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2001年,我之所以从新疆作家协会编辑部来到北京,就是因为我想出一本自己的书。当然,这本书由谁执笔,写些什么,当时我还没有详细地考虑。2002年,我在北京居安科教总公司任编辑部主任的时候,我的心里还牵挂着出书的事,但因为我要负责图书编辑的管理工作,我没有更多的时间去专门从事写作。2003年,我在中国人民大学读完了经济管理研究生课程。在这段学习的日子里,我接触了很多高学历、高素质的人才,当他们得知我年近四十还是未婚一人时,他们就鼓励我把真实的情感经历写出来,以揭示白领女性的不懈奋斗和追求。其实,早在我来北京的2002年,就有热心的记者为我采写过关于《女人话题》的访谈录,只是文中未涉及我的真实姓名及工作身份。 2004年,我在百忙之中,突然领悟到:四十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不仅仅是生命转折的第二次青春,而且是事业和生活的成熟时期。我应该有一种馈赠与己的真实礼物。这种礼物当然不能用纯粹的物质金钱来替代,也不能用精心修饰的豪华首饰来点缀。我想,这么多年,最能够确切表达我灵魂深处脉搏里的跳动旋律,就算是书籍了。当然,这本书得由我自己来写,而且写得越真实越好。 90年代以前,我曾经是一位西部的边塞诗人。当我的诗歌发表在报刊杂志时,许多人对我诗歌中的憧憬和幻想表示出不能理解的质疑。是的,生活本身就是一首诗,不可能什么内容都让人读得懂。人生活在共性与个性共存的客观世界中,人生中唯有展现个性风采的东西才会放射出独特的光芒!我的情感经历足以证明:我是一个富有个性色彩并极具事业追求的女子。 但是,我要告诉读者的是:我是生活中真实存在的人物而不是什么另类。这么多年,虽然表面上看来我为了工作和事业到处奔波,形影孤单,但在我的内心深处,我却从未有过什么孤寂。我的精神世界里,时时刻刻充满着对亲情的眷恋,对友情的难忘和对爱情的渴求! 当然,我并不主张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都去走像我这样的生活道路,因为那样的人生不圆满,我也不是一个完美的女性。我之所以把自己的情感经历写成传记,是因为传记更能体现属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环境中真实的自我。无论是烦恼、痛苦,还是忧伤和欢乐,这充满人性的细腻感受,自始至终都在我的血液里奔腾着,流淌着,就像汹涌澎湃的河流。我衷心祈望读者们在阅读此书时,能对有理想、有追求的知识女性能给予更多的理解、爱护和帮助! 经济时代的腾飞,已赋予知识女性一种全新的概念:女性不再仅仅扮演贤妻良母的形象,女性要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就必须冲破传统束缚,去演绎现代人生中那辉煌灿烂的一页!这辉煌灿烂的一页就是你本人不懈追求的足迹。我的足迹实在是太坎坷曲折,也太丰富lang漫了,以至于它让我眼花缭乱,应接不暇。但今天如果你要问我:“这么多年,你都是一个人在不懈奋斗与追求,你不后悔吗?”我肯定地回答你:“我从未为了明天的追求而有过什么抱怨和悔恨,我只知道:人生本来就是一部书,就看你去怎么写。为了更加灿烂的明天,我仍然还在不断地追寻和探索,做物质和精神都富有的女人,那才是我渴望的奋斗目标。” 经过半年多的精心酝酿和耕耘,我欣喜地看到,我的自传体小说终于能够脱稿与各位读者见面。在此,我首先向我的家人――我挚爱的父母,表示亲切的问候!他们为了我的成长,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和汗水。其次,我要真心诚意地感谢这么多年关心我、爱护我、支持我的朋友,是他们帮助我鼓起勇气走出困境,并勇敢地接受现实的挑战。在这里,我向他们表示美好的祝福! 亲爱的读者,生活着是美丽的,追求着是幸福的,让我们在书中诚挚地交流吧,也希望我的书能唤起你对生命对事业无限的热爱和不懈的追求! 剖析我的自画像这是一本自传体言情小说,我将二十多年的求学、谋生及职业生涯经历用情感的线索串联起来,并结合自己的亲身感受自然而然加以叙述,没有任何渲染和夸张。这本小说中有十几位人物,包括我的表哥、我的义父、我的老师、我的同学、我的初恋情人、我的诗友和我在北京认识的职业经理人。这些人物是我情感生活的驿站,每一站我都亲自经历。当我停下来歇息时,他们的音容笑貌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历历在目……。我最好的表达方式就是用笔把他们的喜怒哀乐写成书籍并把这段记忆珍藏在心灵深处。 我是一个普通的女子,可是我却创造了一般人都无法想象的人生轨迹。在西北边疆,我跟随父母渡过了童年、少年和青年早期。当我远离亲人漂泊在沿海,渴望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时,我却遭遇了意想不到的初恋创伤。成年以后为了事业,我毅然而然放弃了迟到的爱情,直到今天我四十岁,我还是一个人孤独而美丽地生活着。从我涉足情感的旋涡,直到冲进澎湃的激流,整整二十年过去了,我的情感历程上至今都没有找到一个最终的归宿。我并不后悔今天的选择,因为我是一个敢想敢做敢爱敢恨的女子。但是,因为我追求高雅与脱俗,向往人性的独立与自由,所以,孤独与寂寞赋予我与众不同的精神境界。 我真不知道该怎样描述我曾经走过的人生旅途,我只懂得每一段历程都有我的一副自画像。自画像里我的背景可描述为这样: 第一副:恬静的少女。她梳着半长的辫子,乌黑的头发闪闪发亮。恬静的原野上,她眺望着远方,目光镇定自若,一缕轻风拂着她的面颊。她的眼神略带忧伤,因为她的内心有许多幻想无处述说……。八十年代的少女,把我们带进比清澈的湖泊还明净的世界,无论喜怒哀乐,还是烦恼忧伤,它都不掺杂有任何沉碴。那时候,亲情的爱是她内心深处最纯洁的感情。 第二副:迟到的青春。说她的青春迟到,是因为她连身边的暗恋都没有发觉。二十几岁,她才开始接触异性朋友,你看,她经常穿着的确凉衬衫,急匆匆往篮球场跑……。她不主张女孩子早恋早婚,她认为那样会影响事业的发展,所以,青春时代她对追逐她的男孩都报以冷漠的面孔……。 第三副:反叛传统的女子。事实上,早在大学读书,她就对西方人性的自由与解放有过探讨。不过,真正的反叛行为还是表现在她对周围环境的抵触上。她不认为独身生活都是不幸的,她渴望用独立自尊、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去打动身边的人,但很可惜,年轻的她并没有换来这一切,反倒使她倔强的性格更加顽固。 第四副:敢恨敢爱的女子。虽然她不把婚姻作为自己唯一的生活目标,但不可否认她自始自终都在追求她所爱的人。她对爱情的诠释是:真诚、理解、宽容与支持。如果她所爱的人做不到这一点,她将毫不犹豫放弃爱情。那种善良、正直和有着强烈事业心的男人正是她的所爱。 第五副:情感世界丰富的女子。说她情感丰富,是因为她从不把男女之间的情感交流看成是单一的两性关系或什么婚姻契约。恰恰相反,她喜欢的许多优秀男士,都是因为他们在工作和事业上有着密切的合作。她竭力主张异性之间建立一种友好合作并相互支持的情感气氛,那种以情感为假面具而去达到xj易或者把情感作为金钱的牺牲品行为,是她不能容忍和严厉唾弃的。…… 就这样,2004年的一天,一个独闯北京的经理人,突然拿起了笔,向所有光顾她灵魂的人,展示着一副又一副的自画像,那就是现在的我。如果你已准备好和我用心交流,如果你还想触摸我心灵深处的脉搏,那么,就请你跟我一起阅读,阅读这一段段感人的故事吧。 §§§第一章 重逢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北京的冬天跟北方其它地方的冬天比起来,似乎也没什么两样。天还是蔚蓝无云的,只是阳光中透着朦朦胧胧的雾气,像是一道屏障,让人的视线模糊不清;大街小巷里仍然是人来人往,尤其是公交车站上,总围着数也数不完的人头;道路两旁的树叶已经凋残,但一棵棵杨柳,还有郊野里栽种的松树,都还精神抖擞地挺立着,伸展的枝叉在空中轮廓分明。 2002年的冬天,是我来北京的第二个冬天。也就是说,我在2001年春天才来的北京。在距离北京西客站不远的地方,有一条长约一两公里的莲花桥,桥下面西北角,有一个叫xx厂宿舍的厂家大院,院子里住着上百户居民。我就住在这院子一间不足8平米的平房里。 每天,我都清晰地听见火车从房后轰隆隆驶过的声音。那声音最少离我的住房也有500米吧,但我觉得它就在我的身边或是耳边,当然我不认为它是什么噪音。有时候夜深人静,一声汽笛划过夜空,我感觉那声音美妙极了,它打破我沉睡的倦意,让我畅想起西部的寂静和辽阔来。 我那院子里头住着杂七杂八的人,上班的,做小生意的,还有有事没事就坐在门口侃大山的。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我那房东。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老太,年纪六十多岁,跟我老爸差不多,她待我就像待她的闺女一样。我的房间里没有暖气,得自己生火,大妈每天都为我提前准备好开水和引火用的火种。北京的平房烧的是一块一块的蜂窝煤,煤得提前一个月买,不然煤块很湿,烧起来很不好烧;有时蜂窝煤燃不好还会受煤气。冬天,我从外面一回来,首先迎接我的就是大妈家的“菲菲”。它是一条毛色棕黄的家犬,两只耳朵常搭拉着,嘴里不时吐着呼呼的白气。有趣的是,每当大妈夹着火种往我房里走时,“菲菲”就尾随前后,特别兴奋,它先用鼻子嗅着火碳,然后又把脖子伸向火炉,好像它跟我一样,也刚从外面回来,急需驱逐身上的寒气。我在高兴的时候,常会抱抱“菲菲”。我对它说些它根本听不懂的话,甚至我还把它引到我的屋里,跟我一块享受丰盛的晚餐。有了大妈体贴入微的照顾,我晚上的热汤热饭吃得很滋润。 当然,这样的日子跟我的家乡——乌鲁木齐比起来,还是要逊色很多。就说每月300元的房租吧,在我那里像这样的房间怎么说也不会超过150元;如果在小城市石河子可能最多也就100元,而且还水电暖齐全。刚来北京,收入菲薄,能有这样一块栖息之地,我感到庆幸。每天早上,当我离开那间屋子去上班时,我总是用眼睛环视着屋子的四周,好像我要把什么装在脑子里,又好像我很留恋屋里的炉火,盼望着能早点回来。我说这些并不是说我很恋家,我只是觉得那间屋给我的感觉,真的就像是我的家一样,其实多年来我一直过着四处漂泊的单身生活。 下面该说正经的故事了。2002年的圣诞节前夕,也就是12月25日前,我总在琢磨一件事情。这件事情是我表妹告诉我的,她说我的表哥就在近期要来看我。我有一个大舅,在母亲的老家——甘肃天水,我的表妹和表哥就是他的亲生儿女。大舅和大舅母相处不和睦,他们在表妹和表哥很小的时候就分开单独生活了。那时表哥跟大舅在城里,表妹则跟大舅母在离城10里地的乡下。17岁那年,为了考取大学,我回父母的家乡读了一年高中。那时候,我就跟表哥、大舅,还有我那舅爷(我妈和我大舅的亲生父亲),同住在南下关的大院里。 说起来话长了,表哥是什么时候得知我来北京的,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来京后,我已和表妹见过两次面。第一次见她,我似乎就从她的音容笑貌里看到了表哥的影子,因为他俩小时候很像;第二次,表妹不但带我到她任教的xx大学校园里四处溜跶了一圈,而且她还把表哥的全家照拿给我看。照片上的表哥依旧笑得那么灿烂,但他眼角的皱纹一道一道的,像木刻的画像一样。恍惚中,我回顾着时光带给我的记忆,记忆中的情景在冬天的风雪中飘飘洒洒,纷纷扬扬,撩拨得我激动不安。是的,整整二十年了,我没见过表哥,也没再回故里。 2002年,我已在一家公司做部门经理,收入比刚来时也提高了许多。如果表哥知道我从近四千公里的西部,来到北京独闯天下,他会怎么想呢。他首先会惊诧地问:为什么呀?是家里人对你不好吗?还是你和父母赌气呀?然后我猜,他最感兴趣的话题,还是问我在北京的生活。他会问:在北京,你生活还习惯吗?心情舒畅吗?这些当然我都很好回答。我会如实告诉他,我来北京是为了未来的前程,为了有一个广阔的事业发展空间。最后的关键问题是,我怎么回答他对我这么多年来独身生活的疑问呢?当然,他不会直接问我,但他肯定会用一种爱怜的眼神看着我,然后流露出伤感和惋惜之情。因为我知道,在我17岁那年,他就曾祝福过我,希望我将来有一个幸福的家,有一个疼我爱我的爱人。摆在面前的现实是:这一切我真的一无所有。 我该怎么去见表哥?临近圣诞的前几天,我忐忑不安。我经常给我联系的企业客户打电话,打多了,他们也主动给我来电。有时拿起话筒,对方的乡音稍微模糊一点,我就以为是表哥打来的呢。不过,我家乡的乡音我能听得出来,虽然我已不知道该怎么说;尤其是天水那一带的土话跟别的城区还不一样,我在旅途中听到了还觉得很亲切,它总让我想起在家乡生活的日子。表妹见过我后,已把我的手机号给了表哥。我的手机一般都开着,除非我休息了或是怕人打扰,我才把手机关了。 那一天,是2002年12月25日,我刚和几个朋友吃完圣诞晚宴,准备“各回各家”的时候,我的手机急促地响了。第一次响,我没听见,因为当时大堂里播放着音乐,我沉浸在旋律之中没多在意;第二次,当我拿起手机时,表哥那边的声音就直冲着我的耳廓。 “红梅吗?过节好吗?”表哥的乡音未改,只是嗓音粗了,老了。 “我还好,你已到北京了吗?”我大声地问,脸庞显得红潤而又兴奋。 “我刚到,今天在燕子这,明天去看你,好吗?”他说的燕子就是我表妹。 “噢……,那真好,我明天——等你来”。我不想让旁边的朋友听见,就一边应着他的絮话,一边朝走廊的墙壁走。我跟表哥只通了不到十分钟的话,我的那些朋友还以为是我家里人打来的呢。 有一个调皮的家伙,似乎在电话里听出了什么竹丝马迹,临出门时硬拽住我的大衣袖口,摇着我的胳膊问:“是谁呀,是不是遇到圣诞情人了,能介绍让我认识一下吗?” “别胡扯了,是我老家的亲戚”。我卷起大衣,拎着我那真皮皮包。跟表哥通完电话,我的心里真有点激动,我想早点回到我的小屋。 那天晚上,我们几个是租夏利车回家的。车子先走北四环,送远道的;然后送我到西三环;最后返回再送在二环边上的。司机挺有耐心的,一路走着一路跟我们搭讪着。我喝了点葡萄酒,上来了后劲,坐在后座上,晕晕呼呼打着盹。那天夜里,北京的街灯很明亮,以至于到我家门口了,我还以为天色还早,其实那时候已临近午夜了。 第二天,单位要求照常上班,可我已心不在焉。我思忖:我该和表哥在哪见面呢?在单位吧,自然不合适;在我那小屋里吧,好像太寒伧。我又掂量:我给表哥准备什么好吃的呢?在老家,表哥是个男孩,一般是不动手做饭的。我那炉灶虽然都有,但油盐酱醋、瓶瓶罐罐的,也挺麻烦;况且上了一天班,回来菜市场也早关门了。想来想去,我实在想不出什么更完美的办法,我就只有等表哥发话来了。 下午六点左右,我还在班车上,表哥的电话又响了。这回他还带来一个客人,他说这是他的亲外甥。我听见他外甥说,他们已经搭车过来了,我赶忙告诉他见面的那个xx大厦。我约表哥在大厦门口见,然后我带他俩去附近一家餐厅吃饭。 六点半的样子,我终于在大厦门口看见我的表哥了。他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因为天冷,他的西服外面还套了一件大衣。他的外甥我第一次见,好像有点羞涩,寒暄了几句,就在一旁看着我俩。 表哥尾随着我,紧跟在我的后面,我带表哥去的,是一家四川火锅餐厅,离我住的地方只有200米远。由于经常在那吃饭,店家已和我很熟了。我爱吃那店里的水饺,其次是小炒。可是今天,我真不知道该吃什么了。表哥爱吃面条,可店家说今天的面只有龙须面了,客人多,手擀面做不出来。那小炒要啥呢?四川人开的饭馆,麻辣酸俱全,不妨来点辣的,表哥让我点菜。我按照西北人的口味点了几个小菜。表哥看我爱吃水饺,又特意把主食要成水饺。我们三个总共才要了三个凉菜,两个热菜,两瓶啤酒。因为在进店门前,我就直接对表哥说我不喝白酒。十几分钟之后,我们开始吃饭。喝第一杯酒的时候,我看见表哥端着杯子的手,有点颤抖。他先咽下一口唾液,然后给我们三个都斟满酒。他站起身来,似乎要宣布什么事情,又似乎想一饮而尽。 我等待他说第一句祝酒词,他终于开口说:“今天我见到红梅了,……来,先干了这杯!”随后,他就坐下,端详着我,从上到下,足足有五分钟。 “表哥,你今天来看我,我真高兴……,”我兴奋的脸庞泛起了红晕。 “这一别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呀,”表哥往嘴里夹了一口凉菜,他显然是在回首往事。“我记得你那一年离开时,脸庞很瘦的,现在也没怎么胖……,你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过得……好吗?” “我还好,表哥……,不过,我……我到现在……还是一个人……一个人生活,”我端起酒杯,喝了一口。为了掩饰自己内心的悲哀,我用手揉了揉发酸的眼睛。我早料到表哥会问这些,所以,就干脆不打自招了。我的话一吐口,就看见表哥的眼中流露出无限爱怜,就像我想象中的那样。 表哥一边用筷子往我碗里夹着菜,一边仔细端详着我的脸。等我们开始吃水饺时,他干脆把侧着的脸庞靠近我,然后又摘下他那副近视眼镜,他摇着我的肩膀,若有所失地问:“真的是你吗?红梅……,我怎么看——不像你呢?” “是我,……表哥,我老了……你认不出我了,”我想起了我们在南下关的那个院子,不免心潮澎湃,触景生情。 那时表哥也常这样看着我。尤其在我穿上新衣服时,他不但看着我,而且还会当面夸我长得好看。其实,我的容貌不是很美,只是青春年少的,有着无穷的活力。那时我的脸庞白里透红,像涂了胭脂和粉;我的头发也泛着光泽,又黑又亮的。邻里乡亲爱打趣地说:“红梅,你的头发抹头油了吧。”我听到夸奖,先对他们扑哧一笑,然后就一蹦一跳地出去玩了。八十年代初,我们那一代人白天黑夜地苦读,谁都盼望着早日能上大学,哪有工夫梳洗打扮呀。现在生活条件改变了,我和表哥也都已近中年。时光不堪回首,留在我心灵深处的,只有那像红酒般的回忆……。 我和表哥吃完饭时,已接近八点。表哥没吃多少饭,但喝了不少酒,我的酒量禁不起几杯,他的外甥一直陪着他喝完最后一杯酒。 “我们该回了吧,呵……,”外甥看他的脸已经喝得发红了,就晃动着他的肩膀劝着他。 “好,我该天再来看红梅……,”表哥的酒喝得真有点多了,他站起来,踉跄了几步,他的外甥扶着他。 我送表哥上路,他说他以后每年都会来看我,不管我在哪里。他一边说一边用右手紧紧攥着我的左手,生怕我会从夜幕中消逝似的。走到我的住处时,我让表哥进屋去坐坐。进了屋子,我用刚买的新茶杯给表哥倒了杯茶。表哥好像真的醉了,他的身子贴在他外甥的身上,歪歪扭扭的。我扶他坐在我的床上,他喝了一口茶,嘴巴里咕咕囔囔,还想对我说些什么……。一会儿,表哥又用火钩掀开炉盖,看火炉里的火是否旺盛。 “你住在这里,暖和吗?”表哥转过身来,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只要火着起来,就很暖和的,”我知道表哥怕我冷,就又往炉里添了一块蜂窝煤。 那晚,我的火炉烧的很野,四块蜂窝煤都着完了。房间里,我的那盏台灯泛着雪白的亮光,对面屋里,房东大妈还摆着麻酱牌。九点刚过,表哥说他要走了。他让我别出来,我看见他眼睛里闪着晶莹的泪花,一颗泪珠已滴到他的手背上……。 我目送表哥走出大院,看着他和他的外甥坐上出租车,在夜幕里消失。等我回到小屋,我又把一块新煤夹进火炉。房间里已经比刚回来时暖和多了,门窗上新蒙上的塑料布渗出一滴滴的水珠。火炉上,新灌的一壶水已快开了,水壶里发出吱吱的响声。我看了一会儿书,又在日历本上写下了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大约在十点半左右,我上床休息了。 这一夜,我感到好累。但见到表哥,我好幸福。 表哥,你真的还记得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的那些时光吗?…… §§§第二章 回忆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小时候,在我家庭院的门前,有一棵榆树.榆树的相貌平平,甚至身躯还有点歪歪扭扭,但它的枝叶却郁郁葱葱。每当春天来临,榆树会随风合奏出欢快的歌曲,而后它的树枝上又顶出饱满的绿芽;最后,它那鲜嫩的榆钱像一副画儿铺入眼帘。我就在那棵树下玩耍,听隔壁的老奶奶讲“狼来了”的故事,我还会用柳枝做成的柳笛吹“响响”。许多年后,我长大了,那棵榆树也老了。而当我抚摸它的身躯,重温树下所发生的故事时,那儿时的快乐就历历在目,浮现在眼前。这种记忆是那么纯真,好像它从不曾老去,也不会死去,只是时间把它搁浅,隐藏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我对老家(我母亲的祖籍)也有类似的感觉,只是那回忆不是在我的童年,而是在我十七岁那年;那故事的地点也不在我儿时的老榆树下,它已越过沙漠戈壁,停滞在甘肃天水的一个边塞小城。 八十年代初的一个秋天,我刚17岁。为了能进入高等学府,我离开我的故土——石河子垦区,去祖籍老家读高二。那个时候,内地的教学质量比起边疆来,还是要高出一截。我的老家在甘肃天水城边的一个小县城,我的外公、四个舅舅,还有我那在县衙当副县长的姨夫,都住在城里。 父母亲年轻时就来石河子垦区支边,我就在垦区长大。石河子垦区距离省城乌鲁木齐有上百公里的路程哩。从家里出来,要坐大约五个小时的公交汽车才能到达省城,如果抓紧时间的话,还可以买上当天的特快火车票。来的时候为了能坐上当天的火车,我和母亲早晨六点就出门了。在公路上坐上长途大巴士的时候,时间还不到八点,所以,我们在中午两点前就赶到了省城火车站,并且买上了当天开往北方的特快列车。 17岁,对一个纯真的少女来说,它将意味着新生活和新学习的开始。当汽笛拉响了一声长鸣,我的心情也伴随着特快火车驶向了远方。看着一排排的白杨林不断消失在我的眼前,我惊喜地感到:我长大了,我就要离开生我养我的父母而独立生活了;而当黑夜,听着列车“咔嚓……咔嚓”奔驰在茫茫戈壁时,我的心又似乎被一种叫做“恐惧”的东西压迫着,久久地、久久地,不敢喘一口气。 旅途中,我和列车上的旅客聊天,聊他们家乡的收成,也聊我们新疆的哈密瓜;但更多的时候是我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在听他们用南腔北调的方言聊些我听不懂的东西。尽管每个人的方言都不一样,但总让我不由自主想到老家。我的老家,它会是什么样子呢?在这之前,我只听母亲说过老家的一些基本概况。比如说:家乡的人都很讲礼仪了,城里的街道也不像农场这儿尘土飞扬了……,等等。还有,就是母亲最高兴时对我说的,她说有个表舅和表姐夫就在城里的二中当教员,我学习中遇到的困难他们会帮助我的。 我当然很感激父母馈赠与我的学习机会,只是我小时候性格内向,一直到母亲准备送我走时,我都羞于表达。母亲在车站送我时,我看见母亲的眼睛里含着一种依依不舍的深情,这种感情平时在家也会有,只是那时我不觉得珍贵。这会儿,当我要离开母亲,离开故土了,母亲的这种感情才促使我拼命向她挥手,直到她看不见我。母亲离我可远了,足足有2000多公里吧。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再能回到她的身边,或许是考上大学的那一天吧?或许等我到了大学里,母亲会亲自来看我吧。 我的脑子里充满幻想,这幻想很快就被家乡的生活氛围打断了。那年秋天,我到了城里,就被安排在姨妈家里。因为姨家的生活条件,相对来说要好些。我那四十五岁的姨妈,跟我的妈妈可不一样。她是个会计,一天到晚,总在拨拉着算盘珠子。她的两片嘴唇又甜又溜的,总不停闲地说着话儿。 “梅呀,你知道今天给你上课的化学老师是谁吗?”有一天,当我放下书包,帮姨妈拉风箱做晚饭的时候,姨妈笑嘻嘻问我。 “我不知道,听小英说,高老师是她的姐夫。”小英是我妈表哥的小女儿,她和我在一个年级。她的父亲就是我妈的表哥,教我们语文。 “梅呀,咱老家的浆水面,你喜欢吃吗?”浆水面就是我们老家的家乡饭。 “嗯。”丫丫(老家对姨妈的称呼)总爱打破沙锅,问这问那,我有时不好回答,就朝她这么点点头。其实我那时长身体,吃什么都不觉得饱;况且浆水面刮油水,吃得越多越感觉饥饿。 早上七点,天刚蒙蒙亮,我就得从炕上爬起。我不晓得,当我蹑手蹑脚穿过前堂,打开橱柜,去拿那块干馍(也就是用平底锅炕熟的白面饼子)时,我是否真的惊醒了婆(就是我姨的婆婆),我也不管那橱柜的干馍有还是没有。总之,每天上午11点,等我上完四节课回来时,我已饿得饥肠辘辘了。早上是没有正式早餐的,午饭也只能吃用土豆炒的又酸又辣的土豆丝。那土豆丝少得可怜,几乎谈不上什么副食菜,只是每人用它就着饼子好咽罢了。这样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我已按捺不住想去别的地方了。 从我姨家的小西巷出来,步行穿过城关街,再拐进一条长约300米的胡同,就到了我舅爷(祖籍对外公的称呼)家的大院了。院子的门朝南,院子的中央,还挖着一口吃水的井。舅爷的上房门朝东,大舅的偏房门朝北,三舅的偏房门朝南,只是离开大院门有几十米远。小舅还未娶妻,跟舅爷住在上房的一个小屋里。每周我都去南下关两次,这倒不是因为姨待我不好,也不是因为在舅爷这儿能吃到什么好吃的。我去舅那,是想听舅爷讲故事。而每当讲故事的时候,表哥(就是我大舅的儿子)则总是在场。 “明娃,梅娃说她有时候听不懂胡上节的英语,你听得懂吗?”明娃指我表哥,梅娃指我。我们老家喜欢在小名后加个娃,表示长辈对晚辈的爱称。 “我有时也听不懂。他的发音不准,好多学生都这么说。”来鸣哥边说边搓着手,我在一旁摸着那条看家狗的皮毛。 “梅娃,你在新疆的老师讲外语,你听懂了吗?”舅爷边问边抽着旱烟。他的旱烟袋里吐出一缕烟丝,这烟丝在冬日的阳光里很快散开。一会儿,满屋都弥漫着旱烟味。 “我听懂了。我们那的英语老师普通话讲得好,发音就准些。”舅爷问什么我就回答什么。我抬头看着舅爷,一股烟味直冲喉咙,我急促地咳嗽了一声。 “明娃,梅娃说的什么意思?你能翻译一遍吗?”舅爷的乡音很重,每当听不懂我的话时,就让表哥当“翻译”。 表哥的“翻译”还不错,只是这种交流要费些时间。舅爷听完表哥的翻译,有时会心地点点头,有时又会沉默不语地抽着旱烟。舅爷已经65岁了,耳朵有点背,身体尚健在。许多周末的晚上,我都会听到舅爷的许多故事。他把他在上个世纪学到的东西讲给我听,他还把他在兰州大学哲学系的毕业证书拿给我看。我知道舅爷的祖宗在明家湾,而且解放以前舅爷就是城里的大地主。解放后闹土改,舅爷家的土地都被政府收购了,连城郊的那几十亩荒地也没收了。舅爷年轻时的家境富裕,穿着绸缎,吃着白面、肉食,光家里的佣人就好几个。舅爷还是城里县衙的民革成员。就因为这,文化大革命时期,舅爷没少挨批斗,我姨和几个舅舅也曾接受审查。我妈也正在六十年代初的正当头上,去了新疆的戈壁农场。 这一切说起来真像是一个家族的历史。当我第一次听到它时,甚至还觉得很惊讶。这毕竟是和我血缘紧密相连的直系亲属,也难怪母亲在送我出门时,心事重重,生怕我会受到什么搅扰。现在这一切都已过去,我最要紧的还是学会在新的环境下如何生活和学习。 现在是在姨妈家里,我对生活有了新的体验。第一次,当我看着我的表姐(就是我姨的大女儿)端着一碗浆水面从厨房里出来,然后把面放在炕头大方桌上,而我那表哥(就是她的哥哥,我姨的大儿子)还纹丝不动,等着别人给他点烟时,我这个未涉入尘世的少女之心似乎被什么从未碰到的针刺扎了一下,隐隐作痛。我多希望我的眼睛不曾看见什么,就像风沙蒙住了我的双眼。可事实不是,老家人还有重男轻女的习俗。我就一个姨,我姨也就一个女儿。可在我姨的四个儿子眼里,在婆的四个儿子(我的姨夫兄弟四个)的背景里,我那表姐太微不足道了。表姐初中一毕业就去工作了,可一回到家里,总有干不完的家务活在等着她。我自然要帮表姐的忙。不过还好,我也是个女孩,我姨和我姨的全家人对我还未有什么轻视的举止。周围的亲属们我都已熟知,也常有像红明姐(我姨夫兄弟的女儿)的亲戚夸奖我,说我聪明伶俐;尤其是姨妈,甚至当着亲属们的面说:“我爱红梅,我以后要跟她去新疆看看……。” 姨家一共有十几口子人哩,可由于对环境的陌生使我心中常生孤独。在我17岁的少女心目中,我多么盼望能有一个在身边说知心话的人。每天,我把心中的感受都能说给他听,并且能得到他的赞许或点头,即使他并不能帮我做点什么。可是,17岁的境遇可不是这样。五点半,我一放学回来,总有做不完的作业在恭候着我;还有,就是我还得帮姨妈家挑水、做饭。一担30公斤重的水对我来说,可是一个不轻的考验。我在家时也挑过水,但那井房离家很近,我走走还不时地停停歇歇,回到家父母也不会有什么怨言。但在这儿可不同了,那井房离姨家小巷足足有一里多地呢。姨妈家吃饭的人又多,每天最少得挑两担水。如不抓紧,会耽误一家人的饭菜;尤其是挑水时还得穿过熙熙攘攘的街道,遇到赶集的日子,我一口气都不敢喘,有时几乎像小跑一样到家,尽管桶里的水晃出了不少。我知道,每当我呼哧呼哧喘着粗气到家时,姨妈总用一种爱怜的眼神看着我,但我那时的个子已长起来了,无需有“干活不长个子”的顾虑。我和姨妈的小儿子换着挑水,姨妈的身体不是很好,她得侍奉年迈的婆婆。 那个暖暖的冬季,我常去舅爷家度过周末。寒冬腊月,新疆早已是冰冻三尺雪花飘飘了。可在这西部小城,却只看见一层薄冰附着在界面,鲜红的太阳照在冰上,白里透红,真像涂了胭脂的女子。我穿过街道的小巷,只十几分钟就来到了舅爷家的大门前。一敲门,我就听见舅爷那条看家狗在“汪、汪”地朝我狂叫,它的身子倚在门框上,几乎是不再让我移动半步。 “是梅娃吗?等等,……我去给你开门,”三舅母张啰着,腰里系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 “噢,梅娃来了,”舅爷从上房探出身子,就朝大舅的偏房喊:“明娃,快过来,红梅来了。” “哎。”我看见表哥的身影在门边一闪,他的脸上挂着灿烂的笑容。 这个周末,舅爷家破格为我们做了家乡的手工哨子面,三舅母的手艺,大舅的火计。哨子是用葫箩卜、豆腐和切得很碎的肉沫做的,面擀得很长。我没有让别人盛饭的习惯,但最后还是烦劳三舅母给我盛了满满一大碗。或许是好久没吃到这么好吃的面了,我一连吃下三碗。当三舅母说给我再盛一碗时,我打了一个饱阁,说:“我吃饱了。” 表哥那顿也吃了不少,只是他吃面放的辣椒太多,面吃完了,他的嘴巴还“嘻溜、嘻溜”的。我很喜欢在这儿的气氛,它使我感到温暖而又无拘无束。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从不必顾虑有说错的地方,因为有舅爷帮我纠正;我想做什么也可以尽管去做,做错了有舅舅们来袒护。在姨妈家,我的感受可是大相径庭。因为姨妈家是县衙大人家,常有宾客满堂,说话做事总是小心翼翼的,生怕有什么冒犯了不该得罪的人;尤其是如果我晚回来一会儿,姨妈非得问个来龙去脉;我要到哪儿,也得提前通报姨妈。这样的束缚我感觉真有点像关在笼中的小鸟,想飞飞不了,结果只能是四处碰壁。 在舅爷这,我最高兴的还是能和表哥聊天。当然有时我们也讨论习题。 “表哥,你每天的作业都做完了吗?” “有时候也做不完。但我不管那么多,只要学会就行。”表哥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我就不行。每次如果我的作业没做完,我就感觉像欠别人什么似的,心里很不踏实。” “那你以后做不完的时候,就告诉我,我把答案给你吧。” “哈哈……,谢谢你!”其实我早就想过这么做,只不过让表哥说出来了。 “你以后当着别人的面,再别叫我‘表哥’了。让我的同学听到,挺害臊的。”表哥还是有封建思想的,他在我面前相对来说要好一点。 “那我叫你来明呢,还是叫你靳来明?” “在学校叫靳来明,在家就叫来明吧。” “好。”我爽快地答应道。 说心里话,我最不喜欢用旧社会的封建礼教方式去待人接物了。很小的时候,母亲带我到亲朋好友家玩,母亲进门的第一句话就是:“叫叔叔、阿姨,……叫呀,这孩子,嘴真笨,真没办法。”或许是我太不擅长用言语表达,也或许是我从对方的目光里看到了对我的不友好或是不喜欢的表情吧。总之,本来我是有很多话要说的,本来那些话已想好要说什么的,但到了一个陌生人或一个不熟悉的环境,我竟然一句话也表达不出来;所以,我总给人一种冷若冰霜或是满腹抱怨的样子,让见到我的人很不理解。 对表哥我可不是这样,我总能找到话题,最主要是在他面前,我没有压抑和束缚,我就像开在山谷里的野花那样烂漫而又天真。有时,我也和表哥单独出去玩。不过,在老家我们爬过的那些山都是光秃秃的,回来后就顿生荒凉之情。 “红梅,你在这感到孤独吗?”表哥常在我们玩得高兴的时候,仰起脸庞,好奇地问我。 “在姨妈那边有,在舅这没有。”我对表哥说的是真心话。 “那你就搬来舅这住,”表哥说完这句话时,就转过头来,看着我脸上表情的变化,他好像已猜测出我的内心在想什么。 “我会常来的。已经在姨这了,搬出来对姨不好。”尽管我很想搬来舅家,但还是觉得不搬的好。从新疆出门的时候,妈就反复教导我:“你姨家条件不错的,如果你觉得你姨家生活得不好,那你舅家就更差了。” 其实,我好想对表哥说:“我愿意天天去舅家,我愿意天天见到你。”尽管舅家要吃粗粮,去学校的路程也要远些。 每次我去舅家,要离开时,表哥就问我:“梅,你明天还来吗?” 我会心一笑:“我尽量来。”我明白他对我就像亲妹妹一样,尽管他还有两个妹妹。前面提到的小燕就是他的小妹妹。她很幸运,大学考入北京,考研后留校任教,现在已经是xx大学的副教授级讲师了。 亲戚们都说,表哥长得真俊。我觉得表哥的俊体现在他的五官上。表哥不完全像大舅,大舅的眉毛不黑不浓,但表哥的眉又黑又浓。还有,大舅的眼也不亮,但表哥的眼睛又黑又亮。每一次,当表哥用他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时,我就觉得表哥的那双眼睛一眨一眨的,像是在说话。我不知道,表哥从我深邃的眸子里看出些什么没有,我是说,尽管我对表哥的言语不多,但我对表哥的感情是很纯洁的,纯洁得就像一泓清澈的湖水。那个年龄,再没有比少男少女的纯情更让我感动让我难忘了。在大舅的屋里聊天,在山坡的树林里玩耍,在宁静的夜晚温习功课,这纯洁的记忆,是用任何语言也表达不出来的感情,当然它也容不得任何污泥浊水去玷污。 我喜欢表哥,他也喜欢我,但我们还羞于用任何方式去表达。 §§§第三章 遗憾的事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梅娃,快把你的寒假通知书拿给你舅看.”那是我刚放寒假的第二天,我进舅家才几分钟,舅爷就对我大声地命令道。 我的考试成绩不怎么理想,除数学、英语两科优秀外,其余科目中不溜。表哥比我考得好,他的理科成绩几乎都是班上前几名。他曾对我说过,他要读理工科大学,舅爷和几个舅舅都希望他能当一名出色的医生。那我当什么呢?我那时的理想是去工厂当一名技术员,当然,我也得考取理工类大学才行。可我现在的成绩让父母和亲戚们都很担忧。我给妈说了我的学习情况,妈觉得我不适应老家的生活环境。爸看完我的信,就说老家的吃穿还不胜新疆,不行的话,就回来吧。本来嘛,分数代表不了什么,但那个年代分数对我们这一代人,可是决定着前途和命运。 因为考试成绩不好,整整一个寒假,我都不知道该怎样渡过。我去临街的女孩家玩,听她们唱歌,讲故事。我还住在同班的女孩家,因为她家屋子宽敞,我可以静下心来写作业。眼看这一年春节就到了,我盼望着节日的喜庆能冲淡些我的忧郁。腊月二十五那天,我收到了母亲寄给我的一百元钱。我喜出望外,我和一个同学一起逛了街。遵照母亲的嘱咐,我给自己买了一套新衣服。那上衣是涤卡做的,菊红色,裤子是涤沦做的,深蓝色。我就穿上这套衣服过的年,有个要好的同学还特意给我梳了四股的辫子。 我在姨家过的三十。姨家吃团圆饭的时候,有十几口人哩。我被夹在中间,先是晚辈给长辈敬酒、祝寿;然后我姨夫的几个儿子,还有孩子他二爸家的儿子给我姨夫拜年;再后来晚辈们就说着,笑着,玩到接近天亮。我在敬酒的时候就逃了,因为我不适应那么热闹的气氛。我躲在远亲的小厢房里,看了一会儿书,不知什么时候,我竟迷迷糊糊睡着了。初一早上,鞭炮隆隆,我起来洗漱完毕,就开始帮姨妈杀鸡洗肉,蒸点心馍馍,一直忙到晚上七点才停歇。第二天,我知道我终于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了,我穿着毛衣毛裤,外面套上那套新买的衣服,我高高兴兴去舅家了。走在街上,我嘴里还哼唱着新学的歌。那天,我的脸颊真的白里透红,像涂了胭脂;我的头发也乌黑发亮,像抹了头油。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路旁的行人经过我时,怪不得都要不由自主地朝我瞧瞧。那时我觉得我真像是骄傲的公主。 等到了舅家,我就更受宠了。舅爷呈上给我的新年礼物,舅舅拿出准备好的压岁钱,舅母还端出刚炕熟的油饼……。 我的表哥也在,他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望着我。他像雕像般凝固在那里,等我的目光和他相遇,他才突然醒悟过来,走到我跟前,小声对我说:“红梅,你真漂亮,我喜欢你。”他说完“喜欢”两字的时候,还抬不起头来看看我的身边有没有别人。那会儿,恰好旁边没别人,我正站在那里吃油饼,阳光照在我的身上,我的脸庞红得妩媚动人,我抿着嘴足足笑了一分钟。 呵,第一次,我听到异性的男孩在我面前,亲口对我说:我喜欢你!在这之前,我只在小时候听到父母亲在别的大人面前说过我。因为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当我很小的时候,我是很受宠的。我的模样双亲都有点像,父亲常指着我的眼睛说:“你看这只眼像我,这颧骨也像我,这孩子多惹人喜爱……。”而母亲呢,则是抱着我,攥紧我的小手,说:“这孩子额头又宽又平,多像我,将来一定聪明。”那时候大人们所说的“喜欢”,等我大点的时候才明白是一种亲情,就像你生活过的土地一样,土地养育了你,你自然对它终生难忘,养育你的人一天天看着你长大,在他们眼里,自然你是最爱的。还有,就是我的老师也曾在我面前说过:我喜欢这孩子,她勤奋、聪明而善良。那个老师是我刚上中学的班主任,他的女儿和我在一个班里,但是女儿的成绩不如我。我俩玩得好,常在一起做作业。就因为这样,他对我的爱不但赋予了强烈的责任感,而且还显示出慈父般的宽厚与仁慈。他总在其他老师面前说:“我那女儿也能像红梅一样将来读大学就好了。”后来我读了高中,才渐渐体会到这种“喜欢”的份量,是那么凝重。 现在当我第三次听到有人说:“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已是个步入青春期的少女,我的生命里奔腾着汹涌澎湃的血液,这血液促使我对未来充满幻想和渴望。虽然,表哥的喜欢不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更和所谓的“性”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它带给我的却是无穷无尽的力量。当我一个人漫步于街头巷尾,并在夜深人静时忍受着远离亲人的孤独时,我若想起这世界还有人喜欢着我,关心着我,我就有了继续生存下去的勇气和力量。那个时节,在同龄的少年中,也只有表哥的爱让我不再有远离故乡的忧愁。 我盼望着这样的日子能多持续些时光,最起码它能伴我渡过高考。但人们常说的“那快乐的日子不再有”在我身上兑现了。清明节刚过,我就收到了母亲的来信。信中说,如果成绩没多大长劲,还是回来参加高考的好,因为边疆地区的录取分数线比起内地来,还是要低许多;更何况我要考理工类大学,在内地难度更大些。最主要的是考生的考区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而我从到老家的那天起,就郑重声明:我不转户口。可能是在哪长大的对哪有感情吧,我不愿别人说我是“红脸蛋”的甘肃姑娘,我也不喜欢说甘肃方言。要是我回到故乡,我的同学和老师们都听到我讲那满口又土又硬的“甘肃话”,他们会怎么想呢。他们首先会耻笑我,然后会把我当成另外一个星球的异类,疏远我,躲避我,最后我就会失去许多欢乐和友情。说实在话,我才离开故乡几个月,就觉得特别的想他们。春天的时候,我就想:我能看见那发着绿芽的树苗,再听着那候鸟在白杨林里歌唱,该有多快乐。这个季节,我还想着能去离学校两里地的山里去爬山。那山里虽然没有百花盛开,但山谷里会看见一朵一朵的野花,还有遍地的绿草,从草地上还能捡到顶盖像伞一样的野蘑菇……。 在这里,我能拥有的大自然快乐就比较少。因为在城里,我很少听到鸟的叫声,更看不到一望无际的原野;还有那树林也稀稀疏疏的,跟我故乡的参天白杨又怎能相比……。让我惊喜的是,我吃到了甘肃本地产的“柿子”。那柿子的颜色金黄透亮,吃起来甜中有涩,还真过瘾。有一次,我和表哥一下吃掉四斤柿子,我的肚子竟疼了一天。当然,那柿子要是比起新疆的水果,比如说西瓜、苹果等,还是要逊色些。 一想着我很快就要结束在这儿的生活,我的心里不免有点惋惜。五月初,我们年级又举行了一次高考选拔赛,我被选上了,但在200名应届毕业生的30名被选考生中,我排名二十几名。我知道我的临场发挥太差,明明是三分钟做完一道选择题的,可我不知为什么,竟然五分钟拿不下来。到最后,时间不那么充足了,我自然有好多题没能认真做,结局可想而知了。我感觉在考场上,我的大脑始终像绷着一根橡皮筋,紧紧地,使我的思维无法伸展。有许多次考试,我考得不够好,也是由于这个原因。在平常的测验里,我不会这样,最起码我不会有那种像橡皮筋被箍的感觉。所以,考试成绩下来的时候,我的老师和同学们把成绩与我平时一比较,就不免惊诧了。他们一方面百思不得其解,另一方面又替我惋惜,之后,他们发出长吁短叹的叹息。 我的表哥拿着我的考卷,惊奇地问:“这道题咱们一块做过呀,你怎么错了?” “我也不知道……我……,”我无言以对亲人们的质问,我抱着头,坐在炕头直想哭。 “梅娃可能是太害怕高洪信了吧,那天监考是他”。舅爷看完我的数学卷子,抽着旱烟说。 “害怕他干什么,他只不过是个主课的任课老师,又不是班主任。”表哥在一旁不服气地回答。 “考完就算了,考成什么就是什么,娃读书也累着呐。”三舅和四舅都在替我打圆场,这多少让我心里有点安慰。 我的考卷又让姨这边的几个亲戚过目了一遍,他们得出的结论是:红梅是个好苗子,有内才。因为我在姨妈这儿少言寡语,他们才这样说。那之后许多天,我不爱说话,就连来舅家也是闷闷不乐的。表哥一直对那天的质问很后悔,从他渴盼的目光里,我知道他想竭力挽回什么。但是我对表哥没什么抱怨;相反,倒是有许多感激之情难以言表。我真想说:“表哥,我不怪你,是我自己不争气”,可话到嘴边,我又咽了下去。只是我还和他一起做功课,一起吃浆水面。 不过,越临近高考,我的心事就越重。仔细想想,我对那考场的惧怕可真不是一般的感受。那时候我们把考场叫沙场,也就是说进了考场就等于进了你死我活的战场,胜负就看你的一锤子买卖了。而且拿上全国的准考证,须经过两道初试、一道体检。第一关初试是本校的初选,第二关初试是县级市初试。等过了这两关筛子,你还得过体检这一关。那时候体检可严着呐,五脏六腑稍微有点病,都会影响到录取结果。有的考生平时看起来没什么毛病,但一检查,心脏有杂音了或是尿液不正常了,你的准考证可就成问题了。还有那五官里最计较的是视力,如果你的视力在0.5以下,那体检表里就会给你注明,你录取的专业就会受到某些限制。我的眼神虽不是很好,但影响不大。 五月中旬刚过,母亲的家信已催促我赶快回去了。因为我所在学校的初试就要在月底举行。我扳着手指头算算,我在这里求学也有一个半学期了。当我把要回去的消息告诉我的同窗好友时,她们无不表示出留恋与惋惜。我和小英(也就是前面第二章提到的我表舅的女儿)商议着几个好友照张像,互赠些纪念品。一周后我们的黑白照出来了,望着照片上矜持的我,姨家的几个表哥连连夸赞:你看:红梅真个俊!看他们竞相争夺照片的样子,我真后悔该多洗些出来。 我的表哥早知道我这个时候该离去了。上周末当我去舅家的时候,我就看他只顾埋头做着功课,连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倒是我的舅爷得知我要离去时,竟对我格外关心起来。 “梅娃,我那柜子里有点心,你用些吧。”舅爷一看我来,总会这么说。 “我吃饱了,爷,留着你慢用。”舅爷虽然从未在我面前表现出重男轻女的倾向,但我知道,平日里他柜子里的点心只有他和几个孙子能够享用。 “那,我的小女孩子的女孩子,你想要什么呢?舅爷给你取。”如果我不接受爷的礼物,爷就会显出一副很内愧的样子,他坐在炕头,直抽闷烟。 “爷,我还想听你讲上学时的哲学故事。”我说这话时,表哥也在场。于是,我和表哥一边吃着点心,一边听他没讲完的哲学故事。 “爷,你那时候上学的时候,是不是挺排场?”表哥喝下一口砖茶,试探着问:“那个年代是不是只有富人能上得起学呀?” “嗯,是这样的。”爷往前欠了一下身子,表情严肃地回答。 “我们这一代人就不用了,妈说只要考上,经济问题不用我操心。”我还算幸运,自打懂事以来,还从未在读书上操心过具体的花费。 “如果考上正规的大学,国家还有补助呐。”表哥早就给我说过,他要报考国家级最低也得是省级的重点大学,这样的大学补助费基本够生活费,舅的经济负担也就很轻了。 “梅娃,你和明娃去你大舅那屋玩吧,我累了。想休息一下。”爷给我们讲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故事,他该喘喘了。 “表哥,我和同学的合影留念你要保留一张吗?”等到了大舅屋里,我拿出洗好的照片给表哥看。 “要一张也可以。”表哥那双明亮的眼睛看着我,他似乎在说:“如果你有一张单人照,就更好了。”可很遗憾,我来这,没照单人照,以前的相片都在新疆,我又没法給他。 “我回去照了单人照,一定给你寄。”我把照片递给表哥,背面我用英语写了一行:“ilikeyou”。 表哥不再说什么,我也不再说什么。那个下午,阳光仍然是明媚的,只是夏季的到来给这空气增加了一些烦闷。院子里的那棵柳树随风摇摆着,几只麻雀飞来飞去,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知道我一旦离去,可能很难再回到这里了。我走出屋子,把舅家的院落和几间屋子都重新环视了一下。我还亲自走到院子的水井旁,提了一桶水上来。井里的水虽说有些咸,但很清澈。舅家的那条看家狗或许是知道我要离别了吧,它摇着尾巴围着我转,还不时用舌头tian着我的裤角。 五月二十日,也就是我要离去的前两天,我又收到了母亲的加急电报。报上说:速归。预考提前两天。我不能再耽搁了。五月二十二日,我坐上了西去的火车,姨妈家的三表哥把我送到车站。五月二十八日,我如期参加了学校的初试,感觉时间好紧张。 后面的事如果我不说,你们大概也猜到了吧。我的本校初试,肯定没问题,就连地区复试,虽然分数不高,但也选上了。你猜:我正式上考场,会怎样呢?考前两天,我就寝室不安的,我在考物理的时候快晕过去了。考场上一位好心的监考老师递给我一条湿毛斤,并且还给我服下几粒人丹,我才得以完成考题。考完试,我就在家里昏睡了三天。除了吃饭,我几乎不想做什么事情。 那年八月,一个残酷的分数宣告了我的前程。我的考分比正常录取分数线差十几分,未被录取。上中等专业学校我的分数是够了,可我嫌委屈,不愿意去读。那个年代允许复读,我只有复读等来年再考了。 我的表哥如愿以偿,他考上兰州医学院医疗系。表哥在给我的信中,委婉地告诉我,他希望我能和他一起大学毕业。因为他学医得五年时间。 我不知道,明年等待我的又将是什么。十七岁那年,真的让我经历了人生旅途中的第一次磨难。好沉重的磨难呀,如果没有父母的安慰和表哥的鼓励,我恐怕难以承受。 §§§第四章 两年以后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世界上有许多事情都是这样:你从不曾想过的,它会变成现实;而你苦思冥想的,它却吝啬地向你关闭着大门. 两年后,当我坐在省城广播电视大学的课堂里,聆听着微机分老师的高等数学课程时,我不得不承认,命运向我开了一个不大不小却很伤自尊的玩笑。复读后的那一年,我仍然没能达到本科生录取分数线,我只被三年制大专院校录取,而且是广播电视大学。当时电视大学在新疆是第一年招生,所以,分数线很灵活,大多数参加高考没被正式院校录取的,电视大学都要。通知书下到了当地的机关,教委曾征求过我是读理科还是读工科,我选择了理科里的物理专业,因为当时的理科就只开了物理专业。本来嘛,读高中就已分到理科班,更何况自己的数学底子好对学物理确实有益无害。我的平面几何,在初中时就学得挺棒。其实我的作文也是数一数二的,班主任常老师总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读我的作文。不过,八十年代流行的口头禅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所以,我们这一代人也只有顺应时代学理科赶潮流了。 说起来也真蹊跷。我这个学理科的,自上电大开始,竟然对中文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上一年级时就结识了中文班的范梨梨,她比我大一岁,写着一手清秀的钢笔字。我们经过一个学期的交往,几乎形影不离了。有一次,我俩针对青年人将来的生活高谈阔论起来。 “唉,我要是男人就好了,我肯定能好好干一番事业。”范梨梨说话总是带着小女孩的腔调,她对自己的将来似乎感到惆怅与无奈,毕竟她是单纯的。 “为什么非要成为男人呢,女人也能干出成功的事业。”我一向对这种观点持反对态度,加上自己的执拗和刚强,我的这种推理就自然而然地表露出来了。 “你不信?那你就等着瞧吧,再过几年,你结了婚……又过了一年,你生了孩子,你看……你看你还能做成什么……,”范梨梨嘴巴里不停地咕噜着,脸上的表情很消极,一副若有所失的样子。 “那我就不结婚了呗!”我打趣地反驳道。 “你真的想独身?独身女人的生活可不是正常人的生活。”范梨梨是个很传统的女孩,我明白她骨子里想的是什么。我不想再和她争辩下去了,难免伤了朋友的和气。 大专二年级,我还不到二十岁,为什么我就会有独身的想法呢,连我自己也莫名其妙的。本来我的头脑是很单纯的,可自从认识了范梨梨,自从读过一些外国名著,我的脑海里已不再是颜色、数字所组成的物质世界了。我幻想着书本以外的天空。比如,我想:如果人类能生活在太空,就可以多活些时候,那该多幸福。我上中学时就对科幻小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像国外凡尔赛、国内叶永烈的名著,我曾经读过好几本。我还思考着:欧洲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的社会生活,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呢?我把故事中的主人公跟现实生活中的人物性格加以分析,对比中,我发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西方人自从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始,便开始追求独立、自由、平等的人生,那时人的个性才显著发挥出来;而我们目前的社会好像还远不如那时候人的思想那么解放……。我有时想着这个问题,竟脑袋发木,不知所措;有时侯想的太多了,我还失眠。因为从二年纪开始,我已选读了中文系的外国文学、现代文学等课程,这样一来,我的脑子里所贮存的东西远不止高等数学和普通物理……。 多数时候,尤其是在周末的晚上,我也和寝室里的同学聊天。可聊不了几句,我们就甭嘴,不想再说了。 “红梅,你说咱班里的女孩谁的笑容最好看?”一个女孩抬起眉头问我。 “胡海萍的就挺好呀。”我肯定地对答,因为胡海萍的笑在我眼里很开朗。 “不好……不好,她笑的时候嘴张得太大了,女孩子要笑不露齿才算美。”我寝室的另一个女孩反驳道。 “那是古代女子的美,现在女子只要发自内心的笑,我认为就挺美。”我最讨厌的就是那种虚伪的美,对笑容我也是这样判断的。 “你该不会是中西方文化的流毒了吧,女孩子还是笑得温柔些好……,”我的论证总是受到她们的抨击,尤其是在女孩子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性格上,我和她们几乎是冤家路窄,一触即发。只有范梨梨很通情达理,她虽然是那种古色古香的女孩,但她钦佩的是我骨子里那种不畏艰险、敢想敢干的男人气概。我有时在校园和她聊到夜深人静,明月高挂时我还不想离去。 在我们物理系里,我也有一位相好的女孩,她的名字叫蔡金花。说实话,我看中的是她待人的忠诚和她对朋友的坦率。有那么一些女孩,从青春期一开始便养成了一种不好的习惯,或者说是不好的性格。那就是:当一个信任你的朋友把她心灵的秘密告诉她时,她总是不经意又告诉别人,当然,她是无心的,也无任何恶意。但旁听者会怎么想呢,人家会拿你的话当挡箭牌,去堵子弹;或者当你不如意的时候,人家就干脆拿你的话当成笑柄。在班级的宿舍里,我经常听到xx女孩在一旁的抱怨:“什么?我谈过恋爱?你听谁说的……,你敢和我去对证吗?”要是对方哑口无言,那一场争吵就平息了,倘若再听到对方说第二句,那整个宿舍就会鸡犬不宁,直到熄灯。蔡金花不是这样的女孩,每当我告诉她自己的亲身经历时,她总是认真地听着,并不时地点点头,有时她还为你的不幸而发出感叹。最主要的是,她从未把你说给她的秘密再告诉第二个人,包括自己的父母、兄弟和姐妹。 我和蔡金花同住在一个宿舍,另外还有两个女孩也和我们住在这大约16平方米的宿舍里。像我们这样的上学条件,已经算不错的啦。教委明确指出:学杂费本学校付。我们这些将来的“老师”只承担些生活费。那时候生活费很便宜,一个月吃学校食堂,不到30元就够了。蔡金花家境贫困,他爸一个人上班,养活家里五个孩子。她的妈妈因为药品中毒大脑残废了,整天像个植物人,眼睛望着屋顶发呆,不过,吃喝、大小便还能自理。 我和蔡金花吃饭的时候,总要说些知心话儿,有时侯她也给我说些她个人的感受。那一天,是五一劳动节前,我和她并肩走进食堂,或许是太饿了,那天我竟打了一份半菜和一份米饭。我端着饭在饭厅正准备吃,蔡金花从背后挤了过来。 “你今天过节了吗?为什么打那么多?”蔡金花推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好奇地问我。 “你没看到今天的菜都是我爱吃的嘛,看这肉丝炒粉条,还有这酸辣土豆丝。”我的嘴巴里已吃着打来的菜,我边吃边说。 “我的饭票不够了,我妈的病又犯了,我买完药,这个月饭票就要差五块钱。”她说这话的时候,我伸头朝她的饭碗里瞧,我只瞧见她碗里的素土豆丝。 “那我吃不完的饭票,给你一点吧。”上学时,父母总告诫我一定要吃饱穿暖。父亲每次来看我,还多给我一些伙食费。毕竟我们家是双职工,父母的收入虽然不高,但是供给我这样一个大学生他们经济上还不成问题。 “红梅,谢谢你。你真是我的好朋友。等吃完饭,我给你说件重要的事,你可千万不能给别人讲呀……。”蔡金花说自己的秘密事一向很警觉,她转过头去,看看周围有没有别人。 “啥秘密,这么神秘,现在不能说吗?”我已打着饱嗝,在一旁看着蔡金花吃着最后的几粒米饭。 “晚上在大操场我告诉你吧。不过,你得给我拿个主意。” “好吧,一朵金花。”我朝她含蓄一笑,然后我们就回宿舍睡午觉去了。 蔡金花已过二十岁,她考大学连考了三年。她长相憨厚,身材高大,她的体形跟别的姑娘比,的确不好看。同年纪的女孩老拿我们开玩笑:“一个胖子,一个瘦子,你俩平均一下,就不肥不瘦了。”我知道我还不到50公斤,而蔡金花已超过65公斤。但我精神挺好的,我上中学打乒乓球还得过奖呢。谁能说身高1.61米的我身体不健康呢? 话题该言归正转了。你猜蔡金花那天晚上告诉我什么了,她爬在我耳边告诉我,她谈恋爱了。那男孩比她大几岁,是物理系的,跟我们一起入的学,不过人家是单位委派学电大的。 “你喜欢他吗?”我听到她的秘密,反问她。 “我不知道,他说他喜欢我。从我来学校的那天起,他就注意到我了。”蔡金花的脸庞都红了,嘴角抿着幸福的笑。 “那你决定谈了吗?那,你――你不为学业考虑一下吗?你能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谈恋爱吗?”我一连串的问号,竟说得她低着头,不知所措。 “可他已……亲过……我了,我也亲过……他了,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那你们发生……发生性……关系了吗?”我神色紧张地问。 “没有,可他解我的胸罩,摸……摸我的……胸脯。”蔡金花好像已羞得无处藏身了,我真后悔问那么多。 “噢――”我松了一口气,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八十年代的青年人,谈情说爱都偷偷摸摸的,谁若公开了你就会成为大家的“关注对象”。同年纪有二对谈恋爱的,都在同学们的包围之中暗送秋波。那个叫李丽的最惹人注目。她梳着一对大辫子,脸上还常涂些粉,身上的香水味远远就能嗅到。哪天如果她考试落伍了,大家可就把她当成发泄怨气的出气筒,什么“这就是恋爱的滋味了,谁让她那么疯了……,”如此等等。刺耳的话儿都朝她发,发得她受不了了,她也就干脆撕下脸皮任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蔡金花谈恋爱真是我意料之外,因为她平时看起来,很憨厚,又很少接触男生。她说的那个亘三虎,我认识。表面看来三虎是个很老练也很斯文的人,他高高的个头,还架着一副近似眼镜。他们怎么会在一起恋爱的呢?我晚上睡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百思不得其解。等我再劝蔡金花别误入歧途时,她却摆出大女孩的样子,怪我不懂人情,尤其怪我不懂爱情。 “要不,大家怎么说你是独身主义呢?原来你对恋爱这么反感……,”蔡金花看我一直反对她和三虎在一起,就像投炸弹似的嘣出一句。 “不,我不是不同意你谈恋爱,我是说你和他不……不合适,”我急促地反驳道,但我觉得我有满肚子的委屈无处诉说。 其实,我这个人的心是很善良的,我这样说是为了她好,我并没有其它的任何恶意。可是我没想到的是,蔡金花竟然不理我了。虽然我俩天天见面,但她无论吃饭、睡觉都不再和我多说一句。除非像“我用一下你暖瓶里的水”之类的话,她才勉强地和我说一句半句的。我知道这是因为我不同意她谈恋爱。没几天,我听到消息:亘三虎和蔡金花分手了,蔡金花想不通还吃安眠药昏睡了三天。有人说亘三虎毕业可以留在省城,他要在城里找个对象。还有人说,亘三虎是和蔡金花玩呢,哪是谈什么恋爱。不管同学们说什么,大家都愿把我当成“见证人”。甚至有的同学还好奇地问我,他们是怎么恋爱的,有没有亲……那个……地方……。 我不想再为这件事而争辩,而范梨梨却开导我:“红梅呀,你是和别人不一样的,你不需要乞求任何人理解你。”她说这句话有道理。可是在我那个年龄,谁不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呢?本来在家里,我和父母亲沟通就少,在学校里如再没有个能说知心话的朋友,那我心理该有多压抑呀。自上电大以来,我就每天写日记,我把埋藏在心里的悄悄话,一句一句都写在我的日记本里。自己对自己说话,这是怎样的一种体验呀。那些不便对别人说的话,那些别人不理解的话,还有将来的理想,都在我的日记本里袒露无遗。蔡金花不理解我,而我为什么能理解她呢?她为什么非要我在情爱观点上和她一致呢?和蔡金花的分歧,使我感悟到:我失去了一个理解我的朋友,她淡漠了我的友情,可我却对她那么宽容。这种思想矛盾,我好久都没能能搞清楚……。 §§§第五章 巧遇义父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1984年的春天,也就是我上电大的第二年春天.我回了一趟家,我好像觉得心里头有许多话想和父母说,可我到家时,我的嘴巴就像被棉团堵住,竟什么也说不出来了。那时,我的父母都忙着耕种。他们中午饭一吃完,扔下饭碗就走,等晚上回来,天色基本已黑,吃罢洗完便疲倦地熄灯上床。 父亲本来就少言寡语,加上一天的劳动,他更说不上几句无关紧要的话。每天早晨,父亲出门时总叮嘱我:“孩子,别操心地里的活,有空就多看看书。” “嗯,我会的,爸。”我从心底里感谢父亲给予我的学习机会。 我一个人呆在屋里,闷闷地看了几天书。这个学期,我们的课程非常关键,像高等代数、复变函数、近代物理等都是必修课。一天夜里,我从梦中惊醒,我的嘴里喊叫着:“快抓住我!我要掉下去了……。”原来,我做了一个恶梦,我梦见自己要摔下悬崖绝壁,我在向人求救。母亲听到呼声,赶忙给我端来一杯糖水,又给我吃下两片维生素b1,我又安稳地睡下了。那几天在家,我的脑子里也不知道怎么的,老想着稀奇古怪的事情。 有一件事情让我很受刺激。那是1984年的春节聚会上,我的一个同学朝我放了一响冷枪。她说:“不管怎么说,我以后毕业是不会回来了,可你们得服从组织命令,回到该回的地方……。”说这句话的,是我高中毕业的同学。她的成绩没有我好,但她录取的学校比我好,她在内地的一所钢铁冶炼学校就读大专,也是85年毕业。据她透露,她最低也能留在省城的钢铁公司。每当我想着成绩平平的同学将来要干的工作比我更吸引人,呆的环境也比我强时,我的心里就有说不出的压抑与沮丧。我会尽量不去想它,或者是把那些刺耳的话扔在脑后,可我一想到自己毕业后的境遇,我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魔方来解救我这胡思乱想的头脑。毕竟是有思想、有主见、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呀。 世上本没有什么救世主。1984年的青年节是个不同寻常的日子。这一年,我们系的同学们要在一块度过一个青年人自己的节日,我也在“五四”节来临前回到了学校。 班里的同学们都已准备好了节目,有唱歌、跳舞、说笑话,还有小提琴演奏。我出什么节目呢?我问班长:“不表演行不行?” 班长回答:“不行,每个人都得有一个节目”。 5月3号晚上,我在我的笔记本里寻觅着我才写成的一首小诗。那是一首歌唱秋天的诗,意境很美。我准备在晚会上朗诵它。 晚会开始的时候,我的心里还镇定自若的。可当主持人宣布:“下面由红梅诗朗诵:秋天……”时,我的心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我站在百十号同学面前,足足有三分钟,我满脸通红,说不出话来。还是我的班主任齐老师理解我,他朝我微笑着,然后点点头,我才拉开了这首诗的话幕:“秋天像一弯明月挂在树梢,秋天像母亲丰硕的果实,秋天呵,有多少梦想……”当我的耳边响起雷鸣般的掌声时,我觉得我浑身的血都冲到了头顶,朗诵没结束,我被两个同学搀扶着走下舞台……。 我病倒了。当班主任和几个同学把我送进医院时,我神思恍惚,我的脑海里似乎还背诵着那首没结束的秋天的诗……。医院的病历上写着我的病历诊断:神经衰弱,血糖浓度偏低。医生给我开了谷维素和b1,他建议我能回家乡休养一段时间。 为了恢复健康,我暂时要回到父母的身边。我的好朋友范梨梨当然很心疼我,她临走前握住我的手,喃喃地说;“红梅,我没有照顾好你,让你受这么多委屈……,”她说完这句话时,眼睛里就闪着晶莹的泪花。 蔡金花似乎从我的病症里看出点什么,但在我的面前她再也不多说什么话儿。只是在我离开学校回家时,听同寝室的人在背后说她:“看呀,还好朋友呢,都病成这样,也没有一句宽慰的话……。” 我当然不会在乎这些,但是我的胸口始终像压着一块大石头。我想掀掉它,但我觉得自己的双手无力,我也渴望能有一双有力的手帮我挪动它,让我轻松些,可我感觉那双手只在我的梦里在向我招手……。 自生病以来,我几乎天天做梦。我梦中的情节扑朔迷离、希奇古怪。有一天,我梦见一只小白兔,它在冬天里刚出生不久就冻死了。我怎么也不能理解,我在梦中大喊:“还我的兔子……我昨天还看见它!”可我把嗓子都喊哑了,也没有人能理解我,喊到最后,我竟然把母亲喊来了。 “梅呀,这是在家里……,你醒醒!”母亲的呼唤使我清醒,我睁开眼睛,才知道我回到家里已有一周了。 “妈,为什么他们都不理解我?”我皱着眉头问。 “那我理解你就行了,你是不是还老想那个蔡金华怎么不理解你呀?” “当然不全是……,还有,还有许多不能理解的事……”由于头脑发热,我吱吱呜呜竟说不出来了。 回家后,我的心情有所好转,身体也逐渐在一天天强健。一天,我听隔壁的刘姨说,我需要吃些补血补气的中药,才能调理好。于是,我先去镇上看了中医,拿了药,我还想比较一下西医的药方,我就来到镇上的医院。 我们生活的小镇有三四万人,平常看病的人不是很多,但那天巧了,我等到快十二点了,还没有见到门诊部的医生。我一着急,就闯进门诊。一位穿白大褂的医生正给一位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在量血压,他见我破门而入,不但没责怪,反而微笑地问:“姑娘,哪儿不舒服呀?” 说实话,当我听见他说这话时,我的心里真的有一股暖流。我抬头望着他时,正好碰上他温和的目光,我看着他的眼睛,有一分钟。 “噢,还没到……我,我想进来问问……还有几个人没看?”我的脸由于刚才目光的集中,显得拘谨而有些红了。 “如果你急,那先给你看也行。来,坐这儿吧”。旁边那个看心脏的女人一离开,我就按部就班地坐到了医生的对面。 “这是我的病历,这儿是我刚拿到的中药方。”我很坦率地给医生说。 “噢,才二十出头,还是个孩子……,”医生非常和蔼地笑笑。 “我……我已经电大二年纪了。”我怕医生说我小,就插了一句。 “说说看,你都听过什么刺激性的语言,或者说有什么好朋友误解了你吗?”显然,这位医生看起来像我的长辈,他的话像聊天似的拉进了我和他的距离。 “我,我有一个朋友……,不,应该是一个同窗,她误解了我……,自那以后,我的心里就感到压抑……。”我急促地叙述着,这时候外面门口进来一个开药方的病人。医生下意识地向我摆手,然后他让我在外面的走廊等候一会儿。后面陆陆续续又进去些开药方的。 我在走廊的长椅上坐了十几分钟,这时候我的脑海里又翻腾着蔡金花给我说过的话,但我好像已记不清她说什么了。医院总有一种特殊的气味,坐在那个长椅上,刚好又直对着药房,药味冲得我心里直想呕吐。我站起来,朝大门口有风的地方呼吸了几口。我还想走出去时,就听见那个医生在叫我的小名:“小梅,来吧。现在没病人了。” “呵,好的,我来了。”当我听到这亲切的呼唤时,我的步子是那样轻松。我进那间门诊部时,我感觉不到我是什么病人,我好像是在自己的家里跟一个亲人在聊天。 “姑娘呀,人生在世,多不容易呀,要能想得开才行呀。” “医生,你年轻时也受过什么挫折吗?”我从医生深邃的目光里,感觉到眼前的这个医生,也不是只有普通人的生活经历,他一定在年轻时就历经坎坷。 “那当然。文革一开始,我就来新疆农场了,我家里成份不好……,”医生说着说着,脸色就深沉而忧郁起来。可能是回顾的原因,他站起身来,踱着步子。 “成份不好又怎么啦,我妈家里也成份不好……,她是地主……,”我怕我的话惹医生伤感,说完这句,我停顿了一会儿,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噢,孩子,没什么,你的病真的没什么,”医生给我开的药就是普通的维生素b1和治疗神经衰弱的谷维素片剂。 “医生,你是说,我今年能照常参加期末考试了?”看到有人能理解我了,我的眼睛里流露出孩子般的惊喜。 “是的。不过,最关键的是你要注重情绪变化和调节食物营养,”医生说这句话时,顺便把了我的脉,还攥了一下我的小手。 “谢谢了。”我的感激之情不知道如何表达,好像有一滴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我努力克制着,没让它流出来。 从镇上走回家,差不多要走五里地吧。那天回家,我骑着自行车。正是五月明媚的阳光,沙枣花的清香透过浓密的白杨林飘荡过来,浸人心扉。有一只小鸟穿过田野,欢快地叫着,我知道她在这里找到了自己的知音,她的同伴们在向她祝贺。我多么渴望我就是那只小鸟。快到家的时候,我听见了柳笛“嘣嘣”地叫唤,这个季节吹柳笛正是孩子们的快乐。 “妈――我回来了,我还拿了药,”一进房门,我就朝母亲大呼小叫。 “快来吃饭吧,我们都吃过好一会了。”厨房里的母亲已做好手工面条。 “妈,我今天见到的这个医生真好。他说我的病没关系的。” “噢,那就好。他姓什么?”母亲睁大眼睛问我。 “是内科的,姓舀……,是姓舀。南方人。” “他叫舀向屏吧,是上海知青,”母亲好像对舀医生很熟悉。 “妈,你认识他吗?他还问起我的家庭状况……,”我一扭头,见母亲一边擦碗,一边在沉思默想。 “是的,我们在三连连队的一个班里一起干过农活。” “他原来也干过农活……,那最后,他怎么当上医生的呢?”我有点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意思。 “这孩子,你不懂,那年代成份不好,都必须接受劳动改造,”母亲一转身,出去喂鸡了。 那天中午吃着母亲手擀的捞面,我真的感到津津有味。下午,我就开始温习功课了。有了舀医生的鼓励,我觉得身上的猛劲上来了。这几门课我说什么也要过关。晚上,我在日记本里写了这样一篇日记: 舀医生: 我真的很感谢你。因为看见你,我的心里开朗了许多,你使我感到亲情般的温暖……。真的,你的眼睛是那样和蔼,那充满鼓励的话语让我难以忘怀。我的母亲也对你表示慰问,她说她认识你……。我想,下次再见到你时,你就把你的人生经历告诉我,好吗?你们那个年代的人遭遇了许多坎坷和不幸,但因为向往明天更好的生活,你们挺过来了,这多不容易。我这点挫折算不了什么,我会努力克服困难,勇敢朝前走的……。 我写完这些,又在白纸上重新抄写了一份,我想以书信的形式寄出去,但我觉得不妥。我把信小心翼翼地叠好,然后又把它压在书桌的铅笔盒下。我决定亲手把这封信交给舀医生。 晚上,我沉沉地睡去了。等听见鸡叫三遍的时候,母亲和父亲已起床,在做早饭。 “梅呀,如果今天去医院,别忘了给我开点胃疼的药,”我在朦胧中听见母亲在叮嘱我。 “知道了,妈,我可能晚一点去。”我在床上翻了一个身,又睡过去了。 人在年轻时是很需要人引导的,那些阅历丰富的长者、老师就是他们人生道路上的第一位引路人。如果自己的父母不能承担引路人的职责,那这项艰巨的工作就只能由别人来替代了。也有像我这么大的姑娘,他们的家庭有着优越的条件,他们的父母都受过良好的教育并有着较高的文化素养,所以,他们的父母就是他们人生的第一任老师。然后,他们有什么不幸和不顺,就会向父母诉说,父母就拿过去曾经的经历来教导他们的孩子,并使他们尽快成长起来。可我这方面很特殊,我的母亲还不错,她是初中文化,又出身于富贵人家,她的教诲使我吸取了不少。但父亲呢,就难以启齿了。父亲未成年,他的父母就相继去世,是他的姐姐把他拉扯到十五岁。以后,他通过扫盲出来当了工人,受尽了累,吃尽了苦头。这样的一个父亲,我还能企求他能给我带来什么呢?但在我心目中我也渴望有这样一个父亲:他不但教我学习文化,还教我如何在人生道路上前行,他有着宽容而温和的性格,他能指出我的缺点,但从不埋怨我犯下的错误,因为年轻人十有**是要犯错误的。 我遇到的舀医生就是我想象中的父亲。当我把自己的烦恼和痛苦告诉他时,他没有一丝抱怨,更没有任何嘲讽,他用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引导我,鼓励我。 “小梅,你这点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想开点吧,现在你还有这么好的读书机会,我们那时做梦都想不到呀,”舀医生的话像我 §§§第六章 母亲的往事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人的一生中会遇到许多挫折.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讲,挫折就是那些不被人理解而留下的创伤。我刚二十出头,就遭人嘲讽、讥笑,甚至嫉妒,这当然与我的禀性有很大的关系。大多数时候,我不会说假话,只要我心里真实的东西,我都愿意坦率地表露。我这致命的弱点难免会受到一些保守势力的抨击,尤其是当我说出那些具有西方社会的现代人思想和个性时,一些崇拜传统思想的人就会毛骨悚然,并对我远而敬之。难怪我身边的有些人说我气势咄咄逼人,但也有像范梨梨那样的女孩对我有一种崇敬之情,她说我是个“可敬不可爱”的女孩。 我对别人的这些闲言碎语起初不屑一顾,但我很在乎我的知心朋友对我的态度。就像蔡金华误解我一样,我首先会愤懑不堪,然后我把她说过的话揣在心里,沉思默想,好久好久。我脑子里的问号一个接着一个,都不知排到多少位了。想了许久,我想不出来为什么,所以,我的心情总有压抑感。可自从见到窑医生后,我觉得我像变了一个人。我什么话儿都可以对他说,也有许多想不通的事我终于豁然开朗了。 那天,当我把我写的信给窑医生看时,我就特别地高兴。窑医生是那种让人一看就很温暖的男人,他这点刚好跟我的父亲相反。父亲童年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去世了,他一个人背井离乡,四处谋生。1958年父亲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支边,他感到这是上天赐与他的福份。但我的父亲没什么文化,也就是在解放初期扫文盲的时候,才念了两年书,能读读报,写封信。窑医生这点和我的父亲有着截然的不同,他虽然只有中等学历,但他给人的感受是那样富有教养,那样有宽容之心。很小的时候,每当我做错了事,父亲就会大发雷霆。记得有一次我丢了钥匙,我甚至很晚才敢回家,因为我害怕遭到父亲的责骂。窑医生不是这样的,我有什么想法不正确,他总耐心开导我;而当他知道我做错了事,他又总是说:“没关系,你下次记着就行了。”我心里有种感觉:窑医生才是我向往中的父亲。我等待着有一天,向他说出这些真情。 母亲每次看到我看病回来的笑容,都异常地安慰。这种表情,我似乎以前不曾看见过。父亲和母亲是父母包办后结婚的,对于他们的结合过程,我从来没有仔细问过。有时候,感觉父亲在母亲面前的脾气很暴燥,当然,那往往是他们做某些事时思想观点不一致才这样。比如说,父亲总喜欢我们几个孩子都能按照他以往的经验去做事,不管是对还是不对,“年轻人,你们懂什么,我走过的路比你过的桥还多……。”父亲总在我们做了错事以后,这样训导我们。而母亲不管什么时候,都心平气和,她允许我们发表不同的意见,就事论事,她也从不把她的任何观点强加于我们。我很欣赏母亲的这种教育方法,多数时候,当我拿不准主意,我就会找她商量。 不知道为什么,我近来特别想了解母亲的过去。那天傍晚,当父亲去收拾林子里的菜园子时,我就央求母亲给我讲讲他们的过去。目前为止,母亲和舀医生都承认彼此认识对方,而且是在一个连队里锻炼。从母亲委婉拒绝我的口气看,她对窑医生是怀着美好回忆的,这种回忆就仿佛发生在昨天。母亲一贯守口如瓶,不管是家里的事,还是外面的事,它总是该说的就说,不该说的从不说。尤其是男女之情,母亲就当它是珍藏的宝贝一样,小心翼翼揣在心里,生怕有谁会偷去。 “妈,给我讲讲舀医生的故事……呵,”每次说这句话时,我都要停顿一下,好像喉咙里被什么骨头咔着。 “其实也没什么说的……,都过去了,好多年了,”母亲手里掐着刚摘回来的扁豆,她的眼神里有一种对岁月的哀怨和淡淡的忧愁。 “你就讲讲你和舀医生在一起锻炼的经历吧,”我鼓起勇气说这句话,尽管我知道母亲还会拒绝我。 “梅呀,你也长大了,告诉你也好……,只是你可别往心里去,”母亲低声说着话,她那一双眼睛,在黄昏的落日里显得分外明亮。 “不会的,妈,我已经满二十岁了……,我会理解你的苦衷”。 “那好吧,你听着……。”天快黑了,天边有一块鲜红的云朵,挂在树梢。我静静地听着母亲的故事: “那是1961年秋天,我的父亲因为是地主,又是民革成员而被县政府隔离审查。那时我还不到18岁。家里人看我胆小又念过书,就决定送我去边疆支边。当时去新疆最起码不会饿肚子,经历了三年自然灾害,家乡人已经很担心挨饿受冻了。我在一个同乡的帮助下,来到了石河子垦区x团六连务农。很凑巧,在那一年夏天,六连来了几个上海知青,其中就有舀医生。舀医生刚来时并不是学医的,但他是高中生。由于他的父亲成份不好,加上当时的支边号召,他被迫来新疆支边了。我和舀医生当时就分在一个班里……。” “那后来,舀医生是怎么当上医生的呢?”我的话让母亲考虑了一会儿。 “知青如果有文化,劳动锻炼得好,就可以由连队送到地区卫生学校学习,等学习完回来,就任命为连队的卫生员,以后也就是医生了。” “那你也是初中毕业,为什么没当上医生呢?”我的问话让母亲很惊奇。 “那是因为――我,我……我帮了别人,自己就没轮到。” “是你帮了他――舀医生,是这样……吗?”我晃着母亲的胳膊,问道。 “是的。当时我们在一个班里。他秋收拾棉花慢,我帮他不少。他一天只能拾40多公斤,而我每天都拾近80公斤。领导说,劳动表现优秀的才有资格选派地区学习,所以――我帮了他。每天拾花我都紧挨着他的行子,我让他提前准备一个棉花兜,兜子搭在棉杆上,我每天都最少给他两兜棉花……,”母亲说到这里,脸上的表情严肃起来,神情似乎有些忧伤。 “那后来呢?他怎么没报答你呢?”我不解地问,脑袋像绷着一根拉紧的旋。 “后来,秋收一结束,他就被评为知青能手,第二年春天他就被送去地区卫生学校学习了。” “那你为什么帮他?是你……喜欢他吗?”我望着母亲,她的脸庞闪着从未有过的幸福光泽。 “是的。可我――可我,没能嫁给――他。唉――”母亲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是他不喜欢你吗?” “不是,孩子。那时如果两口子的成份都不好,人家就老指着你的鼻子骂东朝西的,况且结婚以后对孩子也不好。” “那你怎么不等他学习完回来再结婚呢?”我不服气地说。 “那个时候的婚姻年龄,男二十,女十八,哪有那么多时间等呀,”母亲一脸的委屈。 “那他也该对你有所示意呀,这么多年……,他就什么都忘了吗?” “他去学习前,曾对我说让我等他,但两年哪能等得住,家里早就安排好了。” “最后你就嫁给我爸了,是不是?”我在替母亲打抱不平。 “嫁给你爸,也是命中注定的。我的奶娘去你爸的村子走亲戚,随口提起过我,后来竟成真了。” “呵,那也真有缘分。不过,爸除了没文化,人挺好。” “是的,当时我奶娘就直夸他,说他人勤快,忠诚老实,最后我的父母也就认了这门亲事。” “我懂,妈。你们那一代人并不能自由恋爱。那后来舀医生娶谁为妻了?” “他从卫生学校回来,先在连队当卫生员。过了两年,镇上办了医院,他去医院当了一名内科医生。他的妻子也是上海知青,是医院的一名出纳。” “他结婚晚吗?你是19岁结的婚,妈。” “他晚。他跟我差不多大,但到30岁以后才结婚,真不容易呀,”母亲越说越不忍心再说下去了。 “妈,别说了,女儿明白了……,”我的胸中汹涌着一股激流,但不知它能流向何方。我尽力屏住呼吸,有好大一会儿,我和母亲都沉默不语。这种沉闷的气氛平时在家里也有过,但多数是生气了或跟人赌气,那么,现在这个气又跟谁去赌呢? 父亲拾掇完菜园子时,我已在院子里洗脸和洗脚,我想早点上床休息。 “红梅,你把鸡窝门锁了吗?”爸一进院门,就问我。 “锁了,但我看见鸡窝里有鸡瘪子在跑。” “那又该撒六六粉了,”爸说着,随身就进鸡窝看鸡瘪子。 父亲是个勤快之人,家里大小之事,从做饭、洗衣到饲养家畜,他都经常亲手去做;尤其是在做饭上,父亲的手艺胜过母亲。我继承了父亲的一些特点,比如:勤奋、踏实和吃苦耐劳。但我从小最惧怕父亲的是他对我行为的强制。等我上了中学,这种反抗便逐渐暴露出来。记得小时候,我不爱睡午觉,我就在父母都睡着后,蹑手蹑脚溜出来,如果跑动时惊醒了父亲,那教训我的可就是扫帚棒的捶打了。虽然打起来不是很疼,但父亲揪住我胳膊的时候,我真的好害怕他把我打得皮开肉绽。再大一点,父亲老在家里来了客人之后,训导我,他总说我不懂事,不叫叔叔、阿姨。其实我小时候性格太腼腆,特别怕见生人,我对来到的客人始终怀着敬意,但我就是不知道该如何表达。 现在我已过二十岁,我有了自己的主见,就更不想什么都听父亲的了。我的逆反心理太强,其实观点不同的时候,我不必什么都在父亲面前表述。但我偏偏爱在他的话未说完时就当面顶撞他,这让他有时侯吹胡子瞪眼,大发雷庭。母亲总在这个时候出来劝架,劝到最后平分不了的时候,她就气得一跺脚走开了。 舀医生才是我心目中的“父亲”。那天晚上,我听完母亲的回忆录后,心潮久久不能平静。我努力追寻着我和舀医生的几次见面,每一次我都深有感触。第一次,他的目光就像阳光一样照耀着我,使我有了谋生的勇气和力量;第二次,从他的亲生经历中,我领悟到我受的挫折算不了什么;当再次见到他时,我真的觉得我和他可以畅所欲言了。他对我诚挚热情的表露,非常赞赏。我不知道,那封面谈后交给他的信他是否阅读?信中我坦率地说:“我喜欢你,我要认你做干父”。虽然在那个环境,认个干妈、干爹的事习以为常,但我怎么能这样面对父母呢?当然,母亲的心里可能装得下这件事,那父亲若知道了这件事,又会怎么想呢?他首先会想到他的孩子瞧不起他,然后,他黯然神伤,又去做他喜欢做的事,不声不响地消失在田间地头……。父亲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但他的心地善良、为人忠厚。他含辛茹苦地把我养大已经很不容易,我怎么再去伤他的心呢?所以,即使我认“干爸”,我也要保守秘密。 再说舀医生读着那封信时,他正值着夜班。已到夏季零点十分,夜色渐渐沉睡,周围一片寂静。舀医生从白大褂拿出那封信时,他已经看了三遍。其实对红梅的巧遇,从第一次就让他回忆起往事,他的直觉告诉他,红梅就是他年轻恋人的女儿,虽然他没和树珍(红梅的母亲)结婚。但那时他们是多渴望有真挚的爱情呀。换句话说,如果树珍能再等几年的话,他们也就结婚了。 历史已经成为过去。摆在他面前的是,他有一个近十岁的儿子,还有一个和他岁数差不多大的上海妻子。妻子是贤惠的,家里的一日三餐,他从来没操过心。可他对儿子的学业不满意。儿子上三年纪了,相貌平平,数学还较差。他咨询过老师,有个学心理学的老师说,他的儿子智商不够高,这与他的爱人生育太晚有点关系。但这并不是最终的理由,拥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孩子,首要的条件是父母受孕时能够处于最佳心理和智力周期。 那么,窑医生爱他的妻子吗?他的妻子也爱他吗?这一点只有窑医生自己知道。那封信带在窑医生身边,他觉得多有不便,后来就让他给引火了。看完信的那天晚上,他值班室的灯亮了一夜。一大早,值班护士来叫他换班,他却在值班室的床上睡着了。 §§§第七章 真情难忘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红梅,你的信,”六月中旬,我回到学校的第二个星期,我就收到了班主任递给我的信. 信的出处没有署寄信人地址,但信封上的收信人地址、姓名,写得清晰而工整。我一看到我名字的“红角丝”,就知道是舀医生的来信了,他的“红角丝”很特别,收笔有一重复。 我在校园的草坪上打开信,仔细地读起来: “小梅,你能如期参加学校的期末考试,我真高兴。这学期的功课很重要,一定不能马虎,实在考不过,以后再补考也行,你千万别强求自己。上封信中说你想认我做‘干爹’,我想了好久,觉得从心理上能接受。但因为这件事涉及双方的家庭生活,所以,我还是不公开宣布的好。你不知道我爱人的心眼很小,容不下半点疑虑的东西,虽然我们的感情很纯洁,但在她眼里就不一定是那回事了。我有儿子但我不寄托很高希望,如果你将来有出息的话,那‘干爹’的意愿也就实现了……。” 读到这里时,我眼眶里的泪花已在打圈儿。我一般轻易不流泪,除非情到真处。读书的二年当中,家里也给我来过许多封信,但无论是督促我的学习,还是关心我的生活,我都感觉平平淡淡,没有什么新奇的字眼。有时侯,母亲对家庭生活的描述,也会让我想念故乡,尤其到秋季瓜果飘香的时候,只要母亲说,今年的瓜又丰收了,我就会彻夜不眠想一夜。但是现在不同了,在我成年以后,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后,我的喜怒哀乐,还有感伤和忧愁,都有了一份新的体会,这种体会让我记忆犹新。 对舀医生就是如此。放假后,学校公布了成绩,很不幸,我的复变函数和近代物理因为没有及时听辅导课,没能考过。我回到家里有好几天,都不敢对父母说这件事。 还是母亲体谅我,她看我茶饭不食的,猜测我一定是考试砸了:“没关系,梅,等你身体的病好了,明年再考,”母亲的话,让我心里有了安慰。 明年再考?还有机会吗?听说电大的课程每门课最少有两次考试机会,但这学期里的必修课,可能要等到85年以后和下一届学员一起考了。我在万分惆怅中渡过了几天难熬的日子,我不知道我怎么去对舀医生说这件事,他对我的学习是那样地关心。 听中医说,练气功能尽快恢复健康,我就买了一本气功书在家练起来。半月后,气功果然奏效了,我兴奋不己。我带着刚买的气功学书去看我的“义父”。我知道,舀医生因为年轻时精神上受了刺激,患了神经衰弱,到现在他的老病还经常犯。气功学上讲得不错,如果能学会“放松功”,神经衰弱就不用吃安定片了。安定片是个“坏东西”,我以前常看见舀医生的桌子上放着它,那年我患病的时候,也吃过它。那东西吃完,的确对睡眠有帮助,但久服,对大脑就是慢性后遗症。当我在舀医生的面前阐述我的一大套气功学时,他的眉目也微微舒展开了。他把其中的“放松功与睡眠质量”一段,仔细读了三遍,完了,他站起来伸了一下懒腰,还向窗外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 “这个功真的那么有用,你炼得怎样?”舀医生眼睛里的疑虑似乎打消了许多,虽然他一再说他那么忙,哪有时间炼气功。 “我刚学会其中的一节,但感觉睡眠真的好多了,”我把亲身体验说给舀医生听,并把我如何操练的记录拿给他看。 “真的作用大的话,我也炼炼……,”舀医生抬头看着窗外,“我希望气功能改善一下我这睡眠。”这些天,舀医生经常值班,我看见他的眼窝深陷下去了,青青的,像铅笔画过一样。 “我们一块练习,怎么样?”我神气地扬了一下手臂,并在空中挥舞着弧线,“看谁掌握得好。” “好吧。小梅,多帮帮你这‘老爸’,”舀医生很诙谐地朝我一笑,他笑的还是那么温和,一排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闪着光泽。 那段时光,我真的很入迷地去练放松功。早晨在树林练,晚上在院子练,连躺在床上,我也在默念着里面的节气。舀医生跟我一样刻苦。不过,他有工作,总不能按时练。最后,我只能给他下了一道军令状:一周最少练三次,每次最少十五分钟。在我的监督下,他的睡眠果然也有了改善。 “小梅,真的该好好谢谢你!”我再次见到舀医生时,他向我描述着练功的经过,一脸的微笑像阳光一样灿烂。 “干爸,这本书就送给你吧,我留着它作用没你大。”我把那本《气功疗法》送给了我的“义父”,但我始终没提我这学期考试成绩的事。 当然,义父肯定猜到了我的学习状况,只是他不愿意在这个时候再给我增加思想负担。试想,一个病情刚刚有所好转的人,如果再回到那种忧郁的状态,对她的心理该有多么大的打击呀。那个假期,我从义父那里也学到很多。比如:常吃核桃食物可保护大脑,每天喝一杯牛奶,可预防感冒增强体质,等等。我甚至还学会做简单的食疗菜谱。 生存环境对人的生活习惯是有影响的。我从小在农场长大,小时候因为营养不良,我从未在饮食上做过什么探讨。等白面多了,我的个子也长起来了,只是体型很瘦,称起来只有48公斤。 有的时候,我做饭稍微讲究一点,妈就唠叨:“少放点油,你看那壶油才吃几天就快没了……,” “我没放很多油,这个月就炸了几次油饼,”我回应母亲时,心里厌烦得要命,我竟然把勺都扔在案板上了。 “你就好好吃吧,那油的供应单位是有数量的……,”母亲看我发了脾气,就随口甩出一句话出门了。我知道母亲吃饭是从不讲什么营养的。 其实,我家的生活条件比起其它家庭来,倒不算差。早晨,吃馒头喝糊糊;中午,主食面条,副食一个素菜(通常是豆角或茄子);晚上,还是素菜和馒头。有的时候,我们的馒头用米饭代替,当然,吃米饭就要多添一个鸡蛋炒辣椒或鸡蛋炒西红柿什么的。由于父母都是北方人,胃口又不太好,所以,一周家里最多吃一顿米饭。我家一周改善两次生活,一般是炸油饼或蒸饱子。那饱子馅夏天是韭菜和鸡蛋,而冬天则是猪肉和白箩卜。每逢过节,我们还包饺子,馅是用猪肉和白箩卜做的,我能吃二十五个呢。 如果每天都有像过节那样的日子,我就不用担心营养不良了,可惜不是。自从我读高中以来,我的营养就严重不良。读了大专后,每天吃食堂,虽然中餐都有点荤菜,但比起我的脑力消耗来,我还是营养不良。不过,这个时候,我的体重已经长到50公斤,精神也比原来强多了。我从有关图书上得知,我缺少维生素和蛋白质,而这些食物除了多吃蔬菜和水果外,就要多摄取瘦肉和鲜ru。前者尚凑和,而后者就差得远了。家里没有订购鲜ru,而瘦肉只有在过节时才能吃到。我知道我们本地产全脂奶粉,但一袋500克的全脂奶粉,大约需要4.5元才能买到。要想长期补助鲜ru,一个月最少也得3~4袋全脂奶粉,也就是大约二十元的消费。我读书的学费是公费,住宿学校全包了,除了每月的三十元伙食,我几乎没问家里再要什么零花钱,我又怎么再好意思要营养费呢。 义父是知道这些缘由的,但每次他都劝我谅解父母的苦处,有时一看到我又黄又瘦的面颊,他的心里就忍不住一阵阵酸楚。 “孩子,你的营养还不是很好……,”他握着我的手,两眼充满慈爱。有时我去看义父,他甚至还亲手为我冲一杯他自己饮用的奶粉,而且还加上白糖,端到我的面前。 “没什么,干爸,等我有了工作,我一定好好补补身体……,”我说到这里,眼泪就情不自禁流下来了。 1985年的八月,我们班上的绝大多数同学都顺利地拿到了电视大学的毕业证书,但我没有。我的班主任老师不让我办多科结业证书,他说,等和下一届学员一起考过那两门了,就直接办毕业证书。我不知道这愿望何时才能实现,但我所在的当地教委已经向我发来任教通知了。那年月到处缺教师,就是多科结业证书,也比高中毕业生强好多呢。一想到我即将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心头就按耐不住的洒满阳光的喜悦。在接到录取通知的那几天,我兴奋得几天都没睡着觉。我翻来覆去地想我这几年的学习经历,想的最多的还是我的义父。因为有了义父,我的疾病才得以重见天日,我才坚持读完了电大。义父在我心中,真像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怎能不想念他呢。有一天夜里,我看同室的同学都睡了,就偷偷拿出义父的照片,仔细端详起来。义父有一双很深邃的眼睛,还有一个挺直的鼻梁,他的目光忧郁地望着前方,就像黄昏中的落日……。那夜,我睡得很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跟义父回了他的家乡,我还梦见我们在他水乡的桥头流连忘返……。 八月份底,我拿着教委的任教通知回家了。父母见了我的通知,自然是欢天喜地,父亲揉揉有些昏花的眼睛,激动地说:“梅娃呀,你终于工作了,有出息了。” 母亲虽然上过初中,但一份工作对她来说尤其珍贵:“梅娃,这就是你以后的吃饭碗呀,你可要珍惜。” “我会的,妈。”当我把任教通知书小心翼翼地放进整理好的皮夹子时,我突然想到还要让义父也看看通知。 尽管是骄阳似火的天气,我还是不顾炎炎烈日的烘烤,去见义父了。这次离开他,也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但我感觉像过了三年。我骑着自行车和卡车赛跑,任凭飞扬的尘土把我的身躯遮盖。一会儿,天空中飞过一架飞机,我幻想着我能坐上那飞机就好了,那样我几分钟就能飞到义父的身边。又一会儿,一只小燕子从我头顶飞过,我向她致意:“快飞吧,代我先向义父问好!”我渴望见到义父的心情可想而知有多急切了。 到了医院门口,我来不及拍打身上的尘土,也顾不上理理被风吹乱的头发。我径直就往内科门诊室跑。门诊室没有舀医生。 在楼道里我看见一个我认识的医生,我开门见山就问:“舀医生在哪?” “噢,你找他有急事吗?他今天去市里送病人了,可能――可能下午五点前才能回来。” “噢,我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只是来看看他,我想――我想告诉他我的病基本上已经好了。” “那就好,那就好,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也能转告他。” “不用了,我去镇上办点事,下午再过来吧。”一时见不着义父,我的心里竟有些焦躁不安了。 义父呀,你知道我等待你到来的心情吗?那天中午,家里本来已包好了韭菜鸡蛋馅的饺子等我回去吃,可我为了当天见到你,宁愿在路边随便吃了一碗凉皮。我在书店逗留了很久。四点刚过,我拔腿就往医院跑。我骑的是永久牌大自行车,我尽量让车轮跟着我的腿飞转。下自行车的时候,因为车速太快,我差一点连人带车跌到在地。后面一个买菜归来的大叔从我身边擦过,他乐呵呵地朝我打趣:“嘿,你再晚点,我就不客气了!” “噢,真对不起,我有特别急的事。”下了自行车,我三步并作两步,奔进医院的大门。 “是老杨来了吧,快来,先坐下,近来病情怎样?”我在病房的走廊里就听见了义父的声音。他的声音很特别,我一听就能辨别出来。 我想他肯定是在病房的办公室了。我试着推了一下半掩着的门,我的头一闪,刚好碰到了义父的目光,我赶忙又把门关上。 “才来吗?先在外面等我一下。”一会儿,义父出来跟我打招呼,然后他又进办公室交代着什么。我在走廊的中门等候着。 “走吧,回我家坐坐。”义父的家我去过,离医院不远,是一栋很洁白的平房。 走进义父的家,最明显的感觉是;他的家和我的家气氛和格调都不一样。我在义父这里,感觉不到压抑和拘束,有的只是春天般的温暖。尤其是和义父交谈,我每次都能学到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今天的会谈,是毕业分配的话题。义父先看了我的任教通知,然后又问了我今后的打算。当他得知我还有两科未拿到毕业证书时,他深有感触地说:“年轻人受点挫折没关系,还有机会吧?” “有,老师说,每年最少有一次。” “那就先工作,边干边学习吧,我相信你能战胜一切困难。”义父的话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我会努力的,我还想毕业以后离开家工作。” “那很好。现在看看我送给你的工作礼物。”十分钟后,义父从里屋拿出了包装好的一袋食品。我看见那上面印着xx奶粉厂的名称,我就知道是什么礼物了。 “义父,谢谢你!我的病基本上好了。” “拿着吧,孩子,这是义父的一点心意。你的病刚好,身子还需要补养。” “干爸……,你真是我的好干爸,”我又高兴又难过,一张口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义父把四袋奶粉装进了我自行车的挎包里。 六点钟的时候,我离开了义父的家。走的时候,义父怕我渴,还切了一个大西瓜给我吃。他送我到医院门口的路上,阳光照着他的脸,好温暖好慈祥的。 “好好工作吧,孩子。” “嗯,我会努力的。”我朝义父摆手的时候,他还站在远处望着我。我走了几百米后,才看见他朝医院的病房走去。 1985年从事教学工作后,我坚持自学成才。1987年,我终于拿到了新疆广播电视大学物理专业的毕业证书。这时候,我已经在中学任教了两年。 不是为了你回眸望见你执着的目光我的心已挣脱多情网的束缚追忆,沉思,默想不是为了你呵清清小溪,弯弯明月它会知晓我为什么踏歌而行,一如既往§§第三部单相思的苦恼 §§§第八章 那个忧郁的男孩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八十年代中期,我们这一辈年青人,思想都挺单纯.平日里上课,下了课聊聊天,再有空的话,去市里的服装城买件得体的衣服或裤子。我的身材很苗条,所以,我的好友范梨梨就一个劲地嚷嚷着让我买条裙子穿。那个时候,流行喇叭裙,我和范梨梨上街每人买了一条喇叭裙,我买的是方格条纹,范梨梨买的是竖条纹。因为去之前我们穿的是裤子,好容易买条合适的,我们也就这样穿着新裙子回学校了。 刚走进校园,我们就听到几声“嘘――嘘”的口哨把我们包围。抬头一看,才知是中文班的几个男生在冲着我们的喇叭裙东瞧西望。其中有个叫“大仙”的男孩,还朝范梨梨挤媚弄眼的。我们是踏着口哨的节拍走进女生宿舍楼的,路过男生二号楼时,那个叫闽志江的男孩,竟然从宿舍窗口探出身子,冲我们露出稀稀拉拉的牙齿。他微笑着,可笑得姿势很可笑。他先用手摸了一下下巴瞌,然后再用两手托住腮帮,不出声地笑……。我和范梨梨都没在意,只是我知道闽志江是我们系的,就随便望了他一眼。我望他的时候,他已收敛了笑容,他正睁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看着我。这样的异性目光我还是第一次碰到,我下意识地低下了头,加快了脚步,最后,我几乎是一溜小跑,推开了宿舍的门。几个同伴一看我穿着一条新裙子,便不约而同围拢过来,这个评判颜色,那个议论方格,有好一会儿,我真感觉我像是焦点人物而被聚焦,这种情形以前我可从来没有过。 第二天,我就穿着这条裙子上课去了。下午上体育课的时候,老师有点事,就让我们自由活动。我的乒乓球打得不错,当我和班里的冠军较量完两局时,我听到有一个女孩的声音在叫我:“红梅――你过来,我有要事告诉你”。 “什么事呀?我还想玩一局,我准能赢,”我扭头一看,是我曾经的同桌胡晓兰。自我和蔡金花闹别扭以来,胡晓兰和我比较要好。 “我要传递给你一件秘密的口信,”胡晓兰说这话时,把嘴巴贴在了我的耳朵上,生怕别人听见似的。 “是你和耿强定婚了吗?”耿强是她的男朋友,我知道胡晓兰已和耿强秘密恋爱一年多了。 “不,不是,这回是你交桃花运了,”从胡晓兰的笑容里,我已猜到三四分。 “那就快点说吧,我还想去玩会儿,”我倚着球场的篮球架,看着胡晓兰有点绯红的面颊。 “闽志江让我告诉你,他――喜欢你,想和你谈……谈对象,” “别胡说八道了,这不可能。”我扭转身子,准备离开。 “真的,他昨天认认真真对我说的,他希望你能考虑考虑……,”我看见胡晓兰的表情有点受委屈。 “那好吧,谢谢了。不过,我实话告诉你,我真的不喜欢他,真的。”我搓着手指,就朝乒乓球室跑,那时离下课只有十几分钟了。 胡晓兰的话真的让我好吃惊。闽志江我平时就很少接触,个别时候我只跟那个叫李滨的男孩聊聊天,李滨和闽志江倒是经常在一起,听说他俩是一个地方的。 闽志江是那种气质忧郁又有些沉默寡言的男孩,我在课堂上听到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老师,我还有个问题,想下课后问问你……。”他的性格也很拘谨,总不喜欢在大众广庭之下嚷嚷什么。不过,他说的每一句话似乎都是经过深思熟虑才说出来的。比如:你问他,你们那里什么菜最便宜呀?他会先摇摇头,然后又会说,我好久没回去了,真的不知道……现在能卖多少钱。 我对闽志江没有多少好感的原因是:我向来不喜欢那种做事不干脆利落的人,尤其是对于男孩。我觉得一个在性格上优柔寡断的男孩,是不会有多大出息的,而闽志江恰恰是这种性格的典型代表。连李滨都在我跟前说,你看闽志江呀,“肉”到什么程度了,去个电影院要磨蹭半个小时才能作出决定……。我不否认,闽志江的人品是很忠厚的,包括胡晓兰对他的看法也是这样。 换句话说,我还不到二十一岁,对于恋爱,我始终抱着“敬而远之、退避三舍”的态度。自从上次和蔡金花闹误会后,我整个人改变了许多。我重新审视了自己的人生观,最深有感触的是:年轻的时候,还是要抓紧大好时光努力学习,对于女孩子,爱情和事业一举两得是很难办到的。和胡晓兰相比,我是偏重于事业的女孩,生活我也渴望,但我渴望的生活和普通的女孩迥然不同……。 胡晓兰带给我的口信,我实在没功夫多想。因为趁这学期课少,我还不如去多听听中文系的《外国文学》课程呢。一个周末,我刚写完我的论文草稿,猛然间在书包里,我发现一张字条。那是一张用碳素笔写的字条,字迹像是练出来的,工整而有锋利。我打开它,在走廊的一个角落里默读着: “我是闽志江,打扰你了……,我想约你谈谈,是关于咱俩谈……对象的事,”读到这里,我神色紧张起来,我抬起头来看了看周围。校园里已没多少人了,闽志江约我晚上十点后在校园东南角的杨树林见。我看看手腕上的手表,才刚七点半。剩下的两个多小时,我干什么呢?是不是我必须要见闽志江呢?见了后,会不会对双方的情绪有影响呢?我脑子里越想越乱,想着想着,一看钟表的指针已快八点了,我这才意识到自己还没吃晚饭呢。我拔腿就朝宿舍跑去。 周末的校园跟往日差别不大。只是快毕业了,班里有几对恋人的关系已公开了,一回到宿舍,我就听到左邻右舍们都在议论这些话题。那个胡晓兰和耿强已定婚了,这回她正在宿舍里,对女同学们描述他们的恋情呢。 “瞧,谈情说爱多甜蜜呀,耿强经常陪我逛街,还给我买衣服……,”胡晓兰把她的恋情说得眉飞色舞。 “呵,真的嘛,可惜,我的大学时代没顾得上那些……,”同班的女生听了她的叙述,有的羡慕得直咂舌头。 我向来不参与这些话题的议论。我在洗漱,在梳理我那半长的辫子。其实我留辫子很有女孩味,只是我嫌麻烦,尤其是我不喜欢洗长发。半长的头发有时把我的上衣后背磨得发黑,有时又搭在肩上扫着我的两肩,像两条尾巴。现在我把辫子梳成两个长长的小刷子,然后,我在辫子的顶部和辫梢上分别缠绕两个塑料的橡皮筋,这样一来,我看起来真的很活泼,很可爱。我梳完头,差不多有九点半了,我带上我的那把小竹扇,就朝门外走。 “吆,准备去哪儿呀?打扮这么漂亮?”同室的女伴好奇地问。 “噢,不去哪儿,想出去走走。”我感到我的脸颊有些发热,但我尽量避开对方的目光,迈开大步,走出屋去。 我信步走到了大操场,然后,我又穿过一排整齐的教室,朝校园里的花池眺望。我看见那花儿开得很鲜艳,有一朵红色的美人焦还迎风摇曳般地向我招手。平时,我很少有雅兴看这些花朵,可今天我觉得这些花朵跟往常不一样,像是有一种昭示。莫非是闽志江今天要向我表白……,我不敢往下想了。 东南角的杨树林,是我们刚来学校时栽种的。如今快三年了,有的杨树已长得比擀面杖粗了。树林修整的颀长而笔直,从远处望去,真像是一块条田。这片树林,足足有二百棵树哩。 我已记不得我当时种的那几棵在哪儿了,只知道大概的方位是在靠西边的那头。那时候栽种,有的同学为了记住自己种的树,就用小刀在树皮上做个记号,但记号做浅了,第二年就看不见了,做深了,又影响树木的生长。所以,我没做记号。我觉得在树的身上刻上刀印,就像人的脸上长了伤疤,挺难受的。 我走到一棵个儿不高,但长得挺精神的树旁,我猜想它就是我种的树。我用手抓住树杆,摇了摇它的身躯,我又采摘了一片树叶,把它捏在我的手心里。这时候我站在那儿,沉思默想今天的约会。我想,我今天该对闽志江说什么,我还想,第一次和他约会,他该不会有什么不妥的表现吧……,总之,我越想越多了。我干脆在树林里散起步来,为了能分散注意力,我从树林的西头走到东头,又从东头走到南头,正当我往北走时,我抬头看见闽志江正朝我这边走来。 他的步子走得很悠闲,但他始终低着头,没朝树林这边看。他的手里好像还拿着一个笔记本什么的。等他快到树林了,我就索性背过脸去,装着没看见他。 “哎呀,等了很久了吧?”当我走了一圈,一转过脸来,正好碰上闵的目光。 “是呀,我们宿舍里叽叽喳喳的,我就提前出来了。”我漫不经心的回答。 “我们找个坐的地方吧。”闵领我到另一条有渠埂的地方坐了下来。 我们俩坐的距离有一个人的位置,然后,他往我这边挪动了一点。我看他用手拉我,也朝他这边挪了一些,但中间还能放个书包的空隙。 “小梅,你看你……你真封建,”闵的嘴角裂开,显得有些尴尬。 “你找我来,想说什么?你就直截了当吧。”我倔强地嚼起小嘴。 “我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想和你谈……谈恋爱,”闵的话一说完,身子就朝这边凑了凑。 “我倒从未这么想……,真的,我觉得我们……我们不合适,”我站起身来,耸耸肩膀,我想离开了。 “别这样,小梅,我们好好谈谈……,就今天,啊,”闵还坐在原地,似乎用一种央求的口气对我说。 “真的不合适,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你,真的。”我用手抓住一棵树,晃动着,两只眼望着黄昏中的暮色。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我们就……就不能培养……培养吗?”闵已走到我的身后,离我只有半尺远。 “没有基础,再培养也没用的……,”我往前走了一步,我的拒绝让闵感到很无奈。 “小梅,你……你的心就这么狠……,”闵从我的身后搂住了我的腰,用带胡腮的脸有意识地靠近我的脸颊。 我的身子有些颤栗,但我头脑中知道,闵想干什么。我先把头扭向一边,然后,我摇晃着身子,想努力挣脱他。 最后,我鼓足勇气说了一句:“天黑了,我该回宿舍了。”这时候,闵的手才从我的腰部松开,但他的前胸还紧靠着我的后背。 “那好吧。我希望你再考虑一下。”闵的话音刚落,我就像逃离虎口似的,一溜烟跑开了。 那天,黄昏的夜色真的很诱人。红灿灿的夕阳挂在树林边,就像是一幅水彩画。我还听见树林里的鸟叫声,或许是夜莺吧,歌声婉转而悠扬。在闽志江没来到前,我的感受的确是这样的。当时,我的脑海里还涌现一股诗意。 可是,等我回到宿舍,这种心境就不同了。我躺在床上,苦思冥想,好久没有睡着。我脑子里的问号又是一个接着一个,最后,我只想通了一个问题:那天我穿裙子,闽志江盯着我看,是因为喜欢我……。 §§§第九章 这不是我的错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同学之间的感情是真挚的,纯洁无瑕的,不带有半点虚假和个人私利.不管这种感情在内心世界里是厌恶、喜欢、还是仅仅是好感,它都会袒露无遗。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当时为了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感受,我拒绝了闽志江的爱,虽然有些人说我傻,但我是真实的,我觉得值得。我不愿意像有些女孩那样,虽不喜欢追求自己的男孩,但为了满足一时的虚荣心,竟然也能接受男孩的拥抱和接吻;甚至还有些女孩借谈情说爱,企图从男孩那儿得到什么别的东西……。这一切,对我都太复杂化了,也太不合乎逻辑。可是,正视的现实是,后面发生了不该发生的故事。 我们这一届同学七月份放假,有的在八月份就收到了分配通知。我是在八月二十号收到去g中学上班通知的,这个学校离家只有二里地。当时我跟班主任也说过,如果城里留不下,就分个离家近点的学校吧。我们班上有极少数的同学留在电视大学所在的城市了,大多数同学都回当地学校或机关任职。我班上的李滨还分在xx机关组织科当团委书记,不过,他原来在班里也是团支部书记。 我上班后的一天下午,校党委书记把我叫到了办公室。他用十分严肃的口吻问我:“红梅,你是不是和你那个叫闽志江的同班同学在谈恋爱?” “没有呀,我和谁都没有谈恋爱。”我觉得书记的问题很奇怪。 “闽志江所在学校的中学来电话了,问是不是可以让他也调到我们这学校?据他自己介绍说,你是他的对象……。”书记说到这儿,不再往下说了。 “真瞎扯!我从没跟他谈过――什么恋爱。这是真的,书记。” “我相信你,红梅。你不会说谎的,我从小看着你长大。” “只是他毕业前,对我有意。我已经拒绝他了……。”我觉得在领导面前说这些,好难为情。 “那就好。我就不答应那h中学给他办调动了,咱学校的数学老师也够用了,”书记说完这些,长叹了一口虚气。 这之后许多天,我的心里不能平静。我实在不明白闽志江这样做的理由是什么。一天周五,我收到了一封未注明地址的来信。我打开一看,是闽志江的。信中说我拒绝了他的爱,他很痛苦,曾经几天都没吃下饭。现在,他仍在想我,很想再谈谈……。最后,他还是恳求我,答应他的爱情,哪怕是一次。 我怎么能够呢?我从来做不出虚伪的事,况且是爱情……。我没有答复他,有好几天,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我真想去请教我的义父,问问他究竟该怎么办?但我始终张不出口,我怕义父说我,刚工作就和男孩子有什么感情来往,没出息……,最后想想,还是算了。随其自然吧,其实又不是我的过错。 1985年的秋天,是我走上工作岗位的第一个秋天。那天,是国庆节上班后的第一天,我们学校和h中学将举行一场排球赛。我是个排球爱好者,等下午第三节课一下,我就早早在队列里占了座位。裁判员是甲乙双方各一名,我们学校的男队穿红色秋衣秋裤,而对方学校的男队则穿蓝色秋衣秋裤。双方裁判员的哨子一响,队员们就精神抖擞地上场了。我们红队的队员首先向蓝队的队员高呼:“向h中学习!”然后,h中学的队员又回应我们:“学习!学习!”一场排球赛就拉开战幕了。 当甲方裁判员宣布:“h中发球得分……,”时,我突然看见了闽志江出现在发球场上。他穿的蓝色运动服有些肥大,裤角上还沾了些灰尘。只见他握紧拳头,朝空中砍出一个“高射炮”,一会儿,很高很高的“旋风球”就发出去了。只听“噌”的一声,球没接稳,飞出了界外……,他的发球得分了。当他再次发球时,我看见他的眼睛怒视着前方,好像他把对方都当成了敌人……。 一场排球赛打了三举,最后红队以三盘两胜获胜。我们当然由衷地高兴,毕竟比赛在我们中学举行。因为是友谊比赛,双方的队员都没计较得失,有些还留了联系姓名。我把蓝队的队员姓名都记了下来,闽志江的,我没记。我心里还是有点纳闷,他平时在学校的排球打得不怎么好呀,怎么会参加排球赛呢?而且他今天的表现很反常,一连发两个“高射炮”球都让我们红队接“飞”了……莫非他有什么绝招没外露?我这么想着,等球队都散了,我才朝办公室走去。 我们数学组的办公室在学校的东头,那间屋子是个套间。我在里间,外面还有三个老师。我想再看一下我的教案,临近七点半了,老师们都已回家。正当我找到最后一个例题选,准备收录在我的教案本时,我听到了走廊里闽志江的说话声。他的声音有些发颤,好像从地平线发出。 “对不起,老师,请问一下,数学组的办公室是这儿吗?” “噢,是这间,不过,现在都下班了,你找谁呀?” “我找那个叫……红梅的,她是我的……同学。” “刚才好像看见她还在的,不知道这会儿在不在……,”我清晰地听见桃老师跟闽志江的对话,我的心跳开始加速。因为闽志江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了。 我屏住呼吸,等待和他的一场较量。我先佯装镇静,然后我打开一本书,若无其事地看起来。一会儿,我就听到我们办公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当那个自称是“我的对象”又是“我的同学”的闽志江站在我的面前时,我的视线一片模糊。 那个时光已是秋天的黄昏,有一缕斜阳照在办公室的墙壁上,还有一群大雁鸣叫着飞走了。 我看见闽志江的眼睛里布满血丝,他的嘴角抽动着,身子斜靠在我对面的办公桌上。终于,闵的牙缝里,挤出几个以前他曾对我说过的话:“你真的一点都不喜欢我?” 我先从座位上站起来,然后我把脸背过去,有三分钟,我沉默不语。我想让闵把话说完,但他也保持沉默。最后,这种沉默让闵挪动的脚步声给打破了。 “小梅,我……我喜欢你!请你接受我的爱。”我的知觉告诉我,闽志江在靠近我,用他全身心的胆量。 “不!我不喜欢你!你走吧。”我已坐到座位上,身子扭向一边,倔强的嘴角没有一丝让步的打算。 “小梅,我……我想亲亲……你!你转过身来……,”闽志江用胳膊搬动着我的头和肩膀。 我的背后就是闽志江,他的手已经放在我的腰上,我已觉察到他试图把脸贴近我的面颊。我又扭动了一下身躯,尤其是我把头已经扭到和肩膀平行的方向了。 “梅,你真是个倔强的女孩……,转过来,让我亲一下,就一下……,”闽志江几乎是在乞求我。 “不,我不喜欢你……不能让你……亲,”我想从座位上站起来,但闽志江紧紧抱住我的腰不放,我只有晃动着头以表示抗议。 在我的头不留心,转向一边的时候,闽志江趁机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口。他亲的好狠,好像要啃下一块肉似的。这时候,他涨红了脸,两只搂着腰间的大手也逐渐松开。末了,他站在墙角,用哀求的声音向我哭诉。 “小梅,你不要怪我……,我真的很喜欢你的,我也知道你不喜欢我,我们这辈子没缘分……,”他说这些的时候,眼泪已流在衣襟上。 “我明白,你别说了……,你快走吧,天色已不早了。” “好吧,我祝你婚姻幸福!事业有成!”闵挺直身子,后退了两步。 “噢,谢谢了,我也同样祝福……你,”我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悲伤在充塞着我的情绪,使我不能自持。 闽志江离开的那天晚上,我失眠了。因为我拒绝了男孩的爱,我脑子里想了许多从未想过的问题。但爱是两厢情愿的,闽志江的痛苦也不是我单方面造成的。人都说单相思很苦,苦到像一杯未加糖的咖啡,也苦到像治病救人的良药。我现在当然无从体味,但长痛不如短痛,与其让相思缠绕忧伤,不如让友情淡化爱情。我对闽志江就是这么说的。我说我们可以保持一辈子的友情。 我不知道闽志江回去后,精神上有多痛苦。我听那儿的同学说,他整个人都变了,本来沉默不语的性格显得更加忧忧寡欢,一天到晚都不见说上一句正而把经的话。闵也没有再调动到别的学校,但他的工作干劲不是很高。一学期下来,我们这一班人都填写了干部转正表,而他还要考验一段时间,校长说:“这小伙子怎么热情不高呀?”问问谁,谁都说他失恋了。 为了避开别人的闲言碎语,我第二学期就要求调动到离家较远的l中学。那学校在戈壁荒漠的一片绿洲里,我骑自行车回家得一个多小时呢。尽管这样,我还是挺乐意去的,孩子们的笑脸很纯真,当地的军垦人也很质朴、热情,这一切很快使我忘记了过去,我每天都精神饱满地去工作,我要争取拿全镇数学考试第一名。可是,这里的第一可不是好拿的,全镇总共有八个中学,每个中学的同年级平行班最少都在四个,其中我就教初一两个班的数学。我刚上班的那学期,g中学还让我带过初二的代数和几何呢。 这学期的六月份,我又收到了来自h中学的闽志江的来信。信中说,他重新恋爱了,女朋友是个卖服装的个体户。他还问我是否有了男朋友,工作如何,等等。我恭恭敬敬给他回了封信。信中,我没有提起个人问题,我只希望他能忘记过去的我。又过了一年,我听说闽志江快结婚了,我从心底里祝福他。 1987年的寒假,我赶回家过春节。每年过春节前,我都要给家里买点礼物。这一回,我要先去镇上买点糖果,然后再去市里买一套得体的衣服。我们镇是个大镇,全部人口近四万,临街的马路也有两公里长吧。在发往市中心的班车站牌那儿,有一个大的日用百货店,平常的日用品我都在那买。我刚买完糖果,走下台阶的时候,迎面看见了闽志江。他穿着笔直的西装,皮鞋打得铮亮,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身材纤细的姑娘。我猜想:这就是闽志江的对象吧。 “嗨,你好呀,来买什么礼物?”我主动跟闽志江打招呼。 “呵,是你――你来的早呀,”他说话还是那么拘谨,他一边说着,一边还向他的女友介绍着我。 “噢,认识你很高兴,我和闽志江是同班同学……,”我向来落落大方。 我没有观察我说这话时闽志江的感受,但我说完这些话就与他们告别了。我看见闽志江的脸堂发红,他的笑容痴痴的,两颗门牙雪白透亮。他女朋友的笑声听起来有点含蓄,而且他搂着女朋友的腰走上台阶的时候,我还碰到了他的肩膀……。 自那以后,我很少和闽志江联系了。本来我心中就毫无牵挂,这下更可以畅游四海了。我早打听到,我们这一班的许多同学都已通过各种关系进城了。我也想进城,但我一不是****,二又没有特殊的门路,凭什么能达到目标呢? 我在苦闷中追寻着进城工作的梦想……。 §§第四部师生之间的经历 §§§第十章 为了工作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八十年代中期,我被分配到学校任教.那个时候,有句口头禅:“千好万好不如有个好爸爸。”这句话咋一听没什么,但对我来说,真的好残酷。因为我的爸爸是个再也普通不过的工人,连个机关里的小职员他也不是。还有,就是我那爸爸的本性也特倔强,自己能做的事他从来不求助于别人;加上妈妈的懦弱和胆小怕事,我们家的“外交关系”就只有一扇暗淡的天窗。我在这样的家庭生活下长大,也从不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只知道努力奋斗,就能获得一切。可事实不是这样。 任教的第二年,我就想进城。我让妈妈去城里的亲戚那儿去了一趟,目的是想让在城里当群工处处长的表舅给我安排一个适当的工作。可表舅生性耿直,又是劳模,他才不愿为了我的工作去求人事处呢。去了一次没什么结果,我不愿意放弃任何一次机会。第二次,我和妈妈一起去了一趟表舅家。这次事不凑巧,表舅的儿媳妇正从乡下往城里办调动,一家人为了媳妇的调动忙里忙外,谁也没功夫理我的事。不但这样,我的表舅母可能是妒嫉我们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吧,她竟然从牙齿里蹦出一句最让人伤心的话:“人在哪儿出生的,就还回到哪儿去吧,这是上天安排的。”我当然不肯善罢甘休,我又和中学时教我们数学的老师联系了一下,我想让他帮我的忙,把我调入他所在学校的单位。可我老师是八十年代初获得成人教育文凭的,当时他凭借自己的讲课进入了城市学校。他说,好时机已经过去,现在他那儿已不需要太多的老师……。我失望了,我真的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能让我如愿以偿。 1988年元旦前夕,我收到了我大学同学何燕的一张明信片。何燕是我们班上有名的交际花,她在班里敢同时和两个男孩约会。电大毕业后,她只在下面的学校里呆了一个学期,就调入b市的一所企业学校。她的工作我不知道是谁引荐的,但我知道她在学校里,和我们班主任老师的关系甚密。班主任说,何燕是有魅力的女孩子,尤其是那双眼睛,明亮得能勾男人的魂。何燕的话,我不屑一顾,可她最后一句话提示了我。她说:人再有本事,如果没人尝试你,也没人用你,又有何用呢?她建议我去求班主任帮帮忙。 我的班主任叫彭中东,是南方人,已经四十出头。不过,他保养得还不错,看上去至多有三十五岁。文革刚一开始,彭就由于家庭有海外关系而被流放新疆劳动改造。他先是在郊区的农场里锻炼了几年,然后等批斗风过了,他就被安置在中学里教书。因为他是文革前毕业的大学生,所以,高考制度恢复后,他得到重用,并调入我所在的电大从事教学工作。彭是学哲学的,有点小文采,他的一手钢笔字写得刚劲而清秀。那时候,他如果看见哪个学生的字写得漂亮,就非常想跟你套近乎。何燕就是这样和彭逐渐接近而熟识的。起初,他看见何燕的作业字写得好,就特意批阅:请保持!然后,等到班里举办什么活动,要发奖状的时候,他就让何燕来撰写奖状上的姓名、几等奖,等等。要是何燕获奖了,那就更不得了了。彭会亲手把奖状送到何的手心里,并趁别人不注意时,捏一下何的手指。有一次,我观察到了这一举动,我在下面问何:老师那样对你,你习惯吗?何不以为然地回答:“那有什么!老师喜欢学生呗!”如果彭真的喜欢何,那么,他帮何调入城里也就不足为奇了。彭是个在官场上非常活跃人物,自从他进入电大以来,他的上层路线也越来越宽了。小至市属学校校长,大到教育局局级干部,彭似乎都和他们有点沾连。他总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人生在世,要想有所作为,先要学好关系学。在彭的眼里,本事只占一部分,或者是并不重要的一部分,重要的是你得有“官”保你,有人抬举你,你才能“高升”。 就是这样一个老师,何要我去求他。我真的很犹豫。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他说这件事,也不知道该怎样去表达自己渴望进城的工作之情。我先照何给我的详细地址给彭写了一封简单的问候信,然后,我又找到他家的电话,在周末的时候给他挂了个电话。打电话前,我还仔细想想该用什么口气。我怕彭说:瞧,这学生多没教养,才离开几天,就不知道老师是谁了。电话是在镇上的公共电话厅打的,因为我怕让熟人听见,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这件事。 “噢,是小梅呀,你好吗?”彭的声音似乎很亲切友好。 “是我,彭老师。因为工作一直很忙,没给你联系,你近来还好吧?” “我好着呢。你还在那个中学吗?”彭用一种试探的口吻问我。 “不,不在了,我现在别的中学任教已经快两年了……,”我怕彭说我这么大了,还依靠家里,就特意说明了一下我何时离开家,何时又在新的学校任教的时间。 “有空的话,放假后到我这来一趟,也许我会给你推荐一个好学校,”彭的言辞很委婉也很体贴,我听完后就满口答应了下来。 d师范学校离省城乌鲁木齐只有30公里。考虑到生源问题,市教育局把它建在了v市。在全疆,由于该校知名度的逐步提升,近些年来还招收了外省市学生。彭的爱人在师范学校任教,所以他的家就暂时安置在d师范的校园里。由于学生增多,校舍紧张,大多数老师的家还保留着单身宿舍的模样。我是1月23日放寒假的。1日25日,当学校开完期末总结会后,我就赶往v市。 出门那天,天气特别冷,城市的街道上光溜溜的,一不留神,就会摔跟头。我乘坐的大巴士在路上还跑得挺快,四个小时不到就到达v市了。下车后,我就急匆匆朝师范学校的方向赶。由于走的太快了,在进彭的宿舍前,我摔了一跤,但没伤着皮肉。我用手套把裤子上沾脏的地方反复揉搓了一遍,又把给彭带来的“礼物”掂量了一番。所谓的“礼物”,就是妈妈在临行前给我装的本地产的农副产品。这其中有辣椒面、花生米,还有绿豆、小花豆等,这些东西城里人很稀罕,因为他们买起来贵还不说,还买不到货真价实的。加起来总共还不到100元钱的礼物,在那个年代已经算不错啦,要知道我当时的工资还不到200元呐。 我一进门,就对着彭很客气地打招呼:“彭老师,你好!” “噢,是小梅呀,快坐下,外面很冷吧?” “是冷,今天好像有零下25度。不过,我穿着大衣。”我随手脱掉大衣,坐在彭的双人床上。他的爱人回老家探亲了,孩子住在对面的一间宿舍里。 “小梅呀,我告诉你,你刚工作,不懂得人情世故,干久了,你就会明白一切的,”他边说边用手摸着我的围巾,我的围巾就放在他旁边的桌子上。 “请老师多指教――我,我懂的太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迎合着他的话说。 “这市郊有一家学校,找我要人已经好几次了,我向校长推荐了你……,”彭说完,就拿出纸和笔,把这学校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告诉了我。 他说的a一师子弟学校是一所企业学校,离乌鲁木齐也就十几公里。在政府管辖和企业管辖的学校中,当然是政府性学校要好。因为这些学校的老师吃的是“皇粮”,工资待遇是有保障的;而企业学校的背景就不同点了,他们的工资跟着企业的效益走,有时候也有可能出现拿不上工资的情况。 我拿着彭给我的联络地址,高高兴兴回家了。当我把这情况给爸妈说时,妈挺兴奋的,可却爸担心地说:“你去后,如果企业效益不好,你就不胜在这儿了。” “一般不会拿不上的,先去落个城市户口,对以后也有好处,”妈总觉得出了农场,就比什么都强。 我在家考虑了半天。我想:不管强不强,年轻人都该出去锻炼锻炼。假期里,我就努力温习初中的数学课程,我照彭的话去准备试讲教案。因为进任何一家学校,都是要过试讲这一关的。最好是,从初一到初三的课程我都能讲下来,那样,我试讲肯定高枕无忧了。 开学前夕,我接到了a一师子弟学校的试讲通知。我请了两天假,匆匆赶到学校。这时候已经是2月28日,我所在学校已开学近一周了。 a一师子弟学校给我安排的试讲课程是初三代数。在这之前我温习过,我在刚任教的那一年替一个生病的老师代过一阵初三的代数。所以,我自我感觉胸有成竹的。我在家仅仅准备了一些纲要,连详细的例题我都没多看,就上讲台了。那一天是3月2日,我看见外面飘着轻轻的雪花,教室里参加听课的有校长、教务处主任,还有学校里的教学骨干。 “同学们,我是新疆电大的大专毕业生,今天,我来给大家讲这学期代数的第一节――平面直角坐标系,今天是第一课……,”我的讲课是在安静而充满快乐的气氛中进行的。 试讲的结果当然是很理想的。校长说,我很有潜力,虽然有些讲课的方式还需要创新。教务处主任的意见更坦言:“小梅,从你的讲课里可以看出,你是个好学上进的青年,我们需要这样的老师……”。我走的时候,校长对我说,他会通过教育科把调令直接发给我。 我一回到家里,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父母亲。当时我的母亲还不相信,她用手摸着我的头发惊奇地问:“是真的,孩子?”我说:“当然了。妈,这回我真有机会到城市学校了。”母亲觉得这是喜从天降,那天晚上她特意为我做了手擀的捞面条。 3月8日那天,学校放半天假。我中午正要离开办公室时,收发员告诉我,有我一封信。我欣喜若狂,一路小跑到收发室。当我拿到信时,我却惊呆了。 “小梅,祝贺你!你的调函在我这,你抽空来取……。”当我看到信的末尾署名是彭老师时,一种不祥之兆立即充溢在我心中。 我的调函为什么能在彭的手里?彭拿它想和我做什么样的交易?这时候我才隐隐约约地感到彭所说的“社会关系”的重要性了。彭最后一次给学校打电话时我在场,当时他给对方说有关调函的问题时,已经把声音压到只有耳机能听到的音量了。我是个粗心大意的人,那会儿也没把这些放在心上。我只对彭说,等试讲成功之后,我一定好好谢你,彭当时的眼睛笑成了一条细缝。 我没有给彭及时回电话,我也没有把拿到调函的事给任何人说。我已经有几年的社会阅历,我在想:这样的人事关系该如何处理为好。如果彭拿到调函只是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功德,或者让我送一些财物什么的,那还有情可谅;如果他真的想借助帮助学生而另有所图,那我又该怎么办呢?毕竟彭是过来人,正像他毕业前告诉何的:“老师喜欢一个学生很正常嘛!”到那时候,我这个调函是拿还是不拿呢? 我不敢往下想了。但我又是个不见结果不服输的女孩子,不管是狼窝还是虎穴,我都愿试试。所以,我等待着见到彭的那一天……。 §§§第十一章 老师,我不做你的情人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小时候,在我们校园的周围,有一道高高的篱笆.篱笆把校园和农田隔开,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常常飘荡到田野很远的地方。篱笆是用土坯围成的,有两米高、半米多宽。篱笆的旁边有一条水渠,溪水哗哗地流向那一眼也望不到边的田地。因为溪水的滋润,那篱笆周围就长满了各种各样的野草。春天过后,野草儿就开花了,一群群的蜜蜂成群结队飞来飞去,好不热闹。我和小伙伴们常在正午,顶着烈日去捉蜜蜂,尽管有时要被蜜蜂蛰伤。蜜蜂们在篱笆上凿了很多洞,趁它爬进洞里的时候,我们用两手指捏住它的翅膀,蜜蜂就乖乖就擒了。捉来的蜜蜂装进火柴盒,然后放在耳边,听它唱歌,真的好过瘾。那个时候,我不懂蜜蜂的习性。后来母亲告诉我,蜜蜂喜欢沾花惹草,只要是有植物花朵的地方,蜜蜂都要去,而且是一个接着一个地去。蜜蜂不是只钟情于哪一簇花朵,那散着芬芳的、有着甜蜜花粉的花朵,蜜蜂都要和它们亲密接触,之后花朵们通过它的授粉,也就有了传宗接代的一段姻缘。 这样分析起来,人类的一些行为似乎跟动物也很相似。虽然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但是有谁能说明“感情”的真实标准呢?往往是,在那么一群人中,大家都对谁抱以好感,那么,人们就以这种标准去钟情于他(她)了。彭就属于这类人。在校园里,那种大家都认知的“东方淑女型”的,“贤妻良母型”的,或者是“西方现代型”的女孩,只要是有可欣赏和动人之处的,彭都要像蜜蜂一样去沾一下,或者是亲口尝一下她真实的味道。 彭接触过几个女孩,我真的不清楚。当时,他和何的关系已经到了开诚布公的境地了。除此之外,我还听说他和胡玉花的关系也不一般。因为胡玉花人长得漂亮,家里的父母又是**,所以对胡玉花彭是有问必答,有求必应。他还常当着很多人的面,夸赞胡玉花:“胡玉花是才貌双全的女孩”。其实,大家都知道,胡玉花无论是学识还是能力都很一般,根本谈不上什么“才貌双全”。胡玉花个子矮小,还长着两颗暴露的黄牙,班里那个叫许平的,就比她漂亮多了。但许平家境贫寒,嘴巴笨拙一些,自然就不讨彭的喜欢了。 许多时候,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事情,恰恰决定了一个人的未来。你看何早通过彭的关系进城了,那个胡玉花一毕业就靠后台进了政府机关。而许平呢,虽然成绩不错,但因为一没后门,二没关系,就只能跟我一样回农场了。不过,她自己却说:“我能当上国家教师就知足了”。那知到,我却是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软件”和“硬件”都不具备,却非要去碰钉子,结果是碰得头破血流了才知道转弯。好在我是个坚忍不拔的女孩,从不俱怕遭受什么挫折,敢于勇往直前使我获益匪浅。 现在言归正转。我该怎样去彭那里拿回调函?彭如果要以调函做“感情交易”,我是否还要这个调函?我从试讲的学校回来之后,头脑里始终盘旋着这两个问题。3月12日,离彭要我取调函的日子还有一两天了,我必须尽快拿出主意。彭已经四十出头,而我的义父比他大几岁,他们属于一个时代的人,我何不请教一下义父呢?当我一转身想去见义父的时候,恍惚中,我才觉得我已经有大半年没看见义父了。如果跟义父说这些,他会怎么想?尤其是彭和义父在文革时都受过磨难,要他相信一个曾经当过自己老师的人这样对待学生,他会认为那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再说,放在我现在的身份,我还真的说不出口呢……。这样想想,我就打消了征求义父的想法。那么,回家问母亲吧,天下母亲没有不理解自己孩子的。我那母亲也曾经受过初等教育,她一定会给我最好的计策。我这样想着,就在当天下午下班后,骑着自行车一溜烟跑到家。母亲很忙,天黑了,才从地里回来。我给家里做好了晚饭,等快上床休息的时候,我才有空跟母亲插话。母亲听不懂我讲的那些教学大纲和方法,但当她听到是我的老师帮我引荐的单位时,母亲的额头立即邹着一团皱纹。 “孩子,人家帮了咱,咱拿什么去报答别人呢?”母亲吃完最后一口饭问道。 “上次求他帮忙的时候,咱不是已经送他不少东西了吗?”我记得去彭那里两次,我都带着母亲为彭准备的礼物。 “那算不了什么,这么大的事,有的人家都送几千块的东西才行呢……,”母亲嘴里直嘀咕,我的心里也七上八下的。 “要是老师需要的不是钱财,而是别的……什么的,怎么办呢?”我终于鼓起勇气问母亲。 “你说的是那种不怀好意的男人吧……,那好不客气,咱就免了这工作吧。”在母亲眼里,老师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圣物,她是决不允许有那种不光彩的事情发生在我的身上的。 有母亲这句话为我引路,我感到心里踏实多了。我回到学校请好了假,像奔赴战场一样,就踏上去x市的路途。我要在3月15日前拿到调函,然后赶去a一师子弟学校报到。 从我所在的学校去v市,要乘汽车的话,差不多要走四个小时的路程。我在车上靠着车窗,看着远处天山上的雪光,脑海中掠过许多美妙的幻想。我想起我大学时代的同窗好友范梨梨说过的一句话:“如果属于你的东西,谁都夺不走,如果不属于你的,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它就会飘向远处了。”到现在,我真的都不十分清楚,这份调函是否真的属于我,那份子弟学校的教学工作是否也真的属于我。阳关照射在玻璃上,我想象着我该怎样去见彭。我还回忆起有一次,我在大学图书馆见到彭的情景:彭对我彬彬有礼地寒喧着,微笑中他露出不大而洁白的牙齿,彭的两只眼睛很温情,他想伸出手来和我握一下,没想到被我后退的身影拒绝了……。 下午快接近两点的时候,车子终于到了v市。因为在车上没有吃午饭,我一下车,就直奔路边的小餐馆。吃了一碗拉面,又喝了一大碗热茶,我顿时觉得身上有了精神。现在的街道已不像冬天那么光滑,街上有许多行人在骑着自行车兜圈子。这会,我不费多大力气,就顺利找到了彭的家门。 “彭老师在家吗?”我一边敲门,一边大声问道。 “哎约,是小梅,快进来。”彭推开门,屋里的热气直朝我扑来。 “我按你说的时间准时赶到了吧,”我一进门,就拖掉大衣。当我取下围巾的时候,我观察到,彭正在侧面端详着我。 “那当然,这么大的事,你不着急我还着急呢。况且是调令。”彭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坐在床边的沙发上。 “调令呢,让我看看,”我有些迫不及待。 “这只是商调函,你拿到后,如果学校同意放你,就可以开正式调令了。”彭站起身来,环顾着四周,好像他在听外面的动静。 “你这也开学了吧,师母怎么没见呢?”我想打破这种沉寂,就随便插了一句。 “她回上海探亲了,顺便再去看看我们的女儿。”彭这时候已经点燃了一支香烟。烟丝在屋里弥漫着,而后又从窗口的细缝里溜出去,显得很悠闲。 “小梅,你在卧室里先休息一下吧,我去买点菜,咱俩今晚喝一杯。”彭不由分说,就把我让进对面的卧室。 由于车上空气不好,我还真的有点困了。彭出去没多久,我就躺在床上睡着了。我睡的时候,穿着毛衣,我的大衣就盖在我的身上。 “小梅,小梅——”我睡了一觉,等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听见彭在叫我,叫声很遥远很缥缈的样子。 “呵,我睡着了,这是谁的毛毯——”我睡眼朦胧地坐起来,正好看见彭正笑眯眯地坐在我的身边。 “我回来的时候,你已经睡着了。我没……没叫你。”彭摸着我的大衣袖口,一副温情脉脉的样子。 “真对不起,这么麻烦你……,”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该睡在这样的床上。 “没什么……,来,吃饭吧,我今天炖了条鲤鱼,”彭拽着我的衣袖,来到刚才的客厅。 我和彭边吃边聊,差不多有一个小时。我又提起调函的事,彭说这就拿给我看。因为刚才喝了点红葡萄酒,我的酒劲不一会儿上来了。我感觉头有点晕眩,我两手支撑着胳膊,头伏在桌子上摇晃着。彭看出我的窘态,他先把调函在我眼前亮了一下,然后他用我听不懂的南方方言念起来。我知道他在迷惑我的脑子,就一把从他手中夺过调函,不料一不小心,调函的右上角撕了一个小小的口子。 “小梅,我喜欢——你,你——知道吗?”彭从我的身后扶着我的肩头,我猛然闻到他的口腔里散发出一股白酒的酒气。 “呵,我不明白……,老师喜欢一个学生,不是很正常吗?”我睁大眼睛看着彭。彭那时候正用一双贪婪的眼神,看着我上下起伏的前胸。我的毛衣外套紧紧地贴在身上,两只**的轮廓清晰可见。 “不,小梅,我要你的嘴唇,要你的…你的处女身,”彭说完这些,脸倐地一下就红了。也许是生理上的兴奋,搅扰了他的情绪,这时候他瘫软地坐在沙发上,胸部一起一伏……。他的两只眼睛始终没离开过我的前胸,尽管他的脸颊挂着少有的笑容。 “不,我不能接受这些,你的爱——不纯洁,”我喝下一杯茶,努力镇定着情绪。但我的头脑还很清醒,我坐在他的对面,态度坚决的说。 “那——那就不勉强了,你能……让我……表……表示一下吗?”彭像等待甘甜的泉水那样等待着我的允诺。 “不,老师,如果那样,这调函——我也不拿了,”我站起来,想穿衣离开的样子。天色已晚,外面黑暗一片。 “别……这样,千万别……这样,就当我没……没说吧。把调函收好吧,今晚你就在这歇息吧,我睡客厅,你睡那边的卧室……,”彭说着,已经开始为我准备洗脚水。 夜,漆黑的夜。大街上已听不到任何声音。我和彭就那样面面相觑,足足有十几分钟,我们谁也没说一句话。彭在抽烟,一根接一根。而我呢,一边在客厅里走来走去,一边在观察彭情绪上的变化。我执意要去外面的旅社去住,彭看我一副不可抗拒的样子,也只好收敛刚才色迷迷的笑脸,并为我端上一杯新泡的茶水。一会儿,我看彭的情绪稳定下来了,才开始洗嗽。那天,我把卧室的门朝里反锁了。彭说,不经过我的同意,他决不碰我一根手指,我相信他能做到这一点。 第二天,我起得很早。我在洗脸间梳头的时候,彭在一旁窥视着我。他看我从镜子里看到了他,就面带微笑地对我说:“小梅,其实你太傻,老师是要你做个情人,你又何必当真呢。”他说着说着,还用手摸了一下我的头发。 “我不懂什么是情人,我只知道你是我的老师。”我拎起包,穿好大衣,准备出门了。 “怎么,连早点都不吃了?”彭抓起我的围巾,从背后给我披上。 “不用了,我去外面随便吃点吧,”昨晚睡的时候,我已经把包里该带的东西都整理好了。那个调函我自然放在最保险的地方。 “小梅,我想……亲……亲你一下,你答应吗?”彭看我真的要离开了,忽然间从后面抱住了我的腰。 “你这个老师呀,怎么是这样的呀,”我摇晃着身子,尽量想摆脱掉他,可他的嘴已经贴在我的脖子上了。 “你……你真顽固不化,”彭看着我离去的身影,在门口冲我扔去这句话。 调函是拿到手了,但我的心里哽哽的,不怎么舒服。如果我去那学校任教,我很惧怕从此欠下彭什么,因为没有他的牵线,我是拿不上调函的;如果我不去那学校任教,那我这阶段所付出的心血就白费了。一连几天,彭的影子都在我的眼前晃动着,彭在我的面前所表现出的那个痴迷样,总让我觉得去那儿任教,总有一道永远也扫不去的阴影……,不管何时何地。 3月15日,我给a一师子弟学校挂了电话,我借自己身体不适,委婉地推辞了去该校任教的机会。只有我心里明白,那是因为有彭的阴影的存在。 最后的夜晚最后的夜晚让我透过半掩的门再偷偷看你一眼你忧郁的目光充盈着我我沉重的双脚已经沾满你的温情风呵风呵你不要再吹我真不知道对你再说什么随你而来又伴你而去这就是我同男友的告别吗头顶上的星星又出现了那双眼睛一眨一眨请求我回答§§第五部海滨恋情 §§§第十二章 辞职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人的一生中有许多梦幻和神韵,虽然大多数并不能实现.对于生长在农场的我来说,戈壁、沙滩,还有那矗立在道路两旁的参天白杨,这些景色几乎天天与我相伴。我看见它们,就像是看见我的家人,我的故土。可是,我也常常梦想着我从来没有看见的美景,比如,那蔚蓝的大海,还有海里的渔船,海上的落日……。它们不像我现在的生活现实那样,展现在我的眼前,所以,我也只能通过写作的方式来抒发我的憧憬之情了。我从教以来,就笔耕不止,有一首题名为《少女和沙海》的诗,就是源于我思念大海的作品。 事情也很凑巧,我在当老师不久,就认识了一位在海边生活的朋友,他是我在xx文化服务部通过书信交友而建立往来的。这个服务部的负责人是我认识的西部xx杂志社的一个主编开办的,我的西部风情诗曾在上面发表过。我给主编投稿时说我非常渴望认识一位在海边长大的朋友,主编就给我引荐了他。我的这个朋友姓罗,比我大好几岁,早年也干过教师,因为祖传中医,他已经下海开了一家门诊。罗一直想考医学研究生,还想以半工半读的方式去国外深造,所以,他一边行医,一边拼命苦读英语和有关课程。我们的交流也是从考研的话题开始的,当时我的数学和物理基础都不错,罗就说我们多在这方面努力探讨吧。探讨了一年多,觉得彼此之间都有收获,然后,我们又交流了其它一些方面的问题。恰恰在这个时候,我转变了我的人生目标。我本打算考物理研究生,不想,工作后,陆陆续续发了不少作品,还有获奖者的称号。所以,我想在文学艺术领域多开拓一些市场。就在我和罗交流得比较默契的时候,我提出了放弃考物理研究生的计划。罗听到这个消息后,当然有些失望,但他看我在文学上展露的才华,也不断写信鼓励我坚持创作。 下面的故事就和罗有关联了。1988年暑假前,我所任教的初中二年纪传来消息:初二(3)班全年级平均成绩倒数第一。本来基础就差的(3)班这回可成了老师和同学们关注的焦点。因为这个班的数学是我教的,数学是主课,学校教务处自然该追查责任了。主任分别查了二(3)班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主课的成绩,盘查结果:我教的数学成绩平均成绩最低。填写学生成绩单的前一天,主任把我叫到了教务处。 “小梅,你知道你的数学成绩了吗?”主任的神情很严肃,我知道下面将要发生不幸的事情了。 “我知道,可这不全……怪我,二(3)班从初一升上来的时候底子就薄,特别是数学课如果基础太差,很难……上去,”我的脸由于争辩而挣得通红。 “谁都知道这只是理由之一,但现在又如何向同学和老师解释……,”主任沉默了一会儿,就把那个成绩卡放进档案柜了。 我知道我再有一千个理由也难以说清了。学生的成绩不好,家长会说这个老师没水平,怎么把我的孩子教成这样了;而作为领导,他看的是你这个老师的成绩排名,你要排在倒数第一或第二,那自然他就认为你没教学能力,别的都别说了。自工作以来,我还没排过倒数的名次呢。记得我第一年教初三的化学,还排名第二呢,这回,我算是厄运当头了。没办法,只有等领导的处置了。 在暑假前的教师工作总结会上,校长做了本学期工作总结。他首先宣读了夺得排行榜的前几名名单,然后又让那几个老师上台亮相。当我看到那个叫“邹虎成”的老师也在领奖台上时,我心中的压抑和愤怒顿时涌了上来。要知道姓邹的和我一样,教的是初二的平行班,但他那两个班在升上初一前就位居同年纪之首;况且,在升初二时,我还听说他通过“小动作”,把二(3)的几个“尖子”搞到他班里去了。就这样的老师,校长还把奖状亲自递到他的手上,而且还笑容可掬地对他说:“祝贺你,获得平行班的好成绩……。”那天的会,我没等到结束,就推辞有事离开了。后来,我听一个办公室的老师说:“校长点名批评你了,说你年轻,骄傲自满,还说,下学期还要给你最差的班……,再教不好,就解聘你。” “解聘”两个字,你们知道是什么意思吗?它不但意味着我将失去“铁饭碗”,而且也昭示着我的大专文凭白拿了。有好几天,我把我的毕业证书拿出来看了又看,看着看着,我禁不住就泪流满面了。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一个老师的工作非要有一份成绩单来评判呢?其实,我是很有能力的人,对于二(3)班的学生,我是下了功夫的。但那孩子们实在太笨,你看那个叫记红和户力力的女孩,一道几何题我要讲三遍她们才会呀。逻辑思维从小学应该就接触到了,可她们的思维似乎还停留在小学生阶段,你推过来,论过去,最后她还是个干瞪眼,不明白,活活气你。最后,你只有索性不讲了,由她们自己去做。一学期下来,这几个“大笨鸟”肯定是红笔一杠,60分以下。当然,在发通知书的那天,一些成绩差的学生是不好受的,一要挨老师的严厉批评,二要受同学们的奚落。在领导把我叫去谈话的那几天,记红、户力力等几个女孩也远远地躲着我,生怕有什么麻烦会降临到她们的头上。可她们的家长可不是这样。你别看记红的母亲没什么文化,对老师可挑剔着呢。记红只要一挨训,她就知道是女儿成绩不好了,女儿一在她面前哭哭啼啼,她就对老师百般挑剔了:“我的女儿就是笨呀,你就不能耐心点教呀,……哪有几个神童呀……。”如此等等,我也只能尽力而为了。 最让我伤心的是,家里人对我也有怨言。我的父亲自己没受过几年教育,但他对儿女的要求绝不低于那些知识学历都很高的家长。7月20日,我把备课本拿回家那天,他就一个劲地追问我,获奖没有,这学期排名第几。我在无奈之下告诉了他我在学校挨批评的事。等到他听清是因为成绩排名第一而受刮时,父亲一贯的暴脾气便凸现出来。 “什么?你教的课程排倒数第一?咋回事?”父亲的眼睛里压着一团火。 “我――我尽力了,考成这样……,我也……没办法。” “那还是你没教好,别人为什么都能考好呢?”父亲的话语里饱含着对我满肚子的抱怨,小时候我做错了事他也这样对待我。 “别的老师分的班好,你不明白――我,”我不想再和父亲争执下去了。 “我告诉你,赶快把那些诗歌本收起来,别再不务正业了,教书就好好教吧,写什么诗,那也不能当饭吃。”父亲的责怪就像机关枪里的子弹,霹雳啪拉打在我的身上。 “那是一点业余爱好,与教学没有关系,”我把手中的诗集放在桌子上,坚持着自己的观点。 “你拿不拿走,不拿,我帮你拿?”父亲说着,竟动起手来。 “别这样,爸,我以后不看,总行吧。”我在书柜前遮掩着,我实在不愿意扔掉那些我看过多年的中外名著。 “好,我不管了,你以后没了工作,别找家里……。”父亲一跺脚,把门一摔,出去了。 “好了,别吵了,小梅,你也别太倔,你爸说的有道理。”父亲出门的时候,正好撞上母亲从外面回来。 “不用你们管,我不干了……,”我一甩头,钻进自己的小房间去了。 这天晚上,我为工作想到半夜都没有睡着。最后,我提笔给罗写了封信,我在信中写道: “罗大哥,我不想再在这里干下去了……,学校领导埋怨我,我的父母也不理解我,如果你愿意,我想假期去你那儿看看……。”我把信写完后,才在黎明前的床边眯了一会儿眼。第二天,我顾不上休息,就专程骑自行车去镇上发了这封快件,信在五天后就收到了。罗告诉了我他那里的座机电话,我们通了十多分钟的电话。对于我学校里的事,罗遗憾地表示爱莫能助,对于我父亲的所作所为,罗疑虑重重,他希望我能尽快离开父母,过一种没有压抑与束缚的生活。最后他说,可以先打一个停薪留职报告,然后来他这儿看看。 我照罗的话照办了。我在辞职报告上写道: “尊敬的校领导,由于本人的教学成绩不够理想,我愿意暂时辞去教师职务(保留档案),另谋别的发展……,”写完后,我就在八月递交了校长,那时学校已经放假一周了。 “你真的要辞职?如果你再返回来,学校没有了你的岗位,你可别抱怨呵,”校长的话与众不同,毕竟他认为我是有能力的,再说理科教师还是比较缺的。 “我想过了,现在先这样……,以后的事就以后再说吧,”我不想放弃这次机会,就这样铁了心地回答。“无论怎样,我都要出去闯一闯,说不定闯出点名堂来呢,”我离开校长办公室,脑海里突然间闪现了这种念头。 我没想到,父亲极力反对我的辞职。“什么?你辞职了?你有把握找到工作吗?现在一份工作三四个人等着呐,你还嫌不好……,”当我说起辞职的事,父亲当头就给我一棒。 “孩子只是请假出去看看,不好,再回来……,”还是母亲对我宽容些。 “一个箩卜一个坑,你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你自己要考虑好,”父亲点燃一支烟,一边抽一边强调着他的做法。 “孩子也大了,她也不能一辈子呆在咱们身边,出去闯吧,反正这个地方也不是久留之地,唉……,就看你这孩子的命了,”母亲的话让我心里感到酸楚,我还想说什么,但一伤心,就不想再说下去了。 是的,母亲的话里有因。我们这一代军垦后代,有多少还能继承父母的传统,把自己的青春留驻在这戈壁农场呢?父母们大多从五十年代后就来这支援边疆,可是那些出生于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军垦后代,大多数却离开农场,去远方闯荡了。他们有的考上大学从此与农耕告别,有的通过个人的努力考取了机关干部、中小学教师,还有一部分姑娘,虽说自己没多大能耐,但拖个城里的熟人找个好对象,过不几年也嫁出去了……。每当春节,那些在外工作、学习、做生意的青年人都会回到他们的出生地,与他们的亲朋好友诉说衷肠,或与他们中学时的同学合影留念,那种场面真的好令我感动。 我从工作开始,就憧憬着外面的世界,那首歌名叫“外面的世界很精彩”的歌,我一听到就有想出去闯荡的冲动。现在机遇终于来了,我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我想去的地方。八十年代以来,我们那儿有不少青年去了深圳和海南,几年后,他们都谋得一份体面的工作,有的还在那安家落户。这一时期,也有通过父母关系把工作调回祖籍的,虽说回老家的薪水没有新疆高,但他们不用整日务农了。他们根据自己的能力干个力所能及的工作,像当工人、站柜台,还有当教师和医护人员的,都多少让那些在农田劳作的年轻人羡慕得要命。那我呢,我要走的路不属于上述任何一种人所走的路,我是没有靠山,自己在黑夜里寻找道路的那种人。黑夜里如果我能看见一点炬火,我就不会放弃心中的希翼。 这年假期,我就坐上远方的列车,到南方寻找我的梦想去了。这是我工作以来的最远一次远行。我已经快二十五岁了,二十五岁是心理和生理年龄都真正成熟的一年,所有成年人的欢乐和悲伤也就在我毫无准备时莅临了。 §§§第十三章 这是份真爱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一轮红日悬挂在海边,海面上一群群海鸟在盘旋中欢快地歌唱.海水荡起一阵阵涟漪,纤细的波lang一波连着一波,永远向着看不见的海的边界……。 我习惯于在这样的黄昏在海边散步,自从来到罗的故乡,我几乎天天如此。海对我真是太有吸引力了。有时侯我看着它,就渐渐心胸开阔起来。我心中的忧愁再多,只要看看海,我就感到舒畅多了。特别是当我看见远处的渔船,缓缓行驶在一片雾茫茫的海面时,我觉得它就像给我的生命以导航的力量。我还脱掉鞋子,任凭脚趾踩在松软的沙滩上。 罗总会在我最迷恋海的时候,赶到海边,叫我回去吃晚饭。如果他看我还在兴头上不肯离去,他就猛然对着大海喊:“吃大虾面啦!回家啦!”我一听到这叫声,就会立即停下脚步。这时候无论玩没玩够,我都会尽快洗完脚,穿好鞋,然后拽着他的胳膊往回跑,因为虾面是我来海边后最喜欢吃的面食。 我们沿着海边奔跑,然后来到街道上。海离街道大约有三里地。xx镇是xx县靠海边最近的一个镇,盛产鱼虾,还有很多水产品。当我们走到街道的时候,罗会遇到很多认识的朋友,那个朋友说:“你瞧,阿峰(罗的呢称)还找了个北方的姑娘……,”而那个朋友又会说:“瞧,这姑娘长得真健壮,就是皮肤不太白……。”阿峰听到这些时,只是会心地朝我微笑,并不时地朝我挤眼。当我们路过一个卖水产品的店铺时,他的一个本家亲戚友好地邀请我们在那儿小坐。亲戚们会向我问寒问暖,走的时候还会送我们一些当地的小虾、小鱼等特产。罗的那个表姐吧,很调皮的,她爬在我的耳边问我:“你认识阿峰多久了?他亲……你了吗?”这句话一不小心,让阿峰听见了。他赶忙扭转方向,红着脸走开了。后面,我就只有让他表姐陪着,沿着一里多长的街道走回家里。 很多时候,阿峰都会亲眼看着我吃完最后一口饭。因为南方人蒸的米饭有些硬,我就总是吃里面较软的那一块。久了,连阿婆(阿峰之母)也开始煮软饭吃。为了我,一家人竟然改变了生活的习惯。为此,我真的感到很难为情。但每次都有阿峰陪着我吃,我也就心安理得了。每天,我都能吃到海边的小鱼,隔几天,阿婆还为我做大虾煮成的面条。 阿峰的家就在xx镇临近海边的小巷里。房子是用竹板钉做的,分上下两层,我住在二层阁楼上,隔壁是阿峰和他的弟弟,而楼下则留给阿婆和几个小外甥了。阿峰有两个姐姐,都已经出嫁,而他的几个小外甥因为眷恋阿婆,则经常来这里玩玩。天太热了,屋里屋外整天都有风扇吹着,还不解热。我一般都是在夜里11点后才能够睡去,因为这时候天气稍微凉快些了。 一天清早,我被一阵模模糊糊的说话声惊醒了。一会儿,阿峰来到我的床边,一双熬得发红的眼睛失神地看着我。 “昨晚蚊子咬你了吗?”阿峰用手指摸了一下被蚊子咬伤的我的腿肚,那儿伤口已有些发炎了。 “我点了蚊香,好多了,南方的蚊子可真厉害,我从来没有被蚊子这样咬过,”我从床上坐起,身上穿着来这才买的睡衣、睡裤。 “你的皮肤很干躁,还没适应南方潮湿炎热的气候。”阿峰坐在床边搂着我。 我和阿峰并没有像有些青年人那样,一见面就发生两性关系。一来我们的出生环境不同,还有很多地方需要适应,二来阿峰对爱的表现也很含蓄。现在阿峰那么紧的搂着我,我知道他心里在渴求什么。 “舒服吗?”阿峰开始用手抚摸我的胸脯。他一边摸一边含情脉脉的看着我的眼睛。 “嗯,我想让你亲……亲它,”我克制不住阿峰的抚摸,就先吻了他的唇。 阿峰解开了我的胸罩,我丰满的**凸现出来。我知道阿峰早已经想用嘴巴去吮吸它了。 这时候的阳光还是鱼肚白,清晨周围的空气里散发着淡淡的海水味。我躺在凉席上,任凭阿峰用嘴吻我的唇,我的双ru,还有我的脖颈……。因为吻得太久,我的下身已经一片潮湿。 “我要摸你的**,我要让你兴奋到极点,”阿峰的胸膛里燃烧着火焰。 “好的,不过你轻点,我怕疼……,”我伸开两腿,阿峰就用手指去抚摸我的阴部……。我们尽情地宣泄着**,当**来到时,我夹紧了双腿,直挺的双ru紧紧贴在了阿峰的胸上。阿峰的唇也死死咬住我的唇,他的手指已经固定在我最兴奋的区域并体察着它的脉动……。 这样的zuo'ai方式,我来到海边几个月了,才只有那么几次。阿峰更多的爱体现在对我生活的关心上。他怕我挨蚊子咬,就不让我晚上穿裙子;只要一出门逛街,他总提醒我打伞。其实,我懂得照顾自己,母亲出门前也早已交代于我。 家乡的那份教师工作,我是不想再继续做了。阿峰也不想让我回去,他想让我跟他一起做点药材的生意。可是,我对阿峰说我不懂生意,我想去找一份文化打工的活。 “那要去省城,你能找到吗?”阿峰一听我要离开他的家乡,显得放心不下。 “我来之前和省城的一位诗人通过信,我去找找他吧。或许他可以帮我引荐一下。”我对新的工作信心百倍。 “那也好。只要你喜欢做的,我都会支持你。”阿峰把我的小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来回翻动着。 “我会经常和你联系的,”我动情地吻着阿峰的脸颊说。 “好的,你如果不如意,就回来,记着,这儿有……有你的家。”在阿峰的印象中,家就是很清晰、很亲切的小巷,还有那海水的神秘和lang漫。 xx镇是离省城较偏远的一个小镇,去省城,它要绕着海岸线走大半圈,然后,它还要在盘旋的山峦上拐几道大弯,下几次山坡。我来小镇的时候,早就领略到它的艰难险阻了。可是,我想正是这种原因,才促使一代代出生在这里的年轻人,敢于出海远游或出山攀登吧。阿峰跟我说,他现在在拼命赚钱,等赚够了钱,他要去海外留学。他的学历只有中专,但多年来的中医实践,还有他在商海鏖战的阅历,是我们这些读书人十年也学不到的。 这一年的金秋,我来到了xx省的xx市。虽说已经是十月份的天气,但比起北方来,它仿佛还在夏季,只是早晚的海风凉爽了许多。每天,我都穿行在人如梭织、车如马龙的街道,在报刊堆里,在四处张贴的广告牌上,我寻找着工作的机遇。我发现这儿的许多人,有一个明显的特征,他们都不太情愿去做有固定收入的工作,他们把丰厚的希望都寄托于生意或者自己能当老板。有意思的是,我去饭馆吃饭,有不少的老板也把我当成有钱的老板。那老板一看你穿着南方的丝绸裙,又戴着一顶有模有样的凉帽,他就会殷勤地俯首听命,走的时候他还热情地为你引路,“走好呀,小姐,欢迎再来!” 我总是在傍晚华灯初放的时候离开这样的场合,然后匆匆赶往市区一家普通的招待所。我在那里租了个单间,一天三四十元,有风扇、电视,还有沙发、席梦思床,我感觉不错。阿峰为我备了一个全省联网的寻呼机,有急事的时候,我们可以很方便的留言。他昨天的留言是:天气还很热,要多喝水呀;而今天的留言则是:有合适的单位吗?今天,我面试到一家报社,是让我去做广告业务。我想阿峰可能不会让我去干,但一想,大报社做广告,做好了收入也不错的。所以,我想答应下来先试试看。那个xx市作协的朋友为我引荐的工作是在省文化厅下属的社团当编辑,每月收入不到500元。我也想试试这份工作,但毕竟这点收入放在沿海城市的消费,实在太低了。你看,我身上的这套丝裙还一百多呢。 干脆就先去报社做广告业务吧,业余再写写稿子,挣点稿费。说到写稿,我可是有好多天没动笔了。好像换了一个环境,我的头脑还没产生灵感。我的床底下带来了不少名著,我晚上就抓紧时间去读它。这些天,我读的是海涅的爱情诗,读着读着,我竟然很伤感地想起阿峰了。我想,如果这样的夜晚,阿峰一定会陪我去逛街,然后再到海边去欣赏海岛景色……。我在读到的那页做了一个记号,我想换本书读。今天晚上,我又开始读歌德的诗了,我把美好的情景都寄托在这本书中。正当我读到最身临其境的时候,我的传呼机“叮呤呤”地响了,这次响得很急,一共响了三次。我低头看留言,不是阿峰的,是那个作家协会的朋友要来看我。他说,他已经在楼下了,让我马上去迎接他。 我赶忙穿好衣服,从三楼跑到一楼大厅。我的诗人朋友,三十多岁,我们已经见过两次面,他在市博物馆工作,是市作家协会会员。 “你还挺神秘的呵,你说你住在这个招待所,你怎么没告诉我房号呢?”我的朋友一看见我,就大声嚷着。 “姑娘出门在外,多有不便,我也得学会自己保护自己呀,”我回应着,已经领着他上楼梯了。 “那个工作怎么样?愿意做吗?厅里领导这两天还问我呢?” “我还是打算先去报社做点业务锻炼一下,”我撩了一下长发,平静地说。 “那也好,不过你得准备吃苦,”我的朋友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好像我吃不起那份苦头似的。 “我明白,我的男朋友也支持我,”我挪开他直楞楞的视线,起身给他泡了一杯茶。 “听说你们那里长大的姑娘,都挺大方的,你怎么这样呢……,来,坐到我的身边来,”他伸出手去拉我,却被我拒绝了。他尴尬地坐在床边,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不用了,谢谢――你,我有男朋友的,我也喜欢他的……,”我站起身来,朝一边靠。 “那不勉强了,看来你不是那种纯艺术型的女孩子,我只想来看看你……,再见!”我的朋友推辞说他还有约会,就起身告辞了。 真是个猾头!他的身影一消失,我就在他的身后啐了一口唾沫。我记起这家伙见到我第一次的情景。那天,他穿得很考究,理了一头风度翩翩的发型。他请我吃了北方人爱吃的煎饺,然后他让我去他家坐坐。他家就在附近的胡同里。我们穿过街道,走进这条幽长的胡同。南方的胡同很窄,窄到只能过一个小推车。已经是黄昏十分,胡同里过了几辆自行车和一辆小推车后,就再也听不见什么动静了。我突然感觉到害怕,就问他,到你家还有多远,他说,不远,马上就到了。接着,他就上前抓住我的手,并像喝醉酒一样往我身上靠……。我努力躲开他,他就一个劲地尾随着我往胡同里走。好不容易到他家了,他这会又来了精神,说要我陪他喝杯酒,我看他那样挺清醒,就应付了半杯。末了,他就开始动手动脚,我看不对劲,就往门边走。我刚一靠到门口,外面就有个人在喊:“小林回来了吗?”随后一个中年男人站到门口。就在这时候,我乘机溜了出去。我沿着胡同急促地往前走,生怕有人会追上。等到灯光一现,我就像救命一样,往我的招待所里跑。 后来,我就老躲开他并和他尽量少联系。因为有了阿峰的呵护,我学会了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对付各种各样的男人。比如,眼前碰到的这个男人,你就要对他敬而远之并严加防守。还有,出门在外的时候,你要尽量少和陌生的男人答腔,因为如果你不能马上识别别人,人家看你那么年轻又有气质,就会把你当成卖yin的女子。那个年代,宾馆、酒店,就连一般的招待所,为了钱而出卖灵肉的女子随处可见。 一个无依无靠的女孩,在南方飘飘荡荡地生活,是非常艰难的。尤其是我听不懂南方的当地方言,跟人交流多有不便。每次,我去私家商铺买东西,心里总是提心吊胆,我害怕人家蒙我、骗我。我去小餐馆吃饭,也总是装出自己是南方人的模样,不然的话,老板不但不给你认真做饭,而且还要问你多要几个钱呢。认识阿峰使我第一次感觉到家的温暖,这是份真爱。 §§§第十五章 不辞而别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阿玲在我这住了两天就回去了.临走时,我给了她几百元的零用钱。说实在话,我的经济也并不富裕。来这打工的前几个月,我把带来的积蓄都花得差不多了,今年以来我的存款是在报社新挣的。阿峰总是说,他不希望我打工能挣很多钱,只要我工作起来精神愉快就行。所以,我也对阿玲说,你等阿峰回来吧,回来他肯定会给孩子付钱继续看病的。 自从我知道阿峰私生子的事后,我的心情就不像往常那样平静了。白天上班忙,我没有工夫想那些复杂的事情,可夜晚一降临,我的脑子可就自己控制不了了。在吃晚饭、散步或者是看电视的时候,我的脑海里会不断浮现那孩子天真的笑脸。孩子是个男孩,十岁了,一直生活在阿玲的身边。阿玲把那孩子当成自己的命根子,为了孩子能进更好的学校,阿玲宁可自己去干自己不愿意干的苦活累活。盐商挣的钱,还要养活另外两个孩子。可是,现在的阿峰,又让我怎么评说他呢?我把和阿峰在一起的日子仔细回顾了一下,从我们书信交往到来到他的家乡,也差不多有两年多的时间了吧。每次阿峰和我相聚,他都尽量少谈过去或不谈过去,我也顾不上说过去的事。有时侯我觉得过去的事情也很平常,不足挂齿。尤其在我们过去曾经拥有的异性朋友上,我对阿峰是很坦诚的。我告诉他,他是我第一个真正的恋人,以前我都未正式进入男女之间的恋情。阿峰相信我,他也说起他早年的一个女友。但依我的推理来看,他和女友分手是很正常的。人家考入正规大学深造了,阿峰却在名落孙山之后选择了继承父业学习中医。当然,阿峰如果接着再考两年也能考取大学的,只不过当时家里的经济条件已经不允许他反复读书了。 现在说这些都没用,只有等见到阿峰再说了。过了十天半月,阿峰终于从外面回来了。我接到阿峰回来的消息后,就立即请假回了他的家乡。一到家,我就看到阿婆(阿峰母亲)正忙着洗衣服。一大堆的脏衣服堆在床边,远远地还闻见一股汗气味。阿婆比我的母亲大得多,但身子骨还硬朗。 “阿婆,我来帮你洗吧,”我看阿婆额头上渗出了汗珠,就从那些衣服中挑出难洗的,端着盆,走向水池。 “阿梅,不用你洗,你坐着吧,我一会儿就完了。”阿婆的话我听到了,但我没在意。我先把衣服泡在盆里,然后就坐在竹板上,吹着风扇。海边的夏季很热,每天的衣服无论何时都被汗水浸泡得湿漉漉的。我在水池边洗着衣服,洗着洗着,我的眼前就又浮现出那男孩的音容笑貌来了。据阿玲说,男孩离这不是很远,所以,我很想当面见一下那孩子。我找到阿玲给我留的地址,一个是她家的,一个是孩子住院的。去哪儿合适呢?去阿玲家,我怎么向他丈夫解释我的用意呢,去孩子那儿,我又以什么身份来回答孩子的提问呢?最后,我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先不去了。 黄昏,七点钟都过了,阿峰都还没有回来。我随便吃了点阿婆煮好的稀饭,就想去海边看看。我已经有半年多没看见海了,海对我还是那么充满诱惑力。我穿过街道的时候,小镇上的夜市还像往常一样那么热闹。瞧,那条海里打上来的鱼,刚才还一张一翕地张着嘴巴,没过几分钟就变成厨房里的美味佳肴了。还有那些小螃蟹,这会儿最走俏,一斤就五、六元,要不了半小时,一大箩筐螃蟹就看见筐底了。走过那些卖大虾的,我终于看见隐隐约约的海了。海上的雾气早已消散,落日挂在海的嘴边,海水用唇不时地添着它的面颊。远处,有一艘渔船刚刚归来,高擎的桅干还没来得及收起。船家把打来的鱼,倒进船仓,又把渔网从水里捞起。岸边的这一切我看得很仔细,等船靠岸了,打鱼人离去了,我才朝着海的东头走去。那里,海水很浅,学游泳的可随意游玩。我还没有学会游泳,但我很喜欢在海水中畅游的神态。我先试着在海边下水,然后我就把整个身体放进水里,用两只手拨着海水渐渐走……。有那么一会儿,我呛了一口又苦又咸的海水,又有那么一会儿,我的身躯在海里慢慢向前游动着……。等我感到累了,想上岸休息的时候,我听到阿峰在不远处呼唤我。 “阿梅――你在哪儿?我来了――”阿峰的声音透过海风,从海面上缥缈地传来。 “啊,我在这儿――你快过来呵,”我从海水里走出来,在朦胧的夜色中,我寻觅着阿峰的身影。 “呵,你终于上来了,我知道你下水了,我担心你……你游不出来,”阿峰走到我的跟前,帮我拧着湿漉漉的泳衫,眼睛里饱含着恋人般的深情。 我在岸边穿好衣服的时候,峰正在海边玩打旋涡。我也拾起一块石头,朝海的深处扔去。“我怎么会上不来呢?无论什么风lang,我都会挺住的,”我挑战的目光掠过峰的面颊,让他感到有些不安。 “梅,别那么倔了,快跟我回去吧……,我们有半个多月没聚了,”峰看我不高兴,就上前搂住了我的肩。 这一搂,使我更受委屈了,“今晚我不想回家了,我想在海边过,”我像孩子般任性地扭过头去,任凭峰的脸庞直对着我。 “阿梅,我知道是我……不好,我不该隐瞒你……我的过去,可我不是――”峰看我真的生气了,就一边说一边像哄孩子那样哄着我。有好一会儿,我不说话,峰也什么也不说。他坐在沙滩上捻着沙子,一股内疚在他胸中升起,而后又像沙土一样摊软地在沙滩滑落。 “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我该给你的都给你了……,”气愤促使我打破了平静,我怒气气冲冲对峰说完,转身又朝海边跑去,好像我要在海水中游它一夜,心里的怨气才肯罢休。 “梅,乖,跟我回家,呵……,过些日子,你就会平静了,”峰在后面追上我,并竭力劝我回家。海风吹着我的头发,让我的头脑也少许平静了一些。峰的的话也有道理,已经过去的事情,如果反复再去想它,就是自己在折磨自己。更何况现在我和峰是真爱着,他已答应娶我了。 回到峰的家,一切如故。只是因为孩子的事,我们彼此之间少了很多话。我在家住了几天,离开峰的那天,峰郑重其事地给我看了他的身份证。他说,以后每个月他都会来看我。峰还对我俩的将来规划了一番,他说,他先要挣够十万块钱,然后就带我去海外发展,顺便再在海外大学攻读个学士学位什么的。我天生是个追求lang漫的人,我富于幻想的头脑经峰的言词这么一勾勒,还真的像插上了飞翔的翅膀。在坐车回单位的途中,我就任这思绪随着大黄海客车在道路上疾驰。一会儿,我想着我终于如愿以偿,过上了富裕人的日子,我可以不用去上班,就坐在家里写我的书,我爱些什么就写什么;一会儿,我又想着我和峰终于去了澳洲,我拿到了文学硕士,而峰拿到了医学学士;一会儿,我还想着我和峰在几年后就开了一家中药制品厂,峰是药剂师,而我是厂长……。 幻想都是美丽的,可是真正实现的有多少呢?现在我考虑最多的是我的职业生涯该如何去发展。本来我是学理的,但我为了自己的爱好也为了逃避我不喜欢的教师工作,我弃教从文。几年来,我已经发表诗文十几(首)篇,还有作品在国内获奖。这是我的自豪,我所渴望的正是我的学识能得到社会的公认,我的人生价值观也从那时候开始转变。教师的工作是付出多于收获,它带给你的回报并不是与你的劳动成正比;而现在我来到文化市场,我的每一份付出都直接关系到我的收益。比如:这个月我只拿回广告费5000元,那我的提成(按业绩15%)也就只有750元,再多一分,报社也不会给你的。还有,你必须要完成每个月的发稿量,如果你每个月连一万字的稿都发不了,那报社很有可能会辞退你的。 我在报社的表现总体上说,还不错。但近几个月来,我已经连续两个月没有完成广告任务了。社里给记者定的任务是每月一万,能完成季度销售额即可。如果我下个月还没有完成广告销售,那我该怎么办呢?影响工作的主要原因是:自从我的作品在内地报刊杂志发表以来,我陆续收到了许多社团组织和大型刊物发来的诗赛邀请,我觉得好像哪家都不能拉下,就一鼓作气投了许多稿。这样一来,我就没那么多时间去搜集广告客户的信息了。我只在稿件写得差不多的时候才开始找客户,哪知大客户早就让别人抢跑了。有所失必有所得,我在担心之余,只有自己给自己打气了。 1989年6月,是我精神压力最大的一个月。那个月,我说服了峰的来访,也谢绝了许多文朋诗友的相聚,我集中精力在跑广告。已经进入下半年,广告费许多公司在进行调整。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回八千元,其它记者还有不如我的。累计三个月,我的广告收入是两万一千元,离定额还差九千。销售额在板报上一公布,我的心里就七上八下的。除我之外,还有两名记者的销售额比我还低一千元。我们没有别的办法,在商海无情的市场上,等待我们的将是残酷的结局和饭碗的打击。 “红梅、肖宾、刘小英,你们三个已经连续三个月没完成广告费了,你们说,该怎么办好?”那个文质彬彬的社长在会议上,当着20多个记者的面,向我们质问道。这时候,所有记者们的目光都投向我们,有的很同情,有的带着嘲讽,还有的表情淡漠。我在下面难过地搓着手,抬头看着社长,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肖宾和刘小英看我这个领头的不啃声,也低着头沉默不语。 7月初,我提交了辞职申请。我觉得与其让领导为难,不如自己主动交差吧。另外那两个记者报社决定再继续留用一个月,不过,不享受报社基本工资和任何福利待遇。 阿峰对我的辞职也没有提出个所以然来,但他目睹我在外打工的境遇却很伤感。“梅,不顺心就别去了,在家我养着你,”峰来看我时,就搂着我说着这些宽慰的话。在他眼里,打工是挣不了大钱的,他也不喜欢我过寄人篱下的生活。 父母那边也操着心呢,来了近一年了,我跟他们的信也写了很多封。每一封,妈都问我:“你胖了还是瘦了,要照顾好自己呀”,我说:“我在这儿的生活状况还不错,因为沿海气候温差小,我还很少患感冒……。”爸呢,最关心我的工作,当他得知我工作中受了挫折,丢掉饭碗了,就鼓励我:“小梅,没关系,再找找……。”父母就是父母,无论你走到哪里,他们都会牵挂着自己的孩子。 可我应该如何安顿好自己呢?如果能找到更好的工作,我当然愿意留在这里。数数自己的积蓄,还能坚持一阶段,那就再去找找吧。我又像刚来时那样,满大街留意招聘广告。一天,心绪烦闷之中,我来到了x市火车站附近的休息室。我刚坐下,一个三十岁左右的女人便向我这边靠近。 “喂,姑娘,做什么呀……,需要工作吗?”那女子说起话来,笑容真的是很温柔哩。她穿着很正统的长袖衬衫和一条白西裤。 “我原来是记者,现在却没做什么了……,”我看对方的目光很友善,就露了底。说完后,又有些后悔。 “那我给你介绍一个工作,你愿不愿意做呀,又轻松别人又不敢轻易冒犯你,”显然,那女子是给脸就立马上头的那种人。 “什么工作?你先说说……,”在职场多年,我一副老练的样子让对方吃惊。 “你先说你是干还是不干,我才能告诉你……,”女子的气势有些咄咄逼人。 我不会轻易就让一个陌生女子那样给骗了。既然她不肯说这工作是干什么,那末,除了买卖,就只能是见不得人的勾当了。半个时辰后,那女子果然就神秘地消逝了。我旁边的生意人告诉我,这女子是来“拉皮条”的,说得难听点,就是介绍你去卖yin的。恍然大悟之后,我庆幸自己有一个机敏的头脑。 沿海地带也有很穷的乡镇,靠海的吃喝不愁,靠山的就缺这少那了。那个年代有很多年轻女孩,生长在那种环境,却厌恶劳动,贪图享受,最终只能走上卖yin之路。卖了几年,她们理直气壮地揣着自己的血肉钱,再嫁给城里条件差不多的男人。但多数男人家是不知道女孩过去的青春史的,一旦发觉有什么珠丝马迹,那种十分计较女孩贞操的男人,可就对女孩鄙视相看了。娘家在这时也会为此而抬不起头来,后来的生活就可想而知会怎么样了。 我当然绝对不会去干这种事情。到沿海,我一来是想见到阿峰,二来是想在文化市场有所作为。我最理想的目标是,把我的教师档案和户口从新疆调转到沿海城市。现在看起来,这种想法太异想天开了。我是初级教师,属于国家干部,调动需要经过组织部、教育局、所在学校和当地户口派出所,手续繁琐不说,光商调函往返就得两次,办完一个调动的时间相隔大约需要一个多月。天底下这么难的事情,有哪一个女孩单枪匹马,能做得到呢?我还有点能耐,凭本事找到一份聘用的工作,放在普通人,那真是连出来闯荡的勇气都没有,更不用说比登天还难的工作调动了。 现在回过头来,再重新审视一下我的工作。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而且也挣了点钱。但现在炒了饭碗,下面的这份工作到哪儿去寻找呢?我在一个多星期里几乎天天都在寻找。每天,我都满怀信心地出去,但回到寓所时我却满面惆怅。夜里,风扇吹得哗哗地响,我睡不着,就想起在家乡的日子。我想这个季节,在家乡度假是非常凉爽宜人的。外面烈日炎炎,那用土坯和砖盖成的房子却是冬暖夏凉,一点也不热。我会在里间的小屋里,看着我喜爱的书,直到午夜1点。我还能在午睡起来后,吃上又大又甜的西瓜……。个别睡不着时候,我去翻看一下妈妈写给我的信。妈的言词不多,但能看出来,她也挺想念我。妈的最后一句话是:“梅,在外面实在支撑不住,你就回来,这儿有你的家,”我在心里默念了两遍,念着念着,我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7月20日,我接到了峰的留言。留言说,他愿意在城里为我包一个餐厅,并征求我的意见。我知道他是为了我才做出这种决定的,我婉言谢绝了。他的药材生意做得很好,包餐厅从早到晚很辛苦,我会觉得自己给他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那么,我的工作还要找下去吗?我的钱花得挺快,如果回到家连一点积蓄都没有,父母会很不高兴的。 我辗转反侧思考了几天,最后,我还是决定返回家乡了。我在临上车前,通过邮局给阿峰投递了挂号信函。对我离开的原因,信中我没多说,我只说我实在太想家……,想回去看看父母。最后,我请求峰原谅我不辞而别,并让他别太挂念我。实际上,在我离开南方的那一刹那间,我已经把与他的一切都置之度外了。 在南方,我整整生活了一年。那一年的人生经历,使我终于长大了,成熟了。 常常是这样常常是这样思念鸟时我心口灼痛黄昏荡尽最后一粒风沙你告别的身影在白墙座成一尊佛像它神圣地保护我走出漫漫长夜§§第六部回到故土 §§§第十六章 重新谋生 - 滚滚红尘二十年 - 郑辉 普通人的成年生活,一般是从谋生也就是从寻找工作开始的.有了工作,你在满足了基本的吃、住、行后,才能从事其它你所喜欢的业余爱好。有能力或者叫有本事的人,找工作容易些,工资自然要高些,日子也过得舒适些;而能力低下或者说素质较差的人,要想找到一个较轻松而收入不薄的工作,那就很难了。寻求职业还要看你所处的环境,如果你是那种很有才华的人,但你的专长是本地区或你周围的环境都无法用上的,或者说你的爱好和学识不足以使别人理解,那末,你的专长也就不可能很快被用上,在那种处境下工作和生活,你也就会充满坎坷和不幸了。 我是属于那种有真本事但很难被周围的人理解其所作所为的那种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很有能力不单单是仅有一张文凭。你看我在二十几岁的时候,就发表了不少的文学作品,这一点我和一般的姑娘很不一样。我生活的区域属于那种半农半工的国营农场,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汇聚到这里,特殊环境造就了我这个特殊的人才。为什么我这么说呢?你看,我的父母干的是农民的活儿,但他们却拿着工人的工资。早些年,在工业刚开始起步的时候,父亲还干过轧花和打棉包的活儿。就是近些年,机房拆了,父亲还做过酱油和醋呢。可是,在西部,土地的面积实在是太辽阔了,按人头算,人均占有耕地达到5亩以上,偏一点的农场,可达到10亩左右。我从小就是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的,你说,我头脑里想的事情能和一般女孩相同吗?八十年代初,如果你考不上任何大学或者中专,高中毕业后你就只能去农田耕种了。在农田耕种的经历与在城市从事其它行业的人,他们的差距真是天壤之别呀。也有没上任何大学或中专,就能在本地的机关科室或者谋个教学单位谋个什么职位的,但那一般要碰运气。还有,就是你最好在这些单位里有个有头有脸的人为你撑腰,你才能挤得进去。我高中毕业后几经考场拼搏,终于考取新疆广播电视大学,但我自愿辞职后去南方闯荡。现在南方的工作饭碗炒了,回到故乡后,我又如何去谋生呢?让我说给你听。 我回来后,学校那边的饭碗没有份了。因为在兵团教育系统,学校是那些有一定文化素养的青年都愿意去的地方,你一走,马上就有人顶你的位置。我走的时候,我的课程让地区师范毕业的小何给顶了。人家大专刚毕业,干劲冲天的,一年下来成绩显赫。我找校长谈话的时候,校长还是很客套地说一大堆,毕竟他还记着我走时的情景。 “让你别走,你要走……,哪有好马还吃回头草的呀,”校长一看我这匹好马吃了回头草,就很惋惜地对我说。 “我――我没想到会这样的,”校长一席话说得我真的好惭愧,我的前路没站稳可后路也断了。 “那现在真没办法了,你只有自谋出路了。”校长无力地摇了摇头。 “那……那就不麻烦你了,我会自己想办法的。”我从校长办公室出来时,肩头压着沉甸甸的担子,我明白丢失了这份工作将给我带来严峻的考验。 我先在家休息了半个多月,然后,我就出去找事做。我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消费市场,我发现:附近有几家小商店,所卖商品无非就是常用烟酒、糖果和一些日用百货,但商品的零售价格却要高出城市商场,也比大型批发市场要高很多。我琢磨着:如果我能从省城批点日用百货,再将他们以高于批发价格而低于当地零售价格的方式推销出去,那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欢迎。我把这个想法跟父母说了,他们挺赞同。从这一年秋天开始,我就尝试着做些百货的生意了。 我批回来的百货卖的最快的是卫生巾、香皂和洗发水。当地的姑娘和女士们用得最多的也是这些东西。 “安乐卫生巾,你那还有吗?我还想买两包……”每当我听到这样的询问,我的心里就有说不出的惊喜。 “没有了,下次吧……。”虽然我嘴上对客户说这句话,但我心里却希望她们买得越多越好。 等跟前的货卖得差不多了,我还骑着自行车,去附近的连队里卖货。为了能卖完所有的货物,我把香皂、洗发水和牙唰等做成配套产品卖。比如说:一瓶奥妮皂角洗发水是12元钱,我可以让买者掏15元钱,再多买一块香皂和一个牙唰。当地时间的奥妮皂角洗发水是13元,香皂是3元,牙唰是1元,加在一起就是17元。相比之下,我的售出价格还比他们便宜2元呢。实际上我的皂角洗发水、香皂和牙唰各赚了2元、6角和3角。我知道洗发水的最低利润也有30%,所以,我批了大约20余种的洗发水,再把它们和香皂、牙唰、毛巾等和在一起卖,这样我的平均利润最低也在25%以上。 半个月下来,我卖百货的钱足够我的生活费了,只是我得天天出去,很辛苦。那年冬天,我卖过一次鞋。11月份的天气,已经冰天雪地了,我骑着自行车走了约5里地,去那里的一个小镇去碰运气。我站在人群较集中的街道两旁,看着有人经过,我就朝他们吆喝:“卖棉鞋哩!15元一双,不滑脚还暖和!” “姑娘,你这鞋在哪提的?咋这么便宜?我刚在商店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还18元呢,”一位大妈拿起鞋,仔细看着,好像这双鞋跟她买的不一样似的。实际上,她买的鞋是当时社会上流行穿的牛筋底棉鞋,那鞋都是那样的,棉鞋底是用防滑牛筋做成的,鞋帮则用鸭绒制成。 “闺女,你咋不去城里做买卖,那儿才能挣大钱呢……,”一位年龄跟我的父亲差不多大的大叔,看我脸颊冻得通红,就买了一双男式的棉鞋,“去城里做买卖,赚钱容易呀,我闺女去两年了,已经赚了三万多了,”大叔离开我的时候边走边说,我从他那双眼睛里看出他对我有种说不出的怜惜。 大叔的话,是有道理的。城里人群流量大,商品的流通量自然要大些。这次卖鞋,使我萌生了去城里做买卖的想法。 这年冬天的12月刚过,我就在周围邻居的介绍下,跟别人去卖“大货”了。所谓的“大货”就是将我们当地产的农妇产品整包整车运到城里,然后再批发给城市的小商贩。石河子是戈壁绿洲,除盛产粮食作物小麦和玉米外,各种瓜果、蔬菜及经济作物应有尽有。尤其是线辣椒、花生、黄豆等经济类作物,只要一进到城里,如果你的货是货真价实的,那么便很快抢购一空。我的任务是把批货的小商贩招徕,而且能把批货的价格保持到一定的利润。当时的线辣椒从地里收来是4.5元/公斤,如果能以6元/公斤的价格批出去,就已经相当不错了。在农贸市场上,线辣椒零售的价格大约是8元/公斤左右,到深冬的短缺季节,可涨到10元/公斤。 做生意,一回生,二回熟,我做了几次买卖后,就认识了不少的小商贩。 “姑娘,你看你这辣椒,也确实潮了点,就4块吧,这袋我全要了。” “好吧,如果你诚心想要,就4块拿去吧。”每当遇到这样的客商,我也只能随机应变了。 父亲告诉我,做买卖只要不赔本,就可以见机行事。那些商贩好多也都是内地人,他们用手头积累的几万元资金,把货买进,存进仓库,然后再慢慢零卖。有些商贩还会在部分产品上涨时立即抛出存货,乘机大捞一把。比如:我们本地产的苹果,我们先用车以1.8元/公斤的价格运往城里,有些商贩马上就会用2.5元/公斤的低价购买,并存进仓库,然后他们会在过元旦或春节前后以3.5元/公斤的高价及时卖出,这样就能赚不少钱。许多小商贩就是这样倒腾着买卖,倒腾几年后就能有买几栋楼房的资本了。 我也渴望着能成为这样的富商,可我手头缺少做买卖的本钱。现在我学会了做小本生意,我感觉我的价值观和原来有所不同了。首先,做买卖还是要担一定风险的;其次,你要有机智的头脑,还要善于发挥你的口才与特长。做买卖和当教师是截然不同的两种职业。当教师是吃国家皇粮的,不论你干好干坏,都一样拿那么多工资。做买卖和当记者也有很大差别。当记者有一定挑战性,收入与本人的工作能力已明显挂钩。在我离开课堂那一天,我就暗暗下定决心:我要用自己的能力来证实自己能干什么,而不是靠什么关系和后台,最主要的是我要让我的能力通过经济收入体现出来。 现在,我逐步在兑现着这一设想。你看:我当记者时,最好的广告业绩加上基本工资,一月收入已达到1500元以上,这已经是我当老师工资的三倍了。我做买卖,最差的时候一天也能挣30多元,这也比我当老师拿的工资强多了。当然,或许有许多姑娘,并不理解我这样做的原因。她们会说,做买卖多操心呀,还整天担惊受怕的。她们也不愿意出去闯荡,跟父母呆在一起多幸福呀,能有一份固定收入的工作,她们很满足。这样一比较,我就是一个心态很高而不知足的人了。人不能满足于现状,尤其是自己不喜欢又不能得到心理满足的现状,必须想方设法去改变它。这就是我生活上追求的信条。 你看,还在我做小本生意时,我就规划着将来能成为一家店铺的老板。父亲总说,梅呀,你好好干,等有几万元的积蓄,我们就给你在城里开个小百货店,那时让你妈也陪着你干。我琢磨着父亲的话,心里却没有往这方面去想。我觉得开百货商店是老年人的事,年轻人应该干些更有挑战性和刺激性的事情。九十年代初,我们那儿除了农副产品挣钱外,在城里倒卖家电和机电产品的人也发了财。这些产品原产地大都在沿海地带,当西部人还没见过这些希奇玩艺的时候,投机商们乘机将它们抛售在他们面前,不时为精明之策。我也想干,可我觉得得有一个搭伙的人,这样干起来我的心里也就踏实了。 说老实话,我总是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有贵人相助。迷信的人都说,那是你积善行德的缘故。这年岁末,我有幸认识了一位想做机电生意的朋友。确切的说,他应该是我的诗友。 我从事文艺创作以来,参加过许多社团和诗赛活动,有一本叫《沙龙作品选》的集子,就是我在《诗林》社参加培训班后,跟诗友们的一本神交记录。在这本书里,新疆的诗人里就我和程炙入选了。我也很幸运地认识了祖籍湖南的程炙。 程的古典诗词写得很有韵味,跟他相反,我基本上不写什么古典诗词。我最欣赏的是程的古典诗词里的那种朦胧美,还有就是他的诗中所具有的绘画美。从平常爱好文学的人看来,这种笔峰的诗人一定是正规科班出身,而且是读过中文系的。可恰恰相反,程不是。他只上过一个工科的大专院校,毕业后就留在车间做技术员,后来他凭实力又做了工厂的经营与管理。 做文人墨客,不同于做商人。文人的性情更多地体现在日常生活中,而商人的禀性则更多地袒露在经商过程的每一个具体细节之中。程在这方面是两者兼而有之。刚认识他的时候,他给你看他写的诗歌,又给你谈他的人生经历;久了,你才知道他在工作之余,总是念叨着自己的生意经。他是一个热衷于商场的青年。 “作为文人,你要懂得经商的,不然的话,你会被人看不起,”有时侯他口里悠闲地吐着烟丝,面对面和你聊着他感兴趣的话题时,就这么严肃地对你说,好像他曾经经历过这些事一样。 “可我做生意总是说不出假话,下不了狠心,那怎么办呢?”我见他对我很热忱,也就开门见山地问。我说的“下不了狠心”是指卖不了高价,在砍价上我还差很多。 “那有个差不多就行了,俗语说没有赚够的钱呀,”程的一番话让我深受启发。他小我一岁,就在商场有这么深刻的领悟,这不能不让我佩服。 作为诗友,我们谈的最多的话题还是将来想做的事情。程是随转业边疆的父亲落户新疆的,跟我一样他也是军垦的后代。伴随着乌鲁木齐的成长而长大的程,身上仍然保留着新疆人的豪爽和热情,但也不乏南方人的睿智和精明。 “你不大像新疆人,有点山东人的味道,”程见了一次面,就通过观察得出了这种论断,他说的和我想像的差不多。 “是吗?也许是我走过些地方吧,我可是新疆土生土长的呀,”程的推断果真证实了我所生活过的地方――石河子垦区。石河子人来自全国五湖四海,那儿长大的人“新疆味”是不够浓郁,更多的风味还是“现代味”吧。 1991年的春节,程要来我家玩耍,我热情相邀。 “红梅,如果你愿意,我们以后一起做机电生意吧,”程在离开我家的时候,坦诚地告诉我他的想法。毕竟是乌鲁木齐长大的青年,他知道做生意能赚得更多的钱。 “那你现在的工作呢,不干了?你想跟我一样停薪留职?”我睁大好奇的眼睛问程,虽然我心里明白他已经义无反顾。 “嗯,可以这么说……,先试着做做看,”我从程的目光里看到他对未来商海的无限憧憬。 我知道,程早就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店铺。他闲暇的时候给我讲怎么进货、发货,还有零售,我都认真地听着,甚至我还亲手用笔记在本子上。在我开始推销产品时,我也曾想过靠经商谋生,至于我能赚多少钱,我心里一点也没多想。但从跟程的合作开始,我的经商生涯也真正拉开了序幕。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