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亏欠的回眸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每个人回头看时,总会存着那么一两幕难忘的画面,尽管它可能破旧,可能模糊,但却是弥足珍贵。 而对于南方的九零后来说,记忆深处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片素白,印记了一个年代。 一九九七年初,百年罕见的冻灾袭击了江南地区。 江南的冬不再是以往的阴雨绵绵,反而有些像关外。皑皑白雪落满了大街小巷,潮流也不再是温州货,广州货,而是从北方运来的军大衣。 寒冷给了江南人民一次刻骨的经历。 家里的男人上不了工,家里的女人抱怨菜价上涨...最开心的可能只有小孩子。他们用小小的,冻红的手,搓着玻璃窗上的霜花,体验着从未有过的感受。 最后的一场雪陆陆续续下了两天,终于在腊月二十四,也就是新年前倒数第六天,停了下来。 电视,广播,报纸,一片兴奋。 龟缩许久的人,伸直了腰,挺了胸膛,打起精神迎接新年。 瑞雪兆丰年,虽说这雪有些妖气,但并不妨碍人们找理由去庆祝。几乎所有人,都要把这个年过得精细,这是个好兆头,在下一年日子一定会过的更好。 江宁市。 作为曾经的六朝古都,如今的南隶省省会,在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近十年经济发展迅猛,其与两浙省省会余杭市,东方明珠淞沪市,一起成为江南的擎天支柱。 尽管这个年关多了些坎坷,但江宁市民与其他地方的人一样,在雪停的第二天,就早早出了门,为的是能抢到好一些,便宜些的年货。 朱雀大街,江宁市最繁华的地方。 这里集散着形形色色的商品,从便宜到昂贵,琳琅满目,店主们早早的将过年的灯笼,剪纸装饰起来。从商场内的店员到外面的小商小贩,处处透露着喜气。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哪怕是讲价声也充满温暖的味道。 “慢点跑!” 一个穿着蓝色羽绒服的小男孩在前边蹦蹦跳跳,后面一个穿着灰色大衣的中年人紧跟着,不停地喊着。 而小男孩却好似没听见,依然我行我素,没跑几步,就摔倒于地。 中年人见状,紧忙上前,宠溺的眼神清晰可见。 他放下了年货,看着忍住不让眼泪掉下的孩子。笑着把他扶起来,紧了紧他的针织围脖,说道: “小夕,摔一下不要紧...作为你不哭的奖励,爸爸今晚带你下馆子怎么样?” 小男孩抬了头,仅露在外面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说明了他有多高兴。 于是,他牵起老爸的手,向着宁市场走去。 宁市场是近几年才开的大市场,由一座三层高的朱红大楼和两座青色的副楼组成。 在小男孩不多的记忆里,只记得妈妈有一天带他来这儿,给他买了好多的玩具,好多好吃的,后来,他就再没见过她。 尽管爸爸说妈妈去很远的地方工作了,但他却并不信。 小小的人儿一直有些可悲感,担心爸爸也不要他,所以,他一直表现的很懂事,没有像其他孩子那般经常耍脾气。爸爸也很疼爱他,一直既当爸又当妈。就像来到这宁市场,只要他对哪样吃的多瞅两眼,中年人就会立马买下。 从正门进去,越往里越拥挤。 中年人始终紧握着小男孩的手,小男孩一边瞅着父亲,一边看向四周。 可惜,他只能看到被各种色彩包紧的大腿。 他仰头看向头顶,好多灯悬在其上,有一个硕大的表盘挂在楼梯之间。 他认得,现在是晚上五点二十,理应快要吃饭了。 想到这儿,他便觉得这密密麻麻的大腿,也有了些可爱的味道。 中年人领着小男孩到了一个熟食台前,老练的挑起了酱牛肉,小男孩退了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 中年人转头大喊道: “小夕,别乱跑,乖乖待在那儿!” 小男孩把围脖解开,在摊位过道间来回溜达,刚一转身,就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影子跑了过去。 这是一个跟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脚上穿着红色的小皮鞋,脑后的马尾跑的有些凌乱。 小男孩情不自禁地跟了上去,才走了两步,就发现她已不见。 他忽然有些失落,就像丢了最心爱的变形金刚。 低着头往回走,却发现地上有什么东西。 他四周看了下,都是在讲价买货的人,老爸好像也买完了肉,于是,他趁人不注意,偷偷地将东西捡了起来― 原来是一个史努比的塑胶玩具。 白白的史努比上沾了些脏水,小男孩用手套擦了擦,笑了起来。 “这是刚才那位姑娘的吧,一定是。” 学着电视剧的口吻,他内心独白了一番。 脑袋被轻拍了下,他老爸面色古怪的看着他。 “儿子,你傻笑什么呢?” “没什么。” 小男孩把身子侧过去,偷偷将小史努比塞在手套里。 中年人不疑有它,想牵起儿子的手,却见儿子乖顺的提起了个袋子,走在前面,回头冲他说道: “再不快点走,吃不上饭了!” ...... 出了宁市场,父子俩人沿着朱雀大街走着。 街边的那些大饭店结着灯火,霓虹灯闪着亮光,店前的大字不断闪烁,引人注目。 小男孩四处望着,想找一个不贵的地方。 中年人仿佛看穿了他的心思,直接带他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店前。 小男孩看着头顶的几个大字,恰好都是他认识的―清平大饭店。 他有些不想在这个地方吃饭,但中年人一手抱起他,一手提着年货,走了进去。 一进门,暖暖的热气扑面而来。 小男孩被热情的迎宾员带到考究的木桌旁。 落座之后,他有些紧张地看着周围,却见老爸面带窘迫地翻着菜单。 父子俩默默对视一眼后,中年人合上了菜单,说道: “半份盐水白鸭,一份红烧肉,一份芦蒿豆干,两碗白饭。” 小男孩撇了撇嘴。 他知道老爸是很节俭的,虽然对他花钱大手大脚,可对自己却很抠门,估计这次花的钱能让他肉疼好几周。 菜很快上齐,中年人不停地给小男孩夹菜。 而小男孩吃地快了,就不停地拿茶水来顺,水喝的多了,自然就想方便一下。 当他从二楼的卫生间中出来,正准备下楼时,不经意的回头一瞥,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粉红身影。 在那一瞬间,他感觉耳边的喧哗声都静止了,仿佛只存在眼前的人。 他快步地走上前,绕过了面前的餐桌。可等他转过了厅中央的屏风时,却黯然地发现,刚才的人已不见了踪影。 小男孩有些低落地走下了楼梯,却讶然地发现老爸正跟另一个大叔聊的正欢。 那人戴着金丝眼镜,头发梳得板板正正,在大厅的灯下闪闪发亮。 跟老爸有些破旧的厚大衣不同,那人穿着一身西服,还有发亮的皮鞋。 小男孩觉得,他比他们小学校长还要有范。 中年人见到小男孩,把他拉了过来,苦涩地笑了笑,说道: “远飞,这是我和小寒的孩子…小夕,快问叶叔叔好。” 小男孩道了声叔叔好,叶远飞怜爱地摸了摸他的头,笑道: “阿平,你有个这么乖巧聪明的儿子,也是福分,不像我家的丫头,唉,这丫头又不知道去哪疯了...” 说时迟,那时快。 只见一个粉红的身影悄然间跑了过来,及肩的马尾左右摇晃,精致的小脸像瓷娃娃一样。 她笑道: “陈平叔叔,这就是你刚才说的小哥哥吗?” 说罢,她转头看向小男孩,伸出了小手,带着清脆的声音道: “你好,我叫叶未央。” 小男孩一时有些生涩,扭捏地伸出了手。 陈平和叶远飞在旁笑着,几人又点了几个菜,两瓶酒,两个大男人开始聊着旧事。 不过,小男孩的心思却并不在饭桌上,而只在眼前的小女孩身上。 两人开始一起楼上楼下地疯玩,银铃般的笑声,回荡在热闹的饭桌间。 落地窗外,夜色沉沉,车水马龙。 ...... 从饭店出来,已将近九点。 两个男人都有些微醉,两个孩子也有些玩累了。 叶远飞的家就在附近,他替陈平打了辆出租车,父子俩被塞了进去。 已经上眼皮挨着下眼皮的小男孩突然想到,他还没告诉小未央他的名字! 于是,他用力摇下了车窗,顶着寒风,大喊着: “我叫陈夕!夕阳的夕!” 远远的,他好像看见了叶未央俏皮地做了个鬼脸。 摇上车窗,却听老爸低沉地在自言自语: “...远飞啊,我以为这辈子再见不到你了,没想到命运还是让我们再见了啊...” 陈夕没管老爸的嘟嘟囔囔,他摸了摸兜,兜里是史努比玩偶― 刚才他要还给叶未央时,她却送给了他。 疲倦感涌了上来,小陈夕终于沉沉地睡了过去。 闭眼前,一排排的路灯从眼前呼啸而过,远处的地平线黑漆漆一片。 ...... 多年后,陈夕忘记了那天的许多细节―那天他们两人到底聊了些什么,玩的是什么游戏... 可是,他偏偏记得那家饭店的名字―清平。 他后来知道,李白有一首极有名的清平调。 其中有一名句:‘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侬’。 他觉得这句,极其完美的适合叶未央。因为她好似云中仙子,那般清冷,一开始便没给他回眸。 第七章 恋谁伞下江南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郁闷地推开了家门。 他虽然把叶未央哄开心了,可她却还没答应要跟他坐同桌。 他仍记得,叶未央那狡黠的笑容,和戏谑的话― “想换位?找老师去啊。” 想到李风禾,这绝对不是个友善的人,他只感觉脑袋发胀。 趿着拖鞋,打算喝杯水,却看到陈平歪坐在沙发睡着了。 他正对着的电视机一片深蓝色,‘弹碟’两个红字醒目的印在蓝底上。 烟灰缸充满着烟头,桌上的茶水也早冷了。 他叹了口气,放下书包,默默从影碟机里取出了碟。 陈夕拿到手上一看,果不其然,还是那张金粉世家。 这部剧从去年播出,陈平就一集不落的追...后来有一次值班,他破天荒的祈求同事把电视机调到央视一套,只为看这部剧。 追完一遍不够,他又从二手市场,淘了影碟机,买了盗版碟,一有闲暇,就看这个。 今天他休息,没想到竟看了一上午这部剧。 陈夕打算把烟灰缸倒掉,却没料到里面有一支烟头没熄灭,一下子烫到了手指头。 他轻叫一声,把没睡熟的陈平惊醒。 陈平一下子从沙发坐起来,看到端着烟灰缸的陈夕,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小夕你回来怎么不叫我一下...赶快回屋休息,等会儿饭就好了。” 陈夕将烟灰缸放在茶几上,直视着他,一字一顿问道: “值吗?” 陈平愣了愣,而后站起身,一米八多的壮汉,脸上却流露出温柔。 他没答话,只是揉了揉陈夕的头发,好好打量着这个儿子,沉默着,走进了厨房。 陈夕没缠着要答案。 因为他已经用行动回答出了,一个坚定的答案。 陈平不爱看电视剧,他爱看金粉世家的原因只有一个。 因为电视剧的原著,是他老婆曾经不离手的一本书。 只因为她喜欢,所以他也喜欢。 陈夕没法理解这种情感。 他读过很多书,看过许多人性的薄弱与黑暗。 没有什么感情叫做永久,时间会给出最好的答案。 就像他现在,已经对那个没印象的母亲,再没了憧憬与希望。 可陈平... 他想到叶未央从家中拿给他看的书―是一本纸张泛黄,边角残缺的《金粉世家》。 这是从于萍最重要的密码箱里拿出来的,里面有密密麻麻娟秀的笔记,扉页用小楷写着―连寒。 连寒,这是陈夕母亲的名字。 但这个母亲在他生命中,也只留下个名字。 可是,陈平却始终不曾忘,难道,这就是爱? 陈夕躺在床上,他想不明白。 看着窗外灿烂的阳光,他竟莫名地想要下场雨。 他的愁绪,不应用阳光来配景。 他打开了收音机的卡带槽,放进去一个卡带,合上后静静听着,仿佛窗外的景与他无关。 “...你在身边就是缘,缘分写在三生石上面...不懂怎么表现温柔的我们,还以为殉情,只是古老的传言...” 他静静听着歌。 很多人觉得,这首歌火起来是因为形式新颖,调子好听。 好像只有他自己,贪恋的是歌词里的缘分。 他拿起了手机,拨通了她的电话,当那头恬淡的声音传来时,他不说话,只是听着。 等到她要挂断电话时,他才轻道: “未央,遇见你,很幸运。” 对面缄默一会儿,小心翼翼地说: “你是不是吃错药了?” “没有!只是单纯想你了。” “神经病!” 她在那头挂了电话,揉散了头发,嘟起了嘴。 他在这边,也自顾自笑了笑。 高中生活啊,而且是与她在一起的高中生活...他隐约开始有点期待了。 “小夕,快来尝尝我做的家乡打卤面。” 听到陈平的话,他答应了一声,犹豫地看了一眼正在转着的卡带,而后将旋钮拧到最大,开着房门到了客厅。 陈平正好从厨房端了面出来,听到那边放着咬字不清的歌,问道: “这歌听得真费劲,你还喜欢听?” 陈夕自顾自吃着面条,没接话。 他又问道:“这歌叫什么?” 陈夕咽了口面条,回道: “江南” 陈平一下子似被触动了什么,呢喃道: “江南啊...” 他记起来,好像某年,他计划好了,一家三口以后就在江南安稳地生活... 他露出一丝苦笑,柔和地看着正拼命吃面的陈夕。 他觉得,等他再大一大,就送他走吧。长辈的恩怨,就该长辈去解决。 想到这,他似是不经意地问道: “小夕,你们班有没有个姓苏的同学。” 他清楚地看见,陈夕扒面条的手明显一颤。 接着,便放下了筷子,说道: “姓苏的有四个,两男两女。” 他惊讶道: “怎么这么多?!” 陈夕无所谓耸了耸肩。 “姓苏的本来就多,初中就班里还有五个姓谢的呢。” 他追问道: “那这四个人都叫什么?” “那我哪知道!” 他没了话,陈夕也放下碗筷回了屋。 关上房门,陈夕脸色一沉。 今天点名时,他虽记不住所有人的名字,但他肯定姓苏的只有一个苏望月。 冲刚才老爸继续追问的态度来看,他一定想问的,就是苏望月。 苏望月,苏望月... 陈夕嘴边重复着这个名字,突然有种不安全感,似乎他的一切被人看穿,而却对别人还一无所知。 收音机里还放着江南,他强迫自己冷静下来,顺手拿起桌上的语文书随便翻着,心里思考着苏望月的一举一动。 突然,他不停翻书的手停了下来。 停下的那页,印的是篇文言文。 开头第一句便是:壬戌之秋,七月既望... 七月既望,月望,望月。 他仔细看这页,赫然发现作者是苏轼,也姓苏,这就不大可能是巧合。 他脑海里浮出些印象。 好像叶远飞跟陈平喝酒时说过,有那么个人,以苏轼的文章来给晚辈起名... 而那人是谁,或许他忘了,或许压根没提。 他看向窗外,还是一片阳光灿烂,但照在身上,他却打了个冷战。 究竟有多少事,是他不知道的... ...... 老天爷的心情谁也猜不透。 昨天让你摔个大跟头,明天可能就让你捡到毛爷爷,这就是所谓的天意难测。 第二天陈夕早上醒来,就看到雨水扑拉扑拉地打在玻璃上。 见鬼! 明明昨天还是个大晴天,天气预报也没说有雨。 他略一思考,就赶紧起来洗漱,不敢耽误丝毫的时间。 这场雨来的太突然,加之今天第一天上课,难免不会出现堵车。 他刷牙的同时,给叶未央发了短信: “大懒虫,快起床,要不然迟到了!” 事情如他所想,他出门的时候雨势虽小,但车却比以往要多。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当他到学校旁的小卖铺时,才刚六点半,他觉得,自己差不多是第一个到的。 可事实击碎了他的预想。 当进到班内时,他发现教室的灯是亮着的,不下十个人在那里安安静静的自习。 能考进江宁最好的学校,除了少部分天资卓越之辈,大多数还是用功刻苦的人。 他找到自己座位,发现林昊还没来,前面的两个人也没来。 他索性也拿出本书看,心里却想着,等会儿得跟老师谈一谈座位的问题... “哥们早啊,这鸟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突然下雨了。” 陈夕把视线从教材上移开,见到林昊那张奸笑的脸。 他扫了眼教室,发现不知何时,教室里多了许多人,除了少数位子空着,大多数人都到了。 七点了,而他前面的两个人还没出现。 他从座位里掏出手机,拿起了伞向校门口走去。 这时雨势已经变大,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雾气将学校包围起来,能见度很低。 越靠近校门口,就见到越多的学生。 此时高一的校服还没发,陈夕穿的是一身黑衣,而校服偏偏是素白色。 如果这时从上帝视角来看,就能见到灰蒙蒙的背景中,铺着白色的洪流,而一个黑点逆着洪流前进,散发出坚不可摧的感觉。 他赶到了校门口,有些焦急地四处张望。 风带着雨水打湿了他的脸,但他似浑然不觉。 张望并未持续很久,他终于看见了熟悉的人―那个略显慌张的身影。 今天的叶未央穿着黑色运动裤,黑色女款夹克,与陈夕像极了情侣装。 可偏偏她撑着一个硕大的翠绿色的伞,给人一种不协调的美。 他迎了上去,叶未央有点嗔怒: “今早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你只发短信我怎么看得见!” 他连忙道歉,说自己粗心,她看他认错态度诚恳,莞尔一笑,赶紧让他带路去教室。 陈夕边走边道: “昨天不是来过一趟了吗,怎么还要我带路。” 她佯怒道: “女孩子路痴不行吗,你一个男子汉还纠结这些!” 他忙赔笑,两人就这么欢快地走向教室,无视了大雨和压抑的白色人群。 他此刻看这雨,都发觉有些顺眼。 这么大的雨,过后,会出现彩虹吧? 两人不知道的是,在他们身后不远处,苏望月正像个绅士一般,左手插兜,右手撑伞,跟在他们的后面。 他到的很早,只是一直在别处等着,等她进来,他才出现。 借助天气和人群,两人都没发现身后的他。 苏望月看着前方并肩而行的两人,心里莫名的有些不舒服,不过直视伞下的叶未央,他嘴角浮现了一丝笑意。 对某些人来说,他们迷恋的江南,可能并不是这块风土,而是存在于这方风土的人。 第八章 新秋初来谓人新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李风禾推开了教室门,见到的是所有人都在低头学习。 他很满意这片景象。在他看来,学习是一条最好的出路。 忽地,他皱了皱眉。 因为他看到最后一排有个男生,正咬着笔头,百无聊赖,而其旁边的则更加可恶,竟在埋头睡觉。 他不动声色,没有像其他老师上前制止,而是径直走上讲台,敲了敲台面,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过来。 “昨天时间太匆忙,有很多事没来得及细说...我这人不会讲大道理,也不愿讲大道理。我只希望你们能学习好,考上一个好大学...愿意学习的同学,我将尽我所能,不愿学习的同学,我也不强求...如果不出意外,我就是各位三年的班主任。” 他顿了顿,眼睛变得笑眯眯的,扫了一眼所有学生,接着道: “想必你们清楚,之所以能坐在这里,本身就证明现在的你们是最优秀的一部分人...我希望,未来你们还是!” 掌声雷动。 陈夕无精力地拍了两下手掌,却猛地听李风禾道: “我担任各位的数学老师,那个,陈夕同学,你暂时担任我的课代表吧...” 全班的眼神,都看向他,顿时让他有些尴尬不已。 他惊讶地抬起头,对上了李风禾那笑眯眯的眼神,心头莫名有些颤动。 他感到,李风禾的眼眶,好像一口深不见底的幽潭,能把整个人给吸进去。 不过,这好像又是幻觉。 李风禾有些卖萌般挠了挠后脑勺,拿起花名册扫了一眼,说道: “班里一共三十四个人,正好十七个男生,十七个女生。这样,我调一下座位” 陈夕放下了杂念,只知道重头戏来了。 他不可能明目张胆的说‘我要跟叶未央同桌’,那么,势必就得用计谋。 只见李风禾随意地将一些男男,女女的同桌打乱,重新组合。 林昊含情脉脉地看着陈夕,一脸的舍不得。 他强忍住想揍他的冲动,静静地等待着,终于听到了李风禾对自己的安排: “陈夕,你坐到第四排,跟那位女同学坐一起。” 这时,他轻道: “老师,我视力不好,换到第三排可以吗?” 李风禾略微一愣,看了看,而后答应: “那你就到第三排吧。” 他露出了得逞的微笑,乖乖坐到了第三排仅空着的位置上。 李风禾继续调着座位,调到最后,他刚想把最后的女孩调到第三排时,忽然意识到了什么。 他扭头,瞅了眼新被任命的课代表,心里略一思索,不由叹道: 好强的逻辑! 其实一切并不复杂。 陈夕昨天已经确认了班里人数和性别比例,之后,他暗中记下座位顺序。 经过推演后,发现只有第三排和最后一排有非男女同桌的现象。 而第一次排座,教师基本都会按原来格局,根据学生的身高,年龄大小来重新排位。 他和林昊都是男的,而苏望月明显比叶未央高太多,所以,他和叶未央必然都是会被调位的人,根据上面的选择标准,只要他抢到第三排,就几乎是与叶未央同桌了。 可惜,李风禾不知怎的,就想通了这一切。 于是,他接着道: “这位女同学,你去跟王宇坐一起,许文彧,你过来跟坐第三排。” 陈夕不可置信地嘴巴微张,想说些什么,却看见一个带着圆镜片的高瘦女生,带着书本过来坐下。 他心里哀叹一声。 林昊早上告诉他,五班中考排名,男生第一是王宇,亦是昨天最先和林昊到教室的学生,而女生第一名,就是许文彧。 苏望月在那边冷冷看着,见到陈夕扑克脸一下子崩溃,他有种说不出的开心。 殊不知,他嘴角不经意露出带有弧度的笑,倒是让他的女同桌看呆了。 好帅!这个文静的女生心里暗道。 ...... 总算排好了座位,陈夕回头朝叶未央看去,却与林昊哀怨的眼神再次对上,吓得他赶紧装作认真看书。 随手一翻,竟翻到了昨天折页的赤壁赋。 他不动声色地将目光投向苏望月,却见他正与周围几人谈笑风生,和煦文雅。 收回了目光,他默默思考—苏望月与陈平有什么关系,而他与苏望月又有什么关系。 正当思索时,忽听许文彧在旁冷淡道: “陈夕同学,班主任让你在第一节课前去取数学资料。” 他顺而无心答句‘知道了’,然而身体却没有丝毫的动作。 许文彧转头,看这个有些坏学生特征的同桌,瞪了他一眼,却不想陈夕头不抬的道: “本来就戴着眼镜,还瞪眼,把眼球放那么大不觉得吓人吗?” 她只觉得呼吸急促,却没再说话。 跟流氓讲道理是没用的。 她如此想到。 显然,可怜的陈夕已经被女学霸,归类到了流氓上。 叶未央所在的方向一直很安静,而林昊那边却是炸开了锅。 不知道因为什么,林昊和她同桌吵了起来。 虽然他同桌长得文文弱弱,而且个子也不高,可吵起架来竟丝毫不让须眉,像一只泼辣的辣椒。 大狗熊样子的林昊,竟被像小母鸡的同桌,训斥的没有反击之力,跑到陈夕这儿诉苦。 他扶额,有些头疼,只能带林昊一起去取卷子。 从班里到办公室的路上,只听林昊一直抱怨: “我也没做什么,谁叫她自己的名字不好好写,我看那两个字就是天天,谁知道念夭夭...”“然后呢?” 陈夕有些好奇地问道。 这一问,林昊也有些不好意思,扭捏说道: “然后我就说我叫林日天....” “......” 陈夕一脸黑线,默不作声,心里却道: “不做死,就不会死!” 进到办公室后,取了卷子,李风禾挥手让林昊先回去,单独拉他到走廊,笑问: “你是不是跟叶未央之前认识啊?” 他毕恭毕敬解释道: “是的,我们两家家长是好友,从小一起长大。” “青梅竹马啊...” 李风禾若有深意地答了句,接着道: “我也没什么别的意思,只是希望你不要耽误学习。” 他神色恭敬答道: “知道了,老师。” 李风禾笑着让他回去,看着他越走越远,笑意却更加浓厚。 而陈夕脸上虽还挂着恭敬之色,眼神里闪烁的却是桀骜。 回到教室,却见叶未央与苏望月有说有笑。 他顿时有些不爽,与苏望月的眼神冷冷对上。 他不再隐藏,眼神里充满着警告之意。 而苏望月却平静如水,好似什么都与他无关。 陈夕冷哼一声,感觉有些棘手。 不知为何,他已然将苏望月放在了敌人的位置上。 苏望月回过头,看着笑得温婉的叶未央,他忽然有种失落。 这个笑靥如花的女孩子,为什么会属于那个桀骜不羁的小子呢? ...... 陈夕将卷子发给每个人,逢人都露出人畜无害的微笑,学苏望月,化身一个纯净的大男孩。 他默默观察每个人,从其身上寻求新鲜的信息。 结果很令他开心。 因为他发现,没有比苏望月更让他讨厌的人。 他为这个事实感到高兴,回到座位后,脸上不自觉浮现出了傻笑。 旁边的许文彧冲他冷冷瞥了一眼,仿佛在嘲讽他精神有问题。 他感受到了那抹眼神,却不由笑地更剧烈。 叶未央看见他笑的开心,有些莫名其妙,拢了下头发,暗想: 这货脑子瓦特了。 苏望月也见到了这个笑,略一思索,微微皱起眉头。 林昊和陈夭夭还在争吵不休,不,应该说林昊被批判的毫无还手之力。 当第一节课的老师推门而入时,吵闹的教室才瞬间安静下来。 带着些庐州腔调的老师,清了清嗓子,喊道: “上课!” 全班站了起来,齐声回道: “老师好!” 每个人回忆里,应该都有这么一幕。 明明当时习以为常,可十年二十年后再翻出,就会情不自禁地一声轻叹— 这一幕,是什么时候远去的呢? 而此刻坐在教室里的这些人,还和从前的,或者以后的我们一样。 无论聪明的,平庸的,无论未来他们有多大改变...现在的他们就是高中生。 一张张青春的脸庞,一声声富有活力的话语。 新人已来,新秋已在。 从阴沉落雨的早上,到放晴的下午,高中的第一天悠然的逝去。 伴着放学铃声,披着淡淡的余晖,学生从教学楼鱼贯而出。 五班内的人几乎都走尽,只剩陈夕和苏望月两人值日。 叶未央本想留一会儿,跟陈夕一起走,却见他眨了眨眼睛。 她会意的点了点头,独自离开。 苏望月看到了两人的交流,表情微变。 此时正是日月交替的时候,残存的红光透过窗,将他高瘦的身影拉长。 一片安静。 教室的前后门紧关,灯也被关掉,他一丝不苟地擦着黑板,而陈夕,则在后面,冷冷看着他。 明明两人相距不到十步,却让人有种隔着两个世界的错觉。 “我肯定我之前没见过你,但你一定认识我。” 陈夕淡淡地抛出一句,让他擦拭的手顿了下,转而继续。 他既没承认,也没否认,不发一言。 他擦了一遍又一遍,仿佛这是世界上最有意义的事情。 见他没回答,陈夕也没多做纠缠,拎起了包走出去,在教室门口停了下,说道: “你知道,我想守护什么,所以,不要试图去破坏。” 也没管他听不听得懂,陈夕就这么潇洒离去,再一看,已是出现在操场上。 他收起了板擦,走到了窗边,平静地看着窗外那渐渐远去的桀骜身影,仅存的残霞映着他如水的脸色。 不要去破坏?不,我从未想去破坏什么。 只是,你想要守护的,我也想守护看看... 第九章 这夜这景这青春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正午的阳光照得人心生烦躁,零四年的秋老虎应景而来。 转眼开学已经三周,今天又到了周五。 江外食堂。 陈夕端着小碗,静静啜着冰凉的酸梅汤,而坐在对面的林昊端着铁盘,拼命地将饭菜塞进嘴里,好像盘子里是难见的珍馐。 正值午饭时间,食堂里挤满了人,叽叽喳喳的声音不绝于耳,无端的让人烦躁。 陈夕斜眼瞅着林昊,有些不明白这货胃口为什么这么好。 这么热的天,他跟个没事人似的,丝毫没影响到胃口。 而看了看自己的餐盘,好像吃了还不到一半。 他突然有了点小嫉妒。毕竟,能吃也是福。 忽然,林昊从白米饭中抬起了头,直愣愣盯着他。 像一头饿狼,看见了美食—可那眼神绝对不是冲着食物。 陈夕被他盯得有些发毛,可转而若有所思。 他猛地站了起来,回头看去,只见许文彧带着叶未央,陈夭夭缓缓走来。 三人脚上统一穿着发亮的黑高跟,穿着蕾丝白短裙,露出了白皙修长的美腿。 黑色的女性T恤衫,更将凹凸有致的身材体现的刚好,平添了几分妩媚。 相比周围清一色的白校服,这无疑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看着款款走来的三人,陈夕有些头疼的扶额。 他忽然记起来,昨天早上许文彧放下身段求他帮个忙,说今天中午有事找他。 而他当时忙着补抄作业,听了个大概,就随口应了下来,现在看来,他好像做出了个错误的决定。 ...... 每隔一年九月的第三个周五,就是江外的艺术节汇报演出日。 这作为江外的传统,已存在十多年。 从这天下午开始,学生就已经没课,可以享受个闲适的午后,然后等着晚上七点的汇报晚会。到时候各级领导,学校家长,当着领导的家长...都会来看这场演出。 这也是江外作为江宁第一高中的文化底蕴。 其实这与高一并没有多大关系。 因为这个活动从上个期末结束后,就开始准备。主力军一般都是现届的高二高三,初来乍到的高一们都还在适应环境,哪有什么机会彩排报演。 可凡事都有例外,今年叶未央她们三人的节目就被选上了。 选上的原因很简单,新颖。 她们三个没表演什么传统歌舞,反而连唱带跳的来了首最近很火的superstar。不输原唱三人组的美貌,加上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让审核老师觉得尺度有点大,但偏偏吸引住了当时在场的校长。 最终,成功入选。 而悲催的陈夕,被安排了她们‘经纪人’的任务。 说的好听些叫经纪人,说的不好听,就是勤杂工。 “陈夕,看来你也吃完饭了,那我们走吧。” 许文彧似带戏谑意的道。 今天的她没带古板的框架眼镜,露出了被遮住的姣好面庞,明明才十六岁,却清丽的不像话。 可陈夕现在面对她,丝毫没产生美感,只是感觉嗓子里像卡了个苍蝇。 他瞪了眼叶未央,想让她帮忙说些什么,可她却一如既往地冷艳,收下了陈夕的眼神,开口道: “你答应了还不快跟来,再不去场地准备,我们就没时间了!” 闻言,他只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 瞥了眼林昊,却见他傻傻地盯着可爱又有些妖娆的陈夭夭,就差流下哈喇子了。 陈夕哀叹一声,道: “说吧,女王大人们,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 叶未央扑哧一笑,随即意识到什么,转而变回冷艳的神色,缓缓道: “首先,你需要把我们的演出服带到大礼堂,然后,帮我们准备好水,再问好最后的彩排时间...” “行了,姑奶奶,我先帮你们把衣服拿过去吧...” 迎着无数学长羡慕嫉妒恨的眼光,他昂首出了食堂,好像身后是三个红粉骷髅。林昊在后边大叫: “夕爷!等我呀!有好事一起啊!” 三女看到陈夕笔直的身影,听到这句话后,突然诡异地晃了晃,像是受了不轻内伤,不由相视一笑。 ...... 夕阳从天窗落下,将厚重的大礼堂铺上迷人的色彩,淡淡的晚风从吹起帘子,送走了燥热。 林昊像个大狗熊,四肢张开的躺在长条椅上。 他看了眼缓缓喝着水的陈夕,不禁问道: “大哥,你怎么还站的住?咱可忙活了一下午啊,学生会那帮孙子真把咱当苦力了,哎呦,我这胳膊都感觉不是自己的了...” 陈夕静静听他抱怨,冷冷抛出一句: “中午是谁那么积极?” 一听这话,林昊来了精神,鲤鱼打挺地从椅子上坐起来。 “不过我真没想到,她们三个这么带劲。” 陈夕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他反应过来,解释道: “带劲,东北话,就是说她们太牛了...哎,你说,平常看她们也就是觉得漂亮,可一换衣服,这一打扮,哎呦,我感觉我的魂都要被吸进去了...” “......” “欸,你说夭夭,怎么那么可爱,班长也带劲,至于叶未央...” 林昊顿了下,接着脱口道: “夕爷,你有福了!” 陈夕刚喝了口水,听到这句话,就呛了出来。 他弯腰,对上林昊那不怀好意的眼神,慌张地放下水瓶,向后台快步走去。 真是见鬼,他怎么看出来的... 林昊看着狼狈的陈夕,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容。 小子,天天摆个僵尸脸,也就给叶未央有个笑容,还装作普通同学,当我瞎啊! ...... 溜达到后台,见到的都是忙碌布景的学生老师,他感觉拥挤,看了眼时间,约莫着自己也该吃口饭。 于是左转右转地走过后台,开了后门,顿时感到微风拂面,带来种说不清的舒服。 后门对着是一块小场地,竖着栅栏,得绕着礼堂转一圈,才能去到外边。 但他却看到,有好多乐器摆放在水泥地上—小提琴,大提琴,电子琴,琵琶,二胡...分明的摆在那里,还有一根长笛,放在谱架上,显得有些落寞。 向周围看了一眼,竟没发现有人。 他略带好奇上前,扫了眼乐谱,轻轻一哼,竟发现是他熟悉的曲子。 他再一瞥,就看到大提琴箱子旁,有根略显破旧的笛子。 应该是用破了的吧,他心想。 于是,他终究没忍住手痒,拿起了那根笛子,用湿巾擦拭一遍,确认了笛子没坏,就对着乐谱吹起来。 清脆的笛音,骤然响起。 他越吹越熟,索性不看谱子,刚一抬眼,却发现二楼窗户探出来好几个脑袋,正惊讶的看着他。 笛声戛然而止。 他放下了笛子,有点不知所措,却听上面有人喊道: “同学,不好意思,麻烦你上来一下可以吗?” 他折身,上了二楼。 刚一从扶梯露头,一个学生就迫不及待地将他拉进了小排练室。 看着屋子里的七八个人,他竟然能认得个大概,尤其是窗边的那学生,如若他没记错,应该是开学典礼上发言的学生会会长,曹勇。 曹勇看着他,带着略高的姿态,叹了口气,将情绪慢慢酝酿出来。 陈夕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不禁鄙视,明明就是个学生,偏要装领导的排头。 只听充满磁性的声音响起: “同学,我就长话短说了,这次文艺表演的压轴节目,就是由我们这些人组成的合奏...但是担当要任的吹长笛的同学,由于他坚持带病排练,中午发烧实在太厉害,已经被家长带去医院了。我们现在一筹莫展,毕竟这么短的时间,很难找到一个既会吹笛子,又熟悉这曲子的人...可是,我刚才听你吹这曲子,丝毫没有停顿,你是不是练过很多遍?” 陈夕眼神闪过一丝轻蔑,恰好低下头来掩饰,淡淡回道: “我看过作者在紫禁城音乐会的视频,练过很多次。” 曹勇终于绷不住脸,涌现了兴奋的神色。 真是天助我也,他怎么知道我们在模仿那场音乐会。 他再要开口,以为胸有成竹时,不曾想,对面这个看起来清瘦的学弟,一句话让他如坠冰窖。 “学长,我现在低烧很难受,能让我先去休息了吗?” 曹勇脸上浮现的笑容凝结,周围人也是如此。 本以为这是上天派来的救星,谁想转眼就成空。 而且他给的理由实在难以推翻。 你们上午让一个发烧的人走了,难道晚上就换一个发烧的人上台? 至于低烧?这病症除了本人和医生,在场没人能断定是否是真的,哪怕他们真有精力去验证,只怕黄花菜都凉了。 陈夕见一屋子都安静了,伪装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慢慢后退。 曹勇正想再说些什么,却又不知怎么说,不由陷入沉默。 也就在这时,一道温润的声音响起: “不好意思,会长,我没找到会吹《夜莺》的学生。” 陈夕转过身,定住。 他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人,露出了不自然的表情。 那人同时有些诧异,会在这儿看见他。 瞅了眼曹勇的沉思状,以及其他人的颓废色,他突然想到叶未央提过的事,下意识说道:“你会吹夜莺?” 好敏捷的洞察力。 陈夕暗叹,脸上却不动声色,没接话。 倒是曹勇见事情似乎有了转机,连忙把前因后果简短说了遍,最后询问道: “...望月,你跟这同学,很要好?” 这人自然是苏望月。 只见他露出了一丝苦笑,沉默片刻,便请陈夕去了楼下。 一群人只能趴在窗口,看两人说了什么,奈何声音太小,根本听不清。 不多时,就见苏望月招手,请大家下来赶紧排练。 众人顿时喜上眉梢,纷纷下楼,至于低烧什么的,则被自动忽略。 曹勇刚想问问什么情况,就得了个不要多问的眼神,便不再纠缠,赶紧组织起人彩排。 除了他们自己,没人知道,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 不过,曹勇有直觉,能让陈夕毫不犹豫地答应他们,苏望月肯定开出了不一般的条件。 而陈夕站在谱架前,死死盯着那个优雅地像贵族的男子。 苏望月若有感应的回头,两人对视,皆是微笑。 可惜,这笑却有些寒冷。 第十章 这夜这景这青春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夜色悄然降临在六朝古都,点点星光洒在燕京东路。 路灯,车灯,霓虹灯,给江外校园围出了一个绚丽的围墙,人流涌动,闹声处处。 校门口各式各样的车走走停停,形形色色的人进出学校,甚至有些车故意停在大门口,车主嚣张地想停在校内。 不用多想,这肯定是某位土老板或者暴发户,用如今的词,就是土豪。 而穿着短袖的门卫,则不停恳求他们挪车,却无疑助长了他们的气焰。 有些人,就是通过一种炫耀的方式,来突出自己的优越感。 而在不远处的十字路口,低调地停下了一辆黑色的奥迪A6,车虽不是顶尖,但其上挂着南O开头的车牌,却非同寻常。 从车上先跳下来的一个粉妆玉琢的小姑娘,精致的小脸尽是清纯,活脱脱的美人胚子,时尚的工装裤,让她穿出了俏皮的意味。 接着下车的是一位年轻少妇,约莫二十五六岁的模样,穿着职场装,白衬衫,黑裙子,头发挽起梳在脑后,画着淡妆,美艳动人。 这二人,若不是年长女子打扮有几分风韵,旁人还真分不清是到底姐妹还是母女。 小姑娘像个兔子,转眼就蹦蹦跳跳出好几步。 女人无奈地哒哒踏着高跟鞋,三步变两步追上了她,紧紧握住她的手,才安下心来。 两人挤进了人群,小姑娘一马当先,跑进了校内,用稚嫩的声音喊着: “妈妈,你快点过来啊!” 女人终于挤进大门,原本的发型略有些凌乱,两缕秀发垂在面庞,添上了几分诱人的味道。 她一面盯着小姑娘,一面拿出手机,拨通号码道: “...萍,我们到了,就在校门口的花台边...好,我们在这里等着。” 挂断了电话,看着面前的活泼的孩子,她露出浅浅的笑容,好像这就是她的全世界。 不多时,一个穿着翠绿连衣裙的人出现在她们面前。 不是别人,正是叶未央的母亲,于萍。 小姑娘见到她,开心地扑上前,甜甜地喊道: “于阿姨,你都两周没来看人家了。” 于萍宠溺地揉了揉小女孩的头发,蹲下来,对上小女孩明亮的眼睛道: “霜儿,今晚我就把你未央姐姐和陈夕哥哥带给你看,好不好?” 小姑娘雀跃起来。 而她母亲闻言,也露出些不同的神色,将散开的发归入耳鬓。 这女人名叫李兰兰,是于萍超过十五年的闺蜜,同时,也是苏望月的母亲。 小姑娘自然是苏望月的妹妹,名字取自苏东坡的《江城子》— 苏如霜。 ...... 距开场二十分钟。 陆陆续续,观众席开始变得拥挤,后台也渐渐安分下来,每一个人都在互相加油打气。 而叶未央则似笑非笑地看着面前低头的陈夕,女王气质尽显无疑。 旁边的林昊哄着陈夭夭,不时哀怨地瞅向陈夕。 气氛有些凝固。 谁都看得出,她们心情不好,而且,她们生气也是情有可原。 明明两个男生只说去休息下,结果之后两个多小时不见了踪影,害得她们都没个人帮忙看着私人物品,不知道有多尴尬。 偏偏这两个混蛋,都不接电话,直到刚刚才跑过来认罪。 林昊只觉得内心是崩溃的。 陈夕闪了后就再没见到人,他原本以为他是去吃饭了,可谁知道,一个小时过去了,他人还是不知所踪。 而自己受三女命令,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满校园找人。 他又哪里知道,陈夕一直就在他咫尺之地的后台呢? 就这样,他从天暗找到天黑,无功而返回来,却被陈夭夭当出气筒。 若按照他的脾性,应该是直接转身就走,不受这鸟气。 可是,他现在已经被陈夭夭迷住了,莫说对他发脾气,就是揍他,怕也是心里乐开了花。 陈夕反倒没多少紧张,尽管把头低垂,像个犯错的孩子,但忍不住露出的笑容,却被许文彧捕捉到。 她心中一叹,看看还板着脸的叶未央,莫名有些羡慕起他们。 “未央,夭夭,马上就要开演了,我看他们也不是故意玩消失的,还是原谅他们吧。” 陈夭夭虽然有点小脾气,却懂得分寸。 听到许文彧的话,立即停住了话头,美美地整理了下黑色短裙,换上了高跟鞋,看着一脸谄媚笑容的林昊,装作恶狠狠道: “待会儿不来献花,你就死定了!” 叶未央也起了身,没说一句话,但留下一道眼神射向陈夕,包含着千万重意思。 陈夕无辜地露了白牙,一副无辜模样。 目送着她们走出排练室,他伸了下腰,对着落地镜,打了个哈欠,回头不好意思道: “林昊,我想,我也需要个助手了...只能麻烦你,替我买束献给叶未央的花了。” 林昊呆呆地立在旁边,没反应过来什么情况。 等陈夕简短地将事情叙述之后,他开心地笑了出来,忙道: “一束花哪够,我还得再买一束,到时候我第一个给你献花。” 这时,倒是陈夕有点疑惑。 他本以为林昊会暴跳如雷,可没想到他那么开心,他刚想说些抱歉的话,就听林昊接着道:“哈哈,没想到文艺晚会压轴节目的男一号,竟然是我哥们...” 哥们。 尽管这个词在南方并不常用,但其含义却弥足珍贵。 陈夕感觉心脏好像被什么触动,没有说谢谢,只是拍了下林昊的肩,背对他,边走边道:“那我就去排练了,万事拜托你了。” 顿了下,接着掷地有声道: “哥们儿。” ...... 七点,大礼堂座无虚席,上下两层,声音喧哗。 这次邀请到不少家长来,其中小部分被安排在二层的中央处。 除却有身份地位的家长之外,还有就是孩子在这台晚会上露了脸的,所以学校给他们提供了最好视野的座位。 而李兰兰和于萍就坐在这里。 这里是二楼中央的最前排,也是全场视角最好的地方。 苏如霜坐在两人之间,活泼的性格,加上伶俐的表现,让她俘获了四周家长的心,刚听她调皮地说完‘怎么还不开始’,灯火通明的礼堂,就在话音刚落的刹那,顿时暗了下来。 她吐了吐舌头,看着所有灯光都聚焦在舞台上,努力让自己脚尖高一点,好看清表演。 照例,校长致辞后,一个个节目,就走马观灯般呈现在舞台上— 有几人表演小品,讲述校园生活,逗得大家哈哈直乐。 有两人耍着双节棍,哼哼哈嘿。 有诗朗诵,歌颂青春;有英文歌曲,我心永恒。 有人弹着吉他,来一段许巍曾经的惆怅。 苏如霜饶有趣味地看着,兴奋地不停鼓掌,咯咯直笑,周围的家长看她这副模样,只觉得要比台上的小品还要更有趣些。 掌声一波接着一波,气氛完全被带了起来。 转眼十一个节目过去,此刻在后台的三女,手握着手,一起深呼吸。 无论之前表现的如何淡定,但站在台前,还是紧张了起来。 “...非常感谢高三五班同学们带来的诗朗诵,接下来,同样也是五班同学的表演,不过,这这可是高一的小学妹...让我们掌声有请由高一五班叶未央,许文彧,陈夭夭带来的,superstar!” 大幕拉开,三人走到了台中央,在七彩的灯光中,踏着节奏,跳了起来,清凉性感的造型,惹得台下一阵阵不停的欢呼。 “...笑就歌颂,一皱眉头就心痛...你要往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 舞台上只有三人,完美地走着位置,唱着轻快的歌谣,不停摆出几个性感造型,干冰适时的喷发,惹得大批的男生羞涩地向台上献花。 林昊瞅准机会,冲上来放下两束花,叶未央微楞,但是音乐没停,不能大意,只得继续舞动身体,带着全场的节奏... 于萍此时脸色并不好看。 她压根没想到女儿会表演这样的节目。 思想偏传统的她,看着女儿大庭广众的跳热舞,强忍住没把她拉下来的冲动...现在她只庆幸,今天叶远飞有事没来,否则以她对自己老公的了解,他真的可能暴走。 李兰兰看她脸色愈来愈青,笑道: “萍,现在这叫时尚,你这老思想该换换新了。” 苏如霜道同时似无意道: “阿姨,未央姐跳的舞真好看,我能跟她学吗?” 听到这句话,于萍脸色才稍稍好看些,她强迫自己转换头脑,看着底下兴奋的男生。 其实,这么吸引男人,也算魅力? ...... 一首唱尽,三人完美收场。 谢幕时,台下掌声似乎能挑开房顶盖,三人下了台,脸上都有着激动,她们演出成功了! 林昊恰好在此时出现,陈夭夭激动下给了他个大大的拥抱,叶未央则下意识朝四周看了看,却没发现陈夕。 他见状忙道: “陈夕怕打扰你们发挥,所以刚才没说...总之,他也得上台表演,而且是压轴节目,刚才他已经换完了装,所以没法上台给你献花。” 三女微愕,尤其是叶未央,露出了古怪神色,却是满满的不信。 他会上台表演节目? ...... 后台,所有设备乐器,已经准备就绪。 倒数第二个节目也进了尾声,工作人员就等着把各个乐器放到应有的位置。 说来也巧,陈夕的身材竟与住院的那位师哥差不多。 所以,他穿着这演出服,异常相衬,没有丝毫的违和。 演出服是件白底长衫,用黑金线沿全身绣出了条栩栩如生的飞龙。 当曹勇第一眼看到他换上这服装,也是不由赞叹,好一个俊杰! 最后的表演人员,半西装,半中装,乐器也是中西皆有,正是要突出中西合璧的意味来。 而苏望月就是一身西装,笔挺的不像话,整个人如童话书里走出来的王子,散发出无尽的优雅。 所有人都在沉默,等着上台,而那两人,似乎都把对方当空气。 “...下面,有请各位欣赏今晚最后一个节目,由校学生会带来的合奏,夜莺!” 大幕缓缓拉开,众人上前致礼。 陈夕走上了小圆台,苏望月则在钢琴前坐下。 随着指挥的手落下,他拿起了长笛,缓缓吹奏起来。 清婉的音符顿时飞过全场,使每个人为之感触。 钢琴声随之响起,配着笛音,在场的观众,好像真处在那么一片皎洁的竹林里,静静听着夜莺对他们歌唱。 苏如霜站了起来,看着台上那风华绝代的白衫少年,感觉自己好像沉沦进去。 而站在台下的叶未央,也不禁听得有些痴了,似是默契,陈夕好像能感受到她,将音调吹得如此委婉动人,犹如凤求凰般清丽。 钢琴声则带着点点的忧伤,在这清丽中徘徊。 苏望月侧身对着观众,修长的十指上下舞动。 他感到,台下好多女生,都被他感染到,那么,那个人,是否也能感受到,他琴音里藏的深意呢? 伴着小提琴,大提琴,二胡等等声音的响起,却更衬托出笛音和琴音的婉转动人。 众人好像看到,一只既孤傲又不失温和的夜莺,在对他们高歌,温润着他们的心田。 ...... 再美的花,终究也有凋谢之时。 随着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全场一片安静,似乎每人还陶醉在这优美的意境中。 直到致谢词说起,惊天动地的掌声才纷至沓来,众人鞠躬后下了台,到大幕合上后,掌声还没停歇。 他们回到了排练室,众人都忍不住欢呼起来,这对他们来说太不容易了。 曹勇紧紧握着陈夕的手,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陈夕笑了笑,向所有人都道了感谢,连说有事,不能参加聚餐,而曹勇则大方应允,却没料到前脚陈夕刚走,后脚苏望月抱了声歉也追了出去。 旁边拉小提琴姑娘小声道: “...会长,他俩关系绝不一般。” 曹勇似是反应过来什么,而后给了她一个爆栗。 真是的,小姑娘家家,一天也不看些正经书。 ...... 此时已经散场,陈夕冲到了校门口,看着四散的人堆,掏出手机,正想给叶未央打电话,却被苏望月轻拍肩膀。 “跟我走吧。” ...... 校门口花台,叶未央坐在那里,好奇地看着苏如霜,苏如霜也好奇看着她。 正在两人互相对视时,她听见了独属的脚步声,抬头见陈夕和苏望月一起走来。 幸亏路灯不是那么亮,两人也换上了校服,要不然激动的女学生可会包围上来。 苏如霜一看到陈夕,欢快跑上前,站在陈夕面前,优雅地伸出了手,说道: “小夕哥好,我是如霜。” 旁边苏望月刚露出的笑脸,顿时僵住。 陈夕半蹲,正对苏如霜,笑道: “看来我的魅力还挺大,小美女看见我就不理你哥哥了。” 后面的李兰兰听到这句话,倒是若有所思。 她只告诉了苏望月,她们在这儿,却并没提苏如霜来了。 苏望月不知道,陈夕自然也不知道。 所以,他仅听个名,为何就能确定苏如霜是苏望月的妹妹? 苏如霜也同样没想到,她身份那么快就被“曝光”,她惊讶地指着苏望月道: “你怎么知道我哥是他?” 陈夕笑道: “秘密。” 接着他又对李兰兰问候道: “这位是李兰兰阿姨吧,初次见面,我是陈夕。” 闻言,李兰兰只感觉,她搞得神秘登场,好像没什么用。 这个孩子,好像有能洞穿一切秘密的能力。 于萍见气氛尴尬,忙道: “都别在这里站着了,两个孩子表演完那么累了...先去吃饭,边吃边说。” 陈夕对苏望月做了个请的动作,让他先行。 苏望月牵着苏如霜走在前面。 对这个漠视老哥的小姑娘,苏望月只觉无奈。 为什么自己喜欢的女性,偏偏都喜欢这人? 叶未央稍落后于其他人,低声问陈夕: “怎么知道那是苏望月的妹妹?” 只听一句幽幽的回答: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叶未央有些不明所以,继续追问,陈夕恢复了本色,回道: “自己想喽。” 叶未央闻言,立刻就是粉拳轻捶。 苏望月偷偷看着后面打闹的两人,心里有些不是滋味,看了眼妹妹,发现她脸上露出些不符年纪的笑容。 好久以后,苏望月才找到能解释那笑容的一句— “若我嫁你,铺十里夏花入场。若你娶她,一切作陪嫁何妨?” 第十一章 当时只道是寻常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文化节落幕那天算起,已经过去了整整五天。 校园内渐渐恢复了平静,但不时还能看见,有女生聚在一起小声的讨论,那天吹长笛的男生,是哪班的哪个人。 不过这一切似乎与陈夕都没多大关系。 他在那晚之后,又变得默默无闻起来。 相较于苏望月,他在班级的表现一直略显黯淡。学习他不积极,体育他不积极,艺术他不积极...就连熟悉他的叶未央,也有些困惑。 明明他懂的很多,可为何不愿表现呢? 这天下午两点,正是一天中最疲倦之时。尽管窗户全开,却没招来一点微风,大片的阳光铺满了整个教室。 而此时上的是政治课,近五十岁的老师干巴巴读着教材,从讲台一眼望去,有一大片人倒在桌子上。 陈夕右手握笔,左手拄着下巴,看似在听讲,实际上不然。 他脑子里想的,是上周五的处处不寻常。 上周五的晚餐,吃的不说没滋没味,也是没什么可细细道来的。 当陈夕见到李兰兰的第一眼,他就能肯定,她就是那照片里的第三人。 照片是夹在那本《金粉世家》尾页中的,尽管画面是黑白,尽管画面上的人都穿着朴素的棉衣,但,这丝毫没办法掩盖印于其上三位女子的美丽。 照片背后,赫然是一行被岁月晕散的钢笔字—和连寒,李兰兰在1987的广州。 陈夕是认得于萍的。 尽管过去二十多年,脸能有变化,但气质却很难改变...于萍就是照片最右的女子。 只不过剩下两个人,他不知道哪个是李兰兰,哪个是他母亲。 直到见到李兰兰时,他才解开了疑惑。 如果说于萍只能算徐娘半老的话,那么,李兰兰却几乎没有变化。 好像造物主偏爱这个女人,二十多年不过在她脸上轻轻划了下,苏如霜如此高的颜值,恐怕大半是遗传自李兰兰。 而当他直接喊她李兰兰阿姨时,她竟只是微楞,甚至当他一下子判断出,苏如霜是苏望月的妹妹时,她都仅仅有小小的惊讶。 正常人在短时间内,连续遇上两个想不明白的事时,十有八九会向抛出这个问题的人发问,更何况那人还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 可她没有。 从始至终,她只用一种平静到极致的笑容,看着他。 这样的人,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神经大条—很明显她并不是。那么另一种可能就是,她心里自有算计,发生的事并没有逃出她的掌握范围。 吃饭时,陈夕多次用言语试探,而令他惊讶的是,李兰兰好像能看穿他的想法。 整个饭局,也就只有苏如霜活跃气氛,话题似乎没走出过家常小事,至于连寒这个人,更是从未提及,苏望月的反应也很反常,几乎全程缄默。 而送他回家的路上,于萍则一直闭着眼,陈夕也不敢贸然探问。 回到家后,陈平反应更是诡异。 他能感受出来,无论其如何努力掩饰,但还是流露出担忧的意思来。 ...... 陈夕揉了揉脑袋,只感觉一阵头疼。 连寒,这个他名义上的母亲,到底关联着什么事情? 他用手挡了下阳光,瞅了下周围,发现已经睡倒了一大片人,正刚想趴下眯上一会儿,就听一声带着苏北口音的提问: “叶未央,读一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他闻言,顿时来了精神,斜眼瞅着后排站起的叶未央。只感觉,听到她的声音,自己的疲倦感好像消了大半。 她面无表情地将内容读完,坐下时,下意识向左前方投去目光,正好与陈夕双目相对。 她不由俏脸一红,连忙把政治书竖起来,好像怕被人发现似的。 坐在她旁边的王宇推了下眼镜,露出了个不解的神情。 陈夕收回了目光,终究趴在了桌子上,眼皮不由自主的慢慢合上。 许文彧放下了笔,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转头观察着静静趴在桌子上的陈夕。 长长的睫毛,干净的短发,不算俊美却有棱角的脸庞。 她忽然觉得,这人好像没那么讨厌。 苏望月在后排静静翻着书,好似他全身心都沉浸在书里,可不时飞出的眼神,却出卖了他的心不在焉。 他像是不经意道: “同桌,现在讲到哪一页了?” 语气温柔但不阴柔,让听的人如沐春风。 听到这话的陆柔嘉,怯生生的答道:“第...第二十七页。” 头同时深深垂下,不敢与这位校草直视—尽管现在还没这个词。 苏望月修长的手指翻过书页,脑子里却在想,为何那个人的眼神,从没落在我身上? 还没有风路过窗口,还有细水长流。 老师仍在台上不知疲倦地讲着,底下安安静静,可却没多少人在听。 熟悉的一幕,不知在多少年后会变得陌生。 此时的他们,没意识到这也算一种珍贵,可能大部分人此刻想的是,什么时候放学。 不知多少年后,不用再上学的他们,回看这一幕,这些人又能生出多少感慨。 ...... 在昏昏沉沉,半梦半醒间,一个下午就这么过去。 十六点四十分,最后一堂课的下课铃声,如约响起。 李风禾推门而入,看到的是一群跃跃欲动的男生,他有些苦恼,因为他即将宣布,一个对他们来说不怎么好的消息。 按照校历,今天是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三,明天将是九月的最后一天,也是校一年一度的运动会。 这群年轻的学生们,正摩拳擦掌,想要大放光彩。 可惜,他刚收到消息,明天全天有雨。 这个雨,并非寻常意义的蒙蒙细雨,而是大如圆珠的倾盆大雨。 好端端的,谁也没料到会出现这么恶劣的天气,今天也只是闷热,哪能看不出风雨将至的迹象? 不过既然市教育局下发了命令,那么不止他们学校,明天全江宁中小学的运动会,都要叫停。 他走上讲台,用委婉且忧郁的语气简明道: “明天因为天气原因,运动会取消了。” 他刚一说完,下面叽叽喳喳的声音,顿时消散。 教室陷入了诡异的宁静,转而开始更加喧闹起来。 毕竟这几天,大家为了运动会上了不少的心,这么说取消就取消,众人心里自然不平衡。 李风禾等到稍静些,又淡淡道: “这是市里下达的命令,我们也没法做主。” 他敲了敲讲台,扫过全班人,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你们十一放假回来,就要进行月考,我觉得,大家的心思,还是放在学习上为好。” 学生们安静无声,大部分脸上却多多少少带着颓废之色。 李风禾突然露出了狡黠的眼神,接着道: “鉴于明天有大雨,所以,不只是运动会暂停,明天你们同时也会放假!—连着国庆一起!” 一阵欢呼声骤然响起。 尽管没了运动会,还是很遗憾,不过能多放一天假,倒是令人十分开心,不少人都已经开始商议,十一到底去哪儿玩比较好呢? 随着李风禾的一句十一快乐,他们九月份的校园生活拉下了帷幕。 陈夕背着包,走出教学楼的大门,远眺天边红的像火的晚霞,心里暗想: 这实在不像有暴雨的前景。 他静静地站在大理石柱子旁,看着一个个人从他眼前走过,抿唇,如老僧坐定。 终于,他看见了叶未央提着一大包东西出来,眼里闪过了一丝亮色。他走上去,没说话,直接将大袋子接过,同时将她的书包卸下。 叶未央面无表情,一切那么自然。 就像丈夫去接下班的妻子,帮她拿皮包一样简单。 两人无话,行至校门口,他知道,在不远的拐角处,叶家的司机就在那等着。 陈夕如常走过去,打开了后座门,把大袋子放在脚垫上,将书包放在后座右方,将正中间的大史努比玩偶摆正—那是他去年送她的生日礼物。 他满意地看了看,然后从车里钻了出来,对她做了个请的动作,她优雅坐了进去,看他轻把门合上,转头对开车的严正笑了笑,嘱咐他慢点开。 奔驰缓缓启动,慢慢驶出了燕京东路。 严正透过后视镜,看着那个还摆着手的少年,不可察觉地笑了笑。 叶未央抱着大史努比,似有些困了,靠着它渐渐打起了盹,说不出的安稳,两条柳叶眉,慢慢舒展开来。 尽管她天天有人来接,可陈夕除了极特殊的情况,一般不会搭车,相反,叶未央倒是陪他坐了好几次的公交。 车子停在红灯处,严正喝了口乌龙茶—这是陈夕前两天刚送给他的。 他看了眼渐睡熟的叶未央,又想到了那个小子,一时竟觉得,他们那么般配。 陈夕站了很久,直到看不见车子,才走到公交车站,买了两个烤红薯,满意地回家。 一开家门,红烧鱼的味道扑面而来。 他把红薯放在桌上,听陈平在厨房道: “...小夕回来了,饭马上好,今天这么热,快先去洗个澡。” 他应了声,匆匆冲了个凉水澡。 ...... 晚饭过后,天色渐暗,稀稀疏疏的小雨落了下来。 父子俩关好门窗,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啃着红薯。 他渐觉有些困意,转而回房休息,听陈平像个老妈子絮叨道: “晚上睡觉别蹬被子,小心着凉...” 他无所谓地应答着,关上了房门,看着窗外的落雨,思绪一时发散。 他想,十年后再下雨之时,他会在哪个地方,和谁一起看呢? ...... 现在的他不知道的是,十年后的雨与十年前没什么两样。 而十年后的某个雨夜,却有人站在窗前,静静吟诵着一首诗—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第十二章 烟花微凉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朝阳东出,树叶尖的露珠,折射出了七彩的光晕,微风带着腥甜的气息扑面,让人感到丝丝冷意。 经历了持续一天的暴雨后,古老的江宁城又一次迎来了曙光。 零四年国庆节清晨,晴空万里。 陈夕站在阳台上,披着件黑色外套,呆呆地看大爷溜狗,看大妈买早点,看三三两两的人进了门又出了门。 他觉得他需要去想很多事。 为什么陈平答应一起去山庄游玩,现在又不去?为什么他很少参加叶家人的活动,却从不阻拦自己去?为什么自己每次回来,他都有一种遮掩不住的复杂神情?为什么自己的生母远在法国,却从没回来看过他,好似人间蒸发... 为什么?为什么! 他只觉得哪怕榨干脑汁,也想不明白这些问题。 每个人的反应很正常,可每个人的反应又不那么正常。 有时候,他会催眠自己说是神经太敏感了,可事实告诉他,并不是。一定有很重要的事情,他并不知道。 房间里的陈平,正打开小旅行箱,做最后的检查。 叶远飞在江宁市郊新投资开发了一座旅游山庄,恰逢国庆,就提议带着两个孩子来一次三天的小旅行。 看看山,玩玩水,吃吃正宗河鲜,尽情享受下这江南美景。 而陈平本来答应一起去,可现在又找借口,不得不坚守在岗位上。 对此陈夕嗤之以鼻,这招数他不知用了多少次。 说是排班,八成是他自己主动要求的。 ...... 两人吃完早餐后,就这样无言地对坐着。 陈平分明能感受到,这小子在生自己的气。 他点燃根烟,美美地抽上几口,让对面的陈夕忍不住道: “大清早少抽烟,对身体能有什么好处!” 他听罢,忙把烟灰缸拿来,慌乱地将烟捻死,像做错了事的孩子。 他看着面前带几分帅气的小伙子,见他一脸怒气。 他忽地想起来,好像十六年前,他新婚的第一天早上,那个人也是这般神态,说的也是这句话。 想到此处,他眼睛竟微微湿润了,而同时,手机的铃声恰好响起。 他忙站起来,边接电话,边抚平情绪。 陈夕并未觉出异常。 他听到对话内容,便知严正已经开车来到楼下,接着,他提起了行李箱,推开门就要下楼。 就在楼梯口,他听到后边陈平喊了句: “小夕!” 他一愣,回头见陈平微笑道: “好好玩,钱不够就跟我打电话要,玩的开心点!” 他点了点头,提着行李箱下了楼。 陈平略带不舍地从窗边看他上了车,扬长而去,心中感觉空落落的。 他暗道: “小寒,再过两年,我就能让你看到,我们的儿子是多么优秀。” 而被看做优秀的陈夕,正坐在车上,若有所思。 严正笑问: “没睡醒?” 他摇了摇头。 他是在想,刚才陈平的眼神,竟是难得的温柔啊。 父爱如山,它不会渗透到点点滴滴,但可能一句话,便能代表全部的心意。 ...... 叶远飞开设的旅游山庄,在江宁所辖的高纯县内,从陈夕家所在的古楼区出发,近乎要横跨大半个江宁。 所以,尽管他不到八点就出发,可到达时,还是将近十点。 当下车的一刹那,陈夕只感觉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环顾四周,一片山清水秀。 虽然此时是秋季,却仍给人以美感―泛红的枫叶,耳边的秋风,好一个秋高气爽! 他四处走动了下,发现他们正处在半山腰的停车场。 周围停了不少的车子,都有序的停布,好几条路连着此地,从其中某一条望去,还能清楚地看见山下的风光。 陈夕正陶醉于眼前的景色,忽地听严正笑吟吟说道: “...这风景先不急着看,还是先上去吧...刚刚我才发现,那丫头发了四五个短信里,怕是着急了...” 那丫头自然是指叶未央。 严正想看看他脸上的害羞表情,可令其失望的是,陈夕听后竟面不变色。 他自觉有些幼稚,忙用手一指,率先大踏步走去。 陈夕顺着那方向一看,只见是一片恢弘的建筑群。 高达十几层的酒店,按照不同的区域,错落有致的排布着,建筑群本身就依山而建,再加上风格独特,竟让人感到其与山水融为一体。 走了约莫有五六分钟,就渐渐汇上了大股人流。 周围不再是瑟瑟秋景,反而有些像是来参加庙会。 再十多分钟后,他们终于到了山庄大门前。 一座两层楼高的气拱桥气派地矗立,地上飘散着红色的鞭炮纸,四周人声涌动,大鼓声阵阵,好不热闹。 陈夕就这么默默地跟着严正走了进去。 服务人员好似都认得严正,任谁见他都是点头示礼,他也微笑回应。 陈夕此时跟在身后,却有些不自在。 一来这里人太多了些,二来,他感觉那些人好像把他当成了严正的儿子。 直到进了装饰考究的电梯,他更加感到有压力。 以前他对叶远飞财富的认识,还仅仅限于新闻和他人的描述,而当今天他亲眼目睹,他才终于意识到,这究竟是多么的富有。 无形间,一道墙横亘在了他和叶未央之间。 落魄骑士和高贵公主的爱情?恐怕他连骑士都算不上,顶多算个平民。 ...... 不多时,严正领着他到了一个房间门前,说道: “未央就在里边,叶董那还有客人需要接待,暂时不能陪你了,祝你玩的开心...” 说罢,便转身离开。 门口处,陈夕听到里面竟有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很悦耳,很熟悉,但绝不是叶未央的声音。 他有些忐忑地按了门铃。 里面顿时安静下来,接着有脚步声过来,开门的一瞬,他的嘴角瞬间有些抽搐。 因为他看见了一张特别温和的脸,一张极其俊秀的脸,不过,这张脸的主人却是苏望月。 他一瞬间明白了什么,默默地拖着行李走进房间,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 他看见叶未央和苏如霜大小两人,正盘腿坐在沙发上,而苏望月关上门后,也寻个位置坐了下来,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一时间房间的气氛显得十分诡异。 苏如霜首先反应过来,忙对陈夕招手,道: “小夕哥,不到一周又见面了,有没有想我?” 陈夕脸上表情没绷住,露出了笑容,习惯性地翘起二郎腿。 “这么可爱的小妹妹,我怎么可能不想呢?” 话头一挑开,接下来就是苏如霜和陈夕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叶未央也开始搭话,慢慢的,就又变成两个女生叽叽喳喳。 两个男生也有一搭没一搭地扯些没营养的话题。 无非是作业写了多少,老师上课有没有意思等等诸如此类的话。 苏如霜忽地停住了话头,抬头看了看挂表,雀跃道: “...该吃午饭了,老哥你带着小夕哥去放行李,然后赶快过来...” 几人起了身,陆续走到门口。 陈夕给叶未央一记询问的眼色,换来的是她无辜的表情,显然她似乎也不知道,为何苏望月兄妹会在这里。 等到两女走远,苏望月带着陈夕向客房区走去。 他低声说道: “我以为你会问我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只听陈夕在后面淡淡回道: “想问,可问完又没什么意义...我又不能赶你走,所以何必要问?” 不多时,两人到了房间前,苏望月掏出了房卡,说道: “我就住在你左边,夜里有事可以找我。” 陈夕没搭话,心里却想着,鬼才夜里去找你! ...... 午饭吃的是自助餐,在零四年这倒是刚刚兴起。 叶远飞依旧没露面,不过李兰兰和于萍倒是都出现,同两个女孩子有说有笑,两个男生反倒是被冷落了下来。 用餐场地是在酒店C区,隔着玻璃能看到一小块人工水池,和漫无边际的青山。 所以,有人在室外坐,有人在室内坐,而陈夕他们就是坐在室内的玻璃旁。 虽然以两个女人的身份来说,可以有些特权,但两人心有默契地都没使用。 这就可怜了两个男生,只能排着长队,去拿烤肉和海鲜。 陈夕正排着巴西烤翅,百无聊赖地往右一看,见不远桌三个男人让人感到有些奇怪。 一个人正大口吃肉,把桌子弄得一片狼藉,一个只自顾自地喝着闷酒,最后一个人,则吃着水果,却不时向他正前方向偷瞄...关键是三人竟没有交流,跟四周热火朝天的氛围显得格格不入。 他笑了笑,还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带着一盘酥香的烤翅回去,苏如霜率先甜甜地取走一个。 陈夕看着小丫头精致的面容,不由心中感叹,这长大了绝对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儿。 并且,她还没有大小姐的毛病。 就拿这烤翅来说,她每次都会拿一个,说明她很喜欢吃,可她又没有一次拿好几个。 其实,按照年纪来说,她就算全拿走,桌上也没人会说她的不是。 可她没这么做,她一定要让大家都吃到,而不是自己独吞。 这一点,叶未央在十岁时都做不到,想当年,她要遇见好吃的,那是能吃多少算多少... 想到这,陈夕不由一笑。 苏如霜抬头,好奇地眨了眨大眼睛,他为了掩饰,忙站起来,推说去打饮料。 就在这起身的刹那,他忽然感觉到些许不对。 他朝右边看去,发现自己恰好能看见,刚才那三个奇怪男人的桌子。 现在那张桌子已经清空,人显然已走多时,可他却隐隐有些不安。 想到刚才默默吃水果的男子,他有些忐忑。 但愿是自己想多了... 第十三章 烟花微凉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吃过午饭,一行人略懒散地向休息厅走去,李兰兰和于萍手挽手走在最前边,后边跟着的是并肩而行的苏望月和叶未央,陈夕反而走在最后,左手臂被苏如霜紧紧拉着。 听着她哼着不知名的曲调,好像一只黄鹂就在耳旁。 然而,却并没轻松的感觉,他目光紧紧锁定在前面那几人身上,忽然产生了很奇妙的感觉。 按理说,以自己的身份,是基本不可能接触到这些人的。 然而现实却是,他与他们很熟络,没有阶级或门第的隔阂。 他知道,这很大一部分,是托他那位素未谋面的母亲的福。 可这种感觉,又让他难受―明明跟自己有关的事,他却什么都不知道。 拐过水榭,就能看到一个池塘,水里锦鲤游泳,水上飞鸟栖息。 一行人在此驻足观景,他像是不经意地问道: “阿姨,我妈...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并没点名道姓哪位阿姨,不过,他看到,于萍面色忽地一变,身子还颤动了一下,而李兰兰则面如秋水,古井无波。 只见她开口道: “你妈啊,有点像长不大的孩子,又像天上的仙女。” 陈夕有点丈二摸不着头脑。 他感到李兰兰好像答非所问,不过,她没给他再次提问的机会,就和于萍带着两个女孩子就去做spa。 只见叶未央转头做了个鬼脸,陈夕会心一笑― 这是他们的约定,如果心烦什么事,就做个鬼脸去缓解。 看着她们走远,他才意识到,苏望月还在旁边。 看着眼前这张脸,他还是很讨厌,转身反走,只当他是空气。 苏望月脸色略显窘迫,急忙赶上他,试探问道: “我还以为,你想问我些什么?” 陈夕似笑非笑回道: “我应该问什么呢?” 其实问什么,两人都心知肚明。 关于这三家的事,苏望月显然比陈夕了解的多,不过,陈夕却从未发问。 就像玩扑克,你手里有一手好牌,可别人根本不让你出,饶是苏望月,也有些沉不住气。 他自嘲似地笑了笑,没接陈夕的话茬,转而又问: “那现在去干什么?” 陈夕不耐烦地回道: “回房,补觉!” 只留下一个冷漠的背影,大步离开,而背后的苏望月,却一如寻常的平和。 ...... 风情总在秦淮岸。 这里的秦淮,不纯粹是秦淮河岸。 秦淮更像是江宁的一个代号,代表着千年来沉淀的南朝风流。 陈夕此刻站在落地窗边,看着天色慢慢漆黑,远处的镇子出现了交错的灯光。 他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陈平当年选择定居江宁。 论经济,它不如淞沪市,甚至连省内的姑苏市都要强于它,可这六朝古都,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依然能在此时展现出万家灯火,这就是千年的底蕴。 这一刻,他突然胸中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 十六岁的心,认同了一点―他是江宁人。 不是户口那么浅显的东西,而是心灵上的根基。 适时的门铃声响起,他径直走过去开了门,入目的是一大一小两张漂亮的容颜。 叶未央见到里面没开灯,昏暗一片,忙问道: “还没睡醒吗?...我妈叫你去吃饭。” 他这才反应过来没开灯,忙按下开关。 苏如霜趁此跑进房间。 灯亮的瞬间,她看到的是一片整洁―除了椅子有挪动痕迹外,其他的一切都保持着原样。 她惊讶问道: “小夕哥,老哥说你在睡觉啊。” 陈夕笑了笑: “是啊,只不过我睡得是睁眼觉,做的是白日梦。” 苏如霜顿时笑起来,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叶未央仿佛没听见他的话。 对于他的耍赖行径,她领教的不是一两天了。而且她也知道,陈夕有长时间发呆的习惯。 她靠着门框,双手环胸,冷冷看了他一眼。 陈夕顿时心领神会,笑道: “霜儿,快一起去吃饭吧,要不然他们该着急了。” 苏如霜灵动地转了转眼睛,乖乖走出门去。 她刚才发现了他们无声的交流―为何给人感觉,他们竟像多年夫妻一般默契... ...... 晚饭在A区三楼的包间里举行。 当陈夕看到包间门上的名字,不由暗叹一口气。 只见牌子上黑底烫金,龙飞凤舞的题着四个大字―浮光跃金。 这出自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但用在这里,不免让人感觉有些不伦不类。 好像一个暴发户,非要强装风雅一般。 摇了摇头,他推门而入。 进去的第一眼,就看到了叶远飞,还有许久没见的叶长乐一家。 此刻的叶长乐,正一幅小女儿家样子,坐在苏望月旁边。 他暗想,叶长乐是九三年生日,苏如霜则是九四年。 明明只差一岁,可无论从样貌,身高,穿着打扮来看,叶长乐都显得比苏如霜大了三四岁。 而她挨着苏望月坐,自然苏如霜就挨着陈夕坐,叶未央则坐在两个男生中间,对面是几个大人。 叶远飞一边招呼,一边留意对面的这几个孩子。 他看见陈夕不时地转动圆盘,而转过去的,偏偏都是女儿喜欢的菜,而苏望月则看似无意,实则却细心地帮女儿续水。 他默默咂了口酒,眼神有些迷离。 尽管他心里已意属陈夕做其的女婿,可一切都是能变化的。 他未没信过什么狗屁爱情,只有利益才能保障幸福。 李兰兰带着微笑,眼神忽地与叶长乐对上,却发现她有些害羞的闪避。 她笑意更浓,感觉这几个小家伙真的很有意思。 当然,她最关注的还是那个透着锋芒的小伙子。 其实于萍早该看出来,这气质就是与他妈一个模子里刻出来。 她真的很好奇,当连寒看到这么大的儿子出现在面前时,究竟会有什么反应。 ...... 一顿饭就这么各怀心思的结束。 陈夕正打算直接回房间,却被叶未央拉住了袖子,听她小声道: “晚上八点在广场上有烟花礼,一定要过来。” 说完,便加快脚步逃离。 陈夕顿时感觉有些头大。 他第一次来这儿,所谓的广场他根本不知道在哪儿,而且,与其吹风受凉,在房间里看烟花岂不是更好? 只不过这些问题他都没来得及问,人家就已经走远了。 不经意回头一看,苏望月脸上挂着礼节性的淡淡笑容,正应付着含羞的叶长乐。 他不由哂然一笑,看来这君子也不是那么好装的。 见状,他满怀恶意地走过去,轻道: “苏望月,听说今晚八点有烟花礼,不如带长乐去看看怎么样?” 未等苏望月回答,他就加快脚步向电梯走去。 苏望月看着陈夕幸灾乐祸的背影,只觉得这人怎么突然这么幼稚,可看着旁边带期许的脸,他却笑不起来了。 ...... 晚上七点五十,陈夕终于找到了所谓的广场。 地方不大,处于半山腰,离停车场不远。 与其说是一个广场,更不如说是一个观景亭群。 头上繁星点点,脚下树影摇动,山水间的风拂过台面,带来一股刺骨的冰凉。 四周除了工作人员,倒没有什么人。 这时他感到裤兜一震,掏出手机看到的是叶未央的信息―让他沿着小道到上面的四角亭去。 他眺望,视线内果然有个亭子,上面似有人影。 他一下子有些不放心。 毕竟现在是晚上,而且周围人又不多,一个女孩子待在那里很不安全。 想到这,他不由加快脚步,变成了小跑,沿着小路向亭子奔过去。 ...... 两三分钟后,当他看到亭里人时,不由一怔― 黑色的连衣裙裁出诱人的曲线,雪白的长腿吸引着视线,冷艳的面容施着淡妆,一头长发飘散在脑后,她就这样站在亭边,用迷人的眼神,凝望着他。 他没说话,默默地将手里有些颠簸出来的热奶茶,放到她手里,然后脱下了自己的外套,直接披在她身上。 叶未央有些愣住。 他看到陈夕眼里只有温柔,而无热情,仿佛她是他一生的珍宝。 感受手心传来的温暖,她反而不知道说些什么。 就在此时,一朵烟花嚯地腾空,闪动着绚丽的光芒。 陈夕突然笑了出来,忍不住道: “是不是等着我的表白?” 她一下子有些脸红,不知是害羞还是烟火辉映。 她原本以为,这么浪漫的时刻,他一定会忍不住告白。 如每个少女幻想的一样,她也希望听到甜蜜的情话。 可惜,跟她之前忐忑地想了好多画面不同,万万没想到会是现在这样。 她不知怎么回答。 烟花越放越多,整片天空都透着迷人的色彩。 她略恼怒,想转身离去,就当什么没发生过。 刚迈出一步,就感觉一双手把她拉进怀里,嘴边忽然贴上了另一双唇。 她看到的是陈夕的脸颊,蓦地感到牙关被撬开,一条舌头不安分的在自己嘴里躁动,整个人如被电击一般。 两人都吻地那么生涩,吻地那么忘情。 一朵朵烟花在周围,开了谢,谢了开,她略一用力,只听得一声闷哼,接着口中涌出了鲜血的滋味。 陈夕抬起头,痛地咧了咧嘴,吐出口血水。 她莫名地笑出来。 她感觉自己好像爱情电影看多了。 初吻哪有电影里那么美好,起码此刻他脸上的表情,写不出美好两个字。 看到她露出了笑容,陈夕感到很满足,一瞬间心里充满了温暖。 笑过后,她开口道: “你这算是表白吗?” 他略带轻佻回答道: “不算,我只是向我女朋友索取一个男朋友该有的权利。” 她羞道: “我可还没答应你...不过,先试用你一下吧,要是不满意,我会把你辞退的!” 他搂住了她的肩,低声在她耳边道: “我会用尽一生来证明,最爱你的人只会是我。” 说罢,他就带着她向山庄走去,彼时,身后万千烟花盛开。 ...... 事实证明,男人说的百分之九十九情话,都是不靠谱的。 而往往那如魔咒般,一语成谶的那百分之一,却总充斥着,离离合合。 第十四章 惊变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时间如流沙,或快或慢,终会从手上流逝。 零四年十月四日,正是这趟行程结束之日。 夕阳的余晖爬上玻璃窗,高脚杯的清水折散了晚霞。 又一桌晚宴,倒也是客尽主欢。 由于叶长乐一家先行离去,所以这次桌上并没有几个人。 苏望月在没了叶长乐的场合,却是大方潇洒了几分。 值得一提的是,李兰兰倒是喝了一杯红酒,这好像是陈夕第一次看她喝酒。 ...... 饭吃的并不慢,约莫半个小时就已经散席。 叶远飞早已安排好,专门送他们回家。 遗憾的是,叶未央今天并不回去。 而陈夕约好了明早要跟陈平去个地方,所以,这对儿刚确定恋情的男女,不得不暂时分离。 晚七时,酒店正门前。 陈夕拖着行李箱,背对身后的叶未央,笑着摆了摆手,跟着另一个司机向停车场走去。 于萍看着身旁一脸不舍的女儿,眼神有些复杂。 她忽地发现,事情好像在错误的方向上,越走越远。 而可怕的是,她对此竟无能为力。 从酒店大门到停车场有两条道路,一条是小道,从山林穿过;一条是大道,可让车行。 他来时走的便是小道,而现在,他则沿着大道走。 天已漆黑,道边的路灯射出黄色的光,落在地面却显得暗淡。 道上没什么行人,只有司机和他,一前一后,默默走着。 入耳的只有风吹树林的沙沙声,还有行李箱与地面接触的摩擦声。 眼看着不远处就是停车场,还显得年轻的司机,回头笑笑,询问是否要去趟卫生间。 他刚想说些什么,正要开口,忽地听到玻璃碎裂的声音。 他正疑惑,停了脚步,箱子摩擦地面的声音,同时静止,耳边就只剩了风声。 也就在同时,一阵巨大的爆鸣声忽地响起,仿佛鞭炮在耳旁一下子被点燃。 他在瞬间,只觉得脑袋一下子受到了重击,嗡嗡作响。 本来黯淡的前方,忽地一下火光涌动,一条火舌腾空而起。 尽管还没感受到热浪的扑袭,但眼前的景还是给他深深的刺激。 司机已经瘫坐在地,而这时,他却异常的冷静。 从眼前的情形看,停车场那边肯定发生了变故。 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不清楚。 有可能是汽车出事,或者什么炸掉,但也有可能是人为的事故。 他回想刚才听到的玻璃碎裂声,内心深处感到这不像是偶然。 那么,若真有重大的变故发生,山庄里就不一定安全了。 如今之策,就是尽快逃离这里,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这些思虑,短短几秒内在他的脑海里成形。 他看了眼还坐在地上的的司机,将行李箱推到他身边,接着深吸了口气,用尽力气沿着大路,向山下狂奔而去。 风在他耳旁掠过,有些刺痛,他一下子担心起了叶未央。 如果真出了什么事,她,还能安全吗? ...... 正在他沿着主道狂奔之时,一辆金杯面包车,从他旁边驶过。 两者交际,不过一瞬。 但就这一瞬,他便断定了这辆车一定有问题。 从刚刚的爆炸声起,到现在不过两三分钟。 怎么就在这个时候,会有一辆车冲下山呢?而且这车窗上还贴着单向膜,根本看不到车内的情况。 他有一种不安的感觉。 他明白,山脚下的出入口,因为他们要离去,此时正大开。 也就是说,这辆车会无阻碍地离开山庄,扬长而去。 他能做的,只是记住这辆车的车牌号。 一眨眼,车子消失在了他的视线中。 他已将车牌号键入手机中,虽然他并不知道,这到底有什么用。 ...... 当他很快冲出山庄后,瘫倒在一根电线杆下时,距爆鸣已经过去十多分钟。 他首先喘着粗气,拨通了那个他牵挂的号码,直到听到熟悉的声音传来,才叹了口气。 手机那端的叶未央倒是很诧异,短短几句话交流,他确信了山庄很稳定。 这样一来,他一下子感觉自己有点神经质了。 自己像个死狗似地坐在这,弄不好,会让那个本要送他的司机,把他划到神经病的范围内。 既然叶未央说一切安好,就说明这应该只是一个意外事件。 他忙将刚才发生的事,简明扼要地说完,并嘱咐她赶紧去通知叶远飞。 她的语气变得有些焦急,让他赶紧回山庄去。 他思索片刻,没给出肯定的回答,只说要保持电话畅通。 挂了电话后,他又忙给陈平打去电话,避重就轻地说了说,告诉他自己明天不能回去了。 对面没多说什么,只是一再嘱咐他多加小心。 他不知道的是,当他挂断电话时,陈平所露出的担忧的表情。 ...... 打完这两通电话后,他才感觉到安心许多。 两条腿呈八字伸在前方,汗水顺着脸颊流了下来,他朝山上望去,只见山腰处略泛红,看来火势,已经得到了控制。 不一会儿,只见两辆消防车冲上山去,不远处的入口处,也已摆上了栅木。 风吹冷他的汗,他打了个激灵。 多事之秋。 不过,这个情况也打消了他回去的想法。 现在他们理应忙的焦头烂额,自己还是不要回去添乱为好。 想到这,他紧了紧上衣,很庆幸自己一直随身带着钱包和手机。 他漫无目的地沿着大道走,想寻一家旅店住上一晚。 ........ 高纯县名为江宁的后花园,其中大小村镇,星罗棋布。 他快步走了将二十多分钟,就看见了一家旅店。 跟老板娘用江宁话交流几句,掏出身份证,成功地开了个房间。 他接了水龙头的水,咕嘟咕嘟喝了几口,脑子里却想着事情。 此时已快八点,夜已深。 他拿起手机,仔细看着之前记的车牌号。 不知为何,他总觉得那辆车太过于诡异。 他转而来到院子里,与正在烧水的阿伯攀谈起来,聊聊四周的情况,聊聊高纯县。 阿伯好像是一个智能地图,一句句的,就使其对周围环境勾出了一个轮廓。 当他帮阿伯提水而入时,询问道: “阿伯,大约一个钟头前,您看没看过一台面包车经过?” 老伯不假思索道: “是有那么一台,好像是往春熙镇方向开了...镇子就在背后,十几分钟路程的事儿。” 他笑着点点头,和老伯一起进了旅店。 ...... 次日一早,他就离开了旅店。 天虽已亮,可大道上几分钟也看不见一辆车。 时间刚过六点,这么早,他反倒是不着急回山庄去。 他向旅店背后看去,只见数支白雾升起,想起昨晚阿伯的话,有些鬼使神差的,他就往春熙镇方向走去。 十多分钟后,他拐进了小镇。 青石板的街,灰白的墙,鳞次栉比的黛瓦。 江南水乡的感觉,迎面而来,耳边有着的,尽是乡音的交谈声。 他四处走着,发现这镇子竟是四通八达,好几个出口方向,对的都是公路,还有河流半绕,小舟航行。 虽是地处偏僻,可并不落后。 他走进一家早茶店,坐在了有些年头的长板凳上,点了一碗热汤面,一屉蟹黄小笼。 高纯产蟹,而初秋正是蟹肥之时。 小笼从蒸笼台上抽出,白白的,散发着热气,令人食欲大开。 当热气迎上有些冰凉的脸,好像刺激到了什么。 他忽然思索出一丝不寻常。 按理说,昨晚山庄起火,这并不是件小事,所以,昨夜应该是个繁忙之夜。 可是,除了两辆消防车外,就再没见过什么车子上山。 而且,诺大的度假山庄,总应有些游客会受到惊吓。 或昨晚,或今早,他们应该会选择离开。 而陈夕沿着走的公路,是市内到山庄的唯一路线,现在却冷清的可怕。 他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一下子看到了平静下的暗潮涌动。 昨夜一定发生了什么,甚至说,发生的问题,达到了叱咤南浙商场的叶远飞,也无法解决的地步。 思及此,他狼吞虎咽地吃完,准备出门回山庄。 在踏出门槛的时候,一个带着口罩的男子与他擦肩而过。 他本没在意,可后面小二的喊声,竟说那人竟要了十屉包子。 这声喊声,让他又有些在意起来。 有很多时候,敏锐和神经质只有一线之差。 站在堂口,他默默看刚才的男人拎着一大袋包子出来,他总感觉,这个身形似曾相识... 去他妈的理智! 他现在有些焦躁,眉头紧皱,两眼死盯着那个背影。 鬼使神差的,他竟轻手轻脚地跟在后面,像个跟踪狂。 他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可能只是纯粹的妄想,大概发疯了吧。 就这样,他跟着那男人,不知不觉走到了镇子的偏僻之处。 他悄悄跟在其后面,眼看身边的人越来越少。 他内心存在的恐惧,在此时被放大了许多。 他反而冷静了下来,顿住了脚步,看着那人向公路边走去,而这条公路,正与山庄门口那条,正是两个分支。 那男人站在道边,陈夕在他后边不远处。 一阵风吹过,那男人摘下口罩,像是要透透气。 不经意间,那男人正好与他双目相对。 陈夕看到的,是一张瘦削的,布满沧桑的脸。 那人很是和善地冲陈夕笑了笑,他下意识点头回应。 既然被人家看见,他便也不再打算跟着。 正当他转头欲走时,一辆金杯面包车从远至近,停在了那男子面前。 面包车车身充斥灰尘,像是从泥土路而来,正侧面玻璃都贴着单向膜,让人看不见里面的景象。 而最重要的是,它的车牌号,是陈夕无比熟悉的! 没错,这就是昨天从山庄冲下的那辆! 男人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正待上去。 也就在此时,陈夕加速跑到了车旁,以最大的力气拉动车厢的门。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一念,仅仅是一念。 一念之间,地狱和天堂,就能瞬间颠倒。 第十五章 惊变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零四年十月五日晨,江宁,金陵华侨墓园。 陈平静静地站在一座墓前,擦去了墓碑上的灰尘,摆下一盘煮好的虾,又掏出了一小瓶烈酒。 他就这样席地而坐,默不作声。 风吹着树叶沙沙的响,他指尖拂过碑上几个鲜艳的金字―妹连寒立。 从这碑落下的第二年,无论刮风下雨,十月五日这天,总有两个人,早晚分别来拜祭。 陈平是其中一人。 而今天,他本打算带陈夕来,改变年年只有两人祭奠的情况。 遗憾的是,无论是陈夕,或是那人,今年今日,都没法过来了。 他眼神渐渐呆了,仿佛回到了当初。 看了眼阴沉沉的天,他喃喃道: “要下雨了。” ...... 上午十点,栖凤山庄。 此时酒店的顶层已经封锁,叶远飞坐在办公室的真皮椅上,脸色阴沉的能滴出水来。 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适时地推门而进,身上带着上位者不怒自威的气息。 他很自然地在其对面坐下,两手手指自然环绕在胸前,淡淡道: “我想,你似乎应该给我个解释。” 叶远飞讥笑,站起身有些愤怒道: “解释?你让我解释什么?你们护卫工作出了问题,难道让我担责吗?!” “你不必这么暴躁,要是最后,真出现了我们都不想看到的结果...总要有人担责。” 听到这句话,叶远飞一下子颓坐下来,点了根烟,不再说话。 那人也没有再讲的兴趣,站起身,向门外走去,好像来的并没什么意义。 当他走到门口时,听见了身后略带怨毒的声音: “苏洛,有些事,不是时间可以抹去的。” 他转身,死死地盯着叶远飞,面颊一瞬间的抽搐,然后头也不回的摔门而出。 ...... 西区,C905房间。 于萍愣愣地坐在床上,一脸沉闷,而叶未央则静静地站在窗前,不知在想些什么。 浓浓的阴云遮挡了阳光,不分明的雾气让人感受不到时间的推移。 于萍抬起了头,诡异地看着叶未央,似乎无法理解,女儿为何这么冷静。 她们现在名义上是在受警方保护,可实际上,已经是被软禁。 昨晚突如其来的变故,使一切都乱了套。 这层楼,这座酒店,乃至整个山庄,已经无形间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囚笼。 她却在此时,露出了云淡风轻的微笑,好像一切如常。 因为她想起,昨晚自己发出的最后一条短信,内容是以叶远飞的名义,让陈夕早上自己回家。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无论这个漩涡到底要席卷多少人,起码他应该不会被波及。 于萍看着露出笑容的女儿,却感觉有些害怕。 现在家里的主心骨不在身旁,而叶未央又是这样... 明明房间内不冷,可她还是扯住了被子,往身上盖了盖。 ...... 天色渐渐暗淡,光慢慢消失,转眼一天又快过去。 寒鸦停在枝杈上,看着落叶一片片被风吹了去,路灯黯淡,阴沉沉的白霜攀附了窗。 它怪叫了声,扑着翅膀,在四周盘旋,像一团阴霾飘在上空,驱散不掉。 中央会议室,此时密密麻麻的坐满了人。 一百多平的地方,竟还略显得拥挤,两名持枪武警正把守着门,不让无关人等靠近。 樱桃红的实木桌上摆满了茶水,俱已没了热气。 十几位身着警服的人坐在桌前―县公安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刑警大队队长,指挥中心科长等纯警局的领导班子,都在此地,还有几位市里的高官也一并列席。 每人脸上都写着疲惫。 电动窗帘缓缓拉上,灯光随之消失,投影仪将图像投在白幕上。 这时不少人看向位于上首第一位的人,只见他面无表情,仿佛只是旁听观众一般。 县刑警大队队长刘伟站起身,有些紧张地看向那人,见他点了点头,便对在场或坐或立的几十位警察敬了个礼,手指指向投影仪,开口道: “请各位容我再复述一下案情。” “...昨日晚七时左右,栖凤山庄停车场发生极其恶劣的纵火绑架案。罪犯使用自制的燃烧玻璃瓶丢向空地,造成爆炸与火灾,趁乱企图绑架李兰兰,苏望月,苏如霜三位受害者。由于受害人的抵抗和贴身警方的保护,罪犯并未完全得逞...受害人李兰兰,苏望月受轻伤,但年仅十岁的苏如霜,还是被凶犯绑走,现在下落不明。” 他顿了顿,瞥了眼还是面部表情的那男人,接着道: “受害人李兰兰系市局苏副局长的妻子,其余两人是苏局长的儿子和女儿。根据苏局长提供的线索,酒店监控,还有民警们的走访调查,现在可以确定,这是一起针对我们公安的恶劣报复案。” 苏洛,苏局长,此刻平淡的表情终于松动。 当他看到投影里女儿的照片时,手牢牢地攥紧,脸上表情复杂,那是一种怕失去的恐惧。 屏幕上的图片再次改变,出现的是一张瘦削的中年男子的脸。 “...犯罪嫌疑人薛明,庐州市人,曾在零一年因妨害公务罪入狱一年,出狱后无稳定工作,靠打零工生活,其兄薛清九五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后在零一年查实为误判,但其因心脏病已于九九年病逝,而当时负责薛清案件的警官正是...” 他抬起头,看了一眼下面,接着道: “正是苏洛局长。” 下面窃窃私语声响起,刘队长只能岔开道: “...根据酒店人员排查名单显示,薛明于三天前伙同犯罪嫌疑人丁杭,杜钱江一同入住山庄。并在昨夜,驾驶金杯面包车,掳走受害人...接到报案后的第一时刻,我们就对县公路各出口进行严密排查,同时进行大规模搜捕...由于区域巨大且地理环境复杂,虽然没找出犯人藏身之处,但我们可以判定其尚未逃出高纯县。” 起码这是一个好消息。 在场的高官虽然嘴上不说,但都心知肚明。 被绑的这孩子,可不仅仅是苏洛的女儿,还是现在影响力仍巨大的那位老爷子最疼爱的孙女。 如果这孩子真遇害了,在座的,有谁能承受住那位的怒火?他们的仕途必定会受到重大打击。 正当众人想附和几句时,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起,来源于最后一排―市刑警大队副队长王宝山。 “刘队长,现在我们可曾接到勒索电话或者信件吗?” “没,没有。” 王宝山看了眼手表,义正言辞道: “各位!现在是十六点四十五分,距离案发已接近二十二个小时...如果绑匪为了要钱,为何一点反应都没有?!我们都知道绑匪对苏副局长怀有巨大仇恨,而且刚才刘队长还有一点没说出来,薛明去年释放,为何现在才作案?” 看了一眼鸦雀无声的众人,他硬着头皮道: “...经我们调查,薛清有个女儿,一直由薛明抚养,三个月前,这个孩子因为白血病治疗无效,去世。更巧合的是,薛清的女儿是在七月五号去世,而今天是十月五号,正好三个月,所以,我推断,凶犯为了复仇,直接撕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我们要快,要在最短的时间找到受害人,要不然...” 众人听着他侃侃而谈,脸色都变得很难看,苏洛更是脸色铁青。 王宝山作为一个从业二十多年的老刑警,破获案件无数,可谓战功彪炳,可却因为他直白的近乎不通人情的性子,使升迁之路充满阻碍。 尽管大家不愿承认,但他说的话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大。 但从高纯找出四个人,谈何容易? 高纯虽名为县,可面积比六个市区加起来还要大。 就算通过电视台通缉,加大警力搜捕等等方式,但那也需要时间。 可绑匪很有可能今天就撕票,他们现在,已经被逼到了死胡同。 看来这个会算是白开了,非但没讨论出解决方案,反而更给人一层阴霾。 正当众人将要散会时,外面一个武警进来,走到苏洛身旁,递给他一块东西。 房间内黑暗一片,苏洛让人打开了悬灯。 灯光下,苏洛看清这是一块上好羊脂白玉,正面纹理天然,背面刻着一个繁体的霜字。 正是苏如霜从小佩戴的贴身玉。 他急地大声询问这玉从哪而来,武警未曾见过苏局如此失态,连忙说是一个年轻人带来,来人就在门外,那少年还说他知道玉坠主人的下落。 苏洛一下子大喊: “都别走!” 在场警察们仿佛施了定身咒,然后他忙让警察把那年轻人带上来。 不一会儿,众人便见到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他外套的拉链大开,露出里面沾着泥土的白T恤,两个袖子挽到上边,露出的是布满擦伤的手臂,尤其是左手臂上,赫然有块表盘大小的伤口,暗红的血迹从伤口中间凝结到了小手指处。 他一张脸眉头紧皱,一双眼仿佛是饿狼一般,散发着凌厉的气息。 苏洛却仿佛见鬼一般,见到这孩子的第一眼,就跌坐在椅子上,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只见年轻人环顾四周,有些不耐烦道: “哪位是苏洛局长?” 苏洛这时候缓过劲来,确认了这孩子不是那人。 他站起身,重新打量这个孩子,只能暗说太像。 他嗓音沙哑道: “我就是苏洛,你的是玉从哪儿来的?你说你知道我女儿的下落?” 苏洛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年轻人身上。 年轻人沉静道: “我知道绑匪在哪里...必须快点行动,要不然霜儿的性命不保。” 苏洛压住震惊,询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抿了抿干裂的唇,突然露出丝微笑: “耳刀陈,夕阳的夕,我叫,陈夕。” 第十六章 绝地中的少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让我们把时间倒退十个小时,回到阴沉的早上七点。 公路旁,就当中年男子要关上副驾驶门的刹那,陈夕忽地向前窜,用力拉开了面包车的侧门。 车厢内经过改装,只有一排后座,其上坐着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小男人,正惊愕地看着他,露出了惊疑的神色。 他心中暗道不好,怕真的是自己过于敏感,脑子坏掉了。 他露出了尴尬的笑容,连忙说道: “不好意思,认错车了,认错了车了...” 一边说着,一边将车门慢慢拉上。 我们不得不承认,某些时候,一刹那的小巧合,就可以完全把人生推上岔路口。 向左或向右,向前或向后,这个巧合就是命运的拐点。 当他慢慢拉上车门之时,一眼便看到车座上有一串水蓝色的手链。 这个小饰品是用当地一种特殊的石头制成,山庄内和其周围的小摊都有卖,他前天就买过两串不同颜色的。 紫罗兰色的送给了叶未央,而水蓝色的则给了苏如霜。 人在慌乱或者尴尬的情况下,有些行为就会变得反常。 陈夕对待陌生人一直沉稳冷静,不过在他胡乱拉开车门,又觉得自己有些神经质时,为了缓解尴尬,也是为了潜意识里对自己麻痹,他冲着瘦小男子露出笑容,道: “我妹妹如霜也有这么一串。” 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当说完这句话后,瘦小男子的脸瞬间变得狰狞,带着皱纹的皮肤凝作了一团。 只见他左手抓住了司机的头枕,右手拄着后座,身子忽地腾空起来。 陈夕措不及防,被他这么用力一踹,竟飞了出去。 坚硬的地面铺着密密麻麻的小石子,他左肘首先落地,一道低闷的摩擦声过后,接着便是剧痛袭来。 很遗憾的是,并没别人看到这行凶的一幕。 刚七点时,镇上本就没出来多少人,更不必说镇子边缘处的公路。 坐在副驾驶的男子也在这时,从车上跳了下来,一个箭步冲到他的旁边,从裤兜里掏出弹簧刀,抵在了他的小腹,低声道: “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喊,乖乖的跟我上车。” 陈夕忍住了剧痛,被他塞进了后车厢,接着便见其把车门一拉,从车内反锁,催促着司机开车。 瘦小男人从座下掏出了一卷胶带,绕着他的手腕缠了一圈又一圈。 那人忽地感觉手有些发粘,讶然一看手上竟都是血,他惶恐地把手伸向中年男人,有些哆嗦道: “薛明,怎么办?” 中年男子用阴鸷的声音呵斥道: “一点血又不能死,快绑!” ...... 几分钟后,车内趋于了平静。 陈夕头靠后座,脸色苍白的打量着窗外。 瘦小男子接过了弹簧刀,双手不稳地握着。 而那名叫薛明的人,则拿出了个半手掌宽的白布带,将陈夕的眼睛蒙了起来,然后点了根烟,缓缓地吐出云气,似是平静下来。 “我问什么,你答什么...最好说真话,否则我一刀捅死你!” “你叫什么?和苏洛什么关系?家里住哪?” “我叫陈夕,我不认识苏洛,家住古楼区大光路14号楼5-3。” 薛明一下子愣住了,好像这名字在哪听过。 他从这年轻人只搜出身上一部手机和一个钱包,手机在刚才被摔坏,而钱包中身份证上的信息,倒是与其所说吻合。 不过他没想到,这年轻人竟说不认识苏洛。 他又追问道: “你不认识苏洛,为何管他女儿叫妹妹?” 于是,陈夕避重就轻的说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同时意识到一个问题,他们一定对霜儿做了什么。 薛明听完,观察到他穿的不是品牌服装,钱包里也只有三百块,基本确信他说的符实。 接着,他便对瘦小男子做出了抹脖子的动作,却被司机从前视镜看到 “薛明你要做什么!我们求财不求命。” 司机大喊,同时急踩住了刹车,停在了路边。 瘦小男子惊叫: “丁杭你娘个来来,老子差点被刀划伤。” 陈夕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已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 当双眼只剩黑暗,当刀锋的凉意缠绕胸前,他此刻却异常冷静。 他知道,现在能救他的只有他自己。 他在心中迅速给三人做了分析-瘦小男子没有主见,色厉内荏;薛明杀伐果断,而且是领导;司机沉默少言,但有底线。 看来他的救命稻草只能是司机,而且这时候,他绝不能表现出镇定,相反地,他要做到普通高中生应有的害怕与慌乱。 一切如电光火石般在脑子里飞速而过,他心中有了对策。 只见他将身子拼命往前伸,努力的靠前,略带沙哑的声音,像是大哭了一场。 “...求你们别杀我,我出生后我妈就抛弃了我,我爸一人把我养大,我还报答他呢...我答应过他,要给他买大房子住,要给他找个贤惠的老婆,我这一切都还没实现呢,求求你们啊,不要杀我...” 这声音如怨如诉,使人闻之而感哀切。 “够了!” 薛明大喝一声,虽然没完全平息戾气,不过语气中的杀意已不是那么浓。 而司机的眼角,竟莫名有泪花闪出,像是被触碰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他沉默片刻,冲右说道: “薛明,放这孩子一条生路吧...不如让他替我们去要钱吧,让他送信也方便。” 瘦小男子惊叫: “你在想什么?!他已经见到我们长什么样了,再说他跟条子还有关系,让他送信,会把我们的命都搭进去!” 正在两人争吵时,一脸不耐烦的薛明,蓦地用小刀对陈夕的左臂划下。 只见刀离开后,皮肤被切开了个口子,里面初时一片雪白,接着鲜血涓涓溢出,从胳膊上流到指尖,滴滴答答的落到座上,形成一片暗红色。 他痛得大叫,撕裂的痛声止住了两人的争吵。 薛明冷冷的说道: “小子,记住这痛!你身份我都知道,所以,接下来最好我说什么,你做什么...你要是妄想去帮警察,迟早有一天我们能杀你满门,听明白了吗?!” 他一边抽泣,一边唯唯诺诺的慌乱点头。 薛明这才满意地露出了一丝捉摸不透的笑,让丁杭快开车。 瘦小男子,也就是杜钱江,似乎想说些什么,却被薛明一个眼神警告,不敢再多言。 ...... 面包车绕着公路和小道,约行驶了一两个小时,又在土路上颠簸了十几分钟,最终停在了一户院子里。 陈夕被推下了车,被杜钱江推着向前走。 眼前的黑暗,让他只能靠其他感官来判断环境―耳边的风吹树枝声,鼻尖淡淡的花香,有些湿软的地面... 他一点一点搜集着能获取的信息,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他保命的关键。 在听到了房门锁打开声后,他进入到了一个相对明亮的环境。 一个有些软糯的女孩声音响起: “爸爸和叔叔今天回来的好早啊,香香有好好听话,跟妹妹一起做游戏呢。” 丁杭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笑道: “香香真乖,爸爸今天又给你带回来一个哥哥,陪你一起做游戏。” 薛明在陈夕耳旁道句‘不要轻举妄动’后,就将蒙眼的布条除下。 他顿时被强光刺的有点睁不开眼睛,随后才慢慢适应了环境。 入目的是个有些陈旧的客厅,上面吊着高亮的灯管,明晃晃的刺人眼睛。 面前除了三个男人外,还有一个约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虽不漂亮,但眉清目秀,可神情却有些呆滞,一双眼睛显得空洞无神。 薛明转身将他推进了里屋,其他人也跟着过来。 他扫了眼墙上的挂钟,发现现在已将近九点。 他手机已经坏掉,肯定无法与他人取得联系,所以现在,别人应该都以为他在归家的路上,而不会想到他会被绑架。 这意味着,他现在陷入了绝境。 更糟糕的是,当进了里屋后,他就一眼就看见蜷缩在沙发上的那个纤弱的女孩子― 原本漂亮的仙女碎花裙,现在沾满了泥土,雪白的脚腕上,留有一片淤青。 可人的小脸上泪痕还没干,眼眶微微红肿,双手双脚都被麻绳勒住,像一只待宰的羔羊。 陈夕心中暗叹一口气,转而是无尽的愤怒。 他多希望自己真的是神经质。 可事实上从昨晚的爆炸,看到的面包车,见过的人...所有的一切,如同珠子般,被一条线穿了起来。 这条线的结,就是面前这个孩子―苏如霜。 从小到大,在他遇见的不算多的人里面,除了他父亲,也只有叶未央和苏如霜能让他感到缺少的真情。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他也真把苏如霜当成亲妹妹一般看待。 她的纯真,无邪,渗透进他内心的阴暗面里,让其中有了一丝温度和光。 他现在面无表情,可内心却很想把后面的人都杀光。 尤其是,他听到杜钱江咽了一口唾沫的声音。 不用回头,他就能猜出其表情应该有多么猥琐。 而事实上,若不是丁杭和薛明阻拦,恐怕苏如霜早已被他蹂躏糟蹋。 苏如霜此刻正在沉睡,应该是受到过度惊吓后的疲惫。 薛明将他推坐在椅子上,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忙唯唯诺诺的应着。 三人随后都离开房间,只剩下那个姑娘摸索着走到木椅旁,慢慢的坐下。 “哥哥,你,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香香,我们,我们能做朋友吗?” 说完,她嘴角竟留下口水,然后不好意思地用手帕擦了擦。 陈夕心中惊讶不已。 从她的表现来看,这似乎是一个半盲还精神有问题的人。 他看着旁边熟睡的苏如霜,心中权衡,瞬间有了判断。 身陷绝境的他,只能利用一切能利用的东西,去保护想保护的人。 没人愿意生活在黑暗里,可光和暗从未分开过。 那些宁愿堕落在黑暗里的人,其实是在守护着光。 第十七章 负与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当岁月的黄沙埋了美人的朱砂,当苍老的年华覆盖英雄的风华。 刻骨铭心终变成书上的寥寥几行,看开是后人的评价,经历的人才懂得,每一段故事,都不轻言放下。 ...... 恍惚之中,一片模糊的雾浮现在周围,她看到自己蹦蹦跳跳的下了楼。 客厅的桌上摆满了她爱吃的菜,爷爷,爸爸,妈妈,老哥,都围坐在桌边,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她像四五岁时那样,淘气地去拽爷爷衣服上的扣子。 她用力拽啊,拽啊,却突然发现所有人保持着僵硬的笑容,寂静的可怕。 她一下子害怕了。 她想逃,可却像是被锁定般,只能用第一视角去体验,却做不了任何事情。 不知为何,她悲哀地想起了卖火柴的小女孩。 是不是,自己也要死了呢? ...... 在苏如霜睡着的时候,陈夕并没有闲着。 他表现的像是一个阳光的大男孩,跟这个叫丁香的姑娘无所不谈。 对丁香来说,在她十二岁的年月里,他是第一个不厌其烦地倾听她说话,并愿意与她交谈的同龄人。 她眼前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虚影,但她觉得那是一道光,一道冲散她心里阴霾的光。 不过陈夕并不知道这些,或者说,他知道这些也不会放弃什么。 他有他的打算,并且似乎要在一条路上越走越远。 “...陈夕哥哥,香香也,也想去学校啊...我,我想跟同学们一起读书,一起做操,一起看国旗升起来...” “那为什么不呢?” “因,因为爸爸不让...他说,那些人,会,会欺负我。” 她像是想起了什么伤心的往事,眼泪啪嗒一下,落在白布鞋上,湿成一块泪斑。 “香香,不要哭,陈夕哥答应你,明天就带你去学校,去操场上看花,去摘枫叶。” “真的吗?你,你不是骗我?” “真的,我不骗你。” 她听后露出了欣喜的笑,可转而就黯淡下去。 “可,可是,爸爸不会答应的。” “那,我们瞒着爸爸,我们偷偷地去学校,再偷偷地回来,这样,爸爸不会知道。” 陈夕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用蛊惑的声音诱导着,说服着。 丁香一下子被他描绘的景象深深吸引了。 这个可怜的孩子,忽然记起来,在遥远前的某一天,妈妈在校门口,给她摘了一片枫叶,塞在她手里,目送她进去。 然后,她再也没有见过,这个叫做母亲的女人。 她想到此处,忽然很伤心,哽咽道: “我想妈妈了。” 陈夕安慰着她,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说道: “...你看到这个小妹妹了吗,她的妈妈很喜欢香香这样的孩子呢。如果你愿意的话,你也可以一起叫她妈妈...香香也能打扮的这么漂亮。” “真的吗,我,我愿意。” 丁香急迫地答应着,仿佛怕这是一场空。 “那好啊,哥哥明天带你去学校,你就可以跟新妈妈见面了...不过,香香需要做一点小事,讨妈妈开心呢。” “做,做什么呢?” “很简单的小事情,就像爸爸跟你做的游戏一样...不过,这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哥哥现在手被绑着,没法拉钩了...不过,香香是好孩子,会照着哥哥说的做,不告诉任何人,是不是呢?” “是,是!” 丁香擦掉泪珠,笑了。 她仿佛看到了绿草,鲜花,枫叶,球场上飞扬的陈夕哥,还有给她打扮的美丽妈妈。 陈夕也跟着笑了,但笑的却有些凄凉,有些愧疚。 似乎他,正在做错什么事情。 ...... 他并未在这个房间待很长时间,约摸二十分钟左右,他就被杜钱江带出。 他心中推测,刚才应该是他们讨论些什么,不能让他听见,但一个人把他关起来又不放心,所以让丁香看住他。 现在自己被带出去,说明他们已经有了决断,自己只能见机行事。 被带出门的那刹,他背后的手腕上下晃动,让近在咫尺的丁香看到。 她想到了拉钩,傻傻的笑了,又流下一行涎水。 杜钱江站在陈夕身后,因为正好被丁香挡住,所以他并没有看到其手势。 不过看到丁香又用手在嘴上抹,他厌恶的转过头去,却瞥见了还在睡着,蜷缩的像只小猫般的苏如霜。 他内心的淫邪再次蠢蠢欲动。 他心想: “反正人已经绑了,要是这么完好无损的放她回去,岂不是亏大了?得想个办法,反正薛明一心想报仇,我这也是帮他做的更彻底些嘛...” 陈夕不舍的回头,看见了露出淫荡笑容的杜钱江,心中冷笑不已。 看着吧,你究竟会为你的想法,付出多大代价... 他被其推着,向着另一个房间走去。 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这房间竟然直通地下室! 他一瞬间紧张起来。 自己会不会被杀人灭口?如果自己死了,谁又能救苏如霜?还有,叶未央,她会不会哭上几天几夜?自己只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凭什么要经历这些?!... 一步,两步,他脑子里胡思乱想着。 可他发现,在自己双手被紧紧绑住的情况,自己并没有什么反抗的机会。 所以,他忽然间信命了。 从小到大,他第一次这么信过命。 如果今天他命该绝,那他怎么反抗也没用,如果命不该绝... 很多时候,失败都是没有坚持到最后的希望。 刘邦对外屡战屡败,甚至一度到妻儿父母全失,项上人头不保。而他哪怕山穷水尽,还是有希望,还是没放弃。 而他的老对头项羽,仅仅垓下一战失利,就自刎乌江。 我们无法去判断谁对谁错,不过此刻,陈夕却更像奸诈的刘邦,而他的敌人,是如狼似虎的三名悍匪。 ...... 昏暗的电灯,静静地吊在天花板上,惨黄色的光,零散在每个角落。 一张小圆木桌,薛明与丁杭对坐,两人脸色都不好看。 薛明看到陈夕被押进来,眼神阴沉地盯着他,开口道: “我问你什么,你就答什么...要是自作聪明,哼哼...” 他拿着小刀指着陈夕的胳膊处,隐藏之意不言而喻。 他忙不停的点头,一脸畏惧。 “你妈小时候不要你了,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 他脸上露出了落寞之色,倒并不全然是伪装。 “我妈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就去了外国,至今我再也没见过她。” 丁杭微有触动,薛明却没过多纠缠,接着道: “你今天早上为什么不在山庄,而在镇子上?” 他心中咯噔一声,暗道不好,这是一处很大的破绽。 但越是紧张,他反而装的越像。 “...因为我妈的关系,虽然我叫他们叔叔阿姨,但我只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他们瞧不起我...昨天晚上我没走成,今天也没人管我,我就想自己偷偷到镇子上,坐大巴回家。” 所有人都沉默,薛明却在此时突然站起身,走到了他的身前,两人的脸不到五厘米。 他脸颊蓦地抽搐了一下,嘴角莫名的划出一个弧度,似乎在嘲讽的说: “你是骗不了我的。” 他不敢对上他的眼睛,正感到自己要小命不保时,薛明却淡淡然的后退了。 “最后一个问题,刚才你跟丁香说什么了?” “我听丁香说,她从小就被母亲抛弃,而且因为她的缺陷,她也不能上学...我看到她很想去学校看看,我就答应她,一定,一定要带她去学校看看!” 听到这话之后,丁杭看他的眼神变得很柔和,接着便一言不发地走向上边。 薛明玩味地看着站在墙角的他。 杜钱江把右手的刀换到了左手,右手有意无意的碰触下体,似是想到什么美好的事,眼神有些涣散。 不多时,丁杭从小梯子下来,带着皱纹的眼角有些湿润。 他刚才上去,是去找丁香验证陈夕的话真假。 而现在看来,答案已经很清楚。 他冲着薛明点了点头,然后就带着陈夕向上走去。 待两人离开后,杜钱江忽地窜到了薛明旁边,阴恻恻道: “真的就这么放这个小子走了?” 薛明负着手,不动声色的笑笑,让人捉摸不透。 见杜钱江似还想再说些什么,他扫出一个警告的眼神,然后施施然地离去。 只剩杜钱江一人,莫名地低笑着。 昏暗的光,恰照他半边侧脸,显得有些阴狠。 ...... 丁杭带着他到了一个有窗的房间。 尽管玻璃是封闭磨砂的,但他仍能看到外面阴沉的天。 丁杭从大木柜上拿下来一个老式的医药包,掏出了纱布和酒精,替陈夕松了绑,耐心的帮他开始消毒。 “忍着点疼,今天的事是我们对不起你。你也别恨薛明,他要不是因为他侄女,也不会变成这样。想当年...” 陈夕有些诧异。 一个绑匪对一个人质,竟然像家长对孩子一般唠起了家常。 但他不敢暴露,只能一边唯唯诺诺的应着,一边从其话中筛选有用的信息。 包扎完毕后,他并未将陈夕再绑起来,而只是告诉他不要出来。 他将医药包留下,走到门边,左手放在门把手上,一只脚已经踏出门槛。 “如果,我说如果...你有机会和丁香再见面,你会带她去学校吗?” 他的声音略带沉闷,满怀着希冀。 仿佛是阳光下的一个肥皂泡,而戳破的针,此刻握在陈夕手中。 “我会的。我会做到,答应她的事情。” 丁杭沉默片刻后,没说话,径直走了出去。 看到门被关上,陈夕虚脱地坐到地上,额头冒着细细的汗珠。 好一会儿,他才站起身,愣愣地看向窗外。 想演戏,必须得先入戏。 他已有些分不清,对谁说的是真的,对谁说的又是假的。 他只知道,他没亲口对苏如霜说出的,绝对是承诺。 风在这时吹到玻璃上,哗哗作响。 “要下雨了。” 他想到。 他的眼神,透过一片蒙蒙的灰色,向远方飞驰。 那里有光,还有光背后的,暗。 第二十八章 还未结束的最后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一般来说,当一个小孩子,遭遇大劫后而幸免于难时,她第一件去想的,一定是哭天喊地的找父母。 所以我们安慰这样的孩子,第一句便是:叔叔/阿姨带你去找爸爸妈妈。 但陈夕作为一个虚岁十六的高中生,即使IQ很高,也不知自己该说什么话才是合适的。 而苏如霜,此刻却展示出与其年龄并不符的高情商,听到陈夕的提议,她并未哭喊着找父母,而是随意地回了句: “好啊,霜儿一天没吃饭,饿死了。” 如果有别人听到这两句对话,一定会很吃惊。 一人十六岁,一人十岁,两个应该被称为孩子的人,在经历了生死劫难,差点命丧黄泉之后,竟像郊游归来那般轻松,彼此的交流竟是‘吃了吗?’‘没吃。’这种话。 如果薛明听到这问答,一定会认为自己败的不亏。 然而,陈夕说这话的目的,并不是纯粹的安抚。 再不去看身后燃烧的房屋,逆着光能照到的方向,他撑着雨衣替苏如霜挡雨,两人一路小跑了十多分钟,到了一个小丘前。 可能是大多数人,包括排访的警察们,都被爆炸声所吸引过去,竟无一人注意到细雨中的两个孩子。 他们很顺利地跃过小丘,向镇外跑去。 而小丘不远处,则停着一辆三菱的越野吉普,一个人影看着远方的火光,急的原地打转―正是那位负责陪玩的老县警。 正当他想再转一圈时,却见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向其跑来。 他一擦自己眼前的雨水,看清来人后激动道: “哎呦,小祖宗,大不了不要小娃的户口了,你可别让我把这份工作丢了...” 还未等他说完,陈夕率先拉开了车门,让苏如霜爬上车,自己则在关门前笑道: “平安地带我们回栖凤山庄,你女儿的户口就没问题了。” 老县警闻言一愣,不再废话,立刻发动了车子,开上了不远处的公路。 而这位也不愧是位老司机,虽然车速不慢,但车内的人丝毫感不到颠簸,平稳的犹如坐在家中的沙发一般。 陈夕看了下表,已快要十点,正常来说他早该睡了,而苏如霜更是如此。 可他看着在旁捧着保温桶,喝着热鸡汤,手里还拿着鸡腿啃个不停的小姑娘时,不由感慨,真是活力满满。 这正是王宝山看见的那个保温桶。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里面盛装的是陈夕精心准备的热鸡汤。 准确的说,陈夕包里所有的食物,都是给苏如霜准备的。 他很清楚,将近一天一夜没吃饭的人,是有多么需要食物。 为了蒙蔽王宝山,他用掉了一袋吐司,现在看来,那袋吐司用的很值。 按理说,他在救出苏如霜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去找王宝山,可他并没有这样做。 正是被激发出的多疑,让他不相信任何人。 所以,他根据资料挑出了这个老县警,而同时,他也不敢睡着,左手反复擦着玻璃,以观察情况,右手握着的,则是藏在背包最底下的匕首。 坐在主驾驶后的他,要保证一旦有任何变故,他能第一时间解决掉这位‘老司机’。 虽然他睡不着,可是酒足饭饱的苏如霜,却靠着他,沉沉地睡了。 甜美的样子,很是无暇,让陈夕双眸一合,却想到了下午见到的丁香。 既然自己救了苏如霜,那她...会还好吗? 浓浓的不安顿时笼罩在他身上,抓着匕首的手,又紧了些。 ...... 晚十点三十分,雨开始渐渐停歇,可栖凤山庄的作战室内,却是一片如丧考妣。 从领导到干员,每个人的脸色都很难看。 他们刚刚收到了石头镇那边传来的消息,约一小时前发生的屋宇爆炸,初步有了结果。 从春熙镇赶过去的法医,在一片残墟中发现两具尸体,其中一具烧毁严重的,可判定为不超过十五岁的女性。并且,根据她身上的衣物材质和碎片形状可断定,那正是苏如霜被绑走时所穿的蕾丝纱裙! 可想而知,当电话那头的王宝山说出情况时,指挥室究竟是什么气氛。 终究还是败了啊。 尽管指挥室内的众人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可当最坏的结果真的发生时,他们还是感到极其心痛。 这将是江宁警方永远无法磨灭的失败,而薛明的名字,成功的在重案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尽管最后黄金并没被夺走,可人都没了,留着金子有何用? 出人意料的是,苏洛自始至终,都保持着很冷静的状态。 两个多小时中,他如同一座山般,站在窗前。 直到现在,他依然保持着这个姿势。 众人心想,苏局长怕是忧伤过度,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吧。 他们想的对,也不对。 苏洛确实已有八成接受了,可心中还有两分不信。 不是主观的不接受,而是他还没有得到陈夕的消息,所以,还不能下最后的定论。 殊不知,他这个样子,却让人倍觉苍凉。 跟苏洛相识多年,堪称挚交的处长,终于看不下去,正了正警服,准备走出作战室。 这可能是他最后一次穿这身警服了。 可当他刚酝酿好情绪,就要夺门而出时,门却忽然开了。 只见李明达像个斗牛犬一样冲进来,一下子将其撞翻在地,使之感觉眼里直冒星星。 本就是一身怒气没处发作,如此一下,让他再也忍不住,刚想破口大骂时,李明达却抢先开口喊道: “姐夫,霜儿回来了!霜儿平安回来了!!” 霜儿,哪个霜儿?难道是... 短暂的沉默后,整个作战室一片沸腾。 李明达顾不上别的,拖起腿麻了的苏洛朝外狂奔,而这位处长亦是拍了拍屁股,快跑跟了上去,还带着一串疯狂的人流... ...... A区一个金碧辉煌的总统套间内,老县警不安地站在一边,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而一个医生正帮陈夕处理后背上的伤口,这是一块光碟大小的烫伤,虽然不致命,但是看起来很吓人。 苏如霜眼泪汪汪地抓着他的手,不停自责道: “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 陈夕刚想安慰下,只见门忽地被一股蛮劲撞开,双眸充斥血丝的苏洛跌撞地冲进来,一眼便看到坐在沙发上的苏如霜,脸上露出了傻子般的笑。 他上前一把抱住了女儿,反复喃喃道: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给陈夕擦药的医生看到这一幕,也深受感动,不由手一偏,惹得其嘶的倒吸一口凉气。 苏洛这才两眼红肿地看见陈夕,更看清他背后醒目的伤疤。 冷静了下情绪,他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 所幸陈夕也没给他尴尬的时间,他疼地有些龇牙咧嘴道: “叔叔,我能和您单独谈一下吗?” 苏洛闻言,忙嘱托身后的李明达,将苏如霜送到早已醒来的李兰兰那儿,同时保证好她们母女俩的安全。 李明达看着一脸担忧的苏如霜,不由开始正视这个他未瞧得起的小子,眼神中有深深的佩服和...警戒。 ...... 三人走后,房间里只剩苏洛和陈夕,像五个多小时前一样。 “是不是觉得很惊心动魄?” 苏洛率先打破沉默,笑着开口问道,像一个真正亲和的长辈。 “还好,不过小命确实差点丢了。” 陈夕的语气很轻松,但苏洛却能感受到蕴藏其中的命悬一线。 “霜儿有你这个哥哥,是她之幸。” 迎上了苏洛复杂的眼神,陈夕忽然问出了他一直想问的问题: “虽然霜儿平安回来,但这也是九死一生,如若不是天时地利人和,都在我们这里,可能真的会让薛明得逞,所以...” 他盯着苏洛,疑窦问道: “您为何会如此无条件的信任我,一个不满十六岁的高中生呢?” 苏洛闻言,脸色微微一变,半遮半掩道: “我信任的不是你,是那个跟你差不多的人...你的身体里,有他的血脉。” 陈夕闻言一愣,难不成那人是陈平? 可这话里的意思,又分明不是。 苏洛阻止了陈夕的追问,淡淡道: “...有些往事,你终究会知道,但不是现在,也不是由我来告诉你。” 陈夕一下子想到苏望月提过的话,一定有什么跟他有关的事,他却一无所知。 眼看撬不出话,他转而认真道: “既然您信任我,那希望您能正视我接下来的话,把今天的事情彻底了结掉...” 苏洛闻言一怔。 彻底了结掉? 霜儿平安归来,赎金被拿回,案犯或死或被捕,还有什么... 蓦地,他突然想到了,薛明现在还生死未知,这个可怕的人在外一天,他便不能安生一天。 同样不能安生的,还有陈夕。 恐怕现在薛明的黑名单上,苏洛和他肯定是冠亚军...如若不把这个人弄死,叫他如何安心? 可是,虽然通缉令已发布,但终归需要时间,现在了结掉的话... 苏洛负手,吐出了四个字: “计将安出?” 陈夕突然笑了,有些阴冷。 正如霜儿在对方手里,自己等人得前赴后继一样,如今他不需做什么,输光了一切的薛明,就会自投罗网,如一个输光一切的赌徒,去搏最后一线生机。 然后,化成一只扑向火焰的飞蛾,走向灭亡。 第二十九章 猫和老鼠的游戏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夜十一点,雨渐歇,逐渐变得稀疏起来,沉闷地让人难受。 不过整个栖凤山庄,气氛却由肃杀变得祥和起来。 就在十几分钟前,苏洛向所有警察,宣布了他女儿平安归来的消息,使参与行动的所有人都欢呼起来。 这种绝地式的大反转,最是使人心魂激荡。 所有警察看向苏洛的眼神,从单纯职务上的尊敬,变成了纯粹的钦佩。 警察同军人一样,皆是强者为尊,这里的强,并不是指蛮力或背景,而是指强大的个人能力。 在场的众人,都是从头到尾经历这个案子的。 他们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敌人,自然很清楚,而苏洛在这种几乎注定的败局中,反败为胜,将苏如霜平安救回来,简直堪称奇迹。 也正是因此,苏洛也算因祸得福。 凭借这次的事件,他成功收拢了部下们的心,在江宁市公安局变成了不可忽略的存在。 从一个可有可无的副局长,转瞬变得举足轻重起来,声望一时无两,日后的平步青云指日可待。 其实这次能救回苏如霜,功劳里面九分应该是陈夕的。 但他一是纯粹为了救人,本无挣功之心,二是他现在太弱小,如若真被安上个高帽子,恐怕并不是什么好事。 出于以上两点考虑,陈夕请苏洛把自己从这件事中摘出去,所有的功劳都给了苏洛。 除了极少数人知道真相,大部分人都以为他只是被绑匪放回来送信的,其他什么都没做。 而苏洛呢? 如果是别人的功劳,他对女儿的救命恩人,可能会重金感谢,可能会把真相公布,不愿要这不属于他的大功,可他得知陈夕的身份后,那么自然就不用计较那么多了。 谁会跟自家人那么虚伪?尤其还是自己的子侄辈。 陈夕不知道的是,苏洛已经把他看做不亚于苏望月的存在,甚至在某些方面,对他的评价要比亲儿子高得多。 总之,苏局长春风得意地接受同僚们的恭维,同时也解除了栖凤山庄的禁令。 现在想进出山庄的游客不再做阻拦,同时鉴于夜深,让当地的警方先撤离,而其余的人,则好好洗个温泉,缓解一下今天要命的疲乏。 整个山庄似乎一下子松懈下来。 山脚处的栅栏被移开,大批的车队向外驶去,极亮的远灯,照射出一道刺目的光柱。 虽是隔着滴答的雨水,但还是能看到,车里坐着的皆是荷枪实弹的武警们。 除了警方的车队,也有许多不知从哪得到消息的出租车,排成一道停在上山处。 一天多的自由限制,使山庄里很多游客感到不安。 虽然山庄的高层给予相当丰厚的补偿,但还是无法打消他们心头的顾虑。 所以禁令刚一解除,许多早已打包好行李的游客,自家有车的则开车离开,没车的也顾不上是否高价,搭一辆出租车,便返回市内。 当警车远去后,司机和乘客们的讨价还价,便没有顾忌。 讲价声,喧嚣了雨夜。 更有司机,为了能拉到客,贿赂着山脚处的保卫人员,想寻个方便,去离山庄更近的地方拉客。 一时间,山脚处仿佛变成了一个菜市场,轰轰闹闹的,让人烦躁。 而保卫人员,也是对各类司机疲于应付。 山内的人想出来,山外的人想进去。 就在这进出之间,谁也没注意到,一个不起眼的身影,撑着伞,装作谈不拢价的游客,拖着箱子,进入到了山庄之内。 他沿着陈夕昨晚狂奔的路,走上山去。 而当他靠山上酒店越近,他身边的人就越少。 当其走到半山腰的停车场之时,他身边就再无一人。 湿漉的柏油路面上,铺着一地破碎的枫叶。 飒飒的雨声,并未完全停歇。 在清冷的路灯照射下,他在停放的车辆间行走,像一个没有归宿的亡魂,寻觅着猎食的目标。 此刻停在车场里的,并没有很多车,没多大一会儿,他就找到了他的目标―一辆银白色的桑塔纳。 他像是无意地四下张望下,又沿着车子绕了一圈,这才确定四周及车内都没有人。 而后,他慢慢地走到车后门处,用力一拉,快速地钻入车内。 车门并没有锁,而车内也确实没有人。 后座上只有一个不大的皮箱子,除此之外,再无他物。 而看到这个皮箱子,他想到了丢在小艇的装满黄金的箱子,一张平和的脸顿时变得狰狞起来。 这人自然是薛明。 任谁也不会想到,绑架失败的一塌糊涂的他,第一时间不会赶紧去亡命天涯,而是回到了这危险重重的山庄。 是的,这是很大胆的一步棋。 对他来说,他没有强大的实力,能去跟身为警察局长的苏洛掰腕子。 这次能绑到苏如霜,也不过是仗着出其不意而已。 可现在,他已经暴露在明面之上,再不能像以前一样,隐于黑暗中。 所以,自己被抓,只是迟早的事。 在来的路上,他仔细考虑过种种异常之处―为什么警方开枪时那么肆无忌惮?为什么丁香会替代苏如霜受辱?为什么石头镇会出现大批的警察? 他有些地方似乎想通了,有些地方却没有。 不过他大概能确定的是,苏如霜肯定没逃出那个屋子,只是被藏在哪个角落罢了。 既然如此,那么她的小命,肯定是随着那间房子,化成了灰烬。 这对他来说,算是一个好消息,既然已经解决掉一个,那么,还有两个,不如一起解决了。 择日不如撞日,他要让苏洛尝尝,在一天内连续失去妻子儿女的滋味! 他想罢,打开了箱子,里面是一套酒店服务员的服装,正是他让警局内的叛徒―刘伟为他准备的。 他有些庆幸,老天没给他完全的死路,还有那么‘一线生机’,让他给抓住了。 自己有了刘伟的把柄,不怕他不肯乖乖听话。 反正他已经是无所畏惧了,可刘队长还想保着他的警官帽子哩! 本来他还想让刘伟替他做更多事,奈何对方给他的短信说,他们被调离山庄,去寻找生死不知的自己,强烈要求,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至于石头镇方面的事,其一概不知。 而从刚才在山脚处偷摸地观察来看,他所说的应该是真的。 这让他有些恼火,白白损失了个助力。 恼火归恼火,但事情还是得做。 他迅速地换上了侍者服,却尴尬地发现一个问题,就是这套衣服太薄了! 白色的薄衬衫,贴身的无兜黑色长裤,略挤脚的皮鞋,这一套换上去后,让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有任何的地方可以藏东西。 譬如说,枪。 没有枪,自己会陷入一个很危险的境地,但是带着枪,估计刚进门就能被人发现。 略一犹豫,他做出了决断。 他把枪扔进了箱子里,只身带着一个薄薄的刀片,仗着他的身手,纵然遇见了认出他的警察,也能在人多的酒店中,随处挟持个人质。 撑着伞,他离开了车子,按照刘伟告诉他的路线,从后门进入了酒店中。 他不知道的是,在他离开一段时间后,就有人进入了车子,看到箱子里留下的手枪,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 ...... 从后门进入酒店很顺利,准备好的盘问说辞,竟是一点也没用上。 只是凭着这身侍者服,竟没有一人对他产生怀疑。 过分的顺利,使薛明疑心又起。 可当他观察了一下周围人的状态后,他才暗自松了口气。 原来禁令真的解除了,游客们为了这次费用全免而开心,服务员们为了今天的大红包开心... 总之,目前酒店内一片祥和。 薛明心中冷笑,如此懈怠,还真是老天要亡你苏洛。 他不动声色地乘着电梯,到了三楼,站在B区的空中走廊,清楚地可以看见,相对着的C区二楼,有好几个身着西服的便衣,在来回巡逻。 看来刘伟给的情报是对的,苏洛的妻子和儿子,果然在这! 既然确定了位置,剩下的自然就好办了。 他观察着所有便衣的位置分布,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一处漏洞― 当一队人从房门口离开,而另一队人还未回来之时,只有两个警察守在门口,虽然只有短短两三分钟,但这就是他的机会! 于是,他又回到了后勤处,装作一个透明般的人,等待着他想要的信息。 此刻的他,就像一头藏在黑暗中的毒蛇,只在等待着那一击必中的机会。 ...... 夜里十一点半,喧闹的酒店渐渐安静下来,像水沸腾前的平静。 大大咧咧的厨师扯着嗓门进了休息室,大喊道: “C202的客人叫了燕麦粥,你们谁去送一下。” 休息室内的众人,都打着瞌睡,没人愿意去。 厨师刚想再多吼几句,就看见一个服务生,带着憨厚的笑,站了出来。 “大伙儿都挺累的,我去吧。” 厨师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把装着粥的餐车给了他。 他弯着腰推着餐车出去,本是憨厚的笑,在转瞬间多了几分残忍。 如他预计一般,他抓住了守卫交替的空档,推着餐车,到了门口。 “您好,这是里面客人点的餐。” 他低着头,说道。 一个警卫拿起电话向里询问了下,而另一个则有些疑惑地看着他。 短暂的沉默后,一个警卫掏出了房卡,放在门上,另一人忍不住问道: “我怎么看你这么眼熟...” 话音未落,房门滴的一声被打开,而当他抬起了头,警卫的声音就变成了惊叫: “你...你是薛明!!!” 电光火石间,薛明动了手。 他一拳打翻了问话的警卫,而后用力将另一个警卫拉倒在地,转身进了门,啪地一下将门踹死。 可是,当他看向房间里时,却发现偌大的房间已被清空。 亮黄的灯光下,三个拿着三棱军刺的人,似笑非笑地看着他,就像一只猫在看穷途末路的老鼠。 薛明下意识感觉不对,却发现身后的门怎么也打不开了。 最靠近他的男人,率先开了口: “你好,我叫严正,恭候多时了。” 第三十章 我在地狱等你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寂静,绝对的寂静。 薛明一瞬间明白了,他落入了圈套之中。 眼前的三人,绝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相反,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着一股杀气。 他很熟悉这样的气质,只有真正杀过人,并且不把人命当命的人,才会有这样可怕的杀气。 “是你束手就擒呢,还是一定要打上一场?” 见他没答话,严正又问了一句,不过,这句的口气已经很冰冷了。 唰! 薛明掏出了刀片,用行动给出了回答。 三人脸上依旧有着淡淡的戏谑之色,但全身却已开始紧绷,像一把上了弦的弩。 看起来,似乎他们三人占着绝对的优势,像猫一样围住了老鼠。 可是,这个老鼠,一定弱小吗? 看着薛明阴狠的表情,严正心里突然有种不安和压抑。 他突然想到,陪侄子看的猫和老鼠。 那里面的猫,好像并不是老鼠的对手。 还未等他思维发散开,一刹那,薛明动了。 这是他们博弈到现在,薛明第一次出手。 严正只感觉一道劲风从眼前刮过,下意识要抵挡时,却发现他的目标,是左边的光头男。 呲! 薄弱的刀片划过了坚硬的军刺,发出一串哀鸣。 令人惊讶的是,他手中的刀片,竟然并未折断,反而他左手一拳,逼得那光头连连后退。 严正和另一人脸色一下子变得很严峻。 他们本以为,薛明是个智商超群,聪明绝顶的人物。 而这样的设定,往往会不由自主的忽略掉他的武力值。 对啊,这么一个聪明的人,差不多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之类的吧。 很可惜,现实无情地给他们上了一课。 虽然交手只在刹那,但屋内的三人都确定了一件事。 薛明身手很强,强的有些离谱。 严正这时才想起来,苏洛只说薛明是个退役军人,却并未说是从哪个部队退役的。 现在看来,可以八九不离十的猜出,他应该是从那个地方出来的。 因为自己是出自那里,在场的其他两人亦是,只有那里的人,才会这么强。 三人想明白这个问题后,没有再犹豫,一起围冲了上去。 薛明阴着脸,像一只猎豹般,迎上。 ...... 房间外,十几名武警全副装备,稳稳地握紧了机枪,只等一声令下,破门而入。 很奇怪的是,他们明明得知凶犯就在里面,也听得见里面砰砰的打斗声,可就不能冲进去。 因为,他们得到的指令是,除非门自己打开,否则绝不许轻举妄动,他们只要守住门口就可以了。 十几人端着上膛的机枪,黑洞洞的枪口对准着房门。 时间就在他们的紧张中,一分一分的流逝着。 所有人都不敢懈怠,哪怕对方只有一人,哪怕对方可能手无寸铁。 哔! 在众人紧张的气氛中,门禁声突然响了,让人听得心跳好像都加快。 当门被拉开的刹那,最近的人指尖,已经勾住了扳机,呼吸也都随之屏住了。 令人遗憾的是,开门的并不是凶徒,反而是那个光头。 一阵穿堂风吹过,凝结了他头顶的汗珠,他大喊道: “快进来给我们包扎伤口!” 几个人忙冲进去,发现一人箕坐在地板上,脸上是豆大的汗珠,不停往下淌,而严正则靠着墙,虎口在啪嗒啪嗒的滴血,军刺嵌进了实木墙板内。 为首的特警显然是认得严正的,虽然见他情况如此凄惨,但还不得不沉重地问道: “正哥,凶犯逃走了吗?” 他的语气充满着不可置信。 毕竟,在没用枪的情况下,这三个人,竟留不住一个?!那人,到底得强到什么程度? 严正没说话,只是若有所思地看着窗户。 顺着他的目光一看,特警这才发现,坚固的玻璃窗上,竟有个半米范围大的大洞,风带着细雨,从中呼呼刮进屋内。 他自知其一定是从中逃跑了,便不再说什么,转头打算向外追去。 可他刚一转身,就被一只手拽住。 只见严正摇了摇头。 特警虽是不解,但根据上方指示,一切听从严正的指挥,所以只能作罢。 看着伤痕累累的三人,以及露个大洞的窗。 他心想,跟三人搏斗后,又从二楼跳下去,现在的凶犯理应很虚弱,为什么不去追呢? ...... 跟特警想的差不多,薛明确实伤的很重,甚至比别人想象的还要重。 他虽然从窗户逃脱掉,没落入那三人手中,可也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从后脑勺到腰部,是一条可见血肉的伤口,染红了纯白的衬衫,胸前更是微微凹陷下一块儿―这是被那光头一拳砸的。 左小腿更因为跳窗,基本已经废掉,所以才变得一瘸一拐。 冷风带着细雨扑在他脸上,仿佛就这么能将他吹倒一般。 强弩之末。 他脸上头一次露出了如此悲哀的神色,充满着绝望。 现在,他深知自己从头到尾的被人完全算计了,毫无还手之力。 其实,他明白,如果那三人中其中一人拼命的话,自己也只能做到个一换一,然后把命交代在那儿,绝不会还能逃走。 以他对苏洛的了解,如果能用一人,将自己永远留在那,自然是再划算不过了。 可是,自己既然逃了出来,就说明,自己还在网中。 他不会天真地以为自己逃出生天了。 以他现在的情况,想从这离开,难如登天。 之所以支撑他还踉跄地,不知方向继续走的原因,就是他想知道,自己究竟败给了谁。 他相信,那人一定会出现的。 这次,他总算没算错。 当他感觉下一步自己就要倒地之时,看见了前面有个四角亭。 亭前有一人撑着伞,静静地站着。 好像他本来就长在那里一样。 ...... 本来薛明还担心,自己看不清他的面容,可随后,就在自己走到那人十步远左右时,无数道强光,哗的一下,将两人所在的位置,照的犹如白昼。 同时,他隐约听到了子弹上膛声―应该有七八把狙击枪瞄准在自己身上了吧。 不过,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终于看清了面前人的样子,恰好,还是他认识之人。 他忽地仰天大笑,笑声如此苍凉。 “我该想到的,该想到的...” 笑声戛然而止,他第一次正视眼前之人,凝重地问道: “如果我没记错,你是,叫陈夕吧。” 亭前所站之人,自然是陈夕。 他已经等了好久了。 “是的,薛明先生。” 他回答地很平静,就像回答一句吃了吗那么自然。 “那么,一切都是你谋划的?” “是的。” 他很大方的承认了,脸上却没有任何骄傲之色。 “很好...很好,我想问你怎么做到的?” 薛明强行让自己挺直了腰板,等着回答。 “你应该知道,既然没有在房间内杀了你,是你还有价值...所以,如果我回答了你,希望你也能回答我一件事。” “可以。” 薛明回答地很果断,同时很想知道,自己究竟死在了哪里。 “其实你一开始,就猜出来,我的懦弱和害怕,都是伪装的,所以才没有杀我,否则以你的狠厉,一定不会留我性命。” 薛明点头,表示了承认。 “所以,你一定需要我做些什么...而当我发现医药包里的商店小票时,我就知道,那是你故意给我的。” 薛明略一皱眉,随后释然,自己这手的确有些太过刻意。 “那么,我就把所有事情往最坏处想了。” 陈夕冷漠地开口,说着最残忍的假设: “...你一开始就没打算放过苏如霜,之所以留下这张小票,就是给警方线索,能让他们在你预估的时间内找到她―当然,是她的尸体。” “...仅仅是她的死亡,怎么能够满足你强烈的报复感呢?你一定会想到更残忍的方法,那就是,让杜钱江先玷污她,最后杀了她,再让苏洛能看到这惨烈的画面。” 薛明眼皮一跳,不置可否。 “这样的结局,有一个前提,就是警察会及时赶到,也就是我能把你留的小票,当重要的证据呈上去...当然,你不能百分百肯定我会这么做,所以,你一定有后手。” “警察中必然有你的人!这样才能保证,就算我不拿出来,也会有别人将警察引到商店的位置。而刘伟,就是你的棋子...” 听到此处,薛明长叹,原来刘伟真的暴露了。 “刘伟说,你让他将警察到时带到河滩。我就猜,一定是为了抓杜钱江...你让杜钱江做最丧心病况的事,再反手把他卖掉,因为他做的恶,让你内心有理由去除掉他,抹平掉他对你的帮助...” “而河滩和商店间的连线,就是石头镇,我就断定你们一定藏身此处,剩下的,就是用刘伟的手机,一步步引你入局了...” 薛明脸色恢复了平静,说道: “那你现在这么有恃无恐,苏洛他女儿...” “她很安全。很庆幸,我最后把她救了出来。” “最后一个问题。” 他死死地盯着陈夕,冷道: “丁香的事,是不是你布置的。” 听到这句话,陈夕脸色终于有些变化,痛苦道: “是。” 薛明脸上终于露出了愤恨地表情,如果他身手不失,拼着一死,他也要杀了眼前的人。 但现在,他只能咆哮道: “为什么!她是无辜的!她已经遭受那么多苦难了,你为什么要对她...” “是你逼我的!” 陈夕同时大吼。 “如果我要救霜儿,那我就只能比你更狠!” 薛明看着眼前同样露出凶狠之色的陈夕,突然沉默了。 他悲哀地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做错了什么。 “那你想问我的,是什么?” 他不再提丁香,那个可悲的牺牲者。 “很简单,一定还有内鬼,刘伟不可能知道霜儿他们具体离开酒店的时间,告诉我,那是谁?” 他仔细打量着陈夕,微微嘲讽道: “你为苏洛还真是尽心尽力...你猜的没错,是还有人,不过,我想告诉你的是,你之前有一点没全说对。” “我之所以放你走,看出你是装的,只是很小一部分...重要的是,你身上有那人的血脉。” 陈夕突然有些不安,只听他继续道: “记着,今天你赢了,但我也没有输。你比我更狠,更聪明,所以,我的复仇,并没有失败,只是被推迟了...” “我的结束,是你的开始...” “我们都不是好人,所以,小子,祝你好运...” “我会在地狱等你。” ...... 陈夕听着这些像魔咒的话,瞬间感到惶恐,可下一刹,他就看见薛明从腰间掏出了刀片,而后,对他微笑着,抹上了自己的脖子。 鲜红的血,刹那间绽放,像某种仪式开启的引物。 如同,来自地狱的曼陀罗一样,妖艳。 第三十一章 阳光和黑暗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薛明死了,死的不能再死。 陈夕麻木地看着一堆人冲了上来,去检查他的尸体,而后长长叹息。 他撑着伞,就这么默默地走开了,好像一切与他都没有关系。 看见薛明死在他面前,他竟丝毫的快感都没有,因为其临死的话,让他深深忌惮。 尽管他不愿承认,但是薛明真的是绝顶聪明之人,自己之所以赢了他,不得不说,很大一部分原因,靠的是运气。 既然如此,这样的人的临终遗言,绝不会是无的放矢。 该死! 还有什么是他不知道的! 他浑浑噩噩地走在薛明刚才来的路。 很有意思的是,他和刚才的薛明,竟有些相似。 薛明被他亲手编织的网,绞杀而死,而他自己,又被薛明抛出的网给困住,不知该如何破局。 悠长的钟声,恰好地在耳边响起,似乎妄想破除他心上的魔障。 零点了... 充斥着血色和罪恶的十月五号,终于过去了。 可是,新的开始,一定会是好的开始吗? 无人能回答他这个问题,他只能自己在思维的死胡同里打转。 他竟迫切地想要找个人,将心事全都倾诉出来。 所以他加快了脚步,回到了富丽堂皇的酒店大门前。 而门前恰好站着一个人,右手撑着墨黑色的大伞,左臂则打着石膏板。 应该说想什么来什么吗? 不,陈夕丝毫没感觉这是上天派来,听他倾诉的朋友。 尽管对方的脸色那么温和,尽管其那么英俊潇洒... 但这些,只加深了陈夕的烦躁和厌恶。 因为,这人叫苏望月。 ...... 当见他如老僧坐定般站着时,陈夕就知道躲不过去。 既然躲不过,那就只能迎上,转道而走,绝不是他的风格。 遇山则开,遇水则断。 他慢慢走向苏望月。 十步...五步...一步。 直到两人身子平行在一条线上时,苏望月才沙哑地开了口: “我想,薛明已经死了吧。” 陈夕很想不答话,却听他继续道: “丁杭死了,杜钱江死了,钟表店的老板死了,刚二十二岁的警察死了,哦对,你应该不知道他的名字...” “真是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 陈夕语气丝毫没有称赞,反而尽是嘲讽。 我历经艰险,奋不顾身,差点把命都搭进去,才救出了苏如霜,而你作为亲哥哥,却安然无恙地休息了一天,然后来这似乎想指责我,这不是很可笑吗? 似是想到了这点,苏望月语气缓和了下,但他还是坚持道: “...很抱歉,我并没能帮上你什么,我从醒来就被困在房间里,虽然能知道外边发生的事,但是...” “但是却无能为力是吧?” 陈夕讥诮地看着他,脸上是一片冰冷。 “你知道,死去的那个警察的名字吗?” 见陈夕不答话,苏望月继续沉痛道: “他叫孟远,刚当上警察不到一个月,他还这么年轻,还没有正经谈场恋爱,去享受他的人生...” “所以呢?” 苏望月惊讶地看着陈夕平静的脸,冷漠的让人害怕。 “虽然不知道你想跟我说什么,但无论他是孟远王远李远,既然他自己选择了踢开黑暗中的那道门,那他就要做好去死的准备...哪有成功,不是鲜血淋漓的?” 很发人深省的一句话,让苏望月眼睛一眯,继而缓缓道: “那如果不是自己选择的,而是被选择的呢?” 沉默,绝对的沉默。 陈夕的脸色如一块万年寒冰般,不可融化,像是无意道: “谁又能有选择呢?” 说完,便不顾苏望月,径直走进了酒店里,进入了亮堂大厅中。 而苏望月却还在那里撑着伞,不曾离开。 似有一把锋利的刀,就在此刻,将站在黑暗中的苏望月,和站在光明里的陈夕,做出了鲜明的区分。 可是,站在黑暗里的人,在无比渴望着光,而站在光里的人,却已经逃不掉黑暗。 ...... 次日清晨,刺目的阳光,将陈夕弄醒。 他抬头一看,发现刚到七点,虽然他可以再多睡一会儿,但最终还是决定爬起来。 一切好像梦一样。 湛蓝的天空,明媚的阳光,舒适的大床,这一切都告诉着他,这个十一假期应该很舒适,再不愉快的事,也不过转眼就消失。 可惜,他左臂和背部的疼痛,却告诉着他,虽然事情可以过去,但是伤痛却会被留下。 哪怕伤痛也会被磨平,但是,伤疤却不会毫无痕迹的消失。 经历过的,就是经历过的,哪怕再不把它放在心上。 洗漱完毕,冲守在房门口的两位警察笑笑,就坐电梯直达顶层的商务餐厅。 餐厅是自助式的。 一进去,奶香和粥香,吐司的浓郁和油端子的诱人,迎面扑来。 很奇怪,里面少说有二三十张座位,但却只坐着三人,加上一个包馄钝的,一个煎培根和蛋的,整个餐厅加上陈夕,只有六个人。 座位上坐着的是苏洛,苏望月,以及,长时间没露面的叶远飞。 当他进来时,正无话的三人一齐看向他,让他有点尴尬。 他顺手拿起片吐司,冲两位长辈道了声早安。 苏洛的表情很平静,而叶远飞眼神则有些复杂。 他觉得,自己从未真正认识眼前的人。 别人不知道,但他心里清楚,自己其实不亚于在地狱和天堂间走了一遭。 自己之所以能在商界稳固住财势,根本的原因就是背后有那位无言的支持,一旦离开了那位,自己的败落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而这次事件的发生,太过于突然,让他还未有何反应,就已经处于软禁的情况。 他很清楚,如果苏如霜最终在自己的地盘上被掳走后撕票的话,他就会失去那位的信任。 而根据自己所掌握的秘密来说,失去了信任的自己,势必会被斩草除根! 所以,他尽他所能的配合着警方的要求,可情况越来越让他失望,最后,甚至是绝望。 当听到苏如霜平安归来后,简直犹如做梦一般,而了解到了详情之后,更是惊讶的无以复加。 眼前这个看起来平常的小子,竟然将不可能的事变成了可能,这究竟是得有多强! 各有心思的几人,除了最初的寒暄之后,几乎再无交流。 一顿早餐吃得没滋没味。 当陈夕咽下盘子里最后一片煎蛋时,苏洛笑道: “望月,你和小夕去拿早餐给未央和霜儿吧,现在她俩跟医生在一块儿,而且,你俩的伤也得再看看...” 两人应了声,各式各样的拿了些,转而离去。 看着两人离去的背影,苏洛对叶远飞似笑非笑道: “孩子们都吃了亏,好像就你赚了。” “毕竟是刀尖上的利益,赚的不心亏。” 叶远飞吸了口蛋黄,回答地很不客气。 苏洛听后笑笑,不置可否,却望着陈夕离开的方向,若有所思。 ...... “我想,我现在已经能表达出,我想讲些什么。” 电梯前,苏望月淡淡地开了口。 “希望你讲的时间,不会让我手里的食物变凉。” 陈夕冷嘲着,表示出洗耳恭听的样子。 “可能是偶然,可能是必然,这次事件里的三个主犯,都死了,再加上一把大火,把本应存在的痕迹,燃烧的一干二净。” 陈夕眼睛微眯,脸上云淡风轻。 “你想说什么?” “丁香。” 苏望月吐出的这个名字,让他眉头一皱。 “她才是改变了结局的人...霜儿回来后说,她只记得自己朦胧间被叫醒,然后就被那个姐姐偷偷领进了柜子里,告诉她绝对不要出来...后来,霜儿听到了丁香的哭喊声,吓得不敢乱动...” “而从石头镇发现的遗体上,则明显有过性侵的痕迹...” 李明达!丢雷螺母! 陈夕心里恶狠狠地用方言骂着他。 苏望月能得到这么多资料,绝对是这个当舅舅的给的。 但他脸上还是面无表情地问道: “那你究竟想说什么?” 苏望月悲哀地看了他一眼,说道: “我只想说,为什么丁香会牺牲自己去救霜儿?且不论她们无亲无故,就算她真有救的心思,一个脑瘫的孩子,怎么会想到将霜儿转移到柜子里呢?” “...除非,是有人告诉她这么做。有人利用了她,用她代替了霜儿,去承受了那份悲惨...用她的悲惨,换了霜儿的平安。” “而你不会不知道,那人是谁吧?” 苏望月怔怔地看着陈夕,却见他沉默片刻,说道: “那你说那人是谁呢?” ...... 两人到了苏如霜的房间,显然这里经过了一番装饰,格调充满着粉红色的温馨。 叶未央正在陪苏如霜看课外书,见到他们两人进来,尤其是见到无大碍的陈夕,不由叹了口气。 终于,见你平安归来。 苏如霜好像完全忘了昨天的事,又变成了那个清纯可爱的小公主。 她从床上坐起来,拿着三明治大口吃着,小心地问陈夕伤口疼不疼。 陈夕与叶未央对视一眼后,苦笑一声回道: “不疼,见到霜儿开开心心的,小夕哥就一点不疼...” 叶未央佯怒道: “霜儿太偏心了,我都在这一早上,他一来,你就叛变了。” 苏如霜忙是赔罪,清脆的声音,让人感觉心情好了很多。 忽地,她像是想起来什么,小心翼翼地向陈夕问道: “...小夕哥,那个,让我钻进柜子里的小姐姐怎么样了?她是个好人,能不能,不要惩罚她?” 房间里的温度,好像因为这句提问,骤然间冷了几分。 陈夕不自然地回道: “当然了,我们小天使说的话,谁敢不听?快吃吧,待会儿凉了...” 苏望月在门口,眼神复杂地看着沐浴在阳光中,对苏如霜无比体贴的陈夕,竟不知该如何去理解这个人。 当他提出那个疑问时,其实他内心就有了答案。 有理由让近乎白痴的丁香这么做,并且还有机会的人,只能是陈夕。 是他亲手设计了这些,让丁香代替苏如霜受辱,最终成功引起薛明和杜钱江的决裂。 而现在,薛明,杜钱江,丁杭,三个绑架犯都死了,那座房子也成了一片废墟。 只要他不承认见过丁香,谁也没有能力去证明他说的真假。 可是,无法证明的,就是不存在的吗? 其实,很容易猜测,能让一个饱尝世间冷暖的小女孩,去坚定地做他计划的事,那么,他给出的一定不是恐吓,反而是希望。 只有像棉花糖一般甜蜜的希望,才会使哪怕是白痴的人,也会奋不顾身的向往。 他在编织出了一个梦幻般希望的同时,就已经做好了毁灭它的准备。 想到这,苏望月径直走到床前,从床边抽出一本书,狠狠地放在陈夕手里,转头推门而出。 叶未央和苏如霜面面相觑,不知这是什么情况。 只有陈夕看着手上的书,明白了什么。 书很普通,是小学生基本都有的《唐诗三百首》。 他很明白,苏望月想表达的意思―― 诗三百,思无邪。 第一章 还未远去的流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零四年十月六号。 下午,陈夕终于返回了江宁市内。 之所以还在酒店逗留了一个上午,一是因为伤口还要再处理一下,二是案件的收尾还未完成,仍需要他的协助。 直到最后,陈夕依旧隐于黑暗中,没有丝毫的风光可言。 真相永远只能被少数人所知。 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这一切都是苏洛布置的。 苏洛一边享受着下属崇拜的眼神,一边又有些担心,陈夕是否会心中不平衡,而心生怨怼。 令他惊讶的是,他没有看到丝毫的不满,反而见到的,是一种极其冷漠的漠不相关。 没错,就是漠不相关。 如果可以,陈夕甚至不愿意再提起这件事。 那些看起来高明无比的算计,其实是一滩鲜红的血,是用生命去成就其所拥有的赞叹声。 尤其是,当他就是这血红色的缔造者时,心中自然不会好受。 无论出于善或者恶,出于任何目的,他都是在无形的杀人。 苏望月的话其实击中了他的内心。 那本唐诗书,就是苏望月愤然的质问: “你去算计一个无邪的女孩子时,你的无邪,是否还存在呢?” 当时他给出的回答,可以认为是不存在。 但事情远没有是非那么简单。 如果再来一次,他依旧会这么做,甚至会把计划做的更加彻底,连最后的风险都不要去冒。 他心中没有愧疚吗? 不,他心中是很惭愧的,但这并不能改变他的决定。 只要能救出苏如霜,他便可以去不择手段。 历史上,这样的人物比比皆是。 没有一个人是完全坏的,相反,很多我们认为的十恶不赦之人,在有些地方,甚至良善至极。 从某些人的眼光去看,秦桧可能是好人,严嵩可能是好人,和珅可能是好人... 他们的亲友,受过他们恩惠的人,不会在意那青史上的骂名,反而会永远心存感激。 而把苏如霜看成不亚于亲妹妹的陈夕,亦是如此。 但是,这又不能否定掉他的恶? 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仿佛想把那些乱七八糟的纠结一起砸碎,但却更加混乱。 在前面开车的严正,担忧地从后视镜看他,问道: “有什么事非得暴力解决啊,这多疼啊...” 陈夕闻言,顿时嘴角一下子上扬起来。 一个比特种兵还强大的男人,在跟残忍的凶犯血战后,告诉自己不要使用暴力? 他有些无语。 “对嘛,你看,笑笑多好...” 严正无所谓地笑着,仿佛没心没肺一般。 而看着其满脸的轻松,陈夕却又有了些茫然,试问道: “...叔,我知道,丁杭是你开枪打死的吧?” “是啊。” 陈夕惊讶地张开嘴,为他这么轻快简洁的回答而吃惊。 “可是...唉,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但他的确是个好人,他从没想过要害霜儿,而且他要赎金,也只是为了救他女儿...” 说了好多,最后陈夕试探性的问道: “叔,你不会去想这件事吗?” 严正闻言,嘴上露出一丝苦笑。 他终于知道这小子在想什么了。 ...... 他斟酌了许久,避开了提问,反问道: “你留意过薛清吗?” 陈夕微微一愣,转而想起来这个名字。 他是薛明的哥哥,也是最终使薛明变得疯狂的起因。 似乎感到有些闷,严正摁下玻璃,让冷风吹进车内。 “一件事有很多种看法,我更偏向于去看因果。” “不可否认的是,薛清真的是被冤枉的,苏洛当年是踏着其冤屈才扶摇而上,直至今日...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一切的错都是苏洛造成的,薛明除了手段过激外,并没什么错处,他只是想为他哥哥报仇罢了...” “所以,你,我,所做的事都是在助纣为虐。” 陈夕脸色不定,没想到其给出这么一个结论,却听他继续道: “但是,这是苏洛的仇恨,与我们无关。薛明错就错在,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他既然伤害到我们要保护的人,那我们还能袖手旁观吗?” 最后一句问话,让陈夕有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刚才他一直在为自己的错,去试图寻找一个借口,试图去掩盖。 但是,人生并不需要都是对的决定,错误,也是一种正确。 他的目的只是救苏如霜,那么,无论是对的或错的决定,只要能使这个目的达成,就是必要的。 不择手段的结果强调者。 他从未否认自己是这种人,性格使然,他如此,严正如此,苏洛也是如此。 这就是苏洛更欣赏陈夕的原因,也是苏望月跟陈夕本质上的差别。 当然,苏望月也就不见得是好人。 就像是杀一头猪,陈夕不论过程,只要求吃上猪肉就好,而苏望月,会考虑到猪的痛苦。 仅此而已。 想清楚了这点,他的心情虽没有变好,但智商却终于在线。 他突然意识到,似乎严正和自己谈这些问题,有些不对劲。 这些问题,不是该对一个十六岁高中生所讲的。 他心中略有不安,又隐隐有些兴奋。 “叔,其实,我也是昨天才知道,原来你的身手这么强大。” 严正看到那个一如往常的陈夕回归,不由笑道: “怎么,你想学几招?” 陈夕同时笑着回应: “是啊...不过,您的这些防身术,都是从哪学的呢?” 风轻吹过,严正脸上闪现的一丝慌乱。 而这恰恰被陈夕捕捉到,他接着又试探道: “叔,其实我知道,你愿意跟我讲这些事,是不是,因为我身上有那人的血脉?” 严正终于变色,变成了一脸的惊疑不定,最后,转为深深的忌惮。 “...小夕,你,知道些什么?” 赌对了! 他在心中暗叹,没想到严正也是知情者。 当他说出‘那个人’时,其实他也不知道,那个人是谁。 就像某个禁忌一般,可怕又神秘。 但是,他不知道,并不代表他不想知道。 他甚至自我怀疑过,自己到底是不是陈平亲生的,但又觉得这太过荒唐。 所以,他迫切地想要弄清楚谜底,现在看来,严正就是一个很好的切入口。 “叔,你说,我知道些什么呢?” 严正突然变得焦躁起来,再没有刚才开导时的平静。 “你不用给我卖关子,这...这些事,不该你们小辈知道。” “是不该知道,还是不敢让我们知道?” 这句话,宛如一把刀,一下子扎到严正心上。 他有些不敢再从后视镜去与那个年轻人对视。 就像当年他败于那人之手一样。 沉默良久,他终于恢复了平静,有些无奈地说道: “都是过去的事情了,那就让他过去吧。” 陈夕心中冷笑,脸上却不动声色地道: “过去的并不代表着结束。就像薛清,他的事在他死那天就过去了,可是呢?直到昨天,余孽还未消失,霜儿险些因此丧命。” “过去只是流年中的一部分,它却在影响着现在和未来...过去并不等于远去,对薛明来说,过去从未远离过,所以,他用了最血腥的手段去结束...” “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 严正越听着,脸色就愈发阴沉。 明明阳光很明媚,但却让他觉得好生讨厌。 不得不说,他听进了陈夕的话。 陈夕没有死缠烂打地去问个真相,事实上,他连究竟发生过什么,都毫无所知。 那么,就试着讲道理吧。 道理这个东西,只会对想听且会产生共鸣的人才有效。 而严正显然就是这么一个。 当年的事,经过了岁月的沉淀后,已分不清对错。 但那个人,的确因此而死。 正像薛清有薛明一样,那个人,也会有复仇者吗? 耳边传来不休的声音告诉他,可能有。 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年轻人,这次可谓是锋芒毕露。 其狠辣手段,让人叹之未及。 如果,他成了复仇者... 严正有些不敢想象这件可怕的事,但现实好像总在可怕的方向,越走越远... 他打住了陈夕的话,有些颤声问道: “如果,那些没远去的事找上了你,你会迎上还是躲避?” 没有丝毫的犹豫,陈夕回道: “迎上。” 坚决的回答,让严正眉头一皱,接着问道: “如果,是以牺牲你关心的人的为代价呢?” 很平常的一句反问,却蕴含了巨大的能量,在陈夕心中掀起惊涛骇浪。 自己满打满算,所关心的人也就寥寥几个,排在前面的,无非是陈平,叶未央,苏如霜... 这些人,难道都与薛明口中的那个人有关系吗? 见陈夕沉默,严正才松了口气,但随后一句,却让他如坠冰窖— “我很讨厌发生这种代价...如果一定要发生,那么,其他人就要做好付出同等代价的准备。” 其他人指的是谁,陈夕不知道。 但严正知道,而且,他自己也算间接的一员。 一种无力感油然而生,尘封的流年,将要开启了吗? ...... 他听完回答之后,便不再说话。 任凭陈夕说什么,他都仿佛听不见。 当车子行驶到居民区中,陈夕将要提箱下车时,他才开口道: “去问你父亲吧。如果,你一定要去知道往事的话。” 说完,车子便扬长而去,留下陈夕站在阳光下,皱着眉。 阳光,有些刺眼啊... 第二章 父与子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走上了熟悉的楼梯,看着白墙面上贴的到处都是的小广告,陈夕竟有些愁绪。 明明是极平凡的事物,为何现在让他觉得要抓不住了呢? 安静的楼梯间里,他忽然有些自我怀疑。 薛明的话,严正的话,还有长时间以来的猜测。 无论被隐藏的究竟是什么,他都能猜出来,这绝对不是什么好事,甚至,会威胁着他的性命。 可正是这样,他才既想知道,又不想知道。 世界上最快乐的人,是无知的人。 但他不愿对这一切毫无所知,哪怕这会使他安稳无忧。 生于动荡,破于动荡。 这就是陈夕,明明会害怕,明明会心痛,但绝不会退缩,哪怕最后粉身碎骨。 ....... 一路恍惚,他终是站在了家门前,看着有些脱胶的福字,他用力摁了下,发现没有抚平,便有些孩子气地一直摁着。 他知道,某些事马上就会展现在他面前,但他却想拖延一下,不愿意马上接触。 “你在做什么呢?” 一道温和的声音从背后响起,他讶然回头,却见陈平站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他。 “爸...爸,你不是应该在家吗?” 陈平没说话,只是晃了晃手里的大黑塑料袋,站在高处的陈夕,一眼便看清装在里面的大鲶鱼。 “你买鱼做什么?” “你远飞叔告诉我发生什么了,你这不受伤了吗,给你做个鱼汤补补。” 他边说着,边掏出钥匙,开了门,拖着箱子进了家中。 一切好似如常,就像无数次他领着他从菜市场归来一样。 可真的是这样吗? 本来极寻常的父子场景,在现在绝对是不合时宜的,尤其是得知儿子卷入了一起极为恶劣的绑架凶杀案后,陈平此时的反应是反常的。 那就只说明一种可能,叶远飞把完整的情况都告诉了他,包括自己亲自谋划把三个绑匪送上西天的事。 想到这里,他的脸色变得不自然起来。 人往往都是这样,哪怕在外机关算尽,哪怕在外无恶不作,也希望着自己在父母的眼里是只良善的小绵羊,如小时那般纯真。 陈夕亦是如此,他绝不希望将自己心狠手辣的那面展现给自己爱的人看。 但事已发生,他微微叹口气,反而觉得有些轻松起来。 哪怕自己有些可怕,但毕竟是他的儿子不是? ...... 事实如他所想。 当看到他左手臂和背部可怕的伤痕时,陈平眼神一下子充满了痛惜。 他像个老妈子一样,一边帮他换着药,一边嘟嘟囔囔: “下次想救别人,先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那个分量...天塌了有个高的顶,没必要靠你一个小孩儿冲上前...” 看着陈平一脸宠溺的神色,他本有些紧绷的弦蓦地松下来,反问道: “如果就靠那些个高的,恐怕霜儿就折在那儿了。” 一句话,让陈平停住了话头,抬头望着这个胡子只有薄薄一层的孩子,沉声道: “但你也太冒险了,知不知道,这几乎是一个必死局,只能说你的运气太好了,否则,一步之差,你就得给那丫头陪葬。” “做什么有不冒险的?如果我不冒险,恐怕霜儿就真的没希望了...” 陈平闻言一窒,下意识脱口道: “你喜欢那个小丫头?” 他刚想说句喜欢,忽地看见陈平正经的神色,怕他会错了意,忙解释道: “喜欢啊,我都没个兄弟姐妹,那我就把霜儿当亲妹妹看...哥哥保护妹妹,不就是天经地义吗?” 陈平一时语塞,不自然地应了声,转头去厨房做鱼去了。 看到这个场景,陈夕双眉一沉,刚刚才浮现的轻快转而消失殆尽。 陈平虽是没多说什么,但分明可见的意思,便是不希望他与苏如霜去多接触。 这份不希望,更甚于其希望自己远离叶未央的程度。 但造成这个问题的人,绝不会是这两个还没成年的女孩子。 叶远飞,苏洛。 他们两人,再加上陈平,到底隐瞒了什么呢? ...... 晚饭做的很丰盛,一盘清炒虾仁,一碟滑溜笋片,半只槐花盐水鸭,当然,还有一大盆乳白色的鱼汤。 饭香混着菜香,勾得人食指大动,但陈夕的心思,却不在其上。 他一点一点夹着米饭,似有心事地咀嚼着。 陈平看到这一幕,心中暗叹口气,一面给他夹了个虾仁,一面说道: “想问什么,就问吧,别总藏在心里。” 闻言,陈夕并未立即答话,而是将筷子捅进了鱼头中,用力地将其剖开,像是在纠结什么。 良久,鱼头终于被他拆碎,他将碗里已经冷了的虾仁送入嘴中,仿佛这样,能让他获得什么。 “我只想问,那个人是怎么死的?” 陈平闻言,捞鱼头的手停了下来,看着对面仍在扒饭的陈夕,压制住心中的汹涌,闷声道: “他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 “假话。” 陈夕淡淡回了句,仍是在挑着米饭,像是有无穷的乐趣一般。 “你为何认定我说的就是假话?” 陈平的声音骤然变高,却没有丝毫的波澜。 “任何真实,都可能被伪装成想要被人看到的样子。” 陈夕放下筷子,抬起头,对上了陈平的目光。 “就像这条鱼一样,它已经没了生命。所以,我将它的脑袋拆碎后,就会留下我想看到的样子,而那些我不想看的,就会沉在盆底,不被人发现。” “然后呢?” 陈平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从盆底捞起一块鱼肉,送入口中。 “然后,就像你吃的那块肉一样。当鱼头的肉和鱼身的肉混在一起时,你就很难发现两者的不同,只有当你吃下时,才会发现这个问题,可这已经太晚了。” 看着目光灼灼的儿子,他突然笑了,打趣道: “你为何这么严肃呢?难道我们不就只是在讨论吃鱼吗?” 他好似忘了前面提到的那个人,显得如此的平静。 可陈夕却笑不出来。 他也顺手夹起一块鱼肉,放进陈平的碗里,平静道: “可是,现在的鱼肉,是经过太多道工序的...多到,让人忘记它从案板上被木锤砸下的瞬间,是有多么抽搐。” 陈平顿时脸色一变,夹鱼肉的手也不再稳健。 他听懂了这句话所指之事,更想起来,许多年前,他最后一眼见到那人。 就像,看见离了水面的鱼,不甘的死去。 他一时间有些沉默。 时间太久,流年太深。 漫长的岁月累加,已经让他习惯了这种生活。 当年当夜的悲愤,也逐渐地被打磨的圆润起来,重新命名叫平静。 他甚至忘记了,那天见到的血,究竟是艳红还是暗红? 就像陈夕说的那样,人总会把事实变成自己想的那般。 他告诉陈夕,那只是个意外,并非纯粹地在骗他。 而是他自己,更想相信那是个意外。 他有些烦躁地放下了筷子,点了根烟,吐出口浓浓的烟雾,像最开始颓废那般。 “所以呢?你刚才一直没提到个问题―杀鱼的,做鱼的,改变鱼的,却可能都不是吃鱼的。” 陈平一语说出了其想表达的意思。 这件事究竟怎么样,跟你都没有关系。 它只是一件陈年的旧事,一桩尘封的往昔,你一个不属于那个年代的孩子,为什么要去抓着这件事不放呢? 陈夕露出了苦笑。 他知道,陈平没有指责的意思,更多的是保护与关心,希望他不要卷入到无谓的风波里去。 可是,当他逼死薛明,当听到其遗言时,他就知道,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他都与那个人牵扯上了关系。 “如果有可能,我只想做一个乖乖吃鱼的孩子...可是,爸,如果,我变成了下一条鱼呢?” 幽幽的一声提问,竟让陈平一哆嗦。 他仔细端量着自己的儿子―如剑般锋利的双眉,高挑的鼻梁,薄薄的嘴唇... 他越打量,竟越感觉到熟悉,好似他又坐到了自己的对面。 他控制住情绪,镇定道: “谁说你会成为鱼的?” 陈夕一时也拿捏不住这个回答了。 他本就不知道那人是谁,做了什么,跟他有什么关系。 只是凭着薛明的遗言,以及被诈出的严正的话,他才断定了有这么个人,还有他不知道之事。 所以,他是迫于无奈,才跟陈平来了个这个关于鱼的问题。 并非是他故作玄虚,而是他真的就是一无所知啊! 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只能试着用这种借代的方法,看看能套出陈平什么话来。 可一番对话后,他的心却更加沉重了。 水远比他想的要深,而且更浑。 陈平现在将鱼的问题抛掉了,直接问他谁说的,这让他怎么回答? 他不是没想说叶远飞,苏洛,来诈一诈其反应。 可看见陈平那极端平静的眸子,他就放弃了想法。 这是暴风雨前的岑寂。 他甚至怀疑,如果他报上个名字,陈平就会马上找那人拼命。 陷入了僵局吗? 不,其实,还有一个最好的回答。 “是那个人告诉我的。” 思索片刻,陈夕如是答道。 陈平的目光,顿时由恐怖变成困惑,而后又听其继续道: “他用他的名字,刻在我的血脉里,告诉我的。” 第三章 父与子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昨日种下了因,就必定有今日的果。 就如同陈平不得不面对陈夕一样,苏洛此刻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晚霞从宽敞的玻璃投向粉红色的墙,床头的大熊玩偶歪坐着,显得有些调皮。 苏洛细心地将其摆正,而后整理好印着叮当猫的被子。 等到一切都完美,才宠溺地一招手― 便见门外的苏如霜,穿着软软的睡衣走了进来。 她边走,边用一个超大的毛巾擦着未干的头发。 苏洛见状,忙接过了毛巾,耐心地帮其擦净水珠。 他的动作很慢,很认真,明明没什么观赏性,却让见到的人心里淌过一阵暖流。 这时的他,才是一个真正的慈父。 不是高高在上的苏局长,不是令人忌惮的苏叔叔,不是被人想千刀万剐的苏仇人。 他只是一个父亲,一个宠爱自己女儿,害怕其受到伤害的父亲。 他满意地将毛巾拿下,捋顺了女儿的头发,说道: “霜儿睡一觉吧,昨晚在酒店你都没好好睡...妈妈还需要再住院观察两天,明天就让舅舅带你去看望妈妈。” 苏如霜用力点点头,而后爬上了大床,拉上了被子。 苏洛将窗帘拉上,顿时房间就笼罩在昏暗中。 见到这个情景,苏如霜不可察地颤抖了下。 就在苏洛推开房门要出去时,她悄悄问道: “爸爸,那些坏人们,都被抓到了吗?” 苏洛的脸暗抽搐了下,仿佛想起了那些人的下场,却还是微笑道: “当然了,那些坏人都被你小夕哥抓住了...最后,不也是他救了你吗?” 听到这个名字,苏如霜小脸蓦地通红,一朵红晕浮上脸颊,慌乱道: “好了,好了,我要睡觉了,快出去。” 苏洛苦笑地摇摇头,看着把头埋在被子里的女儿,不知说什么好。 小家伙不会想入非非吧,对那个小子... 他觉得有些意思,笑意更加浓了,慢慢带上了门。 很可惜,他的笑意并未持续很久。 当他有些疲惫的准备回卧室小憩会儿时,他看见了自己的儿子,直直地坐在沙发上,眼神如一把锋利的刀,射向自己。 ...... 刚刚的温情好似从未有过。 他自然不能就这么回卧室睡觉,只能坐到苏望月的对面,想听听儿子想说些什么。 “...事情,完全解决了吗?我的意思是,是否还有什么后患?” 苏望月的声音有些沙哑,让人听得有些难受。 苏洛强忍住心头的不适,说道: “应该差不多了...从春熙镇抓的那个首饰铺老板交代,他受丁杭前岳父,也就是钟表铺老板所雇,帮忙检查黄金并且掉包,他儿子就能得一大笔钱...现在他为了他儿子,什么都招了,他一共只见过薛明他们三人,应该没别人了。” “可还有刘伟,那个店老板没见过刘伟?” “当然没有。可这又能对我们有什么威胁呢?” “没有刘伟,也会有张伟,李伟,郑伟...这只是受人收买的人而已,跟薛明是有本质上的不同。只要有利益的存在,他们就会永远不会断绝,可薛明却是想要我们一家的命,二者天差地别。” “我们无法断绝刘伟这种人的存在,但同样,只要我们足够强大,这种人的威胁就微乎其微。但薛明不一样,只要他活着一天,他就想着怎么去弄死我们。” “所以,最后陈夕告诉我可能还有内奸时,我却没太大负担了。因为这种人是杀不尽的,能揪出来最好,揪不出来也无所谓。” 说到兴起处,他想点一支烟,却发现手头并没有,只能无奈地拿起桌上的小油桃,咔嚓咬了一口,似是回味无穷。 苏望月神情复杂地看着父亲,又淡淡问道: “既然事情已经解决,我想问一下,为什么要把我软禁一天...我只是伤了手臂,可脑子却没出问题,当时,我或许可以帮上些什么。” “帮忙?你能帮什么?” 苏洛丝毫没掩饰语气中的不屑,而后说道: “我不让你牵涉进来,第一,是你爷爷亲自交代的,不能折了一个孙女后,再折一个孙子。第二,我和你爷爷,当时其实都已经认定霜儿没救了,你自问,就算你参与进来,你能改变什么吗?” 听到此话,苏望月懊恼地垂下头。 他不得不承认,苏洛说的没错。 现在回头看来,薛明不是一般的可怕。 当其成功地绑架苏如霜后,胜利的天平,就已经向他倾斜了百分之九十九。 就算是自己,也没有办法将妹妹救回来。 这也是参与这次作战的警员们,将苏洛敬作神明的原因。 经历的人才懂,成功击败薛明,救回人质,难度不亚于登天。 想通这一点后,他又涌现出了新问题。 “如果,我说如果。我和陈夕角色互换,我遇到了歹徒,被绑后又放了回来...你说,我最终能救回霜儿吗?” “不可能!” 苏洛回答的斩钉截铁,没有丝毫的犹豫。 “你和他是两个极端的人。如果你是守的话,他就是攻,如果你是立的话,那他就是破。” 很犀利的点评,让苏望月眉头一皱,听其继续道: “...这并不能代表谁比谁强,多数情况下,陈夕是不如你的,可在霜儿被绑的事上,你绝不如他。” “你想的是稳中求变,而那小子想的就是直接破局,所以你不如他狠。他敢在什么都不清楚的情况下匆忙离山,敢在无把握的情况下就去跟踪别人,敢用一群警察做他明面的棋子...” “知道吗,王宝山到现在还没缓过劲来,他知道自己被当猴耍了,被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孩子,当成了一个工具...当他们绝望地看着燃烧的房子时,人家已经成功救人扬长而去。” “所以。” 他正视着苏望月,认真说道: “心里不要有任何不平衡,人跟人本就不一样,你并不比他差,只是有不同而已。” “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他到底怎样做到偷梁换柱,用丁杭的女儿替代了霜儿...但就算这样,他筹谋如斯,最后还不是险些功亏一篑?如果不是他自己拼命,恐怕霜儿也就葬身火海了,只能说,他的运气...不,是霜儿的运气太好了。” 感慨完毕,他将油桃咔嚓咔嚓全部吃掉,却见儿子的脸色变得很古怪。 是的,他没说错,一切都说的都很正确。 陈夕是人杰,是上天宠儿,可他苏望月同样丝毫不差。 无论心智,外貌,性格,家世... 从各方面看,他都稳压陈夕一头。 正如苏洛所说,他没想明白陈夕是如何做到的,可苏望月却已了然。 正因如此,他心里才有着深深的忌惮。 他深知,就算薛明他们三个人留有活口,陈夕也一定会想尽办法,将其全部除掉。 只有这样,才能死无对证,他做的事,才会永远掩埋在黑夜之中,不见光明。 如此狠辣的手段,让人一想便是毛骨悚然。 他的眼神对上盯着他看的父亲,也只能报之以苦笑。 可能苏洛只看到了陈夕为了霜儿奋不顾身,用雷霆之势将敌人铲除掉,可谓家门之幸。 可要是有一天,陈夕的枪口对上了自己呢? 一把无比锋利的剑,既然捅别人是见血封喉,那么划自己就绝不会是像棉花一样柔和。 但这些话,他不能说,也不会说。 正如苏洛对他的判断一样,他不会做没把握的事。 刚才的一切都是他的猜测,只要陈夕一天不出手,那这个假设就一天不成立。 所以,他转变了话题问道: “爸,虽然陈夕很厉害,但是,如果没有您无条件的支持,他也不可能成事。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如此相信他呢?” 话音刚落,苏洛的脸就阴沉了几分,桃核被他随手扔在老茶几上,犹豫片刻,说道: “望月,你觉得,陈夕是个什么样的人?” 苏望月闻言,一时有些愣住。 老爸,我是问你的啊,你不但不给答案,还来个反问...最关键的是,你刚才点评的那么透彻,现在要反过来问我的想法? 不知该怎么回答,只能硬着头皮道: “胆大细心,有胆有识,面厚心黑...” 也不知是褒义是贬义,他甄选了些词,一一说着。 苏洛打断了他的话,问道: “你有没有感觉,他是你的一面镜子?” 这句话别有深意。 镜子不是颠倒的,而是相对的。 你还是你,不过是某些特质,在另一个方向上的体现。 就像勇敢和谨慎都是好词,但却有着相反的意思。 想了一下,他竟觉得苏洛说的甚有道理,不由点了下头,但并不明白其指的是什么。 苏洛长叹口气,眼睛微微眯了起来,像是能看见遥远的过去。 “我说,如果你们两个结合起来,那会是什么样?” 结合起来? 苏望月有些不敢想象。 一个心狠又温和,胆大又稳重,既能破又能守的人? 这简直就是完人啊。 他觉得苏洛有些理想化,或者就是在扯淡。 可见其神情很沉重,像是在怀缅。 “你是不是觉得这样的人不存在?” 未等他回答,就听其继续道: “...你问我如此信任陈夕的原因?无他,只因我在多年前,就遇见过这么一人...” 第四章 这里葬着黑色的沉眠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苏望月是不信有这么个人的,所以,他来到了金陵华侨墓园。 零四年十月七日,晴空万里,风轻云淡。 湛蓝的天空一洗前日的阴霾,带着花草味的风从林中穿来,带着清新的味道。 他无奈地看着身边几个黑塔般的壮汉,像一堵墙围在他四周,个个穿着西装,带着黑墨镜,惹得下山的人频频回顾。 尽管他和苏洛都知道危机已解除,但有些面子上的事,还是要做给外人看―所以,加强警戒就变得是情理之中的事。 但他还是很反感这样,显得有些招摇过市的感觉,像一只被人观看的猴子。 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苏洛带着霜儿去医院看李兰兰,给这些大汉们下的命令,就是保护自己。 这群人只听苏洛的命令,并且会坚定地执行,哪怕自己是他的儿子,也无法发号施令。 索性今天来上墓的人并不多,因为是国庆假期的最后一天,哪怕今天天气很好,但跟前几天比还是大大减少。 这也使得,当他越往墓地深处走时,看见的人就越少。 阳光有些毒辣地灼烫着树叶,秋风并不凄凉。 这里倒不像是墓地,而更像是一个公园。 如果不见那一座座白色的石碑的话。 ...... 几乎横穿了大半个墓园后,他终于到了自己想去的位置。 虽然四周墓碑很多,但他再不必费力去寻找了。 因为他看见一人,站在他离地两三米高的位置。 一身黑衣,若有所思地站在一座碑前,像一个虔诚的信徒。 苏望月摇了摇头,踏上台阶,走到了那人身旁。 警卫们显然受了吩咐,四散开来,给碑前的两人留出单独的空间。 阳光从叶片缝隙间洒落,那人抬起了右腕,光亮的表盘顿时有些折光,中间的PIAGET熠熠生辉。 苏望月眉毛一挑,看着熟悉的银色表链,似有意动,就听那人道: “你似乎,迟到了?” 苏望月露出一抹温和的笑,用右手指了指左臂打着的石膏,说道: “半夜胳膊太疼了,所以今早...睡过头了。” 无论语气还是样子,都很有大家风范,只是说出的话有些无耻。 那人闻言,猛地转过头,盯着他,想看看这到底是不是苏望月。 看着对方一脸不可置信的样子,苏望月又道: “陈夕,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你我之间不必遮遮掩掩的。” 听闻这句话,站在他旁边的陈夕,眼皮狠狠地抽搐了下。 这货是苏望月? 这是那个装逼装出一个高度的苏望月? 还有,谁跟你不必遮遮掩掩了?我跟你很熟吗?你这仿佛在逗爹。 被噎住了许久,陈夕终于恢复了正常,却再也发不出那样冰冷的口气。 “你昨天,经历什么?” 听着对方谨慎的问话,苏望月突然觉得心情好了许多。 “没什么,只不过我突然想通一个问题。对不同的人,自然要用不同的态度...我不是佛,既然无法让你皈依,那就得找些可以和平共处的态度。” “包括无耻?” 陈夕的问话略带颤音,使苏望月笑意更甚。 “当然,如果能达到效果的话。” 直到这时候,陈夕才发现苏望月的难缠。 按照他心里所想,两人应是相看两厌的。 既然两厌,不如不见。 除了不可避免的交流,实在不应有什么打交道的地方。 可苏望月现在这态度,既不是回避,也不是交好,而是一种难以揣测的相处模式。 不出于自身的喜恶,只是像例行公事一般,像一颗刺猬裹进了棉花糖中。 看似圆润,实则锋芒暗藏。 但不得不说,他的方法又达到了效果。 尽管陈夕对他的态度没有丝毫改变,但至少不会像前天晚上,自己扬长而去。 两人可以正常的交流了。 看起来似乎有些可笑,为什么两个健康的高中生没法正常交流? 正如苏洛所言,他们两人是两个极端。 世间无论任何两个极端,想要和谐相处都是极其困难的。 就像两人面前沉眠的那人一样。 既然能正常交流,那就不得不回到正题上。 两人皆是无言地看着眼前的墓碑,黑底之上的烫金字显得有些刺眼― “故兄连天之墓,妹连寒立” 偌大的墓碑上,只有这几个字。 这显然是不符合传统的。 其他的碑文都是什么显考,什么故考开头,而这碑文在其中就显得格格不入了,说句不好听的,就是显得没有规矩。 陈夕一下子想到昨天陈平说的话: “他一直就是个没规矩的人。” 这人,显然就是指墓里的这位了。 而从连寒这个名字来看,这个名叫连天的人,跟陈夕有着亲密的关系。 他就是陈夕的亲舅舅! 陈夕一下子理解了薛明的遗言,原来有他身上的血脉,是这个意思。 ...... 苏望月在沉思。 正如陈夕与陈平一样,他昨天也与苏洛进行了一场父与子的对话。 当然,围绕着的便是沉眠在此的人。 他与陈夕在此相见,并不是偶然,而是他主动约的陈夕,想要交换一下彼此的信息。 两人不会天真的以为,他们的父亲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们一切,但至少,他们两人会找出些有用的东西。 良久,当碑上的刻蚀痕迹都被观察到时,再盯着这座碑看,便没了意义。 两人席地而坐,一个打着绷带,一个贴着纱布,坐在墓前,这画面怎么看,怎么都很诡异。 苏望月压低声音先开了口: “我问你,在什么情况下,一加一不能等于二?” 这句话说得显得无头无脑,不过陈夕却是听懂了,不由感慨,人一旦没了下限,苏望月还真是在‘和平相处’的路上一骑绝尘。 “不用打哑谜了,你不就是想说,我们俩加起来,也不如身后的这一个吗?” 苏望月露出了微笑,遗憾的是并不能鼓掌,但这并不妨碍他兴奋道: “你是什么人我很清楚,我是什么人...我自己很清楚,如果我们两个人加起来,还不如这人,那他,才智得强到什么样?” “可他还是死了。” 陈夕说这话没有丝毫冰冷的语气,但话里的意思却让人感到冷意。 “他是死了,可我们还活着,不是吗?” 这句话,使陈夕深有感触。 没错,就算你是我亲舅舅,但你死了,为何要牵扯上我呢? 只听苏望月继续道: “你应该知道,你爸是复员军人。现在我告诉你,不止你爸,我爸,未央他爸都是。” 尽管未央这个称呼让他微微皱眉,但他很快被这句话吸引住了。 怪不得叶远飞老说和陈平交情莫逆,可不是吗,没一起同过窗,但一起扛过枪啊! “是不是,他们三人还是在同一个部队,甚至可以细化到一个排,一个班?并且,跟他们一起的人,还有连天。” 听着陈夕的话,苏望月很认真纠正道: “你应该说,是亲爱的舅舅。” “......” 陈夕发誓,他真的很想揍苏望月一顿,但想知道接下来的事,就不得不咬牙道: “然后呢?我这位亲爱的舅舅,又是怎么进这里面的呢?” 说着,他敲了敲墓碑。 苏望月收起了玩笑之意,正视他道: “听过自卫反击战吗?” 陈夕心中一愣,这是历史事件啊。 从七九年到八九年,近乎十年的时间,历经大小战役才结束。 这本来是我国对挑衅的安南国的一次武力警告,距今已经快过去二十年了,这与他们讨论的人有什么关系呢? 只听苏望月接着道: “八九年,我们的父亲加上你舅舅,都在中安边境执行任务。当时已经是战争末期,再过不远的时间,他们就可以回国,也就在这时,蹊跷的事情发生了。” 说着,他话锋一转,问道: “你父亲跟没跟你说,你舅舅是怎么死的?” 犹豫了下,陈夕答道: “说了,是驾驶运输卡车出了事故而死。” 苏望月露出凝重的神色。 “你知道,我总比你容易获得些信息...他因卡车事故而死不错,但你知道,他在哪里死的吗?” “安南!谅山!” 陈夕闻言,顿时有些错愕。 谅山?这不是我国的地盘啊,连天为什么去这? 看了眼苏望月,却见他无奈地摊开右手道: “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能确定的是,八九年一月的那个夜晚,也就是连天出事的那天,在谅山的,还有你我和未央的父亲。” 陈夕感觉真相就要浮出水面,可是又被人生生折断。 十五年前的夜晚,发生了什么? 这又跟薛明的遗言,严正的话有何关系? 有可能事情很简单,也有可能,其复杂程度,超乎了他们的想象。 沉默许久,陈夕问道: “你怎么想?” 苏望月这次并未耍无赖,而是很认真道: “昨天,我刚学会了一个道理,就是当威胁还在潜伏时,不如就让他潜伏,等到时机到了,自然要斩草除根...” “陈夕,我们太弱了,如果过早掀开了真相,很可能,我们,就是下一个他。” 说着,他用右手敲了敲墓碑。 话里的意思很明确,陈夕也深以为然。 两人都认定了一件事,那就是连天绝非卡车事故而死那么简单。 那么,在自己没强大之前,还是装作不知道为好。 就跟恐怖箱一样,你永远不知道,黑布之下的是兔子还是刀子。 达成了共识后,两人起了身,带着金刚护法们,离开了这里。 将离开时,陈夕深深地看着那座不合群的墓碑,想到了自己的孤傲,突然发问道: “你说,他满意现在的住处吗?” 苏望月微笑,并未答话。 这个回答他给不了,只有在这沉眠的人才能回答。 如果他们能够,回到那个漆黑的夜,或许可以知晓答案。 第五章 似乎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自从那天两人达成共识后,陈夕就再没向陈平追问以前的事。 仿佛那天他并未遇见过薛明,也并未伤害一个叫丁香的女孩子。 他只是一个海关检查员的儿子,是江宁外国语高中的普通学生。 他学会收起了锋芒,不显山不露水的生活。 虽然当他回校第一天,林昊给他拥抱时让他想骂娘,但这就是普通的生活,不是吗? 没有刀光剑影,没有腥风血雨,更多的是百无聊赖的日常。 他努力地要做一个普通人,跟别人一样的人,最好不要引人瞩目,收起了爪子的老虎,看起来像只花猫就好了。 很可惜的是,有些人不是能注定平凡的。 当回归校园后,无论是陈夕还是苏望月,都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因为之前晚会的作用,两人不说全校皆知,其实也差不多。 而当他们一同挂了彩上学时,自然惹得许多女同学的心痛。 陈夕还好,毕竟一直是个冰山脸,所以爱慕他的人,也只能暗送秋波。 而苏望月就不一样,温和的个性加上极其俊朗的面容,让他迅速成为江外第一校草。 看见他打了个绷带,无数人嘘寒问暖— 打水有人代劳,记笔记有人代劳,打饭有人代劳... 最可气的是,刚研究生毕业的音乐老师竟也犯了花痴,在一群人挤在阶梯教室的硬板上坐着时,她整出一个沙发椅专门给苏望月,美名其曰照顾同学。 大姐,你眼睛里的星星都快掉了好吗? 总之,同样是负伤,两人的待遇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昊忿忿不平对陈夕说道: “不就是长的帅了点了吗,看起来跟小白脸似的,那些女生都是犯花痴...这是学校!有种拿月考成绩说话!” 虽然说得理直气壮,但语气浓浓的醋意还是掩饰不了的。 陈夕悲哀地看着他,准确的说,是看着早已站在她身后的陈夭夭—一头披着甜美外套的母霸王龙。 当林昊说出女的都是花痴的时候,陈夭夭脸色就变得很不好了。 等他说完,一双修长的手就拧住了他的两只耳朵,他只能大声喊: “女侠,我错了,欸欸,放过小生一命...” 陈夕扶额,还真是一物降一物。 但看着大狗熊般的林昊,还有娇柔的陈夭夭,他又有种恍然。 这何尝不是一种爱情呢? 他竟有些预感,自己应该能喝上这对儿的喜酒。 ...... 很遗憾,林昊最终并未能扬眉吐气。 高中第一场考试,很多人虽是嘴上不说,但心里却是极其在意的。 这个名次,虽不能代表什么,但却又意义非凡。 大家之前都是江宁各个初中的头筹,这一上高中,自然不能落于人后。 而藏龙卧虎的五班,则是最被看重的一个。 因为中考录取,全校的男女第一都在这个班,虽说作为男生第一的王宇,最近风头被苏望月盖过,但女生第一的许文彧却依然风头十足。 看着身侧奋笔疾书的许文彧,陈夕莫名的有些烦躁。 自从山庄之行归来后,叶未央就一门心思的扑在月考准备上,两人发短信的频率都少了很多,哪里像热恋中的男女! 他坚定地认为,这种不良风气,是许文彧传染给她的。 抵制! 一定要坚决抵制这种热爱学习的行为! 许文彧可能感受到他面色不善,心里却没太当回事。 她想到叶未央对陈夕的描述— 这人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这句话,如果叶未央这么以为,自然是毫无问题,可要是别人也这么以为... 呵呵,有些人还尸骨未寒呢。 总之,两人虽有些小摩擦,但终究没有大问题。 陈夕遥看了眼打着绷带的苏望月,还有坐在王宇身侧认真做题的叶未央,略一思索,还是决定做做题吧。 反正,就当娱乐了... ...... 李风禾是最先拿到月考成绩的。 作为班主任兼数学老师,如果说,他对班里的谁偏爱的话,那一定是陈夕。 因为,这个孩子跟他当年太像了。 同样的凌厉,同样的放荡不羁... 只是,他还没看透其究竟是个草包,还是一个真正的精英。 而手里的这张成绩大表,就是一个最好的检验标准。 学习不能代表一切,但却能代表许多。 表上的成绩很细致,从第一名一直排到第三十四名,还附注着每个人的总成绩,总排名,单科成绩,单科排名... 他从上往下看去,看见班里第一名是许文彧,排名年级第三。 这是他钦点的班长。 嗯...小姑娘人长得漂亮,而且学习还如此优秀,竟甚像他的女儿。 接着第二第三成绩差距不大,是苏望月和叶未央,年级排名第十和第十一。 也是风头正劲的两人。 他的目光向下扫去,想去寻找那个自己想找的名字。 王宇,林昊,陈夭夭... 越往下看,他的面色就越阴沉,正犹豫是不是要倒着看时,总算发现了陈夕的名字。 班级第二十一名,年级第三百三十名。 这个成绩虽不说糟糕,但在近五百人中,也只能说是中下了。 他略有些失望,似乎自己是看花了眼? 想了一想,又觉得自己的期望值好像过高了。 在这里的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能排到三百多名也算不错了? 他努力说服着自己,转而细看其成绩。 这不看还好,一看顿时有些傻眼。 因为,他看见了其数学成绩栏。 前面标的是150,后面标的是1。 这意味着,他数学拿了满分,单科排名年级第一! 李风禾脸上顿时露出捉摸不透的笑,他发现其语文物理都不差,然而英语嘛... 九十分,排名四百六十。 这好像,能排到年级倒数前十了吧? 有意思... 他呢喃了句,转而向教室走去,嘴角噙着不可捉摸的微笑。 像看到了绝世佳人一般。 ...... 当成绩单在课间被贴在后黑板之时,便密密麻麻挤满了人。 作为不输于实验班的班级,他们很想看看自己在这次月考的表现。 叶未央看到自己的成绩后,有些小激动,却看见陈夕在很下面。 她没具体地细看陈夕的成绩,就挤过人群,坐到了他的旁边。 此时的他正趴在桌子上,头紧紧地靠在右臂上,显得有些颓废。 叶未央见此,心中一疼,刚刚的欣喜顿时荡然无存。 她措辞了下,说道: “那个,就是一个小月考,有什么关系,成绩又不能说明什么,再说...” 见四周无人,她压低声音道: “...我叶未央的男朋友,连这点挫折,都承受不了吗?” 陈夕茫然地抬起头,看见眼前的容颜,眨了下眼睛。 叶未央见状,俏脸一下子变得羞红。 不是激动的,而是恼羞成怒的! 以她对陈夕多年的了解,他现在的样子,绝对不是什么颓废。 最有可能的...就是刚被吵醒! 事实也正是如此。 不过,在听到了男朋友的字眼后,他不动声色地将自己的手,放在了她的青葱般的手指上,抚摸着,压低声音道: “谢谢安慰,作为你的男朋友,下一次,我一定会努力考好的...” 叶未央觉得自己的肺快气炸了。 她这才想明白,一个敢跟凶犯玩命的人,会在乎一个小小的月考? 莫名的被占了便宜,她心中不爽,但在教室又发作不得,只能将指甲掐进了他的肉里,脸上带着得意的笑。 见他缩了手,才回到自己的座位去,似是觉得还不够恶趣味,她贴近了王宇,装作问题的样子,眼睛却瞄向陈夕那边。 果不其然,陈夕面色一下子变得不好看,虽是佯怒,但也有几分杀气。 “怎么,看到成绩心情不好?” 许文彧回到了座位上,突然有种想逗一逗陈夕的冲动。 她同叶未央一样,只是看见陈夕位置在很下面,便没再具体看其成绩,而立刻回来想来看看陈夕的反应。 不过,这种事,叶未央能做得,不代表别人也能做得。 陈夕佯怒的表情已变成平静,毫不客气地回道: “关你屁事!” “你!...” 许文彧闻言,脸涨得通红,显然很是愤怒。 作为五班的班长,加之学霸,再加上自己更是极品美女,她听到的奉承和赞美之话,永远要多于挖苦和嘲讽。 但眼前的人,就像一块儿又臭又硬的石头,从未给自己好脸色。 人往往是这样,总是忽略自己不稀罕的东西,反而对那些稀有的格外关注。 譬如她对陈夕。 明明被冷眼相对多次,可还是往上凑,显得有些贱,却恰恰是人性。 而许文彧气鼓鼓的样子,对陈夕来说,自然没半分吸引力,可对其他人来说嘛... 林昊推开挡在前面矮他一个头的齐彬,嘟囔道: “看什么呢,还有景不成?” 不到一米七的齐彬讪讪地笑了笑,转而让开道,却死死地盯着离他不远处的许文彧,像看见一头羊羔的饿狼,眼神里有了绿光。 江外从来都是藏龙卧虎之地,高官富商子弟,不说遍地走,其实也差不多。 他知道林昊的背景,所以不敢多言,可是那个像刺头一样的小子? 他越发地看陈夕不顺眼,眼神里闪过一丝忌恨。 而当林昊咋咋呼呼走过去,惹得陈夕抬头时,他又迅速将这抹目光收回,变成了其貌不扬的小矮子。 陈夕刚才分明感觉到有人看他,可转眼就找不到人。 看着大声祝贺他数学拿满的林昊,还有露出惊愕表情的叶未央和许文彧,他眉毛一挑。 似乎,一切很平静? 第六章 风起于苹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哲学上讲,必然是由多次的偶然积累而成。 不管许文彧愿不愿意承认,陈夕的确在数学这科上很厉害,怎么说呢,仿佛开了挂一般。 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不经意流逝,时光转瞬就迈入了十一月的下旬。 月考的余温还未消却,期中考试也已经结束。 意料之内,她依然是全班第一,年级名次更进了一名。 本来是极其值得骄傲的事,但在江外这个精英汇聚的地方,却是没有更大的谈资。 原因很简单,这里基本都是江外初中直上的,像许文彧,陈夕这种从外校考进的学生,占不到十分之一。 顶尖的学习,在这里并没什么可以笑傲江湖的。 坐在角落那个不起眼的胖子,家里就有千万家产,而且产业欣欣向上;化着浓妆,屡教不改的小太妹,其父母都是全国著名的专家,在其行业叱咤风云;那个天天像饿狼一般盯着自己的矮子,他父亲就是市公安局的处长... 随便提一个出来,家世都大的吓人,尤其对她这种小门小户来说,更是招惹不起的存在。 所以,她平常没有表现出任何高傲,而是极其的低调,甚至有些谦卑。 但这就会造成一种心理上的不平衡。 试想,原本在初中是叱咤风云,从校长到老师都捧着的顶尖学生,一下子变成见谁都得带张笑脸,而且有了委屈或者愤怒只能压在心里,如何受得了? 为了能有一点平衡,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她那么愿找陈夕的茬,很大程度源于此。 这谈不上善恶,只是潜意识在作祟。 而让她心有苦涩的是,自己远不如陈夕有谈资。 这次人家名次依旧是不上不下,数学也没拿满—仅差一分。 这并不妨碍他继续霸占着数学年级第一的宝座,而更值得谈的是,他的英语跟上次比,就高了一分。 是的,比及格线高了一分。 这简直太有得聊了! 在这个非主流文化刚兴起的年代,像他们这些叫孩子太老,叫成人太小的高中生们,追求的就是一个标新立异。 我就是要跟别人不一样,而且还得是别具一格的不同。 陈夕刚好符合当下的‘潮流’。 天生一张冰山脸,就差写生人勿近,平时鲜有微笑,高冷的不要不要的。 而且人家考试还那么个性—不会有人认为他真的只能考九十一分,数学几乎能拿满的人,要么就是英语一窍不通,要么也能混个中等成绩。 这两次的刚及格,显然就是故意而为,在以外语立足的高中,这种做法显得打老师脸,但却能在少不更事的学生中得到追捧。 因此,胖子总会拿各国的零食请陈夕品尝,小太妹不知抛的是桃花眼还是白眼,老爹就是公安局处长的小矮子,也不敢放肆。 没看见铁塔一般的林昊,天天像个跟屁虫似的跟着他吗! 这些事情,许文彧都看在眼中。 同样都是出自普通家庭,甚至自己的遭遇还算得悲惨些。 明明自己十分漂亮,堪称尤物,而陈夕不过刚能碰到帅的门槛。 自己是全班第一,而他数学再怎么厉害,总成绩也基本属于吊车尾。 明明就...明明就... 为什么,他能毫不费力地取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尊重与钦佩,为什么,他又对这些显得毫不在意呢? 人越是得不到的,才越想要,哪怕是别人不屑一顾的。 可是,要让她生出强烈的嫉妒心,又是不可能。 她不过想找个平衡,找个依靠罢了。 当陈夕越如此表现,便越让她产生依赖心理。 所以,她在别人眼中,就变成纠缠陈夕不放的人。 “...喂,看没看出来,班长在追冰山呢。” “咦?冰山不是喜欢女神吗,我上次看她给女神屁颠屁颠买水呢...” “才不是,女神喜欢的是校草,王呆子就是个幌子...” 操场上有两人在窃窃私语,却被一声突兀的声音打断: “瞎说什么呢,女神当然是夕爷的女朋友了,苏望月是个什么鸟货,也敢跟夕爷抢女人...” 两人不满地向侧方看去,只见林昊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大声嚷嚷,毫不客气。 他们打量了下东北大汉的个头,看着对方一层的胡子,铁塔般的身材,瞪得像铜铃般的眼睛,再看看自己纸片般的身子板... 两人加快脚步离去,小声的嘟嘟囔囔,林昊只能听到几个词: “...蛮子...大狗熊...傻大个...” 他嘿然一笑,转头向操场边的池塘走去。 秋风带着落叶,跟在他的后边,显得有几分萧瑟。 不知不觉,已是深秋,风不再是和煦,而带了几分阴冷。 就像江南鲜能看见白雪一样,秋风也自然与其他地方不同。 它并不如关外那么呼啸,也不如中原那般和缓。 如江南女子般,它很温婉,不疾不徐的,就将寒意侵入你的身体,钻进你的骨头缝里,极尽缠绵。 像是宿命一般,逃不掉,躲不掉,只能感受着它带来的冷意。 而被其折磨的一塘夏荷,皆已委顿,只能不甘地枯萎在池子里,等待冬雨的审判。 池边站着一个小矮子,似乎想尝试能不能去摘个莲蓬。 林昊深吸口气,将心中的不适吐出,走到他身旁道: “彬哥竟还有这般闲情雅致?” 小矮子当下一惊,心急之下就像要坠入塘中,被林昊像提小鸡般一拉,退到了后方。 他见到高大的林昊,讪笑了下,眼神中闪过畏惧和恨意。 然而林昊不是陈夕,有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他并没看到那抹神情。 见其站稳后,低头道: “彬哥找我到这干什么?” 小矮子,也正是齐彬,尴尬地笑了笑,说道: “这个,高我这么多,叫我彬哥还真是不敢当啊...” 林昊似笑非笑道: “怎么不敢当?长者为兄,幼者为弟嘛...” 齐彬闻言,脸色一下子变了,死死看着林昊,颤声道: “你,知道了?” 林昊本想忍住,但还是露出几分嘲讽道: “彬哥的辉煌事迹怎么能不知道呢,年长两岁的彬哥,甘愿跟我们这些小孩儿一起上课,这不就是给面子嘛...” 他幽幽一笑,接着道: “只是,不知道那位姑娘,在精神病院里过得怎么样?” 齐彬听着,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如果不是两人体格差别太大,他甚至想把林昊直接推进池塘淹死得了。 可是,想到嘱托的话... 他打了一个寒颤,生生压制住了愤怒,咬牙道: “...十一月二十六日,是你的生日吧?张局长的公子托我问你,生日宴有他的请柬吗?” 林昊闻言一怔,不确定问道: “张公子,难道是...” 齐彬露出一口不齐的牙,嘿然回道: “是这位,市公安张见虎局长的公子。” 林昊脸上露出了凝重的神色。 这可是南隶省省会的公安局长,正经的副厅级干部。 虽然自家的势力不小,但那也是在北方。 在南隶,两浙,淞沪,这三个地方,就是可有可无的存在。 自己被打发到江宁来上学,就是老爹给江南地产商们的善意,同时也为了能迅速在南方扩张。 这个时候,说什么也不能得罪一个实权公安局长。 想到此,本没大办生日宴想法的他,立马答应道: “张公子的面子一定要给,回头我就订酒店...” “不不不。” 齐彬打断了他,故作神秘道: “张公子可是个妙人儿,怎好意思叫你铺张破费,大家都是年轻人,一切开心不就好了?” 林昊皱起了眉,疑惑道: “那张公子的意思是...” “张公子选定了个酒吧,club,具体包间什么的就靠你来订了...” 酒吧? 林昊突然想到这位张公子的风评,心里便有了底。 这位张公子,可谓是斗狗飙车无所不会,是个具备高素养能力的纨绔,如果他爹不是张见虎,恐怕不知道死多少次了... 而又想到齐彬与他狼狈为奸的关系,林昊顿时释然。 “那既然如此,就麻烦彬哥了...” 嘴上虽说的恭敬,可眼神里那抹鄙夷却是如何免不了的。 “哪里,哪里,还要多多仰仗林金主才是...啊,对了。” 齐彬像是想到了什么,连忙道: “既然是生日宴,总不好就你一个人来,知道你在江宁没什么熟人,那天去的时候,我算一个,再把陈夕叫来吧,你不是和他最熟吗?” 林昊想了一想,也就答应了。 的确,自己的生日宴,要是不叫陈夕,就显得太不够意思了,但是,他去不去,自己可就不知道了... 可齐彬听到林昊答应了,竟莫名兴奋了下,而后点点头,转身离开。 他遥看着在远处慢跑的许文彧,看见她高挑的身材,嫩的出水的脸蛋,情不自禁地狠狠咽了口唾液。 想着自己拿到的信息,就越发的开心。 他又看见在帮叶未央跳绳计数的陈夕,眼里闪过一丝阴霾。 小子,不知道人怕出名猪怕壮吗?自己找死,那就谁都莫怪... 林昊看着齐彬略抖动的背影,嗤笑一声,就准备去找陈夕商量一下。 可能他天生就不是会搞阴谋诡计的人,就像塘里的一池枯荷。 细风从干枯的荷叶底穿过,微微摇动茎秆,宣告着寒冬即将来临。 而那时,他们就会铺天盖地而来,势不可挡! 第七章 佳人和纨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收到林昊的邀请时,是略微有些诧异的。 从小到大,由于他阴冷的性子,使得他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自然,也就谈不上会参加谁的生日宴这回事。 有些东西,当没有的时候,并不会感觉到什么,可有了之后,反而就有些放不开了。 譬若说,朋友。 看着眼前直爽的林昊,他内心突然升出些许暖意。 正常来说,他对夜店这种地方是敬而远之的,更不提还可能要夜不归宿。 如果是别人,此刻他应该就会一口否决了,但因为刚刚心中的暖意,他委婉道: “我这人很闷的,恐怕帮你活跃不了气氛。” 林昊闻言,心中一喜,说道: “活跃个啥气氛,你能到我就贼开心了,夕爷的面子,绝对是我最大的生日礼物!” 听他说的有趣,陈夕忍不住笑道: “我的面子这么值钱?那我就可空手去了。” “没问题,你能来捧场,就是我最大的荣幸。” 林昊显得有些兴奋,转而又是想到什么,说道: “那个...你知道,因为我爸的生意,这次不得不请几个公子哥,你到时候不要理他们就行,要是感觉什么不舒服了,跟我说一声,我到时候派司机送你。” 陈夕眉毛一挑,打趣道: “我可不如你们那般有钱有势,不怕被人说带个土包子丢人?” 林昊闻言,脸色一沉,不自觉大声道: “我的兄弟谁敢瞧不起?娘的,一群纨绔,老子又不怕他们...” 看得出来,林昊显然动了真怒,这不似作伪,而陈夕看在眼里,坚定道: “...行了,突然生什么气,过个生日不就是开心嘛...提前说好,我可没什么值钱礼物能送给你。” “夕爷送什么我都收着,对了,咱班的齐彬到时候也去,他老子是市公安局的处长,没办法,也是个公子哥...” “齐观海?” 陈夕脱口而出一个名字,却让林昊感到惊讶。 “夕爷,你怎么知道?” 陈夕自觉有些嘴快,忙搪塞道: “之前看报纸,看到过这个名字,听你一提,就联想到这个名字了...” 林昊不疑有他,点了点头,而后笑道: “那就这样定了...糟了,我还得去给夭夭送果汁...” 看着林昊跑远的背影,陈夕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自己当然不是看报纸知道齐观海的,而是看档案看见的。 人家的整个档案袋,已经被自己看了个遍,基本上可以说是个底掉。 想到齐观海的档案... 他忽地皱起了双眉,一丝丝不好的感觉涌上心头。 算了,以防万一,自己还是先去看看一直被忽略的齐彬吧... ...... 此时正是午休时间,校园里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当然,有个别的角落依然是人影难寻。 譬如,礼堂后门对着的小场地。 不同于九月末时的样子,进入晚秋后的此地,早已变得杂草丛生,遍布着各种的垃圾。 这里的位置距离教学楼很远,再加上礼堂现在少有活动,所以这里自然很少有人光顾。 不过,今天这里便迎来了两个客人— 齐彬在前面走着,很矮的个子踏入荒草堆里,深一脚,浅一脚的,显得有些滑稽,不过他却尽量保持着‘优雅’。 因为,他身后有一位佳人。 风吹散了她的长发,一片塑料袋扑在她的白校服上,竟是挂在了胸前。 许文彧一下子有点害怕起来。 她在这里看不到其他人了,耳边也是除了风声,再无其他声音。 冷清的环境让她保持跟前边人的距离,眼看齐彬还要往前走,她说道: “你要说什么,就在这里说吧。” 齐彬止住了脚步,转过身去,微抬头,见的是一张带着眼镜,依然不挡丝毫娇艳的脸。 他咽了口唾沫,故作姿态道: “那个,小彧啊,你知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 很直白的开场词,不过用在一个一口乱牙的矮子上,就有点像喜剧。 许文彧俏脸一沉,很想破口大骂后离去,可一想到关于齐彬的背景,便忍着怒气道: “很感谢你的喜欢,但是我现在只考虑学习,并不想谈恋爱。” 说罢,她就要转身离去,不再做任何停留。 齐彬一把上前,握住了她的手。 许文彧一惊,忙是把手脱出,花容失色地接连倒退几步。 齐彬竟有些陶醉。 微凉的温度,如锦缎般的触感,让他情不自禁想一亲芳泽。 “你,你别乱来,这是学校,我喊人了!” 许文彧犹如一头惊魂不定的小鹿,胆颤地看着齐彬。 而齐彬仿佛不在意,嗤嗤笑道: “你喊啊,正好这里是大礼堂,把同学们叫来,还能看班长跳跳舞呢!” 看似不关联的语句,却一下子让许文彧的脸变得煞白。 她强装镇定道: “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啊,就是说班长大人舞跳得好呢...那么细的钢管,还能转的那么快,啧啧啧...” 许文彧闻言,瞬间明了,有些绝望地问道: “你想怎么样?” 齐彬看见其楚楚可人的样子,嘿然一笑道: “没什么,就是想一亲芳泽而已,如果不能的话...” 他看着她,笑的有几分残忍。 “那我只能请同学们,去看班长跳舞了。” 冷风吹过,让许文彧打了个寒颤。 “你让我想一下。” 齐彬笑道: “当然可以,不过我的耐心不是那么有限,而且,林昊这周末可就要那里开生日宴了...到时候,就算我不说,但他们...” 齐彬也不把话说破,看着犹如风中纸片般摇摇欲坠的人,又加紧攻势道: “只要你肯做我的女人,我就帮你把账还了,还无后顾之忧,多好...那些放高利贷的哪敢不给我面子?!” 话倒是霸气无比,这一手软硬兼施也显得极是娴熟,不知用过多少次了。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许文彧并未像之前的人那样乖乖屈服。 “你容我再想一想,你,先回去吧...” 说这话时,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是在强撑。 而齐彬看她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块即将到嘴的肉,眼神里充斥着贪婪。 “我也不妨告诉你,别想着能求那帮人给你换个工作...你也知道我老子是干啥的,他们不敢对着我的意思干...所以,最好快点给我答复,我的耐心可不是那么好。” 说罢,就哼着怪调迈着八字步离去,再不见刚才强装的‘优雅’。 直到见到他走远,许文彧一下子蹲在地上,抱着头,大颗的眼泪吧嗒吧嗒落了下来。 她真的有些绝望。 或许,自己就不该一时心高气傲报考江外,自己就不该认为她有能力去偿还债务... 自己幻想的所有美好,不过是一厢情愿罢了,到头来,自己依旧是仰望凤凰的乌鸡,依旧是在泥潭里打滚。 不,不止如此。 如果把身子给了这个恶少,恐怕自己连乌鸡都不是了... 就在各种想法在她脑海里百转千回的回荡时,她听到了沙沙的野草声。 是齐彬又回来了吗?他难道压制不住,打算在这... 不敢再深想下去,她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态,蓦地站起身,却发现一个高瘦的身影站在她面前。 干净的寸头,极具棱角的脸颊,似笑非笑的嘴角... 她一瞬间有些慌乱,颤声道: “陈夕,你站在这干嘛?” 陈夕语气很轻松,淡淡说道: “看来,你似乎遇到些麻烦?” 未等她开口,他就以肯定的语气道: “或许,我能帮你解决麻烦呢?” 他的笑很冷,但却带着不容置疑。 更重要的是,对如同受惊小兽的许文彧来说,这个笑,却显得如冬日的阳光般,让人依赖。 ...... 事实证明,龙生龙,凤生凤,这句话基本就是扯淡。 一个孩子,究竟好坏与否,其实是受到教育的影响更大。 我们极少见到,在一个流氓家庭,能诞生出一个君子;在一个豪奢之家,能诞生出一个朴素的孩子。 这一点,张见虎就深有感触。 今天是十一月二十六日,正是星期五。 按理说,今天大家应该下班比较早,能回家去凑个周末气氛,更不必说他这个江宁公安局的一把手。 可现在天色已黑,但他并未离开市局大楼,而是像个科员般守在办公室里。 究其原因,就是自己有个不成器的儿子。 自己妻子去世的早,而早年间又忙于工作,所以,唯一的儿子就像秋天里的野草般,疯狂生长。 自己为了解决儿子闯的祸,不知滥用了多少次权利,收了多少的人情。 而如今,副局长苏洛在局里威风八面,已经快要盖过他这个局长了。 人家有背景,有能力,就等着把自己拉下马。 在这个关键时刻,自己绝不能出什么事。 他无法想象,当自己被双规后,儿子下场会如何悲惨... 想到儿子此刻正在酒吧玩闹,他又多了几分忧虑。 他召唤了亲信过来,吩咐道: “去告诉那个混小子,跟林建的儿子玩的差不多就回来,别打着我的幌子去骗钱。” 亲信领命而去,从大楼出来,开车向酒吧方向疾奔。 就当他的车开出院子时,守在门岗的一个警察,悄无声息走进大楼,到一个办公室内,对里面端坐的人恭敬道: “...处长,不出您所料,张见虎的人已经离开了。” 坐在真皮椅上的人嗯了一声,吩咐道: “找个适时的机会,把彬儿带回来...剩下的,就按计划进行。” 属下应了声出去,留下其一人在暗中。 室内没开灯,只有墙边的大鱼缸,闪烁着七色的光芒。 他走到鱼缸旁,开始捞鱼。 一条,两条,三条。 他嘴角露出了满意的笑,看向窗外。 夜色中,一张无形的网已经撒开。 三条大鱼,即将入网。 第八章 夜行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一般来说,将入网的鱼,往往都不知道自己即将被捕获的悲惨命运。 最后的崩塌,往往伴随着极度的繁华。 陈夕从出租车下来,看着前面灯红酒绿的一条街,不由有些感慨。 1912街区。 这个地方很奇怪,明明承载着很厚重的历史底蕴,现在却处处显示着浮夸。 这里是江宁最繁华的夜店集中地,也是年轻人消遣的最佳地点。 从名字的命名来看,这是为了纪念孙先生在江宁就职大总统,建立民国。 所以,在这个地方,看到的都是典型民国风格的小洋楼,连地上的一块石砖,都有着久远的历史。 但踏在石砖上的人嘛... 陈夕看见的,是一个个声色犬马,半醉半醒的人。 酒精的味道没闻到,却能感受到。 还有弥漫在空气里的暧昧与萎靡,消散不去。 一个纪念先驱的地方,变成了靡靡之所,总有些让人感到不舒服。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三万多平米地方,却为江宁创造了巨大的财富。 每个不眠的夜里,总会有公子王孙们,在这鲜衣怒马,一掷千金。 比如说,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林昊。 今晚的林昊,穿的很是霸气。 一件休闲西服,一条九分裤,还有锃亮的皮鞋。 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这一身都是名牌,尤其是左手上金光闪闪,不用说,绝对是劳力士。 鬼知道为什么国人对这个品牌情有独钟,本来不错的品牌,生生变成了暴发户专用版,档次一下子落了下乘。 “下次换个表吧,你带着这个不好看。” 陈夕没点破,而是委婉的提醒着。 “嘿嘿,是不是感觉像个土鳖?” 林昊毫不在意的回话,让陈夕先是一愣,转而明了。 “你是故意的?” 林昊刚正的面庞,突然狡黠一笑: “那是当然了,今天来了好几个公子哥,这是人家的地盘,是龙是虎我都得趴着,要不然还混个鸟的脸熟...” “那你就不怕带我丢人?” 陈夕与他并行,皱着眉见旁边一个身材火辣的女孩子,正在半醉间被人上下其手。 “到底谁丢人还不知道呢。像他们这种就知道玩鸡斗狗的人,就TM是社会渣滓...” 陈夕无奈地一笑,回头看了一眼不知被拖向哪里的女人,摇了摇头。 “夕爷,这种女人在这每天都有...说句不好听的,都是自己在作,不值得同情。” 陈夕回过头,笑笑没说话。 他并没有生出什么‘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感慨,因为人世就是这样子,有人笑,有人哭,在这喝的烂醉的人并不一定快乐,而刚满足温饱的人,也不一定悲伤。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世事无常,他还没有多余的力量与同情心,帮助一个仅仅漂亮的女人。 他只是在想,如果自己不出手,那许文彧是否也会是这个下场呢? 答案他不肯定,但看着眼前辉煌的酒吧,他觉得结果的天平在向一边倒去。 霓虹灯勾出了花哨的英文—NineClub。 说是酒吧,其实不准确,这更应说是一个夜店。 因为它的规模很大,足足有三层楼高,门前停着一排超跑,最次的牌子也是宝马。 侍者显然是经过精心培训的,确认了林昊和陈夕的身份后,就将人带入里面,脸上始终挂着格式化的微笑。 进到店内,一股昏沉夹着兴奋的气息迎面扑来—魅惑的灯光,带感的音乐,还有衣着暴露不断热舞的辣妹。 极具刺激性的事物,让第一次来到这种场合的陈夕,眼神一亮。 他看见,一个穿着豹纹小皮裙,脚蹬恨天高的女人,正妖娆地在一张小圆桌上晃动身体,既像一条斑斓的蛇,又像一只桀骜的小野猫。 围着桌子的是一圈饿狼般的男人,一个个像疯了般,吼叫着,不断有一张张红色绿色的钞票落在她的鞋尖处。 见陈夕盯着她看,林昊打趣道: “怎么,心痒了?” “穿的像孙悟空似的,要是再扛个棒子,估计拿的钱能更多。” 林昊哈哈一笑,当听了个笑话,就拉他坐电梯向楼上而去。 他以为陈夕是在为自己的尴尬找借口,熟不知陈夕真是这么想的。 事实上,这样的环境,仅能挑动一下他的荷尔蒙,还不至于,有让他像牲口一样往前冲的动力。 归根到底,陈夕就不是一个太正常的人,性格里的缺陷,让他对爱很‘专一’。 如果台子上跳的是叶未央,他会想办法将那一圈男人弄死,然后再考虑用不用强... ...... 以林昊和这些公子哥的身份,自然不会去一楼卡座,跟那些荷尔蒙飚升的人,一起狂欢。 酒吧为了考虑这一点,特地做了划分,其中,第三层专门是为了贵宾开放的。 当什么东西变成vip专享时,总会有些特权存在。 金色的电梯门一打开时,陈夕吓了一大跳。 只见电梯门两侧,各站着一排美女,皆是一米六以上的身高,露出了修长的美腿,娇嫩的脸蛋上,挂着或甜美,或冷艳的微笑。 不用说,这一定就是福利了。 林昊不好意思朝他笑了笑,示意他不用为难,正想将这些人赶走,被陈夕拉住了手,在耳边低声道: “你不带一个进去,里面的公子哥们面子能过得去?” 说罢,率先走出去,在领班的殷勤笑容中,牵起了一个美女的手。 林昊大笑了下,则更加没有顾忌,左一个,右一个,拥着两个美女向包间走去。 这也是林昊的聪明之处。 既然要跟这帮人交好,自然不能去扮作正人君子,只能比他们更放浪形骸,更声色犬马才行。 他很清楚,这些女子绝不是什么小家碧玉,大家闺秀。 只要钱给的足够,让她们干什么,估计都不成问题。 所以,今晚他准备了一大笔钱,放到了这个酒吧的账户上。 不为别的,就是让这些公子哥尽兴嘛... 至于花了多少钱... 反正是自己老爹给的活动资金,不是自己的小金库,就没多少肉疼。 ...... 包房很吵。 还隔着几米远,就听到嘈杂的声音,从他们预订的包间里传来。 零四年,KTV也还是个新鲜玩意儿,虽说是卡拉OK的升级版,但换了个名,不也就变得新鲜了吗? 领班推开了大门,陈夕向里瞅了一眼,果真如自己想象的不堪。 约五十平米的包间,被一趟长长的沙发围绕,还有一个实木茶几,一个KTV机。 茶几上放的不是饮品,而是两个人。 一个长相猥琐的青年,抱着一个极其暴露的女人,在嚎唱着。 女人的短裙闪闪发光,在头顶的灯光球的照射下,让人有些眩晕。 明明自己胸前被一只大手握住,不停揉捏,却好似不觉,依旧陪着这青年唱着知心爱人。 后面沙发上基本都是这般的丑态。 女人的声音还好说,但男人的声音真是用鬼哭狼嚎形容都不为过。 可笑的是,后面坐着的人,都在违心的叫好,像捧着花似的捧着这位。 不用说,这一定是今天最大的公子哥—张公子。 张公子此时正声情并茂地演唱着,并没注意站在门口的人,反而是齐彬看见了他们,忙招呼道: “呦呦呦,我们的大寿星来了。” 很奇怪,沙发上的人基本都人手一个或两个美女,而齐彬却是孑然一身。 这时众人才向门口看去,张公子也不由停下了歌喉。 “张公子给小弟祝寿,真是莫大荣幸啊。” 一边大笑着,一边搂着两个美女走进去,顺便带着陈夕一起进来。 “来来来,哥哥介绍一下,这是易达林董事长的公子。” 来这的人自然知道林昊是谁,但齐彬却绝口不提陈夕,这就有些深意在其中。 而公子哥们看着只穿着休闲运动服的陈夕,心里顿时将自己与其划开了个档次。 倒是张公子问道: “不知这位是?” 没等林昊开口,陈夕就挂上了无害的微笑,上前说道: “鄙人陈夕,是林公子和齐公子的同学,蒙林公子赏脸邀请我到这里,希望不打扰张公子的兴致。”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 人家把话说的这么谦卑,虽然是个土包子,但也不好赶人家走了。 只见陈夕伸出了手,弯了弯腰,颇有示好之意。 张公子只能不情愿地伸出手,有些犹豫,生怕脏了自己的手。 在头上的灯光照射下,他一眼就看见陈夕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露出的手表,眼神一下子眯了起来。 两人握了将近十几秒的手,张公子才把手松开。 虽然在别的事情上,张公子基本是个废物,但看什么东西值钱,他可就是个翘楚了。 就这么十几秒,他就判断出陈夕手上所戴表的真假,一下子,轻视之心就收了起来。 “哈哈,原来是陈老弟,快坐下...” 场中的纨绔为张公子突然的态度转变而诧异,尤其是齐彬。 但他脸上却没表现什么,只是心中冷笑。 不明亮的彩光下,他犹如一条毒蛇一般阴冷地看着陈夕。 一想到将要发生的事,他就激动不已。 陈夕恰好与他眼神对上,露出了笑容。 不知是奚笑还是嘲笑。 第九章 酒不醉人人自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林昊惊讶地看着跟纨绔们打成一片的陈夕,感觉眼珠子快要掉下来了。 他感到有些飘飘然,是不是自己喝多了? 不对啊,自己除了三杯罚酒,剩下的啥都没喝啊。 而且,就是罚酒,也喝的是低浓度的果酒。 既然自己没喝醉,那么,有问题的就是别人了。 ...... 弄清楚陈夕手表价值的张公子,自然不能再把他当成一个土包子。 越是有权有势的人,越会懂得低调。 这点自己没学会,但并不妨碍自己认识这些人。 一个个家里明明或权势滔天,或富甲一方,但一出来就跟普通人没什么两样,除了身上独有的气质。 可是,气质这个玩意儿,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很显然,张公子把陈夕当成了这类人。 而往往这类人,都是比自己强,或者自己压根惹不起的存在。 所以,他表现的格外热络。 而既然张公子都对这小兄弟这么热情了,坐在沙发上的人,自然不好再拿捏着架子。 一时间,大家竟显得相见恨晚,宛若多年失散的故友一般。 齐彬也有些傻眼了。 他不明白,这个小子怎么会得到张公子的青睐? 娘的,这是走了狗屎运不成? 人就怕比较。 想到自己整天被张公子当成跟班小弟,而陈夕一来就是如此热情,他如何快活的起来? 趁一片觥筹交错间,他走到张公子身旁,压低声音道: “哥,这小子就是一普通孩子,没什么背景...” 就在他说话的同时,一个纨绔举起一大杯酒敬向陈夕,只见他愧疚道: “...真是不好意思,小弟家里有规矩,不让喝酒,但不能落了哥哥的面子,这样,我喝三杯可乐,抱歉了...” 在一片起哄声中,陈夕当下喝了三大杯可乐,众人虽叫着好,但却瞅着张公子的反应。 张公子见到这一幕,有些厌烦地推开了齐彬,大声鼓掌。 对嘛,就是这样。 低调的公子们,都是这样,场面活不差,但打破自己原则的事,绝对不会做。 这哪里会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一个小门小户的人,敢在这拒绝公安局副处长公子的敬酒? 想通了这点,他就觉得齐彬这个矮子实在讨厌。 见张公子都鼓掌了,众人欢呼声自然就更高了。 不给面子,和给面子,其实不在于行为,而在于位置。 略回神的林昊,悄悄挤到陈夕旁边,在他耳边低声道: “...什么狗屁的不喝酒,我记得十月末咱俩不是还分了五听啤酒吗...” 陈夕有些哀怨回道: “你还好意思说,未央那天发现我嘴里有酒味,给我下了禁酒令,顺带指定一堆我不能碰的东西...” 林昊嘿然一笑,问道: “包括你身边的这个妞吗?” 陈夕转头看着在给他殷勤剥葡萄皮的女子,嘴角带着微笑: “不算数的,不算数的...” 林昊没懂什么意思,见陈夕笑的更加神秘,不由有些懵逼。 其实,陈夕的意思很简单。 叶未央说令行禁止的是,不让他去碰别的女人。 但是,这要只是一个工具呢? ...... 受了冷落的齐彬,自然不甘心就这么消声,怂恿说道: “张公子,干唱没意思啊,不如我们斗歌吧?” 众人一听这个,顿时皱起眉头。 不得不说,这个提议很是歹毒。 其歹毒的地方在于,他们要斗歌的人,是张公子。 很多人都知道,张公子一大爱好,就是唱K,奈何其歌声,已经达到了难听的最高层次―不堪入耳。 所以,每次他一跟别人斗歌,基本上就是铁定的完败。 然而,张公子另一大特点,就是绝不服输。 这两样加起来,就导致了,之前有一个不懂事的人,自己得意的唱趴了张公子,然后挨了一脑袋的烟灰缸,解锁了终身脑震荡成就。 在场绝大数人都是知道这件事的,自然没人愿意跟张公子玩这个游戏。 而齐彬算计的,就是不知此事的林昊与陈夕。 斗歌其实很简单,提前叫个不知情的服务员进来,大家点同一首歌曲,各自一遍,最后让其判断好坏。 服务员是随机找的,自然很难作弊。 要是陈夕一不小心,唱的比较好... 嘿嘿,齐彬已经在打量,是开陈夕的左瓢好呢?还是右瓢好呢? 林昊看着齐彬阴阴的表情,自觉有诈,刚想阻拦,就听张公子道: “那我就跟陈老弟斗歌一曲。” 晚了... 齐彬笑意更加浓了,还趁机道: “光唱没有赌注可不行啊...” 说着,他把目光瞥向林昊,意思很明显,今天你做东,还不快掏钱? 这也算一次性整了两个人。 林昊无奈,只能恨恨冲外面招呼了下,不一会儿,一个侍者就端着一个银盘进来,上面放着一沓红钞。 “一万块,给张公子添个彩头。” 零四年的一万块,虽不是个小数字,但对在座的众人而言,不过是一次赌资罢了。 不过,陪坐的女人们,则盯着那摞红钞,炯炯有神,尤以陈夕身边的女人最为重。 注意到她的样子,陈夕的笑更深了,说道: “斗歌!愿与张公子一决胜负!” 齐彬闻言,不由喜上眉梢。 他怕再有什么变故发生,忙随意招呼了个服务员进来,随手掏出七八张钞票,再三告诉他,公正评判就行。 他可是见过陈夕在晚会演奏长笛的,能把笛子吹得那么好的人,就不怕他故意放水。 ...... 有意思的是,陈夕为张公子挑了首刀剑如梦。 这首歌不像情歌那般,要求掌握节拍和感情,只需跟着KTV大声的唱,就没什么问题,甚至气势还能唱出来。 一曲唱罢,众人照样鼓掌,只是齐彬的脸色有些难看。 张公子之所以唱歌让人觉得难听,主要是之前选的都是或舒缓,或深情的情歌,一下子换了个豪迈风格的歌,虽依旧不好听,但也勉强能入耳。 下面就轮到陈夕了,感受到齐彬不怀好意的眼神,他笑道: “实在不好意思啊,这首歌我不会唱,不如换一首如何?” 换一首? 这还是第一次碰见这种情况。 齐彬刚想阻止,却见张公子摆摆手,问道: “不知陈老弟要唱哪一首?” 陈夕神秘一笑,说道: “双截棍!” 张公子闻言,觉得也是不错,都是快节奏的歌,也算附和。 于是,他点了点头,同时让想再多言的齐彬闭嘴。 齐彬一时大怒,但转而又想,你要是放水,我就正好说你戏耍张公子。 心中想到此,脸上刚要露出个得意的笑容,下一秒就转而凝固。 他看见,陈夕在很认真地唱,但听到的,只有一个词能形容― 什么玩意儿! 不得不说,陈夕并未放水。 但是,他却根本跟不上节奏! 众所周知,双截棍好听,就好听在刺激的饶舌和畅快淋漓的曲风,但如果要是演唱者声不高,还跟不上节奏... 那还听个毛线啊! 一曲唱毕,齐彬的脸色已是铁青。 这时候,只能看服务生是怎么说了,而这哥们倒也是个机灵人,虽然这俩唱的都不咋地,但还硬着头皮道: “...我觉得,二位唱的都挺好,请恕我耳拙,没法评判个高低...” 唱的都那么次,难道要挑出谁更次吗?! 但听到这句话的张公子,突然哈哈大笑,挥手就让服务生出去了。 他虽然每次斗歌都爱砸人,但那也是知道结果后才干的。 说到底,自己想赢,也要凭实力赢。 所以,自己这次虽是拿了个平手,却比被别人糊弄着赢要更加开心。 只见他起身,将装钱的盘子推到陈夕面前,笑道: “虽然是平手,但这点钱也不分了,就全给陈老弟了。” 话说的虽是豪迈,但也极是无耻。 这是林昊的生日宴,钱也是林昊出的,但你在这喧宾夺主,当成了大爷,丝毫没有顾忌林昊的颜面。 可能是他习惯了这样,但却让陈夕心中很是不爽。 但他表面亦是笑容满面地答道: “既如此,谢谢张公子的馈赠了!” 说罢,又是一饮而尽三大杯可乐,惹得众人一齐叫好。 等到音乐声再次响起,包房内的灯趋于黑暗,林昊凑到他耳边低声道: “牛B啊,夕爷,这么凶险的一关你都过去了,刚才旁边那人告诉我,姓张的要是输了就会砸人的...” 语气虽然很轻松,但有些后怕。 陈夕笑着回道: “那一万块,算是我的了?” 他本以为林昊会纠结一下,没想到其立刻压低声音道: “当然了,给那个狗日的,当然不如给自家兄弟...你放心,经过姓张的手后,这钱就不能算我的,放心揣着。” 陈夕心中淌过一阵暖意。 他能听出,这句不是一毛不拔的张公子说的那种场面话,而是林昊真心觉得,自己兄弟拿到这钱,就很应该。 陈夕抿唇,悄悄回道: “谢了,不过,这钱我也留不到明天。” 说着,他将眼神,落到此刻拼命向他身上凑的女人身上。 不知何时,女人胸前已露出大片的雪白,脸上的表情很是魅惑,一双美腿就差骑在陈夕的腰上。 林昊微皱眉道: “你不怕叶未央...” 他本想打趣一下,然而,却听到一段让他如坠冰窖的回话― “今晚齐彬在算计我们...如果让他得逞,咱俩都没好果子吃,所以,待会儿听我的就好了。” 林昊一下子酒醒了一大半,望向一片糜烂中,坐在墙角的齐彬。 明明大家都喝了许多酒,有些醉醺醺的,可就他最兴奋。 那表情,仿佛打了鸡血一般,脸上露出不寻常的红色。 正在这时,林昊感觉手一紧,掌心悄悄的被塞了东西,细摸竟是几个小丸子。 正疑惑地看向陈夕,却见他也像喝醉了,靠着沙发,醺然道: “快了。待会儿,就该下手了...” 第十章 十面埋伏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林昊不懂陈夕的意思,但齐彬很清楚。 应该说,今晚在这的不是宴,而是局。 一场针对所有人的杀局! 见陈夕巧妙的化解了自己的杀招,他有些恼怒,正想再找机会寻衅时,却听陈夕似是无意道: “齐公子为何孤身一人?莫不是金屋藏娇,不方便让大家见?” 听闻这句话,所有人都看向齐彬,让气氛有些尴尬。 的确,大家都是人手一个美女,而你这样就有些格格不入了。 最关键的是,你要是个正人君子也就罢了,可你非但称不上君子,简直就是少女杀手,色中饿鬼啊! 之前碍于他老子的势力,见张公子不提,自己一帮人也没去讨人嫌。 现在,陈夕提出这个问题,众人顿时想看看其怎么回答。 莫非真是金屋藏娇不成? 张公子此时也流露出些玩味的神情,似笑非笑地看着齐彬。 之前他跟自己说的理由,是玩坏了身体,短时间内碰不得女人。 现在一想,这货说话中气十足,哪里有半分虚弱的样子? 齐彬顿时冒出了冷汗。 倒不是他羞于说自己身体玩坏了,因为这就是对姓张的扯淡。 真正原因却是,陈夕说对了,真的是有个小美人在等着他‘临幸’。 可是他敢说吗? 且不说,自从上次的事后,他老子已经放了狠话,再祸害良家闺女,就打断他的腿。 单单面前的张公子,就不是个好对付的角色。 说他们畜生也好,禽兽也罢,反正,在这帮人眼中,女人不过是个玩物罢了。 既然如此,你竟背着‘兄弟情义’去独享? 这还能忍?必须干他丫的。 所以,任凭他绞尽脑汁,也不知该作何回答。 幸好,他并未尴尬很久,有人帮他解了围。 略尴尬的气氛中,包房门忽地被推开。 出现在门口的中年人,扫视一圈后,将目光落在张公子身上。 他没有细说什么。 因为他看见,张公子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你来干什么?我爸又吩咐什么了?” 张公子不耐烦地问着,而中年人亦是小心回道: “你父亲让你早些回家,不要玩的太晚...” “知道了,知道了,滚吧,别烦老子...” 中年人闻言有些愤恨,但最终还是无奈地退了出去。 显然,这不是他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了。 如果他不是张见虎的儿子,如果自己不是张见虎的亲信,那么,他就应该被自己剁成不知多少段,然后考虑该油炸还是红烧。 可现实是,他不但不能露出不满之色,还得一次次帮这个恶少擦屁股。 退后一步,关上门后,他长长叹了口气。 反正,遇见这种事也不是一两回了,哪一次不是他和纨绔们去欺凌别人? 谁会不长眼的去招惹警察局长的公子? 张见虎该担心的不是他的儿子,而是别人家的孩子。 想到此,他脸上尴尬的笑消失殆尽,转而变得冷酷。 他冲着旁边一脸谄媚之色的经理道: “别让局长的公子在你这出问题。” 不等那人表态,他就快步走向电梯。 他此刻觉得,自己真是白来一趟,实际作用也就安了局长的心,剩下毛用没有。 人家该怎么玩,还是怎么玩... ...... “晦气!” 砰地一声,张公子将酒杯狠狠砸到桌子上,打湿在柔软的毛毯上。 见此情形,大家如何还能饮酒作乐? 毕竟,张公子就是今晚最大的爷,如果这位爷不开心了,那大家只好一起不开心。 转瞬间,本来还喧哗的包房,顿时变得寂静。 所有人都噤若寒蝉,只有头顶的灯球还在不断地变换着灯光,显得有几分诡异。 这时候,自然没人关注刚才问齐彬的问题了。 他正暗松口气,但又想起那份措辞严厉的吩咐,于是举杯笑道: “不过一个奴才而已,何必放在心上,来,继续唱起来...林昊,你不给张公子唱一曲?” 这一打岔,让气氛逐渐缓和过来,张公子的脸色也好看些。 众人岂是不懂见缝插针之理? 于是,包房又开始群魔乱舞起来,气氛变得有些诡异的欢快。 陈夕只是微笑不语,开始跟林昊咬耳朵,说了更多的细节。 中途,两人更是几次,借故尿遁,去印证心中所想。 当在厕所隔间,打出去几个电话后,林昊已是面如土色。 他有些后怕地冲陈夕说道: “兄弟,你这是救我一命啊...” 陈夕倒没多大感慨,微笑回道: “...很多事情,可怕就可怕在未知上,当什么都知道后,反而就不可怕了。” 林昊木然地点点头,而后羞愤道: “齐彬竟敢这么算计我们,我这就去扇他几耳光...” 刚想冲出去,便被陈夕拉住了袖子。 “好好想想,他真的只是在算计我们吗?” 一句话,让林昊先是一怔,而后产生深深的恐惧。 他是那种粗中有细的人,智商绝对够用,略微一想,便能猜个大概。 是啊,自己不过一群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至于这么煞费苦心的算计吗? 如此一想,便很容易顺藤摸瓜。 自己虽然不算什么,可是自己的父辈呢? 张见虎,林建... 自己从来不是别人的目标,不过是个鱼饵而已,钓鱼人真正想要的,是抓住那些庞然大物。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他有些开始打冷颤。 细细一想,不难猜出,一个小小的生日宴,对方究竟布置了多少层网,只为求将网里的人,一个不漏的全部打击掉。 而这样引发的后果,不亚于一场地震。 起码,想到包房里的十余位纨绔,便可以猜测,这次的风波,绝不会小。 他一时间产生了大恐惧,提议道: “那,我们赶快离开怎么样,现在还没动手,我们还有机会...” 陈夕冷冷打断道: “你能逃过这一次,那下一次呢?这里不是北方,林昊,如果人家要算计你,你根本没法抵挡。” “那,怎么办?” 林昊突然间感觉抓住了救命稻草,本能的直觉告诉他,陈夕一定有办法! “很简单,既然这次他们弄不死我们,那就该我们弄死他们!” “好,夕爷,你怎么说,我怎么做!” 没有问为什么,林昊表现出完全的信任。 他这时才感觉到,陈夕不是一个表面上那么简单的人。 人家完全可以一走了之,却将事情告诉自己,这就是情谊! 老虎的朋友可以是狮子,可以是豹子,但,绝不会是绵羊,兔子。 林昊头一回感觉自己的眼光竟如此毒辣。 他平复下心态,才反应过来个问题,询问道: “夕爷,你是怎么看出事情不对劲的?” 陈夕神秘一笑,并未隐瞒道: “我刚才就说了,这不可能是齐彬的谋划,因为他太蠢了。” “林昊,你要记住,最坚固的堡垒,往往,都是从内部攻破的...” ...... 不知已被人看穿算计的齐彬,中途也尿遁了几次。 不过,他并未去厕所,而是偷偷摸摸地,去了角落里的一个包房。 包房的位置很偏,这是他特意选的位置。 他站在门前,四处张望了下,像偷了东西的心虚的贼。 眼见四周无人,他才推门而入。 不到三十平的包房,陈设很简单— 一台壁挂电视,一个小茶几,以及,一张单人床。 床边坐着一个女子。 她身着一件浅紫色旗袍,在微暗的灯光下,显得有几分挑逗。 从漆皮的细高跟鞋向上看去,是一双修长的美腿,格外的白皙,在旗袍的遮挡下,有着若隐若现的诱惑。 女子的脸也是极美的。 脸上的妆不浓不淡,恰好勾出她魅惑的一点绛唇,一双柳叶眉显然经过精心修饰,又有那么几分端庄。 纯而不稚,艳而不妖。 站在门口的齐彬,狠狠地咽了下口水,下体不由自主的起了反应。 雄赳赳,气昂昂... 他真的很想扑上去,但想到自己还有事没做完,就不由很烦躁。 内心在问候了张公子不知多少辈祖宗后,他呼吸急促道: “彧儿,今天你真漂亮。” 女子自然是许文彧。 有意思的是,此刻的她,脸上一扫之前的恐惧,艳丽万分。 精致的面容,加上冷艳的神情,让齐彬心头更是发痒。 他凑上前,一把将她搂入怀中,不安分地上下其手起来。 许文彧并未反抗,而是显得很顺从。 就当齐彬意乱情迷,就要将她就地正法时,她才淡淡开口: “齐公子不回去了吗?” 这一句淡淡的提醒,又让他想到现实。 是啊,自己又不是掉粪坑里,离开太长时间,肯定会惹别人怀疑。 他只能起身,压抑道: “小美人,把药丸拿出来吧...我再回来,就是咱俩一起快活的时候!” 淫笑着,他又捏了几把柔软,才意犹未尽的推门离开。 也就在他出门后不久,包房里一道暗门打开,一个人从暗门中出现。 他打量了下暗门,啧啧道: “这酒吧还挺有特色...就是不知道,两张都有床的包房,通着个暗门是个什么意思?” 许文彧俏脸一红,冷冷啐了句: “下流!” 出来的人并不气恼,而是坐到椅子上,笑道: “你说,我们俩这样,是不是有点奸夫**的意思...” 许文彧脸色更加难看,却听对方话锋一转: “...各方都已经安排好了,现在就等着收网了...” 许文彧亦是露出些期待之色,看着门外,沉默不语。 走廊中,齐彬一边让自己的小兄弟平复,一边狞笑。 在他看来,现在张公子他们不过是一锅架在盖子上的鱼。 而自己,马上就要偎着美人喝鱼汤了... 第十一章 蹦迪?漂移!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些人很可悲,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已经处于圈套中。 有些人更可悲,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圈套,最终会将他们自己绞死。 ....... 夜色渐渐入深,本应是趋于安静的时候,却总有些喧嚣存在。 Nineclub,包房。 在此的一群人,已经喝了个昏天黑地,忘乎所以。 所以,他们更加放浪形骸,一群公子哥已经不满足于上下其手,对身边的美女们展开了更具侵略性的行动。 一时间,整个包房顿时变得像小电影的拍片现场。 陈夕微微皱着眉头,沉默不语,嘴角似乎带着不明的笑意。 他冷冷看着这群失控的人,好似不关己事。 但你不找事,不代表事不找你。 齐彬如一条毒蛇般,将目光投到他身上,若有深意道: “陈夕,你旁边这位美女很是渴望呢,怎么就无动于衷啊,你...莫非是不行?” 很具有挑衅性意味的话,让周围人一窒。 张公子从埋头苦干中抬起了头,看向了陈夕,同时,更是狐疑地看向齐彬。 齐彬今晚很不对劲。 现在,是个人都能感受到,他是在一而再,再而三的挑衅陈夕。 莫非,两人有着什么过节? 可如果有过节,那为什么还会让陈夕来这里呢? 有趣... 张公子低下头去,继续着他的‘工作’,但耳朵却是悄然竖了起来。 “齐公子这么‘行’的人,为何身边却无佳人相陪呢?” 陈夕回答地很慢,很大声,故意让包房里的人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因为张见虎部下到来而中断的话题,再度被提到案上。 齐彬听到诘问,面色一变,支支吾吾地不知该如何回答。 这也正是他的愚蠢之处。 作为一个合格的二世祖,他学会了对弱者嚣张这个技能。 对于他看不爽的且不如他的人,他的嚣张更是无以复加。 所以,他根本不去考虑自己的问题,而只是一心想去刁难陈夕。 现在,陈夕把皮球踢了回来,他只好硬着头皮说道: “那个...这几天身体有点虚...不如各位雄风大振啊...” 话说的很勉强,有种恼羞与窘迫蕴含其中。 这自然是对陈夕让他下不来台的反应,可看在众人眼中,就成了他说的是事实一般。 一群纨绔中,总是有性格恶劣的存在。 一个本已有些疲软的公子哥,听到齐彬的话,顿时雄风大振,又开始了激烈的运动,而且头颅一直高高的抬起,似是不屑地看着齐彬。 感受到这眼神,齐彬只觉得自己气炸了,心想这要是传出去,自己岂不沦为了笑柄? 可转念一想,他瞬间又看开了。 这事,还能传出去吗? ...... 再美好的事,做的次数多了,也就显得无聊起来。 此时将近十点,正是夜生活最狂欢之时,但不同于一楼大厅的疯狂,此时包房里的众人,皆都很是无趣。 陈夕终究是没碰他身旁的女人。 无论齐彬如何挑拨,陈夕都是反击回去,提出让他恼怒的问题。 而邪门的是,不知陈夕对那女子说了什么,任由齐彬百般挑衅,她好像都毫不在意,小鸟依人般偎在陈夕的怀里。 林昊对此也很诧异。 虽然,他也并没碰身边的两个女子,但用的却是跟齐彬一样的借口。 众人虽然眼神有异样,但想到林昊负责买单,也没有多言。 可陈夕... 就像众人能感到齐彬对他不断挑衅一样,他们同时能感觉,因为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张公子对他很客气。 所以,在挥发了精力之后,他们不时地瞥向这个人,研究这个人。 包房里透着一股诡异,众人皆无话,只有KTV机的音乐,在不停循环。 按理说,此时便应该是散场之时。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生日宴的男主角林昊,亦或是真正的主角张公子,都没有开口说什么。 于是,众人只能装作无意地看着陈夕。 感受到这么多道目光,陈夕也是感觉x了狗了。 一群刚演完活春宫的人,不爱抚身边的美女,而是盯着自己... 陈夕感到一阵恶寒,冲张公子微笑道: “张公子,我看大家都有些累了,不如今天就...” 还未等他把话说完,一道急促的声音就将其话音打断― “不行!” 齐彬如兔子般跳了起来,大声地喊了出来。 这一喊,如一颗石子,丢入死水池中,泛起一圈圈的涟漪。 所有人都打起了精神,疑惑地看着他。 虽然众人神情各异,但陈夕和林昊的表情明显跟他人不一样。 那是一种看见跳梁小丑般的讽刺。 沉默片刻,张公子率先发难道: “喊个什么?你又要整什么幺蛾子?” 齐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行为太过激动,忙是赔笑道: “张公子说的哪里话,我哪有什么幺蛾子,只不过,你忘了我这还有好东西吗?” 好东西? 众人露出疑惑的神色,但张公子眼神却一亮。 那个好东西仿佛有魔力般,让张公子一听到它的名字,就有抑制不住的兴奋。 他一把推开半卧在他身旁的女人,站起身急不可耐道: “还等什么啊,快点拿出来啊。” 说着,他已经有了不可抑制的冲动,将斜躺在沙发上的女子扒拉在地,颤抖着从衣服中掏出样东西。 刚才还在他身下承欢的女子,比起那个好东西,就如同一堆废铜烂铁一般。 众人向他手上看去,顿时了然,也明白了所谓的好东西是什么。 张公子拿在手上的,是一个很普通的物件。 注射器。 看着那白色的塑料管,众人更清楚,所谓的好东西是什么。 自然是毒品。 这时,气氛变得有些微妙起来,除了极其兴奋的张公子,其他人脸上的神色都不太自然。 开玩笑! 众人愿意陪你吃喝玩乐是一回事,但是愿意陪你吸毒,就是另一回事了。 在座的虽然都是纨绔,但不都是傻子。 吸毒这件事,如果自己做了,家里长辈未必不会打断自己的腿。 毕竟,不是谁的老子都叫张见虎,也不是谁的老子都如张见虎这般包庇儿子。 但如果自己眼睁睁看着张公子吸毒,而自己却什么都不干的话... 怕不止会得罪张公子,也必定会上张见虎的黑名单。 一时间,众人都是在权衡。 看见脸色各异的众人,齐彬若无其事地又抛出一个大杀器: “哈哈,大家不用这么紧张,我没拿那种害人的东西来...” 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像装药的小罐子,轻轻晃了下,便有几个圆润的白色丸子,从中滚了出来。 张公子一看见这个丸子,眼神顿时变得狂热,同时,扫视了四周一下。 很明显,这是表态的时候了。 大家都很清楚,罐子里的丸子,是什么东西,虽说也叫毒品,但相比in还是要容易接受的多。 更重要的是,如今张公子的眼神,已是如饿狼般一样,谁要是一走了之,可就得掂量掂量后果。 出人意料的是,大家正等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时,却突然看见陈夕站了起来。 张公子面色一沉,但顾及到他的‘身份’,终究是没说什么。 令他惊讶的是,他本以为陈夕是要离开,却没想到见他直接到齐彬身旁,一把从其手中夺走罐子,然后,将两三粒圆丸倒入掌心。 接着,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他如同嚼山楂丸般,一颗,一颗,放入嘴中。 沉默,所有人都很震惊。 张公子觉得很感动。 于是,他走上前,用力拍了拍陈夕的肩膀,二话不说,也拿了几粒吃了起来。 在场众人,此时也已有了决断。 虽不敢像他们两人吃那么多,但一人最少也都吃了一粒。 林昊这厮竟是连吃了五粒! 不多时,药效很快就上来,在场众人,一个个皆是感觉口干舌燥,有些飘飘乎,好像就要那么随风而去。 齐彬也是被迫,吃了几粒药丸,但很可惜,他们吃的不是同一种丸子。 张公子他们吃的,是货真价实的,童叟无欺并且加了料的毒品。 而齐彬吃的,是加强加量版定制的春风丸,也就是俗话所说的伟哥。 虽然,二者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相比起来,还是张公子他们吃的,危害更大。 见药效正逐渐提升,齐彬趁兴道: “大家一起去一楼蹦迪吧!” 正所谓,前者呼,后者应。 齐彬这个提议,来的恰是时候。 平常大家碍于身份,自觉自己高人一等,是从来不屑于去一楼大厅蹦迪的。 但今天情况很是特殊,因为药劲一起来,很多事,就不能按常理去解释了。 一群人纷纷叫好,男男女女,像一群马蜂般,冲下楼去。 看场的大哥这时适时出现,冲齐彬一点头,竟像是未卜先知般,早已做了安排。 一楼大厅,最亮,最醒目的地方,早已为张公子他们准备好。 喧闹的音乐声,迷乱的灯光,以及磕了药的人。 就像一节脱轨的火车,开始了最后的疯狂。 他们尽情享受着刺激与迷离,腰肢疯狂的摇摆。 没人注意到,齐彬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 也没人注意到,陈夕也消失了。 第十二章 蹦迪?漂移!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拨通了一个号码,毕恭毕敬地汇报了情况后,齐彬长长叹了口气。 他此刻站在二楼的旋转楼梯拐角处,身形隐于黑暗中。 看似不被人注意的地方,其实是一个绝佳的看台,能将下面人的情况,一览无余。 他眯着眼,看着状若疯狂,身体抽搐,狂甩头不止的张公子等人,露出了阴险的笑。 他们吃的药丸,绝非是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东西。 实际上,那个白色药丸里所蕴含的成分,远比heroin恐怖,更加使人疯癫。 这才是真正的毒品。 让人沾上后,就再也摆脱不了,只能在无限的欲望中,慢慢沉沦,灭亡。 想到这,他不禁打了个寒颤。 纵使是他这种败类人渣,在知道这个药丸的作用后,也是心有惊惧。 如果有人把它用在自己身上,那么自己... 一身的冷汗,在背上凝结,即使四周的环境很是炎热。 他抖了抖粘在背上的衣服,心想,莫非自己一语成谶,还真是虚了不成? 他迫切的想证明一下自己的想法。 所以,他掏出了跟之前一样的小药丸,嚼碎了,咽了下去。 片刻后,他便感觉自己雄风大振,想要宣泄自己的欲火。 他最后将目光投向舞池中央,看到完全不能自已的张公子和林昊,就像一个体面的富豪看到一个肮脏的乞丐。 而当他看到,陈夕不知从哪个地方,异常兴奋地扭回舞池时,他的笑终于变成了满意。 黑暗中,他伸出右臂,微微摆动了手腕。 本来极像大佬的动作,让他这么矮小的人一比划,就有些画虎不成反类犬,像店柜台上的招财猫一样。 但这并不妨碍有人来捧他臭脚。 黑暗中一人弯腰出现,态度极是恭敬,正是刚才引导众人的看场大哥。 齐彬有些狞笑道: “...阿丰,剩下的事,就交给你了,一个小时内,他们肯定会来,在此之前...” 说着,他用手指,像机关炮一样戳向一楼的三人。 “张见虎的儿子,林建的儿子,还有,那个,穿着夹克的那个小子。这三个人,绝不能让他们跑了。” “记住,今日事成,这座酒吧,就只属于你一人了。” 名叫丰的看场大哥,脸上带着谄媚的笑,恭敬回道: “我的自然就是彬公子的,以后nineclub最尊贵的贵宾,必然是彬公子。” 听到这记结实的马屁,齐彬哈哈大笑起来,动作有些浮夸。 他用力拍打了下栏杆后,就转身而去,再也不看场下人一眼。 仿佛,那是一群死人。 ...... 齐彬并未按照那人的计划乖乖回家去。 开什么玩笑?大好夜晚,尤其是干掉三个讨厌苍蝇之后,不庆祝一下,如何对得起这良辰美景,花前月下? 所以,他要犒赏自己。 而许文彧,就是他送自己的庆功礼物。 乘着金色的电梯,他直达三楼。 不知为何,他竟也觉得自己有些异常。 全身带着莫名的躁动,不停有汗从脸上淌下。 尤其是,他感觉走路有些飘,好似踩在云彩上,又好似缭绕在仙境中,但却又仿佛拥有无穷的力气,能生裂虎豹,遁地上天一般。 其实他自己都不知道,现在他的脚步已经不稳,像喝醉酒的壮汉。 他已经失去了思考能力。 现在他的脑子中,只有一个想法— 占有许文彧! 就像一个贫穷的孩子,看见橱柜里华丽丽的小火车一样。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包房外的,但当推门而入时,他看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就躺在床上。 房间内布着昏暗的橘红色暖光,十分暧昧。 他喘着粗气,关上了门,像只狮子般低吼: “哈哈哈...小彧,我来了。” 床上的人背着他,并未转身,但有轻灵的声音传入他耳中: “既然来了,桌上的东西,可不能不吃呢...” 话语有些诡异,如同含苞待放的罂粟,像极了某位潘姓女子对榻上武姓男子说的话。 齐彬闻言,艰难地转头,看见左边的小茶几上,放的是一个小瓶子。 这原本是他准备助兴的药。 虽然刚才已经吃了几颗,此时不宜再吃,但脑子已经被支配的他,哪会考虑这些? 他伸出手,抓住了瓶子,将之捏的都变了形。 里面的小药丸,一半洒在地上,一半则被他像吃炒黄豆一样,吞入口中。 虽然粒数不多,只有四五粒,但也架不住一口吞下去。 他也在这时才发现,桌子上竟还有一些‘有趣’的物品— 皮鞭,麻绳,白条胶带... 作为一个老司机,他当然清楚这些是拿来干什么用的。 可是,他不记得自己带这些东西过来啊? 啊! 他顿时恍然大悟,原来,看似清纯的许文彧,原来喜欢这种调调... 于是,他凭着本能,抓起了皮鞭,狞笑着,像一头残忍的野兽,扑到了床上。 床上的人双手缚在背后,被一对塑料手铐拷着,嘴中含着一个口珠,显得楚楚可怜。 这更加激发了他的阴暗面。 他高高扬起了鞭子,向下狠狠抽去。 啪! 被缚之人仿佛受不了一般,一下子,用力挣开了手铐,下一刻,就想要将嘴上的口珠拿下,从而说些什么。 很可惜的是,她并未如愿以偿。 当她的手刚从腰部向上伸时,刹那间,另一双手如钢筋水泥般,死死将之钳死在身体两侧。 接着,两只手便不由反抗的,重新被并于一起,再然后,便是一条麻绳,在两个洁白的手腕上,狠狠绕行着,勒出了一道红色的血痕。 她的身体开始疯狂摆动着,似是要逃避。 但这,并没什么意义。 齐彬开始大笑,笑声很大,仿佛所有人都是傻瓜。 把他看成跟班的张公子,故意揭他短的林昊,在学校备受瞩目的陈夕,还有,对他很是冷淡的许文彧。 如今,前三个人,马上就要万劫不复,而许文彧,正在自己身下。 他觉得,自己是最聪明的人。 于是,他笑得更开心了,浑然没发现,一个关键的问题— 既然从他进入房间内开始,床上的人始终戴着口珠,那么,对他说话的那个人,又是谁呢? ...... 不管自认绝顶聪明的齐彬,也不去管仍在舞池中央摇个不停的张公子。 只说,在今晚,一直表现的人畜无害的陈夕。 虽然有人专门盯着摇来摇去的公子们,但大厅的舞池有约几百号人,同时热舞,灯光又不明亮,加之作为大哥的丰哥,更不可能亲自下场盯人。 所以,想要悄悄从舞池中退出去,而不被人发现,实在是轻而易举。 陈夕就是在不知不觉间,退出了舞池,躲在一个稍静些的柱子旁,默默站着。 他的神情很平静,与周围的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这跟刚才简直判若两人,仿佛那个把头晃的跟电风扇叶的人,并不是他。 他自然是没吃药的。 正如他像吃山楂丸那般轻松,因为,他吃的就是山楂丸! 魔术的障眼法,用在一群纨绔面前,并不是难事。 那么,他还虚与委蛇了那么长时间,自然是有更大的图谋! 他站地犹如一座雕像,仿佛与身后的柱子融为一体,静静等待着。 也许是十分钟,也许是十五分钟,那人终于出现在他面前。 他一刹那睁开了眼,什么都没说,拉着她的手,向外疾走。 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陈夕深知,没什么时间可以去耽误,起码现在,自己必须远离这里。 两人很快到了出口,几个黑塔般的壮汉,守在门前。 看着匆忙的两人,他们只是瞥了一眼,并未阻拦。 陈夕心中一喜,左手已经放在了金属把手上,就差推门而出。 也就是在这时,一道沉稳但蕴含力量的声音,从背后响起: “等一下。” 短短三个字,却包含了力量。 原本很放松的大汉们,一下子绷紧了身子,离得最近的,直接挡在了陈夕身前,同时,蛮横地将他的手,从门环上,放了下来。 陈夕无奈地苦笑。 还真是,人算不如天算。 既如此,那只能随机应变了。 他镇定地转过身,要看看,这位是何方神圣。 第十三章 蹦迪?漂移!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脸上带着微笑,打量着身前的人。 他的身高不是很高,但亦不矮,约是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之间。 发型是常见的小平头,但是脸庞很是帅气,甚至还有些淡淡的青涩。 样子就像,最近叶未央正在追的那个叫东方什么的男团。 但是,看到周围人毕恭毕敬的样子,他就知道,这绝非是个心慈手软的角色。 果不其然,见到陈夕的笑容后,他也回之以微笑,但话却是有些凌厉: “这位先生,您想要离开,自然没问题,不过你身边的人嘛...” 他话锋一转,微笑但坚定地说道: “她不能离开。” 话音刚落,三个大汉就围在了陈夕牵手之人的四周,形成一道围墙。 陈夕对此并不惊讶,笑问道: “不知,这位是丰哥,还是永哥呢?” 虽说是提问,但他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许文彧之前跟他讲过,街上占得一席之地,生意如此红火的原因,只有两个。 其一,便是这家夜店的后台,就是市公安局的局长,张见虎。 如此强硬的背景,自然能少去很多麻烦。 但仅有这点,却是不够的。 因为一个鱼龙混杂之地,你无法强逼着客人来,也无法保证,有些什么小瘪三,不怕死的人前来闹事。 所以,更为重要的一点,便是两位看场子的人。 只有极少数人知道,nineclub真正的大老板是谁,但众所周知的,便是齐丰和陆永二人。 二人一武一文,虽分工不同,但皆是心狠手辣之辈。 从表面上来看,齐丰似乎比陆永更吓人。 砸场子,蹲号子... 几乎什么坏事恶事,都让他做尽了,本来他应该是最能出风头的那个。 但奇怪的是,无论是明面上的服务员,还是暗面上的小弟,却更加怕温文尔雅的陆永。 这也导致了,虽然名义上是两人共同看场,但实际上,这场子里的一切,都得听陆永最后拍板。 齐丰再有能耐,也只能屈居老二。 而站在陈夕眼前的这位,气度上,绝对不像是个老二的人。 他依然带着得体的笑,回道: “鄙人是陆永,不敢当什么永哥...但,我想提醒这位客人的是,您无权带这位小姐走,她还有工作没有完成。” 听到工作两个字,被壮汉围住的人顿时颤抖,希冀地向陈夕看去,希望他能伸出援手。 但是她转瞬间,又低下了头,显得有些绝望。 因为,根据她与陈夕的约定来说,他只答应帮助她,摆脱齐彬的控制,并未再做什么别的承诺。 她很清楚,陈夕不会是个对他人打抱不平的人。 果不其然,在听到陆永略带威胁性的话后,陈夕也是沉默了。 正如他人心中所想,同情心这种东西,他真的几乎是没有。 自己能等她出来,并且准备带她走,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而现在,她被人拦住了,那也只能怨命不好,不是吗? 片刻间,见两人都没什么反应,陆永便挥了挥手。 壮汉们会意,推着她,向大厅里面走去。 陆永认为,只是处理完一件小事,便也打算离开。 陈夕更加是如此,他的时间很是紧迫。 按理说,他现在应该离开,然后迅速按照计划,实施下一步。 三个人的缘分,应该到此就结束,再也不会有任何交集。 至于,她的生死荣辱,理应是与他无关的。 无论她的命运,悲惨,亦或凄凉。 但有些时候,命运,可能就在一刹那改变。 就像三条笔直的毛线,如果交汇在一起,就会变成乱糟糟的线团。 陈夕再次将手搭在把手上,下一刻就会推门而出。 但他下意识地向后转了头。 他看见,被壮汉围着的女孩子,无声间,落下了两行清泪。 她脸上的妆容本是极美的,却因为这两行泪迹,变得哀婉。 她的神情已是麻木了。 就像一个机器人般,或者是一个玩偶,被人操控着命运,无法躲避。 虽然,今天解决了齐彬这个麻烦,但是,谁能保证,明天不会出现张彬,李彬呢? 身处这个地方,已经是身不由己了。 她的美丽,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她的原罪。 就算今日逃过一劫,不过也是饮鸩止渴。 有些事,再挣扎也没用。 所以她的眼神,不是绝望,不是希望,而是见到希望后的绝望。 这种眼神,陈夕想到过,但并未真正见过。 那是来源于一个叫做丁香的女孩子。 是他亲手造出了希望,又亲手将绝望带给了她。 “小夕哥会带你去学校,看美丽的枫叶。” “真的吗?” “真的。” ...... 所有的考虑,只在转瞬之间。 女孩子并未走远。 陆永脸上的笑,还未退却。 但陈夕放在门环的手,已经放了下来。 “工作?就是让一个无辜的女孩子,去跳一夜的艳舞吗?” 一声冷冷的质问,从陆永背后响起,让他脸上的笑,更添了几分玩味之意。 “我想,这不是你应该操心的问题...既然许文彧生在那个家里,有那样的父亲,那么,她就得承受这些。” 一直被壮汉所围的许文彧,听到这句话,心更是被狠狠刺痛了下。 她不认为,刚才陈夕的质问,有多大作用。 她看过太多次希望,结果却是,有同样数目的绝望。 但这次,她却是想错了。 陈夕的追问,并未停止在陆永的反问。 “许文彧是我的朋友,我有资格去问这些...再说,我不认为,一个已经去世的父亲,欠下的高利贷和赌债,需要女儿去偿还。” 陆永的笑更加深了,问道: “这位客人,你想跟我讲道理吗?你应该明白,像我们这种人,不怎么喜欢讲道理,尤其是,在别人亏欠我们的情况下。” 说罢,大汉们的眼神已经不善,大有下一刻,就会将其陈夕卷成一团,扔出去的可能。 如果下一刻,陈夕还是要讲道理的话。 但是,接下来,陈夕只是问了个简单的问题: “她的本金欠了多少?” 陆永想都没想,便不加思索答道: “七千元。” 零四年的七千元,已经跟现在的两三万差不多,虽不说是什么天文数字,但对普通人家来说,也是笔大钱。 更何况,这仅仅是本金! 陆永心想,这小子听到这个数目,该退却了吧? 可令他惊讶的是,却见陈夕从兜里掏出一沓东西,扔向自己。 入手的质感告诉他,这是钱,一百元的钞票! “不多不少,一共七千元。” 陆永有些哭笑不得,仅仅还本金的话,那自己这帮人,喝西北风啊? 只是,还未等他开口说什么,另一个物品也落在他手中。 这是一块银色的表,中间的PIAGET标记,很醒目。 “这块表,就当做是利息。” 众大汉一听,顿时有些发怒。 娘的,拿一块表来糊弄我们? 可是,陆永仔细看后,只是淡淡问了句: “真的?” 陈夕没答话,只是有些不屑的神色。 这种神情,落到陆永的眼里,顿时了然。 他知道,自己今天看岔眼了。 这块表如果是真的,就算是二手货,也能卖出个半价。 而就算是半价,也是五万以上。 虽然,这还不够抵住十多倍的高利贷,但是,能戴的起这块表的人,又岂会是小角色? 他当机立断,冲被围着的许文彧道: “你自由了,我陆永在此发誓,从今往后,你再不欠我一丝一毫的东西。” 说罢,冲陈夕一点头,就独自向内走去。 许文彧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那句,你自由了,在她耳边挥散不去。 她感觉,这好像一个梦一样。 但陈夕并未给她缓冲的时间。 他牵起了她的手,向外夺门而出。 自然再没人敢拦着他们。 就像鱼儿,跃入了海洋。 ...... 外面的风很急,吹散了她一头长发,让其冷静了些。 她默默注视牵着她的手,看着有致的形状,露出了笑意。 有些花痴,有些温馨。 她不知他会带她去哪儿,但她愿意,跟着他走。 两人几乎是小跑一般,到了一辆摩托车旁。 他一把跨坐上去,扔给她个帽子,没多说什么。 似故事里霸道的男主。 这真的很像言情片里的场景,许文彧的脸,一下子变得羞红。 可惜,陈夕并没那么多情绪。 他有些懊恼道: “快点!” 许文彧这才如梦初醒,坐上了摩托车,同时紧紧抱住他的背。 接下来要去哪儿呢? 是去山上看星星,还是海边望月亮? 这很符合少女的幻想。 但现实永远不是言情片。 当他刚发动摩托,就回头看到,身后有十几个大汉朝他跑来。 为首的,他虽不认识,但许文彧却惊呼出他的名字: “齐丰!” 陈夕听后冷笑。 就当一群人快要扑到他时,摩托顿时加速,在原地做了个漂亮的弧形旋转。 他脚下一蹬,摩托车便向齐丰冲过去。 时间在刹那间凝固。 眼看下一秒,齐丰就要被撞飞时,摩托却突然改变了方向。 伴随着一阵刺耳的刹车和引擎声,其转瞬向右方的小道飞驰而去。 齐丰的双腿有些颤动。 他看着距他不足一米的车痕印,心有余悸。 周围却尽是欢呼: “秋名山车神!” “好帅的漂移!” 众手下围了上来,其中一个不长眼的竟随口道: “老大,刚才那个车,漂移技术好棒啊...” “棒你个头啊!” 齐丰站在原地怒吼,有些像被戏耍的猴子。 “还不快去开车追!绝不能让他们跑了!!” 想了想齐彬的吩咐,他又阴狠加了句: “如果,你们还想要命的话。” 第十四章 徐徐拉开的大幕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夜深的江宁,总是不乏飙车党。 而在零四年,飙车绝对是一个极其酷炫的事情。毕竟,那时候车辆数目远没现在这么庞大,而公子哥们,那时也是更加嚣张些。 这也使得,将近夜里十点时,人们看见飞驰在大道上的铃木摩托,并没有觉得太惊讶,甚至有些小年轻,站在道边,冲疾驰而过的摩托呼嚷了几声。 遗憾的是,那些呼嚷并没能传到车上人的耳中,而是湮灭在强劲的风声中。 冷风从前方扑来,使许文彧的一头长发飞舞。 她不知道现在的车速是多少,五十迈?六十迈? 这个速度下坐着摩托,是她不敢想的事,可现在,她感到的却只有惬意,就如散步在花园中一样。 因为她的双手,紧紧环在身前那个人的胸口—一个不宽但很有力量的胸膛。 她突然有些奢望,车子能沿着这条路一直开下去,永远不停下来。 但世上从没有永恒,更何况一段即兴的缘分? 棱角分明的铃木车,在十几分钟后,停在了一个老式居民区的楼口前。 昏黄的路灯照亮了电线杆上的小广告,而小广告旁站着的,是脸色略红,好似微醺的女孩。 许文彧看了眼摘下安全帽透气的陈夕,下意识道: “我是不是在做梦?” 陈夕闻言一愣,随后释然。 在夜总会里算计处长公子,跟黑帮大哥掰腕子,于深夜中骑着铃木飞奔... 这哪一件说出来,都不像是一个普通高中生能做出来的事,更别说,这人还为了她,拿出了七千块和一块明显价值不菲的手表。 斟酌了一下语句,陈夕有些纠结回道: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你帮了我的忙,我也帮了你,就当互帮互助就好了...” 因为之前的一时冲动,他“解救”了许文彧,但也带来了新的问题,就是他不知该怎么解释自己的行为。 路见不平?英雄救美? 说实话,他很讨厌这些桥段,而且他认为自己并不适合这些桥段。 正当想更好地找到突破点,把今晚的事合理解释成同学间的“互帮互助”时,许文彧却微微一笑: “虽然很不愿意,但我还是很感激你,帮我解决了这么大的麻烦。” 未等陈夕来得及说什么,她继续道: “欠你的钱,我一定会加倍还给你,所以,我也不欠你什么,回到学校,你依然只是我的同桌,所以,别想借着这事能让我把作业给你抄。” 虽然微笑说着,但这段话显得很冷漠,甚至有些无情。 毕竟,对许文彧来说,陈夕所做的,无异于将其从地狱拉回天堂,如果没有面前这个男人,自己会是怎样的? 被齐彬用自己父亲欠下的赌债威逼,然后霸王硬上弓,他说什么,自己就得做什么,甚至会从学校辍学,圈养在夜店里,成为他的玩物。 而当新鲜感过去后,她就会被当成一个过时的玩具一般,被丢掉,被转送,最后可能就这么浑浑噩噩地结束掉一生。 像淤泥中刚露出尖角的荷花,还未成熟,就被折断,狠狠埋葬在泥中。 这一切并不是虚谈,而是极有可能发生的事,而陈夕发挥的作用,就是让许文彧面前的一把飞刀,微微一颤,擦着她的头皮掠过。 但她的反应现在看来,并不是十分感激,是天性凉薄吗? 电线杆洒落的灯光依然昏黄,一只野猫从摩托车旁一闪而过。 陈夕的目光被猫所吸引,然后转过头,冲许文彧笑道: “嗯,记得周一把欠条打好...当然,可以用作业来抵债。” 说完了话,他长舒口气,冲她一挥手,便戴上头盔,背着路灯方向,冲出了居民区。 铃木的引擎声,惹得四周的野猫乱窜,喵呜声一片。 安静的夜好像嘈杂起来,但灯下的佳人却很宁静,婉约的如画中的山水一般。 清丽的面庞,遮不住眉间那些哀愁,极其的委婉。 她猜到了他的心思,所以顺着他的心思,成全了他的心思。 可自己被撩拨的心,又该安放在何处呢? ...... 不知自己已沾了桃花的陈夕,正在往酒吧回赶。 送许文彧回家是刻意而为之。 他需要离开酒吧,但又不能离开的太远。 今夜的事远没有结束,相反,高潮即将到来。 而自己根本没有实力参与接下来的博弈—起码是在明面上。 如果把今晚的事端,比作一幕大戏的话,那么所有的前戏都已演完。 红脸的,白脸的,黑脸的,蓝脸的,一个个隐在幕后的角色,即将要登台。 而陈夕却是要反其道而行之,先行下台而去,当上了一个观众,更确切地说,是一个编剧。 是时候,检验一下成果了... ...... 他把摩托停在了酒吧街附近某个小巷中,戴上了口罩,将外套反穿,装作一个得了感冒的年轻人,若无其事地走回街区。 长街依然人流涌动,甚至比几个小时前更热闹些。 晚间十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空气中弥漫着香水和酒精的味道,穿着清凉的美女在各家夜店门口,进进出出,或长的憨厚,或长的猥琐的男人,偷偷揩上一把油,而后装作若无其事,加快几步走掉。 当然也有运气没那么好的,便宜没占成,反而挨了一顿胖揍的。 就在两家夜店相对的空地上,一个瘦高的中年男人被一把推到地上,其对面是一个凶神恶煞的光头。 光头脸色深红,显然喝了不少酒,他冲倒在地上的男子狠狠吐了口唾沫,骂道: “娘希匹,侬个杂比也敢占我女人便宜,还真不要命了。” 一边骂着,一边冲地上人的心窝子狠狠踹了两脚,还犹不解恨。 而这一举动,自然招来了一批围观群众,大多是十几二十多的小年轻,有男有女,手中多拿着啤酒瓶。 当然,他们可不会仅仅看个热闹罢了。 酒精的作用下,起哄声此起彼伏,说什么的都有,可就没一个劝消火的。 “哎呦,这货脑子瓦特了,调戏这样人的老婆...” “这个鳖孙,看起来人模狗样的,还不是一肚子下流货...” “大...大哥,不是兄弟我说,这样你都能忍?干他丫的,对,朝胸口那儿踹!” ...... 似是被周围的情绪感染,又或者本身就是个龙傲天,光头男下脚的力度越来越大,中年男在地上像个穿山甲蜷缩着,酸水都吐了好几口出来。 这样的酒后斗殴,在1912街区几乎每天都在上演,可人们并未习以为常,反而像看乐子似的,乐此不疲。 而本在外边抽烟偷闲的小平头们,看见光头男踹地越来越狠,自然不能再坐视不管。 他们的工作便是看场子,而不同于保安,他们除了维护秩序,还要处理一些流氓无赖,而前面这两人,明显是他们的业务范围。 扒拉开围了一层的人群,两个小平头制止了光头男的行为。 光头男感觉自己的胳膊好像被铁钳锁住了,再一看,便见左右各站着一个小平头,一身黑的装扮,锃亮的皮鞋,清楚地告诉他两人是谁。 还有一个小平头,扶起了倒在地上的中年男人,冲光头说道: “雷老三,你这是在砸丰哥的场子吗?” 话音刚落,名叫雷老三的光头就淌下了一滴冷汗,忙陪笑道: “段哥,您这说哪的话,我怎么敢砸丰哥的场子,都是这个小赤佬,我老婆卖酒卖的好好的,他就...” 姓段的小平头打住了他的话头,努努嘴道: “你那婆娘是个什么人,你又是什么人,我们都知道,也不跟你扯没用的,人也打了,该收手了吧?” “自然,自然...” 光头男应着,同时另两个小平头开始驱散人群。 看似一场小风波就要化解,而一道不大却是异议的声音突兀响起: “你...你打完人还想跑了吗?!” 说话声很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很显然,来自被打的中年男人。 而光头男虽然怕姓段的大哥,却对这个中年男人不以为意,骂道: “小瘪三,我今天放你一马,赶紧滚。” 中年男人闻后浑身一哆嗦,又看了下四周脸上满是嬉笑的人群,气道: “你当我是好欺负的吗?你有本事在这别动。” 眼看风波再起,围观人群又不肯散去,光头男还是一脸不在意的样子。 撂狠话的他见多了去,最后怎样,还不是灰溜溜跑了,再没露过面? 而姓段的小平头正想说什么,却看中年人掏出手机,接通后大声道: “喂,110吗?我在...” 还未等他报出具体位置,姓段的小平头就抢下了手机,给其余两人一个眼神,便不由分说,架着中年男人进了nineclub酒吧内。 只听中年男还上气不接下气的喊: “你们这帮流氓,我上边可是有人的,我上边有人...” 还站在那的雷老三闻言,哈哈大笑,对姓段的平头笑道: “...段哥,这事不麻烦你,待会儿我就把它摆平了...还上边有人,真是笑死了...” 或许是酒精刺激,他笑的竟是前仰后合,勾搭着姓段小平头的肩膀,没有正形地往酒吧里走。 很显然,没有人教过他乐极生悲这几个字,究竟怎么写。 就在他笑的乐不可支时,就在人群将散未散时,就在某位年轻人正在某个角落,微笑着冷眼旁观时。 一阵带有韵律性的脚步声突然如雷鸣般在众人耳边炸起! 那是上好的牛皮鞋底和同青石砖板的碰撞声。 雷老三的笑瞬间凝固住了,仿佛比哭还要难看。 因为他看见了不可置信的一幕。 一群穿着制服的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像突然冒出来般,冲nineclub扑来,声势骇人。 姓段的小平头也傻了,他甚至怀疑刚才那个中年人,莫非是一个大人物? 因为来的一群人,是全副武装的警察。 数量惊人的警察。 第十五章 谁在舞剑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短暂的沉默后,人群一下子沸腾开来。 警察! 大规模的公安警察! 平常惯多是在电视报纸上看见的办案现场,难不成今儿个遇到了? 地道的江宁人,或许骨子里就有看热闹的因素,在警方清出了一片警戒区后,他们非但没四散而走,反而是围着警戒线,向内努力瞅着,想看看这是一桩什么惊天大案。 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的雷老三,被段姓小平头拉入酒吧内,交给了下属。 小平头们未来得及问什么,就见段哥一溜烟跑没影了。 他转过装饰奢华的回廊,冲一个厅内奔去,也顾不上别的,大力推开门,见齐丰正叼着烟卷,坐在沙发上,一脸的阴鸷之色。 “丰哥,丰哥!” 正抽着小烟的丰哥,被下属的呼喊声弄得心烦意乱,但又想到了什么,脸色转喜问道: “那个小子抓回来了?” “没,没有。” 齐丰面色一沉,骂道: “那你喊个什么,跟叫魂似的。” “丰哥,警察来了,好多警察啊!” 齐丰闻言,腾地从真皮沙发上跳起来,两手拢在一块儿,隐隐兴奋道: “警察来了?” “是啊,丰哥,您快点吧,再晚可就...” “来得好啊!” 蓦然间一声低吼,像是舒发了胸中的一口闷气。 而姓段的却已傻眼,呆呆地愣在原地。 他确定他刚才没听错,所以,他不确定地试探一句: “...丰哥,来的是警察!” “废话,我知道是警察!” “...” 如果段小平头能接触到后世词汇,一定会在心中大吼一句: 这特么的是什么鬼! 而看着突然不说话的下属,齐丰也感到自己有些失态,拍拍他的肩膀,别有深意道: “小段,管好手下的人,千万不要跟警察起任何冲突,他们说什么你就怎么做,今晚干好了,我升你当个副经理。” 段小平头一面应着,一面在心中苦笑。 升职?今晚这阵仗,就是要把nineclub拆了的节奏,副经理?他能当得哪门子副经理。 不过,他并没多言,而是领命而去。 房间里此时就剩下齐丰一人,他无声的笑了笑,有些残忍。 ...... 当大批人马突然闯进喧闹的舞池中时,自然是一片人仰马翻。 众人还未弄清是什么情况,就已被勒令待在原地,形形色色的人,一时惶然无措。 动感的音乐戛然而止。 头顶的彩光球还在缓缓转动。 圆桌上穿着豹纹皮裙的女郎,双手不自然地努力拉低裙摆,像是要显出自己的纯良来。 “警方办案,保持肃静!” 一声高喝,让嘈杂之音顿时消除,变成了碎碎细语。 而在十几名警察维持好秩序后,一名身材高大的警官从舞池侧方出现,龙行虎步,昂首扩胸,一张国字脸尽是严肃。 他略清了下嗓子,接过个麦克,冲在场所有人道: “诸位,我是江宁市玄武公安局局长,许魁。这次行动是我们接到举报,说这里存在涉黄涉毒,消防隐患等等问题,大家不要惊慌,等检查过后,自然会让大家离开。” 一番话说得是掷地有声,正义感十足,让人说不出什么,只能听从,等着能尽快脱身。 见场面完全被控制住,刚露面的许副局长,便悄然从侧方离开。 刚过出口,便见一人站在绿色的安全通道牌下,手中的烟蒂还未落尽,形成几点妖异的火星。 许魁依旧是一张冷肃的国字脸,两道浓眉平铺在眉眼之上,充分阐释了不苟言笑。 他迈着八字步,冲那人的方向走去。 不知为何,安全通道处的灯光被调的极暗,零星而落的烟火,显得很刺目。 他走到了那人的身旁,驻足,高大的身形剩下个轮廓,嘴唇微启,不动神色道: “如何?” 很轻音的两个字,如若不细听,绝不会发现他刚才竟是说了话。 回答他的同样是低声的几个字: “一切尽在掌握中。” 听到这句话,他紧绷的国字脸微微一颤,而后复归正常。 “先把那小子弄走,别拖着变成麻烦。” 这句话提了一个音调,但语气很冷,就像严厉的上司训斥不听话的下属一样。 夹着烟头的人,闪过一丝不忿之色,不过还是很恭敬地答道: “是。” 听到这个话音落下,许魁便转身离开,沿着来时的反方向走去。 好像刚才只是他迷了路,走错了方向。 而站在绿光牌下的人,看着远去的宽广背影,恶狠狠地将烟头碾死在脚下,毫无阴谋家气质地自言道: “且先让你神气会儿...” ...... 许魁出现在二层的经理办公室门前。 他身后站的是十几名警察,而四周则是一脸阴沉之色的小平头们。 两方人默默对峙着,暗自较劲,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虽说是警方办案,但身后的警察们同时很清楚,这次是以什么样的名义出警。 扫黄打非,维护治安。 这个理由若查一些街边野鸡店,或许会底气十足,但这里是nineclub啊,可不是什么路边小店。 很多人都听过,据说这家店的后台,就是他们这些警察的最大领导,市局局长张见虎。 而这次出警又是紧急命令,他们甚至连搜查令都没见到。 在这种情况下,面对明显是穷凶极恶的恶徒时,心里自然也是很忐忑。 不过,许魁好似了解他们内心的想法,并未下令破门而入,反而驻足在门前,气定神闲地打量起这门来。 门造的很气派,分作两扇,用的是上好实木,古铜色的门闩,古朴大气。 而在其两侧,却是两根石雕的梁柱,雕龙画凤,隐隐有气度暗生。 这样的大气的装潢,可见在内办公的人,必然不会是一个目光狭窄的人。 窥一叶而知秋。 许魁看似打量的是门,实则却是打量着人。 刚才在通道处,他丝毫不掩饰对齐丰的蔑视,但并不代表他会同样蔑视坐在门内的人。 树的影,人的名。 就像他以手腕强硬,行事严厉闻名江宁警方,被黑白两道唤作雄狮一样,门内的人同样有一个不弱的名号― 苍鹰。 陆永,陆不逊。 ...... 许魁是从基层片警,历经近三十年,才坐到区局长的位置上。 这也使得,他直接见证了陆永的崛起。 近十年前,江宁黑社会势力还十分猖獗,犹如附骨之蛆,让人头疼不已。 而这时候的陆永,不过是一个刚从福利院走出来,无父无母的小混混而已。 十年,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 从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卒,到江宁黑道尊称的永哥,是一个难以想象的转变。 准确的说,这里的夜店经理,不过是他的一个兼职罢了。 六年前,刚任局长的张见虎,开始扶持陆永,以黑治黑,维护公共治安。 同时亲自给他取了字,不逊。 这个字除字面上的意思,更深层次意思是,他认为陆永是一个不输于三国时陆逊的人物。 而苍鹰的名号,更是其经历无数次生死后,浴血获得的。 所以,他有底气坐在办公室里不出,有底气不鸟站在门外的许魁。 时间就在僵持中过去了十来分钟,门外人没有进去的意思,门内人更似毫不理会外面的风波。 当然,时光绝不可能如此地老天荒下去。 急促的脚步声响起,三四个人出现在走廊另一侧,打头之人却是齐丰。 只见他一脸急切之色,仿佛刚收到消息一般。 许魁依然不动声色,似是没看到来人,依然看着木门。 而齐丰却如一个愣头青一般,直接越过了许魁,站在门前,手臂一动,门便被轻易地朝两个方向展开。 没有屏风,没有布局。 门正对的方向,即是办公桌所在的位置。 开门见山。 办公桌很大,而在办公桌后坐着的人,就显得有些瘦小。 门开的刹那,那人右手臂放在桌案上,拄着脑袋,仿佛正在小憩。 见到他这个样子,齐丰突然有些莫名的愤怒。 这是在装B吗?这副淡然模样,你是给谁看? 相比之下,自己刚才忧心忡忡,火急火燎的样子,一下子就落了下乘。 思至此,他怒道: “陆永!警察现在已经将这里包围了,你有心思睡觉吗?!” 这句话是被直接喊出来的,可谓是直言不讳,丝毫没顾忌门外还站着十几名警察。 而听到这句话后,陆永蓦地睁开了双眼,眼神竟没有任何波动,就跟之前同陈夕说话时一样。 他从转椅上站起,走过了桌子,如无视空气般从齐丰侧方路过,站到了门后。 而与他正对的则是看门看了许久的许魁。 一老一少,一高一矮,一个国字脸,一个俊俏脸。 没有剑拔弩张,没有互相呵斥。 两人都很平静,完全不像警官与黑社会头目的关系。 短暂的眼神交流后,陆永露出了微笑,上排六颗牙齿完美展现出来。 “不知许局长莅临检查,有失远迎。” 许魁闻言,脸上还是很严肃,不过语气很客气: “接到群众举报,说这里涉嫌黄色和贩毒,前来检查,叨扰了。” ...... 两人你一言我一句,氛围很融洽,让周围的警察和小平头们都松了一口气。 看来,今晚不过是一场常规检查罢了,走个过场而已。 而最尴尬的莫过于被当作空气的齐丰了。 他听着两人唠嗑似的攀谈,好像压根没他什么事,这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幸好,陆永和许魁很快达成共识,要在办公室内商榷一下。 而齐丰自然不是决策层中的人。 当两扇实木门被合上时,他人也已在门外。 不甘吗?愤怒吗? 不,他眼中有的是戏谑。 就像将近一个小时前,齐彬露出的笑容那样。 因为他自信地知道,今夜是个什么样的局。 他也知道,陆永和许魁这两个舞剑之人,不过是两个提线木偶。 真正的持剑之人,胜负已定。 第十六章 剑锋所在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我没想到,苍鹰竟是个瘦猴子。” 这是许魁很不客气的开场白。 而刚将两扇门合上的陆永,听到这句话也并未流露出什么情绪,而是折身回到了座位上。 “什么苍鹰,不过是别人的玩笑话罢了。” 话虽说的谦虚,但他却未表现出任何恭敬之意来,仿佛他所面对的,并非是来者不善的公安局长,而是一个普通的客户罢了。 没有傲然,没有谄媚。 他的态度就如一杯温白开一样,尽管没有任何滋味,但却无声地润透氛围。 许魁流露出一丝赞赏的眼神。 他发现自己还是低估了陆永,别的不论,就这份临敌而平静的态度,便可让人高看几眼。 但是,一个大气,平静的人,又是如何闯下苍鹰的名号呢? 许魁心料,其必有极其锐利的一面还未展现出来。 想到这,他拿起早就在面前备好的茶杯,细细抿了一口,脑子却在飞快转动。 看着不语的许魁,陆永依然保持着微笑,同时也默默拿起了茶杯。 上着青釉的白瓷边,贴上了唇边,带着山水的闲适之意。 一瞬间,好似变成了茶话会。 但彼此都清楚,从两扇门被推开,两人见到面开始,对决就不可避免地开始了。 而现在貌似平和的环境,不过是彼此的相互试探。 如同两名剑客刚从剑鞘抽出好剑,总要僵持刹那。 ...... 对局既已开始,自然要有杀招出现。 齐丰看了一眼门外依旧待命的十几名警察,还有直属陆永的十多个黑衣人,心中有了盘算。 他转过大厅,信手挥了挥手,便有一人凑上前来。 “怎么样,跑了的那个小子抓回来了吗?” 他不耐烦地开口,却见旁边那人嗫嚅着不答声,便心知是什么情况。 “你们一个个的都是废物吗?!十几个人,都是这个地面上的地头蛇,眼睁睁看着一个十多岁的毛小子跑了,还找不到人?!我要你们还有什么用!” 手下听着齐丰的呵斥,脸上很是沮丧,但还是诺诺回道: “大哥,不是兄弟们没下功夫,而是这小子跑得太快了。他开的是摩托,直接从街口开上大道,一溜烟跑没了,你说这让兄弟们到哪找去...” 尽管他说的很有道理,但很多时候,拳头大才是硬道理。 还未等他解释完,只听齐丰阴恻恻道: “那你的意思是,这怪我咯?” 这句话没有先前的咆哮,却反而更让答话的人心惊胆战。 因为以其对齐丰的了解,如若回答不令其满意,那么迎来的只有一种可能: 非死即伤。 这里的非死即伤,就是字面意思,死,是死亡,伤,是重伤。 平时也能被称作个小头目的人,此刻面对齐丰的发问,竟是两股战战,冷汗直流。 而显然,齐丰即将失去耐心。 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他正要答话时,却被另外一声给打断。 他一看,不禁泪流满面。 说话之人,正是平日一起喝酒吃肉的段老弟。 他头一回感觉自己应是积了什么德,有这么一个愿意挡雷的好兄弟。 没关系,你要是被打废了,你的父母就是我的父母,你的老婆就是...呃... 未顾得到身前人的窃喜,看着急匆匆过来的段小平头,齐丰皱起了眉头。 他的双拳已经握紧,显然处于崩溃边缘。 但段小平头的下一句话,就让其如坠冰窖—— “...丰哥,本来该在舞池的公子爷们,不知道去哪了!” 他听罢,站在原地,足足愣了几秒后,紧握的双拳舒展开来,变为手掌。 接着,他以一种极其诡异的速度瞬间转身,手臂嗖地一下甩了出去,宽大的手掌,正好落在身后人的脸上。 啪! 声音极其脆生,就像咬了一口刚从树上摘下的大白梨。 本以为逃过一劫的小头目,一下子摔倒了地上,黝黑的脸上,迅速浮现出了紫红色的指印,嘴角溢出了鲜血。 可还未等他呻吟两句,便感觉脖子一紧,领子竟是被齐丰的双手抓住,整个人被抬离了地面。 “人不是让你负责盯着吗?都TM哪儿去了?” 舔了下腥甜的嘴角,他睁开了双眼,对上的是一张几欲发狂的脸,牙齿的紧咬声清晰可闻,他感觉自己站在了喷发的火山口。 “丰哥!丰哥!人我一直盯着啊,就在我刚才上楼前,还看见他们在那儿蹦跶呢!” 几乎是带着哭腔,他努力地解释着,顾不上一口血腥味在嘴中回荡,歪咧的嘴角,让其说话都很困难。 含糊不清的答话,着实是够哀怨,是够凄凉,但,这并不能让齐丰的怒火减下丝毫。 他用力往前一甩,小头目的身体落到地上,甚至还隐约滑行了一下。 “快点下去把人给我找到了,要不然,我保证你活着比死了更难受,这不是开玩笑,要是那人,大家都要完蛋!” 可能怕被人听到,齐丰压低了声音,但就算这样,话语中的森然之意,也是流于表面。 小头目忙爬起来,顾不得浑身的疼痛,用手擦了下嘴角,便已一个极其可笑的走法,一瘸一拐地向楼下而去。 ...... “我认为,陆先生是个聪明人。” 二楼的办公室里,在喝了近半杯茶后,许魁终是没忍住,率先开了口。 当然,他的开口并不代表自己势弱,相反,他对今晚的局面十分有信心,大有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 他开口的原因,是很欣赏陆永。 他不希望,在今晚这场杀局中,将其永远埋葬。 他想的是,自己能否收服陆永,让其像对张见虎一样,效忠自己? 而当他开口后,陆永却是突然笑了一下。 扑哧一笑,上排六颗牙的完美便保持不住。 一瞬间,许魁开始解读了这笑的含义—— 轻蔑?不屑?荒唐? 恕他找不到什么好词,于是心也就沉了下去。 可是他永远猜不到的是,陆永的笑很简单,只是一个很简单的剧情梗—— 身着土黄色军服,留着两撇小胡子的太君,冲着身前的人,一脸严肃的用全是四声的中国话,说道: “陆先生,我想你是个聪明人...” 笑容只维持了片刻,却脑补出很多有意思的片段。 许魁要是知道陆永内心想法,一定会大跌眼镜,把之前建立的所有的分析全部推翻,然后大骂:“神经病啊!” 可惜,他并不知道。 所以这个笑,就被理解成了嘲笑。 既然是嘲笑,自然就是敌人,没有握手和解的可能,只能你死我亡。 “看来,陆先生是要一条路走到黑了。” 冷不丁地一句,让陆永脸色恢复正常,挂回了温和的微笑。 “许局长,我想,陆某人虽走的不是阳关大道,但也不会是死路吧。” “哦?” 许魁难得露出一丝笑,但却是奚笑。 “很多人都不知道,自己的路是什么路,往往到了悬崖边上,才发现是绝路,但这不是最可怕的。” 他顿了顿,敲了下茶盖,继续道: “最可怕的是,当发现自己是走在绝路的时候,还发现,自己没了退路。” 见陆永微笑不语,他又加了句: “陆先生这里的茶是极好的,不如,待会儿去我那里,再尝尝我的茶。”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这决不是什么好客的邀请,而是强硬的通牒—— 不接受我的好意,那你今晚就要被抓进去。 至于抓到哪儿,自不必说,肯定不会是许魁家里。 陆永如何不明白这句话的深意,只见他略沉默下,便微笑道: “没想到许局长如此好客,但,有位长辈可能不会让我去品鉴一番。” 许魁闻言,国字脸微微一皱,苹果肌向上一提,很确切地道: “你那位长辈,恐怕今晚也要去喝茶。” 陆永闻言,心中一凛,但却还不动声色回道: “许局长,不觉得,这有些痴人说梦吗?” “哈哈哈...” 许魁瞬间爆发出爽朗的笑声,随后一收,冲陆永冷冷地抛出一句: “我现在敢坐在这里。” 这句话看似无头无脑,根本不是上一个问句的回答,但是陆永听懂了他的意思— 许魁知道这家nineclub的后台是谁,而他敢于率大部队前来包围,并且丝毫不惧地端坐在此,只能说,他已有了依仗。 盘踞在山林上的老虎,自然是威风八面,百兽称臣。但如若这头老虎被人拔光了牙齿,剁掉了利爪,重伤的奄奄一息的话,便是一只猴子,也敢捋捋虎须。 两人都很清楚,这头老虎是谁。 在江宁这个六朝古都里,被黑白两道尊称老虎的,只有一人。 一个利用苍鹰,镇着江宁黑道六年不敢起风波的男人。 沉默片刻,陆永挑起了眉头,冷冷道: “难道许局认为,抓了几个不成器的公子哥,就意味着破了那头老虎的命门?” 许魁微微眯起了眼,流露出一丝危险的味道。 “很多时候,要人命的不过是一件极小的物件,但效果却非同凡响。” “能捅进敌人心脏的剑头,也许并不需要多么锋利。” 也许是厌烦了这种禅机般的对话,也许到了真正剑拔弩张的时刻。 陆永收起了脸上的微笑,目光瞬间变得有些锐利,他盯着许魁,放下了狠话: “如果你的剑锋就是那几个废物的话,我不妨告诉你,他们几个就在这栋楼里,但你可能今晚不会找到他们。” “虽然不知今晚是谁的手笔,但如果事成,最大的受益者是苏副局长无疑,但是。” 他顿了一下,眼神里充斥着决绝。 “如果苏副局长执意要上位,我不介意,今晚将你们期待的剑锋,掰断。” 第十七章 意外的变数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随着陆永的话音落下,办公室的氛围一下子变得很冷,好像西伯利亚的寒风骤然吹过。 许魁眼神中的危险之意更甚,手指轻敲在茶杯盖上,并未动怒,只是不解道: “我丝毫不怀疑你能做到这点,但,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呢?” “那几个公子哥里,除了那头老虎的儿子,其他几个小崽子的父亲,都身居市里的要职,再加上北方第一富商林建的儿子...你这样做的后果,用我多解释吗?” 是啊,不用多解释。 只要这么做了,自己除了以死谢罪外,没有第二条出路。 但风波绝不会止于此,所有和自己有关的人,都会遭到最疯狂的报复。 诛九族,其实在中国是一直存在的。 他甚至还能预测到,张见虎最终不仅不会帮他,反而一定会落井下石,并且下手比谁都狠。 这就是人性。 如若真将张见虎的儿子,永远留在此地,让对付他的人失去把柄,他一定不会感激陆永,而会将其看作杀子仇人,不共戴天。 人总是愿意去看到自己想看到的,有时不论是非与否,只论亲疏远近。 而作为一个从最底层杀上来的人,你很难指望其有‘士为知己者死’的文青思想,更何况,张见虎与陆永,更多的只是靠山和打手,利用和被利用的关系。 如此说来,他的玉石俱焚便是毫无意义了。 既然毫无意义,那又何必为之呢? 也许之前陆永话音初落的时候,他的杀心是真正存在的,但也不过是刹那而已。 陆永不是莽夫,那么这句话更多的意思,无非是加了个砝码而已。 尽管他不会把剑掰折,但他有掰折的能力。 这好似有核弹却从来不用的国家,与没有核弹的国家的根本区别。 陆永想了想,很大方地承认了这个问题: “...好吧,我自然无法承受如此多人的怒火,但我想知道,苏洛局长,他承受得起吗?” 许魁最后喝了口有些凉了的茶,合上杯盖,回道: “这便不是你该操心的问题了...既然你不杀他们,那便把他们交给我们吧。” “别急。” 陆永脸上没有再次浮现微笑,而是冷冷道: “许局难道以为,我陆某人的砝码,便是玉石俱焚吗?” 看着许魁凝重的脸色,他有些快意道: “我想您忽略了一个本质的问题,这nineclub,是我陆某人的地盘,这儿的风吹草动,都在我的眼皮底下。” ...... 今晚对齐丰来说,绝对是异常刺激的一晚。 我们的齐丰同志,一定有一颗强大而蓬勃的心脏,才能承受住大喜大悲的转折。 此刻他正站在一二楼之间的平台上,焦躁地盯着舞池。 这里正是之前齐彬蔑视众人之地。而当时站在身后的他,只觉得极度兴奋,梦寐以求的位置,即将到手。 可不曾想,还不到两个小时,情况就已经脱离了控制。 一楼的舞池此时少了很多人,正如许魁所说,他没有想法也没有能力,扣押这么多的人。 所以,大批的人走出了酒吧,但却有更多的人不愿回家,在外面看热闹,想看看今晚这幕大戏如何收场。 而宛如一只蝙蝠的齐丰,站在阴暗的角落里,看着大厅中十几个如无头苍蝇般,到处乱窜的手下,心不由地沉了下去。 正所谓风险有多大,回报就有多大。 这句话,同样可以反过来理解。 他很清楚,齐彬今晚让他控制住的人是谁,里面除了那个跑掉的小子外,剩下的哪个都不是他能招惹的人。 但人都是有欲望的,巨大的欲望可以轻而易举冲昏头脑。 当听到齐彬或者是齐彬身后之人开出的条件后,他几乎是毫不犹豫地,立刻答应,丝毫不拖泥带水。 可现在,当他稍微冷静,或者说,他开始想到那些自动被忽略的问题,不由冷汗直下。 他的任务很简单,就是看住那帮公子哥,然后在警察来的时候交给他们。 可就这么一个看起来无难度的事,竟然就出了纰漏,吊在嘴边的鸭子,竟然不翼而飞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的耐心也正一分分的被消磨掉。 最重要的三个人中,已经跑了一个,如果其他两个人还找不到的话... 可能今晚注定齐丰诸事不顺,可能他出门的时候没看老黄历... 正当他思绪万千之时,又一个重磅炸弹向他袭来― “丰哥,丰哥,不好了...” 齐丰闻言,顿时眉头一皱,双手握拳。 他现在最讨厌听到的,就是不好了。 他转身,看清了来人,却是之前派去送齐彬离开的人。 同样是酒吧风格的小平头,不过矮胖了些。 齐丰手下有三员‘大将’,姓段姓王姓冯,都是清一色的小平头。 之前被暴揍的,便是王姓小平头,眼前的,自然是姓冯的那位。 看到是自己的亲信,他暂压住火气,压抑道: “你来干什么,不是让你去护送齐彬回家了吗?你怎么还在这里...等等。” 他意识到了什么,脸色一下子变得铁青,问道: “是不是,三楼那儿,出事了?” 看到冯姓小平头机械般点了点头,齐丰只觉有些头晕目眩,不再多说什么,一甩手,就朝三楼飞奔而去。 ...... 许魁有些不好的感觉,就像刚夹到嘴边的肉丸子弹了出去,刚拿起的手机脱了手。 他相信,陆永不会无的放矢,不可能随意的来匡他,那么... 他脸色一变,猛然想到了一个不好的可能,还未等他开口询问,就有人为他证实了猜测。 两声有些不耐烦意味的敲门声后,一个身着身着科级警服的警察闯进了办公室。 这是自两人见面开始,交锋到现在,第一次有其他人出现。 许魁的脸色有些难看。 因为往往这种情形,总会意味着对决的输赢。 一场博弈,看似要走到了尽头。 警察显然早有准备,并未附耳窃窃私语,而直接递上了一张便笺,然后匆匆离去。 许魁只看了一眼纸上潦草的字迹,便知事情已变得棘手不堪。 纸上的内容很简单,只有十二个字: “人未找到,三楼被封,齐彬未走。” 对许魁来说,他最在意的是最后四个字― 齐彬未走。 这对他来说是最麻烦的一件事,说到底,自己这次亲自带队的原因,就因为他与齐观海是莫逆之交,好几次自己遇到大危机,都是齐观海仗义相助。 如今,他唯一的儿子被人扣住了,自己岂能坐视不理? 而看到许魁脸色骤变,陆永缓缓道: “我想您也知道了,貌似那群公子哥里出了个叛徒,应该是齐观海处长的公子...但好巧不巧的是,他竟然还没离开这里...” 他打住了正欲说话的许魁,话音转冷: “之前您说,这群公子哥们只是引子,只是剑头所在...那么,我不妨大胆猜一下,真正致命的剑身呢?” “纪委的人理应是打好招呼了...只要查出张见虎儿子有问题,那么纪委的人便会以此事为突破口,将这头老虎彻底打死...毕竟,这些年,他为了他儿子,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想正面击败他很难,但捏死他儿子却易如反掌,他那儿子几乎是无恶不作,黑料应该一箩筐,所谓虎父犬子,便是如此。” 许魁脸色已由阴沉变成震惊,他万没想到,陆永思虑如此可怕,竟然看透了他们的计划。 然而,更令他震惊的还在后面: “...当然,张见虎在位六年,自然根深蒂固,如果不能一击致命,恐怕会后患无穷。所以,我猜,待会儿记者朋友们也会来吧...一旦媒体掌握了张见虎儿子的劣迹,那么,任何想保张见虎的人,都得掂量下后果。” “当黑幕下的苟且,一旦放在阳光之下,那就脆弱的还不如一张纸,您说对吧?” 许魁死死地盯着陆永,深深地吸了口气。 尽管他已给了其很高评价,但听完刚才那番话,他还是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他清楚,自己不能再在此打禅机了,此时张见虎应该收到了消息,时间,不多了。 “开出你的条件。” 终于到了摊牌的时刻。 而不同于刚坐下喝茶时的平稳,现在的他被人捏住了命门,动弹不得。 同样一句话,不同时刻说,自然代表的含义不同。 陆永笑着回道: “我也不敢提什么要求...除非我把几位公子哥永远留在这儿,否则今夜就算把我这楼拆了,你们也会将其找出来。” “老虎的船要翻了,我并不打算陪葬...所以,条件只有一条。” “百分之三十的干股,我只能交出百分之二十。” 许魁略沉思下,毅然答应。 这种没有协约的交易,有时候更加的稳固。 古往今来,无数的大事件,很多都是在黑夜中的一个小房间里,达成了妥协。 漂亮的天鹅绒幕布后,往往是最丑陋的交易。 ...... 陆永笑着走出了办公室。 许魁也走了出来。 把守在三楼各个出口的大汉们,见到陆永后,迅速离开,没有一丝拖沓。 齐丰跺着脚,见到陆永后,一脸气急败坏之色。 药效还没过的张公子和他的小伙伴们,被警察从一个房间里搜了出来。 当他们还没报上父辈响当当的江湖名号时,就被早已等候多时的身着白大褂的怪叔叔们,抽了血。 结果很感人,张公子等人体内某项指数爆表,解锁了吸毒小能手的称号。 如同蚊子见到血般的记者们,按照约定的时间,蜂拥而来... 纪委的同志们,正准备着茶,打算今晚找人谈谈心... 一切好似都在按照计划进行,张见虎今晚肯定完蛋了。 看着手拿照相机冲进来的记者们,许魁却蓦地有些忐忑不安。 也许是今夜出现太多变数的关系,可陆永已经跟他达成了协议,变数便应该消失了吧? 正当他一边思索,一边回答完记者一个问题后,一队人马突然从外面闯了进来。 为首之人,一派正气,同样身着制式警服,大踏步而来。 看见来人,许魁先是一愣,后惊道: “是你?!” 第十八章 陈少爷的剑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许魁在看见来人后,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没错,就是紧张,发自骨子里的战栗。 因为,自己平生所栽的最大跟头,就是在来人的手里,那次若不是齐观海出手,及时销毁了所有证据,恐怕自己已吃了好几年的牢饭。 他依然记得,自己那次是命悬一线,纪委的人已到了他的办公室,就差那么一点点,自己就要折在对方手里。 虽然事情过去了三年,但他却一刻也未忘记过,那时候提心吊胆的恐惧。而当再见到这个人时,当年的恐惧则被无限放大。 许魁的国字脸变得不自然起来,笑竟比哭还要难看,他看着比他矮上小半个头的人,说道: “不知,宝山兄来此有何贵干?” 一句宝山兄,让在场很多人都知道了来者是谁。 人的名,树的影。 如今的江宁警界,风头正劲的,便是在国庆绑架案中大出风头,如今担任市刑警大队队长,警卫处副处长的王宝山。 之前此人是在官场上被一降再降,可因其在绑架案中立了大功,亲身犯险,救出了被绑架的警察家属,而一举成名。(官方宣传,让王宝山顶了陈夕的功劳...) 这一下子,王宝山可谓是名声大振,不仅职位全复,还被南隶省公安厅长亲自点名,负责今后江宁警卫处的工作。 要知道,警卫处的工作,就是为领导人或身份尊贵的客人提供安全保障,在公安部门里属于绝对靠前的存在。 历来,警卫处处长是由市公安局长兼任,无形中,这个副处长,就变成了一把手。 弄清来人的身份,围在四周的记者们顿时激动起来,蜂拥般围了上来,急切地问道: “...王队长,您怎么看待市局长公子吸毒的事情,这可否理解成警方风气不正?” “...此次许局长来此是扫黄打非,而您身为刑警队长来此,是否意味着这里发生了刑事案件?” “...王队长,您这次...” 避开了记者们七嘴八舌的提问,王宝山径直走向被警方和小平头们里外两层围着,正打算往外送的那群公子哥旁。 记者们被拦在十多步外,被一个U型吧台拦着,看不清王宝山在那边做了什么。 但许魁可以。 见王宝山并未鸟他,许魁压抑住火气,跟了上去,见王宝山跟他下属在交涉,貌似想要提人。 脸色都很绝望的公子哥们,看见有人似是来捞人,不禁喜出望外,可当看清来人是谁后,便又沮丧了下去。 张公子本想扯着沙哑的嗓子,继续报他老子的名号,但见到王宝山,果断放弃了想法。 这就是王宝山,一个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让各位领导感觉像是一只苍蝇的王宝山。 当然,公子哥们却有一人,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 “王队长,我想提醒你,这些人都被检测出吸食新型毒品,需要带回局里审查...就算你是刑警队长,也无权带走他们。” 尽管对王宝山仍有恐惧,但这种关头,许魁自然不能容忍他带走任何一人。 这些堪称把柄的剑锋们。 谁知王宝山嘿然一笑,脸上的肉抖了抖,笑道: “许局长说的不错,但,他们难道全部吸毒了吗?” 一句话,让许魁一愣,正当他想说当然时,却看见跟来的其中一个医生在摇头,心下一沉。 医生的摇头,王宝山自然也看得见,他笑声转冷,透出了刑警队长的威严来: “这位医生,我以刑警大队队长的身份向你询问,这其中的所有人,都被检测出吸毒了吗?” 面对王宝山锐利的目光,医生当然没勇气说假话: “不...不是所有人,林昊的血样检测后,一切正常,并未吸毒。” 医生的话让许魁一时语塞,竟不知说什么是好。 可王宝山并未让场间有什么尴尬存在,医生的话音落下,王宝山就说道: “林昊,出来!” 穿着休闲西服,带着劳力士的林昊,施施然地站了出来,盯着张公子等人或疑惑,或嫉恨的目光,走到王宝山旁边。 许魁终于缓过劲来,带着呵斥的语气对医生问道: “你确定吗?不会是仪器出了错误?” “局长,我确定,林昊的血样真的没有问题。” 许魁心中大骂,就算是真的,你难道不能撒个谎? 可他哪里知道,在事先没沟通的情况下,他怎敢对刑警队长撒谎?这可算作伪证啊! 眼看医生指望不上了,许魁却不能放林昊走。 如今是个傻子都看的出来,许魁就是针对这群人来的,如果没查出点什么,自己可就要承受北方那位的怒火了,而这,绝不是自己一个小小的公安分局局长能承受得起的,就算是严刑逼供,也要抓些林昊的把柄。 他硬着头皮对王宝山道: “王队长,虽然这孩子没查出吸毒,但,他既然跟这帮人在一起,有必要跟我们回去做个笔录。” 王宝山闻言,眼神中充满着奚落,像在看一个大傻B,冷冷道: “你有检方的逮捕令吗?” “没...没有,这只是一次协助调查...” “协助你大爷啊!你别忘了,你这次只是来扫黄打非的,甚至连搜查令都没有,也就是说,只要没有证据显示他有问题,你就不能强迫他去你们局里。” “再说,协助调查应该由缉毒科的人来申请,你有什么权利强行带人走?那你怎么不把这里的所有人都带走调查呢?这一帮小平头,看起来多有嫌疑!” 一段夹枪带棒的话,让许魁脸色铁青,却又想不到反驳的话。 不等许魁说什么,王宝山就带着林昊,在十几名刑警的护送下,从侧门离开。 看着王宝山略显矮胖的身影,许魁的脸色,阴沉的可以滴下水来。 ...... 夜店北边对面的道边,两辆喷着亮黑漆的奔驰车,已经等候了许久。 王宝山让手下清理了盯着的暗哨,独自带着林昊,沿着小道,向两辆车的方向走去。 林昊还是没忍住逗比的个性,对王宝山低声道: “王队长,刚才真是酷毙了,您看到没有,许魁那个大尾巴狼牙都要咬碎了...” 王宝山面无表情,任由林昊喋喋不休,直到走到了路口,才冷冷道: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跟那个小子还真像,表面上都装的跟个无知的孩子似的,但要是坑起人来...呵呵...” 王宝山的语气中满满的怨念,林昊自然听的出来。 但是,坑人?讲良心话,自己可一直都很憨厚老实的好不好,没看见自己今晚差点就跪在这里了吗? 但没来得及解释,他就被王宝山塞进了其中一辆奔驰车的后座,然后他走到了车门的另一侧。 只见车窗缓缓降了下来,一张棱角分明却又带些青涩的脸露出了出来,微微一笑,露出了一口小白牙。 正是齐丰在疯狂寻找的陈夕。 他将一个档案袋从窗缝递了出来,露出了一个貌似无邪的笑容,说道: “一切就麻烦王叔了。” 回答他的只有一声冷哼,和一个高冷的背影。 陈夕将车窗拉上,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坐在前面的司机面色也很古怪,只觉得刚才的一幕有些超出他的认知。 刚才王宝山的神色,深深落在他的眼中。 一个历经风风雨雨,如今风头正劲的老刑警,竟会对一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少年,忌惮如斯,甚至流露于表面? 他心底有丝丝凉意上升,暗想,少爷这个同学,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反而同样是事主的林昊,丝毫没在意这点,只是盯着那个背影,暗道: “夕爷,王队长真是太TM帅了,你猜我想到了谁,发哥!放荡不羁,大气洒脱...” 陈夕转过头,面色古怪道: “放荡不羁,大气洒脱,你确定?” 他并未联想到这些词,而是想到了一个多月前,那场滂沱的大雨,以及被自己仅仅当做探路兵的人。 他想了那晚开车的老县警,估计在解决了孩子的户口问题,顺带着升了个职后,一定会把他所知道的,通通像竹筒里的豆子般倒出来。 王宝山对自己怨念极深,似乎情有可原? 他收回了思绪,看着林昊魁梧的身材,心想,跟你更有共同语言的,不该是同样高大的许魁吗?你崇拜个毛线的王宝山啊! 不过,他懒得说出口,而是另外说道: “...摩托车我给你停在南边长江路的苏果便利店外,赶紧找人把车提了,免得被偷了...” “得,夕爷,这车我送你了,先在我这儿放着,你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开。” 陈夕笑了笑,没多说什么。 他很喜欢林昊这种直爽,没有套路,你能感到满满的,都是真诚。 见陈夕笑了,林昊也乐了,但似乎想到了什么,压低声音道: “夕爷,咱俩这算是逃出来了,可齐观海这个孙子,这么算计咱们,可不能就这么算了。” 陈夕整了整被鸭舌帽压平了的头发,似是随意道: “那你以为,给王宝山的材料,是干什么用的?” 他看着不解的林昊,继续道: “昊子,你记着,有时候,言语的力量,比起一把真正的宝剑,更加锋利。” 第十九章 二桃杀三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林昊闻言,脸上浮现出了深思的神色,道边黄色灯光,透过镀膜的车窗,阴晦地照到了他的侧颜。 半晌,他缓慢但坚定地开口道: “你...说得是什么意思?” “......” 陈夕努力地想挑起一抹优雅的笑,但终究没维持住淡然风轻的脸色,忍不住用前不久学会的东北话反问道: “...你是不是在跟我扯犊子?” “......” 坐在前面的司机,听到两人的对话,终是没忍住,扑哧笑了一声,但又觉得不大好,立刻压制下去,不过略抽搐的嘴角,说明了他不平静的内心。 车上凝重而严肃的气氛,就在这一笑中消散,陈夕扶额,无奈地拍了拍还一脸茫然的林昊两下,哭笑不得道: “...算了,你不用去想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且看着吧。” 且看着吧... 林昊呢喃了一句,而后露出了笑容。 不知为何,他很喜欢这种感觉,在背后冷眼旁观,看似局外人,但随时又有翻云覆雨,掌握全局的能力。 他的眼前仿佛浮现了一张纵横交错的棋盘,一个个人都如棋子般展现其上,谁会冲锋,谁会后卫,都逃不过自己的操控。 他看着面色沉稳的陈夕,暗想,他的下一步落子,会在哪里呢? ...... 很显然的是,王宝山并不是控棋之人。 作为一个冲锋在一线的马前卒,他觉得很是窝囊,但又不得不如此为之。 想当初,自己就是因为追查许魁的案子,而反被齐观海算计了一把,一降再降,还被泼了一盆不清不白的脏水,这口气要他如何能咽得下去? 如若不是陈夕让出的功劳,自己不定在哪个角落里待着,哪来现在的风光?从这点上说,自己已经欠了那个小子很大的人情,再加之陈夕告诉他,只要按照他说的做,齐观海今晚必定完蛋。 两者相加,他无法拒绝。 所以,在救出了林昊之后,他并没有远去,而是折而复返。 虽然只离开了不到十分钟,但店内外的场景却是截然不同。 夜店大门外,好多人都是身披薄衫,蹬着拖鞋,抻着脑袋拼命在外围朝内看去。 即使如此,人流还是从四面八方源源不断而来,十几家夜店的客人大多已离开,汇聚到了店间的步行街上,冲着nineclub的方向,翘首以盼。 今夜风轻云淡,月明星稀,正是观景的好时候。 “...人押出来了吗?” “...没呢,没看见警察都还在外边守着吗。” “...这次被抓的是谁,搞这么大阵仗?” “不知道。” ...... 江宁市本平静如水的夜,被人扔了一块畸形的石头,荡起了一圈圈的涟漪,传递到了四面八方。 高纯县,栖凤山庄。 难得跟老婆孩子团团圆圆的出来玩一次,刚把小儿子哄睡着,正和老婆聊些私密话的某位大人物,手机突然响起。 正当他双眉紧皱,打算表达一下不满时,只听了几句,就不得不披衣而起,再无闲情雅致... 古楼区,银泰酒店。 顶层的行政套房内,刚搂着一只小野猫入睡的某人,同样接了一通电话,眼角抽搐了几下后,猛地坐起来,连续拨出了几通电话: “...告诉许魁,他现在是在玩火!自己要死的话,我不介意送他一程...” 青石垒成的高墙内,一位看起来面目和善的中年人,坐在石凳上,身旁是一壶不知冷热的明前。 看似仿佛是一个闲适的纳凉者,可秋风已起,百花肃杀,处处皆是凉意,又纳些什么呢? 静谧之间,一个穿着西服的人匆匆进了院子,走到中年人跟前,低声道: “…来电,那边可能有点问题,您不用担心。” 中年人听后毫无反应,只是淡淡地问了句: “老爷子那儿是什么意思?” 来人很郑重地回道: “静观其变。” 中年人笑了笑,又说了一句话后,此夜便再不发一声: “可惜了...” ...... 许魁的脸色很难看。 今晚他接到的电话,恐怕比这辈子都要多,而且来电之意多是威胁或警告,甚至有大发雷霆直接斥责的。 一时间,许魁好似举世皆敌。 可他有举世皆敌的本事吗? 跟在他身边的陆永也看出些不对劲来,脸色虽仍是很淡然,但内心却绝不是如此。 不断接受着属下传递过来的消息,他很清楚,事情明显超乎了他的预料,许魁这明显是要玩一票大的啊! 可他又哪里知道,许魁如今也是在火烤着,动弹不得。 两人是各怀心思,颇有些不知所措,可某些人明显想让局面更乱。 王宝山好不容易从人群挤了进来,不免有些狼狈,见许魁正准备带人将这些公子哥们押出去,快步走上前,冷笑道: “许局长,这就打算收队了?” 许魁看到去而复返的王宝山,不由面色一沉,心中忽地感到有些不安,嘴上同样冷冷回道: “王队长,人家开店做生意,我们检查完了,同时抓了些违法之人,自然要收队,不能扰乱人家的正常营业嘛。” 王宝山闻言,不由冷笑连连。 扰乱营业? 看看外面的情况吧,这都不算扰乱营业,那什么还算呢? 当然,王宝山没有跟他扯皮的兴致,话锋一转道: “...许局长虽然忙完了,但我的工作还没开始做呢...” 许魁敏锐地嗅到他话里蕴藏的意味,那是阴谋的气息。 “王宝山,我告诉你,检查黄赌毒不是你们的负责。” 他以为王宝山想从他手上抢走某些人,不由怒道。 可是,王宝山或者说某人的目标并不在此。 “黄赌毒自然不归我们管,但是...” 王宝山的笑意更浓了,冲着待在一旁不起眼的陆永道: “我们接到报案,称你们店里人员当众殴打,威胁并且监禁一位男性公民,现在他还被监押在此。” 陆永面色一沉,刚想说这绝对是诬赖,可转念一想,人家绝不会这样无的放矢。 可王宝山根本没给他解释缓和的机会,直接带人顺着回旋楼梯向楼上奔去。 而奇怪的是,看到王宝山带队冲了上去,站在外围的六七个记者也吊着相机,嗖地冲了出来,跟着冲了上去,正好处在队伍中央,被几名刑警断后保护。 一切仿佛早有预谋一般,就等待着发力的那一刻。 许魁和陆永相视一眼,两人眼中的茫然渐被紧张所代替。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三楼,齐彬! 他们一下子了然王宝山所图为何物,连忙赶了上去。 之前三楼一直被陆永的人把守着,齐丰自然没机会将齐彬带走,而许魁跟陆永达成协议后,自然暂时也不能放齐彬离开。 而万没想到,一直安然存放的东西,不知何时已被被人盯上了,而且那人完全没给任何的反应时间! 纵然陆永成名江宁市多年,纵然他手腕了得,可毕竟他是人,不是神! 如今的三楼是不设防状态,双方都很有默契的在此停手。 而这间夜店里的污垢,自然暂时都藏在三楼之内,无论是某些美女,亦或是恩客旧主,尽皆在此。 让他拦下突然冲上去的王宝山,除非他会撒豆成兵,亦或他自己能变成开了无双的吕布,否则只能眼睁睁看他们冲入三楼。 现在的他只能祈祷,王宝山能迷路,为他拖得一些时间。 可现实总是这么露骨,当他最精锐的壮汉们赶到的时候,王宝山一队人已经站在一个房间之前。 冯姓小平头领着几人守在门前。 许魁眼看有望避免,不禁喜上眉梢,可惜,笑容还未形成,就见王宝山拔出了一把枪。 当然,他并未嚣张地拿枪指着任意一人的头,而是对一脸决然之意,决心用命守在门前的小平头们笑了笑。 这笑今晚已经出现过多次,都是一样的戏谑与残忍。 他忽地一跃,到了隔壁包房的门前,对准锁孔,扣动了扳机。 啪! 清脆的声音,震住了所有人。 通道尽头,段姓小平头带着雷老三,还有被揍了的中年人刚露头。 陆永的动作不可谓不快,在这么短时间,便查出了王宝山所说之人,但终究晚了一步。 在众人凝视下,王宝山轻轻推开了锁孔还在冒烟的木门,五六名记者率先冲了进去,闪光灯一时迷花了人眼。 从一开始,张公子和齐彬便是某人手中的两张杀牌。 见记者们进了房间,王宝山刚想去瞥一眼许魁的脸色,却听到几声尖叫在耳旁炸开。 仿佛见了鬼一般! 第二十章 一切不美丽的决定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王宝山一马当先冲进包间,见到入目之景,不由倒吸一口凉气。 包房顶的吊灯已被打开,灯下的大床上只有两人,皆是一丝不挂。 而可怕的却是,明显是女性的一人,正侧躺在床上,浑身被几根胶布束缚着,只留给众人一个背影,而在原本应是白皙娇嫩的背上,却密密麻麻遍布着或是红色,或是乌紫色的鞭痕。 而就在她的身旁,齐彬正呆呆地坐在床边,双目红肿,手里拿着皮鞭。 诡异的画面中,带有一种血腥味的美,当然,也有血腥味的恶心。 而齐彬好似根本没看见来人一般,任由他们惊叫,任由他们摁着快门,闪光灯打在脸上也浑然不觉。 一瞬间,包房里的气氛变得很凝重,所有人都感觉,好像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 而后进来的许魁和陆永,看到这个情况脸色自然不会太好,不过陆永站了十几秒后,眉头紧皱,似是发现了什么问题。 他跃过了王宝山和记者们,蹑手蹑脚地绕过了正做沉思者状的齐彬,轻轻将两根手指搭在了侧躺之人的脖子上,屏息不语。 片刻后,他低音却掷地有声的吐出了两个字: “死了。” 恍若平地一声雷,在场众人皆是惊呼起来。 这次王宝山不用再找什么理由了,一件手段残忍,行为恶劣的凶杀案,切切实实发生在了眼前,这绝对是在业务范围内。 可王宝山心中绝无任何窃喜之意,相反,丝丝凉气从脚底板向天灵盖涌来。 虽然当警察多年,也见过不少凶杀案,但无疑这件给他的印象最为震撼。 陈夕只告诉他齐彬吸食了毒品,躲在三楼的包房内,可却没说,他杀了人啊! 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他基本可以断定,人一定是齐彬杀的。 但他却一下子想到了陈夕。 他敢打赌,这事陈夕绝对脱不了干系。 可是,他怎么做到的呢?怎么能让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公子哥当了杀人犯,又如何能让一个年轻娇嫩的女子,就这样被折磨死去? 他一瞬间联想到了两个月前的那个雨夜,那间燃烧着火光,发出爆鸣声的院子,以及被发现的已经烧焦了的女孩儿尸体。 不可能的吧?一个周岁都不满十六的孩子,怎么可能做到这些? 他当然做不到,也不可能做到...吧? 已然失神的王宝山被下属轻轻捅了下,见下属低声问道: “队长,这...怎么办?” 都死人了,还能怎么办?!凉拌吗?! 王宝山心情一下子变得烦躁起来,因为事情也已超出了他的预料。 他终于能体会,刚才许魁和陆永见到他,是个什么样的心情。 可箭在弦上,却不得不发。 他沉声道: “齐彬,我以江宁市刑警大队大队长的身份,将你作为犯罪嫌疑人紧急逮捕。” 接着,他转头扫了一眼众人,含着怒火道: “向市局请示,要求增派警力...还有,将这些人也都带走!” 闻言的刑警们,立刻转过身,掏出了手铐。 而大汉们也不甘示弱,虽手中没有武器,但却用身子护着陆永移到了门边,打算与警察们来一波硬碰硬。 刚来的段姓小平头还有雷老三都傻了眼,看着逼近而来的警察,大喊道: “误会!误会!你们不是要找人吗,我们把他带来了。” 说着,推了那个中年人一把,那中年人也心知不对,连忙道: “是,都是误会,没人要绑架我...” 如果早上十分钟,不,哪怕是五分钟,他的这句话或许可以挡下王宝山的脚步。 可现在嘛... 任凭他说的再天花乱坠,也是难逃无力和苍白。 陆永看着仍喋喋不休的中年人,又看了一眼被押着出来,如同行尸走肉的齐彬,心中不由长叹一声,从大汉们的保护中站了出来,示意他们不要无谓的反抗,对王宝山坚决道: “王队长,我们跟您去公安局。” ...... 夜色越来越深,已是快要十一点,可酒吧外面的人群,丝毫没有散去的趋势。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不论最后谁输谁赢,nineclub今晚注定会变成历史。 哪怕这个地方是清白的,哪怕它将来改头换面,叫什么club。 等候了将近了一个小时的人们,终于看到了他们想要看到的画面― 大批的混混还有衣着暴露,化着妆的美女们,或蔫了吧唧,或扭扭捏捏,在人群的指指点点中,进入了一辆辆的面包车。 正当人们以为这已经结束时,却从里面又抬出了一张担架,上面蒙着一张纯白的布单。 人们很清楚这代表这什么,议论声更是剧烈起来。 竟然死了人?这还了得?! 不过,警察已经开始来驱散人群,他们只能不情不愿地散去。 但是,事情绝不会终止到这里。 在互联网时代还没有到来的零四年,人们还是更愿意相信自己所闻所见的东西。 今晚发生在1912街区的事,一定会十传百,百传千的遍布整个江宁市,乃至南隶省。 而解决这件事的最好办法,无疑就是快刀斩乱麻,用最小的代价,去平息百姓的猜疑。 人言可畏,正是如此。 ...... 江宁市公安局,局长办公室内,张见虎正是坐立不安,绕着沙发走来走去。 镇住了江宁市六年的老虎,在社会治安上,其实有很大的作为。 但他今时也没有以往的沉稳,因为,今夜的目标,是他最宝贝的儿子,是他的命根! 在收到消息的第一时间,他就做出了应对。 只可惜,在别人的设计中,因为某些因素,他收到消息时已经太晚了。 他现在只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平安无事的归来。 只可惜,事与愿违。 “走吧。” 他轻叹了句,只盼着局里的人,能看着些往日的情谊,放他儿子一马。 可他同时更加清楚,人走尚且茶凉,更何况,这人翻了呢? ...... 第一时间的得知张见虎被带走的,是齐观海。 他今夜一直待在公安局大楼内,是为了死死盯着张见虎,了解对方的一举一动,同时做出临时反应。 而事实也如他预料一般。 让媒体知道这件事,知道他儿子的恶劣,这就意味着,他也要遭殃。 可是,他却并未有胜利者的笑容,因为到现在,他还没收到他儿子的消息。 他与张见虎的相似之处在于,他们都有一个不成器的儿子。 相较于张见虎的漏洞,齐观海的把柄只有一个,就是三年前的那件往事,险些让王宝山查个底掉的事。 尽管最后压了下来,但这也成为他心中一根最尖锐的刺。 这是他唯一一件,午夜梦回都受到良心谴责的事。 就在鱼缸里的鱼开始加速游动的时候,门无声地被推开,进来的是一位气质温润的男人,与苏望月的气质一般无二。 正是他的父亲,苏洛。 齐观海见到他,微微一笑,平静道: “张见虎被带走了。” 苏洛同样平静地回道: “我知道。” 齐观海见对方丝毫没有露出喜悦之意,微沉思了下,问道: “发生了什么事吗?” 苏洛脸上的表情让人看不出情绪,只是回道: “你不该让你儿子过去的,更不该对陈夕出手的。” 齐观海闻言,一挑眉,难得的开了句不好笑的玩笑: “好像对你来说,这不是一个美丽的决定。” 第二十一章 我们都见过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齐观海本身就已经猜到了什么。 因为无论是派齐彬去酒吧当‘卧底’,亦或是对陈夕下手,这些事,他都没有告诉苏洛,而在计划中,也不该让苏洛知道。 而既然苏洛现在知道了,就说明自己的计划出了问题。 只是他却不知道,这个问题究竟有多大。 ...... 就在王宝山回到nineclub,酒吧外正人声鼎沸之时,陈夕和林昊却悄然向着城市另一端驶去。 两人一路无言,陈夕只是静静地看着手上的材料,面色竟毫无波动。 当两辆奔驰停在了下关某排平房前时,林昊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 “你看完一点都不愤怒吗?” 陈夕很正经地回道: “没有愤怒,只有同情,仅此而已。” 关键是最后的仅此而已,让林昊不由感觉一冷。 说实话,当他第一次如此详尽的看完这份材料时,他第一反应,就是宰了齐彬,宰了这个丧尽天良的人渣。 可陈夕看后的反应,竟然如此平静,甚至未曾起一丝波澜,而且语气中的淡漠,也是掩饰不了的。 陈夕见林昊表情复杂,拍了拍他肩膀,说道: “昊子,我很理解你的愤怒,但我之所以平静,是因为你告诉我这件事之前,我已经预想到了,齐彬会用什么手段,而且材料上的,跟我所想的差不多。” 差不多... 简单的三个字,却让林昊更是浑身打了一个哆嗦。 因为这上面所叙述的内容,实在过于残忍,而陈夕竟然说跟他预想的差不多... 他突然反应过来,今晚的事,看似有许文彧的帮忙,继而得知齐彬暗害他们的计划,但是,齐彬不可能蠢到把计划事无巨细地告诉许文彧,然而陈夕的应对手段,完全像是彻彻底底地知道计划,从而反制。 可陈夕是不可能知道所有细节的,那只有一个可能,他是靠着已知的事情,把未知的事情推理猜测出来了。 想通这一点,林昊在感到寒冷之余,却更多的是庆幸。 今夜之事,让他深刻认识到了陈夕极深的城府,反而更加庆幸,这样一个人非但不是敌人,还是他最要好的朋友。 他忽地讪讪一笑,但又瞬间意识到,现在不是该露出笑容的时候。 而陈夕却没察觉到林昊心态上的变化,转过身去,递出了一个眼神,便向一条巷子深处走去。 ...... 如果要给江宁市划分出低端区的话,这里绝对可以算得上一处。 这里基本都是平房,最高不过是二层小楼,从年代上来说,建造最近的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最远的可以扯到百年前。 这里的平房不是独立小院,而是拥挤在一起,各家之间相挨得极近,相互之间用一条不平整的,仅能容两人侧身而过的石板径隔开。 而如此的环境下,自然莫提什么干净整洁。 尽管现在已是深秋,秋风阵阵,甚有凉意袭人,但地上却仍是横流着污水,苍蝇嗡嗡地盘旋在四周,让人直欲作呕。 这样的环境下,普通家庭长大的陈夕,五官都有些皱缩在一块儿,更别提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林昊了。 他将双手紧紧捂在鼻子前,刚想开口问问还得走多远,可把手一放,就得立刻放回去。 太难闻了! 恍恍惚惚间,不知又走了多少步,终于见陈夕在一扇生锈的大铁门前停了下来。 林昊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皮鞋,见遍布其上的脏水,不由心疼起来,同时,将心中的怨气完全的移到了齐彬这个孙子的身上。 他要齐彬今晚彻底玩完! 心中如是想着,他先陈夕一步,走到了门前,本只想敲下门,可因心含怒气,手劲不免过重,这一下,竟是将铁门往内推了一些。 林昊转头与陈夕对视,眼神中表达着询问— 大门竟然没上锁? 陈夕沉默地点了下头,林昊会意,便用上了力气,带着令人刺耳的吱呀声,完全推开了铁门。 铁门后的空间不大,约莫只有个二三十平,从门口向内望去,屋中的一切可谓一览无余。 水泥的地面,掉了漆的木椅木桌,缺了角的搪瓷碗,半个已有些干巴了的馒头,还有一碗颜色沉闷的咸菜。 一盏烛灯幽幽地燃着,尽情地诉说着破败与凄凉。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但两人看见眼前这个画面,脸色依然变得很难看。 因为这是某人或者说是某些人造的孽。 而听到了铁门开启声的主人,也从内室出来露了面。 这是一个身材削瘦的男人,约莫四五十岁,整个身子感觉有些抽抽在了一起,一头乱发,黑白参半,乱哄哄的纠结作一蓬。 最引人瞩目的,则是他右手的东西,一个木头制成的拐杖! 寒酸,凄惨。 男人给人留下的印象,最适用这两个词去形容。 他眯着浑浊的双眼,打量着这两个不速之客,不知该说些什么。 秋风吹进堂内,摇曳了火苗。 片刻,还是陈夕先开了口,问道: “您是蒋文根,蒋老伯吧?” 男人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显得有些木讷。 陈夕见他不开口,又接着问道: “蒋林勇和蒋林芳,是您的儿女吧?” 这一问句,让名叫蒋文根的男人,瞬间变了脸色,先是恐惧,接着是涨红脸的愤怒,嘶哑道: “你们还想怎么样?他们都死了,都死了!现在这家里,就只有我老汉的一条命,你们要的话,也一起拿走吧!” 他说的很激动,大有一言不合就要拼命的节奏,陈夕连忙打断他,说道: “老伯,您误会了,我们不是坏人,我们是来给您的儿女洗冤的!” 蒋文根闻言一愣,接着嗫嚅道: “洗冤?” 未等陈夕给他肯定的回复,他便自嘲道: “三年前,我儿子不明不白地死了,两年前,我女儿自杀了,一年半前,我老伴也得病走了...洗冤?” 他木然地指了指自己的右腿,叹道: “这就是洗冤的结果,那群地痞流氓说,如果再敢去警察局,就把我的左腿也打折。” 林昊闻言愤懑不已,正想说些什么,却被陈夕拦住,只见其平静地问道: “所以,你放弃了吗?” 蒋文根闻言,浑浊的双眼里似乎有了某些光彩,坚决道: “不,绝不放弃,为了他们的在天之灵,除非我死,否则一定要把他们的冤屈说出来!” 秋风急了些,将陈夕不带感情色彩的话语,传入了蒋文根的耳中: “...蒋林勇,也就是你的大儿子,读完初中就辍了学,一直在外打零工度日。后来,你的老婆,被查出了胃癌,家中欠了许多的外债,而蒋林勇瞒着你,在社会上找了些黑活,最后在一家酒吧里,因为斗殴不明不白的死掉。” “...蒋林芳,你的女儿,人长得极其漂亮,学习还很用功,高二升学前,一直都是个又乖又孝顺的女儿...可上了高二后,却总是莫名其妙的无故翘课,到最后,连课也不上了,平时很少回家,但却拿回不少钱财。你以为她去做了不好的事,气的要跟她断绝父女关系,可是短短一年不到,你就得到了她郁郁而终的消息…你连她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你的老婆受不了儿女离世的打击,撑了不到几个月,也辞世而去...” “我说的,都对吗?” 蒋文根闻言,使劲地点了点头,脸色很是哀痛,但接着,他却听到了别的话: “这些都是事实,但却不是真相...我来告诉你,为什么总有流氓找你麻烦。” “你的儿子,虽然不务正业,但却是被人当了枪使…一位区公安局长和流氓们起了冲突,蒋林勇为了保护区公安局长,替他挨了流氓的一榔头...事后,区局长却因为某些压力,无奈说他那天根本没到那里。” “这件事,本来有一个刑警在追查,但后来被市局的一个处长以证据不足驳回,让这件事不了了之...” 陈夕看着蒋文根红了的脸,叹了口气,接着道: “后来,这位处长心中过意不去,觉得自己可能做错了,正好他的儿子和你女儿,蒋林芳,是在一个学校,他就将这件事托付给他儿子,让他做些补偿。” “可是,他儿子得知事情后,却装作好人,用金钱和甜言蜜语哄骗蒋林芳,两人开始交往,让其与之坠入爱河,甚至还专门接你女儿去外面住…” “但是,公子哥的爱情,往往都是靠不住的,永远不可能长远…有一天,他终于玩腻了,玩累了,所以,他去分手...蒋林芳正是受不了打击,苦苦哀求后无果,郁郁而终。” “这就是全部。” 第二十七章 隐于岁月的档案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零四年江宁的深秋,比以往要冷了许多。 而发生在零四年深秋的那场风波,在沸沸扬扬了一段时间后,终究成了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朵浪花。 十二月十八日,周六。 此时距离那个各方博弈的夜晚,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月。 陈夕在家拿起了晨报,细细看着关于那夜风波的后续— 事情的结尾,没什么新意。 张见虎终究还是没能逃过一劫。 而就在那夜之后的早上,南隶省纪委办公室,也迎来了一位五十来岁的男人,而领导听完事情后,在当天中午,就将许魁请了过去,探讨情况。 同时,作恶多端的张公子和齐彬等人,更是难逃法律的制裁。 张公子还好,只是判了不到十余年的刑期。 可齐彬杀人罪确凿,更何况又加上蒋林芳的事情,最后还是被判决死刑缓期执行,最理想的,也不过是变成无期徒刑。 另一位被牵涉到的齐观海却是下落不明。 大老虎们打完了,自然要打苍蝇们。 本来那次只是针对张公子等人的检查,后来演变成了江宁市扫黄打非专项行动的第一步,整个nineclub平时干些违法行当,偷鸡摸狗的流氓地痞们,一个都没落下,被警方一锅端掉。 本身nineclub就是个藏污纳垢之地,在张见虎黯然收场之后,岂会安然无事? 大批的涉黑成员,所犯的事一个没落,通通加重处罚,nineclub被勒令停业三月,严肃整顿。 其中最惨的,莫过于我们以为抱上大腿的齐丰,丰哥。 按理说,苏洛已经顺利地当上了代市局局长,同时,通过这一系列的扫黄打非行动,名声又提高了一个档次,燕京公安部的大佬们,甚至还特意对他提出了表扬。 如此一来,将这‘代’字从头顶摘掉,只是时间问题,甚至于,上层有意让他接任下一任的南隶省公安厅长。 在这种情况下,齐丰其实也算是个功臣。 毕竟,是他将张公子等人找出来的,不是吗? 但齐丰怎么想的是一回事,苏洛怎么想的却是另一回事。 很不幸,齐丰成了扫黄打非行动的第一个牺牲品。 之前他所犯的那些被压下的黑料,通通被翻了出来,连着他的段王冯三员‘虎将’,一起将牢底坐穿,估计四人可以一起到牢里去打个麻将。 江宁道上,从此再无齐丰此人。 而最让人不解的是,这次陆永也是牵涉其中,眼瞅就要身陷囹圄。 这只张见虎曾经最凶猛的猎犬,闻名江宁的苍鹰,仿佛是理所应当地该折翼了。 毕竟,张见虎都完蛋了,你这个手下,还想安稳无事?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但事情奇怪就奇怪在这儿! 陆永非但没被抓进大牢,反而被苏洛点名表扬,说他在这次扫黄打非活动中,忍辱负重,立下了汗马功劳。 众人这才了然,原来不知何时,陆永竟攀上了苏洛这棵大树。 但可笑的是,陆永自己都不知道。 ...... 当事人不知道,但总会有人知道的。 放下了报纸,陈夕看着震动的手机,瞥了眼窗外,背了个双肩包,便下了楼去。 今日虽是周六,但老好人陈平,因为某个同事家里结婚,结果去给人家替班。 这样一来,倒是方便了陈夕的活动。 一辆奔驰停在了楼口外,虽然同样是黑色,但绝非是一个月前夜里的那辆。 拉开了后车门,见林昊稳坐在真皮座椅上,陈夕忍不住说道: “你家奔驰还真多啊。” 林昊笑了笑,有些憨厚说道: “都是身外之物,身外之物...” 陈夕摇摇头,接着问道: “事情结果怎么样了?” 这句话问的,自然是他在报纸上无法知道的结果。 林昊叹了口气,从旁边的纸袋里,拿出了七沓现金,和一块银白色的腕表。 表中间的PIAGET熠熠生辉。 “这是陆永让我还给你的...他感谢你在苏洛面前说了话,最终保下了他。” 陈夕笑了笑,见林昊有些不解,对他说道: “昊子,不要小看陆永这个人,要不是齐观海问题太大,他也不会栽了...留着这个人,获取他的善意,无论是对苏洛的治安工作,亦或是你家今后想要对江宁的地产开发,都有着莫大的好处。” “俗话说,强龙不斗地头蛇,在江宁这个地面上,起码从某些灰色地带来说,陆永就是最大的地头蛇。” 林昊点了点头,不过见陈夕提到了齐观海,便将最新的消息说出来: “...上午刚收到的消息,齐观海死了,在曼谷的闹市区被当地凶徒持刀砍死的,情报准确。” 陈夕闻言,神色变得有些落寞。 老爷子他,终究还是出手了... 尽管与这位老爷子素未谋面,但连天和齐观海这等风流人物,俱折于其手,他在陈夕心中的形象,已经变得极其恐怖与可怕。 林昊想了下,有些吞吞吐吐的,不知接下来的事,该说不该说。 陈夕看出了他的踌躇,冷静道: “还有什么?” 林昊眼神中浮现出一丝落寞,低沉道: “...那个被齐彬用绳子勒死的女人,家庭背景查出来了。户籍在徽州的农村,父母早亡,为了供养正上高中的弟弟,不得已在江宁做这样的事...她那么贪财,只是为了多给弟弟一些钱,让他能在其他学生面前,可以抬得起头...” 陈夕沉默不语。 他救了许文彧,却不经意间,将另一个苦命的女子,推入了火坑,最终香消玉殒。 后悔吗?自责吗? 这次并不是有人在逼他,而许文彧相比苏如霜对他的重要性,更是不值一提。 一个是他当成了亲妹妹,一个不过是交情甚浅的同桌。 他可能是做错了,但又好似没错。 他只知道,自己无形间已经成了一个坏人。 如果上次自己挥起屠刀,还能用是保护自己所爱的人来搪塞的话,那么这次,便再无理由。 他将手表扣在了手腕,却将七千元钱给了林昊: “...替我转交给那女子的弟弟吧,用你的名义,哪怕是陆永的名义...只要不是我这个没资格的人,就好。” 林昊看出了陈夕难得的失落,点了点头,便不再多说些什么。 车子也在两人交谈之间,悄然发动,驶上了道路。 车内的暖风呼呼吹着,在冰冷的车窗上,凝结了一层雾气。 也不知沉默了多久,林昊才说道: “还有几样东西,也要给你” 他从那个纸袋里,又掏出了几件东西来,不过都不大,一只手便能拿得住。 陈夕将头微微一转,看到的是两张卡片和一串钥匙。 卡片是银行卡的材质和大小,一张通体金色,上面镂出了一个墨黑色的苍鹰图案,而另一张则是通体亮黑色,下面有一串编号,有着磁条和芯片。 “金色的卡,是陆永让我交给你的。他说,如果你在江宁遇到什么地痞流氓之类的,亮出这张卡应该能解决掉麻烦。” “黑色的卡,是我老爸给你的,他说谢谢你帮我解决了这次麻烦...不过你别多想,卡里的不是钱,这是易达集团的最高级别的VIP卡,这张卡已经绑定了你个人信息。今后你在易达集团下属或控股的任一家宾馆,酒店,餐厅...能直接享受到最尊贵的服务,当然,是无需任何的费用。” 陈夕愣了下,在犹豫着该不该接受。 林昊一看他这个神态,忙说道: “拿着啊,这两张卡都是好东西...不说别的,就是这张最高级别的黑卡,我爹除了我之外,后辈之中,你是唯一一个拿到的人。” 陈夕想了下,便没再客气,收起了两张卡,同时问道: “那这串钥匙是什么?” 林昊看着奔驰车拐过了路口,将要向高档公寓的门禁方向驶去,说道: “这是恒达花园的门禁钥匙和我公寓的钥匙...这套房子就住我一个人,平常打扫也是一周一来的保姆干的,虽然不知道你来恒达花园有什么事,但有了这个,终究方便些。” 陈夕苦笑,刚想解释来恒达花园,只是为了取个物件而已,但林昊接着道: “还有,那辆铃木摩托,就停在地下车库,锁的钥匙和发动的钥匙,也都在这儿...今后你再要用它,也挺方便。” 林昊的话说的很真,完全把他当铁哥们一样。 有些人,要么不交人或者泛泛而交,要么,交定一个人,就会对他肝胆相照。 林昊就是如此的一个人。 陈夕深知,他此刻要是拒绝,就显得有些矫情了。 于是,他收下了这三样东西。 同时,他拒绝了林昊邀他去家里打游戏,顺便看下摩托的提议。 林昊明白他有事要做,嘱咐了他一声,便让车子在小区中心的花园广场停下。 陈夕看着奔驰车驶向了地下停车场后,他绕着小区转了几圈,确定了没人跟踪,这才去了其中一栋楼。 他顺利地在某个储物柜中,取出了一个档案袋。 档案袋很新,里面是各种笔记材料。 陈夕合上了后,将其塞入了包中,悄悄地退了出去。 他返回了花园广场中,却发现已干涸的喷泉侧,停着一辆奔驰。 这并不是林昊家的那辆。 因为陈夕认识这个车牌号。 这是,叶远飞的车。 第二十八章 一道透明的裂痕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双眸微沉,似是没想到能在这儿,见到叶远飞的车。 据他所知,恒达花园是江宁市最高端的几所公寓之一,但其建造商,既不是北方地产业的龙头―易达集团,也不是在南隶乃至江南地区,叶远飞独占鳌头的碧央集团,而是几家港商联手投资的。 这就说明,恒达花园,并非叶远飞的产业。 当然,他的车出现在这儿,也不能说可疑或别的有的没的。 毕竟,如果说来拜访个人,或者跟客户见面,也都是很正常的事。 他也并未多想,就打算装没看见,就这么走掉。 毕竟,他此刻更感兴趣的是,包里所装的,包含着齐观海多年分析的档案袋。 但在他刚走远还不远的时候,他的眼睛忽地微眯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丝毫没有什么可疑的话,那么现在,可以有了。 他看到,叶远飞拿着一个东西,独自向车子走了过去。 他身边再无旁人! 这就很不对劲了。 依照他多年对叶远飞的了解,但凡他出行,都不会自己去开车,要么是司机兼保镖的严正开,要么,就是公司组织的一个车队中,随便挑哪个司机来。 可是现在,叶远飞这分明是自己开车过来的。 而更可疑的是,他手上拿的东西。 陈夕的视力极好,一眼就看出来,那是一个变形金刚的塑料玩具。 一个身价几十亿,称霸江南地产行业的龙头大佬,拿着一个变形金刚玩具? 这说出去,听到的人肯定都得思考一下,这是为什么。 不管怎么说,这都相当违和! 而陈夕不仅看见了这违和的一幕,而且这一幕的主人公,还是他的老熟人,甚至可以说是未来岳父。 他觉得有些诡异,但不知是否该上前打招呼。 正当他略犹豫之时,眼尖的叶远飞却是发现了他。 两人的目光,在半空中遥遥相对,接触了刹那。 叶远飞的手已经搭在了车把手上,但看到陈夕的瞬间,脸上闪过一丝慌乱。 他很想装作没看到,或者不认识,然后就这么一走了之。 但两人的目光已经接触上了,再走就显得很不对劲了。 所以,即使心中万般不情愿,但他脸上还是强挤出一丝,长辈般和善的笑容。 他冲前方的人喊道: “小夕?” 陈夕也是很尴尬,因为跟看起来有些不对劲的叶远飞撞面,实在不是一个好的相遇。 但叶远飞既然喊了他名字了,也不能装作听不见。 于是,他脸上也挂出了笑容,装作很高兴地,冲着叶远飞的车跑了过去。 两人的笑容,其实都很勉强。 ...... 陈夕在车前站定,听叶远飞询问道: “小夕,你来这儿做什么?” 陈夕心中不快,但嘴上却温和地回道: “...我同学住在这儿,今天是周六,他邀请我去他家玩,现在正打算往家走。” 话语的内容,像极了出来玩耍的小朋友。也很容易让人觉得,眼前站着的是一个普普通通,阳光开朗的学生。 但这只是一层,具有迷惑性的伪装。 叶远飞听后,忙是回道: “原来如此...真巧,我也是来这儿拜访一个老朋友...正好,我送你回家吧...” 陈夕笑眯眯地点着头,内心却在腹诽: “虽然我不知道,你到底来干嘛的,但一定不是你所说的,拜访个劳什子的老朋友。” 这就是人的疏忽之处。 因为叶远飞跟陈夕认识太久了,很多习惯都已成定势。 譬如说他面对陈夕,总会端着长辈的态度,而不会显得轻浮,而是处处透着沉稳。 这句话的意思是,当他刚才听完陈夕的说明后,只会‘嗯’一声,或者说一句‘这样啊’,而绝不会去解释,他到底干了什么。 而他既然解释了,就只有一种可能,就是他刚才所说的,一定是假的! 而在叶远飞开车送他回去的路上,更是证明了这点。 一路上,他显得比平时健谈了许多,甚至很多话,在陈夕眼中,都是废话。 而且,他不知怎么地,愣生生把话题扯到了他拿着的玩具上― “...哎呀,我这个老朋友啊,家里的孩子太顽皮了,临走的时候,非让我拿着个玩具,你说,淘不淘气...” 陈夕笑着应和着,心里却在冷笑。 我这连提都没提那个玩具,你却非说出它的来历,这简直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更关键的是,叔叔,你编理由就不能编个靠谱一点的吗? 这玩具既不是金的,也不是银的,就一普通玩具,按照叶远飞的性格,十有八九见个垃圾桶就能扔掉,绝不会拖着拿到车上。 但陈夕很清醒地没提这个问题。 这便是他的处世态度。 虽然猜出了您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但是没关系,您不必在这越描越黑,您哪怕想说,我还不想问呢。 齐观海对陈夕的评价是冷血,说的便是这种心态。 所有不关我的事,你们随便搞,哪怕是在他面前杀人放火,他都可能装作没看见。 但是,如果对他或者他所想保护的人下手,那么不好意思,就等着鱼死网破吧。 鱼死网破的意思是,虽然他只是个不起眼的高中生,但你惹到他,他一定会尽最大的力量,对你予以重创,甚至不惜一起完蛋。 但依旧在说着废话的叶远飞,是否注意到这点了呢? ...... 陈夕顺利地回到了家,已是日头偏西。 初冬的江宁,称不上冰冻三尺,但也深有冷意。 窗外的斜阳,透着有些磨痕的玻璃,照在了牛皮纸做的档案袋上,散发出某种岁月晕染的油墨香。 档案袋已空。 陈夕把所有的材料平铺在书桌上,细细做着检查。 不得不说,齐观海虽然人品不咋地,但这字却是相当之漂亮。 密密麻麻的小楷,带着厚朴与庄重,充斥着手记中的字里行间。 陈夕的眼中闪烁着某种光芒―这是他对某物极度感兴趣时的样子。 他翻开了第一页笔记,细细读了起来,越看,面色越是沉重... ...... 齐观海在市局的大道边,对陈夕所说的话,从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成遗言。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陈夕相信,齐观海绝不会闲的蛋疼,在明知自己可能被老爷子灭口的情况下,还去准备一份档案袋,去逗自己玩。 那也就是说,这份档案袋里的东西,十有八九都是真的。 就算不是真的,那也肯定是齐观海费尽心思的猜测,距离真相,绝不会太遥远。 那么,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在那些厚朴的小楷里,在那些想了又想,才被执笔者落在纸面的字里行间,陈夕发现一个不太好的事情。 根据齐观海的猜测,八九年一月的那个雨夜,老爷子一定出了手。 当然,这里的出了手,并不是说苏寒山亲自赤膊上阵,扛着把AK47去将连天突突死。 所谓大人物们的出手,总是比大人物们身份低的小人物们去做事。 也就是说,苏寒山的执行者,也就是连天的终结者,被齐观海用各种猜测和证据,推算了出来。 一个陈夕很不愿相信的人― 叶远飞。 ...... 齐观海的推测,正是叶远飞最后下了死手,给了连天最后一击。 当然,就如同他看不透身为云的连天,每次究竟是怎样得手一样,这次,他同样不知道叶远飞是怎么成功的。 他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就说明是叶远飞干的,但无论是分析也好,证据也罢,叶远飞都是嫌疑最大的那个。 而陈夕此时,当真是有种自找不痛快的感觉。 他深刻地觉得,齐观海死的一点也不怨。 你说你一个人事处处长,一天到晚正事没干多少,竟在这儿瞎捉摸了。 关键是,他还是有理有据地瞎捉摸,在这些材料中,他能感觉齐观海仿佛是福尔摩斯和柯南上身,无论是推论还是猜测,都是在许多可靠的证据支持下,才提出来的。 就是陈夕自己,也不得不说,即便是他来分析这些东西,所得的结论,其实与齐观海所得的差不多。 如此一来,陈夕都无法骗自己,说叶远飞并未对连天下死手。 那么,很重要的问题就是― 叶远飞是叶未央他亲爹,是他陈夕的未来老丈人啊!! 如果说,真是叶远飞杀了自己的亲舅舅,那叶陈两家,可就不是世交了,那就是世仇! 杀人亲舅! 这得是多大的仇恨! 可是,要说让他跟叶未央就这么吹了,那就是在做梦。 陈夕除了冷血,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认死理! 他认定了叶未央,那么绝不会轻易放手! 他此刻真是有些头疼,想对苍天呼喊一句: “长辈们!有你们这么坑晚辈的吗?” 陈夕就是千想万想,也没想到,电视剧里的狗血情节,真真切切地发生在自己身上了。 可惜,他不是电视剧里那些,听到什么血海深仇就红了眼,对女主含泪诀别的中二男主们。 别说连天已经躺在墓里了,就算他从墓里爬出来,也不能让他对叶未央放手。 谁都不能! 但陈夕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和叶未央的爱情,因为上一辈人的事情,已经出现了一丝,看不到却实际存在的,宛如玻璃般透明的,裂痕。 第二十九章 因为爱情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周五。 同时,这也是零四年的平安夜。 而对陈夕来说,上面两个日子的含义都不重要,他只在乎第三个含义— 叶未央的生日。 是的,今天就是他女朋友的生日。 所以,陈夕今天很早地起床,给她发了清晨的生日祝福短信,而后早早地来到学校,等着她一起,来享受早上的小甜蜜。 这也使他破了一个记录—零四年到校最早的学生! 可笑的是,在他到校的时候,看门大爷甚至还没起床,天甚至刚微微亮,北风带着枯叶在大道上直打转。 但这,丝毫挡不住他那如火般的热情。 在这个世界上,能让比常人冷血许多的陈夕,变得像个中二少年,甚至奋不顾身的人,一个手就能数的过来。 而叶未央,对他的意义绝对非凡! ...... 满脸笑容地敲开了传达室的窗户,带着睡帽,裹得像只水獭的大爷,极不情愿地推开了门,脸色极其不善,带着浓浓的起床气。 就在他下一刻要破口大骂的时候,陈夕迅捷地将手里拿的几样东西,放到了大爷的面前— 一大碗不稀不厚,熬煮的刚好的皮蛋瘦肉粥,两屉冒着热气,散发着迷人香味的香菇鲜肉小笼,以及,一小碟鲜嫩的油焖笋丝。 这香味,这外形,这重量... 这绝逼不是食堂里的早饭! 而关键之处在于,这三样全都是大爷喜欢吃,并且百吃不厌的早点。 而他又哪里知道,陈夕为了知道他究竟喜欢吃什么,专门在早上的食堂,盯了足足一周! 所谓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说的便是如此。 大爷瞅了瞅勾动馋虫的美食,又瞅了瞅满脸笑容的陈夕,起床气顿时无影无踪。 他有些尴尬地问道: “同学,你这是...” 陈夕没有拐弯抹角,直截了当道: “大爷,我来的太早了,没地儿待,能让我先进教室吗?” 大爷仅仅迟疑了三秒钟,回身就将抽屉里的钥匙给了陈夕。 看着陈夕走向教室的背影,他咬了一口迸出汤汁的小笼包,不禁感慨道: “真是一个爱学习的好学生啊!” ...... 大爷难得的老马失了蹄,看岔了眼。 让一个学生这么早来到学校的原因,绝不可能是学习。 对于陈夕来说,他的动力,是因为爱情。 跟往年叶未央的生日相比,今年绝对很特殊。 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上了高中,上的同一个班,将共同度过的一天。 而按照往年的惯例,生日宴总是会在晚上,跟叶远飞去某个豪华的酒店度过。 所以,他很珍惜今天的时光,包括这个清晨。 他开了教室的灯,透过窗间的栏杆,向外远眺,看着满天星斗即将消失,看着远远地平线上的那抹金黄色的阳光。 他有了些憧憬,想着:她什么时候会到呢? ...... 根据该死的墨菲定律来说,有多大的期望,就有多大的失望,而且期望变失望的概率,总是惊人的高。 冬日早上的阳光,渐渐铺满了江外的校园,成群的学生,从江宁各处涌进来。 大家今天都比较高兴,因为今天既是周五,又是难得的平安夜。 不过早了将近三个小时到的陈夕,已经快变成一座雕塑。 他木然地坐在座位上,也不看书,也不睡觉,只是撑着脑袋,直勾勾地盯着窗外。 许文彧刚到的时候,就发现陈夕是这个状态。 可等她已经全神贯注地做完了一整套练习题的时候,她才发现,陈夕还是这个状态。 换上了宽大的校服,戴上了圆圆的厚片眼睛,素面朝天的许文彧,跟那晚在酒吧相比,整体形象要逊色不少,但却依旧是清丽的大美女一枚。 她有些疑惑地问道: “在看什么呢?” 很遗憾,回答她的,只有冷冷的沉默。 面对一位美女的问话,哪怕是出于绅士的风度,陈夕看来都应该回答一句。 不过很可惜,在陈夕眼里,美女只有两位,而且苏如霜还是小美女。 许文彧似乎也已很了解陈夕的脾性。 自那晚他救她于水火之中后,两人便再无太多的交流。 陈夕的想法很简单,既然陆永都把钱和表还回来了,那你许文彧与我就没有任何的亏欠了。 没有亏欠,就意味着无需交集。 但许文彧并不知道这点,或者说,她已经不在乎这点了。 十六岁的佳人,远比同龄人要成熟的多。 她很清楚,如若是别人,巴不得跟一个堪称尤物的人有更多的交集,甚至毫不介意,利用这种亏欠,来发生什么。 如果陈夕真想做些什么,许文彧也还真不会拒绝。 然而,如果只是如果,事实是,陈夕对她没有兴趣。 不是欲擒故纵,不是道貌岸然,而是真的,没有兴趣。 他的眼里,自始至终,只有那个人。 那个既是她闺蜜,又是她假想敌的人。 可无论是作为女朋友,亦或是别人心里的情敌,叶未央跟所有的主角一样,登场总是晚了些。 第一堂课都上了一半,叶未央才姗姗来迟。 很明显,她迟到了。 而望穿秋水,脖子都快望断的陈夕,却猛然发现一个问题— 叶未央的眼睛是红肿的! 他双眼微眯,面无表情,却透出了危险之意。 这个样子,在见到薛明绑走了苏如霜时,出现过,在得知齐观海要对自己下手时,出现过。 当然,这个微眯眼的样子,不过一闪而逝,却被苏望月敏锐地捕捉到。 他已经知道了一个月前的那场风波,陈夕在其中发挥了多大作用。 又一次见识到了陈夕手段的苏望月,表面上对其一如既往地温和或者无耻,但内心的忌惮却是与日俱增。 他虽然没太看懂陈夕的眯眼,代表着什么意思,但他却感受到了那瞬间的杀气。 整个教室,只有他才能读懂的杀气。 ...... 陈夕每次露出这种样子的时候,就意味着有人肯定要倒霉了。 他并未去询问叶未央,到底为什么而哭,甚至于,都没跟她说一句话。 但他却肆无忌惮地做了其他所有的事情— 想喝口热水了又不想动?不要紧,陈夕已经给你打好了。 不想去食堂吃饭了?不要紧,陈夕已经帮你打包好了。 上课只想趴在桌子上,不想听老师讲什么了?不要紧,陈夕已经帮你把笔记全套抄好,字体工整,深得齐观海小楷的真传。 ...... 在五班所有同学的窃窃私语中,陈夕丝毫没有顾忌地展示着男友力,在一众女生的目瞪口呆中,万年的冰山,在平安夜变成了小太阳,不,应该说是暖宝宝。 叶未央专属的暖宝宝。 李风禾本想叫他过来说两句,但看见他那勤快的动作,忽然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桀骜不驯的陈夕,变成了大暖男? 这个场景可不多见。 罢了,就当难得的恶趣味吧... 这一天很快地过去,夜色很快落了下来。 就在说完放学之后,陈夕更是立刻收拾好了书包,就开始等着某人。 叶未央一整天的低气压,终于有了些改变。 即使早上哭了一场,但她的面容还是一如既往地娇艳,如寒冬里一朵盛开的桃花。 匆匆收起了书包,她刚要走出教室,却突然感到脖子一紧,接着,便看见一条淡紫色的围巾,围在了身上。 给她围围巾之人,自然是男友力MAX的陈夕。 她终于难得的露出了笑容,问道: “这是我的生日礼物?” 陈夕又将一双皮手套套在了她手上,牵着她的手,向教学楼外走去,边走便说道: “不是,这两天有点降温,就给你提前买好了,我想着,你要是自己准备了,我就不拿出来了,但以你爱臭美的个性,估计不能准备...” 回复给他的是一击暴栗,叶未央嗔怒道: “怎么叫爱臭美啊,我都快素面朝天了好不好...” “好,当然好,你这是天生丽质难自弃...” 一边说者,一边走到了校门口。 陈夕四处望着,想找到严正的存在。 “不用找了,我特意不让严叔过来。” 陈夕闻言一愣,转而道: “今年生日宴在这附近办?不会吧,我记得这边没什么特别豪华的酒店啊...” 叶未央闻言,脸上闪过一丝落寞,说道: “你作为我男朋友,单独请我吃一次饭不行啊?” 说完这句话,叶未央自己也是一愣。 因为,她很少用这种撒娇的语气跟陈夕说话,哪怕那夜在山庄的表白,也没有如此语气。 只是因为今天早上... 但陈夕是何等的敏锐,纵然今天一整天,什么没说,什么没问,他也知道叶未央肯定是跟家里吵架了。 而以陈夕的性子,自然是帮亲不帮理。 对于叶未央,他只有满满的宠溺,纵使她把天捅了下来,他也会想办法把天补上。 他果断道: “行!为什么不行!今晚就咱俩吃,来个情侣套餐...” 叶未央微微一笑,问道: “那你要请我吃什么?” 陈夕思索了下,悄悄挪开了几步,询问道: “那个,我觉得去年你请我吃的那家面店就不错...” 叶未央闻言,故作一脸黑线,但心里却有了温馨的感觉。 因为,有一种可以抚平悲伤的情绪,是来自爱情。 第三十章 所以甜蜜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料峭的寒意,终究无法冲淡平安夜的气氛。 连成片的小彩灯,金灿灿的铃铛,颜色鲜艳的糖果拐杖和麋鹿头饰件... 当然,必不可少的便是墨绿色的大圣诞树。 古楼区,古楼广场。 陈夕牵着叶未央的手,走在步行街的路上,看着四周的风景。 没穿高跟鞋的叶未央,要比陈夕矮上一个头,刚刚到他肩膀处,形成了很优美的身高差。 宛如天生一对的恋人。 此时古楼广场的人很多,因为这里本就是江宁市最繁华的中心商业区,再加之今日是周五和平安夜的二合一,人流量自然暴增。 叶未央很好奇,陈夕为什么带她来这儿。 当他从学校打车,带着她向古楼区的方向驶去的时候,她还以为,陈夕是要带自己去他家里。 可是,两人竟到了江宁市最繁华的地方。 四处都是高楼或商场,而沿着中心广场所布置的一切,都极富有美感,有种祥和愉悦的气氛弥散在四周。 叶未央明白,陈夕肯定不会带她去吃面条当做生日宴―虽然她并不介意这点。 常言道:有情饮水饱。 对她来说,只要今晚不去跟叶远飞见面,不去跟懦弱的于萍去争辩,那做什么,其实都无所谓。 这个生日,在没有父母的陪伴下,她已经满不在乎,权当今天只是个普通的周五罢了。 那么,吃什么就是个无关紧要的问题,甚至于,吃或不吃都没有太大关系。 她本来已经做好离家一宿,甚至流浪街头的准备,打算就这么孤独地,度过自己的十五岁生日。 不过... 她感受着手心传来的温暖,感受着紫色围巾封锁住的热度,不经意间,嘴角出现了个漂亮的弧度。 一笑倾城。 还好,他还在身边陪着她。 还好,他从未曾离开过。 ...... 陈夕并不知道叶未央心中所想,但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带着她从学校离开时,就下定了决心,绝不会让叶未央度过一个平淡的生日,更不可能给她一个无所谓的生日宴。 两人在街上的闲逛,并未持续很长时间。 陈夕回头看鼻头微微冻红的她,忍不住笑了声,又受到了一击暴栗。 叶未央提了下书包带,问道: “你到底要去哪儿啊?” 陈夕只是神秘一笑,并不作答,却牵着她的手,来到一座雄伟的大厦前,沿着光芒四射的道路,进到了一扇富丽堂皇的旋转门内。 叶未央看着四周华丽的装潢,以及来往穿着得体的男女们,便感觉自己和陈夕这身校服,外加两个书包,实在是显得格格不入。 她并非是什么灰姑娘,而是名副其实的白富美。 以她的眼光,自然能看出这大厦内的东西,必然不便宜。 正常来说,就算这栋大厦里的东西,几乎都是高档货,但还是有很多东西,是无法入她的法眼的,是让她可以不看价格,就信手购买的。 但现在却有个尴尬的问题,就是因为她今早跟叶远飞吵架,一气之下,把银行卡现金等等东西,都扔在了家里。 所以,她现在可以说几乎是身无分文。 而陈夕的家庭,她自认是很了解的,如果在这里挥金如土一下,那肯定是吃不消的。 如此一想,陈夕带她来这里,便有种没底气的撑场面意味。 但叶未央并非贪慕虚荣的女子,她宁愿陈夕真带她去吃碗面,也不愿来这里去破费。 因此,她在别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偷偷扯了下陈夕的衣袖,低声道: “我今晚特别想吃面...快请本小姐去吃...” 陈夕闻言,哑然一笑。 以他的聪慧,怎会不知,这是叶未央既不愿让他破产,又不愿伤他自尊的措辞。 可他真的会破产吗? 他没回答叶未央的低语,反而霸道地牵着她,进入了金碧辉煌的电梯中。 ...... 紫风大厦,七十六层,云间西餐厅。 充斥着华丽色彩的餐厅门外,不少身着正装的男女客人们,虽未说话,但却频频地向陈夕他们这边投来眼神。 在一群西装革履,穿着考究的男女间,背着书包,穿着校服的陈夕和叶未央,就是格格不入的另类,让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有着见了异类的感觉。 叶未央感受着四周人的眼神,俏丽的脸上露出些冰冷的意味。 这里虽然是江宁市最顶端的几家西餐厅之一,但对她来说,只要她想,一日三餐都可以在这儿解决。 而某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们,估计是不知攒了几个月的薪水,才趁着平安夜来这儿摆阔一次,却愣要从两个孩子身上,找出些优越感。 她将脖子上的围巾解掉,冷眼扫视一圈,便再没说什么去吃面之类的话,而是跟着陈夕,昂头挺胸地朝前台走去。 虽然她知道,没有钱又没穿正装的两人,是肯定不会被放进去的。 但说句不好听的,就算丢人,也要光明正大的丢。 就像陈夕毫不犹豫地陪她一样,她也不会因为什么面子,而舍陈夕而去。 ...... 装修考究的前台,有着模特身材的制服美女,看着站在面前的一对儿情侣,哦,不对,是小情侣,露出了一丝苦笑。 但毕竟是江宁最高端的餐厅,她并未说什么羞辱词语,只是淡淡道: “对不起,同学,我们餐厅要求必须正装才能进入...” 陈夕听后,却并没有要走的意思,微笑回道: “不能通融一下吗?” 美女听到这句话,较好的面容略浮现出些不耐烦,语调也有些冷淡道: “不好意思,同学,这是规定,谁来也不能改...” 看到陈夕还想再说些什么,她立马打断道: “不好意思,同学,我们还有客人在后面排队...” 仿佛是看出了迎宾小姐的不耐烦,善解人意的陈同学,没再去墨迹,直接将一张黑卡放到了台面上,说道: “不好意思,姐姐,请您将这个卡拿给你们的经理,如果他也说不行的话,我们立刻就走...” 叶未央在旁边,脸上也一直挂着微笑,但陈夕在她前方站着,让她没看清他拿的是什么。 前台美女打量着精致的黑卡,虽有些不屑,但又怕误什么事,于是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陈夕看着前台美女离开,回头问叶未央道: “你知道,我不爱吃西餐,待会儿你来点餐吧。” 叶未央带着冰霜的脸,变得有些愕然。 她沉思了会儿,似是在犹豫什么,终究还是想告诉他,他们是不可能在这儿用餐的。 可她正要开口的时候,却见刚才的前台美女,和一位身着西服的儒雅男士走了过来。 儒雅男显然就是经理。 只见他双手抬起,像举玉玺一样抬起了手,将掌心的黑卡递给陈夕。 在叶未央惊讶的眼神中,陈夕收起了卡,听其说道: “不知道陈少大驾光临,有失远迎...不知陈少现在是要用餐吗?” 一句陈少,让叶未央和前台美女皆是一愣。 前台美女还好,以为眼前这位可能是哪家鱼龙白服的太子爷,但叶未央很清楚,他不是啊! 陈夕微笑回道: “本来是想来吃饭的,但这位小姐说,必须要正装才能入内,这位经理,您看...” 具有儒雅气质的经理,看了眼陈夕身后的叶未央,又想了想这张最高级别黑卡的权限,于是恭敬回道: “陈少,您看这样...我先为您二位准备好最佳的就餐位置,而您二位在下面的套房内稍事休息,正装会让人送过去...七点左右可以就餐,这样可以吗?” 陈夕思索了下,回道: “那就麻烦经理了。” 儒雅男连忙回道: “不麻烦,不麻烦...这边请...” 其实,经理也是紧张的快要出汗。 因为以陈夕这张卡的权限来说,如果其执意要穿着校服进入餐厅,他不但不能阻拦,还得陪着笑将其迎进去。 只不过,这对餐厅的声誉,可就大有影响了... 而叶未央看了眼变得极其殷勤的前台美女,又打量了下神色淡然的陈夕,露出些不可捉摸的笑意... ...... 今夜的江宁的祥和的。 云间餐厅所在的紫风大厦,正处于江宁市的中心地段,而七十六层高的位置,更是可以将整座江宁市一览无遗。 陈夕坐在一个视角极好的位置,打量着落地窗外的车水马龙,迷离灯火,有些入了迷。 尽管识趣的经理只安排了一间套房,作为两人换衣住宿之地。 但在叶未央的强烈要求下,陈夕不得已在另外一个小房间沐浴更衣,更是一个人先抵达了餐厅。 尽管外面的温度不高,但餐厅内的温度犹如暮春,温和适宜。 换上了正装的陈夕,内里是一件范思哲的春款黑色衬衫,外面则是阿玛尼休闲款的小西服,头上更是难得打了发胶,显得极其俊朗。 但极其俊朗的外表下,却有些焦急,想看看他的公主,究竟在做什么。 正当他很是无聊,打算先上份甜点的时候,眼睛忽地一亮。 准确的说,是整个餐厅的男士,眼睛都亮了― 漆黑尖头的瘦高跟鞋,一双修长白皙的长腿,一件浅黑色的蕾丝边小礼服。 再加上一张略施粉黛,便艳丽极致,有些魅惑众生的笑靥。 她就宛如女神一样,款款的走到了陈夕对面,极其优雅的,将不知从哪里搞到的古奇手包放到桌上,看着眼睛有些直了的陈夕,不禁压低声音嗔怒道: “快点啊,给我拉下椅子啊...” 陈夕这才回了魂,忙是起身,替她抽出了椅子,让她款款而坐。 “刚才在想什么呢?” 叶未央忍不住地问道。 “呃...” 陈夕犹豫了下,决定把实情说出: “你太慢了,本来打算叫份甜点,不过...” 他带着些狷魅的笑,说道: “现在看来,不用叫了...” 叶未央眨了眨眼,疑惑道: “...为什么?” 陈夕的答案,让她羞红了脸― “因为,你比甜点更甜。” 第三十一章 人人都爱你老妈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世上有一种东西,往往比糖果还要甜蜜,那就是恋人间的情话。 叶未央脸颊微红,像熟透了的水蜜桃,散发着浓郁的甜意。 她将俏脸偏向窗户那边去,却触及到了极好的风景— 玄武湖,紫金山,夫子庙... 一些或者清晰可见,或者略带模糊的江宁名胜,在夜色与灯光中,汇聚成了一幅盛世之画。 美的令人生醉。 她将头偏回来,微微笑道: “很美。” 仅仅两个字,就表达出了她的心情。 因为很美,因为很甜蜜,所以很开心。 之前,她把这个生日预料的有多糟糕,那么,现在她受到的冲击就有多大。 陈夕解开了黑色衬衫的顶端扣子,似是有些闷热,将高脚杯里的清水饮了口后,又鬼使神差般回道: “没有你美。” 一句很肉麻的情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让人感觉仿佛就是真理一般。 就如牛顿头上的苹果,一定会落下,就如伽利略的两个铁球,一定会同时着地。 这入目的江宁夜景,再美,也是美不过身前人的一个微笑。 叶未央闻言,微微一愣,妩媚的脸上,带着一抹淘气。 陈夕在今天晚上,好像把这一年的情话都讲完了。 如果许文彧出现在这儿,看到这一幕的话,一定会生出嫉恨,以及长长的叹息。 不是她不够美丽,不是她不够优秀。 陈夕不喜欢她的原因,只有一个— 因为她不是叶未央。 ...... 而如陈夕所说,他是真的不知道,该怎样点餐。 不过不要紧,叶未央懂。 一座银制的烛台边上,不断有白瓷盘被端上,又被撤下去。 说实话,他是很不习惯这一套从头盘一直到甜品的吃法,但看着叶未央的微笑,他又顿时把这抹不适,丢得无影无踪。 尽管他还是觉得,四分熟的牛排有点太血腥了,可是,既然她喜欢,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叶未央无疑是优雅的,而陈夕的切法就明显很生疏。 于是,在吃了一小块牛肉后,她将两只手,连着刀叉,伸到了陈夕的盘子里。 正当陈夕一脸问号的时候,见她轻松切下了一块嫩肉,而后举起叉子,一下子怼进他的嘴里。 没错,是怼进去的,脸上还带着得逞的笑容。 如果林昊有幸在这儿,一定会眼含热泪,然后从麻袋里,狠狠吃一大口狗粮。 在平安夜的晚上,在最高档的西餐厅内,这样的举动,既温柔又带着些俏皮。 陈夕忽地想到了一个词—小确幸。 他在这一刻,感觉到一种确定的幸福,可以暂时忘却一切悲伤和痛苦。 而这,是并且只能是,叶未央带给他的。 所以,他深情地看着对面的人,掏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从桌边推了过去,说道: “喏,这个才是你的生日礼物。” 叶未央放下了刀叉,带着些好奇,打开了包装精致,打着丝带的盒子— 盒子里是一个紫绳的手链,吊着一个不大不小的精致物件。 她将小物件放在掌心,在吊灯的光芒下,发出银白色的光辉。 一个银白色的小史努比! 她露出些疑惑的神色,微微抿了下嘴唇。 按照她的见识,自然能看出,这个小史努比,用的绝不是什么便宜的材质,只有最上等的铂金,才会散发出这样的色泽与光芒。 别看这个物件很小,但真要算起来,恐怕五千元都不一定能拿得下。 可是,他为什么要送这个呢... 忽地,她像是想到了什么,不确定地问道: “这难道是...” 陈夕点了点头,说道: “应该是八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当时在宁市场,你掉落的物件,就是一个小史努比。” 他看着隐隐有泪花泛出的叶未央,动情道: “你之后把它送给了我,而今天,我也送给你一个史努比,跟当年的那个,一模一样。” 如果说,此刻去问叶未央,世上最深情的告白是什么?她一定会回答,就是眼前的这般。 曾经繁华的宁市场,已成了老相片里的一个背景。 曾经扎着马尾的小女孩儿,已经亭亭玉立,风情万种。 而那时还曾无邪的小男孩呢? 应该消失在了岁月的长河中,消失在了众人的心里。 可唯一没变的,却是这份最初的情感。 爱你,便会守护你,到永远。 ...... 在吃了将近一个小时后,两人终于迎来了餐后甜点。 只是,当叶未央看见推车驶来的时候,还是有掩饰不住的惊讶。 因为,这甜点,太大了! 穿着西装的侍者,将一个三层的蛋糕塔,推了过来。 最上面的蛋糕有八寸,最下面的则有十二寸,布满着雪白的奶油和各式水果。 最上方横着一块巧克力板,上面用果酱写着几个字: “未央,十五岁生日快乐。” 这个三层的蛋糕,已经吸引了所有没离开的客人的目光,陈夕温柔地起身,将十五根蜡烛,插到了上面。 他冲在场众人说道: “诸位,耽误大家几分钟,今天是我女朋友生日,能请大家,一起帮忙唱生日歌吗?” 在场众人并未起哄,只是大多都微笑着点头。 陈夕轻微颔首,场内的灯光,忽地一下子熄灭。 夜色一下子入内,场间陷入了静谧的幽暗。 十五点烛光,一一点亮,陈夕微笑着,牵她的手,到了蛋糕前— “..you...” 陈夕领头唱着生日歌,在一片祝福的歌声中,十五根蜡烛,一起熄灭。 灯光忽地明亮起来,叶未央冲在场客人施了一礼,拿起了餐刀,切下了两块蛋糕后,就拉着陈夕,走出了餐厅。 留下的,是很多人祝福的微笑,还有,单身狗们,心碎的声音。 ...... 带着两块蛋糕,叶未央和陈夕回到了套房中。 经理果然是个风雅的人,这个套房的布置还真是... 空气中弥漫的香薰味,一地的玫瑰花瓣,微暗的灯光... 陈夕挑了挑眉,觉得很有趣。 叶未央一下子倒进了沙发中,将双脚的高跟鞋胡乱一蹬,便要宽衣解带。 陈夕忙大叫道: “喂喂,你今晚不回家了吗?” 叶未央无所谓道: “当然不回了,告诉严正叔了,让他明早直接来这儿接我。” 陈夕讪讪道: “那祝你晚安,我就先...” 话还没说完,就见叶未央凤目一蹬,说道: “你也留在这里!” 陈夕这就有点尴尬了。 这个,夜深人静,孤男寡女,干柴烈火... 但叶未央却没管他复杂的心情,直接道: “我先去洗澡了。” 说罢,还觉得不够尽兴,带着挑逗意味道: “一起啊?” ...... 陈夕不知道,最后两人怎么就睡到了一张床上。 然而,两人却并没有做什么羞羞的事,只是单纯地躺在一张床上而已。 感受着怀内温热的身体,陈夕却并没什么禽兽的想法,只是听其淡淡说着一件,看似惹人生气,但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 “我爸爸出轨了。” 这个消息,对叶未央来说,可能是如遭雷击,但对陈夕来说,实在算不上劲爆新闻。 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更何况还是叶远飞这种大鳄? 但他绝不会说叶远飞这样做无可厚非,帮亲不帮理的他,只会狠狠抨击叶远飞: “太可怕了,没想到叶叔叔是这样的人...” “他会跟那个女人一刀两断吗?” “对了,那个女人,长的怎么样?身材呢?...啊!” 感觉腰部的软肉被狠狠拧了下,陈夕变得有些讪讪。 叶未央的双眼冲着他,问道: “你说...有一天,你也会这样吗?” 陈夕忙是果断回道: “绝不会!” 干脆!利落!果决! 叶未央露出了笑容,这才继续道: “你不是问,那个女的长什么样吗?” 陈夕忽地感觉有些诡异,便听她继续道: “那个女的长得,跟你妈有七分像。” 我妈? 对陈夕来说,妈妈这个称呼是个新鲜词,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他的母亲,也就是连寒,究竟长什么样。 自他四岁那年,连寒离开江宁远走法国开始,到现在将近十二年,他未收到一个电话,一封信件。 尽管从齐观海的档案袋中,他知道了苦衷,但是,这并不代表他的怨恨,会减灭半分。 但听到叶未央的话,他又觉得大有深意,突然恍然大悟道: “你的意思是你爸,对我妈...” 叶未央眨了眨眼,表示认同,说道: “嗯,我也是在我妈哭的时候才知道...原来当年,我爸一直是暗恋连寒阿姨的,不过一直没敢表白,最后被叔叔捷足先登。” 陈夕觉得这内容很雷,有些天雷滚滚。 但叶未央接着,又补充道: “不止我爸...我爸当年只是暗恋,而当年连寒阿姨有两个最热门的追求者,一个是叔叔,还有一个,你猜是谁?” 陈夕觉得有些幺蛾子,嘴角抽搐问道: “那个人,是不是我认识?” 叶未央眨了眨眼表示赞同。 是个男的,跟老爹一起追连寒,自己还特么的认识... 那除了苏望月他爹苏洛,还能有谁?! 陈夕一下子有些佩服这个名义上的老妈了。 究竟是多倾倒众生的一个女人,才能同时得到这三个男人的青睐呢? 而看着眼前的叶未央,他忽地想到了什么。 他的竞争者,那个温润如玉的男人,会不会有一天,将他视若珍宝的叶未央,给抢走呢? 第三十二章 捉奸记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再长的黑夜,终究会被黎明所替代。 叶未央很满意的十五岁生日,也就这么悄然过去。 第二天,也就是圣诞节的清晨。 紫风大厦,地下停车场。 严正看着从电梯中,走出的一对璧人,脸上浮现出一抹浅浅的笑意。 为了防止意外,他昨夜就受叶远飞的托付,从叶未央在校门口露面开始,就偷偷跟着他们。 甲子连出身的严正,身手岂是寻常人能比,再加上陈夕当时放松了警惕,自然是没发现他。 于是,在一个很不引人瞩目的角落,他看见了一身西装,帅的爆炸的陈夕,也见到了,一身小礼服,美的冒泡的叶未央。 最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三层的蛋糕塔。 于是,他心中柔软的某处,被触碰了下。 所以,在给叶远飞的回复中,明明陈夕是跟叶未央共宿在一个房间里,就变成了,分屋而睡。 因为,他相信这两个孩子,不会弄出什么大新闻。 既如此,在一个如此曼妙的夜晚,他何必去做棒打鸳鸯的坏叔叔呢? 陈夕看着笑眯眯的严正,刚想把右手从叶未央的掌心抽出,却一下子被她握紧。 他心中不由露出一丝苦笑,随即放弃了挣脱。 就算被严正看见了,告诉了叶远飞,又怎样呢? 不得不说,陈夕在知道了叶远飞出轨的事后,在跟叶未央交往的问题上,他似乎有了某些底气。 一旦当叶远飞学旧时的大户人家家主,逼问‘穷小子’陈夕,究竟能怎样给他女儿幸福时,陈夕只有一个回答: “叔叔,我会只对未央一个人好的,一生一世。” 尴不尴尬! 陈夕似是预料到了这点,所以,他的底气明显足了些,不用叶未央去施力,他就主动紧握了她的手。 这只是一个小细节,严正并未发现其中的过程。 在他的眼里,只看到两人卿卿我我的向他走来,然后,还十指相牵。 叶未央到了他跟前,才露出些女孩子家的矜持,含羞道: “叔叔,怎么这么早就来了,吃早餐了吗?” 严正和蔼一笑,说道: “我再不来,你就要被这个小子拐跑了!” 叶未央闻言,双颊绯红,露出了女儿家的羞态。 严正故作恼怒地瞪了陈夕一眼,而后拉开车门,说道: “两位,上车吧?” ...... 今天的阳光很足。 陈夕和叶未央坐在后座,透过车窗,打量着刚刚睡醒的江宁城。 片刻后,叶未央带着犹豫的口气试探道: “...叔叔,我爸,在家吗?” 严正神色微微一窒,却被陈夕敏锐捕捉到。 不必说,严正必然知道叶远飞出轨的事,而且,充当的绝不会是什么光彩角色,正面人物,恐怕当狗头军师的可能性也是极大的。 所以,才会有这个神情。 这明显是尴尬中带着一丝愧疚。 平心而论,严正自己无妻无子,而叶未央又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 说他把叶未央当半个闺女看,一点也不为过。 那么,问题来了,支持叶远飞养小三,肯定是对不起叶未央,但他这个神情告诉陈夕,他对叶远飞的行为,最好的可能性,估计就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 陈夕心中冷笑,听严正带着些仓促道: “哦,那个,你爸去公司上班了,这几天有个大案子需要他坐镇,员工们才好上下一心的干活嘛...” 哼... 一声冷笑响起,当然,并非是陈夕心中的冷笑。 叶未央俏脸变得有些冷漠,说道: “怕不是,他是去找那个女人了吧...” 一声冷冷的话语,车内的热度降了几分。 严正并未接话,显然是不想让陈夕知道这个问题。 但他哪里知道,叶未央已将这件事全告诉了陈夕。 陈夕看着面露尴尬之色的严正,心里却在想: 叶远飞躲得过一时,躲得过一世吗? ...... 但陈夕又哪里知道,叶远飞此刻抱着的,是流氓心态。 既然跟女儿谈崩了,那能躲一天是一天。 所以,不知是真是假,他都借着公司重大项目的借口,匆匆出差,离开了江宁市。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在五一劳动节还是七天的时候,元旦是也有三天小长假的。 而且,很巧,零五年的元旦,正好是跟圣诞节一样,也是周六。 陈夕今天起得很早。 早上不到八点,他已经在秦槐区的某个KFC里坐着,咂着微苦的美式咖啡,正犹豫着是不是,该多要几包砂糖。 他是被叶未央约出来的。 但陈夕又很有自知之明,这么早把自己叫出来,绝不会是情侣约会。 他在心中想过多个可能,但又一一否决掉。 正当他百无聊赖地,将汉堡纸开始折成了纸飞机的时候,突然看见叶未央推门而入。 并非是什么‘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情侣感应,而是他选的位置,就是最适合观察进出口的那个方位。 他一眼就看见了叶未央。 今天的叶未央,没有校服的清纯唯美,没有小礼服的性感妩媚,有的,只是潇洒的干练。 没错,是干练这两个字。 一双高帮帆布鞋,一条浅蓝牛仔裤,一件中款深蓝羽绒服,以及,一顶不知谁家品牌的棒球帽。 久违的,陈夕看见她又束起了披散的长发,扎成了一个马尾,容颜不施脂粉,却满满都是胶原蛋白。 好吧,陈夕放下了最后一丝幻想。 本来,他还以为,有可能真的是出来约会,虽然希望不大,但不还是有可能的吗? 但看叶未央这个状态... 约个毛线啊! 这分明就像是出来干架的... 等等。 陈夕脑子电光一闪,忽地有点反应过来,叶未央是要做什么了... 而叶未央略略打量一下左右,就看到了陈夕,走到他桌前,简洁明了地问道: “吃完了吗?” 陈夕听到这个语气,突然有点想回家了。 “吃完了,那个,你先坐,我去帮你点一份...” “不必了。” 叶未央一摇头,而后说道: “我吃完了,走吧...” 走,去哪儿? 陈夕不知道答案,但叶未央已经先他一步走出了店门。 如此雷厉风行的样子,还用多说什么吗? 如果,他今天临阵逃脱,估计以叶未央的性子... 罢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其实,按照他的性格来说,出谋划策,暗中去运筹帷幄,才是他的风格。 而不是现在,去跟着叶未央,即将要打到某个女人的家门上... 心中一声长叹,他不情不愿地跟了上去。 两人拦着一辆出租车,只听叶未央道: “师傅,去恒达花园。” 陈夕闻言,眉毛一挑,心中先是一叹,而后一惊。 叹的是,那天在恒达花园碰见叶远飞,他果然没在干什么好事,原来,是去见他的甜心宝贝小情人了。 惊的是,当时看到,他手上拿的,那个变形金刚玩具... 陈夕不认为,一个能做叶远飞情人的女子,会对擎天柱和威震天情有独钟。 那么,这就说明...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叶未央明显不知道这点。 陈夕只能在心中暗暗祈祷,年纪小一点啊,小一点啊... 他难得很真诚的祈祷,结果,好像还真有这么点用处。 恒达花园的门禁外,两人果断被保安拦下。 作为江宁市少数的几个高端楼盘,恒达花园的安保工作,还是极其到位的。 换句话说,不是业主或者没有业主的证明,想要进入这个小区,很困难。 叶未央皱起了眉头,似乎也不知该怎么办。 虽然她是江南最大地产商的女儿,是碧央集团的千金大小姐,但关键是,恒达花园的开发商和物业,都不是她家啊! 她转过头,看着陈夕,问道: “你那张黑卡好不好用?” 陈夕闻言,连忙拨浪鼓似地摇着头。 他的那张卡,虽然是最高权限的VIP卡,但也仅限于易达集团而已。 这家小区不属于碧央集团,同样,也不属于易达集团啊! 叶未央懊恼地跺了下脚,似乎不开心。 陈夕看着她这样子,心头不禁一软。 其实,陈夕要进这个小区,简直太简单了。 因为,他就有钥匙啊! 林昊把小区门禁和房门钥匙,各给了他一把,相当于,他也算半个业主。 之所以他不拿出来,就是怕去找麻烦。 没错,叶未央就是来找麻烦的。 对她来说,那个无耻的,不要脸的,破坏别人家庭的小三儿,就住在这里。 她要去撕逼。 而这样,无疑会使她跟叶远飞矛盾更加加重,而一旦陈夕参与进去,说句不确切的,就等于家丑已经外扬了。 这就是他不愿露面的原因。 可现在,看到叶未央沮丧地低着头,高帮鞋尖跺在地上,两眼似有泪光... 这让他于心何忍? 于是,他走上前,说道: “其实,我们不一定要...” 他的话还没说完,叶未央就抬起了头,脸上的沮丧一扫而尽,哪里有半分失望的样子? 陈夕心中一惊― 上当了! 只能说,叶未央对陈夕了解的太深了,尤其是这种细节上。 以陈夕的性格,看见女朋友这么难过,第一反应,绝对是去上前闯一闯,想办法能进入小区,而绝不是先来安慰。 而他先来安慰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有办法进去! 陈夕也就是在一瞬间想通了这点,看着带着得逞微笑的叶未央,无奈地从兜中掏出了门禁钥匙。 带着一分无奈,三分温柔,六分宠溺地,交给了她。 第三十三章 捉奸记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脸上陪着笑,陈夕亦步亦趋地跟着叶未央,走到了小区的中心花园处。 一个大型的欧式喷泉,树立在广场中央,风格显得高端大气。 而在这喷泉边上,也正是那天,陈夕和叶远飞所相遇的位置。 只不过此刻,在这里的两人,变成了陈夕和叶未央。 叶未央的脸色很平静,一丝一毫的情绪都没有表现出来。 但陈夕知道,叶未央的这种表情,就说明她已经表达出了不满。 两人坐在一张长椅上,也仅仅沉默了片刻后,叶未央手里晃着钥匙,似笑非笑地问道: “你到底,站在谁的那边?” “绝对是你的这边。” 陈夕回答依然如之前一样,一样的干脆果决。 虽然,他不知道,叶未央指的人究竟是那个不知名的小三儿,还是叶远飞。 但这并不妨碍他做出决断。 然而,叶未央平静的神色,暂时还未退却,而是继续问道: “那这个呢?” 她指的是手中的钥匙,指的是陈夕故意隐藏的行为。 陈夕瞬间感觉有些头疼。 怪不得,都说娶老婆还是娶个笨一点的好,要是世间女子都如叶未央这么精明... 他不敢想这种情况,所以,面对精明的叶未央,他只能作出承诺: “仅此一次。” 这句话的意思是,不管他刚才偏向的是谁,但从他说完这句话开始,在针对叶远飞的个人作风问题上,他坚定地站在叶未央这边。 “好。” 叶未央平静的脸上,终于一笑,仿佛能温暖这边的冷风。 “就信你一次...你不会也像某人一样,去对自己的女人撒谎吧?” 陈夕微微一想,便反应了过来。 这是又一次挖苦了叶远飞,说他不光不贞,还对于萍撒谎。 陈夕心中也同时一凛。 以前的叶未央,对叶远飞虽说不是恭恭敬敬,但起码的父女礼节还是一点不差,绝不会像这样去挖苦自己的亲生父亲。 而她现在,既然用了这种话,那就说明,他们的父女关系,真的如这寒冬里的烈风,玄武湖边的浮冰,一样寒冷。 而平和地融化这道冰冷关系的方法,陈夕不知道。 但他却知道,必须先让叶未央去见那个女人,先去将压抑在心底的怒气和怨气,释放出来,而后,才能去谈别的事。 想通了这点后,他便不再想着去阻拦,而是站起身,说道: “走吧,去找那个女人吧。” 叶未央收起了笑容,却又带着一丝捉弄的神色,说道: “那就走吧。” 说罢,便拉起他的手,往某个方向走去。 陈夕一瞬间觉得有些不对劲。 叶未央露出的这个捉弄的神情,让他感觉不太好。 虽然,上门陪着女友去跟自己未来老丈人的女人撕逼,让他感觉很不好。 但这,他还能用自己是小辈,对方是长辈作借口,就算冒犯了她,也可以被当作不懂事。 但叶未央这个神情,既不是愤怒,又不是怨恨,而是捉弄... 这让他想不通,有些很难理解。 ...... 但陈夕早上生出的疑惑,却在中午很容易地解开了。 今天的天气,不算明朗,也不算阴沉。 同样是早上的长椅上,陈夕把羽绒服扔到旁边,微微喘口气。 而坐在身旁的叶未央也是如此,显得有些疲倦。 而两人如此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干了一上午的活。 体力活! 直到现在,陈夕终于明白,叶未央早上的那抹捉弄的神情,究竟是什么意思。 当陈夕以为,叶未央要直接带他去上门撕小三儿的时候,却是默认了,叶未央知道小三儿在哪。 不过很遗憾的是,叶未央并不知道小三儿的具体位置。 而为了隐瞒叶远飞,她更是没告诉严正或者其他人,就带着陈夕,两人悄悄的来这里。 这也意味着,两人不能去向其他任何人,询问那个女人的地址信息。 而叶未央只知道,那个女人住在这里,却并不知道,她住在哪一栋楼,哪一层,哪一户。 不过不要紧,按照叶未央的想法,不知道可以问嘛。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两人采取了最笨的办法,拿着叶未央手绘的一张素描图,挨个地找小区住户去询问。 那张素描图,其实是根据连寒的照片,收集来的信息,再加上叶未央的自己的臆想,画制而成。 陈夕很是怀疑,靠着这张图,究竟能不能找到真人? 他也终于明白,叶未央要走他的钥匙有何用。 如若没有小区门禁和住户钥匙,他们两人,早就不知被保安带走多少次了。 陈夕很不喜欢用愚蠢的方法。 但叶未央坚持这么做,他也只能奉陪到底。 好在,一上午的努力没有白费。 根据多个住户的回答,他们已经知道了那个女人,就住在十一号楼里。 而这,也正是林昊所住的公寓楼。 陈夕搓了搓冻红的手,说道: “既然知道那个人住十一号楼了,那我们就先去那里休息下,再挨个住户敲门去问。” 叶未央先是不解,为何能直接去那里休息?他们并没有十一号楼的门禁钥匙啊! 而后,她突然反应过来,看了下手里其中一把钥匙的铭牌,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而陈夕才不管她在想什么,直接就带她,去十一号楼方向走去。 我实在不愿,你就这么挨冻啊... ...... 十一号楼一共有十五层,每层三家住户。 这就是说,只要他们一家家地去问,最多也只是问四十五户人。 虽然量依然很大,但相比之前的大海捞针,已经是好了太多。 但现在,更重要的事,不是挨家挨户的去询问,而是,先去休息。 七楼,林昊家。 陈夕躺在沙发上,让空调的暖风循环于室内,终于感觉僵硬的身体,有所缓和。 林昊已经于昨晚回到了燕京,与林建团圆。 所以,这间房子暂时便是没有人在。 叶未央已经听陈夕说了怎么回事,如果林昊在家,她或许会不好意思来。 但既然房间空无一人,她也就没那么介怀了。 她坐在沙发的另一边,用脚踢了踢陈夕的大腿,问道: “喂,中午吃什么啊?” 陈夕很自然回道: “外卖啊,你想吃什么,我去找订餐电话...” 回应他的是一声娇哼,接着便听她说道: “难得我们俩单独在一个家里,你就不会,做些什么给我吃啊...” 陈夕闻言,顿时有些尴尬。 虽然,他会的技能很多,包括但不仅限于吹笛子,骑摩托,写书法... 但所有的技能里,并没有会做饭这一项! 而现在现学,貌似有点来不及... 而叶未央也是看出了他的窘迫,说道: “算了,我去做,你吃,好吧?” 陈夕直起身来,表示赞同的点头。 叶未央无奈,查看了下冰箱后,就确定了要做什么,而后说道: “醋,你下去买袋陈醋去。” 陈夕虽不知她要做什么,但听后,却是乖乖买去。 当他在换衣服时,看见叶未央正在围围裙。 这一幕,像极了日常的夫妻。 陈夕喜欢这样的一幕,而且,他坚信,几年后,他们一定会真正的,像这般生活。 ...... 醋买的很顺利。 手里拎着一瓶陈醋,他站在十一号楼内的电梯前,静静等着。 而从门禁外,却又进来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和一个约莫三四十岁的女人。 小男孩穿的很好,看起来一身的衣装,价格绝不会便宜。 而女人的衣装,感觉明显要差了一个档次。 两人站在电梯门前,跟陈夕站在了一排。 小男孩冲陈夕微微一笑,陈夕也礼貌地回着。 看似没有什么不和谐的地方,却因为一样东西,很不和谐。 女人手上的玩具。 一个变形金刚中的,擎天柱。 按理说,这也并未任何奇怪的地方,看似很正常。 但陈夕过人的记忆力与敏锐的观察力,让他立刻想起来,之前叶远飞手里拿的那件,变形金刚玩具。 这前后两件,无论是大小,材质,装饰风格,喷漆样饰,都绝对是一家厂商,一个系列出产的! 陈夕明白了些什么,而小男孩之后对那个女人的问话,更加坚定了他的判断: “...阿姨,爸爸什么时候,再来陪我玩变形金刚啊...” 陈夕听后,脸上虽是面无表情,但进电梯后,却先行地摁了十五楼。 林昊家是在七楼,他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想看看,这个小男孩,在哪个楼层停下。 于是,电梯在十二楼停下后,他不动声色却是努力看着,这两人朝哪个方位走去。 ...... 陈夕在回到了七楼后,并未先告诉叶未央,关于那个女人的事。 比起那个与他无多大关系的人,他更关心的是,叶未央做了什么吃的。 而饭菜也很简单,两碗西红柿鸡蛋面,一碟凉拌拍黄瓜。 虽然,这份饭菜,无论卖相食材还是味道,应该都不如叫外卖,但陈夕依然吃的很香。 因为,这是她做的。 因为,这是她为他而做的。 如果说,每个人一定要有什么东西去守护的话,陈夕在此刻想守护的,只是一碗西红柿鸡蛋面,以及,做这碗面的人。 ...... 当两人走出这间房子时,陈夕还是很留恋的。 留恋刚刚过去的,不到一个小时的时光。 他阻止了叶未央打算从一楼开始问起的行为,直接带她去了十二楼。 沿着他记住的方向,两人走到了1203的房门前。 陈夕指了指里面,意思不言而喻。 他退后半步,便不再多说什么。 而此刻,需要叶未央自己拿主意。 但也仅仅是片刻后,她露出了自信的表情,向着门铃,便用力摁了下去。 一阵欢快的铃声,在走廊响起。 可能,待会儿发生的事,并不会如这铃声一样欢快。 第三十四章 捉奸记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没有阻止她摁门铃的行为,只是沉稳的站在她身后。 他的存在,便是她的依靠。 也仅仅在铃声响起的不长时间后,门就直接被推开。 没有询问,没有查看。 这并非是房中人没有什么安全意识,而是因为两个原因。 一来,这里毕竟是高端公寓,安保设施极其严格,如果没有门禁钥匙或主人同意,除非工作人员,要不然,闲杂人等根本进不到十一号楼内。 二来,只因为那个男人,每次来的时候,都是如此直接摁门铃。 而那个男人,自然便是叶远飞。 ...... 开门的人,不出陈夕所料,果然是之前在一楼碰见的那个女人。 然而,她并非是叶未央要找的人,从那个孩子对她的称呼,陈夕推测,这应该是位保姆阿姨。 而当女人开门后,发现来的并非是那个男人,而是两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孩子时,也是一愣。 她带着些疑惑问道: “你们,是走错门了吗?” 而叶未央此刻还并未确定,这里就是那个女人的家,所以一时不知该怎么回答,但陈夕却已经有了肯定。 于是,他在叶未央开口前,率先说道: “我们没走错,请问,您应该认识,叶远飞,叶董事长吧。” 女人闻言,脸色明显有些改变,自然逃不出叶未央和陈夕的双眼。 “请问,你们跟叶董的关系是?” 女人的一句话,就等于承认了陈夕的疑问。 她是认识叶远飞的。 而房间内,也适时从玄关传来一句温柔细腻的问话: “刘姐,是谁啊?” 叶未央一张俏脸,顿时变得有些冰冷,她推开了被唤作刘姐的女人,直接冲进房内。 刘姐刚想上前阻拦,却被陈夕拉住,听到了一句极不想听到的解释: “这位是叶董事长的女儿,而她来这里的目的,相信,不用我多解释了吧。” 刘姐闻言一怔,便不知该怎么办,只能任由陈夕将门关上,而后,看着他走进了房内。 ...... 当陈夕走过玄关后,见到的是一间装饰华丽的客厅。 客厅大约有个六十余平,装饰考究,布置典雅,既不廉价,也不庸俗。 而客厅的一端,坐着的是一位穿着紫色家居服的女人,以及,她还很年幼的儿子。 小男孩放下了手中的故事书,而女人也抬起了面庞,看着叶未央。 女人长得很漂亮,甚至可以说是绝色。 一张恰好合适的鹅蛋脸,用黑直的长发衬着,一双含着风情的双眼,带着清纯的感觉。 她身材也是极好的,一打量,便觉得是模特身段,显得极具诱惑。 综合来看,她的年龄理应在二十五六左右,但这妩媚的风情,又不像是二十五六岁的人能有的。 她看着刘姐神色慌张地过来,便知道,出现的这两位,可能并非带着善意。 相互沉默了一会儿,叶未央率先开口道: “我叫叶未央,是叶远飞的女儿。” 听到这句话,她并未露出什么惶恐之类的表情,而是淡淡对刘姐说道: “刘姐,先带小云回他的房间,再帮我端些水果过来,我跟两个孩子说说话...” 刘姐应声,牵着有些不安的小男孩,进了另一个房间, 陈夕冲着小男孩笑了笑,而后在沙发的一边,率先坐了下来。 他沉默着,一言不发。 这无异给人一种捉摸不透的感觉,而容颜绝色的女人,也只以为陈夕是叶未央朋友之类的角色,并未太过在意。 她的目光,只停留在叶未央的身上。 而她此时的状态,无论是气度,还是神情,都不似电视剧里的小三儿们那样,诚惶诚恐。 电视剧果然还是骗人的。 陈夕在心中暗想了下,但眼神却还是游离在两个女人之间。 “未央,坐啊,站着也挺累的...” 女子温婉地说着话,像是招待着一个极亲近的后辈,一丝一毫的剑拔弩张都没有出现。 如若不是叶未央真的确定她的身份,仅凭这个气氛,或许还会以为,这个女人与他的父亲之间,弄不好只是个误会。 但叶未央知道这并非是个误会,所以,她不会给她缓和的机会。 她冷笑一声,打量了四周环境,而后说道: “...虽然你的沉稳让我很惊讶,但你最好还是先认清你的身份,以及,你所扮演的不光彩的角色。” 女人笑了笑,很宁静地回道: “你爸经常跟我提起你,但我也是今天才见到你...” 叶未央默默听着她的说辞,俏脸带着冰冷,一言不发。 终于,听到她说到了关键之处: “...其实,我知道这么说可能不对,但是,我和你爸是有真感情的...” 陈夕微微一挑眉,露出感兴趣的神色。 似乎,这段话,好像在电视剧里看过... 而叶未央却并未给女人继续说下去的机会: “所以,就因为你所说的真感情,就成为你破坏别人家庭的理由吗?就是你做一个小三儿的底气吗?!” 冰冷冷的话语,毫不客气地被说了出来,让刚端来一盘水果的刘姐一愣。 但女人听到带有羞辱性质的话语,却并未生出什么怒意,竟是笑了笑,回道: “我理解你的愤怒,而且,对你来说,这就是我的过错。” 看着女人带着典雅美的脸庞,叶未央回道: “所以,你决定跟叶远飞斩断关系了吗?” “不,我们不会分开。” 这是女人第一句的硬气话,却透露出不可动摇的坚决。 叶未央的冷笑更甚,说道: “你以为,就凭里面的那个孩子,就能拴住他的心吗?” 女人依然带着笑容,但又有那么点自豪。 “...他叫叶临云,今年六岁,是你爸爸亲自取的名字,也是,你的弟弟...” 叶未央闻言,浑身有些颤抖。 这是极度气愤的表现。 六岁,六岁... 她在脑海中回荡这个年龄,不由出奇的愤怒。 叶远飞竟然瞒着她们母女俩,整整六年... 她一下子竟觉得有些崩溃,而叶远飞长久以来,树立的父亲形象,也在悄然间轰塌。 陈夕看到她这个状态,面色一沉,刚想起身,却见她一下子拿起了放在茶几上的水果刀,冷冷说道: “我并没有什么弟弟,而且,我不介意今天,让叶远飞少个儿子...” 听着叶未央的威胁,女人脸色无法继续平静,有些含怒道: “未央,我知道你可能还无法接受这件事,而且,还有很多事,我还没对你说...” “但你现在太冲动了,我们已经交流不下去了,我会再找个时间,和你好好谈谈。” 但是,叶未央手里的水果刀,依然没有放下。 明晃晃的刀尖,看的让人心惊肉跳。 从现在的局势来看,女人一方孤儿寡母的,如若真发生些什么,难保不会被伤害... 但女人还这么镇定的原因... 陈夕想明白了些什么,转头看向了门那边的方向。 而不出他所料,也就在说话间,门铃再一次响起,刘姐像看到救星般,开了门。 进屋的是五个一米八多的大汉,个个气质凌厉,有一人半脸还有一道刀疤。 虽然没有刺青或者墨镜之类的东西,但看他们第一眼,就让人感觉到,其绝非是好惹的角色。 而这五人,自然就是叶远飞给女人留下的充当保镖的角色。 对自己心爱的女人还有自己的宝贝儿子,叶远飞可不敢将他们的安全,仅仅托付给这个小区的保安。 所以,他高价聘来的这五人,无论是身手还是可靠度,都是千挑万选的,曾经在道上也是有着赫赫威名。 这五人,就算是以严正的身手,能以一敌二就是极限了,如若想以一敌五,除非像巅峰时期的薛明,或者连天,才有可能做到。 可连天,薛明这种人,本身已经代表了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巅峰。 所以,有这五个人保护他的儿子女人,叶远飞自然是放心的。 而陈夕并不知道,十二楼的三间房子,其实都被叶远飞买下了。 除了女人住的那间外,剩下的两间,自然是让五位高手住下了... ...... 当他们来到了客厅内,站在各个方位时,陈夕就已经感觉出他们的不同。 他跟严正学过一段时间的格斗术,虽然没学的透彻,但还是能看出来,这几人站的位置,是针对自己和叶未央的。 他们要保证,如果自己两人有任何异动,他们能第一时间出手制住。 女人看着还拿着水果刀的叶未央,微叹口气,说道: “这是叶董的女儿,一时冲动了,女生家拿着刀子,总是过于危险了...” 虽然语气很温和,但是话中的意思,却是不言而喻。 这是在告诉五位高手,这小姑娘是上门闹事了,但她是叶远飞的女儿,你们不能对她太过粗鲁... 至于,她到底是抱着某些心思,想教训一下叶未央,还只是想自保,不愿起冲突,这就不得而知了。 只有看这些高手们的行为,才能知晓。 而叶未央看着面无表情的男人们,冷冷道: “我知道是叶远飞雇你们来的,所以,你们掂量一下,动我的后果。” 而这五位高手们则陷入了两难中,但想起他们的本职工作,是保护这里的母子俩,其中一人只好说道: “得罪了,叶小姐,请您和您的朋友,先离开吧...” 说着,他慢慢靠近叶未央,打算来个空手夺白刃。 而一直未出声的陈夕,却在此时开了口: “还是,请你们先离开吧。” 第三十五章 刹那间永恒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陈夕进入这个房子开始,除了跟作为保姆的刘姐说了句话后,便再不发一声。 他看起来好像是个局外人,是个无关紧要的角色。 所以,无论是女人还是五位高手们,都没对这个男生太过在意。 而现在,他开口了,而且说的第一句,便显得有些可笑。 什么?让我们离开? 高手中有人露出冷笑,毫不掩饰地嘲弄着这个少年,不知天高地厚。 自己这帮人,不敢说是上过刀山,下过火海,但也是在道上响当当的汉子。 他们岂会听一个孩子的话? 而女人也露出些有趣的神色,打量着这个刚才她不太在意的少年。 刚刚她见到陈夕安静地坐着,只是以为,他是叶未央拉来壮胆的同学或者朋友,并未深想什么。 而这个孩子看似事不关己的行为,也似乎印证了她的判断。 但从他说完这句话开始,她的看法,便在悄然间,改变了... ...... 这些人在听到陈夕的话后,心思各不相同,而叶未央的心思,则是担心。 她知道,以自己的身份,这些看起来凶狠的男人们,并不会对自己怎样,但对陈夕嘛... 因为,陈夕是自己带来的,如果这个女人,让高手们对陈夕做些什么,那可谓既打压了自己,又能对叶远飞交代... 这点考虑,在脑海中一瞬间想通,于是,她手中握紧的水果刀,变得松了些。 不过,五位高手中,却有人觉得,陈夕是送上门的乐子。 其中一个穿着胶鞋的男人笑道: “小子,如果你不能给我个离开的理由,那我就让你先离开,用一种比较圆润的方式。” 这里的比较圆润,自然不会是什么体面话,而是说明,他毫不介意,将陈夕像一个球一样,踹出门去。 而陈夕好似没听到威胁一样,淡淡道: “我看诸位,也像在道上混过,那就肯定知道责任的重要性...雇你们的是叶远飞,现在站在这里的,是他的女儿,所以,我不认为,你们可以对她动手。” 穿胶鞋的男子,听后嗤笑了一声,显得不以为意。 还以为你要说些什么,原来是拿叶远飞压哥几个... 他顿时觉得这小子,是在叶未央面前装逼。 于是,他递给之前靠近叶未央的男人一个眼神,示意他赶快动手。 男人收到示意,正准备上前,却听陈夕又说道: “有人告诉我,他说的话会有些用处...” 说着,他将口袋里的一张金卡,抛给了其中那个看起来最为沉稳的刀疤男。 金卡之上,是一头展翅欲飞的苍鹰。 他的声音,冷了几分,冲靠近叶未央的男人继续说道: “如果,你敢碰她一根手指,我就要你十根手指。你敢碰她手一下,我就要你一双手。你敢碰她胳膊一下,我就要你的四肢!” 冷冷的语气,让氛围骤然变冷,所有人听着这话,都不寒而栗。 女人微微皱起了眉头,看向陈夕,眼神似乎有些悲哀。 她很清楚这五人是什么人,而在她眼中,这个少年不过是逞匹夫之勇,可能是某些电视剧看的太多了。 但他不知道,他因为说完刚才那句话后,究竟会被这五个男人如何对待。 想了下,她还是决定开口,为这个少年求情。 毕竟,这孩子敢陪叶未央前来,心性想来也不怎么坏... 可是,她有一点想错了。 当她看到,那个被恐吓的男人,怒极而笑,转过身,想先对陈夕做些什么时,先阻止他的,并不是她这个主人,而是那个接过卡,看似沉默的刀疤男。 “老三,停下。” 刀疤男的短短一句话,就让狞笑着,打算靠近陈夕的男人,立刻停下脚步。 显然,这刀疤男是这五人中最有威望的一个。 男人不解的望向刀疤男,见他把那张卡片,抛了过来。 金色的卡片,在空中划出了一个漂亮的弧形,让叶未央和那个女人都看到些轮廓。 男人仅仅打量了一眼卡片,便不可察觉的身子微微颤抖起来。 他见过这张卡片,同时,也知道这张卡片,究竟有怎样的威慑力。 起码,对他们这些风里来,雨里去,身在江湖的人来说,这张卡片,无异于阎王令。 而他更没想到,持着这张卡片的人,竟然会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 他想起了,陈夕威胁的前一句话: “有人告诉我...” 在见到这张卡片后,那人是谁,自然不用多说。 但他还是不敢相信,这张卡片,就这么轻易地被一个少年抛出。 有没有可能是假的? 他带着些求助的目光,望向刀疤男,却听其也有些无奈地回道: “老三,这是真的,确实是苍鹰的手令...” 男人闻言,脸色一下子变得灰白。 如果,这张卡片,真的是苍鹰的手令,那么,刚才少年所有的威胁,并不是装逼,而是会确确实实的发生。 自己如果真敢动了叶未央,那么,便是真的要倒大霉了... 见这男人愣在当场,女人和叶未央也是很吃惊。 尤其是叶未央,她本以为陈夕会被揍一顿,甚至想着自己去护住陈夕。 但没想到,竟是陈夕,保护了自己... 她忽地露出些笑容,打破了一片沉寂。 刀疤男看见叶未央的笑容,知道气氛略有缓和,于是恭敬地对陈夕说道: “这位公子,我们也是在工作,受人之托,不得已而为之,多有冒犯,请您见谅。” 说罢,就对陈夕鞠了一躬。 其他男人见了,也是如此。 整齐一致的动作,让叶未央和那个女人,皆是一愣。 “免了。” 陈夕淡淡的开口,还真有几分帮派大佬的感觉。 他对刀疤男重复着之前的话语: “我想,能否请你们先离开呢?” 同样的一句话,同样一个人说,但前后效果,却是大不相同。 没有一个人,再敢把这句话,当成少年的狂妄。 但叶未央手里的水果刀还没放下,他们也不敢走啊... 一时间,他们陷入了两难。 也就在此时,一声轻音响起,那是刀刃和玻璃面撞击,所发出的声音。 叶未央将水果刀放下。 她对着仍坐在沙发上的女人说道: “刚才你不是说,还有很多话没说吗...不用再找个时间了,现在继续说吧,就你和我。” 说着,她冷冷瞅了眼陈夕,陈夕会意,对五个人再次重复道: “能否请你们,先出去呢?” 见到女人没有了安全威胁,穿胶鞋的男人拿走了水果刀,而那个男人毕恭毕敬地把卡还给了陈夕,而后如蒙大赦般后退。 五人没多说什么,迅速地撤了出去。 就像他们出现时一样的快。 而陈夕刚打算继续坐回沙发时,却被叶未央瞪了一眼,说道: “你也出去。” 他顿时有点尴尬,瞅了眼那个女人,不放心道: “你一个人在这儿...” 叶未央露出一丝微笑,却坚决回道: “出去。” 陈夕深深盯了一眼那个女人,而后无奈说道: “我就站在门口,有问题我立刻进来。” 说罢,他推了门出去,却见五大金刚恭敬地站在门边候着。 他叹了口气,也是跟他们站到了一起。 ...... 听到屋门关上的声音后,叶未央坐到了之前陈夕坐的位置上。 女人带着笑意,问道: “刚才那个孩子,是你的男朋友?” 叶未央脸色又恢复了冰冷,但却有点骄傲地回道: “是又怎么样?” 女人笑得更深了,说道: “没事,你的小男友找的不错,很强势,刚才他看我的那眼神,都让我有些害怕。” 女人并未去过多的点评陈夕。 因为她很清楚,女人永远不希望,自己的男人被别的女人过多的去提及。 尤其是,这个女人自己还很讨厌的时候。 叶未央深呼吸了一下,似是平和了心态,而后说道: “现在,我们可以谈谈,你想说的事,以及,屋里的那个孩子。” 女人笑了笑,平和道: “如你所愿。” ...... 叶未央和那个女人,一直谈到了太阳落山。 而陈夕和五位高手,也等候到了太阳落山。 除了两位当事人,没人知道她们究竟谈了什么。 当陈夕等到叶未央出来的时候,发现她的眼圈有些红,显然泪腺是被什么刺激过。 在五个人的恭送下,他带着有些憔悴的叶未央,直接到了地下停车场。 “走吧,我送你回家。” 一辆银白的铃木摩托停在那里,等着主人的到来。 叶未央接过了头盔,说道: “骑得快一点,越快越好。” 陈夕不置可否地笑笑,没有理会叶未央这种作死的提议。 从恒达花园出来,他骑的是极慢极稳,差不多只能达到二三十迈。 这跟他送许文彧回家时的风驰电掣,有着巨大差别。 在他心中,叶未央的安全,永远要比什么速度与激情,重要得多。 将近一个小时后,他才将叶未央送回家中。 别墅的大门外,叶未央拿下了头盔,让长发披散在脑后,忽地问陈夕道: “你相信,一生一世的爱情吗?” 显然,她今天受到了什么触动。 陈夕想了下,回道: “我没想过这个问题,但我只能说,我会给你,一生一世的...” 话还没说完,他的嘴唇,就被另一片柔软炙热的存在覆盖上。 像是品尝到了某种甜美到极致的糖果。 微暗的大门前,两人就这么深情一吻,仿佛见到了地老天荒。 一刹那,便是永恒。 第一章 请原谅不辞而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今夜的星星很漂亮。 陈夕站在窗边,在公元新年的第一天晚上,愣愣地盯着天空。 他想去给叶未央打个电话,但最终又压抑下了冲动。 因为,他需要想一些事,在某些答案没有确定前,他不想冒失地去找她。 经历了一系列事情后,初露锋芒的陈夕,此刻却难得的迷惘起来。 不可否认的是,零四年已经过去,现在是零五年。 然而,刚刚逝去的零四年,对他来说,实在是意义重大。 仿佛是宿命的开启一样,他的命运,就在零四年出现了巨大的转折。 他宁愿自己依然是个普通的高中生,依然是住在古楼区一栋老居民楼里的普通少年。 他多希望,在那个雨夜,他没有见过薛明;在那个深秋的街,他没与齐观海交谈;在十五年前的谅山,连天并没有出事。 如果是这样,他大概会一家三口团聚,像每一个普通家庭一样,过着柴米油盐的生活。 他渴望能吃上一顿,母亲做的饭,得到一个,舅舅给的红包。 然而,这些终究是幻想,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他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变得无比可怕,让人隐隐生出了敬畏。 在高纯县的石头镇,在1912街区的nineclub,一切都已经无法挽回。 两缕香魂,已经飘散于世间,甚至存在的痕迹,几乎都快被抹去。 她们不是政要富商,不是巨星专家。 在这个世界上,用野花和野草,来形容她们的存在,最为合适不过。 陈夕很清楚的知道,自己做错了事,尤其是对那个叫丁香的小姑娘,自己的罪更是万死难赎。 因为,即便是一朵只能存在于墙角的野丁香,也一样拥有见到阳光和露水的权利,也一样渴望在阳光和夜色中生长。 这也是苏望月推测出了那夜的真相后,对陈夕如此忌惮的原因。 在他眼中,陈夕甚至可以说是泯灭了人性,已经彻彻底底的黑化了。 可悲又可怕的真相,在火海中已经变成了灰烬。 而苏望月对别人绝口不提真相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 陈夕不是为了黑暗而变成黑暗,而是为了光明,去选择了黑暗。 如果没有陈夕,苏如霜这个单纯可人的小女孩儿,就要去承受最可怕的恶。 而从小失去了母爱,看惯了世间黑暗的陈夕,却难得的在苏如霜身上,看见了光明。 陈夕并非无情,而是有些偏执和极端。 所以,当他把苏如霜当妹妹看待时,就会用尽全力去守护她,哪怕浑身浴血,哪怕永坠黑暗。 只要,这点自己看到的光明不被玷污,其他的有什么可在乎的呢? 极端的人,往往都是可怕的。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不会自责。 陈夕此刻,便陷入了这种情绪中。 他知道,一切发生的事,都无法挽回,自己已经在黑暗中,化作了黑暗。 而他心底的那还存着的光—叶未央和苏如霜,如果看透了自己的本质,会不会弃自己而去? 就像当年,偶然知道真相的连寒,便毫不犹豫地离开了陈平,甚至于,对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儿子,也是当个包袱般,轻轻放下。 他不知道答案。 就像人说出了第一个谎,便要用无数的谎去圆一样,他能做的,不是去改变过去发生的事,而是去掩埋真相。 如苏寒山,如陈平,如叶远飞,多年来所做的一样。 就像这漫天星斗,总有几颗,是要注定黯淡的。 ...... 那天发生在恒达花园的事,过去了好像就真的过去了。 叶未央再没跟他提过一句,关于那个女人的事,关于那天她们的谈话。 陈夕只知道,那个女人名叫徐薇,以及,她的叶远飞的儿子,叶未央血缘上的弟弟,叶临云。 其实,无论是徐薇还是叶未央,都不清楚的是,叶远飞为什么给儿子取这个名字。 虽然,这个名字看起来很大气,但又似有些空洞,找不出具体含义来。 具体的含义,徐薇这个母亲不知道,叶未央这个姐姐也不知道。 但陈夕知道。 根据齐观海留给他的手记中的内容,他知道,当年连天在甲子连中的代号,就被叫做云。 而临云,又可谐音成凌云,凌驾于云。 这样,意思就很好理解了。 但他却并没将这件事,告诉别人,而变成了自己的秘密。 一个小小的名字,让他窥到了叶远飞的野心,更想起了齐观海的推断。 叶远飞的形象,绝非是他塑造的那么高大上的角色,极有可能,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小人。 既如此,有些事还是不说出来为妙。 但他对叶远飞的戒备等级,却增加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 ...... 零五年一月十八日,星期二。 陈夕他们的高中第一学期,就在今天,落下了帷幕。 今天是寒假的前一天,准确的说,他们下午便开始进入了假期。 期末考试成绩早已公布,没了阴霾的许文彧,顺利拿下了班级第一和年级第一的双桂冠,而叶未央,苏望月,林昊等人的成绩也不错。 陈夕一如既往地在中游晃荡,不过数学单科仍是坐稳了年级的头把交椅。 因为下午便进入假期,上午其实也就是讲讲放假安全之类的,所以,来的学生并不多。 苏望月和苏如霜,跟着李兰兰去了罗马度假。林昊刚考完试,便赶回燕京,去易达集团基层做一个实习菜鸟。而叶未央,则看起来要玩上一天... 对于这种情况,身为班主任的李风禾,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来的人,其实未必就是多热爱学校生活,不过暂时还没有假期计划,无聊罢了。 就在这么恍恍惚惚间,一上午就这么过去。 当李风禾说完最后一句嘱咐后,一马当先冲出校园的,就是陈夕。 站在人群熙攘的校门口,他给叶未央打了电话,想询问下午究竟去哪儿约会...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接电话的,却是于萍。 更使他震惊的是,电话中的于萍,带着焦急的语气,说道: “小夕,你能过来下吗,未央她,不知道去哪儿了。还有,她还留了张纸条,说:‘请原谅她的不辞而别’...” 陈夕听着于萍断断续续的话,感觉浑身有些凉意。 好像,他此刻并非站在熙攘的人群中,而是,孤独地站在,渭水边的灞桥之上。 第二章 长安!长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用最快的速度,赶到了叶未央的家中。 叶未央的家,是闹中取静的一栋三层别墅,身处市区之内,但又没有市区的喧嚣。 因为来过了太多次,已混了个脸熟的他,在保安们的注目礼下,下了出租车,飞快奔跑在别墅区内。 从别墅区门岗,到叶未央的家中,陈夕只用了不到五分钟―这自然是竭力奔跑的效果。 他气喘吁吁地摁下了门铃,接着便是熟悉的保姆开了门,一脸的急切之色。 陈夕来不及打招呼,也顾不上什么礼仪,而是直接从门口冲到了二楼的正客厅中。 宽大的客厅之中,已坐了不少人― 一脸憔悴之色的于萍,正被叶长乐的母亲安慰着,还有几名身穿警服的民警,在跟叶远飞的弟弟,叶远跃商讨着情况。 现在的情况是,身为家里顶梁柱的叶远飞,远在西部出差,一时肯定无法赶过来,所以,只能由小叔子叶远跃,暂时来主持大局。 而看到突然出现的陈夕,众人皆是一愣,而后,几位警察看向叶远跃,想询问这是什么人。 叶远跃自然是认得陈夕的,但自从去年国庆之后,两人便再没见一面。 所以,他自然不知道,现在的陈夕,其实已经算是初露锋芒。 在他的眼里,陈夕还只是那个,让叶远飞看中的少年,一个普通的少年,仅此而已。 于是,他先是冲警察回道: “...这是我的一个子侄,和失踪的未央是一起长大的发小...” 为首的警察点点头,露出个了然的表情,而后,看了眼陈夕的校服,说道: “同学,我知道你心情急迫,但我们现在正在处理案件,还是请你先离开吧...” 陈夕双眸一沉,无视了警察的劝说,向于萍问道: “阿姨,你是什么时候,发现未央不见了?” 于萍还未答话,被无视掉的警察,不由面色一沉,有些含怒道: “同学,我提醒你一次,现在是办案时间,无关人等,请迅速离开...” 叶远跃也是适时皱起了眉头,觉得陈夕实在有些心浮气躁,分不清轻重。 他刚想说些什么,却见陈夕掏出了手机,不知道将号码拨给了谁。 “喂,王叔叔吗,我是陈夕,这边有点事想麻烦你一下...” 说着,他将手机递给了刚才说话的那位警察。 警察刚听到手机里传来的声音,便是一惊,而后简单交流了几句,忙是回道: “...我明白了,您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说罢,他将手机还给了陈夕,语气也变得极为尊重: “同学,刚才不知道你是来协助调查的,失礼之处请多多谅解...” 但陈夕没有心情听客套话,而是直接问道: “具体是什么情况?” 民警脸色一正,简洁回道: “于萍于上午九时左右,向我们派出所报案,称她的女儿叶未央失踪。而经我们初步侦查后发现,失踪人并非是被掳走或者强迫去了哪里,应该纯粹是自愿行为。” “而其具体去哪儿,我们暂时还未得到具体结论...” 陈夕微微思索下,而后想到了什么,向于萍问道: “阿姨,叔叔现在在哪里?” 这里的叔叔,自然指的是叶远飞。 于萍想了想,而后回道: “这几天,他一直在忙着西部的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在哪个城市,我也不太清楚啊...” 一问三不知。 这样的女人,怪不得要被叶远飞放弃。 无论是遇事的气度,还是对叶远飞的了解程度,她都远远逊色于徐薇,更别提,徐薇还比她年轻貌美,甚至还有了个儿子。 陈夕真是觉得,于萍被踹,那真是一点都不冤。 他们明明是早上八点前到校,而她竟然九点多才发现出不对劲,还是在叶未央留了纸条的情况下。 但他此刻,并没有去喷于萍的欲望,而是先走到外面,去联系了严正。 一段时间后,他回到了正厅,而民警走上前来,对他说道: “同学,我们找到了一个出租车司机,就是他早上在江外附近,拉着叶未央离开的。” “根据他所说,叶未央的目的地,是火车站。” 陈夕默默松了口气,果然如他所料,叶未央是去找叶远飞了。 其实,这件事看起来,是叶未央做的有些鲁莽了。 但是,话得拆开两半来说。 如果不是叶远飞因为那点破事,故意躲在西边不回来,叶未央又怎么会去玩失踪呢? 归根结底,错还是在叶远飞身上。 但是,现在不是探讨谁对谁错的时候,现在重要的,是要去找到叶未央。 他直接向民警说道: “请您帮我查一下,今天一共有几列从江宁开往长安的火车?” 民警忙是给铁路局的同事打电话去询问,而陈夕则在暗中思考。 显然,叶未央这次的行动,是一个人都没有告诉,包括陈夕。 理由怕也是很简单,她怕打草惊蛇,万一谁阻止了她,又或者暗中告诉了叶远飞,那岂不是竹篮打水? 所以,她一定要见到叶远飞。 而根据严正所说,此时的叶远飞,正身在长安市。 再加上出租车司机的话语,则很容易地知晓了答案― 叶未央正孤身一人,坐火车去长安,找叶远飞算账! 而陈夕要做的,则是先到长安市,找到叶未央! 如是想着,民警也挂了电话,对陈夕说道: “今天江宁到长安一共有三列车次,刨除还没发车的一列,一共有两列已经在路上...” 他看了眼沉默的陈夕,问道: “同学,你的意思是,叶未央在其中一列火车上?那是否通知这两列车次的乘警,去找到...” “不。” 陈夕回绝了民警的提议,而后看了眼众人,解释道: “如果不让未央见到叔叔,就算强行把她带回来,也没有什么用,可能下次还会这样。” 他顿了下,接着说道: “火车上应该不会有什么安全问题,我们要做的,是保证在她刚下火车时,就能找到她。” 他又问了些细节,发现已发车的两列车次中,前面那列车次,叶未央是赶不上的。 这就是说,她只能坐后面的那列。 而这列车是早上九点四十发车,运行约二十个小时,大约在次日将近六点抵达长安。 也就是说,陈夕的时间还很充裕。 他能很轻易地,率先抵达长安。 第三章 三万英尺的距离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在弄清了事情后,便没在叶远飞家里多做停留。 他先向陈平通报了声,说了原委,并表达了自己非去长安不可的意愿。 陈平没多做阻拦,只是嘱咐他多加小心,只当成假期旅游就好了。 陈夕苦笑,但也没多做辩驳。 其实,很多时候,当面对着困境时,如果换一种相对乐观的态度,一切,可能就变得不一样。 本来是一件挺严肃的事,让陈平这么一说,倒变成小情侣旅游了。 他回到了家,匆匆整理了下物品,带足了钱和卡。 每年逢年过节,外加生日,叶远飞总是能大手笔的给不少钱,再加上之前舍身救苏如霜,身为某基金会名誉理事长的李兰兰,更是拿出了一笔数目巨大的钱,交给了陈夕。 这毕竟是人情之财,陈夕就算再拒绝,最后也是收下了。 这就是,他能送叶未央一条价值不菲的手链的来源。 而卡,自然指的是那张易达集团的最高级VIP卡。 虽然易达集团,在西部才刚开始布局,还没有成形,但入股几家酒店还是小意思。 于是,带着这些,他一身轻装,离开了家,奔赴禄口机场。 ..... 也许有些事情,就是命中注定,很幸运的,通往长安的最后一张机票,让他给买到了。 剩下的最后一张机票,是头等舱的座位,价格很是不菲,如果没有叶远飞和李兰兰给的钱,他仅凭自己,恐怕是难以买得起的。 坐在贵宾候机室里,陈夕竟感觉有些不自在。 在这里休息的人,看起来都像是高级白领或者公司领导,人人一件呢子大衣,内里是笔挺的西服或者衬衫,脚上的皮鞋锃锃发亮。 而只穿一件黑色羽绒服,脚蹬运动鞋的陈夕,无论是气质还是年纪,跟这批人都相差甚远。 无意间,陈夕一下子接触到了精英人群。 他们不是像苏洛,叶远飞这样的顶层人士,也不是像陈平这样的中层人士。 在社会的这个金字塔中,他们的存在无疑是最为引人注目的。 因为,出身于中下层的人,譬如像陈夕这样的出身,如果没有奇遇和背景,一辈子发奋努力后,能达到的便也是这种成就。 他们才是社会的佼佼者,是中流砥柱的那一批人。 当然,陈夕很想问他们些什么,但又不知如何开口。 而这群大多在闭目养神的精英们,显然也没有搭话的兴致。 陈夕没有去无话找话,而是去服务台拿了杯咖啡,而后坐回座位上,默默啜着。 他一边打量着眼前的人,一边在思考,抵达长安后,自己该如何最快地找到叶未央呢? ...... 有道是,贵的不一定是好的,但好的一定不便宜。 这不是陈夕第一次坐飞机,但却是他第一次坐头等舱。 相比坐经济舱时的拥挤感和不适,头等舱给人的感觉则是舒服的太多。 通过专用通道进入机舱,下午五时左右,他已稳坐在座位之上。 所谓的头等舱,其实就是机舱内被隔离出来的一块空间,配上了半躺椅,相对来说,每个人能活动的范围大了些。 陈夕所在的客机,头等舱只有八个座位。 他打量了一下周围的人,发现既有谢顶的中年大叔,也有看起来快退休的领导。 不过,他身旁坐着的,却是一个极漂亮的女子,带着知性的美。 美的让陈夕有想逃离的冲动。 因为,他认识这女人。 一个他不愿打交道的女人― 徐薇。 ...... 陈夕很少相信偶遇,也更加相信,他们绝不是偶遇。 既然徐薇已经坐在了他旁边,他便也没有闲得去找人换位置,或者跟空姐表达一下,为什么我会跟我女朋友的父亲的女人坐在一起。 他没有同徐薇打招呼,而是顺手拿起个旅游杂志,似乎看得津津有味。 无视,故意的无视。 按理说,徐薇应该算作他的长辈,于情于理,哪怕不去探讨什么,但一个招呼应该是打的。 但他并没有,仿佛他身边坐的,只是个陌生的客人。 而徐薇也并未说什么,从手包里拿出本小说,也是细细读着,似乎两人丝毫关系都没有。 飞机也在两人的沉默中,缓缓升空。 ...... 江宁和长安,同为中国的四大古都。 而不同如日中天的燕京,亦或已经退居二线的洛阳,长安尽管失去了天下第一雄城的历史地位,但其西京的重要性,还是不言而喻。 这也使得,对于整个西部的地产开发来说,长安市的投入更是重中之重。 叶远飞正是如此,才亲赴长安坐镇。 因为,如果碧央集团能成功在长安做成某项地产事业,并且做的出色的话,就相当于树立了一个标杆,意味着拿到了了西部几省的地产开发的入场券。 但这样的商机,叶远飞能看到,并不意味着别人看不到。 燕京的林氏,香港的李氏,粤东的宋氏... 几乎全国的地产商,都想来这一决雌雄,在长安做出最好的成绩。 不说别的,就陈夕所知,林昊家的易达集团,在长安城的易达广场已经开始投入运营,抢先占得先手。 在这种情况下,叶远飞其实是处于劣势的。 因为没有人会记得,第二个吃螃蟹的人。 但以陈夕对叶远飞的了解,他确信,其一定不会坐以待毙,而去做无用功。 他一定有什么手段,可以使易达集团停下脚步,或者使碧央集团能取得巨大突破。 当然,这种事情,必然会是碧央集团的最高商业机密,自己断然没有知道的可能。 但是,他却有些被勾起了兴趣。 他很想知道,叶远飞的依仗,究竟是什么? 他将头靠在了舷窗上,盯着外面的一片黯淡,心却在深深思索这个问题。 一个又一个可能被架构出来,一个又一个可能又被否定。 这便是商业的迷人之处。 陈夕确实是运筹帷幄的好手,但在没有资料的支撑下,仅凭头脑去想,得到答案的可能性还是太低。 正当他想继续构建下一个可能性时,一道温柔的声音,在他耳旁响起: “你想吃什么?” 第四章 三万英尺的距离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回过了神,见徐薇正在冲他微笑,身旁是一位正在发放飞机餐的空姐。 他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脖子,说道: “随便来一份就好...” 说罢,他像是想起来什么,补充道: “对了,能给我拿一杯咖啡吗?” 空姐微笑的应着。 不一会儿,一份盒饭外加一杯咖啡,就送到了陈夕的桌板上, 打开了盒饭,陈夕不得不吐槽:即便是头等舱,飞机餐也是一样的差劲。 里面是一份饭,一个狮子头,一份青菜,以及,一个卤蛋。 听起来挺有食欲的,可是,它们的颜色都像是在冰箱里隔了好几夜,而且味道也都极为独特,反正,称不上好吃。 随意扒拉了几口,权当补充了能量,陈夕就叫空姐将其端走。 而他同时发现,徐薇的桌板上只有一本小说,再无他物。 这意味着,她根本就没吃飞机餐。 是减肥吗? 不,陈夕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从江宁飞到长安,前后只用了大约两个多小时,这意味着,晚上七点半之前,他们肯定能到达长安。 估计,徐薇这是在等着跟叶远飞,来一顿烛光晚餐。 想通了这点后,他觉得有些气愤,但又有些无奈。 气愤自然是因为叶未央,而无奈却是因为于萍。 无论是电视剧里演的也好,现实发生的也罢,可曾见过,谁家发生这种事,是由女儿出头,母亲在家里等消息的? 他打算将头继续靠回舷窗上,持续刚才未完成的发呆。 不过,一直没怎么出声的徐薇,此时仿佛来了谈兴: “你为什么一点不好奇,我会坐在这里?” 陈夕本不想去鸟她,但想到刚才她帮自己叫飞机餐的行为,犹豫了下,而后还是答道: “没什么好奇的,你能坐在这里,就意味着绝不是偶遇...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其实我到机场的时候,票已经卖光了。” 这句话让徐薇眸间有亮色闪过,似乎不敢相信,这是一个十六岁少年说的话。 陈夕其实是一语中的,而事情就如他所料的一样,早在下午的时候,所有票其实都已售罄,而陈夕还能拿到票的原因,是她故意留的。 这也是,为何她能看似巧合地坐在他的旁边。 但她什么都没透露,而这个少年,竟然便能猜到事实,就有些太不可思议了。 她捋了下耳鬓的长发,有些不确定地问道: “那你,怎么知道票卖光了呢?” 这句话依旧是试探。 她不自信,陈夕之前究竟是有把握的推测,还是胡乱说的。 而陈夕也并没有跟她打哑谜的兴致,而后道: “我真的不知道,你究竟有多大的本事...我的行踪,你应该也是猜出来的,必定是叶远跃叔叔报的信,让你知道,我可能去长安找未央。” “今天飞去长安的航班,我能赶上的,只有这一机次,以碧央集团的实力,提前预定张机票,简直是小事一桩。” “你本来就是去长安的,既然如此,就算我没出现,也不过是多花一张机票的钱,对您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 “我惊讶的是,叶远跃他是不是已经分不清了,谁才是他法定的嫂子?” 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陈夕并没有在名字后面带上叔叔的后缀,显然话语中有着怨气。 徐薇也是没想到,陈夕竟然这么坦白,沉默了片刻后,她淡淡回道: “叶老爷子,想要个孙子很久了...” 一句话,让陈夕顿时明了所有情况。 也终于明白,于萍的无力感从何而来。 叶家的第三代,只有叶未央和叶长乐两个女孩儿,叶老爷子嘴上虽不说,但心里却总是别扭的。 越是上了岁数的人,越会有些重男轻女的思想。 所以,陈夕已经能想到,当叶远飞把叶临云带到叶老爷子面前的时候,老爷子究竟该是如何的开心。 叶临云已经六岁,但直到叶未央发现,叶老爷子依然对他的存在绝口不提。 有时候,沉默便是一种态度。 老爷子的态度已经很清楚了,既然他没有赶走这母子俩,就说明,他已经认同了叶临云的这个孙子。 这个年仅六岁的男孩,自然成了碧央集团的大少爷,甚至于是未来的掌门人。 而母凭子贵,随着叶临云的年纪不断增长,于萍的地位便越来越摇摇欲坠。 这样的情况,是陈夕这个外人都能一眼看透的,更别说叶未央这个当事人。 如果可能的话,陈夕真不想掺和这一码事。 谁来当碧央集团的夫人,跟他有个毛线关系?甚至阴暗点讲,如果叶未央真的失去了财势,那他们之间的差距,其实就在缩小,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门第,也能一点点被磨平。 而就算于萍是他母亲的手帕交,又跟他有什么关系? 连寒这个母亲,他都不一定会认,更别提于萍这个多年来交情不深不浅的阿姨了。 可问题是,叶未央为了这事离家出走,千里孤身的去寻叶远飞。 这样的话,他就不能置身事外了,也不能大度地对徐薇,在离地三万英尺的高空说: “我相信你们之间是爱情。” 他只能有些违心的,对徐薇用电视剧里的老套路说道: “你这样做,不觉得很不道德吗?” 徐薇闻言一笑,带着几分诱惑的娇媚,而后微笑道: “这是你的真心话?” “...” 大姐,不是,大妈,说话咱就好好说话,别说的这么暧昧好吗,我就是一纯情少年,您别在这儿诱惑好吗? 陈夕一脸黑线,同时也明白了,眼前的女人绝非什么小白兔,而极有可能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吃人不吐骨头的大蜘蛛。 他再一次将于萍和她的等级差,调大了好多。 大家都是聪明人,说那些有的没的,又有什么意思呢? 但陈夕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知道,这不是我的真心话。” 徐薇轻启朱唇,淡淡道: “因为,那天之后,我问了那些保镖,那张卡片究竟意味着什么...而他们跟我信誓旦旦地打保票,持有那张卡的人,无论是谁,必定都是心狠手辣之辈。” “虽然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给你这个评价,但是,我也知道,你绝非看上去的,那么简单。” “所以呢?” 陈夕微微挑起眉头,显露出感兴趣的样子。 徐薇慢慢收起了玩笑的神色,低声道: “小朋友,我想跟你达成一些共识。” 陈夕抿了抿嘴唇,喝了口咖啡。 他突然觉得,即使在离地三万英尺的地方,自己也会跟在地面上一样,去谋划着什么。 第五章 万万没想到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长安,咸阳国际机场,T2塔楼外。 三辆黑色的丰田所产陆地巡洋舰,停成了一列,而中间一辆车的后座上,一人脸色阴沉地翻着文件,显得很是焦躁。 此时已是七点多,身处在北国的长安,天色早已是一片漆黑,甚至难得的,地面上还有前几天下的积雪。 或许,如果没有女儿的这档子事,带着快要上小学的儿子,以及自己深爱的女人,一家三口堆堆雪人,打打雪仗,倒不失为一件开心的事。 但现在,他却没有了任何娱乐的兴致。 将先前便已经来到的儿子,留在了高级公寓给保姆照看,他便来机场接徐薇。 没错,坐在车里的人,是叶远飞。 而让他如此焦头烂额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他的女儿现在不知所踪! 自从那天跟叶未央大吵一架后,他本来计划的挺好,自己孤身离开江宁,来长安避避风头。 这样的好处,一来是自己能暂时冷却跟他女儿的矛盾,二来嘛,也能在这儿盯着碧央集团近五年最大项目的动态进展。 可他想的是挺美滋滋地,但他没想到,他那个看起来还算温柔的女儿,竟然打上了徐薇的家里! 而自己的儿子,叶临云的存在,终于完完全全暴露在阳光之下。 他有些愤怒,但更多的是心虚。 徐薇身边的五大金刚,已经原原本本地将事情告诉了他,对于叶未央拿起水果刀的事,也是没有隐瞒。 这让叶远飞突然担心叶临云的安全,连忙派人把他接到了长安。 因为,通过五大金刚的叙述,他知道了这事竟然还有陆永的影子。 作为在江宁叱咤了十多年的地产大佬,叶远飞自然知道陆永,也知道他究竟有什么能量,以及,他有多狠。 他万万没想到,陈夕不显山不露水的,就跟陆永搭上了关系,甚至还有着陆永的手令。 这让他对陈夕竟在心底产生一点压抑。 这是一个矛盾的心理。 他很早的时候,就把陈夕当成自己的女婿来培养,他希望陈夕不要太平庸,因为这样会使他觉得亏欠了女儿。 可事实却是,陈夕要远比他预料的要强大,甚至,到了他掌控不住的范围。 十六岁,陈夕才十六岁啊! 十六岁的陈夕,所展现出来的实力已经非凡,如若他二十六岁,三十六岁... 如果在没有叶临云的时候,叶远飞或许不会太在意这个事,但现在叶临云已经存在,并且在茁壮成长。 那么,他便很担心,未来已经羽翼丰满的陈夕,怎会甘心的做一个辅助者? 极有可能的是,他会像一头永不知饱的狮子,张开血盆大嘴,将叶临云和碧央集团,一起吞进腹中,连骨头都不剩。 他揉了揉拧成一团的眉心,感觉很是头疼。 准确的说,他现在没有具体的计划,是要去笼络还是打压陈夕。 但他绝对不能等到,陈夕大势已成的时候,再去后悔莫及。 ...... 陆地巡洋舰的车窗,被人轻轻敲了下,叶远飞摁下了车窗,一阵如刀的寒风瞬间打在他的脸上,很是生疼。 短暂的疼痛,让他冷静了些,他收起了急躁的神色,保持着上位者的沉稳。 穿着厚实大衣的手下,有些哆嗦着说道: “叶董,夫人所在的飞机已经着陆,现在您可以进去接机了...” 这里的夫人,指的并非于萍,而是徐薇。 准确的说,于萍作为正牌夫人,却是最后几个知道徐薇存在的人。 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悲哀。 而造成了这种悲哀的叶远飞,此刻却并没有什么良心发现,他冲手下吩咐道: “...把那件貂皮大衣带进去,她肯定没想到这边这么冷,估计穿的不太多...” 不得不说,在面对徐薇,叶远飞还真称得上深情款款,体贴细致,连皮草都事先准备好了。 这态度,这细心,绝对不是老板对小三,而分明是丈夫对妻子。 可是,他对徐薇越好,反而会越让叶未央更生气。 ...... 叶远飞见到爱人后,露出的笑容,只维持了三秒。 当他看见帮徐薇提箱子的人时,嘴角不由抽搐了下。 这张极具棱角的脸庞,他见过太多次了。 可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陈夕自然读不到叶远飞心底的嘶吼,将箱子交给叶远飞的下属,他先开口道: “叔叔,我不放心未央,所以就跟过来了。” 叶远飞不自然地嗯了声,而后说道: “那先去市内吧,按照你的推算,未央也是明早的火车。” 尽管不愿看到陈夕,但他也没有办法。 人来都来了,还能把他踹回去不成? 他只求陈夕能顾忌下他的颜面,不要去跟他正面谈徐薇的事。 可是,他又想起了半年前的绑架案。 敢单枪匹马从绑匪手中虎口夺食的人,又怎会是个圆滑的人呢? ...... 出乎意料的是,陈夕非但没跟他刚正面,反而跟徐薇相处的很融洽。 晚饭的时候,本来叶远飞想避免尴尬,他跟陈夕吃,而让徐薇跟叶临云母子俩单独吃。 可万万没想到啊,陈夕竟然主动说要大家一起吃饭。 更让叶远飞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席间陈夕非但一句硬话都没说,并且还给叶临云主动倒果汁,给他讲学校的事情... 特么的这神态,弄得叶临云像是于萍的儿子一样。 而更让叶远飞觉得惊掉眼球的是,陈夕在吃饭的全程,一直对徐薇态度亲切,以阿姨相称。 叔叔,阿姨。 这是陈夕叫了十多年的称呼,叶远飞早已习惯,可关键的是,此阿姨并非彼阿姨啊! 如果说,陈夕对叶临云态度和蔼,还能理解为那是他叶远飞的儿子,陈夕还知道些分寸。 可是,他没有理由对徐薇也如此啊! 叶远飞已经知道,陈夕那天去徐薇家,究竟是什么态度。 简单的说,叶未央怎么样,他就怎么样。 而这种叫嚣着要人四肢的狠人,此时此刻,却对身份不正的徐薇,像对待自己的正牌阿姨一样尊敬。 叶远飞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因为就算是装,也不必如此啊。 他想不明白,但徐薇很明白。 于是,她递给叶远飞一个私下解释的眼神,让他会意。 叶远飞一边给徐薇盛了碗补汤,一边看着带叶临云做游戏的陈夕,心下也是感慨万分― 真是万万没想到啊! 第六章 刚好遇见你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吃完饭后,叶远飞并未跟陈夕深谈什么,而是嘱咐他好好休息。 其这么做的原因主要有两点,其一,便是他跟徐薇还没交流,不知陈夕这么诡异的表现是什么情况。其二,则是他真的需要陈夕好好休息。 因为,目前虽然暂时知道叶未央是安全的,但一个女孩子独自离家千里,还是让人极其不放心的。 而叶远飞此刻是矛盾心态,他是既担心女儿的安全,恨不得立刻冲到长安站,动员全火车站的人,确保叶未央能在第一时间被找到。 但他又很害怕去面对女儿,尤其是在徐薇和叶临云已经在长安的情况下。 好在,陈夕的到来,使这个问题,暂时有了解决办法。 虽然陈夕也只是个十六岁的孩子,但其能力和手段,已经充分地展现出来。 这也就是说,他可以放心地托付陈夕带队,去火车站接叶未央回来。 但可惜的是,躺在酒店软软的大床上,一片黑暗中,陈夕却是很难入眠。 并非是什么心事太重之类的原因,归根到底,是因为他喝了太多的咖啡! 从下午到机场后,直到下飞机前,他是一直将咖啡当成水喝的。 他这么做的目的,本来是想提前赶到火车站,熬夜守上一宿,保证熟悉各个出口的位置,以免与叶未央擦肩而过。 但他却没想到能遇见徐薇,继而先与叶远飞接触。 其实这样也是有一定的好处的,毕竟,叶远飞能给他派来不少的人手。 如此一来,他就不必去单打独斗,当一个独行侠。 而有了团队的支持,找起人来自然是更加的轻松。 思至此,他便放弃了继续在床上来回打滚的行为,而是走出了房门,去跟他的队员们,好好讨论明早应该如何行动... ...... 陈夕放弃了在床上打滚的行为,但叶远飞却是乐此不疲。 而不同于陈夕抱着一床被子,叶远飞抱着的,却是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 也不知翻云覆雨,大战了几个回合后,叶远飞终于平复了下来,微微喘着粗气,摁下了壁灯的开关,让柔和的灯光洒落床上。 徐薇脸上的潮红还未退却,显露出诱人的风情,好似熟透了的水蜜桃,让人想咬一口的冲动。 此时的叶远飞,应该是极为冷静镇定的。 他带着怜惜,替徐薇整理了被汗水打湿的秀发,温柔地问道: “薇薇,你怎么会跟那个小子坐一趟飞机?” 薇薇... 很可惜,陈夕此刻正在某层的套房内开会,如果他有幸听到这句话的话,一定会毫不掩饰地作出呕吐状。 他实在无法想象,一个已经四十岁的男子,竟然还能像个纯情少年一样,如此亲昵的称呼自己的情人。 更关键的是,这人特么的是叶远飞! 那个人前正气,看起来极其清心寡欲的叶远飞! 很显然,叶远飞是一个极致到骨子里的闷骚男。 但对徐薇来说,这点似乎并没什么可介意的。 她将头枕着叶远飞的肩膀,依旧柔声道: “是我故意留了张票啊...小叔告诉我,陈夕可能会来长安,所以我就在旁边留了个位置,没想到还真能遇见他...” 徐薇的声音很好听,语调竟带着些少女的清纯,宛如不食烟火气一样。 叶远飞略皱起了眉头,有些担忧道: “薇薇,你这样做有点冒险了。别小看那个小子,虽然看起来没什么,但他要是心狠手辣起来,鬼神都得敬上三分。” 最后一句点评,是对陈夕成功救出苏如霜的肯定。 在他看来,陈夕之所以能成功,运气占据了很大一部分,也就相当于说,鬼神在他的煞气前,都让开了道。 徐薇听后咯咯一笑,宛如银铃般清脆。 “一个孩子能让你这么忌惮,倒也是不容易啊...不过,他可是你未来女婿呢,厉害一点不好吗?” 叶远飞握住了徐薇柔顺的双手,叹了口气道: “正因为他跟未央在交往,所以我才担心你啊。” 他脸色略带些烦闷道: “如果只是未央一个人,我会想尽办法去说服她,让她接受你们母子俩...但现在,她的背后有陈夕,如果一个处理不好,他极有可能变成未央伤害你的那把刀。” 徐薇闭口不言,沉默了片刻后,说道: “如果在我没跟他交流前,这种情况可能发生,不过现在嘛...” 她妖娆一笑,说道: “这种事绝不可能发生了。” 叶远飞疑惑地看着她,却并未等到她的解释。 徐薇将纤长的手指放在叶远飞的唇边,诱惑道: “这是个秘密。” ...... 不怎么漫长的夜,在寒风凛冽中,悄然过去。 一夜之后,陈夕是疲惫的,叶远飞也是疲惫的。 当然,他们俩疲惫的原因肯定不一样,但叶远飞可以美滋滋地赖床不起,而陈夕必须先行一步。 凌晨五点,陈夕连带着十位身手矫健的工作人员,已经站在了长安站的候车大厅内。 确认了车次信息后,陈夕将人四散开来,从站台到出站口,每一个地方,他都留了人。 但他总感觉有些不安。 他觉得,叶未央的本意,一定是趁叶远飞不注意,突然杀上门去。 所以,既然自己能猜出叶未央的行踪,别人自然也可以。 换句话说,叶未央肯定清楚这点。 那么,她一定不会乖乖地让陈夕他们找到,而是肯定会做些隐藏。 拿着对讲机,陈夕再三交代了要仔细仔细再仔细。 但他心里依然没有底。 ...... 零五年一月十九日,早五时四十分。 晚点将近二十分钟的火车,顺利进入了长安站。 然而,听着对讲机里的信息,陈夕的心却开始焦急起来― A组没发现目标,B组没发现目标,C组没发现目标... 时间一分分地流逝,然而叶未央好似人间蒸发了一样。 陈夕压制不住急切,直接来到了人群熙攘的出站口前。 男女老少,高矮胖瘦... 他好似一艘小船,在人海中浮沉。 正当他觉得,叶未央是不是在前面一站下车的时候,一对看似情侣的男女,从他旁边走过。 女生围着围巾,带着墨镜,让人看不清面容。 可她挽住男士露出的手腕上,却戴着一个紫色的手绳。 缺了一个史努比的手绳。 陈夕也不确定,只是凭着感觉,伸出了手,抓住了那个手腕,一把拉进怀中。 当一声惊呼响起时,他知道,他赌对了。 第七章 针锋相对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惊呼声自然不可能是雄浑有力的,而必然是娇柔的。 显然,被抓的女生也是收到了惊吓,刚想大喊救命时,却刚好看见了拉她之人的面庞。 这张脸,她自是见过了无数遍。 但她却是没有料到,他会在这里出现。 要知道,这里可不是江宁市,而是远在千里外的长安! 这真让她感到仿佛在做梦。 但陈夕很清楚,这不是梦,也更加清楚,此刻在他怀中的人是谁。 没有兴奋,没有低沉。 此刻陈夕只有一种淡淡的,得而复失的庆幸感。 他终究是没错过她。 与八年前在宁市场,终究不一样。 然而,最先开口的,并非是陷入某种甜蜜的恋人,反而是那位被挽着的男人。 男子是标准的板寸头型,年纪约莫二十七八岁上下,看似温和,但却隐隐有些阴霾闪过。 “喂,你干什么呢?!干啥子抓我的婆姨!” 带着典型的关中口音,男子的大喊很快招来周围人的目光。 看热闹是国人的一大爱好,无论是在哪里。 陈夕抓住的女生,自然是叶未央。 她很机智的用墨镜和围巾遮住了自己的脸,可能感觉还不够,于是寻了个看似和善的打工小哥,求他假装一下男朋友。 叶未央的颜值和身材自是不必细说的,尽管只有十五岁,但已经是个美人胚子,尤其是那张妩媚与清纯合一的容颜,更是带着非凡的魅力。 刚从外地打工回来过年,却没带回女朋友的小哥,怎会拒绝这种提议? 可现在,却突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一下子把人拉走了,这让他如何不气? 于是,他一声带着乡音的大喊,立刻吸引了不少人驻足回头。 而陈夕虽然不是关中人,但他却明白,婆姨究竟是什么意思。 他冷冷盯着看似无害的男人,平静道: “你凭什么说,她是你的婆姨?” 一句话,让这男人也是有些哑口无言。 而这看起来不大的少年,其眼神更是让他有些心虚。 在面对这么可人的少女时,他并非没生出坏心思。 相反地,他甚至想着,先跟叶未央搞好关系,然后,考虑能否将她拐回村里,去做个媳妇。 而正是存着这种邪恶的心思,所以,在最初发火后,面对着陈夕冷冷地质问,他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于是,他露出了躲躲闪闪的眼神,却被陈夕敏锐地捕捉到。 好险。 陈夕心中长叹,如果说刚才他只是怀疑的话,但现在的情况,却可以让他肯定,这个男人必然对叶未央包藏祸心。 因为,如果仅仅是帮忙的话,在面对不知是否是女生认识的人的情况下,他可以理直气壮地怒怼陈夕,再不然,也是不愿多管闲事,直接走掉。 绝不会是,站在这里却露出了心虚的表情。 而他心虚了却还没走的原因,自然是还有着一丝侥幸。 万一少女跟这个少年不认识呢? 可惜,他这丝侥幸,只能存在于幻想中了。 不知真相的叶未央,摘下了墨镜,冲板寸男抱歉地笑了笑,说道: “不好意思,这是我男朋友,麻烦您了...” 男人显然看轻了陈夕,似乎没打算放弃,正要做个导游的时候,却见陈夕走到他身边,淡淡道: “别再想着拐人的事,要不然,我把你卖到煤矿去...滚!” 在嘈杂的出站口,陈夕的声音只能使他们两人听见。 所以,周围人只看到,在陈夕说完话后,板寸男面色大变,显得极其惶恐,而后拖着他的蛇皮袋,快步冲出了围观的人群。 陈夕回身牵住了叶未央的手,走向停车场。 他牵的,很紧,很紧。 一向聪颖的她,自然能反应过来什么,有些后怕道: “你的意思是,那个男的不怀好意?” 陈夕将她塞进了陆地巡洋舰,而后似笑非笑道: “不是长得不像坏人的人,就不是坏人。” 叶未央撇撇嘴,而后又问道: “那你怎么把他吓跑的?” 陈夕淡淡的,带着笑意道: “霸气外漏。” ...... 这件事其实只能算作一个小插曲。 因为陈夕知道,今天更重要的事,是叶未央要找叶远飞的麻烦。 她当然不会因为这小小的风波,而忘记千里来长安的目的。 而如果霸气外漏真的有用的话,他倒希望,自己能镇住叶远飞,让他一切都顺着女儿。 然而,他知道,该来的总要来的。 其实,刚才那个男人应该感叹自己命好。 如果不是叶未央和叶远飞还有矛盾没解决,陈夕绝不会放他一马。 他的威胁,只是他想做的事。 他毫不介意,将一个人渣卖到一个偏僻的窑洞或者油井,最后在暗无天日中悲惨的死去,甚至还要被人吃上一口用命换的保险金。 一想到这,陈夕就有抑制不住的快感,像是一连在娃娃机抓到了好几个娃娃。 只是因为她在身旁,所以,他才没有出手。 纵然黑暗如他,也希望自己所爱的人,看到自己的一面,也都是阳光。 ...... 三辆越野车顺利地到达了叶远飞所下榻的酒店。 换上了冲锋衣的陈夕,带着叶未央乘着电梯,直达高层而去。 他并没有对叶未央说什么‘吵架不好啊’,‘事实已如此,该看开了之类’的废话。 既然之前,他已经无条件地站在了叶未央这边,那他就会坚持到底。 就算待会儿动刀子,他也会替叶未央,送进叶远飞的腹中。 当然,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 然而,当两人踏进了包间时,陈夕还是眉头一皱。 叶远飞显然在作死。 因为,包间里摆了一桌丰盛的早餐。 当然,错不在早餐上,而是吃早餐的人。 叶远飞,徐薇,叶临云。 一家三口,其乐融融。 陈夕握着叶未央的手,分明感觉到,她浑身在微微颤抖。 他真的很想对叶远飞破口大骂― 侬是不是脑子瓦特了? 而叶远飞看见来了的两人,很和蔼道: “小夕,未央,来了啊...来来来,一家人正好吃个早饭...” 叶未央冷冷一笑,怒怼一句: “你说,和谁是一家人呢?” 话语一出,包房里的热度降了几分。 陈夕暗叹: 终究,还是针锋相对了... (求收藏,求推荐) 第八章 响亮的耳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远飞脸上的笑,一瞬间变得有些僵硬。 其实,这一切也不能全怪叶远飞。 主要是,当他看到陈夕对徐薇和叶临云那么友好,而徐薇又不多肯透露些什么时,他自然而然的以为,徐薇已经搞定了叶未央。 但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 而他脑子一热的后果就是,大家都变得很尴尬。 徐薇事先并不知道,陈夕会带叶未央过来,但大家已经见了面,自然要尽可能地避免冲突。 于是,他扯了扯叶临云,帮他把嘴上的粥粒擦干净,便打算悄悄出去。 可是叶未央就会这么放他们走吗? 她不动声色地瞥了眼徐薇,而后似是无意道: “怎么都不动筷了呢?是我影响你们一家人的食欲了吗?” 话语冷冰冰的,犹如一把利剑插入众人的胸口。 叶远飞收起了笑容,脸色有些阴沉,尤其是看了一眼很是尴尬的徐薇,以及露出害怕神色的叶临云后,更是心中不快。 见众人都不说话,叶未央抽出把椅子,自顾自地坐下,随意喝了勺豆花,像说个玩笑似地道: “欸,爸,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和谁是一家人呢?” 语气虽然不再冰冷,但是语意依旧是咄咄逼人。 叶远飞听后很不是滋味,本想发作,但想想终究是自己理亏,于是讪讪道: “我们两个是一家人...” 虽然语气依旧温和,但已是有敷衍之意。 叶未央轻笑了声,但却并不怎么美好。 她将白瓷勺放在了桌子上,冲已半起身的徐薇淡淡道: “阿姨,饭都没吃完,着急走什么啊。” 徐薇平静的脸色,也是有些变化,而叶临云的小脸上,更是写满着不知所措。 叶未央这句话,绝对没有任何的关切之意,反而满满的都是警告— 我不让你走,你就不许走! 而看见儿子快要落泪的叶远飞,终于有些压制不住,低声道: “够了!” “不够!” 叶未央回答的很迅速,带着不容置疑的肯定。 而陈夕此刻,还是站在叶未央身后,脸色也是不太好看。 叶远飞尽力地压制住火气,对陈夕淡淡说道: “小夕啊,你去我房里帮我拿盒烟。” 说辞,一眼便能看穿的说辞。 叶远飞的意思很明显,他需要将陈夕支出去,而后才能去谈某些话题。 可是,令他没有想到的是,陈夕听后,一句话也没说,一步也没有动。 而叶未央有些嗤笑道: “何必让他出去?既然丑事已经做了,那还怕别人听到吗?” 丑事,丑事! 叶未央的用词,犹如一把最锋利的刻刀,直剜人心最脆弱的地方而去。 而在场众人,脸色各异,其中最委屈的,莫过于是只有六岁的叶临云。 孩子总是纯洁的。 就算像陈夕这样的人,也不是生来就如此黑暗,更别说从小被呵护长大的叶临云了。 年仅六岁的他,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只有浅浅的一层,但这并不妨碍他知道,丑事究竟是什么意思。 可能他理解的丑事,意思还很浅薄,只不过是很坏的,不好的事。 但是,他不愿相信,他最亲的,最尊敬的爸爸,是一个坏蛋。 于是,在叶远飞和徐薇都很尴尬的沉默之时,一直被忽视的叶临云,突然冲叶未央大喊道: “你说谎!我爸爸不是坏人!” 稚嫩的童音,带着委屈的声调,让众人皆是脸色一变。 叶未央看着泪水在眼眶中打转的叶临云,没来由地竟有些愤怒— 为何你如此委屈? 为何你如此显得无辜? 为何大人们所做的不好的事,却要一个孩子来承担后果? 她银牙紧咬,白皙的手背隐隐有血管突出,看来是盛怒爆发之前的迹象。 但她没有去回答叶临云稚嫩的提问,而是直接对已是很难堪的叶远飞说道: “你打算怎么办?和我妈离婚,然后接这对母子俩进家吗?” 叶远飞瞥了眼即将泪崩的儿子,又对上了即将暴走的女儿,话音已有些不稳地道: “这件事,我们回去再谈...” 显然,他还想再用一次拖字诀,先把眼前这关度过去。 可叶未央千里迢迢地从江宁赶过来,就是要把矛盾完全地剖出来,岂会让叶远飞再逃掉? 她指着叶临云,对叶远飞冷笑道: “爸,在这个家里,你只能有一个女儿,或者一个儿子,我和他...” 她停顿了下,眼神带着愤怒,投向叶临云,说道: “我和他,你只能要一个。” 如同始皇陵千年积累的阴冷,如同大明宫内玄宗手栽的哀怨。 当叶未央颤抖着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代表着一种不可改变的坚决。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儿子和女儿,同样不可兼容。 叶远飞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其难看。 倒是一直一言不发的徐薇,先于叶远飞开口道: “...未央,同上次跟你说的一样,这次我还是这么说,我不会同你母亲去争什么,但是,你再怎么否认,临云也是你的亲弟弟...” 叶未央则无情地打断了她,而后质问道: “你是不是还想说,这个孩子是无辜的?他没有选择的权利?” 她带着悲哀的嘲笑,继续道: “你怎么不想想,如果没有他的存在,事情怎么会闹到现在这个地步?” “他的存在,就是个错误!” “他就不该生在这个世界上!” …… 哇! 六岁的叶临云,在听到了这些话后,终于忍不住,放声大哭。 他断断续续地抽噎道: “我...我不是错误,不是坏人...” 一直坐着的叶远飞和徐薇,同时起身,连忙去安抚叶临云。 叶未央冷眼旁观着,看叶远飞小心地用纸巾,擦拭叶临云微红的眼角。 而后,叶远飞回过身,站在叶未央面前,怒道: “你弟弟还只是个孩子!” 这句话,透着无力和苍白,让叶未央极其愤怒。 直到现在,叶远飞还是在躲躲闪闪,绝口不提他和这个女人的事。 “那她呢?” 她指着正在帮叶临云擦眼泪的徐薇,带着怨气道: “她也是个无辜的人吗?为什么,当初她怀了孩子之后,没去把他打掉?为什么还留...” 啪! 一道清脆的声音响起,陈夕腾地一下冲上前,蹲在地上,护住了叶未央。 叶临云的哭声暂时停止,徐薇也流露出紧张的神色。 一瞬间,包房内再无争吵和质问。 但所有人的神情,却是更加的糟糕。 只因为,谁都没料到,叶远飞会突然毫不留情地,打了叶未央一耳光。 一个极其响亮的耳光。 第九章 一日看尽长安花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一耳光来的太突然了,突然到陈夕都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只能看着叶未央倒地。 而感受着手掌传来酸疼的叶远飞,也一下子冷静了下来,继而是深深的后悔。 他这时才意识到,他面前的是谁,他打的人是谁。 平心而论,在叶未央十五年的生活中,别说是一个耳光了,就是一句重话,叶远飞都没怎么说过。 而今天今时,因为儿子悲伤的泪水,因为出于对心爱女人的维护,怒极之下,他才甩出了那一巴掌。 他现在多希望,时光能倒流,不需多,仅仅半分钟就够。 可惜,他没有超能力。 所以,他只能站在当场,看着被气势凌厉的陈夕护住的女儿,而不敢伸手去扶她起来,只能嗫嚅着,不知该怎么去道歉。 而徐薇跟叶临云,更是处于极其尴尬的境地。 叶临云自不必说,他自己的眼泪还没擦干净呢。 而徐薇此时,也只能看着叶未央倒在地上,却不能上前安慰。 因为,她深刻的明白,如果换位思考,自己一定是叶未央心中的罪魁祸首。 她上前去,不但不会有任何效果,反而会使矛盾更加的激化。 所有人都傻了。 所有人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而最先反应过来的,却是叶未央这个受害人。 她推开了陈夕的手臂,站了起来,眼神极其的冰冷。 不得不说,叶远飞失控下的手劲,极其的大。一个极其醒目的五指手印,浮现在她白皙的俏脸上,显得极其的不和谐。 但她没有委屈的哭泣,也没有崩溃的歇斯底里。 她只是静静地站着,显得十分冷漠。 而看到女儿脸上的手印,叶远飞终究是心中一疼,刚想伸手,就听她冷冷道: “...这一巴掌,就是叶董给我的回答是吧?你放心,我现在就走,不会耽误你们一家团圆的。” 话音刚落,她就直接甩开了包房的门,头也不回的离去。 留下只有一个转瞬而逝的背影。 徐薇看着有些发懵的叶远飞,忙催促道: “快去追人啊!” 叶远飞这时才如梦初醒,刚想向外奔去,却被一只手臂给拉住。 他回头,见到的是一张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脸庞,和极其冷漠的目光。 让他想到了某些,很不好的回忆。 ...... 徐薇没想到,陈夕会突然出手拉住叶远飞。 她放下了手中的纸巾,一下子走到两人之间,扯开了陈夕抓住叶远飞的手,急道: “...你拉住他做什么?再不去追,未央出了什么事,你们两个谁能担得起...” “我能找到她。” 陈夕打断了徐薇的话语,语气很冷漠。 而后,他对上了叶远飞的目光,淡淡道: “叔叔,我知道,对于你的私生活,我没有任何权利,去评价些什么...但是,你去伤害未央,却是我无法接受的。” 叶远飞沉默片刻后,有些心力憔悴的道: “...这件事是我错了,你快去找未央吧,她暂时应该不想见我,你先带她抚平下情绪,需要什么去跟我秘书说...” 叶远飞一边说着,一边握紧了很是着急的徐薇的手,给彼此传递信心和安慰。 陈夕漠然地点了点头,走到了包房门口,却停下了脚步。 他想了想,还是回身,冲刚抱起叶临云的叶远飞说道: “叔叔。” 他看着那张稚嫩的面庞,想起了当年,叶远飞也是如此宠溺地抱着叶未央。 他有些不满,但还是很平静地道: “叔叔,云已经消失了,连天也永远地埋葬在那个雨夜。” 叶远飞眼神中忽地涌现出震惊,站在他身边的徐薇,能明显感到他浑身一颤。 他看着眼前的少年,不知道其为何会知道那些事。 而后,他便听到了陈夕的下半句话: “但是啊,叔叔。我还活着,苏望月也还活着,而且...” 他比叶未央更坚定地说道: “我和他都不会,看着未央受伤的。” 说罢,他推门而出,却不知,叶远飞的神色,已经变成了惶恐。 ...... 叶未央并未走远。 准确的说,她此刻正恍惚地走在酒店外的大道上。 虽然她离开包间时,依然表现的很强势,但那也只是强弩之末罢了。 那是她强撑着的,最后的保护壳。 而现在,叶远飞不在眼前,保护壳自然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凌冽的寒风刮在脸上,让刚才出现血痕的地方,变得有些麻木的疼痛感。 此时的长安,气温已在零下七八度,甚是冻人。 如果就这么放任她一个人,在七点多的马路上,神情恍惚地漫步的话,不定会出什么事。 好在,陈夕恰好的出现在她身后。 好在,他是她的依靠。 ...... 叶未央一直没忍住的泪水,终于喷涌而出。 在一个只有他和她的房间里,她哭的歇斯底里。 现在已快上午十点,他们身在燕塔区内的一个酒店的套房内。 在这之前,他强行带着如丢了魂的叶未央,先去了医院,将脸上的伤痕消了肿,确保不会留下什么痕迹,而后,又强行带她去吃了早饭。 在这个过程中,叶未央一直是麻木的状态,任其做什么都无所谓。 这让陈夕心中极其心疼,而后又明白,她可能是不愿在人前流泪。 所以,他带她来到了只有两人的空间。 而如他所料,叶未央的泪水,终于溢出了眼眶。 就像一个脆弱的土坝,终究要被洪水冲垮一样。 ...... 她也只是哭了不长时间,便恢复了正常,只不过眼眶略微红肿。 陈夕紧紧抱着她,温柔地说道: “安静地睡一会儿吧,我们等会儿就回江宁...” “不!” 叶未央打断了他的话,依旧带着几分恨意道: “要是就这么走了,就变成像是我们错了...” 陈夕微笑道: “那你想怎么样呢?” 叶未央一下子从床上坐起,突然道: “叶远飞给没给你钱?” 陈夕面色古怪地点了点头,便听她继续道: “...那就先出去玩!我们玩遍整个长安!” 带着小女生的兴奋和不满,她继续道: “花光叶远飞那个王八蛋的钱!” (小女生的情绪,求收藏,求推荐) 第十章 一日看尽长安花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不要去轻易招惹女人,尤其是盛怒之中的女人。 陈夕提着一个个纸袋,跟在叶未央的身后,委实有些无奈。 纸袋里不是别的,而是各种大牌的衣服,鞋子,还有包包。 当叶未央说要玩遍长安,花光叶远飞钱的时候,陈夕以为这不过是一句气话。 可现在,感受着发两个胳膊传来的酸意,他才知道,自己想的是大错特错。 她说的是真的,而且,她更认真的是后一句话。 玩不玩遍长安无所谓,但必须要花光叶远飞的钱! 粗略一看,陈夕手中的袋子已经不下十个,然而,叶未央逛店的兴致还未消减。 他觉得他有必要说些什么。 于是,他寻到一个室内长椅,将手里的十多个袋子放上去,然后扶着墙说道: “小姐,你...还要买吗?” 叶未央眨了眨眼睛,很是纯良无辜地看了眼纸袋,低声数道: “一,二...十二,十三。” 她转头看向陈夕,有些心虚道: “...这也不怎么多啊,不过十三件东西...” 陈夕扶额,很是无奈地回道: “大小姐,你确定是十三件吗?” 看着叶未央无辜的眼神,陈夕很想咆哮,但最终还是咬着牙说道: “我已经去了停车场两趟了,而且,看起来马上要去第三趟...” “你买的何止十三件,估计三十件都不止!” 看着脸色涨红的陈夕,叶未央讪讪一笑,而后略显尴尬地问道: “是吗?” 回应她的,是陈夕如捣蒜般的点头。 她露出些不好意思的神色,底气不足地说道: “可是,不多买些,怎么能花光叶远飞的钱,怎么能让他感到肉疼...” 陈夕无力地靠着墙,低声道: “小姐,我说句实话,你现在折腾的不是你爸,折腾的是我。” 他从纸袋里拿出瓶矿泉水,狠狠灌了口,感觉肠胃一激灵。 “你也知道,就算把整个商场里的奢饰品每样都买一件,对你爸来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别说他肉不肉疼了,我甚至怀疑,他可能会庆幸,你买的太少了呢...” 叶未央听着陈夕的话,而后无力地坐在纸袋中间。 不可否认的是,陈夕说的很有道理。 她的这种发泄,实际上对叶远飞的攻击效果,几乎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可能疼痛感,还没有从他身上拔一根毫毛要来的深刻。 事实上,她只是在简单的发泄,而不会对叶远飞产生什么实际伤害。 叶远飞很安好。 徐薇很安好。 叶临云也很安好。 唯一不愉快,在默默承受着伤害的,始终只有她一个。 ...... 看着情绪忽然低落的叶未央,陈夕也是沉默。 他不知道,刚才他的提醒,究竟是对是错。 以叶未央的聪慧,就算他不说,只要等到她自己冷静下来的时候,就会反应过来,她做的都是无用功。 她只是借着女人骨子里购物的快感,来冲淡早上那一耳光的伤害。 可是,快感只能像烟花和昙花一样,短暂的存在,根本无法做到永恒。 可能在回酒店的路上,可能在睡前的发呆中。 她迟早都会意识到一点― 她买的东西越多,那她对叶远飞就越无力。 而发现这一点后,她就会出乎意料的落寞,仿佛看到千帆尽过,而自己却依然在渡口一样。 这便是人性。 而陈夕可怕之处在于,他总能看透人性,尤其是人性中的那些负面情绪。 正是由于看透了这点,他才出言阻止了叶未央继续疯狂购物的行为。 他宁愿现在她放弃这无聊的快感,也不愿她在夜里空虚落寞的去黯然神伤。 半晌,叶未央终于回过了神,有些消极道: “是啊,好像买这些,一点用都没有啊...” 陈夕一个个的,将纸袋又提到手上,推了推发呆的叶未央,笑道: “虽然,你暂时还报复不了你老爸,但是...” 他蹲在了叶未央膝盖前,继续道: “你无法让他不开心,但你可以让自己开心啊。” “我觉得吧,在玩遍长安和花光你老爸钱之间,还是前者比较好实现...”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透露出某种自信的色彩,让人为之一振。 见叶未央没搭话,他又有些死皮赖脸地说道: “那我是否有荣幸,能邀请这位美丽的小姐,一同共游长安呢?” 叶未央的脸上,这时才勉强地露出了笑意,像寒冬里初开的第一只腊梅。 她站起了身,尽量不再去想那些使她不愉悦的事,而是淡淡道: “看你说的这么诚恳...赏你个光喽...” ...... 今天的叶未央,绝对是疯狂的。 陈夕甚至有些淡淡的后悔,为什么不让她去买上一天,去买个够呢? 其实,哪怕是虚假的快感,如果持久一点的话,也会产生满足的嘛... 站在大雁塔的二层佛像前,他有些欲哭无泪的祈祷着,身旁则是兴致勃勃的叶未央。 现在已快将近下午四点,太阳正在缓缓降落。 但在之前的几个小时内,叶未央真是如疯了一般,要一口气逛遍所有景点。 碑林,回民街,华清池,芙蓉园... 她有些地方甚至只是看了一眼,接着便驱使着司机,向下一处而去。 而这种疯狂般的折腾行为,最直观的后果,就是陈夕和司机,累得犹如两条死狗一样― 古城墙好雄伟啊,快爬一爬。 回民街好吃的好多啊,一样来一份,吃吐为止。 华清池能泡温泉...算了,太浪费时间,下次再说。 ...... 陈夕和司机像两个提线木偶,又像两台拧紧了发条的钟表,连轴地陪叶未央疯了几个小时,累的全身快散了架。 好在,到了大雁塔后,可能跟这里隐隐安宁的氛围有关,叶未央并未再胡闹。 此时并非是旅游旺季,加上此刻已快到了参观结束的时间,所以,他们身边的人并不多。 斜阳经过塔身,照在了红色的梁柱之上,映出淡淡的光辉。 好似这一刹那,就凝结出了永远。 站在佛像前的两人,并不懂得什么禅机,只是觉得,这一切都好美。 而当两人走出塔门之时,北风乍起,带着一支深粉色的梅花,恰好的落在了,叶未央的手上。 她先是一愣,而后微笑起来。 笑容很清丽,宛如手中这枝,寒冬长安的梅花。 第十一章 询问和归程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两人疯玩了一天后,便早早的回到了酒店。 其实,原本陈夕还计划带叶未央,去浪漫的观赏一下长安的夜景,看一下远近闻名的音乐喷泉以及芙蓉园的夜里画舫。 然而,计划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本来昨天陈夕就将近一宿没睡,而今天又陪叶未央极其耗费体力的疯玩一天。 可以说,他到现在还没有趴下,就已说明其身体素质绝对过硬。 而叶未央自然也好不到哪儿去,一个姑娘家坐火车,哪里敢放心地睡着,再加上今早跟叶远飞又闹了一场,极其耗费心神,又不知疲倦的high了一天,当她刚碰到床的时候,基本就是个废人了。 现在的两人,可谓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别说什么音乐喷泉了,就是神龙降临,也得搁明天再说! 他们现在只想,软软的睡上一觉。 而很尴尬的是,今天差点玩废了的,除了这两人外,还有一人。 没错,就是我们任劳任怨的司机小哥。 今天他的心情可以说是日了狗了。 本来嘛,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司机,结果呢,那两位小主子玩的时候,竟然还‘体贴’的想到了他,表现出了人道的关怀... 说白了,所有费体力的项目,类似于爬楼登塔之类的,他一个没落,通通参与了。 而两位小主子回到酒店后可以倒头就睡,但他还得去跟Boss去汇报情况。 如果他能随身带着BGM的话,一定是高音版的窦娥冤― 命苦啊! ...... 碧央集团长安的办公室内,叶远飞站在落地窗前,从高楼向下俯视。 而老板椅上坐着的,却是一身OL装的徐薇,正静静地听着司机关于两个孩子一天行动的汇报。 她看着异常疲惫的司机,有些疑惑,在听完了报告后,忍不住问道: “你昨晚没睡好吗?” 很明显,仅仅听司机的汇报,她完全没想到,原来陪玩,也是一项如此考验身体和精神的项目。 可司机还能说什么? 总不能说是叶董的女儿玩的太疯太野导致的吧。 如果他敢这么说,估计离被炒鱿鱼就不远了。 想了想,他只能回道: “劳夫人担心,没事,只是休息下就好了。” 徐薇点了点头,多给了他一笔奖金后,就让他离开。 此时的办公室,只剩下了她和叶远飞两人。 她将椅子转了过去,冲一言不发的叶远飞说道: “未央一时半会儿气也消不了,不过,有陈夕陪着她,应该不会出什么事,你不也不用太担心了...” 叶远飞回过身,神情很是疲惫,还带有几分憔悴。 他走到徐薇身旁,淡淡道: “你不懂...我现在担心的不是未央,而是陈夕。” “陈夕?” 徐薇重复了一句,面色有些古怪,对叶远飞问道: “他有什么可担心的,再怎么说,他也不过就...” 说着,她像是想起来什么,而后试探道: “你是因为,他早上临走前的那句话?” 叶远飞闻言,流露出赞赏的眼神。 他如此迷恋眼前的女人,绝不是肤浅的因为她的容貌与身材。 如果说仅仅是找美女的话,以他现在的财势,什么沉鱼落雁,什么闭月羞花,他能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换一个不重样的。 但他不是种马,而是一个有着雄心壮志的男人。 于萍对他来说,已是昨日黄花,无论是样貌还是情商,她与徐薇相比,落后的绝不止几条街。 尤其是情商,徐薇更是可以蔑视于萍。 所以,她敏锐地发现了叶远飞所担心的那点。 而她其实也很好奇,陈夕所说的云和连天,究竟是谁,竟让叶远飞如此忌惮。 然而,叶远飞并未给她真实的回答,只是提醒道: “如果,他今天不提起这点的话,我几乎都快忘记了云和连天的存在...” 像是喝了口陈年的烈酒,淋了下谅山的夜雨,他的声音有些沙哑: “薇薇,你记住了,尽量别去招惹陈夕...还有一个孩子,你早晚会见到,就是他早上说的那个苏望月。” 徐薇面露惑色,似乎想不明白,面对高官富商都极具气度的叶远飞,为何会如此忌惮两个孩子。 但这件事,是叶远飞不愿也无法去解释的。 就像安南湿地里盘虬着的老树根,就像某年连寒手中缠绕着的毛线团。 过往的一切,已经变得一团糟,谁也解不开当年结成的死结。 所有人都在岁月中学着遗忘,学着忽视,学着看开。 可直到陈夕的话语说出后,叶远飞如当头一击,才蓦然地发现,那些过去了的并未走远。 而且,他说的也是极有道理。 云和连天已经消失了,但陈夕和苏望月还存在着。 这就好像连天某种意义上的双眼,一直注视着他,让他依然笼罩在当年的冰冷中。 他不愿去多说什么,只是紧紧握住了徐薇柔滑的双手,感受着其中传来的暖意,好似在这冰天雪地中,能融化那些黑色的过去。 ...... 陈夕不知道的是,叶未央的疯狂shopping对叶远飞的冲击,远不如他的一句话。 正是由于那一句话的缘故,竟让叶远飞有些害怕见到陈夕。 而他的反应也是很简单― 躲避。 如同对叶未央一样的躲避。 直到一周后,陈夕和叶未央要离开长安之时,叶远飞再未露过一面。 叶未央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必然不好受。 她这一趟还真是没白来。 她感觉,她已经在悄然之间,看透了自己父亲的本质。 无论外人怎么评价,在她的眼中,叶远飞不过是一个对家庭不负责任,只会逃避问题的一个懦夫。 因此,她悲哀地放弃了继续留下的打算。 在前一晚落雪之后,她毅然订了回去的机票。 当然,连带着陈夕一起。 依旧是头等舱,依旧是两个人。 不同的是,陈夕身边的美女,由徐薇换成了叶未央。 即将过安检的时候,叶未央向后看了看。 遗憾的是,叶远飞依旧没出现。 她叹了口气,拖着小小的行李箱,率先过了检测门。 但陈夕却不相信,叶远飞会完全做个透明人。 于是,他敏锐地向四周远眺,看到了一个很是稚嫩的孩子。 一个他认识的孩子― 叶临云。 第十二章 询问和归程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其实,看到叶临云他并不是很意外。 而既然叶临云在这儿,就说明,叶远飞和徐薇必然也在。 不出所料,叶临云观察了会儿一个盆栽后,就向后方的一个星巴克亭子走过去。 亭子里坐的是一男一女,皆是一袭风衣,戴着墨镜,弄得像特工接头一样。 而那个亭子的位置,又刚好能望见安检口。 打量了下那两人后,他想了想,终究还是走了过去。 ...... 陈夕到达机舱座位的时候,要比叶未央晚了十多分钟。 此时的叶未央正拿着一本旅游杂志百无聊赖地翻着,像极了当时陈夕面对徐薇时的状态。 她看了眼系着安全带的陈夕,淡淡道: “干什么去了?” 语气有种妻子询问丈夫,下班之后怎么没回家的意味。 而系好了安全带的陈夕,也并未隐瞒,直接道: “去见你爸了。” 叶未央闻言,脸色微微动容,不确定地问道: “他,来机场了?” 陈夕点点头,而后说道: “他就坐在安检口斜对面的亭子底下,不过没敢上前来打招呼。” “懦夫。” 叶未央很不客气地说道,也表达出了她的失望。 陈夕假装没听见,然后转过头说道: “你就不想知道,我们谈了什么?” 叶未央撇撇嘴,不以为意道: “还能说些什么,无非就是什么别冲动,看开点之类的废话嘛...” “不是。” 陈夕打断了她,微笑道: “你爸和徐薇让我告诉你,不管你接不接受她们母子俩,你依然是叶家唯一的女儿,而且,她也绝不会住进你们家里。” 叶未央闻言一怔,然后盯着陈夕,想看看这是否是为了安慰她而编的谎话。 但片刻后她就放弃了。 因为以她对陈夕的了解,其没必要在这件事上去逗她。 所以,这句话是真的。 她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陈夕所说的话,重要的不是前半句,而是后半句― 她绝不会住进你们家里... 这句话,绝非是字面意思那么简单。 其深意是,徐薇明确地告诉叶未央,她绝不会逼叶远飞和于萍离婚,也不会去做叶家真正的女主人。 这意味着,哪怕叶远飞再怎么爱她,哪怕叶临云再怎么得宠,但在法律意义上,她与叶远飞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于萍的正室位置,绝不会动摇,哪怕叶远飞的心,已经不在她这儿。 徐薇这么做看起来是很吃亏的。 因为,就算她不为自己考虑,也该为叶临云去考虑。 只要她一天没被扶正,那么,叶临云在户口本上,就不是叶远飞的孩子。 而以叶远飞对她的维护程度来看,她要被扶正,其实难度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是很轻松。 因为,叶未央自己能看得出来,她的父亲已经对她的母亲,没有多余的感情。 也就是说,唯一的障碍,不过是叶未央而已。 但以他的财势,想要拿到叶未央的抚养权,并非什么难事,与于萍离婚,迎徐薇入叶家,更是水到渠成。 但他们却放弃了这个最好的,也是最能一了百了解决问题的方式。 这肯定不是叶远飞的意思,而是徐薇的选择。 很难想象,她牺牲了自己的利益,换取了叶远飞父女间暂时的妥协。 这跟电视剧里演的,好像不太一样啊... 别人家的小三,不都是手段使尽,想方设法的想上位成功吗?为什么徐薇却... 她一时间有些想不通,索性就不再去想,而是转头直接问陈夕: “你看人不是一直很准的吗,那你告诉我,徐薇为什么要这么做?” 陈夕感受着飞机缓缓升起,有些捉弄之意道: “如果我说,她是个好人,你信吗?” 回应他的是一击捶胸口的萌萌拳。 待飞机恢复了稳定后,他才正色地吐出四个字: “以退为进。” 叶未央闻言,若有所思,半晌答道: “退我倒是明白,她放弃了叶董夫人的头衔,能暂时换取和我的不决裂,但是...” 她摇了摇头,不自信地道: “我想,相比入主叶家的利益来说,跟我的关系是好是坏,其实无关紧要吧...” “不。相反地,这对她来说,这很重要。” 陈夕看着面露疑惑的叶未央,也是有些不确定地继续道: “依照我的猜想,我感觉,你们都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他有些无奈地说道: “无论是谁,都能看得出来,你爸是很爱她的,但是,她也那么深爱着你爸吗?” 叶未央脑中灵光一闪,想到了某种可能。 “如果,假设在她并不爱你爸之上,那么,叶夫人对她来说,不过是个好听点的头衔罢了,并没那么多吸引力。” “而相对来说,现在的情况是她母凭子贵,只有保证了叶临云独一无二的存在,她才有好日子过。” 陈夕笑了笑,像开玩笑般说道: “有句老话说的好,男人能靠谱,母猪能上树。” “今天的你妈,极有可能就是明天的她。” 陈夕像在解线团一样,一点一点的,把叶未央的疑惑都解开: “既如此,她莫不如后退一步,换取你的友谊。这样一来,她依旧是叶临云的母亲,而且,有了你的帮助,就可以保证,你爸再不会有外遇的存在。” “而按照你爸对叶临云的宠爱程度来说,他迟早都会继承碧央集团,最不济,也是个董事。” “而到了那时候,不就是柳暗花明了吗?” 他看着瞪大眼睛的叶未央,最后说道: “说到底,她就是用一个叶夫人的头衔,来换叶临云独子的地位…可笑,你爸却还难得有情痴,以为遇见了真心人呢...” 叶未央抿着嘴唇,很是沉默。 显然,她并没想到,徐薇的如意算盘竟然打得如此噼里啪啦响。 陈夕微眯起了双眼,靠着头枕,淡淡道: “未央,这对你来说,并没什么坏处。一个叶临云已经够头疼了,你不希望再出现几个吧...” 叶未央也并非是冥顽不灵的人,被陈夕挑明了实情后,她说道: “既然她这么想,当然很好啊,反正我又不吃亏...” 她望向窗外的流云,想到了那个以云为名的弟弟,又略嗤笑道: “不过,她凭什么认为,她儿子就能继承我爸的家业?太异想天开了。” 陈夕眉毛一挑,并不答话。 徐薇就是算的再精明,可未来鹿死谁手,谁又能知道呢? 第十三章 叶董的后手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二零零五年,二月一日,星期二。 悄然之间,陈夕高中的第一个假期,已经过去了整整半个月。 自从猜测出了徐薇的真实意图后,叶未央跟叶远飞的关系,明显缓和了许多。 父女俩虽然一个身在长安,一个身在江宁,但也渐渐开始通了电话,说些不咸不淡的问候。 好像在那个异常寒冷的早上,在长安的酒店包房中,叶远飞并没甩出那一耳光,叶未央也并未曾黯然哭泣。 一切好似没发生过。 但这却仅仅只是好似― 在麦当劳喝可乐喝到呛鼻子,在玄武湖边踢到了显眼的铁栏,在公交车上下错站... 一件件普通的小意外,在两人约会时不断发生,时刻地提醒着陈夕,那一耳光的伤害,并没有被抚平。 透过一件件看似马虎的事,陈夕怎能看不出叶未央刹那间的失神? 而这,却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 他深知,叶未央现在有些像做戏,以一种很无奈且悲哀的方式,跟自己的亲生父亲做戏― 她无法接受徐薇和叶临云的存在,她无法忘掉那一耳光的疼痛,而最重要的是,她在面对这一切后,却什么反击也做不到。 这种无力感,正是她恍惚失神的根本原因。 如果有可能,她很想甩叶远飞一个耳光,然后带于萍不屑地离开那栋别墅。 但这也只能是想想而已。 现实中,在看到于萍惶惶不可终日以后,她便选择了委屈自己,去跟叶远飞妥协,以换取一个看似还很和谐,实则已经崩溃的家庭。 她的所有不满和委屈,都只能压在心底,在不经意间显露出来。 而陈夕虽然看透了这点,但却并未点出来。 因为,这是叶未央最后的自尊。 既然她没有对他说,那他便也只能选择不点破。 但她无意间流露出的哀伤,却刺痛着他的心。 陈夕对其他人有多冷血,就代表他对其所爱之人有多在意。 他很清楚,叶未央对叶远飞的无力,以及那一个耳光深深的伤害。 而安抚一个伤害的方式,其中不是最好但却是最痛快的一种,则是原封不动甚至加倍的奉还回去― 你受到的疼痛感有多剧烈,就要让施力者有多后悔。 这也是为何,当人挨了一拳后,首先想的便是还一拳回去。 从力的相对性角度来说的话,这看起来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因为,大家受到的力是相同的,这么做,自己的手也会受到同样的疼痛。 但绝大多数人都会如此选择的原因,则是他们并不在意自己的手多痛,而只在意对方够不够疼。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朴素而简单的价值观,早已深刻地刻进人的心底。 而陈夕要做的,就是替叶未央出这口恶气,将那一耳光,加倍的奉还给叶远飞。 当然,他要做的绝不是去暴打叶远飞一顿。 这样做显得过于幼稚,而且,从实际操作来说,也是颇有难度。 毕竟,身手诡异的严正,经常徘徊在其身边... 所以,他选择了另一种报复方式。 一种一旦成功,则会让叶远飞的心头狠狠淌血的方式。 ...... 上午九点,首都国际机场。 陈夕透过舷窗,看着飞机缓缓落地,嘴角带着不可捉摸的微笑。 再过几分钟后,他即将要踏上燕京的土地。 这是他第一次来燕京。 尽管想来这里很久了,但却总是没合适的机会,而这次来,也不过是凑巧赶上罢了。 是的,只是赶巧。 他微眯着眼,听着声音甜美的广播,解开了腰间的安全带,背起了不大的双肩包。 而这个不大的双肩包,就是他此行全部的行李。 简便,轻快。 很明显,他此次来燕京并非是度假或者旅游,而看起来只是像办事。 更准确的说,是搞事。 想到了些什么,他嘴角的笑意更浓了,不过却并非是开心,反而,隐隐却有阴霾闪过。 就像,机舱门开启时,他所呼吸帝都的第一口空气,那样浑浊。 ...... 零五年初燕京的冬日,还是可以看到蓝天的。 不过陈夕却并未好好欣赏,头顶这片未来将会消失的晴朗,而是快步地走进了VIP通道,神色匆匆。 他的时间不是很富裕。 为了这趟燕京之行,他已经准备了整整一周,用了各种借口和伪饰,成功瞒过了所有人。 在今天的早上七点到晚上七点之间,无论是陈平还是叶未央,凡是在江宁的人,都没有人会想到,陈夕竟然去了千里外的燕京。 而他如此费尽心机隐藏行踪,瞒天过海获得了十二小时,自然是大有图谋。 一把即将刺进叶远飞心脏的利剑,从陈夕出现在通道尽头开始,便开始了淬炼。 而通道尽头,站着的是两名身着黑色西装的男人,留着时髦的发型,正翘首以盼着。 当他们看见陈夕时,便立刻迎了上来,一人在前面替陈夕领路,一人走到与他平行的位置,低声道: “陈少,我家少爷正在车里,待会儿会直接去集团总部...” 陈夕默不作声地点着头,心里却在想,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做。 三人很快地走出了塔楼,而后径直上了一辆全身漆黑的奔驰SUV。 车后座已经坐着一个男人。 其看起来很年轻,但唇边却有一层薄薄的胡子,左手腕带着一块金灿灿的劳力士,有那么些暴发户的气质。 当车门被拉开后,他本来有些犯困的神情一扫而尽,笑道: “嗨,夕爷,上午好啊。” 语气很是轻佻,不是林昊是谁。 陈夕在他的旁边坐下,接过了个保温杯,喝了口热茶,而后问道: “燕京年年这么冷吗?” 林昊不置可否地回道: “差不多吧,不过最近空气倒是越来越差了。” 陈夕点点头,便不再多说些什么。 林昊先让司机发动车子,而后还是不确定地问道: “夕爷,你真的要趟这次的浑水?” 透过车窗看过飞快在倒退的人和物,陈夕转过头,微笑但却坚定地回道: “其实,我是很不想趟的...但,我又真的很想还某人一个耳光。” 他调整了下坐姿,使自己舒服了些,而后说道: “而且,在看见她流泪后,我坚定地选择了后者。” 第十四章 叶董的后手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林昊闻言,撇了撇嘴,露出的是没当真的表情。 陈夕所说的她,自然指的是叶未央。 可林昊却并不认为,陈夕会为了自己的女朋友,而如此的疯狂。 但他又找不到别的理由,去解释陈夕的行为。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在林昊的眼中,陈夕绝非是一个用情至深,重情重义的男人。 相反,在那个深秋的夜,在那条破旧的小巷,陈夕不经意流露出的冷血,让他至今都记忆犹新。 这是一个极度深沉可怕的人。 当然,林昊并没有叶远飞那么深的忌惮,但也绝不会拿看小白兔的眼神,去看陈夕。 可陈夕给他的理由,却特么的就是小白兔的逻辑— 我的好朋友被她爸爸揍了,所以我要帮忙,去惩罚那个大坏蛋。 事实可能没有这么天真,但逻辑就是如此。 所以,他认为陈夕是另有隐情,但却不方便说。 而陈夕如何看不透林昊的表情? 他这次说的明明是真话,但却比假话更难让人相信。 想到这儿,他也只能流露出一丝苦笑,充满着无奈。 为了不让林昊一路去胡思乱想,他只能岔开话题问道: “车怎么开的这么快,不都说燕京交通堵塞的特别严重吗?” 林昊笑了笑,回道: “主要是你来的时间太巧了...还有一周就是新年,燕京城里的人,大多都回家过年了,人口锐减之后,那还能堵车吗?” 陈夕点了点头,而后便不再多说什么,开始闭目养神起来。 反而林昊倒是如鲠在喉,想了半天,对陈夕说道: “...夕爷,不管这件事是不是那样,我和易达都欠你人情。” 陈夕睁开了双眼,表情有些触动,淡淡道: “昊子,别想太多,这次如果叶远飞针对的是别家公司,我也一样会尽力。” 他颇有些无奈地说道: “理由很简单,就只是我想帮人出口恶气而已,没那么复杂。” 他转过头去,见到的是林昊在一脸感动的点头。 好吧,他还是不信... 陈夕放弃了解释,转而去很认真地思索着,如何才能得到林昊身后那位的支持。 ...... 黑色的奔驰在燕京的大道上,飞驰了将近一个小时后,最终直接驶入了朝旸区一栋大厦的地下车库。 这里是北中国最大地产公司的办公所在地,同时也是帝都极其繁华的一处商务中心。 这就是易达集团的总部—易达大厦。 乘着专用电梯,陈夕和林昊,外加两个秘书之类的角色,四人直达了大厦的二十二层。 刚走出电梯,一股办公室的气氛就向陈夕迎面扑来。 这是他第一次,来这么正规的办公区。 虽然他跟叶远飞很熟,但也从没到过碧央集团的行政区域,甚至连办公室都没进去过一个,就只是跟叶未央在公司食堂吃了顿饭... 而此时此刻,他却站在了不输于碧央集团的核心办公区,心中自然有那么点小激动。 不过,林昊的表情,却是犹如便秘一样,写满着淡淡的忧伤。 想来也是,既然自家的老子让他去公司实习,自然不可能是让他划水。 想想都知道,无非来一出太子微服私访记。 既然是微服私访,肯定不能顶着董事长儿子,集团未来继承人的名头。 相反地,人力资源部门,一定会巧妙的把林昊的背景弄得异常普通,甚至于可以说是低微。 而正式职员们在面对实习期菜鸟时,究竟是个什么态度,自然不需多加赘述。 可以想象,在这半个月里,林昊究竟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 给他投去了一个‘我懂你的痛’的目光后,陈夕便跟着先前的西服男,向内走去。 诺大的办公区,林林总总的布满着办公桌。 虽然桌子极多,但却又不使人感到密集拥挤,显然这是经过了空间规划师的操作。 也正如林昊所说,现在距离新年只有不到一周,而像易达集团这种地产行业的巨擘,自然已经进入半放假的状态。 陈夕抬眼一扫,发现绝大多数的办公桌已经收拾整齐,并没有正在伏案的身影,而许多办公室也已经贴上了福字和封条,代表着总监或者经理们已经开始休假。 在西服男的引领下,陈夕最终进入了一间布置典雅的会客室。 会客室的装潢,有些古意盎然,无论是红木的桌椅,还是青花的茶壶,亦或是墙上的仕女图,都显得具有江南韵味。 显然,这间会客室是专门为陈夕准备的。 准确的说,是为那些专门自长三角地区来的客人们准备的,为的,是使其感到宾至如归。 陈夕和林昊落座后,两位西服男,一位沏了茶水,另一位说道: “陈少,您要的资料我马上拿过来,请稍等片刻...” 语毕,他便退了出去,而另一人恰好地将两杯茶端了上来。 茶闻的很香,但陈夕却并没喝茶的心情。 片刻后,中年男去而复返,带回了几个文件夹。 陈夕粗略地翻了翻,而后将其放在桌子上,带着自信说道: “果然如此...” 他已在心里印证了些事情,但林昊却不知道。 于是,给那两个秘书一个眼神后,会客室里便只剩他们两人。 林昊在门刚一关上后,就立马问道: “夕爷,什么果然如此啊?” 陈夕笑了笑,说道: “还记得前几天我问你,易达的西部发展战略是不是暂停了吗?” 林昊点了点头。 这种事,对小职员来说,可能了解的不甚清楚,但对林昊这个继承人来说,绝对是了然于胸的。 他很清楚,投入了巨大人力物力而进行的西部项目,一旦完蛋,会有多大的亏损。 “当时我跟你说,我猜是因为叶远飞和碧央集团动了什么手脚,而且,如果真是叶远飞搞的鬼,我会尽力去破坏他的图谋。” 林昊点了点头,却见陈夕忽地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好了,现在我看完这些文件了,然后,我很确定,这一切就是叶远飞搞的鬼。” 他抿了口茶,接着有些狠厉道: “既然看出,他在西部战略上留了后手,那么,我现在就得想办法,把这只手,剁掉。” 第十五章 叶董的后手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冒着热气的茶雾扑到了陈夕的脸上,湿润了他极具棱角的脸庞。 但他语气中的狠厉与冰冷,却比大厦外的寒风还要凛冽几分。 林昊闻言,嘴角微抽搐了下,心头更是一悸。 其实,当一般人听到如此狠厉的话语后,再联想到陈夕的身份,自然会以为,这不过是一个年轻人的口出狂言,是痴人说梦,是痴心妄想。 因为,这个年轻人,和他想去对付之人,地位相差太过于悬殊,犹如云泥之别。 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没背景没超能力,而对方却是叱咤江南商场的地产巨擘,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轻轻一根手指头,就能将其碾的粉碎。 按理说,身为易达集团继承人的林昊,更应能看清楚这点。 按理说,他此刻应该闻言而笑,笑陈夕自不量力,不知天高地厚。 但是,陈夕不是一个活在常理中的人。 所以,林昊的反应跟常理中大不相同。 他没有露出任何的笑意,反而,脸上浮现了难得的严肃。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见过这个表情,见过陈夕以卵击石,螳臂当车。 而如此做的结果,却并非是陈夕灰飞烟灭。 相反地,他亲眼见到,坚硬的石头,碎了,稳固的车,翻了。 江宁的暗势力,因为这个不起眼的少年,被重新洗牌。 镇住了江宁六年的那头老虎,轰然落马。 堪称风流人物的齐观海,最终被逼远走,客死他乡。 而又有谁能想到,这一切的始作俑者,竟然只是一个周岁不满十六的少年呢? ...... 很少人知道真相,而知道真相的人,会更加沉默。 林昊便是这样,在听完了陈夕的话后,便不发一声。 陈夕抿着热茶,见林昊突然的沉默和严肃,不由有些诧异。 他想了想,便直接说道: “昊子,你放心,我有把握。” 林昊依然不语,而陈夕索性将几个文件夹打开,翻了翻后,指着其中几页道: “你看,这是西部战略计划大致意向书,这是加强南方发展的会议摘要,这是人事部往淞沪市调人的内部信...” 一个个文件夹,皆是易达集团的内部文件,但并非是机密文件,只要是正式的职员,想看到这些都不难。 正因如此,西服男才能没有任何负担的,将这些文件拿过来。 而恰恰就是这些不算秘密的文件,让陈夕看到了叶远飞真正隐藏的后手。 “昊子,如果我猜的没错,西部战略暂停的真正原因,就是因为这个―” 他将一页A4纸从透明袋中抽了出来,上面印着的,是一幅彩色的建筑效果图。 “就是这个...我确信,叶远飞狙击你们集团的后手,就是这个。” 林昊闻言,露出了疑惑的神色,而盯着这张纸。 纸上打印的,是一个流光溢彩的商业圈的一角。 但仅仅是这一角,也能感受到现实中,其所拥有的繁华与高热度。 而这张图,林昊自然是认得的。 这是淞沪市的易达商业广场。 这是易达集团现在最最重要的项目,是集团的多年筹谋,由无数的心血汇聚而成。 他看到这张图后,心中一惊,有些不好的预感。 而他这一瞬间的紧张,恰好被陈夕捕捉到。 他叹了口粗气,说道: “昊子,就连我这个普通人都能看出,淞沪市的这个易达广场,对集团应该很重要...” “不是很重要。” 林昊突然开口,表情很是严峻的说道: “是至关重要!” 他想了想,还是继续解释道: “...夕爷,你应该不知道,我从燕京到江宁上学,就是为了易达集团的南方战略需要。而我爸妈,几乎每月都要去淞沪,余杭,江都,姑苏...” 他将指尖放在了纸面之上,带些紧张道: “集团选择了南中国最发达的淞沪,作为突破口。而这座商业广场,无论在人力还是财力上,都耗费巨大...如果可以形容的话,大概就是在烧钱。” 他压低了声音继续道: “这座易达广场,大概在今年末或明年初,就会正式营业,现在招标,宣传,各家企业的入驻,都在进行...” “我给你交个底,这个地方绝对不容有失,否则,集团就有倾覆的危险。” 林昊低声着说完,轻轻松了口气。 看得出来,这件事把他压得很难受,犹如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但陈夕听完这番话后,表情却一点也不轻松,反而有了些沉闷。 他将茶杯放下,说道: “如果通俗点说,这座易达广场,是集团现在的命根子。” 话很俏皮,但两人都没有轻松感。 “而很不幸的是,现在你们的命根子,十有八九握在了叶远飞手里。” “除了这个,我想不到别的,是能让易达集团停下西进脚步的原因。” “我想,你的父亲一定选择了妥协,用西部的利益,换取了这座在淞沪的易达广场的安全,而且,叶远飞极可能是让你们去当炮灰。” 他看着林昊,如数家珍般飞快地吐出几个姓氏: “香港李氏,粤东宋氏,新科王氏...” 每一个姓氏,都代表着一家地产巨头。 而陈夕的意思很简单,叶远飞对易达的要求,绝不仅仅是退出西部那么简单,而极有可能的是,让易达去做炮灰,跟其他的地产商们死斗,而他碧央集团则可坐收渔翁之利。 这是一招极其狠毒的招数。 但易达集团极有可能,不得不按照他的要求去做。 因为,易达的命门已经捏在了他的手里。 虽然,陈夕不知道,叶远飞在淞沪究竟有多大的影响力,以及,其是如何能让淞沪市的那座易达广场,化作水中月,镜中花。 但是,他却有了斗志― 与叶远飞相斗的斗志。 而可以肯定的是,叶远飞准备的这一后手,对易达集团来说是一个大杀招,连林建都接不住的招数,他也没有自信能接住。 但是,做了不成功和压根不去做,却是有本质地区别。 他没有信心让叶远飞的后手完全废掉,但却有信心,能让其有吃屎般的恶心感。 想到这儿,他站起身来,像是摆脱掉屋内压抑的气氛。 他轻拍了下林昊,说道: “该吃饭了吧...对了,是你说的,叔叔中午会请我吃正宗的燕京菜吧?” 第十六章 京味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燕京城存在的时间很长,历史很是久远。 而在作为了两朝的京都后,其底蕴便极其深厚。 深厚的底蕴,自然能带来很多文化的累积。 自然,其中会包含饮食文化。 ...... 燕京的美食很多,种类多到会让人眼花缭乱― 炒肝儿,豆汁儿,炸酱面,卤煮... 看似都是些上不了台面的小吃,但恰恰相反,正是这些种类繁多的小吃,才托起了京城的传统味道。 就拿一碗普通的炸酱面来说,从炸酱开始,便要求黄酱搀着甜面酱,面要筋道,菜码要多,甚至用什么碗,用什么筷子,都是大有讲究。 都说本帮菜才算精致,但论起讲究来,京菜可是一点都不差。 而对最正宗的老燕京炸酱面,陈夕自然是心仪已久。 他很想找个老胡同里的老店,坐在马扎上,就这么呼哧呼哧的大快朵颐。 但想的是不错,可实际操作性却是很低。 如今的燕京房价,可谓是寸土寸千金。 在这种环境下,能做到不拆迁还拥有着四合院的人,身家自然不是一般的丰厚。 而这种人,你指望着他去本本分分的去做炸酱面? 就算人家能做,估计也就是卖个逼格和意境,花费了极大价钱买的一碗面,真正核心的东西,估计早都随着一片片的旧瓦砾,不知落在了何处。 正是出于这点,林昊并没有扯淡地带他去找个小院,满足一下皇城根子弟的cosplay。 当然,他也没敷衍的随意找个酒店,而是带他另去了一个,同样有着京城传统美食的地方― 东城,崇文门外大街,便宜坊。 对于这个店的名字,陈夕很是陌生。 所以,当他从黑色的奔驰车走下时,依然带着一丝好奇。 没等他细细打量着周遭的环境,便被一个经理一样的人,带着几名迎宾小姐,迎着走进了专用电梯内。 金色的电梯直达四楼。 而电梯门打开的一刹那,看见店面的装饰和招牌,陈夕这才明白,店里究竟卖的哪样京城美食。 应该说,这样美食让他觉得有些意外,又在意料之中。 意外的是,他本以为会在另一家店吃到它,而意料之中则是因为,来燕京肯定要尝一尝它。 这样美食,应该算是燕京最出名的,乃至可称得上扬名海外的代表― 烤鸭,燕京烤鸭。 ...... 此时正是饭点,而便宜坊的人也是极其的多。 准确的说,是排队的人非常多。 按常理来讲,要是陈夕现在开始排队,估计就算翘了晚上的航班,也不一定排的上。 可是,他看了眼一脸笑容的经理,自然便明白,自己是不用排队的。 穿过了雕龙画凤的粱柱,绕过了典雅大气的屏风,他和林昊被恭迎进了一个包间之中。 用包间形容不太恰当,应该用饭厅更为妥当。 富丽堂皇的装修,考究大气的餐桌,甚至还有几个不知价钱的古董瓷瓶,摆在角落。 而这么大气的饭厅中,只有一个人。 一个四方脸,梳着整齐发型,不高,有着啤酒肚,穿着很常规西装的中年男人。 他长的看起来,远没有叶远飞那么俊朗,甚至,完全不沾英俊两字的边。 他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工人,或者农民,完全不带架子,充满着接地气的感觉。 但他那布满鱼尾纹的眼角,所凸显的眼神,绝非是老实或者木讷,而是带着锋芒。 它提醒着,眼前的人,并非如他看起来一样老土。 一眼,仅仅一眼,陈夕就确定了他是谁。 好吧,除了气质外,更重要的原因,是他见过照片... 率先走上去,他朝男人行了一礼,而后恭敬道: “林叔叔,你好,我是陈夕。” 男人自然是林昊的父亲,同时也是易达集团的董事长,北方最大的地产商― 林建。 虽然身份很大,但他却很是平易近人地摆了摆手,让他俩赶紧坐下。 他拍了拍手,片刻后,一盘又一盘的菜便上了桌,更有一名带着厨师帽的师傅,架着一只油光发亮的烤鸭走了进来。 几个盘子放在桌上,师傅拿着细刀,一片又一片的鸭肉便被片入了盘中。 林建夹了口凉菜,说道: “来,小夕,既然来了燕京,叔叔就请你好好吃一顿烤鸭,反正在燕京这地界,这家店我觉得是最好的...” 出乎陈夕的意料,林建的第一句话,不是切入正题,也不是聊些有的没的,而是直接让他吃饭。 这种直爽的交流方式,在南方尤其是江南地区不太常见。 但陈夕却很喜欢这种感觉,于是,他也不客气,飞快的夹了几片鸭肉,卷着荷叶饼吃了起来。 而林昊的吃相则有些恐怖,风卷残云,隐隐有种饿死鬼投胎的感觉。 但林建只是笑着,丝毫没有阻止他儿子不雅的吃相。 一瞬间,陈夕就已经将林建与一个历史人物的形象匹配起来― 安禄山。 林建绝对是安禄山式的枭雄。 而之后林建的表达方式,更是印证了他的判断。 热热闹闹的吃了一会儿后,林建举起了小酒杯,倒了点茅台,对陈夕笑道: “...小夕,上次在江宁的事多亏你了,叔叔替我那儿子敬你一杯。” 陈夕哪能安然接下这一杯,自然要回敬一个。 白酒入喉,犹如烧红的刀子触手,火辣辣的。 连吃了几片鸭肉,他才压下了炙热感。 林建眼神中闪过一丝赞赏的眼神,接着似是不经意提道: “那个,叔叔听说,你这次来是问些事情是吧?” 还未等陈夕回答,林昊便有些沉不住气,抢先道: “爸,你就告诉我,叶远飞那个老小子,是不是对淞沪的易达广场下黑手了?” 林建微醺的脸色,在听到这句话后,犹如被泼了一盆冷水,一下子微沉。 他本想问是谁告诉他的,却突然发现陈夕在盯着自己,一瞬间有些了然。 “昊儿,你先出去,我跟小夕聊会儿天。” 林昊露出不愿意的神色,但终究还是无法忤逆他老子的决定。 轻轻带上了饭厅的门后,诺大的厅中,便只剩下陈夕和林建两个人。 而林建夹了口豆腐丝,像是问吃了吗一样的语气,问道: “小子,有解决办法吗?” 小子... 这里的语气,绝没有轻蔑,反而是对子侄的亲昵叫法。 于是,陈夕也很随意地往嘴里又塞进一个荷叶饼,而后有些含糊不清地回道: “应该有。” 第十七章 新年快乐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离陈夕所在饭厅的不远处,有一个不大的休息室。 室内装着地热加暖气,双重加温,让身在其中的人只感觉到懒洋洋的。 而此时的休息室中只有两个人,却以两种截然不同的姿态,相对而坐。 稍年长些的男人,平稳地坐在八仙椅上,两手微拢放在小腹处,正在闭目养神。 而另一位年轻人却恰好相反,翘着个二郎腿,脚尖在不停抖动,显得很是坐立不安。 年轻人是林昊。 他一边盯着对面四平八稳的男人,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大金表,同时脚尖的晃动频率变得更加的快。 而看似睡着了的男人,却在他翻手的时候,一下子睁开了双眼。 “年轻人坐不住,我可以理解,但别把慌张表现的这么明显。” 男人淡淡的话语,非但没让林昊平静下来,反而使其面色变得更加急迫: “北叔,你说得倒是轻巧,我又何尝不想坐的住?” 他叹了口气,语气中充满着焦虑: “咱俩在这儿坐了快两个小时了,关于淞沪市那座易达广场的情况,您还是一个字都没告诉我...” 男人笑了笑,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走到暖气前,拿起了放于其上的茶杯。 他啜了几口茶后,才回头笑道: “该知道的时候,你自然会知道。” 这句话带着些高深莫测的意味,听起来很是装逼。 但林昊却腾地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摸了摸有些发麻的屁股,急切道: “叔,啥叫该知道的时候?你应该比我更清楚,淞沪的那座易达广场到底有多重要,关乎着多少人的身家性命...” “所以呢?你就算知道了,又能做什么呢?” 男人的语速依然不急不慢,带着气定神闲的姿态。 林昊听后,一腔的暗火,犹如被凉水浇灭。 他略颓废地坐回了椅子,有些不甘心的说道: “是啊,我还是太弱了,就算知道了,也是什么不能做...” 然而,还没等男人说些什么,他却话锋一转,直言道: “...我虽然不能做什么。但是,叔啊,陈夕是我的兄弟,这件事,我真的不希望他牵涉进去。” “虽然,他的手腕和能力超乎了我的想象,但在两个集团之间,他还是太弱小了,一个不好,他就是最先被碾死的。” 他看着男人端着茶杯的背影,诚恳地说道: “叔,求求你说服我爸,不管怎么样,别让他掺和进来。” 男人听后,露出了些不同的神色,像是受到了什么触动。 只不过,他既没答应,也没拒绝。 他的回应,便是沉默。 犹如那年的雨水之中,他所做的那样。 ...... 两人的沉默并未持续很长时间,约莫十多分钟后,他们便走出了休息室。 同时,这意味着林建和陈夕的二人谈话,总算结束。 林昊看着他爸和陈夕从饭厅里走了出来,两人的神态与表情,与他离开时并未有什么不同。 好像,他只是在饭局中途上了个厕所一样。 可是,就算是便秘,也不可能长达两个小时啊! 两人的样子,让林昊猜不透,他们究竟是做了什么约定,还是什么都没达成。 从本心上来讲,他更倾向于后者。 虽然前者对他来说更为有利,但他却不想看自己最好的朋友,身处险境。 可惜,林建的一句话,让他忐忑的心一下坠了下去: “行北,待会儿送两个孩子回公司,告诉阿海,小夕要什么文件,都给他。” 被林建唤作行北的,自然是跟林昊一起待在休息室的男人。 他点了点头,带着陈夕和林昊先行一步。 当电梯门缓缓合上后,林建还久久驻足在电梯门前,直到经理小心翼翼地捅了下,他才回过神来。 他摇了摇头,深带感慨地低叹一声: “长江后浪推前浪啊...” ...... 两人回到集团已将近下午三点。 陈夕没有浪费任何时间,直接回到了之前所在的会客室,同时,一份份文件被林建的首席秘书,成海,亲自送了过来。 能劳动林建日理万机的首席秘书,亲自送过来,就说明这些文件,绝不是上午的那么普通。 从等级上来说的话,这些都是易达集团的最高机密,就算在整个集团,也必须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人,才能查阅。 甚至其中有几份,只能是公司的执行董事才有资格翻看。 而看着忙碌中的陈夕,林昊很识趣地没去打扰,而是静静地坐在一个角落,宛如一座雕像。 会客室中,只有唰唰的文件翻动声。 这个声音,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后,终于停止。 而天色也伴随这声音,悄然从晴朗变成了晚霞,最后进入黑夜。 放下了手中的文件,陈夕带着几张整理过的A4纸,便和林昊离开了大厦,直奔机场而去。 ...... 他只争取到十二个小时,所以,他今晚必须坐飞机回江宁。 首都机场的贵宾休息室内,陈夕和林昊分坐在沙发两边。 再过不到几分钟,陈夕就要登机。 而林昊犹豫了一会儿后,终于说道: “夕爷。” 陈夕转过头,对上了林昊复杂的眼神。 “...上午在会客室,你看完文件问我的时候,我什么都没说…不是因为我不相信你的判断,而是,我不想你为难。” “就算这件事最后成功了,你也不会多得到些什么,而叶远飞却会因此忌恨你,那你和叶未央的事,很可能被摧毁。” “我不想看到,你因为我们家的事,而摧毁了你的爱情。” 陈夕闻言,脸色微变,露出了些感动的神色,而此时广播也恰好响起。 于是,他背起了双肩包,走到林昊身旁,笑道: “放心,我和她的感情很好,不会那么轻易的被摧毁。” “还有,我不是什么都没得到...起码,我收获了一个兄弟。” 林昊闻言,微微一愣,就见陈夕即将推门而出。 他嘴角亦是露出了微笑,带着深深的感动。 此时再多说什么,就显得过于矫情了。 但他还是喊住了陈夕。 “夕爷!” 陈夕转身,反手接住了林昊抛来的一个东西。 竟是一个棒棒糖。 林昊笑道: “新年快乐。” 陈夕轻摇了下头,将糖握在了掌心,而后潇洒地转身,背对着他,挥了挥握糖的手,同样回道: “新年快乐。” 第十八章 再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回到江宁,已是将近夜里九点。 从禄口机场的塔楼出来,他挥手招了辆出租车,便往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切都还很顺利。 这次的燕京之行,虽然时间很短,但进展却比预期的还要好。 他的猜测是对的。 既然他的猜测是对的,就意味着叶远飞的麻烦,将会不可避免。 如果说之前,是叶远飞想用林建和易达集团当作手中的枪,尽情使用的话,那么,他很快就会受到反噬。 因为,西部战略不仅仅是对易达集团很重要,对他的碧央集团更是如此。 如今的情形是,北方的地产市场,已经被易达集团和其他几家大公司瓜分完毕,再没有蛋糕可以让给他。 而往南还有利可图的粤东,却是宋氏和李氏共分,根本没有他的份。 目前看起来,他的碧央集团雄踞江南,是南浙沪的地产龙头。 但这只是表面现象,事实上,集团已经出现了一个巨大的危机— 困守。 用这两个字,最能形容碧央集团现在所面临的困境。 看似一帆风顺的碧央,其实已经到了瓶颈期,再进一步都极为困难。 而作为这艘大船掌舵人的叶远飞,自然不希望看到船翻甚至是沉了下去。 所以,他只能开拓,开拓,再开拓。 去年在高纯县所开的栖凤山庄,便是一个尝试,希望能在旅游度假产业上开出一条路来。 而事实上,从去年九月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小半年,但山庄的财务报表,却与他之前设想的收益,相差甚远。 这几乎可以看做失败了。 所以,他放弃了在江南折腾,而将目光放在了西部,不惜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力,甚至连他自己都亲自在长安坐镇。 不同于易达集团,其最重要的项目,还是淞沪市的易达广场,西部战略虽然也很重要,但相比起来,还是逊色很多。 但叶远飞不同,他已经将所有宝都压在了长安,压在了关中。 如果他这次成功的话,那他的碧央集团,将极有可能鲤鱼跃龙门,变成中国排名靠前的实业集团,甚至将来未必不能从易达手中,抢占北方市场。 而如果败了,则就会被打回原形。 不敢说多,起码五年内,碧央就别想着扩张神马的,能保住自己的地盘就算不错了。 正因为如此重要,他才不敢弄出一点闪失。 只可惜,他对林建了解的还是不够深。 用他的眼光看,放弃西部市场而保证淞沪市的易达广场顺利运营,是一个极其聪明的决定。 其在西边损失多少,在南边可以加倍的赚回来。 本来林建也是不得已之下,准备遂了叶远飞的意。 但跟陈夕交流了两个小时之后,他果断放弃了之前的想法。 林建的心很大,他一直是以第一为目标。 既然那个小子有办法,虽然不是十拿九稳,但如果成了,南部和西部,易达就能全部收入囊中。 再加上北方的优势,他易达集团,将会从现在的蛟龙,直接变成五爪金龙。 而五爪金龙,历来都是皇帝的象征。 这就意味着,一旦事成,他登顶中国首富,就是指日可待。 面对巨大的收益,他难得的没有选择沉稳,而是选择了冒险。 而林建的冒险,就意味着叶远飞的如意算盘,悄然碎裂。 ...... 陈夕将头靠在冰冷的车窗,看着道上飞驰而过的繁华,唇角勾出了一丝微笑。 叶远飞太想当然了。 他以为,自己手里握的是一手好牌,熟不知,就算是大小王,也有可能出现憋在手里出不去的情况。 得到林建的支持,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还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 而那个人... 他感到有些头疼,但为了计划能顺利进行,他又不得不去跟他打交道。 就如林昊所说,他不希望自己和叶未央的爱情出问题。 而自己这么努力地想要坑叶远飞一把,除了那一耳光之外,还有更深层次的考虑— 不能让叶远飞太强。 既然碧央集团中,有那么一个‘央’字,那它只能属于叶未央。 这句话,陈夕没对任何人提过,但却一直深植心底。 如果叶远飞乘风而起,将碧央集团打造成飞龙的话,那叶临云的接班,则是必然的。 只有让他受挫,才能让他考虑,究竟是谁接班,才会对集团未来的发展更好? 想到这儿,他下定了决心,无论如何,也要得到那个人的支持。 ......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在一周前的那晚,陈夕回到家中后,陈平没有任何的怀疑。 所以,波澜不惊,生活又如此重复的进行下去。 而转眼便是新年,一如既往,是父子俩单独过。 在外人看来,除夕夜之时,面对一桌子的菜,却只有两人,未免显得太过凄凉。 可陈平没这么想,陈夕也没有。 倒不是他们看开了,觉得什么两个人也挺其乐融融,而是另一个很简单的原因— 习惯了。 他们习惯了父子两人相依为命,习惯了一个个新年只有两人,习惯了一人贴福字,打扫屋子,另一人去做饭。 当年的恩怨,造成了而今的一切。 在不怎么暖和的床上,陈夕将要入睡时,陈平关房门前,终究还是没忍住,问了一句: “小夕,想你妈了吗?” 这句话,平日之时,陈平是绝不会说出口的。 只因为,今天是除夕夜。 只因为,他想到了什么。 而陈夕的回答也很干脆: “不想。” 陈平闻言,叹了一口气,便不再多说什么,悄然带上了房门。 这一夜,陈平和陈夕,皆是一夜未眠。 ...... 大年初三,江宁城起了寒风。 这一天,出来拜年的人要少了些。 但在一栋豪华公寓的楼前,已经冻得有些哆嗦的陈夕,还是拨通了门禁。 片刻后,他便进入了楼内,乘坐电梯直达某一楼层。 而当电梯开门的刹那,他却看见了一人正好站在门口。 陈夕嘴角抽搐了下,露出了不自然的笑容: “你是,专门在等我的?” 站在门口那人,很是正经的回道: “当然了,惊不惊喜?感不感动?” 陈夕嘴角的抽搐更厉害,很是认真地说道: “苏望月,你又突破下限了” 第十九章 奉还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被开了波嘲讽的苏望月,脸色并没什么改变,依旧带着极具绅士风度的微笑。 今天的苏望月,难得的戴了一副黑框眼镜,更加显现出了他的温文尔雅。 而这种形象,却一直令陈夕很厌恶。 他忽地生出一种想掉头就走的冲动。 人就是这样,总有些别人喜欢的要命,但自己却很讨厌的东西。 就像有人能为咸豆腐脑还是甜豆腐脑好吃,而大吵一架,有人极其嗜好香菜,有人却沾不得一点。 而在大多人眼中,极为亲和得体,魅力十足的苏望月,在陈夕的眼中,始终不比瘟疫的等级低多少。 没有理由,只是本能的排斥。 这也使得,除了上次在金陵华侨墓园,两人有过一次深刻的长谈后,将近半年的时间内,便再无一次长时间的交流。 尽管在学校,他们几乎是天天见面,但能说上话的机会,却寥寥无几。 如果可能的话,陈夕是绝不想见他的,但形势比人强,如若要保证自己的计划顺利实施,苏望月的支持,就极为关键。 想了下,他平复了下略抽搐的嘴角,直言道: “我们两个人,难道要站在这里挨冻?” 这句话是个信号,是表达陈夕想进屋谈事的意愿。 而苏望月却好似没听懂般,摊开了双手,说道: “你应该能感受到,这里的暖风很足,你看,我都只穿着件薄毛衣...” 陈夕的眼睑处跳了跳,本已有些冻僵的手指,开始来回运动着。 他发誓,他很想对着眼前这张俊朗的脸庞,狠狠来上一拳。 陈夕话语中的信号,以苏望月的才智,绝对是接收到了的。 而他装作没听懂,反而在这儿扯犊子的原因,则是因为他的恶趣味。 没错,就是恶趣味。 苏望月太聪明了,聪明到面对陈夕这个常人眼中的妖孽的时候,依然能不落下风。 所以,他很透彻的看出,能让陈夕和颜悦色地登门,绝对是他有事相求,而且,还不是小事。 既如此,他就不会因为自己的扯犊子,而翻脸继而走人。 那么,能看到陈夕吃瘪还不能发作,这该是多美好的一件事? 这种感觉,比他在除夕夜收到的六位数红包,更加舒畅身心。 而他有多舒畅,陈夕便有多压抑。 陈夕的脸色,阴沉的已快能滴出水来。 他不是一个轻易把情绪写在脸上的人,而其在苏望月面前这么表现的原因,只是在表达他的不满。 因为,他的掩饰对别人可能有用,但对苏望月来说,几乎无效。 世上最了解你的,往往不是你的爱人,反而是你的敌人。 苏望月虽然暂时还称不上敌人,但说是对手也不为过。 那么,就算他依然保持着和蔼的微笑,但在苏望月心中,依然知道其在不停的骂娘。 陈夕讨厌无谓的行为,这点与连天当年一样。 而苏望月自然懂得分寸,在观察了会儿陈夕阴沉的脸色,满足了恶趣味后,便带他进到一间房子内。 ...... 陈夕在进入房内的第一反应,就是惊讶。 因为,映入眼帘的风格,实在过于少女系― 深蓝色的沙发,印着叮当猫的抱枕,粉红色的窗帘,以及,地板上足有一人高的维尼玩偶。 他张了张嘴,想了想,终是没忍住问道: “这...真的是你家?!” 苏望月明显也有些不好意思,忙解释道: “因为,我平常都住在我爷爷和我爸那儿,最常在这边住的,是我妈和霜儿...” 提到苏如霜,陈夕便有些了然。 小女生嘛... 很正常,很正常。 于是,他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而是坐在沙发上,转而问道: “霜儿呢?” 苏望月也没有待客的习惯,没去端茶倒水,而是直接坐到陈夕对面,说道: “霜儿还有我爸妈,外加我舅舅,都在外婆家里...我是因为你打电话,所以才特地赶了回来...” 听他又提到了李明达,陈夕刚刚积攒的怒气微微消减了些。 用指腹抚摸着左腕的伯爵表,他微露出一丝微笑― 毕竟,这块价值不菲的手表,就是从李明达手里坑来的。 他也曾靠着这块表,成功装逼,震住了在江宁道上的第一人。 想到此,他突然觉得,这人也是不错的嘛,当初自己没必要想看个弱智似的去看着他... 而陈夕一闪而过的微笑,被苏望月敏锐地捕捉到,继而淡淡发问: “心情很好?” 陈夕收起了笑容,食指和中指来回敲打在表盘上,说道: “为什么心情不好?苏大少为了我,特意赶回家,我不应该深感荣幸吗?” 苏望月闻言,并未接话。 因为他很清楚陈夕是在扯淡。 但见他沉默,陈夕却接着说道: “所以,现在这个家中,只有我和你了?” 苏望月的眼睫不可察觉到微微一动,而后很自然地回道: “当然了。” “很好。” 陈夕露出了深不可测的表情,顺手拿起一个茶几上摞好的苹果,咬了一口后说道: “你还记不记得,去年九月份,你跟我说,只要答应上台帮你们吹一首夜莺,就答应我一个条件。” 苏望月点点头,并不否认。 当时让众人都感到棘手的问题,虽然被苏望月最终解决,但他也开出了极高的价码。 “所以...我今天来,是想让你兑现条件的。” 苏望月看着陈夕将苹果放下,直接问道: “你想要我做什么?” 陈夕突然哈哈大笑,声音很大,像极了某些戏台上滑稽的小丑。 他看到苏望月一闪而过的紧张之色,笑道: “你在担心什么?我又不能让你出卖色相什么的...” “so?” 苏望月甩出句英文,脸上重新挂回了温润的笑。 陈夕直言不讳道: “我想请你,帮忙让叶叔叔这次的西部战略流产。” 苏望月的笑容,一下子僵住,不可置信道: “你说叶叔叔?碧央集团?!” 见陈夕点点头,他忙是回绝道: “你说得这件事,我没能力做到...” 不等他细细解释,陈夕就打断了他,别有深意地道: “你我都没能力,但是,我们可以借有能力的人的势...” 借势。 苏望月听懂了这句话,而后平静道: “为什么这么做?” 陈夕带着些无奈地说道: “因为,他打了我的女人一耳光,所以...” 他露出了一丝恨意,带着些狠厉。 “我想奉还回去。” 第二十章 注视下的联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苏望月听到‘打了一耳光’后,脸上先是浮现出了错愕的神情,而后确定陈夕没有骗他后,便变成了极度的难看。 他绅士般的笑容,悄然间消失。 “为什么?” 又一句为什么,但跟之前的相比,语气已有了不同。 陈夕知道苏望月问的是什么,也没有隐瞒,直接说道: “我们的叶叔叔在外面养了小三,顺带生了个儿子...未央当他面,说那个女人和孩子不好,人家护犊子的情绪大爆发,直接上来就是一巴掌...” 尽管陈夕的语气很轻佻,但他的神色已经很冰冷。 显然,提起这件事,他也是极度不满。 苏望月抬头,对上了陈夕锐利的眼神,问道: “你希望我怎么做?” 陈夕闻言有些惊讶。 苏望月话中的意思,就表明他已经同意了陈夕的请求。 虽然这是很好的结果,但又让他很不舒服。 因为,他是听到未央挨了一耳光后,才果断地做出决定。 因为,他听到‘我的女人’后,反应却是无动于衷,甚至都没争辩,只是无视。 这让陈夕很不爽。 他终于意识到,苏望月原来对未央,一直是贼心不死。 他一下子想起了开学的第一天,在那个风吹着落叶的时候,他曾警告过苏望月,不许打叶未央的主意。 而当时霸道的护花宣言,在经过了许多事后再看,便显得有些幼稚。 可是,就算是幼稚,但他也没想到,苏望月竟然完全没当回事? 一股危机感悄然在他心底升起。 但他并未就这点说什么,而是就事论事道: “我需要你借势...借老爷子的势。” 老爷子... 苏望月先是一愣,而后沉默。 坦诚说,他对这个称呼并不陌生。 相反地,他从小到大,见过不计其数的达官显贵,来到那个铺着青瓦的小院,对干农活的那个人,如此的尊称着。 那个在他眼中,一年四季都热爱干农活的人,并不是一个农夫,只是看起来像而已。 因为,那人是他的祖父,是在江南地区具有极大能量的老将军― 苏寒山。 ...... 他不知道,陈夕是如何得知老爷子的事,但他觉得,他有必要提醒陈夕一下― “我爷爷已经不问世事好多年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中带着尊敬。 但落在陈夕的眼里,这就有些装逼了― 需不需要给你来个BGM? 他真想扛个KTV机,对着苏望月嘶吼: “我已经不做大哥好多年...” 好吧,他承认自己的脑洞有点大。 但他还是继续说道: “虽然老爷子不问世事,但这并不妨碍,有些人去扯虎皮做大旗...” 这里说的有些人,或许旁人不知道,但苏望月却很清楚,这里指的是谁― 叶远飞。 从八九年到现在,不过只十六年。 而碧央集团从无到有,而且变成江南地区第一大地产集团,要说后面没有上层人物的支持,谁能信? 很明显,老爷子肯定是叶远飞最大的助力与后盾。 苏望月知道,陈夕既然提到这些,自然是有备而来。 于是,他便没有绕弯子,直接道: “把你的条件和计划都说出来,我只能保证,能原原本本的告诉我爷爷...” 陈夕拿出了早准备好的几张A4纸,细细地解释着... 苏望月的额头渐渐冒出了细汗,听着陈夕一环套一环的计划,同时将其中不合实际的地方指出,并提供更加好的解决方案,不时拿笔对一些手段进行调整... 两人讨论的热火朝天,足足将近两个小时,一份针对叶远飞的流产计划便新鲜出炉。 这是两人第一次联手。 虽然两人嘴上都不说,虽然两人对对方都没好感,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合作,真的是很得心应手。 陈夕善破,苏望月善守。 两人联合,便是攻守兼备。 叶远飞不知是该荣幸还是懊恼,两人的‘第一次’就这么奉献给了他。 就如同当年的连天一样,他一生只有过一次失败,其他皆是成功。 现在的两人联手,便有些像宿命的轮回,叶远飞必将再次对上云。 但显然,两人以有心算无心,叶远飞的赢面太小了。 ...... 陈夕在搞定了事情后,便打算离开。 虽然这么躲在背后阴人的感觉很爽,但跟苏望月待久了,还是会不舒服。 而苏望月自然不可能有挽留之意。 不过,趁陈夕在玄关换鞋的时候,他突然问道: “你有没有把握,我爷爷会支持你?” 陈夕系紧了鞋带,很大声地回道: “叶远飞不是一个甘于受摆布的人,如果让他发展太快,老爷子终会受到反噬!” 说罢,他便推门而出。 而就在门关上后不久,从屋内的二楼,却缓缓走下两个人― 一个精壮的中年汉子。 一位龙行虎步的老人。 苏望月走上前,笑道: “爷爷,刚才的话,你都听见了?” 老人点点头,布满皱纹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他坐到了刚才陈夕坐着的位置,看着立在桌子上的苹果核,若有所思。 接着,一抹笑意便从他的嘴角处延伸。 他冲站在旁边两人笑道: “你俩做事还是不够仔细啊...” 苏望月也注意到了那个苹果核,继而深思了会儿,才不确定问道: “爷爷,你的意思是,陈夕发现了你们?” 老人还未点头,反而是那个精瘦汉子先不可置信道: “怎么可能?我在他来之前,将摆设已经全部重新整理了...” “整理的太细了。” 苏望月打断了男人的话,看着摆放整齐的果盘,还有一尘不染的茶几,接着叹道: “我和他,关系并不是那么融洽...所以,他应该能想到,我绝不会刻意地这么迎接他。” 中年人觉得这个理由有些勉强,正想再说些什么,却被老爷子打断: “很厉害的小子,比他要强。” 不知说的是是谁的哪方面,但两人听后,皆没有细问。 既然老爷子说陈夕看出来了,那么,他就是看出来了。 “望月,这次你跟这个小子一起玩一玩吧,我会在后面,看着你们的。” 淡淡的话语,就是某种保证。 从他的话音落下开始,叶远飞将会暂时失去老爷子的支持。 苏望月扔掉了桌上的苹果核,笑道: “好的。” 第二十一章 第一次怒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零五年江宁的春节,在寒风的呼啸声中,疾驰而过。 而随风带走的,还有持续了好几个月的严寒,以及,那些令人生厌的冰冻。 城外的枯草被烈火焚尽,城门的老树慢慢抽出新芽。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就如同往昔一样,年复一年的,春意很快地再次降临在六朝古都。 而春日已归,自然学子们也要再次归来。 零五年三月四日,星期五。 今天不是开学的第一天,但却是第一个周末前的一天。 每个曾上学或者正在上学的人,都会有或深或浅的记忆— 关于开学。 虽然少部分人为之兴奋,但绝大多数学生,面对开学,都是面露难色,如丧考妣,仿佛明天就要地球毁灭了一样。 实在是经历了一个假期后,已经习惯了在电视机前来个葛优躺,习惯了赖在床上整日面瘫。 而现在,却突然要从美梦中惊醒。 那感觉,又怎是一个酸爽了得? 所以,在经历了犹如史诗战争般的一周后,这个周五,对学生们来说,自然有很深的含义。 从上午第一节课开始,无数人就翘首以盼着放学。 然而,美好的事情发生前,总是要经历很多波折的— 李风禾夹着一摞卷子,面色不善的走进教室。 此时已快下午三点,高一五班已经上完了正课,正是自习时间。 而三十多号人,正一齐望着走上讲台的李风禾。 他们很清楚,那摞卷子是什么— 应该是他们开学时的摸底考试卷。 而经过了半年的相处,五班的同学们都很了解,他们的班主任向来都是和颜悦色的,就算有什么不满与不快,也绝不会流露于表面,城府极深。 而结合了这两点,稍微有点思考能力的人,不难得出一个结论— 他们这次应该考砸了。 李风禾除了是他们的班主任外,还是他们的数学老师,所以,那摞卷子应该是他们的数学考试卷。 许多人都将眼神投向陈夕,想看看他的反应。 因为陈夕是数学课代表,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就是老师的贴心小棉袄,心情晴雨表。 可惜,陈夕的表情很漠然,不带有一丝情绪,完全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个,我说一下,这次摸底考试的情况。” 教室一下子安静下来,氛围有些压抑。 “这次考试,王宇是班里第一,同时也是年级第七。” 王宇是入学考试时的全校男生第一,但第一个学期,却始终被许文彧压着。 而看样子,他应该是拼搏了一个假期,才出了这样的成果。 王宇此时厚厚的眼镜片后,暗藏泪花。 感动啊,太特么感动了! 自己在上个学期,那可是太尴尬了。 在初中时代,自己那可是呼风唤雨,连校长见了他都带着笑脸。 可上了高中后,不说年级,就说在这五班内,自己那是毫无风头可言,所有的目光与焦点,都被陈夕和苏望月抢走了。 可这两人,一个看起来就是个狠角色,另一个则背景大的吓人,都不是他能招惹的对象。 如果想抢回风头,就只能靠实力说话! 尴尬的是,许文彧没给他这个机会。 大大小小的考试中,他从没超过许文彧一次,而他又没有像陈夕那样的,能次次霸占着单科年级第一宝座的能力。 憋屈啊! 好在,这次总算是扬眉吐气了,扳回一城。 他推了下镜框,直起了腰板,表现出犹如孔雀开屏般的姿态。 而这个姿态,自然是给在他身边美的不可及物的叶未央看的。 新学期,他依然是叶未央的同桌。 如果说,上个学期他没有底气去追求这个女孩子的话,那么现在,他便有了勇气了。 按理说,这算是好消息,大家应该鼓鼓掌的。 可王宇四下一看,却发现没一人伸手。 难道自己的人缘这么差? 他觉得不是,于是再四下一看,便很快地找出了原因— 所有人都没反应的原因,只是因为,李风禾在说完这句话的时候,脸色依然是阴沉的。 犹如,暴风雨前的乌云。 ...... 不出所料,又表扬了三四个明显进步的同学后,李风禾便毫无顾忌的开始开炮了— “在这儿我想问各位一句,你们知道,这次我们班的数学成绩,年级排第几吗?” 见无一人回答,他冷笑着说道: “第一。” 他冷冷说罢,不过还没等同学们欢呼,紧接着又恶毒地补充道: “不过是倒数的。” 沉默,全体都在沉默。 李风禾好像开了个足够冷的国际冷笑话,让听后的人,都像被冻在了冰箱里。 “陈夕!” Shit! 听到自己的名字后,他极不情愿地站起来,接受着全班同学的注视礼。 “你不是数学一直学得很好吗?但你这次数学单科知道是什么名次吗?年级第十一!” 虽然这个名次依然很高,但陈夕懂李风禾的意思。 自己原来可一直是年级第一的! 这一下子掉了整整十名,不由李风禾火大。 而见到陈夕挨训,有几个平常对陈夕不满的刺头,不由地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神色。 而这却正好被李风禾捕捉到— “那几位有什么可得意的?我再说一个事,就算陈夕跌了十名,但他的数学在这个班里,依然是第一。” “那几个笑的人,你们考过他了吗?” 冷冷的话语,犹如利剑,又如机关枪,无情地开始无视敌我大范围扫射。 这是李风禾第一次这么发火。 而所有的第一次,都是很珍贵的。 所以,五班的三十多位同学,就要做好承受怒火的准备— “...针对我们班数学比较薄弱这个问题。” 李风禾几乎是咬着牙说着: “我建议,加大课后作业的数量,同时,多增加课堂小考...” “我相信,只要多多练习,总会有进步的,所以,同学们有不同意的吗?” 全班鸦雀无声。 到了这个时候,谁站出来,谁就是送死。 所以,没有人来做出头鸟。 他的建议很快就变成了决定。 陈夕随后就被叫到了办公室,抱起了一沓厚厚的试卷。 李风禾坐在办公椅,捧着玻璃茶杯,见陈夕将要回班时,淡淡道: “就跟我之前所说的一样,我不希望,看到你因为谈恋爱,而影响学习。” 第二十二章 惊蛰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正打算带着卷子出去,闻言顿时一怔,愣在当场。 他回身看去,见李风禾带着似笑非笑的神色― “陈夕,我希望,在月考时,能看见你再拿年级第一...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陈夕闻言,很想挤出一丝笑,但最终还是平静地回道: “我明白您的意思,请放心。” 李风禾点了点头,便挥手让他走出了办公室。 而当陈夕走到走廊时,脸色却已变得阴沉不定。 他很清楚李风禾的深意― 不要因为谈恋爱而耽误学习,是李风禾在上学期开学时,便提醒他的一句话。 而现在,其老调重弹的原因,也是很简单― 陈夕上学期数学一直是年级第一,所以,李风禾对他和叶未央的事,那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可以容忍他在文化节暗送秋波,在平安夜公然调情。 但这一切,是基于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 要不然,一顶早恋的帽子扣上去,陈夕纵然不怕,但也是个大麻烦。 而李风禾刚才的话,可以视作最后通牒。 如果,他的成绩没有恢复,那他对于陈夕的爱情,就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了。 ...... 正是明白了这一点,所以第二天,陈夕早早地去了图书馆。 江宁图书馆,简称江图,是中国第三大图书馆,也是历史上中国的第一所公共图书馆。 而此时陈夕所在的,则是刚建好不久的新馆,只有部分区域对外开放,距离正式开放,还有一段时间。 至于他为什么能毫无阻碍的进到馆内,并且还能寻到一间自习室,原因也不是很复杂― 因为,他是跟另一个人,一起而来的。 因为,另一个人,叫苏望月。 ...... 陈夕坐在宽大的书桌前,不停的转着笔,露出了有些不耐烦的意味。 “苏大少,你能解释下,这是什么情况吗?” 坐在陈夕正对面的苏望月,放下了手中的英文书,向后一靠,说道: “不是你说的,要找个能学习的地方碰头吗?我想不到,比图书馆更有学习氛围的地方了...” 话说的很不错,理由也很充分。 但陈夕却肯定不满意这个回答。 他忍住了想戳瞎对方双眼的冲动,压低声音,带着些懊恼道: “可你这学习的地方,也太特么空旷了吧。” 他没忍住爆了粗口,但苏望月却毫不在意。 “人少点不好吗?毕竟,我要跟你谈的内容,不适合当故事讲给大家听吧?” 苏望月毫不犹豫地怼了回去,让陈夕嘴角直抽搐。 但他却无法过多反驳什么。 因为,从商议事情的角度来看,这里的确是一个极好的地方― 空旷,安静,并且符合了陈夕有学习氛围的要求。 看起来,苏望月选的地方极好。 可陈夕就是很不爽,因为,这是苏望月的风格,不是他的风格。 如果让他选的话,一定会选一个人流极多的书店,或者一些社区阅读室。 正所谓,大隐隐于市。 他习惯于,在不刻意之中筹划事情,继而阴死别人。 而不是像现在,利用特权,犹如包场一样的占据一个自习室。 这种正大光明的感觉,并不适合陈夕。 他放下了手中的笔,说道: “你那儿有什么消息?” 苏望月并没直接回答他,而先是反问道: “你不继续做数学卷了?” 看着陈夕渐渐闭紧的双唇,他叹道: “唉,真可惜,本来还打算等你写完,照你抄的...” “...” 陈夕在苏望月面前,永远都控制不好表情,所以,他选择了放弃。 于是,他的怒火就毫不掩饰的展示了出来。 “抄!抄!抄!抄你个大头鬼啊!” 他的语气没有气急败坏,但是破口大骂之意却展露无遗。 就如市井间,被泼了一盆脏水的中年大妈,所表现出的反应。 苏望月无奈地耸了耸肩,而后从背包里掏出了个档案袋。 “按照你的要求...” 他的语气已经恢复了正常,不再有调戏的意味,温文尔雅中流露着绝对的霸气和自信。 “...我这儿已经解决了淞沪那边的行批,还有消防安全等等小节的批文许可,可以保证,叶叔叔不会拿这些做文章...” “还有,我爸还有陆永已经向淞沪那边打了招呼,借了爷爷的势,那边的陈局长还有各个大哥们都回了话,不会有地痞流氓之类的人闹事。” “江南这边的地产商们,为了不打草惊蛇,暂时还没怎么联系,不过,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在后期工程上,不会有太大的麻烦。” 陈夕一边翻着文件,一边皱起了眉头。 “看样子,我们把叶叔叔能用的招都废了...” 他语气中没有任何的开心,反而有深深的忧虑。 “这些事情,虽然不是一般人能办到,但林建咬牙的话,也能把这些都搞定...” 苏望月点了点头,抽出了档案袋中某张纸,说道: “能让林董事长屈服,我们的叶叔叔可不止靠这些手段,真正的大杀招,是这个...” 陈夕顺着苏望月纤瘦指尖的方向,见到的是一张彩印照片― 一个目光如炬,梳着油头,不怒自威的男人。 他抬头,看向苏望月,听其说道: “沈见深,沈家现在的家主。” 苏望月的神色变得有些尊敬,继续说道: “沈家在淞沪市极具权势,其全家是在改革开放前从美国回来的,祖上就是吴兴沈氏,是个老牌世家...” 想到了什么,他忽然问道: “今天是不是三月五号?” 陈夕不知其为何意,但还是点了点头。 “这就对了...你看看资料上的信息,沈见深的生日,就是今天。” “多年来,他行事极为霸道,在淞沪地面上,是属于无人敢惹的人物。” 苏望月转头看向窗外并不怎么晴朗的天,突然问道: “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陈夕想了下,答道: “学雷锋纪念日?昨天刚宣传的...” 还没说完,看苏望月的脸色,他就知道他答错了,转而一想,说道: “惊蛰?” 苏望月点了点头,同时用笔在名叫沈见深男人的照片下,题了两个字― 惊折。 第二十三章 春带雨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看着这两个字,沉默不语。 苏望月的字很秀气,没有齐观海小楷的工整,没有李风禾板书的雅致。 但却细腻的犹如青花瓷瓶底下的题跋。 可如此优雅秀气的两个字,却让陈夕感到不舒服。 这次并非因为是苏望月写的,而只是因为这两个字的语意― 惊,惊讶,惊吓。 折,折尽,折断。 当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的时候,就会让人有种不舒服的感觉。 “这是他的江湖尊号?” 陈夕平静的开口,得到了苏望月小小的赞赏眼神。 他发现,凡是稍微牛逼一点的人物,总是有那么个外号或者称号。 就如连天被称作云,陆永被唤作苍鹰,张见虎被叫做老虎。 但他眼前的这个,明显比上面的称号要霸气的多。 因为,上面的都还是实物,都是在现实中能找到的东西。 可惊折是个什么鬼? 他不知道,所以只能由苏望月来解答。 “...因为沈见深是生于三月五号,正是惊蛰,而他的对手们,也往往是惊叹其手段,最后俱折于其手,久而久之,惊折这个名号就这么流传出来...” “无聊。” 陈夕冷冷的给出了评价。 “怎么一堆大人物们,整天跟小学生似的,还非得排出个江湖地位,是不是还有个头把交椅?” 苏望月笑了笑,不置可否。 “那这位惊折兄,是握着易达集团的把柄喽?” 苏望月听后,纠正地说道: “准确的说,是易达集团欠沈家的钱。” 陈夕微微一挑眉,显得很感兴趣的样子。 “沈家家大业大,其还在美国的时候,就是当地华人的领袖,在诸多的财团中,也能占有一席之位。” “后来因为某些原因,据说,好像是跟当时如日中天的美国黑帮对上了,最终导致两败俱伤,不得已携带大量财富暂到香港,而后碰上改革开放,便落根在淞沪市。” “沈家上一代家主极具眼光,在各行各业都有投资,甚至包括某些暗中投资,收益巨大,被当时的那位赞为爱国商人。” “而易达集团这次所建的易达广场,很多地块都是从沈家手里收购来的...当然,其手里的现金流没那么大,只能将款项一部分贷着,一部分欠着。” 陈夕将两个手指搭在太阳穴,有些烦闷地说道: “也就是说,这么强大的人物,这位惊折兄,现在与叶董联手开始对付易达了?” 苏望月点了点头,而后沉声道: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易达集团的机密文件,所以,你应该比我清楚,这座易达广场以及之后在江南地区所投资的地产项目,其实利益早就已经分配好了。” 他将头偏向纸上的照片,带着些惋惜说道: “很可惜,在林建的利益分配中,并没有沈家的部分。” “可是,沈见深是个什么人物?他怎么会眼看着一块巨大的肥肉从其眼前溜走,却无动于衷呢?” 陈夕露出了苦笑,明白了苏望月的意思。 是啊,被人称作惊折,在利益面前绝不留手的人物,怎么会乖乖的站在一旁,看着林建赚的盆钵满盈,而自家却分不到半毛? 而此时,身为江南地产巨鳄的叶远飞,也表达出了对易达的不满。 那么,两人的联手,自然就是水到渠成了。 想明白了这点,陈夕开始低头陷入了沉思。 而苏望月也并未打扰,依然挂着温和的笑意,坐回了座位上。 时间一点一点的流逝着。 窗外渐渐飘起了细雨。 而当雨势从毛毛变成飒飒的时候,陈夕终于抬起了头,结束了思考。 他没有先去跟苏望月谈他的考虑,反而先将头偏向了窗外。 窗外的天不是特别阴沉,光线还很足。 苏望月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一幕,像看着一幅画一样,并没有出声去打断。 “我在想,为什么江南这么多雨呢?” 陈夕终于开了口,但问题却是很突兀,与他们所谈的谋划毫无关系。 问题带着些诗情画意,带着淡淡的惆怅。 苏望月本应露出些什么神色,像李煜,像柳永,像唐寅,去吟诵些符合气氛的诗句来。 这是他的风格。 但他在面对陈夕时,却放弃了这个做法。 “因为江南地区的地理位置,加上气候,注定它要多雨。” 听到他的答案,陈夕回过头,露出些诧异的神色。 这个答案,很是中规中矩,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就像一张白纸上工整打印的文字一样。 他没想到,苏望月会给出这个答案。 因为,这不是苏望月的风格。 这是陈夕的风格。 ...... 陈夕并未因为这个答案,而再去思索会儿,或者反问,你为什么没吟诗之类的话。 苏望月是个谋定而后动的人,他做的每一步都极具深意。 就跟他对陈夕拿出沈见深的资料一样。 当他提到沈见深这个人以及他做的事时候,就相当于告诉了陈夕他的想法― 从本意出发,如果要让叶远飞的西部战略完蛋,就要保证淞沪的易达集团运营不受干扰,如果要保证淞沪的易达广场不受影响,那就肯定要解决掉沈见深这个人。 而苏望月提到了惊折,则就是很明确地告诉陈夕,对于沈见深这个人,他们没有实力用强去搞定他,只能示弱,用利益去跟他打好关系。 而既然要用利益,自然需要能出让利益的人,现在看来,只能是林建。 这就是陈夕的业务范围了。 甚至,苏望月也能猜到,陈夕到底用什么法子― 对于淞沪乃至江南的地产利益,纵然林建是董事长,也没办法把已经分好的蛋糕再造出一块。 但不要紧,南边虽然分好了,但西边却还没分。 只要把叶远飞视作碧央集团自留地的那部分利益,抢过来,再分给沈家就好了。 而这样,叶远飞的西部战略,自然流产。 看起来,从起点出发,最终又回到了起点。 一切像是一个圈。 苏望月在来之前,已经想明白并分析过这些问题,而后才会对陈夕说这些话。 而陈夕在思考后,自然能明白这点。 但他有些不爽一切尽在苏望月算计当中的感觉。 所以,他临时抛出了一个苏望月没有准备的问题― 关于江南的雨。 第二十四章 春带雨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尽管是突然发问,但苏望月的回答,依然很有看点。 他没有用他的方式来回答,而是用了陈夕的方式。 客观,冷漠,不带有感情色彩。 这让陈夕有种,被自己的利剑怼了一下的感觉。 然而,他也清楚苏望月这个答案背后的意味。 他的回答,提醒着陈夕去想起那个流血的雨夜,想起那个悲惨的女孩。 苏望月唯一一次真诚地跟陈夕对话,就是在去年十月六日的凌晨。 那时候,面对苏望月关于那个女孩的质问,陈夕选择了避而不答。 而在同样下雨的今天,苏望月用同样客观冷漠的回答,来提醒陈夕,你手上沾着罪恶。 罪恶不会被雨冲刷的。 苏望月相信,就算常人听不出来,想不到这点,但陈夕肯定会想到。 果不其然,陈夕的语气同样带着些冷意,再次问道: “你很喜欢丁香花?” 这同样是一个不挨着今天议事的问题,如果不知道的人,一定会觉得他们俩的对话毫无逻辑。 连闲聊都算不上。 但陈夕的语意也很简单— 你连那个女孩的一面都没见到,为何如此对她念念不忘? 莫非你就是传说中正义的化身吗? 苏望月思索了下,说道: “如果我见到的话,应该很喜欢。” 陈夕闻言,面色沉了沉,终究没有再怼回去什么。 他的第一个关于雨的提问,只不过是不爽下的小发泄,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 但第二句的意思就很深刻了,而苏望月同样给出了暗含深意的回答。 一问一答间,两人都很清楚,他们所说的,并不是真的丁香花,而是以丁香为名的那个女孩儿。 一个已经消失了的女孩儿。 陈夕之所以理智地没有再次怼回去,一是因为,他在元旦那天的凌晨,已经深刻反思过自己的过错,二是因为,他现在需要苏望月的支持,需要与他的联手。 他站起身,把桌上的东西装进了包里,而后说道: “我会跟燕京那边联络的,一旦确定下来,我会直接告诉你的。” 按理说,他应该直接去找沈见深去谈,去说服其放弃跟叶远飞的联手。 但他根本没有见到沈见深的方法,只能靠苏望月及其背后的势力去传达。 这就是陈夕一直强调的借势。 在这盘大棋中,他们两人仅仅凭自身来说,恐怕连入局的资格都没有。 但现在,他们却因为各方的需求,成为了关键所在。 就像两颗焊在庞大机器上的螺钉,一旦缺了这两颗,诺大的机器就要瓦解。 苏望月点了点头,脸色一如的温和。 好像,他们刚才的话题,真的只是江南的雨和丁香花,充满着诗情画意。 看着陈夕将要推门而出的背影,他问道: “下次什么时候再见面?” 陈夕停住了脚步,想了下后,说道: “清明,华侨墓园。” ...... 惊蛰那天的雨,下的并不是很大。 但从那天开始,江宁却进入了久违的雨季。 空气中的干燥一扫而尽,成片成片的青苔,又爬满了旧城区的青石板。 当然,也包括一些墓碑— 二零零五年,四月四日,清明节。 今天距离两人上次长谈的日子,已过去了一个月。 在这一个月当中,两人在学校的日常生活,皆是能不产生交流,就不产生交流,陌生的不像是一个班的学生。 班里的人都以为,这两人风头不相上下,相互看不上眼也很正常。 而我们上次勇夺班级第一的王宇同学,在三月中旬,终于鼓起勇气,勇敢地向叶未央表白。 结果很尴尬。 好在,叶未央是在只有两人的时候,才直接拒绝,否则,估计我们的男学霸是没脸再跟其坐同桌了。 然而,告白失败还是对王宇产生了一些阴影。 新的月考成绩在今天新鲜出炉,许文彧拿回了班级第一,年级第三的宝座,我们的王宇同学,又一次被妇女压了一头。 自从李风禾上次大发雷霆之后,这个月班级的学习氛围很浓,这也导致了,五班总成绩重新回到了第一,当然,这次是正数的。 而不得不提的是,陈夕自从收到了李风禾的警告后,外加王宇对叶未央的告白,使他终于有了那么点紧迫感。 于是,在这次月考中,他没敢再次划水,而是完全发挥了真实水平— 数学年级第一,总成绩年级第二十三。 五班的同学们不知道的是,当拿到成绩表后,李风禾在办公室偷笑的嘴角都快裂开,而后才来到教室,装着不在意的样子,说下次继续努力。 而成绩单出来的时候已是下午,加之今天是清明外加有雨,所以学校难得的给同学们早放了学。 当李风禾笑眯眯地说放学的时候,陈夕率先走了出去。 李风禾一边收拾着教案,一边看了眼还在整理的叶未央,脸上流露出满意的神色— 小子,不错啊,终于知道收敛了... ...... 遗憾的是,与李风禾想的不同,陈夕并非学会了收敛。 依照他的性格,如果没别的事,他一定会等叶未央一起走,绝不怕别人有没有什么异样的目光。 可今天是清明节,出于某种礼仪,他觉得应该去看看他的舅舅。 所以,他只能给叶未央简单解释了下,便从校门口打车到了金陵墓园。 这是他第二次来这里。 而跟第一次一样,这次跟他前来的,依然是上次的那个人。 不同于上次是他早到,这次他却晚到了。 依旧黑底烫金的墓碑前,苏望月撑着把黑伞,静静地站在那里。 今天的雨势很小,只是毛毛细雨,其实没有太大的打伞必要。 但陈夕知道苏望月骨子里那种西方绅士的偏执,也没多说什么。 可当他走到与之相平行的位置时,却看到了碑前的一大捧花— 花瓣有些凌乱,被一张塑料纸简单包着,颜色尽是纯白。 他看了眼苏望月,不动声色的问道: “你送的?” 苏望月摇了摇头,露出了深思: “不是...而且,为何会有人,在清明送给你舅舅这个花呢?” 陈夕蹲下身,拿起了一瓣观察后,说道: “梨花。” 第二十五章 春带雨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连天墓碑前堆成一片的,正是梨花。 可苏望月的回答,让陈夕露出些感兴趣的神色。 连天已经于八九年的那个雨夜,永远的消失在了人间。 按理说,如果有个什么故人旧友之类的,在清明节前来吊唁一下,也是很正常的事,摆放一束花也没什么。 可是,刚才从山下的入口进来,一路他见着很多正在祭拜或者已经祭拜完毕的人,也见到了许许多多,各色各样的花。 但唯独没见到梨花。 而连天的墓在整座墓园中,位于偏僻的一角,属于极少能有人路过的位置,应该不会出现错放或者故意恶作剧的情况。 那就说明,这一大束梨花,是有人祭拜而放的。 而看着苏望月的神色,陈夕明白了些什么,便直截了当地问道: “梨花的花语是什么?” 在这个年代,网络还不是那么发达,更别说能直接上网的手机。 所以,陈夕没法在百度才刚刚兴起的时候,去百度一下。 但不要紧,苏望月的神色告诉他,其一定知道。 “纯情。” 苏望月并没隐藏什么,而是同样直接的给出了回答。 “梨花的花语,是纯洁无暇的爱,安慰以及最浪漫的爱情,还有,离别之意。” 陈夕怔在当场,半晌后才从地上站起来,不可置信地看着苏望月。 “没错,这应该是你舅舅的老情人送的。” 带有微微凉意的雨丝扑在了陈夕的脸上,让他都浑然不觉。 苏望月的这句话,实在太过震撼了。 通过齐观海留下的手记,陈夕知道他的亲舅舅是一个牛到爆的超级牛人,堪称单兵之王,无论是智商还是身手,都是能碾压别人的BUG般的存在。 可齐观海却并未提到连天的感情生活。 当时陈夕以为,如此强大无敌的一个男人,理应内心是很寂寞的,想要找出一个能走进他内心的女子,想必应是难如登天。 可万万没想到啊,他之前的猜测,在见到这捧硕大的梨花后,就被粉碎的稀烂。 原来,他的舅舅不仅仅智商高,体能牛逼,现在看起来,这情商也不差啊。 连天是在八九年一月逝世的,而现在是零五年四月。 整整十六年零三个月啊! 人生能有几个十六年? 就算当时爱的如痴如醉,爱的天荒地老。 但都特么过去两个七年之痒了,外加人都没了,恐怕那些无比炽热的爱恋,早就被岁月这个时刻保持严寒的冰箱,一点点的将情绪磨去。 可这束梨花,告诉着八九年出生的两人,当年的爱情,并没有磨灭。 同这梨花一样纯洁的情意,并未被岁月给降温,继而消散,反而犹如一坛陈年窖藏的老酒,历久弥新,越来越刻骨铭心。 直到今天,直到生死相离十六年后,她对他的爱,依然未消减半分。 ......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无关风和月。” 陈夕站在雨中,沉默了一会儿后,忽然开口,说出了这么一句诗来。 这又不是他的风格,反而是苏望月的风格。 但不同于苏望月说话时蕴有深意,陈夕下意识地吐出这句诗,只是纯粹感叹了一下。 苏望月点点头,表示了赞同。 爱情就像是面前的花朵,总是有保鲜期存在的,而过了保鲜期之后的爱情,或者进到婚姻这座坟墓,或者劳燕分飞,相忘于江湖。 莫说是十六年,恐怕十六个月的爱情,在当代人眼中,都可以算作很长的,属于那种可以过好多个纪念日,在朋友圈和空间秀好多波恩爱的。 试想,一个女子在心爱男人去世的十六年后,依然能到他的墓前,送上一束代表纯爱的梨花,这是何等值得尊敬的感情? 所以,他们两人在明白了这捧梨花的含义后,便没再去纠结其究竟是谁送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十六年的时光,足以让当年含羞可人,清纯到不食烟火气的女子,逐渐变成一个家庭主妇,甚至是中年大妈。 而墓中的那人,被定格住了时空,永远是如此的英俊洒脱。 既如此,何必要发现这个变化呢? 莫不如,就理想化的当成,是当年的那个女子,那个犹如江南烟雨一般温柔的女子,前来祭奠,不去想,她现在究竟是何模样。 看似是逃避现实的行为,反而很浪漫。 浪漫到,连陈夕如此现实冷酷的人,也产生了些许的感动。 ...... 雨淅沥沥的下着,雨中的两人好像已经无话。 只是因为,墓碑前的这束梨花。 苏望月在彼此沉默了良久后,想到了什么,说道: “对了,沈见深那边收到了易达开出的条件,不过没答应也没拒绝,说要再考虑下。” 陈夕默不作声,因为这并未出乎他的意料。 老狐狸总是很喜欢玩待价而沽的套路,没什么值得意外的。 “当然,为了保证他那边的利益,他也没将和我们接触的事告诉叶叔叔,而是说,五月份他会做出决定。” 陈夕微微沉了眸子,问道: “什么意思?” 苏望月斜了下伞,让陈夕的半边身子不被雨淋到。 “五一劳动节的七天假期里,他会以带女儿游玩的名义,来到江宁,明面上由叶远飞接待,但暗地里会与我们接触。” 接着,他又补充道: “陈夕,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现在淞沪那座易达广场的招商并不是很顺利,就是因为沈家在这边卡着,外加其时刻要求易达偿还剩余款项...” “我们必须,要在他来到江宁时,将之攻下。” 陈夕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两人今天的谈话,实际到此就可以算作结束了。 剩下的,就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了。 陈夕冲墓碑鞠了一躬后,便打算要离开。 而苏望月此时的目光,依旧在那捧梨花上。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苏望月终于说了句符合气氛的诗句,而且还是个千古名句。 他侧过身子,对将要离开的陈夕说道: “记住了,沈见深他妻子早逝,他最宠爱的,就是他唯一的女儿。” 陈夕对上了苏望月的眸子,看到了让人捉摸不透的神色。 “他的女儿,叫沈梨白,梨花的梨,白色的白。” 第二十六章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梨白... 陈夕坐在家中的书桌前,喃喃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此时距离清明节已经过去了半个月,天气也更热了一些。 难得的,一向不怎么爱吃水果的陈夕,特地买了两个很是新鲜的鸭梨,摆在桌角,带着几丝清凉之意。 他靠着椅背,细细读着手中的几页资料。 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 那天将从连天墓前离开之时,苏望月最后跟他所说的,便是这个名字。 而以苏望月很少说废话的性格来看,他提这个名字,必有深意。 只不过,当时淋着雨的他,并没深思出其话语中的暗含之意。 但这并不妨碍,他去了解其提到的这个人。 准确的说,是位少女。 以易达集团的实力,就算资料上这人是沈见深的掌中千金,是整个沈氏家族的小公主,但在投下足够的金钱后,最终还是获得了她极其详尽的资料。 资料上的照片,是能搜集到的其最近的模样— 一头披肩的长发垂于脑后,带着一个俏皮的兔耳朵发饰,一袭雪白的纺纱裙,一双秀气的小白鞋。 少女的装扮很清纯,宛若一朵不染尘埃的白莲花。 但更让陈夕注意的,是她的面容— 这是一张极其清秀的面庞,没有叶未央的妩媚,没有许文彧的俏丽,有的只是极为合适的五官所搭配出的唯美。 这是一个称不上绝色,但也是美的不可及物的少女。 陈夕提起了桌角黄澄澄的鸭梨,狠狠咬了一口,露出了雪白的果肉,吮吸着甜美的果汁,将目光落在了少女的眼神上— 少女的眼睛很大,很亮,犹如璀璨的宝石。 但通过这双漂亮的眼睛,陈夕却读出了深深的孤独与落寞。 是自己臆想的吗? 他将目光从照片向文字移了过去,却黯然发现,原来他并未看错。 任性,刁蛮。 这是综合各方印象之后,所印在纸面上的一个评价。 少女的性情,并非照片看上去那样宁静,反而有些泼辣。 但资料也明确指出了,虽然她任性刁蛮,但却并未做出过什么出格的事情,甚至说,连骂一骂底层佣人出气的事,都没干过。 细细看着上面罗列着沈梨白的事迹,陈夕突然感觉到某种淡淡的悲哀。 其所做的那些被看做刁蛮任性的行为,与齐彬或者张公子等人所干的事,有着天壤之别。 她会突然摔碎个价值不菲的碗,但却不会以砸人为乐。 她会不向家中报备,跑到外面疯玩一天,但却不会去某些不符合她年纪的迪厅酒吧。 她也会去染个杀马特的发型,但在面对老师的批评时,却从不会反驳。 ...... 透过一条条的事迹,陈夕能看出,这个少女应该是缺爱。 她做的这一切,不过是想引起别人对她的注意。 想想沈见深的日理万机,他能陪伴自己女儿的时间,该是很少吧。 陈夕难得的惆怅了下。 像他这种骨子里透着冷酷的人,能触动他心房柔软之处的东西,实在太少。 而看到沈梨白的资料后,他真的受到了某些触动,继而生出某种情绪— 同病相怜。 他和沈梨白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没有母爱。 一个出走法国,一个悄然离世。 极为寻常的母爱,对他们来说,可望而不可求。 不同的是,陈夕因此变得越来越冷酷,但沈梨白,依旧还保持着纯真。 她今年十四岁,与叶长乐是同一年出生的。 这就说明,她与陈夕苏望月他们,年龄相差不太大... 咔嚓地咬下了最后一口梨肉,顺手将其抛到垃圾桶里,陈夕嘴角闪过一丝戏谑之意。 他终于明白,苏望月如此强调沈梨白的意图何在了。 同样缺少母爱,同样的孤傲,相差不大的年龄... 特喵了个咪的,苏望月这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居然想用美男计? 他先说沈梨白对沈见深的重要性,就是这个意思— 想攻克沈见深,不如从沈梨白开始下手。 悄然间,陈夕抿了下唇边的甜意,眼神划过一丝锋芒。 那是他觉得极度有趣时,才会露出的神色。 因为,他看到了资料上的某行字— “...沈梨白喜欢窝在房间里,重复播放流星花园等偶像剧...” 偶像剧? 坦诚来说,陈夕虽然形象不差,但跟偶像剧男主比起来,无论是气质还是样貌,都差了那么几分意思。 但他差了那么几分,却有人胜了那么几分— 苏望月。 这个人前温文尔雅,同时带着公子哥光环,随身仿佛带着钢琴曲BGM的人,就是宛如从玛丽苏小说走出来的一样。 一个行走的偶像剧男主。 只是念头这么一起,陈夕就压抑不住的兴奋。 只要情报准确,那么,如果苏望月不对沈梨白的口,那他就敢表演吃翔! 估计苏望月肯定没像他这般,收集了如此多的情报。 不过不要紧,这样反而更好。 他设计的坑,那由他来跳最为适合不过。 思索之间,他反应过来什么,连忙拨通了一个电话。 ...... 淞沪离江宁并非很远。 所以,尽管两地都有机场,但沈见深最终还是选择了坐火车,作为他和女儿前来江宁的方式。 零五年五月二日,劳动节假期的第二天。 这时候的劳动节,还是相对长的七天,人们有更多的时间选择出游或者观光。 上午,身穿一件亚麻短袖的沈见深,和一袭碎花白纱裙的沈梨白,在江宁站的贵宾通道口出现。 严正带着五六位身着西服,打扮的犹如黑客帝国的安保人员,外加十几个暗哨,已在此恭候多时。 从这对父女俩踏上江宁的土地开始,叶远飞就得对他们的安全全权负责。 迎接他们的,是叶远飞,徐薇,外加叶未央和叶临云。 叶远飞是在三月中,带着女人和儿子回到了江宁。 经过了小半年的磨合,叶未央终归是彻彻底底的妥协。 她的妥协,换取了于萍不被休,还能挂着个集团夫人的名头。 但这个名头,也不过是名存实亡。 就像现在,该出现的于萍,却被徐薇所代替,而且代替的顺理成章。 无论是从气质,还是别的方面讲,徐薇的确更能拿得出手。 几人见面后互相寒暄,不深不浅的交流着,而后在众多保卫下,陆续进入了一辆辆的奔驰车。 而在火车站外二层高处,一个观察角度极好的地方,此刻正摆着一个凉亭。 凉亭下相对坐着两个年轻人。 他们俩拿着果汁,冷眼地看着下面热络的几人。 一个穿着衬衫的小平头,出现在他们的身旁,问道: “陈少,苏少,下一步该怎么办?” 第二十七章 于无声处听惊雷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两个年轻人,正是陈夕和苏望月。 虽说两人打扮的都很清凉,但风格却是迥异― 陈夕此时穿着条七分的黑裤,脚上穿的是一双匡威的帆布鞋,上身一件hippop风格的短袖T恤,鼻梁上架着一个蛤蟆墨镜,整个人都走在了潮流的前线。 而苏望月则恰恰相反,穿着一条中规中矩的休闲风的西裤,一件迪奥的黑色衬衫,脚上却是一双休闲皮鞋,同样架着一副墨镜,整个人透露出了干练的意味。 而听到小平头的问话后,陈夕很是慵懒地将果汁放在塑料桌上,推了推镜架,带着几分挪榆的意味说道: “苏少,人家在问你话呢,接下来该怎么办?” 他的样子加上语气,完全是标准的玩世不恭之态。 苏望月盯着陆续进入奔驰车的几人,目光游离在那个穿着纱裙的少女上。 “既然人注定要被叶叔叔接走,那我们就不能轻举妄动...” 他看了眼警卫在奔驰车附近的严正以及一众高手,接着道: “要想找到突破口,只能从沈梨白身上下手...” 陈夕闻言,露出抹不以为然的笑,敲了敲桌面,问道: “苏少,说点细的...现在,人家是里三层外三层的围着呢,我们严叔的身手想必你也清楚,还有那几个跟在严正身边的...” 他摆摆手,很自然地将小平头招到了身侧。 “来,兄弟,你给苏大少讲讲,那几个都是什么人物...” 小平头面对陈夕的提问,不敢怠慢,忙答道: “那个脸上有条刀疤的,曾经是道上赫赫有名的狠人,有着一人单挑翻三十好手的战绩。那个光头,善使两根铁棍,能把花岗岩轻易打碎,那个相对个矮的...” 小平头如数家珍一般,将叶远飞雇来的这群高手的底细,一一讲出。 毫无疑问,露在明面上的几人,都是曾经号称打遍某地无敌手的狠厉角色,武力值很是变态。 而苏望月自然清楚,陈夕让小平头报一遍他们光辉战绩的原因。 “想接近沈梨白,莽撞是不行的,得采取温和的方法。” 陈夕闻言,脸上依旧是讥笑。 而此时,严正他们也上了车,临走前却向陈夕所在的方向,瞥了一两眼。 不知他看没看见,其嘴角的讥笑,与浓浓的讽刺。 这讥笑和讽刺,并非是对严正的,而是对苏望月的。 因为,苏望月刚才看似又说了一句废话。 一句很正确的废话。 既然要从沈梨白身上找突破口,自然要很温和的靠近,这点并没有错。 而说这句是废话的原因,就是苏望月根本没说,怎么具体地靠近沈梨白。 或许,他已经有了想法,或许,他根本没去想具体的做法。 因为,在他的打算中,陈夕是接近沈梨白的不二人选。 而就算自己给他出谋划策,帮他安排好如何接近沈梨白,继而俘获少女的信任,但以陈夕狷介的性格,估计也不会照做。 他只会按他所想的去行事。 既如此,自己何必多此一举? 注意到了陈夕唇角的讥笑,苏望月脸色却并无变化。 他站起身,径直向外走去。 接下来,便没他多大的事,是该欣赏陈夕手段的时候了。 叶远飞的奔驰车队已经从下方的车道上消失,自然没什么看点。 陈夕回过头来,盯着苏望月信自离开的背影,唇角的笑更浓了。 苏望月搞错了一件事。 他以为,陈夕并未跟他探讨过沈梨白,就代表其已经接受了他的提议,同意当做执行者。 而这,却是建立在陈夕默认的基础上。 这就是打哑谜的坏处。 两个聪明人之间,通过暗藏机锋的问答,虽然能隐晦的知道彼此的想法,但倘若不直截了当地说出来,就无法达成真正的一致。 薛明如果能从坟墓里爬出来,一定会觉得苏望月很傻很天真,可笑到爆。 陈夕是谁? 在薛明的眼里,这就是一个彻头彻尾,极其无耻的感情骗子。 就算他当面信誓旦旦说的话,也都有很大可能是假话,更别说彼此的默认了。 陈夕的默认,并不是他接受了提议,而是他有了自己的想法,却不方便表达出来。 他想搞一波大事情。 他想,顺手挖一个针对苏望月的大坑。 ...... 而不知自己已经被盯上的苏望月,直接回到了家。 既然要看陈夕的手段与表演,那自己就只是个旁观者,是个观众。 世上哪有观众亲自撸袖子上台演一段的道理? 所以,他应该享受好这难得的五一假期。 看看电视了,喝喝饮料了,吃吃零食了... 他决定体验一下苏如霜的生活乐趣,安静地在家中宅上一天。 当然,他的手机却是保持着畅通,通过几个号码,他能时刻掌握住沈见深,叶远飞,以及陈夕的动态。 如今,这幕大戏的女主演沈梨白,男配角叶远飞,沈见深,皆已上线。 而作为男主角的陈夕,也是时候该登场了吧? 他如是想着,悠闲地窝在家中的沙发上,静静等着好戏上演... 而很尴尬的是,直到天黑,他的手机也没响一声。 这就意味着,并没有什么情况发生,陈夕依然在暗处潜伏。 难不成,陈夕觉得第一天出手太冒险,决定明天行动? 极有可能! 于是,他悠悠地躺在了软软的大床上,准备好好睡上一觉,等着看陈夕明天怎么样出手。 ...... 五月三号,晴。 叶远飞一家携沈见深父女去了高纯县的栖凤山庄,叶远飞与沈见深在夜间密谈,内容不可知。 五月四号,晴。 几人于下午回到江宁,晚上共游秦淮河畔,暗哨拍到,叶远飞的笑容很灿烂,应是两人昨晚的谈话,有了什么实质性的承诺。 五月五号,晴转多云。 几人同游夫子庙,紫金山等江宁名胜,并品尝了江宁板鸭等地方特色美食。 五月六号,阴。 几人游玩了江宁城郊的水乡,并品尝了肥美的螃蟹。 五月七号,小雨。 今天是沈见深在江宁停留的最后一天,准确的说,是最后半天。 他将乘坐下午两点的火车,带着沈梨白直接回到淞沪。 五天,整整五天! 这五天中,苏望月从最初的沉稳,到焦虑,最后变成了急不可耐。 他在这天上午,将刚出门的陈夕拉进奔驰车里,支开了司机,怒问道: “什么意思?你为什么五天都没出手?!” 陈夕看着苏望月难得有些歇斯底里的模样,突然诡异一笑,说道: “我于无声处听惊雷。” 第二十八章 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于无声处听惊雷... 这句话有着那么几分高深莫测的意味。 而更重要的是,这句话是从陈夕口中说出的,是他对苏望月说的。 这让苏望月想起了一个多月前,在江宁图书馆,自己用陈夕的风格,不动声色地暗怼了他一句。 而现在,自己却被他原样地怼了回来。 用的是他的风格。 也对,陈夕这种人不小心眼加记仇,那才难怪,但问题是,陈夕不是个傻子啊! 他绝不可能,只是为了还自己一句,而使他们谋划了将近小半年的计划,付之东流。 “陈夕,给我说实际问题...你为什么还没有出手?” 车外的细雨,淅沥沥地打在玻璃窗上,像极了那天,两人在图书馆那样。 此情此景,苏望月理应吟诗一首... 好吧,陈夕看见了苏望月难得的阴沉表情后,就知道,他已快到了崩溃边缘。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苏望月有种极端刻板的性格。 同陈夕在发现自己的表情,是对他无用后便自然地放下了掩饰不一样,苏望月的脸上,时刻挂着绅士般得体的微笑,以及那副从容的表情。 哪怕陈夕能看穿其心中所想,但他也依旧要保持。 再如同这次的事情,明明陈夕第二天不出手时,他便已经坐不住了,但那个刻板的模子,致使他又足足等了三天,才在出现在这里。 而他此刻一出现,便已到了即将崩溃的边缘。 苏望月的魄力丝毫不必陈夕小,但他有一点不如陈夕的是,他接受不了破罐子破摔。 而直到现在,陈夕极其装逼地说出了刚才那句话后,他便认为,其在跟他耍无赖了。 他是真的无法接近沈梨白。 可能是薛明的血,可能是齐观海的失败,让苏望月对陈夕的估计,有些偏高了。 陈夕也是人,不是神。 面对严正这个出身甲子连的老变态,外加一堆强悍的滚刀肉,想悄无声息地接近沈梨白,几乎就是不可能的事。 他早该想到的,他早该想到的... 脑子转过这些事情,苏望月的脸色比外面的天还要阴上几分。 “我现在说,出手的时机还没到,你信吗?” “不信。” 苏望月回答地很果断,带着深深的焦虑。 “你看看你这个人,对人就是太不信任了...” 陈夕好像也如苏望月所想,此刻真的变成了个无赖。 “所以,这次计划完蛋了吗?” 苏望月没去管陈夕的胡言乱语,而是冷冷地抛出了这一句来。 这是两人的第一次联手。 这是在老爷子注视下的联手。 从本心上来讲,苏望月不希望这次计划有什么差错,但形势比人强,他罕见的生出种大势已去的感慨。 可陈夕却还是很乐观。 “别想得那么糟糕嘛,你这说的像沈见深明天就要死了一样,在江宁见不着面,可以在别的地方见嘛...” 苏望月不知是该怒,还是该笑。 “你知不知道,我们已经错过了最好的时机...我们所做的事,叶远飞不可能不知道,而他现在的救星,只有沈见深。” “在来江宁前,沈见深还是想两方都见下,从中捞取最大利益。可你迟迟不出手,我也不敢贸然去联系,这就导致了,叶远飞顺利的在三号晚上,跟沈见深进行了密谈,并且,一定提出了极好的条件。” “现在,我们这一方已经联系不上沈见深了...说白了,他就是被叶远飞说服了,而放弃了跟我们的合作。” “而一旦沈家在淞沪发力,淞沪的易达广场不可能不受影响,而到时候,就意味着林建要付出比之前更多的代价,你以为,你还能落得好吗?” 如同机关枪一样,苏望月几乎是喷的说出了这段话,含着深深的怒气。 泥人尚有三分气性,何况是天之骄子的苏望月。 而被狠狠喷了一脸的陈夕,却并没有羞怒的神色。 “你沉稳过头了。” 陈夕淡淡的开口,没有夹杂任何的怒意与挫败,好像只是在阐述一个事实。 苏望月见他如此的开口,不由怒极反笑,说道: “你难道要告诉我,现在还可以来个什么大逆转吗?” “为什么不呢?” 一句话抛出来,让苏望月冷静了下来。 他不动声色地看了眼仪表盘处的数字时间,说道: “现在已经十点了。” 陈夕并未答话,而苏望月语气中含着一丝急迫,接着说道: “还有不到四个小时。” 陈夕闻言,难得的笑了笑,与窗外的雨并不相配。 “你为什么不说,还有四个小时呢?” 一样语意的句子,却被两人用两种不同的语气说出。 苏望月的意思是,他们只剩下了不到四个小时可以行动。 四个小时,看似很长,但相对五天来说,却是短的很。 而陈夕的意思则是,他们还拥有着将近四个小时,在沈见深上火车前,他们还可以做很多事。 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个悲观,一个乐观。 可是,乐观的那位,却是浪费了整整五天的时间。 然而,现在并非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 苏望月压低了眸子,直视着陈夕,仿佛就要那么一眼将其看穿。 “你到底想怎么做?” 事情到了这一步,他已经没有了选择,倘若事情真的功败垂成,他也不可能轻松地将锅甩给陈夕,自己撇的一干二净。 他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 为他那被陈夕讥笑的沉稳。 他只希望,陈夕的话并不是作伪,可能,他真的有某个大杀招? 但他自己都不信这点,要在四个小时内,获得沈梨白的好感与信任,然后能避开叶远飞,单独与沈见深见面会谈并且取得他的支持... 这简直异想天开好不好! 然而,乐观的陈夕却并不怎么看。 “我说了,我在等出手的时机。” 话又绕了回来,使苏望月听后受到了打击。 他真的不对陈夕抱有希望了。 眼下,他决定强行闯一闯,务必见到沈见深。 尽管这样做,肯定会得罪叶远飞,也把一切摊在了明面上,而且,成功的概率很低。 但正如前面所说,他已经没有选择了。 想着把陈夕赶下车,但最终,他还是决定自己离开― 车门已经开了半扇,他的一只脚已经踏到了湿润的红色地砖之上。 “你觉得,你会等到能出手的时机吗?” 他本想撂下这句话后,便扬长而去。 可是,他那个五天未曾响过的手机,此时却出了声。 依旧安然坐在后座的陈夕,露出了微笑: “看来,我等到了。” 第二十九章 雨幕中的杀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苏望月将车门外的那只脚收了回来,同时带上了车门。 他接通了手机,将之开启了免提,听到了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 而当他听出对方的声音时,脸色亦是微变。 还真是于无声处听惊雷啊... 因为,连续五天没响的手机,第一个来电的,就是一个咖位很大的大咖― 苍鹰,陆永。 而此时,这位名震江宁的陆永,语气却没有半分跟许魁对弈时的沉稳,反而隐隐有些急迫: “苏少,刚刚接到你父亲的电话,沈见深的女儿,沈梨白,在半小时前于虹桥附近失踪了...” 陆永的开场白,如平地乍起的一阵狂风,吹得苏望月有些头晕脑胀的。 失踪了? 沈见深的女儿,沈梨白,竟然失踪了?! 在刚听到后的惊讶之后,他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严肃。 既然这通电话是苏洛打给陆永的,就意味着,警方现在还没找到人,只能让陆永发动街头势力,同时出手。 而失踪的,那可是沈见深的女儿啊! 是淞沪商界巨头,有着强大后台和深厚背景的沈家的小公主! 如果,其真在江宁出了什么事,那么,无论出于何种考虑,沈见深都不会跟叶远飞联手。 如此一来,陈夕的目的,好像就要达成了。 但是... 苏望月只感觉自己浑身有些冷,一股凉气不知从何处,传到了心底。 那个让他记忆深刻的雨夜,那朵消散不去的丁香花,仿佛又出现在了眼前。 电话那端的陆永,依然在说着其所知的情报,但苏望月已经没有听的心思。 “...苏少,事情就是这样,现在由王宝山处长,领着临时特别行动组,已经开始了大规模排查,我手下的弟兄们也都去打听了,但还是没多大线索,苏少您那边...” “苏少?喂,苏少?” 两句苏少,让苏望月的魂儿回了过来,他匆忙说道: “我这儿没收到什么消息,再及时联系。” 说罢,他便将手机直接挂断,而后,带着些发颤的语调,冲身旁的陈夕问道: “这就是你的出手?” 他颤抖的语调中,透露着一股死寂的意味。 陈夕依旧带着那抹微笑,说道: “你觉得呢?” 苏望月闻言,双手不可抑制地颤抖起来。 他很想将面前这张脸砸成肉泥。 但他最终忍住了冲动,保留着一丝理智说道: “你绝对不可能直接参与进去。” 陈夕带着微笑,听着苏望月的话语。 “就算你是个十恶不赦的刽子手,那也是个精明的刽子手...你一定是发现了什么,发现了有人要对沈梨白不利。” “不对,就算你没发现的话,以你为成功不择手段的性格来说,就算没有人要对沈梨白做什么,你也会想方设法的,让其发生...是了,你看人的眼光那么毒,查些资料,发现谁可能对沈梨白心怀不轨,简直太容易不过了。” “接着,便是你蛊惑人心的手段,你肯定为真正出手的人,提供了便利的手段...” 陈夕看着苏望月有些神经质般自顾自的说着,话语中毫不掩饰地展露出,其对自己深深的忌惮与恶意的看法。 “喂,苏望月,我说...” 陈希刚开口要说些什么,却被一声怒吼直接打断: “你给我闭嘴!” 这道怒声极大,甚至穿破了车门与雨幕。 在外边躲雨的心腹司机,有些担心地敲了下车窗,却对上了苏望月有些泛红的双眼。 在他的记忆中,苏望月好像从没有这么生气过。 见苏望月狠狠摆了摆手,他便识趣地又离车子远了些。 从车窗上收回了目光,他将含怒且冰冷的眼神,投向了陈夕。 “她只是个孩子。” 这里的她,陈夕也不知究竟指的是谁,丁香?还是现在不知所踪的沈梨白? “我知道,残忍对你来说,真的不算什么,只要能得到满意的结果,只要伤害的人不是你自己,那么付出多大的代价,你都能接受...” “但是...” 苏望月的表情难得有些狰狞,有些可怖。 “你有没有想过,哪怕动一下念头,考虑下别人的痛苦呢?” 陈夕的神情也是冷了下来,眼神充满了锐利。 虽然苏望月所说的是疑问句,但陈夕却读懂了其中不同的意味来。 是杀气。 是其毫不掩饰的杀意。 陈夕对上了那双有些泛红的眸子,眼神中亦是冰冷。 比外面的细雨要冷上好多好多。 “想想我之前说的话。” 陈夕突兀地开口,却并非是回答苏望月直指内心的提问。 而苏望月聪明的一点,就是他脑子反应够快。 从两人见面开始,苏望月就一直追问陈夕为何不出手,而陈夕的回答却是在等,在等出手的时机。 而到手机响起时,陈夕的回答,却变成他等到了出手的时机。 这里面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按照苏望月的想法,沈梨白失踪,甚至有极大可能遇害,就可以视作是陈夕的出手了。 但是,陈夕自己却并未这么看。 也就是说,在沈梨白失踪这件事上,他竟没参与?! 不可能啊,那他为什么要说这是出手的时机呢... 或许,换个思路想一想,假设陈夕跟这次的失踪没任何关系的话... 一个大胆的假设,飞快在苏望月的脑海中形成。 他突然说道: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而当他看到陈夕并未反驳时,他就知道,他的猜想是对的。 陈夕真的没参与这件事。 但他之前的设想,也并非全错。 陈夕是并未出手做什么,但他却预料到有人可能对沈梨白不利。 所以,他一直在等着那个人是否出手。 实际上,陈夕也在玩一场破釜沉舟似的对赌。 他在赌人性。 而既然这样的话,陈夕虽未出手过,但肯定留了后手。 他一定知道沈梨白在哪儿! 所有的思考,在短短不到一分钟内成形,继而苏望月马上让司机进来,迅速启动了车子。 陈夕冷冷地看着窗外的雨幕,心情却有些凝重。 他不介意苏望月对他是何看法,不介意自己被看做个冷血无情的混蛋。 他介意的是,刚才苏望月没有控制住,而展露的那抹杀机。 第三十章 翩若惊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亮黑色的奔驰车驶出了老街区,在灰蒙蒙的背景下,显得有些压抑。 车窗外的雨变大了。 雨点噼里啪啦的打在了车窗上,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车内一片寂静,甚至有些死寂的感觉,比窗外的天色,还要压抑几分。 死寂的来源,是坐在车后座的两个年轻人。 当车刚从陈夕家楼口开出时,他就说出了个地址。 而当他说完后,便再是一言不发,只是若有所思的盯着窗外的雨。 苏望月也是沉默,不知该说什么。 他难得的没控制住情绪,一下子暴露了很多问题― 比如他内心深处对陈夕的看法,比如他耿耿于怀的那个女孩的死。 这些内容,其实陈夕也能猜个大概。 但他猜到是一回事,而自己毫无隐藏的表露出来,又是另一回事。 他微红的双眼已经恢复了清明,之前狰狞的神色也荡然无存。 但他的脸上,却再难挂上优雅。 他虽然介意陈夕知道他的真实想法,但真的讲出来后,反而对他来说,好像搬走了一块压在胸口的大石头。 他终于能深深的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 车窗随着他的想法,适时降了下来,雨点随着风,扑到了他极其俊朗的面容上。 这一幕,很像偶像剧。 虽然陈夕始终盯着他那侧的玻璃,但余光还是看到了苏望月极其文青的做法。 或许在别人眼中,这个小小的动作,透露着无尽的美好与和谐,圆润的就像小时候玩的弹珠,让人看一眼就觉得极其舒服。 但这个小动作,落于陈夕的眼里,就变成他眼皮底下那抹淡淡的嘲讽。 不过这样也好,起码,接下来的行动,需要他这样。 需要他很文艺的装着逼。 ...... 苏望月的车窗开了一路,让他额前的头发都打上了一层水珠,像刚从泳池边爬上来一样。 当车子快要到地方时,他忽地开了口: “刚才,是我想错了,抱歉。” 陈夕眉毛微挑了下,淡淡道: “我可当不起苏大少的道歉。” 苏望月自嘲一笑,有些苦涩地说道: “我现在有点担心了。” 车子拐弯,苏望月那侧的雨,被风吹到了陈夕的手背上,凉凉的感觉,让他有些厌烦。 “苏大少在担心些什么?” 陈夕的语气很平静,好像在冷冷的陈述客观事实。 “我刚才想错了事情,才叫你闭嘴,而你竟然没有骂我。” 陈夕闻言,感到有些奇怪。 他转过头,仔细看着眼前这张英俊公子的面庞,看着不断落于其上的雨珠。 这货莫不是被淋傻了? 如果没被淋傻,怎么会说出刚才那句话? 因为,苏望月的那句话,语气不似陈夕那般平静,反而是有深深的失落。 我没骂你,你竟然满满的失落?! 卧槽。 陈夕在心里默默爆了句粗口,一时感觉有些理解不能。 苏望月莫非是心理变态不成?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抖M? 一时间,陈夕的心思是千回百转,而他看苏望月的眼神,已经由冰冷变成了极度的不友好。 对某些性取向可能有问题的人,还是尽量远离为妙。 而苏望月哪里知道陈夕的思绪已经飞出了天际,正在某些腐女的脑回路中一骑绝尘而去。 他抽了张餐巾纸,微微擦拭了极其温润的脸颊,而后说道: “既然你没骂我,就说明,你一定有一个更大的报复等着我。” “...” 陈夕的嘴角微抽搐了下,突然很是正经的回道: “苏望月,在你眼里,我究竟是个什么人?” 苏望月闻言,没有犹豫,像读课文般快速地吐出一系列词: “残忍,无情,冷漠,睚眦必报,自私自利,毫无怜悯心...” “...” 陈夕听着这些词,只感觉大跌眼镜。 他很清楚,苏望月对自己留下的不可能是好印象。 但万万没想到啊,这个形象也太差了点吧。 简直是极度不堪啊好不好。 如果按照苏望月口中的这些词去定位陈夕,那放高利贷的吸血鬼,调戏妇女的街头流氓,成天赌博的还打老婆的混账男人,与陈夕一对比,形象通通的升华了许多,简直可以拿个感动什么奖。 陈夕压抑住了火气,冷静地听完苏望月吐出最后一个词后,才咬着牙说道: “那这些,你以前为什么不说呢?” 苏望月显得很冷淡,心不在焉地回道: “以前说和现在说有什么区别么?反正不会改变什么...只不过今天脑子一热,一下子说出来很多不该说的,既然说了,莫不如说透好了。” 好一个坦坦荡荡的苏望月! 陈夕感动的想直接把他从车里扔出去,好好洗一下暮春的雨水澡。 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沉默。 不是他选择了忍气吞声,而是因为,他感觉到车子的车速慢了很多。 既然车速慢了,就意味着车很快就会停下。 他想到了他给苏望月挖的那个大坑― 一个诺大的天坑。 ...... 车子最终在下关的某处老楼边停了下来。 哗啦啦的大雨,冲击着掉了皮的红砖,诉说着岁月的沧桑。 这里本是附近一座国营工厂的宿舍楼,只不过,近几年来江宁人口暴增,房价也是翻了许多,本之前算作市郊的下关,也划到了市内,变成新区。 自然而然的,这座工厂自然要迁到更远处。 现在正是拆迁进行时,工人们大多遣散或者放假,而这座即将面临废弃重建的宿舍楼,自然也没了归属,空荡荡的,倒有几分阴森。 有些像鬼屋。 苏望月隔着车窗,打量了一下五层高的旧楼,问道: “沈梨白在哪儿?” “五楼,一共被五个人看着,算是绑架,不过你爸和叶远飞那边,还并未收到消息。” 说话间,一个像猴子的矮个儿男人,敲了敲车窗。 苏望月和陈夕都下了车,听男人小声道: “五个人,一个在放哨,剩下的三人聚在一起准备打电话要钱,一个在屋里看着那女娃子...” 苏望月刚准备掏出手机,叫些人来,却被陈夕一下子打落。 “就五个人,还都是普通人,咱俩不都解决了吗?你告诉你爸,叶远飞不是也知道了吗?” 苏望月活动了下手腕,算是默认了陈夕的提议。 而陈夕自是早有准备,一个双节棍被他从双肩包拿出,递给了苏望月。 苏望月冷笑了下,并不作声,接了过去,灵巧的甩了下身上的雨,钻进了老楼内。 陈夕看着其灵巧的身姿,却突然想到一个不太适合的形容― 翩若惊鸿。 第三十一章 婉若游龙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楼外的雨势很大。 阴沉沉的天色,自然让人心情也很压抑,一如蹲在四楼的某个墙角,正闷头抽烟的那个男人所展露的神色一样。 哗啦啦的雨声,夹杂着风吹木格子窗的吱呀声,以及久经岁月的玻璃碎裂声,汇成了一段极不和谐的音乐。 男人将最后一口烟雾吸进肺中,而后将烟蒂扔在地上,站起身,狠狠地用已经褶皱的不成样子的皮鞋,将之碾灭。 已有年头的皮鞋底和带着沙土的水泥地面,摩擦出了更为难听的声音。 声音在空荡且狭直的楼道间回荡,于静谧中透露着几分诡异。 也就在扰耳的声音回荡之时,从楼梯口处突然传来了脚步声。 哒,哒,哒。 风从破碎的老窗间吹了进来,散了刚刚凝结出的烟雾,只留下淡淡的烟草味。 脚步声渐渐由远至近。 男人放弃了继续碾烟头的行为,脸上浮现了紧张的神色,顺手捡起了身旁的一小块砖头,贴着墙根,缓慢向楼口处移动着。 他的额间渐冒出了细汗,他握住砖头的手背爆出了青筋。 外面的雨声依旧,而近处的脚步声却戛然而止。 男人屏住了呼吸,但却好像听到了极重的喘息声— 不属于他的呼吸声。 他咬紧了牙,小腿上的肌肉变得硬实有力。 五秒,四秒,三秒... 他在心中倒数着数字,而当数字变成了‘一’时,他的身体也随着他的心思动了起来— 乓! 他从墙的拐角处一下子窜了出来,果然看到了墙角后有一个人影。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砖头,拼命砸了过去,恰好打在了一个举在半空的铁棍上。 半块板砖撞击到了生锈的铁棍,发出了刺耳的一声响。 握着铁棍的人双手一麻,手掌一松,铁棍便带着当啷一声响,落在了水泥地面上。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男人见一击不中,正打算冲上前去贴身肉搏时,却蓦地刹住了即将迈出的脚步。 而与他打了照面的对方,亦是如此。 男人停下脚步的原因,是因为他看清了对方的样子— 蓬头垢面,一脸胡茬,沾着发黄汗迹的老头衫,底部还破了一个洞。 一副正宗的穷酸相。 而男人自身的打扮也好不到哪儿去,跟对方显然是一个风格。 是的,他们看来应是一类人。 准确的说,是一伙人。 极为短暂的僵持后,夹杂着雨水打在水泥地的嘈杂声,前后两道短促但有力的声音响起— “卧槽!” “你大爷的!” ...... 身着乞丐风格的两人,见到对方后,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破口大骂。 “你特么的不应该在楼梯口盯着吗?去那边干个j8啊?!” “老子抽支烟怎么了?倒是你,哑巴吗?不会说句话啊?!” “我听到地面的摩擦声,还以为你被人干掉了...” “啊呸,你这个杂碎一定比老子先死...” 两人破口大骂着,声音很大,完全盖过了雨声,风声,以及某些其他的声音。 对骂了足足好几分钟,从楼上下来的人,才冲水泥地狠狠吐了口唾沫,骂道: “晦气!” 而先前抽烟的男人也是毫不犹豫地怼了回去: “老子就抽个烟怎么了?啊!你个龟...” 对方似乎并不想再跟他对喷,脸上带着鄙夷的神色,摇了摇头,一边往回走,一边骂着。 男人也是狠狠吐了口唾沫,看着对方的身影消失在转弯处,而后转过身去。 他骂骂咧咧着,但并未走回之前蹲着的墙角,而是走到了淋雨的窗框前。 看着外面一片浓浓的雨幕,以及楼下什么都没有的道路,他暗自笑了下,又掏出了一支烟。 烟味再次缠绕上了他很脏的衣领。 身后再次响起了之前的脚步声。 他美滋滋地吸了一口后,并未转头,也并未紧张,甚至什么都没说。 他正全神贯注于眼前的雨幕,好像化身成了一位充满艺术感的诗人。 而当脚步声停下时,他嘴角露出了嘲笑,刚想骂道: “你吓我还嫩...” 吓字还没说出口,一块白色的毛巾就笼上了他的口鼻。 他本能地开始挣扎起来,脚下的皮鞋底摩擦着水泥地面,发出了刺耳的声响。 尽管他弄出了声音,但很快就被毛巾中的乙醚,弄得昏昏睡去。 而楼上并没有人下来。 他在昏迷前一秒,终于明白了什么。 而此时,有人在楼道口,从他的烟盒中掏出一根烟,点燃后,放在了地上。 ...... 五楼是老楼的顶层。 本应宽敞的楼道与隔间,现在却堆满了各种杂物,垃圾也是随意丢弃,使整个空间充满着难闻的气味。 这种环境,是不适合住人的。 但有五个人,已经在这儿住上将近一个月了。 里面的一道露出砖层的墙面后,是一位弯曲双膝,坐在地上的少女。 她身上的淡紫色长裙被撕裂了很大一部分,沾满着灰尘。 一块深黄色的胶带,封住了她的嘴唇,还有粗粝的麻绳,紧紧地缠绕住她皓白的手腕和脚腕。 而少女的眼眶有些红肿,明显流了很多眼泪。 她的眼神中充满着悲哀与愤怒,死死盯着那个坐在她对面,在打着瞌睡的人。 那人手里有一把闪亮的匕首。 外面的天色隐约又阴了几分,如少女的心,又绝望了一些。 如果能让她重新选择,她一定会乖乖的待在她父亲身边,那个看起来不关心但实则无比在意她的男人。 但现在,恐怕父亲也找不到自己了吧。 变故最能使人成长。 十四岁的少女,一下子看懂了很多事。 她没有像往常一样,像看偶像剧一样,期盼着会有一个极其潇洒的男主出现,然后浪漫的救了自己。 那不过是她的幻想罢了。 像阳光底下剔透晶莹的泡沫,一戳就会破。 但某些时候,幻想,也有可能会变成现实。 就在她想垂下眼睑,稍微休息下时,却突然听到有轻微的窸窣声响起。 她确信其没有听错。 于是,她将目光投向男人右边摞着的几个大纸壳箱上。 大概是老鼠吧... 然而,还未等她继续深思下去,一个身影就突然窜了出来。 他的身形很是修长,即使在阴沉的背景中,也显得极其俊朗。 最关键的是他的面容,温润如玉,符合每个女孩子对王子的想象。 坐在椅子上的人,诧异地看见突然窜出离其不到五步远的身影,一下子困意全无,举着匕首迎了上去。 而对方嘴角却带着一丝优雅的冷笑,赤手空拳,对了上去。 侧身,伸手,擒拿,反折。 他的身法行云流水一般流畅,带着优雅的美感,婉若游龙一般。 一记手刀后,对方便失去了意识,倒于地上。 甩在空中的匕首,恰好落在了他的手中。 像拍偶像剧一样。 他看向了目露惊诧的少女。 第三十二章 剑与花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原本坐在椅子上的男人,现在倒在冰冷的水泥地面上,失去了意识。 而一个面如冠玉,身着黑色劲装的年轻人,正笔直地站在其旁边。 年轻人手上握着对方掉落的匕首。 年轻人的嘴角浮现出了温暖的笑。 年轻人与少女对视。 这幕场景,像极了某些火到一塌糊涂的言情小白文的情节,又像来自宝岛人民早年钟爱的恋爱电视剧。 只不过,背景有些太过阴暗,而且,没有响起甜到发酥的BGM。 但这并不妨碍少女的眼中,迸发出某种光彩。 如果说,爱上一个人,只需要一秒钟,那对此刻的沈梨白来说,她可能连一秒钟都没用上。 一见倾心。 而少女的反应,完全地落在了年轻人的眼中。 他的心底闪过一抹叹息。 其实很容易理解,莫说是一个十四岁,还对爱情极其幻想和憧憬的少女,就算是一个三四十岁的女性,在这种令人绝望的情况下,遇见了一个英勇出现,宛若从童话读物走出的男子,内心也必然泛起一圈圈的涟漪。 可是,他并不想要少女的倾慕啊! 该死的陈夕... 他在内心疯狂怒骂着,但唇边还是不得已勾出温暖的微笑,仿佛化作了阴雨中的阳光。 他走到了沈梨白的身前,凝视着已经惊住了的少女,左腿很自然的弯曲,半跪在地上,好像某种玛丽苏神剧中常出现的情节。 不过,他掏出的并非是一个blingbling到闪瞎眼的钻戒,而是之前夺过来的匕首。 嚓啦两声响,沈梨白手腕和脚腕上带着异味的麻绳,悄然落地。 而后,他将匕首放在地上,举起了纤瘦的双手,用极漂亮的食指和大拇指,将覆在她唇上的胶带撕下。 动作很温柔,生怕弄疼了她。 随着胶带的剥落,沈梨白清秀的面容终于展露在潮湿的空气中。 梨花带雨,楚楚动人... 她的脸上依然写着诧异,以及某种欣喜。 仿佛是在做梦一样。 然而,她并不是在做梦,而不过是在演戏罢了。 一场早已被一个冷酷的年轻人,所安排好的戏。 而她却不知道,其身前的是一位专业素质过硬的优秀演员。 他依旧挂着那抹优雅中带着温暖的招牌笑容,低声道: “还能站起来走吗?” 温和迷人的声线,比外面的雨声要好听的多。 而沈梨白活动了下有些发肿的手腕后,却突然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她并未回答眼前人的问题,而是先抛出了这句话。 年轻人明显一怔,有点跟不上她的思路。 这便是见识的不同。 倘若年轻人同样看过那么多五花八门的偶像剧,那他一定会知道,其中很常见的一个情节,就是帅气的男性角色在英雄救美后,连个名字都没留下,要么失踪,要么撑不过三集就去领盒饭,徒留故事中的女子相思成疾。 而沈梨白正是明白这点,所以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知道眼前人的名字。 人生若只如初见。 这是她和他的初见,这是一见钟情的她与他的初见。 而年轻人在怔了一下后,却突然想到一个拍案叫绝的想法。 俗话说得好,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保命用小号啊! 于是,他使自己看上去更加优雅,努力挺直了本就很直的腰背,唇角带着极其迷人的微笑,夹杂着某些不为人知的幸灾乐祸,开口道: “唔...你好,我叫陈...” 然而,‘陈’字刚说一半,‘夕’字还没说出口之时,一声巨响突然在耳旁炸起。 轰的一声,堆在一旁的纸壳箱全部倒在了地上,倒出了一地的杂物以及沙土。 沈梨白的脸上露出了惶恐,继而尖叫起来。 她尖叫的原因,倒不是因为倒在地上的纸箱,而是那三个随着纸箱倒地而出现的男人。 三人皆是衣冠不整,浑身邋遢,手中都拿着不长不短的砍刀。 而年轻人的脸色也阴沉了些。 因为,他看到另一个年轻人,像一只兔子一样,向他奔来― “望月少爷!望月少爷!我们被他们发现了!” 对方的声音充满着恐慌,尖锐的像一只鸭子,在这阴沉的环境中,让听者直起鸡皮疙瘩。 锐利的声音盖过了沈梨白的尖叫,她坐在地上有些发愣,继而直直地盯着已站起身的年轻人― 望月?他是叫望月吗? 然而,被唤作望月少爷的年轻人,脸色却更加难看。 刹那之间,那个像小丑的人已经站到了他的面前。 “你在搞什么?!” 苏望月压低声音,极其面色不善的问了一句。 “给你创造机会。” 陈夕嘴角露出了一抹不可察觉的笑,同时,不动声色地将双节棍塞到了对方的手里。 两人的语速极快,声音极低,使除了两人外的其他人根本无法听见。 陈夕那抹笑意只维持了片刻,而后脸上的表情又变成了像小丑那般的恐慌。 他搀起了沈梨白,向后退了退,却是站在一个视角极好的位置。 而那三人中明显有人与沈梨白熟识的,凶巴巴地说道: “阿白,你快过来,舅舅不会害你的...” 沈梨白闻言,浑身一颤抖,下意识抓紧了陈夕的T恤。 陈夕心下一合计,便大声喊道: “你这个坏人,我们苏望月少爷会收拾你们...” 他的神态和声音,都宛如一个捧哏,巧妙地烘托起了他所说之人的形象。 而被他吹捧的苏望月,此刻却是满脸黑线。 好嘛,全名都说出来了,特么的当着匪徒和沈梨白的面... 而那个自称是舅舅的男人,闻言转头看向俊朗的苏望月,恶狠狠道: “小子,这是你自己来找死...” 说罢,冲身旁两人使了个眼色,便一齐向他冲了过来。 苏望月眼睫一跳,看着面露凶光的三个匪徒,心里真是日了狗了。 他不停咒骂着陈夕,但又不得不迎了上去。 而从小接受老爷子身边高手训练的苏望月,面对着不入流的匪徒,哪怕是一对三,也是应对的很轻松。 匪徒手中的砍刀不停破空,带着唰唰的声音,却从未贴上他的身体。 他的动作很灵活,宛如在跳街舞一样,就差翻几个跟头。 砰!砰!砰! 三声响起,那是冰冷的金属与人体最脆弱组织的撞击声。 三名匪徒应声倒在了地上,打着滚惨叫起来。 沈梨白的神色有些痴了。 她松开了攥紧陈夕的手,突然跑到了苏望月的面前,很用力的,给了他一个甜美的拥抱。 宛若最柔弱的花,落在了最锋利的剑上。 第三十三章 一身素白的归来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外面的雨势依旧很大,但雨声却被地上打滚三人组的惨叫声淹没。 然而,陈夕的目光却不在他们身上。 他此刻看着的,是呆呆站着的苏望月,以及,此刻仅仅抱着他的沈梨白。 苏望月的神情,将脸贴于其胸口的沈梨白看不见,但陈夕能看见― 那是尴尬中带着无奈。 最难消受美人恩。 对苏望月来说,感受着紧紧抱住自己的柔软娇躯,但却不能粗暴的将之推开,真是一种极其糟糕的体验。 他尴尬的环顾着四周,对上了陈夕幸灾乐祸的眼神。 他的嘴角狠狠抽搐了下,很想将身前的人甩开,然后跟这个家伙好好打上一场。 可是,他却看见陈夕调侃的神色,忽地变得更浓了 他有种不好的感觉。 果不其然,陈夕不动声色的走向那面露出砖层的墙边,默默捡起了之前苏望月放在地上的匕首。 他对苏望月抛出了个极具深意的眼神后,很是自然的,将匕首扔到了一处。 正是打滚三人组其中一人的身旁。 妈的! 苏望月在心中大吼。 陈夕的眼光很毒辣,他一眼就看出了倒在地上的三人,谁是那个没有完全被制服,还能有还手之力的人。 而被陈夕看出的那个男人,此刻却正好在沈梨白身后打滚,脸贴着地面,悄然间蠕动着靠近拥抱中的两人,妄想来一记绝地反击。 而就在这时,却突然有一把匕首从天而降,正好落在了他的右手边。 什么情况? 然而,男人的疑问只停留了一秒,接着,就立马抓住了匕首,腾地一下子暴起,举着锋利的刀尖,向苏望月的面门扎去。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间。 而事先就收到陈夕眼神的苏望月,自然不可能被偷袭成功。 他快速地压低了身子,垂于身侧的双手,紧紧抱住了沈梨白,而后一个原地旋转,就将她微微带离了地面。 真的很像拍电影。 怪不得都说,艺术来源生活,而高于生活。 陈夕如是想着,露出了看戏的神色,丝毫不顾及苏望月此刻想深切问候连寒及陈平母亲的冲动。 男人一击扑了空,险些扑倒在地上。 而正当他想再来一击时,苏望月却并未给他这个机会― 他左手抓着沈梨白,右手却将一节双节棍握紧,而后用力一甩。 随着惯性定律的作用,另一节双节棍很自然的被甩了出去,冰凉的铁棍,正好打在了男人的胸口。 咣当一声,男人手中的匕首掉在了地上,而男人自己也看起来有些窒息的倒地― 这次是真倒了。 而陈夕不知从哪儿找来了三条麻绳,将地上的三人绑了起来,而后为了放心,还用准备好的毛巾,将之一个个的迷倒。 整个过程中,苏望月什么都没做。 倒不是他不想做什么,事实上,他很想将手中的双节棍甩在陈夕的脸上。 但他没能如此做的原因,只是因为,他的手臂,被另一双白皙中带着些污渍的双手,紧紧抓住。 “苏望月,我可以叫你望月哥?” 沈梨白的声音很动听,宛如淅沥沥的雨落在了瓷质的碗中。 忙着绑人的陈夕,适时的插了一嘴: “沈小姐,我们苏少爷想认识你很久了,但一直没机会见面...这次一听到你失踪的消息,他可是马不停蹄地赶过来救你...” 苏望月的嘴角狠狠扯了下,很想甩陈夕几个耳光。 这货,果然是说谎话从不脸红的... 而不脸红的只是陈夕。 沈梨白在听了陈夕的解释后,两抹绯红,飞快地爬上了她的脸颊,羞若桃花,显得极为纯情。 她什么都没说,不过抱着苏望月的双手,却是抓的更紧了些。 像是抓住了某件传世的珍宝。 而见陈夕搞定之后,当着沈梨白的面,苏望月也不好说什么,只好带着她,走出了老楼。 ...... 黑色的奔驰车提前收到了消息,在朦胧的雨幕中,停到了老楼的楼口前。 刚才为了不惊动楼内的人,它一直被停在远处,而现在楼内的麻烦都已解决,自然不必再掩藏行踪。 苏望月很是绅士地拉开了车门,用手挡着雨,让沈梨白先进入车内。 陈夕自然只能坐在副驾驶。 他跟司机低语了几句后,便通过车内的后视镜,看着有些羞怯的沈梨白,以及,依旧挂着微笑但却异常尴尬的苏望月。 车子平稳地开着,迅速离开了这里。 楼内的五人,自然会有人来处理,而现在重要的,是此刻坐在后座的少女。 “望月哥,你怎么认识我的?” “...” “望月哥,你是江宁人吗?” “...” “望月哥,望月哥...” “...” 飞驰的一路,大多数都是沈梨白在不停提问,而苏望月只能沉默或者不得已回答着。 他一边在心中怒骂着陈夕,一边期盼着能快点到沈见深那儿,摆脱身边的少女。 而当奔驰车停下的时候,他却有些愣住了。 因为,他们没到秦槐区的碧央酒店那儿,而是在另一辆车旁停下。 准确的说,是一辆奔驰房车。 ...... 这显然是陈夕的安排。 苏望月不知道他整的什么幺蛾子,但又没办法拒绝。 在陈夕诡异的笑容中,他只能带着沈梨白,进入车内。 “沈小姐,我们苏少爷知道您可能会受伤,衣服可能会划破,所以,提前亲自挑选了这些...” 陈夕拿出了一个手提纸袋,袋中是一件极其漂亮的雪白色连衣裙,以及一双银白色的低根女士凉鞋。 沈梨白眼神中露出了惊喜,冲苏望月甜甜一笑,而后进入一道帘子后。 苏望月的笑停在了她将帘子拉上的刹那。 “你特么的到底想干什么?!” 他压低声音冲陈夕说着,如果不是怕里面人听到,他都想对陈夕破口大骂。 “是你说的,我们没多少时间了,记着,待会儿这么说...” 苏望月脸色阴沉地听着,比车外的天色要更阴上几分。 ...... 秦槐区,碧央酒店中心会议室。 此时距离沈梨白失踪已将近两个小时,但在座的众人仍没找到其人在哪儿。 沈见深坐在角落,脸上有着浓浓的忧虑。 房间里的气氛很压抑。 而就在众人都紧张的忙碌时,紧闭的大门却突然开了。 一个一身素白的倩影,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写这章名的时候,想起了猫腻大大间客中的一节―如烟花般归来,但绞尽脑汁也没相出差不多的章名,只能用这个了……) 第三十四章 当离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刚才还很嘈杂的会议室,在大门被推开的一刹那,顿时静了下来。 安静到,即使有着加厚玻璃的阻挡,也依然能清楚地听到外面的落雨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那个一身素白的倩影上。 她很突兀地,便这么茕茕孑立的站在了众人面前,在淡金色的墙面与暗红色的地板衬托下,将清纯的气质展现到了极致。 宛若一朵在雨中盛开的白莲花。 在场的所有人,好似都被震住了,时间也在此凝固。 这种寂静,足足持续了好几秒,才被一道撞击声打破。 那是来自意大利的上好皮鞋的鞋跟,与来自南洋的实木地板,所贴合的声音。 沈见深腾地一下子,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走到了少女面前。 他一下子伸出了双手,将其紧紧抱入怀中。 “小梨,爸爸快担心死了...” 刚说完一句,他便反应过来了什么,忙松开了双手,后退一小步,仔细打量着她,带着急切的语气说道: “小梨,你有没有受什么伤?有没有什么不舒服?...没事了,没事了,爸爸在这里...” 沈梨白静静地看着眼前这张带着皱纹,写满着焦急不安的脸,两行清泪悄无声息的流了下来。 她此刻终于知道,她的父亲是很爱她的。 父爱无声,但却很厚重,如悬崖边一支小草上的那块岩石,永远沉默的为之遮风挡雨。 无论是面对着可能几亿元的亏损,亦或是某项重要投资的惜败,她都没见过沈见深如此紧张。 原来,自己真的比那些冷冰冰的财产,要重要的多... 沈梨白一边流着泪,一边是百转千回的想着。 而沈见深见女儿不答话,不由更急切了几分。 但他不能呵斥或者质问什么,只能紧紧盯着她,眼神中充满着担心。 半晌,沈梨白抬起手,擦了擦泪痕,微笑道: “爸爸,我什么事都没有。” 这句话一出口,顿时让沈见深松了一口气。 同时,也让站在后边的叶远飞以及其他人都松了口气。 沈见深这时才想到,莫非是自己的女儿又一次任性了? 这不是没有先例的,沈梨白之前真的离家出走过一次。 但那次绝对没有今天事闹得这么大,甚至不惜惊动了江宁市公安局长苏洛。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就算是女儿再次任性,要教育也是回家关门之后再说。 在外人面前,他绝不会说自己女儿一个不字。 这是他绝对的宠溺。 可事实并非如他所想。 “爸爸,是舅舅...舅舅他骗了我,然后抓住我,想要跟你要钱...” 沈梨白的第二句话抛出,顿时犹如石破天惊,让众人倒吸一口凉气。 绑架... 这个词对于在场的老刑警们来说,丝毫不陌生,但被绑架的人,可是沈见深的女儿啊! 如此一来,这案子的重要性,便不亚于去年局长千金的绑架案了。 好在,人是平安归来了,要不然,不知道会不会有个办事不利的责任扣上来呢... 而不同于诸位警官的庆幸之色,叶远飞在听完这话后,脸色变得极为难看。 这些警官们可以庆幸,但他却不能。 因为,人是从他手里被绑的,是在他的层层安保之下消失的! 虽然,沈梨白说‘被骗’,让他能猜到少女和绑匪,必然是里应外合。 但就算如此,这锅他还是得背! 甚至他怀疑,是不是沈见深为了多要些利益,而故意演了这么一手? 但这又不像是沈见深的行事风格... 不管怎么说,人好在是平安的,自己只是要多割些肉罢了。 他一边在心中暗骂着自己雇的那些饭桶,一边悄然走到了沈见深的一旁。 “小梨,以后凡事一定要留个心眼,千万不能就这么跟认识的人走了...” 叶远飞的开口,无疑是想减轻自己的责任,为之后的利益商谈讨价还价。 沈见深静静听着叶远飞貌似安慰的话,内心却不由冷笑。 他如何看不穿叶远飞的意图? 但他一瞬间想了很多,想到了自己早逝的妻子,想到了那个好赌成性的大舅子... 更重要的是,经过这么一出,他意识到了自己此刻并非是在淞沪,而是在江宁。 这里不是他的大本营,他和他女儿的安全,只能靠别人去保障。 于是,他并未去斥责或者诘问叶远飞,而是保持着沉默,好像叶远飞真是沈梨白的亲长辈一样。 而沈梨白哪懂得这些? 短暂的激动后,她立刻想起了很重要的那件事。 于是,在微笑的听完了叶远飞的话后,她说道: “叔叔,能不能让我和我爸爸单独说会儿话?” 叶远飞闻言,连忙露出长辈般和蔼的笑,忙吩咐人去安排地方。 沈见深眸子微微沉了下,冷眼看着不停吩咐的叶远飞,默不作声地给自己的随行秘书,发了条短信... ...... 沈见深和沈梨白父女两人,谈了很长时间。 除了他们两人,没人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这便是叶远飞的目光狭窄性。 如果是林建或者苏洛要与沈见深密谈,他一定会想尽办法,窃听到他们的对话内容。 但一个孩子嘛... 他根本没去深思,一个孩子究竟能发挥多大的作用,甚至,他都没怎么关注,沈梨白是怎么回来的。 在他看来,无非是逃出来或者被救出来嘛,无论哪样,对他的影响都不是太大。 就算真的有林建的势力掺杂其中,那反而算为了他人做嫁衣。 他认为,沈见深与他一样,是个纯粹的商人。 商人,自然以利益为第一目标,儿女情长什么的,永远要排在其后。 他是这样的一个人。 但很可惜的是,沈见深并不是。 ...... 今天江宁的雨,好像没有停歇的意思。 但沈见深还是决定冒雨离开。 上午十二点三十分,江宁站。 沈见深婉拒了叶远飞准备好的午宴,将下午两点的火车,提前了一个多小时。 他如此做的原因,自然是因为这次事件带给他的不安全感。 而叶远飞虽是不悦,但面上工作做的极好,依旧带着全家,恭送着其离去。 站台上,一行人撑着伞,望着火车缓缓启动。 而伞下的叶未央,却在想着这些天里不见一面的陈夕。 她看着那个一身素白的少女,消失在了视线中,松了口气。 有些人,在今天是应当离开的。 可有些人,是否该当归了呢? 第三十五章 茶水间的梨与茶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如果思念真的能蔓延,那么此时此刻,陈夕应该会心生感应。 叶未央绝对想不到,她想见的那个人,其实就在不远处凝望着她。 可不透光的布帷,还有一川的雨帘,就这么将两人的视线打断。 他只看到了青绿色的伞下,她那张模糊的侧颜,以及,不确定是否存在的笑。 如果这一幕能再持续一段时间,陈夕望的更加久一点,那叶未央一定会发现他的存在。 可是,有些风景,注定只能是一闪而过。 就如同沈梨白消失在了叶未央的视线中一样,叶未央也消失在了陈夕的视线中。 是的,此时的陈夕,正在火车上。 火车渐渐提速,站台很快就被远远的甩在后边,视线内便只剩下了一些低矮的老楼,和绵延的雨幕。 陈夕将窗边用来挡光的布帷掀起,一张极具棱角的虚影,便倒映在其上。 而就在同一扇窗上,还倒映出了另一张极其俊朗的脸。 如此面容的主人,自然是苏望月。 他此时正坐在陈夕的对面,看着对方突然流露出的惆怅,说道: “雨很大,就算你将布帷掀开,叶未央也看不清你。” 陈夕将目光从玻璃上收回,淡淡道: “现在事情就差临门一脚了,我可不想毁于一旦。” 苏望月无声地笑了笑,脸上带着玩味的神情。 “如果怕叶远飞或严正看到你,那你就应该将帘子完全挡上,而不是拉开了一条缝。” 陈夕用手撑着头,不以为意地说道: “如果像你所说的这么做,那就是太过于谨慎了。” “太过于谨慎,就是死板。” 陈夕冷冷的话语,落入了苏望月的耳中。 他刚才露出的那抹玩味之意悄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认真。 他认真地思考着陈夕的话。 如果说,真的有宿命继承这回事的话,那在某些人眼中,他一定是继承了连天沉稳的那面。 但凡事过于求稳,很可能会一事无成。 就拿这次的事来说,他细细一想后,发现自己定下的大体方向是没问题的,利用沈梨白来突破沈见深这步棋,看来也是对的。 但他想的却是平稳的靠近,通过很自然的方式,如行云流水一样,让陈夕悄然间获得沈梨白的信任。 这种想法,符合传统里四平八稳,中庸的观念。 但效果未必是最好的。 所以,陈夕选择了另一种极具冒险精神的方式。 在苏望月看来,陈夕是在两头间赌博。 赢了,自然获益极大,但输了,却是一败涂地。 可最后他赢了。 不仅赢了,还狠狠地坑了自己一把。 这就让苏望月不得不服。 “你的信心是什么?” 苏望月在思索了一会儿后,抛出了这个问题。 他想知道,陈夕这么大胆的走钢索,底气究竟是什么? 陈夕不知从哪儿弄来条绿箭,拆开后嚼了嚼,又吐回纸里。 “因为我什么都没有,所以输的起。” 苏望月闻言,若有所思,刚想再说些什么,却见他突然站起。 一个穿着深蓝色短袖的男人走到了他们身边,端正地说道: “两位,沈先生有请。” ...... 以沈见深的财富与地位来说,坐火车自然不可能坐硬座。 陈夕虽然猜到了这点,但跟着短袖男走到对方所在位置时,还是不由吃了一惊。 因为,对方竟然包下了一个车厢! 中等的车厢像是一个小的休息室,而陈夕进去的第一眼,便看见了在沙发上坐的四平八稳的沈见深― 不知什么牌子的手工衬衫,一条工装大短裤,一双人字拖。 而格外引人注意的,则是其手中所拿的高脚杯。 杯中是刚刚没底的红酒。 虽然陈夕不懂法文,不知道对方身侧的那个红酒瓶,上面印着的字母是什么意思,但18开头的数字,还是出卖了这瓶酒的价值。 财大气粗! 这是见到沈见深真人后,陈夕的第一印象。 而本来在一旁有些昏昏欲睡的沈梨白,在看见苏望月后,一扫疲惫,像只雀跃的麻雀般,立刻站起身来。 “爸爸,这就是救了我的望月哥哥。” 沈梨白并未在意站在一旁的陈夕,以为其只是一个下属之类的角色。 但沈见深却是先深深的注视了陈夕会儿后,才转头看向苏望月。 “你是苏洛局长的公子吧?” 苏望月此刻处于常态,脸上挂着和煦如春风般的笑容,让人感到舒适。 “沈董您真是折煞小辈了,当着您的面哪敢叫什么公子...您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称您一声沈叔叔?” 沈梨白适时的开口: “就是,爸爸,望月哥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是我认得哥哥。” 看见沈梨白倔强的表情,沈见深含笑道: “好好,望月啊,我就托大当你个叔叔...叔叔给你们洗个水果去。” 接着,他像是不经意冲陈夕说道: “陈夕是吧?来,一起帮我弄点水果。” 苏望月看着沈见深起身,和陈夕走出了包厢,但什么话都没说。 以他的眼光,他自然能看出,洗水果不过是一个托词。 实际上是,沈见深想跟陈夕聊聊。 这随意的聊聊,关乎着他们所有付出的成败。 ...... 离车厢外不远处,便是一个小的茶水间,只有一个饮水机和一个水槽。 沈见深将一袋子鸭梨,以及一个铁皮茶罐,递给了陈夕。 他什么都没说。 而陈夕默不作声地接过去后,便开始一个一个的认真洗了起来,就像是真的来干活的。 直到六七个鸭梨都洗干净放在了塑料盘里,他转而去打开罐子,一杯一杯泡起了茶。 他依旧什么都没说,好像眼中只有茶。 沈见深眼中闪过了赞赏的神色。 因为,他注意到,陈夕端茶的手,是极其稳的。 这就说明,其不是故作镇定,而是真的很从容。 这份从容,他从未在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身上见到过。 他生出了极大的兴趣。 而接过了陈夕递来的一杯茶,入手的时候,他却发现茶是温的。 “你怎么知道我不爱喝热的东西?” 沈见深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因为,我观察了您五天...” 陈夕露出一抹白牙,像梨肉一样雪白,显得像个傻小子。 “您五天内,在所有宴席上,没喝过一口热水。” 第三十六章 梦碎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直言不讳的答道,像丝毫不在意对方会怎么想。 正常来说,常人听到自己被人盯了五天,总会或多或少的有异样感。 可沈见深听完这句话,却爽朗的笑了起来。 “你小子倒是个有心的人。” 小子... 陈夕听到这个词,脸色不变,但心里却生出了疑问。 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人这么称呼,林建就这么亲昵地叫他。 但关键是,林建是东北人,叫这个称呼很正常,但沈见深却是淞沪人... 还未等他深想,沈见深就间接给出了答案: “我从小就有个小叔,做事果断,善于冒险,一直是我最崇拜的人...” 他喝了口茶水,露出些缅怀的神色。 “你跟他很像,一样的胆大心细,敢就这么破釜沉舟。” 他感受着缠绕在鼻尖的淡淡香味,很淡然的说道: “现在应该算是你最后的机会。你就没想过,你会说服不了我放弃碧央,去跟易达合作?” 沈见深的语气很淡,可却是暗藏杀机。 很多时候,进与退,成或败,就在短短的一刹那之间。 而现在,到了关键的时候。 陈夕怎么回答,关乎着他谋划的胜负。 如果别人在这儿,面对这么本该紧张的一幕,一定会再三斟酌自己的回答。 可陈夕没有。 他回答的很干脆果决: “想过,而且这有很大可能变成现实,毕竟,我这边的底牌不如叶董多,但是...” 他没有刻意挤出笑容,而是很平静地说道: “如果没能说服您,大不了就是失败了而已嘛。” 而已... 沈见深闻言,脸色虽未有何变化,但内心却还是掀起一阵阵波澜。 他听得出,这句话不似作伪。 但这又有些令人难以置信。 陈夕本身已经在做不符合他年纪的事,在两大集团,三方势力中间走钢丝,稍有不小心,就会掉下万丈悬崖,而现在好不容易看见了胜利的曙光,距离成功就差那么临门一脚了... 就算换做他,也不可能这么坦然的说可以接受失败。 但陈夕给出了理由― “沈董,其实您应该叫苏望月过来谈的,他跟你恐怕更能有共同语言...” 陈夕的话没有说透,但沈见深已知其意― 他和他们不是一个阶层上的人。 苏望月,叶未央,林昊,沈梨白... 他们的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存在,时刻的保护他们。 而陈夕呢? 他从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 沈见深一下子了然。 原来,他这是一种光棍心态。 他才十六岁,未来的上升空间不知有多大。 这一仗赢了,未必能一战成名,跃升到某个高度,而输了,也不像人家集团损失巨大,相反,未必会比现在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但沈见深想通了这点后,却又生出了个疑问― “既然你输得起,为何这么费尽心机的去筹划呢?甚至,你还把救小梨的功劳,让给了苏望月。” 陈夕暗叹,不愧是沈见深,被称作惊折的男人,很轻易就看出了真相。 他想了下,说道: “我想,您在听完沈梨白讲完事情后,应该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将我查了个底掉。” 沈见深点了点头,带着笑容与陈夕对视。 “所以,您应该知道,我和叶董的女儿,是男女朋友关系...” 这不是什么秘密,沈见深自然知道,但他不明白,这跟其拼命要狙击叶远飞的西部战略有什么关系呢? “叶董唯一的儿子与他女儿,并不是同一个母亲所生,而且,叶董有点重男轻女的思想...” 一句话,顿时让沈见深恍然大悟。 但他看陈夕的眼神却更为惊诧了。 这个小子,实在不像是个痴情种子啊... 但除了这个解释,他找不到能更合理的说明其掺进这趟浑水的动机。 他内心恍然间,受到了某些触动。 他想到了,他一生的挚爱,其过世已久的妻子。 面前的年轻人,眼神中所透露出的某些神采,像极了那年,他在黄浦江边求婚时所展现的那样。 他选择了相信他,相信其这么费尽心思的原因,就是为了他的爱人。 于是,他的语气变得柔和了些,端起了果盘,笑道: “你是怎么处理绑架小梨的人呢?” 陈夕将茶杯放进托盘中,压低声音说道: “为了防止叶董发现我们的影子,已经安排人先将他们藏了起来,警方暂时还找不到他们...等过了今晚,其中四个会以另一种形象,被人送到公安局,接受法律的制裁。” 另一种形象... 沈见深读懂了这句话的深意,露出了满意的表情,而后问道: “那我那个对自己亲外甥女的下手的大舅子呢?” 陈夕带着询问的语气说道: “这得看您的意思...” 沈见深带着托盘,后边跟着陈夕,走回了车厢。 在门即将被推开前,他才淡淡道: “跟陆永说一声,我欠他个人情。” 陈夕点了点头,同时也知道了,那位作死的大舅子,最后结局是如何了。 ...... 刚走进车厢,他们就看见沈梨白像个橡皮糖一样,黏着苏望月的胳膊。 沈见深和陈夕对视了一眼,眼中皆有笑意。 这一幕,看起来很是和谐。 苏望月不好直接冲陈夕递眼神询问情况,只能依旧挂着温和的笑,透露着几分尴尬。 而火车驶过了姑苏后,窗外的雨明显小了很多。 天逐渐的晴了。 沈梨白兴奋地拉着苏望月,指着远处地平线上,所架起的那道彩虹。 “好美!” 少女的声音很清脆,如银铃一般。 沈见深宠溺地摸了摸她的头,含着笑,什么都没说。 ...... 那天的彩虹真的很漂亮。 很可惜的是,在江宁城的人,一天看到的只是烟雨,以及阴沉的天色。 就像某些人阴沉的表情。 自从沈见深回到淞沪后,与碧央集团的联络便断断续续,而对于之前他们在栖凤山庄达成的条件,也是闭口不谈。 甚至叶远飞曾三度亲至淞沪,但却只在沈家的大堂中喝了杯茶,连沈见深的影子都没见到。 他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但一种不安的感觉却愈发强烈。 终于,在六月中的一天,一份噩耗向他袭来― 由沈家控股的一家投资公司,正式宣布与易达集团共启西部战略,引进资金,助力长安的易达广场以及整个关中易达地产圈的发展。 而在此情况下,本已与叶远飞谈好的几位城建的负责人,也转而开始联系起了易达集团。 银行放弃了叶远飞的计划书,拒绝给其巨额贷款。 无声之间,叶董的西进梦,碎了。 如碎于一地的青花瓷片,那般凄零。 第三十七章 天青色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很多时候,所谓的战略与计划,就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要搭建起来可能费时费力,但要将之摧毁,可能仅仅只需要一刹那。 在得知沈家放弃了他,转而与易达集团联手后,叶远飞就动用了他所有的力量,妄图护住他在长安的部署,以及其在整个西部的利益。 很遗憾的是,在五月初的那个雨天,在沈见深没有拒绝陈夕的时候,一切就已注定― 他注定要失败。 既然注定要失败,那么再挣扎多少次,也是没有用的。 易达集团在长安率先发力,开售了易达公寓等高端新楼盘,同时在沈家的帮助下,各大高端品牌都选择了入驻易达广场,而完全放弃了碧央集团。 而其他几家大的地产商也是不甘寂寞,纷纷趁虚而入,使用了各种手段,联手将之前占据优势的碧央,打回了原形。 平常看在老爷子面上予以方便的几家大银行,不知收了什么消息,都拒绝给其在西部战略上继续贷款,一反常态的要他将之前所欠的款项还清。 之前林建所面临的困境,现在又发生在了他叶远飞身上。 可林建有陈夕这个贵人的帮助,化解了危机,他叶远飞有谁? 如果苏寒山能出手的话,或许事情还能有一丝转机。 可最近,那个古朴的农家小院,已经对他关上了大门,以各种理由拒绝了其要见老爷子的请求。 这便表明了老爷子的态度― 商场之事,商场解决。 虽然多年来,苏寒山利用自己手上的人脉,帮碧央集团解决了很多麻烦,但这次事件已经如此,他是绝不会出手收拾残局的。 因为,在老爷子眼中,碧央集团会败的这么惨,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叶远飞太过无能! 自二月初他知道两个孩子决定搞事情后,他便选择当了一个看客,除了帮他们处理些小麻烦,剩下的什么都没做。 而陈夕虽然口口声声喊着要借势,但行为却很谨慎,并没有扯着苏寒山的大旗去做什么,而是能少用一份资源,就少用一份资源。 这也是他们选择通过沈梨白突破的原因。 没办法,相对叶远飞的势力强大,陈夕和苏望月能与之对抗的存在实在太少,只能通过这种以小博大的方式,来取得最后的胜利。 如此一来,两个孩子的行动就要异常小心,因为一旦一步走错,他们就会全盘输掉。 可占据了极大优势的叶远飞,最终还是败了,败给了两个跟他差了一辈的孩子。 老爷子没当面骂他饭桶,已经是很给他面子了,哪里还会伸出援手呢? ...... 叶远飞最后的救命稻草,选择了沉默。 这就导致了短短半个月内,在资金链断裂的情况下,叶远飞在西部苦心布置的一切,轰然倒塌。 以易达集团为首,其他几家大的地产商死死跟进,在各方势力的压力下,叶远飞最终无力的将长安以及关中的所有地产项目都脱手,同时损失巨大。 正如陈夕之前预料的那样,经此失败,碧央集团果然是元气大伤,甚至连南隶省的龙头地产商位置都快保不住了。 六月末,随着碧央集团在长安的大厦的更名,随着最后一批工作人员离开,碧央集团的势力便完全退出了西部地产业。 而吞掉了其大部分遗泽的易达集团,则是在南边与西边两头开花,从北方第一大地产集团,一跃成为全国地产业的龙头。 而等到这些易达广场完全建成继而投入运营,林建的全国首富位置便肯定没得跑。 而这个大功劳,自然是记在了陈夕的头上。 ...... 六月末的江宁,难得的迎来了几个艳阳天。 自从五月初见过沈见深之后,陈夕便再没有任何的动作,完完全全的回归了校园,做一个正常高中生该做的事。 早起,上课,写作业,睡觉。 他的一天显得很是规律,与之前在学校里相比,只是有一点的不同― 他没办法再正大光明的谈恋爱。 叶远飞身为叱咤江南商场十几年的猛人,自然不是个傻子。 他早就看出了有人在针对他,先是堵死了他压制易达这条过江龙的手段,之后更是想阻止他从淞沪那座易达广场割肉的行为,断了他跟沈家的联盟。 可由于对方行事不是那么明显,始终处于暗处,他也一直不知其是哪方势力。 在六月初感觉到大事不妙的时候,叶远飞就一边做着最后的挣扎,一边动用手中资源,一定要查出是谁在背后捅的这一刀子。 经过了将近一个月后,虽然他的挣扎并没什么用,但他却查出了是谁下的手。 在收到具体分析报告的那晚,他把自己锁在了办公室整整一夜。 他并没有看最后的结论,而是直接盯上了陈夕和苏望月这两个名字。 当他看到这两个名字出现在这份报告里时,就明白了些什么。 原来,陈夕在长安对自己的并不是恐吓... 原来,他真的替自己女儿还了一耳光。 一记极其疼痛的耳光。 ...... 叶远飞在明白了什么后,并没直接去找陈夕的麻烦。 他的自尊心不允许自己因技不如人而去骂一个小辈。 但他同陈平大吵了一架,并且开始限制了叶未央跟陈夕的交往。 他开始拒绝将陈夕视作他的未来女婿了。 从某个傍晚开始,严正便严格执行叶远飞的命令,务必将叶未央带回家,不允许其跟陈夕待在一起。 站在校门口,他露出了复杂的神情。 仅仅是不到一年,他眼中的两人并未太大变化,可他再也不能像去年一样,接受陈夕送的茶了。 陈夕在见到严正和五大金刚后,自然也能明白现在是什么情况。 他目送着叶未央走到了奔驰车边,却不敢与她太过靠近。 尽管五大金刚不敢阻拦他,尽管严正一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他不希望因为一个亲昵的动作,让叶未央跟她怒火正旺的父亲起冲突。 车门边上,叶未央的目光透过来往的学生,向他眺望。 陈夕静静地挥了挥手。 他的目光随着奔驰车走远,而后飘到了天空上― 难得的天青色。 (章节名当然是来自周董的青花瓷了,这里我写了个暗示―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 第三十八章 流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远飞的怒火,总需要有人去承受。 而毁了他心血的两个人中,苏望月是老爷子的孙子,他总不好对其去做什么,那便只能拿陈夕撒气。 可这也不是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 叶远飞最初所想,是让陈夕从江外滚蛋,消失在他女儿的视线中。 很显然,他跟陈平最后是谈崩了。 既然谈崩了,那早年间的那些设想,自然都得通通作废,他需要重新慎重的考虑下女儿归属的问题。 就目前的形势来说,尤其是在跟陈平深刻的交谈后,他不再认为陈夕配得上他的女儿,反之,他看中了苏望月。 相比陈夕来说,苏望月的家世简直要好上太多,更关键的是,他是老爷子唯一的亲孙子。 这就意味着,一旦苏望月跟叶未央结合,那以后如若碧央集团再次遇到大的危机,老爷子就绝不能像今天这样的置之不理。 如陈夕所预料的一样,在挨了当头一棒后,叶远飞一意让叶临云继承碧央的心思的确淡了些。 他现在更需要考虑集团的发展,因此需要苏望月背后势力的帮助。 既然要撮合他女儿和苏望月,那陈夕就是一个极其碍眼的存在,这个他从小看着长大的男孩儿,现在却让他深深的生出了一种厌恶感。 他需要将这块挡在他事业大路中央的顽石,给挖到一边去。 在或明或暗的请了江外学校领导吃了几顿饭,同时表明了愿意出一笔维护学校图书馆的捐款后,他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希望最好能看见陈夕消失在江外,或者起码不能跟叶未央与苏望月在同一个班。 于是在七月初,也就是期末考试前半个月左右,校领导找了李风禾去做陈夕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转校。 因为陈夕并非是自身一点问题没有,起码,他的英语成绩是明显不符合学校要求的。 校领导本来打算凭着这点来完成叶远飞的交代,但没想到,却先在李风禾这儿吃了第一个闭门羹。 “我不同意您两位提出的意见。” 面对着两位校领导,李风禾在听懂他们的意思后,果断给出了回绝。 尽管外面的天很热,但领导的脸却一下子凉了下来。 他们没想到李风禾这么不给面子。 “李老师啊,你看陈夕同学的英语成绩,一直不是很好,这在我们外国语学校来说,就有些说不过去了,让他转别的校,也是...” 李风禾暗自推了下金丝眼镜,平静地说道: “就算他的英语不是很好,但他的数学却一直是年级第一...我身为班主任,不可能因为某些不得而知的缘由,就让这么优秀的学生离开。” 不得而知的缘由... 这句话让领导的脸色很是尴尬,但又不好大发脾气的摆官威。 虽说官大一级压死人,可高一五班汇聚着许多有背景的学生,而李风禾作为班主任,谁知道他有没有跟哪位他们得罪不起的领导搭上线呢? 见李风禾拒绝的如此决绝,校领导不由讪讪道: “那让陈夕同学转班总行吧?” 李风禾很想再次回绝,但最终想了想,叹道: “我去试试吧,但最终还是要看陈夕自己的意思。” 说罢,他径直起了身,连声招呼都没打就走出了办公室。 好像里面的气味很是让他恶心。 ...... 下午的自习课时,陈夕被李风禾带到了某个小教室。 外面的阳光很足,透过大开的窗户落在了桌椅上,反射着刺眼的光芒。 两人在一处稍阴些的地方相对而坐,中间只隔着一张课桌。 “叶未央的父亲不满你们谈恋爱,已经来找校领导了,希望能将你转到别的校去。” 李风禾直接开门见山的说道,不带有丝毫的掩饰。 陈夕双眸微沉,似是紧张的说道: “您...没答应吧?” “你说呢?” 李风禾没好气的回了句,很想质问陈夕又作了什么死。 经过了这两个学期的相处,他真的很偏爱眼前这个学生。 桀骜不羁,极具才华,不在意他人眼光... 陈夕跟他当年,竟是如此的相似,仿佛在其身上,他又看见了自己已逝去的青春。 所以,他才会顶着领导的压力,坚决不同意让陈夕离开江外。 而陈夕自然听懂了李风禾的意思,忙说道: “谢谢老师,没有向邪恶势力屈服...” 李风禾听着陈夕轻松的语气,眉头一皱,说道: “别高兴的太早,我虽然能保你不离开江外,但校领导执意要把你调出五班。” 陈夕微眯起了眼,似乎是因为这屋子阳光太足了。 “老师,我说我不同意的话,有用吗?” 李风禾闻言,露出了一丝苦笑,说道: “恐怕没多大用,他们有很多个借口,可以让你离开这个班。” 其实,他可以讲的更现实一些,可以明确的告诉陈夕,现在是叶远飞在用钱砸人,砸你这个没背景的小子,让你不要靠近他的女儿,别妄想癞蛤蟆吃天鹅肉。 在李风禾的眼中,陈夕除了接受外再没别的路可走。 这是没有背景的小人物的悲哀。 他不想打击这个只有十六岁的年轻人,让他过早的去面对社会的阴暗面。 而陈夕听着李风禾无奈的回答,却露出了微笑。 李风禾的思路并没错,但却是基于一个前提下― 陈夕是个没背景的穷小子。 如果倒退九个月到刚入学之时,相比财大气粗的碧央集团,陈夕的确是这样的人物设定。 可是,九个月后的今天,一切就不一样了。 看似依旧什么都不是的年轻人,却舍命救回了苏寒山的孙女儿,助苏洛当上了江宁市公安局的局长,使陆永免受了牢狱之灾,帮林昊脱身,使易达集团登顶地产龙头,救了沈家的小公主...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不像一个高中生可以做到的。 但陈夕做到了,并且做的很成功。 一直有人说,中国是个人情社会,这句话不假。 可以说,李风禾眼前这个看似没背景的穷小子,却蕴含着巨大的能量。 他的身后,有苏洛这个长辈的照看,有名震江宁的陆永的保护,有着商界巨头林家和沈家的支持... 一个小小的校领导? 他很想装逼的跟李风禾说一句:老子没放在眼里。 但他最终压抑住了冲动,笑了笑后,便起身说道: “老师,我能自己解决的。” 语气很轻松,丝毫没有为难的意思,让李风禾有些发愣。 而等他走出教室后,李风禾才回过神来,继而盯着桌面上的阳光。 七月流火... 特么天还没开始凉,你小子的脑袋就热了吗?! 第三十九章 火辣辣的感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李风禾的眼中,陈夕的脑子一定是秀逗了,被炽热的阳光烤熟了。 如若不是这样,他怎么会就这么轻松地敢打保票说,他自己能解决呢? 要知道,就算有时候完全占着道理,也不一定能讨到公道,更何况,其还是有破绽可寻呢? 不说别的,只要校领导抓着早恋这点不放,那其被调班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就算是李风禾也不能多说什么。 之所以还找李风禾做思想工作,主要是校领导想到一个问题,就是恋爱不可能是一个人谈的,如果抓住这个问题弄得沸沸扬扬,那作为当事另一方的叶未央,估计也落不下好名声。 正是出于这点的考虑,校领导才将重任托付给李风禾。 而他们也很自信,面对一个没背景的小子,换一个班简直是易如反掌的事嘛,甚至要不是李风禾坚决反对,将其转到别的校也不是不可能的... 当天晚上,某个校领导甚至还打着家访的名义,特意跑到叶远飞家里,刷了波存在感,信誓旦旦的打保票说,明天陈夕就不可能出现在高一五班。 叶远飞听后自然很满意,用过晚饭后,还特意派了严正送他回去。 两人的交谈,自然没能瞒住叶未央。 当叶远飞微醺的打算上楼睡觉时,她喊住了他: “爸,你这么做不觉得可耻吗?” 叶未央穿着紫色的睡衣,站在楼梯的边上,冲叶远飞冷冷的发问。 而或许是有酒精的作用,叶远飞语气很不满的回道: “可耻?你知不知道,陈夕他到底做了什么,他帮着外人来破坏集团的利益...” 叶远飞说的很大声,像是要把心中的火气都撒出来。 于萍从楼上走下,看着不停说话的叶远飞,用力扯了下叶未央的袖子。 但叶未央却好似浑然不觉,说道: “可除了他之外,苏望月也参与了,你怎么不把他也弄出我们班呢?” 一句尖锐的提问,让叶远飞的声音戛然而止。 是啊,苏望月也参与了,并且估计其参与的程度绝不会比陈夕低。 可自己能对苏望月下手吗? 答案肯定是不能啊! 不得不说,叶未央的这句提问,一下子使叶远飞显得像个小丑。 他满腹的牢骚,满腹的不甘和委屈,在这一句话之后,就变成了欺软怕硬。 因为苏望月是苏寒山的孙子,苏洛的儿子,是他新看上的女婿,所以,他不能去拿其撒气。 柿子自然要挑软的捏,而陈夕自然就成了他用来泄愤的对象。 这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的问题,但从女儿的口中说出来,却让他很是难堪。 “未央,你是我的女儿,怎么不多替爸爸想一想?你跟陈夕是不合适的,还是赶快断了吧。” 说罢,他转头冷冷瞥了眼于萍,眼神中带着冷漠,丝毫没有夫妻间的情谊。 可能是怕叶未央再说什么他不愿听的话,他转过身直接离开了别墅,打车去了另一个家― 自然是徐薇那里。 于萍看着丈夫离去,埋怨起了叶未央,让她心隐隐刺痛。 她恨铁不成钢的看了眼母亲后,就回到了房间,忙给陈夕发短信示警。 不到片刻,她就收到了很短的回复― “放心,我不会离开。” 她看着小小方块屏幕所显示的字,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她现在,好像只剩下了这个依靠啊... ...... 叶远飞自那晚离家后,在外足足待了半个多月,才再次在叶未央面前出现。 因为,今天是高一最后一学期的家长会。 按平常来说,由于他日理万机的缘故,女儿的家长会他从小到大几乎就没参加过。 而他出现在此次家长会的原因,则是想趁热打铁,跟苏望月找个亲近的机会。 自那晚后,他便再没向校领导询问关于陈夕的消息。 在他看来,陈夕已经是板上钉钉的被调出五班了,不需要像跟进生意似的反复确认。 在严正的保护下,他进了江外的校园,正想直奔教室而去时,却在小花坛处遇见了一个人,一个他曾很熟悉如今却很陌生的人― 陈平。 ...... 自半个月多前的谈崩后,这是两人的首次见面。 今天的天同样很晴朗,阳光很足,四周都是学生和家长,充斥着嘈杂声。 陈平穿的很朴素,宛如一个普通的工人一样,与叶远飞的光鲜亮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没想到,你竟然也会来参加家长会。” 陈平率先开了口,同时冲严正笑了笑。 叶远飞闻言,略尴尬的推了推墨镜框,说道: “正是好久不参加了,趁着现在不怎么忙,就来参加一回。” 这句话大有深意。 他最近不忙的原因只有一个,就是因为自己的西部战略彻底失败,所以没了可忙活的事。 陈平虽是听懂了他的话,但却装作没听懂。 “既然这样,咱俩就赶快进去吧…阿正你就自己转转吧。” 叶远飞墨镜后的眉毛微挑了下,冲严正点了点头。 好像,陈夕并没告诉陈平,他被调班了... 而既然陈平不知道,那他也自然得装傻。 虽然他现在很讨厌陈夕,但他跟陈平毕竟是二十年的友谊,要当着陈平的面说自己对其和连寒的儿子出了手,尽管只是一个小小的调班,也会让他觉得很丢人。 人就是这样,有些事明明知道很丢人,但却不得不出于某种原因而去做,而后希望着不被人发现。 叶远飞此刻就是这种心态。 当他们走过长长的长廊,到达了高一五班的教室门牌之下时,叶远飞却突然露出了惊讶。 因为,在此被李风禾留下迎接家长的人中,竟然有陈夕! 幸亏他戴着墨镜,要不然别人一眼就能看出他的惊诧之色。 陈夕在见到叶远飞后,率先迎了上来,很自然地领着叶远飞去了叶未央的位置。 此时的教室已经坐了不少家长,此起彼伏的有谈话声弥漫。 陈夕待叶远飞坐下后,微弯了弯腰,不动声色地在他耳旁低声说道: “...叔叔,马副校长让我转告你,他不能接受您的捐款了,感谢您的好意。” 说完了这句后,他便直起了身,好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叶远飞听罢,嘴角抽搐了下,只感觉脸上火辣辣的。 好像,自己又被人扇了一个耳光。 第四十章 邀请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远飞现在应该去感谢下徐薇,感谢她在他临走前,一定要给他架上一副极具气质的墨镜。 正是由于这副墨镜的存在,他眼神中的愤怒与不满,才没被外人看到,他看起来依然是那个处事不惊的叶董事长。 不过,陈夕却通过他紧紧合在一处的双唇,看出了他出离的愤怒。 不得不说,他刚才那貌似平静的一句话,实在是杀伤力巨大。 因为,叶远飞出于自尊不可能去跟陈夕纠缠什么,但又实在不想看到其继续出现在他女儿身边,所以才不得已想到了以势压人的这手。 他虽嘴上不说,但内心也很明白,利用权势去针对一个晚辈,实在有些丢人,因此他那天在面对叶未央的质问时才无可反驳,在刚才面对陈平时才选择绝口不提。 可即使他动用了权势,他以为这件事已经板上钉钉了,可结果却出乎他的意料。 陈夕依然安好的待在高一五班,不曾挪窝。 这就意味着,他的出手失败了,身为碧央集团董事长的他,去针对一个没背景的学生,竟然失败了?! 他此刻并没去考虑陆永的能力,林沈两家的影响,而只是单纯的考虑着陈夕这个人,这个像极了云的少年。 十六岁的陈夕就已如此锋芒毕露,再给他十年二十年,又有谁能压制他呢? 叶远飞的目光缓缓的移动,落在了另一个站在门边的年轻人身上— 苏望月。 此时的陈夕与苏望月,像两尊门神一样站在教室的前门两旁,每来一个家长,他们便帮忙指出其孩子的座位位置。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的观察着两人。 凌厉与温和,冷酷与温柔,粗暴和优雅... 一系列的对比词,出现在叶远飞的脑海中,深刻提醒着他,在他所认识的年轻一代中,也唯有苏望月是能对抗陈夕的存在。 这让他想将女儿许配给苏望月的心,变得更加强烈。 同时,他收起了愤怒的眼神,转而变成了忌惮与冷漠。 陈平,陈夕... 他现在有些后悔,在八年前那个寒冬的夜晚,在那个路边的饭店里,他为什么要主动跟陈平打招呼呢? ...... 时势比人强。 这次叶远飞的西进梦破,其实就是一个导火索,一个他放弃陈夕的理由。 就算没有这次事件,他也会在某一天突然发现,苏望月远比陈夕更适合做他的女婿,尤其是在陈平说出某些事情后。 家长会开的有些没滋没味的。 尽管李风禾说了很多,但大多数人都没怎么听,都是在想着自己心里对孩子的规划,叶远飞如此,陈平也是如此。 而苏洛自然是不可能来开家长会的,李兰兰今天又有事,所以作为家长出席的,是李明达这个舅舅。 当李风禾说完结束后不久,叶远飞就起身走到了李明达的身边。 “李秘书,好久不见了啊...” 面对着叶远飞,李明达也不敢托大,忙是礼貌回应着。 两人一说一和,显得好不亲热。 而站在教室角落的陈夕,此刻正冷眼旁观着,脸上露出不可捉摸的神情来。 他哪里看不出叶远飞的小算盘? 正当他打算上前去挑挑刺的时候,却感觉后背被人拍了下。 陈平不知何时从座位上站起,走到了他的旁边,脸上带着憨厚的笑,说道: “儿子,这次考得真不错,今晚我请你下馆子。” 陈夕闻言,微微笑了下。 在陈平的眼中,陈夕好像还是个七岁的孩子,还会为能去饭店吃顿饭而雀跃。 但陈夕没有多说什么,反而内心有种淡淡的温暖,好似在面对太多次黑暗之后,看见了淡淡的光明。 “那现在就走吧,反正家长会都开完了。” 陈平想揉一揉陈夕的脑袋,但又觉得不妥,只露出了木讷的笑,跟在陈夕后边向外走去。 而当他们两人即将走出教室之时,一道声音却突然从身后响起: “陈先生,留步!” 此刻站在门边的陈先生,不是陈平是谁? 陈夕率先回了头,发现声音竟是来自李明达。 李明达对上了陈夕锐利的目光,脸色有些不太自然,转过头去,对正跟某个家长闲聊的苏望月说道: “望月,你们学校,有没有僻静点的地方,我需要跟叶董和陈先生说点事。” ...... 江外僻静的地方不是很多,而苏望月熟知的只有一处,便是礼堂后边的小场地。 在这个地方,陈夕曾手痒的练习笛子,开启了他名动江外的第一步,齐彬曾在这里威胁许文彧,成了江宁警方扫黄打非雷霆行动的导火索。 而今天,又有一群人来到了这里。 李明达观察了下四周,确定再无别人后,带着得体的笑说道: “叶董,陈先生,我这儿有两份请柬给您两位。” 叶远飞在面对这几人时,终于摘下了墨镜,打量着李明达手上通体红色的请柬。 上面一个金色的‘寿’字很是醒目。 他不解地看向李明达,听其说道: “不知您二位还有没有印象,下个月的月末,是老爷子的生日...” 短短一句话,让叶远飞和陈平脸色都微变。 是了,应该是在八月末,只不过老爷子以前在军中就不爱搞过生日这一套,后来退役之后更是隐居起来,让两人都有些遗忘了这回事。 陈平拿着请柬,想了想后说道: “今年,应该是连长的七十岁大寿吧。” 李明达点了点头,继续说道: “正因为是七十大寿,所以局长想让老爷子开心开心,邀请昔日在连中的兄弟们为老长官祝寿。” 他口中的局长,自然就是苏洛。 叶远飞听后自是一口答应,可陈平却沉思了会儿,并未答话。 “陈先生?” 李明达带着疑惑开了口,同时让站在一旁一言不发的陈夕,微微沉了下眸子。 虽然都说知子莫如父,但这句话也可以反过来说,知父莫如子。 陈夕看的出,陈平并不想去这个寿宴,并不想去见苏寒山。 他刚想找个理由,帮陈平回绝时,却听其说道: “回头告诉我地址时间,我会准时赴约。” 第四十一章 关于回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听到这句话时,反应有些惊讶。 他看着陈平那张刻着岁月风霜的脸,想要说些什么,但又不知该如何开口。 反而李明达在听完陈平的回复后,有些如释重负,松了口气说道: “时间地点我会另行通知您的,还有件事就是...” 他把目光从陈平身上移开,落在了陈夕的身上,带着一些复杂。 “陈夕,我这儿并没有你的请柬...” 陈夕在听到这句话后,并未有什么神色的改变。 是自己没资格去吗? 不,如果是这样的话,李明达没必要去专门提一句,也不会露出这种神色。 果然,他接着说道: “到寿宴那天,你直接过去就好了。” 他这一句话,宛如一声炸雷,让陈平和叶远飞都有些惊到了。 唯一没被惊到的是苏望月。 他们感到震惊的原因,是因为李明达的后半句话― 你直接过去就好了... 像陈平和叶远飞这种老部下,尚得拿着请柬方能参加寿宴,而陈夕这个孩子,却什么都不需要,就能直接过去?! 他们不信这是苏洛自己拿的主意,肯定是得到了老爷子的默许。 这就说明,在老爷子的眼中,陈夕跟苏望月,苏如霜一样,都可以视作他的孙辈,而且,是很亲近的孙辈。 只有自家人才无需任何请柬。 而苏望月早在二月份就看出了老爷子对陈夕的欣赏,如今又是处于事成之后,老爷子作出这样的反应不足为奇。 他见李明达再没什么话说,扫视了下神色各异的众人后,冲叶远飞和陈平道了个别,便踏着青绿的杂草离开。 他并没有跟陈夕说什么,但他知道陈夕肯定能想清楚其中的关键。 而见到了苏望月先行离开,李明达冲叶远飞抱歉一笑,也是紧跟了上去。 “小夕,你先去校门口等着,我跟你远飞叔有些话要讲。” 只剩下三个人的时候,陈平突兀地开了口,让陈夕一愣。 他想了想后,看了两人一眼,随即也是踏着杂草,悄然去了外边。 夏风微微吹过,带着某些散不开的暑气,扑到了仍站立于此的两人身上。 “老爷子见我是什么意思?” 陈平的脸色很不好看,像在对空气说着话。 “还能有什么意思,不就是为了要连天当年留下的东西吗...” 叶远飞淡淡的开了口,带着些嘲讽的语气。 “我说了!东西不在我的手上!” 陈平有些烦闷地说道,像是陈述某个让他厌倦的事实。 “谁信呢?” 叶远飞的语气依旧是嘲讽,却像是认定了什么。 陈平露出了一丝苦笑,从兜里掏出了根烟后,接着将烟盒扔给了叶远飞,颇有些无奈地说道: “是啊,谁信呢?” ...... 陈夕像个混子似的蹲在校门口,已经吃光了一盒冰淇淋,并且马上快吃完第二盒。 从刚才的人流涌动,到现在的寥寥几人,时间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小时。 叶远飞和陈平依然在密谈。 他不是没想过找个隐蔽些的位置去偷听他们谈话的内容,但却发现这很不切实际。 根据齐观海手记中的描述,他得知甲子连中皆是猛人,最次的身手在面对普通人时也是可以一打五,而像连天叶远飞那个精锐班中的人,身手更是了不得。 从小到大,他虽然没见过陈平出手,但参考一下薛明和严正,他就知道陈平年青时也必定是狠人一个。 尽管已经过去十几年,但他觉得,自己想要毫无声息的藏在这两位面前而不被发现,显然是很困难的一件事。 陈夕从来都是靠脑子碾压对手,而不是靠变态的体力值。 所以他选择了乖乖照陈平的话去做,蹲在校门口边等着。 而陪他一起蹲着等候的,还有严正。 七月中的江宁城,就是一个火炉子,即使什么都不做站在阴处的树下,汗滴也会不停的往下淌。 在刚和陈夕碰见之时,严正还谨遵着叶远飞的‘圣旨’,装作不认识,摆出一副高冷的表情。 可叶远飞总不出现,他也不能在太阳底下干耗着,而去车里开空调坐着又显得太不称职了,没辙,只好找个阴凉处蹲了下来。 校门口的阴凉处屈指可数,而当陈夕提着个塑料袋蹲到他旁边时,他也没别的地可去。 塑料袋中是五六盒刚从冰柜中拿出来的碗糕以及冰镇的水和可乐。 陈夕也没主动搭茬什么,自顾自地拿起盒冰淇淋吃了起来。 两口,仅仅是两口。 在他吃了两口后,蹲在旁边的严正就从袋子中拿出了一瓶冰镇的矿泉水,咕噜咕噜地一饮而尽,而后也拿出一盒冰淇淋开始吃了起来。 “叔,你慢点,没人跟你抢。” 看着严正不雅的吃相,陈夕忍不住的提醒。 “你爹和你叶叔不定啥时候就出来了,能扒拉几口是几口。” “...” 陈夕闻言有些想笑,但终究没说什么。 等严正一口气吃完两盒后,终于像是缓过劲来,拧开了瓶可乐,小口抿着。 “你小子现在翅膀硬了。” 严正淡淡的感慨,让含着一口冰淇淋的陈夕露出了苦笑。 他自然明白严正是什么意思,但他又不方便说自己的真实想法。 而严正也并未有深问的意思,一边打着嗝,一边说道: “未央是今晚的飞机。” 陈夕点了点头,说道: “我知道,去法国里昂度假。” 严正流露出一丝担忧,说道: “如果是往年的话,应该会叫你一起去的,但今年...” 陈夕淡淡一笑,并没有太多的担心。 “叔,既然我敢这么做了,就代表我和未央的感情,不可能因此摧毁。” 严正不置可否地答道: “但愿吧,但你叶叔现在对你的看法,真的很不好...” 似乎是觉得这个话题过于沉重,他转而说道: “对了,你妈现在还在法国吧?” 陈夕的笑凝滞了起来,有些不自然的答道: “不知道,我爸从没跟我提过。” 严正看了眼依旧没人出来的校门,想起了什么,说道: “你想不想听听,当年你爸是怎么追你妈的?” 陈夕本想拒绝,但又见陈平还没出来,觉得听个故事也不错。 严正的神色显得有些感怀,就像校门对面的那棵老槐树所走过的青春。 “那是一段,还很青涩的回忆。” (晚上还有一章) 第四十二章 风拂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每个人都有过青春。 而对于严正这些人来说,甲子连便是他们青春的符号。 在陈夕高中第一个暑假结束前的那天,陈平同叶远飞谈了很长时间,严正同陈夕也谈了很长时间。 而难得的是,他们谈的内容又有交叉点。 当陈平和叶远飞走出校门的时候,阳光已经不是那么刺眼,日头已有些偏西。 很难想象,两个大男人竟然说了将近两个小时的话。 叶远飞出来的时候,脸色很是铁青,仅仅是瞥了眼陈夕后,便一言不发的走向奔驰车。 严正略担忧的看向陈平,见对方微笑的点了点头,暗叹了口气,便跟上了叶远飞。 陈平的神色看起来要强得多,起码没有显露出一丝的不满。 他走到了陈夕身旁,嗓音有些沙哑地说道: “你跟你正叔聊什么了?” 而听到这沙哑的声音,陈夕便能猜出其和叶远飞一定是大吵过。 他目送着奔驰车离去,沿着燕京东路渐渐消失,才直言不讳地说道: “聊你和连寒的事。” 陈平听到连寒这个名字,本显得疲惫的脸上,突然焕发出一丝光彩。 他微微露出些不悦,说道: “她可是你妈,怎么直呼大名的...” 陈夕带着漠然的语气,似笑非笑道: “一个连长相是什么样都不知道的母亲,实在很难让我生出尊敬。” 陈平闻言,露出了淡淡的苦涩,想了半天后,才说道: “会见面的...你们母子俩一定会见面的。” 他的语气很坚定,像是一个男人最有担当的承诺。 但陈夕并不怎么太在意这件事,反而问道: “你和叶远飞都聊了些什么?” 早在和苏望月开始狙击叶远飞的西进梦时,他就已经不怎么称呼其为叶叔叔,而到了后面,更是把叶董的称呼都省略了,就直接的叫叶远飞。 对陈夕来说,他图谋的并不是一时之利,而是长远的打算。 今天碧央集团在叶远飞的手上受重挫,那么明日就可能在叶未央的手上腾飞。 他在乎的只有叶未央一个,而对于叶远飞,其实从小到大,他还真没几分敬重。 可陈平并不怎么看。 在听到陈夕直呼叶远飞的大名后,他连忙说道: “怎么没大没小的,就算是没人,也得去叫叶叔叔...” 边说着,他看到了陈夕很平静的神色,便知道其根本没听进去。 他叹了口气,继续说道: “我跟你叶叔就聊了些过去的事,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东西,没什么好讲的了,倒是你...” 他的脸色浮现出一丝凝重,沉声道: “我问你,你一定要跟叶未央处吗?” 陈夕闻言,嗅到了一丝不安定的气氛,但嘴上坚定地说道: “一定。” 陈平闻言,闪过一丝忧虑之色,再次问道: “小夕,你才十六岁,等过了十年,二十年,你就会发现,生活就是柴米油盐,你可能就不会那么爱她了...” “那就等十年,二十年之后再说!” 陈夕打断了陈平的话,愣生生地说道: “...我不知道十年二十年后会是什么样子,但此时此刻,我的心中就只有叶未央,此时此刻,我就非她不娶。” 他的语气很坚定,跟陈平刚才做出保证时的语气一脉相承。 陈平看着已跟自己一般高的儿子,看着他凌厉的眼神,心中闪过复杂的思索,没再多说什么。 陷入热恋中的人都是疯子。 当年他追求连寒之时,同样是这么奋不顾身,甚至就算把命搭进去都在所不惜。 而彼此分隔了十一年之后,在连信都不再写的时候,他不知道他的爱情,是否还依然存在。 他现在所能守护的,只有站在面前的儿子。 想到了此处,他没有再执拗的去试图说服陈夕放弃也未央,而是带着某种苦涩的情感说道: “走吧,请你吃饭。” 陈夕的唇边闪过了一丝笑意,沿着校园外墙信步走着。 气温下降后的傍晚,微风轻过,荡漾了老树的一根根枝桠,扑在了人脸上,让人生出难得的惬意感。 看着被风吹下的一朵朵不知名的白色骨朵,陈夕却突然想起了清明那天所见的梨花。 刚才陈平的问题不是没有道理,但他却可以用那一大束梨花来回答。 真的会有爱情,在十六年后依旧如初。 而起码,他跟叶未央并未生死两隔。 至少,他们都还活着。 ...... 一年中江宁最热的时候,莫过于是七八月,而今年陈夕明智的拒绝了在江宁过暑,反而像旅游一样,去了很多别的地方。 既然叶未央去了法国度假,那他一人待在江宁也没意思,思来想去,他决定用工作去填充这个暑假。 没错,就是工作。 在放假没几天后,他就踏上了飞往燕京的飞机,去易达集团实习。 而林建也真是把他当亲子侄看待,给他的无论什么配置,都是跟林昊一样甚至更好。 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除了回来陪苏如霜吃了几顿饭,玩了几次后,他剩下的全部时间,都是跟林昊到处飞― 淞沪,长安,姑苏,盛京... 凡是易达集团部署重要战略的地方,他们都实地考察过,而后回到位于燕京的总部,进行考察分析评估,甚至由各个部门的主管,亲自为他们的报告评价... 而易达的高层们,这时才知道有一个林董看好的年轻人存在,并且能力很强。 凡是看过他们两人报告书的部门主管,都对报告书赞赏有加,虽然依然有很多漏洞和不足,但大体方向是没问题的。 如果他们知道这两份报告是出自两个高中生之手,恐怕一定会把眼镜都跌碎... 零五年八月二十九号,也是开学前的倒数第三天,陈夕率先回到了江宁。 不为别的,只因今天是老爷子的七十大寿。 ...... 陈夕早上七点就到达了江宁禄口机场。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虽然很晴朗但却不是很炎热。 他靠在一辆看起来很霸气的黑色悍马旁,静静地感受着微风拂过脸颊。 出口处的人很多,不时有拖行李箱的人出来,而他的目光很快就锁定在一个身影上― 短袖的T恤,紧身的七分裤,飘逸的长发,以及,艳丽的脸颊。 风微微吹起了她的长发,让其看上去很是妩媚。 而陈夕适时的冲她吹了声口哨,像极了某些电影里的纨绔公子― “喂,老婆,我来接你了。” 第四十三章 刺眼的阳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喊的声音很大,让在出口附近的人都频频回头,看向这个打扮的很是时尚的年轻人,以及,被他唤作‘老婆’的女生。 感受着这么多人目光的注视,叶未央的脸色有些不太自然,一抹绯红悄然在她的苹果肌间晕开。 能让陈夕这么正大光明叫作老婆的人,除了叶未央,不会有第二个。 而她的目光,也适时地落在了正在向她走来的陈夕身上。 她滞住了脚步,站在原地,打量着瘦高的人影,微微露出了些惊讶。 仅仅是一个多月没见,她却感觉陈夕变了很多。 这种变化,不在于形象或者是举止,而是在于气质。 作为跟他青梅竹马八年的恋人,她一眼便看出了他气质上的改变。 如果说,以前的陈夕是一柄寒光闪闪的利刃,让人看上一眼后便觉察出其凌锐与锋利,那眼前的陈夕,更像是一把藏势于袖的匕首,轻则不会展露出锋芒,可一旦出手,则必然产生石破天惊的效果。 他不再是以前那般咄咄逼人,而是内敛了许多,如老山中的一潭泉水,让人看不出深浅来。 思绪之间,陈夕已经来到了她的身前,很自然的从她的手上接过了行李箱,而后笑道: “这么久没见了,是不是该献上一枚香吻?” 他的语气很轻佻,带着深深的偶像剧包袱,但却犹如此时头顶湛蓝色的天空,让人生不出厌烦来。 叶未央眨了眨眼,大方一笑,说道: “如果不觉得不好意思的话,那就来啊。” 不施粉黛也很绝色的脸,再配上这句具有挑逗意味的话,让听者不由心头一荡。 陈夕很想直接将舌头探进她的双唇,而后来一个深情的法式之吻,但几乎同时出现的两个人,让他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想法。 出现的两个人,一人从自动门里边,一人从出口外侧,相对着向陈夕和叶未央而来。 而偏偏,这两人他们都认识并且还很熟悉― 于萍和严正。 ...... 于萍是跟叶未央一同去法国旅游的,不过因为刚才去卫生间耽误了一下,所以才落后了叶未央一小段距离。 而严正则是早就等候在这里,也很早便看见了陈夕,对于陈夕刚才的行为,他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没看到,直到于萍出现,他才迎了上来。 不同于靓丽的叶未央,已经过了三十五岁的于萍,尽管拼了命的在保养,但她的青春终究如滚滚江水一样,一去不复返,枯萎也随之到来。 已浮现鱼尾纹的眼角微微紧皱,她一眼便看见陈夕搭在女儿行李箱拉杆上的手,脸上露出些不悦之色。 她一直都不看好陈夕和叶未央,只不过以前是因为叶远飞一直压着,所以她才不敢发表任何意见,而今叶远飞态度骤变,她终于可以说些什么。 “小夕,你来机场是做什么啊?” 很客套的一句开头语。 但她的心中已经设好了下一句,无论陈夕的答案是什么,她都会回答:‘我和未央还有事,就先走了’。 “阿姨,我是来接未央的。” 陈夕很有礼节的答道,带着很是尊敬的语气。 “哦,那我和...” 话刚说到一半,她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 因为,陈夕的回答是来接叶未央,如果她依旧回答有事先行的话,就显得有种甩脸的意味,会让陈夕下不来台,虽然她也不喜欢这个年轻人,但毕竟是连寒的儿子,还是不能做的太过分。 她顿时觉得有些进退为难。 以她对自己女儿的了解,如果她不管陈夕直接带其离开,其一定会跟她在大庭广众下理论,她跟陈夕的关系也不可避免的会闹僵,而如果她放任叶未央直接跟陈夕走的话,就无异于是在给叶远飞上眼药,为自己本就如履薄冰的婚姻,再狠狠凿上一下。 她不知该说些什么,看着陈夕带着笑容的脸,暗叹: 这小子不按套路出牌啊... 好在,严正适时地开了口,帮于萍化解了尴尬― “小夕,今天我们这边还有事,我得先把未央还有你萍姨送回家,就不跟你这儿耽误了...” 严正的话说的很自然,理由也很充分,让于萍舒了口气,忙是说道: “是啊,小夕,这样我们就先走了,改天阿姨给你做饭吃。” 这句客套的话一出来,陈夕顿时看起来没有可以带走叶未央的理由了,他好像在这儿白出现了。 但一直站着的叶未央,却始终没说一句话,也没移动一下脚步。 她只是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着头顶的蓝天,好像他们之间的对话,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是她对他的信任,是恋人间的无条件的相信。 她相信,既然陈夕出现在了这里,那他就一定会带走她,无论有没有严正和于萍的存在。 果不其然,当严正想从陈夕手中接过行李箱时,却发现他的手依旧放在拉杆上,纹丝不动。 “正叔,如果我没说错,你说的事情,应该是参加寿宴吧。” 严正闻言,脸色微微变了下,看了眼面露疑惑的于萍,心道不好,忙给出了一个不要多言的眼神。 而陈夕又怎会乖乖听他的? “正叔,我今天也是要去的,不如把未央的东西都给我,我直接带她去就好了。” 严正看着陈夕,却见其眼神中透露着淡淡的威胁之意。 妈的,他怎么知道的... 严正在心中怒吼,但又暗自瞥了眼于萍,最终权衡了下利弊,有些咬牙道: “那就麻烦你了。” 陈夕连忙露出开朗的笑,嘴上一边说着:“不麻烦,不麻烦”,一边挥手示意悍马的司机,将严正奔驰车后备箱的东西取过来。 听着严正和陈夕的对话,于萍有些摸不着头脑,刚想发问,却听陈夕说道: “阿姨,下次一定要给我做清炒虾仁。” 话音刚落,就见陈夕一手提着行李箱,另一只手毫不避讳地牵起了叶未央,带她走到了悍马旁,替她拉开了车门。 于萍看着陈夕牵着叶未央的手,感到格外刺眼,刚想上前阻止,却被严正拉住了胳膊。 她不解的看向严正,却得到其摇头的动作。 而就在这之间,悍马车的司机回到了驾驶位,得到了指示后,直接发动了汽车,而后扬长而去。 充满着阳光的蓝色背景下,黑色的悍马车身反光的厉害,深深的刺痛了站在出口外两人的眼,还有其复杂的内心。 第四十四章 见山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扬长而去的那对恋人,自然看不见留在出口处两人复杂的神色。 而事实上,就算他们看见了也不见得会有什么反应,甚至连假惺惺的说几句都不会做。 从那个绽放着烟花的秋夜,从他们认定了彼此开始,旁人对他们的阻拦,实在算不得什么,无论于萍同意也好,不同意也罢,他们的心意不会随着外人的想法而改变。 叶未央跟陈夕极其相配的一点就是,她有着破罐子破摔的勇气。 既然她认定了陈夕,那么除非她自己说放弃,否则就算是撞个头破血流,伤痕累累,她也不会多说一句埋怨。 悍马车的车身很宽大,两个人在后座丝毫不显得拥挤,甚至于,陈夕还能很轻松的将自己的右臂,紧紧搂着她。 她不动声色地将目光投向了正在驾驶的司机,得到了陈夕微微的点头后,说道: “你是怎么让正叔站在你这边的?” 这是她很好奇的问题。 因为她很清楚,叶远飞现在已经要放弃陈夕,甚至不惜下黑手让陈夕调班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贯跟叶远飞站在同一立场的严正,虽说会偶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绝不会就这么放任陈夕明目张胆地将自己带走。 陈夕感受着在车内循环的冷气,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杯凉丝丝的鲜榨桃汁,递给了她后说道: “你知道我们要去哪儿吗?” 他并未直接回答叶未央的问题,反而先提出了一个疑问。 叶未央喝了口甜度凉度都刚好的桃汁,感觉浑身的热气好像都散发掉,笑着回道: “不知道啊,不过你刚才好像说是寿宴。” “是苏望月他爷爷的七十大寿。” 陈夕做出了补充,同时继续说道: “你应该知道,苏老爷子是你爸,我爸,还有正叔当年的老长官,而且自身也是位高权重,虽然退下来多年,但影响力和人脉依旧巨大。” 叶未央点了点头,说道: “我听我爸说过,老爷子好像叫苏寒山,是吧?” 陈夕微笑应着,而后说道: “这次老爷子的大寿,苏叔叔是大肆操办的,能沾的上关系的大人物们,晚上都会出现,对你爸来说,这无异是一个结交的好机会,所以,这对他极其重要。” 叶未央在听其说到叶远飞时,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想到了什么。 果不其然,陈夕直接道: “...有一个问题是,你爸这次带去的女伴,不是你妈,而是徐薇,并且叶临云也会出现...” 叶未央闻言,神色一下子黯淡了下去。 她一下子明白,为什么刚才严正不得不拦着于萍,帮着陈夕让自己离开。 如果她没猜错的话,严正将自己和于萍送回家后,一定会找借口再带自己出去,而将于萍独留家中。 久处于家庭妇女角色的于萍,怎么会知道这场寿宴究竟有多么正式,而在这个场合下出现的女客,又意味着什么样的地位。 毫不客气的说,叶远飞已经直接把于萍正牌夫人的‘外交权’给剥夺了,她不过是挂个名头而已,在外能露面的机会少的可怜。 而一旦让于萍知道这场寿宴的重要性,一旦让她知道徐薇取代她作为正牌夫人出现在众多大人物面前,难保不会怒火攻心,继而出来搅局。 而这个结果,却是叶远飞无法接受的。 所以严正在权衡利弊之后,果断用对陈夕带走叶未央的视而不见,换取了其对于寿宴的只字不提。 想通了这点后,叶未央流露出极其失望的神色,带着淡淡的疲惫。 她没想到,自己的父亲竟会绝情至此,面对着相识将近二十年的发妻,竟会如此去做。 陈夕适时的将她揽入怀中,让她的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坚定地说道: “我保证,今晚你的光芒,不会被徐薇压下半点。” ...... 老爷子一直是个喜静的人。 从他扬名立万的那天开始,就没什么人敢在他的面前放肆或者大吵大闹。 在几十年的岁月中,只有两个人能在他的面前像麻雀般叽叽喳喳,不被责备反而还能得到他的笑容― 一个是已经去世了十六年的连天,另一个则是十二岁的苏如霜。 而就算身为亲生儿子的苏洛,也不敢直接去毁掉老爷子的雅静。 所以,寿宴的地点并不是在城郊的那处青石小院,而是选在了玄武某处极为闹中取静的一处别墅内。 这栋别墅也是苏家的产业,准确的说,是归李兰兰这个儿媳妇名下的基金会所有。 三层的欧式别墅坐落于极其优雅的山间,配套的带着一处极大的后花园和一个游泳池,绿草茵茵,极为优美。 将近一周前开始,别墅内就入驻了各式各样的警卫,而直到今天,可以保证的是,没有请柬,根本就别想能踏进院墙一步。 黑色的悍马在离别墅还有一段距离的位置停下,随之接受设于这里警卫的检查。 由于事先收到了消息,虽然检查依旧很严格,但对陈夕,警卫人员都是抱着微笑。 叶未央忽地感觉到了陈夕的与众不同,好像在老爷子的眼中,他是一个很重要的人? 这个思考,一直到他们走进了别墅,还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现在是十一点多,应该是午饭时间,但相关人员还是在紧张的忙碌着,为晚宴做准备。 而出来迎接陈夕的,是苏望月和苏如霜。 由于还不到晚间,两人都没换上礼服,苏望月更是只穿个大T恤。 他看了眼陈夕身旁的叶未央,而后颇有些无奈地冲缠着陈夕的苏如霜说道: “霜儿,先带你未央姐去你房间里休息会儿,待会儿准备吃饭。” 苏如霜是何等的机灵,一眼便看出苏望月是有话要单独跟陈夕说。 她撇了撇嘴,给苏望月一个别样的眼神后,便牵着同样会意的叶未央离开。 见两人的身影随着电梯门合上而消失,苏望月才淡淡道: “走吧。” 他看着陈夕,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好。 “我爷爷要单独见你。” (五月一号正式发布vip卷,这两天存下稿,同时尽量能让想看的朋友多看一些,另祝各位朋友,五一快乐。) 第四十五章 见山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苏望月说话时的语气很轻,表情也无什么复杂,好像类似说了句‘好困啊’‘玩累了’这种没有太大意义的废话。 但这句看似是废话的话,却在陈夕心里一下子掀起了滔天巨浪。 苏寒山要见自己?还特么是单独见面? 陈夕不是没设想过这个场景,只不过,这个场景的出现要比他预料的提早了许多。 别墅外的天气是极好的,让他生出了一种想在微风中狂奔的冲动。 他想逃离这个地方,他并不想去见苏寒山。 无论是从齐观海的手记中,亦或是旁人谈到这位时不经意展现出的语气,都很深刻的告诉陈夕,这位他素未谋面的老人,究竟蕴含着多大的能量,又究竟是多么的恐怖。 俗话说得好,人老精,马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 似苏寒山这种如同BUG般存在的猛人,陈夕不惮于拿出最大的心力去应对,更唯恐老爷子哪天吃饱了撑的,突然想拿自己练练手。 不同于他敢来回抽叶远飞的脸,如果真的要面对苏寒山,那陈夕除了鱼死网不破的选择外,恐怕没有什么别的作为。 他可是至今还记得,老爷子可是暗示过齐观海对自己下手,虽然最终齐观海被自己整垮继而不明不白的横尸曼谷,但谁知道老爷子会不会因此记恨,拿个红笔在小本本上给自己划上一笔呢? 这不是没可能的事。 而以陈夕凡事先看坏三分的心态来说,自己恐怕更是凶多吉少了。 他平静地站在原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但心思已是百转千回。 苏望月见他默默站在原处,半天不答话,不由再次说道: “走啊。” 陈夕的嘴角难得露出了一抹难堪的笑,说道: “现在我说,我肚子疼,可以吗?” 苏望月听着这个有些逗爹的反问句,露出一丝捉弄的笑,说道: “当然可以,不过,我爷爷已经知道你来了。” 苏望月从来不会把话说透,但是陈夕每次都能领会其中的深意。 他的这句回答,几乎是明示的告诉陈夕,既然你已经进了这个别墅,那就别存着侥幸了。 老爷子想做的事,至今为止没做成的还是极少数,而且,陈夕目前看来还没有能让老爷子收回成命的力量。 罢了... 陈夕心中暗叹一声,而后简单检查了下自己的仪容,便跟着苏望月朝大厅右边的旋转楼梯走去。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有些注定的事,是躲不掉的... ...... 两人一路无话地走到了二楼的一个房间前,站在房门口如两尊门神的警卫人员刚想上前搜身,却被苏望月一个眼神给阻止。 他轻轻敲了下门,得到了里面的许可声后,便冲陈夕递了一个眼神。 陈夕难得的紧张了一下,唇角适时勾起了淡淡的笑意,直接便推门而入― 门后的空间很大。 大概有个几十平的空间里,铺着老式的红木地板,甚至还在地上摆放着几个暖瓶。一个简朴到只有一个框架的书架,静静坐落在房间的角落。没有被遮挡的阳光直接洒于地面,铺成一道生辉的光幕。 而在这种大气古朴的环境中,让陈夕真正注意的,不过是坐在一大张黄梨木桌后的,那个并不怎么高大的身影。 房间里除了陈夕外,只有一个老人,必然是苏寒山无疑。 老爷子的形象跟他想象的有些差距,非但不那么高大,反而有些精瘦,也就是能有个一米七多的个头。 但就在两人目光汇聚的刹那,陈夕隔着不算很近的距离,从老爷子的眼神中,读出了一股强大的锐利感。 这种锐利,并非是陈夕那种锋芒毕露,也非薛明的那种凶狠残忍,但却代表着一种无声的霸气,一种极为强大的睥睨气息。 老爷子在山水间多年,非但没把当年的霸气磨灭,反而养出了一腔的气势来。 他就这么坐在宽大的竹椅上,但谁都不能去无视他。 因为,他像是一座山,他就是一座山― 不动如山。 ...... 老爷子的气势,陈夕现在还是养不成形的,所以,在面对这股霸气时,他果断地选择了上前问安: “陈夕问老爷子安,祝老爷子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他一开口,便是难得的吉祥话。 之所以说难得,是因为近来能让他用这么尊敬的语气相对的人,已经很少了。 老爷子听着陈夕直爽的声音,嘴角噙了一抹笑。 他的神色谈不上慈祥和蔼,但也不是不怒自威,反而是像在小院里种菜一样,浮现出了认真的神色。 “走近些,让我好好看看你。” 老爷子淡淡的开了口,说出了第一句话,声音与其他在公园里下棋的大爷们比起来,并无什么不同。 陈夕应了声,便走到了黄梨木桌之前。 “坐。” 老爷子接着说道,陈夕闻言,没有任何犹豫,直接坐到了与其相对的竹椅上。 他这时才终于看清老爷子的脸― 额头布满着皱纹,隐隐有些老人斑浮现其上,一双耸拉着的眉毛,一张显得有些薄的嘴唇... 除了那双锐利的双眼外,老爷子看起来与其他寻常老人,并无太大的不同。 人的敬畏,往往是由自己臆想而成的。 在见到老爷子真人后,陈夕心中的那些忐忑,却都在一瞬间尘埃落地。 老爷子就算再强大,也只是个人,而且,还是个老人。 “这次的事,还有霜儿的事,你做的都很漂亮。” 老爷子见他笔直的坐在对面,直接便赞赏起来。 老爷子不是个会轻易夸奖人的人,而要是能获得他的赞赏,更是极为荣幸的事。 但陈夕并未露出什么自豪的神色,反而淡淡道: “如果这次没有您压阵,我们应该就会功败垂成了。” 他的话语说的很真切,不动声色间便拍了老爷子一个马屁。 而活成人精的苏寒山,什么阿谀奉承没听过?但陈夕的话,还是让他想到了什么。 “你和你舅舅不一样。” 老爷子的语气很平静,像说着天快黑了一样。 陈夕心中咯噔一跳,但面上却带着些憨厚说道: “其实,好多人都说,我像云。” 第四十六章 见山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爷子的认真的神色变了变,露出些别样的意味来。 他没想到陈夕接的话会是这句。 陈夕并没有用连天这个名字,反而用了‘云’这个代号,就代表着眼前的这个小家伙对从前的事,并不是一无所知。 但老爷子还是继续说道: “不,你跟云也不一样。” 陈夕想了下老爷子的两句话,发现其并没用‘像不像’这个词,而是用了‘不一样’。 云和陈夕,连天和苏望月,本身就是不一样的存在啊,根本无需去解释什么。 而老爷子多此一举的提了,并且还提了两遍,自然是有种别的意思包含在话中。 “可能,我少了一些正义感吧。” 陈夕想了下,用这句话来回答着老爷子。 他从小到大都不了解连天是个什么样的人,但陈平,齐观海,严正...许多在甲子连中的人却知道。 通过许多零星碎片般的总结,陈夕可以确定的是,连天一定是个有着一腔热血,对兄弟是可以掏心掏肺的人。 而就这点来说,陈夕与其就是两个极端,连天有多热血,他就有多冷血。 老爷子听到陈夕的回答,嘴角的笑意更深了。 “你觉得,正义感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吗?” 老爷子又一次发问,陈夕听后,并没丝毫犹豫地回道: “是的,很重要。” 老爷子听着年轻人果断的回答,神情并未有什么变化。 “那你也是个有正义感的人吗?” “不是。” 这句话比上一句回答的还要迅速,语气也更为坚定,让苏寒山微微一愣。 有意思的小家伙... 从进门到现在,他们之间的对话不过短短数句,而就在这几句话中,陈夕的回答却总是出乎他的意料。 “你既然不是个有正义感的人,为何说正义感很重要呢?” 老爷子饶有兴趣的提问,同时紧盯着陈夕,似乎要将其完全看穿。 “唔...我觉得,这两者间并没什么关联吧。” 他想了下,整理了一下措辞,说道: “这个世界上,我们总是推崇好的品质,热心,善良,友爱...没人会说这些品质不重要,反而会在各种场合下宣扬这些真善美的品德,这也没什么不对,应该大力提倡,但是...” 他露出了丝苦笑。 “...我们永远只是提倡这些,但真正的落在每个人的头上,却变得极为困难。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就拿正义感来说,如果大家都极具正义感,这必然是极好的,但大家都具有正义感,只能存在于幻想中,现实永远不可能出现,而自古患寡而不患均,有正义感的比起没正义感的人,在现实中,往往都是吃亏的。” “我只能说,我希望大家都有正义感,但同时,我更不想吃亏。” 老爷子静静听完了陈夕很精彩的一段话,眼神中闪过一丝赞赏。 这是一个完全活在现实中的真人。 在老爷子七十年的岁月中,不知见了多少形形色色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年轻时易冲动,爱幻想,像各种千奇百怪形状的石头,但往往经过了现实这道大门槛后,就逐渐被削去了棱角,慢慢变得圆润起来,到最后,大家看起来都变成了一样的石头。 他见过经过漫长岁月后,依旧保持着棱角的人,但却没见过,如此年轻便已圆润到连老油条都要叹为观止的石头。 陈夕就是他眼中这块圆润的石头。 仔细一想,无论是老成的手段,还是洞穿人心的本事,都不应该出现在只有十六岁的年轻人身上,但现实却这么发生了。 他看着眼前少年还很青涩的脸庞,突然想到了当年自己带的那一群混小子。 其中就算是最优秀的连天,在十六岁时,也绝对没有这样的能力和心态。 到他目前已步入垂暮的人生中,他只费尽心力培养过两个人,连天已经于十六年前死了,而苏望月却总还差些火候。 而陈夕的存在,完全让他眼前一亮。 如果说,苏望月的优秀是靠着自己如老雕塑家一点一点打磨出来的话,那陈夕就完全像一株不讲道理的野草,从缺少养料和岩石堆积的细缝中,就这么直接破土而出,并且显露出了成为参天大树的潜质。 他沉默了一会儿后,才说道: “有道理。” 虽然只是三个字,但却代表着赞同。 其实,老爷子还有一句话藏在心里,并未说出口― 如果当年连天有你的一半这种想法,那他就绝不可能会死。 ...... 老爷子的话藏在了心口,成为了一道可能永远不会愈合的结痂。 但陈夕并不知道老爷子心中复杂的情绪,只能用微笑来应对。 陆续的,老爷子又提出了许多问题,不过都是些生活小节,例如‘你什么时候开始一个人去上学?’‘你小时候一个人在家谁给你做饭?’等等。 尽管他没露出苏如霜所描绘的那种如肯德基老头般慈祥的表情,但问的这些问题却依旧显示出了长辈的关心。 然而如苏寒山所想的那样,陈夕是个活在现实中的人,轻易不会感情用事,他对苏寒山的警戒不会因为这些提问而打消。 他回答的每个问题,都是事先在脑子中过了一遍,说的话也皆是务虚避实,让人细细一想,竟找不出什么什么破绽来。 两人都很明智地没有提到齐观海,仿佛老爷子并没有暗示过他什么,其也是真的死于意外。 所有不为人知的事,永远都隐藏在暗处,在这个阳光很充足的屋子里,显然不适合谈一些阴暗的话题。 两人说话说了很久,老爷子终于感到一些困倦。 他依旧带着笑意,对陈夕说道: “你去吃午饭吧,我得睡个下午觉,要不然,晚上可就应付不来了。” 陈夕笑着点头,而后轻声地起身,将竹椅摆回原位置,转身便要从房间出去。 在他走到门边,将要推门而出时,老爷子望着他的背影,眸中闪过一丝精光。 他的视力已远不如当年,所能看到的不过是一个模糊的瘦削的背影。 但他一下子想到了连天。 想到了其在十六年前,从下着大雨的营帐中离开时,所留下的那个背影。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年轻人的夕阳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老爷子的房间出来,陈夕在心底松了口气。 说实话,他并不清楚老爷子叫他来的目的是什么,而两人间的谈话内容,更是让其捉摸不透老爷子的想法。 但可以确定的是,老爷子在整个见面过程中,并没有表现出一丝的恶意,反而尽是温和。 这种态度,让陈夕安心了下来,同时大概可以认定,老爷子应该不会再一次像利用齐观海那般找人对自己出手。 他的心情一下子好了很多,就像阳光和山风一样,存在着令人舒服的美好。 从旋转楼梯走回大厅,在一个略年长的女佣的引导下,他踏着洁净到一尘不染的地面,径直走到了别墅的一道后门处。 门刚一打开,一股烟熏混着烤肉的香味,便直接扑面而来。 他的唇角勾起了一丝微笑,带着闲适感与满足。 因为,他看见正对于他的那片草地上,有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端着两个盘子,一面略显叽叽喳喳的聊天,一面催促着烤串的师傅及时翻面。 两人的声音都很好听,如黄鹂鸣叫,又如圆珠滚入玉盘。 他的眼神中浮现出眷恋与满足,一时就这么静静地靠在门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看着那两人开心的神色,好似在看一幅春风画卷,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将之破坏掉。 而他的静默并未持续很久,两人之中较小的那个,率先发现了陈夕。 “小夕哥!” 她左手端着盘子,右手使劲地挥臂,嘴里塞着烤肉丸,含糊不清地大喊着,样子显得极为俏皮。 管陈夕叫作小夕哥的人,从来只有苏如霜一个,这一直是她的专属称呼。 而年纪稍大些的女生,在听到丫头的大喊后,也将目光从烤架上的羊肉串移开,落到了靠在门边的陈夕身上,嘴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一阵带着凉爽感的山风吹过,吹散了烤架上方凝聚的烟火气,微微荡起了她新扎的马尾。 陈夕唇边的笑意更浓了,不是面对凶徒时的冷笑,不是运筹帷幄间的哂笑,而就是简简单单的,因为开心满足而露出的笑容。 就像一个小孩子的舌头刚接触上了柔软的棉花糖,就像炎热的夏天中人们咬下了第一口冰棍,所感受到了那种出于简单却沁进心底的幸福,而不由露出的笑容一样。 这种笑容,极难在陈夕身上出现,甚至不比买彩票中奖的几率能高上多少。 而他这么情不自禁的表现出来的原因,则是因为眼前画卷中的两人,是他最在乎的异性,一个是他挚爱的恋人,另一个则是他当成亲妹妹的女孩儿。 他在看见苏如霜向他招手后,很自然地走下了台阶,踏在了柔软的青草地上,闲庭踱步般,向两个女生处走去。 但他嘴角的那抹自然的笑,仅仅停留在他迈出的第三步时。 因为,他从这幅唯美画卷中,发现了一个污点,一个让他看上一眼便极不舒服的污点。 他看到了,烤架的另一边,坐在白色塑料椅子中的苏望月。 ...... 苏望月一直是坐在这里的。 但由于陈夕的第一眼便被叶未央和苏如霜吸引过去的缘故,他并没能在第一时间被发现。 这也导致了,他全程目睹了陈夕露出简单的笑的过程。 他盘中剩下的那串羊肉串,已经微微冷却,在白瓷盘上凝结出了一层浅浅的油脂。 腻滑的犹如他此时不定的思绪。 他是真的没想到,陈夕也会露出这种笑,也会有这种显得像个孩童似的一面。 人的思维定势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在苏望月的眼中,陈夕就是他在救沈梨白那天所诉说的那样,是一个心理阴暗,不折不扣的冷血动物。 而他一直对这个认知深信不疑,直到他刚刚目睹到了这个笑容。 一瞬间,他受到的冲击感不亚于泰山崩于前,洪水泛滥在身侧,以致于盘中的肉串冷却,都毫无察觉。 在陈夕走向两个女生的途中,两人的目光在空中产生了交汇。 一刹那间,随着陈夕笑容的收敛,他几乎是同时流露出一丝苦笑。 既然相见了,自然不能还这么安稳地坐在原地。 他从塑料椅上起了身,看着苏如霜一下子抱紧了陈夕的胳膊,看着叶未央毫不避讳地将一块鸡胗塞进陈夕的口中。 看似,他好像是一个多余的人,应该默默的离去? 如果他选择这么做的话,陈夕一定会很高兴,不会产生半点的愧疚感。 但他依旧温和的走了过来,冲翻转着烤串的师傅摆了摆手,自己站到了烤架前。 “哇塞,老哥,你竟然还会烧烤!” 晃着陈夕胳膊的苏如霜,看到这一幕不由惊叹起来,而叶未央也露出了好奇的神色。 “BBQ也是社交的一项重要活动,而如果能会个烧烤技术,则必然在参与的人中,很明显能脱颖而出。” 回答苏如霜的这句话,是由陈夕平静地说出,语气好像是在照读百度百科一样。 苏望月不置可否地笑了笑,熟练地将肉串翻面,刷上秘制酱料,一股浓郁的香气便探进了众人的鼻子里。 苏如霜先拿到了一串鸡翅,很可爱地微微吹了下后,便踮起脚尖,要将其送入陈夕的口中。 很显然,叶未央刚才的动作,落入了她的眼里。 陈夕当然不会拒绝,但在咀嚼了一下后,却深深地看了一眼苏望月。 不得不说,苏望月这人虽然不咋地,但烤的东西还真是不错。 而既然他烤的这么好,自然就顺理成章的代替了厨师的职务... ...... 从午后到傍晚,四人几乎都在后花园的草地上度过。 当天空的云彩被染成金红时,消退了很多热度的阳光将青草变得有些暗绿。 两个女生为了晚宴先行进屋去做了准备,而此时还在后花园的,便只剩下两个年轻人。 在两张泳池边常出现的躺椅上,两人正无话地静静躺着,相隔的桌子上是几杯鲜榨的果汁。 这一幕看起来,有些像四个月前沈见深初到江宁站时,两人所表现的那般,但气氛跟那时又有了很大的不同。 他们对彼此都有了新的看法。 苏望月看了眼头上那轮巨大的夕阳,淡淡道: “夕阳无限好。” 陈夕微微一挑眉,表明了读懂了他话中的的深意。 “我们很年轻。” 这是苏望月接下来的一句。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小书房里的白月光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爷子的话音很轻,像是怕弄碎了这皎洁的祥和。 身形还隐于阴影中的人,看着苏寒山迎着月光的背影,很平静地说道: “我跟您的看法一样。” 老爷子闻言,轻笑了起来,终于转过了身,对在黑暗中的人说道: “陈平,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竟然还是老样子。” 来人正是陈平。 看着老爷子转过了身,他也从黑暗中走上前,在铺满白月光的桌前笔直的站定,两手紧贴在裤线上,仿佛是在站军姿一般。 苏寒山借着不强的月光,打量着这张已有了岁月侵蚀痕迹的脸,叹道: “这些年,倒也是苦了你了...” 他的语气中有一些懊悔,也有一些惋惜。 陈平脸色微变,自然知道老爷子叹息的是什么内容。 老爷子所指的是一桩陈年旧事,一件对陈平父子有着深远影响的事― 其实,在陈夕四岁那年,连寒抛夫弃子离开江宁,远走法国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老爷子。 换句话说,是苏寒山逼走了连寒,使陈夕从小就不见母亲,使他享受不到一家团圆之乐。 现如今陈夕已经十六岁,他们母子两人分离已经足足十二年。 可直到今天,老爷子才表达出懊悔,不显得太迟了些吗? 不! 陈平看着摆在桌上的两把寒光闪闪的破军,忽地懂了什么。 老爷子依旧还是当年说一不二,极为铁血的那位。 如若不是因为陈夕,恐怕就算等其走进棺材里,也不会对陈平表达出一丝的悔意。 明白了这点,他低声说道: “感谢连长对小夕的栽培,关于连寒离开的事,我一个字都不会跟他说的...” 老爷子听到了这句话,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让人觉得犹如雾里看花一般,摸不透其真实想法。 “你的儿子真的很不错...今天跟他说完话后,发现他比我预想的还要优秀...” 老爷子一边说着,一边抽出了椅子,坐到了之前陈夕所坐的位置上。 “坐。” 尽管陈平并未回答其对陈夕的评价,但听到老爷子短促有力的一个字后,依然似当年一般,当做命令似的快速坐下。 没有冷气的小书房里终归有些暑气,但陈平却坐的笔直,丝毫没有晃动的倾向。 老爷子认识陈平也不是一两天了,看见他这个姿态,也并未说什么,只是继续说着之前的话题: “...上午的时候,小家伙突然跟我说,他觉得自己很像云,呵呵...” 老爷子像是在絮絮叨叨一般,但陈平的心却是一紧。 “...当时我就告诉他说,你不像你那个舅舅,至少,你没他那么天真。” 这是时隔十几年后,老爷子再次提到连天,但所用的词,却不知该说是好是坏。 天真... 这是一个很耐人寻味的词。 如果一个四五岁的孩子被评价为天真,那就是很好的赞美与夸赞,但一个四五十岁的人被评价为这个词,那就必然是挖苦与讽刺。 无论以云为代号的连天有多么强大,在老爷子的眼中,他都始终是个孩子,过去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陈平没去选择跟老爷子探讨一下连天和陈夕天不天真的问题,而选择当了一个听众,静静听着老爷子说着话。 打量着陈平冷淡的反应,老爷子似也是觉得自己说的无趣,转过话题,将指尖敲在了一把破军的刀背上,说道: “另一把破军,我不知道小家伙从哪儿搞到的,但我给小天的那一把,应该是丢在了安南吧...” 这一句是提问句,陈平不能再装作个木头人。 “他没跟我提过这件事,应该是他托外边的人找寻回来的吧...” 老爷子轻微地摇了摇头,说道: “就算林家和沈家财大气粗,但想要找到这把丢在不知道哪个角落的破军,也几乎是不可能的,只能说,小家伙跟这两把破军有缘,它们有灵性,选择了他,而我这个老头子,则是沾了他的光...” 陈平木讷的点着头,但内心却有不舒服的感觉升起。 世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天上也不会掉馅饼。 这是他自十六岁父母双亡后,一直奉为圭臬的人生信条。 老爷子在七十大寿这么重要的宴会上,竟然把丝毫没有血缘关系的陈夕,捧到了跟嫡长孙苏望月一样的高度,本身就令人费解。 而其刚才最后一句话,则是图穷匕见的答案― 我这个老头子,沾了他的光... 老爷子这种枭雄之辈,想沾的可不是一时之光,而是一辈子。 往往人越老,就越会被身后事所累。 陈平很早之前就清楚,老爷子有一个野心,就是希望能看到一个极为强大的苏家出现。 可他唯一的儿子苏洛,在他眼中显然是属于能力不够的。 于是,他当年慧眼选择了连天,并认其作义子,悉心培养。 可如苏轼的诗里所言的那样― 人有旦夕祸福,月有阴晴圆缺。 连天最终还是倒在了那个雨夜,但老爷子的野心却未曾消退。 多年来,他再次培养了苏望月,希冀能再出现一个连天,可总是不能如愿。 直到陈夕的出现。 老爷子和齐观海的看法一样,甚至更偏激一些― 陈夕加上苏望月,便是当年的连天也不是对手。 他想要将陈夕纳入苏家,而最好的方法,则必然是联姻。 当然,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太早,但陈平却并不愿拿儿子的幸福去搏富贵。 他斟酌着措辞,妄图混淆视听,对老爷子说道: “能得到您的夸奖,是他的福气...” 他的语气很是恭敬与诚恳,但所说的话倒不是那么有诚意。 老爷子如何看不出他在揣着明白装糊涂? 但他也没戳破陈平的心思,手指依旧敲打着破军,像是在敲打某人的心。 “陈平啊,有的时候,你真要跟小家伙学学啊...” 陈平面色一紧,隐隐猜到了老爷子想要说些什么。 “小天已经走了这么多年,可我这个老头子,却连他个遗物都没有,有时候啊,都不知道该拿什么睹物思人...” “虽然今天小家伙把这把破军带了回来,但这终究不完全是小天的东西啊...” 他的眼神一瞬间露出了锋芒,比刀尖上泛冷的月光还要凉上几分。 “你说,是吗?” 他直视着陈平,语气别有深意。 (本章完) 第五十八章 小书房里的白月光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老爷子问出这一句话后,一阵微风适时从窗口吹入,将桌上原本放着的几张白纸吹得哗啦作响,好似妄图干扰些什么。 陈平的神色依旧不变,但眼底深处却有不安和惶恐一闪而过。 老爷子极为隐晦的问题,他听懂了,而且很清楚对方若有所指的究竟是什么。 连天的遗物? 除了桌上的这把破军外,还能让老爷子念念不忘的,除了那不知是否存在的东西外,可还有他物? 不知是从哪里传出的风声,许多人都坚信那件东西最终落入了陈平的手中。 为此,齐观海不惜试图设计陷害陈夕,以换来陈平的妥协;叶远飞不惜用自己女儿的幸福,企图将那件东西共有。 虽然看起来,他们两人都失败了,陈平对任何人都没说出那东西的下落。 但那东西就像饿狼中的一块鲜肉一样。 守护它的人,只会不断面对着一头头更凶残的狼。 现在,苏寒山这头最为凶猛的饿狼,终于盯上了陈平,让他不由感到巨大的压力。 在其锐利的目光注视下,陈平不得已答道: “破军是您传给连天的,如今再次回到您的手中,只能算是物归原主...” 他的声音有很细微的颤动,是迫于巨大压力下的正常生理反应。 老爷子听到陈平的答复,并未收起锐利的目光,而是继续隐晦地问道: “可是陈平啊,不知道你能否满足我这个老头子一个愿望,把小天留下的东西,让给我呢?” 陈平还在兀自的说着,却突然听到老爷子单刀直入的提问,一时露出了愕然的神情。 老爷子一直是个极有耐心的人。 苏望月身上遇事沉稳和谋定而后动的性格,就是老爷子一手培养出来的。 而此刻,形象一直是位老练钓客的苏寒山,却并未选择再跟陈平兜圈子,而是直接就这么把所求之意说了出来,实在是十分反常的情况。 可能是试探,可能是威逼... 陈平的脑海中闪过了很多的想法,眼睛却不得不对视上老爷子锋利的目光。 “连长,那东西真的不在我手上...” 他的语气很诚恳,看起来没有一丝的作伪之态。 他很聪明的没去选择说什么‘我不知道您说的是什么意思’之类的屁话。 如果对不知情的人这么说,或者还有点用处,但当着老爷子的面,这么说就无异于是在作死,而且还是作大死。 老爷子既然敢在十六年后,这么直截了当的要东西,就说明其心中已经有了些底。 只不过,老爷子知道多少呢? 陈平想不出答案,但在他答完之后,老爷子却突然露出了温和的笑。 “陈平,过去了这么多年,有些事情,你要学着放下。” 无缘由的,老爷子突然说出这么一句话,让陈平的神情变得很复杂。 如果说,之前的问句还能算作请求的话,那么这句话,便有了规劝之意,以及,淡淡的威胁。 老爷子并未说信或者不信陈平,而是用了‘放下’这个词。 显然,在老爷子的眼中,无论陈平是否拥有那样东西,他都是一个困于过去的人。 他放不下太多东西。 而这一直是陈平内心最深处的隐秘,如今一下子被老爷子点了出来,便有些不太自然。 “连长,当年的事,我已经选择去忘记了。” 他脸上浮现出犹豫的神色,继续道: “无论连天究竟是怎样的死去,但隔了这么长时间,我认为都没什么必要,再去追究下去了。” 他这话的意思有些不太明朗。 谁?是谁一直要追究下去? 如果陈夕在这儿,一定会立马想到那位隐于暗中的复仇者。 而陈平虽然并未指名道姓,但老爷子却明白了他所指何人。 枯瘦的指尖依旧敲打着凉凉的刀刃,月光照出了他指节间的皱纹。 他嘴角的笑极富深意,比轻盈的月光还要更神秘几分。 半晌,就当陈平感到快要坐不住的时候,他才淡然说道: “那样最好。” 那样最好... 短短四个字,却蕴含着极为深刻的含义,让陈平只能回之以沉默。 老爷子已经看出了,今夜无论再多问些什么,也不会从陈平这里得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于是,他在悄然间收起了气势,将手指从破军上移开,转而放到了木椅的扶手上。 “陈平,当你真正放下的时候,再来找我吧。” 他语气平静的说完这句话,便显得有些疲倦起来,好似一个到了入睡时间的寻常老人一样。 陈平听出了语句中的送客之意,便依然带着军人的作风起身,冲老爷子毕恭毕敬鞠了一躬后,悄然间再次隐入黑暗之中。 那片月光照射不到之处。 而老爷子在陈平走出门后,沉思了一会儿,脸上忽的露出了玩味的神色。 咚,咚,咚。 他轻敲了三下桌面,书房内侧的墙壁随之应声打开,从中走出了一个高大的人影。 正是之前守护在老爷子身边的那个精瘦汉子。 他恭敬地站到了之前陈平所处的位置,微低着头,目光却在两把破军上流动。 染着月霜的破军,散发出幽冷的光芒,对于那些身手绝顶的人来说,着实有一种别样的诱惑。 “去警告叶远飞,让他想办法使他女儿,断了跟陈夕的来往。” 他的语速不急不缓,但却有种不容置疑的意味透露出来。 身手超凡的汉子遵从的点了点头,但却还是忍不住道: “...将军,那个小子,真的有那么大的价值吗?” 他不敢去质疑老爷子,但也不想让自己的疑问压在心底。 他对陈夕的看法,跟最初的李明达有些相似。 老爷子闻言,冷哼一声,再次起身站到了窗口前,看着外边陆续驶出别墅的车辆,问道: “你能杀掉薛明吗?” 汉子闻言一愣,但想了想后,最终还是苦涩道: “很难,几乎不可能...” 老爷子负手静静欣赏着曲终人散之景,半晌后才说道: “你眼中很强大的薛明,正是被这个小家伙逼到了绝路,最后,还选择了自杀...” (本章完) 第六十二章 漂洋过海的两通电话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并非是一个有太多闲情逸致的人,但在面对叶未央时,他总会展现出并不合乎常理的浪漫与温柔。 就如同桌上粉红色的樱花照片,如果这并非是叶未央寄来的,恐怕他连多看几眼的兴趣都不会有。 绝不会像现在一样,竟似痴了一般,呆呆的盯着桌面神游。 从午后到天黑,他并未曾离开过房间半步。 也就是说,他发呆了足足有一个下午。 如果林昊有幸看到这一幕,一定会生出某种感慨,继而长叹出两句话― 陈夕是一个极难搞定的冷血动物。 可是有叶未央的话,那所有的难度都可以打一个跳楼折扣。 这是两条是可以用于陈夕身上的真理。 ...... 二月初的天总是很短。 就像现在不过才下午五点多,天色便已是一片漆黑,街道上呼呼吹着刺骨的冷风。 当陈平回到家中的时候,不由皱起了眉头。 因为,他惊讶的发现自己中午做好的饭,竟原样的摆在餐桌上,丝毫没有动过的痕迹。 这就意味着,陈夕竟是未吃一口午饭! 他染着风霜的眉角,浮现出一缕忧虑之色,悄无声息地推开了陈夕的房门,通过客厅里的灯光,发现陈夕像一座雕塑般坐在桌前,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的心中长叹了一口气。 这个场景,他不熟识,但也并非是没见过。 大约在两年前,也就是陈夕初三上学期的那个寒假,其也是这个状态。 只不过,那时候的他,会把灯打开,而不是就这么在黑暗中沉默。 陈平见陈夕一时并没反应,便将宽大的手掌贴上了墙壁,同时按下了灯光开关。 伴随着一丝细微的电流声,房间内顿时明亮起来,白炽灯的灯管散发出明亮的光线,一下子让陈夕微眯起了双眼。 他抬起了头,将视线从桌面上的樱花照片和花瓣移开,揉了揉发酸的脖子,问道: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陈平露出了慈祥的笑,回道: “刚刚回来,就发现你一直在发呆,怎么连午饭都不吃呢,也不知道保重身体...” 边说着,他走到了陈夕的身旁,同时看到了桌面上的东西。 “这是...” 看着照片上粉红色的樱花,他一时有些惘然。 “这是未央从东京给我寄回来的,还有这花瓣,是她从酒店内亲自摘的...” 陈夕说这话时的语气极为平淡,就像是,出差的老婆给他寄回了当地土特产的感觉。 陈平听到了陈夕的解释,一时语塞,犹豫了半晌,才再次说道: “小夕,你一定要...选择叶未央吗?” 这个话题是继去年夏天家长会的那天后,相隔了足有大半年,才再次被提起。 他的语气中虽没有叶远飞的坚定,于萍的咄咄逼人,但其中蕴含的不肯定以及怀疑,却是完全展露了出来。 陈夕的面色沉了沉,有些不太高兴。 叶远飞夫妻如此,陈平也是如此... 虽然他并不是个在意别人眼光的人,自己的爱情也不需要他人的肯定。 但双方家长的集体反对,还是让他很不爽。 他记得有人说过,一段不被双方家长祝福的爱情,注定是没有好的结果。 当年他读到这段话的时候,还只是一个孩子,并没现在这么现实,也不会太在意世俗的压力。 所以,他当时在其旁的批注,是‘扯淡’两个字。 而今时今日,当这种情况发生在他身上的时候,他的回复依然是这两个字。 “扯淡。” 他冷冷地对陈平吐出了这两个字,让对方一时有些愕然。 “爸,其实我从小时候就看出来,你并不赞成我跟未央在一起。” 他的语气中暗含着一丝愤怒,像是倾诉多年的困扰: “每次叶家的聚会,你总是拿工作推脱,去的次数屈指可数。还有,两年前我说要跟未央报一个学校的时候,你当时也露出了犹豫的样子,甚至还拿江外学习太累的借口,让我别报它...” “我知道,你做出这个反应,并不是由于未央本身,而因为她是叶远飞的女儿。” 他直视着陈平的双眼,终于说出了压在心底快两年的那句提问: “你这么阻拦我跟叶远飞的女儿交往,是不是因为,我舅舅是叶远飞害死的?” 轰隆! 陈平听到这句话后,如听到一声炸雷,当场愣在了原地,嘴唇竟微微哆嗦起来。 他绝对没想到,陈夕竟会说出这番话。 “...是谁,是谁跟你胡说的?” 他略带颤音的回答,总算守住了心中的底线。 而看到陈平这个反应,陈夕心中顿时了然些什么。 当年连天的死,就算不是叶远飞直接做的,也跟其有莫大的关系。 他还想再刨根问底些什么,而陈平则却略显慌张的后退了两步。 “那个...你都一天没吃饭了,我去把菜热一热,待会儿就开饭,你先在这儿休息吧,要不然看会儿电视...” 陈平语无伦次的说着话,同时从陈夕的房间慌张退了出去,显然处于某种震惊之中。 陈夕依旧坐在椅子上,并没有去挪已经发麻的屁股。 以他对陈平的了解,如果遇见其不想说的事,就算拿刀架在其脖子上,也是无济于事。 陈夕甚至都不知道,其刚才所给出的回答,是真是假。 他默默将照片和花瓣放进了抽屉里,小心的放好,像是珍藏的瑰宝一样。 连天... 他脑海中在想着这个素未谋面的舅舅,不由一声长叹― 你丫怎么死了也不消停? 你丫这是在坑外甥啊! ...... 躺在城郊墓中的那人,或许从未想过,自己的死会造成这么多人的苦恼。 但从那个雨夜,或者更早时候来说,当老爷子下了某道命令,当陈平救了某个人,当叶远飞见到了满地下室的黄金的时候,一切便已注定。 陈平在这个吹着寒风的夜里,久久没有入睡。 他在床上辗转反侧了许久,在凌晨左右的时候,终于下了某个决定。 他从床上披衣而起,确认了陈夕已经睡着了后,悄悄推开了家门,走到了楼下的公共电话亭处。 他将电话卡插入磁口之中,确认了四下无人后,拨出了一个国际长途。 片刻后,对方就接通了电话,带着某些意料之中的语气。 “陈,你最终决定这么做了吗?” (本章完) 第六十三章 漂洋过海的两通电话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电话听筒那边传来的声音有些杂音,显然这个电话亭的技术还不是很先进,在接受信号上还不那么完美。 但这并不妨碍,陈平听到对方那口音奇怪的中国话。 “鲁道夫,想必你也很多年不说中国话了,真是难为你了。” 陈平努力将自己的声音维持在不高的音调上,以防在这吹着寒风的夜,惊扰到什么人。 而对方显然并不在意陈平的歉意,而是有些凝重的说道: “陈,其实你可以和小夕一起过来,在我这边,你绝对会是安全的...” 陈平闻言,面露苦笑。 他自然能听懂对方语气中所蕴含的暖意,也相信对方所说的真实性。 其实陈夕有一点不清楚的是,他所拥有洞穿人心的本事,很大一部分是遗传自陈平。 从河东省的那个小村被亲戚逼走后,陈平在这个世上就极少会去信任人。 而电话那头的,显然是为数不多中的几个之一。 “鲁道夫,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是有很多事情,并不是逃避就能解决的...” 他想了下,踌躇了片刻后,还是坚定地说道: “有些血债,好像就得用血去偿还。”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陈平坚定的语气,便知道了其心中所想,于是说道: “既然你下定了决心,我也只能愿主和你同在。” 他的语气很是真诚,不过陈夕在此的话,一定会觉得很搞笑。 因为,陈平特么的是不信主的啊... 一个不信主的人,你让主怎么去保佑他? 但这却无疑是对方给陈平最大的祝福。 “我这边会随时准备好...你这十几年运过来的黄金,也都变成了产业,最终都会按预定好的那样,由小夕去继承。” 陈平露出了抹惆怅的神色,用感激的语气说道: “鲁道夫,谢谢你。” 电话那头的人听到这话,微微生出了些伤感。 “陈,你不必对我说谢谢,该说谢谢的人是我...是你当初在安南救了我的命,还帮我找到了我母亲,让我们能见上最后一面,也是你,在我的生意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毫无保留的就把那些黄金都给了我,现在,你又送给了我一个儿子...” 他想起了往昔的回忆,语气中有些哀伤。 “...陈,我会尊重你的决定,但是,我也希望,你能照顾好自己,我期待能和你在拉斯维加斯喝上一杯朗姆酒。” 陈平活动了下有些冻红了的手指,身影在这无人的寒夜里,显得很是萧索和落寞。 “也许会吧...” 他呼出口雾气,声音中有着某种憧憬。 在说完这句话后,他便挂断了电话,静静待在了原地,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距江宁万里之遥的美国某处别墅里,一个金发的中年人听着手机里传来的忙音,沐浴在阳光中的身影显得有些哀伤。 他想起了那个一直保持着联系,但却许久未见的一生挚友。 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希望手中的手机这辈子都不会响起。 因为这样,就意味着他是安全的,他的儿子也是安全的。 但现在,这个电话终究是拨通了。 他虽然不是中国人,但却知道,在那个遥远的东方国度,有一个很沉重的词,叫做托孤。 没错,陈平给他打电话的目的,就是托孤。 他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后,默默走回了卧室,打开了隐于其中的保险柜,取出了一个档案夹。 他从中取出了一张陈夕的近照,打量着其有着棱角的脸庞,露出了笑意。 盯着一会儿后,他拿起了另一部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用流利的英文说道: “老伙计,我想,在不久后,我的儿子就会出现了...” ...... 陈平此时依旧站在寒风中。 按理说,当他已经进行完了‘托孤’之后,便没有待在这个电话亭里的必要了。 此时的居民区里静悄悄的,偶尔有某只野猫,因为太冷而发出如婴儿哭泣的声音,听着有些渗人。 但他却好似完全不在意寒风和哀鸣。 他的眼神中,涌现出了斗争的神色。 没错,就是斗争。 他在和自己做着斗争。 思索良久后,他借着手机微弱的光,看了眼老旧的手表,终于鼓起勇气,从怀中掏出了那张早已抄好的纸条。 他伸出了已经有些冻僵了的食指,一下一下的,在电话机上摁出了一串数字。 通话的等待声再次在耳边响起。 但不同于之前跟老友打电话时的心态,此刻的他,却显得极为紧张和激动。 就像在橱窗柜外看见玩具火车的小男孩儿。 接通电话前的等待声,要比之前长了很多。 他也因此变得更加的焦灼起来。 也许有可能,自己只是一时冲动? 也许,自己并不该打这一通电话。 他自嘲的一笑,同时庆幸了些什么。 可正当他打算将听筒挂回原处,而后就这么回家睡觉时,长久的等待声,却突然被一道极为好听的女声所取代。 是长时间没人接电话,而出现的接线员解释音吗? 不,如果有人能看到陈平此时微抖的双肩,一定会知道,其所听到的绝对是他认识的声音。 从听筒那边传来的,并非是中文,而是一种极为绕口的语言。 哪怕是英语水平实则达到六级的叶未央,也并不能听懂电话那头传来的短短一句。 因为,听筒里传来的并不是英文。 那是法文。 能让陈平如此心潮激荡,同时还说法语的女人,便只有一个― 陈夕的母亲,连寒。 听到这个声音后,陈平扯了下感受着寒冷的嘴角,带着激动的语气说道: “小寒,你最近还好吗?” 电话那头陷入了短暂的沉默。 而这沉默中的每一秒,对陈平来说,都是煎熬。 比寒风刮在脸上要难受的多。 片刻后,电话那头的女声,已经换成了中文: “我过得还不错,现在正在卢浮宫外的餐厅吃晚饭。” 陈平闻言,表情一时有些木讷,显然并不知道卢浮宫是个什么地方。 他的脸色一瞬间有些惘然。 原来,十三年分别所拉长的距离,早已将两人横断开来。 他并未去多说什么,去诉说自己的思念,而是淡淡说道: “那你多吃点,千万别为了什么减肥饿坏了身子...” 他说了很多的嘱托,见电话那头并没什么反应,最后说道: “那我就先挂了...” 这句话并非是他的本意,但对方却没这种感觉: “嗯,那就这样吧。” 他依然将话筒放在耳边,并未如他所说,将话筒放回原处。 直到他听到对面传来的忙音。 一时间,本无什么感觉的他,却突然感觉很冷。 犹如身坠冰窖一样。 (本章完) 第六十七章 山雨欲来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是不爱许文彧的。 之所以没用‘喜欢’而用‘爱’这个词,是因为陈夕对许文彧的印象,还算作是不讨厌,起码相比面对苏望月时的浑身不自在,明显要好上太多。 正是出于心底的这份不讨厌,他才会在那个深秋的夜,选择将她带离对其来说是魔窟的,还给了她自由和尊严。 对陈夕来说,跟那晚的惊心动魄相比,其随性而做的这件事,实在是微不足道。 尤其在陆永将七千元和伯爵表还给他之后,他更觉得自己与许文彧算作两清了。 但这只是陈夕一个人的想法。 无论是桃花运还是桃花劫,永远是发生在两个人身上。 在许文彧的心中,陈夕那晚的挺身而出,完全符合了她一直所憧憬的恋人的形象。 正如紫霞仙子那句经典对白所说: “我的意中人是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踏着七彩祥云来接我...” 就如同孙悟空救了紫霞仙子一样,陈夕也是以同样的姿态救了许文彧。 但跟孙悟空最终不得不为紫霞带上金箍不同,陈夕的心,始终不曾在她这里。 她一直是在单相思。 如果陈夕能够消失掉,宛如流星划过天际一般,或许许文彧的女儿心还没这么纠结。 可她却始终在跟陈夕朝夕共处啊! 她有多希望,自己能跟叶未央一样,去勇敢的跟他表白,哪怕明知会被拒绝。 但现实总是残酷的,就如同叶远飞可以用身世背景来压陈夕一样,她的身世,面对陈夕时便只剩下了自卑。 哪怕她有着胜于明星的身材和容貌,哪怕她成绩始终在年级名列前茅... 可她一想到,自己原来始终在变相地收着陈夕的资助,便有种自尊受挫的感觉,让她有种想落泪的冲动。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用这句话来形容此时的许文彧,无疑是极为恰当的。 她楚楚动人的脸上,已经有了泪痕,让还走远的学生以及路人,频频回头。 而站在她面前的陈夕,看着这张清丽绝伦的面庞,却生出了一种想掉头就走的冲动— 大姐,你这是要闹哪样啊! 陈夕的嘴角抽搐的更厉害了,仿佛听到了路过大妈不忿的指指点点。 “有话好好说...那个,你不是说算借我的钱吗?那就也不差这些了,谁没个难处呢,是不是?以后再还上不就得了吗...” 陈夕难得的像位知心大姐一般,对其进行开导和劝解。 而许文彧在落下了几滴泪后,才发现场合不妥,许多的眼光已经聚焦到了他们两人身上。 听到了陈夕开导的话,她却觉得更加尴尬,但也不知该如何解释,最终只能轻音吐出了三个字: “谢谢你...” 陈夕看她的面容恢复了正常,不由长松了口气,连忙挪动了脚步,说道: “那个,没事我就先走了啊...” 一边说着,他一边转了身,脚步骤然间加快起来。 而许文彧在犹豫了一会儿后,隔着一段距离,忽地喊住了他: “陈夕!” 他回头,遥望她的面容,见她张开了嘴,好像说了什么。 “你说什么?” 陈夕并未听清她的话,不由大声反问着。 “明天见!” 他终于听清了对方的话语,点了点头,便转身而去。 而就在转身的片刻,一个疑问却突然涌上了他的心头— 好像,她刚才说那三个字的口型,不是明天见啊... ...... 这个疑问,仅仅让他困惑了片刻,便被抛到了脑后。 而当他再次提起这码事的时候,已经是在半个月后的闲聊中。 与之一起坐在地板上闲聊的,是人小鬼大的苏如霜。 不知不觉间,苏如霜已经十三岁,正处在人生中的豆蔻年华,极为青春年少。 她显然遗传到了李兰兰优秀的基因,才十三岁的她,便已有了倾国倾城的容貌胚子,不禁让人有些色授魂与。 可陈夕的眼中,却满满都是宠溺。 这种宠溺,不同于对叶未央的那种爱情,而是来自于亲情。 他很宠爱这个妹妹。 而苏如霜听到他所说的事情后,不禁说道: “小夕哥,你笨啊!她说的当然不会是‘明天见’了,肯定是‘我爱你’啊!” 啊? 陈夕闻言,心中顿时浮现出黑人问号脸,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虽然他能感觉许文彧好像喜欢他,但在大街上表白... 不得不说,在面对叶未央以外的同龄异性时,陈夕的情商有时候真低的吓人。 所以,他自然不能承认苏如霜的猜想。 他宠溺地拍了下她的脑袋,笑道: “小姑娘家家的,一天都在想些什么,也不知道,以后谁敢娶你...” 苏如霜闻言,瞥了瞥嘴,从地上拿了一本英文杂志,翻开其中一页,对陈夕说道: “喏,看看这个。” 陈夕露出了好奇的神色,将目光集中在一张华丽的彩页上。 其上印着一个头发有些花白的外国大叔,以及几件看起来很高端的珠宝。 “霜儿,你别告诉我,你将来想嫁给一个老头子...” 回应他的,是苏如霜一击捶胸口的小拳拳。 “我怎么会喜欢老头子...这个大叔是欧洲乃至世界最厉害的珠宝设计师,鲍勃.迪力尔,他的珠宝从来都是有价无市,就算是出自产线的也会遭人疯抢,一件珠宝能卖好多好多钱...” 她的语气带着憧憬与向往,说道: “我的梦想,就是要做一个跟他一样的珠宝设计师,以后只能是我想嫁给谁,而不是谁想娶我...” 少女的语气很认真,让陈夕露出了微笑。 他并未去评价少女的梦想,而是转问道: “那让他做一件珠宝,要多少钱呢?” 苏如霜一时间露出了看傻瓜似的眼神,说道: “他的珠宝从来都是有价无市,就算是量产的都极为少数,更何况专门为人定做...” 陈夕听后,什么都没回答,只是笑着站起了身。 落地窗外的天色有些阴沉,风呼呼地在刮着。 像极了他救苏如霜的那天的天色。 而就如同那个阴沉的午后,在那个房间内一样,陈夕此刻,再次在心中对苏如霜做出了个承诺。 哪怕,如那天一样,暴风雨即将来袭。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咖啡店里的最终话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阴沉的天色,覆盖了整座江宁城。 除了此时站在落地窗前的陈夕外,在城郊的一处青石小院内,同样有一人在屋檐下静静站着,冷冷注视着这即将落雨的天。 他的身影并不高大,但却给人一种不怒自威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他的身后悄然出现了一个西装革履的人,恭敬地立在一旁,露出了谦卑的神色。 “要下雨了...” 负手站在檐下的人淡淡的开口,不带有任何的情绪起伏。 而立于一旁的男人,心情则明显有些急迫,带着焦虑的声音说道: “老爷子,陈平在一个多月前,给连寒打电话了...” 说完这句话,他抬起了微着低的头,看着依旧负手而立的人,不由加重了语气,说道: “...当年连寒离开江宁的时候,陈平可是连机场都没去,就这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老婆离开,之后更是十几年没联系...如果说,他们之间没什么感情也就罢了,可您是知道的,陈平当年可以为连寒做到什么份上...” 他的语气中充斥着焦灼和不安,惶惶道: “想来这么多年,他从不联系连寒的原因,就是因为他想保护自己的妻子,哪怕她对他可能已经没有太多感情,但现在...” 他如同暴风雨前畏缩在洞里的蚂蚁,不安道: “既然他给连寒打了电话,这就意味着,他肯定要动手了,他要把那件东西曝在阳光底下...” 要动手了吗? 隐忍了十七年,终于要动手了吗? 檐下那个已经苍老的身影,一边听着身后人的话,一边露出了极为狠厉的眼神。 如那个雨夜所出现的一样。 他缓缓转过了身,打量着面前惶惶不安的身影,嘴角噙着不可捉摸的笑。 半晌,等到对方有些词穷了的时候,他才淡然说道: “远飞,这么多年,你还是这么心急。” 站在其后的,不是叶远飞是谁? 而被他称作老爷子的,除了苏寒山外,自然再无第二人。 叶远飞听着老爷子语气平和的评价,却并未抚平内心的半分焦灼。 相反,他生出了极为复杂的情绪。 这种情绪,夹杂了很多的怨恨― 当年是如此,现在还是如此... 从始至终,被人看作如深渊般深不可测的老爷子,从来都是在光明和黑暗两边游走。 他不是一个好人,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坏人。 或者说,他有一个坏人的心,但却很少去做坏事。 但那些黑暗的目的,总需要人去帮助其达成。 而此时站在其面前的叶远飞,无疑就是这种角色。 他一时间从老爷子平淡的语气明白了些什么。 应该说,某些事情在经历过一次后,再来一次,就会变得得心应手。 既然老爷子说着跟他所言不相关的事情,那就意味着,如当年一样,他对叶远飞的想法,并不反对。 想通了这点,叶远飞说道: “...老爷子,我明白该怎么做了,只是,希望您能看在我为您鞍前马后的份上,给我女儿一个机会...” 这里所说的机会,自然是其一直心心念念的,叶未央与苏望月的联姻。 老爷子颔了下首,而后淡淡道: “有些人,就是像你一样太心急了,非要把天捅个窟窿出来,还不如一个孩子识大体。” 叶远飞自然听懂了老爷子话里究竟指的是谁,也明白其话中暗含的警告― 有些人可以动,但有些人,却是一根毫毛也不能碰得。 无疑,如当年一样,老爷子依旧给他出了个难题― 下手可以,但不能斩草除根。 这是叶远飞极不愿的选择,但细胳膊怎么能扭得过大腿? 虽然他口口声声都是站在老爷子的角度上考虑问题,但实际上,作为汲取老爷子这棵大树养分的一根枝条,倘若老爷子真的被扳倒了,他还能有活路可言?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他已经是身不由己了,不得不按照老爷子的意愿去行动。 沉思了片刻后,他说道: “老爷子,您的话...我明白了。” 老爷子露出赞赏的神色,淡淡说道: “那就去做事吧...” 他的语气很轻,就好像在说‘那快去吃饭吧’一样。 但叶远飞听到这句话,却露出了凝重的神色,冲老爷子鞠了一躬后,便神色匆匆地离去。 老爷子看着叶远飞离开的身影,却并未露出好奇的神色。 因为,如同当年那夜一样,他已然看透了结局。 一时间,他觉得有些索然无味,默默转了个身,又将目光投向了阴沉的天色。 仿佛,这样做很有意思一般。 ...... 零五年的三月中,江宁城持续了好几天的大暴雨。 在此时间内,天色都阴沉的可怖,总让人想起内心深处某些不好的回忆。 而这样的天色,总是与阴谋很相配。 就像奶和咖啡一样。 ...... 处于古楼区远离商业中心的一家小咖啡店,因为这场暴雨,最近几天客流骤减。 还很年轻的老板娘,愁眉苦脸的坐在吧台上,用一张比苦瓜还苦的脸,来迎接新一天的到来。 因为,此时店外依旧飘着淅沥沥的雨花,天色阴沉的可怕。 店内的几张小圆桌旁,所坐的客人寥寥无几,一个手指头就能数的过来。 真是糟糕的一天! 老板娘在心中长叹一声,样子极像欧洲歌剧里的愁妇。 而就当她百无聊赖地捧着本福尔摩斯读着的时候,挂在玻璃门上的铃铛却突然响了。 一把漆黑色的伞先映入眼帘。 老板娘抬起了头,看到了一张极为漂亮的脸蛋。 “一杯黑咖啡,一杯拿铁,一个金枪鱼三明治,六个火腿三明治,嗯...再来四份煎蛋吧...” 女人的声音很好听,让老板娘露出欣喜的神色。 这可是一单好买卖! 可转而,另一个疑问浮现在了她的心头― 眼前看起来身材极好的女人,她的早饭,吃的了这么多吗? 女人并未留给老板娘提问的时间,在点完了东西,付完了钱后,便寻了一个小圆桌坐下。 窗外的雨依旧淅淅沥沥。 而在老板娘上齐了食物,刚窝回台后将开启书的最后一章的时候,另一把黑伞也出现在了店中。 进来的是一个相貌平常的男人。 而不知为何,看着男人黑伞上的雨水,老板娘忽然想到了书中的莱辛巴赫瀑布,想到了福尔摩斯。 当然,来人自然不可能是福尔摩斯。 先到的女人冲他挥了下手,而后说道: “早啊,陈平。” (本章完) 第六十九章 双眸寄离词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她的声音很好听,仿佛能驱散阴天所产生的困倦感。 陈平闻言,向她的方向看去,眉头不由微皱起来。 不是因为看见她这个人,而是因为,她身前圆桌上堆的满满的食物。 他不动声色的看向了吧台,却发现老板娘的全部目光都落在了厚厚的小说上,专注的像一个老学究。 可不是嘛,好不容易看到了大结局... 而陈平并不知道她的想法。 他本来想将食物退一部分,但看见老板娘这个神情,想了下,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将布满着雨水的大黑伞插入了伞架中,而后步伐缓和的走到了向他招手的女人对面。 伴随着很轻微的声响,他抽出了长背椅子,坐了下来。 “你怎么点这么多东西?” 看着眼前正在大口咬着金枪鱼三明治的女人,他露出了一丝苦笑,无奈的提问。 “我记得,你以前胃口不是很大吗...要是不够的话,那我再点...” 女人回答的很自然,食欲也很好,仿佛丝毫没被外面的阴雨影响到心情。 陈平听着她的话,一时间有些惘然。 他沉默了一会儿,待她将最后一口三明治吃下后,才说道: “那毕竟是以前了。” 他说这句时脸色毫无变化,仿佛在说一个客观真理一样。 而女人听到了陈平的这句回答后,刚想端起拿铁的手,明显顿了一下。 她轻抿了口很香醇的咖啡,而后淡淡说道: “是啊,已经不是以前了...” 她说话之间,不经意流露出几分落寞的神色,配上她出挑的外貌,生出了某种我见犹怜的姿态。 如果她对面的人有怜香惜玉的心态的话。 很可惜,陈平天生就少了些风花雪月的细胞。 他这辈子的温柔,全部都给连寒尚且还嫌不够,哪里还有别的女人可以分的部分? 所以,他极为现实的问道: “这些东西,你已经给钱了吗?” 还沉浸在某种情绪的女人,闻言明显一愣,但还是不由自主地点了下头。 “那好。” 陈平一下子露出了开心的神色,说道: “就算我吃不完,还可以打包带走啊。” 他说这话时丝毫没有所谓的绅士风度,哪怕眼前是一个美女,他的注意力依然在满桌的三明治上。 女人听到陈平的话,先是一愣,而后露出笑,说道: “你还真是,一点没变啊...” 陈平喝了口调的极为苦涩的黑咖啡,眉头皱了皱,连忙将白瓷碟里的砂糖以及牛奶,疯狂扔了进去。 “事实上,没有人是一直不变的...就像现在,你对我的认识还停留在十七年之前...其实,我现在很讨厌喝苦的东西,尤其是黑咖啡。” 女人闻言,并未因此生气,而是笑道: “那我给你换一杯甜一些的咖啡?” 陈平一边专注地搅动勺子,一边答道: “不必了,相对于要一杯新的,我更偏向于去改变旧的。” 这句话说的很有深意,仿佛像去昭示些什么。 他将勺子从杯中的小漩涡中拿出,看着杯中被奶和糖混的极为难受的颜色,露出了笑容。 轻轻喝了一口后,他笑道: “嗯,味道正好。” 是不是味道正好,只能因人而异。 起码对于此刻坐在陈平对面的女人来说,他的那杯咖啡,味道一定不会太好。 但这并不妨碍陈平一口咖啡,一口三明治的吃着,偶尔还往嘴里塞上几片香煎肉肠还有流黄的煎蛋。 他的动作很不雅,仿佛此时身处的并不是环境还算不错的咖啡店,而是在一个街边的小面馆。 如果店内的客人再多些,他一定会显得极为格格不入。 女人望着狼吞虎咽的陈平,什么都没说,任其就这么吃着。 她这时才想起连天当年对陈平的评价― 这是个真人。 相对于那些有野心的没野心的,有情怀的没情怀的人,陈平显然要简单许多。 他始终在为生活而生活。 其实,他活的远比陈夕更加纯粹。 陈夕的现实,只能理解为某种狠厉,用最狠的手段以图在生活中过得更好。 但陈平不一样。 他一直是个随遇而安的人,只要有一口吃的,他就能活的下去。 在很多人眼中,同陈平绝不要谈理想未来这些词。 因为,他会将这些词像臭狗.屎一样狠狠丢弃,露出不屑一顾的表情。 曾经的陈平,就是如此的一个人。 在女人的印象中,如果不出意外,陈平理应是当年那群人中活的最安稳的一个。 但现在,情况发生了些变化。 就像外面的雨,骤然间下大了一样。 ...... 她耐心地等到陈平吃完并将剩余的食物打包好后,才问道: “能告诉我,为什么将那东西交给了我吗?” 她的声音中带着疑问,显然想不通某件事情。 而她所说的那个东西,自然就是老爷子和叶远飞心心念念之物。 陈平极没风度的打了个饱嗝,而后说道: “因为,小夕告诉我,有人在去年清明节那天,给连天的墓前送上了一大捧梨花...” 他的语气中带着某些怀缅。 “你知道的,我每年只在十月五日去看连天,所以,我并不知道,原来你也曾去看过他...” 女人露出明了的神色,本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带着些惋惜的语气说道: “所以,你把东西托付给了我,就代表着,你决定那么做了吗?” 她的话音很低,像在说一个秘密一般。 陈平长长叹了口气,而后坚定地点了头。 “有些事,就算拖得再久,也不会看见转机的。” 女人能感受到他话中悲哀的情绪,但不得不反问道: “那陈夕呢?” 陈平淡淡一笑,说道: “到时候,小寒应该就会回来的,让她带着他去法国吧,以老爷子对他的爱护,不会受到什么阻碍的...” 他的语气极像在交代后事。 事实上,这也差不多。 女人问完了她的问题,陈平也不想再聊些什么。 这顿早饭,看来到了散场的时候。 陈平站起了身,并未说什么‘再见’之类的话,而就直接这么拿伞出了门。 女人的双眸涌现着复杂的神色。 她忽然觉得,当这个平凡的背影步入雨中后,他们就不会再相见了。 就像是注定的离别一般。 (本章完) 第七十章 双眸寄离词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江宁城的暴雨持续了几天后,终于以晴天的姿态在三月末停了下来。 而这也是陈夕他们进行学业考试的时间。 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星期一。 江外的高二学子们,在今天并没有来学校上课,而是奔向了市内的各个考场,参加准备已久的考试。 有人紧张,有人焦虑,有人担心... 晨间的考场之外,一幅考前众生图形象的展现出来。 绝大多数的学子,都露出了紧张的神色,即使有人依然有说有笑的,但也不能掩饰掉某些郑重。 大家还是很在乎这场考试的,无所谓的只是少数人。 可陈夕偏偏就属于那批极少数的人。 ...... 秦槐区的第十三初中,在今天被征调作了学业考试的考场,校门外一片人山人海,好不热闹。 尽管还不到八点,但此时的阳光已经很足,照的学生和家长们都有些心烦意乱。 在这一片人群熙攘中,陈平从某个缺口插入了人群,每走两步,就要回头看一下。 因为,他的身后跟着的,是陈夕。 相较于陈平有些紧张的神色,陈夕此时显得很是无所谓。 今天的他打破了素净低调的着装风格,从头到脚,都能看见一个醒目的对号― 没错,他今天穿了一身的耐克。 浅白色的薄外套,湛蓝色的短袖,黑色的长裤,以及,一眼就能看出价格有些小贵的运动鞋。 陈夕今天的这一身行头,价格一定很美丽。 许多待考的学生,瞥见陈夕这一身的牌子,不由露出些羡慕的神色。 对此,陈夕只能露出苦笑。 人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有些你极为眼红的东西,在别人那里可能并不需要。 是的,陈夕并不想要这一身行头。 倒不是说耐克的做工质量差,而是因为,穿着这一身行头,实在有些太惹人注目了。 他不讨厌站在阳光下,但他讨厌在阳光下被人注视。 如果有可能,他是绝不会穿着这一身来考场的。 但是刚才在家里,陈平的态度很坚决,虽然没有严厉的语气和神色,可他的态度却很明确地表达了出来― 如果不穿这一身耐克,就休想出门! 陈平的这一举动,在陈夕的眼中实在有些孩子气。 可转而一想,以陈平的收入水平,为陈夕置办这一身,估计也是得肉疼个小半年。 所以,陈夕最终没有选择屈服,而是选择了接受。 之所以没用屈服这个词,是因为至今为止,还没人能做到逼他去做其不愿做的事。 他从不是个会屈服的人,相比选择屈服,他可能更会去鱼死网破。 但他在不愿穿的情况下,依然穿上了这身耐克,只是因为,他了解了些什么。 很缺爱的陈夕,在见到这些衣物的时候,感受到了深深的父爱― 不善表达,一直显得木讷,但却从不缺少的父爱。 他看着陈平不时回望的头,在这人海之中,感受到了暖意。 尽管他真的不在乎这场考试,但他却在此时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好好考。 不为别的,只为自己父亲那紧张的神色,以及,殷切的目光。 ...... 陈平带着陈夕在人群中折腾了很久,才找到了一处阴凉的休息处。 此时距考生进场,已经不到半个小时。 相对两侧或翻着单词本,或翻着笔记的学生们,陈夕无疑表现的极为淡定。 他手上既没有书,也没有笔记,而是两手空空。 坐在已经被陈平用纸巾擦拭过一遍的木椅上,他正在四处张望,脸上露出了好奇的神色,好似在观光一般。 他的状态,真的不像是来考试的学生,反而像前来看景的游客。 而就在东张西望了好一会儿后,消失了一段时间的陈平,再度出现在他的面前,同时手中拿着两瓶矿泉水。 陈平有些气喘吁吁的帮他拧开了一瓶水,说道: “小夕,就是一场考试而已,不用太紧张,喝两口水,深呼吸一下就好了...” 陈夕闻言,轻微地笑了笑。 而坐在木椅两侧的学生和家长,听到了陈平的这番话,皆是抬头看了其一眼,同时露出了一种‘你特么是在逗我’的神色。 你儿子会因为考试紧张? 这仿佛就是一个笑话! 不说别的,就你儿子那个像个观光客的状态,差点就把别人弄紧张了! 而陈平自然也不是个瞎子。 陈夕的状态跟两侧的学生相比,确实相差的有些太大了,好像大家来干的不是一件事一般。 但就如同智子疑邻一样,陈平此刻的心态,绝不会是为陈夕无所谓的状态感到不争气,反而,他竟隐隐有了些骄傲。 如果能用最直白的话来表达出陈平内心的感受,一定是这样― 看看,你们这些渣渣,一个学业考试就紧张成这样,还能干些什么?!就不能学学我儿子的沉稳吗?看看,这才叫泰山崩于前而面不变色... 如果他真将心底的真实想法说出,周围的学生和家长一定会吐血三声,继而要跟他拼命。 所以,他很理智地将那些考虑压在心底,转而问道: “小夕,你中午想吃什么呢?” 他并没再提什么‘考试紧张’的问题,而是选择了一个很接地气的提问。 陈夕喝了口水后,淡淡说道: “啤酒鸭腿,红烧鲫鱼,蒜炒油麦菜,捞汁菠菜...嗯,再来个莼菜汤吧。” 陈平在嘴边叨咕了两遍,将菜名记了下来。 而两侧的学生和家长,此时却又露出了些不同的神色。 有荤有素,有鱼有肉,有菜有汤... 陈夕点的标准的四菜一汤,看似没什么问题,而且还很有营养。 可问题是,这特么是一个人吃啊?! 一个人吃五盘菜?! 两侧的家长再联想到之前陈夕无所谓的神态,纷纷给其下了一个‘溺爱中长大的废物’的标签。 而陈平却是笑呵呵的,记下了陈夕所要的菜名,表情很是朴实。 就像来自地里的老农一样。 一阵风吹过,驱散了些许的热意,同时,响亮的电铃声也在此时响起。 陈夕起了身,笑着跟陈平拥抱了下,便汇入了操场的队列之中。 望着陈夕的背影,陈平的眼眶竟莫名有些湿润。 他此刻生出了跟那天的女人一样的感受。 看着儿子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他饱经沧桑的双眸,有一种离别之情流露出来。 真的,很伤感。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有青涩赴死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看着大规模的学生进入了楼内后,陈平便转身离开了第十三中学。 他站在校门东侧宽大的马路边上,竟很是罕见地招手唤了辆出租车。 打车不过是个小事,但对一直奉行能坐公交绝不打车的陈平来说,却显得极为反常。 而更反常的却还在后面― 出租车最终停到了离他家不远的一处菜市场前。 可能由于陈平的穿着和长相太过朴实了一些,又或者,司机误将带着河东口音的陈平当做了外地人。 总之,自认为很精明的司机,偷偷绕了远路,妄想宰陈平个三四块钱。 陈平并不是第一次遇见宰客的出租司机,但这却是他第一次,明知对方绕了路后,什么都没说,微笑着多付了路费。 当车门即将被关上的时候,站在外边的陈平还不忘提醒道: “谢谢师傅,慢点开车,注意安全。” 说罢,他轻轻带上了门,径直向菜市场走去。 而一向珍惜工作时间,能多拉一个客就多拉一个客的司机,此时却并未立即离开。 他隔着前挡风玻璃,默默看着那个消失在人流中显得朴实的身影。 一时间,陈平真诚的话语再次在他脑海中回荡。 他受到了某些感触。 那个像个农民一样朴实的男人,真的很傻啊,明明被绕了路坑了钱,却不知道,竟然还对自己这么真诚的说谢谢... 这样傻的人,世间上好像不多了吧... 出租司机从烟盒中抽出了根劣质香烟,将手搭在车窗边,静静吸了起来,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等到最后一点烟蒂落地的时候,他露出了自嘲的一笑,同时拉下了手刹,将车再次开入了江宁城的大道上,继续着为生活而忙碌的日常。 但有些事情,在悄然间发生了改变。 从此,江宁城少了一个会拉客绕远的黑心司机。 从此,江宁城多了一台恪守职业道德的文明出租。 ...... 正如很多故事中所讲的那样,即使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善举,也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人生轨迹。 而在菜市场中的陈平,并不知道自己之前很暖的那句话,已经改变了些什么。 他的本心其实很简单,只想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世界留下和善的印象。 就像当年连天始终坚持的一样。 他熟络地来到了卖生鲜的地方,直接走到一家他多年所光顾的摊子前。 头发已有些花白的老板,显然是认得陈平的,但见他过来,却并未露出特别熟络的语气。 只因为,陈平这么多年虽总在他这里买肉,但颇有斤斤计较的姿态,能砍价时绝不手软,能抹零去角时,绝不会多掏出一毛。 大家开门做生意,什么样的顾客不曾见过? 但一个大男人,竟然比上了年纪的老太太算计还狠,就有些让人不得不生厌了。 但陈平嘴角却带着亲和的笑容,说道: “李哥,鸭腿今天有没有啊?” 老板看着陈平这张不年轻的脸,实在有些反感,但还是忍住了不快说道: “有,四块五一斤,最低价,不能再降了。” 他的语气有些冷淡,很不像是在做生意。 而依照他对陈平的了解,其下一句话,一定会问‘四块行不行’。 但他今天失算了。 陈平笑着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老练地从案板上挑了四个品相很好的鸭腿,放到了秤上。 老板显然并未放下警惕,仔细地称完了之后,说道: “十七块七...” 他盯着很平稳的天平秤,生怕自己看岔了一个数,让陈平抓住了把柄,继而好好砍价一番。 而今天的陈平是不同的。 他始终带着笑容,看着老板将鸭腿装进塑料袋中,而后拎了起来。 老板看着他,已经做好了收十六块钱的准备。 但他的预料落空了。 陈平从老旧的钱包中掏出了张二十块纸币,放在了案板上,笑道: “李哥,剩下的两块钱不用找了,谢谢啊...” 话音刚落,他就转身离开了摊位,继而去买别的陈夕所要的食材。 而留在原地盯着案板上纸币的老板,则是一脸懵逼。 刚才来买鸭腿的人,是陈平? 是那个认识了十来年,始终斤斤计较的陈平?! 他一时突然生出种世界变了的感觉。 ...... 有这种感觉的,不止他一个。 在这个菜市场内,今天所有被陈平光顾到摊位的小贩,都生出了这种感觉。 而造成这一切的陈平,却已回到了家中,戴上了围裙,化作了一位家庭妇男,开始做起了饭来。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陈平不是一个有文化的人,但很多年前,他却从陈夕的书中翻出了这一句话。 不知为何,对诗词一窍不通的他,却仅仅看了一遍,就对《侠客行》中的这一名句念念不忘,始终印在了脑海中。 陈平年少时也曾喜欢幻想,也曾通过破旧的小人书,希冀着能做一名大侠,从此仗剑江湖,快马一生。 但现实世界永远不是武侠世界,现实里的江湖也远比武侠中的江湖,要冷酷的多。 岁月这把无情刻刀,硬生生将陈平雕成了一个乌龟的形象。 沉默是他面对各种事情的第一选择。 但直到最近他才明白,原来很多事情,逃避只能解决一时,却不能解决一世。 尤其是现在,相比于从河东省那个小村庄出来时的孑然一身,他已有了两个想用命去守护的人。 为了他心爱的女人,和他珍视的儿子,他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选择畏缩在厚厚的壳中。 他需要再次拥有青涩时的无畏,能再勇敢的去为了想守护的存在去拼命。 如果说,当年可以用‘死国矣’这个词去评价连天的话,那相比其黯淡了许多的陈平,则能用另一个更接地气的词去评价其此时的心态― “死情矣。” ...... 陈夕中午独自回到了家,见到了满桌丰盛的饭菜。 但他并未见到陈平的身影。 家里的冰箱上贴了一张纸条,解释其不得已要去帮同事代半天班。 陈夕看见这个纸条,只能露出无奈的表情。 这种事,他已经习以为常了。 所以,他并未去怀疑些什么,而在吃完了饭后,便又去了考场。 好像什么都不会发生一样。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有青涩赴死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午后的阳光总是很炎热,透露出毒辣的意味来。 陈夕在吃完了陈平准备的午饭后,略微休息,便又赶回了第十三中学,准备进行下午的考试。 在临进考场前,他又再次坐到了早上和陈平共坐的那条长椅上。 他怔怔的发着呆,见灼眼的阳光洒在大部分的操场上,一时想到了陈平那并不高大的背影。 好像从小到大,他从没让自己在阳光下暴晒过,而是始终用他的后背,去为自己提供一片阴萌。 人的感动,往往是产生在细微之间。 就像此刻的陈夕,明明已经习以为常了陈平的父爱,却在突然之间,又生出了感动之意。 他从双肩包中掏出了手机,拨通了熟悉的号码。 “喂,爸,你在做什么?” 他的话音很平静,并没流露出什么热切的意味来。 “嗯...我在给你刘叔替个班,你好好考试,等你考完我就去校门口接你。” 手机中传来的话音,与往日并无什么不同。 “你也别老去做个烂好人,多注意下自己的身体,毕竟,你岁数也不小了...” 难得的,陈夕说了几句关心体贴的话,虽然语气中仍带着责备之意,但‘刀子嘴豆腐心’的意味,却无疑展露了出来。 陈平显然没想到,能听到陈夕突然说出这一番话。 他一时间陷入了沉默,竟不知说何为好。 也许,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的吧... 而陈夕自不知他老爸的想法,在叮嘱了几句,见对方不答话后,便有些狐疑地问道: “爸,你在听我说话吗?” “哦,哦,在听,刚才去打了壶水,手里不方便...” 听到对方的解释,陈夕觉得有些奇怪,但一时也没深想。 其实,以他的洞察力和敏锐感,如果能再跟陈平多说几句话,一定能察觉出陈平故作平静的语气下,所掩饰的不安。 但现实并没给他这个机会。 校园内的电铃声再次响起,催促着学生们迅速站好,进入考场。 陈夕并无法再跟陈平聊下去。 他将手中仅剩底的矿泉水一饮而尽后,冲手机那头说道: “嗯,天热你就多喝些水...我马上要进考场了,先挂了。” 说罢,他也没思索太多,便摁了红色的摁键,汇入了考生的人流。 在他看来,有什么感动的话,大可以等几个小时考试结束后,在父子两人溜达回家的路上,细细交谈。 极为现实冷漠的陈夕,在进入考场之前,难得想了一件美好的事情。 他并没再用冰冷的眼光,去看待他人。 监考老师,学生,保安,甚至是打扫的阿姨... 这些往常总会让他暗中警戒的陌生人,此时在他的眼中,却多了几分亲和的气息。 只因为,他之前在心底生出了一抹感动之情。 这份感情,是陈平给予他的。 如果他们父子俩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的话,在未来的日子里,也许陈平从小失去母亲的阴影,会减轻许多,他也会逐渐变成一个阳光开朗的十七岁少年,而不会是苏望月眼中的那头冷血无情的凶兽。 只可惜的是,生活中总是充斥着太多的如果,但结局往往只有一个。 如果陈平能知道陈夕此时想法的话,他一定会去选择放弃什么,不会做陈夕眼中属于冒险的蠢事。 可如果只能是如果。 现实中某些已经注定好的事,其实很难改变... ...... 陈平并没有完全骗陈夕,譬如说,他在接陈夕手机的时候,真的是在江宁海关的职员办公室里。 只不过,他并未如其所说,是在给别人替班。 恰恰相反,其口中的那个老刘,正稳稳的坐在他的对面。 两人相对无言。 玻璃板上的烟灰缸,已经聚了很多的烟屁股,并且,还有源源不断增加的趋势。 办公室中一时间烟雾缭绕。 在呛了几下后,姓刘的男人将手中还未燃尽的烟碾死在了烟灰缸内,同时打开了门窗,让烟雾散开。 而又坐了一会儿的陈平,也终于站起了身,神色有些憔悴。 “如果我下午没回来,那就麻烦你,帮我把东西给孩子了。” 陈平走到了门口,想了下后,说出了这句话。 而听到这句极为寻常的请同事帮忙的话后,姓刘的男人,竟露出了很悲怆的表情。 “能不去吗?” 他用被烟熏过极为沙哑的嗓音,重重地吐出了这四个字。 陈平脸上闪过一丝挣扎,表情很是痛苦。 鲁道夫的喝酒邀请,陈夕难得的叮嘱,以及身后这位多年好友的阻止... 原来,世间令自己留恋的东西,还有这么多。 但他无论怎么挣扎,也没有改变最初的主意。 就如同很多人对陈平所评价的那样― 这就是一头不折不扣的犟驴。 试问,这世间又有几头犟驴,不会执着呢? 陈平轻微的摇了摇头,无声的否决了老友的提议。 身后人长长叹了口粗气,终究不再多说什么。 陈平走出了办公室。 而留在办公室的刘姓男人,则默默转过了身子,打量着陈平那一尘不染的办公桌,陷入了沉思。 办公桌已经被清空,属于陈平的东西,也已全部消失。 桌面干净的就像,陈平十六年前刚来时的那样。 ...... 陈平从江宁海关的办公区走了出来,并没有再一次选择打车。 他选择坐上了某路公交。 寻了个座位的他,双手合拢放在大腿上,脑袋在座椅上后偏,微微打起了盹儿,样子像极了寻常的中年大叔。 可他紧闭的唇角,还是显示出了他的戒备。 只因为,他在从工作地离开的时候,便发现有人在跟踪自己。 虽然对方跟踪的手法很高明,但落在他这个甲子连昔日高手的眼中,则显得差劲了许多。 他并不怎么在乎坐在车后排伪装成社会青年的跟踪者。 闭着眼睛的他,突然想到了自己年轻之时,第一次去执行跟踪任务,好像也是如此。 自以为做的很好,却不知早已暴露了... 想来,那时候的自己,真的还很青涩啊... 他掉进了回忆的漩涡,不知在其中纠结了多久,最终睁开了眼,露出了许久未曾出现的锐利与锋芒。 与陈夕所表现的极像。 在这一刻,他仿佛年轻了好多,好似又回到了那段青涩的时光中― 一段已死或将死的青涩时光。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世间应有不平意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人有时会在不经意间,想起很多事。 就像现在坐在窗边的陈平,明明目光是看着呼啸而过的风景,但心里却是停留在很久以前的回忆。 他脑海中的回忆,像极了深海里的漩涡,无论是好的或者坏的,都让他深深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但如同所有的谢幕戏一样,总有些人需要在大戏将结束时,出来露个脸。 陈平口袋中还很老旧的诺基亚忽然震动了起来,随即响起了一段并不怎么悦耳但声音却是极大的铃声。 他感到了手机的动静,不由从回忆的漩涡中逃了出来,目光有些茫然。 来电显示的号码,是来自他很熟悉的一个人。 但却又是从来都很陌生的一个人。 他将手机举在胸前,看着小小的屏幕足足有十几秒,才选择了摁下了绿色的通话键。 从话筒里传来的,是略显疲惫的声音― “喂,陈平,是我,叶远飞。” 两人通话的第一句,便是叶远飞的自报家门。 陈平露出一抹别样的神色,余光似是不经意,瞥向了车后方始终跟踪他的那个人,而后说道: “我知道,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的语气很平淡,好像他正在忙于工作一般。 “没什么事,就是想找你好好聊聊,你现在方便吗?” 听着叶远飞的问句,陈平忽然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 但他并未改变平淡的语气,而是继续答道: “方便,你想跟我说什么?” 叶远飞显然并不介意陈平并不热络的态度,而是继续说道: “这段时间,因为两个孩子的事,我们俩也闹得挺不愉快的...但是最近我细想了一下,孩子们的事,终究还是要孩子自己去解决,我们这些做家长的,有时并不需要掺和太多...” 叶远飞所说的这话,很是通情达理,同时带着开明的态度,让人觉得其一定是个好父亲和好朋友。 可如若陈夕能听到这段话的话,一定不忌于露出此生最为夸张的嘲讽。 孩子自己的事自己去解决? 那叶远飞这大半年时间是在做些什么?难不成是在考验他们的爱情? 不,叶远飞对陈夕和叶未央交往的态度,如今已是司马昭之心,人尽皆知。 他巴不得看见叶未央跟陈夕分开,继而投入苏望月的怀抱,为他的碧央集团加上一块最重的砝码。 为此,他不惜于亲自下场跟陈夕这个后辈较劲,只想能早日达成目的。 而在这种背景下,他还能对陈平说出这一番话,显然就是在虚伪的扯淡了。 他的脸皮,着实练出了一定的厚度。 而听着叶远飞看似极为诚恳的话,陈平虽没生出这种极端的感受,但其实也差不多了。 如果,叶远飞真如他所说的那么去做,那自己儿子又怎会对着樱花照片失神一下午呢? 看破了叶远飞虚假的真诚,陈平一边语气平淡的附和着,一边不知在暗想些什么。 在一头热烈,一头冷淡的聊了两三站地后,尽管聊天环境已变得十分尴尬,但叶远飞还在强撑着硬聊,强行将话题引到了他早预设好的某个点― “阿平,我听说,你前段时间给连寒打电话了?” 陈平闻言,微微感到惊讶,但还是语气平淡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的?” 叶远飞并未隐瞒什么,答道: “连寒跟于萍打电话的时候,她自己说的...” 陈平自然的嗯了一声后,期待着叶远飞给出的下文。 而不出他所料,在尬聊了这么长时间后,叶远飞终于按耐不住,开始露出了他和善外表下所隐藏的目的― “阿平,既然你跟连寒还有感情,为什么不去找她呢?” 叶远飞见陈平没接自己的话,于是开始化作了一位人生导师,设身处地的对他说道: “...阿平,不是我说,你这样活着太累了,一天看着像个没事人一样,但心里又装着那么多的事儿,一个人带大孩子,真是不容易...” 叶远飞停顿了下,话语中暗藏着某种渴求: “看见你这个样子,作为你的好朋友,我真的是很心疼啊...既然你之前说你下海失败,把黄金花光了,那不要紧,我给你钱,你带着陈夕去法国吧,去跟连寒破镜重圆,给陈夕一个温暖的家,过着你一直想要的日子,不好吗?” 陈平依旧没接话,听其语重心长的劝说道: “阿平,是时候把过去的事放下了...把那个东西留下来,然后去法国安心平淡的过日子吧,你们一家生活在那里,老爷子也是鞭长莫及,只能看着你们逍遥啊...” 最后一句话,叶远飞终于图穷匕见,表明了他打这通电话的意思。 说到底,他还是想要陈平手里的那个东西。 听着手机那头‘处处为他好’的话语,陈平嘴边的嘲讽更浓了。 他依旧没选择去答话,却在对方说话之间,悄然间下了车,而后快步行走,左转右绕之后,轻松地将身后的眼线甩掉。 而久久没听见陈平的回应,叶远飞的诚恳的语气染上了几分焦急― “阿平,你为什么就放不下呢?!当初你不是说,你最向往的日子,就是一家三口平平淡淡吗?只要你留下那个东西,就没人能打扰你们一家三口的生活...” 陈平从某个地下通道口走了出来,看着眼前十字路口的人流,以及刺眼的阳光,终于说道: “远飞,第一,我真的没有那个东西。第二...” 他的声音含着某种冲动,说道: “我是很喜欢平淡的生活,以前如此,现在也是如此...但是,这世间上有些事,不是可以就这么平淡过去了,总是需要一些人的不平之意,才能看的见公正...” 他一边说着,一边斜插进了一个小道,而后将要过一个没什么人的单行道。 “我等了好久,并没见到不平之人,你不是,她也不是。” 这是他对叶远飞说的最后一句话。 说完这句话后,他便挂了电话,让坐在碧央集团办公室内的叶远飞,久久的沉默着。 是啊,你等了好久,都没见到你期待的不平之人。 所以,你要选择去当这个人吗? 可是你又怎么会知道,不平之人,命都很薄啊! 而他又哪里知道,陈平是知道这点的。 他手里握着小小的诺基亚,将脚从道牙上迈出。 一步,两步... 他渐渐走到了马路中央,同时,露出了视死如归的神色。 他的神色充满着怀恋与不舍,面对着这个世界。 而如他所料,一阵引擎的轰鸣声突兀地响起,而后,不知从哪里来的车,冲他径直冲了过来。 在最后的时刻,他并没露出害怕的神色,反而露出一丝微笑。 他此刻的心态,大概跟薛明死前是差不多的吧― 既然自己解决不掉的事,就留给能解决的人去解决吧... 想到了这点,他脸上的笑更浓了,表情很平静,同时,闭上了双眼。 第一次,他感觉到这刺眼的阳光,原来这么真切。 可是,他却不能再次看见了啊... (写陈平这个人物的时候,总想在极平常的人中找些不平的影子,对生活不平,才是我们奋斗下去的动力,这是一个我很喜欢的人物,但只能让他走到这儿了,陈平千古) 第三卷快要完结了,感谢始终订阅的几位朋友,不胜感激 (本章完) 第七十六章 陌生的母子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今天上午来医院的人很多。 但几个男人的神色,都或多或少有些异样。 因为,陪同连寒一起过来的,除了她闺中挚友于萍和李兰兰外,还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 一个注定会让陈夕产生厌恶的男人。 ...... 站在独立的太平间外,诸人的心情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于萍看着连寒脸上复杂的神色,默默叹了口气,先行走上前,轻轻敲了敲门。 咚,咚。 里面的人显然已经知道来人是谁,所以,并没有什么询问声,门便被拉开。 先行走出来的是憔悴了许多的叶未央。 众人看她的样子,分明是大哭过了一场,本很艳丽的脸庞,此刻却写着凄婉与哀伤。 叶远飞看到这一幕,面上虽未露出些什么,但内心却极为不快。 他之所以允许女儿进去陪陈夕,一来是出于愧疚,二来,也是各方压力所致。 但他现在看女儿的状态,分明已经进了陈平准儿媳的角色,悲伤的好像真的是去世了一位亲人。 这种感觉,很不好。 但当着众人的面,尤其是在陈平遗体所在处,他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因此大发雷霆的。 所以,他只能在心中打定主意,等陈夕稍缓过来,就继续执行以前的政策,决不让他们两人有过多接触。 而刚走出的叶未央哪儿知道她父亲内心的算计? 她看着脸色都不太好看的众人,尤其是站在正中间的那个女人,暗暗叹了口气。 有些裂痕,一旦形成的话,就很难弥补,更何况是还经过了岁月的催化呢? 她能看的出,连寒复杂的神情是带有深深期许的。 可这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陈夕是绝不可能在陈平的遗体前,去冲这个从没管过他的女人热泪盈眶喊母亲的。 尤其是,那个男人还在的情况下... 叶未央眉头一皱,突然觉得让陈夕这么见连寒很是不妥。 于萍跟她说连寒过来的时候,可没有说那个男人会一块儿来啊... 她在短暂的思考后,折了身,想要阻止连寒和陈夕这对母子的会面。 可是,从昏暗的房间中,陈夕终究是走了出来。 他微眯着眼,站到了与叶未央平行的位置,显然还不太适应光线。 叶未央见他已经走出,也只能选择无奈地将门拉上。 好像,是怕房间内的陈平,看到什么他生前绝不想看到的场景。 ...... 陈夕此刻的样子很颓废。 尽管陈平从出事到现在,只短短不到两天,但陈夕的形象却有了一个巨大的转变。 在众人的眼中,他犹如一具行尸走肉一样― 冷漠的表情,空洞的眼神,消瘦的身形... 跟之前进考场时的意气风发相比,他的转变用天差地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他毫无生机地扫视了一眼前来的众人,目光最终落到了被围在中间,那个他不认识的女人身上― 这个女人是极为漂亮的。 极为协调的五官,标准的瓜子脸,如瀑般的黑长发,以及堪比模特的身材。 她的面容让人看上一眼,便有了赏心悦目的感觉,只能惊叹一声好美。 岁月的痕迹在她的脸上并未添上什么痕迹,反而增添了别样的韵味,让人不禁陷入幻想。 在对面的三个女人之中,除了人老珠黄的于萍符合年龄外,无论是连寒还是李兰兰,都像是逆生长一般,完全顶着一张不符合实际年龄的脸蛋,让男人很容易生出某种冲动。 不过,在与这张悄然间红了眼眶的绝美面容对视时,陈夕内心却是毫无波澜。 虽然,他明知其是自己的亲生母亲,但感觉却犹如对待一个陌生人。 “小夕,这么多年,原来你都长这么大了...” 在一片沉默中,连寒先行发了声,一开口,便有了哽咽的音调。 自古至今,不爱自己亲生孩子的母亲,毕竟还是少数。 而对于与自己骨肉分离了足足十三年的连寒来说,看见已经长这么高的儿子,内心自然不由激荡起来。 犹如平静的湖面,被疯狂掷进了小石子一样。 尽管她之前见过陈夕的照片,可当见到真人时,感受自然不会一样。 她不稳地向前走了几步,眼含热泪的伸出双手,想要轻抚陈夕极具棱角的面庞。 看起来,一出母子情深的场景,马上就要上演。 但站在旁边的叶未央却轻微叹了口气。 她知道,这个感人的场景绝不会在此时出现。 果不其然,当连寒如葱白的手指距离陈夕的脸很近的时候,陈夕忽地伸出了右手,像是应激反应一般,冷冷的将连寒的双手甩到一旁。 场间本看上去还很温和的气氛,一瞬间凝滞了起来。 “小夕,你是在怨妈妈这么多年没看你吗?” 连寒并不在意自己被弹开的双手,而是看着陈夕冷漠的脸,不由有些失望与心凉。 但陈夕并不在意连寒的情绪。 “我从来没怨过你...不过,我以前就只有父亲,没有母亲,而现在,既然我父亲没了,那我在这个世上,就真的没有亲人了。” 他的语速很慢,像在说着某些极为生涩的词汇。 “所以,连寒女士,您不必自称我的妈妈,请您,从哪儿来的,就回到哪儿去吧。” 陈夕很平静的说完这段不含一点怨意的话,但却犹如万箭穿心一般,狠狠扎进连寒的心里。 站在后边的人,分明看见连寒在听完陈夕这段话后,一下便有些站不稳,像是要摇摇欲坠一般。 陪连寒一同前来的那个温文尔雅的男人,见到此景,快步冲上前,伸出双手扶住了她。 陈夕的眸间闪过一丝精光。 “小夕,你妈妈也很不容易,这么多年...” 男人犹如护花使者般,用一种港普的语调,对陈夕诉说着什么。 而看见被男人揽住的连寒,陈夕却突然生出了一种厌恶感。 “马上带着你的女人离开这里,要不然,我不保证我会做出什么事情...” 陈夕冷冷打断了他的话,压抑了许久的负面情绪,终于在此时流露出些许。 他语气中威胁的意思很浓,让在场众人都感觉如被针扎一样。 一股冰冷的气氛忽然间凝结。 而负责保护男人的两个保镖,则突然从众人后边窜了出来,将男人和连寒拦在身后,流露出警戒的神色。 而陈夕却在这对峙之中,忽然间勾出了一丝笑。 一丝极致的冷笑。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谁在不自量力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今天上午来的人中,并没有胡继南,也没有苏望月。 这就意味着,在场之中没有人知道陈夕的真实实力。 自认对陈夕身手最为了解的严正,认知也不过停留在两个月之前,也就是陈夕还没进行特训之时。 所以,当他听到陈夕冰冷的威胁,再看到窜出来的两个保镖后,不由露出担心的神色。 他很清楚,这两个看似平常的保镖,实际身手却在叶远飞所雇的那五大金刚之上。 而陈夕面对混混出身的那个光头都不敢妄言能赢,更何况是这两个高手? 他眉目一沉,下意识踏出了一步,打算要护在陈夕的身前。 可他刚打算迈出第二步的时候,就感觉左臂被紧紧抓住,下意识看去,见到的是叶远飞一个拒绝的表情― 他拒绝严正去帮陈夕。 不同于肌肉大于脑子的严正,叶远飞却是很清楚,陪连寒一起回国的那个人,究竟是什么身份,以及,他的背后站着的是一个多么庞大强势的家族。 换句话说,相比已经形同陌路并且随时可能反目的陈夕,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无疑是一个更值得交好的对象,其对碧央集团的发展可能会有巨大的帮助。 所以,他没必要也绝不会在眼前的情况下,让严正站在陈夕的那边,使这个男人对他生出厌恶的情绪。 他在算着一笔极为划算的买卖,心中的天平早已向这个男人无限倾斜。 严正看到了叶远飞的拒绝,不得不无奈地站在原地。 熟不知,这一幕却恰好完全落在了叶未央的眼中。 正如严正的认知一样,她也同样认为陈夕并没什么太强的战斗力。 而现在与之前在徐薇家中的情形又不同,陆永的手令对这个讲着港普的男人来说,看起来并不会有多大的作用。 她可以理解陈夕看见连寒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时的愤怒与冲动,也能包容陈夕此时显得极为不明智的威胁与挑衅。 但她绝不会容许陈夕在陈平的太平间外,在这么多人面前,被两个保镖折辱。 所以,她只能将希望放到了严正身上,希望他能站出来,替陈夕解决掉这两个保镖。 于是,她顺理成章的看到了自己父亲阻拦严正的一幕。 她的心一瞬间有些冰凉,而叶远飞在她心中的形象,又更加不堪了几分。 可只顾着利益的叶远飞,又怎会在乎叶未央鄙夷的目光呢? 他巴不得陈夕和这个男人起冲突,其才好出来做和事佬哩! 可他还没站出来,对着两个保镖冷笑的陈夕就又说道: “我再说一遍,马上带你的女人和狗腿子们离开,要不然,我会做些让你们很不愉快的事来。” 他的语气较之前变得更加冷了,同时,话语中的威胁之意也更加浓了。 叶未央皱起了眉头,显然觉得这种挑衅行为很是不智。 但作为陈夕的女朋友,她此时并不会去阻拦些什么,而是选择了跟他站在一起,大有同进退,共生死的意味。 而两个身手极好的保镖,在听到陈夕冷冷吐出狗腿子三个字时,不由浮现出了怒意。 眼前这个散发着阴冷气息的小子,实在太过张狂了些... 而扶着连寒的温和的男人,显然也没想到情势会这么急转直下,双方一下子到了刀剑相向的程度。 他并不太在意陈夕话语中的恶意,而是说道: “陈夕,你先冷静一下,我知道你刚失去父亲...” 他不提陈平还好,陈夕心中虽有不快,但却还不会被太过激怒。 可他要死不死的提到了陈平。 要知道,不管这个男人在法国和连寒建立了何等程度的关系,起码在中国,陈平和连寒并未离婚,他们还是合法夫妻。 换句话说,在陈夕的心中,这个温文尔雅的男人,扮演的并不是一个光彩的角色,而是类似于隔壁老王的那种设定。 而现在,他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来到了陈平遗体所在的地方,并且还当着他的面,提到了自己那没能留住连寒心的父亲。 这无异于是在对身为人子的他,进行赤.裸.裸的羞辱! 而陈夕会是一个接受侮辱的人吗? 很显然,并不是。 所以,在听到这个男人很是矫作的港普后,陈夕二话没说,先轻推开了叶未央,而后双拳齐出,冲着两个保镖的面门而去。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 众人皆是惊呼一声,严正和叶远飞同时出手,将一时愣住的连寒还有那个男人,拽到了身后。 在场几人皆是后退了几步,给正打斗中的三人留下了一块不大不小的空间。 正如严正判断的那样,保护男人安全的两个保镖,果真是两个高手。 陈夕刚才出势极猛的两拳,并未能如愿砸到两人的面门上,而是被两人用了一个格挡,卸下力来。 但陈夕也没指望能一招制服两人。 这不过是一个开胃菜罢了。 一击不成,他紧接着化拳为掌,变成两把锋利的手刀,冲着两人最薄弱地方而去。 一时间,场间三人攻势如虹,一阵乒乓乱打起来。 站在外侧回过神的连寒,一时间露出了忧虑之色,同时拉了拉身旁男人的衣袖。 男人会意,忙是大喊道: “制住他就行,千万别伤人!” 而两个保镖听到他的话,明显一愣,但陈夕的下一波攻击已经来到。 正在二打一的两个保镖,此时内心也是哔了狗了― 这个年轻人身手怎么特么这么强?! 两人觉得男人肯定是在开玩笑。 什么叫制住就行?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他们两人稍一松懈,就很可能被打成残废啊! 两人略一思索,相视一眼后,便不再留手,展开了最凌厉的攻势。 而继承了连天和薛明光辉的陈夕,又岂会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 一时间,三人打得更加猛烈了。 但高手过招,胜负只在须臾之间。 也就是在两人没配合好的刹那,陈夕敏锐的发现了机会。 一把蝴蝶刀不知被他从何处取出,在他灵巧的手中,迅速露出了刀刃。 他一拳逼退了欲上前支援的一人,另一边,将蝴蝶刀最锋利的刀尖,顶住了另一人的咽喉。 待被逼退的那人再次冲上前时,他算好了距离,手变成了爪,一下子放到了其喉咙处。 场间一下子静了下来。 陈夕的嘴角,忽地浮现出了让众人心头一紧的,残虐的笑。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想月下私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场间的气氛很是诡异。 而在场众人的心,都在一瞬间被提了起来。 只因为,陈夕露出了那抹看似丧失心智且残忍的笑。 现在的情况是,陈夕左手紧紧捏着一个保镖喉咙间的脆骨,另一只手上的蝴蝶刀尖,紧紧顶着另一个保镖的喉结处。 也就是说,只在陈夕的一念之间,他就可以很轻松的收割掉两条生命,来一个完美的。 当然,杀人是犯法并且需要偿命的。 平常状态下的陈夕,自然不会选择这么愚蠢的杀人方法,可现在的他经过了巨大刺激以及打斗所激发的血性,明显已经心神失守了。 在这种只要念头一动,就可以要两条人命的情况下,所有人都在为他提心吊胆。 没有人敢去说什么,皆都是屏住了呼吸,生怕自己的一个不小心,就刺激了陈夕,造成什么无法挽回的后果。 而命悬一线的两个保镖,此时更是在心中叫苦不迭,额头两侧悄然间流下了冷汗。 他们真的有种无语问苍天的感觉。 为什么明明看起来就跟玩儿似的保卫任务,最后竟将要把命丢掉?! 如果可能,他们当初一定会躲的远远的,而不是打破头去跟同事们抢到这份工作。 时间在一分一秒间流逝着,陈夕的双手并未从两个要命的地方移开。 所有人都在提心吊胆。 “咯咯...” 一道不大的笑声,带着蔑视的意味,从陈夕的唇边发出。 他打量了下众人紧张的神色,而后慢慢放下了手中的刀和如爪般的左手。 两个保镖皆是如蒙大赦,一时间冷汗直流,好似在鬼门关走了一遭。 “现在,你可以带着你的女人和狗腿子,给我滚了吗?” 这是他第三遍说同样语意的话,但语气较之前两次明显更加嚣张。 但没人再敢轻视他所说的这句话,尤其是差点把命丢了的两个保镖。 他们听到这个可怕年轻人的话语,连忙退回到了男人身边,半请半强硬的,带着一脸不舍的连寒和面色复杂的男人,离开了这里。 连寒,终究是没能见陈平的最后一面。 无论是生,或者是死。 而随着连寒和那个男人离开后,在场众人不由有些面面相觑。 他们都把目光投向了陈夕,多少都有些询问的意味― 你还想再回冰冷的太平间里待着吗? 而陈夕自然明白各位长辈的意思,轻轻说道: “我想回家。” 他就像说了个客观事实一般,显得无悲无喜。 而叶未央在听到这句话后,立马说道: “我陪你。” 她的语气中透露着坚定,让叶远飞和于萍皆是面色一变。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开什么玩笑! 叶远飞刚想出言训斥,却对上了苏洛带着警告意味的眼神。 一瞬间,叶远飞竟感到了淡淡的心悸。 这个眼神,他好多年都没有见到了... 也许,苏洛就是一头始终打着盹的猛虎,在他不发威时,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一旦他展现出了威严,那么,所有人必须表现出足够的尊重。 叶远飞也是看见对方这个眼神才意识到,原来眼前的人,再不是当年连天身后的那个跟屁虫了,而是江宁市的市局局长,南隶省公安厅未来的准厅长。 显赫一时,位高权重。 八个大字狠狠印在了叶远飞的脑海中,让他一时明白了些什么。 他拉住了打算上前训斥的于萍,只是暗含深意的看了眼陈夕后,对叶未央说道: “早点回来。” 说完了这句话后,他就带着于萍离开,走的很是果决。 而苏洛也收起了警告的眼神,温柔的对两人说道: “走吧,我送你们两个回家。” ...... 陈夕和叶未央搭着苏洛的车,顺利回到了位于古楼区的家楼下。 一路上,苏洛没有提什么,陈夕也没问什么。 两人都默契的保持着沉默。 这种沉默,本身就代表着他们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两人都隐约猜到了陈平之死的幕后黑手是谁。 只不过,无论是尚且还很弱小的陈夕,还是已经位居市公安局长的苏洛,在面对那个人时,依然没有什么力量可言。 所以,他们除了沉默之外,别无选择。 苏洛看着两个孩子进入了居民楼的楼洞内,心中忽地生出了浓浓的烦闷。 他一时间并没开车离开,而选择蹲在了石砖地上,静静抽上了一根烟。 好像这样,能解决些什么。 ...... 陈夕和叶未央并不知道苏洛在楼下仍停留了一会儿。 当陈夕将钥匙插进熟悉的家门,看着墙上贴的小广告时,不由生出了极悲哀的情绪。 他默默拉开了家门,看到了陈平摆在一旁的拖鞋,看到了还贴在冰箱上的纸条,以及,前天所剩的还没吃完的饭菜... 见到这些带着陈平痕迹的物什,陈夕真的很想大哭一场。 但可能,之前对着陈平的遗体把泪都流光了吧。 此刻的他,尽管依旧很悲痛,但却再难挤出一滴泪了。 他默默的走进了客厅,看起来怅然若失。 而叶未央什么都没说,熟悉的穿上了那双专属她的拖鞋后,就陪同陈夕一起坐到了客厅的沙发上。 “你知道吗,有一天我从学校回来,他当时就坐在这里睡着了,电视上还放着金粉世家,哦,好像是他老婆最喜欢的小说...” 陈夕淡淡的说起了往事,语气很是哽咽,让闻者不由心疼。 叶未央选择当一个最好的听众,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靠在了他的身边。 从白天到黑夜,陈夕说了好多好多陈平的事情,说到嗓子都变得沙哑。 “...你知道吗,他没跟我说一声就这么走了,这个世界上最疼我的男人,就这样连个招呼都没打,悄无声息的走了...”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说到这句话时,陈夕的泪腺终于受到了刺激,喷涌出泪花来。 而叶未央也已泪流满面。 她在黑暗中打量着这满是回忆的房子,待陈夕稍微冷静后,突然对其说道: “我们走吧,去哪里都好,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 陈夕惊讶地抬起了头,看着外边一轮皎洁的明月,明白了叶未央话中的意思― 她竟想要私奔!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 请忘却不辞而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陈夕从老旧的楼口走了出来,借着电线杆昏黄的灯光,最后扫视一圈这个他从小长大的地方。 即将入夏的微风轻拂着他极具棱角的脸庞,像是追忆着某些幼年的回忆。 他的脸上,此时理所当然的浮现出流连与不舍。 尽管决定只在刹那,但犹豫却需要很久。 从昨天夜里他打开陈平给他所所留遗物开始,他便陷入了无穷无尽的纠结中。 就像一台灵敏天平上的指针,任何一丝一毫的影响,都会决定最终的选择倒向哪里。 因此,他拜托了苏望月代替他,按照计划的那样带叶未央去了江宁站。 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亲人,而是你的敌人。 他跟苏望月,虽然称不上明显的敌对关系,但互相之间的竞争总是避免不了的。 正出于此,他才放心的将这件事托付给了苏望月,而不是更为亲近的林昊。 只因为,他对苏望月了解的太过深刻,也更加清楚,这个看似温润如玉的年轻人,本质上是多么有手腕与能力。 现在,苏望月已经成功办到了他答应陈夕的事。 但陈夕却在将那张A4纸放在桌上之时,便做出了选择。 趁着夜色,他走出了熟悉的居民区,独自上了一辆正停在路边等客的出租车。 司机见一个背着双肩包的年轻人坐上来,强行打起了精神,问道: “小伙子,你去哪儿?” 陈夕脸上闪过了一丝痛苦,好像心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样。 待车子起步了十几秒后,他面无表情地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说道: “去...禄口机场。” ...... 很多人都没关注过,在零六年陈平举行葬礼的那天夜里,天上的月亮究竟是圆的还是弯的。 这看起来是一个很诗情画意,但又是一个很无聊的问题。 在这个略显暗流涌动的夜里,谁会有闲情雅致去观月呢? 不说别人,单说叶远飞就为了找女儿,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 但却还是有人这么做了,并且,还不止是一个人。 准确的说,此时正在看月亮的两个人,正是叶远飞所要找的女儿及帮凶― 叶未央,苏望月。 两人此时正站在人流稀少的站前广场一角,一人手捧着一杯还残存着余温的茶,正不言的望着月亮。 苏望月的神色很淡然,并没有之前带叶未央出逃时的霸气。 他就像是欧洲古堡里的王子一样,不经意间就流露出典雅的气质,通过一个小小的动作― 譬如,看月亮。 虽然他的名字是望月,但这毕竟是老爷子根据苏轼的赤壁赋所取的,而他本人,却是极少数会在晚间像这般看月。 而此时此刻,他算是弥补了生活里某些缺少的小细节,终于印象深刻的,看清了夜里的月亮是什么样子― 今夜的月并不漂亮,也不圆满,是一钩残月。 但苏望月却看的很认真,好像今夜是中秋节一般。 整整二十分钟,他的头未曾偏过一下,也未曾说过一句话。 好像,他融进了某幅意境深远的水墨画中。 但他终究是人,不是石头做的雕像。 这样仰头的姿势保持久了,脖子也是会酸痛的。 但他仍甘之如饴的选择保持的原因,则是站在他身旁的人,也在保持着这个姿势。 月下人流尽,两人皆不言。 如果苏望月要一直保持着这份优雅的话,那一定是以脖子废掉为代价。 好在,也就十来分钟后,他身旁的女子终于将眼神从残月上收了回来,而后淡淡开口道: “已经过去半个小时了。” 苏望月低了低头,扭动了下已经酸麻的脖子,回道: “他可能是有事耽误了。” 他的语气有些不痛不痒的感觉,好似在敷衍一般。 事实上,他就是在敷衍。 虽然他不知道陈夕具体的私奔计划是什么,但以其滴水不漏的做事风格来看,其是绝不会允许迟到半小时这种情况出现的。 这一点,他清楚,叶未央也清楚。 所以,她在说出这句话后,并没有像寻常苦等爱人的女子那般,自己给自己去找理由。 她不是个爱看偶像剧的女孩子,所以,她对那些男主身上常发生的意外情节,嗤之以鼻。 在现实里,陈夕至今还没到的原因,最大的可能,就是他自己不想来了。 这一点,当她从别墅外见到苏望月开始,就隐隐察觉到了。 而她现在还没说出口,则是她还坚信着陈夕给她的承诺。 或许,陈夕只是一时逃避了? 她并不是不能接受这样的想法。 基于此,她在陈夕迟到已超过半个小时的情况下,仍是没有给其打电话。 尽管,她手心攥着的两张通往太原的火车票,一张已经过期,另一张马上就要过期。 但她心底还是有一丝希望的。 陈夕从来都是个善于制造奇迹的人,不是吗? 她抱着心底的那点希望,选择了再等下去。 而天上的月亮又缺了几分,仿佛在昭示些着什么。 似乎,某些等待,并不会有结果。 就如月下的两人,最终枯等了一夜一样。 ...... 夜晚总在睡梦中很快过去,而新一天的晨曦总会到来。 但陈夕却没出现,没来江宁站赴他和叶未央的约。 枯等了一夜的叶未央,在黎明的晨光中,活动了四肢,冲陪她等了一夜的苏望月说道: “带我去陈夕家。” 苏望月看着面前一宿没合眼,露出憔悴神色的脸旁,隐隐有些心疼。 但他最终还是笑的如晨光般温暖,说道: “好,我送你去。” ...... 叶未央是有陈夕家钥匙的。 所以,当她忐忑的推开房门时,希望看到的是陈夕坐在沙发上犹豫的身影。 可惜,她见到的只有桌上的一纸离书。 字迹是陈夕所写的无疑,而内容也是极为简单。 但落款处的几个字,却让她一时跌倒在地,泪如雨下。 苏望月扶住了她的身子,同时,看到了笔迹锋利的几个字― 请忘却,不辞而别。 七个字宛如一把利刃,像是要把什么断绝一样。 苏望月一时感到些凉意。 也许,从今天开始,江宁市再也找不见陈夕这个人了吧... 第三卷完结了,稍晚会发第四卷第一章,谢谢各位,周五快乐 (本章完) 第一章 寒夜里的小餐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人生总是处于选择之中。 向前或向后,向左或向右,每一个不同的选择,都会产生一条岔路,而当走到终点之时,人却往往会怀念曾经的某个时间点,自己未选择的那条路。 .taken。 如果,当初选择了另一条路,那么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呢? 这是个很有趣的问题。 无数时间点的无数人,曾就这个话题展开过猜想与辩争。 虽然,这是个永远得不到答案的问题,但并不妨碍,这成为一些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譬如对于正坐在中餐馆内的两个金发帅哥来说,这是个有的可聊的话题。 ...... “Holy.****!” 不大的小方桌边,坐在靠左位置的金发帅哥猛灌了一大口冰凉的黑啤后,咬牙切齿地吐出了这个不太亲切的感叹。 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在这个嘈杂的小餐馆里,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嘿,老兄,为了那个碧池这么伤心,这可不是你的风格。” 与其相对而坐的留着一瞥小胡子的帅哥,一边听着他朋友不绝的牢骚,一边不断用叉子往嘴里送着来自异国的美食。 嗯...这份猪肉条焗青葱胡萝卜真特么好吃! 他并不知道,他正大快朵颐的这道菜,在遥远的东方,学名其实叫做鱼香肉丝... 但美食这个东西,并不会因为叫法不同,而影响它的美味。 所以,他吃的很开心,脸上带着满足的表情。 但这无疑很让他对面的帅哥感到愤怒。 “罗斯,你这个混蛋,我正特么失着恋呢,你能不能露出一个同情的表情?!” 金发帅哥极具审美感的脸上,此时露出了愤怒的神色,有些像一头暴躁的雄狮。 “吃!吃!吃!这个猪肉条真的那么美味吗,竟然让你连兄弟的伤心都放到一边...” 他一边说着,一边也拿起了叉子,狠狠往嘴里塞了一大口的鱼香肉丝。 名叫罗斯的小胡子帅哥,此时正带着笑意看着对方。 因为,他看见对方咀嚼了口中的食物后,愤怒的表情也随之消失。 “这个猪肉条...还真特么好吃!” 半晌,在咽下了口中的美味后,对方有些意犹未尽的给出了这番评价。 “嘿,老兄,是不是一下子觉得世界温暖了许多?告诉你,没有什么困难是过不去的...” 小胡子帅哥闻言,很夸张的将双手舞在空中,像极了乐队里的指挥。 “第一,现在是冬天,而且外边还刮着寒风。第二,我现在心真的很痛...” 金发帅哥的心伤看起来并没因一口鱼香肉丝而被治愈。 正手舞足蹈的小胡子帅哥,闻言一下子静了下来,好像被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嘿,兄弟,你是不是很后悔?如果当初你从图书馆早走一个小时,如果你并未走进那台电梯,如果那个碧池没刚好把可乐洒在你的裤子上...” 小胡子帅哥开始侃侃而谈,说了很多个如果。 而金发帅哥趁机往嘴里塞了几口鱼香肉丝后,含糊不清的说道: “老兄,没有那么多如果,而且...” 他一时间露出了落寞的神情,叹息道: “尽管有这么多的如果,但是爱她这件事情,却是我自己的选择...” 小胡子帅哥看着友人露出的感伤,还有些不死心的问道: “可是,如果你当初就没选择爱她呢?这样的话,你现在就不会在这里伤心的买醉,那个小碧池跟光头去底特律双宿双飞,也跟你没一毛钱的关系...” 金发帅哥郁闷的又灌了口啤酒,感受着冰凉的液体在肠胃间打转,有些激灵的答道: “你还在说‘如果’,我刚才跟你说了,我爱她是我的选择,跟那些该死的‘如果’没有关系,而且,如果我当初没跟她在一起的话,那我也不会有那些美好的回忆...” 小胡子帅哥闻言,脸上闪过一丝纠结,看着已见底的盘子,犹豫半晌后询问道: “所以,你并不后悔?” “不!” 金发帅哥很果决的打断了他,答道: “我很后悔。” “......” 小胡子帅哥看着对方那张认真的脸,突然生出想把半杯啤酒泼到他脸上的冲动。 哦!老哥,你特么在跟我扯犊子吗?! 他一下子觉得刚才讲的全是废话,一切又回到了他们刚坐下时的状态。 “我来总结一下...” 小胡子帅哥清了清嗓子,给了对方一个大大的白眼,而后说道: “你现在因为被那个碧池甩了而伤心,但是你还事很爱她;你跟她遇见时很开心,而且彼此还有很多美好的回忆,但你却又很后悔遇见她...是这样吗?” 金发帅哥点了下头,脸上露出了期待的神色。 “好...” 小胡子帅哥抿了口酒,润了下嗓子,直言道: “你不觉得,这很矛盾吗?” 金发帅哥闻言一愣,想了一下后,发现还真是这样。 “可是,这都是我内心的真实想法啊...” 小胡子帅哥闻言,叹了口气,同时从羽绒服口袋里掏出了钱包。 “老兄,这就是你的问题了,你想的太多了,而想的太多的人,一般都不会有快乐而言的...” 他的语气很乐天,谈笑间显露出迷人的气质。 “很抱歉,我并不能解决你失恋的问题,所以,这顿饭还是AA吧...” 他举起了手,将站在不远处的年轻服务生叫了过来。 服务生是个东方人,黑眼睛黑头发,还有着一张显得有棱角的面庞。 小胡子帅哥一边付着钱,一边看着仍是一脸颓废的好友,忽然对服务员笑道: “嘿,兄弟,刚才我们的话你应该都听到了吧...你怎么看呢?” 他感觉自己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于是,很随意的向身边人征求意见。 服务生自然听到了全部。 听到小胡子帅哥的提问,服务生平静的脸色,闪过一丝痛苦。 显然,他应是想到了些什么。 “我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您的问题,但我只能说,您爱的并没有错,您的爱情也没有错,有错的,只是那些该死的人和事...所以,我祝您能开展一段新的恋情,忘却过去的痛苦。” 两个帅哥闻言,一时陷入了深思。 半晌,金发帅哥从钱包中掏出了一张五美元的钞票,塞到了服务生的手里,说道: “谢谢。” 说完这句话,他就和小胡子帅哥离开了餐馆,进入了充斥冷风的寒夜中。 服务生望着店门的方向,一时陷入了深思,久久不语。 (本章完) 第二章 奇怪的服务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小餐馆的客流量很大,声音也很嘈杂,所以,并没什么人注意到有一个服务生此时陷入了沉思。 但终究是有人看到了,而且,他还是这家餐馆的老板。 按理说,作为美帝万恶资本主义中的一员,他看见员工这种明显偷懒的行为,理应上前申饬一番,继而以此为由,扣掉他半天或者一天的薪水。 但他并没选择这么做,而是静静站在一个相对阴暗的角落里,打量着失神的年轻人。 刚才那两个金发帅哥的故事,除了年轻的服务生外,他也听到了。 故事不过是老套的情人分手,在这个城市每天都在上演,并无什么新意。 但让他感兴趣的是,那两个金发帅哥最后所讨论的问题― 你对你当初的选择已经后悔,并且因此心痛,那么,是否有什么解决的方法? 这个问题的答案,那两个金发帅哥没给出来,年轻的服务生同样也没有。 不过,年轻人所说的话,倒是给了他一定的触动― 你们的相爱是没有错的,错的只是阻止你们相爱的人和事... 这句隐隐有些霸道意味的话,倒将他心中多年的死结,微微松动了下。 他想起了很多事,也想起了很多故人。 只能说,世事无常,很多本来对的事,总是因为各种原因的扭曲,最终变成了一地碎片,再难复原。 他悄然间生出了很多感慨,而年轻的服务生则又开始投入了工作。 显得还算帅气的东方面庞,在工作中并未展露出一丝愉悦的神色,同样,也没有悲哀。 服务生的这个表情,他看过了很多次,最终将它定义成了一个独创词― 如死水般的脸色。 是的,这就是中餐馆老板给年轻服务生的评价。 老板也是一个东方人,祖籍同样也在中国,但却从小在美国长大。 所以说,无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他都认识不少并且打过交道,但像眼前服务生这样的年轻人,他却是在大半辈子里第一次遇见。 这个人给他的感觉,太死气沉沉了。 就像现在他工作时的那样,尽管餐桌清理的很干净,尽管帮顾客点菜时准确无误,而且,他还敢说,收工之后年轻人一定不会把五美元小费私藏,而是会按照规定上交。 看起来,这是一位难得的优秀员工。 但不知为何,所有在餐馆工作的人员,对他都是避而远之,尽量不与其打交道。 老板看着他周旋在顾客间沉稳的身影,隐隐猜到了答案― 他给人的感觉不像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是一台冰冷的机器。 冰冷,漠然,沉默寡言,从不露出温暖的微笑... 这样犹如一个冰块的人,哪里会交的到朋友呢? 老板眼睛微眯着,越是细想,越是感觉出这个年轻人的奇怪。 他还记得,这个年轻人第一次出现的时候― 那是在半年之前,当时还是盛夏,天气炎热的可怕,他这开在老街区的小餐馆,自然也没什么客人。 可偏偏,这个年轻人就在最为炎热的午后之时,出现在了他的餐馆门前,并且还特么是一身黑装! 天知道当时坐在店内吹着冷气的他,见到此景时,究竟是一个多哔了狗的心态。 这简直太特么像恐怖片里的场景了。 而当他有些心惊地走出店门,进入了炽热的阳光之中时,却发现对方正呆呆地盯着店前放置的黑板,任由满脑门都是汗也浑然不觉。 他狐疑地将目光落到了写着当天菜单的黑板上,结果却并没发现什么异样。 是不是,这个年轻人想吃菜但手里却没钱? 他刚想好意地将其请到店内,为其免费做上一顿的时候,却听其突然问道: “这个...这个...你可以做吗?” 年轻人的英文并不算流利,但却无误的表达出了他想表达的意思。 其指的两道菜,是当天中餐馆内的特价菜― 西红柿鸡蛋面,啤酒鸭腿。 这有何不能做的呢? 老板想都没想,就将这个看起来有心事的年轻人拉到餐馆内,迅速为其做了一碗面和一份鸭腿。 在他看来,这大概是从中国前来留学的穷学生,又或者是赴美劳工的后代吧... 总之,他已经做好了不收对方钱的准备。 可出乎他意料的是,年轻人吃光了食物后,却走到了他的面前,从明显价格不菲的钱包中抽出了一张一百美元的钞票,放到了他的面前,说道: “不用找零了,作为学费,你能教我做这两道菜吗?” 老板当时真的很愕然,这么多年,第一次碰见有人对他提这种要求。 但他自然也不差一百美元。 一时间,他起了某些不同的心思,鬼使神差道: “这点钱做学费,肯定是不够的...” 他制止住了年轻人还要掏钱的举动,说道: “学费就用打工来代替吧...你在这个店里打工,作为我教你做菜的交换,到你学会为止。” “好。” 年轻人果决的答应着,开始了其在餐馆的打工生涯。 这一晃半年便过去了,从夏天到冬天,年轻人依旧每周出现在餐馆内。 之所以这样,不得不说,是因为年轻人在做菜这方面真的太水了! 老板发誓,他从没见过如此不会做菜之人! 他悲哀的发现,要教会这个年轻人做菜,不比竞选总统的难度低多少。 但木已成舟,自己提出的事,就要自己承担。 这个年轻人,终究留在了这个小餐馆内。 而如同之前的日子一样,小餐馆的营业时间很快过去,员工们也到了下班的时间。 年轻人脱下了侍者服,换上了一身的黑色的羽绒服,将离开时,果不其然将五美元的小费上交给了他。 “纳尔逊,其实,你可以不用把这个交给我。” 老板带着无奈的语气,对其淡淡说道。 而年轻人依旧是面无表情,沉寂的犹如一潭死水。 “无所谓,按照规定就好。” 他的语气充满着无聊,又有些生无可恋的感觉。 老板重重叹了口气,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出口。 他望着年轻人走出店门,沿着电灯杆越行越远,同时,心底涌现出了强烈的好奇心。 一时间,他很想了解,这个他只知道姓名的年轻人,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呢? (本章完) 第三章 有故事的老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很多时候,人的好奇心是相对的。 当你对某个人很好奇时,很有可能,那个人同样对你也很好奇。 踏着布满白色纹理的大理石砖,从小餐馆结束打工的年轻人,正在刮着北风的寒夜里孤独行走。 异国的天要比故乡冷了许多。 往往这个时候,人都会怀念起故乡来。 但此时神色比天气更冷了几分年轻人,却并没联想到万里之外故乡的夜雨,而是默默思考着,他那个看似和善的老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如老板对他一样,他也同样对老板生出了好奇心。 之所以生出这样的心思,是因为在他十七年的人生中,对方是他第一个感觉看不透之人。 就如同一个魔术师的箱子上,永远要盖一张红布一样。 看似很简单的老板,却给他了一种不简单的感觉。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感觉,并没有什么依据可以参考。 很有可能,这不过是他的妄加揣测,小餐馆的老板只是一个普通的老板,一个会烧菜的华裔厨子而已。 但是,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这种没有理由的感觉,他只曾感受过一次。 也就是那次,自己在没有任何凭据的情况下,就敢跟踪一个身手绝顶的高手,继而救了他所珍视之人的性命,凭一己之力完全扭转了局势。 那一夜,是他第一次初露锋芒,崭露头角... 那一年,他还并未失去很多,而她,还在他的身边... 厚实的鞋底踏上了道边的枯草,发出沙沙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显得有些诡异。 而发出这一声音的年轻人,神色依旧是极度的冰冷,但眼神却涌现出了复杂。 可能是天太冷了的缘故吧... 要不然,怎么会前一刻还想着有疑点的老板,下一刻,思绪就转到了已经回不到的过去呢? 他站在了十字路口的红灯之前,将双手从羽绒服的口袋中掏出,拉下了帽子,感受着如刀子般的烈风,长长呼出了口雾气。 他微微向两边偏了下脑袋,看着四周带有明显欧洲风格的建筑,看着路过他的那些金发碧眼的男女,终于深刻意识到了些什么― 一切,都已经回不去了。 他现在站着的位置,不是江宁城的某个小巷,而是旧金山的街头。 而在这个美利坚的大都市中,并不存在一个名字叫做陈夕的人。 换句话说,在他当初下了决定之时,就意味着陈夕这个人,便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了。 在美国,陈夕是一个不存在的公民,而在中国,其也只是失踪人口名单上的一个名字。 这个世界,不会再有陈夕了。 他意识到了这一点,寒风中的脸颊上,浮现出了很细微的悲愤。 这便是陈平给他的安排。 他想通过抹杀掉陈夕的存在,来为自己的儿子带来安全。 那个一生平凡但临终不平的男人,并不在意自己的儿子姓甚名谁,而只在意,其过得究竟安不安稳。 所以,依照他的想法,陈夕必须要消失在所有人的眼中。 这个本来应该被看做荒唐的想法,却在陈平头七的当夜,被年轻人选择了接受。 于是,便有了现在旧金山街头的一幕― 一个站在寒风中发呆的华裔年轻人。 也不知错过了几个绿灯,他才终于收回了思绪,冰冷的神色已经被一抹苦笑所代替。 既然,你如此希望我能以另一个身份重新开始,那么,便如你所愿吧... ...... 旧金山南湾,靠近硅谷的某片富人区中,一个身材挺拔的中年男人,正站在别墅正门边的窗户前,静静地望着宅前的那杆路灯,脸上有些担心的神色闪过。 美国同中国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在夜间治安方面,美国是要比中国差许多的。 不同于粤东人民可以夜夜狂欢到凌晨两点半,晚上九点不过才是他们夜生活的开始。 在旧金山乃至很多美国的大都市,夜里九点对于普通市民来说,已经不是一个可以在大街上晃荡的时间点。 因为,他们永远不知道会遇见什么类型的匪徒。 在年轻人刚到旧金山的第一天,中年人就告诉过其这个问题,并且反复叮嘱。 不过... 想到这儿,中年人很俊雅的脸庞,显现出一丝苦笑。 这个小子,跟他的亲生父亲一样的倔啊…… 自己认准的事情,不管别人怎么说都不好用。 他坚持着每周都去城市另一边的中餐馆打工到晚间,然后,乘坐倒数第二班或者第一班地铁回来。 对此,中年人一开始是竭力反对的,最后在彼此的坚持下,妥协成了要求年轻人一定要带两个保镖。 但这个决定也没什么意义。 因为,安保公司所提供的保镖,无论是壮实的光头肌肉男,还是勇猛的搏击高手,最终都败在了年轻人的‘请教’和‘切磋’之下。 在换了好几批保镖之后,还算有口碑的安保公司的一位安全主管,不得不因为此事而登门,同之前派来的人一样,他也与中年人的养子进行了‘切磋’。 很遗憾的是,这位在业内有着彪悍评价的安全主管,相比他的那些手下们,也仅仅是多撑了片刻。 其终究还是步了手下们的后尘。 而中年人拿到安全主管信誓旦旦的格斗评价后,才勉强敢让年轻人独自在夜间回来。 但即使是这样,他也还是很不放心。 尽管那位安全主管说自己的孩子已经有了可以保护总统的身手,但他仍是担心有些意外发生。 好在,那个高瘦的身影,终于出现在了家门前的灯杆下。 年轻人颇熟悉的进入了别墅,见到了站在窗前的中年人,不由惊诧地问道: “父亲,您还没有睡吗?” 他说的是标准的中文,因为对方能听得懂。 “等一会儿再睡,纳尔逊。” 中年人微笑的回着,露出了放心的神情,继续道: “你的老板对你还好吗?” 年轻人点了点头,想了下后说道: “还不错,不过,我总感觉,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男人...” 他的神色中露出了好奇,就像,老板在餐馆望着他背影时所露出的那样。 (本章完) 第六章 也曾年少轻狂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每个人从生到死,都是一段专属的经历,而总有些人的经历,被称作传奇。 纳尔逊眼前这个已经谢了顶,步入了中老年行列的大叔,看似平庸,但有时却总会流露出不凡的气质来。 纳尔逊认为自己的感觉没有错。 因此,他保持了足够的安静,连用筷子触碰碗碟的声音也轻了很多,铜火锅的内的气泡破裂声也适时减弱。 他看着老板突然露出了缅怀的神色,眼神中有着散不开的心痛。 这种状态,不会是一个庸庸碌碌的人能展现出来的。 一时间,纳尔逊在安静中露出了兴奋的神情,眸间跳动着酒精块的火焰。 他深信,老板不会给他讲些鸡零狗碎的家长里短,而会是,一段荡气回肠的传奇― 一段专属于他的传奇。 ...... 被用比铜火锅下火苗更灼热的目光注视着,老板却并未有什么自豪的感觉。 他看着坐在他对面平静下难掩兴奋的年轻人,不由哑然失笑。 “你很喜欢听故事吗?” 纳尔逊听到这句问话,迅速地回道: “还可以...不过,我对您的故事很感兴趣。” 他的语气很是真诚,没有丝毫的虚伪和矫作,让老板流露出赞赏的眼神。 “你这个小子...” 老板想要对纳尔逊评价些什么,但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如何描述。 坦诚?率真?随性? 不不不,通过将近一年时间的相处与观察,他知道眼前的年轻人绝对不可能用这些词去形容。 但其此时的神态,好像又是符合以上的形容词。 老板夹了一筷子鲜蘑,一边咀嚼着,一边与纳尔逊对视。 “你这个小子,很奇怪。” 待咽下了口中的食物后,他给出了这样的一个评价。 不过,他并未等纳尔逊辩驳什么,就继续说道: “不过,你很像我年轻的时候,一样的疏狂。” 纳尔逊眉毛一挑,显得微微有些诧异。 他没想到,中文勉强能交流的老板,竟然会知道‘疏狂’这个词。 但他并未出言去询问什么。 因为,老板又喝了一口酒,并且很是随性的开口道: “我小时候家里很有钱,有很多很多的钱。” 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很淡,显然,这一点对他来说并没什么值得去怀念的。 “我父亲祖籍是两浙省的湖州,家里是当地的名门望族,后来,我祖父的那一枝迁去了当时才刚刚繁荣的淞沪,在那个地方安家立业,并且,我父亲也是在那儿,与我那出身大户人家的母亲相知相恋,并且最终喜结连理。” 纳尔逊闻言,在心底默默根据老板的年龄推算了一下时间,问道: “那您的父亲和母亲结婚的年代,还是在民国之时吧?” 老板点了点头,说道: “到底是民国多少年,我没问,他们也没告诉过我,不过,他们一生倒是很恩爱的。” 纳尔逊默默点着头,等着老板的下文― “等我父母结婚以后,家庭富裕的两人,就跟当时很多高门一样,选择了出国留学,先是游历了欧洲,最后到了美国。” 他叹了口气,接着说道: “…后来,二战爆发,抗日战争也接踵而至,留在淞沪的那些族人,怕财产被日军抢走,于是,决定大量的向我父母这边转移。” “当时做出这种决定的,不止我父母一家,还有很多大家族都选择以这种方式避祸,但可惜的是...” 他感慨了一下,似是有些埋怨世事无常― “谁也没料到,日军竟然那么快的打通南北,从东北直接打到了淞沪,并且在淞沪会战后,一举占领了淞沪,切断了我父母与老家那边人的联系,再后来,珍珠港偷袭爆发,美国对日宣战,我父母更是联系不到老家的那些人了...” 他笑了笑,冲纳尔逊说道: “你知道吗,中华民族有一个既算优点也算缺点的精神,就是团结。” 见年轻人一头雾水,他继续说道: “留在美国旧金山这边的我父亲他们,眼看联系不上留在淞沪的长辈,守着一批庞大数目的钱财,也是提心吊胆,担心被歹人盯上,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去找了几个跟他情况相似的留在美国的同龄人,发起了倡议,希望大家联合在一起,成立一个商会之类的存在,团结起来,维护好他们在美国的权利。” 老板嘴角闪过一丝自嘲,同时,带有某些遗憾― “在当时看来,我父亲的这个提议是很正确的,极为高瞻远瞩,保障了他们的财产安全和利益存在。” “当时我父亲在全美找了很多跟他情况相似的大家子弟,但最终只有六家选择跟我父亲结盟,创立了一个当时很弱小,现在却很强大的财团。” 他并没点出这个财团的名字,让纳尔逊有些失望,但他接下来的话依旧很精彩: “事后看来,那些或高傲或另有想法的家族,在拒绝了我父亲之后,大多都不可避免的在美国走向了衰败,而我父亲创立的这支财团,却像石头里的小草,在逆境中越长越庞大,最终变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他怕纳尔逊不相信一般,还特意补充道: “直到现在,这个财团依然在美国的华裔人中拥有着无与伦比的影响力,控制着数万亿美元的资本,当初共同创立的其他六家,如今都变成了堪称财阀的存在。” 纳尔逊闻言,不由啧啧结舌,没想到竟能听到这么强大家族的发家史。 但他想了一下后,疑惑道: “那您这一家呢,不应该也被称作财阀吗?” 老板闻言,脸上闪过一丝苦涩。 他并未直接回答纳尔逊的问题,而是话锋一转,说道: “如果你了解中国历史的话,就会知道,‘苟富贵,勿相忘’这句话,从秦朝开始就是一个笑话...有些人,可共患难,但却绝不能共富贵。” 他直视着纳尔逊的眼睛,说道: “你不是我问我这一家为什么没成为财阀吗?原因很简单,因为别人嫉妒了。” “当财团度过了最初的风浪,并且越来越强大的时候,我父亲作为创始人之首,自然拥有着最多的利益,这不由别人眼红...而我父亲当时,只有两个十几岁的女儿,对于思想老派儿的那些人来说,好像还没有多大影响...” “但后来,我出生了。” 今天两章因为作者个人原因发布早些,明天恢复正常,谢谢 (本章完) 第七章 也曾年少轻狂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静静听老板说着故事,在听他说到‘我出生了’时,分明感觉他的语气中涌现出了自责。 纳尔逊略微一想,便想出了其中的关键― 对于有着‘传男不传女’思想的老派儿人物来说,纵然老板父亲当时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但却终究是要嫁人的,那继承的财产自然也属于夫家,其他几家只要努力能把这两个女儿娶到手,就算是大功告成了。 但随着餐馆老板的出生,一切都不一样了。 带把儿的和不带把儿的,看起来只是多了或少了那么样东西,但对许多人来说,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 有把儿的老板,从一出生就天然的成为了他父亲所有财产的继承人,而且,从时间来推算,他应该算是他父亲的老来得子。 也就是说,他很难再有弟弟与他来争抢财产了。 这让那些觊觎他父亲财产的人如何不懊恼? 纳尔逊仅仅从老板的一句话,就猜出了其出生后一定要面对无数的明枪暗箭。 而事实也是如此。 从老板出生开始,他就遇见了数次的暗杀,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四岁时,被家里很信任的老妈子在菜里下药,如果不是当时贪玩,先把排骨喂给了看门狗,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哪儿还能坐在这里跟纳尔逊吃着火锅? 讲到这里,老板布着皱纹的脸色很是复杂。 “你说,人为什么就不知满足呢?总想着去要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纳尔逊闻言,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是一个在岁月间被发问过无数次的问题,但始终没有一个完美的答案可以去解释。 不可否认的是,人的欲望就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同时,也是人毁灭的根源。 太满则溢。 简单而朴素的道理,在欲望变得无限大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会想起,其所想的,只是如何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而既然纳尔逊眼前的老板依旧活着,这也就说明,在同那一群被利益蒙蔽了双眼的昔日乡党的战斗中,老板应该是败了。 他猜得并没有错。 但相对结果而言,过程有时候更加重要。 “就算无数人想尽办法的要我死,但我终究还是活了下来,并且身体越来越健康,甚至还跟当时有名的几个地下拳皇,能来上几下。” 可能是吃火锅有些太热,他解开了毛衣的一排扣子,露出了掩饰不住的圆滚滚的啤酒肚。 他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笑道: “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年轻的时候那可是美男子一枚,而且很有男子气概,嗯...就跟现在的你相差不多。” 纳尔逊仔细看了下老板谢了顶的脑袋和五短的身材,觉得这尼码是在扯淡。 但他不动声色的接着问道: “然后呢?” 老板闻言,忽地浮现出了一丝伤感。 “随着我越长越大,那些人也意识到了再通过暗杀这种拙劣的方法,很可能会两败俱伤,毕竟,别人可以派人暗杀我,不代表我父亲没有还手的力量...” 他长叹了口气,狠狠往口中灌了一大口啤酒,显露出极度的烦闷。 “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的话,那些人虽然心有不甘,但也最终是无可奈何……但在我十七岁那年,出了一件大事,一件改变了所有的大事。” 他在提到这件事的时候,一瞬间露出了某些欣然之意。 “我恋爱了。” 他说这句话时的语气,竟略带着些许的青涩,好像,现在的他仍是当初的少年一般。 但纳尔逊并未露出什么轻松的表情,相反,他展现出了一丝认真。 既然老板之前铺垫出了那么庞大的背景,那么,他的恋爱绝不会是一件随性的小事。 “我与她初见那天,是在纽约州的一个地下拳场里,当时我被一个安南猴子打得奄奄一息,马上就要被KO的时候,她就这么出现在了擂台的边上,隔着绳子,就那么像一个仙女一样看着我...” 尽管时隔多年,但说起这个情节的时候,老板脸上还是出现了陶醉的神色。 纳尔逊没有打断老板甜蜜的回忆,而是在心中暗叹口气。 谁不曾有过青涩?而谁的第一段爱情又不是难忘的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纳兰的一句情诗,真真将前尘后世痴缠的爱情作了一个最为诗意的总结。 眼前的店老板如此,他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他一时间并没在意老板说的细节,而是陷入了某些深沉的思绪之中。 “...我们真的很爱彼此,甚至可以为彼此付出性命,但是...” 老板话锋一转,打断了纳尔逊的思绪,听其说道: “但是啊,我们之间相隔的距离太大了……那个年代,美国黑帮还是很强势,而黑手党更是如日中天一样,你应该看过教父吧?电影里面的很多情节,并不是虚构...” 纳尔逊点了点头,已经猜到了些什么。 “没错,她是纽约黑手党其中一位大佬的女儿,并且,在遇见我的时候,已经跟另一个家族的儿子订了婚。” “......” 纳尔逊闻言,实在觉得有些荒唐。 卧槽!你特么是在拍偶像苦情剧吗?你要不要去单挑人家整个家族,将你的爱人救出来?! 纳尔逊在心中无力的吐槽,很想看老板承认这不过是他的扯淡。 但对方此时落寞的神情,无声的说明了什么。 “我的父亲,当时也坚决不同意我跟一个白种女人在一起,尤其是,当时对方势力还很大的情况下,但当时的我有些太自大了,以为只靠着我一个人,就能给她一生的幸福...” 纳尔逊静静听着,已经猜到了故事不可避免的滑向了某个极端― “我决定带她私奔。” 老板说这话时的语气很难过,像是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这是我这辈子做过最错的一件事...” 他的眼神一时涌现出了死寂,就像铜火锅底快要熄灭的酒精块一样。 “我最后没能跟她过上我们设想的生活,她死了,我父亲也被气死了,家里关爱我的那些叔叔也在跟大佬的手下火拼中,都死了,家也散了,被其他六家趁虚而入...” 他静静说完了故事的结局,用了一句话来做了总结― “这一切,都怪我当时太过年少轻狂了啊...” (本章完) 第八章 交浅言深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板的声音中夹杂着不可避免的叹息,带有深深的懊悔与自责。 他没有具体说其是怎么带他心爱的女人私奔,他的父亲是如何过世,以及其余六家是如何趁虚而入的。 他只是说了一个很悲伤的结果,而抹淡了那些他不愿提及的过程。 每个人的心口都有一道伤疤。 对于老板来说,大概他爱人和父亲的死,就是他那道今生也抹不掉的疤痕吧。 看着露出了沮丧之意的老板,坐在他对面的纳尔逊,很明智的什么都没说,选择了沉默。 作为一个看客,他永远不会是故事里的角色,也自然体会不到故事中的那些痛苦。 尽管他对被老板忽略掉的过程很好奇,但此刻并非是一个询问的好时机。 有些事,既然人家不愿说,那强求而来的答案,自然未必是最好的。 纳尔逊很是明白这个道理。 于是,他在寂静的沉默中起了身,开始收拾起了桌上的残羹冷炙,以及渐渐变冷了的铜火锅。 饭局和故事看来到这里都算作结束了。 老板怔怔地坐在椅子上,什么都没说,任由纳尔逊收拾着桌子,也毫不在意碗碟碰撞所发出的响声。 他已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了。 或者说,他已经陷入了遥远的回忆中,不能自拔。 在这个时候,纳尔逊能给他的,只有尽量的不打扰。 ...... 小餐馆位于旧金山西边的一条老街上,处于比较荒凉的地段。 因此,如果在寒冬的深夜里,站在店门口向外远看的话,一定会得到一个很苍凉的景象— 被风摇曳着的枯树,不断盘旋飞舞的落叶和废纸屑,以及忽明忽暗的老路灯... 看到这幕场景的人,很难能生出乐观的情绪,多少会感到些许的凄凉。 但此时站在店门口的,是纳尔逊,是一个性格冷酷的年轻人。 他双手负在背后,就这么静静站着,看着窗外不断晃动的景物,一时间发出了感叹: “要下雪了。” 他的语气中隐隐有某些期待,像是一个孩子在期盼玩具一般。 此时已快将近夜里十一点,正是夜深人静之时。 之前两人吃火锅的小圆桌,已然被收拾干净,其上摆着两杯刚泡好的热茶,正氤氲着浓浓的热气。 站在门口的纳尔逊,并不知道发呆了许久的老板,已在悄然间回了神。 老板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些疲惫,应该需要好好的睡上一觉。 他颇无精神的端起了桌上的热茶,轻轻抿了一口后,便听到了纳尔逊的感叹。 “你喜欢下雪吗?” 他望着纳尔逊的背影,语气很为闲适的开了口。 “还可以,不算太喜欢,不过,有一个我很在乎的人,却很喜欢看雪。” 纳尔逊闻言,转过了身,走到了小圆桌旁,再次与老板相对而坐。 老板如橘子皮一般的脸上,忽地浮现出一抹笑意,淡淡道: “那还真是巧了,我妻子生前,也很喜欢看雪。” 纳尔逊抿了抿嘴唇,神色间一闪而过某些异样。 他敏锐的注意到了老板的用词— 妻子。 没错,对方用的是妻子这个词。 如果按照其故事所讲,那么不应该称为亡妻更为合适吗? 是没有意识到这点吗? 不,纳尔逊并不怎么看。 因为,纳尔逊也在这时才发现,老板左手无名指的指根处,有一圈很显眼的勒痕— 属于戒指的痕迹。 他当下心中一叹,继而明白了些什么。 或许,在每个被孤独与寂寞缠绕的夜晚,老板总会掏出当时的婚戒戴在手上吧。 仿若,那个人依旧还在他身边一样。 想到了这里,纳尔逊看向老板的眼神,就变得有些敬意了。 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的花花公子,就有多少的痴情种子。 很显然,老板对他的亡妻是相当用情至深,应该是多年都守身如玉吧。 纳尔逊眼神落在泛着热气的杯面上,不知在想些什么。 “老板,我们非亲非故的,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这么多呢?” 纳尔逊淡淡的开口,语气中有着不属于好奇的疑问。 按理说,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就是老板和员工,上级和下级,除此之外,真的没有再多的交集。 但今夜老板讲的故事,却足以看做是个人的隐私,尤其是关于其余六家或者那个不知名财团的事情,更显得有些忌讳。 不管怎么看,这些都不是可以对一个还未成年的临时工所讲的。 但老板就这么说了,像是在聊别人的故事。 这就让纳尔逊觉得有几分不对劲,继而开始怀疑起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其实,作为一个看客来说,这个故事是真的或者假的,有太大的区别吗? 起码对于纳尔逊来说,他并不会因老板背景强大而攀附巴结,也不会因其只是个普通人而懊恼离开。 故事讲之前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可老板在听到纳尔逊的问句后,淡淡说道: “我也不知道,我会对你讲这么多...” 他的嘴角噙着淡淡的微笑,像一壶陈年的虎跑茶一样甘涩。 “年轻人,不管你信不信,这个世界是有交浅言深的事情存在的,而既然我对你说了这么多,就说明,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 缘分吗... 纳尔逊听到这个词,脸上也露出了微笑,好像外面的寒风弱上了几分。 “也许吧...” 他用了个含糊的词,来表达他此时内心的感受。 老板站起了身,笑道: “既然聊完天了,那就睡觉吧。” ...... 纳尔逊总感觉老板之前的那句话有些怪异,但又说不好怪异在哪儿。 他躺在结构简单的单人木床上,呆呆的望着天花板,竟是毫无困意。 此刻他所在的地方,处于一楼的后厨旁,原来是个杂物间,后来改成了一个小的房间。 而老板应该睡在二楼的某个房间吧... 木板床有些硌腰,他从床上直起了身,在一片黑暗中静静坐着。 而就在他刚打算再次躺下之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却突然很诡异的传入他的耳中。 他的神色一下子变得紧张起来。 因为,这应该是不止一个人的,脚步声。 (本章完) 第十二章 置之死地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想的并没有错。 既然这批夜袭者敢来,就说明,他们已经有了要老板命的决心。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刻见不到老板的尸体,就一刻不会离开。 而老板也说得很清楚了,他的人和警察尽管都向这边赶,但这需要时间。 可能是十几分钟,也可能是半个小时,甚至有可能更长。 纳尔逊不会天真的以为,这批人既然敢夜闯民宅,明目张胆的要杀人,会没有什么后手和依仗。 他们肯定会拖住警察和老板的人的步伐,让他们不能按时赶到。 也就是说,他们两人此刻并无别的依靠,只能靠他们自己... 不,不是这样。 纳尔逊在心底叹了口气,被风吹过的脸颊,露出了前所未有的凝重和紧张。 准确的说,现在的老板已经受伤,丧失了战斗能力,不说是个拖油瓶,其实也是差不多。 换句话说,真正能依靠的力量,只有纳尔逊自己。 他需要在保证老板不死的情况下,与几十个身手不错的街头混混周旋,至少,要撑到援军到来的时刻。 更糟糕的一点是,对方并非是赤手空拳,估计应该是人人有枪。 这就是一个要命的问题了! 俗话说,双拳还难敌四手呢,更何况,是几十把枪呢? 一时间,纳尔逊感觉到了持枪证的最大弊端,而且,估计他马上要亲自品尝一下这个苦果了… Shit! 他心中暗骂了句,但却扶着老板沿灯光的昏暗处,尽量快速地向小餐馆后方移动。 纳尔逊不知道,后面的追兵什么时候会赶过来,会在哪里出现。 他只能紧张的张望着四周,如一头潜伏在羊群里披着羊皮的狼,时刻准备着露出凶悍的獠牙。 而被他扶着的老板,神色却相对轻松的多。 其有着皱纹的脸上,已有些稍显苍白,显然,是由于之前倒在地上没能及时止血的关系。 呼吸着冰冷的空气,感受着小腹处传来的疼痛,他一边走着,一边对纳尔逊认真道: “纳尔逊...就送我到这里吧。” 他的语气夹杂着伤感,但却极为真诚。 “刚才在你从那个黑人手上卸枪时,我就能看出,你的身手一定很强...所以,如果你现在离开的话,小心一些,不会有太大的危险...” 听着老板带着虚弱语气所说的话,纳尔逊并没停下他继续前进的脚步。 “我要是一走了之的话,你怎么办?” 他的语气依旧冰冷,但却透露出坚决的意味。 老板闻言,极为苦涩的一笑,说道: “我自然是要逃命了啊...” 他顿了一下,接着道: “可是啊,孩子,你我无亲无故,我甚至可以告诉你,我讲的故事都是真的,现在我家已经败落了,除了这个小餐馆和一些老朋友外,我真的什么都没了...你不必冒着丢命的危险来陪我逃命…你刚才救我一命,已算对我有大恩,如果我等会儿死了的话,我会把小餐馆留给你的...” 他有气无力的说着话,显得有些疲惫,好像随时要昏睡过去一样。 “所以啊,孩子,你快走吧,这不是你该牵涉的事...” 纳尔逊听着老板看似无情的话,但却悄然间在唇角勾出一丝笑意。 虽然老板口口声声说纳尔逊救他是为了财产,显得极为让人寒心,但纳尔逊却知道,如果对方心底真是这么想的话,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 而对方说出来的原因,则无疑是想在此刻伤了他的心,让他一怒之下离去,从而能够活命。 归根到底,老板还是希望自己不要因他冒险啊... 他借着浓浓的夜色,将老板扶到了一个墙角坐下,看着六七个大汉从不远处飞奔过去后,说道: “我对你的财产没有任何的兴趣,但是,我却很在意你的命...” 他的脸色难得的柔和了一下,继续道: “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的亲生父亲和养父外,你是第三个给我做饭的男人,而且,还费了心思给我弄了顿火锅...” 他的目光游离在两边的拐角,似在思索下一步该是往哪里行进。 “火锅很好吃,我还想再吃一次...” 他微笑着对老板说道: “所以,你不能死。” 老板听着纳尔逊给出的理由,竟有些深深的感动。 自从当年的事情发生后,他从没想着自己能安度晚年,平静终老。 相反,今夜的夜袭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等着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但他没想到的是,救了自己并且不让自己去死的人,竟然是一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 人世间最奇妙之处,莫过于此。 他一下子想到了自己之前对纳尔逊说的那句话― 我们之间是有缘分的... 现在看来,自己之前的感慨,已经得到了印证― 如果不存在缘分,他怎会冒险救了自己?更在此时,还陪着自己一起逃亡呢? 老板不是一个矫情的人,他听懂了纳尔逊话语中的坚定之意。 所以,他没有再去劝说纳尔逊离开,而是强忍着疼痛,说道: “那就尽力吧,我们,尽力都活着...” ...... 尽管老板的话语有了些斗志,但却并无法改变依旧糟糕的局面。 准确的说,此时的局面已有些像一个死局― 老板和纳尔逊在餐馆中解决的人毕竟是少数,而大多夜袭者此时却是毫发无伤。 而且,尽管遇到了纳尔逊故意设置的阻碍和餐馆电路的切断,但他们还是很快解决了问题,并且,发现了餐馆后门地上的血迹,以及,倒地的黑人小伙。 这样一来,任谁也能看出老板和那个偷袭他们之人,逃出了小餐馆。 几十人在互相通讯了之后,便如狼似虎的冲出了小餐馆,向着不同的方向冲去,留下少部分的人原地待命。 而奔向南边的二十多人中,人人一手一个强光的手电筒,像饿狼一般在街头巷尾间搜索。 带着老板的纳尔逊,自然是跑不快的。 而就算他再精通于躲藏和逃匿,也终究不可能一丝漏洞都没有。 于是,在一个杂物堆后,当他刚打算向下一处转移时,一声尖叫,划破了宁静: “他们在这儿!” (本章完) 第十三章 而后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该死! 纳尔逊暗恼的低吼了声,显现出不甘的情绪。 因为他知道,随着对方这么一声尖叫,他仗着夜色和错落的建筑所建立的小优势,顿时当然无存。 他和老板,终于暴露在了敌人的面前。 但可以说,纳尔逊仅仅靠着躲藏绕了敌人将近二十分钟,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战果了。 就好比小朋友一起捉迷藏,在规定的区域内,你既要保证不能移动的太快,又要保证在二十多人网格式的搜查中不被发现,实在堪称一件难事。 如果将纳尔逊所进行的逃亡,放在反恐精英或者侠盗猎车这类游戏中的话,那难度一定是地狱级别。 因为,纳尔逊面对的不是已经被设定好程序的NPC,而是二十多个想法各异的人! 而既然他们现在暴露了,就意味着,真枪真刀开干的时刻,即将就要到来了。 在听到身后声音的一刹那,纳尔逊就反应极快的在原地转了个身,一下子掏出了别在腰间的勃朗宁手枪。 感谢胡继南对他孜孜不倦的射击训练,要不然,他可连怎么握枪都不会。 但此时此刻,他已不再是那个青涩的少年,而是经过了血与火的成长。 就当站在路灯下的金发青年打算呼朋唤友之时,纳尔逊悄然间便扣下了扳机,而后迅速再一上膛,又一次扣动。 噗! 砰! 前后两道刺耳的声音响起,随之而出现的,是一片黑暗。 金发青年头顶的路灯灯泡,被纳尔逊极为精准的打碎,落了一地的碎片。 而高呼的金发青年,此时却已倒在了血泊之中,完全丧失了再次高喊的能力。 脸色苍白的老板,一时间皱起了眉,担心道: “你不会把人杀了吧?” 纳尔逊此时的面色很冷酷,淡淡道: “不要紧,我没打中他要害,只要救护车来的及时,在床上躺三个月后,他依旧会活蹦乱跳的...” 他作出的解释,让老板稍微放下了心。 但纳尔逊却并未有半分轻松之意。 因为他知道,原本被分散开的敌人们,一定会听到金发青年的吼叫以及枪声。 他们不会再在别处瞎转悠,而是会一窝蜂的都向餐馆南边奔来,形成一张更加紧密的网― 一张妄图将纳尔逊和老板绞死的网。 但纳尔逊岂会让对方如愿? 他虽然还很年轻,但到目前为止,还从没有说在哪件事上失败过。 今夜他既然决定要救老板一命,那么,对方就要有面对一个劲敌的准备―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他四下打量了一下,听着由远至近的脚步声,低声道: “走吧,我们要在他们的网围好之前,杀出去!” ...... 平常人这一生,能高调地霸气外漏的机会,其实很少。 所以,我们常常会听到有人把一件事吹上几年甚至一辈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曾在某件事上大出风头,曾经很牛逼过。 而对此时行色匆匆,穿梭在街角的纳尔逊来说,现在他所做的,可以算作一件极为牛逼的事― 以一人对几十人而不落下风,甚至还把对方干掉了十多个! 这绝对是一件可以吹嘘一辈子的经历。 但纳尔逊却没有一丝一毫的这种想法。 因为,他始终坚持的就是,上兵伐谋。 能用脑子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去身体力行呢? 如果,此时他手上有强大的力量的话,如果,他能像电影中那样调一架武装直升机来的话... 那他还在这儿打生打死个毛线啊! 但问题是,他现在是孤立无援的,并且,已经陷在了死局之中,所能使用的手段已快用尽,玩儿完只是时间问题。 他带着老板在不高的建筑间穿梭,如预料的那样,被发现的次数越来越多。 那些人简直就如蝗虫一样,一不留意就纠结成了一群,向着如麦穗的两人扑来。 而老板被子弹划开的伤口,虽然被纳尔逊简单包扎了一下,但却是治标不治本,再加上又跟着纳尔逊来回小跑了快半个小时,身体已经承载了太多的负荷。 此时的老板嘴唇已经完全泛白,脸上也褪去了血色,同时不像之前那样还能说上几句话,而是变成了一言不发。 更为要命的是,在这温度极低的情况下,老板竟开始上眼皮耷拉着下眼皮了! 这绝不是什么好兆头! 纳尔逊知道,这是失血过多的表现,再加上这么冷的天气,如果让老板就这么睡过去了的话,恐怕,想再次醒来基本就不可能了。 他们已经撑了二十多分钟了,难道要功亏一篑吗? 不!纳尔逊绝不接受这种结果! 他看出老板此刻是在强撑,明白不能再带着他躲避游走了。 在算了下时间后,他一时间做出了个大胆的决定― 他要跟几十人的夜袭者,正面交锋! 这无疑是个疯狂的决定。 但纳尔逊一方面是被迫,另一方面,却是看到了一线生机。 他将老板安置在一个院墙的角落里,为他披上了羽绒服,同时,通过墙边的梯子,爬到了院墙上,对着几个如闻着血腥味的人,按下了扳机。 噗!噗!噗! 一朵又一朵的血花,在寒风中绽放,一个又一个人,应声倒地。 但这无疑吸引来了更多的人。 随着随后几朵血花绽放后,纳尔逊也用光了手中的子弹。 他只能凭着锋利的蝴蝶刀,借着夜色,冲向了不断奔来的人群中,展开最凶狠的搏杀。 此时的他犹如来自地狱的使者,所过之处,必有人应声倒地,继而发出哀鸣。 但他终究是人,不是神。 是人,就是会受伤的。 尽管有着厚毛衣的阻挡,但他的左臂,还是出现了一道见骨的伤痕。 他已经撑不了多久了... 天空恰在此时飘下了雪花,由少至多,将世界渐渐染成了雪白。 像极了纯白的缟素。 纳尔逊已经没有了再战斗的能力,但他身前却有着几个黑洞洞的枪口。 就这么要结束了吗? 他的嘴角带着冷笑,有些不屑一顾。 但对方面对这个大好机会,却并没射出可以收割他生命的子弹。 因为,不知何时,一群如鬼魅般的黑衣人,出现在了他们的背后,用冰冷的枪口,紧紧顶着他们的后背。 而警笛声和救护车的声音,也终于响在了纳尔逊的耳边。 他终究是,向死而生了。 (本章完) 第十四章 大难不死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沉睡了许久的老板,缓缓睁开了眼。 自己已经死了吗? 这是他醒来后的第一个念头。 但小腹间传来的麻木和微痛提醒着他,他还活着,还活在这个世界上。 想到了这点,他微微左右晃动了下还发沉的脑袋,一边打量着所处的环境,一边努力回忆着昏睡前的情形。 他此时所处的是一个宽大干净的房间,准确的说,应该是一个病房。 整洁的床榻,蓬松宽大的枕头,带着条纹的病号服,还有空气中流动着的淡淡的消毒水味... 他先打量了下素白的天花板,又将头偏向左去,看到了玻璃窗外的风景― 漫天纷飞的白雪。 窗外的天不算阴暗,但也不见晴朗,此时正不断落着鹅毛般的大雪,宛如春天里的柳絮一样。 看到此景,老板一下子记起了什么― 是了,自己在昏迷前所见到的,那落在鼻头散发着凉意的东西,应该就是雪。 只不过,自己当时意识已快溃散,马上就要昏沉的睡过去,自然不会有太多的思考。 但现在,他很确定自己已活了过来,脑袋也恢复了清明,所以,关于夜晚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一下子栩栩如生的在脑海中浮现― 凶狠的人脸,慌乱的脚步声,惊心动魄的枪声,以及,那个帮他逃命的年轻人... 对了!那个叫纳尔逊的年轻人呢?! 他记起来,自己昏迷前的最后一眼,就是看到纳尔逊将自己安置在墙角后,爬上院墙的那个背影。 自己当时已是神识不清,自然不能判断出什么,但现在一想,他分明就是要去跟那帮人硬拼啊! 这个疯狂的想法,就算是巅峰时期的自己,在做之前也是要思索再三的。 因为,一旦这么去做了,则意味着一不小心,就会把命丢掉。 那么,那个年轻人,他还活着吗? 他的心底一下子涌现出了不安的情绪,也自然无心再去看窗外如鹅毛般的飞雪。 强撑着还有麻痹感的胳膊,他将自己的上半身直立起来,倚靠着定制的床头柜,他按下了身侧的呼叫铃。 也仅仅在他按下后不久,病房的门就被拉开,随之进来的是一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一头金发的护士,还有,三个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 进来的五个人中,三个穿着黑装的男人,神色尤为紧张。 但医生显然对老板的伤情了然于胸,并没露出什么急切的神色。 他看了一眼老板左臂间所挂着的点滴,将手搭在老板脉搏处一会儿后,笑问道: “迈尔斯先生,感觉怎么样?” 老板此时正担心着那个年轻人,忙答道: “我很好,但是,有没有一个年轻人...” 听到老板急切的问话,在场的其他五人同时色变,尤其是医生和护士的神色,尤为诡异。 老板当下心中一凉,想到了什么不好的可能。 “迈尔斯先生,您受到的并非是致命伤,但之前您流血过多,已经威胁到了生命...不过,看来应该是有人为您做了临时包扎,还有保暖措施,再加上,送来医院的时候还算及时...所以,您现在没有任何的生命危险,休养三周左右就应该能顺利出院...” 医生的话,让进来的三个男人同时松了口气,但却并未让老板此时担心的神色,消减半分。 “至于那个年轻人...” 老板急切的望着医生,希望他能给出一个不太坏的结果。 “我想,您还是问您的朋友比较好。” 医生像一个调皮的孩子般,并未正面回答关于那个年轻人的事情,而是面露怪异的给出了这句话。 而跟在他身后面容姣好的护士小姐,此时的神色也不太正常― 似害怕,似敬畏。 说完了这句话,医生冲老板点了点头,而后便带着护士离开了宽大的病房。 如此一来,房间内便只剩下了老板和三个穿西装的男人。 “大哥,你可让我们担心死了,那帮孙子真是卑鄙啊,估计是算计了有一段时间了,这一出手,就打了我们一个措手不及,将我们赶过去的时间足足拖延了十几分钟...” 剃着一个毛寸发型的男人有些后怕的开口,说着老板早已猜到了的事。 既然,他们敢对他下死手,那怎会不考虑各个因素呢? 但老板现在考虑的不是对方死没死,而是那个年轻人活没活! “那个年轻人,现在怎么样了?” 他打断了男人继续说的话,含着忧虑,提出了这个问题。 而这个问题一出,正说着话的男人哑然失声,而其他两个男人,也都露出了异样的神色。 病房一下子静了下来。 见到三人这个神色,老板感觉自己的猜测又对了几分,不由长长叹了口气,带着说不出的悲哀。 那个虽是沉默寡言,但却对他异常好的孩子,终究,像他的妻子那样,为他而死了吗? 他一瞬间突然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声音有些哽咽的问道: “他什么时候走的?” 三人闻言一愣,而后反应过来老板指的是谁。 “哦,你说那个年轻人吗?他今天早晨就走了,我们跟杰森警长打了招呼,不用他去做口供,他父亲过来把他接走的,现在应该在家里躺着吧...” 老板越听对方所说的话,越觉得有些不对劲,带着颤音的问道: “他...没有死吗?” 三人闻言,同时露出了疑惑的神色,其中一人说道: “为什么会死呢?相对于老大你来说,他还算是活蹦乱跳的...” “好啊!” 老板突然低吼了一声,像是解开了心中的郁结,但却把床榻前的三人吓了一大跳。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 老板带着兴奋的语气自言自语,显得很是开心。 “我就知道,这个小子不可能这么容易死的,真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啊...” 他的脸上一下子露出了开心的神色,半晌后,才另问道: “既然他没死,你们为什么这个脸色?” 剃着毛寸发型的男人,斟酌了下语句,语气有些怪异的问道: “大哥,你还记得,昨晚发生了什么吗?” 未等老板开口回答,他就自顾自说了起来,让老板渐渐瞠目结舌... (本章完) 第十五章 白色圣诞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窗外的雪下得很大,好像要把这座西海岸的大都市变成一座雪城。 但病房内正半躺着的老板,却丝毫没在意窗外的落雪是大是小,他的全部注意力,都放在了男人所讲的事情上― “大哥,昨晚对你下手的是拜尔那个孙子的人,都是一些街头混混,外加一些家族里的老底子...” 拜尔... 听到这个名字,老板褶皱的脸上,迅速浮现出了一抹戾气和恨意。 他现在真的极度后悔,当年没有一枪崩穿那个混蛋的脑袋,而仅仅是让其做了太监。 俗话说得好,放虎归山,必有后患。 对于躺在床上的老板来说,这应该就算自己一念之差所带来的危害― 如果没有那个年轻人,自己现在应该在奈何桥边喝孟婆汤了... 见到了老板不自觉流露出的神色,男人忙补充道: “...不过,大哥你也不用担心什么,拜尔那个孙子在几天前就已经死了,不过是秘不发丧罢了...” 老板闻言,脸上的恨意并未消退,而是带着冷笑道: “哼,这个混蛋愚蠢了一辈子,临死的时候倒是变得聪明起来...看来,他也知道他那曾可以追杀我的家族,现在已经跌落尘埃,变成了一个不入流的小家族,而等他死后,再想指着他手下的那批乌合之众要我的命,就是痴心妄想...” 他叹了口气,感受着微麻的小腹,叹息道: “但我还是大意了,没想到隔了二十多年,他还那么想要我死,甚至不惜把他家族最后的底子都派来杀我,如果不是有那个年轻人,还真就能让他得逞了...” “威利,你记住,临死之人的反扑,往往都是极其可怕的。” 男人闻言,点了点头,而后问道: “大哥,你跟那个年轻人,是什么关系?” 老板想了想后,带着一丝苦笑答道: “如果我说,我跟他只是普通的老板和店员的关系,你们信吗?” 三人闻言,一齐如拨浪鼓似的摇着头,其中一人忍不住插嘴道: “大哥,你知道刚才过来的医生为什么露出那样的表情吗?” 老板摇了摇头,同时,露出好奇的神色。 但对方并未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又提出了一个问题: “大哥,昨晚除了你和那个年轻人之外,还有四十三个人一起被送进了医院...你猜,死亡了多少人?” 老板露出一丝凝重的神色,隐隐有些担心年轻人失手杀了太多人。 “多少?” 他的语气多少有些担心,同时,也下定决心,就算这四十三个人全被年轻人宰了,他也尽全力帮助其脱罪,不让其落个进监狱的下场。 “零个!大哥,一个死的都没有!” 对方忽然高声叫了起来,语气中充满着不可置信。 而老板也是愣住了片刻后,惊疑的反问道: “怎么可能?!” 是啊,怎么可能。 对于他们这些通过街头厮杀搏命而成名的人来说,火拼与格斗早就是家常便饭。 而既然是搏命,自然不可能留有后手,在送进医院的人中,死掉一些也是常理。 可现在,他却听到有人告诉他,四十三个被送进医院的混混,竟然一个没死?! 这特么简直太天方夜谭了吧! 等等! 老板突然反应过来,自己好像在卧室内撂倒一个人后,就处于逃跑中,而后被一个黑人枪手暗算,丧失了还手能力... 也就是说,这四十多人,都是那个年轻人一个人解决的?! 他发誓,就算是他巅峰时期,他也绝对做不到这点。 这个年轻人,远比看起来要强大很多啊... 他这时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医生在听到那个年轻人时,会露出异样的神色了... 这么精准的下手,却不夺走一条人命... 这,这特么简直就是人形兵器啊! 老板露出了一丝苦笑,觉得自己要是医生的话,一定会更加震惊。 思索了下,他问道: “那个年轻人伤的严重吗?” 名叫威利的男人接回了话头,答道: “不算太重,但也不轻...他的左臂被人用刀子划了个见骨的大口子,所幸,没伤到筋骨,打上几个月的石膏应该能好...” 老板闻言,感叹道: “幸好,幸好,要是他出了什么事,我真得自责死...” 听着老板略愧疚的声音,威利想到了什么,说道: “大哥,那个年轻人的背景,我也派人查了下...” 老板闻言,抬起了头,听其说道: “他是华裔劳工的后代,父母在他七岁时因为交通事故,在佛罗里达去世,他被送进了孤儿院,在他十岁的时候,被道客公司的汉斯收养,后来移居到了旧金山...” 老板听着威利的话,一时间想到了什么,问道: “道客的汉斯?那个卖保险门的,而且没有生育能力的汉斯.鲁道夫?” 威利点了点头,证实了对方的疑问。 “至于为什么他的身手这么强,在哪里进行的训练,我们暂时还没查到...” “不用查了。” 老板带着笑意,打断了威利的话。 “叫做纳尔逊的小家伙,可是救了我的命,如果他对我图谋不轨,我早就死了,哪里还会在这儿跟你们说话?” 三人点了点头,赞同了老板话中的意思。 是啊,如果纳尔逊心怀歹意,他们的大哥早就在昨夜无声无息的死了,哪里还能活到今日? 但他们之所以查纳尔逊的背景,看他是否对大哥有威胁,只是很小一部分的原因。 他们还有更深的想法。 “大哥,这个年轻人,真的很不错。” 很突兀的,一直没说过话的一人,突然开了口,而且,露出了某些希冀和期盼的神色。 这个年轻人很不错... 经过了昨夜之事,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老板也不傻,自然能看出这点。 但他们三人再说一遍的原因,就是别有深意了... 老板闻言,思索了片刻,并没再像以前那样露出抗拒的神色,而是把选择头偏向左边,看着窗外的大雪,突然说了一句不相关的话: “看起来今年,我们会度过一个白色圣诞啊...” (本章完) 第十六章 白色圣诞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对于西方人来说,圣诞节的地位跟我们的春节一样重要,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躺在病榻上的老板虽然是华裔,但他自小出生在美国,每年过的最隆重的节日自然是圣诞节。 而关于圣诞节,在场几人都知道,在西方世界,有一种说法叫做白色圣诞― 顾名思义,白色圣诞自然就是白色的圣诞节,也就是说,一定要有白色。 这里所说的白色,不是指白色的装饰或者服装,而是指白雪。 按照法国那边比较流行的说法,大雪一定要在圣诞节的前夕,也就是平安夜的当天开始落下,并且下足一夜,这样,在圣诞节那天便会将城市装点成银装素裹的样子。 如此一来,才能把那年的圣诞节,叫做白色圣诞― stmas。 当然,在平安夜下大雪这件事情,并不是能轻松凭人类意志去操控的,更多的时候,是要看机缘巧合。 因此,白色圣诞也被看作圣诞节的最高境界,如果某年过的是白色圣诞的话,那就有了极为美好的寓意,代表着幸福和安宁。 而现在,躺在病榻上的老板突然提起这件事来,让站着的三人都陷入了思考。 半晌,其中最为聪明的威利,一下子反应过来什么,继而露出微笑。 他看着窗外的大雪,真是觉得可爱啊... 想明白了些什么,他对老板说道: “大哥,你好好休息,明天我们过来陪你一起过节。” 说罢,他就拉着还想再说些什么的两人,走出了病房,带上了房门。 而待在房内的老板,此时仍将目光落在沾了雪的玻璃上,神情很是认真,犹如在看世间最美最美的风景... ...... 病房外,两个男人略恼怒的挣开了威利紧紧抓住他们的手,其中一人说道: “威利,大哥这次好不容易没有一口拒绝我们,应该趁热打铁的继续问下去,你怎么把我们拽出来了?!” 另一个人虽是不言,但同样恼火的看着威利,等着他做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而此时的威利,却显得极为开心。 他并不年轻的脸庞上,挂着一份不符年纪的傻笑,让人感觉不太正常。 “你们两个傻子...” 他心情不错,所以并没有用‘智障’这个词,而是换了一个相对柔和的词语。 但这个词,同样也让其他两人很恼火。 正当他们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就听威利淡淡道: “说你们笨你们还不信...你以为老大突然提白色圣诞干什么?难道是要告诉你们下雪了小心路滑吗?” “不是吗?” 其中一人的回答,一时让威利扶额,继而说道: “胡克,我亲爱的兄弟,请你在说话之前先用用你的脑子...” 开了一波嘲讽后,他才正色道: “你们应该都明白,白色圣诞象征着幸福和美好,而对于老大来说,在圣诞前夕被人追杀的差点丢了命,显然不是个好事,但他仍是提了白色圣诞,而且还说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这不就意味着,马上要有好事发生了吗?” 其余两人一时间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听其继续道: “老大所指的好事是什么,你们应该很清楚,换句话说,老大已经同意,现在,就要看那个叫纳尔逊的年轻人的意思了...” 三人当下一合计后,便匆匆出了医院,驾车进入了风雪之中... ...... 被大雪覆盖的旧金山,有着别样的美丽。 这样的雪景,总是值得人们去观赏的。 而在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一夜后,伤了左臂的纳尔逊看起来精神还不错,此时正站在别墅的天台一角,看着漫天的雪花。 身为他养父的汉斯适时出现在了他身后,手里拿着一杯刚热好的鲜牛奶。 “喏,喝点这个,对你的骨骼恢复有帮助。” 纳尔逊左臂打着石膏,只能用右手接过,同时略尴尬的笑着。 “父亲,辛苦你帮我处理麻烦了。” 听着纳尔逊带着歉意的话,汉斯只能露出一丝苦笑。 这个小子,玩的也太大了... 当他凌晨收到纳尔逊跟混混动手被送入医院的消息时,当下就是一惊,生怕自己的这个养子出了什么事,有没有被人伤害到。 而当他慌张的带着两个律师赶到医院的时候,却发现很多的担架床上,明显躺着的是流氓混混之类的角色,但却并没有看到他的儿子。 正当他以为自己的儿子不幸遇难之时,却突然被律师一捅,看到了端坐在长椅上,享受着漂亮护士包扎的纳尔逊。 还没等他松口气呢,警长就过来很严肃的告诉他,送进医院的伤员中,纳尔逊是唯一一个能走着进来的人,并且,其他那些躺着进来的人,全都是纳尔逊弄伤的。 好在,其他人的案底实在是太丰富了,而且非法持枪的人不在少数,再加上餐馆老板的人的运作,纳尔逊有惊无险的被认定成了正当防卫,无需对这些人进行一丝一毫的负责。 幸亏是这样,要不然,纳尔逊昨晚就得在警察局里度过了。 汉斯经过这一件事,对自己这个沉默寡言的儿子,实在是刮目相看。 这小子,平时倒是显得很低调,但突然就能搞出个大事情来。 但他并没有多少责怪之意,只是叮嘱道: “下次量力而行,不要以为自己的身手好,就无敌了。” 纳尔逊尴尬的笑了笑,算是认同。 而正当他打算回屋睡一觉的时候,别墅内却迎来了三个冒着风雪而来的客人― 正是在老板病房内的那三位。 他们的来意很简单,恳请纳尔逊去看看已经醒了的老板。 对于他们的请求,汉斯自然是嗤之以鼻的。 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跟这些凶狠的人物沾上什么关系。 但对于纳尔逊来说,其实这没什么,他将来也不会去干些什么非法的行当。 所以,在汉斯担心的眼神中,他答应了三人的请求: “明天上午,我会过去的。” 威利松了口气,对面色不善的汉斯抱歉一笑,在临走时对纳尔逊说道: “那么,就祝你和你的父亲,白色圣诞愉快。” (本章完) 第十七章 仍见此间少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圣诞节。 如之前诸人所想的那样,由于平安夜下了一天一夜的大雪,所以,今日旧金山的大街小巷充斥着白色,入目的皆是一片素白。 坐在道奇商旅车上的纳尔逊,正通过擦拭的很干净的车窗,打量着沿路雪白的风景。 此时正是雪停后的上午,主道上的积雪并未被完全清理干净,因此,车子行驶的并不快,只维持着二十迈左右的速度。 这便使纳尔逊能更加细致的观察起这座城市来。 虽然他来到这座城市已快一年,但却并未有多强烈的归属感,也并未对这座城市有多深的感情。 他的现在的心态,更像是一个在异国的旅者― 总会在不经意间产生孤独。 这种孤独感来的总是很突兀,不分场合和时间,就这么突然降临。 因此,尽管车上还有好几个人,但他的神色依然透露出孤寂,只静静不言地望着窗外的雪景。 在车上的其他几人见到纳尔逊如此的神态,却并未开口说些什么,好似都是透明人一般。 但他们看似不经意落在纳尔逊脸庞的余光,证明了其内心并非如表现的那般平静。 在车上除了纳尔逊外的其余几人,都是安保公司派来的保镖。 这是汉斯的安排。 在昨晚的平安夜晚餐时间,汉斯再三劝纳尔逊不要去看住院的老板,以免跟那些看着凶狠的人物们牵扯上什么关系,但纳尔逊却依旧坚持己见,笑着安慰着他的养父。 无奈之下,汉斯最终选择了妥协,但却立下了一个不容更改的前提― 必须要带上保镖! 对于这点,纳尔逊在思考了下后,便也同意了。 毕竟,现在他的左臂暂时算是废掉了,整体身手也因此大打了个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带几个保镖倒是有些必要了。 谁知道,会不会有人因前夜之事来找自己麻烦? 在自己身手没恢复的情况下,还是选择稳妥一些为好。 而被聘请过来的几名保镖,对待他的态度,明显跟对待其他的VIP有明显的不同― 他们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敬畏。 是的,在安保行业皆小有威名的几个铁血硬汉,在面对眼前这个身形瘦削,打着绷带的年轻人之时,却不由自主的于眼神中透露出敬畏之意来。 只因为,他们的安全主管在他们出发前,很严肃的讲了下这个年轻人的‘赫赫战绩’,包括了前晚之事。 在座之中,没一个人敢说,自己能在近百人的围杀中保护好目标,并且还能凭一己之力解决掉四十多个人,还特么保证没有死亡。 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安保界,一定会引起地震般的轰动,做到这件事的那个人,一定会在保镖排名上一跃至前几名。 但做到这件事的,并非是雄浑有力的铁血大汉,而是一个看似很虚弱的年轻人。 这种有富有冲击性的观感,不由让保镖们感到震惊。 就如同看到一个三岁的孩子搬起了千斤巨石一般。 在这种情况下,没人敢摆出什么职业保镖的范儿来,每个人都在正襟危坐,也不敢同正看景的纳尔逊搭话。 熟不知,保镖们如此的表现,反而让纳尔逊心底的孤独更深刻了些。 感觉,他就像在与全世界格格不入一样... ...... 略显笨重的道奇车,由于积雪的缘故,在路上行驶了将近两个小时后,才到达了老板所在的医院。 在几位保镖的贴身保护下,纳尔逊在医院侧门处下了车,亮黑色的皮靴踏在了白雪上,发出了吱呀的声音,渲染出了对立的美感。 他此时穿着一件黑色大衣,鼻梁上架着一副挡风墨镜,整个人看起来颇有些神秘感。 而就在他们从车上刚下来的时候,几个穿着深色羽绒服的男人便迎了上来,用带着西部口音的英文说道: “恭候您很久了,纳尔逊少爷。” 听到‘少爷’这个词时,纳尔逊眉头一皱,感觉有些不妥,但随即便释然,暗想这可能是某些古老家族的什么传统礼仪吧... 他并未深想,露出了笑容,回道: “路上因为积雪耽搁了些时间...现在带我去见迈尔斯先生吧。” 迈尔斯便是小餐馆老板的美国名字。 对面几人闻言,连忙点了点头,做出了一个请的姿势,迎着纳尔逊着特定的通道,进入了老板所住的楼层中。 ...... 当从电梯出来的时候,纳尔逊就明显的感到了不对劲。 因为,在老板病房的外面,待着十几个身着黑色正装的中年人― 黄种人,白种人,黑种人... 而更关键的是,他们的气质几乎都如出一辙,散发着淡淡的凌厉感。 当他们看见从电梯中走出的纳尔逊时,顿时一齐射出了如炬般的目光,眼神中暗含着深意,让纳尔逊隐隐有些不太自在。 这些人,难不成都是老大? 纳尔逊心中暗自思索,但面上却不动声色。 他在一人的引领下,从十几个中年人中穿过,来到了老板的病房前。 在身前之人敲门后,他摘下了墨镜,走进了病房中― 很大的病房内,此时只有老板一人。 显然,他在专门等着纳尔逊。 经过了一天多的恢复,老板的脸色看起来好了许多,脸上又浮现出了红润。 “看来您已经脱离危险了。” 纳尔逊随手拖了个椅子,坐到了老板的病床旁。 “这都是托你的福。” 老板笑了笑,看着纳尔逊正打着绷带的左臂,露出了愧疚。 “这次的事情,是我连累你了。” 纳尔逊闻言,无所谓的摇了摇头,说道: “我之前就跟您说过,我救您是我自己的决定,不存在什么连累不连累的...” 老板叹了口气,微笑道: “话虽这么说,但害得你受伤,终究是我的责任...” 纳尔逊想到了什么,嘴角露出了一丝笑意,说道: “用我一个人,换上几十个人,不亏。” 他说的语气极为轻描淡写,丝毫不像从鬼门关走了一趟那样。 老板想到了纳尔逊‘可怕’的战绩,也是有些无语。 “之前我说,你很像我年轻之时,但我现在发现,你比我年轻时更厉害。” 他的神色露出了缅怀,仿佛在照着一面时空的镜子― “我现在好像看到,当初我所憧憬的那个少年,就站在我的面前。” (本章完) 第十八章 以跟过去诀别之名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板说的所憧憬的少年,就是当初他所幻想的自己。 每个人年少时总会有幻想,希望仍是少年的自己,能变得比现实中更优秀。 而对于躺在病床上的老板来说,他的青春已经堪称是波澜壮阔,荡气回肠,经历足以让同龄人黯然失色。 但他仍有一件最大的遗憾― 如果,当年自己也有着‘万人敌’的战力,能像纳尔逊那样一人力敌四十多人,并且,还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如果这样的话,那他心爱的女人,是否就不会躺在他的怀里,在枪声弥漫的夜里黯然离开? 他不知道答案。 但他却从眼前的纳尔逊身上,看到了他年轻时的影子,并且,越来越高度重合。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当他在小餐馆门前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就注定了会有今天的情形。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 老板的脑海中划过了一些事情,唇边的笑容变得很是慈祥。 他打量着这个酷似他当年的年轻人,想到了什么,问道: “你救我,难道仅仅是因为想吃我做的火锅吗?” 这句话,是逃亡之中纳尔逊给老板的答案。 尽管,这是纳尔逊的真心话,但任谁听到豁出性命去冒险的原因,竟然是为了区区火锅时,也都会觉得难以置信。 纳尔逊闻言,嘴角不自觉的露出了一丝苦笑。 现在想想,他也觉得那晚的自己有些不太正常。 这是他第一次,为了一个漠不相关的人,如此不惜命的进行冒险。 他自己事后想一想,觉得很是诧异。 像他这么冷血的人,是不会存在什么热血上头的冲动,而他当时的思考,也是极为冷静。 他是在思考了之后,才决定出手去救老板。 可能,就是因为对方身上有陈平的影子吧... 想到这儿,他的脸上难得露出了抹怀念的神色,淡淡道: “虽然只是一顿火锅,但是我能感觉的出,你对我很好...” 他笑了笑,带着某些苦涩。 “...这种感觉,跟我生父给我的感觉很像,而我说过,我生父已经死了,所以,我真的不希望,世间再少一个像他一样的人...” 老板闻言,看着流露出落寞之意的纳尔逊,心下有些伤感。 但他不清楚的是,其实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的这种情感,可以理解为某种舐犊之情。 半晌,他才冲纳尔逊说道: “所以我说,我们之间很有缘分。” 缘分吗? 听到这个词,纳尔逊却突然想起了埋在回忆深处的那个人。 若说到缘分,她应该是与自己最有缘的吧。 但只可惜,他们终究是有缘无份... 纳尔逊的眉角浮现出了一抹愁绪,如同窗外融化不了的深雪。 “也许吧,虽然,我现在并不怎么信缘分这个东西...” 老板听着纳尔逊有些老气横生的语气,微微皱了皱眉头。 他能感受到,这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心中,藏了很多事情。 但他并没去深问什么。 有些回忆,无论是痛苦也好,快乐也罢,就让它静静沉在记忆的海底,远离所有人的视线吧... 他能理解纳尔逊的心情,因为,他也拥有过如此的情绪。 但纳尔逊的惆怅并未持续很久。 很快,他就恢复了常态,神色归于了平静。 “我记得,我生父临死前,留给我的遗言就是,让我忘掉过去的一切,重新以新的开始去生活,但有些事情,真的不是能说忘就能忘了啊...” 老板听着纳尔逊的话,沉默了下后说道: “斯人已逝,除了追忆,好像并没什么其他办法了。” 纳尔逊点了点头,缓缓起了身,打算结束看望从而离开。 他没有兴趣去问外边的那十几号都是什么人,也没兴趣去了解老板真正的身份。 就如他对汉斯所言,他对于这种看似风光的职业,并没什么兴趣。 但老板见他起身后,却很突然的问道: “纳尔逊,既然你觉得我很像你父亲,那为何不把我当成父亲呢?” 这句话说的很突兀,没有任何的铺垫,就冲纳尔逊迎面砸下。 他一时间有些愣住,转头看向老板,却发现,对方脸上带着前所未有的认真。 “纳尔逊,我不是一个信主的人,但是,我们能交浅言深,经历生死,并且,你觉得我像你的父亲,我也觉得,你跟我年轻时极其相似...” 他的眸间闪烁着异样的光芒,带着某些激动的神情。 “...这除了冥冥之中的注定外,我再想不到其他的解释...” “...应该是上天,给了我们做一世父子的缘分。” 一世父子的缘分... 最后一句话,他说的铿锵有力,带着深信的语气,让本想一口回绝的纳尔逊,陷入了沉思。 从本心上来讲,他并没兴趣再认一个爹,哪怕,对方看起来很有势力。 但老板从始至终,都没谈他的家产,反而一直在说着缘分。 这就在无形之中,给了纳尔逊选择权― 老板并不是强迫或者利诱着与纳尔逊认下父子,而是给出了选择,让纳尔逊自己决定― 是不是介意他生命中多一个父亲? 从老板的语气中,纳尔逊能听得出来,其对他并没有什么要求,而真的是缘分所致而已。 那他自己呢? 不知为何,此时纳尔逊的脑海中,陈平的身影突然变得清晰起来,过往的细节也走马观花般在眼前浮现。 眼前这个长得不像陈平的人,却真的有陈平的影子... 他难得的陷入了纠结,最后不由在心底发出一声长叹。 原来,自己再怎么努力,也是无法将过去抹消掉... 原来,自己哪怕丢掉了‘陈夕’这个名字,却丢不掉这个名字背后的记忆... 一瞬间,他想明白了自己下定决心救老板之时,其实已经认定了什么― 在某个时刻,他真的将其当做了陈平。 罢了,罢了... 他嘴角露出抹笑意,像是一下子看开了些什么。 原来,真正意义上的与过去诀别,不是去强行压制着什么,而是开展一段新的生活。 而他好像并不介意,在自己的生活中,留下陈平的影子... 他在心中悄然间做出了决定,微笑着对暗暗有些紧张的老板说道: “虽然,我还是不怎么信缘分,但是,我愿意认你这个父亲...” (本章完) 第十九章 以跟过去诀别之名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说这话时并没有太多雀跃与兴奋的情绪,而有些像在阐述一个事实。 但这并不妨碍,躺在病床上的老板,双眸一下子爆发出惊人的光彩来。 很显然,此刻的他要远比纳尔逊激动的多。 其实,在他刚才突兀的提出询问之时,他的内心是并没有底的。 尽管他已经放下了多年的坚持,尽管他的那帮老兄弟们很是赞成,但是,这只能看做剃头挑子一头热,他并不知道纳尔逊究竟是如何所想。 依他对这个年轻人的了解,其远比看起来要铁血强硬的多,不会是那种被利益蒙蔽双眼的人。 所以,他很明智的没提自己的家底,反而很交心的谈着对方并不怎么信的缘分。 他不知道,纳尔逊最终的决定是什么,但无论成与不成,都算作随缘了... 可能他在往年的时光里强求过多的缘故吧,往往他所强求的,到最后却都变成了失去。 人总是会总结经验教训的。 老板在这一次,没有展现出丝毫强硬的做派,语气中也充满着慈祥的温柔。 他真的很想认眼前的年轻人当做儿子,渴望将其当成他的亲儿子。 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如果纳尔逊开口拒绝的话,他倒真的会陷入深深的失望中,像以前的每次无能为力一样。 好在,他这次看起来运气不错。 这个貌似很冷酷的年轻人,竟然真的认他做了父亲?! 他终于有后了?! 这又如何不让他兴奋,继而有些不敢怀疑这是不是真的。 “你...真的同意了?” 他下意识的追问了一句,话刚一说出,就产生一种想扇自己一耳光的冲动。 但纳尔逊决定的事,很少有去更改的习惯。 “是的,我同意认您作父亲。” 再次肯定的回答,让老板内心充满着愉悦,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他感觉到,自己这次真的算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不仅没丢掉命,还认了一个这么优秀的儿子。 如果不是躺在病床上,他简直想载歌载舞一曲啊! 纳尔逊看着控制不住面部表情的老板,一时间也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自己其实也没想到,本来只是探望病人,竟然会认了个爹。 只能说,有时候缘分这个东西,还真是说不清,道不明啊... ...... 带着乱雪的北风,不时扑到厚实的玻璃上,留下一些不清晰的痕迹。 寒风没能进入病房内,但却无形间让兴奋的老板冷静了一些。 他靠着高软的白色靠枕,带着笑意打量着身侧这个越看越喜欢的年轻人,想到了什么,说道: “对了,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吧?” 这个问题略微有点尴尬。 都互相认作父子的两人,哪里能连姓名都互不知道呢? 这简直是有些乱弹琴嘛! 但对这些事并不敏感的纳尔逊,并没意识到不妥之处,想了想后,答道: “迈尔斯.****?” “不不不...” 老板闻言,连连摇头,说道: “我说的不是英文名字,而是中文名。” 中文名吗? 纳尔逊闻言,想了一下后,发现老板还真的没跟他提过。 他摇了摇头,表示并不知道。 “沈瀚。” 老板说这个词时语气有些生硬,显然是好久没提过这个名字。 “我的中文名是沈瀚,都是三点水旁,沈浊的沈,浩瀚的瀚。” 纳尔逊闻言,默默在手掌心划了下,弄清了是哪两个字。 “纳尔逊,你的中文名是什么?” 听到这句话,纳尔逊在掌心滑动的食指骤然一停,顿时有些愣住。 我的,中文名吗? 那个名字,已不能再在世上被提起了,只能在失踪档案里渐渐落灰。 他的微笑一下子带了些苦涩,想了下后,还是答道: “陈夕。” 他并没有去解释陈夕是哪两个字,显然,他对于这个名字有着复杂的感情。 而病床上的老板又怎会看不出来呢? 他听到这个名字后,带着试探的语气问道: “看来你对这个名字...” “不...” 纳尔逊打断了他的话语,很坚定的说道: “无论是姓还是名,我都不会再去使用了,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陈夕这个人了...” 他说这话时,明显有些痛苦之意,似是不愿割舍某些东西。 老板看着纳尔逊的表情,脑海中忽的想到了什么,询问道: “那以后,你就用我的姓如何?我为你重新取一个中文名...” 姓沈吗? 无所谓了,只要不再用‘陈夕’这个姓名,那姓什么,叫什么,都没太大关系了... 他木然的点了点头,看见老板掏出了手机,用手指按出了什么来。 “这个名字怎么样?” 老板将手机递给了他,让他看到了小屏幕上的三个很显眼的字― 沈沉溪... 他见到这个名字,一时间有些微愕。 “我想,既然是你生父给取的名字,那就不要轻易丢弃,哪怕是换了一个样子,但那份心意却仍是不变的...” 老板脸上露出了亲和的神色,对纳尔逊淡淡说道。 不要,轻易丢弃吗? 老板的话语,犹如春风化雨一般,不着痕迹的浸入了纳尔逊的心中。 是啊,有些东西,总要留下些什么吧... 他默默念了两遍这个名字后,竟越发觉得顺耳。 “沈沉溪...好,就用这个名字吧。” 老板闻言点了点头,而后按下了床头的呼叫铃。 片刻之间,等在病房外的十几名中年人都鱼贯而入,眼神中皆带着难以掩盖的焦急。 “诸位。” 老板在一片沉默中开了口,用中文说道: “这个年轻人前天救了我的命,而且,我跟他还很投缘...” 他的语气很轻松,像是了却了一桩心事。 “...就在刚刚,我和他已经互认了父子,从今天开始,这个年轻人,就是我沈瀚的儿子,也是海外沈家,唯一的继承人。” 纳尔逊面色一变,显然没想到老板说出了这么一番话来。 但众人的反应却很快。 十几个中年人,无论是什么种族,皆是一同对纳尔逊行了一个大礼。 在这种情况下,纳尔逊也不是傻子,自然得做些什么。 他同样还了诸人一礼,郑重道: “沈沉溪见过各位叔叔伯伯。” 也就在他说了这句话开始,沈沉溪这个名字,第一次亮相于世间。 但是,当时谁也没想到,以后这个名字,会变得无比闪耀。 就像,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星一样。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新鲜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西海岸九月的风带着咸湿的气息,在旧金山湾区盘旋,诉说着正浓的秋意。 而秋天从来都是一个离别的季节。 纳尔逊默默坐在校园一角的长椅上,抬头望着湛蓝色的天空,静静的发着呆,不知在想些什么。 如果没人打扰他的话,他可能会像从前那样,就这么把整个上午都消耗掉。 一对对情侣不断从他的身前走过,甜蜜的调情声清晰可闻的传入他的耳中,让他正望着天的脸色,泛起了一丝丝波澜。 人就是这样,总会在不经意间陷入某种惆怅,会开始莫名的胡思乱想起来。 他的余光,始终不曾在湛蓝色的天色上,而是在路过的情侣之间徘徊。 曾几何时,自己也跟他们一样,也在脸上展露过这种虐狗的笑容... 只可惜,时过境迁,物是人非。 现在的他,已再不是当时的少年,而心中所念的那个影子,也渐渐从脑海中离去。 好像,要与他注定诀别一样。 他很讨厌这种感觉,就像很讨厌不断拂面的微风。 可能是因为,风中掺了太多情侣甜蜜的气息吧... 一时间,他想到了很多东西,而后,将斜偏四十五度角的脑袋,慢慢摆正了回来。 他开始直视起了路过的情侣们,宛若在看一道很美很美的风景。 清澈的纯黑色眸子,隐约闪过了某种说不清的情绪― 那是一种名叫追忆的东西。 如若不出意外的话,他接下来会对着路过的情侣们发呆,进入一个沉思的状态。 但如果他一个上午都保持这种状态的话,那未免太过无趣了。 虽然纳尔逊真的是个无趣的人,但某些人并不是― “老兄,我已经看了你二十分钟了,你在做什么?” 一声熟悉的伦敦腔在纳尔逊耳旁响起,令他微微皱起了眉头。 可发出声音的人丝毫没有打扰到别人沉思的自觉,很是自然的,就坐到了纳尔逊的旁边。 这时候,长椅上的风景才显出了优美的感觉。 之前纳尔逊一个人坐着时,浑身散发着不可明说的压抑感,在身旁形成一个强大的气场,让看向他的学生第一时间就感到了不自在。 但随着另一人的加入后,这份压抑的气场瞬间被中和了,仿若万年的冰山顶上,洒下了一抹阳光。 “杰兰特,我想,你打扰到我了。” 纳尔逊冷冷的开了口,看了眼身边比阳光还要明媚几分的大帅哥,隐隐有些不爽。 “哦,我亲爱的朋友,难得我们有了一天的假期,你难道要在长椅上度过吗?” 杰兰特的语气很是轻松,语调如一个放松的贵族一般。 “我认为,这应该是我的选择...” 纳尔逊冷冷抛出了这句话,驱逐之意已经很是明显。 只要稍微学过社交礼仪的人,在听到纳尔逊的这句话后,都会说一声‘抱歉’,而后迅速离开。 他想,眼前的杰兰特也理当如此。 但很可惜的是,尽管杰兰特受过最最正统的贵族教育,但他从来都把那些当做狗屁。 “我亲爱的朋友,大学生活可不是这么度过的,就算不去花天酒地,也不要这么无聊吗...” 纳尔逊闻言,脸上带着捉摸不定的神情,反问道: “那你说,我应该做什么呢?” 杰兰特略微一想,笑道: “比如说,看我打一场绝杀的球赛就不错。” “......” 看球赛? 而且是看杰兰特的球赛? 纳尔逊想了一下,觉得没什么兴趣,刚想一口拒绝时,却听其继续道: “老兄,虽然我不知道你出校之后是什么样子,但在学校里,你除了教室图书馆宿舍外,你还去过其他地方吗?” 纳尔逊闻言一愣,刚想辩驳些什么,却不知该如何回答。 因为,杰兰特说的是事实。 他一天到晚接触的除了课程和商业资料外,再无他物。 甚至于,就算他离开学校,也是去汉斯的公司或者沈瀚的基金会处理事情。 属于他自己的休闲时间,寥寥无几。 换句话说,他现在的生活就完全不像大学生活! 他一时间陷入了沉思,而身旁的杰兰特此时并没再打扰他。 也就仅仅是半分钟以后,纳尔逊便想通了什么,嚯地一下站起了身,冲身旁的杰兰特笑道: “走吧,让我看看你说的‘绝杀’。” ...... 纳尔逊不是一个能轻易被说服的人,但也不是一个冥顽不化的人。 他在短短的思考之间,不得不承认,杰兰特说的很有道理。 所以,他打算尝试一些之前没尝试过的事。 那天上午的球赛很有看点,杰兰特并没有跟他吹牛逼。 他真的做到了绝杀全场! 虽然,纳尔逊并不是一个热爱篮球的人,但有些东西,不需要太过高深的理解,就能很直观的看明白。 譬如看台上如山崩般的吼声,穿着******的女生们声嘶力竭的嚎叫... 当听到她们不顾已沙哑的嗓子,反复喊着‘杰兰特’的时候,他觉得她们脑子一定是瓦特了。 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些时候,热情真的能像病毒一样传染。 到了后半场,纳尔逊不自觉的露出了兴奋的神色,死死盯着杰兰特的每个动作― 夺球,防守,冲撞,上篮...一气呵成。 当杰兰特成功扣下最后一个篮板的时候,全场的欢呼声简直如潮水一般汹涌。 本很淡定的纳尔逊,竟是也受到了影响,虽没大声呼喊,但也站起了身。 他见到,场中央的杰兰特,冲着自己所在的方向,突然伸出了大拇指。 不是在赞赏些什么,而是,证明些什么― 证明着,自己也能站在阳光底下,像一个普通学生一样,享受着寻常的时光。 纳尔逊的嘴角浮现出一抹笑意。 不可否认的是,他从极为普通的学生日常中,感到了新鲜感。 这种简单的快乐,是他很少有过的体会。 好像,即使是一块冰糖,也会让小孩子露出笑容。 他远望着场中央的杰兰特,脸上浮现出了轻松的表情。 这个表情,自他来到旧金山以后,还是第一次出现。 而从现在看起来,这种新鲜的感觉,还不错...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似熟识的刁蛮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自从九月中的那个上午之后,纳尔逊在悄然间变了许多。 他渐渐开始融入了他以前格格不入的生活― 应该说,他亲爱的室友杰兰特,在‘休闲娱乐’这方面,真的是一个好‘老师’― 在杰兰特的引领下,他学会逃掉了大学生活中的第一堂课,学会了去网吧通宵玩魔兽和星际,学会了在无人的街头喝烈性的伏特加... 这种看似能使人颓废的生活方式,对于纳尔逊来说,却是某种意义上的解脱― 他借此逃掉了自己对过去的画地为牢。 也许,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能治好改变某个恶习的方式,恐怕是再沾染上新的恶习吧... 但不论怎样,纳尔逊之前拼命学习和训练没能解开的心结,却在这一系列的活动中,悄然解开了。 也因此,他和杰兰特理所当然的结下了友谊。 在纳尔逊的眼中,杰兰特有时露出的神情,就像之前的沈瀚一样― 深沉,看不透,耐人寻味。 很显然,杰兰特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并且,一定也会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对于听故事这件事,纳尔逊一直是抱有兴趣的。 不过,他只想听故事的主角自愿去说,而不会去强求些什么。 而且,从本心上感觉,他觉得杰兰特对自己并无恶意。 譬如,在美国这个吸毒并不罕见的国度,经常泡吧的杰兰特,竟从未给过自己一点毒品,甚至,连提都没提过。 并且,虽然看上去杰兰特的私生活很混乱,但其却从没带过任何一个女性回宿舍过夜。 由此看来,杰兰特应该是在守着某个底线。 而对纳尔逊来说,有底线的人,就不会是个可怕的人... ...... 十月末的夜晚,在旧金山某一处港口,亲自确认了一批货物的交接后,纳尔逊接到了杰兰特的电话。 “嘿,亲爱的鲁道夫,你现在在哪里?” 对方的语气依旧很轻佻,带着某些玩世不恭之意。 纳尔逊感受着吹在脸庞的海风,紧了紧修身的黑色风衣后,答道: “我现在在海边。” “海边?哦,我的天,大半夜你跑到那里去干什么...好吧,你一定是有事情。” 对方显然并没打算深问下去,而想就这么挂断电话。 “我忙完了,你找我有什么事?” 纳尔逊打量着波光粼粼的海面,以及远处依稀可见的金门大桥,微笑着给出了回答。 对方闻言,先是沉默了下,而后试探性的问道: “有没有兴趣,去酒吧玩会儿?” 纳尔逊闻言,抬起了左臂,看了眼时间― 此时已将近夜里十点。 而往往在这个时间点,街头都不怎么太安定。 杰兰特用试探的语气说这话,恐怕也是担心于此。 但是嘛... 他纳尔逊怕个什么! 自己的身手本就已是极高,整个旧金山能跟他以拳脚抗衡的人绝不会太多,起码,不会是街面上的那帮小混混。 再加上,自己现在已经有了持枪证,随身携带的除了那把贴身的蝴蝶刀外,还有一把用的极为顺手的勃朗宁手枪。 在这种情况下,他又哪里去不得呢? 几乎是想都没想,他就回道: “去哪个酒吧?” 杰兰特听到他的答复,立刻用兴奋的语气回道: “樱花大道的公爵酒吧...对了,记得开一辆跑车过来。” 跑车? 纳尔逊闻言,脸色微有异样。 倒不是说他没有跑车,事实上,在他正式获得驾照的当天,汉斯就送了他一辆保时捷的SUV,而沈瀚则更狠,直接把他的车库敞开来任纳尔逊使用。 沈瀚那海景别墅的车库里,顶级跑车少说也有十台。 天知道这个跑步都费劲的秃顶大叔,买这么多跑车是干什么。 他面露担心的原因,是因为杰兰特所说的地点― 樱花大道。 这是旧金山湾区乃至加州都有名的地下飙车圣地,每夜都有巨额的赌注在附近的几家大酒吧流动。 而能玩的起地下飙车的,也皆是豪门子弟,家族都是极有势力的存在。 因此,只要他们不玩的太过分,旧金山的警方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所以说,这个地方一直是豪门子弟找刺激的地方,纳尔逊本身是不太感冒的。 但是,去见识一下嘛,也无妨... 想到此,他不可察觉的笑了一下,回道: “待会儿见。” ...... 纳尔逊本以为自己还需先去一趟沈瀚的车库,但当他跟身边之人提起这一茬事的时候,立刻就有人将几个车钥匙递给了他。 原来,就在这个沈瀚控制的港口里,其实就有几辆跑车... 好吧,纳尔逊已经能猜到在这儿每天盯着货物的几位叔叔的日常了。 他从不大的车库中打量了一下,最终选了一辆相对低调的黑色跑车。 说是相对低调,也就意味着是相对的,跟大道上的其他车辆比起来,纳尔逊的跑车还是极其拉风的― 流线型的车身,喷着哑光漆的纯黑车面,以及,一听声音就知道马力十足的引擎。 这样一辆如暗夜魅影的跑车,在大道上倒是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 不过,纳尔逊并没要做飙车党的意愿,而是按着不怎么快的速度,平稳的开到了约定的酒吧外。 杰兰特显然早到了。 此时的他坐在一辆暗蓝色跑车的引擎盖上,车前的大灯闪烁着刺目的光芒。 而他正端着一杯看不清颜色的鸡尾酒,身体两侧各有一位胸大腰细的美女,正在给他喂着冰凉的葡萄。 如此显眼的位置和灯光,纳尔逊又如何注意不到呢? 他熄灭了跑车的引擎,从车上钻了出来,看着杰兰特一派花花公子的作风,不由苦笑。 “哇喔,居然是雪佛兰的克尔维特,没想到你竟然喜欢这种车子。” 纳尔逊闻言,不由一愣,刚想说些什么,却突然被侧方出现的一个身影吸引住了目光― 那是一个很高挑的金发美女。 当然,纳尔逊不是一个看到美女就走不动道的人。 那个身影吸引他的原因,是因为,那人身上,有着和她相似的气质― 一种透在骨子的优雅与小刁蛮。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装逼是个技术活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的眼神在一瞬间变得极为深邃,目光中流露出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来。 杰兰特看到纳尔逊突变的神情,先是一愣,而后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纳尔逊目光接触的,是一位身形极为高挑的美女。 淡金色如瀑般的长发,带着迷人色彩的侧颜,不长不短的蕾丝黑裙,以及,洁白如玉的脚上所穿的高跟凉鞋。 这个女人,就那么站在这里,就把尤物两字诠释的很完美,让人看上一眼,就很容易产生出心动的感觉。 但杰兰特却在见她的第一眼,就微皱起了眉头,右手端着的酒杯也被其悄然放下。 按理说,看见这么一个绝色的大美女,依照杰兰特一贯左拥右抱的性格来说,就算不上前搭讪,起码也会露出欣赏的神色。 但此刻他深蓝色的瞳孔中,并不存在半分的欣赏或者赞叹,反而,出现了浓浓的戒备之意。 看起来,他应该是认得这个女人的。 他唇边露出了一抹暗含深意的笑,阻止了身边两位美女继续喂葡萄的举动,将屁股抬离了引擎盖,走到了纳尔逊的身侧,压低声音道: “你认识她?” 纳尔逊闻言,并未从看似在等人的美女身上收回目光,而仍旧保持着观望的姿态。 “不认识。” 他回答的很干脆,让杰兰特微微一愣,而后压低声音道: “那么,亲爱的鲁道夫,我建议,你最好不要去招惹这个女人。” 纳尔逊闻言,一时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因为,杰兰特在说这句话时,一改平时轻松的语气,而是带着罕见的认真。 他将余光仍留在那个女人身上,偏过头,见到了杰兰特微带紧张的神色。 第一次。 他第一次见杰兰特露出这种神色。 “那个女人...是什么怪物吗?” 面对杰兰特罕见的认真,纳尔逊想了下,说了一句看似玩笑的话。 但杰兰特脸上却无丝毫的玩笑之意。 “老兄,你不觉得她的神情...很古怪吗?” 古怪? 听到这个词,纳尔逊将目光再次移向那个女人,仔细打量后,发现对方绝色的脸上所浮现的表情,确实不太对劲― 她有些薄的双唇是紧紧闭合的,脸上看不出有一块肌肉的抖动,就宛如石刻的雕像一样。 冰冷,冷酷。 打量了一会儿对方的脸色后,纳尔逊不由想到了这两个词。 因为,她的神情实在太过冷厉了,让望着她脸色的人,犹如感觉置身在暴风雪之中,冷的刺骨。 这也正是,纳尔逊为何会从她身上看到叶未央影子的原因。 无论是从气质还是相貌来说,她们都是一样的高贵,天生带有女王的气息,不经意间,就露出了强大的气场。 但相比叶未央来说,离他们不远处的这个金发美女,显然要冷漠的多,犹如雪山之巅的雪莲,让人生出可望不可及的感觉来。 能拥有这种气质的女人,一般出身都不会太差。 “她是谁?” 纳尔逊淡淡的开口,让杰兰特微挑了下眉。 “你对她动心了?” “不,只是有些好奇。” 纳尔逊回答的很果断,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眼前的美女,尽管很像他心底的那个人,但终究也只是很像而已。 她终究不是她。 而影子永远只是附属,其永远不可能去代替本体。 所以,纳尔逊也仅仅只露出了个感兴趣的神色,除此之外,他甚至连上前去打个招呼的兴致都没有。 不过,听到了纳尔逊的回答,杰兰特却明显松了口气。 “亲爱的鲁道夫,你别看这个女人长的很美,其实她就是一条美杜莎。” 美杜莎? 会吃人的美女蛇吗? 他没想到杰兰特会给出这么一个评价,一时觉得有些有趣。 “...世上有这么一个道理,越色彩斑斓的东西,毒性就越大,噬人的本事就越强...” 杰兰特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中有几分敬而远之的意味: “这个女人,叫做凯瑟琳,她的父亲,是高森的二把手,并且,有望在五年之内接任董事长职位。” 高森吗? 纳尔逊闻言,面色不由动容起来。 高森投行,那可是全美第一大投行,风投界的巨擘,并且在全世界来说,应该也是排名第一。 而眼前这个女人,竟然是高森的小公主?! 纳尔逊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杰兰特继续说道: “...她的母亲,拥有着奥地利皇室和英国皇室的血脉,血统极为高贵...而她也一直是从小被捧在手心长大,没有受到过什么挫折...” 听起来,这是一个极致的白富美。 “可是,如果你知道她辉煌的战绩吗?这人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变态!” 杰兰特的声音有些不稳,显然,想到了什么不怎么好的事情。 “凯瑟琳她,在十五岁的时候,勾引了一个没什么自制力的老板,破了自己的处子之身...”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些不寒而栗的意味。 “你以为她是一个荡.妇吗?不,她在跟那个人过中年的老板上了床后,居然,趁着对方熟睡的时候,阉割了他,并且报警说,是他奸污了她...” 卧槽! 纳尔逊平静的脸色一下子僵住,只感觉有一万头草尼玛从心头奔腾而过。 这...也特么太劲爆了吧! 他听着杰兰特的话,消化了一会儿后,再看向那女人的眼神,就变得有些异样了。 按照杰兰特所说,这人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嘛! 怪不得,杰兰特说她是一条美女蛇... 对于这种比毒蜘蛛还可怕的存在,纳尔逊可没什么招惹的心思。 而当他刚想跟杰兰特进酒吧之时,却突然见六七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到了凯瑟琳身边。 他们站在了各个方位,将凯瑟琳包围住,嘴上忍不住流露出淫.荡的笑容。 “嘿,小妞,跟哥哥们去玩一玩啊。” 在酒精和美女的刺激下,说话的青年显得很兴奋,有种‘老子天下第一’的意思。 但看见这幕的纳尔逊和杰兰特,却一下子露出了悲哀的眼神。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懂装逼是个技术活,总是不经意间,装着装着,就把自己玩死了... 五月最后一天,早更一下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装逼是个技术活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几个一身重金属摇滚风格打扮的青年,并不知道,就在他们不远处,有两个优质帅哥,正对他们露出了哀伤的神色。 有时候,人的愚蠢之处在于,其根本不知道自己愚蠢。 无论是纳尔逊还是杰兰特,都是可称作是人杰的存在。 但面对着背景和性格都彪悍到极致的凯瑟琳时,他们却是连打个招呼的欲望都没有。 而打着耳钉,染着一头红发的白人青年,此刻看起来倒是比不远处的两位要有勇气的多。 “美女,哥哥带你找个地方去快活啊!” 见凯瑟琳一脸冷漠的不搭话,他又高声喊了一嗓子,引得四周的其余几个青年,一同起哄起来,甚至,还有一个人吹起了口哨。 可能,他们觉得自己这样的动作,极为狂拽酷炫吊炸天。 但纳尔逊和杰兰特见到这一幕,眼神却在悲哀中加了一些嘲讽。 好像,他们在看着一群大傻逼一样。 几个青年不知是磕了药还是喝多了酒,显得极为兴奋,不停的左右摇晃着,身上发出了金属环叮当的碰撞声。 而相较兴奋的几个摇滚青年,凯瑟琳的神色却冰冷的可怕。 她扫视了下围着她的人,一时间,露出了厌恶的神色。 就像看见了一堆散发着恶臭的垃圾。 “滚开。” 她冷冷的冲着不断调戏她的青年开了口,语气中带着遮不住的厌恶之意。 青年闻言先是一愣,而后突然淫.荡一笑: “...小碧池你倒真是个极品啊,居然这么泼辣...不过,哥哥我喜欢!” 他又再次大笑了起来,样子很是丑陋不堪,让不远处的两人都皱起了眉头。 看见这一幕的其他人,也都情不自禁露出了厌恶的神情,但终究,没什么人出来仗义执言些什么。 一来,此时已是夜里十一点多,正是夜深人静之时,还能待在这里的,基本都是寻欢作乐之辈,自然别指望这些人能有什么正义感。 二来,熟悉这片的都知道,眼前的几个摇滚青年,可都是狠厉角色,旧金山的警署不知进过多少次了,而且他们行事极为凶狠,简直可以说是天不怕地不怕,曾把一个反抗他们用强并报警的女生,泼硫酸毁了容。 对于这种不要命的无赖角色,大多数人都是能躲则躲,而在公爵酒吧里看场的几个人,鉴于他们是在酒吧外,自然也装作看不见。 换句话说,在这个时间点,他们几个人还真的就能在这里为所欲为― 前提是,在没人出手的情况下。 ...... 可能是平时嚣张时间太长的缘故,他们此时似乎觉得,已经吃定了眼前的金发美女。 先前搭话的青年,在大笑了一会儿后,便伸出了带着玫瑰刺青的右臂,想去摸一下凯瑟琳的脸。 但他伸出的手,在凯瑟琳眼中,不比一只发了霉的猪蹄强到哪儿去。 啪! 她直接狠狠打了下青年的右手,眼角的厌恶之意更浓了。 感受着手背传来的疼痛,青年的神色一下子沉了下来。 “臭碧池,别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就给脸不要脸...嘿嘿,晚上在野地里,有你求饶的时候...” 他的声音很是邪恶,让听到的人都生出种不舒服的感觉。 “我们走吧!” 他冲其他几个青年使了个眼神,神色有些阴狠。 其他几人会意,皆是不动声色的靠近了凯瑟琳,其中一人,不知从哪儿拿出了一块白色的毛巾。 看起来,他们是想把凯瑟琳弄晕后抗走,继而为所欲为。 而凯瑟琳又如何不知自己的处境? 但她今夜是负气离开,根本没同家里打过招呼,更是一个保镖都没带。 更关键的是,在杰兰特眼中是个变态的她,实际上根本没什么战斗力! 她的脸上不由自主的闪过一丝慌张,但面对这种情况,却颇有些无能为力。 她心底生出了些淡淡的后悔,但脸上并未有什么恐惧。 以她的身份来说,纵然被这几个人掳走了,也很快会被家里的势力发现,继而被救出来,而她大不了也就是,被这几个青年... 她的唇角露出一丝不屑的笑。 反正,这又不是第一次了... 她看着不断靠近她面露凶相的几人,似是认了命一般。 作为一个他人眼中的变态,凯瑟琳对英雄救美的情节一直嗤之以鼻。 在现实中,她不认为自己能这么撞见。 但她今天却是想错了。 “嘿,你们几个垃圾,对待美丽的女士,就不能有一点风度吗?” 一道声音突兀地从后方响起,让在场几人都是一愣,几个青年的行动也暂停了下来。 凯瑟琳依旧是带着冷酷的面色,看着从后方走来的风度翩翩的帅哥。 他的话语显得极为有霸气,让几个包围着凯瑟琳的青年怒极反笑。 “哼,原来是一个小白脸,看起来,还挺有钱的嘛,那么,你这辆阿斯顿马丁,就借我们用用吧!” 走到离他们几步远位置的帅哥,深蓝的瞳孔中,带着浓浓的不屑。 这种眼神,一下子刺痛了自认很牛逼的几个青年。 噌! 站在凯瑟琳身前的那个青年,一下子掏出了一把折刀,露出了极为锋利的刀刃。 “小子,出来装逼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他冷笑着开了口,警惕的冲着对方走去。 而面容俊朗的年轻人,此时却显得极为镇定,冲其说道: “我刚才就想跟你说,装逼是个技术活,如果装的不好的话,就会变成一个像你一样的傻逼。” 他极为嚣张的开了嘲讽,让青年面色一沉,露出了羞愤的神色。 而青年也没再跟他多言,直接举起了折刀,极为老练的向他刺去。 他的嘴角,依旧带着嘲讽的笑容。 是胸有成竹吗? 不,事实上,他根本不会是眼前这种亡命之徒的对手。 但他看着眼前以极快速度靠近的刀尖,却一点都不担心。 因为,就如他所说,装逼是个技术活。 大家拼的不是谁更凶狠,而是,谁更有技术! 于是,在一群人诧异的目光中,年轻人并未迎着刀尖而上,反而飞快地倒退了几步,同时口中大喊: “纳尔逊,护驾!护驾!!”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装逼是个技术活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深夜的公爵酒吧门前,虽然称不上一片寂静,但也并没什么太过于喧嚣的声音。 但此时此刻,一个年轻帅哥的大喊声,却是划破了宁静。 喊叫之人,自然是被青年逼着连连倒退的杰兰特。 可他大喊的内容,却让在场之人皆是一愣,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因为,他喊Nelson时说的是英文,但紧跟其后的‘护驾’二字,却是极为标准的普通话。 在能听见他大喊的人中,也只有纳尔逊能听懂其说的内容。 而听到对方高喊着‘护驾’之时,纳尔逊本还算风轻云淡的神色,顿时一下子瓦解,转而变成了一脸黑线。 护驾? 你特么是在逗爹吗?! 实则来说,纳尔逊此刻也是有些茫然的。 因为,之前杰兰特已将凯瑟琳的事,对他讲的很清楚了,同时,毫不掩饰的表达出了劝其不要招惹那个女人的态度。 按理来说,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看到了凯瑟琳被调戏甚至可能会被绑走,但那终究不关他们两人的事。 作为陌生人与看客的两人,对凯瑟琳并没有一丝一毫的义务,哪怕对方是个绝色的大美女。 所以,纳尔逊觉得袖手旁观就是最好的对待方式。 他以为,杰兰特也是这么想的。 可惜,他想错了。 他万万没想到,杰兰特竟会突然像一只兔子般冲了出去,而后,还特么竟然喊着让自己来护驾?! 一瞬间,纳尔逊觉得有种天雷滚滚的感觉,只觉得,被杰兰特的表现给雷到了。 但此时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尽管杰兰特已经在连连后退,但他的速度,并没有持刀的青年快。 也许就在下一刻,青年手中折刀锋利的刀尖,就会抵达杰兰特的胸口,使之在月下和霓虹灯光中,绽出一朵妖艳的血薇。 而对于纳尔逊来说,杰兰特并不是一个陌生人,相反,甚至还是他在旧金山唯一的朋友。 所以,他不能对此置之不理。 于是,就在围观的金发女郎的惊叫声中,在青年残忍的笑容中,在凯瑟琳冰冷而暗含担心的目光中,他动了。 随着他意识一起,他的身体就如一支箭般向前方窜去,好似一头瞬间便提到高速的猎豹。 如风!如火!如林! 他的身形犹如鬼魅一般,不知怎的,一下子就冲到了杰兰特和青年之间。 在众人眼中,只看到了一个残影掠过。 他借助了冲刺惯性所带来的力量,锁定住了目标,极为沉稳的挥出了右手,化掌为刀,带着破风的声音,精准的打在了青年持刀的手腕上。 叮! 银白色的折刀迅速被打落在地,发出了清脆的一声。 但这还没完。 纳尔逊的左手已经化拳,借助冲力,马上就要贴上青年的身体。 他看得到,一刹那之间,青年的表情骤然变得惶恐起来。 但这又有什么用呢? 该注定的,终究是逃不掉的。 他看似极为随意的挥出了左拳,但却正好击中在了青年的要害处。 没有什么剧烈的声响,围观群众就看到持刀青年诡异的快速后退了几步,而后,重重倒在了地上。 而突然出现的另一个年轻人,则稳稳的站在了倒地青年的身前。 太快了! 一切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稍微没集中注意力的人,甚至都不知道年轻人是如何出的手。 但青年终究是倒在了地上,双手紧紧捂着小腹,脸色很是狰狞,额头的青筋也爆起,涎水不断从口中流下,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他之前看来很是装逼的折刀,也落在了地上,洁净的刀面上沾染了灰尘,显得极为不甘,如同其倒地的主人一样。 但不甘有什么用吗? 显然,是没有屁用的。 “你们,一起上吧。” 冲上前的纳尔逊并未再看倒地青年一眼,而是冲着其余几人淡淡说道。 他的语气很淡然,带着无尽的从容,无形之中透露出霸气之意。 而之前倒退的杰兰特此时也走到了与他平行的位置,低声道: “六个人都有刀呢,你搞得定吗?” 他的语气中透露出淡淡的担忧,让冷漠注视着其余几人的纳尔逊,悄然一笑。 如同暴风雪中的一点火光。 “我搞不定...那你来?” 杰兰特闻言,脑袋顿时摇的如拨浪鼓一样,想了下,嘱托道: “小心些,注意安全。” 他语气中依然有着某些担心。 如果,他知道纳尔逊去年在小餐馆的战绩的话,那他此刻,一定会选择缄口不言,当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可是,他并不知道,对面其他几个青年,也不知道。 于是,不知是在谁的鼓动下,几人先看了一眼仍在地上痛苦打滚的青年,而后,皆露出了凶狠之色。 “上,他一个人还能打得过我们六个吗?给这个碧池养的黄皮猴子一些教训!” 六人都拿出了泛着冷光的折刀,在酒吧招牌的彩光中,显得极为幽冷。 围观群众皆是倒吸一口凉气,不少人都露出了紧张的神色。 但身为当事人的纳尔逊,此刻的神情,却有些过分的轻松。 尽管,他的车里就有一把满弹的勃朗宁,尽管,他风衣的内袋里就有着蝴蝶刀。 但他一件也不想掏出来。 在他的眼里,眼前这六个人,实在有些不够看。 而他刚才的出手,也着实震慑到了这六个人。 几人对视一眼,没有选择一个个冲上来送经验,而是打算从各个方向包围,解决掉这个过分嚣张的年轻人。 他们一齐冲了上来,脸上俱带着凶狠之意。 但在纳尔逊的眼中,这却很像小丑的滑稽。 六把折刀如六点寒芒,都朝着纳尔逊的致命之处刺去,然而,全部落空。 他的身形很是诡异,如同视区无死角一样,轻松躲过了所有的攻击。 而既然他躲过了攻击,就意味着,其他几人便肯定要被击败。 随着乒砰几道拳拳到肉的声音后,五人应声倒地,而剩下的那个被打落折刀的青年,则见机不对,飞快后退,冲着手无寸铁的凯瑟琳奔去! 围观群众皆惊呼起来。 然而,纳尔逊却站在了原地,并没有想要动的意思。 因为,他看到了杰兰特,就站在凯瑟琳身侧的不远处。 六月作者有事,可能更新会断断续续,七月份会恢复正常,谢谢大家的包容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带刺的野蔷薇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如纳尔逊所料,已被自己吓破了胆的青年,虽是慌不择路的冲凯瑟琳跑去,希冀能要挟个人质,可他又哪里有这个能力呢? 当他刚冲到离凯瑟琳还有五六步远的时候,杰兰特就从一旁跳了出来,护在了凯瑟琳的身前。 相对于纳尔逊偏瘦削的身形来说,杰兰特的身形明显壮实了一些,再配上一米八五的个头,整个人看起来如同油墨画里的英国军事贵族一样。 青年此时脸上的表情很是惶恐,目光也有些涣散,犹如一条败家之犬。 而这样的人,自然是没什么可怕的。 一步。 就在青年离他还有一步远的时候,杰兰特挥出了蓄力已久的拳头,直冲青年的面门砸去。 咔擦! 一阵极细微的碎裂声,让不远处的纳尔逊微皱了眉头。 他看到,青年的脑袋以一个很诡异的方式偏转,并且,鼻梁顿时断裂,飚出了一串的鲜血,落在了地上。 看起来,有些恶心。 但杰兰特并未就此罢手。 他趁青年没站稳之际,又冲对方的胸口狠狠来了一拳。 纳尔逊只见到,青年无声的张了嘴,好似要叫喊些什么,但是什么声音都发不出。 显然,对方一定受了不轻的内伤。 砰的一声,在挨了杰兰特的一拳后,对方就如同之前的六人那样,倒在了地上,并且看起来,伤的远比其他几人要重。 七位流氓,皆是倒地不起。 对于这种危害社会治安的小混混,纳尔逊心中自然是一点怜悯之情都没有。 他与杰兰特对视了一眼后,便掏出了风衣口袋里的手机,迅速拨通了一个号码,大概说了下情况。 交谈了几句,他在电话那边询问之后,不动声色的答了句yep。 当他说完这个词,就意味着,倒地的七个小混混,今晚不止是挨了一顿打那么简单,而是,即将要把牢底坐穿。 一句话就能掌握其他人生死的能力,纳尔逊以前是想都没想过的。 但现在看来,悄然之间,他已经具备了这个能力。 不知,这是好还是坏... ...... 当他挂断电话后,他便对杰兰特点了下头,示意地上这七个流氓的问题已经解决。 但这对他们来说,只是解决了个小问题,真正的大麻烦,是此刻站在杰兰特身后的,那神色依旧冰冷的女人。 虽然,杰兰特不知出于何种动机救了她,但从本心上来讲,他是真的不愿与身后的女魔头打交道。 但纳尔逊与他对视的眼神中,警告之意已经非常明显― 你惹出来的事,别指望着老子帮你搞定! 无奈之下,他只能挂出了家族礼仪师所教导的优雅笑容,略显僵硬的转了身,神色如沐春风一般,再配上妖孽的容颜,着实会让不少女人一下子芳心暗许。 但他很清楚,自己这一套,对眼前神色冰冷的女人来说,屁用没有。 “凯瑟琳小姐,我希望这点小小的冲突没有惊扰到您。” 他的话语很是温和,如同古堡里走出的顶尖贵族。 “你认识我?为何我对你一点印象都没有。” 凯瑟琳在打量了一会儿杰兰特的面容后,冷冷的询问了一句。 语气虽依旧不太和善,但相比之前对那几个流氓之时,无疑则好上了太多。 “之前在洛杉矶的慈善酒会上,我有幸见到了小姐一眼,自此之后,小姐惊为天人的容貌,就一直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使我不能忘却...” 杰兰特的语调有些像在读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透露出极为优雅的意味来。 听着他滔滔不绝恭维的话,凯瑟琳刚才还很冰冷的神色,却在一瞬间悄然融解,如同开春时化作溪水的寒冰。 她极为艳丽的俏脸上,露出了极为妖娆的笑,仿佛天上的明月,都比这笑容要黯淡了几分。 “你说,我漂不漂亮啊?” 还在不断赞美的杰兰特,听到凯瑟琳突兀的提问,心下一愣,不知这个疯女人打的什么鬼主意。 但他面上还是优雅的回道: “当然,尊贵的凯瑟琳小姐,您的美丽比之天上的明月和繁星都...” 听到杰兰特说到了‘当然’这个词时,凯瑟琳嘴角的笑更浓了,仿佛要这么倾了城一般。 “所以,绅士先生,你帮我解决了这几个恶棍,作为回报,我可以把他们想要的东西…给你。” 杰兰特闻言一愣,在想其说的‘想要的’是什么。 但下一刻,凯瑟琳就给出了答案: “走啊,我们去野地里滚床单啊!” 轰隆! 凯瑟琳极为直白的话语,让杰兰特在心中先是一愣,继而生出了淡淡的恐惧。 跟你半夜去野地里滚床单?! 听起来像一个极具诱惑的提议,但根据凯瑟琳以往的战绩来说,这个提议,极有可能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罂粟花。 为了他后半生的幸福着想,自己还是不要去作死为好。 他尴尬的笑了笑,有些语无伦次道: “那个,凯瑟琳小姐,站了这么久,你一定是渴了吧,我去帮你拿杯饮品...” 说完这句话,他也不管凯瑟琳应还是没应,就一溜烟的小跑进了酒吧中。 像是一只见到老鹰的兔子。 凯瑟琳望着杰兰特的背影,一下子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 她转头,又看了一眼站在另一边,静静负手的纳尔逊,同样对之露出了微笑。 只不过,这个笑就有些冷了。 回应她的,是同样冰冷的笑。 ...... 纳尔逊叫来处理事情的人,很快便抵达到了公爵酒吧的外面。 随着他们的到来,就意味杰兰特和纳尔逊可以全身而退了。 当然,他们不可能把已产生交集的凯瑟琳单独留在这儿,无奈,只能送其回家。 一个小插曲是,杰兰特拼命拒绝了跟凯瑟琳单独共处的机会,将阿斯顿马丁留给了前来处理的人,而他自己加上凯瑟琳,则和纳尔逊共坐一台路虎离开。 可能是出于内心的忌惮,无论一路上凯瑟琳如何撩拨,杰兰特都是见招拆招,显得极为正人君子。 至于纳尔逊,则跟凯瑟琳一句话的交流都没有。 可能,她已经看透了他的本质了吧... 当车子停到了富人区的一栋层层把守的别墅前时,三人都下了车,杰兰特笑道: “中国有一句古话,叫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希望,凯瑟琳小姐今晚能做个美梦。” “谢谢,我亲爱的绅士先生。” 她妩媚一笑,却在临走前,突然将红唇贴上了杰兰特的脸颊,留下了一个不深不浅的唇印。 “晚安,我记住你了,杰兰特。” 她留下了在风中凌乱的杰兰特,转身向别墅走去。 如同一枝带刺的野蔷薇。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我们都是一类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月光和灯光的混合衬托下,凯瑟琳离开的背影,显露出极为妖娆的美丽,给人一种惊艳的美感。 在白色路虎旁站着的杰兰特,默默用食指和中指抚摸着凯瑟琳留下的唇印,脸上浮现出了错愕的神色。 像是受到了某样极为震撼的冲击。 “亲爱的朋友...我是不是该恭喜你,成功俘获了美女蛇的芳心?” 在杰兰特静静发呆了一会儿后,他的耳边突然传来纳尔逊冰冷的声音,如同午夜温度并不高的冷风,使他的脑袋顿时清醒。 他转过头,借着明亮的车灯,看到了纳尔逊并不友好的神色。 “今晚这件事...我很抱歉。” 他斟酌了一下词句,吐出了这一句话。 而纳尔逊自然知道他为何而抱歉,但这个四周都有监控与暗哨的车道,显然不是一个解释的好地方。 “上车!” 纳尔逊拉开了车门,坐如了驾驶位中,将关车门的时候,又冷冷追加了一句: “希望,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要不然,我不介意,你今晚去跟那七个‘摇滚青年’作伴...” ...... 车辆稀少的午夜沿海公路,正飞驰着一辆线条粗犷的白色路虎。 湾区腥甜的海风,逆着公路右侧的路桩,不断吹向纳尔逊搭在车沿的右臂。 这一幕,看起来倒是极为潇洒,颇有几分富家少爷的风度与做派。 但正开着车的纳尔逊,此时却并未有富少骄傲的神色,相反,他的嘴角浮现出了一抹很冰冷的意味,像悬崖边那阵料峭的寒风。 他的这抹神色,让坐在副驾驶上的杰兰特如坐针毡。 良久,在车子离开了海边车道,将要驶向通往斯坦福大学的公路之时,杰兰特终于忍不住,开口道: “今晚的事情,我真的很是抱歉,让你掺和进了本与你无关的事...” 这是杰兰特于今晚第二次对纳尔逊说抱歉。 但听着对方道歉的纳尔逊,既没露出愤怒的表情,也没露出原谅的神色,反而表现的极为镇定,仿佛在听一个漠不关己的故事一样。 方向盘右侧的后视镜,映照出了纳尔逊平静的脸庞,宛如一湾不起波澜的海水。 “...我承认,是我脑子一时短路了,也因为我一个人解决不掉他们,才拉上了你...” 杰兰特一边偷瞄着纳尔逊的脸色,一边小心翼翼的说着话,生怕自己哪句话没说对,而使纳尔逊暴跳如雷。 但他预想中纳尔逊暴怒的场景,终究没有发生。 在他口干舌燥的解释了一路后,一直沉默不言的纳尔逊,在车子停到了校园的一个隐蔽的角落后,于一片黑暗中熄灭了灯光,终于开了口: “我想知道...” 他的声音压得极低,颇有几分阴沉的气息,在这凌晨之时,显得格外恐怖,让杰兰特不由自主的起了鸡皮疙瘩。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知道‘护驾’这个词的?” “???” 杰兰特刚想说出很诚恳的解释,但却没想到纳尔逊所问的竟是这个问题,一时间,顿时变成了黑人问号脸。 尽管处于黑暗之中,但纳尔逊已经能猜到杰兰特的表情。 “怎么?我的问题让你很惊讶?” 杰兰特愣了下后,忙答道: “没有,没有,只是,我以为你会很生气...” 纳尔逊不动声色地松开了安全带,说道: “虽然,我并不知道你冲出去的理由是什么,不过,我并不反感你这么做。” 杰兰特闻言一愣,一时想不透纳尔逊话语中的意思。 其实,他话中的意思极为简单― 有些事,自己不愿意做,并不代表不愿看见别人做。 就像,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跌倒在地的老人时,第一时间的反应,大多都是避而远之,不敢上前搀扶,但同时,我们心中又隐隐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去帮助这个需要帮助的老人。 人心都是善的,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善心不一定会导致善举。 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希望看到别人做出善举。 纳尔逊正是这一种心态。 在见到凯瑟琳将被流氓带走时,联想到杰兰特先前所说的话,他自身是没有想为之出头的冲动的,但当杰兰特挺身而出后,他却又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献出了一臂之力。 杰兰特暂时还没想明白这一点。 但他还是回答了纳尔逊带着玩笑性质的问题: “你说‘护驾’这个词吗?我之前谷狗过‘中文中救命用什么词喊最霸气’,结果,‘护驾’这个词被提的最多。” “......” 纳尔逊闻言,竟不知该说什么好。 从理论上来说,的确,护驾这个词足够霸气,但是... 杰兰特你特么又不是皇帝啊! 他想了一下,决定不去跟对方解释‘护驾’这个词是否是专用词,转而岔开话题问道: “那你出手救凯瑟琳的原因是什么?别告诉我,你拜倒在了她的石榴裙下。” 杰兰特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了无奈的苦笑。 如果,此时纳尔逊手中有一支烟,那么,仅凭烟头的火星,他定能看清杰兰特极为复杂的神色。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可能真的就是脑子一热,什么都没想,就冲出去了。” 可能他自己也觉得这个理由不太靠谱,略微思考了一会儿后,他向纳尔逊提出了一个疑问: “鲁道夫,你不觉得凯瑟琳的气质,跟我们很像吗?” 气质? 纳尔逊的脑海一下子浮现出了凯瑟琳冷厉的神色。 这种神色,对他来说一点也不陌生。 “或许,因为我们是一类人吧,正因为是一类人,所以,我才不愿看到她受到那几个垃圾的侮辱...” 听着杰兰特的话,纳尔逊倒是陷入了沉思。 也许,其所说的理由,就是真实的答案― 正因为是一类人,所以杰兰特才会挺身而出,正因为是一类人,所以纳尔逊才出了手。 这不关什么感情问题,只是单纯的同类之间的吸引罢了。 纳尔逊在夜色中下了车,默不作声,算是了结了今晚的事情。 他冲着同时下车的杰兰特带着某种语气感慨道: “我们,我们这类人啊...”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骤雨落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他的语气带着和蔼之意,但在这一片雾气中,却透露出几分诡异。 仿佛,让人觉得不真实一样。 杰兰特的眼神很是冰冷,比身侧的喷泉水还要冷上几分。 “你还是先顾好自己吧。” 他的回应极为不客气,语气中的厌恶之意怎么也掩盖不住。 被他唤作叔叔的男人皱起了眉,很是不满杰兰特给自己的脸色。 但他随即想到了什么,紧皱的眉头,缓缓舒展开来。 他又恢复了一个贵族的优雅姿态。 “杰兰特,你这样对我恼羞成怒,是没有一点意义的,并且,你不要忘记,身为我们家族的人,无论在什么场合,都不能丢了风度。” 我们家族的人... 当听到这句话,杰兰特的双眸一下子迸发出怒火,如一头忍怒的雄狮,下一刻就会对男人张开血盆大口。 “我们家族的人...咯咯...” 他紧紧咬着后槽牙,发出了令人胆寒的声音。 “我这辈子最恨的,就是出生在这个家族…去******狗屁风度,一个连脸都不要的家族,还留着风度干什么,喂狗吗?!” 他一瞬间爆发出了低声的咆哮,让男人为之一震。 “你,你,你....” 男人伸出了右手食指,颤抖着指着杰兰特,神色带着出离的愤怒,半天也说不出一个词来。 看到男人这个样子,杰兰特却一下子平静了下来。 他看着气愤不已的男人,心中突然涌现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畅快感。 舒服的让他感觉好像飞起来了一样。 他的嘴角突然露出了笑容,像看到了一个滑稽的小丑。 而这个小丑,在生理学上,还是他的亲叔叔。 很显然,他们这对叔侄的关系,已经恶劣到了极点。 “休斯...” 杰兰特逐渐收起了笑容,脸上慢慢覆盖上了冷漠。 “你和这个家族欠我的,我迟早都要通通拿回来...在此之前,你最好祈祷,你能早死一点,要不然,我会让你看到地狱是什么样子。” 他直呼着他叔叔的姓名,透露出了直观的威胁之意。 男人缓缓放下了右手食指,身体却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 显然,他已经愤怒到了极点。 他一边带着声音喘息,一边怒极反笑道: “年轻人不要总是说大话,要不然,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他死死剜了眼身前这个高他半个头的侄子后,便转身离去,如同诡异的出现那样,又隐入了雾中。 而站在原地的杰兰特,则依旧是一脸阴鸷。 ...... 旧金山的秋季,本就是个多雨的季节。 而休斯对杰兰特提醒的话,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真。 从傍晚六点开始,天空就飘起了毛毛雨,雨势不大,但却让人生厌。 而覆盖在湾区大半天的雾,随着细雨的降落,也渐渐开始散开,将城市本来的轮廓,渐渐崭露出来。 城区南边的靠海公路上,此时正飞驰着一辆银白色的阿斯顿超跑。 作为纯血统的英国顶级跑车,阿斯顿的马力自然是惊人的,短短片刻,其就轻松超越了几辆同样车速不低的轿车。 而在它超越了一辆宝马超跑之时,坐在宝马副驾驶的美女,情不自禁透过副驾驶的车窗,向银白色跑车望去― 只是惊鸿一瞥。 两车在被超前和被超后,只有很短的交集。 而坐在宝马车上的美女,却看见了一张忧郁和青涩混合的俊脸。 好像,加勒比海盗中的铁匠威尔一样。 不过... 美女望着前方渐渐消失的银白色阿斯顿,露出了不安的神色。 “宝贝,怎么了?” 坐在主驾驶的大胡子开口,让美女犹豫了片刻后,答道: “刚才路过的开那辆阿斯顿的人,眼神很可怕...” 她搜索了下脑海,找出了个适合的形容― “...他的样子,好像是要去杀人一样…” ...... 在公路上开着阿斯顿飞驰的,自然是杰兰特。 此时已是傍晚七点多,距离他跟休斯约好的时间,已经没差多少了。 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见到那个女人― 那个,从不被家族承认,但却异常疼爱他的母亲。 但此刻,他握着方向盘的左手极为平稳,看不出丝毫激动的心态。 尽管,他在心底也很是思念母亲,但其更清楚,根据家族的决议来说,现在他的母亲理应被软禁在威斯敏斯特的小教堂内。 但休斯拿出的证据,又无疑可以证明,他的母亲,此时就在旧金山! 毫无疑问,这必然是休斯搞得鬼。 而对于休斯这个叔叔,毫不客气的说,杰兰特是有想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的冲动。 而休斯自然也清楚这一点。 所以说,他绝不可能大发慈悲的带其母亲出来,来与杰兰特母子团聚。 换句话说,对方必有所图! 虽然下午的时候,他们达成了一个协议,但杰兰特并不认为,那会是最终的方案。 休斯一定会利用他的母亲,跟他讨价还价。 这个人渣... 杰兰特看着窗外纷飞的碎雨,强忍着砸碎方向盘的冲动,再次加大了脚上的力度,让车速提的更高。 他的右手,无意间在腰间擦拭了下。 仿佛,凭此他能确认什么一样。 ...... 夜里八点,月挂中空。 都说外国的月亮比较圆,但无论是杰兰特还是纳尔逊,在来到旧金山之后,却都没生出这种想法。 旧金山的月亮,大多数时候,都是一弯弦月。 而此时的雨骤然间又大了些,噼里啪啦的落在了水泥地和海面上,形成一道厚厚的雨帘,挡住了弦月的轮廓。 杰兰特撑着一把大黑伞,静静走在雨幕之中。 手机的微光,映照着他冷漠的面庞,看起来比雨水还要冷冽几分。 休斯果然准时的给他发了短信。 他沿着集装箱和矮房子的一端,一边谨慎地走着,一边打量着白漆在铁皮上喷出的数字。 终于,在走了几分钟后,他站在了一个并不怎么起眼的蓝铁皮箱前。 简陋的铁门,此刻是关着的。 而他扫视了四周一圈后,并没推开铁门,而是立刻扔下了黑伞,向别处冲去。 就在差不多同一时间,一个冰冷的小玩意,从黑暗之中穿过了雨幕,路过了杰兰特之前所站的位置,最终,狠狠镶嵌进了蓝色的铁门之上。 这个小玩意儿,是一个燃着硝烟气的子弹壳。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骤雨落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杰兰特见门就跑的反应不可谓不快。 雨中早埋伏好的人,见到杰兰特如兔子般远窜,先是一愣,继而忍不住破口大骂。 但此时骂声对飞奔的杰兰特并没什么伤害。 诸位收了钱的埋伏者们,自然也都清楚这一点。 其中最机灵的一个埋伏者,在片刻前仗着自己优于常人的视力,于微光之中,果断地扣下了扳机。 应该说,就差那么一点,他就能成功击中杰兰特,完成任务。 但所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他的子弹,终归是落在了铁门上,没有带出一串血花。 这让他和其他埋伏的人皆是懊恼地骂着‘法克’。 他们的骂声很大,扰乱了骤雨落下的声音。 随着他们的骂声一起,黑色的军用雨靴踏着水地的声音,也随之穿透了雨幕,传入了奔跑中杰兰特的耳中。 该死... 他不顾满脸的雨水,狠狠咆哮出了这个词。 从身后传来的嘈杂声音来判断,对方的人数,起码不下十几个。 而鉴于刚才那枚子弹的方向,他知道,对方显然没有什么活捉他的打算― 他们的目标,就是要他的命! 想清楚了这一点,杰兰特一时在心中生出了淡淡的懊悔。 看起来,他对自己的这位叔叔,还是过于高估了... 但凡休斯有那么一丁点智商在线,就绝对不会做出这么愚蠢的选择。 他以为杀了自己,他就是家族的继承人了? 可笑! 且不说自己那位掌控着家族命脉的叔祖还活着呢,单论族会那一关,他就不可能过得去! 几百年来,还没有一个肆意杀害家族核心子弟的人,能成功继任家主。 更何况,自己这么多年来,手上没少收集休斯贪污行贿,欺凌良弱的黑料,一旦自己把这些捅出去,就算家族出手干预,休斯不死也要脱层皮。 而以上这两点,休斯是很清楚的。 正是基于这种情况,杰兰特才敢孤身前来三十五号码头。 一来,他真的很担心自己母亲的安危,不愿让她在休斯手上多留片刻;二来,他断定了休斯不会贸然出手,他们俩之间就算有着不共戴天之仇,那也是等回到伦敦之后再清算。 但现在,身后的枪声和脚步声明确的告诉着他,他的断定是错误的。 如果说,每一个人际圈子都有一些规则的话,那么,他‘亲爱的’休斯叔叔已经打破了规则,摆出了一幅要掀桌的姿态了。 这是他不曾预料到的事。 但现在,再去懊悔已经无济于事,先保下自己的性命才是重要的。 虽然他知道,一旦自己死在这里,则必然会有很多人甚至包括休斯为他去陪葬。 但这一点,却让他丝毫都高兴不起来。 因为,看到那些讨厌的垃圾消失的代价,是自己的死亡! 他才不想去死哩! 擦拭了下覆盖在眉睫上的雨水,他穿过了两个集装箱间的缝隙,冲南面奔去。 在来之前,他看过这里的建筑分布图,知道只要向着南边跑,则就能冲到海关警察的巡视区域,自己也就能获得安全保障。 所以,无论他怎么绕,始终都在往南边的方向逃窜。 雨水中的他,像极了一头穿梭在灌木丛间的小鹿,明明有着那么多的障碍,但他自身的速度却依旧很快。 他离原先的位置,越来越远。 但他的神色,却始终未有过片刻的松懈。 因为,他的身后一直尾随着令人生厌的杀手,虽然人数相对少了些,但却紧紧衔着他,如同闻见鱼腥味的苍蝇,始终挥散不去。 可能顾虑到这附近有留宿的工人,为了不引人注目,杰兰特身后的杀手们并没嚣张地边追边开枪,而是如同经验丰富的老猎人,紧紧盯住猎物的踪迹,不让其跑掉,等待着对方疲惫的那刹,给予其致命一击。 而杰兰特大学上的并不是体校,自己也不像纳尔逊经过了特训。 所以,在奔跑了不短的距离后,他的速度不可避免的慢了下来。 雨势在此时小了一些,能让他看到天上的弦月,以及,前方林林总总的铁皮房和集装箱。 身后的脚步声急了些,也近了些。 他没有能喘息的机会。 但此时全身被淋透了的他,脑子却异常的清醒。 他一边用最后的体力奔跑,一边远眺着一片幽暗的海面。 一瞬间,他想到了什么,继而改变了奔跑方向。 能否逃得过这一劫,就看自己的想法成不成功了... ...... 话说的虽然多,但实际上,从第一道枪声响起到现在,也不过仅过去了十来分钟。 不得不说,休斯为了杀他侄子,真的是下了血本。 今晚埋伏在港口间,打算要杰兰特命的人,起码也有三十个。 这可是三十个亡命之徒啊! 而无论从单兵素质还是团体配合度来看,这一批杀手,是要比追杀沈瀚的那些混混要强的多的。 但在去年,纵使以纳尔逊的身手,最后也险些跟沈瀚一起完蛋,而比纳尔逊身手差上许多的杰兰特,又怎会能轻易逃出生天呢? 分散在四周的亡命之徒,渐渐在雨中汇聚到了一起。 他们发现了一个很尴尬的事情― 他们把人跟丢了! 这可不是个好消息。 每一个杀手在接活之前。总是要对自己所要杀的对象进行摸底考察。 这一批人也不例外。 他们很清楚,自己要杀的人姓甚名谁,来自哪里,背后有着多大的势力。 换句话说,如果他们这次失败了,可能雇他们的人没啥事,但他们这些杀手,就必须要去承担那个古老家族的怒火... 他们又哪里承担的起! 所以,就算翻地三尺,他们也要把杰兰特找出来! 应该说,人在濒死的时候,总会爆发出某种强大的力量。 而这批杀手虽未濒死,但确确实实,有一把无形的刀,已经架在了他们的脖子上。 他们在雨中爆发出了超强的搜索力,以刚才杰兰特消失的地方为原点,散开成了一个圆形展开搜索。 在这一时间,他们比之专业的搜查队,还要强上几分。 而往往,上天不负苦心人。 一道兴奋的声音穿破了雨幕,响在了杀手们的耳旁: “他在这里!”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烧刀子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闻言的杀手们,头也不回的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奔去。 哒哒的雨靴声,整齐划一的由远至近,汇聚到了一个‘凹’子型的大水池旁。 水池很大,傍着海港外侧的墙体而建,水面距离陆地能有个一层楼的高度,靠着钉在墙面上的铁爬杆上下通行。 这本是为小渔船们进港卸载海鲜而建的,大水池的作用,是为了保证海鲜能保持活度。 而现在是夜晚,并非交易海鲜的时辰,并且还下着大雨,这里自然是没什么人的。 杀手团内比较有威望的一人,从集装箱间赶过来后,望着不断激荡着的水面,一时皱起了眉头。 先赶到的几人,此时都已举起了手枪,站在陆地边缘,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他们下方的水面。 无言之中,其实已经说明了杰兰特所在的位置。 被杀手团众人尊称一声大哥的格莱特,平稳地握紧了右手的鲁格手枪,警惕地走到了边缘处,冷冷的向下望去― 借助一个还算明亮的手电筒,他清楚地看到,在本一片漆黑的水面上,此时漂浮着一个人头,紧紧靠在墙体上,显得有些恐怖。 但格莱特见到这张脸后,非但没露出恐惧之意,反而,露出了笑容― 他是认得这张脸的。 这张脸,属于他们今晚要杀掉的对象― 杰兰特。 ...... 越来越多的杀手们,都围在了边缘之处,像是默契一般,一齐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握着铁爬杆的杰兰特。 如果,他要有什么异动的话,那么,迎接他的,绝对是能把他打成筛子的子弹。 “杰兰特少爷,看来,您是逃不掉了。” 站在边缘的格莱特,尽管仍淋着雨,但笑的却是很开心,露出了一口的大白牙。 看来,幸运女神今晚成功眷顾了他。 既然他今晚的运气不错,就意味着,杰兰特的运气不会太好。 “这位先生...” 将身子隐于水下的杰兰特,看到对方摆出这个阵仗,心里不由哀叹。 他藏得位置自然是极其巧妙,但奈何,就被一个无心之人,一下子给照到了... 只能说,命这个东西,有时候你不服不行。 但他并没放弃求生的欲望。 他活动了下被海水冻僵了的身子,用仅剩的力气冲上大喊道: “我们来做个交易吧,休斯给你们多少钱,我给你们五倍!” 他没有墨迹些什么,一下子就报出了条件。 如果不是怕他们不信,他甚至还打算说十倍二十倍。 持枪的杀手们听到杰兰特的喊话,有很多人一下子露出了动心的神色。 但他们仍旧没放下举枪的手。 他们看向了带着笑容的格莱特。 “杰兰特少爷,在我们这个圈子,吃完原告吃被告,是一个下场非常惨的事情...” 他的笑容很是阴狠,在雨中显得尤为可怖。 “...除非是我的雇主取消合约,否则,我们就要执行到最后一步...况且,您活着还是死了,我们都免不了遭受您家族的报复,那么,只有让您死了,我们才能获得休斯先生的善意,或许能获得一个缓和的机会...” 他拉动了枪上的保险,将枪口对准了杰兰特: “...所以,杰兰特少爷,您必须死。” 必须死吗? 杰兰特从未如此无助过,看着头顶的这些枪口,心中生出了无力之感。 或许就在下一秒,十几发子弹就会洞穿他的身体。 或许就在下一秒,他就会成为鱼虾的食物。 或许... “或许,格莱特先生,您应该放弃您的想法。” 一道不高不低的声音突兀在雨中响起,让站在边缘处的人,皆是一惊。 杰兰特听到这道声音,双眸一下子爆发出了异样的色彩。 格莱特和一众杀手转头,发现身后的黑暗中,突然出现了十几把枪― 轻机枪! 见鬼,他们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格莱特在心底怒吼了一声,借着手电筒的光,看清了走在最前方的人时,心却凉了下来―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他的雇主,休斯先生。 不过此时的休斯,却再无半分贵族的样子,身上的西装布满了雨水和泥渍,精致的发型也全被弄乱,看起来,像是一个逃荒者。 而更关键的是,此时休斯的脑袋边,有一把手枪! “格莱特,停手。” 休斯有些颤抖,但无误的表达出了他想说的话。 杀手们皆把目光投向了格莱特,不知如何是好。 而格莱特看着十几个黑洞洞的机枪口,又能说些什么呢? 如果,他不想被突突死的话,那么,他只有一条路可走。 啪! 他的鲁格手枪应声落地。 随之而后响起的,是十几把手枪的落地声... …… 到了深夜之时,三十五号码头的雨势,小了很多。 在港口靠南的某栋房子里,只裹了个大浴巾的杰兰特,坐到了长茶几旁的沙发上,叹了口气,冲与他对坐的人说道: “亲爱的兄弟,如果不是你,今晚我的命可真没了。” 头顶的吊灯很明亮,让两人的脸都清晰可见。 “下午你可没告诉我,你是要来港口玩命的啊,杰兰特...少爷。” 听到对方的话,杰兰特露出了一丝苦笑,答道: “准确的说,我也没想到,我那愚蠢的叔叔,会做出这种事...对了,你没把他弄死吧?” 与他隔桌相坐的人,露出一丝冷笑,说道: “虽然他很像垃圾,但我并不是垃圾工。” “那就好,那就好...” 杰兰特松了口气,又问道: “那我妈妈呢?” 对方闻言一愣,有些不可置信道: “那个女人,是...伯母?!” 杰兰特闻言,眼神闪过淡淡的失落,似是对于对方这个反应,并不感到意外。 “鲁道夫,虽然我不愿承认,但在你眼中看起来可能是个疯婆子的女人,真的是我的母亲。” 坐在他对面的纳尔逊闻言一窒,从桌上拿起了小杯,往嘴里灌了种白色液体,似是能平复下心中的震撼。 “你喝的是什么?” 杰兰特带着苦笑,又有些好奇地问道。 “烧刀子。” 纳尔逊喘着粗气答道: “一种产于中国东北的,烈酒。”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端咖啡的同乡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过分晴朗的天色,并未持续很久。 进入深秋的旧金山,永远不缺腥甜的风和断断续续下个不停的雨。 阴沉的午后,纳尔逊独自坐在某间咖啡馆二楼的一角,身旁是一面半人高的玻璃,布满着细细的雨渍。 他偏着头,静静看着玻璃外的雨景,看着各式各样的伞面,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桌上喝了一半的咖啡早已凉透,杯口的白瓷边上形成了一圈油腻的奶渍。 经过其旁的服务生,先瞥见了冷透了的咖啡,又看了眼纳尔逊映在玻璃窗面上的脸庞,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询问道: “先生,需要帮您换一杯咖啡吗?” 纳尔逊闻言一愣,回过了神,见到的是一张显得老成的面庞― 一张东方人的面庞。 他看了眼形象变得很糟糕的咖啡,笑了下,说道: “如果不麻烦您的话,谢谢。” 他说的很客气,让实际年龄还算年轻的服务生微微一愣。 以他长时间在这个咖啡馆打工的经验来说,极少会有纳尔逊这个年龄段的人,对他这个服务生说如此客气的话。 倒不是说美国的年轻一代不知礼数,而是在这个国度中,自由与平等始终是被重点强调的东西,已经融入了美国人的三观之中。 因此,如果是寻常的美国人面对服务生的询问,只会淡淡的点个头,撑死说个yes。 在他们看来,当他们付出金钱的时候,就该享受到相匹配的服务。 换句话说,服务生善意的询问,在寻常美国人的眼中,实在是应当应分,没有半分值得感谢的地方。 而眼前的年轻人,则明显不同... 由于今天是这个服务生被允许在咖啡馆打工的最后一天,所以,他并没像往常一样缄默不言,不与客人交谈,而是对纳尔逊问道: “先生,您是日裔?” 本想接着看雨景的纳尔逊,闻言却是一怔。 他没想到,这个服务生竟会像国内服务员那般与客人闲聊。 但他仅仅思索了片刻,就笑道: “不,我是华裔。” 听到纳尔逊说完这句话,服务生的脸色分明闪过一丝激动,托盘上的咖啡杯也微微颤抖了下,让纳尔逊一时摸不着头脑。 “客人,那真是巧了,我也来自中国。” 服务生说这句话时,用的并非是英文,而是标准的国语普通话。 纳尔逊看着服务生激动的神色,露出了一抹苦笑。 看来,这个来自中国的服务生,应该并不太清楚,绝大多数的华裔,都是不会英文的。 但别人不会,并不代表他纳尔逊不会。 服务生伸出了指头布满茧子的右手,带着‘他乡遇故知’的兴奋神情,对纳尔逊道: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冯想。” 纳尔逊闻言,同样伸出了手,说道: “沈沉溪,幸会。” 可能好久没说中文的缘故,纳尔逊说的普通话明显要比服务生说的生涩了很多。 听起来,语调有些不伦不类的。 但名叫冯想的服务生并没纠结这一点,在彼此握手后,微笑着示意了下,便下楼去吧台帮纳尔逊换了咖啡。 等他再上来之时,除了带了一杯醇香四溢的拿铁,还有两个刚做好的火腿三明治。 纳尔逊看他将三明治摆到他的桌上,刚想说自己并没点过,但转而一想,明白了些什么。 果不其然,他听到身为服务生的冯想说道: “我记得你从中午就坐在这里了,只点了一杯咖啡,应该是没吃饭吧...唉,大家在异国他乡都不容易,今天咱俩相见,也算是一段缘分,但我也就是个穷学生,帮不了你太多,这两个三明治你垫垫饥,想开点,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 纳尔逊静静听着冯想说的话,越听脸上越是浮现出玩味的神色。 很显然,他是被冯想当做了‘需要帮助的同乡’了。 如果,他此时把兜里的保时捷卡宴的车钥匙放到桌上的话,不需说什么,那冯想一定会瞬间哑口无言。 但他略思索了下后,果断放弃了这种装逼的做法,而是选择了倾听。 而冯想在说了一大段话,见纳尔逊无甚反应后,误以为纳尔逊是过于绝望,不由说道: “...小沈,看年龄我应该大你几岁,这我就不得不说两句…人生哪有一帆风顺的?你看看我,即使明天我就要被这里的老板解雇了,即使我下学期学费没有着落,但我还不是笑呵呵的吗,所以说...” 未等他说完,纳尔逊便打断了他,疑惑道: “你说...学费?你是哪个学校的学生?” 听到纳尔逊的提问,冯想一下子露出了骄傲的神色,答道: “斯坦福大学!我是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的研究生!” 这个回答,倒是让纳尔逊的神色变得极为古怪。 而冯想看到纳尔逊的神色,自然明白对方为何如此,不由叹道: “虽然单靠学校提供的兼职,我一个月也能挣不少钱,但除了基本生活费外,我都寄给家里还债了...” 纳尔逊这时才露出明了的神情。 斯坦福大学好歹也是全球排名极为靠前的学府,就算是还没毕业的学生,也基本不缺前途,如果是做兼职的话,一个月挣个千八百美元还是极其轻松的,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是绝不会沦落到在这里当服务生,还要被赶走的境地的。 想到了些什么,纳尔逊一时间起了不同的心思,突然问道: “冯先生,既然你学的是商业内容,那你对十月的道琼斯指数新低,有什么看法?” 冯想闻言一愣,不知对方为何提出这么专业的问题,但想了下,却是断定道: “这只是一个迹象…明年!明年全球经济一定会遇到巨大的风险,稍有不慎,美国股市就要完蛋!” 纳尔逊闻言,眼神闪过一丝锋芒,站起了身,不动声色的递给了他一张名片,说道: “冯先生,你的才华,不应该浪费在这个糟糕的咖啡馆…打上面的电话吧,我会给你一个满意的职位。” 未等冯想说什么,纳尔逊便向不远处的一个独立房间走去。 而冯想顺着纳尔逊的方向,却看到一个矮胖的老人,和一个俊朗的年轻人。 那个老人... 冯想一下子露出了震惊的神色,愣在当场。 (本章完) 第三十九章 老教授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人的露面对于冯想来说,仅仅是惊鸿一瞥。 对方在看到纳尔逊向他们走来之后,便进入了独立的房间,留下了两个一脸生人勿扰的大汉,守在门口。 但即便如此,冯想也能于瞬间肯定,那个体型矮胖的老人究竟是谁。 因为,对方可是他视作偶像的人物!是华尔街内不多数活着的传奇! 他愣在了原地,眼神中充满着震惊。 良久,在纳尔逊的身影都消失于视线后,他才渐渐缓了过来,呆呆地坐在了之前纳尔逊所坐的位置,看着站在门边那两个如保镖的人。 “人要学会在适当的时候,去抓住些什么。” 冯想的脑海里忽地浮现出了这句话,正是那个矮胖老人之前在演讲中所说的。 悄然之间,他的眼神由震惊转变成了坚定,透露出了某种不可逆转的意味。 他抬起了右手,仔细打量着手上的白色名片,好似在看一件绝世珍宝。 名片上并没印什么花哨的东西,除了一个公司的名称和号码,再无他物,甚至连个Logo都没有。 但拿着名片的冯想,却毅然地从裤兜里掏出了破旧的二手摩托罗拉,指间颤抖着,拨通了名片上的号码― “喂,您好,这里是道森公司吗?...额,我是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的一名学生,有一个年轻人给了我这张名片,说可以提供给我一份工作...对对对,没错,他是一个东方人...”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很清楚冯想的来意,彼此间的交流很是顺畅。 正在沟通着的冯想,忽然产生一种奇妙的感觉。 他隐约觉得,自己打的这通电话,将会改变自己一生的命运... ...... 纳尔逊并不知道冯想如此快的便做出了决定,并且,还是因为房间里的正坐着的老人。 虽然他知道眼前这个穿着棕色呢子大衣,戴着一顶老式圆帽,打扮守旧的矮胖老人,是一个很不简单的角色,但他对老人的敬意,却远没有冯想那么多。 所以,尽管杰兰特不断用眼神示意,但他仍旧仅仅只施了个标准的见面礼后,便拉开椅子坐了下来。 整个过程中,他没有流露出一点点的敬畏与谦卑之色。 甚至,此时他正肆无忌惮地与老人对视着。 纳尔逊这一动作,让老人忽地露出了一个微笑。 这个年轻人,嗯,很与众不同... 老人如是想着,用粗短的指尖轻敲了下桌面,示意在他旁边侍立的杰兰特,去跟纳尔逊坐到同一边。 老人的脸上除了淡淡的微笑,没有任何其他的情绪,一时让杰兰特有些捉摸不透。 但既然老人已经做出了示意,那他就不能不从。 极短的时间内,他也坐到长背椅子上,就在纳尔逊的旁边,与老人斜相对着。 房间内的空间并不大,在三人都皆落座之后,就显得有些满。 在矮胖的老人和纳尔逊及杰兰特之间,放着一张在肯德基常见的长方形桌子,用料和做工并不太讲究,有着浓浓的廉价感。 而就在这种环境中,不知为何,相对而坐的三人却将气氛弄得很正式。 就像,大公司的会议室内的企业谈判一样。 这种效果,来源于三人相似的眼神― 睿智,深沉,狡黠,暗藏锋芒... 怎么说呢,如果有外人在的话,一定会生出一种老狐狸小狐狸聚在了一起的感觉。 小房间内的三人,看起来,都不像是会吃亏的人啊... ...... 在杰兰特落座后,沉默其实并未持续很久。 出乎意料的是,先开口的并不是两个小辈,而是缩在椅子里的矮胖老人。 “我听弗里德曼说,是你们两个救了他女儿?” 两人自然知道其所说的弗里德曼是谁。 “那天我们也只是偶然见到凯瑟琳小姐,但看见她遇到危险,自然不能袖手旁观...” 不得不说,杰兰特的口才是极好的。 他对矮胖老人说的短短几句话,不仅解释了他们和凯瑟琳认识的来龙去脉,还隐晦的塑造了他们两个人正面的形象,更通过生动的语言,拉近了他们两个和老人之间的距离,可谓是一箭三雕。 老人听完杰兰特所说的话,嘴角的笑意倒是更浓了,忽地问道: “既如此,那你们为何不去找弗里德曼,而还通过他来找我这个老头子呢?我想你们两个也清楚,最晚不过圣诞节,他肯定能就任高森的董事长。” 老人的话语说得很轻,但无疑是给两人出了个难题。 他们之间的会面,说到底,是凯瑟琳的父亲由于人情促成的。 换句话说,在此之前,他们两个与眼前的老人并没有交情,甚至连面都没见过。 设身处地的想一想,谁又会去信任刚认识的人呢? 而他们今天要做的,就是取得老人的信任! 所以,在不动声色间相视一眼后,纳尔逊开了口: “因为,我们和高森,互相都不适合。” 纳尔逊回答的很正面,丝毫没有避重就轻的意思。 这让历经浮沉的老人,隐隐流露出一丝赞赏。 这个小子,倒深谙谈判之道啊... 在刚才那个问题下,最好的回答,就是纳尔逊给出的答案― 简单,明了,不避讳,不拖泥带水。 老人眼珠微转,想了下,又说道: “那你们的言下之意是,我这里就很适合你们了?就算你们不去高森,还有莱曼兄弟这样的公司可选择啊...” 纳尔逊轻笑了下,答道: “如果您想知道具体的原因,我会用书面方式呈递给您,而至于您提到的莱曼兄弟...” 纳尔逊的笑容带着坚定,说道: “我可以肯定,五年之内,这个名字必定会消失在纽交所里。” 他说的极为断定,让老人有些讶异。 虽然,他也有这种猜测,但那是经过许多资料收集以及分析后猜得出的。 可眼前这个不满二十岁的年轻人,是怎么... 他想了下,还是决定问道: “你怎么这么确定呢?” 对方的回答,让他闻言一怔― “格里高利...教授,我记得您在商学院演讲时说过,有时候,自信不需要任何理由...” (本章完) 第四十章 技术流的世界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说话的是杰兰特。 而对于杰兰特的这种抢话行为,纳尔逊非但没露出不满,反而露出了微笑的神色。 因为,他的回答,并不能做到比杰兰特更好。 以彼之矛,攻彼之盾... 事实上,他们两人并不想如实交代如何得到这个结论的。 但说话是一种艺术。 直接告诉老人他们不想说,明显是一种傻帽的行为,只有委婉的表达,才会显现出美丽。 而此刻,杰兰特便这么做到了。 名为格里高利的老人,眼神微眯了下,实在是觉得很有趣。 他此时明白了两人不想具体解释的意愿,但同时,他又感觉,自己好像跟他们更熟络了些。 虽然杰兰特说的话,未免有些马屁的成分,但这却让格里高利很是受用。 人一老,尤其是曾经叱咤风云的人物老去后,总会在意被人重视的程度。 格里高利就是如此一种心态。 由于这一记很受用的马屁,他并没再去追问关于莱曼兄弟的问题。 尽管,对方与他掌控的史坦利公司并列为美国五大投行之一,但正如纳尔逊所言的那样,其已注定是一艘将沉没的大船,是一个将成为历史的存在。 对此,格里高利实在提不起太多的兴趣来。 经历了几十年的商场浮沉,他已经形成了鲜明的风格― 永远向前看。 无论是投资还是经营,他始终都会眷顾有前途的项目,而对于那些已经过时了的存在,他的选择,十有八九都是毫不犹豫地扔掉。 他的这个个性,几乎是纽约金融圈人尽皆知的一点。 这也是,杰兰特和纳尔逊找他的一项重要原因。 ...... 虽然不再谈‘莱曼兄弟’,但通过之前短短几句对话,格里高利对这两个年轻人已有了一定认识。 别的不敢说,起码,这两个小子是有一定才华和能力的,而不是那种说起来一套套,但做事却总漏洞百出的绣花枕头。 但这两人具体能力如何,是否担得起他的要求,还需要经过时间的考验。 换而言之,他今天来这里,并不是要决定为这两个年轻人提供多少助力,而是,是否提供助力。 现在看来,这两个年轻人已经展现出了亮点,值得他去一试。 于是,他似是不经意道: “在斯坦福大学我也只是挂个名而已,比那些正式的教授比起来,还是有太多的不如...” 这句自谦的话,是对杰兰特之前所说的话的回应。 “...我大概也能猜到,你们两个来找我的意图是什么...所以,我想问的是,你们两个觉得,你们能在史坦利胜任什么职务?” 由于桌上什么都没有摆,所以,格里高利并不能于此时优雅的喝口常年点的摩卡。 他在问完这句话后,已经有了起身离开之意,准备下楼喝一杯咖啡。 这也就是说,他并不太在意他们两人的回答。 他的心中,已经有了决断。 而当他感觉好像已经闻到了摩卡的醇香时,一道礼貌但有着立场的声音,打破了他的思绪― “格里高利先生,您好像弄错了一件事情...” 开口的是杰兰特。 “嗯?” 格里高利饶有兴趣的看着他,听其继续说道: “我们来找您,不是为了在摩根史坦利谋求一个职位的,而是...想取得跟您的合作!” 杰兰特说的掷地有声,让格里高利的眼神变得深邃起来。 如同千万米深的海洋。 “合作?” 格里高利沉默了一会儿后,又重复了一遍这个词。 他的语气有轻微的调侃之意。 但是,当他的目光扫向端坐的两人时,却发现,对方的神色竟是极为认真。 他的神色,在此刻有了变化。 “虽然年轻人有想法是好的,但我不得不提醒你们一下,既然是合作,就要有对等的地位...你们两个,觉得能跟我站在同一位置上了吗?” 他这话说的极为不客气,但却绝不是龙傲天式的自大自狂。 他有绝对的资格,对他们两人说出这番话来。 对于格里高利提出的问题,他们两人没有反驳,但却有解释: “首先,对于您在投资界及金融界的地位,我们没有一点的质疑,跟您相比,我们什么都不是...” 纳尔逊看着格里高利稍缓和的脸色,极为认真的继续道: “...但是,正因为我们什么都不是,所以,我们才提出了合作。” “哦?” 格里高利微眯着眼,打量着很镇定的纳尔逊,妄图从他脸上看出些破绽来。 “你这话说的倒是有意思,但你们有什么值得我去合作的吗?” “有!” 纳尔逊回答的极为肯定。 他知道,决定他们能否成功,就看接下来的谈话。 “我们跟您合作的资本,就是我们可以为您挣很多很多的钱!” 格里高利闻言,嗤笑了一下,回道: “按照你这个说法,我公司里几百个投手也是干这活的,不过...他们可没有胆子跟我说合作。” “您忽略了我的描述,我说的是,很多很多的钱...很多很多!” 格里高利想了下,回道: “你自认为很优秀?” 这句就有些讽刺纳尔逊不知天高地厚的意味了。 但纳尔逊丝毫没受影响,继续道: “我不见得很优秀,而我的底气,也并非来自我个人...” 他坚定道: “格里高利董事长,您必须要承认,现在的股票和证券市场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危机,也许是明年,也许就在下个月,巨大的经济危机就会席卷美利坚。” 格里高利点了点头,默认了他所说的真实性。 “而投资界最著名的话,就是风险与机遇并存...如果能利用好这次危机,摩根史坦利,说不定就能改变一直被高森摁着打的局面...” 他的这句话,让格里高利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因为,他一辈子的执念,就是想让他公司的风头,盖过高森集团! 他虽仍持着怀疑之色,但态度已经有了和缓― “那你们认为,靠什么能度过这次危机,并且,还能在之后挣很多很多钱呢?” 几乎是同时,纳尔逊和杰兰特异口同声说出了一个单词: “Technology!” 技术。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技术流的世界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格里高利一时沉默,用右手手指摩擦着下颚,显现出沉思的模样。 技术? 这是一个很大且空泛的词。 作为一个极为老牌且成功的资本家,他自然清楚技术有多么重要。 不客气的说,在二战之后美国崛起的资本家们,大多都是靠着新技术发家进而崛起,甚至于,现在名义上的首富就是个卖软件的。 他不是个傻子,自然能看出新科技中所蕴藏巨大的商机和财富。 但是,他和他旗下的史坦利公司以及诸多子公司,却鲜少对高科技业务有过大型的投资。 论其原因来,无非就是两点― 其一,高新产业前期投资大,风险高,回报慢,股价弹性太大,一不小心,手中的持股就极可能变成一堆废纸;其二,与地产和钢铁这种饱和的老牌产业比起来,软件和网络虽是有着相当乐观的前景,但哪个投资家也不能保证,自己的眼光就那么准确。 这就好比是买彩票一样,虽明知肯定有中奖的那张,但却不能确定是不是自己买的那一张。 有道是一招损,满盘输。 格里高利很清楚,他没有能力在高新产业里翻云覆雨,颠倒乾坤,自己虽有野望,但却不能不切实际。 而面前的这两个年轻人... 格里高利一时觉得自己有些明白了什么。 “你们...是来找我投资的?” 当听对方说了‘技术’这个词,他很自然地就想到了比尔。 也许,眼前的这两个年轻人,同样有着什么可以改变世界的技术,就在等着别人的投资。 这样,倒也不是不可以考虑... 然而,对方瞬间的回答,却让他一头雾水― “是,也不是。” 杰兰特微笑着,构思了下语言后,向格里高利诉说着他们构划的蓝图: “基于刚才所说的将会出现的经济危机,我们认为,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机会。不出意料的话,届时华尔街必然会受到剧烈的震荡,纳斯达克应该会退市一大批的股票,全球股市都将进入泡沫时代,而届时,最为可贵的,一定就是现金!” 他言之凿凿地说道: “这也正是我们两个来找您的理由...事实上,我们两个不是创业者,也没有足以改变世界的新技术,但是,我们坚信我们的眼光,经过了层层的论证后,我们发现了几家极有前景的公司...如果,能在动荡时期收购他们的股票,并且能撑过去的话,那么,之后的收益怎么样,自然不必我多赘言吧...” 纳尔逊也适时开口道: “您之前问我们为什么不选‘高森’或‘莱曼兄弟’,最根本的原因是,‘高森’有太深的政府背景,并且,内部构成太复杂,动一发而牵全身,我们没有把握能全力施展计划而不受掣肘,至于‘莱曼兄弟’...则纯粹就是实力不够。” “但你们还有各大银行可以选啊?” “银行不行!” 听着格里高利的问话,纳尔逊回答的极为果断,而杰兰特虽未说什么,但也是暗中摇了摇头。 “银行跟投行最大的区别,就是投行是公司,而银行不是。” 纳尔逊注视着格里高利,说着他的想法: “虽然,投行的资金离不开银行的支持,银行也有投资业务,但是...单论我们两个人来说,能合作的只有投行,而不是银行。” 他话里的语意不甚明晰,但格里高利却有些了然。 他总算有点明白,这两个小家伙是什么意思了... 他俩想玩一出借钱的戏码! 没错,最直观的说法,就是借钱。 他们自认为能在浮沉商海中看见并抓住机遇,获取暴利― 但这需要足够的资金去支撑。 按理说,这种事情应该理所当然的找银行的,但问题是,历来无论是谁找银行借款,总是需要担保的。 他们,有担保吗? 显然,他们是并没有的。 而他们找上自己,则希望把借钱这件事,能转变成投资。 这绝非仅仅是名头替换那么简单。 直观点说,这就跟存款和买股票一样,存款收益低的同时风险也低,股票收入高的同时风险也高。 换而言之,他们希望自己把他们的计划当成一种另类的,需要担风险的投资。 只不过,他寻常投资的不过是公司股票之类的东西,而现在,他却要投资面前两人的眼光和执行力... 有趣,着实有趣... 他忽地冷冷一笑,指出了一点最关键的问题: “好吧,你们两个的计划我懂了,合作的形势我也明白了,然而...” 他顿了下,很是疑惑道: “这一切说到底,不过是纸上谈兵罢了,你们嘴巴一闭一合,就要我就这么相信了?!” 他这话说的倒是没毛病。 毕竟,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可以说是最不稳定的一种关系。 作为一个浸淫商海几十年的老牌资本家,格里高利被坑过,骗过,出卖过...什么样的人他不曾见过? 人生就是在修炼,修炼地好的,自然得道成仙,高高在上。 而以格里高利的地位来说,想都不用想,其一定是一只极其狡诈的老狐狸。 虽然,纳尔逊和杰兰特也是两头小狐狸,但小狐狸和老狐狸之间,也不见得就有信任。 连信任都没有,又如何能让老狐狸掏出真金白银? 格里高利看着对面的两个人,却发现,对方并没有什么异样之色。 这让他不由心生疑窦。 对方的表现,实在太过胸有成竹了。 那也就是说,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已经在对方的预料之内... “格里高利董事长,我们之间都很明白,今天见面的目的不过是谈一个合作的意向而已,而既然是合作,彼此间就要有信任,有了信任,才能让您支持我们后续的计划...” 格里高利听着杰兰特的话,想听听对方给出的解决方法是什么― “这样吧,我们可以与您平出资金,我们风险全担的做几个高新产业的短投,您可以在这之后,再给我们答案。” 资金平出,风险全担... 格里高利的眼神闪过一丝精芒。 这就相当于,让自己空手套白狼啊... “你们的底气是什么?” 思索片刻,他提出了这么一句,让纳尔逊轻笑道: “因为...未来,注定是技术流的世界!”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家族的妥协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自信他的布局是正确的。 但有一点他想错的是,即使是杰兰特,也不曾完全看懂他的意图。 ...... 在纳尔逊于办公室批阅文件的同一时间,杰兰特正坐在家中的书房,认真地在看着资料。 他现在所住的地方,正是盖瑞大街的那套公寓。 因为他母亲很喜欢,所以,他便从纳尔逊手中将之买了下来。 而同纳尔逊一样,杰兰特最近同样也在整合着资产。 如今他在美国的净资产,已经高达了十一亿美元,身家比纳尔逊还要高一些。 本来,他是没这么多资产的,不过,因为半个月前的事件,他可谓是一夜暴富。 对于他来说,晚秋不仅带来了肃杀,还带来了家族的妥协。 不得不说,他叔叔休斯这次做的事情确实太过分了,已经触碰了家族元老们的底线。 作为一个流传二百多年而不倒的世家,罗斯柴尔德家族一直奉行的是低调和团结两个根本原则。 因为有着厚重的历史底蕴,所以他们比谁都清楚,有多少显赫一时的家族,就是因为内斗而快速衰败,继而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因此,历代家族的掌权者会默许下一代进行竞争,但却始终会立一条红线,不允许任何人过界。 这条红线,就是决不允许族人为了争权而采取暗杀这种极端的手段。 毫无疑问,休斯对杰兰特明目张胆的诱杀,已经触犯到了整个家族的底线,并且,成功引起了家族元老们的震怒。 这也是杰兰特在死里逃生后,敢废了休斯两条腿的底气所在― 家族必须给他足够的补偿,才能消除这次事件的影响。 早在半个月前,家族就第一时间派了代表从伦敦飞了过来,专程处理这件事。 而不得不说,家族内的老古董们虽然死板又刻薄,散发着腐朽的气息,极其让人生厌,可当开始他们维护更古板的制度时,所展现的力量倒是惊人的。 两天,仅仅两天。 休斯名下的所有资产,就在旧金山被全部交割给了杰兰特,并且,家族内部经过了剧烈争吵后,最后还是决定,捏着鼻子认下了杰兰特母亲的位置,并且允许她留在旧金山,由杰兰特照顾。 说实话,当杰兰特听到家族做出这个决定时,整个人是懵逼的。 他能猜到,家族肯定会对他做出金钱方面的补偿,但绝没想到,对方竟然承认了他母亲的位置。 要知道,以平民身份成为罗斯柴尔德家族媳妇的女人,在两百多年中,绝不会超过十位。 而那些女人的共同点,则是她们都有一个爱她们爱到疯狂,并且,还十分强大的丈夫。 但杰兰特的老爹,说的不好听一点,就是个窝囊废,跟家族里那些前辈比起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他恐怕直到在老宅被幽禁至死,也看不见这一幕。 但现在,因为一场失败的谋杀,一切都改变了。 有那么一瞬间,杰兰特甚至还在心中对家族生出了某些感动,暂时忘却了累积在心中十几年的仇恨。 但这只是一瞬间。 冷静下来的杰兰特,很快便发现了本质问题― 家族允许他的母亲留在旧金山... 这个决定,明显是与家族的传统背道而驰的。 但家族这么做的原因,则是因为那些老不死的还是不认可他的母亲,只不过表面给一个名分而已,实则,以前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 这让他暗恼的同时,也激发出了他的斗志。 说到底,能让家族那些老古董认可的,只有强大的实力。 在这面前,任何古老的规章制度,都是有可调节的余地。 他默默解开了毛衫的第一枚扣子,露出了一丝冷笑。 比楼外的寒风还要冷冽上几分。 但仅仅是片刻后,他的冷笑,就转变成了温暖的阳光。 因为,他的母亲恰在此时,推门而入。 相比半个月前刚来之时,他母亲的精神状态明显好上太多,如果不受什么刺激而犯病的话,基本与常人无异。 她端着一杯美式,放到了杰兰特的办公桌上,颇有些担心道: “杰兰特,对于现在的情况,我已经十分感谢主了,这是上天对我的恩赐...所以,你不要在想着跟家族斗了,他们太强大了,孩子,我怕你受伤。” 杰兰特微笑了下,双手握住了他母亲的手腕,笑道: “母亲,你想多了,我并不是在谋划着对抗家族,而只是打算跟朋友一起做一桩生意...就是上次您见过的那个年轻的东方人。” “真的?” “真的!” 杰兰特的母亲听着儿子信誓旦旦的保证,这才放了心,嘱托道: “那就好,那就好...记得有空邀请他来家里吃个饭,妈妈给你们做意大利面。” 杰兰特宠溺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而等他母亲退了出去以后,他的面色才闪现出几分古怪。 他看着桌上纳尔逊排的满满的行程,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意面? 估计这家伙肯定是没时间来的,还是我一个人慢慢享用吧... ...... 在零七年末的期末考试中,纳尔逊和杰兰特双双挂了科。 而由于他们两个住在同一个寝室中,所以,他们那个寝室,也被戏称作‘’― 鸭蛋寝室。 因为,他们两人各有一科,拿的是零分! 这让授课的老教授很受挫折。 虽然,他知道他的课程挂科率极高,但也不至于,出现两个零分吧... 他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也更好奇,这两个学生是怎么做到的。 而常年逗留在实验室,天真可爱到爆的老教授又哪里知道,这两个同学,压根就没上过他的课! 他们利用他的上课时间,去外边搞投资去了! ...... 二零零八年年初,圣诞节后的第二周周末。 冬日的暖阳穿过了老式花纹玻璃,洒在了古典的红木桌上。 而坐在红木桌前的,是一个矮胖的老人,正纠结的用手扶住了太阳穴,不知该怎么办。 他身前的中年秘书,还在喋喋不休着: “十一月二十六日,道森公司购买了希尔科技的百分之三十六的股份,并于十二月中抛售...十二月二日,杰兰特出任杜维坦游戏公司的总经理,并于半月后,成功将公司打包出售给谷狗...” (本章完) 第五十五章 不可挡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会议现场陷入了短暂的安静。 所有在座的高层们皆以一种复杂的表情,注视着坐在右排首位的老人。 这种复杂饱含着太多的情绪― 惊讶,意外,不可置信,愤怒... 而接受着来自各方目光的诺顿,布满皱褶的脸上却是波澜不惊,看不出一丝一毫的起伏。 “都看着我干什么?” 他扫视了眼默不作声的众人,淡淡发了句提问。 他的声音很轻,带着事不关己的轻松语气,让几位董事的脸色更加复杂。 格里高利深深看了眼诺顿后,对主持会议的首席秘书说道: “还不照诺顿董事说的做?” 格里高利的这句话说的很微妙,大有将诺顿直接拉到了他的阵营的意味。 而迫于史坦利两位实际上最高掌权者的压力,即使首席秘书已经被那几位召开会议的董事收买,此时也不得不违心说道: “哦,好,下面请鲁道夫总裁和路易斯总裁对各位参会人员进行解释...” 说罢,其便有些慌张地走下了小讲台,落于格里高利的眼中,则化成了深深的嘲讽。 他用锐利的双眼扫视了下几位骤然间变得坐立不安的董事,眼神中杀气渐起。 这帮人,还当真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 尽管自己已处于半隐退的状态,基本不过问公司具体事物,但只要他一天不死,那他就是史坦利的主人,这是谁也改变不了的事实! 而现在,在他还能活蹦乱跳的时候,这帮人就按耐不住了野心,想要提早上位... 作为一只已经修炼成了精的老狐狸,格里高利如何看不出这帮人的真实想法? 怕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表面上,他们只对未来战略部以及两个年轻人发难,实则,他们真正暗藏的剑锋对准的是他,格里高利! 毕竟,无论是未来战略部的成立,亦或是纳尔逊和杰兰特的任命,都是由格里高利一手决定的。 换句话说,目前风头正劲的未来战略部,就是格里高利在公司的影子,时刻提醒着每一位史坦利的员工,公司还是他格里高利的! 而现在,几个心怀叵测的董事提出要罢免董事会,实则就是要打掉格里高利几十年在公司所建立的威望。 因此,格里高利几乎能肯定,如果今日纳尔逊和杰兰特被从史坦利扫地出门,那他自己离被赶出公司掌权圈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也是出自于对两个年轻人的信任,格里高利是都是要保下他们的。 但他没想到的是,一向在公司独树一帜,自成一个山头的诺顿,竟会于此时出言相助。 要知道,在经过了几十年的相处之后,格里高利和诺顿的关系已经不能用简单的朋友或者伙伴来描述了。 他们的关系,更像是一个朝代开国的皇帝和宰相― 既有合作,也有斗争。 但归根到底,皇权和相权终归是对立的。 对于诺顿这位最大的‘开国臣子’,在过往的岁月中,格里高利不是没想过处之而后快,甚至还用过一些龌龊的手段。 很可惜的是,他最终都失败了,而两人的关系也一度降到了冰点。 而面对今日这个能严重打击自己声望的机会,格里高利不相信诺顿会袖手旁观。 但事实往往出人意料。 诺顿最终竟是站在了他这一方。 而随着诺顿的表态,今天的废除案以及两位高级副总裁的罢免案,十有八九则是无法通过了。 因为,之前几位董事有胜算的前提是,他们能获得诺顿一方的支持,或者诺顿一方的沉默。 而现在,他们的想法落空了,这个会议的结果也已大局初定。 这让格里高利心生爽快之时,又产生了一些疑窦。 他含着锋芒的目光,与诺顿深邃且清明的眼神对上,在空中闪过了一串电火花。 在下一刻,他便收回了目光,不再去看这位风雨同舟几十年的老兄弟。 短短一刹那的目光接触,他便确定了诺顿还是那个诺顿。 他跟自己的对抗,仍在继续。 而至于他这次为何力挺而出,估计在事后,他应该会给出个答案... ..... 会议仍在继续。 杰兰特先行上了台,针对刚才诸位负责人提出的质问,一一进行反驳,显然早有准备。 譬如,对于最先提出的连续七个季度的财报下滑问题,他给出的解释很理所当然― “哪有一家公司从来都是在赚钱的?” 他很不客气地将话筒靠在嘴边,就差对提出质疑的那名负责人指着鼻子骂: “大家都知道,我们刚经历了十年以来最大的经济危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高森集团的报表也好看不到哪儿去,而我们多年的老对手‘莱曼兄弟’更是直接折戟沉沙了... 那我就想问问某位总裁了,在如此大的危机之下,我们除了抓紧机遇,还有别的选择吗,只有布局于新产业,才能领导公司走出困境... 至于报表下滑的问题,我就想问问某位总裁,你听说过有付出才有回报吗?不拿出真金白银出来,谁会陪着你玩?空手套白狼吗?作为一个专业的金融人士,如果你要跟我谈这个问题,那我就真的是无话可说了...” 杰兰特一口一个‘某位总裁’,虽未指名道姓,但却实实在在说明了是哪个人― 自然是场间脸色最为铁青的那位。 被杰兰特呛了一顿的负责人,忍不住要拿麦发声,怒而怼回去,但却被身旁的同事拦住― 倒不是说他同事跟他不是一条心,而是因为这是制度。 因为有制度,所以刚才他们喷纳尔逊和杰兰特之时,两人不能反驳一句,而轮到他们挨喷时,同样如此。 而出乎众人意料的是,杰兰特是个持久性的喷子。 他的战斗力,简直有些爆表了! 尽管他话语中有些漏洞可以寻,但他还是坚持连贯的将刚才指责过他的话,一一怼了回去,顺带还揪了下人家的短― 比如某某经理的经济问题了,某某董事的生活作风问题了... 而等杰兰特说完,纳尔逊上台的时候,他看到,之前还声势浩大的反对势力,此刻却皆有些垂头丧气的,显然被杰兰特喷到了怀疑人生。 这让纳尔逊感到好笑之余,又不免生出了感慨― 大局已定... (本章完) 第五十六章 不可挡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实际上,决定今天几位董事的提案通过与否,只在于诺顿老爷子的决定,而在诺顿力挺他们两人之后,今日的废除案和罢免案就注定要流产。 纳尔逊站在小讲台上,默默用余光扫视了一下长桌两旁被喷的怀疑人生的高管们,以及表露出灰白脸色的几位董事们后,从容地露出了一个笑容,开口道: “在路易斯副总裁说完之后,接下来轮到我接受各位的质疑了...” 他的话音不高,语气也带着几分风轻云淡,但在目前极度安静的会议室中,他的声音随着话筒的扩音以及特制墙壁的反弹,落于众人的耳中,就有了微微震耳的感觉。 尤其是刚才被杰兰特狂喷一通的高层们,在听到纳尔逊的开场白之后,本就不自然的脸色则变得更加阴沉不定― 好像被人徒手捶爆了小丁丁一样。 而纳尔逊也不曾在意这些人的脸色,像是故意往伤口撒盐般道: “针对公司同僚们的诸多质疑,刚才路易斯副总裁已经做了详尽的回应,我在此就不做解释了...” 而随着几人脸色再度变换,他却话锋一转道: “...虽然各位提出了未来战略部的废除以及我和路易斯副总裁的罢免,但是我相信,依照各位的本心来讲,一定都是站在公司利益的层面上去考虑的...” 这番话一出口,顿时让本寂静至极的的会议室,泛起了微微的骚动。 坐在位子上的人,甚至包括格里高利和诺顿,都以一种不解的目光望向带着淡淡笑容的纳尔逊。 尤其是端坐在左下第一的兰斯洛特,听到纳尔逊像是服软的话语后,脸色虽依旧平静,但隐藏在红木桌面下的右手,已经于瞬间攥紧成了一个拳头,暴露出了一条条淡青色的血管。 不同于终日宅在城郊别墅里的老格里高利,作为未来战略部的实际负责人,实际上,他才是跟纳尔逊和杰兰特打交道最多的人,也正因此,他远比在座的其他人更加深刻地了解这两个年轻人。 如果说,诺顿的表态是出于对‘年轻’的信任的话,那他始终坚定的支撑着未来战略部,则完全只因为纳尔逊这个人。 没错,只是纳尔逊,并不包括杰兰特。 在兰斯洛特的眼里,虽然杰兰特也是难得一见的人才,其处事能力和待人风格皆是上上之姿,但他对于这类人不曾少见,也不曾少打过交道,甚至可以说,他自己就是这样的一种人。 但纳尔逊不一样。 这个冠以德国姓的东方人,一直在以一种假装温和实则暗含凌厉的姿态,处理着一切,无论是商业经营还是人际关系。 对他的这种风格,兰斯洛特私下取了一个很有趣的比喻― 一柄涂满了蜂蜜的毒匕。 在座的众人大多都看得到杰兰特的‘咄咄逼人’,可又有几人知道,看似凶狠的杰兰特比之沉默寡言的纳尔逊,在狠厉的程度上差的绝非是一星半点。 而现在,在杰兰特已经打下了良好基础的前提下,纳尔逊上台后竟表现出了想向那些要把他们扫地出门,甚至置之于死地的高层和董事们服软甚至妥协的意思来,实在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而在此时,某些高层的脸色却一下子由苍白变得红润起来,像是觉得自己能趁机抓住些什么,从而将敌人趁此机会一击毙命。 对此,兰斯洛特的嘴角不可察觉的露出了一抹冷笑。 真是一帮蠢材... 他于一瞬间,大概能猜出纳尔逊这种做法的用意了... 在悄然间松开了攥紧的拳头,他将右手拿到了桌面上,一边打量着位于他右前方几张略显面生的脸庞,一边翻看着手中关于这次参会人员的详细信息。 而就在他刚翻了一页纸之后,就果不其然地听到了一个麦克的声音响起: “鲁道夫...副总裁,首先,我非常感谢您对我们为公司担忧的肯定,然而,这并不能成为您逃避责任和进行推脱的借口... 事实上,关于刚才路易斯副总裁的反驳,我也是有很多不认同的地方,而既然您站在了这里,就请不要逃避刚才的话题,给我们好好解释一下,公司财报为何会出现连续七个季度的暴跌!” 这一番话说出来,就好像是一针兴奋剂,扎进了一头颓废的病牛肉里,让其恢复了斗志,甚至能直接上斗牛场与西班牙斗牛士刚上一波。 之前被杰兰特喷的怀疑人生的几位高管,于瞬间一扫颓废之色,一个个显得斗志满满,等着去找纳尔逊的错处。 而纳尔逊看到这一幕预料的情况,脸上保持着得体的微笑,但心里却已是冷笑不已。 按理来说,此时正是纳尔逊的‘自辩’时间,旁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和原因是不能插手的。 而刚才那位负责人敢开口的原因,一来是因为纳尔逊对他们的‘肯定’,给了他一种纳尔逊怕了他们的感觉,二来,他更想抓住这个稍纵即逝的机会,让诺顿认识到纳尔逊的软弱之处,从而改变主意。 试想,一个懦弱胆小的人,如何能担得起公司第一元老的重托呢? 而至于他这么做是否是坏了规矩,他相信,已经被他认定‘怯懦胆小’的纳尔逊是没有勇气提出这一点的。 他的做法,就是最为明显的‘蹬鼻子上脸’。 正所谓,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 纳尔逊表现的越对他们妥协,他们越会步步紧逼,直到将纳尔逊和杰兰特甚至是他们背后的格里高利推到山崖为止。 但他终究把纳尔逊想的太过简单了。 “虽然我不知道,利昂总裁在我进行解释的时候突然发难,是否符合会议规定...但是本着对股东们的利益负责,我只能说,亏损只是暂时的,至于如何盈利,什么时候会盈利,我只能对各位股东做出解释,而利昂总裁您...” 纳尔逊微微笑道: “很抱歉,您没有权限知道。” 这句话一出,刚才本还斗志昂扬的利昂,顿时就萎顿了下来。 他转头,突然发现本支持他的几个中立股东,竟露出了微微点头的表情。 于一瞬间,他深刻地认清了一件事― 从此在摩根史坦利,恐怕,再没人能阻挡未来战略部和这两个年轻人的崛起了...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此段经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零九年十月末于摩根史坦利召开的高层会议,在事后看来,不过是一群跳梁小丑的胡闹罢了。 而最后的投票结果也是让人大跌眼镜。 尽管已经预料到格里高利一方必然会胜利,罢免案和废除案必然无法通过,但没人想到,组织这场会议的董事们会败的如此惨― 九比一。 经过了投票统计之后,支持格里高利一方的股东们竟然高达了百分之九十,完全可以代表了整个摩根史坦利的意志。 当看到结果之后,会议室内的高层们,甚至包括召开这次会议的几位董事,都觉得这可以称得上是史坦利历史上最可笑的一个笑话。 但不可否认的是,也正是通过这次会议,当时还是年轻人的纳尔逊和杰兰特,铲除了他人组织的阴谋,并通过此事成功获得了以诺顿为首的公司元老,以及诸多中立董事们的支持,搬开了最后一块阻碍他们崛起的绊脚石,奠定了两人从此的平步青云。 而也是在此之后,事实上作为公司核心部门的未来战略部,也正式得到了它一直缺少的地位― 董事会正式通过了一份提案,中心思想就是确认了未来战略部作为公司最核心部门,且非准董事长,不可担任这个部门的部长。 也就是说,这个部门可以看做是用来给公司‘太子’接位前,所稳固地位和增加威信的最重的一颗砝码,而因此,未来战略部的地位自然至关重要。 而身为未来战略部实际控制人的纳尔逊和杰兰特,地位自然也随之水涨船高,在会议结束后的极短时间内,他们就将头顶的那个‘副’字拿掉,成了名副其实的全球高级总裁,正式迈入了公司的顶层行列。 而自古以来,名利从不分家。 随着未来战略部地位的水涨船高,公司的资源自然不可避免的完全倾向了这个部门,较之前相比,自然是少了阻碍和抱怨。 一时间,不同于之前的唱衰之势,凡是史坦利公司的职员,皆以进入未来战略部为职业目标,削尖了脑袋往里挤,甚至有经理级别的人宁肯降低职位做个普通的职员,也要进入未来战略部。 而杰兰特和纳尔逊自然因此变成公司里有数的大粗腿,变成了众人趋炎附势的对象。 这一年,纳尔逊不过才二十一岁,而杰兰特更是才刚到弱冠之年,二十而已。 ...... 有些人的崛起是早已被注定的。 可惜无论是从底层一步步走到今天,性子狠厉的纳尔逊,还是出身高贵,性情多变的杰兰特,都不太信命这个东西,更不会相信有什么天命所归的存在。 在他们的世界里,一切的好处都要靠自己争取而来,如果他们不去争,那么就什么也得不到。 有些人吃肉,有些人吃草,当吃肉的人多了以后,他们就会开始剥夺别人吃草的权利。 纳尔逊和杰兰特都不是吃草的存在,他们更像是雪原里对天咆哮的巨狼,属于吃肉一族里面最狠的存在。 而他们这种性格特征映射到现实中来,就变成了摩根史坦利看似无休止的扩张― 收购,抵押,贷款,再收购,再抵押,再贷款... 本来是全美第二巨头的摩根史坦利,在未来战略部的带领下,不,准确的说,是在纳尔逊和杰兰特的带领下,走上了一条外人眼中极为疯狂的道路。 只要是史坦利看到的东西,就一定要收到手里,如果有谁跟他们抢,那就要做好大出血的准备。 而绝大多数人都看不懂史坦利的布置,但却能看得到其资产越来越庞大,越来越臃肿,同时,欠大大小小银行的债也越来越多。 在有心人的观察中,摩根史坦利在未来战略部的带领下,已经变成了一栋摇摇欲坠的高楼,看似华丽,实则面临着转瞬倾塌的危险。 但也可能是‘欲使其灭亡,必先使其疯狂’的真理,整个摩根史坦利从高层到员工,都陷入了一种疯狂的状态中,明明眼看着公司明天就要完蛋,但今天却仍旧是干劲十足。 在史坦利的员工之中,认为其是艘即将毁灭的大破船的人只是少数,更多的人怀着一种外人所不能理解的信念,始终在坚持着。 他们坚持着什么呢? 这是外界的疑问,也是他们所不能理解的地方。 按理说,面对史坦利这种无底洞,当然要躲得越远越好,然而,史坦利的员工却犹如飞蛾一样,扑向火坑,实在让人理解不能。 如果,华尔街的某些精英们能来中国旅游一趟,顺便听一波安利,或许大概能明白些什么。 但没有听过安利的他们却是断定,已经度过经济危机的摩根史坦利,即将在暴雨后的晴天凋谢,下场甚至要比‘莱曼兄弟’要惨的很多。 而就在众人预测着摩根史坦利会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结束之时,时代却悄然间发生了改变... ...... 二零一一年,在杰兰特和纳尔逊掌舵着史坦利这艘被外界看做‘大破船’的第五年,时代发生了改变。 果壳公司的史蒂夫通过手中的一款没有键盘的手机,革新了移动设备的世界,而随之而来的,是无法阻挡的新时代。 智能系统,智能手机,智能平板... 一样样新玩意儿冒了出来,随之而来的,是一支支天天涨停的股票。 二零一一年,是智能手机及其所在移动领域的井喷期,巨大的利益于一片空地上拔地而起。 而直到这时候,华尔街的投资者们才蓦然发现,芯片公司,屏幕公司,电池公司,甚至于是系统公司,应用公司... 只要跟移动领域挨得上边且有利可图的公司,几乎都或多或少有摩根史坦利的影子。 当年还只是一个小小蜘蛛网的网络,在布局了五年之后,终于展现出了庞大的轮廓出来。 无论是华尔街的精英投资者们,还是各大银行的专业人员,都很难准确计算出摩根史坦利到底投资了多少科技公司,又布局了多少领域。 但他们能看到的是,如今的摩根史坦利,在经年之后,已经变成了一个庞大的足以让人仰望的存在了。 (本章完) 第五十八章 新贵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摩根史坦利很好,很强大。” 留着细碎胡茬,顶着一头黑白参半的中分卷发,高鼻梁碧绿眼睛的中年男人,站在大礼堂的讲台中央,面对台下坐着的上千师生,如是说道。 ...... 这里是二零一二年斯坦福大学商学院的开学典礼。 而于此时站在台上致辞的,则是商学院史上最年轻的院长,曾在九十年代亚洲经济危机中有过惊艳投资表现的艾尔伦教授。 尽管他已年过半百,但此刻手持麦克站在舞台中央的他,倒显得精神十足,像个斗士一般,对着台下上千师生慷慨激昂地发表着演讲。 他的声音本就极为高亢,再配合着架在礼堂半空的十几个音响的扩散,落于众人的耳朵里,只觉得是震耳欲聋,甚是烦躁,有种想要冲上台去把他揍一顿的冲动。 当然,这种想法只能存在于学生或者老师的心中,没有人真会去对刚上任不到三个月的新院长发泄不满,哪怕是恨极了他的那些同僚们,此刻也不得不微笑着坐在前排,脸上带着或夸张或淡然的笑,还得不时违心地鼓着掌。 虽然这种行为对于一群年近七八十的老头们来说,不亚于吃了屎一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新当院长不久的艾尔伦教授,在人事管理方面还真有那么几手,将一群桀骜不羁的老顽固们收拾的竟服服帖帖。 他们此刻违心的鼓掌声,就是对艾尔伦教授工作的最大肯定。 这让坐在第一排的领导们顿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尤其是直接负责商学院的副校长里恩,在听到来自身后的鼓掌声后,布满褶子的老脸上顿时绽放出了笑容,棕褐色的眸子里迸发出了淋漓尽致的痛快,整张脸活脱脱像一个菊花一般。 可不是嘛,在跟身后这批老不死的斗了足足几十年以后,头一次看到这些刺头被整的服服帖帖,如何不使他心生愉悦,充满欢欣之情呢? 连带着,就连耳边传来的艾尔伦如低音炮般的声音,都让他觉得动听了几分,不是那么令人生厌。 他扬起了头发稀疏的脑袋,棕褐色的眸子中射出了直直的目光,落在了台中央仍处于兴奋状态的艾尔伦身上,不免在心底生出了些感叹― 这人还真他娘的命好。 是的,对于商学院的新院长艾尔伦,里恩只有一句‘命好’的评价。 事实上,在三个月前艾尔伦接任商学院院长之前,院长之位已经空缺了足足两年半,在上一位老院长辞任后,近三年的时间,凡是有资格担任院长的教授们,都为了这个位子打的狗脑子都快出来了。 这其中就包括了让里恩头疼半辈子的那些战斗力爆表的老不死们。 而之所以最终得以尘埃落定,在争斗了近三年以后,由艾尔伦出任新院长,并非是因为其能力卓绝亦或是资历够老,只是因为其有一个足够傲人的姓氏― 摩根。 一个不古老但却很强势的姓氏,代表着一个强大而富有的商业家族,其在美国的地位不比罗斯柴尔德在欧洲要弱上几分,甚至于,其在美国的商界和政界上都曾有过一言九鼎的时刻。 而艾尔伦恰恰就是来自摩根家族的人。 当然,来自美国顶尖商业家族或者财团的子弟在斯坦福大学并不少见,艾尔伦也并非是摩根家族的嫡系子弟,撑死了也不过是一个偏枝的地位,甚至连庶出的子弟都不如。 然而,能让斯坦福大学的校董会如此看中他的原因,则是由于他的亲生哥哥,是如今投行界人人都得攀附的大人物,堪称行业巨擘的存在。 他的哥哥,名叫格里高利,是摩根史坦利的董事长。 ...... 里恩的想法并没有错。 如果艾尔伦不是格里高利的亲弟弟,那哪怕他再奋斗个十年,也不见得能碰到院长宝座的椅把。 而现在,正是由于摩根史坦利于新行业投资的巨大成功,才导致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艾尔伦也沾了光,当上了梦寐以求的商学院院长。 而正所谓**************。 受了史坦利恩惠的艾尔伦,自然会在各种公共场合极力鼓吹着摩根史坦利的好来,俨然将摩根史坦利夸成了一朵花,好像其是全美最强大的投资公司一样。 而别说,经他这么一忽悠,大礼堂绝大多数的刚入学的学生,对于代表着权威的院长所说的话,还真就信上了几分,至于那些自有想法,还是认为高森是投行第一的师生们,鉴于如今是摩根史坦利风头正劲的时刻,思考了一下后还是选择了乖乖闭嘴。 这就是行业现状― 谁强大谁就有话语权。 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如今的摩根史坦利在底蕴上仍然不及高森集团,但在抓住了这次几十年难遇的机会后,其实力已经有了巨大幅度的的提升,甚至,有了足以跟高森叫板的底气。 正如艾尔伦演讲中所说的一句那样― “钱是英雄胆。” 在经过了巨额的资金回笼以后,摩根史坦利已经完成了华丽的逆袭,走上了‘人生巅峰’,再也不会是那个被华尔街唱衰的大破船了。 现在的史坦利,是一艘正乘风波浪的巨轮,在金融之海里畅游着,隐隐有着无敌的姿态。 而一手造出这个局面的人,自然不是格里高利。 ...... “...下面,请大家用掌声,欢迎来自摩根史坦利的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同样,也是你们的学长,路易斯.杰兰特先生进行致辞!” 随着如潮水般的掌声响起,一个身材挺拔,容颜妖孽,带着一双如深海般内敛的深蓝色眸子的青年,就这么施施然地走到了台中央,站到了艾尔伦院长的身旁,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引得台下一些花痴女学生的尖叫。 他的登场,竟犹如殿堂级明星开演唱会那般热烈,而他的颜值,比之大银幕中的明星也的确丝毫不遑多让。 这是一个,仿佛自身带着光环和BGM的男人。 “他还是这么迷人。” 台下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于一片喧嚣的沸腾声中,一道女声淡淡出了口。 (本章完) 第五十九章 新贵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句话的音量不高不低,但音色却很好听,声音中流露出了高贵和优雅,让人感觉好像听到了古典钢琴的弹奏一样,在艾尔伦如低音炮的声音过后,更显得如此美妙。 坐在四周听到这道话音的人,皆情不自禁地转过了头,想探寻这道话音是出自哪位佳人之口。 但遗憾的是,任凭他们左顾右盼,也并未寻到那个说出这句话之人。 因为,就在这句话音刚落地之时,就有一个身影从座位上悄然站起,默不作声地绕过了众人的视线,进入了墙边的安全通道中。 整个过程自然到,她仿佛从未出现在这儿一样。 ...... 这个世界是否存在着女鬼,是一个有待讨论的问题。 而对于此时此刻坐在大礼堂偏僻一角的新生们来说,他们可能会认为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女鬼’,继而扩散开来,流传成斯坦福大学一段新的校园怪谈。 不过,这一切与刚刚离开的那位声音优雅的女士来说,都没太大关系了。 此时的她,正从楼梯间转向走廊,走向大礼堂的出口。 布满着光滑大理石砖的走廊此刻很安静,可能由于人都聚集在了馆内的缘故,此时在约莫十几米的长廊上,除了之前发出一声感叹的女人外,再无一人。 而正于走廊上行走的她,脚上穿着一双深紫色的细高跟鞋,与灰白色的地面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发出了并不算太轻快的哒哒声,犹如钟锤撞击在钟壁上一样。 转眼之间,她便走到了门口,望着外面还算炽热的骄阳,很自然地从手包里拿出了大墨镜,架在了鼻梁之上。 而在她做这些动作的时候,两名身形高大,穿着休闲西装的肌肉猛男,很自然地站到了她身后两侧的位置,同样带着时尚的墨镜,显出了英气。 不过,如果有善于微表情研究的学生路过这里的话,一定会注意到,两名男子所露出的表情,绝非是倾慕亦或猥琐,而是,深深的敬畏。 他们的目光,在警示着女人四周之时,丝毫不掩饰的露出了敬畏。 如此一来,这两人的身份便很清晰明了了― 他们俩,应该是女子的保镖之类的角色。 而戴上了墨镜的女人,则丝毫不在意自己身后多了两个尾巴,仍是像走在走廊里那样,闲庭信步般向外走去,同时,继续发出了哒哒的声音。 她走的方向,并不是之前约定好的方向。 这使得两个男人对视一眼后,思考了一下,便只能跟了上去。 他们什么都没说,脚步也异常的轻,就像两个幽灵一样,尾随在女人的身后,在阳光下拖出了三道修长的影子― 很诡异的组合。 他们跟随着女人很快从大礼堂门口,转到了一条林间小道上,于刹那间感到了清凉之意。 毕竟,旧金山最热的时候已经过去,现在正是初秋之时,两旁高大的香樟树的叶子,也不如盛夏时那般青翠欲滴,反而出现了点点泛黄的痕迹。 阳光从树枝间落下,在林间的柏油道上,留下了细碎的树影。 风微微吹过,那些地上的树影便随之而轻轻晃动,在阴暗交错的地面上,仿佛变成了一个黑白色的万花筒,拼凑出了一个煞是好看的图案― 像一朵在初秋未落败的桃花。 这个形容,未免有些不够确切,但是却可以用相由心生来解释。 对于走在林间的女人来说,这地上的形状,就是一朵桃花。 不过,跟在女人身后的两个壮汉,则没有她这般春花秋月般的心态。 他们的注意力,从不曾凝聚在一地的树影之上,而是,落到了不远处坐在长椅上的那个青年人身上。 凭着本能的直觉,他们感觉得到,那个静静坐在长椅一边沉思的年轻人,是个很危险的人物。 然而,就在他们刚要提醒走在前边的女人需要折返之时,却突然发现,女人竟是加快了脚步,哒哒的,便走到了长椅两三步远的距离。 而更让他们面色一沉的是,本坐在长椅上沉思的青年,此时却收起了思绪,偏过了头,将平静却暗含锐利的目光,跃过了正走向他的女人,落在了两名壮汉身上― 目光如炬。 一刹那,被打量着的两个人高马大的壮汉,俱都产生了如被针扎的感觉。 这种感觉,很不好... 不需要去询问什么,他们便已断定坐在长椅上的青年,必然是个危险人物,可是,更使他们头疼的是,女人并有要停下的意思。 十几秒之后,她便坐在了青年的旁边。 ...... 斯坦福大学内部的秋景是极美的。 而就在一棵香樟树前,坐着一对青年男女,男的长相周正,而女人墨镜下的容颜更是上上之姿。 这怎么看,都应该是佳偶天成,珠联璧合的意思― 如果,男青年的脸上并没浮现出那抹不自然的表情的话。 ...... 女人在坐下之后,便摘下了墨镜,露出了一张堪称绝色的西方脸庞― 高耸的鼻梁,标致的脸颊,如一泊山泉般清亮的双眸... 女人的容颜仿佛被最精益求精的雕刻师打磨过一样,看上去是如此的迷人,就连青年在偏头的一刹那,都能感受到侧颜杀的魅力。 而女人今天身穿的黑色束腰风衣,更是将身形衬托的无以复加,给人以视觉的美感。 但这种美丽,却让青年微微皱起了眉头。 “凯瑟琳小姐...” 在思索了一下后,青年终于开了口。 “我想,我大概能猜到你找我是为了什么,但说实话,我不认为我能解决这个问题...” 女人闻言,先是轻轻一笑,而后说道: “鲁道夫...你认为,我找你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不是为了东京方面梭尼影视的收购...” “不,不,不...” 凯瑟琳微笑了起来,依然用着堪比古典钢琴的声音,说道: “鲁道夫,我找你,只是为了一个人。” 纳尔逊闻言,顿时产生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下意识就有想溜走的冲动。 然而,他还是听到了凯瑟琳的下一句话: “我找你,是为了杰兰特的私生活问题...” (本章完) 第六十章 新贵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秋风从纳尔逊的耳旁吹过,却丝毫没能吹散凯瑟琳语气认真的声音― “杰兰特的私生活问题...” 纳尔逊偏过了头,直勾勾地对上了凯瑟琳明亮动人的眸子,什么都没说。 两人一时无言的对视着,气氛骤然间变得诡异起来。 因为,他们两人对视的情形,竟找不出一点俊男靓女间的暧.昧和纯情,反而,于空气中散发出了很压抑的气息。 这让守在长椅不远处的两个壮汉顿时心头一紧,生怕这个看似很危险的青年,妄图做些什么。 然而,两人诡异的对视也只维持了刹那。 片刻之后,纳尔逊率先将头转了回去,眼神中也恢复了平静。 只是,他那过分平静的眼神中,却暗含着一丝担忧― 尽管刚刚两人间对视的时间很短,但纳尔逊确信,他于刹那间从凯瑟琳的眼中,捕捉到了一种名为‘偏执’的情绪。 这使他骤然间感受到了一丝冷意。 他思索了片刻,组织了下语言后,淡淡说道: “我想,你说的问题,并不是我能解决的...” “...那这么说,你愿意帮我解决了?” 凯瑟琳闻言,快速地反问了一句,犹如在棋盘上将了一军。 纳尔逊斜眼看了下站在阴凉处,随时准备上前护主的两个壮汉后,苦笑道: “如果,我说我不愿意的话,你是不是就会让你的两个保镖上来揍我?” 他说这话似的语气多少有些无可奈何的感觉,让凯瑟琳微微一愣。 “你说...他们俩?” 凯瑟琳伸出了如葱白般的食指,指了下两名壮汉后,便有些花枝乱颤地大笑起来,显得很没有淑女范。 她这一笑,倒是使刚才凝结起来的诡异气氛,消散了许多。 犹如不停吹过她发梢的初秋的风。 ...... 在笑了一会儿后,她将被风吹散的几缕发丝挽到了耳后,仍带着笑音说道: “鲁道夫,别说是他们两个...就算是二十个,他们会是你的对手吗?” 纳尔逊听到此句,如墨般的剑眉微微一沉,说道: “听你这句话的意思,你倒是很了解我?” “那当然。” 凯瑟琳脸上露出了玩味的表情,说道: “作为杰兰特最亲近的朋友,我没有理由不去调查和了解你这个人...事实上,我对你的了解远不止知道你身手卓绝而已...” 她忽地压低了声音,轻轻道: “我甚至知道,你的这个身份,在零六年以前,只是个空壳...” 空壳吗... 纳尔逊嘴角露出了一丝温和的笑,似是毫不在意自己的秘密被别人挖出。 虽然凯瑟琳说的话不甚明晰,但纳尔逊很清楚地明白她究竟想要表达些什么― 她的意思是,在零六年以前,纳尔逊.鲁道夫,是一个不存在的人... 这是当然的了! 如果陈平当年没发生意外而死,那么恐怕时至今日,纳尔逊.鲁道夫依然只是个空壳,而江宁城那个不曾出走的少年,也不会有一个洋气的英文名。 一切不曾有如果。 现实中,他已经从斯坦福大学顺利毕了业,并且在这几年间,成功做成了一件足可称作惊天动地的大投资。 今时今日,他再不是需要依附他人势力装强的少年了,反之,如今是有无数的人需要依附他的财势。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这句在网文界曾引得无数**丝为之热血的话,却是在纳尔逊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 恐怕就是他自己也不曾想到,当初那个在江宁城里偏安一隅的海关小职员的儿子,在父亲蹊跷死去的七年后,竟会成为美国投资界的翘楚,华尔街中的又一位新贵。 这一切,竟虚幻的像是梦境一样。 但偏偏这又是现实! 而这也正是他为何听到凯瑟琳的话语后,温和一笑的缘故。 以他如今的身份和地位来说,就算凯瑟琳查到他零六年以前的身份是个空壳又怎样?她还能把他驱逐出境? 笑话! 从美国立国至今为止,因为早年非法入境而被驱逐的华尔街巨鳄,还从未出现过! 如果凯瑟琳想用这件事来要挟他为其做事的话,那也未免太小儿科了... 而凯瑟琳自然也注意到纳尔逊嘴角浮现的笑,并没在意什么。 虽然在心理层面上,凯瑟琳就是一个十足的疯子加变态,但在智力领域内,她的IQ却是高的吓人。 正所谓,天才都是疯子。 而她就是那群疯子中最偏执的一个。 因此,她丝毫不掩饰地说道: “鲁道夫,我很清楚,这件事并威胁不到你,就算把这件事弄出花来,也不过给你添些小麻烦,但我想说的是...” 她的语气骤然间急促了起来,道: “...我发现,我真的很爱杰兰特,我可以为他做一切事情...” 纳尔逊闻言,略带讥笑地回道: “可是,他现在已经有了女朋友了...” “你说那个叫做维娜的碧池吗?那就是一个看似清纯的莲花婊!她看中的,不过是杰兰特的身份和钱财而已...你别不相信我说的,既然我查了你,自然不可能不查那个维娜,鲁道夫,你知道吗,那个碧池早在十六岁的时候就丢了贞操...” 纳尔逊闻言,嘴角狠狠抽搐了下,实在有些想不明白,这件事真的是可以拿来对比的优势吗? 说起来,大姐您好像贞操丢的更早吧... 似是想到了这个问题,凯瑟琳一时停住了嘴,没有再像泼妇般骂下去,停顿了片刻后,说道: “...鲁道夫,你一定要帮我,也只有你才能影响到杰兰特的判断。” 纳尔逊闻言,受宠若惊地笑了笑,回道: “...首先说句抱歉,虽然我对姐弟恋不抱有偏见,也不介意你比杰兰特大了三岁,但问题是,杰兰特他不喜欢你啊!” “他一定会喜欢上我的,一定会的!” 凯瑟琳语气平和却坚定的说了一句后,便站起了身,没有继续要纳尔逊给出个承诺。 其实她也明白,以纳尔逊的身份来说,就算是她的父亲,高森集团的董事长,也不敢对其颐指气使的要求些什么。 能将她的态度表达出来,已是很好。 毕竟,就算贵为高森集团的公主,也没有任性到命令华尔街新贵的权利... (本章完) 第六十一章 客从远方登门来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初秋的风依旧和煦地吹着,摇动着一地斑驳的碎影。 凯瑟琳跟他说话的时间并不长,也就不超过十分钟,在留下了一句类似爱情宣言的话以后,便带着左右护法扬长而去。 两个壮汉从始至终也未曾跟纳尔逊说上一句话,就随着凯瑟琳转身离开。 只不过,在离开之时,其中一个男人有些愤愤地剜了纳尔逊一眼,对上了纳尔逊平静如水的眸子。 一刹那,仅仅是一刹那。 刹那之间,他竟感觉自己被卷入了深海的漩涡之中,四周都是滔天的巨浪,让人有窒息的感觉。 明明,那个青年就那么安静地坐在长椅上,颇具棱角的脸上也带着淡淡的笑容,可是,为何他于一瞬间散发出来的杀气,竟是那么的浓郁? 浓郁到,甚至连他这个在中东挨过枪子的老兵,都产生了心惊胆战的感觉。 这个疑问,壮汉终是没能忍住,在护送着凯瑟琳安全上了豪华宝马以后,终是冲凯瑟琳问道: “...小姐,刚才那个青年...到底是什么人?” 话音刚一落地,他就自觉有些欠妥,作为一个安保人员,不应该向雇主打听私人问题,更遑论他的雇主还是一个臭名昭著的美女疯子。 但覆水难收,说出的话,自然是收不回来,除非凯瑟琳是个聋子。 然而,凯瑟琳非但不是个聋子,并且,她的听力好的吓人。 虽然她此时于一只耳朵上戴着耳机,靠着真皮靠枕欣赏着校园内的初秋之景,但她还是把壮汉说的话一字不落的全听入了耳中。 按常理说,她此时并不会去回答这个问题,但在略微一想后,竟却也有了些倾诉欲― “你说刚才坐在长椅上的那个人?” 她想了一下后,有些俏皮地用了一个形容词― “暴发户。” 她冲着坐在副驾驶位的壮汉笑道: “那个男人就是一个暴发户,不过...” 她停顿了下,想到自己花了高价买来的昂贵资料上的记录,不由笑道: “...不过,那个男人是一个脑子塞满了肌肉的暴发户...” ...... 自古以来,情人眼里出西施。 纳尔逊并不知道,虽然他的帅气不如杰兰特,但在凯瑟琳的眼中,二人的形象却是天差地别。 他在凯瑟琳的眼中,不过是一个武力值超凡的肌肉男,俗称:人形兵器。 如果纳尔逊知道凯瑟琳对自己的评价是人形兵器的话,一定不惮于恶趣味爆发,去做杰兰特和维娜的婚礼主持人去,恐怕到时候,凯瑟琳连哭都不知道去哪儿哭... 幸好,纳尔逊并没有千里耳。 依旧坐于原地的他,并听不到凯瑟琳的腹诽,也不知道‘人型兵器’的评价。 而事实上,他对凯瑟琳的评价也高不到哪儿去― 美女蛇,偏执怪,女疯子,精神病... 这一个个绝非褒义词的词汇,可以从某种程度上代表着纳尔逊对于杰兰特爱情的态度。 也许,在五年前那个深秋的夜晚,杰兰特一时的冲动就是一个大错误。 但错已铸成,再难挽回,杰兰特就得乖乖地认命,谁也不能怨... 如果自己有这么一个疯狂的追求者... 纳尔逊于秋风中打了个冷战,默默开始同情起杰兰特来。 他虽没调查过维娜,但却也知道其身份背景很是普通,而在面对着高森集团的公主时,其更是卑微的如悬浮在空气中的一粒尘埃那样不起眼。 而纳尔逊也知道,在经历了这次巨大的成功以后,位于伦敦老宅里的那帮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老顽固们,对杰兰特更是刮目相看,甚至‘****’了他的父亲,结束了其软禁二十余年的生涯,正式给了杰兰特他母亲应有的身份地位,使一家三口终于再度团聚。 同时,他也被正式确立为了下一任的家主继承人。 而那个被杰兰特开枪打断了双腿的休斯,则接任了杰兰特父亲‘面壁反思’的任务,被软禁在了同一间屋子里。 也就是说,只要杰兰特活着一天,他就别想从那个房子里踏到外界一步。 这就是豪门争斗的残酷性。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有的,甚至连寇都不如。 而在这种情况下,罗斯柴尔德家族可以接受一个有着奥地利皇室血统,父亲是美国第一投行董事长的小公主作为杰兰特的妻子,而绝不会接受一个出身平民家庭的灰姑娘成为未来的家主夫人。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说实话,他是真的很不看好杰兰特和维娜的爱情,无论凯瑟琳对他讲的是真是假。 但事到如今,尤其是在杰兰特热恋的情况下,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了... 起码现在,没有人能拆散杰兰特和维娜― 除了杰兰特自己。 ...... 纳尔逊从很小的时候,就养成了发呆思考的习惯。 当年那个总是习惯性坐在他身旁的女孩子,却已悄然间于他的生活中远去。 他望着不断落下的叶子,发出了苦笑。 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他很想就这么将一天都耗在这里。 然而,他的手机却是不合时宜的响起。 待接通了电话,听了几句后,他的嘴角,浮现出了玩味的笑容。 终于,来了吗... ...... 在旧金山的太阳将要落山之时,三辆经过防弹处理的纯黑色雪佛兰越野车,如同地狱使者一样,经过了层层安保检查后,驶进了海边一处傍山而建的庄园内。 庄园的面积不小,足有六千多平方米,一座小洋楼式的三层别墅,就坐落于庄园的中央处,以绿树环绕在四周,正门前是一个带着喷泉的大水池。 三辆雪佛兰于正门前停定,前后两车各下来四人,皆是一身黑西服黑墨镜,耳边挂着隐藏式耳机,迎下了坐于中间那辆车上的青年。 当青年的身子刚探出车子之时,在场的所有人皆是半鞠躬,同时高喝了句‘少爷好’,显得派头十足。 而青年人也早已习惯了这种做派,微微点了下头以后,就对身旁一个矮他大半个头的管家问道: “梁叔,人都来了吗?” 他用的是中文,而回应他的,自然也是中文: “少爷,都来了,就等您了...” (本章完) 第六十二章 六大家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青年闻言,点了点头,便在一群保镖的贴身护送下,踏上了别墅正门前的台阶,进入了别墅之内。 从下车到进入别墅之间,青年的表情始终很镇定,有一种处变不惊的气质流露出来,再配合上他那不算很帅但富有棱角的脸庞,竟会给人一种极具气质的感觉。 青年是纳尔逊,不对,在这座庄园中,应该叫他沈沉溪。 当他坐在斯坦福大学的长椅上发呆之时,他接到了一个电话,内容就是庄园里来了客人。 这座环境适宜的庄园,是他为沈瀚准备的。 在六年之后,年过六十的沈瀚,终于放弃了继续开小餐馆的想法,而是选择开始安度晚年。 对此,沈沉溪抱着的是很随性的态度,既然沈瀚有这个想法,那他就不吝啬金钱― 这便是沈沉溪的处事原则。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在他最需要金钱支持的时候,沈瀚这个他认的义父,真的像亲生父亲一样,把他能掏出来的财产都转移到了沈沉溪的名下,甚至不管自己明天能不能吃上饭。 无论是旧金山港走私的利益,还是他在全美各地积攒下的公司与房产,他在转给沈沉溪的时候,真的是丝毫没有藏私,就连他常年居住的那家小餐馆,也是被拿了出来过到了沈沉溪的名下。 其实说实话,尽管当时的沈沉溪自己很有信心,但外人却不一定能够信任他,而哪怕就算是亲父子来说的话,做父亲的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所有财产都交给儿子,去进行一项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投资。 但沈瀚就这么做了,而且做得毫不犹豫,丝毫没有拖泥带水。 这让事后的沈沉溪除了感动之余,只能感叹,沈瀚真不是一般的人物。 当然,沈沉溪今日的感叹不是悲叹。 事实上,他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虽然他现在仍看起来是负债累累,但却已经可以解释成良性负债,只要给他时间,他扭亏为盈是必然的事。 而沈瀚当年凑出的那些财产,也在这五年间不知翻了多少倍,至于沈沉溪还给了他多少,他也未曾在意过。 这便是沈瀚的通达之处。 倘若他对金钱很在乎的话,他五年前就不会那么轻易地将自己的财产交给沈沉溪。 当然,人一定会有些在乎的东西。 沈瀚当然对金钱不那么在乎,但他却对一些人和事,可谓是耿耿于怀。 譬如,此刻他正在面对着的那些人。 ...... 诺大的别墅正厅,此时在沙发上坐了十几个人,有老有少,有男有女,无一不是东方人的面孔,或者应该说,都是华夏血脉。 而坐在首位的沈瀚,此时面色却微微有些阴沉,身旁茶几上的苏杭明前也都变温,仍是没被移开茶盖。 而在座的其他人也俱是一言不发,吃茶的吃茶,看手机的看手机,读报的读报... 总之,没有一个人进行着交谈,搞得大家都像是陌生人一样,连带着导致端茶送水的侍者也都变得小心翼翼地,生怕破坏这异常尴尬的气氛。 而当沈沉溪从走廊推门进来的时候,一切却发生了改变。 ...... 沈沉溪在进门的一刹那,看着在座的老老少少,一时间不由得诧异起来。 而还未等他开口说些什么,坐在沈瀚左侧的一个六七十岁,穿着唐装的老头子就笑道: “哎,这就是小溪吧,小伙子看着倒是真俊俏啊...” 老头子的口音有些怪异,既有几分吴侬软语的腔调,又有几分德州方言的感觉。 这里的德州,指的并非是盛产扒鸡的那个德州,而是美国的德克萨斯州。 因此,老头子的口音就显得异常怪异,并没有中西合璧的美感,反而,给听到的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但这并不妨碍在他说完之后,一群人话音的跟进― “是啊,是啊,李老爷子的话倒是一点不掺假...” “不愧是沈家的人,倒是真仪表堂堂...” “小伙子不错,有空跟我去夏威夷看一看...” ...... 听着耳边传来的乱七八糟的国语,沈沉溪脸上虽保持着微笑,但内心着实哔了狗了。 在座位上开口的俱是上了年纪的老人,最年轻的也是五十多岁的大妈,无一例外,都是说着一口掺杂着方言和美国口音的四不像中文,让人听着很是难受。 而在座的几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却于此时一言不发,却也没看着沈沉溪,而是自顾自地玩着手机,显得很是百无聊赖的样子。 在打量了一眼几个年轻人嘻哈街头风格的造型,以及几个女孩儿毫无气质的衣装,浓妆艳抹的打扮后,沈沉溪顿时于心中明白了些什么。 随之,一股怒气在他的心中悄然升起,让其有窝火的感觉。 但在面上,他依旧保持着和善的笑容,骨子里狠厉阴冷的特质,更是一丝一毫的都没有表露出来。 他耐着性子坐了下来,听着老人们的询问,与年轻人们进行攀谈,倒是显得谈笑风生。 而前来的这些人倒是没想到沈沉溪如此好说话,除了几个年轻人之外,老人们俱都有受宠若惊的冲动,索性就不鸟一直阴沉着脸的沈瀚,转而热络地跟沈沉溪聊了起来。 一方迎,一方谦,自然双方是聊得火热无比。 而前来的客人们在交谈过程中,却是觉得外界传闻竟有些掺假,沈沉溪比传闻中的倒是平和的多。 于是,在进行了很亲切的交谈之后,沈沉溪还特地留他们进行了晚宴,而对于他们在饭局上所提出的请求,也无不答应。 总之,一顿饭吃的倒是宾尽主欢,煞是和谐。 只不过,这份和谐,永远只能存在于表面。 ...... 在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后,沈氏庄园终于关上了两扇一层楼高的大铁门。 而沈瀚和沈沉溪则对坐在布置典雅的内书房里,一人端着一杯茶,表情极为平静。 “你怎么看?” 沈瀚忽地淡淡提问了一句,让沈沉溪微微一愣。 “那群废物?” 他回答的语气丝毫不掩饰嘲讽,与刚才所表现出的和善,简直判若两人。 (本章完) 第六十三章 六大家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瀚听着沈沉溪丝毫不掩饰的嘲讽语气,并没表现出什么不满,相反,他同样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说道: “林子大了,总该什么鸟都有的。” 沈瀚感叹的一句,让沈沉溪露出了微笑,说道: “只是,如果他们几家的人都如同这群废物一般,这对我们来说,反而倒是件好事。” 沈瀚闻言,先是把手中微烫的茶水送入了口中,待回味了一番甘醇的滋味后,才舒展开了稀疏的双眉,笑骂道: “看来,你小子也知道来的都是些什么人了。” 说完这句话,他像是反应过来了什么,又追问道: “既然你都知道了他们的来历,那干嘛...” “干嘛还要给他们好脸色?” 沈沉溪看着沈瀚露出了疑惑的表情,将手上价值不菲的茶杯随手放到了一旁,翘起了二郎腿,接道: “给他们好脸色,不过是一个态度罢了。” 他的声音中带着几分冷意,让沈瀚陷入了沉思。 “其实...” 沈瀚沉思了片刻后,有些欲言又止地想说些什么,但又不知从何开口。 他打量着眼前这个自己看着从少年长大成青年的孩子,内心闪过一丝极为复杂的情绪。 说实话,他当初认下这个义子的时候,是真的将其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看待,而从未当过父亲的他,也试着去做一个合格的父亲。 但不知是幸运还是遗憾,他所认的这个儿子,远比同龄人优秀的太多,甚至于,简直可以称作是碾压同龄人的存在。 正如格里高利对沈沉溪的评价那样― 在他所见过的所谓的商业翘楚,少年英才中,论起手腕与能力,无人能出其右。 也正因此,在认了这个义子之后,他非但没操过什么心,相反地,他还沾了沈沉溪的光,将个人财产翻了几倍而不止。 若是对于寻常的养父母来说,他们应该有的情绪除了自豪,还应该是自豪。 但沈瀚不一样,他虽然于内心产生了自豪的情绪,但更多的,他反而有一种担忧。 他能清楚地发现,沈沉溪跟来他餐馆里吃饭的那些大学生们相比,有着明显的不同― 一种暗藏于骨子中的孤独。 而作为一个父亲,他自然希望自己的儿子是快乐的,也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掺和进太复杂或勾心斗角的局里。 因此,在前段时间接到来自那些人的电话时,他才想都没想的就直接挂掉,而后来如果不是这个儿子劝他,也就不会有今日的来客们。 他看不透这个孩子究竟在想些什么。 所以,他也不知于此时该说些什么。 而翘着二郎腿的沈沉溪,似是看出了沈瀚的欲言又止,收起了嘴角的微笑,正色道: “爸,我清楚你想的是什么。” 沈瀚抬头,对上了沈沉溪深邃的眸子。 “爸,这个世界上的事情,都是有因有果的,而且,不是什么事都能一笑而过的... 既然,当年那六家人在你最危难之际选择了落井下石,拿了不属于他们的东西,那么,他们就该要接受惩罚,要把当年吃进去的东西,连本加利地吐出来! 而我既然身为您的儿子,您的事自然也就是我的事,我有义务,帮您报了当年之仇!” 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很坚定,带着不容置疑之意。 沈瀚闻言,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他刚才想说让沈沉溪不要报复的话,终究没能说出口。 他已经听懂了自己这个儿子的坚定之意,而经过这些年的相处,他也明白自己这个儿子决定的事情,是轻易不会改变的。 因此,他将刚才想说出口的话咽了回去,转而叹道: “小溪,就算是要给其他六家一个态度,你也不必委屈了自己。” 沈沉溪听着沈瀚关切的语气,回道: “爸,这谈不上什么委屈不委屈的...实际上,您也看得出今天来的都是些什么人...” 想了下,他吐出了一个关键词: “试探。” 他与沈瀚对视着,说道: “如果当初背信弃义的其他六家,真的是由这一群人组成的话,那么,他们早就在三十年前就应该完蛋了,而绝不会还能将诺大的家业维持到今天,还造就了如此庞大的规模... 所以,今天来的这些人,不过是依附于财团和家族上的蛀虫罢了,不过是些被人拿钱养着的,没有实权的猪罢了,他们来这儿的目的,也不过是来打个秋风而已,只要六家的掌权人物脑子没进水,他们就不可能指望着这群废物能拿回去什么成果...” “既然你都知道这些,为何你还...” 沈沉溪露出了胸有成竹的神色,说道: “爸,你知道,就算是废物也有再利用的价值...而今天来的这群人,就是其余六家拿来试探我们态度的探头... 那些人,要用这帮废物,来看看我们究竟有没有忘记当年的仇恨,继而决定采取以什么样的方式迎我们回去... 既如此,那我们还不如麻痹他们一下,反正也吃不了什么亏。” 一番话下来,倒是让沈瀚有种醍醐灌顶的感觉。 他于转瞬之间,就明白了其余六家的小心思。 其实,要看透这个问题并不难,只不过,沈瀚已经‘归隐’了几十年,天天都是待在中餐馆内,哪里又接触到得到这种互相试探别人底线的小手段呢? 他于一瞬间,竟忽地生出了一种‘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感觉。 不得不承认,他也许,是真的老了。 想通了这一点,他便产生了些许意兴阑珊的情绪,有些失落道: “既然你都有了想法,那我也就不多掺和些什么了,只是...” 他的神情像极了四年前元旦前夕,汉斯对沈沉溪嘱托时的那般― “...只是,凡事要多保护好自己...自己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说罢,他便拿起了茶杯,离开了内书房,独留沈沉溪一人坐在原处,在不亮不暗的光线照射下,散发出了几分寂寥与落寞的意味来。 其具有棱角的脸庞上,浮现出了极为苦涩的表情。 开心吗? 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好久好久... (本章完) 第六十四章 六大家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初秋的天色随着时间慢慢暗了下来,一轮弦月高挂在中空,为到来的夜色添上了几许如水般的澄澈。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用杜甫的千古名句来描述此刻沈氏庄园的夜景,是极为恰当的。 在几名极负盛名的在美建筑师的联手打造下,于旧金山的海岸边竟生生打造出了一个带有江南苏州园林特色的庄园,无论是精致的假山之景,亦或是泊泊细涌的一潭潭清泉,都给人一种别样却极具舒适的美感。 而此时的沈沉溪正在别墅后方的一片草地上,窝在一个像鸟巢似的秋千椅里,脚尖轻轻刮蹭着草皮,身体也随之轻轻晃动,整个人安静到宛若融于了这片景色之中。 但此时他并非是一个人。 在他身旁便恭敬站着一个中年偏老的男人,不同于沈沉溪休闲风格的运动服运动裤,他此时却是穿着一身得体的正装,脚上穿着黑皮鞋,却是管家的标准套装。 此人正是之前被沈沉溪唤作梁叔的男人。 除了梁叔之外,四周还隐隐约约可见许多个忽明忽暗的身影,看似散乱,实则严谨组成了一个变幻莫测的行阵,只为了能保护好那个坐在秋千椅上发呆的男人。 秋风微微吹过,带着青草地独有的泥土味道,扑到了沈沉溪的鼻尖,让他轻嗅了嗅,于脸上露出了一抹不可揣摩的神情。 “梁叔...” 他轻轻开了口,立于一旁的老管家便立刻弯下了腰,恭敬回道: “是,少爷。” 这声回答,让沈沉溪不由露出些苦笑。 他真的很不习惯这幅少爷做派。 从前当他拼不了爹的时候,他想的不过是努力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些,使得自己在那群有权有势的人面前,能有着不折腰的权利。 然而现在,时过境迁以后,他突然发现,改变的远不止他自己,所有跟他有关联的人也都随之改变。 他终是获得了不折腰的权利,然而,他身边的人却是要为他而折腰。 譬如这个跟着沈瀚熬过最艰难岁月的老人,沈家老家主收养的众多义子中的一个,在之前沈瀚相对落魄,偏安于地角偏僻的小餐馆时,其尚能保持着跟沈瀚平等的交往关系,虽然生活的也不尽如意,但却是尽力地帮衬着沈瀚处理大大小小的事物,而等到沈沉溪声名鹊起,大势已成之后,其反而变得卑微了起来。 是的,就是这种恭敬立在一旁的态度,是沈沉溪在早年间从未见到过的。 那时候的梁叔还能笑着去拍拍他的肩膀,说上几句可有可无的屁话,可现在... 他于心中暗叹了口气,也深知这是不可避免的情况。 既然沈家已经在他的手上重建了,那么,以前旧有的大户人家的门风就必须要重立。 因此,他也再没过多强求着些什么,只是淡淡道: “今天来的这些人,都是其余六家的子弟吗?” 立于其旁的梁叔想了下后,回道: “不都是...大多数都是其余六家的旁系子弟,还有就是一些外戚...” “哼哼...” 沈沉溪脸上露出了一丝轻蔑的笑,说道: “李,黄,陆,盛,王,程。” 他冷冷吐出了六个姓氏,对梁叔说道: “这就是美国华人界最有权势和财富,于各行各业都有强大影响的六大家?” 梁叔闻言,答道: “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五大家。” “哦?” 沈沉溪不解地看了梁叔一眼,听其解释道: “实际上,早在当年我们沈家落败继而被驱逐出财团以前,程家就已经经历了几次大的生意失败,盖因在七家之中,沈家和程家最为交好,所以老家主多次伸出援手,才使得程家总体上没伤了筋骨... 而后来因为家主的事情,老家主病逝,其他六家趁机一齐出手打压驱逐沈家之时,跟沈家最为交好的程家当时的家主,已经发现出了不对劲,便把大量的资产转移到了亚太地区... 而后来的事情证明了程家那位的判断是正确的,在成功将沈家打垮了以后,其余五家暗地里联手,妄图挟威将程家一同吞掉,然而多亏了程家之主当时的决断,才让程家得以死里逃生... 也正因于此,程家后来便跟其余五家形同陌路,虽然依旧同在一个财团之下,但是基本上已经同陌路人,甚至于,程家的老宅都已经迁到了新加坡的一处后山上,不再留在美国。” 沈沉溪听着梁叔的话,略蹙起了眉头,似是想到了什么,追问道: “那今天来的人中,有程家的人吗?” 梁叔闻言,想了一下后,回道: “应该是没有的。” “你确定?” 听着沈沉溪追问了一句,梁叔也不敢托大,只能抱歉了一声后,掏出手机翻看了片刻,而后确信道: “少爷,确定没有程家的人。” 闻言,沈沉溪却于一瞬间将紧蹙的眉头伸展开来,露出了轻松的笑。 但这却让在旁的梁叔一时间摸不着头脑。 但沈沉溪对于梁叔,却是没必要像对沈瀚那样去解释些什么,而是问道: “那现在程家的掌权人,是程立雪先生?” 这是他在资料上看到的名字,但梁叔却另回道: “这只是表面上的,实际上,程家现在的实际掌权人,是守在后山程园的程夫人。” “程夫人?” “嗯。” 梁叔点了点头,解释道: “因为程老家主只有程夫人这一个女儿,并无男丁,所以,他收养了一个孩子,并将之培养成人,将之该姓为程,就是现在的程立雪... 但实际上,程立雪并没有程家的血脉,实则,程家家业依旧是握在程夫人的手中,而且...” 他想了下后,说道: “有传言,程先生跟程夫人的夫妻关系近几年并不太好...” “有意思...” 沈沉溪听着梁叔的解释,沉思了片刻后,便果断道: “梁叔,给我准备明天去新加坡的飞机,我要去亲自拜会程夫人。” “啊?!” 留下了一脸懵逼的梁叔,沈沉溪从秋千椅上站起,向着别墅的方向走去。 如果耳朵够尖的人的话,还能听到其低语: “有趣...六大家,有趣...”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宛若当时少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程夫人哽咽着沉默了许久。 而沈沉溪也在此期间,喝下了一杯又一杯的茶,直到他感觉自己已经混了个水饱时,程夫人才终于将目光从桌上的两张相片上移开,看向了沈沉溪。 “他…这些年还好吗…” 程夫人说这句话时的语气有几分激动,生怕沈沉溪说出什么伤她心的话。 而沈沉溪也不是个傻子,想到了程夫人对沈瀚抱有的感情,于是很认真地道: “他这些年都还好,一个人在旧金山开着一家中餐厅,日子过得很充实。” “一个人吗……” 不得不说,程夫人很会抓重点,一下子就抓住了沈沉溪话中故意设下的字眼。 “他这些年,终究还是没能走出来啊…” 低低说完了这句后,程夫人意识到了些什么,忙用贴身手帕擦拭去了脸颊的泪痕,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然而,纵然眼泪可以擦去,但微红的眼眶,却不是一时半会儿可以消去的。 而在两人谈话之间,因为相片的缘故,两人的关系竟在不经意之间拉近了许多,两人之间的关系,悄然间变成了亲密的长辈和后代。 这正是沈沉溪希望看到的场景。 而实际掌控了程家超过二十年的程夫人在将情绪稳定了以后,又如何想不出沈沉溪掏出这张照片的用意? 于是,她只能微红着眼眶,但嘴上却有几分嗔怒道: “你这孩子,倒是比他狡猾的太多。” 闻言,沈沉溪只得讪讪一笑,而后说道: “其实,我早该来拜访您了,不过因为琐事缠身的缘故,直到今日才有机会来新加坡,没想到,与夫人倒是一见如故,相谈甚欢,感觉,您就像我的母亲一样…” 程夫人闻言,只觉得眼前这个青年,实在是伶牙俐齿的紧,远非资料上描述的那般沉默寡言。 而沈沉溪看似说了一段无用的废话,但却能更进一步拉近二人间的关系,而最后的一句话,更是画龙点睛― 我看您像我的母亲…… 沈沉溪的父亲当然是沈瀚,而他却于此时说程夫人像他的母亲… 这便有些耐人寻味的意思了。 程夫人甚至怀疑,如果她此时说出什么‘我也这么觉得’之类的话,那沈沉溪很有可能就会顺着杆子向上爬,说出什么认她当义母之类的话来。 这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 起码,按照三十几年前沈瀚的那个尿性来说,就算沈沉溪继承了他当年无耻的十分之一,也绝对会说出这种话。 在脑海中思索了一下,程夫人刚刚纠结于回忆的感伤情绪,竟是被冲淡了许多,说道: “先前还说什么‘岁月从不败美人’,这转眼之间,又说我像你母亲...真不知道,你口中的哪句话才是真的。” 沈沉溪尴尬地笑了笑,丝毫不介意自己的小伎俩被程夫人看破,刚想再说些什么时,却听程夫人收起了玩笑的语气,带着几分郑重的意味道: “先前说了这么多没用的,我大概也能想到你来我这儿是做什么了...” 她喝了口面前的香茶,而后很是风轻云淡地说道: “听说,沈家要重新回归财团了?” 她这话虽听着是疑问句,但实则却是肯定句。 沈沉溪闻言,同样郑重地回道: “是的,大体都已经确定,现在只等一些细节的敲定,就可以宣布正式回归了。” 程夫人闻言,思索了片刻后,说道: “依我对他的了解来说,他是不可能愿意重回财团,跟六家再度团结在一个旗帜之下的,所以,这多半是你的意思...同样,财团和六家看重的也并不是沈家这个沉默许久的招牌,而只是因为你。” 她的唇角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徐娘半老的容颜上带了几分别样的魅惑。 “所以,你到底想怎么样呢?” 程夫人一边询问,一边将很漂亮的眸子对上了沈沉溪的双眼,仿佛想就这么将他看穿一样。 这次她并没再说什么‘你这孩子’之类的亲昵称呼,显然,已经可以看做是正式的提问。 而沈沉溪自然不是寻常之辈,其心理素质也是相当之强悍,越是在紧张的时刻,其却越加镇定。 他轻轻将身前的茶杯用手指推开,而后脸上露出了很是闲适放松的表情,就像要看场电影那般轻松说道: “夫人,为何您会这么提问呢?我想的不过是让沈家回到它旧有的位置罢了,这不过是人之常情而已,有什么好细说的吗?” 他的语气充满着诚挚,挑不出一丝一毫的破绽。 但往往,表面越完美的东西,内里却皆是漏洞百出。 程夫人显然并不相信他的鬼话,说道: “如果按你所说的,当然没什么好细讲的,但是沉溪啊,有些事情,并不是想当然的那么简单,过去的那些仇恨,只要经历过的人活着一天,它就一天不会消除。” 沈沉溪点了点头,表示同意程夫人说的话,但却另说道: “可是,夫人啊...” 他很镇定地反问道: “我并没有经历过那些仇恨啊。” 他的语气很平静,但却让程夫人的眉头骤然间紧蹙起来。 她原本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客观评价这个青年,但在这一句话出口之后,她还是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因为没经历过那些事,所以不带有仇恨... 这句看似没毛病的话,但却基于一个前提― 仇恨是不会继承的。 六大家相信这个前提存在,所以他们才敢拉拢沈沉溪,而程夫人之前也是相信这一点的,但不知为何,在沈沉溪自然脱口应答之后,她却于心底生出了一种没有证据的怀疑― 让这个人进入财团,进入六大家的内部,让沈家恢复地位,真的是一个对的抉择吗? 程夫人看着沈沉溪那人畜无害的表情,内心的那抹隐忧却愈发变得真实起来。 她感觉,自己和那群家族的精英们,像是亲手打开了一个栅门,放了一匹饥饿的豺狼,进入到了羊群之内。 是的,她有这种预感。 因为,沈沉溪此时这种扮猪吃老虎的神态,跟沈瀚当年太为相似了。 就如同轮回一般,当年那个年少且强大的影子,又再度出现在了程夫人的面前...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归来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发现了程风从处境并不乐观这一点,竟让沈沉溪隐隐有些欣喜。 因为一个什么都不缺,无忧无虑的公子哥,是很难产生出什么斗志的,对于这种人来说,在父辈的庇护下,成天醉生梦死才是最好的生活方式。 只有懂得危机感的人,才会有斗志存在,否则就算是一头雄狮,长期待在安逸的环境中,不去为食物而奔波的话,终究也会被磨去爪牙,腐朽老去而死。 而沈沉溪让沈家重新回归财团,跟六大家再度组成一个阵营,自然绝非他对程夫人所说的那么简单。 事实上,他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就如同他跟沈瀚说的,他要拿回当年被夺走的东西,以及,让那些拿走东西的人付出足够的代价。 而想要做到这一点,仅凭沈沉溪一人之力,在六大家实际掌控的财团内,很难翻出什么大的浪花。 所谓单丝不成线,孤木不成林。 如果沈沉溪想要完成他心中所想的话,那么,他一定要找到与他志同道合,有足够野心与实力的人,并且,还必须是六大家的子弟。 现在看来,第一个人选已经出现了... 他举着高脚杯,喉咙上下滚动着,将杯中如鲜血般妖艳的液体一饮而尽,露出了满足的表情,像是一只吸血鬼品尝到了最最甜美的来自处女的血液一样。 他有一种奇特的预感,眼前这头还在假寐的猛虎,迟早有一天,会为了他的霸业冲下山去,将那些讨厌的,腐朽的存在,通通撕碎殆尽。 ...... 人的野心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 它就像世间最具有诱惑力的毒品一样,让人一旦沾染上了,就永远也戒不掉。 曾几何时,当沈沉溪被迫远走他乡,初到旧金山之时,当时还未满十八的少年,心中不说万念俱灰,但始终于心头盘旋着一团浓郁的乌云,久久不能散去。 那时候的他,在父亲去世,恋人离开,故友远离的多重打击下,整日活的如同行尸走肉一般,丝毫看不到一丝的活力。 他当初丢失的不止他的名字,还有那一颗始终在被陈平保护着的单纯的心。 是的,当他登上了离开江宁的那列航班,也就意味着他最后一点点的单纯,也随着离开而消磨殆尽。 直到遇到了沈瀚,听到对方的故事以后,他才重拾了生活的目标,想要在商海之中留下那么一些自己的印记― 从现在来看,他成功做到了。 而支撑他着他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根本动力,就是野心。 相比于当年那个冷冽凌厉,浑身散发着不羁气息的少年,如今的沈沉溪可谓是铅华洗尽,像是将所有棱角都打磨掉了一般。 但实际上,他骨子里的狠厉却更胜于当年。 他对自己狠,对别人也更狠。 就如同在快要凌晨,薄雾隐月的此时,他仍旧借着身下那具穿着青蓝色旗袍的肉体,在不停发泄着欲望。 可是,如若有人能于一片黑暗中窥视到他的眸子的话,一定会诧异于他眼神中的冰冷― 那是,不带有任何温度的冷漠。 他将他身下那位旗袍美女,根本就没看作是一个人,甚至说,连一个玩物都算不上,撑死也就算一个玩具,而且,是马上就要过时的。 就像小孩子喜新厌旧一般,沈沉溪对待与他上床的女人的态度,翻脸的速度简直比翻书还要快。 如果能列出一张单子的话,那就一定能发现一个事实― 到现在为止,沈沉溪从没跟同一个女人上过两次床。 这个颇有些残酷的事实,知道的人并不在少数,但仍有无数的女人贪慕于沈沉溪的财势,以为凭借自己的魅力和心计,一定能套住这个巨大的金龟婿,不顾一切的飞蛾扑火而来。 就如同这个身着青蓝色旗袍的东南亚美女。 她自以为自己勾搭上了沈家的少家主,以为凭借自己姣好的容貌和上佳的身材,一定能成为沈沉溪的情人,甚至于,成为未来沈家的夫人也未必不是没有可能之事,而到了那个时候,就是她如今小心翼翼伺候着的程夫人,怕是也得对她以礼相待。 她想的很是美好,于是身体便愈发的逢迎起来。 殊不知,这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只要再过几个小时,当阳光再次降临之时,她的那些梦就会跟童话里的美人鱼一样,化为一个个绚烂的泡沫,最终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她认定的王子,则会如同所有话本中‘背信弃义’的男人一般,再不会多看她一眼,哪怕,仅仅是一次的回眸。 ...... 沈沉溪第二天在用过了程夫人招待的早饭之后,便在程家的车队护送下,离开了城郊后山的程园。 从始至终,他都没见到程家名义上的家主,程立雪。 这让沈沉溪不禁有些感慨,看来真的是空穴不来风。 事先他已经调查过,程立雪在他来拜访程家的这段时间里,是在新加坡的。 而沈沉溪的拜访对程家来说,并不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甚至于,乃是一件大事。 在这种情况下,程立雪没有理由不现身见上沈沉溪一面,哪怕露个脸也好。 但事实就是这样,程立雪从头到尾都没露出踪影。 而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也就只有一个― 程夫人阻止了程立雪。 再鉴于程夫人让程风从出席饭局的情况来说,很显然,她想把这次与沈家重新缔盟的功劳,完完全全安在她亲儿子的头上。 程夫人的做法在沈沉溪看来,谈不上什么好坏,但却总感觉有些心凉。 都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可程夫人做到这个程度,分明已经不把什么夫妻情分看在眼里了。 但凡她念一点程立雪是她丈夫的话,也会考虑一下程立雪的尊严问题。 坐在私人飞机的舷窗侧翼旁边,沈沉溪微眯着眼,考虑着如何借程先生程夫人不合的事情,谋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他相信,当程夫人与程先生的矛盾愈深,越发背道而驰时,自己以及沈家,就越发地对他们有用... ......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归来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离开程家之后,沈沉溪并没于第一时间返回旧金山,而是飞去了东京。 对于沈沉溪这个决定,随行人员虽是有些不解,但仍是奉命执行下去。 于是,在飞机里小憩了几个小时之后,飞机便落地于东京羽田国际机场的私人停机位。 由于提前打过了招呼的缘故,来迎接沈沉溪的人并不在少数,几乎摩根史坦利在亚太区的高管们都从各地赶了过来。 夏天的东京没有处处盛开的樱花。 这让从飞机电梯处走下来的沈沉溪,不免感到有些遗憾。 此时的沈沉溪换掉了东南亚特色的沙滩打扮,换回了常年所穿的得体的黑色西装,鼻梁上架着一个度数不高的眼镜,整个人看起来风度翩翩,有几分像一个前来交流的学者。 而当看到沈沉溪露了面之后,接机的高管们便涌了上来,为首的,是一个穿着深蓝色西服,脸色显得有些沧桑的中年男人。 而当看到对方这张明显因操劳过度而显得衰老的脸庞时,沈沉溪心底涌出了淡淡的苦涩之情。 他走到了为首高管的面前,用力与对方相拥了一下,感慨道: “阿想,这段时间...辛苦你了。” 一时间,沈沉溪面对这个自己最心腹的下属,竟找不到什么感谢之词,只能凭着本心说了一句‘辛苦了’。 为首之人正是沈沉溪曾经的首席秘书,如今担任摩根史坦利亚太区总裁的冯想。 不同于多年前与沈沉溪在咖啡店初见之时,短短五年不到过去,冯想竟像是老了十岁一般。 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归根到底还是沈沉溪这个‘黑心老板’压榨的太狠的缘故― 这其实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因为,去年之际摩根史坦利的董事会发生了大的改组,杰兰特和沈沉溪成功从管理层一跃到了执行董事的位置。 整个摩根史坦利只有五个执行董事,分别直接领导全球五个大区的业务开展以及方案制定,是公司董事会的核心成员,地位不可谓不高。 不同于以前只挂着一个‘顾问’的称号,在担任了执行董事之后,他便得到了摩根史坦利的亚太区的最高权力― 譬如,他拥有了人事任免权。 于是,在向董事会交出了北美区的业务之后,沈沉溪顺利得到了亚洲区完整的权利,并于第一时间安插了心腹渗透进各个重要职位。 但毕竟是别人经营了多年的地盘,要想变成自己的,就必须要付出加倍的努力。 而冯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被沈沉溪派到了亚太区担任副总裁,用来架空时任总裁的一把利刃。 事后看来,冯想做的很成功,仅仅用了半年,就将那些非沈沉溪一方的势力和谐的七七八八,并在沈沉溪的力挺之下,成功转了正。 这也宣告了沈沉溪对亚太区的领导权。 而他这次来东京的目的,自然是来检验成果的。 还好,从眼前这些并不陌生的面庞来看,他还是很满意的。 于是,在松开了一脸沧桑的冯想以后,沈沉溪并没有忽略掉其他人,而是带有几分歉意说道: “将大家这么匆忙叫到东京来,麻烦各位了。” 他这句话用的是英文。 因为,围着他的虽绝大多数都是东方人,但却来自不同国家,只有英文大家才能都听得懂。 而他所说的‘麻烦各位了’也不是一句客套话。 事实上,在经济危机后美国仅存的两大投行,高森和摩根史坦利的亚太区总部,都是位于中国淞沪的。 而沈沉溪没有飞赴淞沪视察则完全是因为个人原因。 因为个人原因,而让很多高管打了个飞的,沈沉溪还是挺于心中过意不去的。 众人听着沈沉溪的话,忙是表达出‘并不麻烦之类’的意思出来。 开玩笑! 大BOSS跟你玩礼贤下士的把戏,难道你还能就这么受了不成? 于是,众人忙是一阵谦让,连说:‘全赖沈董指导的好’‘完全是在沈董的领导下才取得一系列的投资成就’‘跟沈董相比我们的辛苦不足为道’云云。 总之,沈沉溪与公司亚太区各位高管们的会面,从表面上看倒是异常和谐,同僚间也是友善礼让的紧,丝毫不见什么勾心斗角的迹象。 对此,沈沉溪也总是抱以微笑相对。 他很满意这个局面,起码说明他的威信力还是够的。 否则,如果一群人在他面前你争我抢,打出个狗脑子出来,那他真的是要脸色难看了。 好在,这一切并没发生。 而公司具体的事物在冯想的掌控下,也没什么大的问题,一切都是按照轨迹进行。 不过,在他夜间休息之时,冯想却找上了门。 ...... 穿着一身具有大和民族特色的深色和服,沈沉溪坐在榻榻米上,为冯想倒上了一小杯茶。 “这次没见到樱花很遗憾... 你说,这个酒店有那种浅粉色的樱花吗?” 沈沉溪开头说了一句比较没营养的话,让习惯于在沈沉溪面前直来直往的冯想,觉得有那么几分怪异。 但他还是接着沈沉溪的话道: “因为我也是昨天刚来,所以不确定这个酒店有没有樱花...” 沈沉溪闻言,轻轻笑了起来,而后说道: “阿想,你还是一如既往地不会应付...说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沈沉溪的话让凤翔路出几分尴尬之色,但他还是说道: “其实也没什么大事...只不过有件事在白天的时候,没机会告诉您。” “什么事?” “就是我们的老对头高森,在三个月前新换了亚太区的副总裁,做了几个大的案子,说实话,收效很不错。” “嗯?” 沈沉溪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追问道: “是美国总部的莱斯特还是霍利?” “都不是。” 冯想掏出了手机,给沈沉溪打开了一个文档,配合着上面的图片解释道: “这次担任副总裁的人不是以往从美国总部派来的人,而是启用了一个最近才在风头界声名鹊起的青年,他父亲是中国南隶省的公安厅长,母亲是一家基金会的实际掌控者...哦,他的名字叫...” 片刻后,冯想吐出了一个名字― “他叫,苏望月。”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归来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浩瀚的夜色笼罩在太平洋之上。 而于夜空之中,却是有一个红点不断闪烁着,让人误以为那是天上的繁星。 事实上,这是一架正在移动的私人飞机― 沈沉溪的专机。 而专机的主人,此刻正将脑袋靠在座位的头枕之中,目光显得有些空洞,直直地盯着舷窗外的一片漆黑,不知在想些什么。 身材高挑,来自于洛杉矶的金发空姐又一次轻轻拉开了玻璃门,端了一杯刚煮好的鲜咖啡放到了他旁边的桌子上,并且有意无意地,故意让沈沉溪看到她笔直洁白的长腿,以及高耸的像要撑破衬衫扣子的****。 这是一个很懂得展现自身魅力的女人。 而若是按照以往的时候来说,面对这么一个明显投怀送抱的大美人,沈沉溪并不介意于三万里的高空中,与金发碧眼的空姐发生些什么不可描述之事。 但现在的他并没有这个心情。 在空姐迟迟没有离开意思的情况下,他只得压着性子,淡淡道: “我需要安静。” 这句逐客令似的话,顿时让空姐的脸上浮现一抹绯红,忙是抱歉着退了出去。 毕竟,这个她想攀附的男人,同样,也是她惹不起的男人。 而不得不说,虽然美女空姐没能激发出沈沉溪的本能欲望,但她煮的咖啡味道还是不错的,是沈沉溪所喜欢那种浓郁的醇香。 他轻轻用唇抿着白瓷杯的边沿,闻着扑于鼻中的香味,只觉得自己被扰乱的思绪安宁了一些。 他将脑袋从靠枕中挪出,伸出了左手,点亮了身侧熄灭的平板屏幕― 屏幕之上,是一个青年男人的照片。 男人穿着一身炭黑色的西服,不是沈沉溪习惯的那种纯黑,倒是将男人俊朗的身形凸显了出来,而他那打着发胶固定好的发型,更是为整体气质提升了一个档次。 而整张图片中最突出的,莫过于是他的脸― 他的脸让人看上一眼,就觉得很温和,仿佛一束阳光洒在了身上,有一种很舒服很舒服的感觉。 帅到爆! 这是很多女生见到图片中男人第一眼时所产生的感觉。 但对于沈沉溪来说,当他在六年以后,再度久违地看到这张变化了许多的面容之时,依旧产生出了想揍上其一顿的冲动。 时间能改变很多事,但也有很多事是不能被时间改变的。 譬如,沈沉溪对于苏望月天生的敌意。 而在看到了这张脸以后,沈沉溪不由地开始回想起从前的事情,想起那些已经黯淡了许久的画面。 甚至于,他想到自己如果和她再见面,是否会彼此间红了眼眶?(此处应有匆匆那年BGM) 沈沉溪不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但这种画面却萦绕在他的脑海中不能消去。 久久地,等到屏幕亮了又熄了好几次之后,他才终于摁下了删除键。 对于过去的故识突然闯进现在的生活这一点,沈沉溪当做了生活开的一次玩笑。 起码,他现在还没有想要来一次‘荣归故里’,去那些人面前耍一波威风的冲动。 他在等着时机,一个能跟过去释怀,自己能说服自己的时机。 这需要时间。 也许是一个月,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五年,也许是十年... 也许,就是永远。 ...... 回归旧金山之后的沈沉溪,并没有闲着。 他按照对程夫人所说的那样,真的去拜访了其他五家― 李,黄,陆,盛,王。 五家除了盛家与沈家同在加州之外,剩下加州皆在其他不同的州,倒是让沈沉溪又在空中耽误了一些时间。 但所幸最后的‘外交成果’还不错。 沈家当年被拿走的东西,在沈沉溪的交涉下,竟是拿回了四成。 当然,这四成大多是收益不好或被政府盯上的资产,但沈沉溪却有信心,能将这些资产扭亏为盈。 而作为交换,沈家恢复了在财团中的席位,而沈沉溪将会按照在摩根史坦利的那种模式一样,成立一个特别的部门,用来进行实现大规模的盈利。 与之同时,六大家控制的财团给了沈沉溪一个副执行长的位置,不可谓不高。 而在敲定了细节之后,沈家的回归自然就顺理成章... ...... 二零一二年和二零一三年之交的寒冬格外有几分冷意。 纽约州,纽约市。 这应该算作是全美第一大城市,也是全美的第一大港口,无论是行政等级还是繁华程度,都要比旧金山高上了一个档次。 而这里也是全美乃至全球的经济中心,全球五百强中有五十六家的总部位于此,而闻名遐迩的曼哈顿和华尔街,更是全世界投机者们的天堂。 而二月初的纽约则处处透露出了严寒。 在曼哈顿特区靠近唐人街的大道上,一行由道奇组成的车队,正平稳而高速地移动着。 他们的目标,是坐落于特区中央那一片大厦中的一栋。 此时坐于车队中央那辆车上的,是沈瀚和沈沉溪。 不同于沈沉溪淡然的表情,沈瀚布着皱纹的脸上,多少有几分激动。 这是他时隔多年以后,再度回到这个埋葬着他青春的地方。 此刻他内心情绪之复杂,就算自认对其了解很深的沈沉溪,也看不太清楚。 不过,当车队缓缓减速,驶进了一栋摩天大厦的地下车库之时,沈沉溪分明看到,沈瀚的眼角竟是微微湿润了起来。 而待一行人下车以后,在层层严密的保护之下,到达了顶层以后,沈沉溪竟是发现,沈瀚无需他人指印,就自己走到了一道镶着狮子门环的大门前。 站在足有一层楼高的大门前,已年老了的沈瀚,努力挺直了自己的腰,扬着头,直直地看向架在门廊上的一块牌匾。 牌匾看起来有些年头,不知经过了多少次的修补,散发出了岁月的沧桑。 而牌匾的内容也就只是被人用墨手书的两个大字― 联美。 这便是沈瀚父亲联合其他六家,所缔造出的财团的名字。 而牌匾上的墨宝是谁的作品,自然不用多加叙述。 “进去吧。” 在看了好久以后,沈瀚终于出了声,轻轻推开了大门。 这隔着岁月的一推,则是一种无声的宣告― 曾经的沈家,终究是再度归来了... (本章完) 第七十四章 谁比谁无耻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诺大的朱红色大门背后,是一处布置的极为巧妙的空间。 沈沉溪跟在沈瀚的身后,打量着约几百平的空间,第一眼便感觉到了大气的感觉扑面而来。 显然,这里的装修布置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虽说这里是六大家老窝中最核心之地,但相比于摩根史坦利的中央会议室来说,这里的布置更加偏向东方气息,无论是放置的恰好的翠绿色屏风,还是一把把悬挂墙上,留有名人墨宝的折扇,以及几个红木架子上摆放的价值不菲的古玩,无不昭示着‘底蕴’二字。 而相较于摩根史坦利会议室正中的一排长桌,此处的座位安排则显得有几分新意― 一个半圆形的四层阶梯占据了空间的大半,其上有序地放置着宴会中常见的靠背真皮座椅,有几分像微缩的体育场看台,但在配置上却要高上了好几个等级。 而半圆形台的中央位置,则就是这个空间的出入口,也正是沈沉溪一行人正在进入的位置。 沈沉溪于此时轻轻扫视,打量到离地面最近的那层阶梯上,不同于后边相对密密麻麻的椅子,只设置了九个座位― 靠他左手边有四个,右手边也同样有四个,但在他头顶处用一段木栏杆挡住的那个地方,却只孤零零地摆放着一个椅子― 而略有不同的是,那个显得被孤立的座椅的椅子扶手,不同于全场的棕红色,却是纹理可见的淡金色。 一时间,沈沉溪竟于心中突然想到了‘龙椅’。 那个充满着孤立之意的座椅,着实像属于孤家寡人的专属座位。 然而,这里并没有皇帝,众人也不比对这儿那张椅子俯首称臣。 但是,此刻坐在那张椅子上的,却是一个鹰视狼顾的老人,方正的国字脸上充斥着凶狠之意,十足的虎狼之相,正带有几分轻蔑地从上向下注视着沈沉溪一行人。 准确的说,他那轻蔑的眼神,是落于走在最前方的沈瀚身上。 不客气的说,对方的眼神中除了分明可见的蔑视之外,还包含着十足的敌视之意。 显然,坐在‘龙椅’上的人是沈瀚的旧相识。 可这份居高临下的眼神,落在了沈沉溪的眼中,自然引发出了其内心的不快。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了一下半圆台,发现绝大多数的座椅上都坐了人,只剩下两张椅子被空了出来― 一张位于第一排的最右侧,一张位于第二排左侧偏中的位置。 不必说,这自然是沈瀚和沈沉溪的位子。 而看到他们预留出的这两张位子的位置之后,沈沉溪顿时于心中了然了座位的排序方式― 一如传统一样,以左为尊。 越靠左边的椅子,代表着越高的地位。 而观之第一排在座的八个人,他很快就将见过的没见过的人都认了出来。 至于认出的凭由也很是简单― 按照家族综合实力强弱来说,刚回归的沈家自然是最弱的一方,而其余六家的强弱顺序,则是按照着李,黄,陆,盛,王,程的顺序,从左至右,由各家家主依次就坐。 而至于第一排剩下的位于中央的那把椅子以及在其右方的那张椅子,则是属于七家组成的联美财团的‘董事长’以及‘CEO’。 当然,在七家组成的联美财团之中,并没用这两个称呼,而是换汤不换药的变成了‘财团总长’和‘执行长’。 联美财团从沈瀚父亲创立之初就有规定,等同于CEO职务的执行长,可以是由七家的直系或者旁系子弟,甚至是外戚或者友方势力出任,以才干为推举的首要标准。 而相当于董事长的财团总长,则必须是出自各家的直系子弟方能出任,同时,一旦担任了财团总长之职,则便不能同时担当所出自的家主之位。 至于财团总长和执行长的任期,理论上来讲都是四年,跟美国大选保持一个步调,但就实际来说,财团总长尚能保持着这个步调,可执行长之位在近些年却是换动的异常频繁。 其中可以说是破纪录的是,在九九年至零二年的三年时间内,财团竟是换了七个执行长。 说到底,财团的执行长地位虽然不低,但毕竟只是个打工命,一旦财团遇到什么大的挫败或者群情汹涌之时,首先引咎下台的必然是时任的执行长。 而此刻坐在第一排执行长椅子上的男人,是现年五十三岁的魏青,并非是七家之中的子弟,但却是现在排位第一的李家的女婿,同时也是排名第二的黄家的外孙。 而至于坐在‘龙椅’之位,对沈瀚保有着极大敌意的那位财团总长,则是今年刚满六十,来自李家的李春秋。 而两人之间从左到右,则依次坐着各家的家主― 李家家主李周易,黄家家主黄林,陆家家主陆念夫,盛家家主盛和远,王家家主王器,程家家主程立雪。 其中,程家家主程立雪年龄最小,今年不过才四十一岁,而王家家主王器年纪最大,已经七十有六,而李家家主李周易则是财团总长李春秋的胞兄,大了他一岁。 这些资料,是沈沉溪早先就收集好的,不过直到今日见了真人,才能一一对上了号。 而不同于沈沉溪,本就出自于这里的沈瀚,明显与台上的这些人都是老相识。 他本有些浑浊的目光,在打量着台上的这些人时,竟变得深邃锐利了许多,面色也是如水般平静。 最终,他的目光对上了一直蔑视他的李春秋的双眸,两个年龄加起来超过一百岁的人,竟在这对视中,像小孩子打仗般,不惮于于眼眶喷出了明显的怒火。 “哼...” 李春秋轻哼了一声,终是说道: “托儿子的福,再度回来的感觉如何?” 他这句话的语气有着浓浓的嘲讽,嘲讽沈瀚只能靠着沈沉溪才能归来。 而沈瀚听到这句有那么点无耻之意的嘲讽后,面色竟也不恼,而是同样刻薄地回道: “感觉还不错...只不过,可惜...” 他像是自言自语道: “可惜,跟当年相比,却是见到了从没见过的无耻之辈...” (本章完) 第七十五章 谁比谁无耻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沈瀚的话音落地后,整片空间都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之中,仿佛掉一根针都能清楚可闻。 坐在三四排的财团成员都屏住了呼吸,唯恐引得他人注意,惹得第一排神仙打架,殃及了他们这些小鱼小虾。 沈瀚的语气同样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之意,中气十足的对着坐在‘龙椅’上的李春秋说出。 虽然,他没有点名道姓的指出他所说的‘无耻之辈’是谁,但明眼人都能听得出来,他所说的就是李春秋无疑。 这可是捅了马蜂窝! 要知道,七大家组成的联美财团,毕竟是沾染了太多东方的儒家文化,君君臣臣这种思想虽然没人宣之于口,但在心中却是有着共识。 而李春秋是什么人?那可是联美财团现任的财团总长,也就是当年沈瀚父亲,沈家的老家主所坐的位置。 财团总长的这个位置,已经称不上什么职位,更多的是一种权力的确认― 确认了财团总长为联美的最高领袖,说穿了,就是一定程度上的皇帝。 而财团中的成员,哪怕是各家家主,也必须要给予财团总长足够的尊重就像臣子对待皇帝的那般态度。 可哪有一个臣子,敢正对着皇帝含沙射影的说,你就是一个无耻之辈?! 但沈瀚就这么做了,还是当着财团成员齐聚的情况下。 而哪怕沈瀚是沈家的家主,但他这么做,却也有点触犯规则的意思了。 场间的气氛因之于安静中透露出了几分诡异。 而能坐上财团总长之位的人,鲜少有庸庸无能之辈。 李春秋显然并不是。 当他听到沈瀚几乎指着鼻子骂他是个无耻之辈时,心中虽是燃起了熊熊怒火,但理智却并未因之而焚烧殆尽。 他略微思考了一下后,便不怀好意地问道: “难不成,你说得无耻之辈指的是我吗?” 这句话一出,让后排的成员不禁倒吸一口凉气。 他们万万没想到,本来就是走个过场的类似欢迎仪式的会议,竟在沈家家主进来后,环境就变得如此的剑拔弩张。 而李春秋的这句反问,明眼人都能看得出,这是一道送命题。 如果沈瀚回答的‘是’的话,那么固然能泄一时之愤,爽了那么片刻,可是要知道,现在却不比当年,当年那个被沈瀚差点揍成太监的男人,如今却是联美财团的财团总长,财团的第一人,是每一家家主都必须要给予尊重的存在。 这一点,还是沈瀚的父亲在财团初创时定下的规矩,沿用了七八十年以后,早就根深蒂固,成了财团中不可违背的铁令。 而沈瀚一旦点头称‘是’,则就是触碰到了六家的底线,打破了长久根植在众人心中的规矩,其必然会遭到弹劾,轻则被当面训斥,重则可能会丢掉沈家家主之位。 而如果他回答的是‘否’或者模棱两可的回答的话,那刚才的针锋相怼就没有任何意义,相反,他还会因此丢了气势,使刚才的行为变得可笑而幼稚。 总之,无论怎么回答,沈瀚都得不到什么好处。 这便是权势的魅力。 就算沈家恢复了在联美财团中的席位,但在对上财团总长之时,依旧在气势上要弱上一个档。 这是不可避免之事。 而有意思的是,坐在第一排左数第一的李家家主李周易,在听到自己亲兄弟对沈瀚的诘问后,却露出了头痛的神色。 站在他的角度来说,虽然是自己的弟弟先行挑事,但为了维护财团总长的威权,也绝不能因沈瀚的一句话而偃旗息鼓,息事宁人,但如同李春秋这般别有用心的怼了回去,却又将局面变得糟糕起来。 本来,沈家已经脱离了联美财团三十多年,跟六家和财团的羁绊很浅,而再经过李春秋这么一下,未必不会使沈家的少主心生出不满甚至是怨恨。 如果这样的话,他怎么可能还会为财团和其余六家尽心尽力? 这个问题,也同样于其他几位家主的脑海中出现,让他们无法露出看戏的神色。 他们只能等着沈瀚的回话。 可令他们惊讶的是,沈瀚做出了一个出乎意料的回应― 他竟是什么都没说,就这么走上了台阶,坐到了属于他的最右侧的椅子上。 这不禁让全场都感到错愕。 沈瀚...他竟然无视掉了李春秋! 而被无视掉的李春秋,先是错愕,而后终于压抑不住满腔的怒火。 “沈瀚!” 他拿起了座位前的麦克,冲右方的沈瀚大声道: “你这是在无视我吗?!” 他的声音带着掩饰不住的怒气,让人觉得大事不好。 可被他针对的沈瀚,却很轻松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轻描淡写地回道: “嗯?总长刚才可是说了什么?不好意思各位,我年纪大了,耳朵不太好用...” “......” 众人听到沈瀚的说辞,皆是一阵无语。 他们着实没想到,好歹也是沈家的家主,怎么能说出这么无耻的话来呢? 但不得不说,沈瀚的这一招轻轻松松就避过了李春秋设下的陷阱。 他并没有正面跟李春秋刚上一波,但也没有对李春秋示弱,反而,相当于又重重给了李春秋一击暴击。 这让李春秋的脸色隐隐有些阴沉了起来。 而正当他想再度追问之前的那个问题时,他的兄弟,李家家主李周易却瞅准了机会,于此时出来打了圆场― “哈哈,你们两个老友多年不曾见面,没想到一见面还跟当年一样那么直爽坦荡啊...” 他这话一出,后面三排李家势力的人忙是出声应和。 一时间,安静至极的环境竟变得有些喧嚣起来。 而李春秋看了一眼自己的兄长,却于暗中得到了一个轻轻的摇头。 在李周易看来,如今的局面已是最好,李春秋的总长威严没有被堕,沈瀚也没因此而被奚落。 而他李周易于此时开口,便有些要唱红脸的意思,想要当着众人的面,赢得沈沉溪的好感。 这些事情,李春秋于转眼之间便想了个明白。 他冷冷地看了眼沈瀚后,便也不再多言。 反正,整沈瀚也不急于这一时。 来日方长,来日方长... (本章完) 第七十六章 大家都在算计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如在场的各位财团成员所想的那样,这次召开的会议不过也就是走个过场罢了,说白了,就是其余六家特意为沈家准备的一个较为正式的欢迎仪式。 至于为何要出动这么多人,搞出这么大的阵仗,则纯粹可以理解为财团的示好― 给沈沉溪的示好。 之前李春秋针对沈瀚说的话虽然刻薄,但说的却也是事实― 如若没有沈沉溪,那他是绝不可能再度回到这个地方,甚至能坐上第一排的椅子。 虽说椅子的位置从最左变成了最右,但是也比远比没有要强得多。 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只是因为六大家的主事人一致认为,这么做可以最大程度上的获得沈沉溪的好感。 只要能达成这个目的,哪怕要做得再华丽,他们也都会觉得值得。 而坐在第二排的沈沉溪,此时正听着站在大屏幕前秘书所做的汇报,听着对方所讲的财团去年盈利了多少,投资了多少稳赚不赔的项目,形势如何一片大好,不由在心底冷笑连连。 他真的觉得,一群人能耐心听着一个很长且不好笑的笑话,说明在座各位的忍耐力都很强。 是的,他将耳中听到的汇报看成一个笑话,并且他也相信,在座的其他财团成员也同样清楚这一点。 如果联美财团的形势真如汇报中的那般大好,那他沈沉溪就不可能坐在这里! 从他接触财团与六大家到现在,他深刻且清楚地认识到了一点― 对方都是贪欲旺盛的饿狼。 而偏偏,就是这么一群饿狼,竟然让出了一部分几十年前就吞下的利益,并且还给已经没什么根基的沈家足够的尊重,这岂不是有些太不可思议了吗? 天上从来不会掉下馅饼。 沈沉溪很清楚人世间的这句至理名言,因此他也很清楚,六大家所表现出的善意,不过是伪善而已。 若要取之,必先予之。 坐在第一排的老狐狸们很擅长用这种手段,用人的时候生怕不让对方满意,而等用完之后,则必定会像扔垃圾一样将对方扔掉。 沈沉溪甚至可以预料到,无论他在财团中最终做好做坏,他都不会落得一个好的下场。 如果他最终像在摩根史坦利那样获得了成功,为联美财团在新兴科技领域内构建出一个成熟的体系,使之能为财团源源不断增加财富,最终成为一个不倒的摇钱树的话,那必然少不得会出现要摘桃子的人。 他们会一口将沈沉溪的心血吞下,并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削弱和打压沈家,最好能重演三十多年前的旧事,将没有了利用价值的沈瀚父子,一脚踢出财团。 而如若沈沉溪办事不利,没有为财团带来预期的盈利的话,那这无疑就是给财团的掌权者们一个借口,可以将财团经营不利的黑锅都安到沈家身上,用沈家的牺牲来暂时缓和财团内部日益尖锐的矛盾。 这是一套只赚不亏的招数。 那群财团内的老狐狸小狐狸们在这些年,试过了太多的方法,来解决财团内部日益腐化的问题,但却皆是收效甚微。 如若这次利用沈沉溪能收到奇效,固然是好,如若收不到,他们也未必就会有太多的失望。 可以说,这些精于算计的人是打得一手的好算盘。 他们完全将沈沉溪看做是一个可以玩弄于鼓掌间的人,是一个利用过后就可以丢掉的物品。 而至于沈沉溪所看到的一切真诚,甚至说李周易之前对他耍过的‘以国士待之’的把戏,通通都是靠着演技表现出的假象。 只可惜的是,他们的演技并没有练到炉火纯青,起码,没能使沈沉溪感动那么丝毫。 他们将沈沉溪看做一个可以充分利用的物品,但他们没有换位考虑过,沈沉溪是如何看待的他们? 说到底,大家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 他们将沈沉溪引进联美财团,其实无异于引狼入室,与虎谋皮。 沈沉溪微笑地看着正前方的魏青起了身,接替了刚才发完言的秘书,开始一脸认真地继续扯起了犊子。 假,大,空。 正如某些位领导们的特色演讲那样,执行长魏青的讲话同样紧紧抓住了这三点,坏的夸成好的,好的夸成更好的,丝毫不提实际存在的种种危机。 而等对方好不容易结束了长篇大论以后,又上去了几个‘财团创收典型’,开始了滔滔不绝的讲话。 太阳下没有新鲜事。 刚开始,沈沉溪还能听着汇报的人在讲些什么,可越到后来,沈沉溪就越发屏蔽掉入耳的内容。 实在是,他听到的话是在过于千篇一律了一些,让他不由想到学生时代最最讨厌的冗杂的校长讲话。 总之,在几人的扯皮之间,两三个小时就这么悄悄过去。 而在这个‘欢迎仪式’结束了之后,自然不可避免的要有一个饭局。 如果说,在这个‘欢迎仪式’上各家家主还不表现的太明显的话,那在饭局之上,各大家的家主则真的尽显亲和,执行长魏青则更是像他亲叔叔般,不停地嘘寒问暖,甚至大有联姻之意。 而至于一脸威严的总长李春秋,对待沈沉溪也不像对待沈瀚那般充满敌视,反而像一人生之路上的长者,对沈沉溪循循善诱的点拨着... 总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欢迎仪式’之后的晚宴就是为了沈沉溪而准备的,而至于沈家家主沈瀚,反而被冷落了许多。 而面对着这些各有心思的‘善意’,沈沉溪也没做出高冷姿态,反而真的装出了受宠若惊的样子,如果不是怕演的太浮夸,他甚至像当着众人的面来一出‘士为知己者死’‘为财团肝脑涂地’的戏码。 是的,沈沉溪并不忌惮于进行表态。 同那群想从他身上榨取利益的狐狸们一样,他也在反算计着他们。 他们能表达出的善意,沈沉溪同样能没有心理负担地表达出来。 反正,这是一个充斥着心计与算计的年代,谁信谁就输了... 而沈沉溪讨厌做个输家,那么,就只能与那些算计他的人斗下去... ......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灯下黑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晚宴结束的很晚。 约莫到了夜里十一点钟,这场宾客尽兴的宴席才有了散场的意思。 沈沉溪是被人搀着走出去的。 没办法,作为这次晚宴的核心人物,敬他酒的人那真是要多少有多少,而且最坑爹的是,联美财团内部的宴会,用的还都他娘的是白酒。 可偏偏沈沉溪为了逢场作戏,展现出自己亲近财团的样子,不能高冷地拒绝来敬酒的人。 于是乎,在心里默念着妈卖批,但沈沉溪脸上还得保持着微笑,一小盅一小盅地咽着火辣辣的清澈液体。 好在,一来他的酒量在跟沈瀚相处的过程中,算是练了出来,二来,在发觉到人人都想敬他酒这点以后,他就偷偷找人做了手脚,使用了传说中的酒桌利器‘鸳鸯壶’,成功凭着演技精湛而做了弊,中后段时间灌进肚子里的大半都是水。 所以,尽管沈沉溪看起来一脸醉醺醺像是要马上倒地的醉汉模样,但实则脑袋依旧是无比清醒。 他微眯着双眼,看似已经半睡了过去,分不清东西南北,但实则却在暗中观察着周围人的一举一动。 而左右搀着沈沉溪的并非是男人,却是两个国色天香的华裔大美女― 左手边的是有着一张萝莉脸的萌妹子,右手边则是一脸妩媚的成熟御姐。 而令沈沉溪感到惊讶的是,两人搀着装的如烂醉如泥的他之时,竟看起来并不吃力,而是很轻易地就带着他进了电梯,而后向酒店中的一处顶级套房走去。 这一点,让沈沉溪感到困惑之余,便猜测起了这两名女子的身份来。 于是,他很逼真地装成了一个喝高的醉汉,整个人嘴里振振有词,语无伦次起来,同时,两个手也不安分起来。 可令沈沉溪感到心惊的是,这两名女子对于他不安分的举动,竟然像是毫无察觉一般,表情亦是没有变化。 哪怕沈沉溪的手已经在右手边御姐的胸脯上拍了起来,但对方的表情一如既往的高冷,甚至根本没有想将胸前的咸猪手移走的意思,任由对方占着自己的便宜。 这跟沈沉溪以往遇到的女人大不相同。 尽管以往那些女人也是不介意甚至于乐意他去占便宜,但绝不可能露出这种漠然至极的神情。 被两个美女搀扶着的沈沉溪,隐隐有那么点感觉,搀着他的并不是两个人,而是两台没有情感的机器。 而在一通乱摸之中,沈沉溪也并非什么都没探查到。 起码,他确定了这两个美女并非是那种柔弱无骨的娇娇女,反而,她们两个人的胳膊和大腿都很紧实,让人一下子就能感受到肌肉的存在。 而她们两个人的双手,也十分不对劲。 正常来说,貌美女子的双手理应都是那种‘十指不染春水’的柔夷,可这两个女人的双手却异常有劲,皮肤也有几分粗糙,指节处更是有着厚厚的老茧。 沈沉溪隐隐猜到了这两个女人的身份。 而两个女人在送沈沉溪进了房间,将沈沉溪扔在了大床上以后,便径直出了房间,关上了房门,没有一丝一毫的留恋。 而就在门关上后片刻,沈沉溪便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冷冷盯着房门的方向,一扫颓废与迷茫之色,眼神中透露出了睿智的色彩。 他在思考着一个问题,或者说,在考虑着一个方向。 而他所想得知的答案的钥匙,应该就在刚才那两个女人身上... ...... 沈家在纽约是有房产的。 但鉴于沈沉溪今晚过醉的缘故,沈瀚最终拍了板,没有将沈沉溪带离举行晚宴的酒店,而是趁着夜色未尽,出去会了几个多年不见的老友,打算通宵达旦欢聚之后,便和沈沉溪一同返回旧金山。 毕竟,按照东方尤其是中国的习俗来说,现在还没过正月十五,尚在过年期间。 而谁都没想到的却是,看似酩酊大醉,估计不到日头不能起的沈沉溪,竟是在套房内缓了不到一个小时,又生龙活虎了起来。 他在洗了个澡后,换上了早已准备好的一身普通运动服,在唇边贴上了一撇小胡子,架上了一副金丝眼镜,带着个鸭舌帽,趁凌晨之际,竟是就这么悄悄地出了房间。 而沈沉溪尽管已好几年没出过手了,但却仍旧是宝刀未老,轻易地便躲过了摄像头的监视,成功出了酒店。 而一辆极为普通的四座福特轿车,则早在酒店外一条僻静的小巷上等候多时... ...... 沈沉溪上了那辆寻常的福特轿车。 开车的是一个剃着光头的白人大汉,有几分速度与激情中主演的样子。 车子在凌晨的纽约大道上行驶,速度不快不慢,显得很是低调,而坐在车子上的两人则是一路无言。 最终,车子在离酒店约三千米处的一栋高级公寓前停了下来。 在光头男的引领下,沈沉溪进入了楼内,并顺利进入了一处房子内― 房内的光线很足。 沈沉溪进到房内时,看着所有的灯都在开着,散发出亮堂的白光与黄光,不由感觉到了有几分不适应。 但他面上并未表露出什么,而是径直穿过了客厅,坐到了开放式厨房边的一个吧台椅上。 而除了他之外,这栋房子中另外还有着八九人,不过全是年龄相仿的男性,并没有美女作陪。 “喝点什么?” 一个穿着浅咖啡色针织毛衣的青年,从吧台后走了过来,笑吟吟地冲沈沉溪发出了提问。 “可乐,果汁,清水...啊,什么都行,反正不要酒。” “呵...” 听着沈沉溪的话,青年不由笑了起来,而后说道: “今晚你演的还真像啊,如果你不是事先告诉了我,我还以为你是真醉了...” “就算没有烂醉如泥,但我喝的也不少。” 沈沉溪笑着应了一句,但目光却向着窗户处看去― 几面巨大的落地窗此时遮着厚厚的亚麻色窗帘,铺到了地板之上,将窗外和窗内的空间严严实实地隔离开来。 尽管窗内的世界亮的要死,但如果从外边观察的话,一定会发现这栋房子跟其他熄了灯进入睡眠的住户,并没什么差别。 而这,不免让沈沉溪生出了几分有趣之感...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灯下黑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看什么?” 之前跟沈沉溪说话的青年,在端过来了一杯热可可之后,发现沈沉溪对着窗边的方向失神,不由觉得有些疑惑。 他顺着沈沉溪的目光看去,并没有发现什么新奇之景。 而他的话语使沈沉溪回了神,而后笑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挡着这么厚的窗帘,有些...” 沈沉溪两手捧起了白瓷杯,感受着掌心传来的温暖,不知该怎么描述此刻的心情。 “有些不够磊落?” 一个虎背熊腰的青年接上了沈沉溪犹豫的话头,同时,坐到了沈沉溪的身旁。 “虎头,你不是在楼上睡觉吗?醒了?” 站在吧台后的青年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杯冰水推到了刚坐下之人的面前。 来人是程家少主程风从。 对于程风从的出现,沈沉溪并不感到意外,虽然之前通知他程风从一定会来,但是他觉得,程风从一定会出现。 “盛老二,你这地儿的床简直太软了,睡得一点都不踏实。” 对着带着微笑的青年说了句,程风从抓起了眼前的杯子,往嘴里猛灌了好几大口,看的沈沉溪连连皱眉。 似是看出了沈沉溪心中所想,被程风从叫做盛老二的青年解释道: “虎头有肠胃病,医生叮嘱不能喝太热的东西,索性他一年春夏秋冬就都喝冷饮。” 闻言,沈沉溪露出了恍然之色,听放下水杯的程风从接道: “放心,我这都多少年的毛病了,早就锻炼出了一副铁打的肠子了。” 他话说的很是有趣,让气氛显得活跃了起来。 三个人又相互间聊了几句,很快又扯回到了盛老二刚才所提的问题上。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我倒觉得阴暗点没啥不好。” 程风从瞅了眼落地窗的位置后,笑道: “坏人死于话多,好人死于光明磊落,咱们这些人在这里虽不怕什么FBI来查,但也是尽量能越低调越好。” 程风从不愧是粗中有细,轻轻一言就显得很有道理。 沈沉溪听后想了下,喝了一口热气扑鼻热可可后,转头对程风从道: “你说的对,如果让财团中的那群老家伙们,知道我们有这么一个小团体的话,那还真不是一件好事。” “可是...” 始终微笑着的盛老二却于此时微微皱眉,神情也浮现出了一抹凝重之色。 “可是就算我们掩饰的再好,但难免会露出端倪,能藏的了一时,但藏不了一世...” “谁说我们要藏一世了?” 沈沉溪看似无意地,淡淡吐出的一句话,却使盛老二和程风从脸上都浮现出了兴奋之色。 他俩自然是能听懂沈沉溪的话外之音。 而他们深夜来到此地的目的,也是为了沈沉溪未说透之意。 如果,要用一个词来形容此刻聚集在此地的这些人,那必然是‘潜龙在渊’。 实际上,在这将近三百多平米的复式房子中,加上沈沉溪也不过只有十个人。 然而,这十个人却皆是七大家中的嫡系子弟,单从血统上论起来的话,可以都称作是‘少主’,也就是各家中未来的家主。 譬如刚才为沈沉溪和程风从端水,看似谦和的的青年,实则上是盛家的二公子,在盛家母公司恒宇集团担任副总的盛冠伦。 而其他几个人也都有着在外界很不错的地位,理应都是眼高于顶之辈。 而能让这些人聚集起来,并且还有点像做贼般聚在这里,则只有一个原因― 他们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 而这个目标,就是要拽他们的老子下位! ......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现实中的人们相处,难免会出现派系,而有了派系,自然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争斗,矛盾。 实际上,就算是一个派系的成员之间,只要存在着利益不一致,方向不统一,则必然都会出现明争暗斗,严重的甚至会直接导致一个派系的瓦解。 而沈沉溪他们这些人,就是这种情况下出现的产物。 纵观当下的联美财团,主要可以由三大派别构成― 改革派,中立派,消极派。 而联美财团的主体就是六大家,所以说,指望着一群生来含着金汤匙,衣食无忧的富少贵女们有强烈的上进之心,实在是有些困难。 因此,在三大派系中,消极派占得比例是最大的,其次便是主要由外戚或者远亲构成的中立派,人数占得最少的则是改革派。 联美财团现在所面临的困境自然不用多言,而致力于扭转情况的改革派在三派之中,虽说是人数最少,但却是权重最大的一派。 几乎所有核心要职都由改革派占据,他们就像是一艘远洋巨轮的掌舵手,拼命地想要使大船躲过暗礁,不被击沉。 这也是沈家回归能这么轻易达成的根本原因。 如若是消极派当权的话,他们才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长远不长远,绝不会允许沈家回来与他们争抢利益。 然而,尽管改革派人数很少,但内部却不是团结一致,依然有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存在。 而最根本的矛盾,就是青壮系和中老系之争,或者说,是激进系和温和系之争。 年轻人想要大刀阔斧的改革弊端,可年老一方却害怕步子太大扯了蛋。 从表面上来看,两方都有道理,然而,两方也都有不足。 而十全十美的事是不可能存在的。 事实上,在近些年来,改革派内部的矛盾越来越变得尖锐起来,让人不得不重视,以至于让中立派捡了漏子,使中立派代表魏青当上了财团的执行长。 而这种矛盾的累积,随着沈家的归来以及沈沉溪的出现,开始有了转机。 沈沉溪成功组织起了一个松散但又实力强大的小团体― 就是此刻在这里的这群人。 而他们现阶段的目标,就是推翻他们的老子们,自己去掌权。 这听起来有几分疯狂之意。 但在这里的所有人都明白,哪怕是看起来最谦和的盛冠伦,其实骨子里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自古以来,干大事者又有哪个是平常人呢? (本章完) 第七十九章 灯下黑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个暂时隐于暗处的小团体有很多的据点,这里只是众多据点中的一个。 从这一点便能看出,这仅有十名成员的小团体究竟是多有财势,也能从侧面映射出嫡系子弟的富有。 而这次正好赶上了沈家回归,财团成员齐聚纽约,他们才得以聚上一次,讨论一下未来行动的方向。 而在平常,哪怕他们在公司或者别的地方碰到,也皆会装成不认识,亦或是点头之交,彼此间显得关系很浅。 这自然是为了避免引起外界,尤其是他们父辈的怀疑。 从这点上来说,他们之间的交流方式,还真有几分像特工接头,地下党密会,生怕一不小心就露出了马脚。 而往往,他们聚集在一起也未必就能制定出什么强而有力的目标,更多的,不过是大家交换情报,互相释惑罢了。 就如同此刻,沈沉溪已经离开了吧台的转椅,走到了正厅中央的连座沙发上,静默不言。 而他旁边则坐着一个约一米七高的男人,剪着并不出众的头型,鼻梁上架着一副厚厚的圆形镜片,整个人看起来有那么几分弱小之意。 然而,正坐在沙发中央的他,对面却是一个一百寸的壁挂电视,显示着刺激又血腥的游戏画面,可谓是枪林弹雨,人头纷飞。 而看起来弱小的青年,却是于脸上露出了几分狰狞之色,双手死死地抓着x-box的游戏手柄,双眸聚精会神地盯着大屏幕,手指于手柄摁键上下翻飞,看来其极为认真。 不,甚至已经不能说是认真了,可以说是疯狂。 在这种时候,没有一个人敢打扰他,而就算是身手不凡的沈沉溪,也只敢就这么坐在他旁边,不敢去跟他说一句话。 是的,就是不敢。 沈沉溪很清楚,他身旁的这个李家嫡子,李周易的嫡长孙,尽管外貌上看上去是软弱可欺,可实际上,一旦有人惹怒了他,那他打击报复的手段可谓是超强卓绝,能无限次的刷新人的下限。 甚至于,他是在这个房子内的十个人中,唯一一个杀过人的人。 尽管事情最后被压了下来,但影响却是很坏。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最终没被立为家主继承人,而是由李春秋的孙子取而代之。 可是,李春秋的那个孙子却太过中庸了一些,跟其相比无论是在心智还是手腕上,还是差了太多。 这让他如何能甘心? 而这也是他为何加入这个小团体的缘由。 他想要将他打落尘埃的那些人,通通一起丢到山崖下去,让他们也尝尝从高处坠跌的痛苦。 他的目标很简单,甚至可以说是纯粹。 就像他玩游戏只是需要不停打爆人头那样。 ...... “沈少想知道些什么?” 等他终于打完了一盘之后,他才略显空虚地将手柄扔到了一边,转头注视着沈沉溪的双眼,发出了疑问。 “惊阳,今天扶我离开的那两个女人,是你二爷爷的人吧?” 沈沉溪口中的‘二爷爷’,就是财团总长李春秋。 “是啊,怎么,你看上她俩了?” 李惊阳并没想到沈沉溪会问他这个问题,但还是回答了他。 只不过,他嘴角却突然露出了残忍且别有深意的笑,让沈沉溪感到很不舒服。 “那两个女人,是保镖?” “理论上是。” 李惊阳不知在想些什么,嘴角那道诡异的笑变得更浓了。 “什么叫理论上是?” 沈沉溪抓住了字眼,提出了反问。 “理论上,就是理论上喽...” “......” 沈沉溪看着那抹他愈发觉得讨厌的笑,心中很是不爽,又听到李惊阳这番欠揍的话,更是被激起了火气。 但他一想到李惊阳的行事风格,于转瞬间却明白了什么。 “你想要什么?” 沈沉溪似笑非笑地说道,让李惊阳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只见他指了指还在亮着的电视屏幕,说道: “这个游戏做的不错,我很喜欢,然后我就查了一下,发现你有这个游戏开发公司的百分之四十的股权...” 他扶了一下厚厚的镜片,说道: “那就分我一半吧。” 他的话语说的极为轻松,就像是说‘给我一颗糖’那般,却让沈沉溪微眯起了双眼。 能让李惊阳这种人物觉得好的游戏公司,自然不是业界里的小鱼小虾,实际上,这家游戏公司的规模很大,开发出来的射击游戏在全球都很风靡,自然能带来巨大的盈利。 这家公司,属于沈沉溪众多下蛋金母鸡中的一个。 而李惊阳开口就要百分之二十的股权,如果抛售的话,绝不会是一个小数字。 是狮子大开口吗? 不,按照沈沉溪对李惊阳的了解,这只可能说明沈沉溪想知道的答案很值钱。 “惊阳,我怕是做亏本的买卖。” 沈沉溪开玩笑似地问了一句,让李惊阳先试一笑,而后说道: “稳赚不赔。” “好!” 在听到‘稳赚不赔’这句话以后,沈沉溪就答应了李惊阳的条件。 他相信,李惊阳给出的内容,一定很劲爆... ...... “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只有李家的核心子弟才知道。” 李惊阳压低了声音,对沈沉溪道: “...外人只知道李春秋身边始终有年轻貌美的女保镖护卫,但却没人知道,这些女保镖究竟是从哪里来的...” 他停顿了下,看着放在地板上的游戏盒子,突然问道: “你听说过养成游戏吗?” “养成游戏?” “就是在游戏中领养一个小女孩,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塑造她的三观,慢慢使她对玩家产生绝对的依赖,经过无数的攻略以后,就可以将她抚养成人,当然...” 他的话音中沾染了几分邪恶的气息: “...当然,费这么大力气将其养大,自然是为了自己能为所欲为,一定要做那么些嘿嘿嘿的事情...” “这听起来很变态。” 沈沉溪冷冷回了他一句,却让李惊阳露出不以为然的表情。 “是吗?其实我觉得这类养成游戏很一般,毕竟不够刺激,没有什么虐待了类的情节,然而...” 他回忆起来了什么,露出了些享受的表情: “然而,我们亲爱的总长李春秋先生,很热爱于玩重口味的养成游戏,而且,还是现实版的...” (本章完) 第八十章 因为你够狠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听着李惊阳带着阴暗气息的话语,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以他的智慧,并不难理解李惊阳话语中隐藏之意,而他也不由在心中腹诽,李惊阳和李春秋果然是一家人,都是一样的变态。 甚至于,他能于瞬间在脑子中弥补出很多很黄很暴力的情节。 果然,看人是不能看表面的... 谁又能想到,看似还算威严端正的李春秋,竟然会有这种变态的爱好呢? 而沈沉溪看着李惊阳嘴角的那抹笑,却突然生出了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这个人,实在是... 他一时间竟找不出什么具体的形容词,来形容李惊阳此刻的作为。 按照李惊阳所讲,为了能满足李春秋那变态至极的爱好,必然是要采取很多诸如囚禁虐待甚至于是拐卖的非法手段,而这些手段,却皆是不能宣诸于世的。 就如同每个人都应该有那么点不算光明的小秘密,位高权重的联美财团总长,李春秋先生享受的就是这么一种极端邪恶的行为。 然而,李春秋不是个傻子,李家的核心子弟们也不是一群傻子。 他们自然很清楚,如果当今李家最有权势的李春秋的这些事泄露出去,究竟会给李家带来多大的冲击,其效果不亚于核弹爆炸。 所谓高处不胜寒。 当年沈家坐在那把金色交椅之时,有其他六家机关算尽地将其拉下了神坛,而风水轮流转,到了今时今日,谁又能保证如今坐在首位的李家,就没有觊觎者呢? 恐怕,同样也会有那么一批人在等着李家出错,就像当年沈瀚的事情一样,以此为由,将李家拉下马来,瓜分肢解。 毕竟,这种事大家已经做过一遍了,再做一遍,也不会感到陌生,不是吗? 而令沈沉溪感到胆寒的是,面对着这么一件堪称李家核心机密的秘密,李惊阳竟是毫不犹豫地就将之出卖了? 别看游戏公司的百分之二十股份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相较于李惊阳所吐露出的秘密来说,简直可以说是不值一提。 但他就这么说出来了,而且还说的很干脆。 要知道,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如果沈沉溪用这件事做文章,成功地击垮李家的话,那身为李家嫡长孙的李惊阳,其实也落不得什么好。 而至于他这么做的原因,就只能用一个理由来解释― 他根本不在乎李家。 ...... “怎么,你脑补出了很多有趣的画面?” 见沈沉溪久久不言,李惊阳含笑地发出了询问,表情依然是那般阴暗。 听着李惊阳的问话,再看着这张露出兴奋之意的脸,沈沉溪面色顿时变得很复杂,在强烈的灯光下更是显出了几分纠结。 “我实在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了,你...” “咯咯...” 李惊阳低声笑着,说道: “你想说些什么,想说我变态还是******?” “应该是两者都是。” “好吧,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李惊阳对于沈沉溪的点评,颇有几分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丝毫不介意在别人眼中自己的评价如此另类。 “这种评价,早在我几岁的时候就有了,嗯...让我想想,啊,对了...” 他露出了显出腼腆的微笑,对沈沉溪说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在我五岁的时候,从将养的那只小白兔开肠剖肚开始...” 他的语气很平静,竟有些丝毫不在意的神色,并不介意沈沉溪知道这些往事。 “所以啊...你说我是变态也好,******人格也罢,无所谓,我都可以照收的...只不过...” 他于一时间露出了些愤愤之色― “...但是,家族里的那些人却因为这点问题,就剥夺了我的继承权,这让我很不开心。” 因为不开心,所以就要报复。 沈沉溪在心中补充了一句,同时充分意识到了李惊阳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这是一个,他不开心就可以让世界陪葬的心里扭曲患者。 当然,沈沉溪没有自觉做心理医生的觉悟。 于是,他并没就这个问题深谈下去,而是转而说道: “惊阳,我大概猜出来了你想做些什么,但是...你觉得我有这个能力吗?” 沈沉溪平静地发出了提问,让李惊阳的眉毛不禁一挑― “首先容我先说一下,你的聪慧还真是令我吃惊,这让我更有几分相信我没看错人,而至于能力的问题...” 他压低了些声音,用只有两人间互相能听到的话音说道: “在这里的十个人中,除了你之外,我没有更好的人选。” “是吗?” 沈沉溪不由反驳道: “论起来,沈家不过是刚回归财团,手上资产跟你们老牌的六家自然无法相比,而沈家的家族势力早在三十多年前就烟消云散,现在的沈家就我和我父亲两个光棍... 而在这里的少爷们,无论是黄和还是陆廷晨,他们的家族势力都比沈家要强的多,也仅次于你们家... 那选择他们,岂不是更适合于达成你的目标?” 李惊阳听着沈沉溪的反驳,先没解释些什么,而是另说道: “沈沉溪,我最近刚学的一个成语,你知道是什么吗?是妄自菲薄。” 他字正腔圆的吐出了一个词,而后再道: “你说得对,论起势力来讲,黄家和陆家都远比你沈家要强得多,甚至是已经快被挤到财团边缘的程家,也要强过于你沈家...但是,我看中的却只是你这个人。” 他露出了认真的神色,对沈沉溪说道: “在这里的人中,包括我,都没有你心狠手辣。” “......” 沈沉溪听到李惊阳一脸认真的话,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太对劲。 “你这是在...夸我?” “当然!” 李惊阳丝毫不掩饰赞赏之色,继续说道: “论起谋略手腕,我自信不比你们任何一个人要差,但要对付李家的那群老不死的,仅仅是手段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单拼手段我根本玩不过他们,但要是有着狠劲的话,那一切自然另当别论...” 他想了下后,说道: “我相信,李家尤其是李春秋,一定会在你手里吃上个大亏!” (本章完) 第八十一章 小小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冬天的黑夜总是很漫长。 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现在的时节已经属于初春,但很遗憾的是,天色依旧是暗的早,亮的晚。 二零一三年,二月末。 此时距离联美财团召开成员会议,欢迎沈家归来,已经过去了足足半个月,而在这半个月中,沈沉溪在联美财团内组建的小组已经初步成型。 而他在此时,则又从旧金山飞到了纽约,为了一些合同的签订而忙碌起来。 很遗憾的是,今年的纽约并没有见到皑皑的白雪。 因为气候和温度带的缘故,沈沉溪所处的恶旧金山几十年也难见到一场大雪,冬天常见的天气是冰冷的大雨,而纽约则不同,先天上的优势,能让纽约的市民们几乎年年都能赏上雪景。 可惜今年想看雪景的未能如愿,其中自然包括了沈沉溪。 而既然没了雪景可看,在白天处理完琐事之后,沈沉溪便于晚上蜗居在了自己在纽约的公寓中。 说是蜗居,其实是一个极为不恰当的词。 以如今沈沉溪的权势地位来说,就算是他临时下榻的落脚点,也至少是五星级以上的行政套房,更别说是沈沉溪在纽约的私人住所了。 事实上,他现在所在的房子从面积上来讲,并不比半个月前小团体聚会的地方,要小上多少,也是两百多平米的豪宅。 在纽约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寻常人可能工作一辈子也不敢奢望两百多平米的房子,但对于沈沉溪来说,却只是一个念头的事情― 成功的魅力便在于此。 无论内心是否空虚寂寞,但从物质的角度上来讲,沈沉溪不会缺上什么,甚至于,他的富足已经超出了寻常人的想象。 可是,他就很快乐吗? 站在落地窗前的沈沉溪,手里用高脚杯晃着一杯堪称液体黄金的饮用水,穿着一身薄薄的睡衣,正在眺望着这座不夜城的夜景。 中央空调的暖风呼呼地吹着,将整个房子弄得宛若暮春,温度很是宜人。 但沈沉溪站在落地窗前的身影,却多少有几分落寞。 因为自身身手够强的缘故,沈沉溪并没有二十四小时的贴身保镖,而他也从来没有一个正式的女朋友,偶尔对女人的追求也只是为了上床解决生理需求,并且碰过一次的女人,绝不会再碰第二次。 也就是说,此刻在这二百多平的大房子内,只有沈沉溪一个人。 而人能影响环境,环境也能影响人。 本来没什么感觉的沈沉溪,一时之间,却突然怀念起了江宁的那处他从小生活的老房子了... 尽管,那处房子只有七十平左右,而且还是两个人住,但那份简单且充实的温馨,却不是现在这处大房子能给出的。 那时的他,还真的只是一个孩子,也会哭,也会闹,也会求着爸爸去哄他... 人不是生下来就这样的,而沈沉溪的冷漠与狠厉也同样不是先天形成的。 他在平常总努力压抑着自己不去想这些事,可一到夜深人静之时,这些回忆又自己冒了出来。 他轻轻移了下目光,看了眼钟表,发现不过才晚上八点半。 这个时间,睡觉是不是有些过早了... 然而,就在他纠结于是要睡觉还是继续对着落地窗发呆时,他口袋中的手机却突然响起,并且,还是来自一个他很不愿打交道的人... ...... 人生总该是有些梦想或者希望的,没有希望的人,往往很难在残酷的现实中生存下去。 而对于今年刚满十岁的莉莉丝来说,她的希望则很是简单― 明天少挨一顿毒打,吃饭时能多加一勺土豆泥。 寻常人听到如此简单且朴素的愿望时,一定会感到很惊讶,以为这是中东的某位难民的愿望。 可是,莉莉丝并不是中东的难民,相反,她住在全球最大的都市,纽约。 不,更准确的来说,是被囚禁在纽约。 这个可怜的华裔小女孩,生来就不知父母是谁,她长大的记忆中只有各种各样痛苦的训练,以及无休止的责罚。 曾几何时,她还单纯的认为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在暗无天日的地牢和架着高墙的院子里生活,就是生活本来的面目。 直到,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之后,开始偷看到了看守阿姨的手机― 视频,图片,文字... 一个她从来没见过的世界,就这么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眼前,给予了她莫大的冲击。 也就是从这时候起,她开始有了生存的动力。 她总相信,自己有见到屏幕上出现的那些场景的一天。 而也许是祈祷起了作用,也许是那个她根本不信的上帝的保佑,在一个寒风呼啸的夜晚,她真的就被带了出去! 虽然,她也不知道,她将面对的是些什么― 有可能是好的情况,但也有可能,未必不是更糟糕的情境... ...... 今夜的风很大。 沈沉溪紧了紧身上的羽绒服,踩着去年剩下的枯草,吱吱呀呀的,进入了一个废弃的旧工厂之内。 他深深觉得,从一个人选的地方,便能看出些这个人的性格。 而当他来到这个鸟地以后,心中悄然将邀请他之人的变态值提升了好大一截。 “嘿,我的朋友,这么晚叫你出来是不是唐突你了?” 从一片黑暗中,出现了几束手电筒的光,跟着出现的是几个人影。 而走在最前边的,则是一大一小两个人。 “惊阳,我很佩服你能找到这种地方。” 沈沉溪不咸不淡的嘲讽了一句,但目光却落在了对面的李惊阳手牵的那个小女孩身上― 相较于李惊阳一身的名牌,小女孩的衣服显得很是单薄,仅仅是一件不太厚的牛仔裤,外加一件破破烂烂的毛衣。 而即使她已经冻得瑟瑟发抖了,但依然无法掩饰住她那粉雕玉琢的小脸― 就像一个瓷娃娃一样。 但沈沉溪的心中却一下子像被什么东西撞击了一下,产生出了异样的感觉。 因为,这个穿着破烂的小女孩,很像他记忆中的某个人。 简直,像极了... (本章完) 第八十二章 小小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在见到小女孩面容的一瞬间,就如同被孙悟空施展了定身咒一样,呆呆地愣在了原地,半晌说不出话来。 像是受到了某种极大的冲击。 从对面传过来的几束手电筒灯光很亮,就这么直直地照射在沈沉溪黑色的羽绒服上,异常鲜明的突出了他那变得有些苍白的脸色。 牵着小女孩手的李惊阳看着上一秒还能开启嘲讽,下一秒却沉默起来的沈沉溪,不由感到几分不对劲。 而当他细细注视着沈沉溪的面庞时,却发现对方在死死地盯着他牵着的这个小女孩。 这让他产生出了几分疑惑。 “你认识她?” 随着李惊阳声音从口中而出的,是一口雾气,在寒冷的空间中很快消散不见。 他打量着仿若化成一座雕像的沈沉溪,敏锐地发现了对方脸上的肌肉扯动了一下,表情显得很不自然。 “不认识。” 沈沉溪很快给出了回答,但他的目光却依然落在小女孩的脸庞上,让李惊阳感到很是有趣。 只见他从呢子大衣中掏出了一个黄皮的档案袋,向沈沉溪扔了过去。 “喏,这是答应给你的东西。” 李惊阳虽没明说档案袋里究竟是什么,但沈沉溪却很是清楚― 档案袋里装的,只是一个很精致的U盘。 而重要的则是U盘的内容― 简单来说,U盘里存储的是李春秋搞变态犯罪的证据,以及李家核心子弟为虎作伥的种种记录。 这是李惊阳暗中收集了很久的内容,在这半个月之内进行了整合,恰好在今晚交给了沈沉溪。 而这个小小的U盘究竟能产生何种威力,则看持有他的人的能耐。 由于种种的原因,李惊阳自己无法使用这个大杀器,去给予李家致命一击,而只能假借他人之手帮他达成目的。 沈沉溪,就是他选择的‘刀斧手’。 他相信有朝一日,看似温和实则无比狠厉的沈沉溪,一定会跟史书中埋藏于大帐中的刀斧手那样,将现在趾高气昂的李家顶层们剁烂成肉泥。 而接过了这个大杀器的沈沉溪,脸上却并没浮现出应出现的如愿神色,反而神色间出现了一丝凝重。 “这个小女孩是...” 他伸出了手指,轻轻指向了冻得发抖的小女孩。 “她啊?” 李惊阳像个怪叔叔一般,摸了下小女孩的脑袋之后,丝毫不避讳道: “你知道,老头子用来囚禁萝莉的地方看守的很严,就算是我也进不去,所以,要传递某些东西的话,就只能靠里面相对不起眼的小角色来完成... 而她就是我的小信使。” 李惊阳说的倒是挺温馨的,但他的眉眼之间却并未露出什么暖色,反而尽是冰冷。 而看到李惊阳的这个神情,沈沉溪便大概能猜到了这个小女孩将会面对些什么... 既然李惊阳能这么肆无忌惮地,当着她的面说出这些隐秘之事,那也就说明,他并不在意这个小女孩会将他们的对话泄露出去。 而在什么情况下,小女孩才肯定不会泄露出他们之间的对话内容呢? 答案似乎有些不言而喻了。 而若是在以往之时,无论身前这个小女孩下场如何,沈沉溪都不会去在意。 但此时却不一样。 他注视着小女孩那张酷似她的容颜,感觉时光宛若一下子回到了十二年以前,那时候的小小的她,就那样坐在床边一角,一边嚼着薯片,一边无顾忌地看着他。 更重要的是,除了容颜之外,小女孩的神情竟与她一般无二。 尽管不知小女孩是否听得懂李春秋的话中之意,但身处在一群大男人中间,尽管身上只有一件破旧的毛衣,但她却并未展露出害怕或者恐惧的神情。 她的神情,是一种不属于她这个年纪的漠然,或者从外人看来,应该说是高冷。 而这种高冷的神情,沈沉溪并不陌生,甚至于,他曾为这个神情疯狂着迷。 带着高冷的小女孩,就这么打量着沈沉溪。 宛若当初那个小小的人儿一样。 这让沈沉溪在心中感到震惊之余,又不免有些自我怀疑起来。 会不会,这是一个圈套?有人找了一个跟她九成像的人,故意放在他的面前? 同很多枭雄一样,沈沉溪同样有着很严重的被迫害妄想症。 然而,未等他想明白这个问题,就看见李惊阳挥了挥右手,便转过了身,打算就这么带着小女孩离开。 几束手电筒的光瞬间向着反方向而去,而沈沉溪所站的位置则变得阴暗了起来。 这时候,只要他再保持沉默一会儿,那这个小女孩儿的命运,就跟他再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如果从理智上来讲,他此刻也应该就这么转身而去,此后更是应该当做没来过这个地方。 他轻轻抬起了右脚,向后倒退了一步,使皮鞋与地面发出了低低的摩擦声。 然而,这道声音却拖得很长,代表着鞋面与地面始终在处于摩擦。 他看着身前离他已有了十来步的身影,内心却在不停的摇摆。 而眼尖的他,却突然看到,被李惊阳牵着的小女孩,竟是回过了头,毫无恐惧地看向了他。 他看不清小女孩的神色,但这样反而能帮助他做出决定。 “等一下!” 沈沉溪面色平静地喊出了一句,在空旷的废工厂中传播开来。 几道手电筒的灯光又再度转了回来。 “惊阳,这个小女孩...交给我吧。” 他神色平静地说出了这句话,却让李惊阳大笑了起来。 “嘿...我刚才就在想,你到底会不会跟我要她呢?本来我以为你会的,结果你却还真沉得住气,我差点以为我判断错了...” 疯子都是不能按常理去揣度的。 李惊阳的此刻大笑的表现,在沈沉溪看来并不正常,但他还是说道: “开条件吧。” “不!” 这次李惊阳倒是断然拒绝了他,轻轻地,便松开了右手,意犹未尽的笑道: “反正,你也能猜到,这个小女孩是要处理的,给你也无妨...比起条件来说,我更想你欠我一个人情。” 他轻轻推了不知所措的小女孩一下,对沈沉溪说道: “现在,她是你的了。” (本章完) 第八十三章 小小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李惊阳做的很果断。 在轻推了下小女孩以后,他就带着手下们转身而去,离开的很是果决。 随着手电灯光的远离,沈沉溪和小女孩所在的空间,一下子变得昏暗了起来。 这让沈沉溪于心中暗骂了李惊阳一句,但不得不掏出了手机,打开了闪光灯。 耀眼的白光照射到了站在原地,瑟瑟发抖的小女孩身上。 而小女孩的神色依旧是刚才沈沉溪见到的那般― 漠然,高冷,无畏。 沈沉溪想了一下后,慢慢走到了她的面前,将身上的羽绒服脱了下来,轻轻披到了小女孩的身上,先是用中文问了一句,见小女孩毫无反应之后,又用英文问了一遍: “你叫什么名字?” “莉莉丝。” 小女孩的声音不像寻常小孩子那般柔弱,反而带着几分大人才有的镇定和从容。 “你不会说中文?” “是。” 这让沈沉溪不由暗骂起李惊阳的残暴。 刚才他和李惊阳之间的对话,全程都是在用中文交流,如果小女孩所说的是真话的话,那她根本听不懂他们之间说了些什么。 当然,这只是一种最大的可能性。 也有可能小女孩是装作听不懂或者说有将听不懂的话记下来的能力。 但在有了最大可能性的情况下,李惊阳还打算采取最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只能说这人的心理太过变态― 这是一种宁可错杀三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思维。 虽说跟李惊阳相比,他沈沉溪也不是一个什么好鸟,但至少,他不会像李惊阳这般视人命如无睹。 想到这儿,他低下了头,看着小女孩,看着眼前这张与记忆中相似着九成的脸,看着曾熟悉无比的冷艳神情,想起了那段曾经拥有过的小小的时光,也不由自嘲的轻笑一下。 是啊,其实他没什么可鄙视李惊阳的地方。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如果这个名叫莉莉丝的小女孩,不是跟她太过相似的话,那他是绝不可能开口要人的。 这跟什么恻隐之心没有半毛钱的关系,那种东西,沈沉溪一直都缺少的要死。 而替莉莉丝披上了羽绒服以后,脱下了衣服的沈沉溪,不由感受到冷风袭来,浑身下意识的哆嗦了一下。 “走吧,我带你...去个地方。” ...... 沈沉溪并不是这么单枪匹马过来的。 事实上,有六个好手随着沈沉溪到了这里,只不过一直隐藏于暗处,没像李惊阳的手下那般高调罢了。 而六个保镖见到老板带着一个小女孩出来后,眼神中当然浮现出了好奇之色,但嘴上却是什么也没说,默默护送着一大一小,回到了沈沉溪的私宅中。 ...... 有钱能使鬼推磨。 而沈沉溪虽然没法让鬼推磨,但在大半夜找一个类似保姆之类的角色,还是轻而易举的。 灯光大开的正厅中,沈沉溪坐在软软的沙发上,微眯着眼,像是要睡着了一般。 他的身旁,则放着很多大大小小的印着各式各样logo的纸袋和塑料袋,约莫有那么几十个,从内衣到外套,都是流行于女性之间的大牌潮牌。 这些都是让人在短短一个小时内送来的。 而这些衣服的主人,自然是现在正接受着保姆兼服装师服侍的莉莉丝。 沈沉溪在答应带走莉莉丝的时候,虽然不能说一头热血,但毕竟也没考虑清楚之后的事情。 起码,他可没有带孩子的经验! 这确实是一个头疼的问题。 好在,从魔爪手里逃脱出来的莉莉丝,明显跟寻常的孩子不太一样,这减缓了沈沉溪的几分担忧。 而至于如何对待这个小女孩,沈沉溪则是尚无定论。 反正,他肯定不能像李春秋那个老变态一样,玩什么重口味的养成游戏。 ...... 正于心中考虑着这些事情,沈沉溪却骤然听到身后脚步声响起。 他轻轻地转过了头,却一下子露出了深受震撼的神色― 向他走过来的,是一大一小两个美女。 大的那个保姆且不论,单说小的,却是异常的惊艳。 果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 同几个小时之前那个穿着破烂,瑟瑟发抖的小女孩相比,现在的莉莉丝端的是光彩照人― 一头柔顺的及肩长发随意披在肩头,额头上是最近流行的空气刘海;一袭黑色的束腰连衣裙衬出了几分冷艳,而脚上那双墨黑色的小牛皮靴,则添了一点点俏皮之意。 然而,让沈沉溪最在意的却是她的那张容颜― 眉若远山之黛,琼鼻高耸有形,一双涂了口红的红唇更是平添了一点成熟之意。 由于妆容的缘故,尽管此时的莉莉丝还未长开,但已有了几分她十六岁的样子。 “鲁道夫先生,您还满意吗?” 女人的话使沈沉溪从错愕中回过了神,而后说道: “嗯,今晚麻烦你了...” “能为您服务是我的荣幸。” 见沈沉溪并没有留她之意,她便识趣地退了出去。 这样一来,明亮的正厅中就只有沈沉溪和莉莉丝两人。 “坐,你现在想吃东西吗?” 沈沉溪指了下昂贵茶几上的几大盒至尊披萨,还有一些小食,却在心中吐槽― 见鬼,让他们买小孩子喜欢吃的食物,为什么买这么多,两个人怎么可能吃的完! 而上一秒表情还很冷艳的莉莉丝,在看到有着热度的披萨之后,咽了下口水,抑制不住激动的问道: “可以吗?” “当然。” 于是,在沈沉溪的目瞪口呆中,看她像风卷残云一般,就轻松干掉了一盒十二寸的披萨,外加一堆乱七八糟的小食。 这可不像是一个十岁孩子,还是一个女孩子的饭量! 果然,在实在吃不下了之后,莉莉丝不由躺在地板上,感受着从未享受过的‘吃撑’的感觉。 沈沉溪轻轻将她抱起,把她抱回了房间,帮她擦拭掉了刚刚上好的妆。 “好好睡上一觉吧。” “先生,我是不是在做梦?” 躺在柔软席梦思上的莉莉丝,还是觉得她处在梦境之中。 “你不是在做梦,你接触到的一切都是真的。” “那先生您为什么对我这么好呢?” 莉莉丝想不明白这个问题,然而,沈沉溪又岂会更明白? “因为,一个小小的人,还有一段,小小的故事...”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 沉默之年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在纽约停留了两天之后,便返回了旧金山。 至于莉莉丝,他并没将其留在纽约,反而将其一同带回了旧金山。 沈沉溪并不喜欢莉莉丝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源自于希伯来语,意为夜妖,被指是《旧约》的人类祖先亚当的第一任妻子,撒旦的情人,夜之魔女,是一个沾染了太多魅惑气息的名字。 不用说,这必然是由那个老变态李春秋所取。 根据李惊阳给他的档案袋中的内容,沈沉溪得知李春秋为他豢养的萝莉们,取了一系列的名字,其中就包括莉莉丝这个名字。 而李春秋也是通过这种命名的方式,来决定获得这个名字的女孩儿,最终会被他塑造成一个什么样子。 如果莉莉丝没有遇到沈沉溪的话,那不出意外,就在八九年之后,她就会成功地被塑造成一个妖艳魅惑的女人,成为男人床上最放荡的玩物,如同她名字所代表的含义一样。 这样的命运对她来说本是注定的,但幸运的是,她有着一副跟另一个女人太过相似的容貌。 正因于此,她的命运才发生了转折。 而沈沉溪为了让这个小女孩忘记从前痛苦的回忆,也为了能给她一个新生,最终决定重新为她命名。 就像当年他换掉了自己的身份和名字一样,他同样为小女孩取了一个英文名和一个中文名。 英文名他为她取得是维恩.鲁道夫,而至于中文名,他则把她名字中的最后一个字给了她― 沈央。 这是小女孩的新名字。 当他牵着她的手从机舱边的电梯走下来时,竟觉得有几分恍若隔世的感觉。 小女孩的手由于从小受到训练的缘故,并没有同她当年那般光滑腻人,但可能是心理作用,他竟然找回了那么一丝曾心动的感觉。 “哥哥,你的手很凉。” 沉默之间,改名叫沈央的小女孩儿,忽地说出了这么一句,打断了沈沉溪的思绪。 “是吗?” 沈沉溪下意识地回了一句,让沈央点了点头。 “呵...” 他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能以淡淡的笑容回应。 而沈央见沈沉溪并不作答,也很识趣地沉默不言了起来。 但她的双目却四处开始张望,带着十足的好奇感和灵动劲,让沈沉溪在一瞬间皱起了眉头,又在转瞬之间舒展开来。 他在刚刚的一刹那,想通了一个问题― 世上没有一模一样的花。 就算沈央的容颜和神态再怎么像她,可她毕竟不是她,就拿刚才沈央露出的好奇劲来说,他当年便没从她身上看到过。 而认清到了这一点,沈沉溪便在心中有了权衡― 他并不打算将沈央塑造成她。 权且,他就当自己收养了一个孩子吧... 而至于这个孩子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则全看她自己的成长了。 沈沉溪嘴角露出了一抹不可察觉的笑。 牵着沈央的手在旧金山机场VIP通道中慢行着,他却忽然间开了一个奇妙的脑洞― 倘若,在未来的某一天,她和沈央相遇的话,那她是否会惊讶的合不拢嘴? 这个场面,一定很精彩... ...... 沈沉溪最终没选择跟沈央一起同住,而是将她带去了沈家庄园,交由沈瀚照看。 而沈央看着沈瀚离开时,却也并未露出什么不舍之色,双唇紧闭的神情于无声中透露出了一抹倔强之色。 她的这个神态,几乎与沈瀚记忆中的那个身影产生了重叠。 该死... 在离开沈氏庄园前往摩根史坦利大厦的路上,沈沉溪的脸色始终是阴沉不定。 也许是取得了成功,能暂时松一口气的缘故,那些过往中被他压制住的情绪尽数涌了上来。 他忽地产生了一种预感,似乎,离他回去的时间不远了。 而他却不知道那些人,如今还是否安好呢? ...... 寒风终究会被热浪所代替,而热浪终究会再度面对着寒风。 二零一三年,对于沈沉溪来说,这是异常忙碌的一年。 在这一年中,他要同时兼顾着摩根史坦利和联美财团两个大摊子,哪一方也不能置于不顾。 遗憾的是,他并不会分身术,无法一个人当成两个人用。 这就给了某些人可趁之机。 要知道,无论是在摩根史坦利公司还是联美财团,想把沈沉溪拉下马取而代之的人,简直是一抓一大把。 好在,在摩根史坦利公司中有杰兰特的支持和格里高利的力挺,在联美财团中有隐于暗中的小团体的支持,面对反沈沉溪势力造成的几次刁难,沈沉溪都有惊无险地渡了过去。 而沈沉溪从来就不是束手就擒之辈。 别人打他一拳,他就要还十拳回去。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并不是他的作风,他的作风,是要以牙还眼。 于是,在一三年秋的时候,他借着在亚太区投资经营取得的大好成绩之势,一举干掉了足足十四位高级副总裁! 十四位!足足十四位公司中的实权人物,就这么被沈沉溪一锅端了。 这里所说的‘一锅端’,并非是指被公司开除那么简单。 事实上,为了能一举端掉这些人,沈沉溪可是忍了好久,终于找到了时机,出手一击必中。 这十四位高级副总之中,多是对沈沉溪不满的董事们的心腹党羽,剩下的也是心怀叵测之辈。 对于这些人,沈沉溪绝不可能产生出心慈手软的念头来。 因此,这些人要么是被送入了大牢去捡肥皂,要么就是被迫远走他乡,逃离了美国。 一时间,秋风深深吹进了摩根史坦利之中,任谁都产生出了萧瑟之感,不由担心自己会不会受到这场风波的波及。 人人自危,人人惶恐。 如果不是为了维护公司的稳定和颜面,以沈沉溪手中所掌握的那些人的证据来说,他们的下场还会再悲惨些。 不过,现在这个局面看起来也不错... 野心勃勃的几位董事,在遭受了一系列打压之后,不得不放弃了相当大的权柄,本就被特别战略部架空的权利,在经过这次‘秋风扫荡’以后,更是所剩无存。 沈沉溪此番的出手,保证了起码在一两年之内,摩根史坦利中无人可动摇他的权柄。 沉默变成了公司高管们的常态。 而在解决了摩根史坦利的问题之后,他的目光,很自然地就要投向联美财团... (本章完) 第八十五章 沉默之年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以前从未感慨过时间流逝如此之快的沈沉溪,在二零一三年悄然过去了之后,也不由唏嘘了几分。 一转眼,他都已经二十五岁了。 从十七岁到二十五岁,他离开江宁足足已有了八年。 在这八年之中,他未曾回过江宁一次,也不曾去了解那里的人和事变了多少,甚至于,他都不知道陈平的墓是否落满着灰尘。 以他今时今日的地位和财势来说,回去必然是荣归故里,衣锦还乡,要多风光,就能有多风光。 但他对这种感觉却很淡然。 尽管霸王曾说: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但对沈沉溪来讲,他真的没什么可值得炫耀的东西― 除了钱。 但他这么多年来费尽心思赚钱的目的,好像又跟其他人不太一样― 他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日益膨胀的野心。 人们相互之间有着不同的圈子,而打破圈子间的壁垒,从一个圈子跃至另一个更高层次圈子的过程,往往被人们称之为奋斗。 而沈沉溪的奋斗过程,并不带有强烈的主观性,反而像是被人赶鸭子上架一样。 在过去的几年中,他不断打破了圈子间的壁垒,接触到了一个又一个更高层次的人和物,而他的性格决定了他不甘于仰视别人,至少也要做到平视。 而在这个过程中,他的野心滋生的越来越快,像一丛没有天敌的野草,疯狂的在心中扩散开来。 这就是沈沉溪奋斗的根本原因,没有所谓的梦想,没有所谓的抱负,只是为了努力做到能平视别人而已。 但他忽略的一个问题是,这个过程是没有穷尽的。 人生本就是起起伏伏,定无常数,没有人可以一辈子都一帆风顺,就算贵为美国总统,也只能当的了一时,却当不了一世。 沈沉溪在追求和一小群人平视时,熟不知,很大一群人对待他已经变成了俯视。 但他从不享受被别人俯视的感觉。 这是一个矛盾之处,也是使他迷惘的一个点。 有时候,他自己都会质问自己:我究竟在忙于些什么? 他只能通过一个个小目标的达成,来维持他野心的抑制和奋斗的过程。 但他很怕,自己有一天会没了目标,不知该去为了什么而尽力。 他一直在回避着这个问题,仿佛这个问题永远也不会出现。 起码,他现在还是有目标的,一个并不容易达成的目标... ...... 不知绿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 这是一首千古名句,不过用在二月的旧金山却不太应景。 二月的旧金山并没有春风,有的只是绵绵不绝的寒雨,以及阴沉的天气。 这个时节并适合户外活动,躲在家里围着壁炉,喝着热可可才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一向窝在市内某豪华别墅的沈沉溪,在二月初之时却顶着寒风和骤雨,在向旧金山湾区的城郊处赶。 现在离过年还有一段时间,但作为美国华人中比例占得最多的城市,旧金山已经开始有了年味,不仅仅局限于唐人街。 就如同我们过圣诞节也很风靡一样,对于旧金山的市民来说,春节也是一种有趣热闹的洋节。 一辆黑色的宾利疾速在公路上行驶,而坐在车后座的沈沉溪,却在盯着车窗上红色的剪纸贴纸。 他本想问一下这是谁弄得,大红色的锦鲤剪纸贴在漆黑色的车子上,总有几分不伦不类的感觉。 但沈沉溪想了一下后,又放弃了开口询问的冲动。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人偶尔也该接受些新鲜的事物。 譬如说,沈沉溪从未接触过的钓鱼... ...... 黑色宾利最终在海边的沙滩上停了下来。 沈沉溪穿上了厚实的冲锋衣,戴上了运动手套,从车后备箱取出了一整套的顶级渔具。 见鬼... 他低声呢喃了句,对这个地方和钓鱼这项活动有几分抵触之意。 但他最终还是放弃了钻回车子的冲动,顶着海边的寒风,沿着沙滩走了几十步,到了一处风相对小一些的岩石边上的角落。 角落处正架着一口像是行军用的铁锅,底下是烧的正旺的柴火,一阵阵热雾从锅上升起而后又消散。 而坐在铁锅后边的,是一个带着框架眼镜的中年男人,身前放着的是一柄架好的钓竿,正做出一幅愿者上钩的姿态。 沈沉溪见到了男人后,便在有些被风吹得冻僵了的脸上,挤出了一丝礼貌的微笑: “程叔叔,您好。” 能被沈沉溪唤作程叔叔的人,也就只有那么一位― 程家家主,程立雪。 年过四十的程立雪保养得很好,丝毫看不出人到中年的痕迹,反而依旧保持着足够年轻的身材和样貌,显得极其像一位翩翩有礼的君子。 听到沈沉溪的问候,他忙是拍了拍身旁的小椅子,说道: “小溪来了,快坐,快坐...” 一边说着,他一边拿起了一个陶瓷杯子,从锅中舀满了一整杯滚烫的热水,递给了沈沉溪。 “来,暖暖手。” 他对沈沉溪说话时的语气极为亲切,甚至比程夫人对他的语气还要近上几分。 这让沈沉溪表面露出笑容的同时,心中却产生出一些感慨― 程立雪绝非是外界传言那般,是个简单的吃软饭的人物。 仅仅从程立雪在他面前表现的风度来看,其多少也是有着读书人的风骨。 那如此看来,多年来程立雪甘愿背着一个‘吃软饭’的锅,就有些所图甚大的意味了... 沈沉溪不敢掉以轻心,在程立雪的帮助下,很快摆好了钓竿,一边看似在闲聊着,但却对于程立雪的问题都回答的滴水不漏。 “我听说,你跟虎头关系挺不错的?” 程立雪一边把枯枝扔进火焰中,一边似是无意地问出了这一句话。 “是,我们之间的交情很不错。” 对此,沈沉溪倒是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可他在说完这句话后,却近距离捕捉到程立雪眉头微微一皱的模样。 这让沈沉溪于心中产生了淡淡的疑虑。 但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两人之间竟再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交流,彼此几乎保持着沉默。 好像,沈沉溪真的是来跟他钓鱼一般... (本章完) 第八十六章 要变天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天气来到阴冷的海边钓鱼,沈沉溪始终觉得这是一个脑子秀逗的行为。 但程立雪既然享受这个过程,那沈沉溪就不得不陪着。 他来到这儿的目的,是希望程家在财团议会即将出现的弹劾案上,给予他足够的支持。 在解决掉了摩根史坦利内部的麻烦之后,沈沉溪的掣肘和压力要少了很多,也就有了更多的精力来对付财团内部恨他不死之人。 他的目标,最终落在了如今财团的执行长,魏青身上。 要知道,在一个团体或者组织中立威的最好方式,就是干掉一个地位足够高的成员。 从一年前开始,沈沉溪就已着手搭建起一个新的部门,用来为联美财团开源敛财,挽救财团日薄西山之势,说白了,就是强行为联美续命。 在这个过程中,沈沉溪不可避免的要获得足够高的权限,以及动用足够大的资金。 而这,则不可避免的会触及很大一群人的利益。 沈沉溪在调集资金的过程中,受到了很大的阻力和刁难,一小部分人是不想交出资金,而绝大数人却是根本无钱可交― 本属于财团的资产,都被他们或侵吞或挥霍的一干二净,形成了一个个巨大的亏空。 尽管在账面上看不出什么来,但如若细究起来,就会发现一个个本是为财团提供现金流的公司,早已被掏空,剩下的只是空壳而已。 这基本上是财团内部公开的秘密,就算是财团总长李春秋对这种棘手的情况,也颇为无可奈何。 俗话说得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足够的资金,沈沉溪就算想为联美续命也是无能为力,难不成,还要让他贡献出自己的家财不成? 面对这种糜烂的局面,沈沉溪索性放缓了步伐,细细研究起联美财团的困境来。 而最后他发现,要将已经陷入泥潭的联美财团拽出来,就只有开源和节流两个方案― 找出一个能带着大家一起发财的新路子,或者对财团内部的蛀虫们挥起屠刀,强行割一波韭菜。 而如今联美财团的掌权者们,并没有对内部成员挥起屠刀的魄力,在他们看来,这无异于是自毁长城的行为。 因此,他们只能指望着沈沉溪帮他们开源,能开拓出一条新的财路,来满足六家子弟没有限制的欲望。 但沈沉溪又怎会如他们的愿呢? 相反,在沈沉溪的眼中,比起风险系数较大的开源,节流其实是解决问题的更好方法,并且,他的小团体中的成员们,同样也是这么认为。 如此一来,拿着刀的沈沉溪首先考虑的不是对外征伐,而是对内革命。 革命这种事情,永远革的是少数人的命,让绝大多数人受益。 沈沉溪不会愚蠢到对着联美财团内部成员集体开战,但他却会抓住某些人的小辫子不放,逼迫对方吐出该吐出来的东西,继而将出现的利润分配给大家,让大家都能尝到甜头。 这便是所谓的温水煮青蛙。 在财团内部占绝大多数的消极派,就是沈沉溪和他的小团体看中的一群青蛙,而这些人相对中立派和改革派来说,简直愚蠢的要命,丝毫不顾吃相难不难看,屁股底下满满的都是翔,想要抓他们的把柄简直轻而易举。 在过去的一年中,不知不觉间,沈沉溪已经成功干掉了除沈家和李家外,其余五家中六名纨绔子弟,并且动用了手段,将他们的财富尽数充了公,而他们几人则被变相囚禁在了檀香山的休养院之中。 而财团内部对于这几人的命运,也是起了一番争执,但最终,由于这几个纨绔子弟背后势力不强,再加之掌权者们拿了一部分利益之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 这证明了沈沉溪他们所谋划之事的可行性。 然而,仅仅是几个纨绔子弟的存与否,对于大局来说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而沈沉溪他们的屠刀,也绝不只是为了这些弱鸡们准备的。 于是,在二零一三年末的时候,沈沉溪和小团体中的成员暗中联手,为现任财团执行长魏青做了个圈套,而且成功让魏青钻了进去。 而在经过了四个月的时间发酵之后,现在,到了收官之时。 而按照联美财团内部的制度来说,要撤换追责执行长的话,必须要求七家家主的同意,财团总长的御批,以及在议事阁中有一席之位的财团成员过半数的同意,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可偏偏,由于程立雪和程夫人关系紧张的缘故,程风从也没能影响跟他不冷不热的父亲,从而成为了他们整死魏青计划中的一环变数。 尽管程家实际上是由程夫人做主,但在名义上,家主仍旧是由程立雪担任。 也就是说,如果程立雪不在弹劾案上点头的话,那小团体所做出的努力很可能会付之东流。 可惜,经过了多次试探交流,沈沉溪也没能摸清程立雪的要求是什么。 于是,他只能趁对方前来旧金山之际,来到海边陪他一起钓鱼.. ...... 海边的风绕着岩石吹着,带起了一层层灰白色的细沙,跟阴暗的天色很般配。 沈沉溪陪着程立雪待上了将近一个小时,可惜,还是一无所获― 无论是鱼,还是程立雪的承诺。 两人之间开始的时候倒还算热络,可惜程立雪始终不肯给沈沉溪将话说深的机会,只是客套的在表面上周旋。 见程立雪这个反应,沈沉溪索性沉默不言了起来。 他清楚,程立雪的决断不会受他的影响。 果然,在沈沉溪觉得脸颊快要冻僵的时候,始终在远眺海面的程立雪,终于淡淡开了口: “下周三的弹劾案,我会点头。” 他轻轻拍了下沈沉溪的肩膀,轻轻说道: “年轻人有冲劲是好的,但做事要有度,不能太过激进了。” 沈沉溪读懂了程立雪的话中之意,对其答道: “谢谢叔叔的指点。” 说罢,他便没再客套些什么,便起身离开,沿着沙滩向停车的地方走去。 而程立雪看着沈沉溪沿着海岸线渐渐消失的背影,却不由产生了些感慨。 他远望着海面上灰蒙蒙的天空,忍不住轻叹: “要变天了...” (本章完) 第九十二章 君在楼头破春秋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选择了一个最合适的时机,丢出了一枚重磅炸弹,在一六年的深秋之末狠狠炸裂开来。 此时已是十一月初,正是百花凋零,秋风萧瑟之时,而对于联美财团的众人来说,使他们心凉的并不是天气,而是刚刚曝露出的李春秋的丑闻。 所有的黑暗终将会被摊开在光明之下,只是时间长短而已。 其实,就在李春秋开始做那些事的时候,就已经猜测到了有这么一天的来到,只不过,他始终在保持着侥幸的心态,不肯收手,而同样的,他也没想到这件丑闻会以如此雷霆之势被曝露。 随着幕后推手们的操作,李春秋的丑闻不可避免地扩散开来,让联美财团的众人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天凉好个秋’之意。 这可是联美财团的财团总长啊,是很多财团成员和控股公司中后进的心中楷模,犹如一座大山一般,而偏偏,这座山竟然在一刹那轰然坍塌了,并且,还是以一种最糟糕的方式。 任谁发现自己一直敬仰崇拜的人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渣之后,都会感觉到三观受到猛烈冲击吧... 而这仅仅还只是财团中下层们的苦恼,对于财团决策圈的那些人来说,李春秋的丑闻曝光是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 这不仅仅是李春秋一个人的问题,而是牵连到了整个李家和联美财团。 他李春秋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子,说不上是手无缚鸡之力但也强壮不到哪儿去,诱拐囚禁这些缺德事儿肯定不能是亲力亲为,然而,他却是位高权重,身为联美财团的总长,他身边绝不缺少攀附巴结之人,甚至都不需要外人,李家的核心子弟就能帮他把事儿办妥。 而现在惊天丑闻爆出来以后,牵连的自然不是李春秋一个人,几乎李家每个核心子弟都有份儿,而偏偏李家还是如今联美财团的第一大家,所占的话语权还极大... 这就有几分想将大家一起绑上贼船的意思了... 联美财团总部的会议厅内,七家家主皆是在闭目养神,后排的成员们也是眼观鼻鼻观心,仿佛一个个都入了禅一般,沉默不言着。 整个会议厅因此陷入了十分诡异的安静之中。 而至于处在这场风波中心的李春秋,此刻倒依旧是神态淡然的坐在总长的‘龙椅’上。 到了李春秋这个层次,即使惹下了这么大的滔天之祸,其实也有能补天的办法。 虽然在事件刚被曝出来的时候,他就在第一时间被请到了纽约警察署喝茶,但在交了数目巨大的保释费以后,他又悄悄的被放了出来。 关系硬,后台强。 担任了联美财团总长将近四年,李春秋能建立起一个强大的人际网络并不是难以理解之事。 但令他心忧的是,哪怕他动用了全部的资源和关系,也没能将这件丑闻彻底压下去,而只是拖延了扩散的脚步。 就如同一锅被烧的不断咕嘟咕嘟冒泡的沸水,在朝里倒了一碗冷水以后,可以暂时平息它的沸腾,但只要锅底下的柴火不被抽走,那它就还会有再沸腾的时刻。 而李春秋不是不想釜底抽薪,可问题是他能感受的到,明显有一股足够强大的势力在与他抗衡着,使得这团火一直灭不下去。 至于维持着这团火的势力是来自于哪方,自然是不言而喻... 这一点,不光李春秋一个人清楚,在座的联美财团的成员们心中也皆是如明镜一般。 但有些事就是这样,在没有彻底撕破脸之前,即使大家心里都明白是怎么回事,也绝不会有人宣之于口。 所有人包括李春秋都在沉默。 而在他们沉默了久久之后,一阵脚步声终于如期的响了起来。 ...... 说来也是有趣,尽管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但在李春秋的惊天丑闻被捅出来时,公认的始作俑者沈沉溪却并不在纽约,反而是寻了个借口在洛杉矶清查资产。 而在事态变得愈发严重的此刻,身为财团执行长的沈沉溪自然不能再待在洛杉矶,而是接了七位家主联合签署的召回令,紧急返回了纽约。 然而,令众人没想到的是,沈沉溪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当他进场时,他的身后依序跟着几名身穿黑色笔挺正装的青年― 李家家主李周易的嫡长孙,现任联美财团副执行长的李惊阳。 盛家家主盛和远的二公子,现任联美财团议会首席秘书的盛冠伦。 黄家家主黄林的亲侄子,现任联美财团投资部副部长的黄和。 陆家家主陆念夫的小公子,现任联美财团法务部首席法律顾问的陆廷晨。 程家家主程立雪的嫡长子,现任联美财团亚太区行政总裁的程风从。 ...... 当看到随着沈沉溪进来的这几人时,会议厅极端安静的氛围终于被打破,开始有了窃窃私语了起来。 这算是沈沉溪他们那个小团体第一次公开亮相,虽然人不全,但却足以昭示出力量。 端坐在第一排中央处的李春秋,这时才终于在淡然的脸上浮现出一抹凝重之色。 看到这几个人,他才完全明白一直在跟他争斗的都是些什么怪物... 没错,就是怪物。 身为联美财团的总长,他对各家的后起之秀也皆是了如指掌,而跟在沈沉溪身后的这几个,可谓是各家后代中最怪的几个。 而这些人却偏偏凑到了一起... 刹那间,李春秋反应过来了什么,一道锐利的目光从他眼中射向了沈沉溪。 既然沈沉溪敢把这些人堂而皇之的暴露出来,那也就意味着,在今天的会议上,沈沉溪必定是要对他下死手了。 今日,双方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哼...” 当沈沉溪跨过台阶,刚走到他旁边,还没坐下时,李春秋就不由发出了一声冷哼。 “看来总长的心情好像不太好?” 虽然现在彼此间的状态与翻脸无异,但沈沉溪对待李春秋的语气却仍是如两年前那样,带着彬彬有礼的气息,但说出的话却让李春秋莫名陷入暴怒之中。 “我两年前就告诉过你,年轻人做事不要太过火,看来你是当做耳旁风了。” 李春秋侧过了身子,像是在提点着沈沉溪一般,但眼神中却是充满着毫不掩饰的冰冷。 (本章完) 第九十三章 君在楼头破春秋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您的提点我时刻谨记在心,不过,我感觉我自己一直是在对的方向上做对的事,虽然有些时候不能做到尽如人愿,但也算不得过火。” 沈沉溪依旧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像是一个教书匠那般儒雅,丝毫不见好勇斗狠之意。 但他的这个态度却反而更让李春秋愤怒。 “那你现在做的是什么,是打算让我身败名裂吗?幼稚!” 李春秋嘴角浮现了一丝冷笑,说道: “不得不说,当初确实是我看走了眼,把你这种狼子野心之辈引进了财团,但是,你也不要以为能轻易地击垮我,还是凭着这种不入流的招数,简直幼稚的可笑!” 沈沉溪听着李春秋像是在发泄似的话语,脸上温和的神情依旧没有消散,仿佛根本没将李春秋的话放在心上。 “...只要我还坐在这把椅子上,那我便还是联美财团的总长,而你知道,从联美成立至今被罢免的财团总长数是多少吗?” 李春秋语气中透露出了骄傲之意,说道: “零个!我告诉你,从联美财团创立到现在,还没有一个财团总长被罢免...而你认为,凭借着联美财团的势力,还解决掉不掉你们搞出的小风小浪吗?” 沈沉溪微笑着听着李春秋低声的叫嚣,但于内心却是腹诽了起来— 坏人死于话多。 按照李春秋当下的情况,在明知是沈沉溪搞鬼的情况下,却没表现出上位者该有的镇定和从容,反而对沈沉溪喋喋不休的叫嚣着,似乎从话语中讨上几分便宜就能改变战况一般。 在沈沉溪的眼中,李春秋现在对他所讲的这番话纯粹是无用功,不过是纸老虎的虚张声势罢了。 在经过了两年多的交手以后,沈沉溪自认对李春秋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 这是一个,极其自负且铁血的死老头子。 李春秋不会轻易承认失败,有时候哪怕明知是失败,但也会想办法将失败进行一个合理化的解释,说白了,就是强行洗一波,自己催眠自己并没有输。 大概,也只有这种外表冷血强大的人,才能干出圈养萝莉这种事情... 毕竟,一个人的外在表现要是与内心抗压程度不相匹配的话,那很容易便会产生出心理扭曲的情况。 而以李春秋的这种性格来说,倘若他真的是那般胸有成竹的话,那他是连看都不会看沈沉溪一眼,就像天空中的雄鹰不会去抓地上的蚂蚁那样。 沈沉溪心中如是想着,便愈发有些看轻李春秋。 但李春秋却没有这个自觉,仍是低声说着: “...不用你说我也能猜到,你没可能知道这种事,必然是李惊阳这个吃里扒外的东西出卖给你的,他只看到了眼前惊鸿挡住了他的路,却没看到整个李家的利益,真是愚不可及...” “...你们,以为拿着把匕首,就能屠龙吗?” 李春秋一口气将心中的愤怒发泄出来,终是使沈沉溪忍不住回了一句: “强大的人是不屑于炫耀自己的强大的。” 他平视着同初见时明显苍老许多的李春秋,淡淡道: “您之前有一点说的是没错,从家祖父初创联美财团,就任第一任财团总长以来,的确是没有任何一位财团总长被罢免过,这已经成了财团中没被书写进宪章的潜在铁律,我并不否认这一点,同时,我也清楚,我沈沉溪还没有撼动这一铁律的能力...” 李春秋听着沈沉溪的话,刚打算露出一个胜券在握的笑容,却被其的下一段话打断: “但是啊,总长,我为什么要想办法去罢免您呢?要知道,您的这一届任期,可就到下周三而已,我都在替您算着。” “哼!你难道想阻止我的连任吗?恐怕要让你失望了,在座的这些人可都是跟我风风雨雨一路走过来的,你觉得,他们难道会放弃我这个多年的支持者,举荐你这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当总长吗?” 沈沉溪听着李春秋忿忿不平的话语,看着今天主持会议的秘书走到了前边,说道: “总长,人心这个东西是真的说不准的,并且,您现在可还是深陷在漩涡之中呢。” “那你就看着吧,我是如何自证清白的。” 李春秋冷冷说了一句,便在秘书的邀请下走下台阶,站到了台前。 沈沉溪看着李春秋魁梧的身影,唇边浮现起了充满着玩味之意的笑。 清白吗? 是欸,这个时候当然要无耻一些了,便是垂死挣扎也要态度认真些嘛... 只不过,你李春秋口口声声的要清白,而那些被你摧残蹂躏的女孩儿们的清白,又该找谁去讨要呢? ...... 今日会议厅的席位都坐满了人。 而在座的众人在今天见证了一场十分动人的演讲。 演讲者是联美财团的领袖,当今的财团总长,李春秋。 不得不说,李春秋今日的演讲稿一定被最顶级的写手们打磨润色过多遍,每一个词都斟酌的极为到位,强烈抒发出了一个为了财团奉献大半辈子的老人的心酸。 在演讲稿中,李春秋将这次他的丑闻说成了是针对他的污蔑,而他做下的那些肮脏之事也全变成了不知情,他不过是一个被欺瞒的,单纯的想资助无家可归少女的一位正直的老人。 他把一切的责任,全推给了手下和讨好他的李家子弟,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则被春秋笔法成了轻轻的‘失察’。 而他极富深情和充满着感染力的演讲,再配上情至深处飙出的几滴泪水,足以打动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 沈沉溪听着这段精彩绝伦的演讲,简直有了鼓掌的冲动,真心觉得奥斯卡都欠李春秋一座小金人。 如果不是他有确凿的证据,说不定他还真的能被这个人面兽心的老变态给糊弄过去。 而能进入会议厅的财团成员,又有几个是能被轻易煽动的?一个个全都是人精。 不管李春秋说的再怎么煽情,也是逃不了他雇佣那些苦命女孩儿的事实。 你连自己贴身女保镖的背景情况都不问一下?骗鬼呢吧! 很明显,李春秋这么富有深情的演讲并没起太大的作用,在座众人仍旧是观望状态。 这对沈沉溪来说便是一个好事。 因为,在座众人因为这次的事件,已经开始质疑起了李春秋,而七家家主除了李家外,都表达出了不支持李春秋连任的意思。 也就是说,李春秋此刻其实已经输了。 而沈沉溪决定,要让他输的更惨一些... (本章完) 第九十四章 最后一张底牌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场的成员中看衰李春秋的远不止一个两个那么少,而是绝大多数,而令人可叹的是,最没有意识到这一点的,恰恰却是李春秋自己。 此刻站在台前的他,脸上依旧带着自信的笑容,也展露出了睥睨的气势来。 然而,到了这个时候,在沈沉溪他们暗中推波助澜了这么久以后,李春秋其实对自身的命运早已回旋无力,而他这最后的挣扎看起来也有些可悲。 他冲着四排席位上的成员们深深鞠了一躬,用意本是感谢大家的支持,但落在众人的眼中,却有了几分鞠躬下台之意。 待他回到了总长的‘龙椅’上落座以后,他还尤不自知地对沈沉溪说道: “你觉得我的演讲怎么样?” “很好,感染力很强。” 沈沉溪照实的回答,让李春秋严肃的脸色多了几分自信,而后说道: “那现在该你上去了。” “是。” 沈沉溪语气恭敬地应了声,便走下了台阶,站到了刚才李春秋所站的位置。 由于今天召开的是紧急特殊会议,主要内容就是讨论当下联美财团所遇到危机的应对方案,即李春秋的惊天丑闻该如何处理,尽管人来的很全,但毕竟不一个月一度的常规表决会议。 也就是说,大家聚集在这里撑死也就是打打嘴炮,互相表现下竞争力,但在今天的会议上却不会通过任何一项议案。 因此,这次会议便由九巨头按顺序依次发言,其他人想要询问些什么便在座上询问即可。 而经过了将近四年时间的努力,沈沉溪的执行长之位已经很是稳固,并且,权利也较他的前任们大了很多,跃居到了七位家主之上,仅次于财团总长。 所以,按照顺序来说,在李春秋演讲完了之后,下一个该登台的便是他沈沉溪。 ...... 众人都在期待着沈沉溪的发言。 站在台上面对诸位财团成员的沈沉溪,所表现出的是与李春秋截然相反的气质。 如果说,李春秋是外强而中干的话,那沈沉溪则是将他全部的锋利与锐利都内敛了,表现给外人看到的是儒雅温和的形象。 但就同成员们不会被李春秋的演讲所感染那样,他们同样也不会被沈沉溪的外表所迷惑。 事实上,现在的沈沉溪在绝大多数七家子弟的心目中,是一个很可怕的存在,就如同会吃人的大魔王一般。 能让他们产生这种感觉,自然得益于他登上执行长之位后的‘赫赫战绩’。 在过去的两年多之间,李春秋当初的担忧终究是变成了现实― 以沈沉溪为首的小团体,凭借着一次次对内割韭菜的行为,用一种充满着血腥味的方式镇压着不服者,同时又拿出了利益收买着绝大多数人,将强硬的手腕和安抚的态度结合起来,让那些财团内的纨绔们毫无招架之力。 这使得小团体取得了辉煌的战果,成功收回了大量的资产,大大缓解了财团一直以来面临的危机。 也正是靠着这些成绩,沈沉溪趁机在过去的两年之中,靠着铁血的手腕和过人的手段,陆陆续续在财团中枢安插了大量的亲信党羽,将一直占着茅坑不拉屎的李春秋一派成员,几乎扫了个一干二净,最后成功把控了中枢,架空了财团总长。 这是联美财团成立至今,从未有人完成过的壮举。 以执行长之位架空总长,这怎么想都是一件难如登天的事情。 但沈沉溪就这么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彻底。 现在,他那滴着血的屠刀,分明又已抽了出来,直直地对准了李春秋,让一众在座的财团成员们产生了心惊肉跳之感。 不管他表现的怎样温和,终归是逃不掉刽子手的本质。 ...... 明明长得不怎么吓人,语气也很是温和,但沈沉溪在台上说话时就是会莫名给人一种压迫感,仿佛一把利刃悬于脑袋正上方,不知什么时候会突然掉下来一样。 而沈沉溪的发言跟众人想象的也不太一样。 众人本以为沈沉溪会上台猛怼李春秋一番,揪住李春秋的丑闻不放,拿出决战的气势,最好能一举将其钉死在羞耻柱上。 可出乎众人意料的是,沈沉溪始终都是在谈着财团未来的规划,发展,运营方式等等与今日议题无关的内容,配合着大屏幕上的PPT,说的倒是很带劲。 他的话语中,莫说是丑闻了,就连李春秋也是提都没提到过。 这让坐在第一排的大佬们不禁面色各异。 事出无常必有妖。 从现下的情况来看,沈沉溪和李春秋的矛盾已经是不可调节,趁着这次换届的时机,两方之中必有一方要倒下,也就是说,总长或者执行长肯定要换一个人来当。 套用出师表的话来说: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而沈沉溪不会不知道现下局势的严峻,倘若让李春秋连任了总长的话,那联美财团的决策人们出于维稳考虑也会将沈沉溪的执行长头衔削去。 说实话,有能力决定这些事的人并非没有考虑选择支持李春秋,但有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是,沈沉溪是有功之臣啊! 当然,仅仅身为有功之臣还是不够的,沈老总长同样有大功于联美财团,但最后还不是被他们气死了。 而与沈老总长情况不同的是,沈沉溪现在风头正劲啊! 沈沉溪挑了一个恰到好处的时机来与李春秋对决― 现在他手上的新投资部门已经初具规模但却尚未成熟,同时,他还在用强硬的手腕弹压着被处理掉的几个州的被收走财产不甘心的头头脑脑们。 而如果罢免掉沈沉溪,那谁也不会天真的认为其还会为联美财团尽力,相反的,其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脱身。 那这就意味着,目前运行尚算良好的行政中枢会在旦夕之间垮掉,初具规模的新投资部再无掌舵之手,被暂时压制的势力会顷刻间卷土重来... 这种局面是联美的掌权者们所不能接受的。 他们很清楚这一点,于是便在等着沈沉溪的最终表态。 而沈沉溪在洋洋洒洒说了很多之后,终于收尾道: “...联美财团现下取得的优势,不单单是靠我一人之力,更是仰仗着诸位的支持...我希望的是,就算联美财团没有我沈沉溪这个人,财团也能发展的很好,谢谢。” 这是他发言的最后一句话。 这便是他最后的底牌 (本章完) 第九十八章 第十一年初夜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李春秋的语气中没了之前的凌人之势,而是带着几分唏嘘之感。 他打量着沈沉溪这张棱角分明的脸庞,像是第一次看见对方一般。 “你的手段的确了得,心智也是上上之姿,但我李春秋这辈子自诩没怕过谁,年轻时也是以好勇斗狠闻名,所以,当初纵然发现你不是一个本分之人,但我还是决定让你进入联美...” 他带有几分后悔说道: “我以为,凭借着我的能力足以将你掌控在手心,让你在为联美尽力的同时又翻不起风浪...可现在我终于明白,当初的我的想法是有多么可笑。” 他看着沈沉溪有些冷淡的神色,轻叹道: “你比我想象的要狠的太多,就算是我当年,恐怕也没有你这么狠。” 李春秋犹豫了一下后,还是没能按耐住心中的疑惑,问道: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的事?” 他所说的是令他身败名裂的大丑闻。 沈沉溪想了一下,还是照实说道: “在一三年初,我刚进财团不久的时候,我就知道了这件事。” “一三年初啊...” 李春秋听着沈沉溪的回答,遍布老人斑的脸上浮现了唏嘘的表情,心头更是犹如被一阵寒风吹过。 比外面的北风要更加冷冽上三分。 “一三年初到现在,也有将近四年的时间吧...所以说,这四年以来,你一直在隐忍,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然后趁着换届的机会才一举抖出来?” 沈沉溪面上没有变化,以沉默来回答李春秋的询问。 有时候,沉默就已经表明出了一种答案。 “是了,果然如此,与我所想的倒是差不离。” 李春秋像是自问自答一般后,便没有再对沈沉溪多说些什么,但看着他的眼神却变得极富有深意起来。 沈沉溪感受着李春秋略浑浊的目光,又如何不明他没说出来的话呢? 既然,你早在四年以前就知道了这件事,那为何迟迟拖到现在才曝出来?你难道不知道,你晚曝露一天,就可能会有一个家庭家破人亡,亲子离散,就会有一个单纯无邪的女孩儿被毁掉一辈子吗? 这是李春秋没有说出来的话。 而同样,他也明白,沈沉溪肯定是清楚这些事情的。 而明知自己哪怕犹豫片刻就会导致更多小女孩的不幸,但沈沉溪仍是没有将事情捅出来,而是将之握在了手里将近四年。 他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借此解决掉李春秋! 换句话说,他同李春秋一样,同样没对那些命运悲苦的小女孩们抱有多少爱心,他们之间的区别,不过是李春秋将她们当成了玩物,而沈沉溪将她们当成了工具。 但这不是本质上的区别。 在本质上,沈沉溪和李春秋的心都是一样的狠,甚至于,沈沉溪比之李春秋还要更狠上几分。 很多时候,所谓的施暴者并不需要拳打脚踢,仅仅是一个念头,一个眼神都能给他人造成重大的创伤。 沈沉溪四年以来的沉默,从某种角度上来讲,就是一种无声的施暴。 同李春秋所做的那样,并无什么不同。 ...... 沈沉溪从莫斯监狱出来的时候,天空中的飘雪变得打了一些,仿佛是鹅毛一般打湿在了沈沉溪的黑色大衣上。 他拒绝了保镖要替他撑伞的行为,而是独自在监狱旁枯草堆中的一处小路上行走。 小路上铺满着大大小小的鹅卵石,被雪铺上了一层后,看起来有些亮晶晶的。 沈沉溪微抿着薄薄的双唇,露出了一副沉思的模样,丝毫不在意自己头顶和肩头已经变成了白色的一片。 李春秋在会客室内对他说的那句话,现在还萦绕在他的耳旁― 你和我,真的没什么不同... 这句话不知为何,总让沈沉溪总是觉得心神不宁起来。 这次他来探视李春秋的目的,的确如对方所说的那样是来作秀,给财团众人看他沈沉溪是多么有情有义,以便提升一下个人声望。 但他却没想到他四年以来最大的敌人,在见到他之后竟然说了这么一句话。 是嘲讽吗?是认同吗? 沈沉溪不知道李春秋的心中所想,但他对于跟李春秋这种人为伍这件事,好像真的不怎么抵触。 做一个恶霸远要比做一个良善可欺的人强。 呵... 他在雪天中呼出了一大口雾气,似是感叹着什么。 究竟,是他的三观出现了问题,还是,这个社会造就了错误呢? ...... 风波不断的二零一六年,终于收了尾。 从零六年离开江宁算起,这是沈沉溪在旧金山度过的第十一个年头。 说实话,尽管经过了十年,但他还是不习惯以圣诞节和元旦作为新年,而是还是喜欢过除夕。 往年因为各种各样的琐事,他在旧金山过除夕的次数并不是很多,而到了今年事业相对稳定之时,他便选择了跟沈瀚一起过这个除夕。 大年夜,万家灯火通明。 由于时差的关系,在旧金山的沈沉溪并不能和故土上的人们保持同一过节步伐,但沈家的年味却是丝毫不输给他记忆中的景象― 彩灯,剪纸,对联...当然,还有饺子。 沈沉溪本是在江宁出生长大的,算是地地道道的南方人,因此,过年的时候南方人很少去包饺子,多时吃年糕之类的东西。 但陈平却是河东省的人,因此,在陈平没离世的那十几年中,沈沉溪过年时都会吃上三鲜馅的大水饺。 如今已时过境迁,嘴中虽然依旧咀嚼着三鲜馅的饺子,但总感觉寻不回当年的那种心情。 其实,要是算上一算的话,他沈沉溪今年便是二十八岁了,距离三十而立也不是很远。 物是人非,真的是物是人非... 如果说,能让如今的沈沉溪还能在内心产生悸动的人,除了她以外,再无第二个。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这是人的劣根性,沈沉溪自然无法避免。 他轻轻放下了筷子,将目光投向外面一朵朵腾空的烟花,内心在刹那之间有了某些抉断。 很久之前,他就在等着回去的时机,而就在刚刚,在吃着三鲜饺子不蘸醋的时候,他忽然觉得,时机到了。 他是时候,该去见见那些很久不曾见的人了... (本章完) 第一章 雾都的少女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四月初的欧洲,空气中依旧流动着微寒,虽无刺骨的寒风,但跟远东温暖的江南之地相比,无异是要冷上了许多。 这个季节有些像刚走出隆冬的初春,虽无桃花初开之景,但却有盎然的春意。 英国首都,大伦敦地区。 作为欧洲最大的城市,全世界首屈一指的国际化大都市,伦敦是英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中心和世界著名的旅游胜地,有着数量众多的名胜景点与博物馆,曾一度是世界最大的都市,历史底蕴浓厚,更有着别名‘雾都’,是现今欧洲最大的经济中心,因此,金融业也成为了伦敦最重要的经济支柱。 这里是无数金融家趋之若鹜的地方,更是在此集结了一批势力庞大的金融家族。 伦敦居,大不易。 同纽约,巴黎,东京,燕京这些国际化的大都市比起来,伦敦的繁华程度丝毫不逊于他们,这也就意味着,生活在伦敦的消费水平就会很高。 不要以为只有燕京淞沪的房价高的吓人,要是在伦敦的繁华地区买一套房子的话,即使是以英国的公民收入水平来说,也是一个天文数字。 这里虽然有着各种处于世界顶端的资源,但同样的,这里的消费水平也不是寻常之家能承受得起的。 而在众多的资源之中,教育资源也是大伦敦地区极占优势的一项。 这里的教育虽然少了几分法国人的浪漫,但却多了几分严谨的治学态度,而如果论及中学生的教育,则必然要首推各个私立中学。 贵族学校是全球都存在的普遍现象,有钱有势的人家自然不愿意把自己宝贵的孩子,送去跟泥腿子的后代们一起念书,因此,哪怕是在英国,最受推崇的中学皆是私立学校。 威斯敏斯特学校。 这是英国一所相当古老的男女混合中学,可追溯到一一七九年,现是英国最著名的学校之一,坐落在大教堂和议会旁,有很多漂亮的建筑物,地理位置极佳。 而能进入这座学校念书的学生自然是非同一般之人,要么是自身极富有才华,要么是家里极有财势,因此,进入这座学校天然的就可以说是要比同龄人高了一层。 四月初的冷风沿着泰晤士河吹进了优美的校园内部,轻轻敲打着富有古典气息的玻璃窗,发出了轻快的砰砰声。 而此时坐在窗边的是一个华裔的少女,梳着披散到脑后的黑色长发,额前留着时下流行的空气刘海,鼻梁上架着一副紫色镜架的眼镜,正在专心致志的记着笔记,眨动着带有嫣然之意的大眼睛,看着正在写着板书的老师。 虽然同样是穿着学校的制式校服,但坐在窗边的少女跟大教室里的其他学生相比有很明显的不同― 她的脸很干净,白皙的脸颊上竟是看不到一点瑕疵。 这个年纪的高中生们无论男女脸上多少都会有些小雀斑,可坐在窗边的这个周岁十五,虚岁十六的少女脸上竟一点点创痕都没有,与绝大多数学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她的皮肤也是好的惹人羡慕,身为黄种人但却很是白皙,虽比不上在座的同学们,但却也差不上几分。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 按理说,在十五岁这个年纪的女孩儿,拥有着这般白皙的皮肤已经可以说是上天的恩赐,然而,这个女孩儿明显更加受上帝的偏爱,不仅仅是皮肤,她的容貌和身材也是可以笑傲于同龄人的― 她的脸庞是典型的东方人所推崇的瓜子脸,脸型很小,但五官却是很精致立体,有些像去韩国做了整形手术一样。 而她的身材虽未完全发育好,但也有了一米六五的个头,一双腿笔直修长,胸前的一对蓓蕾也初具规模,惹得看到的男生不禁想入非非。 而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的右眼下方有着一点泪痣,恰到好处的配合着她秀丽的容颜,让人看上一眼就有了赏心悦目,陶醉其中之感。 这样的女孩子没有道理不在男生中受欢迎。 而同样的,这样的女孩子也没有道理不会被女生羡慕嫉妒恨。 ...... 少女坐在窗边的位置本是两人座,但因为她在女生中并不受欢迎的缘故,因此,并没有女生选择跟她坐在一起。 而男生们想跟她坐在一起的人那就多了去了,恨不得为此打破狗脑子。 但遗憾的是,少女拒绝了一个又一个男生,表现出了清冷的姿态,让自诩有贵族风度的男生们没有像流氓一样贴上来,而是选择了远远观之。 莲之美,可远观而不可近玩焉。 ‘距离产生美’这句话适用于很多场合,自然也适用于现下的情况。 少女越是拒绝那些追求她的少男们,那些男生就越发对她产生了痴迷。 而女生们则是一边‘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的嫉妒着,一边照着镜子看自己脸上的雀斑而哀叹。 没办法,谁让自己不如人家天生丽质呢? 而如果她们能接触到中国的网络词汇,一定会猛拍大腿怒骂着少女‘白莲花’‘绿茶婊’‘小碧池’。 可她们嫉妒的越深,那些她们喜欢的男生却越发对少女献殷勤献的越频。 而产生嫉妒的这些女学生中,不乏有出自名门望族之辈,亦或是大富豪的子女。 这些含着金汤匙出身的公主们,从小便是要什么有什么,几乎就没碰到过什么挫折和忤逆,而现在,却眼睁睁看着某个在篮球场上潇洒之极令她们倾慕的男生,殷勤的跑去给少女买咖啡还特么被拒绝,这让她们如何咽的下这口气? 如果少女真是从寒门凭着才能考上来的灰姑娘,那她早不知被这些小公主们弄死多少次了。 而现在,她还能安然无恙的坐在这里的原因,则是因为那些小公主们对她竟是无可奈何。 打?她们一群人竟是打不过一个少女。 靠权势压人?遗憾的是,真有某个少女气不过,拿着割腕自杀威胁她那还算在伦敦地区小有名望的父亲,希望让他向校长施压,将这个少女赶出学校,而她父亲拗不过,真的还找了校长,可最后,却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 这个容颜绝色堪称校花的东方少女,始终带着一层让人捉摸不透的神秘感... (本章完) 第二章 泰晤士河边的青年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未知的才最会使人忌惮。 同样是水,一缸一眼见底的清水不会使人感到害怕,而一泓只能看到平静水面,但却望眼欲穿的幽泉却能让人心生惮意。 人也是如此。 无论是有权有势亦或是贫困潦倒,如果能让别人一眼看穿的人,则便容易让他人卸下心防,相反地,如果是一个深不可测的人,则势必会让他人心底多生几分防备。 而少女的神秘感则给她带来了这样的效果― 高冷,沉默寡言,拒人于千里之外... 这是对少女很客观的评价,这种性格本来就不易与别人相处,再加上她那经过试探后被发现不知深浅的背景,更是让班级内的女生人人皆对她敬而远之。 她在班级内没有朋友,有的只是对她心怀敌意与嫉妒的无知少女们,以及抱有狂热仰慕之情的少男们。 而她似乎也习惯了这种孤独的感觉,并没有表现出被同龄人孤立的失落情绪。 她一个人上学,上课,吃饭,回家... 明眼人都看的出,这个少女跟同龄人比看起来要成熟的多,尤其是她眼神中时不时流露出的那抹冷意,更是让人产生一种自己不是在面对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的错觉。 明明是错觉,可偏偏又让人感到那么真实... 因此,学校的老师们对这个少女抱有的态度,也有几分敬而远之的味道,而对此,少女却并不太在意。 仿佛,她享受着孤独一般。 但她终究是在威斯敏斯特学校上学的,换而言之,她不可能躲在一个小房间里不与别人接触。 此时上的是今天的最后一堂课。 而当下课铃声响起,授课老师离开以后,少女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一个四十来岁,体态丰满的碧眼女人便站上到讲台之上。 “同学们...” 有着欧洲中年大妈形象的珊莎老师,操着一口北爱尔兰方言,对一众刚高一的学生们说道: “明天我们要进行课外活动,请通知家长为你们准备好便当,明早八点准时在伦敦塔桥西边集合,请不要迟到...哦,对了!” 珊莎老师想到了什么,一拍手笑着说道: “明天各位同学不必穿着校服,可以穿你们自己喜欢的衣服,女孩子们可以将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哦!” 珊莎老师的话说的很有激情,但下方给予兴奋反应的学生却很少。 这便是开放教育和应试教育的一方面差别― 物以稀为贵。 相较于我们那些一听到春游秋游就兴奋的不得了的学生们来说,在欧美教育体系下长大的孩子,对待这种课外活动的态度,就如同我们上语文数学课一样平常。 学校组织的课外活动对他们来说,真的就如家常便饭一样,远远没有我们那般稀缺。 这一点谈不上好坏,只能说是一种遗憾。 明明我们那么渴望珍惜的课外活动,怎么到了别人的眼中,就变成了我们讨厌的主课一样了呢? 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而对于坐在窗边的少女而言,在她听到珊莎班主任说到这件事时,一双如远山之黛的眉便于眉心微微一蹙,让人看上去竟产生出了些许的心疼。 在放学铃响之后,少女并没有随大流的离开校园,而是先去了班主任珊莎的办公室。 ...... 班主任们的办公室位于二楼的西南角,于这傍晚时分,正好斜斜地透过窗棂,洒落了一地的夕阳,将整个空间都染上了火红的淡金色。 少女轻轻敲了下办公室的门,在得到了许可后,默默走到了珊莎的办公桌旁。 四个人的办公室此刻只剩下了珊莎一人,而至于她还没走的原因,从她唇边的微笑来看,似乎是有了答案― 她在专门等着少女。 “老师,我...” 少女看着珊莎的笑容,一时间想起之前出现了很多次的这幕场景,不由有些不好意思。 “等一下,维恩,让我来猜一猜,你是不是想对明天的课外活动请假?” “......” 少女沉默了片刻,而后也没再扭捏,回答道: “是的,珊莎老师,我并不想参加明天的课程...” 不想... 珊莎看着少女风华初成的面容,不由在心中轻轻叹了口气。 她还是这样,连说个谎都懒得说,哪怕她明天真的不想去,起码要找一个像样的借口啊,而不是就这么直接说‘不想’... 按理说,寻常的班主任听到学生的这番话,一定会在心中产生出威严被挑衅的感觉,继而冲对方严加训斥。 然而,珊莎却是心宽体胖的性格,对于这个钟灵毓秀的孩子,她很难生出刁难的意思。 “维恩,我希望你能知道,我们明天不是出来聚会游玩,而是完成课程,这是一门课,你懂吗?” 名叫维恩的少女闻言,大眼睛眨了眨后,说道: “我懂得,老师...” 她没让珊莎再继续说些什么,便说道: “老师,我明天会按时到的。” 说罢,她便冲班主任珊莎鞠了一躬,而后离开了学校。 从教学楼走出来的那一刹,感受着骤然而至的冷气,她只能在心中默想― “希望,明天能下大暴雨吧...” ......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少女维恩的许愿上帝应该是没接收到,因为,第二天的伦敦非但没下一滴雨,反而是一个难见到的大晴天。 湛蓝的天空,悠悠的白云,金色的阳光... 尽管气温仍旧只维持在十三四度,但处于这样天气中的伦敦,是极其适宜出来郊游的。 早上八点,即昨天珊莎所带班级约定的时间。 在泰晤士河边的一处喷泉广场上,珊莎正在请点着人数。 她一边举着粗壮的右手食指,一边露出了笑意。 因为,她看到了依约而来,此刻正坐在一个长椅上的维恩。 维恩实在是太显眼了。 在她所坐的长椅周围,都是打扮的很帅的男生们,而女生们则三三俩俩的聚在一块儿,远离着维恩所在的位置,让其看上去有些形单影只。 但维恩毕竟是来了。 身为她的班主任,珊莎老师相信维恩的孤僻只是性格问题,只要踏出了第一步,那么往后的交友之路一定会越走越顺畅... (本章完) 第三章 泰晤士河边的青年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坐在长椅上的维恩并没有看到班主任珊莎的微笑,她的注意力,此刻正全集中在其正前方的喷泉以及正盘旋飞翔着的白鸽身上。 在英国,这种喷泉广场的数目确实是数不胜数,看多了也就没了新奇之感。 但不知在想些什么的维恩,在看着前方的喷泉时,竟莫名流露出了忧郁的眼神,很配她今天的一身装扮― 今天的维恩,身着的是一套哥特式洛丽塔风格服装。 一袭如瀑般的长发披散在脑后,额前是恰到好处的空气刘海,眼间处化着淡淡的黑眼影,嫣然的双眼中也带了一双浅紫色的美瞳,高耸的琼鼻,薄薄但涂着玫瑰色唇彩的双唇,白皙的肤色... 她的脸就好像是宫廷手制的陶瓷人偶,精致无比。 而由于天气尚未完全回暖的关系,维恩并没露出笔直迷人的长腿,而是穿了一双深黑色的长筒袜,脚上是颜色稍浅一些的黑色长靴,身上是一件不算太蓬松的双排扣连衣短裙,两边的袖口系着雪白色的蕾丝蝴蝶结。 她就这么静静坐在那里,露出着忧郁的神情,便能吸引着一大片路人的回头。 这是一个,自带cosplay气质的少女。 “哼,维恩.鲁道夫也真好意思打扮,她以为她是在东京的漫展吗?” “就是,我们是来进行校外课程的,穿成这样是要给谁看?” “喂,小点声...她往我们这里走了...” “哼!怕什么!穿成这样还不让人说了!” ....... 班级内的女生们聚成了几小堆,叽叽喳喳地在对坐在长椅上的维恩指指点点。 她们的声音很大,大到在检查人数的班主任珊莎都将议论内容听得一清二楚。 在听到这些议论之后,珊莎有几分明白,为何维恩总是不愿参加这种集体活动。 她怕那群不知收敛的女孩子们再做什么更过分的事,于是便将坐着看鸽子的维恩喊到了自己的身边。 但她不知道的是,她的这一举动,无异又加深了那些女生们的羡慕嫉妒恨―― 维恩这个碧池,光勾引男生不够,竟然还得到了老师的偏袒,这可还怎么了得! 一群任性无脑的女生们妒火中烧,尤其是看到男生们露出的痴迷表情时,更是愤怒的无以复加。 可她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打量着自己细心装扮的妆容以及精心搭配的服装,最终还是输给了维恩这个碧池,她们即便心有不甘也产生出无能为力之感。 因此,她们看向维恩的目光便不由带有了几分怨毒之意。 但此刻维恩却是站在了珊莎的身旁。 维恩能感受到的恶意,珊莎没理由感受不到。 珊莎感受着四面八方射来的充满恶意的眼神,不由在心底轻叹― 恐怕,还是自己想的太过简单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要想解决掉维恩的问题,绝非是那么轻松就能做到的... ...... 明媚的阳光的穿过了塔桥的尖顶,落在波光粼粼的泰晤士河面上,显现出了奇幻的色彩。 如今的伦敦早不是十九世纪的雾都时代,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了很大的缓解,虽然不敢说是根治,但比起雾霾严重的燕京却是要强上许多。 珊莎带领一个班级的学生,今天要参观的是横跨泰晤士河的伦敦塔桥。 伦敦塔桥是一座开悬索桥,因在伦敦塔附近而得名,是从泰晤士河口算起的第一座桥,也是伦敦的象征。 众所周知,接受欧美教育的学生们普遍不爱上历史课,因此,按照‘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思路,学校会开展很多参观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的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历史文化。 整个上午,珊莎和学生们便是在参观中度过的。 可能是由于早上感受到不带有善意的眼神的缘故,在整个参观过程中,珊莎始终都把维恩带在身边,哪怕是在自由活动时,她也不曾离开过维恩一步。 这也就阻止了维恩跟其他女生单独接触,避免了可能会出现的麻烦。 而到了中午之时,自然是要寻个地方吃午饭的。 按照计划来说,众人选择的是,野餐。 ...... 伦敦塔桥西边,离泰晤士河边不远处的一座带有田园风格的花园里,珊莎带着学生们寻了一处草坪,铺开了大大的野餐布,打算开始进行野餐。 而到了这时候,珊莎才突然发现一个问题― 一直跟在她身边的维恩,随身只带着一个比巴掌略大的手包。 而其他同学要么背着耐克阿迪的双肩包,要么提着比较流行的大手袋,都是可以装得下足够多吃的包,而维恩的那个小手包,撑死也就只能装下一个手机而已,哪里还装得下什么便当! “...维恩,你没有带午饭吗?” 待维恩在她旁边坐定时,珊莎发出了提问。 “没有。” 不出珊莎所料的,维恩淡淡给出了这个回答。 “那你...” 珊莎闻言,顿时有些欲言又止起来。 她本想问维恩为何不带吃的,但想了一下,还是转而说道: “那你跟老师一起吃午饭吧,老师带了自己做的酸黄瓜三明治...” 维恩刚想婉拒之时,却听到耳畔突然传来几道女声: “老师,我也想尝尝您的三明治可以吗?” “老师,我也是诶...” “还有我,老师!” 珊莎看着突然冒出来的几个女学生,不禁先是一愣,继而表情复杂了起来。 她一共就带了两个酸黄瓜三明治,肯定是不够这么多人分的,而这些人分明都带了自己的吃的,突然跑过来的意思则再明显不过了。 可她珊莎又不能厚此薄彼,只给维恩而不给她们,如果她敢这么做的话,那这几个学生一定会向校董会控诉她珊莎做人不公,可预料的会给她带来大麻烦。 一时间,珊莎感觉自己进退维谷了起来。 几个突然跑过来的女生越发觉得洋洋得意了起来。 而感受着尴尬的气氛,维恩不由在心中有苦笑,正打算找个借口起身离开化解时,一道男声却突兀的响起: “不好意思,老师,我们家维恩的食物忘带了,我特意给她送过来。” (本章完) 第四章 泰晤士河边的青年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野餐布上坐着的几个人,在听到男人的声音后,齐齐地转过了头去。 映入她们眼帘的,是一个看起来高高瘦瘦的青年。 他穿着一件单排扣的米黄色及膝风衣,腿上是一条纯黑色的休闲紧身长裤,脚上是一双黑面白底的运动鞋,看上去很是有型。 而让珊莎和几个学生比较惊诧的是他的面庞―― 那是一张很有棱角的东方人面庞,带着温和的笑意以及深邃的眼神,虽称不上绝世美颜,但基本的帅气还是有的。 即使是按照英国女人的眼光来看,来人依旧是一个帅哥。 而此时,这个帅哥的左手斜插在风衣的侧兜里,右手提着一个硕大的竹编篮子,正笑吟吟地看着露出不知所措表情的维恩。 珊莎打量了一下来人后,侧过了头,冲已经化成一座雕像的维恩问道: “维恩,这是你的...” “嗯?啊!” 难得的,维恩冷艳精致的小脸上浮现出了慌张失措的表情,竟一时间失了神,没有听到珊莎的问话。 “维恩,这位是你的...” 尽管同是东方人,但珊莎并没有被来人的外貌所攻陷,仍旧保持着身为班主任应有的警觉之意。 她看着仿佛是傻了一般的维恩,心下也不由有些紧张起来。 莫非,这个男人是‘神探夏洛克’中出现的那种披着绅士外皮的人狼... 不得不说,英国大妈珊莎平时没少看BBC的腐剧,更是对某些情急印象深刻。 她于一瞬间露出了些警戒的神色,正想盘查一番来人时,却突兀听到维恩一声大喊: “你,你怎么来了?!” 维恩的话语中带着不可置信的语气,但却并没有丝毫的恐惧之意,而是很明显的雀跃欢喜之情。 就像在幼儿园门口苦等的孩子,突然见到来接自己的妈妈时那样。 “知道你肯定没带吃的,我特意给你送过来。” 青年冲抱着好奇表情的几个女生微微一笑,而后沿着野餐布的边缘,走到了维恩的身边,半蹲了下来,轻轻地将篮子放到了野餐布上。 在这个过程中,维恩依旧是带着那副不可置信的表情。 而看到维恩的这幅神情,珊莎紧张内心稍稍安定下来,她虽然不能确定这个男人跟维恩是什么关系,但却看得出来,他应该是对维恩来说很重要的人。 毕竟,身为她的班主任,她还没见过维恩用这种语气跟别人说过话。 于是,她接过了话头,伸出了右手冲青年说道: “这位先生您好,我是维恩同学的班主任,珊莎.R.马丁。” 青年闻言,同样伸出了右手,有礼貌的回道: “老师您好,我是维恩的哥哥,纳尔逊.鲁道夫。” 哥哥? 珊莎和一众小女生听到青年的这个自我介绍,打量了两人一下后,觉得微微有些诧异。 坦诚来说,这兄妹两人的相貌在她们的眼中,实在有些不相似。 可能,他们两个不是亲生的兄妹? 这个念头很自然的浮现在众人的脑海中,但却没有一个人说出来。 珊莎收回了手,看了眼纳尔逊带来的大篮子以后,心中更是松了口气。 不管怎么说,纳尔逊的到来都是帮了她一个大忙。 刚才还紧张尴尬的针锋相对,因为这个青年的恰到好处的到来,于无声之间被迎刃而解。 在握过手之后,珊莎看着震惊变得有些紧张的维恩,缓和着气氛笑对纳尔逊说道: “我看您带来的篮子很大,方便让我们看看您为维恩同学准备了什么吗?” 听到这句话,神态自若的纳尔逊突然露出了一点尴尬的表情,同时有点不自然的说道: “当然。” 他的这个神情让珊莎有些疑惑,但还是轻轻掀开了篮子上的盖子。 “哦,我的天!” 随着篮子的盖子被掀开,珊莎和探头围观的的几个女学生齐齐发出了惊呼。 纳尔逊同样将目光落在了篮子内部,但却是一阵的无语。 竹编篮子中,整整齐齐码着包装精致的三明治,干香肠,小饼干,以及一盒盒各式各样的水果,角落摆放着不知装着什么热饮的两个不锈钢保温瓶。 看起来,里面全都是正常的野餐食物,但有一个要命的问题是,每一盒食物的包装上,都印着一个在阳光下泛着荆棘花纹的防伪贴纸― 无论是珊莎,还是几个探头在看的女学生,对这个贴纸都不算陌生。 就像有些女孩子虽然买不起LV香奈儿迪奥的包包,但却对它们的每一款产品可以如数家珍一样,珊莎和几个女学生对看到的贴纸同样是这般熟悉―― 这是伦敦最顶级五星级酒店的行政总厨,米其林三星厨师威廉.布兰登的专属标志。 换句话说,这一篮子看似寻常的野餐食物,竟是出自英国餐饮界顶级大师之手... 几个人将目光从篮子上恋恋不舍地移开,再看向纳尔逊之时,就多多少少有几分敬畏之意了。 而纳尔逊感受着女高中生们和英国大妈诡异的目光,只能露出不自然的笑,但也不知说什么好。 气氛一瞬间有点尴尬。 而打破了这份尴尬的,则是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维恩。 只见她伸出了如葱白的手指握住了纳尔逊的手,另一边从篮子中随手拿起了个三明治,便什么都没说,就很自然地站起了身,同时拉起了纳尔逊。 珊莎和几个女学生不不由抬头,看到的是一对儿形成了优美身高差的俊男靓女。 维恩很自然地将拿着三明治的胳膊,挽在了纳尔逊的右臂上,只冲珊莎抱歉一笑后,就拖着纳尔逊往相对人少但却在珊莎视线内的方向走去。 珊莎和几个学生不由愣住。 竹篮子上的盖子依旧是打开的状态。 当纳尔逊和维恩已经走到离他们十几步远的时候,一个坐在野餐布上的女生若若的说道: “这个,真是布兰登主厨做的吗?” 另一个女生接道: “你看上面的标志,应该是做不了假的...” “我天,这么多三明治,真的好想吃一个...” “谁说不是呢...” ...... (本章完) 第五章 所谓高贵的身份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短短的时间之内,刚刚还在刁难着维恩的女生们,转眼便已经悔青了肠子。 没办法,始终在追求顶级高贵生活的这些女生们,拒绝不了名牌的包包,也同样拒绝不了象征着品味和高贵的布兰登主厨做的食物。 按说篮子内两层摆放整齐的三明治足有十几个,以维恩一个人来说,是怎么也吃不完的,大家分享一下也无可厚非,可问题是,她们跟维恩的关系并不好,甚至于,她们刚刚还刁难于她。 而令她们后悔的是,倘若自己刚才没有选择刁难维恩,而是拿出自己的食物跟她分享的话,那她们现在岂不是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吃篮子里的食物了吗? 世上没有后悔药可以吃的。 现在的她们只能巴巴地对着篮子内的食物望眼欲穿,用一种具有侵略性的目光,锁定在三明治上那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贴纸上。 看到这一幕的珊莎,心下也有些不是滋味。 这几个女生们的心态她多少也能体会些,说到底,这就是生活在中上层人们的尴尬。 死死盯着篮子内食物的这几个女生,家里的父母或者是律师医生,或者是大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都不是那种贫寒之家,相反地,她们的生活条件甚至可以称得上是优渥。 她们从小就不需要为生计学费奔波,也不会缺少锦衣玉食,这就使得她们的眼光自然而然的向顶层名媛的圈子里望去。 然而,她们虽然衣食不愁,家庭富裕,但却远远达不到顶层名媛们的程度。 她们能做的,只有模仿。 就像篮子里出自布兰登之手的三明治,虽然未必会比普通的三明治好吃到哪儿去,但它就是象征着这几个女孩子朝思暮想的顶层名媛们的生活水准,令她们不得不着迷。 可她珊莎又能做些什么呢?难不成开口让大家分了吗? 同样身处中上层的珊莎很清楚,这一篮子的食物可能就是她一个月的薪水,弄不好还不一定够。 她可不敢像给小朋友分万圣节糖果那样,就这么把这一篮子的食物给分掉。 因此,她选择无视了几个女孩子渴求的眼神,转而将目光投向了那边的长椅上。 那里,纳尔逊和维恩正靠坐在一起。 ...... “丫头,再抱我的胳膊可就要僵了。” 看着身旁死死抱着他胳膊的维恩,纳尔逊不由露出宠溺的表情,在她的琼鼻上刮了一下,露出了淡淡的微笑。 听着纳尔逊的话,维恩才恋恋不舍的放开了手,嘟起了嘴,有些赌气道: “坏人...去年就说来看我,怎么今天才来...” 维恩如如初见纳尔逊时那般,依旧没有一点害怕的神情,哪怕她知道身边这个男人非常的有权势。 当初那个只披着一件薄衫,在天寒地冻的废工厂中瑟瑟发抖的小女孩,转眼间就变成了楚楚动人,身姿曼妙的大姑娘,这让纳尔逊不禁感慨时间的伟力。 由于去年在忙着处理李春秋的事,今年初为了巩固权势,纳尔逊始终无法离开纽约,直到最近才算可以放松一阵,正好要顺便处理欧洲区的一些事情,于是他便飞来了伦敦。 而给他惊喜的是,不同于视频通话中的感受,在真的见到了维恩时,他仿佛看到了十六岁的她。 套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维恩没有长残。 虽说女大十八变,但维恩依旧是在向好的方向变化,并且,她的容貌更是与十六岁的她有了八成的相似。 虽说气质有些不同,但仅从相貌身材来论,纳尔逊感觉他真的见到了十六岁的那人。 他很开心看到长大的维恩。 于是,听着维恩埋怨的声音,他连忙是道歉道: “对不起,之前太忙了,耽搁到今天才能来看你,不过你在你哥心中的位置还是很重要的,我早上刚到的希思罗机场,听说你在这边野餐,就马上带吃的来看你...” 说到这里,他看向珊莎的方向,语气变得有些不好意思: “...我只告诉秘书帮我准备一篮子英国的野餐食物,但我没想到,他会去弄来这种昂贵的食物...” 虽然纳尔逊并不知道布兰登这个人以及他的江湖地位,但身处顶层多年的他,基本的眼光还是有的,仅仅凭包装还有独有的贴纸,他就基本可以断定篮子里的食物必然是价值不菲。 “嗯?篮子里的三明治很值钱吗?怪不得她们一副那种表情。” 出乎纳尔逊意料的是,维恩看来并不知道篮子内三明治的价值。 只见她毫无淑女气质的扯开了三明治的精致包装,对着雪白的面饼狠狠咬了一大口。 “嗯...味道还可以...” 她一边咀嚼着,一边含糊不清的说着,让纳尔逊笑了笑之余不由感到有些心疼。 他从维恩的话中如何听不出,她根本就没吃过印着这种专属贴纸的食物。 这让纳尔逊不由说道: “我有些后悔送你到伦敦了。” 他的这句话说的很轻,但却真的有一种后悔的情绪蕴藏其中。 “这是我自己的选择,与哥哥你没有什么关系,况且,我现在也过得很好啊,我父母也给我吃给我穿,每个月还给我很多的零花钱...” 纳尔逊听着维恩的话,终究将憋在口中的话咽了下去。 他很想说,既然对你那么好为何都没让你吃过这样的食物? 但他转念一想,毕竟不能拿自己的生活水平去衡量别人。 他怜爱地摸了摸维恩额前的刘海,看着她大口吃三明治的样子,心情有些五味杂陈。 这是两年前出现的变化。 两年以前,维恩一直在旧金山的沈氏庄园住着,沈瀚也将这个小女孩儿看成个女儿来养,但纳尔逊却一直没有放弃追查维恩身世的行为。 以纳尔逊的身份地位来说,只要他肯投入足够的金钱和时间,那就一定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他在两年前终于得知,原来维恩是被人拐卖给李春秋那些人的,而她的亲生父母也还活着,她的父亲是一名律师,当年在纽约工作的时候弄丢了维恩,后来返回了伦敦。 得知这个消息后的纳尔逊,便陷入了纠结之中。 (本章完) 第六章 所谓高贵的身份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平心而论,纳尔逊之所以最初将维恩带到沈家,仅仅是因为这个孩子跟当年的她很像,并没有什么其他的原因。 但很多事情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的复杂。 纳尔逊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虽说性格比常人更加冷漠,但在跟维恩相处时间久了以后,他自然而然的对这个小女孩产生了亲近之情。 一条狗养久了尚且舍不得丢弃,更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因此,他在调查清楚了维恩的身世后,曾一度想过把这件事当成一个秘密并且瞒着维恩。 如果,他真的把维恩看成对付李春秋的武器的话,说不定还真的会这么做。 然而,他却是把维恩看成是一个跟他很亲近的人。 于是,将维恩的身世隐瞒只能成为他一闪而过的念头,事实上,他将选择权交给了维恩―― 是否愿意回到她的亲生父母身边? 而维恩在思考了很长时间以后,还是决定去见见她的父母。 虽说是见见,并且纳尔逊也曾说如果过的不高兴就可以回旧金山来,但自从两年前去了伦敦之后,维恩却没再回旧金山一次,只是央求着纳尔逊来看她。 纳尔逊在维恩离开后,多少能猜出些她心中所想―― 维恩与纳尔逊并没有血缘关系,在找到了她亲生父母以后,她便失去了再待在沈家的理由。 可偏偏,在回到伦敦见到自己的亲生父母以后,她固执的拒绝了亲生父母给她取的名字,而依旧坚持使用着‘维恩.鲁道夫’这个名字。 这让纳尔逊惊讶之余,也不禁有些感动。 虽说维恩家庭的财富地位比之纳尔逊是要差上个十万八千里,但他却能明白,维恩依旧保持着这个名字必然不是起了攀附之心。 女儿心,海底针。 在针对女人的情商上,纳尔逊呈现的是忽高忽低的水平,他并猜不透维恩的心中所想。 但这并不妨碍他以哥哥的身份出现在维恩的面前。 ...... “哥,你这次会在伦敦呆多久?” 在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三明治以后,维恩吮吸了下手指,很萌的盯着纳尔逊的侧颜,发出了提问。 “大概一周左右吧...” 纳尔逊先是无心答着,而后想是想到了什么,对维恩说道: “这几天我请你吃大餐啊?” “好啊,好啊...” 维恩听着纳尔逊的话,不由在一瞬间雀跃成了一个小孩子,露出了难得的笑容。 这让远处始终在观察的班主任珊莎和几个学生不由目瞪口呆。 这还是那个见谁都一脸冷傲的维恩吗? 和纳尔逊坐在阴凉处的维恩,此时笑的比阳光都要灿烂,即使她身着忧郁风格的哥特式服装,却也衬得更加迷人。 这世间有许多的美好,其中一件便是如璧人般的男女。 长椅上的青年神色轻松,一脸宠溺,少女则是一副嫣然的神态,似有着万种风情,额前的刘海随着微风轻轻摆动,宛若空气中一副流动着的油画。 纳尔逊看着依偎着自己的少女,双手撑在身后的椅座上,觉得有几分难得的清闲。 但他的这份清闲却也仅仅维持了片刻。 同所有那般老套的情节一样,当太美好的场景出现之时,总会有不知所谓的人出来干扰。 其实,在纳尔逊和维恩刚坐到长椅上之时,就已经吸引了许多正在吃午饭的男男女女学生们的目光。 没办法,维恩再怎么说也是班花,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尤其是男同学们更是时刻关注着她。 而见她如此亲密地靠着一个青年,并且露出了如此欢欣唯美的笑容之时,又如何不让那群爱慕她的男生们怒视着纳尔逊呢? 然而,怒视归怒视,但绝大多数男生却不敢上前说些什么。 当然,这只是绝大多数。 “维恩,你怎么不去吃午餐反而在这儿坐着呢?” 一个看起来身形偏壮实一些的男生,由远至近地走到了纳尔逊和维恩所坐的长椅旁,有些激动地对维恩说起了话。 纳尔逊依旧双手撑着椅面,微眯着双眼,打量着站在他们两人面前的男高中生―― 一个很结实,看起来像一个篮球选手的蓝眸小伙子。 相比那些一脸雀斑青春痘的同学们来说,眼前的小伙子的样子还是勉强能看得过去的,起码长相不猥琐。 而在打量着小伙子的同时,纳尔逊敏锐地捕捉到了本在野餐布上吃东西的许多女生,都将目光投向了这里,准确的说,是投向了小伙子们留给她们的背影。 这不禁使纳尔逊露出了几分玩味之色。 看起来,这个小伙子应该是个什么班草之类的人物? 虽然眼前这个小伙子长的还算看得过去,但落入常年跟杰兰特待在一起的纳尔逊的法眼中,就显得相当一般。 而殊不知,纳尔逊这个玩味的神情落在小伙子的眼中,就变成了某种挑衅。 “凯索,我做什么与你没关系,希望你不要来打扰我。” 在名叫凯索的小伙子想对纳尔逊说些什么时,维恩就在瞬间变了脸,原本和煦如阳光的俏脸上覆上了如寒霜般的神情,冷漠且不耐烦地对凯索下达了驱逐令。 这与她对纳尔逊的态度简直犹如天壤之别,让尚且还能保持着绅士风度的凯索一下子涨红了脸。 无论中外,这个年龄段的男生都是好冲动的。 而在大庭广众,一堆班级同学围观的情况下,维恩对待他和另一个男人如此截然不同的态度,顿时让他感到大失颜面,自身陷入了一个很难堪的情势里。 于是,他不由恼羞成怒地用手指着纳尔逊,质问维恩道: “维恩,他是谁?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他的这番质问的语气,让纳尔逊不由微微皱起了眉头。 真的是好久,没人敢这么指着他说话了... 但在尚不明对方身份的情况下,纳尔逊并没多言什么,而是听维恩也有点被激出了几分火气说道: “他是什么人,和我是什么关系,跟你有半毛钱的关系吗?!我有义务回答你吗?!” 她的话音依旧是那般冰冷,但声调却是高了一些,让看出局势不对劲的珊莎老师和一批同学们朝这边赶过来。 自觉颜面无光的凯索,忍不住大声道: “怎么跟我没关系?!你是我的未婚妻,我难道没有权利过问一下吗?!” (本章完) 第七章 所谓高贵的身份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未婚妻?! 听到凯索大声爆出的这个词汇,无论是还在坐着的纳尔逊,还是已经离他们只有三四步远的珊莎和学生们,皆是感到如晴空霹雳般的一惊,无论是那些男生们还是女生们,都露出了极度震惊的表情。 “你!你!...” 出乎意料的是,维恩在听到凯索说到‘未婚妻’这个词时,愤怒地从长椅上站了起来,一张俏颜浮现了愤怒的红晕,但却不知该怎么解释才好。 她看着凯索身后露出各种诡异神色的同学们,更是不知该说些什么,眼泪于一瞬间便在眼眶里打转。 她的这个梨花带雨的样子,真的很让人感到心疼,但面对着这么多人的目光,凯索也不由硬下心来,继续说道: “现在,你可以告诉我这个男人是谁?跟你是什么关系了吗?” 他的语气带着咄咄逼人的意味,似是想要从气势上压倒维恩,好像她真的做了什么错事一样,继而让她屈服。 这便有几分霸王硬上弓的意思了。 而看似强势之极的凯索现在却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他真的是疯狂痴迷着维恩,哪怕他手中握着‘未婚妻’这个大杀器,但却也一直没有曝露出来,而是始终在学校疯狂的追求着维恩,期待能真正获得佳人的芳心。 只可惜的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奈何维恩对待他如同对待别的追求者一样,表露出的是不感兴趣的神色,以及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态度。 而刚才在被怼到下不来台之时,他终究是没有忍住,爆出了他们之间的关系。 他很清楚,这绝不是维恩希望看到的。 也就是说,他追求维恩的柔情策略随着他爆出了这层关系以后,就已经相当于作废了,他现在要想能留住维恩,便只能依靠强硬的办法了。 然而,他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一点在于,他并不清楚纳尔逊的身份就敢这么做,不得不说是一个致命的隐患。 而他的这种咄咄逼人的态度却让纳尔逊很不爽。 但纳尔逊终究是个有分寸的人,因此,他并没有直接一脚踹飞凯索,而是先扶住了泫然欲泣的维恩的肩膀,淡淡询问道: “他真是你的未婚夫吗?” “是...但是我父母定的,我爸爸是在他父亲当项目主管的公司做法律顾问,他们之间没有经过我同意就私自做了约定...” 维恩小声的解释让纳尔逊心中有了底。 他抬起了头,看着一脸逼问之意的凯索,忍住想往他的脸上狠狠揍上一拳的冲动,冷笑道: “据我所知,英国的学校教育和法律规定都宣扬的是自由恋爱吧,这位同学,你口中的‘未婚妻’不过是你父母和维恩父母定下来的事情,可不是维恩同意的。” 纳尔逊有些冷嘲热讽的一句话,顿时让赶来劝架的珊莎和一众学生明白了个大概。 原来,是包办婚姻啊... 这让众人看向凯索的眼神就有了几分诡异。 作为受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影响了几百年的英国,自由恋爱的观念早就根植于英国公民的脑海深处,虽然门第之隔尚未消除,但包办婚姻却是众人印象中的恶俗。 君不见,连威廉王子都娶了平民灰姑娘作为王妃吗? 而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凯索却拿包办婚姻作为要挟,咄咄逼人的质问着维恩,在众人的眼中就多少有几分不要脸的意思了。 而凯索听着纳尔逊的话,感受着四周传来的异样的眼神,心中真是恨极了这个多事的男人。 但他这个时候决不能退缩,只能够硬着头皮说道: “那又如何?事实上维恩已经成了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妻,这是两家都认同的事...而至于你。你到底是谁?” “我?” 纳尔逊冷冷一笑,说道: “我是维恩的哥哥。” “不可能!” 凯索回答的很果断,说道: “维恩只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我都见过,而且也没有其他的叔伯,从哪儿冒出来的哥哥?” 他看着纳尔逊东方人的面庞,突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莫非,你是从美国来的?” “是又怎么样?” 纳尔逊似笑非笑地回答了凯索,却见对方在听到回答的一瞬间,露出了鄙夷的神情。 “原来是从美国来的穷鬼...啊,我明白了,你是不是在美国穷困潦倒了,所以才来这里投奔维恩,想要骗上一笔钱?” “穷鬼?” 纳尔逊敏锐地抓住了这个词,再将这个标签贴到自己身上,实在觉得有些哭笑不得。 你可以说纳尔逊是个人渣,可以说他是个恶棍,可以说他是个冷血鬼... 纳尔逊从来没承认过自己是个好人,然而,用穷鬼来形容他实在是有些滑稽了。 以如今纳尔逊的身家来说,纵然无法问鼎世界首富,但也是这个世界最有钱的那个圈子里的人。 他是最有资格说‘我穷得只剩下钱’这句话的人。 而现在,他竟然被人指着鼻子骂穷鬼... 如果杰兰特知道这件事的话,一定会躺在地上笑的来回打滚。 纳尔逊一时沉默,不知该说些什么。 而他的这种反应,却被凯索误认为是其说中了纳尔逊的心事。 “果然如此!” 凯索更加鄙夷地看着纳尔逊,充满着鄙视道: “我告诉你,维恩是我的未婚妻,跟你一点血缘关系都没有,别想着胡乱攀亲戚来骗钱...你,你在这儿等着,我这就给我父亲打电话!” 纳尔逊看着凯索的行为,仿佛在看一个做戏的小丑。 而到了这个地步,学生们自然也都变成了围观看戏,哪儿还有人有心情吃野餐? 而珊莎老师眼看情势不妙,想拦住正在打电话的凯索却没成功,便没有办法,只能让随同的助教先行带着其他的学生离开,而自己则是赶忙向学校打电话求助。 而纳尔逊则冷冷旁观着他们的行动,什么也没说,只是搂紧了维恩的双肩,对她轻轻说道: “丫头,发生了这种事怎么不告诉我呢?如果我不知道,你还要真的嫁给这人不成?” 没等维恩来得及回答些什么,他便继续说道: “放心,丫头,既然我来了,那就一切有我。” (本章完) 第八章 被风吹过的争执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一切有我... 纳尔逊的这句话语气虽淡,但却很能让听到的人安下心来。 维恩看着渐渐远去不见的同学们,才终于对纳尔逊说道: “哥,其实我爸爸他也是没办法...当初弄丢我之后,我爸爸为了找我,每个季度都要飞去纽约一趟,花费很多的钱去找侦探所,在报纸上印寻人启事,纵然他身为律师,一年的薪水不低,也因此花光了积蓄,还举了不少外债,而凯索的父亲就是我爸爸其中的一个债主,现在更是我爸爸担任法律顾问的公司主管,而且凯索父亲跟法务部的负责任关系很好,相当于捏着我爸爸的饭碗...” 有些事不必说的太透。 纳尔逊通过维恩的话,很快就明白了她所处于的无奈环境。 现在的她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并且她父母应该是觉得亏待于她,想拼命地给她补偿,理应是对她很好。 然而,正是这种好,才使得她在面对凯索的叫嚣时只能选择沉默。 如果她强硬的对凯索和他的父亲翻脸的话,那势必会影响到她的父亲,甚至弄不好他父亲会丢掉现在这份安稳的工作。 她的亲生父母待她是极好的,而她又怎忍心破坏人家的这份安宁呢? 是故,她只能选择委屈了自己,只能这么不声不响的沉默着,直至刚才,这根扎在维恩心中的刺才终于被扯了出来。 而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纳尔逊,不由感到有些窝火。 他扶着维恩坐回了长椅上,从风衣侧袋中掏出了手机,手指在屏幕之上开始滑动了起来。 而打完电话后的凯索,看到纳尔逊在一手搂着维恩,一手在玩手机时,不由感到更加的怒火中烧―― 这个该死的黄皮猴子,竟然是在无视自己! 他很想将高瘦的纳尔逊揍上一顿,将维恩从对方的手中抢回来,于是便呵斥道: “维恩!看来我刚才说的话你并没听清楚,我现在是你的未婚夫,你是我的未婚妻...” “!” 纳尔逊冷冷吐出了一句,打断了凯索的话语。 “现在开始到你的家长来之前,请你保持安静。” 纳尔逊的目光依旧停留在手机屏幕之上,看都没看凯索一眼,仿佛他身前时面对着空气。 这种被无视的滋味让年轻的凯索异常恼怒,继而真想冲上前揪起纳尔逊的领子,向他那有棱角的脸庞狠狠来上一拳。 可惜,他的冲动又再一次的没成功。 脸色已是不善的珊莎阻止了他,同时对纳尔逊说道: “这位先生,我不得不说的是,您现在和凯索同学的争执,已经影响到了我们威斯敏斯特学校正常的教学活动,现在,我们校方的教导主任和两位同学的家长都在朝这儿赶...因此,我希望您最好留在这里不要离开。” 说罢,她同时将从被收起的野餐布上拿起来的篮子,放到了长椅旁边,说道: “这些是您带来的野餐食物,请您保管好,一旦里面的食物被弄丢了,我并没有责任去进行赔偿...” 赔偿... 凯索听着班主任珊莎口中吐出的这个正式的单词,不由露出更加鄙夷的神情。 “老师,这一个破篮子里还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吗?...我看看,不过是一堆三明治而已嘛,这能值几个钱?” 珊莎听着凯索带着嘲讽语气的话语,真真感觉有些头疼。 说句难听的,她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凯索是这么一个脑残的蠢货。 此时当着她的面的凯索,就差把大写的‘无知’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加之本来造成这出闹剧的原因就来自于凯索的挑事,珊莎对待这个昔日看起来还算聪明伶俐的学生,不是一般的失望。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阻止凯索和这个青年起冲突,一切等教导主任和两方家长来了再说。 于是,她强行的将愤怒的凯索拉到一边去,同时盯着纳尔逊以防他突然跑掉。 而令珊莎稍稍安心的是,纳尔逊从始至终都在安静的玩手机,仿佛这场风波与他无关一般。 微风吹过,带着些没被驱散走的寒意,使维恩又抱紧了纳尔逊一些。 而纳尔逊则保持着嘴角浅浅的微笑,仿佛,什么都不在意一般。 ...... 泰晤士河边公园上方的天空颜色很湛蓝,一朵朵硕大的流云被风吹动。 此时已是正午,公园内的游客要少了一些,四周的环境稍显的静谧起来。 而被等候的几个人终于在这午休之时前后脚的赶了过来―― 凯索的父亲,维恩的父亲,以及威斯敏斯特学校高中部的年级教导主任。 几个人一碰头之后,就马上朝珊莎和凯索的方向走去。 然而,还未等珊莎说明下情况,凯索的父亲便看到另一边接触亲昵的维恩和纳尔逊。 “这位先生,你现在是在做什么?!” 跟儿子凯索一样,他的父亲的身形也很是魁梧,大步地走到了纳尔逊的面前,不由含怒训斥。 而纳尔逊终于收起了一直摆弄着的手机,打量了一下来人后,似笑非笑道: “哈尔温.凯索先生?” “是我,但是这位先生,你不觉得你自己现在的行为很不妥吗,我甚至可以向警察署报警...” 身着黑色西服的哈尔温应该是信了他儿子电话里的话,误把纳尔逊当成了从美国来骗钱的骗子。 天!纳尔逊真的想不明白他们从哪儿得出的这个逻辑。 而就在两人说话之间,珊莎也快速地向维恩的父亲和教导主任解释了来龙去脉,同时,凯索坚定地对两个人生成,这是从美国来妄图敲诈骗钱的骗子。 于是,几人都聚到了长椅这里,而维恩的父亲看到女儿紧紧抓着纳尔逊胳膊的样子,心中也很不是滋味。 “这位先生,您应该就是在美国替我抚养女儿的那位吧?” “是的,赫曼先生,就是我派人送维恩回伦敦的。” 维恩的父亲赫曼先说的这番话,分明就是先确定了纳尔逊的身份,避免他被大家当成什么心怀不轨的歹徒。 但哈尔温却是打断了两人的对话,说道: “赫曼,这种人我可见多了,一定是他在美国没有钱了,所以借着维恩的名义想过来骗钱,这种人,我们就应该送到警察署去...” “但哈尔温大哥,他毕竟是抚养了维恩的人啊,要是没有这位先生,维恩可能现在还无法回来...” “但是...” 看着争执不休的两人,前来的教导主任叹了口气,而后对纳尔逊说道: “不管怎么说,先生,出于对我们学校学生人身安全考虑,您必须要证明一下自己的身份” (本章完) 第十二章 你不懂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丫头,在看什么?” 看着维恩露出了看痴了的表情,纳尔逊不由开口询问。 “没什么,只是觉得我哥哥真帅。” “你哥哥一直都这么帅,你今天才发现吗?” 纳尔逊唇边带着轻笑,和维恩的对话不动声色的化解了车内尴尬的气氛。 他在他面前坐立不安的赫曼,很随意地开口道: “赫曼先生,据我所知,除了欠哈尔温的七万美金之外,你还有大约九万美金的外债没有还,是吧?” “是...是的。” 戴着金丝眼镜,脸庞清瘦的赫曼此时很是拘谨,像是受着巨大的压力。 “那好...” 纳尔逊一边说着,一边从扶手处的酒柜旁,取出了一张支票。 “这是面额十万美金的花旗银行支票,拿去还债吧。” 纳尔逊伸出了右手,递到了赫曼的身前,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一脸拘谨的赫曼却并未伸出双手来接。 “先生,我知道以您的身份来说,十万美金对您来说应该只是个小数目,但是...” 赫曼看了眼露出放松神色的维恩,说道: “...您帮我找回了女儿,对我来说已经是无以为报的恩情了,按理说,理应是我来报答您的,可刚才却又麻烦您拿出了十万美金,这已经是我承受不起的恩情了,而现在这张支票,我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嗯?” 淡淡地用鼻音吐出了一个音,此时的纳尔逊带着上位者的气势,似笑非笑地对赫曼说道: “如果你不拿这张支票,那我是不是又会见到,维恩被许配给你另一个债主的儿子,去当做未婚妻呢?” 他的话说的很慢,语调也不高,但却犹如一根根绵针刺进了赫曼的心底。 车内刚稍稍缓和的气氛,又因纳尔逊的这句话而陷入了冰冷之中。 纳尔逊面无表情地注视着赫曼,甚至能看到他额头处凝结出来的冷汗。 他在等着赫曼的回答。 通过不长时间的接触,纳尔逊大概可以认定,赫曼不属于那种见钱眼开的小人,反而有几分书生的意思。 而大多数书生骨子里多多少少总有些迂腐之意。 倘若他接下来给出的回答是‘这是我的家事,请你不要插手’‘我自己的女儿我自己会管好’之类的话,那纳尔逊就会毫不犹豫的把他扔下车,虽不会整治他一番,但也势必会将维恩从他身边带走。 但还好,纳尔逊设想的答案并没有出现―― “这是我的错误,我向维恩道歉。” 他揩了下额头冒出的细汗,偏过头对维恩说道: “之前是爸爸的错,万不该没有找你谈心就决定了你的婚事,幸亏今天这位先生出现了,要不然,我还真会铸下大错,让我失而复得的宝贝女儿嫁给她不喜欢的人...” 他的话说的倒是情深意切,能让闻者感受到父亲对女儿的关怀。 而将手臂收回来的纳尔逊,也姑且相信赫曼不是在做戏。 虽然这个世界已被人心复杂到了一个扭曲的程度,但是,多少还是存在些善意的。 纳尔逊从小到大始终活在一个扭曲的世界观里,他看到的黑暗面远比看到的阳光点要多,而在他的世界里能充当‘光’的存在,真的是寥寥可数。 而坐在他旁边的维恩,就是这为数不多存在中的一个― 她天生就很像她,但她却又不是她。 此时此刻的纳尔逊,分辨不出自己对待维恩是以一种什么情感,不是纯粹的兄妹之情,但又没有爱慕之心。 此刻来形容他的心情的话,就像一个痴迷艺术品的收藏夹,看到一件珍贵的珐琅瓷瓶即将倾倒于地上摔成碎片之时,一定会不顾一切的伸手去扶一下那样。 维恩身上有太多她的影子,很容易就获得他的怜惜和心疼,但她又不是她,或者说,她做不了她的替代品,因此,他们才能维持这平衡的兄妹关系。 而关于纳尔逊的心态,如今已长到十六岁的维恩多少能猜出一些,但却无法猜透。 至于她的父亲赫曼,则是一点也不懂。 赫曼此刻怀有的就是对女儿的愧疚,以及感激她能幸运的拥有这样一个护着她的哥哥。 他不懂并且也许想不明白,纳尔逊为何会如此护着维恩。 仅仅是用收养心态是不足以解释纳尔逊的行为―― 他或许会对维恩产生怜爱之情,但绝不会为了维恩把人家父子二人送进大牢里。 但赫曼此时却并没想的太多。 之前哈尔温表现出的样子,多少已经侧映出了这个青年的身份。 赫曼虽然不知道纳尔逊是做什么的,从事哪个行业,但他可以肯定的是,纳尔逊必然是他招惹不起的存在。 而同那些喜欢攀附他人的人不同,猜测出纳尔逊身份不同凡响的赫曼,并没生出‘背靠大树好乘凉’的观念,反而生出了一种隐忧―― 他现在,反而希望纳尔逊是个来自旧金山的穷小子。 因为,以纳尔逊能轻易毁掉哈尔温的能力来看,他要想从他身边带走维恩,那是相当轻松的事情。 倘若对方要是这么做了,那他赫曼将毫无还手之力。 能产出这种担忧,则就说明了赫曼不懂纳尔逊的心态。 一个绚烂多彩的花瓶,还是放在它原有的位置,远胜于被玻璃柜子锁着。 纳尔逊在清楚了赫曼还是很疼爱维恩的心意后,便不由分说的将支票塞到了对方的怀里。 “别用那种迂腐刻板的想法拒绝了,我给你支票不代表我在施恩,你接收支票也不代表你就没了那狗屁的尊严,别说什么报答与否的话,倘若你不是维恩的父亲的话,那你对我来说,就同街边的路人无异。” 他给维恩示意了个眼神,便见维恩会意说道: “爸爸,还是收下吧,莱斯马上又要交学费了,而您最近也没什么案子,这笔钱正好可以解一下燃眉之急。” “可是...” 低头看了眼有些褶皱了的支票,赫曼依旧觉得怀里揣有的是烫手的山药。 “没有可是。” 纳尔逊想了下,说道: “你就当...这是我给维恩的嫁妆了!” (本章完) 第十三章 夜幕下的庭院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头一回发现,原来给别人白送钱竟然是一件难事。 他的眼光并没有看错,赫曼果然是个迂腐的人。 来来回回墨迹了好长时间,可赫曼就是不收那十万美金的支票,任凭说什么都没有用。 当拉风的加长林肯刚停到赫曼的小别墅门口之时,对方更是像一只被当作猎物追杀的兔子般,迅速地开门,飞蹿出车内,提着公文包就小跑进了院子之中,看的纳尔逊是目瞪口呆―― 妈的,你好歹也是个大公司的律师,难道就不知道在这个时间,应该请客人进门喝口下午茶吗? 他转头看向维恩,发现对方也是一脸无奈的神情。 好吧... 纳尔逊说服着自己别去跟赫曼这种死板的人计较,转而将掉在车内地毯上的支票捡起,塞到了维恩的手中,说道: “去交给你妈妈吧,我想,她应该不会跟你父亲一样死板。” 维恩闻言,咯咯一笑后,有些不舍地说道: “不进去坐坐?” 纳尔逊看着少女妩媚动人的俏颜和那双嫣然的双眼,再听到这句常在家庭伦理剧中出现的台词,不由哑然失笑道: “不了,正好我晚上还有事...丫头,放心,学校的事我会帮你处理好的,你明天上学,会发现除了少了一个碍眼的臭虫外,什么变化都不会有。” 维恩闻言,俏丽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谢谢你,哥。” 纳尔逊目送着维恩进了院子,而后透过后视镜,看着她高举着手臂冲离开的林肯车挥舞,不由感觉恍若隔世―― 某年某月某夜,她好像也曾像这般,对他挥舞着手臂,口中好像还在喊些什么。 喊些什么呢? 纳尔逊轻轻用右拳敲了敲脑袋,却发现终究是记不起来了。 大概也许可能,是‘我喜欢你’吧。 这句当时听的腻歪的话,现在,却是久不曾闻了。 十一年流水般的时光,终归是带走了太多... ...... 将维恩和赫曼送回家中已是下午。 难得的,今日的伦敦是一整天的风和日丽,整片天空都不见一丝阴霾。 而既然已经与杰兰特的母亲通了电话,那他就没有理由再隐瞒行踪了。 在从赫曼的小别墅离开后,纳尔逊先去了联美财团在欧洲区的总部。 作为一个在美华人界最有实力的财团,联美财团涉及的业务也很是广泛,除了常规的银行业地产业之外,旅游业影视业等有赚头的行业也是大有涉及。 而在干掉了李春秋,又用逼宫的方法迫使七大家支持自己以后,纳尔逊现在已经是名副其实的联美财团第一人。 让一个二十八岁的人坐上财团总长的位子,是有些太令人惊讶了,但如果是执行长领总长职权的话,便就让人无话可说。 就如同之前那位伟人一样,他既没当上国家元首,也没当上党内的第一人,但不可否认的是,他就是公认的领袖。 纳尔逊现在大抵也是如此,虽然没有当上总长,但却领了总长的所有职权,而让之前支持他的盛和邻当上了财团总长―― 这便是盛和邻当初支持他登上执行长之位的条件。 虽然只是没有实权,挂着个名头的财团总长,但还是让年岁不小的盛和邻感觉到登上了人生顶端。 他自己很清楚,依他的能力,副执行长的职位其实就顶天了,而如今却能坐上总长之位,足够让他欣喜若狂的了。 至于权柄尽丧的话... 怎么,汉献帝就不是皇帝了? 盛和邻看重的是财团总长的这个头衔,权柄则是能有就有,他也不敢奢望太多,毕竟,李春秋的前例可是不远。 在盛和邻这个名义上的总长尚且有这种意识的情况下,财团内的其他人哪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纳尔逊? 当纳尔逊驾临联美财团的欧洲区总部时,享受到的是最高的接待规格,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女王陛下或者首相前来,也享受不到这种待遇。 这让纳尔逊有一些无语。 他自身是不喜欢这种超高规格的接待规模,但他又很清楚,这是不可避免之事。 倘若自己没享受到这种待遇,则只能说明自己权柄不够。 而在这种规模的接待之下,能看到的自然是歌舞升平,一派祥和,好像联美财团好像要掌控了欧洲经济命脉一样。 明知这是假话,但为了不让下属们‘寒心’,纳尔逊还不得不鼓着掌,微笑着称是。 没办法,领导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要当领导,必须要学会的一点就是‘恩威并重’。 而‘威’已经从超高规格的接待以及一众高管们的恭敬态度上体现出来了,倘若纳尔逊要是全程还板着一张冷脸,挑这个问题找那个漏洞的话,则必然会丧失民心。 因此,他必须要加恩,表现出他很满意的态度出来。 至于是否真的满意,那就自己清楚就得了,万不可展露出负面的情绪出来。 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便是这个道理。 上位者给人的态度永远不会是板着一张脸的,而会是和蔼可亲的形象,哪怕在心中骂着娘,但在面上却不能表露出来。 因此,在进行了一下午外加一晚上没有屁用的视察以后,纳尔逊成功在欧洲区的高管面前混了个脸熟,顺道还亲民地与民同乐共进了晚餐。 但他却是拒绝了财团为他准备的堪称奢华的住所,而是在十几名保镖的保卫下,下榻于威斯敏斯特地区环境优美的庄园中。 而调查出庄园主人的背景后,联美财团欧洲区的高层们皆是沉默―― 因为,那处庄园的主人,是罗斯柴尔德家族。 ...... 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欧洲的影响力自然不言而喻。 而威斯敏斯特地区这处庄园住着的,则是在罗斯柴尔德家族也称得上尊贵的一家―― 准家主杰兰特.罗斯柴尔德一家。 不过鉴于杰兰特大多数时间是在美国和欧洲两头跑,很少在伦敦长年累月的停留,所以在这里住着的,则是杰兰特的父母―― 艾德.罗斯柴尔德和凯丝.路易斯。 而此刻,加上了纳尔逊,三个人正坐在夜色下的庭院之中。 (本章完) 第十四章 夜幕下的庭院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西半球四月的夜晚尚有几分寒冷。 身处庭院中的纳尔逊正坐在一把乳白色的温莎椅上,身前的方桌则放着一杯氤氲着热气的上好英伦红茶,带着寒意的风轻轻吹过,驱散了才在杯面上方凝结出的雾气。 然而此刻的纳尔逊却并没身着白天的米黄色风衣,而是换上了一件浅黑色的套头运动卫衣,看上去并不太冷的样子。 这是当然了... 纳尔逊一边感受着从泰晤士河边吹过来的寒风,一边看着四周摆放着的制热系统,不由感到一阵阵的无语。 大家在客厅中喝茶聊天不好吗?为什么要在露天的环境中做这种脱裤子放屁的事情? 纳尔逊严重怀疑,坐在他左侧方处的杰兰特的父亲,艾德老爷子,是不是这些年被软禁到脑子瓦特了? 但虽在心中如此吐槽,但不可否认的是,艾德却是跟‘老爷子’这个词沾不上边―― 被发胶打理的板正有型的大背头,显得斯文至极的圆片眼镜,两撇修剪得体的小胡子,干净的白衬衫搭配黑色圆领无袖毛衣,一条被熨烫的笔直无褶皱的灰色西装裤,以及一双雅黑色的休闲皮鞋... 艾德身上的搭配只能用恰到好处来形容,让人看上一眼就能感觉到‘美’。 当然,仅仅是搭配合适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艾德本身就是个衣服架子,再配上他那散发着成熟男人魅力的面庞,饱经沧桑的深蓝色眸子流露出的眼神... 纳尔逊发誓,如果他是个妞的话,一定会瞬间跌倒在艾德怀抱里。 明明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可这颜值还是如此逆天... 纳尔逊偷偷打量着艾德,终于知道杰兰特优良的颜值基因是遗传自哪儿。 这是他第一次见艾德。 之前纳尔逊虽然在美国常见杰兰特的母亲凯丝,但毕竟那时候的凯丝刚从监禁中被救出来,神智还没完全恢复,面庞也很是憔悴,即使如此,凯丝也还是比同龄的女人要年轻一些。 而当他中午视频通话再见凯丝时,经过了多年的调养和恢复,她的容貌和神情都回到了在线水平,给人一种端庄得体的感觉,看上去也显得年轻,但终究只是比同龄人减龄一些,样貌更美一些,却没能给人惊艳的感觉。 而艾德却给了纳尔逊类似这种的感觉。 纳尔逊隐隐感觉到,艾德应该不是因为自己的到来才这般打扮,应该是,这就是他平常的穿着。 而至于这种在纳尔逊看来脑子瓦特的吹冷风喝热茶行为,看着凯丝甘之如饴的满足表情,估计也是这两口子的日常。 格调! 这个词突然涌现在纳尔逊的脑海中,十分切合艾德的表现。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贵族绅士,他所拥有的那种气质和格调是蕴藏在骨子里的,外人仅仅是靠着学习和模仿,只能是徒有其形,未有其神罢了。 这种气质,这张脸,这个身形,这身穿着... 好吧,纳尔逊之前没见到艾德的时候,还可能隐约为被家族囚禁了的凯丝感到些不值,但见到了艾德真人以后,这种感觉被瞬间抹淡了许多。 以艾德这种外形气质,外加一个巨强大的家庭背景,天底下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又何苦在凯丝这一棵树上吊了二十多年。 说句难听的,只能说这夫妻俩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纳尔逊很羡慕这种心心相印的感情。 因此,他也便没再纠结这种有格调的行为。 他微微抬头,突然发现此时夜空中的星星非常多,每一颗都闪烁着淡淡的光辉,构成一幅相当唯美的星图。 “今夜的星空很漂亮吧?” 在之前寒暄了些有的没的之后,艾德双手交叉放在小腹前,架着腿优雅的向纳尔逊发出了提问。 “是的,伯父,我在旧金山从没见过这么美的夜空。” 纳尔逊说的不是客套话,而是实打实的真话,但却让艾德和凯丝对视一眼后,轻笑起来。 这让纳尔逊有些摸不着头脑。 好在,两人轻笑了片刻后,艾德就解释道: “之前你伯母可说,旧金山的夜空要比伦敦的漂亮多了。” “是吗?” 纳尔逊转头看向凯丝,得到的是一个轻轻的点头。 “可能,是每个人看的角度不同,得到的结果就不一样吧。” 凯丝轻声说着,像是要打一个圆场。 但艾德和纳尔逊好像都不赞同凯丝的意见。 “亲爱的,你说得有一定道理,但却不是最主要的,我猜...” 艾德看向了纳尔逊,略有深意的说道: “...纳尔逊这孩子,应该很少有能这么欣赏夜空的机会吧。” 纳尔逊闻言,凭着直觉感觉艾德话中必有深意,但又不知其意指为何。 他只能附和同意道: “伯父说的对,这些年我确实是太忙了,哪有时间抽出来看夜景。” “其实...” 艾德湛蓝色的眸子里散发出别样的光芒,让纳尔逊暗道不好。 “...你和杰兰特忙碌我们都是知道的,但是啊,我和你伯母觉得这夜空好看,不是因为我们清闲,而是因为,我们两个在一起,看什么都会觉得好看,哪怕这星空之上布满了阴霾,我们也会觉得别有韵味...亲爱的,我说的对不对?” “达令,当然是如此。” “......” 听着艾德和凯丝之间的一唱一和,纳尔逊总算琢磨出艾德话中的深意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 这秀恩爱的两口子,是在明里暗里的对他进行催婚啊! 由于他跟杰兰特是挚友,再加上在旧金山之时他和凯丝也有很深的接触,因此,他们两家之间就算称作通家之好也不为过,艾德身为他的长辈,也很有资格说这番话。 你年纪老大不小了,该考虑终身大事了,一个人怎么能过的舒服呢... 虽然艾德话说的委婉,但大概意思就是这样。 而这却让一向机智过人的纳尔逊不知该如何回答。 大龄单身青年伤不起啊! 纳尔逊除非认真地对艾德说自己要出柜,要不然还真难以解释这个问题。 但他出个毛线柜啊!他可是个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 是故,他只能尬笑起来。 但他这一笑,却让艾德两口子的眼神更加诡异起来。 他们俩眼中的光芒,仿佛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上几分... (本章完) 第十五章 又见烧刀子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无论是上午收拾凯索父子,还是下午巡视联美财团欧洲总部,他都没产生晚上这般疲累的感觉。 纳尔逊面对艾德夫妇的‘盘问’,真是觉得哔了狗了。 单身狗没人权啊! 他几乎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艾德从老管家手中接过了平板电脑,然后笑吟吟的,带着优雅贵族的姿态,做起了居委会大妈常干的婚配工作―― 平板上显示的一张张各个血统的美女以及她们的详细资料,让纳尔逊觉得自己同意来这个庄园就是个错误! 他们两个...这是早有预谋啊! 甚至纳尔逊不惮于怀疑,这就是为他们宝贝儿子杰兰特准备的,正好碰到了纳尔逊前来,顺便来一下资源共享。 而在庭院中吹着寒风的纳尔逊,看着平板上的或是性感火辣或是清纯唯美的美女们,真真是在风中凌乱了。 他恍然有种皇帝选妃的感觉,看着一位位佳人从他面前一闪而过,而他只需要保持好微笑,点头或者摇头就行。 善于搞权谋斗争的纳尔逊,何曾见过这个阵仗! 但面对着这两位看起来不太老的长辈,纳尔逊就是有火气也必须搁在心里,表面上必须带着十分尴尬的笑容,听着艾德英伦风格的腔调,以及凯丝不时的补充―― “这是西西莱克家族族长的小女儿,今年才二十二岁,刚从剑桥大学毕业,他们家里掌握着欧洲的畜牧业命脉,而这个小姑娘的母亲则有着丹麦皇室的血统...” “这是威廉家族的大女儿,今年二十五岁,你看看,这姑娘长的是倾国倾城,自身也很有才干,现在就职渣打银行,追求者也是众多,跟你很般配...” “这是森尔集团的小公主,拿过十几项世界级的小提琴大奖...” “这是金凤花集团会长的孙女,家里在亚洲地区很有势力...” “......”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纳尔逊既然不是没房没车没存款的穷**丝,那他的婚事就必须要提上日程。 事实上,想跟纳尔逊这位华尔街的新贵联姻的家族与个人,那真的是过江之鲫,不计其数。 到了纳尔逊这个地位和层面上,外貌形象不再是婚娶考虑的重点因素,以纳尔逊所展现给众人的能力和身家来说,就算他断胳膊断腿,挫成一米五都没有关系,除非他明天就要挂掉,要不然什么身体缺陷基本都不是个事儿。 而这些年他也是被迫的接受了不少次的相亲,但无一例外,最后都黄了。 倒不是别人看不上他,而是他自己迈不过心中的那道坎儿―― 她的身影,在他内心的烙印太过深刻了... 而现在转战到欧洲,看着平板上一张张皆算上姿的容颜,他依旧产生不出怦然心动的感觉。 但他终究还是得打起精神应付着。 好在,在介绍了好长一番的时间后,艾德和凯丝终是结束了赏夜景的行为。 身为一个贵族,按时的作息时间也是必须要遵守的一条原则。 你不可能指望着艾德拖出一打啤酒,吹牛打屁地跟纳尔逊就婚事问题扯上大半夜。 到点睡觉,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艾德在遵守的事情。 于是,在跟艾德和凯丝道了晚安后,几近打了一场大仗的纳尔逊,终于可以坐在大厅的沙发上,长长松一口气。 作为通家之好的对象,纳尔逊在这座庄园内等同于半个主人,他做什么也不会有人限制。 但他没有产生出想去见识见识伦敦夜生活的想法,而是掏出了手机,拨通了杰兰特的电话: “喂,你现在到哪儿了?” 他的语气有几分疲惫,让电话那头的杰兰特轻笑道: “刚到盖德威克机场,还有大约一个小时就能回来了,怎么,听你的语气,你好像遇到些烦心事?” “烦心事谈不上,就是刚才跟伯父伯母在花园里聊了会儿天。” “哇喔!” 电话那头惊讶地叹了句,而后继续说道: “你是不是也被催着结婚了?” “......” 纳尔逊再一次确定他是被拐进贼窝了,为什么他放着好好的顶级别墅不去住,非要来这个鸟地呢? 但现在后悔也没有用了,他只能惯例性地嘱咐了杰兰特‘注意安全’,而后就有些无所事事起来。 有被迫害妄想的症状的他,注定不会在这里处理机要事务,而尽管庄园内的各项设施都很齐全,但他对什么洗浴品酒游泳之类的休闲方式并不感兴趣。 他忽地想起了刚刚艾德说的一句话,于是叫来了管家,询问道: “你们这里,有天文望远镜吗?” ...... 杰兰特是在将近夜里十点钟,才回到了位于威斯敏斯特的庄园。 而跟纳尔逊作了四年室友的他很清楚,这个时间点的纳尔逊几乎没有可能睡着。 于是,在先行询问了管家之后,他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因为,纳尔逊现在所在的位置,竟然是阁楼? 他不知道纳尔逊在想些什么,但还是吩咐了管家准备一番,而自己则是先去洗了个澡,换上了居家服之后,才乘着电梯,走到了纳尔逊所在的那个阁楼。 虽说是阁楼,但与大家印象中的相比,杰兰特家的阁楼明显大了许多,足足有一百多平方。 而这么大的空间中,此刻却是一片漆黑,几乎是身手不见五指。 杰兰特在敲了门后,看着一片漆黑有些发毛,下意识地开了灯,不由轻笑一声。 他看到,纳尔逊此时正坐在一柄长椅上,而他的身前,是一个体型巨大的天文望远镜。 “你在做什么?” 杰兰特不解地走到了纳尔逊的身边,摆弄了下镜头,疑惑的发出了询问。 “看星星。” 纳尔逊回答的很简洁,让杰兰特微微一愣。 看星星? 这可不像是纳尔逊能干出的事。 他觉得纳尔逊一定是受到了什么打击,于是便转身,从两名侍者端进来的桌子上拿起了一个碧绿色的小瓶子,冲纳尔逊眼前晃了晃,说道: “要不要来一点儿?” 纳尔逊打量着这个小瓶子,看到瓶身上印着的熟悉的字体,沉默片刻后说道: “这是...烧刀子?” (本章完) 第十六章 烈酒且话小半生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将目光从碧绿色的小酒瓶上移开,转而投向杰兰特身后的长桌上,不由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这些是...” 他再三确认了后,诧异地看向杰兰特,听其很随性地说道: “下酒菜啊,喝酒哪能没有下酒菜。” 杰兰特说的貌似很有道理,但却仍旧让纳尔逊产生出几分眼花了的感觉。 因为,桌子上摆放的并非是鹅肝鱼子酱这种符合他们身份的高级食材,而是炝拌土豆丝,凉拌猪皮,卤鸡爪等等这些在中国北方夜宵摊上常见的食物。 尤其是两小盆不同口味的去骨鸡爪子,一盆呈浓郁的酱油色,另一盆则呈现鲜香的辣红色,看的纳尔逊是目瞪口呆。 如若不是身后还有一台天文望远镜,纳尔逊甚至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直接瞬移回中国了。 “你...吃这个?” “怎么了?这个很香的,要不要来一个?” 边说着,纳尔逊看到杰兰特熟练地套上了保鲜手套,而后从盆中拿起了一个弹性十足的鸡爪子,就要往纳尔逊嘴边送。 纳尔逊连忙摆手,可当鸡爪子的那股味道扑到鼻尖时,他还是身体战胜了念头,口嫌体正直地张开了嘴。 嗯...味道不错。 纳尔逊嘎吱嘎吱地嚼碎了口中的鸡爪子,仍存有疑惑地问道: “我记得,欧洲人不是不吃鸡爪子吗?” “是啊。” 杰兰特拿起叉子,往嘴里塞了一口土豆丝后,无所谓地回答道: “我以前也是不吃的,但这玩意儿...从前没吃过还好,吃完以后我还真被迷住了。” “你怎么会想到吃鸡爪子?” “从在你那儿喝过了烧刀子以后,我就爱上了这种酒,之后自然想找其他的东方酒来喝,按照中国人的说法‘好酒怎能没好菜’,我就开始尝试中国美食...” 杰兰特忽地露出了一脸陶醉的神色,吐出了一口不流利的中国话: “中华美食文化,博大精深。” “看得出来,看得出来...” 纳尔逊看着杰兰特入迷了的神色,敷衍的随口说了两句中国话,一边开始品尝起其他的菜来。 “你家这厨子,是从中国挖来的?” 品尝到与记忆中相符合的味道,纳尔逊不由打趣地问着杰兰特。 “猜对了!” 杰兰特往口中灌了一小口烧刀子,漂亮的眉头忽地一蹙,口中不由喘出了一口粗气。 纳尔逊看到他这个样子,想了下后,不由轻轻说道: “我记得,你好像只有在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喝烧刀子。” “猜对了!” 杰兰特仍旧是同样的回答,依旧带着一脸轻松的神色,让人看不出丝毫的异样。 如若杰兰特能熟练运用中文的话,一定会抱着瓶子大呼: “知我者,莫非纳尔逊也!” 看得出来,杰兰特并没遗传到艾德优雅的绅士做派,以及凯丝恬静如水的性格。 自小扭曲的生活环境,塑造出的是杰兰特阴郁的性格。 也许别人看不出,但跟杰兰特做了将近十余年朋友的纳尔逊却很清楚,此刻的杰兰特并非如他表现的那般轻松。 “里斯本那边的事情没有谈妥?” 纳尔逊试探性地提出了询问,让杰兰特微微摇了下头。 “里斯本那边的事情很顺利,维格那个老家伙碍着我家那几个老不死的脸面,没敢出手捣乱,兰斯洛特也知道分寸,在董事会上帮我压住了那些不听话的家伙们,保证了资金的调集...总的来说,在预估范围之内拿到了那几块地。” 纳尔逊知道杰兰特在葡萄牙和西班牙有大动作,也深知其中蕴含的巨大风险。 而此时听到事情基本尘埃落定,纳尔逊想了一下后,不由有些忧虑道: “是巴黎那边出了问题吗?” “不是。” “罗马?” “不是。” “难道是乌克兰那边出了岔子?” “也不是。” “......” 纳尔逊听到史坦利在欧洲部署的几个最主要项目都没有出问题时,不由喃喃自言道: “难道是总部出了问题?不应该啊,这段时间我一直在纽约啊,什么风吹草动我尽看在眼里啊...” 看着纳尔逊露出了沉思的神情,杰兰特忍不住又喝了一口酒后说道: “别想那么多了,跟公司的事情没有关系,是我自己的问题。” 他看着拿起了个鸡爪的纳尔逊,想了一下,终究露出了几分不自然的样子,说道: “我和维娜分手了。” 啪嗒! 纳尔逊手中的鸡爪应声掉落在地上,而他却好似浑然不觉。 “你是认真的吗?” 沉默片刻,纳尔逊犹是不可置信地追问了一句,得到了一个开玩笑似地回答: “比真金还真。” “......” 不得不说,纳尔逊是真佩服杰兰特的这种态度。 想当年他从江宁不辞而别,初到旧金山之时,几乎每个不眠之夜他的脑海中都会浮现出她的一颦一笑,久久挥之不去。 而那段时间,也是他人生最为灰暗的时光,整个人看起来都是死气沉沉的。 虽然如今已是时过境迁,但当年那道足以撕裂心肺的伤口,却不可能毫无痕迹的消除掉,而是化成了心口处那道久久不能愈合的伤疤。 而眼前的杰兰特,竟然能如此轻松的说出‘我分手了’,只能说明有两种可能―― 第一,他和维娜爱的不够深,没达到纳尔逊那种刻骨铭心,无法释怀的程度,因此在分手时才能这般坦然。 第二,则是哀莫大于心死。 他分手的哀痛已经使他麻木,让他再度提到这件事时,下意识地进行某种应激自我保护反应。 而以纳尔逊对杰兰特多年的了解,在这些年之间,本来走马观花般换女人的杰兰特,能安心守着维娜一个人,本身已经够说明他对维娜的深爱。 那也就说明,杰兰特表现的如此轻松的原因,只能是后者。 这让纳尔逊的神色严肃了一些后,坐到了和纳尔逊相对而坐的位置,问道: “为什么?” 这是一个很简单但却很难回答的问题。 分手的理由有千千万万种,而分手的借口也是不计其数。 但杰兰特知道纳尔逊想问的是什么。 “她觉得,她配不上我。” (本章完) 第十七章 烈酒且话小半生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配不上... 纳尔逊听到这个词,什么都没说,只是往口中也灌了一小盅烧刀子。 杰兰特说的是一个很现实且露骨的问题。 为什么灰姑娘的故事能流传的这么久并且深入人心? 归根到底的原因,便是由于这是一个罕见的,在现实中不会频繁上演的故事。 当初的纳尔逊与她在身世背景上也是那样的不般配,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才得以有那么一段缘分,但时隔多年以后,纳尔逊却是想明白了,在陈平死后,叶远飞已经得到了他想要东西的情况下,他纳尔逊的价值已经被大大削减了,倘若他没有离开江宁,而依旧留在那里的话,未必不会得到一个被拆散的结局。 宁欺白须翁,莫欺少年穷... 这句话听起来倒是极其励志,但实际上却满满的都是辛酸。 看起来今时今日纳尔逊和杰兰特春风得意,俨然一副成功人士的做派,但如若杰兰特不是出身罗斯柴尔德家族,纳尔逊身后没有沈瀚和汉斯全力以赴的支持,那他们可能再熬上十年,也未必能取得如今的成就。 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维娜和杰兰特的爱情,未必不可以用艾德和凯丝的故事来借鉴。 同样是出身平民家庭的姑娘,同样俘获了富少的爱情,同样有着天堑般的背景差距... 但不同的是,凯丝能获得如今名正言顺的地位,是靠着二十多年爱她如一的丈夫的不妥协,自身被折磨到精神失常的坚持,以及她那有出息的儿子的成就换来的。 二十余年... 一个女人最美的年华也不过就寥寥六七年而已,而凯丝却是用了二十余年的折磨,才换取到今日的一家团圆。 由此可见,想要打破阶级间的壁垒,要付出的绝非是努力和坚持那么简单。 而杰兰特虽是什么都没说,但纳尔逊多少也能猜到杰兰特那句‘她感觉,她配不上我’背后的意思―― 维娜怕是,坚持不下去了。 当年杰兰特和纳尔逊第一次踏入摩根史坦利大楼之时,维娜尚是一个刚从大学毕业,什么都不懂的小秘书。 那一年,维娜芳龄二十一,而杰兰特才不过十八岁而已。 两人都是处于人生最好的年华,一对璧人看着便让旁人惊羡。 但两人倘若只是谈谈恋爱也就罢了,毕竟,热恋时只凭着两颗真心就可以做到为彼此赴汤蹈火,上刀山下火海。 但任何人包括纳尔逊皆不曾料到,有着明显花花公子做派的纳尔逊,竟然会谈了一次这么久的恋爱―― 从零八年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九年。 当初那个清纯可人,充满灵动之意的小姑娘,如今也不可避免的变成了妩媚的御姐,而当初那个眉宇间稍显青涩的年轻人,更是于这岁月之中消失不见。 而在这九年之中,杰兰特和维娜要面对的不止是‘是否喜欢彼此’那么简单的事,现实中的许多问题都接踵而至。 尤其是在头几年,杰兰特羽翼未成之时,他还没有跟家族叫板的实力,各方各面都需要仰仗着罗斯柴尔德家族,因此,他不能在明知家族无法接受维娜的情况下,还强行娶她。 而反观维娜那边,则是一众艳羡的亲友们,自以为维娜攀上了豪门,迷倒了一个年少多金还能力出众的少爷,皆是催促着他们两个赶紧成婚,以防煮熟的鸭子飞了。 两家截然相反的态度,注定在那几年之中,两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 但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最艰难的时光两人竟是一同携手走了过来。 古人云:可共患难不可共富贵。 如果杰兰特知道这句中国古话的话,一定会激动的拍着大腿,大喊道: “古人诚不欺我也!” 当杰兰特于摩根史坦利站稳了脚跟,乘着技术革命的大风飞到九天,成为了华尔街的新贵,有了跟家族叫板的底气之后,他和维娜的感情并没因此而变得稳固,反而裂痕愈发地变多。 一个女人最美好的东西便是青春。 今年的维娜已经三十岁了,可以说,她是把她最最美好的青春尽数奉献给了杰兰特。 然而,全世界女性都有的一个通病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她们愈发地需要男人给她们安全感。 这里的安全感,有可能是婚姻,有可能是财产,有可能是誓言。 而对于维娜来说,杰兰特的成功让她早早过上了豪门贵妇的生活,她不缺钱,她需要的,只有婚姻。 支撑她这么多年长久陪伴的动力,或许只是一个梦中常出现的场景―― 身着一身黑色礼服的杰兰特,深情而专注地捧着一大束红玫瑰,缓缓地弯下了身,单膝跪地,从怀中掏出了她期盼了好久的小盒子,取出了一枚亮闪闪的钻戒,用饱含温柔的眼神,此生只认真一次的语气,对她说出那句俗套同时又感人的话…… 那时,她一定会奋不顾身的点头,流下幸福的眼泪。 可惜的是,这样的场景终究只出现在梦里。 在现实中,无论明示或者暗示,杰兰特始终没能给出维娜一个结婚日期。 如果维娜是寻常的女子的话,她要做的可能会是疯狂敛财,攒下一个厚厚的家底,等到杰兰特不再爱她之时,大家一拍两散。 但维恩的追求明显更高。 在眼见梦中的婚姻无法实现之后,时间渐渐磨去了维娜的耐性。 她不再奢求杰兰特能给一个她梦寐以求的婚姻,也放弃了再去挽留杰兰特渐渐不耐烦的心。 既然注定要分离,那何不在彼此还有眷恋的时候分开,而一定要等到撕破脸皮之时呢? 分手快乐,你一定会找到更好的… 维娜等不到杰兰特的许诺成真,于是,她选择了分手。 而自觉耽误了维娜九年时光的杰兰特,在此时此刻给不出维娜想要的婚姻时,除了接受,他找不到对维娜更好的方式。 终究,还是走到这一步了… 杰兰特一小杯接一小杯的喝着烧刀子,轻松的脸色上终于浮现出了愁闷。 “真的,也许你不会懂,当她默默转身离开,只留我看着背影时,是个怎样的感受…” (本章完) 第十八章 天亮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个世界上,谁懂谁真的不是一句能随便说出的话。 看着杰兰特一口口地往口中灌着闷酒,纳尔逊能体会到他那难受的心情,但他却无法像许多寻常酒友那般,不咸不淡的说一句‘我懂你’。 对于杰兰特来说,这种敷衍的话不说也罢,因为他和维娜的故事是独一无二的,哪怕旁观的观众入戏入的再深,他们终究不是戏中的人。 而纳尔逊能做的,便是强行壮起了不太好的酒量,陪着杰兰特一口口地入喉着烈酒。 当冰凉的酒液滑过舌尖,而后穿过喉咙之时,纳尔逊感受到的是火辣辣的感觉,舌头都麻木了起来,仿佛被烈火燎过一般。 “今朝有酒今朝醉...” 纳尔逊也是人,不是神。 当实打实的喝多了酒以后,他也会出现醉酒者常出现的症状之一―― 爱说话。 平日里的纳尔逊不说惜字如金,但也是沉默寡言的人,但在听了杰兰特和维娜分手的事情,又外加喝多了酒以后,只感觉胸口好像被一块巨石压住了,有了某种不吐不快的欲望。 “你说什么?” 杰兰特白皙的面庞上已经浮现出了绯红色,深蓝色的眸子已经出现了迷离之态,一时没有听懂纳尔逊说的是什么。 其实,就算他没醉酒的话,他也听不懂纳尔逊说的是什么。 因为,此时此刻已经喝高了的纳尔逊,说的并非是英文,而是带着吴越口音的中国话。 杰兰特本来就听不懂中文,更何况还让他挑战许多中国人也听不懂的方言? 如果他真能听懂的话,那才是见了鬼了。 但杰兰特却并不知道这点,高浓度的酒精已经渐渐麻痹了他的神经,使他的辨析能力呈直线下降。 他只当纳尔逊说的是英文,而自己没听清罢了。 “我说啊,今朝有酒今朝醉,什么事都先去他,妈,的。” 虽然听懂了杰兰特说的‘what’,但纳尔逊回答的依旧是吴越方言。 “哦...原来如此,你也是觉得我做的太过分了吗?” 杰兰特从椅子上瘫倒在地,手中紧紧握着碧绿色的酒瓶子,手背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 他的目光有些涣散,喃喃自语地说道: “可是,纳尔逊,你告诉我,我又能有什么办法呢?维娜这个娘们她不信我!不信我啊!” 杰兰特另一只手狠狠拍在了名贵的地板上,发出了砰砰的响声,让人听着声就感觉到很疼。 而已经喝高了的杰兰特,无形之中便已精通了铁砂掌,哪怕他的手掌瞬间变得红肿起来,也都浑然不觉。 而看着杰兰特夸张拍地的纳尔逊,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弯―― 他上一句,说的是什么来着? 鸡同鸭讲。 在这个时候,他自动忽略了他跟杰兰特说的不是同一种语言的问题,也没去想杰兰特到底是怎么理解他说的话。 他只是看到杰兰特郁闷的神情,也不知怎的,就忽然悲从中来。 “不信你?那你就去解释啊!” 纳尔逊断断续续的,夹杂着一些骂娘的字眼,总算将一句完整的话表述了出来。 可惜的是,他依旧说的是方言。 但杰兰特此时的脑补能力却很是卓绝―― “你说是我的错吗?纳尔逊,你连个女人都没有,怎么会明白我的心情!” 杰兰特醉醺醺的说道: “九年啊,整整九年啊,我要是不爱维娜,我能让她待在我身边九年吗?你知不知道,当她推开门走出去的一刹那,我的心感觉就像进了绞肉机一样,绞肉机啊!” “催!催!催!我爸妈在催,家里的老不死们在催,维娜的父母兄弟姐妹在催,甚至就是格里高利和诺顿那俩老头子吃饱了撑的也在催!” 他打了个酒嗝,一脸不屑地说道: “催你们大爷啊!老子娶谁,什么时候结婚,有没有孩子,关你们鸟事啊!你们要是那么积极,你们上啊!...” 说到了这一句,杰兰特的眼角不知怎的,忽地落下来了一行热泪。 他松开了酒瓶子,伸出了双手把住了纳尔逊的肩膀,很认真的注视着对方的脸庞,一脸心痛地说道: “你知不知道,所有人都在催,但是只有维娜从没催过我,她从来都没有催我说要结婚,真的,一次都没有,但是,当我们逛街路过婚纱店的时候,路过钻戒店的时候,她那种羡慕的眼神,我是忘不掉的。” “我只是不想重蹈我爸妈的覆辙而已啊,再给我些时间,等我当上了家主以后,那群老不死的谁还敢叽叽歪歪,我就学你,把他们集体送到西伯利亚的疗养院组团养老去...” “我不想维娜遭受我母亲受的那份罪,我不想我的孩子再走我的老路,所以这些年才没给她一个名分,也没要孩子...我都是为了她好啊,这难道是错吗?我想的是让她风风光光地出嫁,得到所有人的祝福,成为名正言顺的家主夫人,然后,我们会在威斯敏斯特的庄园内几个调皮的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的,过上幸福的生活...多好?” “可是,可是...” 他颓然地松开了把着纳尔逊的手臂,失魂落魄道: “为什么,这一切还没实现的时候,她就要离开呢?而且居然还是分文不取?我给了她足够她下辈子都锦衣玉食的资产,可是她竟然什么都没有收?她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的心更加难受啊...” 纳尔逊看着轰然倒在地板上的杰兰特,也从椅子上趴到地板上,一脸悲切地说道: “演戏的都是疯子,看戏的都是傻子,哈哈,我倒真像个傻子一样...” 听着纳尔逊说着听不懂的鸟语,杰兰特只能又脑补后,说道: “你不懂,你不懂我们之间经历了什么...” “我是不懂。” 纳尔逊像是陷入了很久很久之前的回忆中,不能自拔道: “但你又怎么会懂我呢?杰兰特,知道吗,你们好歹还经历了这些,可我呢?!我可是当年什么都没说,就他,妈,的一走了之了啊!” 他转头,看向黑色渐渐散去的窗户,看着窗棂外灰蒙蒙的天空,不由喃喃道: “天亮了...” (本章完) 第十九章 东方来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昨夜星辰昨夜风,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 纳尔逊觉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时间的梦。 梦中的他浑浑噩噩的,用第三人称的视角,看着年少的自己和她在夜空下的江宁火车站见了面,两人紧紧相拥在一起,一起牵手登上了北上的火车,来到了北中国的河东省,在一家小旅店就这么租住了下来,他去应聘了底层的服务员,而她去肯德基打零工,虽然一天两人只赚那么几十块,但却依然是笑着,哪怕她吃到了一串冰糖葫芦,也觉得胜过巴黎精品店的甜品。 但好景不长,如同所有话本中常出现人的情节一样,叶远飞不可避免的找到了他们,带上了一批打手,将他们堵到了一个死胡同里。 而身手很好的自己不知怎的,竟是谁都打不过,交手三两下之后,竟被放倒在地。 一个打手趁机用不锈钢的钢管,在叶远飞的默许下,高高举起了双手,朝他脑袋狠狠砸去。 而也就在钢管离他脑袋几厘米处即将落下的瞬间,躺在地上的自己,看着站在一旁的她,突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情― 她的神情,并非是焦急和歇斯底里,反而是一种极致的冷漠。 就像南极冰山上的一块冰冻万年的寒冰。 她就这么神情冰冷的,用一双很好看但充满着森然寒意的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钢管砸到了自己的脑袋上。 砰! 纳尔逊一下子感到了头痛欲裂,只觉得自己的大脑好像要炸开一般。 而他的双眼也在此时睁开。 他左右转动了下脑袋,打量了一下昏暗的四周,感受着脑袋下软软的枕头,确信自己不是在阁楼里。 阁楼... 纳尔逊一边从床上起了身,走到厚厚的窗帘前,一边思索着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了! 当窗帘被拉开,刺目的阳光一下子冲到纳尔逊的面前的时候,他想起来昨夜到底发生了什么。 该死... 他想起了自己昨晚舍命陪君子般喝了许多酒,而且还全都特么是烈酒。 好像,杰兰特还喋喋不休地跟他说了些什么,但他揉了揉头疼的脑袋,却发现自己已经记不清了。 貌似,他好像在说着他那已经破裂了的爱情? 纳尔逊没去深究这个问题,虽说酒后吐真言,但两个醉汉碰在一起除了真言意外,估计更多的是会闹出笑话。 而让纳尔逊真正有些难以释怀的,不是昨夜的宿醉,而是刚刚做的那个梦。 一般来说,当人从梦中醒来以后,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将梦里的情节忘得一干二净。 而纳尔逊却没有。 站在洒满阳光的落地窗前,纳尔逊发现自己对刚才梦中的情节,竟然越发地感到熟悉。 仿佛自己真的经历过了一般。 而她那冰冷的眼神,更像是一把刻刀一般,狠狠剜在了他的心口。 在他和她认识的那些年中,他从没见她露出那般冰冷的眼神。 而更让他心惊的是,那道眼神对着的对象,竟然是他。 这让他不由产生出了几分心惊肉跳的感觉。 这些年来,他不止一次幻想过他们之间的重逢,但他却没想过这般的眼神。 想到了往事,他的头愈发的痛了。 于是他离开了布满阳光的窗前,在洗了个热水澡后,才推开了古典雅致的房门。 房门之外,是纳尔逊两个不苟言笑的贴身保镖,以及杰兰特家的管家。 “纳尔逊少爷,昨晚您和杰兰特少爷喝多了,下人们在确认了两位睡着了之后,便将您两位送回了各自的房间。” 管家依旧带着标准的古典礼仪,但神色却不太对劲。 这让纳尔逊微微蹙了下眉,想到了什么,试探性地问道: “哦,那麻烦了...对了,我们两个,昨晚没失态吧?” 管家听到纳尔逊的问话,眼神忽地闪躲了起来,而后想了下说道: “您二位并没有失态。” 没有你大爷! 看着管家此刻露出的神情,纳尔逊就清楚自己肯定丢人丢大发了。 估计,自己大概是像条疯狗一样,到处撒泼吧... 他不由轻轻扶额,感觉到十分尴尬。 但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人家还有意帮忙遮掩,那自己也不能不领情。 于是,他轻咳了一下后,不由询问道: “杰兰特呢?” 管家恭敬回道: “因为杰兰特少爷今天上午有公司会议,所以,在早上吃了药之后,他便赶到了公司去了...纳尔逊少爷,现在是否要给您准备上午茶?” 现在已经时上午十点多,管家实在不好意思说是‘早餐’。 “不必了。” 恢复正常的纳尔逊想了一下后,对身旁的一个保镖说道: “备车,我也去公司,正好午饭跟杰兰特一起吃了。” ...... 像纳尔逊和杰兰特这种身处高位的大人物,日常安排基本都是定好的,按照日程表来走的。 而恰巧的是,纳尔逊今日并没有既定的行程。 原本,他是打算用这一天带维恩到处玩一玩的,但现在已经是上午,估计维恩正在上课,他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而留在庄园里未必不会被艾德夫妇继续催婚。 善于规避风险的纳尔逊,决定去找杰兰特玩耍。 ...... 圣保罗大教堂东侧,伦敦金融城。 这块被称为‘一平方英里’的地方,楼群密布,街道狭窄,聚集着数以百计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是伦敦当之无愧的中央商务区。 而摩根史坦利公司位于欧洲区的总部,便是在这块地方。 纳尔逊从专用停车场走了出来,在英国投资部主管的引领下,进入了大厦的办公区中。 由于是一时意动,纳尔逊的到访属于突然袭击,而他也很理智地也没有惊动大厦里的职员们。 除了少数的一些高层收到了消息外,其他人根本不知道总部的五位独立董事中的一位,已经悄然驾临了欧洲区总部。 但投资部主管毕竟还是太显眼了。 于是,纳尔逊在不打扰员工工作的情况下,有几分微服私访性质地来到了接待厅,突然听有人说道: “从东方来的客人已经到会议室了...” (本章完) 第二十章 那似曾熟识的背影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东方来的客人? 纳尔逊听到典型却带着柔美气息的伦敦腔,不由侧身向一旁看去―― 只见一名身材高挑,穿着黑色高跟鞋,身着包臀裙和浅白色衬衫的秘书,正在向一位头发稀疏,早早谢了顶的管理人员汇报着什么。 纳尔逊打量了下秘书整体的气质和身材,再观察她那上佳的容颜,眼神中略有意动。 别误会,纳尔逊倒不是看上了这个靓丽的秘书,而是根据这个秘书的气质形象,则可以判断她口中‘东方来的客人’大概是个什么咖位。 好马配好鞍,好船配好帆。 作为全美第二大投行,摩根史坦利招收员工一向是高标准严要求,在付出不菲的薪水之时,自然要充分利用好人力资源,让每一个员工都能充分发挥出其所具有的的价值。 也就是说,如果是作为摩根史坦利的接待秘书,她们所接待的客户等级往往跟他们自身背景学历能力等等方面所挂钩,重要的客户自然配高层次的秘书接待,身份地位差一些的客户相对应的接待秘书自然也要降一个档次。 而打量着不远处脱下衣服就可以去维密走秀的秘书,纳尔逊大概可以想到,她口中‘东方来的客人’,估计应该是身份不低的客户。 而这却无疑勾起了纳尔逊的好奇心。 虽说他这两年一直在忙联美财团的事情,关于摩根史坦利的事务也是一放再放,甚至自己都从执行董事转变为独立董事,但他毕竟是摩根史坦利的最高层,是核心决策圈内的人。 而在摩根史坦利总部,尤其是在未来战略部成势以后,核心决策圈内从那时起便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矩―― 亚太区的重大事务决断,必须要有纳尔逊的点头才行。 这也是纳尔逊为何几乎放权,但却仍旧权柄不失的根本原因。 而现在,他身在摩根史坦利欧洲区的总部,却听到有秘书提到有‘东方来的客人’... 纵使纳尔逊不愿多想,但心中仍是存有了些疑虑。 要知道,目前摩根史坦利的欧洲区事物,全权是由杰兰特来决断的,相比亚太区还能往掺些沙子,欧洲区却是稳稳的杰兰特的地盘,针插不进,水泼不进。 而守着这么一块肥肉的杰兰特,莫非是还不知足,竟是起了染指亚太区的意思? 照理说,昨晚还一起喝的个稀烂的杰兰特不会做出这种事,但世事无常,人心是最难揣测的,表面上和和气气,称兄道弟,暗地中互相捅刀子的人,纳尔逊他这些年见了也不少。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向着秘书和秃顶男人处靠近了些,不是很近但却保证能让他听到他们所交流的内容―― “既然已经到了,那你就带领琳达她们几个去做好准备,务必整理好会议纪要,这是要上交给总部的。” 这是秃顶男人说的话,声音有几分沙哑,但却让纳尔逊稍稍心安。 如果是要将会议纪要上交给总部的话,那就不可能瞒过纳尔逊的眼睛。 而如果杰兰特如果想在背后搞阴谋的话,估计也不能在他纳尔逊在伦敦的这个时段搞,也更不可能将会议纪要就这么显眼地交给总部。 纳尔逊大概明白了些什么,便听秘书回答道: “是的,劳斯经理,但还有一个问题,这次一共来了是两方人,而查理总监的意思是不希望搞三方会谈,那哪一方先用会议室,还需要您...” 秃头男人闻言,想了下后,终是谨慎道: “这不是我能拿主意的,等我去问一下查理总监吧...走吧,先去会议室那边再说。” 说着,秃头男人就带着秘书向纳尔逊这边走来。 倒不是说他们发现了纳尔逊在偷听,而是纳尔逊此刻所站的位置,正好是在电梯旁边。 纳尔逊略微一想后,看着电梯门缓缓开启,便不动声色地也跟了进去。 “抱歉,这是员工电梯,您要是没有预约是不能使用的,请乘旁边的客梯吧。” 卧槽,还有这种规定? 刚一脚踏进电梯,就被秃头男人给喊了停,说了一个让纳尔逊一时有些尴尬的规定。 而这个秃头男人能这么肯定他不是员工,估计应该是人事部门的吧... 纳尔逊并未想的太多,而是轻瞥了眼楼层按钮下方多出的员工证识别位置,而后突然询问道: “旧金山的员工卡能用吗?” 对于摩根史坦利公司来说,虽然明面上的总部时位于纽约的曼哈顿,但由于以格里高里为首的一众高层常年在旧金山的缘故,所以旧金山的员工待遇全都是与曼哈顿总部同级的,隐隐有小总部之称。 这个看起来貌不惊人的青年,竟是从旧金山过来的? 但就算是如此,摩根史坦利的员工证还是无法做到全球通用的程度,甚至可能连全美通用都做不到,而像电梯身份识别这种设备,更是几乎不可能全球适配。 但这只是几乎不可能。 秃头男人不敢把话说的太死,尚留有一线余地说道: “绝大多数应该是不能用的...” 而他刚说完‘绝大数’,还没来得及说下半句话,就见青年走到了按钮旁,从随身的皮夹中取出了张通体亮黑色的硬卡,而后贴到了身份识别的位置。 叮! 随着一声轻响,电梯门缓缓地关闭,同时,两列本黯淡的楼层键瞬间浮现出了光芒。 “请问,会议室是哪一层?” 纳尔逊转身,礼貌地询问着秃头男人。 “十...十六层。” 秃头男人看到纳尔逊的那张黑卡,眼神中有着掩饰不住的震惊。 刚才他的回答是绝大多数,也就意味着,极少数人的员工证是可以做到全球通用的。 但是,那些人都是摩根史坦利公司真正的高层啊! 而眼前这个男人... 他一时谨慎的不敢攀附,但纳尔逊却有意无意地询问道: “待会儿,会议室有人要用吗?” 在纳尔逊的卡验证成功以后,秃头男人便知道对方大有来头,于是连忙回道: “有的,一共有两方,一方是来自马来西亚的棕榈建筑集团,一方是来自中国的易达集团...”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那似曾熟识的背影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纳尔逊闻言,本轻松的表情微微一怔。 易达集团... 这是个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名字。 说熟悉,源于当年他还未发迹之时曾联手苏望月,帮助易达集团保住了在淞沪的易达广场,完成了其重要的战略部署,而易达集团的接班人,更是他当年最要好的朋友。 不过,什么事情都难以敌过时间。 十一年过去,他和易达集团的交集仅仅限于一张张的图文报表之上,摩根史坦利和联美财团都对易达集团有投资和合作项目,但是却用不到纳尔逊这等身份的人物亲自下场商谈。 而他对当年那位好友的情况,则更是变得一无所知了起来。 而如今突然听到这个集团名字,他突然有些好奇,他那久未谋面的朋友,会不会就跟他近在咫尺呢? 于是,他很自然地接着问道: “这两家公司来有什么事?” 他问的语气很是理所应当,但却让秃头男人紧张了起来。 如果说刚才‘会议室有没有人用’是个一查便知,没有什么重要性的问题的话,那纳尔逊现在的问题就涉及几分公司机密了。 而秃头男人虽然知道问题的答案,但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之中,真是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 倘若是说了,万一对方的身份存疑的话,那他一个泄露公司机密的罪名可是跑不掉的,要知道,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别看他一个人事部门副经理的职位不值多少钱,但眼红着他的职位,等着他阴沟里翻船的人可是不计其数。 他可万万不敢冒这个险,拿自己的前程去开玩笑。 可是,倘若他守口如瓶的话,万一对方确实是从旧金山来的公司高层,而自己再给对方留下了不好的印象,那自己被撤职也还是分分钟的事。 秃头男人一时间额头布满了细汗,看着一旁散发着上位者气势的青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他觉得自己今天出门一定是没看老黄历。 但所谓绝处逢生,办法往往是在绝境中想出来的。 被逼到了墙角的他,脑海中忽地灵光一现,转头对身材高挑的女秘书问道: “这两家公司来是做什么的?” 秃头男人换了一种语气,却是同样的内容,将问题抛给了女秘书。 纳尔逊看着女秘书俏丽的脸上瞬间浮现出了一丝紧张,不由感到有趣。 这个秃头,倒很是会踢皮球... 而纳尔逊的眼光往往不会错。 他既然认定这个女秘书不错,那也就意味着,起码她正常的情商和智商是在线的。 江湖险恶... 虽然容貌俏丽可人,但眼前的这位女秘书并非是刚入职什么都不懂的菜鸟花瓶,而是浸淫职场多年的老手。 秃头男人能考虑到的担心,她同样也能考虑到。 可是,秃头男能想到把皮球踢倒她这里,可这电梯之中加上她一共只有三人,她又能将皮球踢给谁呢? 官大一级压死人。 如果她说不知道或者将皮球踢回去,得罪这位直接管她的秃头男,其下场未必就会比得罪眼前不知深浅的总部高层好到哪儿去。 于是,她只能在心底哀叹一声,硬着头皮答道: “棕榈集团和易达集团都是为了西班牙的办公厅的大厦承建而来的...” 纳尔逊闻言,顿时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西班牙的办公厅建设项目,是在几方势力的协商下,最终由摩根史坦利集团牵头并提供担保和资金援助,寻求亚洲优秀的地产商来进行承建。 而这个项目虽然油水不算太高,但却有敲门砖的意思,如若能把这一笔大单拿下,那今后承建的地产公司在西班牙必然能收获巨大的市场,大大提高企业知名度。 因此,诸多地产公司对于这个项目都是垂涎欲滴,看成是一块肥肉,都想一口吞下。 而从现在的情形看来,入围到最后阶段的,应该只剩下这两家。 照例来说,既然是从亚洲地区挑选建筑商,那摩根史坦利亚太区高层的意见也很重要,换句话说,就是他纳尔逊的意见很重要。 棕榈建筑集团... 纳尔逊觉得这家公司有些耳熟,细细一想后,忽然发现,这特么不是程风从他老婆娘家的公司吗! 好嘛,这样一来倒好,两家公司都跟他扯上关系了。 眼看电梯即将到十六楼,他的心情也随之有些忐忑。 而女秘书依旧是很紧张,而秃头男人则恭敬地立在一旁。 纳尔逊略略思考了一下,便直接打通了个电话,下达指示道: “待会儿会议室的使用,先让棕榈集团使用,再让易达集团使用。” 边说着,电梯随之停到了十六楼,纳尔逊一马当先地走了出去,秃头男和女秘书也随之跟了上去。 “会议室在哪儿?” 纳尔逊似是对着空气询问,但秃头男很快回道: “这两家公司用的是A3会议室,请您直走...” 而令秃头男惊讶的是,当他们快走到A3会议室时,却见欧洲投行部地总经理亲自迎了过来。 这可是比秃头男高了好几个等级的存在。 看到来人之时,秃头男才真的确信自己是碰见了来自总部的大人物,不由是万分的后悔。 在确信了对方的身份后,他刚才稳妥的表现就恰恰变成了失分项。 人就是这样,得陇望蜀,想要的永远是更多。 刚才秃头男还想着只要不得罪这个人就好了,转眼之间,他想的便是获得纳尔逊的赏识,能够加薪升职。 但纳尔逊并不关心他的想法,而是直截了当地对总经理问道: “易达集团的休息室在哪儿?带我过去。” ...... 毕竟是要到公司,纳尔逊今天穿了一身的正装,整个人看起来干练且帅气。 他屏退了献殷勤的秃头男和女秘书,就这么跟着总经理到了一处大的磨砂玻璃门外,而后,也客气地请离了经理。 但他并没像一个痴汉似的朝里偷窥,而是另一边走去。 如果,他真的在这里的话,他又该怎样面对他呢? 而恰恰当他刚转身之后,便看到一个虎背熊腰的背影,从他眼前一闪而过。 仿佛,某年某月他也曾这么见过一般。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这位先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很多很多年以前,林昊还只是一个纯情处男,过着寻常公子哥那般简单优越的生活,不用去考虑什么复杂的事情。 但在高一的那个深秋之夜,在当初那个清瘦少年的引领下,他看到了许多平静水面下隐藏的黑暗,也终于清楚,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的道理。 成长往往只需要一瞬间。 而对林昊的人生来说,在这些年路过他人生的过客中,最念念不忘的,便是他当年的兄弟。 如今的他,可还安好吗? 林昊从前是不信命的,像那个充满棱角与锋利的少年一般,就这么硬生生与这操蛋的现实狠狠相撞,最后却落得了个遍体鳞伤。 再锋利的石头,经过了现实的冲击与洗礼之后,也会变得圆润起来,他如此,林昊更是如此。 以前他听到会嗤之以鼻的‘冥冥注定’理论,现在的他却无比的推崇。 可能,他已经老了吧... 虽然他的身体依旧如当初那般强壮,走起路来也是虎虎生风,一夜来个六七次都不成问题...可是,他的心却在这万丈红尘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老态。 他时常会想起和他在一起的年轻时光,想着他们曾联手干掉了一个叫齐彬的龟孙子,将一帮江宁的纨绔甚至是老谋深算的老狐狸都玩弄于鼓掌之中,还一起曾让如今南中国最大的地产商碧央集团元气大伤... 那时的自己和他,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啊... 现在回头看看,自己越发的佩服他,因为,他当年所做的一桩桩事,哪一件都是翻云覆雨,哪一桩都不像是一个高中生能办得到的。 而如今,不知在何地的他,也会如当年那般充满棱角吗? 林昊时常有些自嘲般的轻笑,惹得旁人无法理解,只有少数人能明白这是何故。 自打他正式进入易达集团,被当成接班人培养以后,他遇到了太多的挫折和绊子,想他上位的人远没有想他死的人多。 而往往这个时候,他总是会细想,如果是他的话,他会怎么做? 难道会像自己现在这样,妥协,妥协,再妥协吗? 他微微感到有些头疼,一时间感觉有些喘不上气,轻轻松了松套在脖间的领带。 站在异国他乡大厦的十六层,他感到的是远离地面的不安全感。 他走到了休息室门前,轻轻推开了玻璃门,看着里面一群人露出了愁眉苦脸之色,心中不由的感到窝火。 但他又能怎么办呢?身为这支团队的最高决策人,他绝不能散发出负面情绪。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便是林昊现在要做的事。 既然已经站到了这里,他怎么能还不明白,如今的自己已是骑虎难下。 表面上看上去,西班牙的办公厅承建项目是对易达集团的发展有着极大帮助,但公司里那些心怀不轨的元老们,为什么执意推荐自己前来呢?这个大出风头,提升威望的机会,他们自己不想要吗? 林昊一开始就发现出了不对劲,他老子林建更是看出了端倪,但林建本着‘吃亏要趁早’的想法,选择了沉默不言,让林昊自己琢磨出深浅来。 而当林昊率领团队到达伦敦之后,他便发现,自己钻进了别人设下的圈套中―― 在已有情报的分析下,林昊率领的整个团队得出了一个结论,拼综合实力的话,他们远不如来自马来的棕榈建筑集团。 也就是说,只要摩根史坦利的决策者们脑子没进水,那易达集团就基本没戏,说白了,他们就是来陪练的。 而这却能成为公司元老们打击林昊威望的武器。 这让林昊感到很无颜面。 对他来说,被公司里那群讨厌他的元老们耍不是第一次了,他也有心理承受的能力。 然而,他可以承受,跟着他的这支团队可无法承受。 他林昊是易达集团董事长唯一的儿子,未来公司板上钉钉的继承人,就算犯了天大的错林建也能帮他兜下来,但别人可不是董事长的儿子。 此次伦敦之行无功而返,想都不用想,燕京的那批人必然会发难,一个办事不利的罪责肯定是逃不了的。 如果那群人不顾吃相的话,完全可以借此收买打压肢解林昊的潜邸团队,以保将来林昊真的接掌公司时,也离不开他们那些老臣。 但这都是可预见的后话,林昊现在要做的,是要安抚好人心。 “顾维,棕榈集团已经进去了多上时间了?” 身为他管家兼秘书的顾维,看了一眼手表后,回道: “副总,他们已经进去了二十分钟了。” 二十分钟嘛... 那也就意味着,棕榈集团也快出来了。 林昊打量了一圈毫无斗志的团队,心下的焦虑更甚,但面上还是保持着镇定,说道: “大家好好准备一下,争取超常展现出我们的优势...” 说罢,他冲秘书顾维说了句: “我去趟洗手间,待会儿就回来。” ...... 林昊说是去洗手间,不过是情绪焦虑之下,烟瘾犯了而已。 按理来说,在这马上就要轮到他们开会的重要时刻,笔挺的西服上沾染到了烟味终究不是件好事。 然而已经看穿了结果的林昊,很清楚易达集团的是否落选,跟自己的西服有没有烟味,一点关系也没有。 而吸了根烟的他,神色明显强了些。 当他从安全通道中走出,打算要返回接待室时,却左拐右拐的,不知怎的就迷了方向。 该死... 林昊在心中痛骂着,但这毕竟是别人的地盘,他只能拍了下身前不远处男人的肩膀,客气的问道: “这位先生,你知不知道...” 他的话只说了一半,便像是口中塞进了块破布一般,再也说不下去,喉咙无声的上下滚动。 因为,他看到,当身前的男人转过身之后,映入他眼帘的是一张似曾熟识的脸。 而对方的身形,也慢慢与记忆中的那个年轻人开始有了重合。 是...他吗? 林昊一时间宛如化成了一座石雕,魁梧的身体顿时变得僵硬了起来。 而转过身的男人,神情却很正常地回道: “您有什么事吗?”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这对璧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才转身便让林昊震惊至极的男人自然是纳尔逊。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尽管纳尔逊对于见到林昊也是很惊讶,但他事先已有了心理准备,因此在见到对方时表现的很是神态自若。 而时间过去了十一年,如今的纳尔逊跟当年的陈夕相比,样子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变,甚至气质也没有当年那般凌厉。 可以说,再次出现在林昊面前的,可以看做是一个改头换面的人。 而听着对方标准的美式口音,再联想到此刻所在的地方,林昊一时也不敢确认眼前的人是否就是他。 毕竟,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而模糊的,林昊脑海中关于他的画面,经过了岁月的磨洗后已然淡了许多。 林昊回过了神,神情有些紧张地说道: “不,不好意思...请问您是这里的员工吗?” “是的,请问您需要什么帮助吗?” 相比较林昊那让人听着怪怪的英文发音,纳尔逊的口音标准的让人挑剔不出异样,完全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 而林昊想到,当年的他最讨厌的就是英语... 这使其的不确信又加深了几分,一时产生出自己可能真的认错了人的感觉。 是啊,这里可是伦敦,还是摩根史坦利亚太区的总部。 就算自己真的能再与他重逢,也绝不会是在这里啊!这太不可思议了。 于是,其活动了下绷紧的身体,尴尬的笑了笑,而后问道: “不好意思,我找不到A3会议室了,您知道在哪儿吗?” “当然。” 纳尔逊带着礼貌的微笑,轻声说道: “请跟我来。” ...... 林昊之所以转晕了的原因,是因为他横穿的那个安全通道正好连接着十六楼的AB座交汇处,别看他走了也就那么十几步,但却是从A座走到了B座。 这是刚刚纳尔逊从A座走过来时发现的情况。 而他自然而然的就能领着林昊回到A座。 纳尔逊并没沿着安全通道走,而是走了连接两座之间的空中走廊。 高处的冷风不知从哪里吹来,让林昊扣上了敞开的西服扣子。 踩在带着纹理的大理石地面上,他打量着身前比他略矮一点的背影,刚刚的熟悉感竟再次涌上了心头。 眼前这个男人,像他,却又不像他。 他也说不好这种感觉源于何处,只能说,自己身前的人有他的影子。 但仅仅凭‘影子’一词,他自然无法断定对方是不是他。 因此,他加快两步,与纳尔逊并肩而行说道: “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林昊说的是中文。 但纳尔逊却很一脸懵逼的回道: “不好意思,您刚才说什么?” “哦,没什么...” 他刚才观察着纳尔逊的面部表情,却发现对方听到他的问话后,除了惊讶以外,竟没有别的神情反应出来。 也许,怕是自己真的认错了人吧... 如是想着,他也便没再继续去说些什么。 既然对方是摩根史坦利的职员,自己与其又不熟识,还是保持相对应的礼仪为好。 而怀有心事的林昊没发现到的是,纳尔逊标准微笑下隐藏的那抹感叹之意。 在纳尔逊的记忆中,当年的林昊可是有着自来熟的性格,倘若是当年的林昊站在他旁边,哪怕同他根本不认识,他也会没话找话的唠上几句,而绝不会是像现在这样一言不发的沉默着。 而做戏就要做足。 既然林昊以为自己认错了人,那纳尔逊就不会自己突然爆出来说‘我就是你要找的人’。 两人一时间无言。 而从B座回到A座的空中走廊比不过也就短短十几米,进入到A座之后,回到会议室那边距离也是很短。 也就三两分钟的时间,林昊便来到了A3会议室外。 会议室大门正对着的,是一排真皮的长沙发,此时坐着不少人。 见林昊回来,正盯着一台笔记本看的一男一女拿着文件夹起了身,朝着林昊这边走了过来。 纳尔逊一时略带兴趣地打量着来人,目光却落在了向林昊走过来的女人身上。 走过来的男人一看就是秘书之类的角色,但走过来的女人,却给他一种熟悉的感觉―― 女人的身高不是很高,净身高估摸着也就一米六几的样子,穿上了职场的黑高跟以后,也才只到林昊脖子处的位置。 但女人却生的一张透着俏皮劲的容颜,皮肤很白皙,一双眼睛大大的,琼鼻樱唇,脸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妆,涂着迷人的眼线,及肩的长发自然的垂在脑后,俏皮之中又透露出一分不符年龄的妩媚。 而她的身材也是极好的,丝毫没有被职业西装而遮掩住,反而给人一种禁欲系的感觉。 女人是一个很漂亮的美人,但脸色却并不太好看。 她走到了林昊身边,打量了一眼纳尔逊,也是微微愣了神。 她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这个人... 不过她并没像林昊想的太多,而是看着站在林昊身边的纳尔逊,有些欲言又止地说道: “昊,这是你待会儿的资料,放轻松,用平常心对待就好...” 显然,女人也知道待会儿林昊要面对个什么局面,只能给出个不太实用的安慰。 但她见自己说了话,纳尔逊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于是不由问道: “昊,这位是...” 她这把说的是英文,口音要比林昊的强很多。 “女士您好,我是摩根史坦利的员工,您可以叫我鲁道夫。” “哦,原来是鲁道夫先生,幸会幸会,我是来自中国易达集团的黛丽丝.陈。” 女人出于礼貌的回了一句,却让纳尔逊露出了玩味的笑容。 他转头冲林昊问道: “这位女士是您的...?” 不知为何,看到纳尔逊露出的笑容,林昊突然有种嘴里的肉被盯上了的感觉。 于是,他连忙说道: “鲁道夫先生,这是我的妻子。” 说罢,他犹是不放心地牵起了女人的手,压低了声音用中文说道: “夭夭,我看这个人对你不怀好意,走,我们去那边坐着...” 而后,他对着纳尔逊用英文说道: “不好意思,失陪了。” 还未等纳尔逊回答些什么,他就牵着女人坐到了离纳尔逊有一定距离的沙发上。 而纳尔逊看着两人的身影,有几分感慨地喃喃自语道: “一对璧人啊...”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这些反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与纳尔逊所料的不差,当林昊用中文低声提醒女人提防自己时,他便知道给自己以熟悉感的女人究竟是谁了―― 陈夭夭,纳尔逊曾经的高中同学。 当然,十一年过去,有些人在纳尔逊的脑海中不可避免的会被遗忘或者模糊,而纳尔逊还能记得陈夭夭的原因,一来是当年她便是林昊死乞白赖的追求对象,再则,她在高中时期还是她的闺蜜。 这两点综合起来,使纳尔逊对曾经那个灵气逼人的陈夭夭印象颇深。 而女大十八变,如今站在纳尔逊眼前已二十七岁的陈夭夭,比之当初竟是还要漂亮上几分,摆脱了当年的脸上的稚气与娇嫩,竟显现出了干练之色来。 人都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的,有科学家曾说,人的完全新陈代谢需要七年时间,也就是说,七年后的自己和七年前的自己,将不再是同一个人。 纳尔逊看着与林昊坐在一起的陈夭夭,看她干练地整理着待会儿要用的资料,实在无法将她与当年那娇蛮任性的少女联系到一起。 而他在注视着陈夭夭,林昊却在注视着他。 表面上林昊是在翻动着资料,但实际上,他的眼神却始终游离在纳尔逊身上。 抛开了纳尔逊是不是他的疑虑,但纳尔逊此刻注视着陈夭夭的眼神,却很让他感到不满。 林昊忽地产生出一种直觉,仿佛纳尔逊是在觊觎着陈夭夭。 而产生出了这种直觉之后,他看向纳尔逊的眼神就十分不善了。 每一个男人都会把自己的爱人看做是私藏物,容不得别人染指和亵渎。 林昊的吃醋很正常,但却让感受到林昊不善眼神的纳尔逊有些哭笑不得。 但他此时又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自曝身份,只能一时无视掉了林昊虎视眈眈的眼神。 但他能无视掉,陈夭夭却不能。 就坐在林昊的身旁,陈夭夭又不是个瞎子,怎能看不出林昊的异常之态? “那个人,怎么还没走?” 顺着林昊不时抬头的方向看去,只见纳尔逊依旧是神态自若地站在原地,丝毫不见要离开的意思。 “谁知道呢?这里毕竟是摩根史坦利公司,人家又是这里的员工,他爱去哪儿也轮不到我们来管...” 话虽说如此,但林昊咬牙切齿的样子还是让陈夭夭感到有趣。 这是,他在为自己吃醋吗? 他们两个结婚已经三年了,但在这三年之中,陈夭夭还是第一次看到他,会露出当年高中追她时那般争风吃醋的表情。 这让陈夭夭心中泛出了甜蜜之意。 女人就是这样,情绪一上来智商往往会呈直线下降。 此刻的陈夭夭一心想维护林昊的心情,于是骨子里的倔强劲上来,使她直接从沙发上起了身,径直向纳尔逊走去。 而她的这一动作,自然吸引了林昊整个团队的视线。 只见她在离纳尔逊还有两三步远的地方驻足,而后神情冷淡地对纳尔逊开口说道: “鲁道夫先生,您难道没有需要去做的工作吗?” 她的语气虽然礼貌,但却有几分不善之意。 而纳尔逊看了眼仍坐在沙发上的林昊,而后故意轻笑道: “本来是有的,不过...倘若这位小姐能赏个光,让我带你去参观下这座大厦的话,我觉得,那会比我要做的工作重要的多。” 陈夭夭闻言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对方能说出这番话。 而在这里不得不说,纳尔逊对于人心的揣测是极其到位的。 倘若陈夭夭笑着答应的话,纳尔逊弄不好就会一脸懵逼,因为他自己对于这里都不熟,还谈什么带人参观。 但他既然故意说出刚才那番话,就代表他知道,这件邀请绝不会成真。 果不其然,陈夭夭还愣在原地的时候,坐在后方沙发上的林昊终于按耐不住,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了过来,一下子男友力MAX的将陈夭夭护在了身后,神色不善地对纳尔逊说道: “鲁道夫先生,我希望您清楚,这位美丽的小姐已经结婚了,并且,我是他的丈夫,如果您不听劝地继续骚扰她的话,我不介意用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他看着仍旧一脸轻松的纳尔逊,冷冷说道: “不管你是不是摩根史坦利的员工,如果你还冒犯我的妻子的话,我不介意把你送到医院。” 纳尔逊看着林昊被惹出真火的样子,真是感觉笑破了肚皮。 终于,他从林昊的表现中看出了一些当年的影子... 他没把林昊的威胁当回事,即使他纳尔逊身手退步了些,也绝非是林昊能敌得过的。 但他不想在此跟林昊对峙起来,刚才对陈夭夭说出那番话也只是为了看林昊的反应。 于是,他冲林昊微微一笑后,说道: “对不起,是我冒昧了,我这就离开。” 说着,他便转过了身,让林昊和陈夭夭也是松了口气。 毕竟对方是摩根史坦利的人,林昊不怕事不代表他愿意惹事。 但纳尔逊刚转身还没走两步的时候,却见一直紧闭的A3会议室的大门忽地被推开,两方人马从中走了出来。 其实也很好分辨,黄种人大概就是马来棕榈集团的人,而白种人自然是摩根史坦利公司的人。 林昊和陈夭夭看着出来的一行人,正想处于礼节地上前打个招呼,却忽然发现两方为首的两人,皆是脸色一变。 他们快步地走了两步,跃过了正要伸手打招呼的林昊和陈夭夭,一下子走到了纳尔逊的身后。 而感受到身后急促的脚步声,纳尔逊也不由回头,见到的是一个白人和一个东方人。 白人他认识,是摩根史坦利欧洲区总裁,地位与冯想相当,是杰兰特的铁杆心腹,他与之也算比较熟识。 但这个高胖的东方男人,他却是没什么印象。 可他没印象不要紧,人家自己会做自我介绍― “沈先生,鄙人费裕文,忝任棕榈集团副董事长,曾有幸在侄女的婚礼上见过您一面...费欧娜就是鄙人的亲侄女。” 纳尔逊不知道这个费裕文是谁,但却认识费欧娜。 那是程风从的老婆,程家明媒正娶回去的少夫人。 而沈家与程家一向交好,于是,他也不方便摆什么架子,便平易近人地道: “哦,原来是费二叔...” 殊不知,他的这句话,却让在场众人表情各异。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这抹疑虑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同样的语气,同样的称呼,却会因为说出者的身份不同而有着不同的含义。 如若纳尔逊真的只是一个摩根史坦利的小职员的话,那他面对费裕文叫的这一声二叔,则会给人以攀附之嫌。 然而,从费裕文颇有几分谦卑的口吻来看,这种情况显然不是。 那么,则说明纳尔逊的这声称呼只不过是句客套罢了,可以看作是上位者平易近人的礼貌。 而费裕文接下来的表现便直接印证了这一猜想―― “哎呀,沈先生真是客气了,像沈先生这般年轻有为,还如此谦逊的人现在实在不多了...” 费裕文说了一堆恭维的话,而纳尔逊则始终以微笑回应。 “...既然难得在这异国他乡见了面,不知沈先生今晚能否赏个光,容我...” “不麻烦费二叔了。” 纳尔逊轻轻打断了费裕文的话,另说道: “我在伦敦还有些事情,今晚怕是没有时间,等改日我亲自去吉隆坡拜访费叔叔和老夫人。” “好,好...那我们就在老宅备薄酒恭候沈先生的大驾了。” “一定。” 费裕文来的快,在听到纳尔逊的婉拒之后,告辞的也快。 棕榈集团一行人在几位身材高挑的秘书带领下,很快离开了A3会议室的门口,而见他们的副董事长对纳尔逊尚且这种态度,他们自然不敢托大,虽然不认识纳尔逊是谁,但经过他之时皆是低头行了礼。 这让刚才还低调的纳尔逊顿时变得高调起来。 而费裕文很识趣地没有问他纳尔逊为何会出现在这里,到这里做什么,也没提到他的身份,这也就使得在围观职员和其他人的眼中,纳尔逊的身份被覆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大人物们是需要适度的神秘感的。 虽然对在场众人来说,纳尔逊的身份还不明了,但他是个大人物却是无疑的。 这让刚才与费裕文站在一起的摩根史坦利欧洲区总裁,克利夫兰,感觉到略微有些尴尬。 既然纳尔逊已经引人注目了起来,那再让他在大厦里瞎溜达显然是不好的。 于是,他轻咳了声后,对纳尔逊低声询问道: “您要去杰兰特董事的办公室吗?或者您去我的办公室坐会儿?” 跟在克利夫兰身后的欧洲区高管们,没有像克利夫兰那样熟悉纳尔逊的底细,但也知道来人是从总部核心决策圈来的大人物,万万要好生招待才是。 于是,他们一时间在克利夫兰低声询问的时候,变得恭敬起来。 大人物的气势总是通过其他人的表现来反应的。 就像天子出巡,百姓跪满十里长街,领导看节目,学生操场淋雨那样,在克利夫兰一众高层谦逊表现的衬托下,纳尔逊就是想低调也低调不起来。 于是,他只能微扬了扬嘴角,拍了下克利夫兰的肩膀,说道: “去你办公室吧,放心,我不会让你为难的。” 克利夫兰在心中长松了口气,于是连忙叫来随身秘书,用眼神嘱咐了以后,让其带着纳尔逊去总裁办公室。 而纳尔逊刚要走的时候,却当着众人的面,若有所思地将眼神投向了林昊和陈夭夭所站的位置。 而随着纳尔逊这么一看,一众摩根史坦利的高官们也是齐齐地转了头,一同看向林昊所站的方向,让一对璧人顿时觉得如坐针毡起来。 “您有什么吩咐吗?” 在向林昊那边看了一眼后,克利夫兰转头对纳尔逊恭敬问道。 “哦,没什么。” 纳尔逊无所谓的笑了笑,对林昊留下了一个具有深意的眼神,便在克利夫兰的秘书带领下,向电梯走去。 待见到纳尔逊的身影消失在转角处,一众史坦利的高层们才终于松了口气。 而为首的克利夫兰,却用琥珀色的眼眸打量了林昊和陈夭夭一会儿后,走到了他们两个面前,问道: “请问,你们是来自中国的易达集团团队,是吗?” “是的,总裁先生。” 林昊他们来这里基本功课还是做了的,虽然认不出纳尔逊的身份,但史坦利欧洲区总裁克利夫兰他们还是认得的。 “那好...” 克利夫兰深邃的琥珀色眸子中涌现出了和善的笑意,试探性地问道: “那冒昧的请问一下,你们两位认识刚才离开的那位先生吗?” 饶是陈夭夭智商没有那么高,此刻也能看的出来,刚才离开的那个男人绝非是他所说的小职员那般简单,再加上刚才林昊用武力威胁他,大家闹出了摩擦出来,因此陈夭夭不敢扯虎皮拉大旗,只能实打实地说道: “在今天之前,我们并不认识那位先生。” “哦...” 克利夫兰答应了一声后,便接着说道: “那请你们做好准备,五分钟之后进行你们的展示。” “好的,麻烦了。” 看着克利夫兰折身领着一众高层返回了A3会议室,陈夭夭不由紧张了起来。 然而,她刚想对林昊进行鼓气时,却突然发现,林昊的脸色究竟变得诡异起来。 说不上好坏,但是却十分异常,隐约地透露出几分不安来。 陈夭夭作为林昊的枕边人不是一天两天的时间了,林昊的神情别人读不出来,她陈夭夭是懂得的。 她疑惑地看着林昊,抱了抱他健壮的肩膀,担心的问道: “怎么了?” 而林神色不定的将右手放在陈夭夭的手背上,带着点颤抖的声音说道: “他会说中文,他竟然会说中文...” 刚才费裕文和纳尔逊说话的声音虽小,但却没逃过林昊的耳朵。 而他们之间所说的话虽没听清,但他们说的是中文却是无疑。 而之前,当林昊在空中走廊对纳尔逊发问的时候,他分明是不懂中文的... 也就是说,纳尔逊之前竟是在对他说谎... 一时间,之前本来已经放下的疑虑,又再度涌现上林昊的心头―― 他,究竟是不是他? 林昊感觉大脑仿佛变成了一团浆糊,乱糟糟的理不清一堆思绪。 而他只能抚摸着陈夭夭柔滑的手背,带着存疑的语气问道: “夭夭,你觉不觉得,刚才那个人...” 他想了想了,终究还是没把疑问说出口。 “走吧,先开会再说。”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这个样子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待林昊一行人从史坦利大厦开完会出来,已正好中午。 上午刺目的阳光在此时减弱了下来,天色也不如之前那般湛蓝,而变的有几分黯淡。 正映衬林昊一行人的心情。 克利夫兰在开会时维持住了一个欧洲绅士的风度,并没有表现出什么不耐烦的态度,但还是微笑着,透露了一些棕榈建筑公司所开出的条件。 对方的用意很明确,他们并不满足于林昊在汇报中开出的条件,希望易达集团能拿出一些具有竞争力的东西出来。 可林昊他们又哪里拿得出来? 正如先前所说的那样,只要克利夫兰他们脑袋里没有进水,那他们十有八九必会选棕榈集团合作。 虽然明知是这个结果,但真要接受起来还是比较困难。 一行人的神色很颓废,充满着无可奈何之意。 尽管正式结果是要五天后才会公布,但通过史坦利一众高层的反应来看,已经算是基本敲定了。 “都别垂头丧气了,大家都尽力了,开心点,就当一起出来公费旅游了...” 看着一群人萎靡不振的样子,陈夭夭站在道边,忍不住像个导游一样为大家打气。 然而,陈夭夭说这话并没有什么说服力。 在这次从燕京过来的团队中,林昊毫无疑问的是团队的主心骨,但陈夭夭的身份地位也不差。 她可是林昊的贤内助,林建疼爱的儿媳妇,易达集团的少夫人。 跟团队里的其他人相比,陈夭夭先天就有着不可比拟的优势,这次对别人来说可能是灭顶之灾的失败,对她陈夭夭可能没什么影响。 于是,陈夭夭说的这番振奋士气的话,并没发挥出什么鸟用,反而让一些人神色不定起来― 当初他们可是看好林昊是易达的少主,打算混个从龙之功才加入到这个团队,并且为之尽心尽力的,但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集团元老们竟是对林昊的接位这般抵制,出手打压也是毫不留情面。 这让她们这些人不禁怀疑,自己能否挺到林昊掌权的那一天? 此刻站在伦敦金融城道边的这些人,都是易达集团的年轻精英,不说野心勃勃,也是心怀抱负。 他们又怎么甘心就这么倒在少主和元老们的战争中,去做了炮灰呢? 要知道,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多得是。 易达集团从不缺人才,而倘若林昊真的能完全掌权的时候,投靠他的精英人才一定会如过江之鲫那般多,到时候,已经被元老们玩残了的他们,又怎会入林昊的法眼? 想一想这种未来,他们这些人便觉得这异国的天气更加灰暗了些。 而坐以待毙往往是无能者的选择方式。 跟着林昊来到伦敦的这些人,可有一个无能之辈? 既然眼见事情不成,他们可不能坐等回去被元老们发难。 心思灵巧的人,此刻已经萌发出了退却之意―― 从林昊的手下转而去投靠那些强势的公司元老们,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而林昊看着这些人的神态,又怎会猜不到他们在想些什么? 在跟公司元老斗的这些年,他也不是没见过背叛。 但是...这可是他最重要的团队啊! 他能感受到,团队刚上飞机离开首都国际机场时的那股劲头,此刻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转而变成的是惶惶不安,大难临头各自飞之势。 人心已经散了啊... 一个团队最怕的就是人心散了,人心一散的话,再空留着没有灵魂的外壳就会变成累赘。 林昊在心中长长叹息一声,但面上却什么都没有表现。 自己那柔弱的妻子尚还知道要挽回人心,而自己岂能装作无动于衷? 于是,他强行挤出来了一丝笑容,对众人说道: “总之,别想太多了,先一起吃顿饭吧...我请客!” ...... 纳尔逊站在顶层总裁办公室的窗前,听着身后秘书的汇报: “棕榈建筑集团和易达集团的两方团队都已经离开了大厦,他们在伦敦的行程是由我们这方负责接待的,下榻的是公园路上的格罗夫纳豪斯酒店,安保工作由黑水安保公司负责提供...” “易达集团的一行人现在去哪儿了?” 纳尔逊打量着半个伦敦的景色,淡淡地询问道。 “按照他们的要求,我们的司机将他们送去了伦敦有名的Goodman餐厅,估计现在应该是在正进午餐。” “嗯,知道了。” 站在他背后的秘书看不到纳尔逊的神情,冲着背影行了一礼后,便退出了办公室。 几百平的办公室中,此刻只剩下了纳尔逊一个人。 而纳尔逊也没太过享受这种孤独一人的感觉,而是从落地窗边离开,用总裁办公室的座机,直接向外打出了电话― “给我转到杰兰特董事的办公室。” 一阵忙音之后,纳尔逊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哦,老兄,我现在可头疼的要命,有什么事先找洛特他们几个商量,实在搞不定了再来找我...” “杰兰特,是我。” 纳尔逊轻轻开口,打断了杰兰特的话。 “见鬼!” 对方感叹了一句后,说道: “你为什么会在克利夫兰的办公室?不对,你什么时候来的公司?” “这不重要。” 纳尔逊回了一句后,而后接着说道: “我问一下,关于西班牙办公厅的那个承建项目,易达集团拿到项目的概率大概多少?” “几乎没有。” 杰兰特回答的很迅速,语气不带有存疑之意。 “你跟易达集团有关系吗?” 纳尔逊想了一下后,还是说道: “有些渊源吧...” “那好。” 杰兰特想了下后,说道: “看在你的面子上,我这儿还有一个巴塞罗那建筑的承建项目,虽然比不上市政厅的那个,但也聊胜于无,你要不要?” “要,干嘛不要。” 纳尔逊轻笑了下,而后挂断了电话,独自坐在椅子上,将两双手交叉放在额下,看上去有几分失神。 如果林昊能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将他心中的疑虑全部抛掉,十分肯定地抓着纳尔逊的手,说你就是他! 因为,纳尔逊现在的样子,与当年那个凌厉的少年竟是重合了起来。 无论是气质,还是动作。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这场烟雨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伦敦是多雨的。 阴沉才是伦敦的色彩,毛毛细雨方与英伦贵族那诗意的气质相配。 从中午开始黯淡起来的天色就是一种宣告,到了傍晚时分,在经过了两天的晴朗之后,天空中果然飘起了细雨。 林昊静静地站在酒店套房内的加厚玻璃前,打量着一层层雨水从窗沿顶端洗刷而下,模糊了他的视线。 而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穿着吸水拖鞋,露出了白皙的脚腕,一身白色浴袍,宛若出水芙蓉一般的陈夭夭安静地走到了林昊的身后,将身体贴上了林昊宽阔的后背,伸出了双手,紧紧环住了他的腰。 此时的陈夭夭素面朝天,却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相比较那些离开滤镜和美颜就不能活的网红们,陈夭夭真的不愧是一枚明星级的大美女,即使没有化妆的脸,依然很耐人看。 看着环在自己肚脐上方的白皙如嫩藕般的胳膊,再感受着贴着自己背部的两处柔软,林昊此时理应生出些心猿意马的心思来。 然而,林昊却是动也没有动,依旧看着被雨水弄得模糊了的玻璃。 这不禁让人想起‘禽兽’和‘禽兽不如’的笑话。 可是,此时的林昊既不是禽兽。也并非禽兽不如,而只是一个受了巨大挫折的小孩子。 “夭夭,你跟爸通过电话了吗?” 林昊沙哑着的嗓子开了口,令陈夭夭柳眉一蹙,再将鼻子在林昊的便服上细细嗅了嗅,而后不悦道: “你是不是又抽光了一盒烟?” 见林昊没有反应,陈夭夭松开了环住林昊腰间的双手,将林昊大狗熊般的身子正了过来,很认真地说道: “昊,不要以一时的成败论英雄,常胜的将军不打无把握之仗,这次我们来这里就是个错误,当我们从燕京离开的时候,就注定我们拿不下这个合同,这是个必败之局,换谁来都没有用,你应该明白这一点。” 林昊苦涩地笑了笑,看着陈夭夭漂亮的眸子,说道: “你说的我又何尝不知道,但这次被牵扯的不是我一个人,还有我整个团队因为我当时的鲁莽而被牵扯,如果,如果当时我能看透这是别人做的局的话...” 林昊脸上浮现出了懊恼的神色,使陈夭夭感到心疼。 “你刚才不是问跟没跟爸通过电话吗?在中午吃饭的似乎,我就去洗手间跟爸说了结果了,爸让我告诉你,就当是历练了。” 这里所提到的爸,并非指的是陈夭夭的父亲,林昊的老丈人,而是指林昊的父亲,易达集团董事长,林建。 林昊闻言,脸上的苦涩之意更甚。 “历练吗?” 他打量着陈夭夭娇艳的脸庞,长叹道: “看来,这次爸又是一早就把事情看了个明白,只是不告诉我罢了。” 陈夭夭忙是回道: “昊,爸这么做也是为了你好,现在在那群元老们手里吃亏,总比以后吃亏要好。” “可是...” 他有些欲言又止,终是说道: “可是啊,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这种事情,我感觉,我根本不是那群老不死们的对手。” 他一边说着,一边拥着陈夭夭瘦削的肩膀,走到了欧式大床的边上,并没将之扑倒,而只是拉着她一同坐了下来。 “夭夭,你知道吗,每次遇到这种被那群老不死们打击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个人。” “是谁?” 陈夭夭略带好奇的看着林昊,却听他话锋一转地问道: “夭夭,你觉得跟我们同龄的人中,无论男女,在你认识的人中,你认为谁最厉害?” 这个问题看似跟上一个问题没有关联,但陈夭夭考虑林昊的心情,思索了一番后,还是顺着他答道: “苏望月。” 她很认真地分析道: “莫说是同龄人中,就是现在公司的那些元老中,我看能强过苏望月的人也屈指可数...论心智,论背景,论处事能力,在我认识的同龄人中无人能出其右,更何况他头两年还是高森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亚太区副总裁,如果不是高森那边没有容人之量,以他的能力当上高森亚太区的一把手都是很轻松的,而他现在为了筹备的虽然是新公司,但是有他母亲李兰兰的资金支持还有央央家里的帮助,假以时日,必然会是行业中的庞然大物。” 从陈夭夭的语气中,很容易看出来陈夭夭很推崇苏望月。 而和大多数人男人不同的是,林昊于此时却并未因别的男人比自己优秀而心生出羡慕嫉妒恨。 林昊的优点之一,就是很有自知之明。 他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也更加清楚,他和苏望月之间有多大差距。 但他问陈夭夭这个问题不是为了自取其辱的。 “夭夭,如今的苏望月看来一时风头无俩,可是你还记不记得,在高中的时候,可是有那么一个人比他毫不逊色...” “哼,你说那个负心汉。” 陈夭夭神情忽地一变,流露出了几分愤怒之情。 “看来你还记着他。” “哼,那个负心汉可不是个容易让人忘记的人,走在大街上可别让我见到他,要不然我一定把他骂个狗血淋头...还有,从前是从前,现在是现在,以苏望月如今的成就来说,那个人怎么可能比得过?” “我看倒不一定,倘若我要是有他当年的几分手腕,现在我就不会被那些老不死的压制的这么狠。” 向来对陈夭夭百依百顺的林昊,竟是反驳了陈夭夭,让她俏脸变得粉红,挥出了娇拳向他胸口砸去。 而陈夭夭又怎会是虎背熊腰的林昊的对手? 一番嬉闹之后,场面自然而然变得旖旎起来,两人的位置也不是左右,而变成了上下。 可正当陈夭夭闭住了双眼,林昊打算策马冲锋之时,门铃却忽地被摁响,而且还被摁的很急。 “谁呀?!” 林昊没好气地套上了件睡服,恼恨是谁在关键时刻打扰了他的兴致。 而等他开门之后,却见是上午见过的一个摩根史坦利工作人员,冲他恭敬地说道: “林先生,我们这边有人想请您一见。” “是谁?” 林昊疑惑地反问了句,得到的是一个让他瞠目结舌的答案― “是我们亚太区总裁,冯想先生。”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紫缎玉帛托荣华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冯想? 听到对方用中文说出这个名字,林昊不禁愣在当场。 他仔细地回忆了一番后发现,易达集团虽然与高森和摩根史坦利接触都颇多,但是关于冯想这个人却是没有打过交道。 况且这里既非燕京,也非淞沪,而是英国的首都伦敦,而在这里却是摩根史坦利的亚太区总裁要见他? 这怎么想都不合乎常理,透露着几分诡异。 而闻声穿好衣服的陈夭夭也从房间内走了出来,看着林昊和史坦利的职员在房门口对视,不由询问道: “有什么事情?” 林昊简单将对方的来意解释了一下,惹得陈夭夭眉头轻皱了一下,问道: “那不知冯想总裁约我们林副总去哪里?” 在这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之处,陈夭夭的警惕性自然也提上了几分。 虽说对方从机场就开始接待他们的史坦利职员,但假借上司名义,诓客户出来行绑架之事的情节,陈夭夭她也不是没见到过。 “就在这座酒店附近的私人住宅内,步行距离不会超过五分钟。” 职员有礼貌地回答了陈夭夭的疑问,但却让她心中的疑惑更深了几分。 对方的姿态,摆的有些低啊... 按理来说,他们整个团队对待史坦利欧洲区总裁克利夫兰可是恭恭敬敬的,而面对跟克利夫兰同样行政级别的冯想,他们自然会处于地位相对低的一方。 冯想如果要见林昊的话,理所当然的是叫林昊去他所在的位置,而非选在这个偏向林昊的地方。 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冯想这么做真的有几分迁就林昊的意味。 事出无常必有妖。 陈夭夭无论怎么想,都是他们会有求于冯想,而不会反过来,所以,她便有几分怀疑眼前的职员不怀好意,传了假话过来。 但细细一想,如果这个职员真的心怀不轨的话,那他干嘛打着冯想的名头?在伦敦这个地方,克利夫兰的名头岂不是更加好用吗? 诡异,十分诡异。 陈夭夭想不明白对方到底是何用意,只能用眼神示意林昊,希望他找个理由推脱掉这个邀约。 既然怎么看这个邀约都透着诡异,那不去不就行了吗! 林昊心中细想一番,发现也是这么一个理,于是刚想开口婉拒之时,却听到职员又接着说道: “林先生,如果您不去的话,关于巴塞罗那日蚀大厦的承建,我们一方很可能会打包交给棕榈建筑集团...” 日蚀大厦? 听到这个词,林昊的瞳孔忽地放大,一时间便来了精神。 “关于日蚀大厦的项目...贵公司不是已经内定了开发商吗...” “暂且还没有,不过我们总裁很中意你们集团。” 林昊闻言,脸上浮现出片刻的犹豫不决之色后,咽下了刚刚张口欲出的婉拒,询问道: “我可以带我的团队过去吗?” 职员微笑且有礼节地回道: “不好意思,林先生,我们总裁希望这是一场私人会面,所以,您的团队恐怕无法过去。” “那好,容我换身衣服就随你赴约。” 林昊答应之后,便关上了房门,忙着去换上正装。 陈夭夭一脸忧虑的依靠着象牙白色的墙板,显出忧心忡忡的样子。 但她却再说不出阻止林昊赴约的话来。 因为,对于做了充分功课的他们来说,如果能拿到日蚀大厦这个项目,他们就不算无功而返,甚至说是小有功成。 本来他们以为这个项目是被史坦利公司内定了的,但现在看来,他们还有机会。 而令陈夭夭担心的是,对方是不是在诓林昊呢? “安全方面,我会做好万全准备的,你尽管放心。” 看着林昊换上了一身偏深沉的西装,陈夭夭一边帮他打好领带,一边说道。 “别担心,不会有事的,等我凯旋的好消息。” 不同于之前还郁结在胸的样子,此时的林昊却颇有几分像要出征的将军,展露些睥睨的气势出来。 他轻推开了房门,冲恭候已久的职员说道: “久等了,我们出发吧。” ...... 夜里的伦敦开始下起了大雨。 林昊一行人所下榻的格罗夫纳豪斯酒店位于伦敦有名的富人区,身处世界有名的海德公园对面,山清水秀,环境迷人,是个闹中取静的好地方。 而待林昊乘车从酒店的地下车库出来以后,还没来得及细细打量被夜雨覆盖的春景,在车子行驶不到两分钟以后,就驶进了一处豪宅的车库之中。 林昊整了整衣装,在一位穿着旗袍的东方美人的引领下,通过不算宽大的电梯,直上豪宅的二楼。 随着电梯叮的一声轻响,映入林昊眼帘中的是一派简约风格的布置。 不同于别家豪宅弄得富丽堂皇,金碧辉煌的景象,这座豪宅的风格倒是别具一格。 用最简单的形容就是,让林昊能看到的东西,都有其实际用处,而不是仅仅起到装饰性作用而已。 这种风格,让林昊感到有几分熟悉... 不知多少年以前,他记得自己去过他的家,那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间,布置风格竟也似这般。 是他想多了吧,难道冯想是他? 在这即将见到史坦利亚太区总裁的关键时刻,林昊忽地在脑海中开出了个脑洞。 但他随后一想,便觉得这是毫无道理的想法。 且不说冯想出身两浙省,单论其相貌年龄可都与他契合不上,更何况,人家连老婆孩子都有了... 他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有几分好笑,站在宽广的客厅中,竟是忽地露出了几分笑意。 “你在笑什么?” 林昊忽的听到一句中文问话,才发觉刚才引他上来的旗袍女子已经悄悄退下。 他循声微微侧身,只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衫,身形很匀称的男人,坐在沙发之上,正端着一杯红酒在看着自己。 而林昊却露出了极为惊讶的表情,刚才还镇定自若的神情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忽地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继而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说,这个邀约就是一个圈套? 他不知道答案,但还是应着头皮答道: “鲁道夫先生,怎么会是你?” (本章完) 第二十九章 紫缎玉帛托荣华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为什么不能是我?” 看着林昊惊诧的表情,纳尔逊露出了玩味的神情。 而听到对方流利的中文,林昊当下心中骇意更甚,不由有几分惶恐之意。 坐在他侧前方的纳尔逊是个大人物,这是毋庸置疑的。 而此时,他却想到了另一种很可怕但却常出现在八点档中的情节―― 小人物挑衅了公子哥的泡妞好事,事后公子哥寻衅报复。 详情请参照武大郎潘金莲西门大官人三人的爱恨情仇史。 而再联想到自己上午护着陈夭夭,并对纳尔逊恶语相向,甚至还毫不在意的威胁,他愈发觉得自己的猜测是有极大可能的。 要不然,他那么一个位高权重,连棕榈建筑集团的费裕文都要巴结,史坦利欧洲区总裁克利夫兰都对之毕恭毕敬的人物,大晚上的冒着骤雨将自己诓过来,难道是吃跑了撑的没事干吗?还是自己长得好看? 林昊不认为自己是个安静的美男子,因此,他觉得自己的推断愈发接近事实。 如此想着,他的目光四下张望着,似是要寻找一个防身之器。 而纵使纳尔逊善于揣摩人心,又哪里猜得到此时林昊脑海中乱七八糟的内容? 他饶有兴趣地打量着林昊四面张顾的样子,而后笑着问道: “你在看什么?” 林昊闻言,停下了张望,神色紧张地回道: “你到底是谁?为什么把我骗到这里,还有,你之前明明不会说中文的,怎么又会说了?难不成...” 纳尔逊见林昊神色不定,以为他猜到了答案,刚喝下一口红酒,却被他接下来的话语给惊得轻咳起来― “...难不成,你早对我家夭夭有所企图,等到现在才下手?!” 纳尔逊放下了漂亮的高脚杯,不禁为林昊清奇的脑回路感到无语。 “你想多了,你家陈夭夭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我对她一点兴趣都没有。” 听到纳尔逊这么说,却让林昊的疑惑更深了些。 “你该不会是在骗我,想降低我的警惕性,暗中对夭夭下手...” 见林昊往不好的方向越想越深,纳尔逊终是忍不住掀牌说道: “昊子,是我。” ...... 空荡的客厅一下子陷入了绝对的安静,甚至隐约能听到外面的雨声。 仍坐在沙发上的纳尔逊和站着的林昊四目相对,彼此都在沉默。 纳尔逊刚才的一句话音不高,语气也很冷静,但却让正大声说着话的林昊,于一刹那间闭了嘴。 他的眼神由紧张惶恐变成了不可置信,打量着坐在沙发上的纳尔逊半天,才微颤着嘴唇问道: “夕...夕爷?!!!” 见纳尔逊微微点了头,林昊只感觉一时间天旋地转,用不稳的双手扶住了把温莎椅,坐下后半晌,还不可置信的问道: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不对,你这些年都去哪里了?怎么当年一句话都没留就消失了?” 林昊尽管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但理智还是尚存的。 他很明智地没问‘你这些年过的好不好’‘你是否有自己的事业’这类无聊的话。 有些人的成功,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看出来的。 想到了这一点,林昊真是感觉世界之奇妙。 就在不久之前,陈夭夭还一脸嫌弃地下定论,说如今的他必然会差上苏望月很远,可当纳尔逊真的在他面前亮出真身时,这句话自然而然的就成了一句笑话― 且不论他苏望月最终也能没坐上高森亚太区总裁的位置,就算他坐上了又如何?要知道,高森亚太区总裁同摩根史坦利亚太区总裁是一个级别上的人,而纳尔逊分明就是高于他们的存在嘛! 权势。 林昊一瞬间在脑海中浮现出了这个词,恢复了些许后不由变得拘谨了起来。 虽然他没有陈夭夭想的那么绝对,但他也是不曾想到,当初那个被他霸气叫做‘夕爷’的少年,如今竟然真的变成了大爷。 起码,如今的纳尔逊是有着让林昊乃至易达集团跪舔的资格的。 任何友情一旦镀上了权利的外衣后,就会眼花缭乱到让人看不清。 林昊不是没想过,一旦纳尔逊如今混的不好的话,他也会为当年之谊,尽力帮助其一二,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当初那个没地位没背景没宗族势力,连唯一的亲爹都诡异死亡的少年,竟是不声不响之间,达到了如今需要别人仰望的高度。 这个冲击对林昊来说是巨大的,让他一时间缓不过劲来。 而接受了他提问的纳尔逊却一时轻笑道: “我还以为你会直接问我关于巴塞罗那的日蚀大厦呢?” “啊,对!” 林昊一时想到了来到这里的目的,想了一下后,还是有几分不自然道: “鲁道夫...啊不,夕爷,您看关于日蚀大厦这个项目,我们易达集团有希望吗...” 纳尔逊难得带着几分轻佻的神色回道: “看来时间真的改变了许多,你竟然会对我说‘您’了...” 看着林昊闻言变得讪讪的神色,纳尔逊终究说道: “不逗你了,如果我们不选择易达集团的话,那我叫你过来干什么?逗你玩吗?这个项目就当我们老友重逢,送你的礼物了。” “真的?!” “真的。” 看着林昊突然变兴奋的神情,纳尔逊猜想这个在他眼中只能算相当一般的项目,看来对林昊却又很大的吸引力。 而听到纳尔逊保证的林昊,此刻心中仿若有一块大石落地,终于可以长长松一口气。 但他还是犹有几分不可置信地问道: “夕爷,你,真的是你吗?” 纳尔逊闻言,感到有几分哭笑不得,回道: “我怎么就不是我了?” 林昊闻言,也知他的问法不恰当,只能耐着性子解释道: “夕爷,我们这些年真的很担心你,在你消失的头几年,我们在各大城市的报纸上都登过你的寻人启事,也将你列为公安部的失踪人口,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大家渐渐也都死了心,还以为你遇害了,甚至,连你的身份都注销了...” “所以,在中国官方登记中,我已经是个死人了?” 他看着林昊忽地一变的神情,似笑非笑的说道: “其实,这样也挺好...” (本章完) 第三十章 紫缎玉帛托荣华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样也挺好... 当纳尔逊开口说出这句话时,语气中不无落寞之意。 既然,当初陈平那么希望自己可以改头换面,那自己的做法应是遂了他的意了,使他在九泉之下也能安息了吧... 纳尔逊忽地想起了昨晚那个梦,而不禁开始怀疑起来,如若自己当初在岔路口选择了另一条路,那自己真的会如梦里那般不堪吗? 现实中没有如果。 不管他承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存在着纳尔逊.鲁道夫,存在着沈沉溪,但却不存在陈夕这个人。 陈夕... 这是一个让纳尔逊轻轻一念,便感觉恍若隔世的名字,经过了漫长的时间相隔以后,他甚至感觉这个名字像张三李四那样,不过是他人生中的一个过客。 既如此,那在听到林昊的解释之后,他心头倒像是放下了什么。 纳尔逊无法抹掉陈夕存在过的痕迹,但陈夕同样不能变成纳尔逊。 从他离开那座老居民楼,踏上开往旧金山的航班那刹起,陈夕便永远地留在了江宁,化成了一些人消散不去的执念。 而他纳尔逊,永远也不会再是那此间的少年。 ...... 这个话题颇有几分伤感,而纳尔逊看起来却以一种轻松的心态面对。 但纳尔逊能轻松的起来,林昊的神色却是窘迫了起来。 他有些在心中懊恼,真稍不留意便得意忘形,一下子便忘了对方的身份。 而纳尔逊看着林昊脸上那尴尬的神情,心头却是一紧。 明明自己不是皇帝,怎么偏偏会生出了孤家寡人之感呢? 熟读史书的纳尔逊以前会羡慕那些皇帝高高在上,俯视众生的独有视角,可等他真的坐上了高位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自己当初想的太过简单了。 人在得到某些东西的时候,注定要失去某些东西。 就像现在他和林昊相认才不过五分钟,但林昊的神情却无声地告诉了他,他们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回不到十一年以前的那段并肩的时光。 荣华富贵,权势显赫带来的不可能尽是好处。 纳尔逊在心中自嘲般轻笑了笑,但面上却是打趣道: “为什么这个表情?” “嗯...啊?” 林昊闻言愣了一愣,而后有些讪讪地说道: “夕爷,刚才...是我失言了。” 林昊的语气让纳尔逊面色微微一沉。 同样是‘夕爷’这个称呼,十一年前和十一年后却是截然不同的语气。 “昊子,我是你的朋友,不是你的上司。” 纳尔逊淡淡说了一句,神态犹似当年那般高冷,但却再让林昊生不出想贴近的感觉。 见林昊仍是那般姿态,纳尔逊在心中一叹后,转而问道: “伯父现在怎么样了?身体还好吗?” 听到纳尔逊问及自己的父亲,林昊刚想下意识地脱口而出‘托您的福’这种媚俗的外交辞令,但一想刚才对方刚才所说的话,便硬生生将这句憋回了口中。 “还不错,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 他试探性地贫了句嘴,却看到了纳尔逊放松的笑容 “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会去燕京拜访一下伯父的。” 纳尔逊的话让林昊感到亲近,继而说道: “夕爷,这些年你一直都在哪儿了?怎么我们一直找都没找到你。” 纳尔逊闻言,解释道: “我这十来年一直在国外。” 国外... 听到纳尔逊的这个解释,林昊不禁一怔。 毕竟,在纳尔逊消失的头几年中,无论是叶家,苏家,还是与纳尔逊有交情的燕京林家,淞沪沈家,江宁陆永,都是投入了不小的人力物力来寻找陈夕,可最后收到的尽是些捕风捉影的消息,以及一些看到赏金来冒认的骗子。 陈夕,仿佛是一下子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林昊当时想不通这个问题,一个没钱没势力帮助的不满十八的少年,为什么就会被找不到呢? 唯一可行的解释,似乎只能是陈夕遇害了,只不过尸体还没找到而已。 这么多年过来,大家似乎也接受了这个事实,以至于陈夕的身份被注销时,官至南隶省公安厅厅长的苏洛并没有插手此事。 而现在,纳尔逊却好端端地站在了林昊的面前,并且给出了一个不同的答案―― 这些年,他一直是在国外。 而那一群一直在寻找陈夕的人,忽略掉这个问题的原因,则是在零六年陈夕失踪隔天的凌晨,江宁通向外界所有的交通要道乘客记录都已经被调查过了,并没有找到陈夕的痕迹。 而倘若陈夕真的要去国外的话,江这个地方难以偷渡,只能坐飞机离开。 可据林昊后来得到的消息,在陈夕失踪的三日内,江宁飞往国内外的航班乘客名单中,并没有出现陈夕。 这也自然而然地断了这个猜想。 可如今看来,陈夕当年不知走了什么门路,竟这样神不知鬼不觉地就离开了江宁。 往事不可追。 林昊没有打算问纳尔逊当年是怎么离开的江宁,而是转而问道: “那么,夕爷,你现在是就职于摩根史坦利投行,担任高层了?” 纳尔逊点了点头,像是看透了什么,说道: “不用遮遮掩掩些什么,你是想问我的职位吧?” 林昊经过了言语的交谈,拘谨之色渐渐放下,笑道: “我是很好奇,在这么强大的公司中,你混到了个什么高职?” 听到‘混’这个表示亲昵的字眼,纳尔逊也并没隐瞒什么,说道: “全球经济高级顾问,前亚太区总裁,董事会执行董事。” 林昊闻言,尽管心中有了猜测,但依旧感到很震惊。 纳尔逊所说的前两个职位,一个类似于名誉头衔,并没什么实际权力,只是对地位的肯定,另一个则是前职,现在已经不履任了。 重点是最后一个职位,这可是真真正正的核心决策圈的职位。 相比较纳尔逊之前担任的执行董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独立董事的权利要更大一些,甚至能对董事会和董事长造成制约。 这也是在别的公司基本都有九个独立董事的情况下,为何史坦利只有五个。 以格里高利的性格,怎么容许见到这种能威胁自己存在变多? 而纳尔逊能混到独立董事,已经不能用能力高低来形容了。 他简直是,太飞黄腾达了...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我也曾青衫为她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心中这般想着,林昊对纳尔逊的权势有了更加清楚的认识。 怪不得,他能假借史坦利亚太区总裁冯想的名义邀请自己过来,而丝毫不怕被拆穿,怪不得,欧洲区总裁克利夫兰对他是如此的毕恭毕敬。 只因为,他是史坦利公司的独立董事,当之无愧的核心掌权者。 林昊再一联想到同样的年龄,纳尔逊已经飞龙在天了,而自己却还受到公司元老们的打压,便越想越不是滋味。 可是这就是事实,残酷且没有道理的事实。 从家境条件来说,林昊比之当初的陈夕好了简直十万八千里,而反过来,如今的纳尔逊的身份地位也同样甩了林昊好几条街。 三十年河东,三年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世上虽然很稀少但却是有弱鸡废柴逆袭的例子的,而无疑,纳尔逊是其中最成功的那一批人。 林昊还记得,当年为了对抗叶远飞棒打鸳鸯的行为,他还需要借自家集团的势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赶出班级。 而时过境迁,谁又曾能料到,当年被看做会一飞冲天的少年,竟然到达了如此的高度? 要知道,当初认识陈夕的那一批人中,林昊的想法很冷门,陈夭夭的想法才占主流—— 失踪了多年的陈夕,极大的可能是已经丧了命,小部分的可能是过的如丧家之犬,郁郁不得志而已。 而据林昊所知,对这种看法深信不疑的,还有如今碧央集团的董事长,叶远飞。 倘若他知道了纳尔逊此时此刻的成就,怕是一张脸会便成猪肝****。 一想到这个场面,他就便觉得很有趣,很想大笑一番。 然而,他的嘴角只咧开了一个小小的弧度,便又收了回去。 既然想到了叶远飞,又怎么会不想到他的女儿? 而再一想到纳尔逊当年与她的关系,许多本来能当做闲聊的内容,则就变的讳莫如深起来。 而他嘴角的变化,却并没有逃过一直观察他的纳尔逊的双眼。 “你刚才在想些什么?” 纳尔逊带着笑容问了一句,是林昊斟酌了一下后,答道: “我在想,如果陈平叔知道你今天的成就,那他在九泉之下也能得到安息了。” 这句话说的不假,但纳尔逊却隐隐感觉这不是林昊本来打算说的。 但他也还是顺着说道: “他那个人,不会在乎这些的。” 这世界上,能读懂陈平这个人的人不多,哪怕身为他亲儿子的纳尔逊,也不敢说完全了解他。 但有一点他能肯定的是,陈平当年明知必死却执意送他离开,绝不是为了让他赚取功名利禄的。 纳尔逊还没告诉林昊,自己除了是摩根史坦利公司的独立董事外,还是联美财团的执行长,实际上的第一人。 而联美财团虽然腐化严重,但毕竟是老牌财团,比之摩根史坦利公司只强不弱,堪称海外华人界最强的财阀势力。 从一个默默无闻的江宁穷小子,到摩根史坦利的独立董事已经够惊人的了,如果还外加一个联美财团的执行长,只能说这太过逆天了。 然而,一个摩根史坦利的独立董事就足以震慑住某些人。 眼见林昊似乎没了谈兴,纳尔逊却问出了一句他这么多年好奇已久的事情—— “当年的我们那些高中同学们,他们现在都还好吗?” 说实话,这些年纳尔逊只听到了关于苏望月一个人的消息,至于其他的人如何,他却一点都不知道。 “好啊,大家都很好啊。” 林昊说话时的神色露出了几分不自然,让纳尔逊心头微沉。 “如你所见,我成功追到了夭夭...婚礼是在三年前办的,在罗马的一座教堂里,因为你不在,所以伴郎的位置由我表弟来担任了,其实...最该在那个位置的是你。” 纳尔逊闻言,忍不住打趣道: “以后未必就没有机会弥补。” “不,绝没可能,我和夭夭如胶似漆,任何人都不能拆散。” 可能是白天纳尔逊留给他的阴影有些深了的缘故,听到纳尔逊这句玩笑话,林昊在陈夭夭不在的情况下,还是连忙矢口否认,就差对苍天明月发誓以表忠贞了。 可惜的是,现在窗外下的是大雨,别说月亮了,就连星星也未必能见的几颗。 “那其他人呢?” 纳尔逊没有继续逗林昊,而是令问道。 “王宇你还有印象吗?就是那个大学霸,他从麻省理工毕业回了国,原本跟别人创业开了一家社交软件公司,后来打包被你们财团投资的宜加公司收购,干了几年项目总监以后又辞了职,现在加入了新成立的霜未公司做了副总。” “霜未?” 纳尔逊呢喃了一句,觉得这个公司的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 “霜未是哪两个字?” “冰霜的霜,未来的未...” 听纳尔逊反问,林昊只能硬着头皮回答出来。 纳尔逊听了解释,终于想起来在哪里听到过这个公司名字。 “苏望月的公司?” 纳尔逊似笑非笑地询问着林昊,只见对方点了点头。 而关于苏望月的事情,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纳尔逊一如既往的不感兴趣。 因此,他并没问林昊关于苏望月的事,而是听其又介绍了几个同学的近况后,又听到了一个当年跟他纠缠不浅的人的事情—— “...我们的班长,许文彧,就是那个大高个的长腿美女,你还记得吗?就是当年暗恋你的那个?” 纳尔逊对往事还有几分了解,于是微笑地点点头,听林昊继续道: “...她大学时读了燕京大学的行政管理专业,更是被保送到了香港大学深造,回来之后,在一家地产公司做了高级秘书。” 纳尔逊捕捉到了林昊说话时不自然的神情,于是下意识的问道: “哪家地产公司?” 林昊闻言,支支吾吾了一会儿以后,终是说道: “...碧央集团。” “碧央啊...” 纳尔逊露出了几分不同的神态,喃喃着这个跟他关系极深的公司。 而既然提到了碧央,那最不可绕过的一个人也就呼之欲出了— “未央她,现在还好吗?”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我也曾青衫为她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既然谈起了往事,那叶未央就是怎么也绕不过去的一个人。 林昊是有这个心理准备的,可真当谈起她之时,却还是觉得如鲠在喉。 也许当着别人的面他不会如此,但此刻他面对是纳尔逊,或者说,是当年的陈夕,那个和叶未央牵扯最深的人。 “她...挺好的啊...” 林昊言不由衷地支吾着,眼神有了几分躲闪之意,妄图就这含糊着过去。 而他的这一切表现却尽落入纳尔逊的眼中,令其目光一沉。 有些东西,大概已经刻进了人的骨子里,就算是经过了漫长的时间以后,也还是会一成不变。 就像在众人的眼中,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纳尔逊都是个表现沉稳,极能抑制好情绪外露的人,无论是以前的冰山脸,还是现下的如沐春风,他的面部表情管理做的一直很到位。 然而,这却存在着一个例外― 有关叶未央的事,不管是从前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还是此时居坐高位的纳尔逊,都是极其上心。 一向不喜形于色的纳尔逊,目光一沉后,望着林昊的脸,冷冷说道: “昊子,你在说谎。” 虽然依旧在叫着‘昊子’,但林昊如何听不到话中的森然之意? 一刹那,林昊感到自己仿佛被冷气环绕,犹如冰凉的蝮蛇爬到了脖间的那种感觉。 见鬼,房内的温度明明调的不低,可为何,他还是觉得比站在外面的大雨中还要冷呢? 林昊知道这是自己的心理作用,但还是讶然于纳尔逊突然展露出的气势― 一股气场上的全面压制。 这便是小说中长长所言的‘上位者的气势’,真的会令人心生出畏意。 林昊面色一凛,强行让自己注视着纳尔逊,而后说道: “我没说谎,她现在真的过得还好...” 纳尔逊死盯着林昊,半晌后才说道: “昊子,我依旧拿你当朋友,所以,我不喜欢你跟我玩这种无聊的文字游戏。” 现在过得还好是什么意思? 那不就意味着过去过的不是很好了呗! 以纳尔逊的智商,如何猜不到林昊话中的未尽之意,自然流露出几分不满。 但纳尔逊同时也清楚,既然林昊如此吞吞吐吐的,恐怕,他没说的内容应该会让自己难以接受。 果不其然,林昊闻言,脸上露出了挣扎的神色,纠结片刻后说道: “夕爷?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你...真的要听吗?” 纳尔逊闻言,什么都没说,只是神情愈发地冰冷了起来。 宛若一柄寒光森森的利刃。 纳尔逊的无声,其实就表达了他的态度。 “夕爷,你现在结婚了吗?” 出乎纳尔逊意料的是,林昊竟突然问起了他的婚事。 但他转念一想后,林昊在他如此表现的情况下,仍旧问出了这句话,想来不会是无的放矢。 于是,他便耐着性子回答道: “还没有。” “那有未婚妻了吗?” “也没有。” “女朋友呢?” “没有。” “......” 林昊看着纳尔逊愈发沉下去的面色,终是忍不住叹道: “你们两个,这又是何必呢?” 他长叹一声,满脸的尽是不理解,让纳尔逊有种不好的感觉。 “其实,现在的叶未央同样既没结婚也没男朋友,唯一陪在她身边的,只有苏望月一个人。” 纳尔逊听到林昊这番话,一时间微微有些失神。 她竟是一直单身吗? 要知道,女人的年龄跟男人的年龄是没有可比度的,女人的二八芳华远比男人要值钱的多的多的多。 而她今年已经二十七岁了,在未婚女中应该算是大龄了,竟然,还是单身吗? 纳尔逊想到这里,内心的愧疚便油然而生。 终究,是自己负了她。 然而,令林昊支支吾吾不敢详言的,不止这一件事。 “当年在你消失了以后,叶未央像是疯了一样地去找你,甚至跟叶远飞彻底闹翻,谁劝都不好用,她还亲自飞去了太原,在那里待了足足三个月,每天做的事就是在大街上贴你的寻人启事...” 林昊一边说着,一边小心翼翼地观察着纳尔逊的脸色,发现其脸色虽然阴沉,但却很平静,才敢继续说道: “...这样的行为,她持续大约了半年时间左右,她的功课也因为找你而荒废了,索性就休学了一年,而叶远飞并没有看住叶未央的本事...” 林昊脸上浮现出了些许不忍,而后终究说道: “...在找你无望的那段时间里,叶未央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她好像对生活都绝望了,流连于夜店酒吧那些场所,夜夜通宵达旦的放纵,甚至还染上了毒品,气的叶远飞一度不认她在这个女儿...” 见纳尔逊脸色依旧平静,林昊索性敞开了说道: “后来,也不知怎的,叶未央不知怀上了谁的孩子...而将孩子拿掉之后,叶未央更是情绪失控,天天想着自杀,是她母亲以死相逼,吃安眠药从鬼门关回来以后,才让她断了轻生的念头,不过,她之前放纵的太狠了,回到学校未免遭受指指点点,于是回校不到一个月,便没法待下去,接受家里的安排,去了法国里昂读大学,跟夭夭是一所学校...” 林昊将话说完,看着纳尔逊无喜无悲的脸,说道: “夕爷,这都是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现在的叶未央早就跟叶远飞和好了,她现在担任的碧央集团的总经理,可以说是一个女强人,这几年碧央集团也是得益于她才能成长的那么快...” “是吗?” 纳尔逊淡淡地说了一句,语气中竟有些不痛不痒的意思。 这让害怕纳尔逊暴走的林昊,终于放下了心。 是啊,哪怕当时爱的要生要死,可回过头再看,不过是年少时的冲动罢了, 林昊如此想着,觉得轻松了一些。 可是,他以为他想的是对的,但这只能说明他不了解如今的纳尔逊。 纳尔逊的神色很平静,看起来倒是无悲无喜。 但一个人怎会一点情绪都表现不出来呢? 这只能说明,纳尔逊是故意做出这副样子的。 只不过,林昊没发现纳尔逊心中隐藏的内容罢了。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我也曾青衫为她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哀莫大于心死。 绝大多数时候,极度的平静就是不平静。 而此刻在这落着大雨的夜里,纳尔逊的脸色就是深如潭水般的平静。 准确的说,应该被称作‘死寂’。 他木然地跟林昊对着话,神情漠然之极,连一个笑容都懒得露出来了。 而在两人叙旧结束,林昊将回酒店之时,纳尔逊依旧坐在沙发上,说道: “昊子,你见过我的事不要泄露出去。” “我明白。” 林昊像当年那般憨厚一笑后,便由之前引他上来的旗袍美女带了出去,而后乘车出了豪宅。 外面的雨势依旧很大,噼里啪啦地打在车玻璃上,惹得人心生烦躁。 而林昊却由于刚拿下一个大项目,心情不算糟糕,但也不能说开心。 他注视着在被雨水冲刷着的玻璃,思绪很是复杂。 这次与纳尔逊的重逢,实在有些出乎他的预料,让他一时间无所适从。 纳尔逊.鲁道夫... 林昊在心中记下了这个名字,也万分的提醒自己,这个人不是陈夕,绝对不能拿对待陈夕的态度对待他。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在他心中卡了许久的刺被拔出了以后,他却没生出几分轻松之感,反而感觉有几分沉重。 不平等位置下产生的友谊,注定是有着天然的鸿沟。 他想到纳尔逊那张平静如水的脸,不由轻笑一声― 纳尔逊的这个样子,倒是与当年的陈夕一模一样。 ...... 令林昊感到熟悉的冰山脸,在纳尔逊身上并未维持很久。 可能太久没见的缘故,现在的林昊对纳尔逊的了解,远不及杰兰特。 倘若刚才杰兰特在这里的话,那他一定会感觉到很棘手。 因为,有一种平静,是出现在暴风雨之前。 纳尔逊的平静恰恰就是这种。 自始至终,纳尔逊并未曾离开过他坐着的沙发,一直保持着一个很俊朗的坐姿。 然而,就在林昊走了不到五分钟之内,他突然诡异地站了起来,眼神中充满着不同寻常的意味,让看到的人感到心悸。 还残留着一些波尔多红酒的高脚杯,此时静静地待在沙发旁的方桌上,被纳尔逊轻轻拿了起来,玻璃杯内的液面出现了晃动。 纳尔逊面无表情地将杯子抬高,放到了胸前的位置,用大拇指轻轻摩挲了一下杯颈,而后,突然地就这么把杯子摔了出去。 只听啪地一声,昂贵的玻璃杯应声撞在了墙板山,顿时粉身碎骨,炸裂开来,落了一地的玻璃碴子。 而殷红色的葡萄酒液呈喷射状印在了浅黄色的墙板上,宛若一朵盛开的花朵,那般妖艳。 而纳尔逊平静的神色终是维持不住,脸上浮现出了疯狂的意味。 人有时候需要发泄,需要没有理智的发泄。 而这么多年过去了,让纳尔逊再度发疯的理由,也还是因为她。 无论是面对史坦利一干董事的刁难,还是联美财团李春秋一众人的为难,纳尔逊总是能从容应对。 然而,只有她,只有叶未央这个人,才是纳尔逊的死穴。 他愣愣地看着绽放于墙板上的酒花,眼神中仿佛有烈火在燃烧。 ...... 杰兰特是是在深夜接到纳尔逊电话的。 当他乘车到达纳尔逊豪宅的车库之时,看着面色皆带惶恐的保镖和行政人员时,就心知可能出了什么事。 而等到他独自乘电梯上了二楼时,心下更是一沉,惊讶地久久说不出话来― 他一眼看到的,是龙卷风掠过后的景象。 满屋子都是一片狼藉。 木头块,玻璃碴子,皮革碎片... 房子内只要是肉眼能见的家具,好像都惨遭辣手摧毁了。 而再一想到刚才那些人诡异的脸色,杰兰特心下不禁一沉。 他踏进了一片废墟之中,没走几步,就看见坐在了沙发上怔怔不语的纳尔逊。 整片空间之中,要说什么还能称得上完好,怕是只有纳尔逊屁股底下的沙发了。 “你家,被强盗打劫了?” 虽然在伦敦安保设施号称最好的顶级富人区,遇到强盗是件很荒唐的事情,但杰兰特没有更好的解释。 但纳尔逊却淡淡说道: “我弄得。” 我弄得... 这句话说来倒是轻巧,但给杰兰特的冲击却远大于被强盗洗劫了。 在杰兰特的印象里,纳尔逊是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变色的人,一直有着迥乎常人的镇定。 而现在,看着这满屋子的狼藉,杰兰特真的是被惊到了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内心倒是很想问一句‘你是不是在逗老子’,但看到纳尔逊带着杀气的表情,他还是将这句话生生地憋了回去。 其实,这倒是他误会了,纳尔逊的杀气不是针对任何人,而是针对他自己。 “你叫我过来,是让我欣赏你的杰作?” 杰兰特和林昊不同的一点在于,他和纳尔逊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在有着相似性格的情况下,杰兰特明知情况不对,但还能用玩笑的口吻打趣。 而在造成了龙卷风袭击效果以后的纳尔逊,此刻真的没有了力气,纵心有愤懑,也再难发泄出来。 “我有件事需要你帮忙。” “说。” 杰兰特回答的斩钉截铁,听纳尔逊说道: “帮我离开伦敦飞去中国的江宁市,时间什么的你来定,但要在这几天之内。” 按理说,以纳尔逊的权势,这不需要摆脱杰兰特的,既然纳尔逊这么说,就肯定有附加条件― “不要惊动任何人,隐瞒掉我离开的踪迹。” “......” 杰兰特一脸黑线,终于明白纳尔逊竟是要搞个大新闻。 试想一下,倘若美国总统凭空在的眼皮子底下,从白宫消失,这会造成多大的恐慌? 而纳尔逊虽然没达到美国总统的地位,但却也是个大人物,想要凭空消失几乎不可能。 但这里是伦敦,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经营几百年的大本营,这便有了实现纳尔逊要求的可能。 “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吗?” 杰兰特开口问了一句,得到的是纳尔逊语气坚定的回答: “因为一个人。” “女人?” “女人。” (本章完) 第三十四章 有关痴情的对话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外面的雨声很大,但由于豪宅的隔音设计,使得房子内部很安静。 但此刻的杰兰特却讨厌死了这该死的寂静。 压抑的气氛很难在嘈杂欢快的环境下产生,只能在沉默之中酝酿。 而纳尔逊和杰兰特此刻彼此都在沉默。 刚才纳尔逊的恶回答还萦绕在杰兰特的耳边― “女人。” 纳尔逊的语调透露出了难得的坚定之意,让杰兰特不由为之感到略微动容。 他是为数不多清楚纳尔逊换女人比换衣服都频的人,也自然明白,这是一个极难对女人产生出真感情的人。 杰兰特甚至一度认为,纳尔逊或许就会这么单身终老,不会在这个世界留下血脉。 而现在,他一直以来的观念在一瞬间崩塌了。 只因纳尔逊那确定的一个词。 “你是认真的吗?” 杰兰特神色也浮现出了几分凝重,像是要进行最后的确认。 “说实话,这谈不上认真不认真,只是,我感觉我一定要去...” “去做什么?” “还债。” 纳尔逊神色平静地吐出了这个词,让杰兰特皱起了双眉。 平静的海面之下不知隐藏着多少暗流涌动,外表越是心如止水,冷若冰霜的人,疯狂起来时便越发恐怖。 杰兰特自己的感情都很失败了,他自然没有教纳尔逊什么爱情哲学的本事。 但他听到纳尔逊说的话以后,突然有感而发地说道: “我们,是不是过的太反常了?” 反常... 这是杰兰特有感而发的一个词,让纳尔逊不置可否地颔首。 与同龄人相比,纳尔逊和杰兰特的人生仿佛是镶了金子一般,金灿灿的让人不能直视。 不足弱冠之龄就在华尔街中呼风唤雨,之后更是在时代科技的变革中屹立在了浪头,打下了诺大的家产。 这是标准的主角命,让别人会羡慕到无以复加。 然而,任何人都会有别人为之羡慕的东西。 看遍了山顶处俯视的风光,但却白白添了寂寥而已。 杰兰特是很羡慕同龄人那种小资且温馨的爱情,不用顿顿在五星级酒店吃着昂贵的西餐,不用出入豪车接送,不用坐拥豪宅百座... 这些他已经得到了的东西,他都不稀罕,他只稀罕他没得到的东西。 有了亿万身家又如何?终究还不是没能留住那人的心吗? 倒还不如散尽千金,让自己和她能过上安安稳稳的小日子... “如果我们过得寻常,你又怎会遇到维娜?” 纳尔逊冷冷地打断了杰兰特美好的幻想,使其轻轻一笑,在这压抑的氛围下显得格外突兀。 “不要指着月亮起誓,它是变化无常的,每个月都有盈亏圆缺,你要是指着它起誓,也许你的爱情也会像它一样无常。” 杰兰特带着忧愁的眼神,说出了这么一段话,却没能打动到纳尔逊。 “罗密欧与朱丽叶。” 纳尔逊抬头,听着杰兰特说出了经典的台词,似是若有所思。 “鲁道夫,世事无常,我只是想着最有可能圆满的那种可能。” 杰兰特淡淡说上一句后,便不再多言,在眼下的废墟之中,似乎不该探讨这般充满哲学性的问题。 “那个人,我指的是你欠债的那个女人,你真的爱她吗?” “不知道。” 听着杰兰特的问题,纳尔逊难得的觉得脑子有些乱。 多少年之后,他已忘了心动是什么感觉。 “吵吵闹闹的相爱,亲亲热热的怨恨,无中生有的一切,沉重的轻浮,严肃的狂妄,整齐的混乱,铅铸的羽毛,光明的烟雾,寒冷的火焰,憔悴的健康,永远觉醒的睡眠,否定的存在!我感到爱情正是这么一种东西。” 杰兰特似是又受到了什么感触,洋洋洒洒像背诗一般又说了这么一大段话,令纳尔逊眉头微蹙。 “我想,爱情这个东西对每个人的定义都不同,而你不必用莎士比亚的标准来衡量我。” 同样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经典台词,但却让纳尔逊听得有些心烦意乱。 “鲁道夫,知道吗,虽然在伦敦出生,在伦敦长大,但是我在来美国之前,一次罗密欧与朱丽叶都没看过,一次都没有...只是在和维娜遇见以后,因为她特别喜欢这个故事,所以我专门把它当做床头书,我们还一起专门飞到英国皇家歌剧院看过几次表演。这些台词都是她最喜欢的...” 杰兰特的声音越说越低,显露出浓浓低沉的情绪。 “生命中令人悲伤的一件事,就是你遇到了一个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但却最终发现你们有缘无分,因此你不得不放手。” 纳尔逊神色淡然的说出了这么一番话,却让杰兰特的眼眶一时红了起来。 他想起了寒冬里的红玫瑰,游乐场中的热狗,布拉格广场飞翔的白鸽...当然,最重要的是出现在这些场景中的那个人。 杰兰特现在的表现,没经历过的人会说矫情,经历过了的人会说看开就好了,只有此时尚在经历的人,能体会到杰兰特的心境。 半晌,终究没落下泪的杰兰特,才带着几分哽咽的音调说道: “你也觉得,我的故事很悲伤吗?” “我能感受到你的悲伤,但却代入不进去。” 纳尔逊实打实地说出了内心的想法,惹得杰兰特反问道: “那你刚才那句话不是有感而发说的吗?” “那句话不是我说的。” “那是谁说的?” “莎士比亚。” “......” 论文学素养的话,只看过几场歌剧的杰兰特是万万比不上纳尔逊的。 譬如在此刻,纳尔逊所引用的话就很恰当,不会像杰兰特引用的那般生硬。 但杰兰特却被莎士比亚的话勾动了思绪,一时间竟产生出想要在雨中漫步的心情。 他看了纳尔逊一眼后,带着几分别样的语气说道: “这件事我会办好的,但到了中国我却没有办法隐藏你的行踪,多加小心吧...” 他看着一地的狼藉,在等电梯上来之时,与纳尔逊相背着说道: “史坦利的恶事情我会尽量帮你处理好的,去肆意地还债吧,别像我一样,爱到最后,却生生地错过了。” 错过吗? 纳尔逊看着墙板上已经干了的酒渍,将这个词喃喃了很多遍。 (本章完) 第三十五章 江宁初晨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一七年春的伦敦雨水充沛。 杰兰特站在威斯敏斯特庄园二楼的封闭阳台处,看着窗外行踪飘忽的细雨,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此时尚是清晨,天空中有几分黯淡无光的意味,让有诗情画意的人自然而然的心生出忧愁。 “少爷。” 庄园内的老管家一脸恭敬地递给了杰兰特一杯刚煮好的咖啡,立在他身后汇报道: “都已经安排好了,纳尔逊少爷再有半小时左右应该就会登机离开伦敦,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套用了别人的身份,不会轻易让人查出纳尔逊少爷的踪迹的。” 老管家深知纳尔逊身份的重要性,因此不敢盲目地打保票说能百分百地隐瞒掉踪迹,让杰兰特也心中有数。 “鲁道夫那个家伙也不可能凭空消失,我们能为他争取个时间差就不错了,剩下的,就要看他自己了...” 杰兰特将带着热气的白瓷杯放在唇边,显露出高贵优雅的意味来。 “有多少人知道纳尔逊的去向?” “事关重大,不敢托付给外人去做,他人只知道一些旁枝末节,真正知道纳尔逊少爷去向的人,只有您和我。” “麻烦你了。” 杰兰特轻轻将杯子放回了洁净的杯碟中,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色,将杯子递给了老管家,若有深意地说道: “请再给我加几块糖吧。” 他的眼神中充满着好奇,自言自语般说道: “好像,不够甜啊...” ...... 这个世界上最甜蜜的,莫过于恋人间的爱情。 情人眼里出西施。 若两人情浓之时,怕是看着那一花一草都充满着闲情逸致,吃着那口味怪异的三明治也觉得如享珍馐。 爱情,有时候真的不能拿荷尔蒙飙升的数值来衡量,它绝非是一个简单冰冷的数字。 以前秘书顾维是不懂这个道理的,但他看着眼前两位你侬我侬,腻腻歪歪的‘狗男女’,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身为易达集团重点培养人才,在秘书室如鱼得水的顾维,看着眼前两人的所作所为,真的生出了想辞职的冲动。 单身狗没人权啊! 自从前几日林昊带回了好消息之后,众人都是陷入了震惊之中。 要知道,西班牙日蚀大厦的承建项目利益虽不算高,但意义却是非凡,象征着易达集团的大旗正是插在了西欧的领土上。 对于林昊带回来的好消息,众人刚听到之时还是半信半疑的,可当摩根斯坦利集团的函授发到燕京之时,他们才相信这是真的。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用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绝不足以形容他们这个团队的感受,死里逃生才是最为恰当的形容。 而这件事却是林昊不动声色悄然办成的... 这是件细思恐极的事情。 身处在勾心斗角的职场环境,哪怕是一件简单的小事都可能既具有深意。容不得别人多想。 莫不是,林昊一直在故意示弱,其实另有底牌? 这个想法一出,顿时震慑住了那些不安分,另有想法的团队成员们。 一时间,他们看向林昊的眼神油然地生出下位者对上位者的尊崇之意。 这让林昊有几分哭笑不得。 但他却对他们什么都没解释,任由他们随意去发挥想象。 毕竟,适当的神秘感是上位者必须的一种东西。 但他可以对团队成员们缄口不言,但却不能对陈夭夭什么都不说。 但他既已与纳尔逊约定过了不泄露其身份,自然不能说出事情的真相,于是,只能信口胡诌的扯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总算是糊弄了过去。 毕竟这是一件好事,陈夭夭也没想的过深。 而倘若她知道那天她怒斥的‘鲁道夫先生’就是陈夕,并且还是摩根史坦利的独立董事的话,一定会吃惊到如遭雷劈。 然而,林昊隐瞒了这件是,于是,她便能享受到难得的甜蜜。 这几天内,在顾维的眼中,林昊夫妇无异于又度了一个小蜜月。 而要死不死的是,他们竟然还把他这个单身狗带在身边,美名其曰‘训练他做一个合格秘书的技能’... 我去他妹啊! 顾维由最开始的愤愤不已,想化作FFF团,到如今的渐渐麻木,真的是有苦难言。 而现在是伦敦的早晨,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登上返回燕京的航班。 可就在马上要安检的时候,顾维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陈夭夭正调皮的,将一根棒棒糖塞到了林昊的嘴中,自己又往嘴里又塞进了一根,然后,两人竟然特么的用棒棒互相怼着玩? 这是多弱智的操作! 尤其是他们现在还身处在英国的希斯罗机场,如果这弱智的一幕被人拍下传到网上去,岂不是丢人丢大发了? 压抑着心中的不满,顾维忍着把他俩棒棒糖折断的心思,对林昊说道: “林总,马上要过安检了,您的棒棒糖...” “知道了。” 林昊含糊不清得应了一句,但面上却是丝毫的不以为然。 不过,就在下一刻,他的面色却是突然一变。 “林总,怎么了?” 正冲着他的顾维不明所以地发问了一句,让林昊缓缓拿出了口中的棒棒糖。 “没事儿,大概是,我看花眼了吧。” 林昊不确定的呢喃了一句,但却有几分不确定。 刚才在贵宾通道一闪而过,穿着银灰色风衣的身影,是不是他? 林昊自言自语的喃喃了一句,说道: “应该不是吧...” “什么?” 没听清林昊自语了什么的陈夭夭反问了一句,却惹得林昊宠溺的笑。 “没什么,只是好像看到了一位老朋友...没什么,走吧,我迫不及待要回家了...” ......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古人似乎已经把离乡之愁,思乡之苦写尽了,而且,提到思乡似乎便不能绕开明月。 当纳尔逊再次踏上故土之时,还是黎明之时,天空中高悬着一轮弯弯的弦月。 十一年之后,他再度回到了这里,这个他年少成长起来的地方。 江宁禄口国际机场,同他十一年前离开之时相比,倒是变得大气了许多。 他从既熟悉又陌生的塔楼出来,驻足于此,看着成对而过的出租车,神情有几分动容。 时机终究是到了,他,终究是回来了。 而断了的缘分,还有再续的可能吗? (本章完) 第三十六章 那些长眠的雨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一七年春的伦敦雨水充沛。 杰兰特站在威斯敏斯特庄园二楼的封闭阳台处,看着窗外行踪飘忽的细雨,不知在想着些什么。 此时尚是清晨,天空中有几分黯淡无光的意味,让有诗情画意的人自然而然的心生出忧愁。 “少爷。” 庄园内的老管家一脸恭敬地递给了杰兰特一杯刚煮好的咖啡,立在他身后汇报道: “都已经安排好了,纳尔逊少爷再有半小时左右应该就会登机离开伦敦,按照您的吩咐,我们套用了别人的身份,不会轻易让人查出纳尔逊少爷的踪迹的。” 老管家深知纳尔逊身份的重要性,因此不敢盲目地打保票说能百分百地隐瞒掉踪迹,让杰兰特也心中有数。 “鲁道夫那个家伙也不可能凭空消失,我们能为他争取个时间差就不错了,剩下的,就要看他自己了...” 杰兰特将带着热气的白瓷杯放在唇边,显露出高贵优雅的意味来。 “有多少人知道纳尔逊的去向?” “事关重大,不敢托付给外人去做,他人只知道一些旁枝末节,真正知道纳尔逊少爷去向的人,只有您和我。” “麻烦你了。” 杰兰特轻轻将杯子放回了洁净的杯碟中,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色,将杯子递给了老管家,若有深意地说道: “请再给我加几块糖吧。” 他的眼神中充满着好奇,自言自语般说道: “好像,不够甜啊...” ...... 这个世界上最甜蜜的,莫过于恋人间的爱情。 情人眼里出西施。 若两人情浓之时,怕是看着那一花一草都充满着闲情逸致,吃着那口味怪异的三明治也觉得如享珍馐。 爱情,有时候真的不能拿荷尔蒙飙升的数值来衡量,它绝非是一个简单冰冷的数字。 以前秘书顾维是不懂这个道理的,但他看着眼前两位你侬我侬,腻腻歪歪的‘狗男女’,终于明白了些什么。 身为易达集团重点培养人才,在秘书室如鱼得水的顾维,看着眼前两人的所作所为,真的生出了想辞职的冲动。 单身狗没人权啊! 自从前几日林昊带回了好消息之后,众人都是陷入了震惊之中。 要知道,西班牙日蚀大厦的承建项目利益虽不算高,但意义却是非凡,象征着易达集团的大旗正是插在了西欧的领土上。 对于林昊带回来的好消息,众人刚听到之时还是半信半疑的,可当摩根斯坦利集团的函授发到燕京之时,他们才相信这是真的。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用峰回路转,柳暗花明又一村绝不足以形容他们这个团队的感受,死里逃生才是最为恰当的形容。 而这件事却是林昊不动声色悄然办成的... 这是件细思恐极的事情。 身处在勾心斗角的职场环境,哪怕是一件简单的小事都可能既具有深意。容不得别人多想。 莫不是,林昊一直在故意示弱,其实另有底牌? 这个想法一出,顿时震慑住了那些不安分,另有想法的团队成员们。 一时间,他们看向林昊的眼神油然地生出下位者对上位者的尊崇之意。 这让林昊有几分哭笑不得。 但他却对他们什么都没解释,任由他们随意去发挥想象。 毕竟,适当的神秘感是上位者必须的一种东西。 但他可以对团队成员们缄口不言,但却不能对陈夭夭什么都不说。 但他既已与纳尔逊约定过了不泄露其身份,自然不能说出事情的真相,于是,只能信口胡诌的扯了一些乱七八糟的理由,总算是糊弄了过去。 毕竟这是一件好事,陈夭夭也没想的过深。 而倘若她知道那天她怒斥的‘鲁道夫先生’就是陈夕,并且还是摩根史坦利的独立董事的话,一定会吃惊到如遭雷劈。 然而,林昊隐瞒了这件是,于是,她便能享受到难得的甜蜜。 这几天内,在顾维的眼中,林昊夫妇无异于又度了一个小蜜月。 而要死不死的是,他们竟然还把他这个单身狗带在身边,美名其曰‘训练他做一个合格秘书的技能’... 我去他妹啊! 顾维由最开始的愤愤不已,想化作FFF团,到如今的渐渐麻木,真的是有苦难言。 而现在是伦敦的早晨,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登上返回燕京的航班。 可就在马上要安检的时候,顾维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陈夭夭正调皮的,将一根棒棒糖塞到了林昊的嘴中,自己又往嘴里又塞进了一根,然后,两人竟然特么的用棒棒互相怼着玩? 这是多弱智的操作! 尤其是他们现在还身处在英国的希斯罗机场,如果这弱智的一幕被人拍下传到网上去,岂不是丢人丢大发了? 压抑着心中的不满,顾维忍着把他俩棒棒糖折断的心思,对林昊说道: “林总,马上要过安检了,您的棒棒糖...” “知道了。” 林昊含糊不清得应了一句,但面上却是丝毫的不以为然。 不过,就在下一刻,他的面色却是突然一变。 “林总,怎么了?” 正冲着他的顾维不明所以地发问了一句,让林昊缓缓拿出了口中的棒棒糖。 “没事儿,大概是,我看花眼了吧。” 林昊不确定的呢喃了一句,但却有几分不确定。 刚才在贵宾通道一闪而过,穿着银灰色风衣的身影,是不是他? 林昊自言自语的喃喃了一句,说道: “应该不是吧...” “什么?” 没听清林昊自语了什么的陈夭夭反问了一句,却惹得林昊宠溺的笑。 “没什么,只是好像看到了一位老朋友...没什么,走吧,我迫不及待要回家了...” ......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古人似乎已经把离乡之愁,思乡之苦写尽了,而且,提到思乡似乎便不能绕开明月。 当纳尔逊再次踏上故土之时,还是黎明之时,天空中高悬着一轮弯弯的弦月。 十一年之后,他再度回到了这里,这个他年少成长起来的地方。 江宁禄口国际机场,同他十一年前离开之时相比,倒是变得大气了许多。 他从既熟悉又陌生的塔楼出来,驻足于此,看着成对而过的出租车,神情有几分动容。 时机终究是到了,他,终究是回来了。 而断了的缘分,还有再续的可能吗? (本章完) 第三十七章 那些沉睡的地方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江宁城的阴天和毛毛雨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对于老江宁人来说,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天气。 出租车司机老方从驾驶室中钻了出来,伸了伸弯了很久的腰,掏出了根廉价的香烟,在犹豫着些什么。 不像沈沉溪这种动辄沉思大事的上位者,让老方犹豫的问题很简单―― 该不该吃早饭。 这是个很鸡毛蒜皮的小问题,但却值得老方这种小人物思索一番。 此时的天已大亮,虽然还是阴沉沉的,但时间已经过了早上七点。 在这个时间段上,正常人家都应该是在吃着早饭准备上班,而老方自然理当如此。 但有一个问题是,老方此时所在的位置是金陵华侨墓园,基本算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在清晨拉着一个海归年轻人到了这里后,他又拉了几拨客人,最终还是回到了这里。 而此时的他已经饥肠辘辘,为了避免胃病又犯,他进了这里唯一的小商店,想买个面包垫垫饥。 可令他难以接受的是,这里最便宜的一个面包也要十五块! 十五块,这是够他吃一天饭的价格。 而他再想到家里买房要偿还的贷款,女儿即将出嫁要用的嫁妆,儿子上大学的学费... 仿佛是有一座山压在了他不宽阔的肩膀,让他感觉到真正的压力山大。 他倒是知道几家便宜量又多的早餐店,但都在市内,距离这里很远,而他又心疼油费,不想空跑一趟... 在短暂的纠结一番后,感受着愈发难受的胃,他还是决定咬牙买上一个面包吧。 毕竟,如果要进医院的话,又不知道要花上多少钱... 如此想着,他折身返回了刚才踏足过的小商店,一边在货架上挑着哪个面包最实惠,一边在心里暗啐着老板心黑。 左挑右选之后,他最终选了看起来没什么装点但却是个头较大的一个面包,走到了收银台边,看着体型肥硕的老板娘,有些无奈地说道: “二十块,是吧?” “嗯。” 老板娘盯着手机上播放着的电视剧,冷冷回了一句。 而正当老方恋恋不舍地掏出一张二十块的时候,却突然听到耳边想起了一道声音: “跟这个一起结吧。” 老方抬头,看到的是一张略显憔悴的脸,让他不由惊讶道: “你是之前的那个乘客?” 沈沉溪一边掏出一张百元钞票,一边无所谓地笑了笑。 老板娘不知这个看起来一脸穷逼模样的司机和这个帅气的年轻人是什么关系,但却快速地收了钱,找了零,而后又投入到电视剧之中。 “大叔,再拉我回到市内吧。” 沈沉溪拿起了柜台上的矿泉水和找零以后,对着跟上来的老方淡淡说着。 而看着沈沉溪比几个小时前憔悴的多的面色,老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说道: “没问题...不过,你不买点吃的吗?” 眼见从天而降的生意,老方自然高兴,但他也不打算占沈沉溪的便宜,待会儿这个面包钱从车费里还给他便是。 “不了,时差还没倒过来,没胃口。” 沈沉溪此时并不想多说话,随意应承了一句后,就在老方的带领下上了车。 “你现在要去哪儿?” 待车子发动后,老方理所应当地问出了目的地。 但这对沈沉溪来说却不亚于是一个难题。 要去哪儿呢? 是要现在就去见她吗? 沈沉溪难得的纠结了起来,随口说道: “先往市中心开吧。” “...好。” 老方感觉有些不对劲,但想着这个青年之前大方不要找零,又给自己买了个面包,想来不是什么精神病或者流氓无赖,因此便按着他的吩咐,驶向了市内。 此时快要进入早高峰,道路上的车子像一下子冒出来似的,顿时变得熙熙攘攘了起来。 而沈沉溪看着缓慢移动的车子,最终也有了决断― 暂时还是不要去见她,先了解些情况为好。 于是,他打量了下似曾舒适的风景以后,终于没让老方再像无头苍蝇般乱窜,指示道: “去江宁外国语学校。” “好嘞。” ...... 处于燕京东路的江宁外国语学校,是沈沉溪的母校,也是江宁乃至全国最好的高中之一。 明黄色的出租车停在了梧桐树下,也是江宁外国语学校的大门斜对面。 沈沉溪并没有要下车的意思,只是看着那些穿着白校服陆续进入校门的学生们,眼神中有微光波动。 老方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但他也有点了解,这位看起来有些异样的乘客,不太喜欢说话。 于是,他便也学着沈沉溪的样子,看着成群结伴进入校园的莘莘学子们,眼中闪过的却是艳羡之色。 “如果,我孩子当年能进到这所高中,那该多好...” 老方喃喃自语的说了一句,却让沈沉溪无声的自嘲了一下。 如果有可能的话,沈沉溪应该会放弃进入这所学校吧... 起码,他还会认识她,而不用卷进那么多的纷争中。 ...... 在江外门口约莫待了十几分钟左右,沈沉溪便让老方发动了车子。 “接下来去哪儿?” “玄武湖。” “好嘞。” 老方照样应了一番,但在玄武湖附近停下后,沈沉溪照样是没下车。 这样的场景,老方经历了整整一个上午。 夫子庙,新街口,古楼广场,虹桥... 老方按照沈沉溪的要求,摸不着头脑的去了好多地方,但沈沉溪每次都是在车内看上一会儿后就离开。 这让老方是丈二摸不着头脑。 而他又哪里知道,这些地方,都是他和她曾经来过之地。 这些地方,沉睡着让沈沉溪最值得怀念的,青春。 ...... 正午之时,有阳光从云层中破出。 而绕着江宁市内市外一上午的老方,此刻却是叫苦不迭。 倒不是因为劳累,而是因为计价器上的数字此时已经变成了几百块。 倘若沈沉溪是在耍他的话,那他可就哭成泪人了。 但幸好,他所担忧的事情没有成真。 当出租车停在了古楼区的一栋老旧居民区的巷口之时,沈沉溪不再看一会儿便让车开走,而是在想了一番后,从皮夹中掏出了十张钞票,放到了计价器上后,轻轻说道: “辛苦了。” 说罢,他便下了车,留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的老方目瞪口呆。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家门前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江宁城的阴天和毛毛雨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但对于老江宁人来说,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天气。 出租车司机老方从驾驶室中钻了出来,伸了伸弯了很久的腰,掏出了根廉价的香烟,在犹豫着些什么。 不像沈沉溪这种动辄沉思大事的上位者,让老方犹豫的问题很简单―― 该不该吃早饭。 这是个很鸡毛蒜皮的小问题,但却值得老方这种小人物思索一番。 此时的天已大亮,虽然还是阴沉沉的,但时间已经过了早上七点。 在这个时间段上,正常人家都应该是在吃着早饭准备上班,而老方自然理当如此。 但有一个问题是,老方此时所在的位置是金陵华侨墓园,基本算是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在清晨拉着一个海归年轻人到了这里后,他又拉了几拨客人,最终还是回到了这里。 而此时的他已经饥肠辘辘,为了避免胃病又犯,他进了这里唯一的小商店,想买个面包垫垫饥。 可令他难以接受的是,这里最便宜的一个面包也要十五块! 十五块,这是够他吃一天饭的价格。 而他再想到家里买房要偿还的贷款,女儿即将出嫁要用的嫁妆,儿子上大学的学费... 仿佛是有一座山压在了他不宽阔的肩膀,让他感觉到真正的压力山大。 他倒是知道几家便宜量又多的早餐店,但都在市内,距离这里很远,而他又心疼油费,不想空跑一趟... 在短暂的纠结一番后,感受着愈发难受的胃,他还是决定咬牙买上一个面包吧。 毕竟,如果要进医院的话,又不知道要花上多少钱... 如此想着,他折身返回了刚才踏足过的小商店,一边在货架上挑着哪个面包最实惠,一边在心里暗啐着老板心黑。 左挑右选之后,他最终选了看起来没什么装点但却是个头较大的一个面包,走到了收银台边,看着体型肥硕的老板娘,有些无奈地说道: “二十块,是吧?” “嗯。” 老板娘盯着手机上播放着的电视剧,冷冷回了一句。 而正当老方恋恋不舍地掏出一张二十块的时候,却突然听到耳边想起了一道声音: “跟这个一起结吧。” 老方抬头,看到的是一张略显憔悴的脸,让他不由惊讶道: “你是之前的那个乘客?” 沈沉溪一边掏出一张百元钞票,一边无所谓地笑了笑。 老板娘不知这个看起来一脸穷逼模样的司机和这个帅气的年轻人是什么关系,但却快速地收了钱,找了零,而后又投入到电视剧之中。 “大叔,再拉我回到市内吧。” 沈沉溪拿起了柜台上的矿泉水和找零以后,对着跟上来的老方淡淡说着。 而看着沈沉溪比几个小时前憔悴的多的面色,老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能说道: “没问题...不过,你不买点吃的吗?” 眼见从天而降的生意,老方自然高兴,但他也不打算占沈沉溪的便宜,待会儿这个面包钱从车费里还给他便是。 “不了,时差还没倒过来,没胃口。” 沈沉溪此时并不想多说话,随意应承了一句后,就在老方的带领下上了车。 “你现在要去哪儿?” 待车子发动后,老方理所应当地问出了目的地。 但这对沈沉溪来说却不亚于是一个难题。 要去哪儿呢? 是要现在就去见她吗? 沈沉溪难得的纠结了起来,随口说道: “先往市中心开吧。” “...好。” 老方感觉有些不对劲,但想着这个青年之前大方不要找零,又给自己买了个面包,想来不是什么精神病或者流氓无赖,因此便按着他的吩咐,驶向了市内。 此时快要进入早高峰,道路上的车子像一下子冒出来似的,顿时变得熙熙攘攘了起来。 而沈沉溪看着缓慢移动的车子,最终也有了决断― 暂时还是不要去见她,先了解些情况为好。 于是,他打量了下似曾舒适的风景以后,终于没让老方再像无头苍蝇般乱窜,指示道: “去江宁外国语学校。” “好嘞。” ...... 处于燕京东路的江宁外国语学校,是沈沉溪的母校,也是江宁乃至全国最好的高中之一。 明黄色的出租车停在了梧桐树下,也是江宁外国语学校的大门斜对面。 沈沉溪并没有要下车的意思,只是看着那些穿着白校服陆续进入校门的学生们,眼神中有微光波动。 老方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情况,但他也有点了解,这位看起来有些异样的乘客,不太喜欢说话。 于是,他便也学着沈沉溪的样子,看着成群结伴进入校园的莘莘学子们,眼中闪过的却是艳羡之色。 “如果,我孩子当年能进到这所高中,那该多好...” 老方喃喃自语的说了一句,却让沈沉溪无声的自嘲了一下。 如果有可能的话,沈沉溪应该会放弃进入这所学校吧... 起码,他还会认识她,而不用卷进那么多的纷争中。 ...... 在江外门口约莫待了十几分钟左右,沈沉溪便让老方发动了车子。 “接下来去哪儿?” “玄武湖。” “好嘞。” 老方照样应了一番,但在玄武湖附近停下后,沈沉溪照样是没下车。 这样的场景,老方经历了整整一个上午。 夫子庙,新街口,古楼广场,虹桥... 老方按照沈沉溪的要求,摸不着头脑的去了好多地方,但沈沉溪每次都是在车内看上一会儿后就离开。 这让老方是丈二摸不着头脑。 而他又哪里知道,这些地方,都是他和她曾经来过之地。 这些地方,沉睡着让沈沉溪最值得怀念的,青春。 ...... 正午之时,有阳光从云层中破出。 而绕着江宁市内市外一上午的老方,此刻却是叫苦不迭。 倒不是因为劳累,而是因为计价器上的数字此时已经变成了几百块。 倘若沈沉溪是在耍他的话,那他可就哭成泪人了。 但幸好,他所担忧的事情没有成真。 当出租车停在了古楼区的一栋老旧居民区的巷口之时,沈沉溪不再看一会儿便让车开走,而是在想了一番后,从皮夹中掏出了十张钞票,放到了计价器上后,轻轻说道: “辛苦了。” 说罢,他便下了车,留一时还没反应过来的老方目瞪口呆。 (本章完) 第四十章 十年两难忘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咚,咚,咚。 沈沉溪举着中指指节,有韵律地敲打在青蓝色的防盗门上。 不过,除了贴在门上的福字微微颤动了以外,什么都没有发生。 门内什么回应都没有。 这是,没有人吗? 沈沉溪在敲了几下之后,不禁有些愕然。 放下了右手,他注视着与当年一模一样的防盗门,突然想起了什么。 只见他放下了背着的双肩包,从包内的夹层中取出了一个木制的小盒子。 别看这个还没巴掌大的小盒子不起眼,但盒身却是由最好的紫檀木打造出来的,不说价值连城,但也是个奢侈物件。 当然,以沈沉溪的身家来说,这个小盒子对他不算什么昂贵玩意儿,而他此时拿出这个紫檀盒子,是为了盒子内的东西―― 一把生了锈的黄铜色钥匙。 这正是他十一年前离开这个地方,从江宁带到美国的家门钥匙。 在得知了陈平将他们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的房子卖掉之后,当时的陈夕也没想去查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而时隔多年,这些事早已被沈沉溪完全遗忘掉。 而他当年离开江宁之时,之所以还留着这把钥匙,只是为了留个纪念,存个念想。 当时他离开江宁的时候不敢说狼狈,但也没多少潇洒之意,更不会奢望着有朝一日,他还会回到这里,像那些励志电视剧里的主人公那样将房子赎回去。 因此,此时站在门外的沈沉溪,并不知道跟他隔着一道门的房子现在归了谁。 但这毕竟是他住了十七年的地方,哪怕离开了十多年,但有些事情他还是能记得清的― 譬如,锁孔的样子。 青蓝色防盗门上装着的是那种老式的锁孔,细看之下,会发现锁孔处有着斑斑锈痕。 看着给他以熟悉感的锁孔,沈沉溪突然反应过来一个问题―― 在他离开这座房子的那个夜晚,他记得自己是像往常出门那样,将房门给锁上了,而房间内的家具也好,电器也罢,都是正常的摆放在那里。 而当年有着这座房子钥匙的,除了他和陈平以外,只有叶未央。 可他记得,属于陈平的那把钥匙,自己当年将之作为遗物放到了他的骨灰盒里,而自己的这把此刻安静的躺在檀木盒子中,而外人并不知道叶未央有这座房子的钥匙... 那也就是说,买下这个房子的那个买家,无论是找开锁的也好,破门而入也罢,都不可能在十多年以后,还能保存着当年的防盗门而不更换。 除非是... 一个念头瞬间从沈沉溪的脑海上空划过,宛若一朵流星划过了星空。 他的神情出现了微动,而右手也不知怎的,就这么鬼使神差一般从木盒中掏出了钥匙,对准了带着锈迹的锁孔。 沈沉溪的表情变得愈发复杂,因为,他发现他的钥匙竟然能完全的插进锁孔中! 他的两个手指放在钥匙上,而双眸中浮现了纠结之色。 片刻后,他终于决定了什么。 而他的手腕则开始逆时针方向转动起来,短短一瞬间之后,便转到了尽头。 咔哒。 在安静的楼道中,沈沉溪分明听到了一声清脆的声音从锁孔中传出来。 他用力拽了一下钥匙,而后,便如料想一般,一丝亮光便沿着门缝钻了出来。 真是这样吗... 沈沉溪于此刻也是难得的紧张了起来,深深地呼吸了一下后,终于将防盗门完全地拉开―― 熟悉的地板上,此刻洒满了一地刺目的阳光。 沈沉溪任由家门就这么开着,而自己则将双肩包,轻轻放在了进门处的脚垫上。 他记不得他离开时家中的脚垫是个什么样子,但绝不是眼下这个印着熊猫头的圆形脚垫。 而低头看去,他发现鞋柜也依旧是当年他离开时的样子。 他轻轻拉开了鞋柜门,入目的是一双双女士的鞋子―― 绝大数是运动鞋,还有几双高跟鞋和靴子。 见到此景,沈沉溪微抿了下唇后,便将目光投向了别处―― 他的嘴角露出了几分笑容。 幸运的是,与十多年前相比,正对着防盗门的客厅竟没有太大的变化。 无论是电视柜或者沙发的摆放位置,还是地板墙面,与当年一般无二。 变化了些的是,当年那个大脑袋电视,如今变成了时下流行的液晶平板电视,而沙发套着的的凉席与当年也不相同,墙壁上多了一台乳白色的空调... 但总体来说,变化却不是很大。 客厅依旧如他记忆中的那般,每逢下午,都会洒进来一地的阳光。 他还记得,自己还一度喜欢在地板上铺张凉席,来个日光浴,只不过后来晒黑了许多以后,被叶未央取笑成非洲人才作罢。 而沙发前的那张茶几...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当年,他苦苦纠结了一夜才写下的离书,就是放在那里。 “请忘却,不辞而别。” 他还记得自己当初留下的这七个字,经年一别,竟感到恍若隔世。 随着防盗门的大开,阳台的风便能穿过客厅,形成一阵凉爽的穿堂风。 而被风吹过的沈沉溪,此时却是略冷静了下来,从回忆与怀旧中挣脱出来。 他大概猜到如今在这座房子中住着的是谁,而自己还没做好要跟她见面的准备。 自己此刻,应该趁着她还未出现的时候离开吧? 如是想着,沈沉溪带着眷恋的目光,一边看着熟悉的房间门,一边开始缓缓地倒退。 然而,下一刻他却僵在了原地。 因为,他听到了有脚步声由远至近地,渐渐在耳旁响了起来。 脚步声不是很大,应该离他能有个两三楼的距离。 但受过专门训练的沈沉溪却能感受到,传来这种脚步声的人,十有八九是个女人。 而以沈沉溪的身手来说,如果此刻他快速从客厅退出去,关上房门,而后向六楼跑去的话,应该能避开来人。 但不知为何,看着客厅内一地板的阳光,他就突然失去了跑的动力。 机会稍纵即逝。 如他预料的那般,脚步声逐渐变得轻盈,最终停在了他身后的房门处。 “你...是谁?!” 一道娇呵在沈沉溪的身后响起。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十年两难忘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苏轼.《江城子》 ...... 沈沉溪看着突然扑到他怀中的女孩儿,眼神于刹那之间闪过了一丝茫然。 当女孩儿开口说出‘小夕哥’之时,沈沉溪就知道她是谁了。 在沈沉溪还叫做陈夕的时候,小夕哥便是一个专属称呼,而它只属于眼前的这个女孩儿―― 苏望月的亲妹妹,苏寒山最疼爱的孙女,苏如霜。 同苏望月的名字是取自苏寒山认的老祖宗苏轼,写下的那首传诵千古的《赤壁赋》一样,苏如霜的名字同样来自于苏轼的名篇,便是那首凄凉到了一个境界的《江城子》。 而苏轼有很多的名篇流传后世,其中最广为流传的莫过于那首《水调歌头》,再经过王姓女歌手那么一传唱,好像是个中国人就能哼上那么一句‘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然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对于沈沉溪来说,他对《水调歌头》从不感冒,而偏偏钟情于那首凄凉的《水调歌头》。 这首词本是苏东坡悼念亡妻和感慨老来凄凉而作,按理来说,无论是哪一种情感,沈沉溪都很难产生出共鸣。 但一个人的喜欢很多时候不需要理由,只是一句喜欢便足够。 在苏如霜还很小的时候,当时的沈沉溪还没见过她的面,但仅仅只听到她的名字,他就喜欢上这个不曾谋面的女孩子。 这里所说的喜欢,无关爱情,而是那种保护欲强烈的兄妹之情。 在那个陈夕初次崭露头角的秋夜,沈沉溪第一次见到了苏如霜,一个很讨人喜爱的小孩子。 喜欢就是喜欢,不需要理由。 从沈沉溪出生到现在,他只经历过一次危及性命的冒险,在那次的事件中,沈沉溪真的是险些丢了性命。 而他之所以卷入那场动辄就会送命的事件的原因,就是他要救出被绑架乃至于快被撕票的苏如霜。 那一年,陈夕十五岁,苏如霜十岁。 直到现在,沈沉溪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理由来解释,十五岁的自己为何会那么做。 但他此时可以肯定的却是,哪怕如今是二十八岁的自己,已经不再是烂命一条的自己,倘若穿越回到了那一年,那一天,那一个时间点,他还是会做出当年的那个选择。 只要,她能这么安好的扑到自己的怀里,就够了。 ...... 女大十八变。 尽管当年的苏如霜就是个美人胚子,但仅仅也是胚子而已,远不是现在亭亭玉立的大美女。 用时下流行的话来说,看着怀中美人梨花带雨的哭态,沈沉溪怕是小心肝都要碎掉了。 不管对别人怎么样,但苏如霜对沈沉溪就是有这样的魅力。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 “好了,好了,不哭了,你看我这不是好好的回来了吗...” 沈沉溪好像一下子回到了十几年前,妄图用现在看来低能的方式去哄苏如霜。 可惜,如今站在他面前国色天香的美女,已不再是当初的那个用糖就可以哄好的小孩子。 “别说没用的,你这些年到底去哪了?!怎么我去哪儿找都找不到你!” 不同于林昊见到沈沉溪时的那份生疏与拘谨,苏如霜揩了一把眼泪,接着便扬起了头,好不威风地开始责问起沈沉溪来。 她的神态很是自然,带着天生存在的亲昵,好像十一年流水的时光并没有发生,他和她还是当年的样子。 至于沈沉溪面对林昊时所产生的陌生感,在苏如霜说出这一句话以后,更是丝毫没有感觉出来。 “我...我...” 奇怪的是,听着苏如霜的责问,在面对联美财团高层们尚能逞口舌之利的沈沉溪,此时竟结巴了起来。 还真是一物降一物。 他在心中不禁产生出一丝苦笑,不禁在犹豫,到底要不要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她? 这是个不好下的决断。 倘若照实话对她说‘你小夕哥发达了,在美国打下了一份大大的身家,以后跟着小夕哥吃香的喝辣的’,总感觉不太合适。 毕竟,据沈沉溪所知,她哥哥苏望月依然是这江南地区的商界翘楚,她苏家更是家底丰厚,虽然应该赶不上他在美国的身家,但一个千金大小姐还是能称得上的。 可是,为什么一个千金大小姐会出现在这里呢?更何况,就目下的情况来看,她应该还是这座房子的主人,并且还没换门锁。 那样,这个答案便有几分不言而喻了―― 当初那个他待之比亲妹妹还亲的苏如霜,这些年并没有忘了他,反而一直在这里,为他留了一处避风港,等着他归来。 超过十年的时间,对于他们两个人来说,其实并没有改变太多。 沈沉溪此刻的心很复杂,不知道该不该说出事实。 能让看惯阴险狡诈的沈沉溪产生出‘人间自有真情在’感觉的人不太多,而苏如霜就是其中一个。 沈沉溪不愿意在她的心中,留下那么一丁点的坏印象。 而就在沈沉溪面露窘迫,思索着该如何回答的时候,苏如霜神情却黯淡了一下,刚才的娇蛮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小夕哥他,这些年应该是过的不如意吧... 如若不是走投无路了,他怎会出现在这里呢? 一时间,苏如霜对沈沉溪的窘迫会错了意,完全把沈沉溪虚构成了另一个跟他丝毫不沾边的人物形象―― 郁郁不得志,一贫如洗,走投无路,生活困顿。 熟不知,于苏如霜脑海中浮现出的这些标签词,无论哪一个都跟沈沉溪没有半毛钱关系。 而联想到了这些词,苏如霜的眼中非但没有出现厌烦,反而出现了愧疚和自责。 当成了大姑娘的苏如霜,不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小孩子,当年的恩恩怨怨,她也知道了一些。 当年陈夕的不辞出走,就跟她苏家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想到这,苏如霜收起了黯淡的神情,强打起了精神,对沈沉溪说道: “小夕哥,这正午了,你还没吃饭吧,等着,我去给你做。” 说罢,她便小跑去了厨房,让沈沉溪露出了笑意。 这丫头,还会做饭? 不过,这种隔着十年,两不相忘的感觉,真的很好... (本章完) 第四十二章 此去淞沪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四月的江宁城比之伦敦要热得多,尤其在这正午之时,气温更是不低。 而原本在沙发上安静坐着的沈沉溪,则半推半就的被苏如霜推进了卫生间中洗澡。 幸亏以防万一他带着些换洗的衣服,要不然他可就要穿上苏如霜那粉色的睡衣... 这是一幕沈沉溪接受不能的画面。 而等他洗完澡出来,正坐在沙发上用纯白的毛巾擦滴着水珠的头发时,却见苏如霜悄然来到了他的身后,接过了毛巾,像个熟练的洗发师那样为他擦净水珠。 “用不用吹风机?” 苏如霜用俏皮的声音问了一句,使沈沉溪回道: “不用,自然风干就行。” “好,那就过来吃饭吧。” 苏如霜将毛巾拿走,洗了一下手后,便坐到了方形餐桌的一边。 沈沉溪轻轻将目光一移,便发现此刻的苏如霜用一个很普通的黑色皮筋,将脑后的过肩长发束成了一个马尾,显得更加清丽。 “看什么呢?不赶紧过来吃饭。” 见沈沉溪在看着自己,苏如霜的俏脸不禁微微浮起了红晕,佯装强势的招呼着沈沉溪。 “看我妹妹怎么女大十八变,从小鸭子变成白天鹅。” 鉴于苏如霜小时候那美人胚子的模样,沈沉溪不好意思违心地说谎,只能将‘丑小鸭’替换成了‘小鸭子’。 “小夕哥,你也觉得我现在很漂亮?” “只要不瞎的话都会这么觉得。” 沈沉溪坐到了餐桌边上,与苏如霜的位置正好相对,开始打量了起了桌上的四盘菜―― 西红柿炒鸡蛋,西芹玉米粒炒河虾仁,蒜香西蓝花,紫菜蛋花汤。 四道菜是红的红,绿的绿,让人看着就感觉到清爽和赏心悦目。 “这些...都是你做的?!” 沈沉溪的语气中有着几分不可置信,让闻言的苏如霜有些傲娇地点了点头。 “是不是被我的手艺震惊到了?” “简直太震惊了...” 沈沉溪一边喃喃着,一边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往嘴里塞了一口浸满了红色汤汁的鸡蛋。 “嗯...” 沈沉溪一边咀嚼着,一边露出了赞叹的表情。 倒不是说苏如霜做的是人间美味,而是对于沈沉溪来说,能做出这种家常味道已经很不容易了。 如今的沈沉溪,文能吟诵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唐诗宋词也不在话下;武能达到一个特种兵的身手,耍刀玩枪也算精通。 但就是这么一个文武双全的人,对于烹饪却真的是一窍不通。 就说这个简单的西红柿炒鸡蛋,要是让沈沉溪来做的话,那就是要了他的亲命,并且做出来的一定是一盘黑乎乎的东西。 因此,沈沉溪一直很佩服那些厨子们,对于烧菜好的人也会青睐有加,多看一眼。 桌上的这四道菜虽然没有他的私人厨师们做的好看与精致,但胜在做出了家里的味道,让习惯了那些顶尖大厨的沈沉溪品尝到了别样的风味,吃的很是香甜。 而他不知道的是,看着沈沉溪狼吞虎咽样子的苏如霜,此刻却愈发坚定了她心中的判断―― 小夕哥,这些年怕是受了不少苦,要不然,怎会对这平平常常的饭菜吃的如此开心呢? 那些人,那些人... 苏如霜看着沈沉溪,心中真是恨死了当年逼走他的那些人。 “你怎么不吃啊?” 注意到苏如霜心不在焉地一筷子只夹起几粒米,沈沉溪不由问道: “丫头,你有什么心事吗?” “没有啊...” 苏如霜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掩饰道: “只是这两天在减肥...小夕哥,你多吃点。” 沈沉溪听得出苏如霜是在搪塞,但却没过多深问。 他相信,倘若苏如霜真遇上什么烦心事,那自己肯定能查出来,便随意问道: “阿姨和叔叔最近都还好吗?” “挺好的。” 沈沉溪问候的是苏如霜的父母,苏洛和李兰兰。 “他们两个现在都住在淞沪,我老哥也在那边,还有,未央姐也...” 苏如霜说着说着,便自知失言,一下子打住了话头。 她看着沈沉溪的面色,发现并无什么变化,心情一时也是复杂。 对于小夕哥来说,未央姐变成了一个陌路人了吗? 而不知苏如霜所想的沈沉溪,表面上什么都没展露出来,但心里却是有了波动― 原来,她竟没在江宁,而是在淞沪吗? 喜怒不形于色是沈沉溪的本事,但并不代表他对此无动于衷。 但见苏如霜一时停住了话头,变得哑口无言起来,他只能笑着另说道: “对了,你的手机没事吧?” 之前苏如霜扑进沈沉溪怀中之时,她情绪一激动,便将手机摔在了地上。 “没事儿,你看,这不是一点划痕都...” 她一边说着,一边拿起了放在桌上的手机,而恰在此时,铃声却是响了起来。 “喂,是我,你说什么...我现在暂时回不去...” 苏如霜接通了手机后,漂亮的眉头微微蹙起,说了几句后,便起身去了阳台。 而等她挂断手机,回到了饭桌旁之时,沈沉溪已经吃完了饭。 “霜儿,你是不是有事要去忙?” 看着苏如霜心中很焦急,面上却装作淡定的样子,沈沉溪只觉得很有趣。 “是有一些事,但是不太要紧,小夕哥,今天你就住这儿,哪儿也不许去,待会儿我就去买菜,晚上接着给你做好吃的...” “你要回淞沪处理事情,而且是很紧急的事,是吧?” 沈沉溪目光灼灼地打量着苏如霜,眼神中带着洞穿力。 “小夕哥,我...” 苏如霜不知该说些什么,好像一下子又变成了当年那个依赖陈夕的小孩子。 “既然有事,那就快去啊,赶快换衣服。” “可是,我怕你再这么消失的无影无踪啊...” 苏如霜带着倔强的样子看着沈沉溪,生怕自己与他的重逢会是一场梦。 “不会的,这些年是小夕哥不对,没来看你,以后小夕哥绝不会消失的,而且...” 沈沉溪在心中叹了一口气,说道: “就算你不说,我也要告诉你,我在江宁的停留只是暂时的,其实,我也要去淞沪一趟...” “真的?” “真的。”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陈老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两个多小时说快不快,说慢不慢,不过是一场好莱坞大片的时间。 在沪宁高速淞沪段的出口处,一辆酒红色的保时捷正在减速向着入市口驶来。 “小夕哥,淞沪市就快到了,你要去哪里?” 眼看就要靠近淞沪,但苏如霜一路上哼着歌的苏如霜,却在此时紧张了起来。 对此,沈沉溪只能苦笑。 这就是因自己当年劣行留下的后遗症。 在苏如霜的眼中,沈沉溪可是一个当初一句话都没留,谁也不曾联系,就这么人间蒸发了整整十一年的男人。 十一年!人生能有几个十一年? 对于沈沉溪这种‘前科犯’,苏如霜不惮于打起十分的精神来看着他,倘若他又那么一走了之,消失于茫茫人海之中,那她苏如霜可是哭都不知道该去哪儿哭了。 “之前跟一个朋友约好了,他会在入市口那边的道边等着我。” “朋友?” 待车子速度降下来以后,苏如霜带着怀疑态度狐疑地盯着沈沉溪,让沈沉溪不由有些心虚。 “怎么,我就不能有朋友?” 一向冰山脸的沈沉溪难得的傲娇了一下,惹得苏如霜咯咯地轻笑。 出于对沈沉溪的尊重,或者说以防他难堪,苏如霜并没询问沈沉溪这些年去了哪里,又经历了些什么。 但这却不代表苏如霜对他不关心。 “当然能有啊...不过,你朋友是淞沪人吗?” 沈沉溪闻言想了下,点了点头,而后见苏如霜忽地狡黠一笑,接着问道: “他跟你要好吗?” “还...还可以。” 沈沉溪看着苏如霜的神色,有些不明所以,不知该如何回答是好。 “那我就放心了!” 苏如霜忽地极为女汉子地拍打了一下仪表盘,吓了沈沉溪一大跳。 “你放心什么了?” 沈沉溪不明觉厉地问了一句,得到的是一个让他很无奈的回答— “当然是放心,不怕你再跑了...这次有这么一个人在,你要再想跑哦,我就拿他是问!” 看着苏如霜佯作威胁般挥了一下粉嫩的右拳,露出了凶巴巴的恫吓模样,让沈沉溪很是有几分哭笑不得。 他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大妹子,你这特么是强盗逻辑啊! 为什么我失踪了,你要去找我朋友算账呢? 这是一个沈沉溪想不明白的逻辑,但看着苏如霜紧张的样子,他又有些心疼。 像他这么一个不辞而别整整十一年的混蛋,竟然还有一个人在如此牵挂着他,可以说是他的幸运。 而不管是苏如霜,还是她,他沈沉溪都是亏欠了太多,太多... ...... 驶出了入市口,车辆明显变多了起来,而苏如霜再也不敢只踩着油门不放,而是双脚并用,将时速调整在三四十迈之间。 “小夕哥,你的朋友在哪儿等你呢?” “等一下...” 沈沉溪一边说着,一边熟练地看了眼手机后,打开了苏如霜车上的GPS导航,标记了一个不远处的位置后,说道: “按导航开,到这个位置就行。” “好。” 老司机苏如霜应了一句,便打了转向灯,并了一个车道。 而忙于观察车况的她,却忽略了一个问题—— 刚才的沈沉溪,在她什么都没说的情况下,竟然很熟练地就打开了车载GPS,并且操作犹如行云流水一般,丝毫不见卡顿。 这也就说明,沈沉溪是很熟悉保时捷的车载系统的操作的。 如果苏如霜能注意到这一点的话,那他对沈沉溪的认知能可能会有所改变。 只可惜,她并没注意到。 ..... 通体酒红色的保时捷停到了一处新建楼盘的售楼处外。 这边虽然不说是淞沪郊区,但距离繁华市区也有一定距离,因此,在淞沪房价奇高的情况下,这边刚开业的楼盘销售情况并不怎么好,也导致了售楼处这边几乎没多少人。 而此时停在售楼处外并且还有人在里待着的车子,只有一辆—— 一台通体深蓝色的老款手动挡夏利。 不用说什么,苏如霜便知道这就是沈沉溪的朋友。 当酒红色的保时捷SUV停到了深蓝色的夏利旁时,对比是惊人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在门口处蹲着抽烟的销售人员,见从保时捷上走出来一位娉婷袅袅,容颜姣好的女子,又见从夏利之中,走出来一位个头矮小,尖嘴猴腮的男子,相视一眼后,自然该知道做出什么判断。 “小姐,请问您是来看房的吗,我们这边新建楼盘...” 突然的,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一窝蜂地销售人员,齐齐地围住了苏如霜,张口就开始不遗余力地推销他们的楼盘,让苏如霜吓了一大跳。 “能等我跟那位先生单独说会儿话,再谈吗?” 苏如霜婉拒了这些销售人员的‘盛情’,用手指了指从夏利车上出来的那个男人。 而销售人员怕苏如霜是位大客户,不敢轻易得罪,便皆温和地笑了笑后,退到了售楼处的门外,像看戏一般看着苏如霜他们。 “你就是小夕哥的朋友?” 苏如霜打量着眼前的人,看着他那比穿平底鞋的自己仅仅高上那么一点的身高,还有那副其貌不扬的面庞,心中自然而然的生出些厌烦。 “是的啊,是的啊...欸,陈老弟你来了啊。” 操着一口淞沪口音的男人,见沈沉溪下了车,忙是招呼沈沉溪过来,让苏如霜感觉有些不放心。 “小夕哥,他是...” “这是我朋友,沈德厚...德厚,这是我妹妹苏如霜。” “诶呀,小姑娘长的可真俊俏...” 听着名叫沈德厚的人恭维了一句,苏如霜不自觉地掉了一地鸡皮疙瘩。 “小夕哥,要不你还是跟我...” “霜儿,你不是还有事要忙吗,我这边有你德厚哥就行了,放心,我们是老朋友了。” 苏如霜听着沈沉溪隐含坚定的语气,想了下后,便不再强求些什么。 “把你的身份证,工作证件...不管是什么东西,能证明你身份的都让我拍一下。” 沈沉溪苦笑着看苏如霜将沈德厚的所有证件包括其本人都照了一遍后,又打通了一遍沈沉溪的电话,才恋恋不舍地上了车,却总露出些担忧的神色。 她总觉得,这个沈德厚不像是什么好人,而小夕哥跟他在一起,不是什么好事...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沈先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靠谱。 虽然苏如霜没有辨别出沈沉溪送他项链的真假,但她却没看错沈德厚这个长得尖嘴猴腮的人―― 他真的不是个什么好人。 人们常说,长相与个性是相反的,往往长得越好看越迷人的女人,弄不好就是一副蛇蝎心肠,心计颇深,而长相粗鲁,看起来凶神恶煞的男人,也许就有着一颗连蚂蚁都不肯碾死的善心,这便有了绿茶婊和卡西莫多的存在。 但这不是绝对的真理,至少对于三十多岁的沈德厚来说,他的长相还是挺配他行事风格的―― 奸诈,狡猾,狡兔三窟,擅长给人设套。 也不知道给他起名为‘德厚’那个长辈是多么有远见,怎么能看出这人长大以后就会缺德呢? 沈沉溪待酒红色的保时捷消失在十字路口,再也看不到踪影以后,才转过头来,饶有兴致地打量起比他矮的多的沈德厚。 此时售楼处的一众推销员还徘徊在门口,见保时捷和美女都走了以后,不由露出些愁容。 而他们一想到沈沉溪是从那辆保时捷下来的,便在犹豫着是否要上前推销。 “他们是你的手下?” 沈沉溪看了眼那边的销售员们,淡淡地开口问了一句。 他的语气透露着成熟稳重的意味,再也听不出一丝一毫刚才所展现的亲昵语态。 而前一刻还用淞沪话称呼沈沉溪为‘陈老弟’的沈德厚,在听到沈沉溪的开口询问之后,却一改之前的语气,恭敬且有礼节的回道: “并不是,先生。” 他的口音是标准的普通话,真不知道他怎么能这么自如地切换两种口音。 听到沈德厚快速的否定,沈沉溪的嘴角划过一丝有弧度的笑。 “淞沪沈家还是有可用之人。” 说罢,他便转身向后走,而刚刚得到了沈沉溪一句评价的沈德厚,则亦步亦趋地跟在沈沉溪身后,故意错开了一个身位,以示礼节。 他的脸上,不自觉地浮现出了几丝自信之色。 别看沈沉溪只是随意的一句点评,但这句点评对于沈德厚来说,不可谓不重要。 如果是在卖房子的那些人过来说‘大哥,我看你是个可用之人’,沈德厚说不准一个大嘴巴子就扇过去了。 妈蛋,老子可不可用需要你们这些鸟人来评价吗... 然而,给予他评价的却是沈先生,那么,这句评价称之为荣耀也就不为过了。 ...... 坐在车身宽阔的加长路虎中,沈沉溪透过覆盖着单向膜的车玻璃,看着窗外形形色色的汽车,还是觉得自己坐的这台车还是太过显眼了。 以沈沉溪的身份地位,自然不可能去乘坐那辆深蓝色的夏利。 那只是用来给苏如霜看的,除此之外,别无用处。 沈沉溪虽然不是一个爱装穷的人,但也不是一个爱炫富的人。 这也是为何他能在林昊面前坦诚身份,但在苏如霜面前就要遮掩几分。 坐在车上细想一会儿后,他越发觉得自己的安排很是巧妙。 他的这个妹妹,怕是将自己当成一个穷光蛋了,所以才会避讳那么多的好事。 而自己如果让她看到保镖成队,车队相迎之景,那势必就会对她造成不小的冲击。 想想那个镜头... 沈沉溪还是决定暂且装成一个普通人,日后再寻机会来解释为好。 单丝不成线,孤木不成林。 既然要演戏而非说单口相声,那他就需要有人要配合他演出。 而这沈德厚,就是他找的搭档。 “先生,大约还有半小时,我们就能到家。淞沪的交通在高峰时实在太糟糕了,抱歉得让您在车上多待一会儿。” “无妨。” 沈沉溪应了一句,但却在心中闪过一丝冷笑。 因为,他敏锐地捕捉到了对方刚才下意识说出的字眼―― 到家。 这是件很有意思的事。 之前沈沉溪便清楚,沈瀚当年在小餐馆和病床前给他讲的故事都是真的,而在美国的沈家当年落败的那么迅速的原因,除了美国黑手党压迫,沈老家主病逝,六大家趁虚而入以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则是当时继任沈家家主的决策人,沈瀚的大姐,做出了一个决定―― 放弃沈老家主在美国打拼多年积累下的家业,折换成非固定的资产,趁着祖国改革开放的大浪潮,先转道香港,接着作为爱国华侨归国投资。 而正是这一举动,直接导致了沈家在美国的分崩离析,六大家趁虚而入侵占了不少沈家的不动产,而急于套现的沈家当时也不得不被迫接受,十成的财产折现后大概不足六成。 但在当时,即使是沈家六成的财富依然是个天文数字,进入内地投资后迅速站稳了脚跟,并以淞沪为根据地,开始向全国辐射经营各类产业,一时间也是煊赫无比。 至于为沈家招来乱子的沈瀚,沈老家主认定的继承人,则被沈家一众显宗旁支齐齐认定成沈家的大罪人,而当时沈瀚的大姐为了维稳,让族人们能与她共返祖国,不得已大义灭亲,不再认这个弟弟,也不把他当成沈家人,基本算是开出族籍。 而本应该全部由沈瀚继承的家主财产,则几乎全被沈家折现后带离美国,最后落到沈瀚手中的,甚至不足百分之一。 而变成了空壳的沈家在联美财团中再想保住地位,那也就无异于痴人说梦,沈瀚手中的资产甚至连某家旗下的一个小公司都顶不上,沈家的席位自然而然地就被撤销掉,七大家从此变成了六大家,沈先生这个称谓也就随之而消失。 按理来说,为表示尊称的话,七大家中只有家主才能被用中文尊称为先生,参照的是在淞沪曾显赫一时的杜先生的称呼。 既然沈家被剥夺了席位,那沈先生这个称谓也就不能再用了。 大家都有自知之明,无论是在淞沪发达后的沈家,还是在旧金山苟延残喘的沈瀚那一枝,都没有再提过‘沈先生’这个称呼。 然而,随着沈沉溪全面掌控联美财团以后,这个称谓,如当年自然消失时那样,也就自然地再度出现了。 如今的沈先生,便是沈沉溪。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那座大宅门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美国,纽约州,布法罗市。 作为纽约州第二大,仅次于纽约的城市,布法罗仗着港口优势,俨然是一座国际化的大都市。 拉斐特酒店,顶层套房。 年过六十的李周易穿着一身亚麻色的睡袍,站在巨大的落地玻璃前,俯视着窗外初亮的天色。 他的神情很淡然,布满老人斑的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就像一潭不泛波纹的死水。 嘀嗒。 在这很安静的环境中,突然响起了门禁解除的声音,让李周易的眉头极细微地一动。 “家主,执行长在中国的淞沪市现身了。” 能轻易打开李周易房门门禁之人,显然是李周易的心腹,在走到李周易身后时,同时也开门见山地说出了他收到的消息。 “哦,淞沪?” 李周易闻言,仍旧是面不改色,但如果细微地观察的话,会发现他的指节在上下活动。 沈沉溪在伦敦的失踪对于联美财团的大佬们来说,并不是个秘密。 只不过,在伦敦乃至英国,罗斯柴尔德家族的能量与势力都是极大,就算他们能第一手收到沈沉溪失踪的消息,但是要找到他人在哪儿,还是废了不小的功夫。 而联美财团中在发动力量调查沈沉溪下落的那些人,很大一部分皆是不怀好意,各家打着各家的算盘。 人心浮动。 这个词最能形容收到消息后的联美财团的情况,而因为李春秋入狱一事而遭受重创的李家,对于时局的掌控自然大不如前,尤其在目前风头正劲的李惊阳同李家还不是一条心的情形下,纵使他李周易身为李家家主,也难以维稳住日渐沉浮的时局。 没错,李周易现在想要的是维稳。 如今联美财团的大权已经被沈沉溪那个小团体所掌控,作为大权旁落的老家主,李周易要说心里没有怨气那是假的。 但他比他的兄弟李春秋更聪明的一点在于,他对于时局的剖析很是老辣。 如今距离沈沉溪全面掌权还不足一年,而那群年轻人的‘割草政策’也还在继续执行着。 简而言之,沈沉溪现在还是高悬在那些,威胁着联美财团和七大家根基的蛀虫们头上的一把刀。 在没有将那些蛀虫解决掉之前,如果贸然毁掉这把刀,那这些蛀虫们必然会进行反噬,之前取得的大好形势也会功亏一篑,毁之殆尽。 这是李周易和一些老人们不能接受的情况。 虽说‘狡兔死,走狗烹’,可君不见,在母鸡还能下蛋时,农妇是怎样珍视能下蛋的鸡。 现在的李周易扮演着便是农妇的角色。 起码在现在,在沈沉溪还有极大利用价值的情况下,他绝不能出现问题。 而听到心腹禀报的消息,他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下来。 虽然淞沪相较于纽约很远,但毕竟不是穷乡僻壤,联美财团在那边也能动用很大的能量… 忽的,李周易想到了什么,嘴边露出了一抹玩味的笑,对心腹问道: “我没记错的话,当初沈璧君离开美国,去的就是淞沪吧?” “您没记错,沈老太当年领着沈家残余力量,在淞沪那边起了家,但是也只是好了一阵儿,近年来,淞沪的沈家制定了好几个战略错误,接连在好几个项目上失利,形式已经大不如前。” “呵…” 李周易带着嘲讽的语气轻笑一声,说道: “几十年前就有高人说过,沈家几代的气运都集中在了沈老家主一人身上,等他一走,这气运也就散了,后辈中再难找出可堪大用之辈…如果不是他沈瀚认了个好儿子,怕是现在他还在小饭馆里掌勺呢。” 提到沈家的老人们,一向沉稳的李周易竟是毫不掩饰地显露出轻蔑之色: “沈璧君这人,心高气傲,估计那个臭脾气,到死都不能改,而沈沉溪既然去了淞沪,那就肯定不能不见她…” 李周易自言自语般分析了一下后,笑道: “沈沉溪这个刺头,这次怕是有罪受喽…” …… 坐在加长路虎上的沈沉溪,并不知道远在美国的李周易正在跟心腹讨论自己。 不过,即便他知道的话,估计也只是会一笑了之。 李周易提到的沈璧君,便是沈瀚的亲大姐,也是当年将沈瀚逐出家族,举族东迁淞沪之人。 位于淞沪的沈家,便是陈夕当年接触过的沈家,他曾经还和被称作‘惊折’的沈见深有过交集。 只不过,当年的陈夕并没有可以拜见沈家老太的资格,而当时的沈家在淞沪乃至南中国的商场上也可称得上一股强大的势力。 当时的陈夕对淞沪沈家了解的还不是那么深,可如今的沈沉溪则已通过多年的了解,彻底摸透了这个家族。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就像天平的平衡那样,伴随着沈沉溪领导的沈家恢复荣光,在联美财团重新崛起,淞沪沈家的日子却是江河日下,一日不如一日。 在这十年之间,在淞沪沈家的那位靠山退下来以后,影响力日渐消减,最后是趋近于无,让沈家失去了最大的依仗。 而曾叱咤南浙商场十几载的‘惊折’沈见深,近些年是昏招频出,接连在几个重大的战略性投资问题上出了岔子,导致母公司现金流出现断裂,只能眼看着变卖许多良性资产来维持运营。 淞沪沈家江南豪商的地位也因此而一落千丈。 说白了,现在的沈家比之沈沉溪初入的联美财团情况还要糟糕许多,纵然还有不少资产,但大多已经被抵押出去,而又没有多少盈利的进项,便宛如无根之水一般,终究是要枯竭。 以沈沉溪毒辣的眼光来看,如果没有大的转折,以淞沪沈家目前的境况,不出五年,其必然会被扫进腐朽的历史堆之中。 对于这种注定要没落的家族,沈沉溪本来是想都不想管的,但奈何,沈瀚却是有浓浓的思亲情节,便让沈沉溪不得不来一趟。 随机应变。 沈沉溪隔着车窗,看到了不远处连成一片的豪宅,隐约出现豪华的轮廓,让他若有所思。 “沈先生,我们,马上就要到家了。” 沈德厚适时地说到。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那座大宅门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到家... 听到沈德厚又一次提到的字眼,沈沉溪隐隐有些不快。 对于沈德厚代表淞沪沈家这种以示亲近的行为,沈沉溪非但没受到任何感触,反而很是反感。 谁特么跟你们是一家人? 无论在谁的眼中,沈沉溪都不是一个良善可欺之辈,也没有多少所谓的善心。 除了少数的那么几个人以外,沈沉溪对待其他人的态度都是利益至上。 而淞沪沈家很明显就不满足这个条件。 他能屈尊到这座常宁区的老宅子,已经算是很给淞沪沈家面子了,可没想到淞沪沈家的那一群废物们竟不知足,还妄想得寸进尺。 他们也不掂一掂自己是几斤几两! 如果是十年之前,在沈沉溪潜邸于旧金山的小餐馆还未发迹之时,淞沪沈家能展现出这种态度或许会让他产生出尊敬和亲近,可是现在嘛,这种态度只会让沈沉溪作呕。 淞沪沈家,这一块光鲜亮丽的招牌已经是离坍塌不远了,但凡在商海中有些头脑的人,都能看出来这一点。 而沈沉溪和美国沈家,则有可能是他们唯一的一根救命稻草。 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如果淞沪沈家能端正自己,仅仅保持着商场求救的姿态,沈沉溪弄不好看在沈瀚的面子上,还能拉上他们一把。 可令沈沉溪失望的是,这一家子真是注定要完蛋的节奏,在没摸透沈沉溪是什么性格的情况下,就敢胡乱攀亲。 他们以为的示好方式,只会让沈沉溪对他们更加的轻视几分。 ...... 沈德厚并没察觉出沈沉溪心中的不快。 天天跟那些浸淫商场几十年的老狐狸们勾心斗角,沈沉溪极深的城府还不是区区一个沈德厚能看穿的。 于是,当亮黑色的加长路虎驶进了别墅区内的柏油道路时,沈德厚又恭敬地说道: “得知您从美国回来,除了在墨尔本商谈业务的沈竟渡以外,其他人都已经集中到了老宅来迎接您。” 沈德厚语气虽是客气,但分明就有把沈沉溪当做是自己人的意思。 这使得沈沉溪于心中生出一声冷笑,想说些什么讥讽一下这些人的不知天高地厚,但略微一想,终究是按捺下了冲动。 淞沪沈家虽是眼见就要落魄了,但此时在外人眼中看上去还是家大业大。 而来打头阵迎接他的沈德厚,出身是沈家的旁支,在沈老爷子还在世的时候,沈德厚这一房就已经属于远亲,只不过,他父亲当年为了沈瀚之事中枪而死,才刚满月的沈德厚便被那年的沈璧君,如今的沈老太太接了过来,当做义子抚养长大,现尽也算是淞沪沈家为数不多的有才干之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沈德厚的态度就可以代表着沈老太的态度,也可以说是淞沪沈家的意志―― 他们想要的,不是商业上的援助,而是两沈的合并。 淞沪沈家和美国沈家,从此并成一家人。 这倒是打得一手的好算盘。 只不过很可惜的是,他们的想法很美好,但要付诸实践却很困难。 因为,如今在美国风头正劲的那个沈家,沈瀚只是个挂名的家主,真正能在七大家和联美财团中说了算的,是沈沉溪。 而更关键的一点是,沈沉溪他本身可不姓沈! 如果他愿意的话,联美财团里的沈家改成陈家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当年曹丕是这么干的,赵匡胤也是这么干的。 在绝对强大的实力面前,再大的名义也不过是虚张声势。 而现在握有实力的,不是它淞沪沈家,而是他沈沉溪! ...... 待车子停到了一座豪宅的前门之时,沈沉溪恨不得露出一脸的嘲讽之色,嘲讽这些看不清局势的废物们。 但这终归只是心里想想而已。 乱开嘲讽不是沈沉溪的风格,即便他心中已经把淞沪沈家之人极度贬低,但他的蔑视也不会在面上展露出半分。 有人会说这是虚伪,但不可否认的是,客套的虚伪远比血淋淋的真实容易让人接受。 早恭候了许久的沈家小辈为沈沉溪拉开了车门,沈德厚先行下车恭立在一旁,而后,沈沉溪才在众星捧月之势下,从车内走了出来。 刚将脑袋从车内探了出来,沈沉溪就吓了一大跳。 围在车门两边的男女老少,加起来得有个三十多人,而且皆是身穿正装,男的西服笔挺,女的光鲜亮丽,搞得好像是要去参加什么正规晚宴一样。 而全场之中,最格格不入的就是沈沉溪。 他依旧穿着那件初到江宁时的银灰色风衣,换了一条紧身的牛仔裤,一双寻常的黑色跑步鞋,乍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放在这一群人之中,就显得格外扎眼。 前来迎接的众人也瞬间发现了这个问题,因而不敢贸然上前寒暄,气氛不免有些尴尬起来。 而打量了一眼这些打扮正式的男女老少们后,沈沉溪忽地发现,他特么竟然一个都不认识! 沈老太到底想干什么?来一场认亲大会吗! 沈沉溪的脸色还算平静,但却很难再挤出笑容。 如果不是为了沈瀚的事情,他沈沉溪此刻就会拂袖而走,好过被这群鸟人集体围观。 而在一旁站立的沈德厚,此时也有几分懵逼。 他记得,自己好像没通知这么多人来,也没告诉他们要集体穿正装啊! 但此时不是纠结这个问题的时候,眼下沈沉溪虽没表现出恼火的神态,但其肯定在心中留下了不好的印象。 一群蠢货! 沈德厚在心中暗骂了一句,而后微微弯腰,伸出了右臂,说道: “沈先生,这边请。” 而随着沈德厚的话音落下,前来迎接的众人方才如梦初醒,一个个极尽亲近之态,想成亲时的仪仗队一般,欢天喜地地簇拥着沈沉溪向中庭而去。 而沈沉溪只当身边凑过来了一群苍蝇,嗡嗡地在乱叫罢了。 这种闹剧似的场景,到了中庭门前的时候,才终于了结。 一位穿着中山装的男人带着一些人,仅仅用眼神,就驱赶走了想来攀附的那些人。 “溪弟,让你见笑了。” 他轻轻道了一句,带着温和的语气,似是能自然地化解掉尴尬。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那座大宅门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仅仅用一个眼神就能吓退一批人,这是武侠小说中常出现的桥段。 可站在沈沉溪面前的男人,身高不过一米七几,长相也不凶狠,一头黑发中产掺杂着小半的白发,看上去自然不是年富力强之辈。 可就是这么一个年过半百,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一些的男人,就能这么用一个眼神,就逼退一群西装革履的沈家之人,只能说此人在淞沪沈家的威望是有多么根深蒂固。 而在逼退那一群缠着沈沉溪的攀附之人后,他对沈沉溪所说的称呼也有几分值得考虑的地方―― 溪弟... 在沈德厚恭称沈沉溪为沈先生的情况下,从中庭走来的男人还用如此亲昵的称呼,一来是因为表示沈家的亲近之意,二来,从某种关系上来说,他称呼沈沉溪为‘溪弟’倒也并不为过。 穿着素白中山装的男人,是沈沉溪久不谋面的沈见深。 经年斜倚阑珊,长街灯火已散。 时隔十多年以后,沈沉溪再见到沈瀚之时,在心头只剩下一句感慨― 故人竟憔悴如斯。 站在沈沉溪面前的沈瀚,再也看不出当年叱咤江南商场的无双风采,无论是内敛而雄霸的神态,还是睿智如一条长河的眼神,都再难从他眼前的这具身躯找出一丝一毫。 当年被称作‘惊折’的男人,终究是折翼在了岁月的长河中,更令人心生感慨的是,他没败在别人的手里,而是折损在了自己手中。 雄狮的毛发也有黯淡下去的一天,天上的雄鹰终会有飞不动的一日。 这些年的沈见深可谓是昏招频出,连连落败,看似毫无道理,但在沈沉溪的眼中,却是有迹可循。 沈见深的连连受挫,代表着的是一群人的落败。 时代改变了,属于沈见深那批人能如鱼得水的时代已经在悄然之间过去了,而不能顺应时代变化的人,则自然要被时代所淘汰。 变则通,通则达。 沈见深是很笃信这句话的,但很可惜的是,他没读懂这句话中的隐藏之意― 变不一定能通,通不一定能达。 沈见深看到了时代的改变,甚至亲身经历着时代的改变,并为此做出了改变。 但遗憾的是,他的改变并没能顺应上时代。 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毕竟,沈见深的人生轨迹虽然不如沈沉溪那般闪耀,但却很是相似。 同样是年少聪慧,精于谋略,同样是年轻时便在商场扬名立万,备受瞩目。 但今时今日的沈见深,再不见往日半分的荣光,反而有着想拼命遮掩却也遮掩不去的落魄气。 这让沈沉溪不免产生兔死狐悲之意。 他突然想到那句在网上流传的名句:“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因此,对于眼前生出落魄之态的沈见深,他生不出几分的嘲讽之意。 毕竟,当年的他也是见证过这位‘惊折’最得志之时的人。 人的威严不是靠一两天或者一两件事就能养成的,那是要靠着经年累月的时光积累而成的。 水深难见底,虎死不倒威。 经年累月的威严不会一朝溃散,执掌了淞沪沈家二十几年大权的沈见深也不是会被一朝推倒的。 但是... 沈沉溪看着跟在沈见深身后的人,看着他们那分明与前门之众迥然不同的气质,心下便明白了些什么。 前门的那群男女老少虽然身着正装,但却难掩身上的小门小户的土气,而跟在沈见深身后的人,虽然衣着极为平常,但却无意地在透露着贵气与傲气。 由此可判,刚才在前门迎接沈沉溪的那群人,怕是淞沪沈家的偏枝旁系,属于在沈家中没什么地位,混吃等死的那一伙,想来是趁着沈沉溪前来而蹭一蹭光的。 而眼下跟在沈见深身后的那批然,怕才是淞沪沈家真正的嫡系部队。 这也是为何沈见深能一个眼神就能将那些人逼退的原因。 然而... 沈沉溪又想到了些什么,跃过沈见深看向他身后的嫡系子弟时,眼神中便有了几分玩味之色。 虽然那群偏枝旁系穿的是人模狗样,西装笔挺的,但乌合之众的气质总是改变不了的,也是根本无法入沈沉溪的眼的。 笑话,沈沉溪是联美财团的执行长,又不是乡下来的小财主,你整出一个迎亲大会的架势,岂不是会让他产生反感吗? 沈沉溪心中清楚,在沈见深身后站着的这些人,不会对此全然一无所知的。 也就是说,这是有人故意而为之的。 至于为了什么,那就是不言而喻了。 沈沉溪暗中想着:看来,在这淞沪沈家中觊觎着沈见深位置的人,恐怕是不在少数。 此举很明显就是在给沈见深使绊子,让他在沈沉溪面前丢人现眼。 虽然手段幼稚了些,但也不无从侧面反映出,沈见深对沈家的掌控已经渐渐失控。 不过,这终究是淞沪沈家的内事,他沈沉溪纵使看出了些端倪,但也绝不会表露出什么。 他可不会因为被人叫上一句‘溪弟’,就自发的产生出代入感,尽管面上大家都是和和气气的,但沈沉溪心中的戒备之意可从来不曾放下。 而沈见深能叫沈沉溪‘溪弟’,是因为他的母亲便是沈璧君,沈老太,也是沈瀚的亲大姐,他叫上一句也不算占了便宜。 可除了沈见深的孩子以外,其他人都必须毫无例外的恭称沈沉溪一句‘沈先生’。 而在看过了淞沪沈家见杆子往上爬的行为以后,沈沉溪并没说什么‘大家都是亲戚’‘客套了’之类的话,只是把沈先生当做礼节性的称呼,安然受下了。 而众人对于沈沉溪的这种态度,倒是很是敏感。 看来,这位如今执掌联美财团大权的执行长,对于他们这些人,并不热络啊... 感受到了沈沉溪不亲近的态度,十几位沈家的嫡系也不敢贸然攀附,只能客气的,将沈沉溪引到了一处宽阔的客厅之中。 看着身边的一行人,常年只在书籍中了解大户人家的沈沉溪,终于对‘大宅门’有了一个立体的认识。 有迎客时对外的攀附,有面和心不合的勾心斗角,有日暮西山镇不住场子的家主... 书中所描述的内容,竟是如此生动地展现在了他的面前。 而他知道,他还有一位这座大宅门中最重要的人没见... ...... (本章完) 第五十章 我见青山多妩媚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在装修考究大气的客厅中,只是小坐。 不多时,沈沉溪便听见一阵踏踏的声音从实木楼梯那边传来。 隐约之间,沈沉溪能判断出那是高跟鞋的鞋跟和红木地板碰击所发出的声音。 来人是谁? 被众星拱月般簇拥着坐在一张实木椅上的沈沉溪,闻言微微一抬头,便见一位风情万种,穿着一袭紫罗兰色连身纱裙的美人,在向他款款走来。 一袭梨花烫的过肩长发垂散在脑后,衬托着的是一张绝色的容颜。 是的,只能说是绝色。 在沈沉溪见过的那么多的姑娘之中,长相漂亮的不计其数,但能让他第一眼看去便觉得犹如天仙下凡的,只有眼前这人。 她的脸宽一些就显得俗气,脸窄一些就显得刻薄,眼睛大一些显得突兀,小一些又少了几分灵动之意... 上帝好像找了一个世上最厉害的雕刻师,将这张脸雕琢成了如此难以描述的美好,多一份嫌多,少一分嫌少,一切都控制在了刚刚好。 而令人惊叹的是,相比那些或丰满或纤瘦的美女来说,她的身材也是匀称到让人很难挑出什么不好来。 秾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 沈沉溪一下子想到了洛神赋中的文字,只感觉用在朝他走来的美人身上,真是一点也不为过。 倘若是以前,沈沉溪尚不知当初曹子建初见到甄宓时,是何等的惊才绝艳,那见到身前不远处的这人,他心中顿时有了些明悟。 世上不存在完美的东西,但却存在着接近完美的东西。 无论是多美好的事物,只要天天看,年年看,终究会有审美疲劳,看腻了的那一天。 这便是时光的力量。 但是在时光的力量展现之前,当你见到你心中最美好的事物的第一眼,那种惊艳感是不会被时间抹杀掉的。 沈沉溪虽然没感受到心动和一见钟情,但独一无二的惊艳感却是感受到了。 他今天见到的苏如霜已经是美出了一个高度和境界,但来人比苏如霜还要美上了几分。 “奶奶说,请沈先生过去。” 她就这么茕茕孑立地站到了众人面前,神态带着清冷之意,仿佛一轮皎皎的明月。 而她的声音也是极为动人,真正的做到了宛若天籁。 不知怎的,沈沉溪总觉得眼前的女子有些美好的过了头,甚至像是一场虚假的梦。 产生了这种想法以后,他泛起波澜的心平静了些,于是,便神态自若地起了身。 “劳烦这位小姐引路。” 对于美好到让自己都一度心神失守的绝世佳人,沈沉溪不惮于拿出最标准的礼节。 而随着沈沉溪的起身,一众陪坐的沈家嫡系也俱都站了起来,看样子是打算同沈沉溪一同拜见沈老太。 近几年来,随着淞沪沈家境况的江河日下,就算他们是沈家嫡系,能见到老太太的机会也是越来越少。 而老太太虽不见客,但却始终在暗中无声支持着他的亲儿子,可惜终无所成。 而现在,在沈沉溪来沈家要和沈老太会见的档口,他们这些人哪儿能错过。 可惜的是,沈老太估计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 “奶奶患有偏头痛,见不了太多人,请父亲还有澄淩,澄澈一同上去吧。” 随着佳人清冷的声音响起,本有所动作的一众嫡系纷纷僵硬在了原地。 而她所说的父亲,指的是沈见深。 这让闻言的沈沉溪了心下生出了几分疑惑。 在很久以前,他和苏望月联手设计碧央集团之时,苏望月就曾给他看过沈见深的详细资料,而其上分明就记叙着,沈见深只有一个女儿,叫做沈梨白。 而这个绝色的女孩儿,年纪分明不止十几岁,也就是说,她不是沈见深后来生的... 难不成,她也跟自己性质一样,是沈见深认的义女? 沈沉溪不知何解,但女孩儿那窈窕的身影已经转了过去,留下了一个极为美丽的背影。 “见青,你还没跟沈先生见礼呢。” 见女子只顾自己往前走,留给众人一个背影,沈见深自觉有失颜面,压抑着怒气在后边说道。 沈沉溪闻言,眉毛不自觉地一挑。 见青?这个绝色的佳人是叫见青吗? 沈见青...好名字。 只不过,这个名字和沈见深放在一起,就显得很突兀,不像是父女,反而像是兄妹。 而被沈见深叫住的沈见青,闻言后蓦地停住了脚步,转过了身后,依旧带着清冷的神情,说道: “父亲,沈先生都没开口说话呢,你又聒噪什么呢?” “你!...” 在场几人如何听不懂沈见青话中的意思? 她这是在讽刺沈见深皇帝不急太监急。 而沈见深刚要发出怒火,训斥一番之时,却听一直沉默不言的沈沉溪,轻轻咳嗽了一下。 “见青小姐,请继续引路吧。” 沈沉溪脸上露出的微笑,让沈见深将怒火之言生生地憋了回去。 相对于沈家上下的认亲,沈沉溪更喜欢沈见青这种把他当成寻常客人的态度。 这个姑娘,很有个性... 他看了眼沈见青清冷的神态,又看了眼沈见深有些阴沉的脸色,虽不知这父女俩是否存在着血缘关系,但他们之间必有一段复杂的故事。 见青... 待走到一处房间的门前,沈沉溪在沈见青将要敲门前,忽地问道: “敢问沈小姐的见青两字,是见面的见,青色的青吗?” 沈沉溪这话一出,让几人包括沈见青都微微一愣。 他们没想到,沈见深踏入沈宅后主动说的第一句话,竟是问人家的名字哪两个字。 不过,沈见青还是有礼貌地回道: “是。” 回答简洁明了,带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不知溪弟是如何猜到是这两字的?” 见女儿说话冷淡,沈见深忙是开口,似是想缓和一下气氛。 “没什么...” 沈沉溪看了沈见青一眼后,轻吟道: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他脸上带着欣赏的神色,有礼节的微笑着对沈见青说道: “见青小姐当得起这句诗。”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最是人间留不住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不是个会轻易夸人的人。 毕竟,精于谋略的他不说看不起别人,但对于自己的才智却是很有自信,能让他放在眼中的人,无一不是卓绝之辈。 而他身前的沈见青,看似性格孤倨,不食人间烟火,但却能轻巧一言便使得家中威望不浅的沈见深有火无处发,实在是一种本事。 对于这种才貌双绝的奇女子,沈沉溪是不吝啬于赞美的。 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 这是辛弃疾‘贺新郎’中的词句,千古传唱下来,早已别具有一番韵味,而用在沈见青身上,则是有几分恰到好处之意。 而被沈沉溪称赞比秀丽的青山还要美上几分的沈见青,闻言之后,面上却无什么明显的波动。 可能,是她从小到大便听惯了赞美之词吧... 沈沉溪这般想着,也没有在意沈见青的无动于衷。 然而,见到沈见青几乎毫无反应的沈见深父子,此时的脸色却有几分难堪。 从踏入沈家宅门算起,这是沈沉溪说的第一句称赞沈家之人的话,再鉴于沈沉溪时刻表现着的那种不冷不热的态度,便可知这句话有多珍贵。 沈见深不是外边那群只顾着盲目攀亲,不明事理的傻亲戚们,作为执掌淞沪沈家大权二十余年的人,他比谁都清楚如今的沈家危急到了什么地步,也更加清楚,此时此刻,是他们要求着沈沉溪,而不是沈沉溪要求他们! 而一直隐隐保持着抗拒姿态的沈沉溪,难得开口称赞了一句沈家之女,而你沈见青竟然只当做了耳旁风,甚至连个微笑都不愿露出来?! 站在母亲房门前的沈见深,只感觉胸口内仿佛有一团熊熊的烈火在燃烧,让他想不顾斯文地破口骂街。 他忽然发现,自己一直不喜欢这个样貌绝色的女儿,果然是有原因的。 而沈见深的脸色尚且难看到如此,他的两个亲生儿子的脸色又会强到哪儿去? 即便是平日里在父亲面前,对沈见青多有回护的沈澄淩,此刻也微皱起眉头,觉得妹妹的做法有些过了。 而身后几人的神态,生的蕙质兰心的沈见青,即便不回头观察,也大概能猜想出个七七八八。 可是啊... 她清冷的面容之下闪过了一抹哀伤,像被骤雨打湿掉的白玫瑰。 她有些自嘲的想着:有些事,并不是她自己能够做的了主的啊... ...... 散发着陈年木香之气的房门沈见青推开,而后,沈沉溪便踏入了房门之内。 刚一进房门,他便闻到了一股类似草药药渣的味道。 这股味道不说好闻不好闻,但却让人能联想到很苦涩的感觉—— 比黄连还要苦。 还没来得及回味空气中的药味,沈沉溪便见沈见青便向前走了两步,用纤纤的素手,挑起了从碧青色天花板上悬挂下来的珠帘,轻轻吐出了一个字: “请。” 虽然是个礼节性的词,可她的语气倒是很生疏的很。 不过,沈沉溪依旧回之以绅士的微笑,轻踏一步,便看到了门后的小世界—— 棕色的如缎子般的地毯铺满了一地,让人踩上去有种软绵绵的触觉。 墙壁上镶嵌着象牙白的墙板,以及一扇以红木为骨的窗棂,正斜斜地向这空间之中投射最后的残阳。 而被淡淡的夕阳余晖笼罩着的,是置于地毯上的一条欧式的真皮长沙发,还有两把真皮椅子,一方不大的茶几。 这倒像是标准的会客专用地。 不过,沈沉溪来不及细细打量周遭的环境,便被坐在长沙发上的三个女人,给吸引去了目光。 说是三个女人,其实形容的不太恰当,因为她们之间的年龄差显然太大。 坐在沙发最左边的,是穿着一袭花白色连衣纱裙的女孩子,长相很是甜美,一头乌黑的秀发披散着,衬托出了恬淡的气质来。 在见识过沈见青的惊人之美后,沈见青再看这位美女便觉得一般,但从相貌而论,稳稳地被沈见青压上一头。 而坐在沙发最右边的,则是一个徐娘半老的妇人,穿着的很保守,没什么看头,但她的眉眼之间,却是与坐在左边的美女有个六七成相似,而气质也很是端庄。 想来,她们两个应该是母女。 那如此说来,被她们俩簇拥在中间的老妇人是谁,则就不言而喻了。 沈沉溪不动声色地用眼神观察着,看到的是一张布满皱纹,显得有几分风烛残年之态的容颜。 穿着一身紫红色老年装的老妇,周身上下看不出一点的戾气,很难将这看似寻常的老妇人,跟当年那个扛起了沈家家业的沈家大小姐,一代奇女子沈璧君联系起来。 是岁月不饶人吗? 已经站在了三个女人面前的沈沉溪没有轻举妄动,也未发一言,惹得坐在沙发左边的女人轻轻开口道: “奶奶,小叔来了。” 她的话音很轻微,但却能让人能听得清楚。 不过,就这么靠坐在沙发上的老妇,却是没什么反应,双眼微微眯着,竟像是睡着了一般。 “妈,您天天念叨的小叔家的孩子来了。” 见老妇人无甚反应,站在沈沉溪身后的沈见深也不由轻声开口,但却一样没什么效果。 沈璧君沈老太,依旧安稳地靠在沙发上,像是昏睡了一般。 将入夜的残霞透过了古朴的窗棂,落在了沈老太紫红色的衣裳上,形成了暗红色的颜色。 像某年被风干的鲜血。 不大的空间内气氛一时间变得诡异。 而沈见深又轻声唤了一句,见沈老太仍无反应后,他隐隐有些焦急,刚想跃过沈沉溪去‘叫醒’自己的母亲之时,却忽地感觉自己的手臂一紧。 他惊讶地侧过头去,看到是沈沉溪拉住了自己。 忽明忽暗的光线打在了沈沉溪有棱角的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神秘感。 他轻轻松开了抓住沈见深的左手,将身上的银灰色风衣脱下随手放在一边后,整理了下衣服,在几人不解的目光之中,竟是突然地,便面朝沈老太竟屈膝跪了下来。 “侄儿沈沉溪,给姑母问安。” 他的声音,终于打破了空间内诡异的沉寂。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最是人间留不住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残阳依旧是残阳,人也还是那几个人。 不过,相较于片刻之前,这方空间内的气氛却是陡然而变。 沈见深的两个儿子表情是呆若木鸡,沈见深本人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就连神态清冷的沈家青此时也不禁神色微动。 这一幕,只源自于沈沉溪这突兀地一跪。 任在场之中的人,谁也没想到沈沉溪会突然跪下。 跪下?这尼玛是在搞笑吧! 低头看着离自己不到一步的沈沉溪,沈见深觉得仿佛被一道惊雷击中,在一瞬间丧失了语言能力。 这可是沈沉溪,淞沪沈家和美国沈家都尊认的‘沈先生’,如今他们这一脉之中最有权势者,也是淞沪沈家最有希望抱的大腿,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般的存在! 而倘若人家一开始就与淞沪沈家表示亲近也就罢了,可人家的态度始终是那么不冷不热,唯一一句称赞沈家人的话,还被沈见青高冷地无视掉,换位思考一下,倘若他沈见深站在沈沉溪的位置上,此时怕早已会拂袖而去,还在这儿受什么鸟气! 可事情的转折就在于,沈沉溪非但没走,还当着几人突然下跪。 这真的是惊掉了他们几人的下巴。 而沈沉溪在跪下之时,几乎同时开口说出的那句‘见过姑母’,声音已经算是洪亮,而沈见深之前问候的相较于沈沉溪这声,说是蚊子的嗡嗡声也不为过。 他们几人所在的空间并不大,而沈沉溪距离沈老太不过一两步之隔。 可以说,只要在场之人不是聋子,那就不会没听到沈沉溪的声音。 可令沈见深惶恐的是,他的母亲竟然还是丝毫未动。 她的呼吸很平稳,但依旧是如睡着了一般。 这说明了些什么?.... 沈见深不敢再往深了想,而他的手脚也在悄然之间变得冰凉起来。 而沈见深的两个儿子更是急的不知所措,想要上前晃醒他们的奶奶,却被沈见深一个眼神逼退。 知子莫若母,而子亦不会对母陌生到哪里去。 与沈老太作了半辈子母子的沈见深,哪里看不出他的亲娘是在玩些什么戏码? 按常理来说,无论是离乡许久,一朝归来的游子,还是久不谋面,他乡相逢的亲人,大多都没有行跪礼的道理。 但这却有例外。 倘若父母尚健在于家中,而孩子因为某种缘故不得不离开很长一段时间,或者经年累月才能来看望的情况下,那孩子情急之下向父母下跪表达情感,非但不会受人指责,还会被世人称赞怀有一颗赤子之心。 中国自古以来以孝治天下。 百善孝为先,这句话可不是一句空洞无力的口号,它已经融进了中华民族的骨血之中,生生世世地在血脉间传递。 跪天跪地跪父母。 跪父母者,不会被人认为没有骨气,反而会冠以纯孝之名,受人尊敬。 然而,沈沉溪这一跪,却难以用这个解释来说明。 沈老太与他只是名义上的亲戚关系,他们之间并无血缘,可他沈沉溪为何要跪呢? 沈见深隐隐能猜出一些来,但他却并不认为他母亲的做法是正确的。 可是... 他僵硬的嘴角忽地露出了一抹苦笑,透露出了无可奈何的意味。 在这个家里,倘若他母亲不说话之时,那他便是这一家之主,而倘若他母亲表明态度了,那他的话就再没什么用处了。 一秒,两秒,三秒... 沈见深在心里默数着时间,一颗豆大的冷汗从他的脸颊划下,在顺滑的地毯上摔碎成了两半。 不同于跪在地上的沈沉溪的沉稳之色,看着这一幕的沈见深心中之焦急,简直是难以形容,整个人也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躁动不安。 但他除了能干瞪眼之外,什么都干不了。 如果说,这个空间里存在着一条无形的线的话,那握住线头之人,一个是沈沉溪,另一个则是他的母亲,而他,根本没有能插上手的机会。 ...... 当沈见深心里的数字变成了三十四的时候,沈老太才像大梦初醒那般,悠悠地醒了过来。 仍旧在跪着的沈沉溪,见沈老太终于睁开了眼,心头不由闪过一丝凛冽之意。 不知产自于何地的毛绒地毯真的很软,跪在地上半分多钟,沈沉溪的膝盖也没感到麻木和疼痛。 但是,他却很讨厌这种下跪的感觉。 尤其是,在对方还是一个让他很反感之人的情况下。 “哎,这位是谁啊?怎么就跪在了这儿啊,小白,快将他扶起来啊。” 沈老太如梦初醒地带着惊讶的口吻开了口,忙嘱咐坐在她右边的孙女儿,去扶起沈沉溪。 对此,冷汗只淌的沈见深只能报之以苦笑。 在场之人,只要还稍微有一点脑子的,都能看出来老太太这‘如梦初醒’不过是在做戏罢了,而且还是让人觉得格外假的戏。 然而,尽管有了出戏的感觉,但演戏的人毕竟是他沈见深的老母,他纵使心下再怎么不愿意,也只能配合着把戏做下去: “溪弟,还请见谅,家母年纪实在是大了,这次为了迎接你,她今天起了个大清早,就只为了盼着你归来...呵呵,没想到此时却精力不济了...” 沈见深一边打圆场般说着,一边故意大声对沈老太说道: “妈,这是小叔的儿子,沈沉溪。” 而在沈见深说话的功夫,沈见深已经从地上站了起来,对上了沈老太那看似无害却深邃到不可见底的眸子。 “沈沉溪给姑母问安了。” 他又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令沈老太笑眯眯地说道: “小瀚家的儿子啊,呀,一转眼没想到都长成这么大了。” 她的这句话一出,不免让在场几人都面露出了尴尬之色。 老太太并没见过沈沉溪,这么一说,实在是... 没想到,沈沉溪却和颜悦色地一笑,竟是受下了沈老太这一句,若有深意地回道: “这全是托姑母的福,沉溪还很年轻,有什么事也还需要姑母多多提点才对。” 沈见深听着自己的母亲和沈沉溪开始胡扯犊子,只感觉脑袋一阵的头疼。 而他却并没发现,对话中的两人眼神中,皆有精光闪过。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最是人间留不住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而不死是为贼也... 表面看上去神色温和的沈沉溪,面对着终于‘醒’过来的沈老太,默默在心中腹诽出了这一句。 无论当年的沈璧君是怎样的奇女子,可时至今日,她巾帼不让须眉的形象早已埋在了长长的岁月中,呈现在沈沉溪眼前的,是一个难缠的老太太。 无论是那故作姿态的装睡,还是隐隐含刺的话语,都让沈沉溪很是反感。 而也正是通过跟沈老太短短的交谈,他才可断定,淞沪沈家,怕真的是没救了... 他心中的思绪是百转千回,但却未在面上露出一丝一毫。 既然沈老太愿意跟自己扯犊子,那自己便陪她扯! “小白啊,快回奶奶这儿坐着。” 刚刚被沈老太叫去虚扶沈沉溪起来,穿着一袭白纱裙的姑娘,是沈见深的女儿,沈梨白。 而坐在老太太左手边的女人,自然就是沈梨白的母亲,沈见深的妻子。 刚刚沈老太演了白脸,此刻就需要演红脸的人站出来—— “沉溪,你也快坐...小白这傻孩子,也不知道去给你小叔搬张椅子。” 尽管沈沉溪不比沈梨白大上几岁,在昔日里他们也有过一面之缘,可是今非昔比,在这沈家老宅之中,她沈梨白就得恭恭敬敬地叫‘沈沉溪’一句小叔。 只见屁股刚沾上沙发的沈梨白,听到了母亲的话,不得不又立刻站了起来,走到房间内端了两把椅子出来,再加上厅中本身有的两把,正好对称地在长沙发中间处,摆成了两列。 “溪弟,坐。” 见老太太又不吭声,自知该自己说话的沈见深,忙是招呼着沈沉溪坐下。 盛情难却。 看着被誉为‘惊折’的沈见深如此殷勤之态,沈沉溪心下是感慨良多,但还是顺着沈见深的热情,先行坐了下来。 场间一时无话,只有沈梨白敢俏皮地对沈沉溪吐了吐舌头,其他人皆是正襟危坐之态。 由此可见,无论当年还是现在,沈梨白她依旧是淞沪沈家的小公主,而上次她去旧金山之时,沈瀚也是很喜欢这个孙女儿,说他将其视作掌上明珠也不为过。 掌上明珠... 脑海中反应过来了这个词,沈沉溪蓦地一抬头,便闪过一抹惊讶的神色。 他看到,随着他的入座,沈见深很自然地坐到了他旁边的椅子,而沈沉溪的两个儿子,沈澄淩和沈澄澈则按照长幼的顺序,坐到了沈沉溪与沈沉溪相对的两把椅子上,而沈梨白和她母亲本来就跟沈老太坐在长沙发上... 也就是说,现在在场间唯一还站着的,只有引导沈沉溪过来的沈见青。 在大家都站着的时候,可能不会有人感觉到什么,可等几人都坐下来了以后,仍旧站着的沈见青就显得很显眼。 她依旧是那般清冷的神态,仿佛只有自己站着,也不会感到什么尴尬。 而见众人自然的表情,沈沉溪心下便知道,这种场面他们可不是第一次见了。 这让沈沉溪心中疑惑倍增。 虽然他不曾详细了解过大户人家的礼仪,但最基本的一些知识他还是有所了解的。 而套用在眼下的情况中,仍站着的沈见青,极有可能扮演的是大户人家中的丫鬟的角色。 看来,这沈见青相比于沈梨白在淞沪沈家的地位,还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啊... 这本是淞沪沈家的家事,若按常理来说,即便他沈沉溪看出了什么端倪,也不会出声。 但那只是常理。 在被沈老太摆了一道的情况下,睚眦必报的沈沉溪焉能咽的下这口恶气? “咦,见青小姐为何不坐?” 他突兀地开口,却让沈见深等人面色微变。 而还未等他们开口说些什么,只见沈沉溪从椅子上起身,走到了沈见青的身旁,微笑着,带着绅士般风度说道: “哪儿有让穿着高跟鞋的女士站着,而我一个男人却坐着的道理?” 他朗声地说道,好像是极有道理。 不过... 沈见深闻言露出一抹苦涩之意,不知该说些什么。 沈沉溪说的这话道理自然是有的,不过那是西方的道理,用在这东方的家族式的大宅门中,则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沈见深不信沈沉溪会不懂人情世故,那也就是说明,他的这一举是故意的。 疏远... 沈见深脑海中很自然地浮现出了这个词,一下子体会到了沈沉溪此举背后的深意。 对他来说,淞沪沈家对他就是可有可无的关系,他也不需要找上这门亲戚。 除了对沈老太尊称了一声姑母以外,沈沉溪可曾用亲戚间的称呼对他们说过一句? 沈沉溪,到底是如意料之中的那样,不认可这个淞沪沈家啊... ...... 场间的气氛有些冷淡。 站在沈见青其旁的沈沉溪,嘴角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眼神却没有驻留在身侧的绝世佳人身上,而是用余光打量着安坐在沙发上的沈老太。 “见青啊,你也搬个椅子来坐着吧。” 微眯着眼的沈老太轻轻开了口,便宛如下了圣旨。 脸上看不出什么情绪的沈见青闻言,转身去了小厅外,片刻后又折了回来,搬过来了一把普通的靠背椅,极为大方地坐了下来。 沈沉溪见此,也顺势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啜了一口沈梨白递来的茶水以后,才听沈老太淡淡道: “你父亲,他身体可还好?” 老太太的语气很平静,话中没有什么明显的情感波动,就像寻常老太出门时问路的那般。 “尚可。” 沈沉溪放下了茶杯,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令沈老太略微诧异道: “他...就没托你捎什么话过来吗?” “有再多的话,让我这个做晚辈的捎过来总是差了那么些意思,理当,应该是您和家父相见而谈。” “哦,那样倒是最好了...” 沈老太若有深意地说了一句,配合着悄然消失的残阳,让人感到几分压抑。 沈沉溪装作听不懂的样子,看着空间里的光线渐渐弱了下来,心里竟有几分享受这种感觉。 躲在暗处的沈沉溪,是最有战斗力的。 他看了眼四周的人,最后目光落在了有些精神不济的沈老太身上,心下不由轻笑—— 最是人间留不住... 她沈璧君,可不是当年那个沈璧君了...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人海中的相见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亮明了身份之后的沈见深,一举一动便很难再随意起来。 至于类似在江宁城搭老方的出租车,肆意地故地重游行为,则更是想都不要想。 好在,苏如霜在挂断手机前,给他说明了位置,这便可以降低了他安保团队的执行难度,不至于像无头苍蝇一般乱忙。 也就是说,他明日见苏如霜的时候,还可以装作一个寻常人,至于安保们只需在暗中保护即可。 不过... 相比于自己的人身保护是否安排得当,沈沉溪反而更在意,苏如霜刚才在电话中传来的疲惫的语气。 这让沈沉溪产生了一抹担忧。 再联想在江宁的旧房时,苏如霜接到那通电话时掩饰不住的焦急模样,敏锐感极高的沈沉溪,总隐隐约约觉得,苏如霜应该是有什么事情在瞒着自己... 而且,这看起来可并不是一件值得喜悦的事。 在斟酌了许久之后,沈沉溪终是拿起了手机,打通了一个号码之后,说道: “尽快帮我查一下霜未公司CEO苏望月的家族近况,以及霜未公司的投资者们的构成...记着,要注重细节,不要放过一丝一毫异常的情况,我给你三天的时间,尽快整理好给我...这件事,绕过秘书室,直接对我进行汇报。” ...... 次日的淞沪,风和日丽。 淞沪市中心城区西南,徐荟区,徐家荟。 作为淞沪四大城市副中心之一,也是淞沪的十大商业中心之一,徐家荟商业中心汇聚着十分密集的数码市场,同时,兼具着经营奢饰品,中高档服饰,各种娱乐,餐饮行业的商家,使得这个占地面积不过四平方多公里的区域,呈现出了异常繁荣的姿态。 沈沉溪坐在一座写字楼对面的二层茶店里,靠着窗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下方的车水马龙。 难得的,今天是星期六,本就人流汇聚的徐家荟则更显的拥挤起来。 而沈沉溪此时所在的是一家收费不菲的茶楼,仅仅入座费就要198,还只给上一壶品质不高的普洱,不包含额外的果品茶点,花生瓜子。 可即便是如此,沈沉溪也没有感受到清净的意思。 他四周的诸多雅座,不敢说是座无虚席,但其实也相差不远,而他也毕竟不是在有明文规定的图书馆里,因此,人一多,环境就难免显得嘈杂起来。 品着味道相当一般的普洱茶,沈沉溪的嘴角挂着几分苦笑。 看来,他真的是太久没回到中国,没想到在这十一年之后,江南地区的消费水平竟已达到了如此令人咂舌的地步。 一百九十八人民币啊... 想当初,他沈沉溪带着叶未央去江宁最顶级的西餐厅装逼,在圣诞夜上的那一份牛排主菜,也没有一百九十八吧... 而现在,却只能换一壶如此糟糕的茶水,还竟然有这么多人来喝... 沈沉溪不可察觉地轻摇了下头,似是在感慨些什么。 同跟他同层次的那些财阀们相比,沈沉溪虽然运气和机缘都是好到爆,但出身相对那些人来说,简直可以称作微寒至极。 他虽然没有经历过所谓的‘苦日子’,但他年少时平常百姓家的经历,在同层次的财阀眼中,已经可以看做是‘苦日子’了。 你以为有钱人很快乐吗? 他们的快乐是你根本想象不到的。 这本来是国人在拒绝鸡汤以后,流行起来的‘丧’文化中的一句代表句,看似满满的负能量,但未必就没有苦中作乐的意味蕴含在其中。 而对于时至今日的沈沉溪来说,这句话却并非只是一句玩笑话,而是实打实地可以看做是一句真实写照。 倘若他还只是那个待在江宁城,守着那一角小天地的陈夕的话,那他即便有再多的才智和谋略,说不准也只能发挥出那么一些罢了。 相比起实力而言,人有的时候更需要的是一个机遇,需要一个能施展自己才华的舞台。 在不断接触到更高层次的圈子以后,沈沉溪真的是有了,自己以前不过是坐井观天之感。 所站的高度不同,看到的风景自然也不一样。 如果想要看到更高处的风景,只能不断冒险地向上攀岩,哪怕可能会坠落的粉身碎骨,哪怕可能会失去一切。 而最终能登到顶峰的那批人,则就是世人口中的‘成功者’。 ...... 幸运的是,沈沉溪是为数不多上帝宠儿中的一个。 不过,在此时苏如霜的眼中,他却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生loser。 在窗边待了不知多长时间,茶水都换了两壶以后,沈沉溪才在玻璃窗中,看到了那抹俏丽的身影。 从写字楼走到步行街上的苏如霜,看起来有几分气喘吁吁的样子,不知是否是一路小跑着赶了过来。 而不知沈沉溪就在写字楼对面的茶楼,正静静注视着他的苏如霜,先是看了眼时间,而后轻敲了一下自己的脑壳,才抱歉地打通了沈沉溪的电话: “喂,小夕哥,刚才实在太忙了,对不起,对不起...” 她抱歉地说了几句,却发现听筒中根本没有回话。 她的眉头轻轻一蹙,便将手机从耳边放到了眼前,却发现屏幕显示的仍旧是通话界面。 这让她有些不安起来。 “喂,小夕哥,你生气了吗?” “喂,小夕哥,你在哪儿?你倒是说话啊...” 站在人海中的苏如霜,此时的神情有几分焦急,而她却浑然不觉,在她背后有一个身影,正迅速且低声地,向她快速移动过来。 “喂,小夕哥,我真的...啊!” 她的这句话还没说完,便感觉右肩忽的被人拍了一下,情急之间,手机便顺着手掌间滑了下去。 不过,屏幕的碎裂声并没有响起。 她身后的那个高高瘦瘦的人影,很灵敏地便抓住了手机。 宛如那部韩剧中,柳时镇对乔妹使用的打掉手机技能一样。 看着一瞬间好似受惊小兔般的苏如霜,沈沉溪带着棱角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了一抹不符合的人设的失措―― “霜儿,我没吓到你吧?” “你说呢!” 苏如霜没好气地白了沈沉溪一眼,不过,话语中倒没有生气,更多的,反而是娇嗔... 第五十八章 年轻且执着的梦想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不是活在偶像剧中的男主,因此,他也不会什么撩妹的套路。 于半空中接住苏如霜失手掉落的手机,纯粹是出自他的本能,只能证明他身手好罢了。 他可以向上苍发誓,自己真的没看过某军旅浪漫题材韩剧,也更不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实则变成了某个撩妹秘技。 不过,他没看过那部剧,不代表苏如霜没看过。 于是,同样的一个举动,在正对视着的两人眼中,就有了两份不一样的解读。 苏如霜的语气带着少女心性般的娇嗔,迷人的脸颊两侧,不自觉浮现上了一抹淡淡的绯红。 可是,转瞬之间,她便像是想到了什么,用手肘轻撞了下脑壳,露出几分懊恼的神态。 “怎么了?” 沈沉溪打量着苏如霜赏心悦目的脸庞,下意识地开口问道。 “没时间说了,快...” 忽地,苏如霜葱白般细长的五指,便紧紧扣在了沈沉溪的手腕上。 还没等沈沉溪反应过来什么,却见苏如霜竟是哒哒地小跑了起来,而被她紧紧拽着的自己,也不由跟着跑动了起来。 步行街上的行人很多,来来往往的汇成了一道流淌着的人海。 而如果能用飞行器视角俯视的话,就不难发现,在这一道流动着的人海之中,有两个身影像是飞鱼一般,在人海中快速地移动。 “不好意思,借过一下...” “抱歉,抱歉...” “啊,对不起,对不起...” ...... 在高密度的人流中快速穿行,则很难存在着不碰到别人的可能。 可苏如霜竟不知是发了什么疯,明明穿着一双少说有十厘米的高跟鞋,但在这拥挤的人海之中,却是一路小跑,不小心撞到了别人也只不断说着‘抱歉’,但速度却丝毫未减。 这让沈沉溪有些理解不能。 然而,四周传来的嘈杂人声还有步行街两侧店铺的大喇叭,让他说的话几乎等同于杂音。 除非他不顾形象地停下脚步,原地对天大吼,要不然,他很难去跟苏如霜交流些什么。 但他脑子又没进水! 且不提他如今位高权重,身家显赫,颜面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哪怕他还是陈夕的时候,也不会在公众场合大吼大叫,去变成别人眼中的笑柄。 因此,纵使不知道苏如霜想干什么,但他沈沉溪只能面露苦笑,跟着她一路小跑。 好在,纵使人流拥挤,但两人奔跑的时间也不算太长。 大约五六分钟左右,苏如霜便半弯着腰,气喘吁吁地站在了一家门店之外。 而体力相对好很多的沈沉溪,虽没露出力竭的样子,但却也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倒不是因为一路小跑的缘故,而是,他被眼前的场景给震惊到了―― 人山人海! 全特么是人啊! 开在步行街和机动车道交汇街角处的门店,从门脸的四扇玻璃门算起,便排了长长的队伍,蜿蜒着盘绕了能有个几十米的长度,汇入了步行街的人海之中。 而这些排队的人中,男女老少,形形色色的人都有,甚至,他沈沉溪还见到了不少金发碧眼的外国友人,正在谈笑风生地叽里呱啦说着鸟语,好像丝毫不觉得在这不弱的阳光下排队,是一件受苦的事情。 纵然沈沉溪是美国国籍,英语说得也相当的溜,但他仍是没听懂那些外国人叽里呱啦地在说些什么。 希腊语?法语?还是...阿拉伯语? 见鬼! 沈沉溪见到眼前的场景,感觉有些理解不能,下意识地一抬头,却看到了立在门店上的墨黑字体招牌― 瘦柳饭庄。 四个大字银钩铁画,端的是有几分行云流水的神韵,看字体,仿佛是深得王羲之精髓的行书,倒是流露着洒脱之意。 窥一叶而知秋。 仅仅看这块招牌,沈沉溪就能断定,这饭庄定不会让来客有所失望。 可是... 看着眼前密密麻麻让人深觉震撼的人群,哪怕这瘦柳饭庄内藏有人间珍馐,沈沉溪怕也是会望而止步。 “还是来晚了...” 正当沈沉溪若有所思的时候,耳畔却传来苏如霜懊悔的声音。 “都怪我不好...” 苏如霜的语气带着自责。 她和沈沉溪约好见面的时间,是上午的九点半,本只想去工作室看一眼的她,却因为推辞不掉的事情,而耽误了许多时间。 现在是十一点三十分,正是瘦柳饭庄开餐的时间,还能在这长队中排着的人,估计都是排上号了,多少还能有用餐的希望。 可是,苏如霜一忙起来就很难分神,甚至可以说,是顾不上其他的事情。 忙于处理事情的她,竟是忘了遣人过来排号。 这也导致了现在尴尬的局面。 没有排号的她,基本也就没了用餐的希望。 瘦柳饭庄一天只会放出那么多号,并且,午晚餐的号码是在上午一并放出的。 也就是说,苏如霜想请她的小夕哥在此地用餐的愿望,怕是今日完不成了。 她的神情多少有些沮丧,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她很不好意思地看向沈沉溪,却发现对方正凝视着瘦柳饭庄的招牌,沉默不语。 这让苏如霜的心中愈发地自责起来。 “小夕哥,明天,明天你...” 沈沉溪转过了头,看着苏如霜像是被霜打了的样子,有些好笑,又有些心疼。 他不曾在苏如霜面前暴露过身份,也就是说,在很大可能的情况下,他在苏如霜的眼中,是一个不得志的穷光蛋。 而她苏如霜可是伯明翰大学的高材生,时尚界的新锐设计师,背后还有一个富有且强势的家族,谓之天之骄女也没有错。 她实在没有理由,这么弱势地面对一个表面上的‘穷光蛋’。 唯一可行的解释便是,她仍是把沈沉溪,当成了那个她小时候最崇拜和喜欢的‘小夕哥’。 沈沉溪对苏如霜的喜欢,是没有理由的,而苏如霜对沈沉溪的感情,也不会因为对方富有或贫穷,有什么强烈的改变。 一切还是如旧。 纵使这穿着黑色针织风衣的青年,已不再是那此间的少年。 但她苏如霜,还是会像当年那样,认真地对待和守护她的小夕哥。 就像,是在守护她年轻的梦想。 求各种票,望有能力的朋友订阅,老雾在此祝大家周末愉快 (本章完) 第五十九章 年轻且执着的梦想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反而不会显得珍贵。 就如同瘦柳饭庄前排着的长长的队伍,在付出了几十分钟乃至几个小时以后,才能吃得上的佳肴,肯定远比快餐式的食物要更要让人有所铭记。 生活在那个最顶层圈子内的沈沉溪,只要是地球上存在着的美食,他沈沉溪想吃哪个又会吃不到呢? 相比这人声鼎沸的瘦柳饭庄里的菜肴,沈沉溪此时更在意的是,苏如霜对他的心―― 一颗单纯,透明,清澈见底的真心。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 这是唐朝才女鱼玄机的千古名句,论述的便是沈沉溪这种人的心态。 金银珠宝?荣华富贵?锦绣前程? 这些常人遥不可及的东西,在沈沉溪这类人的眼中,谈不上有多珍贵。 但寻常家庭中的那些吵吵闹闹,磕磕绊绊的温馨,对于沈沉溪来说,才真的是求而不得之物。 因此,他轻笑着对苏如霜说道: “你想问我,明天有空吗?” 苏如霜俏丽的脸上充满着歉意,但看着眼前的人群,她不得已只能硬着头皮道: “小夕哥,是我不好,本来我想请你来这家店吃饭的,但早上一忙起来,我就忘了排队了,而且,看起来今天我们怕是排不上队了...” “所以呢?” 沈沉溪突然故作了一抹不开心的样子,令苏如霜的自责之色更深了。 “所以...” 她咬了咬嘴唇,有些不敢正视沈沉溪的眼睛。 “...我们明天过来吃好不好?” 沈沉溪终于绷不住脸色,微笑着,用右手食指轻刮了下苏如霜秀气的鼻尖后,却轻轻吐出了两个字: “不好。” ...... 有钱能使鬼推磨。 现在沈沉溪面对着的问题,既不是让死人复生,又不是穿越时空,而仅仅只是一个吃饭没排上队的小事。 所以,这绝对是一个能用钱解决的事情。 白跑一趟从来不是沈沉溪的风格。 既然来了这里,那就一定要进去吃到美食,哪怕没有预想的期望那么高,哪怕可能会后悔,但也比打道回府再念念不忘要强! 这是一个很霸气的思路,但却需要足够匹配这个思路的财力来支持。 苏如霜不认为自己或者沈沉溪有这样的实力。 于是,她的脸上自然就浮现出了为难之色。 她到了此时此刻,也没想到‘客随主便’这个成语,只是在听到沈沉溪说了‘不好’这两个字以后,为自己的失误而感到更加生气。 自己怎么就忙忘了排队呢? 这可是...这可是小夕哥跟自己十一年后的再会啊! 苏如霜的神态变得有些不好看,不知为何,让人看上去总会隐约地感到心疼。 而再想到苏如霜刚才穿着十厘米长的高跟鞋小跑了一路,沈沉溪便收起了开玩笑的心思,四下张望了一眼,说道: “你鞋号是多少?” “...啊?” 苏如霜没想到沈沉溪会突然问这个问题,但还是下意识地脱口而出道: “三十七。” 她此时的脑海中想的还是怎样能进入瘦柳饭庄就餐,并不明沈沉溪所问何意。 不过,接下来,她却听沈沉溪突然说道: “在这儿等我十分钟就好...不要乱跑,乖乖等在这儿。” 还未等她反应过来什么,眨眼之间,沈沉溪便隐没在了人海之中,再难寻踪迹。 他这是,又要不辞而别了吗? 没来由地,立在原地的苏如霜忽地心生出了恐慌,害怕自己守候了十一年的梦,突然就这么于瞬间破碎掉。 她等了沈沉溪整整十一年,可是,难道才见了两面,他就又要于自己的眼前消失吗? 苏如霜不是一个脆弱的女孩子,但不代表她金刚不坏。 吧嗒。 一滴泪花从她漂亮的眼角中被挤出,落在了大理石的地面上,摔碎成了两瓣。 她本俏红的脸颊,此时变得有几分苍白,长长的睫毛沾上了泪痕,看得人心头一疼。 “哎呦,这个小姑娘怎地了,快来阿姨这边坐一下的。” 正在一旁排队的一位大妈发现了苏如霜的异样,忙是让苏如霜坐到了她坐着的一个小塑料椅上。 “哎呀,小姑娘家家长的这么漂亮,有什么想不开的...” 跟着大妈在一起的大叔也开了口,戴着个老花镜,气质看上去很斯文。 苏如霜自知失态,忙是拭去了泪痕,也幸亏化的是淡妆,幸而没弄花了妆容。 “阿姨,我没事儿...” 苏如霜轻轻笑了笑,语气中却有着几分难掩的苦涩。 “哎呀,小姑娘就应该想开一些吗,这么漂亮的脸,哭花了可就不美了...” ...... 说是十分钟,实际上不到八分钟,沈沉溪便赶了回来。 而令他略微诧异的是,苏如霜竟是和一个穿着花格子衣裳的大妈坐在了两张塑料椅子上,旁边站着一个穿着蓝色衬衫的大爷,三人不知在聊些什么,但看起来倒是相谈甚欢。 沈沉溪提着两个纸袋走到了苏如霜的面前,轻笑道: “霜儿,我回来了...” 随着沈沉溪轻轻开口,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他的身上。 苏如霜的眼神中迸发出的是失而复得的喜悦,而大爷大妈则生出了某种感慨―― 好俊朗的后生! “小夕哥,你刚才去哪儿了?” 苏如霜带着担忧口吻的发问,落在大爷大妈的眼中,就有些不一样的意味。 “看你走路太累了,给你买了两双运动鞋,你看看,要换上哪双...” 见苏如霜坐在小塑料椅上,沈沉溪顺势地半蹲了下来,从两个纸袋中各掏出了一个鞋盒―― 一双经典的耐克气垫鞋,一双经典的阿迪贝壳鞋。 两双鞋子都是女款,而且,都是三十七号码。 看见了这两双鞋的苏如霜不禁一愣,有点没反应过来。 倒是健谈的大爷先开了口: “小姑娘好福气呦,有个这么疼你的男朋友。” 苏如霜闻言,耳朵根顿时一红,整个人露出些娇羞的模样。 而沈沉溪闻言,先是轻微一笑,接着刚想解释些什么,却听苏如霜突然傲娇说道: “小夕哥,帮我把这双贝壳鞋穿上!” 沈沉溪的脸上露出了几分无奈的表情,但还是宠溺地替她换了袜子,换了鞋,又系上了鞋带。 而当沈沉溪将鞋带系出了一个蝴蝶结的时候,苏如霜突然情不自禁露出了一个甜甜的笑容。 好像,吃到了一颗最甜美的糖果。 (本章完) 第六十章 年轻且执着的梦想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低着头帮苏如霜系鞋带的沈沉溪,并没有幸看见,苏如霜那比桃花还要甜美几分的笑容。 此刻他的心中,是存在着些不解之意的。 由于他离开去买鞋的缘故,他并不知道就在他消失的这几分钟内,苏如霜流下过一行清泪。 从他的视角来看,不过是短短几分钟的功夫,苏如霜就完成了自责到傲娇的华丽转身。 明明,刚刚她还是很自责的啊... 女人心,海底针,古人诚不欺我也啊! 沈沉溪在心底感慨了一下,但却没耽误手上的功夫。 片刻后,两个漂亮的蝴蝶结,就灵巧的出现在了带着金边的白底贝壳鞋上。 沈沉溪一边将苏如霜的小高跟鞋放进鞋盒中,一边笑着开口问道: “霜儿,这两位是...” 他指的是苏如霜身边的大爷大妈。 “哦,这位是于叔叔,这是张阿姨,两位都是淞沪十七中学的退休老师,今天是他们的红宝石婚,所以想来这儿吃饭庆祝一下。” 沈沉溪闻言,面色微微动容了起来。 不得不说,苏如霜讨人喜欢的技能是先天的,无论是小时候还是现在,她总能讨得长辈的喜欢。 不过,沈沉溪面色改变的原因,却是苏如霜说到的那个特殊名词― 红宝石婚。 这也就是说,站在沈沉溪身边的大爷大妈,到今天为止,竟是结婚了整整四十年! 在当下这个物欲横流,人心浮动的社会,连三个月不分手都值得在空间里秀一波恩爱,相对于这个维持了四十年的红宝石婚来说,那真的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了。 当然,习惯于玩一.夜.情的沈沉溪,还不至于舔着个老脸去批判这些分分合合,不看重感情的小情侣们,但红宝石婚对他却很有震撼。 相濡以沫四十年... 这是一件怎么听,都是美好的事情。 “两位,结婚了整整四十年?” 似是不相信一般,沈沉溪喃喃地反问了一句,却难逃大爷灵敏的耳朵。 “是啊,从一九七七年到今天,整好四十年。” 大妈闻言,也附和道: “整整四十年的呀...这死老头子,年轻的时候不懂什么浪漫,临老了,却非要搞什么红宝石婚...听说这家饭庄很不错,他从前几天就过来排队了,总算赶在今天排上号了,要我说,整这么麻烦做什么呀,还不如在家好的呢...” 大妈说的话虽然像是在抱怨,但语气中的幸福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了的。 这让沈沉溪有几分触动。 不过,他刚想说些什么,却听苏如霜说道: “阿姨,虽然您排上号了,不过看您的号码,恐怕午饭是吃不上了,只能等着吃晚饭了,这天虽不算热,但您二老在这儿等一下午,身体上...” 换上了贝壳鞋的苏如霜站了起来,跟沈沉溪站在一起,端的是男才女貌。 “是的吗?这可...” 大妈闻言,脸上浮现出犹豫之色,看起来倒不像是为了自己,而像是担心自家老头子的身体状况。 “人家小姑娘说的在理啊,老于,要不,我们还是回家吧...” “不行,说好带你来庆祝,那我就不能食言。” 大爷闻言,忙是拒绝了大妈的提议,语气中倒是有着几分倔强。 而苏如霜自知自己再留在这里也没什么意义,友善提醒一下后,便扯了扯沈沉溪的袖子,打算告辞而去。 不过,沈沉溪却像是什么都没察觉一般,站在原地,纹丝未动。 “要是晚饭的话,两位可能等不起,那现在就进去吃午饭不就完了吗?” 沈沉溪很轻松地开口说了一句,却让大爷大妈加上苏如霜面色皆古怪起来。 这个俊朗的后生,是看不到这条排着队的长龙吗? 而当苏如霜刚想说些什么时,沈沉溪却是先行掏出了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后,简洁明了道: “我在店门口。” ...... 午间的太阳光很足,也不见有清风拂过。 三个人看着沈沉溪的神色,都有几分不对劲。 这个后生,怕不是被晒昏头了吧? 三人都产生了类似的想法,不过让苏如霜更好奇的是,沈沉溪刚才是给谁打的电话。 而她产生的好奇,片刻后就有了答案。 只见一个西装笔挺,左胸前戴着金底黑字,印着‘大堂经理’挂牌的男人,从店门之内走了出来,四下看了下,而后快步走到了沈沉溪他们的面前。 “先生...” 他的话音中带着谦卑的语气。 “您的VIP包间已经准备好,您可以随时随我进去用餐。” 咔嚓! 仿佛是有一道闪电击到了大爷大妈以及苏如霜的身上,让三人一下子失去了说话的能力。 他们惊讶地听沈沉溪自然地回道: “好...还有一件事,我想问一下,店里是否还有空的座位?这两位老人家今天是红宝石婚,特意来这里就餐,但好像排不上午餐了,你看...” “没问题,我这就给叔叔阿姨去安排座位,请您放心。” “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这是我的荣幸...” 两人如行云流水般对着话,而后,经理便接过了沈沉溪手中的两个纸袋,很恭敬地在前边开路。 沈沉溪对还没缓过劲来的大爷大妈微笑了一下后,便顺势牵起了苏如霜的手,跟在了经理后边。 他的动作流畅且自然,让失神片刻的苏如霜缓过了神来。 她的眼神中充满着掩饰不住的震惊。 进入到四扇玻璃门内,穿过人声嘈杂的大堂,乘坐电梯直达四楼,再在专门的迎宾小姐的带领下,进入一间装饰典雅的包间中... 直到坐下来许久,厚重的一本菜单已经放在了她的面前时,苏如霜的脸上还是充满震惊之色。 “霜儿?你就想吃什么,点菜啊。” 沈沉溪看着苏如霜的表情,其实也有几分尴尬。 可他无论怎么想,发现只要自己能和苏如霜进到这里用餐,那他的身份就多多少少都会暴露。 既如此,还不如坦诚一些的好。 而被沈沉溪唤了一声的苏如霜,终于收起了震惊之色,看着包间窗外还算不错的风景,打量着四周花费昂贵的装潢设计,不禁下意识问道: “你...是小夕哥吗?” 沈沉溪有些哭笑不得的回道: “我当然是你的小夕哥啊!” “可是...” 她想了想,终究没把心中的话说出来―― 可是啊,为什么突然一下子,你又变的不真实了呢? 宛若,他又一下子变成了少女梦中的,那色彩斑斓的梦想。 (本章完) 第六十一章 冰冷且清醒的现实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每个女孩子,大概都做过有关白马王子的梦。 而沈沉溪,就是苏如霜年少梦中的白马王子。 也许是那夜大礼堂一曲余音袅袅的夜莺,也许是磅礴大雨之下的冲天火光... 苏如霜自己也不知道从哪一个时刻起,她就开始喜欢上了那个风格凌厉的少年。 年少青春总是梦。 那时候的她还不知道很多事,不知道长辈之间的恩恩怨怨,不知道现实究竟是什么样子,因此,她曾一度天真的认为,‘小夕哥’会一直是她的‘小夕哥’,会像她爱的那个天使一样守护她。 然而,现实毕竟不是童话,她眼中的‘小夕哥’,也并非是真正的陈夕。 冷酷,狠厉,刻薄,手段残忍... 这些同样是陈夕的特质,只不过她没见过罢了。 因此,苏如霜对于她的‘小夕哥’的认知,便有了局限性。 时至今日,在等候了十一年以后,她再度见到沈沉溪时,她还以为,他会是她记忆中的那个样子―帅气中夹杂着几分痞气,带着些桀骜不羁的气质。 她认为沈沉溪纵使在事业上不尽如人意,但也不会被现实改变些什么,更不会像自己一样,经历过了反抗以后,最终还是屈服于现实。 她的想法,既对也不对。 准确的说,沈沉溪不是屈服于了现实,而是适应了现实。 也因此,苏如霜以为会看到的那个落魄且不得志,却还在为梦想打拼的青年形象,压根不会在沈沉溪身上出现。 这便在苏如霜的心中造成了一定的落差,以至于她出现了一丝魂不守舍的样子。 她静静翻动着精良的菜单,样子虽然依旧是极美,但却缺少了一抹在店外排长队时的灵气。 沈沉溪对此是看在眼中,但却又不知该怎么解释。 他从始至终,都没说自己是一个穷光蛋,但却也没否认过这点。 其实,这就像是某一类的谎言一样,拖得越久越伤人。 而沈沉溪此时将真实展现出来,时机倒还算恰当。 “再加两份海参捞饭,还有一份龙虾沙拉...” 从苏如霜手中接过菜单的沈沉溪,又点了几份菜肴,而后说道: “霜儿,我记得这些都是你小时候爱吃的,也不知道,这些年你的口味有没有什么变化...” “还好。” 苏如霜下意识地回了一句,表情却有些不太自然。 而待服务生走出去之后,不小的VIP包间便只留他们两人,气氛一时间有些冷淡。 沈沉溪看着苏如霜不自然的脸色,想了下后,说道: “霜儿,要不然,我问问下面大堂有没有座位,我们到那儿吃?” 苏如霜闻言,强挤出了些笑容,说道: “不用啊,在这儿挺好的,窗外的风景也不错...” 她的话有几分言不由衷的意味,惹得沈沉溪微微皱眉。 有些事情,是不需要用言语说明的。 就像全国人民都知道林建和易达集团很有钱,但却不是靠林建逢人便说‘我是个富逼’而造成的。 只要苏如霜不是个傻子,那她此刻就应该明白,她之前对沈沉溪的认知是错误的。 她的‘小夕哥’非但不是一个穷逼,反而,看起来倒是富得流油。 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 不是吗? 她在心底悄然反问了自己一句,却忽然发现,自己应该还是开心的。 也是啊,‘小夕哥’毕竟是‘小夕哥’,哪怕没了苏家和叶家的支持,他就不能自己打下一片天空吗? 这般想着,她终于将之前忍住没说的疑问,用闲聊的语气问道: “小夕哥,你在哪儿读的书?” 苏如霜毕竟是冰雪聪明,还是顾忌了些什么,没有直接问‘你上的哪所大学’。 毕竟,有钱有势但也就初高中学历的老板土豪,她也不是没见过。 但沈沉溪一边为苏如霜面前的瓷杯斟上茶水,一边说道: “美国,圣弗朗西斯科。” 他说的并非是中文,而是标准的美式口音,让苏如霜先是一怔,而后试探性地问道: “UC.Berkeley?” 沈沉溪闻言,反应了一下后,笑道: “并不是。” 这让苏如霜感觉轻松了些。 刚才她说的学校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是她眼中美国西部最好的大学,比之众人耳熟能详的东北部常春藤八校其中任何一座,也是丝毫不差,其哈斯商学院更是在全美众多商学院首屈一指,极富盛名。 虽然她学的是视觉设计,但她身边许多同龄人学的却都是工商管理,耳濡目染的,她也知道想进哈斯商学院简直难如登天。 而既然沈沉溪并非出自这最顶尖的学校,那他们之间的学历差距就不会很大。 当然,苏如霜其实并不看重沈沉溪读没读过大学,她这么问的原因,只是想了解沈沉溪那段不曾有她存在的时光。 然而,沈沉溪在否认了之后,却反问道: “你很喜欢那座学校?” 他的语气中有几分看轻的意思,让苏如霜有些茫然。 但她忍不住说道: “喜欢不喜欢倒其次,但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可是加州乃至美国西部最好的学校,应该是个学生都会想去这儿念书吧。” “请注意,是最好之一。” 沈沉溪笑着牵了一筷子刚被端上来的西芹虾仁,放进了苏如霜面前的碟子中,轻轻说道。 而苏如霜的反应力很快。 在还没完全嚼完口中的一片西芹时,她便反应过来了什么。 “小夕哥,你是在旧金山读的大学?” “是啊。” 沈沉溪轻笑着回了一句,让苏如霜顿时了然。 她咽下了口中的西芹,综合着刚才沈沉溪的反应来看,一所大学的名字便在她的口边呼之欲出―― “斯坦福大学!” 她惊讶地说出了这个学校的名字,却让沈沉溪一愣。 他不明白,为何这丫头反应这么大... 可苏如霜却面上心里皆是难掩饰的震惊。 在美国西部,唯一一所能与加州伯克利分校不分上下的高等学府,只有斯坦福。 而苏如霜于一瞬间,突然了然沈沉溪刚才为何是那般语气... 就像燕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总是互相较劲一样,出身斯坦福的沈沉溪,隐隐看不过加州伯克利分校,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本章完) 第六十二章 冰冷且清醒的现实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些话不必说的太透,有些人也不需看的太清楚。 寥寥几言,再结合瘦柳饭庄大堂经理谦卑的态度,苏如霜已经明白了些什么。 她的小夕哥,如今大概成为了她爷爷和父亲那样的,举手投足都值得人去揣摩的大人物了吧... 苏如霜的神情有几分恍惚,从前来这里吃的珍馐佳肴,再度放入嘴中,总觉得差了那么几分味道。 而沈沉溪自然注意了苏如霜心不在焉的样子。 他微微笑了笑,说道: “吃完饭我们去哪儿?” 如果说,在进入瘦柳饭庄之前,沈沉溪询问这个问题的话,那苏如霜一定会兴高采烈地说着接下来的行程安排。 但是... 在隐隐约约猜到了沈沉溪地位不低以后,再看她的那些活动,就不免显得有些幼稚了。 于是,在听到沈沉溪的询问以后,她便开始有些支支吾吾了起来。 这让沈沉溪有些好气又好笑。 他小时候就听人常说‘嫌贫爱富’这个词,而他自身更是没少看过一朝失势,便被他人落井下石之事。 然而,无论是在伦敦见面的林昊,亦或是此地的苏如霜,都是他在寒微不足道之时认识的人,在他沈沉溪什么都不是的时候,他们之间相处的是要多融洽就有多融洽,可等他势起了以后,却好似有一层隔膜,竖立在了他和这些人之间。 如果是她的话... 不知为何,沈沉溪竟于一时间想到了昔日的恋人。 一股熟悉的心痛感又涌上了心头。 见苏如霜不回答,沈沉溪也没再一遍地追问,而是有几分失落道: “那吃完饭,我就送你回写字楼吧...” “...好。” ...... 苏如霜需要一个缓冲的时间。 沈沉溪隐约间猜到了这一点,于是,他没去强求些什么。 瘦柳饭庄的菜上的很快,不到十分钟,他们所点的菜肴皆已上齐。 可是,他们两个吃饭的时间,却还没有上菜时间快。 苏如霜没什么好胃口,每份菜都浅夹一些,便就混了个六七分饱。 而见苏如霜这个模样,沈沉溪更是难有什么胃口,每个菜胡乱塞了几口,便唤来了之前迎接他们的大堂经理。 “麻烦经理了。” 沈沉溪客气了一句,便一只手接过了之前的两个手提纸袋,另一只手,像进来的时候那样,牵起了站在一旁有些不安的苏如霜。 “您太客气了,这边请。” 经理不动声色地瞄了一眼桌上并没怎么动的菜肴,心思便灵巧了起来,不再多说别的话。 察言观色是他们这一行人的基本技能。 虽然这对青年男女面上没表现出什么,但在某方面拥有狗鼻子般敏感的经理,还是察觉出了氛围的不对劲。 他恭敬地请两人乘着来时的电梯,送他们从饭庄的侧门出去。 “哦,对了,我请你安排座位的叔叔阿姨...” 牵着苏如霜的手走到侧门口,沈沉溪忽地开口问道: “他们,用完餐了吗?” “还没有。” “噢...” 沈沉溪顺口说道: “麻烦您送一个蛋糕给他们吧,就跟他们说,是之前跟他们聊天的那位小姐送的,祝他们红宝石婚快乐,顺便,把他们的单也免了吧。” “好的。” 沈沉溪礼貌一笑,接着,便牵苏如霜的手向前走着。 “小夕哥,你刚才为什么...” 刚走没两步,苏如霜就忍不住开口,令沈沉溪轻笑回道: “为什么给叔叔阿姨免单?” “不是...为什么要以我的名义送他们蛋糕?” 苏如霜疑惑地看着沈沉溪,却见对方扑哧一笑。 极不符合冷酷人设的一笑。 “因为...我没霜儿可爱啊!” 沈沉溪不假思索地给出了一个不太正经的回答,令苏如霜顿时微愕。 这个回答... 也太特么扯淡了! 苏如霜微微蹙眉,看着沈沉溪理所当然的样子,突然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很久很久以前,他对她说话时的语气,就是这般满满的宠溺。 套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很苏,有种仿佛在读言情小说的感觉。 按理说,这种感觉应该是很虚幻缥缈的,然而,闻言的苏如霜,却感受到了真实。 她不言地思索了片刻,而后,突然之间,她像是想通了什么,忽地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仿佛迎风盛开的白雏菊,那般清新脱俗。 但这却让暗中观察着她的沈沉溪顿时一愣。 他还在思索着,该如何化解刚才进瘦柳饭庄吃饭的尴尬。 说实话,他自己反思了一下以后,发现进瘦柳饭庄的VIP包间还是太高调了一些,应该再考虑一下的。 可是,正当他隐隐对自己有些谴责的时候,却突然看到这妮子竟突然笑了?! 还笑的如此清新?! 沈沉溪内心当真产生了一句经典OS: 我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只能说,‘女人心,海底针’这句话真的不止是随便说说而已。 起码,在面对苏如霜的时候,沈沉溪对这句话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 眨眼之间,苏如霜脸上的不自然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整个人的状态,同刚在写字楼前的步行街上见到他时,一模一样― 兴奋之中带着俏皮劲。 沈沉溪有些头疼的想扶额。 他实在想不明白,为何苏如霜能这么果断地由内至外地发生改变。 但其实,答案也很简单。 只因为沈沉溪刚才那一句脱口而出的话― “因为...我没霜儿可爱啊!” 就是因为这句话,苏如霜才敢认定一件事―― 不管她的‘小夕哥’如今是穷是富,他还是自己记忆中的那个他。 也因此,悄然之间,刚刚在苏如霜心中生出的疏远感,顷刻之间便像是被暴风卷过了一样,被摧毁的无影无踪。 沈沉溪没能想通苏如霜突如其来转变的关键。 但这并不妨碍他为之而开心。 “小夕哥!” 重新回到人流拥挤的步行街上的苏如霜,在看见了一块门店招牌后,忽地兴奋指着其说道: “刚才我没吃饱,咱们到这里去吃吧...” 沈沉溪顺着苏如霜手指的方向,看见的是一个硕大的明黄色的M牌子。 “呃...” 还没等他说些什么,他的右手便像之前小跑时的那样,被苏如霜拽起。 不过... 他的唇边浮现了一抹笑意,难得的,竟是不带有一丝阴霾。 (本章完) 第六十三章 冰冷且清醒的现实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饭点时候的麦当劳从不却少人。 虽然不用排长长的队伍,但推门而入的时候,沈沉溪则是又倒吸了一口凉气―― 妈的,刚才在瘦柳饭庄排队的人,全都特么组团过来吃麦当劳了吗! 沈沉溪之所以产生出这种感慨,跟那位被千古嘲笑的晋惠帝有些异曲同工之妙―― 晋朝时某年发生******,许多百姓因此活活饿死,当消息呈到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晋惠帝手中之时,‘善良’且‘不忍百姓受苦’的晋惠帝,在经过了良久的苦思冥想之后,终于悟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对他的大臣说道: “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百姓肚子饿没米饭吃,为什么不去吃肉粥呢?)” 由于这个典故,晋惠帝成为了千古笑柄,但细细考虑这个荒诞的故事,其实就不难发现,之所以晋惠帝说出那句荒诞的话,源自于他坐的位置跟百姓的不同。 屁股决定脑袋,所处的位置不同,看待事情的角度也就不一样。 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日复一日都衣食无忧的皇帝,又如何能切身感受到底层百姓的困苦呢? 而已然身居高位的沈沉溪,哪一次在外用餐不是在富丽堂皇,典雅格致之所,像麦当劳这种地方,他少说也有六七年没来了。 他沈沉溪是财阀,又不是总统,自然就不需要在聚光灯下做出排队买三明治的举动。 但紧紧牵着沈沉溪手的苏如霜,却对眼前这幕拥挤的场景,丝毫都不见怪。 “小夕哥,过来...” 她用不低的声音说了一句,而后便带着沈沉溪在一楼和二楼开始游荡起来。 这对沈沉溪来说是一种久违的体验。 他突然体会到,自己年少时那种挤公车的感觉。 不过还好,两人在上下楼游荡的时间并不长。 苏如霜又一次靠着她的颜值,成功让两个已经吃完了东西,在座位上用手机打农药的男高中生,为高挑漂亮的小姐姐让出了餐桌。 这算什么?! 沈沉溪目瞪口呆地看到,苏如霜仅仅是在两个高中生身边站定,而后,做出了一个张望找座位的动作,甚至什么都没说,两个高中生就一脸正经地起了身。 “谢谢。” 苏如霜的声音听起来不甜腻,但很清新,却让两个高中生自觉地把餐桌上的两个餐盘给顺手带走了。 这...... 沈沉溪有些哑口无言,很不理解那两个男生的回路。 不过,他却突然想起之前业务讨论之时,冯想像是开玩笑般对他说的一句话: “沈总,您应该多了解了解中国的年轻人...现在,可是一个拼颜值的时代。” 颜值顶什么用?能当饭吃?能当水喝吗? 尊崇实力至上的沈沉溪,当时对冯想的话还有些不以为意。 不过,现实却给了他一个很好的解释。 纵然沈沉溪有钱有势,但他可没有在麦当劳变出一个包间的本事。 大人物的能力往往难在小节上体现。 君只见,杨过在襄阳城下,于百万军中取了蒙古大汗的首级,端的是不负一世潇洒,可如果说让杨过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穿一身最普通的铠甲,站立在城墙之上几天几夜,估计以杨过那个性格多半会疯掉。 沈沉溪跟苏如霜相对地坐下,还没等屁股坐热呢,就听苏如霜说道: “一个原味板烧鸡腿堡,一杯花生味的麦旋风,一对岩烧烤翅,一杯荔枝味泡泡茶...对了,还有一个香芋派!” “......” 沈沉溪听完以后,瞬间从口袋中掏出手机,将苏如霜说的东西全部都记了下来,而后转身去了同样排着长队的点餐台。 在他前后的都是青年或者年轻人,不见什么大爷大妈,沈沉溪在其中也不显得有违和感。 只是... 他自己却觉得这太特么违和了! 他的唇角带着那么一抹淡淡的笑,不由轻轻摇了摇头。 而等他有几分无奈地端着餐盘走回去的时候,却见苏如霜在高举着手机,四十五度角的自拍。 他突然有种不怎么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在放下了餐盘之后,他便立刻被苏如霜拽到旁边,成功进入了前置摄像头的视野―― “小夕哥,笑一笑,对,笑一下...” “不要笑得这么僵硬,带点表情,来,跟我一起伸出右手,握拳...唔...” “剪刀手...嘟嘴...” 沈沉溪果真是喜欢苏如霜的。 如果是杰兰特想让他这么做,估计等待他的会是被一脚踹飞的结果。 但此刻沈沉溪面对的是苏如霜。 于是,在口嫌体正直地被连拍了十几张自拍照以后,苏如霜才放他坐到了对面,一边拿起了汉堡,一边打趣道: “小夕哥,看来你平常不怎么自拍啊...” 正吸着一口冰可乐的沈沉溪,闻言不由咳嗽一下。 自拍...... 我自拍个毛线啊! 沈沉溪有几分苦笑地不做声,默默吸着可乐,看着苏如霜没有淑女范儿大口吃汉堡的样子,忍不住说道: “少吃一点吧,要不然会影响到健康和身材...” “不准说我胖!” 苏如霜含糊不清地说了一句,显得很是可爱。 “我们霜儿怎么会胖呢...” 沈沉溪疼爱地用指腹擦掉了苏如霜嘴边的沙拉酱,好像他面对的不是一个二十三岁的大姑娘,而还是那个十岁的小孩子。 “小夕哥...” 咽下了口中的汉堡,苏如霜的眼睛中充满着笑意。 “还能见到你,真好。” 这句真情流露的话,让沈沉溪内心有些自责。 他想了下,微笑说道: “都是小夕哥的错...不过,我发誓,这次我绝对不会再失联了,林昊的婚礼我没参加上,不过我们霜儿的婚礼,我可不能落下...” 说到这儿,沈沉溪很自然地问道: “对了,我们霜儿现在有男朋友吗?” “没...有,有啊,是一位新加坡籍的华人,算是...我的未婚夫。” 苏如霜的脸色闪过一丝慌乱,被沈沉溪敏锐地捕捉到。 什么叫‘算是未婚夫’? 沈沉溪刚打算细问,却听苏如霜一下子岔开了话题。 “对了,小夕哥,斯坦福大学的食堂怎么样?” 沈沉溪闻言,面上没变,但心里却是微沉。 这是一句,跟上一句话没有关联的问题。 沈沉溪打量着苏如霜的俏脸,感觉到了不对劲。 她和她那个所说的未婚夫之间,一定有难以对自己开口的隐情! (本章完) 第六十四章 惊鸿一瞥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前的苏如霜对沈沉溪几乎是无话不谈的。 当然,没有人会百分百地将自己的一切秘密完全讲给另一个人听,哪怕那个人是父母兄弟或者姐妹好友。 而从前的时候,苏如霜不会对沈沉溪讲的事情,往往都是会让沈沉溪心疼的事。 譬如,在小学里,有纨绔子弟恶作剧地往她铅笔盒里扔虫子,跳皮筋时不小心狠狠地摔了一跤... 沈沉溪至今还记得,有一次自己发现了她脚上的淤青,刚询问了一句,可当时还很年幼的她,却立刻岔开了话题―― 像此时此刻的这样。 沈沉溪也是之后才知道,苏如霜脚腕上的淤青,是被一个喜欢很讨厌的熊孩子绊倒摔伤的,可她明明应该很疼,但却从不会在沈沉溪面前抱怨什么。 应该,她不是一个喜欢将痛苦分享给别人的孩子吧... 这是沈沉溪很早之前就得出的结论。 而苏如霜不知道的却是,那一次她岔开话题的举动,留给沈沉溪很深的印象,以致于,她刚才下意识岔开话题时,沈沉溪一下子就想到了当初的事。 有些行为与习惯,是不会随着成长而改变的。 沈沉溪对于这一理论很笃信,因此,他心下便猜到了些什么。 来自新加坡的男朋友? 算是未婚夫? 沈沉溪面上不动声色地吸着可乐,但心里却对这两条信息上了心。 他倒宁肯希望是自己又精神敏感了,而不愿是,苏如霜真的卷入了什么不好的事情中... ...... 沈沉溪虽心中生疑,但极深的城府还是让他面上未表露出丝毫。 好像,苏如霜成功将那个敏感的话题打岔了一般。 而不知沈沉溪已生疑窦的苏如霜,听小夕哥兴致勃勃地聊起了斯坦福大学的食堂,心下轻轻松了口气。 正如沈沉溪当初得到的结论,苏如霜不是个爱与别人分享悲伤的女生。 尤其还是,在乎和会为了自己心疼的人。 苏如霜不知道她的小夕哥如今有多大的势力,但她却知道,她的婚事,就连最疼爱她的爷爷,也都无能为力。 十年的时间,真的能改变甚至逆转许多事。 而她苏如霜也在这十年之间,从一个单纯懵懂,什么都依赖于他人的娇娇女,成功蜕变成了一个初入设计圈便崭露头角的女性精英。 如果,按照现在的轨迹发展下去,或许几十年后,拥有相当高设计天赋的苏如霜,真的会成为她偶像鲍勃.迪力尔那样的世界顶级设计师。 但这只是轨迹之上的一种可能,或者说,只是无数条可能出现的轨迹中的一条。 就像沈沉溪在纽约州的监狱外的鹅卵石小路上,所产生的那句感慨―― .Taken。 未被选择的路。 现在的苏如霜,恰恰就站在了人生选择的十字路口上。 向左或是向右,向前或是向后。 可遗憾的是,她只能看的到选择,却没有选择的权利。 出身大家族的子弟们,除了有享受足够优越条件的权利,还有必须要为家族尽的义务。 最耳熟能详的,就是要牺牲掉自己选择结婚对象的权利。 换一个比较好听一点的名词,就是所谓的‘联姻’。 二十三岁的苏如霜已经足够成熟,而她也没有十六岁的叶未央那般,敢于抛下一切去和心爱的人私奔,破罐子破摔的勇气。 有些故事和情节,是只能出现在电视剧中的。 她不认为她的联姻对象,是那种老套肥皂剧中常出现的霸道男主,更不会让她的心产生出丝毫的悸动。 甚至说,她还隐隐有些反感那人的某些所作所为... 可是,这些都是无关大局的事情。 他们家需要跟对方家族掌握的那个大项目合作,他哥哥成立不久的公司也需要对方家族的资金支持... 而至于苏如霜喜不喜欢? 不好意思,这不是双方家长首先考虑的事情。 这是一件听起来看似不公平,但却很公平的事。 当然,她苏如霜可以学电视剧里的那套,一哭二闹三上吊,出走服毒学私奔。 然而,比电视剧里的那些傻白甜女主们强的是,苏如霜已经看到了她这么做的结果―― 她的婚事会因此吹掉,但她却会得到一个不太好的结局―― 沈瀚似的结局。 ...... 这些事情,苏如霜是不会对沈沉溪讲的。 她现在知道了她的小夕哥不是个弱鸡穷光蛋,但他更加清楚,要与她联姻的家族在海外究竟有多强。 这是她的事情,没必要将小夕哥卷进这个漩涡。 她暂时放下了这些不开心的事,在吮吸了一下翅中的两根骨头,舔干净了残留的肉丝后,她露出了满足的表情。 这让始终在注视着她的沈沉溪不由一笑,而后说道: “再来一份?” “不了,不了...” 苏如霜可爱地打了个饱嗝后,说道: “我吃饱了!先去趟洗手间...” ....... 等苏如霜从二楼的洗手间出来,走到了一楼之后,却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沈沉溪的右手,除了两个纸袋外,又多了一个红色的保温箱。 这是...麦当劳的送餐箱! “小夕哥,你手里怎么会有...” “哦,我帮你的同事们要了几份鸡盒还有一些其他吃的,因为没有装的下的纸袋,所以跟店长商量了一下,就借用了一下这个送餐箱。” 沈沉溪说得很自然,却让苏如霜感觉到很生猛。 小夕哥...不愧还是那个简单粗暴的小夕哥... 看着被撑起来鼓鼓囊囊的送餐箱,苏如霜大概猜到了里面的分量。 “走吧...我估计那些吃货会笑翻了...” ...... 从麦当劳到苏如霜所在的写字楼,步行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而苏如霜担心沈沉溪提的送餐箱太重,于是便加快了几步,几分钟以后,两人便进了写字楼的大门之中。 “你能自己拿上去?” 沈沉溪将苏如霜送到电梯前,便被苏如霜以他们那里太乱为由,没让他跟上去。 “没问题,小夕哥,过两天我还找你玩,手机联系!” 沈沉溪微笑着看着电梯门缓缓关闭,而后,神色恢复了正常。 他转身走向了大门,顺手从风衣中掏出了手机。 而此时,从门外却有一个身材高挑的女人正好进来。 两人像寻常路人那般擦肩而过。 不过,就在擦肩的瞬间,两人却是都看清了对方的容颜。 宛若惊鸿一瞥。 (本章完) 第六十五章 最美不是下雨天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映在沈沉溪双眸之中的,是一张别具风情的脸庞。 风情万种。 沈沉溪很自然地便想到了这个词。 与他擦肩而过的美女,带着成熟妩媚的韵味,带着几分经过岁月陈酿的风情,像一颗熟透了的水蜜桃,周身上下散发着迷人的气质。 然而,她的身材和样貌却与成熟的气质不符,不能说少女的话,但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五六岁而已,美貌绝伦的脸上更是看不到什么皱纹和皮肤松弛。 匆匆一瞥,沈沉溪注意不到更多的细节。 而等他推开大门,走到了步行街上之时,才突然间反应过来了什么。 他停下了脚步,眼神中带着几分疑窦向写字楼的玻璃门看去,有些些许难以置信的神色。 仅仅是一个擦肩而过的女人,哪怕是美女,只要不是像沈见青那样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是不会惹得沈沉溪再度回头的。 而他沈沉溪又不是柯南,更不会对身边的人有着过分敏锐的关注。 令他驻足回头的原因,只有一个―― 刚才与他擦肩而过的女人的容颜,竟是与苏如霜有个六七分的相似。 而坦诚来讲,即使刚才那个女人年龄看起来大一些,但她的样子却是比苏如霜还要漂亮了几分。 一个与苏如霜样貌有六七分相似,偏偏年龄还比她大的女人... 忽地,一个名字自然地在沈沉溪的脑海中浮现了出来―― 李兰兰。 ...... 在现下的各种媒体之中,处处可见所谓的‘逆天生长’‘不老神话’之类的吹嘘词。 固然如今的科技已经足够发达,整容技术也足够的高端,但对大多数人尤其是女人来说,想要留下自己注定要流逝的青春,还是一件难度极大的事情。 而那些想要留住容华的女人们,通常采用的都是千篇一律的招数―― 化妆,修图,整容,往脸中注射各种药品... 正是因为这些手段,才造就出了一位位我们耳熟能详,充斥在娱乐版面的‘不老女神’们。 而对于这些在聚光灯前搔首弄姿的‘不老女神’们,沈沉溪怀有的只有欲作呕的感觉。 哪怕她们包装的再华丽,图修的再美,也改变不了她们骨子里已经衰老的事实。 而她们却仍旧如十七八小姑娘的那般作态,实在让沈沉溪感到恶心。 老了就是老了,这又不是什么好丢人的事,再说了,一个女人的美也不仅仅是只是靠那副皮囊体现出来的,气质同样是重要的一个因素。 世上绝大多数人是做不到媒体吹嘘的‘逆天生长’的,哪怕她们手术做的再频,也是无济于事。 但这却不是绝对。 就如同刚才与沈沉溪擦肩而过,仅仅是对视了一眼的李兰兰,好像就做到了这点。 回忆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的模糊,但却不会完全消失。 如今的沈沉溪是记不得李兰兰的具体长相的。 哪怕她是苏如霜的母亲,哪怕她曾经与沈沉溪有过长时间的接触。 但往事如烟,沈沉溪对李兰兰的印象,落到现在,便只剩下了‘闭月羞花’这个词。 在那个还流行着稀奇古怪发型的年代,女性的颜值远没有现在这般高,而那时候李兰兰的颜值,已经可以用高到一个层次来形容了。 不是那种文艺青年吹捧的‘知性美’,而是确确实实能通过肉眼感受到的漂亮。 同时,李兰兰的颜也还是耐看的。 当年的沈沉溪曾经不假以恶意地揣摩过,看上去优雅正派的苏望月,究竟有没有对他亲爱的母亲产生过xing幻想呢? 不得不说,沈沉溪当年的这个想法有几分龌龊,但却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李兰兰之美。 而经年流逝,当沈沉溪再次见到李兰兰以后,尤其是认出来了她以后,内心是受到深深的震撼的。 无情的岁月,竟真的没在她脸上留下多少痕迹... 现在的李兰兰要是跟别人说她二十七岁,绝对会有一大批人信。 而事实却是,她已经是一个二十七岁青年的母亲了! 而再联想到她和苏如霜站到一起的场景... 沈沉溪顿时觉得网络上那些所谓的‘母女花’图片都弱爆了! 岁月从不败美人... 这句话,本来是几年前沈沉溪用来忽悠程夫人的,而无论是被夸赞的程夫人,还是说出这句的沈沉溪,其实谁也没有把这句话当真。 世上怎会真的有经过岁月而不败落的女子呢? 如果说以前的话,沈沉溪会不知该怎么回答,但在见过了李兰兰以后,他想,他应该是知道了答案。 不知从何处刮来的微风,穿过了拥挤的步行街,令沈沉溪风衣的衣角微微摆动。 他轻轻摸了下颏微微扎手的胡茬,嘴角露出了一分莫名的笑。 不管别人究竟是变或者没变,但他,终究是变了啊... ...... 四月的淞沪虽比不上伦敦那般成天到晚的下雨,但也是处在江南的梅雨季节。 从沈沉溪跟苏如霜吃饭的那天下午开始,天空中就飘起了细细的雨滴,继而开始连绵不断地凄风苦雨了起来。 北国的雪,江南的雨,总是自有万种的风情。 而从小看惯了江南烟雨下的小桥屋檐,沈沉溪对于淞沪这座大都市的雨也就没了多少期待。 这雨下的再美,还能美的过那年她伞下的美态吗?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和你一起躲雨的屋檐... 独自待在酒店套房客厅中的沈沉溪,像是闲来无事一般,用一枝最普通的圆珠笔,轻轻在棕褐色地卡片上,手写了这么一句话。 有些歌词,美丽在能打动人心,使人产生出一定的共鸣。 在写完了这句话以后,沈沉溪竟盯住了这张卡片,久久不做声了起来。 而在他的旁边,其实就放着一摞待他批阅的文件。 与其说沈沉溪是在看这句话,不如说,是又一次记陷进了回忆的漩涡―― 有她的回忆。 高楼之外纷飞着细雨,而沈沉溪又刻意把室内的灯光调的很暗。 这种氛围,是适合回想起一些美好且单纯的事情的。 当然,这种时刻最好也不要被人打扰。 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沈沉溪刚沉思还不到一分钟,手边放着的设备就突然亮了起来。 沈沉溪不悦地微蹙眉头,轻轻用指尖一划,便见到了保镖带着高冷的脸― “BOSS,萧秘书来了,是否许可进入?” (本章完) 第六十六章 敌人总在内部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隔着屏幕的沈沉溪待保镖问罢,便见镜头忽的一转,落到了一个文质彬彬,带着黑框眼镜的高瘦男人身上。 “让他进来。” “是。” 保镖应了一声,而后不多时,沈沉溪便听到了房门门禁开启的声音。 穿着一身阿迪运动装的男子从长长的玄关走进了套间,而后进入了豪华且阔气的客厅中,见到了正坐在一张硕大实木写字桌后的沈沉溪。 单从来人的一身打扮来看,对方真的没有丝毫秘书的气质和形象,更有几分偏像网络上所谓的‘追风少年’。 沈沉溪微微抬头,扫了眼对方运动风的造型,再打量了眼对方右臂下夹着的,那个跟整体服饰极为不搭的古驰公文包,忍不住调侃道: “萧硝,你不觉得你这身打扮,有点像公司里那个...” “修电脑的?” 萧硝有几分没心没肺地回答着沈沉溪,同时,随手从一旁拖出了把椅子,坐到了沈沉溪的对面。 他的举动看不出有丝毫的恭敬,更没有一个下属应有的先向领导请示的自觉。 但沈沉溪却没有露出丝毫的不快。 他对于对方没有礼数的举动,早已做到了习以为常。 别看对方看起来吊儿郎当,似乎是没有正形,一副要背着滑板去海边冲浪的样子,但他却是沈沉溪为数不多的心腹之一。 能让沈沉溪这种聪明绝顶,满腹谋略的人倚作为心腹,那这个萧硝有多大的才能,便能猜测出些许。 沈沉溪的用人标准,只有两条―― 第一能力,第二人品,前者通常优先于后者。 因为沈沉溪自己就是揣摩人心和利用人心的高手,所以他不要求他手下的人全都对他忠心耿耿,愚忠到死,一点别的小心思都没有。 有能力的人通常不会是十分谦卑的。 沈沉溪深谙这句话蕴藏的道理,因此,在他选用人才之时,只要他有把握掌控在手心的人,哪怕对方有些不为人知的小心思,沈沉溪仍旧会照用不误,至于用一时还是用一世,则就看对方的价值和自己的需求。 这种人,沈沉溪会拿出足够的诚意来对待―― 位子,票子,房子,甚至是妹子... 只要与其能力相匹配的话,沈沉溪不吝啬于下足够的筹码来笼络对方。 当然,他自然也不会将这种人引为心腹。 沈沉溪他自己就是一个疑心病重度患者,说是患有被迫害妄想症也不为过。 一个连自我都会怀疑的人,怎么可能盲目地去信任别人呢? 但还别说,真就有那么几个能力卓著,才华超群的人获得了沈沉溪的信任,并且,还被他引为了心腹。 而这萧硝,便是其中的一个。 ...... “我给你三天时间,而今天正好是第三天,也就是说,你只用了两天就完成了工作?” “准确的说,是一天,BOSS。” 萧硝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回答道: “我在您挂断电话之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就已经收集完了您要的所有资料,多出来的那一天,不过是校对验证以及查缺补漏罢了。” “哦?” 沈沉溪满意地笑了笑,对于下属高效的办事效率并不感到惊讶。 两天时间吗... 沈沉溪精于对人心的揣摩,以他对萧硝的了解,他便知这小子肯定没说实话。 逢人话只说一半... 最大的可能性是,萧硝这小子估计只用了不到一天就完成了所有的工作,然后自己给自己放假了一天,今天才来见自己... 如此想着,沈沉溪却并没说破些什么。 萧硝的尿性他早就习惯了,这不过是日常罢了。 而他在轻笑了一下后,便进入主题道: “所以呢...你给我带来了什么答案?” 沈沉溪并没去翻对方公文包内那一沓厚厚的A4纸,而是先行询问了萧硝。 作为他的智囊团成员之一的萧硝,在处理整合数据这方面,有着其他人拍马不及的天赋。 “苏家,准确的说是兰心会有巨大的资金漏洞。” 听到沈沉溪的问话,萧硝一时收起了吊儿郎当的神色,迅速回答着早已预备好的腹稿。 苏家由于苏洛至今还没退的缘故,所以无法大张旗鼓地开设公司,过分的涉足商海,而在风声越来越紧的情况下,为了避嫌和低调,苏家已经在这些年间变卖整合了许多地产和股票,现在唯一还握在手里的,便是李兰兰的打着慈善幌子的兰心基金会。 也就是说,这兰心会是苏家目前最主要的进项。 “兰心会的资金缺口大约多少?” 沈沉溪沉稳地问了句,得到萧硝迅速的回答: “总体估计,应该在三十亿人民币到三十三亿人民币之间。” 三十三亿人民币... 即使对财大气粗的沈沉溪来说,这也不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 “查出资金流向了吗?” 钱这东西,哪怕是在股市里跌成了一堆废纸,但总归有一个过程,不会凭空的蒸发。 “具体的查不到,但根据资金流向来看,与一些大人物们应该有些关系。” 沈沉溪微微蹙了眉,想到了什么,于是便没深究,继续问道: “那苏家打算怎么着手补这个口子?” 这一句话,便问到了关键。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这兰心会里的钱,可不是他苏家一个人独享的... 而听沈沉溪问到了这句,萧硝的脸色却透露出了一丝古怪―― “从兰心会和苏家近期的动作来看,他们频频接触海外的商人,尤其是跟新加坡的MARS集团,已经达成了初步的意向,双方打算合作开发南亚的钻石湾项目,而作为双方合作保障之一,就是双方之间要联姻,而苏家的联姻对象,就是苏如霜小姐...” 果然... 沈沉溪面色一沉,有些暗恼地问道: “这个MARS集团真是...等等!” 沈沉溪看萧硝古怪的面色,忽地问道: “我好像,在哪儿听过这个MARS集团...” “这是当然的。” 萧硝补充了一句,而后解释道: “您不仅应该听过MARS集团,更应该了解过它,因为从四年前开始,您就持有了MARS集团百分之五的股份,并且,MARS集团的最大股东,是程家。” 萧硝生怕沈沉溪不清楚,还补充道: “就是...您好友程风从先生所在的那个程家...” (本章完) 第六十七章 自寻死路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卧槽?! 这特么是什么情况?! 沈沉溪面上没表露出什么,但心里已经震惊到了无以复加。 他用疑惑的眼神看向萧硝,眼神中的意思很明显―― 你特么是不是在逗爹?! 不过,萧硝的脸色虽然有些古怪,但却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意思。 也就是说,他说的是比真金还真的真话。 这让沈沉溪感到有些头疼。 怎么,查着查着,到最后却查到了自己的脑袋上来?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说道: “给我讲一下MARS集团。” “好的...” 萧硝应了一声,而后说道: “MARS集团是东南亚几个顶尖建筑集团之一,其实力与马来的棕榈建筑集团,印尼的戴斯国际公司并列,其旗下拥有大小子公司共十六家,基本都与地产业务有关...” 沈沉溪默默听了个大概,对MARS集团有了全面的认识。 而之前沈沉溪没想起来他拥有MARS集团股份的原因,是因为他得到股份的时候是四年前,正是他崛起后,扩张最为迅速的时间段。 那时候,他每天都要处理大量的收购案和出售案,一时想不起有这么一茬事倒也是情有可原。 而萧硝在介绍完了MARS集团的大体框架之后,便开始介绍起了股东组成―― “您在MARS集团占有百分之五的股份,为核心股东之一,拥有公司董事局的席位,享有一票表决权...而MARS集团之前程家本来拥有百分之八十的股份,因为四年前程家在澳洲的项目需要资金支持,因此让出了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您持有百分之五,费家持有百分之五,联美财团持有百分之十五,其余的百分之十让给了几家国际大投行还有东南亚地区的银行,不过,程家依旧拥有MARS集团百分之四十五的股份,是第一大股东...” 沈沉溪一边听着,一边在心里精确的计算着,而后说道: “也就是说,算上联美财团的股份,在董事局之中,我能够占得五分之一的票数?” “从理论上来说是这样的...但现实情况,并不是。” 萧硝从公文包中迅速抽出了几页A4资料,递给了沈沉溪,同时说道: “这就是我要给您解释的最关键的问题,要与苏如霜小姐联姻的家族,并不是其他人,正是程家。” “程家?!” 沈沉溪的语气带着惊讶,双眉忽地一沉,脸上终于浮现出了一抹,比楼外的天色还阴沉的脸色。 “是的,就是程家。” 萧硝带有几分苦笑地说道: “四年前之时,正是您初入联美财团不久的时候,而那个时候您为了能站稳脚跟,跟程家家主程立雪先生合作密切,可以说是蜜月期...而当时在MARS集团部分股权出售以后,您为了彰显诚意,保障程家在MARS集团仍旧占有绝对的话语权,于是,您将自己的百分之五股权授权给了程先生...” 沈沉溪闻言,想起了这一码事,默默点了下头,而后听对方继续道: “虽然您当时只授权了一年的时间,之后也没再签新的授权书,但这便像成了一个默认一般,默许了程先生在MARS集团代行使您的权利,而至于联美财团的百分之十五的股份,在您获得了总长权力以后,代持人由原总长李春秋的心腹黄雷变成了程风从程总,不过,由于某些缘故,现在联美财团的百分之十五股份,加上程家持有的百分之四十五股份,一同由程先生代为行使股权。” “所以...” 沈沉溪若有所思地沉吟片刻后,说道: “现在程先生可以行使公司百分之六十五的股权,也就是说,现在的MARS集团实则就是他程立雪的一言堂?” “您可以这样理解。” 沈沉溪心下很是不悦,倒不是为了程立雪持有多少股份,而是因为苏如霜的婚事。 “所以呢,关于和苏家的联姻,他程立雪不可能一点都不知情吧?” 萧硝依旧是带有苦笑地说道: “恰恰相反,程先生非但不是不知情,并且,这件事是他一力促成的。” “那他想把苏如霜嫁给谁?” 沈沉溪的语气中已有隐藏不住的不悦,显然是到了出离愤怒的边缘。 萧硝忙是回道: “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子。” “儿子?!” 沈沉溪不可思议地****了一句,听得萧硝解释道: “是程先生的儿子,不过不是程风从总裁,而是另外一个他的私生子。” 私生子... 沈沉溪忽地记起来,当初调查程家的时候,他好像查到过这件事... 程立雪跟程夫人夫妻关系那么冷淡的原因,除了两人性格不合这些内在因素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外在因素,就是程立雪在外有个老情人,而且,两人还有了他们爱情的结晶。 只不过,那个孩子从出生起,除了被冠以程姓以外,剩下的不管是什么,都不能跟程风从这个名副其实的程家大少爷相比,而掌握程家实权的程夫人,也不准在任何场合,承认程立雪的那个私生子是程家的人,哪怕程立雪是家主,哪怕那个私生子是程立雪的亲生骨肉。 沈沉溪对于程夫人的举动并不感到意外。 在他看来,程夫人没找杀手把那个孩子连同他老娘一起弄死,已经算得上宅心仁厚,心地善良了,至于承认那个私生子的名分,让他跟自己的亲儿子程风从抢资源,除非她脑子进水了,要不然换谁也不会这么‘大公无私’。 不过,各扫自家门前雪... 对于沈沉溪来说,程家夫妇两个撕逼撕的再厉害,也不管他什么卵事,他基本也就当个笑话来看,撑死看看能不能从中牟利些什么。 但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一天,程家的内部家庭问题,竟然会跟他沈沉溪产生了瓜葛。 程立雪的私生子吗... 好...! 很好...! 沈沉溪的脸色有几分阴沉不定。 萧硝虽然没有明言,但话语中分明流露的意思,便是程家和苏家根本没给苏如霜选择权,这桩联姻,是建立在牺牲了苏如霜的幸福之上。 当年无权无势的沈沉溪尚能为苏如霜拿生命冒一次险,而在他有了权势的现在,他又怎能眼睁睁看着这幕悲剧的发生?!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来投... 不管程立雪的私生子是好是坏,他这么做就是在自寻死路!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我找到他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个世界上能让沈沉溪珍视的人,数来数去也就那么几个,每一个都是他值得拼命的存在。 内心越发处在黑暗的人,才会更加懂得那一缕光明的珍贵。 而现在,沈沉溪忽然听闻到自己黑暗世界里那一抹小小的光明,即将要受到摧残,他会产生出何种想法就可想而知了―― ****丫的! 整死他丫的! 沈沉溪不是一个喜欢简单粗暴的人,但他也不是个介意简单粗暴的人。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快刀斩乱麻有时候未必不是解决事情的最好方式。 现在程立雪的那个私生子,在沈沉溪眼中,已经是眼中钉,肉中刺的存在了,不将他从眼前拔除,他沈沉溪不说全身难受其实也差不多。 以沈沉溪今时今日的地位而言,别说对方只是程家不起眼的一个私生子了,就是程风从这样的嫡长子又如何?已经势成且摄取了联美财团最高权力的沈沉溪,拥有吊打内部一切不服存在的能力。 存在于沈沉溪骨子里的偏激,其实始终都没有消失掉,只不过,随着时间的延伸而隐藏的愈深罢了。 但在他盛怒的情况下,这抹偏激就会从骨子深处浮到表面,化身成极为狠辣的手段。 看来,檀香山的休养院中又要新添一位‘小伙伴’了... 无声之间,沈沉溪在内心中已经先行为程风从的这个私生子预想好了去处,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带着些冷淡的口吻,询问道: “这个程立雪的私生子,叫什么?” “叫程钧麟,千钧一发的钧,麒麟的麟。” “程钧麟吗...” 沈沉溪喃喃地将这个名字在嘴边重复了几遍,而后,终于联想了到了什么,不由发出一声冷哼: “程钧麟,程君临...他程立雪倒还真会取名字,竟是有君临天下的气魄吗?” 这个名字取得极好,若是在平时,沈沉溪不免要赞叹一句,但此时此刻,他有的只是冷笑: “所以,想要跟苏家联姻,为自己的儿子迎娶苏如霜,是程立雪的主意?” “恰恰相反,程先生对于这件事也是有抵触的。” “哦?” 萧硝快速的回答,令沈沉溪露出了好奇之色。 “事实上,程先生并不赞同这门婚事,在他看来,苏家虽然在中国江南地区有些势力,但在全球经济市场却几乎没有影响,并且,对方如今又有大额的资金漏洞,与他形势大好的程家实在是门不当户不对。” “那他为何...” “是因为程钧麟一意强求,说是非要娶苏如霜小姐不可,并且求动了对程先生影响力甚大的他的母亲,最终使程先生不情愿地同意了这门婚事。” 萧硝回答了沈沉溪的疑问,而后听对方继续问道: “那程钧麟这个人如何?” 萧硝闻言,并没诋毁些什么,而是客观地说道: “从掌握的资料来看,程钧麟表面看上去是品学兼优,行为端正,但有些不为外人所知的是,他十五岁的时候,曾将家里二十几岁的女佣打成了重伤,而据事后推断,最有可能的原因,是那个女佣怀上了他的孩子,还要坚持要将孩子生下来,并且...” 萧硝顿了一下,接着说道: “...程钧麟大学是与苏如霜小姐同校,都是伯明翰大学,不过,却高了苏小姐两个年级,而他在遇见苏小姐以前,已经在大学里交了至少六任的女朋友,并且,其中一人为他连续在半年之间堕了两次胎...” 萧硝没给程钧麟什么评价,但话里话外的意思已经是很明显―― 这人就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披着一张彬彬有礼外皮的人渣! 虽然他沈沉溪同样也不是个什么好鸟,但在听到程钧麟的斑斑劣迹之后,心下却是轻松了起来。 这也就意味着,他对付起程钧麟来,将不会有任何的心理负担... 极具深意地轻笑了一下后,沈沉溪看了眼时间,对萧硝下达了指示―― “通知秘书室做好准备,五个小时后对纽约总部召开视频会议。” “是,老板。” 萧硝应了声,将公文包里的文件尽数放到了沈沉溪的桌上后,才起身走出套房。 而不明亮的灯光下,沈沉溪的脸色愈发地阴沉。 他轻轻拿起了放在一旁的手机,拨通了还算熟悉的号码―― “小溪啊,怎么想起来找你阿姨了?” 沈沉溪笑了笑,说道: “程阿姨,我这边遇到点棘手的事情,是关于程钧麟的...” ...... 打小报告是我们从小学时代就学会的阴险技能之一。 而哪怕沈沉溪是个大人物,在对付程钧麟乃至他背后的程立雪上,也没有敢托大地玩什么正面决斗,而是采用了看似卑鄙,但很好用的招数。 就如同十几年前,当他听到苏如霜被班里的熊孩子绊倒后,第一时间想的不是去找对方的家长理论,而是安排了陆永的手下,给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纨绔小胖子,上了一堂会留下一生阴影的‘难忘一课’。 苏如霜后来惊奇地发现,那个熊孩子再也没欺负她,相反地,见她竟还会吓得屁滚尿流,仿佛见鬼了一般。 这就是沈沉溪的手段。 从前如此,现在也是如此。 而自吃饭那日之后的苏如霜,依旧维持着家和工作室两边跑的状态。 不过,她却是会常与沈沉溪一起吃午餐,脸上的笑容随着手机里相片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了起来。 知子莫若母。 知道女儿一直为联姻之事而苦闷的李兰兰,发现这两天苏如霜的笑容忽地增加,便嗅到了一抹反常的意味。 而李兰兰是真当得起‘蕙质兰心’的这个评价的。 最开始的时候,李兰兰只是心生疑窦,可当她无意看到苏如霜手机的锁屏图片之时,便陷入了久久的沉默―― 那张图片,是她和一个面容俊朗的男青年的自拍照。 自己的女儿什么性子,她自己最清楚。 苏如霜不是一个轻浮的女孩儿,除了跟自己的亲哥哥苏望月以外,还没有跟别的男生有过这么亲密的举动。 而再想到,她这周仅仅去了一次江宁那边的老房子... 看着自己照下来的苏如霜手机锁屏图片,看着这张自拍照上青年的脸... 李兰兰坐在梳妆台前,对着镜子思考了许久以后,终于拨通了一个号码―― “寒,我想,我找到他了...” 李兰兰这般说道。 (本章完) 第六十九章 盛宴将至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啊?你在说什么?你找到谁了?” 手机那头传来的是很好听的声音,有些像志玲姐姐声音那般柔美,但却少了嗲嗲的娇气。 “寒,你先稳定一下,别太激动...” 先跟对方说了很多话,算是打下了一剂镇定剂以后,李兰兰才缓慢地开口道: “我想,我应该是找到了小夕了。” “......” 手机那头传来的先是一阵沉默,接着,便是一道清脆的重物坠地以及玻璃的碎裂声。 啪! 破碎的声音清晰地通过空间,传入到李兰兰的耳中,甚至能让她幻想出一地玻璃碴子的样子。 “喂,寒,你在听吗?喂?你在干什么?” 李兰兰焦急地问了几句,听到仍无回音之后,刚想挂掉手机另拨别的号码,却听到耳边传来悠悠的声音: “没...没事,不过是手滑,将咖啡壶摔碎了。” 对方的声音很急促,感觉好像刚跑完一千米,有些上气不接下气的感觉。 “兰兰,你说的是真的?!你真的找到小夕了?!” 在解释了一句之后,对方显然就迫不及待地切入了正题,声音很是急促。 “是真的,这次我有九成的把握,要不然,我也不会给你打这个跨洋电话。” “谢天谢地,谢天谢地,感谢主...” 手机那头的人在听到李兰兰确定的话以后,说话声竟是带有了些哭腔。 “小夕...小夕他还好吗?这十多年他有没有受苦?他这些年都去哪里了?对了,他长多高了?啊,现在,他是不是已经谈恋爱或者结婚了?...” 仿佛机关枪发射子弹一样,手机那一头的女人迅速地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让坐在梳妆镜前的李兰兰感到难以招架。 “寒,你先冷静一下...” “冷静?你让我怎么冷静?!” 对方的声音有几分歇斯底里的样子,令李兰兰如黛般的峨眉在镜面上蹙起。 看来,她先前说的那一番镇定剂似的话,看来并没起什么作用... 不过,作为对方几十年的闺蜜,尤其还是身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她还是很能理解对方此刻的心情。 换位思考一下,倘若是苏望月或者苏如霜什么都没说,就这么默默消失在人海之中长达十一年,并且生死不知,杳无音讯,自己多半也会发疯。 而早在几年前,便已经对找到陈夕几近绝望的对方,在突然听到李兰兰说的话以后,究竟会做出多激动的反应,也就可以想象了。 李兰兰的黛眉微蹙并非不满,而是担心着对方。 毕竟,从中医上来讲,大喜或者大悲都极其损耗心神。 好在,对方在歇斯底里了一阵值周,终于渐渐稳定了下来。 对方依旧是带着哭腔地问道: “说实话,兰兰,我有些感觉像在做梦。” 李兰兰闻言,嘴角浮现出了一丝苦笑,但为了安慰对方,她还是打趣地说道: “那要不要掐自己一下?试试看...” “嘶!...” 李兰兰的话还没说完,便听到手机那头传来倒吸一口凉气的声音。 李兰兰先是一怔,思索了片刻后说道: “你不会...真的掐了自己一下吧?” “要我跟你视频,给你看看胳膊上刚出现的淤青吗?” “......” 李兰兰有些无语,继而感慨对方依旧是老样子。 十八岁的她是如此,四十六岁的她好像也是如此。 将近三十年的岁月已然从指间流逝,而对方还有一个二十七岁的儿子,无论怎么想,年少时的那抹天真无邪之态,早应该被磨灭的无影无踪。 可看起来,对方的那抹纯真和清纯,似乎是印刻在了骨子里,并没有就那么顺其自然地消失掉。 李兰兰想到了什么,嘴角忽地露出了一个莫名的笑容。 这个名叫连寒的女人,还真是一个奇特的存在啊... 她心下产生了万千感慨,但却听手机那头的连寒继续问道: “兰兰,小夕他这些年过的怎么样...” “不知道。” 李兰兰痛快地给出了答案,说道: “我也没看见他真人,不过从他的照片上来看,他过的好不好另说,但身体上应该没毛病,没有断胳膊断腿,你一直以来的担心可以暂且放下了。” “那他现在在哪儿?是在淞沪吗?还是在什么别的地方,为什么这些年怎么找也找不到他...” “不知道。” 李兰兰给出了跟之前相同的回答,解释道: “我只能说他暂且应该在淞沪,具体的位置容我再查一下。” “那你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吗?” “不知道。” “那他身边的人你也...” “不认识。” “......” 李兰兰看起来是一问三不知,极容易让提问的人心生出恼火。 但她这么回答也是无奈之举。 所谓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已经几近绝望的连寒,因为李兰兰的一通电话而重获了希望,但是,李兰兰却不能保证她的这个希望能成真。 而一旦希望落空,那连寒得到的会是巨大的失望和打击。 那是她李兰兰无法承担的后果。 因此,她在回答连寒的问题之时,并没盲目地说些自己的臆测,是什么,就说什么。 不知道,便真的说‘不知道’。 但连寒看起来并不满意于李兰兰的回答。 “兰兰,我求你,一定要想办法将小夕先留在淞沪,我马上就乘最近的航班从巴黎飞过来...” 听着连寒急迫的话语,李兰兰心下叹了口气,但还是不得不说道: “寒,虽然我知道这样讲对你来说有点残酷,但你还是有点太乐观了” 她叹了口气,说道: “想想看,陈夕当年在医院里对你是什么态度,哪怕是过了十多年,你大概也是不会忘的吧...” 一句话,仿佛是一盆冰水浇在了烧的正旺的柴火上,令连寒陷入了片刻的沉默之中。 当年的医院里发生的冲突,她怎会能忘呢? 可是... 她带着忐忑的口吻问道: “难道,身为他的亲生母亲,我连见他一面的机会都没有吗?” “有,而且就近在眼前。” 李兰兰冷静且沉稳地说道: “就在三天之后,按照燕京时间来说,也就是这周五,你会有机会见到他的。” “周五...” 连寒呢喃了一句,似是想到了什么,而后讶然道: “你是说...碧央集团的成立庆典?”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等到繁花开遍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纠结是一种很讨人厌的情绪。 躺在被子里翻来覆去的苏如霜,如黑曜石般的眸子中浮现出了一抹黯然。 早在前天之时,她母亲便嘱咐她要按时参加碧央集团的周年庆宴。 这本是句正常的叮嘱,苏如霜也没在意什么,可要命的在于,李兰兰之后那句看似随口说的话―― “对了,以后再见到你未央姐记得要改口了。” “嗯?为什么?” “因为她马上要跟你哥订婚了,消息就在碧央集团的周年庆典上公布,记得,以后要叫她嫂子了,别再没大没小了...” 李兰兰后面说的话苏如霜都没怎么听,因为,她被李兰兰说出的消息给震住了。 订婚... 而且还是她老哥跟她未央姐的订婚! 苏如霜万万没想到,会如晴天霹雳一般听到这么一个消息。 如果是一周以前,她听到这个消息或许会产生出感动,或许会产生欣慰,感叹未央姐也许找了个好的归宿,她老哥多年的心愿也如愿以偿... 她想,她应该会在听到这个消息时,寄上自己最真诚的祝福。 然而,这只是一周以前的想法。 现在跟之前比起来,最大的一点不同在于,她的小夕哥不再是杳无音讯,不知生死的存在,而是站在她面前,跟她在一起吃饭的活生生的人! 这就有了本质上的变化。 她也再难笑着去祝福她老哥和未央姐。 当年的事情,究竟谁对谁错,至今也没个定论。 尽管所有人都认为她的小夕哥是负心汉,但苏如霜始终坚定地认为,沈沉溪一定是有难言的苦衷的。 毕竟伤害从来都是相对的。 苏如霜相信,因为当年的恩恩怨怨,受伤害的人肯定不会只有叶未央一个。 当时的沈沉溪是对叶未央怎样地一往情深,她自始至终都是看在眼里的,而现在,原本是属于他的新娘子,却要披上了别人的白婚纱... 苏如霜觉得,这对于她的小夕哥来说,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或许,那年的错误也许是一个误会呢? 苏如霜不是当事人,也就不知道答案。 但她现在要面临的,是一个抉择―― 该不该将这个消息,告诉她的小夕哥? 平心而论,无论是沈沉溪还是叶未央,对她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人,她很难在两人之间做出个取舍。 倘若告诉小夕哥的话,如果他时至今日还没放下的话,那他去砸场子就是必然的。 但这对叶未央又是不公平的。 许多年来,陈夕这个名字早就成了叶未央的禁忌,仿佛心口那道永远愈合不了的伤疤,轻轻触碰一下就会痛到无以复加。 也许,跟自己的老哥成婚,对于未央姐来说,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疗伤方式呢? 也许,叶未央根本不想再看到沈沉溪呢? 她肯定不能去给叶未央打个电话去确认,所以,这些纠结只能在她的心底纠结,像一团被猫咪弄乱了的毛线团,缠绕出了一团乱七八糟的样子,让人生出烦躁。 可是,能留给苏如霜决定的时间不多了。 再过几个小时,她就要从床上爬起来,梳洗打扮,迎接新的一天―― 他们,将会订婚的这天。 而在此之前,哪怕将时间点拖到,叶远飞当着众人面宣布消息的时刻,她也只剩下不到二十个小时了。 窗外浓浓的夜色渐渐开始消退。 天在预备着破晓。 ...... 乍一看,二十个小时是一段很长的时间。 但对于深陷犹豫和纠结中的苏如霜来说,只是一小段一晃而过的时光。 周五,下午三点。 淞沪在持续性下了几场入夏前的雨以后,终于在今天见到了难得的阳光―― 满天空的晴朗。 暮春时节,是适合市民们出来郊游踏青,散散心的。 而即将傍晚的下午茶时光,则更是引人感到惬意。 只想安静地窝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 而此时此刻的沈沉溪恰好就保持着这么一个状态。 坐在舒适宽大的真皮沙发上,打量着周围摆放的高级的男女正装,沈沉溪觉得自己一身的休闲装,显得与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 洁净的地面看起来一尘不染,在吸顶天花灯的照射下,反射出过分明亮的光。 在这种氛围中,空气里都流露着淡淡的香味,让人不由自主地就感到提升了逼格。 沈沉溪是不缺逼格的。 大场面对于他来说已经司空见惯,而在这店面不算大的西装店里,他更不会感到什么局促或者不自在。 不过,令他不解的是,苏如霜为什么让他来这个地方呢? 他的疑问,很快便有了答案。 在他刚轻抿了一口漂亮店员送上来的鲜咖啡以后,一个打扮优雅的气质美女,便走到了他的面前,微笑道: “陈先生是吧?您好,我是苏如霜的朋友,受她所托,麻烦请您换一身服装。” “服装?” 沈沉溪疑惑地看了对方一眼,却见对方依旧微笑地点了点头后,便拿起了玻璃桌上的平板,播放了苏如霜之前录给沈沉溪的小视频。 视频里只说让沈沉溪去参加一个晚宴,因此要换上她这几天为他准备好的正装。 至于去哪里参加,是谁举办的晚宴,苏如霜却是什么也没透露。 有意思... 沈沉溪嘴角露出了一抹轻笑,随意地起了身,便跟着气质美女,去了二楼的服装室。 换衣的时间比沈沉溪想象的要长。 准确的说,除了换了身行头之外,沈沉溪还在这里洗了个澡,做了个头型,化了个妆... 别以为只有女人才需要化妆,在很多正式场合的出席下,为了能保证应对镜头,又有几个男明星敢保证自己就是洗了把脸,就敢走红毯呢? 而对于这一些列的服务,对方显然是驾轻就熟,手艺很是娴熟,看来没少为什么明星名人之类的提供过服务。 将近一个小时以后,坐在先前沈沉溪坐着的位置,正闲来翻着杂志的气质美女,听到皮鞋鞋跟碰撞在水磨石楼梯面的声音时,下意识向旋转楼梯地方向看去。 一瞬间,她的表情微愕。 仿佛,是看到了万千繁花,就这么突然绽放在眼前一般。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等我赴十年约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作为一个在东方明珠淞沪市内有着不小名气的时尚设计师,气质美女这些年来见到的帅哥美女简直是数不胜数,达成了眼花缭乱的境界。 人们的审美观大多是维持在一个水平上的。 而众多混迹于影视圈的女明星们,整容方向似乎也是一致的。 这也直接导致了,气质美女患上了隐藏的脸盲症和重度的审美疲劳。 说实话,像沈沉溪这样托关系来做造型的人,她一年上下不知会接待多少,因此,她也养成了一套标准的应对礼仪,既不显得谄媚,又不显得让对方感到轻视。 但在她的心底,对于那些假胸假脸的女明星和网红们,是有些打心眼里看不起的。 她觉得,给这些人设计造型是对于她职业的侮辱。 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气质美女在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摸爬滚打以后,早没了初出校园时的锐气和清高,哪怕她依旧在骨子里坚持她的时尚和美感,但在现实之中,她不得不对某些事情而弯下腰。 那些托关系来的明星和网红们,她们身后基本都站着富商权贵,越是在娱乐圈不起眼的人,背后站着的人物来头也就越大。 而这些都是她得罪不起的人。 既然难以逆流而上,那就莫不如随波逐流。 近些年来,她的脸盲症越来越严重,而不管托关系来的男女们符不符合她的美感,她都照接待不误。 但越来越少能出现让她眼前一亮,感觉仿佛完成了一件艺术品的人了。 而沿着旋转楼梯走下来的男人,却给了她久违的这种美好感。 男人头上是被打理过的正式油头发型,配上他那极具棱角的脸庞,散发着某种致命而迷人的气息―― 像一支盛开的罂粟花。 不是每个男人都适合正式的油头发型,但面前的这个男人,无论是面庞还是气质,都与这头型可以用恰到好处来形容。 而他修长的身材仿佛是衣架子一般,本身就是那种穿什么都好看的类型,一旦穿上了正式的纯黑色正装,就会俊朗到无以复加。 黑色是永不会过时的颜色。 而沈沉溪天生就很配黑色,无论是外在,还是内在。 人靠衣装马靠鞍。 相比那个穿着一身休闲装随意进来的青年,气质美女简直有了一种换人的感觉。 脱胎换骨。 不知为何,气质美女的脑海中忽地出现了这个词。 她打量着走向她的男人,总感觉对方那般冷静从容的气质,虽然极配这一身行头,但跟之前相比,实在是差的太多了。 仿佛,是由内而外的改变。 按常理来说,寻常人换上一身正装之后,会自发地感受到正式感和仪式感,也因此,很多人难免表现地拘谨了一些。 这样的人,她见过的绝不在少数。 可眼前的男人... 气质美女打量着对方,觉得这男人驾驭这套行头,也未免太过轻松了。 而她哪里又知道,站在她面前的沈沉溪,不是那些她接待的没见过世面的网红们,而是真真正正的来自美国的大人物。 受过顶级礼仪师培训和指导的沈沉溪,很清楚怎样才能将一身正装,穿出最顶级的效果。 之前不过是因为穿着一身休闲装,他也不必计较着什么仪态。 可当换上了正装以后,那些他早已养成的习惯自然而然地就展现了出来。 他仿佛身处在联美财团的核心厅,又或是在摩根史坦利公司的中央会议室。 在这种环境下,他就需要将他最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 能足够压倒其他人的气质。 ...... 这一刻的沈沉溪,不是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陈夕。 十一年的时光,足以将他铅华洗尽,将所有的霸气和锋利都内敛,形成一种专属于他的独一无二的气质。 他带着几分迷人气息的笑容,轻轻对愣神的美女说道: “那么接下来,我要做什么呢?” “啊?...哦!” 美女短暂失神了片刻后,终于想起来了什么,有几分慌乱地翻起她的手包来。 而沈沉溪看到这一幕,心中不由有几分苦笑。 他从不觉得自己是属于帅到没朋友的那伙人。 无论是活跃在各种荧屏上的‘小鲜肉’们,亦或是苏望月或杰兰特这种存在,颜值都不是他沈沉溪能比得上的。 可偏偏,在美女的眼中,他好像还挺有市场的? 在他往年的猎艳过程中,他也不全是靠着身份地位,有时仅仅靠着外貌,也能艳遇到几个优质的美女。 好吧,沈沉溪在对待大多数美女,就是这么人渣。 提起裤子不认人是沈沉溪的常态。 不过,他却对眼前正在翻东西的气质美女,有些兴致缺缺。 一来,对方的年纪看起来有三十多了,不是他的菜,二来,对方毕竟是苏如霜认识的人...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于是,他保持着足够的风度和礼仪,看到对方从白色的手包中,掏出了一封印着心形火漆的信封。 “这是霜儿让我代她交给您的,说您想知道的一切,都会在信封中看到。” “哦,是吗...” 沈沉溪有几分不解地接过了信封,听对方继续说道: “还有,霜儿她之前嘱咐过,如果您没有驾车前来的话,让我替您找一台车...” “谢谢您的好意,但是不必了...” 沈沉溪轻轻笑了笑,而后问道: “是要参加宴会的车子吗?” “是的。” 气质美女想了下,友情提醒道: “如果您是去参加比较正式的宴会的话,建议您选一些能突显身份和气质的车子,最好不要是高调的跑车,但也不能是太过普通的商务用车,最好,是沉稳而内敛的车型...” “那您觉得,应该乘什么车子赴宴才好呢?” “这当然要根据您的...” “不,不,不...” 沈沉溪打断了气质美女的话,说道: “在您有印象的车型中,不考虑价格,型号,是否稀有等等因素,只是让您认为最适合我的,是哪一款车子?” 气质美女不知沈沉溪是何意,但想了一下后,还是照实道: “应该是宾利的慕尚吧...但这种车型在淞沪并不是很多...” 还未等美女说完,沈沉溪便随意地拨出了一通电话。 而约莫十来分钟以后,一款通体漆黑,在斜阳下熠熠生辉的宾利车,便稳稳停在了店门口。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等我赴十年约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无形装逼,最为致命。 从沈沉溪最初踏进店门开始,他就不曾表明过自己的身份,更是提都没提自己富有与否。 但从气质美女见到门口的黑色宾利车,所掩饰不住的诧异表情来看,沈沉溪似乎在无形之中做到了些什么。 气质美女缓缓地将目光从通体漆黑的宾利车身收回,再看向坐在对面的沈沉溪时,眼神中就不自觉地带上了几分敬畏之意。 是的,就是敬畏。 之所以她能为沈沉溪提供造型设计,原因无他,只是因为这是苏如霜拜托的事情。 而苏如霜除了是她的好朋友之外,更重要的一点在于,她有一个好的家世背景―― 她的父亲是南隶省响当当的大人物,她的母亲则是全国排名前五的俱乐部,兰心会的实际操控人,而她那年不满三十的亲哥哥,如今是已经完成了C轮投资的新兴科技公司,业界新秀,霜未科技的CEO,前途无量。 在这种家世背景之下,苏如霜有着足够傲视同龄人的资本,也自然很容易获得他人的友谊。 气质美女本以为沈沉溪是同那些男明星或者网红们一样,不过是傍上了苏如霜的男宠罢了,说的不好听一些,就是‘面首’。 早已习惯了在强势人物面前弯腰的气质美女,并没有嘲笑这些人的立场。 在这个残酷且真实的社会里,大家不过各凭本事吃饭而已,道德不道德,光明不光明,难道比那些金灿灿的小钱钱还重要吗? 但她此时才发现,她犯了一个很重大的认知错误。 这个有着做面首资本的男人,却必然不是苏如霜的男宠! 且不说对方身上那压制性的气质,只说他能在十分钟之内轻松叫来一辆宾利慕尚,这便能证明对方绝非寻常人! 宾利慕尚虽非顶级车,价格也没过千万,但要想在十分钟之内就这么叫一辆过来,却也还是很考验实力的。 就如同普通的上班族,如果狠下心来,去顶级西餐厅花上个几万块,点一瓶上好的红酒,吃上一顿高档的牛排,也不是不可能做到的事。 但这却跟身家数十亿的那些人,吃上这么一顿饭的概念全然不同。 对于上班族来说,这几万块钱可能就是他们为之奋斗一辈子的房子中,首付款里很大的一部分,而对于那些富豪们来说,这不过真的只是一顿餐费而已。 同我们在路边吃一碗葱花面一样轻松。 气质美女虽然不是那个层面上的富豪,但她却没少跟那些富豪们打过交道,更是对那些人的一言一行,所展露出的相似的气质,都很熟悉。 而她面前的沈沉溪,无疑就是那些人中的一位。 对待被包养或宠爱的网红和演员们,气质美女尚能拿出一点残留的清高,但对待那些权贵们,她却是真的硬气不起来。 尽管那些人中不少都是土肥圆,尽管那些人与她的审美迥乎不同。 可她又哪敢因此将那些人赶出她的店外? 要知道,他们之中随便的一个人,都有着能轻松让她的店关门大吉的能力。 因此,她对待他们的态度是要多恭敬就有多恭敬。 而面对着与苏如霜关系不浅的沈沉溪,她更应是如此。 ...... 颜色渐渐加深的斜阳,透过巨大的落地玻璃,落在了水磨石材质的地面上,散发出柔和的光晕。 在夕阳余晖的晕染下,沈沉溪身旁白瓷杯中的卡布奇诺,颜色也变得有几分不同。 但这并没影响它的口感。 沈沉溪稳稳捏着白瓷杯旁边的手柄,品尝着入口混着奶味的醇香口感,有那么点广告词中丝丝润滑的感觉。 他在宾利车到来之后,并没着急离开这里。 依旧坐在柔软且宽大的沙发上,他拆开了苏如霜留给他的信封,令他哑然失笑的是,里面并没什么所谓的手写信,而只有一张简洁的原木色贺卡。 而印在卡片上的,只有一个二维码,和一段小字―― “密码是你的手机号。” 沈沉溪越发地感到有趣,用手机扫了下二维码以后,赫然跳入了一个云盘页面,输入了密码之后,他得到了一个文件夹。 文件夹中,只有一个word文档,以及一张超清图片。 沈沉溪先行打开了超清图片,看清了上面的内容时,并没有多惊讶的表情。 图片的内容,是碧央集团二十五周年庆典暨慈善晚宴的电子邀请函。 苏如霜或许不知道,这是他沈沉溪早就得到了的消息,而同样的,今天就算苏如霜不说,他也同样会现身在这里―― 为了解决苏如霜的麻烦。 可当他再打开word文档时,面色却是微变。 文档之中,只有寥寥的几句话: “今夜叶叔叔会宣布未央姐和老哥将订婚的消息,连寒阿姨也会前来,小夕哥,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 沈沉溪死死盯着屏幕,神色骤然间有了波动。 苏如霜虽然提前为他准备好了服装,代表着她希望自己去赴宴,但同时,她只是表达了她的意愿,真正的决策权,还在沈沉溪自己的手中。 去?还是不去? 纵然沉稳如沈沉溪,此刻心头也产生出些许的慌乱。 他在这几天中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准备去见那个这些年一直存在他记忆中,不曾远离的旧日恋人。 然而,他可没有做好她即将要订婚的消息! 在这一刻,他产生出了与苏如霜相同的担心―― 自己的出现,会不会影响到她? 也许,这么多年过去,她对自己早已心死了呢? 相比于霸气的砸场子抢婚,沈沉溪更加希望的是,不要打扰她现有的安宁。 但是,她如今一定幸福吗? 这是一个未知且不确定的答案。 因为,无论是他还是苏如霜,毕竟都不是叶未央本人。 这个答案,只有叶未央能给出。 沈沉溪意识到了这一点,紧紧地握住了手机,久久地陷入了沉思,像是化成了一座雕像。 最后的残阳渐渐隐没在地平线之下。 路边高高的街灯开始亮了起来。 昏暗的夜色终于降临在了淞沪。 而枯坐了不知有几个小时的沈沉溪,终于晃了晃有些僵硬的脖子,从沙发上站起了身。 在气质美女恭敬的目光下,他轻轻推开了店门,进入了夜色之中。 就此离去。 就此前赴,十年之约。 (本章完) 第七十五章 似是故人来 1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林公子,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 “林太太最近又漂亮了几分啊...” “哈哈,不知两位什么时候打算要个孩子啊,林董怕是都等急了吧...” ...... 刚一现身便大出风头,引得许多人前来打招呼的俊男靓女,是林昊和陈夭夭夫妇。 众所周知,林昊身为林建唯一的儿子,易达集团的唯一的继承人,他的一言一行可谓是备受关注。 而前一段时间,林昊被公司元老们联手坑了一把,送去伦敦当炮灰一事,自然瞒不过混迹在地产业中的精英和大佬们。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行业之中对于林昊被坑的事情,评价不相一致,但有一个统一的意见便是,林昊这算是在‘登基’前又摔了一个大跟头。 是的,行业之中没有谁认为林昊会带着成果从伦敦归来,失败早已是注定的事情。 可事情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本已经看的很清楚的故事脉络,却突然发生了逆转―― 林昊并没如众人设想的那样,灰头土脸地狼狈而归。 相反地,他带回了一个对于易达集团可谓十分重要的项目,使得那些联手坑他的元老们顿时变得哑口无言起来。 他们还能说什么? 他们还敢再说什么? 一直以来,公司元老们之所以敢对林昊如此肆无忌惮地打压,归根到底,这是林建放任的结果。 第七十六章 似是故人来 2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什么?!” 林昊惊讶地反问了一句,带着不可置信的口吻。 “怎么了?很奇怪吗?这不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吗...” 陈夭夭疑惑地打量着林昊反常的表情,心头感到很是不解。 “啊,不奇怪,不奇怪...” 林昊意识到了自己的反应有些失常,急忙掩饰了一句。 而陈夭夭却不悦地撇了撇嘴,有几分少女的娇羞之态。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是不是刚才想到了那个负心汉?” 林昊闻言,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如今的陈夭夭对沈沉溪的称呼,已经不用名字了,而是用了‘负心汉’这个词所代替。 “夭夭,当初的事情可能并不是你想的那样,这中间可能存在着误会...” “误会?” 陈夭夭放弃了咬耳朵的亲密举动,将挽着林昊的手臂抽出来,有几分气愤道: “有什么误会,能让那个负心汉这么一声不响地消失十一年?还有什么误会,能让未央那么痛苦,值得耽搁她十一年的青春?!” 她有几分咬牙切齿地痛骂道: “除非那个王八蛋已经死了,否则...不!” 她话音一转,说道: “就算那个王八蛋已经死了,我还是会去他坟头臭骂...这样的人,配不上获得一份安宁。” 陈夭夭的样子是极美的,哪怕是泄愤一般痛骂着沈沉溪,也并没影响多少她的美态。 而对此,林昊只能抱着淡淡的苦笑。 这么多年过去,陈夭夭那个泼辣的性格始终没改变多少。 而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全部。 与陈夭夭相恋了这么多年,对于她的脾性,林昊自认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倘若沈沉溪真的在过去的年月里意外身亡的话,她并不会如她所说的那般,坟头蹦迪般庆祝,相反地,她更有可能是会趴在墓碑前嚎啕大哭一场,哀叹着一位老同学就这么悄然离世。 陈夭夭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 明明内心柔软到一触碰就会变形,但还是会伪装出一个刺猬般的外壳。 这种性格,是让林昊爱到一往情深,无怨无悔的。 然而,摆在他面前更为棘手的问题,不是妻子俏皮的小撒野,而是她说出来的信息―― 今晚,叶远飞将会宣布,叶未央和苏望月的订婚消息。 这本来是一件与他关系并不大的事,但经过了伦敦之行后,意义就变的不同了起来。 陈夭夭因为不知道沈沉溪的现状,所以可以肆无忌惮地骂他为负心汉。 但他林昊知道啊! 而他非但知道沈沉溪不仅没有死亡,相反,他还活的极好,已经达到了一个让他人仰望的高度―― 全美第二大投行,摩根史坦利公司的独立董事。 这是一个足够地位卓绝的位置,比起苏望月如今的那个霜未科技的CEO来说,含金量还真的不止是高出一星半点。 而俗话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往往站着一个贤内助。 可问题是,沈沉溪在那个雨夜中,向他亲口表明,他竟然还没有结婚,甚至连女朋友都没有! 这说明了什么? 这特么就是说明,他对他的老相好还念念不忘嘛! 好马不吃回头草,这句话只适用于绝大数的情况,不排除有个例的存在。 可沈沉溪就是那难得的个例! 而无论是作为当初陈夕最好的朋友,还是如今受了沈沉溪恩惠的林昊,都不能眼睁睁看着沈沉溪的老相好,就这么变成了苏望月的准新娘。 可是... 他看着陈夭夭仍然愤愤的样子,心下不由产生出几分无奈。 且不说自己在这儿砸场子会激怒他老婆,甚至能让两人之间陷入冷战,只说他自己,可有阻止人家宣布订婚的资格?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坦诚来讲,无论是从身高,样貌,学历,收入水平,家庭背景等等因素上来说,假设没有沈沉溪存在的话,那苏望月和叶未央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堪称一对璧人。 然而,现实之中没有假设。 现在的情况是,他不能眼睁睁看着这两人宣布订婚,但同时,他也没有阻止人家的立场。 但他仍旧是要做点什么。 不为别的,只为那年在刮着北风的燕京候机室,所互道的那一句‘新年快乐’。 只为那段年月里,他们曾共同拥有的热血。 ...... 在进入到了人影散乱的宴客正厅后,林昊找了个机会,支走了陈夭夭,而后在参加宴会的宾客中游走。 然而,身为中国首富林建的儿子,林昊的存在怎么都是惹人注目的。 仅仅是在不同的小圈子间走了一趟,林昊就略微感到有些不胜酒力。 尽管他喝得是度数不高的香槟酒,每次也只是轻抿了一口而已,但架不住敬他酒的人多啊! 可更让他郁闷的是,转了一圈之后,他却还是没有看见他要找的人。 此时距离正式开场就坐,只差半个小时左右了。 林昊面上看上去带着微笑,但心里却已经狂喷着mmp。 那些人,究竟在哪儿呢? 他们,一定是来了... 这般想着,林昊不经意之间加快了脚步,通过电梯下了一层,来到了宽大的自助冷餐厅之处。 因为怕热菜会使得宾客们沾染上食物的味道,所以这里摆放的食物无论荤素,全部都是冷碟,而且有些秉持着港式茶餐厅的风格,尊崇的是量小且精,几乎所有的食物都是能直接吃下,而不用吐出什么皮或者骨头的。 由于正式晚宴并没有进餐的选项,所以不少来宾会来这里垫个饥,以防待会儿出现肚子咕咕直叫的笑话。 而林昊的脸已经被媒体曝光过太多次,以至于他刚在自助餐厅露面,便围上了许多来混个脸熟的攀附者。 林昊一边客气地应承着,一边四下扫视。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正忙于消灭两小蒸笼虾饺皇的男人身上。 他不动声色地走到了男人旁边,看了一眼对方标志性的,在镜腿上印着W字母的眼镜后,轻声问道: “请问,您是摩根史坦利公司的温侨,温总吗?” 男人闻言,一时放下了手中的小蒸笼。 两人的目光,于半空之中对视。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似是故人来 3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男人打量了一番林昊后,才轻笑道: “我是,不知林少找我,有何贵干?” 温侨的声音很是温和,用一种老友般的口吻,反问了林昊一句。 在商场之上,除了比较熟识或者说打过交道的人以外,极少会有人在第一次见面之时,就称呼林昊为林少。 这是一个不太礼貌的称呼。 林昊在拿到了日蚀大厦的项目之后,俨然已经晋升为易达集团的高级行政总裁,主管工程施工方面的事务。 因此,温侨可以称呼他为‘林总’‘林先生’,稍显对林建尊重的话,称呼一句‘林公子’也不未免不可。 但直接称呼林昊为‘林少’,就不免显得轻浮了一些。 这句‘林少’寻常人听到或许会感觉到爽,但这个极具社交礼仪的商务圈子里,这个称谓就有几分默认是没有实力的公子哥的意思。 如果是熟人开玩笑似地说这个称呼,倒也无可厚非,但对于刚认识的温侨来说,说出‘林少’这个称呼就略显不太妥当。 可林昊没有闲情逸致跟对方计较称谓问题。 “温总,不知您有没有鲁道夫董事的联系方式?” 林昊开门见山地发出了疑问,却使得闻言的温侨,面色微变。 “不好意思,林少,麻烦您再说一遍...您询问的是谁的联系方式?” “鲁道夫董事的。请问您有没有鲁道夫独立董事的联系方式?” 确认了林昊的话以后,温侨看着林昊的眼神中带有了几分诧异。 “能冒昧地问一下,林少找我们鲁道夫董事,是有什么事情吗?” 林昊沉思了片刻,而后说道: “有一件事,我必须要立刻告诉鲁道夫董事...” “您知道,按照时差来说,现在美国那边应该还没天亮...” “我知道!” 林昊迅速地回答了一句,但同时又说道: “但是,这个消息真的很重要,必须要尽快传达给鲁道夫董事...请您相信我,哪怕他现在还没睡醒,但在听到这个消息后,他恐怕也不会有睡觉的心情了...” 看着林昊信誓旦旦的样子,温侨心底闪过一丝疑惑。 对方口中的鲁道夫此时此刻就在淞沪,甚至马上就会出现在这里的事情,他肯定不会透露给对方的。 然而,令他心生疑惑的是,对方所说的重要消息,究竟是什么呢? 于是,他面露正色回道: “我明白林少的意思了,可是请你谅解,请恕我不能在没有鲁道夫董事同意的情况下,就将他的号码泄露出去,不过...” 他话锋一转,说道: “如果林少方便的话,我可以代你将消息即时传达给鲁道夫董事。” 林昊闻言,犹豫了片刻后,说道: “那麻烦您,只需要传达给他一句话...” 想了下,林昊对温侨说道: “您只需要告诉他:‘她马上要订婚了’就行。” “只有这一句话?” “是的,只有这一句话。” “那‘她’是谁?” “您不必解释,只要您说是林昊告诉他的话,那鲁道夫董事自然就会知道,我说的是谁。” “...好的,我知道了,现在我就去打电话。” “麻烦您了。” 林昊看着温侨的背影,缓缓松了一口气。 事已至此,他能做的也只能是传一句话而已了。 至于沈沉溪听到消息后,会不会立刻从睡梦中惊起,那他就不得而知了。 至少,他算是已经做到尽力而为了... 林昊默默站在原地,神色间有复杂的情绪闪过。 第一次。 第一次,在这个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林昊却有些埋怨交通工具还不够发达。 就算远在美国的对方及时收到了消息,立即搭乘私人飞机起航,但要到达淞沪虹桥或浦东机场的话,最快也是明天的事情。 可是啊,叶未央订婚的消息可是今晚就会宣布的... 林昊的嘴角不自觉地露出了一抹苦笑。 经过这么长时间,兜兜转转,他们之间,终究还是放不下彼此吗? 不知为何,看着四周华美至极的装修,看着自己身上价值数万的高定华服,他却突然怀念起那个挥汗如雨的初秋午后。 那时候,陈夭夭还不是她的恋人,甚至,隐隐对他有几分讨厌。 而那一年的陈夕和叶未央,却已经开始偷偷相恋了起来,还被自己看出了端倪... ...... 端着一个盛满香槟酒的高脚杯,站在白餐布旁的林昊,在默默缅怀着他那已经逝去的青春。 二十八岁的林昊谈不上老气横秋,但却无法跟十六七的时候相提并论。 有些人的青春已经悄然流逝,而有些人的春却还尚在。 正陷入怀缅情绪的林昊,不经意之间,余光一瞥,便看到一个穿着一字扣小西服的年轻人,即将要与他擦肩而过。 看见对方那颜值颇高的小鲜肉面容,林昊的脑海中忽地浮现出了一个名字,脱口而出道: “小云?” 林昊的声音并不大,但却让年轻人停下了移动的脚步,驻足在了原地。 “林昊哥?你也来了?” 年轻人在看清林昊的面容后,带有几分欣喜地说道。 “今天是叶叔叔和碧央集团的好日子,我当然要来恭贺...倒是你,不是还在美国读书吗,就这么直接回来,不影响学业吗?” 对方轻松地笑了笑,带有些嘻哈的态度。 “林昊哥,不用担心,我可是我们班级中的学霸,第一学期的考试我可几乎都拿了A,而且,我还是我们系主任女儿的钢琴老师,请一周的假是很简单的事情,更何况,今天可是我老姐要...” 忽地,年轻人面容微变,似是自觉说漏了什么。 他尴尬地一笑,见林昊带有似笑非笑的表情,便另说道: “啊!对了,刚才我看见夭夭姐在楼上空中花园那边,你要是想找她的话,直接过去就行...” 林昊轻轻点了下头,脸上依旧是那般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让年轻人略微感到些尴尬,于是连忙岔开了话说道: “哦,对了,连寒阿姨一家来了,我去迎接一下,先失陪了...” 林昊看着对方略微带着落荒而逃的背影,轻轻摇了下头。 不过... 他想了下,还是有些感慨―― 这才是,真正的十九岁啊...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似是故人来 4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与林昊尬聊一番便离开的年轻人,是叶远飞的独子,如今十九岁的叶临云。 时过境迁,当时那个只会哭闹的小孩子,如今已褪变成了一个大帅哥,继承了他母亲徐薇的优秀基因,整个人的颜值比之许多小鲜肉们都高上了一档。 甚至说,他自己就是一个小鲜肉,参加选秀节目什么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不过,尽管从外表上来看,他有那么几分轻佻,但从骨子里来说,他还算一个安分守己的好少年。 他的亲爹是碧央集团的董事长,他的老姐是在江南地产业中新一代的女强人,而即将成为他准姐夫的苏望月,则是霜未科技的CEO。 套用网上流传的一个句子来调侃叶临云的话,那就是: “这么好的孩子,不吸毒真是太可惜了。” 叶临云出生的环境已经不能用简单的富裕或者优渥来形容了,他生活的环境远比这个等级要高上许多。 而背靠大树好乘凉。 从小衣食无忧,享有荣华富贵的叶临云,很容易地便可以学坏,去做一些纨绔子弟们该干的事情―― 譬如像当年的齐彬那样。 然而,令所有人感慨和欣慰的是,在早年间家庭不算太和睦,而叶远飞也忙于事业,疏于教导的情况下,叶临云这颗苗子竟然没有长歪,反而很端正。 纨绔子弟们通常具有的嚣张跋扈,在叶临云身上难看出丝毫,倒是贵少爷出身的叶临云,性格却反而有那么几分懦弱。 三岁看到老。 当年在苏寒山的寿宴上,胡继南对当时只有七岁的叶临云的评价,放到如今竟算是一语成谶。 这也是刚才林昊微微摇头的原因。 相比同龄人来说,叶临云的表现虽不算出挑,但也不算差,只能算个中上之姿。 但他可是叶远飞唯一的儿子,碧央集团唯一的男性继承人! 他的才智用在念念书,耍些小聪明上来说,还算是绰绰有余,可要放在尔虞我诈的商场之上,那就真的是不够看了。 别说与他老姐十九岁的时候相比了,就是与跟叶未央还差一些的林昊比起来,他也是差的很多。 至于那两个妖孽级别的存在... 他们与叶临云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按理说,平日里叶远飞也没少带他参加过大场面,而自从某年于萍让步,同意徐薇母子住进叶家豪宅以后,他的不足也应该能被弥补了。 但是,有些童年时期造成的卑微感,是一辈子也抹不去的。 在那年刚落过雪的长安,在那个本该是一家其乐融融吃早餐的早上,年幼的叶临云留下了一辈子也无法抹去的阴影。 私生子... 这不是一个好听的词,可叶临云却偏偏将这个词背负在了身上。 也正因为这个词,他的骨子里总有一种莫名的自卑感。 永远,也消不去的自卑。 直到死亡。 ...... 卡尔顿酒店地下停车场的一角,此刻站着了不少人。 不过,多数人都是一身统一西装,带着耳麦的保镖,而他们保护的人,是在一辆道奇厢形车旁,正寒暄着的几人。 从车内先出来的是一个留着一撇小胡子,具有成熟的魅力的大叔,接着是一个看起来三十来岁,容貌清丽的少妇,还有一个身材很好,眼神充满灵动之意的黑长直少女。 女人是从巴黎飞过来的连寒。 而留着一撇小胡子的男人,则是当年沈沉溪在医院见到的,从道理上他应该称之为继父的黄炽。 至于看起来安安静静,走柔美风格路线的少女,则是黄炽与前妻所生的女儿,也就是连寒的继女,英文名字是克里斯汀,而中文名字则是由连寒所取―― 黄暖。 前来迎接这一家三口的,却是这场盛宴的主人,叶远飞亲至。 由于众人皆心知肚明的原因,与沈沉溪纠葛过深的叶未央并没出现在这里,而是由叶临云所代替。 这里藏着叶远飞的一点的私心。 他希望多给自己儿子一些,在有助事业人士面前露脸的机会,而这黄炽就是他需要交好的人之一。 尽管黄炽所处的家族在国内没多大势力,但在海外,那影响力就可以用非凡来形容。 而碧央集团要拓展海外业务的话,那这黄炽就是必须要交好之人。 叶远飞需要借黄炽这个人,搭上他背后家族的线,乃至那个在美国乃至华人圈里势力庞大的财团。 是的,黄炽出身于七大家中排名第二的黄家,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也可以算作是联美财团中的一员。 不过,因为早年间涉及沈老家主的某些动荡,黄炽被卷进了一场不小的家族内斗中,从此变相地被流放到了法国,渐渐地,他与联美财团也开始渐渐脱节。 对于前些年李春秋下台,沈沉溪上位的事情,已经脱节许多年的黄炽仅仅只是像看报纸新闻那样,知道一句便罢了。 可他是万万不会想到,以执行长之职代行总长之权的沈沉溪,竟会是当年的陈夕。 而那段时间天天忙于割韭菜的沈沉溪,也自然不会注意到这个早就远离权利圈的黄家子弟。 也因此,明明可以算作有一些关联的两人,却根本互不相识。 倘若黄炽能早早认出沈沉溪就是陈夕的话,那说不定连寒的心结早就解开了。 而随着叶远飞前来的,除了替代叶未央的叶临云之外,还有连寒几十年的闺蜜,叶未央的母亲,于萍。 相较于连寒和李兰兰逆天的驻颜有方,于萍则是展露出符合年龄的苍老。 也许年轻之时,三人皆是一个等级的美貌,但经过了几十年的风吹雨打之后,连寒和李兰兰依旧保留着花容月貌,沉鱼落雁之姿,但于萍却是一脸的大妈相。 说句不好听的,她之所以还能留在这个位置上,而没被徐薇取而代之,真该感谢她生了个足够优秀的女儿。 不过,经过这么些年,叶远飞对她最后的温存,也随着时间而被磨的一干二净。 现在的两人,明明是站在一起与黄炽夫妇寒暄,可偏偏彼此间有着不可逾越的距离感。 好像在两人之间,架起了一堵高高的厚墙。 (本章完) 第七十九章 似是故人来 5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也许从一开始,叶远飞对于萍就不存在有感情。 几十年前,无论是英姿勃勃的叶远飞,沉稳儒雅的苏洛,还是老实厚道的陈平,他们三个或明或暗地,喜欢的都是连寒。 只不过,只可谓是造化弄人。 阴差阳错之下,李兰兰竟是怀上了苏洛的孩子,也就是苏望月,使得只是暗恋,还没来得及表白的苏洛,在苏寒山要维护影响的压迫下,不得已接受了李兰兰作为他的妻子。 但总体上来说,苏洛是并没吃亏的。 当时的李兰兰真的是钟灵毓秀的女子,比之如今的苏如霜还要漂亮几分,用倾国倾城来形容丝毫不为过,而后来,兰心会的成功更是证明了李兰兰绝不是一个简单的花瓶,而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贤内助。 而岁月如水流逝,却没有将李兰兰的美丽带走几分。 她依旧是如花般美貌,身材也是极好,像是活在不老世界里的神仙。 不过,相较于苏洛的不亏,那叶远飞就可以说是亏大了! 当初碧央集团在筒子楼里初创的时候,于萍也是在那儿工作过一段时间的。 只不过,那时候生完叶未央的她,患上了些产后焦虑症,身材也走了样,成天成日地与叶远飞吵架,最终不堪忍受的叶远飞让她回家去带孩子。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本来对于萍几乎无感的叶远飞,开始生出了讨厌的情绪,并且随着时间的发展越积累越多,到了如今,是看哪儿,哪儿不顺眼。 他们之间的婚姻,其实早该在十几年前就结束了,能维持到现在,哪怕只是个名存实亡,也是十分不容易。 当然,这都要感谢叶未央。 利益至上的叶远飞,哪怕在对待子女方面,也不可避免会受到这个性格的影响。 如果叶未央当初真的跟一无所有的陈夕私奔,那他和于萍的婚姻其实早就会一拍两散,现在名义上的叶夫人也不会是于萍,而是徐薇。 但叶远飞很庆幸,当初陈夕就那么消失了,而且这么多年都没有下落。 十一年过去,叶远飞如今的想法与当年相比,并没有多大的改变。 在陈平去世,东西已经到手之后,陈夕的存在对于他来说,就显得太过于碍眼了。 而陈夕适时地消失,反而让他感到一丝对方有自知之明的欣慰。 只不过,他的欣慰是不值钱的。 而不再叫陈夕,而是叫做沈沉溪的男人,却是他永远也赶超不上的存在。 ...... 黄炽一家三口,在叶远飞的陪同下,从停车场乘坐电梯进入了晚宴会场。 连寒这次并非没有吸取经验教训。 十一年前医院里的情况,连寒至今都还历历在目,对于当时沈沉溪那冰冷至极的眼神,她也是很是感到心碎。 也因此,在接到李兰兰消息的时候,她曾打算一个人偷偷地来,不带自己如今的丈夫和继女。 只不过,由于她这些年将没给儿子的爱,尽数都给了黄暖的缘故,因此,黄暖对她有一种比亲生母亲还亲近的依赖。 而黄炽在听到连寒的解释之后,担心沈沉溪如十一年之前那般冲动,因此不赞同她单刀赴会。 连寒思索再三,终是同意了丈夫和继女的陪同。 她不是没考虑到儿子的感受,而是她有几分天真地认为,儿子的出现会使得他们变成一家四口,她愿意相信她能说服自己的儿子,接受黄炽和黄暖。 一个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的人,一定会渴望一个温馨的家庭吧... 连寒的想法虽有几分天真,但思路却没错。 但这个想法基于一个前提―― 沈沉溪是一个混迹在社会底层的穷腿子。 很可惜的是,她的这个前提是错的,也因此,后面的所有推论都将会不成立。 而随她而来的黄炽和黄暖,想要得到沈沉溪的好脸色,则就无异于痴人说梦了... ...... 一行人在进入宴客厅之时,便就分成了几拨―― 于萍自然拉着连寒去休息室说话,黄炽则由叶远飞陪同,而十六岁的黄暖,则是由十九岁的叶临云照看。 面对比自己只矮上小半个头的黑长直美女,叶临云感到有些压力山大。 虽然距离正式开宴不足半个小时,但黄暖仍旧穿着的是一双维斯的平底板鞋,并没换上礼服,也没有弄妆容和发型。 经常在美国参加宴会的叶临云很清楚,女孩子的换衣化妆时间都是按小时来计算的,而在他身旁的黄暖,似乎一点没着急的意思。 虽说你天生丽质,底子够好吧,但是也不能擦个护脸霜就赴宴啊... 于是,叶临云轻咳一声,随意道: “黄暖,你用不用去...” “请叫我克里斯汀。” 黄暖用英文打断了叶临云的话,让对方先是一愣,而后无奈地用英文回道: “好吧,克里斯汀小姐,你难道不用去准备一下吗?” 黄暖闻言,而后说道: “我让我妈咪帮我换礼服。” “......” 叶临云闻言,有几分想吐槽―― 你他丫的是巨婴吗? 可奈何黄暖的颜值是过硬的,哪怕是说出这句不符合年龄的话,也并没显得太过突兀。 果然,有颜任性... 叶临云面上带着和煦的笑,但心里却感觉自己怕是搞不定黄暖了。 于是,他只能顺着黄暖的意思,带他去找刚分开不久的连寒。 而当只有他们两人进入电梯内,随着电梯门合上的刹那,黄暖却突然说道: “那个人...已经来了吗?” 她的语气有几分警惕,仿佛是看到了一个小偷一般。 “谁?” 叶临云闻言,下意识地回了一句,听黄暖继续道: “妈咪的儿子,不是说他会来的吗...” 连寒的...儿子吗? 叶临云思索着黄暖的话,而在电梯停下,电梯门再度开启的那刹,他脸色骤然一变。 “你...” 叶临云想到了什么,抓住了将要走出电梯的黄暖的手腕,神色急切道: “你刚才说谁会来?” 而刚刚还显得有些傻白甜的黄暖,此刻突然被叶临云抓住手腕,竟是不喊也不叫,甚至脸上不见什么慌乱。 她平静地看着叶临云,悠悠地说道: “看你的表情,我想你应该是知道,我说的是谁了吧...” 叶临云有些失魂落魄地松了手,喃喃道: “他...真的会出现吗?” “恐怕是,会的...” (本章完) 第八十章 惊艳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黄暖在说完话后,没管在原地显得失魂落魄的叶临云,便径直沿着布着光滑大理石的走廊去寻找连寒。 而叶临云也并没加以阻拦。 他被黄暖给出的消息深深震住了。 那个人,还是要出现了吗? 叶临云的神情于一瞬间出现了惶恐。 他自然知道连寒的儿子是谁,甚至于,他还能记得那个人的样子―― 冷酷,凌厉,浑身散发着危险的气息。 即使已经过去了十几年,但当他再度想起这个人时,浑身还是不由一颤。 这是发自本能的战栗。 很奇怪的一点是,给叶临云童年中留下最漆黑阴影的人,不是当初互相看不顺眼,现在相处得还算不错的老姐,而是那个出现在老姐身边,仿佛是守护神一般的年轻人。 那个人的话并不多,但那双眼神却总是冰冷,仿佛在孕育着杀气。 小孩子的心是最澄净透明的,也因此,他们能看到一些大人看不出来的东西。 对于幼小的叶临云来说,他最大的依仗便是他那强大的父亲。 父亲如山。 直到现在,叶临云依旧将他的父亲看作是他难以翻越的一座高山。 然而,就是这么一座叶临云心中的高山,却在那个年轻人面前骤然坍塌了。 第八十一章 挑衅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些美是难以用简单的语言去形容的。 当参加晚宴的宾客们,看到款款走来的苏如霜之时,于看见对方的第一眼就感受到了惊艳,但内心却匮乏足够的形容词去描述。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曹子建才高八斗的文采,也不是每一个人都能遇见甄宓那般的绝代佳人。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这是曹子建见到甄宓时的感叹,而在场大多数宾客们虽产生出相同之感,但却没有足够能媲美的词汇。 估计,绝大多数人心中生出的感受,怕只是一句―― “卧槽!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女人!” 而备受众人瞩目的苏如霜,樱唇轻启,脸上带着得体的微笑,但如果仔细观察她的面部表情的话,还是能看出她那难以掩饰掉的紧张。 好像刚刚嫩绿的梅子那般青涩。 她的面容和身材本就是万里挑一的,而此时此刻,她又有了恰到好处的妆容与水蓝色礼服的加持,自然是美的不可及物。 而她眉宇间的那抹青涩,却又形成了她独有的魅力。 “这位小姐你好,我是恒宇地产的行政副总,能冒昧地请问一下您的芳名吗...” “hi,小姐,我是三山集团的戴远,您可以称呼我David...” “苏小姐你好,我是远星科技的CEO...真是巧了,我与你哥哥苏望月还是校友...” ...... 孤芳不自赏。 第八十二章 如霜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她绝对是故意的! 苏如霜面上没什么表情,但心底却是恼火了起来。 随着艾拉和空气刘海美女之间的交谈,越来越多的女人则若有意,若无意地靠近了苏如霜所在的区域,看似在闲聊,但却关注着苏如霜那边的一举一动。 而处于上流圈子内的豪门贵妇们,对于鲍勃.迪力尔的这个名字也不算陌生。 对于这些不缺钱的女人们来说,LV香奈儿的包包并已经不能满足她们的高贵感。 毕竟,现在那些名品包的A货已经满天飞,想要分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仅凭肉眼判断还真有一些难度。 可珠宝这个东西,可不像名品包那么容易山寨。 仅仅说艾拉脖间项链的那枚红宝石,就那么比大拇指指尖大不了多少的一块,可能足够在二线城市买上一套几百平米的房子。 苏如霜自然知道对方脖间那条‘玫瑰之心’的不同之处。 虽然同是叫玫瑰之心,但艾拉脖间的这款在很多设计的细节,以及针对那颗天然红宝石的雕琢工艺上,都存在着不同。 但这并不是说,她脖间的这条是假的,相反地,她脖间的这条比起普通的‘玫瑰之心’来说,还要名贵上许多。 因为,艾拉脖间的这条玫瑰之心,是当年鲍勃.迪力尔亲自设计并操刀的改款,用的吊坠也并不是普通款的人造红宝石,从价值上来说,是要翻上了十倍不止。 她的这一条‘玫瑰之心’,在鲍勃.迪力尔已经去世的今天,就变成了独一无二的存在。 第八十三章 如霜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随着艾拉阴测测的一句话开口,四周的男女们俱都将目光,落在了苏如霜的脖间。 那一条比之玫瑰之心造型感还要强上几分的项链。 坦诚来讲,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细节处理,苏如霜脖间的那条项链都要比玫瑰之心更有美感。 不过,美中不足的一点是,相对于艾拉的那颗精心雕琢的红宝石来说,苏如霜那条项链的吊坠,则显得太差了一些。 虽然个头看起来蛮大的,但是很遗憾的是,它并不值钱。 在场的男男女女们,懂珠宝之人不在少数,而苏如霜脖间的那颗脏蓝色石头,人为处理的痕迹太过明显,也没采用什么上乘的切割工艺,自然廉价感十足。 这颗吊坠附在本是极美的项链上,无疑拉低了这条项链的档次。 倘若将这颗脏蓝色石头换成一个值钱一些的紫宝石或者绿宝石的话,那这条项链的价值估计能翻个好几倍。 打量了苏如霜的项链以后,许多识货的女人皆在心下生出了感叹,但深受瞩目的苏如霜,却是心下一慌。 依她对艾拉的了解,她很清楚,对方提到自己的项链,绝非只是为了炫耀那么简单。 而多半是出自于... 她心下想到了什么,但面上却不失镇定,回道: “这是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送我的礼物。” “哦,是吗...不知这个人是谁?是你的男朋友吗?” 对方笑吟吟地反问,去惹得苏如霜眉头轻皱: “我想...这应该与你没有关系吧...” “当然无关...只是,我想给送你这个礼物的人,一个友情提醒...” 艾拉依旧是笑着,有些过分的花枝招展的模样。 “你这条项链,看起来,倒应该是模仿鲍勃大师的作品…只不过,仿毕竟是仿的,却是连一个像样的吊坠都舍不得加...” 嘶! 随着艾拉的话音响起,四周之人都露出了惊讶的神色。 苏如霜的这条项链,竟然是个山寨品?! 倘若艾拉的这番话是真的,那苏如霜今日必将大丢面子,甚至会影响到她的设计师生涯。 混迹在名媛圈内的人,最瞧不起的就是拿A货和山寨品的人,而设计师圈子之内,也最忌讳剽窃创意和山寨别人的作品。 鲍勃.迪力尔的在上层间的影响力自是不用多言,如若一个新锐设计师,戴着这位已经故去大师的仿品,出现在如此郑重的场合,那这个行为就有几分恶劣了。 苏如霜感受着四周传来异样的目光,但却难以解释些什么。 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同为设计师的艾拉,在这么近距离的观察下,自然会发现她项链鲜明的鲍勃风格,而她设计师的尊严,也让她难以狡辩些什么。 是的,苏如霜也同样认定她锁骨间的项链是一件仿品。 而她之所以戴着这件项链出现在这里的原因,只因为,这件项链是沈沉溪送给她的。 也因为是沈沉溪送给她的礼物,所以,她不觉得戴着会丢人。 哪怕,这只是一件仿品。 ...... 在艾拉说完话之后,苏如霜却陷入了沉默。 她的沉默,便可以看做是某种默认。 艾拉已经达到了她想看到的效果。 今天因为她的这段话,苏如霜的设计师生涯可能会因此而变得艰难起来,而她在名媛圈的交际,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 她脸上情不自禁露出些洋洋得意的表情,目光向旁边一瞥,面上却又是一喜。 她并不满足于,让苏如霜就这么简单的出丑。 “苏尔法罗先生!” 刚刚和友人相伴着进入宴会厅的苏尔法罗,忽地听到有人叫到自己的名字,不禁有几分错愕。 而陪伴着他的友人,则是有着几分书生气质,颜值同样很高的温侨。 苏尔法罗是个一头金发的大帅哥,而温侨比之也不遑多让。 当两个大帅哥结伴而行到艾拉和苏如霜的面前时,自然惹得很多少女的眼中冒星星。 “这位小姐,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在温侨用眼神打量着苏如霜之时,苏尔法罗淡淡地开了口。 四周之人不知道这个金发碧眼的大帅哥是谁,但很快,艾拉故意用中文对温侨说道: “不好意思,先生,能帮我询问一下,这位是意大利的珠宝设计师,鲍勃.迪力尔大师的学生,苏尔法罗先生吗?” 她突然装作自己不懂英文的样子,请求温侨帮她翻译。 而她这么做的用心,自然是要让众人知道苏尔法罗的身份。 温侨并不知道之前的发生的事,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不好回绝一个美女的请求。 于是,他将艾拉的话翻译一遍后,惹得苏尔法罗轻笑,答道: “是的,我是苏尔法罗,这位美丽的小姐。” 苏尔法罗的回答用的是中文,虽然发音很奇怪,说得也是断断续续,但却并不影响别人听懂他的话。 “苏尔法罗先生,很高兴在这儿见到您,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来自醉灵珠宝旗下的珠宝设计师,艾拉...” 一番寒暄之后,艾拉终于将话题引到了她设计好的地方―― “...苏尔法罗先生,我真是与有荣焉能佩戴鲍勃大师的玫瑰之心,这条项链,真的是一件惊艳的作品。” “谢谢你的称赞,我老师泉下有灵的话,一定会很开心的...” “先生,我的这位大学同学也同样是鲍勃大师的崇拜者,她也是位设计师...您看,她还戴着...” 艾拉看似点到为止,但却成功将苏尔法罗的目光,落在了苏如霜的项链之上。 唉...... 一声轻叹浮现在四周许多人的心中。 在这些旁观者的眼中,艾拉实在是有几分咄咄逼人了。 在已经知晓了苏尔法罗身份的情况下,围观之人不会认为苏尔法罗在见到自己老师的山寨品以后,还能给苏如霜好脸色。 无疑,这对于苏如霜来说是再一次刁难。 不过,令众人惊讶的却是,在看到苏如霜项链之后的苏尔法罗,却并没露出些什么不悦或不满,相反,他的表情充满着惊讶。 他在盯着苏如霜的项链好一会儿之后,才喃喃地低声说出了一个词: “如霜...” (本章完) 第八十四章 如霜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苏尔法罗先生,您刚才说什么?” 见苏尔法罗的脸上并没浮现出其预想的不悦,艾拉本如一只骄傲的母鸡的神态,浮现出了一抹紧张。 近在咫尺的她,并没听懂苏尔法罗吐出的是什么词。 而刚刚还很绅士地跟艾拉聊天的苏尔法罗,此刻却是竟无视了对方,只是怔怔地看着苏如霜颈间的项链,又一遍吐出了之前的那个词―― “如霜...” 他的发音不是很标准,落在他人的耳中,就变成了‘乳爽’之类的空耳。 这让众人包括苏如霜都有些不明所以的感觉。 而苏尔法罗那直勾勾的眼神,更是让苏如霜心中有些发毛。 “苏尔法罗先生,我很抱歉,这条项链...” 苏如霜打算先行开口认错,可话还没说一半,却突然被对方打断。 “不好意思,我能冒昧地问一下,这条项链,您是从哪儿得到的?” 苏如霜看着对方认真的神色,想了下后,还是照实道: “这是一个人送我的礼物...” “礼物?” “是的。” 两人之间的交流用的是英文,因此,他们之间的交流很流畅。 苏如霜心怀疑惑地回答着,却惹得对方露出几分异样的神色。 “可以,将这条项链摘下来,借我看一下吗?” 苏尔法罗突然提出了这句要求,令在场之人皆是感到疑惑。 他的脸上,并没出现理所当然的不悦或者不满,反而,露出的是紧张的神情。 只见他极为小心翼翼地从苏如霜手中接过了项链,细细用指腹摩挲着众人眼中极为廉价的吊坠,半晌后,他才用一种极为诡异的眼神,正视苏如霜道: “小姐,您的名字是什么?” 这又是一句很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提问。 苏如霜的神情有些尴尬,不知该如何回答,但艾拉却忍不住再次开口道: “苏尔法罗先生,是有什么事情吗?还是...这条项链有什么问题?” 艾拉故意地引导着,试图让苏尔法罗去认清这条项链是件山寨品的事情。 不过,令艾拉有些恼羞成怒的是,苏尔法罗却再次地无视了她。 “请告诉我,您的名字,这位美丽的小姐。” 苏尔法罗正色地对苏如霜说道,但却并不带有搭讪的语气。 而看着对方极为正经的样子,苏如霜不知对方是何意,但终还是回道: “黛丽丝。” 苏如霜报的是她作为设计师的英文名字,但却没有让苏尔法罗露出满意的表情。 “中文名字,小姐,您的中文名字是什么?” 苏如霜闻言,心头产生出一丝不悦。 对方虽然态度还算礼貌,但却总有种咄咄逼人的感觉。 但她想到对方的身份,尤其对方还是鲍勃.迪力尔的学生,她还是耐着性子答道: “苏如霜...苏尔法罗先生,我的名字是苏如霜。” 她平稳地说出了这句话,却突然使得苏尔法罗露出了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如霜,如霜...” 他努力地纠正着他的口音,重复着苏如霜的名字足足好几遍,惹得众人皆是目瞪口呆。 这个苏尔法罗设计师,怕不是个傻子吧... 场间的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而招呼苏尔法罗过来的艾拉,脸色则尤为尴尬。 毕竟,刚刚她可是当着众人的面,将这苏尔法罗好好吹捧了一遍。 于是,她为了转移注意力,终于决定撕破最后一层伪装,直言道: “苏尔法罗先生,难道,您也看出这条项链是一件仿品了?” 她用中文说出了这话,刚想让温侨翻译一下,却见一直念着‘如霜’一词的苏尔法罗,突然间回过神来,带有几分不可置信地用中文高声回道: “仿品?!” 艾拉没想到苏尔法罗为何有这么大反应,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是的,您看这里的纹路,还有这边的工艺...这不都是鲍勃.迪力尔大师的风格吗?” “是的,你说的没错,这的确是老师的风格,但是...” 他带有几分正色地反问艾拉道: “你凭什么认定这是件仿品呢?” 中文并不太好的苏尔法罗,并没有意识到他的反问可以说的再委婉些,而他这般的反问,就显得有几分诘问的口吻。 “为什么不是呢?” 艾拉有几分不认输地回道: “众所周知,鲍勃大师的每一件作品,都会经过意大利珠宝杂志‘水晶’来展示,而这条项链,分明没出现过在水晶杂志上,更何况...” 她有理有据道: “难道鲍勃大师会用这么廉价的人造石头,去作为项链的吊坠吗?” 艾拉的思路还算清晰,说的话也容易让人信服。 在看着这边对峙的吃瓜群众中,有不少是成名已久的珠宝设计师,而他们很赞同艾拉的话。 不过,苏尔法罗在闻言后,却突然露出了一抹骄傲的神色―― 专属于珠宝设计师的骄傲。 “艾拉小姐,就你刚才说的话,首先,不是老师的每一件作品都会在‘水晶’上展示,就我所知,起码就有三件出自老师之手,但没出现在‘水晶’杂志的珠宝,然后...” 他突然高举起手臂,将一位服务生招了过来。 “请问,您这里有高浓度的烈酒,还有一小块白手帕吗?” “有的,先生。” 众人疑惑地看着苏尔法罗叫来服务生,不多时之后,服务生去而又返,带来了一小瓶高浓度的白酒,还有一块洁净的白手帕。 而苏尔法罗在冷笑着看了艾拉一眼后,当着众人面,拧开了白酒瓶,将酒液浸湿在白手帕上,而后,慢慢用这块手帕,对项链的吊坠细细擦拭了起来。 而随着苏尔法罗的细细擦拭,原本脏蓝色的石头吊坠,颜色竟渐渐开始出现了变化。 从脏蓝色,到深蓝色,再到摄人心魄的冰蓝色... 最终,在众人惊讶的眼神中,原本脏蓝色的石头,竟变成了一块剔透到毫无瑕疵的冰蓝色钻石。 苏尔法罗对僵在原地的艾拉说道: “艾拉小姐,很遗憾的告诉你,这不是什么‘廉价的人造石头’,而是极为罕见且稀有,可以说是价值连城的南非蓝钻石,并且...” 他看向惊讶不已的苏如霜,淡淡笑道: “这条项链也不是什么仿品,而是老师生前的最后一件作品,而这件作品,只有一个以中文命名的名字...” 他扫视了一言众人,终于用正确的发音说道: “如霜。” (本章完) 第八十七章 似我这般的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未央... 对于沈沉溪来说,这是一个最熟悉,也是最陌生的名字。 叶未央刚才肯定是认出了他。 仍旧立在原地的沈沉溪,神色间有着掩饰不住的寂寥。 他不介意在重逢之时,自己被她打,被她骂,甚至被用水泼上一脸都无所谓。 但他接受不了的是,仅仅是刹那的交汇,她竟是如此无视了自己。 沈沉溪是个城府极深的男人,但他在面对十一年后再遇见的叶未央之时,依旧难掩许多复杂的神情。 可叶未央却不一样。 在已经认出了沈沉溪的情况下,她如见到一个陌生人的表现,让沈沉溪不由心寒。 如若瞬间坠跌到了一个冰窟之中。 从一九九七年初见,到二零零六年分别,他们可是走过了九年的时间。 难道,九年之间的感情,终究是抵不过十一年的磨灭吗? 沈沉溪的心很乱,一向镇定的他,神色间也开始闪动着几分不安。 此时此刻,无论是通往宴客厅的门,还是可以乘之离开的电梯,离他都是不远。 而在已经见到了叶未央的他,则需要面临一个抉择―― 是去是留。 这是一个需要当下决断的问题。 留给他的时间,并不是很充裕。 ....... 三分钟。 如果能有人在旁边计时的话,就会发现立在原地,宛若变成一座雕塑的沈沉溪,足足花了三分钟的时间,才做出了决断。 而他在面对一个价值几亿美元的收购案之时,需要考虑的时间,可能也不过三十秒。 这三分钟对他来说,可谓是一种难捱的煎熬。 但他最终还是决定,要随着她脚步离开的方向而去。 如果说,十一年的时光将他们之间的距离无限拉长的话,那他就要用接下来的时间,将这道横亘在他们之间的天堑,无限制的缩短。 这是属于陈夕的偏执。 这是属于沈沉溪的执念。 ...... 诺大的主宴客厅,此时摆满了数十个铺着洁净白布的圆桌。 围坐在每一桌固定的是十六人,相应的,越靠近拍卖桌和巨型落地屏的圆桌,坐着的人身份就越加高贵。 此时已经是夜里八点,正是宾客满座,人头攒攒之景。 高坐在离拍卖桌最近的叶远飞,看着身后的这一幕盛景,不由露出满意的笑容。 以拍卖桌为中心线来说,沿着中心线左侧分布的圆桌,坐着的多是来参加碧央集团二十五周年大庆的来宾们,而中心线右侧分布的,则多是公司的元老高管们,以及他们的亲属朋友。 而叶远飞所在的这一桌,本应是正好坐满十六人,不过,由于叶未央的表妹,叶远飞的亲侄女,如今担任碧央集团行政副总的叶长乐突发高烧,不能出席的缘故,因此,便空余了一个位子出来。 由于今晚真正的主角是叶未央和苏望月的缘故,尽管定在了夜里八点举行重头戏,慈善拍卖的环节,但在眼下两人都没落座的情况下,叶远飞面上虽是从容,但还是暗中嘱咐她多年来的左膀右臂,严正,去寻他们两人。 而当叶未央款款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坐在了苏如霜旁边之时,叶未央始终有些不安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 他虽面上不说,但他却真的很怕,自己的亲生女儿会跟自己来一出十一年前发生过的戏码。 以他对自己女儿的了解,如果是她下决心做的事,那就连他这个做父亲的也都丝毫拦不住。 好在,她终究是坐在了这里。 尽管她的神色间看不到丝毫的高兴,但是,这已经是叶远飞习以为常的事情。 自从零六年以后,他就很少看见女儿像小时候那般无邪地笑过了。 但愿,苏望月能缓解女儿心中的伤口吧... 这般想着,叶远飞却在四下打量着,苏望月...他究竟在哪儿呢? ...... 沈沉溪进入到宴客正厅之时,并没引起什么人的关注。 他是从正厅旁的侧后方进入,离前排的圆桌隔着十几米的距离,中间又有许多圆桌,自然不会很显眼。 而他既然进入到了这里,自然不是没有席位。 事实上,碧央集团在前排安排给了摩根史坦利公司整整一个圆桌,而首位本该是如今的亚太区副总裁,温侨,不过此刻却是空出来的状态,正等待沈沉溪的就坐。 进来之后,见拍卖还没有正式开始,只有主持人在不断预热,沈沉溪心下产生出了些许的疑惑。 他的眼力极尖,隔着十几米的距离,他一眼便看到了最靠近拍卖桌的那一张圆桌,所坐着的叶未央以及苏如霜。 可是... 他的眉头微微皱起,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 苏望月,他究竟是去了哪里呢? 这个疑问刚刚在沈沉溪心中升起,然而,片刻后,就有了解答。 只见离他不远处的另一处走廊出口,身着一袭深蓝色西服的苏望月,宛若从诗中走出来的公子那般,极具风度地露了面。 他还是老样子。 还是那个,让沈沉溪一眼见到就感到不舒服的样子。 不过...沈沉溪在看到苏望月的时候,却危险地眯了眯眼。 苏望月的身侧,与他并行的,还有一个形象气质看起来不差的青年。 当然,与苏望月相比他的风度是要差一些,但却也能算入的了眼,称得上是一表人才。 不过,这位看起来一表人才的男人,却是沈沉溪的眼中钉,肉中刺―― 程钧麟... 程立雪的私生子。 虽然早知道程钧麟会出现在这里,但沈沉溪还是没想到,程钧麟竟会跟苏望月搅在了一起。 难不成,他苏望月如今也变成了一个为了利益,可惜牺牲亲妹妹幸福的人吗? 沈沉溪面上不动声色,但眼神中却已透露出极为寒冷的意味。 他远远地在注视着苏望月。 而正和程钧麟相伴而行的苏望月,却忽然像是感应到了什么,竟突然转过了头。 隔空之中,久违地,两个同样优秀的男人的眼神,竟再度相对了起来。 苏望月的神色间突然出现出了惊讶之色。 他仅仅是看了一眼后,便当机立断,朝着沈沉溪的方向走过去。 只不过,由于有圆桌和服务员的阻挡,等他走到沈沉溪之前所站的位置时,却并没看到他预想的那个人。 “望月哥,刚才发生了什么吗?” 紧随他脚步跟上来的程钧麟,见苏望月愣在原地之后,不由自主地询问了一句。 “没什么,只是,我刚才好像看见一个多年没见的人...” 他带着极有深意的口吻,轻道: “似我这般的人...” (本章完) 第八十八章 四十五度角的目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最了解你的人往往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敌人或者对手。 而对于沈沉溪来说,苏望月就是天生的对手。 在年少的时光中,他们竞争过,也一起合作过,而相隔许久以后,在苏如霜都不能仅凭一眼就认出沈沉溪的情况下,苏望月却是能做到这一点。 尽管他对程钧麟说的是‘好像看见一个多年没见的人’,但实际上,他却是对自己的眼神有着充足的自信。 苏望月不相信自己会在突然之间出现什么幻视的情况,而刚才与他隔空对视的男人,虽然容貌有了变化,但对方那个眼神和神态,却是他永远也忘不掉的。 尤其是那双仿佛孕育着一场暴雪的眸子,让与之对视之人不由地会产生出心悸的感觉。 这种感觉,在他二十七年多的生涯中,除了当年的陈夕之外,再没一个人能让他生出如此之感。 站在沈沉溪刚刚站着的地方,苏望月的眼神中闪过一抹惘然。 他终究,还是回来了吗? 还是在今天这个对自己和未央来说都极为重要的时间点。 不过... 苏望月的神色间并没出现什么慌乱,反而如一池平静的湖水。 这倒是他的风格。 熟悉沈沉溪当年行事风格的他,自然很清楚对方习惯于将敌人进行绝杀―― 在最至关重要的时刻。 他轻轻转过了头,看着安坐在首桌的叶未央,眼神中有异色闪过。 她,知不知道沈沉溪的出现呢? ...... 站在宴会正厅外的一个角落,正靠着墙角的沈沉溪,身形有几分寂寥。 他不想在这个时间点上去跟苏望月打交道,所以,他选择了暂时回避。 听着从拐角处传来的主持人致辞声,沈沉溪便知道,叶远飞设计的别出心裁的慈善拍卖,已经拉开了序幕。 在全球慈善之风盛行的当下,远东的淞沪商场自然不能免俗。 越来越多各种名目的基金会出现在各地,好像慈善就是个筐,只要打着慈善的旗号就什么都可以往里装。 而叶远飞举行这个夜宴上的慈善拍卖环节,也并非是因为他有多少善心,不过只是打个‘慈善’的幌子罢了,实则,还是为了借此树立碧央的良好企业形象,以及搭建一个更好的社交平台。 因此,被叶远飞拿来拍卖的东西多是象征价值大于实际价值,比如一些并不值钱的书画,或者说碧央集团终身会员这类噱头性极高的玩意儿。 这些东西,自然是入不得沈沉溪的眼。 应该说,对于在场来宾们来说,这些拍卖品看看也就罢了,要真花上个真金白银将之拍下来,那大多数之人怕是不肯的。 不过,这早就在叶远飞的预料之中。 对于今晚的叶远飞和碧央集团来说,最重要的就是面子,也就不会允许拍卖冷场的情况出现。 到场的来宾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靠着碧央集团吃饭的工程队老总还有旗下物业公司的负责人。 无疑,他们就是叶远飞眼中的‘冤大头’。 今晚谁更能让叶远飞有面子,拍的价越好看,那谁就会在新一年度的竞争中,更加地具有优势。 这是一条不需明言的潜规则。 沈沉溪虽没过度涉及地产行业,但这点小把戏他还是能看透的。 听着里面传来的此起彼伏的叫价声,他不由泛出一丝冷笑―― 这叶远飞...这么多年过去了,终究还是像以前那般小家子气。 如若主办人是自己的话,就真的拿出一些有价值的古玩玉器,那又如何? 他心下生出了几分轻视,嘲讽着叶远飞不具有气魄的格局。 “你是不是在想,这个慈善拍卖的格局太小了一些?” 耳边忽地传来一道声音,令沈沉溪不由一惊,偏过头去,看见的是一位艳丽至极的金发美女,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当看清楚来人以后,沈沉溪的惊讶消去了几分,神色平和地回道: “我想,此刻你应该坐在里面的贵宾席上...凯瑟琳小姐。” 来人是一直缠着杰兰特不放的凯瑟琳,如今高森董事长的女儿,也是高森的亚太区总裁。 “看来,我猜中了你的想法,亲爱的纳尔逊。” 年过三十的美女蛇仍旧那般风情万种,像一颗禁果那般浑身散发着诱惑的气息,很容易便使得男人对之想入非非。 不过,沈沉溪听到对方柔美的声音后,却不为所动。 “这不是什么难猜的事情...不过,我更想知道,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的?” 凯瑟琳闻言,捂嘴咯咯一笑后,说道: “看来你并不知道,高森与摩根史坦利的圆桌是相邻的,当我看到温侨坐在次席,而主位却是空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是你来了。” “很合理的解释。” 沈沉溪敷衍了一句,显然没有打算要跟对方深谈的意思。 不过,凯瑟琳却是饶有兴致道: “你看,现在我也出来了,我们高森集团的主位也就空了出来...如果,待会儿我挽着你的手臂进去入座的话,会不会很有趣?” “.......” 沈沉溪再一次感受到凯瑟琳清奇的脑回路。 这个想法,不能用有趣来形容...简直可以说是地震! 她的这一做法,相当于要在远东淞沪宣布,高森和摩根史坦利有联姻意向的新闻! 两个美国乃至世界金融体系内的庞然大物,在明争暗斗几十年后,突然有联姻的意向... 这是会轰动华尔街的大消息。 沈沉溪可没有陪她搞一波大事情的兴趣。 在听到里面传来拍卖暂停,将休息十分钟的声音时,他就没再管疯狂的凯瑟琳,而独自从侧方进入了宴客厅之中。 他很是低调地穿过了错落有致的圆桌,渐渐向前排走去。 片刻之后,他已经出现在了坐于前排之人的视线之中。 而正当他打算去往专属于摩根史坦利圆桌首位之时,却听身后传来一阵哒哒的高跟鞋声。 不同于默默无闻的沈沉溪,凯瑟琳在淞沪商场可是个备受瞩目的人物。 而当她出现在了沈沉溪的身侧之时,自然而然地,沈沉溪也被关注了起来。 一时间,十几道目光向沈沉溪所在的方向射来。 而从他右前方四十五度角方向传来的,却是叶未央那疏离的目光。 仿佛,有关他的一切都与她无关... (本章完) 第八十九章 惊满堂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哀莫大于心死。 相比于嬉笑怒骂,不闻不问才是一种更可怕的态度。 沈沉溪自是感受到了来自叶未央的目光。 也因此,他的心中泛出了一抹悲凉的情绪。 而人一产生出负面的情绪,就很容易引发出怒火。 “你究竟想干什么?!” 在叶未央的注视之下,沈沉溪不由低声对凯瑟琳咆哮着。 “没想干什么啊,不就是站在你旁边了吗,又不犯法...再说,就算我真的挽起你的手臂的话,相信我们绅士的纳尔逊董事,也不会对我一个弱女子动手吧?” “......” 沈沉溪闻言,差点将一口老血喷出来。 凯瑟琳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许多人的目光都隐约地游离在凯瑟琳和自己的身上,分明抱着是看戏的态度。 而如果凯瑟琳真的挽起了他的手臂的话,这就绝对会变成一件大新闻。 凯瑟琳是谁? 她可是高森集团董事长唯一的女儿,如今高森的亚太区总裁,并且还是个才貌双全的奇女子。 这样的女人,一举一动,一颦一笑,无一不是备受瞩目的。 而与她沾上了亲密的关系,那沈沉溪多半就会被认定为高森集团的女婿了! 一旦别人产生出了这种想法,那他很容易就处于风口浪尖之上。 沈沉溪并不害怕于这种情况的发生,但却是会感到恶心。 像生生吞了一只苍蝇那般。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啊... 尽管凯瑟琳的风评在美国那边差的要命,但在中国尤其是淞沪这边,她却维持着一个高贵名媛的人设。 一个世家小姐,商场上的女强人,难道会牺牲自己的名节,在大庭广众突然挽住一个跟她毫无关系的男人的臂膀? 这话说出来,无论是谁都不会信的。 哪怕这就是事实。 沈沉溪瞬间想通了这些事,也不由佩服凯瑟琳的无耻。 最为关键的是,她这么做的结果,吃亏的反而不是她,反而是沈沉溪。 “你想要什么?” 沈沉溪感受着叶未央那陌生的目光,片刻之后选择了妥协。 “给我杰兰特的相亲名单。” “.....” 卧槽! 大姐你是在玩儿我吧! 沈沉溪面上虽还是平静,但心中已经忍不住破口大骂。 你要杰兰特的相亲名单,你去找他要去啊!这关我什么鸟事! 他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忍不住说道: “凯瑟琳小姐,我觉得,你和杰兰特的情感问题,不是我应该掺和的事情...” “给我杰兰特的相亲名单。” “......” 草! 沈沉溪头一回遇见这么不讲理的无赖,还特么是个女无赖。 关键是,他想要弄到那份相亲名单,还真不算困难。 这份名单,就存在杰兰特他父亲,艾德老爷子的平板电脑之中,他要是搞来的话,并没什么难度。 想了一下,沈沉溪带有几分无奈地说道: “成交。” 刚说完这句话,便见站在他身侧的凯瑟琳顿时离开,回到了属于高森集团的圆桌首位。 好像,她根本不认识沈沉溪一般。 这份态度,倒还真算是果决... 沈沉溪心中生出了些许的苦笑,眼见拍卖会的主持人即将登上台去继续主持,他便打算坐到温侨旁边的圆桌首位。 毕竟,在前排之中,就他一个人这么站着,实在有些太扎眼了些... 可是,当他刚打算移步过去之时,却见一个俊逸的身影从座位上起身,挡在了他的身前。 对方依旧是带着那般温和的笑容,好似一位凌尘的公子一般。 公子颜如玉,陌上世无双。 古风小说里的形容,用在苏望月的身上,倒也不算为过。 而相较于当年,沈沉溪无疑是内敛了许多。 “不好意思,请您让开一下。” 沈沉溪直视着苏望月平静的眼神,淡淡地说道。 “我那边的席位恰好剩下一个位置,不知能否赏个光?” 出乎沈沉溪意料的是,苏望月竟对他发出了邀请。 他轻轻用余光打量着那张桌上神色各异的人,尤其是一脸冷淡的叶未央,还有眼眶已经微红的连寒,而后低声说道: “那就谢谢苏先生的邀请了。” 说罢,他转身直接走向叶远飞所在的主桌,也没说什么,就这么直接拉开了椅子,坐到了本属于叶长乐的位置上。 而他的左手边坐着的,就是苏如霜。 “小夕哥...” 见沈沉溪突然落座,苏如霜用不大的声音说了一句,却让在座的众人顿时神色各异。 尤其是坐在首位的叶远飞,此时震惊地看着随意坐下的沈沉溪,神色间尽是掩饰不住的震撼。 而于萍,徐薇,叶临云等人也皆是如此。 就算早知消息的李兰兰,在看到沈沉溪出现以后,神色也很是复杂。 “小夕...” 坐在沈沉溪斜对面的连寒,看着沈沉溪那张依稀可见当年轮廓的脸庞,眼角已见泪水。 她刚想说些什么,手腕却被坐在她旁边的黄炽轻轻一拉。 倒是一直安坐在座位上,宛若精致的瓷娃娃一般的黄暖,却突然开口道: “你就是陈夕哥吧?你好,我是连寒的女儿,克里斯汀。” 随着黄暖的话音一落,桌上的气氛顿时变得诡异起来。 黄炽拦住连寒的原因,是因为沈沉溪落座之后,丝毫都没看连寒这边一眼,此时无论连寒说什么,都无异于自取其辱。 但他没想到的是,自己的女儿竟然会突然开口,而且,还是用英文说出这一番带着些挑衅意味的话。 他刚想说些什么,打个圆场,却突然见沈沉溪对叶远飞说道: “叶叔叔,好久不见了...” 这句话一出,黄暖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了一抹恼怒。 他竟然是...无视了自己... 而还没缓过神的叶远飞,只感觉自己像做梦一样,听着沈沉溪对自己打招呼,也只能僵硬地回道: “是小夕吗,这么多年一晃,你都长这么大了...” 他的心思很乱。 由于沈沉溪的突然出现,他顿时感觉到棘手起来。 而他偷偷用余光看了眼面不变色的女儿,心下也不知该如何决断。 十一年过去,当沈沉溪再度出现在他的眼前时,他才赫然发现,这个自己当初又爱又恨,曾十分倚重后来又欲处之而后快的人,竟还能让自己产生出一丝忌惮的感觉。 即使这是自己的主场,即使他就这么安静地坐着。 但叶远飞还是被勾起了许多的回忆。 那些并不愉快的回忆。 (本章完) 第九十章 惊满堂 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自从某一年开始,叶远飞不再将沈沉溪视作他的准女婿之后,他便接连在沈沉溪的手上吃亏。 其中吃的最大的一桩亏,便是碧央集团的西进受挫。 这也是碧央集团成立至今最大的失败。 因为当初这件事,碧央集团可谓是元气大伤,足足有五年没缓过劲来,险些面临崩盘的困境。 而这一切,归根到底是要拜沈沉溪和苏望月所赐。 有些猫腻,瞒的了一时,瞒不了一世。 早在很多年前,叶远飞已经完全看破了他们两人联手的招数,是如何一步一步地将碧央集团推入困境。 而现在,时过境迁以后,苏望月变成了他的准女婿,他纵使心中仍有芥蒂,但还是不得不说服自己一笑泯恩仇。 可是沈沉溪... 他面上虽露出了长辈的和蔼,开口也绝不提当年的不快,但实际上,他却是在心底压抑住了某种冲动―― 叫保安冲进来把沈沉溪拖出去的冲动。 已人过中年的叶远飞,并没有修得宁静致远,淡泊名利的人生境界。 他依旧如十几年前那般功利,甚至随着碧央集团不断做大,他的功利性还犹胜往昔。 有了这种心态,便让他在重新见到沈沉溪之时,就像嗓子间卡了一根鱼刺那般难受。 如鲠在喉。 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纵使心中不快,也不便表露出来,只能装出一派温和长辈的模样。 他终究还是顾忌到身份,没有表现出什么厌恶的情绪。 不过,相比于老成的叶远飞来说,黄暖则是没那么多顾忌。 在刚才略有挑衅意味的自我介绍被无视后,少女的脸色变得不太还看。 “陈夕哥哥,你是不是不会说英文啊?” 黄暖这把倒是说起了中文,不过话语间隐隐约约有几分嘲讽的意味,令坐在沈沉溪左侧的苏如霜,轻轻皱起了双眉。 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系的高材生,竟然不会说英文?! 这是件怎么想都是会让人觉得荒谬的事。 她刚想替沈沉溪开口回击,却发现有一人比她先说了话: “暖儿!安静些!” 黄炽不悦地训斥了黄暖一句,而后带着抱歉的神色对沈沉溪说道: “陈夕,我女儿刚从法国回来,有些人情还不太了解,如果冲撞了你,还请你多多担待...” 黄炽的姿态放的很低。 从生理学上来讲,连寒是沈沉溪的亲生母亲,而他又是连寒的合法丈夫,是故,他可以算作是沈沉溪的长辈。 而作为长辈,哪怕是黄暖冒犯了沈沉溪,他也不必用这么低姿态的口吻。 这只因为,对方是沈沉溪。 对方是那个,敢面对两个高手保镖耍蝴蝶刀的狠人。 ...... 狼行千里吃肉。 黄炽相信,当年那般狠辣的沈沉溪,不会这么容易改掉自己冷厉的本性。 一头老虎哪怕是关在了铁笼子里,它也终究是头老虎,而不是一只可以摸来揉去的大号花猫。 沈沉溪听着黄炽道歉的话语,面色并没什么改变。 说实话,十一年的时间,足以使本来就几乎是陌生人的亲生母亲,变得更加无关起来。 他不在乎连寒一家对他是什么态度。 反正,这也跟他没什么关系。 就像有几千万粉丝的天王巨星,难道会去关注一个他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对他评价是什么吗? 漠然如斯。 沈沉溪并没接黄炽的话,而只是在诡异的气氛中,轻轻侧过了头,将目光落在了叶未央冷艳的侧颜上。 他这么做有几分肆无忌惮的意味,但叶远飞偏偏还当众发作不得。 不得已,叶远飞忙是重重咳嗽了一声,示意主持人赶紧继续主持拍卖,好转移众人的注意力。 “接下来,便是我们下一件慈善拍卖品,来自于叶董事长的私藏,由意大利雕刻大师精心制成的珐琅酒瓶,起拍价五万...” 当主持人的声音随着环绕音响的传播,扩散到全场之时,沈沉溪所在这一桌的尴尬气氛才稍稍缓解。 不过,令叶远飞有些不悦的是,即使在宣布慈善拍卖继续之后,沈沉溪的眼神也并没移到台上,反而依旧是落在自己的女儿身上。 什么都不说,就这么极具深意地望着她。 好像看着一件他心爱的宝物。 沈沉溪的这种不加掩饰的行为很刺眼,令叶远飞心生出厌烦。 好在,自己的女儿神色很漠然,不似那年月里的那样,会与这个臭小子含情对视。 叶远飞面上不动声色,但却在心底打定了主意,无论是用权势逼迫也好,还是强行恐吓也罢,他一定要想办法让沈沉溪像十一年前一样,再度消失在叶未央的视线中。 最好,能再度人间蒸发... ...... 与大多数人的想法一样,叶远飞同样不觉得无权无势的沈沉溪,会在这十一年之间爬到什么高度。 一个父亲去世,母亲不在身边的孤苦无依的年轻人,能不饿死就算不错了,还能有什么大成就吗? 可能是许久没有被打脸的缘故,叶远飞渐渐已经忘记了当初那种火辣辣的感觉。 而在沈沉溪再度出现的今夜,便是他要再度温习的时刻。 “十三万第一次,十三万第二次,十三万第三次...成交!” 主持人敲了一下拍卖锤后,带着得体的微笑,对麦克说道: “...感谢澄海建筑曹总的慷慨,也感谢感谢参与竞价的来宾们慈善的热情...这件流彩珐琅酒瓶,将由苏总收藏,所得款项,会尽数交给碧央集团的云央慈善基金会...” 随着主持人总结的话音落下,又一件拍卖品被推了上来―― 一个实木的架子上,摆放着一个长约一米,高约半米多的金属画框,而展现在众人面前的,只有那么最底下的一角,画作的内容则被一大块红色的绸布所遮盖住。 “各位,想必大家也看出来了,接下来的拍卖品,是一幅很有艺术性的油画,并且,这幅画的作者,是我们碧央集团的行政总裁,也是叶董的女儿,叶未央叶总。” 始终在默默注视着叶未央的沈沉溪,闻言不由一愣,下意识将目光移到了台上。 而此时,主持人也将盖着画的红布,缓缓揭起。 好像,解开了一段尘封的时光... (本章完) 第九十一章 惊满堂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当画作的内容被投射到落地屏幕之上时,沈沉溪的眼神顿时出现了变化。 他死死盯着出现在屏幕上的画,生怕自己看不清楚。 只见硕大的屏幕之上,出现的是一幅意境极美的雪夜之景―― 一片暗蓝色的夜空中,隐约可见零零星星飘飞的雪花,而飘着雪的夜空之下,则是一栋栋充斥着灯火的高楼。 而这幅油画令人值得称赞的一点在于,其上所描绘的夜空,并不是一片漆黑的状态,而是一片通明―― 落着雪的夜空之中,盛放着整整十六朵绚烂的烟花,照亮了整个天空。 天空之上烟花绚烂,天空之下灯火人家... 这是一幅具有很好意境的油画。 但死死盯着大屏幕的沈沉溪,却注意到了画中的一个不起眼的细节―― 在向高楼之外延伸的一条长街,某一个寻常的路灯之下,用寥寥几笔勾出了一个不起眼少年的背影。 相比于天空中磅礴大气的十六朵烟花,层次分明的万家灯火,独自于这街灯之下行走的背影,则显得异常的孤单。 画中少年所占的篇幅可能不到几十分之一,形象刻画也有几分潦草,似乎只是作者无意加上去的一般。 可是,这幅雪夜场景中,却只存在那么一个背影,又好似这抹瘦削的少年背影,才是这幅油画中的点睛之笔... 在场之中的宾客们,看着大屏幕浮现出的图像,评价各异,但却多是赞叹叶未央的绘画水平,而并没产生出什么情感。 很多时候,同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别人听后能泪流满面,而自己听后却几乎没什么感触,原因就在于,自己没能产生出代入感。 应该说,出自叶未央之手的这幅画,全场真正能完全代入进去的人,只有沈沉溪。 因为...那个少年的瘦削背影,便是属于他! 他盯着屏幕上出现的十六朵烟花,以及那个孤单的少年背影,目光不由有几分痴了。 那是他送给她的礼物。 在叶未央过十六岁生日的那晚,他因为没法当面见她,所以在她家外边,点燃了整整十六朵腾空的烟花来作为她的庆生礼。 她在那晚是没见到他的。 也就是说,画中那个少年的背影,是叶未央想象出来的。 北风如刀,划在少年的脸上,细雪如絮,落在少年的肩头.. 漫天风雪之中,少年的身影比之天上的烟花要寂寞许多。 这是一种,难以用言语来描述的苍凉。 这份苍凉,属于画中的沈沉溪,也属于作画的叶未央。 “诸位,这幅油画的起拍价为三万,请各位出价...” 随着主持人的介绍完毕,此起彼伏的叫价声就从后排开始传来―― “四万!” “五万!” “八万!” “八万八!” “十一万!” ...... 此起彼伏的叫价声渐渐稳定了下来,最新的价格是十三万八千人民币,来自与碧央集团合作物业公司的一个公司老总。 十三万八... 对于没有什么收藏价值,仅仅是好看的一幅画来说,这个价格已经远超这幅画本身的价值。 叶未央不是什么梵高莫奈,虽然绘画的水平不低,但撑死也就一个美院学生的水平,作品自然也难拍出什么天价。 对于十三万八这个价格,叶远飞也还是满意的,并没感觉到有什么丢面。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给台上主持人一个表情,示意他可以上下一件拍卖品。 主持人会意,说道: “十三万八一次,十三万八两次,十三万八...” 当他刚要说‘十三万八三次’的时候,却突然听见‘叮’地一声轻响。 这道声音不算强烈,但却足以使前几排的人听到。 众人循声看去,却见坐在右侧首桌的沈沉溪,正拿着桌上的一根银筷子,对着装满清水的高脚杯杯沿,狠狠敲击了一下。 不过,他似乎是玩性大发似的,敲了一下还不够,竟是总共敲了三下。 叮,叮... 接连响起的两声,使得主持人没法继续主持下去,也使得主桌上的人,包括神色微变的叶未央,齐齐看向了他。 叶远飞的眸间透露着几分不满。 这小子,是要靠着这种幼稚的方式博眼球吗... 他终究按耐不住心中的厌恶,刚想出言训斥一句,却听又一道声音响起―― “三十万!” 哗! 当这个价格被报出,场间顿时喧哗起来,叶远飞转头看向报价的方向,却见坐在摩根史坦利圆桌副席的温侨,正在冲自己这边一笑。 三十万... 虽然对自己这些人来说,三十万不算什么,但要用三十万买一幅不值什么价钱的画,也是一件疯狂的事情。 不过,更疯狂的事情却在后边。 还未等人将三十万的价格消化,却听又一声传来―― “五十万!” 一直没出声的苏望月,淡淡举起了拍卖手牌,报出了一个更为疯狂的价格。 坐在苏望月身旁的叶未央,闻言之后,顿时眉头一蹙。 这个细节,自然没逃过沈沉溪的双眼。 他只感觉心头又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五十万一次,五十万两次...” 主持人显然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变故,但凭着过硬的专业素质,他还是将叫价维持了下去。 而当他马上就要叫决定性的第三次时,却又听到熟悉的一声脆响―― 叮... 只见沈沉溪又一次举起了银筷子,用力敲击在了高脚杯的杯沿。 卧槽! 大哥你能不能别捣乱了! 主持人有些欲哭无泪地看了沈沉溪一眼,脸上带着委屈的情绪。 “小夕,把手上的筷子给...” 叶远飞见沈沉溪又一次作怪,终于开了口。 然而,还未等他的话说完,却被又一声叫价给打断。 这声叫价,同样是来自之前叫价的温侨。 只见他随性地举起手牌,依旧是朝着叶远飞的方向微笑了一下,而后,用清朗的声音说道: “三百万!” 三百万...... 不同于之前喊出三十万报价时的喧嚣,当三百万的价格一出,全场竟突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震惊。 就连主持人也是惊讶不已,不由反问一句: “您...您的报价是...” 温侨淡然一笑,还是重复道: “三百万人民币。” 话音初落,满堂皆惊。 (本章完) 第九十二章 无爱亦无恨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当画作的内容被投射到落地屏幕之上时,沈沉溪的眼神顿时出现了变化。 他死死盯着出现在屏幕上的画,生怕自己看不清楚。 只见硕大的屏幕之上,出现的是一幅意境极美的雪夜之景―― 一片暗蓝色的夜空中,隐约可见零零星星飘飞的雪花,而飘着雪的夜空之下,则是一栋栋充斥着灯火的高楼。 而这幅油画令人值得称赞的一点在于,其上所描绘的夜空,并不是一片漆黑的状态,而是一片通明―― 落着雪的夜空之中,盛放着整整十六朵绚烂的烟花,照亮了整个天空。 天空之上烟花绚烂,天空之下灯火人家... 这是一幅具有很好意境的油画。 但死死盯着大屏幕的沈沉溪,却注意到了画中的一个不起眼的细节―― 在向高楼之外延伸的一条长街,某一个寻常的路灯之下,用寥寥几笔勾出了一个不起眼少年的背影。 相比于天空中磅礴大气的十六朵烟花,层次分明的万家灯火,独自于这街灯之下行走的背影,则显得异常的孤单。 画中少年所占的篇幅可能不到几十分之一,形象刻画也有几分潦草,似乎只是作者无意加上去的一般。 可是,这幅雪夜场景中,却只存在那么一个背影,又好似这抹瘦削的少年背影,才是这幅油画中的点睛之笔... 在场之中的宾客们,看着大屏幕浮现出的图像,评价各异,但却多是赞叹叶未央的绘画水平,而并没产生出什么情感。 很多时候,同样一个简单的故事,别人听后能泪流满面,而自己听后却几乎没什么感触,原因就在于,自己没能产生出代入感。 应该说,出自叶未央之手的这幅画,全场真正能完全代入进去的人,只有沈沉溪。 因为...那个少年的瘦削背影,便是属于他! 他盯着屏幕上出现的十六朵烟花,以及那个孤单的少年背影,目光不由有几分痴了。 那是他送给她的礼物。 在叶未央过十六岁生日的那晚,他因为没法当面见她,所以在她家外边,点燃了整整十六朵腾空的烟花来作为她的庆生礼。 她在那晚是没见到他的。 也就是说,画中那个少年的背影,是叶未央想象出来的。 北风如刀,划在少年的脸上,细雪如絮,落在少年的肩头.. 漫天风雪之中,少年的身影比之天上的烟花要寂寞许多。 这是一种,难以用言语来描述的苍凉。 这份苍凉,属于画中的沈沉溪,也属于作画的叶未央。 “诸位,这幅油画的起拍价为三万,请各位出价...” 随着主持人的介绍完毕,此起彼伏的叫价声就从后排开始传来―― “四万!” “五万!” “八万!” “八万八!” “十一万!” ...... 此起彼伏的叫价声渐渐稳定了下来,最新的价格是十三万八千人民币,来自与碧央集团合作物业公司的一个公司老总。 十三万八... 对于没有什么收藏价值,仅仅是好看的一幅画来说,这个价格已经远超这幅画本身的价值。 叶未央不是什么梵高莫奈,虽然绘画的水平不低,但撑死也就一个美院学生的水平,作品自然也难拍出什么天价。 对于十三万八这个价格,叶远飞也还是满意的,并没感觉到有什么丢面。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给台上主持人一个表情,示意他可以上下一件拍卖品。 主持人会意,说道: “十三万八一次,十三万八两次,十三万八...” 当他刚要说‘十三万八三次’的时候,却突然听见‘叮’地一声轻响。 这道声音不算强烈,但却足以使前几排的人听到。 众人循声看去,却见坐在右侧首桌的沈沉溪,正拿着桌上的一根银筷子,对着装满清水的高脚杯杯沿,狠狠敲击了一下。 不过,他似乎是玩性大发似的,敲了一下还不够,竟是总共敲了三下。 叮,叮... 接连响起的两声,使得主持人没法继续主持下去,也使得主桌上的人,包括神色微变的叶未央,齐齐看向了他。 叶远飞的眸间透露着几分不满。 这小子,是要靠着这种幼稚的方式博眼球吗... 他终究按耐不住心中的厌恶,刚想出言训斥一句,却听又一道声音响起―― “三十万!” 哗! 当这个价格被报出,场间顿时喧哗起来,叶远飞转头看向报价的方向,却见坐在摩根史坦利圆桌副席的温侨,正在冲自己这边一笑。 三十万... 虽然对自己这些人来说,三十万不算什么,但要用三十万买一幅不值什么价钱的画,也是一件疯狂的事情。 不过,更疯狂的事情却在后边。 还未等人将三十万的价格消化,却听又一声传来―― “五十万!” 一直没出声的苏望月,淡淡举起了拍卖手牌,报出了一个更为疯狂的价格。 坐在苏望月身旁的叶未央,闻言之后,顿时眉头一蹙。 这个细节,自然没逃过沈沉溪的双眼。 他只感觉心头又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五十万一次,五十万两次...” 主持人显然也没想到会出现这种变故,但凭着过硬的专业素质,他还是将叫价维持了下去。 而当他马上就要叫决定性的第三次时,却又听到熟悉的一声脆响―― 叮... 只见沈沉溪又一次举起了银筷子,用力敲击在了高脚杯的杯沿。 卧槽! 大哥你能不能别捣乱了! 主持人有些欲哭无泪地看了沈沉溪一眼,脸上带着委屈的情绪。 “小夕,把手上的筷子给...” 叶远飞见沈沉溪又一次作怪,终于开了口。 然而,还未等他的话说完,却被又一声叫价给打断。 这声叫价,同样是来自之前叫价的温侨。 只见他随性地举起手牌,依旧是朝着叶远飞的方向微笑了一下,而后,用清朗的声音说道: “三百万!” 三百万...... 不同于之前喊出三十万报价时的喧嚣,当三百万的价格一出,全场竟突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的脸上都有着或多或少的震惊。 就连主持人也是惊讶不已,不由反问一句: “您...您的报价是...” 温侨淡然一笑,还是重复道: “三百万人民币。” 话音初落,满堂皆惊。 (本章完) 第九十三章 一切有我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的话倒有几分道理,竟让黄炽无言以对。 是啊,自己当然不会无端去恨大街上的一个陌生人... 可是,连寒可不是什么随随便便的陌生人啊! 黄炽不由露出一丝苦笑,但也不打算与沈沉溪辩解‘连寒属不属于陌生人’这个命题。 他听懂了沈沉溪的意思,虽然不支持他的态度,但却还是能做出几分理解。 坦言来讲,对于沈沉溪来说,连寒的确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 在沈沉溪还只有四岁之时,她便离开江宁,跑到了远在天边的法国,并且,这一走就是十三年,中间不说是音讯全无,但其实也差不多。 十三年...在沈沉溪最需要母爱的十三年里,连寒留给他的仅仅只是一张相片。 而再后来,沈沉溪再见这个亲生母亲之时,却是在停放他父亲遗体的太平间外。 当时的连寒错就错在,没有孤身前来,反而带了黄炽。 哪怕当时她与陈平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分居十三年已经可以自动解除婚姻,但她万不该在那时候的沈沉溪面前,表露出黄炽这个人。 也正是这件事,将她和沈沉溪仅存的一点联系生生切断。 事实上,沈沉溪的性子之所以如此孤僻冷傲,连寒确实逃不脱干系。 如果能重来的话,或许一切悲剧也许不用上演。 或许,今夜和叶未央并行站在台上的人,不会是苏望月,而会是他... ...... 沈沉溪的眉宇间有几分寂寥,也就没什么跟黄炽交谈的兴致。 见黄炽一时不言,沈沉溪便离开了吹着冷风的窗边,打算折身向宴会正厅走去。 “你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呢?” 忽地,黄炽对着沈沉溪的背影淡淡提出了疑问,令其脚步一滞。 “既然,你把你生母视作一个陌生人,又无意阻止她的订婚消息,那你出现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呢?” 黄炽的神色间带着疑惑,然而,沈沉溪却并不打算替他解惑。 “黄先生,还是那句话,希望你能认清自己的位置,有些问题,你还没有资格让我回答...” 沈沉溪留给黄炽一道孤倨的背影,令其嘴角的苦笑依旧。 但恰在此时,他的手机却突然响起。 “喂...嗯,王老已经到了吗?...好,我马上过去。” 黄炽挂断了手机,冲着沈沉溪背影消失的方向深深望了一眼,而后轻轻摇了摇头。 他并没回宴会厅的意思,而是走了几步,站到了电梯之前,一双剑眉紧蹙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他的神色很深沉,带着别人看不穿的深思... ...... 宴会正厅此时依旧热闹。 沈沉溪离开这里不过才二十多分钟,可是等他回来之时,却分明发现少了一些人。 包括凯瑟琳在内的金融公司总裁或者银行代表,已经先行离开,而几家大企业的代表们也已离席。 尚还留在场中的重量级来宾,也只剩下摩根史坦利亚太区副总裁温侨,以及易达集团少主林昊。 不过,当看见沈沉溪再度出现在这儿的时候,两人皆是从座位上起身,走向了他所在的方向。 先行站到他面前的是林昊。 “夕爷,你刚刚...唉...” 林昊有几分欲言又止的样子,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能开口。 而沈沉溪如何猜不到林昊心中所想? 恐怕他想说的是,既然你都出现在了这儿,为什么不阻拦叶未央的订婚消息呢... 当沈沉溪出现在这里的时候,很多人都以为他是要来砸场子的,可事实上,在拍下了三百万的画以后,他反倒变成了来捧场子的... 这是桩令人匪夷所思的转折。 不过,对此沈沉溪并不打算解释些什么。 有些事,自己尚且还‘剪不断,理还乱’,又怎样拿来对外人讲呢? 于是,他轻微一笑,另说道: “夭夭呢,怎么没跟你在一块儿?” 他借此把话题岔开,而林昊也是知趣地回道: “我把她支开了,估计,她已经猜到了你的身份,可能正在生闷气呢...” “呵...” 沈沉溪微微一笑,拍了拍林昊的肩膀,说道: “快去哄老婆去吧...” “嗯...” 林昊应了句,见温侨站在一旁,便在打了个招呼后便离去。 而在林昊刚走之后,温侨就不动声色地站到了沈沉溪的身边,低声道: “老板,在叶远飞宣布完订婚消息后几分钟内,右边主桌上的人陆续离开了宴会厅,关于他们的去向用不用...” “不必了。” 沈沉溪淡淡地回答了一句,丝毫都没有惊讶和好奇的样子。 “我知道他们去哪儿了..今夜辛苦你了,先回去歇着吧...” “好。” 温侨回了一声,微微低头致意后,便也离开了宴会正厅。 而诺大的宴会正厅虽依旧热闹嘈杂,但在那些有头有脸的人物们离开以后,就显得有几分乌合之众了起来。 沈沉溪在环顾了一圈之后,同时,也默默退出了宴客厅。 他知道,今晚在这儿,已经再难发生什么故事了。 故事中的人物们,已经到了另一个现场... ...... 脱下了一身正式的水蓝色晚礼服,换上了一件蓝绿色的束腰连衣裙的苏如霜,将姣好的身段给衬托了出来。 将挽着的发髻放了下来,她的肩头披散着柔顺的乌发,再加之精致清纯的容颜,实在是美艳的过分。 不过,她的脖间却没再戴着那件‘如霜’。 这使得她的美丽之中,略微掺杂着一抹遗憾。 只见在铺着柔软地毯的长廊之中,她默默跟着身前的两名保镖似的人物,脸色很平静,看不出什么悲喜。 不过,下一刻,她漂亮的眉头却是忽然皱起。 因为,她看见沈沉溪不知从哪里,突然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霜儿,怎么偷偷溜掉了也不跟你小夕哥打个招呼?” 沈沉溪的话语中有几分玩笑的口吻,但却并没逗笑苏如霜。 她看着两名保镖将沈沉溪挡在她的身前,心下不由一急,说道: “小夕哥,你先回去吧,这边...这边...” “这边什么?” 沈沉溪似乎并不介意两个铁塔般的壮汉,而是隔着他们,带有几分心疼地对苏如霜说道: “霜儿,小时候我就跟你说过,有什么解决不了的困难就找你小夕哥...现在,这句话一样好用。” 他用坚定的口吻,对苏如霜笑道: “不用担心,一切有我。” (本章完) 第九十四章 事情大条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一切有我... 乍眼一看,这是一句极不负责任的话。 就像热恋之中的男人,恨不得发挥百分之一百二十的语言天赋,说尽天下最动听的情话,动辄就要摘星星摘月亮,掏心掏肺掏肝,恨不得将各种毒誓都发一遍。 可是,这是然并卵的行为。 等到热恋期一过,或者步入婚姻这座爱情的坟墓,或者彼此分道扬镳,等到那时再回头看去,就会发现当初的那些山盟海誓,海枯石烂,简直连狗屁都不如。 古往今来,无数因情所困而自杀的女子,就是接受不了这巨大的落差,当她们发现情郎翻脸如翻书,将那些她们会记一辈子的情话踩在脚下的时候,就是她们最想不开之时。 只能说,她们活在了别人给她们编织的甜言蜜语之中,宛若一场色彩斑斓的梦,梦境越是无暇,醒来之时便越发无法接受。 而男人常用的情话大全之中,必不可少的当然有这么一句‘一切有我’...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句话听听也就罢了,自然是算不得真的。 可例外也总是有的。 此时此刻的沈沉溪,虽然没有一副深情以及信誓旦旦的样子,但他说的话却是比钻石还真。 并且,他也有能力实现这句话。 “小夕哥...” 苏如霜闻言,神色片刻间变得很复杂。 在认知到了那条‘如霜’的价值以后,她对于沈沉溪的实力没有任何怀疑。 但是,她清楚的一点却是,与她要联姻的那人背后站着的,同样是一个势力庞大的家族... 她没有理由,让小夕哥为了她去跟那个强大的家族硬碰硬。 只能说,苏如霜低估了自己在沈沉溪心中的地位。 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其实也是一种善良。 而见苏如霜不吱声,沈沉溪索性挑明了说道: “你喜欢那个人吗?” “啊..!” 苏如霜闻言顿时一愣,显然不知道沈沉溪已经了解到她的困境。 “据我所知,对方的家族要求结婚之后,是要让你在家相夫教子吧,也就是说,是要你放弃你现在热爱的设计师职业,去做一个家庭主妇...霜儿,你甘心吗?” 甘心吗... 苏如霜的唇边浮现了苦涩之意,像一朵被暴风雨打过的雏菊。 当然是不甘心了... 可是,不甘心又有什么用呢? 反正,决定权也不在她的手里... 而注意到了苏如霜的苦涩之态,沈沉溪却追问道: “霜儿,只要你不喜欢那个人,只要你不甘心,哪怕只有那么一丝一毫,今晚的事情小夕哥都会帮你解决。” 沈沉溪的声音不高,语气也没多么雄壮,更没有坐在路边摊喝着啤酒吹牛逼的豪迈。 但他的话却是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好像一道千年也不会坍塌的城墙。 “小夕哥,我...” 苏如霜停顿了一下,还是诚实地说道: “...我还是不甘心啊...” 她说这话时语气中有满满的负罪感,让沈沉溪不由心疼。 也因此,他对程钧麟的恨意又凭空多加了几分。 他想上前搂住苏如霜给予一番安慰,却被其身前的两个保镖联手挡住。 “这位先生,请您不要让我们难做。” 之前是看在苏如霜和这个男人认识的情况下,他们才默不作声,任由两人之间进行交谈。 但眼下,这个男人竟要得寸进尺,靠近他们的保护对象? 这就有些不能忍了。 两位保镖认为他们尽到了职责,说的话也很是中肯,却不想沈沉溪闻言后,只是露出了一抹淡淡的冷笑。 这两个区区的保镖,还真把自己当成了一盘菜不成? 就算自己的身手不及当年,但这两个空有一身腱子肉的莽汉,岂会是他的对手? 看来,是该要活动活动身手了... 他不动声色地退了一步,但眼神之中已有杀气流露而出。 而两个保镖也不是俩二愣子,触及到沈沉溪那渐渐冰冷的眼神,以及那运用格斗术出手前的身形,心下顿叫不好。 且不说对方身手如何,就单论这份气魄,已经是高手之列了。 两个保镖心知碰到了硬茬子,但让他们放下苏如霜就这么跑了,却也是无法做到的。 既然彼此之间存在者分歧,那彼此间产生一战就是跑不了的... 空气中陡然浮现出了几抹杀机,连带着温度似是也降下来了几分。 也许就在下一刻,沈沉溪就会强势出手。 不过,一道声音却将这对峙的气氛陡然打破。 “先生,原来真的是您...” 一句声音不高的话,顿时响在了对峙双方的耳边。 只见一个戴着金丝眼镜,像个秘书似的中年人走到了沈沉溪的身边,恭敬道: “刚才在大厅中还以为是认错人了,没想到,却真的是您...” 沈沉溪轻轻转过了头,收起了身上散发着的杀机,微笑道: “你是...杜秘书?” “是的,先生。” 他的语气很恭敬,令两个保镖皆是一愣。 “先生如果方便的话,请移驾小厅,王老和在沪的七家成员,都在那里...” “好。” 沈沉溪闻言,想都没想便答应了下来,而后带有深意地看了一眼两名保镖之后,说道: “刚刚我想靠近我妹妹,但两位保镖好像不允许啊...” 妹妹? 姓杜的秘书顿时被沈沉溪的话给惊到,下意识地对两个保镖喝道: “放肆!还不让开!” 两名保镖闻言,先是一愣,继而不得不乖乖让开到一边。 而苏如霜也有几分看呆了。 不过,转眼之间,沈沉溪已经牵起了她的手,随之带来的,还有满满的安全感。 他领着苏如霜向着长廊一端走去,低声在她耳边说道: “怎么样?现在相信你小夕哥有能力将你‘解救苦海’吧?” 沈沉溪的语气很轻松,对苏如霜说话的态度也极为亲昵。 而这一幕落在杜秘书的眼中,则变成了掩饰不住的讶然。 他自是知道沈沉溪的身份的。 而他同时也知晓,传闻之中沈沉溪是有那么一个妹妹,也是沈瀚认的干女儿,虽然没有沈家的血脉,但却极为得宠。 莫非,身后这个女孩儿就是那个沈瀚的干女儿? 可是,她却是要许配给程钧麟的人啊... 杜秘书不由感到一阵头大。 在沈沉溪当着他的面称呼苏如霜为妹妹的时候,他便知道,事情大条了... (本章完) 第九十五章 霸气登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用权势滔天来形容沈沉溪在联美财团中的地位,一点也不为过。 如今担任联美财团最高决策人的总长盛和邻,只是个傀儡罢了,总长的所有实权已然被身为执行长的沈沉溪架空,他盛和邻不过是个萌萌哒的吉祥物罢了。 这是联美财团成立至今,从未有过的旧例。 而从一二年末沈沉溪初入联美财团算起,直到今天,也才不过将将五年而已。 五年...从一个无名小卒,到攫取联美财团的最高权力,沈沉溪不过才仅仅用了五年。 而在这五年之中,联美财团可谓是腥风血雨,厮杀不断。 前总长李春秋,前执行长魏青,七大家根深蒂固的嫡系旁系掌实权者... 沈沉溪和他的队友们,举着屠刀,几乎将联美财团从上到下清洗了一遍,专业吊打各种不服,给各家的纨绔子弟们留下了惨痛的阴影。 这样的一个人,是自然而然会让人望而生畏的... 走在沈沉溪身前的杜秘书也不例外。 即使他地位不低,在联美财团也算是数得上的老资历,但在手握大权的沈沉溪面前,还是不够看的。 小心驶得万年船... 能在水深且浑的联美财团混上这么多年,杜秘书和他依傍的王家,靠的便是小心谨慎的行事作风。 无论是什么事情,王家都是最不出挑的那个。 也正因此,当年针对沈家的阴谋中,王家做的只是摇旗呐喊的角色,而在前些年李春秋在位时,他们又表现的顺从和附和李家。 而等到沈沉溪执掌权柄之后,王家在联美高层之中反而没怎么受到波及。 毕竟,王家‘老实人’的形象已经深入联美财团成员之心,沈沉溪也不是个傻子,倘若他要是拿实力尚在口碑又好的王家来点‘三把火’,那恐怕会民心尽丧,得不偿失。 但事事没有绝对。 就拿眼下的情形来说,杜秘书隐约有种不好的预感。 沈沉溪出现在这里太过突然了。 突然到,足够打杜秘书和他背后的王家一个措手不及,使得这次的事情陡生变数。 杜秘书的脸色很平静,默默在前方给沈沉溪和苏如霜引路,但听着身后男女的亲密的窃窃私语,他的心却越发地变冷了起来。 不管苏如霜是不是传闻中沈家的小公主,但从眼下的情形来看,她是极得沈沉溪宠爱的。 而那个程钧麟究竟是个什么德行,外人或许会被其表象所欺骗,但杜秘书却是心里明亮着呢。 那样的男人,如果没有程立雪这个好爹,是绝不可能有跟苏如霜这般才貌双绝的女孩子联姻的机会的。 杜秘书曾经也惋惜过,这桩明显委屈了女方的姻缘,怪只怪苏如霜没有一个过硬的家世背景。 但是,如若她是沈沉溪的妹妹,并且还是极为得宠的妹妹的话,那一切就得另当别论了... 这可是沈沉溪! 这可是一头会微笑着吃人的野狼! 熟悉沈沉溪行事风格的杜秘书很清楚,在对待敌人的问题上,沈沉溪从没奉行过什么‘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屁话。 他奉行的,是一击必杀,斩草除根。 而这程钧麟... 杜秘书面上不动声色,但心里却越想越害怕。 他心中已经打定了主意,待会儿见到家主时,一定要想办法告诉他这个变故。 王家,一定不能卷进这个漩涡... 为了一个顺水人情而得罪风头正劲的沈沉溪,这怎么想,都是一笔巨亏的买卖... ...... 位于宴会正厅之下的楼层,有一处空间相对小很多但装修却极为雅致的小厅。 唐朝的行书,宋朝的山水画,明朝的香炉,清朝的青花瓷器... 小厅的布置带有几分古香古韵,虽然这些古董不尽数都是真品,但要是单拿出一件来,也是价格不菲。 这一间小厅,应该算是卡尔顿酒店最值钱的一处待客厅,平时都有专人把手,轻易不会对外开放,能使用这间小厅的人,都是相当有权势的达官显贵。 而此刻,小厅之中却是摆了两张红木的大圆桌,一位位有着标致身材,穿着旗袍的美女服务员,带着亲切的微笑,不断往桌子中上菜。 这一看便是受过了专门的训练。 如果有人能与她们交谈两句,一定会发现她们的谈吐极为得体,最差的也有个名牌大学的本科文凭。 而能让这样的人来做服务员,可想而知,在位子上坐着的究竟是些什么人物。 今晚慈善晚宴的主人,叶远飞此时便坐在首桌的陪座。 而叶未央,苏望月,李兰兰,于萍...等人,也悉数在此。 而坐于首桌首位的,却是一个头发半黑半白,带着和蔼笑容的老人。 老人身材中等,不高不爱,不胖不瘦,神色间也尽是笑呵呵的,不带有肃厉之气。 而老人右手边坐着的是一个一表人才的青年,正是让沈沉溪恨得咬牙切齿的程钧麟。 而程钧麟右边的位子却是空的,想来是为苏如霜准备的。 可让在座众人有几分不解的是,老人左手边的位子,竟也是空出来的。 他们环顾了一下后,看着人已到齐,不知还有哪位竟有幸坐到这老人的左手边。 老人虽然始终带着和蔼的神色,但却没什么人不识抬举,俱都表现的很恭敬温顺,也因此,场间的气氛不算太活跃。 而打破这特殊的安静,却是几道不大的敲门声。 在座众人向门那边方向看去,只见苏如霜清新脱俗,宛如一枝野雏菊般清新的苏如霜,率先走了进来。 而众人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凝结呢,下一刻却俱都变成了惊讶或者诡异。 紧跟着苏如霜进来的,是沈沉溪。 众人皆是脸色一变,以叶远飞变化的尤为厉害。 他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震惊,死死盯着沈沉溪。 可奈何,沈沉溪却根本没看他一眼,像是无视他了一般。 他轻轻扫视了一下环境之后,走到了老人的左手边,拖开了椅子后,对苏如霜说道: “霜儿,坐这边。” 他的语气很自然,根本没有征求在场任何人的意见,仿佛,他才是这儿的老大一般。 这时候的沈沉溪,与刚才宴会厅中的他,又有了些不同。 之前他内敛的霸气,此时当着众人的面,竟是要外放了几分... (本章完) 第九十六章 门当户对否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应该说,在座之人几乎都被沈沉溪的如入无人之境给惊到了。 他像是没有看见坐在两桌的人一般,就这么闲庭信步地走进来,与谁也没交流,看见把空椅子就直接较苏如霜去坐... 这也太特么嚣张了吧! 在座的许多人包括叶远飞在内,脸色都不是太好看。 尤其是原本还带着谦和微笑,陪坐在老人身旁的程钧麟,在看到沈沉溪对苏如霜这么亲昵的举动后,双眼中不自觉地闪过了几分阴霾。 但是,他并没有喝止沈沉溪的举动。 在场之中,任何一个人都没有这么做。 因为,始终和爱微笑的老人,此时还没有开口。 那么,他们这些晚辈们,是无论如何都不能逾越的。 可令人奇怪的是,老人看着沈沉溪有些无礼的举动,竟是什么都没说,而是笑眯眯地打量着他,像是看戏一般。 而一向是乖乖女的苏如霜,在走到了沈沉溪的身前之时,没有管李兰兰眼中明显的阻止之意,也没去鸟程钧麟眼神中的不满,而是这么翩翩然地照着沈沉溪的话,坐了下来。 如此一来,苏如霜和程钧麟便正好坐在老人的一左一右,而不是挨着坐在一起。 而沈沉溪也并没坐到程钧麟旁边的位置。 由于座位安排留有余地,每人之间都有一定空隙,不会显得拥挤的缘故,沈沉溪沿着圆桌转了半圈,走到了叶未央和连寒之间,犹豫了片刻之中,还是说道: “请在这边给我加个座位。” 连寒的神色顿时变得激动起来。 她怔怔地看着沈沉溪,却发现这个失散多年的亲生儿子,仍是看都没看她一眼。 而叶未央的神色间却闪过了一丝变化。 对方的这个难缠的行为,给她了几分无赖的感觉。 但是,她却很难在心中生出什么厌恶或者反感的情绪。 因为,当年的自己,喜欢的便是他的这点痞劲啊... 思绪之间,旗袍美女已经端来一把高背椅,放到了连寒和叶未央之间。 而这时同样是没有人出来阻拦什么。 尽管叶远飞的脸色已经很不好看。 尽管程钧麟眼底已尽是不满。 可是,老人依旧是那般笑眯眯的神情,看着沈沉溪落座,让人猜不透其在心中想些什么。 场间的气氛骤然间变得有些诡异。 而一片诡异的安静之间,率先开口的竟是沈沉溪。 只见他信手给自己倒了一杯上好的茶水,抿了一口,用很轻松的口吻说道: “霜儿,怎么不给王爷爷打个招呼。” 他说这话时嘴角带着轻松的笑意,好像是在闲聊一般。 而苏如霜是足够信任沈沉溪的。 于是,她轻轻偏过头,甜美而不失端庄地对老人说道: “王爷爷,霜儿给您请安了,祝您长命百岁,寿比南山。” “好,好,好!” 老人笑着连说了三个‘好’字,而后笑着对李兰兰的方向说道: “...小李啊,你这个女儿教的可不赖,这小嘴甜的...” 李兰兰闻言,却不敢托大,忙是恭敬回道: “王老谬赞了...” 老人是联美财团中王家的家主,王器,年岁已快八十,是七位家主中最老的一位。 人一老,就意味着资历和地位会蹭蹭地上升。 由于这些年王家恪守中庸之道,所以王器的一生没有什么大书特书的丰功伟绩,同样,也没有什么太多值得诟病的地方。 看似什么都没做,但其实已经做的很好了。 打江山易,守江山难。 能在风风雨雨的几十年中,护着王家在联美财团这座大泥潭中屹立不倒,王器这个家主本身已经足够尽到职责了。 黄老学派讲‘无为而治’,不争便是争... 很显然,王器将中庸之道发挥出了一个境界,也因于此,联美财团中但凡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小瞧了这始终如笑面佛一般的老人。 就算是狠辣与手腕兼具,极具一代枭雄之姿的沈沉溪,也是不敢小觑了这位老人。 沈沉溪对王器心中是有忌惮的,但王器何尝又对沈沉溪没有戒备呢? 王器虽然老了,但脑子却依旧好使,几十年起起伏伏的人生经验更是难能可贵。 在他的眼中,固然沈沉溪如今是风头无两,但行的却是‘刀尖上跳舞’之事,一个不小心,就会坠到万丈悬崖之下。 王莽,曹操,张居正,袁世凯... 沈沉溪具备这些历史上枭雄的特质,但最后会落得谁的下场,王器也是猜不准的。 正因如此,在最后的结果未明朗前,他是不愿王家与沈沉溪产生过深的瓜葛,但也不能将对方得罪的太深。 正是出于这种心态,他才在听闻沈沉溪在这儿之后,当机立断,邀请沈沉溪来这小厅,并把左下第一的位子给他空了出来,可是理解为是某种示好。 不过,沈沉溪的意图却是让他有些揣摩不透,只能在表面上慈祥地笑着,心里却在飞快地算计着什么。 而随两人一同进来的杜秘书,始终也没找到插话的机会,只能在王器身边站着干着急。 他的这神色落在了沈沉溪的眼中,就变得有几分心安。 看来,王家应该不知道苏如霜与自己的关系,这次前来应该只是做个顺水人情而已... 那这就好办了! 沈沉溪早已预料到,他这次要做的事情必将会得罪程立雪,虽然不至于畏惧,但几分棘手感还总是有的。 如果这名单之中再加上一个王器的话,那沈沉溪将面临的局面可能会更糟一些。 好在,事情没有发展到那一步... 他很轻松地扫视了一眼在桌各人的脸色,看出了他们在极力掩藏的不自然。 通过短短的交谈,只要稍微有点智商的人,都能看出沈沉溪与王老是有一定交情的... 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沈沉溪的举动有些无礼和逾越,可谁却也不敢多说些什么了。 包括叶远飞。 而见众人不说话,只有李兰兰在与王器客套几句,沈沉溪却突然对王器开口道: “王老,您刚才可夸我妹妹了呢,我这个做哥哥的就斗胆向您问一句,看我妹妹这如花似玉的模样,可有什么门当户对的年轻俊杰,介绍给她啊?” 门当户对... 沈沉溪将四个字咬得极重。 而后,他笑吟吟地看向王器,似乎在等着答案。 (本章完) 第九十七章 你算个什么东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王器闻言,一脸笑吟吟的模样顿时僵硬了一下。 而他那深邃如一眼古井的眸子,同时也有几分狐疑之色闪过。 哥哥...妹妹...门当户对... 年近八十的王器至今依旧耳清目明,便很清楚地听到沈沉溪说出的这几个关键词眼。 尤其是,对方加重声音的那个‘门当户对’... 暗中思索了片刻之后,王器忽地反应过来了什么。 他并没急着回答沈沉溪的问题,而是依旧带着笑眯眯的模样,轻轻偏头,与身旁站着的杜秘书对视了一眼。 只见面带焦急之色的杜秘书,在见到王器望向他的时候,什么都没说,只是重重地点了点头。 此处无声胜有声。 王器心下了然了什么,回过头来,脸色无甚变化,但心中已经开始怒骂起mmp来! 操! 程立雪这龟孙儿是要坑老夫啊! 杜秘书都很小的时候就是他王器的伴读,也就是旧社会书童之类的角色,几十年过去,这对主仆早已养成了外人难以企及的默契出来。 只是不言的一个点头的动作,早已活成人精的王器自然明白杜秘书是个什么意思―― 沈沉溪刚才对他说的话,十有八九应是真的。 这苏如霜,怕真是他沈沉溪的妹妹... 如果这样的话,那事情可就变得复杂多了。 之前王器本就有来淞沪四处走走看看的计划,在七大家中也算上什么机密,而正当他打算启程从美国飞离之时,程家家主程立雪却是找上门来。 他找上门的意思很简单,只有一个目的―― 希望王器王老,为他那私生子保一次媒。 程立雪有一个私生子的事情,在七大家中属于一个公开的秘密,虽然程家一直不承认程钧麟的存在,但不可否认的是,他毕竟是程立雪的骨血。 而程立雪找上门时,除了诚恳的态度外,还带来一些价值不菲的‘善意’。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 王器不是一个迂腐之人,对于程立雪的请求,他只是在调查了一下女方的家庭背景后,便答应了下来。 自己只是顺手而为之的事情,既可得到一笔横财,又能与程立雪结个善缘,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自己的此举可能会让程家的那头母老虎感到恶心,但毕竟自己的身份地位在这儿摆着,做的也是月老之善事,她程夫人再怎么生气,还能指着将近八十的自己骂上几句不成? 因此,在王器的眼中,程立雪的请求是一桩稳赚不赔的买卖。 于是,在这远东明珠淞沪市,他在今夜‘广发英雄帖’,有些像绿林好汉参见武林盟主似的,借着叶远飞的地盘,把在沪的七大家子弟都叫了过来,算是给程立雪个面子,不至于让程钧麟差程风从太多。 而原本好好的计划,却陡然生出了变故。 联美财团的核心是在美国,主要势力也是分布在北美和欧洲,而在以中日韩为核心的东亚,各地区的负责人则相对属于七大家中的边缘子弟。 而巧合的是,几个负责大中华区京沪港七大家直系负责人,前几天刚飞回纽约述职,在淞沪留下来的,则多是旁枝子弟―― 旁枝到,两桌之人,竟是没一个认出沈沉溪的来。 如果他们知道这个他们暗暗鄙视举止无礼,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是联美财团的实权第一人的话,怕是会集体吓昏过去。 倘若将这两桌之人比作小虾米的话,那沈沉溪就是当之无愧的大鲨鱼。 而此刻,这头凶狠的鲨鱼,却是微笑着,对着王器露出了凶狠的獠牙... ..... 门当户对否? 这是沈沉溪给王器抛出的难题。 在沈沉溪没出声之前,王器还能违心地说程钧麟和苏如霜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但在沈沉溪的话说出口以后,他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承认了。 甭管苏如霜跟沈沉溪有没有血缘关系,这特么一点也不重要。 沈沉溪跟沈瀚还八竿子打不着的血脉呢,可这又怎样?沈沉溪还不是高坐在执行长的宝座,成为沈家的最高决策人吗? 对于王器来说,重要的是,苏如霜很受宠,很受沈沉溪的宠爱。 单凭这点,就可以认定这个女孩子是沈家当之无愧的小公主。 在这种设定下,程钧麟是程立雪见不得光的私生子,程家根本不承认其的存在,而苏如霜却是沈家名正言顺的嫡系大小姐,有一个强势且护犊子的哥哥... 两者一对比,高下立判。 他程钧麟,仅从家世背景上来说,是远远配不上苏如霜的... 而雪上加霜的却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王器之前就知晓,苏如霜根本不喜欢程钧麟。 在这种情况下,他王器还是要把这两人撮合到一起,那他怕是老年痴呆了。 他明白,沈沉溪的发问其实是在给他一个台阶下。 于是,他干笑了几声后,对沈沉溪回道: “哈哈...你这做哥哥的倒是为这丫头着想,也罢,等回头我替这丫头找找看,有合适的年轻俊才,一定介绍给这丫头认识认识。” 当王器这一番话说出口,在座许多人都是脸色一变。 而坐在王器旁边的程钧麟,脸色更是青白一片。 什么叫回头找找看? 这剧本不是这么写的啊! 程钧麟不敢怼王器,只能带着怨恨的眼神对沈沉溪射去,恼恨着此人的多嘴。 他虽然对王器心怀不满,但碍于对方的身份,他不敢乱说什么,只能将恨意尽数撒在这个来路不明的青年身上。 他可是知道,苏如霜除了苏望月之外,可再没什么亲哥哥,就是表哥也不曾有一个。 可这不知从哪块地方突然冒出来的男人,竟是如此讨厌,还装作苏如霜的哥哥? 不能忍! 程钧麟阴狠地盯着沈沉溪,开口道: “这位是霜儿的哥哥吗?呵呵...” 他不去管面色微变的王器,只是怒怼道: “可不知,您是从哪里出现的呢?恕我冒昧,就我所知,霜儿可只有望月哥一个亲哥哥...” 他说的话还算有些礼节,但却惹得沈沉溪轻吐出两个字: “聒噪!” 沈沉溪偏过头,平静地注视着程钧麟,淡淡说道: “你算个什么东西?” (本章完) 第九十八章 十分嚣张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寂静! 当沈沉溪的话音落地之后,小厅内的气氛骤然一变,陷入了极端的寂静之中。 沈沉溪淡淡的声音,萦绕在座之人的耳边―― 你算个什么东西?...... 这句话是他对程钧麟说的,仿佛是问一句‘你吃了吗’那般自然。 但从在座之人皆变的神态,还有程钧麟那涨红了的脸色来说的话,这句话并非如表面上听上去那么自然。 “陈夕,你太放肆了!” 一片诡异的寂静之中,忍了许久的叶远飞终于没忍住,率先开口训斥,打破了令人感到窒息的安静。 只见他铁青着脸色,一脸的不悦之意,恨不得将沈沉溪这么直接撵出去一般。 就算沈沉溪与摩根史坦利关系匪浅如何? 就算他认识王老又如何! 作为这个场子的主人,他焉能不知道程钧麟的来历?焉能不知晓站在程钧麟背后势力庞大的程家,还有令人仰望的联美财团? 就算这个嚣张狂妄的小子这些年混出点名堂又怎样?面对南洋程家这种老牌商业家族,他叶远飞都不敢托大,更何况这个小子呢? 在他的眼中,沈沉溪实在是狂妄得过了头,不知天高地厚到没边了。 用‘自大’已经不足以形容沈沉溪了,应该用‘无知’来形容才更为合适。 而往往,无知的人是死的最快的... ......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叶远飞自认为自己看清了形势,在沈沉溪和程钧麟之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倒向了程钧麟一方,强行地用长辈的口吻替他出头。 但熟不知,这是最愚蠢的选择。 沈沉溪听完叶远飞的训斥,瞥了一眼露出感激之色的程钧麟,心下不由轻笑。 他叶远飞倒是会做人,仅仅只是仗着长辈身份训斥了一句,就轻而易举的尽了‘地主之谊’,看似是赢得了程钧麟的好感。 如果沈沉溪当真是个软柿子的话,那叶远飞肯定会进一步的得寸进尺,逼着他去给程钧麟道歉,态度最好能有多谦卑就有多谦卑,而借此事,他便能顺利搭上程家的线,在钱途无量的钻石湾项目中,也未必不能分一杯羹... 这倒是打了一手的好算盘。 不过,这却是基于一个前提―― 他沈沉溪是一个可以任他拿捏的软柿子。 可他沈沉溪是吗? 答案很快便在沈沉溪的下一句话中揭晓: “叶董,这儿没你说话的份。” 嘶! 沈沉溪的话语依旧带着平静,但令全桌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而叶远飞闻言,顿时变得瞠目结舌起来,怔怔地死盯着沈沉溪,双目睁的老大,似是不认识对方一般。 语不惊人死不休。 从小厅众人的反应来看,沈沉溪是做到这一点了。 而他说的这番话,已经不能用‘不客气’来描述了,更多的是狂妄和嚣张。 程钧麟再怎么得罪他,但好歹也是程立雪的亲身骨肉,叶远飞再怎么说,也是他父亲生前的挚交,是他沈沉溪名正言顺的长辈。 而此刻,面对这两人,沈沉溪竟是脱口而出这番‘狂妄之言’.... 李兰兰的眼神中闪过几分失望。 她本以为,十一年的风雨理应会打磨掉沈沉溪最初的棱角,使其变得圆润起来,但从其眼下的表现来看,非但不说打磨棱角,简直可以说是嚣张的没边了。 陈平的老成稳重,他沈沉溪竟是没遗传到半点啊... 相比于李兰兰的失望之感,叶远飞表现出的则是出离的愤怒。 他的双眸几乎喷火,直直地怒视着沈沉溪,竟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自己可是堂堂碧央集团的董事长啊,财经报刊的常客,在这江南地界也算是一个人物,却被沈沉溪这无名小卒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怼了一句‘这儿没你说话的份’... 是谁给你的勇气? 梁静茹吗?! 叶远飞注意到了沈沉溪对他的称呼从‘叶叔叔’变成了‘叶董’。 本来他还想顾着陈平生前留下的那点香火情,但现在看来,却是不用了。 “这儿没我说话的份儿吗?这倒是有意思了,这里可是碧央集团为王老接风洗尘的晚宴,而我是这里的主人,难道我竟没有说话的资格了吗?” 叶远飞虽然是处于出离的愤怒,但脑海中毕竟还保留着一份清醒。 他没有丧失风度地破口大骂,而是看似有理有据地说了几句,但是目光却游离在王器的脸上,不放过对方的任何一个表情。 倘若对方出声为沈沉溪打圆场的话,那他纵使心中不满,也只能暂时忍下来,不能过多地训斥指责。 而倘若王器什么都没有表示的话,那这事儿就得好好说道说道了... 而令叶远飞感到些窃喜的是,在他这段话说完以后,王器什么都没说,脸上依旧带着此刻不合时宜的和蔼笑容,仿佛是个坐在公园石椅上,看着别人下棋的寻常老人。 既然王器什么都没有表示,那他可就留沈沉溪不得了... “...人和禽兽之分,贵在人知礼节,而你也是个将近三十岁的人了,没想到却是这么没教养...你出去,这里不欢迎你!” 叶远飞的声音陡然高了几分,带着义正言辞的斥责,让闻言的沈沉溪嗤之以鼻。 当着****立牌坊... 明明是欲除之而后快,偏偏还要找些大道理出来,当真是十分虚伪。 不过,沈沉溪又不是第一天认清叶远飞的为人,面上依旧很轻松地回道: “无妨,容我再说上两句话我就走。” 他不待叶远飞放话,就偏过头去,极为认真地对李兰兰说道: “阿姨,霜儿不能与这位程钧麟公子联姻。” 哗! 随着沈沉溪的话落,又是一阵哗然。 这三十几人聚在这里,为的就是苏如霜和程钧麟的联姻,而你那么一开口,竟是就要否决了这一点。 那大家坐在这里做什么?开夜宵party吗! 众人神色各异地看着沈沉溪,这才明白,这人就是特么来砸场子的! 而李兰兰闻言后,先是微微一愣,似是没想到沈沉溪竟这么直白地说出了这件事。 不过,她还是故作镇定地回道: “哦..为什么不行呢?” “因为...” 沈沉溪带有深意地看向程钧麟,轻轻说道: “因为,我担心程钧麟公子恐怕,即将会有一场牢狱之灾...” (本章完) 第九十九章 你在跟谁这么说话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听闻沈沉溪之言,脸色本已极不好看的程钧麟,顿时涨成了猪肝色。 他恨恨地看着说话的沈沉溪,眼神中充满着丝毫不掩饰的杀机。 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 今夜本可以算作他大喜的日子,虽然得不到正式的名分,但苏如霜却是会当众同意嫁给他,算是万里长征后看见的一道曙光。 他甚至想着,待这场饭局结束之后,他去黄浦江上包下一艘观光客轮,带着苏如霜一起共度良宵,哦,对了,他不介意像叶未央的画中那样,给苏如霜在外滩放上十几朵绚烂的烟花... 反正他老子程立雪有的是钱,这些年又亏欠他们娘俩儿那么多,自己挥霍一些也算是心安理得。 他想的很美好,可现实却没按照他想的这般实现。 归根到底,就是突兀出现在这里的沈沉溪搞的鬼! 在程钧麟眼中,沈沉溪已经不仅仅是搅屎棍那般让人恶心的存在了,他简直就特么是一坨翔!一坨糊在他脸上让他说不出话来的翔! 从沈沉溪进来,他就看沈沉溪不顺眼了,但好歹看在王器的面子上,还能忍下来。 可现在,人家却自然地对自己的未来丈母娘说: 别把女儿嫁给他了,这小子马上就要蹲大狱了... 这让他可如何能忍。 在听闻沈沉溪对李兰兰说的话后,他当下就想破口大骂道: “放屁!你才有牢狱之灾呢!你特么全家都有牢狱之灾!” 如是想着,正待要开口破口大骂之时,却有一人抢在他前面先行开口道: “你在跟谁这么说话!” 对方声色俱厉地怒斥着: “难道你不但不知礼,连法也不知道了吗?!当众诽谤可是犯罪!” 先行斥责的,正是叶远飞。 此刻的他完全脱下了先前宴会上的伪善长辈面具,毫不掩饰地表达出对沈沉溪的厌恶。 就像看见一只在耳边嗡嗡乱飞的苍蝇一样。 “本来我还想着自己毕竟是长辈,有什么事儿不好与你一个小辈一般见识,可你也未免太放肆了,难不成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怎会如此不知天高地厚,让人可笑...” 沈沉溪平静地听着叶远飞的训斥,但脸上却是一丝一毫的畏惧都没有,反而那眼神,仿佛是在看跳梁小丑般拙劣的表演。 “...祸从口出,作为长辈,我今晚就要教你这个道理,现在,马上,恭敬地给程钧麟公子鞠躬道歉,要不然我现在就报警,让你去看守所冷静冷静。” 威胁! 赤裸裸的威胁! 当叶远飞这话一说出口,许多人都是顿时一慌。 连寒忙是站了起来,有几分像护犊子的母鸡一般,怒对叶远飞说道: “叶远飞,他再怎么说也是你的晚辈,你怎么...” 而叶远飞分明不想得罪连寒及黄炽,面对连寒的诘问,语气一软说道: “那就让他现在就对程钧麟公子道歉,那我可以当做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否则...” 叶远飞没说出后半句话,但意思众人却都是明白的―― 否则,沈沉溪真得去‘冷静’‘冷静’了。 看着这剑拔弩张的一幕,王器的脸上却出现了玩味的表情。 以沈沉溪的身份来说,倘若今晚他真的出现在看守所,那整个淞沪说不好都为之一动,严重些,可以算得上外交事件了。 毕竟,现在的沈沉溪可是正经的美国公民,甚至还是总统自由勋章和国会金质奖章的获得者,这样一个人倘若在淞沪出了事情,那责任是谁也担待不起的。 但王器的脸上却没有担忧的神情。 不是他看不起碧央,但以区区一个叶远飞想动沈沉溪,简直就是蚍蜉撼树,螳臂当车,可笑他尚且还不自知,竟然想着威胁沈沉溪? 有趣,有趣... 而不知内幕的连寒,在听到叶远飞依旧还算强硬的回答后,权衡了一下利弊后,见场中无人为自己声援,不由转头对沈沉溪说道: “小夕,你还是...” “叶董倒真是大义凛然。” 沈沉溪打断了连寒的话,语气中带有几分冷意地对叶远飞说道: “可是,叶董怎么就断定我说的话是胡言乱语,而不是真的呢?” 沈沉溪的话音传到叶远飞的耳中,惹得他嗤笑道: “平白无故的,难道只因为你一张嘴上下一合,程公子就要去坐牢了不成?” “就是,这是卑鄙的诬陷!” 程钧麟找到机会,带着恨意插话道: “这位先生,我与你之前从未见过,我们也算是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但不知你为何凭空诋毁我,如果你不说出个道理来,那就请你为你的言辞负责任,我程某人虽不是什么霸道之人,但也不容许别人这么欺负...” 叶远飞和程钧麟两人一唱一和的,好不热闹。 而沈沉溪对此依然是不屑地轻笑... 他与程钧麟往日无冤倒是不假,但近日却是有仇。 而且是大仇! 听着二人咄咄逼人地要所谓的‘道理’,沈沉溪便轻吐出了两个字: “贪污。” 他似笑非笑着,打量着程钧麟骤然一变的脸色后,说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程钧麟公子在任MARS集团项目部总监和高级副总裁之时,利用职务之便,一共侵吞了公司近两百万美金,并且还签署了十几个明显存在重大问题的合同,导致MARS集团在马来的一个合作项目出现了工人罢工的事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沈沉溪没有查什么资料,也没有翻阅手机,只是这么凭借脑子,如数家珍一般,将这一桩桩,一件件程钧麟的劣迹给捅了出来。 而随着他每说一件,程钧麟的脸色就变得惨白了几分。 “...如果这么算下来,按照新加坡的法律,程钧麟公子怕至少要坐上二十年的牢,而你难道要霜儿等你二十年吗?我刚才对李兰兰阿姨说的话,又有什么不对呢?” 程钧麟仿佛被一盆凉水浇过一样,刚刚的怒气顿时消失的无影无踪。 他脸色苍白着,仍是色厉内荏地说道: “你...你这是污蔑,对,是污蔑...” 看着对方中气不足的模样,沈沉溪却是目光如炬般看着他,上位者气势顿时散发,冷冷问道: “你在跟谁这么说话!” (本章完) 第一百章 他说 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突如其来的,沈沉溪的音调骤然间冷了下来,再也不闻刚才的淡然,而是换成了极为严厉的口吻,像一个长辈训斥着一个做错事的孩子那般。 情势陡然间发生了逆转。 在座之人感觉有些跟不上变化的速度。 刚刚还狂妄自大的沈沉溪不是马上就要被叶远飞赶走了吗?怎么这一下子,却又扯出了程钧麟在公司贪污的事情? 在座之人眼观鼻,鼻观心,虽是什么都不说,只是扮演者一个沉默的看客,但心中却是思索万分。 程钧麟略有些惨白的脸色是无法掩饰的,而他那明显底气不足的话语,落在众人的眼中,也就有了几分做贼心虚的意思。 弄不好,沈沉溪说的事情怕是真的... 一石激起千层浪。 众人倒没太在意沈沉溪质问的口吻,以及那句嚣张至极的‘你在跟谁这么说话’,毕竟,从沈沉溪进这个小厅开始,他姿态就没放低过,如此举动对于在座之人也可以说是见怪不怪。 可令众人心惊的却是,沈沉溪捅出的劣迹―― 程钧麟在MARS集团贪污两百万美金! 两百万美金,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对于联美财团的核心决策者们来说,这不过是一笔小数字,但对于绝大多数在这个小厅坐着的人来说,这可能是他们的全部身家。 而国际化大公司的贪腐事迹总是屡见不鲜,早已没了新鲜感,贪污者的下场也就类似西游记里那般,也就那么几种―― 有背景的妖怪全都被各路神仙给带走了,没背景的妖怪只能被孙悟空乱棒打死。 从表面上来看,程钧麟显然是后者。 他的亲爹就是程家的家主,而程家却是MARS集团的最大股东。 换句话说,程钧麟的贪污并不能叫贪污,而可以理解为是在挪用家里的私钱。 试想,倘若某个孩子家里是开小卖铺的,如果外人从店里不告而取地拿了一瓶可乐,那肯定明摆着就是偷窃,而如果是这个孩子不告而取地拿了瓶可乐,那谁都不会较真地说:这个孩子偷东西了。 同理,如今程钧麟变相的就是这个孩子,两百万美金就是这瓶可乐。 而就算他贪污了两百万美金又如何?只要程立雪保他,那他就什么事都没有! 叶远飞在经过初闻时的慌乱之后,反应过来了这一点,面上便镇定了下来。 他带有几分嘲讽的笑容注视着沈沉溪,似是觉得对方还是太嫩了一点。 原以为沈沉溪握着的是一门威利无双的红衣大炮,可近前一看,却发现是一挂村头结婚用的鞭炮。 虽然声音也不小,但也就听个热闹罢了,难以产生什么实质性的伤害。 于是,他看了眼程钧麟慌乱不堪的样子,心下也有几分轻视,但面上却是义正言辞地说道: “哼,你以为你说出这番话会有几人信?笑话!MARS集团的董事长程立雪先生,可是程钧麟公子的亲生父亲,程公子难道会在自家的公司里去进行你所谓的‘贪污’?简直可笑!” 叶远飞像看一个失败者一般,对沈沉溪说道: “...看来你果然不懂法律,再怎么论,你说的话也是MARS的内部消息,你一个外人竟然随意地就这么将之泄露了,这放在哪国都是泄露机密罪,可笑你竟然还想用此威胁程钧麟公子...我刚才给了你机会,可你非但没有珍惜,竟然还行如此恶劣之举,看来,今夜不给你一个教训,你怕是不会长记性。” 他的这番话虽然是对沈沉溪说的,但却无异于在给程钧麟壮胆。 他相当于告诉程钧麟:怕他个卵子,你老子是MARS集团的董事长,贪不贪污就是他一句话的事儿,就算你真的做了,还怕平不下来吗? 程钧麟听懂了叶远飞话中之意。 他惨白的脸色渐渐变得红润起来,似是想到了程立雪对自己的溺爱,感到有了几分底气,于是冷冷说道: “叶叔叔说的话不错,别说我没做过你说的这些事,就算真有其事,那也是MARS集团内部事情,还轮不到你一个外人来插手!” 叶叔叔... 沈沉溪听到程钧麟不动神色间改变的称呼,实在觉得好笑。 这么快,这两人就站在了一条船上了吗? 而面对叶远飞和程钧麟的联手指责,沈沉溪竟是没反驳什么。 这落在众人的眼中,就有了几分落败之象。 但众人心中反而是长舒了一口气。 在座之人,绝大多数都是听闻苏家要与南洋程家联姻,并且还要共同开发钻石湾项目,打算跑过来分一杯羹的。 而这个项目是否能成功推进,最关键的就在于程钧麟和苏如霜的联姻是否无恙。 倘若程钧麟因为贪污被关进大牢,那还联个鸟蛋的姻!钱途无量的项目自然也就必定会吹了。 但好在,看如今的情况,沈沉溪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这让绝大多数人心安了下来。 可苏望月的心却不安。 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与许多年前的场景何其相似。 所有人都认为沈沉溪陷入绝地了,所有人都认为沈沉溪必输无疑... 可结果呢? 苏望月一时感觉有些头疼,看着沈沉溪虽不辩解,但看不出丝毫紧张的脸色,他就知道,程钧麟这次肯定要完蛋了。 而过早站队的叶远飞,十有八九也吃不到什么好果子。 他有心出言阻止一下叶远飞,但看着对方自信满满的样子,他最终还是闭上了嘴。 如若他没有猜错的话,沈沉溪现在的沉默,正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安静。 而等他再度开口的时候,便是尘埃落定之时。 这是一个他曾经很熟悉并且极为装逼的套路。 遗憾的是,叶远飞看起来,又掉进了这个套路中里了... 苏望月在叶远飞得意满满之时,不由发出一声轻叹。 轻叹声很小,没有惹得什么人的注意,但却被李兰兰敏锐地捕捉到。 自己的儿子在叹息什么? 他想替沈沉溪出头? 不对,一定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李兰兰向不发一言的沈沉溪看去,却见对方在面对程钧麟咄咄逼人的指责时,竟是微微扯了扯嘴角。 那是一种,想笑却忍住不笑的举动。 还未等她参透这抹笑的深意,却见之前站在王器身边的杜秘书,行色匆匆地从门外走了进来。 神色很慌张。 像变了天一般。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一章 他说 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卡尔顿酒店外的夜色已然很深,但却不敌从外走进的杜秘书脸色之阴沉。 他整个人看起来仿佛六神无主一般,大写的慌乱写在了脸上,惹得在座之人皆是侧目以看。 而看到杜秘书如此这般走进来,叶远飞还在训斥着沈沉溪的话音顿时停了下来。 几十年的商界浮沉,他早已养成了独有的察言观色能力,更何况,杜秘书这表现的也太过明显了一些。 一定...一定是有什么突变的大事发生了。 在猜测到这种情况下,叶远飞想整治沈沉溪的心思反而被冲淡了些。 毕竟,整治沈沉溪不过是为了报这些年抑郁在胸的不快,沈沉溪再怎么狂妄,也毕竟是已过世的陈平之子,还有着跟黄炽的这层关系,就算他想做些什么,也不可能做得太过分。 如果说沈沉溪的问题是私事的话,那明显脸色不善的杜秘书,则涉及到了公事。 叶远飞不是一个十分公私分明的企业家,但却是一个极具功利性的商人。 他为了攀上联美财团这头华人商界的巨无霸,已经谋划了好几年,好不容易如今成功搭上了核心人物王器这条线,更是获得了程立雪儿子的感激,算得上事半功倍了,眼下可千万不能出什么岔子。 一旦失去联美财团的支持,碧央集团想要走出国门,在海外大力发展,成为像MARS或者在棕榈建筑集团那样世界顶级的地产商,至少要多花费三十年的时间―― 前提是碧央集团一如现在那般势头正劲。 可他叶远飞还能等得起三十年吗?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于是,当他看到杜秘书走到王器的身边,在其耳边低语了几句之后,他便故作宽宏大量地对沈沉溪说道: “...念在你毕竟是个晚辈,我也不忍心将你送去警局,现在立刻给程钧麟公子道个歉,然后离开这里,那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他的这番话说的倒是冠冕堂皇,充分显现出了他作为长辈的宽宏大量。 而程钧麟虽然对惩戒沈沉溪的方式仅仅是个道歉有所不满,但他也不是一个傻子,自然注意到杜秘书不对的脸色,更从其对王器的耳语之间,听到了一些关于程家的词眼。 他担心有什么变故产生,因此也便默认了叶远飞的话。 如此一来,全场便在等沈沉溪的道歉了。 在绝大多数人的眼中,仅仅让沈沉溪道个歉是件很便宜他的事,毕竟他先前表现的那么狂妄,并且还口出狂言,就算真送到警局也不为过。 但出乎绝大多数人意料的是,在听完叶远飞的话,沈沉溪竟是什么反应都没有。 如被斥责时那般,一言不发。 叶远飞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 程钧麟的脸色也变得不好看。 场间本趋于缓和的气氛,顿时剑拔弩张起来。 众人看着居然有闲心夹菜的沈沉溪,真是着急得要死。 皇上不急太监急。 你这人不知天高地厚也应该有个限度啊?人家都表明态度要放你一马了,你道个歉能死吗?你特么还真当自己是个大爷了? 虽说沉默是金,但此时此刻,在绝大多数人的眼里,沈沉溪的沉默连狗屁都不如。 叶远飞的脸色愈发铁青,正欲开口叫人送沈沉溪去‘冷静’‘冷静’之时,一直没怎么说话的王器,却在此时开了口: “双江,把消息说给大家听听吧...” 双江是杜秘书的名字。 王器在说这句话时,有几分无力之感,更带有几分疲惫之意。 而王器这么一开口,便是叶远飞也不敢造次了。 “是,家主。” 杜秘书先是用余光一瞥夹了一筷子葱爆海参的沈沉溪后,才面色复杂地开口道: “十分钟之前,MARS集团对外宣布,罢免了程立雪先生集团董事长的职位。” 哗! 一瞬间,众人皆露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 不过,不同于其他人的不可置信,沈沉溪却是惊讶于海参的味道―― 不错,不错... “怎么可能?!” 闻言之后的程钧麟,顾不上身边还坐着王器,便用手狠狠一拍桌子,忽地站了起来。 “很抱歉,这个消息的确是真的,我已经确认过了。” 杜秘书带着淡淡的苦笑,对站起来的程钧麟如此回道。 “这,这...” 程钧麟听到杜秘书的实锤,一时间无力地坐了下来,竟是什么都说不出来。 叶远飞也是被当场震慑住了。 盖因为,杜秘书的这个消息实在是太劲爆了。 在MARS集团中,身为董事长的程立雪则就是程钧麟的护身符,是为他撑起一片天的存在。 无论他如何地肆意妄为,只要头顶的这片天还在,那就没有什么大事。 这便是叶远飞刚才有恃无恐的根本原因。 但现在,随着杜秘书的一句话,便昭示着这片程钧麟的天,塌了。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叶远飞不是傻子,程钧麟也不是。 不会有人认为程立雪的下台是突发事件,这必定是蓄谋已久的阴谋... 而再联想到沈沉溪刚才的话... 忽地,一股莫名的凉气涌上了程钧麟的天灵盖,好像有一把寒气森森的屠刀,架在了他的脖间一般。 程立雪的下台只会是个开始。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在没了程立雪这片天空的遮蔽的情况下,程钧麟的贪污问题,怕就真的会变成‘贪污罪’了。 那沈沉溪所说的牢狱之灾,则就是可预见性的了... “不,不...” 程钧麟不甘心一般,喃喃自语道: “就算我父亲从董事长之位离开怎么样,那MARS集团还是程家的,又有谁会出来多事?” 程钧麟这分明是害怕了。 但他说的话却有几分道理。 这似乎给了叶远飞一丝希望。 此刻他也懒得管沈沉溪了,只是尴尬地对众人笑了笑,说道: “看来,大家都已经吃的差不多了...” 这句话说的很突然,明显是一句敷衍之词,暗地里的意思便是想要逐客了。 事情闹到了这个地步,再留其他人在这儿,就是看戏了。 其他人也闻弦而知其意,虽然还打算接着看下去,但也知不好再留,纷纷站起身,欲准备告辞之时,却听一道声音突然说道: “程钧麟,虽然你姓程,但你可不是程家之人。” (本章完) 第一百零二章 天空之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姓程但非程家之人... 在听闻这一句话后,程钧麟本摇摇欲坠的身躯,顿时如遭雷击。 他的眼神中闪过了几分恨意和恐惧,转过头去,看向出声之人―― 正是沈沉溪。 只见他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放着自己身前的餐巾纸不用,而是拿起了叶未央身前的餐帕,习惯性地擦了下嘴角之后,转而对程钧麟说道: “刚进来的时候,我就对你说了,霜儿是我的妹妹,可惜,你却是没听进去...” 沈沉溪的语气中有着那么几分惋惜。 黄鼠狼看鸡般的惋惜。 “你一直要我给你说出个道理,但你自己却不曾想想,这世上有癞蛤蟆吃天鹅肉的道理吗?” 沈沉溪的表情很微妙,是一个恰到好处的强者看弱者痛苦时的表情。 “程钧麟,别忘了,你根本不是程家的公子,并且你在程家也根本没有一席之地,倘若你还有几分自知之明的话,就应该明白,在要公布结婚对象的情况下,地点为什么选在这淞沪的酒店,而不是新加坡后山的程家老宅?为什么你的父母一个都没到场,而是找了并不熟识的王老作见证人?为什么来的宾客们都是七家之中的旁枝子弟,各家的年轻俊杰为何一个没到场?” 沈沉溪的语速不快,声音也很平和,但却如一把锋利的小刀一般,一片片地在程钧麟的心头上切割。 每说一句,程钧麟的拳头就握紧了几分。 无论程钧麟怎么掩饰,他的私生子的地位是掩盖不了的。 只不过,这里到场的人,多是七大家之中最不如意的那批子弟,还赶不上他这个程立雪的私生子,也因于此,众人才在面上对他百般恭敬与讨好,让他忘记了自己出身卑微的事实。 但他万万不该的是,在自身还没有实力跟程风从掰腕子的时候,却摆起了程家少爷的架子。 至少,在明面之上,哪怕是程立雪也得捏着鼻子承认,程家只有程风从一位公子,程立雪也只有一个继承人。 但人总是喜欢选择性遗忘使自己不快的事情。 程钧麟忽略了这个事实,端起了程家少爷的架子,倘若他不是要求娶苏如霜的话,倘若沈沉溪不是联美财团第一人的话,那事情也许还留有余地。 但很不幸的却是,程钧麟并没认识到这一点。 无知是很可怕的一件事。 这不仅是叶远飞的观点,沈沉溪对此也是很认同。 如果换位思考一下,见王器在沈沉溪开口之后,便绝口不提程钧麟和苏如霜的联姻之事,那程钧麟就应该立刻警觉起来,而不是还自以为有恃无恐的感到愤怒。 可悲的是,在面对沈沉溪之时,他并没有表现愤怒的资格... ...... 沈沉溪的这番话不仅是说给程钧麟听,也是说给在座的每一个人。 叶远飞表面的镇定之下掩藏着深深的不安。 冷静下来的他,再重新正视沈沉溪之时,就发现了许多不同寻常的地方―― 为什么他能得到程钧麟贪污的证据? 为什么他对程家的内幕知之甚详? 为什么他始终用那般高高在上的姿态,去面对程钧麟? 叶远飞想不明白这个问题,但程钧麟却突然重重一拳砸在了桌子上。 砰! 一道极大的响声顿时让小厅所有的声音都消失,只余众人的呼吸声。 王器看着身边发飙的程钧麟,不动声色地向旁边移了移,眼神中有可惜之色闪过。 这孩子,还真是命不好啊... “你凭什么有资格说我是‘癞蛤蟆吃天鹅肉’,是,我的母亲与我父亲没有结婚仪式,但他们在一起相濡以沫二十余年,那个老女人只能在她的山上当尼姑!” 似是要发泄积累在胸中二十余年来的怨气,程钧麟说话之间已有了几分癫狂之色。 他口中的老女人,自然是如今程家的实际掌权者,程夫人。 “难道爱一个人也有错吗?我父亲爱我母亲,我爱着霜儿,这有什么问题了?!” 程钧麟带着深深的恨意质问着沈沉溪,不过沈沉溪却没他那般激动。 “我不想与你讨论爱情的问题,因为我自己在这方面也是个失败者...” 他若有深意地用余光看了面色微变的叶未央一眼后,接着说道: “...不过,我能确认的是,爱一个人是没有错的,但必须是要两情相悦,用联姻这种做法强迫的话,是不会得到好的结果的,并且,你的贪污问题与你的爱情问题没有必然联系,不要想着要混淆视听。” 沈沉溪再一次说道: “霜儿是我的妹妹,就算真要联姻的话,也不会选择你这样的人...因为,你的身份还不够。” 这不知是沈沉溪第几次强调苏如霜是他的妹妹。 不过,盛怒之中的程钧麟,听见沈沉溪又一次冷冷的强调之后,刚想继续质问几句,但脑海中却突然间反应过来了什么。 一刹那,仿佛有一道光从他的脑海上空惊鸿而过。 他忽然想起,刚刚叶远飞对他的称呼―― 陈夕... 这个名字,这个名字... 他死死地盯着沈沉溪修长的身形,俊朗的外表,以及那张具有棱角的脸庞。 忽地,他突然带着一抹惨笑,像是疯了一般说道: “陈夕,沉溪...你不姓陈,原来...你姓沈...” 他忽然说出这句话,令在场之人皆是不明所以。 不过,下一刻,程钧麟就接着说道: “我早该想到的...能与王老这般对话的同龄人,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呢?” 他带有几分不甘地说道: “对吧,沈沉溪执行长?” 咔! 这是高脚杯脱手落在地上化为碎片的声音。 执行长,沈沉溪... 这是一个但闻其名,不见其人,高高居在天空之上的人物。 无论是叶远飞还是黄炽,在听到程钧麟爆出沈沉溪的身份之时,尽管之前已经有够多的惊讶,但还是露出异常震惊的神情。 如今联美财团的最高决策者,实际掌权人,竟然,就在他们的眼前?! 而沈沉溪闻言,却是既没承认什么,又没否认什么。 他在众人陡然间变得敬畏的目光中起了身,只冲王器施了一礼后,便走到苏如霜的旁边,轻轻牵起她的手,向外走去。 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敢阻拦。 包括饭局的主人,叶远飞。 他只能怔怔地看着沈沉溪的身影消失在他眼中。 就此消失。 而后,留下终生磨不去的阴影。 (本章完) 第一百零三章 黑夜焰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小夕哥,执行长...是个很厉害的职位吗?” 在电梯不断向下沉的过程中,苏如霜一边盯着显示屏上不断减少的红色数字,一边信口地问出了这句话。 说实话,她现在还处在有些发懵的状态。 当刚才程钧麟说出沈沉溪的身份以后,小厅众人那敬畏的眼神,仍是让她觉得仿佛近在眼前。 沈沉溪...执行长... 这是两个她听起来很陌生的名词,但对于联美财团的成员来说,这两个名词在现下,完全可以轻松地决定他们的兴衰荣辱。 而沈沉溪自然知道自己握着的是多重的权柄,但他却没有想跟苏如霜炫耀的意思。 只见他抿了抿有些干了的唇,而后轻笑道: “不是很厉害,就是有点小权力罢了。” 小权力... 沈沉溪的这个词说的很有趣,但却让苏如霜一下子就听出了是敷衍之意。 小权力?如果您这个都叫小权力,那叶远飞岂不是连街上收破烂的都不如了? 苏如霜心中暗暗撇嘴,但却也没戳破沈沉溪的瞎话。 她的嘴角带着难掩藏的笑意,宛若一朵在春光明媚的日子里盛开的野花,那般清新自然,而她穿着高跟鞋的脚也不安分着,前后微微移动着,发出了哒哒的声音。 不知是什么歌曲的调子,从苏如霜的鼻尖被哼出,配合着她极有韵律感的鞋跟哒哒声,竟使闻声的沈沉溪有很舒服的感觉。 “霜儿,心情还不错?” “当然!” 苏如霜的回答迅速且理所当然,好像沈沉溪问了一个白痴问题。 不过,沈沉溪闻言,非但没有恼怒,反而露出了欣慰的神情。 他的脑海中,此时浮现的是大写的两个字―― 不亏! 只要能看见苏如霜此刻这般无忧无虑的笑容,得罪一个程立雪又算得了什么? 沈沉溪从不怕有敌人出现,但害怕的却是,自己关心的那些人陷入痛苦。 在他很小的时候,陈平长时间的加班,而独自待在房间里的他,已经习惯了蜷缩在被子里的一角,独自面对黑夜。 就如同蝙蝠侠是黑暗骑士一样,沈沉溪也同样希望他在外人看起来腹黑强硬的手腕,能换取自己所关心之人,哪怕是一点点的笑容。 就像此时的苏如霜这样。 那他就算永世沉沦在黑暗又如何? 既然注定不能沐浴在阳光之下,既然注定要站在光线背后的阴影中,那他就要去做那黑暗之中最凶悍的存在,去守护那些生活在阳光之下的人。 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是很容易遭到被人欺负和觊觎的,可如果她的手上有一条绳子,牵着一头眼露凶光的藏獒呢? ...... 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在沈沉溪率先带苏如霜离开之后,叶远飞和程钧麟也无法再唱什么独角戏。 人散如潮水。 在接收到了如此多震惊消息以后,小厅的客人们皆是产生了不虚此行的感觉。 而他们也多不是傻子想起之前剑拔弩张的氛围,再想到沈沉溪的身份,便有几分不寒而栗的感觉产生。 程钧麟这次怕真是要完蛋了,就算不死也得脱层皮... 很显然,沈沉溪已经与程家达成了某点共识,就算程立雪要护犊子,也得看看有没有这种本事。 本来一个程夫人就让程立雪难以动弹,再加上权势滔天的沈沉溪和他所掌控的沈家呢? 没人再看好几个小时前还炙手可热的程钧麟,包括方才还力挺他的叶远飞。 一时间,小厅宾客们忙是纷纷告辞,也不再理会坐在座位上像是丢了魂的程钧麟,唯恐躲之不及,上了沈沉溪和程家的黑名单,遭到一并的清算。 他们需要回去,好好消化这些信息... 而叶远飞站在几乎转瞬之间便人去楼空的小厅,不由露出一份苦笑。 比黄连还要苦涩上几分。 到了这个地步,他如何还不明白,自己刚刚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他刚才不断训斥和贬低的男人,就是他拼命想巴结的联美财团的最高掌权者。 可悲,可笑。 世事难料,莫过于此。 而此时还尚在小厅中的,除了程钧麟之外,便只有碧央的自家人马,以及李兰兰和准女婿苏望月。 “走吧。” 他悲哀地看了眼程钧麟后,便转身离去。 不同于先前的意气风发,他此时的背影,落在几人的眼里,就有了几分萧索之意,好像一瞬间苍老了十几岁一般。 这时候,本该是叶未央和叶临云一左一右,搀着他们的父亲的。 然而,却无一人上前。 叶临云的神色间存有几分不安,而叶未央却是面色如常。 懊悔?气馁?不屑? 在看见沈沉溪现在如此发达之后,她觉得自己之前的态度太过恶劣了些? 不,纵然如今的叶未央没有当年那么爱恨分明,但她也不会因为沈沉溪的成功与否就对他另眼相待。 今夜她的陌生感一半是装的,另一半却是她真实的感觉。 而此刻萦绕在她心头的,却是沈沉溪那个拿她餐帕的动作。 当时对方的动作很自然,宛若是某种根植在骨子里的习惯。 但这却勾起了叶未央的思绪。 很久以前,他习惯的是不带餐巾纸湿巾这类东西,而有需要的时候,直接从她这里拿就好了... 叶未央不知沈沉溪的那个举动是有意还是无意,但不可否认的是,她的心中泛起了一圈一圈的波澜。 消散不去。 她对自己父亲患得患失的心态没什么兴趣,也不在意程钧麟的下场究竟是如何。 她在意的是,自己心中的那抹波动。 已经好多年没有出现的波动。 坐在宽敞的SUV后座,叶未央看着车窗外一排排的高楼灯火,忽地感觉缺了些什么。 是什么呢? 当车子沿着外滩附近的一条路上行驶的时候,叶未央忽地看到,沉沉的夜空之上,竟忽然腾空而起了几朵烟花。 烟花没有那么硕大,没有占据天空半边,也没有绚烂的过分。 给叶未央的感觉,有点像是小时候拿在手里放的焰火―― 不刺目,但很明亮。 今夜...外滩有烟花礼吗? 叶未央的眼神中闪过几分疑惑。 而她熟不知的是,在她所乘的SUV经过一个拐角的时候,沈沉溪却恰好在这二楼的临街咖啡桌边。 当看着SUV从他的视线一闪而过后,他的神色有了几分变动。 他也没去看,即将再次陷入黑暗的夜空。 好像,这是早已预料到的那样... 第五卷的最后一章,明天进入第六卷,也是倒数第二卷,争取今年将这本书完结,谢谢各位―我爱的读者们。 (本章完) 第一章 忆相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文斋外的雨大了些,在玻璃窗上形成了一道模糊的水帘。 “要听真话吗?” 在盯着凯瑟琳的三个字良久以后,沈沉溪才缓缓地开了口,表情有些奇怪。 “咯咯...” 随着沈沉溪的话音落下,凯瑟琳也随之停下了研磨的动作,而是带有几分妩媚的笑容,对沈沉溪说道: “什么叫要听真话吗?如果让你说假话,你就会说出夸赞之词?” 凯瑟琳的声音很动人,有些像旧磁带里的靡靡之音,听得人意乱神迷,心猿意马。 但沈沉溪却很镇定地回了两个字: “不会。” 说昧着良心的谎话,对于沈沉溪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实话实说,凯瑟琳用毛笔写的这一手中国字,其实并不难看,水平远比初用毛笔的小学生初中生们要强得多。 但水满则溢。 虽然只是短短的三个字,但凯瑟琳写的也未免有些好看的过了头,用一种简单的形容,就是我们常见的那种花哨的签名方式。 但书法不是签名,行隶楷草哪一种也跟花哨沾不上边。 因此,凯瑟琳这种用英文签名的方式来写书法,在沈沉溪的眼里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但虽是这般想着,沈沉溪却不愿就这么说出来。 一来,那些不懂书法的人看见一个外国姑娘毛笔字写成这样,绝对是叫好的居多,二来...这人可是凯瑟琳! 想一想这个疯婆子的历史战绩,沈沉溪觉得,如果不是她颜值逆天外加是高森的小公主,早不知道被人打死多少次了。 而凯瑟琳的脑回路果真与常人不太一样。 在听到沈沉溪冷冷的一句‘不会’之后,她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恼怒的情绪,反而轻笑道: “既如此,不如鲁道夫...哦不,在这里应该叫你沈先生,为小女子题个字怎么样?” 小女子... 沈沉溪的眼睫肌不由抽搐了一下,心下顿时产生一股恶寒。 虽然看上去凯瑟琳是个漂亮的小姐姐,但实际上她却大了沈沉溪两岁多。 而且她那种语调,隐隐让沈沉溪觉得自己不是身在文斋,而是身处秦淮河畔的某位姑娘的香闺之中... 面上没表露出来什么,但沈沉溪在心底已经开始默默为自己的杰兰特默哀。 按照林昊的话来说,他真是上辈子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能碰见这般的‘奇女子’... 他不动声色间走到了案台前,见凯瑟琳重新换了一张熟宣,待轻轻抚平之后,他便拿起了价值不菲的狼毫,先是犹豫了片刻,而后突然发现,凯瑟琳过分优雅的那三个字,竟是徘徊在他的脑海—— 忆相逢... 他拼命地回想着什么,在脑海中将一些沉睡已久的内容拼凑完成之后,才落下笔来。 凯瑟琳在一旁红袖添香似地研磨,而苏如霜则将目光全然落在了宣纸之上。 只见不多时之后,用暗含锋利的小楷题写的一阙词,便跃然在纸面之上——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这...” 苏如怔怔看着这阙清秀的小楷,念了一遍之后,竟感觉在这凄风苦雨之间又平添了几分凄凉之意。 这是晏几道的鹧鸪天,也是自古以来描写久别重逢之词的巅峰之作。 一首清词冠千古。 虽说诗词这东西很难分得出高下,但能胜过晏几道这首鹧鸪天的词,也很是难得。 这已经不简单的只是一首佳作,更是晏几道在词道上力压其父晏殊的证明。 这也是为何,沈沉溪即使久久没接触这词,但却仍是能从脑海中快速提取,并且书写下来的原因。 白纸黑字,凄凉无比。 沈沉溪即使多年没练了,但依然能写得一手好字,虽然仍称不上是可以登堂入室之作,但比凯瑟琳写的却是强了不止一星半点。 “犹恐相逢是梦中...” 中文造诣不低的凯瑟琳,喃喃地念了两遍尾句之后,而后笑吟吟地看向沈沉溪,竟鼓起了掌来。 “沈先生的字倒是远胜于我,小女子甘拜下风。” 沈沉溪看着凯瑟琳这般姿态,并没有陷于她的吹捧中,而是眉毛一挑,说道: “你把我叫到这里,可不止是为了写字的吧?” 他的神情一如之前那般冷淡,以及还在表面上露出了深深的戒备。 而凯瑟琳却像是根本不在意对方的态度,继续笑道: “当然不止是写字...其实,我与黛丽丝妹妹也是一见如故,并且,我也对她的正努力开拓的事业很感兴趣...” 黛丽丝是苏如霜的英文名字。 凯瑟琳用一句话就解释了她为什么会跟苏如霜在这里,令沈沉溪稍稍心安了些。 早在之前,沈沉溪便了解到了苏如霜目前创业的窘境,说白了,就是缺钱。 这年头的创业可不是写份计划书那么简单,落于实际之中,则处处都要拿孔方兄开路—— 雇职员需要钱,租办公场地需要钱,与代工厂同意制作他们设计的服装,也需要钱... 然而,倔强的苏如霜却拒绝了沈沉溪给钱的意愿,宁愿费劲地到处拉投资,也不肯从沈沉溪这儿拿钱。 而凯瑟琳是目前她最有可能谈成的客户。 不过,令她有些失落的是,对方似乎也是看在小夕哥的面子上,才找的她... “霜儿,你先出去,我与凯瑟琳总裁有几句话要单独谈谈...” 沈沉溪用铜盆里的清水净了下手后,对苏如霜说道。 而还没等苏如霜做出什么反应,凯瑟琳却阻止道: “不用,我想,我们之间要说的事情,没必要避着你妹妹吧...” 沈沉溪闻言,将白毛巾轻放到一旁,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U盘,放在了凯瑟琳的身边。 “你要的相亲名单。” “谢谢。” 凯瑟琳并没着急将其收起,而是看着眼神复杂的沈沉溪,朱唇轻启,笑道: “你想跟我说些什么?” 沈沉溪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说道: “可能,你与杰兰特不会有个好结果。” “这只是一种可能,还有另一种可能,我们会过上童话般幸福的生活。” “可杰兰特并不喜欢你。” “可我一往情深。” 凯瑟琳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回答着不知接下来该说什么的沈沉溪。 (本章完) 第二章 可我一往情深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文斋外的雨大了些,在玻璃窗上形成了一道模糊的水帘。 “要听真话吗?” 在盯着凯瑟琳的三个字良久以后,沈沉溪才缓缓地开了口,表情有些奇怪。 “咯咯...” 随着沈沉溪的话音落下,凯瑟琳也随之停下了研墨的动作,而是带有几分妩媚的笑容,对沈沉溪说道: “什么叫要听真话吗?如果让你说假话,你就会说出夸赞之词?” 凯瑟琳的声音很动人,有些像旧磁带里的靡靡之音,听得人意乱神迷,心猿意马。 但沈沉溪却很镇定地回了两个字: “不会。” 说昧着良心的谎话,对于沈沉溪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而实话实说,凯瑟琳用毛笔写的这一手中国字,其实并不难看,水平远比初用毛笔的小学生初中生们要强得多。 但水满则溢。 虽然只是短短的三个字,但凯瑟琳写的也未免有些好看的过了头,用一种简单的形容,就是我们常见的那种花哨的签名方式。 但书法不是签名,行隶楷草哪一种也跟花哨沾不上边。 因此,凯瑟琳这种用英文签名的方式来写书法,在沈沉溪的眼里是一种愚蠢的行为。 可虽是这般想着,沈沉溪却不愿就这么说出来。 一来,那些不懂书法的人看见一个外国姑娘毛笔字写成这样,绝对是叫好的居多,二来...这人可是凯瑟琳! 想一想这个疯婆子的历史战绩,沈沉溪觉得,如果不是她颜值逆天外加是高森的小公主,早不知道被人打死多少次了。 而凯瑟琳的脑回路果真与常人不太一样。 在听到沈沉溪冷冷的一句‘不会’之后,她的脸上没有露出任何恼怒的情绪,反而轻笑道: “既如此,不如鲁道夫...哦不,在这里应该叫你沈先生,为小女子题个字怎么样?” 小女子... 沈沉溪的眼睫肌不由抽搐了一下,心下顿时产生一股恶寒。 虽然看上去凯瑟琳是个漂亮的小姐姐,但实际上她却大了沈沉溪两岁多。 而且她那种语调,隐隐让沈沉溪觉得自己不是身在文斋,而是身处秦淮河畔的某位姑娘的香闺之中... 面上没表露出来什么,但沈沉溪在心底已经开始默默为杰兰特默哀。 按照林昊的话来说,他真是上辈子倒了八辈子的血霉,才能碰见这般的‘奇女子’... 他不动声色间走到了案台前,见凯瑟琳重新换了一张熟宣,待轻轻抚平之后,他便拿起了价值不菲的狼毫,先是犹豫了片刻,而后突然发现,凯瑟琳过分优雅的那三个字,竟是徘徊在他的脑海—— 忆相逢... 他拼命地回想着什么,在脑海中将一些沉睡已久的内容拼凑完成之后,才落下笔来。 凯瑟琳在一旁红袖添香似地研着墨,而苏如霜则将目光全然落在了宣纸上。 只见不多时之后,用暗含锋利的小楷题写的一阙词,便跃然于纸面之上——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这...” 苏如怔怔看着这阙清秀的小楷,念了一遍之后,竟感觉在这凄风苦雨之间,又平添了几分凄凉之意。 这是晏几道的鹧鸪天,也是自古以来描写久别重逢之词的巅峰之作。 一首清词冠千古。 虽说诗词这东西很难分得出高下,但能胜过晏几道这首鹧鸪天的词,也很是难得。 这已经不简单的只是一首佳作,更是晏几道在词道上力压其父晏殊的证明。 这也是为何,沈沉溪即使久久没接触这词,但却仍是能从脑海中快速提取,并且书写下来的原因。 白纸黑字,凄凉无比。 沈沉溪即使多年没练了,但依然能写得一手好字,虽然仍称不上是登堂入室之作,但比凯瑟琳写的却是强了不止一星半点。 “犹恐相逢是梦中...” 中文造诣不低的凯瑟琳,喃喃地念了两遍尾句之后,而后笑吟吟地看向沈沉溪,竟鼓起了掌来。 “沈先生的字倒是远胜于我,小女子甘拜下风。” 沈沉溪看着凯瑟琳这般姿态,并没有陷于她的吹捧中,而是眉毛一挑,说道: “你把我叫到这里,可不止是为了写字吧?” 他的神情一如之前那般冷淡,以及在表面上露出深深的戒备。 而凯瑟琳却像是根本不在意对方的态度,继续笑道: “当然不止是写字...其实,我与黛丽丝妹妹也是一见如故,并且,我也对她的正努力开拓的事业很感兴趣...” 黛丽丝是苏如霜的英文名字。 凯瑟琳用一句话就解释了她为什么会与苏如霜在这里,令沈沉溪稍稍心安了些。 早在之前,沈沉溪便了解到了苏如霜目前创业的窘境,说白了,就是缺钱。 这年头的创业可不是写份计划书那么简单,落于实际之中,则处处都要拿孔方兄开路—— 雇职员需要钱,租办公场地需要钱,与代工厂同意制作他们设计的服装,也需要钱... 然而,倔强的苏如霜却拒绝了沈沉溪给钱的意愿,宁愿费劲地到处拉投资,也不肯从沈沉溪这儿拿钱。 而凯瑟琳是目前她最有可能谈成的客户。 不过,令她有些失落的是,对方似乎也是看在小夕哥的面子上,才找的她... “霜儿,你先出去,我与凯瑟琳总裁有几句话要单独谈谈...” 沈沉溪用铜盆里的清水净了下手后,对苏如霜轻道。 而还没等苏如霜做出什么反应,凯瑟琳却阻止道: “不用,我想,我们之间要说的事情,没必要避着你妹妹吧...” 沈沉溪闻言,将白毛巾轻放到一旁,而后,从怀中掏出了一个U盘,放在了凯瑟琳的身边。 “你要的相亲名单。” “谢谢。” 凯瑟琳并没着急将其收起,而是看着眼神复杂的沈沉溪,朱唇轻启,笑道: “你想跟我说些什么?” 沈沉溪犹豫了一下后,还是说道: “可能,你与杰兰特不会有个好结果。” “这只是一种可能,还有另一种可能,我们会过上童话般幸福的生活。” “可杰兰特并不喜欢你。” “可我一往情深。” 凯瑟琳露出了自信的笑容,回答着接下来不知该说什么的沈沉溪。 (本章完) 第三章 情深不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 这是出自《牡丹亭》题记中的一句话。 沈沉溪怔怔地看着带着自信笑容的凯瑟琳,想说些什么,可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不提起这句话还好,可当提起这句话之后,沈沉溪忽地发现,凯瑟琳与杜丽娘还真有那么几分相似之处―― 同样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同样的锦衣玉食,荣华富贵一样不缺,同样的具有强烈的反抗和斗争精神... 可最重要的一点不同是,杰兰特他与柳梦梅不像啊! 这就很可能导致凯瑟琳会得到一个与杜丽娘迥乎不同的结局。 沈沉溪在心中产生了这些想法,但却没有将这番心思说出来。 凯瑟琳那自信的笑容,其实已经无声表达出了什么。 五年前在斯坦福大学的林间小路上,凯瑟琳露出的是这般笑容,如今在淞沪的文斋,笑容也还是如此。 她就真这么有自信吗? 不,与其牵强的说是自信,倒不如说是执念吧。 她对杰兰特的执念,已经超乎了当初沈沉溪的预估。 一时间,沈沉溪似是没了谈话的兴趣。 从看到桌案上的字开始,他已经清楚凯瑟琳找他的目的为何。 中国自古至今好诗佳词不计其数,她为何偏偏写下晏几道鹧鸪天中的三字? 无他,因为那是描写有情人久别重逢的巅峰词作,没有其他诗词可以超越。 她写的这三个字,既是写给自己,又是写给沈沉溪。 那日在碧央集团庆宴上发生的事情,沈沉溪也没指望着能瞒过谁,而他从前的事情,一定也会在某个圈子中开始流传。 凯瑟琳能知道那些事,沈沉溪并不感到奇怪。 但对方显然是打算用沈沉溪的过去做些小文章―― 譬如,感同身受的帮助。 但这却是让沈沉溪厌烦的一点。 他和叶未央的纠缠,只是他们两个之间的事,哪怕别人将这个故事演戏演的再逼真,沈沉溪或许会有感触,但绝不会有感动。 他需要的感动,永远只能是叶未央给他的。 于是,在安静了片刻之后,沈沉溪看了一眼凯瑟琳,说道: “你和霜儿的合作谈完了吗?” “在你来之前就谈完了。” “很好。” 沈沉溪回答了一句之后,便打算牵起苏如霜的手,就此告辞。 但凯瑟琳却像是自言自语道: “我父亲最迟明年就会从高森董事长的位子退下来,而在这之前,我的婚事必须要有个决定。” 她依旧带着笑容,不过笑容中却夹杂了几分凄婉: “很遗憾的是,我没有你这样的一个哥哥,所以,剩下的这点时间也许是我最后的机会。” “中国有句俗语,叫‘强扭的瓜不甜’。” 沈沉溪面色依旧平静,看起来并没被凯瑟琳的话所打动。 “但强扭的瓜也是瓜,总比什么都没有要好!” 听着凯瑟琳带有几分狡辩性质的回答,沈沉溪一时后悔刚才开了口。 这个女人,怕已经是没救了... 他不想再说些什么,但凯瑟琳却似乎有话未尽: “你是昨天刚从纽约回来的吧?这些天有些事情发生,你怕是还没来得及了解吧?” 沈沉溪面不改色,已经牵起了苏如霜的右手,正打算就此离开的时候,却因凯瑟琳的下一句话停下了脚步―― “碧央的现金流出了问题,叶未央这几天正为此焦头烂额。” 沈沉溪驻足,而后转过身子,见凯瑟琳笑吟吟地说道: “...本来之前碧央集团是十有八九会参与新加坡的钻石湾项目,也凭着这一点,他们在年初的时候从国内和国外的银行一共贷了将近八亿美金的款项,用于他们在淞沪新建的一处楼盘开发。” “本来...碧央的现金流虽然捉襟见肘,但还不会出大问题,可你之前把程钧麟丢去了阿拉斯加吹海风,重新改组了MARS集团的董事会,闻到风声的银行们自然不会袖手旁观,一改之前借钱好谈的态度,开始追起了债来...” 静静听着凯瑟琳的话,沈沉溪沉默了一会儿后,说道: “所以呢?” “所以,在砍掉变卖几家子公司后,碧央总体还算是良性运转,不过还有最后一个致命的窟窿没补上,花旗银行那边,还有将近两个多亿美金需要偿还,而花旗和碧央那边基本已经谈妥,以加息的条件延期偿还贷款,不过,却是有一个不可通融的前提。” 她似乎是觉得有几分好笑,说道: “...花旗那方要求,碧央集团必须有美国两家投行其中之一的担保才可以延贷...你说,史塔克那个古板的老头子,怎么会有想出这种逗比想法的手下?” 凯瑟琳口中的史塔克,是与格里高利一个时代的金融天才,目前是花旗银行的董事会主席。 但沈沉溪却是没有要笑的意思,而是轻轻皱起了眉头,说道: “看你的样子,你恐怕是...” “猜对了!” 凯瑟琳收起了笑容,认真地说道: “我以高森亚太区总裁的身份,拒绝了碧央集团提出的担保请求...霜儿,别惊讶,虽然我爹地快要退下来了,但只要他还在位子上一天,那就算碧央集团去纽约疏通关系,也还是会得到这一个结果。” 沈沉溪微微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凯瑟琳的话。 的确,美女蛇尽管表面上看起来很柔弱,但她却有着在高森集团呼风唤雨的能力。 而花旗所提出的担保投行只有两家,既然凯瑟琳立场坚定地拒绝了碧央集团,那碧央的唯一稻草,只能是摩根史坦利了... 沈沉溪一瞬间想到了些什么,眼神中带有深意地看向凯瑟琳,与之对视了一会儿后,便转身带着苏如霜走到了屏风前。 不过,就当要走过屏风之时,他突然对身后的凯瑟琳说道: “凯瑟琳小姐,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不过,希望你还是能明白,情深不寿的这个道理,杰兰特心爱六年的维娜,就是败在了这句话上。” “谢谢。” 凯瑟琳的回话不再有笑意,而是有了认真的语调。 沈沉溪看不到凯瑟琳的神色。 只不过,在临出门的时候,他却是自嘲般一笑。 情深不寿,说的不就是他自己吗... (本章完) 第四章 雨中匆匆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文斋虽好,可毕竟不是久留之地。 沈沉溪牵着苏如霜的手出了文斋之后,在保镖的一路护送下,便钻进了车身庞大的骑士十五世之内。 在看见沈沉溪的座驾之时,苏如霜的脸上顿时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这台车子,实在是... 也不怪苏如霜惊讶,实在是这台车子作为SUV来说,体型实在巨大了一些,差不多能顶上苏如霜两台保时捷那么大。 这台来自加拿大的超豪华装甲越野车,是联美财团为了沈沉溪的出行安全考虑,而特地通过巨轮调到淞沪的。 坐在极为舒适的电动皮质大班椅上,苏如霜默默打量着车内的奢华内饰,看着一应俱全的液晶电视,水吧,冰柜,以及脚下来自顶级品牌WW的羊绒地毯,久久说不出话来。 震撼! 沈沉溪又一次在无声之间给她带来了震撼。 苏如霜的出身绝不算低,甚至比之常人要高上许多个层次,但是从小到大,她也没坐过这种外形奔放,内里奢华的超大装甲SUV。 而看到苏如霜愣神的表情,沈沉溪只能露出一丝苦笑。 如果给他选择的话,他是绝对不会乘坐这台笨重的大家伙满处乱跑的。 原因无他,只因为这台骑士十五世太过显眼了! 当它行驶在公路上时,连常人为之侧目的悍马在其面前,相比之下都像奥拓,可想而知,这台车究竟是有多拉风。 而对于奉行低调的沈沉溪来说,乘坐这台车无异于就变成了活靶子。 这等于明目张胆地告诉那些意图对他不轨的人说:你们这些辣鸡一起上吧,劳资就在这里这台车上! 这是一件很愚蠢的行为。 但奈何,他的安保主管坚持己见,认为乘坐这辆陆地坦克远比其他车型要更加安全,更何况淞沪市区的治安极好,纵然这台车高调了一些,但也不可能碰见什么凶猛的重火力,以这台车子的防弹防爆性能来说,在市区之内几乎不惧任何袭击。 在彼此争辩了几番之后,在换安保主管和换车子之间,沈沉溪选择了后者。 这也算是他的一种改变。 他不再像早年间那样事事都坚持己见,而是会考虑和听取别人的意见。 尽管有很多时候别人的想法未必就是对的,但他也不会像年少时那样在心底产生出不屑的情绪。 有些人生经验是要靠不断的摔跟头换来的,但幸运的是,沈沉溪并没吃多少亏便懂了很多的道理。 譬如现在,他不会像小时候给苏如霜买一颗糖果那般,信口说送她一台骑士十五世。 虽然如今他买台车不比小时候买颗糖要难到哪里去,但他却知道,倘若自己开口的话,苏如霜一定会断然地拒绝,而后,可能慢慢像林昊那样,不可避免的与自己产生出距离感。 于是,他便只能很自然地从一旁拿出了一杯准备好的蜜桃气泡水,递给了苏如霜,轻笑着问道: “现在想去哪儿?” 苏如霜接过了杯子,有些拘谨得问道: “小夕哥,我是不是打扰你工作了...” “嗯...让我想想...” 沈沉溪佯装出几分认真思索的样子,而后笑道: “准确的说,你打扰我睡觉了。” “啊...抱歉,我不知道...” 看着苏如霜一瞬间有些慌张的样子,沈沉溪轻轻在她脑壳上敲了一下,用宠溺的口吻说道: “逗你玩你还当真了...对了,听说那条项链好像需要用酒精擦拭?” 沈沉溪所说的是那件惊艳全场的‘如霜’。 苏如霜喝了一小口气泡水后,突然有些气不打一处来地说道: “小夕哥,你知不知道那件作品有多珍贵!如果我那天晚上没戴的话,那它弄不好现在还在我抽屉里蒙尘...” 珍贵吗? 在沈沉溪的眼中,那条‘如霜’就是一个金属线圈吊着一颗石头罢了,也正因于此,他将之作为礼物送给苏如霜的时候,便没过度强调些什么。 但看着苏如霜此时的模样,他便知道,她一定很看重这条项链。 那便够了... 沈沉溪尴尬地笑了笑,而后‘乖乖认错’道: “好了,是小夕哥不对,惹得...” 他的话还没说完,却听到苏如霜的手机忽地响了起来。 而当苏如霜从手包中拿出手机之后,神色骤然间有了些变化。 “小夕哥,是...未央姐的电话。” “啊...快接吧...” 沈沉溪的眼神很好,就算不用苏如霜开口,他也看到了手机屏幕上的姓名备注。 只不过在看到之后,一时间,他说话的语调竟有些紧张了起来。 而他的笑容,也不自觉地变得勉强了些。 “喂,未央姐...对,投资意向书签完了,我从文斋出来了...什么...哦,好吧。” 苏如霜在跟对方说了几句之后,便挂断了电话,而后看着沈沉溪,思索了一下后,说道: “小夕哥,未央姐叫我现在去碧央集团,问我一些关于凯瑟琳总裁的事...” 沈沉溪闻言,眉头轻轻一皱,表面上倒没什么起伏,对司机说道: “去碧央集团淞沪总部。” ...... 具有破坏风格的骑士十五世果然很拉风。 幸亏此时的淞沪下着瓢泼大雨,要不然不知有多少行人会驻足拍照这个大家伙。 而车厢内的沈沉溪和苏如霜竟一路无言了起来,两人皆是各怀心事,谁也没有闲聊的兴致。 当硬朗的车身在雨幕之中听到碧央办公楼的正门前时,苏如霜临下车前,犹豫了一会儿后,还是说道: “小夕哥,我看你跟摩根史坦利的温侨总裁关系不浅,能不能想想办法帮一下未央姐...” 沈沉溪闻言,眼底有一抹黯然失色闪过,但挤出了微笑,安慰道: “丫头,心事别太重,放心,一切都会没事儿的。” 沈沉溪的安慰便是某种保证。 苏如霜闻言,没再说什么,而是撑了把青玉色的伞,便走进了雨幕之中。 一时间,沈沉溪并没有将车门关上。 透过层层的雨帘,沈沉溪的目光随着苏如霜渐渐模糊的背影远去,而后,他看到另一个清瘦的人影朝着苏如霜迎了过来。 是她吗? 雨太大了,沈沉溪不知道答案。 只不过可能在文斋被熏陶了的缘故,不知为何,见到此情此景,沈沉溪的脑海中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匆匆一别,经年难见。 (本章完) 第五章 她走过月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落雨天很难让人生出什么好心情。 在碧央集团总部的第十五层总裁办公室之中,一身黑色职业装的叶未央,双手合十顶在额头前,静静地在沉思些什么。 在此之前,苏如霜已经离开了将近十几分钟。 而她带来了一个并不乐观的消息—— 凯瑟琳丝毫没有要回心转意的迹象。 这虽然是意料之中的事,但经由苏如霜这么说出来,还是让叶未央有几分失落。 她想不明白,为什么凯瑟琳就这么断然拒绝了他们? 是回报不够丰厚?还是合作细节没有谈妥? 经商了好几年的叶未央,已经不是初入公司的菜鸟小白,她深刻地知道,在商场之中,什么都没有最切实的利益来的实在。 在商言商,只要利益给到位了,那就没什么不可以谈的,哪怕之前两家公司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如果产生了共同的足够乐观的利益,那这两家公司握手言和,把酒言欢也不是什么难事。 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 叶未央这一点倒是没有想错。 只不过,她所不知道的是,凯瑟琳拒绝她的最主要原因是,相比于沈沉溪的人情而言,碧央集团给出的所谓回报实在太少了。 宛若一根吃不吃都无所谓的玉米肠。 那既然这样的话,凯瑟琳倒不如卖沈沉溪一个人情—— 她赌的是,沈沉溪一定想要一个与叶未央接触的机会。 事实上,她也赌对了。 这也就意味着,凯瑟琳所代表的的高森,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提供给碧央集团帮助了。 这让叶未央很是一筹莫展。 自那日庆宴之后,叶远飞受不了打击,忽然间就病倒了,虽然不是什么大病,但也需要卧床休养。 而在这段时间中,在没了叶远飞这个董事长的坐镇下,公司里里外外的大事小情,则皆数压在了叶未央瘦削的肩膀上。 她一面要应对着公司内部股东和高官们的压力,一面要将外面的债务问题给处理好。 总体来说,叶未央做的已经很不错了,就算把沈沉溪或者苏望月放在她的位置上,也不见得就能好到哪儿去。 但是,叶未央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是碧央集团隐患的瞬间暴露,是这些年来碧央积攒下来的问题的爆发。 在这种情况下,纵使是拆东墙补西墙,也肯定会留下最后一个窟窿补不上—— 花旗银行的欠款。 虽然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但有时候短痛可能会直接导致局面的崩溃。 叶未央没有破而后立的决心,所以她代表碧央答应了花旗的条件。 但此时此刻,她却发现自己和碧央走进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之中。 起初她之所以同意有美国投行作担保的条件,是因为苏望月之前毕竟是高森亚太区的副总裁,再加上那个时期的高森亚太区总裁是个靠裙带关系上位的棒槌,因此,苏望月很容易就将其架空,当个泥菩萨摆着。 这也使得苏望月在高森公司内,曾一度上是亚太区实际上的老大。 正是由于这层关系,叶未央以为凭借苏望月的关系和留在高森的影响力,再加上己方开出不低的条件,一定能使得高森答应为之担保。 但事实却证明这不过是她的一厢情愿罢了。 一朝天子一朝臣。 现在高森的亚太区总裁可不是苏望月那个时期的棒槌,而是外表柔弱但手腕狠辣的凯瑟琳。 她决定的事情...别说苏望月早已不为高森工作了,就算他仍旧是高森亚太区的副总裁,那也改变不了什么。 这也就意味着,叶未央注定要在高森面前碰壁。 被拒绝的感觉很不好,但叶未央也不得不厚着脸皮一次次去尝试让凯瑟琳改变心意。 毕竟,现在的情形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为了碧央集团不崩盘,叶未央不得不这么做。 而苏如霜与凯瑟琳的见面,则是叶未央的最后一次尝试。 可结果已经如此,叶未央不得不暂且放弃高森那边,将目光投向两家投行之中的另一家... 这是很正常的思路,但却让叶未央苦恼无比。 她不是瞎子,那天在慈善晚宴上沈沉溪的举动她也看的很清楚—— 摩根史坦利投行的亚太区副总裁,温侨,一定与沈沉溪关系不浅。 也就是说,事情闹到最后,她终究是要去求他吗... 叶未央虽然早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叶未央,但她骨子里的那些倔强却依然存在。 在当年的事还没说清的情况下,想要让她低头? 休想! 抱着这般思路,叶未央只能盼着能从温侨那边打开突破口... 咚,咚,咚。 听见敲门声响起,叶未央向后捋了下披散的青丝,看着两个标致的美女走到了她的办公桌前—— 一个是她的首席秘书,也是她的高中同学和闺蜜,许文彧。 另一个则是她前一段时间生病的表妹,叶长乐。 “怎么样,摩根史坦利那边怎么说?” 看着两人并不好看的脸色,叶未央心下了然了几分,但还是问了一句。 “情况不好。” 叶长乐先回答了结果,而后说道: “摩根史坦利的温总虽然没有明确拒绝我们,但也是百般推辞,也不拿出具体的时间来跟我们商议,十有八九...” 叶未央闻言,顿感一阵头疼。 还真是,流年不利啊... “总裁,最迟后天早上,我们就要给花旗那边答复...” 许文彧忧心忡忡地补充了一句,令叶未央的脸色更加难看。 “知道了,你们两个先出去吧...” 两人对视一眼后,皆是默默不言,而后退出了办公室。 叶未央看着身旁还待她处理的文件,不由心乱如麻。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叶未央又保持着之前思考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窗外的雨势渐渐缓和了下来。 夜色渐渐降临。 ...... 叶未央直到深夜才从公司里走出来。 她没有去地下停车场,而是让严正将车子开到了办公楼正门前的道路上—— 正好是下午沈沉溪车停的位置。 而在正门到车子间的这几十米距离中,叶未央看着头上雨过后浮现的皎皎明月,又低头看着地上未干的水面所折射的亮光,想到了些什么。 她的神态很清冷,比天上的明月还要清冷了几分。 她静静地行走,高跟鞋发出哒哒的声音。 穿过了一些回忆。 穿过了那年皎洁的月光。 (本章完) 第六章 斯人若彩虹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的神色有些过分的清冷。 尽管已年过半百,但现下的严正依然是身强体壮,视力也是极好。 靠着银灰色奔驰的引擎盖,正吸着廉价烟的他,一眼便看清了正向他走来的叶未央的神色―― 宛若天上月宫中那不食烟火的仙子。 对此,严正只能干巴巴地报之以一抹苦笑。 毫不客气的说,作为叶远飞最信任之人,虽然严正如今依旧只担任个司机的职位,但他在叶家和碧央集团的影响力却是惊人的。 就连各个项目部门的老总们,在见到这个普普通通,甚至还有几分穷酸相的男人,都会恭恭敬敬地递上一根好烟,尊称一声正哥,可想而知,他的分量该是有多重。 而无论是叶未央还是叶临云,都没有谁把这个男人当做是普通的司机看待,而是当做是亲近的长辈。 正因为是亲近的长辈,所以他能比别人多了解些什么。 以前的叶未央,可不是这样的... 他信手将还剩一半的烟卷扔在了湿漉漉的地面上,用脚尖轻轻一碾之后,明亮的火星便无影无踪。 好像那年戛然而止的故事,突然落幕一样。 他从靠着的引擎盖直起了身子,步履健伐地从副驾驶的皮椅上拿出了一件女士呢子大衣,而后迎着叶未央走去。 刚下过一场大雨的淞沪,气温不可避免地要降上几度,而到了寒气极重的夜间,则更是让人感受到凉意。 而看着叶未央那一身都市丽人的通勤装,看着她暴露在空气中的小腿和脚踝,便有几分‘要风度不要温度’的意思了。 可能是恍然失神,陷入了回忆的关系,也可能是严正脚步声太轻的缘故,总之,叶未央并没注意到严正在向他走来,直到被对方轻扯了下袖扣,才突然发觉。 “丫头,走路也不好好看着路,小心摔一大跟头。” 严正带有几分责怪地开了口,但不可避免地还是掺杂了大半关心的情绪。 时至今日,严正依旧是无儿无女,孑然一身,而被他从小看到大的叶未央,则就被其视作了女儿,将所有的关爱都集中在了她身上。 “正叔,你什么时候来的?” 叶未央的话音有几分疲倦,和员工面前那个强势的女魔头判若两人。 而看着叶未央不太好看的脸色,严正也是心中微微一疼,想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有些事,连叶远飞尚且还解决不了,更何况是他呢? 他默默地将雪白色的大衣披在了叶未央瘦削的肩头,而后先行过去启动了车子,调节了空调,待叶未央上车之后,才问道: “回公寓?” 他以为此刻尽显疲倦之意的叶未央,一定会先回她自己的公寓睡上一觉,而后才会想着再去处理别的事情。 可不想,坐在后座的叶未央却从手包中拿出了补妆用品,而后将手机递给了严正,说道: “去这里,严叔...我今晚务必要去见一个非常重要的客户。” 严正接过了手机,只见屏幕上是一个高端私人住宅区的地址―― 湖光.城景。 这是位于常宁区的,淞沪市最高端的小区之一,在这里居住的,无一不是各行各业的精英翘楚。 而严正记下了具体的地址之后,本有意让叶未央先休息片刻,但通过后视镜看到她已经开始补妆的动作,终究是在心中叹了口气,将车子开出了停车道... ...... 湖光.城景。 顾名思义,这个小区的位置是处在城市中心,并且,小区内还有一片景色不错的大湖。 而这里的开发商,致力于将这里打造成全淞沪最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公寓,因此,聘请的是在国际享有盛名的新加坡的SCO建筑事务所与美国的Fluency装潢设计公司联手打造,用的也是时下最好的材料,建造出来的房子简直可以用艺术品来形容。 而在这里居住的,有时下最闪耀的明星,有拿了各种国际知名大奖的科学家,有银行家和跨国大公司的高管... 仅仅用非富即贵已经不足以形容在这里住着的人们,人生巅峰才是更切合的形容。 而摩根史坦利的亚太区副总裁,温侨,就居住在这个小区内。 不同于他的邻居们,此时的温侨既没在夜深人静之时,端着杯年份久远的红酒,坐在房子内的私人游泳池旁优雅沉思,也没在风景极好的落地窗前,欣赏这皎皎月色。 此刻的他正在卧室之内,对着电脑屏幕破口大骂: “你这输出不行啊,无尽呢...怎么大剑还没出来?” “...你看着点啊,这不就上去送了吗!” “抢龙,抢龙...漂亮!” 只见在微弱的壁灯照射下,双眼已经通红的温侨,左手灵巧地在键盘上下翻动,而右手则精准地操控鼠标。 而正当他打的正尽兴的时候,却突然见放在一旁的手机屏幕骤然亮了起来。 在暗光之下,手机屏幕的光线很刺眼,惹得温侨不由用余光一扫,见到是房子门禁的界面,微微有些愣神―― 外边的这是谁? 而就在他这微微愣神的功夫,正疯狂补兵发育的他,突然被从草丛钻出来的瞎子给瞬间踢飞。 片刻之后,便看到电脑屏幕变灰了起来。 Shit! 温侨有些愤愤地从价值几万的竞技椅上站起,脸色不善地快步走到了房门前,也没有通过手机查看对方是谁,直接打开了房门,正待要破口大骂,却在见到门外之人的第一眼,便生生地憋了回去。 好美的女子! 看着静静站在门外,披散着梨花烫的过肩长发,犹如一朵白蔷薇般的人,温侨有些微微失了神。 一秒惊艳。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此刻与他对视的女人...绝对当得起风华绝代,遗世佳人的评价。 但在下一秒,他的眼神中便出现了些惊慌。 没错,是惊慌。 他想起来了这个女子是谁,这不就是,那天被沈沉溪用三百万拍下画的作者,碧央集团的叶未央吗! 她...她怎么会来这里! 而正当温侨在心里纠结,不知该如何开口的时候,叶未央却先行微微一笑,说道: “能耽误温总裁一点时间,让我进去说几句话吗?” 温侨的脸色有些尴尬。 他很想说‘不能,赶紧滚蛋,劳资还在开团呢’,但想到这女人和沈沉溪不浅的关系,他还是苦笑着说道: “请进吧...叶总。” 感谢这两天投月票和推荐票的同志,感谢! (本章完) 第七章 围城之内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温侨不情不愿地让叶未央进入了房内。 而叶未央优雅地进入到房间之后,并没有随意而坐,而是先行打量了下房子的构造和装饰,以便于借此能对温侨有所了解。 可令她微微感到遗憾的是,无论是高达六米的天花板,还是石灰岩地板,亦或是出自名家之手的奢侈家具,皆证明了这座房子的主人不差钱。 以利诱之这一点...似乎也许效果不大。 叶未央轻轻坐在冰淇淋白的沙发上,见温侨正在水吧为她现磨一杯咖啡,心底涌现出了一些希望。 难不成...要自己用美人计吗? 叶未央有些想多了。 虽然她的样貌堪称得上是倾国倾城,但对于此时此刻的温侨而言,他心心念念着都是他房间内还没打完的排位赛。 尽管美女如花似月,但比起他的决定性定级赛来说... 那算个毛线啊! 如果叶未央知道温侨的真实想法的话,一定会气的吐血三升,但幸亏她会错了意。 “叶总深夜登门,有什么事情就直说吧。” 将煮好的咖啡放在叶未央身旁的茶几上,温侨面上带着绅士般的笑容,但心里已经忍不住说mmp了。 如果不是知晓叶未央跟沈沉溪关系肯定不一般,他怎么可能在这个关键时刻,让叶未央进门。 而他现在的对叶未央说的话,通俗些翻译过来就是―― 有屁快放,没事儿就赶紧滚蛋吧。 不得不说,年过三十的温侨至今还单身,果然是有些原因的... 但叶未央却不知这一点,微抿了一口咖啡之后,轻笑道: “温总既然如此开门见山,那我也明人不说暗话...请问摩根史坦利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答应替碧央集团做担保?” 果然如此! 白天在公司之时,他的秘书提醒过他碧央集团正面临花旗银行追款,并且在高森那里碰壁之后,可能会找上来的事情。 而当时的温侨也只是听一听就罢了,在已经让叶未央看到沈沉溪和摩根史坦利关系不浅的情况下,他不认为叶未央会舍近求远,放着沈沉溪不找先来找他温侨。 但此时此刻,他的设想落差了。 叶未央真的找上门来,还是在这夜深之时... Shit! 温侨又在心中暗骂了自己一句,忽然间觉得自己刚才失策了,实在不应该让叶未央进来。 这孤男寡女的大半夜共处一室,万一传出去... 他温侨倒不怕吃亏,但他怕沈沉溪万一想歪,那结果可不是那么美好的了... 如此想着,坐在他对面落落大方的叶未央,在温侨的眼中,顿时就变成了一块烫手山芋。 “那个,容我先问一下叶总,碧央集团欠花旗多少钱?” “将近三亿美金...” YES!要的就是你这句话! 碧央集团到底欠了多少,温侨其实是心里有数的。 但他明知故问的这句话,却是为了给叶未央一个合理的解释―― “叶总,按照您说的这个数目,我怕是做不了主。” 他微笑着解释道: “根据摩根史坦利的规定,我最高只有权处理一亿美金的事物,而您拜托之事虽然只是担保,但担保额却是超出了我能力的上限...所以,不好意思,在我能力范围之内,我怕是帮不了您。” “难道就没有通融的可能吗?” 叶未央语气有些急迫的追问,却让温侨轻轻摇头: “叶总,您可能不太了解摩根史坦利亚太区的规则...在规则之内,我们公司的职员拥有极大的自主权限,但是超出了规则,那么不好意思,任谁也只能是无能为力。” 温侨的话虽说的极为得体,但分明就是甩锅的行为。 叶未央漂亮的一字眉微微蹙起,冷眼的脸上浮现出了认真之色。 她在考虑着温侨所给的答复。 事实上,温侨既然敢这么毫不避讳地对她做出这番解释,一来,可以证明他对待碧央集团的态度远没有凯瑟琳那般决绝和不留余地,二来,则说明他也有几分有恃无恐。 对方的态度很显然是在推诿。 他不怕自己派人去调查,因为摩根史坦利一定会白纸黑字地存在他说的规定。 可是,规矩虽然是死的,但人却是活的。 以叶未央对摩根史坦利的了解,这家公司从上至下,可不存在着什么教条之风,更是从未出现过因死规定而导致的重大失误。 换句话说,对于叶未央和碧央集团所面临的困境,温侨一定是有变通之法的,只是,他不肯明言罢了... 是在索要利益吗? 一时间,叶未央有些拿捏不准温侨的心态,只能试探性地问道: “如果摩根史坦利愿意为碧央集团提供担保的话,我可以代表碧央给予您私人...” 而还未等叶未央讲话说完,便见温侨忙是摆了摆手,打断道: “叶总,这是规定的事,不是钱的事。” “可规矩总是能变通的,或者说,一定存在着比您权限更大的人...” “当然。” 温侨点了点头,说道: “...虽然我没有权限为碧央集团提供担保,但是我们的亚太区总裁,冯想先生却是有这个权限。” “可是...” 叶未央面色一变,而后说道: “可是冯想总裁他现在正在纽约述职,并且我们也联系不上他。” 温侨闻言,嘴角微微一笑,却是没有接话。 对方的消息倒是挺灵通,然而却并没有什么卵用。 现在摩根史坦利的亚太区处于一个真空期之中,十有八九,冯想是会任职总部的执行董事,不会再回到淞沪了,而这段时间温侨也逐渐开始接手冯想的权利,不久后就会被扶正。 但只要冯想一天不被总部任命成执行董事,那他就还是亚太区总裁。 而温侨的无声回应则就是表明,他不会为了碧央集团违反规定。 有事情那就去找他名义的上级冯想去。 虽然委婉,但却不可通融。 他不会明确地拒绝叶未央,但也不会答应她。 这让叶未央感到很是苦恼。 如果说凯瑟琳是一块坚硬的石头的话,那温侨就是一块嚼不烂的口香糖。 虽然不会有伤害,但却十分难缠。 一时间,叶未央竟隐隐生出些绝望的情绪。 她感到,自己好像被困在了一座围城之内,越是想逃脱这里,却越是深陷其中。 看不见出路所在。 (本章完) 第八章 她是无意穿堂风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固然有强势的一面,但她毕竟是个女人。 于是,在这种时刻之下,她很自然地便生出了想要寻找依靠的心理。 是要找苏望月寻求帮助吗? 不,虽然她现在已经算作苏望月的准未婚妻,但不知为何,她对苏望月抱有的是一种很奇怪的心态—— 既非依赖,也非心动,更多的则是一种亏欠的情感罢了。 今年她二十七岁,而苏望月却是在沈沉溪消失后,陪伴了她十一年。 最深情不过久相伴。 叶未央不是块榆木疙瘩,这么多年来,苏望月对她究竟是个什么心思,她心中也是如明镜一样。 为了等她,苏望月不知推走了多少对他事业上大有帮助的名门贵女,或者对他一往情深,甘愿放弃一切的大家闺秀。 相比较那些女人而言,叶未央感觉自己真是差的很多。 也因于此,苏望月越是像一个带剑骑士般守护她,她反而越是愧疚。 都说时间能磨平一切,都说两个人在一起凑凑合合,也会很幸福地就这么白头到老,相伴一生。 这些论调既对也不对。 假设一个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唯一一个命中注定的配偶的话,那他能找到对方的概率,也未免太低了些。 这种概率,犹如将一抔沙子洒向海中,而后待浪里淘沙以后,再将原来这抔黄沙找出。 难如登天。 与其不切实际地去寻找所谓的真命天子,倒不如找一个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真心之人,才更加地靠谱和着调。 但这却是有一个前提—— 他或她,不曾遇见过那个让自己奋不顾身之人。 有些人终其一生也没尝过含蜜的葡萄,也没看过绚烂于夜空中的烟花。 但他们却不能因为此,便说葡萄不甜,或者烟花不漂亮。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那般刻骨铭心的感觉。 而既是幸运也是不幸的是,叶未央遇见过沈沉溪—— 那个让她曾认识到爱情是个什么样子的男人。 而苏望月对于她来说,可以是朋友的角色,可以是兄长的角色,甚至可以是闺蜜的角色,但唯独,他却替代不了当年的沈沉溪,成为她命中的恋人。 世上很多事情都可以勉强,感情可以,但爱情却不行。 尤其是,在沈沉溪又再度出现之后,就连叶未央自己都没注意到,她那颗本已死寂的心,又微微泛起了一丝波澜。 叶未央在温侨的豪华公寓中,足足墨迹了一个多小时。 可任叶未央使出百般手段,温侨的回答始终是那一个意思—— 他没有办法违反规定。 这让叶未央苦恼地银牙暗咬,但却仍是无可奈何。 温侨就像是吃了秤砣铁了心一般,只认摩根史坦利的规章制度,丝毫没有妥协的意思。 无功而返。 当叶未央从沙发上起身准备告辞之时,她分明就捕捉到了温侨眼中那一闪而过的放松。 好像将一颗定时炸弹脱手了一样。 这种反应,落在叶未央的眼中,则变成了忧心忡忡。 难不成,碧央集团成了过街老鼠不成,竟如此不招人待见? 叶未央本能地以为温侨的反应是针对碧央集团,但却没想到,温侨之所以有这种反应,归根到底,却只是因为她,或者说,因为与她牵扯极深的沈沉溪。 好不容易像是送神一般地将叶未央送出房门之后,温侨没有丝毫犹豫,小跑一般地跑回了卧室,带有几分紧张地盯着已经息屏的电脑屏幕,神色紧张地晃了晃鼠标—— 而令他惊讶的是,在自己挂机状态之下,他的队友四打五竟然赢了?! 要知道,温侨可是强力输出啊,在温侨挂机的情况下,这局竟然特么的也能赢?! 温侨的神色骤然间变得很复杂,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而当他再重新登录之后,却见对话框中有了十几条未读消息—— “天坑啊!挂机狗!” “已拉黑。” “顺风投,逆风浪,你的无耻震惊到了我。” “” 温侨看着皆是骂他的留言,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上边的这些留言是相对温和许多的,至于更多的,则是直接问候了温侨的母亲和祖上亲人。 在看完评论之后,温侨虽没生什么气,但也没有继续玩下去的兴致。 他思索了片刻之后,终是拿起了手机,拨出了那个熟悉的号码—— “喂,什么事?” 对方一如既往仿佛是性冷淡的声音,让温侨不由失笑道: “老大,我是打扰你什么了?” “有话快讲,有屁快放。” 温侨闻言,微微地摇了摇头,而后缓缓说道: “刚才碧央集团的叶未央来我这儿了,为了花旗的担保的事儿。” 手机那头明显地沉默了一会儿,而后回道: “你答应她了?” “怎么可能!” 温侨叫冤似地喊了一句,但接着说道: “不过,我感觉她应该不会就此放弃,应该还会接着找上来的毕竟,留给碧央的时间可不多了。” “我知道了。” 对方先是回了一句后,而后吩咐道: “你继续表示着这个婉拒的姿态就好了,既不要拒绝死了,但也不要答应具体分寸你自己拿捏。” 温侨闻言,苦笑了一下,同时问道: “老大,我能冒昧地问你一句,在你心里,这位叶小姐” “嘟” 还未等他问完,对方便挂断了手机。 呵 温侨的神色间有几分复杂,似是在揣度着沈沉溪和叶未央的关系。 青梅竹马?老情人? 不是当事人的温侨,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们之间的故事。 但可以肯定的却是,这两人之间一定存在着爱恨情仇。 他一边想着,一边信手地打开了刚刚更新的歌单,听了两三首歌以后,却突然听到一段有些哀伤委婉的曲调。 本已闭目沉思的他,忽地睁开了双眼,将鼠标从歌词页拖到了评论区,却发现最热门的评论很有意思—— “你是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惹山洪。” 无意之间,便是一场翩若惊鸿吗? 温侨一时间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想了片刻之后,却是拿起了手机,拨通了叶未央的号码—— “叶总是吗?我是温侨,有句话刚才忘记说了,虽然,我没有权限帮助你们,而冯想总裁也远在纽约,不过,在这淞沪之内,却还是有一个人有足够的权限”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九章 那些值得怀念的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不知道温侨在他挂断手机之后,又给叶未央打了一通电话。 正如之前所言,摩根史坦利不是一个信奉教条主义的公司,起码在沈沉溪领导下的亚太区不是。 先前叶未央想的并没有错,摩根史坦利亚太区的确对员工有温侨所说的那些限制。 但他却隐瞒了些事情—— 第一,这些规定,是在沈沉溪的意见之下方才设立的,也就是说,沈沉溪便是这些‘不能逾越’的规矩的创立人。 第二,包括碧央集团在内的很多摩根史坦利的合作公司并不知道的是,在那些看似严格的规定之上,其实还有一个既属于权利又属于义务的隐藏设定—— 事急从权。 沈沉溪赋予了亚太区的职员们在同行政级别的条件下,拥有事急从权的权利。 换句话说,在温侨与冯想同属大区总裁的情况下,无论冯想是否在美国述职,温侨都有能力行使亚太区总裁所拥有的的职权。 当然,这个权利不是可以随便滥用的,一旦温侨越级代替行使了冯想的职权,那也就意味着他要背负更大的压力和责任。 倘若最后结果是好的话,那自然万事如意,皆大欢喜,而倘若最后结果不尽如人意的话,那温侨则会面临来自纽约总部最严厉的问责—— 轻则停职,重则开除或者被送进监狱。 这便是沈沉溪设立那些规矩的初衷—— 他不希望他的员工们成为一群照规办事的死呆子,但也不愿他们过分的天马行空,无视规则从而酿成大祸。 这种在貌似铁打的规则之上开个小天窗的行为,则是目前看来最好的折中方法。 而具体事情当然要具体而论。 对于温侨来说,仅仅以现下碧央集团所面临的困境来看,在碧央集团近两年财务报表尚可,整体资产良好的背景下,他要是出手替其对花旗进行担保,回报率必然是大于风险率的。 一来,给碧央集团一个缓和的喘息时间,虽然其丢失了参与南亚钻石湾项目的机会,但其在姑苏,旅大,琴岛等新一线城市开发的楼盘项目,快则到年末,最迟在明年初,一定会给碧央集团账面上带来一笔不小的流动资金,为其强行续上命—— 前提是,碧央集团能保证在这儿之前资金链不发生断裂。 再者,碧央集团与摩根史坦利是存在合作关系的,一旦这棵中国地产业界之内的盘根老树一夕之内倒塌了的话,摩根史坦利固然可以在这次风波中浑水摸鱼,获得不小的利益,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却是不利的。 毕竟,在江南地区的地产商之中,扶持或者重新交好一个能达到碧央集团高度的地产集团,远比维护好碧央集团稳定所花费的代价要大。 所以,就事论事而言,温侨是应该答应叶未央的请求的。 但温侨迟迟不肯松口的原因,并非是因为他脑子进水了,放着白给的钱不要,而是因为以上只是于公考虑,于私,他不得不考虑沈沉溪那边的态度。 只要沈沉溪一刻没表态,那他就一刻也绝不能松口。 而他虽然不能帮叶未央解决问题,但他却可以给叶未央指条明路。 微弱且柔和的壁灯之下,温侨已经眯眼久时,而电脑屏幕上的那曲古风歌,也已被循环了好多遍。 不经意之间,只见他的唇角忽然勾出了一抹带有弧度的笑容。 不知是对歌,还是对人 雨后的夜总是凉风习习。 尽管马上就要进入盛夏,但这场春末的雨还是为淞沪送来了凉意—— 最后的凉意。 而倘若是文艺青年的话,此时应该或步行于外滩,或寻个人烟稀少之地,默默行走于春夜的冷风中,想消愁却难消愁。 可沈沉溪尽管有着多年沉积下来的文化底蕴,偶尔也会戴上眼镜装个儒雅之士,但骨子里,他却跟文青沾不上半毛钱的关系。 叶未央也是如此。 虽然两人表面上都有文青的气质,然而,两人都缺少了文青该有的热血,冲动,多愁善感。 这也是为何,两人从再次相见到现在,叶未央没找上门去,泪流满面地控诉着沈沉溪这个混蛋,沈沉溪也没苦苦地天天守在碧央集团之外,以求得叶未央的原谅。 两人目前表现出的状态,在外人眼中,仿若是陌路人一般。 过分冷静有时候并不是一件好事。 从温侨的豪华公寓离开之后,叶未央便返回了自己同位于常宁区的一百多平米的住所。 这里是叶未央的私人住宅。 可能是这些年厌烦了于萍的唠叨,也可能是看见徐薇陪在叶远飞身旁,心里总有那么些不适,倒不如眼不见为净,自己在外住着便好。 平常这座房子内只有她一个人住,不过眼下正逢碧央集团的多事之秋,所以为了及时沟通方便,她便让她最信任的许文彧和叶长乐一同搬了过来。 在见叶未央归来之后,等了许久的两人倒算是沉得住气,待到叶未央洗漱完毕,在客厅的沙发上抱着靠枕喝啤酒的时候,两人才几乎异口同声地询问道: “温侨那边” “没成。” 叶未央很迅速的给出了一个回答,令两人皆是忧心忡忡。 相对于叶未央的真冷静而言,两人的沉稳不过是表面上装出来的罢了,实则她们的内心已经如火在燎。 但两人也不好逼问叶未央什么,只能一人捧着一罐啤酒,默默啜饮起来。 在沉默了许久以后,时隔十多年依旧清丽如斯的许文彧,忍不住说道: “未央,要不试试看去联系一下陈夕” 当日在慈善晚宴发生的事情,她虽坐于后排的圆桌,但也算看个明白。 那个她当年倾慕至极的男人,果然是人中龙凤,竟能与摩根史坦利产生如此匪浅的关系。 而在一旁的叶长乐听完许文彧的建议,虽是没说话,但也算做是了默认。 今时不同往日。 当年的恩怨毕竟是当年,现下碧央集团的生死才更为重要一些。 两人都在等着叶未央的答复。 可叶未央只是在默默喝着啤酒。 是她手中那罐啤酒真的很好喝吗? 不,准确的说,她此刻应该是在怀念些什么。 怀念那些,值得去怀念的。 (本章完) G_罩杯女星偶像首拍A_V勇夺冠军在线观看!请关注 () !! 第十章 轮回时光的相视(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青春注定留不住。 虽然叶未央容颜身材宛若当年,但她毕竟不是当年的她了。 那个十六岁花季年华,留着一头乌黑色长发,穿着淡紫色长裙,一双素白的帆布鞋,安然宛若画中那样,陪气质凌厉的少年一起看日出和日落的女孩儿,再也寻不见了。 而她和沈沉溪,再也回不去了 人一旦意识到失去了什么的时候,无论是之前对其喜欢还是无感,都会不可避免的伤感一番,继而隐隐开始怀念起来。 叶未央也不能免俗。 往事像一幕幕幻灯片,在她的脑海中轮回放映,但却如同入喉的啤酒,带着些淡淡的苦涩。 三听酒尽,她冷艳的脸颊浮上了两抹绯红,如同春风十里铺满地的灼灼桃花,那般嫣然动人。 而看着变得微醺但却始终不答话的叶未央,坐于其旁的两人对视了一眼后,便露出了几分担心的神色。 “我先去睡觉了,有事明天再说。” 未等两人再劝说些什么,叶未央便先行起了身,无所谓似地摆了摆手,便转身回到了她的房间去。 叶长乐盯着叶未央清瘦的背影,眼底浮现出些担忧,对许文彧说道: “文彧姐真的是那个人回来了吗?” 由于碧央集团庆宴那天叶长乐生病的缘故,她并没得见归来的沈沉溪。 “是他无疑。” 许文彧的回答带有几分苦涩,语气中透露着复杂之意。 叶长乐并不知道许文彧之前与沈沉溪还存在一小段故事,也不知道过去这么多年,沈沉溪的影子始终存在许文彧的心底。 不过,叶长乐却是有自己的小心思。 这么多年,她依旧如初见时那般喜欢着苏望月,只不过,神女有意,襄王无心,苏望月只痴情于她表姐一个人,对叶长乐始终是如妹妹一般看待。 本来,叶长乐已经渐渐说服自己接受苏望月将变成自己表姐夫这个事实,但沈沉溪的出现,却给她内心本已快熄灭的灰烬中,添上了那么一点火星。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当年的沈沉溪和叶未央是个什么样子,除了当事人外,恐怕没有人比她更加清楚。 那可是真真爱到无法自拔,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甚至一向冷静的叶未央会为了沈沉溪做出私奔这种事情来。 这种感情,可不是会轻轻松松就被岁月磨得一干二净的,更何况,当年沈沉溪出走的事情本就有些不清不楚的,或许,有天大的误会存于其中也说不准。 叶未央是一个极有原则性和底线的人。 但她终究也是个人,是人就会有弱点,而在十一年前,沈沉溪就是叶未央的最大的弱点。 她在心中默默思索着,而刚才还忧心着的公司困局,反而淡了些。 “文彧姐,我也去睡了,你早点休息。” “好。” 叶长乐带着心思也回了屋,空荡的客厅便只剩下了许文彧一人。 她将双手并在膝盖之上,转头看向外边的车水马龙,夜里繁华,突然记起了很久以前,那晚乘着铃木摩托,和他在江宁的夜路上飞驰的场景。 那是她人生中很美好的记忆。 她恐怕一辈子也忘不掉。 而他呢 隔天的淞沪天气很晴朗。 然而,碧央集团却陷入了乌云密布之中。 暂时的逃避现实是没有用的,该来的,终究还是会来。 叶未央坐在阔大的总裁办公室中,静静听着面前的许文彧汇报来自各方的坏消息,脸色很难看。 现在的碧央集团已将能抵押的全都抵押出去了,并且这些年伴随着碧央集团的飞速扩张,带来的是巨额的银行贷款。 虽说这几年碧央集团账面上还算好看,但实则却一直是以负债状态下在运营。 而现在,碧央集团的市值虽说远不止三亿美金,但账面上的现金莫说是三亿美金,就是三千万人民币也是难以拿出来。 叶未央已经尽她最大的努力在筹钱,但却有些杯水车薪的意思,而花旗那边逼得又特别紧,根本不给碧央时间。 原本苏望月或者说是苏家应该能给她些帮助,但李兰兰的兰心会本身就有一个资金大窟窿,加之苏家与南洋程家的联姻黄了,依赖的钻石湾项目却握在了沈沉溪手里,所以资金更是捉襟见肘。 苏望月虽是有心想帮叶未央渡过难关,甚至不惜要卖掉持有的霜未科技股份,但李兰兰却在暗中阻止了他,反正绝无可能让他在两天之内套现。 这样一来,碧央集团真的站在了悬崖边上。 而凯瑟琳对苏如霜说的话并不掺假,在绕过了凯瑟琳之后,碧央集团直接找上高森总部希望寻求援手,但奈何时间太紧,来不及上下打通关系,虽然碧央开出的条件不低,但高森总部的回复却是:以亚太区总裁的决断为准。 至于摩根史坦利这边,则更是连冯想的人都找不到,至于执掌大权的格里高利和兰斯洛特,则不是区区碧央可以随意见到的人物,而除了他两人之外,没有谁可以撼动沈沉溪在亚太区的意志。 碧央外部受挫,同时内部也不平静。 叶未央已经收到了消息,倘若碧央集团迈不过这个坎儿的话,股东们马上会举行董事会,罢免叶远飞董事长职位,重新改组董事局。 这么多事聚在一起,可谓是内忧外患。 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其实暗中深藏风波的一天就这么过去。 但碧央的危机还没有解除。 而明天,就是要给花旗交代的日期 次日清晨,在天色刚亮,浦东还没有醒来的时候,叶未央就带着叶长乐和团队来到了路家嘴的摩根史坦利亚太区总部。 在经过了艰难的抉择之后,叶未央最终决定,将所有的希望压在了摩根史坦利之上。 相比于凯瑟琳那方坚决的态度,温侨才是更有可能争取的对象。 对于叶未央和碧央集团来说,这将是背水一战。 赢则生,败则死。 开弓没有回头箭,碧央集团能否度过这一劫,则完全就看接下来的几个小时了 所有人都陷入了紧张和不安之中。 但身为她们领袖的叶未央,却是出奇的冷静。 …… 更新完了,不好意思 (本章完) 本站重要通知:请使用本站的免费APP,无广告、破防盗版、更新快,会员同步书架,请关注 () 下载免费阅读器!! 第十一章 轮回时光的相视(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临危不乱。 叶未央身为碧央集团的总裁,虽是个女流之辈,但也颇具大将之风。 但这并不能消除多少众人心中的不安。 跟随叶未央早早来到这环球金融中心的,皆是碧央集团中的中流砥柱之辈,对于集团所面临的困境,也是有着再清楚不过的认知。 说句不好听的,倘若温侨真的能被碧央集团说服而改变主意,那早几日之前就已经改了,而不会拖到今天这个最后的时刻。 换句话来说,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多少就有几分知天命,尽人事的意思了。 谁也没过多期待会有奇迹的发生。 众人的神色间皆带有些哀戚之意。 而此时天色尚早,不过才五点多而已,别说是摩根史坦利的员工了,就是大厦的清洁工也都还没上班。 “总裁,用不用在旁边的酒店替您开一个房间,暂时歇息一会儿...” 听到属下的提议,叶未央打量了眼皆有困意的众人,微微扶了下额后,断然说道: “不必了,你去买些早餐过来吧,记得给每人都带杯咖啡。” “好的,总裁。” 属下应声而去,而叶未央也强行让自己打起了精神,接过了早已准备好的文案,又再度温习了一遍。 从昨晚到现在,叶未央几乎超过了十几个小时没有合眼。 但她此刻仍不敢丝毫的懈怠。 说实话,尽管面上表现的镇定,但她心里也不见得就比其他职员更加有底。 她现在能做的,只有跟属下们同甘共苦,站在同一条战线上,静静等待着。 等待着,那不知道是否存在的转机。 ...... 今日淞沪的天气很晴朗,天色有些不像话的明媚。 前几天落雨带来的凉意被和煦的微风一扫而尽,取而代之的是即将入夏的温热。 温侨早上在阳台感受到温度之后,便放弃了昨天穿着的黑色西装,取而代之的是一件浅蓝色的商务衬衫。 早高峰的淞沪照例是极堵车的,而既不愿早起,又不愿去挤地铁的温侨,多年来已经养成了在路上睡个回笼觉的习惯,而公司的上班时间虽然是八点半,但温侨往往总是九点多才能到。 这虽然不合公司规定,但也没谁敢用迟到这个问题去诘问亚太区副总裁,而冯想那头老黄牛虽对温侨迟到的行为看不惯,但鉴于对方的能力而言,也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此,温侨的心腹下属们早已摸透了领导的习惯,也自然清楚,上午八点到九点的这个时间段,只要不是什么十万火急的大事,他们是不会来打扰温侨的。 而同以往一样,在移动的如蜗牛一般的雪佛兰厢形车上,温侨头上戴着骚红色的铁三角耳机,安稳地坐在躺椅上,享受着悠闲的时光。 然而,放在其手边的手机,却与往常不同,竟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由于手机开着震动的缘故,再加上温侨已经处于半睡眠状态,所以他一时竟没有发觉,而来电之人见一次打不通之后,竟不断地打了过来。 最后,是司机怕有什么急事,将温侨叫醒了起来。 “什么事?” 睡眼惺忪的温侨有几分起床气,对待下属的口吻自然也有些焦躁。 “温总,您之前吩咐过,倘若有什么关于碧央集团的事情,一定要优先汇报...” “嗯?” 温侨忽地心头一紧,忙是反问道: “碧央那边怎么了?” “碧央的叶总和她的团队现在就在我们楼层外等着,点名要求见您,您看这可如何处理...” 该死... 温侨感到一阵头大,犹豫了片刻后,吩咐道: “你先将他们请到休息室...不,不用管他们,就当做我不知道他们来了,你们公事公办就好了,一切等我过去再说。” “是。” 温侨将手机挂断,而后又快速地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喂,BOSS,我想...你恐怕得来一趟公司了...” ...... 在上午九点多的时候,温侨才姗姗来迟。 如果说,主角出场都需要一个铺垫的话,那温侨的这个铺垫也未免太久了一些。 温侨心知躲是躲不掉的,索性没乘坐高层平常专用的电梯,而是乘着普通的员工电梯,到达了大厦的七十六层。 刚从电梯中走出来,温侨便一眼看到了站在一角的叶未央。 今日的叶未央,实在有些过分娇艳。 超过十公分的黑色高跟鞋,搭配着白色的包臀裙,凸显出了修长白皙的美腿,而上身则是一件知性的银色衬衫,披着雅黑色的小西服外套。 标准的商务黑白配。 而她的妆容与那晚见他之时,又有了极大的改变—— 远山之黛眉,烈焰之红唇,长长的睫毛,深色的眼线... 叶未央今日的妆容将一个‘艳’字做到了极致。 如果说,之前的叶未央给人的感觉是一朵冰天雪地中的白蔷薇,那此时的她则是一朵荆棘中的红玫瑰—— 让人想要靠近,但却会预感到很刺手。 温侨心中浮现出了一抹苦笑,看着叶未央款款走到了他的面前,还未等对方说什么,他便先开口道: “叶总,我之前应该是告诉了你,该去找谁解决问题。” “但我并不想找那个人。” 叶未央的直言不讳令温侨一窒,而后苦笑着道: “那恐怕,碧央集团就真的没有转机了。” 温侨的话并不是在开玩笑,而当他说完这句后,便向办公室走去,任凭叶未央在他身旁说些什么,皆是一言不回。 他的态度,与那晚相比并无任何变化。 “他真拥有比冯想总裁还高的权限吗?” 见温侨始终不答话,叶未央无奈之下,只能突然问出这一句话。 而走到了高层办公区所处长廊的温侨,终于停下了脚步,很确信地回道: “是的,也许你并不知道,你认识的那位先生,他实际上是摩根史坦利的...” 忽地,温侨停下了话头,眼神向对面望去。 而叶未央顺着温侨的目光,只见穿着一身休闲西装的青年,拿着一杯星巴克的咖啡,脚步沉稳地向他们这边走了过来。 隔空之中,叶未央与那人目光相对。 不知是哪年哪月中,两人所熟悉的那样。 (本章完) 第十二章 请开出条件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那人停住了脚步。 那人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 那人,名字叫做沈沉溪。 ...... 在与沈沉溪对视的一瞬间,叶未央拼命想装出那日碧央庆宴上所表现出的陌生姿态。 但温侨刚才未说完的话,却是传入了她的耳中: “...你见到的那个人,是我们摩根史坦利五位独立董事之一,纳尔逊.鲁道夫先生。” 叶未央闻言,双眉一蹙,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样子。 陈夕...他竟然是纳尔逊.鲁道夫?! 之前得知改名沈沉溪的他,是联美财团的一号人物的时候,叶未央陷入了震惊许久,她曾以为沈沉溪是凭借联美财团的身份,才与温侨相交匪浅,但却不曾想到,原来他本身就是摩根史坦利的最高层。 至于纳尔逊.鲁道夫这个名字,叶未央又怎会不知道呢? 这位可是年少成名,将摩根史坦利提高了一个台阶,并且多次将华尔街搅个腥风血雨的传奇人物,在摩根史坦利中的威权也绝对排得上前五。 而摩根史坦利的亚太区,则是被这位牢牢地掌握在股掌之间,他的话往往比总部的话要好使的多。 叶未央在得知摩根史坦利的这些内幕之后,不是没想过要找这位鲁道夫董事帮忙,但因为对方太过神秘的缘故,而只能作罢。 但她根本从未曾将这个人,与她记忆中那个冰冷但却温柔的少年重合到一起。 果真是人生百态,世事无常... 她艳丽的红唇情不自禁勾出了一抹自嘲,让与她对视的那人看得一呆。 “看叶总的反应,应该是听过我们董事的名字了,那你也应该清楚,如果没有他的许可的话,就算是冯想总裁答应你的请求,他也可以在瞬间进行驳回。” 感觉到解释尽了,温侨便没多做停留,冲沈沉溪微微颔首行礼后,便转身绕道去了办公室。 长廊之中,便只剩下这一对男女。 两人的距离说近不近,说远也不远。 只要谁先走上几步,那两人的距离无疑就会缩短上许多。 只是...在相视了一会儿之后,叶未央却选择了转身离去。 留下一道足够冰冷的背影。 ...... 跟随叶未央而来的团队们,是没有进入摩根史坦利高层办公区的权利的。 而当见之前随着温侨进去的叶未央孤身而返时,众人的神色皆有些紧张。 虽然他们已经在心中做好了准备,可难保不会有奇迹的发生呢? 但叶未央短短的一句话便打破了他们的幻想: “替我联系一下花旗的代表,我方愿再多加百分之二十的利息,请求他们宽限下日期。” 众人听后一阵黯然,但还是终究按照叶未央的吩咐做了。 只不过,过了十几分钟之后,许文彧走到叶未央的身旁,对她低声说道: “还是不行...花旗那边说我方之前已经同意了他们开出的条件,现在再做更改就算是违约,那就不是百分之二十的利息能解决的问题了,而是要按照合约的赔偿金来...” “贪得无厌!” 叶未央银牙紧咬,但却对花旗的这种做法无可奈何。 的确,当时签合约的时候,她是万万没想到两家投行拒绝的态度会这么坚决,所以对于许多明显对碧央集团不利的条款也没做深究。 但现在看来,那些条款却变成了碧央集团的索命绳。 “总裁,最迟中午十二点以前,我们就要给花旗一个答复,现在还有不到三个小时...” 叶未央闻言,什么都没说,眼神却是有挣扎之色闪过。 她在纠结些什么。 而不知是过了十几秒,还是几分钟,她终于做出了决定。 只见她从许文彧的手中拿过了准备好的资料,而后,折身走到了前台秘书之处,用流利的英语说道: “我想要见纳尔逊.鲁道夫董事。” ...... 时光一转,宛若当年。 沈沉溪坐在临时的高层办公室中,听到秘书的话语之后,不动声色地将刚刚签署的文件放回了抽屉里—— 那是摩根史坦利给碧央集团提供担保的授权书。 就算叶未央对他冷淡至极,但他却绝不可能在叶未央需要帮助的时候,装作视而不见。 他对她,从来没有厌恶与恨,有的只是爱与痴迷。 相怜相念倍相亲,一生一代一双人。 对他来说,叶未央是唯一且不可替代的,没有人能取代她在他心头的地位。 从前如此,现在依旧如此。 但令他没想到的却是,不知为何,叶未央竟突然要见他。 这让他心头有些暗喜,又产生出几分年少时才有的青涩的激动。 他面上虽故作镇定,看似在处理案头的文件,但余光却早已尽数游离在了办公室之外。 “董事,碧央集团的叶总到了。” “请她进来。” 沈沉溪的声音在平静中隐隐有些颤抖,但却没让门外汇报的执勤秘书察觉出来。 “叶总,请。” 在执勤秘书的带领下,叶未央顺利地进入到了大气的办公室之中,也见到了坐在案后的那人。 而待执勤秘书出去之后,空间中便只剩下了这两人。 一时无言。 沈沉溪将目光从桌上的文件移开,死死盯着叶未央艳丽的脸颊,像是看一件绝世稀有的美玉,那般的肆无忌惮。 这使得叶未央俏脸浮现上了一抹不自然,她想偏过头去,但想了一下之后,还是走到沈沉溪面前,正色说道: “沈先生。” 开头的称呼很冷淡,令沈沉溪神色微微一动,但还是同样有礼节地回道: “叶小姐。” 叶未央仿佛是找回了状态一般,脸上的不自然之色消失的无影无踪,而后拿出了资料,说道: “感谢您能给我一点时间,也希望您能听完我接下来说的话,就我所知,碧央集团与摩根史坦利公司一直有合作,至于现在...” 叶未央面对着的,仿佛只是一个普通的需要被说服的客户,语气中没有波澜。 而沈沉溪却并没听她究竟说了些什么,只是端详着这张容颜,眼神好像是醉了一般。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永远这般端详下去。 不过,叶未央终是结束了话语,结尾道: “所以...请沈先生您开出条件,要如何才肯为碧央集团做担保?” (本章完) 第十三章 一天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就在距离沈沉溪所处位置不到二十米的地方,便是温侨的办公室。 身为眼下摩根史坦利在亚太区名义上的最高负责人,此刻的温侨却并没埋头于案牍之间,处理那厚厚的一摞文件,而是拖了把椅子,翘着二郎腿坐在了落地窗前。 是在欣赏外边的风景吗? 不,由于身处在七十六层楼的高度,此时映入温侨双眸中的景色并不算太美妙。 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淞沪的上空显得一尘不染,宛若一杯清澈纯净的凉白开中,滴入了一点浅蓝色的墨水—— 雨过天青。 这样的天气,又身处在如此的高度,温侨自然能将整个淞沪都一览无遗。 他能看到黄浦江上的游轮,能看到明珠塔忙于升降的观光电梯,甚至能看到徐荟区那家他偏爱的小笼包子铺。 一切看起来那么真实。 但却不是‘这边风景独好’。 只有身处温侨此刻的视角才能明白,在没有雾气与云彩的模糊下,看的那么清楚的风景,已经不能称之为风景。 更像是一张高像素的航拍照片。 并且,无论看景的人是否患有恐高,面对这般居高临下的景象,心底都多多少少会生出些忌惮。 位置决定感官。 按理来说,此时的温侨理应会叹息着‘高处不胜寒’,继而引发一些对人生的思考。 但他嘴角带着的玩味的笑意,却证实了他并没有那些怀古伤今,伤春悲秋的想法。 他嘴角的笑意保持到了办公室门被敲响之前。 直属于他的业务秘书,带着一阵哒哒的高跟鞋声,还有一阵香风,来到了他的身边。 这是一个无论身材还是气质,都极为出众的尤物。 温侨是个对美丽事物偏爱且有独特欣赏角度的人,所以他能与设计师苏尔法罗成为好友,而他的这种特性落到对人身上,就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颜控。 “温总,与花旗那边已经联系好了,只要我们这边进行确认,十分钟内担保书就会生效...” 女秘书的声音依旧如初见时那般妩媚,可温侨却再也寻不到当时那般惊艳的感觉。 可能是时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见到了更美好之物的缘故。 与先前见到的叶未央相比,立于他身边娇媚的女秘书,着实差了几分。 似是在想些什么,他下意识地用食指和中指指尖,来回敲打在大班椅的把手上,发出了轻快的响声。 “你说...” 温侨面上又露出了有趣的笑,侧过身冲女秘书问道: “...待会儿,这封担保书会生效吗?” ...... 温侨认识沈沉溪已经七年。 在他的认知中,沈沉溪是一个从不会受情感问题困扰的男人。 作为上位者来说,不受私情左右当然是一件很好的品质,但凡事都有个度,而在温侨的眼中,沈沉溪的情感世界明显已经丧失了边界。 上位者也是人。 是人,就会有七情六欲,就会对某人产生出爱恋。 可能这种爱恋并不会维持太久,也许在下一秒就会消失,但这也毕竟是存在过的—— 哪怕只是三秒钟的爱情。 可沈沉溪却不一样。 他的身边不缺女人,可是,竟无一人让沈沉溪产生出眷恋的眼神。 这是件不正常的事情。 温侨一直以此为惑,直到前不久,在碧央集团的晚宴上,他的疑惑才得以解开—— 原来,他的眼神中会有深情。 原来,他也会喜欢上一个人。 这一点发现让温侨感到很有趣,至少,他能确认他的老板不是一块刺骨的冰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至于让他觉得很美的那个女人,与沈沉溪之间有什么故事,则就纯粹要靠他自己的脑补。 也许他们是一对真心爱人,也可能,是一对痴男怨女... 不过,温侨却是有一种直觉,他预感,那两人的转折,一定会与这份担保书有莫大的联系。 一定会的... ...... 没有谁的直觉会特别靠谱,毕竟大家都不是天使那种鸟人,想接到上帝的启示就能接到。 如果沈沉溪能知道温侨此时所想的话,那他一定会满脸黑线—— 对于一个如此爱关心上司私事的下属,亚太区总裁实在是太屈才了,沈沉溪不介意让他去当个什么狗仔工作室的老大。 但沈沉溪此刻却没有心思去想别人。 此时的他,正在被身前面色平静的叶未央步步紧*******他说出一个在他看来有些幼稚的条件。 ...... 所谓的条件,便是没有条件。 叶未央并不知道,沈沉溪刚刚便把签署过的文件放到了抽屉里,更不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对她抱着的是何种态度。 她微抿着比鲜血还艳红的双唇,比桃花还嫣然的脸颊看不出什么表情。 她直视着沈沉溪。 她在等着沈沉溪的答案。 缓缓地,在她那略带紧张的目光中,她看见沈沉溪轻轻抬起了右手,合拳,而后,伸出了食指。 叶未央想了下,不确定地问道: “一千万?” 这个数字说高不高,说低也不低。 若面对着的是温侨,或许叶未央提出的能更有些底气。 但她面对的却是沈沉溪。 以对方的身份而言,他的胃口不会只是这么一点... 果然,在叶未央开口之后,沈沉溪的脸上浮现出了极为认真的神色,同时,轻微地摇了摇头。 “一个亿?” 叶未央暗暗地银牙紧咬后,又开出了一个数字。 一亿人民币,仅仅换取摩根史坦利提供的一个担保,怎么想,都是碧央集团吃巨亏。 但叶未央早有心理准备,一亿人民币的价格虽然接近了她心中底线,但还是能够咬牙接受的。 只可惜的是,沈沉溪回应她的,却是与之前一样的动作—— 极为认真的否定式摇头。 “你疯了?!碧央集团不可能答应你十亿的要求,最多,最多我们只能给...” 叶未央神色间骤然浮现出了些慌张,身体有些摇摇不稳,但她还想做着最后的争取。 可沈沉溪的嘴角竟忽地露出了一抹笑,目光炯炯地看着叶未央绝美的脸庞,说道: “我的条件,不是十亿,而是一天。” “我用摩根史坦利的担保书,换你一天的时间。” (本章完) 第十四章 熟悉的画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诺大的办公室骤然间静了下来。 在沈沉溪开出了条件之后。 叶未央的红唇微微张着,不可思议地瞪着沈沉溪,却发现对方并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他是认真的。 叶未央忽然间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乱。 明明刚才还算得上伶牙俐齿的她,此刻竟有些拙于言辞: “...沈董...我想大概...恐怕...” “我的条件只有这一个。” 沈沉溪看着叶未央,又重复一遍道: “一天,我的条件便是要你一天的时间。” 叶未央一天的时间... 这个条件其实也可以反过来说,便是一天的叶未央... 沈沉溪的话音不高,却宛若一道道惊雷炸在了叶未央的心房之上。 只见她面色复杂地看着沈沉溪,朱唇轻启道: “沈董,请自重。” 再怎么说,她也算是苏望月的准未婚妻,不日就要举行订婚仪式,这个时候,沈沉溪却提出这种要求,实在是... 她以为沈沉溪听她这句话会有所触动,却不曾想,对方的笑意竟然更甚—— “你只问我条件是什么,那我便说出来了,至于接不接受,那不是我所能决定的。” 沈沉溪的态度很平和,但没有丝毫让步的意思。 叶未央一时竟无言,半晌后,才怔怔道: “你真是个疯子。” “那也得有人陪我一起疯才行。” 沈沉溪此刻的样子不像是那个在联美与摩根史坦利中权势滔天之人,反而像是一个吃醋的高中生,看多了言情的幼稚鬼。 但便是这个样子,偏偏让叶未央无可奈何。 她的唇边露出一抹苦笑。 似是在苦恼些什么。 而沈沉溪也并没催促她,反而像那晚之时一般,毫不遮掩地用炽热的目光,静静注视着她。 两人皆沉默。 可相比起来,叶未央怕是无法拥有沈沉溪那般的耐心。 毕竟,留给她和碧央的时间,真的不太多了。 而她心中其实也明白,沈沉溪所谓的条件其实根本没有法律约束力,她大可以先答应了,然后再放鸽子—— 虽然这种做法看起来更加幼稚。 可是... 她眼神中有些不易察觉的情绪闪过,反应过来了什么。 终究,时间改变了太多... 此刻在她面前的,不是那个会逗着她笑,会与她分担悲伤,会为她冲冠一怒不计后果的那个冷峻中带着痞气,桀骜中带着温柔的少年了。 尽管对方眉宇之间依然有当年的轮廓,但是,她不会天真到认为什么都没变,起码,对方的身份已经到了一个她需要仰望的高度—— 那个看破云彩和雾气,俯视着芸芸众生的位置。 换而言之,只要沈沉溪愿意,他随时可以让刚刚生效的担保书变成一张废纸—— 不,甚至于说,他的能力足以让现在身陷囹圄的碧央集团,彻底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沈沉溪根本无需考虑他的条件达成后会不会被履约,他要想的,只是叶未央会不会接受条件。 皮球重新踢回到了叶未央的脚边。 现在,决定权握在了她的手里。 碧央集团的成败,也决定在了她手里。 ......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好久之后,叶未央微微叹了口气,带着疲倦且无力的口吻,说道: “我同意你的条件。” ...... 身材火辣的行政秘书再次进入到了温侨的办公室,冲依旧坐在大班椅上之人说道: “温总,秘书室那边传来了纳尔逊董事的意思...” 温侨站起了身,转了过来,听其说道: “...他同意为碧央集团提供担保。” 果然是这样吗... 温侨的唇角勾起了一抹女秘书看不懂的笑,而后说道: “请碧央集团的人去三号会议室签署协议,通知花旗那边尽快缔结三方合约。” ...... 叶未央在说完之前那句话之后,便依旧一言不发地在沈沉溪的办公桌前站着。 沈沉溪也依旧在注视着她。 仿佛,外面的事情与两人再无关系,一切紧张的氛围也都消散于无形。 但这终究只是表象而已。 他和她之间,依旧存在着一道隐形的不可逾越的巨大鸿沟。 不知多久之后,先前引叶未央进入办公室的秘书折返回来,走到叶未央的身边,对她礼貌一笑后,与沈沉溪说道: “董事,刚刚花旗那边给予了确认反馈,我方提供的担保书已经成功生效。” 她说这话并没带有什么喜悦的情绪,但却让其旁的叶未央骤然间松了一口气。 好像轻轻抬起了一块压在心头的巨石。 而沈沉溪此刻却是应声站起,刚想说些什么,却目光微微一沉—— 他看到,刚才在他面前还很有气场的叶未央,竟是在骤然间颓废了下来,一张娇艳的脸上浮现出了难掩饰的疲惫之意。 她葱白般的手指此刻下意识地抓住了桌沿,似乎不这样,她便无法再站定一般。 沈沉溪面色一沉,想起了什么,询问道: “叶总裁什么时候来的?” 这话自然问的是秘书。 “听管理员说,在早上六点以前,叶总和她的团队便已经来了...” 沈沉溪闻言,没再说什么,而是从桌后绕了出来,走到了叶未央的旁边,打量了一眼她那超过十厘米高的鞋跟,以及不断颤抖的双脚,眼神中有异色闪过。 “既然担保书已经生效了,所以,我们之间的合约也应该即时生效了...” “...啊?” 叶未央听到沈沉溪这段话忽地一惊,强行打起些精神,刚想说些什么,却忽然感到酸痛的双脚顿时一轻,而后,视角便是一阵旋转。 立于一旁的秘书惊讶地捂住了嘴,讶然地看着这一幕—— 叶未央...竟是被沈沉溪给公主抱了起来! “备车。” 沈沉溪言简意赅地说了一句,便忽略掉臂弯间的挣扎,径直向门外走去。 而秘书先是震惊,继而回过神来,忙是冲上前为沈沉溪开路—— 一路畅通。 而当沿着宽阔的回旋走廊,即将到达电梯之时,却突然遇到了刚刚从会议室走出来的叶长乐许文彧一行人。 当看见被沈沉溪华丽丽公主抱的叶未央之时,碧央集团的一行人面上皆是带着毫不掩饰的震惊。 尤其是叶长乐,见到这一幕时神色尤其复杂。 她没见过这个抱着叶未央的男人,但她却知道他是谁。 因为,这一幕她在很多年前似曾相识。 曾经,很熟悉。 (本章完) 第十五章 看得见的从前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能如此肆无忌惮地对叶未央进行公主抱,从来都是一项特权。 而这项特权,哪怕直到现在,也只属于一个人—— 当年那个让叶长乐并不喜欢,但却不得不佩服的少年。 当时陈夕还少年。 少年就是少年,他们看春风不喜,看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看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无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 那时候的沈沉溪可谓是锋芒毕露,如一把伴随着寒光出鞘的宝剑,寒气逼人,剑意迫人。 但偏偏,他又保持着那么些许的少年心性,敢为了朋友去尝试螳臂当车的戏码,为了心爱的恋人敢于掀起风浪,哪怕那时的他只是一艘再微不足道的小舟。 是人就会成长,是人就会对自己从前的某些行为哂然一笑。 按理来说,今时今日的沈沉溪,再也不是那个少年了,陈夕这个名字,也早已被丢弃在了岁月的风中。 可是,此时此刻的叶长乐眼中,与她相视一眼的人,不是那个她叔叔拍马都不及的大人物,而却依旧是当时的那个少年—— 那个眼中只有叶未央的少年。 真是好生奇怪的感觉。 叶长乐怔怔看着那两人,想上前说些什么,但终究是没有走上前。 而站在她旁边的许文彧,神色也尤为让人揣摩不透。 仿佛喜悦,仿佛悲伤;仿佛欣慰,仿佛悲凉。 她曾无数次想象与他再见的画面。 就像是一场永远也做不完的梦,梦里有无限种可能。 沈沉溪是她年少时的一场梦,一场翩若惊鸿的邂逅。 但不管如何,是梦,那就终究要醒的。 眼下的情况看来,这一幕与十一年前相比,好像并没太大的改变。 他的眼里,依旧只有她... 她在沈沉溪看向她的时候,想露出一个释怀且祝福的微笑。 可是这颗心啊,却偏偏让这抹微笑染上了一层苦涩。 就像霜雪见到月光,烛火遇见太阳—— 明明很相似,明明很动人,但却在她的面前,不由自主地产生出了自惭形愧的感觉。 能落尽天涯海角的,不是霜雪,而是月光。 能穿过春夏秋冬的,不是烛火,而是太阳。 能历经风尘,横跨岁月,依旧被沈沉溪待之如故的,不是她许文彧,而是叶未央。 ...... 也许缘分真的是早已注定的东西。 这世间要拆散一对有情人不容易,要复合一对有情人更难。 但无论是拆散或是复合,终归,他们之间是有缘分的。 沈沉溪与许文彧并无缘分,甚至连有缘无份都算不上。 少女情怀总是诗。 这些年让许文彧消散不去,积累下来的情思,怕是能写出一部诗经还能有剩余。 但那又怎么样呢? 从一开始,沈沉溪的眼中便没有她。 他的眼里,始终只有他怀中抱着的那人。 因此,无论是叶长乐还是许文彧,或者别的其他人,沈沉溪给予他们的只是匆匆一瞥。 连一个招呼都没有打。 ...... “他还是老样子...” 看着沈沉溪抱着叶未央消失于转角后,叶长乐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而许文彧却立在原地,若有所思。 真的是老样子吗? 二十七岁的她不知道答案。 就像十五岁的自己,在秋夜的路灯下苦苦思索不出个结果一样。 ..... 霸气的骑士十五世驶进了沈沉溪下榻酒店的专属停车场。 从环球金融中心到酒店车程不过十几分钟,而在这十几分钟之内,叶未央除了接了几通电话,确认碧央已经转危为安之后,便再不发一言。 她遵守了与沈沉溪的合约,所以,她现在的时间是属于沈沉溪的。 然而,这并不能改变某些事实,也不会改变叶未央对待他那冷淡且陌生的态度。 不过,沈沉溪好似并不在意这一点,当随行的安保人员打开车门以后,他率先走了下去,而后,又是对叶未央来了一个公主抱。 “你放开,我自己能走!” 虽然周围的保镖们没露出什么异样的神色,但叶未央浓妆之下却是浮现出了浅浅的绯红。 她带有几分愠怒的开了口,不过,得到的却是沈沉溪霸气的回应: “别忘了,你现在的时间可是我的,所以,我想叶总还是遵守合同的好。” “你!...” 叶未央有几分气结,但又有几分无可奈何。 她只能半推半就地在沈沉溪的臂弯之中,乘着电梯,进入了奢华至极的总统套房,而后,被轻轻放在了一处软软的沙发之上。 “洗澡。” 沈沉溪指了指旁边的浴室,又指了指放在沙发旁一应俱全的换洗衣物和女士用品,接着便自顾自地朝另一个方向走去,令叶未央有些一头雾水。 他究竟,是想做些什么... 叶未央倒没产生出什么羊入虎口的想法,事实上,倘若沈沉溪真对她图谋不轨的话,也不会拖到现在,大可以之前便借着担保书之由胁迫她。 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叶未央不知道沈沉溪的想法,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且先应了他再说。 ...... 正午的阳光很明媚。 卧在沙发里半眯着眼的沈沉溪,听到了某些动静,忽地睁开了眼。 只见梳洗过后的叶未央,用一裘白浴巾遮住了迷人的娇躯,有些拘谨地穿着吸水的浅紫色棉拖,渐渐地走到了他面前。 素面朝天。 恰若一池中最动人的那朵出水芙蓉。 沈沉溪的神色微动,缓缓站起身,倒没有再将对方公主抱起来,而是询问道: “饿吗?” 叶未央仅仅攥着浴巾的边沿,有些不明所以,下意识地摇了下头。 “那好...” 沈沉溪忽地灿烂一笑,比外面的阳光更亮了几分。 “那就睡觉吧...” 那就睡觉吧... 叶未央的听闻这句话,脸色骤然一变,分明是想到了什么少儿不宜的画面。 但沈沉溪却一把抓住了她洁白的手腕,什么都没说,而是牵着她进入到了一个已拉上了窗帘的房间—— 叶未央无暇打量房间的布置,感到有几分恐慌,却发现沈沉溪依旧保持着那抹阳光的微笑。 他慢慢退到了门边,而后,极具深意地看了她一眼后,便关上了房门。 一刹那,叶未央竟有些恍然失神。 她看见了某些从前的画面。 某些,已经被遗忘很久的画面... (本章完) 第十六章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怔怔地立在了原地一会儿,见房门再没有要被推开的意思后,才打量了下四周。 房间原本的装修自然很华丽,不用再过多赘述,而令叶未央惊讶的却是,铺在床上那一叠木色带着小熊印花的被子,还有枕头旁那一个同样卡通风的抱枕。 这不应该会是在总统套房中出现的布置... 也就是说,这是沈沉溪故意布置的。 她的面容间浮现出了一抹复杂神色,想了想,终究是倒在了舒服的大软床上,明明心中藏有心事,可偏偏,双眼却情不自禁地就合了上去。 她实在太累了。 从昨夜到现在,她已经强行支撑了二十多个小时。 莫说女人是水做的,就是铁打的男儿在经过了二十多个小时的心力操劳后,也不可能还跟个没事人一样。 时间是平衡的,昼夜交替是有道理的。 工作的时间,自然就要通过睡眠来弥补回来。 一觉安眠。 叶未央不知自己睡了多长时间才醒的,只是习惯性地伸了个懒腰,睡眼惺忪地打量了下四周之后,才反应出些不对劲来。 四周的黯淡的光线以及陌生的布置提醒着她,此刻她并非是在公寓的卧室内,也不是在总裁办公室的休息内间。 她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将目光落在了米黄色的窗帘上,眼神微微一沉。 她记得,在自己睡觉之前窗帘上还是透着些光的,而此刻,却是黑压压的一片。 已经是晚上了吗? 她有些心急地想去床头寻找手机,却突然反应过来,在之前洗澡的时候,她早将自己的手机连带着衣物放在一起,根本没带进这个卧室内。 要死... 她轻揉了下披散着的长发,思索片刻后,还是小心翼翼地穿上了拖鞋,而后试探着推开了门,向外走去。 “睡得还好吗?” 刚走出房门还不到两步的叶未央,听到响在耳边的声音,骤然一惊。 她轻轻偏头,便见换上了棕色居家服的沈沉溪,双手抱腿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在盯着她。 “还...还好。” 叶未央的神色带有几分不自然,更有着几分尴尬。 她刚才说的不尽是实话。 事实上,她睡得不仅是还好,而且是非常好。 只不过,她不愿将事实说出来,尤其是说给沈沉溪听。 因为,她自己也能想到,使得自己安稳入睡的原因,则是碧央集团困境的解决,一下子放松了下来,自然睡得出奇的好。 可这,却算是承了沈沉溪的情。 沈沉溪不清楚叶未央此刻心中所想,更难以揣摩出对方此时的心态。 只见他笑着,将放于一旁的手机递给了叶未央,同时指着放于地板上的几个大纸袋说道: “你的衣服裙子我全送去干洗了,之后会直接送给碧央集团的总裁办的,现在,你就先凑合着穿这些吧。” “你!...” 叶未央闻言,神情一变,刚想说些什么,但又想起了沈沉溪之前的作风,便硬是憋了回去。 自己现在的时间,是他的... 叶未央努力提醒着自己这一点,于是,提起了几个纸袋后,便回到了先前的房间。 女人出门的速度绝大部分与蜗牛爬行是可以类比的。 尽管不需要做头型,不需要化什么高难度的妆容,但叶未央也是足足将近半小时才从房间走了出来。 沈沉溪依旧在原处的沙发上,只不过换了一身衣服—— 浅黑色的连帽套头卫衣,九分的黑色铅笔裤,脚上是一双流行的白色运动板鞋。 这一身打扮,不说风格嘻哈,但也绝非正装打扮。 而叶未央在看清沈沉溪一身装扮之后,表情却是忽地一变。 她一眼便注意到了沈沉溪卫衣胸前的四个白色印花字母—— SNO。 白雪。 本来这个单词虽然很醒目,但也算不得什么特别的事情,可令叶未央神色骤变的真正原因,却是她身上那件白色连帽卫衣的胸前,却是印着黑色的相同单词—— SNO。 情侣装。 不约而同的,两人互相看着对方的穿着,很容易便想到了这个词。 可令叶未央有些郁闷的是,沈沉溪给她的纸袋中,有的并不只是这一件卫衣,而是最后她挑中了这件印着SNO的衣服。 心有灵犀一点通... 如果是当年,叶未央面对眼下这幕景象,十有八九会露出开怀的笑,而后很自然地挽住沈沉溪的手臂,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那样。 但那时当年,此时此刻,叶未央感到的只有尴尬。 不过,就当她打算回房间另换一件卫衣时,沈沉溪却忽地上前,不容分说地牵起了她的手,令她微怒。 “你干什么?” 睡了一觉的叶未央恢复了许多精神,对待沈沉溪的态度又变成了之前的那般故作冷漠。 “吃晚饭啊,都快八点了,再等一会儿就要吃夜宵了。” 沈沉溪话说的很自然,但这恰恰却是不自然。 叶未央面色复杂地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看了看两人身上的休闲装,又看了眼脚上好久没穿的运动鞋,恍然之间,竟是产生了一种错觉—— 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也许,所发生的一切不过是自己的臆想? 她很想对自己自欺欺人一把,尤其是感受着掌心传来的温度,便愈发感觉到梦幻。 “吃什么啊?” 叶未央没好气地问了一句,但面上已再难维持住距离和疏离感。 “你想吃什么,那就吃什么啊。” 沈沉溪将她带进了电梯,回答的语气很是理所当然。 就像他还是那个桀骜不羁的高中生一样。 “那吃灌汤小笼吧。” “好。” 叶未央随意提了一个有些刁难的要求,却没想到沈沉溪竟回答地如此迅速且坚定。 像沈沉溪这种大人物,除非是特殊情况,要不然怎会抛头露面地去外边的小店吃东西呢,更何况,只是为了一屉小笼包? 他应该是跟自己说的不是一个地方吧,其指的,应该是酒店里的某个餐厅吧... 不过,很快地,当电梯越降越下以后,叶未央便认知到了自己想法的错误。 沈沉溪这次并没再乘坐那辆霸气拉风的骑士十五世,而是寻了一辆普通的SUV,就这么载着她,离开了酒店。 他们来到了外滩。 他们站到了,那家淞沪最有名之一的汤包老店门前。 (本章完) 第十七章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唯相思与美食不可辜负。 这不知是由谁说的一句歪话,不过对于广大的吃货们来说,美食在生命中占据的位置一定很重要。 可叶未央并不是一个吃货。 或许曾经还是少女的她,会为了吃一碗汤头醇厚,面条筋斗的大排面,拉着沈沉溪坐上半个多小时的公交车,穿过江宁城青石白墙的老街,再在店门口坐着小马扎排上一个多小时的队,才能在略显油腻的方桌上大快朵颐。 但那是很久远之前的事情。 久远到,叶未央已然说不出具体的年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叶未央对吃的欲望越来越浅,‘凑合’‘随便’两词也渐渐挂在了嘴边,成为了口头禅。 莫说是隐藏在老淞沪巷子中口碑与口味皆上佳的小店面,就是诸如瘦柳饭庄那样爆火的人气网红餐厅,叶未央也不曾耳闻过。 按理来说,身为碧央集团的执行总裁,身家十几亿美元的女富豪,中国布斯榜上有名的人物,怎么说,也不至于会缺了口福。 她要是想吃什么,不管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只要是地球上还存在着的,那就肯定能一饱口福。 可事实上,叶未央对于吃的要求已经低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程度—— 有口吃的就行。 哪怕是面包加矿泉水。 哪怕是一碗充满原谅绿色的蔬菜沙拉。 哪怕是一碗以实物为准的泡面。 ...... 从前的叶未央不是这样的。 而那时候,总能领着她或者被她领着寻找好吃的人,是沈沉溪。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沈沉溪便是她不会看厌的菜单。 可后来,沈沉溪离开了。 于是,她变了。 人的改变不会只局限在一个方面,就如同叶未央从冷艳学妹变身成霸道女总裁,饮食习惯不可能不会变。 归根到底,这可以说是沈沉溪造成的。 也还是,那些隐藏于黑暗中,所谓的幕后黑手们造成的。 ...... 夜里八点多的外滩凉风习习,但却不寒冷,算得上正适宜。 而站在店门口,望着依旧排了不算短队的一男一女,身上穿着的情侣卫衣倒算得上正合适。 合适是一个相对的名词。 倘若是在碧央集团的总裁办公室,摩根史坦利公司的核心会议室,那这两人的打扮一定会引得所有人的瞩目。 但这里是外滩。 这里是永不缺乏浪漫和美好的远东外滩。 两人一身运动休闲风的打扮,与那些正排着队的小年轻们没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就是,叶未央可能比排队中的大部分女孩子要更漂亮一些。 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明显的不同。 可沈沉溪却并不太喜欢这种不同。 这个地方,是他刚才一路随着导航开过来的,可他没想到的却是,这个地方竟然排了不少的人。 失算了... 他紧紧牵着叶未央的手,看着店里店外忙碌的景象,唇角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在某个圈子里待久了,沈沉溪常常会选择性忘记一些事情—— 譬如,他曾经只是江宁城里最普通最不显眼的一个少年。 譬如,他从前生活的地方只是一个老居民楼里的小房子。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前人喊的话倒是不假,但可惜的是,每一个喊出这句口号的人,在最终变成了他们曾厌恶的‘王侯将相’时,就会拼命掩饰掉过去—— 那段卑微如尘土的过去。 于是便有了高祖刘邦斩白蛇奉天意夺了关中,败了西楚霸王,取了大秦社稷;便有了太祖高皇帝朱元璋顺天命起兵反暴元,无论是陈友谅张士诚,还是百年前吊打世界的蒙古铁骑,都挡不住大明的锋芒。 而登上了人间尊位之后,无论是史书中那位宽宥百姓的汉高祖,亦或是那位誓要杀尽天下贪官污吏的明太祖,却不约而同地都摆起了孤家寡人,天下至尊的架子。 他们催眠和被催眠着自己是真命天子,天生尊贵。 可又哪有真的天生尊贵? 人与人,本该是没有阶级差距的。 曾经的沈沉溪一度曾如此想过,也曾像个愤青一般对那些帝王将相们忿忿不平。 不过,到如今看来,那不过是满腔披着正义感的牢骚,以及吃不着葡萄就说葡萄酸的嫉妒心态罢了。 如今的他已然习惯了自己是特权阶级,习惯了自己就该比大多数人优越一些。 他不想也不喜欢进行排队这件本该理所当然,但却不符他身份的事情。 于是,他如剑般的双眉自然地微皱,而后,面上露出了思索之色,似乎在想着该吩咐谁帮他解决眼前的小事。 这对沈沉溪来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就像之前与苏如霜在瘦柳饭庄前所面对的情形一样。 俗话说,有钱能使磨推鬼,通过特权来吃一顿区区的小笼包,实在算不得什么事。 不过,与上次情形不同的是,打量着沈沉溪踌躇的姿态,叶未央却忽地说道: “傻站着干什么,都到店门口了,怎么不过去排队?” “我这不是想...” 沈沉溪侧过头,刚想解释些什么,但通过店前招牌的白光,看清叶未央一尘不染的容颜之后,却生生地将嘴里的话憋了回去。 映入他眼眸中的,是一张清丽与冷艳感并存的脸。 但这种感觉,却不是通过巧妙的妆容来实现的。 事实上,叶未央此刻只化了个素颜妆,化妆效果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只不过是让气色显得更好看了一些而已。 她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沈沉溪记忆中的样子。 “好,那就排队吧。” 沈沉溪脸色上浮现出了淡淡的微笑,没有再执迷于他心中的‘优越感’。 叶未央不知道沈沉溪刚才心中想的是什么。 但她却听出了沈沉溪骤然间变化的口吻。 很温柔的口吻。 她的神色间浮现了些异样,借故先向前走了几步,站到了一对大学生模样的情侣身后。 而沈沉溪却没立刻跟过去,而不知去向了哪里之后,去而复返,站到了她的旁边。 他回来之时,叶未央身后已经站了几人。 可站在叶未央身后排队的人,在看见沈沉溪之后,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就低头继续玩手机。 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好像沈沉溪本就该站在叶未央旁边一样。 天生一对。 (本章完) 第十八章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并没问沈沉溪刚才去做什么了。 没问不代表不知道。 他双手拿的两个超大杯的饮料已经将他之前的下落不言而出。 这两杯...怕每杯是能有七八百毫升吧? 叶未央没细想些什么,而只是目光灼灼地看向了沈沉溪。 好像一只趴在沙发上的猫咪。 沈沉溪本想立刻将手上的饮品递给叶未央,但却被对方的眼神给弄得措不及防,下意识问道: “你看什么?” “看你又怎么了?” 两人间的对话带有些许的硝烟味,而沈沉溪也没想到叶未央像是傲娇一般回了这么一句。 如果用东北话来翻译的话,那两人间的交流就是那段经典对话: —你瞅啥? —瞅你咋地? 而沈沉溪刚想反驳些什么,却见前边排队的大学生情侣猛然转过了头,似是联想到了什么。 “给你。” 沈沉溪抱着不让别人看笑话的心态,将左手通体白色的大纸杯塞到了叶未央的双手间。 叶未央感受着两个手掌间传递的热度,刚想问句这是什么饮料,却猛地见前边的女生一下子捂住了嘴巴。 这吓了她一跳。 准确的说,沈沉溪和她男朋友都被吓了一跳。 “老婆,怎么了?” 女孩子的男朋友用关怀的口吻问着,让女孩子声音微颤,用指尖指向了叶未央双手捧着的纸杯。 “你看...” 男生顺着女孩的指尖看去,脸色也变得很古怪起来。 而叶未央有些不明所以,慢慢地在手掌间转动着纸杯,却看到了赫然印在另一侧的几个字母—— HITA。 这几个字母...是有什么寓意吗? 她茫然地看着激动的女孩子,又茫然地看了看男生,令对方惊讶道: “姐姐,这是HITA家的奶茶啊!” HITA家的奶茶...吗? 一杯奶茶而已啊,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 不过,女孩很快就解释了她的疑惑—— “姐姐,这可是淞沪市最当红的奶茶店,想要买到这家的奶茶,最少也要排上三个小时的队,而且每人还只能买一杯,我之前可是耐着性子排过一次,可惜到我的时候,人家却午休了...” 三个小时的队... 只为了一杯奶茶? 叶未央不动声色地思索了下,如果按她的薪水来说,三个小时... 别说一杯奶茶了,就是一家奶茶店也轻松能开了。 “不过...” 站在叶未央前边的女孩子的声音带着几分疑惑,说道: “我记得,HITA家的奶茶,在晚上七点的时候就准时关门了啊,姐姐,你是打包的吗?” “呃...” 叶未央一时间有些语塞,感受着掌心传来的温度,有些尴尬地笑了笑,说道: “算...是吧...” “哦哦。” 女孩子惊讶了一番之后,倒也没多说什么,而是和她的男朋友转过了身去。 而当两人刚转身过后,叶未央却带几分嗔怒看向了沈沉溪,什么都没说,但却表达了她的意思—— 你在做什么?! 她不认为自己手里这杯温度正好的奶茶,是事先打包好的,也就是说,最有可能的是,这杯其实是刚刚做的—— 为她独家定制的。 “听说这家店的奶茶很好喝,我就让他们送过来了两杯。” 沈沉溪压低了声音,带着轻描淡写的语气,像是讲述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在他的眼中,这的确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但叶未央却能料想得出,就因为沈沉溪心血来潮的这个要求,HITA家已经进入晚间休息的员工,此刻却不得不奔回店中,紧急调好两杯奶茶后,便要立即放进送餐箱,而后由快车运送到这里... 虽然HITA家只凭着这两杯奶茶,一定会获得不菲的回报,可叶未央总是觉得,有什么固有的认知,在这一瞬间发生了改变。 面上没表露出些什么,她沿着加粗的透明吸管吸了一口奶茶—— 还算润口,但却没给她值得三小时排队的期待感。 而沈沉溪却在两人无交流之间,不动声色地靠她近了一些,而后,轻轻将他的右手,搭在了她的右肩之上。 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透着说不出的自然,但却令正吸着奶茶的叶未央面色一僵,而后不悦地看向沈沉溪。 眼神中带有某些警告之意。 但可惜的是,沈沉溪却对他接触到的眼神,置若罔闻。 “今晚的星星很漂亮。” 沈沉溪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令叶未央下意识地抬头,望向天空—— 漆黑一片。 在淞沪的灯火繁华之上的天空,此时举目望去,皆是一片漆黑,只得见被遮掩住大半身姿的月亮,至于星星... 那就是望穿秋水也难寻几颗。 叶未央一时间有些茫然,刚想说些什么,但下一刻,一枚浅吻便落在了她仰起的额头之上。 一吻浅止。 叶未央先是一愣,而后羞怒地看向沈沉溪时,却发现对方在默默吸着奶茶,竟似个没事人一般。 “流氓...” 叶未央银牙紧咬地低声吐出了这么一词,但却未让沈沉溪有任何神情波动。 “谢谢。” 出乎叶未央意料的是,沈沉溪的回答竟是如此‘无耻’。 谢谢... 谢你个大头鬼啊! 她面色虽有怒意,可是内心,却并非如面上表现的那么愤怒。 很微妙的感觉... 她这般想着。 ...... 排队是一件很无趣的事情。 如果没有什么来调剂的话,那排队无疑是最考验耐力的几项活动之一。 而沈沉溪和叶未央最终成功排进了店内,但看着店内狭小空间中满满当当的人,叶未央率先望而退步,放弃了在店里吃包子的想法。 而本应是一人一屉的小笼包,也因此换成了一人一大纸袋的生煎包。 江风微微吹拂着两人的面庞,吹开了竹签上插着的生煎包的热气。 外滩的风景很浪漫,而漫步在外滩吃着生煎,倒也算是一种很罗曼蒂克的方式。 五步一隔的路灯照射下,叶未央吃着生煎包的侧颜,摆出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度,落在了沈沉溪的眼中。 他想要说些什么,但却又不忍破坏,此时出现在她脸上那份满足的神情。 两人无言地沿着靠江一侧的人行道漫步着,由远至近,见到了一位正在街头弹着电子琴卖艺的歌手。 而此时落入两人耳中的,是一首曲调有些哀伤歌曲的高潮——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你仍守着孤城 城郊牧笛声,落在那座野村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 (本章完) 第十九章 如你所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听着街头艺人不沙哑,但很有苍凉感的声音,叶未央插着生煎包的竹签悬在了半空,任由撒着几粒黑芝麻的生煎散发着热气,却迟迟不送入口中。 此时虽已将近九点,但在这外滩来来往往的行人不在少数,也有那么几个人围在带着鸭舌帽的小哥旁,听他唱着这首繁华谢尽的歌曲。 叶未央异样的表现并没引得什么人的关注,但却尽数落在了沈沉溪的眼中。 可能长时间不用中文交流的缘故,如今的沈沉溪对中文的运用程度远不及英文—— 哪怕当年的他英语永远卡在及格线上。 而在旧金山之时,他接触到的也都是欧美流行的音乐文化,至于华语乐坛的歌曲,他已是许久不曾听了。 但音乐的感染力是强大的。 哪怕是语言不通的人,对同一首曲子,也会产生出相通的喜怒哀乐之感。 他没太听懂卖唱之人唱的歌词,但却听懂了这首曲子中的哀伤之境—— 繁华落尽一场空,曲终人散强难留。 他没去过那座千年之前极尽繁华,又转然落败的帝都洛阳城,也不曾见过那些大大小小,香火不绝的佛寺古刹。 他不知有一段邂逅相恋与相守的故事,也不知道有一女子在伽蓝寺落发为尼,苦等她的爱人直到死亡。 歌词里的背景与故事,在此之前,沈沉溪全不知晓。 但仅仅是听到的这段时间里,他却好像读懂了某段故事—— 关于分离和等待。 关于求之不得的缘分。 而叶未央听得有些痴了。 这里是吹着微风的外滩,来往的行人混合着各种嘈杂的声音,而卖唱者的音响也并非什么大牌子,电子琴的音也有些不准... 即便是如此,但叶未央听得依旧是如痴如醉。 甚至,她还能轻轻附和着唱了起来—— 雨纷纷,旧故里草木深 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 斑驳的城门,盘踞着老树根 石板上回荡的是,再等 ...... 城郊牧笛声,落在那座野村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 缘分落地生根是,我们 伽蓝寺听雨声盼,永恒 ...... 一曲唱毕,曲终人散。 卖唱之人的歌声可圈可点,估计是登不上什么讲故事卖惨的综艺节目舞台。 卖唱之人将双手从电子琴上移开,听着四周响起稀稀疏疏的掌声,再看向纸箱中投进的最大面值不超过五块的零星钱币,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也是,自己唱的也没到催人泪下的程度,围观之人虽不少,但也多半是看个热闹,指望他们掏钱还是困难了一些。 看来,或许自己真的不适合歌手这个职业啊... 正充满对未来的茫然,或者说,还在为明天的饭钱和即将要交的房租而发愁之时,一个手拿一袋生煎包的青年,却走到了他的旁边,忽地问道: “刚才你唱的歌,叫什么名字?” 卖场歌手将目光从空荡荡的纸箱内移开,像看个外星人一样地打量着身材修长,脸庞具有棱角的青年,实在没想到对方会是问出这个问题。 竟然没听过这首天王的经典歌曲? 他本想说些什么,可与青年对视之时,对方虽是拿着一袋生煎包,穿着也很是随意寻常,但是,却总有那么一股气势暗含其中,让他不想与之对视。 “烟花易冷,JAY的烟花易冷。” 错开了青年的眼神,他还是乖乖地说出了歌名。 “烟花易冷吗...” 青年喃喃地重复了一句,转头看向一边,而后随意地从裤兜中掏出了一张钞票,放在了电子琴的黑白琴键上。 卖唱之人瞬间低下头去,在看了一眼后,倒有些小兴奋。 借着不算太明亮的路灯,虽然钞票的颜色不是红色的或是绿色的,但棕色也算是一个小收获。 二十元,省一省够他一天的饭钱了。 他小心翼翼地用指尖拿起了钞票,可当钞票入手的瞬间,他才却忽地感觉到不太对劲。 这手感,好像不是... 他瞪大了双眼,将钞票放在了眼前,细细观察之下,才发现印在钞票上的头像,并非是他熟知的毛爷爷,而是一个谢了顶的外国老头。 并且,钞票之上的阿拉伯数字,也并非是20,而是100... 忽地,他意识到了什么,连忙掏出手机匆匆查阅,而后,再将这张钞票与手机上的图片对比,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张钞票,是美金... 一百美金。 他在确认了这个事实以后,忙是抬起头四下寻找那个给钱的青年。 可外滩旁行人如流水,哪还能看到之前那个青年的影子? 卖唱之人神色有些复杂地垂下了头,手中死死攥着那张一百元的美钞,陷入了沉思。 一百美金,折合大概是六百多人民币,虽然数目不大,但让自己再撑几天却是足够了。 也许,自己并不该在今晚埋葬掉自己的音乐梦想? 也许,那个出手阔绰的青年,给自己这么大钞票的原因,只是觉得自己唱歌唱得很动听? 是这样的。 一定是这样的。 时隔几年后,已经是一名小有成就的音乐制作人的他,在录音休息的间歇,依旧是这般想的。 ...... “你为什么给了他一百美金?” 继续漫步在人行道上,叶未央用事不关己的口吻淡淡提了一句。 以沈沉溪的身家来论,一百美金是一个极小的数字,但是,把一百美金随意给一个街头卖唱的,倒不是她记忆中那人的风格。 记忆中的他,好像没有给过这种钱的时候... “兜里没零钱了。” 沈沉溪回答地很干脆。 作为他这种大人物,身上一般往往是不带钱的,只是刚刚临从酒店出来时,碰巧看见抽屉里的一沓美金,随手抽了几张放在兜里备用。 这个理由很直白且真实,但却换得叶未央轻轻的哂笑。 “理由很充分。” 她的目光遥遥落在江面上,显出还算轻松的样子。 “接下来,你还想做什么,或者说,想去吃些什么,玩些什么?” 沈沉溪的问话,惹得叶未央忽地嫣然一笑,而后说道: “你何必问我这个问题呢?按照你我之间的合约,现在我的时间是你的,决定权也自然在你的手中,更何况...” 她像是自嘲一般,说道: “更何况,你我之间现在连朋友都算不上,我又有什么向你提出要求的资格呢?” 沈沉溪沉默了一会儿,而后忽然停下了脚步,一双眼睛变得极为明亮,仿佛天上那并没出现的明星。 他极为认真地对叶未央说道: “你有资格。” “只要是你想的,我都会尽力。” “尽我所能,如你所愿。” (本章完) 第二十章 清晨的布拉格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极难得用这般认真的语气说话。 但在很多年前,他曾不止一次地使用过这种语气,而对象,则是此刻站在他面前之人。 而叶未央看着沈沉溪的这个样子,却忽然一笑,而后淡淡说道: “何必这么严肃呢?” “我们...” 她想说些什么,但却终究是没有说出来,而那些未出口的字句也便消散于微风中,让人寻摸不见。 叶未央此刻展现出的神态不是漠然,也并非失落,更像是某些看开了的心境。 可能是伪装的,也可能是真的。 沈沉溪不知道答案。 他的神色依旧如先前那般认真,没有一丝一毫的轻松之色。 “一个男人立于这世上,重要的一件品质便是重信。” 他的面色闪过几抹复杂,不知是否该把早已在心底酝酿许久的话给说出来。 “你应该知道,除了十一年前的那晚之约,我从没对你失过言。” 叶未央漂亮的眸子低垂着,像是在注视着大理石的地面,但眼中不断闪动的光芒,却是在静候着沈沉溪的下文。 “当年的事情,错肯定在我,我也不想说什么难言的苦衷或者不得不离开的理由...我只想说,有些错误,大概,或许,可能...是可以被原谅的。” 难得的,沈沉溪的脸色竟微微红了下,似乎是在为他的说辞而感到某种羞愧。 而叶未央此刻却依旧在看着地面,并不搭话。 这就有了几分尴尬的意味。 而沈沉溪却也没绕弯子,只能硬着头皮说道: “或许,我们还能像十六七岁时那样。” 他的话并未说透,但叶未央却能听懂。 十六七岁时的她,眼中只有他一个人。 如皓月守着繁星,千山眷着暮雪。 十六七岁的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谁也无法将他们拆散,因为,那时的他们拥有着叫做缘分的东西... 但那是十六七岁时的他们。 而此刻站在外滩的人,却不是十六岁的叶未央。 “那天晚上,陈夕没有来江宁站。” 低头沉默着走了很久,叶未央才停下了脚步,将已经凉透了的生煎包纸袋,随手丢进了垃圾箱中。 很随意的动作,却像是丢下了某个包袱。 她转过身面对着沈沉溪,样子像是准备要讲一个并不好笑的冷笑话: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她说出了这句他们高中时很熟悉的俏皮话,而后补充道: “沈先生不必执着于过去,因为那是已经发生且不可挽回的事,就算那是错误,也只能顺着时间错下去。” “你或许明白,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些东西,是没有道理可言的,譬如感情,只会有情浓和情灭,与错误会不会被原谅没有直接的关系。” “所以,你现在是沈沉溪,是高高在上的联美财团执行长,摩根史坦利的独立董事,与那个什么都没有的少年,不是一个人。” “可是啊,我偏偏就喜欢那个既没有背景,也拼不了爹,更无法随手掏出一百美金的那个傻小子啊!” ...... 叶未央说了一大段很隐晦的话,但沈沉溪却捕捉到了中心意思—— 她,不喜欢他了。 这是一种很傲娇的说辞。 但沈沉溪却无法对其一笑而过。 在沈沉溪的印象中,叶未央对待他的态度一直都是很傲娇的。 但傲娇并不代表着不认真。 渐渐地,沈沉溪眉头轻蹙,似是有什么难以排解的忧愁郁结在眉心。 “但我就是陈夕。” “不,你不是。” 叶未央脸上带着笑,笑中含着几分苦涩。 “在零六年春夏之交的那个晚上,陈夕就已经消失了。” 这咋一听是很荒谬的理论。 明明他就是陈夕,明明他就站在她的面前,可为何她偏却说陈夕已经消失了呢? 沈沉溪知道她话语中的意思。 只是,他不愿承认罢了。 虽然嘴上口口声声地说着改变,但此刻的叶未央,却像极了她十六七岁的模样—— 认准的事就绝不回头,近乎偏执的坚定。 当年的她可以为陈夕抛下一切,放弃富家千金的身份与他远走高飞,今天她也可以无视掉沈沉溪的荣华富贵,坚定不移地说一句‘不喜欢’。 她不喜欢这个样子的沈沉溪。 所以,她不会进行所谓的原谅,更不会变成从前那样。 沈沉溪怔怔地看着她,看着她眼神中透露出的坚定,终究是叹了口气,微笑说道: “我尊重你的想法。” 他笑着,将左手伸出,与她修长的右手十指并拢,淡淡道: “我可能不再是你喜欢的模样,但是,你却是我喜欢的样子。” “你有拒绝我的权利,我也有追求你的态度。” “既然十三年前是你先告的白,那这次,就换我来好了。” 叶未央闻言,有些怔怔。 她认为自己表达得已经够清楚了,可是沈沉溪的态度却依旧让她有几分无力感。 她想板起脸来说些什么,再次强调一下两人之间微妙且尴尬的关系,不过,沈沉溪却先她一步问道: “好了,沉重的话题该结束了...讨论一下之前的问题,接下来,你想去哪里做些什么?” 叶未央沉默了一下,而后说道: “去哪里都可以?” “尽我所能。” 沈沉溪唇角依旧挂着微笑,姿态有几分苏望月的样子。 “那...我想去布拉格广场上喂鸽子。” 几秒之间,叶未央给出了这么一个答案。 如此快速且不经大脑思考的回答,大多数人听到后都会以为对方是在赌气。 事实上,叶未央也真的是在赌气—— 你不是说如我所愿吗? 那我就信口开河地说一个地方,你就去生闷气去吧。 按理来说,沈沉溪是不会当真的。 但此刻,他却用比叶未央回答更快的速度,回道: “好!” ...... 有些人注定是天生一对。 叶未央终究还是低估了沈沉溪的实力,以及自己在她心中究竟是处于什么位置。 就在沈沉溪说完那句‘好’字不久,他们两个便被接到了那台骑士十五世之上,而后飞速地赶到了浦东国际机场的私人停机坪。 一台民用改装过的湾流G6飞机已严阵以待。 十个小时之后,这台飞机落在了布拉格哈维尔国际机场之中。 此时的布拉格,正是清晨。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喷泉,细雨,白鸽(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相比于燕京总也治理不好的雾霾,身处在东欧地区的捷克首都,空气的确是要强了太多。 由于时差的缘故,纵然在私人飞机奢侈的席梦思小憩了一会儿,但叶未央还是微微有些不太适应这边的时间。 从机舱处的升降梯走到地面,一群穿着黑色正装的西方面孔们,正带有几分战战兢兢的意味望着她。 叶未央先是一愣,而后莞尔一笑。 仿佛明媚了这显得阴暗的天色。 那些人看的并不是自己,而是紧紧攥着自己手的沈沉溪。 “纳尔逊董事...” 站在一行人最前方的,头发已经半白了的大鼻子男人,从秘书手中接过两件出自意大利时装界名家之手的风衣,脸上带着拘谨且谄媚的笑,递给了沈沉溪。 “虽然已经快到五月,但捷克这边的天气比不得远东,再加上布拉格下了好几天的雨,还请纳尔逊董事和夫人不要着凉了。” 沈沉溪带着礼貌的笑,接过了两件风衣,而叶未央的眉头却是微微蹙起。 叶未央好歹也是去过法国留学的人,并且还是一个美女学霸,英语早达到了专六专八的级别,口语更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眼前的这个中年男人虽然口音有些奇怪,但说的毕竟是英文。 既然是英文,那叶未央就没有听不懂之道理。 夫人... 她敏锐地抓住了这个单词,很想指着男人的鹰钩鼻问道: “谁特么是他夫人?” 不过沈沉溪并没有给她做出这个动作的机会。 米黄色的风衣忽地被披在了她的肩头,而后他自己将另一件风衣穿上,用手势屏退了站在叶未央旁边,为她撑伞的安保人员,而后,接过了站在他身旁之人的大黑伞,用右手高高举在了头顶,另一只手臂则顺势环住了叶未央纤纤的腰肢。 整套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好似事先已经做过很多遍了一样。 来迎接沈沉溪的都是摩根史坦利捷克区的高层,此时眼神中皆饱含着深意,嘴角带着礼貌的微笑,上下打量着叶未央,什么都没说,但又像是说了什么。 叶未央被十几双奇怪的眼神注视着,顿时感觉怪怪的,她刚想开口解释些什么,却见先前说话的中年男人半鞠躬,恭敬道: “夫人,董事,请这边。” ......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一环克一环。 如先前所说的,叶未央低估了自己在沈沉溪心中的重要位置,所以她不相信沈沉溪仅仅会为了她赌气的一句话,就带她来布拉格广场喂鸽子。 而摩根史坦利捷克区的高管们也不会相信这一点。 人的名,树的影。 沈沉溪在摩根史坦利的威信不止是靠着功劳树立起来的,更重要的是以一众高层血淋淋的代价换来的。 人挡杀人,佛挡杀佛。 在摩根史坦利之中,迄今为止,所有挡了沈沉溪路的那些高管们,下场都是极其惨淡的,甚至有几位坟头草都已经丈许高了。 无形之中,沈沉溪便在摩根史坦利中获得了一个‘屠夫’的不雅称号。 没有谁嫌自己的命长,生活过的太滋润,所以捷克区的一众高层们每次回纽约总部述职时,对待沈沉溪这尊凶名远扬的大神,态度都是敬而远之的。 可谁曾想,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事先竟是一点征兆都没有的,沈沉溪就特么像个奥特曼似的空降到了布拉格。 这顿时让一众在捷克的高层们寝食难安。 捷克共和国地处在中欧的内陆,是于一九九三年才取得独立主权的新国家,虽然经济发达,文化底蕴深厚,但由于某些历史原因,所以还是存在许多暗中矛盾的。 布拉格是捷克共和国的首都,也就是在历史书中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布拉格之春’的那个布拉格。 而捷克共和国虽然处于发达国家之列,但相较于西欧的诸多国家如英法德意还是差了一些,所以负责整个摩根史坦利欧洲区业务的杰兰特,心中自是有一杆轻重缓急的天平,对于捷克区的监管自然是要相对松懈一些。 监管的不力往往会伴随出腐败。 近年来摩根史坦利的全球业务开展可谓一片形势大好,老格里高利退居幕后监控大局,CEO兰斯洛特坐镇中枢,诺顿维稳北美,而沈沉溪和杰兰特则是两把最锋利的砍山刀,为公司在亚欧两大洲打下了一大片赫赫家业。 如此形势之下,纵使捷克区不是摩根史坦利中重点的战略发展要地,但却并不妨碍布拉格的高层们获取一部分红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意志稍一不坚定,轻轻松松就‘赚’了个盆满钵满。 没有人会和金灿灿的小可爱们过不去,但有句话说得好:要想赚钱,先得保证有命花钱。 从捷克区总裁往下,所有高层们都知道沈沉溪是个什么人物,更知道以他们屁股底下的情况,沈沉溪要想办他们,那真的是能把他们一锅端了。 但幸好,他们及时发现了什么... ...... 沈沉溪和叶未央在布拉格下榻的地方,是属于摩根史坦利的一处风景极美的私人别墅。 而叶未央到达别墅之后,便先是小憩了一会儿,而后才梳洗完毕,整装下楼。 粉腮红润,秀眸惺忪。 依旧是化着淡妆,但却秀丽的不像话,一头柔顺的长发还在滴着水珠,哒哒的落在黄实木的地板上。 沈沉溪正安坐在长长的欧式餐厅之中,身前放着一杯冒着雾气的咖啡,戴着衬托气质的黑框眼镜,犹如这间房子中的男主人。 叶未央脚步低声地走到了沈沉溪的近前,却看到放在沈沉溪身旁放着的大大小小的十几个大纸袋。 她没问什么,只是顺手从最近的袋子中拿出了一个精致小巧的绒昵盒子,一打开,便轻轻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颗如鸽子蛋般大小,清澈透明,一尘不染的水钻蓝宝石,静静躺在小盒子中。 “这是...” 叶未央带着留恋的眼神看着盒子,听沈沉溪淡淡回道: “这是摩根史坦利捷克区的高层们送给你的礼物。”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喷泉,细雨,白鸽(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听到沈沉溪的话,再次看向手上精致的盒子,眉头不由微微蹙起。 无功不受禄。 她很清楚这句话中的道理,也更加清楚,以她自己的身份地位来说,是绝不值得摩根史坦利捷克区的高管们下如此大的厚礼的。 但事情总归是能有合理的解释的。 她眸中神色微动,在脑海中思索了片刻之后,便明白了些什么。 她轻轻将盒子扣上,原封不动地放回了纸袋中,也再没去翻动其他纸袋中的东西。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既然喜欢,那就收下啊。” 沈沉溪观察到了之前叶未央露出的明显意动的神色,淡淡地说了一句。 而叶未央闻言,却是别过了头去,透过餐厅边角处长长的窗户,打量着窗外仍旧阴沉的天气,说道: “他们误会了什么,但我却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沈沉溪不由露出一丝苦笑。 看来叶未央很清楚为何她会收到这么一批价值不菲的礼物。 自然是因为清晨在机场停机坪处,沈沉溪对待她的态度。 大人物们行事间都极有分寸,有时候,极细微的一举一动都饱含有深意。 沈沉溪虽然暗地里被叫做‘屠夫’,但他毕竟是在摩根史坦利核心权利圈中排的上前五的人,自然是当之无愧的大人物。 而他清晨在机场的停机坪所做的那些亲密温柔的举动,落在他人的眼中,则就只有一个意思—— 他很宠爱这个女人。 不是玩物似的那种宠爱,倘若是那样的话,以沈沉溪的城府和分寸是不会在众人眼前展露出来的。 他对她,是丈夫对待他心爱妻子那般宠爱与深情。 中国自古以来遵守的便是一夫一妻制度,至于什么三妻四妾,三宫六院等词汇,要么是夸张了,要么是用来形容小妾的数目罢了。 小妾哪怕再得到一家之主的宠爱,只要她不是正妻,那她就永远不会得到世俗的肯定和官府的维护。 所以,捷克区的一众高层们与其说是在讨好叶未央,不如说是在讨好沈夫人。 他们试图交好叶未央,以图影响到沈沉溪。 而叶未央却并没想到这么深的层次,但她却是清楚,一旦她收了这宝石,就相当于默认了‘沈夫人’的认知。 这是她不所愿之事。 那块剔透无暇的蓝宝石真的很珍贵,而女人和鸟一样,很难拒绝如此blingbling的东西。 若是放在从前,在得到了沈沉溪的许可以后,她大可以心安理得地将其收入囊中。 可现在,纵然他表现地依旧一往情深,可并非是从前了啊... ...... 这年头,哪怕是说真话也没几个人信了。 明明已经告诉了捷克区的总裁,他来布拉格的目的,真的纯粹只是带人去布拉格广场喂鸽子,可对方仍是如临大敌的模样,令沈沉溪只能苦笑。 自己的口碑,已经差到了这个地步吗? 他索性没去管那些在捷克总部正疯狂篡改账面数据的高管们,直接动用了联美财团在布拉格的安保力量,确认了万无一失后,才从别墅带着叶未央向布拉格广场赶去。 天空中依旧飘着毛毛细雨。 这般的天气,很容易使得沈沉溪想起从小生活的江宁,而叶未央作为他的青梅竹马,要是想起飘着绵绵细雨的江宁城,他们之间,理应有很多值得感慨的回忆喷涌而出。 不过,叶未央并未与他产生那些多愁善感的共鸣。 一路之上,她始终沉默不言,望着车窗外的异国风景。 与他年轻时在旧金山的习惯一样。 冷漠,凄清,又惆怅。 没有撑着花伞的姑娘。 ...... 相由心生,心从口出。 虽然昨晚叶未央的回答是脱口而出的,但未必就就不能反映出其内心的潜意识。 她也许是真的想来布拉格广场转一转,看看喷泉,喂喂白鸽。 这是沈沉溪在来时的高空中才想到的问题。 此时时间是上午偏中午,再过十几二十分钟就到了饭点,但布拉格广场的来往人流依旧是不少。 寒风,细雨。 这样的天气不是个游玩的好时机,但身处在这处充满历史人文底蕴的地方,这般天气又有了几分平添沧桑的感觉。 不远处高高矗立着的便是有名的钟塔,此刻的塔尖部分半隐在雾气中,而那座立在中心的扬.胡斯雕像,则是用如几百年前那般睿智的眼神,俯视着来来往往的众生。 周围是巴洛克式和哥特式风格的建筑,尤为壮观的自然是教堂,阴沉的天空中成对盘旋着的白鸽很显眼,具有许愿池功能的喷泉静静待在它该待在的地方。 作为世界著名旅游景点,每年来布拉格广场观光的人,不说成千上万,但也绝不在少数。 而在这些观光客之中,穿着米黄色风衣,共撑一把银灰色大伞的东方面孔情侣,实在惹不得别人太为关注。 叶未央的长发披在肩侧,与米黄色的衣面很般配。 她双手斜插在兜里,不时从中掏出些什么,伸向挡在头顶的伞面之外,便有白鸽从空中飞下,在她洁白如玉的掌心啄食一番后,便又返回属于它们的天空。 这幅画面很唯美。 唯美到,此刻的沈沉溪并没想说什么的意思。 他怕打扰到叶未央此刻的心境。 他更怕破坏叶未央此时脸上恬淡的笑容。 不是伤春悲秋的缅怀,不是黛玉葬花的自顾自怜,而只是发自内心开心而露出的笑容。 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地方。 也许她从前跟他提过,也许从没说过。 但总之,沈沉溪算是完成了她的一个愿望。 这便是很值得的。 思及此,他顿时觉得那十个小时的航程根本不算什么。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能陪她在这条宽阔的街上,一直走下去。 直到永远。 ...... “我很喜欢这里。” 叶未央与沈沉溪对坐在布拉格广场边的一间二层咖啡店里,看着窗外,看着偶尔落在窗棂边的白鸽,情不自禁露出了笑容。 一时间,她好像摆脱了许多原本加在她肩头的束缚。 “我也很喜欢这里。” 沈沉溪微笑着补充道: “因为有你在这里。”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生活,旅人以及银色风衣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不是一个情话boy。 他不是杰兰特那种用几句花言巧语,便能骗得姑娘义无反顾奉献出真心与肉体的花花公子,相反地,在杰兰特眼中,他在面对女人时是一个不解风情的闷葫芦。 倘若他没有这份大大的身家的话,那杰兰特估计沈沉溪有很大可能要打一辈子的光棍。 但所谓的傻和机灵是相对的。 不同人眼中的同一事物也是不同的。 叶未央不清楚沈沉溪对待别的女性究竟是个什么态度,但在对待她时,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最不缺少的就是甜言蜜语。 如果是从前的话,她会习惯性地安然受之—— 以沈沉溪正牌女友的身份。 但是现在,她在听到这句甜的发齁的话后,只能淡然一笑,带着几分身前咖啡的苦涩,说道: “这样很不正经。” 这是一句很委婉的话。 不正经便是荒唐,是指责,是拒绝。 沈沉溪却并不在意叶未央闪避的态度,而是继续说道: “你还想去哪里?反正都到捷克了,不如来个欧洲十国游怎么样?伦敦的大本钟?巴黎的卢浮宫?还是罗马的大教堂?” 看着沈沉溪兴致勃勃的样子,叶未央忍不住提醒道: “我想我应该提醒你一下,就算加上时差的因素,我们之间约定的一天时间,应该也所剩无几了。” “唔...” 出乎意料的,沈沉溪闻言,并没露出被泼了一盆凉水的模样,而是沉默了一会儿后,忽地问道: “能续约吗?” 叶未央无奈地苦笑,同时摇了摇头。 沈沉溪抿了口咖啡,似乎是觉得口味并不醇厚,又或者是因为其他的原因,便将小碟子中的砂糖夹起了两块,扔进了白瓷杯中。 “因为所以,科学道理。” 他努力地使自己的表情变得严肃,但终究是控制不住嘴角掩藏不住的笑意,像憋了一个笑话不让讲出来的小孩子。 “我想了想,既然你不肯续约的话,那你不介意我耍赖吧?” “我很介意。” “介意无效。” 沈沉溪像是一个玩游戏输了耍赖皮的小学生,对叶未央说道: “现在我们在布拉格,并且,这附近都是我的安保人员,我想你无法轻松脱身。” “你这是违法。” 叶未央的声音有了几分冷意,但沈沉溪依旧如之前的那般口吻回答道: “我想...我应该是有外交豁免权的。” “你!...” 叶未央刚刚绷起的脸色,转瞬之间就像是一个泄了气的气球,骤然间萎缩了下去。 叶未央很有想立刻回国,狠狠打脸沈沉溪的冲动,但她更加清楚,沈沉溪所言非虚,倘若他真不放她走的话,她甚至走不出这个咖啡馆。 相爱相杀。 见叶未央不出声,沈沉溪接着说道: “所以,决定好了要去哪里了吗?” “我想住这里。” “好。” 沈沉溪轻轻颔首,同意了叶未央的想法。 他不知道叶未央为何偏爱布拉格这座城市,无论是从文青少女还是商场女强人的角度,一定有更好的去处。 但喜欢这件事情是没有道理的。 就如他喜欢她,或许从前很有道理,但现在却很没有道理。 ...... 既然暂时走不掉,叶未央便也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心态平和地享受着这座古城带来的生活。 没错,就是生活。 二层楼高,算起来上下两层加起来能有四五百平米的私人别墅,只住着沈沉溪和叶未央两个人。 无论是安保力量还是服务人员,都被沈沉溪婉拒在门外,不得入内。 如此一来,无论是卫生打扫还是洗衣做饭,则必须依靠他们自己来做—— 如果他们不想睡在猪圈里的话。 叶未央对于沈沉溪这种任性的行为是很头疼的。 但她又能有什么办法呢? 这是人家的地盘,而自己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可以说是‘被挟持’状态。 试问有哪个被劫持的人质敢对着绑匪要求这个,要求那个? 有钱任性。 这是沈沉溪当下最真实的生活写照。 如同十几年前一样,如今的沈沉溪依旧只会做猪都不吃的黑暗料理,而他又坚决赖在这座小房子中,不肯出去。 冰箱里的生鲜蔬菜,调料饮品是一应俱全的,而厨房里的锅碗瓢盆也是一个不缺。 缺的,只是一个做饭的人。 叶未央感到很是无可奈何,本想与沈沉溪置一口气,但却又反应过来这并没有什么毛线意义。 身体是自己的,要是饿坏了可真就得不偿失了。 于是,在窗外依旧飘着毛毛细雨的深夜,叶未央蹑手蹑脚地从房间里溜到厨房,惊讶地在冰箱里翻出了一袋欧洲挂面之后,又陆续拿出几样生鲜—— 将瘦肉切成细丝,将卷心菜切成长条,胡萝卜削丝,蒜瓣拍碎,鸡蛋打散。 而爆锅之后又爆炒,待面条煮烂,蛋花成形以后,叶未央用长筷子捞了一碗,淋上几滴小磨香油,正待要偷偷大快朵颐之时,却突然感觉到了什么,猛地一回头,只见餐厅拱形入口之处,沈沉溪正斜倚着墙板,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叶未央。 不知道已经待了有多久。 “面在锅里,自己去盛。” 忽地,叶未央顿时有些索然无味起来,可能是没尝到偷吃的快乐,也可能是对沈沉溪的出现毫无察觉而生闷气。 而沈沉溪走过来之后,倒也没有客气,从锅里捞出了一碗面之后,便拉开了椅子,坐到了叶未央对面。 他的神情很自然,令叶未央夹鸡蛋的筷子都用力了几分。 而沈沉溪只是轻笑。 好像很喜欢这点常出现在情侣间的小别扭。 ...... 此后的两三天,两人的日常生活便是如此度过的。 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哪怕布拉格广场飞行的鸽子都已认识了叶未央,但终究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 同样是十个小时的航程,依旧是那架飞机和那一条航线。 不过相比较来的时候,归途之中,叶未央的神情明显多了些什么。 次日上午,他们按时回到了淞沪浦东机场的私人停机坪。 而在这里,一位穿着银色风衣的俊朗青年,已经恭候多时。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王子与骑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被覆盖着翠绿色草地与深灰色砂砾的私人停机坪上,此刻吹着不急不缓的风,轻扬起了穿着银色风衣青年那精心打理过的发型。 但他的神色却并未因为这阵风有丝毫的变化,只是微眯的双眼中,透露出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他在看着从湾流G6舷梯走下来的那对男女,总觉得这幅画面有些熟悉,又有些过分的刺眼。 是头顶的阳光太过灿烂了吗? 也许吧,毕竟前几天的淞沪还是阴雨绵绵,只是在她归来这日,却骤然晴朗了起来。 他脸上带着若隐若现的笑意,双手斜插在风衣侧兜,门襟大开,任风将衣服背后吹得鼓囊起来,好像一个正在打气的气球,又像是迎风冲上战场的将军的披风,整个人看起来带着一种说不尽的俊朗与潇洒。 气度过人。 他只是在这里静静站着,却仿佛成为了这一方小小天地中的主角,将这一小块之地的光芒都给掠夺了去。 他一句话都没说,也什么都没做,但不知怎地,从飞机上走下来那一对男女的目光,在一众人之中,却直直地落在了他身上。 女人的目光中有紧张,有抱歉,有很多很多复杂的情绪... 而男人的目光中却只有漠然,以及隐藏在漠然背后那深不可察的,敌意。 因为,站在那里的那个青年,是苏望月。 ...... 这是沈沉溪归国以来,第二次见到这个人。 上一次在碧央集团的庆宴上,两人有了寥寥几句短暂的交流,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但却足以让沈沉溪心中生出某种忌惮。 苏望月毕竟还是那个苏望月。 虽然自己年少时曾坑过对方,也有能稳压对方一头的自信,但他却从未对苏望月有过丝毫的轻视。 从来没有。 有才能的人多多少少都有几分自峙过高,沈沉溪也不例外,而从他出道以来的战绩来看,他的确是有这么想的资本。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放松警惕。 对某些看似人畜无害,温文尔雅的狠人。 “你怎么来了?” 双方会面,先开口说话的是叶未央。 沈沉溪此刻只冷冷地站在她的身侧,似笑非笑地打量着苏望月。 似是没有感受到沈沉溪散发的冷意,苏望月微笑地宛若一阵春风吹过: “听说你回来了,我便来接你了。” “哦...” 叶未央下意识地应了一句,但却没注意到站在其旁的沈沉溪,眸中隐隐有什么一闪而过。 她已经习惯了苏望月对她这般说话的语气口吻,不代表沈沉溪也习惯。 刚才苏望月简单的一句话,起码说明了两点意思: 第一,他很清楚叶未央去了哪里,待了多长时间,又是跟谁在一起。 第二,他来接她是理所应当的,就像男朋友来接女朋友,丈夫来接妻子那样自然。 而他的自然,便是沈沉溪的不自然。 多余。 虽然苏望月没提到这个词,但从现下的场面上来看,沈沉溪倒真有几分夹在别人中间的意思。 但事情可不是这么论的。 沈沉溪心中闪过一丝冷笑,面上不动声色地轻轻向前了一步,正好站到了与叶未央平行的位置。 “我送未央回去就可以了,不劳苏总麻烦了。” 还未等苏望月说什么,沈沉溪便接着微提声道: “萧硝!” 随着话音初落,换去了运动休闲服装,穿着一身深蓝色正装的随行秘书萧硝,便从来人之中站出,带着让人挑不出一点错的礼仪,微弯腰鞠躬,对叶未央说道: “车辆已经备好,请叶小姐移步。” 他的语气不卑不亢,既没有讨好,也没有强硬,但却有一点点让人不得不从的意思。 叶未央回头瞪了沈沉溪一眼,沈沉溪默不作声,老神在在地看了看天,似乎什么都不清楚的样子。 叶未央有些恼怒,刚想开口拒绝,却听得忽地听得一声短暂的话音: “正好。” 只见苏望月带着几分宠溺的表情,看了看叶未央后,转向沈沉溪说道: “正好我是搭乘出租过来的,这个时间段看起来也不好打车,不知道沈先生捎上我一程可好?” “......” 沈沉溪缓缓地转过头,看着苏望月依旧面若春风,但丝毫不像是开玩笑的神色,心中顿时生怒。 好你大爷! 你怎么来的,就给老子怎么滚回去! 依沈沉溪的智商,只是略微一思考,便知道苏望月这明显是故意的。 可是... 他转瞬之间触及到了叶未央的目光,读懂了目光之中暗暗的威胁—— 要不带苏望月一起走,要不我和他去打车! 深吸了一口气,沈沉溪强行挤出了一丝笑容,说道: “好。” ...... 脸上笑嘻嘻,心中mmp。 依旧是那台横行霸道的骑士十五世,只不过车厢中的人从预计中的两个,变成了三个。 三个人...两男一女... 不考虑某些让宅男津津乐道的*****中出现的画面的话,这样的组合是很尴尬的。 相当尴尬。 坐在足以容纳十几个人的车厢之中,无论是沈沉溪和叶未央,都产生出了不舒服的感觉。 大班椅还是那漆面真皮的大班椅,铺在地上的绒毯也还是来自意大利纯手工定制的那套。 不舒适并非来源于环境,而是来源于人。 来源那些在空气中流动的尴尬的氛围。 而更尴尬的一点在于,此刻的车厢内不是静谧无声的—— “...未央,布拉格的天气还好吗?有没有很冷?” “还好吧...” “...未央,捷克的食物有没有不合口味?” “...还好吧。” “...未央,来回飞机场有没有很累,是不是很疲倦?” “...还好吧。” ...... 从机场到碧央集团的路上,苏望月始终带着微笑,却不停地在嘘寒问暖。 有好几次沈沉溪实在忍不住,想冷冷嘲讽些什么的时候,却被同样很尴尬的叶未央一眼瞪了回去。 于是,一路之上,沈沉溪只能变成了个哑巴,一言不发。 直到叶未央从车上离开,进入到碧央集团的专用电梯之中。 “你知道吗?在童话故事中,公主会有王子和骑士两个守护者。” 在目送载着叶未央的电梯门关上之后,苏望月忽地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而站在一旁的沈沉溪,面色则忽地沉了下来。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明年清明添新坟(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王子与骑士... 这听起来倒像是主人和扈从的关系。 但沈沉溪于一瞬间就明白了苏望月话中所指—— 倘若叶未央是公主的话,那自己和他,究竟谁是王子?谁又是骑士呢? 沈沉溪想到了这个隐于话语之下的问题,竟忽地觉得有些难解起来。 倘若将时光倒退十余年,那他可以毫不客气地宣称,他是叶未央命中注定的王子,而苏望月再怎么努力,也逃过骑士的命运。 说好听点的叫做骑士,说难听点的,其实也就是个高级备胎罢了。 但天意总将人捉弄,此时此刻,并不是当年。 而沈沉溪也从叶未央的正牌男友,变成了一个不尴不尬的存在。 反而,苏望月倒是成了叶未央的准未婚夫。 身份互换。 沈沉溪一直明里暗里地忽略着这个问题,即使叶未央对他态度很冷淡,但他仍旧是有些‘厚着脸皮’地往上凑。 倘若让联美财团的那些老不死的,知道他们杀伐果断的执行长,竟对一个女人费这么多心思,一定会惊讶到久久说不出话来。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沈沉溪这段时间看似是在胡闹耍赖,实则,他拼命地想挽回已经消散于那个夜晚的缘分。 破镜安可重圆? 从现在科技文明的角度上来讲,破镜重圆并非是一件多难的事,只要有足够的钱,甚至可以天天闲着没事摔镜子玩,然后再将之复原。 而沈沉溪是很有钱的。 他有很多很多的钱。 别说什么爱情不能用金钱来买的屁话,我们不能否认爱情的伟大,但同时也不能否认金钱的作用性。 沈沉溪,毕竟不是陈夕... ...... “在童话故事中,我好像没见到过比王子还富有的骑士。” 这是沈沉溪的回答。 而苏望月闻言则是微微一怔,转而便恢复了常态。 “你还是老样子。” 苏望月和善一笑,丝毫不在意沈沉溪针尖对麦芒的回答。 一个人无论再怎么成长,再怎么变化,有一些本质上的东西却是不会变的。 苏望月仿佛看到了当年那个冷酷的少年,不知自己是该哭还是该笑。 而沈沉溪也有同样的感觉—— 对方...依旧还是那么讨厌! 就像下水道里的蟑螂,嘶嘶吐着红信的眼镜蛇,个头硕大围着污水沟绕个不停的苍蝇... 嗯...苏望月给沈沉溪的感觉就是这样。 虽然他跟上面所列的几种生物,并没有什么相似性。 “我想,我们还没熟到用这么亲切的口吻对话吧。” 沈沉溪的语气很冷,透着一股难以掩饰的厌恶,让苏望月微微挑起了眉。 “大家毕竟也是相交一场,用不着这么冷淡吧。” 既有些出人意料,又有几分在情理之中的是,苏望月并未针对沈沉溪不善的话语进行反击,反而如春风化雪一般,悄然将刚凝结出的冰冷刻薄的气氛,消散于无形。 而沈沉溪似乎已经料定了苏望月会如此一般,冷哼一声,不再多言,转而回到了车上。 而苏望月却也跟了上去。 ...... 在地下停车场之中,苏望月那句关于王子和骑士的问话,与其说是‘宣示主权’,倒不如说是小小的试探—— 试探沈沉溪的心性和对待叶未央的态度。 而这两点,他都得到了答案。 纵然沈沉溪这些年加深了城府,历练了心性,但骨子里的性格却是没变,他依旧还是那个心狠手辣的狠人,只不过手腕比之当初更加高明,表面上的伪装也更加得好。 倘若是有人初识如今的沈沉溪的话,第一印象绝不会是冷酷狠厉,反而会是平易近人,真诚无私—— 这自然是伪装了。 但不得不说,沈沉溪却是将这伪装修炼到了极致,甚至有时候,他自己都能骗过自己—— 哪怕在没有他人目光注视之下,他也会做出给乞丐钞票这种善行。 虽然在他心底,这种行为等同于将钱像垃圾一样扔掉。 而另一方面,苏望月则是确定了沈沉溪对待叶未央的态度—— 放不下。 他终究还是放不下。 刚才的对话看似简单,却是暗藏玄机。 在沈沉溪已经功成名就的前提下,倘若他是要找姑娘的话,又有什么样的找不到呢? 看遍繁华,阅尽花丛,用来形容是沈沉溪恐怕并不为过。 有一种可能是,他回来再度找上叶未央的原因,有可能并非什么旧情未了,而只争一争所谓的面子罢了—— 毕竟像他这样的大人物,曾经的女朋友如今对他不说不屑一顾,但也差不太多,并且,还投入了他讨厌之人的怀抱。 还有比这更打脸的吗? 有可能,沈沉溪爱的并不是叶未央这个人,只是他的面子而已。 但刚刚,沈沉溪针锋相对的一番话,却打碎了苏望月的这个看法。 倘若如他所想的话,那沈沉溪刚才就必然会提到‘公主’,将自己比作‘王子’,用来宣告自己的主权和面子。 但可惜的是,在沈沉溪的心中,叶未央并不是一个用来宣示主权的物品,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所深爱之人。 这个事实让苏望月感到很棘手。 作了十几年的高级备胎,没有人比苏望月更清楚沈沉溪在叶未央心中的地位。 爱之深,恨之切。 叶未央此刻表现得多么冷漠,就代表她曾多爱这个男人。 如果沈沉溪始终隐藏人海那倒也罢了,但他...偏偏还是出现了。 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刻。 ...... 在某间二层楼高宽阔的书房内,苏望月一边若无意地打量着四周价值昂贵的陈设,一边品着今年新炒的绿茶。 沁人心脾。 如他那深邃的眼神。 而与他对坐的沈沉溪,此刻脸上也收起了对待叶未央的轻松,放下了茶杯,轻轻道: “你想跟我谈些什么呢?” 苏望月正了正色,神情带上了认真和严肃,温和的眸间骤然迸发出两道利剑一样的眼神,仿佛想要就此将沈沉溪看穿。 “你回来到底要做什么?算一算时间,你回来已经一个多月了...” 他的唇角露出些苦笑,说道: “好像是到了...该下手的时候了...”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明年清明添新坟(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书房外有些刺目的阳光,透过了屋顶那镶嵌着一整大块玻璃的天窗,直直地落在了对坐着的两人中间,形成了一块巨大的光晕,煞是好看。 可不知为何,明明阳光近在眼前,对坐着的两人脸上,却皆没有该出现的暖洋洋的笑意。 两人脸上的表情,竟有些似万年的寒冰一般,埋藏着某些不可知的情绪,难以融化—— 只因刚才苏望月说的那句话—— 到了,该下手的时候了... 苏望月说这句话时的语气有几分无可奈何,但又很认真。 伴随着这句话音落下,场间的气氛便骤然间凝滞了起来。 压抑的有些吓人。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良久,沈沉溪淡淡地开了口,口吻虽是云淡风轻,但眸子中那丝毫不掩藏的危险之意,还是昭告了些什么。 “你知道的。” 苏望月收起了和煦的微笑,充满睿智的眼中迸发出了精光,平稳说道: “我没有与你打哑谜的意思...既然我开了口,那你应该要明白,我已经清楚了些什么,譬如已经荣休的胡继南上校,他那正在三度创业的儿子,在今年陆续得到了几笔大额的风投,完成了B轮融资...譬如碧央集团的几位核心高管,他们的妻子或孩子名下突然多出了几处燕京淞沪的房产...譬如我爷爷曾经的几位勤务官,户头多了几份‘老兵慰问基金’...” 他直视着沈沉溪那双愈发冰冷的眸子,其中似是蕴含着无数冰冷刺骨的风雪。 “说实话,我不知道你从这些人手中得到了什么,你也大可以不承认以上我说的话,但我要说的是,如果你要做些什么的话,尤其是要对某些人下手的话,我不会装作视而不见的。” “是威胁吗?” 沈沉溪的话音很冷,但苏望月却丝毫没有畏惧地回道: “不,是警告。” “警告?呵...” 沈沉溪闻言,唇角忽地露出了一抹冷笑,很冷很冷的笑。 “...你又凭什么呢?” 沈沉溪脸色很平静,如一潭不知深浅的死水,又如看似风平浪静,实则暗藏着能轻松吞噬掉生机的致命漩涡。 不怒自威。 这个样子的沈沉溪,很吓人。 多年以来处在上位者的位置,尤其是习惯于一念之间便可决定他人生杀大权以后,沈沉溪养出了一股充满着权威的气质。 他用着高高在上的目光,打量着苏望月,犹如看见一只他一手就可以捏死的蝼蚁,目光中充斥着随性的肃杀感。 一个小孩子,踩死了一只蚂蚁,会是什么样的眼神呢? 当然是冷漠。 无所谓的冷漠。 沈沉溪就如那个踩死蚂蚁的小孩子一般,对待苏望月所谓的警告根本没放在眼里。 他的话语,落在苏望月的耳中,自然是冷的彻骨。 而苏望月也不认为沈沉溪这个样子就是狂妄。 他看似是在国内做着创业公司的老总,但不代表他对世界商场的势力一无所知。 事实上,他比叶远飞更加清楚联美财团在海外华人圈中,是一个多么庞然大物般的存在。 叶远飞窥视到的,不过是联美财团与七大家之中的冰山一角,而仅仅是所见的那冰山一角,就值得他下大代价去进行拉拢,无论是程家的私生子程钧麟,还是已经沦落到黄家旁枝的黄炽。 可苏望月眼中看得到是联美财团的全貌。 沈沉溪,李惊阳,程风从,盛冠伦,黄谦... 这些如今把控着联美财团中枢的少壮派名字,苏望月对之并不陌生,反而有几分如雷贯耳之感。 他清楚这都是些什么人,更清楚这些人自身和背后是多么强大。 而作为这些人之首的沈沉溪,则绝对是不容小觑之枭雄。 而他苏望月,包括他身后的苏家,哪怕加上李兰兰掌控的兰心会以及将联姻的碧央集团... 哪怕是把他手中的所有筹码全压下来,再加上诡计谋略,阴谋阳谋全用上,他可能难在沈沉溪手底下过上三个回合。 差距就是这么大。 两者不是一个层面上的对手。 而这,还只是算沈沉溪作为联美财团实际掌权者,沈家的实际家主所带来的能力,根本没算沈沉溪其实在摩根史坦利还有很大的力量。 没有一个人会一直走运,没有一个人会一直走背运。 人生就如同海上泛舟,会遇见万里无云的晴朗,也会遇见电闪雷鸣的暴雨天,起起伏伏那更是家常便饭。 但很不凑巧的是,苏望月此时面对的沈沉溪,站在的是浪尖。 在‘起’和‘伏’之间,对方无疑站在了‘起’之上。 苏望月面对的,是大势已成的沈沉溪。 仅凭他个人之力,是难以与其抗衡的。 苏望月对此有着再清楚不过的认知。 但这并不代表,他就会丧失了对抗的勇气。 真正的无畏,不是敢于尝试未知,而是明知不可为而敢于为之。 他与沈沉溪那冰冷的眼神对视,清澈的眸中蕴含着一道名叫做坚定的东西。 “凭命。” 他用无比坚定的目光,直视了沈沉溪眼中那冰封千里的严寒,信誓旦旦地说道: “我知道可能拦不住你,但我不求能拦下你,只要能拦住你片刻,就可能导致你计划的流产。” “哪怕因此身败名裂,甚至丢掉性命?” 沈沉溪带有几分嗤笑地看着苏望月,得到了他更为坚定的回答: “没有人是不怕死的,我也不例外,但是,如果你一定要执行某些丧心病狂的计划的话,我不介意成为你最坚硬的那块拦路石。” “看起来你觉得自己很勇敢?不过可惜,在我的眼里只看到了愚蠢。” 沈沉溪毫不遮掩地开启了冷冷的嘲讽。 “我想,你好像忽略了一个问题,不是我一定要对他们做些什么,而是他们先对我多了些什么。” “有因才有果,苏望月,我想你很久之前就明白这个道理。” “辱人者,人恒辱之,没有人会在做错了事情之后,不为自己的错误买单,如果有,那只是时间还没到而已。” 苏望月闻言,神情肃穆地说道: “但我依旧无法坐视不理。” 他想了想,带有些苦涩意味地说道: “毕竟,那是我的亲爷爷啊...”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明年清明添新坟(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浦东,碧央集团总裁办公室内,换上了一身标准女士职业装的叶未央,再度变成了那个商场上的女强人。 高空中透过几扇巨大落地窗汇聚于地板上的阳光,显得有几分醒目,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刺眼。 而伏案于办公桌前,坐在显得很宽大的真皮椅中的那个绰约的身影,倒是对此浑然不觉。 她在忙于批阅这几天积攒下来的文件。 尽管公司之内,不养闲人,每一名员工都有该其负责的职务,但身为总裁的她,却必须要以身作则,起码出于谨慎的考虑,她要审阅签字的文件,是摞成了一堆摇摇欲坠的小山。 正专心致力于白纸黑字之时,只听得两道砰砰敲门声,而后,一个身材高挑,容貌清丽的美女,便由远至近,走到了办公桌之前。 来人是碧央集团秘书部的经理兼集团首席秘书,许文彧。 今日的许文彧将一头乌黑的长发束在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一张清丽至极的面容上化着不浓不淡的工作妆,高贵和亲近并存。 如学生时代一样,一副黑色镜框并没能限制住她的姿色,反而添了些禁欲系的味道,而她上身穿着一件没有多余设计的白衬衫,两袖袖口处挽起,露出了藕白的手臂,显得极为干练。 在她走到了办公桌之前时,坐在办公桌之后的人并未抬头,似是已经知道许文彧会到来一样。 许文彧先并没说什么,而是拿出了手机,启动了某个程序,使得几扇落地窗之上的电动窗帘,缓缓合上,又微调了室内的亮度,将桌子上已经冷了的茉莉花茶重新换了一杯,将已经处理好的文件整理好,而后,才有些无奈地问道: “叶总,到了吃饭的时间。” 她的语气带着无可奈何的意思,显然这个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说,只要手头有没处理完的工作的话,叶未央是极少会按时去吃午饭的,而她在强拗过了一两次之后,也明白没法强逼叶未央,之后索性只能听之任之,但是在每天的这个时间点,却还是会照例来询问一句。 而看着此刻眼前大批没处理完的文件,许文彧心中暗叹一声,恐怕在下一刻听到一句诸如‘知道了’‘嗯’之类敷衍的词语后,她就可以推门而出了。 然而,这次却跟往常有些不太一样。 叶未央停下了手中签字笔在纸面上移动的行为,眼神还落在身旁的电脑屏幕上。 她沉默了片刻。 然后,她放下了签字笔,将视线从屏幕上移开,有些忿忿不平地银牙紧咬,像一只炸了毛的波斯猫,咬牙道: “走...吃饭去!” 许文彧吓了一跳。 既是惊讶于叶未央竟会随她吃午饭,又惊讶于其此时的态度。 “怎...怎么了?” 许文彧好奇地问了一句,听得叶未央有些微怒道: “我被一个混蛋威胁了。” 威胁... 许文彧闻言先是一惊,可继而一想,叶未央这般的语气,又哪里有受人胁迫的焦急和无助感? 她有些不明所以,但叶未央接着解释道: “是沈沉溪那个混蛋,给我列了一张单子,要是我不按照上面的做,被他知道了的话,他可以影响花旗那边卡着我们后续的资金流...而那张单子上,就有一条是让我必须按时好好吃三餐。” 叶未央自顾自地说着,走到了门外,却没注意到,在她身边的许文彧,神色间已有了变化。 她依旧还是在笑着。 只不过,笑的很是勉强。 ...... 同一时间点,规定叶未央该吃午餐的沈沉溪,却并没吃上午餐,反而依旧在与苏望月对峙。 不长不短的时间内,两人虽然没有过多的交流,但沈沉溪却也明白了,苏望月到底掌握了些什么。 这是个很棘手的问题。 只能说,最了解你想法的人,一般不会是亲友,而往往是敌人或者对手。 沈沉溪自认自己暗中所做的布置很低调,但却没想到,还是让苏望月看到了蛛丝马迹,继而窥视到了整个轮廓。 而清楚了这点之后,沈沉溪自然也不必再掩藏些什么,虽然没有表现地杀机毕露,但那冷冰冰的眼神,以及微嘲讽的嘴角,还是无形间说明了些什么。 苏望月看到了沈沉溪动手的意图,但却很难挡下沈沉溪的攻击。 更何况,苏望月终究是无法大义凛然地面对沈沉溪。 毕竟,如对方所说,先做错事情的人,是他的爷爷,还有他那准岳父啊... ...... 算上今年的话,陈平已经去世了十二年。 十二年间,苏望月从那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一步步变成了如今沉敛含蓄的青年,甚至再过两三年,他便要奔三,便要而立了。 这便是成长。 而在这十余年里,苏望月每年在清明的那天,无论身在何处,手头上忙于什么事情,都会毅然决然地赶回江宁城,去到那人烟稀少的墓园一角。 有些阴谋,如同被风尘覆盖的墓碑,虽然当时看得并不真切,但只要耐下性子,不断擦拭的话,就终有真相大白的一日。 虽然陈平已经长眠于地下,再也说不出一句话,虽然陈夕已经人间蒸发了很久,好像再也看不到重遇的希望。 但苏望月却从没有放弃调查陈平的死因。 如他所愿的,他也得到了结果—— 一个在他预料之内,但却不想面对的结果。 人都是自私的,都是对自己珍视之人会有所偏袒的。 倘若沈沉溪没再次出现,并且要展开针对性报复的话,苏望月可能会默不作声,明明知道陈平因何而死,却也不会说什么,只会将愧疚和忏悔深埋于心中,顶多老年时在回忆录里,挤下几滴苍白而无力的浑浊泪水。 但这却鉴于沈沉溪人间蒸发的情况下。 如今,那个比当年可怕十倍百倍的人,终究是回来了,而他苏望月终究要面对一些他所不愿面对之事。 他没有求饶,没有视而不见,而是在沈沉溪冰冷的目光中,摆出了螳臂当车的姿态。 “这些年,我每年清明都会去金陵华侨墓园。” 他平静的脸上暗含着决然之意。 “我记得,在陈平叔叔和连天叔叔的墓碑之间,有一小块空地,阳光很好,我很喜欢...” “或许,明年的时候,那里可以添上一座新的墓碑。” “属于我的。”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我所相信的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静静听着苏望月的话语,眼睛微眯着,透露出危险的味道。 丧心病狂。 这是此刻沈沉溪对苏望月的评价。 对于自己的谋划被苏望月看破这件事,他本身其实并不算太在意,至于苏望月的警告,他也没放在心上。 但令他警惕的却是,苏望月话语中那奋不顾身的口吻。 如之前所言,沈沉溪从未轻视过苏望月,哪怕他对于自己所谋划的事很有信心,但一旦拼了命的苏望月,却还是会带给他不小的困扰。 虽然很大可能最终依旧是他沈沉溪赢得胜利。 虽然极有可能如苏望月所言,对方会成为新添的一座孤坟。 但在这个过程中,沈沉溪不可能不付出代价。 “我以为自己已经很不讲道理了,却没想到你比我更不讲道理。” 沈沉溪眼神中的冷漠并未有所缓和,尽管从屋顶射下来的阳光很炽热。 他身前的茶水依旧泛着清新的绿色,好像叶未央清新恬淡的回眸,又好似苏如霜清澈无邪的浅笑。 但沈沉溪却并没有要再喝上一口的意思。 他在刻意地,拒绝着些什么。 “有些事情,是无法用道理化解的。” 苏望月严阵以待地对视着沈沉溪,犹豫了一刹那,说道: “譬如仇恨。” 说出这句话时,他像是松了一口气,仿佛搬开了一块一直压在心头的大石。 他一直不愿面对的情况,终于出现在眼前了。 在一个不算太恰当的时机。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是吗?” 沈沉溪思索了一下,眼神中的冷漠浮现出了一抹疑惑。 他在打量着苏望月,不放过对方面部表情的每一个细节,似是要找出一朵花来。 他想不明白一个问题。 既然苏望月什么都清楚,既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又知道凭其一己之力,压根不可能改变自己的想法,那他跑过来的意思,究竟是什么呢? 沈沉溪不认为苏望月是个自信到昏了头的人。 如果角色互换,倘若自己站在苏望月的角度考虑问题的话,沈沉溪绝不会来进行所谓的警告,反而会抓紧时间,动用一切能动用的资源,如一条潜伏在布满阴影枝干的眼镜蛇,一声不响地,嘶嘶吐着蛇信,只待敌人出现破绽的那一刻,抓住时机,飞快地从天而降,张开毒牙,狠狠地咬上一口。 这才是苏望月应该进行的做法,而不是跑到这里来,进行什么狗屁的警告。 这是并没有什么鸟用的做法,只会激起沈沉溪的警戒心。 而下一刻,苏望月轻轻开口,算是回答了沈沉溪的问题,带来了一个对沈沉溪来说,并不算好的消息: “可能,你要失望了...” 他带有些感慨的语气,轻轻说道: “我爷爷他...撑不了多久了...” 沙沙... 一阵风带着十几片柳叶扑打在玻璃上,发出不清晰的这般声音。 而书房内的气氛骤然间降到了零点。 “你...说什么...” 一片寂静之中,苏望月听着沈沉溪的声音,脸上有几分愁苦之色。 他分明听出了沈沉溪控制不住,紧咬牙龈而发出咯咯的颤抖声。 这得是有多激动才能有如此反应。 当然,苏望月不会天真地认为,沈沉溪这是在为自家老爷子的身体安危而担忧,相反地,对方估计忍不住自己的爷爷早点死去—— 死在对方的手里。 “看来你果然不知道这件事。” 苏望月长长一叹,语气很哀愁。 这是很难出现在苏望月身上的情绪。 而沈沉溪却并没意识到这点。 他的双眸,死死地盯着苏望月的胸膛,如果他有超能力的话,那苏望月的胸口此时必然会出现一个碗口大的洞。 他为苏望月带来的消息感到不可置信。 由于近些年苏寒山足不出户,固守在那一方青砖小院里的缘故,沈沉溪并没得到什么其得了重病,或寿元将至的消息。 不过仔细想一想,如今的苏寒山已经是年过八十岁的人了。 耄耋之年。 这是一个很高寿的年纪,而高寿,也就意味着,离死不远了。 不是说七十三,八十四吗?按理来说,苏寒山不是应该还有几年活头吗? 当年那个在战场上杀伐果断,铁血强硬的老爷子,终究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了吗? 沈沉溪还是不肯相信这条消息。 但看着苏望月此时戚戚的神态,他便知道,这不是对方为了迷惑自己而瞎诌。 更何况,只要自己肯花上一些钱,最迟今晚,他就确认这条消息的真伪。 苏望月要是骗自己的话,并没什么用。 这也就是说,他说得是真的。 “咯咯...” 寂静的环境之中,沈沉溪竟突然笑了起来,声音由小到大,渐渐回荡在了这座书房内,听起来有些阴森,让人闻之而感到惶恐。 “哼...你以为那个老不死的一死了之就完了吗?!” 沈沉溪忽地收起了笑容,带着令人心悸的表情,质问着苏望月。 “死者为大。” 苏望月冷淡回了一句,说道: “虽然我爷爷他如今还没走,我也知道你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可是,你能不能给出一点尊重呢?” “好。” 沈沉溪迅速开了口,想了一下后,说道: “我大概想到你来这里的意思了...” 他带着没有温度的声音说道: “你来告诉我这个消息,肯定不是求我大发善心之类的,你来...是让我减小事态的波及程度?” “不,不,不...” 沈沉溪接着说道: “这恐怕是老爷子的意思?这算什么,一人做事一人当?” 沈沉溪眼眸低垂,说道: “可是,他又当得起吗?” “我爷爷请你去小院一趟。” 被沈沉溪看穿了来意,苏望月并不以为意,而是轻轻说出了这么一句话。 “找我做什么,聊天喝茶吗?像你我之间现在做的这样?” 沈沉溪脸色闪过不屑,认真道: “苏望月,我想你要明白一点,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些道理存在的。” “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就要吐出来,做了不该做的事就该认罪反省,好人就应该杀坏人。” 他平静且坚定地说道: “这是我所相信且笃定的道理,不是通过喝喝茶,聊聊天就能轻易抹灭的。” (本章完) 第二十九章 不速之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苏望月离开了。 带着未尽到请求的遗憾。 沈沉溪站在庭院门内的显示器旁,看着屏幕上显示出超清摄像头跟踪出来的画面,看着画面里出现的那道依旧俊朗到无以复加的背影,就不由感到极度烦躁。 该死... 真他妈的该死... 独自一人的情况下,沈沉溪再也控制不住面部表情,狰狞着一张脸,凶狠的仿佛是要随时吃人的狮子那般可怕,一双锋利的眼睛里蕴含着的也不再是冰冷,而是实实在在能看得到的血丝,如同一条一条极细的红丝线,又如同被剑刃划开喉咙所浮现的那条血纹。 此刻的他,如同一头无法控制住情绪的怪物,明明屏幕上的人影已经消失,但他却还是在疯狂爆着粗口,最后更是随手拿起了个摆件,将价值昂贵的屏幕砸碎了,才算泄了愤。 沈沉溪难得的失了态。 而他上一次如此失态之时,是在伦敦的高档别墅,因为林昊所讲的叶未央的情况而发疯。 那时候,他并没有观众,哪怕是杰兰特也不过是事后才看到一片狼藉。 不过,这一次他却是有了看客,有了围观者。 通过为了保证被保护对象安全而设立的监控摄像头,身为沈沉溪随行秘书的萧硝,清楚地看到了沈沉溪发疯时的样子。 很可怕。 他从来还没见到自己老板这样过。 按理来说,身为随行秘书,此刻的他应该是从监控室过去,帮忙沈沉溪清理狼藉。 但他一时间竟不敢去。 他很清楚,每个人都是有脾气的,只不过有些人藏不住心事,往往流露于表面,而有些人平日里更加能隐忍罢了。 可是,那些平日里看似和颜悦色,从不发脾气之人,一旦到了其忍耐的那个临界点,从而发起脾气来,却会远比那些平日里乱发脾气的人,要可怕的多。 譬如我们的怒杀室友加爵哥,还有杀妻证道保时捷男。 这些人平日里表现的或许是软弱,是豪爽,是温和,但一旦爆发起来,就是如泥石流崩塌,黄河决堤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拾。 此刻的沈沉溪却好像正处于这个状态。 而萧硝,却是无论如何都不愿触这个霉头的。 ...... 时间过了好一会儿,沈沉溪才渐渐冷静了下来。 他怔怔地坐在沙发之上,眼睛中的血丝也渐渐消失不见,整个人略略显得有些颓废,但腰板却还是竖得很直。 直到这个时候,萧硝才敢从监控室走出,走到了被沈沉溪砸碎的显示屏前,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走到沈沉溪的面前,听其说道: “艾尔文那个家伙还在休假吗?” 沈沉溪的声音有些沙哑,但萧硝却像是没听出一般,用往常回答的语气答道: “是的,老板...他此时应该在首尔,与几个整过容的小妞花天酒地。” “那好。” 沈沉溪语气平和地接着说道: “那叫他来淞沪吧。” “是。” 萧硝面上虽什么都没说,但心中却隐隐有些惊讶。 被沈沉溪叫做艾尔文的那人,是沈沉溪手底下最强的情报收集专家,准确的说,是一个素养极高的特工。 他之前效力的部门,是那个让人闻风丧胆的CIA,并且,他还是其中的佼佼者。 不过,金无足赤,人无完人。 饱受资本主义腐化的艾尔文先生,可没有什么坚定的价值观,在他的字典中,及时行乐从来都不低于执行任务。 也因此,艾尔文因为挪用公款的经济问题,被一直看他不顺眼的上司一脚踢出,并且还要面临三年左右的牢狱之灾。 而值得庆幸的是,沈沉溪出手保了他。 自然而然的,沈沉溪也成为了他的新上司—— 一个很慷慨的上司。 按理说,这种登记在案的特工,在美国还好说,可一旦要是入境国内,必然会被某些部门盯上,一举一动都会备受瞩目。 如果沈沉溪真想利用艾尔文在淞沪搞些大事情的话,那这个想法看起来并不太现实。 而萧硝虽然是沈沉溪的随行秘书,但却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 他不知道沈沉溪调艾尔文来淞沪有何用意。 他能做的,只是遵守沈沉溪的指令。 ...... 夜色渐深。 不知怎地,可能是白天里见到了苏望月的缘故,也可能是某些不为人知的心思,沈沉溪的心难以静下来。 待在联美财团旗下酒店顶层的总统套房里,尽管安保措施几无漏洞,但沈沉溪却忽然生出了一种待在囚笼里的感觉。 就像陈平待在黑漆漆的墓穴里那样。 这种感觉让沈沉溪隐隐有些烦躁。 而如今标准有钱任性的沈沉溪,也不需要懂得‘忍耐’这个词的含义—— 起码在生活品质方面,他无需在意这个词。 于是,在他一声令下之后,几十名安保人员包括随行的服务人员,譬如私人厨师服装顾问等,一行人浩浩荡荡的,便在半小时之内,到达了位于敬安区的一处安保设施极严的私人豪宅中。 大隐隐于世。 作为淞沪市的中心城区,敬安区现今的房价早就达到了七八万,甚至是十几万一平米,如此高昂的价格只能让人望而生畏。 而沈沉溪早在发迹之前,便眼光不凡地看出大陆的房价迟早要上涨,所以在江南地区陆陆续续的倒是置办了不少产业。 其中就包括了这座现今价值已经近亿的豪宅。 这座豪宅既不属于联美财团,也不属于摩根史坦利,而是沈沉溪的私人住所。 只不过,他这个主人从未住过罢了。 像这样规格的豪宅,在淞沪市区内,沈沉溪手中还握有不下六七套,至于挂托在空壳公司与基金会下中小户型公寓之类的,那更是能有近百套。 窥一叶而知秋。 沈沉溪究竟多有钱,仅凭此便能看出一二。 而当他刚刚抵达新豪宅不久后,却突然接到了酒店那传来的信息。 竟是叶未央找到了酒店那里去。 这顿时让沈沉溪有些喜出望外,心中的那股沉闷之气好像也因此消散了很多。 而当他派人将叶未央带到新行邸,见到对方之后,却突然像被破了一盆冷水,脸色也随之沉了下来。 因为,叶未央不是一个人来的。 随叶未央来的,还有一个人。 对沈沉溪来说,是属于不速之客的存在。 (本章完) 第三十章 夜空中最亮的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同前几日不同,今夜的淞沪真正算得上是星光灿烂。 一颗又一颗不知名的星星,零零落落散布在巨大的天空之上,与人间的烟火繁华交相辉映,形成了一幅美轮美奂的盛世画卷。 这是极为难见的景象。 这也是很浪漫的景象。 不需要一百九十九朵红玫瑰,不需要几克拉的钻戒,仅仅是与心爱的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抬头看着星星,低声呢喃几句些什么,便也能成就一段爱情。 也许这种表白并不昂贵,但同样也不廉价。 等到老去之时,白发苍苍之年,抱着坐在膝上的小孙子,神情萎靡地讲着一些久远的故事之时,在说到这一段之时,也许眼神中会骤然发出光芒,带着得意的口吻说道: “...当年你奶奶可是个大美人呢,好多人都在追她...可是,她偏偏就嫁给了你爷爷,知道为什么吗?因为爷爷表白的时候,不像那些傻小子们用什么玫瑰花,而是用了一大片星星呢。” “很美,很美的一大片星空。” ...... 也许这样的桥段正在淞沪的某个角落上演。 但可惜的是,沈沉溪并不是那些沉迷爱情之人中的一份子。 尽管,他心中的那个她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但同样的,她也给他带来了一个他不愿面对之人。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一个对沈沉溪来说,比叶未央还要重要的女人。 她叫连寒。 她是沈沉溪的亲生母亲。 ...... 人在激动之下很容易做出鲁莽且不理智的决定。 十几分钟之前,在听到叶未央找他之时,沈沉溪激动之下,忽略了一个问题—— 她究竟是不是一个人来的? 这个问题,酒店方面的属下没说,沈沉溪也没问,自然就这么囫囵了过去。 而眼下看来,估计是叶未央有意不透露连寒随她而来的事实,同时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层。 以有心算无心。 沈沉溪只能微微苦涩一笑,叹服于叶未央的小聪明。 而正是这个小聪明,让沈沉溪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处境。 被三四米高的落地玻璃所围成的观景阳台,此时只有三个人。 温和且温柔的壁灯灯光,洒落在了深棕色的环形真皮沙发上,隐约地衬托出了位于沈沉溪两侧前方的容颜—— 摄人心魄的美丽。 细微的风声从耳鬓边划过,没能摇动满天的星野,却吹动了叶未央柔顺的发梢,吹动了连寒秀气的鬓角。 从沈沉溪的角度来看,这是一幕很养眼的画面。 坐在他面前的两人,皆是略施粉黛,便美艳绝伦,活脱脱像是一对姐妹花。 而叶未央的长发披散在胸前和脑后,连寒则将长发盘起,束在脑后,平添了几分成熟之美的韵味。 两人美的各有千秋,不分伯仲,皆是沉鱼落雁之姿。 而这两人,一人是他心爱的女人,另一人,则是他的母亲。 所以,这幕极养眼的画面,按理说应该是无比和谐的。 但可惜,这只是按理。 灯火之上,星空之下,沈沉溪平静的面容下,隐藏的是丝丝难解的焦虑和不耐烦。 他的心很乱。 不是源自于寻常男人常常被困扰的‘婆媳关系’以及掉河里先救老婆还是先救妈的问题。 如果可以的话,沈沉溪宁愿回答那道令人头疼的题目,也不愿面对现下的场面。 尽管夜风很清新,尽管星星很明亮。 但这一切美好的事物,只有在拥有美好心境之人的眼中,才能称得上美好。 而沈沉溪现在的心境... 呵呵... 形成等边三角形对坐的三人,谁也没有说话,并且,谁的心情也不像面上看上去那般风轻云淡。 如果谁都不说话的话,那三人可能就要这么尴尬至极地对坐一夜。 这是一件想一想都觉得很难受的事情。 就像在烈日炎炎的天气里,打完一场酣畅淋漓的篮球之后,出了一身的大汗,非但不让痛快地喝一瓶冰水,反而要被裹上一件朴素厚实的纯棉军大衣... 叶未央眼角微微抽搐,虽然面色很是很端庄恬淡,但想起以上这个画面,还是忍不住先行说道: “我去一趟洗手间。” 说罢,她便要直立起身。 这当然只是一句说辞。 关于沈沉溪和连寒这对母子之间奇特的关系,叶未央应该可以算作最有发言权的一个。 她很久之前就明白,沈沉溪早已过了渴求母爱的年龄,也更加清楚,沈沉溪对于自己的亲生母亲,并非像那些八点档肥皂剧里的男主那样,怀着被抛弃后的怨恨,以及出人头地后炫耀的心态。 他对连寒的态度,是漠然。 确切的说,更加是像对待一个普通朋友,在绝交多年以后重新见面的那般心态。 这一点,叶未央是很清楚的,可连寒却并不清楚。 而既然他们母子之间有分歧,那自己在这里就显得很多余。 既然多余,不如找个借口先闪,也算是避免一些尴尬。 虽然眼下已经够尴尬了。 可是,她这般拙劣的说辞,又如何逃过沈沉溪的眼睛? “我这里洗手间坏了。” 沈沉溪淡淡地说了一句,令刚起身的叶未央一怔,下意识就想反驳些什么。 但她转念一想,终究是什么都没有说。 几层加起来将近七百平米的豪宅,自然不止有一处洗手间,就算洗手间设施出问题了,也不可能一起爆发。 所以,沈沉溪的这句话只是拦下叶未央的借口。 不过,同样是借口,叶未央却隐隐有些心惊。 她看着沈沉溪那异常平静的眼神,突然反应过来了什么。 以她对沈沉溪的了解,尤其是在这几日重新接触以后,她可以猜得出的,倘若她执意就着洗手间到底有没有损坏的问题,打破砂锅问到底的话,那沈沉溪很有可能真的将所有洗手间一起破坏掉。 这是沈沉溪干得出的事情。 叶未央有几分无奈地重新坐回了沙发,心想这诡异的安静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连寒经过了多次教训,不敢轻易开口,但她就没有这层顾虑。 于是,她索性也不再摆出大家闺秀的仪态,像是没话找话一般,看了看头顶的天空,随性道: “那颗星星好漂亮。”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一)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那颗星星是指哪颗星星? 这或许是一个充满着哲学思想的问题。 皓月繁星。 夜空之上,皓月只有一个,但繁星却如地上人影一般,数不胜数,想来当今也没有谁能给出一个确切的数目。 既如此,面对着满目闪烁着光芒的星辰,谁又能断定哪一颗星星最漂亮呢? 这要是真争论起来,恐怕争个三天三夜也不会有丝毫的进展。 因为这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或者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并非是唯一的,也许其数目的庞大,比之天上星星的数目也差不到哪儿去。 因人而异罢了。 而叶未央既未拿手指向某个方向,又未说出具体的星座方位,仅仅随性说了一句,鬼知道她说的是哪颗星星? 连寒在闻言之时,下意识地便仰起了头,可带着岁月沉淀之美的眸子中,却尽显的是迷茫。 沈沉溪这座豪宅的装修,花费的是一个令寻常人瞠目结舌的数字。 重金之下无虚物。 大把的钞票可能带不来真挚的爱情,但却可以带来奢华的享受。 抛去别处不讲,仅仅是这处五十余平米大的观景阳台,无论是装修材料,还是空间设计,采用的都是目前世界顶级的水准。 因此,连寒抬起头时,隔着经过特殊处理的强化玻璃,看向天空之时,入目的景象竟是无比绚烂。 与自己不知相隔几万光年的星星,其光芒仿佛能直逼眼前一般。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视觉享受,有种观看IMAX大片时那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就像在看一帧帧超清风景大图。 而这也是为何连寒眼神中会出现茫然—— 太多了。 她能看见的星星太多了。 而叶未央所说的,又是哪一颗呢? 她不知道。 然而,作为一个受过正统法国教育培养,有着高情商的知识女性,她不会冒然地去开口询问叶未央,继而将本微微出现了些裂痕的尴尬气氛,再度凝滞起来。 而当她将昂起的头低下,正打算对叶未央温和一笑时,却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道声音: “我也这么觉得。” 这道声音中带着附和之意,令连寒一下子向侧前方望去—— 沈沉溪依旧是那般波澜不惊的脸色。 不过眼神中却多了几分温柔,少了几分寒冷。 当然,这个眼神不是给连寒的。 他在看着叶未央。 他在对叶未央,说出了这句话—— 你说,那颗星星很漂亮,我说,我也这么觉得。 这是咋一看没毛病,实则有很大漏洞的对话。 沈沉溪知道叶未央说的是哪颗星星? 不可能! 别说沈沉溪与叶未央根本没坐在一个位置,就算两人像连体婴儿那般贴在一起,也不可能猜中对方所想。 这个概率,不亚于不将一粒金屑扔进沙堆里,让人再徒手找出来。 就算再怎么心有灵犀,也绝不可能到这个程度。 所以,沈沉溪是在说假话。 可是啊... 连寒转头看向叶未央,尽管星光很远,壁灯微暗,但她仍注意到了对方脸色浮现的一抹不自然。 与其叫做不自然,倒不如说,应该被称之为害羞。 女儿家的娇羞之意。 一瞬间,连寒明了些什么,再看向两人时,眼神里有些羡慕,又有些惋惜。 多好的一对啊! 怎么就,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呢... 作为沈沉溪的母亲,如果是一个普遍定义上的母亲,她关心这一点无可厚非。 但她却明白,自己跟自己的这个儿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关系。 连见一面都需要依靠别人,这便可以看出所谓的‘母子之情’,在沈沉溪心中究竟轻到了什么程度。 说是轻于鸿毛都不为过。 想到这里,连寒的神色间浮现出了一些苦涩。 这些年来,她每每想到眼前这个儿子,都是心如刀绞,更是在许多清晨到来之时,发现泪渍湿透了枕巾。 她确实欠了沈沉溪太多。 无论说出再多合理的解释,讲出再多无奈的苦衷,但黑的不能变成白的,坏的不能变成好的,事情的本质是不会变的。 站在沈沉溪的视角,尽管他接触连寒次数不多,但却可以断定一件事—— 他属于被抛弃的孩子。 被亲生母亲丢下不管是一种什么感觉? 这个问题要是放到知乎上的话,一定会引来一片扎心的回答。 但如今的沈沉溪却并没有扎心的感觉。 哪怕在面对面与连寒对视之时,他心中产生的情绪都并非是忐忑,而是感到尴尬和棘手。 这绝不是一个孩子该见到母亲时理应产生的情绪。 他的反应,应该是像黄暖见到沈沉溪那般,面上便带着难掩饰的激动,生怕自己视若珍宝的母爱被对方横刀夺走。 所以,在见到沈沉溪多次都是漠然的反应以后,连寒终究该认清一些现实—— 一些与她预想落差很大的现实。 ...... 叶未央感到自己很尴尬。 非常尴尬。 刚才自己随意开口的那句话,并没什么实质性意义,只不过是为了缓和空气中凝滞的气氛。 谁曾想,自己说完那句话以后,沈沉溪竟然回应了在自己,还回应的那般理所当然。 他的行为和口吻,教科书一般地表达出了该如何无视一个人。 起码在她眼里看来,连寒对于沈沉溪,简直就像一团空气。 她心中叹了一口气,明白了什么。 要是连寒还是拘谨地什么都不说的话,那九成九的概率,就是连寒今晚注定要无功而返。 可是,这种机会可不是每次都有的。 在淞沪见到沈沉溪已经是如此困难,还要靠自己耍一些小花招才能做到,而等沈沉溪回到美国,回到纽约和旧金山,那连寒别说见到沈沉溪的面了,恐怕是连照片估计都难以获得到。 她微抿着嘴唇,双目直直地看向连寒,眼神中的意思再清楚不过。 而沈沉溪则有些玩味地看向叶未央,似是故意说道: “天色已晚,星星也看了,到了该说晚安的时间了...你是要告辞呢?还是,在我这里留宿一晚?” 叶未央听着沈沉溪的口吻,俏颜一怒,刚想说些什么,却突然听一直没说话的连寒,竟是开了口: “我想,讲一些事情,或者说,一段故事...”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二)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月明风清,繁星悬空。 这样的场景之下,的确也挺适合讲故事的。 可是,连寒虽然保持着年方二八的容颜和身材,但她却早已过了初为人母,给睡不着的孩子念童话故事的年纪,而沈沉溪,也不是那个听不到故事就会哭闹的孩子。 他对于连寒所说的话,露出了兴致缺缺的表情。 如果连寒是想讲述什么母子亲情,或者很久远之前与沈沉溪相处的那段时光的话,那她大可不必浪费时间,因为这是无用功。 她不是圣母或者佛祖,而沈沉溪也不是信徒或者世人。 她感动不了沈沉溪。 她感动不了,沈沉溪那颗冰冷已久的心。 ......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连寒倘若不开口,就那么坐在一旁充当空气的话,那沈沉溪或许会感觉到不自在,会感觉到尴尬,但忍忍也就罢了。 可当听到连寒发声,看到对方显露出存在感的时候,沈沉溪便打心底里产生出了某种厌烦。 于是,他脸上的兴致缺缺,自然而然的就演变成了不耐烦。 而正当他打算随意敷衍一句,下逐客令结束掉这场尴尬的氛围之时,却突然见叶未央开口道: “阿姨,您要讲一段什么故事呢?” 她的语气中带着好奇和期待,不像是二十七岁的商界女总裁,反而像是七八岁的小姑娘。 沈沉溪闻言,艰难地将眼神落在叶未央嫣然的脸上,四目相对,他从她那明亮的眼神中读出了些什么。 于是,他预备好的逐客令只能卡在喉咙间,最终,硬生生变成了一道不情不愿的吩咐—— “上些茶和点心吧。” ...... 职业素养过人的几名家政人员,在沈沉溪对手机说完话的几分钟内,很快便向观景台送来了七八碟精致的点心,以及一壶上好的西湖明前。 而叶未央便这么静静看着她们布置,摆盘,沏茶,而后又默然退了下去。 整个过程中,这些人完全做到了目不斜视,所专注地只有手中的活计,仿佛是在雕刻一件艺术品一般。 见微知著。 叶未央自认,她家虽然也算是家大业大,但自家豪宅里的那些阿姨们,没有一个拥有刚才那些人的家政素养。 沈沉溪他...究竟是从哪里找的这些人呢? 想及此,她便下意识地微微转头,看向沈沉溪,却发现,对方正在盯着自己。 她忙是有些慌乱地错开头去,却见一块糕点却忽地出现在了嘴边。 “尝尝看,这是我从粤东请来的大师傅做的蛋黄酥。” 叶未央有些暗恼,暗恼于沈沉溪如此亲密的举动。 但散发着甜香的蛋黄酥,已经离唇边不到一指宽的距离,她总不能抬手将其打掉吧? 几分无奈之下,她只能微微张嘴,轻咬了一口。 盛名之下无虚士。 看似普通的蛋黄酥,入口之后,却是极为冲击味蕾,酥脆的外皮,柔软的内馅,加之咸甜的味道,在口中交相融合,让人只想多吃几块。 但叶未央却很清楚,她坐在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吃蛋黄酥的。 尽管沈沉溪貌似在胡闹,但她却不能也如此。 于是,她的双手自然地捧起了茶杯,秀气的双肩微耸,身体微微前倾,眼神中散发出期待之意。 她在看着连寒。 她在等着,连寒所说的那个故事。 而连寒也似乎放下了长辈的矜持,坐姿变得随意了一些,微抿了一口茶后,便开口道: “我想讲一些,从前的故事...” “哼...” 沈沉溪下意识地便冷笑一声,刚想讥讽些什么,却在下一秒,沉默了起来。 因为,连寒接下来的一句话是: “...关于你父亲那一代人的故事。” 这句话是对沈沉溪说的。 而连寒话语中之人,自然是陈平。 或者说,是她的亡夫。 当然,沈沉溪是不会承认这一点的,但却并不能改变,这是事实。 沈沉溪一时间沉默不言起来,目光终于与连寒直视,想从对方的花容月貌之间,确定些什么—— 对方是不是在拿陈平消遣。 或者说,对方是不是想用陈平,来呼唤其想要的亲情。 如果沈沉溪发现连寒抱着的是这种心思的话,那他绝不介意给她一些适当的教训。 要知道,虽然近些年来沈沉溪安静了许多,但他从都不是善男信女,要真触到了他的逆鳞,虽然碍于陈平的遗愿,他不好对连寒做些什么,但他绝对有能力让黄炽和黄暖那对父女俩,过上水深火热的生活。 可是,任凭他如何想看透连寒隐藏的心思,却发现,无论是神态还是语气,连寒表现的都极为自然,不似暗藏着什么心计。 甚至于,这抹自然之中,还夹杂着淡淡的悲伤。 沈沉溪收回了目光,并不再作声,虽然脸上依然挂着不耐烦之色,但比先前倒是强了许多。 而连寒的话音仍在继续: “我记得和你爸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应该是八七年的冬天,在燕京,我记得,那一年,下了好大的一场雪...” 叶未央聚精会神地倾听着。 沈沉溪微眯着眼,不动声色之间喝了口茶水。 而连寒,则用她那很好听的声音,语速不急不缓的,娓娓道来一段,面前两人出生前的故事。 一段属于那几人的青春。 连寒的语气很平淡,但却容易让人沉浸在故事之中。 仿佛你最熟悉的那位说书人—— 那年冬,雪满帝都,燕京城。 凌冽刺骨的寒风,深埋脚踝的大雪,棉大衣挡不住的严寒... 临近元旦的那几日,本应不缺人气的京城,街上行人却少的可怜,无论是走街串巷卖卤煮的小贩,还是搭个铁皮炉子卖烤地瓜的大娘,悉数都蜗居在家中,等待着墨绿色大卡车装载的蜂窝煤,能按时进京,帮助他们在大院中扛过这个寒冬。 那时候的燕京城自然不能与如今相提并论,但作为国家首都,宽阔笔直的柏油马路却还是有的。 当然,由于大雪的关系,尽管经过了清理,但路况却依然不适合骑自行车,公交车也不过是那么寥寥几辆,所以,一旦有事非要出门不可,有些人是宁可步行,也不愿去挤那能让人窒息的充斥柴油味的公交。 傍晚时分,二环内寂寥无人的主干道上,却有一辆迷彩色的军用吉普在飞驰。 车后座坐着的,是一名面相清秀的年轻人,还有一个不怒自威,头发隐隐有些银白的男人。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车厢内没有人说话。 无论是样貌过分清秀,甚至隐隐有几分腼腆的年轻人,还是那个半闭着眼养神的男人,彼此间都没有交流什么。 车厢里能入耳的,只有老式引擎的轰鸣声,以及车轮碾过积雪的颠簸声。 冬日的燕京,天色总是暗的很快,才不过十几分钟,地平线遥远处的那抹红的似鲜血的斜阳,便从年轻人清澈的眸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灰暗的初夜。 年轻人看着渐渐被雾气覆盖的车窗,表情仿佛是若有所思,让人猜不透其内心想法。 而当车窗完全被车内散发的热气覆满,在四角处开始结起了霜花之时,年轻人依旧保持着这般神态,好似浑然不在意,他已经难从车窗上看到些什么。 坐于一旁,穿着一身墨绿色军大衣的男人,在昏暗的环境中睁开了双眼,瞥了眼年轻人,纵然知道对方性格有些古怪之处,但还是没忍住问道: “你在看什么?” “看景。” 尽管见得不真切,但男人还是能感受到,年轻人露出了温暖的笑容,使这冰凉的车厢内,似乎多了一份暖意。 明眸皓齿。 年轻人的样子很容易获得他人的好感,而对于习惯于走硬汉路线的男人来说,虽然觉得年轻人没有瓮声瓮气而略感遗憾,但心中却也是讨厌不起来。 男人没有继续追问年轻人在看些什么,而是转问道: “待会儿,你是直接去连队,还是...先回家?” 回...家吗? 年轻人听到这个词,一抹不易被人察觉的自嘲,浮现在了他的脸上。 从很久之前,在河东省某处偏僻贫瘠的庄稼地上,当他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因为重度劳累倒在麦秆间,并且一倒不起的时候,他的家,便就消失了。 消失的支离破碎。 想起记忆中母亲那瘦弱的身影,年轻人脸上的自嘲,转瞬就变成了一抹决然,以及暗暗的怨恨。 他努力使自己的声音不变色,平静地回道: “不必了,直接去连队的宿舍就好。” 男人听到年轻人这般回答,也不意外,淡淡地说道: “也好...这天实在太冷了,我跟上边的领导同志反映了情况,总不能让我们全军最精锐的小年轻,住在一个四处漏风的破筒子楼里,上边给了我批复,同意让你们这群小兔崽子们,先住进今年刚建好的一栋家属楼...我去过了,屋子里面的暖气还是很足的,算是便宜了你们这帮小兔崽子们...” 年轻人闻言,强行排挤出那些不愉快的情绪,恢复正常的神色,笑道: “这果然是师长出马,一个顶俩。” “去!” 男人佯装出不快的样子,但也再难摆出之前那副严肃古板的脸色。 “...目前各军除了江宁军区和燕京军区,其余军区的人选选拔,还没最终定下来,但看眼下这个架势,起码要等到来年开春,所以现在的宿舍安排还不算紧张,你小子还能住几个月的四人寝室。” 年轻人闻言,微微笑了笑,并不太在意住四人寝还是八人寝,或者是十六人的大通铺。 对他来说,舒适的环境并不是重要的事情。 他想到了什么,旋即开口问道: “...师长,与我住在一起的其他三人,都是什么来头?” 男人闻言,布满皱纹的眼角闪现出了一抹笑意,似是看穿了年轻人的心思。 “是不是担心,你的室友要是某位首长的儿子,万一起了冲突,就不方便动手?” 年轻人闻言,讪讪一笑,算是默认了男人的说法。 “放心,既然我了解到了这一点,就不可能让你有麻烦。” 男人轻咳了一声,想从口袋中拿出烟卷,但意识到现在还在车厢之内,便强行压下了冲动,继续道: “...跟你住在一起的三个人,一个人叫陈平,比你小一岁,来自河东省的小县城,父母双亡,和你算是半个老乡;另一个人叫叶远飞,是江宁人,父母都是小职员,托人找了关系,再加上这小子心思活泛,才能够被选拔进来,至于这最后一个嘛...” 男人声音顿了一顿,让年轻人先是一怔,而后反应过来什么,询问道: “不会是...师弟吧?” “就说你小子比猴子都精,一猜就中。” “......” 年轻人闻言,秀气的不似男人的双眉微皱,带有几分为难的语气说道: “师长...能不能,给我换个寝室啊?” “不行!” 男人闻言变色,回答的是斩钉截铁。 而后,他也是意识到了些什么,有几分尴尬的说道: “你也知道,小洛他是个急性子,还固执,古板,脑子里一天竟是不切实际的想法,最重要的是,他的脾气就跟驴一样,死犟死犟的,为了能进到连队里,甚至趁我半夜睡觉,直接去敲首长家的大门...” 叹了口气,男人苦笑道: “...我反正是拿他没办法了,现在木已成舟,按照他的这个脾气,要是真上了战场,那就绝对是给人挡枪眼的命了,都说打虎亲兄弟,所以,对你这个师弟,你就多上点心吧...” 年轻人闻言,脑海中浮现出那个小老头一般的身影,想起对方的一丝不苟,刻板严谨,便直感觉头皮发麻。 他觉得,其实还是可以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 譬如,同队不同寝? 不过,任凭他磨破嘴皮子,男人的回答还是那两个字: “不行。” 说话之间,车子便停在了一栋红砖砌成的五层小楼的门洞之前,当勤务兵从后备箱取出年轻人的行李,放在雪地上时,男人就不由分说地将年轻人赶下车,而后,迷彩色的吉普车就转眼消失于他的视线之中。 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味。 年轻人不由露出一丝苦笑,感受着周遭刺骨的寒风,不由缩了缩脖子,而后,带着一大麻袋的行李,从门卫手里接过了钥匙,进到了三层的一个房间。 推开木门,房间之内的布置便落入年轻人的眼中—— 不过两张上下铺的铁床,一张大方桌而已。 而此时,倒有三人坐在桌子前,一人捧着一个搪瓷碗,不知在吃些什么。 “那个...” 年轻人尴尬的笑了笑,而后自我介绍道: “大家好,我叫连天,来自...” 连天简短地自我介绍了几句,却尴尬地发现,竟是没有一个人抬头。 他此刻不禁怀疑,妈的,是不是走错屋了? (本章完) 第三十四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四)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人生若只如初见。 文化程度还算可以的连天,是知道这名传千古的诗句的。 可是,当他看到鸟都不鸟他,将脑袋深埋于搪瓷碗中的三人,顿时就感觉这句话,就特么是在扯淡。 且不说那两个不认识的人,就说自己的师弟苏洛,为何也是这么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 他很好奇搪瓷碗中究竟盛放着何等灵丹妙药。 于是,他随手将行李放在门边,堂而皇之地走到苏洛的身边,将目光投射到搪瓷碗里,却蓦然地瞪大了眼珠—— “这!这...” 他看到,有人脸那么大的搪瓷碗里,装满的是热乎乎的白米饭。 当然,仅仅是白米饭的话,自然算不得什么。 可是,白米饭之上,竟铺着厚厚一层的土豆烧猪肉。 酱色油亮,层次分明... 好吧,这只是连天眼里的食物。 事实上,覆盖在米饭上的菜,土豆块不是整齐的小块,表面上有些坑坑洼洼的,显然不是当年的新土豆,至于令其垂涎欲滴的的红烧肉,也多半是大肥肉,瘦肉块几乎寥寥无几。 不过即便是这样,连天还是忍不住咽了一下口水。 八十年代末,虽然绝大部分祖国人民,已经脱离了温饱线,但距离如今富足的小康生活,倒是差着十万八千里。 譬如这份在如今寻常快餐店,都不好意思拿出来卖的土豆烧猪肉,却让几人吃得是如痴如醉,仿佛是人间绝世佳肴一般。 “战友,这是从哪弄的?” 连天并没点破他和苏洛之间的关系,而是急于询问这饭是从哪儿来的。 而苏洛专注于手中的搪瓷碗,并未说什么,反而另一个面相憨厚,说话带着浓重乡音的小伙子,对连天说道: “这是首长慰问送的加餐,你的那份在暖气片上。” 连天闻言,顺着说话之人手指的方向,果然见到有一个搪瓷碗,上面扣着个盖子,放在暖气上。 二话没说,连天飞速冲到了暖气前,掀开碗盖,闻着诱人的香味,赶忙抱着碗,从行李之中拿出了一双筷子,也不顾别人的目光,随意坐在床前就大快朵颐了起来。 而当他吃的正香的时候,其他三人却已将搪瓷碗里最后的一个米粒也给吃掉,而后,仿佛是默契一般,三人什么都没说,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连天。 “你们...有什么事吗?” 连天感受到了尴尬的凝视,放缓了手中筷子拨饭的速度,含糊不清地询问了一句。 不约而同的,三人都是摇了摇头,然而却依然沉默着注视着连天。 妈的,难道老子脸上有朵花吗? 连天脸上带着温润的笑意—虽然这抹笑意与他的吃相极为不符。 然而,他心中想着车上听到的话,心中顿时认出了其余两个人—— 长的黑黑瘦瘦的,操着一口标准河东方言的青年,必然就是陈平,而另一个看似无害,但眼神中偶有精明一闪而过的,则必然就是叶远飞。 风卷残云之间,连天吃光了搪瓷碗里的盖饭,将碗筷洗漱完毕以后,便爬到了还空着的上铺,安静地躺着。 他并没有与苏洛打招呼,而以苏洛那隐隐孤傲的性格,也不可能主动跟他打招呼。 于是,两人便装作不认识一般,彼此间也没什么交流。 而无论是看上去老实巴交的陈平,还是貌似精明的叶远飞,也都没有要主动开口聊天的意思。 再加之这里虽并非是军营,但军人的纪律作风,是无论在何地都要保持的,因此,这个年代仅余的几项娱乐活动,譬如打麻将打扑克,自然也是不能玩的。 所以,其实这四人第一次相见,并没有像他们后辈所想的那般一见如故,或者说互相看不顺眼。 大家只是既不讨厌,也不喜欢罢了。 就连他们自己,恐怕在当时也不会想到,之后彼此会纠缠好长时间,甚至于,还影响到了他们的下一代... ...... 寒风呼啸过一夜之后,带来的是透着冷意的晴朗。 空气中的暖意很稀薄。 尽管头顶的阳光很足,尽管头顶的天空很蓝,尽管...这里清新的并不像是燕京城。 而对于住在五层小楼里的那些人来说,即使地面上的积雪还没融化,但这并不能阻碍他们的日常训练。 如果有人特意观察这些人的话,一定会发觉出,他们的气质较之普通的军人,有很大的不同。 更加的硬朗,更加充满着无所畏惧。 因为,他们属于一支拥有特殊番号的队伍—— 甲子连。 在军中,甲子连便意味着最强。 而换句话说,这些从各大军区层层挑选出来的种子精锐们,在经过最艰难任务的洗礼之后,谁表现的最好,虽然拿不到什么奖状,但却是会得到一个‘最强特种兵’的称号。 甲子连建立已经十余年,每三年一招新,也就是说,每三年就会诞生出一个‘最强’出来。 这便可以被视为,冠军。 勇冠三军。 在古代,与这个封号匹配的,是那位以不到弱冠之龄,便率军横扫漠北,大败匈奴,建下封狼居胥之伟业的骠骑大将军,冠军侯,霍去病。 这是一个可以被尊为‘民族英雄’的人物。 而身在甲子连中的人,绝大多数人都是未来难得的将帅之才,自然皆想效仿汉朝的这位霍大将军,建立一番功业,当然,也希望能拿到‘最强’这个称号。 因此,从面上来看,大家好像都是风轻云淡的样子,但实则,却都在暗中较着劲,谁也不服谁。 这是一种良性的竞争。 也正是由于这种竞争的存在,才保持着甲子连最强的名号。 而在训练了一个上午之后,大家不约而同的开始休息一段时间—— 这是大家默认的习惯。 虽然现在还处于适应期,还没有专门的教官前来教授课程,但大家谁也不敢蒙头睡大觉,都在按着原有的作息在生活。 而就当他们休息后不久,在门岗处值守的大爷,戴着一顶棉帽,踏着积雪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过来,大声叫嚷着: “哪个叫连天?” 连天闻言,忙是从坐着的砖头上站了起来,而后,便见大爷对其说道: “你家人来找你了。” (本章完) 第三十五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家人来找... 大爷的嗓音不小,让连天周围的好几个人都能听清。 不约而同的,听到大爷说话的战友们,或多或少,都流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最难放下的,便是对家人的牵挂。 在这里的这群人,虽然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但家中也有两鬓边添了白发的父母,有懵懂天真的弟弟妹妹,有在家乡等待他们回去的恋人。 而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选择了为国付出,他们只能将柔情藏匿于坚强的外表之下,只有在写家书之时,那斟酌再斟酌的语句,久久落不下笔的信纸,才能表达出他们深深的思念。 见字不如见面。 如果是他们的家人找来,那他们一定会表现的欣喜若狂,二话不说便撒腿冲向门岗。 可众人看着连天的眼神中,却在羡慕之中添了几分疑惑。 因为,连天在听到大爷的话以后,僵在了原地。 不是那种开心地傻了的僵硬,而是,那种不知所措的僵硬。 “快跟我过去啊!还想什么呢?” 大爷的脸色顿时有点拉不下来。 本想着让小伙子开心一下,让他们一家人能团聚一面,所以自己才一路小跑着过来,可谁曾想,对方竟好似并不领情。 “呃...” 连天回过神来,娃娃脸上自然地浮现出了犹豫,刚想出言婉拒,却见陈平和叶远飞走到了他的身边。 “家人来了,你这怕是高兴地傻了吧。” 这是陈平故意提高了音量的声音。 同时,叶远飞贴在了连天的身边,用只能两个人听到的声音,低声道: “都在看着呢。” 这句话说的点到为止,但以连天的聪慧,自然能明白这句话的深意—— 不要给他们去制造话题。 而苏洛表情平静地靠在一棵巨树旁,虽什么都没说,但目光却游离在连天的脸上。 面冷心热。 “呵...” 连天露出了一抹笑意,呼出了一团雾气。 转瞬之间,本来还算陌生的几人,倒是拉近了不少距离。 而连天也不得不承认,如果他不想成为别人深夜聊天话题的话,那无论如何,他都要去见上一见他的‘家人’。 不仅要见,还要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 于是,强行挤出了些欣喜的笑容,在大爷的带领下,连天走了约莫六七分钟,便到了家属楼的门禁处。 而由于不放心连天,其余三人相视一眼,便也跟了上来。 他们见到,在高高的刷着油漆的铁门外,站着的是一大一小两人。 大的约莫能有四五十的年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戴着一副方框眼镜,围着一条驼色的围脖,没有戴手套,双手各提着一袋东西,已经冻得通红。 而比男人矮上一个头的,则是一个眼睛中透着灵动的女孩子。 虽然穿着很朴素,也没什么脂粉涂抹,小脸也冻得有些红扑扑的,但却挡不住她的芳容月貌。 美人胚子。 真正的美人胚子。 一时间,站在连天背后不远处的三个人,无论是憨厚老实的陈平,还是略显精明的叶远飞,亦或是面冷心热的苏洛,齐齐地,眼神都有些直勾勾了起来。 如果此时有人问他们仙女长什么样子的话,那他们一定会说,就是眼前见到的这个样子。 而被看痴了的少女,嫣然的容颜上却忽然间闪过了一丝慌乱—— 在看到来人的瞬间。 “哥....” 见连天站在门栏前,她怯生生地喊了一句,仿佛刚刚落下的初雪那般美好。 而连天看了看少女动人明媚的脸颊,哽咽了一下,终是没能强硬起某些冰冷的姿态。 “你长大了。” 连天的语气带着某种欣慰,以及某些对于岁月的感慨。 “小天...” 适时的,看来是他父亲的男人也开了口。 不过,仅仅在他开口的一瞬间,连天本来温暖如阳光的脸色,却一下子不由自主地阴沉起来。 仿佛,晴朗的天空中,突然出现了一道惊雷。 “你来做什么?” 连天并没有回避他父亲的话,但语气却很是冰冷—— 沈沉溪似的那种冰冷。 “我...我想着你昨晚没回家,家里给你包了饺子,我拿饭盒给你装了过来,还有一些苹果和点心,我...” 连天冷冷听着对方的话,脸上带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冷静与镇定。 而他父亲却是很拘谨,说话之间都在斟酌着用词造句。 乍一看,这两人身份仿佛是互换了一般,好像连天才是具有威严的父亲那样。 这一幕,落在背后三人的眼中,先是惊奇,再是气愤,最后则是默然。 他们惊讶于连天的父亲竟会用这么卑微的语气,对他的儿子说话,接着,他们联想到是否因为连天是一个纨绔子弟,或者说,熊孩子。 不过最后,他们想到了刚才少女的笑。 虽然连天背对着他们,但他们能感受,连天看着少女的模样,绝不会是凶神恶煞,反而,应该是很温柔的。 唉... 三个人,哪怕是看似愚钝的陈平,也俱是聪颖之辈。 不约而同的,他们都在心中长叹了一口气,化为了深深的沉默。 各扫自家门前雪。 连天和他父亲,一看就是有矛盾的,并且看他父亲的姿态,多半问题是出在他那里... 作为旁观者,三人自然只是个看客,不好出言些什么。 寒风如刀。 最终,连天终究是接受了他父亲送来的东西。 只不过,却不是他自己拿的,而是叫来身后的陈平,从其父亲手中,接过了两个布袋。 他实在不愿与其父亲有什么接触。 而外表忠厚老实的陈平,从连天父亲手中接过袋子时,眼睛却不争气地,看向了站在旁边的少女。 “谢谢。” 这是少女对陈平说的第一句话。 而看似木讷的陈平,此刻理应慌乱地逃走,然而,他却做出了一个并不符合身份定位的举动—— “你叫什么名字?” 少女闻言,先是一愣,继而被陈平浓厚的乡音给逗乐了。 而陈平好似也并不在意少女的笑,隔着结着冰碴子的铁栅栏,他憨傻一笑,说了一句话后,便转身跑掉,还险些摔了个跟头。 ..... “他说了什么呢?” 这是叶未央的提问。 而连寒显然并没忘记那句话,怔了怔后,嫣然一笑,说道: “他说...” “你笑的真好看。” (本章完) 第三十六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星空之下,连寒突然这么嫣然一笑,顿时展现出了某种专属于她的迷人气质。 仿佛,她还是当年那个一颦一笑,都能勾住别人心魂的绝世美人。 沈沉溪冰冷平静的脸色微微有些变化。 尽管不是很明显。 而连寒在那么一笑之后,便也恢复了常态。 故事,还在继续叙述着—— ...... 从那个晴朗的冬日过后,住在同一宿舍的四人,关系倒是亲近了许多。 有时候,从陌生人变成朋友,再从朋友变成莫逆之交,实际上并没有那么困难,倘若彼此之间投缘的话,那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只不过,当连天发觉,就连一向古板固执的苏洛,也开始对其频频示好的时候,便猛然嗅到了几抹不寻常的意味。 他享受着陈平每晚打的热水,品尝着叶远飞从家乡带来的花生仁,看着苏洛偷藏着带来的,一时间有些摸不着头脑。 不过,而后的一段时间,他总算是摸出了一些门道—— 这三个平日里在宿舍不修仪表,除非首长看望,否则绝不打理仪容的人,每每当他家人来探亲的时候,一个个顿时都变得人模狗样了起来,甚至看着最憨厚老实的陈平,竟然也刮起了胡子,还不伦不类地在腋下夹着一本书,装起了斯文人来。 而苏洛和叶远飞这两人则更不用提,完全做到了让连天瞠目结舌的程度。 连天刚开始还不解—— 到底来的是我爹还是你们的爹? 虽说他跟自家的爹关系并不好,但好歹也比你们三个外人强吧。 不过,这种情形经历了几次之后,连天就算是个傻子,也能看出来这仨货的心思—— 他们如此表现的对象,从来只有一个人—— 他那同父异母的妹妹,连寒。 想到这儿,连天之前所有的疑惑顿时迎刃而解。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连天恨不得直拍大腿,暗骂这仨货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虽然他和其亲生父亲并不亲热,但他却不否认,自己的亲爹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以刚过四十五岁的年龄,就能担任海甸区那座全国理工科最高学府的建筑系教授,实在不是一般人。 而自己的妹妹则更是花容月貌,天仙之姿,再过两年,未必不能成为才貌冠绝京华的绝代佳人。 至于自己的这三个战友... 呵呵... 连天实在没看出,究竟有哪一个,与自己的妹妹是有夫妻相。 在他看来,这三个天天献殷勤,把他当做大舅子来供着的三人,完全就是在痴心妄想。 天方夜谭。 连天翻着苏洛的故事书,越看越觉得就是这个理。 别说这三人把他当大舅子,就算这三人把他当爹一般供着,除非他脑子进水了,才会撮合三人中的一个,去与自己的妹妹谈恋爱。 嗯...当时的连天内心是十分笃定这一点的。 而当时的他自然也不明白,有一个成语,叫做世事无常。 他当时觉得好笑和荒唐的想法,却最终变成了事实—— 在不久之后的将来。 ...... 春去夏至,秋来冬返。 在那栋墙体铺着红砖的五层小楼里,连天几人的生活实在是很平静。 一年的时间,没有什么惊心动魄,没有什么命悬一线,生死时刻。 日子平淡的就像一碗只点缀着一滴油花的清汤,乍一看是清澈见底,惊不起一丝一毫的波澜,让人难以生出胃口,如果没有那滴油花的话,那这日子简直就如白开水一般,过的没滋没味的。 而对于连天几人来说,那滴惹眼的油花,就是连寒。 一年的时间不长,但却让常常过来探望的连寒,很自然地就与连天的几位战友变得很熟络。 十七岁的连寒,风华绝代。 连天去年的想法并没有错。 如果那时的连寒能进入到如今的演艺圈的话,仅凭这张容颜,很容易让那些整容怪们,羞愧到想跳楼。 宛若紫霞仙子对至尊宝的那一眨眼,东方不败水中仰头饮下了醇酒,小倩披上了白衣,赵敏身骑白马,对着身后回眸一望。 这些是世间女子,留给世人最美好的瞬间。 美到了空前绝后,无法超越。 哪怕是这些角色的扮演者们,时过境迁以后,却也再难找回那段风华绝代的唯美。 而十七岁的连寒,便是拥有这般的美丽。 刹那之间犹如烟花般的惊艳。 而连天对于自己妹妹的美丽,也是极为爱护,也绝不容许,有什么人敢亵渎这份美丽。 作为儿子,或许他做的不尽心,但作为哥哥,连天却是无可挑剔。 有一句话说,美丽是女人的原罪。 还在上学的连寒,原先本来经常会受到一些小混混的骚扰,可后来,街面上却再也没有一人敢招惹她。 这自然要归功于连天和他的三个战友。 为此,他们不知道做了多少个俯卧撑,挨了多少大大小小的处分,但能换来连寒那无邪的笑容,几人便都觉得很值。 而对于连天来说,他的这种做法是亲情与血缘的羁绊。 而对于其他三人来说,这可以称之为浪漫。 就这么,默默为心爱的人做些事情,没有花前月下,没有烛光晚餐,只是像隐于黑暗中的蝙蝠侠一样,默默守护着她,这便很浪漫。 无论是陈平,叶远飞,还是苏洛,起码在当时的时候,他们抱着的就是这种心态。 如果可以的话,这种细水长流的日子永远过下去,似乎也不会感到腻烦。 毕竟,人从生到死一辈子,喝的最多的也是清水,不是什么乱七八糟口味的饮料。 但时光终究是要往前的。 对于还年轻的这几人来说,他们的舞台应该很大,很大。 而这座五层小楼,不过是他们人生中的一个短暂的落脚点而已。 男人,就该在更广阔的天空中搏击。 他们终究是走出了这方院子。 他们去执行着死亡率最高,条件最艰难的任务。 也因此,连寒见到连天的次数越来越少。 渐渐地,他们两人的交流,从面对面的谈话,变成了一封封辗转各地的书信。 再后来,由于连天执行任务越来越机密的缘故,两人之间竟断了联系。 好像天空中放飞的那一只,断了线的风筝。 (本章完) 第三十七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七)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春风料峭。 转眼一看,日子竟已进入了初春。 连寒坐在北海公园的长椅上,轻轻拂去了落在肩头的枯枝,举手投足之间,竟是美的不可及物。 她在看着高悬于湖面之上,天空中的那个黑点—— 那是不知是谁手里的,断了线的风筝。 这不算什么稀奇的事情。 进入初春以后,天气自然而然的微暖了起来,而寻常人家窝了一整个冬天,自然到了该出来松松筋骨的时候。 春风渐起,风清云淡。 正是放风筝的好时节。 而放风筝的人多了,偶尔出现几只脱手的断鸢,也是常见的事。 连寒怔怔看着渐渐消失于视线内的黑点,忽地长长一叹。 配合着四周满地斑白的环境,竟有几分凄美。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那她会与前几天一样,在这里看完了风筝和晚霞,然后骑着小一号的脚踏车回家。 然后,明天继续着今天做的事情。 而正当她双手撑住木椅粗糙的椅面,准备顺势站起来的时候,耳鬓边却忽地有一阵风吹过。 随风而至的,是一阵慌乱且急促的脚步声—— 沙沙,沙沙! 连寒闻声,一时间感到有些心惊,下意识地回头望去,只见自己的两个好闺蜜,一前一后地,上气不接下气地奔向她而来。 “你们...” 还未等连寒问什么,跑在最前面红着脸的女生,一把抓住了连寒洁白的手腕,而另一个容颜不逊于连寒的少女,则是断断续续道: “快...快回家!你...家里出事了...” 连寒闻言,心头顿时被浓浓的不安感所笼罩。 家里出事了? 自己的父母身体一向健康,没有什么暗地里的疾病,而他们待人处事也算和善,极少与别人争执或急眼... 难不成,他们出了意外? 一时间,连寒的脸色有些霎白,本该很轻盈的身躯,此刻竟像是双脚生根了一般,立在原地,不能动弹。 “不...不是你爸妈...” 依旧是那个长的极好看的少女,解释道: “是...是小天哥...” 少女说话的时候,脸上情不自禁地浮现出了哀戚的神色。 “我哥...我哥他怎么了?” 连寒的脸上顿时涌现出了慌乱,刚刚还僵硬的身躯,一下子抓起了少女的双手,像是抓住了某根救命稻草。 而面露哀戚之色的少女,也不想再多言些什么,顺势拉起了连寒,不顾自己已经隐隐有些体力不济,又开始奔跑了起来。 风从两人的脸颊迎面分开,吹起了柔顺的长发。 街头巷尾,她们像是在横冲直撞一般,不小心撞到了人,只能喘着粗气说句‘对不起’,而后继续飞奔。 按理说,被撞到的人,在见到对方这般态度的时候,理应是骂骂咧咧,恨不能问候一下这两人的祖宗十八辈。 不过,当其中一个被撞了一下的男人,抬头看清两个女孩面容的瞬间,原本已经就要脱口而出的脏话,竟是生生憋了回去。 惊鸿一瞥。 他看见了两个女孩脸上惊慌失措的表情。 就像被猎枪声吓坏了的小白兔,那样的令人生怜和心疼。 一瞬间,仅仅是一瞬间。 他忽然觉得自己心头被什么撞了一下,动作很轻,很柔软。 她们,一定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吧... 可得注意点安全,别伤到了自己啊... 这是被撞之人此刻的心中所想。 看似并不合理,但却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因为,他觉得自己刚刚遇见了,两位天使... ...... 存在即合理。 尽管背后长着一双翅膀的鸟人,好像只存在于神话和传说里,并没有在世人面前出现过,但天使,却是有着其存在的意义。 譬如,此刻处于一片哀鸿声中的连家客厅,的确需要一个天使现身来安慰一下。 连寒冲进了房内。 她看到了一些人— 带着一身风尘,眼睛充斥着血丝的陈平。 摘下了眼镜,坐在沙发上老泪纵横的父亲。 连声安慰,面露悲戚之色的母亲。 还有,放在茶几上的,那一方用一块大红色的布,所蒙盖的檀木盒子。 前几个是活人,而那个盒子,是死人。 看着那块比鲜血还艳丽的红布,再听到耳旁的哭声,连寒自然明白了些什么。 这里面...是他吗? 是自己那个总是温润般微笑,像永不消散的阳光的哥哥吗? 好突然啊。 连寒心中只涌现出这个念头。 这个消息突然到,哪怕她心中已经悲切到了极点,却是连一滴眼泪都流不下来。 茫然。 连寒本极具神韵的眸子,一下子变得空洞与茫然了起来。 一步,两步...三步。 她走到了那方盒子前。 但是,她却没有掀开那块红布的勇气。 她此时在想,会不会...这像是魔幻一样,当自己掀开红布的时候,看到的不会是盒面,而是连天那张依旧微笑的脸,然后轻刮下自己的鼻头,告诉自己这不过是一场梦? 她希望是这样。 她无比希望是这样。 但希望过后,往往是很残酷的绝望。 她终究是看到了盒子的全貌。 嗯...一个很标准的骨灰盒。 他大概,是不喜欢待在这样狭小的空间里吧。 因为这很不自由。 连天他,最讨厌的就是束缚和不自由。 可是,可是... 忽地,连寒突然一笑,笑声有几分凄厉和刺耳。 与客厅里悲哀的气氛格格不入,有几分渗人。 她母亲紧张地看着她,刚想说些什么,却见女儿一个踉跄,竟是要摇摇欲坠,跌倒在地板上。 刚打好不久的实木地板,很硬,如果算上重力加速度的话,连寒极有可能会受伤。 不过,一个人影及时向前一步,抱住了即将倒地的娇躯。 连寒看到了一张充满着疲惫,胡子拉碴的面庞。 这张脸很坚毅,带着不符合年纪的沧桑。 “你哥是我送走的。” 看着怀中人并没失去意识,陈平沙哑地开了口。 “...他临走的时候嘱咐我,让我照顾好你...我答应了。” 陈平扶着连寒坐到了椅子上,有些局促,但却还是很认真地说道: “你放心,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会像你哥一样对你好,没人能欺负的了你,要想欺负你的话...” 陈平语气一顿,带着决然之色道: “那他就得从我的尸体上踏过去。”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枪和花,浪漫消亡的年华(终)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很老套的言辞。” 一直沉默不言的沈沉溪,忍不住微微嘲讽了一句。 尽管被他嘲讽的人,是他的亲生父亲。 “但我觉得很浪漫。” 叶未央闻言,有几分不甘地反驳了沈沉溪,同时,眼神中闪过了某些异样的神采。 像繁星,又像那年初春里的阳光。 ...... 爱情的开花结果乃至落败,往往很难寻出什么规律,或者道理。 当然,这里所指的爱情,是普遍意义上普通人的爱情,不包括那些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 高富帅,是怎么都会邂逅到爱情的—— 只不过,难以纯粹而已。 而陈平并不是高富帅。 实事求是的讲,他非但不是高富帅,并且,在那个时间点上,他还坠落到了人生的最低谷。 父母早逝,没有背景,看着土里土气的,也不像是个聪明人...最重要的是,他刚刚在安南被苏寒山从甲子连中除名,强行退了伍,两手空空,下一刻要去哪儿落脚都不知道... 如果倒霉能像游戏那样,从低到高分等级的话,那陈平必然已晋阶到了高等级玩家,可以俯视下方众生... 按理来说,处于这种状态下的人,应该浑身上下散发着颓废和沮丧的气质,甚至还有绝望。 连寒是这么认为的。 不过,陈平却给了她一个意外— 将连天的骨灰送回燕京,并且还陪伴着其走完最后一段路,对于连家来说,这是很大的一份恩情。 而当连天的父亲冷静了下来,询问陈平的近况后,对方也没隐瞒些什么。 不过,相对于其他陷入绝境之人丧气的样子,陈平表现的却是很淡然。 好像,这不过是家常小事一样。 而出乎连寒意料的是,依她父亲的能力来说,要想拉陈平一把,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而于情于理,连寒父亲也没有不帮忙之理。 但陈平拒绝了对方伸出的援手。 不是那种很傲气,很有自尊地拒绝,而是那种很朴实,让人挑不出什么错处的回答—— 我自己有手有脚,身体健康,为什么要接受您给的钱,还有介绍的工作呢? 有骨气。 这是连寒父亲当时给陈平的评价。 不过,就在不久之后,这句评价就多了一个前缀—— 愚蠢且可恶的骨气。 这份转变,看似很突然,但其中缘由却是很简单。 因为,连寒喜欢上了陈平。 因为,连寒为了跟一无所有的陈平在一起,不惜忤逆自己的亲生父亲,从大学里退了学,甚至,还跟这个看似忠厚的男人,一起私奔到了江宁。 因为,她还和这个她父亲看不上的男人,生了一个孩子。 孩子取名叫陈夕。 因为,她很喜欢看晨曦。 ....... 连寒曾坚定地认为,她当年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爱情。 也许别人根本不可能相信,连寒这样一个如仙女般出尘的女子,怎么可能去倒追一个一无所有的土鳖,还特么竟做了如此多出格的事情,如此的奋不顾身。 这是很天方夜谭的事情。 要知道,当年的连寒在海甸区的那座学府里,可是洛水仙子般的存在。 无数的师兄们对她或暗送秋波,或热烈告白,而这些人,在将近三十年后,或者成了名流政要,或者成了学者豪商。 而陈平要是与他们相比,不亚于砂砾和星辰的差别。 是的,差距就是有这么大。 但陈平却做到了一件童话故事里都没能成功的事情— 癞蛤蟆吃到了天鹅肉。 虽然连寒是天鹅,但陈平不会自贬为癞蛤蟆。 即使在其他人眼中,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如果硬要比喻的话,用枪和花来形容陈平和连寒,或许会更加合适。 冰冷且黑洞洞的枪管,柔美且娇艳的红玫瑰... 这看起来不是什么好的搭配。 而世人的普遍价值观,是很有道理的。 如果说,连寒那么奋不顾身追随着陈平,是为了浪漫,或者说她所追逐的爱情的话,那当爱情的高温冷却之后,日子进入到了柴米油盐之中时,先前隐藏的矛盾,自然而然就会暴露出来。 陈平和连天两个人,真的很不搭。 无论是苏洛还是叶远飞,其实都比陈平更加适合连寒。 只不过,连寒不清楚的是,最后敢于断了自己前程站出来的人,却是一直默默无闻的陈平。 说他被美人迷昏了头吗? 还是该说,连寒只不过是脑子一热,就做了错事? 也许都有。 但浪漫逐渐消亡以后,连寒还能和陈平在江宁凑合着过的原因,只有一个—— 他们两个之间,有了陈夕。 连寒很爱看晨曦,所以,她很喜欢陈夕。 母爱是伟大的。 连寒没有沈沉溪心中想象的那么冷酷无情,只不过是这操蛋的生活,活生生把一出正剧,变成了悲剧。 陈平此前之所以与连寒私奔到江宁,只是因为她喜欢这个地方,喜欢这座六朝古都。 但茫茫人海之中,有些喜欢是危险的。 因为,苏寒山也在江宁。 与连天之死有最大关系的苏寒山,回到了江宁。 人是有很多面的动物。 也许在别人眼中,苏寒山只是个面冷心热的前辈,但在陈平眼里,他却看到了苏寒山最冷酷无情的那一面— 充满着血腥的味道。 像那晚谅山骤然而至的暴雨。 而一山不容二虎。 一座城虽大,但却好像容不下了他们一家三口。 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那陈平大可以带连寒和陈夕离开,不过是天高路远,江湖再见罢了。 可是,你不去找麻烦,不代表麻烦不会找上门。 在陈夕三岁生日的那个午后,苏寒山亲自登上了门。 在陈平的示意下,连寒带着陈夕去楼下的小花园转了半个多小时。 而在这半个小时内,陈平究竟和苏寒山谈了什么,那恐怕只有他们两人知道了。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两人之间达成了某种协议。 于是,便有了连寒离开江宁,前去了法国,并且这一走,就是十三年。 于是,便有了陈夕孤单的童年,有了和叶未央那段刻骨铭心的时光。 于是,陈平在零五年初夏的午后,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 留下一段浪漫凋零的故事。 (本章完) 第三十九章 你不知道的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风似乎急了些。 吹散了连寒长长的一声叹息。 微弱的灯光之下,三人皆是沉默不言。 茶几上的那壶西湖明前,水温已经不再滚烫,至于案上几碟糕点,则有一小半进了叶未央的肚子里。 天上的星星似乎暗了几分。 夜已入深。 故事,也说到了这里。 三人的神色都很复杂,不知是因为刚才的那段故事,还是出于什么别的心思。 连寒没有用什么移花接木的套路,通过讲一段故事来呼唤与沈沉溪的亲情。 她叙述得很客观,甚至不带有什么感情色彩。 她只是把她视角中的那些事情,原原本本讲述了出来。 当然,这并非是完整的一段故事。 如果把当年所发生的事情,看做是一部故事录的话,那连寒所讲的这段故事,只能算是残篇断简。 譬如连天到底是被谁害死的?陈平与苏寒山到底达成了什么协议?最终陈平又因什么而死亡... 这些,都是连寒所不知道的事。 沈沉溪想的比连寒的更深。 在这一段故事之中,也许没有绝对的黑白脸,或者说,好人和坏人的区分程度,没有那么明显。 站在不同人的角度上,所看到的同一段故事,也许是不一样的。 罗生门。 沈沉溪此刻深信,苏寒山不是个坏人,但也绝非是个好人。 他将连天视作亲儿子那般疼爱是真的,而他最终在连天死亡的阴谋中,扮演了极其不光彩的角色,也是真的。 待在江宁那座青石小院,一待就是三十年。 三十年风吹雨打,便是一块磐石,也会被吹打的棱角毕尽。 年少时候的沈沉溪或许不清楚,也许现在的苏如霜也不清楚,他们仅仅只是认为,苏寒山守着那么一座小院子,是图个清静罢了。 不过,当深入了解苏寒山这个人,尤其是了解到他的过去以后,沈沉溪可以确信,苏寒山之所以选择那方院子,与什么山清水秀的清净,几乎毫无关系—— 他在画地为牢。 他在用特殊的方式,表达着对连天的歉意。 沈沉溪相信,这是真的。 而他同样也相信,如果时光倒流,重新回到那个大雨磅礴的夜,苏寒山的决定一样不会改变。 他能体会到这一点。 因为这就是人性— 复杂而矛盾的人性。 就像网上经常有人看不得这个杀生,那个残忍,然而当一盘盘嫩肉,一盘盘大闸蟹和小龙虾放在其面前的时候,其依旧会吃得津津有味。 这不是虚伪,而仅仅只是复杂罢了。 眉角微微一挑,沈沉溪喝了一口已经凉透了的茶水,似乎是觉得味道有些苦涩,于是往嘴里塞了一块绿豆糕。 他这个动作很自然,好像从电影院里走出来,用手抓起纸盒里剩下的最后一口爆米花一样。 叶未央微微皱眉。 不是针对她面前的两人,而是针对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时间—— 二十二点四十八分。 还真是...已经夜深了啊... 她斜眼瞥了下沈沉溪,不知连寒的这段故事,究竟让对方生出了多少感触。 不过,令她微微有些失望的是,沈沉溪的脸色与一个多小时前一样。 无趣。 她突然觉得很无趣。 故事结束以后,观景台内的三人又不说话。 难道要继续之前尴尬的气氛? 她感到很不自在。 而不知道是否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当她刚产生出想迅速离开,一刻也不想停留的想法之时,沈沉溪却忽地说道:“夜深了。” 这是某种委婉的逐客令。 叶未央和连寒相视一眼,正打算给予回应之时,却惊讶地听到了沈沉溪的后半句话: “我这里房间还算足够,要是感到不方便的话,可以留宿一晚。” 他说完这句话,便站起了身,径直离开了观景台。 剩下连寒和叶未央面面相觑。 连寒看向了叶未央,脸上带着某些期许。 一瞬间,叶未央明白了些什么。 她有些无奈地看向连寒,略带苦笑,点了点头。 ...... 叶未央想的没错。 沈沉溪并非是对连寒产生了好感,继而挽留对方,想培养一下丢失多年的母子情。 他想留住的,只是自己罢了。 这一点,从卧房的安排便可以看出。 整套豪宅的卧室加起来能有十几个,连寒被安置在了二楼的一个主卧,而沈沉溪,却偏偏和她,住在了互相对着的次卧。 叶未央可以打赌,沈沉溪原本绝对不是住在这里。 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 既然她不忍拒绝连寒期许的目光,那她就要面对眼下的情况。 好吧... 与上次在总统套房里一样,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叶未央洗漱完毕,换了一身衣柜里备好的居家服之后,向管家之类的人借了台平板电脑,便安心躺在床上刷起了电视剧来。 多亏了多年养成的加班习惯,现在的叶未央是个熬夜小能手,晚上睡得也是极晚。 夜里十一点半。 正刷着某集韩国长腿欧巴爱情剧之时,叶未央却忽地听到房门‘咚咚咚’响了起来。 她躺在床上,暂停了视频,沉默不言着,空气也随之安静了下来。 片刻后,敲门声静止了下来。 叶未央轻轻松了口气。 不过,就在下一刻,一张用夜光笔写着的A4纸,却突然从门缝里被塞了进来。 其上写着几个大字—— “我知道你没睡” 叶未央看到了字迹,带着几分羞怒地开了门。 果不其然,外边站着的是沈沉溪。 “进来吧。” 叶未央的话语有些有气无力,显然是对沈沉溪已经没辙了。 而沈沉溪并非是空手而来的。 他的右手端着一个餐盘,餐盘之上,是一碗刚煮好的汤圆—— 每一个都是腕表表盘那么大,放在青花瓷的圆碗之中,不多不少,正好七个,显得很圆润可爱。 “你爱吃的黑芝麻汤圆。” 沈沉溪微笑着将碗筷放到了卧室内的桌子上,说道:“快吃吧。” 叶未央面露出几分疑惑。 她记得,自己喜欢上吃黑芝麻汤圆,好像是近几年的事情啊... 沈沉溪怎么会知道? 她狐疑地看向沈沉溪,却得到对方一个笃定的表情。 好像,这本来就是该他应知的事情。 所以,他表现得很自然。 即使在这份自然之下,有一些,她所不知道的事... (本章完) 第四十章 如果那两个字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晨光洒落,又是新的一天。 昨夜的满天繁星,被一轮骄阳所取代,整片的迷幻的星空,也变成了天蓝。 风和日丽。 阳光从设计风格复古的百叶窗,折射进了装修风格简约的小餐厅,恰好落在了沈沉溪所坐着的高背椅子的椅面上。 这是一种很巧妙的设计。 既可以让就餐的人感受到天气的晴朗,又不至于会被本该刺眼的阳光所影响到。 宽敞洁净的饭桌之上,铺着一层白色和米色相间的方格餐布,其上摆着几个很大的白碟子,还有一个造型精美的手工编织的小筐— 小筐里装着的,是几个清晨现烤的面包棍,还有白吐司等等。 至于白碟子里盛放的,则是小火刚刚煎好的顶级烟熏培根,还有轻轻戳破便流黄的煎蛋。 桌子上还有一些果酱水果坚果之类的东西,不过并不算太显眼。 典型的西式早餐。 与沈沉溪和叶未央对坐的连寒,轻轻用叉子和餐刀,将一小块培根放入口中,感受着不逊于巴黎顶级餐厅的口感,她不自觉无声地轻笑了起来。 不是因为这小块培根太好吃了,而是因为,她感受到了沈沉溪生活的品质。 儿行千里母担忧。 身为人母,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孩子过的不好,尤其是在物质上,生怕其饿了没有一口热饭,冷了没有一件暖衣。 不过,从她的观察看来,这种担忧,在沈沉溪身上是不成立的。 这让她很欣慰。 虽然自己的这个儿子与自己并不亲,但看到他生活富足,自己就打心底里产生出欣慰之情。 而沈沉溪低眸之间,虽是注意到了连寒唇边的笑意,不过却没说什么。 他不说话,自然也就没人会说话。 三人安静地吃完了早餐,而两台银白色的路虎,正停在豪宅前的小花园处。 “谢谢招待。” 叶未央的语气有些别扭,还有些僵硬,但还是对沈沉溪说出了这句话。 穿着一身轻薄的白色训练服,沈沉溪站在一处景观水池的旁边,看着叶未央将手里的鱼食投放进池子里,引来一尾尾红鲤,和煦地说道:“我以为,你会什么都不说就离开。” 他微微笑着,露出极少出现的温暖神情。 “过两天我要回纽约。” 叶未央扔着鱼食的右手,微微一僵,在澄净的水面上洒落了几圈小小的涟漪。 “哦...” 她声音低微地回了一句,似乎表现出了事不关己的样子。 “我告诉你了。” 沈沉溪补充了一句,脸色浮现出了认真。 “所以,这次我不是不告而别。” 叶未央闻言,微微一怔,心瞬间有些慌乱。 她将手中仅剩不多的鱼食,一把洒入了水池中,也不去看刚才还觉得很好看的红鲤,径直朝其旁不远的路虎车走去。 从景观水池到路虎车的停放处,不过只有十米左右的距离而已。 五六个呼吸之间,她便可走到那里。 但十米毕竟也是距离。 相同的距离下,叶未央没理由比沈沉溪更快。 虽说沈沉溪的身手退步了不少,相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逊色了许多,但比起天天在办公室里坐着的叶未央,还是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所以,他先一步到了车旁,随即抬起右臂,将手掌顶在了车后窗的上沿,任凭赶来的叶未央使出了吃奶的力气,车门也是纹丝不动。 “让开!” 叶未央的语气有些微恼,好像碰见了一个无赖。 而沈沉溪却也不在意,轻轻用左手握住了叶未央的手腕,而后轻轻道: “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记得想念我。” 这话说得有几分无耻。 深得杰兰特泡妞的精髓。 而叶未央怒极反笑,很想反问:你是我什么人,老娘凭什么要思念你?你以为你是人民币吗?! 不过,沈沉溪在说完这句话以后,便也没再拦着叶未央,将车门让开,送叶未央进入后,轻敲了下前窗,对开车的司机说道: “路上慢点开,不要赶时间,将叶小姐安全地送到碧央集团。” 说罢,他便让于一侧,目送着银白色的路虎启动,而后,消失在了视野之内。 而坐在车后座的叶未央,则有些恍然失神。 她回想起了从前的一些碎片。 还在上高中之时,每天放学之后,沈沉溪也是这样,总要嘱托开车的严正要注意安全,而后,就这么目送着自己离开,而自己,就这么傻傻地盯着后视镜,直到彼此之间,再也看不见到对方。 现在回想起来,原来那时候的自己和他,竟然是那般如胶似漆,明明第二天早上就会再见面,可晚上分开时,还是产生了诸多不舍。 那时的自己,在车上想的最多的是什么呢? 哦...好像是在盼着,快一些毕业吧... 只要毕业了,他们两个人就能正大光明地待在一起,也不必再在傍晚,忍受着这小小的离别。 想到此,她忍不住自嘲地一笑,可转而,这笑就染上了几分苦涩的味道。 “放些音乐吧。” 她随口说了句,将头靠在头枕上,闭起了双眼,听到了一段熟悉的旋律——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 也不过是,分手... ...... 如果真的回头看去,有时候真的会不禁感慨,十年其实不过弹指一挥间。 可人生又能有几个十年呢? 沈沉溪坐在位于曼哈顿特区的执行长办公室内,手上把玩着一封烫着金漆的明信片。 说是明信片,其实并不准确,更应该说,这是一封邀请函。 由林昊发出的邀请函。 而这封邀请函,所邀请的对象,并不是沈沉溪一人,而是江宁外国语学校零四级五班的全体同学。 因为,今年是二零一七年。 距离他们高中毕业,正好十年。 十年过去,当年各奔东西,分散在天涯海角的同学们,似乎到了再见一面的时间。 而林昊发出的邀请函也很有意思。 扉页之上,用仿宋体打印出来的几个字,不是什么思念的话语,而是不完整的六个字—— 如果那两个字。 E神的金曲‘十年’,开头的第一句歌词。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夏至,燕京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沉溪看着邀请函扉页上的六个字,觉得很有趣。 虽然如今的沈沉溪对林昊了解没当年那么深,但他还是可以确信,将这六个字题写在扉页之上,绝不会是林昊的主意。 高中同学十年之后的再聚,当然很有意义,而相聚自然要从这封邀请函开始。 而题在邀请函扉页上的内容,则更是重中之重。 最好能让人看上一眼,就会想起自己那段青葱的时光。 而这短短六个字,却是做到了这一点。 E神的‘十年’是一首传唱度极高的歌曲,起码对于五班的同学们来说,不可能有人没听过。 所以,当看到这六个字的时候,脑海中很自然地就会响起‘十年’的旋律。 而这六个字巧妙就巧妙在,其不是一句完整的歌词,自然而然的,就会让人产生出联想的心思— 自己十年前,是个什么样子? 那些年轻的梦想,那些年轻的同学,他们,如今还好吗? 沈沉溪轻微摇了摇头,将邀请函翻到了背面,终于看到了具体的邀请信息。 抛去那些华丽的辞藻和精美的文辞修饰,大概就交代了几点—— 时间,定在了大约一个月之后,六月二十一日,正好是阴历夏至的那一天。 地点,可能为了方便分散在天南海北的同学赶过去,并没有选择在江宁市,而是选在了首都,燕京。 至于相聚后具体有什么活动,邀请函上并没有细说,不过位于邀请函底部的一行小楷,却是阐明了,这次来参加十年同学聚会,无论是来回机票还是酒店住宿,全部都由林昊一人承担,住宿地点是位于东城的五星级易达温华酒店。 若是寻常人看到这一条,一定会感慨于林昊的财大气粗,就算抱着结交的态度,也一定会定时赴约。 但这恰恰是沈沉溪最不用考虑的问题。 沈沉溪现在自然不是全球首富,但他却是全球最有钱圈里的一员,即是常常出现在各大财经杂志中,披着神秘面纱的‘隐形富豪’。 他在想的却是,叶未央会不会去? 她会不会,前赴这个十年之约呢? ...... “BOSS,我认为我有必要提醒您一下。” 穿着一身正装的萧硝,略有几分紧张地松了松扎的笔挺的领带,一张帅气的面庞此刻却变成了一副苦瓜相,浑身上下散发着不自在的感觉,明明屁股底下是价值过万美金的真皮椅面,他却仿佛是在如坐针毡一般。 “您看...” 他的语气软化了一些,像一只温顺的绵羊,带着渴求的目光,看着对面坐着的,马上要张开血盆大口的饿狼...哦不,是沈沉溪。 见沈沉溪神态自若,萧硝鼓起勇气,说道: “...先前您在伦敦,不打一声招呼就突然消失,然后隔了两天才出现在淞沪...您知道,在您消失的这两天里,纽约和旧金山方面已经暗流涌动,如果不是联美财团的那些老人们还算识大体,恐怕财团内部肯定要出大乱子...” 停顿了一下,见沈沉溪似乎若有感触,萧硝心下一热,忙是趁热打铁说道: “...而后,您在淞沪前后加起来停留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想必您知道中国有一句古话,叫做‘千金之子,坐不垂堂’,虽说江宁是您的故乡,但按照眼下您的身份地位来说,纽约才是最为安全的地方...古时帝王轻易不离京城,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啊!” “继续。” 沈沉溪笑眯眯地看着萧硝,令对方头皮一麻,但话已说了这么多,也不差最后的那么几句了。 “所以...” 萧硝清了清嗓音,一脸正色地说道: “作为您的首席随行秘书,在我的职务范围之内,我有必要规劝和建议您,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如果没有重大的,需要您亲自出马的商务会面,您最好还是待在纽约,或者旧金山,或者洛杉矶...只要是财团和公司可控的地方,您待在哪儿都成,就是不能去燕京。” “说完了?” “嗯...说完了...” 看着沈沉溪面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没来由地,萧硝竟莫名没了底气,说话声音也小了几分。 “既然说完了,那你就回去准备准备吧,别误了今晚去燕京的飞机...” “......” 萧硝闻言,面色一窒,顿时明白,他刚才说的那番话,对于沈沉溪来说无异于废话。 自己终究,还是要被派去燕京打前站... “BOSS...” 萧硝还想再做一下垂死挣扎,但沈沉溪却打断了他的话语。 “萧硝,我同意刚才你说的所有的话...” 沈沉溪的唇角带着专属上位者的亲和笑意,平静道: “我知道,在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遮盖下,我就这样贸然离开纽约前往燕京,是一件严重违反制度的事情,而违反制度,就要受到责罚,哪怕我是联美的执行长,也不能免于逃避...” 他神色极为认真地继续道:“但是...制度是死的,人却是活的...” “既然我没有去燕京的理由,那便可以制造一个理由...别这么看我,我知道你肯定有办法,对于我的智囊们来说,这肯定不是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 说完这番话,他霍然站起了身,代表着这场谈话的结束—— 以萧硝又一次的说服失败告终。 其实,萧硝也实在是想不明白,仅仅为了一个同学聚会,至于劳动沈沉溪非去燕京不可吗? 以沈沉溪的财力来说,将举办地点从燕京改到纽约或者北美其他的大都市,并不算是什么难题。 萧硝不知沈沉溪为何这么选择,但在对方表明出了明确且无法改变的态度之后,正如沈沉溪所言的那样,身为其的首席随行秘书,萧硝只能选择接受这个决定,并且尽力使这个决定在制度之下毫无破绽。 哪怕,这个决定看起来不那么明智。 ...... 一七年六月下旬,时隔十二年之后,沈沉溪再次踏上了燕京的土地。 难得的,沈沉溪从飞机舷梯走下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头顶那片雾蒙蒙的天,以及那些令人讨厌的霾。 今日的燕京,很晴朗。 (本章完) 第四十二章 他来过这条街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大人物出行,最不缺少的就是排场。 虽然燕京市是国家的首都,在这里从不缺少藏龙卧虎之辈,有可能高楼之上坠落个花盆,都能砸死某个著名导演,或者是知名学者,但不可否认的是,沈沉溪这位‘国际友人’的身份,即使在燕京,也是个不容小觑的存在。 前来迎接沈沉溪的人,不乏在燕京的地位高者,而对于对方的热情,沈沉溪也是礼貌且谦和地回应着,丝毫没摆出什么美国巨商的架子。 从燕京国际机场的私人停机坪到VIP通道之间,大约能有个三四十步的距离,而在这段距离之间,沈沉溪与那几位地位不低的人,倒也是相谈甚欢。 平易近人。 沈沉溪很清楚,那些被历史记载的大人物们,没有一个是口中喊打喊杀,轻浮气躁的,而一个个皆稳如泰山,对待不如自己的人,态度反而愈发地祥和。 而至于那些盛极一时,却眼高于顶的人物,虽然多多少少都在史册之上留有几笔,但无不例外,他们的下场,都以一个很悲惨的结局来结束。 知古而明今。 感受着沈沉溪如春风化雨般亲和的态度,胸有城府,在燕京城也算是号人物的几人,心中顿时生出了对方深不可测的感觉。 这般铅华洗尽的气质与心性,要是不磨砺上个二三十年,根本难以养成,而看着沈沉溪的年纪,也不过二三十岁而已...莫非,这人打娘胎里就开始在养势? 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 在几人的恭送之下,沈沉溪借有事为由,婉拒了今晚备好的接风宴,而同时表达出了在临走之前,一定会与这几位把酒言欢的意愿之后,才在几人亲热的话语之中,进入了骑士十五世的车厢内。 看着车队缓缓驶离视线,几位在京地位不低的人物,都是油然而生出了某种感慨—— 曹操当年曾言,生子当如孙仲谋,而如今看来,这话怕是要改一改了。 生子,当如沈沉溪。 ...... 为人父者,自然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 坐在宽敞车厢后座上的沈沉溪并不知道,就在刚刚,他便成为几家的父亲,为他们本已足够优秀的孩子树立的榜样。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但很可惜,有些榜样却是不可能复制的。 虽然沈沉溪不信这些,但架不住有些人信风水相面之类的玄学。 如果按照那套理论来说的话,恐怕要合江宁城几十年钟灵毓秀积攒下来的灵气,再加上六朝古都残余的皇龙之气,才能生出沈沉溪这般的人物。 他或许是茫茫人海之中,为数不多的负气运之人。 这一套理论,其实在联美财团,尤其是在沈沉溪手上吃亏的那些老人们之间,还是很有市场的。 他们对这套理论深信不疑,但可笑的是,身为‘负气运之人’的当事者,沈沉溪自己却是根本不信。 他很清楚,自己是历经多少次九死一生,才能走到今天这一步,虽然不否认有运气存在的部分,但更多的,却是全凭他自己的能力。 这其实就跟买彩票一样,哪一个百万千万大奖的中彩者,表现的不是欣喜若狂。 显然,他们在中奖之前,也没想到过自己会中上个几百万。 至于那些自认不凡,认为自己是天命所归而不付出什么实际行动的人,九成九的下场都很凄惨。 所以,沈沉溪从来没有低估过自己,但也没将自己的成功,归咎于天命所归上。 倘若哪一天他真的信了这一点,那恐怕,就离他完蛋的日子不远了... ...... 燕京的堵车是世界闻名的。 哪怕此刻已是上午,早过了早高峰,但从机场开往城区的几处道口,还是不可避免地堵塞了不少的车辆。 坐在隔音效果极好的骑士十五世之内,沈沉溪并没听到旁边宝马车主的叫骂声。 此时,与他同在车厢之内的,只有一个人—— 他的首席随行秘书,萧硝。 前一段时间,萧硝先行离开了纽约,来到燕京为沈沉溪出行打前哨,而在沈沉溪到来的今日,他自然不可能躲在别处不露面。 而在旁听着萧硝对联美财团欧洲区几个大的投资项目进行汇报,沈沉溪听了一段时间之后,竟突然在心里生出了些抵制。 好不容易等他讲完,自己进行了批阅决策之后,沈沉溪忙是阻止对方从平板电脑上翻开下个企划案的动作,想了下后,像聊天似地问道:“这台车,是之前在淞沪的那台吗?” 萧硝闻言,也明白了些什么,不动声色地将平板电脑熄了屏,随后说道:“并不是。” 他解释道:“上次您在淞沪的那台骑士十五世,是出于临时情况下,紧急运过去的,而您现在乘坐的这台,则一直是挂着京A的车牌,是财团为了早就预备好的,在主要国家的首都,财团都备了至少三台的骑士十五世。” “嗯...” 沈沉溪点了点头,没打算再细问些什么,可萧硝却是接着问道: “那现在...是直接送您去别墅休息吗?” “不...” 沈沉溪想到了些什么,轻轻摆了摆手,而后说道: “先去一个地方。” ...... 长安街。 燕京最有名的一条大街。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来朝拜冕旒。 这句话是出自王维的律诗,被后人视作最能描绘出盛唐万国来朝之时的盛况。 而这句话同样适用于如今的燕京,适用于燕京城的长安大街上。 从西单方向向东驶,沈沉溪坐在车中,看着宽阔无比的车道,看着路上行人的自信的神情,他确实感受到了,这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大国,正在慢慢再度崛起。 这是沈沉溪在江宁或者淞沪,不曾看到的盛世景象。 只有在帝都燕京,只有在这条长安大街上,才能最切实地感受到泱泱大国的风范。 碍于此处一派繁华的景象,出于安保方面的考虑,沈沉溪并没能从车上走下来,近距离站在这条街上,融入到燕京市民之中。 这倒是有些小小的遗憾。 不过,世上哪有那么完美的事情... 至少,不管有没有人知道,他确实来过了这条街。 这条壮阔的长街。 (本章完) 第四十三章 青花园(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也许世间从不缺少磨难与困境,但在哪怕是最绝望的处境之下,我们依然还是要抱着希望。 因为,绝望带不来转机。 而希望,哪怕是一点点犹如萤火般渺小的希望,也极有可能成为事态变好的夜路上,那一盏微弱的指明灯。 ...... 时隔十二年之后,再度来到燕京,沈沉溪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变好。 大部分事物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这是沈沉溪的新感受。 诚然,如今的燕京虽是超一流的国际化大都市,与纽约伦敦巴黎,其中哪一个比起来都毫不逊色,甚至还能隐隐压上一头。 但这并不代表燕京城没有缺点。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更何况是一座城呢? 不过,正如沈沉溪所感,燕京城比之十二年前,进步的却不是一星半点。 这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说不出具体的判断依据,但却能明显地感受出来。 也许是有秩序的街道,也许是繁华的人流,也许仅仅是清新了一些的空气... 细微之处见真章。 每个人对于城市的理解和热爱是不同的,一座城市也几乎不可能惹得所有人都喜欢。 但沈沉溪却很喜欢燕京。 虽然不敌江宁城的那份故土之情,但在燕京,他却也能找到某种归属感。 这是在纽约所感受不到的。 坐在位于石井山区的一栋鸟语花香的私人别墅天台上,沈沉溪静静喝着白底青瓷碗里,所盛放着的茶水,悠闲的样子好似一个避世不出的高人。 茶是燕京著名的大碗茶。 而沈沉溪所坐着的藤椅旁边,还摆放着一张看上去有些年头的红木八仙桌,上边摆放着几碟吃食,都是老燕京著名的小吃。 “这个...叫什么来着?” 沈沉溪随手从瓷碟中抓了一块软糯的点心,吃了两口,感觉还不错。 “这是驴打滚。” 侍立于一旁的萧硝,像旧时大户人家中的小厮一般,耐着性子地给沈沉溪解释着桌上的一道道吃食。 “这是有名的京八件,这是牛舌饼,这是绿豆糕...” 看着萧硝如数家珍的模样,沈沉溪忍不住忽地一笑,说道: “要不是我知道你从小是在加州长大的,我差点还以为你是个地道的燕京人。” 萧硝闻言同样一笑,用不纯正的口音回道: “爷们儿这话就说的不对了,怎么就不地道了呢,他们住上十几年是燕京人,我住上十几天就不是了?” 可能是常年说英语的缘故,萧硝说话的方式保留着加州人的习惯,与中文发音有些格格不入的,而再用这副强调去说老燕京话,就不免有些显得滑稽。 沈沉溪闻言,呵呵一笑,又喝了一口茶后,才说道: “交代你查的事情,结果怎么样了?” 萧硝闻言,收起了嬉皮笑脸的神色,从一旁拿出了台平板电脑— 正是沈沉溪在骑士十五世上见过的那台。 “BOSS,您要的关于连之行的资料都在这里了。” 沈沉溪一边翻动着资料,一边听萧硝简要汇报道: “连之行老教授一生都在青花园里工作,培养出了不少著名的建筑师,甚至我们手底下的好几个建筑事务所,有那么几位建筑师,就是连老的学生...” “至于连老的品行问题,经过细致的调查之后,基本可以肯定,这是一位极有节操的老教授,教书育人一辈子,甚至各种名誉头衔也都拿了许多,但他这人在学生间的风评却是极好,而且身上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丑闻,与他的妻子,也是青花园里那座大学的薛红教授,夫妻关系极好,一辈子好像也没红过脸,吵过架,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伉俪...” “至于,您让我查的事情...” 萧硝说话间顿了一顿,而后说道: “...与您所想的差不多,早年的时候,连老曾被下放到河东省一个偏僻的小村子做过知青,在这之时,他与村子里的一个姑娘产生了感情,两人甚至珠胎暗结...后来,连老回到了燕京,与那个小村子里的女人也断了联系,重新找了一户门当户对的人家结了婚,生下了唯一一个女儿。” 萧硝并没有提连之行和薛红唯一的女儿是谁,但其实这个答案已经不言而喻。 除了沈沉溪的亲生母亲连寒,还能有谁? 至于那个可以说是被连之行抛弃了的姑娘,则就是连天的母亲。 而从血缘关系上来讲,连之行便是他沈沉溪的外公,而薛红,则是他的外祖母。 “还有一件事...” 萧硝生怕自己说完了,忙是补充道: “...您还真是赶早不如赶巧,我收到了一条关于连老的消息...今天,是连老的寿辰,连寒女士带着黄炽还有他的女儿克里斯汀,会去青花园里给连老祝寿。” “哦?” 沈沉溪放下了喝了一半的茶碗,眼神半眯着,似是有某些危险的气息流动。 “去的人多吗?我是说...去给连老爷子祝寿的家人们,多吗?” “...不少,除了实在赶不回燕京的亲属以外,连家和薛家...能去的今晚应该都会露面。” “有意思...” 沈沉溪低声自言自语了一句,而后询问萧硝道: “我今晚有什么行程吗?” 萧硝闻言,忙是说道: “按照预定行程,您今晚应该会见燕京市商务...” “帮我推辞掉。” 还未等萧硝具体道出对方的名字和职务,沈沉溪便一口回绝。 “那您是要...” 对于萧硝来说,沈沉溪推掉一次只算是客套性的会面,并不算什么,但他却要清楚,沈沉溪将要打算做些什么。 “今晚我要去青花园。” 没有拐弯抹角,沈沉溪直接给出了萧硝答案。 “啊?您要去青花园...” 萧硝有些惊讶,心想先前看您和这位素未谋面的外公,好像也并不怎么有亲情,怎么会一下子就想要去他的寿宴呢? 萧硝搞不懂这一点。 但他却听沈沉溪继续吩咐道: “我不太懂这方面的习俗,总之,你去替我备一份像样点的寿礼,越贵越好,要那种能令全场之人,倒吸一口凉气的那种。” “那您这是要...” 萧硝不确定地问一句,惹得沈沉溪有些微冷的回答: “这还看不出来,我要亲自去青花园。” “祝寿。”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青花园(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海甸区,青花园。 青花园不仅仅是一处园子,还是一方街道,同时,也是一座大学校园—— 那所国内最好的理工科大学。 没有之一。 当什么事情被冠上了‘最’这个字眼的时候,就意味着一定很不同寻常。 一名扫大街的环卫工,听起来是默默无闻,甚至是处于社会下层的角色,在街上遇到对方之时,也只会匆匆一瞥后,便再无交际。 可是,要是街上遇见的,是最优秀的环卫工呢? 这听上去职业本质似乎并没有改变,但却可以肯定的是,这位最优秀的环卫工,所受到的待遇一定会比普通的环卫工高出很多,甚至说是天壤之别,也并不是没有可能。 职业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但从事职业的人却是会被分成三六九等。 而对于站在所属行业最顶端的那些人,出于尊敬之意,世人会送给他们一个专属称呼—— 精英。 而青花园之内的那所大学,从百十余年前创立至今,漫长的岁月之中,其所致力于的事业,只有一个目的—— 为这个国家,创造和培养精英。 而事实上,这所大学也的确做到了这一点。 从青花园里走出的那些学生,不敢说百分之百都成为了某个行业的精英,但绝大多数人,皆在其所从事的行业之内小有建树,甚至建功立业者也不在少数。 这是一所令人望而生敬的大学。 夕阳之下,沈沉溪半眯着眼,看着身前不远处,被余晖染上金红色光泽的纯白建筑,注视着五六米高的拱门还有其上白底烫金的三个繁体字,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他孤身一人站在这里。 但他身边的来来去去的人却是很多,像他这样原地站着,默默看着眼前建筑的人,也不在少数。 相比较而言,沈沉溪其实倒还算是最不显眼的那一个。 因为,此时站在晚霞之中的沈沉溪,并没穿他那套昂贵奢侈的行头,而身着一件胸前带有印花的白色短袖文化衫,一件纯黑色的运动风衣,并且没拉上拉链,风轻轻将下摆吹出了一个很好看的弧度。 而他的裤子是很普通的修身型牛仔裤,脚上是一双阿迪的常规款黑色运动鞋。 这一身打扮,在初夏时节的青花园里,实在再寻常不过了。 保安大叔甚至可以确信凿凿地打保票,十个男学生里,起码有五六个会是沈沉溪此时的打扮。 而沈沉溪一头干净利落的短碎发之下,是一双暗含锋利之意的眸子,鼻梁上架着一副没有度数的黑框眼镜,将这锋利之意,生生削减了七八分。 此时的沈沉溪,看起来就是一个正宗的青花园学生。 多年坚持下来的体能训练,虽然不能将他的身手变得宛若鬼魅,但基本的强身健体却是完全可以达标的。 这也使得,明明已经二十八岁的沈沉溪,这么一看上去,竟只有二十三四岁的样子。 像是刚走出大学校门进入社会,还什么都不懂的菜鸟。 “同学...” 沈沉溪似乎是适应了这个新角色,轻轻走到一个留着披肩长发的女学生面前,礼貌问道: “请问你知道,建筑学院所属的那几位老教授的小院,该怎么走吗?” “哦,你从这直走然后看到一个小亭子,再左拐...” 女生爽朗地回答了一番,笑道:“你也是建筑系的学生吗?” 沈沉溪微微一愣,而后微笑颔首,答道:“算是吧。” ...... 青花园西南角,有一片不大不小的小竹林。 小竹林之中,有几栋独立门户的小院,清一色的二层小楼,虽然设计风格理念各不相同,但从外边看去,皆是一片雅白。 这是属于建筑系几位最声名卓著的教授的住所。 而从几十米外的商店方向数来,第三栋小楼,便是属于建筑系老教授中名声最好,弟子最多的连之行。 二层高的小楼,其实谈不上什么豪宅,上下两层加在一起,建筑面积也不过三百多平,比之沈沉溪在旧金山在纽约的豪宅,却是相差许多。 但今天的小楼,却是热闹非常。 因为,今天是这座小楼的主人,连之行老教授的七十四岁生日。 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 度过了七十三岁门槛的连老爷子,应该也有理由,好好地大办一场寿宴来庆祝一番。 但如果按照连之行朴素的作风,正常来说,他是不会请这么多人,来参加他的寿宴的。 而这次算是大操大办了一些的原因,则是因为他那十几年没有回过家女儿,终于回来了。 没有谁会不疼爱自己的子女。 而对于连之行来说,在二十几年前连天去世以后,他就只剩下连寒这一个女儿。 虽说当年因为连寒和陈平的事情,两人闹得很不愉快,甚至最后可以说隐隐有些决裂,连之行曾愤愤地表示要与连寒断绝父女关系,从此不认这个女儿。 但毕竟血浓于水。 时过境迁以后,尤其是经历了长时间的分离,当初再大的仇恨,便也都烟消云散了。 坐在堆积着设计稿和画板的书房里,连之行喝了一口女儿帮他晾好的凉茶,一瞬间,竟产生出了恍若隔世的感觉。 说实话,半个月前,连寒突然回家的时候,连之行是感到震惊的。 他甚至隐隐约约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说,是他老年痴呆了?产生出了妄想? 而当确定了真是离家十几年的女儿回来后,自然便是老泪纵横,泪洒当场。 可以脑补出来的父女重逢的画面。 而经过了一段时间的心情平复,连之行了解到连寒如今的生活现状以后,还是感到老怀欣慰的。 起码,女儿一个人在法国没吃什么苦,并且,还找到这么一位疼她爱她,待人处事称得上温文尔雅的丈夫,还有一个像童话书里的精灵那样漂亮的继女。 这样的现状,让连之行终于放下了多年压抑在心口的大石。 但他心中却还是有一处芥蒂解不开。 “小寒...” 放下了手中的茶杯,连之行看着容貌依旧如当年美丽的女儿,微微一叹道: “这么多年...小夕他,还是没有消息吗?”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青花园(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连之行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问出了这个问题。 十几年没有见到女儿,他是最有资格发言何谓骨肉分离之痛的人。 将心比心,他有这种犹如切肤之痛的感悟,所以,他并没在女儿回家的第一时间,去询问关于自己外孙的消息。 他相信,对于一个母亲来说,自己的亲儿子消失在人海之中,生死不知,这绝对是一件不愿意被人提起的事情。 就像一块刚刚愈合不久的伤疤,粉色的新肉还没长好,就要贸然去揭掉丑陋的疤痕。 这自然是锥心之痛。 按理来说,从陈夕失踪到现在,时间已经过去了十一年。 十一年...足够引起沧海桑田的改变... 其实在很久之前,连之行对自己那个消失在人海之中,素未谋面的外孙,已经生出了找寻无望的心思。 这几十年来,他在青花园中没攒下金银财富,但却培养了一批堪称栋梁之才的学生。 而自己向来不要求这些学生回报些什么,这些年来,唯一一次求过这群学生的,便是麻烦他们帮忙寻找自己的外孙。 但结果很不理想。 在见了一波又一波骗子和投机者之后,连之行渐渐断了找到陈夕的心思。 就当做,他不曾来过人世间吧... 这本来是藏在心底的往事,平常连之行也不会对外人提起。 但此时坐在他旁边的,不是外人,是他的亲女儿,也是他外孙的母亲。 于是,他心底那本已变成了一片灰烬的地方,竟又出现了一点细微的火星。 也许,下一秒,它就会熄灭掉。 而这点火星究竟是燃烧还是熄灭,取决于连寒的回答。 连之行炯炯有神地望着女儿。 而连寒的表情却变得有些复杂。 她不知该如何开口。 自己和沈沉溪的关系,实在是... 一时间,连寒犹如小时候偷吃了大白兔奶糖一般,紧紧抿住了红唇,眼眸低垂着,透露出紧张的意味。 而看到自己女儿这个样子,连之行心中不禁长叹。 终归,是自己太莽撞了啊。 知子莫如父。 看着连寒这般的神态,连之行如何猜不到答案? “小寒,想开一点,也许是缘分没到...等缘分到了,你自然就能见到小夕了...” 这是一种安慰的口吻。 毕竟,生死不知十余年的人,谁能肯定他现在就安好?甚至就是不在世了,也未必没有可能。 可连寒闻言,咬紧的红唇忙是一松,开口解释道: “不是,爸,你想错了...其实,在淞沪的时候,我见到小夕了。” “......” 一秒...两秒...三秒... 在连寒话音刚落之后,书房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之中。 整整五秒。 五秒之后,便听到连之行带着颤抖的声音: “你...你真的找到小夕了?!” “真的。” “不骗我?” “没有骗您...” “太...太好了!” 连之行一手捂着胸口,一手激动地拍打着椅子把手,激动地说道:“那...他人呢?他这些年是不是吃尽了苦...唉,你怎么不把他带回燕京来?” 听着连之行理所当然的问话,连寒顿时露出了苦涩的神情。 她突然发现,她竟是没法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是啊,找回了失散十几年的儿子,带着孩子去见外公外婆,不该是理所当然的吗? 可是啊...沈沉溪连他这个妈都不认,又怎会去见素未谋面的外公外婆呢? 想到这里,连寒只能不自然地笑了笑,不忍心将这个事实告诉连之行,于是,便搪塞道: “小夕他...他在忙些事情,怕是不能赶回燕京...” 这句话有几分明显敷衍的意味。 但正在兴奋劲上的连之行,却并未察觉出女儿语气中的怪异之处,说道: “忙事情?你这好不容易和儿子团聚了,就应该好好在一起嘛...这孩子这些年指不定吃了多少苦,他一个人没背景没学历的,在这个社会上打拼,能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你和小黄又不差钱,怎么还能眼看着这孩子继续在外面受苦呢...唉,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连之行絮絮叨叨了一顿,虽然话语中隐隐有责怪连寒的意思,但更多的,却是还是对他外孙的关心。 而对此,连寒只能苦笑以对。 “是,您教训的是,过几天我就让他过来看您...” 连寒只想着先把今天的寿宴安稳度过去,至于关于自己和沈沉溪的事情,等找个合适的时机,再跟老爷子坦白。 起码今天这个日子,是不适合对连之行说这些的。 连之行此刻还心心念念着他的外孙,并没察觉出连寒话语中的异色。 “嗯...你找个方便的时间,把小夕带过来...算起来,他今年应该有二十八岁了吧?是时候该成家立业了,嗯...先立业...你不用太担心,就算小夕没文凭,在我这儿学上几年,一样能有个好工作,他的那些师叔们,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这孩子过的艰难,而不伸出援手,至于成家吗...” 连寒陪着连之行走出了书房,一边向一楼的客厅走去,一边听其絮絮叨叨道: “你还记不记得韩春?就是我当年那个机灵的像猴儿一样的学生...现在他女儿就在学校里读研究生,才二十三岁,小姑娘长得可水灵了,人也懂事儿,配小夕倒是很不错...” “是,是...我相信您老的眼光。” 连寒听着连之行已经开始计划给沈沉溪找媳妇儿,真是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而当她陪着连之行走到客厅之时,见约有七八人正与她母亲薛红,还有她现今的丈夫黄炽,看似在相谈甚欢。 这七八人,不是连寒的叔母姑姑,就是她的表姐妹。 而她们谈论的话题,则一直围绕着黄炽。 有点像七大姑八大姨初见女婿时的阵仗。 连寒扶着连之行坐下,话题很快就转到了她的身上。 而正当连寒刚听了两句,却见之前说要去教学楼听听课的黄暖,面色怪异地走到了她的身边。 “暖儿,怎么了?” 连寒疑惑地问了一句,却见黄暖精致的小脸上闪过几抹阴晴不定,而后,什么也没说,便拉起连寒,走到了小楼的外边。 正门处,有一个穿着黑色风衣的青年,正与一个女生相谈甚欢。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那个窝囊废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连寒认识站在她身前不远处的女生。 一件白色短袖束腰衬衫,一条青蓝色褶皱半身裙,再配上洁白的双脚上所穿着的黑色高跟凉鞋... 女生的这一身打扮,自然而然地在这初夏的时光里,散发出了甜美的气息。 一白遮百丑。 女生的容貌虽然没有黄暖的精致,叶未央的艳丽,苏如霜的清纯,但却是白皙到极耐看的一张脸,眉宇之间流露出青春的小俏皮。 可以说,连寒眼前的女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院风大美女。 她的身形很纤瘦,身高约莫在一米六五左右,即使穿上了高跟鞋,与身旁的青年相比,还是要矮了小半个头。 这女生,就是连之行所提到的,想介绍给沈沉溪的那个女研究生... 确实当得起‘水灵’两个字的评价。 但连寒的目光,仅仅在女生身上停留了片刻后,便死死锁定在了与之聊天的青年身上。 一瞬间,青年也似乎是感受到了什么,轻轻一转头,正好与连寒四目相对。 嘶... 连寒在看到对方那戴着黑框眼镜的面庞时,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自己在做梦吗? 她还来得及掐自己一下验证虚实,便听身旁的黄暖突然道: “妈咪,他找你。” 说着,黄暖不甘不愿地指了下青年所在的位置,也使得正与青年相谈甚欢的女生,止住了话头。 “连寒姐。” 女生先是冲青年歉意一笑,而后三两步走到了连寒的面前,看着连寒有些魂不守舍的模样,忍不住问道: “连寒姐...怎么,出什么事了吗?” “哦,没有...” 连寒回过神来,继续看向面色平静的青年,忍不住道: “小樱,他...” “哦,这位是我刚刚认识的沈同学,他说他认识老教授,来这里是参加老教授的寿宴,但不知道路...正好我也要过来,就顺便帮他引路了...” 名叫韩樱的女生,看着连寒不对劲的脸色,忽地反应过来什么,低声道: “连寒姐,难道…这人你不认识吗?” “啊...?” 连寒正注视着沈沉溪,猛地听到韩樱紧张的问话,顿时有些哭笑不得。 这妮子...怕是把沈沉溪当成了坏人。 而连寒还没开口,站在一旁的黄暖却用怪异的语气说道:“怎么可能不认识,小樱姐,你怕是不知道,你刚才在跟谁说话吧,说出来吓死你,他可是...” “暖儿!” 连寒开口挡了一句,让黄暖不能继续说话,只能给沈沉溪一道含怨的眼神后,转身走进了楼内。 而看着黄暖的背影,韩樱却是有点莫名其妙。 不过好在,连寒巧妙化解尴尬道: “小樱,暖儿最近青春期正叛逆,他说的话你不必放在心上...” 而后,她看向面色平静的沈沉溪,神色之间有诸多复杂,哽咽了一下后,还是微笑说道:“沈同学,里面请吧。” ...... 一楼的客厅之中,还是一派叽叽喳喳的景象。 作为典型的学者之家,连家和薛家的男性基本上都是学者出身,虽然也有转行了的,但大部分男性都是从事学术研究或者科技研发方面的事业。 而嫁给他们的女人们,也就是连寒的叔母舅妈,或者说表姐表妹,基本上也是出身这类的家庭。 按理来说,此时在客厅讨论的,应该是学术氛围浓厚的科研话题。 然而,并没有。 男人们很沉默,而女人们在肆意闲聊的,与什么学术话题并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概括的话,那就是对豪门太太的憧憬。 文艺不能当饭吃。 也许在座的这些女人们,也有过‘少女情怀总是诗’的时候,但那是很久远之前的事。 等到结婚生子以后,她们才蓦然发现,她们曾经憧憬和追逐过的浪漫与爱情,在柴米油盐面前,实在是不值一提。 是的,她们变得现实了起来。 而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人活着,往往需要一个向上的目标。 而很幸运也是不幸的是,这些女人不会像田间农妇那样,为了下一顿饭有着落而奔波劳累,但在她们衣食无忧甚至享受着高品质生活的同时,却接触到了那些享受着更高品质生活的人。 也就是,她们所憧憬的豪门阔太太。 买包包,买珠宝,买豪车,买游艇... 她们的丈夫或者父亲,虽然说是行业精英,但想要完成上面的这几项,还是有一定的困难。 于是,她们便成了‘只看见猪跑,却吃不到猪肉’的那类人。 可今天,黄炽出现在了她们的面前。 对于黄炽的来历,这些女人们可是打听已久了,也知道,黄炽可是真真正正的豪门少爷。 于是,女人们一边恭维地讨好黄炽的同时,有几人不由自主地开始泛酸。 “哎呀,小寒还真是命好,找的老公这么帅气多金,还有一个那么讨人爱的女儿,还真是圆满了...” “可不是嘛,姐夫对姐姐倒是真好呢,刚才你看到了吗,姐姐手上的那枚戒指,呀,那颗钻石能有十克拉了吧,天,这恐怕得七八百万了吧...” 连寒带着沈沉溪和韩樱,恰好在这时候进入了客厅,而被众星拱月般姿态围着的黄炽,在看到沈沉溪时,面色顿时一变。 不过,他的这个反应却没落到还在叽叽喳喳个不停的女人们眼里。 “唉,小寒快过来,快跟我们讲讲你和黄炽的故事...” “是啊,快讲讲呗,就从你去法国留学开始说起...” “......” 听着耳边的话语,连寒的神色很是尴尬。 而黄炽的脸色也好不到哪儿去。 而就在两人不知该如何开口之时,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却忽地从角落响了起来。 说话的是连寒应该叫表姐的女人—— “要我看啊,幸亏小寒当年跟那个窝囊废分了手,要不然,说不定小寒现在还在江宁蜗居呢,更不可能认识妹夫,哪里来今天的风光?所以啊,找对一个男人是多重要的事情,可千万别瞎了眼,找个窝囊废耽误了一生。” 这位表姐说的很义正言辞,似乎是讲出了一句至理名言。 而她却没注意到,黄炽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为尴尬。 连寒的脸上骤然间覆上了寒霜。 而站在连寒身后的沈沉溪,此时却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笑容中夹杂着冷酷。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磨刀霍霍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 老祖宗教导我们,饭不可以乱吃,话也不可以乱说。 而连寒的这位表姐显然并没有学会这个道理。 在座的妇人们虽然叽叽喳喳地恭维着黄炽,但那更多是出于交好的态度,想更近距离了解一下她们渴望的豪门生活。 说白了,这不过是在大家枯燥乏味的生活中,添加的一些调剂品罢了。 在座的成年男女们,哪一个没有受到过高等教育?在这里坐着的人,最低学历都是学士学位,并且还俱是国内外的名校出身,至于硕士博士博士后,也都是很平常,没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地方。 这也就是说,在座诸人,起码在智力上都没有毛病,没有一个是傻缺般的存在。 他们很清楚,有些话可以说,有些话...却是不可以说的。 当年陈平和连寒的婚事,虽说没闹的满城风雨,但在这连薛两家之间,却还是造成了不亚于八级大地震的轰动影响。 虽然时隔了将近三十年,但当年目睹连寒和家里闹翻全过程的那些人,还是对于当年的事情记忆犹新。 他们实在想不明白,各方面都是万里挑一般优秀的连寒,为什么会选了那样的一个男人? 是的,尽管在座的妇人们不说,但她们心中却是有着与这位表姐一样的认同— 陈平的确是块扶不上墙的烂泥,扶不起的阿斗,也就是常说的‘窝囊废’。 但想虽是这样想,但说却不能这样说。 没见之前众人闲聊的时候,都对陈平这个人讳莫如深,一旦提到关于他的事情,都是插科打诨,赶紧一笔带过吗? 众人不是傻子,知道在这个场合下是绝对不能提陈平的。 一来,虽然当初陈平和连寒夫妻分居十余年,从法理上来讲,他们之间的夫妻关系的确早就破裂,两人之间自然没有了法律约束,但从情理上来讲,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而他们两人也没正式地办理过离婚手续,所以,在黄炽面前提到陈平,等若是提醒黄炽,他的丈夫位置,可不是那么正大光明得来的。 再者,就算陈平有万般不尽人意的地方,但他毕竟已经去世了。 中国自古就讲究死者为大,本身人家也没得罪过你,你却在人家去世十余年之后,还嘲讽人家是窝囊废,这就有些刻薄与恶毒了。 一时间,在连寒表姐说完那句话以后,本叽叽喳喳的环境,竟是骤然间静了下来,包括今天的寿星连之行在内,大家的脸色之上多多少少都有几分不好看。 没人搭这位表姐的话茬。 而这位表姐虽是被嫉妒惹红了眼,一时间口无遮拦了起来,但也毕竟不是个傻子,自然清楚自己刚才那番话说得过了。 只见她讪讪一笑,显得很是尴尬。 人就是这样,犯错的时候第一时间反应到的,不是去勇于承认错误,而是去掩盖错误。 在这位表姐的眼中,陈平早就死了十多年了,自己虽说是一时失言,但说的也不是假话,自然不需要向一个死人去道歉。 就说他是窝囊废怎么了?难不成一个死人还能把自己怎样? 如果黄炽能读懂这位表姐的内心OS的话,一定会被气笑,然后不介意给这位表姐疯狂打call,赞扬她这种大无畏的想法与勇气。 陈平虽然是死了,可是沈沉溪却特么是活的。 并且,知道沈沉溪底细的黄炽很清楚,陈平能在这位表姐的心中有多窝囊,那沈沉溪就能在这位表姐眼中多高大。 沈沉溪...真的不是你这位大姐惹得起的人物。 本来一时失言,是很难造成什么滔天大祸,可这位表姐要死不死地,犯了一个最大的禁忌—— 她羞辱的是陈平。 是对沈沉溪很重要的陈平。 龙有逆鳞,触之则死。 当初在停放陈平尸体的太平间外,沈沉溪仅仅因自己开口说话,就丝毫不掩饰杀机地拔刀相向,而如今,你当着人家的面,骂他敬爱的父亲是窝囊废,还特么说了两遍? 了解沈沉溪行事风格的黄炽清楚,这位看似好说话的执行长,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刽子手,从他对李春秋一系的打压便可见一斑。 沈沉溪,真的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啊... 黄炽转头看向这位表姐,眼神中带着怜悯。 他虽没去看沈沉溪是个什么反应,但他很清楚,这位表姐肯定是要倒大霉了。 而无知或许也是一种幸福。 似乎是觉得场间的气氛太尴尬了,这位表姐见黄炽望向自己,误以为自己说出了对方的想法,便暗中松了口气,不以为意地看向连寒身后,找话题般问道: “咦...这个小伙子看着面生啊,小樱,这是你的男朋友吗?” “啊,不是,不是...” 不知话题怎么扯到自己身上的韩樱,忙是摆了摆手。 “我看你们两个可有夫妻相。” “就是,就是...” 伴随着其他人三言两语开玩笑似的插话,场间气氛倒是缓和了过来。 连寒的脸色虽依旧是不太好看,但当着这么多祝寿的亲朋好友的面,也是无法发作。 而她略带担忧地回头看向沈沉溪时,却发现其竟面色如常。 很平静。 仿佛表姐的那番话,并没有影响到他什么。 连寒心下松了口气,心想待会儿找机会,一定得让那个不懂事的表姐给沈沉溪好好道个歉。 而在她看着沈沉溪的同时,在座或站着的许多人,也在打量着沈沉溪。 在这里知道沈沉溪身份的人,只有三个—— 黄炽,连寒,黄暖。 黄炽和连寒自然是不可能说出沈沉溪身份的,至于黄暖,虽然心中有气,但也是聪颖的人。 她清楚,不管她承不承认,沈沉溪都是她妈咪的亲生儿子,也还是她爹地都惹不起的大人物。 而刚才别人或许没发现,但敏锐感比别人强许多的黄暖,却是捕捉到了沈沉溪平静的眼神中,那一闪而过的杀气。 从先前在淞沪的情况来看,她当着沈沉溪的面任性,只是因为对方不计较而已,如果自己硬要触对方的霉头,那自己估计也得不到什么好果子吃。 所以,罕见地,她表现的很沉默。 就像一头温顺的羔羊。 她希望,正磨刀霍霍的屠夫,将那头蠢笨的肥猪宰了就好了,可千万别,误伤了她这头小绵羊...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珠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老虎和猫是不同的。 一头山林间的老虎,哪怕是在打着盹的老虎,也绝不是寻常的小兽敢于招惹的。 年方十六的黄暖,懂得这个自然界的道理。 但可笑的是,那位年过五十岁的表姐却并不知。 而这位表姐此刻,正在打量着沈沉溪。 打量着这头,看上去人畜无害,温和的仿佛是一只花猫的,瘦虎。 会吃人的瘦虎。 ...... 这位表姐自然不认识沈沉溪。 但她却认识韩樱。 韩樱的父亲当年在学生时代,倒是与她有过那么一段情缘,虽然大家最后分手了,但对于对方的女儿,这位表姐还是可以充当长辈的。 而她刚才提到沈沉溪,一方面是急于缓解失言的尴尬,刚好目光触及到了沈沉溪和韩樱,便下意识将话题扯到这两人身上;而另一方面,她注意到这个像是学生一样的青年,是连寒带进来的,暗中估计其也同样是连之行学生的孩子。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作为长辈,就算开几句玩笑也无所谓。 既缓解了尴尬,又无伤大雅,一举两得。 不过,就在她主动将话题往沈沉溪身上扯,强行为沈沉溪和韩樱组CP的时候,黄炽的面色一下子紧张了起来,而黄暖,则不停绞着如葱白一样的手指,额头间蓦地浮现出了一层密密的冷汗。 真勇士啊! 这位表姐是真正的大无畏勇士啊! 在黄炽和黄暖的眼中,这位表姐正身体力行地,教导着他们父女俩,什么叫做花式作死。 刚刚羞辱完沈沉溪的父亲为废物还不够,接着就给人家强组CP,为了缓解自己的尴尬,把人家当枪使... 黄炽心中,当下正泛着阵阵的冷意。 换位思考一下,倘若自己是沈沉溪的话,此刻面对这位不知天高地厚的表姐,多半就会拂然不悦,甚至负气而走都是极有可能的。 但他看向站在洁白墙面前的沈沉溪,却惊讶地观察到,对方的面色竟是如此的平静。 甚至,嘴角还带着温和且礼貌的笑意。 好像一位真的是被长辈开玩笑,有些微微害羞的大学生。 这...这特么... 黄炽心中爆了一句粗口,不由有些胆寒。 毒蛇在咬人之前都是很平静的。 了解沈沉溪性格的他很清楚,此时此刻沈沉溪没发作,不代表他对连寒这位表姐说的话一笑而过,只是,他有些事情还没做完,也可能,他已经在暗中对这位表姐展开了报复... 只不过,他不想大张旗鼓地打破这祝寿的环境罢了。 而既然他不当场掀桌子,黄炽自然也不方便说什么。 对于这位刚认识的愚蠢如猪的表姐,黄炽自认是没有搭救的义务。 他微笑地看着沈沉溪,表现的很亲和。 好像是初见一位陌生的晚辈时那样。 ...... 黄炽的旁边,坐着的便是这家的主人,连之行和薛红夫妇。 刚才这位表姐开口所说的,在场众人皆知是玩笑话,笑笑也就过去了。 不过,这位生性认真的老教授,却将这玩笑话半真半假地听了进去。 貌美如一朵梨花的韩樱,可是他心中内定的外孙媳妇,怎么能让外人给叼走了呢? 于是,他轻咳一声,想到这人是女儿领进来的,或许是女儿相熟的晚辈,也不好盘问些什么,眨了眨饱经沧桑的一双眼睛,和蔼问道: “来,过来...小伙子说你呢,靠前点,站那么远干什么...” 在连寒有些变化的目光下,沈沉溪走到了连之行坐着的沙发一旁,一下子成为客厅中众人的焦点。 “樱丫头,你也过来...” 连之行招呼着韩樱也走上前,站到了沈沉溪的旁边,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眉毛轻微挑了一挑。 不可否认的是,当这两人站在一起时,还真的是有那么几分般配。 连之行打量着沈沉溪挺拔俊朗的身姿,不算特别帅气但也有几分俊逸的外表,心中暗叹,倒是一个好小伙子。 “来,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连之行轻轻发问,客厅里便安静了许多。 “纳尔逊.鲁道夫,我叫这个名字,连老。” 沈沉溪用标准的美式发音,说了一个英文名字,令连之行先是一愣,转而又释然起来。 美籍华裔吗...这些年他倒是也见过不少这样的孩子。 于是,他便也没放在心上,像唠家常似的接着问道:“那你毕业于哪所大学呢?” 连之行只是想与这年轻人聊聊天,所以并没有像妇人们那样去盘查人家‘父母是谁,家住何处,从事何业’,但出身书香世家的他,对于对方的学历却还是很感兴趣的。 “斯坦福大学,我学的是计算机专业。” 沈沉溪带着礼貌笑容的回答,令连之行及在场的其他许多人,都微微点了点头。 这是一种认可。 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虽然不会去歧视别人的学历,但对于拥有高学历的人,还是会生出同道中人的亲近,而对于那些暴发户土老板们,则多多少少有几分敬而远之的意思。 而沈沉溪的学历出身,倒是获得了他们这些人的认同。 斯坦福大学计算机系... 这可是世界排名第一的专业,就是现在客厅里已经是博士后的几人,也不敢自信,当年自己高考后能进入斯坦福的这个院系。 连之行的脸上浮现出了欣赏之色。 在又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小问题后,他便也没与沈沉溪过多闲聊些什么。 虽然只是短短交谈,但连之行可以肯定,这个孩子很优秀。 而他又是自己女儿认识的晚辈,就算他真和韩樱发生了些什么,自己也拉不下老脸去横加阻拦。 一切,还是随缘吧... ...... 夏日的夜晚来临的总是比较晚。 初夏时节,偶可听到蝉声点点,倒也显出了几分静谧。 不过,连之行的小楼里此时却是高朋满座,热闹非凡。 三张铺着白餐布的实木圆桌,摆放在了一楼清理出来的客厅之内,显得有点拥挤。 每一张圆桌估摸着能围坐着十五六人,此时皆已坐满,却还没开始上菜。 这是连之行坚持的家宴。 而按着连之行要求,换了一身名贵抹胸长裙,从楼上走下来的连寒,却是惊艳了全场。 脖间一条价值不菲,珠圆玉润的珍珠项链,腕间镶嵌着深蓝宝石的纯银手环,还有左手无名指上那在吊灯下闪闪发光的十克拉钻戒... 一身珠光。 贵气逼人。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宝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本心上来说,连寒并不喜欢自己这一身的打扮。 一来,她毕竟不是十七八的小姑娘了,打扮的太过显眼,反而会让自己看起来,像一只插着孔雀翎的野鸡;二来,她也不喜欢自己身上那些价值高昂的珠宝... 这些珠宝,让她感觉自己,像是橱窗柜子里那些供人参观的塑料模特。 但奈何,这是今天的寿星,连之行所坚持的事情。 想着自己毕竟离家十几年,而今天又是父亲的寿辰,在这个时间点上,为了这点小事去与他争执,还是有些不值当的。 所以,连寒只能按着连之行‘越富贵越好’的要求,换上了这一身行头。 事实上,她的担心倒是多余的。 虽然她不再是年方二八的年华,但她的逆生长实在是让人惊叹。 无论是白皙的皮肤,难寻几缕皱纹的俏颜,还是高挑纤瘦的身材,都是与她四十几岁年龄完全不符的美好。 便是之前她与沈沉溪站在一起,众人知晓她的年纪,所以才把她当成沈沉溪的长辈,如若换一个不认识这两人的人,说她俩是姐弟,也会有大把的人相信。 没人觉得连寒的打扮糟糕,反而众人眼中都露出了欣赏的神色。 包括与韩樱坐在次桌上的沈沉溪。 虽然他不认这个母亲,但并不代表他不认可自己的审美观。 此刻看着连寒高贵逼人地款款走过来,坐到了连之行的身旁,他仿佛看到了叶未央十几年后的样子。 理应...依旧是这般风华,这般惊艳吧... 沈沉溪不能肯定他心中的猜测,毕竟,这是因人而论的事情。 连之行老爷子要求自己女儿穿的充满富贵气,而连寒自身的容貌气质,让她的贵气压制住了富气,所以才出场的这般惊艳绝伦。 如果把沿着楼梯,穿着这身行头走下来的人,换成那位年近五十,身材严重走样的表姐的话,那就既没有贵气,也没有富气了。 有的,只是土气。 ...... 连之行很满意女儿今天的打扮。 作为一个骨子里秉持着艰苦朴素作风的老学究,其实他要求连寒打扮的越富贵越好,是一件挺出人意料的事情。 而归其缘由,则是他想让自己亲属们的那些牢骚,在今晚之后,彻底烟消云散,化为乌有。 “...唉,你生的女儿漂亮是漂亮,可又有什么用呢?最后还不是跟着一个没本事的男人,跑去南方过苦日子了吗...” “...小寒还是没有消息吗,她是去了法国了吧,这人生地不熟的,生活的得多么艰难...” “...听说小寒又再婚了,嫁给了一个带着孩子的男人,唉,当年她可是这一代中最漂亮的,怎么,就落到了这个地步...” “......” 类似这些话语,在过往的十几年岁月里,连之行不知听了有多少遍。 而偏偏,他却对着那些抱着关心模样,实则是挖苦嘲讽的亲属们,没有办法大发雷霆。 怎么了?人家说的都是事实啊! 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 从本质上来讲,连之行还是一个挺清高的人,所以面对亲戚们的这些议论,经年下来,他的胸口就憋了一口郁闷之气。 我那从小捧在手心里的女儿,怎么就到了这个地步呢... 这口气他已经憋在了心里十几年。 而在今天,他终于成功将这口气发泄了出来。 连之行脸上带着笑眯眯的神色,左右看着他的兄弟子侄,还有那些在往年里说连寒过得不好的妇人们。 此时无声胜有声。 不知为何,在座中有几人,看着连寒高贵犹如女神般的美态,情不自禁低下头去,只感觉自己的脸像是被火灼烧了一般,怎么就那么热呢... 看看这一身价值不菲的珠宝,看看这般豪门贵妇的仪容,再看看黄炽脸上爱慕的神色,黄暖脸上依赖的表情... 此刻又有谁敢说,连寒过的不如人意呢? 有些妇人看着连寒身上珠宝看得眼热,眼神中流露出的尽是羡慕之情。 而男人们注视着容貌绝色的连寒,再看一眼自家的黄脸婆,一瞬间,皆或多或少有那么点嫌弃之色闪过。 而这,就是连之行想要看到的画面。 扬眉吐气... 真正的扬眉吐气啊... 连之行敢断言,这是他近些年来,过得最顺心的一个生日。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没能见到自己的外孙... ...... 连之行并不知道的是,他的外孙就坐在离他不到十米远的地方,看似在盯着眼前的碗碟发呆。 陆陆续续的,各样菜式与酒水都逐渐摆上了桌,端的是色香味俱全,一看就是出自大厨之手。 鉴于连之行老爷子坚持要在家里做寿的意愿,连寒则请了老爷子最喜欢的酒楼大师傅,亲自上门,为老爷子做了一桌丰盛甚至可以说是昂贵的佳肴。 海参,鲍鱼,大龙虾... 琳琅满目。 而在齐声道了祝寿词之后,夹了一筷子虾仁的韩樱,却忽然发现了一些不对劲。 坐在她旁边的沈沉溪,身前的碗碟,竟是异常的干净。 而无论是酒水或者饮料,他也是未喝一口, 他只是在那里静静地发呆,显得与四周热闹的环境极为格格不入。 “你...怎么了,是哪里不舒服吗?” 韩樱有几分担心地看向沈沉溪,令其微微一笑,而后回道:“没有,我只是在等些东西...你吃你的就好。” 等些...东西? 韩樱闻言,漂亮的瓜子脸上浮现出了一抹疑惑之色。 而由于此刻众人的目光皆落在寿星连之行,还有连寒一家三口那里,并没人察觉出沈沉溪的异状。 韩樱虽是心中疑惑,但对于刚认识的沈沉溪,出于女孩子的矜持,也不便多问些什么。 时间一分一秒地慢慢流逝。 眼看就即将到了曲终人散之时。 而在这个时候,客人们会献上他们祝寿的礼物,然后再歇息一会儿后,就可以启程归家了。 而常规的祝寿礼品,比如馒头蛋糕果篮之类不值钱的东西,自然是进了家门就转交了,现在拿出的礼物,都是比较值钱的玩意儿。 清代的瓷碗,和田玉的吊坠,栩栩如生的小金佛... 一时间,这客厅之内,倒是宝气四作,霎是惹眼。 (本章完) 第五十章 我是他的儿子(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今天参加寿宴的亲朋好友们,出手都比较阔气。 当然,这里的阔气只能算是相对而言。 在寻常人家的眼里,价值上万的礼物,自然是十分难得;而在黄炽的眼中,这礼物也就算那么回事;至于在沈沉溪的眼里,这些礼物就变成了马路货色,不值一提。 而连之行看着出手骤然间变得大方的亲戚们,虽然表面上不言说,但心中却是跟明镜一样。 还不是想讨好自己,进而搭上自己女婿黄炽这条线,以求能多一条财路? 连之行虽然是个行为举止偏老派儿,但不代表他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 亲戚们的这点小九九,他还是能一眼看出来的。 而连之行都能看出的事情,操持这个家一辈子的老伴薛红,又怎会看不出来? 老太太脸上带着慈祥的笑容,但暗地里不动声色地扯了扯连之行的袖子,低声说道: “这送来的都是烫手山芋啊。” 可不是嘛,人情往来,哪儿能只有来,没有往? 今天亲朋好友们前来祝寿,又送上厚礼,算是给足了连之行这老两口的面子。 而等到他日人家有所请求的时候,这老两口又怎能置之不理,将人拒之门外? 所以说,现在连之行收到的与其说是寿礼,倒不如说收到的是人情债。 既然是债,自然是有要还的一天。 并且,这人情债还不会是由他们老两口来还,而是会转给他们的女儿女婿。 这让十余年没见女儿的薛老太如何能甘愿接受? 她有意回绝这些寿礼,可问题是,这不是她想拒绝就能拒绝的啊! 因为这是寿礼。 因为这是人情。 如果连之行老两口不接受的话,那就是不近人情。 倘若这两人脸厚心黑,收下礼物之后不帮忙的话,其实送礼的人拿他们也没什么办法,撑死就在亲戚圈子里咒骂几句,大家之后老死不相往来罢了。 但人家正是拿捏住了这老两口的心性。 别人知道,连之行老两口是厚道人,既然收了礼,他日有所请求的时候,就不会翻脸不认人。 而连之行一边笑着对送礼的亲戚老友表示感谢,中间找了个间隙,同样对薛红低声道: “...别担心了,等今晚过后,咱俩找人算算这些礼物的价钱,把没用的都卖了再补一下差价,找机会买个相同价值的礼物,给他们送回去。” 薛红闻言,点了点头,这才放心了下来,敢于将礼物一一都收了起来。 而今日来参加祝寿的人,碍于连之行的年纪,并没有比其还大的长辈,基本上都是同辈或者是儿孙辈。 至于那些相对昂贵的礼物,多是子侄辈送的,至于孙辈,要么就是年纪太小,只有十来岁,肯定没法送什么拿的出手的礼物,要么则是已经成年,但礼物却相当于随父母一道了。 但这也并不是说,孙辈的一个送礼的都没有。 十六岁的黄暖,就在父辈送完寿礼后,送上了一件别出心裁的礼物—— 竟是一幅展开来长约一米,宽约半米的水墨画。 画面之上,只见几只丹顶鹤嬉戏于湖沼间的浅水滩上,神情尤是欢脱,而一笔笔浓墨重彩的松枝穿插在整幅画卷之间,平添了几分雅致。 松鹤延年图。 这是一幅标准的松鹤延年图。 虽然懂画的人还能从细节之处,看到许多方面的不足,但作为外孙女的寿礼来说,这幅讨了个好口彩的水墨画,还是一份上佳的礼物。 “好孩子...好孩子...” 连之行收下了这件松鹤延年图,口中不停称赞眼前不是亲外孙女,但胜似亲孙女的黄暖。 而其他人自然也是一片赞扬之声。 “这孩子可不得了啊,将来或许可以成为一代女画家...” “嗯,我认识央美的教授,小寒,不如让你这女儿去跟着学习学习...” “是啊,这孩子怎么看,怎么都有出息...画画这个东西,那是艺术天赋,是天生才有的,像我家闺女在奥地利学习拉小提琴,这就是天分...果然啊,还得看是谁生的孩子,这龙凤的孩子和老鼠的孩子,那就是不一样...” 忽地,原本充满着一片赞扬之声的场间,顿时安静了许多。 只因为刚才的这一番话。 黄暖的神色有几分尴尬,悄悄往后退了退,避开了说话之人的目光。 连之行的脸色不太好看。 连寒则更是面若寒霜,忍不住对说话之人怒目相对。 黄炽心中长叹了一口气,看向了说话之人。 这一次,他的目光中已经再难带上同情,只剩下浓浓的悲哀。 他默默看着,连寒那位又作了一次死的表姐。 ...... 没错。 是她,是她,还是她。 连寒那位作死的表姐,又一次表演了花式作死。 虽然她这次没有指名道姓,但在座的人又不是傻子,谁有没听懂她的话外之意? 在座之人可都知道,除了黄暖这个不是亲生的女儿外,连寒可还有一个亲儿子流落在外,杳无音讯,至今是生是死都不知道。 这便是人家的伤疤。 而这位表姐现在,却无异于在当众揭人家的伤疤。 “秋月,有些话能说,有些话不能说。” 连之行老爷子一想起他那在外受苦的外孙,顿时就生了怨气,也忍不住开口怒怼这个女人。 连秋月。 这是连寒表姐的名字,名字虽好,但人却有着名字完全相反的尖酸刻薄。 “叔叔...我这不是夸小暖吗...” 知道自己再次失言,连秋月一时间变得讪讪起来,下意识又想找沈沉溪和韩樱当挡箭牌,却见只有韩樱一个人站在那里,而沈沉溪却不见了踪影。 “咦...小樱,跟你来的那个男孩子去哪儿了?” 连秋月开了口,成功将众人的目光聚焦到了韩樱那里。 而韩樱还没来得及开口说些什么,便见沈沉溪缓缓地从正门的方向,走了过来。 他刚好听到了连秋月之前的话。 “不好意思,刚才去外面拿了件东西,是送给连老的寿礼。” 沈沉溪站到了韩樱的旁边,看着韩樱一脸好奇的模样,忍不住笑了笑。 然后,他将视线移到了连秋月的脸上。 这笑,就变的有几分冰冷。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我是他的儿子(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寿礼? 众人见沈沉溪两手空空的走过来,实在看不出他说的寿礼是在哪里。 而站在沈沉溪身旁的韩樱,虽然不知道沈沉溪的寿礼究竟是什么,但轻轻扯了下他运动风衣的衣角,示意他别去逞能。 韩樱自然不是空手来的。 但她作为一个学生,哪怕是青花园里前途无量的研究生,但此时的她还是做不到花上几万块钱,来做一件打肿脸充胖子的事情。 所以,她在白天的时候就送来了几封薛红喜欢吃的老燕京糕点,还有几件诸如舒化奶,核桃杏仁之类的伴手礼,加起来也不超过一千块钱,是她所能承受的能力范围之内。 可此刻要拿出来的礼物,哪一件不是上万的? 即使沈沉溪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但看样子应该还是学生,要是拿出几万块钱,估计也能心疼好久。 而她这一细微举动,却被连秋月看在了眼里。 她此刻只顾消掉连之行和连寒的怒意,见到此景,便也没想太多,脱口而出道: “呵,樱子这小丫头还知道护着男朋友呢,怕男朋友拿出的礼物太贵,心疼了吧...” 说罢,她便是一笑,惹得她身边的人也是不尴不尬地笑了一下,实在搞不清楚笑点在哪儿。 而被连秋月点名的韩樱,此时白皙的脸上顿时一红,嗫嚅着不知该说什么。 “你们看,小丫头还害羞了...” 连秋月为了转移话题,不停地将众人的目光往沈沉溪和韩樱身上引,倒还真起了一定效果。 只是,微红着脸的韩樱,不知为何,此时却觉得连秋月好生讨厌。 “孩子,你要送的是什么啊?” 薛红眼看刚才的氛围有些剑拔弩张,此时见众人的焦点聚集到了沈沉溪身上,忙是开口,以期望缓和一下气氛。 她倒不是真好奇沈沉溪送什么,看这孩子两手空空的样子,她也不图什么,就算什么都不送,有份心也就好了。 但黄炽却并没这么想。 他很清楚,沈沉溪此时绝非是看起来两手空空的那样简单。 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之下,只见沈沉溪从黑色风衣的内口袋中,掏出了一个信封。 “连老,不知您听过辰星建筑事务所吗?” 沈沉溪突然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惹得在场所有人皆是一愣。 而连之行在听完沈沉溪的提问以后,先是微微一怔,而后答道: “我当然知道...辰星建筑事务所,在国内的建筑事务所之中,算是发展的比较好的一家,我有好几个学生都在那里工作...哦,对了,我没记错的话,小思不就是在那里工作吗” 他说的小思,是指在座的他的一个侄女,薛思。 “姨夫,您记得没错,我是在辰星工作...” 边说着,薛思抬头看向沈沉溪,笑问道: “原来你也是在辰星工作吗?” “不是。” 沈沉溪礼貌一笑,转而神色平静地对连之行说道: “我想,既然连老平时要搞建筑设计,那有一个建筑事务所的设计师帮助,应该能轻松便捷许多,很多想法也能看看能否实现...” 随着他的话音说着,场间渐渐安静了下来。 “所以...我把辰星送给连老当寿礼。” 寂静。 在沈沉溪话音落下之后,场间变得极度寂静。 而沈沉溪看着众人脸上各异的神色,谦和一笑,似乎不以为然。 在场大多数人,包括此时站在沈沉溪身旁的韩樱,露出的都是不可置信的表情。 辰星建筑事务所... 虽然这个事务所在国内不属于最好的事务所,但也是发展的不错的一家,光是公司注册资本就有三千万,实际资产估计能有一两亿。 这么大的一个公司...就这么被送给连之行了?! 这怎么想,都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情。 有人看向沈沉溪的眼神中出现了变化。 这人...怕不是一个疯子吧... 但黄炽的目光却有几分复杂。 不同于其他不知道沈沉溪身份的人,他却是清楚,让沈沉溪送出一个建筑事务所当寿礼,其实...并没有那么不可思议。 见众人神色各异,沈沉溪也不紧张,轻松地对薛思说道: “薛女士,你可以打个电话确认,或者说...我可以让你领导给你打电话。” 薛思并没沈沉溪那般轻松。 她还在消化着沈沉溪之前的话。 而见薛思不言,沈沉溪却是笑着拿出手机,摁了几下,不知道发了什么。 片刻后,薛思的手机竟真的响了起来。 “喂,孟董,是,我是薛思...什么?!您说什么!这...这...好,我知道了...” 在众人惊疑的目光中,薛思有些失神地放下了手机,带着敬畏的眼神看了一眼沈沉溪,而后,用微颤的声音,对连之行说道: “姨夫,他说的...是真的,只要您持着那个信封去做公证,那晨星建筑事务所的百分之百股份,就会归属您所有...” 那个信封,自然指的是沈沉溪手里的那个。 场间顿时不安了起来。 如果说,沈沉溪一个人疯了的话,还情有可原,但一向沉稳的薛思,却是不可能一下子跟他一起变疯。 所以,他说的,竟然是真的... 他真的拿了一个规模上亿的建筑事务所,来当寿礼?! 震惊! 这简直太让人震惊了。 而连秋月更是带着不可思议的口吻,对韩樱开口道: “...丫头,这位,真的是你的男朋友吗?” 而还未等韩樱作答,沈沉溪却先是一笑,骤然间带着几分戏谑的口吻,对连秋月说道: “连秋月女士,我建议,您最好也打个电话。” “为...为什么?” 连秋月闻言一怔,忽地产生出某种不好的感觉。 “您那位在波士顿大学读书的儿子,很遗憾,不久前因为吸毒斗殴破坏公物等罪名,被波士顿警方逮捕,同时,被学校除名,估计不久后会被遣送出境...还有您那在奥地利学小提琴的女儿,很不幸,好像发生了点小意外,伤到了双手,恐怕这一辈子都再拉不了琴了...” 看着连秋月越来越苍白的脸色,沈沉溪冷漠说道: “哦,对了...顺便说一件事,我的中文名字叫做陈夕,就是那个您口中所谓的‘窝囊废’‘老鼠’的亲生儿子。” “幸会。”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就是这么冷酷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辱人者,人恒辱之。 或许没有谁会像此刻的连秋月这般,对这句话有如此痛彻心扉的感悟。 字字如刀。 刀刀皆扎在她的心头之上。 她惊恐地看着沈沉溪平静的脸庞,看着对方薄唇下若隐若现的笑意,仿佛是看见了一头微笑的恶魔。 会吃人的恶魔。 而她的脸色,也由之前的苍白,渐渐转化成了惨白,涂着厚厚一层粉的脸上,此刻看不出一点的血色,竟是有几分像白纸一般。 有些吓人。 如此之态,只因为刚才沈沉溪说的那番话。 她最引以为傲,从小便当做心头肉的一双儿女,难道真的遭遇了不测吗... 如果在几分钟之前,连秋月听见沈沉溪这么说,一定会勃然大怒,然后将泼妇的本色淋漓尽致地展现出来,也不管沈沉溪究竟和连寒有没有关系,反正先骂上一顿泄恨再说。 谁叫对方竟敢诅咒自己的一对儿珍宝。 是的,在几分钟前,她一定会认为对方说的只是诅咒,是对自己一双儿女的恶意中伤,是疯子的胡言乱语,是不能作数的... 但这只是几分钟前。 而此刻,沈沉溪已经借薛思的口,向众人证明了他是一个大人物。 能这么随意地,将资产上亿的辰星建筑事务所当寿礼送出的人,自然是手眼通天之辈,并且,也是她连秋月绝对惹不起的存在。 她连秋月是什么人? 她是当了十余年的辅导班老师,然后辞职去开网店,结果赔了个一干二净,如今在家当家庭主妇的,一个极不起眼的小人物。 像她这样的人,按理来说,与沈沉溪这样的人物,极有可能是一辈子也没有交集的。 但命运给她开了一个玩笑。 她不仅遇到了沈沉溪,成功得罪了对方,并且,还得罪死了... 就如她会护犊子似的护着她那一双儿女,谁要是说他们不好,她就会跟谁急眼撒泼。 这是无权无势的大妈之怒。 而同理,现在她反复羞辱沈沉溪敬爱的亲生父亲,沈沉溪又怎会不发怒?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这是我们中学课本里就学过的道理。 所以,沈沉溪自然不会像她一样,破口大骂一番。 而他发怒的表现,好像,大家也都见到了... ...... 沈沉溪向众人表明了身份。 他便是陈平与连寒的儿子,那个在茫茫人海中生死不知,消失了十几年的孩子。 按理来说,在连之行的寿宴上,沈沉溪的亮相应该是一个喜剧,大家感动的流几滴泪水,看着母子重逢,祖孙相聚的场景,齐声道贺,自然是大团圆的欢喜结局。 但现实里的剧本,却不是这么演的。 此刻或站或坐着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皆是一言不发。 噤若寒蝉。 整个客厅,竟有些死寂之意。 与刚才的热闹场景形成了极为分明的对比。 连之行布着皱纹的眼眶,已经微红。 他想走上前,一把抱住已经长得这么高的外孙,涕泗横流。 但是,他打量了一眼沈沉溪那平静的有些可怕的脸色,再看向仿佛丢了魂一般的连秋月,心头不由一紧。 他知道是连秋月犯了错,但同时他更盼望,沈沉溪只不过在口头上吓吓她,并没有在实际做些什么。 但很快,他那犹如藏着一点烛火般期冀的眼神,逐渐黯淡了下来。 连秋月拨通了两个号码。 她知道了一些事情。 她的眼神变得很空洞。 她的脸色变得更加可怕。 她终于确认...沈沉溪所言非虚。 ...... 啪! 一声轻响,在寂静的客厅中响起。 有几分刺耳。 这是最新款的果核手机屏幕一角,与实木地板的相撞声。 手机是属于连秋月的。 众人注视着拨完了两通电话的连秋月,就这么失魂落魄地,任由价值七千块的果核手机从手掌间滑落,狠狠摔在地上,却看都不看一眼。 一时间,众人也明白了些什么。 而连秋月在很多同情的目光下,有些不稳地扶着椅子,踉踉跄跄地站起,目光中充满了悲哀和怨恨,狠狠射向沈沉溪,带着怨毒的口吻喊道: “你!...你...!” 她只说出了‘你’两个字。 接着,她便骤然间昏厥了过去,重重摔倒在地。 像她的那部果核手机。 “秋月!秋月!...” “小舅妈,你醒醒啊...” “快...快叫救护车!” “......” 一时间,宛若一滴凉水滴进了滚烫的油锅里,整个客厅随着连秋月的一倒,顿时变得人仰马翻起来。 沈沉溪看着眼前的这一幕,面上竟是无悲无喜。 没有宣泄怒气后的快感,也没有对于连秋月悲哀的感慨。 他在一片慌乱中,平静地转了身,向门外走去。 有人注意到了他,但却没什么人敢拦他。 人都是有那么一点欺软怕硬的心性存在的。 既然这位动动手指头,就能碾死连秋月这样的人,那自己比之连秋月,难道就硬气很多吗? 很多人扪心自问一句后,便只能目送着沈沉溪离开。 不敢多说一句话。 但这也并不代表,没一个人敢挡住沈沉溪的去路。 刚从小楼的正门走出没两步,一道纤瘦的身影便拦在了沈沉溪的身前。 沈沉溪看着眼前比自己矮了半个头的女生,看着对方白皙的脸上,所浮现的倔强的神色,轻轻说道:“你想说什么?” 来人是韩樱。 先前被连秋雨用来跟沈沉溪组CP的韩樱。 在微暗的夜色里,她依旧很漂亮,宛若天边那一轮皎皎的明月。 “你刚才对秋月阿姨说的话...都是真的?” 沈沉溪并没侧身走开,而是平静道:“自然是真的。” 闻言刹那,韩樱如遭雷击,耐看的小脸慌张了片刻后,便转为了坚定。 “为什么!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呢?难道,就因为她说错了话...” “不。” 沈沉溪微微低下眸子,看着韩樱的脸颊,认真说道: “...你应该明白,连秋月不是说错了话那般简单,而是在对别人进行羞辱和中伤,她是个恶人,只不过,以前没有为此付出过代价罢了。” “不付出代价,不代表没有代价存在。” 说完这句话,他便从韩樱身旁离去。 而愣了片刻的韩樱,转身看着眼中那个穿着黑色风衣的背影时,却越发觉得,这刚刚认识的人,竟如此陌生。 竟然,好生冷酷。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和过去一样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看点的故事,一般都是讲究起承转合的。 开头要是和结尾一样的话,这自然难有什么看点。 而今晚连之行的寿宴,就很有看头。 它的看头便在于,其开头和结尾,是截然不同的... ...... 点了一盏白光台灯的书房内,连之行坐在宽大的书桌前,用右手扶住额头,苍老的脸上浮现着忧色。 书房的窗户此时是打开的,窗外一片蒙蒙的夜色,显然时候已晚,而夜风也不知从何地吹来,使得房间内的设计草纸,发出了沙沙的响声。 时间已经过了夜里十点。 按照连之行几十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来说,此时的他早就该睡了,哪怕手头上有学生待批改的论文,或者是学校急求的设计稿,那也得等明早起来再说。 几十年来,他的这个习惯事无例外的都会保持。 但今晚,在自己七十四岁生日这天,他破戒了。 他的眼神中有几分愁闷,像是想不通一些道理。 要不是他老伴薛红极力拦着,他甚至会拿出戒掉多年的香烟来抽两根。 好像那样,自己紧张的心思就能放松下来。 深夜的风更急了一些,让他身前白瓷杯里的茶水,变得更冷了一些。 脸上带着疲惫之色的薛红,于此刻从书房敞开的门进来,为连之行又换了一杯茶水后,忍不住说道:“先去睡一会儿吧,有消息我再叫醒你。” “不,你先去睡吧...我就坐在这儿等着。” 连之行强行打起了精神,又喝了一口新泡的浓茶,声音不高但却坚定地回答着薛红。 而相濡以沫几十年,薛红自然知道连之行那执拗的性子。 他认定的事情,就是八匹马也拉不回来。 薛红微微叹了口气,什么都不说,便在桌子前寻了把椅子,也坐了下来。 “小暖呢...她睡了吗?” 连之行开口问了一句,听薛红回道:“...还没呢,我刚才去看了一眼,在房间里安静地玩手机,说要等她爹地妈咪回来...” 连之行闻言,神色有几分复杂地说道: “这孩子...倒是很让人省心...” 这句话带有几分无奈的感慨。 既然黄暖是让人省心的孩子,那自然就有不让人省心的孩子。 而此时连之行若有所指的,除了沈沉溪外,还能有谁呢? 薛红也听出了连之行话里的意思,突然间想到了什么,微微皱眉道: “对了,小夕给的事务所,你可不能就这么收下了。” 老太太的语气有几分迫切,生怕连之行一时被财帛迷住了双眼。 “...我知道,这事不用你操心,我回头就让小寒送回去,毕竟,我们没尽过一天外公外婆的责任,哪里有脸收这么大的礼...” 说话之间,两人听到外边似乎有些响动,不一会儿,便听到登登的上楼声。 连之行眯起了双眼,一下子站了起来,刚从书桌后走出来,便见连寒和黄炽一前一后,进了书房。 “爸,妈,这都几点了,怎么还没睡呢...” 连寒的语气中有几分轻微的责怪,但连之行却忙问道: “先不说这个...秋月呢,医生怎么说的?” “一时急火攻心而已,身体没什么事,就是精神有些衰弱,需要在医院观察两天...您不用担心,这些事情我和黄炽都弄好了,请的是最好的医生,住的是特护病房,不会有什么问题。” “那就好,那就好...” 连之行听着女儿的话,一时间微微点头,转而又想到了什么,语气有些害怕地问道: “...那秋月的孩子,难道真的...?” 连之行话没说全,但连寒和黄炽的面色皆是一变。 而反正这也是瞒不住的事情,于是还是黄炽上前,握住了连之行的手,温和道:“爸,您别担心,事情已经这样子了,我们想办法解决就是了...” 他想了想,说道: “...美国波士顿大学那边,我去找找关系,起码让那孩子先从警察局出来,至于秋月姐家的女儿...我会找世界顶级的骨科大夫替她治疗的...” 黄炽在说这话时,语气虽是温和,但却多多少少并没有底气。 他早已远离美国数十年,所能动用的,也不过是联美财团和七大家的力量。 可是,沈沉溪可是领了总长之权的执行长,财团内的实权第一人,自己去动用他的力量找他的麻烦... 这怎么想都是难以做到的事情。 至于连秋月在奥地利学小提琴的那个女儿... 再优秀的医生,也不是神明。 手指都断了,还想继续拉小提琴? 这是一个违反自然定律的想法。 黄炽知道,他对连之行说的话,安慰成分占了百分之九十,但架不住连之行仍是感谢道: “...真是麻烦你了,黄炽,我这都知道...唉...” 一声长叹。 连之行转头,看着连寒,而后说道: “...我和小寒谈些事。” 闻言,黄炽忙是搀着薛红走出了书房,临出门时,给了连寒一个不要争执的眼神。 “坐吧。” 连寒坐到了刚才薛红坐的位置,屁股还没坐热,就听连之行问道: “你知道他是小夕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连之行这句话中多少有几分无力,又有几分隐隐的愤怒。 而连寒闻言,想要解释些苦衷什么的,但又想到刚才黄炽的那个眼神,沉默了一会儿后,才说道: “...我和小夕之间的关系,与当年我哥跟你的关系,一样...” 这句话是被连寒用很平静的口吻说出来的。 但连之行闻言,却是面色一变,深邃的眸子中,闪过了几抹哀痛之色。 原来...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人们都说外甥像舅舅,经连寒这么一提醒,那两人,倒还真是像极... “我知道了。” 连之行的声音一下子委顿了下来,整个人仿佛一时间苍老了几岁一般。 他不再说什么,起身离开了书桌,将桌上的茶水倒掉,将被风吹乱的草稿重堆了下,将书桌上的白光台灯,关掉。 书房内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而在连寒先行走出后,连之行随手关上了书房的门。 好像合上了某段尘封的故事。 好像,今晚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 (本章完) 第五十四章 想见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连之行不是一个开明的人,但也没那么古板。 更为重要的是,现在的他能摆清自己的位置。 许多年以前,在与唯一的儿子相处之间,与唯一的女儿相处之间...可以说,连之行作为一个父亲,与子女的相处是比较失败的。 但他却不想把这种失败,再往下传一代,延续到他的孙辈上。 他不希望自己变成沈沉溪或者黄暖,所讨厌的姥爷。 于是,尽管他认为这次是沈沉溪对不起连秋月,但他却无法用姥爷的这个身份,去指责沈沉溪什么。 连寒算是一语点醒梦中人。 沈沉溪与自己那个早逝的儿子,的确有几分相像。 回想着白天与沈沉溪接触的细节,连之行才蓦地发现,沈沉溪身上那股子含蓄而内敛,但却隐隐有锋芒的气质,简直与连天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只不过,连天离开世间太久了,以至于在白天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将两人联想到一去。 但现在,在明白了这点之后,想起自己当年愧欠了连天许多难以弥补的东西,他便想把这份未尽的关心,给于在沈沉溪身上。 不管这孩子是一贫如洗,郁郁不得志也好,还是飞黄腾达,手眼通天也罢,对于今晚寿宴上发生的事,他最终都打算沉默以对。 这算是连之行老年来的转变。 从帮理,变成了帮亲。 而连秋月出院之后,不管是来他这儿闹也好,或者去四处诋毁他也罢,自己都能忍下来,但要让他以姥爷的身份去斥责沈沉溪... 在入睡的前一秒,连之行想了一下,发现自己是做不到。 ...... 连之行打定了主意准备护犊子,所以他放下了心思,在回到卧室后不久,便很快进入了梦乡。 但在他斜侧方的那个房间里,躺在一张双人大床上的黄炽与连寒夫妇,却是难以入眠。 卧室里充满着黑暗。 而两人都是平躺在床上,两双眼睛直勾勾看着天花板,倒有几分渗人。 “我没想到,小夕他竟然是这个样子...” 这是连寒躺在床上后,重复了不下十遍的句子。 而在她旁边的黄炽,对此只能报之以苦笑。 沈沉溪当初以不到而立之龄,生生杀出一条血路,才得以登上联美财团第一人宝座的经历,黄炽是早有耳闻的,但他却并没将这些事情告诉过连寒。 虽然他并不喜欢沈沉溪,但对方毕竟是他心爱女人唯一的儿子,出于长辈的心态,他也不希望连寒看到自己儿子黑暗可怕的那一面。 一个母亲,如果竟然会害怕自己的亲生儿子...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 但连寒终究是看见了什么。 而仅仅是她看到的这幕,便让她觉得难以接受。 而对此,要黄炽说些什么呢? 难道要让他对连寒说:你今天看到的,不过是你儿子狠厉冷酷那面的冰山一角,今天其实还算是你那位表姐命大,要真把沈沉溪惹急眼了,你表姐可就不是在医院里挂几瓶葡萄糖那么简单了... 这些话,除非是连寒执意要听,否则就算烂在肚子里,黄炽也是不会说的。 既然不能说出事情,那他也只能呵呵苦笑,权作安慰。 “....我知道,小夕这个孩子是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以前我一直以为,是因为他从小就没跟我一起生活的缘故,才会对我刻意疏远,但我始终认为,他的心性还是好的,他还是个好孩子...可是今天...” 听着连寒的话,黄炽正打算以苦笑应对过去时,却见连寒突然转过了头,对他神色认真道: “...黄炽,你不是与他不是都属于那个联美财团吗,你是长辈,看看能不能有办法...” “什...什么?!” 黄炽闻言,差点没被惊到咳嗽出来。 自己是长辈? 李春秋还是他沈沉溪的长辈呢,论起辈分资历名望,哪一项不甩自己八条街? 可结果呢?李春秋此刻还在纽约的铁窗之内吃牢饭呢,估计也活不了多久了。 别说自己已经离开联美财团权力核心几十年,即使自己此时还身为黄家的嫡子,遇见沈沉溪这样的人物也是得敬而远之,哪里敢到他面前,充什么长辈的威风。 这简直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他轻轻用手背抚摸着连寒秀丽的长发,觉得妻子还真是有那么点少女的天真可爱。 但话说到这儿,他可不敢敷衍地应承下来。 “...在财团之中,小夕是高我很多级的上司,小寒,我没有管他的权利...” 连寒闻言,眼神中闪过一抹微微的失望,不过下一刻,她却是想到了什么,眼神中又重新燃烧了希望。 “...不要紧,我想起来一个人...或许,也只有她有能力改变小夕了...” ...... 淞沪浦东国际机场。 穿着一件开扣格子衫的苏望月,手边放着两个行李箱,戴着墨镜,像是要去旅游的旅客。 而他站了一会儿之后,见刚才去上洗手间的叶未央,神色有些复杂地走了过来。 “怎么了?” 他神色一紧,露出关切的神情。 “没什么...刚才连寒阿姨给我打了电话,她告诉我,沈沉溪...现在就在燕京。” “......” 苏望月沉默了下,脸色依旧是如春风般自然,似乎并没受到这个名字的干扰。 “所以呢,你要是不想去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 叶未央眼眸之中闪过了些挣扎,很轻微,但却被苏望月看在眼里。 “...还是去吧。” 叶未央想了下,说道: “这毕竟是十年的同学聚会,更何况夭夭还亲自跟我视频电话,告诉我一定要来,听说李风禾老师也会去...” 叶未央说了几个理由,苏望月微笑倾听着。 而后,叶未央接过了行李箱,向安检处走去。 苏望月跟在她身后半步距离的位置。 他看着眼前的身影,温润如玉的脸上,却有一抹黯淡之色闪过。 其实,他很清楚,刚才叶未央说服自己的那些理由,都只是表面的。 她真正说服了自己去燕京的理由,其实只有一个。 很简单且很没有道理的一个理由—— 因为沈沉溪在燕京。 因为,她想要去见他。 仅此而已。 十分简单。 (本章完) 第五十五章 夜来风雨声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无论如何,一个人想见另一个人迫切的心,是怎样也掩藏不住的。 更何况,叶未央的借口如此不真切,而苏望月,又是如此心细如发。 他依旧带着春风拂面般温和的笑容,温润俊雅的脸上,看不出一丝一毫负面的情绪。 看起来就像从童话书中走出来的,那个无暇的王子。 十八岁的他是这个样子,二十八岁的他也是这个样子。 不过,从十八岁到二十八岁,一直没变的他,却一直在试图改变些什么— 改变某人的心。 就在几个月前,在除夕夜的年夜饭上,他甚至以为自己就快成功了。 可是,就在刚刚,就在那短短的一刹那,他忽地发现了什么。 他发现,自己这十年间所坚持的事情,竟犹如是空中楼阁一般,被凛冽的寒风轻轻一吹,便转眼烟消云散,不复存在。 那阵寒风,是他并不喜欢的一个人。 但是,却是她喜欢的人... 坐在头等舱舒适的座椅里,苏望月微微侧头,看了眼身旁正专心致志盯着平板电脑屏幕,审阅着季度财报的叶未央,不知为何,却在心底生出了一种别样的感觉。 这种感觉,叫做眼看着即将失去的无力感。 从不久以前,这种感觉其实就在他的心底萌发,只不过,最近变得越来越强烈。 他看着叶未央那令他着迷的绝美侧颜,露出了几分看痴的样子。 她还是那么漂亮。 像十六岁初见时的那样。 只不过,她或许终究还是,不属于自己啊... ...... 六月十九日夜,也就是夏至前的倒数第二个晚上,叶未央和苏望月抵达了燕京国际机场。 林昊和陈夭夭早在VIP通道的入口,等候多时。 从淞沪市到燕京,乘坐飞机不过只用了两个小时,所以,叶未央刚下飞机时,脸上看不出什么疲倦。 快步走到了出口处,戴着一副大墨镜的叶未央,与陈夭夭互相之间来了一个大大的熊抱。 很没有商场女强人与豪门少奶奶的样子。 “文彧呢,怎么她没跟你一起来?” 在高中之时,叶未央,陈夭夭,许文彧,三人就是最好的闺蜜,而到了今天,这份闺蜜情经过岁月的磨洗后,反而更加稳固。 当年陈夭夭与林昊结婚时,只有两位伴娘,便是叶未央和许文彧。 “公司秘书部那里,还有一点小事需要她交代一下,坐今晚的航班飞燕京,时间上有点赶...所以她明早过来。” “哼...你这个黑心老板,竟剥削我们家的小白兔。” 陈夭夭开玩笑似地说了一句,语气之间还带着少女时代的傲娇。 若是寻常大妈用这种语气说话,一定会恶心倒一大片人,但童颜巨乳的陈夭夭,这么说却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她自然地牵起了叶未央的右手,走到了穿着一件加大码黑T的林昊旁边,仰起了头,有几分不满地对其说道: “还傻站着干什么啊?” “哦...哦...” 林昊忙是如梦初醒,笑呵呵地走到了苏望月面前,也不等苏望月说什么,便接过了其手里的两个行李箱。 动作很自然,不像是第一次这么做。 叶未央看着这一幕,看着林昊人高马大的身影,不由自主地,突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 陈夭夭白了叶未央一眼,透露出几抹俏皮之意。 “没什么...你们这一对儿...真是...” 叶未央轻轻摇了摇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如果说,有一些男女,仅仅站在一起就很搭的话,那就会有些男女,怎么看怎么都不搭。 林昊和陈夭夭就是这一类的情侣。 身高一米九以上,看起来魁梧雄壮,活像一头人型大狗熊的林昊,搭配着身高一米六,留着空气刘海,经常喜欢扎双马尾,还有着一张童颜面孔的陈夭夭... 嗯...这个搭配,稍微有点重口味。 更有趣的则是,在这两人之间,强势的一方,竟然会是陈夭夭,而不是林昊。 对此,叶未央只能表示陈夭夭的确御夫有方。 ...... 说笑之间,几人就快走到所在塔楼所对应的停车场入口。 而将要走到出口之时,陈夭夭却突然停住了脚步。 叶未央一怔,侧头看向她,谁知刚一转头,便见陈夭夭伸出了右臂,摘走了自己鼻梁上的墨镜。 “没收。” 陈夭夭笑着,对其说道: “...现在这个时候,戴墨镜出去的话,会显得很傻。” 叶未央闻言微楞,有些不解其意。 而等几分钟过后,当她随着对方走到露天停车场之时,顿时明白了其刚才所说的话。 确实...此刻好像真不适宜戴墨镜。 因为天色很暗。 叶未央抬头,只见天空之上,翻滚着大朵大朵的乌云,阴沉沉的,让人不由感到很压抑。 好像下一刻,便要风雨交加,电闪雷鸣。 而吸入鼻间的空气,也略微有些潮湿,甚至有几滴雨珠,打在了她的脸上。 骤雨将至。 叶未央脸上露出了些担忧之色,但却听身旁的陈夭夭说道: “放心,我特意打电话问了气象局的同学,这雨只会下今晚这一夜,并且明后两天都是大晴天,不会影响文彧的航班的...” “哦...” 叶未央的脸色有几分细微的不自然,但借着黯淡的环境,倒也没让身边人有所察觉。 四人上了一台通体银白色的奥迪SUV,而后便向东城的易达温华酒店驶去。 路上,刚刚还微小的雨势,渐渐大了起来,而等他们快要到达酒店之时,车窗之上早就形成了一道水帘,和着道边的灯光,倒是很好看。 “早点休息,明早我来找你。” 陈夭夭在叶未央的执意,苏望月的默许下,将两张房卡分别交到了两人的手上,神色有几分古怪。 “好。” 叶未央轻应了一句,转身便进了直达客房楼层的电梯。 而苏望月也同时进到了里面。 待电梯门缓缓合上之后,陈夭夭才慢慢收敛了嘴边的笑意,变得有些忧心忡忡的,说道: “...你没把邀请函发给那个混蛋吧?” 林昊闻言,面色变了一变,在坦白从严抗拒更严的思想斗争之下,轻轻开口道: “老婆,你听我解释...啊!” 这是女士小白鞋鞋底,踩到林昊脚背的惨叫声。 而站在房间窗户前的叶未央,却无法听到这声惨叫。 她在看着夜色之中,纷飞的细雨。 她在听着,并不真切的风雨声。 (本章完) 第五十六章 那些花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不开灯漆黑一片的房间,窗外闪着惊雷的天空,不停被雨水敲击的玻璃,站在玻璃前,没有化妆的女人,还有,不断闪烁的绿光... 无论怎么想,这实在都太像鬼片拍摄的现场。 但略有不同的是,站在窗前即便是素颜的女人,也是要比电视中的女鬼美艳了一些,她的脸色虽然不算太红润,但也绝非是那种涂着白面粉似的苍白。 至于那点不断闪烁的绿光,则是她手中紧紧握着的手机,在黑暗环境下闪烁的呼吸灯。 昏暗的环境里,女人的脸映在冲刷着雨水的玻璃,只能模糊地看到紧锁着一双一字眉。 眉头紧锁。 这是紧张。 这也是纠结。 女人在纠结着,要不要给那个男人打一个电话,告诉他一声。 她知道他在燕京,但他可能还不知道,她也在燕京。 是的,好像理应给他打一个电话。 可是...又要以一个什么样的身份打电话呢? 朋友?好像他们的关系没有这么简单...恋人?十几年前他们早就不是了...合作伙伴?好吧,两人之间在商场的地位还是比较悬殊的... 女人越发地纠结,攥着手机的右手,握的越发地紧了。 她不知道,其实她的这种纠结,就说明她的心态已经出现了变化。 她对他,不再是如她所说的那种陌生和不喜欢。 喜欢上一个人很容易,放弃掉一个人很难,而喜欢上再放弃还要再喜欢上... 这是一个想想都很绕的事。 所以,女人摇摆不定着,任由墙上那个猫头鹰挂表,指针一分一秒地走着。 而正当她犹豫不决之时,忽然之间,黑暗中亮起了一道光。 源自于她的右手之间。 很是刺眼。 她惊讶地将右手的手机拿了起来,只见是一个不认识的号码,所发来的短信。 短信内容很短,甚至不用解锁屏保,她就能通过通知栏,读到全部内容— 我也在燕京,等我找你,晚安。 加上标点符号,这条短信也只有十四个字。 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莎士比亚的十四行情诗。 短信内容很短,根本没有说明发信者是谁。 但女人看到这条短信之后,脸上的纠结之色却是骤然散去,像是被疾风吹散的一池荷叶。 她转身,走到了开关前,摁下了开关。 房间内骤然间变得明亮。 她开始洗漱,而后躺在床上刷电视剧,准备睡觉... 看起来心安了许多。 看起来,她自然知道发信者是谁。 除了那个人,还能有谁呢? ...... 那个人,此刻正在石井山区别墅的阁楼内听雨。 他的名字自然是沈沉溪。 此时此刻的沈沉溪,穿着一身丝绸面料的薄衫薄裤,坐在一把太师椅上,双手平放在两边的椅背上,闭着双眼,仿佛是坐定听禅了一般。 外边风雨交加,雷声大作,他却佁然不动,稳如泰山。 这看起来,倒是有那么点装逼的意思。 不过老话说得好,装逼不过三秒... 好吧,沈沉溪其实还是撑了几分钟。 不过,听到了身后传来的那阵熟悉的脚步声,他蓦地睁开了双眼,身上再无刚才的那种得道高僧般的气质。 “BOSS...” 说话的声音是萧硝。 “怎么样?” 沈沉溪的语气听似很平静,但这不过是他多年修炼装出来的。 瞒得过别人,却瞒不过他自己。 他耳边回荡的声音,早就从刚才的雨声,变成了现在的砰砰声。 这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而萧硝却并不知道他的老板正在乎的要命,很随意道: “...哦,刚才美国领事馆的塞斯洛大使送来了邀请,希望能在明晚与您共进晚餐,进行一唔,还有之前在机场迎接您的那几位,也都安排好了时间,再就是欧洲方面,杰兰特董事打算对捷克区着手惩戒贪腐,想问您一下,有没有想保下的人...” “嗯...” 沈沉溪看似沉稳镇定地听着萧硝说话,但实则却已经快难以按捺。 而终于,他听到了他想得到的消息:“...对了,刚才我们在易达酒店的人手来了信息...” 沈沉溪屏息,听萧硝说道: “...叶未央小姐在进入到房间之后,并没有开灯,而是让房间陷入了黑暗里,而后开灯的时间,我计算了一下,恰好就是在您发出短信以后...” 呵... 沈沉溪忽地松了一口气。 “知道了。” 他没向面露困惑之色的萧硝解释些什么。 他也不需要做出解释。 他只需要知道,叶未央心中有他,这便足够了。 一时间,他看着窗外的北方雨色,竟觉得也别有一番韵味。 很好看。 透过了眼前的雨色,他仿佛看到了那年月里,在雨中撑伞的自己和她。 她靠着他,仿佛下再大的雨也不怕... ...... 一夜磅礴大雨之后,次日清晨的燕京很晴朗。 陈夭夭果然没有说错。 在拉开窗帘的一瞬间,叶未央便可以断定,今天绝对会是一个大晴天。 而待她洗漱穿衣完毕后,房门铃声也恰好响起。 是陈夭夭。 “...今天同学们大多都会飞过来,林昊拉着你的苏望月去机场接机了,走,我领你去看看准备聚会的宴客厅...” “不是我的苏望月。” 叶未央闻言,被陈夭夭牵着手时,下意识得反驳了一句。 这让陈夭夭欢快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的凝滞。 不过片刻之后,她便恢复了常态,又是那个说说笑笑的样子。 乘着金碧辉煌的电梯,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两人进入到了酒店十七楼的三号宴会厅之中。 在推门而入的一瞬间,叶未央便不由露出了赞叹的神情。 美。 真的是美轮美奂。 虽然现场的最终布置还没有完成,但仅仅看眼下的样子,已经足够惊艳并且能吸引人的眼球。 天花顶上硕大的吊灯,宴客厅中央铺着红毯的道路,一摞摞香槟酒杯塔... 最让叶未央欣赏的却是,场地中大片大片的花。 盛夏之时,百花盛放。 而在这宴客厅中,就仿佛置身在了花的海洋。 花朵以玫瑰和百合居多,但也夹杂着一些颜色甚是绚丽的花,看起来倒是五光十色的。 “还没布置完,今天这些花儿是用来进行摆位的,等到明天正式的时候,还得换上一批。” 陈夭夭笑道:“换上更多的花儿。 (本章完) 第五十七章 恰同学少年(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沉鱼落雁鸟惊喧,羞花闭月花愁颤。 花和美女,一直是很美好的搭配。 而作为美女的陈夭夭,也很喜欢花。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这便是陈夭夭名字的来源,出处于诗经,桃夭。 而面若桃花般秀美的她,也当得起这个名字,至于是否‘宜其室家’...这个则就要问林昊了。 叶未央不是很能看懂这两人之间的爱情,但她却对林昊的某种品质很是赞赏— 坚持。 近乎死皮赖脸般的死缠烂打。 作为陈夭夭的闺蜜,对于林昊是如何最终抱得美人归的,她是一步步都看在眼里的。 而更为重要的是,陈夭夭在答应与林昊交往,甚至是结婚之前,并不知道林昊是林建的儿子,是易达集团的少主。 不靠身价而俘获了美人的芳心,林昊应该为此感到骄傲。 叶未央闲庭信步般走在红毯之上,嗅着清新淡雅的花香,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神深处暗含着几分失落。 “怎么了?” 陈夭夭察觉出叶未央的神情有些黯然,不似先前那般欣喜。 “没什么...” 叶未央笑了笑,随手从服务生那里接过了一杯清水,微微抿了一口,湿润了偏亮色的红唇。 她坐到了一把高背椅上,看着站在眼前被宠地像个小公主一样的陈夭夭,情不自禁道: “真好...” 她这话说得很是感慨,又有几分缅怀。 “什么...真好?” 陈夭夭闻言,有些不明其意。 “我说,林昊对你真好。” 叶未央唇边挂着浅浅的笑,看似很淡然,但不知为何,陈夭夭却从中读出了几分羡慕的意思。 “他敢不对我好?哼,本小姐可是他明媒正娶回来的,谅他也不敢去想东想西的...” 陈夭夭这话意有些蛮横,不过由她的口说出来,倒有几分不符合年纪的可爱。 好像是青葱时光里那个娇蛮的少女。 而叶未央闻言,只是含笑不语,轻微摇了摇头。 她并不打算劝陈夭夭去改些脾气或者对林昊温柔一点。 作为她十几年的闺蜜,她很清楚陈夭夭虽然有些娇蛮,但却绝不是霸道不讲理之人,能得到公公林建的认可和称赞,绝非是那种胸大无脑的玩物能做得到的。 更重要的是,或许,林昊就喜欢这样的陈夭夭。 一旦她改变了,那她也就不是林昊所喜欢的那人了。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就是如此简单的道理。 而陈夭夭见叶未央只是笑着不说话,心头想到了些什么,脸上的傲娇转而变成了几分担忧。 “你在...想着那个混蛋吗?” 无论对谁,陈夭夭对于沈沉溪的称呼都是这个。 叶未央闻言,微微一怔,唇边的浅笑顿时僵硬住。 “...林昊告诉我,他给那个混蛋也发了邀请函,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来,但要是他出现的话...应该会有些尴尬。” 陈夭夭的脸上闪过了一抹歉意,抱歉道: “对不起,未央,如果那个混蛋硬要来参加同学会的话,我没办法阻止...你也知道,那个混蛋在美国非常有势力,不是易达能得罪得起的...” 叶未央拉着趁着陈夭夭坐到身旁,而后说道: “这没什么可道歉的,既然这是五班的同学会,那还不能让同学来吗?” “可是,正因为是同学会,当年你们的事情...唉,我怕有人会说三道四。” “那就让他们说去好了,嘴长在人家身上,也不是我能管得住的。” “可...唉,算了,反正苏望月也在,这么优秀的男人,估计会让班里许多女生都眼红吧...” 叶未央听其提到苏望月,脸色下意识地变得不自然。 她想了下后,还是决定说道: “我跟苏望月,没有那么...” 还未等她把话说完,便听陈夭夭急切道: “不是吧,大姐,你们婚都订了...不对,是八月末订婚,难道...” 陈夭夭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了一抹惊恐和不可置信。 “难不成,你打算悔婚?” 叶未央没搭话。 陈夭夭脸上的惊讶之意更甚。 “你不是疯了吧?!苏望月是一个多好的男人,人长得那么帅,家世又好,还特别有能力,又能赚钱...最重要的是,他还对你一片痴情!” “这样的男人,要不是我有林昊了,说不准我都会投怀送抱!” 听着陈夭夭迫切的话语,叶未央并没有笑,而是带有几分固执之意,说道: “可是,我不喜欢他啊。” “......” 这是一句让陈夭夭噎住了的话。 她知道叶未央是个什么人,也无法像别人那样,用什么‘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找个好人就不错了’的话回答对方。 因为,她扪心自问了一番后,还是意识到,不管林昊是不是易达集团的继承人,倘若当初自己并不喜欢,而是讨厌对方的话,那她现在是绝对不会以女主人的姿态,在这个宴会厅监督布置的。 不管她面上表现的嫌弃也好,霸道也罢,但不可否认的是,也许就在十几年前,就在江外那片绿草茵茵的操场上,被风吹眯了眼的她,便喜欢上了林昊。 同理,叶未央从年少时就不讨厌苏望月。 但不讨厌,不等于是喜欢。 苏望月在沈沉溪走后十一年所做出的努力,也许并抵不过,对方回来后的十几天。 因为她喜欢的人,不是他,而是他。 ...... 良久,陈夭夭才带着几分沉重的口吻,说道: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是啊,怎么办呢? 叶未央自问了一句后,便感觉心乱如麻。 与苏望月顺理成章也好,重新接受沈沉溪也罢,再或者,大不了自己一个人孤独终老... 但这终归是有个选择的。 而此时此刻的叶未央,是没有选择的。 “走一步,看一步吧。” 看出了叶未央脸色的摇摆不定,陈夭夭替她作出了回答。 “走吧,陪我去看看红酒,这些事情,还是先抛到脑后吧...” 她拉起了叶未央的手,像年少时候从教室奔向操场时一样。 只不过,趁叶未央没注意的时候,她拿出了手机,偷偷给一人发送了一条信息。 那人,是正在燕京国际机场,和苏望月为老同学们接机的林昊。 (本章完) 第五十八章 恰同学少年(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林昊看了眼手机屏幕显示出的信息,先是一愣,而后释然。 他不动声色地转头,看向于一旁坐着喝星巴克拿铁的苏望月,露出了几分若有所思的神态。 下午的阳光透过了离头顶十几米高的玻璃,斜斜洒落在了机场光滑的地面上,形成了一片片金灿灿的光辉。 而坐在VIP休息室内的苏望月,内里穿了一件纯白色的短袖T恤,外边穿着一件稍薄的银灰色修身风衣,下边是一条紧贴大腿的深蓝色牛仔裤,裤腿处微微向上挽了一下,露出了小麦色的脚踝,而双脚上则是一双中帮的,黑面白底的爆米花跑步鞋。 而他的头型也经过了打理,配上俊朗到无以复加的脸庞,自然显得是像从韩剧里走出的长腿欧巴,带着别人夺不走的魅力和光芒。 明明他只是很随意地在喝手中的咖啡,可在林昊的眼中,竟然生生有一些在拍广告的痕迹。 有些人的逼格是靠装出来的,而有些人的逼格,则是流露在细微的举手投足之间。 而苏望月,很明显则是后者。 相比之下,林昊的打扮则很是差强人意— 肥T,八分裤,凉鞋,细碎的短发。 再配合上人形大狗熊的身材,以及并不仅仅只有些憨厚的脸庞... 林昊有些回过味来,为什么先前下了飞机的同学,在见到两人之时,第一个动作不是先与自己这个东道主打招呼,而是先去熊抱一下,只是过来陪同的苏望月。 整个上午,加起来起码有十几个女同学,或者姿色出众,或者长相一般;或者还未婚嫁,或者已经结婚甚至带着老公;或者热情,或者害羞... 不管怎样,但凡是女的,在VIP通道处见到两人之后,第一个反应都是先去与苏望月拥抱或者握手。 甚至有几个热情奔放的女同学,直接就扑到了苏望月的身上。 而站在一旁的林昊,与其男朋友或者老公对视一眼,两人皆能感受到流露于空气中的尴尬。 好像空气之中,多了几分不一样的颜色。 某顶帽子的颜色。 可这还不算是最尴尬的。 最尴尬的是,当眼里冒着星星的女同学,抱完了苏望月之后,竟很自然地将手里的行李箱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直接塞给了林昊。 刚开始林昊还以为这是同学之情太过浓厚了,这么多年过去,大家见面竟然还一点生疏感都没有,还是像当年在学校里那般亲近... 可是,当迎接了几个女同学之后,其中一个打扮时髦,带着吊坠耳环的同学,在林昊帮她把箱子放进了后备箱之后,对他不失礼貌地微笑着,而后,从香奈儿的手包中,取出了一张十欧元的钞票,很正经地塞到了他的手里,并且,还很淡然地说了声‘辛苦了’?! 林昊发誓,那个女同学绝非是在跟他开玩笑。 而是,她真的将自己..当成了机场里帮人提箱子的服务人员! 这个事实令林昊感到很沮丧。 他好歹也是易达集团的少爷,是几千亿资产的唯一继承人... 怎么就会被人,当成一个抬箱子的力夫呢? 这是他想不明白的问题,但此刻在一旁喝咖啡的苏望月,却是心如明镜一般。 非要说出个缘由的话,那便只有一句话— 因为林昊长的既不帅,并且,也不高冷。 一个看着一脸憨厚的壮汉,谁能将他跟豪门的二世祖联系到一块儿?又有谁能想到,其手中握有数个部门员工的生杀大权? 苏望月唇边藏了一抹笑意。 他注意到了林昊一直在打量他。 但他却装作了什么都没看到,依旧在静静喝着咖啡。 或许,只要他提点林昊一句话,就可以让对方明白些什么,从而开始注意到上位者应有的高冷和威仪。 只在他的一念之间。 但他却选择了什么都不说。 这无关什么善良与否。 在这一点上,苏望月有着与叶未央一样的共识— 他还是喜欢当年的那些同学。 尽管有些人不可避免的改变了许多,尽管他们已不再是当初的少年少女。 但是,也有很多人没有改变太多,或者,还残留着当年的影子。 这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 憨厚的林昊,有他的讨人喜欢之处。 如果只因为自己今天说的一句话,等到再过十年之后,在下一个同学聚会上,见到的是一个像沈沉溪那般冷酷,像叶远飞那般虚伪的林昊的话,那苏望月一定会生出很悲哀的感觉。 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 苏望月虽然不能阻止悲剧的发生,但他却也不会创造悲剧。 带着温润的笑意,他喝下了杯中最后一口的咖啡,将纸杯潇洒的扔进了垃圾桶里,而后,走到了林昊的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 “走了,宋雪扬在五分钟内,应该就会到了。” ...... 宋雪扬是谁? 这是林昊跟在苏望月身后,所在想着的问题。 时间过去了十年之后,很多本很熟悉的名字,在脑海中渐渐模糊,最终彻底被掩埋起来。 当初的五班初成之时,有将近四十个人,而经过了三年之后,参加高考的也不过十几个。 其中在半途转学的,出国的,离校的...加起来是占了大多数。 而宋雪扬这个名字,对于林昊来说是很陌生的。 而到了VIP通道的入口处,任由头顶的阳光落下,林昊还是想不出这个名字属于谁。 于是,他轻轻用手指捅了下苏望月,问道: “宋雪扬...她是哪一个?” 苏望月静静平视着前方,言简意赅回道:“我同桌。” 原来是她! 闻言的林昊,顿时露出了恍然大悟的神色。 而他之所以想不起来这个人,一方面,则是他在整个三年之中,与这个女孩子都没什么接触,说过的话也不过寥寥几句,另一方面,则是这个女孩在高中时,实在沉默与害羞的紧。 没有存在感。 在林昊的记忆里,这个女孩子属于班级里极没有存在感的那类人。 而唯一一次,让林昊有关于她的记忆,则是当年一场小小的风波— 她偷偷写给他人的情书,被叶未央捡到,最后,又阴差阳错地落在了李风禾手中。 想到这,林昊微微侧瞥了下。 因为,当年那封情书本要交给的人,正是站在他旁边的苏望月... (本章完) 第五十九章 恰同学少年(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学生时代的我们,总会遇见一些,一生也忘不掉的同学。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那时候,男孩子们也许还没被社会打磨掉棱角,还在学着电影里那酷酷的样子,有几分桀骜不羁,敢于对隔了好几级的教导主任据理力争,敢捍卫自己的头型和对校服的修改,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对只高自己那么一小级的上司点头哈腰,唯恐礼数不到位... 那个年少轻狂的少年,那个梦想着骑一台酷炫的摩托,载着自己心爱之人远走天涯的少年,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最终会发了福,谢了顶,变成了自己讨厌的教导主任似的油腻样子,为了孩子的奶粉钱,而不得不奔波劳碌,疲于应酬。 而在某年某月某夜的街边小店里,就着几瓣蒜,吃着一碗葱花拉面的当初少年,会不会回忆起他年少时痞痞的模样?会不会,怀念起班级里那些曾叱咤校园的同学? 也许自己,就曾是他们中的一人。 也许,只有自己才这般落魄吧... 他喝下了最后的一口面汤,点燃了一支烟,招呼着老板结账。 咦?眼睛怎么有些红肿了呢... 一定是新蒜太辣了吧... 一定是这样... ...... 苏望月是那类不会让人忘记的同学。 只不过,他现在过得并不落魄而已。 落不落魄,穷不穷酸,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在这世上,没有一个人可以做到对任何人都不折腰,哪怕总统或首富也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所以,那些桀骜不羁的少年们永远不会变成他们想象中的样子。 这并不是落魄,而是生活。 纵然是如苏望月这样家世背景极强的阔少爷,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也并不是一帆风顺,其中经历的多少困难,只能在夜深时候对自己说起。 这是一段,叫做奋斗的过程。 江宁外国语学校零四级的风云人物,细细想来,也只有两个人。 一位自然是温润如玉的佳公子苏望月,而另一位,自然则是如今的沈沉溪。 按理说,纵然手腕能力不输苏望月,但没有家世帮助的前提下,沈沉溪理应混的并没有苏望月好。 但人生奇妙就奇妙在,你永远无法猜出下一刻会发生些什么。 在这些同学中,任凭谁也不会想到,沈沉溪会达到今时今日的成就。 这是一件出乎认知的事实。 所以,当老同学们见到苏望月,知晓他现在的成就之后,皆是会发出一些感慨,认定其就是同学之中,混的最好的那一个。 而他当年的同桌,宋雪扬,自然也不能例外。 ...... 说实话,如果宋雪扬不是他的同桌,苏望月多半会跟林昊一样,记不起这个人。 而在他的印象中,对方始终只是个安静的,腼腆的姑娘,带着一副圆片眼镜,鼻头有几点雀斑,高高瘦瘦的,也不爱与人交谈。 这是他印象中的宋雪扬。 绝不是他眼前这人的样子。 林昊高大的身子向前微微倾了倾,眼神中满满的震惊之色。 他的眼前,出现的是一个身高超过一米七,走起路来活像超模走T台的大美女。 薄薄的双眼皮,吹弹可破的肌肤,一双仿佛含着一空星辰的眸子,如两颗宝石,镶嵌在了最赏心悦目的艺术品之上。 她生的是这般好看。 像是从电影中走出的乱世佳人。 而她的身材也极为火辣。 尽管穿着没有暴露什么,但乳白色的束身连衣裙,却是将她前凸后翘的曲线完美地展现了出来,惹得她身边好几位男士频频回头。 “这是...宋雪扬?” 林昊咽了下口水,不可置信地喃喃问道。 “看来是的。” 苏望月眼神中也出现了惊讶,但相比于林昊而言,他依旧保持着如沐春风的表情,未曾有半分的失态。 看着美女款款地走到了自己的面前,最终站定,苏望月这才确定了些什么。 “好久不见,老同学。” 苏望月唇边带着优雅的笑意,与对待之前同学的口吻一样。 “...我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怎么,连一个拥抱都舍不得给我吗?” 这话一出,令苏望月脸色一怔,似是有些惊讶。 而与苏望月接了一上午机的林昊,脸上更是浮现出怪异的表情。 从第一个女同学开始,每个女同学在见到两人后,都是主动与苏望月拥抱或者握手...而还没有一个,却是主动向苏望月索取拥抱的。 宋雪扬是第一个。 苏望月看着眼前这张极有立体感的丽颜,眼神中有某些异色闪过,但还是轻轻伸出了双手,给了一个礼节性的拥抱。 拥抱过后,他不动声色挡在了林昊的身前,主动提起了宋雪扬的行李箱,宛若一个最得体的绅士。 而宋雪扬虽然保持着礼貌的微笑,看着苏望月的眼神还好,而看着林昊的眼神,就隐隐约约有些... 怎么说呢,应该是轻视。 没错,就是轻视的眼神。 她虽没摆出高傲的姿态,但这眼神却是无形说明了什么。 这让林昊感到很不舒服。 而苏望月也察觉到了这一点,但却是礼貌笑着,没说什么。 他在倾听。 他在倾听着宋雪扬,说着她想说的事情。 在帮对方将行李箱塞进了SUV的后备箱中,苏望月微微颔首,拉开了后车门,用手挡在车窗上沿,像一个动作最标准的酒店门童。 宋雪扬微笑着受了苏望月的绅士风度。 汽车发动,渐渐驶出了停车场。 “还真是女大十八变。” 林昊并不太在意自己被轻视,而又几分感慨的说道: “这人...怎么就能变化这么大呢?” 苏望月没搭话。 同学之间,有人像林昊这样没怎么变,那就必然有人会大变,甚至说改头换面都不为过。 很正常的事情。 而林昊却仍带着几分玩笑的语气,对苏望月说道: “你也听到了吧...这位宋小姐的未婚夫,可是美国投行的高管呢...啧啧,还真是好高的一个职位呢...” “你说,这位宋小姐要是知道夕爷的身份,会是个什么样的表情?一定很有意思...” “你还真是恶趣味。” 苏望月不置可否地回了一句,似是猜到了林昊想看到的是怎样的一幕画面。 而他没想到的是,这幕画面,在不久之后,竟然会真的出现... (本章完) 第六十章 那年里,杏花飞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装修布置皆富丽堂皇的瑞基酒店包间内,穿着一身标准商务正装的沈沉溪,与和他相对坐的那位身份不低的人,互相遥敬了一杯,饮下了高脚杯中的最后一口红酒。 场面很正式。 像是新闻上常出现的领导人会谈。 “...沈先生在京要是有什么需要的话,随时可以联系我。” 对面戴着黑框眼镜,有些微微谢顶了的中年男人,对沈沉溪爽朗地做出了保证: “...距离上一位联美财团的总长来京,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啊...真是十五年弹指一挥间,我至今都还记得与黄总长登长城时的情形...” 沈沉溪闻言,礼貌一笑,回道: “...现在国内经济发展如此迅猛,对于我们这些商人来说,可谓是处处都有商机...我相信,自我之后,每一位联美的领导人在任时间里,都会来祖国的首都看一看。” “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当然,我也真诚欢迎您再次来燕京,来,我再敬您一杯。” 沈沉溪的杯中已经无酒。 但面对对方的盛情,他只能礼貌地笑着,同时,任由侍者又往高脚杯中,倒了五分之一的酒。 再次隔空碰杯,沈沉溪暗地里下定决心,下次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阴阳壶的用法。 虽然来自法国的葡萄酒味道很好,但沈沉溪却真的不想再喝了。 因为,他已经快喝吐了! ...... 沈沉溪这趟燕京之行,其实没表面看上去的那么轻松。 在他整个幕僚团队的运作下,他能从纽约正大光明来到燕京的理由,自然不可能是为了什么狗屁的同学会— 如果他敢给出这个理由的话,那财团内的老人们多半会把一身老骨头都气的散架。 所以,沈沉溪的出行需要一个冠冕堂皇的缘由。 譬如...对国内进行商务考察。 这个理由不是他的幕僚团队临时编出来的,而是在联美财团过往的记录中,是可以找的到成例的。 不算沈沉溪的话,在联美财团历代总长之中,有五位曾以正式身份来过燕京,最近的那一位,是十五年前时任财团总长的黄正勋,不过由于他就职财团总长时年岁已高,只干了一个任期,便因为身体原因卸职,为李春秋的上位提供了机会。 这位黄正勋前总长,沈沉溪在初入联美财团时曾见过一面,没有什么过多交流,而后,就在他和李春秋斗的最厉害的那段时间里,这位便就悄悄仙逝了。 所以说,沈沉溪与这位并没有多大交情。 但奈何,这几天与他进行商务会宴的人,为了拉近双方的共同话题,总是提起这位已经过世了的总长,说到对方往日的音容笑貌之时,总是不由唏嘘几句,而后,便是互敬了一杯酒,算是聊以慰藉。 这就让沈沉溪感觉日了狗了。 明明他跟黄老爷子不熟,但还不得不装作对其十分敬重,宛若是自己亲爷爷的样子,就差在酒桌上涕泗横流,不停敬酒,才能显出情深义重来。 这个逻辑,沈沉溪是怎么也搞不懂。 但这其实也不怪他。 中国的酒桌文化,自古以来就是博大精深,哪里是在美国待了十多年的沈沉溪所能悟明白的? 酒桌之上,当然需要喝酒。 但是喝酒不能干喝硬喝,如果是为了喝酒而喝酒的话,那这就纯属喝着玩,哪里能有什么文化可言? 所以,酒桌之上,要想谈成什么事情,就必须要有一个投对方所好的话题。 找到一个共同的话题,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 而很凑巧的人,与沈沉溪进行商务会宴的这些人,都惊讶地发现,通过双方都认识的黄正勋老爷子来展开话题,是再好不过的。 所以,这两日沈沉溪产生有一种‘燕京人都认识黄正勋’的错觉。 而在这两日里的商务会宴中,啤酒自然是拿不出手的,能喝的也只有白红两种酒。 沈沉溪自作聪明地以为度数相对低很多的红酒,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却没想到这红酒却是不能作弊,喝了多少,那就得是多少。 脸色微有些醺然的沈沉溪,总算和对方握手告别,在萧硝的陪同下,进入了电梯之中。 呼... 当电梯门刚一合上的时候,沈沉溪就赶忙松了松领带,似乎是觉得浑身有些燥热。 “总算完事了...” 他先是叹息了一句,而后,带着微微抱怨的语气,转头看向萧硝,说道: “你就不能找个好点的理由吗...商务访问?我的天,这简直就是喝酒大赛...” 可能是喝了不少酒的缘故,此刻的沈沉溪表现的也并非是平日里的那般高冷。 有几分像是一个停不下来的话匣子。 而作陪时同样也喝了不少酒的萧硝,此时倒是比沈沉溪状态要好得多,在与沈沉溪进入骑士十五世的车厢之后,忙是汇报道: “BOSS,刚刚收到了易达酒店那边的消息...” “嗯?” 沈沉溪闻言,顿时精神了几分,听萧硝说道: “...在今天晚上,您的大部分同学都已经下榻到了易达酒店,还有那么几人得明天才能到,至于他们的身份信息,我也在暗地里都查了一下,其中有一个人您得留意一下...” “...宋雪扬?” 沈沉溪接过了萧硝手中的平板,看着上面貌美如花的女子,问道: “这人...我怎么没有印象?” “......” 萧硝闻言先是一窒,而后,耐着性子说道: “这位也是您的同学...不过关键的是,她现在是史坦利总部夏尔克总裁的未婚妻,而她在亚太区里也担任个不高不低的职务,不过,从她暗地里的动作来看,其似乎一直在针对碧央集团...或者说,在针对叶小姐。” “为什么?” 沈沉溪疑惑地反问了一句,却并没有得到答案。 答案,并不在萧硝的手里。 而就在沈沉溪疑惑不解的同时,位于易达酒店十六楼的一间一百多平的休闲室内,十几个女人正围坐在环形沙发上,一人手边放着一瓶不同颜色的鸡尾酒饮料。 酒精饮料的品牌,叫做杏花。 而女人们你一眼,我一嘴的谈笑之间,似乎就回到了过去。 回到了,那个杏花纷飞的季节。 那年杏花正好的春。 (本章完) 第六十一章 那个少年,那个女孩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 这首诗,是传诵千古的《清明》。 当然,围坐在休闲室内的这些女同学们,所谈论的不会是凄凉的清明,而只会是那些或紫或白,在岁月之中纷飞的杏花。 如同她们十六七岁时的风华正茂。 那是一段,令她们值得怀念的时光。 于是,众人所谈论的话题,很自然地便从她们母校门口,那两棵三米多高的杏树开始讲起。 “...就在一周之前,我还路过学校门口,看着校门口的两棵杏树,还是像以前一样,枝繁叶茂。” 这是坐在沙发一角,姿色并不出众的一位女同学所开的头。 “...是吗?经你这么一说,我突然发现,我竟有些想不起来,那两棵杏树究竟栽种在校门的哪个方向了...” 这是高考毕业之后,便举家搬离江宁,并且再也没回去过的女同学。 而有这两位女同学开头,其他的同学们想起了过去,自然是感慨万千。 一时间,宽大的休息厅内,竟有些喧哗了起来。 有人云,一个女人可以顶得上五百只鸭子。 而江外零四级五班的毕业生中,固然有叶未央,许文彧这样的职场女性,但同时,不可避免的也有许多家庭主妇。 作为家庭主妇来说,无论阔气还是拮据一些,她们每天能接触到的也就是那一方小小天地。 比较有钱的则去美容院,去逛商场,去亲子班...一天也就这么过去了,而相对拮据一些的,则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为丈夫和儿子洗衣做饭,收拾收拾家,一天也同样过去了。 她们往常没有机会像此时这般,与这么多人同时交谈,并且,还都是老同学。 因此,她们的倾诉欲是最强烈的。 “...英子,我可记得当初你说过,等你有钱了就送我一条钻石项链...打算什么时候兑现啊?” “...就今天如何,现在出门看哪家珠宝店还没关门,就去哪家店。” “...切,就说一说而已,你还当真了...” “......” 许多年没见的女同学们,互相之间保持着既陌生又熟悉的感觉。 也许这十年间,她们有些人之中,并未曾断过联系,然而,也仅仅只限于逢年过节的祝福短信,比之学生时代的亲密无间,还是要差了许多。 这些人中,有的人已经不复当年的俏丽,有的人身材已经走样。 有的人从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有的人从备受青睐变成了默默无闻。 这些都是变化。 让人会生出许多唏嘘的变化。 而当叶未央牵着陈夭夭和许文彧的手,从休闲室内的电梯走出来时,对于这种变化尤为感触。 她们三个人还是那么漂亮。 牵着手的三人,什么都不必说,只需要静静站在灯光之下,那她们三个人所在的位置,就是中心。 “...呀,这不是夭夭吗,我们的豪门少奶奶来了...” 这是高中时与陈夭夭关系还不错的同学,对陈夭夭开的玩笑话。 “...瞧瞧这位大美女是谁,这哪里是我们的班长啊...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漂亮了...” 这是有人对摘下了黑框眼镜,化了一个立体妆容的许文彧的赞美。 被陈夭夭强迫穿了一件超短裙,露出了白皙修长美腿的许文彧,脸上微微有些发烫,看起来宛若桃花般的嫣红。 与性子泼辣外向的陈夭夭不同,她或许可以对别人的玩笑或者赞美坦然受之,但许文彧却是会有几分害羞。 在众人的瞩目之下,三人娉婷地走到了环形沙发比较中央的一个位置,相挨着坐在一起。 许文彧为了缓解脸上的羞红,下意识拿起了身旁的饮料,猛地灌下去冰凉的一口后,竟感觉喉咙间传来微微的辣意。 而看了看磨砂玻璃的瓶身,她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原来...是酒精饮料啊... 嗓间的微辣感,令她的害羞稍稍退却。 而在此时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她才忽然发现了一些不对劲。 那些女同学们,无论是与陈夭夭打招呼也好,开自己的玩笑也罢,却没有谁,对叶未央说些什么。 她可记得,刚才三人从电梯中走出的时候,叶未央可是在最中间的... 她向四周扫视了下,多年来做秘书学会的察言观色的本事,在此刻被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些女同学们虽然在嘴上不介意地开着玩笑,但看向她们这边的眼神,却隐隐有着些拘谨,甚至有几人的眼神中,还有些忌惮的意味。 是因为自己吗? 不...不是... 许文彧顺着那几人的目光,转过头来,对上的是叶未央恬淡平静的侧颜。 果然...还是因为当年的事吗... 许文彧心中一叹,不知自己是不是该说些什么。 当年,沈沉溪在那个约定私奔的夜晚不辞而别后,叶未央整个人受到了巨大的打击,在找寻沈沉溪无望后,她便疯狂作践自己,过上了行尸走肉的生活,什么纹身染发都是小事,不良学生没做的那些事,叶未央在那段时间也都做了。 自甘堕落。 那时候正值会考结束,即将步入高三的阶段,而叶未央当时的行为,在学校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要不是叶远飞是碧央集团的董事长,并且还出资为学校修缮了图书馆,恐怕叶未央早就分分钟被开除了学籍。 可即便是如此,叶未央还是被学校勒令休学了一年,在当初的五班内,造成了极大的轰动。 尽管现在的叶未央,很平静地坐在这里,也还是如她们初见时那般美的惊心动魄,不可及物。 但是,在座的这些女同学们,哪怕是过去了十年,还是忘不掉叶未央当初疯狂的样子。 有些画面,只要在心中停留一刻,那也许就一辈子也抹擦不去。 而叶未央自然注意到老同学们对她的区别对待。 但她什么都没说。 因为,即使十年过去了,她却还是那个骄傲的叶未央。 就如同几岁之时,如果沈沉溪不曾主动寻她,那她也不会去与他亲近。 当初的那个少年,也许从几岁到十几岁,再到二十几岁,改变了许多。 但当初那个女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是当初的那个样子。 未曾改变。 (本章完) 第六十二章 也许是抛弃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安静地坐在橙黄色的沙发上,后背挺得很直,两个洁白如玉般的膝盖,并拢在了一起,修长的挑剔不出缺陷的美腿,斜向了她右手边的方向,看上去透露出无尽的优雅之意。 宛若一幅精致的仕女图。 她什么都没说,唇边含着淡淡的微笑,但却不是那种故作玄虚,反而散发出一种高贵的气场,轻而易举,便将周围的风光夺了过来。 仿佛,她就是这方小天地中最美的风光。 众人有几分凛然。 不去管当年她们见识过的,叶未央那歇斯底里的疯狂模样,单说出现在她们眼前的这人,竟悄然间,就让自己产生出了自惭形愧的念头。 果然不愧是,当年冠绝整座江外的校花啊... 众人嘴上说着各色的话,但一双双眼睛,分明就装作不经意,但实则故意在向叶未央这里看。 而叶未央就这么安然处之。 别人不与她说话,那她也不与别人说话。 只不过,虽然她不说话,却是没人把她当做空气。 众人又热火朝天聊了一阵。 而眼看天色渐晚,再过一会儿,也许就到了要说晚安的时间。 “...我记得,当初我们高三晚课结束的时间,好像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吧。” 一位坐在靠窗边的女同学,透过巨大的挡风玻璃,看到了天上皎洁的明月,情不自禁地说道。 “...可不是嘛,我记得那时候,江外门口的路灯还不怎么亮,有些地方黑咕隆咚的,我可都不敢走,得找男生陪着...” “...嘿嘿,别说什么男生,不就是你老公嘛...同学们,告诉你们个小秘密...当初,绾绾在我们班,她老公在七班,两个人偷偷摸摸早恋的事情,还是我打的掩护...记得有一次下晚课后,就在学校门口那黑咕隆咚的拐角,他们两个人正卿卿我我,你侬我侬呢,可谁知道,那天咱班主任风禾正好走到那儿...” 说话之人微微降低了话音,语气中有几分紧张,仿佛自己此时还是在帮早恋的闺蜜打游击一样。 “...当时,我跟就在风禾后面,看见风禾离他们俩不到十步了,我心想,要是被风禾发现了,那这对鸳鸯岂不是要完蛋?所以,当时我急中生智,大叫一声,装作崴伤了脚,倒在了地上,才让风禾调转了头,没有看到他们,要不然...绾绾说不定现在都是老处女呢!” 众人闻言,哄堂大笑。 休闲室内的气氛倒是融洽了许多。 而被提到的早恋名叫绾绾的女孩子,现在早已身为人母,拥有了一儿一女,大女儿三岁,小儿子也已经一岁多了。 而当初替她打掩护的闺蜜,就是刚才说话之人,现在则是那两个孩子的干妈。 这是一段很美好的缘分。 而当这个小秘密被讲出以后,众人仿佛是打开了话匣子,纷纷谈论起关于早恋的事来。 这个话题比之前所聊得任何事,都显得更加热火朝天。 毕竟,她们已经过了早恋的年纪。 而当她们回头看时,却蓦然发现,当初那段被战战兢兢,唯恐被老师发现,被家长察觉,被教导主任揪住的缘分,竟然是那么的美好。 情人总分分合合。 但总有几段感情会是刻骨铭心。 “唉...也是当初胆子小,要是真知道他以后会是孩子他爹,那当时就可以跟李风禾老师正大光明地宣布,我们两个就是在谈恋爱,这样说不定,我家老大还能早出生几年呢...” 名叫绾绾的女同学,带着打趣的口吻开口,惹得一片欢笑。 “...切,我借你几个胆子,你敢去跟风禾老师叫板?怕是会像老鼠见猫一样,转身就跑吧...咱风禾老师看起来文质彬彬的,但其实这叫什么...啊,对,这叫不怒自威,不信你们想想,高中三年,有谁敢把早恋的事情让李风禾知道的?你们想想那些男生中,哪一个有这样的胆子?不一个个都是...都是...” 绾绾的闺蜜本也是在开玩笑,可话越说到后来,却突然反应过来一些不对劲。 最后,她忽地想起了一个人。 也因为那个人的存在,她本理直气壮的话语,竟一时间没法继续,变得有些嗫嚅了起来。 随着她的话音渐渐变低,热闹的休闲室骤然间安静了不少。 因为,其他那些听她说话的同学们,在悄然之间,脑海中同时也想起那个人。 她们神色有几分复杂。 她们脸上带着几分尴尬的微笑。 她们,或明或暗地,在偷偷看着叶未央。 ...... 绾绾闺蜜的话绝大部分说的其实是对的。 她们高中时代的班主任,李风禾老师,的确是一个不怒自威,内敛霸气的男人。 也正因于此,五班的同学们虽然面上不说什么,但心中多多少少还是对其有所敬畏的,哪有人敢当着李风禾的面,去主动承认自己早恋的事情? 除非这个人不想在五班继续待下去了。 然而,大部分时候,是没有绝对的事存在的。 关于早恋能不能公开这件事,其实也不例外。 有那么一个男学生,向李风禾表明了自己早恋的事情,并且,不但没受到什么打压,反而过的很好。 在座之中,有不少女同学记得,在零五年的平安夜那天,那人表现地简直是肆无忌惮,所有嘘寒问暖的行为,如果放到此时来看,那并不算什么,可放到了当时,简直是不可思议。 明明是早恋,明明是见不得光的早恋...那个人,却做到了像是正常情侣谈恋爱一般。 那个人...不是一个容易被人忘记的人。 因为,他叫做陈夕。 是江外零四级男学生中,最有名的两人中的一个。 而那时候,与陈夕早恋的对象,则是此时安静坐在这里的叶未央。 ...... 关于当年叶未央为何性情大变的事情,这些人或多或少也都了解那么一些。 毕竟当初的事情已经过了十年,再加上刚才气氛很是活跃,便有一个胆大的女同学,在一片安静中,忍不住问叶未央道: “...未央,当初,你和陈夕最终是...分手了吗?” 陈夭夭和许文彧闻言,同时变色。 不过,还没等她们两个说些什么,另一道声音却突然响起: “不一定呢。” “有可能并不是分手...” 那人缓缓说道: “也许是...抛弃。” (本章完) 第六十三章 在哪儿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凭空传出来的声音有几分莫名的好听,带着女性声音的柔美,好像杏树枝头上鸣叫的黄鹂鸟。 但整个休闲室中,却没有一个人为这道声音赞美。 因为,说话之人话语中有一种非常明显的情绪。 挑衅。 赤裸裸的挑衅。 俗话说,哪壶不开提哪壶,说的便是这个意思。 陈夭夭精致的小脸上顿时覆上了怒容。 许文彧的脸色也变得不太好看。 至于刚才还互相开着玩笑,名叫绾绾的女人和她的闺蜜,在听到那人的挑衅的声音以后,立刻变得噤若寒蝉起来,生怕自己引火烧身。 这世道,永远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没有谁愿意凭空惹上一件麻烦。 除非她是有病。 而作为被挑衅之人的叶未央,却没如她身边两人那样脸色大变,而是依旧保持着之前的微笑和镇定。 只不过,她那一双秀丽的眸中,却是有一道寒光闪过。 像一把嘡啷出鞘的宝剑。 她看向了刚才说话之人。 她的眼神中闪过了一丝疑惑。 对方...怎么看都不像是有病啊。 轻抿了下嘴唇,始终不曾出声的叶未央,在稍显安静的环境中,向那人问道: “你是...哪一位?” ...... 叶未央还是那个叶未央。 她有她的骄傲,但同时,她也不会任由别人就这么随意挑衅自己。 所以,她不会在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直到地老天荒,不管别人到底说了什么。 那不是淡然,而是愚蠢和懦弱。 所以,她开了口,语气很是平淡,甚至还夹杂着几分不屑的意味—— 你算老几? 这儿有你说话的份吗? 嗯...她想表达的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而对方如何听不出叶未央话中的意思? 只见对方漂亮的脸蛋上,骤然间覆上了一层恼怒之意,但是转而却又消散开来。 “...老同学一场,说忘就忘,可让人有些伤心啊。” 对方的声音有几分楚楚之意,好像是叶未央为人刻薄一般。 “你认识她吗?” 而出乎对方意料的是,叶未央听到她的话后,脸色竟然丝毫没有变化,反而转头问了陈夭夭一句。 “不认识。” 陈夭夭有些恼火,死死盯着对方的面容,脱口而出道。 “你认不认识她?” 叶未央又看向了许文彧。 而许文彧虽不像陈夭夭那般火气冲冲,但还是下意识摇了摇头。 “那你呢?” 叶未央又问一人,只见那人连连摆手。 “...你呢?” “...那你呢?” “...你总该认识她吧?” ...... 叶未央又问了三四位同学,得到的答案不是摇头,就是连连摆手。 而在这个过程中,对方的脸色渐渐变得有些难看。 好像洁白的让人赏心悦目的白荷花上,被顽劣的孩童扔上去了一块污泥。 而叶未央也没有问一下全场之人的习惯。 在问了三四个人之后,得到的皆是不认识的回答之后,她询问的声音便戛然而止。 她转而什么都不说,只是微笑地看着对方。 笑容有那么点清冷。 此时无声胜有声。 虽然叶未央什么都不说,但挑衅叶未央的那个人,此时却感觉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猛扇自己一个大嘴巴。 为什么,刚才自己问出那句话来... 如果仅仅是叶未央一个人不认识她的话,她刚才的话就丝毫没有毛病;如果是两三个人不认识她,那也不算什么问题... 可是,当四个人,五个人,六个人都不认识她的时候,这就说明,问题是出在了她自己身上,与叶未央丝毫无关。 而她在说话前又哪里想到,明明只是一句客套的辞令,叶未央竟如此不给自己面子。 她心中有几分懊恼,但却强迫着自己保持镇定。 只见她故作从容般一笑,对叶未央说道: “别的同学没认出我,倒是情有可原,但我好歹也是你准未婚夫的同桌,你又怎么能不认识我呢?” 她这句话倒是化被动变为了主动。 既交代出了自己的身份,同时又隐隐只针对于叶未央。 而在她这句话说出后,许多女同学皆露出‘原来是她’的神情。 宋雪扬。 这人...竟然是宋雪扬?! 其实在场大多数同学们,只是知道有她这么一个人,但要是细细论究起来的,其实能叫出宋雪扬名字的人,都是少数。 没办法,只以为在高中时代,她简直是太普通,太没有存在感了。 不过,有些女同学打量着宋雪扬立体的韩式美人的模样,再联想到她高中时并不出众的样貌,不由恶意的揣测— 这人...怕不是什么韩国泰国都走了一圈了吧... 那要变成这个样子的话,可得花不少钱。 ...... 宋雪扬此刻并不知别的同学的想法。 倘若她知道的话,脸色一定会变得铁青。 但她此刻正忙于针对叶未央。 是的,就是针对。 在座的女同学只要稍微还有点情商,就能发现宋雪扬这是摆明了车马要挑事儿。 不少女同学略微一思索,忽地想到了很久远之前的某件事,露出了一些明了的表情。 但她们什么都没说。 权且就当看热闹了。 而观察到四周之人看戏般的目光,叶未央却微微有些烦躁。 她可不愿当个笑话被人取笑。 于是,她轻咳了一声,拉回正题道: “那不知宋小姐想说些什么呢?” 她的话语中充满着疏远之意,示意着宋雪扬不必那种惺惺作态的亲近口吻说话。 而宋雪扬闻言,面上也并不恼,轻轻笑道: “其实没什么...只不过,我却是有些好奇,不知道当年,你和陈夕是那么令人看好的一对儿,怎么最后就...”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这与你有什么关系!” 叶未央还未说什么,一直忍耐着的陈夭夭却是没忍住,先行诘问了宋雪扬。 “...夭夭同学别生气嘛,这不过是大家随意聊天,恰巧聊到这个话题罢了,如果有什么不能讲的,那就不说好了,有什么可动气的呢?” 陈夭夭怒极,顿时想反驳些什么,却被叶未央轻轻抓住了手腕。 “...宋小姐,有些故事并不只属于一个人,如果你实在好奇的话,我建议你可以找那个人去询问。” “哦?” 宋雪扬闻言一笑,而后故作几分无辜般问道: “那你能告诉我,那个人,现在在哪里吗?” (本章完) 第六十四章 他从烟花里走来(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哪儿? 当初那个在诸多同学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的年轻人,现在身在何方呢? 在座的同学们看向了叶未央。 她们也很好奇这个问题的答案。 人总是有那么点八卦心理的,而女人的八卦心态则尤为突出。 关于当初沈沉溪和叶未央的故事结尾,在座诸人不过多只是一知半解而已,至于沈沉溪为什么突然会从学校消失,叶未央为什么会发疯,如今为何又是苏望月与她宣布了订婚消息... 其中原委,她们这些看客是不知道的。 但若是将这当成茶余饭后的谈资,她们却还是很有兴趣的。 可惜,叶未央并非抱着与她们一样的心态。 她目光直直地射向宋雪扬,宛若一道锋利的剑芒,刺地对方略微有些发慌。 “我怎么会知道呢?或者说,就算我知道了,又有什么义务要告诉你呢?” 她的话语中有微微的讥讽,以及浓浓的蔑视。 宋雪扬闻言,面上却也不恼,唇角边的笑意更甚。 “...只是出于对老同学的关心而已,我想着,当初大家都知道,你和陈夕是那么般配的一对儿,我还以为,你还会与他保持着联系...” 宋雪扬这句话说出,场间的气氛骤然间变得有些微妙。 她先前还提及到了苏望月,这转而,又再次提到了消失多年的沈沉溪... 这话语中明里暗里的意思,岂不是在暗指叶未央是个反复无常,爱慕虚荣富贵的女人? 陈夭夭银牙紧咬。 因为,她发现许多女同学们,看向她们这边的眼神,变得与先前不同。 她们...读懂了宋雪扬话中的意思。 然而,叶未央表情却依旧风轻云淡,仿佛什么都没听出来,淡淡回道: “对老同学的关心啊...呵...” 叶未央突然冷冷一笑,看着宋雪扬问道: “那请问,你知道他的生日是哪一天吗?” 宋雪扬一时语塞。 但叶未央却并没等她回答,而又继续问道: “请问,你知道他家住在哪里吗?” “请问,你知道他父亲的名字吗?” “请问,你知道他的初中是哪一所学校吗?” ...... 叶未央一连提出了三个请问。 然而,包括关于沈沉溪生日的问题,宋雪扬却是一个也答不出。 废话,她怎么又可能答得出? 沈沉溪既不是她亲爹,又不是她丈夫,自己怎么可能会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 她刚想开口说些什么,但骤然间反应过来了一件事情—— 她刚才...说了一句话。 出于对老同学的关心。 当你发自真心的去关心某人之时,那叶未央上述提出的只是最最基本的几个问题。 没有兴趣爱好,没有性格特征,只是基础信息罢了。 而即使是这样,宋雪扬却还是一个问题都回答不上来。 那岂不是说,她刚才那句‘对老同学的关心’,不就是一句空话吗? 她明里暗里地指责叶未央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可她这种虚伪的做法,又岂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会做的? 这宋雪扬,看来并不是一朵白莲花... 多半是一个绿茶婊吧... 这是在座许多女同学齐齐在心中生出的想法。 而宋雪扬脸色也因此顿时变得青白一阵。 她终于体会到了叶未央的强硬之处。 对方,从来都不是一朵长在温室里的小白花,而是盛开在荆棘堆里的那朵,艳丽中带刺的野蔷薇。 若是有意触碰,便会刺破一指尖的鲜血。 咯咯... 这是银牙紧咬的声音。 不过,这次发出这种声音的人,却不是陈夭夭,而变成了宋雪扬。 她打量了一下四周各异的眼神,心中愈发地对叶未央恨极,但面上却还是强挤出了一丝笑,说道: “...时间太久,竟有些记不得了呢,可能是这两天熬夜了的关系...天色也不早了,你们继续聊,我先回去睡觉了...” 说罢,她便站起了身,也不管别人说了什么,径直走出了休闲室。 许文彧看着宋雪扬双肩细微颤抖的背影,目光中若有所思。 “小心一些这个人。” 她对叶未央说道: “估计,她还因为当初那封表白信的事情耿耿于怀,虽然错不在你,但是她未必会这么想...” “嗯...” 叶未央点了点头,便也起了身。 虽然刚才在与宋雪扬的言语交锋中,她占了上风,但不可否认的是,她也因此变成了全场的焦点。 她可不喜欢,像一只马戏团的猴子被人观赏的感觉。 陈夭夭和许文彧自然也随着叶未央离开。 而等几人一齐离开以后,休闲室内顿时就炸开了锅,许多窃窃私语便骤然间响起,好像学生时代自习时,背着老师偷偷讲话一样。 而她们主要议论的内容,自然绕不过一个人。 “你说,明晚的酒会上,他会来吗?” “他要是不来的话,那我估计叶未央被甩了的名声,恐怕就要坐实了...” “谁知道呢?” ...... 没人知道,沈沉溪究竟会不会在明晚正式的酒会上出现。 就是与其瓜葛最深的叶未央,也并不知道。 哪怕她知道,对方就在燕京,可能,就在离她不远处的地方。 夜色之中,许多人都已安然入睡,而许多人却还未眠。 宋雪扬在酒店的房间里,漂亮的脸上带着几分狰狞,但话音却是甜甜地说道: “...亲爱的,你明早就能到燕京了,是吗?嗯...到时候,你一定要帮我好好出一口恶气...” 同一时间,已经隐隐发出鼾声的林昊,被感觉到不安的陈夭夭,骤然间推醒。 “我总感觉...那个宋雪扬明天会搞出些幺蛾子,能不能想办法,让她从哪儿来的,滚回哪儿去...” 林昊睡眼惺忪地翻了个身,喃喃道: “明天再说...明天再说...” 而远在十几公里外,石井山区的私人别墅内,沈沉溪静静听着身边人的汇报: “按您的吩咐,一切都准备好了,那一件您定制的晚礼服,还有那几件首饰,已经由我们的安保公司接收,确保明天会万无一失...” 沈沉溪闻言,轻轻点了点头,微微笑道: “那么...就等着明天了...” (本章完) 第六十五章 他从烟花里走来(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次日的燕京,一如前一日那般晴朗。 晴空万里。 同样是在燕京国际机场,最后的几位同学或者是单独前来,或者是带着伴侣,陆陆续续从VIP通道走出,乘坐易达集团的专车,直达今晚将举行正式酒会的易达温华酒店。 今日来接机的,依旧是林昊和苏望月。 不过好在,大部分同学都于昨日便抵达了燕京,剩下的这少部分同学,航班也皆是订在上午。 也就是说,他们两个在中午之前,便可以返回酒店。 依然是昨天的那处休息室,林昊坐在沙发之上,正专注于手机上的游戏,略粗的指尖狠狠敲击着屏幕,看起来倒是十分紧张。 不过,也就是片刻之后,手机屏幕上便显出了水晶爆裂的画面,而后,是一道沉闷的女声提示音。 “靠!这就是一群猪队友啊!” 林昊狠狠地拍了下大腿,但瞬间却倒吸了一口凉气。 嘶... 真疼... 他轻轻吹了吹微微发红的手掌,又揉了揉大腿,而后将手机息屏,随手扔到一旁,露出了些百无聊赖的神情。 翘着二郎腿的他,看向了苏望月。 今天换了一身打扮的苏望月,外表看起来还是极为有派,既像是英国传统的绅士,又像是从电影中走出来的谦谦君子。 而苏望月也同样在看着手机。 不过,林昊隔空看去,发现苏望月并非在玩游戏或者看视频,而是,不知正在阅读着些什么。 “你在读什么?” 林昊轻轻问了一句。 而苏望月头也不抬地随口回道: “霍乱时期的爱情。” “哦...” 林昊囫囵应了一声,语气仿佛是他读过这部作品一般。 但其实他并没读过这本书,甚至于,他都不曾听闻过。 可他这么表现,却也是有他的道理。 虽然他不曾读过这本书,但他却是清楚,苏望月这种人静下心来看的书,绝不可能是什么傻白甜的玛丽苏,必会是具有一定深刻含义的书。 而他要是随意坦白,自己听都没听过,那不就是当众露拙吗? 他又不傻。 看着苏望月静静阅读着电子书,林昊突然间想到了什么,眉毛微微一挑,说道: “对了,关于那个宋雪扬...昨晚夭夭告诉我了一些事,那个女人,好像与叶未央不怎么对付...” “不是不对付。” 苏望月依旧是头也没抬,看起来专心于屏幕之上。 “她就是冲未央来的。” 苏望月的语气很平淡,但却让林昊脸上浮现出了一层忧色。 沉默片刻后,他问道: “...她到底是什么来头?” 苏望月闻言,一边用细长的手指来回翻动着电子书页,一边喝了口身旁杯中的清水。 “今早她来接机的那个头发半白的老头子,是今年五十六岁的摩根史坦利全球高级副总裁,夏尔克.维斯,算是摩根史坦利总部中能说得上话的一个人,而现在,碧央集团那边需要摩根史坦利维系着投资担保,同时还需要靠对方搭上与海外金融圈的关系...可以说,现在的碧央把摩根史坦利当成亲爹一样供着,也不为过。” “我估计,这就是宋雪扬的手段。” “原来如此...” 林昊闻言,语气中的担忧顿时消散。 如果是别的跨国金融大公司,意欲对碧央不利倒还有些棘手,可要是摩根史坦利的话... 林昊敢在这里断言,沈沉溪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有人去欺压叶未央,而无动于衷的。 这个宋雪扬,倒也真是脑子进水了,居然找了摩根史坦利的人去对付叶未央。 不过... 林昊的眸间闪过了一丝疑惑,问道: “如此看来,这个女人倒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竟然能搭上这么一条关系,想必她的背景...” “哪儿有什么背景。” 苏望月打断了林昊的话,唇边带着若有若无,仿佛嘲笑的意味。 “不过是这位中年丧妻的夏尔克总裁,老树逢春,又再次找到了初恋时候的感觉,深陷爱情的漩涡里无法自拔罢了。” “什...什么?他们两个原来是...” 林昊此时的脸色方才出现了一抹震惊。 他实在是没想到,外表看着光鲜亮丽的宋雪扬,竟然会委身一个半截身子已经埋进土的老头子。 或许夏尔克是陷入了爱情里,但林昊可不认为,宋雪扬也陷入了爱情。 多半这个女人是...另有所图。 一时间,林昊对宋雪扬的观感变得很差,甚至隐隐有些厌恶。 而苏望月也在他震惊之间,收起了手机,站起了什么,和煦笑道: “...到时间了,该出去迎接他了...” 他的语气中带有隐隐的尊敬。 ...... 江外零四级五班最后一个抵达燕京的人,并不是苏望月和林昊的同学。 他是他们的老师,是他们的班主任— 李风禾。 拖着一个战地风格的行李箱,年过半百的李风禾,英姿飒爽地朝VIP通道入口处走去。 十年过去,李风禾的精神状态竟还如当初那般饱满。 依旧是一副金丝眼镜,换了件风格的白色短衫,墨绿色的工装裤,棕色的休闲皮鞋。 除了眼角处的皱纹更深了些,头上白发的面积多了些以外,李风禾看起来与当初相比,竟没什么改变。 “老师,好久不见。” 笑着与久违的两个学生互相拥抱了一下,李风禾脸上还是挂着那副笑眯眯的模样。 让人看不出深浅的笑容。 而在两人的陪同下,李风禾上了银白色的SUV,对林昊笑问道: “大家都来了吗?” “嗯...” 林昊点了点头,回道: “我给五班的所有同学都发了邀请函,大伙基本都来了...” 李风禾闻言,点了点头,忽地,像是想到了什么,下意识开口问道: “那么...你联系上陈夕了吗?” 此话一出,车厢内骤然间安静了一下。 林昊的脸上有几分尴尬。 他不知该如何回答李风禾这个问题。 不过,李风禾察言观色的本事也是一流,见林昊如此反应之后,便呵呵一笑,转而提起了别的话题。 好像,这一页就轻轻揭过了一般。 好像,那个在他心头留下不可磨灭印象的少年,终究湮灭在了岁月之中。 从那年消失。 不会再归来。 (本章完) 第六十六章 他从烟花里走来(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李风禾对沈沉溪的感情倒是很深的。 应该说,算上今年,他执教已经超过了二十五个年头。 二十五年,他不知见过了多少风格迥异的学生,又不知做过了几届的班主任。 然而,在这二十五年之间,要问他最喜欢最疼爱的学生是谁?那毫无疑问,一定是当年那个名叫陈夕的少年。 那个少年...身上仿佛带着某种独特的魅力。 李风禾一面与林昊和苏望月聊天,一面却不由在心中产生些缅怀。 其实若要是论起从前的事,无论是苏望月还是林昊,其实都比那个少年更符合寻常老师心目中‘好学生’的标准。 尤其是一表人才的苏望月,早在当年之时,李风禾就看出了其绝非是池中之物,终有一日会化作金龙翱翔在九天之上,如今见到他成为了年轻有为的CEO,也印证了他当年的想法。 而林昊同样也是如此。 可陈夕不一样。 当初那个隐隐有几分冷傲之意的少年,不一样。 李风禾看不透那个少年的未来。 因为看不透,所以会有期待。 自从在零六年会考的那天,其父亲出事以后,李风禾就再也没有见过他。 而这次毕业十年以后的同学聚会,却让李风禾生出了某种期待。 就在他这次随身带来的手提公文包里,其实放着几张经年已久的纸片— 属于沈沉溪的那份会考成绩单,以及,江外的毕业证书。 这是当初李风禾与时任校长据理力争来的结果。 按照江外的规矩来说,如果会考出现不及格科目的话,是无法拿到高中毕业证的。 但这也不就是说,所有会考科目及格了,就一定能拿到江外的毕业证。 这两者中间在当时其实没有明确的规定,更多取决于校领导的一念之差。 而沈沉溪当初一声不吭就从学校消失,这种做法其实是很打学校脸的。 于情于理,江外本来都不会给他颁发毕业证。 不过,在那时李风禾站了出来,外加林昊背后的易达集团暗中施加了压力,才最后换来了李风禾公文包中的这张,已经微微泛黄变色了的毕业证。 他本来是想亲自交给沈沉溪的。 在来的飞机上,他还确实想过对方现在会变成什么样子,会不会是还犹如当年那样,眼神中隐隐有着桀骜不驯... 他想象过。 但他此刻却不知道,能不能再见到对方... ...... 李风禾先前的那个问题,让林昊难以回答。 无论是苏望月亦或是叶未央,皆没有将沈沉溪已然身在燕京的消息透露出来。 所以,林昊是并不知道沈沉溪行踪的。 他虽是在一个多月前,通过摩根史坦利,向对方发了邀请函,但他却没有把握说,对方就一定会前来赴约。 因为,对方所处的位置,已经并非与他是一个层面上的了... 林昊略带几分苦笑地看着李风禾。 他很想告诉对方,沈沉溪早就不是您印象里的那个少年了。 当初大家一起在学校,身份当然都是学生,自然也就没有什么高低之别,但现今出了学校以后,很多事情,恐怕都是身不由己了... 譬如他现在就绝不敢像当年那样,亲密地搂着沈沉溪的肩膀。 因为...对方使他感到敬畏。 ...... 随着李风禾抵达了酒店,这也就意味着,这次同学会基本可以看做是全员到齐了。 而在久别重逢的交流之间,夜幕也随之缓缓地降临在了燕京城。 酒店外的天色将夜未夜。 可能由于今天是夏至的缘故,尽管时间已经到了七点,但是从宴会厅几面巨大的落地玻璃向外看去,发现穹顶之上只是混沌般灰蒙蒙的一片,虽然可见未满的弦月,但光辉却有些暗淡。 但此时能容纳两百人的宴会厅里,却是热闹非凡。 一座座香槟塔拔地而起,随处可见娇艳的玫瑰和百合,铺着米白色餐布的大圆桌,以及其上摆放着的银制的烛台... 悠扬的钢琴声和小提琴声交相入耳,十余个圆桌所包围着的中间,是一块布置好的舞池... 这里的氛围,有那么几分像西方学生们的成年酒会。 不过,此刻在这里的人,绝大多数却是黄皮肤黑眼睛的东方人。 男士皆是标准的西装革履,而女士则是身着各式各样的晚礼服。 这是陈夭夭的主意。 既然大家都觉得,毕业十年之后的同学相聚,是一件很正式的事情,那如此想来,则必须要有一个十分正式且优雅的场合。 这个酒会,正好符合了这个要求。 而陈夭夭考虑得也是极为周到,事先在邀请函中便说明了此事,同时还作出了解释,如果不方便携带正装和晚礼服的话,那易达这边会给予提供。 不过,从现在看来,除了李风禾身上的那套西装是易达集团提供的,剩下的所有盛装打扮的同学,穿着的服装都是自己的。 一时间,这宴会厅倒是显得贵气十足。 ...... 林昊右手端着一杯香槟酒,轻轻与身旁的苏望月碰了下杯。 他那覆着薄薄一层胡子的唇角,含着几分微嘲的笑。 他在看着侧前方,挽着一个矮胖的美国人向他走来的宋雪扬。 今晚宋雪扬打扮的倒是十分像一位阔太太。 浅紫色的的拖地晚礼服,使得酥胸半露,胸前凸显了一大片的雪白,显得极为诱惑,一头长发束成了一个优雅的云髻,盘在脑后,额头侧边垂下了条鬓角,划过了娇媚的侧颜。 而她的身上,却也是珠光宝气十足。 能约有六七克拉的心形钻石戒指,一条墨绿色的宝石项链,腕间是一只品相极好的玉镯... 这么一打量,这宋雪扬全身上下加起来,恐怕加起来能有个几百万。 片刻之间,宋雪扬和那个矮胖的美国人,便走到了两人面前。 而还未等她开口说些什么,却异变骤生—— 只见玻璃之外的天空,竟然忽地出现了礼花。 整片天空,顿时明亮了起来。 不多不少,整好十朵。 十朵灿烂至极的烟花,绽放在了天空之上。 美的让人感到梦幻。 而恰在这时,一人默默地从宴客厅的侧门处,悄无声息走了进来。 随他刚进门的一刹那,最后一朵烟花,悄然腾空。 极尽绚烂。 (本章完) 第六十七章 这个青年,那个少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烟花虽美,但却不能长时间的存在。 在宴会厅里的众人,看着天空之上那迷离的烟火,眼神中不免有了几分陶醉之意。 有心人数了一数,赫然发现这烟花的数目,不多不少,正好是十朵。 不是正好对应着他们十年后的重逢吗? 有人生出了感慨,待最后一朵烟花消散,天空恢复了夜灰色以后,便将目光投向了穿着一身深蓝色西装的林昊身上。 目光之中,充满着赞赏与佩服。 虽然这烟花礼持续了不过短短三分钟,看似很短,但背后却是代表着巨大的能量。 眼下,他们身处的地方可是帝都,燕京市。 虽然官方明文之上,并没有规定说市区之内禁止燃放烟火,但却是有一个前提,即想要燃放烟花的话,必须要拿到相关部门的审批许可才行。 可是那一纸明文许可,却是非常难拿,一般来说,只有身份地位足够高的外宾前来,或是赶上国内的重大节日,才能有机会拿到相关部门的批文。 至于其他的情况,虽然也存在,但无一不是极其特殊。 而现在,想着刚刚消失的十朵烟花,在场的许多人,实在不得不感慨,原来林昊竟然有如此大的能量,不声不响之间,竟是拿到了许多其他地产商核心楼盘开卖时,都拿不到的批文许可。 这易达集团...果然不愧是国内第一大地产集团,实力原来竟雄厚如斯。 而感受着一道道敬畏和佩服的目光,甚至还掺杂着些暗送秋波之意的林昊,此时却不由只能苦笑以对。 他也特么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啊! 在场众人皆以为这烟花礼是他操办的,可他自己又要上哪儿去弄到这一纸批文? 虽然易达集团有实力拿到许可,但是,起码要他父亲林建亲自出面,并且还得通过公司董事会的全力支持,只有在位于燕京的巨大战略项目工程的破土仪式,或是为了宣扬影响力的盛会上面,才会想办法去拿到此类批文。 而要是为了这一个小小的同学会... 呵呵... 这是林昊想都不曾想过的事情。 但这却又切切实实发生在眼前了。 他的眼神中浮现出了疑惑。 难不成...这十朵烟花的数目,只是巧合? 但今日既没外宾来访,又不是重大节日...这,这讲不通啊! 林昊右手轻晃着高脚杯,脸上带着尴尬的笑,感受着四周传来的目光,却不敢就这么坦然受之。 他略微有些发慌。 而他没注意到的却是,站在他身边的苏望月,此时目光却是一沉。 “他来了。” 微抿了口鲜红如血般的波尔多红酒,苏望月轻轻开了口,令林昊闻言一愣。 他刚想反问一句‘是谁来了?’,可他顺着苏望月的目光看去,却是怔怔地站在了原地。 只见一个穿着雅黑色西装,系着墨蓝色领带,梳着正式油头的青年,左手插在西装的裤兜里,而右手放在腿侧,看起来无比自然。 对方...在朝着他们所在的方向走来。 苏望月的脸色变得很平静,眸子之中有很复杂的神色闪过。 而林昊则微微长着嘴,神色间满是惊讶。 而与他们两人相对站着的宋雪扬,见两人如此神情,好奇地一转头,便与对方那深邃的眸子对上。 不多时,他便走到了这几人的面前。 他的唇边,带着礼貌优雅的笑意,但又让人感觉看不太真切。 这人是谁? 见对方走到了自己的面前,宋雪扬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可是,被她挽着手臂的那个矮胖的美国男人,此刻的脸上却被震惊之色所覆盖。 几滴冷汗,从他的额头边淌了下来。 虽然对方笑的很优雅,但他感觉到的,只有无尽的严寒,像是阿拉斯加深水里的冰冷。 因为,他是‘屠夫’。 他是那个在摩根史坦利之内,令人闻风丧胆的刽子手。 ...... 来人...自然是沈沉溪。 而在他面前的三人之中,不知道他身份的,也只有宋雪扬而已。 于是,她很自然地便问道: “您是...哪一位?” 之所以用了‘您’的这个称呼,是因为宋雪扬不确认对方究竟是她的老同学,还是随在场同学而来的伴侣。 而沈沉溪先并没有回答宋雪扬的问题,而是轻轻向左挪了一小步,挡在了宋雪扬与夏尔克之间。 站在冷汗直流,战战兢兢的夏尔克面前,还未等对方开口,沈沉溪却是先伸出手整理了下夏尔克微歪了一些的领带,而后温和笑道: “夏尔克总裁,我们可是有好久没见了...” 他说的并非是英语,而是德语。 而偏偏,在这几人之中,只有夏尔克是懂德语的。 看着沈沉溪此时的动作,夏尔克忙是露出了受宠若惊的表情,连忙用德语回道: “鲁道夫董事,您...您怎么会来燕京呢?” 沈沉溪微笑着,对着夏尔克的领带轻轻拍了下,而后说道: “不要透露我的身份。” 说罢,他便转过了头,对身旁的宋雪扬说道: “好久不见,老同学,我是陈夕。” ...... 宋雪扬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精彩。 各种情绪从她的脸上一闪而过,最终,变成了复杂的笑容。 昨晚之时,她才说叶未央当年被沈沉溪抛弃,却没想到,仅仅不到一天的时间,这人...竟然就站到了自己的面前?! 对于失踪已久的沈沉溪,宋雪扬原本认为其是不会来这次的同学会的。 但此时看来,她倒是想错了... 不过,其实这样也好... 转瞬之间,她在脑海中闪过许多想法之后,微微抬起了眸子,看着站在面前,挺拔俊朗的沈沉溪,半真半假地惊声道: “陈夕!你竟然是陈夕!” 她的声音很大,惹得四周的同学们齐齐投来了注视的目光。 而沈沉溪对于她的这个反应也并不意外。 他站在原地,感受着从四方传来的惊讶的目光,脸色很是淡然。 仿佛,他依旧还是那个在班里习惯于接受各异目光,散发着高冷气质的少年。 好像,这些年的时光并没有从他身上划过一般。 他的视线跃过了人群,落在了正看向这边的李风禾身上。 微微颔首。 表示致敬。 (本章完) 第六十八章 倾城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他竟然...真的来了?! 这是在场诸位同学,在听到宋雪扬高声惊呼之后,在脑海中所产生的第一反应。 而他们下一刻产生的反应便是,怕是有好戏看了... 很多男生,在看向沈沉溪的同时,遥遥举了下手中的高脚杯,算作致意,而后,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 而沈沉溪则回之以微笑。 这样的互动,落在宋雪扬的眼中,就隐隐若有所思。 当年在学校里的沈沉溪,给众人留下最深刻的印象,那就是高冷。 一个高冷的人,或许会有朋友,但绝不会很多。 而此刻,细细数来,倒是有十几位男生同时向沈沉溪遥遥敬酒,这场面,倒是让宋雪扬感到有些难以理解。 这些人,自然不可能是沈沉溪的挚交好友。 而他们,为何要对沈沉溪敬酒呢? 宋雪扬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但站在她旁边的苏望月,眼神里却透着几分了然。 那些人...敬的不是他沈沉溪,而是那段,他们早已经逝去的青葱岁月。 只不过,当看到沈沉溪之后,他们才猛然间反应过来了什么。 沈沉溪,是那些人学生时代里一个鲜明的符号。 一个,永远也无法磨灭掉的符号。 就如李风禾对沈沉溪印象深刻,念念不忘一样,在场的这许多人,脑海中如何不记得,当初那个高冷傲然的少年呢? ...... 宴会厅的小提琴声和钢琴声依旧在交相响着。 场间的气氛看上去依旧是那么优雅。 不过,却总还是有些不算融洽的细节存在—— 譬如,可能是冷气没开足的关系,夏尔克先生掏出了随身的白手帕,细细擦拭着额头上的冷汗。 譬如,宋雪扬看着沈沉溪的笑容中,藏着那么几分无法言明的诡异,好像开膛手杰克面对即将要下手的对象,所露出的那抹森然的笑意。 譬如,众人都隐隐地在四下张望着些什么,仿佛,转瞬之间,大家都丢失了什么东西。 而他们,其实是在寻找着一个人。 一个本该出现在这里,去与沈沉溪和宋雪扬发生纠葛的人。 ...... 诺大的宴客厅,此时少了一抹颜色。 少了当年在班级里,那对儿如影随形,好似阳光般刺眼的情侣。 虽然宋雪扬也是个大美人,但她与沈沉溪站在一起,落在众人的眼里,却莫名地就觉得不搭。 那个本该站在沈沉溪旁边的人,在哪儿? 许多人看向了许文彧或者是陈夭夭。 而同样穿着晚礼服,犹如白天鹅那般美丽的两人,此时眼神中也透露着迷茫。 明明之前,她还在这里的... 只不过,在宋雪扬进来之前,她说要去趟洗手间,这一去,便再没回来。 她是...为了避开沈沉溪吗? 两人不知道答案。 但立于一旁的苏望月却很是清楚,避开,从不是叶未央的作风。 他又往口中送入了一口酒。 浑然不觉,他已经喝了不少。 可是啊...他为什么还不醉呢? ...... 让我们把时间,倒退到约莫半个小时以前。 在那十朵烟花还未腾空的时候,叶未央其实就在这宴会厅中。 穿着那身在碧央周年庆宴上穿过的晚礼服,除了脖间戴着一条卡迪亚的银白色项链外,她的身上再无一件其他的首饰品。 这倒是她的疏忽。 本来她以为这酒会的作用,不过是同学们叙一叙往年交情罢了,未必有多隆重,可当发现别人皆是盛装出席,穿金戴银之后,便也晚了。 但对此,她倒是也没生出什么比较的心态。 即使没有名贵的珠宝,华丽的礼服,素面朝天的她,姿色也能盖住场间的绝大多数女同学,只是少了几分珠光宝气的衬托罢了。 她又不是那种需要活在别人羡慕的眼神里的女人。 可是,就当她安静坐在一把长背椅上时,手机屏幕却是亮了起来—— 是沈沉溪的信息。 她匆匆看了一眼后,略思考了下,还是起身走出了宴客厅,转而乘坐电梯,去到了位于二十楼的一处套房之中。 宽敞的套房之内,其实只有四个人。 一个是沈沉溪,剩下的三个是很有时尚感的女人。 叶未央不知何意,但却见沈沉溪从沙发上站起,对她轻轻笑道: “待会儿见。” 说罢,他便从套房中走了出去。 而那三个女人,则是笑吟吟地靠了上来... 有几分像...容嬷嬷靠近了紫薇。 ...... “咦?未央是去了哪里呢?” 宋雪扬含笑扫视了一周,并没有发现叶未央的踪影,有几分暗暗的气恼。 她有些怨恨,白费了自己这一身价值不菲的行头,竟是没给她去对比叶未央‘穷酸’的机会。 她之前从房间里走过来的时候,可是听说,叶未央可就戴了一个过时了的卡迪亚项链... 真是可笑。 宋雪扬心中隐隐有些得意。 就算你最后得到了苏望月又如何?还不是过得竟如此差强人意,连件像样的首饰竟然都没有,实在让人想要发笑。 更何况... 她目光从沈沉溪脸上移开,看向了苏望月。 有几分含情脉脉,又有几分盛气凌人。 是的,此刻的宋雪扬笑地很得意。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不停地在用左手划过她的发梢。 因为,她的左手上有着一枚价值不菲的钻戒。 她一面带着得意的笑,一面看着苏望月。 而当她正打算冷嘲热讽几句的时候,却忽然看到,宴客厅的正门处,有人影出现。 许多人都看到了那道人影。 而等那个人影出现在灯光之下的时候,许多人都是屏住了呼吸。 宋雪扬的脸色顿时僵住。 她笑不出来了。 因为,她看着走在红毯上的那人,竟是犹如明月一般,夺走了场间所有的光彩。 一袭裁剪的异常华丽的浅紫色高定晚礼裙,衬托出了那人高贵至极的气质。 而她的胸前,所戴着的是具有梦幻般奇异光泽的珍珠吊坠项链,雪白的腕间,是一只看不出半点瑕疵与杂质的冰种翡翠玉镯,而她的脑后盘起的极好看的发髻上,插着的一只不知是哪个年代,色彩极为匀称的步摇... 她这一身的打扮,与宋雪扬倒是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虽然容颜之上二者并未差上几分,但论其身上珠宝的价值,以及气质的高贵,简直就无异于是天壤之别。 这一刻站在红毯上的那人,倒是达到了一个词形容的高度—— 倾国倾城。 (本章完) 第六十九章 很爱很爱你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每个人对于美的理解是不尽相同的。 同样的一幅水墨画,有些人可以看得如痴如醉,觉得这是人间珍品,看一眼便获得了莫大的精神满足,而有些人只是匆匆一瞥后,便再难将目光投于其上,生不出一点兴趣。 物是如此,人也是一样。 这世间,从来不会有天下第一美人的存在。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不可能存在一位女子,让所有人都觉得她风华绝代,艳冠众生。 这是不可能存在的事。 就如同此刻在宴会厅中,明明大多数男士们的眼神,已经不争气地直勾勾落在了,站在红毯上那人的身上,但却还是会有人,露出嫌弃与怨怼的眼神。 宋雪扬白皙的指节,此时隐隐有些泛白。 她的双手死死握成了一个拳头,从别人的眼里来看,她握的很紧,好像丝毫不在意尖锐的指甲扎在掌心之中的疼痛感。 她就这么像是木了一般站在原地,露在礼服外的一字香肩,此刻不停地在颤抖,好像被一场秋雨打湿了一番。 而近在咫尺的沈沉溪,甚至还能听到一阵轻微的咯咯声—— 那是本该得意微笑而露出的牙齿,上下紧紧咬合的声音。 她的脸色,更是阴沉不定,好像凭空降下了一大片的乌云。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那想必,此刻宋雪扬的目光透过人群,早就把站在红毯上那风华绝代的美人,给千刀万剐了吧... 而对于宋雪扬的这个反应,沈沉溪却在眼神深处,露出了几许满意的神色。 这才是他想要的反应。 倒不是说,他喜欢看宋雪扬充满怨恨的眼神,而是在他的心目中,站在红毯上的那个人,就应该活在别人羡慕嫉妒的目光里,就应该让别的女人失去颜色。 这是他在十几年以前,就承诺过她的。 而他沈沉溪,是一个一诺千金的男人。 ...... 如果说,宋雪扬今日的打扮是珠光宝气,姿容美艳的话,那现在接受众人注目礼的那个人,则就是华贵至极,倾国倾城。 两者对比,犹如萤火比之皓月,杯水比之海洋。 正如先前所言,绝美与否,这是一个因人而异的问题。 但是,总有一些问题的答案,是可以确定的。 譬如,衣裳与珠宝的价值。 在场之中的同学,身份地位自然是有高有低,有不识货的,也有很识货的。 名叫宁响的一位女同学,当初从江外高中毕业以后,便考入了意大利一所知名大学的设计系,而现在,她是在圈子内小有名气的一位珠宝设计师。 在那个人走进来的瞬间,她的目光便死死落在了对方脖间的吊坠上。 她的脸上,骤然间浮现的是不可置信的表情。 她以为,是自己看花了眼... 可等到对方走到离她越来越近的位置时,她才猛然惊觉,似乎,对方两处锁骨正中下方的那颗,散发着梦幻般色彩的珍珠,真的是自己想到的那一颗。 可是,要真的是那一颗,那这条项链的价值,怕不是会... 一个令人眩晕的数字在她的脑海中浮现,令她嘶地倒吸了一口凉气,越发感觉到不现实。 而于此同时,她倒是听到身旁不远处,传来一声不高不低的惊呼: “那个镯子,那个镯子怎么可能...” 宁响闻言,转头向身旁看去,只见那位周转于国内与缅甸两地,干着倒腾玉器生意的胖子,此时露出的是震惊至极的神色,用右手食指颤抖地指着那个翡翠镯子,像是见到了绝世的珍宝。 而还未等她反应过来,便又见一个在时尚界做服装设计的同学,一如那个胖子般震惊的表情,一边用英文说着MY,GOD,一边拿出手机忙对那套浅紫色的晚礼服不停拍照... ...... 虽然那人走在红毯上,但毕竟不是电影明星在走红毯。 她只是脸上带着恬淡的笑,站在红毯上片刻后,便将四周的惊叹声都听到了耳中。 于是,她那张极好看的面孔之下,便夹杂着几分不自然。 当她被那三个像是狼外婆一样的女人,强行佩戴上这些首饰的时候,她并不太清楚这些的具体价值。 她不是很了解珠宝,更是对玉器毫无研究。 而现在,当她此刻听着四周传来的一道道惊呼之时,她便骤然间明白,此刻她身上的这些首饰,每一件,纵然不敢说是价值连城,但起码也是绝世珍宝。 她隐隐有几分暗恼。 因为那些男同学们仰慕至极的目光,因为那些女同学们或者羡慕,或者妒忌的眼神。 她不太习惯去成为主角。 但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她也总不可能将身上的这些珍宝都扯下来,狠狠摔在地上吧? 于是,她只能将目光看向某个角落。 全场之人的目光,也随之落在了某个角落。 落在了那个露出了满意微笑的青年身上。 ...... 在红毯上站着的人是叶未央。 所以,他们的目光看向了沈沉溪。 这是某种下意识的,很自然的反应。 而被十几道各异目光注视的沈沉溪,却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局促,而是在众人的视线里,一步,一步,淡然地走到了叶未央的身前。 “你想做什么?!” 叶未央见沈沉溪走到面前,脸上依旧保持着恬淡的神色,暗暗地低声问了句。 “如你所见,就是这样。” 沈沉溪给出了一个模糊的回答,令叶未央目光微沉。 但在下一秒,他却当着所有人的面,做出了一个大胆的举动。 他脸上带着笑,很是正大光明地牵起了叶未央洁白的右手,放到了他胸前的空中。 “你不觉得,还缺点什么吗?” 他笑问着叶未央,语气仿佛是在学生时代里询问对方,刚泡好的速溶咖啡中,用不用加一勺绵白糖。 叶未央闻言一愣,不明所以。 不过下一刻,她便明白了他这句话中的意思。 他从雅黑色西服的内兜中,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红皮盒子。 盒子里,是一枚样式很别致的钻戒。 轻轻地,他将这枚钻戒,戴在了叶未央右手的无名指上。 不松不紧,自然是为她专门定制的。 “很适合你。” 沈沉溪露出了一抹显得青涩的笑,好像回到了从前的时光。 回到了那段,真的很爱很爱对方的时光... (本章完) 第七十章 以青春为名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结了婚或者正处于热恋中的情侣们所佩戴的戒指,代表着很多种不同的含义。 其中一种含义,名字叫做忠贞。 对爱情的矢志不渝。 而至于忠贞这种品质,为什么会与钻戒能挂上钩,恐怕多半是因为,两者都十分稀有吧... 一颗经过切割打磨后剔透无暇的钻石,很难得。 一颗经过岁月风尘沧桑后还不变的真心,则更加难得。 所以,女人们往往习惯于用钻戒的克拉数,去衡量送钻戒之人的真心。 当然,这种做法是可圈可点的,说它对也有理由,不对也有理由,总之还比较有争议。 然而,在普世价值观中,能送出一个足够能闪瞎眼的钻戒的男人,十有八九,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而此刻戴在叶未央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钻戒,很亮,颜色非常好看。 不过,它的克拉数却并没达到常说的‘鸽子蛋’那种的级别,不过能有五克拉就撑死了,比之宋雪扬手指上的那枚,却是要小上许多。 这倒不像沈沉溪的风格。 按理来说,他要是出手的话,起码不得是十克拉以上的级别... 不过,叶未央却并没反应过来这个问题。 她在注意着,从四周汇聚来的各异的眼神。 很多人都看到了叶未央的手上多了一枚钻戒。 而戒指,与其他的珠宝首饰,却是有着不一样的意义。 叶未央从宴会厅的大门走进来的时候,她的双手是没有佩戴戒指的。 而现在,沈沉溪为她戴上了戒指... 众人看着这一幕的发生,竟忽然间感觉有些尴尬。 不止是为自己,更是为了某个人... 他们的目光,朝林昊和宋雪扬的方向看去。 因为,苏望月站在那里。 作为叶未央名义上的准未婚夫,站在那里。 不过,当众人的目光渐渐汇聚在那个角落的时候,除了一个冷汗直流的矮胖美国人,脸上带着尴尬笑容的林昊,还有俏脸上覆盖了一层乌云的宋雪扬外,哪里还找得到苏望月的身影? 怎么回事? 这是众人心中浮现的念头。 明明刚刚,他还在这里的啊... ...... 位于易达酒店顶层的空中花园,此时吹着轻柔的微风。 果然已经夏至,即使已经到了晚上,竟然也不觉得有什么凉意。 几分皎洁的月光之下,苏望月静静地坐在一把长椅上,样子很俊美,像是从童话故事里走出来的白马王子。 “我没想到你会离开。” 一道如铃铛般好听的女声响在了他的耳边,令他先是一愣,而后微笑回道: “我倒也没有想到,你竟然也会离开。” 他看着穿着一身纯白色蕾纱小礼服的女人,眼神中有几分疑惑。 “你就这么把林昊孤零零留在那里了?” “我们两个又不是连体婴儿,他离开我一会儿又不会死。” 这话说得倒是很霸气。 而苏望月颔首笑了笑,继续说道: “那你来找我,是想说些什么呢?” 坐在长椅上的苏望月,平静地仰视着站在他身旁的陈夭夭,语气很是平淡。 像一杯不加糖的白开水。 “你早知道,那个混蛋会来参加同学会,是不是?” 陈夭夭有几分焦躁的质问,让苏望月沉吟了一下,而后道: “...只是有猜测,我也无法确定他到底会不会来...” “那你为什么不阻止呢?!” 陈夭夭语调有些忧虑。 四周的风也随之骤停。 “为什么要阻止呢?” 苏望月轻笑着,笑容中有那么几分他人察觉不出的苦涩。 “因为,你才是未央的正牌未婚夫啊!” 陈夭夭被苏望月的态度弄得有几分哭笑不得,说出了那个让她觉得无比充分的理由。 “可是我们并没有订婚,并且,就算订婚甚至结婚,我也不会去做,让她为难的事情。” “所以呢?所以你就选择退让了?” 陈夭夭的语气有几分讥诮,又有些恨铁不成钢。 “从来都没有退让。” 苏望月试图想要对陈夭夭解释些什么。 “你要明白,决定权从不是在我这里,或者在沈沉溪那里...而是始终都在,未央的手上。” “有些感情,是勉强不得的...” 勉强不得...吗? 陈夭夭闻言,一时间变得语塞。 她想起来昨天在宴会厅布置时,叶未央对她说的那番话。 不喜欢... 她不喜欢苏望月... 陈夭夭的精致的小脸,露出了几分苦瓜相。 她看着苏望月,不知是该安慰,还是同情... 她斟酌了半天,最终只能用苦中作乐般开玩笑的口吻,轻轻说道: “那你还真是...悲催啊...” ...... 在宴会厅里的众人,并没有见到他们设想的两男争一女的火爆场景。 但虽然没找到苏望月,可存在于众人心中的一个疑惑,却在此时悄然解开—— 叶未央她...当年恐怕绝对不是被甩的那个人。 众人看着沈沉溪牵着叶未央的手,极其绅士地为她拉开了一把椅子,而后,又拿了一杯温水递给了她... 这一幕,与十二年之前那些天天发生在班级里的场景,完美地重合在了一起。 时光一转,竟好似没变。 难不成,兜兜转转的两人,最终又走到了一起? 这倒是一个不错的结果。 但却并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就在叶未央刚刚落座的时候,站在角落里脸色青白不定的宋雪扬,便带着几分气急败坏的样子走了过来,神色也不像昨夜在休闲室里言语交锋时那般镇定。 她的样子,好像是遭受到了巨大的羞辱一般。 如果说,她这次来参加宴会的目的,是为了把叶未央比下去的话,那她基本上已经输了。 输的很惨。 但她似乎还在寻求着某个翻盘的机会。 “叶未央,倒是没想到你的老情人出手如此大方,只是,这钻戒怎么这么小呢?” 叶未央闻言一怒。 对方这话说得很不客气,已经隐隐有撕破脸皮的意思。 不过,沈沉溪却是忽地一笑,心平气和地牵起了叶未央的右手,让对方看清楚了戒指的模样。 这一看,宋雪扬的脸色便顿时就变成了惨白。 因为,叶未央钻戒之上的钻石,并非是透明色的,而是透着微微的淡紫色。 颜色看上去很梦幻。 “这是全球为数不多的紫钻石,我有幸拿到了一颗,因为未央她很喜欢紫色...” 沈沉溪笑道: “这颗钻石,应该是有记录的,名字翻译成中文,应该是,青春...” (本章完) 第七十一章 静悄悄的散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通体剔透到无暇的紫钻石,在天花板吊顶的灯光照射下,闪烁出了动人心魄的色彩。 很美。 很容易就这么使人沦陷其中。 而紫色,是一种高贵的颜色。 宋雪扬脸色惨白地盯着叶未央右手无名指上的那枚紫钻石,眼神散发出了出离的嫉恨和愤怒。 因为,她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滑稽至极的小丑,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进行着拙劣的表演,但最后,却只能换得观众带着怜悯的笑。 是的,就是怜悯。 如同此刻映入她双眸中紫色的光,是那样的高高在上,那样的充满着轻蔑之意。 她一瞬间恍然失了神,像是被霜打蔫了的茄子,整个人看起来摇摇欲坠,煞是可怜。 若是寻常男士见到这弱不禁风,仿佛风中细柳的一幕出现时,理应很绅士地上前搀扶一把,并轻声问一句‘你还好吗’。 但沈沉溪却什么都没做。 他就这么紧紧握着叶未央的右手,仿佛这是人世间最值得做的事情。 同时,他也在微笑看着宋雪扬。 眼神之中,没有嘲讽,没有冷厉,没有冰凉... 有的,只是平静。 像是在看一个与自身毫无关系的甲乙丙丁。 见宋雪扬只是不停轻微摇晃着身子,却总也是不倒下去,沈沉溪忽地生出了几分无趣的感觉。 他收回了目光,转而落在叶未央身上,眼神中骤然放出了某些光彩。 比紫钻石还要明亮的光彩。 他自然地伸出了右手,温柔地将叶未央略微散开些的鬓角,掖到了她的右耳之后。 就像寻常人家里,丈夫给妻子梳头那般自然。 但对方这一做法,落在宋雪扬的眼中,就显得格外刺眼。 刺眼到,让她想要狠狠毁坏些什么来泄愤。 ...... 或许摆得有半人高的香槟酒塔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或许随处可见的那些各种颜色的花儿,也很适合。 再比如,叶未央手指上那枚让她几乎失去理智的紫钻戒,要是被砸到玻璃上,应该会发出一道很好听的响声。 但宋雪扬却是一样都没有碰。 她还没有被彻底烧坏脑子。 如果她发疯一般地推倒了香槟塔,或者践踏那些色彩艳丽的花儿,也许能稍稍发泄几分,但无疑,她会被全场的同学当成是一个疯婆子,一个完全失去了理智的女人。 没人会喜欢一个疯婆子。 她甚至都能预料到,如果她这么做了,那她努力营造的美艳高贵的形象,就会在一瞬间轰然倒塌,如同决堤的山洪那般,有去无回。 这不是她想看到的画面。 她想看到的,是叶未央窘迫绝望的狼狈相。 那毁掉对方无名指上的紫钻戒,也许能达到这种效果。 但她却不敢这么做。 因为,一个疯狂沉迷于奢侈品和珠宝的拜金女,不会不清楚这类东西的价值。 而宋雪扬则很清楚,别看她手上的这枚钻戒克拉数比较大,但论其价值来,被叫做青春的那枚戒指,说不准能换几十个她手里这样的钻戒。 物以稀为贵。 钻石本身就是很稀有的宝物,而紫钻石在钻石之中,却是更加的罕见。 大概能与这枚青春相媲美的紫钻石,全世界加起来,应该也不会超过十颗。 而能拿出这种可谓传世瑰宝的人,岂会是一个她所能踩踏的小角色? 可是...可是... 宋雪扬嫉妒和愤恨的神色,渐渐变成了阴狠。 她死死地看着叶未央,身子也不再像先前那般轻微摇晃。 她就这么站定在了原地。 像是下了一个很大的决心。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这些年,她从未忘记当年的那‘一箭之仇’,而今天,就是她连本带息讨回来的最佳时机。 错过了今日的这个机会,再等下一次,她怕自己等不起... 所以,她不能退缩。 哪怕她已经清楚如今的沈沉溪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但她却也要试一试。 哪怕是以卵击石... ...... 脸色带着几分狰狞的宋雪扬,除了言语之外,是没有能拿来威胁或者伤害叶未央的把柄。 但她却有所凭仗。 强行调整了一下神色,她露出了甜美的微笑,转头对角落里的夏尔克轻轻招手,示意对方过来。 有几分搔首弄姿的意思。 而沈沉溪看着对方这一动作,却表露出了很感兴趣的样子。 他看向了夏尔克。 夏尔克也在看着他。 两人隔空遥遥相视一眼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夏尔克不得已,还是走到了宋雪扬的身边。 而宋雪扬仿佛并没察觉到夏尔克那不怎么自然的脸色,还如往常一般,挽住了对方的胳膊,故作高声道: “...老公,听说最近碧央陷入了难关,全靠着你公司帮忙,才能维持下去呢,不过,我看未央这一身珠光宝气,倒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不如,你就停止对碧央的投资吧,将那些钱,拿来做慈善也是挺好的嘛...” 她说的是英语。 而这番话,她已经事先与夏尔克沟通过,只待她说完这番话后,夏尔克就会代表摩根史坦利,狠狠敲打叶未央一番,要让叶未央当众下不来台,为他年轻的老婆当众出一口气。 而宋雪扬笑吟吟地看向叶未央,想看到对方脸上该出现的紧张惶恐的神色。 可惜的是,叶未央的脸上只有平静。 还有淡淡的微讽。 像是看一个小孩子狐假虎威一般。 宋雪扬忽地感到有些不安。 她侧头看着夏尔克,却见对方竟并没有按着说好的那般回答。 “夏尔克总裁...” 沈沉溪适时地开了口,似笑非笑地对夏尔克说道: “看您太太的意思,您似乎是在质疑我的决定啊...” “不不不...” 夏尔克的冷汗又淌了下来,忙是对沈沉溪恭敬道: “我绝对不敢有这种意思...” “那好。” 沈沉溪似乎是觉得时候到了,从椅子上站起来,牵起了叶未央的手,用命令式地语句说道: “你是个聪明人,现在,我给你个选择,夫人和前途,二者之间,你选一个吧...” 说罢,他就牵着叶未央的手,向宴会厅的门外走去。 而当两人走了不到一半的距离时,忽地听到身后,传来啪地一道清脆的响声。 这是宽大的手掌与娇嫩的脸颊碰所撞发出的声音。 随着这道声音响起,似乎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 所有在场的同学们,都是噤若寒蝉。 而沈沉溪,便在这片静悄悄之中,牵着叶未央的手,走出了宴会厅。 (本章完) 第七十二章 沦陷的城墙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美人的心计是一样很可怕的东西。 不过,即使是再缜密的心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会如风中落叶那般,脆弱到不堪一击。 宋雪扬终于摔倒在了地上。 不过,却并不是自己摔倒的。 她此刻用白皙的右手,捂着已经慢慢肿起来的半边脸颊,体会着在神经元间传递的火辣辣的疼痛感,眼神中充满着空洞与茫然。 她怔怔地看着宴会厅的出口,似乎看到了那两个已经消失不见的人影。 她很想上前去质问一句:‘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遭受到羞辱的不是叶未央,而竟然与十一年前一样,又是她... 为什么,不久前还对自己含情脉脉的老公,竟突然变得这么冷酷无情?! 她接受不了这一点。 于是,她终于忍不住,撕心裂肺地哭吼了起来。 整个宴会厅的寂静,也随之被打破... ......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宋雪扬就是千算万算,又怎会能算到,她最大的凭仗在沈沉溪的眼里,不过就是个笑话。 如果,她刚才不执意拉夏尔克到沈沉溪的面前的话,那她也许还能保存着最后的颜面。 可惜,她的自以为是,最终将一出闹剧,活生生变成了一出悲剧。 而她就是这个悲剧里,唯一的女主角。 ...... “谢谢。” 站在电梯里,微垂着头的叶未央,用细不可察的声音,轻轻道了句。 “什么?” 沈沉溪虽然听清了对方的话,但却露出些莫名其妙的神色。 “我说!谢谢你!” 叶未央有些恼怒地重复了一遍,让沈沉溪先是一怔,而后不解道: “为什么?” 看着对方那一脸认真的样子,叶未央很想揍他一顿。 她眨了眨长长的睫毛,化着精致妆容的粉腮,此时浮现出了淡淡的羞红。 “如果你不站出来的话,那很有可能,今晚在这里被逼到墙角的人...不会是宋雪扬,而会是我。” “但是这种情况,是根本不会发生的啊...” 沈沉溪轻轻说道,语气中有几分不解。 “为什么不会发生?” 叶未央带着几分执拗的眼神,看着沈沉溪的侧脸,说道: “...刚才,宋雪扬起码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商场如战场,摩根史坦利又不欠碧央什么,在碧央陷入危机的时刻,能做到不落井下石就已经很值得感激了,根本就没有伸出援手的理由,而同样,你也没有理由,去为了帮我得罪公司里的高层...” 她说这番话时的语气很理智,像是在分析某个销售案例,但却莫名的,让闻言的沈沉溪心脏猛然一疼。 像是被一根细细的长针,唰的一下扎进了心口。 锥心之痛。 他面色沉静地盯着身前的电梯门,看着香槟金色的镜面之上,映照出来的两人的轮廓。 不算特别清楚,有那么几分模糊。 仿佛能凭此,望见那些渐渐模糊的久远的画面。 沈沉溪忽地想到,如若是身处在从前,身处在那个可以不用在意任何目光和拘束,就能理所当然地拥她入怀的年代里,她还会说出刚才的那番话吗? 不会的。 她绝对不会说‘谢谢’这个词。 因为,那时候在叶未央的眼中,这是他理应该做的事。 一个男孩子,去挺身而出保护他心爱的女朋友,这难道还需要什么理由吗? 当然不需要。 而同样,被保护的女孩子,也不会在口头上说什么谢谢,而只会更加用力地抱紧男孩子。 像那年刮着寒风的平安夜,叶未央对沈沉溪的所做的那样。 因为,那时候他是她最坚强的依靠。 因为,那时候他们是恋人。 爱的那么认真的恋人。 ...... “怎么不说话了?” 见沈沉溪忽地沉默了下来,叶未央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而就在她话音刚落的时候,她忽然看到,沈沉溪平静的眼神中,突然出现了某道色彩。 像阴天里划破乌云的那道电光。 叶未央微微一愣,却忽然感觉到有温度,从她的左手边传来。 沈沉溪紧紧握住了她的左手。 像是握住了他一生的梦想。 “得有理由啊...” 沈沉溪嘴角带着笑,与叶未央直直地对视,令对方下意识有些慌乱,想要避开他认真的眼神。 “无论是摩根史坦利帮助碧央渡过难关,还是我帮你解决掉宋雪扬这个麻烦,当然都得有理由啊...” 叶未央闻言,回道:“那你的理由是什么呢?” 沈沉溪先是轻笑了声,而后很认真道: “没有理由。” “什...什么?” 叶未央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但却听其继续道: “我的理由,就是没有理由。” “这不是一个能让人听得懂的答案。” 叶未央沉默片刻后,淡淡说道。 “的确...” 出乎她意料的是,沈沉溪竟然轻轻附和了一句。 “本来我想说,是因为我喜欢你到无法自拔,或者,我真的很爱很爱你这种说法,但在开口之前,我突然意识到,作为理由来说,这种解释实在是太肤浅了。” “所以呢?” “所以...我想说,碧央虽然不欠摩根史坦利什么,但我却欠你很多,而奇怪的是,我感觉我所做一切,丝毫没有在还债的感觉,而就像是口渴了要喝一杯温水,饿了要吃一个三明治,困了就要睡觉...那种出自于身体本能的行为。” 叶未央用余光看了眼,电梯门旁边屏幕上即将停止变化的数字,也不在意自己被紧紧抓住的左手,说道: “那你的意思是,让我不必说谢谢吗?” “不止于此。” 沈沉溪一边说着,一边忽地用右手猛然发力。 “啊...” 猝不及防的,叶未央的身体瞬间变得不平衡起来,原地转了大约三十度,径直扑倒在了沈沉溪的怀里。 “你这个疯...” 叶未央刚想说些什么,却骤然感觉红唇之上,覆上了两片柔软的东西。 下一刻,她感到自己的牙关骤然间被撬开。 像那座四处燃着战火的城池,终于被攻破了紧闭的城门。 叶未央此时的脑海,一片空白。 她只感觉,隐约间好像听到了什么崩塌的声音。 仿佛无懈可击的防守,于一瞬间支零破碎。 像城池里那道厚重且沧桑的城墙,终于沦陷了一样。 (本章完) 第七十三章 去看那里风光(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夜色很撩人。 夜色同样也很诱人。 而未央时刻的夜色,却是这世间最最美好的风景之一。 像落在床头之上皎皎的月光。 又像是远远的地平线外,隐约可见的初阳。 很容易,就这么使人深深沉沦其中,无法自拔,而露出无比迷恋的眼神。 像清晨之时,在二十层高楼的卧室内,沈沉溪眸中所浮现的那样。 ...... 装修地很是豪华的套房卧室,此时看起来有几分凌乱。 封闭的环境之中,空气里似乎还残存着石楠花的味道,以及荷尔蒙的气息。 而卧室中间宽大的双人床之上,覆盖着一床纯白色的被子,被子之下,是紧紧相拥的两人。 男人已经睁开了眼。 但他却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在窗帘遮挡下的微暗环境里,不停地眨着眼睛,用右手轻轻地抚摸,像个八爪鱼似的抱着他的那人柔顺的长发。 抱着他的女人,此刻睡得很香甜。 昨晚化的妆容还留在脸上,看上去冷艳且倾城,而她那长长的睫毛,却又有几分像是一个小女孩那般,透露着纯真的模样。 男人抿了抿有些干裂的嘴唇,似乎并不在意口渴的感觉。 他就这样静静地用充满迷恋和深情的眼神,看着身旁的女人。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时光能这样地老天荒下去,永远不会停止和消亡。 但这终究,只能是他的美好愿望罢了。 窗帘之外的天色,渐渐从黯淡变成了澈亮。 不算太晴朗的阳光透过了窗帘遮挡不到的缝隙。 而紧紧抱着他的女人,也终于睁开了那双宛若黑曜石一般的眸子。 “几点了?” 女人睁开眼之后,看见眼前的这张棱角分明的脸,先是一怔,继而微微皱起了双眉,有几分冷淡地开口问道。 “还差两分钟就到八点。” 男人为了避免并没有刷牙的尴尬,只能对着她的脑门处说了一句。 “...看来醒的有些晚了。” “不算太晚,正好赶上了吃早饭的时间。” “那么...你能先去准备早饭吗?” 女人说这话时,语气有几分怪异。 男人微楞,但下一刻,一条白皙修长宛若羊脂玉般肤色的长腿,就从被子之中钻出,以一个弧形的方向,扫向了沈沉溪腰间的柔软之处。 以沈沉溪的身手,他是可以轻松挡下这一击的。 但他却什么都没有做。 于是,他便顺势和纯白色的夏凉被,一起从床上跌到了地板之上... ...... 女孩的心思你别猜。 不知为何,沈沉溪一边微抿着香浓的摩卡,一边在脑海里忽然浮现出了这句老旧的歌词。 他的身前,摆放的是一张类似肯德基里那样的快餐桌。 桌面之上,除了一个用来摆着咖啡杯的白瓷碟外,再不见其他的东西。 而握着骨瓷杯把手的沈沉溪,在看着他正前方的方向—— 正好对着多功能餐厅的正门。 而不多时之后,他的唇边忽然染上了一抹微笑。 因为,一个化着淡淡的素颜妆,留着梨花烫和空气刘海的年轻女子,信步走到了他的面前。 “我不喜欢这个头型,像是在装嫩。” 这是对方落座后的第一句话。 但沈沉溪却是很诚实地回道: “可是,这样真的很好看。” “哼...” 对方冷哼一声,让沈沉溪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像一个情窦初开的纯情少男。 这般青涩的神色,按理来说,是绝不会浮现在沈沉溪这类冷酷无情之人的脸上。 但世间的道理,便是一物克一物。 此刻与他对坐着的人,不是别人,而是叶未央。 对他来说,是独一无二的叶未央。 于是,一瞬间,他变得有些讪讪,不知该说什么好。 而见他不言,与他对坐的叶未央沉默着扫视了一下四周后,面色怪异地问道: “你又包场了?” 话刚一脱口而出,她却几乎同时自嘲一笑。 或许,是自己的脑袋还不够清醒吧... 尽管对方表现得如此像当初的那个少年,但他却终究不是啊... 她随手拿起了一个侍者送过来刚做好的金枪鱼三明治,咬了一大口之后,用闲聊一般的语气,故作平静地说道: “那个,昨晚...你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 沈沉溪闻言,暗含锐利的眸子微微低垂,仿佛有几分失落之意。 “如你所愿。” 他又一次用到了这个词,但语意却与先前有几分不同。 仿佛,他们两个人不再陌生,而有些像小情侣之间闹了别扭。 叶未央自然感受到了这一点。 她也因此有些变得心烦意乱了起来。 “林昊和夭夭他们...现在应该在长城上走了好长的距离了吧...” 叶未央岔开了话题,眼神中转而露出了几分向往。 按照计划,林昊和陈夭夭会在今天上午组织同学们去爬长城,是这次十年同学会活动中的一部分。 “是吗?我不是很清楚...要不我们现在也过去?” 沈沉溪看出了叶未央眼神中的期待,于是给出了提议。 而叶未央闻言,却觉得对方的想法很不切实际,将三明治吃完,看了眼手机后,淡淡说道: “...现在是九点十三分,而他们早上七点钟就已经出发,按照预定计划,估计他们已经走了一多半的路程,中午就会抵达路线尽头的箭楼,然后下山,而我们现在赶过去,差不多将将能在山下的停车场遇见他们...” 沈沉溪闻言,面上突然露出了一抹狡黠的神色,将骨瓷杯放到了白瓷碟里,轻问道: “你确定?” 叶未央一怔,但心想自己的推算并没有大的错误,于是坚持己见道: “我确定。” “那好。” 沈沉溪忽地打了个响指,让叶未央感觉到有些不对劲。 “既然我们之间有分歧,那不如就打个赌,赌注就是...” 他低声说了一句,惹得叶未央的俏颜上顿时浮上了两抹绯红。 “你无耻!” 沈沉溪反问道:“那你还是不确定咯?” 叶未央闻言,银牙紧咬,明知对方是在使用激将法,但心中那抹隐隐骄傲的情绪,使得她坚定道: “赌就赌!但你还没说,你输了该怎么办!” “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的...” 沈沉溪自信一笑,回道: “因为,我不会输...” (本章完) 第七十四章 去看那里风光(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迷之自信... 借着从餐厅玻璃折射进来的阳光,叶未央看着沈沉溪那张自信满满的脸,忽地产生出了几分不稳妥的感觉。 她隐隐有些后悔,刚才就这么随口答应了他的赌注。 其实冷静下来的叶未央,很容易发现一个刚才被她所忽略的事实——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沈沉溪都不是一个会无的放矢的人。 细细想来,除了零六年四月里的那晚他爽了约以外,她就算穷尽脑海,也找不出一件,对方答应了她却没有做到的事情。 讲空话...这并不是沈沉溪的风格。 可是... 叶未央的眉头微微皱起,似乎是在想自己的漏洞到底在哪里。 从酒店赶到燕京郊区的北长城,就算不考虑堵车的因素,也得用上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而今天虽然是工作日,但怎么可能路上就一点堵塞都遇不上呢? 叶未央再次确信她思考的没有错。 于是,她安静地凝视着沈沉溪,想知道对方的自信心和底气,究竟是从何处而来。 而被凝视着的沈沉溪,见叶未央双手已经离开了餐桌,莞尔一笑,顺势站了起来。 他很自然地就牵起了对方的手,像养成的某个良好的习惯。 “你要做什么?” 虽然没有人在看着他们,但被牵着手的叶未央,还是感觉到些许不自然。 因为,沈沉溪表现的太过自然了一些。 好像,她真的是他正大光明的女朋友一样。 “还能做什么?领着你去爬长城啊。” 走到了电梯门前的沈沉溪,回答的很是当然,也丝毫不觉得自己牵手的这个举动,有什么不妥。 “哼,人家都是不到长城非好汉,你却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叶未央的话音有些挪愉,依旧在保持着己见。 不过下一刻,她那双漂亮的一字眉,却是忽地一挑。 她敏锐地注意到,沈沉溪摁下的那个电梯按钮显示的数字,竟是位于所有按钮的最上方— 三十七。 这是沈沉溪摁下的数字。 而他们此时所在的位置是二十楼,不管怎么说,要是想去京郊的长城的话,理应先去一楼或者负一层的地下停车场里啊... 叶未央心头不解,暗想难不成这货打算先到顶层,然后从天台背着降落伞跳下去? 这是在做什么?玩吃鸡游戏吗? 叶未央为自己开的脑洞感到好笑。 不过,看着屏幕上变得越来越大的红色数字,叶未央忽地想到了另一种可能... 不会是... 某个念头刚刚从她的脑海中浮现,就转而被她抹去。 她觉得自己的想法还真有几分天真。 轻轻用手扑了下额前的空气刘海,她的脸上露出了几抹好奇。 沈沉溪带她到顶层去,到底是有什么幺蛾子呢? ...... 某些看似荒诞不羁的想法,其实在现实生活里,是完全有被成功实施的可能性。 只是,如那句颇为经典的话所说,不过是贫穷限制了我们的想象力罢了... 而叶未央始终都没有认清两个事实—— 第一,联美财团在美国不是有点势力那么简单,而是在整个海外华人圈,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而历代联美财团的掌权者来到燕京,都会获得极高规格的外宾待遇。 第二,沈沉溪真的很爱很爱她,重视她的程度远比她以为的要深。 而由于没有这两个清楚的认知,所以,叶未央在见到顶层那台不断发出轰鸣声的直升机时,所露出的是目瞪口呆的表情。 原来,自己以为离谱的想法竟然是真的... 沈沉溪他,竟然真的打算飞过去?! 叶未央一时间有些理解不能,但却是在安全人员的护卫下,像是一个木偶人一般,被推上了直升机的客座,系上了安全带,而后,缓缓离开了地面,升入了空中。 透过身侧的高强度玻璃窗,她看着下方渺小的景象,沉思了几分钟之后,终于反应过来了什么。 “直升机是早就准备好并且获得了飞行许可的?” 沈沉溪轻笑地点了点头。 “而你也知道夭夭他们今天上午会去京郊的北长城...” 沈沉溪并没否认。 “所以,你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以有心算无心,又怎么会输呢?” 叶未央说这话时有几分感慨。 按理来说,她想到那个令她耳根羞红的赌约,此刻应该会很愤怒。 但她却是生气不起来。 因为,沈沉溪并没有骗她些什么,只不过用了些语言的小技巧罢了。 如苏望月对陈夭夭所言,从始至终,决定权始终都握在叶未央的手中。 沈沉溪仅仅是知道同学们有要去爬长城这一项活动。 但他却不知道叶未央喜不喜欢去。 他所做的,只不过是保证叶未央想去的时候,不会错过罢了。 这是一份十分难得的用心。 用情极深...可并不只是口头说说而已。 ...... 不到半个小时之后,直升机停落在了半山腰处的专用停机坪上。 而乘着预备好的缆车,两人很快便来到了北六箭楼和北七箭楼大约中间段的位置。 “等一会儿吧,刚才我打电话问过林昊了,按照他们的速度,还得等上十来分钟才能到这里。” 沈沉溪紧张地看着靠着城墙极近的叶未央,话虽说的轻描淡写,但眼神中却有几分紧张之意。 虽说从这里看向群山的风景很壮阔,但叶未央此时的位置却还多多少少有几分危险。 不过,他却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靠她靠得极近,只需要一伸出手臂,便能阻挡住她的前倾。 头顶的阳光很灿烂,照在沧桑且斑驳的城墙上,让人能清楚地看到一道道充满岁月痕迹的裂纹。 万里长城万里空。 百世英雄百世梦。 叶未央口中轻轻呢喃出了这句话,令沈沉溪微微一怔。 他自然晓得,这是清朝大学士张廷玉的诗句。 不过,叶未央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怎会生出这种感慨呢? 他看着叶未央的侧颜,发现唯美的空气刘海之下的眼神里,似乎掩盖着许多不为人知的心事。 “这里的风光很漂亮。” 叶未央轻轻说道,并没有再说什么‘谢谢’。 而沈沉溪则同样报之以笑容,回道: “只要你喜欢就好。” (本章完) 第七十五章 南下,于青砖小院外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刚过了夏至时候的长城甬道内,回荡着凉爽的微风,令叶未央早上刚刚打理好的空气刘海,显得有些凌乱。 不知从哪儿弄来两瓶纯净水的沈沉溪,拧开了其中一瓶,递给了坐在石凳上的叶未央。 画面很美好。 像所有值得赞美的爱情画面一样。 而接过了水的叶未央,微微仰头喝了一口后,用不经意的语气开口问道: “你什么时候回美国?” 沈沉溪闻言,面上闪过了几分不确定,但还是老实回答道: “预定是今天晚上。” “嗯...” 叶未央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她并没有多说些什么其他的话,令沈沉溪略微感到些失望。 他注视着身旁这张令他着迷的脸,正想要开口说些什么时,却突然被一道呼喊声所打扰。 声音来自箭楼宽大的石窗之外。 叶未央站起身,走到石窗之前,便见离其正前方约几十米的位置,有一人正紧靠着城墙,用力地摆动着双手,口中呼喊着她的名字。 那是陈夭夭。 而叶未央还看见林昊正站在离陈夭夭很近的位置,双手紧紧环住陈夭夭的细腰,虽然看不清神色,但想必也是很紧张吧... 她的唇角浮现出了清新的笑容,说道:“他们来了。” “嗯,他们来了...” 走到了叶未央身后的沈沉溪,看着她的背影,轻声附和道。 同时,他也不忘在心中默默补充了一句— “来的真不是时候...” ...... 爬长城是一件体力活。 不过陈夭夭好在并非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类型,并且,诸如防晒霜饮用水之类的随身物品,她也全都塞进了林昊容量极大的登山包里,自己倒是无重一身轻。 在见到叶未央的时候,她的精神状态相当饱满,根本不像是已经爬了长城将近两个小时的样子。 她上下眨着薄薄的眼皮,带着几分狐疑的目光看着叶未央,令对方心中有些发毛。 “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 叶未央带着几分不安的发问,却惹得陈夭夭忽然狡猾一笑。 像是看见了老母鸡的狐狸。 “我记得昨晚,你好像并不是这么少女的发型啊...” 陈夭夭指的是叶未央的梨花烫还有空气刘海。 而叶未央闻言,突然想到昨夜某些疯狂的画面,俏脸一红,但还是故作正经说道: “换一个发型而已,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而陈夭夭闻言,笑容却变得有几分暧昧。 她用眼神瞥了瞥站在一边的沈沉溪,而后若有深意地说道: “我看不止是换了个发型那么简单,恐怕连心也都换了吧...” 叶未央轻轻捶了陈夭夭一下,不过对方也不恼,只不过在嬉笑之后,还是低声说道: “所以...你们两个这算是破镜重圆了?” “没有。” 叶未央回答地很直接,令陈夭夭一愣。 “那他昨晚送你那么多价值连城的珠宝,还替你出头,而且你俩可都...” 叶未央沉默着。 她并没否认陈夭夭的话。 “你知不知道,宋雪扬在酒会上挨了一巴掌后,夜里就灰溜溜地离开了酒店,跟谁也没打招呼,像是被吓跑了一样,与来时候的风光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 “那个混蛋仅仅是为你出口气,就能做到这种程度,你还说你们俩没破镜重圆?” 陈夭夭的语气里充满着不相信。 而叶未央闻言,只能苦笑,不知该如何解释。 他们两个之间的关系,如今维持在一个很微妙的状态,如果非要用一句话或者一个词来形容的话,那便是剪不断,理还乱,藕断丝连。 他们两个,没有回到从前那种亲密无间的状态,却也不是重逢时那种陌生的感觉。 而见叶未央苦笑不言,陈夭夭也并没打破砂锅问到底,只是委婉地提醒道: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她忽然说出了这句前后没有逻辑关联的话,令叶未央一愣。 不过,聪慧如她,骤然间便明白了陈夭夭所指何意—— 忠臣不侍二主,好女不侍二夫。 叶未央终究是要在沈沉溪和苏望月之间,做出个选择。 二选一,从来都是一个难题。 微风吹过,带着一粒细沙钻进了叶未央的眼角。 她下意识地闭上了眼。 她看到了许多脑海中存留的画面。 而等她再度睁开眼之时,她看向了靠着落灰的墙沿站着的那人,暗暗决定了什么。 “我会取消两个月后的订婚仪式。” 她这话说的有几分坚定,令陈夭夭眼中一黯。 这句话之意,已经代表叶未央做出了抉择。 陈夭夭有些替苏望月惋惜。 人情...有时候还就真这么操蛋。 苏望月不是一个会让人讨厌的人,除了似乎天敌之外的沈沉溪,每一个与他接触过的人,都会对他产生好感。 陈夭夭也是一样。 相比于沈沉溪那个混蛋,陈夭夭更希望叶未央会选苏望月。 可是啊...这终究不是她能做出的选择。 “那你什么时候打算跟他摊牌?” 叶未央闻言,想了一下后,说道: “越快越好吧...对了,他人呢?” ...... 沈沉溪并不知道,叶未央其实已经选择了他。 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 兜兜转转,分分合合的两人,终究还是会在一起。 如果他知道这一点,或许会陷入狂喜之中。 但正因为他不知道,所以在乘着下山的缆车之时,他感受着坐在对面陈夭夭目光里散发出的敌意,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不过,沈沉溪还是那个高冷的沈沉溪。 起码在除了叶未央之外的人的面前,他表现得是如此。 于是,他假装没察觉到陈夭夭的敌意,当缆车在离停车场不远处的位置停下时,他便先行走下。 不过,当他的鞋子刚刚触及到地面的时候,他的目光便骤然间一凛。 他看见了站在缆车旁的那人。 依旧是那般温和的神色,依旧是那般温润的面庞。 只不过,对方却隐隐有几分疲惫的样子。 “我爷爷快不行了。” 对方见到沈沉溪开门见山地说道。 “他想在临走前见你一面。” 沈沉溪微微思索了下,同样直接地回道: “可以。” ...... 两个小时以后,沈沉溪的私人飞机抵达了江宁市禄口机场。 在安保团队的护送下,沈沉溪顺利地抵达了秦槐区的那座青砖小院之外。 天气很好。 风声阵阵。 (本章完) 第七十六章 再见山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做出一个决定,也许并不需要多长时间。 对于沈沉溪来说,当他同意来江宁见老爷子最后一面时,他并没有进行过多的思考,只是下意识地觉得,自己该来一趟。 然而,在他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却遭到了他的安保主管和随行幕僚们的一致反对。 就连一向不会拂他意的萧硝,这次也变得异常坚定起来。 这让沈沉溪感到略微有些棘手。 他决定的事情,轻易不会有所改变,而他也不会因为这些人的反对,就放弃前往江宁。 当然,他同样也不可能把这些人全部开除掉。 如果他这样做的话,那他顿时就会在燕京变成一个光杆司令。 这可不是他想看到的场面。 于是,像所有存在着分歧的双方一样,沈沉溪和他的团队,只能互相各退一步,大家都选择妥协。 令双方都满意的方案在沈沉溪去往燕京国际机场的路上,便被确定了下来。 他们打了一个时间差。 原本的计划之中,沈沉溪是于今晚十点乘私人飞机从燕京直飞旧金山,而沈沉溪接到苏望月消息之时,是在中午十二点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沈沉溪在这段时间内,先去一趟江宁再折而复返,是具有可行性的。 当然,这非常考验安保团队和随性幕僚们的能力。 可是,他们又能怎么办呢? 摊上个这么随性而为的老板,萧硝真是感觉日了狗了。 站在那方看起来宁静致远,实则暗暗隐藏着肃杀的青砖小院外,萧硝无视掉了站在其旁的苏望月,对沈沉溪说道: “老板,我还是坚持之前的意见,来这儿...似乎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沈沉溪闻言,不动声色间解开了白衬衫最顶端的那颗扣子,似乎是觉得这天实在太热了一些,就连吹在脸上的风,也都散发着热气。 他并没理会萧硝的话,而是转头看了一眼苏望月。 苏望月默然之间点了点头。 于是,小院那道尘封已久的大门,咿咿呀呀地被人在其内拉开,苏望月先行,而后沈沉溪跟了上去。 看着沈沉溪的背影,萧硝帅气的脸上,浮现出了几分严肃之色。 他抬起了右手,向右耳里的袖珍耳机轻点了一下,而后看起来自言自语般问道:“确认没有问题了么?” 而听到右耳里传来的回答之后,他还是不放心地追说道: “保持警惕,要是BOSS真出了什么事,后果你们比我清楚...” ...... 相较于萧硝如临大敌的模样,跟在苏望月身后的沈沉溪,倒是显得很淡然。 他在打量着这座小院的环境。 像是一个远道而来的观光客。 “这些花草,都是爷爷这二十年来亲手栽种的。” 走在前边的苏望月,适时地开了口,做出了解释。 而沈沉溪闻言,面上并没露出什么表情,只是看着院墙之内林林总总的各种小白花,微皱了下眉头。 沈沉溪并叫不出这些小白花的名字,但他却有几分不舒服的感觉。 可能是这些白色在与青砖对比之下显得太过刺眼。 又可能是这些白色让沈沉溪产生了某些不好的联想。 比如,葬礼。 又比如,缟素。 ...... 如果仅仅是看到小白花,沈沉溪脑海中那些与死亡相关的念头,可能只会一闪而过。 但当他和苏望月走过了外间的小花园,进入到了红砖砌成的二层小楼之内时,他却深刻感受到了那种氛围。 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外,常常感受到的那种气氛。 麻木。 沉闷。 哀戚。 一系列的词汇在沈沉溪脑海中浮现,令他产生出深深的压抑感。 他解开了白衬衫上方的第二颗扣子。 虽然这样看上去会有些不够正式。 但在小厅里聚集着的众人,已经没人去关注这一点。 一片沉默。 沈沉溪绕过了一个墙角,见到了许多认识和不认识的人。 而在这些人之中,他第一眼便看到了坐在角落低着头的苏如霜。 一身素黑色的连衣裙,一头乌黑的头发披散在脑后。 素面朝天。 我见犹怜。 沈沉溪看到了她脸上那抹哀戚的神色,突然感觉有几分心痛。 大概,在她的眼中,苏寒山真的是她在这个世上最亲的人,是她那个最和蔼的爷爷。 可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沈沉溪的眼神微微一沉,忽然想到了些已快被他遗忘的事情—— 薛明临死前对他说的那番话。 齐观海亲手封存的那个档案袋。 还有...陈平临终前写给他的那封信。 想到这些,纵然时一向冷酷的沈沉溪,也不禁打了个寒颤。 即使苏寒山即将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但这位老爷子的可怕之处,却会永远印记在沈沉溪的脑海中。 而有些真相,摊开在阳光之下,是很丑陋的,是会让人看一眼就会崩溃。 所以,沈沉溪走到了苏如霜的身边,用手轻轻拍了下她的脑袋,什么都没有说。 “小夕哥,你来了...” 苏如霜抬起了头,依旧是那张清纯无邪的面容,只不过,眼角处可见残存的泪痕。 “嗯,我来了。” 沈沉溪轻声地回了一句,同时向待在苏如霜身旁不远处的李兰兰轻轻颔首。 “老爷子在等你。” 与苏如霜宛若姐妹花的李兰兰,容颜有几分憔悴,在看见沈沉溪的时候,目光里还是浮现出了几抹诧异。 她倒是没想到沈沉溪竟是会来。 不过,既然对方已经来了,那她也不能将之视作空气。 “...老爷子在一周前就出现了昏迷的症状,只不过他一直瞒着,不告诉我们罢了...直到今天早上,他醒来之后,医生给他下了病危通知书,他才通知我们过来...” 沈沉溪点了点头,而后,朝通往二楼的楼梯看去。 只见刚刚上楼去的苏望月,又走了下来,对沈沉溪说道: “可以了。” 沈沉溪依旧是松着两个扣子,握了下苏如霜有些冰凉的手后,便跟着苏望月上了二楼右手边的位置,经过门外两个退伍老兵的搜身之后,进入到了一处装修古朴的房间之中。 淡淡的阳光,和煦的微风,古朴的书架,印着花鸟鱼虫的暖壶... 如果不是空气中弥漫着散不去的消毒水的味道,沈沉溪会认为自己回到了十二年以前。 与苏寒山初见的那日。 他看向了房间东南角的那张大床。 他看到了,那个盖着军绿色薄被,躺在床上的老人。 (本章完) 第七十七章 我知道你不知道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被风微微吹起的白纱窗帘很明亮。 红木地板和木质书架都一尘不染。 房间之内很安静,甚至隐隐有几分祥和。 像是单位里一间用来睡午觉的休息室。 这倒是与楼下那压抑至极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倒真是...隐隐有些讽刺啊... 沈沉溪平静地看着躺在床上好像睡着了的老人,还有守在床边的那个中年男人。 眼神中看不出一丝一毫的情感波动。 仿佛是一片汪洋大海。 而在他打量对方的同时,那个中年男人转过了头,同样也在打量着他。 两人的视线在空中相对,没有产生什么火花。 “你长大了。” 中年男人带着沙哑的嗓音低声开了口,眼神之中有颇多的感慨。 这是两人时隔十一年之后的再见。 没有什么重逢的惊喜,也没有什么阔别已久的陌生。 因为,他们两个本来就属于半生不熟的关系。 所以,沈沉溪很礼貌地回道: “苏洛叔叔,好久不见。” 他的语气无悲无喜,清淡的犹如一碗白开水。 而依旧威严如昔,带着上位者气质的苏洛,也清楚这里不是叙旧的好地方。 他指了指靠近阳台处的两把藤编椅子,对沈沉溪说道:“坐吧。” 他的声音依旧很低,瞥了一眼床头那台黑色屏幕上显示着绿色弦波的机器,对两人说道: “现在医生说他是寿元将至,恐怕,就是今天的事了..你们应该不知道,他从昨晚开始就陷入了昏迷,中间醒过来两三次,时而清醒,时而糊涂,而现在又睡着了,不知道下一次醒来是什么时候...” “等一等吧...” 听到苏洛的话,沈沉溪的表情倒是没有什么变化。 不过在青砖小院之外,停着的一台银灰色的道奇厢形车内,却是几乎全员大喊了一句SHIT! 萧硝的脸色变得有些阴沉。 而这次随行过来的安保主管,神色也不太好看。 他们在为苏洛的话感到气愤。 什么叫‘等一等吧’? 这难不成是在跟他们拼概率吗?! 按照计划,沈沉溪在这座青砖小院之内,最多只能待三个小时。 在这三个小时之内,不管苏寒山究竟有没有清醒过来,沈沉溪理论上都是该非走不可的。 而此刻,萧硝担心的却是,自己这位老板要是执念于一定要跟苏寒山说上几句话,而耽误了时间的话,那他们这些人可是要担着莫大的关系。 而依他对自己这位老板的了解,这种事情,还真是有一定的可能性会发生... 萧硝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了。 而性子更急一些的安保主管,已经拿起了微型麦克,打算对沈沉溪说些什么。 但萧硝比他动作更快。 他关掉了麦克的开关。 “老兄...” 萧硝脸上带着几分忧虑的苦笑,无奈地说道: “现在我们,最好还是先沉住气,不要自乱了阵脚...” ...... 躺在床上的苏寒山,好像真的陷入了沉睡之中。 从沈沉溪坐着的那个视角,他能清楚看见此刻苏寒山的样子。 满脸的皱纹,半白的眉毛,几乎是贴着头皮一层的花白短发,还有插着输液管,暴露在空气中干瘪的手臂。 风烛残年。 苍老如斯。 一个人在一生之中会经历许多不同的姿态,不断地保持和改变,渐渐走到生命的尽头。 三十年前连天见到的老头子是一个样子。 十二年前陈夕见到的老爷子是一个样子。 而此时此刻,沈沉溪见到的苏寒山,又是另一个不同的样子。 隐约之间,他竟有几分好奇,苏寒山到底想在生命的最后,对自己说些什么。 是流着浑浊泪水的忏悔? 还是抵死也不认输的宣告? 又或者,只是想找自己来聊一聊天,做一下人生最后的总结? 沈沉溪不知道答案。 同样,也没有人知道答案。 便是苏寒山的亲儿子苏洛,亲孙子苏望月,此刻在心中也只能是揣测。 老爷子在生命里最后的一点时间...非要见沈沉溪不可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 白纱窗帘透过的光微微有些暗了点。 红木的地板的颜色由亮红色渐渐转变成了朱红色。 暖壶之上的花鸟鱼虫似乎也不那么有光泽。 时间,过去了两个小时。 沈沉溪一言不发地在房间内待了两个小时。 除了站起来了几次,活动了下发麻的双腿之外,他甚至未曾离开屁股底下的那个藤椅。 而在这两个小时内,苏寒山依旧是安静地在沉睡。 黑色屏幕上的绿色弦波很平稳。 也许有可能,在不知道什么时候,它就会骤然间变成一条直线。 道奇车内的众人,眼神中或多或少地都有几分不耐烦。 像是赌桌之上等着骰子开盅的赌徒。 一楼的压抑气氛变得更加凝重。 而比之两个小时以前没有变化的,恐怕也只有待在房间里的三人。 微风吹着某朵小白花扶摇直上,挂在了白纱窗帘上。 沈沉溪看着这一幕,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此刻在他斜侧方,躺在床上的老人,缓缓睁开了那双饱经沧桑的双眼。 “爸,你醒了!能听见我说话吗?” 苏洛提高了几个音量,令沈沉溪的视线从小白花上移开,也同时令道奇车内的人松了口气。 而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躺在床上的苏寒山,在醒来的一瞬间,目光所能触及到的角度,恰好对着的是沈沉溪所在的位置。 他看着坐在淡淡光影里的那人,看着那人有些模糊,但依旧棱角分明的脸。 “是你吗?” 他略有几分中气不足地开了口。 “是我。” 沈沉溪平静地回道。 “呵呵...你终于是回来了呵...” 苏寒山布满着皱纹的脸,竟突然浮现出了些笑意。 “你们两个先出去吧。” 他依旧在看着沈沉溪,但却是缓慢地开了口。 至于说是让谁出去,自然不必解释。 苏洛和苏望月站起了身。 两人沉默地退了出去。 而苏望月的眼神中有几分忧色,但终究什么都没说。 房间之中,只剩下了沈沉溪和苏寒山两人。 “你这么着急见我,想说些什么呢?” 沈沉溪的语气没有什么恭敬,反而有几分冷冽。 而苏寒山闻言,浑浊的眼珠,仿佛点亮了些什么,说道: “我想告诉你一些事。” “一些我知道的,你不知道的事情...” (本章完) 第七十八章 阴谋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阳光斜落在藤编椅子的扶手之上。 照的沈沉溪右手食指的指甲有些过分发亮。 像躺在床上苍老至极那人的眼神。 颇具锋芒。 安静的环境之中,沈沉溪听着苏寒山音调不高,语速缓慢的话语,平静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了一抹嘲弄。 他就这么翘着二郎腿,坐在有着年头的藤椅上,像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浑身上下散发着睥睨的气势。 “或许,您可能忽略了些什么。” 沈沉溪为了能让苏寒山听明白他的话,将语速放慢了许多,提高了些音量,对其说道: “虽然您的年龄足够高,但我也不是个小孩子,不要想着用勾引好奇心的方式,尝试让我相信您所说的话。” 他看着苏寒山苍老的微笑,和蔼的神色,却突然间感觉到有几分厌恶。 “...我不知道您想告诉我的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的是,您告诉我一定是因为这对您有利,否则,您大可不必叫我过来,只让人送一份材料就好。” 躺在床上一动也不能动的苏寒山,闻言依旧是那副笑眯眯的和蔼神色,也不动气,说道: “你真的很聪明。” 对于苏寒山的赞赏,沈沉溪倒是没生出什么值得骄傲的感觉。 他太清楚他在面对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对于苏寒山,他不忌惮于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和警惕。 而赞赏了沈沉溪一句后的苏寒山,接着用唠家常似的语气,说道: “我这一辈子,聪明人见了太多,但像你这么聪明而且还活的很好的人,却没有一个。” 他深邃的目光沉了沉,似是有太多放不下的心思。 “...你如今的身份地位,我也已经知道了,说实话,我很担心我这么一走了之以后,不管是小洛还是望月,都护不住这个家。” “他们...不是你的对手。” 苏寒山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略有几分不甘心。 无论是苏洛,还是苏望月,都是他花费巨大心血培养出来的后代,他本来很有自信,自己的儿子和孙子,在手腕和能力上理应会远胜同龄之中的绝大多数人。 但是,如今坐在他不远处的沈沉溪,却是打破了他的自信。 十二年之前他初见沈沉溪之时,只是认为对方很优秀,甚至在某些方面略强于自己的亲孙子,所以他生出了招揽之心,希望通过联姻的方式,将对方绑在苏家这艘大船上。 可时过境迁以后,他却突然意识到,自己的亲孙子...竟原来是不如沈沉溪。 茫茫人海之中,谁也说不准在哪里就会冒出几个天赋异禀,才智犹如妖孽一般的人物。 苏寒山也从来没认为自己的孙子是天下第一的人物。 可是啊,最要命的是,如此优秀的沈沉溪...却与自己有仇啊! 血海深仇。 无论是他亲舅舅还是他父亲,这两人的死,自己怎么样也脱不了关系。 所以,他才在临终之际,一定要再见上沈沉溪一面,希望最后能改变些什么。 但他的底牌,其实也并不太多。 “你喜欢霜儿。” 苏寒山见沈沉溪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突然间抛出了这么一句。 而沈沉溪闻言,也没解释或者反驳些什么,点了点头,回道: “嗯,我喜欢霜儿,一直都很喜欢...” 他回答地理所当然。 因为,他注意到了苏寒山的用词。 喜欢...并不能等于爱慕。 沈沉溪清楚,他在两个月前出手帮苏如霜取消与程家婚约的事情,并瞒不过已经重病的苏寒山的双眼。 所以,他现在再做什么解释也只是欲盖弥彰罢了。 既如此,还不如大大方方的承认。 反正他从始至终也没生出过要做他苏寒山孙女婿的心思。 “霜儿是个好孩子。” 苏寒山咳嗽了几下,而后露出了些宠溺的神色。 像是哞哞的老牛看到新出生的小牛犊的喜悦之情。 此刻,苏寒山的样子真的很慈祥。 但这落在沈沉溪的眼里,却产生了几分恶寒。 “谢谢你...” 苏寒山看着沈沉溪所在的方向,竟有几分莫名其妙地说了句谢谢。 或许其他人不明白这是何意,但沈沉溪却是很清楚。 “是感谢我当年救出了霜儿,还是弄死了薛明?” 沈沉溪说这话时的语气有几分嘲讽,令苏寒山先是一怔,继而了然。 “看来,你已经知道了...” “但我宁愿我不知道。” 沈沉溪看着对方慈祥的神色,隐隐感到有几分愤怒。 “掌上明珠?苏家的小公主?最宠爱的孙女?” 沈沉溪冷冷地说着这些词,敏锐地察觉到苏寒山的眼神开始出现了痛苦和躲闪。 “没有人是不会犯错的,包括你我...” 苏寒山似乎想解释些什么,但却突然被沈沉溪所打断: “但不是所有的错误都值得被原谅。” 沈沉溪心中很愤怒,所以,他变成了那个冷酷无情的样子。 “先前我在楼下看到霜儿的时候,她的样子很憔悴,很伤心,因为那个最宠爱她的爷爷,马上就要离开人世了。” “可如果...她要是知道在她十岁那年的绑架案中,她不过是她爷爷手里的一枚棋子,是那个编织好的阴谋之中,被视作牺牲品的存在的话...你说,她会有怎样的反应呢?” 沈沉溪的话音很冷。 仿佛是一把尖锐的刺刀,让闻者轻轻一碰,便是鲜血淋漓。 苏寒山的脸上浮现出了痛苦的神色。 再不见先前的慈祥与和蔼。 “你没有将真相...告诉霜儿吧...” 苏寒山的语气中竟隐隐有几分害怕。 “放心,起码在您还活着的时候,当初那个阴谋,永远只能是阴谋,不会出现在阳光之下。” 他这句话多少有几分不敬,但却令苏寒山长长松了口气。 机器显示的绿色弦波曲线也随之而缓和了许多。 “你知道的比我想象的要多。” 苏寒山有几分诧异的感慨,令沈沉溪依旧冷淡地回道: “老爷子,我的时间很赶的,如果你要对过去的错误进行忏悔的话,我建议你去请个大师或者道长过来...哦,对了,我忘记你不信那些的。” “是的,我不信那些。” 再度咳嗽了几声之后,苏寒山声音虚弱地说道: “我只信自己。” (本章完) 第七十九章 幕后的某人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极度的自信往往会带来极度的多疑。 而苏寒山这一辈子里,真正信任过的人却是屈指可数。 除了当初的连天以外,便是对亲儿子苏洛,苏寒山也总是带着几分保留。 他这一辈子从没有过敞开心扉的时刻。 便是到了人生的最后时刻,面对着沈沉溪之时,他想的更多的,也是如何消除沈沉溪对他的仇恨,而并非只是和晚辈聊聊天。 一言一行,皆有目的。 这是枭雄之姿。 不过,此刻的苏寒山却并非是那个挥兵汉中的曹操,而沈沉溪也不是那个犹如案板之鱼肉的杨修。 应该说,两人的身份处境应该是反转了过来。 沈沉溪不再弱小,而苏寒山也不再强大。 “我当初看走了眼。” 苏寒山布满着皱纹的脸上,浮现出了缅怀和追忆的神情。 他注视着沈沉溪,对其说道: “你父亲他...出乎我的意料。” 苏寒山好像并忌惮于在沈沉溪面前提起陈平。 而刚刚隐隐有些发怒的沈沉溪,在听到苏寒山这句话后,骤然间冷静了下来。 “可他终究还是死了。” 沈沉溪的语气很平静,像是在阐述某个清楚的事实。 “虽然我不想这么说,但请原谅一下,你的父亲...他最后是在求死。” 求死是一个好听一些的说辞。 换一个同等意思的词语,那就是找死。 陈平当年是自己在找死。 这是苏寒山话里的意思。 而沈沉溪闻言,却并非像之前面对连秋月时的那般,在心中勃然大怒,于面上表露出难以掩饰的阴狠。 因为,苏寒山并非是在羞辱,而是在讲一个事实。 陈平他的确...是明知必死而从容赴之啊... 这是沈沉溪明白的事情。 但他却并不明白,陈平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呢? 艳红的阳光将他右手的食指之间照的越发明亮。 他轻轻将脑袋靠在了微凉的椅背上。 一瞬间,都不说话的两人,使这方空间陷入了安静之中。 一老一少,都在不动声色之间回想些什么。 沈沉溪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缅怀。 他的鼻尖,似乎嗅到了某种酱油和胡椒混合的香味。 那是陈平在他考试的那天中午,为他所做的秘制鸭腿的味道。 从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尝过这种味道。 或者说,他渐渐开始遗忘起了这种味道。 而现在,在这安静的夏日午后,他仿佛又看到了那一天的画面,闻到了那一大碗咸香的气味。 真的是,好生令人怀念啊... ...... “他为什么这么做?” 沈沉溪陷入了回忆之后,冷静地开了口。 他打量着苏寒山那如老井一般幽暗的眼神,顿时了然了些什么。 眼下时刻的苏寒山,绝不会无的放矢。 既然他提到了陈平,就必定是知晓谜底的答案—— 陈平当初赴死的动机。 而苏寒山微笑地看着他,努力地抬高了枯瘦的右臂,在空中来回摆了摆。 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做了这个动作。 而沈沉溪的眼神中先是闪过了一丝疑惑,继而从苏寒山的动作之中,看出了些什么。 在空中来回摆动的手掌,代表的是否定的意思。 难不成...苏寒山并不想告诉自己答案? 不,不会是这样的...如果苏寒山这么做了,那就是愚蠢之极。 如今的自己,可不是当初那个羽翼未丰的雏鸟,要是苏寒山打算在最后的时刻激怒一下自己,那就要考虑一下,他走后的苏家能不能承受住自己的怒火。 所以,他的意思是... 电光火石之间,一道亮光从沈沉溪脑海之中闪过,让他有了某些明悟。 他的目光,落到了他那在阳光下异常明亮的食指指甲上。 苏寒山依旧是微笑着,什么都不说。 沈沉溪恍然,略微思考了一下后,便抬起了右手食指,用指尖在右耳处,连续地轻点了三下。 而小楼之外的道奇车内,众人却顿时慌张了起来。 安保主管惊慌地重启了两遍开关,发现操控台没有出任何故障时,下意识就想拿起麦克,让他们的人冲进小院。 不过,本来属于他的麦克,此刻却落到了萧硝的手里。 “看这种情况,应该是BOSS自己关掉了监听器。” “你拿什么证明?!” 安保主管的语气中有几分恼火。 而萧硝闻言苦笑了一下,说道: “第一,航拍器现在显示的画面和热扫描图像没有异变,第二,我比你更了解我们这位BOSS是个什么样的人...” ...... “好了。” 沈沉溪对着苏寒山说道:“现在开始,如果这个房间足够封闭的话,那接下来的话,就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苏寒山又咳嗽了几下,笑着说道: “这让我感觉像是在特务接头。” 沈沉溪的眸子微微沉了下,倒是有几分不可察的诧异。 他倒没想到...苏寒山竟还有幽默的一面?! 不过,说完这句玩笑话后,苏寒山脸上的笑容便慢慢开始收敛,转而变成了认真的样子。 “...你或许知道,某个人一直想为你的舅舅复仇。” 沈沉溪点了点头,补充道: “那人是一个疯子。” “疯子?...是的,那个人就是个疯子。” 苏寒山说道:“我以前曾以为,你父亲就是那个疯子...可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 “为什么有这种判断?” 沈沉溪思索了一下问道。 而苏寒山又重重咳嗽了几声,声音越发地有些虚弱起来。 “...那些具体的资料,你回美国之后会收到的,不过,我现在能对你说的是,你父亲当年求死的原因,我有八成可以肯定,是为了掩护那个疯子。” “掩护?” 沈沉溪惊疑不定地反问了一句,感觉到有些不可思议。 苏寒山喘了口气,接着说道: “就是掩护...事实上,关于霜儿的那场绑架案,我也是希望能把那个疯子给揪出来。” “但你没有成功,因为我打乱了你的计划。” “是的...” 苏寒山带着几分苦笑说道:“但我很庆幸,你当初救下了霜儿,这是真话。” 沈沉溪沉默了下,而后追问道:“那你现在知道那个疯子是谁了吗?” 苏寒山努力眨了眨双眼,试图让自己清醒些。 “不知道。” “不过我可以确定的是,那个疯子,就在离我很近的地方,只是,我看不到他罢了...” (本章完) 第八十章 那就这样吧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未知的才是最可怕的。 习惯于在暗中发动致命一击的沈沉溪,无比地懂得这个道理。 他听苏寒山有些虚弱的话语,却隐隐有些森然的感觉。 苏寒山是什么人? 他可是不世之枭雄,令连天沈沉溪这种天纵之才都会生出深深忌惮之意的人。 而某个人,竟然能一直躲藏于暗中,甚至极有可能就潜伏在苏寒山的身边,随时准备着发动致命一击... 这想一想,都是让人感觉汗毛炸起的事情。 沈沉溪沉默了片刻。 而后,他从藤编椅子上站起,平静地问道: “那么...你给我关于那个疯子的资料,是为了什么呢?” 苏寒山将脑袋侧了侧,眉头紧皱了起来,似乎是感觉到苍老的身体即将超过负荷,马上又要陷入进沉睡之中。 “原因很简单,你要去对付那个疯子。” 沈沉溪闻言,死死地盯着苏寒山,想看一看对方是不是已经犯糊涂了。 “老爷子,那个疯子是连天的复仇者,就算他发起疯来,遭难的也是你的儿子孙子,恐怕还波及不到我吧...” “当然不会波及到你。” 苏寒山的声音有几分痛苦。 像一个漏了洞的老风箱。 “但却会波及到你身边的人。” 苏寒山一边剧烈地咳嗽,一边断断续续地说道: “不管是你舅舅还是你父亲的死,我都没有亲手染血,甚至关于你父亲的死,我只是默认着不出手而已,我认为...我们之间没有那么大的仇恨。” 苏寒山喘着粗气,看着走到了他病床边的沈沉溪,说道: “可是,你要清楚,叶远飞他不一样...你舅舅在谅山是死于他的出卖,你父亲是被他买凶伪装成意外杀死的,无论是你,还是那个疯子,都应该先去找叶远飞报仇。” “可是,咳咳...可是你们谁都没有...” 苏寒山口中已经咳出了暗红色的血,落在军绿色的薄被上,顿时变成了斑斑的暗黑色。 “...我知道,那个疯子是在等着我死...只要我一死,他就不用再在黑暗中隐藏,不用怕因为我对叶远飞的庇护,导致出手失败...他可以,解决完叶远飞,再回来收拾苏家。” “...你知道吗,复仇的一个最主要的方式,就是让对方家破人亡,妻离子散。” 说到这句,苏寒山突然笑了起来。 他看着神色渐渐冰冷起来的沈沉溪,问道: “或许你能接受,碧央集团化为乌有,叶远飞身败名裂的局面,但是,你爱的那个未央丫头,她能接受吗?” “就算是为了她,你会怎么做呢?” ...... 沈沉溪的脸色很阴沉。 与白纱窗帘上的阳光形成了对比。 他看着身边几欲昏厥的苏寒山,突然生出些淡淡的可悲。 以无情算有情。 苏寒山这个人,无情到可以牺牲掉他视同儿子的连天,可以牺牲掉掌上明珠苏如霜,但却无法忍受,他一手拉起来的这个苏家,最后沦为乌有。 所以,他希望能利用沈沉溪的有情。 对叶未央的有情。 如果沈沉溪不想看见叶未央崩溃掉的样子,那他就必须继承苏寒山的遗志,去对付连天的复仇者,那个藏匿在暗地里的疯子。 不过是驱虎吞狼之策罢了... 他看着即将又要陷入昏迷的苏寒山,轻轻叹了口气,说道: “所以,你现在在我和那个疯子之间,押我能赢吗?” 苏寒山带有几分含糊地说道: “你一定要赢...” “好吧,我算是服了您了...” 沈沉溪不知道该怎么说,只能用一个轻松的语句,作为对话的结尾。 然后,转身离开。 “下辈子...再见了...” 苏寒山看着沈沉溪走向门边的背影,断断续续地说道。 “我想,最好是...再也不见吧。” 站在房门边,沈沉溪说完这句话后,便推门而出。 再没回头看一眼。 ...... 苏望月送沈沉溪到了小院门口。 他看了眼包围上来的沈沉溪的警卫们,不动声色地将一方橡木盒子,交到了沈沉溪的手里。 “这是十二年之前,你在爷爷大寿上,送给他的两把破军。” 苏寒山指尖在盒子上轻轻划过,说道: “我爷爷本意是将你舅舅的那把还给你,将你找寻到的另一把留给我,但我自作主张,将这两把都物归原主。” 感受着盒子不轻的重量,沈沉溪想了下后,将盒子随手递给了萧硝,而后转身离去。 这是沈沉溪这辈子第一次来这栋青砖小院。 这也是沈沉溪这辈子,最后一次来这栋青砖小院。 其实,有一件他不知道的事情是,这栋青砖小院的设计,其实来自于连天当初在甲子连里的手稿。 这是连天所希望的,能将来和心爱的人一起生活的理想地方。 至于庭院间种的那些不知名的小白花,则是连天所爱的那个人,喜欢的颜色。 象征着无暇爱情的纯白。 梨花的白色。 ...... 夜十点,沈沉溪出现在了燕京国际机场。 再过几分钟,他就要登上私人停机坪的那台湾流G6,飞回旧金山去, 今夜燕京的风很大。 吹乱了站在他身边之人的空气刘海。 “未央,你觉得我会能赢过一个疯子吗?” 他带着几分笑意的开口,令他身旁的叶未央感到几分莫名其妙。 “什么疯子?” “没什么...” 沈沉溪忽地环住了叶未央的腰,将薄唇印在对方的额头之上。 “你要来旧金山找我。” 沈沉溪不舍地将双手从叶未央的腰间移开,认真地说出了这句话。 叶未央双眸一沉,似乎有所触动。 不过,下一刻,她便听对方继续说道: “还有...不要忘记那个赌约,记得下次见面,把赌注带上。” “快滚!” 叶未央俏丽的脸颊顿时浮现出了两朵红晕,忍不住爆了粗口。 而沈沉溪温暖一笑,接着,便进入到了飞机的客舱之中。 而还未等他落座,萧硝便快步走到了他的身边。 “BOSS,江宁那边刚传来的消息,大约五分钟之前,苏寒山去世了...” 沈沉溪拿起杯子喝水的动作一停,而后轻轻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 “还有,纽约方面那边接收到了一个档案夹,不知道从哪儿送来的,我让他们送到了旧金山来...” “嗯...” 沈沉溪随口道: “那就这样吧。” (本章完) 第一章 一纸离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纽约,第五大道中央公园旁一处大厦的第十二层,沈沉溪刚刚结束了与果壳公司现任CEO的早餐时间。 接过了萧硝递过来的一杯温水,他站在电梯门前,随口问道: “艾尔文从淞沪回来了吗?” 侍立于一旁的萧硝闻言,回道:“一周前就已经回来了。” “嗯...” 沈沉溪微微地点了下头,眼神中带着那么点略有遗憾的意思。 先前他惊闻苏寒山即将过世的消息,便将手下得力干将艾尔文派去淞沪,希望能获得他想要的那份情报,继而将苏寒山逼到绝境。 但他没想到的却是,苏寒山未免死的太快了一些。 这让他从容布置的后手,顷刻间变成了一招废棋。 这倒是他先前没想到的事情。 从VIP电梯内走出,他径直上了那台通体漆黑的骑士十五世,半眯着眼,听着萧硝在一旁汇报着日程安排: “...一个小时后,您将会接待索克电子的董事长还有几位重要董事,并且签署投资意向协议...” “三个小时后,您将与州议员罗斯先生共进午餐,交流的话题是关于新型环保材料如何能更好地适应于纽约州...” “...下午,您将会回到联美财团总部,李惊阳总裁急切要求与您见一面...” “至于晚上,您将要...” 沈沉溪的眸中浮现出了一抹疲惫之色。 他听着萧硝的话语,竟感觉犹如在听一个老和尚念着枯乏而无趣的经文一样。 而最可怕的却是,萧硝现在所念的每一项行程,都需要他去落实。 大人物... 这就是自己年少时幻想过的大人物的生活。 虽然有着能每天都纸醉金迷的能力,但却不可能时刻保持纸醉金迷的状态。 待到萧硝终于结束了汇报后,沈沉溪睁开了双眼,习惯性地问道: “未央那边怎么样?” 这是他六月末从燕京返回美国,每天在日程汇报结束后,都会问上的一句。 而沈沉溪放在心上的事,萧硝自然也不敢马虎,忙是回道: “一切都好...” 不必过多解释些什么。 沈沉溪满意地轻微点了下头,转头看向了车窗之外。 时间转眼已到了深秋。 他观察着街道上的行人,发现少有再穿短袖的存在。 看来,外面的秋风应该刮地很猛烈啊... 忽地,沈沉溪想到了些什么,忙是掏出手机,想要发些什么信息,但转瞬间,又轻轻放下。 他想起了和苏如霜在淞沪的书斋时的那幕。 所以,他觉得用手机发信息这个动作,不美。 “车里有A4纸吗?” 沈沉溪对着坐在前方看财报的萧硝,突然问道。 “啊...?” 萧硝闻言,有几分懵圈的神色,但想了一下后,还是翻了翻酒柜下的暗格,不多时,还真找出了一沓A4纸出来。 萧硝双手递给了沈沉溪,却惹得对方一个白眼。 “把笔也给我啊...” “哦哦...” 萧硝眼神中有几分困惑。 一向倡导电子化办公的BOSS,怎么会突然想用起纸和笔来了呢? 他偷偷地向后瞥了几眼,想看看沈沉溪究竟是写了什么。 而沈沉溪也并没有瞒着他,当着他的面,用黑色的签字笔,在白纸之上,写下了字形很好看的几句诗——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 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 沈沉溪连写了好几张相同内容的纸,挑出了最好看的一张,递给了萧硝。 “用最快的速度,将这张纸送到叶小姐手上。” 对于古诗文理解得并不深刻的萧硝,勉强的喃喃了几遍之后,忍不住对沈沉溪说道: “BOSS,恕我直言,我建议您还是送些什么珠宝玫瑰为好,这有点太...矫情了。” “你懂什么?!” 一向高冷的沈沉溪,此刻的眸子里却浮现出了一抹温柔之色。 “这叫鸿雁传书,哪里是送玫瑰那种俗不可耐的办法能比得上的...” “是。” 萧硝小心翼翼地将手中的纸张收好,虚心受教般应了一句。 不过,他的眼神里却是有几分感慨。 人们都说,陷入了爱情的男女都是不折不扣的疯子。 而他认为,自己的老板,怕是无药可救了... ...... 尽管萧硝执行沈沉溪的指令很高效,但由于时差的关系,叶未央收到那张沈沉溪亲手书写的那张A4纸,已经是在第二天上午的时间。 许文彧推开了总裁办公室的门,手上拿着一个密封好的蓝色文件夹,看着正盯着电脑屏幕的叶未央,说道: “总裁,这是摩根史坦利那边送来的紧急文件,温侨总裁嘱托请您一定要尽快过目。” 叶未央闻言,忙是将目光从屏幕上移开,戴上了一副略显老气的框架眼镜,接过了文件。 “是新加坡那边的项目出问题了吗...” 她低声喃喃自语了一句,同时迅速地拆开了文件夹。 不过,当她看到文件夹里那薄薄的一张纸,以及那熟悉的黑色字迹时,目光顿时一窒。 许文彧见叶未央如此表情,忙是将目光投在了纸面上。 “这是...” 许文彧不知何解,只能疑惑地看着叶未央。 而叶未央突然之间,却是笑了起来,不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俏皮模样。 “你不知道这写的是什么吗?这是李白的秋风词...” 许文彧闻言,感觉更是一头雾水。 名传千古的秋风词她自然是知道的... 可是,摩根史坦利为什么会送这样的一份文件过来呢?还是亚太区总裁温侨亲自叮嘱... “这根本不是什么文件。” 叶未央忽地感觉到气不打一处来。 “文彧,你还不明白吗,这是那个混蛋吃饱了没事干了...” 许文彧一时间了然。 不过,她看向叶未央的眼神中,就染上了几分羡慕之色。 她没多说些什么,不动声色之间,便退出了总裁办公室。 而看似很生气的叶未央,却在许文彧出去后,将手中的那张A4纸,平折地塞进了左侧的抽屉中。 那是她放着重要文件的地方。 而后,她想了一下,从朋友圈里找了一张枫叶满地的照片,给对方发了过去。 好像学生时代,两人在上课时心照不宣地互传小纸条一样... (本章完) 第二章 青白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些回忆,是可以共享的。 夜深人静之时,沈沉溪躺在床上,看着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那张枫叶照片,嘴角噙着温暖的笑意。 这似乎并不应该出现在他的脸上。 如果让他的幕僚团队们知晓,他们的BOSS会在半夜时刻,对着一张毫无亮点的枫叶照傻笑的话,他们一定会认为沈沉溪受了什么刺激,需要赶紧去看一下精神科医生。 临入睡前的沈沉溪,一边盯着屏幕上显示的照片,一边在思考,此刻要不要去与她通个视频电话? 按照时差来说,叶未央那边应该处于上午八九点左右,看起来倒是一个好时机。 微笑之间,他的手指在屏幕上轻轻滑动,正打算付诸行动之际,却突然见到一条信息悬浮在了屏幕的最上端。 沈沉溪慢慢地收敛起了笑意。 他的眸中闪过了几分疑惑。 信息的发送方,来自于旧金山沈宅的管家,即是沈瀚身边的旧人,梁文。 而对方发送这条信息的目的也很简单,像往常一样,请沈沉溪在周末里抽出时间,来看一看他的义父... 这样的信息,沈沉溪每周都会收到一条,倘若在行程安排允许的情况下,他也会回旧金山陪着沈瀚一起涮涮火锅,喝喝小酒,度过一个悠闲的周末。 不过,与往常信息不同的是,梁文在这次给他发过来的内容中,特别注明了一点— 淞沪沈家...有两位小姐过来,正待在沈宅之中。 一时间,沈沉溪倒是没想到这两位沈家小姐是谁,但他却在想,对方的来意究竟是什么? 自从四月份他亲自去了一趟淞沪沈家之后,彼此之间便再也没有过联系。 淞沪沈家,并没有因为沈沉溪的到来,而改变深陷困境的现状。 无边落木萧萧下。 如同深秋里被疾风席卷的枯叶,淞沪沈家的境况可谓是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眼看着就要走入绝境之中。 负债累累。 矛盾重重。 而这些情况,沈沉溪却都是了解的。 而他始终在观望的原因,则是他认为还并没到他出手的时机。 升米恩,斗米仇。 这个道理,沈沉溪虽然没有深刻体会,但总归是知道的。 他并不介意沈瀚与沈璧君这对姐弟化干戈为玉帛,重修亲情。 但他却不容许,有些人不把自己当外人,妄图仅凭一个姓氏,就想不劳而获地吃个脑满肠肥。 天底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如果沈沉溪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这种情况的发生,那他就不是沈沉溪了... 虽然他不知道这次沈家的两位小姐是来做什么,但他却很清楚,对方绝非是表面上来探亲那么简单... 哼... 微暗的环境之下,沈沉溪骤然间冷笑了一声。 他忽然产生出了几分好奇。 远在淞沪的那位沈老太,究竟打得是什么算盘呢? ...... 次日早上,着一身便装的沈沉溪,便乘坐私人专机,从纽约直接飞到了旧金山国际机场。 而等他抵达湾区南部那座阔气的沈氏庄园之时,时间已经到了正午。 正是午饭时间。 在三层欧式风格的公馆主楼的正门前,老管家梁文领着几个侍者,已经在此恭候多时。 “少爷...” 见穿着一身米黄色风衣的沈沉溪,从定制的福特防弹车内走出来,梁文忙是迎了上去。 “梁叔,辛苦了...” 冲梁文点了点头,沈沉溪一边与他向里走着,一边低声问道: “父亲在里面吗?” “是的,少爷。” 梁文恭敬地点了点头,回道: “老爷在偏厅里,正和两位小姐说话。” 沈沉溪闻言,轻轻笑了笑,看了梁文一眼后,终究是没再说些什么。 不知为何,他听着梁文说些什么‘老爷’‘小姐’之类的称呼时,总是有种怪怪的感觉,仿佛他在拍清穿戏一样。 可偏偏,梁文那认真到极其自然的语气,让他难以生出什么出戏的感觉。 十几年前,在沈瀚开的那间小餐馆里,他作为服务生初见梁文之时,这人还满嘴都是内华达州的脏话,可到了现在,竟变成了这个大户人家标准的管家模样... 还真是,世事无常,说不准谁明天就会变成什么样... 沈沉溪心中暗暗生出了些感慨,在梁文的带领下,穿过了宽敞且明亮的中央长廊,而后乘坐电梯,到了副楼二层的偏厅。 相对于整座庞大的庄园来说,这个小厅实在有些不起眼,只有约莫一百余平而已。 可奇怪的是,但凡沈瀚要住在家中,最喜欢待的地方,就是这里。 可能,是因为能透过落地的玻璃,看到远处一望无际的大海吧... 沈沉溪脸上带着温和的笑,进入了小厅之中,看到了将近一个月没见的沈瀚,也见到了梁文口中,那两位从淞沪过来的小姐。 沈瀚正坐在小厅沙发的一角,而那两位沈家小姐,则分作在他的两边。 一位高冷惊艳,一位甜美动人。 一位宛若天上不食烟火的仙子,一颦一笑,都在极致着世人对美女的幻想。 而另一位,则宛若邻家少女一般,娇憨可人。 看到沈沉溪走了进来,三人同时将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小叔...” 坐在沈瀚右手边的女子,先甜腻地叫了一声,声音很好听,有几分像网络世界里歌姬的音色。 而坐在沈瀚左手边的女子,只是对沈沉溪微微颔首,用几分高冷的声音说道: “沈先生。” “好久不见。” 沈沉溪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他的语气并不充满陌生,因为他见过这两位美女。 沈见青,沈梨白。 这是他仅认识的淞沪沈家的小姐。 沈梨白会出现在这里,沈沉溪并不感到意外,只不过,沈见青为何会在这儿呢... 据他上次在淞沪沈家所看见的场景,这沈见青,似乎在沈家并不受宠... 沈沉溪心中有所不解。 不过,他面上并没表露些什么,而是转而看向了沈瀚,等着对方说些什么。 果不其然,在见到沈沉溪望向自己之时,沈瀚那古铜色的老脸,竟忽然浮现出了几分讪讪的样子。 “那个,小溪,有件事我想和你商量一下。” 沈沉溪眼眸深处有精光闪过,不过面上却是温和笑道: “您说。” (本章完) 第三章 青是孤单的青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该来的,终归还是要来的... 沈沉溪脸色温和地看着沈瀚,想看看沈老太究竟要搞什么幺蛾子出来。 而开了口的沈瀚,先是带有几分复杂之色地看了眼冷艳绝伦的沈见青,见对方依旧是面无表情后,才对沈沉溪说道: “就是...方便的话,你看看财团之内,还有没有适合小白的职位?” 沈沉溪闻言,眼眸之中微微有诧异之色闪过。 那位沈老太...竟然并非是要钱,而是要职位... 这倒是出乎沈沉溪的意料。 不过,他用余光看向脸上还未去青涩之意的沈梨白,隐隐约约感觉沈老太这一步棋,走的是非同寻常。 按理来说,此刻的淞沪沈家已经到了火烧眉毛的境地。 沈沉溪甚至有把握说,如果没有美国沈家的帮助,那根本用不上明年,就在这两个月之内,淞沪沈家就会分崩离析,几十年维持下来的基业和名望,也都会像沙塔一样,轰然倒塌。 而作淞沪沈家几十年来的掌舵者,沈璧君沈老太,怎么都不可能会心甘情愿地看着自己的心血化为乌有。 兔子急了还咬人。 被逼到了墙角的沈老太,再怎么说,也会在最后时刻放手一搏,以求得那一线生机。 然而,只要沈沉溪不点头,那不管沈老太和淞沪沈家再如何垂死挣扎,都不可能通过联美财团和七大家来改变败局。 而最要命的一点是,沈老太能拿来和沈沉溪谈判的筹码,很少。 少到只有一个—— 即当年被她亲手逐出家门的亲弟弟,沈瀚。 或许,沈老太可以玩一出失散重逢,姐弟情深的戏码。 但这对沈沉溪的影响却极为有限。 就如此刻,沈瀚替沈梨白讨要职位时,用的并不是命令或指令式的语气,而是商量。 沈瀚虽然目前是联美中沈家的家主,但沈沉溪才是这一代的沈先生,也同样还是联美财团的最高掌权者。 他们这对父子之间关于权力掌控的关系,很像是唐代玄武门之变后,高祖李渊和太宗李世民的相处模式那样—— 可以商量,可以请求,但却绝对不能随意插手。 所以,就算沈老太能把沈瀚完全拉拢到她那边,对于大局来说,作用也是甚微。 可能正是清楚这一点,所以,沈老太通过沈瀚说出的请求,并不过分。 甚至可以说,是无关紧要。 沈老太派来的人,是沈梨白,是一个自小就备受娇宠,几乎可以说是心计全无的千金大小姐。 她并非她父亲那样老谋深算,也不是她两个哥哥那般的野心勃勃之辈。 就算沈老太想在联美之中,在他沈沉溪的眼皮子底下安插一根钉子...可是沈梨白这个人选,也实在太差了些。 沈沉溪暂时还猜不透沈老太谋划些什么,但对于这么一件可以算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在沈瀚已经开口请求了之后,他作为人子,是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的。 “这倒是没什么问题,我记得洛杉矶的福柯斯影视公司那边,正好空缺一个行政副总,如果小白没问题的话,我待会儿就让萧硝去通知一下...” “麻烦你了。” 听沈沉溪欣然应允,沈瀚的脸上反而浮现出了几分不好意思,他想对沈沉溪说些什么,但看了看坐在他身边的两人,又生生地把话憋了回去。 而这一幕,落在沈沉溪的眼中,则引得他若有所思。 他敏锐地发觉,沈瀚看着沈见青的脸色,总带有几分不自然。 既没有长辈对晚辈的疼爱,也没有血缘之间的亲近。 而有些像是尴尬的陌生人,不知该如何交流,欲言又止一样。 这让沈沉溪心中顿时感到疑窦丛生。 这沈见青...到底在沈家处于一个什么位置? 为何这次她与沈梨白一起来旧金山,但沈老太却对她好像没什么安排... 沈沉溪微微侧头,却刚好与沈见青对视。 冰凉。 好似大雪天里那支在墙角孤芳自赏的寒梅一样冰凉。 触及到了沈见青目光的他,忽然在心中生出了这种感觉。 对方拥有一张倾国倾城的绝美容颜,身材又是万里挑一,年龄还不到二十五岁,出身于鼎盛时期淞沪沈家这样的商界豪门... 无论怎么想,这沈见青似乎都是上天宠儿,拥有着许多普通女子在苦苦奢望的东西。 可是,她为什么会露出这种眼神呢... 沈沉溪在心中生出了些好奇。 ...... 有人说过,当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产生出好奇心时,那这就是他爱上她的开始。 沈沉溪并没听过这句话。 即使他听过,估计也会对此哂然一笑,并不会放在心上。 虽然沈见青真的很美,几乎符合男人对美女的所有幻想... 但她却是晚来一步。 沈沉溪的心...早在二十年之前,就给了另外一个女人,并且,从未拿回来过... ...... 夜色如水。 秋风乍起,吹得庄园副楼后的小花园内,沙沙作响。 十一月初的旧金山,又要开始进入到寒雨季节,哪怕眼下天气还算不错,有可能明早就会满眼的都是雨水。 穿着一件白色高领毛衣的沈沉溪,身上披了块棕色格子的小毯子,手上拿着一听啤酒,安静地坐在秋千上,任由脚上的运动鞋踩着厚厚的一层落叶,发出沙沙的声音。 忽然间,他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停下了前后荡秋千的动作,慢慢地站起了身。 他看到,在他身前方那栋通体白色的副楼二层走廊处,有一个高挑的身影,站在灯下,正静静地凝视着他。 那人是沈见青。 昏黄且柔和的灯光很美,照在沈见青浅蓝色的蝙蝠衫上,混合出了带有几分清冷的光晕。 好像天边,那轮冰凉的弦月。 而站在灯下的她,却更像是广寒月宫里的那位仙子。 浑身上下散发不出人间的烟火气。 模样姿态都极为冷淡。 她在看着沈沉溪。 沈沉溪也在看着她。 然而,两人这么隔空对视之间,却谁也没有说话。 不过片刻之后,沈见青便先行离开,消失在了走廊的拐角之处。 好像,她从没出现过一样。 秋风之中,沈沉溪看着对面走廊的方向,咂了一口变得冰凉的啤酒。 身处这种场景之下,他很自然地生出了某种凄凉的孤独感。 宛若刚才消失的那个身影。 如此孤单。 (本章完) 第四章 白是天真的白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可谓称得上是日理万机的沈沉溪,自然没有办法在旧金山待上太久。 在与沈瀚吃了两顿铜火锅,聊了几个小时的天之后,他便得返回纽约的联美财团总部去。 而站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的私人停机坪上,双手斜插在黑色风衣的侧兜中,他带有几分苦笑地看着身前方不远处,帮忙提着印有米奇头像行李箱的安保人员,以及那对颜值极高的姐妹花,微叹了口气,而后对站在其身旁的沈瀚询问道: “...父亲,难道您不觉得...您应该对我解释些什么吗?” 沈瀚闻言,看起来本硬朗的脸上顿时浮现出了尴尬之色,嗫嚅道:“那个...” 他叹了口气,说道:“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沈沉溪看着沈瀚那好像被冤枉了的反应,心中不免同时也叹了口气—— 您老就别在这儿卖萌了好吗! 听着沈瀚十分无辜的语气,沈沉溪忽然生出种好像自己虐待老人的感觉。 可问题是,他什么都没做啊! 反而,是看似一脸无辜的沈瀚,在他即将返回纽约之际,给他塞了两个‘定时炸弹’过来。 两个很漂亮的定时炸弹。 沈沉溪看着准备登机,站在舷梯旁绿草坪之上的沈见青沈梨白姐妹,眼神中不免闪过几抹疑窦。 而沈瀚适时地在旁边补充道: “...见青是之前就告诉我,这次她要去纽约,想要顺路搭一下你的专机,我也应允了...至于小白那个疯丫头,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昨晚打包好了行李,今早非要跟着见青一起过来,说是要先去纽约玩两天,再去洛杉矶...我怎么拦都拦不住,又怕耽误你的行程,所以只好带她过来了...” 沈瀚的语气中充满着颇多的无奈。 而沈沉溪闻言,却是情不自禁地在嘴角露出一抹苦笑。 他能读懂沈瀚话语中的无可奈何。 无非就是像在过万圣节时的那样,遇到了不给糖就捣蛋的熊孩子。 可偏偏,在过往的岁月里,始终保持着铁血硬汉形象的沈瀚,还就吃沈梨白撒娇卖萌的这一套。 不同于沈见青,沈梨白并不是第一次来旧金山。 而就在她屈指可数的几次旧金山之行中,这个看起来单纯无邪的女孩子,就成功俘虏了沈瀚这个爷爷辈的心。 通俗的来讲,沈瀚对于沈梨白,那就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无论是衣食住行,沈梨白在旧金山这边享受的待遇,比之七大家之中任何一家的嫡出小姐,都丝毫不差,甚至还犹有过之,而沈瀚对于花出去的流水般的金钱,也是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甘之如饴。 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沈沉溪轻微地摇了摇头,而后对沈瀚问道: “...您要不要一起去纽约待上几天?” 沈瀚闻言,看向了对着飞机侧翼处正自拍的沈梨白,露出了温暖的笑意。 “不了...等过两天小白到了洛杉矶,我直接到那边看这丫头...” 说着,他轻轻移了移目光,落到了站在沈梨白不远处,戴着一副波龙休闲墨镜,被风吹开了青丝的沈见青身上。 他脸上那温暖的笑容,渐渐消失,转而变成了几分认真和担忧。 “沉溪...” 他很认真地叫了声沈沉溪的名字,嘱托道: “虽然我不知道,你姑母将这两个孩子送到这里来,是有何用意,不过,我要提醒你一下,对见青留几分警惕...我总感觉,这孩子心里藏着太多的事情,不是什么好相处之辈。” 沈沉溪闻言,微笑着点了点头,回道:“放心,我心里有数。” 说罢,他便和沈瀚拥抱了一下,而后转身登上了舷梯,进入了飞机之内。 站在原地,眼看着机舱门缓缓关闭的沈瀚,眼神中始终消散不去一抹忧虑之色。 “阿文。” 他对站在不远处的梁文唤了一声,而后低声嘱咐道: “动用我们在纽约的人手,低调一些,盯好见青的一举一动。” 他半眯着眼,有几分紧张道: “我总感觉,这见青是冲着小溪来的,并且,还恐怕是来者不善啊...” ...... 同样的人在不同地方的待遇,很多时候竟然会是相同的。 沈见青和沈梨白这对姐妹,无论从哪方面来看,更得宠爱的似乎应该是沈见青。 可事实却是,无论是在淞沪还是在旧金山,沈梨白永远都是最受宠的小公主,而更加优秀的沈见青,却隐隐约约像是陪衬... 坐在靠近舷窗的舒适座椅旁,沈沉溪思索着沈瀚先前说的那番话,竟是嗅到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尽管沈瀚掩饰的很好,但沈沉溪还是从他关于沈见青的话语里,闻到了几丝忌惮的意味。 当然,沈瀚不可能忌惮于沈见青这个晚辈,最大的可能,是对他那位数十年不曾谋面的亲姐姐,怀有戒备。 那是一个为了利益,可以在关键时刻抛弃一切的女人。 也许... 沈沉溪微微站起了身,看向沈梨白所坐的方向,却发现座位上竟并没有人。 而正当他略感疑惑之时,却见沈梨白像个活蹦乱跳的小白兔一般,先冲安静坐在位子上的沈见青吐了吐舌头,而后拉起了沈沉溪,向着茶水间的方向走去。 “喏,小叔,这可是我为你现泡的咖啡。” 沈梨白端起了一杯色泽棕黑的蓝山咖啡,递给了沈沉溪,待对方轻抿了一口后,才小心翼翼地问道: “味道怎么样?” “还不错...” “哦...那个...” 她悄悄瞥了四周一眼后,询问道: “我听说...望月哥哥现在恢复单身了?” “噗...” 沈沉溪闻言,差点没把口中的咖啡给喷出来。 他伸出手摸了摸沈梨白的额头,发现对方脑袋并没有发热之后,终于感觉到这世界有些太疯狂。 苏望月他...就这么人见人爱吗? 他看着沈梨白有些倔强和坚持的眼神,不知该怎么回答。 总不能干巴巴地照实说,人家死了爷爷,所以他和叶未央的订婚仪式无限期推延,并且估计永远也不会举行了... 他的唇角浮现出了苦笑,用手轻轻拍了两下沈梨白的脑袋。 一时间,他倒是觉得这个孩子,有那么几分天真的可爱... 忽地,他的眸中闪过了一丝忧色。 他又想到了沈老太,不禁在心中浮现出了一个疑问—— 沈老太为了利益所能牺牲的对象中,会不会,也有眼前的沈梨白呢? (本章完) 第五章 悲剧的连续性(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尾翼被喷涂了两颗黑色星星的猎鹰2000定制私人飞机,于夕阳的覆盖之下,平稳地降落在了纽约国际机场。 以萧硝为首的机要秘书们,已经在此恭候多时。 “BOSS...” 见沈沉溪率先走下舷梯之后,萧硝迎上前,微微颔首,而另一位名叫霍茨的白人秘书,却是并肩站到了沈沉溪的身旁,露出欲言又止的模样。 沈沉溪轻微地蹙了蹙眉,想询问些什么,但看见紧随他身后,从舷梯上走下来的那对姐妹花,终究是在脸上挂起了温和的神色,对他的安保副主管说道: “...本,待会儿送穿白裙子的这位小姐,下榻皇后区辉格酒店的行政套房。” 他回头看向了沈梨白,微笑道: “...皇后区那边很繁华,在这儿好好多玩几天。” “谢谢小叔...” 沈梨白干净的脸上依旧带着那般无邪的笑,甜甜地对沈沉溪道谢了一句。 而沈沉溪一边微笑着,一边将眼神落在了站在于一旁的沈见青身上,试探性地询问道: “不知见青小姐是要去...” “麻烦您派一辆车送我就好。” 沈沉溪闻言,对身旁的另一个下属嘱托了几句后,冲两人摆了摆手,便转身快步地向航楼外二层的私人停车场走去。 “怎么回事?” 沈沉溪打量着霍茨略有些慌张的模样,微微有些不悦。 而作为沈沉溪秘书之一的霍茨,也不敢隐瞒些什么,忙是说道: “大约十分钟以前,秘书处这边收到了一份请柬,是盛和邻总长妻子的生日邀请,时间就定在明日...” “什么?” 沈沉溪忽地顿住了脚步,疑惑地看向霍茨,狐疑道:“我记得,盛和邻总长自旧妻亡故后,不一直都是单身吗?” “...先前是这样的...” 霍茨讪讪一笑,而后解释道: “可是,就在今天上午,他通过总长办公室宣布了即将订婚的消息...他准备迎娶其始终爱慕的林小姐,来作为其人生伴侣。” “......” 林小姐? 这对沈沉溪来说是一个很陌生的人称。 不过,好在萧硝在一旁及时提醒道:“就是盛总长身边的那个保姆。” “原来是她...” 沈沉溪喃喃自语,一下子露出了明了的神色。 不过下一刻,他的唇角顿时覆上了讥嘲的一笑。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一直与盛和邻形影不离的那位容貌秀气的保姆,到今年似乎也才三十出头... 至于深深爱慕着她的盛和邻,好像在前年刚刚过完了其七十大寿... 呵呵... 沈沉溪无声地笑了一下,还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一对为好。 小妾上位? 老牛吃嫩草? 还是他们所希望听到的,跨越四十岁的不顾世俗眼光的真挚爱情? 不管是哪一种回答,都改变不了这桩婚姻充满着浓浓的金钱味道。 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种事情,不管是在电视剧里还是现实中,沈沉溪都看过了不少,并且,他略微思索了一下,似乎盛和邻续弦的这件事,对他掌控联美财团大权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 所以,他又将目光投向到了霍茨的脸上,想知道对方感到慌张的原因是什么。 “那个...盛和邻总长妻子的生日会,您应该是要参加的吧?” 沈沉溪闻言,眼神中闪过一分狐疑,但还是点了下头。 倘若那位林小姐依旧是保姆兼职着小妾的话,那关于她的生日宴,沈沉溪是一点面子都不需要给她的,甚至都完全不需要过问。 沈沉溪是何等位高权重的身份,一个小妾...还不值得被他放在眼里。 但眼下的状况却是,这位林小姐,竟是被扶了正! 不管对方出身背景如何,在盛和邻依旧担任联美财团总长,哪怕只是个傀儡总长的情况下,沈沉溪仅仅为了面子上过得去,也不能无视这张请柬。 去就去呗...又不能少块肉... 沈沉溪神色自然,显然并没将之当成一件什么值得重视的事。 不过,随着霍茨下一句话的说出,他脸上那风轻云淡的神色,就顿时僵住。 “...盛总长在给您的请柬上,特别强调,请您明天赴宴之时,要带上一位女伴...” 霍茨的话音越说越低,渐渐竟趋于蚊子般的声音。 而四周的秘书和安保人员们,脸色也俱都是一凛。 因为,他们很清楚自己这位BOSS的几条不可逾越的禁线。 其中一条,便是不能干涉他的感情世界。 而盛和邻此举,分明就是逾界了... 沈沉溪的脸色微沉,但思索了片刻之后,还是平静地说道: “回复盛总长,明日...我如约而至。” ...... 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这是老人们轻视年轻人时,常常爱说的一句老话。 而这句嘴上没毛,则有某些具体所指—— 譬如未婚,譬如无子...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这句儒家经典之语,是存在着一定顺序的。 而作为联美财团实际最高掌权者的沈沉溪,很明显就从‘修身’绕过了‘齐家’这个步骤,直接步入到了治国和平天下的环节。 而对于这种情况的发生,联美财团内的老人们,或多或少,都是心存芥蒂的。 或许在李惊阳或者程风从这些少壮派的眼里,那群老不死的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人家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关你们屁事! 但当事人沈沉溪却很清楚,有关他的个人婚姻问题...还真不是那群老人们咸吃萝卜淡操心那样简单。 细数联美财团近百年的历史,从未出现过沈沉溪这样的身居高位者,却竟无婚配的情况。 这对于那些重视传统和历史的老人们来说,是一件难以接受的事情。 而偏偏,这群老人们...手中很有能量。 在往年之间,纵然沈沉溪很是强势,但他还是被迫地相亲了许多次,虽然最后都被他含糊过去,但那些老人们却从来都没有放弃。 这次请柬上所提的要求,不过是往年那些招数的延续罢了... 沈沉溪坐在回豪宅的车上,脸上浮现出些许疲惫之色。 “萧硝,你说从淞沪坐飞机过来,来得及吗?” 沈沉溪的话没说得很透,但坐在前座的萧硝,却是明白了其话中之意。 “来得及倒是来得及...不过,BOSS,依我之见,如果您现在突然把叶小姐叫过来,可能不太好...” 沈沉溪沉默地点了点头,表示了赞同。 但转而,他又问道:“可是,那我明天带谁去呢?” 萧硝闻言,小心翼翼地回道:“我有一个人选。” 他转头看向沈沉溪,说道: “您觉得,沈见青小姐怎么样?” (本章完) 第六章 悲剧的连续性(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车厢之内骤然间安静了下来。 在萧硝说出他的建议之后。 “沈见青?” 沈沉溪神色间闪过几分不定,恰似车窗外渐渐黯下去的天色。 “说出你的理由。” 沈沉溪不知萧硝为何提起沈见青,但他却是知道,自己的这位心腹下属从来不会无的放矢。 “因为她足够大方漂亮。” 萧硝开玩笑似地说了一句,似乎想缓和一下严肃的气氛。 可是,在他微笑的同时,沈沉溪却并没有笑。 对方在很认真地看着他的脸。 薄唇边上还带有几分若有若无的笑意。 “好吧...您等一下...” 萧硝骤然间感到很是尴尬,不过还是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中,取出了他那台银白色的平板电脑。 只见他随意在屏幕之上滑动两下,打开了某个pdf文件之后,将平板递给了沈沉溪。 “BOSS...这是你要的关于沈见青的背景资料。” 沈沉溪接过了平板,同时眸中有一抹亮光闪过。 因为,他第一眼落到屏幕之上,便看到了一张少女十几岁时候的照片。 少女乌黑的长发梳了个马尾,扎在脑后,看上去很是稚嫩。 可偏偏,少女身上穿的却是一条不符合年龄的红裙子。 颜色很是艳红。 仿若刚刚离开动脉的鲜血。 而当沈沉溪缓缓地将目光,从红裙子落在少女的面容上之时,眼神里顿时就浮现出了微微的诧异。 因为,少女的精致的容颜显得很木然。 有几分像,明明脸型很是精美的瓷娃娃,却忘了在双眼之中画下那点睛之笔一般。 空洞,麻木,生无可恋... 当沈沉溪与照片中少女的眼神对上之时,脑海中浮现出了这一系列的形容词。 “这是沈见青十二岁时,在淞沪的路家嘴拍摄的照片。” 萧硝适时地解释道:“这是...在她母亲刚刚过世不久的时候拍摄的。” 沈沉溪闻言,将目光从照片上移开,抬头看向了萧硝,眼神中露出了几分期待。 他隐约觉得,自己会听到一段不算美好的过去—— 关于沈见青的过去。 而萧硝看着平板上显示的少女照片,却先是微微一叹,而后解释道: “沈见青的母亲,是自杀的。” 萧硝说话间的语气染上了几分戚戚,似乎是觉得他即将讲的这段故事,有些过于残忍。 沈沉溪点了点头,等待着萧硝的下文。 “...您知道,东方传统的大户人家,一直存在着内宅争斗,正妻和小妾争宠的这种戏码...” 沈沉溪闻言,面不改色,却隐隐猜到了些什么。 而萧硝的下一句话,印证了他的猜想—— “...而沈见青的母亲,则是在沈见深订婚了之后,才与对方纠缠在了一起,并且还生下了沈见青。” 萧硝一边指着屏幕上显示的资料,一边解释道:“可是,如您所见,当时与沈见深订婚的那个女人,也就是沈梨白小姐的母亲,家庭背景很是强大,并且,当时她的娘家也是沈家的靠山之一,是沈见深和淞沪沈家开罪不起的存在,所以...” “所以,沈见深最终选择了和这个有背景的女人结婚,而抛弃了沈见青的母亲?” 沈沉溪接过了萧硝的话,似笑非笑地说道。 而萧硝也并没否认,继续道:“...当然,按照我们收集到的情报,当时的情况很是复杂,而沈见深也经历了艰难的抉择,甚至险些和沈老太闹翻...” 萧硝说这番话的目的,倒不是想为沈见深开脱些什么,而是如实汇报他收集到的信息。 而沈沉溪闻言,却忍不住哂笑一声,而后不以为意地回问道:“这些信息...是不是从沈家老宅的旧人那里收集来的?” 萧硝闻言一愣,但还是下意识地点了下头。 “这就是了。” 沈沉溪看着萧硝不解的眼神,淡淡说道:“人是一种善于把自己的错误合理化的动物。” 他看着萧硝,眼神中带有些直指内心的锋芒。 “你觉得,是一个为了家族而牺牲自我幸福的家主好听?还是一个为了荣华富贵,玩弄了女人却想拍拍屁股走人的渣男好听?” 萧硝闻言,脸上顿时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而沈沉溪一边用余光打量着平板,一边说道: “...你现在跟我说的这些话,早就是经过沈老太篡改之后的内容...更何况,你要明白,人有一种本能叫自私,没有多少人,在看着前一天还与自己平等的女孩儿,后一天就飞上枝头变凤凰,还能够保持心平气和,没有酸意的。” “明白了。” 萧硝用带有苦涩的语气应了一句,而后听沈沉溪继续问道: “...所以,这沈见青她妈的自杀,实际上是被逼死的?” “更准确的说,是被沈老太给逼死的。” 沈沉溪闻言,微微思索,便很轻松地将这段故事给补了个全。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热衷于棒打鸳鸯的老妖婆,也就只有那么几副面孔。 或许与正妻结婚的沈见深,是想享受着家中彩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齐人之福,但很遗憾的是,他娶进门来的不是一只小白兔,而是一头母老虎—— 一头眼睛里不容沙子的母老虎。 而沈见深能‘忍痛’离得开外面那个没有名分的女人,但却绝对离不开正妻所能带给他的荣华富贵。 至于他最终的选择是什么,现在自然是显而易见了。 而作为一个普世价值观下的负心汉,他所能采取的招数,也无非就是‘疏远’‘冷淡’‘斥责’这些老套的手段,外加上沈老太这个‘恶毒的老太婆’所针对的一系列刁难。 但这些,对于一个独自带着女儿的单亲妈妈来说,是足够致命的精神打击。 层层累积的矛盾终究有爆发的一日。 也许只是沈见深那年那日冷漠的回眸,也许只是沈老太唇角边不屑的嘲笑,但这却变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沈见青的母亲,终于不堪忍受这些屈辱,选择离开了这个世界。 “这还真是个悲剧...” 沈沉溪微微有些感慨。 他的手指在平板之上滑动几下,而后,又将页面拉回到了最先前的一页—— 有沈见青年少时照片的那页。 他冲萧硝问道:“那这条红裙子...是怎么回事?” (本章完) 第七章 悲剧的连续性(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鲜艳的红色代表喜庆,沉闷的白色代表悲伤。 这是中国人传统固有的一种观念。 而凡事都有极致,自然也就有大喜和大悲的存在。 新人结婚为大喜。 亲人去世则为大悲。 这也就是世俗中常常提到的红白事,绝大多数人都会有所经历。 然而,沈沉溪看着照片之上少女的那身红裙,则越发地感觉到刺眼。 裙子的红色,是极致的红。 既像是新年时所贴福字的背景,又像是新婚时女方蒙着的盖头的颜色。 在先前萧硝还没解释的时候,沈沉溪虽觉得这张照片看起来隐隐有些不对劲,但也还能接受。 可是,当他得知这照片是拍于沈见青母亲自杀后不久的事实,再看那身红裙子,就有些感觉到渗人。 不是素白色的常服,不是黑色的孝带,而是艳红的裙子... 这已经不能用不合时宜来解释了,而是极端叛逆。 这到底是得有多不正常...才会如此穿着。 而被沈沉溪提问的萧硝,显然也并不清楚正确答案,但还是将他了解到的内容,说了出来: “...据说,当时沈见青的母亲自杀后,出于对亲孙女的疼爱,沈老太将她接回了沈家,并且在其母亲尸骨未寒之际,组织了一次春日野餐,美名其曰是让沈见青缓和心情,这张照片就是在那天拍的,至于这条红裙子...” 萧硝不确定地说道:“有一条不知真假的消息...据说,在野餐的那天早上,穿红裙子的人其实是沈梨白小姐,而沈见青当时穿的是白裙子...只不过,沈梨白小姐见到那条白裙子觉得好看,于是,便交换了...” 便交换了... 萧硝的用词很含糊且不具体。 而沈沉溪自然清楚,这里所说的交换,自然不会是心平气和,皆大欢喜。 依照他对沈梨白的了解,多半是靠着卖萌撒娇甚至是耍无赖,才与沈见青换了裙子。 呵... 沈沉溪轻轻一叹,试想一下倘若自己处于沈见青当时的处境,恐怕心中会悲愤的很。 他不曾有过这种卑微的体会。 但他的好友杰兰特,应该会有相似的感触。 沈沉溪当然记得,杰兰特当初告诉他的故事。 同样是豪门大户,同样母亲出身贫寒,同样是不被家族承认... 但相似的故事,却迎来了两个迥然不同的结局。 杰兰特的父母,此时在伦敦的威斯敏斯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整天操心着的事情,是尽快给儿子找一个儿媳妇... 而沈见青的母亲已经早逝,至于她的父亲... 沈沉溪想起了四月份他在淞沪沈家见到的那幕,沈见青与她父亲那极为冷淡的针锋相对... 这倒是一个苦命人。 沈沉溪心中产生了某种认知,轻轻熄灭了平板屏幕,而后说道:“那么...” 他看着萧硝,认真地问道:“你可别告诉我仅仅是因为看她身世可怜,才让我带她去盛和邻太太的生日宴?” “当然不是!” 萧硝忙是摇了摇头,而后说道:“根据艾尔文从淞沪带回来的信息,再加上有关沈见青的背景调查,综合分析之后,我们大概推测出了沈见青前来美国的目的...” “哦?” 沈沉溪闻言,露出了感兴趣的神色,回问道:“你们的这个推测,有多大的准确率?” “超过八十。” 萧硝很认真地答道。 “那么...你们的得出的答案是什么?” 沈沉溪看着萧硝认真的脸色,却在下一刻,从其口中听到了一个不算太正经的回答。 “暖床。” 萧硝看着沈沉溪骤然间表露出的‘你特么仿佛在逗爹’的神色,忙是认真解释道: “或者说...侍寝?陪睡?奉献贞...” “停!” 沈沉溪越听越发感到糊涂,忙是打断了萧硝的话,而后强迫使自己的脑子冷静了一下。 片刻之后,他微抿了下嘴唇,不知道脑海中是不是浮现出了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 “你是不是想说...美人计?” “沈老太是不是将沈见青当做联姻的筹码,想通过让她与我结婚,继而改变淞沪沈家的境地?” “是也不是。” 萧硝沉默片刻之后,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他看了眼车窗外终于黯淡下去的天色,轻轻触碰了下车顶的呼吸灯,语气又变的有些戚戚起来。 “沈老太想利用沈见青使美人计不假,但是,她却没有资格成为您的妻子。” 萧硝似乎是受到了某种感触,觉得那些操蛋的人对沈见青的人生,还真是在不遗余力地灌输着残忍。 “您要知道,像沈老太这种自诩为大户人家一家之主的人,对沈见青母亲那样出身贫寒的女子,都会果断地采取棒打鸳鸯,羞辱折磨的手段,又怎么可能允许这一代的沈先生,去迎娶一个连小妾都算不上的女人所生的孩子呢?” 沈沉溪闻言,心中略感到有些不是滋味。 但他却又不得不承认,萧硝所说的是真话。 不管沈老太对他的看法如何,他沈沉溪都是如今两地沈家之中,最显赫的那个人。 就算沈老太真的打算插手他的婚姻,那也应该选的是沈梨白,而绝非是沈见青。 刹那之间,看着眼前柔和的光,沈沉溪忽地明白了萧硝先前的回答为何解。 他也同时明白了,为何萧硝会露出这样的神色。 沈见青来美国的目的,不是来代表淞沪沈家联姻的,而仅仅只是,沈老太送给他来暖床的。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沈见青的绝世之美,就是她最大的原罪。 她不会成为沈沉溪的妻子,但却可以变成他养在笼子中的金丝雀,夜里枕边的玩物,生儿育女的工具—— 像她母亲当年一样。 不...甚至可以说,比她母亲当年的命运,还要更加悲惨一些。 沈沉溪忽地想到了他刚才下意识感叹的那句话—— 这还真是个悲剧... 而现在看来,他遇到的悲剧,竟然还有可能会是一个连续的悲剧。 而至于可能与否,完全就取决在他的一念之间。 如果自私一些,如果禽兽一些,那沈沉溪听闻萧硝他们的推断,应该会情不自禁地露出笑容。 但此刻的他却并没有。 柔和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只照出了严肃。 沈沉溪是一个冷酷的人。 但他却不喜欢创造悲剧。 “帮我推掉晚上的行程,接沈见青去云安饭店,就说...我请她吃饭。” (本章完) 第八章 真诚的交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秋夜里的纽约,淅沥沥地开始落起了小雨。 秋意正浓,秋风正劲,秋雨正盛。 这座排名全球第一的金融国际大都市,似乎因为突然而至的秋雨,而放慢了些它具有的紧张的节奏。 曼哈顿南区,靠近联美财团行政大厦不远处的地方,就是闻名远近的纽约唐人街,也可以称作是纽约中国城。 夜色之中,秋雨之下,这里依然还是一片灯火通明。 高高矮矮的来自不同时代的建筑,还有操着各地方言的黄皮肤人们,将这片人口稠密的区域,营造出了热闹的氛围。 而在唐人街南端的沃斯大街之上,有一栋通体灰白的五层小楼,像是来自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作品,从外面看上去,透着历史的沧桑感。 楼外的街道上,来往的车辆和行人并不多,倒是与北边街道的热闹繁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而在这栋灰白小楼的墙体外,也不像同在唐人街的其他那些建筑,密密麻麻不知挂着多少家店铺的招牌,在其墙体外,只挂着一块约莫两层楼高的竖立广告牌,上面用繁体字写着‘云安酒家’四个大字。 不知多少年的风吹雨打之下,这块本身应是白底金字的招牌,也染上了灰尘,显得有几分破旧。 和其他家店铺的招牌一样。 从外面来看,除了门前略显冷清了以外,这栋小楼与其他的建筑相比,好像并没什么明显的区别。 不过,如若有人能撑伞站在这栋小楼对面的天台上,俯视着向小楼正门前,置放的三层石阶方向看去,就一定能发现,每隔大约十几分钟,就会有一辆豪车停在楼门前。 可能是收藏版的劳斯莱斯,也可能是限量版的宾利,当然还有迈巴赫布加迪这类的顶级跑车。 而从车上被侍者撑伞挡住的人影,也许是好莱坞的大明星,也许是那个华尔街的金融巨鳄,也许还可能是国会山里了不得的大人物。 这栋五层小楼,并非如外表看上去的那样破败与简单... 细雨之中,从凯迪拉克DTS后座走下来的女人,感受到秋风的凉意,紧了紧裹在身上的过膝乳白色大衣,同时让十厘米长鞋跟的漆皮高跟鞋,踏在了小楼前的石阶之上。 “谢谢你,萧秘书。” 走过了三层石阶后,刚刚进入到门内的女人,转身对其身旁为她撑伞的男人微笑致谢。 “这是我的荣幸,沈小姐。” 萧硝的脸上带着礼仪性的笑容,随手将雨伞交给一位侍者后,对她说道: “先生在三楼等您,请随我来...” 说着,他先行向着右手边的走廊走去。 而女人则是姿态优雅地跟在了他的身后。 而当萧硝推开了身前的一扇玻璃门,同时请穿着大衣的女人进入时,场景也随之骤然间发生了变换—— 从普通变成了典雅。 从破败变成了奢华。 女人静静看着玻璃门后考究的装修,金碧辉煌的灯光,价值不菲的摆件,眼神中却并未露出惊诧之意。 好似,她本来就知道是如此一般。 在迎上来的一名侍者和萧硝的引领下,不多时,她便乘着专用电梯,进入到了三楼最大的那个包房之内。 包房中,只坐着一个人—— 一个身形挺拔,容颜俊朗的青年。 “见青小姐,我们又见面了。” 男人在电梯门开启之后,微笑地开了口。 “沈先生,很荣幸能受邀与您共进晚餐。” 女人淡淡而具有礼节地回应了一句,同时,将裹在身上的乳白色大衣脱下,交到了侍者的手中。 而侍者在接过大衣之时,虽是礼貌地低着头,但眼神中还是荡漾出了心动之色。 因为,他看清了身前女人的模样。 白皙的标准瓜子脸,微微烫过的长发,艳丽的红唇,挺翘的琼鼻... 女人的脸是极度艳丽的。 而她藏在乳白色大衣下的身躯,则更是极为富有诱惑性,好像一团燃烧的火那样炽热。 一身纯黑色束身连衣包臀裙,凸显了修长且没有瑕疵的长腿,而她本身就有一米七的身高,再穿上十厘米高的高跟鞋之后,顿时就显得亭亭玉立,甚至比站在一旁的萧硝还要高一些。 她就这样含笑地站着。 好像夺走了所有的风光。 而本坐着的沈沉溪,适时地站起了身,为她拉开了椅子之后,笑道: “您今天很漂亮。” 沈见青落落大方地落了座,看着坐在了餐桌对面的男人,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下文。 “我今天请您过来,是想与您商量一件事。” 沈沉溪的话语很客气,惹得沈见青忽地一笑。 有些凉意。 “您有什么事情,直接吩咐不就好了...” 她的眸间似乎闪过了某种悲伤的情绪。 “您的要求,只要是我能做得到的,那我就不会拒绝。” “但我觉得,这样是对您的不尊重。” 打量着沈见青那倾世的容颜,沈沉溪不得不在心中暗暗一叹,这真的也许是世间最美好的事物之一。 他的眼神中很是澄净,没有什么欲望的表达,有的,只是对美好事物的欣赏。 “...说实话,我不太清楚我那位名义上的姑母,给您下了什么样的命令,但是,请您明白一点,您现在所在的地方,是纽约,而不是淞沪。” 他对视着沈见青的双眸,说道:“在这里,没有人能强迫您做些什么,而在我眼中,您与小白是一样的存在,都是我的客人,没有什么高低之分。” 沈见青艳丽的脸颊,微微闪过几分动容。 “所以...开门见山的说,我想请您作为我明天的女伴,当然,鉴于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交情,所以,你可以提出交换的条件。” “交换的...条件吗?” “是的。” 沈沉溪的语气中充满着真诚和认真,忽地让沈见青产生了久违的某种感觉—— 被尊重的感觉。 “那么...我想在纽约暂时找一份工作,您可以帮我吗?” “是什么样的工作呢?” 沈沉溪笑着问了一句。 “或许,您身边缺不缺一个秘书?” 沈见青冷艳的脸上,此时有几分笑意盈盈的样子,形成的反差美有些惊心动魄。 不过,沈沉溪却好似并没受到什么影响。 只见他沉思片刻后,才认真地回道:“成交。” (本章完) 第九章 火中取栗(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阴雨绵绵。 脸上带着礼貌微笑的沈沉溪,在用餐结束后,为沈见青披上了她那件乳白色的大衣。 这似乎是到了需要说再见的时刻。 而站在包房内的那台专属电梯前,沈见青双手背在身后,听着窗外传来的并不真切的雨声,却带着若有深意的眼神,在默默打量着沈沉溪。 她那有些偏暗紫色的红唇,染上了几分妩媚至极的笑。 而她的眼神,似乎也能就这么勾人心魄一般。 “外面的雨下得很大。” 在等电梯上来的时间里,沈见青突然间说了这么一句话。 她的语气不深不浅,却带着几分天然的魅惑,很容易使听闻者浮想联翩。 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她并不想离开,而是想与自己就在这里... 站在一旁的萧硝,脸色变得有些微红,不知是由于包房内空调太热的缘故,还是脑海中所想到的某些少儿不宜的画面所致。 而正主沈沉溪在听到沈见青那颇具深意的话后,眼皮微微一颤,但脸色却未有丝毫变化。 “是下得挺大的...见青小姐注意不要着凉。” 沈沉溪装作什么都没听懂,礼貌地回了一句。 而沈见青见对方无意,也不再说什么,待电梯上来后,便在侍者的引领下离去。 “BOSS...我不认为您将她留在身边,是一个好的选择。” 萧硝在电梯门关闭之后,用力地松了松系在脖间的商务领带,似是受不了浑身上下散发的燥热。 “我现在相信你们的推测了。” 沈沉溪转身走到了餐桌前,饮下了半杯清水之后,带着几分苦笑说道:“我差点没把持住。” 他说这话时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地方,而萧硝的脸上也没有嘲笑,反而是深以为然的点头。 “可是,按照您以往的作风,对于送上门来的佳肴,光看不吃,可不是您的风格...” 萧硝疑惑地回问了一句,令沈沉溪先是一怔,而后轻轻摇了摇头,什么都没说。 他没对萧硝解释些什么。 因为,他希望自己在下属的眼里,依旧保持着那个杀伐果断的形象。 但是啊...其实在悄然之间,他已经有了些许改变。 他之所以同意沈见青成为他的秘书,是因为他觉得这只是一件小事... 在他心里,沈见青只是一枚棋子,绝不会上升到执子之人的高度。 而至于明明不用负任何责任,他却不碰沈见青的原因,绝不是他的性取向出了问题,而只是,出自于一个很简单的考虑—— 叶未央不会喜欢他这么做。 她不喜欢,那他便不会这么做。 ...... 像沈沉溪这般杀伐果断,冷酷无情的上位者,又怎么可能会陷入爱情之中呢? 沈见青觉得这种看法就是个冷笑话。 所以,这种念头刚刚在她脑海里浮现,就被她转瞬抹去。 夜色之中,通体银灰的凯迪拉克冲破了雨幕,行驶进了幽长的隧道之中。 轿车行驶地很快,使得隧道墙体之上的黄灯,在车玻璃上映照出了流线型的光幕。 照得坐在车后座上沈见青的脸色,有些明暗不定。 她那极好看的容颜,此时再不见之前在包房内的笑意。 她紧紧抿着那双紫红色的双唇,眼神冰冷,不知在想些什么。 “沈沉溪...” 她微微地张开了口,无声之间,用唇形说出了这三个字。 像是说出了某种诅咒的誓言。 ...... 纽约城的风雨经历了一夜之后,并没有要停歇的意思。 整整一个白天,城区之内都充斥着噼里啪啦的雨点声,直到夜色降临之时,才变得弱了一些。 东北方,布鲁克林区。 这是纽约市人口最多的一个区,不同的种族文化在这里碰撞交融,使得这个区的风格多样。 而在布鲁克林区主干商业大街两边,分枝出了许多宁静的住宅区,基本上都是两层楼房,不过,也有那么一些豪气的三四层高的独院大洋房。 如今担任联美财团总长的盛和邻,拥有的便是这么一栋阔气的三层洋房。 毛毛细雨之中,用大理石砌成的巴洛克式大洋房,让人生出一种不容冒犯的门第之感,似乎不是个有一定身份的人,根本就不好意思踏进这里。 而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在这个飘着毛毛雨的夜晚,能进入到这栋建筑里的人,无一不是联美财团中的实权之辈。 当然,如今的盛和邻总长与李春秋前总长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他只是个样子货,并没有什么实权。 所以,前来的宾客们虽然都做足了面子,但类似于敬畏之类的情绪,却皆没在众人眼神中浮现。 直到那台通体漆黑的骑士十五世,出现在洋楼的院外。 如今的联美财团最高掌权者,沈沉溪到了。 众人在他从院外到院内再到楼内的经过之处,均是站起了身,让步于一旁,颔首示意,表达对这位强权者的敬意。 而此次出现在沈沉溪身边的女伴,也惹得众人忍不住多看几眼。 因为,她实在是太美了... 无论是身上的黑色晚礼裙,还是手边脖间的珠宝,亦或是冷艳与柔美并存的妆容,无不让众人产生惊艳之感。 气质出尘。 落落大方。 当她走到今晚的女主角,也就是盛和邻续弦的那位林小姐的身旁,顿时就有些像来砸场子的嫌疑。 盛和邻笑眯眯地看了眼沈见青,再看一眼自己的续弦妻子,脸上顿时就浮现了几分不尴不尬的神色。 “执行长亲至,真是让我这里蓬荜生辉。” “总长实在客气了...” 彼此相互间客套了几句,沈沉溪在为他准备好的地方坐了十来分钟以后,就可以动身离开了。 不需要切蛋糕,不需要吹蜡烛,更不需要唱什么生日歌。 虽然碍于面子,沈沉溪不得不来,但是,他也不需要待上多长时间,仅仅是露个面便足矣。 而正当他带着礼貌的笑容,打算动身离开时,却见人高马大的程风从,走到了他的旁边,顺势坐下。 对方的脸上带着显得几分憨厚的笑,但却在沈沉溪的耳边,低声地说了一句: “吴仕炎死了。” 他说这话时的语气很轻,但又有几分不同。 宛若他手中轻晃着的那杯红酒。 优雅且充满着血腥气。 (本章完) 第十章 火中取栗(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程风从手中以一定频率摇晃的红酒杯,看起来具有一定的视觉美感。 不过,这落在沈沉溪的眼里,则让他产生了几分想吐的感觉。 源自于之前在燕京酒桌上那几段不太美好的回忆。 他忙是拿起了身旁的杯子,喝了一口柠檬水后,才低声说道: “待会儿换个地方细说。” “还是老地方?” “嗯...” 沈沉溪面上带着温和的笑,好像面对的是最能干的下属。 而程风从的笑除了憨意之外,还带有隐隐的几分玩笑之色。 他看了眼坐在沈沉溪另一侧,容貌惊为天人的沈见青之后,与其轻轻碰了下杯,打趣地说了句‘艳福不浅’之后,便起身离开。 不同于先前的那句,他说这句之时,声音并没有丝毫的掩饰,反而有几分洪亮,惹得沈见青不由侧目而视。 见程风从于视线之内消失,沈见青回过了头,什么都没问。 女人都是有好奇心的。 而沈见青之所以不去问程风从是谁,是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位置。 她很清楚,自己在与沈沉溪相处之时,该扮演好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然而,她不问,并不代表沈沉溪不会说。 “刚才那人...是程风从。” 沈沉溪又喝了一口柠檬水,同时淡淡地说道。 而沈见青则闻言露出了恍然的神色。 原来对方竟是程家的少主。 忽地,沈见青想到了什么,本恬静如水的绝美容颜,却突然闪过了一抹痛快之意。 这抹神色一闪而过,但却被沈沉溪敏锐地给捕捉到。 他心中略感疑惑,但扫视了眼四周各异的眼神,还是说道:“走吧。” ...... 黑夜之中的骑士十五世宛若一头凶悍的怪兽,在空旷的公路上,从布鲁克林区疾速向曼哈顿区驶去。 风不断将细雨拍打在车窗上,发出了细微的响声。 而于宽大的真皮座椅上相邻坐着的一男一女,则都保持着安静。 一路无话。 当骑士十五世拐进一处靠近中央公园的高档公寓之内时,沈见青的脸色才有了微变。 她透过模糊的车窗,看着窗外并不熟悉的建筑,隐隐约约猜到了些什么。 她预想到了待会儿即将会发生的事情。 不知为何,想及此,她的内心竟然没有什么波动,好像是顺其自然一般。 车子在一栋公寓楼前停下。 不动声色之间,沈见青解开了风衣的头两颗扣子,顿时露出了看不出一点瑕疵的香肩,还有胸前那一抹细腻的雪白。 从沈沉溪的视角来看,这一定是会让人直咽口水的一道风景。 沈见青对此有深深的确信。 不过,在她解开了扣子片刻之后,她却并没听到变粗的喘息声,也没遇到野蛮的公主抱。 她轻轻侧头,对上的是沈沉溪有些不解的眸子。 “是车里空调开得太热了吗?” “啊...不,不是。” 沈见青一时间有些不知所措,只听沈沉溪继续道: “先前您住的那个地方,据我所知,来公司上班的话交通不太便利,而且治安也不好...所以请恕我自作主张,请您在联美工作的这段时间内,暂时住到这栋公寓。” 他看着沈见青尴尬地重新系上风衣的两颗扣子,唇边带着察觉不出的笑意。 “那么...见青小姐就早些上去休息吧。” ...... 某些时候,将简单的事情想歪了的人,不止是男人,也还有女人。 凶悍的骑士十五世带着沈沉溪离开了公寓。 虽然沈见青看起来极具有献身精神,但沈沉溪一想到远在淞沪的那人,不知为何,即使有再大的欲望,似乎也都能暂时平静下来。 所以,沈见青今夜注定会独守空房。 而离开了此处的沈沉溪,也并没立刻回到他自己的豪宅,而是先行去了昨晚的云安酒家— 即程风从口中所说的‘老地方’。 依旧是在小楼的三层,不过换了一个包间,程风从正一手往嘴里扔着花生米,一手喝着一小盅二锅头,看上去没有半分豪门少爷的气派。 而见沈沉溪走了进来,他带着笑意说道:“这里不愧是全美最好的中菜馆。” 沈沉溪坐到了他的对面,看着满桌尽是凉菜和烈酒,真不知道他从哪里得出的这个结论。 随手夹起了一片切的极薄的酱牛肉,沈沉溪开门见山道:“吴仕炎是怎么死的?” 他话语中提到的这个吴仕炎,对他和程风从来说,只是一个小人物。 不过却是一个关键的小人物。 早在四月份之时,沈沉溪欲破坏程钧麟和苏如霜的订婚,便注意到了这个小人物。 此人是MARS集团的某个项目部经理,算是个中高层干部。 不过,他的来历和背景却是并不简单。 有一件要说的事是,这一代程家的家主程立雪,只是程老家主的养子,他本身并不姓程...而是姓吴。 而这吴仕炎,则是程立雪的一个远方亲戚,算起辈分来,他应该叫程立雪一声表哥,算是程立雪比较信任的一个手下。 而需要吴仕炎在MARS集团里具体做的事,只有两件—— 第一,替惹祸的程钧麟背锅擦屁股。 第二,帮程钧麟从MARS集团里捞钱。 对于这两项业务,吴仕炎早已是轻车熟路,在帮程钧麟捞钱的过程里,自己也是小赚了一笔,甚至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多伦多和大阪各养了一房外室,小日子过得简直不要美滋滋。 可谁曾料想,天有不测风云,他的小主子程钧麟,竟是得罪了沈沉溪。 在MARS集团突然宣布罢免程立雪董事长职务的当晚,这吴仕炎就连夜飞去了香港,又转道飞去了东京,希望能逃之夭夭。 这是沈沉溪默认的结果。 早在沈沉溪出手之前,吴仕炎就交出了关于程钧麟犯罪的证据,换取了沈沉溪的不追究。 可是没想到,他终究还是死了... 程风从夹了一筷子拌黄瓜,而后说道:“他死在檀香山,警方调查说是自杀,但这怎么想也不可能。” 檀香山... 沈沉溪闻言,露出了思索的神色。 “对了,警方还从他的海外账户里,调查出了一笔一百万美金的转账记录,是在七月份转入的。” 沈沉溪顿时明白了些什么。 “他死在檀香山,而程钧麟也在檀香山...这也有些太巧了吧...” 程风从咂了一口酒,有些意犹未尽地说道: “不过是火中取栗罢了。” (本章完) 第十一章 斜阳照至后山来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在这个世界上,金钱买不来很多东西,但却可以衡量一切。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情,恋人之间的爱情,朋友之间的友情... 这些听起来,似乎都是不能被金钱所污染的真情,但具体到现实之中,还是不免地要与金钱挂上钩。 所以,才有了‘雪中送炭’‘为朋友两肋插刀’这类说法。 一百万美金... 这听起来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 有了这笔钱,父母可以为儿子买一套大房子,男朋友可以为女朋友买到豪车豪宅,落魄的兄弟们也都能借此走出困境... 这是一笔很让人为之心动的财富。 但对于吴仕炎来说,这笔钱,却成为了他的卖命钱。 当然,吴仕炎只是一个小人物,还不值得有人掏出一百万美金买他的命。 但在包房之内吃着凉菜,对坐着沉默不言的两人,却皆是很清楚,这一百万美金的真正用途...实际上是程钧麟的赎命钱。 “估计就在这两天,程钧麟就会从檀香山回到新加坡了。” 程风从又喝了一口二锅头,被呛的咳嗽了一下,声音沙哑地说道。 而沈沉溪思索了片刻后,最终还是确定地说道:“吴仕炎的死,应该与程先生有关。” “我知道。” 程钧麟闷声闷气地回了一句,显得心情很是不快。 “可是...我却对此没有办法。” 程风从微眯着双眼,眼神中隐隐有杀气闪过。 “我应该在几个月前就解决掉他的。” 他说这话时的语气有几分寒冷,就像摆在角落的那盘猪皮冻。 “可你还是没下得了手...既然如此,你便要接受他被你父亲救出去这个事实。” “好像是这个道理。” 程风从自嘲般一笑,而后眼神直勾勾地看向了对方。 “...程钧麟那个傻叉倒是不用担心,可是我父亲...唉,我不得不承认,他的确很难对付。” 他的眼神浮现出了认真之色。 “我总感觉,那些老不死们,好像在背地里谋划着什么。” 程风从对于联美财团中的那些老人们,用的是如此简单粗暴的称呼。 而沈沉溪对此却是不以为意,只是放下了筷子,做出了起身的动作。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既然没法挖个坑把他们都埋了,那只能且走且看吧。” 程风从点了点头,见沈沉溪将走到门边时,才忽地拍了一下脑袋,说道:“差点忘了一件事。” 他从旁边的椅子上拿起了一个档案袋,递给了沈沉溪之后,说道:“下月初,在新加坡将会举办一场亚洲地产商年度峰会,由MARS集团作为主办方。” 他看着沈沉溪微微有些变化的神色,说道:“钻石湾项目的合作方,会在这期间确定下来。” “...知道了。” 程风从并没多说些什么,但沈沉溪已经明白了个大概。 这个什么地产商年会对于沈沉溪来说,是一个档次很lo的聚会,根本不值得他露面出席。 但对于致力于想要加入南亚钻石湾项目的苏家和叶家来说,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年会。 也就是说,叶未央和苏如霜,也一定会来... 刚走出云安酒家的沈沉溪,便对身旁撑伞的萧硝嘱托道:“帮我看一下十二月初的行程。” “准备找个理由,让我能去新加坡一趟。” ...... 时间如细沙,不经意之间便从指缝间滑过。 日子转眼便来到了一七年的十二月。 初冬之时。 还未落雪的冬日里,尚留着几分暮秋的晴朗,温暖的阳光照在人身上,让人感觉到暖洋洋的,只想好好地睡上一觉。 但对于碧央集团和李兰兰的兰心会来说,此刻绝非是睡觉的时机。 从四月份拖到现在,横跨了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有关MARS集团的钻石湾项目的合作对象,终于要尘埃落地。 这让叶家和苏家,既是紧张,又有几分惶恐。 碧央集团需要这个项目打开海外市场。 而兰心会则需要这个项目的资金,来填补巨额的亏空。 无论对哪一方来说,这次前赴新加坡参加亚洲地产商年会,都是至关重要的。 不过,现实却好像总有几分不尽如人意。 叶远飞带领碧央集团几位高层,抵达新加坡已经有两天的时间。 在这两天之内,他深刻地认识到,原来自己这碧央集团董事长的身份,与程家李家费家这些世界级的地产集团比起来,真的是相差许多。 他几个月前尚在江宁养病之时,就打算好一定要找机会拜访一下程夫人,势必要拿下钻石湾的项目。 可等他到了新加坡才发现,自己竟然是连程家的门往哪儿开都找不到! 身在租用的狮城酒店办公室之内,叶远飞坐在桌案前,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 而在他的身旁,站着的则是他多年来生意上的助手,为他诞下叶临云的徐薇。 十几年过去,徐薇虽然依旧漂亮,但也有些徐娘半老。 她看着一脸苦闷之色的叶远飞,想了下后,还是说道:“要不然,你尝试联系一下连寒,然后通过她...” “不可能。” 叶远飞斩钉截铁的回答,打断了徐薇的话语。 他长长叹了一口气,想说些什么,但最终还是另说道:“想想别的办法吧...总之,现在一定要先见到程夫人。” “可是...这两天我们办法都用尽了啊...” 徐薇闻言,也是无可奈何。 正在两人互相叹气之时,随行而来的严正,却是从门外走了进来,沉声说道: “叶董...刚才程家来人,说是程夫人请苏如霜小姐去后山一见。” 叶远飞闻言,脸上并没浮现出诧异,轻微地点了点头。 以沈沉溪的关系,苏如霜能见到程夫人,那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不过,严正的下一句话却令他瞬间动容起来。 “但是,未央她...也被程夫人邀请了过去...” ...... 联美财团七大家中,程家是唯一将老宅设立在美国之外的一家。 位于狮城郊外的那片山地,则似乎成了某片禁地。 而在这个洒着夕阳的午后,一台看似普通的银白色皇冠SUV,就这么轻松地进入到了把守重重的后山之内,停在了那片大湖旁边。 湖面波光粼粼,映照着夕阳的红晕。 一片残红。 很是好看。 (本章完) 第十二章 你应当知晓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靠近赤道的岛国新加坡,终年保持着适宜的气候,尽管已经处在十二月,但平均温度却仍维持在二十五度以上。 所以,当穿着天蓝色蕾丝纱裙的女生从皇冠SUV走出之时,顿时感觉到一股热浪扑面。 她不适地用洁白的手掌挡在额头处,似乎想要避开那已经减弱了许多的阳光。 不过,下一刻,她遮挡阳光的动作却骤然一顿。 因为,她的目光落在了眼前的大湖之上。 “好漂亮...” 她低声自语了一句,同时看着暗金色一片的湖面,目光有些微痴。 而就在她望着湖面之时,距她身前不远处,一只肥硕的金色鲤鱼,却突然间跃出了水面,全身在余晖的韵染下,于鳞片上反射出动人心魄的色彩。 恰如天际处那若隐若现的彩虹。 眨眼之间,那条鲤鱼在空中一晃,便又沉入了水中,有力的鱼尾在湖面上激荡出了一串水花,让看客感到心驰神往。 “鱼跃此时海。” 一道婉约的声音在女生身旁响起,令她不由侧目而视。 “未央姐...你,不热吗?” 女生干净的脸上浮现出了些苦笑,还有极具诗意般的清纯。 拥有如此之态的女生,除了苏如霜还能有谁? 而与她对话的那人,自然是叶未央。 不同于只穿着一袭天蓝色连衣裙的苏如霜,叶未央却穿地极为正式—— 白衬衫,黑色长筒工作裤,商务高跟鞋。 而她的一头长发则被束在了脑后,扎成了一个马尾,显得干净利落,同时,她脸上化着的则是很淡的妆容,宛若寻常商务谈判时所化的那样。 这表明的是一种态度—— 她叶未央此番受邀前来,代表的不止是她个人,更是她身后的碧央集团。 这让苏如霜隐约感觉有些不太好。 不过,当她对视上叶未央那透露着坚定的眼神之时,她便知道,要想改变这位事业上的女强人,单靠自己,肯定是不行的... 她抛去了脑海中那些杂乱的想法,转过头,对身旁的一位旗袍美女问道:“在新加坡,这样的景色很常见吗?” 这是一个关于风土人情的问题。 而被她询问的那位旗袍美女,可不敢摆出闲聊的姿态,带有几分恭敬的语气回道: “回小姐的话,是不常见的...比如,您现在看到的彩虹,只因为前几日都在下雨,只有今天才放晴了而已。” 苏如霜闻言一愣。 不是因为对方的解释,而是因为对方那恭敬的语气。 而见苏如霜不再发问,穿着鲜红色旗袍的美女,转身引领着两人走到了一处木质长廊前,而后向内通报了一句,便换由一个穿着白衫的清秀男子,引着两人在回廊前行。 约莫走了五六分钟,当绕过了一座人工池塘之后,便见一片高矮不一的建筑群,出现在了眼前。 鳞次栉比。 雕梁画栋。 充满着亚太区域风格的白色独栋建筑,在两人面前呈现。 而引路的男子于此时向两人微微颔首,说道: “夫人和少夫人正在等着两位...请随我来...” 登上了约有六七层的石阶,转而向身旁的白楼内走去,穿过一段建于热带植物间的回廊,便进入到了一处百余平方大的观景厅之内。 走了不小一段路的两女,此时都有些香汗淋漓,尤其是叶未央,额头上更是冒出了一层密密的细汗。 但她此刻的脸上,却保持着认真且具有仪式感的微笑。 因为,她看到了几乎同时从梨木椅上站起来的两个女人。 一个年轻,一个年老。 不过,两人的相貌皆是端庄无比,带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观景厅内自然是释放着充足的冷气。 但稍显年老的那个女人,还是忙吩咐侍者拿来浸水的白毛巾和凉茶,送到了两女的面前。 “谢谢程夫人。” 叶未央擦拭去了额头的细汗,冲站在她面前,笑吟吟地看着她的女人礼貌致谢。 而站在一旁的苏如霜,则被另外一个女人亲热地挽起了手臂,坐到了一旁的凉席之上。 叶未央用余光打量着那人,自然知道对方是谁。 既然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是程夫人,那牵着苏如霜的那个女人,则必然就是程风从的妻子,棕榈建筑集团的长公主,程家的少夫人,费燕婉。 不过,从两人刚进入观景厅开始,这费燕婉的心思,似乎都放在了苏如霜身上,好像素不相识的两人,竟是如闺蜜那般亲密。 而被费燕婉冷落的叶未央,倒对此也不以为意,与程夫人在一旁对坐,喝了口凉茶,互相客套几句之后,小心翼翼地试探道:“...夫人,恕我直言,您邀请我前来做客的原因,是不是因为MARS集团有意选择碧央作为合作对象?” 叶未央的话音虽低,但还是惹得一旁的费燕婉投来了目光。 对方很在意叶未央所说的事情。 虽然费燕婉嫁入程家已经多年,与程风从夫妻相处也算融洽,但嫁出去的女儿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泼出去的水,在某些利益方面,费燕婉也还是心向着娘家。 关于叶未央所说的钻石湾项目,虽然还没完全启动,但只要稍有眼光的商人,都能看出其中蕴藏的高额利润。 掌控着棕榈建筑集团的费家,也不例外。 而感受到了费燕婉投来的目光,叶未央平静的脸色下实际暗藏着忐忑。 不管论实力,还是亲疏远近,碧央都是远不如棕榈的... 但她思来想去,发现除了钻石湾这个项目以外,她好像没有能受到程夫人邀请的地方。 所以,她带着期待的眼神看着对方。 “很抱歉,关于钻石湾项目最终的合作方,我们还在考虑。” 费燕婉的眼神中闪过了一抹窃喜。 而叶未央的神色间除了微微的失望,还有几分不解。 她自觉自己好像没有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程度吧? 而看着叶未央不解的目光,程夫人却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 “到了这儿,就跟到家里一样,有什么不方便的地方,就尽管开口说。” 她看着叶未央俏丽的面容,似是在欣赏着一处风景。 “我想,你应当知晓,某人在你来之前,可是特意给我打了一通电话...” (本章完) 第十三章 千里之外的回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叶未央闻言,俏丽的双颊顿时浮现上了一抹红晕。 好像观景亭外那片嫣红的晚霞。 她一瞬间明了些什么。 虽然程夫人话说得并不清楚,但叶未央却明白,对方话语中的‘某人’指的是谁—— 除了沈沉溪之外,还有谁既能有这个面子,还会特意打一通电话? “我们...并不是您想的那样。” 叶未央沉默了片刻后,开口解释了一句,似乎并不想在这种场合下,去讨论私人感情问题。 而程夫人会意地笑着,抿了一口晾凉的蜂蜜花茶后,轻轻说道:“我知道...公是公,私是私,这本身没什么错。” 她的眼神中有那么几分的感慨,还有几分羡慕。 “可是叶小姐,要不是他专门给我打了一通电话,你或许就没有与我见面的机会...你懂我的意思吗?” 程夫人的容貌很姣好,但双眸中却蕴藏着老人才具有的看透世事的睿智。 她的话说得并不是很透,可叶未央却明白了一二。 她们两人之间...产生了某种分歧。 叶未央今天是以碧央集团行政总裁的身份,前来拜访程夫人。 然而,这个身份在执掌程家大权的程夫人眼中,实在有些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甚至于,她绝不可能因为这个身份而邀请叶未央来后山做客。 因为,此次来参加亚太地产商年会,类似于碧央集团这种规模的公司,少说也有四五十家。 要是她对每一家公司的CEO都发出邀请,那这神秘的后山岂不是就成了招待所?程家还有什么威信可言? 程夫人要是这么做的话,多半就是脑子进水了。 可她之所以特地邀请叶未央的原因,便在于叶未央她...不仅仅是碧央集团总裁那样简单。 对方,是沈沉溪在电话里亲口承认的恋人。 说实话,程夫人在打量着容貌清艳的叶未央时,心中却是生出了些羡慕。 因为,她听懂了沈沉溪在电话里那关切至极的语气。 那个胜似沈瀚般冷厉的小子,竟然也会对一个女人,如此动情... 虽然叶未央要小她几十岁,但照目前的形势来看,对方的地位或许是比自己高的。 因为,叶未央极有可能会成为沈夫人。 同时,也是联美财团的第一夫人。 ...... “是我唐突了。” 沉默了片刻之后,叶未央轻轻地开了口,明白自己无法将程夫人作为钻石湾项目的突破口。 而程夫人点到为止,也就没再多说些什么,反而与苏如霜聊了起来。 观景亭外的天色渐渐黯淡了下来。 而四人闲聊了一会儿,又用过了晚膳之后,叶未央便欲动身告辞。 程夫人自然是挽留了一番,但见对方和苏如霜皆是执意要回酒店之时,也不强求。 不过,在光线温和的门廊之外,程夫人却不知从哪里拿来了个红色的方盒,放到了叶未央的手中。 “这是...” 叶未央接过了有些重量的盒子,面露不解。 “打开看看。” 程夫人的脸上有几分怀念之色。 月光和灯光之下,叶未央轻轻打开了方盒的磁扣,只见一枚通体翠绿的翡翠镯子,安静地躺在锦缎之间。 站在其旁的苏如霜和费燕婉,同时皆是低呼了一声。 前者低呼的原因,是因为常年浸淫于珠宝设计的她,一眼就看出了这镯子高昂的价值。 而后者,脸上则是满满的震惊。 这可是...这可是自己婆婆压箱底的宝贝啊... 怎么会送给这个莫名其妙的人呢?! 费燕婉想说些什么,但却被程夫人一个严厉的眼神逼得噤声。 “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叶未央的眼神中也是充满着惊讶,但是不管以何种身份来说,她都无法收这份厚礼。 黄金有价玉无价。 叶未央虽不太了解玉器,但在半年前的同学会之后,她却是知道了那晚她所戴的翡翠镯子的价格—— 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天价。 而眼前这个翡翠镯子,与那晚她所戴的那只,又是何其相似! 甚至于,在灯光照射下,这个镯子所散发出的岁月的厚重感,是之前的那只镯子所不曾具备的。 也就是说,程夫人拿出的这只翡翠镯子,是有些年头的老物件。 价格自然是比先前那只镯子还要高一些。 而看到叶未央略显慌乱的神情,程夫人的神色却是一黯。 “这不是我送给你的。” 灯光之下,她的眼角不知为何有些湿润了起来。 “这只镯子...一直以来,我只是代为保管而已,现在,是时候将它物归原主了。” 她轻轻将方盒的盒盖扣下,像是放下了某个执拗的包袱。 什么都没说,她便转身回到了房内。 背影有些凄婉。 又有几分苍凉。 像是枪声频响的那年,她追随着那个少年时一样。 ...... 有些故事,没有完结,只有无限的延续。 回到酒店之后的叶未央,谁都没去见,将自己锁在了房间内之后,忙是向大洋彼岸那边拨出去了一通电话。 “喂...” 电话那头的人说话声有些困倦,似乎是才刚刚起床。 而叶未央攥着那枚触手冰凉的镯子,将来龙去脉讲了一遍后,问道:“你知道程夫人她,为什么把这个翡翠镯子给我吗?”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后,淡淡回道:“收下吧…她没说错,这应该是你的东西。” 叶未央闻言,更是感到一头雾水。 而对方似乎是懒得解释些什么,给出了一个很笼统的回答:“那个镯子,是沈家的东西...反正,你就先收着吧。” 对方说完这句,便匆匆挂断了电话,令叶未央顿时费解不已。 这个天价的镯子...背后究竟代表的是什么含义呢? ...... 就在叶未央对着镯子研究之时,远在千里之外纽约的沈沉溪,却是一脸苦笑。 他以前曾有过猜测,但没想到原来这个镯子,竟然真的是在程夫人的手里... 这还真有些... 沈沉溪不知该如何回答叶未央的问题。 如果要他回答的很详尽的话,那这必然会牵涉到一段很狗血的爱恨故事。 他这人不太喜欢乱洒狗血,所以,他对叶未央的回答有些敷衍。 而至于那个镯子所代表的含义,却很是简单—— 那是联美财团里沈家的传家宝。 传女不传男的传家宝。 只有历代沈先生的夫人,才有资格佩戴它... (本章完) 第十四章 紫与青的初见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初冬之时,似乎全世界都在下雨。 狮城在下雨。 淞沪在下雨。 而纽约...也在下雨。 ...... 被疾风席卷的雨珠,拍打在了离地两百米高空的玻璃之上。 而站在两三人高的落地玻璃前的沈沉溪,身影则显得有些单薄。 “BOSS...” 萧硝适时地从办公室外走进来,对其说道:“您前往新加坡的行程已经敲定了。” 沈沉溪闻言,既没出声,也没转过身,留给对方的只是一个背影。 而萧硝的语气也随之变得恭敬了起来。 “按照预定计划,您三天后就可以抵达新加坡...当然,为了掩人耳目,您需要先去吉隆坡和曼谷一趟。” 萧硝其实也有些无奈。 自己为了这个老板...还真是操碎了心。 再有不到二十天,就到了西方的传统节日,圣诞节。 而圣诞节于西方人的意义,丝毫不亚于春节于中国人的重要性。 也就是说,不同于六个月之前,在这个关键的时间段内,沈沉溪作为联美财团的领导人,想要离开美国本土,真的是难上加难。 试问,可曾有人见过哪一国的领导人,于春节或者圣诞节期间进行国事访问呢? 但沈沉溪强大的幕僚团队终究是做到了这一点。 虽然财团里的那些老人们依旧是在反对,不过,态度却比之前是要软化了许多。 可能,他们终于意识到,他们那位年轻的执行长骨子里究竟是个什么德行... 而事出必然有因。 这次,萧硝他们给沈沉溪找的借口,是东南亚地区经济访问,重点考察的是新马泰三地。 听起来...倒有几分像打着工作的幌子,前去度假旅游一样... 萧硝微微低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从脑海中清除,而后想到了什么,忙是请示道:“这次秘书室提交上来的先行秘书名单内,有沈见青的名字,您看...” 轰隆! 一道闷雷声从远方的乌云中传来,就在萧硝刚说完话之后。 沈沉溪缓缓地转过了身,想了下后,轻问道:“有人插手了吗?” “这个应该并没有,不过,您要是有什么疑虑的话,我可以...” “不必了。” 沈沉溪轻声打断了萧硝的话,而后,不知想到了些什么,唇边却忽然浮现了一抹,不符合年纪的捉弄的笑意。 像是小学一二年级的熊孩子,往同桌的铅笔盒里扔毛毛虫时,脸上所会出现的笑容。 “BOSS...” 听着玻璃外的闷雷声,再看到沈沉溪突然浮现的这抹诡异的笑,萧硝忽地生出了些心惊肉跳的感觉。 “没事...” 沈沉溪依旧在脸上保持着这份笑容,从萧硝手里接过了行程表,而后吩咐道:“待会儿让沈见青过来...我有些事,要交代她去做。” ...... 不同于纽约响着惊雷的寒雨,新加坡的雨却是和缓了许多。 宛若在江南小桥之上,那个撑着一把油纸伞的婉约的姑娘。 距离程家举办的亚太地产商年度峰会结束,只剩下两天多的时间。 而也就是在后天的夜里酒会上,MARS集团便会宣布钻石湾项目的合作方。 这个吊着大家大半年胃口的项目,终于要尘埃落定。 然而,叶未央却是怎么也轻松不起来。 她来到新加坡已经一周多了。 在这一周之内,她几乎每天都在忙着上下打点MARS集团内的关系,试图能让集团高层维持着四月份以前的决定。 但这却是不太现实的事情。 一朝天子一朝臣。 在四月末MARS集团的风波之中,被罢免的可不是董事长程立雪一个人那么简单。 足足有二十多位集团高层,或者像死去了的吴仕炎那样成为了程钧麟的背锅侠,或者直接被程夫人雷厉风行地调任,降职,罢免。 这也就意味着,当初碧央集团和兰心会拉拢的那些高层们,一下子就消失了一大半。 而至于剩下的还留任的那一小波高层,要么是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之辈,要么就是改头换面,变成了程夫人的马前卒。 这些人...对碧央集团是唯恐避之不及,哪里还敢亲近呢? 所以,如果没有奇迹的发生,那MARS集团的钻石湾项目,十有八九就要与碧央集团无缘了... 听天命,尽人事。 这是随叶远飞飞赴新加坡的几位高管,此时内心最真实的写照。 而叶远飞在酒店待了一周之后,索性也破罐子破摔,将自己关在套房之内,谁也不见,打算等到后天的酒会一结束,就飞回淞沪去。 于是,代替叶远飞与几位公司高管开会的人,就变成了叶未央。 这让她渐渐变得有几分焦躁。 这种近在咫尺的无力感,真的很不好。 拖着疲惫的身体从会议室走出的她,看着酒店外阴沉的天气,想起了徐薇对她所说的话— 去求沈沉溪。 碧央集团,现在需要的不是奇迹,而是沈沉溪。 这让叶未央隐隐感到有些可笑,但又不得不承认的是,徐薇的话说得是对的。 除了沈沉溪之外...她找不到别的出路。 ...... 乘着电梯到了酒店一层,叶未央在严正和两位公司高管的陪同下,打算再去拜访一下MARS集团的项目部总监。 虽然这看起来并没什么鸟用...但坐以待毙,从来都不是她的风格。 而当几人正打算走出酒店大门时,一道优雅的声音却是在他们耳边响起。 “请问...是叶未央,叶小姐吗?” 叶未央闻言顿时驻足,侧身望去,看到的是一个貌若天仙的冰美人。 对方身着一袭紫色的束腰连衣裙,洁白的脚上穿的是一双黑色高跟鞋,浑身散发着优雅且高冷的气息。 叶未央的眼皮微微抽搐了一下。 她看着向她款款走来的美人,忽地生出了些照镜子的感觉。 对方身着的,是她喜欢的紫色。 对方的气质,也与她相差无二。 甚至于,对方的容颜和身材,竟然还要比她强上几分。 这让叶未央感到有些不爽。 “您是哪位?” 叶未央脸上带着不失礼貌的微笑,但话音却有些冷淡。 “您好,自我介绍一下,我是沈沉溪执行长的秘书...我叫沈见青。” 对方的语气同样很冷淡,却惹得叶未央眼神中闪过一抹不悦。 她忽然觉得,本该属于她的紫色,穿在对方身上,竟是那么的刺眼。 沈沉溪你这个混蛋... 她脸上带着笑容,却于心中咬牙切齿地咒骂着某人。 (本章完) 第十五章 尴尬的碰面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成熟女性的心理很难以常理来进行揣测。 就如同叶未央与沈沉溪重逢以来,她曾冷漠,曾恼羞成怒,曾无可奈何...但唯独,却不曾产生过当下的这种情绪。 她微微抬头,直视着比自己个头高上一些的沈见青,没来由地,心中生出了烦躁中带有几分害怕的复杂情绪。 当然,她并非是害怕容貌绝美的沈见青,而是害怕...失去。 她害怕像十一年前一样,失去被她在心底咒骂着的那个混蛋。 通常情况下,这种情绪被称做...吃醋。 但叶未央并不清楚这点,或者说,即便她知道了,也并不会承认。 “不知沈小姐找我有什么事?” 叶未央听完对方的自我介绍,轻轻抿了下红唇,眼神中焕发出高冷的贵气。 而对方依旧带着那般冷淡的语气,沉稳回道:“沈先生托我转告您,他会在后天年会结束的酒会上现身。” “...只有这件事?” 叶未央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却听对方淡淡回答道:“是的,只有这件事。” 说罢,沈见青也没多作停留,冲叶未央微微点头后,便转身离开,留下一阵香风在叶未央的鼻尖萦绕。 好似那年,他所喜欢的桂花的香气。 望着沈见青高挑的背影,叶未央的神色渐渐变得面沉如水起来。 “那个...总裁,车子还在外面候着,我们是不是该...” 站在一旁的两名碧央集团高管,自然发现了叶未央渐渐变得不善的脸色,相视一眼后,其中一人不得不硬着头皮开口询问。 “不去了。” 素来面部表情控制地很好的叶未央,此刻的脸色却是比酒店外的雨天还要阴沉。 她的眼神中充满着浓浓的不悦,撂下三个字后,便折身返回了客梯之中,留下三人在原地面面相觑。 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正哥,您看这...” 刚刚开口询问叶未央的高管,此刻将目光落在了严正沧桑的脸庞上,话语间带着求救似的语气。 这让严正有几分哭笑不得。 他看着叶未央那略显倔强的身影,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了那年在江宁火车站,于雨中撑伞的那个少女。 这气质...是何其相似啊... “既然总裁发话了,那就回去吧。” 严正无法向两名高管多解释些什么,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同时压低声音道:“刚才的事情,不要透露出去,好吗?” 他虽然用的是商量的语气,但几十年来养成的充满肃杀之意的眼神,还是让两名公司高管感到心惊胆战。 见两人如小鸡啄米般点头,严正这才露出了温和的笑意。 像是见到在公园里玩过家家的小孩子时,所会表露出的那样。 ...... 独身回到房间里的叶未央,怔怔地坐在床角,右手中握着的是保持着亮屏的手机。 然而,也不知是过了几十秒还是十几分钟,她的手指却始终没碰触拨号的那个图标。 窗外碎雨纷飞。 窗内之人,神色间看上去却有几分憔悴。 而等到窗外雨势渐歇,渐渐透露出了几分晴朗之时,叶未央才终于站起身,赌气般地将手机扔于柔软的大床上,而后,站到了于墙体上镶嵌的全身镜前。 镜面上所照出的人影,很美。 但叶未央打量着身上的黑白工作装,以及脸上商务化的妆容,却蹙起了眉头。 她很不满意。 于是,她拿起了扔于床上的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之后,说道: “霜儿,下午陪我去逛街啊...” ...... 一个人的转变,可能就在某一瞬间。 滨海湾,金砂购物广场内的一个长沙发上,苏如霜目瞪口呆地看着向她走来的那人。 啪嗒! 这是她手中粉色的草莓甜筒冰淇淋,融化了一小坨后,落于洁净的地面上所发出的声音。 而她的目光,却根本没有向下看去。 她在紧紧盯着那个由远至近,向她走来的大美女—— 一头乌黑过肩的梨花烫长发,衬的标准瓜子脸上的肤色竟是如雪一样白。 而其额前俏皮的空气刘海,却又与极为魅惑的一点红唇,形成了反差之美。 妩媚之中带着清纯。 冷艳之中带着邻家小妹的清新。 而她的穿着,则更是让人频频回顾。 一件浅黑色的短袖薄衫。 一条紫罗兰色的开叉长裙。 这般的搭配,则是最大程度上地凸显了女人的美艳。 在这一刻,她便是这方天地里的主角。 “未...未央姐...” 苏如霜见来人走到她的旁边,开口之后竟变得有些结巴起来。 她的眼神中,满满的皆是惊讶。 “这样不好看吗?” 看着苏如霜诧异的表情,对方的脸上闪过一抹不自信。 “怎么会!” 苏如霜起身将草莓冰淇淋扔到了垃圾桶里,而后挽住了叶未央的手臂,低声说道: “你看看周围男人们的眼神。” 叶未央闻言,四下扫视了一番之后,顿时就明白了其话中之意。 而感受到诸多或垂涎或具有侵略性的目光,叶未央的俏脸就变得有几分不太自然。 “那个...比起逛街,我觉得还是先找个地方坐会儿好。” 她讪讪地对苏如霜笑道。 ...... 位于新加坡南岸的金砂娱乐城,占地约二十公顷,包括赌场,歌剧院,科学博物馆等共六大建筑系列,是一处很完整且庞大的休闲娱乐中心。 随处可望见海面的PUCK餐厅内,叶未央和苏如霜对坐在一处餐桌前,彼此间倒是不知该说些什么。 隐隐之间,叶未央有几分感到后悔。 准确的说,她如此打扮的原因,只是因为吃了沈沉溪的醋以及被沈见青刺激到。 而待她冷静下来之后,才发现自己这么做却有些小孩子气了。 “...霜儿,要不,待会儿我们就回酒店吧...” “不购物了?” 苏如霜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正想要调侃上几句,但下一刻,她的笑容却凝结在了脸上。 叶未央一瞬间察觉到了不对劲,忙是回头,便看见两个还算年轻的男人,各自搂着一个美女,正站在离她们不远处的地方。 叶未央认得其中一个。 正是程立雪的私生子,程钧麟。 而她们两人看见了程钧麟,程钧麟又如何没看到她们? 几人在隔空对视。 一瞬间,气氛倒变得很是尴尬。 (本章完) 第十六章 癞蛤蟆和天鹅肉(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怎么会遇到他?! 这是正在隔空对视的三人,所于心中产生的共同呼声。 而站在程钧麟旁边的那个年轻男人,注意到了程钧麟脸上不尴不尬的神色,再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一对三角眼中顿时闪过了亮色。 好漂亮的两个美人! 在看到叶未央和苏如霜的同时,他的喉结自然地上下一动,暗暗咽了口口水。 他的视线在两人之间来回移动,最终落在了叶未央的俏颜上,神色看起来有那么几分猥琐。 不动声色之间,他轻轻松开了挽着身边美女的胳膊,而后冲程钧麟问道:“麟哥儿,你认识这两位美女?” 程钧麟闻言,面上的尴尬之色,顿时就变成了苦涩。 他怎么会不认识这两人?! 可以说,自己之所以被幽禁在檀香山的休养院足足大半年的时间,归根到底,就是因为身前不远处那个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子。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按理来说,在此地碰见了苏如霜,他程钧麟作为恶少,应该露出凶悍暴戾的一面。 可是他并没这么做。 一来,他如今对苏如霜依旧充满着迷恋,就拿他身旁的这位美女来说,其眉眼间与苏如霜竟是有着七分的相似。 显然这就是程钧麟拿苏如霜当成模板而找的女人。 而再者,苏如霜那位护犊子的哥哥,则是他绝对惹不起的存在。 人不能在同一个坑里掉两次。 已经吃够了苦头的程钧麟,可没有再次挑战联美最高掌权者威严的胆子。 于是,他先示意身旁美女一个眼神,而后,孤身走到苏如霜面前,温和道:“好久不见。” 他的神情有几分落寞,又有几分黯然。 而苏如霜的神色则恢复了正常,报之以微笑回道:“师哥,好久不见。” 师哥...吗。 程钧麟听着这个称呼,越发地感到不是滋味,但却也没多说些什么,打过招呼之后,便转身打算离开。 他很清楚,沈沉溪肯定不会乐于见到自己出现在苏如霜面前。 而正当程钧麟打算离去之时,一只有几分丑陋的手,却是抓住了他的右手腕。 “麟哥儿,怎么不给我引荐引荐这两位美女。” 看着骤然间贴在眼前有些猥琐的脸庞,程钧麟的眼神中顿时闪过了不悦之色。 可当他发现,对方似乎还打算靠近苏如霜之时,他的不悦,顿时就转变为了惶恐。 “不好意思。” 他冲苏如霜抱歉一笑,而后,便不顾众人的目光,强行拉扯着那个相貌猥琐的瘦小男人,离开了餐厅。 “你在做什么?!” PUCK餐厅外的平台上,看到自己黢黑的手腕上浮现出了紫青色的勒痕,猥琐男顿时勃然大怒,一把甩开身边美女的双手,冷冷质问着程钧麟。 而程钧麟的脸上,却同样带有冷意。 “郭耀,我警告你,别去招惹刚才那两个女人。” 程钧麟说这话时很严厉,更是直呼了对方的姓名。 而名叫郭耀的猥琐男,见程钧麟骤然间发了脾气,语气不由一软,而后讪讪道:“...是我不对,麟哥儿,我不知道她们是你的女人。” 听到郭耀服软的话,程钧麟顿时一咽,而后忙是解释道:“她们跟我没有关系!” 开玩笑! 依照他对郭耀的了解,如果在这里他承认了对方所说的话,那说不准整个程家都会知道... 这要是传到沈沉溪的耳朵里... 程钧麟不由地打了一个寒颤。 而郭耀听到程钧麟连忙否认的话语,却是面露不解。 “那你为什么不让我去...” “因为那个穿蓝衣服的女孩,是我之前的未婚妻!” 程钧麟几乎是咆哮地打断了郭耀的话,同时道出了苏如霜的身份。 而郭耀闻言,先是一愣,而后才反应过来...程钧麟之前的未婚妻,岂不就是沈沉溪的妹妹吗! 他忙是缩了缩头,不敢再露出觊觎的神色。 人的名,树的影。 沈沉溪的名号对于像郭耀这类依附于联美财团的纨绔们来说,不亚于饿狼之于绵羊的存在。 他可没有胆子,敢去碰沈沉溪的妹妹。 不过... 待程钧麟怒意有所缓和之时,他小心翼翼地陪着笑,试探性地问道:“麟哥儿...那穿着紫色裙子的美人儿,是什么来头?” 程钧麟闻言,看着郭耀露出期待的神色,隐隐猜出了对方想做些什么。 不过,他想了一下后,还是照实说道:“那是淞沪的碧央集团董事长的女儿,叶未央。” “碧央集团?” 郭耀一边暗中记下,一边反问道:“我怎么没听过这家公司?” 程钧麟闻言,顿时又是气不打一处来。 废话!像你这种一天到晚就知道吃喝嫖赌的垃圾,又怎么会知道关于事业方面的事情! 他强忍着怒气,想起对方毕竟是自己的小舅,要是在这大庭广众之下对其破口大骂,万一传出去,会显得自己素质低下。 于是,他不带好气地回道:“不过是一家中等规模的地产公司,因为想要与我们合作钻石湾项目,所以才到新加坡来。” 郭耀闻言,暗暗记下了程钧麟的话,但一双三角眼却是嘀哩咕噜地转着,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这落在程钧麟的眼里,使得他忍不住开口嘲笑道:“怎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了?” 他这句话中充满着挖苦和嘲讽,令郭耀面色一变。 “怎么会...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我呸!” 程钧麟回忆起刚才所见叶未央那惊为天人的美丽,再看一眼眼前浑身上下充满着猥琐气质的郭耀,忍不住啐了一口。 而郭耀是其父母晚来得子,从小就被宠着长大,在长姐跟了程立雪之后,更是仗着对方的势力,变得嚣张跋扈,不可一世起来。 他看着程钧麟嘲讽的神情,心中一怒,说道:“那不妨我们之间就打个赌,要是我把那个叶未央给弄到手,你就恭恭敬敬当众叫我一声小舅,并且再出十万美金如何?” 程钧麟脸上依旧是那般讽刺的神情。 “赌就赌...你输了,那就给我二十万美金。” “成交!” 听到郭耀自信的语气,程钧麟觉得对方还真是自大。 而郭耀的眼神中,却是闪过了几分阴狠。 有谁说过...癞蛤蟆就不能吃天鹅肉了... (本章完) 第十七章 癞蛤蟆和天鹅肉(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狮城从前一日午后开始渐歇的雨,在过了一夜之后,又开始淅沥沥地下了起来。 这让人心中感到很是烦躁。 再美的景色,一旦看的时间长了,也终究会感到腻烦。 坐在租用的办公室案前,叶未央的脸色,竟变得跟前几天坐在这个位置的叶远飞一样—— 愁闷,焦躁,困顿,无力... 她的胳膊撑在桌面上,双手合十成了一个拳头,顶在了光洁的额头上。 好像百余年来矗立在法国博物馆的思想者。 虽然她不愿承认,但好像,她真的是无能为力了... 败局已定。 自程夫人以下,MARS集团的高层们竟没有一人愿意见她。 她安静地坐在原地,从白天到黑夜,只期盼能快点将这最后的时光消磨掉,参加完明晚的酒会之后,即刻便返回淞沪。 她甚至有些不太想见沈沉溪。 可能,是由于她的心境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她原本以为,自己是并不在乎对方的,就算他再度要离开自己,她也不会有一丝心痛,不会落下一滴眼泪。 但见到沈见青之后,她才忽然发现,自己竟然又一次...习惯了他在身边。 习惯是很难改变的。 但十一年于她心口造成的那道伤疤,却是至今都没愈合。 她不想再重蹈覆辙... ...... 明月隐藏在乌云之后。 宽阔的公路上显得一尘不染。 林林总总的高楼遍布着璀璨的灯火。 而依旧坐在办公室内的叶未央,却并没有开灯,任由自己的身形隐没于黑暗之中。 叮...叮... 办公室内的死寂氛围于骤然间被打破。 叶未央诧异地看着从门外进来的碧央高管,不知对方是何意。 而对方也没想到房间内的光线竟会如此暗淡,愣了一下后,还是赶紧将得到的好消息,汇报给了叶未央:“...总裁,MARS集团的蔡总同意见我们一面。” “什么?!” 叶未央闻言,藏于黑夜之中的面容浮现了几分激动,忙是开了灯,使办公室内顿时变得亮堂了起来。 “对方要求什么时候见面?” 叶未央急迫地问了一句,却得到了一个令她微楞的回答。 “就是现在...总裁,您也知道,MARS集团在明天上午的董事会上,就会最终敲定钻石湾项目的合作方,如果我们能把蔡总争取过来的话,对我们肯定是百利而无一害啊!” 对方的语气很焦急,令叶未央微微思考之后,便点头回道:“准备一下,即刻就动身出发。” ...... MARS集团的蔡总只有一位,即集团内负责事业部的行政总裁,蔡峰岳。 他自然是MARS集团内既高高在上,又手握实权的高层。 但没有多少人知道的却是,看似在集团内兢兢业业,宛如一头老黄牛般不辞辛苦的蔡总裁,背地里却是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还曾与已经死去的吴仕炎称兄道弟,沆瀣一气。 不过,此人虽是色厉内荏,不堪大任,但奈何其背景够硬,又足够忠心,且没犯过什么大错,所以,在四月到五月之间的集团清洗之中,程夫人明知他是程立雪的人,但却还不能动他。 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程夫人虽要借沈沉溪的雷霆之势,替自己的儿子拿回MARS集团的大权,但再怎么说,程立雪终归是她名义上的丈夫,只要不到撕破脸的时刻,她对其还得忍让三分。 而这蔡峰岳,就是程夫人留给程立雪的面子。 人贵有自知之明。 而这年过五十的蔡峰岳,虽没什么大智慧,但却懂得一条路走到黑的道理。 他很明白,自己是因为谁才在清洗过后,还能在这个位子上坐着。 所以,他自然也明白,自己该效忠于谁。 脸上带着几分谄媚的笑,蔡峰岳于私宅内的客厅挂断了电话,转身冲金刀立马般坐在沙发上的三角眼男人笑道:“耀少爷,再过十几分钟,他们就该到了。” 坐在沙发上之人是郭耀。 而他听到蔡峰岳的话,只感觉胸中燃起了一团火,如此想要发泄些什么。 他站起了身,走到了蔡峰岳的旁边,皮笑肉不笑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就一定会办到...” ...... 人在交往的过程中,很容易会产生某种误区。 譬如,在以往的日子里,蔡峰岳没少见吴仕炎为程钧麟和郭耀擦屁股,而对方非但没遭到打压,反而是节节高升,甚至中饱私囊了好一笔巨款,看得他着实有几分眼热。 而至于吴仕炎为何客死他乡,他倒是没往深处想... 人有旦夕祸福,谁还不会发生个意外呢? 于是,怀抱着这种想法,当他听到郭耀的请求之时,只是略微思索,便就应了下来。 在他看来,郭耀是程先生最宠爱那个女人的弟弟,还是最疼爱的幼弟,自己为他办事,不也就是为程先生办事吗? 至于做这件事会有什么后果,他倒还真不怎么担心。 这里可是新加坡,是程家的大本营。 他和郭耀,早就准备好了替罪羊... 在蔡峰岳眼中,这是一桩送上门的好事情。 不过,他却并不知道两件事实—— 第一,程立雪宠爱的只是那个女人,和与她生下的儿子。 第二,看似普通的叶未央,身后却站着一个可怕至极的男人。 一个伸出一根手指头,就能将他们碾死的男人。 ...... 叶未央带着严正和几位碧央集团的高管,按时抵达了蔡峰岳的私宅。 而进入到客厅之后,双方之间的交谈,也显得很是顺利。 顺利到...出乎叶未央的预料。 她看着蔡峰岳那张微胖的脸,不知为何,在这安详的环境中,突然感到了几分不对劲。 这是下意识的反应。 她一边脸上保持着微笑,一边四下望去,想要寻到严正的身影。 而就在这时间,坐在她身旁的几名碧央集团的高管,却一个接着一个倒了下去。 好像是喝醉了一般。 叶未央的心骤然间一沉。 她挣扎着想要起来,却突然发现,自己竟是一点力气都使不上。 她看向了茶几上的凉茶,明白了些什么。 而见叶未央在盯着自己,蔡峰岳却是嘿然一笑,而后起身,走向一旁。 一个身形瘦小,长相猥琐的三角眼男人,适时地从侧门处出现。 “叶小姐。” 他脸上带有几分邪恶的笑。 “欢迎您来这里做客。” (本章完) 第十八章 听见你的声音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刚入夜不久后的狮城,雨势渐大。 渐渐形成了席卷全岛之势。 很显然,这是一场暴雨。 狂暴的烈风自遥远的海面上呼啸而至,夹杂着数不清的雨珠,奔上了城区南岸,而后四散开来,拍打在沿岸而建的别墅区的白墙与玻璃之上,发出啪啪的响声。 使听到这种声音的人,莫名感到几分不安。 而于狮城南岸靠近金沙娱乐城的别墅区中,有一栋阔气的三层欧式小楼,则归如今程家的家主,程立雪所有。 这里是程立雪真正意义上的‘家’。 当然在明面上,这栋房子相较于程家后山的建筑群,却只能被称之为外宅。 因为,住在这里的女主人和她的孩子,是没有名分的。 女主人的名字叫做郭秀。 她的长相倒是人如其名,尽管年过四十,但却依旧保持着三十出头的模样,一脸的秀气之意,看上去犹如温婉可人的江南女子一样。 而就是这个看起来柔弱清秀的女人,却是手腕强硬的程夫人,几十年来始终拔不掉的一根刺—— 一根卡在喉咙之间,能令人产生出窒息感的毒刺。 而程夫人既有正宫娘娘的地位,又执掌着程家大权,但几十年来却拔不掉这根毒刺的原因,则要归咎于程立雪的回护。 一个人会同时扮演着许多不同的角色。 而有意思的却是,程立雪在郭秀面前扮演的是丈夫的角色,而在程夫人面前,却宛如保持着距离感的合作伙伴。 这倒是令人觉得很讽刺。 也曾有不少程家的长辈们,对于这种情况看不下去,从中说和,希望程立雪抛弃郭秀去与程夫人和好,结束掉这尴尬的局面。 但无一例外,程立雪都态度强硬地回绝了对方。 无论是族老们的压迫,还是集团内实权派的相逼,在关于郭秀的这件事上,没有一个人影响到了程立雪。 他这十几年来,踏进那座后山的次数屈指可数,但他只要人在新加坡,却都会待在这栋小楼里,吃上一碗郭秀为他炖的排骨山药。 好像,这样便是人间最惬意最享受的事。 而在这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程立雪同样也没破例。 “...肉炖的烂吗?” 洁净明亮的饭厅内,郭秀坐在一把长背椅上,看着身旁吃得正香的程立雪,怯生生地开口问了一句。 “嗯...好吃。” 程立雪含糊不清地回了一句,口中还有未咀嚼完毕的饭菜,明明是白面书生般的脸庞,此刻却染上几分憨傻的神色。 像是村东头那个放牛的傻小子。 此时他的形象,与沈沉溪心中那个睿智的程先生,却是相差甚远。 而郭秀听到程立雪的回答,则是温婉一笑,脸上很是满意。 她轻挽了下垂于脸庞的鬓角,而后摸了摸桌面上砂锅的温度,回身对侍立在旁的中年女人说道:“祥嫂,麻烦去叫麟哥儿下楼吃饭。” 中年女人应声而去,而不多时之后,便见程钧麟低着头从楼上走下来。 他在盯着手上的手机屏幕。 形象有几分像是一个寻常的高中生。 “这孩子...” 见程钧麟头也不抬地走过来,郭秀像一个普通人家的母亲那样,为儿子盛了一碗香喷喷的米饭,而后,走到其旁,下意识地往对方手上的屏幕看去。 她本来只是无意一瞥,但看了一眼后,却是忍不住惊讶道: “这姑娘生得真好看!” 程立雪闻言,微微放缓了扒饭的速度。 “儿子...这是你的女朋友吗?” 看到郭秀带有几分期待的目光,程钧麟却是苦笑地摇了摇头,而后,面上露出了几分忿忿不平之色。 好像看到了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之上。 “妈,您没事管管小舅,别再让他为非作歹,去外面祸害姑娘,别万一他出了事,却拖累了别人...” 程钧麟说这话时有几分酸意,令郭秀一怔,露出了不解的神色。 而程立雪听了两句,却是了然些什么,轻轻放下了筷子,面上露出些不快之意。 他一把从程钧麟手里将手机夺去,看到了屏幕所显示的,瘫坐在沙发之上面容冷艳的女人照片。 “这个郭耀...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程立雪有些气不打一处来,看起来往日里没少为这小舅子的破事烦心。 “这次又是哪家的姑娘?” 程钧麟没好气地问了程钧麟一句,惹得对方面色一紧,忙照实回道:“...是淞沪碧央集团的行政总裁,叫叶未央...” “......” 饭厅内骤然一静。 程立雪的脸色骤然间变得铁青,宛若外面的暴雨。 “你说...是谁?” 看到程立雪骤然一变的脸色,程钧麟也是吓了一跳,战战兢兢地回道: “是碧央...” 啪! 程钧麟的话还没说完,却被某道清脆的声音所打断。 他体会着脸上火辣辣的疼痛感,有几分不可置信地看向程立雪。 “混账!!” 程立雪突然将刚才他还很喜欢的那个饭碗,狠狠摔在了地上,变成了一地的碎片。 他几乎是咆哮地说道:“你知不知道她是谁!!你们...这是要捅破了天啊!” 说罢,程立雪便转身离开,没带有一点停留。 留下待在原地捂脸的程钧麟,不知所措... ...... 蔡峰岳私宅外的风雨有些寒冷。 可这却浇不灭郭耀心中的那团火。 客厅之中,天花板上的吊灯很明亮。 照的坐在沙发上女人的脸色,有几分苍白。 她就这么瘫坐在原地,竟是一动也不能动,像是被注射了高浓度的麻药。 而随同她而来的几位碧央集团的高层,在昏睡过去之后,则都被人从客厅中搬了出去。 蔡峰岳已经消失不见。 所以,此刻的客厅之中,只有一脸猥琐的郭耀和叶未央。 而对着叶未央照了一张照片后,郭耀便放下了手机,一边向她走近,一边解开着上身衬衫的扣子。 叶未央的眼角,滑下了一滴泪水。 因为,她已经预料到了,待会儿将会发生些什么。 而那却是,她无法阻止的事情。 “叶小姐,你放心,待会我绝对会让你...嘿嘿嘿...” 郭耀的样子猥琐的过分,惹得叶未央只欲作呕。 她闭上了双眼,似乎就此认了命。 而就在这隐约之间,她却似乎听见了某道声音... 好像,是他在呼唤着自己的名字。 她的唇边浮现了一抹染上绝望的笑容。 似乎,自己出现幻听了啊... (本章完) 第十九章 天黑请闭眼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癞蛤蟆能够吃到天鹅肉。 鲜花最终会插到牛粪上。 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这是郭耀人生中的三大信条。 当然,作为一个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二世祖,他是不会承认自己是个垃圾。 但与那些被他祸害过的女孩子比照起来,他却的确就是癞蛤蟆,牛粪,死猪这般的存在。 可那又如何? 明晃晃的灯光之下,郭耀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叶未央,神色间有几分狰狞,但更多地却是畅快之意。 他身后的不远处,摆放的是一台索克最新款的高清摄像机。 而摄像机上不断闪烁的绿光,则说明着它已经进入到工作状态。 不出意外的话,待会儿它就会拍摄到某些画面—— 如郭耀以往所做过的那样。 他最终站定在了叶未央的身前,细细打量着紧闭双目,但容颜仍然绝色的美人儿,暗想自己还真是个人才。 既能春宵一刻,还能凭此拿到十万美金,又能让自己的那个大侄子,乖乖地恭敬叫自己一声舅舅... 财色名,三样皆收。 还有谁比他更有头脑吗? 他情不自禁地笑着,看上去有些恶心,令人作呕。 而他的脸上,丝毫都没有浮现出担心或者不安的意思。 哪怕一点点都没有。 这自然要归咎于程立雪和郭秀的‘功劳’。 郭耀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但他却没了第一次事后的惶恐不安。 人的胆量,不管是侠肝义胆还是恶胆,都不是天生就有的。 而程立雪,就是他郭耀能够恶向胆边生的底气。 他深信着这次的事情会与先前一样,依靠着程立雪在狮城绝对的势力,不会引起什么波澜。 所以,他无所顾忌地伸出了右手。 下一刻,他就会触碰到叶未央那如牛奶般细腻的皮肤。 似乎,某个坏人得逞的故事马上就要上演。 然而郭耀却是忘记了些经典的老话—— 人在做,天在看。 善恶终有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在这个世间,公理和正义,终究是远比那些黑暗面要多得多。 而对于郭耀这种人渣,倘若苍天有眼的话,想必是不会待见对方的。 更何况,还是眼看着对方在眼皮子底下为所欲为? 所以,苍天默默地闭上了双眼。 ...... 嗞啦! 一道电流声在郭耀的耳旁骤然间响起,有几分刺耳。 而还未等他做出些什么反应,下一刻,他便见眼前一黑。 视野之内,骤然间陷入到了黑暗之中。 极度的黑暗。 “怎...怎么回事!” 郭耀脸上刚才的恶笑顿时消失殆尽,吓的将右手缩回,同时大声地喊话。 而先前帮忙挪走碧央高管的几个光头大汉,听到郭耀的呼喊声,陆续地从各个房间走出,渐渐聚集到了客厅之内。 “耀哥,可能是跳闸了吧...” 其中一人不以为意地说道,令郭耀心中稍安。 可又有一人带着疑惑的语气,说道:“我看不像。” 说话之人贴着墙从外边走进来,看不清四周之人,于是便大声说道: “我刚才看见,外面也是一片漆黑,大道上的路灯都灭了...应该是停电了。” “靠!” 黑夜之中,不知是谁爆了一声粗口,而后带着调侃的语气说道: “...你说这电早不停,晚不停,偏偏赶在耀哥要办事的时候停,这不就是诚心跟耀哥作对嘛!” “就是...” 另外一人附和道:“不过...漆黑一片里,倒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哈哈...” 一群人你一言,我一语,倒是让本寂静的客厅充满了热闹。 甚至完全掩盖过了外面的风雨声。 而听到这么多人说话,郭耀害怕的心思倒是淡了许多。 他下意识想用手机照亮,但却突然想起,手机在刚才被他随手扔到了一旁。 尽管此刻人声鼎沸,但身处在极度的黑暗中,郭耀心中还是有些发慌。 “你们谁把手机的闪光灯打开!” 郭耀站在原地,高喊了一句,顿时就得到了回应— “耀哥,我这手机有闪光灯...” 话音刚落,便见一道刺目的白光,从角落中射出。 郭耀长长一叹。 不过,他的叹息还未结束之时,却是异变陡生。 砰! 突然之间,他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 而刚才还刺目的白光,却在刹那之间熄灭。 客厅之内,又陷入到了黑暗之中。 只不过,这时候却没了之前的热闹。 “...什么情况?” 黑夜里,郭耀的话音有些颤抖,带着难以掩饰的不安。 “...耀哥,外面,恐怕有警方的狙击手。” 寂静之中,一个有见识的光头开了口,让郭耀的心顿时凉了下来。 好像一团燃烧的火柴,于瞬间投进深不见底的冰窟窿之中。 “怎么回事!警察...警察怎么会找来!” 郭耀惊恐地大声开口。 然而,刚才回答他的那道声音,却是再也没有回应。 “人呢?!你们说句话啊!” 郭耀站在黑暗之中,连连后退了几步,脸色满是惶恐。 黑暗之中,却无一人回应他的话。 “谁!谁在这儿!有本事站出来!” 纵然郭耀很是蠢笨,但终究是明白了什么。 而一道宛若来自深渊般冷酷的声音,却是适时地在他耳边响起。 “你是在找死。” 这一道声音不带有任何暖意,冷的就像一块水底几万里的寒冰。 “你是谁?!” 郭耀下意识地感受到了危险,惊恐地叫着,而后朝着刚才他所站的方向而去。 他想捉住叶未央。 然而,一抹突然出现的凉意却是挡住了他的去路。 那是世间最锋利的刀尖之一。 来自于一把叫做破军的绝世名刀。 先前那道冰冷的声音再次在他耳边响起。 不过,不同于先前,此时的声音却是变得很温柔。 “闭上眼睛。” 他的语气中带着温馨,就像是妈妈哄睡前的小孩子。 当然,这句话不是对郭耀说得。 “你是...” 咚! 郭耀瘦小的身躯,无力地倒在了地板之上,发出了不大的一道响声。 他咯咯地蜷缩在地板上,竟是逐渐说不出话来。 而不知是幻觉还是现实,他看到了沙发上的叶未央,被一个男人给公主抱了起来。 他终于,听到了一直隐藏着的脚步声。 渐渐远去。 消失在他的耳边。 而客厅之内,又陷入了寂静之中—— 充满着黑暗的寂静。 (本章完) 第二十章 再任性一次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程立雪是在将近夜里八点的时候,赶到了蔡峰岳的私宅。 而当他匆匆从车内走出,看着眼前灯火通明的场景之时,就自知他终究是晚了一步。 私宅内外的灯光都很耀眼。 而不断回响在耳边的声音则尤为刺耳。 这是五六台救护车共同发出的警笛声。 风雨之中,程立雪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似是看到了很糟糕的未来。 而为他撑伞的保镖,冷眼打量着此地混乱的场面,看到不断有人和担架从私宅内进进出出,于是,将身体前倾了些,挡在了程立雪身前,沉声说道:“先生,这里不太安全……” “让开。” 回答保镖的,是程立雪冷冷的回答。 他那书生意气的面孔上,此时显得有几分疲惫,但作为上位者的霸道之气却是顿时展露出来。 保镖闻言便不敢再拦,只是将随行而来的其他保镖都叫了过来,紧紧护在了程立雪的四周。 而程立雪向前还没走几步,在距离私宅的正门还有一小段距离的位置时,却是被迫停下了脚步。 一个撑着一柄大黑伞的年轻男人,挡在了他的面前。 “程先生…” 对方微微颔首致意,伞面下的脸庞带着礼貌的笑,与四周冰凉的碎雨形成了对比。 而程立雪微微蹙起眉头,沉默了片刻之后,才终于想起了对方是谁,平静问道:“你是……萧秘书?” “是我,程先生。” 萧硝彬彬有礼地回答了一句,让程立雪的眼神骤然一缩。 于夜雨中爆发出某点光芒。 “这么说…执行长他也来了?” 萧硝是沈沉溪的首席随行秘书。 而既然对方出现在了这里,那程立雪就是用脚趾头想,也能猜出来沈沉溪在哪儿。 “是的。” 萧硝点了点头,继续回道:“沈先生已经先行带叶小姐离开…” 程立雪面色一沉。 事情似乎,在往他最不希望的那个方向发展。 而萧硝的神态却愈发平静。 “…如果程先生赶过来,是想要找您的妻弟的话…那么很抱歉,他现在正在医院里,并且,不允许任何人的探视。” 他微微低头,带着恭敬的语气解释道:“这是沈先生的意思。” 程立雪闻言,沉默了片刻,而后问道: “沈先生和叶小姐人在哪里?我亲自登门道歉。” 登门…道歉… 萧硝听到程立雪的话,眼神深处不可察觉地闪过一丝嘲讽。 事到如今,仅仅是道歉就有用吗? 不过,他面上却并未表露出什么,而是另说道: “明天上午,沈先生会前往后山,希望能见到郭秀女士和程钧麟公子,也希望,程先生不要做出什么不明智的举动,以免发生一些大家都不愿见到的情形…” 程立雪闻言,修长的手指顿时攥成了拳头。 “你这是…在威胁我?” 他的语气中隐隐有几分杀气。 而随着他的话音初落,其身边的几名保镖皆是轻微向前挪动了下。 仿佛下一刻,萧硝就会躺在担架之上。 和从私宅内抬出来的那些光头大汉一样。 气氛于一刹那间变得剑拔弩张起来。 可萧硝的脸上,却不见丝毫的畏惧之意。 “我可不敢威胁程先生您…” 萧硝的语气依旧很恭敬,但他的下一句话,却让程立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可您要知道,您的妻弟和您的公子,这次闹出的可绝不是小事情…我自然是不敢在此冒犯于您,然而,沈先生却也断然不是任人可欺之辈。” 萧硝姿态摆的很低,但程立雪却从其话中,感受到了强硬—— 来自联美财团最高掌权者的强硬。 缓缓地,程立雪有几分无力地松开了紧握的拳头。 “替我回复执行长,我明日会如约在后山恭候他。” “是。” 萧硝淡然地施了一礼,而后便撑着黑伞离去。 程立雪站在原地,眼神微眯地望着萧硝的背影,有几分无奈地说道: “将夫人和少爷的机票取消吧。” 身旁的保镖闻言,下意识地想说些什么,但却见程立雪转了身,显然已没有要进入私宅的想法。 “都回去安稳地睡一觉吧。” 临上车前,程立雪突然说了这一句,令撑伞的保镖们齐齐感到些莫名其妙。 而程立雪也没解释些什么,只是遥遥地将目光,落在了黯淡的天空之上。 从未有一刻,他如此希望黑夜可以停的久一些。 最好,晨曦永远也不会来到他的面前... ...... 新加坡城中心的位置,有一栋极为气派的摩天大厦。 这是全新加坡医疗条件最优秀的医院。 而医院的第二十七层,则是环境极为优雅的特护病房区。 在门牌号为零一七的门外,沈沉溪死死盯着面前头发半白的医科权威,吓得对方有些战战兢兢地回道:“...经过全面检查之后,叶小姐并没什么大碍,她所服用的药物,也只是会使肌肉暂时麻痹而已,对身体没什么副作用...” 几滴冷汗凝结在了老医生的额头边。 待他战战兢兢地回答完之后,对方才冷冷地开口:“你确定吗?” 老医生忙是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我现在可以进去看她吗?” “当然可以!” 沈沉溪闻言,没再多说些什么,径直推门走到了病房之内。 而他进入的与其说是病房,倒不如说是一个布置温馨的五星级酒店套间。 但此刻的他却没心情打量四周的布置,大步流星地走到了铺着浅紫色被单的床头后,便一把握住了躺在床上之人的左手—— 像是握住了他的命。 “还好吗?” 他看着躺在床上正微笑着的叶未央,心口骤然间一疼。 “还好你来了。” 叶未央的精神还有点虚弱,不过如医生所言,已没有大碍。 她打量着沈沉溪的脸庞,有几分害怕地说道:“我怕这是一场梦。” “这不是梦,我就在你的身边。” 沈沉溪回答地很是果断,语气中带着无与伦比的坚定。 而叶未央从被中抽出了另一只手,放到了沈沉溪的手背之上。 “我有一句话想问你。” 她的眼神中闪过些明亮的光芒。 好像夜空中最亮的那颗星。 “你说...” 沈沉溪神色温柔地看着她,但在下一刻,却得到了一个令他惊讶至极的回答—— “你愿不愿意娶我?” 沈沉溪神色一怔,似乎是觉得自己产生了幻听。 “你...你说什么?!” “我说,你愿不愿娶我?” 叶未央认真地又重复了一句,让沈沉溪的心脏不争气地开始加速。 而叶未央看着对方的狂喜之色,微笑着继续说道: “如果你愿意的话,那我们现在就结婚吧。” 她说这话时神色有些少女的任性。 宛若十一年之前,月光之中,少女对少男说‘我们私奔吧’一样。 一样的自然。 而沈沉溪攥紧着叶未央的手,则坚定地回道: “我愿意。” (本章完) 第二十一章 我们来到后山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些誓言说出口来很容易,但要践行起来,却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 可能是几十年。 也可能是一辈子。 而沈沉溪在面对此刻的叶未央之时,却无法说出什么天荒地老,海枯石烂的话。 他说不出那些,连他自己都不信的假大空的承诺。 所以,他只能在情急之下,颤抖地说出‘愿意’两个字。 类似于身体的本能反应。 而这两个看似简单的字,却代表着某种信念与重量。 起码,这是值得他拼命去守护的两个字。 而躺于床上的叶未央也读懂了这看似轻于鸿毛,实则重于泰山的两个字。 所以,她唇边的笑容变得更盛。 宛若那朵在楼外的风雨中仍然不落败的野花。 沈沉溪也笑了起来,神色间有几分年少时才有的青涩和稚嫩。 他从西裤的口袋中拿出了手机,打开了某个应用扫视一眼后,有些拘谨地说道:“那个...” 他变得有些支支吾吾起来,惹得叶未央好奇地说道:“有什么话就说!” 沈沉溪深深地吸了口气,而后鼓足勇气说道:“我刚看了一眼时间,现在美国那边正好是白天,要不,我们现在将美国的结婚证领了,然后明早再把国内的结婚证领了?” 他看着面露惊讶之色的叶未央,忙是解释道:“...你知道,我现在是美国国籍,所以需要两份结婚证明...” “不,我没问你这个...” 叶未央恢复了些力气,撑着胳膊肘坐了起来,疑惑地问道:“有必要这么急吗?” “你不是说现在就要结婚吗?结婚难道不需要领结婚证吗?” “这...” 听着沈沉溪理所当然的话,叶未央竟不知该反驳些什么。 “可是现在外面下这么大的雨,我们怎么可能先飞到美国,再飞到燕京...” 沈沉溪闻言,用手指在手机屏幕上敲击着些什么,而后,将之放到了一边。 他缓缓解开了身上所穿白衬衫的头两颗扣子,脱了鞋子,就这么轻轻地躺到了叶未央的身边。 “不...我们不需要去那么远。” 他的口中呼出了淡淡的热气,扑在了叶未央的刘海之上,惹得她的脸颊浮现上了绯红。 “只要安静地睡上一觉就好...睡上一觉,第二天一早,我们就会成为夫妻...” ...... 十七号特护病房外,有一套米白色的环形组合沙发。 而以萧硝为首的随行秘书们,正坐于其上,在互相交换着手中负责的信息—— “...碧央集团的几名高管,在检查完身体过后都送回了酒店,已经确定几人都签了保密协议,不会将今晚的事泄露出去。” “...严正的伤势有些重,不过医生已经确保不会危及到生命,不出意外的话,三个月之内应该就能痊愈...” “...刚刚收到消息,MARS集团向叶远飞施压,让他对今晚发生的事情保持沉默,而程立雪现在回到了南岸的别墅,盯梢的人确认郭秀和程钧麟也在,萧哥,你说我们用不用增派人手...” 说话的秘书一面盯着平板,一面在等着萧硝的回话。 一秒,两秒,三秒... 环形沙发所围成的小空间,渐渐安静了下来。 “萧哥?” 众人皆是看向了萧硝,却见对方脸上竟是一副失魂落魄的表情。 其中夹杂着几分难以掩饰的震惊。 就像亲眼见到小行星撞地球一样。 “是出什么事了吗?” 其中一个秘书不安地开了口,令萧硝回了神。 “出大事了...” 他低声呢喃了一句,惹得众人皆是面色一紧。 “他竟然...要结婚了?!” 萧硝低声地说了一句,令众人皆是一头雾水。 “谁要结婚了?” 萧硝面带着苦笑,环视几位同僚后,很认真地说道: “我们的BOSS,现在要结婚了...” ......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达。 沈沉溪从来不是一个古板的人。 应该说,他当初之所以能力压李春秋为代表的那些老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善于变通。 变通变通,一变就通。 而身处高位者,往往不需要身体力行地去办些什么,只要吩咐一句之后,得力的下属就会将事情落实好。 而于次日的上午,脸上带有几分疲惫的萧硝,轻轻推开了十七号特护病房的房门。 他的脸上,依旧带着难以消去的震惊之色。 片刻之间,他走到了透着阳光的落地窗前,冲于于沙发上对坐的两人,礼貌地打了招呼: “BOSS,夫人,上午好。” 沈沉溪很受用地点了点头。 而叶未央的神色却略有几分不自然,很显然还没习惯这个称呼。 昨晚老医生的判断并没有错。 睡了一觉之后的叶未央,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都已经无恙。 就如同外面那雨过天晴的天空一样。 她瞪了一眼沈沉溪,而对方却是对他报之以微笑。 两人的目光交流很甜蜜,竟是如若无旁人在场一般。 “咳咳...” 轻轻咳嗽了一下,萧硝感觉到自己无形之间,吃了满满一大盆的狗粮。 “BOSS,都办好了...” 他将一个崭新的文件袋当面拆开,而后,取出了两个红色的小本本,以及两张纽约州的结婚证明。 萧硝脸上带着祝福的笑,说道:“...祝贺二位,你们现在是合法的夫妻了。” 叶未央见状先是一愣,而后抢过去了一个红色的小本本,看到印于其上刚照不久后的照片,撇了撇嘴说道:“证件照果然有些丑。” “不丑,我老婆貌若天仙,哪里会丑呢?” 不动声色之间,沈沉溪竟然是改了称呼。 而萧硝只能在旁尴尬的微笑,觉得自己有些多余。 如果不是有话还没说完的话,他真想立马找个地洞钻进去。 “那个,BOSS,现在已经十点多了,您看,什么时候动身前往程家...” 沈沉溪脸上温暖的笑容,随着萧硝话音刚落,而冷却了几分温度。 “...哼,你不说,我倒是差点忘了有一笔账要算。” 他牵起了还在看红色本本的叶未央的手,说道: “我们现在就出发。” ...... 一夜风雨过后的狮城,迎来了短暂的晴朗。 而城郊那片后山之中,气氛却十分低沉。 一行车队缓缓地进入到了后山之内,最终停在了那片大湖旁。 位于车队中间那辆最显眼的骑士十五世,在停下之后,缓缓开启了车门。 一个穿着一身雅黑色正装的青年先行走下。 而后,他绅士般地托着另一个女人的手腕,护着她从车内走出。 凉爽的风从湖面上划过。 吹乱了些女人的鬓角。 画面有几分凌乱的美丽。 青年轻轻微笑了起来。 (本章完) 第二十二章 夫妻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从天而降的阳光有些过分的明媚。 于是,沈沉溪很自然地接过了一把涂着黑胶面的遮阳伞,挡在了叶未央的头顶上方。 他在为她撑伞。 这是一幕很温馨的画面,像夏日里散步的情侣常做的那样。 站在一旁的萧硝,觉得这一幕很自然。 可恭敬地立于沈沉溪前方不远处,率众前来迎接的程家为首之人,见到了这一幕,目光中却是闪过一抹寒意。 他那被岁月沧桑了的眉角,渐渐皱作了一团,宛若一口古井般深沉的眸中,也不见先前的镇定与轻松之色。 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了淡淡的惶恐之意。 撑伞是一个很简单的动作。 但这个简单动作的背后,却代表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他想明白了些什么,收起了眼神中的惊疑不定,转而走到了沈沉溪的面前,冲黑胶伞面下的两人自我介绍道:“执行长,叶小姐,在下程家程寄北,欢迎两位来程家作客。” 沈沉溪闻言,微微挑了下眉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眼前这个一身灰色中山装,年过半白的男人,暗想他又是站在哪一边的人。 是程夫人那边?还是程立雪那边? 思索之间,沈沉溪与对方礼貌地握了下手,笑道:“原来是寄北叔。” 他叫得有几分亲热,让程寄北微微一愣。 从辈分上来说,他是程老家主的亲侄子,也是程夫人唯一的堂兄,称得上程家如今最嫡系的子弟,被沈沉溪叫一声叔叔,倒也算理所应当。 可要从身份上来讲,资质平庸的他如今只在MARS集团的子公司内担一个闲职,与执掌着联美财团大权的沈沉溪来比,那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可万万不敢托大,在沈沉溪面前拿捏什么长辈的架子。 于是,他尴尬地笑了笑,没敢答应沈沉溪那句‘寄北叔’,另说道:“请沈先生和叶小姐移步正厅,程先生正在那里等候。” 沈沉溪闻言,只是微笑了下,顺势自然地牵起了叶未央的右手,十指紧扣地向前迈步。 而这个简单的动作却又使得程寄北眼皮一跳。 该死... 他心中忍不住对郭耀和程钧麟这两个混球破口大骂。 这两个傻X,自己作死也就算了,竟然还连累到了程家... 而事到如今,这已经不是那两个傻X能负责的局面了。 只能期待程立雪能有办法解决吧... ...... 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 而对于程家几百口人来说,最高的那个人,只能是程立雪或者是程夫人。 在有几百个平方的程家正厅中,程立雪安静地坐在首座,默默啜了一口今年的铁观音。 而程夫人则是一言不发地陪坐在他旁边。 尽管家族内外都清楚,如今执掌程家大权的是程夫人而非程立雪,但在表面上,程立雪才是诺大的程家的一家之主,是联美财团中的程先生。 所以,哪怕是一贯强势的程夫人,在这种情况下,也得扮演好贤内助的角色。 而坐在两人下首处的,则是程风从的妻子费燕婉,还有程家各枝尚在新加坡的实权人物,以及郭秀和程钧麟母子。 他们母子俩坐在最下首处,位置有些偏僻,不太容易引人注目。 可事实上,他们母子俩此刻却是如坐针毡。 因为,不知有多少道各异的目光,在频繁地向他们两人所在的方向射来。 有怨恨,有愤怒,有厌恶... 郭秀清秀的脸庞因此染上了难以掩饰的难堪之色。 她低着头,不敢向程立雪去求助。 而程立雪此刻当着众人的面,尤其是程夫人的面,更是不好回护些什么。 一群人就这么不尴不尬地沉默坐着。 而不知在茶水被换过了几遍之后,他们终于在安静中,听到了平稳的脚步声。 一对样貌极为养眼的男女,在程家二爷程寄北的陪同下,走进了阔气的正厅之中。 众人的目光先聚焦到了青年的脸上,而后纷纷站起了身。 他们微微低头,目视着那一对男女,走到了程立雪和程夫人面前。 这是极为正式的礼仪。 这是作为联美财团七柱之一的程家,表示对时任联美财团最高掌权者的敬意。 “欢迎执行长莅临程家。” 看到沈沉溪走到他的面前,程立雪脸上带着优雅且温和的笑容。 像一位饱读私塾的书生。 而沈沉溪不动声色间瞥了眼在角落的郭秀母子,面上却是开怀地笑道:“这是我们的荣幸,程先生。” 我们... 沈沉溪的话音朗朗,使在场很多人听到了这清晰的两个字。 程立雪眼神中闪过一抹异色。 他刚才在与沈沉溪正式打招呼之时,却是忽略了叶未央的存在。 这是他故意而为之。 他想借此,当众先行确立叶未央不重要的身份,将她的角色定义在沈沉溪的女伴或者情人之上,借此能在此后的私人会面上,少出一些血。 可沈沉溪却是一眼看透了他的意图,仅仅用一句‘我们’,就表明了叶未央不可忽略的地位。 ‘我们’是一个并列词,词中之人的身份是相当的。 所以,在场众人一下子都清楚,这在沈沉溪身边的女子,怕是他的女朋友... 坐在偏僻处的程钧麟,脸色一下子变得有些惨白。 而郭秀却是满脸的紧张,只能不安地看向了程立雪。 这抹不安的目光,令程立雪心中一疼,继而不甘地对沈沉溪微笑问道: “执行长,你身边的这位小姐可有些眼熟,这是您新交往的女朋友吗...” 程立雪瞥了眼叶未央手腕上那珍贵的翡翠镯子,却是明知故问地开了口。 新女朋友... 众人思索着程立雪的用词,片刻后明白了他话中之意。 既然有新,就会有旧,还会有更新... 也就是说,程立雪轻轻一句,便将叶未央的地位削弱到了一个过客的身份上。 而对于沈沉溪人生中的过客,程家却是不需要拿出太多的敬意。 而原本,沈沉溪却是无法反驳些什么,但他现在却有了底气。 “您说笑了...” 他正色地看着程立雪,而后,用宣告一般的语气,对其说道: “这位是我的妻子,叶未央。” 他看着程立雪骤然一变的脸色,有些痛快地说道: “我们不是男女朋友,而是...夫妻。” (本章完) 第二十三章 哪怕是动乱(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程立雪脸上那温和从容的笑意顿时一窒。 在沈沉溪的话音初落之时。 与此同时,在正厅之中或坐或立的众人,神情也顿时随之一变。 站在程立雪侧方的程夫人,眼神中忍不住流露出了惊讶之色。 她在打量着神情有几分紧张的叶未央。 而就在双目相对之时,她从对方那本应含着几分高冷的美眸中,竟是读出了些许的羞涩。 宛若坐在男孩自行车后座上吹风的十七八岁少女,所应该展露出的那份羞涩。 而这抹羞涩落在程夫人的眼中,则逐渐转化成了震惊—— 好快! 沈沉溪行动的速度真的好快! 程夫人将视线从叶未央的脸上移开,转而看向沈沉溪,有几分哭笑不得。 当她在几天前的夜晚,将那只她一直代为保管的翡翠镯子交给叶未央之时,她便有预感,叶未央终有一日会成为镯子真正的主人,而自己则会在一旁微笑着见证祝福。 可程夫人没想到的却是,这一日来的竟是如此之快,又是如此突然。 宛若晴空里一道炸雷在身边绽放。 她看着沈沉溪脸上那看似沉稳的微笑,暗道你怕不是早在心中乐开了花。 而有人笑,自然就有人哭。 当程夫人将目光投向站在角落的郭秀身上,看到对方秀气的面容上所浮现的惶恐神情时,突然感到莫名的解气。 还真的是活久见啊...... 她甚至不用侧头看程立雪,便能料想到对方的神情该是如何的难看,脸上的笑又是如何的勉强。 如果将刚才两人的言语交锋比作是一场战斗的话,那程立雪不过是掏出了手枪射了几发子弹,而沈沉溪的回击,则是一枚可将方圆几百里都夷平的导弹。 二者的杀伤力对比,一目了然。 就连基本不参与财团经营的郭秀,皆是一脸惶恐,身为程家家主的程立雪,又如何不知沈沉溪刚才那句话,究竟代表着什么。 沉默了片刻之后,程立雪极其尴尬地开了口,冲叶未央轻声道:“...原来...是沈夫人。” 他已说不出更多的话语。 此时的他已是心乱如麻。 好在,作为程家家主,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只需要与沈沉溪寒暄几句便可,无需在这正厅之中多言什么。 有家族子弟从正厅通往大书房的长廊中走出,恭敬地引着程立雪及沈沉溪夫妇一行人,向私人会面的地点走去。 而在正厅之中的诸多程家子弟,则是目送着沈沉溪夫妇离开,丝毫不敢发声。 诺大的正厅之中维持了不短时间的寂静,而后,便如凉水泼入热油之中,顿时炸开了锅。 “...听到了吗!那人竟然是执行长的夫人!” “...如果只是执行长夫人还好了呢!他沈沉溪现在是什么地位,你难道不知道吗?” “...二叔!二叔!我...我之前帮郭耀那孙子转移过子公司的股份,沈沉溪他不会查到我头上吧?...叔叔,你可得救救我,我可是你亲侄子啊!” “闭嘴!!!” 感受着左臂被人紧紧攥住的疼痛,留在厅内的程寄北可谓是心烦意乱,忍不住大喝一声,顿时让厅内的骚动平静了些。 “让开!” 程寄北冷冷地推开了挡在他身前的侄子,穿过了族人,最终走到了厅里的角落处,目光阴冷地打量着瘫坐在椅子上的郭秀,而后对站在其旁的程钧麟冷冷道: “...麟哥儿,这件事你说该怎么办吧。” 程钧麟半蹲着,紧握着郭秀的双手,抬头对上了程寄北阴鸷的眼神,心中不由苦笑—— 事到如今,他说怎么办有个屁用! 当然,程钧麟心中也明白,程寄北这是尚给了程立雪几分面子,不愿当众把话说绝。 于是,他紧张地回道:“我一介晚辈,怎有什么托大之辞,还是寄北叔拿主意吧。” 程寄北闻言,不由冷笑,同时也不推诿地回道: “既然如此,且不说别的,这郭耀我们决定执行家法后,交给警察法办。” 程寄北话音一出,郭秀本苍白的脸色更是变得惨白。 家法之后再送给警察... 作为陪伴了程立雪几十年的枕边人,她如何不知道程寄北话语之中的厉害之处。 不客气的说,这就是要郭耀其人先生不如死,而后再取了他的命! 至于这‘生不如死’的时间和程度...则完全要取决于沈沉溪的心情。 这让郭秀如何能接受! 长姐如母。 纵然她知道郭耀是个混蛋,但她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从小抱大的幼弟经受那般非人的折磨。 “寄北,寄北...不能这样...” 郭秀皓白的手指紧紧抓住了程寄北的手腕,语气中带着显而易见的恳求。 若放在平时,程寄北必定会是受宠若惊,诚惶诚恐。 不过现在嘛... 他冷冷甩开了郭秀的纤纤细手,仿佛扔掉了一团废纸。 “麟哥儿,你母亲有些累了,你先带她去休息吧...” “不!” 程钧麟还没来得及回话,便见郭秀突然站起,神态宛若一只护雏的母鸡,目光凌厉地逼退了身前的程家众人,径直向私人会面的书房而去。 “二叔,这...” 站在程寄北身旁一人询问般开口,请示是否将郭秀母子拦下。 “不用管。” 程寄北唇边挂着冷冷的笑意,注视着郭秀决绝的背影,心中却是一叹。 从今往后,程家之内怕不会再有郭夫人这个名称了。 程家,有一位程夫人就够了... ...... 后山之上的建筑绝大多数是独栋的二层小楼,彼此阡陌交错又相互通联,外墙以乳白色覆盖,边沿之处可见墨绿色的青苔,在晴朗的阳光照射下充满着盎然的生机。 而牵着叶未央左手的沈沉溪,随程立雪夫妇沿着游廊行至一处两人高的玻璃门前时,神色不由微动。 因为此刻映入沈沉溪眼中的建筑,所覆盖的并非是一尘不染的乳白色,而变成了给人以压抑感的墨黑色—— 在阳光下极其肃穆的黑色。 沈沉溪默默牵着叶未央进入了玻璃门内,没有多说什么,也无需多说什么,因为他已知道这里是何处—— 传闻之中程家的大书房。 自百年前程家初建之时,这里便是程家最为核心之地,甚至于比宗族祠堂的地位更为重要,因为祠堂象征的是传承,而这里则代表着家族的命脉—— 每一条与程家家族命运攸关的决定,都是在这里决定的。 四十二年前,程老家主不顾唯一女儿的苦苦哀求,适逢其余五家对沈家疯狂围剿之时,在这里决定落井下石,逼迫沈璧君带族人远走淞沪,沈瀚沦落到小酒馆浑浑噩噩度日。 而当年做出决定的那位老家主恐怕到死也没想到,四十二年后,竟然会有沈家之人会踏入这里,而且还是以联美财团领袖的身份进入。 沈沉溪不是第一个进入这里的财团领袖。 但却有可能是最后一个。 (本章完) 第二十四章 哪怕是动乱(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阳光,香茗,美人。 沈沉溪坐在有年头的老红木椅上,用余光打量了一眼坐在身旁的叶未央后,便收起了眼底的甜蜜之情,转而与坐在他对面的程立雪对视了起来。 对视时间没有很长,也就三五秒而已,不过,彼此却都从对方的眼神中读出了些什么。 沈沉溪读到的是提防与谨慎。 而程立雪读到的却是坚决。 这让他感到很棘手,于是只能故作从容地品了口半温的碧螺春,浑然不觉口腔中回荡的苦涩之味,率先对叶未央开口道:“在新加坡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代表程家向您诚恳地道歉。” 程立雪的语气很诚恳,姿态也摆的很低,让听闻此话的叶未央不由轻微恍了神。 就在几天之前,她还在为了钻石湾项目而谦卑地去寻求MARS集团高管的帮助,甚至于还因此陷入了险境,险些被郭耀所玷污,而不过是一个晚上过后,实际掌控MARS集团的程家家主,却带着谦逊的语气,坐在了自己的对面。 人生境遇之突变,莫过于此。 但叶未央却自幼便冰雪聪明,更清楚何为分寸。 她知道,此时此刻程立雪以如此态度待她的原因,只是因为她凭空多了个头衔—— 沈夫人,即联美财团的第一夫人。 这是一个分量很重的头衔,重到即使是程立雪,也不得不对此展露出应有的尊敬。 但换句话说,身为联美财团七柱之一,掌控着庞大财富的程立雪,此刻尊敬的却只是这个头衔,而并非是叶未央本身。 身份的陡然间转变很容易让人迷失自我,陷入一种难以适从的境地,从而做出些失态之举,如众人耳熟能详的范进中举,丑小鸭变白天鹅。 程立雪儒雅的面容上,依旧带着谦和且诚恳的笑容。 他在打量着叶未央,这个在他眼中飞上枝头变凤凰,但本质上却还是乌鸡的女人。 他在等待着叶未央的回答。 大书房外的阳光在沉默间悄然晴朗了几分,探过新刷了梧桐油的窗棂,落在叶未央的侧颜上,形成了一道很好看的风景。 “我想,该对我道歉应该不是您。” 叶未央嘴边的笑容浮现出了优雅与隐隐的怒火,对程立雪认真道:“我认为,人总是要学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而不能每次都依靠别人...您说,对吗?” “......” 程立雪闻言,儒雅的笑容分明一窒,眼角略有些抽搐。 他开始正视起了眼前的人。 “...您说的很有道理,如果您想的话,我现在就让那畜生过来赔罪...” “不必了。” 叶未央忽地打断了程立雪的措辞,对其用几分低沉的声调说道: “...对于我来说,昨晚的事情并不是一段美好的回忆,如果可以的话,我再也不想见到那个人。” 叶未央神色之间浮现了些痛苦,将程立雪想说的话语生生给堵了回去。 再也不见到那人...吗? 程立雪眼神深处闪过了一抹阴鸷。 他听懂了叶未央话语中所蕴含的意思—— 能让她再也看不见郭耀的方法,要么是直接弄死郭耀,要么是让其付出足够的代价后,寻一个地方,像一只阴湿洞穴里的老鼠一样,就这么暗无天日地被囚禁着,直到死亡。 而这两个方法,不管是哪一个,都不是程立雪所能接受的。 或者说,是郭秀所绝不能接受的。 若在平时,遇到这种情况,程立雪必然会冷笑一声,暗笑对方不知天高地厚。 但这一次,郭耀所招惹的不再是那些无权无势的平民姑娘,可以像以往那样任他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是一根野蔷薇上的刺,稍一触碰,手指便会鲜血淋漓。 他不动声色间,侧头看向了程夫人。 一如夫妻百日恩,倘若程夫人这时帮他解围的话,或许紧张的局势能有所缓和。 但是就在下一刻,他的眼神中浮现了灰败之色。 程夫人端起了身旁的茶盏,默默地啜饮起了茶来,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没做,老神在在的样子,仿佛她坐在这里只是个陪衬,与墙边架子上的青花瓷瓶,墙上挂的字帖,是同样的作用。 而沈沉溪此刻,却是在笑吟吟地看着他。 笑容隐约间有几分渗人。 仿若一只张开了血盆大口的饿狼。 宽阔的空间之中,只坐了四个人而已,可程立雪却有种被逼到了墙角的感觉,已经是到了一种退无可退的境地。 人是一种天然善于权衡利弊的动物,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杆别人看不到的天平,时刻在平衡着一切。 而程立雪心中的那杆天平,在面对沈沉溪的步步紧逼,叶未央的丝毫不让,以及自己妻子的漠不相关后,已经不可抑制地偏向了一头,逼迫他做出那个并不想做出的决定。 他将眼神从程夫人身上收回,微抿了下并不干涩的嘴唇,下一刻就要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却听一阵慌乱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随之而来的,还有嘈杂的声音—— “...郭夫人,您不能进去...钧麟少爷,你这是做什么...郭夫人,等等...” 沈沉溪几人所处的厅内,是没有房门阻挡的。 从长长的玄关处奔跑而来,头发已经有些凌乱的郭秀,因为跑得过急的关系,竟是没注意到脚下出现的门槛,一个踉跄,竟是扑倒在了地上,显得十分狼狈。 “你们在做什么?!” 程立雪在郭秀倒地几乎同时的时间,从红木椅上站起,一个箭步便窜到前面,对追赶着郭秀的安保人员怒吼。 程夫人端着茶碗的素手微微一颤,于杯中激起了一圈圈的波纹。 仿佛程立雪此刻波涛汹涌的心。 他心中的那个天平,此刻的另一边被重重加了个砝码。 他捧起了郭秀的双手,本娇嫩的掌心,却出现了清晰可见的血痕。 她在看着他,想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只剩下了哭泣。 泪如雨下。 程立雪轻轻擦拭着郭秀眼角边的泪水,眼神微动,抬头对门口的安保人员们沉声道: “你们先出去。” 待几人消失在玄关后,程立雪才扶起了身躯颤抖着的郭秀,对沈沉溪冷冷道: “抱歉,我不能将郭耀交给你。” “有趣...” 沈沉溪嘴角依旧保持着笑意,竟是起身拍了拍手,笑道: “原来最是动人,竟不过梨花带雨...” 他一边含笑,一边牵起了叶未央的手,做出了将要离开的姿态。 程夫人站起了身,看向程立雪的眼神中蕴含着怒火。 而看着沈沉溪将要离开的背影,程立雪忍不住沉声道: “沈沉溪,我可以将我一半身家给你。” 这是程立雪能开出的最大限度的条件。 不过,这却只换得沈沉溪转身的冷冷一笑。 “程叔叔,我真的挺欣赏您的…说实话,我没觉得您做的有什么不对。” 程立雪的脸色闻言变得很难看,沉声问道: “你一定要执意如此吗?哪怕是让联美高层陷入危机?” 沈沉溪攥紧了些叶未央的手,同时坚定地对程立雪回道: “危机这个词我觉得不恰当,应该用‘动乱’更为合适。” “哪怕是动乱。” (本章完) 第二十五章 归去来兮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自古英雄多好色,未必好色尽英雄。 这句话出自一首打油诗,为少帅张学良晚年所作,可谓是他自己对其传奇一生的自嘲。 而在身着白衬衫黑色作战裤的安保人员的注视中,沈沉溪缓缓回过了头,打量着依旧高大且充满厚重感的黑色小楼,不知为何,却突然想到了这句话。 他的眼神中浮现出了玩味的神色,却又有那么几分疑惑。 如果不出他所料的话,在他和叶未央离开后,宽大的会客厅中必然会迎来一场狂风暴雨,程夫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发难,甚至从贵妇变身为泼妇,都不会让沈沉溪感到惊讶。 究其原因,只有一个—— 因为...程立雪刚刚突破了程夫人的底线。 多年以来,程立雪和程夫人两人之间的关系,一直维持在一个微妙的状态,处于一个看似稳固,实则随时会崩溃的平衡之中。 按理说,只要他们两人不突破彼此的底线,那这个平衡一直维持到彼此死亡,也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然而,世事无常,今时今日的局面,却是他们两人谁也不曾想看到的—— 程立雪的底线是程夫人必须容忍郭秀的存在。 而程夫人的底线,便是在郭秀只能出现在暗地之中,明面上,程立雪的妻子只能是她一人。 而此刻,保持了将近二十年的平衡,则在沈沉溪面前被生生打破,程夫人也必须对三个人的关系,做出新的抉择。 至于程夫人的决定是什么,沈沉溪并不太关心,他知道的却是,程立雪此次怕是因为这郭秀,要栽上人生最大的跟头。 “走吧。” 几个呼吸之间,沈沉溪回过了头,对一旁的叶未央轻轻笑着,在东南亚的热风之中,竟给对方一种刚从机器里挤出的冰淇淋的感觉。 叶未央闻言后微微点了点头,但眉眼之间却是藏着忧心忡忡。 她刚才面对程立雪那优雅的自信,只是伪装出来的,事实上,她深知程家在华人商圈中是多么根深蒂固的存在,哪怕沈沉溪是联美财团的第一人,也不可能像踩死一只蚂蚁一样,踩死程家。 也就是说,沈沉溪如果执意要与程家斗上一斗,结局估计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结果。 如果沈沉溪仅仅是为了给她出一口恶气,而使自己陷入困境之中,那她恐怕会一辈子都活在内疚之中。 “别担心,你老公不是一个傻子。” 在与通体黑色的大书房渐行渐远的小路中,沈沉溪趁人不注意,在叶未央耳根处轻轻呢喃着,令她面色稍红。 “你这是盲目的自信。” 叶未央回答的声音有几分冷淡。 “不信吗?不信我们可以再打一个赌...啊,对了,话说上次的赌注,你带过来了吗?” “......” 叶未央突然感到有些无奈。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对待别人很难开玩笑的沈沉溪,在自己面前总是一幅嬉皮笑脸的不正经样,越是自己认真之时,对方就越不正经,好像他这十几年来根本没长大,依旧是当初的那个少年... 叶未央眸中闪过了些明媚的色彩,忽地回忆起了些什么—— 很久以前的冬天,当自己孤身一人到长安被打了一巴掌后,沈沉溪对自己也是这般轻松的表情,不见丝毫悲伤。 可后来的事实证明,对于伤害她的人,沈沉溪却让他付出了痛彻心扉的代价。 哪怕那个人是叶远飞,是她叶未央的亲生父亲。 而时过境迁,如今的沈沉溪比之当初的少年,手中的力量强大了又何止数十倍? 思至此,叶未央忽地感觉轻松了许多,轻笑道: “美得你。” ...... 暴风雨之前不一定是阴沉,也有可能是晴朗。 由于大书房在程家的地位所决定,除了当事人之外,外人无法探知其内的详情。 不过,当众人送着沈沉溪和叶未央离开时,大多数族人却是松了口气。 因为,在他们眼中的执行长和执行长夫人,一路上都是有说有笑的,脸上丝毫不见阴霾。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怎么也不会想到,沈沉溪是和程立雪谈崩了,而且是不可扭转的崩溃。 目送着护送沈沉溪一行人的车辆远离,程寄北摸了摸自己黑白夹杂的短茬胡须,对身旁的人淡淡道: “...吩咐下去,今晚MARS集团的宴会弄得低调一些,把原先那些花里胡哨的内容都摘了,今晚原本预定的程先生和程夫人出席,先变成待定吧...” 站在程寄北身边的一个得力晚辈,闻言后神色间流露出不解,但触及程寄北的目光,却是什么都没说,只得应声而去。 程寄北此刻的状态,与往日之时很不一样。 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认真之色。 宛若头顶的那轮太阳,散发着光与热,以及难以掩饰的渴望。 ...... 从叶未央抵达蔡峰岳的私宅,到次日的夜晚,时间不过刚刚过去了二十四个小时。 但对程家来说,这却是跌宕起伏的二十四个小时。 出乎程家众人意料的是,就在沈沉溪离开的半个小时内,远在大洋彼岸的纽约市,所有有资格出席在联美财团总部议事厅内的成员,都在深更半夜之时被惊醒,而后强打起精神,与沈沉溪开了视频会议。 而沈沉溪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所为的事情自然也非同小可—— 他以执行长身份,正式向众人提出紧急弹劾案,弹劾现任程家家主程立雪,挪用财团巨额资金,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二十一项罪名。 沈沉溪的弹劾实属突然。 自当年沈老家主故去而后的几十年来,这样极为正式的弹劾,加起来统共不出超过五次。 这让众人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应对。 而经历了长达三小时的会议之后,令众人惊讶的是,大半隶属于程家的席位,竟是最后赞成了程立雪的罢免。 这是一个很出乎意料的情况。 而这,也为结果加上了决定性的一笔—— 联美财团最终以三位家主赞成,两位弃权,一位反对的情况下,经总长盛和邻批准,罢免了程立雪在联美财团内所担任的一切职务。 几乎是同一时间,程家对外宣布,家主程立雪因身体原因,暂停一切对外活动,由程寄北暂代家主之位。 而将局势搅动的风起云涌的沈沉溪,却趁着夜色带叶未央来到了机场—— 他要带她回美国。 (本章完) 第二十六章 岁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晚风徐徐,夜色如水。 哪怕已是十一月末,新加坡的夜晚也并不寒冷,反而给人一种暮春时的感觉。 带着凉爽之意的微风轻轻吹过,荡起了叶未央轻薄风衣的下摆,凌乱了她额前妩媚的空气刘海。 “我们就这么一走了之,会不会很突然?” 叶未央一边用手自然地挽了下长发,一边冲沈沉溪不确定地开口问道—— “你知道,严正叔现在还躺在医院,碧央与MARS集团刚开始进入二轮商谈,程夫人那边也没打招呼...” 沈沉溪对视上了她那认真的眼神,听对方一条一条陈述着原因,忍不住开口道: “所以呢?” “所以...” 叶未央看着沈沉溪的眼睛,想要义正言辞地说些什么,但却生出一种无力感。 宛如蓄力已久的一拳,狠狠打在了一大团的棉花上。 “那你带我去美国要做什么?” 她放弃了说服沈沉溪的想法,转而对其没好气地提问。 “去看海,过圣诞。” 沈沉溪回答地很简短,但却让叶未央感觉听到了一个不太冷的冷笑话。 “...好吧。” 沉默了片刻之后,叶未央终是没再多说什么,让沈沉溪闻言先是一愣,而后暗自摇了摇头。 人心难测。 从小到大,叶未央似乎从没看透过沈沉溪的内心,但这却并不影响她喜欢他,爱上他,最终嫁给了他。 情侣之间,所需要的并非是坦诚到几乎透明的了解,而是彼此之间无言且默契的信任。 她信任他,所以哪怕此时碧央还需要她这个总裁坐镇,叶远飞那边需要她这个女儿操持,但她还是选择跟沈沉溪去美国。 去看看旧金山的海岸线,以及异国的圣诞节。 ...... 沈沉溪在新加坡不过待了两日而已,但却对联美财团的高层造成了惊涛骇浪的效果。 成败胜负不过只是在一刹那,但故事却会无限延续下去。 虽然这次沈沉溪成功让程立雪鞠躬下台,并且让其带着他那热爱的情人,儿子,以及变成了太监的小舅子,一家其乐融融的住进了狮城海边的一栋破屋中,过上了名为养病,实则软禁的生活。 但程立雪此刻的状态,却让许多联美财团的高层们如坐针毡,汗毛炸起。 程立雪他毕竟是程先生啊,是程家名副其实的家主,联美财团的七柱之一,在财团中也是风风雨雨几十年而不倒的存在,哪怕是面对极为强势的李春秋,程立雪依然能身处游刃有余的境地,可现在... 要知道,沈沉溪今年才不过二十八岁,而他担任执行长不过才三年,而完全执掌联美财团大权,也不过才一年而已。 而就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他却以雷霆之势干掉了一位家主,这又如何不让人胆战心惊? 毕竟,谁也不敢打包票说,程立雪的今天,不会是他们某些人的明天... 羽翼已成。 只要是身在联美财团的人员,都能看出大势所趋,倘若不出意外,那接下来的五年时间内,联美财团将完全是沈沉溪的天下,而再也无人能够制衡他。 “先生,我们不能再等了!” 纽约郊外的一处私人庄园内,一个发际线极为靠后的鹰钩鼻男人,对半躺在软塌上的老人,正唾沫横飞地痛陈着利害: “前几日盛家的老二来找我了,虽然没点明什么,但我感觉他已经查出来万斯公司收购失败的原因了,用不了多久,就会查到我头上,甚至是您头上!” 见老人没什么反应,男人忍不住迫切道: “一步退,步步退,我们已经退无可退了!您也不是不知道那群狼崽子们有多凶狠,更何况,还有一些人已经跟我们不是一条心了,如果继续这样下去,恐怕...恐怕....” 男人的声音带着几分恐惧,使半眯着眼小憩的老人,终于睁开了眼,冷冷说道: “够了!” 他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秃顶男,想说些什么,但最终却是长长叹了口气— “...象声,你知道猛兽在捕食猎物之前,是什么样子吗?” “什...什么样子?” 秃顶男下意识反问了句,却见老人浑浊的双眼中忽地绽放了一抹精光,夹杂着令人恐惧的狠厉— “安静。” 老人的话音有些冷,宛若一条通体冰凉的毒蛇。 “它们的样子很安静,什么声音都不会发出。” 秃顶男闻言,沉默了一下,而后神色复杂地说道: “先生,我明白了。” “明白了就好...” 老人的眼睛又半眯了起来,先前出现的那抹狠厉之色也随之荡然无存。 好像什么都没出现过一样。 “去吧...盛家的小子爱查什么,就让他查去,区区一个盛冠伦,左右不了大局。” “是。” 秃顶男从椅子上站起,悄悄地退了出去,而后房间内便陷入了静悄悄的状态。 “老吴。” 老人对着空气,声音不大不小喊了一句,而后,便有一个穿着灰色布衣,身手如鬼魅一般的男人出现在了墙边— “今天是几号了?” 老人淡淡地开口询问,得到了一个极为简洁的回答— “十九号。” “这么说,再过几天,就是圣诞节了吗?” “是。” “呵,这一年年的倒也是真快啊,我这把老骨头,也不知道还能再看见几个圣诞。” 老人似是自顾自地感慨了几句,而后宛若不经意般说道: “接着去准备吧。” “是。” 房间再次陷入了安静,老人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神态很是祥和。 只不过,若有人在其旁细细观察的话,却会发现,此刻他布满着皱纹和老人斑的右手,正死死抓着塌边的扶手,力度很大,竟是在褐红色的酸枣木表面上,形成了五道明显的抓痕。 宛若一滩风干了的血迹之上,落上了一层薄雪。 天色渐渐地暗了下来。 庄园之中风声渐起,落在老式的玻璃上,发出了沙哑的声音。 忽地,一个不大不小的石子被击中到了玻璃上,发出了一声脆响,老人随之被惊醒。 而他睁眼的刹那,却发现不知何时,身上已经被盖上了一层薄薄的羊绒毯,再一抬头,便见一个身段窈窕的女人,正坐于他不远处。 “你来了。” 老人的脸上露出了慈祥的笑。 “我来了。” 女人的声音很动人,带着一种知性之美。 “父亲,该吃药了。” 女人倒了一杯温水,起身温和笑道。 (本章完) 第二十七章 故事倒着写(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岁末即是深冬,一年中最为寒冷之时。 从遥远的太平洋深处呼啸而来的海风,破开了层层的巨浪,又冲过了此起彼伏的高楼大厦,威力越发地减弱,最终沿着笔直且宽阔的黑色公路,来到了旧金山湾区城郊的一棵银杏树前,将其枝头残留最后一片枯叶击落,便黯然落幕,消失在这世界之上。 而被冷风吹下那枚枯黄的叶子,则轻轻落在了一栋装修大气的别墅堂前,被人拾起到了指间。 捡起枯叶的则是一个身材高挑,姿容绝色的美女。 她轻捻着指间的枯叶,立在原地,却不知在想些什么。 “见青小姐,外面风大,还是进屋吧。” 一个穿着像位老绅士一样的管家,悄悄出现在了美女的身旁,用礼节性的语气开了口,话说的很得体,但却不知为何,总让人感觉少了几分温度。 于堂前所站立之人,正是先前被沈沉溪派去新加坡的沈见青。 将近一个月过去,比之在新加坡之时,此刻的沈见青虽依旧绝色,浑身上下散发着勾人魂魄的魅力,但眉宇之间,却是有着解不开的落寞。 她现在所处的地方,是联美财团中沈家的老宅,占地面积极大,而她身后那看起来豪奢的三层别墅,不过是上档次一些的客房罢了。 是的,她现在正在沈家老宅做客,而且,是一个不太受欢迎的客人。 从老管家礼貌但却没有温度的语气,便可见一斑。 美人如浮萍,可叹身不由己。 当她一个月前在狮城的酒店大堂中,见到了容貌气质极为相似,但却丝毫不输给自己的叶未央时,她心中便已了然,沈老太送她来暖床的计划,恐怕是要落空了。 而后发生的事情,却是印证了她的猜想—— 在狮城没待上几天,她便得知了沈沉溪与叶未央结婚的消息,随着她得知这个消息一同送来的,还有一张从新加坡到淞沪的头等舱机票。 沈见青很聪明,而且从小在深宅大院中一路艰难成长起来,自然也不乏心计。 可她还是没想到,沈沉溪对待她的态度竟然能如此冷漠,就像一张用过了的餐巾纸,丢弃时会不屑一顾。 而当她回到淞沪之后,本以为能让沈老太死心,却没想到,沈老太竟是不顾年迈,也抛下了几十年前的誓言,竟是极为无耻地带着她和两个孙子,飞到了旧金山来见沈瀚。 就在出发的前一夜,沈老太极为虚伪地对她讲了很多大道理,又说了很多在她看来感觉到恶心的劝说,虽然明面上说的冠冕堂皇,但中心思想却只有一句—— 务必在最短时间内,哪怕是不择手段,也要怀上沈沉溪的孩子。 这番荒唐的话语,怎么也不像是看起来德高望重,雍容贵气的沈老太所能说出口的,但它却真真切切入了沈见青的耳朵里。 可笑... 立于寒冷环境中的沈见青,对提醒她的老管家微微点了下头,便转身向别墅内走去。 不过,在转身的瞬间,她的嘴角还是露出了难以形容的哂笑—— 不是对老管家的,而是对沈老太的。 ...... 临近西海岸的旧金山,空气中总是带有丝丝的腥甜之味—— 有点像鲜血浸透在海水中的味道。 尽管在这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但年过六十的沈瀚,依旧对海风的味道很敏感,哪怕此刻他站在温暖如春的大客厅里,尽管空气中漂浮着炭烧拿铁的醇香,但他却依然能揣摩出室外的味道,仿佛就近在他眼前一般。 “小瀚,你变得比从前稳重了。” 一道平和的声音在沈瀚对面响起,使得他不得不直视对方那涂着白粉,却也依旧掩饰不了苍老的面容。 “阿姊,你倒是比从前没变多少。” 沈瀚冷淡且违心地说出这句话,令对方的神情顿时变得有些不自然。 此刻与沈瀚对坐着且能称呼他为小瀚的人,在这世上,除了沈璧君之外,恐怕也再无第二人。 他们两人是分离了接近四十年的亲姐弟。 相离时还趁韶华,再相见时已是白发苍苍。 在这种情况下,姐弟二人理应是热泪盈眶,抱头痛哭,互相诉说着过往才对。 沈瀚在见到沈璧君之前是这么想的。 可是,等两人真正见面深谈了之后,他才发现,当初那个宠溺他,爱护他,骑着脚踏车带他去买奶油冰淇淋的姐姐,早就消失在了岁月之中,或者说,只能活在他的回忆里头。 现在的沈璧君,精明且市侩到让他难以接受,让他感觉仿佛是面对着七大家中,那群最让他讨厌的人。 沈璧君看着沈瀚依旧挺直的肩膀,以及充满锐利之意的眼神,忍不住想起了她的父亲,不由叹息道: “小瀚,姐姐知道你这两天在躲着我,不想听我讲的话,但父亲英灵在上,我还是要再问你一句,你真的要把沈家百年的基业,交给一个根本没有沈家血脉的人吗?” “呵...” 沈瀚闻言,不由冷笑一声,不似前几次什么都不说就离开,而是忍不住反唇相讥道: “那以你所见,就该交给你那中看不中用的儿子,还有你那两个孙子,才叫对的起父亲了?” “如何不行?见深可是你的亲外甥,澄澈和澄淩也都是沈家的嫡系子孙,为何不能继承家业,反而要交给一个外人之手?” 沈老太的声音陡然提了几分,忍不住咳嗽几声,让沈瀚不由摇了摇头。 “阿姊,你为何不想想,你言语之间的沈家,早在父亲去世那年就败了,家业也是被瓜分的一干二净...而现在的沈家,却是小溪这孩子一刀一枪自己打下来的,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啊!” 沈瀚的话语说的很诚恳,但却耐不住沈璧君的偏执—— “跟我没什么关系?咳咳...小瀚,那你问问你那儿子,他是以什么身份担任的执行长?既然父亲的沈家与他没关系,那他又凭什么有脸待在联美财团?” 看着隐隐面露狰狞之色的沈璧君,沈瀚心中生出些极为复杂的情绪,有几分悲哀地开口道: “那你想怎么样呢?” (本章完) 第二十八章 故事倒着写(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同一件事情,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所看待的方式自然是不一样的。 而此刻的沈瀚却突然意识到,他与在他面前已变得极为陌生的长姐,似乎是站到了两个彼此对抗,丝毫没有调节可能的极端。 他隐隐有些后悔,为什么刚才脱口而出了那句话。 他不曾想到,沈璧君的回答会让他如此感到无所适从,甚至于是根本接受不能—— “...小瀚,现在不是我想怎么样,而是我们该怎么样,身为沈家人,我们要拿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沈老太的嗓子变得有些沙哑,烫过后蓬松成一团的灰白头发,也随着她的脑袋来回晃动,看上去有几分滑稽可笑。 她用颇有几分语重心长的语调,对沈瀚认真说道: “现在沈家的家主是你,而沈沉溪就算再强势,也不过是执行长而已,而且,从六家手中收回来的老产,大部分也都是在你的名下,他沈沉溪不过是代管而已...” “所以呢?” 沈瀚木然地看着沈璧君,听其激动地答道: “所以,我们还是很大的希望,能让沈家回到本来的主人手中,而他沈沉溪不过只是个过渡而已...我之前想,若他识相娶了见青的话,还可以考虑让他这一系成为沈家的旁支,可谁曾想,他竟如此不识抬举,仗着自己恢复沈家的功劳,竟是这么目中无人...” 沈老太终于忍受不了嗓子的抗议,喝了口温热的拿铁,而眼神中却燃起了某种火花—— “小瀚,现在你我年纪都不小了,都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之人,如果再不作为,恐怕见深和澄澈他们,这一辈子也回不到联美了。” 沈老太的语气很是情深意切,可沈瀚的表情却很木然,宛若在看一场一点都不好笑的相声表演,让沈老太感到有几分不快,但还是按捺着性子继续说服道: “你清楚,再过几天就要到圣诞了,也就是联美财团举行高层年会的时间,在这之前,你把沈沉溪叫过来,让他在财团席位中,安排澄澈和澄淩的席位,还有,想办法让他和见青多接触...你甚至可以跟他明说,不必对见青负有任何责任...” 沈瀚的眼神中暗暗闪过几分冷意,回问道: “为什么是沈见青,而不是沈梨白?” 沈老太闻言,眼神中情不自禁闪过了一抹鄙夷之色,恰好被沈瀚所捕捉到。 “小瀚,你要明白,梨白她是沈家名副其实的嫡小姐,沈沉溪这个野路子货,又怎么配得上她!倒是见青不过是一个小妾所生,让她给沈沉溪生孩子,倒是再合适不过。” 沈老太说这番话时的神情很认真,看得出来,这绝对是她的‘肺腑之言’。 这番话,她未曾对其他任何一人说过,但绝对是她最为真实的想法。 而沈瀚也并非是愚笨之人,他的长姐已经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他又如何不明白,沈老太拼命想把沈见青塞给沈沉溪的原因呢? “你想要沈沉溪的财产。” 沈瀚极为平淡地开口,却让沈老太的脸色变得有几分不自然。 仿佛被人看破了内心最龌龊的想法。 所有看似荒诞不经的事情,往往能找到看似合乎常理的理由。 言语之中透露着对沈沉溪蔑视与鄙夷的沈璧君,按理来说,实在没有理由一定要把沈见青送出去,哪怕其只是淞沪沈家的庶女。 唯一能解释的原因,就是沈老太想通过沈见青,获得一个沈沉溪的骨肉,然后再通过这个孩子,去继承沈沉溪那令人垂涎三尺的身家。 如果说,沈老太想从沈沉溪手中夺回沈家,还能勉强解释成对过去的偏执的话,那此刻沈老太所展露的想法,则无疑就是赤裸裸的贪欲—— 极为丑陋且令人作呕的嘴脸。 沈瀚极为冷静地看着沈老太,眼神中所充满的已不再是悲哀,而是厌恶。 只不过,他面上并未表露出什么,再见到沈老太的表情变得讪讪之后,便轻轻说道: “我知道了,明天晚上我就叫他过来。” 有些尴尬的沈老太闻言,面色顿时一喜,站起身来,笑道: “好,我现在过去告诉见青,让她明晚好好梳妆打扮。” 她举目打量了一下厅内的四周,忍不住感慨道: “过了四十多年,我终于是看到了曙光...沈家,终于要回到沈家人的手中,爸,您在天有灵,可以瞑目了。” 沈瀚看着沈老太离开时的背影,又站到了刚才沈老太所站着的位置,沉默不言着许久。 半晌,厚重的房门被推开,一个比沈瀚年纪小不了几岁的男人走了进来。 “老梁,倒是让你看了笑话。” 沈瀚侧头轻轻看了一眼来人,忍不住长长叹了口气。 来人是追随沈瀚五十多年,如今在沈家老宅当大管家的梁文。 作为沈家的家主,沈瀚的生命安全自然是极为重要,而就在这个书房之内,安置了八个极为隐蔽的实时监视器,都是最先进的工艺,能看清房间之中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一颦一笑。 而刚才沈老太与沈瀚的对话,梁文作为沈瀚最信任的心腹手足,自然是全程不落地都看到了眼中。 而此时面对沈瀚,尤其是看到对方复杂的神情,他却不知该说什么为好。 “老爷,世事无常。” 沉默半晌之后,他说出了这么一句话,却使得沈瀚忍不住摇头。 “这人啊...怎么可以无耻成这个样子呢?” 他叹道:“我还记得,小时候父亲还在的时候,就老是说‘老而不死是为贼也’,当时我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可现在看到阿姊的这个样子,我却是顿悟了。” 梁文听着沈瀚的感慨,回问道:“那...明日还叫少爷回来吗?” “叫!为何不叫?不仅是小溪,叫他媳妇一起过来,还有占着沈家席位的那些人,都叫过来,总是要打消某些人的痴心妄想。” 他看向了不远处书架上的古籍,说道: “阿姊她一直执着于沈家的历史不放,可她又何曾想过,历史从来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我们所看到的故事,并不一定是真实发生过的故事。” 他走到了书桌前,打开了那个以瞳孔验证身份的抽屉,从中取出了一沓文件,递给了梁文后,喃喃道: “现在,我把笔交给了这个臭小子了,他想怎么写故事,就怎么写故事吧...” (本章完) 第二十九章 阴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次日的天气又冷了几分。 稀薄的冷空气中缺乏着暖意,即使白天的阳光还算充足,但到了傍晚也是无济于事,天色不可抑制地阴沉了下来,浓云遮挡住了星光,流动的冷风中渐渐有了潮湿之意。 这样的天气倒并不适合出门拜访别人。 但位于旧金山湾区城郊的某条宽阔公路上,却不时有诸如宾利劳斯莱斯等豪车出没,驶向公路某一岔道尽头的私人领地之内。 那是属于沈家的老宅。 虽说是老宅,但若能从天空中航拍的话就会发现,这其实是一片依山傍水,而且还临海的大庄园,无论是成片华美的建筑群,还是精致典雅的人工湖,都宛如是一座迷你城市一般。 如今由沈沉溪掌控的沈家,已经渐渐恢复了往日的荣光,虽然还没恢复到巅峰之时,但家族的底蕴和气魄都已重塑,短时间内是看不到衰落的迹象。 一辆接着一辆的豪车经过了庄园入口的安保检查,沿着大理石铺就的林荫小道,依次有序地停在了建筑群中最高大的那栋白楼前,由安排好的侍者引领着进入楼内。 从车上走下来的男人,无论老少,俱都是联美财团中地位崇高或手握实权之辈,而且皆从属于沈家之阵营,一个个都是藏龙卧虎之辈,不可小觑——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人中不乏在几年前时还郁郁不得志,落魄不堪者,而之所以能得以华丽的转变,全然来自于沈沉溪的慧眼识英。 是的,这些人皆是沈沉溪的嫡系。 也因于此,众人从室外进入到温暖如春的室内后,虽然互相之间谈笑风生,或者与各自的太太亲密互动,但彼此眼神交流之间,还是能看出些微妙的变化。 在场之中,又有哪个不是人精? 他们在进入大厅后的第一眼,就注意到了沈澄淩和沈澄澈兄弟二人的存在,而听这兄弟二人满口的‘礼数不周’‘多多包涵’,宛若主人一般的语气,心中就难免开始打起鼓来。 他们之中,不乏有经历过沈老家主时期的老人,也有联美财团中的老资历,所以,他们很明白七大家中大大小小的各类传统。 其中有一个传统便是,在每年圣诞时举行高层年会之前,各家会率先举行一个自家的家宴,一来是在表面上团结一下,二来,则是确认下族内的权利分配。 依照传统来说,这种家宴历来都是由各家时任家主举办操持,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大朝会,用以彰显着皇权的稳固。 只不过,由于沈家几乎可以说是完全由沈沉溪复起,而沈瀚这几年又是深居简出,见客不多,所以这家宴就改成了男人之间简单的一顿饭,而权力分配则完全由沈沉溪一言而决。 而现在,沈瀚竟是又举办了家宴,而又在这里看到了淞沪沈家的嫡系子弟... 这种情况,可不由让众人多想... 只不过,此刻无论是沈瀚亦或是沈沉溪,皆还没有露面,因此,众人也不好表露出什么,只得与沈澄淩沈澄澈兄弟二人虚与委蛇着。 白楼外的天一点点阴沉下去,终于变成了一片黑色,而一排排成对的路灯随之被点亮,映照出了一台通体漆黑彪悍的轮廓。 这是骑士十五世的车身。 而骑士十五世,自然就是沈沉溪的座驾。 ...... 硕大的吊灯之下,大客厅中被照射的宛如白昼,而四角所安放的大功率中央空调,又使得在场众人只需穿一件薄衫,甚至穿短袖也无妨。 哒,哒,哒。 不大不小的高跟鞋声由远至近渐渐响起,先听到声音的人,看向了大客厅所连接的回廊方向,确认了来人之后,便迅速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哗... 宛若是多米诺骨牌一样,厅中的所有人,无论男女老少,皆是站起了身,齐齐地看向了从回廊方向优雅而来的那对男女。 “少家主好。” “夫人好。” 由于是家宴的缘故,所以众人称呼沈沉溪的方式为少家主,但虽然口中所称的是少家主,但这些人此刻所表现出的礼节,完全是对家主所使用的。 “都坐吧,不要那么拘谨。” 穿着一件休闲白衬衫,一条黑色修身西裤的沈沉溪,模样看起来很亲和,嘴角边带着微笑,不知是因为眼前的众人,还只是因为他身边的那人。 今日的叶未央,只化着淡淡的妆容,头发披散在脑后,穿着一件青蓝色的连衣裙,看起来少了几分冷艳,多了几分邻家女孩的青春与落落大方。 而当两人渐渐走到客厅中央之时,便见二楼左侧的回旋楼梯处,浮现了几道身影—— 身着笔挺西装,打着领带的沈见深,搀着沈瀚的手从楼梯上走下来,而紧随其后,则是一红一蓝两道身影,搀着雍容华贵的沈老太。 穿着一袭红色长裙的人,是从洛杉矶结束实习的沈梨白。 而另一位穿着冰蓝色长裙,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去,容颜都没有死角的绝色美人,自然便是沈见青。 坦诚说,在场之中,若沈见青的姿容排在第二,那便没人敢排在第一,就连叶未央对上她,也只能勉强地说不输,但绝不敢说到赢字。 但可惜的是,这并不是世界小姐的选美现场。 众人被沈见青的美丽所惊艳到,只不过是一刹那的事情,转瞬之后,他们的脸色就变得凝重了起来。 甚至不乏有人的脸色,开始变得阴沉。 就如同楼外那散不开的乌云。 而春风拂面的沈老太及沈见深,倒是不动声色地扫视了一眼厅内的众人,而后,随着沈瀚来到了客厅的正中。 沈瀚轻轻推开了沈见深,独自走到了沈沉溪的身前,感受着四周各异的眼神,突然低声问道: “小子,你对见青丫头就真的不动心吗?” 这是一句很突然的提问。 而沈瀚的声音虽小,但也足以让与沈沉溪近在咫尺的叶未央听清。 沈沉溪顿时觉得有点尴尬。 而就在他短暂犹豫的片刻,却猛然感到左手掌心莫名的疼了起来。 那是尖锐的指甲钻进肉里的感觉。 沈瀚看了眼依旧报之以微笑的叶未央,笑着拍了两下沈沉溪的肩膀,而后朗声道: “诸位!” 他轻轻转头,对上了沈老太和沈见深那期许的目光,而后声音洪亮道: “我宣布两件事情...第一,我已经将我名下所属的全部资产,尽数转到了沈沉溪执行长的名下。” “第二...” 他看了眼沈老太一瞬间变得灰白的眼神,继续道: “在我之后,沈家...由沈沉溪继任家主。” (本章完) 第三十章 只是可惜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几百余平的大客厅陷入了诡异的安静之中—— 在沈瀚草草的说完两句话之后。 而于此之时,所有人脸上的表情都带着或多或少的惊讶,甚至某人手上的高脚杯已经渐渐倾斜,也许就在几秒后杯中的波尔多红酒就会倾洒在他那不菲的皮鞋鞋面上,而他却是浑然不觉。 客厅中的人不太多,就算加上侍者也绝不会超过五十个,因此,在这相对空旷的环境下,沈瀚的声音虽然没有到声嘶力竭的吼叫,但却极富有穿透力的进入了在场每个人的耳中。 每个人都听到了沈瀚所说的内容。 宛若暗潮汹涌但表面还算平和的湖面,突然被扔了一颗手榴弹进去—— 一石激起千层浪。 就是站在沈沉溪身旁的叶未央都在一瞬间愣住,丝毫没察觉她的食指指甲尖,正镶嵌在沈沉溪掌心的肉里。 嘶... 持续感受着锥心疼痛的沈沉溪,忍不住轻轻倒吸了口冷气,声音很低,但却是在沈瀚话语说完的三秒之内。 与此同时,不知哪位仁兄最为机智,率先鼓起了掌来。 哗... 几乎在同一时间,如海啸般的掌声骤然而起,仿佛能把房梁上悬挂的那盏大吊灯给拽下来一般。 在场的绝大多数人一边用力地鼓掌,一边露出了微笑。 其中不乏有极为赞赏的眼神。 因为,虽然表面上来看,沈瀚只不过说了短短的两句话,但实际上,他却是已经在对众人宣告,从此时此刻起,联美财团中沈家的最高权力,已经完全交到了沈沉溪的手里。 这是一种光明正大的传承。 而沈瀚此时此刻的做法,也无疑是确认了沈沉溪一脉的正统性—— 只要沈家还能延续下去,那么,以后的嫡系子孙只会是沈沉溪的子孙,而由不得别人去染指。 这颇有几分像是经历了玄武门之变的初唐,又如经过了南下靖难之后的明初。 因为从正统法理上来讲,无论是李世民还是朱棣,其实都是得位不正之帝,按理来说继承人应该是李建成和朱允炆,之后唐代或明代所有的皇帝也应该是这两人的子孙。 但这只是‘应该’,而这世界上却往往存在着太多的‘不应该’。 这便是沈瀚和沈璧君产生分歧的根本所在。 沈璧君一直是站在李建成或是朱允炆的立场,可这两人要么时运不济,要么手腕不够,又如何能赢得了天下呢? 而沈瀚在见识到了沈璧君的虚伪和无耻之后,便毫不犹豫地彻底倒向了沈沉溪,如此雷厉风行且杀伐果断的作风,就宛若是尉迟恭和秦叔宝,靖难的六国公,为沈沉溪扫除了所有障碍。 古人云,内忧外患,是为大忌。 而此刻,当着沈家精英骨干的面,沈瀚已经为沈沉溪彻底荡平了内忧。 大局已定。 浮现灰败之色的沈老太,再无一点翻盘的可能。 ...... ...... 浓浓的夜色之中,一辆辆豪车又驶出了庞大的庄园。 应该说,比之其余联美财团中六家的族会,沈家的族会是相当的潦草。 依照惯例,将用餐后的客人留宿一晚,这是应该各家应该尽到的礼数。 但沈瀚没准备这项,而客人中谁也没有开口询问。 因为,就如同一个大瓷碟上放着一大块酱香肘子,周围用几棵绿色的小油菜来点缀,当肥而不腻的肘子吃光之后,剩下几棵绿菜,又有什么关系呢? 今晚之事,沈瀚已经通过两句话达成了他的目的,而众人也看到了戏肉,放下心来...至于吃不吃饭,留不留宿这些细枝末节的形式主义,又有谁在意呢? 有些客人能很潇洒地离开,而有些客人则比较尴尬,留也不是,走也不是。 因为,他们在几个小时前,还认为自己即将成为这里的主人,可转头却发现,原来只不过是自己想太多了... 若是一个人一无所有,那他或许会甘于认命,而若是一个人曾拥有一切后,再失去一切,那这个人十有八九会崩溃掉。 这种巨大的落差,并非常人所能接受的... 几人欢喜几人愁。 世上本就没有皆大欢喜的事情,总有人要为之而不悦。 不过,那群本该不悦的人,却有一人看上去有几分欣然的样子。 “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相留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坐在类似吧台的桌前,换了身便装的沈见青,与身旁之人轻轻碰了下杯后,吟诵了这首词。 而坐在她身旁之人不过是略一思索,便微笑回道: “李后主的相见欢,听见青小姐吟上一遍,倒是有种不同的感受。” “沈夫人好才情。” 沈见青低头抿了口樱桃味的鸡尾酒,拄着下巴看向身旁的叶未央,眼睛中有难以掩饰的羡慕之意。 此时沈见青的神情很轻松,微卷的发梢披在肩头,使得她那本就绝色的面容上添了几分洒脱,好像脱离了什么羁绊。 “其实,若是见青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地方,可以开口。” 叶未央很认真地看着沈见青,感觉犹如对着开了美颜效果的摄像头一样,眼神中同样闪过了几抹羡慕之色。 而这神色恰好被沈见青看到了眼中,再听着对方的话,不由自嘲一笑,说道: “这是胜利者的同情吗?” 还未等叶未央说什么,沈见青却是自顾自摇了摇头,将杯中粉红色的樱桃酒一饮而尽,而后说道: “不对...我与你之间,从来都没有较量过,又何谈胜负?只是可惜...只是可惜...” “可惜什么?” 叶未央神色复杂地看着她,听其缓缓道: “只是可惜,未能早十年遇见他。” 叶未央看着沈见青落寞的神色,换位思考一番,突然感到心中生出淡淡的苦涩之意。 如果说以前她不太信缘分这个东西的话,那么此刻她却是信了。 因为,无论是形貌才情亦或是家世背景,皆比自己高上几分而气质又极为相似的沈见青,几次三番的费力讨好,却仍然得不到沈沉溪的青睐,究其缘由,不就是因为自己吗? 既生瑜,何生亮。 如若无疾而终,反倒不若素昧平生... 叶未央看着对方轻轻道: “就算是早十年又如何?” 她忽地用几分小女孩儿性子,俏皮道: “你该可惜的是,不该让我遇见他。” (本章完) 第三十一章 落夜之时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相怜相念倍相亲,一生一代一双人。 连喝下几杯樱桃酒的沈见青,雪白的肤色染上了几分红晕,恰若三月末盛开的最动人的樱花,无言之间便展露出了万种的风情。 她目光有些迷离地打量着叶未央,桃腮粉面看不出悲喜之色,可她脑海中却反复回荡着叶未央刚刚的回答。 可惜不该,让她遇见他... 这是何种自信的回答。 一瞬间,沈见青了然了些什么,也似乎有些明白,为何沈沉溪能对她这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如此冷淡。 “沈夫人是个妙人。” 第七杯樱桃酒饮尽,沈见青放下了酒杯,起身离开。 她没与叶未央再多说些什么。 但是,盯着那道绰约至极的背影看的叶未央,却似乎觉得,对方已经承认了些什么—— 她承认了,她不如她。 她承认了,那个男人,理该只属于她。 ...... ...... 隆冬时节,落夜之时的寒风很是刺骨,而不断敲打在玻璃窗上的声音,又让人感到有那么几分凛然。 而站在厚厚玻璃窗前的沈璧君,却根本不在意身侧那可怕的风声。 因为,她愤怒的咆哮声,要比寒风声更加的可怖—— “沈瀚,你太让我失望了!咳咳...你这样做,对得起父亲的在天之灵!对得起沈家的列祖列宗吗!” 沈老太的声音已经十分沙哑,显然她已经嘶吼了不短的时间,而她那本就苍老的音色配上这沙哑感,让闻者感觉宛若进入了一片杂草丛生的枯林,遇见了一个面容丑恶的老巫婆。 而被她厉声叱骂的沈瀚,则安静地站在其不远处,目光遥落窗外不断晃动的树影,老神在在的模样,不知在想些什么。 而沈瀚的这个样子,却令沈老太气炸了肺,险些被气得咳出血来。 “你怎么不说话?!你忘了你昨天在书房里,是怎么跟我保证过的!” “我从没保证过什么。” 将目光从浓浓的夜色中收回,沈瀚负手面对着沈璧君,挺直着腰板,声音沉稳地回道: “阿姊,一切不过都是你的妄想罢了。” “妄想,你竟然说我妄想?...” 沈老太闻言,只感觉全身被气得发抖,哆嗦着枯瘦的右手,颤巍巍地指向沈瀚,却忽然发现,对方脸上竟是一丝一毫的怜悯都没有。 漠然,冷淡。 沈璧君触及沈瀚那极为平静的眼神,不知为何,却是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 这倒不是气的,而是被来自于内心深处的恐惧吓到了。 她看着沈瀚的这个样子,忽地想起了她那故去几十年的父亲,曾经引领沈家和联美财团走上顶峰的沈老家主。 此时此刻的沈瀚与当年那叱咤风云的沈老家主,形只相似了七分,可神却是相似了九分。 尤其是那不怒自威的神色... 沈老太这一辈子中,除了她父亲外,再没见过这种神情。 一时间,她本还想继续破口大骂的语句,却是停在口角,没有继续再说出来。 而沈瀚见沈老太骤然间沉默了下来,于是轻咳一声,开口说道: “阿姊,我认为你从来就没弄清一件事。” 沈瀚对上沈老太那依旧充满着怨意与恨意的眼神,冷冷道: “你说我是沈家的家主,要我遵从父亲的想法,把沈家传给见深澄澈他们...” 沈瀚冷笑一声,压抑着几分火气说道: “所以,沈家的家主是我而不是你,这个家到底该传给谁,不是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而是我想怎么样,才能怎么样...” 他看着沈老太骤然一变的脸色,毫不客气地继续道: “更何况,你口口声声说要尊重父亲的在天之灵,那我问你,你是有父亲的遗书,还是有父亲的录音?” “我...” 沈老太闻言一窒,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神中的怨恨之意变得更甚。 而沈瀚有些悲哀地说道: “阿姊,别再自欺欺人了...那些话你对晚辈们从到大,或许能让他们对此深信不疑,可你却不能让自己都相信了啊,更何况用那些话来说服我?” 沈瀚感到有几分可笑。 而沈老太闻言之后,身子不由踉跄了几分,显得极为无力。 她把沈瀚的话听到了心里。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这是沈老家主一生都坚定不移的观念。 虽然年轻时的沈璧君貌美且极具手腕,年纪轻轻便展现了商业天赋,而且御下有方,是个红楼梦中王熙凤似的角色,然而,从始至终,沈老家主也从没动过让她接任家主的心思,甚至于还曾处处掣肘她,不让她在沈家中有过强的势力,而对于那叛逆且年幼的小儿子,却是倾注了一切的心血,一心要让他成为家主。 这些太过久远的事实,一直埋藏在沈老太心中,就像一根刺,不碰则以,一碰就会心痛的要死。 沈老家主偏爱的太过了。 而当年沈家遭遇巨变,沈璧君趁老家主病逝时,一举将所有罪名都扣到沈瀚的头上,而后携着大部分的资产前去淞沪,虽然明面上喊着的口号是大义灭亲,可实则,又岂能没有想对沈瀚取而代之的心思呢? 她要证明给她父亲看,沈瀚不过是一个纨绔而已,只有将沈家交给她才是正确的选择。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 由她携着当年沈家老底子建立的淞沪沈家,虽然也曾风光一时,但终究还是日薄西山,即将走向终结,反倒是当年留在美国的沈瀚,如今却成了沈家的家主。 而倘若沈老爷子还活着的话,在一手起复沈家的沈沉溪与不成器的外孙们之间,究竟会如何选择? 沈老太的脸色渐渐变得苍白起来。 她心中已经知晓了答案。 明亮的灯光之下,她看着沈瀚那酷肖沈老家主的样子,不甘心地说道: “沈瀚,你以为这样就能高枕无忧吗?” 她的话语带着怨毒,可能是几十年来的自我催眠被终结,也可能是终于抛下了虚伪的姐弟之情的外衣,彻底撕破了脸。 “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好儿子在联美财团中的所作所为...你觉得,那些人还能容忍他到几时?” 她颤巍巍地走到了房门前,留给了沈瀚一个无比怨恨的眼神。 好像是暗黑夜晚里的诅咒。 今天这章名点题了啊……没错,这本扑街的书就快完结了,这章之后是本书最后一个大高潮和结局,绝大部分的坑会在接下来的章节中被填上……感谢喜欢这本书的读者老爷,老雾拜谢 (本章完) 第三十二章 呼啸山庄(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沈老太一行人在族会结束的当夜,便离开了沈家的老宅。 而沈瀚对于此,既没赞成,也未阻拦。 他表现的很是淡漠,好像离去的并非是他的亲阿姊,而是某个路人甲乙丙。 不对...就算是寻常客人离开时,身为主人也免不了要寒暄客套几句,可沈老太一行人离去之时,沈瀚却是未曾露一面。 这看上去倒是有几分凄凉之意。 沈老太已年过八十,而沈瀚也已六十多岁,本就到了暮年,更何况,世事无常,说不准这对亲姐弟自此一别,也许就成为了永别。 这听起来颇有几分伤感,然而,对于沈瀚而言,却是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宁愿那个对自己宠爱至极的长姐,永远地活在他渐渐模糊的回忆之中,也不愿见到眼前这副虚伪且无耻的嘴脸。 “父亲,你已经坐了一夜了。” 拂晓之时,沈沉溪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参茶,看着坐在床头怔怔不语的沈瀚,面色百感交集。 “我没事。” 沈瀚的嗓子有几分沙哑,接过参茶微抿了一口后,神色有些凝重道: “你姑母临走之前,倒是给我了句警告...虽然明知那是她气极之话,但我心中还是难安。” 沈瀚随手放下了参茶,用遥控器将两人高的窗帘拉开,目光触及到暗潮涌动的海面,以及海面上方那青蒙蒙的天色,面色之中透露出焦灼。 他很清楚沈沉溪究竟是依靠了些什么,才能登上联美财团第一人的位置,也更加清楚,他与那些把持着这财团几十年的老人之间,是有多么大难以逾越的鸿沟。 “父亲想开些...该来的总归是要来的,就算你想躲,也是躲不掉,不过...” 沈沉溪的眼神中闪过一道精光,宛若穿过从千军万马之中,直取敌军上将首级的那支奔雷箭。 一样的犀利且寒芒四射。 “...不过,儿子也并非是什么准备都没有,真到了彻底撕破脸皮的那时,不过是大家争一争而已,争胜了就是通吃一切,若是败了,也不过认命罢了。” “成王败寇。” 沈瀚轻轻叹了口气,对沈沉溪说道: “你倒是想的很开,有你爷爷和我当年的风范。” “不过...一切还是要小心为上,不知为何,我最近总有感觉,四十年前发生的事情,似乎就要被重演了...” “但结局却绝不会一样。” 沈沉溪自信一笑,对沈瀚斩钉截铁道: “我保证。” ...... ...... 旧金山的冬很阴冷。 这是叶未央在旧金山所过的第一个冬天,但不知为何,却有几分熟悉之感。 这阴沉的天色,空气中的潮湿,以及身着羽绒服乃至貂皮,却依然挡不住的钻进骨头的冰冷,不是与江宁或者淞沪很近似吗? 这里并非是中国的江南,但着实让叶未央生出她仍在故土的感觉。 而从温暖如春的房间中走出来的她,看着侍者们张灯结彩地忙弄着,将堆成了一人多高的小彩灯,不断扯出挂到了有些光秃秃的松树枝丫上,她便清楚,圣诞到了。 有些节日,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是不需要看日期就能感受得到的。 她看向负手站在院中宛若工头一样,正指挥着大汉们挂小彩灯的沈瀚,见到对方嘿然一笑,而后说道: “儿媳妇,小溪他去开会了,晚上就回来...放心,大过节的,他不能让你独守空房。” 沈瀚的嗓门很大,令叶未央俏脸一红。 宛若餐桌上摆放的那颗刚运过来的平安果。 ...... ...... 欧美地区乃至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过圣诞节并没有吃平安果的习俗。 而所谓的平安果,也只是寻常可见的苹果,打上了一个好看一些的包装,在平安夜里互赠或分享,取个平平安安的口彩而已。 因此,当沈沉溪的随行秘书萧硝,看着手下将苹果摆到会议厅每个座位前的桌上时,颇有几分理解不能。 不过,这既然是沈沉溪的吩咐,那他也只能照办。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星期六。 这是西方国家一年一度的平安夜的前一天。 而也就是在今日,联美财团将要召开一年一度的高层年会。 作为在海外最大的华人财团,联美财团拥有着很多未曾被记录在册,但却是约定俗成的传统。 如一直以来,这年会的召开之地,实则并非总是在联美财团的总部,纽约,而是完全取决于时任的最高决策人是谁,以及他所在家族的势力范围在何处。 比如前几年之时,财团的高层年会都在纽约举办,因为那里是李家老宅的所在地,而再往前几年,便是在冬日里白雪皑皑的费城举办—— 因为费城所处的宾夕法尼亚州是黄家的势力范围。 而如今虽然总长是盛家的盛和邻,但谁都知道,这不过是当日沈沉溪的缓兵之策,只是一个幌子罢了,整个联美财团的最高领导权实则掌握在沈沉溪这个执行长的手里,也因此,去年的年会,是在旧金山举办的。 不过,在沈家蒸蒸日上恢复元气的现在,若一直在旧金山举行年会,则会显得沈家偏安一隅,势力也不过局限在一城罢了。 这不是沈沉溪希望看到的格局。 因此,今年举行年会的地方,虽然依旧是在加州,不过却从旧金山换到了全美的第二大城市—洛杉矶。 同处加州的洛杉矶,其实与旧金山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 譬如冬季之内的潮湿,阴冷,多雨。 位于洛杉矶城北的郊外,是一条条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经过连日的雨水冲刷和车轮碾压后,光亮的竟有几分油腻之感。 而沿着山间公路往上,便可远远望见某处依山而建,宛若中世纪古堡一样的建筑。 灰白色的墙面,圆圆的房顶,还有看起来有年代感的哥特式长窗... 这里便是要举行年会的地方。 虽然外表上看上去像是古堡,但实际上,这却是一处山庄。 能容纳近千人起居住行,充满古典之美的山庄。 这是属于沈家的私产。 据说,这处山庄的名字,还是由沈瀚的母亲所取的—— 温莎山庄。 与英国那处闻名遐迩的古堡的名字一样,充满着诗情画意,以及沧桑。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呼啸山庄(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不爱江山爱美人。 在历史上那位极有名气的英国国王—爱德华八世,为娶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妇女,甘愿放弃了王位,从一国之君降为了温莎公爵后,温莎古堡那沧桑且厚重的历史中,便被添上了几分浪漫的意味。 而这位于洛杉矶北部半山腰的温莎山庄,其实本质上与英国那温莎古堡并无什么关联,而之所以取了这名字,沈沉溪暗自揣摩,怕是他那未曾谋面的干祖母,被国王爱德华与辛普森夫人那段打破了世俗且唯美的爱情,给感动了。 而位于整座山庄最高处的圆形平台之上,静静站在半人高的石墙边上的沈沉溪,脑海中却并没生出什么诗情画意的画面来。 大部分唯美且浪漫的爱情故事,不过是被逃避现实的世人美化后的结果。 很小的时候,沈沉溪便知道,爱德华并非如后人所描述那般风流倜傥,俊逸无双,而辛普森夫人也没有那么为爱痴狂,反而其人是一个很鸡贼的妇女。 因此,此刻沈沉溪从上而下俯瞰到的,只有阴沉沉的天色,被疾风扑打着的寒窗,湿漉漉的外墙,以及,那正隐藏着的沧桑。 光与影从来都是相伴的,这世上并没有绝对光鲜亮丽的存在。 “先生,成员们差不多都到了。” 穿着身黑色呢子大衣的萧硝,出现在了沈沉溪的身侧,话音有几分不清晰,可能是由于他的衣摆正被风吹得哗哗作响的缘故。 而一脸平静的沈沉溪转过了身来,随萧硝自楼顶向下而去,上好的皮鞋软底踩在陈年的木楼梯上,发出了吱吱呀呀的声音。 “有多少人没来?” 沈沉溪一边向下走着,一边随意地开了口。 “一共有十六位成员未至。” 萧硝适时地回应着,同时补充道: “各家家主之中,只有李周易家主没有到。” “嗯?” 沈沉溪不动声色地微微点了下头,眼神中闪过几分疑窦,便也再没说些什么。 跟在沈沉溪身后的萧硝,并不能看到沈沉溪平静的脸色,以及,平静之下的紧张。 ...... ...... 灰蒙蒙的天很容易让人分辨不出时间。 而连日来的雨水使洛杉矶的道路变得极为湿滑,哪怕在这平安夜的前一天,一整个白天都没落雨,但却依然改变不了这种境况。 而温莎山庄内,能容纳两百人同时开会的会议厅,此刻却只或坐或立地有着不到十个人,在这几百平的空间内,倒显得空荡荡的。 “外面这天是真他妈的阴。” 穿着一身得体西服,却掐着腰站在高侧窗下的李惊阳,忍不住爆了一句不符合身份的粗口。 虽然他的语调像是在讲脱口秀一般轻松,但四周几人还是感受到了他的紧张。 “不管你说或者不说,这雨迟早是要来的。” 面如冠玉,浑身上下散发着儒雅之意的盛家二公子,盛冠伦,此时淡淡地开了口,可眼神之中,却隐隐有杀气闪过。 “艹!” 面露凶狠之色的李惊阳不雅地朝地面上吐了口唾沫,而后转身走到安稳坐在椅子上的沈沉溪面前,带着质疑的语气开口问道: “你确认那个人靠谱?” 李惊阳的话音有几分阴冷,恰如山庄之外不断呼啸着的寒风。 “我要说,我有十足的把握,你会信吗?” 沈沉溪闻言,扫视了一下四周之人的脸色,有几分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不信。” 李惊阳回答地很坚决,但思索了一番之后,不由懊恼道: “但我们已经没有更好的选择了...该死!” 他死死地盯着沈沉溪,毫不客气地说道: “是你将老子从泥潭底下拉上来的,那就别把老子再扔下去。” 还未等沈沉溪回答,他便转身向会议室的门边走去。 而就在他将要推门离开之时,却是猝不及防地转了身,用阴冷的宛如蝮蛇一般的眼神,在厅内几人的身上游离了一圈,而后冷哼一声,让被他注视之人感到有森森冷意。 “他还是那个性子。” 黄家的少爷黄和温和地笑了笑,同时轻摇了摇头。 而陆家极具虎狼之相的少爷陆廷晨却是从真皮椅上站了起来,活动了下筋骨后,一言不发地离开。 “lucky dog。” 另一位嬉皮笑脸的王家少爷冲沈沉溪打了个响指,随着陆廷晨一同离去。 会议室里的人渐渐变少,最后只剩下了沈沉溪和程风从两人。 “万事小心。” 程风从拍了拍沈沉溪的肩膀,沉声道: “就算我们都不出岔子,但万一你要是丢了命的话,那可就是功亏一篑了。” “借你吉言。” 沈沉溪微笑回应,却散发着一股睥睨的气势来。 不怒自威。 ...... ...... 联美财团的高层年会,满打满算也不过开了六个小时左右。 而由于明天是平安夜的缘故,所以在傍晚会议结束之时,绝大多数成员便一哄而散,极少数有留在温莎堡过夜的。 而身为联美最高决策人的沈沉溪,按照预定计划,将会于晚间九点之时从洛杉矶离开,飞回到旧金山。 漆黑的夜色渐渐将灰白色的天空吞噬。 山间的寒风正疯狂肆虐着每一寸的空间。 而在山庄二层走廊尽头的某个房间,沈沉溪正安静地坐在沙发上,身前放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美式咖啡。 他的样子看起来有几分惬意,但却又隐隐让人感到有几分诡异。 外面的寒风呼呼地刮着,但房间内却温暖且安静。 让人感到有几分昏昏欲睡。 一片安宁之间,却突然传来两声闷哼,听起来略微有些刺耳。 而后,却听滴的一声,便是房门被打开的声音。 一道看起来很从容的身影,进入到了房间之内。 嘎达。 清脆的声音响起,带着丝丝的寒意。 这是手枪上膛的声音。 一支黢黑色的勃朗宁手枪,被人从衣袋中拿出,黑洞洞的枪口,此时正对准着一个方向。 那是沈沉溪的背影。 外面寒风呼啸,拼命地想穿过厚厚的玻璃,从而进来一探究竟。 而它们的愿望,却在那人要摁下扳机的一刹那之间,竟得以实现。 本不该被打开的窗户,却忽地像散了架一般,狠狠地被风拍在了白墙上。 两道刺耳的枪声,一先一后,突兀响起。 划破了呼啸着的夜。 (本章完) 第三十四章 呼啸山庄(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呼呼... 本来平稳摊开放在办公桌上的笔记本,却被此时骤然而入的狂风掀开,米黄色的纸张疾速地翻动着,阵阵作响,企图要将本子上所描述的故事,以最快的速度从开始推向结局。 而位于被风翻动着的笔记本的下方,却正蜷缩着一个瘦削的身影,本来秀气的脸庞此刻却拧做了一团,紧皱的眉头写满着痛苦,不停喘着粗气,模样看上去很是凄惨。 尽管他已拼了命地将自己的白衬衫扯破成条,不断缠绕在右手腕上,但奈何鲜血却仍是如涓涓细流,从他的指尖淌下,渐渐在暗黄色的实木地板上形成了一摊褐红色的印记。 如此诡异且妖艳。 而他嘴唇之中的血色,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退去,变成了透明的灰白色,宛若失水过多的样子。 也许就在下一秒,他就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 不过,如若此时能有人与之对视,便会发现,对方眼神之中所蕴含的并非狼狈与颓废,反而是清晰可见的凶狠之色。 宛若冰天雪地中的头狼,又如绝壁枯松上挂着的那只鹰隼。 而他双眼所注视的方向,则是刚才他进门便毫不犹豫所开枪的位置—— 应当是沈沉溪头部的位置。 不过,当他看到沙发四周所散落的硅胶与金属碎块,以及那依然安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的身影,不由冷笑连连。 他的眼神中闪过一抹遗憾,还有一些愧疚。 这种情绪,往往被称之为自责。 是的,他是一位刺客—— 来索取沈沉溪性命的刺客。 而刺客这个游走在刀尖上的职业,可不是好干的行当,估计其是这个世界上难度系数最高的极限运动,完全就是在以命搏命。 而高手过招,往往胜负只在一瞬之间。 没有人会给同一个刺客第二次刺杀的机会。 当他看清硅胶与金属支架的碎片之时,他便知道,自己的刺杀失败了。 他刚才所击中的,不是真的沈沉溪,而只不过是他的蜡像而已。 而古时荆轲刺秦王,图穷匕首见后,一击不成,等待他的结局自然是丢掉了性命。 此时在房间中的人也并不会例外。 不过,人之将死,总该是要让他留下几句话来,算是对这一生的交代。 呼啸的寒风不断从大开的窗户中涌进来,肆无忌惮地肆虐着每个角落,使房间里原本维持着的温度荡然无存。 上身只穿着一件白衬衫的刺客,不由蜷缩的更加厉害。 他的眼神中涌现了几分疑惑—— 究竟自己是因为血流不止而亡,还是先被冻死?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问题。 不过,他却并没有思索这个问题答案的时间。 哒,哒,哒... 从不断呼啸的风声之中,刺客听到了一阵他很熟悉的脚步声。 而随着这阵脚步声传入他的耳中,房间内本来略显昏暗的灯光,却骤然间亮如白昼,让他觉得有几分刺眼。 不过,他依旧还是瞪大了眼睛,直直地望向门边。 而不出他所料,几个呼吸之后,那道他熟悉的身影便映入了他的眼帘。 “呵...” 刺客强忍着痛楚,将弯曲的腰背直了直,背靠着桌角摆出了箕坐的姿势,两条腿直直地形成了一个‘八’字,看起来挑衅意味极浓—— 这是史记中所记载,荆轲刺杀秦王不成,临死之时的姿势。 “先生,真是没想到,你竟然还留有这么一手。” 刺客一边冷笑着,一边略有几分不甘地对来人开口说道。 “我也没想到...” 对方的声音有几分感慨,又有几分悲哀—— “没想到...最后要来杀我的人,竟然会是你...萧硝。” ...... ...... 风依旧在呼呼地刮着。 站在门口的沈沉溪,利落的碎发有几分凌乱。 他看着蜷缩在书桌前的萧硝,而萧硝也在看着他。 两人时间不长的对视,被萧硝冷厉的声音所打破—— “事已至此,只恨功败垂成。” 沈沉溪看着萧硝凶狠的样子,眉头不由皱了皱。 他实在无法将眼前这个眉目间充满着歇斯底里般疯狂的男人,与那个在他身边嬉皮笑脸,时常摆出一副不正经模样,但却极为可靠的得力助手联系起来。 就算是演戏,也只能演一时,却没人能演一世。 “死士。” 沈沉溪轻轻叹息了一声,伴随着风声,落入到萧硝的耳中,令他的冷笑一凝。 虽然萧硝从小出生长大于美国,但他的中文造诣却还是非常强大的。 他清楚,沈沉溪所说的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 比起单纯的刺客来说,死士这个词无疑要高了一个等级。 因为刺客并不需要信仰,可以是单纯地为钱卖命,但死士心中却必定有一个效忠的对象,可以为其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而萧硝刚才本来还想掩饰他的真实身份,尽量往别的势力上栽赃嫁祸,却不曾想竟是被沈沉溪一眼看穿。 “先生,你果然是绝顶聪明。” 萧硝的神色有几分复杂。 他作为被埋在沈沉溪身边最深的一根暗桩,这些年来跟在沈沉溪的身边,可以说是毫无破绽,甚至还完全得到了沈沉溪的信任。 而之所以能如此,则是由于萧硝身后那人深知,依沈沉溪之才智,倘若在其眼皮子底下搞小动作,很难不被发现。 因此,甚至直到十几分钟前,萧硝还是一位极称职的随行秘书,从来没有出卖过沈沉溪的利益,反而是一直殚精竭虑地在为沈沉溪尽力。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萧硝作为其身后那人的死士,所要起的作用,就是在今时今日将沈沉溪的性命终结掉。 可惜,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萧硝本蜷缩的身体越发地紧了紧,而他身前的那摊褐红色的血迹,也逐渐地被风干。 似乎,他已经到了油尽灯枯之时。 “您是一位值得追随的领袖。” 可能是感到生命即将终结,又想到自己作为死士身份的任务已经结束,他脸上的冷笑渐渐散去,变成了寻常陪在沈沉溪身边那嬉皮笑脸的神色。 “BOSS,友情提醒一下,联美财团从现在起,将会进入到动乱之中,而我...只是个开始。” “我知道。” 沈沉溪看着萧硝,令其默然了一下后,笑道: “原来...您早有准备吗。” 他自嘲一笑,声音愈来愈低地说道: “那么,就祝您获得最后的胜利吧...BOSS...”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湮灭在了风声之中。 渐渐无声。 再也无声。 (本章完) 第三十五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一)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寒夜里的风依旧呼啸着,悄然之间,便带走了一条鲜活的生命。 沈沉溪站在冷意十足的房间中央,怔怔看着身前不远处,那个好似睡着了一般的身影,眼神之中有明灭不定的复杂之色闪过。 他脸上的表情既没有轻松,也没有痛快,反而是一种淡淡的失落—— 怅然若失。 虽然萧硝右手腕那处致命的伤口,是之前被他用远程狙击枪一枪射穿的,而他在开枪之时,也并没有任何的犹豫不决—— 他当时真的很想让萧硝去死。 但是,当萧硝这个他极为熟悉的人,真的在他眼皮子底下死去之时,他却又想让他继续活下去。 如果十几岁的陈夕能感受自己此刻的情绪,多半会露出一声冷笑,道一句‘猫哭耗子假慈悲’。 但现在正站着的沈沉溪,却难作出此态。 他忽然觉得自己变得很虚伪。 像齐观海,像叶远飞,像李春秋,像苏寒山... 像极了那群曾经他厌恶无比的人。 而此时此刻,他的样子却与那些人有了几分重合。 “呵...” 沈沉溪轻轻一叹,迎着寒风,将房间内厚厚的玻璃窗合上,而后,脱下了自己身上的那件黑色大衣,半蹲着盖到了萧硝的身体上,同时,也遮挡住了那摊褐红色的血迹。 他起身,没有冷酷无比地决绝而去,反而是犹似留恋地又看了对方几眼—— 这个动作,在从前会被他自己称之为‘假仁假义’‘惺惺作态’。 具有穿透力的灯光,拉长了沈沉溪逐渐离去的影子。 房间内的光线渐渐黯淡了下来,变成了之前昏暗的模样。 仿佛在描述着些什么—— 原来,不经意之间,他终究是变成了那些,他最讨厌的人。 ...... ...... 由于时差的缘故,与尚处在黑夜之内的洛杉矶相比,位于东南亚的新加坡却是正午时间。 与一个月前沈沉溪他们所在时的天气相比,狮城的天依旧还是那么阴沉,并且时不时地会飘着细雨。 蒙蒙的雨势并不大,而对于长年累月居住在此地的狮城人来说,也早已经习惯。 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事情。 因为过分的习惯,往往会使得人降低警惕,从而对突发的变故难以及时应对。 而在被细雨所笼罩的狮城西北方,是一小座靠海的岛屿,其间布满着丘陵沟壑,处处可见丛生的杂草与半人多高的灌木树丛,而与外界所连接的不过是一道约百米长的浮桥,此时正在被雨水冲刷着铁锈,显得有几分凄凉。 按理来说,在经济发达的新加坡,理应不存在这样仿若原始森林般的岛屿,但由于这块小岛为私人领地,所以政府和富商们就算想开发,也只能扼腕叹息。 不为别的,只因为这块小岛属于程家私有。 百年来的沉淀,使本来不过是一介商户的程家,成为了南洋炙手可热的豪门权贵,无论是在政在商,都有着莫大的影响力。 因此,这块方圆不过几公里的小岛,鲜少有除了程家以外的人员进出,而实际上就算是程家之人,也多是养尊处优之辈,没事儿谁愿意来这块鸟不拉屎的地方转悠? 但就在一个多月前,本来荒凉无比的小岛,却是多了几个住客,而连接岛屿的浮桥那头,则凭空多了很多的看守力量。 约莫有近百人在浮桥那头警戒,日夜不停地轮回巡逻,甚至不乏有荷枪实弹的安保人员,时不时虎视眈眈地看向着这浮桥。 这让看守这座小岛近三十年的程老七不由啧啧惊奇。 程老七本来叫程七,却也非他的本名,不过是因程家念着他那为程家尽忠丧命的父亲,而怜悯地赐给他的名字。 由于年少时期不开眼,为了一个女佣得罪了程家某个少爷的程七,便被发配到这座小岛当看守人,这一晃便是三十年过去,程七也自然变成了程老七。 三十年的时间很漫长,漫长到程老七对这小岛的一草一木都有了感情。 不出意外的话,他还能再活个几十年,在这座岛上结束有些窝囊的一生。 小人物的世界相对于大人物的世界,宛若几分线条对比着浩大复杂的世界地图。 纵然这座小岛产生了些变化,但程老七却不过只是看个热闹,并未细想些什么,以前该做些什么,现在依旧做些什么,并未改变什么习惯。 不过,从一个多月前起,他却多了一项以往并没有的任务—— 替浮桥那头的守卫们,给在岛上那座破屋里住着的几人,送去一日三餐。 这对程老七来说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而来到岛上的几个人,除了那个一脸横肉,说话声有些不男不女的男人外,其余几人对他都是和颜悦色,尤其是那个身穿着白色老头衫的中年男人,对待他的态度总是温文尔雅,让他感觉就像是小时候见过的那位教书先生。 而程老七哪里又知道,他眼中的教书先生,却是之前还站在程家金字塔塔尖的程立雪,程先生。 如往常一样,程老七接过了浮桥对岸送来的一个食盒,顶着不断飘着的雨丝,向着小岛深处的那座破屋而去。 此时正是午饭时间,程老七也有些感到饥肠辘辘,心想送完饭后要赶紧回自己的小屋,吃上一锅鱼干蒸米。 岛上杂草丛生的小道并不好走,走了将近十几分钟,程老七才气吁吁地到了那座破屋前。 如以往一样,他敲了敲院门,也还是那位教书先生出来拿的饭。 “谢谢,麻烦了。” 教书先生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如以往一般的语气和说辞。 而程老七木讷一笑,算是回应,看着穿着老头衫的男人进屋后,就该返回他岛边的小屋去了—— 以前的故事就是这么重复的。 不过,今天却是有了例外。 可能是昨晚的芒果有些不新鲜的关系,也可能是这雨有些过于阴冷...总之,程老七忽地觉得肚子开始咕噜噜地作响。 人有三急,程老七自然不能免俗。 而他随意地绕到了破屋的后面,想寻一块空地方便之时,却讶然发现,竟是有十几个长长的箱子一字排开,摆在空地上。 好奇心害死猫。 或许在这岛上太长的时光,已经让程老七误以为自己是这里的主人。 他很自然地打开了一个箱子的边沿,从而看到了箱子里那些冷冰冰又泛着金属光泽的东西。 他倒吸一口冷气,面色骤变,正想远遁之时,却忽然听到了一阵逼近的脚步声。 啪! 雨色之内,一片海鸟惊起,扑腾着飞离了小岛。 (本章完) 第三十六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二)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程立雪怔怔地站着,看着土黄色泥地上的那摊血迹,目光中泛着忧愁,但却并无丝毫的悔意。 有那么几分像是鳄鱼的眼泪。 “钧麟,别打草惊蛇了。” 他拍了拍身旁儿子的肩膀,而后转身走向破屋,却是看都不再看一眼横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程老七。 而程钧麟不动声色地将手中握着的枪收起,脸上却还带着微笑。 他看着身前不远处那几个长长的木箱子,眼神却是如痴如醉。 他明白,自己余生的结局究竟是重返程家,成为程家真正的少爷,还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小岛被幽禁一生,都将在今晚变得水落石出。 而眼前的这些箱子,则是他最为可靠的伙伴。 ...... ......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 傍晚时分,程夫人安坐在一张八仙椅上,默默注视着对面白墙上所悬挂的,那幅宛如苍松一般遒劲有力的书法。 这是程家老家主,即程夫人的亲生父亲的手书,悬挂于此已历经三十年。 这应是程老家主去世前的最后一幅手书,而于他写下这幅字之时,恰逢程立雪与程夫人大婚,程老家主当众宣布将传位给程立雪。 这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年那漆黑至极的墨色,也渐渐有了几分黯淡。 而直到现在,程夫人才读懂了程老家主在写下这句诗时,究竟怀着是怎样的心态—— 不得已而为之。 程老家主当年选定程立雪为家主继承人,只是迫不得已的选择,他明知这么做有可能会使女儿与程家都经历风风雨雨,但在当时,他已经没有更好的选项。 呵... 程夫人长长地叹了口气,雍容华贵的外表流露着哀婉的气质。 父亲...原来,你早就预料到了这一天吗... 程夫人对字自叹,心中涌着百般复杂的情绪,却不知该要与谁倾诉。 大书房外的天色很阴,雨水很大,不断噼里啪啦地打落在乌黑色的屋檐之上,让人听着产生几分焦虑。 “母亲...” 就在程夫人沉默不语观字之时,她的儿媳费燕婉静悄悄地端了一杯红糖姜茶进来,递到了程夫人的面前,柔声道: “...外面雨大,天气湿寒,您喝点暖暖胃吧。” 程夫人抬头,看了一眼容貌秀美的儿媳,轻轻笑了下。 费燕婉刚才对她说的话,乍一听没错,可实则却是在扯犊子。 狮城这绵绵的阴雨下了又不是一天两天了,而程夫人早已习惯...至于这天气湿寒倒是不假,不过身处在这耗资近千万美元打造的大书房内,又岂会感受到半分的寒冷? 单只看费燕婉那身薄薄的真丝旗袍裙,便知这房内的温度有多高。 不过,轻轻喝着姜茶的程夫人,却并没拆穿些什么。 儿媳毕竟不是女儿,能有这份心就是相当不错了...更何况,马来西亚的费家也并非什么小门小户,费燕婉从小更是养尊处优,生活教育堪比皇室公主,能低下身段来给她这个婆婆送杯茶,已是相当不易。 总体来说,程夫人对这儿媳的印象不错,唯一让程夫人感到如鲠在喉的,只是她这儿子儿媳成婚多年,却并无子嗣。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纵然程夫人也是大家闺秀出身,接受过美国的高等教育,但在对待子息繁衍这个传统问题上,却还是不能免俗。 她虽然没有做的太明显,但还是时不时地会给费燕婉一定的压力。 “婉儿,风从他告诉你什么时候回来了吗?” 程夫人如闲聊般问了一句,听其答道: “他说在那边要与沈执行长商量些事情,最快明天中午能到家。” “好...” 程夫人喝下了半杯姜茶,轻轻放到了一边,而后看着大书房外渐渐黯淡下去的天色,不知为何,心中突然生出了些许的紧张。 不过,她还是对费燕婉温和说道: “...时候不早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程夫人想了想,补充道: “等明天风从回来,你们两个就不必过来请安了...都说小别胜新婚,而又恰好赶上圣诞节,你们俩就去过二人世界吧。” “是...” 费燕婉接过了茶杯,如葱白般的十指有几分颤抖,却让程夫人误以为其是害羞。 而待费燕婉离去后,刚从八仙椅上站起的程夫人,却忽然感觉一阵阵困意袭来,让人直欲昏昏欲睡。 她眼神中闪过几分疑惑,不过却也并未想的太多,而是到墙角边的软塌侧卧了下来,打算顺势小憩一会儿。 大书房外的雨势不减反增。 落雨打在屋檐上噼里啪啦的声音更大了些。 在安静的房间中透露着诡异。 ...... ...... 程夫人原本只是打算小憩一会儿的。 可等她再次醒来之时,大书房外的天色却已经由阴沉转变成了漆黑。 而她也并非是自然醒来,反而是被嘈杂的声音给惊醒。 程夫人所在的房间内并没开灯,因此,她在起身的第一眼,便看到了天空上那几处醒目的光柱,以及不远处清晰可见的火光,在黑色的背景下显得格外刺眼。 她心中不由一惊,下意识向身边的手机抓去,却突然发现,不知何时,自己的身上竟是被披上了一件薄薄的风衣。 “醒了?” 一道温和的男声骤然在程夫人耳边响起,令其顿时感到汗毛倒立。 “本来想低调些的,没想到,还是吵醒了你...” 男人的声音很温柔,语气中不乏丈夫对妻子的关心呵护,但却让从软榻上站起的程夫人咬牙切齿,冷冷地问道: “程立雪,你怎么会...” 程夫人话还没说完,便见穹顶的吊灯骤然亮了起来,而穿着一袭青衫的程立雪,正自信地坐在程夫人先前坐的那张八仙椅上。 “你想问,我怎么会从岛上出来吗?” 程立雪温和一笑,却让程夫人不由感到胆寒。 作为程家目前的最高掌权人,程夫人对程家有着绝对的掌控力,按理来说,在没有她的许可之下,程立雪就算是插翅也难飞出那座西北方的小岛,更何况,还是如此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后山核心之地的大书房里... 但此刻,程立雪却是真真切切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既然这不是梦,那也就是说,就在她沉睡的几个小时内,程家已经发生了滔天巨变。 换句话说,程家,失控了... (本章完) 第三十七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三)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些事情,不需要明说,便能看出个大概。 窗外那刺目的火光,嘈杂的喊声,清楚地告诉着程夫人,她现在陷入的是怎样的处境。 她双手攥成了两个拳头,瘦削的肩膀有些颤抖。 她狠狠地看着程立雪,但却见对方依旧含笑且四平八稳地坐在椅子上,看不出有丝毫的慌张。 仿佛是大权在握的赢家。 而程立雪的这个姿态,却突然使得程夫人莫名发出了一声冷笑,在空荡的房间中回荡。 “程立雪,你何必装成这个样子。” 程夫人看向程立雪的眼神有几分嘲笑,好像在看一个滑稽的小丑。 “如果你现在真的完全掌控了程家,那你此刻就该把我扔到那座岛上,任我自生自灭...不对,以你的性情,说不准直接让我意外身亡都有可能。” 她看着程立雪微微变化的面色,心中不由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可是,你既然并没那么做,而是在这儿摆出一副假仁假义的姿态,那也就是说,你现在只不过控制了后山和大书房而已...我说的对吗?” 她笑吟吟地注视着程立雪,见对方沉默了片刻后,站起身来,直视她道: “是又如何?” 程立雪虽是被程夫人猜出了意图,但却并没表现出慌乱,脸上的笑依旧是那般镇定。 仿佛,他此行前来的目的并非是为了夺权,而只是为了来与自己的夫人叙叙旧。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程立雪语气淡淡地对程夫人说道: “阿香,这个道理你不会不懂。” 程立雪此时的语气虽依旧温和,但程夫人却从其中听出了浓浓的威迫之意。 虽然此时的房间内只不过他们两个人,但程夫人却明白,只要程立雪一个轻轻的动作,房门外必定会冲进来大批全副武装的人员,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她的脑袋。 这便是逼宫。 从来都不是温情脉脉,从来都是伴随着血与火。 而程立雪既然敢孤注一掷地站在这里,那也就是说,他已然是破釜沉舟,如若不能达到他的目的,那他绝不会善罢甘休。 程夫人细长的眸子中闪过冷冽之色,沉声道: “你想要什么?” 其实她的这句话问的有些多余,就算程立雪不说,她也能猜出个大概。 不过,程立雪还是给出了她意外的回答—— “第一,恢复我程家家主的地位...不是像从前那样的摆设,而是把家主该有的权利都转给我;第二,召程家的族老们到祠堂,当着祖宗的面,让钧麟那孩子认祖归宗,对外界宣告他是我程立雪的儿子,是程家名副其实的二少爷,然后给他MARS集团百分之三十五的股份,让他担任首席执行官;第三,剥夺程风从在联美财团中的职位,并且联美财团中的程家席位,我要大换血;第四,今晚之后,我会带阿秀住进后山,希望你能保持沉默并谅解,我会送你去美国养老。” 程立雪干脆利落地提出了四条要求,却让房间之中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大书房外的雨越下越大,耳边的嘈杂声渐渐被落雨声所覆盖。 看起来,隶属于程夫人的势力已经被扫荡一空,整座后山完全落入了程立雪的掌控。 程夫人很清楚这一点。 然而,她的脸上却看不到恐慌,反而满满的皆是愤怒。 “哈!” 程夫人冷漠地注视着程立雪,银牙紧咬,沉默许久之后,才咬牙切齿地开口说道: “痴心妄想!” 她虽然只说了四个字,但却是无比的斩钉截铁,让人闻之而能感受到其中的玉石俱焚之意。 虽然此时的情况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要让程夫人接受程立雪的四个条件,那简直还不如让她死了好! 而程立雪似乎也早就料到了这一幕会出现,脸上温和的笑容渐渐泛冷,露出了几分阴狠之色。 “阿香,你认为你还有别的选择吗?你以为我会什么都不准备,单纯地带人上山吗?” 他说的虽是疑问句,但却又有几分肯定的语气。 这使得程夫人面色一惊,忽地想到了什么可能 “不用想了...” 程立雪脸上忽地露出了戏谑的笑容,说道: “我们那位野心勃勃的二哥,这次将会永远地留在洛杉矶,而风从的飞机也被我控制住,他最终能不能活着回到新加坡,就在我一念之间...” 他的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见程夫人的脸色骤然变得苍白,不由痛快道: “不妨再告诉你,你在这儿之所以安睡这么久,也是多亏我们儿媳妇孝顺。” “燕婉?!” 程夫人有些踉跄地后退几步,面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神色。 她想到了下午喝的那杯红糖姜茶。 “燕婉她...她为什么...” “因为...我们的儿媳妇生不了孩子。” 程立雪有几分悲哀地看着程夫人,冷笑道: “燕婉她是个要强的性子,偏偏又喜欢你儿子喜欢的要死,如果让你知道她生不了孩子这件事,你还能容她在程家当少奶奶?” “所以...你就哄骗她给我茶里下东西,只为了能拖我在这儿?” 程夫人死死盯着程立雪,眼神凄厉至极,宛若恶鬼。 “程立雪,你当真是狼心狗肺之辈...如若当年没有我父亲,没有程家,你哪里来的今天?而现在,你竟然还想用你亲生儿子的性命来威胁我?你简直连畜生都不如!” “这又有何不可!” 程立雪骤然提高了几个音量,看着程夫人的眼神中充满着嘲讽。 “成王败寇,这是自古以来不变的道理,而且,别以为我现在是求着你,我是在给你机会!” “如今程寄北已死,只要你和你儿子消失,程家不还是依旧落入我的手中?别跟我说什么我不是程家人这种屁话,我听这么多年已经听够了,他沈沉溪还不是沈家人呢,可依然还不是大权在握?所以...” 程立雪似乎是笃定了程夫人不敢拿程风从的性命冒险,因此极有把握地说道: “现在,该你给出回答了...是要同意我的条件,还是选择跟你儿子一起去黄泉路上作伴?” 咔! 一道闷雷咋响,映照出程立雪那残酷的脸庞。 而就在这电闪雷鸣之间,却突然有一道声音突兀响在了他的耳边: “不好意思,程先生,我还没活够,所以,不想那么早死...” 程立雪闻言,默然一窒,而后慢慢转过头,脸上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情。 只见雷光与灯光之下,一道魁梧的身影出现在了房门处。 (本章完) 第三十八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四)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刚才还胸有成竹的程立雪,此刻却隐隐有些站不稳。 变化只发生在刹那之间,而令他产生变化的原因,则源自于眼前这高大魁梧的人影。 他自然是认得来人的,并且还无比熟悉。 可正因如此,他却变得慌张至极。 “程风从,你...你....” 程立雪喊出了来人的名字,可是之后却咯咯地说不出话来。 因为,在程风从开门进来的一刹那,程立雪便闻到了一些味道—— 有些腥,像是一锅没处理好的鱼汤。 但同样经历过动乱的程立雪却很清楚,这根本不是什么鱼汤的味道,而是血气—— 扑面而来的血气。 虽然他看不清程风从背后的景象,但只从这浓郁的血气便可判断出来,外面恐怕已经是血流成河。 这样的变故骤然发生在眼前,纵然程立雪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枭雄之辈,此刻也隐隐有些接受不能。 而程风从只不过冷冷打量了程立雪一眼,而后淡淡道: “程先生是想问我,为什么没在李家控制的那架飞机上吗?” 程风从的话语很冷淡,更是连父亲都懒的称呼,不过,程立雪还是从他话语中捕捉到了什么—— 李家... 他刚才说的是李家... 程立雪一瞬间宛若被什么重击了一下,一下子苍老了十几岁。 “原来,你们早就有所准备,可笑我还以为他们是以雷霆之势出手,却不想,原来早就被人看穿了。” 而刚刚被逼到绝地的程夫人,此刻看到儿子完好无损地站到自己面前,不由从大悲变成大喜,可脸上还没来得及露出喜色,听到程立雪的话后,稍一琢磨,便不免感到胆寒与后怕。 在场之间皆是聪明人。 程夫人虽然外表看上去如江南的小家碧玉,但实则却是铁娘子一般的人物,更是能与程立雪明争暗斗三十年而不落下风的奇女子,她又岂会听不明白程立雪话中之意? 也因此,她不禁怒道:“程立雪,你!你竟然联合李家来想杀死自己的亲儿子,你简直是丧心病狂!” 程夫人实在找不到什么能形容程立雪的词语。 而程立雪闻言,却只不屑地看了程夫人一眼,仿佛在嘲笑着对方太过妇人之仁,又像是嘲笑对方很虚伪。 “不过是彼此彼此罢了,难不成,你就从未对秀儿和钧麟起过杀心?” “你!” 程夫人气结,但却忽然间说不出话来。 平心而论,若非这些年来程立雪态度强硬的回护,说不准,这郭秀和程钧麟母子,或许真的会葬身在狮城外不知名的海域中。 而见程夫人愤怒着不说话,程立雪看了眼大书房外彻底安静下来的环境,心知自己这些年来所培育出来的力量,已经近乎荡然无存。 在经历过几个小时的动乱后,后山和大书房的掌控权,再度回到程夫人一脉的手中。 程立雪缓缓坐回了八仙椅上,淡漠地看着程风从,问道: “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他并没问程风从是怎样将后山的控制权夺回,又是借助了哪方的力量。 他现在,只关心程风从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下场。 是的,就是下场。 留给战败者的从来只有下场,没有善终。 而程风从闻言,目光冷漠地看着程立雪,冷然道: “父亲...说实话,我能理解你的所作所为,虽然你口口声声说要置我于死地,但我知道,这不过是你为了逼迫母亲才说的话,你不会真的杀了我...” 程立雪眉头微微皱了皱,正想说些什么,却听程风从话音一转道: “...但是,你千不该,万不该,却是想着利用燕婉...你应该清楚,作为程家的长儿媳,她这些年是否有半点做的不是,而你却利用她对我的爱,让她背上了不孝的名声,这是我无法容忍的事情!” “所以呢?你要为自己的媳妇讨回公道,杀了我这个糊涂的父亲?这样也好,你也算是泄了恨...” 程立雪话还没说完,却是被程风从打断: “看来,您这是想让儿子背上不孝的罪名啊...” 程风从的语气有几分变冷,说道: “燕婉她与您合作,是在与虎谋皮...您让她相信,只要您逼宫成功,她就可以跟我摆脱程家深宅大院的环境,到美国去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而失去了权柄的母亲,自然无法休了她,您还劝她,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对母亲加倍孝顺,以弥补今夜的错误...” “我说的有错吗?” 程立雪略带几分紧张地问道: “风从,难道你不向往这种生活吗?” “听起来还算不错,只不过...您问过了我的意见了吗?” 程风从冷笑着回应道:“...从小到大,您擅自决定了我读书的学校,决定了我要去美国留学,决定我要进MARS公司,甚至,在我不知晓的情况下,又给我添了一个弟弟,还有一个让我母亲感到屈辱的女人...” “这些,您都问过我意见了吗?” 程风从的话音不大,但却是掷地有声,让程立雪面颊不由抽搐一下,露出些恐惧之色。 没错,正是恐惧之色。 一直以来,他都认为自己的长子是个外表憨厚,实则如榆木疙瘩一块的孩子,根本生不起什么反抗之心,就算此时他已平定大局,但在程立雪的眼里,这不过是他受沈沉溪的影响太深而致。 不过,从刚才的一番话中,程立雪却讶然发现了一直以来他从没看到过的,程风从那隐藏在骨子最深处的叛逆。 虽然他对程立雪的称呼从‘程先生’改口成了‘父亲’,但这却并没让程立雪感到有丝毫的脉脉温情。 程立雪心中忽然产生出一种极为不好的预感。 “看来,您是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了。” 而见程立雪不说话,程风从却忽然笑了,在狂风暴雨的背景之下,显得如此刺骨。 “您放心,我程风从是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干不出来弑父这种事情来...不过,从小到大,您替我决定了这么多事,甚至还帮我妻子出谋划策,作为回报,我总要替您决定一件事吧?” 程立雪的双手有些发抖。 他面带绝望地看着程风从,听其说道: “月黑风高夜...您知道下一句话是什么吧?” 程风从突然笑了几声,而后说道: “真遗憾啊,您本是信心十足地到这后山来,怎么就,忘了跟那母子俩道个别呢? “您好好回忆一下几个小时前那两人的样子吧,因为...” 程风从长长一叹,说道: “...那是永别。” (本章完) 第三十九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五)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这世上最易伤心的是离人,最难接受的是离别,最剔透纯净的是离人泪... 离别尚且如此悲伤,那离别的最高层次,永别呢? 想来会是钻心刻骨也描述不尽的痛苦吧... 程风从冰冷地看着瘫坐在八仙椅上,像个孩子般低声呜咽哭泣的程立雪,看着对方抑制不住的宛若雨水般的泪水,终是不由一叹。 程风从的眼神中没有多少同情,因为他知道,倘若不是自己事先准备了后手,那此刻流泪的说不准就是自己。 可是啊,看着自己一瞬间苍老了十几岁的父亲,看着他老泪纵横的画面,不知为何,他却忽然想起了年幼时的某幅画面—— 依旧是屋外那大雨磅礴的天气,依旧是在这后山之上。 只不过,那时的程立雪还不认识郭秀,更没有程钧麟,而他对自己这个儿子,更是呵护的如同掌中之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摔了。 程风从记得,就在那个雨天里,程立雪拒绝了保镖撑伞的意愿,就这么抱着不到五岁的自己,冒着倾盆大雨,从房门处走到湖边的小花园,只因自己喜欢的变形金刚落在了那儿。 如果可以的话,他程风从宁肯不要程家和联美财团的高位权势,只想回到那段无忧无虑的岁月里去。 然而... 程风从的脸上闪过了苦涩之意。 时间不可倒流,哪怕没了那对碍眼的母子,他和程立雪,也再回不到从前... 过去的终究是过去了。 没人能再回到从前。 就像此时的大雨,虽然明天还会接着下,但终究,不是昨天的了... ...... ...... 新加坡的大雨下了一整夜,终于在第二日清晨渐渐停歇,不知冲刷了多少罪孽与血色。 而于此同时,在美国许多州的许多城市,凡联美财团势力范围所及,都陆续出现了如昨夜程家发生的变故,或者温和,或者比之更加激烈,充满着血与火。 如沈璧君沈老太先前对沈瀚所说,这是联美财团中那些不满的老人,对掌权的年青人们,所进行的唯一一次的反扑。 虽然老树看起来有几分萧瑟,但谁也无法具体说出,它的树根在这地底下究竟是如何的盘根错节,放在地面之上,又该是如何的雄伟壮观。 尽管沈沉溪一行人早有准备,但也不敢说就有把握在这场动乱中活下来,在抛去了彼此和善的作风,撕下了伪善的面皮,甚至连刺杀这种招数都用出来后,联美财团中的两大势力已经再无缓和的可能。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而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这场动荡过后,联美财团势必只会有一个声音。 而那群执掌大权的年青人,为了自己在未来不变成哑巴,而不得不在此时拼尽全力。 不见硝烟的战争仍在继续。 而沈沉溪一众人的赢面,却仍不过是五五开。 ...... ...... 南中国,淞沪市。 十二月末的淞沪同样在下雨,就连圣诞节也是不例外。 不过,相较于新加坡那边略微忧愁的氛围,淞沪这座在东亚排的上前几的国际大都市,整体却还是透露着欢欣的气氛。 老淞沪人早习惯了江南地区的梅雨时节,而新淞沪人整天忙忙碌碌,为了生计而奔波,又有什么闲心来伤春悲秋,像个文人骚客一般对着天气哀叹呢? 而至于联美财团内部如火如荼的战争,在这淞沪市更是看不到什么踪影,隶属于联美财团的员工们,也并未知晓此时的上层究竟有多动荡。 说来原因也是极为简单,第一,淞沪毕竟非美国领土,联美财团在这里并没有那么滔天的权势;第二,虽然联美财团在淞沪有不少资产,但十之八九皆是由沈沉溪一手创立起来的,所以,那群老人们对于这处沈家的自留地,也只能是望洋兴叹。 表面看起来,联美财团在淞沪这边倒是风平浪静,看不出波澜。 然而,外表看起来越平静的水面,其下说不准便越是暗潮汹涌,险象环生。 ...... ...... 处在淞沪北部的保山区,濒临长江,风景秀美且宜人,惹得不少房地产开发商于此兴建高端住宅区。 而由二十多栋独院别墅组成的水岸人家别墅区,正是其中一个,开发商则是最近运气背到家的碧央集团。 烟雨之中,可见水岸人家南边的一处别墅内,一个戴着金丝眼镜的中年男人,正双手扶在窗台上,不停地在咳嗽,而另一个徐娘半老的美妇则轻轻拍着男人的背,想让他舒服些。 三层高面积约五百平米的别墅,却只住着这男女两人。 两人不是夫妻,却又胜似夫妻。 男人名叫叶远飞,而女人则是他多年的红颜知己,徐薇。 时光荏苒,不管两人是否愿意承认,他们终究是老了。 相比较十几年前在长安之时,叶远飞身上再不见那番威严的气度,而徐薇虽依旧美丽,但比之当年的娇媚动人的模样,却是差了远不止一星半点。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叶远飞站在洁净的玻璃前,看着窗上映照出自己掩藏不住的白头发,不由长叹。 仿佛哀叹自己那被风吹雨打的雄心壮志。 “还是老了...” 叶远飞看着窗外阴沉的天色,以及四面八方的雨色,眼神中透着难以言状的情绪。 而徐薇见叶远飞的咳嗽变轻了些,便转身端来温热的蜂蜜水,想让他润润嗓子,却见他摆了摆手,说道: “拿酒来。” 徐薇眉头一皱,充满风情的眼睛冷冷一瞥,便让叶远飞变得讪讪了起来。 这徐薇虽然不是他老婆,但却比于萍管他还管的严。 叶远飞从窗边离开,又是叹了一口气,坐到了客厅的白沙发上,打开了七十寸的超薄电视,可没看几个台,便又有些气恼地关掉。 “哪儿这么大的火气。” 徐薇收拾好杯子,此时也坐到了叶远飞身旁的沙发上,听其说道: “哼...就是心中不痛快。” 叶远飞不满地嘟囔了一句,而后觉得客厅内的环境太暗,想要去开灯,但又踌躇不前。 看上去很畏惧的样子。 “每次下雨,你都是这个样子...到底是因为什么啊...” 徐薇无奈地叹了口气,对于叶远飞这个样子,她这些年早已是见怪不怪,而她也不知问过多少次,但每次总是被叶远飞含糊过去,久而久之,她也只是象征性地疑问,并没期待能得出怎样的回答。 不过,与以往不同的是,此刻的叶远飞不知想到了什么,竟突然开了口: “因为两个人。” 他看着徐薇,目光中不乏害怕和慌张。 “我怕...会看见他们。” (本章完) 第四十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苍天在上,厚土在下。 人在做,天在看。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时间从来都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慢慢抚平从前的疼痛,又能够随着岁月流逝,而逐渐加深心口那道永远也愈合不了的伤疤。 别墅外落雨淅淅,富有节奏感地敲打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仿佛敲打在某人的心头。 今天是二零一七年的圣诞节。 距离连天在谅山死去已经过了二十八年,而距离陈平车祸身死也已过了十一年。 人死如灯灭。 不管这两人是否在天有灵,活着的人也都不会知晓。 不过,纵使他们已经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却依旧有人为他们执念着些什么—— 比如从美国王者归来的沈沉溪,比如那个一直隐藏在迷雾中,始终暗藏着爪牙的连天的复仇者,再比如...直接造成这一切的叶远飞。 被有心人篡改的真相,终会在以后的某一日被还原。 而对叶远飞来说,真相被还原的那日,无疑就是他人生的终结时间。 这里所指的人生,并非单纯指性命那般简单,还包括他一生的成就,名誉,基业。 对于叶远飞这种从底层一路打拼到上位者的人来说,没有什么比身败名裂更让他痛苦的事。 也许,真的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吧... 叶远飞轻轻摘下了眼镜,随意地放在一边,让视线变得微微有几分模糊。 仿佛凭此,他能看到二十八年前谅山的大雨,能看到十一年前江宁午间晃眼的阳光。 “一切都是我的错。” 叶远飞长长地叹了口气,沉声说了一句,却让身旁的徐薇露出惊讶的表情。 这不由得她不惊讶。 在她与叶远飞相处的时间中,叶远飞始终表现的很大男子主义,甚至有些刚愎自用,哪怕当年碧央集团西进计划被破,他也表现的只是出离的愤怒,却并未从自己身上反思。 而现在,他却以如此自责的语气开了口,让徐薇不由感叹。 不过,叶远飞的下一句话,却令徐薇脸上的表情由惊讶变成震惊,甚至用素净且洁白的双手合在嘴边,生怕自己忍不住尖叫起来—— “连天是我杀的,陈平也是我杀的。” 叶远飞说这句话时的声音很平静,但又透露着疲惫不堪。 这是埋藏在他心中多年的秘密,他从未告诉过任何一人。 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在于其需要对不该知道的人隐藏。 而他此刻能肆无忌惮地告诉徐薇的原因,本质上并非是出自于信任,而是因为,这个秘密...现在已经不是秘密了。 “很震惊吗?惊讶于自己多年来的枕边人,却是一个手上沾着鲜血的杀人犯?” 叶远飞看着徐薇难以掩饰的震惊,脸色却依旧如常。 而徐薇首先在震惊之后,继而细细想了一下叶远飞提到的两个名字,蓦地生出深深的胆寒。 连天她并不熟悉,但陈平这个名字她却了解颇深。 因为,陈平的前妻是连寒,而更重要的是,他有一个十分可怕的亲儿子。 徐薇猛然想到了许多年前,她第一次见到沈沉溪时的情形—— 那时的沈沉溪还不过是一个高一的学生,可面对着几个人高马大,明显不是善茬的大汉们,却丝毫没有半分恐惧,甚至还敢威胁对方,要卸掉其中一人的一条胳膊。 这等胆识,这等气魄,着实让当时的徐薇认清了沈沉溪是个什么样的人—— 心狠手辣,睚眦必报。 当年无权无势的沈沉溪尚如此令人感到恐惧,而如今执掌着联美财团大权,隐隐已经是一方巨擘的他,又该是如何的可怖? 别看叶远飞貌似家大业大,但在沈沉溪的面前,却是脆弱到不堪一击。 而倘若让沈沉溪知道这件事... 细思恐极啊... 徐薇眼神中带着几分期许地看向陈平,颤抖着开口问道: “沈沉溪他...不知道这件事吧?” 徐薇内心极为忐忑不安,但心中多是抱着几丝希望,宛若狂风暴雨中即将熄灭的小火苗。 而下一刻,这个小火苗却是骤然被吹灭—— “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陈平回答的很平静,但却令徐薇一下子面如死灰。 她呆呆地坐在沙发上,双目空洞无神,仿佛是化成了一座雕像。 而叶远飞见徐薇此态,却是不由嗤笑一声,忍不住说道: “你又何必害怕?相反,你应该庆幸。” “庆幸什么?!难道要庆幸我们现在还安稳地坐在这里说话吗!” 徐薇骤然间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看向叶远飞的眼神充满了绝望与歇斯底里。 而面对着徐薇的质问,叶远飞却也不恼,只是若有深意地看着身前方的白墙,淡淡道: “你应该庆幸,他娶了未央...哼,就算他知道我是他的杀父仇人,现在也并不敢拿我开刀...” “哼哼...” 徐薇闻言,不由冷笑几声道: “你哪里来的自信?就因为你是他的老丈人,所以他就不敢对你下手?” “不管你信不信,但事实就是如此。” “你怕是疯了。” 徐薇紧皱着眉头,实在想不到叶远飞会给她这么刺激的‘惊喜’。 但叶远飞虽嘴上如此说,但面上却依旧有戚戚然的神色。 “沈沉溪他跟未央的关系...唉,我说了你也不会懂。总之,现在沈沉溪非但不会对我痛下杀手,相反,他还是叶家和碧央的保护符。” 鬼才相信... 徐薇内心不屑地暗骂了一句,依旧是惶惶不安的神色。 而叶远飞却也不在意,只自顾自地说道: “我现在担心的,不是沈沉溪,而是一直想着为连天报仇的那个人...如今苏寒山已死,所有的锅都得我一个人背着,倘若沈沉溪遇到不测的话,那叶家,怕就是真的要完蛋了...” 徐薇有些没听懂叶远飞的话。 按照她的理解,此刻叶家最致命的敌人,不就是沈沉溪吗?如果可以的话,她巴不得沈沉溪现在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然而,徐薇看着此刻叶远飞认真且紧张的神情,倒也不像是在说胡话的样子... “你说的想为连天报仇的那个人,是谁呢?” (本章完) 第四十一章 就让这,大雨磅礴(七)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世上没有永恒的神秘存在。 人或许会被眼前的迷雾所笼罩一时,但绝不会被笼罩一世。 自连天在那个磅礴大雨的夜身死之后,关于他的复仇者人选便有无数种猜想,而这三十年来无数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明枪暗箭,风风雨雨,则不过是当年恩怨的延续。 而三十年过去,还能作为连天复仇者的人,其实已经屈指可数。 每个人心中都有着自己的猜测。 叶远飞看着焦虑中带着好奇之色的徐薇,不禁哑然失笑。 他并不打算回答她这个问题。 如苏寒山,如沈沉溪一样,他对此选择了沉默。 叶远飞心中很清楚,这两人一定如他一样,最终猜到了那人是谁,但却苦于一直无法确定。 也许,苏寒山在临终之时,已经确定了那人是谁吧... 可是,他除了见上沈沉溪一面外,却是什么都没有做。 看破而不说破... 这倒是符合苏寒山一辈子老谋深算的作风。 然而... 叶远飞的脸上浮现出了几分暗恨的神色。 苏寒山明明最终确定了那人是谁,但结果却是什么都没做,这种做法,无疑就是把他叶远飞架在火上烤。 真要论起来,连天是在谅山被他出卖给敌人,身中重重埋伏而死,而陈平则是被他设计利用了愚蠢的纨绔子弟,将谋杀伪装成了意外车祸身亡。 无论怎么看,他叶远飞都脱不了刽子手,无耻小人的称号。 然而,倘若没有苏寒山在背后的授意与默许,他有可能成事吗? 人总是喜欢为自己犯下的错误找出合理化的理由。 叶远飞这些年来或许有愧疚,有悔意,甚至每逢下雨天时会变得敏感而脆弱,但这却都不足以赎罪。 换句话来说,他所表现的与沈沉溪和那位复仇者所设计的赎罪方式,是差上了十万八千里。 想到这儿,叶远飞的神色不由变得更加阴沉起来。 他的样子看上去有几分畏缩,像是一个被父母打怕了的熊孩子。 这句形容或许未必恰当,但在徐薇的眼中,却是如此。 她见叶远飞仿若老僧坐定般一言不发,心中暗恼至极,但却又被沈沉溪所造成的阴影缠绕,本该充满柔媚的眸子中却尽是惶惶不安,一时间竟也是噤若寒蝉起来。 两人无声地斜对坐着,在空间上形成了一个锋利的直角,像是要戳破那陈年的脓包。 几百平的三层别墅内此时只住着叶远飞与徐薇两人,因此,诺大的空间中流动着诡异的幽静,宛若被荒草占据的废宅子一般。 屋外的雨渐渐变大,形成一道厚厚的雨幕。 而屋内却依旧还是无声。 而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之后,两人之间的沉默终于被打破—— 徐薇放在茶几上的果核手机屏幕,突然之间亮了起来。 而徐薇一眼看去,却是一个不认识的海外手机号码。 本就心烦意乱的她,以为这是什么骚扰电话,下意识地在屏幕上滑动手指,拒绝了来电,可谁曾想不到十几秒,同样的号码竟又浮现在了手机屏幕之上。 幽暗的环境下,骤然亮起的屏幕有几分刺眼,而伴随着屏幕亮起的,还有朗朗的钢琴音乐声,让人隐隐感到几分心惊肉跳。 “你还是接一下吧。” 叶远飞眉头微微皱起,显现出几分不耐烦的样子,徐薇同样也是面带几分恼怒,将手指滑向了绿色的方向,还未开口,却听一道几分焦急的女声传了过来—— “徐薇,叶临云跟你联系了吗?” 手机那头传来的声音很短促,但却使得叶远飞和徐薇同时坐直了身子,一下子变得紧张了起来。 而两人反应如此之大的原因,只因于对方提到了一个人—— 叶临云。 叶远飞和徐薇的独子。 “临云他怎么了?” 叶远飞的脸色忽地变得凝重了起来,带有几分不安地开口,令对方先是沉默片刻,而后回问道: “叶远飞?正好你也在,我问你,叶临云与你们联系了吗?” 叶远飞闻言先是一怔,而后反应过来手机那头的人是谁,忙是回答道: “小寒,临云他并没跟我们联系啊,再说,现在他不是应该在上课吗...” 打电话的人是连寒。 而听到叶远飞的回答之后,对方却是忧心忡忡地回道: “那就麻烦了...刚才学院的人通知我,说叶临云已经有三天没有上课了,我刚才通过黄炽的关系查过了,他在前天晚上就乘机离开了巴黎。” “离开了巴黎?” 徐薇露出惊讶的神情,而叶远飞却有些不好的预感。 “是的,他离开了巴黎,并且...航班的终点不是淞沪或者江宁,而是...纽约。” 徐薇闻言,露出了担心和不解的神色,暂时忘记了沈沉溪带来的恐惧。 而叶远飞却是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 他忽地想到了心底的某种猜测。 “有大麻烦了。” 叶远飞沉声一句,令徐薇和手机那头的连寒都是一愣。 而叶远飞也来不及解释些什么,匆忙掏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某人的号码。 “喂,是我。” 叶远飞毫不客气的语气令对方一愣,不过还是温和回道: “我知道。” “你老婆现在在哪儿?” 叶远飞单刀直入的问话方式令对方很不适应,于是冷冷道: “这跟你有关系吗?” “我就问你,她是不是在纽约?” 叶远飞的语气变得十分焦躁,心中在期盼着些什么,期盼对方能给出一个否定的回答。 “你怎么知道?” 对方反问了一句,却令叶远飞如坠冰窖。 完蛋了! 他不理会对面那追问的声音,有些失魂落魄地放下手机,面色沉重地握住了徐薇的手,同时对手机那头的连寒沉声道: “小寒,我和徐薇还有于萍,会尽快飞去纽约,我希望你也能去。” “为...为什么?” 对面的连寒有几分发懵,却听叶远飞痛苦道: “这一切都是我的错,小寒,我对不起你...不过,我自己做的孽,我自己来承担,希望她能放临云一条生路。”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冷然道: “你在说小溪?” “不...” 叶远飞失魂落魄道: “我在说...李兰兰。” (本章完) 第四十二章 一切都将被揭晓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十二月末的纽约,正式进入到了隆冬时节,天空中洋洋洒洒地飘起了纸屑般大小的雪花,稍不注意,便在形形色色的路人肩膀上,落了薄薄的一层。 这个世界的天气本身就是相对的。 尽管旧金山,淞沪乃至江宁都在下雨,但纬度较高的燕京与纽约两座国际大都市,却无独有偶地都落起了雪来。 这让刚刚从燕京飞到纽约的苏如霜感到了几分熟悉。 站在一人半高的圆顶落地玻璃前,她打量着映入眼帘的巴洛克式风格的建筑群,看着大理石尖顶上铺就的那一层白雪,不由感到了些许的新奇。 这让她感觉自己似乎穿越到了十七世纪欧洲的王宫。 然而,她脚下所处的位置并非是巴黎或者伦敦,而是位于纽约西边的一处占地几千平米的大庄园。 这座庞大的庄园属于李家所有。 而苏如霜此刻所在的地方,则是位于庄园中心的李家老宅。 没错,李家便是联美财团中那个底蕴深厚的李家。 而这个事实,则是苏如霜在几分钟前才知晓的。 身着一件纯白色的束腰羽绒服,脚踏着一双棕黄色的圆头小皮靴,脑袋上还戴着一顶运动型防风帽... 这样的一身打扮看起来很是保暖,不过在这温暖如春的室内则有些不合时宜。 苏如霜虽是面带微笑地在看着窗外独特的风景,但悄然之间,她的额头已经布上了一层细细的密汗。 她此刻的样子,生动地表演出了什么叫做‘拘谨’和‘不适应’。 “小小姐,还是请您将外套和帽子给我吧。” 苏如霜身后站着的,是一个慈眉善目,穿着一身青灰色布衣的老人。 虽然老人穿的是布衣,但以苏如霜专业且刁钻的眼光来看,这件布衣分明是出自名家之手,无论是料子还是做工皆是上乘,恐怕已经达到了奢侈品的范围。 这一点让苏如霜更加地感到拘束。 她实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人送到这里来... 不过,鉴于老人的语气很诚恳,并且,自己已经被捂的香汗淋漓,再不脱羽绒服,自己恐怕是要像只落汤鸡一样虚脱了... 于是,她略有几分戒备地将手机紧握在手上,而后将羽绒服和防风帽子递给了老人,露出了乌黑亮丽的秀发,以及S型曲线的姣好身材。 身高有一米七零的苏如霜,本来就是模特架子,再配上一张清纯到宛若天上仙子的容颜,实在是动人心魄。 而老人在接过衣帽的瞬间,看到苏如霜展露出的风姿,不禁讶然失神,久久才低声喃喃道: “真像。” “啊?...像什么?” 苏如霜听到了老人低声的自语,下意识地反问了一句,却令老人神色微变,避而不答。 “...请随我来。” 老人走在前方默默地引路,穿过了一条铺着深蓝色羊毛地毯的长廊,又拐过了一个墙角,经过一个布置古典的小厅后,便来到了一扇朱红色的实橡木门前。 老人站在了这里,轻轻为苏如霜推开了门。 而苏如霜透过门缝,看见了里面的一个身影后,才忽地放下心来。 “妈,您怎么会在这儿。” 看到端坐在一张暗黄色沙发上,穿着一身青花色旗袍,露出了白皙小腿与脚踝,宛若三十出头风情万种的李兰兰,苏如霜忙走上前去,想问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可等她走到了笑吟吟的母亲身前,却突然发现,在母亲对面的沙发上却是坐着一位精神矍铄,隐隐暗含一股气势的老人。 而这老人却是怔怔地看着自己,与刚才那位引路的老人露出的神色一模一样。 莫非...自己脸上长了麻子?! 对自己容貌还算有几分自信的苏如霜,实在想不明白,为何两个老人都有此反应。 并且,为何先前那个老人称呼自己为小小姐? 她犹豫地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而李兰兰闻言,嫣然的红唇轻启,微微笑道: “这里是联美财团的李家,而他们叫你小小姐,似乎没什么错误...” 苏如霜沉吟片刻,试探问道: “是因为小溪哥的关系吗?” “不。” 刚才怔怔看着苏如霜的老人回过神来,咳嗽了一下,开口道: “霜儿,在这里你最显赫的身份,不是他沈沉溪的妹妹,而是你母亲的女儿。” 老人的脸上染上了笑意,看上去有几分不和谐—— 可能是太久没笑过的缘故。 而苏如霜闻言先是有些不解,而后反应过来什么,有些不可置信地看向李兰兰,震惊道: “该不会...该不会是...” 而李兰兰则优雅地喝了口身边放着的花茶,笑道: “既然猜到了,又为什么不敢开口叫一声...外公呢?” 外公?! 这个答案令苏如霜震惊异常。 而还未等她反应过来什么,却见应该被她称呼为外公的老人,温和说道: “霜儿,欢迎你回归到李家。” 苏如霜听着老人主人翁般的口吻,再想到先前的那句称呼,纵然她对联美财团和七大家了解并不深,她也能猜出眼前的老人是谁。 “您是...李周易家主?” 苏如霜有几分艰难地开了口,听老人回答道: “是的...我是李周易,不过,我还是更想听你喊我一声外公。” 李周易的语气中有那么几分的渴求。 但苏如霜此刻感到的却是不可置信。 她的母亲李兰兰,怎么...怎么就会是李周易的女儿呢... 她努力地翻寻着记忆,记得很小时候李兰兰就告诉过她,妈妈是一个孤儿,所以你并没有外公外婆... 小时候她听到李兰兰这番说辞,苏如霜还感到很悲伤,但此刻看到活生生的李周易坐在她的面前时,她却又感到些细思极恐。 她看着从容喝茶的母亲,心中便已了然,她母亲绝不会是刚刚才与李周易相认。 然而,她又是为了什么而隐瞒到现在呢... 无数的谜团浮现在了苏如霜的心头,令她感到有几分寒冷。 而李兰兰则敏锐地察觉到了苏如霜的面色变化,正想说些什么,却见一个穿着西装的中年人,身形犹如鬼魅地进入了房间,走到了李周易身侧,轻轻在他耳边说了几句什么。 而下一刻,李周易的面色变得凝重了起来。 好像庄园上空即将暴雪的天色。 (本章完) 第四十三章 沉溪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居高位者,要善于不动声色。 泰山崩于前而面不变色。 这可以看做是上位者所必需的素养。 而李兰兰打量着李周易渐渐肃穆起来的脸色,看着对方将最后一丝笑容敛去,便心知必然是发生了什么滔天的变故。 “霜儿,你先出去一下,待会儿再过来陪外公聊天。” 李兰兰柔声地对苏如霜开了口,但用的却是不容置疑的语气,竟还有那么几分强势。 苏如霜眼神复杂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母亲,并未再追问什么,而是就此退出了房间。 于是,房间里便只剩下了三个人。 待房门被关上之后,李周易则丝毫不掩饰地面露出阴霾之色,宛若一口古井的双眸中充满着深不可测。 “仓促了。” 李周易淡淡地说出了三个字,但却含着相当复杂的意味。 而李兰兰闻言,目光先是一沉,而后看向那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听其沉重说道: “萧硝失手了。” 李兰兰唇边嫣然的笑意一下子淡了许多。 萧硝是李家在沈沉溪身边埋藏的最深,也是作用最大的一枚钉子,他该发挥的作用本不仅仅是做个刺客那么简单,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眼下的时刻是除掉沈沉溪最好的时机,因此,李周易对萧硝下达了暗杀的命令。 但却没料到,竟然是功败垂成了... 李兰兰的笑意虽是弱了许多,但依旧透露着女王般的自信。 一个萧硝而已...虽然用得好会起到出人意料的效果,但没了他也不一定就会有损大局。 这个道理,她李兰兰懂,而身为李家掌舵人的李周易更应该懂。 所以,李兰兰在等着中年人的下文—— 而中年人看了李周易一眼,而后,将自己所掌握到的事实一五一十地都说了出来: “程寄北的私人飞机,按照预期的那样,在飞出洛杉矶一百公里之外后便失事,坠落到了落基山脉附近,已确认是机毁人亡…但程风从却并没乘坐我们准备的飞机,而是提前回到了狮城,所以...” 中年人不甘地说道: “...程立雪的逼宫失败了,他现在被囚禁在程家的后山,而在三个小时之前,程风从拜过了程家的列祖列宗,在程家的大书房内,正式继任了程家家主的位置。” 李兰兰脸上的笑意,随着中年人的这番话而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好消息。 然而,正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中年人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天之前,位于休斯顿的财团第九仓库突然发生火灾,而后,以此为导火索,盛家内部发生哗变…最终,盛和邻以财团总长的身份,加上盛家二公子盛冠伦手中的力量,强行罢免了盛和远盛先生的家主之位,同时在两个小时前正式宣布,由盛冠伦正式担任盛家的代家主...” “...昨晚费城突降暴雪,黄林黄先生及妻子被困在了特拉华河边的私宅中,直到白天才回到市区,而在这期间,他的侄子黄和发动了夺位之变,联合十一位族老,褫夺了黄林先生的家主之位,将其幽禁了起来...” “...清晨之时,王家老家主王器不幸因肺衰竭过世,临终留下遗嘱,由其嫡次孙王煦继任王家家主之位...” “...陆家家主陆念夫在波士顿遭遇到不明恐怖分子袭击,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陆家内部的大小事务由陆家小少爷陆廷晨暂代...” 中年人冷静地诉说着一桩桩,一件件看起来触目惊心的事实,令李春秋与李兰兰父女俩的脸色,渐渐从明朗的晴天,变成了暴风雪肆虐的黑夜。 当中年人说出这一连串的事实之后,莫说是相对年轻的李兰兰,就是饱经风浪的李周易,此刻又哪儿能安若泰山? 而李兰兰也是在此时,才终于深刻地了解到李周易刚才所说的‘仓促’二字为何意—— 这何止是仓促?简直就是人家挖好了坑,自己还傻乎乎地往里跳! 李兰兰妩媚的容颜之上,此刻写满了困惑。 她甚至有几分怀疑中年人话语的真实性。 她先前之所以能稳坐钓鱼台,凭的便是自认为能打沈沉溪一个措手不及,毕其功于一役,一举摧毁沈沉溪在联美财团中的所有势力。 可现在看来,自己却是天真的过头了... 她自以为是猎人,可实际上,却沦为成了沈沉溪的猎物。 满盘皆输。 “惊阳呢?” 沉默了一阵,李周易用沉闷的声音对中年人开了口。 身居在高位大半辈子的李周易,在这时候可不会认为他那可爱的孙子,还能够站在他这一方。 “惊阳少爷...他现在应该在曼哈顿的总部主持大局。” “主持大局?呵...” 李周易下意识地冷笑一声,回问道: “各家家主都不在,他又以什么身份主持大局?” 中年人一时语塞,有些支支吾吾地不敢说话,但对上李周易骤然间凌厉起来的眼神,不由照实道: “惊阳少爷...他得到了沈沉溪和盛和邻的授权,并且...现在总部议事厅,实际上已经掌握在他的手里。” 中年人说的比较委婉。 但李周易却是听得很明白。 中年人话语中所提到的议事厅,是当年沈沉溪第一次来联美总部时,所召开会议的地方,即联美财团的最核心之地,如果将联美财团比作是一个人的话,那这议事厅所起到的就是心脏和大脑的作用,相当于古代帝都的皇城。 而既然这议事厅已经被李惊阳或者说是沈沉溪握在手里,那也就是说,他李周易已经完全失去了对联美财团的控制。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 就算他李周易仍还有底牌,但却也难逃失败的命运... “呵呵...服了,我真是服了。” 李周易脸色依旧阴沉,但却是混杂着苦笑。 而李兰兰斜眼看了李周易一眼,语气平静地问道: “难道您就这么认输了?” “…认了。” 李周易回答地很是利落干脆,苍老的面容依稀可见枭雄的气度。 他苦笑着说道: “兰儿,当初沈沉溪将你二叔送进监狱的时候,我就知道,此子已经气候初成,如若放任他继续成长下去,他迟早有一天,会把我们这些老骨头扔进垃圾堆里...但我终究还是没料到,他的成长速度竟是快到了这般可怕的地步。” “我不是他的对手,那么在我之后,起码十年之内,联美将是他一个人的天下。” 李周易颇有几分感慨地说道: “沈沉溪他...真他妈是个人才!” (本章完) 第四十四章 望月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李兰兰冷冷地看着突然爆了粗口的父亲,眼神中并没有半分被逗乐的悦色。 她那张仿佛被时间遗忘的绝色容颜,此刻看不出半分的喜怒哀乐,就如被世界级雕塑大师雕刻出的美人像一样,立体精致到有那么几分可怕。 而李周易转过头来,对上了自己女儿那双好看至极的美眸,却忽地产生一种感觉,自己仿佛站在阿拉斯加的雪原之上,在看一座深不可测的冰湖,寒风呼啸而过,带来的是怎么躲也躲不掉的刺骨严寒。 李周易长长叹了口气,而后叹道: “小兰,怪我这个父亲没做好。” 他的语气中包含着浓浓的歉意,但却并未能令李兰兰那冰冷的脸色,化解开半分。 “你尽力了,没什么可怪的。” 李兰兰面无表情地站起了身,却令李周易心中一颤。 他清楚,如果他再不说些什么的话,那他恐怕将会永远失去这个女儿。 “等一下。” 李周易的脸色变得很是痛苦,哪怕是刚才听到自己满盘皆输的消息时,也未曾如此表露。 “...爸爸这辈子亏欠的你太多,当初,如果不是我太懦弱,你娘也许就不会那么早死,你小时候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头,更不会最终嫁给一个你根本不爱的人...” 李周易的话语中充满了悔恨,他抬头看向李兰兰,仿佛是下定了什么决心,决然道: “如果...你这一辈子的心愿,就是为了给那个叫连天的男人报仇的话,那爸爸就尽力帮你实现!” 李周易的语气很坚定,但却令他身旁的中年人顿时面色大变。 “老爷,这绝对不可...” “你给我闭嘴!” 中年人刚要开口阻止,却被李周易给咆哮了回去,样子仿佛是一只在为幼崽而拼命的老狮子。 中年人从未见过李周易如此歇斯底里的样子,一时间竟也不敢出声。 空间骤然间安静了下来,似乎还能听到细微的回响。 李兰兰有神色略微复杂地看向李周易,问道: “你确定要帮我报仇?” “我确定!” “哪怕因此,你会落得一个身败名裂的下场?你费尽心血打造的李家,从此会分崩离析,甚至重蹈当年沈家的覆辙...你依旧要这么做吗?” 李周易听着李兰兰的反问,竟是忽然间笑了起来,有几分解脱和满足的意味。 “如果...这样做能让我的女儿,感受那么几分父亲的存在的话,那就很值得。” 李兰兰的眼角抽搐了下,如同千年寒冰的脸色似乎有崩溃的倾向。 不过,下一刻,她还是走出了房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 “随便你。” ...... ...... 淞沪,浦东,碧央集团总部大厦。 当纽约还处在圣诞节的傍晚之时,淞沪已经迎来了新的一天,不过却还是如前一日那般天色阴沉,四处可见蒙蒙的细雨。 而被雨雾笼罩着的三十几层高的碧央集团大厦,若从黄浦江面上望去,只会让人生出望而生畏的感觉。 它实在太高了,总是需要人们仰视,所以有那么几分不真实。 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宴宾客,眼见他...楼塌了。 在这淞沪的金融圈中心厮杀竞争的公司,谁也说不准谁下一刻就会轰然倒塌,每一家看似财大气粗的集团,其实可能都经历不了一场小小的冲击。 那些新兴的创业公司如此,而老牌的如碧央集团,同样也是如此。 上午十点,距离沪交所开始交易不过才一个小时,整个碧央集团却是如临大敌,风声鹤唳,从执行总裁到底层员工,一个个都手忙脚乱的,整个集团从上到下乱成了一锅粥。 而出现如此情况的原因,则是由于从今日开盘开始,碧央集团的股价就以一泻千里之势疯狂下跌,在短短一个小时内,集团市值已经缩水了六分之一。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对于碧央的高层们来说是猝不及防。 而更要命的是,在这公司股价呈现断崖式崩溃的时候,身为集团董事长的叶远飞,此刻却在太平洋的上空,而公司这几年来的实际掌控者,公司执行总裁叶未央,却早就在一个月前就离开了淞沪,纵然已经紧急联系了她,但短时间内她恐怕也赶不回淞沪来。 这也就意味着,此时陷入巨大危机的碧央集团,正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 消极且悲观的气氛在公司上下蔓延。 就算底层的员工不知道,但集团中高层的头头脑脑们却很清楚,近年来看似红火的碧央实则是危机四伏,负债率更是达到惊人的260%,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之所以还能维持而不破产,全然是靠着叶未央这几年在苦苦支撑,以及上半年摩根史坦利的资金注入。 但就算是如此,碧央想要恢复元气也是需要时间的。 而明眼人却都能看出来,此时此刻,显然是有人不希望看到碧央这个名字继续存在于世。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碧央集团毕竟是老牌的地产集团,更何况还曾是南隶省的地产龙头,即使已经摇摇欲坠,但想让它最后轰然坍塌,也是需要一笔数目相当庞大的资金。 这也就是说,此刻正在幕后操纵股价,疯狂打压碧央的那双黑手,来源于一股很强大的势力。 甚至公司几位总裁不禁恶意揣摩,这可能就是摩根史坦利所为。 不过,相较于犹如热锅上蚂蚁的股东们来说,他们显然要淡定许多。 这么大的公司,即便是破产重组,但良性资产依旧还在,公司还能继续运行下去,他们这些人也不可能丢了饭碗,顶多就是换了个老板而已。 可是,对他们来说,公司姓叶或者其他,有什么区别吗? 屁股决定脑袋。 每个人站在不同的立场,自然对待同一件事的态度就不一样。 可令众人跌破眼球的是,碧央集团股价在这一天内,竟是先狂跌不止,而后又陡然攀升,随后又跌落下去... 竟是犹如坐过山车一般,堪称是沪交所成立以来的奇观。 而到了收盘之时,公司股价竟然奇迹地稳到了开盘时的价格。 好像,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但对于在刚入夜之时,齐聚在公司会议室的碧央高层们来说,这天...已经变了。 一个看起来温文尔雅的男人,高坐在本该属于叶远飞的位置上,看起来霸气绝伦。 他是苏望月。 此时碧央集团的代理董事长。 (本章完) 第四十五章 夜未央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处在如今这个时代,信息传递的速度已经达到了令故人瞠目结舌的程度。 碧央集团于夜晚临时召开紧急董事会的消息,在不到十分钟之内,便被专人加急整理成了纸质材料,放到了李周易的书案之上。 此刻的纽约正是白天,虽然气候依旧是寒风冷冽,但却终于变得晴朗了几分。 一缕淡淡的阳光穿过了古铜色的窗棂,落在了一张照片之上,使照片之中的那人的眼神,看起来变得格外地沉稳。 李周易正戴着老花镜在盯着照片。 良久,他才揉了揉发涩的双眼,将照片放下,露出了沉思的神情。 而刚推门而入的李兰兰,在看见李周易桌上的照片之时,便已明白了些什么。 “难道是...” 李兰兰有几分苦涩地开了口,对上了李周易复杂的眼神。 “你有一个好儿子,我也有一个好外孙。” 李周易有些感慨地说道: “就算他有沈沉溪和那群小子们的支持,但能在这么短时间内便稳定大局,甚至还将我投入的力量消耗一空,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到的。” “就算我年轻二十年,也自问做不到这个水准...苏望月,我这个外孙,可是不亚于沈沉溪的人中龙凤。” 李周易的话语中包含着浓浓的赞叹之意。 他看上去并没有因未成功搞垮碧央集团而沮丧,反而有那么一些引以为傲。 可能,是因为将他击败的人,身体中流淌着他李周易的血脉的关系吧... 他可以这样想,但李兰兰却未必这样想。 她忍不住对李周易冷冷说道: “可是...苏望月他是姓苏,不是姓李。” 李兰兰俏丽妩媚的脸上,此时写着满满的冷淡,仿佛从她口中说出来的名字,并非是她亲生儿子,而只是一个陌生人。 “兰兰,你太偏执了。” 李周易叹了口气,饱经沧桑的双眸中闪过一抹心痛。 就因为,苏望月是苏洛而非是连天的儿子,她就这么不开心吗? 可毕竟这也是她的亲生骨肉啊... 李周易不知该劝说些什么,或者说,他也并没有立场来说些什么。 “兰兰,事已至此,恐怕是无能为力了。” 李周易脸色虽是不大好看,但眼神中却是一片清明。 他很清楚,自己现在面临着怎样的局势—— 当萧硝在温莎山庄开枪的那一刹,自己这一方势力与那群年青人的战争便已打响。 开弓没有回头箭。 无论是沈沉溪还是他李周易,都已经没有退路,宛若在相对着过一道独木桥,只能迎头相撞。 高手过招,只在一瞬之间。 他李周易自认准备的很充分,发动的时机也极为恰当,但却终究是沈沉溪那方技高一筹... 在他听到从各家传来的噩耗之时,他便知道,大局已定,自己这方已经输了,但他个人却仍有余力,去帮助李兰兰摧毁碧央集团。 按理说,以联美财团李家之财势,摧毁一个本就千疮百孔的碧央是一件几乎毫无难度的事,但谁知竟是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不仅阻挡了他将碧央摧毁,甚至还让他的大量资产被拖下水去继而被套牢。 在家族和自身两者的势力皆失去的情况下,他李周易纵然仍是位高权重,但也终究不过是水中月,镜中花,下一刻便要破灭。 他现在...不过是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甚至有几分可怜的寻常老人。 而没了李周易的帮助,李兰兰又能拿什么来为连天复仇? “蚍蜉撼大树,可笑不自量。” 李周易终是将心中的顾虑说了出来,对李兰兰沉声道: “兰兰,你手里已经没有能跟沈沉溪抗衡的力量了。” “是吗?” 看着李周易凝重的脸色,李兰兰竟是忽地嫣然一笑,宛若一片雪白之中绽放的一支红蔷薇。 “您要知道一点,只要是个人,就会有命门存在。” 李周易眼睛微眯,不知李兰兰在打得什么心思。 而还未等他想清楚,答案便毫无悬念地被揭晓—— 依旧是那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悄无声息地推门而入,对李兰兰先低了下头,而后对李周易说道: “家主,执行长夫人来访。” 李周易闻言,嚯地睁大了双眼。 而李兰兰却只是笑而不语。 “告诉她,我身体抱恙,不方便见客,让她从哪儿来的回哪儿去。” 李周易只是思索片刻,便断然拒绝了对方登门拜访的请求。 而中年人此时则面露难色,解释道: “家主,她说她一定要亲自见到您,或者是见到小姐,否则她就不离开。” “唉...” 李周易愁容满面地叹了口气,对李兰兰担忧地说道: “兰兰,你这是在玩火!” “我知道。” “你!...算了,请她进来吧,然后将家里能用的人手全部召回来,做好最坏的准备吧。” “老爷,您这是何意...” 中年人疑惑地反问了一句,却惹得李周易勃然大怒,破口骂道: “你是不是蠢货!你难道不知道,这女人对沈沉溪来说意味着些什么吗?!如果她在这里出了什么事,沈沉溪还不把我李家翻个底朝天!” “是...是...” 中年人应声而去,而李周易则是先咳嗽了几声,而后有些疲惫地对李兰兰问道: “你打算要如何收场?” 李兰兰侧过头,一双美眸闪过了森森寒意。 “最起码该让这孩子知道,她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您说对吧?” “但愿你别惹怒沈沉溪。” 李周易担忧地看着李兰兰,但却听其决然道: “从二十八年前的那天起,我已经无所畏惧了。” “现在,总该是到了血债血偿的时候了。” 她轻轻抿了下嘴唇,看起来那么摄人心魄,但却又含有那么几分冷意。 犹如是美女蛇一样。 ...... ...... 深夜,雪花再次飘飘洒洒地出现在了纽约的上空。 雪天一色,尽融入到光与影之中。 而在城西的高速公路上,此刻却有一支车队在狂奔,其中的车辆悉数是马力强劲的越野车,而被簇拥在中间的那辆通体漆黑色的,更是造型狂野的骑士十五世。 此时的高速公路上已见不到其他车辆,而从上空来看,这一支车队犹如一头巨龙,在刺目的白色与明黄色的灯光衬托下,呼啸着穿过了风与雪,向着某个方向纵横而去。 天地间白茫茫的一片。 天空中高高悬挂着一轮弦月,如此清冷,寂静。 抱歉,昨天少发了一章,抱歉抱歉 (本章完) 第四十六章 情深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席卷着风雪而来的骑士十五世,以一种极为强势的姿态闯入了李家庞大的庄园之中。 此时正是二十六日的深夜,在经过了几个小时的发酵之后,以沈沉溪与李周易两人为首的战斗,究竟谁胜谁负,已然是人尽皆知。 虽然其中过程是险象环生,但终究是沈沉溪那一方胜了。 沈沉溪他如今虽然是联美财团的执行长,但不日便会加身总长之职,真正的将名与势集权与一身,成为联美财团真正说一二不二的第一人。 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纵然李家是七大家中首屈一指的存在,但也已经是昨日黄花,而那些与李周易牵涉颇深的家族成员,更是注定要落得个凄惨的结局。 李家内部,此刻人心惶惶。 毕竟,几十年前沈家败落之时的惨状,还依稀能浮现在某群老人的眼前。 天道好轮回,苍天绕过谁。 他们此刻对沈沉溪生出的只有满满的惧意,又哪里生得出对抗的心思来? 李家当代最精彩绝艳的两人,先后俱折于沈沉溪之手,而这两人之后,李家又有谁能抗衡如日中天的沈沉溪? 因此,别说沈沉溪颇为嚣张地闯入李家庄园,就算是他把整个庄园夷成平地,大部分人也得捏着鼻子受着。 宛若一头漆黑巨兽般的骑士十五世,最终停到了李家老宅的主楼前。 七层白玉石搭成的台阶之下,人影绰绰,却皆是沉默不言,神色凝重。 此刻虽是深夜,然而这正门之前却是被各种灯光映照的犹如白昼一般,惨白的灯光照在了覆盖于地面的一层薄雪之上,反射出了耀眼的光亮。 冷风呼啸而过,带着阵阵的残雪,落在了从车上走出的那人肩头。 穿着一身墨黑色大衣的他,在众人敬畏的目光衬托下,浑身上下散发出无与伦比的气势,宛若是君王降临一般。 他轻轻一抖,随手拂去了肩头的白雪,在层层严阵以待的保护之下,进入了中门大开的老宅之内。 哒,哒,哒。 名贵的皮鞋鞋底敲打在实木色的地板之上,发出了清脆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大厅中,生出了一圈圈令人生出冷意的回响。 当脚步声渐渐逼近一处小厅之时,在柔和的灯光之下,正小憩的老人猛然睁开了双眼。 他看着正向自己走来的青年,抿了抿干巴巴的嘴唇,很随意说道: “你来了...坐吧。” 青年闻言,却并没有坐下,只是冷冷地看着他。 “未央在哪里?” 青年眼神中射出危险的凌厉之色,似是要将老人就此洞穿。 “嘿嘿...” 老人并未直面回答青年的问题,反而细细上下打量了青年一番之后,才笑着说道: “人间自是有情痴...我一直以为,关于我们执行长是个痴情种子的消息,不过只是传言,但现在看来,倒是所言非虚。” 李周易笑容很温和,但沈沉溪身上的戾气却是陡然间加重了起来。 “李周易,我现在没兴趣跟你打哑谜,要么告诉我未央在哪里,要么我让你李家今夜血流成河。” 沈沉溪的语气很冰冷,令纵然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李春秋,此刻也是有几分心惊肉跳之感。 他一瞬间有了明悟,沈沉溪绝非是在恐吓他那样简单,倘若他无法给沈沉溪一个满意的答案,那今夜的李家便肯定会如当年的沈家那般,经历一场的腥风血雨的大变。 “李兰兰是我的女儿。” 李周易收起了笑容,正视着沈沉溪,却见对方眉毛轻轻一挑,显现出不甚惊讶的样子。 “想来你也是猜到了些什么...” “果然是她么。” 沈沉溪冷冷一笑,有几分嘲讽地说道: “其实很早之前我就猜到李兰兰就是躲在幕后的那个人,但我始终想不明白,她一个常年居于家室的妇人,纵然有一个兰心会握在手里,但仅凭她个人的力量,想要扳倒苏家和碧央集团,却也是难如登天...可现在我却明白,如果有你的帮助,那这一切便都有了可能。” “兰兰是个苦命的孩子...是我对不起他。” 李周易叹息一声,语气之中带着数不清的苦涩。 而沈沉溪却仿若无感,冷冷说道: “不管怎样,阴谋诡计毕竟是阴谋诡计...躲在充满黑暗的幕后,固然能让人忌惮一时,但却无法让人忌惮一世,在真正的实力面前,只会被通通碾压。” “你很自信。” 李周易站起身,目光中丝毫不掩饰欣赏之色,令沈沉溪心中略有慌乱之感。 “但是...我那孩子她比你更加有自信...” 李周易轻轻摇了下头,暗自说道: “说来也是可笑,我那女儿这三十年来,心心念念地便是要为一个人报仇,可没想到,到了最后,挡在她面前的竟然会是那人的亲外甥...这倒是莫大的讽刺。” 沈沉溪没出声,只是静静地看着李周易,心中不知在思考些什么。 “我虽然老了,但是也能看出来,你对那个姓叶的小丫头倒是用情极深,但是,你可曾想过,我那女儿也是如此呢?” 沈沉溪冷冷地看着李周易,沉默片刻后才说道: “她那是执念。” 李周易闻言,有一瞬间的哑然,随后喃喃道: “或许吧。” 沈沉溪此刻显得懒得与他再多说什么,看向他的眼神愈发地凌厉。 而李周易在沈沉溪冰冷的目光注视下,从衣兜处掏出了一台果壳手机,随即指尖滑动着屏幕,调出了一个已录制好的视频—— 沈沉溪的双眼微眯了起来,眼神中散发出了狠厉之色。 他看清了画面中出现的李兰兰,以及叶未央和苏如霜两人。 只不过,两人双手却皆是被缚在身后,而嘴角则蒙着厚厚的米黄色胶布。 “你这是在找死。” 沈沉溪毫不掩饰地对李周易释放出森然的杀气,但对方的脸色却依旧没什么改变。 “我现在在海上,沉溪,以你的能力,相信很快就能找到我的位置。” 画面中的李兰兰充满风情地微笑着,但却又透露着说不出来的诡异。 “记得,见我的时候,带上叶远飞。” 咔。 画面戛然间中断而止。 李周易含笑看着叶远飞。 眼神中透露出了好奇之色。 (本章完) 第四十七章 奈何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寒风如刀,硬生生刮在人脸上,让人在疼痛中渐渐感到麻木。 而站在温度极高房间内的沈沉溪,此刻的脸色却比屋外的寒风还要冷冽几分。 如果眼神能化作实质的话,那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李周易早已灰飞烟灭。 “很好...很好...” 在看完李兰兰留下的视频半晌后,沈沉溪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吐出了几个字,让闻言者心中不由发慌。 “老不死的,你和你女儿彻底惹火我了。” 沈沉溪面色沉静,看不出丝毫愤怒的情绪,但说话间冰冷的语气却又让人不寒而栗。 “呵...我终于明白,李惊阳那疯癫的性格是从哪儿遗传来的了...李兰兰是个疯子,你TM也是个疯子。” 李周易淡淡看着眼前蕴藏着残暴之意的男人,倒是气度依旧,平静道: “执行长,我女儿熬了这么多年过来,不会在最后的时候功亏一篑...所以,你还是抓紧时间照她说的做为好。” 当他说完这句话之后,沈沉溪便面无表情地转身离开。 李周易若有所思地看着沈沉溪离开的背影,那双看不出深浅的双眼中,有极为纠结的神色闪过。 他希望李兰兰能复仇成功,了却平生的夙愿,但他却又希望沈沉溪能阻止李兰兰。 这是极为矛盾的心理。 如果可以的话,他倒是想亲眼见证那两人面对面时的场景。 不过... 他看着身边冒出的,于骤然间冲进小厅的荷枪实弹的警卫们,便不由露出一抹苦笑。 罢了... 不过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 ...... 圣诞节的第二天深夜,不止纽约市,整个纽约州都飘起了洁白无邪的雪花。 而位于远离纽约港几十海里的海面上,在浓浓的夜色之中,依稀可见一点光亮。 那是一艘可载近百人的豪华客船,归属于李家私有,而船上从驾驶员到警卫,无一不是李周易纂养许久的死士。 而这艘船听命的对象,则是李兰兰是也。 严格来说,此刻这艘船上只有两个半客人。 叶未央和叶临云算两个,苏如霜只能算半个。 而既然是客人,自然不会遭受什么惨烈的待遇。 事实上,叶未央和苏如霜被缚双手,口粘胶布的样子,不过是李兰兰拍给沈沉溪看的,此时在船上的两人,并没遭受丝毫的虐待,反而一人有一个布置华美的房间,甚至可以在船上任意地走动。 不过,相对这两个小姐姐来说,叶临云可谓是模样悲惨了—— 他被困在一个狭小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单人床和一个马桶,而他就算喊到声嘶力竭,嗓子都沙哑了,也无一人来救他。 两者之间的待遇差别,简直是天壤之别。 真是应了红楼中的那句话:女儿家都是水做的,而男人则是一摊污泥。 鉴于整个客船不算特别大,与另外两人围坐在一张圆桌前的叶未央,清晰可见地能听到她弟弟的叫喊声。 然而,她微微皱了皱眉头,与近在她眼前的李兰兰对视一眼后,便什么都没说。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在眼下这种环境下,谁的拳头大,谁就是硬道理。 她虽不知李兰兰究竟想怎样,但见她还未有解决叶临云的打算,便不好作声。 可坐在她对面的苏如霜,却是秀目瞪圆,暗含着怒意直视着自己的母亲,提高了几个声调问道: “我们现在在哪里?” 李兰兰将目光从某个角落收回,微笑着对苏如霜回道: “自然是在海上。” “......” 苏如霜顿时感觉哑口无言。 她清纯至极的面容上浮现着怒气,觉得自己被人在戏耍着,而这个人却偏偏还是自己的亲生母亲! 李兰兰的回答明显是一句废话。 就算苏如霜听不到波涛汹涌的海浪声,但她还是能感受到自己屁股底下的沙发,是在不停微微摇晃的。 而叶未央在听到李兰兰的回答,却是沉思了片刻,而后试探性开口道: “哈德孙河口?” “是的。” 李兰兰对叶未央同样报之以微笑,却让叶未央产生出几分寒颤。 她从纽约市的李家老宅被带到这里,算起来时间加起来也不超过四个小时,而既然自己此刻出现在船上,最有可能在的位置,自然是哈德孙河之上。 因为,哈德孙河口所在的位置,坐落着美国的第一大港口—纽约港。 可是,李兰兰她为何一定要出海呢... 叶未央的眉头紧蹙,冷艳的面容上浮现了浅浅的忧虑。 她在努力思考着些什么,而后,一道灵光突然从她脑海上空划过,使她忍不住对李兰兰脱口问道: “你要去哪里?!” 李兰兰收起了部分的微笑,似笑非笑地打量着叶未央惊慌失措的样子,也并未打算隐瞒,语气淡淡说道: “大西洋。” 此话一出,叶未央的脸色顿时变得凝重了起来。 而苏如霜也是秀眉一蹙,面露不解之色,下意识问道: “大西洋...我们去大西洋做什么?再者说,就以这艘小船的吨位和燃料来说,恐怕...恐怕...” 苏如霜嘴唇微微哆嗦,竟是说不出下面的那一句话来。 她略带些恐惧之色,看着自己的亲生母亲,突然感觉到了强烈的陌生感,好像自己从未认识对方一样。 她想明白了些什么。 叶未央也明白了些什么。 而看到两人多多少少惶恐的神色,李兰兰也没有藏着掖着打哑谜的兴趣,照实说道: “你们想的没错,这艘船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横跨过大西洋,而以现在的天气状况来说,最有可能出现的,便是在某处不知名的海面上遇上风暴,然后,船毁人亡。” 李兰兰脸上依旧是那般似笑非笑的表情,语气很是轻松,却使得叶未央忍不住冷冷说道: “疯子。” 李兰兰闻言,却也不在意,反而含笑着对叶未央说道: “不疯魔,不成活...不过你也不必太过担心,如果我料想的没错的话,沈沉溪现在应该动用所有力量来追这艘船,也许,我们并不能看到大西洋深处的风景。” 叶未央沉默片刻,问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李兰兰微微一怔,如花的面容上浮现过了些许的残酷。 “我想让所有人都体验一下,那种被逼到墙角的无奈的感觉。” “就如同当晚连天所感受到的那样。” 最后几章了,求各位能给点收藏推荐订阅吗 (本章完) 第四十八章 机关藏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夜十一点,纽约JFK国际机场。 亮如白昼的塔台二层之内,工作人员正紧张地对即将起飞和落地的各架飞机进行安排,而当一个雄厚的充满孤星州口音传来时,许多人却是不由松了一口气—— “JFK塔台,美航AA127,晚上好。” “美航AA127,允许进入跑道。” “......” 坐在空客驾驶位的黑人机长顿时露出一脸懵逼的表情,与副机长对视一眼,却发现对方也是如此。 按照以往的经验来说,塔台里的那帮孙子对于这趟航班的降落优先权总是排在后面,自己少说还得在机场上空待上十几分钟,而如此迅速地就允许降落倒是第一次。 不过,疑惑归疑惑,擅长飞国际航班的黑人机长还是展现了高超的技术,平稳且迅速地将飞机停到了预定的位置。 可当他扫了一眼驾驶台上的屏幕之时,却突然不由变得目瞪口呆起来。 因为他发现,在自己所在的这一条以及相邻的跑道上,竟是皆已经被清空出来,专门方便他这架空客进入。 “洛克,我们这架飞机上有什么大人物吗?” 他怔怔地对副机长提问,却见对方也是满脸疑惑地摇了摇头。 于是,便是一黑一白,两脸懵逼的状态。 但这也不怪机长想不通,就是塔台的那些工作人员们也是不明白,究竟是何人值得他们这样大费力气,明明已经确认过旅客名单了,而且虹桥机场那边也核对过身份信息啊... 而令他们万万没想到的是,所谓的大人物,其实不过是一对来自淞沪的夫妇—— 叶远飞,徐薇。 当他们二人刚从飞机的舷梯上走下,还没过安检之时,就被人强行带上了一辆动力十足的越野车,而后,便是一段风驰电掣的体验。 深夜里的纽约并不如淞沪或燕京那般灯火杳杳,随处可见从酒吧或KTV走出的俊男靓女。 不停飘着雪的纽约,大部分的区域都是陷入于一片黑暗之中。 不过,也有那么几处地方由于特殊情况,而依旧是灯火通明。 比如,纽约港。 ...... ...... 从加强版越野车上走下来的叶远飞和徐薇夫妇,在明黄色的路灯照射下,脸色看起来是那样的苍白。 看起来,两人终于深刻地体验到了什么叫做‘速度与激情’... 而还未等两人消化反应过来什么,便见几个身穿黑色皮衣,身形魁梧的黑人大汉上前将两人围住,其中一人做出了一个请的手势。 徐薇感觉到自己快要哭了。 这一定是绑架!谋财害命! 不过,相比于一脸惊慌不定,宛若惊弓之鸟的徐薇来说,叶远飞脸色虽是难看,但相对却是淡定了许多。 他已经隐隐猜到将他们夫妇二人带到这里的人是谁。 所以,他紧握着徐薇冰凉的左手,从容地跟着那大汉向前方走去。 而不过走了五六分钟,他的眼神便充满着惊讶。 骤然而起的飓风夹杂着雪沫,劈头盖脸地向他砸来,令他连睁开双眼这个动作都觉得困难。 他看着身前不远处的两个以高速旋转的巨大螺旋桨,心中不由沉了几分。 出身军队的叶远飞,一眼便看出眼前的正是军方使用的武装直升机,并且,他同时感觉到了本能的威胁。 在半推半就之下,他和徐薇进入到了直升机的客舱之中,也看到了坐在首座,穿着一身暗黑色作战服的沈沉溪。 “临云在哪里?” 在见到沈沉溪的第一眼,叶远飞便开口说了这句话,令沈沉溪本就不太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加阴沉如水。 他冷冷看着叶远飞,目光之中不停有杀机涌现,令这夫妇二人感到不寒而栗。 “说真的,我真的很想把你扔下去喂鲨鱼。” 当直升机从港口起飞,向漆黑如墨的海洋深处飞去之时,沈沉溪才丝毫不掩饰杀意地开了口。 而他这一句话,却令叶远飞和徐薇皆是面色一变。 而徐薇或许还抱有侥幸心理,虽然心中已是恐惧之极,但还是忍不住颤抖着说道: “沈沉溪,你...你这是什么...什么意思,他毕竟...是你的老丈人...” “但他也是我的杀父仇人。” 沈沉溪只是抬头看了徐薇一眼,顿时令对方噤若寒蝉,不敢再言语些什么。 而听到沈沉溪的话语,叶远飞反而长长叹了口气,像是解脱了些什么。 “你说得...没错。” 叶远飞的语气含着浓浓的苦涩。 “的确,你父亲是被我设计杀死的,但是,经过了这么多年以后,我想你也应该明白,这是他逼我的!” 叶远飞的语气有那么些激动,音调陡然高了几分。 “...在你解决完齐观海事情后不久,苏寒山便敏锐地察觉到,当年被连天握在手里的东西,落在了你父亲的手里…他在那年的寿宴上,已经暗示了你父亲,甚至已经表明,只要你父亲将原件交出来,他便可以看在你的作用上,放你父亲一条生路。” “我爸自然是没有同意。” 沈沉溪冷冷看着叶远飞,听对方说道: “是的...他不仅没同意,甚至还打算将那东西曝光在阳光之下...你说,他这不是在找死,而是在干什么?” 叶远飞样子很颓废,显然过去了十一年之后,仍是没想明白陈平当时的心理。 “当他死了以后,那东西自然落到了老爷子的手里...既然这样,他强行送死又有何意义...” “为了遮掩。” 沈沉溪冷冷打断了叶远飞的话,说道: “如果他不死,那用不了多长时间,苏寒山就会查到李兰兰的头上。” “为...为什么?” 叶远飞不解地反问了一句,见沈沉溪忽地露出阴狠的神色。 “为什么...呵呵...” 他死死盯着叶远飞,咬牙切齿道: “因为,他觉得自己无力给连天报仇,而李兰兰却有这个能力...他牺牲了自己,希望看到的是你叶远飞和苏寒山的毁灭。” 嘶... 叶远飞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同时,一瞬间仿佛苍老了几岁。 “陈平,原来....你是这么恨我吗。” 他长长地叹息着,自嘲般说道: “连天啊连天...我怀疑你是不是早就看透了一切,早就知道你会有一个这么出色的侄子,还有你那疯了的老相好,会为你不顾一切地报仇...” “输了...我反正是输给你了...” “如果这一切都是你的设计,那我认了...” 叶远飞不停地在对那个死去了很久的人说话。 可惜,却是没有回答。 像谅山的雨夜里,连天在最后时光中自言自语的那样。 (本章完) 第四十九章 破晓之前,绯红之雪(上)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人生本来就很艰难,又何须那么多的感叹。 沈沉溪冷冷看着在他面前自怨自艾的叶远飞,眼神中充满的只有恨意与冷漠的杀机。 倘若对方不是叶未央的亲生父亲,自己的老丈人,那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就将其从高空中扔下,让他和大西洋的小鲨鱼们快乐地玩耍。 这是叶远飞罪有应得。 深沉溪做起这件事来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感。 然而,恨很简单,爱也很简单,但是爱恨却并不简单。 沈沉溪不再是当初那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少年,他像那些愿意或者被迫成人的男人们一样,心中有了更多的权衡和负担。 对于沈沉溪来说,摧毁碧央集团,一刀宰了叶远飞,这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艰难的却是他非但不能这么做,反而要保着叶远飞的一条命。 这便是他对叶未央的爱。 他并不曾原谅叶远飞,但他无法接受李兰兰那种歇斯底里的报复方式。 因为,叶未央接受不了。 人生本就是时时刻刻地在进行选择,而沈沉溪似乎却一直站在矛盾最为对立的那个路口。 他爱那个生他养他十几年,一直以来显得本分憨厚的亲生父亲,所以,他说不出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从而大度地放过叶远飞之类的鬼话,但同时,他也爱他的妻子,那个与他青梅竹马,历经了风风雨雨才走到一起的真爱,所以,他更说不出什么‘大丈夫何患无妻’之类的屁话。 这是沈沉溪面临的艰难抉择。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自己永远就待在这个路口,不向左也不向右。 然而,李兰兰却没给他这个机会。 此时此刻,叶未央和苏如霜都落到了李兰兰的手里,沈沉溪只能被迫地做出抉择。 苏望月在淞沪成为碧央集团的代理董事长,只是他迈出的第一步。 坐在防爆玻璃旁的沈沉溪,将目光从叶远飞身上收回,直视着辽阔无界的海面,双眸中仿佛蕴藏着一团浓墨。 叶远飞在刚一上飞机的时候,便问他叶临云的下落,他当时高冷地并未作答。 实际上,他不曾回答这个问题的真正原因,则在于他已经将叶临云看做了一个死人。 沈沉溪心中对叶远飞的恨意不比李兰兰少到哪儿去,只是夺走碧央集团是远远不够的,他要让叶远飞尝到生不如死的痛苦。 而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他感受一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楚... ...... ...... 拥有着两个螺旋桨作动力的直升机,最终平稳地落在了一艘巨型邮轮的甲板之上。 漆黑如墨的海面之上,洋洋洒洒地飘着细细的雪花,在空中十余架警用直升机探照灯的照射之下,看起来有那么几分唯美。 不过,宛若一头史前巨兽的邮轮之内,气氛却是一片肃杀。 出身于海军作战队的安保主管,在恭敬地向沈沉溪行了一礼后,肃然道: “BOSS,我们已经追踪到夫人所在那艘船的位置,我已经派直升机进行了拦截,已经将对方逼到了我们能控制的海域内,但是由于夫人在上面,我们不敢打草惊蛇,贸然进行突击。” 甲板上的海风很大,将安保主管的防寒服吹得猎猎作响,更令叶远飞夫妇二人有种要被吹飞的感觉。 沈沉溪凝视着如墨的海面片刻后,接过了手下递过来的最新代的勃朗宁,以及那柄从江宁的小院带过来的破军。 “用快船送我们过去。” “是。” 安保主管应了一声,便见同样是几个黑人大汉,推攘着叶远飞夫妇二人依靠绳索,从邮轮的甲板落到了一艘快艇之上。 小艇并不大,只能坐十人不到,在这汪洋大海之上犹如一粒细沙般渺小,看起来随时有倾覆的可能。 徐薇的唇角已经泛白,甚至不敢睁眼看四周的景象。 而当小艇渐渐远离邮轮主体后,四周渐渐暗下来的环境更是令人心生恐惧。 徐薇紧闭着双眼,感受着明显的颠簸,不知过去了多长时间之后,她才忽地听到叶远飞那被海风凌乱的声音: “到了。” 徐薇蓦地睁开了双眼,只见在她眼前不远处的黑暗中,隐约可见一艘百米长的客船的轮廓。 而坐在船舱驾驶位旁的沈沉溪,打开了他身前的无线电设备,对其冷冷说道: “李阿姨,我已经到了,叶远飞也给你带过来了,你接下来想怎么样?” 十几秒后,一道掺杂着杂音但却仍很好听的女声通过电波传来: “都到船上来。” 沈沉溪听着对方的话语,面色一沉,同时耳塞里传来数道惊呼声: “不可!” “BOSS,这太危险了!” “这绝对不行!” 沈沉溪脸色阴沉如水,思索了片刻后,才又拿起对讲机说道: “阿姨,你这真将我当软柿子捏了吗,或者说,你以为你手里握着霜儿和未央,就能有恃无恐?”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回道: “但我手中有牌,你手中没牌。” 沈沉溪闻言,话音渐渐变冷,有些森冷地说道: “那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人把李周易一家老小统统送去跟连天作伴,顺便再把连天的墓给炸了。” 嘶! 就在沈沉溪后面坐着的叶远飞与徐薇二人,几乎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 叶远飞还好,从小看着沈沉溪长大的他,很清楚其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徐薇却是震惊不已。 她忽然感到很庆幸,庆幸自己没招惹过这个可怕的男人。 而李兰兰那边沉默了许久,理应是在权衡着些什么。 对李兰兰这种为了报仇几乎快走火入魔的女人来说,无论李周易的性命,亦或是连天的墓,对她来说都算不得什么难以舍弃的东西。 但面对着沈沉溪的威胁,她又不能无视。 虽然表面看起来,她手里有牌,但其实整个牌桌却是掌握在沈沉溪的手里。 于是,李兰兰的声音再度通过电波传来: “叶临云,叶未央,两者之间选一个。” 沈沉溪眉头一皱,刚要说些什么,却那头补充道: “我让叶远飞来选。” 今天一更,抱歉 (本章完) 第五十章 破晓之前,绯红之雪(中)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通过无线电传来的声音是那样的好听,但又不免让人感受到丝丝的寒意。 沈沉溪眼神一沉,静静地转过了头,什么都没说,只是死死地盯着叶远飞。 他的眼神是那般富有侵略性,宛若海面之下隐藏的那些凶残的肉食生物。 叶远飞脸上猛地闪过了凛然之意。 他能感受到,此刻徐薇的双手紧紧地握在他的手腕上,也更加能听清楚,自己内心的倾向。 他眼神中充满着犹豫,但最终还是对着麦克艰难地说道: “放...未央出来吧。” 叶远飞几乎是咬着牙说出的这句话,而闻言的徐薇双手则是无力地垂下,憔悴的面庞上平添了几分绝望,又夹杂了些什么别的情绪。 对方分明听到了叶远飞的话,略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回答了一个‘好’字。 于是交换得以顺利地进行。 起伏不定的海面上,沈沉溪所在的小艇渐渐靠近了那艘客船,数架直升机携带着探照灯盘旋其上,隆隆作响,将这一处的海面照射的犹如白昼。 叶未央被人从客船中带出,被放置到了一个小皮艇上,而叶远飞和徐薇二人则是以同样的姿态,向着客船所在的方向飘摇而去。 两艘小皮艇在海面上有了相遇,冰冷的海风呼呼吹着,散乱了叶未央的一头秀发。 叶远飞呆呆地凝视着自己的女儿,忽地对叶未央大喊道: “天冷,快回家吧!” 这句话不像是在这种生死攸关的环境下说得出口的,倒像是寻常的父亲呼喊贪玩的女儿回家吃饭。 不过,神色本高冷的叶未央,在听到这句话后,却不知为何,竟是忍不住的泪如雨下。 她在一瞬间,忽地将叶远飞从小到大对她的好,一一地全都回想了起来。 感情从不会是泾渭分明的。 就在这一刹那,叶未央忽地感觉自己对叶远飞的恨意淡了许多。 因为她听得出来,不管之前是什么样子,起码在此时此刻,叶远飞对她说的话是情深意切的—— 他真的想保护这个女儿。 皮艇很快地向两艘船靠过去,当叶未央刚一登上快艇的时候,便被沈沉溪一把抱在了怀中。 像是抱住了他一生的梦想。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在沈沉溪怀中的叶未央,那张冷艳绝伦的俏脸上布满着泪痕,不复往日里那个女强人的形象,看上去楚楚可怜,令人心疼。 她似乎从未如此脆弱过。 “别哭了。” 沈沉溪扶着她瘦削的双肩,轻声地安慰着。 “我是不是...从今天起就没有父亲了。” 叶未央的声音夹杂着哭腔,令沈沉溪不由动容。 “不会的...我会尽力保护他的。” “不要...” 令沈沉溪没想到的是,叶未央虽是泪流难止,却是斩钉截铁地拒绝了沈沉溪。 “关于陈平叔死去的真相,李兰兰都跟我说了。” 叶未央从沈沉溪的怀中挣脱,仰头直视着沈沉溪的双眸,坚决道: “谢谢你为了我,没有对我父亲下手…然而,现在这个局面,更没有让你冒险插手的理由...” “我不许你去那条船上。” “绝对不许。” ...... ...... 海面上的时间静静流逝着,遥远的海面尽头似乎可以看到一抹鱼肚白。 凌晨三点半。 叶远飞携徐薇登上了那艘属于李家的客船,被几个膀大腰圆的水手们,带到了叶未央之前所待在的那个小厅之中。 此时的苏如霜不知去向何处,圆桌之前只坐着李兰兰一人,穿着一身素白的纱质长裙,露出了白皙且修长的美腿,看上去极尽诱惑。 而她手中则是摇晃着一个高脚杯,杯中盛着暗红色的美酒,宛若一团被风化了的鲜血,透露着妖艳的美感。 暗红与素白。 这是李兰兰一袭上下的色调。 “一切都是我的错。” 叶未央看着眼前这个女人,开门见山地说道: “所以,一切的错都由我来承担,请放过我的孩子。” 当... 一声轻响,李兰兰将高脚杯放到了圆桌之上,清冷绝伦的目光投到了叶远飞的脸上,而后却哑然失笑。 “真是可恶。” 外面的海浪声很大,但却不能遮掩她轻轻的这句。 她神色微敛,极度冷漠地对叶远飞说道: “为什么,你认错的态度让我这么不爽呢?” 寒气森森。 叶远飞看着眼前这张艳丽至极的脸庞,却于心中狠狠打了个寒颤。 他头一次见到李兰兰这种模样,所以,他感受到了极端的陌生。 “你想如何?” 叶远飞哀切地叹了口气,似乎是觉得自己今日是难逃一劫了。 “如果我以死谢罪能让你的愤怒稍稍平息的话,那我就自行了断...只是求你,能放过我的孩子。” 半辈子处于商界大佬地位的叶远飞,此时的语气是不符合身份的哀求。 或许有人会为之而感到心酸,但对李兰兰来说,这无异是鳄鱼的眼泪。 只会让她更加地感到厌恶。 “你以为...你一死了之,事情就结束了吗?” 李兰兰看他的眼神充满着戏谑,而后笑道: “或许你还不知道吧...就在不到一个小时前,你费尽一辈子心血打造的碧央集团,已经换了个主人,而你的董事长职务也被罢免,甚至证监会还查出你过往一系列的违法记录,就算你能活着回到淞沪,也绝不会是安然无恙。” 话音初落,便见叶远飞的身形明显踉跄了一下,一瞬间似乎苍老了许多。 他没怀疑李兰兰话语的真实性。 因为先前沈沉溪那仇恨的眼神让他明白,沈沉溪或许会看在叶未央的面子上保他一命,但绝不会没有下限地帮他。 从本意上来讲,沈沉溪同样很想让他这个老丈人从世界上消失... “报应而已...” 沉默片刻,叶远飞喘着粗气对李兰兰如是说道。 而李兰兰的话却还没说完: “叶远飞,你体会过绝望吗?” 李兰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到了离叶远飞不到三步远的距离,看着他说道: “当初,连天对我说,他执行完那个任务之后,就会来娶我,然后我们一起在燕京过安稳日子。” “你知道吗,我当时甚至还偷偷留着一块白色的洋布,想自己做件婚纱。” “可是最终,我等来的却是他的骨灰盒。” 叶远飞安静地听着,脸上浮现出心痛之色。 而下一秒,李兰兰却是陡然间话锋一转,有几分质问地说道: “你能体会到,我当时是有多么心痛吗?” 叶远飞想要回答些什么,但却又骤然间答不上来。 他感觉,自己的心好痛。 他回过了头,看见了徐薇流着泪的脸,看着她素手上拿着的银灰色的匕首,便觉得自己的心犹如被刀铰一般。 痛到无法呼吸。 (本章完) 第五十一章 破晓之前,绯红之雪(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有一种绝望的情绪,叫做背叛。 叶远飞从年少离开江宁参军开始,风风雨雨几十载,期间不知经历过多少明枪暗箭,阴谋诡计。 他曾经为了荣华富贵出卖过自己的生死兄弟,又为了保住荣华富贵,而对自己几十年的朋友而痛下杀手,所以,叶远飞是这世间最懂得人心险恶之人中的一个。 而人越深刻地了解些什么,便往往越容易对其产生疏离感。 叶远飞在这几十年来,极难对别人交出信任与真心,在他人过中年之时,真正得到他信任的人,不过只是严正与徐薇两人而已。 严正自不必提,其人从在甲子营开始就一直为叶远飞出生入死,多次救叶远飞于性命攸关之时,能获得其信任倒也不令人意外。 不过,叶远飞对徐薇的信任,则完全是他个人情感所致。 他很爱徐薇,不仅因为徐薇是叶临云的亲生母亲,更是由于徐薇身上有一种让他无可自拔的独特魅力。 叶远飞虽然信任严正,但在他眼里严正毕竟只是个外人,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家臣...但徐薇却不一样,叶远飞是打心眼里将她当做了自己的妻子,叶家的女主人。 可现在,当他此刻感受着从背部插入到胸膛的锥心之痛时,他才忽然发现,自己这十几年来所认定的看法是有多么的可笑。 “为...为什么...” 十几秒的时间飞快地流逝,叶远飞感到浑身的力气在被一点一点的抽离掉。 他用那不可置信且夹杂着茫然的眼神,有气无力地对徐薇吐出了这三个字。 “对不起...” 徐薇眼眶通红,眼泪吧嗒吧嗒地顺着侧颜打落在地板上。 她无力去解释些什么,或者说,她已经不想去解释些什么。 砰! 终于支撑不住身体的叶远飞,咣当一声双膝跪倒在了地上,嘴里发出嗬嗬的微弱声响,看上去虚弱至极。 泊泊的鲜血顺着匕首的凹槽处,先是浸湿了叶远飞的内衬毛衣,而后,不可抑制地在地板上横流,形成一道妖艳且诡异的景象。 而叶远飞毕竟是甲子营出身的特种兵,尽管经过了三十年糖衣炮弹的腐化,但他的身体素质还是要比一般中年人要强的多。 双膝跪倒在地的叶远飞,不再去看一旁泪流不止的徐薇,而是昂起了满头大汗的头颅,用充满着不甘的眼神,死死锁定着李兰兰那张倾国倾城的脸。 他看到,李兰兰唇边的笑意更盛。 好像是听到了一个足够有意思的小笑话。 “真是可惜。” 李兰兰双手环在细腰前,看着跪在自己面前的叶远飞,神色之间既没有得意,也看不出大仇得报的快意。 相反,她的双眸之中反而有深深的怅然。 她忽然感觉到,对方的痛苦,并没让她感受到应产生的快乐。 苏寒山已经死了,叶远飞看起来也即将是在劫难逃。 看上去,导致连天横死的两个罪魁祸首,都将要下去陪连天做伴了。 不只是如此,苏寒山苦心经营一辈子的苏家,现在也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其唯一的儿子苏洛,在李兰兰的设计之下,已经被人带走,而一直为苏家提供财源的兰心会,则因为资金上的大窟窿始终无法补全,终于被证监会抓住了把柄,进行了强制措施,而这些年从兰心会上捞了不少好处的苏家族人,则要面对被清算的结果,最好的也是个家破人亡,不济一些的恐怕要吃上一辈子的牢饭,而身为这一切的源头的苏寒山,在有关部门的干涉介入下,即使他人已经死了,但根据李兰兰暴露的那东西,说不准骨灰也要被人从燕京的七宝山公墓给移出来。 而叶远飞则更不用说,他一辈子的心血也不过只碧央集团一个,但这现在已不属于他了。 虽说苏望月如今是碧央的代理董事长,但与李周易谋划许久的李兰兰又岂能不知,苏望月背后站着的是沈沉溪,是联美财团如今那些手握大权的年青人们。 而李兰兰也可以相信,依着沈沉溪的性子,他可能会把碧央送给叶未央,但绝不会再让叶远飞碰上碧央一丝一毫。 这是沈沉溪的惩罚方式。 不是彻头彻尾的毁灭,而是改换门庭。 李兰兰对此不算认可,但也不否定。 这也是她为何独独放走叶未央的原因。 虽然在诸多人眼中,李兰兰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疯子,但骨子里,她却还依旧若有若无地怀有少女时代,遇见连天时的那些想法。 好人应该有好报。 有情人就应该终成眷属。 当年陈平牺牲掉自己来掩护她,她本身就欠了陈平一个大人情,如果不是时机巧合之下,她也不会生出暗杀沈沉溪的计划。 而现在,她放了叶未央,就等于是还了陈平当年的人情。 “徐薇是我故意送到你身边的,目的就是监视和掌握你的一举一动。” 李兰兰显现出几分兴致缺缺的样子,半蹲下来,对嘴唇已经泛白的叶远飞说道: “不止如此,十四年前薛明之所以能在你的山庄搞出事端,也是在我的默许之下,只是事情终究有所偏差,才酿成了霜儿被掳走的局面。” “关于齐观海的那件事,也是我故意保着沈沉溪,陆永是由兰心会培养的孤儿,所以...他始终都是我的人。” “至于你碧央近几年来面临的困境,也是出自我之手...虽然我不愿承认,我是那个负心汉的女儿,但是我对于借用联美李家的势力,却是一点负担都没有。” 李兰兰站起了身,也不管躺在地上是否失去意识的叶远飞,径直走到了窗子边上,看着海面上越来越明显的光亮,看着被红色警示灯染透的绯雪,唇角露出不可捉摸的笑意。 “一切都该结束了。” 她低声自言自语地呢喃着,转身对站在一边的徐薇笑了笑,有几分俏皮地说道: “不好意思,我骗了你。” “我并没有要放过叶临云的打算。” 她微笑着,宛若来自地狱的恶魔。 而后,她不知从哪里拿出了一个像是遥控器的玩意儿。 在徐薇惶恐的眼神中,她摁下了按钮。 (本章完) 第五十二章 梨花白色的故事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吸附在船舱顶部的环形灯管,此刻散发着惨黄的灯光,投射到正下方的李兰兰的脸上,使得画面带着说不出的诡异。 李兰兰此刻紧闭着双眼,无声地在微笑着,脸上可以看得出有那么些满足和解脱之意。 一滴清泪,渐渐从她那极美的眼眶中跳脱而出,顺着倾国倾城的侧颜,最终坠落到深棕色的地板上,发出了微不可闻的一声。 一秒...两秒...三秒... 李兰兰缓缓地挣开了双眼,看着眼前已经跌坐在地上,浑身上下不可自抑颤抖着的徐薇,以及还在不停抽搐着的叶远飞,眼神中浮现出了疑惑之色。 她抬起右臂置于胸前,松开了如葱白般的五指,微微低头,便看到了掌心中遥控器的全貌。 通体银灰色的遥控器并不大,不过占据了李兰兰半个手掌而已,而其表面也不过只有黑色和红色两个椭圆形的摁键,简单至极。 李兰兰疑惑地打量着平放在掌心的遥控器。 她确认,自己刚刚所摁下的就是代表死亡的红色摁扭。 可是...可是... 她侧头,看着小窗外依旧被红光染透的白雪,看着海面尽头渐渐泛亮的一条光线,感受着依旧平稳,说不上有多颠簸的客船,眼神中充满着茫然。 人具有着求生的本能。 通常选择以自杀的方式了结生命的那些人,除非是受到难以忍受的精神压迫或者是肉体折磨,否则,则可归咎于是一时冲动。 也许某人已经写好了遗书,也许他站在了高楼楼顶的护栏外侧,也许他已经闭上了双眼,迈出了临门一脚,但极有可能的是,在他从高空下坠到地面的这十几秒内,他就已经后悔了。 明知必死而从容赴死,并且还要一次不成再来一遍,除非是那种怀有大无畏主义的英勇烈士,或者已经完全脱离人性的疯子,要不然,只要是人就很难做到这一点。 而李兰兰虽然已经被许多人看做是疯子,但她还是保留着几分理智,并没有达到那种程度。 因此,李兰兰迟迟没有再摁下那枚红色的椭圆摁键。 她就这么呆呆地站立着,直到一阵脚步声出现— 嗒,嗒,嗒。 由于海上充满着风浪的关系,所以客船上的地板都经过了防滑处理,使得人走在其上很难发出那种清脆的响声,反而皆是些难听的沉闷之声。 闷得让人发慌。 李兰兰将目光从小窗上收回,冷眼看着即将闯入到小厅里的人。 她静静地听着不急不缓的脚步声,感觉对方似乎是来踏青那般从容不迫。 淡淡的血腥气窜到了李兰兰秀气的鼻尖,让她秀眉不由一皱。 这不光是来自躺在地上抽搐的叶远飞的,更是由进入到小厅里的那个人所散发的。 李兰兰就这么打量着来人。 而当她看清了对方右手紧握的那柄还在淌血的短刀,看清了对方修长身材上所紧覆的黑色作战服,看清了对方棱角有致的脸上,所浮现的那抹略显阴沉但自信至极的笑意,竟是不由地恍了神。 落入李兰兰眼中那柄看似朴实的短刀,是在军方中赫赫有名的破军。 而能持有破军且身着暗黑色作战服的来人,自然是沈沉溪。 而他那身本该显得酷拽的作战服,此刻却略显脏乱,深深浅浅地沾着湿透了的印迹—— 那是由鲜血染就的污渍。 而沈沉溪所站立的位置,正好与李兰兰相对,中间隔着仍血流不止的叶远飞,以及仿佛被吓傻了的徐薇。 李兰兰全身上下一袭素白色,而沈沉溪则是一身黑,中间又隔着一滩暗红色的血迹... 这是一幕任谁看都会觉得诡异至极的画面。 而处在画面之中的李兰兰,却是在与沈沉溪对视之间,逐渐回过了神,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仿佛从尸山血海中一路杀过来的沈沉溪,开口询问道: “你在我的引爆器上动手脚了?” 她所说的引爆器,自然是她手里那个看似是玩具遥控器,实则是危险无比的小玩意。 “并没有。” 沈沉溪的声音微微有些沙哑,而语气也是十分淡漠。 “...只不过,我通过干扰器屏蔽了这附近所有的信号...就算你在这船上装个核弹头,但是信号发送不出去,你手里的东西也就只能是个废铜烂铁。” “原来如此...” 闻言的李兰兰看起来并没如何气恼,而是随意地又将右手腕翻转过来,将大拇指放在了红色的摁键上,毫不犹豫地再次摁了下去。 这一幕让瘫倒在地上的徐薇看的是心惊肉跳,险些就忍不住惊呼出声。 不过,即使李兰兰的大拇指已经深深嵌在了引爆器的表面之下,但却还是什么异变也没发生。 船舱外的海风依旧在呼啸地乱吹着。 细细的雪花依旧在洋洋洒洒地飘落着。 李兰兰向窗边瞥了一眼,终是相信了沈沉溪的话,随手便将手中的引爆器扔到了一边。 动作很流利,宛若随手向垃圾桶中扔一个废纸团。 “看起来,你已经解决了李家的那些死士了。” 李兰兰那张倾城的容颜上,此刻带着欣赏的笑意,浑然不像是面对着一个站在生死对立面上的大敌,反倒是像一个唠家常的长辈。 而沈沉溪的反应也很诡异,虽然声音依旧冷淡,但却不见嘶吼。 “我已经站在了这里。” 沈沉溪并没多解释些什么,只此一句,就让李兰兰明白了眼下的局势。 他既然能安然无恙地站在自己的眼前,不就正是说明,这艘客船的控制权已经悄然易主了吗? 李兰兰没去问他如何做到的,究竟是里应外合还是以力敌之。 她并不太关心这些。 李兰兰此刻展现的气场,很难看出是属于失败者所有。 她脸上带着好奇之色,笑吟吟地对沈沉溪说道: “我很喜欢白色。” 这句话来的很突兀,看上去有些无头无尾,但沈沉溪却是安静地听其继续道: “虽然外面是天还很黑,但想必要不了多长时间,天色就会变白,更何况,此时还下着白雪...” 李兰兰扫了一眼徐薇,说道: “因为,我喜欢白色,所以,我希望从三十年前延续至今的故事,能有一个白色的结尾。” “像是你舅舅坟前,每年由我送去的梨花那样的白色。” 说罢,她直直地看着沈沉溪,笃定般问道: “你救走了霜儿?” “是。” “那叶临云呢?” 李兰兰炯炯有神地盯着沈沉溪,听其平静说道: “很不幸,他被李家的死士撕票了。” “哈哈...” 李兰兰闻言,一下子没忍住,竟是大笑了起来。 而徐薇的双眼则在一下子变得空洞,脸色也瞬间变得霎白—— 如李兰兰所描述的那种梨花白。 倒数第三章,谢谢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 (本章完) 第五十三章 飘零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啪,啪,啪。 李兰兰逐渐收敛了笑意,忍不住地对着沈沉溪鼓起掌来。 看上去,她已经得到了她想要的答案。 而沈沉溪的脸色依旧冰冷,看不出有丝毫的情绪波动。 他就这么冷冷地看着李兰兰鼓掌,任由这清脆的声音在这船舱中回荡。 “不错,不错...” 李兰兰双手合十放在小腹处,说话的语气宛若是在评价一道菜品。 她没再继续追问叶临云之死的细节。 事到如今,不管是沈沉溪有心设计也好,还是他确实无能为力也罢,这对李兰兰来说都已无关紧要。 重要的是,叶临云已经死了。 尽管这只是沈沉溪的一面之词,但李兰兰此刻却对此深信不疑。 依旧是那句老话:最了解你的往往不是朋友,而是敌人。 虽然李兰兰这三十年来一直藏在幕布之后,但相比苏寒山或者叶远飞,或许她对沈沉溪的了解更为深刻。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一直对沈沉溪冷眼旁观十几年,直到今时今日才真正与之交锋的李兰兰,怎会不清楚沈沉溪什么样的性子? “你很像他,但又比他厉害。” 李兰兰忽地说出了一句寓意深长的话来。 而其所指的‘他’是谁,沈沉溪自然很清楚。 除了连天还能有谁? 那个已经死了三十年,但却始终阴魂不散的便宜舅舅。 沈沉溪忍不住地在心中腹诽,但面上却淡定地回答道:“老话都说外甥像舅...你这么说,叶远飞这么说,苏寒山生前也这么说...那或许,我就真的很像他吧。” “哦?” 李兰兰眼神中闪过几抹亮色,对沈沉溪笑问道:“你看起来倒是真的很平静?” 还未等沈沉溪说些什么,她忽地自嘲一笑,自言自语道: “也对...对你来说,现在倒真的算是大局已定了。” 她的目光再一次地落到了小窗外,竟是充满着迷恋的色彩。 “新的一天已经到来...而你,在铲除掉了那群老不死的之后,将会完全地执掌住联美财团的大权,成为名副其实的财团总长,而叶未央那个丫头经过这次的事件之后,想必会越发地对你死心塌地,就算有叶临云这块疙瘩,但也是无伤大雅。” “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对,人生赢家。” 李兰兰竟是忽地打了个响指,似笑非笑地对沈沉溪说道: “沈沉溪,你赢了...这个世道的规则就是这样,赢家全部通吃,输家一无所有。” “可是,我明知道这一点,为何,我还是心有不甘呢...” 沈沉溪闻言,面色不由一沉。 他在一瞬间,从李兰兰的话中读出了一些坚决的意味。 他刚想说些什么,却忽地见李兰兰从小窗边的木窗台之下,一下子摸到了个什么东西。 嗖! 沈沉溪的身体在刹那之间向后倾去,同时,他将所有的力量积蓄在右手手腕,用尽全力,将手中的破军化作一道流星,狠狠向李兰兰所在的方向飞射而去。 哗啦! 砰! 两道刺耳的响声一先一后地响起。 前者是锋利无比的破军,击碎了小窗玻璃的声音。 后者,则是一把精致小巧的女士手枪,所发出的子弹破空声。 变故在骤然间发生。 一阵掺杂着飞雪的海风,忽地一下从小窗中袭来,让只穿着一袭素白色长裙的李兰兰一下子打了个趔趄,右手所持的枪口也不由向右偏离了几度。 也就是这几度的偏差,却让沈沉溪生生地逃过了一劫。 女人都是善变的。 李兰兰就在几分钟前,还没打算对沈沉溪怎么样,更别说要了他的命,可不知为何,就在这几个呼吸之间,她竟是骤然间改了主意,突然就对其拔枪相向。 而伴随着枪声响起,本来四下稍显安静的环境,突然嘈杂了起来。 当小窗被击碎之后,李兰兰很清楚地听到了来自头顶轰隆隆的直升机螺旋桨声,甚至,她还听到了冲锋枪的上膛声。 虽然现在这艘小船还处在东海岸,并没有到达公海的区域,但是在这凌晨三四点钟的时候,指望着能有大批海警犹如神兵天降一般出现在眼前,显然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所以说,这些人是早就埋伏在附近,只要一收到信号,便可以立即展开行动。 如此念头在李兰兰的脑海中转瞬闪过,而后,她看向刚才子弹的落点处,怔怔地站了一小会儿。 时间并不长,最多不到半分钟,而后,她也不管已经完全吓傻了的徐薇以及还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叶远飞,径直从小窗中钻了出来。 寒风刺骨,雪色冷人。 红光之下,李兰兰一袭素白色长裙被寒风吹得猎猎作响,宛若一面迎风招展的白旗。 而她一头乌黑的秀发,则几乎是在同时全然散开,离开了她瘦削的双肩,四下地飘动着。 右手紧握着女士手枪的李兰兰,一步一步走上了小窗旁放置的铁楼梯上,最终走到了被直升机探照灯汇聚的船舱最顶端的甲板上。 寒风,飞雪,佳人。 尽管李兰兰年过四旬,但上苍似乎独独宠爱这个遗落在世间的精灵,二十多年的岁月,竟是没在她的脸上留下些什么痕迹。 独独站在一片惨黄灯光下的她,竟是宛若一位谪仙一样,美丽到让人无法直视。 她好似依旧是双十年华,好似依旧是初见连天时的那样,宛若一朵永不凋零的纯白色梨花。 “妈!” 一道轻灵的声音穿过了风雪,落在了李兰兰的耳中。 她看到在层层护卫下,仍拼命地想穿过人群,扑到自己身边的苏如霜。 两行清泪,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的侧颜,转瞬又被寒风吹干。 几十把黑洞洞的枪口,此刻正齐齐地指向着她,而头顶的不断盘旋的直升机,也有着随时准备放人下来的冲动。 说来也是可笑,近百人如此大动干戈,所面对的只不过是一个身形瘦削的弱女子。 在这一刻,李兰兰颇有当年连天那种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意味。 “闹剧到了该收场的时候了。” 尽管李兰兰此刻手中还握着枪,但沈沉溪却是浑然不惧地站到了离她十步远的位置,大声喊道: “放手吧。” 李兰兰面露着微笑,不去理会沈沉溪说了些什么,只是很留恋地又朝苏如霜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 她并没有再说话。 下一刻,只见她忽地连续后退了几步,身体越过了护栏,从船舱顶层的甲板直直地向冰冷的海面坠去。 宛若一朵随风飘零的白梨花。 与此同时,那道枪声再度响起,划破了风雪,传到了在场每个人的耳中。 沈沉溪神色一黯。 “一路走好。” 他对着满天的风雪轻轻呢喃着。 再次对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说一句谢谢 (本章完) 第五十四章 末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轻风拂面,恰是草长莺飞的时节。 二零一八年春夏之交的伦敦,依旧是处于多雨的季节,不过在四月末的某一天内,天色却是放晴,明晃晃的阳光落在大本钟古铜色的塔尖之上,使遥望它的游客感到有那么些刺眼。 清风徐徐,大本钟背后的那片绿茵草地宛若风吹麦浪一般来回起伏,又好似一连串的多米诺骨牌,向着草坪的边界而去。 位于草坪边界处的,是一棵苍老的夏栎树,而树下则是一条充满古典气息的木质长椅。 郁郁葱葱的树影覆盖之下,依稀可见两个可以被称之优质帅哥的男人,坐在长椅之上,两人之中的其中一个,模样更是俊朗到了不像话的程度。 看似无事的两人,皆手捧着一杯星巴克的纸杯咖啡,彼此之间并无交谈,而是直直地向前方的地面看去—— 灿烂的阳光照射在黑灰交杂的花岗岩砖面之上,让人很容易感受到那么几分炽热感。 时间就这么在彼此的沉默间一点一点的流逝。 两人手中的咖啡渐渐见底。 而不知坐了多长时间的两人,终于几乎是同时站起了身,互相间对视一眼,默契地相视一笑。 随手将纸杯扔进长椅旁的垃圾桶里,两个身高皆过一米八五的帅哥,一人撑起了一把宽大的报纸色遮阳伞,脚步略有些急促地走到了花岗岩路面上,沿着草坪的边界,向前方不远处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出口处而去。 从泰晤士河上吹来的风带着丝丝的凉意,掀起了两人米黄色风衣的衣角。 而撑着伞的两人,俊朗的身材依旧挺拔,唇边带着若有若无的微笑。 若是从两人对面的视角来看,这样的一幕场景必然会让某些怀春的少女想入非非。 不过,两位帅哥的眼神却是很坚定,好像丝毫不关注四周身材火辣的欧洲美女们抛来的媚眼,而是目不斜视地走到了同样身材高挑的两位美女跟前。 而两人之中,有着一双湛蓝色琥珀般双眸的帅哥,一看见那个穿着雅黑印花短裙的冷艳美女时,嘴角的笑意便变成了谄媚的笑。 “凯瑟琳,你是不是口渴了?” 在另一个帅哥目瞪口呆的眼神下,只见他从风衣口袋中像是变戏法一般,掏出了一小瓶柠檬水,递给了金发碧眼的大美女。 “嗯...味道还好。” 凯瑟琳接过柠檬水喝了一口,神情有那么几分冷淡,更是令一旁的帅哥差点惊掉了下巴。 这...真TM的是杰兰特和凯瑟琳吗?! 他记得之前这两人好像不是这种画风啊! 帅哥有些接受不能地揉了揉太阳穴,却见站在凯瑟琳旁同样冷艳倾城的美女,对其淡淡开口道: “纳尔逊,我也渴了。” 美女说的是流利的英文,唤的也是他的英文名字。 而杰兰特与凯瑟琳两人同时侧过了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让他顿时感到无比尴尬。 “那个...你们站在这里不晒吗,还是先上车吧。” “哼!” 挽着凯瑟琳胳膊的叶未央,冷哼一声,不由说道: “都说男人结了婚之后就变得敷衍起来,看来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 这有个屁的道理! 纳尔逊在心中狂腹诽着,却见凯瑟琳深以为然地点了点头,笑道: “我记得中国有一句老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到纳尔逊这样的表现...杰兰特,我很担心啊...” 在凯瑟琳话音初落的一瞬间,外貌妖孽的杰兰特忽地向一侧退了一步,对纳尔逊露出一脸‘我跟你不熟’的表情。 “呵呵。” 纳尔逊尴尬地笑着,浑然不像是跺一跺脚,就能让这伦敦金融圈天翻地覆的大佬样子。 而两人撑着伞,在周围暗哨的保护下,将两位绝色美女送上车后,当杰兰特刚打算钻进玛莎拉蒂SUV的后座时,却被纳尔逊轻轻扯了扯袖子。 “婚礼礼金减半。” 纳尔逊面无表情地说了一句,令杰兰特微微变色,不过依旧笑道: “知道你财大气粗,但我就像是差钱的人吗?” “我会直接给凯瑟琳,不会经过你手的。” “......” “纳尔逊,你这个混蛋!” 坐在车后座内的叶未央,忽然听到外面的杰兰特爆了一句乡音浓厚的粗口,不由疑惑地看向凯瑟琳,却见其笑道:“不要担心,我的总长夫人,在你老公面前,杰兰特只有挨揍的份。” 叶未央俏脸一红,忙是尴尬地岔开话题道: “那个...你们决定去哪里度蜜月?” “这个啊...” 凯瑟琳略略思索,说了一个令叶未央惊讶的地方。 “江宁。” 看着叶未央惊讶的眼神,她解释道: “就是那个你和纳尔逊青梅竹马长大的江宁市...听说那里景致很好,我想和杰兰特去看看...不过...” 凯瑟琳话锋一转,对叶未央问道:“你们结婚都半年了,什么时候举行婚礼呢?” “这个啊...” 叶未央俏颜染上那么一分薄嗔之色。 显然,她也不知道是何时。 ...... ...... 老话说得好,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 对于天生生得一副好面相,端的是花花公子性格的杰兰特来说,他就如同落入女儿国的唐三藏一样,从来不缺乏女性追求者,然而,像是凯瑟琳这般几乎是‘死缠烂打’非他不嫁的,却也是独一无二。 男女之间的感情,实在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玩意儿。 去年落在沈沉溪眼中,杰兰特对那俏秘书维娜的留恋是千真万确的,但如今与凯瑟琳撒狗粮的行为更是比真金还真。 人生相逢一刹那,可能不过是岁月长河中的匆匆一瞥,但也可能是沧桑百年。 沈沉溪敢肯定地断言,一定有他所不知道的契机在这两口子之间发生,至于是什么,他却没有深究的打算。 时光如白驹过隙,总是想仗剑天涯看远处繁华,反而不若多多珍惜眼前人。 难得露出诚挚笑容的沈沉溪,在伦敦郊外的庄园里,全程笑容满满地见证了杰兰特与凯瑟琳的婚礼。 阳光,柔风,哥特式的大教堂和天空中盘旋不停的白鸽。 这是一幕让人难以忘却的景象。 而牵着叶未央之手的沈沉溪,婉拒了杰兰特父亲小住的邀请,在和叶未央看望过自己认的小妹妹维娜之后,两人便一道回了旧金山。 ...... ...... 春尽之后,即是盛夏。 宛若一轮大火球的太阳悬在西海岸的上空,照得海边的沙滩好似金沙铺就的一样,但又犹如洒满了一地的火星,让人踩上去感觉仿佛在烤肉。 所幸,在这将近一千米长的海岸线边,并没有见到一个人影。 因为,这片海滩是属于联美沈家私有的领地...没错,就是如今那个鼎盛至极,已然恢复了往日荣光的沈家。 而在距离沙滩约三四百米处的位置,便可见几座独栋的白色别墅,虽然从外观上看来十分简洁,但若有建筑行业内的人在此驻足,一定会感叹这几座别墅的设计之巧妙,造价之高昂。 无他,只因这几座别墅做到了无限地向‘冬暖夏凉’这个词语逼近的程度—— 仅仅是依靠建筑本身,而不依赖空调或暖气这类物品的存在。 几座别墅按照看似散乱,实则暗暗符合风水哲理的位置排布,位于当中的那座三层白色小楼,则是归沈家家主,沈瀚所有。 屋外的天气极度炎热,但屋内却保持了一个凉爽的环境,让不停啜着酸梅汤的沈瀚,忍不住轻轻赞叹了一声。 快要过七十大大寿的沈瀚,此时看上去好似刚过五十岁,整个人从内向外地透露出夕阳红的意味来。 而与之相比,此刻在他一旁坐着的如坐针毡的中年人,便是有着不符合年龄的苍老。 此人是沈见深,沈老太唯一的儿子,按照辈分上来论,得管沈瀚叫一声小叔或者舅舅。 而相较于沈瀚的优哉游哉,沈见深此时却是汗如雨下,豆大的汗滴从他黑白掺杂的发间淌落下来,一滴一滴打湿在老红木的地板上。 “一个亿。” 饮尽了白茶碗里的酸梅汤,沈瀚注视着浑身不自在的沈见深,平淡地说出了一个数字。 “小叔,这太少了,这,这根本不够啊!” 沈见深此刻全然不见往昔的威严,毛手毛脚地宛若一个闯了祸的小学生。 而看着沈见深好似被踩了痛脚的样子,沈瀚布满着皱纹的嘴角,忽地浮现了那么若隐若现的笑意—— 不是温馨的笑,而是讽刺之笑。 “要我给你算笔账吗?” 沈瀚的语气仍是气定神闲,淡淡道: “目前由沈家占有一定股份的公司一共有十一家,其中五家是上市公司,两家濒临退市,另外三家虽说没到山穷水尽,但股票也是连年下跌,眼看着就救不活的节奏...” “但是,除了这五家公司之外,沈家还有另外六家公司的股份,据我所知,这六家中至少有三家的市值还很坚挺,现在抛售股票的话,虽然要吃上一些亏,但却能及时补上沈家大部分的窟窿。” “而我给你这一个亿,应该是将将能把所有窟窿补上,让你们不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又哪里不够呢?” 沈见深的脸色变得很差劲。 如若外面那根本不存在的狂风骤雨。 “小叔,你虽然说的没错,但是...” 沈见深的双手握成了拳头,含着怨气说道: “但这样一来...我,澄澈,澄淩,甚至包括你的亲姐姐,将变得一无所有啊!” “那又如何?” 看着变得有些狂躁的沈见深,沈瀚一如既往地平静。 “我们可都是你的亲人啊!而且...而且澄澈和澄淩还是沈家最年轻的一代,是沈家的希望啊,就算您不让他们回到旧金山,回到联美,但是您不能否认,他们两个是您在这世上仅有的孙子啊!” 沈瀚沉默了片刻,含着笑意说道: “告诉你一件事情。” “叶未央,也就是我儿媳妇,已经怀孕好几个月了,检查过了,是个男孩。” 沈瀚的老脸上浮现出了一抹叫做和蔼的神色。 “我已经给他取好名字了,叫沈流年,流水的流,年华的年。” 看着沈见深变得有些苍白的脸色,沈瀚认真并且肯定地说道: “我不否认你的母亲是我的亲姐姐,但你其实从来不该叫我小叔,而是应该叫舅舅,澄澈和澄淩也只是我的外孙…至于我的孙子,眼下只有还没出生的沈流年一个...” ...... ...... 沈见深失望地离开了旧金山。 在淞沪沈家将要分崩离析的前夜,他能做的只是远渡重洋地来求沈瀚,除此之外,其余的他皆无能为力。 在经历了十几个小时后的高空飞行后,拖着疲惫之躯的沈见深,刚一抵达虹桥机场,便给沈老太报了句平安。 他甚至还难得的给在伦敦留学的沈见青打了一通电话,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出自于一个父亲的关心。 一个人在一生中总是要扮演很多重量不同的身份。 而看似失去一切的沈见深,实则真正回归到了为人父的角色之中—— 这个他忽略了多年的身份。 ...... ...... 七月份的江南是梅雨时节。 阴沉多云的天空,总也下不完的毛毛细雨,成片成片布满青苔的白墙和石板路... 这是江宁,那个沈沉溪与叶未央青梅竹马的江宁。 城南郊外,金陵华侨墓园。 沈沉溪左手稳稳地撑着伞,右手小心地挽着小腹已经隆起的叶未央,踏在新沏过一遍的水泥地上,渐渐向整座墓园角落处的那片小树林走去。 凄风苦雨,一片凄凉。 在这样不算晴朗的天气里,上坟的人并不多,至于处在偏僻处的那几座墓碑,更是鲜有人来拜访。 因此,站在那座与十几年前似乎相差无异的墓碑之前,沈沉溪自然地产生了恍若隔世的感觉。 这是连天的墓碑。 而对于沈沉溪来说,这不仅仅是一座墓碑,更像是一切的起源。 他将手中的黑伞交到了叶未央的手里,从带来的纸袋中掏出了两束纯白色的花,分别放到了连天和他旁边的墓碑前。 花是素白到不染纤尘的梨花。 而伴随在连天身旁一同长眠的,则是逝去了半年多的李兰兰。 死者长已矣,生者长戚戚。 不管连天与李兰兰当年究竟爱到什么程度,此刻呈现在沈沉溪与叶未央面前的,也不过只是两面石碑而已。 如此而已。 “霜儿她...现在好些了吗?” 叶未央看着沉默不语的沈沉溪,有些忐忑地问了一句。 自从那日凌晨亲眼目睹了自己亲生母亲跳海自尽之后,往日里那个活泼灵动的苏如霜似乎一去不复返,变得沉默寡言起来,还时不时地恍神,着实让人担忧。 但叶未央碍于叶远飞的原因,无法光明正大地对这个从小看着长大的妹妹给予关心,只能通过沈沉溪来得知苏如霜的近况。 “她恢复的还不错,等过一段时间,我们两个一起去看看吧。” “嗯...” 叶未央轻轻地应了一句,可能由于站在两面墓碑之前的缘故,她和沈沉溪的语调皆不怎么轻松。 “谢谢你...” 细雨之中,叶未央的俏颜闪过几分意动,宛若十三年前在江宁站站台时那般委婉。 “嗯?” 沈沉溪自然地反问一句,听叶未央解释道: “谢谢你...放了叶临云一条生路,也没有让我爸以命偿命。” 憋了将近大半年之后,叶未央终是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 “为了我,你做到了这个程度,真的很让我愧疚,感觉...特别对不起陈平叔叔的在天之灵。” 叶未央的话语或者在别人眼中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但在沈沉溪的眼中,这却是发自肺腑的内疚。 “别这么说。” 沈沉溪指尖划过她垂下的侧发,幽幽地说道: “如果他真的泉下有知,肯定不会愿意看他儿媳妇痛苦的,更何况,谁知道他当年是否曾后悔过呢?” ...... ...... 人之一世,犹如白驹过隙,匆匆忙忙之间便走过了大半。 而当一个人回首望去之时,又有谁能问心无愧地说一句‘无悔’呢? 隔着一道厚实且冰冷的玻璃,剃着小平头的叶远飞,神情淡然且从容地倾听着他对面的叶临云说话—— “爸,您看,这是我这上半年得到的奖学金证书,还有,这个是我在全球钢琴大赛上表演的照片,还有这个,是我去爱琴海旅游时拍的照片...” 叶远飞和蔼地微笑着,什么都没说,慈祥的样子符合所有文学作品中关于慈父的描写。 此刻穿着一身暗黄色囚服的他,眼神之中再也见不到一丝暴戾,也不见那些难以掩饰的野心。 而他的这种神态,却使得强笑着的叶临云,笑容中变得有那么几分苦涩。 “爸,你怎么不问问碧央的状况呢?” 看着仿佛像是变了一个人的父亲,叶临云放下了手中的照片,幽幽地问道。 “碧央无论是在你望月哥哥,还是你姐夫的手里,都会被经营地很好,我问或不问又有什么区别呢?” 叶临云眉头微皱,接着问道: “那我妈呢?” 当日在生死关前走了一遭的叶临云,并不清楚徐薇曾对叶远飞拔刀相向的事实。 而看开了许多的叶远飞,在听到叶临云的发问之时,平静的脸色分明一凝固,看得出内心的波动起伏。 “你妈她...过得还好吗?” 他本想开口问沈沉溪有没有为难徐薇,但话到嘴边,就变成了一句普通的询问。 “还好...只不过,她经常对我露出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看得出来,她是想来看你。” 叶远飞闻言,露出一抹苦笑,说道: “还是叫她安心在美国生活吧,别大老远地回来见我一面...” 他想了想,还是对叶临云说道: “替我转告给你母亲一句话吧—”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 ...... 秋雨正凉。 一场寒雨之后,浦东金融中心大道外的梧桐树叶纷纷落下,被环卫工们堆砌到了道路两旁,好像一座座小小的黄色坟头。 刚落了一夜碎雨的黄浦江畔,空气分明清新了许多,而在这不冷不热的午后,自然有很多男女老少漫步于这人行道上。 沿着黛青色路面并肩而行的一对青年男女,正状若悠闲地聊着天,两人的神情说不上多热情,但也不是特别疏离。 “真的不再考虑下了吗?” 梳着一个包包头,留着空气刘海,身形绰约且极具诱惑曲线的御姐,一边打量着道边湿漉漉的树皮,一边对身旁的男人轻轻问道。 “嗯...我想的很清楚。” 青年双手斜插在深蓝色风衣的兜里,微笑着对女人回应道: “这么一说,我倒是应该恭喜你一句了...许文彧,许总裁。” 女人闻言,侧过头白了青年一眼,本想作出生气的样子,但看到对方那温润的宛如一米阳光般的笑容时,却又难生出讨厌的感觉。 她轻轻一叹,化着清新淡妆的脸上浮现了笑意,说道: “都是十多年的老同学了...苏望月,你跟我说这话有意思吗?” “感觉还可以。” 苏望月似笑非笑地看着许文彧,随口回答道。 而不知为何,许文彧突然从此刻的苏望月身上,竟是感到了那么几分似曾相识的痞气—— 那是十几年前,她第一次见沈沉溪时的感觉。 一见杨过误终身。 不见杨过终身误。 渐渐和苏望月并肩走到了信号灯前的许文彧,脸上浮现出了极为复杂的表情。 她不是郭襄,却也不是小龙女。 从始至终,她不过是在做一场襄王与神女的梦罢了。 而如今,这场持续了十多年的梦境,也终于要醒了。 “你在想沈沉溪?” 苏望月唇边依旧是那如暖阳般的笑意。 刚才许文彧脸上复杂的神色,尽数被他收于眼底。 这种神色,或许旁人难以揣摩,但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他又怎会不明白呢? “是啊。” 许文彧认真地回答了苏望月,语气没有丝毫的羞怯或者不好意思。 她一直很喜欢沈沉溪。 非常非常喜欢。 这说不上是人尽皆知,但至少也是相关人等都了然于心的事实,而许文彧对此也从来没有否认过。 不过,有那么几分既可悲又可笑的事情却是,她从未当面对着沈沉溪说上一句‘我爱你’。 她是如此,苏望月也是如此。 看着眼前自南北不断行驶而过的车流,两人皆是沉默驻足着。 不到一分钟之后,南北方向的车流戛然而止,两人对面的信号灯也变成了翠绿色。 苏望月迈出了脚步。 许文彧仍是站在原地。 “我走了。” “好。” “再见。” “再...再见。” ...... ......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 很多时候,互相笑着说再见,并非是因为心中未有不舍,而只是不愿将分离描绘的太过悲伤罢了。 此去一别相见难。 在一八年初秋的午后,苏望月和许文彧分别在碧央集团外那条步行道上。 本没有多少交集的两人,在互相说再见之时,竟是生出了那么些许惺惺相惜的感情来。 许文彧接任了叶未央集团总裁的职务,担任了碧央的CEO。 而苏望月在卸任了碧央集团的董事长职务之时,同时也辞去了他那家霜未科技CEO的职位。 他离开了淞沪,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 也许,这两个人或许还能再度重逢。 但那又是一段新的故事... ...... ...... 一八年最后一个月,隆冬已至,寒风呼号。 而就在这寒风凛冽的深冬之夜,位于旧金山的沈家却是灯火通明,所有联美财团中在加州的头头脑脑们,悉数都聚集在庄园中正楼的会客大厅中。 规模有七百多人荷枪实弹的安保团队,里里外外地将整座庄园围得水泄不通,颇有几分大战当前的意味。 而布下如此阵仗的原因,却也十分简单—— 叶未央此刻正在产房。 按理来说,一个女人生孩子,虽说是一件意义不小的事情,但也不至于搞出这么大的场面来。 但叶未央如今贵为联美财团的总长夫人,肚子里更是确定怀的是男孩,依照古时候的观点,这就是沈沉溪的嫡长子,沈家名副其实的少主。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中国人自古就把传承看的比天还大,关于子嗣问题更是马虎不得。 一群平日里养尊处优的财团高层们,此刻像是无头苍蝇般聚集在宽阔的会客厅,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几分坐立不安的样子。 而至于这座大宅子的主人,沈瀚和沈沉溪父子俩,则更是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在产房玻璃门前不停地来回走动,着实让人看的是头晕眼花。 尤其是沈沉溪,自叶未央被推进产房之后,他就一直处于来回打转的状态,全然不见身处上位时的沉稳和不动声色,更是时不时地就对沈瀚说一句:“应该顺利吧?”“这么久了...怎么还不出来...”“是不是难产了...” 眼见沈沉溪话语越说越糟糕,本就同样处在焦虑中的沈瀚忍不住对其吼道: “给我安静点!” 上了年纪的沈瀚依旧是中气十足,一声狮子吼,顿时让产房外陷入了一片安静。 而也就是在沈瀚话音刚落的时候,一道啼哭声突然从门内传来—— “恭喜家主,恭喜少爷,母子平安,母子平安...” 从产房内小跑而出的两个穿着白大褂的中年妇女,不停地对这父子二人道着喜。 沈沉溪有些虚脱地一屁股坐在了产房外沙发上。 他喃喃着对沈瀚说道:“我要做爸爸了...” 沈瀚也是乐得合不拢嘴,重复道:“是,是,你已经是爸爸了...” 沈家小公子诞生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宴客厅中。 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不管心里是如何想的,起码在明面之上,今夜的沈家是处于欢欣之中。 ...... ...... 有些喜悦,即使只存在于一刹那,但还是会被记忆所永远铭记,成为一个人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画面。 二零二零年,四月,初春时节。 难得的,今日的江宁没有下雨,而是一片晴朗。 在明媚的有些过分的阳光照射下,一辆通体银白色的加长路虎,路过了秦淮河岸,路过了古楼广场,路过了夫子庙,路过了玄武湖,路过了江宁外国语学校... 开着冷气的车内,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好奇地将脑袋贴在单向玻璃上,好奇地打量着外面的风景,奶声奶气地对身边姿色艳丽的少妇问道: “妈咪,这里是哪里?” 少妇还未答话,在她对面坐着捧着一杯桃汁的男人,就率先说道: “小年,这是爹地和妈咪一起长大的地方。” 男人温柔地揉了揉小男孩的脑袋,打量着他那双酷似自己的眼睛,便不由自主地满脸都是笑意。 周岁不满三岁的小男孩,名字叫做沈流年,也叫做陈年。 而被他称作爹地妈咪的两人,自然是沈沉溪和叶未央夫妇俩。 不知时隔多少年,历经重重阻碍才走到一起的两人,再度回到了这个他们无比熟悉的地方。 三岁的沈流年自然不清楚他父母的那些故事。 此时的沈流年,与那些同龄人一样,眼神中只有再简单不过的天真。 银白色的加长路虎在江宁的大街小巷中穿梭了很长时间之后,终于驶进了一座二十多层高大厦的地下停车场。 穿着一身梨花白色束腰连衣裙的叶未央,被沈沉溪牵着手从车内走出,好奇地打量着四周陌生的环境。 诺大的地下停车场,此刻却是空无一人,只有他们一家三口,以及驾驶着路虎的司机。 看过了太多风景的沈流年,此刻在车后座的儿童椅上安稳地睡着,轻微的呼吸很安静,与周围的寂静形成了呼应。 叶未央疑惑地看向沈沉溪,却见他面无变色,自然地牵起了她的手,朝着离车最近的那个电梯门处走去。 “小年他...” 叶未央刚想说些什么,忽地被两根修长的手指顶在了唇边,只听沈沉溪略带诡异地笑道: “安静。” 叶未央不明所以,有些不放心跟司机待在车子里的沈流年,但沈沉溪的态度很坚决,她又不得不跟着他进入到了看起来平淡无奇的电梯中。 电梯很快地到达了顶层。 而与电梯门正对着的,便是楼顶天台的大门。 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大门,此时并没有上锁。 满脸写着疑惑的叶未央,就这样被沈沉溪牵着手,进入了那两扇大门之后—— 清风吹过,荡起了她一头乌黑的秀发。 梨花白色的裙摆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素净,而叶未央那张艳若桃花的面颊,则更加显得楚楚动人。 她四下打量了一圈,只觉得这天台空旷的很。 举目所见,只有一张公园里常见的木质长椅而已。 “这是哪里?” 叶未央挽了挽被吹乱的发梢,心中也不再忐忑,自顾自地坐到了那离身前不远的长椅之上。 “还记得清平饭店吗?” “嗯?” 叶未央双眸中闪烁着疑惑,费尽心思地想去记起来些什么,但记忆深处却是一片模糊。 “清平...这个名字我好像有点印象...” 看着叶未央绞尽脑汁的的样子,沈沉溪哑然失笑,却也没有卖关子,淡淡说道: “那是我们初见的地方。” “初见?...” 叶未央低声地呢喃了一句,忽地站了起来,明白了些什么: “那这么说,这里就是...” “没错,这就是当年清平饭店的位置。” 沈沉溪轻轻走到了她的身边,颇有几分深情款款的样子。 他搂着叶未央盈盈一握的腰肢,微笑道: “这几年虽然你没说,但我却知道,我欠你一个婚礼。” 叶未央神色微动,倾听着沈沉溪的话语: “...我一直在想,怎么样才能给你一个毕生难忘的婚礼,或者说,给我们彼此一个独一无二的婚礼...直到最近,我解决了这个问题。” “所以呢...你打算在这里和我举办婚礼?” 叶未央看着一片空旷的四周,似笑非笑地对沈沉溪提问。 不过,出乎她意料的是,沈沉溪竟是认真地点了点头,微笑道: “就在这里。” 叶未央感觉有点无语。 “可是婚礼不止我们两人吧...好吧,就算只有我们两个人,那婚纱呢?捧花呢?” “这些都有啊,只是你现在还看不到而已。” “???” 叶未央看着沈沉溪一脸笃定的神色,感觉有些云里雾里的。 不过,她却见沈沉溪从长椅的下面,拖出了一个不到一米长的小纸壳箱子。 只见他从箱子内取出了一个看起来像是摩托车头盔的玩意儿,还有几件类似滑旱冰时的护肘护膝之类的东西。 他依次将这些东西绑在了叶未央的脚踝,小腿,大腿,以及胳膊上,最后,才将那个头盔似的东西套在了叶未央的头上。 “闭上眼。” 他的话似乎带有魔力,令叶未央下意识地闭上了双眼。 而当她再度睁开眼时,却讶然发现,四周的景象已经完全变了—— 阳光,蓝天,白云,草地。 成对的白鸽盘旋在天空之上。 而她再看向站于身旁的沈沉溪时,赫然发现,对方竟是已经穿上了一身的结婚礼服。 “这是VR技术。” 沈沉溪轻轻地解释了一句,便牵起了仍旧陷入错愕的叶未央手,走到了看起来像是来自中世纪的神父的面前。 “沈沉溪先生,你是否愿意娶身边的女士作为你的妻子?无论顺境或逆境,贫穷或富有,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我愿意。” 沈沉溪极为坚定地回答着,凭此许下了一生的誓言。 而叶未央却仍旧处于懵逼之中。 明明神父说的是极为绕口的古英语,可不知为何,她却发现自己就是能够听懂... 不过,就在她纠结这个问题之时,神父已经开始对她说道: “叶未央女士,你是否愿意与你身边的这位男士结为夫妻,无论健康或疾病,贫穷或富有,无论年轻漂亮或容颜老去,你都始终愿意与他相亲相爱,不离不弃,相濡以沫,一生一世吗?” 沈沉溪深情地看着她。 叶未央微微偏头,看到了一串浅紫色的宛若水晶的史努比手链,就这么凭空地在风中来回摇晃。 宛若那些年少不经事的青春岁月。 她微微一笑,仿佛像是夺走了这片天地的色彩。 她直视着沈沉溪,同样深情地看着对方,认真且坚定地说道: “我愿意。” (全书完) 9000字大章,最后一章 (本章完) 完本感言 - 流光落夜 - 雾月江下s ( ) 在刚刚敲下‘全书完’三个字的时候,说实话,老雾的内心是很平静的,没有‘这本扑街书终于写完了’之类的轻松,也没有‘还好还好,终于没有太监’的成就感。 但是说实话,作为老雾的第一本长篇网络,这本扑街书竟然能写到将近一百一十万字,而没有出现太监烂尾的情况,这确实是老雾一开始没有想到的。 从时间上来看,从一六年的十二月份老雾上传第一章开始,到一八年四月末最后一章结束,落夜一共连载了大约一年半的时间,并且在这期间老雾出现了不争气的断更行为(在此对读者老爷和编辑做深刻检讨,一定吸取教训...),从时间上看起来,貌似不算太长。 但实际上,关于落夜这个故事,是老雾在二零一四年的十二月份就有了想法—— 那是一个刮着寒风,但却没有飘雪的冬夜。 当时的老雾从学校上完晚自习,坐公交往家走,当时已经过了九点,能容纳五六十人的公交上,一共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乘客,而那时候的老雾就那么呆呆地站在窗边,把着扶手,在极快的车速之下,看着窗外那一排排一闪而过的路灯,脑海中突然就浮现出了一幕画面—— 一个冷酷的宛若一块寒冰的少年,遇上了他命中注定的缘。 这就是落夜的最开始。 沈沉溪诞生自冰冷与黑夜之中,但他最终却看到了光与温暖。 我原本只是想讲这样的一个故事。 但生活总是充满着各种无奈,绝大多数时候,想法跟现实总是有着天壤之别。 若说起落夜这本书最大的败笔,就在于这是一本非男生向也非女生向的书。 老雾想写出一个如白夜行那般悬疑中看到爱的故事,但真正写后才发现,自己的笔力真的是与东野先生相差甚远,再者,由于近来都市文有太多的红线不能碰,所以导致这本落夜,实际上只达到了百分之六十左右的完成度。 举两个例子—— 第一,苏如霜是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人物,没有之一。 但是由于老雾笔力不行,以及情节设计的不够巧妙,导致这个人物没有完全展现出她的魅力,起码,没有让你们感到心痛,这是一大失败。 第二,其实关于连天当年在谅山的故事,绝不是第六卷中那般浅浅,这只是不得已而为之,如果将当年谅山那场阴谋的过程都描述出来的话,是绝对会被河蟹掉的,但老雾又不想这么瞎写一痛,所以,只能将最精彩的戏肉抹去了,同理,苏洛到最后变成了一个打酱油的角色,也是因为身份设定问题。 关于陈平当年保管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老雾没法说的太详细,总之,是那种让人看上一眼就毛骨悚然的物品,如果有机会的话,日后老雾会在别的渠道告诉大家的... 世界上没有东西是不存在遗憾的。 无论如何,沈沉溪和叶未央的故事暂时就到了这里,那个冷酷的少年,终于有了他的归宿。 谢谢喜欢这本书的读者们。 谢谢打赏推荐收藏的那些老铁们。 谢谢奶酪编辑。 谢谢这个冰冷残酷同时温暖的世间。 希望,我们能在下一个故事中重逢, ——雾月江下,2018.4,深夜,在盛京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