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扮“小姐”我行吗? - 爱慕 - 青颜如风 多年后,林爱慕站在万千星光的舞台上,总会突然地想起小城那座褪了色的旧戏台。 十七岁的她又蹦又跳,一个人声嘶力竭地唱完《你是如此难以忘记》,然后甩甩头,决然地离开小城,从此无影无踪。 如她所愿,五年的时光洗褪了她身上关于小城的许多印记。 可只有在梦里,那磨光的石板街道、那褪色的小宅木门、那潮湿的水城气息、那童年的繁花枯木、那纷扰的人事汹涌才会纠缠着拥挤着澎湃而来。 我应该早已忘记了你。 这句话,从林爱慕的嘴里脱出,却是梦话。 张开眼时,眼前是黑的,并非天还没亮,而是厚实的窗帘遮去了所有亮光。 她忘记了那句话是对谁说的,沈爱?还是沈白辰? 这两个久违的名字令她很是不豫,翻身把头埋在枕头下,旁边的手机偏偏一个劲儿地响了起来。 “爱慕!晚上公安局有个活动,你跟一下,8点半到我这里来取计划!这次是暗访,注意不要走漏风声!” 记者部主任的指令铿锵清晰,林爱慕一骨碌爬起来,蓬着一头乱发两眼发光:“暗访!是不是很刺激?” “来了再说。” 电话一撂下,林爱慕立刻起床,换衣、洗漱、稍事妆扮后买了份早点边吃边赶公交车往A市最大的晚报社去。 毕业一年,换了两次工作,虽然形象不赖能力够强,但在人才济济的毕业大军里谋个看起来还不错的饭碗着实不易。偶然而又幸运地进入晚报社实习,林爱慕很珍惜这个机会,希望能做出点成绩,争取留下来,做一名记者,也算是不负期待。 虽然,这与她一初的梦想并不相符。 她的梦想说起来有点好笑――当歌手,成名,大红大紫,站在星光璀璨的舞台上为成千上万人歌唱,而不是面对一堆杂草一片荒芜声嘶力竭的窘迫和凄凉。 任务分了下来,公安部门突击暗查A市各大娱乐场所,由于任务重大,各路记者都被派出,连林爱慕这样的实习记者都被拉上了阵。 主任方通天扔了个还没巴掌大的数码相机给林爱慕,一脸期冀地说:“我可指望你一战成名啊!记得抓拍些小姐……哦不,是失足女的照片,我回头要做专题。” 林爱慕用力地点点头,“那么,我怎么进去?跟着警察?” 方通天一巴掌轻拍在她头顶:“你傻啊,跟警察进去还能拍着生猛场面?”说罢朝她上下打量了一番,摸摸下巴道:“你买身衣裳打扮打扮,假装在里面上班,混进去照几张就走,估计也没什么危险。” “我?”林爱慕指着自己鼻尖,瞪大了眼:“我长这么大连夜店都没进过,扮小姐,我行吗?” 方通天摇摇头:“要说你幼稚道行浅呢,想在这行干,什么角色都得演。去吧,我相信你,再说出什么事有警察叔叔呢。” 和公安局方面联系上之后,林爱慕开始按计划行事。用大半个上午逛街,最后花三百块钱置办了一套看起来很狂野很闪闪发光的行头。 第二章 “云端豪门”艾娃姐 - 爱慕 - 青颜如风 晚上8点,整座城市已经开始灯红酒绿。 林爱慕踩着踉跄的步子迈入“云端豪门”娱乐会所的旋转门,硕大的蛤蟆镜遮去了半张脸,7厘米的高跟鞋和包臀裙足以令她看上去凹凸有致风情万千。 “你好,请问您找谁?” 一个黑衣白衫保安模样的男人拦住林爱慕,虽彬彬有礼,却警惕性十足。 心里慌了一下,林爱慕按住小包里的相机,本想陪个笑脸,转念一想,登时双眉微皱,双手抱臂睥睨道:“连我都不认得了吗?我来找……艾娃姐,客人等着见她呢!” 一听艾娃姐的名头,保安立马换了神色:“你是艾娃姐的朋友?” “是呀。”林爱慕暗松口气,幸好来之前做了功课,打听到云端豪门的“头牌”被唤作“艾娃姐”。 男保安立刻放路,眯着小眼睛赔笑:“还请美女和艾娃姐多疼小弟,我叫张宝,大家都叫我爱森。话说我还是头一次见你,不过你挺漂亮的,这里的女孩我看除了艾娃姐都比不上你……” 身材高大的保安年纪很轻,还是个话痨,林爱慕不敢恋战,摆摆手扭搭着进了走廊,脚下地毯柔软,头顶光球闪烁,刺得人眼花。 走廊两侧均是包间,期间不时穿行一些男男女女,喧阗的音乐声从某扇被推开的门缝中漏出来。偷偷打量了下,看到身后三两个警察扮作顾客尾随进来,林爱慕悬着的心放了下来,胆子一大,顺手推开了一扇包间的门。 里面烟雾缭绕,一丝说不上来的奇特的味道弥漫在鼻尖,林爱慕从没闻到过这种气味,不禁有些醺醺然,似喝醉了一样。灯光极暗,抬眼望沙发上的几个男女,皆目醉神迷,横七竖八地歪着抽烟,连她进来都没人发现。 莫不是在吸毒吧?林爱慕突然一个激灵,下意识地去摸相机,这时一个女子看到了她,懒洋洋地伸出手指点了她一下:“几号房间的?滚出去,这是姐的地盘。” 林爱慕赶紧顺势退出,默默记下了房间号,打算待会让警察来个瓮中捉鳖,一举歼灭这窝瘾君子。 一转身,软绵绵的胸脯却撞上了硬邦邦的一个东西,她恼火地抬起头,一股酒气逼来,一张肥腻的脸眼看就欺到了她的脸上。 “韩老板――”一把软嫩的声音阻止了突如其来的噩梦,眼前像是喝醉了的中年男人迟钝地回头,死鱼样的眼神盯住走来的美女转了半转。 “艾……艾娃。” 居然是艾娃!林爱慕有点激动,没想到刚进来就见到了A市的“著名人物”有“云端豪门台柱子”之称的艾娃! 美女足有一米七五,身材曼妙凹凸自不必说,容颜绝色也不必提,单是低胸黑裙外搭米色皮草、长眼睫下一粒蓝色水钻就足以闪瞎了林爱慕的眼。明明是夜总会的“失足女”,这个女人的表情却仿佛无比地高贵和冷艳――高贵之中带着风、骚,冷艳当中充满挑、逗。 男人是艾娃的大客户,看到一个眼生的小丫头差点抢走她的客人,艾娃一个眼锋差点没把林爱慕杀死! “对……对不起。”知趣的,还是赶紧逃,林爱慕心想,别说什么偷、拍了,今晚看来凶多吉少了。 “既是韩老板喜欢,就带这位妹妹一起玩吧。”林爱慕的脚步还没动弹,艾娃一句话,就有人拽了她的胳膊,将她往男人的怀里一塞。 第三章 噩梦重现 - 爱慕 - 青颜如风 这种情形下,又不能喊救命,林爱慕只能假装很抱歉有很荣幸地跟随他们进了走廊尽头最豪华的一个包间。 里面不仅有猩红色的沙发、卡拉ok、洗手间,同时还有个摆了张大床的豪华套间。 林爱慕瞟了一眼,心头猛跳,不会……不会在这失了身吧! 艾娃那眼神,轻轻笑着,却充满杀机。 被强灌了几杯又辣又甜的不知什么东西之后,韩老板搂着林爱慕要和她跳贴面舞,林爱慕捂着嘴说要吐,这才脱身进到洗手间里。 她赶紧摸包,想问问警察何时来,偏偏装在包外侧的手机不见了!幸好夹层里的相机还在,她思想斗争了一会儿,觉得既入虎穴,不拍几张照片,还真没脸回去见方通天。 洗手间门是磨砂玻璃的,并看不清,她只好悄悄拉开一个门缝,打开相机,趁艾娃坐在韩老板大腿上唱歌时迅速按下了快门。 俗话说,点背不能怨社会,林爱慕的背就在于她蠢。 谁让她偷、拍时不关闪光灯! 几乎是按下快门的第二秒,她就被韩老板旁边的人冲过来死劲按倒在地上。 小相机被摔到了艾娃的脚边,她从韩老板怀里下来,银色水晶鞋跟准确无误地踩到相机的液晶屏上,然后呀地一声,歉意地说:“看我,真是不小心!竟踩坏了你的东西。不然你陪韩老板玩玩,让他买一台更昂贵的给你?” 林爱慕被按在地上气喘吁吁,只想破口大骂,无奈喉咙里一句话也挤不出,后脑勺也晕沉沉的,难道刚才被灌了什么东西?渐渐地,林爱慕的四肢也不听使唤,只觉得困得想睡觉,眼皮沉得仿佛有几千斤,最后的视线里,艾娃那张白雪公主后妈似的脸妖艳地摇曳在她面前,笑容恶毒如诅咒: “贱人,这就是你的下场。” “林爱慕,时隔五年,你以为我不认得你了吗……” 眼前彻底黑暗,混沌中身体被什么重重压上,一双手肆意地在她胸前、后背抚摸着、蹂躏着。 痛楚,无力。 就如同时光轰然地回到了五年前的那个春天。 那个春夜,月色未明,小树林里暖风细细,十七岁少女林爱慕怀着春夜一般的心情等待着她的少年。 他没来。 月儿西沉时,她惊喜地看到一个身影,以为是他姗姗来迟,便故意扭转身子躲到树后。 沈白辰,快来找我。 气息不是沈白辰的,在黑影将她扑倒,一双大手捂住她的嘴巴将她拖向树林深处时,林爱慕才知,沈白辰爽约了。 ―――――――――――――――――――――――――――――――――― 开新坑!! 各位新老朋友记得来支持啊,这次尽量保证不弃坑,放心追! 第四章 阴影中的铁线莲 - 爱慕 - 青颜如风 身体像被拆开又安上一般疼痛,脑袋也仍是昏沉,但林爱慕毕竟是睁开了眼。 而这时,已是第二天傍晚。 她在医院,病房是单人特护的,干净温馨,床头一直细长的玻璃瓶里盛放着一簇……铁线莲。 是铁线莲,林爱慕曾格外查阅过这种植物,因为觉得名字格外好,既有铁线的刚毅绵延,又有莲的高洁优雅。 是谁送的呢? “爱慕!谢天谢地你可醒了!”头发掉了一圈的方通天提着饭盒走进病房,差点没扑过来拥抱她:“感觉怎么样?没什么大碍吧?” 林爱慕这才想起昨晚的一幕,立马神经绷紧,坐直身体:“主任!我没被……” 差一点,她就再次陷入那样的深渊。感谢命运的眷顾,所幸,并没有。 “没有,没有!”方通天慌忙安慰:“警察及时赶到,该抓的都抓了。你就是被下了点蒙汗药……其他的……” 突然瞥见床头的晚报,是今天的,头版大照片正是艾娃几人被抓的情形,而小记者林爱慕……正被那个该死的韩胖子半压在身子底下! 不知道报社如何会不惜记者的名誉,不仅选这张照片放封面,而且还在报道中不止一次地提到,“我报记者暗访夜总会,险被xx”…… 她无法直视那两个字,新伤旧痛一并袭来,林爱慕气得双手发抖,猛地抓过报纸一顿狂撕! 碎片纷纷飘落在她和方通天之间,她抹掉眼里涌出的泪,一字一顿地说:“我不干了。” 方通天脸色灰败,半天才嗫喏道:“我来也是跟你说这事的。眼下这情况,你是不适合在这儿干了……” “什么?”林爱慕怒火直窜到脑门,心想把我害成这样,还要辞人,这单位可真他娘的黑。 方通天五官一皱,苦兮兮地说:“我的姑奶奶,这回你家那个大人物发了怒,为这事上级领导已经停了社长的职,我也被降到了副科……” “什么大人物?”林爱慕被说得一头雾水。 “推荐你来报社那位啊!那可是A市响当当的人物哪!喏!”方通天指指床头的铁线莲。 大人物,铁线莲。林爱慕一阵沉思,难不成是他? 不会不会,他只不过是个好心的有钱人罢了,从大学毕业那天起,她在写给他的Email中就请他停止对自己的一切资助。 而他似乎也再没有在林爱慕的生活中出现过。 “他……是谁?叫什么名字?你认得他?”林爱慕一连串地追问,完全摒弃了方才视他如死敌的模样。 方通天呵呵干笑:“我哪知道你背后是哪尊真神?当初领导一句话,你就‘偶然’地参加了我们的招聘,然后又‘偶然’地转为实习,本来下周起你就转正式的,现在……看来我们这小庙留不住你这大神喽。” 离开医院时,林爱慕带走了那瓶铁线莲。 第五章 大人物 - 爱慕 - 青颜如风 回报社收拾东西,同事们都以异样的眼神看她,没人主动跟她说一句话,那感觉,说不出是嘲讽、同情还是尴尬。 抱着东西离开报业大厦时迎面却撞上一个人,正是一向极少露面的社长大人。 “社……社长你好,对不起!”她连连弯腰,道歉时想起社长因自己的事被停职,顿时更觉尴尬。 刚到停车场送人回来的社长心不在焉地微点了下头,待林爱慕走出了两三米才恍然回悟,叫道:“你等等。” 糟了。 林爱慕心想,这帐人不知该怎么跟自己算呢。 “爱慕是吧?”做梦也想不到,小实习记者眼里高高在上的社长大人对她竟然一脸春风和煦。 “身体没大碍了吧?要说我都是能当你伯伯的人了,没把你照顾好,真是惭愧。”说着,年近半百但保养极好的社长从衬衣兜里取出一张名片递给林爱慕,脸上堆着几近讨好的笑容:“请将我的名片代转给周先生,请他多多照顾。” 林爱慕这次很快就反应了过来:周先生……必定就是那个大人物无疑了。 社长环视四周发现没人,便将林爱慕往路侧拉了一拉,声音里带了几许乞求的意味:“爱慕,请你一定帮帮我。明一早报纸就会对今天的报道做出澄清和解释,我们会尽力挽回你的声誉,麻烦你,一定请周先生原谅我们!” 看林爱慕一脸犹豫不肯表态,社长叹了口气:“我被停职事小,整个报社也要面临整顿改革,不知道多少新老同志会因此丢了饭碗……爱慕,你年纪小,可能还不了解社会竞争的残酷,纵观咱们社里这些同志,多少人奋斗了一二十年才能混个副科,这次啊,说没就没了……” 与其说是林爱慕动了恻隐之心,不如说她压根儿就没想让事情扩展到这种程度。 她点点头,挤出一抹微笑:“你放心吧社长,我会的。” 原来他姓周。 林爱慕走在回租住屋的路上,正是傍晚,夕阳温柔地流连在城市的西方。她细细碎碎地想着,是不是曾经见过那个人? 回到租住到街道旁边的一栋旧式公寓的楼下时,房东张老太太领着两个身着制服的警察刚好从楼上下来,满头白发的老太太一看见林爱慕便哎哟我的娘喂叫了出来,唬人一大跳。 “林爱慕是吧?”其中一个皮肤白白的年轻警察问,“请你跟我们到看守所去一趟。” 还没张口问是什么事,老太太就撵人似地赶着林爱慕,“快跟警察同志去吧,你说你这丫头,年纪轻轻的干了什么违法乱纪的事哟……” 新文开了好几天了,木有一个人看吗,果然是考验我吗,呜呜呜呜**************************** 第六章 久别重逢是什么感觉 - 爱慕 - 青颜如风 久别重逢是什么感觉? 相对无言还是热泪盈眶? 对爱慕而言,都不是。 若不是为了全力配合警察同志的工作,她不会连晚饭都没吃就跟他们来到这座位于偏远郊区的看守所。 警察告诉她,苏雪雪用衣服上的金属片子划了手腕,提出的要求是想见她。 苏雪雪就是云端豪门里的艾娃,林爱慕事后才觉得自己有多愚钝,竟然没有认出那张仇恨了五年又试着淡忘了五年的脸。 五年前,一个婴儿……母亲……嘲弄……鲜血…… 林爱慕的脑海里,乱糟糟的,一些被封印的记忆和往事在警察推开探视室的铁门,而铁门后露出那张凛冽的充满敌意的脸时,排山倒海地砸过来。 她直勾勾地盯着林爱慕,细长的眼角仿佛总含着一抹高傲的嘲弄的笑,即便此刻为囚,她依然,站得笔直,居高临下。 “苏雪雪……”林爱慕嗓子干哑地喊出来,站在潮乎乎的灯光幽暗的房间里,脸色惨白。 “你见我,想做什么?”她盯着那双美丽的、可恨的眼睛,几乎有些咬牙切齿:“在这个地方,不怕我举报你吗?” “举报我什么?”灯光下的苏雪雪穿着简单的白短袖和黑长裤,手腕缠着一圈白纱,幽暗光线将她的身材勾勒得十分曼妙。她一笑,朝林爱慕慢慢走了过来,双唇贴近她的耳畔,轻声道:“你妈那档子烂事,公安局连档案都找不到了,林爱慕,省省吧,今生今生,你若愿恨,我便奉陪。” 林爱慕一把将她推开,白着脸抖着唇叫起来:“你这个……杀人犯!杀人犯!总有一天……” “苏雪雪――”守在门外的警察这时突然推开探视室的门走了进来,“保释你的人来了。” 跟随着警察的脚步,一个年轻的男子走进了狭小的探视室。 苏雪雪被林爱慕一推,原本是跌进一张木椅里坐着的,这会儿看到男子进来便立即站起来,手扶纱布缠绕的腕部,目光哀戚地望向林爱慕。 “爱慕,这么多年你还不肯释怀吗?我知道你在A市混得不错,既是有大人物做靠山,又何必非来为难老朋友呢?毕竟,当年我们交情不浅……”说罢,她望向进门的男子一眼,“就算是看在白辰的面子上。” 那个男子,浅色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大抵是因为急于赶路,皮鞋上沾了不少灰尘,清瘦的肩头左边微低右边微高,修长的脖颈下衬衣领口总是干净如新,喉结正下方有一枚褐色的小痣,他的眉心总是微皱,他的双唇总是轻抿,他连微笑都永远矜持地如一朵小茶花,含苞,无尘。 ―――――――――――――――――――― 男一男二相继都要出场了! 第七章 萧郎是路人 - 爱慕 - 青颜如风 这是往事里的沈白辰吗? 眼前的男子,他对警察说:“警察同志,所有手续已经办好,我是苏雪雪的家属,现在可以带她走了吗?” 警察点点头,又扭头看了一眼林爱慕,说:“现在没什么事,你也可以走了。” 林爱慕走不动,她的脚像是粘在了原地,苏雪雪带着胜利的微笑看着她,原来,她握在手里的胜券,是沈白辰。 林爱慕上大学时听同学说过这么句话,谁的新欢不是别人的旧爱。她不在乎沈白辰自她之后再谈多少个女朋友,可她在乎,要死的在乎,他居然和苏雪雪在一起。 苏雪雪上前,自然而亲昵地挽住沈白辰的手臂,而那个男人,自始至终仿佛没有看到她一样,木然地转身就要离开。 “等等。”她叫住他,喉咙干得发痛,不知是不是起了血泡。 她说:“沈白辰,你可以当我是陌生人,自然我视你同样。只是,作为陌生人,我想提醒你一句……”她咽了一口唾沫,继续说:“你身边这个女人,很烂,你小心,别得了艾滋病!” 在沈白辰还没有转身之前,林爱慕大步跨出探视室,飞一样地奔跑着离开了看守所。 天,黑压压地扣下来,天际响起轰隆隆的雷声。 五月底,一场久违的雷雨也许就要来临了。 郊野的路,没有灯,也没有人,沉重的夜色里,路两旁的树林黑得吓人,林爱慕努力地跑着跑着就有些后悔刚才的冲动,其实她可以请警察同志送她回家的…… 一道道白色闪电中,炸雷在头顶劈开,雨,说下就下起来了。荒茫茫的道路,变得更加恐怖难走。就在林爱慕欲哭无泪时,汽车轰轰的声音在远处响起,不一会儿,道路前方的拐弯处露出一抹明亮的灯光…… 雨点劈头盖脸地砸下来,林爱慕冲到路中间,张开双臂,使劲地挥舞着,希望车里的人能看见。 车声近了,一辆高大的黑色越野在崎岖的山路上缓缓驶来,最终,在林爱慕的身边停了下来。 墨色的车窗被缓缓摇下,开车的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儿,白衬衣、小平头,极干净能干的样子,一双大眼睛望着林爱慕俱是询问。 “麻烦你,能不能捎我一程?” 雨,似乎越下越大,身上薄薄的衣衫早被淋透,一头黑发也狼狈地粘在脸上、肩上,风阵阵吹来,林爱慕站在雨里,瑟瑟发抖。 “滴――”一声刺耳的车笛突在耳畔响起,林爱慕回过头,只见一辆红色奔驰里,沈白辰的脸从车窗里探出来,脸上的表情被雨水隔得看不分明,只听到那声貌似不经意,却分明带着急切的征询:“上车吧,送你回市区。” 副驾驶上就坐着苏雪雪,她抱着双臂,眉眼间依旧一副冷嘲热讽。林爱慕牙齿打着颤,却决然别过头,再次用乞求地望向越野车的司机。 “让她上来吧。” 第八章 所有情绪被他尽收眼底 - 爱慕 - 青颜如风 一道淡淡的、略显低沉的声音从车后排传来,随之,车门哗地自动打开,林爱慕如逃难一样迅速跳上车。 越野车如黑夜的骏马嘶鸣着在泥泞里启动,在林爱慕一个来不及的回眸里,就远离了身后的那辆奔驰。 原是不愿回头的,却忍不住扭过脸,回眸一望。 这一眼,爱恨交织,怅惘失落,一颗眼泪混着雨水从脸上垂落,而这所有的情绪,都被最后排静坐的人尽收眼底。 你有深深深深地爱过一个人吗? 在经年之后,你以为忘了,却总是在某个不知名的深夜里,突然梦见他忧伤的目光、温柔的脸。 “周宇,把空调打开。”淡淡的声音又在脑后响起,林爱慕从情绪中走出来,恍然去看身后的人。 确切地说,是个男人,车内光线昏暗,她即便回过头,也并看不清楚他的脸,而在他那个角度,却恰好看得分明:车窗外隐约的光亮映进来,她落泪的脸庞逆着微光,恰若熹微下带露的小荷,清婉忧伤。 “对不起……”她想说不好意思刚才没看到车里除了司机还坐了个大活人,但话到嘴边,却发现脚下的车垫上汇聚了一滩水,自己身上的水渍已经将人家这辆豪车的车垫浸湿了一大半。 “不……不好意思!”她猛地站起来,头却嘭地一声撞到了车顶上,不得已忍着疼又跌进了座位里。 “好好坐着。”那一声像是命令,又像是叮嘱,林爱慕不敢再动弹,只觉得空调吹出的风愈发暖和,湿冷的身体很快就暖了起来。 车里没人说话,她也只默默坐着,从后视镜里看到沈白辰的车一直不远不近地跟在后面。 她便一直盯着那里,出了神。 突然,车子猛地一个颠簸,她吓得惊叫一声,司机周宇歉意地道:“刚才有个大水坑,天太黑没看到。不过幸好是咱这种车,要是一般轿车估计该趴窝了。” 正说着,周宇哎呦一声,林爱慕下意识地朝后视镜看:红色奔驰卡在大坑里,出不来了! “停车!”她断然叫起来,司机猛地一脚刹车,满脸惊讶地转过来:“怎么了?” 她尴尬地扯扯嘴角,“没什么。” 车子再次驶开,刚走出去几米远,又被她叫停了下来,司机周宇皱着脸,恼道:“我们老板赶着回家,你别捣乱了。” “对不起。”她满脸歉意地转过身,对着后座里的大BOSS小心翼翼道:“能不能……帮帮他们?” 男人的目光投向车前方的后视镜,仿佛明白了什么。 “老板,太太七点的飞机,这会儿该已经到家了。”司机急促地催着,明显地不想管闲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人留言吗? 好像没人啊? 还看吗? 呜呜 第九章 茉莉香 - 爱慕 - 青颜如风 “周宇,把车里的千斤顶取出来,去看看。”幽沉的声线,波澜不惊,男人静坐着,始终没动。 周宇努努嘴下了车,车门嘭地一声关上,车里的空气突然变得无比静谧。 “谢谢你。”她舒了一口气,由衷地对身后的黑影说。 “不客气。” 别无他话,林爱慕也找不出话题,索性脸贴着车窗悄悄注视着沈白辰的情况。 车熄了火,周宇和沈白辰两人各拿一个千斤顶在车轮底下撑着,一个个淋得如同落汤鸡。 看这情况,两个人根本弄不出来,要是再有个人在车里开,说不定才能启动,可看看苏雪雪,依然稳如泰山地坐在副驾驶上,连车也不会开吗? 林爱慕腹诽着,看着滂沱大雨里沈白辰艰难地弯成弓形的身体,忍不住扭开把手,要下车去。 “慢着。”男人叫住他,又是那种柔和不失威严的语气“你留在车里,我去看看。” 左侧车门被打开,一阵淡淡的茉莉香气从鼻端擦过,在她还没还清他的样子时,男人已从林爱慕身侧擦过,迈下车,随即撑开一把黑伞。 越野车的尾灯照亮了后方的水坑,男人的背影笔直颀长,黑色皮鞋踏进雨水里,响声如乐。 仿佛跟沈白辰和周宇交流几句后,男人转过身来,望着林爱慕的方向。 周宇随即跑过来,从车后备箱里取出一根两端带铁钩的绳子。 “怎么样,能走吗?”她赶紧问。 “没办法,只能拖了。” 没过一会儿,男人和周宇都回来了,一根牵引绳连接在越野车和沈白辰的奔驰之间,林爱慕想说点什么,最起码是句感谢的话,却看到男人上车后收了伞,径自坐在了她的身边。 男人看起来年纪不算大,三十左右的样子,个高、腿长,穿着深灰色的暗纹衬衣和黑长裤,考究的皮鞋被雨水浸湿了水。林爱慕不敢太仔细地盯着他看,只觉得这样的男人身上无疑有种说不出的气场。 明明帮了她忙,却仍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 “他是你朋友?”男人拿手绢擦拭着被雨打湿的肩头,随口问道。 “嗯……”林爱慕犹豫着,半天才尴尬地笑了一下:“我不认识他……” 从车里找出条毛巾正擦头发的周宇听到了,不由挖苦道:“你倒是挺热心,麻烦的可是我们……” “周宇,开车。”男人淡淡打断,周宇立刻噤声,毛巾搭在脖子上就启动了引擎。 车仿佛重了很多,林爱慕从后视镜看过去,红色车子正被一根绳牵着缓缓前行。 这个大雨滂沱的夜,记忆里那个少年就在身后,而她却不能,偎依在他身侧,暖一暖他冰冷的手。 “在想什么?”蓦然抬首,男人转过脸来,修长的手里握着一方洁净的手绢,“要用吗?” 身体虽然暖了不少,但头发上还滴滴答答地淌着水,林爱慕犹豫了一下,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手绢上带有淡淡清香,似茉莉花的味道,她用它轻轻擦了发梢,打量对方的衣着打扮,揣测着必定是既讲究干净的人,便不好就此还回,只得捏在手心。 第十章 你是如此难以忘记 - 爱慕 - 青颜如风 这个大雨滂沱的夜,记忆里那个少年就在身后,而她却不能,偎依在他身侧,暖一暖他冰冷的手。 “在想什么?”蓦然抬首,男人转过脸来,修长的手里握着一方洁净的手绢,“要用吗?” 身体虽然暖了不少,但头发上还滴滴答答地淌着水,林爱慕犹豫了一下,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手绢上带有淡淡清香,似茉莉花的味道,她用它轻轻擦了发梢,打量对方的衣着打扮,揣测着必定是既讲究干净的人,便不好就此还回,只得捏在手心。 一路无话,雨点霹雳啪嗒地打着玻璃,周宇打开了电台,一首老歌在雨声中悠悠地盘旋着。 “早已知道爱情是难舍难离 早已知道爱一个人不该死心塌地 早已不再相信所谓天长地久的结局 所以我习惯了一个人的孤寂 所以我习惯在人来人去中保持清醒 所以我习惯戴上面具不再为谁付出真心 但为何还是把你藏在心里 为什么还是等着你的消息 我怎能告诉自己说我一点都不在意 你是如此地难以忘记 浮浮沉沉地在我心里 你的笑容你的一动一举 都是我所有的记忆 你是如此地难以忘记 浮浮沉沉地在我心里 改变自己需要多少勇气 翻腾的心情该如何平静 她仔细听完每一句,最后忍不住轻轻跟唱起来,《你是如此难以忘记》,多么契合今晚的气氛! 五年前,离开小城之前,她一个人在荒芜的舞台上遥遥为他唱了这首歌,而后诀别。今日重逢,竟又听到此曲,可是,身后不过数十米的车里,沈白辰,你也在听这个频道吗? 平时半个小时的路程,因为今天下雨又拖了辆车,差不多花了一个小时多才到市区。期间男人的手机响过几次,除了一个之外,都被他挂断了。 那个电话,林爱慕猜是他老婆的,因为他的声音格外温和,还说让对方吃完饭后乖乖先睡,他办完事就回去。 什么样的女人才能配得上他呢?林爱慕趁机偷偷瞄了他几眼,然后心里就开始暗暗惊叹此人的美貌:双眉自然是浓黑修长的,眼睛是她喜欢的双眼皮,而且折痕极深,睫毛极长,鼻梁也是笔直高挺,肤色细腻自不必说,最要命的是,他那薄厚适宜的双唇居然还泛着柔和的粉红色。 在她为他的美貌一时所惑时,男人先是微皱了下眉头,而后悄然勾起了唇角。 ――――――――――――――――――――――――――――――――――――――-- 不知大家喜不喜欢这样的男人呢? 第十一章 他不打算送迷路的小女孩回家 - 爱慕 - 青颜如风 到达市区后,雨已基本停了。周宇停了车,沈白辰也从车里出来,跑过来向他们表示感谢,说已经联系到了维修人员,很快就有人来修车,还给周宇留了名片,说以后找机会要好好谢他。 “要谢就谢这位姑娘。”周宇笑眯眯地说,“是她坚持非要对你‘不离不弃’呢。” 不离不弃。顶着一头湿漉漉头发的沈白辰重复着这句话望向车里,隔着玻璃窗,他只隐约看到她的轮廓。而车里的她却清楚地看见了这一瞬间,沈白辰脸上的落寞。 “爱慕。”他的唇间仿佛吐出这两个字,但很快,他飞快地转身离开。 “周宇,直接回家。” “好的。” 接到指令,摆脱负累的越野车顿时像匹脱缰的马,撒着欢地在道路上奔驰。 “我到这里下车!”爱慕慌忙叫起来,“麻烦你停一下,我到公交站等车。” “这点了还有公交车?”周宇回过头,打算请示老板:“要不要送她……” “太太等了很久,这会儿准还没吃饭。”男人表情严肃,仿佛并不打算好人做到底,送迷路的小女孩回家。 正着急时,男人转头,黑眸望向她:“委屈你一下,不然我先回趟家,再让周宇送你,怎样?” 好,好吧。不好也不可能了,因为方向盘在人家手里,这会子,车早已跑出大半条街了。 男人话很少,同行共驾怎么也有快俩小时,和林爱慕几乎没什么交流。倒是她酝酿了半天,终于自觉冒昧地问:“不知您贵姓?” “周。”开车的周宇似乎很喜欢接人话头,林爱慕撇撇嘴,略抬高声音道:“我是问你老板,我知道你姓周名瑜字公瑾……。” “不是那个瑜,是宇宙的宇。”小伙子笑眯眯的,仿佛十分乐意和林爱慕说话。 “我是姓周,周梦海。”身侧人淡淡答了一句,而后扭头望向她,黑沉的眼眸闪着亮晶晶的光:“你呢?” “我叫林爱慕。今天真是很感谢你。” “爱慕……”男人嘴角勾起,开车的周宇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哦了一声,拍了下额头,激动地一回头被男人眼神冻结住,只好讪讪地转回去老实开车。 可看他那样子,分明是知道了什么而又不能说,跟尿急又找不到地方似的,心神不安。 过了没多久,车子行驶到了A市沿河而建的一排别墅区,在这里住的,非富即贵,林爱慕眼看着车子在其中一栋别墅前停住,周宇按响车笛,黑色铁艺大门立刻自动打开,车子驶进大院,叫周梦海的男人从车上下来,对周宇道:“你再辛苦一趟,把她安全送回家。”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人亲切地喊“梦海!” 模糊的天色里,一个身穿乳白色套装的女性从台阶上走下来,快步向他们走来。 第十二章 仿佛他们相识已久 - 爱慕 - 青颜如风 周梦海脸上绽出柔和的浅浅笑意:“你果然没有先睡,不听话。” “你不回来,我怎么能睡得着啊。” 女人笑容里带几分撒娇,如果放在一般的年轻女孩身上也就罢了,偏偏这位女性看起来至少有三十七八岁,林爱慕坐在车里满腹狐疑:这个周梦海,口味也有点太重了吧! “太太!”还没走的周宇隔着车窗向女人热情地伸手打了声招呼。 女人哎了一声,道:“快下来,我等着你们一起吃饭呢!小宇!” 周梦海抬手搭在女人的肩膀上,微笑着转身道:“他还得送个朋友,我们先进去好了。” 女人拂开他的手,秀眉皱起,指责地道:“不是我说你梦海,小宇好歹是你大侄子,你可别光把他当车夫使唤。”说着便跑过去,哗地一声拉开了车门,然后越过周宇嬉笑的脸,目光落在了斜后方一张惊慌失措的脸上。 “这姑娘……是你带回来的,小宇?”女人喃喃低语,也亏得周宇耳尖听得见,回答得也是飞快:“不是我,是小叔带回来的!” “周梦海!”女人的声音突然提高,而后双眼睁圆,像老虎见了小白兔般一眨不眨地盯着林爱慕。 完了,被正房抓住现形了?呸呸,自己跟那个男的一毛钱关系又没有! “你告诉我,这真是你给我带回来的儿媳妇?!”女人的双颊瞬间涨红,眼睛里俱是即将溢出的喜悦和激动,她又霍地一声拉开车门,一把攥住林爱慕的手腕将她从车里拽出来,上下看了一遍,一副悲喜交加百感交集的模样:“感谢主,感谢上帝,我儿子终于开窍了,我们周家有后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等等,谁是儿媳? 这女人是周梦海的妈? 爱慕被她紧紧拉着,满脸的惊惑无措让周梦海看得也有几分无语,他轻轻干咳两声,走过来,沉吟着,思量该怎么向自己这位“盼孙成疾”的老妈解释。 “阿……阿姨……”林爱慕结结巴巴地,想解释,想脱身,想赶紧逃离这个混乱的场面。 可女人热情地仿佛不受理智控制,而周梦海和周宇,这一对叔侄,却站在那里,无动于衷,甚至,周宇那小子还在咧着嘴偷笑! 眼看着女人几乎就要涕泪俱下,林爱慕还真有几分不忍,踌躇之际,木头了老半天的周梦海走过来,抚慰似的轻拍了几下母亲的肩膀,然后,仿佛林爱慕真是他带回来的女朋友似的,把她的手轻轻握到了自己手中! “你也该饿了,吃个饭再走吧。”这么风轻云淡的一句话,就好像,他和她相识已久,相交甚深,可是,她认识他总共还不到两个小时好吗? 第十三章 妄想症婆婆 - 爱慕 - 青颜如风 林爱慕几乎是被半拖半抱地踏进了周家的大门,房子是复式的,豪华自不必说,乳白色的基调,欧式复古风,家居摆设看起来既温馨又隆重。 趁周母进厨房看佣人热菜时,林爱慕终于捞到机会说话:“周先生,这怎么可以?我们明明不认识……” “嘘――”他用食指比了个噤声的姿势,然后指了指头部,低声道:“家母这里不大好,还请见谅……” 握着她的手慢慢松开,他望着她,乌黑的眸子里带了几许无奈:“情急之下今晚只能烦你帮我渡过难关了。” “这……”林爱慕坐在软绵绵的皮椅里,本欲拒绝,忽然想到今晚若不是人家相助,这会子自己估计还在大雨地里淋呢,何况,他还帮了沈白辰…… 周宇在一旁忍不住插嘴道:“多少女孩子争着想帮这个忙还没机会呢……”一时逞口舌之快,换来的只能是某人的一记冷眼。 “吃完饭就送你回家。”像是致歉,又似承诺,林爱慕不好再说什么,为了还人家一个人情(这个人情还的也太快了)只能整个晚上装傻瓜。 饭菜上来,鱼虾果蔬、冷热汤食,自是十分丰盛,林爱慕悄悄看了眼厨房,好像光厨师就有两个,另有两个上菜帮忙的,简直不像家庭用餐,而像在星级酒店。 周妈妈除了热情过分,看不出其他异样。林爱慕心中偷想,周梦海所说的“不大好”,估计是被他给气得。 不过,她实在看不出,也想不懂,这样的男人,竟一直没有女朋友? “想什么呢?我妈问你话呢。”旁边人轻轻耳语,顺势夹了一块鱼肉在她碗里。 “咳咳。”林爱慕轻拍胸口,望着他:“什么?” “没什么。” 许是懒得再和她说话,周梦海引开话题,与周宇你一句我一句地把母亲哄得笑颜如花。 而他的笑,虽然浅淡,却十分舒心。 不知是怎样吃完了那顿人生史上最尴尬漫长的一顿饭,待到周母放下碗说要回房间读一会儿圣经时,林爱慕忙不迭地站起来,乖巧热情地说了再见。 周妈妈笑吟吟地看着她,对未来儿媳妇十分满意的样子:“你们晚上也早点休息哈。” 她用“你们”,而且还故作调皮地向自己儿子眨了下眼。 怪不得周梦海说她脑袋不好,爱慕觉得,她简直是有妄想症,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就好像看到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就想到人家上床,然后就幻想着明年就该生儿子了! 所以说,她对周妈妈的印象,十分不好!如果未来婆婆是这样,她真的会疯掉。 ――――――――――――――――――――――――――――咳咳,分割线―――――――――――――――― 收藏,评论,我要收藏啊!! 第十四章 终究败给时间 - 爱慕 - 青颜如风 “送你回去吧。”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换了双鞋,回头望着她,唇角含一抹嘲弄的笑:“怎么,真想在这里留宿?” 林爱慕吐了下舌,忙向门口跑。 “小叔,我去送就好了。”周宇见状,丢了筷子也赶忙起身。 周梦海头也不回,径直往外走:“不用,你慢慢吃吧。” 雨后的空气总是格外清新,周家的院子里辟了一块土地,种了不少花,一场雨后,花香和着泥土的香气,沁人心脾。 他从院子后面开出一辆深色跑车,林爱慕认不得那车标,也懒得去猜价钱,等他把车停稳,便打着呵欠坐了上去。 “很累?” “嗯。” 真是无比充实的一天,从医院到看守所,再到这个叫什么周梦海的陌生人的家里,邂逅的人也有够复杂:爱过的,恨过的……想起沈白辰,她的心,又沉了下来。 她曾经那么深爱过那个男孩,从小学到中学,相识十年,相伴十年,却终究败给了时间。 不对,是败给了沈爱,败给了苏雪雪。如果没有她们的所作所为,也许她和沈白辰早已结婚生子,过着甜蜜平淡的生活。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仿佛夜已渐深,城市的喧哗都有些微淡,他突然问:“你好像还没告诉我你家住哪儿。” “啊?”歪着头靠在椅背里的她猛地抬脸,却正好他一低头,她的鼻梁狠狠撞在他的下巴上。 又酸又痛,林爱慕捂着鼻子,看到他暗自呲了下牙,忍不住笑出声来。 城市灯光漫溢在四周,跑车里,夜风拂动着她的长发,他望着她纯净灿烂的笑容,眼神里多了几分恍惚…… 到她家楼下时,周梦海留给她一张名片:“如果有需要,可以打这个电话。” 星海传媒,秦晟。 并非他的名片,爱慕不懂他的意思,只是出于礼貌接在手里,“谢谢。” “再见。”他说。 既已两不相欠,大概今后,再也不会见,爱慕转身上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竟然难得的梦见了沈爱。 有整整五年没见过她了,不知她现在过得如何,老了吗?病了吗? 还是依然如从前一般,无心无肺,不知人情冷暖,不管世事艰难。林爱慕有时候会想,一个是母,一个是女,血缘那么亲近的两个人,怎么会如此地天差地别。 邻居们都说,林爱慕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她并不是孤儿,虽然自记事起就没有见过父亲,但沈爱说,她是有爸爸的,她的爸爸是名海军,长年在波涛蔚蓝的大海上航行,只要她乖乖听话,不惹妈妈生气,他就会回来,带她去看大海,捡海螺。 第十五章 长安巷的记忆 - 爱慕 - 青颜如风 小时候,每当长安巷的孩子揪着她的发辫,骂她是没爹娃时,她就会死命地跟人扑打、撕扯,她不会打架,但只为拼劲全力维护小小心脏中那最后一点慰藉和尊严。她大声地向他们喊: “我有爸爸,我爸爸是海军!他叫林慕生!” 她叫林爱慕,沈爱的爱,林慕生的慕,她想,父母一定特别相爱,不然她怎会会取这个名字。每想及此,她的心里就格外温暖。 “林慕生死咯――林慕生早就掉海里淹死咯!”不知谁家的贼孩子恶毒地诅咒着、笑骂着,幸灾乐祸。 小小的林爱慕只能气得捡起石块,追打那些逃跑的小孩。 长大以后,林爱慕知道,他们说的是真的,林慕生的确是掉进海里淹死的,一开始她也想不明白,他不是海军吗,海军常年与海水打交道,怎么会被淹死? 直到她无意从母亲的书桌里翻出一张烈士证书,她才知道,父亲是为救人牺牲的。 她后来专门打听过,父亲救的,是一个常在海边玩耍的小孩。 绝望无助地哭喊着爸爸爸爸你在哪里的时候,夕阳已如血弥漫,林爱慕泪眼朦胧中看到巷子里某家邻居的门吱呀打开,穿着碎花裙子的沈爱整理着头发从里面出来。 好像那天的夕阳都落在了她的脸上,林爱慕记得,那天,沈爱的脸颊绯红如桃。 沈爱在街坊邻居当中的名声不好,“骚寡妇”、“小贱人”这样的辱骂传到林爱慕的耳朵里不止一次两次。起初她还问过她是什么意思,直到那一回,林爱慕放学回家发现她不在家,便挨家挨户地敲门寻找,最后在苏卫军的家中找到她。 而彼时,她披头散发,脸上带着血痕,裙子从胸口被撕开一道大口,露出白花花的胸脯,苏卫军的老婆――那个在财政局当科长的肥女人站在旁边骂声喋喋,不时还伸出手在她白嫩的胳膊上掐上几把。 苏卫军就是苏雪雪的父亲,当时他在小城一个区里的派出所当所长,人长得帅,手里又有点小权,便免不了地时常有些桃色绯闻。 这一回,勾搭上的是长安巷“女人恨、男人想”的寡妇沈爱,又不幸被抓了个现形,所长老婆当场将两人骂了个狗血喷头,“不要脸”、“狐狸精”等字眼如一把把利箭一一射进林爱慕的小心脏,她躲在门口,悄悄往里望着,却被突然冲出来的一个小女孩狠狠推了一把,重重跌在地上。 “小不要脸的!你给我滚远点!” 小女孩年纪与她相仿,嫩黄的公主连衣裙,乌黑的长发上别着精致的蝴蝶结。与蓬着头发脏着脸蛋,穿着旧大校服的林爱慕相比,她看起来明明像个天使,眼睛里的神情却阴狠恶毒,充满了仇恨。 那一年,她六岁?还是七岁?只记得沈爱那时还很年轻,还不到三十岁,寂寞的女子喜欢在午夜唱歌、抽烟。 起初她的声音还是甜脆好听的,后来烟越抽越多,嗓子就暗哑了,童年时光里,每个夜里,林爱慕趴在书桌上写作业,总能听到隔壁房间传来嘶哑、黯淡的歌声。 突然间,很想她,想到心口绞痛,她从梦里醒来。 黑乎乎的窗户,显然,时间还早。 她躺在床上,仿佛还沉浸在有沈爱的时空中,心里突然涌起大片的愧疚:是不是我错了? 即便当年她再不好,但五年前决然离去,五年里不管不问,是否太过绝情?无端地想起晚上在周家,周梦海对待他母亲时的细心温柔,心间更加酸楚,不一会儿,枕巾上被一大片眼泪晕湿。 不想了,明天一早要去买手机、补号码,然后,找工作。 一切重新开始。 第十六章 星海传媒 - 爱慕 - 青颜如风 工作异常难找。 尽管她拿着精心制作的简历,踩着高跟鞋,换了精干的职业装,但一家家单位跑遍,竟找不到一个适合自己的职位。 大人物的念头在她脑海里一闪而过,但马上被自己摁灭。 她欠他的已经太多,之所以事到如今也不愿去见人家一面,是因为她的内心深处,充满了自卑。 低到尘埃,只奢望在开出那朵花的时间里,遇见他。 五月底的天气,却突然炎热得像三伏天,中午时分,柏油路被晒得踩上去软绵绵,又饿又渴又脚痛的林爱慕实在走不动了,看到路边有卖冷饮,便花一块五毛钱买了支冰激凌,坐到路旁边一家公司的台阶上,吃了起来。 这家公司的楼很高,抬起头也数不清究竟多少层,就在她拿手绢抹着汗吸溜着甜筒时,一群衣着时尚身材火辣的美女从大厦里走出来。 于是一阵香风扑面袭来,夹杂着美女们婉转滴沥的笑谈声。 “人可真多,幸亏报上名了呢。” “下个月就海选了,要好好准备呢……” “哎,据说这家公司还在招聘,如果选不上,我就去星海应聘……” 三五个美女过去,又陆陆续续走出去一群,放眼望去,几乎全是十七八到二十几岁的漂亮女孩。 “选秀?招聘?”林爱慕噙着冰凉的奶油望着美女发呆,因为脚痛,高跟鞋被脱掉仍在一边,于是这副形象就跟身旁这些穿着清凉、风姿翩然的佳人们形成了强烈对比。 连门口的保安也看不下去了,走过来朝她喊道:“哎哎,这不能坐。你是来应聘还是来报名比赛的?” “我……我找工作。”林爱慕慌忙用手绢擦了擦嘴巴,赤着脚站起来。 年轻保安皱起眉:“找工作去十一楼人事部,快把鞋穿上,我们这可是高档办公区。” “好好。”林爱慕连声应着,心想反正是找工作,不知人家招什么,就上去看看好了。胡乱将剩下的甜筒塞进嘴里,猛地一股冰凉,差点没把自己冰得打个哆嗦,颤抖着拉开包口把手绢塞进去,又弯腰去穿鞋,一张名片却不小心从包里掉出来。 等她穿好鞋,系好细细的鞋带,名片已经被好事的保安捡起,他看看上面的名字,有点惊讶地咦了一声,把名片还给她,表情也缓和了许多:“原来是你认识人事部的秦经理,那赶紧上去吧,不然人家要下班了。” 林爱慕手里拿的,正是昨天周梦海临走时给她的名片,再抬头看看大厦门口的招牌,星海传媒几个大字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误打误撞还是冥冥安排?林爱慕搞不懂,难道,周梦海昨天就知道自己要找工作,并且一定会找到这里来? 也许只是巧合。 但她还是决定上去看看。 十一楼,人事部。她在保安的指点下进入大厅,摁了电梯,电梯门打开时又下来一拨美女,于是林爱慕等她们全部离开后,才上了电梯。 到了十一楼,电梯门打开,她正准备出去时,一个抱着资料的女孩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迎面撞到了她的身上。 一叠资料哗啦散在电梯门口,林爱慕和女孩同时说了声对不起,然后不约而同地蹲下身捡拾着资料。 “你也是来报名的?” “不,我是来找工作的。” “看你的条件不错,参加我们的星海之声呗……”女孩抬起头,圆圆的脸上带着笑意,“你没看到广告吗?现在全城女生都疯狂地报名,下个月就海选了……你瞧这些,都是报名表。” 林爱慕摇摇头,“我只是想找份工作,听说你们公司缺人?” 女孩短发,眼睛也是圆圆的,她嗯了一声转了转眼珠,然后说:“我带你去问问秦经理吧。” 第十七章 女神的眷顾 - 爱慕 - 青颜如风 难得遇到这么热情善良的女孩子,林爱慕舒了口气,跟在女孩身后,进到一间写着“人事部”的办公室。 没想到秦晟是个女人,并且年轻,优雅。 她问了她的来意,在听到她自报姓名时无意识地重复了一句:“林爱慕?” 无框的眼镜背后,女经理的眼神如水晃动:“好啊,你想做哪方面的工作?” 在此之前,林爱慕去那么多家公司应聘,没有一家招聘者会对她说这样的话,所以她很有些受宠若惊:“您要不先看看简历,我是学新闻的,对贵公司招聘的岗位还不太了解。” 她递过简历,秦晟微笑着接过只看了一眼封面,就说:“这样吧,我这里刚好缺个人,你下周暂时到人事部上班,实习期一个月,期满后你再自由选择。” 还有这等好事?可是人事管理什么的她根本不懂啊……不过又转念一想,只是实习,不是还有机会选择么,不知道待遇怎样,起码每个月的房租水电温饱得解决啊。 美丽精明的女经理仿佛早看穿了她的心思,微微抿着唇微笑道:“实习期待遇三千,转正后视岗而定,当然,不会低于实习,你考虑一下?” “不用考虑了,谢谢你,我下周一就来上班!”林爱慕开心地简直想抱住这个美丽可爱的女人亲一口,但人家只是淡淡转身回了座位:“那就这样吧,简历上有你电话吧,有事再联系,下周见。” “哎,哎!”林爱慕连声应着,被身旁的女孩拉着退出了办公室,女孩也是一脸兴奋:“你很幸运哎,知不知道能在女神手下工作就意味着能在大王子身边出没了!我叫容晓蓉,以后多多指教!” “我叫林爱慕,谢谢你!”她紧紧握住容晓蓉的手,想到她刚才说的话,有些不大明白:“你说……秦经理是女神?那大王子是什么?” 容晓蓉拉着她一边走一边悄声道:“女神是秦经理的绰号,人家美丽高贵又智慧,当然衬得起女神这个称号咯!至于大王子嘛,就是我们大老板了,老板年轻多金又很帅,最重要的是,他至今未婚,所以……” 林爱慕听着,笑着接口道:“所以公司女同事们都有福气了?” 容晓蓉咯咯笑着:“不是都有福气,能俘获大王子芳心那位才算有福!”说完,回头望了一眼人事部,挤了下眼睛,努嘴低声道:“传说那位有可能哦……” 林爱慕哦哦地应着,一边听着八卦,一边走马观花地参观星海传媒的办公室。突然想起秦晟那张名片是周梦海给的,便随口问容晓蓉:“公司是不是有人姓周?” “姓周的很多,你认识哪个?” 想想和他也算不上认识,林爱慕摆摆手:“没有啦,只是随口一问。” 安晓蓉没有告诉她,其实公司最大的人物,就姓周。 第十八章 一个人的培训 - 爱慕 - 青颜如风 林爱慕哦哦地应着,一边听着八卦,一边走马观花地参观星海传媒的办公室。突然想起秦晟那张名片是周梦海给的,便随口问容晓蓉:“公司是不是有人姓周?” “姓周的很多,你认识哪个?” 想想和他也算不上认识,林爱慕摆摆手:“没有啦,只是随口一问。” 安晓蓉没有告诉她,其实公司最大的人物,就姓周。 工作的事尘埃落定,林爱慕坐公交车回到家,在楼下小吃店吃了碗面,然后回到家,一头栽进床上,很快便入了眠。 一觉醒来天色已黑,因为睡前吃了东西,也不觉得饿,林爱慕爬下床,开了电视,换了身舒适的衣服到卫生间里洗脸、刷牙,洗了个痛痛快快的热水澡。 裹着大浴巾出来时,电视机里恰好播着星海传媒选秀活动的宣传广告,林爱慕一边擦着头发一边仔细地看。 活动名为“星海之声?梦想歌唱家”,主办方是A市电视台,星海既是冠名商,又是承办单位。活动的最大噱头是,最终冠军将被星海传媒全方位包装,并承诺在全国举办十场个人演唱会。 这对于怀揣成名梦想的许多人来说,是个不小的诱惑。明知如今这样的选秀活动层出不穷,但当它真切地发生在自己身边,连林爱慕都忍不住有些心动。 但梦想…… 那似乎是很遥远的事情。 现如今,她要做的,是脚踏实地,在A市扎下根,抛开过去的负累,今后也许会遇见一个人,而后,相夫教子,平淡此生。 可是,沈爱呢? 沈白辰呢…… 在一声沉沉的叹息里,她关掉电视,此时,她新买的手机在床头响了起来。 是秦晟的声音,貌似少了白日的温切,夜晚听起来有几分冷冰:“林爱慕,明天上午八点到清笙佳苑培训,不要迟到。” 短短两句话,说完便挂了电话,林爱慕根本没来得及问清笙佳苑在哪里,更不知道所谓的培训需要准备什么。 只好求助网络,在度娘的指点下,她查到了清笙佳苑的具体位置,那是个位于市郊的度假村,而且十分高档。 不到六点,爱慕就起了床,挑了件粉蓝的裙子穿上,脚上配了双鹅黄的坡跟鞋。 隐约记得某本书上说,张爱玲最喜的颜色便是粉蓝与鹅黄,一般人很难穿得好看,偏偏清瘦肤白的她穿起来,清新脱俗,十分好看。 一般情况下,她很少打车,也许是多年来养成的节约习惯。转了两趟公交,又步行了十几分钟,爱慕终于找到那个叫清笙佳苑的度假村。 映入眼帘的是一片苍翠油绿的碧竹林,拱形木门上写着飘逸的“清笙”二字。 一旁的停车场上已停了不少车辆,最显眼的莫过于一辆写着“星海传媒”大字的黑色奔驰商务。 她欢快地跑过去,心想必定有不少新入职的人和自己一起接受培训。 车门打开,下来的却只有秦晟一个人。 第十九章 他这是钓鱼来了 - 爱慕 - 青颜如风 “秦经理……”她微笑着站定,鼻尖沁出了薄薄的汗。 “嗯,你来得挺早,热成这样,擦擦汗吧。”秦晟穿着白色的职业套裙,浓淡正宜的妆容衬得五官更加精致,爱慕赶紧从包里取出手绢,轻轻擦拭了额头和鼻尖。 “很少见女孩子用手绢了……”秦晟盯着她,确切地说,是盯着她手里的素色手绢。 “很……漂亮。” 还很熟悉,一样的气味,一样的花色。 “谢谢。”爱慕说完,有些后悔,想起这是那晚那人给的手绢,再用也不方便,就想找个垃圾桶丢了,可心底又有些不舍,便悄悄收了起来。 秦晟淡然地注视着她,而后把目光投向远处,一片翠色掩映里,他的黑色的越野正缓缓向这里驶来。 他竟真亲自来了,还选在这个地方。秦晟有些想不明白,不过是一个小女孩,安排到她手底下也就罢了,还非要抽个时间让自己对她单独进行培训。 并且,他一定要参加。 难不成,他想让这个女孩接自己的班? 湖光山色,美景怡人,两个人站在停车场上,眼看着一辆车越来越近。 等等,有点眼熟? 林爱慕呆站在那,看着有点熟悉的车牌号,还有越来越靠近的开车人的脸。 这不是周宇吗? 小伙子远远地就朝她咧开了嘴,笑得跟路边盛开的大芍药花似的。 车在身边停下,秦晟的身体站得笔直,小巧的下巴微微低颔,在碧树红花的映衬下,好不清丽优雅! 然而下车人的目光却从她身边跳过,落在了惊讶地张大嘴巴的林爱慕身上。 他身着一件白色亚麻休闲衬衣,乌黑的头发上跳跃着清晨的碎碎阳光,修长的双腿包裹在天蓝色牛仔裤里,看那气定神闲的模样,根本就是来度假的。 他的眉梢微挑,唇角含一抹浅淡的笑:“怎么,认不出我了?” 他说着,步伐不停地从她身旁擦过,踏上那座通往度假区的竹桥,秦晟跟上去,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 胳膊被人拉了一把,周宇笑嘻嘻的脸出现在爱慕眼前:“真不认识啦?你记性也太差了吧?前天还在人家家里吃饭……” “嘘!”林爱慕猛地醒悟,按住他的手,“你说,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在这里?我……我是来培训的!” “培训?”周宇皱起眉,继而歪起嘴角笑道:“那你还不赶紧跟上去,那位就是来专门‘培训’你的…… 说罢,他回到车旁,从后备箱里取出一些东西,林爱慕站在旁边呆呆看着:水桶、鱼竿、鱼饵、遮阳帽…… 他这是钓鱼来了? ―――――――――――――――――――― 喵咪,顺手收藏支持,送杯咖灰也好哈 第二十章 可惜他背后没长眼睛 - 爱慕 - 青颜如风 周梦海,这个到现在林爱慕还不肯承认就是自己老板的人,选了一个碧波荡漾诗情画意的湖边坐下,周宇适时地送上鱼竿、鱼饵,在水桶装满清水。 他戴上遮阳帽和墨镜,闲适地在树荫下做好钓鱼的架势,秦晟在一旁低声说着什么,像是汇报工作。只见他偶尔点一下头,过了一会儿,和女神一起把脸扭向站在太阳底下的林爱慕这边。 她只好走过去,女神示意她在旁边摆置的凉棚里坐下,脸上的的表情清淡依然,她说,“现在我向你介绍一下公司的基本情况。星海传媒成立于2003年,创始人为周智鸿……” 她的嘴唇一张一合,吧啦吧啦说了许多,林爱慕的脑子里乱乱的,只记得她说,现任董事长是创始人周智鸿的长子,叫周梦海,正是前方正在专心垂钓的这位…… 雨夜好心人、大王子、和女神暧昧……一系列字眼在脑海中飘过,然而不知何时秦晟已停止了说话,望着她只是朝那人的方向发呆,不无讽刺地道:“可惜他后面没长眼睛,看不到你这么专注的眼神。” 林爱慕回过神来,脸一红,低头道:“秦经理,你误会了。” 她淡淡一笑:“累了吧,先休息一会儿,我去安排午餐。”说罢起身朝餐饮部的方向走开。 留她一人坐在那里,看着十几米开外的他如雕塑般静坐在湖畔,也不知钓到了几条鱼,只是感叹他颇好的耐性。 她觉得还是应该过去,为了这份工作,至少也得表示一下感谢。 在身后站了半天,可人家始终没有反应,林爱慕不得不干咳了两声,以示提醒。 就在此时,他猛然收臂、提杆,然而,钩上空空,只余水面波纹潋滟。 “你吓走了我的鱼。”他淡淡道。 “啊……对,对不起。”林爱慕尴尬地笑着,不知该说什么,“那个……我不知道……” 他终于丢下鱼竿,转过脸来面对着她,“不知道什么?” 林爱慕看到他脸上有了薄汗,猛地想起那条手绢,便从包里取出来:“这个……还给你。” 他伸手接住,摘下太阳镜,用手绢擦了擦额角的汗:“正好我今天忘了带,谢谢。” “啊,那个……”她叫起来,她忘了,手绢刚才她用过了! “怎么了?”他微微皱眉。 “没事。”想想还是别说了,得罪了大BOSS终归不大好…… 他收了手绢,站起身舒展了下腰肢,随口道:“一起走走吧。” ――――――――――――――――――――――――――――――――――――--- 求收藏,点击,评论,咖灰和花花啊,泪眼。。。 亲人们!! 第二十一章 他不清楚她的过去,就像她也不了解他的往事一样 - 爱慕 - 青颜如风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沿着湖堤一直走,清澈碧绿的湖面逐渐变得狭窄,湖的尽头是一座古朴又不失精致的石拱桥。站在桥上,一条幽深的峡谷呈现在眼前。 清新的凉风掀动了裙角,身上也有了丝丝凉意,周梦海的脚步越过石桥,往峡谷一侧的树林方向走去。 一大团铅色云块集聚在大片苍翠茂密的原始森林上空,这里光线幽暗,气息潮湿,林爱慕站在石桥尽头,脚步突然停了下来。 他在前方回头:“怎么不走?” “回……回去吧。”她说着,身上竟暗暗发抖,不是真的冷,而是看到那片树林,就想起那年的事。那件事之后,她对幽暗茂密的树林有了原始的恐惧。 他看到她的脸色苍白,便折返回来,伸手在她额头上试了下体温。以为是感冒发烧,没想到却是冰的,又随便拉起她的手试了下,同样冰凉,手心还沁满了汗。 “哪里不舒服?”他问。 林爱慕摇摇头,“只是想回去。” 他不再坚持,放开手,任她慢慢地转身往回走,自己跟在后面,慢慢就拉开了一段距离,然而那目光,却始终追随着。 在他的印象里,她的身影仿佛一直都是这样,瘦弱、单薄。五年里,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有多少次,在背后这样默默地望着她。 可他并不清楚她的过去,就好像她也不了解他的往事一样。 不觉中天色忽然暗下来,一阵轰隆的雷声在峡谷西侧响起,紧接着,脸上便落下了铜钱大的雨滴。 狂风骤起,林爱慕的裙子被风掀得老高,单薄的身子在风雨里摇晃着,他快步跑上去,一把拉住她的手:“快走,雨要大了!” 可已经来不及,只跑了三五米,全身就被突如其来的暴雨浇湿,上一次他们相逢在雨里,没想到这一次又遭遇了大雨。方才沿湖堤走时不觉得,这会儿往回跑才察觉两人已经走了很远,眼看着一时半会儿跑不到度假村,见前方山脚拐弯处有个小凉亭,周梦海忙拉着林爱慕冲了进去。 她进去就开始不停打喷嚏,头发黏在脸上,薄薄的裙子也贴在身上,全身曲线暴露无遗。周梦海甩了甩短短的黑发,脱下湿透的上衣,赤膊将衬衣使劲拧干,然后丢给林爱慕。 “先把身上擦擦,我让他们来接。” 他从裤兜里拿出手机,可很显然,无情大雨已经浸透了他的手机,屏幕一片黑,压根开不了机了。 最后还是林爱慕从随身携带的小包里取出手机递给了他。 ―――――――――――――――――――――――――――― 高考结束了~~崽子们,可以来看文了!!@! 顺手支持收藏撒花哦 第二十一章 有人欠的是情,有人欠的是命 - 爱慕 - 青颜如风 山里信号不好,他打通说了好半天,那头似乎也没听清,再接下来,通话彻底中断,他板着脸把手机递给她,林爱慕一看,原来是没电了。 两人只好坐在亭子里等。周围旷无一人,只有静默的山,密密的树木,以及无休无止的大雨。 气氛好像有点尴尬,林爱慕拿着衬衣踌躇着,终究没敢用,而是怯怯递还过去:“我想你还是穿上比较好。” 否则被人看到自己和一个光着上身的男人在亭子里还不知怎么想呢。 而站在亭子下观望雨势的他心里却不这么想,男人们总是认为,打赤膊比穿湿透的衣服舒服很多! 他不理会,她只好收回衣服,放在石凳上又怕弄脏,只好就那么放在膝盖上。 “那个……”她想叫他老板,却喊不出口,直呼其名又显得以下犯上,便欲言又止。 最后他干脆走过在,紧挨着在她身旁的石凳上坐下,一双黑眸饶有兴趣地望着她:“你到底想对我说什么?” 看她犹豫了很久的样子。 她咬咬唇,小鹿般纯净的眼睛望着他,突然眼尾翘起,睫毛弯弯地绽出一个动人的微笑:“谢谢你。” 他愣了一下,深黑色的瞳仁定定望住她,继而,移向别处。 “为什么呢?”他微吸一口气,轻声问。 林爱慕睁大眼睛,一脸讶异:“你帮了我啊,在我最需要的时候,你给了我一份工作。不管能不能胜任,总归是谢谢你……我很感激。” 他淡淡一笑:“你很懂得感恩。” 她也微微一笑,笑容里带几分酸涩:“那是因为我背负的债太多,今生今世都不知道能不能还得清呢。” 看她一脸发愁的模样,他的目光投向远处迷蒙的山林:“你怎知你的债未必不是别人的偿还,或许你只需安心接受命运的安排就好。” 她苦笑着摇摇头:“人和人所背负的债是不一样的,就像有些人欠的是人家的钱,有些人欠的是人情,也有人欠的是人命。你不能因为别人也欠了债,就不去偿还本属于人家的东西……” 周梦海的脸色变得十分古怪,就好像天际山头上聚拢的云,阴沉的吓人。 林爱慕知趣地打住了这个话题,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充斥耳畔的依旧是雨声、风声,以及从远处传来的打雷声。 “轰隆――啪”一个响亮的雷电在不远处的峡谷里劈开,荡着恐怖的回音,林爱慕被吓得哇的一声,险些从石凳上摔下来。 浑身发着抖,仿佛又回到小时候,那些打雷下雨的夜晚,她一个人缩在床角,咬着被子哭泣,而沈爱不知仍混迹在哪个男人身边,不到深夜绝不肯回来。 也是在某一个下雨天,她认识了沈白辰,那个在人生中第一个给她温暖和抚慰的小小少年。 一只手臂伸了过来,他并没说话,只是单手将她揽过来,仿佛最自然不过地将她轻轻拥在怀里,用坚实的胸膛、淡淡的体温给了她此时默默的安慰。 她抬头迷惘地看着他坚、挺的下颌,英俊的脸,大脑有些混乱,分不清是现实还是梦幻,男人的脸渐渐虚化,渐渐变成另一个美丽的少年,翩翩公子十六七,玉树白衫,笑如清梨…… 沈白辰,她悄然吐出他的名字。 第二十二章 宁愿是一条失忆的金鱼 - 爱慕 - 青颜如风 有人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林爱慕便向往不已。 如果她是一条金鱼,无论曾受过怎样斑驳深刻的伤,只要还有空气,还有阳光,只要还能活着,她便可以不顾一切勇敢地跳出那片原来的水域,游进一片新的海洋。 那怕,身上还背着伤,可只要抬头微笑,吐出很多透明的泡泡,便没有人知道,过去的一切。 久而久之,连自己都会慢慢淡忘了。 可终究只是一种幻想。五年来,她像一只鸵鸟,把头狠狠扎进沙子里,却忘记了她的灵魂无时不刻不浸泡在往事里。 过往种种,从未遗忘。 如果要追溯这往事的源头,那么还是得从那个叫沈爱的女人讲起。 在小城这个的地方,沈爱无疑是十二美丽的,虽然没念过大学,却天生明眸善睐、婉转清丽,加之聪慧灵巧,是远近闻名的美人胚子,身后的追求者也自然是趋之若鹜。 同学苏卫军便是其中一个爱慕者。 然而,沈爱却嫁给了青梅竹马的林慕生,而且是高中刚毕业没多久,就嫁给了这个在海军服役的兵哥哥。 两人爱得死去活来,林慕生兵役未满,新婚后便归了部队,只能每逢探亲回小城与沈爱相聚。 结婚第二年冬天,沈爱就怀孕了。 她日夜盼望着新年的到来,因为冬天一过,第二天春天,林慕生就该复员了,那时,孩子也该出生了,三口之家其乐融融,她无时无刻不在期盼着这一天。 然而就在离春天到来不足半月的一个大雪天,两个身着军装的男人突然登临家门。 “林慕生同志在服役期间,因勇救落实儿童,不幸牺牲……” 他们跨越几千里,从中国南边奔赴到这座北方小城,为的只是告诉她这个噩耗。 春天说来就来了,跟春天一起降临人世间的,还有一个小小女婴。 她为她取名,林爱慕,以你之姓,冠我以名。 部队给予了她们母女丰厚的抚恤金,然而,她失去了丈夫,女儿,失去了父亲。 她从此,再没有快乐过。 林爱慕七岁的时候,沈爱开始和别的男人偷欢。 也许是死了思念林慕生的心,也许只是太寂寞,她并不缺吃穿和钱,却未能经受得住男人们的诱惑。 很快,她的名声变得很烂。 林爱慕渐渐长大,可沈爱却愈发地放荡不羁,放浪形骸。 从美丽的纯情少女到幸福的小女人,再忽然变成一个悲苦的年轻寡妇,命运出其不意,跌宕起伏,而她,不具备抵抗悲哀命运的能力,只是,一味地随波逐流。也可以说,她或许是为了打败这强大的命运,拼力挽住生命中最后一丝华彩,所以才倾尽心力地想去绽放,以一个年轻女人的躯体…… 林爱慕七岁那年,沈爱的情人固定在苏卫军身上。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