘呆下去,他就得行动,得为赢哲疏通经脉,助他炼化药力,提升境界,但那要损耗他不少的本命真元。 这就是赢哲的赌注,赌李公公是否援手,他的小命就在李公公一念之间。 以老公公的修为造诣,加以援手,协助赢哲疏导化解金刚丸子的霸道药力,绰绰有余。 估摸一下帮助赢哲所要花费的代价,李公公不寒而栗,几乎打算放弃,转身欲走,想到几百年的努力再坚持数年就水到渠成的跨过那道门槛,一转身就只能功亏一篑,打了水漂。 他在心里咒骂一通,思量再三,最终决定再隐忍最后一次,几百年的漫长修炼,大江大海都过来了,再怎么着也不能在乳臭未干的小娃娃这里阴沟里翻船。 他盘膝坐在已经大汗淋漓,像是被瓢泼大雨淋过一样,衣衫尽湿的赢哲背后,缓缓的伸出白皙如婴儿一般的手掌。 金刚丸子在赢哲的腹中化开,神奇炙热的洪流沿着赢哲的经脉,像是狭窄孱弱的小河闯进去一头浑身冒火的巨鲸,左冲右撞,将四周河道暗滩尽毁,寸步难行却停不下来,一直向前。 赢哲左塞右堵拼命的引导他们朝丹田流动,奈何修为太低,根本奈何不了神奇的金刚丸子化作的巨大冲击力,经脉沿着药力的轨迹迅速崩溃消熔,危在旦夕。 老公公双手搓指为刀,不间断的点击赢哲周身经脉,不停地拍打关键穴窍,沿这药力冲击的方向一路疏通将经脉穴道拓展开来,点线结合将身体经脉打造的宽阔坚韧,狭窄孱弱的小河锻造为浩浩荡荡的江河,能容别人不能容之数倍的金刚丸子的药力,引导刚烈药力形成的滚滚洪流,海纳百川的汇聚到丹田气海。 将这是赢哲的大机遇,经脉扩张,穴窍打通形同在替赢哲洗筋伐髓,穴窍更加坚韧灵敏,经脉更加粗壮宽敞。 他的资质本就不俗,此时更是高楼之上,更上一层楼,日后修炼起来更是事半功倍,一日千里。 这一连串的点戳和拍打,大修士们都有能力做到,但即便是对宠溺的嫡系子孙,他们也不舍得这既损耗真元又要搭上寿元的拼命路数。 侥幸得手的赢哲不知道事态这么严重,现在他一味地在窃喜,损招得手,再升一境至炼体上境。不过几日光景,连进两境的修炼速度可谓神速的前无古人。 旭日东升,天光重现,赢哲睁开双眼。 精神焕发,精力充沛的他,感觉身体里的力量就像涨潮的波浪汹涌不息,很需要找一块海岸疯狂拍打撞击发泄一通。 可跌去一个大境界的李公公苍老,虚弱得一塌糊涂。 一向保养极好的他,脸上的皱纹如沟壑一般纵横交错,枯竹般的胳膊和额头上的灰斑点点,皮肤松弛,苍老如同行将就木,站立起来颤抖地如同秋风中的残叶。 赢哲扶住似乎弱不经风,似乎一触即倒的老公公。“对不起,公公,赢哲无知,没想到会闯这么大的祸。” 赢哲在深宫大院的泥淖里沉沉浮浮,被无数谎言洗过一便又一遍的良心,也会产生愧疚,虽然不多,但这是一次。 “赢哲若有来日,定倾力相报。”看老公公的颓废样子,不似作假,赢哲真诚地道。他留下一粒金刚丸子,必要时成就完美炼体境――炼体境的最后一境,然后将剩余的放回原处。 所谓的来日恐怕十有八九指望不上,但尚有一线希望,李公公不打算把话说死。“老奴不碍事,这宝库灵丹众多,选几粒服下,修养一段时间就恢复如初了。” 老子算是到了八辈子血霉了,作为一个修仙顶层的存在也就垂涎赢氏帝族那点功法传承和那件参不透的秘宝,没有随众师兄弟栖隐与世外之悬崖绝壁,深山密林,而是跻身深宫内院,战战兢兢上千年。 谁料到一朝失足,三朝大老,实力顶阶的大修士,掉进你这个小崽子的坑里了。 一世英名算是白混了,灵力油尽灯枯,修为倒退不说,无比珍贵为数不多的阳寿也折了小部分。 这洗筋伐髓,逆天改命的技术活,本质上是要以命换命。 赢哲的命就是用老太监的寿元来的。 老太监郁闷至极。 就算不惜灵丹能够反补修为,恐怕也不是一日之功,很长一段时间的闭关静修再所难免,而折损的寿元可是再也追不回来了。 最让这位心机阴沉,忍耐数百年的宦官首领不能忍受的是,那件秘宝也被赢哲收入囊中,以后他还有留在这深宫大内的必要吗。 伤身折寿更伤心的老太监,心中怒火滔天,依旧和颜悦色,依旧风淡云轻,依旧挤出一丝不多的苍老的笑容。“请殿下放心,老奴无碍。” 第三十章 真武殿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春风得意地踱出万宝楼,赢哲踏入带着雾气的晨曦之中。 他折腾一晚上却困意全无,身体无比舒爽,心情无比舒畅,呼吸无比顺畅。 他深吸一口清新空气,回望俗不可耐的“万宝楼”三个龙飞凤舞的鎏金大字,感觉这个名字真是低调的不要不要的。 除去空荡荡的莫名其妙的第九层,这栋九层小楼的任何一层都远不止广纳万宝。 欠收拾的黄统领和他的属下早就不见了踪影,换上去的是另一队当值御林军。这让境界提升,实力大增,体内战意澎湃,拳头发痒的赢哲很是失望。 “哥哥!”赢理老远清脆地喊一嗓子。 门口等待一夜的大胖子赢鸣,和小李子,带着一队侍从,迎接过来。 “恭喜殿下又晋升一境。”虽然一夜未睡,但小李子的眼睛依旧雪亮。 “又升一境?”赢鸣揉一揉被霜打的大胖脸,重复道,“升境比吃胖还容易?我都有点后悔没有修炼了,现在补救也来不及了。” “减肥还来得及。”赢哲牵着赢理的小手,一边朝前走,一边调侃赢鸣。 “减肥个球。”赢鸣不屑道,“我现在只想有张床。”他展开大胖嘴,打一个气韵悠长的哈欠。 “你们先回去睡吧。我还有事?”赢哲道。 “在里面修炼一晚上,殿下你不睡?”小李子问道。 “你们看我像需要睡觉的模样吗?”赢哲指一指自己的鼻尖,不理会两人好奇的神色,继续道,“我现在精力满盈,想要释放一下,至于释放的方式吗?老办法,找人打一架啦!” “姓黄的溜啦,不过剩下的这几个也凑活着能练手。”说到打架,赢鸣的大胖脸填满奸笑,不怀好意地瞄一眼队列在墙角的御林军。 被赢鸣不怀好意的目光扫过,墙脚门边的金甲卫士不易觉察的一阵人影晃动,似乎再朝墙根和边角靠拢,齐齐地下头颅,盯着地面。 对于赢哲三个人对御林军拳脚相加是家常便饭,现在赢哲的拳头更硬了,打起来应该更顺手。 “他们就算了,不够一盘菜。”赢哲左右抻一抻缩到肘部的衣袖,兴致缺缺地道。 想起昨天在金銮宝殿前,炼体中境的赢哲就像老鹰欺对上小鸡仔,一拨拉就掀翻一圈的黄金甲,现在炼体上镜的他更没必要找这些不堪一击的卫士浪费时间。 “这次我们玩真的,我要挑战真武殿。”他有补充一句。 “啊?” “啊?” 赢鸣和小李子同是愕然。 打架绝对是一门博大精深的学问,其中选择对手更是极富技巧。 赢哲打遍半个御林军的威名,主要依靠三大法宝,狐假虎威的蟒袍下谁都得投鼠忌器的保命符――赢氏贵胄。 第二法宝是注意挑选对手。 十万御林军,实力也是良莠不齐,以赢哲炼体初境的实力,费劲吃奶的劲也不可能战胜统领百人,炼气巅峰的校尉。 而遇到带兵过千的大都尉,就算人家躺尸在地上任他随便打,随便踩,他也动不了人家半根毫毛。 所以赢哲所有的时间都是在欺负小兵,修理几个不成器的小统领,他们大部分都在炼气初境和中境,炼气上境和炼气巅峰他碰都不碰。 最后一个法宝则是赢哲的功法神奇,真要倒霉运是遇到难缠的对手,譬如掌法彪悍的黄统领,金刚踏天诀之青云踏可是一门相当有助于脱身而去的神通。 青云踏,一步踏青云,逃跑相当神速,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哪个御林军可以比肩。 像遇到统领十来个人的黄统领,赢哲打不赢,走掉还是绰绰有余。 但是,真武殿…… 赢鸣眉头打皱。 以武立国的元武,东民勇西民悍举国之民好弄剑,斗剑必在真武殿。 真武殿是一个民间组织的大比斗场,源远流长,历史久远,遍布各郡各城,而京城这一个理所当然是最大的一个。 到真武殿比武,可是不能选择对手的,那是一个号称我以真武见真武的疯狂地方,踏上斗战擂台的都是心狠手辣,战力彪悍之辈,而且逃跑万万不可能,战力不及人,唯有被打下台的份。 所以帝族贵胄一般不会踏上真武斗战擂台,取胜固然荣耀,但四脚朝天,五体投地的被扔下台,他们可丢不起皇家的脸面。 赢鸣望一眼眼神坚定的赢哲,暗暗叹息一声,十四哥的胃口是越来越大了,与参军边塞相比,斗战真武殿其实根本就不是什么出格的事情。 刚刚炼体上境的赢哲,可没有多想这些。他一心磨炼自己稳固境界,而真武殿是一个最能检验真功夫的地方。 在赢鸣苦口婆心的劝解,时间不够用,仅剩的一天还要陪伴一下赢理的亲情牌失败后,三人回去捎上赢理那个小胖墩,将赢哲的五爪蟒袍换下,穿上一身轻便劲装,作为京城肚子里的蛔虫小李子,就带着三位皇子出列皇城和一队侍从,七转八拐就到了真武殿。 一座仅次于皇宫的雄伟恢宏建筑。 “真武殿”的宏大金匾下,身着武服劲装,佩戴各种神兵利器的修士,来来往往。 作为真武殿斗战者,报上名去的赢哲是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的,但赢鸣赢理和小李子再加上一干随从作为观众可都得出点血,购买价格不菲的入场费。 每一座斗战擂台都四四方方,后方高企矗立的是赢氏帝宗三位大帝的巨大雕像。 他们执剑而立,居中的真武大帝眺望远方,左边的烈武大帝横眉怒目,右边的靖武大帝则是神情肃穆。 这三位大帝绝对是元武大帝之中武力强悍的典范,绝代武痴真武大帝,一把铁剑镇仙宗,从那时开始,元武各大修仙宗门就以赢氏帝宗为尊。 武功彪炳的烈武大帝治国有方,不仅削藩大成,拢权中央,更筑造烈武城为元武帝都,为元武的进一步富强奠定根基。 而一代靖武大帝更是战力彪悍的无以复加,曾经一剑毁祖庙,挑战昊天,虽然结果并不美妙,但其仗剑斗天的勇气却为后人津津乐道。 赢哲望着雕像之上高悬的“我以真武见真武”的七个笔走龙蛇的苍劲大字,微微一笑。 在他的心里,十五岁踏天子路,只身单剑,长驱直入高兰五万里,纵横无敌,并且修建分割南北十万里神武长城的神武大帝,才是他的心中的真英雄。 而且神武大帝文采也风流,所传诗作堪做完万世表,所留文章辞藻华美,所做庭论,理严谨,无懈可击,极富说服力,传言金銮宝殿之上经常舌战群英,罕有臣子是对手。 可谓文韬武略,千古第一人,比一介武夫真武大帝,更加光彩照人。 但神武大帝是一个篡位者,在人们心中的道德形象大打折扣,也同时损及他在人们心中的实力排名,对于赢哲这位神武大帝的嫡系子孙来说,这些全都不是负担,心里坦然的认为神武大帝才是真正的举世无匹,纵横长城内外无敌手。 雕像之下,四位负责维持秩序和判决胜负的高手,面色冷峻,不苟言笑,其中一位竟然是跟随李公公前往尖矛城迎接赢哲归来,并且用大红鹰报讯皇城的御林军统领金南安。 另外三面被数百宽敞舒适的半月形座位包围。 元武乃是尚武之国,进进出出真武殿观看斗战的人实在不少,跟随年轻侍者的指引,赢哲、赢鸣和小李子,坐在正前方设有几百个看台的一角。 一场战斗刚刚过去,台下观众群情亢奋,台上一位衣着朴素的黄衣少年正在为自己的胜利振臂欢呼。 判官的高台之下横拉宽大布幅,白底子上写着一个猩红醒目的“三”。 那少年已经三连胜。 他黄袍的衣角已经破碎,神色略显疲惫却激动难耐,不肯下斗战。 “不败不许下这斗战擂台吗?”赢哲好奇地问道。 “随时可以下,但被挑战必须重新上台,当然认输亦可!但每场胜利都有奖励,三连胜则奖励加倍,五连胜和十场连胜更有大奖,如果能够成为百胜斗士不但奖励异常丰厚,还加冠一个非常吃得开的百胜修士的称号。”小李子解释道。 “百胜就先不要想了,有那个实力,也没那个闲空。说说十连胜怎样?”赢哲饶有兴致地问话,注意力却停留在斗战擂台上。 “殿下是炼体境,十连胜可以成为十胜斗士,跻身潜龙榜,而十连胜的筑基真人,可名列升龙榜,至于十连胜宗师则可以扬名飞龙榜。 而一向神龙见尾不见首的元婴大修士们,咱们元武总共也不知道有没有一百个,所谓的神龙榜大概有一个算一个,连斗战都免了,形同虚设。” “十连胜修士的奖励相当丰厚呀,金银、功法、灵石、丹药还有资格请落剑山帮忙炼造一柄的神剑?”赢鸣读过真武殿的一张老宣纸,不可思议地叫道。 “能够连胜十场的都不是泛泛之辈,奖励自然有丰厚一点。”赢哲道。 “我请十个人来任我打,连胜十场,不行吗?”见缝就插针的赢鸣似乎找到一个漏洞。 “可以是可以!”小李子苦笑道,“殿下您没有看到第二条吧?” 赢哲跟赢鸣定睛看去。 “被普通修士挑战成功一位十胜修士,那位十胜修士自动除名?”赢理皱眉道。 “是呀!没有两把刷子,小心便宜了挑战者。”小李子补充道。 “我拒绝接受挑战!”赢鸣道。 “算作主动认输!”小李子道,“参看第三条。” 赢鸣衣服牙疼的模样。“我闭关修行,没机会被挑战,不可以吗?”他不遗余力地继续寻找其中的漏洞。 “应该可以。”赢哲笑道,“即便这里是真武殿的竞技场,一样是人至贱则无敌。但是到现在为止,这么不要脸的人还没有出现。” 赢鸣嘿嘿奸笑道:“你要,我可以把脸皮借你一半,反正我的脸足够大。” 第三十一章 三连胜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这个竞技场能点菜,能叫酒,有吃有喝还有美女伺候!”赢鸣像是发现新大陆,惊叫起来。 “还能押注刷钱呢。”小李子手指老宣纸的下半部分,补充道。 看台高高在上,背后低下去的走廊足够两未侍者迎面疾走。侍者奔走其间,为修士们端茶送水,押注筹码,如鱼得水。 “销金窟啊!”热衷于满足物欲享受的赢鸣双手搓动,双眼放光,喜不自胜。 许久未有人登台,竞技场中气氛热烈,喊声震天,黄衣少年愈发得意。 他是炼气上境,三连胜的战绩几个月来都未曾出现过,而且他击败的第三个对手乃是境界占优的炼气巅峰。 “现在上场正当时。”赢哲起身环视四周,握一握拳头,信心饱满地道。 赢鸣卷起黄宣纸,按捺住心头狂喜,转而担忧,不晓得万一赢哲被打下竞技台,待会怎么收场。“大哥,先观察一下行不?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呀。” “何必那么麻烦,有多少斤两,一试便知。”赢哲尚未搭话,身后传来一个醇厚温柔的声音。 不用回头,赢哲、赢鸣和小李子三人都知道,那是赢盛和他亲弟弟赢畅,以及他的死党赢荣,广武大帝唯一的兄长,武福王赢勋之子。 “我赌你一战即败!”与赢盛形影不离的赢荣道。 “我哥哥,所向无敌!”赢理稚嫩的声音抗议。 “十四哥战无不胜!”赢鸣双手掐腰,脸色铁青,不示弱地回应道。 赢哲安抚一下赢鸣好赢理,回身迎着两人的目光道:“不如你们两个联手,我以一敌二,与你们一战,或者我再让你们一只手。” 赢哲轻蔑地握紧右手,在赢盛和赢盛面前晃一晃。 “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大家都是兄弟何必动刀动枪。我们兄弟还留着力气,齐心协力去揍御林军呢?”赢荣嘻嘻哈哈地将赢哲的挑衅化解与无形。 他的眼神阴毒,再加上一身华贵白衣,宛如一条的嘶嘶吐信的银环蛇。 数十个铁杆跟屁虫,很默契地哄堂大笑,盖过竞技场的喧闹。观众的注意力从台上转移到台下鹤立鸡群地赢哲身上。 场上的黄衣少年也注意到了赢哲,他挑衅地朝赢哲勾一勾手指头。 “在下秦山路明远,那位兄台可敢上来一战?” “我以真武见真武,你不会没胆子吧?” “上呀!”赢盛和赢荣的随从齐声起哄。 “上呀!男子汉大丈夫谁怕谁。”周围的人也跟着起哄。 赢鸣则一个劲地使眼色,示意赢哲不要登台。可赢哲恍若未见,缓缓地朝竞技台走去。 赢哲踏上台阶,穿过竞技台上作用玄妙,用于检验竞技者境界的验灵阵,拜见过真武,立于路明远的对面。 “等等,这位兄台……”黄衣少年路明远撤掉原本严阵以待的架势,问道,“这位兄台的境界似乎很低呀?” “就一般的验灵方法来说的确极低,低到快没了。”就炼气而言,赢哲是一点境界也没有。 黄衣少年面色一红,在场上欢呼有一些时候了,却没有人登台,一着急,就信手指了一位年纪相仿的少年。 一向胆大心细的他可不是胡乱挑战者的,就他的资质,在元武已经是头角狰狞的天纵之才,相信同境之中鲜有敌手。 但是上台的这位朋友却…… 没有灵力波动,难道不是修行者?路明远忽然感觉自己有点欺负人。 隐身后台的判官们也发现了问题,其中一位前来询问。“蛮休?”他皱眉道,颇为不喜。 高兰是蛮子,且炼体为主,炼体士很容易就被冠上一个蛮休的劣名。 “不是蛮休,是炼体士!”赢哲纠正道,“元武之修不能炼体吗?” “随你便吧!”判官语塞片刻,甩袖而去。 炼体士需要在恶劣的环境下淬炼灵体,需要搞的自己衣衫褴褛,遍体伤痕,狼狈不堪,而炼气士要做的却是静坐打坐,依靠自身素质和功法炼化天地间的灵气,高雅与粗俗立判。 所以在炼气士看炼体士的眼神,就像是饱读诗书,文雅风流的秀才看待每天挥汗如雨,依靠蛮力讨生活的农夫、渔夫、樵夫之流,充满鄙夷和不屑,自觉高人一等。 “这位兄台什么境界,如果境界太低就不要自寻其辱,俯首认输为妙。” “看不清楚我的境界,就敢挑战?兄台的胆子也忒大了一点。”赢哲道。 “炼体士的境界咱是不太懂。”路明远脸一红,承认道,“难道你很强吗?” “一试便知。”赢哲无锋重剑在手道。 “这位兄台,你的宝剑……实在不起眼,没有好剑,不如认输,回头我们再战。” 黄衣少年发现赢哲手上的宝剑长则长亦,可似乎是一把尚未打造成型的剑胎,剑刃都未开,颜色暗黄,捞在手里,像一把生锈的铁棍。 自己挑选对手还真是……独具慧眼。 这个对手实在上不了台面,是个炼体士,修为还低,兵器也逊的不行,简直就是一个蹩脚的角色,却死要面子非要比试。 “婆婆妈妈,你到底打不打?”怒吼声中,赢哲暴起一剑砸在黄衣少年的脖颈上。 本来打算继续劝说赢哲主动放弃的少年尚未回过神来,惨叫一声,连人带剑,滚下斗战擂台。 场内躁动的人群刹那间鸦雀无声。 一招被劈下斗战擂台的路明远,从冰冷的石板上爬起来,摸一摸脖颈上尚未消退的斩痕,有点不情愿,又有点遗憾。 过不得人家携带一把碍眼的破剑就敢登台,原来实力强横无比。幸亏那把钝剑无锋,不然自己这脑袋早就离开脖子了。 最终他朝竞技台上的赢哲拱拱手,感谢他手下留情。 拜无锋重剑所赐得到别人衷心感谢的赢哲,浑然不觉,傲立竞技台上,好整以暇,正在为大战下一位对手做准备。 “快押注!是高手。”如梦初醒的人群纷纷掏腰包。 “行家伸伸手就知有没有,我押这个少年三连胜。”一个大汉将一包裹赌注扔在桌上,意气风发,“好久没遇到,踢人这们干净利索地狠角色了。” “还狠角色呢,你知道他什么境界吗?我告诉你吧,他是个炼体士,炼体上境?” “啊……刚才那一剑,难道是趁人不备……”大汉四下寻找混进人群的路明远,希望打探一点消息,却一无所获。 “这位大爷,您还押吗?”真武殿小厮小声问道。 “不……,不押了……”大汉犹豫一下,斗战擂台上打打杀杀的都是炼气巅峰,炼体上境还不是被压着打。他麻利地将筹码搂回自己的怀抱,生怕被小厮个抢走了。 “我押!”赢鸣将身上仅有的一点财物,“咣当”一声全都砸在桌子上,气焰嚣张地双手掐腰,大吼一声,“我押!十连胜。” 第三十二章 三连胜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石榴’好大的手笔!”赢盛笑道,“我们要是不配合,可就对不起兄弟啦。”赢盛一挥手,随从们纷纷将筹码扔上桌面,与赢鸣对着押。 小李子小心翼翼地问道:“确定能赢?” “当然能赢!”赢理对赢哲信心十足。 赢鸣脸上的肥肉的抽搐一下,为难地道:“就是输,我也押自己人。” 小李子点点头:“我也押了,剩下的全看武灵王,英雄本色。” “别担心,老大从来没让我们失望过,至少在揍人这方面是这样。”赢鸣目送小厮将自己的身价搬了个一干二净,言语间颇多不自信,但他说得咬牙切实,很完美地掩饰了自己的心虚。 这次登台的炼体巅峰是一位贼眉鼠眼,衣着寒酸的老汉。 大概是长期混迹竞技场,欺赢哲年少,上来捡漏,希望获胜一场,得些奖励。 他步法诡异,鼠步蛇行,鬼鬼祟祟,但剑法却了无新意。 赢哲意在寻找高手对战,无意于这类瘪三纠缠。他立在原地,灵犀一指,夹住老汉的法宝飞剑。 老汉使劲吃奶的劲道也未能将飞剑夺回,知道自己提到铁板了,他很识趣地认输下台。 赢哲轻取第二场。 再次登台的是一位黑衣大汉,身高九尺,怀抱一柄鬼头大刀,站在竞技台上,威风凛凛,宛如神兵天降。 他乜斜着眼瞧着赢哲哈哈大笑道:“好久不来京城,怎的都是些小娃娃,花拳绣腿,比划来比划去,可笑,可笑。” 不速战速决,解决一个小丑,正真的高手大概不会登台。 赢哲打算身形闪动,先行攻到,拦腰便斩,剑刃无锋,却呼啸成风。 原本打算瞧也不瞧的黑衣大汉,咦的一声略显惊奇,但仍是心不在焉地挥刀轻轻格挡住了赢哲先发制人的一剑。 鬼头大刀,刀背浑厚,势大力沉,最适合大开大合,基本都是力大无穷之辈的最爱。 赢哲正是判断黑衣大汉,空有蛮力,其实灵巧不足,才欺身近战,希冀早点将这一个黑衣大汉赶下竞技台,换一个高手上来对战。 刀剑相击,两人同时被震退一步。 “啧!啧!有两下子,少少年纪这身本事,殊为可贵。”黑衣大汉,正眼望一眼赢哲,这一招两人平分秋色,但大汉再也不敢轻视赢哲年少。 他敛了轻敌的心思,轻飘飘地挥出一刀,鬼头大刀裹挟一股旋风,朝赢哲卷去,口中仍然轻松地道:“投桃报李,试试我这一招,鬼斧神刀。” 赢哲只是斜斜挥出一剑,看似击在空处,却将席卷而来的旋风化解与无形,空中犹自笑道:“这位兄台也不错,不知道上次来京城连赢几场?” “九场!”大汉道。 黑衣大汉乃是家族炼气期实力最强的顶尖高手,修炼的乃是霸刀之道,每次出刀都暗辅以旋力,然后谈笑风生,看似简单轻松,实则对他来说已是全力而为,只不过他久经练习,熟能生巧,给人以轻描淡写的假象。 苦练神功之后,志在替家族扬名。 这次京城重游,除了上次那个功亏一篑的十连胜,他希望能够试探一下自己在百胜之修这条路上能走多远。 但上场就遇到赢哲这个修为与年纪不成正比的怪胎。黑衣大汉,暗喊一声晦气。第一战就遇到硬茬子,这一次难道会一场不胜! 黑衣大汉虽英雄气短却并不服输,手上的鬼头大刀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一刀比一刀紧,一招更比一招狠,场上刀影重重,旋风阵阵。 与黑衣大汉势均力敌,赢哲大为欢喜,这真是打铁要趁热,他就是那块炙热的玄铁,而黑衣大汉就是那柄铁锤。 赢哲的无锋重剑见招拆招,刀影重重,剑影也影影绰绰,不示弱。 “小兄弟叫什么名字!”战至酣处,黑衣大汉猛劈一刀,问道。 “赢哲!不知兄台如何称呼?”赢哲磕飞鬼头大刀,****。 “战九!”黑衣大汉一记力劈华山,吐气道。 “因为连胜九场?”飞身闪避的赢哲,脑袋运转的跟身法一样奇快,“如果这次一场不胜,岂不是要叫做战零?” 黑衣大汉不由得哈哈大笑,这一条他还真没想过,本来的如意算盘是多赢几场,将自己的大名再进一步,改成战十几或者战二十几来着。 经此一闹,战九对赢哲好感顿生。“小兄弟你的两根手指头对付我这笨重十足的鬼头大刀不灵光了吗?” 赢哲嘿嘿一笑,胡诌道:“目标越厉害越灵光。不过咱们两块磨刀石遇到一起,不互相使劲磨砺一番,岂不可惜?” “说得妙!互相磨砺。”黑衣大汉赞同,“过了小兄弟这道坎,一定连赢十场。” 忘却胜负心,打开心结的战九,摸一把额头的细密汗水,大吼一声,战家霸刀诀,催刀猛进,大发神威。 赢哲的无锋重剑,迎难而上,剑剑拼尽全力,越战越勇。 场上斗的酣畅淋漓,场外观众,喝彩的浪潮,一滔高过一滔。 赢盛脸色阴沉,盖子敲击茶盏,不耐烦地道。“战家的人怎么回事,就不能一刀定输赢,速战速决吗?” 赢荣阴测测地道:“战家的刀法利于速决而不耐久战,拖得时间越久越对他们不利,再在战下去只怕是要输了。” 赢盛将重重地将茶盏摔在桌子上怒道。“还让他,在上面碍眼,让他赶快滚蛋,换一个能打的上去,这样磨蹭下去,什么时候我们才能扬眉吐气。” 赢荣胸有成竹地一笑。 “战九必然战败。但他们打的那么卖力,需要耗费大量体力,拖得久一点,将十四蛮子的体力消耗一空,对殿下后面的布局却是大大有利。战九是个没花钱的便宜货,也不能指望他做多大的贡献。” “哦”的了一声,了然的赢盛去拾茶盏,只发现茶水都洒光了,一滴不剩,却没有发现,赢荣嘴唇间一闪即逝去的讥讽。 “老大要赢了吗?”所谓内行看门道,作为外行的赢鸣只能看热闹。 场上打的热热闹闹,可是鬼头大刀的重重刀影,呼呼刀啸,远胜赢哲那柄小剑的哀鸣,不懂武的他只能紧抓小李子的衣袖,不停地追问。 小李子的一颗心都选在竞技场上,既没有心情也没有余暇理会赢鸣。 而且场上场面,交错往复,一会刀影压过剑影,一会剑气盖过刀意,两人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小李子也拿捏不准,赢哲会赢还是会输。 “赢了!哥哥赢了!”赢理拍着小手雀跃。 “赢了!三连胜!有了!”赢鸣跟着大叫。 第三十三章 十连胜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斗战擂台上,赢哲持剑而立,虽然大汗淋漓,衣衫浸湿,但看起来依旧斗志盎然,颇有气势。 黑衣大汉手持断刀,刀头坠落地面,叮当之声犹为断绝。他呆若木鸡的喃喃自语:“我输了!” 赢哲那一记剑招,似乎是刀法,而且是一记以硬碰硬的军中的强悍劈砍之术,简单直接。他不过举起鬼头刀,格挡一记,却被一剑两断。 “承让!”赢哲持剑施礼道。 “承蒙指教!”傲慢的黑衣大汉稍有地客气回礼。 这一战他输得心服口服,而且加深了他对于霸刀一道的理解,拜赢哲所赐,他有信心在未来几天本就百尺竿头的修为将会更进一步。 “小兄弟真是一块不错的磨刀石。”战九轻轻对撞一下掌中断刀,“他日若有突破,定要再战一局。” “静候佳音,静待一战。”赢哲道。 台下的赢鸣和小李子,跟赢哲一样满身大汗。 小李子是心系场中战斗,紧张所致,而赢鸣则是完全看不懂战斗,干着急,甚至更加的紧张导致。 观众欢呼,场上胜负以分。 刚才还担心赢哲会输的赢盛,立马精神亢奋,满脑子全是赌注赢了多少啊,三连胜的奖励几多啦,再连胜下去如何云云,喋喋不休地拉着小李子问个不停。 小李子不胜其烦却拿他没有办法。 无比烦恼的还有赢盛。他对赢荣说道:“盼着他获胜,他拖拖拉拉,盼着他拖一会,他说败就败,你找的可真是个高人啊。” 赢荣阴阴一笑,不置可否。 他招招手对随从道:“派高手上去,连续挑战,别让他闲着,看他能坚持多久。” 话音未落,斗战擂台上光幕闪烁,已经有一位高手登台。 赢盛幸灾乐祸地一笑,说一声“好戏登场啰”,就端起酒杯,靠在椅背上等着赢哲出丑。 说句心里话,打小就被赢哲追着打的赢盛恨赢哲入骨。 这并不代表他的资质愚笨,修为不及赢哲,相反年仅十四岁就炼气中境,属于少年天才的行列。 但他被赢哲压得喘不上气来,他是一本正经的炼气士,赢哲是剑走偏锋的炼体士。 在不准携带兵器法宝,不准动用法术的深宫大内,赤手空拳的炼气士迎战身体强横如法宝的炼体士,天然处于劣势。 面赢哲的阴魂不散,赢盛屡战屡被揍,脸面在极好虚荣的深宫大内,早就碎了一地一地又一地。 他极度的渴望看到赢哲出丑,偏偏到处惹祸生事的赢哲,能打也能逃,打不赢就跑,从来没失手过。 “这次看你怎么逃?”赢盛端起酒杯兴致勃勃地注视擂台。 一杯酒下肚的功夫,上场的所谓高手,已经被赢哲迎面一撞,葫芦一样滚下斗战擂台。 赢鸣和小李子跟台下众人一起欢呼叫好,为赢哲鼓劲。 赢盛与赢荣相视微微一笑,没有理会。 他们已经看到赢哲汗湿的前襟,开始滴答滴答地在斗战擂台上洒落汗水。 继续吧,每掉落一滴就折损一份力气,看你能猖狂几场。 有侍从把他的酒杯斟满,赢盛惬意地饮一口美酒,抬眼望去,另一位高手已经跃上斗战擂台,丝毫不给赢哲喘息的机会。 没有几个回合就被赢哲的拍云一掌,正中胸前,跌落台下,再也爬不起来。 台下修士欢声雷动,赢盛则不为所动,玩弄一位十足地朝台上望去。 第三位高手已经拔地而起,跃上斗战擂台,赢盛一杯酒将尽,那位高手被赢哲一记横扫千军扫在腰眼上,飞跌斗战擂台下,赢哲又胜一场。 如是者三,赢盛喝了三杯酒,赢哲迎来了又一个三连胜。 但赢哲汗滴如雨,看得出来已经严重透支体力,站在战台之上,摇摇欲坠。 人影一闪,这次抢上斗战擂台的是一位老者。 不是自己的人。 赢荣面色微微一沉,瞟一眼一无所知,一心等待赢哲被抛下斗战擂台的赢盛。 虽说挑战者随时可以登台,但来此比斗的修士们大多不会那么没脸没皮的乘人之危,给予获胜者以相应的休息,于己于人都合规合情。 除非像他们这样别有用心的人,存心捣乱,才会急不可耐。 别有用心…… 赢荣睁开那双似乎带有蛇毒的双眼,看斗台上的挑战者如何表演。 赢哲对面的老者,衣衫褴褛,腰悬宝剑,见过真武后,就单腿着地,身体悬空与斗台相平,举着一个酒葫芦,咕嘟咕嘟地朝自己嘴里凌空灌酒。 “开始吗?”赢哲已经身体疲惫,手指酸麻,两臂无力,如果有张床,他躺下就能睡过去。虽然已是强弩之末,但他却不愿意输了气势。 他已经想明白了,一定有人在背后耍手段,要他好看,十有八九就是端坐战台之下的赢盛,每次目光从赢盛那里扫过。赢盛总是举一举酒杯,不阴不阳地朝他笑一笑。 赢鸣和小李子也发现了其中的诡异,但却干着急,帮不上忙。 “着什么急,小娃娃?”老者冲天喷一口酒气,“老头子我刚跑了几步路,先喘口气。” “喘口酒气?”赢哲疑惑地问道。 停下来休息一会,他巴不得,但他可不指望遇到这种好事,以赢盛的做派,绝对不会派出三个高手之后又半途而废。 “酒是粮***越喝越年轻。”老者斜卧斗战擂台,以手支头,继续喝。 “功法与酒劲有关?” “有见识!老头我的剑法叫做醉仙剑,酒饱才能剑带仙气,杀气十足。来一起喝一杯,这可是好酒。”老者撩一把挂满酒珠子的小山羊胡子,扔给赢哲一个杯子,酒已满盏。 他不是赢盛的人,以赢盛的缜密,赢荣的阴毒,一定不会派这么一位奇怪的高手上场,帮助他休息,恢复体力,还好心的请他喝一杯。 赢哲不客气地仰头一饮而尽。 “好酒!” 这种酒他喝过。 每次厮杀地筋疲力竭,吴老大就从他那个宝贝酒囊里分一杯给大家。 美酒入肚,如同一团火如腹,沿着经脉像四肢流窜,顿时筋舒血活,疲乏劳累被驱赶一空。 就是这种感觉。 “那个老头怎么回事?”赢盛发觉不妙,扭头问赢荣。 “不是我们的人。”赢荣道,“他叫张酒令,真武殿的判者之一,潜龙册上龙王榜,排名第九十九,名副其实的高手,如果真比斗起来,赢哲一定不会赢。” “真武殿也看赢哲不顺眼,想要终结赢哲的连胜?”赢盛面色阴沉,“还是在帮赢哲……在跟我们捣乱?” 是我们在捣乱,赢荣无奈地摇摇头。“这是真武殿的地盘,大概是他们在维护自己的声誉。” 战台上,老头收起葫芦,盘膝而坐,“这酒叫做虎狼酒,非有虎狼之体质,不可饮,饮之有大害。至于你嘛,刚好够资格。” 赢哲化去酒劲,长吐一口气,浑身气劲鼓荡,战意盎然。 “感觉不错?” “刚好一战。”剑在手的赢哲气势如虎。 第三十四章 十连胜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我也酒足气饱,小朋友,看剑!”语毕,老者踉跄而起,口吐一股白如晨雾的悠长酒气,化为一把银白长剑,绕斗战擂台一周后,飞抵咽赢哲喉。 剑速急快,剑气凛冽,却无声无息。 赢哲的灵犀一指夹住锋锐剑尖,剑影碎裂飘散,剑气酒气一起乱窜。 原来是酒气化形而成的一道银白虚影。 潜龙册龙王榜上有名的高手,果然出手不凡。 “有点意思!”一向慧眼识剑招的赢哲竟然没有看清楚,老者是怎样出招的,忍不住问了一句,“还有吗?” “只要有酒,就有剑气!”说话中,步履踉跄的老者再喷一口酒气,手指捏一个玄奥手印。 酒气化形,虚空又凝一道剑影凌空斩至。 赢哲灵犀一指,轻轻一招化解。 “酒无尽则剑气无尽,不会知道你那两个手指能用几次。”老者微微一笑,再饮一口酒,摇摇摆摆地朝赢哲走来。 每迈出一步,则吐出一口如雾酒气,化为一柄无形银剑。 一剑,两剑,三剑……转眼便是九九八十一剑。 台下只见剑影幢幢,老者左摇右摆,行走其间,如同闲鱼游于水草间。 而赢哲则一只手握剑,另一只手如小鸡啄食,忙碌不停,疲于应付。 强弱立判。 赢盛面色微微一喜,暗叫一声,打他下来。 赢荣则面无表情,一双毒蛇眼,望着斗战擂台,静观事变。 真武殿向来专心于不偏不倚的主持斗战,很少介于其中。自然就不会偏袒谁,也就不会打压谁。 张酒令的出现,如果是真武殿从中调解斗战的公平性,则对他们全无好处。 看到赢哲战力有所恢复的赢鸣和小李子则长吁一口气,他们及其不希望看到赢哲被打下斗战擂台,即便赢哲已经连赢六场。 要知道他们押的可是赢哲连赢十场,虽说当时斗气的成分居多,但是全副身家可是真真实实的上了赌桌,如果输了,只能血本无归。 尤其是现在赢哲已经连赢六场,距离十场连胜也就一步之遥,或者说是仅仅四场而已。 “真不出剑吗,小朋友?”老者喷出一口酒气,对已经连出十指,手指僵硬不能再战的赢哲笑道,“这酒气化形剑可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 老者扬头清啸一声,一口醇厚酒气化作龙翔萦绕斗战擂台。 银白的酒气催动剑气,剑影再度成形,横九排,竖九列,整齐划一形成一道无缝剑壁,朝赢哲急速碾压而来。 赢哲小碎步,步步后退,他的青云踏,可以一纵可触云端,跃可跨山川,可在这斗战擂台上根本就使不上力,渐渐被逼向斗战擂台的死角。 看到赢哲处于劣势,困兽犹斗,赢盛兴奋地拍一拍椅背,差一点手足舞蹈,击节而歌。 “只会捡软柿子捏,仗势欺负投鼠忌器的御林军,一投入真武殿这座炼金炉,就知道自己什么成色了吧。”赢盛自顾自地冷语讽刺道,“不是真金,就别逞强。” “打败他!扔下台!再让他猖狂!”他仰头痛饮一杯美酒,大叫道。 赢荣依旧沉默不语,毒蛇眼望向斗战擂台的目光逐渐阴冷。 “这个老不羞的!年纪一大把,也好意思登台丢人现眼。”赢鸣咚咚地敲击桌面,气愤地想要破口大骂。 “十四哥已经连战六场,力有未逮,不然一脚把他踹下来,摔碎那一堆老骨头。” “别急,别急,胜负未分,再看看……”目不转睛地盯着斗战擂台的小李子,一边关注赢哲,一边安慰赢鸣。 剑壁再进,距离赢哲不过三尺。 退无可退的赢哲腾跃而起,惊艳地倒立剑壁之上,头朝下,双脚朝天,无锋重剑奋力一劈。 当头几剑化为一片碎影,堆砌无缝剑壁的剩余近百剑瞬间拥做一团,互相挤压,破碎,散做一片酒气,朦胧如雾,飘散整个真武殿。 顿时美酒飘香。 “是酒香!好香啊!” “好酒啊!” 整个大殿的人都在深呼吸,拼命的嗅酒气,好像比喝美酒还过瘾。 酒雾散去,斗战擂台上只剩下赢哲一人。 “人呢?” “那老头去哪儿了?”大家四处寻找。 “他又获胜了!”有人大喊。 “七连胜?这个少年居然七连胜!”有人补充道。 “妖孽呀!以后的斗战擂台可要热闹啦。” 台下一片沸腾。 赢鸣和小李子更是高兴地不行,老者人去台空,留下赢哲,则意味着赢哲又胜一场。 拔剑四顾心茫然的赢哲也莫名其妙,击碎剑壁之后,老者就跟酒气化作的剑形一样,一块不见了。 这是自动放弃了吗? 他此时战意飙升,斗志昂扬,如体内如同一座火山,精气神皆至巅峰,浑身使不完的力气,随时喷薄而出,急欲一战。 “人呢?那个老东西去哪儿了?”赢盛站起身,摔碎酒杯,咆哮道,“去找真武殿的人,什么我以真武见真武!狗屁不如!” 跟真武殿的交涉自然是没有结果,随从去了又来,就这么一阵功夫,又赢哲把两个上台的高手拳打脚踢,扔下了斗战擂台。 “那两个无能之辈,为什么还要上台?元吉呢?他不是潜龙册龙王榜上排名九十位吗?让他上去把那个小丑踢下来。”赢盛对赢荣道。 “他本来被排在第十,因为张酒令的缘故……排第九个的人已经变成第十上台了,至于第十个……来不及了。”赢荣淡淡地道。 第十人不过几个照面就被赢哲挥剑劈下斗战擂台。 人群鼎沸,欢呼震天,尤其以赢鸣和小李子为最。 “炼体士这么牛啊!炼体上境就能打赢炼气后境,而且十连胜。” “过不得我们元武之军打不赢高兰蛮子,原来炼体士就是厉害。” “十四哥十连胜!十连胜!”赢鸣对着赢盛和赢荣的方向欣喜若狂地大吼。 “你们不知道变通吗?一群蠢货!” 本来打算折辱赢哲,结果变成帮助赢哲获取十连胜。赢盛掀翻桌子,抄起干瘪的荷包,满载腹中怨气,拂袖而去。 被赢盛遗弃一旁的赢荣冷笑着看一眼远去的赢盛,又那双毒蛇眼看一下,在斗战擂台上挥舞双拳,气焰嚣张的赢哲,丢下一包银钱赔付赢盛造成的破坏,召集随从,低头而去。 押对赌注的赢鸣和小李子,赚的盆满钵满,怀抱数十倍的金钱,笑嘻嘻地见到赢哲的时候,他正在与一位黑衣判者谈话。 “恭喜武灵王成为又一位十连胜的炼气士。这是您的获胜金牌,也是本殿的客卿金牌,执此金牌,随时兑现奖励。” 黑衣执事非常谦卑地施礼后递给赢哲一个玉牌。 正面笔走龙蛇:“十连胜,赢哲,炼体上境。”背面遒劲有力:“真武殿。” 左下角蝇头小楷:“广武一百一十四年,九月六日,武烈城。” 第三十五章 遁地符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去领取奖励吧!十连胜是超级大奖,老大你发财了。”赢鸣搓搓一双胖手,舔舔最嘴唇,刚才还着急万分的大胖脸,覆满贪婪。 “客卿?没兴趣。”赢哲将真武金牌在手掌里掂量掂量,还给黑衣执事,转身就走。“拿人的东西手短,这奖励不拿也罢!” 赢鸣肉疼地挤一挤大胖脸,表示你的奖励你做主,跟在赢哲后面要出真武殿。 “武灵王请留步,”黑衣执事赶紧跟上道,“我家殿主与武灵王有要事相商,还请王爷赏光。” 赢哲与赢鸣互相对一下眼色。 传闻真武殿殿主杨伯虎可是声名显赫的金丹宗师,即便意图拉拢赢哲这样的炼气小修士,哪怕是赢哲披着一张皇室贵胄的金皮,也犯不着亲自出马。 见赢哲没有拒绝,执事道一声“请随我来”就带着三人穿过几道回廊,推开一道金丝柚木的宽大木门,不战而走的张酒令捧着他的宝贝葫芦倚靠在太师椅上细细地品味小酒。 真武殿殿主杨伯虎一袭青衫,一把清秀的小胡子,斯文儒雅,看到赢哲、赢盛和小李子三人到来,微微一笑:“元武历史上,最年轻的十连胜高手,武灵王,器宇轩昂,英武不凡,当真是少年英雄,人中之龙。” 他手捻三寸清须,未见任何动作,一股雄厚灵力,扑面而至。 在真武殿的高手面前仗势压人,对方是金丹境的高手,十有八九不买账,身为皇室贵胄的赢哲晓得分寸,来到了真武殿,大家只能以实力定位次。。 他正要躬身施礼向前辈宗师问安,立即却发现如同置身铁桶之中,浑身僵硬,挺立不能动,自然也就免礼了。 “真武殿,上一位炼气上境的十连胜者乃是纵横无敌的神武大帝,当然那一年他已经十五岁了,比武灵王大一岁。” 宗师撤去灵力,赢哲才得以无比汗颜地抱拳回道:“六连胜而已,张前辈这一关……其实是张前辈台上放水。” 张酒令喝一口小酒,眯眼道:“放什么水,老头儿我喝进去的是酒,放出来的都是酒气和屁。” 赢哲施礼道:“晚辈还是多谢前辈手下留情。” 张酒令道:“老头儿我上台不过是因为有人从中作梗,坏了斗战擂台的规矩,凭你的本事,十连胜实至名归,多一场少一场,虚名而已。” 赢鸣眨一眨小眼睛道:“前辈淡泊名利,真乃高人。” 张酒令摆一摆手,拒绝了赢鸣随身携带,到哪儿就送到哪儿的高帽子。 “老头儿师出落山,浸淫剑道一甲子有余,酒气化形剑,一气化剑壁,虽远谈不上出神入化,但登堂入室的境界还是有的,头一次有你这种破法,真是让老头儿大开眼界。” 他说得虽然轻描淡写,但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一气化剑壁只有三层,六十年的勤练苦修,也不过是将第一层的十十百剑壁,仅仅练出一个九九八十一剑,威力更是大打折扣,不及剑诀所述的一半。 而望眼欲穿的后面一层百百万剑壁,则连皮毛都没摸着。 第三层威力惊天的万剑合一,一剑抵万剑,只能镜花水月,这辈子休想一窥天机了。 “侥幸!侥幸!”赢哲弄不清楚张酒令是在夸奖还是讽刺,神色牵强地跟张酒令客气。 但心头却是剧震。 落山即落剑山。 但就张酒令报上落山,却有意无意的隐去一个“剑”字,就透露出老者骨子里的那股子傲气,落剑山的弟子耻与他宗谈剑。 在元武,剑之一道,落剑山之于其他宗门好比江山峰,岩上松,有着鹤立鸡群的实力,是当之无愧的至尊。 剑出落山就好像小生毕业于太学,贫僧师出西天佛国一样,说出来,就会凭空产生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贵气和俯视同类的傲气。 “武灵王制胜的那一招,用的是剑,使得却是刀术……似乎……”张酒令欲言又止。 “军中悍刀之术,主要是两军中搏杀之用,每每险中求生。”赢哲补充道。 “刀招剑用!而且简单实用。”金丹宗师抚掌笑道,“殿下年纪虽少,却所学广博,更是活学活用,难能可贵,难能可贵。” “宗师过奖,赢哲病急乱投医,情急乱舞剑罢了,贻笑大方。”赢哲讪讪地道。 他的确所学庞杂,但用得最多最顺手的还是近身搏命的军中最普通的悍刀八式:直刺、轻扎、横斩、竖劈、后撩、平推、切割和格挡。 “殿下,还真是谦虚,所谓剑招刀术也不过就是能用就好,哪里分的那么清楚,能够克敌制胜的都是神通。”宗师笑道,“不过,我们请王爷前来不是说这个的。” “还请前辈示下。” 宗师道:“殿下谢绝真武殿的十连胜奖励,想来是身在富贵荣华,那点小财难入法眼,敝殿尚有一件异宝,请殿下一观。” 旁边的张酒令,托出一个四四方方的桃木小盒,里面安安静静地躺着一张姜黄色的薄纸一样的物件。 “符箓?”赢哲问道。 “遁地符。”张酒令道。 遁地符? 赢哲从张酒令书中接过那张质地难辨的符箓,橘黄色的薄片柔韧而富有弹性,表面玄奥的符文繁密,与土遁符略有相似,却又大相径庭,很不相同。 唯一的伯伯武福王送他的数张土遁符,都在腰间的乾坤袋中。 但遁地符,可是闻所未闻。 “好一点的土遁符,一张可遁百里外,但这张地遁符……”宗师笑而不语。 “如何……”赢哲还在认真的查看那张神秘“黄纸”,赢鸣代替他问道。 “可遁入地下百里。”张酒令道,“身藏其中,即便是元婴大能也一时半会儿,束手无策。” 赢鸣可没有张酒令那么乐观,他若有所思地回忆道:“地理志上说,地下深处,要么暗河汹涌,要么岩浆流淌,遁地百里……岂不是遇水而浮尸地下,遇火则更惨,灰飞烟灭,尸骨无存?” 赢鸣大胖脸上的一双小眼蓦然睁大,像是被吓到了,惊骇万分。 张酒令皱眉道:“暗河,岩浆,皆在地底深处,哪里那么容易遇上。” 赢鸣继续道:“就算遁地百里未遇到危险,可怎么出来呢?不会像老鼠一样打个洞,爬出来吧?” 宗师做个鬼脸:“那可就麻烦武灵王多带点辟谷丹,不要潜龙入地,出不来,给饿死了。” 赢鸣吧唧一下嘴:“其实就是凭天由命,福祸难料,搞不好前脚死里逃生,后脚就要踏进鬼门关。” “凭天由命!”宗师点头道,“殿下话糙理不糙,须知武灵王此行正是……命由天决。” “放肆!”赢鸣吼道,“敢对武灵王不敬,看我拆了你这真武殿!” 第三十六章 真武金牌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事实如此,前辈不过就事论事。”赢哲举手制止赢鸣装模作样地咆哮,收起遁地符,合上桃木盒,对宗师拱手道:“不知这件宝物,价值几何?” 不理会赢鸣的敌意,宗师微微一笑:“武灵王误会了,这是非卖品,它是十连胜的奖励之一。” 他伸手将黑衣执事送来,被赢哲拒绝的真武金牌,捞在手中,重新递给赢哲。 听说过强买强卖,还没听说过,逼迫人领取奖励的。 赢哲拿起真武金牌,翻来覆去看个不停,依旧不得要领。 “可惜不是白给的。”赢哲道。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奖励。”宗师微笑道,“我们真武殿这么大的一家子,也得吃喝拉撒,也得养家糊口,娶妻生子,修炼上进不是?可这钱从哪里来呢?” “押注呀!那可是大买卖,无论输家赢家,只要上了赌桌的钱,两成就记到真武殿账上了。”赢鸣不客气地说道。 “哈哈……”宗师拂须大笑道,“殿下所言甚是,只此一项进账,我就够我们真武殿的弟兄们,吃香的喝辣的,还不包括,其他零零碎碎的收入,其实也是数额巨大。” “可是呢?”宗师敛一敛笑容,正色道,“场下押注虽然痛快,来财,可是斗战擂台上凶险万分。” “且不说像今天这样有人暗中捣鬼,影响斗战公平,但就斗战者的人身安全就是一个大问题,能够像武灵王这样神功通玄,收发由心,能够干净利索的战胜对手而不伤人乃至杀人者,凤毛麟角。” “许多斗战一旦势均力敌起来,斗战双方大多执着于胜利,不肯轻言放弃,两败俱伤非常常见。万一闹出人命来……” 宗师轻叹一声,“……那可是打不完的官司。京师重地,天子脚下,法纪严明,凡事照规矩来,或者可以赔上一大笔银钱了结,可我们在州郡的真武殿,因为这样的事情,惹恼大家族大宗门大势力,被连根拔起,殿毁人亡,不知多少次。” “聘请高手坐镇,虽然花费高额奖励,但比起折损人命,招惹仇家,节省不知凡几,就做生意的角度,这可是一门高投入高回报又降低风险的合算买卖。” 赢鸣阴阳怪气地道:“那是,买卖的货物……可都是高手……” 张酒令插话规劝道:“作为客卿,也有许多未能言明的益处,例如做斗战场之判者,可以最近距离观察斗战,像老头儿这样,做一个公平斗战的调剂者,一时技痒,可以直接上场走上几场。” “而且,客卿之间,也可以互通有无。” 他说着掏出一个小夹子,珍珠白的封皮上,端正大气的书写着三个大字:“潜龙册”。 纤薄宣纸,每一页就是一位十连胜的炼气期修士的详细记录,不仅包括该人在真武殿的司职、姓名住址,甚至详尽到每个人的宗门背景、修行境界以及功法特长,另附一张轮廓分明,眉眼清晰地素描小像。 “武烈城的所有炼气期?” “元武,”张酒令纠正道,“整个元武,凡是在真武殿十连胜的修士都有详细记录,但你我只是炼气巅峰期和炼体上镜,能够拿到手的只有潜龙册。” “修行之道,需要众多的天材地宝,免不了险峰采灵药,深山掘宝材,幽境探机缘,每一件事都艰难凶险,很多时候都需要大家携手合作,单打独斗很难成事。” 张酒令抿一口小酒,给赢哲留下一点想象空间,悠悠然继续说道:“如果大家都是真武殿的客卿,联络方便,强强联合,做事也利索。” 赢鸣撇撇嘴道:“我们可是当朝权贵,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根本就不缺乏人手,也不缺高手,犯不着替别人做事,受他人节制。” 张酒令回靠在椅背上,喷一口酒气,道:“是啊,皇家的人,哪里用得起?”他伸手来取桃木盒子,却被赢哲伸手拦阻。 宗师微微一笑:“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尤其是皇家,如果有真武殿这么一个合作对象或者外援,许多事情,也可以不被条条框框所拘泥,便宜行事。” “这个遁地符,本王要了。”赢哲将桃木盒子揣入怀中,伸手去取真武金牌,“不过两位前辈可要想清楚了,事情如果不利,在本王这里可不见得能赚到便宜。” “武灵王吉人天相,一定会逢凶化吉。”宗师打个哈哈道,“我也是按照真武殿的规矩办事,至于后面的事,月有阴晴圆缺,人有福祸生死,皆是天道,我等何必庸人自扰。” “有理。”赢哲点点头。 宗师就是就是宗师果然胸襟宽广,眼界开阔,不计较这点蝇头小利。 “潜龙册上再添一位高手。” 太师椅上的张酒令,端正坐姿,泼墨挥毫,在另一张素白宣纸上记录下赢哲的详细信息,然后加入潜龙册最后一页。 “昨日才增一页,今日又添新篇。”宗师笑道。 张酒令将新的潜龙册交给赢哲,“欢迎殿下,成为真武殿客卿。” 赢哲伸手欲接,张酒令却缩回手去,说道:“此中信息,只可为己所用,不可借于他人。”语毕,他瞥一眼赢鸣和小李子。 小李子躬身低头不语,赢鸣仰头望屋顶,嘴角微微翘起一个弧度,嘴里嘀咕:“一本烂册子,谁稀罕。” 收好遁地符和真武金牌,赢哲、赢鸣和小李子与宗师、张酒令客套一番,顺便跟张酒令讨了一葫芦虎狼酒,才离开真武殿。 张酒令关上门道:“或者正如他所言,祭天之路,一去不返,这张地遁符算是埋地里了。” 宗师拂须沉默片刻道:“这位武灵王,所学庞杂,用来保命似乎也是手段多样,好处多多。” “杂而不精,没有半分好处,尤其是对这样才得到一点修炼皮毛的年轻人,只会添乱,不会增益。”张酒令反对道,“也不知道,总殿发了什么疯,每一个高手都孜孜以求?” “这事我们可管不着,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我在这殿主的位子上还要再呆一年半载,总不能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事吧?” “再说他是赢氏帝宗的新一代高手,这可是多少年都不曾出现过了,就当物依稀为贵,可遇而不可求吧。” “将那新增的一页转给诸殿,更新潜龙册。” 张酒令应一声,拾起案头的刚刚抄写完毕,墨汁未干的小纸片,起身走出房间。 宗师临窗,负手仰天而望,喃喃自语:“十四皇子,炼体士,皇城中飞扬跋扈的怪胎,从军两年,回来就单闯护城大阵,闹得满城风雨,这个皇子……有点意思……” 第三十七章 帝脉高手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赢哲很好奇地翻看昨日增加的那一页,素描对象倒也眉目俊朗,可惜双眼之间的距离似乎比寻常人要拥挤,给人一种不协调的阴鸷感,页面所书:“赵元吉,炼气巅峰,散修,居无定所。擅使勾魂枪,招法诡奇,攻击凶狠。” 这位可是货真价实的十连胜,而他充其量也就赢了九场而已。 继续向前翻看,前一百页居然是金色扉页,就是所谓的潜龙册龙王榜,注明是百胜高手,居然在十年前就已经册上有名,张酒令排名九十九。 而前年上榜的御林军统领金南安的排名竟然第六,赢哲不得不对这位不苟言笑的金甲刮目相看,想象也对,以李公公的身份,怎么可能带着才能平庸之辈随行。 至于其他的,赢哲可就没有半点印象了。 赢哲合起书尽天下炼气期高手的潜龙册问赢鸣道:“你说,真武殿收罗真么多高手,所谓何事?” “赚钱啊!”赢鸣没有经过大脑,随口回答道。 “用这么多高手?”赢哲皱眉。 “大生意,需要的人多。”赢鸣道。 “多大的生意,让他们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人?” “求贤若渴呗!老大你问个不停,有完没完,我肚子饿了,快找个地方吃点东西。”赢鸣摸摸肚皮嚷嚷道,“托老大的齐天洪福,我刚刚特赚一笔,尤其是大赚赢盛赢荣那两个王八羔字一笔,心情大好,这一餐我请客,而且一定要吃个大的。” 那一餐不是你请客。跟赢盛一个爹的赢哲一点没有被连带王八羔子的觉悟,继续要求道:“记得去查查这件事?别整天就知道吃,你这两百多斤已经够挨一刀了。” “知道了!”赢鸣口中答应,眼睛沿着大街扫来扫去,寻找最奢华的酒楼茶馆。对于他这个胖子来说,百事吃为先,不填饱自己的饕餮巨肚,干什么都没有精神。 对面高大酒楼的二楼的阴暗角落,一身雍容紫袍的赢荣在阴暗角落,临窗而坐,儒雅的摇动折扇。 对面两位黑衣青年,端坐对面,像石匠雕刻出来的石像,形貌一模一样。 桌上酒菜极其丰盛,三人的碗筷都干干净净,根本未动。 “十四蛮子,十连胜!”赢荣透过花窗微笑下看,赢哲、赢鸣和小李子带着一干随从,出来真武殿进入另一家酒楼,“这次可真是,输人又输钱,把赢盛气得不轻。” 左边的黑衣青年淡淡笑道:“我上场,败他只用二十枪,算他运气好,有真武殿暗中相助,得到一个十连胜的虚名。” “勾魂夺魄,杀他只用十招。”右边的黑衣青年语气冷淡地补充道。 这对孪生兄弟可是真正的高手,左面的兄长赵元吉,一杆幻影勾魂枪,昨日一个时辰,平推十个炼气巅峰。 而右面的弟弟赵元凶则是双手枪,左勾魂,右夺魄,实力比其兄更胜一筹。 兄弟二人一个满面春风,善谈多话,一个寡言如雕像,表情冷漠。 “麻烦两位走一遭西北,这个家伙欠我的都要还回来。” 作为兄长的赵元吉人情稍微练达一点,话语也多一点,他看着楼下走过的赢哲,道:“他这点本事,根本摆脱不了宿命。小王爷何必急在一时?” 赢荣不在乎元氏兄弟的冷漠,阴阴笑道:“人总是要死的,不能因为他将来必死,结下的死结,就真么算了,等待上天收他或者老死。” “欠谁的就应该还给谁!”赢荣快速地拢扇冷冷地对自己挖空心思,耗费巨大资源培养出来的高手道。 “如果他死了,那么十五殿下岂不是命运坎坷?”赵元吉问道。 “人各有命,富贵在天。”赢荣说完继而反问道,“他不死,十五王的命运就一帆风顺了吗?” 两兄弟相视无言。 元武国祚悠长,赢氏血脉众多,在武烈大帝为后世子孙督建的庇护之城,朝大街上仍块石头都可能砸中一个拥有帝族血统的路人。 作为非嫡亲的支脉一代,能够在这么一个大家族中脱颖而出,他有层出不穷的谋略,修为进境也出类拔萃,是青年俊彦之翘楚。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而这股邪风正是赢哲。 若在寻常家族,必是家族值得仰仗的新生代,光彩照人,备受荣宠。 但赢哲那蛮横不讲理的炼体优势,经常让他鼻青脸肿,头破血流,本应该光芒万丈的英武形象大打折扣。 想起与金銮大殿前的石狮子脑袋对磕的惨状,他就恨不得手刃赢哲,将他碎尸万段。 几年过去了,他的伤疤倒是好了,可是那个狮子脑袋上的裂纹依旧在,每次路过都会勾起那段屈辱的回忆,头痛欲裂。 也真是因为都被赢哲欺负的太惨,才让心高气傲的他屈就外面一副好皮囊,内里草包一个的赢盛,共谋赢哲。 赢荣打心眼里瞧不起赢盛,那个窝囊废,连怒气都带着三分窝囊气。 赢荣眼神冰冷地看着赢哲的影子消失在对面的酒楼。 欠账还钱,欠他赢荣的,就要还之以命,而他的账本上姓赢的就有好几个。 “记得帮本公子,挖个墓穴,盖一捧黄土,洒一壶好酒,好歹让他有个归宿。这可比陨落在踏天子路上,被妖兽果腹,尸骨无存,好太多。”赢荣阴阴笑道。 “如小王爷所愿。”赵元吉道。 另外一位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黑衣青年,神情默然地点头认同,从头至尾他就说了一句话。 暖阳峰上照,白云殿中流。 峰顶突兀云层而出,高高耸立云天间。 山顶的石殿无殿顶亦无殿墙,唯有三人才能合抱的碧玺柱子一共六六三十六根,朝天静立。每一根柱子上在都镌刻着“神剑上山叶归根,凡刃出宗树参天”十四个大字,若隐若现于栩栩如生的珍禽异兽之间。 一位丰神如玉的中年人,身着一尘不染的白衣,在大殿之中像过去无数的岁月那样专注舞剑。剑光如霜,身形飘忽如云开云散,飘逸若仙。 一个十八九岁的小童,从石柱后面出来,生怕多走一步或者少走一步一般丈量着步数,规规矩矩走到两根柱子的中间,将一张浅薄素笺,用一块无色透明的琉璃砖压在白玉桌面上,转身又以相同的步幅和步数消失在柱子后面。 桌面上已经有一张素笺被压在琉璃砖下,那是他昨日所放。 按照前一任剑侍交代下来的规矩,他要将每张纸在琉璃砖下保留三天,然后收入玉桌子下面的小抽屉里。 小抽屉共五层,炼气期的潜龙册则在最下一层,倒数第二层为筑基境的升龙册,倒数第三层是金丹境的真龙册,依次上推是元婴境的神龙册,和高居第一层本应存放号称半步仙人的大乘境小册子,实际上空荡荡,放着不过寥寥数页薄笺。 他来的比规定的时间有一点迟,去向师兄借用琉璃砖这种罕见之物,花费不少口舌和时间。 平常一块琉璃砖足够用,可昨天和今天他连续都接到素笺,这才费了些周折。 事情简单,小剑侍又手脚麻利,一会儿工夫,人去殿空,只剩下那把剑和舞剑者。 照理来说,中年剑者是不会理会这点小事,桌子上反常的并排摆放两块琉璃砖,还是让他在休息的间隙,来小玉桌子前。 他收剑入鞘,用柔软锦帕抹一把额头凝结地细汗,朝小玉桌上瞄去。 “炼体士……炼体上镜!赢氏帝族?踏天子路者?……此子命运难道……不同?”中年剑者挪开琉璃砖,将素笺抄在掌心,“赢哲……帝脉高手……” “江山代有才人出,这一代到十四就会有变数……”中年剑者远望西北,喃喃自语,“小家伙,有点意思……” 大概是因为天上浮云遮望眼,他大袖一挥,拥挤在一起的百里长云,如同被剑气激荡闪到两旁,形成一条宽阔走廊,被太阳渲染一层圣光,如同金光大道,直通西北。 中年剑者负手而立云端,望向西北,身体在阳光沐浴下如同纯洁圣者,无法形容的如仙飘逸。 第三十八章 天在看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吃完饭去哪里?”赢鸣将一碟子菜端起来,可劲地朝嘴里扒拉,仿佛他的肚子就是个无底洞,怎么塞都塞不满。 小李子随侍在侧,一边照看赢理用餐,一边帮赢鸣端另一个碟子,忙的不亦乐乎。 一桌子的山珍海味,都变成了空碟子都堆在赢鸣的大肥下巴下面,足足有十几个。 “找个地儿,吃饭去。”赢哲一边剔牙一边道。 “老大,你没吃饱吗?”赢鸣忙里偷闲,将视线从碟子上方投过来。 “我怕你没吃饱。” “把心放回肚子里吧,我吃饱了。”赢鸣打个饱嗝,“再喝点汤水就更好了。” 心思玲珑的小李子马上将早就备好的汤水,递给赢鸣。 赢鸣的哧溜哧溜得,喝一碗又一碗。 “吃饱就回去吧,答应了母妃要陪赢理一天,现在已经过去半天了,剩下的两天半可别跳票了。” 赢鸣一仰头,将大半碗的汤水灌进嘴里,大胖脸挤出一个怪模怪样的表情:你还记得这事啊。 可赢理不领情,“再找人打一架!”他挥动小拳头,叫嚣。 吃饱喝足,三人带着侍从出了酒楼返回皇城,被林贵妃狠狠训斥一通,然后陪赢理在皇宫里肆无忌惮地撒欢儿过了半日。 然后就们被堵在屋里,像是煲汤一样,熬了三天才得以见天日。 赢哲沐浴用一半花瓣一半水的香汤,身上衣衫鞋袜头巾,每一件都是无比珍贵的香草熏制出来的,全身香喷喷每个毛孔都冒着想起,没跟汗毛都搓了香油,估计这时候放个屁满屋都是香气。 给昊天炮制祭品,是的费心费力,尽心尽力。 元武国祚绵延万年,传承百代,陨落在祭天之路上的帝脉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无荤不成菜的赢哲对着满桌子做法精细的素食,虽然微微有一点饿,却半点食欲都没有。 “殿下,您吃好了吗,祭祖时辰到了,不要误了时辰。”太监首领带着两列随从等候在门外。 “时辰到了……”赢哲咽下嘴里清淡而无味的素菜,扔下手中玉箸抱怨道,“死囚的时辰到了还有一顿丰盛的最后晚餐呢?我接连三天就吃这些萝卜青菜和青菜萝卜,连点盐都不舍得放,东海都变淡水了么?” 是祭天,又不是上断头台,不过二者的区别似乎不大。老太监手搭拂尘,不动声色地站在门外,耐心等候。 已经准备过十三次的立储的皇家仪仗早就准备妥当,就等赢哲“上路”了。 赢哲跟簇拥或者说押送他的仪仗队,行至祖山脚下的时候,在御林军拱卫的广武大帝已经先到一步。 喜欢见到的脸,母妃、赢理、林贵人、赢鸣和小李子面无喜色,不收人待见的赢盛、赢畅还有赢荣他们那一堆的狐朋狗友们,大多嘴角轻佻,或者眼神讥讽。 他们队列两旁,当赢哲的太子仪仗通过时,都低头行礼。 所谓行祭天,赢氏帝族所谓的认祖归宗,其实分两次。 第一次就在这皇宫深处的祖庙,说是祭祖比较恰当。 这个看似庄严古朴,传承悠久的祖庙也不是一脉相承的最开始元武帝祖所建造的那一间,已经四易其主。 宁武大帝剑毁祖庙,举族身死道消。昊天虽霸道却也讲理,没有祸延九族,赢氏的旁支接替宁武嫡系,继续祭天。 之后,到明武大帝时,子嗣皆不修炼,没有一位能够踏天归来,帝位传入另一支脉英武大帝,国祚继续传承。 后面的平武大帝继位不过二十年,法力通玄的旁系武神王意外祭天成功,又不声不响的篡夺皇位,他就是修建十万八千里长城,据高兰于北方的神武大帝。 于是帝位才流传到神武大帝这一支支也就是广武大帝和赢哲他们这一脉,所以赢哲跟他老爹都是篡位者的后人。 但不管怎么转来转去,他们都是元武帝祖的血脉,身上流淌着元武帝祖的血。 虽然越来越稀薄,但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至少这血脉足够引动雷罚,足够逼迫赢氏帝族继续去祭天也罢祭祖也好,足够让他们前赴后继地赶赴云峰去慷慨送死。 登上祭坛的台阶,五步一对,挺首而立相互对视的白玉石刻龙首,龙身攀附在白玉石的雕栏上繁复缠绕。 御林金甲卫在台阶下方的广场上,手持黄金长矛,手按黄金佩剑,鸦雀无声地肃穆静立。 少数炼气巅峰有幸沿着九百九十九级主神道,配合着龙首的距离,在两只龙首之间刚好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对于拳打半个御林军的赢哲来说,他们当中只有少数是不打不相识肝胆相照的朋友,一大半都是赢哲的敌人,他们或者冷漠或者幸灾乐祸地看着赢哲,急匆匆地穿过黄金枪林拾级而上,路过黄统领的时候,赢哲甚至发现他的嘴角闪过稍纵即逝地一丝笑意。 赢哲去而复返,攀附在岳立如山的黄统领耳边,低语道:“我如果陨落,可就轮到你的那个在大殿之上三条腿都软绵出汗的主子啦。你的主子如果死了,你又依附谁呢?还是你早就准备好换主子了?” 作为赢盛亲信的御林军统领黄静亭,面色微变,却最终目视前方肃然而立,未理睬赢哲的言语挑衅。 他的确是赢盛的亲信,但却是梅党的新秀,有赢盛做靠山,不过是锦上添花,陨落了赢盛,不是还有赢畅吗,即便两兄弟都喂了妖兽,旁系的赢荣和梅党这两颗大树一样可以乘凉。 尤其是他已经炼气中境,最近一连串的事态变化,让本来如同雾里看花的瓶颈,隐隐有要突破的迹象,一旦炼气上镜前程更是光明。 反倒是眼前春风得意的赢哲……有没有前途,再过三个月就知道了。 大笑声中赢哲昂首阔步进入祭坛。 虽说立储是国家大事,但是既然这件事由天做主,文武百官根本就不够看,也省了捋袖子捅刀子抡起转头抢位子的那一套庙堂老戏码,留下大帝孤独寂寞冷地独自处理。 神门高大威严,一丈之阔,三丈之高。 迈过膝盖高的门槛,赢哲体内血液猛然产生一股潮动,一时情绪亢奋,感觉仿佛巨蟒滚动,仿佛真龙翻,仿佛海浪汹涌,身仿佛天地共鸣。 他回头打量被各种玄奥符箓铭文覆盖的古朴大门,却不知所以然,左顾右盼,依旧不知道原因所在,最后广武大帝告诉他,那是血脉感应,唯有赢氏帝族的子孙才能体会到这份玄妙感觉。 见过礼,广武大帝带着赢哲穿过一代接一代,一层咬一层的祖宗陵寝,朝祖山之最高处,元武祖帝的陵寝走去。 这段专属皇家的通天之路,只能他们父子二人孤独走过。 第三十九章 天在看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一个有着万年传承的大家族,积攒下拉的陵寝也是无数,除去战死沙场尸骨无存的族人,他们死后大多都安静的躺在神道两侧。 宁武大帝因为剑斩祖庙而惨遭天罚,尸骨尽毁,坟冢之内空无一物。 他疼爱子嗣,也怜惜妃嫔,一左一右跪拜在坟墓旁边的代替云瑶二妃殉葬的琉璃翡翠像,不仅是名家打造,而且耗费了当时万宝楼中不足千斤宝玉中的大半才雕刻而成,风吹雨淋太阳晒,已经过去无数春夏秋冬,依旧色彩晶莹,栩栩如生。 武烈城的筑造者武烈大帝,将自己的墓穴修建的四四方方恍如一座微缩的大城,想来里面一定宽敞的不得了。 修建十万八千里长城的神武大帝,陵寝周围由白玉为砖,垒砌成长城一般的城垣,圈起来的地盘有其他大帝的十倍那么大,城中有城,而且还是能够跑开马的那种。 很久远的真武大帝是一代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剑帝,确立赢氏帝宗,不可撼动的元武第一宗。他的衣冠冢上,熔铸无数宝剑,剑尖一起朝外,像一个庞大刺猬。 节俭的宁武,短命的平武,还有其他各个族谱上记载的大帝们,赢氏帝脉的子孙们,赢哲亦或记得,亦或不记得,成千上万的衣冠冢密密麻麻的排满祖山,一起朝拜山顶神碑。 元武国的开创者,被称为元武帝祖的那个神秘强者的衣冠冢在祖山的最高处。 然而,他的来历不可考,生平不可考,出生何时何地不可考,卒于何年何月何处不可考,甚至是人是妖亦或是神也不可考。 留给后人的物件也及其稀少,只剩下赢哲刚到手的那把似乎锈迹斑斑的破剑和眼前这块神秘难解的古碑。 与赢哲等高的古碑颜色暗黄,像是被岁月锈蚀的花岗岩,上部半圆,下边则是长方,这块古碑的材质跟赢哲挑选的那把破剑一样的古老,甚至被岁月摧残的连颜色都有一点相近。 古碑后面的壮观陵墓是凭吊帝祖的后人补建的。 元武帝祖的衣冠冢早被宁武大帝一剑化为齑粉,唯独下这卖相及其普通的古碑,非金非石,颜色暗黄,过去无数岁月依旧完整如初,不见一角损毁甚至一道划痕。 这古碑极其古怪,即便平时也需要帝族血脉的仆人前来打扫石碑,寻常人等,靠近碑身三丈之内必被其威压所害,七窍流血而亡。 形容枯槁又驼背得祭坛老仆替大帝和赢哲燃香。 这位老仆人,赢哲很熟悉,甚至对于所有的广武子嗣来说都是一个没打过招呼的熟人。 据说老人也是被神武大帝篡位的平武大帝那一脉,覆巢之下的漏网之卵,需要翻阅多本族谱才能找到老仆人在族中的辈分排序。 他也是赢哲见到的三个老妖怪之一,万宝楼的看门老妖怪。 平常就坐在万宝楼一层侧面的小偏房,佝偻着腰坐在一张破旧书桌旁,用手指从沾着两腮无肉,口中无齿只剩一条还能动的舌头上沾着口水,一页一页的翻阅各种功法秘笈。 赢哲跟他有过两次亲密接触。 一次是打了个盹,迷迷糊糊中将孤本的《金刚踏天诀》带出万宝楼,被老妖怪揪着衣领提溜回去,以旧换新,塞了一本手抄本,现在还包裹在他的行囊里。 另一次是翻阅功法秘笈的时候过于入迷,结果忽略了人有三急这个及其重要的问题,情急之下小赢哲寻到一个偏厅的无人角落,解开腰带,扬起小脑袋,双眼微闭,舒舒服服地一注清流。 待到心满意足地睁眼束腰时才发现,不知不觉自己已经移形换位到恭桶旁边,一注清流都注入到该注入的地方,点滴不漏。 而背后站着那位驼背老仆,笑呵呵地裂开无牙的嘴,满脸皱纹像橘子皮一样绽开,笑得很是开心。 驼背老仆将他们二人引导至形只影单的古碑前,整个陵寝都曝露在阳光下,常年打扫,洁净无尘。 古碑位于山顶,无言肃立。 中午已至,初秋的金阳,洒下万丈光芒,正是祭祀良辰。 陵寝裸露骄阳之下,三人则在毫无遮拦的站在古碑前。 在老仆事先准备好的蒲团上,广武大帝双膝跪地三叩首,赢哲也在跟在大帝身后跪拜三叩首。 驼背老仆立在另一侧,双手托着一个黄金托盘,裹着红绸,托盘上一卷老宣纸,一把铮亮精巧的小银刀。 广武大帝打开老仆呈送上来的卷宗,朗声诵读赢氏帝族的祭祖祷词。 祷词曰:“奉天承运,皇帝敬诏。赢氏子孙赢哲,血脉纯净,感召天命,立为储君,前往族地,认祖归宗……祖宗保佑,子孙繁衍,血脉昌盛……不肖子孙赢镇远,血祭祖先。 大帝的声音洪亮,从山顶传来,回音荡漾,眼角余光却飘散在旁边心无旁骛,虔诚跪拜的儿子身上。 诸子之中这个儿子的容貌越长越酷似自己,现在十四岁,已经有七八分的相似。 但他总是不讨喜,原因就一个,喜欢打架,而且总能打赢。 对于一个父亲来说,如果自己的儿子是个打架高手,每次都是胜利者,似乎是一件很欣慰的事,但前提是你要打赢别家的小孩。 帝都之大,王侯将相,达官显贵数不胜数,家中大多子孙满堂,想打谁你打去呀,每每把自己家的兄弟揍得鼻青脸肿算怎么回事呢? 大到刚刚陨落的老十三,老十二,甚至老十一和老十都曾经是他的手下败仗,小的老十五更是经常被锤的惨不忍睹,就跟不用说后面那几个更小的了。 打小诸皇子就跟这个野蛮家伙不对付,以至于老十二和老十三临行祭天前,还念念不忘想要找赢哲出来打一场,找回以前丢掉的场子,可这个无良的家伙,居然把自己发配到西北苦寒之地从军历练去了。 广武大帝叹息,皇子们的历练大多数都选择跟御林军的高手们切磋以增进技艺,而且也基本够用,皇家养那么多的炼气士可不是为了做摆设,浪费米粮的。 当然也有嗜血者,喜欢进入皇家猎苑猎杀豢养其中的妖兽,而这个老十四的选择更血腥更危险的历练,到边塞与高兰蛮子决生死。 不说人要彪悍起来,做什么都彪悍,至少在听到这个决定的时候,广武大帝就很惊诧,这个儿子到底想要过一个什么样的彪悍人生。 大帝诵读完毕祭已经诵读十四遍的祭祖祷词,再度三叩首,然后接过驼背老仆呈送上来的小银刀,轻轻在手腕划过,血珠子如线一般,淋在非金非石坚不可摧的元武帝祖的古碑基座上,血迹自上往下晕开,如刚刚绽放的鲜红玫瑰,艳丽无方。 第四十章 天在看 3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这是广武大帝的第十五滴血,最早的一滴血是他启程祭天之时,陪同他的是他的父大帝,算起来已经有些年月了。 现在他是父亲,后面这十四滴血是陪同他的十四个儿子一起流。 赢哲如法炮制,割腕滴血,洒在古碑之上,鲜血扩散,明艳妖异的花朵又多了一倍,绽放爬覆整个古碑。 古碑闪过一道幽暗不明的暗黄光芒,鲜血若花朵般摇曳灵动,冥冥之中仿佛有神意,薄薄的血膜如血海般荡漾,层次分明如波浪,继而联结成串,带着无尽的生命力在古碑上蠕动。 赢哲大为惊骇,朝广武大帝和驼背老仆望去,寻求解惑。 无论心绪如何都很少显现于色的广武大帝,脸上爬满皱纹的驼背老仆,神色严峻,神情专注地看着古碑,眼神之中带着贪婪,仿佛街头乞丐见到一座金山,沙漠之中的垂死者,见到一汪清泉。 我错过了什么?赢哲再度朝古碑凝神望去,灵识如同坠入无底黑渊,黑渊之地一个声音若有若无地在呼唤,快来吧,快来吧…… 两精神恍惚中,代赢氏子孙的鲜血,在阳光下游动如龙,忽然间海绵吸水一样,被古碑啜饮一空,不留一点痕迹。 那一刻古碑仿佛拥有了蓬勃的活力力,如同枯木发芽,死人复活。 一瞬之后,它复原来非金非石的暗黄颜色,平凡的不能再平凡,却依旧干净的一尘不染。 前一滴血是引子,而后一滴血则意味着传承。 也就这两滴鲜血是真的,管用的,其它的都是虚伪的礼数,装模作样的虚词。就好比这栋壮观的陵寝,也只有这只古碑是元武帝祖的遗物。 赢哲心头一阵,感觉灵识与脚下蓬勃大地连为一体,感觉到远在东方的大海,波涛叠起,巨浪翻天,感觉到西北铁骑狂飙,大地在震动,感觉江南雨季的风起云涌,暴雨将至,感觉草原巨蟒昂首吐信,踏山猛虎睁开双眼。 他朝天空看去,只有一轮昏黄晦暗的太阳,但他能够感应到九霄云外有一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像是失散多年的父亲看着久别重逢的儿子般热切,更像是是在沙漠里干渴欲死的老人,看到了一滴水般渴望。 那双眼睛盯着他不放,他感觉世界万物皆不存在,只剩下孤苦伶仃的一个人,逃无处可逃,躲无处可躲。 赢哲的血液如同沸水翻腾,从这一刻起,只要他不死,他就是武灵王,是元武帝国的储君。 这么激动人心的时刻,他想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它对我充满渴望,它想吸我的血?赢哲望望天,又回头凝视石碑,感受着西北方向无形的召唤。 “感觉到了!”广武大帝手掌抵在儿子背上,低声问道。 “他在看我。”赢哲点点头,“传说是真的吗?我们是天上真龙的传人?” “到得云峰祖灵前面,这种感觉会更加的强烈,到时候就会得到相应的传承。”广武大帝拍拍儿子的肩头,不再多说一句,朝元武帝祖的古碑行礼后退。 失败的旅程各有各的不幸,大帝也不知道前人魂归何处,但成功的经历则各个都相似,至少赢氏帝族的皇家秘典是那么千篇一律的记载的,他也是那么经历的,也是那么记叙的。 如果这个儿子能够到的云峰之巅的祭坛,传承自会揭晓。如果他像前面十三个儿子一样……他说了也是白费唇舌,世间仍然只有他一个人孤独的享有那份不可与人言的秘密。 英明神武的广武大帝排行三十,早早的祭天归来顺了天子位,成了历代储君兄弟次序排位最靠前的一个,成功保存下来诸多的帝族血脉。 可惜麻烦的是在以后的数十年里,在与兄弟们的勾心斗角中度过,那些没有去踏天子路被昊天收走的兄弟,有很多都被他又不客气的踢进了地狱。 少年继承帝位,长年累月,殚精竭虑的阴谋斗争,耽误了他娶妻生子的大好时光,尽管他现在妃嫔无数,儿子众多,但儿子们的出世都有一点晚,晚到十四岁的少年要去云峰斗妖兽。 再大一点修为高一点,成功的可能性似乎会更大一点,之前的老十三也不过十六岁,而排行三十的他,云峰祭天那一年已经是三十岁。 作孽!广武大帝看一眼困惑不解的孩子,但祭天成功与否似乎与年龄无关,真武大帝也不过就是十六岁踏上祭祖征程。 武烈城的修建者烈武大帝祭祖那一年十五岁,至于逆天修建十万八千里长城的神武大帝,踏上天子路时也是才十四岁。 自古英雄出少年,广武大帝真心的希望自己的儿子也是少年英雄。 眼前跪在元武帝祖神碑下的孩子十四岁,明年轮到赢盛,十五岁,后年就会有一个十六岁的赢鸣,然后…… 广武大帝揉了一下太阳穴,多么冷血无情父亲,掰着指头数着让儿子一个接一个去送死。他仰脸望着悬挂一颗昏暗太阳的天空,就像是瞎了一只眼的独眼龙的脸,暗啐一口:“****,看什么?” 走出祭坛,侍奉赢哲的小李子,早就将二阶狮鹫收拾的妥妥当当,静候多时了。 “落阳谷,使出吃奶得劲,能多快就多快。”赢哲跃上小内侍精心准备的鞍子,对狮鹫喊道。 没心没肺的灵兽欢快地应一声,跃起,腾空,展翅高飞而去。 “早点回来,武灵王,奴才,还等着服侍你呢!”小内侍双手笼罩嘴边,仰头高喊,眼角含着几滴清泪。 又立一位储君,又一位皇室贵胄启程踏天子路。 元武国都武烈城的百姓们纷纷仰头叹息。 久候祖庙外送行的林妃手中一方天下少于的冰蚕丝纺织的锦绣方帕,已经湿透。她眼泪哭干,双目无神,嘴中念念有词:“赢哲我的好孩子,一定要回来!” 走出祖庙的广武大帝知道,像十三王的母妃一样,又一位王妃魔怔了,不等到靴子落地,这位爱妃,睡梦中,清醒时,都会念念不忘地重复这一句。 靴子落地,游子返乡,英雄归来,那可能吗? 靴子落地时,就是那孩子的死讯传来罢了。 十四岁,这个令人作呕的岁数。 排行十四,一个让人心情不愉的排序。 炼体士,离经叛道的难以形容的修行。 还有从军西北,这个历练大胆而异想天开,难道一连串的诡异古怪后面,会有什么变数吗? 或者是葬身妖兽之腹,这是另外一个结果,好歹有个结果,悲切一阵,也就过去了,看现在十三王的母妃,不是又开始池边赏荷花,柳下喂锦鲤,挺过来了吗。 广武大帝将林妃搂在怀中,抚摸她的秀背爱惜地顺顺气。 他有许多儿子,多到记不住儿子的生日,甚至小儿子的排序,但林妃的儿子可不像他这么的多,一个已经远去,一个年幼不知愁滋味。 纵马飞驰祖山的赢鸣,抬头仰视远去的狮鹫流泪道:“十四哥,一点要回来,不然我的小命可就跟着你一起交代了。” 梅妃的寝宫里,赢盛和梅妃母子,相对而坐,一起看着远去的狮鹫,内心纠结不堪,一会盼望赢哲回来,一会又贪图天子大位,一会贪生拍死,一会又打算舍命一搏,纠结不堪,难以理清头绪。 祖山之巅的祭坛上的无牙驼背老仆望着赢哲远去的背影,看着他收不进乾坤袋只能背在身上的古朴宝剑,看看元武帝祖恢复如初的神碑,皱眉不展,冥思不已。 万宝楼九层,老态龙钟的十万宦官之首,双手理顺垂至肩膀的如蛇长眉,低语:“启程了,走了,你也出宫了,我呢,该走还是该留……” 皇城最高处,观星台十八楼,擎着一只小茶壶,正在啜饮茶水的老人,打出几个玄奥难懂的手印。“算不到呀算不到,你的未来我算不到……” 广武大帝之十四子,武灵王赢哲,备位储君,启程踏天子路。 这一年,广武大帝一百零一十四年,九月九日重阳。 这一年,赢哲十四岁。 他有三个月的时间,十二月十二之前,要么登上神坛,要么跌落深渊…… 第四十一章 走错路了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狮鹫横飞万里,降落在云峰脚下的落阳谷。 回来的时候不像返回帝都那般有闲情欣赏地上美景,相同的路程,赶路的时间也相近,但心情抑郁路上也就格外的枯燥乏味,时间漫长。 武安王和掌印大将林功藏还有吴先,率领一干甲士,摆好壮行酒菜,等候多时。林功藏左胳膊负伤,白纱吊臂,血痕犹在。 “见过太子!”安王和掌印大将林功藏还有吴先,身后的一干甲士齐齐跪拜。 “别矫情了,回来才算数。现在是个伪太子。”赢哲跃下狮鹫拉起众人。从桌之上抓起一只鸡塞到狮鹫嘴里,拍一拍狮鹫的脖颈,“辛苦啦大黄,原路返回吧。”灵智已开的狮鹫哀嘶一声,升空盘旋,久久不肯离去。 赢哲没心情理会狮鹫,与三位大将一起端起桌上烈酒,四人连干三大碗。 “官越大,胆儿越肥,高兰知道你们这些个飙风铁骑的大将在这里摆酒,还不铁桶一般围个里三圈外三圈,把你们给一锅端了。”赢哲道。 “他们倒是有这个心思,可惜没有这个闲功夫,正忙活着一车一车地搬尸首,披麻戴孝葬同胞呢?”武安王冷笑道。 “舅舅,就是因为这个才受的伤?” “三万铁骑分作得三十队,三十里打一个桩子,接应游击弟兄们归来。中间一队遇上兵力几倍的木兰蛮子,对方想趁机揩点油,冒充一下高兰英雄。结果引发大战一昼夜,三千袍泽又埋骨在这浩荡皇威之外的大漠边荒,不过高兰蛮子也不好受,足足损失五千人马,这回正偷偷摸摸地在黄沙地里寻找尸首呢。”吴先解释道。 “托殿下的福,这一战本将军也砍翻一员万夫长,虽然胳膊被蛰了一下,对方可是把头颅给叫交出来了。”林功藏干一碗酒意气风发地道,“舅舅我,累积军功也足够封侯,封妻荫子。” “舅舅你足不出京城,在家安安稳稳待着也一样能够加官进爵,庇佑子孙。”赢哲笑道。 “那不一样,血洗的功名和带着铜臭的,可是不一样的名声,不一样的底气,不一样的威风。”林功藏回道。 赢哲斟满酒,举至头顶道:“敬三千袍泽!”说完洒酒祭奠,众将士跟随洒酒。 “我妹妹还好吧!”气氛冷却下来,大家相对无言,林功藏问道。 “一直哭,神神叨叨的,过几天会好吧。舅舅都封侯了,回京城那个虎狼窝看一眼呗。”赢哲道。 “我还想再立大功呢。”林功藏道,“这不是壮行酒吗,说这些来败兴的事情干嘛。” “时候也不早了,再不上路,雷神就要来催命啦,让我们高歌一曲,就此道别吧。”赢哲道。 “风萧萧兮大漠寒!”赢哲带头唱起悲怆的元武军歌。 “我替父老守边关!”众将众甲士齐声高唱。 “刀枪闪闪敌胆寒!” “马革裹尸英雄还!” …… 悲怆的军歌中,赢哲接过林功藏递来的缰绳,牵出自己的黄骠马,到此为止,他再也不能仰仗修行者甚至灵兽的辅助,只能依靠他自己踏上云峰之巅祭天。 “马革裹尸英雄还?天上盘旋一只‘尸就’,还真他奶奶的衬景。”酒劲上涌,马背上的赢哲彪悍劲儿也上来了,他粗鲁地自我解嘲一句。 “它奶奶的,连只小妖都不看好本王!”赢哲对着天空盘旋的狮鹫骂道。他怒抽黄骠马一鞭子,“走,上路了。”说完打马朝云峰走去。 身后的大将们拱手相送。 “多好的孩子,要去走那绝户路。”身后,武安王端起一碗张口封喉的烈酒,一饮而尽,抬头指着灰蒙蒙的太阳道:“苍天无眼。” “他会成功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否定远远高于肯定,林功藏似乎在问袍泽,又似乎在自言自语地问自己。 “说不准,如果只是在云峰生存,诸皇子之中武灵王最有胜算,可是要去固定的地点,做指定的事情……”年过半百的老游击吴先沉吟道:“感觉就是一个陷阱。” 更像是诅咒,武安王狐疑地望一眼吴先,沉默不语。 “苍天也可以看不起本王,谁都可以看不起本王,可本王得看得起自己,为了母妃,为了那个肥胖嘟嘟的可爱的弟弟,本王一定要成功。”岔路口的,赢哲仰头望天,气势豪迈,“记住,我叫赢哲,赢者通吃。” 赢哲一夹马腹,纵马北去。 林功藏没有听吴先说话,他一直默默注视着远去的外甥。“太子殿下走错路了,他本应一路向西,怎么策马北去了呢?” 吴先和武安王一起转头看去。 “他在这里爬模滚打两年,地形熟悉得很,不会走错路的。”吴先摇头道。 “走北峰?”武安王沉思道:“也是一条路,这小子还真能出人意料,搞不好还真是一条生路。” “南麓平缓,森林密布,北峰都是悬崖绝壁,极难攀登,而且他还要穿过宿敌高兰人的防区,也是九死一生,难言其善。”林功藏像个娘们,满腹忧愁。 “他的路他自己走,高兰人这一关我们到可以帮点小忙,回去点起军马,让高兰人到东线活动起来,给老十四留点缝隙。炼体,从军,走北麓,这小子的选择都这么出格,搞不好是个妖孽哩。”武安王似乎对赢哲很有信心。 “小兔崽子也不打声招呼,蒙头蒙脑地就自己出发了。真拿我们不当自己人。”林功藏精神起来,笑骂道。 元武与高兰的分界线,作为军中游击的这两年,赢哲来来回回是个常客,最多时曾经深入高兰一方两百里,山形地貌都了如指掌。 如今他已经潜入草原三百里,仍然未遇到人烟,对面几匹油光发亮的健壮灰狼倒是半路偶遇,形影相随,不离不弃。 这并不能全怪高兰族人丁不旺,而是赢哲刻意选择,人迹罕至之处,避免暴露身份,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杀身之祸。 且不说赢氏帝族与高兰可汗一族,血海深仇,罄竹难书。元武国与高兰之间的战争,就是用赢氏帝族血脉与高兰王族的互相仇杀录。 元武赢氏帝族反抗征讨高兰的辉煌战绩,撰写了元武国的绵长正史。高兰王族击败元武,捍卫草原的虎虎雄威则是高兰民族娓娓动听的英雄故事和引以为傲的勇士传说。 多年以前元武处于劣势,每每被高兰铁骑突破神武长城,元武的步卒们总要花费两倍甚至三倍于高兰人更惨重的代价才能收复失地,捍卫疆土。 自从广武大帝,勤修内政,整顿军备,国力大增。 双方围绕神武长城一线展开及其剧烈的争夺,上一次北境雄关百万规模的步骑大战才过去二十年――那时赢哲还没出生呢。 在后面的几年里,战争中崛起的一代骁将武安王,横击元武西北三千里,连战连捷,甚至斩杀高兰两王,挟飙风铁骑筑尖矛城与西北,与高兰人近战厮杀从未停止。 对于高兰人尤其是对面的木兰部族来说,如尖矛抵胸,骨鲠在喉,不除不快。边境平静的这几年,他们正暗中积蓄力量准备反扑,以报国恨家仇。 赢哲必须远离高兰人,能少打交道,就极尽可能的少打交道,能不打交道,就不打交道,哪怕是要天做被子地做床,餐风饮露,饮毛茹血。 还有一种情况他不能暴露行藏。 虽说云峰之上妖兽众多,往返之中危险重重。还有一种可有可无,可大可小的危险潜伏在无形中。那就是他的断了骨头连着筋的赢氏帝族的兄弟们。 十三王的死讯传来是在九月,照此推测他在去年的十二月是踏上云峰,而且祭祖成功的,那么这之后呢…… 谁又敢保证,祭天路上,归来途中,没有几个雄才大略,对祭天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不放在眼里,信心满满欲取而代之的皇子,不甘心让他的兄弟抢先一步呢? 不要看赢盛尿在金銮殿上一副熊样,私底下如何打小算盘,赢哲可不是神仙,推算不出来。 大殿之上还有许多兄弟噤若寒蝉,其中与他年龄接近,修为接近的怎么也有几个,保不准,他们都已经炼气后期却隐藏实力,蓄势待发。 想到这里赢哲遥看天上一轮毒日,很想对三十九叔的那句苍天无眼,重新诠释成为苍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睁一只眼是赐予赢氏帝族子弟极好的修炼天资质,个个天赋异禀,包括赢哲自己就是个修炼天才。 闭一只眼,却又诅咒赢氏帝族来祭天,天敌环视,妖兽围攻,还有阴谋诡计血亲骨肉相残,一代旺盛的血脉,保留不下来几颗硕果。 第四十二章 以身试狼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空中无月,星子满天。 背风的山坡下,赢哲倚靠一块干净的山石,拴好黄骠马。他的面前是跳动的篝火,上面架着一只被羽箭穿喉的兔子,皮毛虽然被剥了个干净,但箭孔依然触目惊心地清晰可见。 山后边是一道高兰的关卡。 木兰部落与尖矛城,三天一小战,半月一大战,万人大战虽说近年未有,但千人规模的短兵相接年年都不缺,最近的一次还是在三天前。 作为前线的关卡,审查特别严苛,虽然赢哲做了充分准备,他还是决定在山这边休息一晚,养足精神再去面对随时可能千变万化的盘查。 原本的高兰与元武一方机动灵活侧重进攻,另一方则愿意以逸待劳,修建万里长城,依托长城庇护瑟缩防守。 所以草原是一片不设防之地,也方便高兰骑兵的自由驰骋。 后来元武国崛起的一位不安分的悍将,武安王,带出一支飙风铁骑,跟高兰铁骑一样在宽广无防的大草原来去如风,给高兰各部落以严重打击,尤其是正面的木兰部落。 既然元武人聪明地学习高兰人进攻,高兰人就英明的学习元武人防守,虽然做不到针锋相对地也修建一座十万里长城,但是学习长城的预警与防御还是似模似样。 两山关隘之间的咽喉要道,设上边哨,竖起高大拒马,安排勇士巡逻,一样可以起到警戒效果。 这比不上元武国,一有风吹草动就能够及时发现,防守的滴水不漏,但广阔无边大草原纵深也是天然的防御优势,对敌人对自己无论进攻防守,还是备战撤退都有相当充裕的回转余地。 这样一来飙风铁骑对木兰部落的威慑就大大减轻,而据说想到学习元武国的长处以克制元武国的高明招数的年轻勇士就是前几日与赢哲大战落日谷的木兰宝鼎,聪明人一个,美男子一枚。 几匹狼一直都在外围徘徊,有几匹锲而不舍,跟随一路,另外几匹则是撞大运,半路刚加入,但是每只狼都是一样的见猎心喜,围着赢哲转来转去寻找下嘴的时机。 猎物似乎并没有像以前被盯上的倒霉蛋那样,产生惊慌失措狼狈逃窜,然后在精疲力竭中,被分而食之的觉悟。 狼群产生一种不舒服的危险感觉,它们警惕地没有饥不择食地匆忙发起攻击,哪怕它们真的已经是很饿很饿了。 狼群低声吼叫附近的独狼,响应召唤,越聚集越多,很快赢哲就发现里面有两匹一阶的妖狼打头,从体型看去,它们就比一般的狼强壮而且个头要大一倍,小老虎一般立于狼群,非常显眼。 赢哲转动一下篝火上穿透兔子的元武战刀,没有办法,在这荒凉之地得到干草木柴比翻箱倒柜去寻找母妃藏起来压箱底的珠宝首饰还难,不得不用战刀代替一根分叉的树枝,而那段树枝已经在篝火里奉献光和热。 半生不熟的兔子已经香气四溢,赢哲都忍不住口水直流,劳累一天,靠近温暖的火,再来点满口生津的油渍,甘草铺垫的厚一点,美美睡一觉才是正经事。 赢哲很佩服外围狼群的狩猎耐心,可惜这群狼看不透,他才是这月落星稀的五风旷野上最可怕的野兽。 一匹小狼崽子小心翼翼地靠近,就像是一个明知被发现被妈妈打的小孩,忍不住诱惑去摸荷包。赢哲没有打它,他很温柔的扔一颗半个鸡蛋大小的石子在小狼崽子的脚下,阻止它继续试探。 小狼错愕一下,大概产生了蜀中老虎遇到驴时技止此耳地想法,它龇牙摇尾,仰头对着无月的天空大声嚎叫。 然后群狼应和,悠长狼嚎,此起彼伏,寂静的荒原一时杀意萧萧。 就要到嘴的猎物,拨了拨身前的篝火,火焰大起,光线更明亮了一些。 狼群开始蠢蠢欲动,按照它们纵横荒原,司空见怪地看法,迎接小狼崽子的应该是一支羽箭,最不济也应该拳头大的一块石头,打断它几根肋骨。 可猎物的表现却是如此的孱弱无力,一路跟踪而来的坚持时间最长,也最是饥饿的几匹老狼,感觉自己蒙受欺骗,本应独享的大餐,招来这么多分享其成的狼。 “嗷……”一狼跃下盘踞已久的巨石朝赢哲扑来。 这个举动对饥肠辘辘的狼群极其具有示范作用,再也不需要长啸动员,众狼蜂拥而上,生怕落后一步,就少撕一口,填不饱饥肠辘辘的肚皮。 赢哲无锋重剑在手,想要试试这把所谓的元武帝祖传承下来的宝贝,是否有什么神妙之处。 进入草原,必须避免使用得心应手的元武战刀,尽可能多的使用无锋重剑,最好能够动用高兰弯刀。 而且他也处于极度饥饿的状态,真武殿的斗战让他巩固了境界,但作为一位飙风铁骑的游击,没有见血,始终感觉有一点意犹未尽。 要见血! 他需要给尘封不止多少岁月的无锋重剑开锋。 重剑将跳起最高的一狼用剑尖剖腹而过,那狼从空中跃过,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五脏六腑夹杂肠子血水流了一地。 无锋重剑拍在迎面扑来一狼的脑袋上,狼首粉碎,狼身旋转如陀螺,将身后的十余野狼多米诺骨牌一般撞到一片。 小老虎一样强壮的的一阶妖狼,急速奔跑之后扑来。 赢哲挥剑斜撩,它又垂直飞向天空,却比原来跳起的高度,高了数倍,然后轰的一声砸在浑身抽搐,挣扎着要爬起来,被赢哲一个踏步跟至,补上重剑,刺穿头颅。 别的狼可以错过,一阶的妖狼一个都不能放走,一旦化妖可就浑身都是宝,这具珍惜的狼尸带进关卡应该能够换取许多的补给。 赢哲重新审视了一番无锋重剑,刺穿一阶妖狼头颅的那一剑,轻松的就像是用手指戳破了一层窗户纸,几乎没有费力气。 这把重剑果然有可取之处,剑尖尖锐的无以复加。 他的战法极其野蛮,每次出击必进全力,远者剑拍,近者便是飞起一脚或者灵犀一指,转眼就是满地低声哀嚎的野狼,四肢、脑袋、躯干和满地的野狼内脏血污。 剩余的一匹一阶妖狼,灵智已开的它隐匿狼群之中,发现情形不妙,遇到一位杀神,匍匐在地企图偷偷逃走,被赢哲高高跃起,从天而降的一脚踩在脊骨上,全身骨头尽碎,形同一滩软泥,只剩四只爪子一个狼头还算健全。 大发善心的赢哲补上一剑,没有让也曾经猎杀无数的一阶妖狼继续受折磨,顺手撕开妖狼腹部掏走一粒拇指大小的褐色妖丹。 妖丹是妖兽身上最重要的宝物,用来炼制喂养灵兽的灵兽丸,或者提升修为的灵丹都是不可或缺的主料,得之不一定有用,放弃则暴殄天物,赢哲顺手收入囊中。 “嗷……”远处传来一声贯彻云霄的嘶吼。声音在很远很远的北方,但很悲怆,听起来像是很妖兽濒死之际的哀嚎。 野狼似乎身受到感应,呜呜哀嚎,落荒而逃却频频北顾。 赢哲任由它们逃走,它们没有化妖,体内并无妖丹,多造杀孽对他也并无益处。 赢哲感受狼群的恐惧和悲伤,望向北方,却什么都看不到,感觉不到。 吼声震天的妖兽自然是大妖,能够将大妖逼到的垂死境地的自然是实力更恐怖的绝世强者。 赢哲极目远眺,一无所获,侧耳倾听,山野寂静。 羡慕之余,他转而检验自己金刚上境的实力,虽然距离金石之躯还有一段距离,但是普通野狼的爪子已经很难在他的身体留下伤痕。 即便不用金刚踏天决奔跑速度也比得上一匹骏马。 如果不是需要伪装成一名普通的高兰武士,背负太多的武器给养太繁琐臃肿,黄骠马对他来说已经是多余的了。 “嗷……!”酣畅淋漓地厮杀一场,赢哲心情畅快地模仿妖狼,月下长啸。 回头从另一匹妖狼腹中剖取妖丹,将狼尸踢出视野之外,赢哲回到栖身处,干草尚有余温,篝火渐熄,架在上面那整只兔子已熟,滴下油汁,香气四溢,体力挥霍一空,饥肠辘辘的赢哲,刚好下嘴。 第四十三章 两狼山口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据说两狼山经常有狼群出没,倒是不是虚言,至少赢哲昨天晚上就一口气斩杀三十多匹,其中两匹一阶的妖狼就在他的马匹上驮着,准备进入这所隘口装模作样的换点钱粮和热酒热肉。 赢哲出现的太巧,正值白班与夜班的守卫交接的时刻,以至于隘口的值夜的一队守卫尚未散去,拒马旁边刚刚换上岗的白天守卫,身材矮小,三角眼低垂,正睡眼朦胧的打瞌睡。 一个高大的守卫正在把火堆拨旺,驱散清晨的秋寒,火光照亮他的脸,吓人的刀疤从嘴角裂开延伸至耳根。 火堆上夹着一只烤全羊,他切下一块肥美羊肉,殷勤地捧给一位拉紧灰色狼皮披风,捧着烫手热酒的百夫长,肉香四溢,酒香阵阵。 后面的帐篷人声略显嘈杂,守卫们在凌乱的换衣,洗漱,准备草料。 赢哲来的正是时候。 “什么人?”马蹄声惊醒半睡半醒的三角眼,他透过重重迷雾,呵斥道。 一晚上又是震天兽吼又是遍地狼嚎,折腾地他胆颤心惊,一夜没睡好。刚合上眼天就亮了,刚睁开眼就有人来扣关,三角眼那颗本来不怎么善良的心,泛起一股恶意,声调不自觉地抬得很高。 “猎人!”赢哲牵着黄骠马,靠近连接成排的拒马,“狩猎归来。”他尽量距离尖端锐利的拒马近一点,方便守卫看清楚。 “就一个人?”替百夫长填满酒杯的酒刀疤脸听到声音凑过来,警惕地朝赢哲身后的迷雾深处极目张望。 隘口设在两山之间,左面峭壁如墙险立,右边则遍地岩石,崎岖无路。拒马设在唯一平坦的山坡之上,扼守咽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这里狼多,往来的人马并不多,但这几日是个例外,前几日与元武大军厮杀一场,不少兄弟打散了,稀稀拉拉路过的不少,但保不准里面就混着元武的探子谍子游击之流,五十人的偏僻隘口增加了一倍的人手了警戒。 甚至昨天还派遣过来一位百夫长,监督执行,据说那位还是一位修为不弱的炼体士。 “嗯!”赢哲答道。 “天还没亮不准通关。”三角眼打个懒洋洋地哈欠道。 “小子你那个部落的?”刀疤脸问道。 “大清早的,天还没亮就迫不及待地扣关,不会是元武的谍子想要蒙混过关吧?”三角眼骂骂咧咧地道,“先等会,大爷我还没吃早饭呢。” “返乡情切,急着赶路,哪里还分什么白天黑夜。”赢哲道。 “滚远点!还是要赏你两鞭子你才听得懂?”三角眼道。 在某些时候――虽然不多,但依旧存在,而且这几天尤其的频繁――三角眼很享受作为鲜有人路过的两狼山守卫的角色。在他主管的这一亩三分地上,这种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感觉,的确很好。 言语虽然很横,但两位敲诈勒索成性的守卫,本能的伸长脖子,试图看清楚马背上挂着的各种小东西。 懂规矩的赢哲扔过去四只妖狼的爪子算是通关的见面礼。 妖狼的躯体太大,不方便黄骠马驮着,赢哲只能剁下来八只爪子两个狼头,悬挂马背左右。 高兰草原跟黄白之物畅通无阻的元武不一样,阔野千里任你富可敌国也没处花去,尤其是在这偏僻的隘口,物资奇缺,任你有再多的银子也买不到东西。 但猎物马匹,食物和酒甚至武器大受欢迎。 那四只狼爪子,对这些边隘小卒来说可是稀罕玩意,赢哲的出手不可谓不大方,不过他手上除了兵器,也就只有送出去刚好省得占地方的妖狼躯体了。 “这是……?。”不识货的刀疤脸一手一只狼爪子问三角眼。 “妖狼的爪子。”三角眼提溜着另外两只答道。 “妖狼……” “是妖狼。那个小家伙在告诉我们,他是炼体士,是个高手,是在赤裸裸地向咱们炫耀,在示威,让我们快一点放行。”三角眼果然适合守管卡,眼神就是毒,一眼就把赢哲的把戏看穿。 炼体士又怎么样,高手又怎么样,在咱这一亩三分地上,雁过拔毛,苍蝇飞过去也得留下一只翅膀。刀疤脸与三角眼对一下眼神,撇撇嘴把剩余的一段话咽到肚子里。 两名守卫一边嘀咕一边开始干活,拒马搬到一半,眼尖的三角眼又尖惊骇叫道:“元武人!” 附近的二十几号守卫马上被吸引过来,手持兵刃,虎视眈眈地与赢哲隔着拒马对峙。 “什么?”赢哲的手按在马背上无锋重剑的剑柄上。一旦被揭破身份,就是贴身肉搏。他打算杀出一条血路,硬闯过去,量这个充当哨站的小隘口也不会有什么能够挡下他这个金刚七重的高手。 “怎么回事?”守卫一片慌乱之下,贪图享受杯中物的百夫长终于舍得站起来,问道。 “他的马上挂着元武战刀。”发现异样的三角眼,邀功一样地紧急上报。 “你怎么说?”百夫长双手捧着热马奶酒,隔着拒马,眯眼问道。 “是挂……满……了元武战刀。”赢哲拖着长长地声调纠正三角眼。 “全是战利品!闹不成,你们希望我的马鞍上挂满高兰弯刀?莫不是被元武人吓破了胆子。几把刀而已,大惊小怪,成何体统?” “黑狼军的猎人!”说完他将一块雕刻黑狼头像的乌黑腰牌,扔给刀疤脸。那是历次出游击任务的缴获,这样的牌子他有好几个,分别属于不同部落的不同千人队。 “斩百首?”刀疤脸嘀咕一声,将信将疑。 “看清楚了就放行!还是要我赏你两鞭子你才能听懂。”赢哲手手按刀柄,沉声斥道。 百夫长摩挲一下刀疤脸呈送的腰牌,又通过刀疤脸还给赢哲,然后长挥挥手示意放行,就坐回去继续细品,仿佛人间美味的热马**酒。 “这个狼头帮忙换一杯热酒外加二斤热羊肉。”牵马进入营地,赢哲把一个狼头,朝刚才大声喊叫的三角眼扔去。 守卫被妖狼的大脑袋砸中,一个仰八叉,跌倒地上,引起同伴一阵哄笑。然后他们七手八脚地拉起同伴,重新布置拒马。 刀疤脸递给赢哲一杯热酒,又切下来一块肥嫩的羊肉,包在油腻的羊皮中塞给赢哲。 赢哲将热酒仰头一饮而尽,接过热羊肉,翻身上马,惬意地咀嚼着,朝草原深处晃晃悠悠地走去。 无论是大口喝那烈性十足的热酒,还是大口咀嚼半生不熟的羊肉,其实都是做戏给这帮高兰蛮子看,方便安然通关。 准备充分的赢哲才不缺少这点酒水和羊肉,行囊里装满鸡肉牛肉,饮水和烈酒也应有尽有,一时半会根本就不需要补给。 第四十四章 两狼山口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这下赚大了!”守卫们将拒马恢复原状,挡住隘口,围拢一起蹲下烤火,分食热酒和热肉。 今天的清晨注定与往日不同,刚刚收获大礼的守卫们,兴致高涨。刚刚起床,尚未褪去的睡意,破天荒地在晨雾消散之前先消失了个干净。 “大人您可真是我们的福星,上任第二天我们就收获四只妖狼爪子,一个狼头。”三角眼舔干净手指上的肉末,油脂流到腮帮子上,谄媚道,“那可是寻常难以得到珍奇宝贝,咱们只在草原上见过一眼活的,心痒难耐,可是没有本事去猎杀。” “妖狼浑身都是宝,这狼爪子和狼牙都是大人们炼制兵器的宝材,狼肉可是强生健体的大补药,甚至狼皮也是普通狼皮上千倍的价钱,这一次咱们可是发了大财啦。”刀疤脸玩弄一只狼爪子,满意地附和道。 “还以为这辈子也就只能蚊子飞过去也掰一只翅膀下来,糊弄一点小财,难得今天遇到一位出手阔绰的主,也不枉咱们提心吊胆地在这里守卫这么多年。”三角眼道。 赢哲出乎意料地大方,让三角眼的心里酸溜溜的,人比人气死人,明明普通猎物就能换到的通行,那个小子偏偏用花了个大价钱,也不知道是不是那个小子阅历浅薄,不知道价码,莫名其妙地做了一个冤大头,还是不愿意低声下气地求人。 与情绪高涨,心情激动的守卫不同,百夫长古井无波的脸上很是淡然。 他拢紧身上的灰色狼皮披风,双手拢着热乎乎的马**酒,眯缝眼睛问道:“想不想要再立个大功,升个官呢?” “想!咋不想,做梦都想。”刀疤脸瞪起眼睛,手拍大腿喊道,随即他又自嘲道:“大人说笑了,咱们就是个看门的,还是敌人进门就必须要拔除的那种炮灰,哪里有机会立大功。” 刀疤脸的话引起守卫们的齐声共鸣,纷纷抱怨一辈子都得在这里守大门,立功无门,这辈子甭想出人头地,人前富贵。 守卫们抱怨地吵闹声让百夫长的脸上闪过一丝不悦。这些军纪散漫的守卫,似乎每天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都消耗在了抱怨中,比起他之前的那些军纪严明,令行禁止的部下差远了。 “机会就在眼前。”百夫长伸手制止下属们的聒噪。他眼神凌厉地扫视一下周围的守卫们。 守卫们安静下来,凝神静听,寂静的晨曦中,只剩下细微的咀嚼声。 常年枯守这座最偏远的小关隘,来来往往的高兰猎人们及其的稀少,甚至元武人都懒得来光顾,既缺乏油水,也缺乏机会,大家都巴不得立下一星半点的功劳,离开这个连狼都饿得瘦骨嶙峋的鬼地方。 “就是刚才那个小子?就是我们唾手可得的大功。”百夫长啜饮一口马**酒,品味酒的香醇味道,慢条斯理地道。 “啥?那个娃娃是个元武人?他可是有腰牌的呀,难道腰牌是假的?大人就是通过腰牌发现端倪的?”守卫们不解得望着百夫长。 “那个腰牌是真的,我经过手,如假包换。”帮忙还给赢哲腰牌的刀疤脸拍胸脯保证。 “腰牌自然是真的。”百夫长神秘一笑,“就因为是真的,那个小子才一定就是元武的谍子。” 守卫们困惑了。 “怎么说?”一圈守卫大眼瞪小眼,不明白百夫长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百夫长喝一大口马**酒润润喉咙道:“我就是黑狼千人队的千夫长,因为前几日与元武的短兵相接吃了败仗,被降职到这座小隘口。黑狼军的猎人,哪个是哪个我可是门儿清,根本就没有一个这么年轻的小崽子。这个小崽子冒充我黑狼军的弟兄,你们说他不是谍子,是什么?” 说出败战,被贬职的秘密是一件很苦涩地事情,但他有信心,因为元武人而失去的也将因为元武人而得回,而且机会就摆在眼前。 “他一定是个谍子!”听到百夫长的伤心过去,守卫们短暂的沉默后,附和道。 “大人刚才已经识破他的身份,怎么不招呼弟兄们把他留下呢?这送上门的大功,就这么从咱们这一百号人的眼皮子底下大摇大摆地走过去了。”刀疤脸糊涂了。 “是啊,那小子还顺咱们一杯热酒,两斤羊肉呢。”吝啬小气的三角眼道。 “把它抓回来!”十几号守卫们站起来,齐声咆哮。他们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场。 少年通关的时候出手异常阔绰,足可见其身家不菲。所谓财不露白,少年既然存心跟天高皇帝远的兵痞子们炫耀财富,就不能埋怨被惦记上。 这种既立战功,又能大发横财的天赐良机,一辈子都遇不上几遭,他们急不可耐地想要上马追上去。对于战功和财富,两狼山的守卫们更关心的后者。 至于那个少年到底是不是谍子,在群情激昂的兵痞子们面前反而没有人关心。 “坐下,坐下,都坐下。”百夫长对守卫们的反应很满意。 他纹丝不动地继续坐着,冲着大家摆手道:“刚才那个小子有备而来。我们大家,值夜的兄弟已经疲惫不堪,上岗的都睡眼朦胧而且空着肚子,哪里有战斗力跟那个小子硬拼,真要打起来还不是任人宰割?” “现在他自以为从我们这里骗过就万事大吉,一定优哉游哉地在草原上晃荡,不急着赶路。我们吃饱喝足,召集人手,正好围上去,关门捉狗。” “对!还是大人想的周全,草原是咱们的家,还能让元武人侵门踏户,量他们也没那个本事。”守卫们起哄道。 “大人这叫欲擒故纵。”三角眼谄媚道。 “吃饭!喂马!磨刀!”百夫长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眼神冷冽地命令道。 几天前的战斗,万夫长都被敌方大将给斩了首级,整个万人队一败涂地,因为作战失利而被牵连丢失的千夫长,一定要凭借活捉这个元武谍子的大功,官复原职。 如果能够撬开这个谍子的嘴,顺藤摸瓜,再擒获几个深藏不漏常年潜伏的老鼹鼠,甚至获得更重要的元武军情,就可以在这一次双方的冲突中立下泼天大功,加官进爵也不是遥不可及。 第四十五章 一跃惊美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晨色清冷,广阔的大草原,百里无人烟,空阔寂寥。 赢哲骑着黄骠马,沿着草原小步快跑。 正如那位两狼山的百夫长乌木尔所料,过了两狼山关隘的赢哲,自以为一切顺利,他一点都不着急着赶路,而且雾色仍浓,也不适合策马奔驰。 他进入高兰草原已经有五百里之遥,虽说手上这张缴获的地图残破不全,记载的河流山川全都不在应该在的位置上,但他也不怕迷失方向。 只需转动一下脑袋就能看到高高耸立,半截山峰没入云中的云峰,而且它一定就正襟危坐于他的西方,它的南麓慢慢倾倒如斜梯,北麓则壁立千仞如刀削,所以很容易辨别方向。 而且赢哲也用不着辨别方向,不能之中就有着一种特殊的感觉在指导他方向,尤其是三丈之外不能视物的浓雾下,就是凭着感觉走到两狼山关隘前的。 高兰人的防范其实很松散,过了那道隘口就不再有别的拦路虎。 但不意味着赢哲可以一马平川直抵云峰。 他与云峰之间还隔着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而且也不知道还管用不管用的破旧地图上标识的明明白白,这片高兰人罕至之地,妖兽众多,左边是那片险恶之地是卧虎岭,右边长草比人高的地方叫做黄蟒原,挡在前面的是几一个个十丈方圆的大坑,被称为沙蝎域…… 赢哲欣赏一番朝阳升起,雾色渐渐散去的草原美景,一路东绕西绕,走走停停。 这条河齐腰深,十丈多宽,流水清澈却异常湍急,大金刚境界的赢哲可以轻松的一跃而过,可是黄骠马就没这个本事了。 于是一人一马逆流而上,在一片开阔的水流平稳的浅水河道,河道中的水草一遍倒,应该是有人涉水而渡。 赢哲让黄骠马自个儿淌过去,行至中流,他则快步急冲,一跃而起朝对面的河岸的高起小山跳过去,空中还不忘翻一个双脚朝天的优雅跟头。 然后就在落地之前,头朝下的时候,他看到了这副引人遐思无限的景象:首先入眼的是小山背面一红一白两匹骏马,然后是山顶草丛中一红一白两个更俊的“马”,倒卧草丛之中铺着的红白披风上,露出春藕一般娇嫩白皙的小腿…… 当赢哲以倒立的潇洒姿态出现在她们头顶时,一红一白两位“俊”的马就像两只被猎鹰盯上的小兔子一般惊慌失措。 偏偏赢哲身在半空无处着力,改变不了方向,于是他就笔直的超两位美少女所在之地坠落过去。 “混蛋!滚开!”红衣美少女大声喊道。 赢哲双脚还未沾地,一双装饰精美的小鹿皮靴,就挟带风雷之势,杀气腾腾地袭面而至。 靴子没有杀伤力,但赢哲好歹借助一拳将靴子打飞的那点力量,身体回旋,稍微改变了一下落脚点,也就有一点遗憾地没有砸中原本应该砸中的白衣美女。 “色鬼!不许看!”已经换好靴子的红衣美少女,站了起来,手中握着半个身体那么高的宽阔巨剑,剑身流转七彩灵光,剑尖遥指赢哲,杀气腾腾。 人胖剑也胖。“好剑!”赢哲违心地赞叹道。 “你骂谁好贱?”红衣美少女,杏眼圆睁,怒斥赢哲。 这美少女身材稍矮,体型却很丰腴,尤其是胸前的山峦,简直就是赢哲见过的所有山峰之首。她这一声大喊,胸腔发力,左右肩膀之间的山峦如同世界末日的大地震一般,剧烈摇晃。 赢哲很纳闷,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在皇宫大内夸赞一声姐姐的钗子好漂亮,项链是极品,耳坠闪闪发光惹人羡慕,搞不好还能骗来一块糖呢。 怎么在大草原上就不灵了呢?夸赞对方的武器一声“好剑”不过是想套个近乎,缓和一下火药味十足的气氛罢了,没想到误会进一步加深了。 赢哲明白话不投机半句多,现在弄巧不如守拙。 红衣美少女举起手中宽阔巨剑,红黄蓝三色霞光大盛,一道剑气,迅捷无匹的朝赢哲斩来。 赢哲拔出背后无锋重剑,剑尖斜撩剑气,硬撼其锋。 剑气缭乱,狂风大作,两边长草以剑气为轴,向两边瞬间倒伏,挡路剑气的杂草,则被粉碎的尸骨无存。 打遍半个御林军,从军两年的赢哲还是第一次跟女流之辈交手,而且还是一位胖美女。 “算了,沐烟,这位也是路过,并不是有意要惊吓我们。”白衣美少女也站起来,按住被称为沐烟的少女持剑的手,柔声道。 空谷起幽兰,霜雪琢白莲,淡雅如仙。 赢哲不禁看地呆了一呆。 这一位美少女则一袭如雪的白狐皮的名贵袍子,衬托着好像能拧出水来的雪白娇嫩肌肤,黛眉如画,丹凤眼桃花眸,狭长而妩媚,标准的美人瓜子脸,而且不胖不瘦的高挑身材,自有一片婀娜多姿的出尘风情。 不怕没见过美女,就怕美女比美女,见多了帝都小鸟依人的小家碧玉和知书达礼的大家闺秀,但她们可都及不上眼前这位,活脱脱的肤白貌美大长腿,身材高挑而满身英气。 “色鬼!滚开!”红衣美女扬一扬手中的彩霞巨剑,恐吓道。 行家伸伸手就知道有没有,对方也不是好惹的捞出一把破剑,一招就破了自己的剑气,真打起来至少势均力敌,难分胜负,她也不想与他在这儿苦苦纠缠。 “得饶人处且饶人,我看他也不是坏人,只是调皮了一点,有路不好好走……不过,这里也没路。”白衣美女望向宽阔的河面,缓缓说道。 回过神来的赢哲心里暗自腹诽,这叫什么破事儿。 这其实真是一个误会,两位美女也是被河流阻隔,选择这段河道渡河,只不过没有像赢哲那么的“调皮”,放马独自过河,自己则横空飞渡。 这两位美女十有八九是打马过河,结果因为河水过膝,精致的小鹿皮靴子里灌满了水,于是倒卧草丛,脱鞋换靴。 而赢哲好巧不巧的偏偏就在这时候,鬼使神差地降落在她们的头顶。 将心比心如果换做躺在草丛之中的是赢哲,这会儿估计也一样的不依不饶,闹得更凶。 美女红衣少女气势汹汹地唱红脸,白衣少女则语气温婉地和白脸,这一唱一和,如果不是商量好的,就是平常就这么配合默契地折腾人。 有脾气发不出来的赢哲,抱着通用万古,通行万世的和谐理念,好男不与女斗。 他双手急摆,缓步后退,“误会!误会!在下只是路过,实在不知两位仙子在此,如有冒犯,请多包涵。” 赢哲没有猜错,红衣美少女叫做铁沐烟,铁驼部落首领之女,而身边美如画中人的白衣美女则是高兰英雄三部之中的木兰大汗五个子女之中排行第三的木兰宝镜。 “如果是故意的不一剑斩了你才怪,吓唬你一下而已,退得到快,胆小鬼!”铁沐烟愤愤地将巨剑入鞘斜背在背后,投以赢哲一记嫌恶地凶狠眼神,翻身爬上一匹鲜艳如火的宝马。 娇嫩如水的木兰宝镜冲赢哲一个报以很倾城地微微一笑,也翻身骑在一匹毛色白亮的宝马背上。 一白一红两位美女扔下萍水相逢的赢哲,扬鞭策马而去。 “姐姐就是对那些登徒子太客气了,他们才得寸进尺。”铁沐烟道,“像姐姐这样仙子一般的妙人儿,谁敢偷窥一眼,就应该像太阳一样刺瞎他的狗眼,看他还敢不敢造次。” “哎!”马背上的白衣美女不带烟火气地温柔叹一口气,“姐姐总得与人打交道吧,闹不成让人家都把眼睛蒙上,或者天天跟瞎子说话。” 铁沐烟道:“就是因为姐姐的心地太善良,才被石兰藏秀那个阴险狡诈之徒蹬鼻子上脸……我们真要进草海,这么冒险真的不需要扈从吗?” “上次去见王妃,她怀里抱着一只毛茸茸的独角小冰熊,实在可爱的不行,你难道不想也收养一头?再说有沐烟这样的无敌女侠做保镖,还有什么事情能够难倒我们俩……” “我是怕耽误了姐姐的亲兵卫队的建军之礼。”被木兰宝镜软绵绵的一个高帽子,铁沐烟应该是十分受用,态度缓和,说话的声调也降下去不少。 “小事一桩,二哥和小树会代劳的……” 一红一白两位美女骑在马山颠簸起伏,红白披风飘扬,就像两只舞姿优美的红白蝴蝶,翩翩远去,渐行渐远,声音遥不可及,最后马蹄声也没入草丛之中。 “呼……”赢哲长吁一口气,倒在草丛中,任由黄骠马,沿着河边一边饮水,一边啃食青草。 听两位美女的口气,看她们的样子该是木兰贵族家的千金小姐,听口气是打算在草海之中捕获一头小妖兽做灵宠。 这儿牧草丰盛无比,但凡凡事有个度,草儿太丰盛,不但利于放牧,也便于妖兽们生存。 如那张老掉牙的地图所示,大河这边又高又细又稠又密,足可以压盖马腿的草原应该叫做穆兰海。 之所以叫做穆兰海,可不仅仅是草儿茂盛如汪洋,也是因为兽类纵横,不是善地,危险重重如大海,当然遇到异兽也相对容易,如果有本事捕获的话,的确是狩猎的天堂。 据说木兰王麾下的精锐虎狼之师的坐骑,猛虎和草原狼大部分都来源于这里。 这些都不关赢哲的事,他一心祈祷两人快些走远,自己也好早点上路。 第四十六章 小白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由于两位美少女向西北去,与他的方向相同,不想再起冲突的赢哲选择在草丛中,小憩一会儿。 他看着天上连绵不断西去的雪白流云,脑子里挥之不去高挑美女那白皙修长的小细腿,小脚如藕白嫩,脚趾珠圆玉润。 看美女先看脚,那些风流成性的古人总结的果然是金玉良言。 躺了片刻,太阳已经老高,赢哲拉过吃饱饮足的黄骠马,重新出发。 草丛里那一只被靴子,顺着河流向下游漂去,另外三只则静静的躺在草丛里,无人理会。 这算不算一段艳遇呢?赢哲贼贼地回味着。 风吹草低见牛羊的高兰草原,现在正是牧草最肥美的季节。秋季刚至,草色枯黄,颜色浅淡如黄金铺满地,风吹过如金浪逐波。 元武的大海碧波荡漾在陆地之外,而高兰人的穆兰海则是随风起伏在陆地之上,前者都是海水,后者是各种草,但都是一片汪洋滚滚波涛。 赢哲爬上一片凸起的小丘,极目远望,希望将更多的美景收入眼底,入眼看到的却是小丘底部的姐妹二人。 周围纤细而长长的茅草像是被石碾子碾过一般,平整倒地形成一块三丈之大的圆形草坪,中间卧着一头毛色雪白的异兽,脖颈在汩汩的流血,渗入厚厚的茅草下。 异兽巨大的身形,软绵了无生气,浸泡在自己流出的血液里。腐朽的气息和血腥的味道,闻起来反而有一种令人想要呕吐的甜腻。 先到一步的姐妹二人像是热锅上的蚂蚁在团团,大概是想要帮忙却束手无策。 白衣美女朝他微笑招手。 “你!快下来!帮忙!”身材丰腴的铁沐烟则双手叉腰,瞪眼朝赢哲喊道。 木兰宝镜冲赢哲委婉地歉意一笑。 山丘上收紧缰绳的赢哲本来打算,调转马头,绕过这位难缠的红衣微胖妞。但在白衣美女的微微一笑下又莫名其妙的的改变了主意,驱策黄骠马,朝她们走去。 都说,美女微微一笑很倾城,这一次倾覆的可是信念坚强,意志坚定的赢哲,不受外物所扰,一路西去登云峰的想法。 “跑两步,不要磨磨蹭蹭,懒鬼!”急性子的铁沐烟训斥赢哲,就像训斥自己家的奴仆。 赢哲也想走快点,可一向温顺听话的黄骠马在距离异兽十丈远的地方开始原地打转,无论赢哲怎么鞭子抽,拳打脚踢,谁都死活不肯向前。 看一眼同样距离异兽十丈远的一红一白两匹宝马,赢哲调下马来,一掌轻拍马屁股,说声去吧,让黄骠马跟同类一起去了。 赢哲踱步踏过浸在鲜血之中的茅草地,眼前是从来未曾见到的一头巨大妖兽,体型堪比南方藩国进贡皇家的大象,是马匹的两倍大,趴窝地上跟一副倒塌的墙壁一样,毛发外表看起来像是一头狮子,但他从来没见过这么体型庞大的一头狮子。 “吓傻了吧!胆小鬼!”沐烟道,“没见过冰原雪狮吗?” “这种纵横冰原的异兽,不是应该待在北极冰原吗?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赢哲不解地问道。 “你问它呀?”沐烟冷笑道,“不过你赶紧的,它快死了。” “看到了。”赢哲道,“仙子想要救它?”后面一句是对着白衣飘飘的木兰宝镜说。 “是啊!伤口不大,似乎不足以致命。喂了它不少的灵丹妙药,但没有起色。壮士看看有什么办法吗?” 白衣女子人美,声音更美,尤其是有小火药桶一样的铁沐烟做铺垫,一声壮士,赢哲马上在萧瑟的秋日感受到了春天般的温暖。 他前所位于地认真围绕一息尚存的冰原雪狮转了一圈。 这头曾经威猛无匹的冰原雪狮,如今温顺,或者说孱弱的如同一只大猫,脖颈上唯一的伤口,形状奇怪,手掌一般宽,不像赢哲以前见过的任何兵刃的形状。 这一击不深不浅地插断喉管,这伤口似乎不大,给人以不足以致命的错觉,事实上,鲜血挟带冰原异兽的生命力,一点一点地流逝,它已经濒临死亡。 这头异兽在冰原乃是当之无愧的兽中之王,但在这片温湿的草原牧场,战力大打折扣,才会被人所乘。 让赢哲好奇的是,什么原因逼迫它离开冰原,拼着战力急降,跑到这万里之外的草丛中死于非命,而脖颈上的伤痕更是骇人,能将这么一头又凶残又战力不凡的猛兽打成重伤,那人一定是绝世高手。 冰原雪狮气息微弱,痛苦万分,死去反而是一种解脱,但它却坚持不死,赢哲疑惑不解。 看到赢哲也束手无策,铁沐烟满脸理所当然的我就知道的样子。 原本她也不是这么小气,爱记仇的人。可被赢哲再河边突兀的一吓,头皮发麻的那种感觉实在不美好,场子都还没有找回来,很难不耿耿于怀。 再绕一圈才看到它的腹部在微微鼓动。 “它怀孕了,临产在即。”赢哲跪下身躯抚摸着在冰原雪狮庞大的腹部。“不过已经力竭,应该没有力气生下来。” “帮帮它吧!”白衣美女哀求道。 赢哲拍拍冰原雪狮的额头道:“知道你听得懂,帮你剖腹取子,会有点痛,你得忍着。”他顿一顿又说道,“破腹以后,你的孩子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随时会断气的冰原雪狮已经是高阶妖兽。它听懂了赢哲的话,很艰难地侧开身体,裸露腹部,配合赢哲。 中间牵动伤口,忍不住剧痛,轻轻呻吟一声。 远处一红一白两匹宝马还有黄骠马,两腿之间顿时湿软之物一阵噼里啪啦的坠落,然后是一阵小溪流水的哗哗声,最不争气的是黄骠马干脆趴到草地上,估计五条腿都软了。 “我的马匹夺自与元武,来到草原水土不服,而且它载物过多,远涉千里,疲惫不堪……”从惊愕中回过神来,赢哲替跪在草地上,肝胆俱裂的黄骠马,解释。 “破马就是破马,婆婆妈妈说那么一大堆,死要面子,有意思么?”铁沐烟反呛道。 他的黄骠马也是好马,可是比起一红一白两匹宝马还是差得远。被揭穿的赢哲,无语跪地,正对鼓动越来越激烈的冰原雪狮的腹部。 两位女子也没有心思去照看马匹,顾不得矜持,一左一右,跟着跪坐在两边。 赢哲取出梅贵妃赠送的削铁如泥的金贵匕首,朝冰原雪狮的腹部划去,硬如金石的白白的毛皮上留下一道划痕,只不过划破一点皮毛而已。 白衣的木兰宝镜的眉眼间略过一丝笑意,欲笑而未笑的风情,让赢哲怦然心动。 红衣的铁沐烟则翘翘嘴角,脸露不加掩饰地讥笑。 赢哲赧然一笑,很自然的把脸偏向他喜欢看到的一边。“没有锋利的宝贝,这把匕首就将就用了,咱可是穷鬼一个。” 木兰宝镜点头微微一笑,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地表达,我理解。 赢哲加大力道,连续用力切割数十次,切石头就像切豆腐一样的匕首的锋刃已经微微卷起,才破开一个足够大的窟窿,从泉涌的鲜血里面,掏出一只小猫儿一样大的小狮子崽子,而且它气息稳定,似乎能够存活下去。 满头大汗,双手鲜血的赢哲把尚未褪睁眼的幼兽抱到冰原雪狮面前,让它看幼崽最后一眼。 似乎挣扎着亲眼见到幼子出世的冰原雪狮,耗尽了最后一口气,阖上双眼,溘然而逝。 丰腴的铁沐烟,不顾血腥围过来,无比兴奋地对木兰宝镜道:“这种天地间罕有的异兽,生来通灵。它睁开眼时,第一眼见到的是谁,就认谁做它的母亲。一生忠诚跟随,不离不弃,比滴血认主强千倍万倍。这种好机会比天上掉下来金馅饼都稀罕,姐姐可真好福气。” 的确好福气,修士们驯养灵兽的主要手段虽然五花八门,但万变不离其宗,千变万化都不外乎在妖兽体内强制打下楔子,逼迫妖兽认主。 能够得到一只心甘情愿,誓死跟随的妖兽,需要多方及其逆天的巧合。 一只本身就修为通天的大妖,孕含一只随时准备呱呱坠地的幼崽,这只幼崽还要通灵,而且必须随死降生,生下来母亲就必须死去而它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的母亲,一个比主人更值得它一生守护的人。 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曾经有好事者,在大妖分娩之时将家中灵兽的幼崽都走,窃为其母,自以为得计,不想有一天事情败露,被幡然醒悟的小兽活活吞入腹中,连根骨头都没剩下。 所以能够在母兽生命垂危之际,救下一只充满灵性的幼崽,这可是天上地下独一份的大机缘。 第四十七章 小白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铁沐烟激动地满脸红光,双眼放光,手舞足蹈,不能自已。但木兰宝镜,神色平静,似乎不为所动。 “谁做它的母亲?”赢哲托起尚未睁眼的雪狮子幼兽笑问。 “还用问?拿来!”铁沐烟不客气地伸手索取。 “凭什么给你?”赢哲捧着雪狮子幼崽,一个转身,甩个铁沐烟一个态度坚决的后背。 “谁发现的归谁,你懂不懂规矩,这头异兽是我们发现的,就归我们。”铁沐烟叫道。 “异兽在那里,归你了,这头幼崽是我发现的,也就归我啦,是不是这个规矩?”赢哲取出一个水囊,开始清理雪狮子幼崽身上裹着的血迹。 “你……找死……?”铁沐烟狮子吼道,伸手便拔出绽放七彩霞光的宽阔巨剑。 “沐烟,不可无礼。”木兰宝镜阻止道,“没有这位……壮仗义相助,这只雪狮子的幼崽的确会胎死腹中,君子不掠人之美,我们就……。” “我们又不是君子。”红衣的铁沐烟持剑怒道,“姐姐你就是心地太善良啦,总是吃亏,跟我在一起,绝对没有吃亏的可能。” 不吃亏,很有可能要吃苦头。赢哲不屑的斜眼睥睨,怒火滔天的铁沐烟。 “这位壮士,要不你先走吧,我妹妹的脾气不好,还望壮士海涵。”木兰宝镜用身体将赢哲与铁沐烟隔开。 铁沐烟被胳膊肘向外拐的姐姐,起得直跺脚,却无可奈何。 “快点睁眼吧,前面那位美丽善良的姑娘是你的娘,再迟一刻,可就换成后面那只雌豹子喽。” 被称为壮士的赢哲,心花怒放。他将雪狮子幼崽清洗的干干净净,赫然如同一只毛色净白的睡觉猫咪,可爱的让人心碎。左手托着小狮子的身体,右手扶正小狮子的脑袋,对着白衣美女,就等那只小睡猫睁开朦胧睡眼。 “算你识趣。”铁沐烟怒意收敛,收巨剑如鞘。 木兰宝镜抿紧嘴唇,眉眼间如同鲜花绽放,伸手去接过皮毛糯软的小狮子。 铁沐烟很狗腿的将自己的鲜红披风折叠起来,帮助木兰宝镜包住小狮子。 原本应该有的客气和感谢没有出现,赢哲感觉有一点遗憾。 雪狮子幼崽开始挣扎扭动身体,活像小猫咪睡醒睁眼前打滚赖床的惫懒神态。 铁沐烟激动地大叫,这是要睁眼的征兆。可木兰宝镜就在幼崽睁眼那一刻,将这个可怜的出生即孤儿的小家伙的脑袋对向已经没有气息的冰原雪狮。 “小宝贝,这是你的娘亲,好好看一看。”白衣女子轻声细语,声音甜美如莺莺歌唱。 “哎!姐……”红衣沐烟,痛心疾首地一跺脚。 雪狮幼崽第一眼看到如山倒卧的冰原雪狮,双眼迷茫呆滞,嘴里呜呜发声似乎在伤心哭泣。 微笑中白衣女子将小幼崽转向赢哲:“这是你的救命恩人。” “大恩不言谢,记住就行。”赢哲朝小家伙摆摆手,冥冥之中似乎有所感应,小狮子幼崽也蹬踢一下四肢。 白衣女子将小狮子的脑袋转向自己,道:“我吗,是你的朋友和伙伴,从今往后,你可就跟着我走啦,我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离不弃。” 虽然白衣女子说的情真意切,非常感人,但铁沐烟嘀咕道:“明明可以收个比儿子都听话的灵兽,这回搞砸了,还朋友呢,伙伴呢,腿长在它身上,想要逃走,你拦得住?” 铁沐烟十分懊恼,整个高兰草原豢养的奇珍异兽无数,没有一只是对它们的主人心悦诚服,甘心效命的。眼前本来有机会成就一只,可名副其实的千载难逢之良机,就这样被心地善良的木兰宝镜没心没肺地给挥霍了。 混到了一个救命恩人的地位,并且有幸被雪狮幼崽“赏赐”第二眼的赢哲也感觉有一些的失落,不过对他来说倒是无所谓,即便这只雪狮幼崽跟着他,只怕也是颠簸流离,没有好日子过,说不定还要最终命丧云峰,送给白衣女子结下一个善缘,救小雪狮一命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回想一下自己结善缘做好事的记录,实在是……不太多。 似乎与白衣女子心有灵犀,雪狮幼崽伸出温湿的舌头舔了舔女子的手掌心。女子轻笑中将幼崽放到草地上。 冰原雪狮乃是天地间有数的根骨强健的异兽,比寻常的马牛羊等凡物强壮无数倍,幼兽落地生根,在草地上打个滚,撒个欢就已经能够还算利索稳当的爬来爬去,毛茸茸的像一个白线团,滚来滚去。 “给它起个名字吧,救命恩人。”木兰宝镜说道。 “它跟着你混,取名字就靠你了。”赢哲道。 “呜……”小狮子仰头望向赢哲,似乎很是期盼。 “好吧!”赢哲耸耸肩,坏笑道:“我有一位叫‘大黄’的朋友,跟你们狮子家族有一点渊源,有机会介绍给你认识一下。为了将来你们能够一见如故,你就起一个低调而又与他有一点亲戚味道的名字……小白,怎么样?” “呜……”小雪狮子四肢一软,瘫倒在雪地上蜷缩成一团茸茸的白毛。 “真庸俗!”铁沐烟的报以白眼。 “小白,蛮可爱的名字。”木兰宝镜略微惊讶一下,嘴唇微抿成一道弧月,报以微微一笑。 赢哲蹲下,取出一只烤鸡腿在小雪狮子的脑袋上晃悠。 小雪狮闻到香味,昂起小脑袋,嘴角流涎。 “小白。”赢哲叫道。 小雪狮后退。 赢哲对着鸡腿狠狠地要一大口,腮帮子鼓鼓的,嘴角留着油脂,一边咀嚼,一边口吃不清地道:“小白,你不吃,我可就全吃了。” “呜……”可怜的小狮子面对诱惑进退两难。 “小白。”赢哲将残余的鸡腿在小狮子的眼前晃一晃,做出要大咬一口的模样。 “呜!”小狮子一跃而起,刚好扑到蓄意等待它许久的鸡腿。 “其实吧,起一个低调一点的名字,比较容易养活,许多人起名字都是阿猫阿狗之类的,哪里及得上小白来的文雅可爱。”赢哲一边看着小狮子撕咬鸡腿,一边自说自话。 他说一句,小狮子就“呜呜”抗议一阵。 起这么一个俗不可耐的贱名,还振振有词,自鸣得意,铁沐烟气地直翻白眼,木兰宝镜则笑得直不起腰来。 吃完一只鸡腿,小狮子意犹未尽地舔舔舌头,“呜”的一声小狮子跳起来,扑到赢哲怀中,伸出舌头讨好地舔一舔赢哲的脸。呜呜叫着,似乎没吃饱,继续向赢哲讨要。 但赢哲摇摇头表示没有了。 行囊里当然还有许多只鸡鸭,一些牛羊肉,但异兽的天生食量巨大,倒空行囊都拿来喂小雪狮,它也不见地能吃饱,而他可就只能喝这大草原的秋风了。 后面可是有好长的一段路要走,路上估计连个人影都不会有,端个破碗乞讨都找不到对象。 小雪狮一边呜呜叫,一边用脑袋亲昵地蹭着赢哲的小腿,脸上一个拟人化讨好表情。 赢哲掏出一只狼爪子,可惜小白的牙口不行,啃食不动一阶妖兽的强横妖躯,正好当做一个大奶嘴堵住它的小嘴。 赢哲捏住小雪狮子脖颈上的毛,将它交还给白衣女子。“我是穷鬼,可养不起你,跟着这位有钱的朋友才有好日子过。” 小狮子抱着狼爪,坚持不懈的撕咬,舍不得放下,就像一个小婴儿捧着个空奶嘴,不停地吸允撕咬咀嚼,明明什么都吃不到,却乐在其中。 第四十八章 找你们的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木兰宝镜将小狮子拥入怀中,纤手顺一顺它背上的绒毛,谦谦一礼,道:“这件事,壮士立了大功,来日必有厚报。” 那就是今日没有什么可报的了,赢哲腹诽,今日一别各奔东西,哪里还有来日可言。 “这具冰原雪狮的遗体……”白衣女子思索道。 “都是好东西,皮毛做软甲,刀枪不入。獠牙炼制成宝刀,削铁如泥,切金断玉,无坚不摧,还有骨骼和妖丹……”在白衣女子幽怨的眼神下,兴奋地,抢着说话的红衣少女,终于停下话头。 小雪狮子支棱耳朵,从白衣女子的怀抱中,露出一双警惕地眼睛,看着红衣女子,目光极其不友善。 “把它挖个坑埋葬了吧,妖丹给小白留下。”白衣女子纤手摸一摸雪狮子幼崽的小脑袋,轻声说道。 灵性十足的小狮子幼崽得到宽心的答案,从新把脑袋缩入白衣女子的怀中,埋藏深邃的沟壑中,山峰的弧度被拱的滚圆,风景相当诱人。 “你,去吧那头死狮子给埋了!”铁沐烟没有好心情,对赢哲也就没有好语气。 “我?”赢哲指一指自己的鼻子,按理说作为唯一的男人,这也是应该的,但他就是感觉铁沐烟霸道的颐气指使,很不爽,须知他可是皇族显贵。 “不然呢?”红衣少女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作为贵族千金,不让发号施令,她连话都不会说,对着赢哲这么一个衣着寒酸的落魄少年当然不会客气。 她傲然双手环胸,下巴翘起,全身上下,该挺的地方很配合得气势汹汹,傲然挺拔。 “我接生,她抱狗,你什么都没做,轮也轮到你了吧?” “我发现的这头母狮子。” “你发现就属于你了,那不就更得你埋了?” “你……?” “嘘……”白衣女子深处一个白玉般的手指丰唇,“听马蹄声……” “有人!”沐烟讶道。 “许多人!”赢哲补充道。 三人对一下眼色,一起飞身跑上小丘顶部隐藏于蔓草间。 长长草叶被风一吹如波浪翻滚,虽然被遮挡的视线有一点模糊,但还是勉强能够数清楚二十多个黑点,三丈远一骑,拉成一条线在半里宽的草原展开,朝他们的方向奔过来。 草丛之中蛰伏的小动物们,像是遇到了瘟神,一边倒地朝草海深处逃窜。 “队形稀稀拉拉,像是在找人。”赢哲掐下一段草叶含在嘴里嚼着,缓缓说道,“是在找你们?” “为什么不是找你?”红衣少女拨开摇摆不定的草叶,底气不足地反问道。 “我要财没财,要色没色,又战力彪悍,神通无敌,找我不是找死吗?”赢哲嚼一嚼草叶子道,“反观你们两位倒是,要财有财,要色有色,就是不知道来人要财还是要色,不过二十多骑,阵容不小,财色双收也是有那个胃口的。” 木兰宝镜眉黛轻锁,沉默不语。 铁沐烟对着赢哲,双眼快要冒出火来。 “两位公主离家出走,是调皮还是与情郎私奔?”赢哲调侃道,“要不要我在他们眼前晃一下,将他们引诱走?青蛙王子遇到公主,好歹我也进一份力呀。” “我看你就是只癞蛤蟆。”铁沐烟鄙夷道。 “我看你也不是公主。”赢哲不客气地回应。 “我的确不是。”铁沐烟眉头一皱。 “难道有人是?”在一个人精汇聚之地长大赢哲,说话听音的本事还是有的。他斜瞄一眼白衣少女,试探道。 “就算有人是,也没一只癞蛤蟆的份。”铁沐烟瞪他一眼。 “如果这时候我大喊一声,把人吸引过来,是不是会立下护送公主回家的大功?”赢哲****嘴唇道,“说不定会奖励我一个百夫长再加几千头牛羊,既升官又发财真是人生美事。” “敢喊割了你的舌头。” “行了!别斗嘴啦!既然他们找来了,我们就回去吧,反正出来这一趟收获已经不少了。”白衣少女抱紧拍拍怀里的冰原雪狮崽,很知足地道。 “姐姐有点良心好吧,你倒是心满意足,我可是还两手空空。”红衣少女翻了一个白眼。 “呵呵!也是。”白衣少女一抹羞红爬上白皙脸庞,脸蛋白里透红,更加动人。“既然来了人手,就让他们帮忙,帮你也寻一只比小白更可爱的灵兽。” 躲在软玉温香中的小白,呜呜抗议。 “如果是二哥派他们来的,倒也还有得商量,如果是大姐派来的可就只有乖乖回家的份了。”红衣少女闷闷不乐地道。 “也是!不如趁他们还没发现我们……” “再来一次金蝉脱壳!”两位少女对一下眼色。 “你去把那只母狮子搞定,有缘再遇到,给你一份重赏,百夫长外加前把头牛羊,都是小意思。”红衣少女拍拍赢哲的肩膀,少有得和颜悦色。 远处骑兵越行越近,两位美女不敢耽搁,牵过红白搭档的骏马,小心地隐蔽行踪,朝草原深处潜行而去。 分手的时候,小白露出一副依依不舍的拟人化的悲伤表情,呜呜叫个不停,让赢哲感觉不留下这只可爱的小兽实在是一个遗憾。 刚要下小丘,两位美少女离去的方向,一群飞鸟惊惶而起。 赢哲看到后面的骑兵如同得到讯息,原本低缓稀疏的马蹄声立马急骤如擂战鼓,像一张黑色的网子疏而不漏的罩过去。 “得了,跑不掉啦,好不容易出笼子的金丝雀又要被关回去喽。”赢哲幸灾乐祸地想。 他躲藏在草丛中看这个热闹,却意外发现二十个骑兵中披着灰色披风的那一骑,赫然是两狼山隘口的那个百夫长,他的左边距离赢哲更近的那个大个子就是刀疤脸。 赢哲把自己埋在草丛之中,不愿节外生枝,等待二十骑奔驰而过,才返回死去的冰原雪狮子旁边,一边挖坑将其下葬,一边思索这些骑兵来此何事。 这不是迎接公主回家的阵仗,这看似稀稀拉拉的队形也不是在找人,而是在故意打草惊蛇,然后将猎物驱赶入准备充分的陷阱,似乎是在围猎。 “猎物”已经上当,前面草原受惊的飞鸟就是证明,猎人们自然加快节奏准备收网。 “不对!他们是找我的!”赢哲心头略过一片阴影。 仔细回想自己在过关的细节,并没有找到其中的破绽,难道是犯了出门在外财不露白的低级错误,出手过于大方,引起对方觊觎自己身上的财物。 也不可能呀,扔那四只狼爪子和狼头本身就有炫耀实力,威吓对方的意味,难道小小关隘还有高手不成? 或者这波骑兵本身就是见色起意,冲着两位美少女而来。 赢哲有些迷糊了。 不管是那种情况,那两位美少女现在都恐怕已经陷入罗网之中,在这天苍苍野茫茫,遍地长草无人烟的鬼地方,她们的花容月貌,金枝玉叶的身份,恐怕都是招野兽垂涎的饵料。 赢哲埋葬完体型庞大的冰原雪狮,已经花去一会的功夫。但他还是没有拿定注意,是凑上去看看,还是换个方向,绕路而行。 他倒是有行侠仗义,英雄救美的心思,可是也不想耽误西去的行程。尤其是作为一个元武人,还有与高兰人不共戴天的朴实觉悟,不愿意为了高兰人之间的那点事,流汗流血伤脑筋。 “要不,就顺路看一眼吧,也省得绕远,她们都是高兰人,狗咬狗一嘴毛,不关我的事,我其实就想那只可爱的懂事的小雪狮不受伤害。”赢哲想起白衣美少女和她怀抱的小白,自欺欺人地跟随咕哝着上路了,也不闹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惦记所谓的小白,还是思慕伊人。 第四十九章 仗义出手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时至中午,秋日的高阳仍旧有几分烈夏余威。 躺在长草之中,沐浴在暖暖的阳光之下,一定非常舒服。 可赢哲没有这般好命,他弃马,趟过半人高的长草爬到高处,额头已经微微出汗,老远就看见二十骑兵将走投无路的两个红白分明的身影围困在中心。 她们所处的地势是一片低缓地带,附近的长长草叶,断折无数,一片狼藉,显然被驱赶多次,才停留在这片对她们不利的洼地。 更远处黑点若隐若现,有更多的骑兵正闻讯赶来增援。 “本想打只兔子,没想到网到两只白天鹅,不过也不错,总算有收获,也不枉兄弟们兴师动众一场。”刀疤脸眯缝着眼,打量着落入陷阱中的美丽猎物。 “明明一红一白!兄弟,你色盲吗?”百夫长坏笑道。 “皮肤,我说的是皮肤,是红白衣服下面,滑腻如羊脂软玉的皮肤,可都是白的。”刀疤脸嘿嘿笑道,“前几次,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南下长城,都是几百上千人的排队,轮到兄弟的时候,再可口的饭菜都变成残羹冷炙,凉透了。这次人数少,好歹可以分一口热的。” 不少骑兵嘿嘿干笑,脸上神色猥琐,嘴角流涎,配合马匹的躁动,跃跃欲试地在马背上挪屁股。 “咱见过的娘们也不少,像这么会穿的还真是第一次见过,搞不好是哪位部落大族长家的千金呢?”刀疤脸道,“咱们对木兰的宝镜公主可是仰慕已久,这小模样,应该比公主也不差了吧。” 木兰公主木兰宝镜乃是木兰乃至高兰久负盛名的美人,这些最下等的木兰骑卒驻守在最为偏僻的边角关隘,只闻起名,不得见其人。 真人就在对面,他们根本就不认识,言词毫无收敛之意。 人群中爆出数声,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笑骂。 刀疤脸不以为耻,反而更加地猖狂地道:“木兰家的白天鹅咱们吃不到,但眼前这两个……左面那个背大剑的肥腴马儿,骑来应该更带劲。” 木兰宝镜和铁沐烟,端坐马上,看似无常,心里怒火已经熊熊燃烧。 她们可都是平常极受尊重的金枝玉叶,木兰高高在上的存在,与她们朝夕相处,打交道甚至有机会擦肩而过的人,都是木兰极有修养的高贵人士,哪里有机会接触这些下三滥的兵痞。 听到这些兵痞子的污言秽语,一向清心寡欲,心地善良的木兰宝镜,脸色铁青,嘴唇颤抖,杀人的心都有了。 铁沐烟更是恨不得眼前这些流氓骑兵全都死绝,宽阔巨剑已经出鞘,七彩霞光,暗淡而杀气满盈。 “你们是两狼山的守卫吧”木兰宝镜声音清冷地道,“高兰元武大战正酣,你们不坚守哨位,反而擅离职守,乃是死罪。” 赢哲暗暗叫苦。 如果这两位美少女卖弄一下高贵的身份,装装糊涂,允以重利,这些兵痞子说不定见钱眼开或者投鼠忌器,就当跟她们开个玩笑,保不准就不动她们一根汗毛,放她们离开。 可是,两狼山的守卫既然被人认出来了,而且罪该致死,这不是活该逼着他们杀人灭口吗? “现在动手吧?一会再来三十骑,许久没见过荤腥的和尚变多,肉就这么少,不够分呀。”刀疤脸****嘴唇,嘴脸贪婪。“而且这个雏儿是个明白人,认出咱们来了……” 百夫长乌木尔点点头,神色冷漠,接下来的事情不言而喻。 木兰宝镜手按木兰弯刀的刀柄。那是一把宝刀,金丝缕线编织的刀穗,熠熠闪光的孔雀宝石镶嵌在刀鞘。 她是个左撇子,赢哲发现木兰宝镜按在刀柄上的是左手。 “我是木兰宝镜,这位是铁驼部落的铁沐烟,你们敢造次,可是要被灭族的。”木兰宝镜威胁道。 赢哲暗探一声完了。 “杀了她们,那柄宝大剑和宝刀我要了。”百夫长神色果决地下命令,不打算再拖延下去。 如果诚如白衣少女所言,她是木兰宝镜,那么再纠缠下去,就很可能有兄弟因为对木兰部族的惧怕而出现犹豫上。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都走到这份上了,再回头已经晚了,就一条道走到黑,也顺便尝一尝这身娇肉贵的公主的味道。 两个名少女都是炼体士,看起来修为也不俗,可是这些经历过沙场,见识过大场面的兵痞子们并不畏惧。 毫不怀疑,红衣少女的巨剑美丽,白衣少女的宝刀漂亮,但兵痞子们很怀疑他们有没有沾过血。 在真正要拼命的战斗里,曾今面对千军万马锻炼出来的一往无前的战斗意志,已经死过却从死人堆里咬牙还阳的悍不畏死,渗透到骨子里的狠辣和煞气,哪里是这些个花拳绣腿,舞着装饰精美武器如同玩具的娇滴滴的贵女所能够抗衡的。 “上呀!”刀疤脸一声长吼。 骑兵们一阵骚动,马踏草丛的杂乱声中有,有凄厉的呼啸低鸣。 所有的骑兵都本能的竖起耳朵,四下寻找,因为那个声音太过熟悉。 “噗!” 一名骑兵的脖颈上插着一枝雕翎箭,从左到右,贯穿而过。二十多兵痞顿时止步,转身后顾。 一箭得手的赢哲,恼火得猛锤一下地面,暗呼一声倒霉。 这仗义出手的第一枝雕翎箭,目标是百夫长。 二十骑兵之中,以他为首,而且修为最高,这一箭如果得手,就算不至于树倒猢狲散,也起码可以让狼群无首,各自为战。 谁知道,人算不如天算,位居身后的这位骑兵好巧不巧地催马前冲,无意中挡了这一箭,成为替死羔羊。 “是那个小兔崽子!”差一点被一箭要了命的百夫长依旧冷静,“十人回去抓兔子,十人围攻那个红衣胖妞,这个白衣的我来对付。” 刀光矛影闪动,两狼山口的守卫们仗着人多势众,大声呼喝着分头包围上来。 赢哲哈哈大笑道:“自己已经从猎人变成兔子了,还不知晓,此时不跑,可就没有来日啦。”纵身向前,探手将猛刺而来的左右两支长矛抓住,顺着长矛的来势,交叉刺向战马的前腿将人撩起,人马一起迅猛地栽倒在草原上,人马掉了个个儿,人在下战马的肚皮反而朝天。 第五十章 让你说我胖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虽说这里是牧草最为茂盛的草原,草甸子就像地毯一般的柔软,摔倒并不疼痛,可人马翻转,人在下马在上,轰的一声砸在地上是另一回事。 血光乍现,鲜血飞溅,人的惨叫和马的悲嘶同时响起。 赢哲将到手的两支长矛霍然投掷出去,最前面的骑兵,首当其冲中了第一支长矛。长矛被穿破马颈,连同匍匐在后的骑兵穿透。 另一支则长了眼睛一般,从队伍前方一个骑兵贯穿到后方,连中三个骑兵,如同一跟竹签挑起一串糖葫芦。 那边的铁沐烟,红衣飘飘,素手挥舞,巨剑的七彩光芒飞舞如艳丽长虹。转眼间也有三名骑士脑袋搬家。 赢哲拔出无锋重剑,先后劈在两名骑兵的脑袋上,脑壳崩裂,血肉横飞,这两名骑兵不是被剑刃所伤,而是活活的被拍死的。 紧接着他就迎面撞上了刀疤脸,说了一句,给你一口热的,血迹犹热的无锋重剑,穿口贯颅而过,替被他祸害的元武姐妹报了仇。 围攻赢哲的骑兵转眼剩下三名。 他们见赢哲如同见到杀神转世,知道提到了铁板,肝胆俱裂之下,再无战意,拉住马头,转身就逃。 那边的是个骑兵也被铁沐烟的巨剑杀的七零八落,死的死,逃的逃。 赢哲也不追赶,转而去援助被百夫长压制下的木兰宝镜。 完美炼体境的乌木尔长矛挥舞,气旋爆射,将逊一个小境的木兰宝镜压制的没有脾气,但她那把宝刀似乎夺尽万顷大海的碧色的刀身闪动蔚蓝流光,每到危险时刻,就蓝光大盛宛如孔雀开屏,形成一片坚不可摧的扇形防御。 木兰宝镜虽然被动挨打,险象环生,但却依旧能够守住。 久经战阵的百夫长,感觉出门没看黄历,存了活捉木兰宝镜的心思,出手稍稍留了一点分寸,战局僵持了那么一刻,结果手下们转眼一败涂地,死的死逃的逃,留下他自己也已经失去回旋余地。 “去死吧!”百夫长恼羞成怒。前几天那一战,输了不过降降官职,今天这一战他如果再输,拿不下宝镜公主,可就不是降职那么简单了。 眼睛里揉不进沙子的木兰王族,绝对不会饶过自己对宝镜公主的亵渎之罪,到时候不给自己和部族带来灭顶之灾就已经是万幸了。 转眼优势尽失,百夫长并不惊慌,坚持一刻,逃走的骑兵,就可以把后面收紧口用的三十骑引来,到时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蓝光片片破碎,矛尖长驱直入。 木兰宝镜连连后退,败相已露。 关键时刻,赢哲的无锋重剑,挟带一往无前的刚猛剑势,如同惊涛拍岸,山岳压顶,狠抽百夫长一记重剑。 剑还有这种用法,百夫长人随矛走。“小子,你没有兵器吗,用一根生锈的烧火棍。” 木兰宝镜的眼神也现出一缕讶色,之前这少年,声称自己是一个穷鬼,三公主只当他是在自我解嘲,开个玩笑而已。没想到他的趁手兵器竟然锈迹斑斑,寒碜的不是一点半点。 “对付你这种,小角色,用烧火棍也是抬举你了。”赢哲可没想过用这把无锋重剑有何不妥,反而觉得重量适中,像棍子一样抽出去,挥洒自如。 木兰宝镜道:“作为守卫不恪尽职守,看护草原,竟然心怀歹意,攻击同族。”到现在心思单纯的少女,还一心以为,这支来自两狼山山口的骑兵是冲着她和铁沐烟而来。“你是擅自调军,还是有人指使?” 受人指使?赢哲的脑子里,掠过一个名字石兰藏秀。 “嘿嘿!害怕了?”百夫长冷笑道,“你勾结元武人,乃是我们高兰的罪人,还敢自称同族?” 元武人? 木兰宝镜朝少年望去。 “不要听他的,疯狗急了乱咬人。”被西北的风沙吹得皮粗肉糙,脸皮的厚度也惊人,已经很久不知道脸红为何物。“我可是在跟公主殿下并肩战斗,而本应忠诚守国门的卫士却打算……” 赢哲感觉下面的词汇太过不雅,肯定有损他在这位貌若仙子的白衣少女心中的印象,说道一般半换个话题道:“公主殿下,您有投敌叛国吗?” “当然没有。”木兰宝镜道。她这一辈子都不曾远离木兰王帐半步,除了规规矩矩的元武使节连个,普通元武人长什么样子都没见过――眼前这位除外,怎么会勾结元武人,怎么可能投敌叛国。 “那就是了,这个百夫长其实在狡辩,拖延时间,等待另外三十多骑兵的增援。”赢哲道。 被赢哲说破,百夫长也不恼怒,嘿嘿一笑:“既然你也是高兰勇士,我们就按高兰的规矩,生死一决,如何。” 百夫长说着,取出一把匕首,割掉自己衣袍一角,然后在自己的手掌里在割一刀,将染血的衣袍一角扔给赢哲,道一声,“不死不休”,就严阵以待等待赢哲应战。 这是元武和高兰都通用的两种比武挑战之一,歃血宣战,生死一决。 挑战与被挑战,元武和高兰的修行者都司空见怪。经过千百年来,无数代人跳出来大声宣布挑战他人总结出来的这一套规矩,动作潇洒,言简意赅。 割掉自己的袍子一角,扔给对方,刀锋遥指地同时冲对方大喝一声“挑战你”,只要对方同样割掉自己衣袍一角,扔还给挑战者,然后举刀回应,就算是接受挑战。 这是决胜负,切磋比武,点到为止,一方认输即可。 乌木尔这一种叫做,决生死,需要割衣袍,割手掌,用血将割下的衣袍染红,然后抛给对方,大吼一声“不死不休”,而对方一样回报以血染的衣袍一角,回应“不死不休”,双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死战到底了。 赢哲如果应战,就要跟百夫长一样如法炮制,割袍子,也在掌心划一刀,将染血的破布扔给对方。 “小心点!他是个斩百首。”木兰宝镜提醒道。 在木兰尚武好逗的风气下长大的公主殿下,本能的认为赢哲应该按照接下来的套路,接受这场生死决斗。 “你要是个孬种,就算了。或者想要依靠女人,以多打少,就不用硬撑好汉了,反正像你没本事,净靠吃软饭混富贵的小白脸,本大人见的多了。”百夫长语气悠悠地说道。 心思单纯的小姑娘已经入彀,至于手持烧火棍的少年,只要他添油加醋的讽刺两句,不容他不上套,尤其是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为了俘获芳心或者是哪点虚无缥缈的自尊心,男人更容易变白痴。 赢哲慢慢掏出破开冰云雪狮腹部的那把锋利匕首,心里连续慰问百夫长的祖宗十八代,刚才兵强马壮的时候,怎么不搁置刀兵来决斗。至于斩百首,赢哲还没放在眼里,他的两只军靴,每只都划了过百的十字星,他可是一刀一刀血拼出来的斩两百首。 眼前这个百夫长,敢在木兰公主头上动土,已经是被预定好的死人一个。跟死人决生死?不要亏得太大发。一向玲珑八面的赢哲有些犯难。 他缓慢地直起腰。在百夫长和木兰宝镜的眼里,动作缓慢的赢哲,这是怯战。 所幸发飙而来的一只雌豹子解决了赢哲当前的困境。 “让你说我胖!” 宽阔的巨剑霞光四射,横空而来,横矛招架的百夫长,被一剑磕飞。 赢哲对这个真的有一点胖的铁沐烟基本不存在的好感,陡然倍增。 第五十一章 跟踪我们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表面威武不凡,英雄气概逼人的百夫长,一旦得到逃跑的机会,跑得比兔子还快。 赢哲追到他的落脚处,他早就没影了。 “古剑?”铁沐烟好奇地扶着无锋重剑问赢哲。 “很古,快要作古了。”赢哲道。 “这种东西只有在古墓中才常见,背在你的身上真是奇怪。”铁沐烟道,“你是从古墓中跑出来,还是个盗墓者?” “家传。”赢哲道,“家传之宝,舍不得扔,一直带在身上,列祖列宗有灵,经常佑我渡过难关。” “经常?”铁沐烟嘴角微微勾起。 作为一名乖乖女,无论修为还是学识都很让长辈满意同辈佩服的木兰宝镜,掂量一下无锋重剑,用手试试钝的不能再钝的剑刃,道:“这把剑的确是很古老,锋利全无,但所用之宝材极其罕见,至少本公主没见过。按理说这把剑也不应该会被腐蚀成这么锈迹斑斑的模样,更不用说还把剑刃给锈蚀没了。” “回头攒点钱,找个铁匠给家传宝剑重新开刃,可是现在……”赢哲悠悠一叹,“穷啊……” 木兰宝镜抿嘴一笑。“这种宝材,及其得坚韧,开刃极难。或者这把剑本身就无刃,或者另有玄机……” 木兰宝镜想不通,摇摇头,将无锋重剑还给赢哲。“你不会真的只有这么一把趁手的兵器吧,弯刀一把也没有?” “姐!别听他胡说,他剖开冰原雪狮肚腹的那把匕首可不是凡品,有那么一把那么昂贵匕首的人,怎么会没有多准备几把破刀呢?”铁沐烟可没那么容易被骗。 “我的破刀哪里能入公主法眼。”赢哲道,“公主如果愿意赏赐我几把削铁如泥的宝刀,也算是我没白忙活一场。” “你不出现,我们一样杀得他们抱头鼠窜。你还想要什么赏赐,不要贪心不足。”铁沐烟不买账道,“那个百夫长说你是元武人,是怎么回事?” 极其擅长恶心人的铁沐烟,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说的你也信?”赢哲道,“他还说你……不瘦,你也信了?” “那你是谁?”红衣少女怒目圆睁道,“我叫铁沐烟,姐姐叫木兰宝镜,你都知道了,你姓甚名谁?家住何方?那个部落的?到我们穆兰海来做什么?” 赢哲这句话,没有戳到红衣少女的痛觉,但却挠到了她的痒处。作为微胖界的美女,对被说胖极其忌讳。 她像连弩一样,箭矢连珠,一口气问了赢哲一长串的问题。 “在下冰兰哲,家住北方冰原的万年不化的冰窟之中。正走在外出历练突破瓶颈完毕,赶回族地,继续修炼的归途之中。”赢哲道,“邂逅两位美女实属荣幸。”赢哲假意施礼,模样颇为滑稽。 赢哲的确是刚突破炼体上镜没几天,的确符合赢哲外出历练成功而返族的说法,而且穆兰海草海宽广,妖兽众多,的确是高兰人经常选择的历练之地。 他半真半假地胡诌,突破瓶颈是真的,在通向族地的路途之中也是真的,至于另一半冰兰这个姓可就只能跟冰兰族借用一下,而族地在北方冰原,与祭祖之地云峰之巅,一样距离遥远,但二者相距十万八千里。 “冰兰蛮子?”铁沐烟将信将疑地嘀咕一句。 对于元武人来说游牧的高兰诸族都是蛮子,而对于草原上的高兰人来说,凿冰穴而居,饮毛茹血的北极冰兰人才是蛮子。 “恭喜壮士突破瓶颈,修为更进一境。”木兰宝镜打断铁沐烟的无理,颔首祝贺。 赢哲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被被蛮子称之为蛮子的那么一天的赢哲本想回嘴讽刺铁沐烟,见木兰宝镜很是风雅客气,也很有风度地拱手回礼,就感觉却像是吞下去一只苍蝇,恶心的不得了,却吐不出来,吐不出来。 这一红一白的搭档,还真是恶心人的绝配。 “看面对你百夫长的犹犹豫豫的懦弱模样,绝对不是我们木兰人的作风,倒是很像是躲在石头栏子后面做猪羊的元武人一样的软骨头做派。”铁沐烟质问赢哲道。 这个心思单纯,性格婉约的公主,就是这样,谁说什么,他就信什么。 “那个百夫长要跟你决斗,你为什么不迎战,看你的战力也不一定输给他呀。不要跟我说是留机会给我。”铁沐烟用一根白皙的手指指着赢哲的鼻尖,恶心赢哲道。 赢哲还真就打算这么敷衍她把机会留给她让她出气,闻言沉吟道:“我本来真是穷人,除了一方冰窟窿一无所有,可是今天就变富人了,还没有享受生活呢,怎么呢跟人生死决斗呢,万一失手,到手的荣华富贵不就泡汤了吗?” 冰兰人活动在极北冰原,以狩猎为生,饮毛茹血,吃生鱼,是出了名的穷族。 “你怎么变富人的?”木兰宝镜道,“你是说这些战利品吗?他们可都是很底层的士兵,没有多少财产,而且有财产也不会带到战场上来。那个百夫长倒是可能有点家当,可是他跑了。” 战利品归胜利者所有,这是举世皆认的公理。 作为视劫掠如家常便饭,成年礼都是以南下狩猎元武人来完成,甚至动不动就举族南下越过长城大肆劫掠的高兰人,木兰宝镜对于这件事没有任何的异议。 脸皮比鞋底还厚的赢哲,搓手干笑道:“木兰大族一向赏罚分明,我连续帮了公主殿下两次大忙,怎么着也得赏赐一片牧场,千百头牛羊,在给一个千夫长的小官做做吧。” “行!”铁沐烟皮笑肉不笑地道,“回到王帐,给你一千头牛看着,顺便封你一个千牛长的大官。” 赢哲道:“那可就多谢了,下次有机会,我再接再厉,立下一个更大的功劳。” “金银和牛羊马匹的酬谢是免不了的,而且一定十分丰厚,要壮士满意,至于官位吗?”木兰宝镜正色道,“无论大小,都得比武决定,或者以军功做定论,我可做不了主。” “百夫长还是千夫长倒是无所谓,金银和牛羊就行,穷怕了,穷了这一代可不能再穷下一代了,没有生在有钱人家,一定要养一个有钱的儿子。”赢哲道。 “不要客气,眼前就有一个千夫长的位置悬儿待贤。”铁沐烟鬼鬼地笑道。 “哪里?”木兰宝镜一头雾水。 赢哲预感到不会是什么好事。 “姐姐的卫队不是组建在即,卫队长的人选还没着落不是?”铁沐烟朝木兰宝镜挤眉弄眼。 “可是,我的卫队怎么可能找他做队长,她们可都是……”宝镜公主蹙眉道。 “……千夫长,英勇强悍,我们这位冰兰哲,不也符合条件吗?”铁沐烟怂一下木兰宝镜贼贼地笑道。 似乎是个坑。在皇城天天跟心思百转千弯的三千粉黛打交道的赢哲,虽不知所以然,却感觉苗头不对。 他摆手道:“我孤家寡人一个,闲云野鹤惯了,高官厚禄还是免了吧,多给几千牛羊,再加上几车的金银财宝,将就一下就行了。我还急着赶回祖地呢?” “行了这事就这么定了。”铁沐烟道。 “先想跑了?还没交代你怎么会三番五次追上我们?不会跟那些骑兵一样,跟着我们图谋不轨吧?”铁沐烟翻脸的速度赶上草原上的秋风,说来就来,毫无征兆。 也就三次而已,哪来的五次。这个女人还真是不一般的烦。 赢哲道:“仙子一百个放心,我绝对没有任何企图。说实话,我只是惦记着我的小白而已,不是惦记着你?我又不是那些兵痞子,见到女人,就像闻到腥味的猫。” 木兰宝镜一怀抱的小雪狮子,听到赢哲喊话,不安分地耸动身体。木兰宝镜顺势把它放到地上,让自己也喘口气。 小家伙立马跑到赢哲的脚下,调皮地撕扯他的裤腿。 “小白,想我了没?”赢哲抱起小白,戳一戳它的额头。 才过去几个时辰,小雪狮子依旧是一团白绒毛,唯有眼睛血红,像颗红宝石。但却又强壮了许多,四肢强健有力,甚至可以看到爪子的锋利。 不得不说这只小兽先天异种,成长速度惊人,搞不好在过几个时辰就能奔跑如飞,骏马都追不上。 “可是你接连三次出现的都太巧了吧?每次都出现在我们停留地道路上,不是跟踪我们是什么?”铁沐烟不理会赢哲的插科打诨,不想让他蒙混过关,继续追杀不止。 “我们冰兰人的族地在北边,我要回族,自然往北走。大家顺路,你们走在前面,而且走走停停,能不遇到吗。”赢哲道,“既然你们不放心,这次就我先上路,走快点,一定不会被你们追上,大家就不用再见面了。” “说好了,你往北去,我们往西去,大家就此别过,不许再跟踪我们。”铁沐烟道。 “嗯!”赢哲踟蹰片刻,复又道,“我要回的族地,其实在西北方向,其实还是需要向西而去,如果再遇上……” 第五十二章 分道扬镳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你这是在为跟踪我们找借口!”铁沐烟呛道。 木兰宝镜再次抿嘴而笑,不说,这位狭路相逢,仗义相助的少年与铁沐烟之间的谈话,还真是有喜感。 赢哲把可爱的小雪狮子举到头顶道:“你是男子汉,一会儿遇到危险可就全靠你做护花使者啦。” 小狮子张牙舞爪呜呜呜地叫几声似乎是在拍胸脯,下军令状,逗得赢哲哈哈大笑。 他又把它搂在怀里,附耳道:“行了,把你救出来,就是让你好好好活着。见势不妙,拔腿就跑,有多快跑多快,有多远跑多远。” 智商不高的小狮子被赢哲这截然相反的说词,愚弄地神志不清,张口结舌,不知道该作何反应,懵懵懂懂之中就已经被赢哲还给了木兰宝镜。 “那么再见啦!”赢哲骑上黄骠马对木兰宝镜和小雪狮子道。“后会无期!”他调转马头对铁沐烟道。随后拍马向北而去。 “小气鬼!”铁沐烟低声道,“说他几句而已,真的就分道扬镳,跑远了。” 宝镜公主会心一笑,感慨道:“炼体上镜,这年纪这修为,简直惊世骇俗,前途不可限量,搞不好是另一颗小树。” “草原之上小树可不多见,哪里说遇上就遇上,他也就炼体上镜而已,跟咱俩境界相同,也没有什么了不起。”铁沐烟不服气地撅嘴道。 “他看起来比我们都小,似乎也就十四岁,我们十四岁的时候,可没有这般高的修为。” “姐姐不要长他人志气,没自己威风。”铁沐烟不服气地道,“你资质最好,可是不肯专心修炼所学庞杂,进境自然稍微不及那个少年。回头姐姐闭关三年,实力增长必然一日千里,顺利进阶完美炼体境,再入金刚境。” 木兰宝镜赞同道:“就是这个道理。回去闭关提升修为,早日拥有自保之力,省的提心吊胆地出门,前怕狼后畏虎,关上修炼之门,也可以将一些令人厌烦的恶心一并关在门外边。你知道吗?那二十骑兵刚出现的时候,我还以为是石兰藏秀前来抢亲呢?” 铁沐烟哑然失笑,道:“姐姐放心我们的行踪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再没有跟别人说起过,木兰藏秀那个自恋狂,根本就找不到我们。” 在一白一黑两个少女并马西去,边走边谈地时候,一羽雪白的鹰隼在低空盘旋,三十骑两狼山的守卫已经与几名逃兵以及那位百夫长汇集在鲜血满地的那片战场,望着北方和西方在犹豫。 “姐姐闭关前,不要忘记琉璃宫的托付……”铁沐烟欲言又止。 “哎!”宝镜公主叹息一声,“沐烟,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这种事我那里做的了主,要跟二哥说。” “由姐姐去跟二哥说,才更好,如果事情能成,宫主答应收姐姐为徒,与木兰部落永久缔结盟约,互相扶持,荣辱与共。”铁沐烟道。 “而且,五指山已经与石兰部落勾结,已经有大批的高手加入石兰军伍,其中不乏拔山境的高手,据说还有数位难得走出山门的倒海境的绝世强者,没有琉璃宫的庇护,姐姐就是达到完美炼体境,甚至跻身金刚境,也一样惶惶不可终日,难以踏出王庭一步。” 从不缺乏火爆脾气,却难得有半点耐心的铁沐烟,苦口婆心的规劝一起从小玩到大的姐妹。作为琉璃宫宫主的爱徒,她这次奉师命出宫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议定与木兰部落的联盟,甚至不记代价。 但她这个晚辈根本就没有资格跟一言九鼎的木兰大汗开口,而跟大汗依仗的年轻一辈的主心骨木兰宝鼎提过一次,还没有拿到那个笑面狐狸给出的准信儿,木兰部落正与飙风铁骑打得不可开交,哪里有闲暇理会她。 所以她忙忙里偷闲,在等待木兰宝鼎答复的同时,选择儿时玩伴,做一个侧面的突破口,如果木兰宝镜-――木兰部落最受大汗宠爱的女儿――点头,将会事半功倍。 再如果她在好朋友这里碰了软钉子,就只能去见木兰家的长女,木兰宝瓶,高兰可汗的妃子之一,被称为宝瓶妃的木兰宝瓶,那可是一位心机阴沉的可怕女人,她可不想以老鼠的姿态去见一只猫。 “沐烟,无论怎样我们都是朋友。”宝瓶公主道,“回去我会代你去跟二哥说,但是结果可不是我们能决定的,军机大事,二哥也做不主,要知道位高权重的部落酋长,还有桀骜不驯的大将们可不是那么容易说服的,最终还是需要父汗点头才行。” 得到公主的保证,铁沐烟的眼睛神采闪耀。“当然,我们也只是尽人事,听天命。” “后面好像有马蹄?”木兰宝镜勒马,回望来时的方向,“那三十铁骑是在我们,还是在追小哲壮士?” “听起来距离还很远,那个冰原来的那个小气鬼,早就朝北跑远了,他们肯定是追不上的。”铁沐烟道,“不管是什么,感觉都不是好事我们还是走远点吧。” 宝镜点点头,一黑一白两匹骏马一路向西狂奔穆兰海的更深处。 赢哲骑在马上,他已经奔驰出去十于里,放松缰绳信马由缰,也让黄骠马喘口气。 刚刚与一位千娇百媚的美女和可爱的令人牵肠挂肚的小雪狮子分别,赢哲有一点失落感。但他本就性格开朗,天性乐观,又是不知愁滋味的十四岁少年,难过之事从来就是在睡梦之中忘记个干净,不会带到第二天。 在宽广辽阔的大草原上纵马狂奔,被初秋正午的暖风一吹,精神大振,那些个不开心的事或者萌芽中的情愫,迅速地被风吹走,眼前景色绚丽铺开,心情大好,忍不住放声高歌。 草原虽然平坦,但也不是一马平川,起伏的小丘小包,一样可以阻挡视线,一眼就能望到边,至少赢哲回望来时路,入目野草茫茫。 前后左右的望去也没有什么差别,身在远离岸边的大海中,能后见到只有海水,而在穆兰海,则只有草,各种颜色的草,颜色全黄的如柔软的黄金,绿意尚未褪尽的则半黄伴绿,罕有蓝色和暗红色的,也有的色彩斑斓如彩虹,还有许多不知名的野花点缀其间,风起草涌,草叶一边倒的摆动,如同黄金波浪荡漾。 第五十三章 枪道高手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木兰宝鼎背对夕阳,骑在战马上的高大影子迤长拖在关口,胯下战马浑身冒汗,喘着粗气。 接到鹞鹰飞讯,他就带着一千骠骑,马不停蹄,奔驰来援。但还是来晚了,迎接他的是满地横七竖八的尸体,敌人早就不见踪影。 他脸色阴沉地看着拒马之后那些未干的血迹。 这里很偏僻,偏到木兰防线西边的最边缘,缺乏战略地位,可以说人迹罕至,甚至连敌人都嫌它是鸡肋,懒得撇上一眼,十几年都遇不到一次敌袭。 但毕竟是一道隘口,偶尔还是会有人经过。所以他还是派遣了一个百人小队在此驻守。最近局势紧张,与飙风铁骑频频接战,为防万无一失,他甚至还增派一位炼体高手担任百夫长,可事情还是糟糕如此。 从血迹上来看这些人刚刚死去不久,有些人的胸口的窟窿还在汩汩的朝外冒血,尸体仍有余温。 秋天刚至,还未死绝的苍蝇,密密麻麻的落在尸体上,嗡嗡地飞来飞去,让木兰宝鼎更加心烦意乱。 乱尸堆中的一角,被长枪穿胸的三角眼谢躺在鹞鹰的笼子旁边,本应关的严实的笼子门大开,秋风一起就轻声的咣当咣当响个不停。 是他在断气之前,完成了这队士兵驻扎此地的使命――遇到敌人袭击释放鹞鹰报信,本应在笼子中的鹞鹰现在正驻留在身后架鹰使的肩膀上。 一千属下已经下马,分散进入营地四下搜索,希望能够得到敌人的一鳞半爪,但木兰宝鼎不抱希望。 “伤口有三种,都是长枪所致,来敌似乎只有三人,都是高手,手段狠辣,一枪毙命,出手干净利索,没有留下活口。”从营地几步走到木兰宝鼎跟前,翻身上马的铁沐错,低声说道。 “这个关口,本来一百骑兵,有五十骑兵力战身死,另外五十骑兵不知去向,包括此关隘的百夫长,前几日被降职的一位完美炼体境高手,但没有溃败逃逸和追击敌人的杂乱痕迹,他们似乎是……去了别处,是……擅离职守……” 铁沐错这个身高八尺,本来声音洪亮的壮汉,吞吞吐吐,嗓音低沉,比尸体上地苍蝇嗡嗡声还不如。 擅离职守乃是边境驻军的大忌,如果那位百夫长在场,这个关口应该可以撑到他们来援,最不济也不会毫无还手之力“”就被一锅端了。 最好不要在将军面前提起这种丑事。 尤其是这样的将军。 木兰宝鼎是一代雄主木兰大汗木兰秋洪的嫡子,有一双擅长洞察世事的黑色眼眸,智慧深邃而且饱读兵书战策,他身材稍微单薄,瘦的像一把长矛,但志向却相当恢弘――成为统帅千军万马,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名将。 他不喜欢别人称他为王子、少主或者少可汗,要求大家称他为将军。 他骑在高头大马上,因为志不在厮杀,干脆穿着一身名贵貂裘,而不是披着铁甲。 眼前这位将军虽然年纪轻轻,却治军严谨,对于令行禁止的军纪,视弱禁脔,如有违反,处罚极重。 但木兰宝鼎今天反应迟滞,似乎没有听到他这番话,目光在惨不忍睹的尸体中间,扫来扫去,眉头紧锁。 “三种枪伤!两种自右斜刺,一种从左斜贯体,如果是三人,其中当有一个左撇子,如果是两人其中一人必是手持双枪。” 铁沐错跟随木兰宝鼎已经有些时日,知道这番话不是对自己说的。 这位见微能知著的少年将领,总能从蛛丝马迹之中,寻到事情发展的主线,抓住其中关键。 “自右斜刺和从左斜贯体的死者基本连成一条线,表明是一人所为,敌人中有一个手持双枪的狠辣角色。” 勇冠三军的铁驼部大将铁沐错,双眼皮不争气地一阵急跳。长枪是件寻常普通的兵器,但能够手舞双枪之辈,一定妖孽非凡。不仅长枪如此,双手刀,双手剑,双手锤,双手钩,双手鞭和铁锏,无一例外。 “是、元武入侵?可发现的踪迹寥寥无几,不像是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大概只可能是飙风游击的突袭,但这个位置对于游击来说似乎太远了一点……”他将视线从新投放回营地,试图解释眼前的一切,却难以自圆其说。 “东西似乎也一样没少,尤其是元武人用来记军功的首级,一颗未少,敌人不像是志在军功的元武军人。” “对方是善于匿踪的高手,这么果决的出手,大概对关口的底细相当清楚,战机也把握的无可挑剔……看这个情形似乎是路过。”木兰宝鼎分析道。 铁沐错的紧张稍微舒缓,如果仅仅是几个游骑兵路过,是不会掀起太大的风浪,只不过花费点时间,花费一点人力就可以摆平。 但木兰宝鼎的脸色依旧阴沉,铁沐错知道还有下文。 “按照昨日,内侍的说法,宝镜摆脱扈从,一路西行,按照时间和位置计算,她们应该正好在两狼山与猎狼城之间的这条线上。”木兰宝鼎道,“这个时候突然出现元武人,渎职的守卫,搞不好……” “打她们的主意?胆儿够肥的。”铁沐错不同意,“她们的身份足够做护身符。” 木兰宝鼎瞥一眼铁沐错,道:“荒无人烟的大草原,身份这个东西,不值一文,但两个娇美如花的女孩子,自身却是极好的猎物。” 这位大汗嫡子不仅血脉无比纯正,想象力也极其逆天,天马行空地能够将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勾连在一起。 就铁沐错那个厮杀经验很丰富,思考问题却很空乏的脑袋来理解,这些事根本就是牵强附会,根本不可能串联到一起。 但按照往日的经验,这位木兰青年将军的推测十有八九都是正确的。 铁沐错手心微微冒汗。“得赶快出兵北上。”他急忙建议道。 作为沙场猛将,面对千军万马从不眨一下眉毛,但涉及自己钟爱的妹妹铁沐烟,他有一点方寸大乱。 同样,木兰宝鼎一样爱惜自己的妹妹木兰宝镜。“留下一百骑兵驻守此地,等待猎狼城推刀令派人接替防务;余者百人一队,分九路,九箭齐发火速朝北搜索,先见到宝镜和沐烟者有重赏。” 铁沐错领命而去,他又转身对架鹰使命令道。“传讯汗庭,令八百奔狼骑,火速赶到猎狼城待命,不得有误。” 一会儿工夫,鹞鹰振翅东飞,马蹄铮铮北归。 第五十四章 天定姻缘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赢哲面向夕阳,蓦地蹙眉。 一只悠游盘旋的黄金鹰隼掠过长空,脖子上似乎绕着一条闪闪发亮的银链子,但眼神贼好的赢哲,一眼就看出那是一条手指粗的小蛇缚在鹰隼脖子上。 只闻鹰捕蛇,光天化日之下竟然还有蛇缚鹰? 什么样的鹰隼不吃蛇,什么样的小蛇不畏鹰? 大草原还真是迥蛇异于于水土丰饶的南方元武,飞禽走兽之间的食物链条都这么匪夷所思? 赢哲摇摇头,继续牵马赶路。 东北方向百里以外,黄金鹰隼脆鸣一声,飘然落向人群。 为首一位锦衣华服的贵公子笑容冷峻,眼神阴鸷,左边一位身材高大的中年汉子贴身而立,右边跟随一个矮小精瘦的老者,身后十几位干练扈从排成两列。 身材精壮,胳膊上的肌肉铁疙瘩一样隆起的贵公子,单手按在一头草原雄狮的脑们上,五指大张。 昔日威风八面的百兽之王,肚皮朝天,四肢向上,左右猛抓,苦苦挣扎。但贵公子的手像是一把铁钳子,让它的一切努力都徒劳无功。 贵公子手按雄狮,注意力却在迎面飞来的蛇缚鹰上。 神俊非凡的鹰隼落到狐裘狼帽,干瘦矮小的老者的肩头,小蛇爬下鹰脖,嘶嘶声化作一圈玉镯子中绕在老者手臂。 老者亲昵一番鹰蛇,似乎在于两只小兽耳语,然后他对身旁锦衣华服的贵公子道:“小主,得手了。只有她们两个,方圆十里,除北方还有一人在独自北行,再无他人。” 另一位身材健硕如熊罴的中年壮汉,声如洪钟,质疑道:“确定无误?这两个没见过草原凶险的丫头有胆孤身入穆兰海?事关重大,这两个小畜生可别出错。” 老者安抚一下被质疑的一鹰一蛇,掷地有声地道:“黄云和银链都是咱们五指山小指峰的顶阶灵兽,一只眼尖可视百里,一条嗅觉灵敏无所不察,两者联手,双重保险,断无差错。” “王室贵胄出行向来扈从如云,这两个宝贝疙瘩,岂能免俗?”壮汉依旧不信道,“那两颗木兰明珠的扈从说不定,隐藏踪迹,小心其中有诈,欺骗两个不会说话的畜生。” “有三十不明游骑,已经被安长老屠杀殆尽。”被质疑的老者,脸面有一点挂不住,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继续耐心解释道。 身材比老者高一个脑袋的贵公子,似乎很照顾老者的面子。他摸一摸反射夕阳余辉,金光灿烂的秃顶,替老者证明道:“应该错不了,谍子来报,说她们中途离队,未带扈从。” 属下争宠,他很受用。 中年壮汉哈察儿跟随他的日子久了,难免会对新人有所倾轧,而眼前这位五指山的驯兽师,号称一口训千兽的图穆厚,琢磨妖兽的心思有一套,但对付心思百转千弯的同僚斗角,似乎很不在行,大概是在深山老林呆久了,脑袋迟钝。 “就是。”受到贵公子的支持,老者补充道,“这一路赶来,小公子已经杀了几十高手和数百虎狼野兽,每次可都是依靠黄云和银链侦查敌情,那一次出错了?” “山野村夫和荒原野兽怎么能与天之娇女相提并论呢?”中年汉子小声嗡嗡地抗议道。 年轻人冷笑起来,透着股浓郁的阴邪气息,点头道:“对付天之娇女,木兰明珠,是该隆重一点,不然对不住她们的身份,可也别太当回事,终究不过两个女人而已,能入了我石兰藏秀的双眼是她们的福分。” “那个木兰宝镜乃是木兰秋洪大汗的掌上明珠,只怕木兰汗派高手暗中守护,难以轻易得手,要小心羊肉没吃着,反惹一身羊骚味。”哈察儿微讽道。 五指山干成这件事可是奠定石兰藏秀未来基业的大功绩,但这中间哈察儿寸功未立,心中不免妒忌。 感受到哈察儿的语气,石兰藏秀不屑道:“高手?难道五指山的炼丹圣手就是低手?就算他不行,不是还有你哈察儿大将军和五指山山上能够驱兽上千御敌的驭兽师察图儿长老两位吗?” 石兰藏秀蟒蛇一样阴毒的眼神扫过被尊称一声哈察儿大将军的中年汉子和五指山上的驭兽师图穆厚长老。 “我只要骑上那匹木兰的母马,手段和过程全都不计,只要结果!只要结果!” 石兰藏秀眼眸闪过一丝厉色,手指用力,狮子的头颅崩裂,红色鲜血白色脑浆,四下溅射。 哈察儿作为石兰部落的家将,早就熟悉石兰藏秀的为人和出事方法,点头称是,对小主子的猖狂言语充耳不闻。 五指山长老脸色阴晴不定,心中忐忑。 石兰部落飞扬跋扈,真不是好相与的,这残忍暴虐又阴鸷狠厉的石兰藏秀,尤甚。 老者很庆幸来与石兰部落打交道的是他这个人情练达的长老,而不是那个一根筋,神态高傲,架子极大,见谁都像欠他钱的炼丹师师弟。 不然面对中年汉子的诘问一定难以从容应对,搞不好会拂袖而去。 想到师弟,老者抬头朝黄金鹰飞来的方向望去,试图望到点什么却因为距离遥远而一无所获。 师弟虽然有伤在身,但拿捏两个境界低下的小辈还是应该手到擒来,没有什么可担心的。 这次五指山出动两大长老与石兰部落交好,一旦互助盟约成立,于公对宗门,于私对他和师弟都有莫大的好处。 如果师弟成功巧施暗手,困住木兰宝镜也就算了,一旦失败,明目张胆地欺压木兰大汗的掌上明珠,导致五指山与木兰部落形同水火,就算结交石兰部落,也是一得一失,得多还是失多,还很难说。但是师弟如果把这事儿办成了,木兰石兰就是一家亲,大家都是赢家。 这趟下山之行是福是祸,就看擅长炼丹的师弟困人利索不利索。 石兰藏秀站起身,双手对搓,满是浓稠鲜血,双手拢在鼻尖深吸一口气,仰望天空,似乎陶醉在血腥的味道里,久久回味。 他这次木兰之行,名义外出历练,实则暗中抢亲而来。 这拂逆部落族长们的意愿,只能偷偷摸摸地筹划,带着几个亲信干将和立功心切急于交好石兰部落而又蒙在鼓里的五指山两大绝世高手,瞅的就是离开防护森严的木兰汗庭,到猎狼城完成开帐建牙之礼的木兰宝镜,一不小心留下的空档。 没想到,木兰宝镜不仅留下空档,而且留下的是天大的空档。她竟然不带扈从,就敢与铁沐烟孤身进入穆兰海。 这可真是前世姻缘天注定。 只要逮住木兰宝镜,就算她不情愿,自己强上这匹木兰胭脂马,刻木成舟,煮米为饭,按照通行高兰全境的习俗,这桩婚事就板上钉钉,大功告成。 到时候无论是石兰部落族中那些阴谋算计的长老,还是木兰部落的一代雄主都得承认,木兰最靓丽的明珠,最终被自己摘入手中。 想象一下自己的兄长,相貌挺拔俊秀的石兰藏锋,被部落派去猎狼城求婚,却见到这样一个结果的那个表情,石兰藏锋暗中偷乐,不过一副好皮囊的一介武夫,也配与我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等着跟你要求亲的女子喊嫂子吧。 想到得意处,石兰藏锋阴阴一笑,笑声如同山魈啼哭,夜枭嚎叫。 初听笑声的五指山长老,头皮发麻,全身起鸡皮疙瘩。 第五十五章 千重帷万层幄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小雪狮子突然窜出来的时候,赢哲正对着落日余晖,无边花海,惬意地一注清流。 “不会又遇上了吧?真有缘,我还没转向西呢?”被吓得一哆嗦的赢哲,抖掉最后一滴,系上腰带,抱起小雪狮,翘首观望,最终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和不想见的人。 呜呜,小雪狮子挣扎着摆脱赢哲的怀抱,咬住赢哲的裤腿儿,撑住小身板,向后可劲地拉,像只赖皮狗,非得跟它走。 “去那边?”赢哲蹲下,手指西南方向,“遇到危险了吗?” 小雪狮子呜呜点头,如宝石一般圆溜溜的大眼睛,噙满泪水,面部表情人性化的泫然欲泣。 向南,走回头路?赢哲眉头微微皱起。“前边带路吧。”他道。小雪狮子欢快地撒个欢,就奔跑而去。 不会是被百夫长带领的三十几骑给包围了吧?做过两年游击的赢哲深知他们的脾性,无论木兰石兰还是金兰部落,这些高兰的骑兵就像疯狗一样,一旦被咬住就不会松口,除非猎物被咬死,或者打掉他们满嘴的狗牙。 小雪狮在前奔跑领路,赢哲在后紧紧跟随,黄骠马在最后。 当他们潜行到这片牧草低矮,视野开阔的草甸子时,血腥味扑鼻而来,倒处断体残肢,血流满地,饱饮鲜血的野草从草尖到草根一片赤红。 一位黑衣老者,胸口缀着一个苍白如枯骨的五指印记,在干净的草甸边缘,擦拭手指间的鲜血。 从赢哲和铁沐烟手里死里逃生的守卫及其带回来的三十多骑援兵,无一幸免,悉数死绝,皆是被一记手刀所杀,斩头颅,戳心窝,或者整个腹部脏器都被掏空,景象血腥,惨绝人寰。但那个狡猾如狐的百夫长再次不在其中,逃得无影无踪。 草甸中央一个高三丈,方圆十丈之巨的白茫茫光幕,像一只倒扣的白玉巨碗,依稀可见一高一矮,一高挑一微胖,两个熟悉的影子在晃来晃去,似乎被神秘的阵法围困,正在焦虑地想方设法破阵而出。 不过看看满地尸体的情形,就知道即便破阵而出,对上这位老者,她们也绝无胜算,至于哪个能逃掉,依赖于老者的取舍。 单人面对三十几骑兵他自谓也能胜出,但像老者这样神定气闲,不流血,更不流汗,衣服袍子都干干净净,所用的兵刃不过是一双肉掌,赢哲可就只能心向往之而力有未逮。 “前辈一个人干的?”这位手段强横的老者大概知道二女的身份,意在生擒,还顺便帮助二女解决了一个大麻烦,赢哲心里稍安。 他捂嘴忍受住胃里的波浪翻腾,没有呕吐出口。 三年游击生活,无论对人还是对野兽,开肠破肚这类脏活他也没少干,但搞的满地血腥,人间地狱一般,他还没见识过。 赢哲踮着脚在不沾血的干净缝隙中跳跃朝中心的光幕靠近。 “这里还有外人吗?”黑衣老者淡淡地道。 谍报不是说,只有公主与铁沐烟二人吗,怎么又来了一个? 能够在这个时候赶来的就只能是公主的朋友,很可能是那种关系不一般的朋友。 这个少年脏破的袍子遮盖不住他的气宇轩昂,气度不凡,很有王者的贵气,而且修为资质也都是上上之选,不过也不奇怪,毕竟是公主的朋友。 金枝玉叶,天之骄女的公主,自然不会跟阿猫阿狗交朋友,尤其是异性朋友。 老人一边擦拭手掌一边思索。 在无名峰上闭关炼丹的时日实在是有点久了,与世隔绝,消息闭塞,这位少年时那个部落的根本分辨不出来。 杀个人不算什么,可如果他是大部落的子弟,或者与木兰部落渊源颇深,贸然将他杀了,开罪木兰以及少年的部落,这次出山可就是黑瞎子掰苞谷,掰一个,丢一个。 黑衣老人冷冷地大量赢哲,看他的修为,量他也闹不出什么花样来。 赢哲一边忙碌,寻找落脚处,一边腹诽,有啊!在困阵之中不就还有两个。不过她们应该是招来这群见色起意的兵痞子的麻烦制造者,而不是干净利索地解决麻烦的人。 跳跳停停中,赢哲看到,小雪狮闻到血腥味异常兴奋,小鼻子不停抽搐,嘴角流涎,舌头不停****嘴角。它脚步轻盈,偷偷摸摸地朝一具被开膛破肚的尸体,靠过去。 “不许吃人!”赢哲声色俱厉地吼道。 小雪狮子停下脚步,摇头尾巴晃,呜呜地抗议,低头嗅嗅浓郁的血腥味道,嘴角涎水成串下流,忍受地十分辛苦。 “这个小兽有点意思,看起来才出生不久,难道是几天前被我重创的冰原雪狮的遗腹子?”黑衣老人擦拭干净手上鲜血,将一方脏兮兮的巾帕随手丢弃,“老的没逮着,这只小的刚好捉回去煲一个红烧狮子头的老汤,好好补一补,也不虚此行。” 灵性十足的小雪狮闻言打个哆嗦,几个起落,窜入草丛之中,很快酒跑的不见踪影。 赢哲蹦蹦跳跳,已经走到阵法附近,白蒙蒙光幕在上方合拢成一个凸圆顶,仿佛一顶帷幕包裹的大帐篷,将木兰宝镜和铁沐烟笼罩其中。听不到她们的声音,看口型,她们在一起歇斯底里地喊,破阵,破阵。 “这个是困阵?好像是传言中的帷幄,外边的进不去,里面的出不来,除非找到阵门。”赢哲自问自答。 虽说在岁月不太长的人生里,赢哲基本都是在忙着打架斗殴做游击,但万宝楼的收藏丰富,阵法他也偶尔瞄过一眼,这个阵法他大致还是听说过的,但到底是那个,可就无力细辨了。 “准确一点说是千重帷,找不到阵门,强力摧毁也可以。”去黑衣老人站着不动。任由赢哲敲敲打打。 “你们是朋友?”黑衣老人不放心地明知故问。 “不是朋友谁会赶过来。”赢哲回答道。 “如果她们那你当朋友就应该提醒你,赶快逃走,而不是要求你帮忙破阵。”黑衣老人温和道,“如果惹恼了我,你可就跟地上躺着得三十多人一样了。” “还要在擦拭一遍手?就不麻烦前辈了。”赢哲赔笑道。 “要破开这个千重帷,据说是从帷顶中央垂直而下,强力一击最有效?”看到木兰宝镜手指帷顶,赢哲问道。 “但是需要金刚境的蛮力,还需要异常坚硬尖锐的法宝,二者缺一不可。”黑衣老人很大方的指教赢哲破阵之法,反正少年也没有那个实力,与其在这里干等着,逗弄一下少年也是一种乐趣。 而且这个少年修为资质都不凡,人够机灵,也有点见识,他感觉孺子可教,颇有欣赏之意。 要不顺手收个徒弟,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没有传人,一旦身死道消,这身本事可就跟自己一起入土为安了。 第五十六章 千重帷万层幄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考虑到这项任务干系重大,一向随心所欲的老者,收敛心神不再胡思乱想。 这个任务可是个技术活,既要生擒活捉两个奋力反抗地炼体上境高手,又要毫发无伤,顾忌到对方的身份,他还要照顾对方,尊重对方。 他不得不打起精神,小心谨慎,老老实实地盯着被千重帷围困的木兰宝镜和铁沐烟的动静。 回想炼制那一炉灵丹时,如果有现在这股精气神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目前按照计划,任务进展顺利,木兰宝镜和铁沐烟都已经被困进千重帷,虽然前脚处理完了三十多个节外生枝的骑兵,后脚又赶来一个不明就里的少年,但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前辈要生擒公主?为了金钱,官位,法宝,秘笈还是灵丹妙药,总不是有仇吧,不然她们早就血溅当场了。 赢哲倚靠在滑不溜手的帷幕上,好奇地寻问老者。 他双拳轮动拳击光幕,它“嗡嗡嗡嗡”的发出沉闷的声音,纹丝不动。 他想要爬到帷顶,可光幕极其光滑,无法着力,才离地不过半尺就又滑回下来,如是者三,无计可施。 “都不是!”黑衣老者捻着薄薄的小胡须,笑道,“其实是成就一件美事,藏秀公子心仪宝镜公主久已,特命老夫先行一步,来此礼请贵客。” 赢哲恍然大悟,抢亲。 这可是高兰的习俗,不管女孩家同意不同意,抢到手里,滚了帐篷就是一家人了。 对于来自诗礼籫缨之邦的赢哲这个外人来说,这可是咄咄怪事,野蛮风俗。 但在兄死妻嫂的高兰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一种嫁娶方式,不但有钱有势的达官权贵这么做,寻常百姓之间这种风气也是相当盛行。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这里没人在乎。 赢哲摸摸头,不晓得自己该不该趟这池浑水,或者叫做坏人家好事。 “藏秀公子,身材奇伟,丰神如玉,与公主自是良配。”赢哲一边说话一边察言观色。 就赢哲对高兰的点滴认知,石兰木兰部落分别雄踞东西两端的边角之地,而金兰部落则占据草原最肥的中间位置。 赢哲的两年军旅是在西北边塞与木兰人的斗智斗勇中度过的,军靴子两百多十字星,也都是用木兰部落勇士的头颅赚到的。 提起木兰家族的年轻新锐,他就一清二楚,例如在落阳谷遇到的貂裘青年木兰宝鼎,现在被困在笼子中的金丝雀而木兰宝镜,还有仅闻其名未见其面的木兰宝瓶和木兰宝树。 他对东方石兰部落的微末认识则停留在几个如雷贯耳,名震长城的大人物,如石兰英雄、石兰英明、石兰英武,还有当今炙手可热据说已经权倾朝野,将一代高兰青天汗玩弄于鼓掌之中,再进一步就有可能垂帘听政的奇女子石兰英华。 至于成长中,声名未显的年轻一辈则一无所知。 石兰藏秀这个名字他今天刚听说过,跟他联系的字眼叫做“阴险狡诈”。还是那个脾气火爆的铁沐烟亲口说的,看那丫头心直口快的样子不会说谎。 困阵中的两位女孩大概是猜到赢哲快要被黑衣老人给说服了,木兰弯刀和宽阔巨剑,刀刀蓝芒耀眼,剑剑彩光大盛,猛烈地劈砍在白茫茫半透明的光幕上,估计吃奶得劲都使出来了,光幕只不过留下些许划痕,依旧固若金汤,纹丝不动。 老者面有难色,石兰藏秀相貌平平,比眼前的少年略矮人一点,眉眼也一般,可是经不起这“身材奇伟,丰神如玉”八个大字。 不是啊!赢哲已经了然于胸,正面求情色相不够。 “可公主不愿意呀,不帮忙似乎说不过去呀!”他以身体做墙,挡住儿猛击如狂的二女视线,从胸口指一指背后两女,对老者道,“藏秀公子两位美女都要娶回家吗?” 黑衣老者道:“这要去问公子本人,老人家我只管请人。” 是找人,堵人,困人。“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个恶人不好做呀!”赢哲为难道。 “孺子可教!”黑衣老者抚须笑道。 说着无意听者有心,短短几句话,老者已经知道赢哲不是石兰藏秀的竞争者,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办多了。 他相信眼前的少年弄不出什么大的波澜,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也省的跟一位身份不明的后生晚辈过不去。 “可公主不愿意呀,我如果不拼了小命把她救出来,她事后能饶了我,”赢哲皱着脸,丧气道,“要不让我上去破阵试试,无论成败,尽一点人事,大家也好都死心。” 如果与木兰部落交情莫逆,坐看宝镜被抢,也的确不是个事儿。 理解赢哲难处的黑衣老者无所谓地耸耸肩膀,伸手做一个“请”的手势。 要破这个阵法既需要实力,又需要神兵,这少年与公主相熟,十有八九身份也不一般,有某种厉害的法宝也说的过去,但是实力这回事,可来不得半点虚假。 就凭少年这个炼体上境,距离拔山境还隔着两重山呢。 就算他们三个破开千重帷,要想从修为更高,举手投足间将三十多个兵痞子杀戮满地的高手,手心逃脱,还是没有希望。 “这么骅骝,怎么攀上去呢?”赢哲自言自语。 “跳!”老人轻飘飘地提醒一句,等着赢哲出丑。 这个玄妙的阵法,滑腻无比,根本就无法着力,上去也得滑下来,还得跟这小子地面见。 等的就是这一句。赢哲当然不会不晓得,欲登高处除去像壁虎那样贴壁而爬还可以纵身一跃。 他是不敢。 旁边的老者修为高深莫测,万一在他上不着天,下不着地之际,出手偷袭,他可就成了一个活靶子,只有挨打的份。 已经蓄势待发多时的赢哲,得到允许,冲天而起,双手紧握无锋重剑,朝帷顶垂直扎下。 “咔嚓!” 剑尖破入圆顶。 千重帷破碎! 原本坚不可摧的光幕,就像一个被戳破的泡泡,顷刻间消失不见。 赢哲从倾尽全力的一跳,落下的速度可不是一般的快,一脚踏空,翻个跟头四脚着地,像只癞蛤蟆翻着肚皮摔在木兰宝镜和铁沐烟的石榴裙下。 千重帷! 破了! 一击即破! 筋疲力尽都未撼动阵法分毫的木兰宝镜和铁沐烟呆立当场,都忘记抓住机会,赶快逃之夭夭。 她们知道赢哲有一把不同寻常的破剑,没想到破阵效果竟然这么立竿见影! 千重帷! 破了! 少年击破这个取法上古,坚固无比的高阶困阵,就跟打破一个乞丐破碗一样随意。 在场诸人,那位黑衣老者最为震惊。 震惊地他都不相信眼睛所见,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说不出话来,也没有行动,就那么张口结舌地呆立当场。 第五十七章 千重帷万层幄 3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太不可思议了!这可是他从号称阵法大家的师弟哪里,折了许多灵丹妙药才换来的困阵。师弟可是拍着胸脯跟他保证过,要破这个阵法既需要法宝,又需要破阵者金刚境的蛮力,二者缺一不可。 以师弟的人品,师兄弟数百年的交情,阵法的可靠,大可不必质疑。 那么问题就出在少年的实力和他的法宝上。 实力?黑衣老者默念一句,难道这位炼体上境的少年,身怀金刚境的实力? 老者重新审视摔地四肢朝天像只癞蛤蟆一样,正被宝镜拉起来的赢哲身上。这小子哪里有半点金刚境的影子。 法宝,少年手中拿柄似乎锈迹斑斑,品相极差的不起眼破剑,竟然骗过了他阅宝无数的老眼,是一把不可多得,实力强悍无比的异宝。 老者无限沧桑地叹息一声,最近真是倒霉透顶。 他叫安目牛,高兰第一大宗五指山赫赫有名的五大长老之一,无名峰上,辈分最高,天分最高,炼丹之能也最高超的炼丹师,号称炼丹圣手,属于那种传说中,久居深山,难现世间的神仙人物。 最近霉运连连,他先是突破瓶颈出现差错,导致修为猛跌一个大境。 本想炼炉惊天地泣鬼神的好丹,恢复实力,可天不遂人员,一个不小心,竟然炼废了。 一世英名付诸流水倒也算了,可无数价值连城的天才地宝化为乌有,不但自己的那几粒灵丹没着落,还落下一屁股债,砸锅卖铁都还不上。 同门师兄弟追债追的急,无奈中,他委曲求全接了这拇指峰大师兄分派下来的任务,替石兰王族效力三年。 本来说好的也就是遴选药材炼个丹而已,至于怎么一转二转三转剧情大变,糊里糊涂他就变成一个跑腿的抢婚先锋? 一向被千人求万人拜的老者炼丹很高明,处事就很不精明,到现在也没弄明白。 来时的路上遇到一头冰原雪狮,看样子身体虚弱,命不久矣。 那可是天地间的异兽,实在很稀罕。 感慨自己是不是时来运转的他见猎心喜,一时手痒,与冰原雪狮大战一场。结果重创雪狮却被它逃走了,而擅长炼丹疏于战斗的他也同样受伤惨不忍睹,修为再跌一大境。 再回头困住宝镜公主和铁沐烟,宰掉三十多个骑兵倒是不费吹灰之力,本来以为这事儿十拿九稳已经办成了,任务可以交差了,可以回去收集丹料炼丹了,可以恢复境界恢复实力了,继续法相庄严神情冷漠地让大家再三央求他出手炼丹了。 结果,美好梦境,被躺后面赶来的赢哲给一剑破去。 一剑! 只有一剑! 一剑而已! 老者的心里泛起一股不祥地预感,闹不成今天要阴沟里翻船,栽在几个实力云泥之别,年纪更是相差一大把的后辈们手里? “前辈,我们可以走吗?”正在从身上摘除杂草的赢哲朝老者问道。 困阵中的木兰宝镜和铁沐烟听不到赢哲跟老者之间的对话,疑惑地看一眼老者,握紧了手中的宝刀宝剑。 “走?”老者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你可以走,那个举大剑的妞也可以走,宝镜公主必须留下来。” 宝镜如果走了,与石兰结盟的盟约,任务完成后作为酬劳的无数珍惜灵药,偿还五指山上师兄弟们的如山债务,可就全都化为泡影。 还有这张被徒子徒孙景仰一世的老脸,也跟那千重帷一样,碎一地。 老者为难地双手对搓。 “前辈所需,木兰部落一样可以满足。”赢哲道,“不如大家各退一步,公主前辈护送公主返回部落,公主提供前辈修炼所需。大家化干戈为玉帛,岂不快哉。” 就赢哲所言,对老者自身的处境而言倒是没错,炼丹灵药向石兰部落还是木兰部落索取,结果都一样。 但老者漠然地摇摇头。 他可不是自己一个人,拇指峰的任务可是不能随便放弃的,即便他是寥若晨星的少数几位最高备份的老不死的,也不行,不近人情的师兄向来铁面无私,不会卖这个面子给任何人,何况他们之间师兄弟的感情并不融洽。 结盟呀,联姻呀这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琐碎事儿,隐居高高灵峰上的老者数百年没沾过边了。想到这些老者有些头疼,后悔自己急于求成,才有这次草原之行。老老实实待在无名峰上,出一点牛马力,替师兄弟们多炼制几炉子灵丹,慢慢积攒辛苦费,也能还债不是。 急功近利的结果很可能就是巴结石兰部,得罪木兰部,得失一言难尽。 “我想走,谁敢拦我?”木兰宝镜横刀怒道。 威胁他这回事,也只有拇指峰大师兄干得出来,如今这个小女娃也敢造次,老者的眼角抽搐,面色阴冷,老虎不发威,真把我当病猫了。 “姐姐先走,我们两个拦住这个老家伙。”铁沐烟昂首挺胸道,“看他见面就用困阵就知道,战力不怎么样。” 赢哲没有选择去看铁沐烟展现出来的傲人风姿和波澜壮阔的风景,扫视一下遍地尸首,噤声不言。 宝镜意动。有赢哲和铁沐烟断后,她还真有可能摆脱今日的困境。 老者阴冷地扫一眼三人道:“公主可以走。但你们两个必须死,死一个就好了,也不用全死。我本来不想杀人的。” “你敢杀我?”铁沐烟向前迈一步,“知道我是谁吗?” 如果老者三个都要杀,她可就得藏着掖着,既然宝镜可以走也就意味着,死讯可以带回铁驼部和琉璃宫。她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没有谁敢无视这两个庞然大物,而斩杀铁驼部落大族长的嫡女和琉璃宫七仙女之一的爱徒。 老者道:“你可以不用死。他呢?”老者冲坏了好事的赢哲张撅撅嘴。 我?身份比他们两个更尊贵,告诉你,你都不舍得杀。“前辈欺软怕硬可不是大丈夫所为哦。”赢哲道。 “他算什么大丈夫,也就一个老匹夫。”铁沐烟骂道。 老者大概是真惹不起铁沐烟,不理会她的毒舌对赢哲道:“小角色挡大人物的路,就是自取其祸。” 赢哲双手交叉环胸,无锋重剑靠在怀中,嘴角微翘坏坏笑道:“前辈怎么就知道我是小角色呢?” 老者看着赢哲的笑容刚毅无惧,目光落在他手中锈迹斑斑的无锋重剑上,不祥的预感更加强烈。 拥有一把这么古怪宝剑的少年,想来背后底蕴也是不差的。 这其中盘根错节,交叉纵横的关系,心无旁骛醉心丹道他是搞不明白的,也懒得搞明白,但今天这事儿总得有个结果吧。 于己于宗门,他都不可能放走宝镜公主。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老者咬咬牙,道一声,都留下来吧。 舒展拳头! 弯腰低头! 掌心翻转,一掌摁向地面! 第五十八章 千重帷万层幄 4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翻江倒海掌!” 赢哲瞳孔微缩。 翻江倒海掌,传说中,拔山境之上的绝学,一掌翻江,一掌倒海,再一掌海枯江断。 这掌法刚猛霸道,但老者浸淫其中多年,力道控制的精细,这翻江一掌,正对三人的大地像江面波涛一样起伏拱起,前赴后继朝三人涌来。 硬实的草原忽然变滚滚长江流,三人的双脚如同踏在水面之上,难以着力,而且随着江涛还在不停飘摇,立足难稳,就更不可能做到发力反击。 “说打就打,为老不尊。”已经快要站不住地铁沐烟嘲笑道。 她高高举起大剑,大喊一声:“斩!” 大剑离手腾空,在她的头顶绽放赤橙黄三色光芒,艳丽如彩虹,在三人前面构建一道三色明亮光桥。 起伏大地如大水过峡谷的万马奔腾之势,遇桥受阻。 老者眉头大皱,忍不住轻轻咳一声,胸中气血翻涌,一口鲜血涌入喉头。 他强行压下这股伤口迸裂牵引出的鲜血,手掌之上力道再加一分。 遇到一堵彩色光桥的江涛,后涛压前涛,前扑之势虽急,却受阻前进不得,激起一朵浪花,堆积凝聚在光墙之前。 飘摇之势顿减,地面稍见硬实。 见缝就能插针的赢哲双手握紧无锋重剑趁机剑运刀诀,剑尖横划。 “喀嚓!” 大地如冰层断裂。 三人面前的草地划出一道半尺深痕,与浪涛分离,虚浮飘摇的无力感消失,三人再次脚踏实地。 稳定身形的木兰宝镜扬起弯刀,舌绽春雷,道一声“斩”。 弯刀镶嵌的几百宝石,如同星子一般熠熠闪光,无比凌冽的蓝色刀气,如同孔雀开屏,扇形朝炼丹圣手澎湃涌去。 “轰!” 停滞在彩色光桥前地草地像是一块脆而易碎的干泥巴,被猛劈一刀,裂成万块碎片,草屑飞舞,尘土飞溅,中间夹杂着人体断肢和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赢哲、木兰宝镜和铁沐烟被破碎的气浪卷起,齐齐咳血,向后抛跌在厚厚牧草上,灵体被重创,大脑震荡,头晕目眩,四肢无力,难以站起。 炼丹圣手也后退一步,咳出一口血。 杀了你们! 老者怒从心头起。 这一刻他无比的想要杀人。 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从来没有一刻如此的想要杀人。 必须得杀人。 太令人抓狂!太没有天理! 突破瓶颈不成反而跌了一个大境,炼丹折了宝药和一世英名,偷袭冰原雪狮子不成被反咬一口再跌一个大境,被当成狗腿子来干这抓人闺女的下三滥勾当。 这也就罢了! 可竟然遇到了怪物一般的三个炼体上镜的小崽子,修为不高却个个手持神兵。 红衣少女的七彩神剑,琉璃宫的镇宫之宝,能够绽放七色彩虹光,可她修为不济,仅仅能够催发三色,却以足够将自己如同江河奔流一般的掌力隔绝一刻。 白衣少女的宝刀则是木兰部落扬名远古的七英雄的佩刀,号称孔雀神刀。孔雀开屏,风起云涌,刀刀气机玄奥。 那个混小子的实力他看走了眼,那把锈迹斑斑的古剑,他也看走了眼,破阵在先,破掌力在后,剑剑威力出乎意料。 这都是什么事呀? 太久不下山,山下的新一代都成了逆妖孽天吗? 虽说刚才那一掌,为了避免恶化伤势只用了五成力,掌法也是三成形,两成意,威力不足平常两成。 可大象灭蝼蚁还得尽全力吗?灭掉三个炼体上镜,也得尽全力? 越想越气的炼丹圣手,胸口起伏,再咳一口血。 杀了你们! 宗门任务和石兰部落的嘱托全都抛诸脑后。 他双手指尖对齐,掌心向下,齐齐压往地面。 翻江一掌! 活埋你们! 劲风啸起,草屑横飞。 跪坐草地上的一男二女,秀发衣袍齐齐向身后飞扬,千百丛过膝青草,如同金銮大殿上的百官朝拜,齐齐朝身后倒伏。 老者与一男二女之间,足十丈之地的草原,如巨墙一般壁立翻起。 十几丈见方巨墙,遮天蔽日地朝三人倾倒,三十两狼山守卫的尸骸不停坠落,在巨墙之前,再筑一道尸堆。 这一招平地起巨墙,一掌翻江的精髓,倾尽炼丹圣手的全部实力。 抛开实力差距不论,一男二女三人受伤颇重,一时还没有恢复,难以再战。 巨墙当头拍下,硬抗肯定是螳臂挡大车,蚍蜉撼大树。 但破解这一招的方法,赢哲再熟悉不过了,应用过千百遍的他无比熟练,就是一步踏青云,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现在灵体被重创,腿脚不利索,那一步根本就踏不出。 即便如此他也有至少有土遁符和地遁符两种宝贝辅助离开,地遁符只有一张,无比珍贵,但土遁符倒是有几张。 他一拍乾坤袋,翻手取出三张中阶土遁符,每一张都可以帮助三人远遁百里之外。 伸手递给铁沐烟手,她握紧七彩大剑,吓傻了一样,呆望壁立巨墙,浑然不动。 拦着她的小蛮腰,抱着她,一张地遁符就能将两人都带走,可是这胖妞准自己抱她那波涛汹涌的玉体么? 马上赢哲也想到了身材凹凸有致的木兰宝镜,转身去看木兰最耀眼的明珠。 木兰宝镜神色平静地还刀如鞘,右手张开,掌心倒扣一个玲珑晶莹的小碗。 她朱唇轻启,轻念一声:“阵起!” 小碗急速膨胀成一顶方圆一丈高三尺的巨伞,无色透明的光幕将三人笼罩其中。 巨墙朝三人倾倒,拍击在巨伞之上,轰然有声。 一阵如同夏日的暴雨打芭蕉的噼里啪啦声过后,巨墙分崩离析,泥土纷落,将巨伞半埋,仅漏出顶端一角,刚好泄下天光够三人看清事物。 安然无恙的三人互相对望一眼。 “万层幄。”木兰宝镜淡淡一笑,“跟那位老者的阵法如出一辙。” 赢哲这才借助暗淡的天光看清楚,他们在一顶无色透明的大帐篷之中,四周尽是夹杂血肉的泥土草根。 再一次失败! 炼丹圣在亲手炮制的,深一丈,宽度足足十丈的巨坑之前相望万层幄,颓然坐地,大口喷血。 这个阵法与千重帷一样出自五指山,出自那个阵法大家的师弟,不过他的千重帷低一等级,金刚境可破,而万层幄则需要拔山境的强大实力。 在他境界未跌,灵体未伤的实力全盛时期,砸烂这个败蒙蒙的阵法,不过掌摁下去的买卖而已。 但现在…… 第五十九章 千重帷万层幄 5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胡须沾满血珠子的老人,朝侧面凸起的小山包冷冷地扫去。 一心打算获取渔翁之利的百夫长乌木尔,谨小慎微地趴伏在茂盛的茅草丛中,已经小半天了,被目光扫过,如同被假寐的食人巨兽盯上,暖暖的身体,瞬间从头冷倒脚。 他迅速爬起,转身狂奔,羊羔摆脱饿狼的跑法也不过如此。 上一次能够从实力强横的老者的掌下逃生,并不是实力使然。而是老者志在木兰宝镜这条大鱼,一身不能两用,懒得理会他这种小虾米。 再加上他战斗经验足够丰富,对生死危机天生敏感,见势不妙,就像在战场遭遇飙风铁骑,抛弃自己的千人队一样,故伎重演,舍弃两狼山的弟兄们孤身逃离,才侥幸逃地一命。 黑衣老者那冷冷一撇,杀机极盛,他感受到生死危机,再一次落荒而逃。 万层幄内,仿佛大厦倒塌,泥石如雨落下,阵法的穹顶响起噼里啪啦的撞击声,却安然不动。仰头观看片刻,把心放回肚子里的铁沐烟回头看到赢哲手擎三张颜色橘黄的土遁符。 “有我一份喔!”她展颜一笑,不客气地抽走一张。 她本是铁驼部落的大千金,从小在父亲的呵护下长大,娇生惯养,脾气暴躁,就像一根针一样,动不动就扎人,不受人待见。 唯独温柔如水,柔韧如绵,好脾气的木兰宝镜与她相处融洽,两女形影不离地一起长大。 一个凶狠暴躁,一个善良温婉,一个刁钻刻薄,一个雍容大度,合在一起绵里藏针堪称绝配。 从小没有几个朋友,得到同伴的关心也微乎其微,她也习惯了。 见到赢哲身带土遁符却没有一遁百里之外,置她和木兰宝镜于危险而不顾,算得上有情有义。即便有阵法保护,这土遁符本来就用不着,她还是要承赢哲这份共患难的情。 感受到朋友间温暖的她,对赢哲的态度瞬间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和颜悦色。 已经用不着了。后悔没有早一步收起宝贝,白白被取走一张的赢哲,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因为另一边的木兰部落璀璨的明珠也伸出纤纤玉手,取走一张。 “多谢!” “东西是好东西,可惜是元武人的东西,你怎么会有?”木兰宝镜将土遁符翻来覆去地鉴别过后,好奇问道。 “狩猎吗,猎到什么是什么,只要狩猎者够牛,就能猎到足够珍惜的宝贝。”赢哲把仅剩的一张土遁符收起,昂首挺胸,得意洋洋地摇头尾巴晃,“如果能够拿到外面那个老头的乾坤袋,估计能够得到更新奇的宝贝。” “前一刻还想逃跑,这一刻又想夺宝?”木兰宝镜莞尔一笑,“都不是那位老人家的一合之敌,还惦记他的宝贝,亏你异想天开。” “只要能安然脱险,能够抢到的宝贝都归你,我们一件不取。”铁沐烟笑道,“可是我们怎么脱险呢?” 这是正事。 赢哲收敛嬉皮笑脸的懒散,指一指光幕蒙蒙的万层幄,又指一指木兰宝镜掌心的土遁符,意思很明显,收起大阵,土遁逃走。 木兰宝镜沉吟道:“收起大阵需要一点时间,外面那位前辈不可能察觉不到。就算舍弃阵法不要……” 木兰宝镜叹息一声,她宝物众多,可这阵法是稀世珍宝,说扔就扔,她还真有点舍不得,“打开阵法也需要耗费一点时间,不能说走就走,只怕还是要对战一场。” “身体是战斗的本钱,当务之急,我们先医疗灵体,固本培元,再做计议。”赢哲道。 万层幄被土埋半截,遮蔽三人视线,大阵的白蒙蒙光幕又隔绝灵识,三人无从打探敌手的情形,只能先求恢复实力。 “就这样!反正有阵法保护,没人能够奈何我们,不着急!”铁沐烟赞同,赢哲也没有异议。 木兰宝镜取出大把疗伤宝药,三人平分之后,分头服下,背对背打坐调息。 同样掏出大把灵药的还有五指山的老者安目牛。 用自己的残余虎威,吓退匍匐在小丘上,企图获取渔翁之利的两狼山余孽之后,连续咳血,伤势恶化,必须服用灵丹。 他号称炼丹圣手,即便处境潦倒也不缺乏丹药。 但连续受重创,使得手上灵药的效果大打折扣。他不仅需要大量灵药,更需要长时间的静养。 闭眼调息之前,老人隔着自己一掌在就的十几丈见方,一丈之深的巨坑,看一眼,土埋半截的万层幄。 疲惫地自我安慰:一怒杀人的目的确实没有达到,被三个小崽子又躲过一劫。但自困阵法中,却歪打正着,变相地将他请君入瓮的戏码又玩回来了。 虽说阴差阳错,三人入的又是自备的大瓮,而不是他处心积虑准备好的小瓮,可一样是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结果似乎并不差。只要等到石兰部落的人马赶到,马马虎虎也算有个交代。 他对自己这段想要糊弄过去的想法感到羞耻,但是折翅的雄鹰不如鸡,他落难如斯,只能退而求其次地降低身段,祈求保住最后的颜面。 与阵法庇护之下的赢哲、木兰宝镜和铁沐烟一样,他的视线被泥土阻挡,灵识被万层幄隔绝,也不能够得知阵法内的情形,但获取的方法很简单,只要爬上土堆,居高临下一观就行。 可是伤势太重,绕过十丈方圆的巨坑,到达高处,估计得手脚并用,外加再咳半斤血。 而一旦曝露在光幕下,他看得到三人的虚实,三人一样看得到他的状况,万一其中一个还生龙活虎具备一战之力,那岂不是揭自家的短,自寻烦恼。 屡屡破坏他如意算盘的三个小崽子太妖孽,快要油尽灯枯的这条金贵老命,再也经不起折腾了。 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就这样虚虚实实,耗到石兰部落的人来接手就好。 至于石兰部落有没有撬开万层幄这么高阶阵法的高手,他可就不打算在劳心费力了。 炼丹圣手安目牛将大把大把的灵丹塞入口中,希望多恢复一点往昔实力,到时候跟石兰部落打交道也能多保存一份颜面。 第六十章 千重帷万层幄 6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木兰宝镜的灵丹宝药不是凡品,消耗不到一半,赢哲就已经伤势痊愈,实力恢复如初,他透过头顶不过三尺直径的敞口,坐阵观天。 已经半夜时分,九月初十的明月初升,星子缀满穹顶。 在烈武城正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良辰美景,跟赢鸣小酌一杯,怡情怡趣。 眼下还真是有三个人,却被困在阵中,生死难料。 “在想什么呢?”木兰宝镜和铁沐烟也疗伤完毕,陪同赢哲一起仰望星空。 四周被泥石掩埋,也只有抬头那一片小顶,透漏下来点滴星光。 “看星星!”赢哲仰头道,“星空晴朗,安详宁静,可如果忽然有一颗星星掉下来,会怎么样?” “把你砸成肉饼呗。”铁沐烟扭扭脖子嘀咕道,“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情看星星。” “如果出其不意,一颗星星砸到外面那个老头的身上……” “对呀!”铁沐烟惊呼道,“我们干嘛只想着逃跑,姐姐打开阵法的时候,我们先劈他来一剑,给那个他老不羞的颜色看看。” “这样啊……”木兰宝镜沉思道,“我们再提升一下实力,让攻击更有威力才好。”说完她玉手展开,掌心托着一个小瓶。 三个都是聪明人,一点就透。事情因木兰宝镜而起,她也不藏私,又拿出一项重宝。 “每人一粒。”她导出三粒灵丹道,“多服并无益处。” 金刚丸子,金刚境界一下,每粒提升一个小境界,赢哲几天前刚刚投机取巧地服用过一粒,滋味自是妙不可言。 木兰宝镜手上的这三粒明显比自己服用的那一粒品质要高上一等,颗粒大一点,珠圆玉润,丹香诱人,仿佛刚出丹炉一般。 “金刚丸子呀!一粒就能帮助我们三个提升到完美境界。”铁沐烟拍手笑道,“怎么样穷鬼,没有见过吧。”他见赢哲对着灵丹,张口结舌似乎很吃惊,翻一个白眼,说道。 但她没停下来,拿起一粒,抬手一拍,猝不及防地将那一粒金刚丸子,拍如赢哲口中。“这一粒就是你救驾有功的奖励。” 我几天前刚刚破镜。赢哲苦笑了一声,正准备说些什么。 腹中的金刚丸子,像是一颗火种,先是自燃,最后引燃一片杂草,最后是整个草原,腹内一片熊熊烈火。 赢哲迅速盘膝端坐,引导药力进入丹田。 经过李公公洗髓伐筋之后的赢哲,经脉穴窍远超常人,一粒金刚丸子还奈何不了他,但这样揠苗助长,给以后的修炼,却是留下极大隐患。 木兰宝镜和铁沐烟见赢哲已经入静,也分头服下金刚丸子,背对而坐,开始打坐炼化。 赢哲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月色西垂,星星隐去,一片漆黑。 他再升一个小境界,身体坚硬如金石的完美炼体境。 他五指如钩,插入草原坚硬如石的泥土中,宛如插入一汪水中一,浑然不着力,碎石成粉就像揉面团一样,随心所欲。 木兰宝镜和铁沐烟也从打坐中醒来的时候,无聊至极的赢哲的脚下已经堆人头大小的一堆石粉。。 “完美炼体境!”升境完毕的铁沐烟振臂庆贺,“我的七彩大剑就可以绽放四色霞光,威力再上一个台阶,保证让那个老不羞的吃不了兜着走。” “现在是什么时候?”她轻声问道。 “已经过去大半夜了,阴气已尽,阳气未生,现在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木兰宝镜回答。 这是人们最为疲劳困乏,最容易松懈,防备心最弱的时候。 “准备一下,让我们开始吧。”赢哲道。他现在很期待知道完美炼体境界的战力如何。 “好吧!就现在。”木兰宝镜站起身来,准备收起万层幄。 夜色正浓,既方便突然袭击,也方便三人分头逃逸,灾耽搁下去,天可就亮了。 “等等!”铁沐烟拉着她的衣袖阻止道,“我还有个好主意。” “什么?”赢哲警惕地看着铁沐烟,不晓得这个胖妞要出什么馊主意,但冥冥之中他感到会对自己不利。 “嘿嘿……”铁沐烟对赢哲干笑道,“我们全力劈那个老不羞一剑,然后分头逃跑,你说他会追谁?” 黑暗中,赢哲头皮发麻,黑暗中,他感觉自己正在往陷阱里掉。 “当然是追我啦。”木兰宝镜道。 赢哲发现木兰宝镜一袭白衣白晃晃的刺眼,在黑暗中宛如指路明灯。“你得换件衣服。”赢哲道,“幸亏沐烟仙子发现的及时,不然还真是麻烦。” “当然,这只是其中一部分,我的主意还没说呢。”铁沐烟神秘兮兮地道,“黑暗中,那个老不羞恐怕根本就分不清谁是姐姐,只能凭借衣服辨认,如果……”她****嘴唇不好意思地道,“我是说如果,如果小哲壮士的颜色是白的,他那双昏花老眼也一定会人为就是姐姐。” “万一那位前辈发现受骗,恼羞成怒,后果难料。”木兰宝镜迟疑道,“小哲壮士,已经帮我们很多了,不能连累壮士去做这么危险的事情。” 不理会木兰宝镜,意识到被算计的赢哲冷冷地道:“李代桃僵!好计策。可惜我不愿意穿女装,我自己又没有带白衣。” 要说赢哲换上木兰宝镜的衣服还真有可能合身,宝镜身材高挑与赢哲身高相近身材相仿,只不过赢哲比木兰宝镜强壮一点,而木兰宝镜身材纤细。 “想穿姐姐的衣服,你就不用臭美了。”铁沐烟讥笑,“披上白披风就行,凑合一下,只要引起那个老不羞的注意,拖延一下他的脚步,让姐姐跑远就行。”铁沐烟毁人不倦地说道。 “怎么样,壮士?只要你能帮助姐姐度过难关,他日我家大汗必有重谢。” 铁沐烟不怕赢哲不答应,有多少青年俊彦都排队要替木兰汗族效力,争破头颅讨好宝镜公主,她们都不睁眼瞧一下,这个机会给这位叫做冰兰哲的少年是他莫大的荣幸。 赢哲心里冷笑,这个许诺可是真够大的,连大汗的主都敢做,想想为了宝镜这个宝贝,似乎也不过分。 这这个提议似乎真的是一个好办法,前提是赢哲真把木兰宝镜当朋友,然后他得有命享受木兰可汗的赏赐。 现在的赢哲悔的肠子都青了,女人是祸水,古人诚不欺我。老老实实,西行云峰,不多管闲事,哪里会有今日之难。 他只想轻轻地来,轻轻地拍拍屁股西去,不带走一点尘埃。 三个人的关系还没到同生共死那个份上,但毫不留情的拍手就走,似乎也不可行。 赢哲无奈地朝木兰宝镜勾勾手指,后者将雪白的披风解下交到他的手中,柔声叮嘱道:“小哲壮士小心点,宝镜受此大难,蒙壮士出手相救,不胜感激。” 赢哲披上木兰宝镜的雪白披风心里一片温暖,不知道是因为披风的作用,还是因为宝镜的感激地话语很令他感动。 第六十一章 不是宝镜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静坐调息多时的五指山的炼丹圣手,蓦然张开双眼,望向十丈见方巨坑的对面,泥土掩埋下的防护奇阵,万层幄。 天还没亮,九月初的月,升得迟,退的晚,依稀还有一点星月光芒。 朦胧一片的夜色下,有风自草原掠过,呜呜低鸣,长草随风起伏,簌簌发声,炼丹圣手蹙着眉头,仔细倾听着那些呜呜风声和簌簌草声里的细节。 漆黑安静的夜晚,风吹草动尽在掌握。 巨坑对面半掩埋的防护大阵,灵力波动,威力减弱,似乎正在消失。 夜色朦胧好,适合逃跑。 炼丹圣手嘴角溢出一丝微笑,三只小老鼠终于忍耐不住,要出洞了。 自从偷袭冰原雪狮失手,被反咬一口,深受重创的他也只是服下几粒灵丹压住伤势,为了完成宗门任务石兰所托,不敢懈怠,一路奔波。 如果能够早一点像今晚这样安心调息三个时辰,医疗灵体恢复实力,昨天也不至于奈何不了三个炼体上镜的小辈。 现在伤势稳固下来,实力恢复更胜昨日,时间刚刚好,实力也够用,这三个小辈,一个都甭想走。 一定要将他们都擒住,扔进眼前的巨坑里,羞辱一番,出一口恶气。 那道他最为关心的白影背他而立,右手平举,万层幄在其掌心上方,逐渐微缩,由巨伞成小碗。 这是在收阵法。 强敌当前,不有多快逃多快,还有闲情逸致收阵?老虎不发威,真把我当病猫了! 炼丹圣手冷笑一声,手掌一挥。 翻江倒海掌。 一掌翻江。 隔着十丈见方的巨坑,卷起滔天气浪朝对面卷去。 赤橙黄绿四色光华闪烁,红内少女手举彩霞巨剑立于阵外,霞光再里一道渐具彩虹雏形的四彩光桥,阻挡气浪于一丈之外。 有灰影奔出大阵,光华闪烁,消失不见。 “遁符?”炼丹圣手冷笑一声,是那个少年。 这些王孙显贵大都自私自利,遇到危难,放弃同伴各自逃命是常有的事,没办法谁叫人家身世显赫,身家丰厚,小命金贵呢。 炼丹圣手手上力道猛增,气浪涛涌,淹没光桥。 红衣少女咳血抛跌,却在落地之前,打出一支高兰军方报讯用的穿云火箭,继而光华一闪,也消失不见。 能走的都走了,只剩下收取阵法的一道白衣身影,那人手中的万层幄,化为一柄巨伞,继而变小,缩入手中。 但红衣女子还算仗义,临走不忘发讯求救。可这荒原蛮地,千里无人烟,怎么可能有同族来援。 屡屡受挫的黑衣老者再也不想有什么波折,决定速战速决,将白衣人擒拿,以防有变。他高高跃起,跨过巨坑,单掌朝白影压下。 “公主殿下,还是乖乖就擒吧,免受皮肉之苦。” 披着木兰宝镜的白皮披风的赢哲算是倒了大霉。 他忍受巨大诱惑,在铁沐烟虎视眈眈的监视下,背对木兰宝镜,听着悉悉索索令人遐想无限的诱人声音,百爪挠心地渡过一个人生最漫长的换衣服时段。 然后被吩咐,木兰宝镜首先遁走,铁沐烟抢功一剑,而他赢哲殿后收取大阵。 大阵刚收取完毕,炼丹圣手的翻江一掌就凌空压下。 草原飓风肆虐,赢哲头顶如同一挂大江从天降。 他举起无锋重剑,剑尖自下而上扎向黑衣老者自上而下的掌心。 那把无锋重剑,先破千重帷,再断志在必得的一掌,剑尖之锐利,黑衣老者早有感受,不敢硬拼,收掌,闪身避过,落在一旁。 “前辈搞错人了,公主已经逃远了。”赢哲抖一抖白花花刺眼的披风,说道。 “把我当猴耍?”炼丹圣手胸口起伏,气愤难平,喉咙一甜,一口鲜血差一点夺口而出,“既然你留下了,就受死吧。” 他再出一掌。赢哲挥剑格挡。 “砰”的一声闷响! 炼丹圣手惯于炼丹而很少拍人的手掌拍在剑身,无锋重剑倒卷。 赢哲右手握剑柄,左掌拖住托剑身,双手擎剑过头顶,架住老者的霸道一掌。但他承受不住炼丹圣手的掌力,左膝跪地,右腿弯屈,咬牙死撑。 炼丹圣手掌抵剑身,全力压下,僵持中,赢哲力弱,剑身朝他的脑袋缓缓逼近。 “咻!” 有箭啸破空。 境界高深的炼丹圣手,蓦然回首,反应灵敏的单掌护脸。 一根羽箭射中他的掌心,大半支箭透掌而过,一侧仅留半截羽毛,鲜血横流。 如果不是挥手格挡,这支箭已经贯穿他的头颅。 “啊!” 黑衣老者惨呼一声,气息微微一滞。 压力稍减的赢哲,身体后仰,抬起弯曲右腿,飞起一脚,熟练无比的青云踏,踏在黑衣老者的胸口。 “啊!” 黑衣老者再度惨呼一声,喷血倒飞。 完了!这次下山行走,完全失败。黑衣老者摔在草地上心如死灰。 长草茂盛,铺在地面如同一方厚实地毯,摔倒也不觉得疼,可黑衣老者无比的心痛。 自己的灵体受伤一次又一次,老脸碎了一地又一地,他再也不想与这些妖孽纠缠,只想远远的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这些妖孽的年轻人。 自己毕竟还是老了,不服老不行。 木兰宝镜或者铁沐烟去而复返? 黑衣老者掌下逃生的赢哲,目光顺着羽箭飞来的方向望去,借助蒙蒙亮的微弱晨光,他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两狼山的百夫长乌木尔。 昨日被炼丹圣手惊走的乌木尔,事后反思,如果黑衣老者有击杀他的力量,断不会允许他或活着离开。那惊鸿一瞥,反而说明黑衣老者强弩之末,无力再战,故意用常年积威将他迫走。 想到五十弟兄跟随自己离开两狼山,抛尸荒野却寸功为立,回去接受军法处置,只有死路一条,元武高兰虽大,却无他立身之地。 无奈之下,放手一搏,他再度冒险潜回,无论是救公主一回,还是斩杀那个元武少年都大功一件,可以将功赎罪,留下一条性命。 可当炼丹圣手掌下逃生的“公主”朝他看来,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箭救下的是那个元武少年。 “都是你这个小崽子惹的祸。”乌木尔面孔扭曲,怒不可遏,再度弯弓搭箭。 赢哲回头再去看黑衣老者,发现除了一地血迹,身受重伤的黑衣老者已经消失不见。赢哲不得不佩服,高手就是高手,连逃跑都让人捉摸不透。 乌木尔的弓箭已经瞄准赢哲。 “真是倒霉啊。”赢哲哀叹一声,起身举起无锋重剑护在身前。 第六十二章 不是赢哲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百里之外的木兰宝镜回望来路,很替留下来阻击黑衣老者的少年担心,但她实力不济,有心无力。 从不受人恩惠,占人便宜的她,一日一夜的功夫,欠下萍水相逢却肝胆相照的少年两份天大人情。 这个便宜占大了! 她放眼远望,天色将白,只见无限远处,苍天接草原混为一体,灰蒙蒙一片,如一方更大的无形帷幄将她于少年分隔两边。 视线模糊,天地如蒙一层水雾,她的眼睛什么也看不到,方才明白自己在哭泣。 天空有华光闪烁,有人将至。 “沐烟,这里。”木兰宝镜抹一把晶莹泪水,兴冲冲地冲上去喊道。这时候她渴望从小玩到大的伙伴早点出现,能为她出谋划策,想想主意。 两个人影自空中闪现,出现眼前,竟然是两位麻衣男子,而且形貌相似,俨然一对孪生兄弟。 左面一位手握一杆长枪,右面一位更加彪悍,左手右手各执一杆,不过两杆都是与肩膀平齐的短枪。 “对不起!弄错人了。”木兰宝镜歉意道。 “我们也弄错人了。”那位手握一杆长枪的修士淡淡地道,“你怎么跟那位兄弟衣着一样?”他似乎很好奇地问道,“哦!我明白了,你们互换衣物,留下的那位白衣才是我们要找的正主。”他自问自答,似乎对宝镜的存在漠不关心。 来人的自问自答让木兰宝镜产生一股危机感,手按刀柄。她感觉到了对方的灵力波动,他们是炼气士,而且是炼气巅峰。炼气士,十有八九是高兰的死敌,元武人。 草原偶遇这么两个高手,巧合的有点不可思议。木兰宝镜缓缓后退。 “木兰美女别有一番风味。过不得你们才认识两天,他就肯替你留下做生死之争。还真是个多情种子。”那位手握一杆长枪的修士嘴角微翘,酸溜溜地道。 “两位要找的是冰兰哲?”木兰宝镜问道。 “冰……兰……哲?这名字起的,连自家十八代祖宗都卖了。”左面那位手握一杆长枪的修士,肆无忌惮地上上下下打量木兰宝镜思索道,“不过也不错,至少有‘哲’了,他还真没骗你。” “既然你们相熟,拿下你,有一点筹码滞绊一下你的所谓‘冰兰哲’也好,省的他跑的太快,我们兄弟追赶地太辛苦。” 木兰宝镜寻思,这俩兄弟很可能是冰兰哲南下狩猎结下的元武仇家,一路追踪至此,估计三人大战黑衣老者的时候,这俩兄弟也守候在一旁,伺机玩鹬蚌相争的老把戏。 可她偏偏又与冰兰哲互换衣服颜色,将身系白披风的冰兰哲留下吸引黑衣老者的注意力,自己则牵引冰兰哲的敌人至此。 衣服的颜色互换,结果阴差阳错,敌人也跟着互换,这简直就是天意弄人,刚脱虎口,又遇狼牙。 这一次摆脱随从护卫,单独冒险,一路走来除了收获一匹小雪狮子这一件开心事,其它件件事情都不顺,到手的可爱小雪狮还在逃命的时候弄丢了,简直就是除了一身羊膻味,她一口羊汤没喝着。 她朝来时路回看,她的好姐妹铁沐烟怎么还不来,两个完美炼体境对两个炼气巅峰,境界相平,势均力敌,尚有一战之力。如果仅靠她以一敌二,想要全身而退,很是问题。 “不用看啦!你的红衣同伴如果赶来相聚,就会被一并拿下,替她着想,还是不要来得好。”自始至终都是那一位修士在说话,“动手吧!”他淡淡地说道。 另一位手持一对短枪的练气士一言不发,冷冰冰地看着木兰宝镜,就像一只饿久的大猫盯上一只被老鼠夹子夹住的小耗子,然后,一抖掌中枪,灵力倾泻如蛟龙出水,挟风雷之声,滑步奔木兰宝镜杀来。 “锵!” 刀枪相撞,木兰宝镜踉跄后退,一招就试出对方的战力,远在自己之上,如果不是在万层幄中提升一境,她根本不是一合之将。 这种实力的修士,就像她们家那棵笑傲一马平川的草原上的小树一样,突兀,显眼,战力不凡。 即便现在已经完美炼体,硬拼下去,也坚持不过十个回合,还不算对方那位虎视在侧的同伴。 走到哪里就被追杀到哪里,木兰宝镜感慨自己就是一只可怜的小小绵羊,在这穆兰海谁见了都想拿她做点心。 性格温和的木兰宝镜这个时候微微有点火气,后悔花费太长时间在博览群书,研究丹药法宝上,没有刻苦修行被她贬低为仅仅适用于莽夫打架的斗战技巧。 以她的天赋和悟性本应属于斗战强者,至少不应该被处处掣肘,寸步难行。 “锵!” 孔雀弯刀隔开短枪,锁喉一枪,蓝光一闪,锋利坚韧的宝刃将枪尖劈开一个豁口。但木兰宝镜也同时感到神魂震荡。 那把短枪有古怪,她不禁暗暗留心。 “好刀!我要了。”沉默的双枪修士第一次开口道。 “那么其它的可就归我了,包括这位活脱脱的大长腿。”旁边的同伴嬉笑道,“活都被你抢了,我这杆枪早就蠢蠢欲动,都有点等不及了。” “别耽误正事,随便。”双枪修士说话中,长枪贯木兰宝镜腹部。 木兰宝镜的孔雀宝刀斜撩挡过,对方手中短枪急挑脸颊。 “一人对付两杆枪忙不过来吧,仙子。”旁边的修士再度嘻嘻笑道,“束手就擒,只要应对我这一杆枪,你爽,我也爽。”言罢,他得意地哈哈大笑。 手忙脚乱疲于应付的木兰宝镜身体后仰,身形暴退,才堪堪避开擦脸而过的矛尖。可双枪再度攻至,大腿被长枪戳中,划出一道血槽,血流不止,举步维艰。 “勾魂索魄!”修士双枪夺面。 木兰宝镜只感觉头晕目眩,眼前枪影晃动,却难以发现敌人所在。肩胛剧痛,她凭借本能,全力倒飞。 “晚了!”这是双枪修士所说的第三句话。 枪尖所及,木兰宝镜已经不可能再快。 枪芒刺眼,天空的彩霞更加绚丽,赤橙黄绿四中颜色搭成一座彩虹桥,横在木兰宝镜和双枪修士之间,宝镜在这头,修士在那头。 关键时刻,铁沐烟终于赶到,解救木兰宝镜于危难之中。 她的大方向倒是没错,可就是稍微偏了一点,距离木兰宝镜太远,听到刀枪铿锵碰撞之声,就匆忙赶来。 “二对二!才公平。”外围的修士跃起朝铁沐烟扑去,“老弟,你先搞定那个大长腿,我来跟这个小胖美人,练练枪。” 双枪对宝镜,胜负已分,擒拿到手不过一两个回合的事,他可不想铁沐烟打乱节奏。 铁沐烟的七彩神剑光芒大盛,四色神光,将两人笼罩其中。 铁沐烟右手持剑,左手将一支穿云火箭抛往空中,缤纷火花炸开,数十里可见。虽说在这渺无人烟的草原,有病急乱投医之嫌,可除此之外,她们再无脱困良策。 孪生兄弟两人一左一右三枪齐出,暴和声中,扎入光幕,四色彩虹桥崩溃,铁沐烟和木兰宝镜,一起咳血,跌坐在地。 第六十三章 宝镜去哪啦 1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乌木尔挽弓欲射的姿势,保持到生命尽头,弓没有拉开,箭也就没有射出去。 白色的银链蛇缠住他的脖颈,耳坠下面有两个细小牙印,仍在汩汩冒着黑血。 身体僵硬如枯木的乌木尔,失去知觉,颓然倒地。 “藏秀来晚了!还请宝镜妹妹赎罪。”石兰藏秀笑嘻嘻地奔向白色身影。 一夜奔波劳碌,消失的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身心亢奋。 不管多么艰辛曲折,只要抢亲木兰宝镜,他就是木兰部落与石兰部落联姻的核心人物,可以从那群视部族权力如羽毛的铁公鸡手中,分一杯羹,掌控部落;可以引入木兰强援,连横逼迫金兰部族,谋求帝庭大权,进入高兰朝堂的核心;甚至可以组建联军南下,以他的聪明才智,建功斩获应该不会逊色于历代的大勇士大英雄。 至于他的骨肉兄弟石兰藏锋,他心里鄙视一番,一介武夫,有勇无谋,以为有长老应允公然前往猎狼城提亲就完事大吉? 得意之中,对未来的美好憧憬之中,对面的白衣人,缓慢地转过身子,晨曦之中漏出的却是一张陌生的男人的脸。 不是木兰宝镜?梦境破碎的石兰藏秀一脸迷茫,“你,怎么回事,你是谁?” “宝镜公主的朋友。”赢哲抖一抖白披风对着此次抢亲的始作俑者道,“她留我在此地恭候公子大驾,今日有缘无分,来日再续前缘。” “一派胡言!”木兰藏秀怒道,“你到底是谁,宝镜去哪里了?” “回家等公子去提亲啊。”赢哲道。 “你是不想活了。”石兰藏秀五官狰狞,咬牙切齿,“擒下他,剥皮抽筋,削肉刮骨,看你还敢不敢挑衅本公子。” 中年壮汉哈察儿身影一掠如猛虎出山,单手拍往赢哲的胸口,出手就是家族绝学紫寒阴煞掌。 太快了!赢哲来不及后退,本能地横臂挡掌,护住胸口。 紫气闪过,寒意阵阵,左胳膊传来细不可闻的咔嚓声,手骨碎裂。赢哲翻个跟头摔出去了五六丈距离,气血翻涌,嘴角溢血,浑身剧痛,动弹不得。 完美金刚对完美炼体,一招见胜负。 哈察儿伸脚去踩赢哲的头颅。 有箭啸破空,哈察儿闪身避过,两支羽箭穿过草丛,箭头入地三分地没入泥土之中。 石兰藏秀、哈察儿、五指山的驯兽师长老,一干随从朝羽箭射来的方向望去。 木兰宝鼎和铁沐错携带一百精锐骑兵奔驰而来。 “哈察儿,你敢对宝镜公主无理?”铁沐错喝道。 他们看到穿云火箭的光芒,就一路狂奔而来,却发现哈察儿一掌拍飞一个似乎就是木兰宝镜的白影。 “宝镜公主,在哪里?”哈察儿悻悻然地回到木兰藏秀身边,木兰藏秀一脸懵懂地望着木兰宝鼎,他转身问侍从,“你们有谁邂逅公主吗?” “没有……” “没看见……” 随从们七嘴八舌地回答道。 木兰宝鼎脸罩寒霜,赶到赢哲身边,跳下战马,将他翻过身来,发现是一位男子,眉眼似乎很面熟,尤其是那双眼睛,在哪里见过。 “你是哪位?宝镜的披风为什么系在你身上?”赢哲吐一口血水,坐起,拉起披风道,“全靠它,吸引敌人。” “哪来的敌人?”铁沐错问道。 赢哲一边猛吞止血丹、生肌丹和续骨丹,一边朝石兰藏秀那边使眼色:“抢亲的。” 木兰宝鼎双眸怒火燎原。 他腾地站起身朝石兰藏秀走去,铁沐错生怕有变,紧跟其后。 他观察一下石兰藏秀的人马,掏出一支穿云火箭,抛入空中,火箭烟花般绽放,看到这个讯号的其他八百精锐都会火速赶来。 还没开打就找人,真不害臊。石兰藏秀抱拳道:“藏秀前来参加五年一度的猎狼大典,听到附近有厮杀之声,特来查看。” 石兰藏秀指一指周围的血迹和那个显眼的十丈见方的巨坑,“不想会是这么一番景象,更没想到木兰世兄会亲自前来查看,真是幸会。” 五指山长老亲眼目睹,三步过后木兰宝鼎眼睛中的怒火化为灰烬,再走三步他神色如常,神情平静,之后三步他的眼角绽放让人如沐春风的笑意。 而铁沐错依旧怒容满面,眼神毒怨。 木兰宝鼎和石兰藏秀这两个奸诈的家伙玩弄阴险手段,棋逢对手,将遇良才,反观自己隐居五指山有些年头,有些食古不化,也就在师兄弟几个老古董跟前敢说自己人情练达。 “藏秀公子辛苦了,这是木兰家的地盘,遇到这些麻烦事让藏秀公子受惊了,这点小事本部还操持的过来,就不劳公子费心了,此地距离猎狼城足有千里之遥,公子的地图似乎不太准哦。” “多谢世兄提醒,小弟这就修改路线,赶往猎狼城。”石兰藏秀抱拳道,“木兰世兄要忙,我们就不打扰了。” 你不来这里一切都好好的。木兰宝鼎立住身形道:“就此别过,猎狼城再见。” 他回头对赢哲问道:“宝镜去哪里了?” “朝那个方向去了,至少在百里之外。”赢哲手指木兰宝鼎赶来的方向道。 “在我们身后?”木兰宝鼎和铁沐错疑惑中极目远眺,可惜他境界不够难以远眺百里之外。 “似乎有穿云火箭!”铁沐错手指远方急切说道,“距离的确有百里那么远,看不真切,她们可能有危险。” “百里之外,一时半会怎么赶到,除非有草原巨鹰。”木兰宝鼎思索道,“她们怎么穿过我们九百精锐的搜索线,到背后去的。” “用这个!”赢哲中指和食指中间夹着一张橘黄色的土遁符,“一遁百里外。” “元武人的符箓?”铁沐错接过土遁符,翻看一番,冷冷问道,“你是什么人,这东西哪里来的?” “狩猎的战利品,怎么元武人的法宝灵丹你身上一件也没有?这似乎不是一件很荣耀的事。”赢哲将土遁符在手指间穿来穿去,摆弄着。高兰人最值得炫耀的事就是抢劫元武人,杀戮元武人。 “这东西你们用不用?” “就一张?”木兰宝鼎,问道。 “两个人合用一张,完全可以。”赢哲道。 “三人一起,可以吗?” “可我的胳膊……” “小兄弟身体受伤,疼痛难耐,宝鼎感同身受。可事关舍妹安危,小兄弟忍耐一下,帮此大忙,宝鼎不胜感激。”木兰宝鼎面带笑容,声音温和,却架起赢哲的右胳膊,行动坚决,不容商量。 第六十四章 宝镜去哪啦 2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木兰保定可以对身份地位相仿佛的石兰藏秀表现隐忍,和颜悦色,但对身份低下的赢哲则全无商量的余地。 宝镜的倾慕者,王族的效忠者,就像这草原上的青草,秋天割一茬春天又长一茬新的。 他不是视人性命如草芥的冷血动物,也不是喜欢草菅人命的纨绔。但事关妹妹的生死,不要说无名小卒赢哲的胳膊废了,即便搭上一条小命,他也在所不惜。 铁沐错架起赢哲的左胳膊,将赢哲挤在中间,三人一排,正要捏碎土遁符,小白呜呜叫着从草丛钻出来,嘴里叼着一个绣着五指图形的黑色乾坤袋。 “公主的小雪狮子。”赢哲喊一声,伸手去摘将那个黑衣老人的乾坤袋打算据为己有。 这时的小雪狮子就像是小狗叼着一块骨头,舍了命的咬紧乾坤袋,四蹄紧绷,屁股后坐,耍死狗。 赢哲拉扯几下,拖着小狮子滑行一步多远,才在木兰宝鼎和铁沐错异样的眼神下罢手,转而将小白带乾坤袋一起拢入怀中。 木兰宝鼎一眼看出那个乾坤袋品阶不低,而那只小雪狮子也是先天异种。 “宝镜什么时候……”木兰宝鼎眼睛里的异色一闪而过。无论对珍稀的雪狮子还是神秘的乾坤袋,他都有满腹疑问。 “见到公主,一问便知,何必在这里多费唇舌。”赢哲抱紧小雪狮,说道。 木兰宝鼎压抑心头火山爆发,最终忍住没有发问,赢哲说得对,现在最要紧的就是找回宝镜,这些细枝末节,如麻琐事,也许见到宝镜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水落石出。 木兰宝鼎点点头,铁沐错手中土遁符玉碎,三人一只雪狮子狗从原地消失。 汇聚赶来的数百木兰精锐骑兵顺着铁沐错手指过的方向,调转马头,朝来路奔驰而去。 天色已亮,朝阳未升,借助微弱的晨光,五指山长老亲眼见到,小雪狮子叼来在嘴里不松口的那个乾坤袋,正是有炼丹圣手之称的师弟之物。 他的印象非常深刻。曾经多次半求半换跟师弟索取丹药,吝啬小气的师弟就是从这个乾坤袋中,小气家家地捞出玉瓶,分外不舍地倒出几粒灵丹。 师弟出事了。 五指山长老心中预感不祥。他手腕肩膀一抖,银链蛇激射草丛中,黄金鹰隼一飞冲天,借助依稀晨光,去寻找炼丹圣手的下落。 “都走啦。”石兰藏秀望着赢哲、木兰宝鼎和铁沐错,以及数百木兰骑兵消失的方向,只能看到马蹄翻飞,断草乱挥。 “折腾一夜,白跑一趟,什么也没干成,五指山的老朽们真不中用。”哈察儿落井下石道,“事情解决不掉,连个求助的穿云火箭都发射不出来,我们能够找到这里,还要感谢木兰部落那两位小丫头的穿云火箭。不然这会儿还在草原上餐风饮露被霜打。” 都说同行是冤家,这哈察儿家族是石兰藏秀素来仰仗的臂助,如今他有意引五指山为另一支臂柱,哈察儿心生警觉,存心刁难,希望他们离石兰远一点。 五指山虽然是个日渐没落的老大宗门,暮气沉沉,可昔日也曾雄踞高兰第一宗上百年,底蕴磅礴。如果他们襄助石兰藏秀,无论人力物力还是财力都不是哈察儿家族所能比拟的。 家族能够效力的地方越少,与石兰藏秀的距离就越远,借助石兰藏秀进入石兰权力的核心,振兴家族的梦就越遥不可及。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对这位驯兽师没有好脸色,不停地寻机打击,希望他们知难而退。 哈察儿的那点小心思,石兰藏秀门儿清。 这一次他没有拦阻哈察儿对五指山长老的发难。事情没有做好就是没有做好,以炼丹圣手的绝对实力,本不应该把这件事情办砸。 难道五指山这个半死不活的昔日恢弘大宗,真的运数耗尽,无药可救,他石兰藏秀也也无力可借。 “你怎么知道那支穿云火箭是木兰部落,而不是石兰部落,难道烟火会说话?”驯兽师不服气地反击。 “说对了。烟火就是会说话。”哈察儿讥笑道,“木兰部落比较小家子气,一支穿云火箭只能开四百星,而我们石兰部落则比较霸气,一箭可炸六百星。” 说完他抬手郑出一只火箭,绚丽烟火炸开如星伞,他说道:“看出区别了吗?” 这朵烟火的确是比昨晚所见要大上许多。 五指山长老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远处的银链小蛇嘶嘶鸣叫,似乎很焦虑。 找到师弟的下落了。 牵挂师弟的伤势又被哈察儿打击的情绪低落的五指山老者,朝小蛇的方向奔去,一向挺直的背微微有一点驼,一向稳健的步伐虚虚浮浮。 匆忙间他也忘记跟自己要效忠的石兰藏秀打声招呼。 “这么没规矩,真是越活越回去了!”哈察儿火上浇油地鄙视道。 这个五指山大概真是不可救药了,素未蒙面的炼丹圣手搞砸困人在先,这位则连对他起码的尊重都没有。 石兰藏秀失望地摇摇头,耄耋老朽,不堪再用,老朽的宗门应该也不会再有多少利用价值,他转身离去,也不与老者打招呼。 哈察儿带着随从紧跟其后,没有一个人上前与人缘不佳的老者打招呼。 五指山长老没有注意到到石兰藏秀的离去。心神所系的银环蛇所在之处,有一大摊血污,血迹犹新,尚未完全凝固。 在他确认之时,嗅觉灵敏无可比拟的小蛇又在十丈见方的巨坑旁边,找到更多的血迹,他甚至找到了师弟盘膝养伤的地方,从一圈长草倒伏不起的状况推测,师弟花费了很长的时间在疗伤,表明他伤的很重很重。 必须赶快找到他。在这个长草萋萋,妖兽栖息的穆兰海,受伤的高阶修炼者,就像是一粒大补丹,无限诱惑着那些胆量和胃口都远超它们实力的妖兽们。 重伤之下,失血过度的师弟恐怕坚持不了多久。 思索中他循着银链蛇发现的线装血迹,一路搜寻下去,不知不觉中与弃他而去的石兰藏秀,分道扬镳。 第六十五章 宝镜去哪啦 3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朝阳初升,霞光满天。 铁沐烟的脸色苍白,汗水混杂着血水,将一袭红衣渲染的更加殷红,苦战多时,她的体力已经挥霍一空,战力再难持久。 敌人的那一杆长枪,每出一枪,就伴随如同幽山蛇嘶,夜半鬼泣的诡谲鸣声,每每引起她心神失守,反应迟滞。 如果不是七彩神剑的三丈光芒防御范围宽广,多次将敌人逼退,她早就已经抛尸荒野。 木兰宝镜也好不到那里去,她的胳膊大腿伤痕累累,红血染白衣,惨不忍睹。 对手双枪各有玄机,左手枪专攻上三路,呜咽哀戚引起情绪共鸣,导致心境不宁,而右手枪则在中三路大开大合,声音凄厉,枪风凌厉,胸腹血气翻涌有逆行之势。 如果不是孔雀弯刀的锋利无匹,不能伤敌却刀刀不落空将一对奇异长枪刻画地伤痕累累,令敌人大为忌惮,不愿舍枪换命,她早就全身枪眼,鲜血流干。 赵元吉和赵元凶一前一后将她们堵住。前者单枪抵巨剑,后者双枪压弯刀。背对背的木兰宝镜和铁沐烟只能侧移闪避,疲于应付,看情形坚持不了多久,就再无一战之力。 “老子可对胖妞不感兴趣,小娘皮,不素手就擒就弄死你。”赵元吉对铁沐烟说道,手上的力道再加一分。 前几天他势如破竹的十连胜一气呵成,不过鼻尖渗出即几颗汗珠,今天对付一个女流之辈却大费手脚,忙活地汗湿前襟,不由得有三分愠怒。 死到临头的铁沐烟依旧嘴硬,淬赵元吉一脸口水道:“姑奶奶要是今天不死,一定灭你全族。” “那你就瞧好吧!”赵元吉飞起一脚揣在铁沐烟的小腹,正要给吐血滚倒草地的铁沐烟补上一枪。 木兰宝镜挥刀斩敌脖颈,这围魏救赵的一刀,将赵元吉逼退,但木兰宝镜的后背也被穷追不舍地赵元凶扎上两个枪眼。 两个女子并排倒草丛之中,鲜血汩汩的流淌不停的他们已经强弩之末,完美炼体境的金石肢体被重创,气血流转不畅。 “收场吧!”一向沉默寡言的赵元凶冷冰冰地开口道。 一路嬉笑调戏二女的赵元吉哦的应了一声,表示同意。 被木兰宝镜误导,追杀至此又纠缠这么久,一路追杀的正主,估计已经跑远了,少不了又是一番大费周折的寻踪匿迹。 赵元吉和赵元凶兄弟二人扬起手中长枪,朝连横刀举剑的力气都没有的木兰宝镜和铁沐烟胸口扎去。 有华光闪烁! 一柄弯刀雪亮如镜格挡住赵元吉的枪尖,另一只铁拳威猛崩开赵元凶的枪杆。还有一个少年机灵地从空隙穿过,提溜着木兰宝镜和铁沐烟的衣领,一先一后将她们拖开。 “两个人,三杆枪,两狼山隘口的好事是你们干的?”铁沐错怒声质问道。 赵元吉道一声,“借路而已!”长枪如蛟龙出水,招式奇诡,出手便是全力一击。 “血债血偿吧。”铁沐错浑身骨骼咯咯作响,凶悍气势外放,如天降战神。他蛮劲倾泻,左一拳崩飞长枪直入长空,右一拳斜捶在赵元吉的左肩胛,咔嚓有声。 骨头碎裂的赵元吉,惨叫一声,身体如同重物,轰然砸在地面,差一点晕厥过去。 铁沐错抬脚踩向赵元吉的面门,意图一脚毙命。 救兄长心切的赵元凶双枪齐发,迅捷如电,夺命而至。 抬脚向前的铁塔巨汉反而后撤半步,双脚一前一后,身体微躬,带着拳套的威猛双拳硬抵一对枪尖。 炼气巅峰的两杆长枪在二人之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弯曲成一个半圆的夸张弧度,先是慢慢弯曲如弓,再成满弦的圆月弯弓,又宛如一对不堪重负的扁担,一头挑着一人。 “死你!”赵元吉双臂一抖,视若性命的宝贝双枪从中折断两截。他以断杆为武器,齐插铁沐错心窝要害。 铁沐错左臂格挡护心,枪杆破肉见骨。熊肩虎臂的大汉,暴喝声中,右拳锤击赵元凶的脑门,被斜斜一躲,砸在赵元凶脖颈。 侧身微闪躲过脑浆崩裂之险的的赵元凶跟他的哥哥一样,肩骨破碎,身体侧翻,栽倒地面,但他铁骨铮铮,硬气地没有惨叫出声。 “有种啊!”铁沐错双眼燃烧怒火,抬脚准备碾碎赵元凶的头颅。 “他是完美金刚,我们不是对手!快走!”赵元吉匍匐而起,抱住铁沐错抬起的小腿。 铁沐错冷冷道一声,“兄弟情深,挺感人的。”挥拳敲向赵元吉的天灵盖,力道如同巧妇剥核桃,敲壳子的时候,裂而不碎。 不远处的赵元凶听到兄长的头颅咔嚓一声,继而七窍流血,七绝。 身死依旧抱紧铁沐错大腿的赵元吉,死前睁大双眼,希望看到亲弟弟能够脱险。 “哥哥!”极少真情流露,看似无情冷漠的赵元凶,流下两行清泪。 华光闪烁,消失在原地。 被铁沐错崩飞长空的铁枪,这时落地,垂直半没入土。 “就会跑。”铁沐错挥拳出击,却是慢了半拍,只捣碎一片光影,他愤愤然骂道,“元武人,来时气势如虎,逃跑迅捷如鼠,一群懦夫。” 就说纸老虎,多言简意赅。在场的唯一元武人赢哲正被胳膊钻心的疼痛折磨地冒着冷汗,也没忘记暗讽一把骂骂咧咧的铁沐错。 铁沐错去追击敌人,木兰宝鼎和赢哲则留下来照顾两位受伤的女子。 “伤的不轻呀!看你们还敢到处乱跑不?”他蹲下身,检查过二女的伤势,发现他们都是皮肉之伤,外加体力透支过度,体魄不支,调养几日便无大碍才宽下心来。 其实作为一个明白人,他心里也很矛盾。 有一个捧在手里怕碎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妹妹,希望她一生平安喜乐是作为一个兄长的本能。 但他们出生于英雄之家,每一代都是刀尖见血的打打杀杀过来的。如果将木兰宝镜这块明珠藏于宝椟之中,应该不会蒙尘,但她也绽放不出应有的璀璨光芒,不能实现应有的辉煌。 像这样摆脱樊笼,外出游历,危险则危险矣,可艰难困苦育英雄,这是强者成长的必经之路,这条路本来就是鲜血铺就,敌人的血固然多,自己抛洒的血也不会少,一旦失手,万劫不复。 历练是把双刃剑,利弊看你选那段。 第六十六章 宝镜去哪啦 4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也许应该效法石兰藏秀,给她们配备两个实力恐怖的绝世高手,而不是一队充场面而又招人烦的护卫。 但这事得父汗点头,回头去说一声试试。 打定主意的木兰宝鼎没有苛责任性摆脱扈从出走的木兰宝镜和铁沐烟,只是点到为止地淡淡说了一句:“下不为例。” 预期中的暴风骤雨没有袭来,唯唯诺诺的躲藏宝镜背后的铁沐烟探出头来。“多谢二哥相救。”她抢在宝镜前头先对木兰宝鼎道。 赢哲点点头,原来如此。 他发现这位蛮横骄纵的美女,表情竟然带着怀春少女的三分羞涩,苍白无血的圆脸也爬上一抹淡淡地绯红。 “哎!有点良心好吧,打败敌人的是大哥,不是二哥。”铁沐错手持一杆从远处拔来的铁枪,枪尖挑着一颗血淋淋的头颅和一个乾坤袋,腋下夹着两截断枪,双臂犹在刘血不止。 “完美金刚境,被两个炼气巅峰打的冒血,还好意思大声嚷嚷。”服下灵丹,喝足水,放下赢哲殷勤递过来的水囊,铁沐烟讽刺道。 “狗熊摘蜂蜜还会被蜂蛰呢?何况打打杀杀。”铁沐错把一杆铁枪两截断枪丢在地上,低声嘟囔道,“这三杆枪有古怪,夹带着勾魂索魄的鸣声,那两个小子也不是庸手,如果境界相同我绝不是对手,也许只有小树那样同境无敌的怪胎才能与其一较高下。” “那当然了,不然我和姐姐会输?”铁沐烟道。 铁沐错耸耸肩膀。 两男两女,赢哲在为木兰宝镜递水递药递锦帕,铁沐烟则缠着木兰宝鼎。没人搭理他,他自己救助自己,在手臂伤口上洒一些止血生肌的药。 像许多花季少女一样,铁沐烟见到木兰宝鼎这个万人迷,就挪不开眼睛,腿脚发软,赖着不想走。 这个小妹对木兰宝鼎有爱慕之心,铁沐错心知肚明。如果这事靠谱,于己于小妹于真个部落族人都有莫大的好处,他乐见其成。 作为木兰部落的附属部落,铁驼部偏居穷山恶水的西北一隅,向西靠近云峰,常年被兽潮困扰,向北则干旱无雨,是一片寸草不生的大沙漠,他们也就是占据几片大面积的绿洲才得以生存。 到了铁沐错的父亲铁原继任大族长,打定心思要离开绿洲回归草原。可西边草原的霸主是木兰部落,他们要想兼并荒漠边缘那几个散居的弱小部落,还需要木兰大汗默许,但这是何其艰难。 自从木兰宝鼎的成人礼之后,他就是贴身扈从。 木兰宝鼎十八岁开账建立私军,他又是第一任的八百奔狼骑的千夫长。 一路跟随木兰宝鼎南征北战,一马当先,将私军从无到有,扩展到而今的三万规模。 这也正是父亲要他来跟随比自己还小的木兰宝鼎的根本目的,希望攀上木兰第一顺位继承人,等待这颗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借其荫蔽,扩土草原。 这个如意算盘路人皆知,其中关键就是铁沐错,需要他以自己的效忠,鲜血甚至生命来换取族人的生存繁衍之地。 现在家有美女初长成,铁沐烟的加入让他看到更多的希望,没有任何坚固的联盟比联姻更牢靠。 可是不是有缘有份,这事主要看木兰宝鼎。 木兰宝鼎的心思可不是那么好猜的。那张温润如玉的脸皮下掩藏的想法,只有他自己知道。 铁沐错作为木兰宝鼎的左右手,贴身跟随他已经有不少年头,但对他的心思依旧是云里看雾,雾里观云,捉摸不透。 不过机会依旧很大。 借助自己兄长是木兰宝鼎贴身护卫队长的近水楼台,铁沐烟见到木兰宝鼎的机会比其他女孩子要多上几倍,后来她又与宝镜成了闺中密友,见万人迷的机会随机暴涨几个数量级,无疑机会大增。 反观另外一对,赢哲和木兰宝镜虽然言语不多,但场面似乎很温情,你递帕来,我擦汗,似乎心有灵犀,配合默契,一切尽在不言中,比前面那一对,看上去舒服多了。 木兰宝鼎也注意到了这副场景,指一指赢哲道。“这次能够及时找到你们,没有酿成大祸,幸亏这位壮士指路,还有他的土遁符,帮了大忙。” “一路之上,小哲壮士都对我们多有照拂。”木兰宝镜补充道。 “看得出来!”木兰宝鼎会心一笑。木兰宝镜的流线形白狐脸微微一红。 木兰宝鼎看着赢哲的眼神有一点复杂,自己的宝贝妹妹竟然对这个冰兰蛮子有好感。 他长了一张轮廓深邃的如玉面庞,微微一笑,看起来童叟无欺,人畜无害。 但作为军队统帅,他深知慈不掌兵的道理对军法执行要求严酷,远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的文雅无害。这就不可避免的背上了了笑里藏刀,口蜜腹剑的嫌疑。 但他不是忘恩负义之徒,相反,犯过必严罚,有功则重赏是他治军的信条。 只要略微动动脑子,就能想明白,系着木兰宝镜白披风的赢哲是在替木兰宝镜受过,是解决这次危机的关键人物。 他很干脆地道:“这次舍妹危机得解,小兄弟居功至伟,回到部落,禀明父汗,一定重重有赏。” “这个……”赢哲迟疑道,“我离开家太久了,还要返回部族,祖屋已经好久没有打扫,祖坟已经好久不曾祭奠,现在归心似箭。” “不知小兄弟,仙乡何处?” “冰原深处,路远难走,得抓紧时间赶路。” “我们也要向北前往猎狼城,小兄弟不如同路北上。”木兰宝鼎道。 但一心向西北去的赢哲婉拒木兰宝鼎婉北上猎狼城暂居的邀请,他的时间不多,抓紧时间向云峰赶路才对,误了时限可是要挨雷劈的。 不知道是被赢哲教坏,还是天生懂得趋利避害的小狮子,再一次在尘埃落定,形势安全的情况下才挣脱赢哲的单臂怀抱,跳到木兰宝镜的怀里撒娇。 不得不说,这个小家伙也是一肚子的花花肠子,卖萌扮可爱的时候像一只小猫咪,撒起泼耍起赖则像一条恨不得上去踩两脚才解气的死狗。 木兰宝镜闪过小雪狮要****她脸庞的用***的舌头,扯下黑色乾坤袋,“这是?” “那个老不羞的乾坤袋,还真被你拿到了?”铁沐烟惊叫道。 “是它拿到的,”赢哲指着躲在木兰宝镜的怀里装可爱的小雪狮道,“说好可是都归我的。” 木兰宝镜微微一笑,将乾坤袋扔给赢哲。不想力气用大了一点,或者装满宝物的乾坤袋有点重。 左臂负伤的赢哲,“哎吆一声”,抱着胳膊,没有接稳当,乾坤袋掉在地上。 第六十七章 千妇长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翻开衣袖,赢哲的胳膊肿的像个紫萝卜。刚才一直都在忙活根本就没有感觉,这会儿轻轻一碰触或者稍微用点力,就疼痛地恨不得胳膊不是他的。 “紫寒阴煞掌,哈察儿家族的祖传绝学!功法阴损,掌力透寒毒,需要哈察儿帮你运功化解,或者有他们家族的的独门解药才行,不过他已经跟着石兰藏秀前往猎狼城。”木兰宝鼎道,“看来猎狼城,小兄弟势在必行。” 小雪狮子听懂木兰宝鼎的话语,从木兰宝镜怀里挣扎出来,跳到赢哲怀里呜呜直叫,似乎在担忧赢哲的伤势,又似乎是听到赢哲必须同行猎狼城,很高兴。 赢哲揪着小狮子的脖颈,不理会那个小东西四脚乱踢,呜呜嚎叫地抗议,又把它扔还给木兰宝镜。 太阳高高升起,光线雪亮耀眼,天空安静无风,万里无云。 青黄交接的长草茂盛,远远铺开,一望无际,非常的养眼。 大草原风光无限好,可赢哲的心情很糟糕。 既然猎狼城有解药那就去那里吧。 只不过前往云峰北麓的两点一线,就变成了先向北再向西的曲折实现。 走回头需要大把的时间,走弯路也要耗时很久,还要去纠缠哈察儿索取解药,不知道得浪费多少时间。 可形势比人强,寒毒入骨,胳膊一动就钻心的疼,不医治好根本就没有半点战斗力。 众人北上,一路汇集赶来的百人小队,慢慢凑齐九百人的队伍,到猎狼城的路已经走了一半。 人多了身份就显得重要,身份最贵地位显赫的木兰宝鼎和木兰宝镜兄妹被簇拥在队伍中央,没身份没地位的冰原野人只能骑行队伍边缘。 但赢哲做的更加彻底,大队人马在前,赢哲孤单单的落单在最后,形单影只。 木兰宝镜回到队伍,大概是为了避嫌,一路再也不曾露脸。 唯有不甘寂寞的小狮子脚力无限好,不惜耗费体力在队伍中间的木兰宝镜于赢哲之间撒欢,来来回回数十次。 每每龇牙咧嘴露出凶相,然后毛发竖起,呜呜的低吼两声,会引起周围训练有素的战马一片恐惧嘶鸣,引起骑兵精锐们一阵手忙脚乱地安抚战马,维持队形。 骑兵们不胜其烦,小雪狮子乐在其中。 不知道它是重情分,来来回回探望赢哲,还是以惊吓马匹取乐。 赢哲远远地缀在后面,被九百号木兰精锐骑兵理所当然视作冰原野蛮人的一贯作风,四个字,离群索居。 不开化的冰兰蛮子不搭理他们,作为高兰王族麾下的精锐劲旅,他们的身份也比寻常百姓高贵很多,没有谁愿意自降身价来对待这位萍水相逢的冰兰蛮小子。 临近中午,太阳很毒。 在遥望猎狼城的平坦地面上,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路的痕迹。 世间并没有路,只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这里出现路的痕迹表明进进出出猎狼城的人不在小数,要知道这里可是穆兰海的深处,人类禁足之地。 铁沐错和铁沐烟兄妹调转马头,在路边等待赢哲长跟上来,并辔而行。 这对兄妹代替另外一对身份更高贵的兄妹而来。 铁沐烟的目的单纯,代替的是木兰宝镜表达感谢送药送吃食,而铁沐错的目标也不复杂代表木兰宝鼎表达拉拢之意。 “以小兄弟的过人天资和超越同龄的本领,如果从军,前途不可限量。”铁沐错拉拢赢哲道,“这几天与飙风铁骑连番激战,我带领的这一队贴身护卫死伤多人,急需补充人手,如果小兄弟能够加入,再好不过。” 十四岁的完美炼体可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加入军中定是悍将一员,而且极具成长性,未来不可限量。自己十四岁不过炼体中境,等到完美炼体的时候已经二十岁,与赢哲的修炼速度判若云泥。 “小弟自由自在惯了,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不愿意接受那些条条框框的束缚,至于前途……”赢哲摇摇头,“一个人吃饱了全家不饿,想那么多做什么?” 铁沐错哑然失笑。 赢哲狂放不羁的回答很有野人特色,对于自由骑士来说,天作被子地当床,渴饮溪边水,饥餐草中果,他们连帐篷都懒得带,到处游荡的。 他是一个说话直来直去,说一不二的豪爽汉子,不是一个很好的说客,说不通眼前少年在情理之中。 但他这一路都很失败,管辖的两狼山被偷袭,关口守卫擅离职守,对战两个炼气巅峰,贴身近战,竟然被伤了手臂,虽说是皮肉伤,调理几天已经痊愈,可这完美金刚的脸算是丢到草丛里去了。 今天又失败一次。 他失望的有点没有脾气。 “小哲壮士!你答应过姐姐做她卫队的千夫长,可不能耍赖。”铁沐烟故作端庄的咬文嚼字。 赢哲的脑袋“嗡”的一声头皮发麻。 这事倒还真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提过一次,那一次赢哲也委婉表达了拒绝之意,可铁沐烟悍然拍板,不容他拒绝。 再看铁沐错也是两眼困惑,不知道一向说话大大咧咧的妹妹,葫芦里卖什么药。 “宝镜的卫队?”铁沐错愕然道,“不都是女护卫吗?” “女子卫队的男千夫长,不可以吗?”铁沐烟反问地理直气壮,“哥哥你有意见?” 铁沐错摸摸鼻子,似笑非笑的望着远方,猎狼城就要到了。 “千!妇!长!”赢哲的眉毛皱成一个大疙瘩。一个大男人统领一队娘子军,这个官职前无古人,应该也是后继无人,亏铁沐烟那颗刁钻的脑袋想得出来。 “对!千妇长!男千妇长。这可是古往今来很稀罕的大官。”铁沐烟强忍笑意,“如果你要拒绝请跟姐姐当面说。” 木兰宝镜?躲在车队里不出来,哪里见得到? 赢哲摇头无语。 铁沐错摇头同情的拍一下赢哲的肩膀:“看好你哦!小兄弟,加油干吧。”。 这样就算是把宝镜卫队的卫队长应栽给赢哲了,简直形同儿戏。 三人并排一起,走向猎狼城。 第六十八章 猎狼城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猎狼城的城门乃是七匹横排成一线的骑狼英雄青铜像,铜像之间的六条宽阔缝隙被马蹄践踏的坚硬无草,就是进入猎狼城的康庄大路。 驾驭巨大奔狼的七英雄面东朝西,以木兰宝鼎和木兰宝镜为首的九百精锐骑兵和远远缀在后面的赢哲与铁沐错,铁沐烟兄妹从奔狼高高翘起的大尾巴投下的阴影经过。 猎狼城就在英雄线的前面。 但是…… 赢哲前瞻后顾,如果不是手臂一会疼痛,一会麻痒,分走了他的注意力,他就要笑得肚子疼了。 这座所谓的猎狼城没有城墙,视线所及,全是营帐,连一座木石房屋都见不到,就更谈不上所谓的亭台楼榭了。 成长于万城之首的元武帝都武烈城,见识过元武成百上千城郭的赢哲无以复加的鄙视高兰蛮子。 这哪里有半点城的影子,居然可以称之为城?而且还形象作态的弄来几个雕像,称之为城门,不伦不类。 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高兰的城跟元武的城有天壤之别。 哪里像元武,喜欢把自己围起来,小家小户围个院子,豪门巨富圈个府邸,小地方围地做个县,稍微大一点的筑土为郡城,人烟鼎盛之地是州府,大大小小三千州的核心是囊括参差百万门户的帝都武烈城。 更加气势逼人,雄伟无敌的是十万里神武长城,一堵墙将这方天地分南北,永远割裂成两份,元武高兰各居其地。 而高兰的城,徒有其名,大规模人口的聚居之地也不设城郭。 也许是骑马奔驰成为习惯的高兰人性喜自由,不受约束。 也许是因为太穷,草原之上,最多的就是牧草和泥土,石料匮乏,经常百里难见一方小树林,木材也寥寥无几。 再或者高兰人抢掠成性,不善经营,族群之中备受重视的战士勇士,而能工巧匠则被认为百无一用,地位地下,这也是他们被称为不开化的蛮子的主要原因。 如果非要选一个理由,来自文明礼仪之邦的赢哲,很真诚的会选择第二条和第三条。 跟前面的九百精锐以及成千上万的经过英雄线的高兰人一样,三人下马,向七英雄致敬。 威武不凡的七英雄居奔狼之上,身体微躬,高举神兵,似乎正在奋勇杀敌。七匹狼,狼尾高跷,狼首低俯,狼口微张,龇牙做撕咬状,四肢微曲似欲前扑。 青铜像高大威猛,仅仅奔狼裸露出来的獠牙就有半人之高。 当中首位魁梧如山,是木兰部落传说中威震草原的大英雄木兰长行,号称木兰最矫健的雄鹰,他的黄金佩刀作为木兰部落的王刀,是权力象征,部落大汗代代相传。 木兰长行的一左一右的两位女英雄,英姿飒爽,面若娇花,是他的两个亲妹妹,木兰长歌和木兰长画,雀刀凰剑是这对姐妹花的成名宝刃,木兰宝镜所配,夺尽万顷大海碧色的蓝孔雀明月刀就是继承于木兰长歌。 另外四人,左边两个,一个文雅秀气,面容干净清爽,穿上文士长袍,风度翩翩不输元武的文人士子。最靠边的那个则四肢短小,肌肉鼓鼓囊囊,手持双刀,面容狰狞。 右边两个,最靠边的一个横笛唇边,似乎沉迷乐曲,神色陶醉,坐下奔狼体型异常庞大,比木兰长行的坐狼还高出两个脑袋,长半个身位。剩下的那位缩眉沉思,似乎遇到难题困扰,正在冥思解决之道。 七英雄的传说已经过去三百年前,自那时的辉煌之后木兰历经三代传承,木兰秋洪这一代是第四代。 传说七英雄鞭笞草原,称霸诸部,刀斩妖兽,向西开镜扩土八千里,止步于七英雄脚下的那一条线。 “我有英雄守国门!”行过抚胸礼,铁沐烟仰望木兰长兴的高大身躯说道。 “说得好,守疆卫土,保家卫国的战士,都是英雄。”铁沐错赞道。 “我们这是出得国门,入得城门,城在国外?”赢哲问道。 “这不奇怪,”铁沐错道,“英雄线是木兰边境线,从云峰脚下是妖兽的地盘,中间三千里穆兰海是两边的缓冲地,双方皆有进入之权但也无权占有,也这是七英雄与化形大妖打成的协议。” “我们岂不是破坏协议?”赢哲问道。 “你没听清楚吗,我哥说那个协议是‘打……成……的’。”铁沐戳有力的挥一挥拳头。 “打……成?” “没错刀子能刻下的协议,也能用刀子改写。”铁沐错道 赢哲轻轻“哦”了一声,高兰人一向如此,见利忘义,不守信。 历代大帝与高兰签订的和平协议,有效期都不像元武人期待的那么持久,每次都是以高兰人撕破协议而终止。 史书记载最短暂的一次就是广武八十年那场元武与高兰的倾国大战,战前三个月,双方刚刚议和通商不到一年。 这一代大汗木兰秋洪,似乎有意废弃七英雄与妖兽“打成”的平衡,挥师西进,吞并三千里穆兰海,再“打成”一个新的平衡。 走出英雄的荫影之后,就是一片连一片的圆顶营帐,而且看上去个个都很新。 这不奇怪,猎狼城在穆兰海深处,再向前三千里就是的无数妖兽的老巢云峰,从七英雄所画下的这条线到云峰脚下,其间也有无数妖兽。 作为高兰西境唯一可以称之为城的聚集地,又位于凶险之地,人与妖兽之间你打我,我杀你,都不手软,遭受妖兽袭击也就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没有城墙的保护,营地被连根拔起的惨事经常发生,营帐以旧换新也就来的频繁,虽说不上跟天上的太阳一样,每天都是新的,可是每月来那么几天,也够猎狼城的守卫和推刀令头痛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这些营帐不仅崭新,而且带着三分贵气,七分傲气。他们的主人大多是木兰年青一代的炼体高手,其中大多数十大户木兰的贵族子弟,赶来参加一年一度的双十围猎大会。 尤其是今年木兰王族最璀璨耀眼的那颗明珠,将要在猎狼城举办开帐建牙盛典,这个是轰动整个草原的大事。 集合名城――主要是凶名在外,围猎,佳人与一体的大会,无疑是盛会,所以今年来的青年高手也就特别多了一点。 第六十九章 七英雄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金兰玉律的金帐立在小丘的高处,凝望骑狼的七英雄思绪万千。 三百年前,七英雄刀锋所向,高兰大部望风而降,也就是凭借七英雄打下的雄厚基业,木兰小部才得以跻身名门望族,代代与高兰之主联姻,从而成长为高兰草原三大王族之一。 可七英雄之后的木兰一族,三代子孙皆德才平平,势力和实力都日渐衰微,传到雄才伟略的木兰秋洪手中,才略有中兴迹象。 但他即便在后面四代大汗之中算一代雄主,也不过只能打打小算盘,跟愚昧无知的妖兽谋求这三千里穆兰海,而没有胆子像他们金兰帝族那样,兵锋南指,抢夺元武的花花江山。 想一想二十年前那一战,金兰玉律,愁眉惨淡。 二十年前,元武内争不止,主弱国衰,金兰齐天帝率领举族精锐南下,甚至一度攻破英雄关,南下长城三百里,但最终还是在英雄关大会战中一溃千里,精英尽没,当时如果不是他年仅三岁,很可能也一并被裹挟南下,命丧在乱军之中。 现在他倒是活得好好的,托前面的兄弟都战死的洪福,排在自己前面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又沉迷修炼,不愿插手朝政。他这个第二顺位继承人一心浸淫王道大略,庙堂捭阖之术又得心应手,从而成为未来的高兰帝位的最有力竞争者。 可是那一战也丧尽金兰英华,结果损耗微小的石兰部落趁机崛起,在高兰三大王族之中比剩余两家合在一起实力还要雄厚。隐隐露出迹象,继三百年前的石兰,执掌草原两百年的金兰之后,要入住高兰帝庭,问鼎高兰帝座。 攫取帝位,联合木兰部落,复兴金兰门楣,重振高兰雄风,驯服自命不凡的石兰,实现木兰石兰金兰高兰三部的一统,然后去实现父帝的未竟宏愿,马踏元武,是他金兰玉律的历史使命。 可如今龙庭大权旁落,齐天后顺势垂帘听政,石兰虎视耽耽,他即便夺得帝位,也拜托不了大权旁落、外戚干政、诸侯割据的尴尬局面。 所以迎娶木兰宝镜联姻木兰共抗石兰是他所求人生的最关键一步。 看着进多出少的人群,日子越接近大典之日,他的耐心也备受煎熬。 他来这里已经好几天了,每天都到这座小山上瞭望城门,等待朝思暮想的佳人经过。说来他们虽算不上青梅竹马,但儿时在高兰帝庭,也曾经一起玩耍,他比她大五岁,高一个脑袋,像一个兄长一样带着沉静寡言的小姑娘骑马射箭,逗鹰弄狗,戏耍虎豹。 一别十多年,如今他是玉树临风,倜傥潇洒的男子,而他是高兰草原人们争相目睹,芳名远播的如画红颜。 他不顾冷意透骨的冷夜夜肆虐,故意把金帐立在高处,为的就是抬头就将硕大无比的七英雄尽收眼底。 他的得力干将,呼孛儿回回从下面缓步走来。 他了解这位沉稳干练的神王殿高手,如果不是有什么拿不定主意的事情,是不会来打扰他的清净。 当下高兰第一宗的神王殿是金兰一族的护族宗门,负责金兰帝者的贴身护卫,始终维持着十人高手卫队,号称十全十美的不败卫队。 二十年前高兰齐天帝兵败脱险,全赖神王殿十大高手,衷心护主,不惜折损大半,拼命血战。齐天帝撤军途中,忧思成疾,一路奔波,最终驾崩而去,但神王殿的高手却更加受到金兰一族的信赖。 呼孛儿回回递上一小卷薄薄密笺,道:“谍子最新密报,石兰藏秀意图抢亲,不过失败了,宝镜公主身受重伤,但并无大恙。” 金兰玉律一口气读完密报,缓缓道:“意料之外,但似乎是情理之中。石兰藏这个心黑手辣的家伙,做什么事情都可以不择手段。” “他的人品出了名的恶劣,有这样的想法不足为怪。只怕以后还要干比这更坏的事。”呼孛儿回回回答道。 他身材魁梧,刚好护住胸口的护甲,不能完整覆盖他发达的胸肌,肌肉条棱分明的胳膊上仅仅带着一副遮蔽小臂一半的银白护腕,脚上有战靴,大腿也半裸,常年裸露在外的古铜色的肌肤在阳光下更显雄健魅力,惹眼的大红披风拖在地上,平增三分霸气。 “以他的身份、地位和实力,虽然在年青一代中快速冒头,但执行的手段仍然欠缺。” “所以他找到了五指山。”金兰玉律扬一扬手中的密笺。 “这是一个征兆,五指山那帮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终于熬不住,要冒头了。”读完密笺的神王殿高手神色微微一凛。 都是豪门大宗,五指山代表过去,神王殿代表现在,直面五指山是神王殿的本分,曾经辉煌过的五指山还有多少问鼎高兰的实力,呼孛儿回回不清楚,但密笺所言那两位老者他可是一清二楚,就算实力不济,但身份之尊贵可用世外神仙来比喻。 这个等级的高人都亲自出手,而且一次就出动两位,看来蛰伏多年的五指山打算再次入世,神王殿的挑战来了,平静很久的高兰仙宗,又要天地变色风起云涌。 “石兰家真是越来越不要脸,明着石兰藏锋前来求亲,暗里却去干见不得光的苟且之事,幸好他们没得手。老虎打个盹,猴子就把自己当大王,上蹿下跳,嗷嗷直叫,真不嫌丢人。”金兰玉律将密笺交给呼孛儿回回。 “不过根据谍子的说法,聪明如木兰宝鼎没也没抓住他们的把柄,奈何不了他们,现在他们正在前来猎狼城的路上。” “简直有恃无恐啊!”神王殿高手脸现一缕怒色。 “脸皮没撕破,所以情分还在。”金兰玉律微微翘起下巴,望向正在缓缓流淌过七英雄脚下的九百精锐骑兵,嘴角溢出一丝迷人微笑,“要想他们互相看的清楚一点,需要来一阵秋风送爽,帮他们吹一个云开月明。” 微笑中玉树临风的白衣青年望向七英雄雕像。 夕阳西下,九百精锐骑兵的身后三个骑手,下马复上马,拖着迤长身影进入猎狼城。 第五十七章 冲出密室 - 戗神记 - 维克里奥 “啊!”花千紫被吓得一声尖叫。 从昨晚到现在都在你死我活的厮杀和风声鹤唳的逃命中度过,穿行花家废墟的时候对她从未被打磨过的精神是前所未有的煎熬。 一日一夜滴水未进的小丫头如惊弓之鸟一般,神经高度紧张稍有风吹草动,就如大敌临头,更何况警铃大作。 “当啷”一声。 花千紫手中的精美瓷盘脱手,几个干巴巴的苹果满地滚,四个白玉无瑕的小杯和一个玲珑小巧的银壶掉落在地,壶中美酒“咕嘟咕嘟”从细小的壶嘴朝外冒,酒香在密室散逸。 这里叫做密室,就是妖兽来袭时候的避兽所,里面储备着短暂生活所必须的衣服、食物、清水,当然也不缺乏好茶和美酒。 大概是日久不用,疏于打理,衣服都被虫子给蛀了,清水变成了臭水,食物大多都已经馊了,只有几个干苹果虽然软的像团棉花,但尚未腐烂,勉强可以食用,由于酒是陈的香,储藏的好酒倒是味道更香醇。 这一惊一吓,饥肠辘辘的姐妹二人,仅剩的一点吃食也糟蹋的一干二净。 “慌什么!敌人尚在洞口,距离这里还远着呢!”花千红一边弯腰伸手去捡一个滚到脚边的干瘪苹果,一边训斥花千紫。 两姐妹都经历过一次兽潮。但花千红比花千紫大两岁,上一次兽袭她印象深刻,因此处变不惊,而花千紫那时尚在襁褓之中,已经懵懂不知世事,听到报警铃声就心惶惶。 “是金铃声,一定是图南域那个恶贼,在追杀我们。”花千紫声音颤抖,“他一定会顺着密道一路找下来的。” “中间隔着一千级台阶,还有十几道机关禁止,进不进的来还是两说。”花千红站到齐膝的小台子上,伸手将十几块雕龙画凤的精美壁画,按进墙里,安慰妹妹道,“我们有足够的时间离开。如果我们打算离开的话……”一边说,她的眼神一边瞟向平天师徒。 老的已经将抢在花千紫反应过来之前将摔扁的小银壶捡起,所剩无几的美酒一股脑儿倒入口中,用袖口满擦拭嘴角酒渍,咂吧嘴儿的表情显示他对那壶美酒的味道很满意。 小的蹙眉深思,似乎对是走是留拿不定主意。 花千红暗笑一声,沉默不语。 在她的眼中,平天其实没有什么好选的。 虽然她不明白为什么金发老者的身体体察不到魔气波动,但从他出手击杀两位魔兵就跟跟捏死两只蚂蚁一样随意来推测,魔玄境的城主应该也不是一合之将。 所以留在密室中,等待城主追来比贸然出城要安全许多。 但平天似乎不这么看,“准备出城,”他蹲下背起至尊道。 花千红伸手拦阻道:“你可要考虑清楚,外面的妖兽可是六亲不认,见人就必欲食之而后快。” “城主追来说明,无春城固若金汤,妖兽已经被击退。谁知道他召集了多少人手来追杀我们,几十,上百,还是全城出动?又准备了多少手段,烟熏火攻灌还是防毒?” “或者是另一个极端,无春城已经被妖兽攻陷,那就更加麻烦了,要通过花家密道逃生的魔修魔兵们一定前赴后继、奋不顾身地以死相拼,我们抵挡地住?” 平天拨开花千红拦路的手臂,冲出密室道:“我们不可以在这里坐以待毙!” “姐……”姐妹俩被甩在身后,的妹妹可怜巴巴地看着花千红等着她拿主意。 作为姐姐,花千红比妹妹英明果断,头脑清晰地多,沉思片刻就修足一跺,银牙一咬道:“走!” 姐妹俩疾步追出密室却发现平天背着至尊,等在洞窟门口。 “你……没走?”花千紫讶道。 平天嘴角一翘,微微一笑:“密道不满机关禁制,我怎么敢越雷池一步,还请二位,一个前边开路,一个殿后才好。” 感觉被牵着鼻子走的花千红冷哼一声,道:“这边!”说完将一片乌黑玉牌按在对面的洞窟上,人影一闪没入其中。 “错了出口在这边,那是……”花千紫再次惊讶的喊出生来,可是余音未落,平天已经跟随而入。 “……一个宝库!”平天看清楚洞窟中的状况之后,马上明白花千紫为什么惊叫。 一样的圆形洞窟,面积差不多大,不一样的是,对面的洞窟装饰精美却空荡荡,而这座洞窟朴实无华则是满当当。 贴着侧壁竖立的檀香木架子上,摆满了颜色各异,新旧不一的五十几个乾坤袋,架子上的标签清楚的标注着分类:魔晶、妖丹、法宝、灵丹妙药甚至还有几个魔兽袋里面估计装着活的妖兽或者魔兽。 “妖丹和魔丹多带一点,关键时刻撒给妖兽或者魔修,舍财保命。”花千红在自己的腰上挂几个乾坤袋,也丢两个给妹妹。 这是花家的地盘,主人为邀请,平天也没好意思厚着脸皮伸手,背着至尊待在一旁静静地看着花家姐妹闹腾。 “轰!”大地颤抖,洞窟的顶部裂开一条一指宽的缝隙,沙土像瀑布一般倾泻而下。 “走!”花千红喊完带头冲出宝库,平天背着至尊紧跟在后面,花千紫在最后。 也许是狭窄的坑道,或者是机关禁制阻碍了城主的脚步,引起抬起他的恼怒,攻击接连不断,洞壁晃动的厉害,塌陷不断,异常吓人。 明明是向上一千级的台阶,平天似乎并未感觉到累,背着至尊一路狂飙,冲到尽头的巨石前。 前面的花千红伸手阻止平天继续向前,等待落后一段的花千紫跟上来,然后朝二人打个眼色。花家姐妹把剑在手,而平天弑魔刃横胸。 巨石缓缓移开,露出井口大的天空,眼睛投入夜幕中,坐井而观。暗夜深沉,繁星满天,弦月居中间,但星星似乎比弦月明亮的多。 突然月一颗星星掉了下来,然后其它星星也跟着纷纷向下坠落。 “是夜枭!”花千红惊叫,“一阶妖兽!我们被堵住了。”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