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黑目人 “今个学期的绩点……哎!一点七?!”站在澄风旁的男子嘲笑道:“哥,你是否不想毕业了?” 澄风没有理会他,这个分数,是他意料之中。这个学期,他根本没有心思学习。 他原本是一名孤儿,五岁时被收养了,一直与养父生活。 养父是一名生意人,而且是上市公司主席,经常周游列国,到世界各地做贸易生意。 一直以来,他都是生活无忧。他的学习能力很好,运动天赋亦很高。从小学到大学,都是入读国内的顶尖学府。 正因为他的家底与才华,加上他那不凡的外表。从中学开始,就吸引了为数不少的白富美倒追,可谓是人生大赢家。 可惜,好景不常。在半年前,养父因飞机失事而离世,留下来的公司亦被副主席独吞了。 由於他失去了养父这个支柱,没有了家底的他,即使有才华,亦只是一个穷书生罢了。 不用半月,他身边的白富美尽数离开,就连他的女友,也被副主席挖走了。 “我和你在一起,是因为你爸是上市公司主席,你未来会接管一切。不过,现在时局变了,我当然是跟着这位正牌主席好!”这段话是他女友与他分手时,所发给他的讯息。 拍拖三年,连亲口说句分手,也懒得说! 及後,因受了连番打击的他,成绩一落千丈。从以前名列前茅,到现在名落孙山。 “不要跟我说话,让我静一静。”他瞟了旁边的室友一眼,然後径直走出宿舍外。 他走到一座空无一人的小凉庭内,望着那荷塘月色,心中泛起一阵悲凉。 倏然,他口袋里发出一阵铃声。 他将放在口袋中的那部青苹果牌手机拿出,赫然发现一条奇怪的短信。 “人生如此不幸,你/妳是否甘心吗?是/否” 澄风先是愣了一下,然後默想:“白痴,谁会回答是呢?” 然後,他在手机屏幕上按下──否。 “如果现在给你/妳一个机会,让你/妳一步步迈进人生胜利组。但是,你/妳必须离开地球,到另一世界生活,你/妳是否愿意吗?是/否” 上一道的问题只是让澄风愣了,但这一道问题就彻底让他懵了! 离开地球生活,是不是想多了?! 他侧了侧头,看着手机屏幕,似笑非笑。 不过,他最後还是按下--是。因为现刻的他,生无可恋。 顷刻之间,嗖的一声,眼前的景物消失了。瞬间,他来到了一个小镇。 这个小镇与大城市相比,显然比较落後。四周的人不是徒步而行,就是以马代步。一辆汽车也没有。 小镇的房屋一半用红泥砖铺砌而成,而另一半则用木材建成,颇有乡村风格。 这倒没有什麽奇怪,乡村地区比城市落後,而且路面崎岖难行,人们以马代替车,亦属正常。 不过,最让澄风感到好奇的是,镇上居民的眼睛竟然是五颜六色,各有不同! 就在他思索到底发生了什麽事的时候,一名女生冲了上来,走近他面前,抬头望向他,碧绿色的双目瞪的大大。 该女生容貌姣好,肌肤如雪,深啡色卷发及腰,身穿白色连衣裙,啡色短皮靴。 她微微踮起脚尖,用她那炯炯有神的双眼,打量着澄风。 “妳……妳干嘛呢?”对於碧绿眼女生突如其来的凝望,澄风感到不知所措,身躯微微向後倾。 只见女生一道微笑过後,就呼唤大家:“各位快来看看,我们镇上出现了黑眼人!” 在旁的人闻言,都纷纷挪近澄风旁,仔细观察他的眼眸。 “真是黑眼珠的。” “哇,是真的。” “哥,你是怎样来到格列镇的?” “黑眼珠的人不是多数在皇城吗?怎麽会跑到这里?” 四周的人皆议论纷纷,不停的讨论着,而围观的人亦越来越多。顿时,整条大街拥挤的水泄不通。 他们有的讶异,细心上下打量澄风,有的热情,主动与他交谈。 澄风站在人群之中,一脸茫然。面对人们打招呼,他没有说话,只是面容僵硬的笑了起来。 “各位!”此时,一位年约五十,满脸白胡须的胖子走来。他一对浅蓝色的双眸,好像平静如镜的湖水般,在太阳光的反射下,泛起丝丝波纹。 周边的人望见他,皆停止了喧闹,腾出一段路来,对他毕恭毕敬。明显,他是有地位之人。 他身穿一套剪裁合身的黑色西装,头戴啡色礼帽,徐徐步向澄风身旁。 白胡须胖子站在他面前,将礼帽脱下,架在胸前,然後微微点头,道:“你好,我是格列镇的镇长──度比翁,请问阁下尊姓大名。” “我叫澄风。”澄风见度比翁彬彬有礼的问,刹那间也放下戒心。 “很高兴认识你。”说後,度比翁再次点头,对着澄风笑了笑,又道:“为了保持路面畅通,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再谈吧?” 澄风一言不发,只是生涩的点点头。 及後,他跟随着度比翁,走至一间酒馆外。 整间酒馆皆用一根根圆柱木筑成。将树木砍下来,然後进行打磨,除去凸出的部位,最後用钉子将每根圆木巩固着,极具美国西部牛仔的风格。 “请。”度比翁向前伸出左手,示意澄风先进入酒馆。 现时是下午时分,酒馆内空无一人,除了澄风丶度比翁与酒馆老板卢比三人外。 卢比年约三十,身穿白色衬衫,外加一件黑色无袖马甲,长发束成马尾,站在水吧台内。 黑眼男出现在格列镇的消息,瞬间传遍全镇,几乎所有居民都放下手上工作,向酒馆方向进发,希望一睹澄风的卢山真面目。 刚才在大街的镇民,也跟着他们来到酒馆外,并且将整间酒馆包围着,他们在外热烈地讨论。 进入酒馆後,澄风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度比翁与卢比皆闻声望向他。 “该死的,怎麽会在此刻响起来呢!”澄风暗暗骂道。 之後他露出尴尬的笑容,问:“请问洗手间在哪?” “直行,拐左!”卢比礼貌地微笑,道。 澄风匆忙的走进厕格,将门锁上。 他拿出手机一看,屏幕显示出一条新短信。 “欢迎来到艾尔菲星球!先自我介绍,我是先知树。首先,在此公布你的新任务。 任务:击杀一只镰刀怪(今天下午四时前) 你的等级:白环一星 若今後你有什麽疑问,请发短信给我,我将会为你逐一解答。” 澄风看过讯息後,满头皆问号,这镇何来有镰刀怪呢?! 第二章 成为镇上英雄 澄风回覆先知树,希望得知更多镰刀怪的资讯。 他发过短信後,先知树顷刻回覆。可是,内容却令澄风感到无奈。 “先知树线路繁忙,请稍後……” “我去。”澄风不感轻叹一声,没有镰刀怪的地点,去哪里杀啊! 他瞟了手机上的时间一眼,三时正,还有一个小时,任务的时限就过了。 “不管那麽多了,先问问镇长吧。”他急忙走出厕所。 澄风返回水吧台,坐在镇长度比翁身旁。 “我帮你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你看可以吗?”度比翁望着澄风,笑的连眼皮都出现皱纹。 “可以。”澄风现在没有心情喝酒,只是随便的回答一句,之後就将话题转向镰刀怪。 “度比翁先生,你知道镰刀怪吗?”他压低嗓子问道。 听到澄风的问题,度比翁表现的很吃惊,瞳孔一缩,问:“难道澄风先生是为了镰刀怪一事而来格列镇的?” 澄风若有所思,然後道:“没错,我今次由皇城来到格列镇,正是为了镰刀怪。” 他不想解释这麽多,反正解释了,度比翁也消化不了,甚至会令自己处於危险当中,被赶出镇外。 倘若任务完成不了,自己又身处异地,这天大地大,他能去哪儿? 所以他乾脆编了个谎话,希望度比翁尽快告诉他,好让他完成任务。 经过度比翁详细的解说後,澄风得知格列镇被一座叫迷幻之森的森林围绕着,而镰刀怪则是居住在该森林里其中之一的魔怪。 镰刀怪通常会三五成群的行动,来格列镇偷取镇内的农作物,还会袭击镇民,是格列镇一大隐忧。 由於格列镇地势偏僻,而且镇内人均收入比大城市偏低,出不起高价钱请专业的狩猎团队来清除镰刀怪。 镇长一直有雇用邻镇双斧镇与黑铁镇的业馀狩猎团队,守护格列镇。可是,他们的叫价越来越高,导致镇长不得不削减人手。 业馀狩猎团队人数由一百人削减至二十人,但来袭的魔怪数量却没有太大改变,令留下来的团队叫苦连天。 最後死的死,伤的伤,走的走,如今团队只馀下三人。 度比翁说到这里,酒馆外突然传出一阵阵尖叫声。 尖叫声有男声有女声,澄风隐约听到他们在叫──镰刀怪来了! 这时,酒馆外的镇民一片混乱,皆六神无主,不知所措。 度比翁快步踏出酒馆,望向众镇民,大叫道:“安静!” 不愧是镇长,他大叫一声过後,众镇民皆平静下来,顿时鸦雀无声。 “镰刀怪在哪一方来袭?”镇长询问众镇民。 “在东面!一共五只!狩猎队现正与它们战斗!”其中一位红眼镇民用食指指向东方,道。 “小孩与女士先走向西面躲避,男士则拿起耕具,与我一同前往东面。”他瞬间作出决定,指导众镇民行动,在他的眼眸里,存在着一股领导者的气势。 众人听过度比翁的话後,均有条有理的走动起来,小孩与女士向西面进发,而男士则手持耕具。 “既然澄风先生是为了镰刀怪一事而来,那麽请跟我一同前往东面。”度比翁恭敬的道。 “当然没问题。”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个机会,澄风当然不会错过。 澄风与度比翁走在前方,而卢比与众镇民跟随其後。 他们经过大街,途经民居,径直浩浩荡荡的走向东面。 东面是一片大草地,前方则耸立着一道六米高的石墙,澄风估计该道石墙是为了防止魔怪入侵而建造的。 石墙外传出阵阵打斗声,他们越发走近,打斗声越发激烈。 “锵锵──当当──”声音响个不停。 一些镇民开始提心吊胆,手上握着的耕具不断的抖颤着。 而澄风丶度比翁与卢比则不慌不乱的走近石墙大门,一探究竟。 “嘶──”镰刀怪一手劈向狩猎者,该狩猎者的剑直飞向大门,落在澄风脚前。 石墙大门外一共有七具尸体,三具是狩猎者,四具是镰刀怪。 刚才击毙了最後一位狩猎者的镰刀怪,将头转向大门,向澄风三人咧嘴大笑,面目狰狞! 镰刀怪全身暗黑色,头部呈六角形,暗红色的双眼分别在头的两侧,微微向斜倾。它们一只眼可视察一百八十度的事物,所以两侧的眼睛合共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 它们四肢皆呈镰刀状,在阳光的照射下,利刃闪闪烁烁。 相比其他镇民淡定的度比翁和卢比看到这一幕时,都不禁打了个冷震,倒吸一口凉气。 只有澄风冷静下来,望着地上的长剑。 一把长剑,一只镰刀怪,这不正正是任务吗?! 他二话不说,拿起长剑走上前,与镰刀怪对峙着。 度比翁丶卢比与几十位比较胆大的镇民,走出石墙大门,观看着此情此景。 此刻,镰刀怪飞身一跃,直径冲向澄风。 澄风在慌乱中挡下它的一击,与它较劲。镰刀怪突然抬腿,澄风见状,猛然向後一跃。 他感到惊讶,因为他只是轻轻一跃,就可跳後至三丶四米。 接下来的对打,他发现自己的运动神经比在地球时,增强了许多,彷佛像一位久经训练的特种兵一样。 镰刀怪速度虽快,但澄风比它更快。经过一轮对打後,他经已掌握了与镰刀怪对战的节奏。由於镰刀怪的速度不及他,他很快就找出镰刀怪的破绽,挥剑将它的头颅斩了下来。 “滋──”被斩下头颅的镰刀怪,颈部喷射出大量的灰血水,弄得澄风全身湿透。 任务完成,澄风成功击杀一只镰刀怪! 站在他身後的镇长与镇民,先是目瞪口呆,眼睛睁的大大,好像眼珠快要掉出来似的。 惊讶过後,他们发出一阵欢呼,然後蜂拥而至,几百人将澄风抬起,然後抛上半空,再接回来。 “黑眼人真是强悍,我们格列镇有救了!”度比翁双手紧紧的握住卢比双臂,激动的说。 霎时间,澄风成为了镇上的英雄! 第三章 自组狩猎队 澄风被镇民抬回酒馆,镇民每走一步,就将他向高空处抛一下,整个过程十分有节奏。 “澄风先生,你实在太厉害了,我从未见过有人可以在短短一分钟内,击杀一只镰刀怪!”返回酒馆後,度比翁眼睛闪烁的道。 现在的酒馆,无论内外,都挤满镇民,异常热闹,彷佛酒馆举办了活动似的。 澄风感受到每个镇民对他的目光,皆带着无比的尊敬,就连全镇之长度比翁也是如此。 他站在众人之中,傻笑了几声。他意想不到自己只是击杀了一只镰刀怪,就成为了全镇的英雄。 “镇长千万别这样说,我只是尽自己的一点绵力而已。”澄风回复平静,对度比翁说。 “各位,为了欢迎澄风先生的到来,今天我会在酒馆内举行派对,今晚的酒水免费任喝。”度比翁望向众人道。 “呼──!”酒馆瞬间发出一阵欢呼声。 当晚,几乎整个格列镇的人都来到了酒馆,与澄风敬酒。澄风成为了全场瞩目的新星,不少单身女士皆向他投怀送抱。英俊不凡的样貌和武艺高强的身手,令在场女士垂涎欲滴,眼冒红心。 接下来的一天,澄风先後与先知树和度比翁了解艾尔菲星球和格列镇的情况。 艾尔菲星球是一个人类与魔怪共处的星球。人类除了互相展开战争外,还会与魔物交战。各领土霸主均没有军队,但取而代之的是狩猎队。狩猎队之间的等级为白环丶黄环丶橙环丶绿环丶蓝环丶啡环和黑环(等级由低至高排列)。 白环的狩猎者只懂普通武技,而升至黄环开始,狩猎者皆可学习魔能,当升至啡环等级,狩猎者则可学习纯能。 魔能澄风理解,说白一点就是魔法吧,但纯能是什麽鬼东西,他却一无所知。当他向先知树问下去的时候,却得到这个回答。 “你有权利问这个问题,但你没有权限知道答案,请先努力升级……” “我去,这麽嚣张!”澄风忍不住对着手机大叫道。 及後,他没有再理会纯能这个问题,反正他连魔能都还未学,到时候再说吧。 而艾尔菲星球的人类分为六种人,根据他们眼睛的颜色,分别为黑眼人丶啡眼人丶紫眼人丶红眼人丶蓝眼人丶和绿眼人。 红眼人丶蓝眼人和绿眼人是下等人,啡眼人丶紫眼人则是中等人,最後黑眼人是上等人。 “难怪格列镇的人皆对我敬重有加,原来是因为我的黑眼珠。”看到这里,澄风明白了个中原因。 不仅如此,红丶蓝和绿眼人的实力,只能达到黄环水平,学习初阶的魔能。 啡和紫眼人的实力可达蓝环水平,学习高阶魔能。 而六种人当中,只有黑眼人可达黑环水平,学习纯能。 “那麽我就是最强人种?”澄风不禁暗爽叫道。 在这天的视察当中,澄风从度比翁口中得知,格列镇占地三十五平方公里,大概与澳门的大小差不多。四面都建有六米高的石墙作防御魔怪之用,而每面皆有五个哨站,供以前的狩猎队巡逻。 此镇以农业为主,盛产玉米丶小麦与大豆。镇上人口大约一千多人,女多男少,男女比例约莫是一比二。不单单是格列镇女多男少,其他相邻的城镇也是这个情况。主要的原因是,魔怪乱行,许多男士们为了保卫家园,在与魔怪的战斗中壮烈牺牲。所以,为了各位女士的幸福着想,整个星球都是实行一夫双妻的制度。 度比翁领着澄风视察了格列镇一周後,遂邀请他一同返回自己的办公室。 镇长的办公室位於酒馆上方的阁楼,因度比翁平时嗜酒如命,喜欢一边与人谈公事,一边喝酒。 而蓝眼酒馆老板卢比有另一个身分,就是格列镇的副镇长。平时没事的时候在酒馆打点一切,当镇长谈公事时,则出席会议,酒馆的事务就交由度比翁的女儿蕾丝负责。 蕾丝就是第一个发现澄风的女生,她那碧绿色的双眼,是遗传了她的母亲安妮尔。 酒馆阁楼摆放着一张办公桌丶一张茶几和四丶五张椅子。四边皆挂满了油画,布置简约中带点精美。 澄风丶度比翁和卢比皆围绕着茶几而坐。 “连最後的三位狩猎者都葬身於东面石墙外,我们这个镇已没有狩猎队了。”度比翁正为此事而烦恼。 “要不我们向黑铁镇和双斧镇的镇长商量,从他们那边各以平价雇用一队二十人的狩猎队吧?”坐在左边的卢比提议道。 “哼,菲列和力臣俩人都是吸血鬼来的,没钱他们是不会理你。更何况,如果他们知道格列镇的情况,还不趁火打劫?”说起二人,坐在中间的度比翁表现的极为气愤。 “要不我们自组一队狩猎队吧?度比翁先生。”坐在右边的澄风,抿了一口酒,然後道。 度比翁与卢比听後均大感吃惊,自组狩猎队所消耗的人力和资源,不比雇用的低! “这个方法可是行不通啊!澄风先生。” 及後,度比翁与卢比分别向澄风解释现况。 现在向黑铁镇和双斧镇雇用一百人的狩猎队,大约是每月五十枚艾尔菲金币,而自组一队百人的狩猎队,每月的工资与狩猎队的装备,很大机会比五十枚金币多! 整个格列镇每年的收入亦只是一千二百多枚艾尔菲金币而已。 在整个艾尔菲星球,流通的货币只有艾尔菲金币丶银币与铜币三种。一枚艾尔菲金币兑换十枚银币,而一枚银币则可兑换一百枚铜币。 硬币的正面印有一个井字,中间加一个小圆圈,背面则印有一个与正面一样大小的圆圈罢了。 若是自组一队百人狩猎队,其开支肯定超过格列镇全年总收入的一半! 与此同时,倘若格列镇三分之一的男丁被徵召组成狩猎队,耕作的人数则会大大减少。到时候,以耕作为主的格列镇,收入必定受到重大影响。 听了度比翁和卢比的分析後,澄风缓缓道出自己的想法:“首先是关於装备,我见你们昨日并没有丢走三名狩猎员的武器,而是将它们放入杂物屋内,想必之前去世的狩猎员的武器,你们也是这样安置吧?” “没错,因为这些武器还能用,我们不想浪费。”卢比身体微微靠前,道。 “很好,只要将它们重新打磨,就能循环再用,这样就可以省下一笔武器费用。至於防具,我见昨日的三位队员没有用,所以我们都可暂时不用,待收入增加再谈。” “其次是耕作劳动力,基於我昨日与各镇民谈话所得,格列镇甚至整个艾尔菲星球的女士,皆不用工作,只需留在家中相夫教子。这样太浪费人力资源了,所以我提议将女性引入劳动人口当中,帮助耕作,以及成为狩猎队的一员。” “什麽?!”度比翁与卢比听後,失声大叫,面面相觑。 这个想法太前卫了,将女性引入耕作劳动力中也算了,还要招募她们成为狩猎队一员,太破格了吧! 第四章 广场大会 澄风见度比翁与卢比目瞪口呆的表情持续了几秒钟,心知他们想反驳,但又碍於他是黑眼人的身分而有所顾忌。 就在他们组织措辞时,他站立起来,向度比翁微微鞠躬,说:“镇长,我希望你能相信我,并且将此事交给我全权负责。我保证一定不会令你失望,而且还会提高格列镇的收入,自组狩猎队的费用亦会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线下。” “澄风先生,你不用给我行这麽大的礼!”度比翁走上前扶起他,紧张的道。他是蓝眼人,又如何受得起黑眼人行礼呢! “不,度比翁先生,我希望你能答应我,否则我会一直行礼。”澄风抓着度比翁的弱点,进一步迫使他妥协。 度比翁思忖良久,猛然点头,道:“好!我相信你,这事就交给你全权负责。” 澄风谢过度比翁後,就先行离去,返回度比翁的府邸。 他刚来到格列镇,没有房子的他,来到了度比翁的府上作客。 待澄风走後,卢比带着疑惑的表情问度比翁:“镇长,你为什麽要答应澄风先生的要求呢?” 度比翁闭上眼睛,然後缓缓道:“若果我们继续雇用黑铁镇和双斧镇的狩猎队,我们就要一直看着他们的脸色做人,最後甚至会被他们压榨得体无完肤。” “相反,自组狩猎队虽然风险大,但倘若此事能办成,我们格列镇就有自保的能力。到时候菲烈和力臣亦不能欺人太甚。” 格列镇位於边缘地带,地势偏僻,长年受到邻镇的欺压。如今邻镇镇长菲烈和力臣更加变本加厉,巧立名目以各种方式搜刮格列镇的收入。 “既然皇城派澄风先生来到格列镇,想必他一定有过人之处,那麽我就孤注一掷,相信他一次吧。”度比翁心想。 澄风有此想法,正是因为受到了先知树的启发。昨晚,他收到来自先知树的第二个任务。 “任务:在格列镇组织一队五十人的狩猎队,二十五男,二十五女。(七天内完成) 你的等级:白环二星” 既然要让女性担任狩猎队队员,为何不将女性引入劳动市场?这样就能更加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这是澄风的看法。 在二十一世纪的地球,女性不再是男性的附属品,很多女性也能独当一面,成为社会中的女强人。 在军队中,若训练得宜,女军人的战斗力不比男军人差! 若果能够将此思想在艾尔菲星球中传播开来,社会的进步肯定一日千里! 澄风径直走回位於格列镇中心的镇长府邸。 府邸面积大约是三百平方米,主建筑物大概是二百平方米,楼高三层。进入前门後,一个绿草如茵,让人心旷神怡的小花园随即映入眼帘。後门是一座小凉亭,度比翁经常在这里,与友人把酒言欢。 虽然格列镇是穷乡僻壤,但度比翁是有身分之人,家自然比其他镇民豪华。不过与其他镇的镇长相比,就相形见绌了。 澄风走入大厅,与女仆黛丝打招呼。他吩附黛丝为他准备羽毛笔丶墨水和纸,然後走回自己房间。 他的房间位於第一层,窗户面向小花园。他坐在椅子上,思索着下一步的行动。 他拿起羽毛笔,蘸了些墨水,在纸上奋笔疾书,将自己的计划统统写下来。 当天晚上,他叫度比翁将众镇民召集至西面的广场,告知他们格列镇改革一事。 “各位!”度比翁站在台上,双手张开,道:“想必大家都知道,昨日镰刀怪来袭,我们镇上的狩猎队全军覆没。” 他顿了顿,然後又道:“由於我们没有狩猎队守护格列镇,所以我在此宣布,会在众镇民当中,挑选一批为数五十人的精英,组成狩猎队守卫我镇。接下来就让全权负责此事的澄风先生,为大家作进一步说明。” 话音刚落,台下众镇民一片哗然,惊讶的讨论着。 “自组狩猎队,不是吧?” “魔怪那麽凶狠,杀人不眨眼,我不想死在它们手里!” “我家只有一位男丁,是最後的血脉,不可能让他去冒险的!” 澄风走上台前,见台下情况有点失控,遂大叫一声:“肃静!” 一声巨响後,众镇民纷纷闭上嘴巴,静心等待澄风讲话。 “首先,我在此宣布,狩猎队的人数为五十人,二十五男,二十五女。” “哗──!”众镇民再一次哗然起来。 先前的消息,他们还可理解和接受,但澄风此话一出,顿时像炸开了锅似的。 “要招募女性当狩猎队员?!” “这不就是要让我们女生去送死吧!” “肃静!请听我继续说下去!”澄风比上一次叫得更大声。 接着,他将今天与度比翁和卢比商讨的事逐一道出,包括将女性引入劳动市场。 为了吸引更多女性工作,澄风制定了许多优惠女性的政策,当中三个月的待产假备受众镇民瞩目。 而男士亦会有一个月的待产假,让他们在家中陪伴妻子。 待产假期间,员工将会享有全月薪。 不过,澄风以防他们只造人而不工作,减慢全镇发展速度,遂规定每户家庭在两年内只能生一胎。 在狩猎队方面,若女队员确诊怀孕,立即会被调往文职部门工作,不用再上前线,一切以安全为先。 “接下来,我会向大家道出狩猎队员的每月工资。”他停顿了一下,道:“每月四枚艾尔菲银币!” 说罢,台下一片人浪声。 “哗!四枚银币?!年薪岂不是接近五枚金币?!” “是啊,接近每户的年收入!” 除去税收,格列镇每户的年收入大约是五枚艾尔菲金币。这是澄风之前调查所得。 他将狩猎队员的年薪定在接近每户的年收入,目的是吸引镇民加入狩猎队。 “最後,我宣布明日开始招募狩猎队员,为期六日,有兴趣的请到广场报名,我会在此恭候大家!”说完,他径直走回台下。 这晚,整个格列镇的镇民都因这突如其来的改革,议论纷纷! 第五章 姬玛和贝琪 自从宣布推行改革後已有两天,澄风这两天都在广场内,布置了两个小摊位,一个是负责招募狩猎队员,而另一个则是招募女性加入劳动市场。 澄风负责狩猎队的摊位,而卢比就负责劳动市场的摊位。 不过,在这两天中,澄风都会走至隔壁的摊位帮忙,因为实在有太多女性想加入劳动市场,卢比一人分身乏术,应接不暇。 相反,狩猎队的摊位则无人问津。先不说女性,就连男性也不愿意加入。 一些是因为自己贪生怕死,另一些却是遭到家人的反对。 “倘若你牺牲了,儿子怎麽办,你妈怎麽办,我怎麽办?”这两天,这是镇内最常听到的一句话。 “是否报名後就有工作的机会?”一位红眼女生问卢比。 该女生的名字叫艾克丝,一头浅金色的长发随风飘逸,洁白无瑕的肌肤滑不溜手,柔和的声线令人听出耳油。虽然她一身粗衣麻布,但也掩盖不了她是一位大美人的事实。 “非也,报名後会进行挑选,合格者才会被安排工作。”卢比一脸认真的解释。 “原来是这样,那麽我现在报名。”艾克丝向卢比微微一笑,道。 及後,卢比拿出一早预备好的表格,让艾克丝填写。 这次的招募中,澄风打算先挑选一百名女性加入劳动市场。由於现在没有太多职位空缺可供她们,所以他将计划分阶段进行,到时看看情况而定。 这两天劳动市场摊位的报名人数已突破了百人,全因待产假的关系。 “反正在家中也没有什麽事情做,倒不如找份工作,到时候生孩子,也有全月薪的待产假。既能充实人生,又能增加家庭收入。”蓝眼女子望向旁边的绿眼女子,侃侃而谈。 “还没有人报名吗?”度比翁从家中走来广场,见狩猎队摊位冷清,门可罗雀,开始有点担心改革是否有错。 “还未,不过还有四天,我们再耐心等等吧。”澄风心知他的忧心,遂安慰之。 度比翁没有任何怨言,既然自己将事情交给澄风办,则必须信任他。他找了张椅子坐下来,与澄风闲话家常。 “我们想加入狩猎队!”蓝眼女生左手用力拍了一下桌子,然後桌子瞬间解体。 这一幕惊动了广场内的所有人,大家都回头望向狩猎队摊位。 尽管这张桌子极为残旧,澄风用力一拍也能将它震散,但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尤其是一名女生。 度比翁见到这一幕,不禁吓了一跳,心有馀悸,反而澄风则觉得挺有意思,遂站了起来。 “我叫姬玛,这是我的表妹贝琪。”姬玛身高一米七五,站在身高一米八的澄风旁,也只是矮一点罢了,一头亮金色的秀发,姣好的容貌带着冰冷的神情。 站在她身後的贝琪,身高一米六八,绿色双瞳水灵灵的,甚有灵气。五官精致,再加上她那弧线型的身材,深啡色的亮发和脸上带点害羞的表情,真是我见犹怜。 “哈哈,很高兴认识你们。”澄风蹲下身子,在凌乱的书桌残骸中,找出了招募狩猎队的表格。 “姬玛和贝琪是吧,我是澄风,请跟我过来。”由於桌子被姬玛拍散了,他们移步至隔壁的劳动市场摊位。 “两位先填妥表格吧。”卢比将羽毛笔递向姬玛和贝琪。 “现在我们就是狩猎队的一员吗?”二人填好表格後,姬玛急躁的问澄风。 “不是,你们还要先通过我的考核。”澄风忍俊不禁的道。 与魔怪战斗不是开玩笑,能力不足者往往会在战场上,成为魔怪的点心。所以澄风设立考核,目的是挑选合资格的队员,然後对他们进行训练,这样做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命伤亡。 他宁可招不够人数,也不愿意降低要求,让不合格的人上阵杀敌。 “那就快点吧,反正你现在又没事干。”姬玛大大咧咧的道。 澄风听後啼笑皆非,原本他打算在最後一天才进行考核。不过现在提前进行也行,说不定会吸引众镇民的眼球,增加参加招募的人数。 他邀请姬玛和贝琪返回狩猎队摊位。广场内的人也闻声而至,纷纷聚集起来。 “妳们要在五分钟内,凭个人之力,将这块巨石向前推进一米。在过程中,你们可以使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澄风指向摊位旁的正方形巨石,道。 这块巨石约有一个成年人的高度,大概重四百公斤。莫说是女生,就算是换作男生,亦未必每一位也能推动! 姬玛闻言,二话不说的向巨石方向进发。 “准备好!三!二!一!开始!”澄风望住陀表,道。 姬玛是一名女流之辈,但她体力惊人。她还未使尽全力,就在短短一分钟之内,将巨石推前一米。 在旁看热闹的群众都无不惊讶,惊呼连连,度比翁与卢比则看得瞠目结舌,彷佛像冰雕一样,一动不动。 “我怎麽不知道姬玛原来是大力士?!” “好在我先前没有得罪她,否则……” 澄风心里感到讶异,但他没有将感觉表露出来,只是在表格写上时间。 “下一位,贝琪!”澄风淡淡的道。 贝琪则没有姬玛的惊人力量,她出尽九牛二虎之力,弄得大汗淋漓。在众镇民有节律的打气下,四分多钟後,才成功将巨石移前一米。不过,这也是一个很好的成绩。 澄风满意的点点头,道:“我宣布,姬玛与贝琪考核合格,正式成为狩猎队的一员!” 全场泛起一阵欢呼声与掌声,不少镇民走向前,祝贺姬玛与贝琪! 由於这对漂亮的表姊妹加入,引起不少男性注意。很多人慕名而来,希望通过考核,与姬玛和贝琪共事,甚至希望将她们泡到手,娶回家中! 亦有与这对表姊妹实力相若的女生,见其成功入职,都跃跃欲试,走向招募摊位报名。 之後的四天,报名的镇民一浪接一浪,澄风忙个不停。最後,他在众多镇民当中挑选出四十八人。 一队共五十人,男女各半的狩猎队正式组成! 第六章 地位受质疑 当晚,澄风成功组成一队狩猎队後,先知树就发来第三个任务。 “任务:训练狩猎员,让他们精通剑法。(一个月内完成) 你的等级:白环二星” “哎,奇怪了,为什麽完成任务後没有升级呢?”澄风微微皱眉,不解的道。 他发短信问先知树,问它是否计算错误了,结果它回覆了两条短信。 “我没有计算错误,你还未升级的原因,是你的经验值不足,请努力完成任务……” “以下是剑谱,请好好训练你的队员……” 澄风按下超连结,一本电子版的剑谱随即出现在屏幕。 他仔细阅读後,发现剑谱除了记载东方的剑法之外,还有西方的剑术。两者配合得天衣无缝,相辅相成。 他拿起摆放在书桌旁的佩剑,在空旷的房间中,随着剑谱的招式,一招一式的耍出来。 两小时後,一套贯通中西,集百家之大成的剑法,澄风已将其逐招耍完。 他收起佩剑,洗了个身心舒畅的热水澡,然後抱头大睡。 清晨,明媚拂煦的阳光射进澄风的房间。 他不喜欢拉上窗帘,因为觉得房间太阴暗了。当然,如果正在做一些私密的事情,他肯定会拉上的,比如说…… 他闭上双眼坐在床上,这是他每日起床的标准动作。打了一个呵欠後,他进行梳洗,然後准备前往训练地点──东面大草地。 选择大草地为训练场地的原因,是因为地方空旷,能容纳五十人的团队。而且东面和北面的前方是迷幻之森,经常受到魔怪的袭击。若选址在此,当魔怪出现在格列镇的附近时,队伍就能在短时间内出击,保卫格列镇。 除此之外,澄风还提议度比翁在东面和北面建造狩猎队宿舍,方便队员作训练和巡逻之用。 而西面和南面是一片大泥地,再往前走就是无际的大海。尽管有魔怪,但它们生活在海中,不能长时间在陆地上走动,所以西南面并不构成危险。 反而偶尔会有海洋魔怪搁浅在泥地上,为格列镇增加一笔可观的收入。 并不是每种魔怪的肉也能吃,卖肉是赚不了多少钱。但它们的皮和骨,或者身体的其他部位,可以打造成武器或防具。就算是原材料,也能卖到一定价钱。 集合时间是七时,澄风六时三十五分就已经来到草地。 他环视四周,发现三名队员比他更早来到。姬玛和贝琪,还有一位是奥斯顿。 这位奥斯顿,澄风对他的印象比较模糊,只知道他是一个不太说话的男生。他并非不善言辞,他说话有条理,听者可清晰理解他想表达的意思。然而,他性格就是沈默寡言。 奥斯顿独自一人坐在大石上,面对身材火辣丶貌美如花的姬玛和贝琪,没有一丝搭讪的想法。 这让贝琪感到不悦,镇上的男人见到她,就像蜜蜂遇到蜜糖似的,不停围绕在她身边转,可是这个奥斯顿却不为所动。而澄风更是过分,自己与他的年纪相若,都是二十岁的青年,但他却以一副尊者的模样面对自己。她觉得自己的吸引力受到了挑战。 队员陆陆续续到达大草地,澄风看了看陀表,时间已过了七时。他拿出点名簿,开始点人数。 “姬玛!” “到!” “绿皮书!” “到!” “奥斯顿!” “到!” …… “最後一位,艾伦!” 没人回答。澄风抬头望向众人,然後又道:“艾伦!” 依旧没有人回答。正当他摇摇头,在艾伦的名字旁写下缺席时,身後响起一声:“到!” 澄风转向身後,看见一位头发凌乱,不修边幅,年约十七丶八岁的少年,喘气不断的对他说:“我是艾伦,不好意思我迟到了。” 澄风一脸严肃的望着他,大怒的道:“现在几点了!” 此刻,艾伦还嬉皮笑脸的说:“澄风先生,我只是迟了几分钟罢了,不用这麽凶。” 澄风深知是时候建立他狩猎队队长的威严,否则日後他的说话就是废话,遂肃穆的对着众队员道:“首先,从今天开始在任何时候,你们也要叫我总队长。其次,我定下的规则,他们睡觉作梦时也要严格遵守,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者,按狩猎队的律法来处置。明白吗?” “明白。”大家口中说明白,但其实还有一点玩乐的心态,而且人声稀疏,并不齐整。 “大声点,我听不到!”澄风大感不满,这些队员散漫的心态,上战场与魔怪战斗只会被杀。 经过一段时间的操练後,众队员的声音变得洪亮而且齐整,澄风亦满意的点点头。 在先前派发给他们的‘狩猎队法则’中,说明一人犯错,众人受罚。刚才艾伦迟到,有些队员在心中暗骂艾伦,连累自己受罚。但见总队长高兴的表情,这些队员都放下心头大石,他好像忘了惩罚一事呢! 不过,他们只是能将石头放下一会儿罢了,因为接下来,澄风对他们说:“艾伦,由於你的迟到,众队员要陪你一齐受罚,你们现在围绕草地跑二十圈!” 澄风不急於教授他们剑法,反而首先令他们遵守法则,明白军令如山的道理。 众队员闻言,有些哀怨的叫了起来,有些更怒目而视望着艾伦,彷佛艾伦杀了他全家似的。 围绕草地跑二十圈,那可是二十多公里啊! 站在前排的艾伦,即使不回头向後望,也感受到背後从众人散发出来的怨恨,令他不寒而栗! “总队长,一人做事一人当,既然是我犯错,我甘愿受罚。但其他队员没有犯任何过错,我希望你能网开一面。”格列镇内的消息传播得很快,艾伦不想因这事得罪众人,导致自己的家人被其他家庭杯葛。 “法则就是法则,在任何时候也不能改变,你们现在就去跑,否则多加十圈!”队中的法则不能随便改动,不然以後就没人遵守了。 “我不服!凭什麽你定下的规则,我们就要遵守!” “就凭我是总队长!” “别以为你击杀了一只镰刀怪就很了不起,你做到的事,我也做得到。镇长对你恭敬,不代表我也是,你有什麽资格可以担任总队长一职?”听到澄风的话,艾伦再也忍不住了。 的确,若是一对一,普通的下等人只要手持武器,也能击杀镰刀怪。 在旁的人闻言,也觉得艾伦言之有理,纷纷点头道是。 刹那间,澄风的总队长地位受到了众队员的质疑! 第七章 不可动摇的威信 眼见自己的地位受到了挑战,澄风不但没有慌乱,反而淡定的说:“我再说一遍,写下的规则是不会改变的。你们若是不满意,可交回预先支付的四枚银币,然後走人,我绝不挽留!” 这些人一拿到了预先支付的工资,就已花费了一大半。他们又能如何在一时三刻之间还给澄风呢! 况且,在跑二十多公里与交还四枚银币之间,他们当然是会选跑步了,四枚银币可是一个家庭的月收入啊! 澄风当然知道他们的想法,所以才会道出此话来。 “算了,我们跑吧!”姬玛道。她觉得跑步也是修练的一种,所以没有任何异议,反正她加入狩猎队就是为了消耗多馀的精力。 有些队员也开始附和姬玛,希望尽快跑完,尽早休息。 不过,艾伦却不是这麽想,他希望打破这些不公平的规则。 “你不要用钱来令大家屈服,这是弱肉强食的世界,有能者居之。如果你是有实力的,我会遵守你定下的规则,但若果你是无能之辈,请你废除这些规则,并且离开狩猎队。!”艾伦指着澄风,心生不忿的道。 澄风闻言,没有生气,只是望向艾伦微微一笑。他觉得眼前的小伙子挺有个人思想,不会随波逐流,面对不平也会奋力反抗,拒绝任人宰割。假以时日,他或许会成为一位出色的领导者。不过,现在他还是太嫩,不懂做人的哲学。 “好,那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如果你们之中,有一个人能打赢我,我就废除这些规则离开狩猎队。倘若你们没有人能战胜我,就多跑二十圈,一共跑四十圈,并承诺以後要听从我的指挥!”澄风用响亮的声音道。 “哼!不用他们,我一个人也能搞定你。”艾伦口出狂言的道。 话音刚落,澄风在草地上拿起两把木剑。这是他先前命人预备好,用来训练队员的,总共五十一把木剑。 他将其中一把木剑抛给艾伦,然後从容不迫的道:“你随时可向我进攻。” “那我就不客气了!”说罢,艾伦直接冲向澄风。 艾伦只是一个刚刚成年的青年,但从小已经在皮城跟随几位师父学习了几年武学,并且略有小成。若不是爸爸生意失败,搬到格列镇,他的武学修为肯定会更上一层楼。现在要他斩杀一丶两只镰刀怪也不是问题。 他用力一挥,剑随即斩向澄风的头部。木剑攻击力虽然不如铁剑,但艾伦的这一击若是躲避不及,必定会头破血流。 澄风站在原地,没有丝毫退缩的想法。他将剑架在头上,挡住了来自艾伦的猛攻。 及後,他快速转身将剑一挥,把剑向艾伦的颈部送去。 此招宛如疾风一样的速度击向艾伦。木剑没有磨利,被打中虽不见血,但也会伤及神经和筋骨。 艾伦猛然向後跳,避开如猛虎一样的攻势。 “有点意思,再来!”澄风见艾伦身手不俗,高兴的笑了起来。 两人在众队员围起的圆圈内对打,双方你来我往,毫不退让。 澄风所用的剑法是从先知树的剑谱学习得来的,名为脉冲剑法。他越打越起劲,同时亦感到惊奇。他只是跟着剑谱耍了一次,就已经将所有招式记下来,并且运用自如。来到了艾尔菲星球,他除了体力上有很大的升幅外,记忆力亦增进了不少! 很快他就凭着脉冲剑法,将艾伦手上的木剑击飞,并把自己的木剑架在他的脖子上! 艾伦落败,纵使心有不甘,但他是一个信守承诺的人,跑四十圈就四十圈。他不发一言,直接围绕着草地跑起来。 “你们还愣着干嘛,快点跟他跑四十圈啊!”澄风见其他人纹丝不动,遂大喝叫道。 “为什麽我们也要跑四十圈,是他答应你,又不是我们。” “对啊,我们不服!” …… 霎时间,队员起哄起来。 “你们是一个团队,一人荣全队荣,一人辱全队辱。他答应了我,就等於你们全队也答应。还有谁不服就站出来,让我一次过修理修理你们!其他的人就快给我跑起来!”澄风不想在此事上再浪费时间。 姬玛丶贝琪丶奥斯顿丶绿皮书和红帽等人亦不想浪费时间,遂开始跑圈。 而澄风附近则留下了十五人,他们皆带着怒气,盯住澄风。 “你们十五人一齐来,快拿起木剑吧!”澄风不耐烦的道。 顷刻之间,他就将这十五人收拾了。这一次他出手比较重,把他们打得遍体鳞伤,满地找牙。 “还未死的就赶紧起来跑圈!”澄风带着恨铁不成钢的心情,严肃的道。 接下来,败阵的十五名队员一拐一拐的跑起来。 正在跑圈的贝琪看到这一幕,心里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同时面对十五个壮汉的攻击可不是开玩笑,他们每个都身材健硕,若稍有不慎就会被吊打。 可是澄风在短时间内,就将他们全部击倒,实力之强大并不是贝琪能够相比的。难怪他以一副尊者的模样面对众队员,因为他有漠视众队员的资本啊!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陆续有队员完成四十圈的长跑,返回集合地点休息。 全员汗流浹背,气喘如牛,甚至有人摊在地上一动不动,彷如死尸一样。他们与死尸的分别是他们有呼吸,而死尸则没有。 他们现在不敢多说一句,害怕讲错话,得罪了这个魔鬼总队长,牵累大家受罚。到时候就像艾伦一样,受到其他队员的鄙视。 “你们先回家洗澡吃饭,下午两时半准时来原地集合。若有一人迟到,全队再跑四十圈,明白的话就在此解散!”说罢,澄风望着众队员离开。 他转头望向东面的石墙,感恩的想:“幸好这些天没有魔怪入侵,否则这队不听上司命令的狩猎队,肯定会死伤枕藉。” “看来我要尽快在队中建立不可动摇的威信,以及加快训练进度才行!” 及後,他径直走向酒馆享用午餐。 第八章 黑铁镇的来使 巴克正身处在迷幻之森,受黑铁镇镇长菲烈所托,前往格列镇,与度比翁商讨狩猎队和两镇之间贸易的事宜。 先前葬身於东面的三名狩猎队员,是黑铁镇的镇民,度比翁前些天命人将他们的遗体运返黑铁镇安葬。 可是,度比翁只命人运回遗体,但没有雇用新的狩猎队员。 菲烈原以为度比翁在双斧镇雇用了队员,不过在昨日与双斧镇镇长力臣的饭局得悉,度比翁在此之後,根本没有雇用新的狩猎队员。 这样的举动让菲烈暗生好奇,没有狩猎队,度比翁就不怕魔怪来袭吗? 唯一的可能性是格列镇自行组成狩猎队,这是菲烈最後所得出的结论。 但是一队刚成立的狩猎队可以有多专业?见到魔怪不被吓跑已是万幸了,更何况要有组织的与它们战斗?! 最後,菲烈指派了巴克前往格列镇,了解详细情况。 倘若度比翁真的自组狩猎队,这会让黑铁镇少了一笔雇用收入,但同时亦创造了顾问收入。他们的狩猎队才刚组成,什麽也不懂,总需要有一些有经验的队员来教导他们吧!这样就可以用顾问之名,敛他格列镇一笔横财!这是菲列的想法。 与此同时,他打算压低格列镇的农作物价格,作为长期弥补失去雇用收入,双管齐下! 巴克在迷幻之森内小心翼翼的行走,生怕惊动了魔怪们。尽管他是黑铁镇一名出色的狩猎队员,但若遇到成群的魔怪来袭,纵使有三头六臂,亦难以逃脱。 这座迷幻之森,他来回往返了数百次,对其地形极度了解。只要不发出太大声响,他绝对可以避开所有魔怪,在短时间内安然无恙的抵达格列镇。 时间飞逝,巴克很快就来到了东面石墙。 “果然不出菲烈镇长所料,格列镇真的自组狩猎队了。”他望向石墙,发现每个哨站均站立着一名人员,眺望着广阔的迷幻之森。 他在石墙外向哨站人员挥手,呼叫道:“我是黑铁镇的巴克,受菲烈镇长所托,前来与度比翁镇长会面!” 站在中间哨站的绿皮书闻言,走下来将大门打开,让巴克进入格列镇。 巴克踏进大草地後,一幅让他讶异的画面随即映入眼帘! “这……这不可能!”他看见一队为数三十人的团队,排列整齐,有节律的舞起剑来。 他们每个人眼神坚定,士气高昂,威风凛凛,每挥动一剑都会大喊一声。这样的操练,他只在皇城或皮城这些大城镇中见过。 “为何格列镇在不足一月内,训练出皇城一般的狩猎队?”他紧紧握着拳头,目不转睛的望着团队操练。 虽然他们与皇城的狩猎队相比,还差一段距离,但与黑铁镇相比,却不惶多让。巴克甚至觉得,不出一个月,格列镇狩猎队的实力,肯定会超前黑铁镇和双斧镇的狩猎队! 巴克望向团队的左边,惊觉了一幅与严肃操练截然不同的画面! 一名男子身穿休闲服装,悠然自得的躺在椅背,观看着团队的操练,身旁两侧各站着一名女性。 两名女性一高一矮,均身穿白色小背心,军绿色斜布裤,黑色皮靴,及腰的长发束成发髻。两人都是美人级别,较矮的女生身材比例完美,胸前伟大,是个性感尤物,而较高的女生神情冰冷,是个冰山美人。 性感尤物正在剥葡萄皮,冰山美人则在削苹果。她们剥好葡葡皮和将苹果削成一小片後,就送往该名男子的嘴里。 巴克望着此情此景,口水直流。不是因爲他肚子饿了,而是他将自己代入了该名男子,身体不禁起了反应。 坐在椅子上的澄风观察到巴克到来,遂召来了绿皮书问:“他是谁?” “回总队长,他叫巴克,是黑铁镇派来的人,此行目的是与镇长会面。”绿皮书向澄风敬礼,道。 这些天,澄风除了教授队员剑法外,还教他们步操和站岗,以及要求他们参见上级时需敬军礼。 “你带他到酒馆,然後知会度比翁镇长吧。”澄风摆摆手,示意他退下。 “是,总队长。”绿皮书再次敬礼,然後与巴克一同前往酒馆。 “苹果。”澄风打了个呵欠,道。 姬玛听後,微微皱眉,她心中虽有怒火,但却不敢表露出来,毕竟澄风是她的上司。她大感不解,为何澄风命令她与贝琪站在一旁伺候他?她宁可返回队伍中操练,也不愿站在这里。 “先吃葡萄吧,啊!”但是贝琪却不是这样想,她反而乐於侍候澄风,只要不用操练就行。 澄风就是不想自己动手,需要人伺候,所以才选了她们两位养眼的美人! 酒馆阁楼内,度比翁正在阅读菲烈写给他的信。 他在心中每默读一行,愤怒的表情就多展露一分。 坐在他对面的巴克亦感觉到他的愤怒值越发飊升,心中直冒冷汗! 巴克也觉得菲烈镇长今次做得太过份,他定下的条件十分苛刻,正常人也会震怒吧。 度比翁看完信後,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後向巴克平和的笑了笑,道:“你千里迢迢来到格列镇,想必也很累,先品尝一下我新酿制的葡萄酒吧。” 巴克尴尬的笑起来,他心知度比翁说的是客套话。度比翁对他越客气,他就越紧张,暴风雨的前夕往往是平静的! 不过基於尊重主人翁,他还是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葡萄酒。他将酒杯放在嘴边时,已闻到一阵浓郁芬芳的酒气,当他喝下後,葡萄酒齿颊留香,酒气在他嘴里久久不散。这让他瞬间忘记自己正身处在气氛紧张的酒馆阁楼内。 “好酒。”他早已闻言度比翁是一位酒痴,品酒与酿酒的水平更是炉火纯青,在附近的几个小镇中,无人能及。今日一见,果然所言非虚。 “喜欢的话就不用客气,我这里还有很多。”及後,他转头望向卢比,道:“你去把澄风先生叫来。” 澄风先生?!他是谁?怎麽之前没有听闻此人?与度比翁有什麽关系? 巴克听後,一脸疑惑,脑袋中满是问号! 第九章 格列镇的反击 度比翁向巴克讲述自己的酿酒心得,巴克听得甚是入神,原来酿酒也有这麽大的学问! 正当度比翁打算谈起自己品酒心得时,阁楼的门传来敲门声。 “请进来吧。”度比翁转头望向房门,道。 房门打开,澄风随即走进阁楼,向两人打招呼。 巴克认出他就是刚才坐在大草地,享受着两位大美女伺候的人。 他细心观察此人,顿时惊讶起来,脸部彷如石化一般,他是一名黑眼人啊! 他将自己慌张的神情压下来,平淡地与他打招呼。 “这是巴克先生,代表黑铁镇与我们格列镇商讨狩猎队与农作物贸易的事宜。”然後,度比翁指向澄风,向巴克介绍:“这是澄风先生,格列镇狩猎队的总队长。” “总队长?!”巴克双眼瞪的大大,带着微微诧异的声线道。 格列镇何时来了一个黑眼人,而且又成为了总队长?!怎麽自己不知道的?霎时,巴克甚至有种错觉,以为自己坐了二十年的牢,才会与格列镇脱节了! “是的,他是皇城派来帮助格列镇对抗魔怪的使者,我们格列镇最近自组了一队狩猎队,以後就不用劳烦菲烈镇长为我们操心了。”度比翁眯眯眼,祥和的道。 他不担心将澄风一事告知巴克,反正纸包不住火,菲烈和力臣迟早也会得知,只要他们有意查探的话。 巴克瞬间感受到度比翁话中有话,觉得今次菲烈镇长开出的条件,他十居八九不会接受。 度比翁将菲烈的信递给澄风,他看後一言不发,只是将巴克仔细的打量一番。 眼看澄风和度比翁皆默不作声,巴克带着战战兢兢的心情,率先开口道:“这次我来是有两件事情跟两位商谈的。菲烈镇长猜想到格列镇会自组狩猎队,他也有意帮助你们镇,计划派出黑铁镇的精锐队员,来到格列镇担当顾问,指导你们训练新队员。这队顾问团一行十人,每人年薪二十枚金币。” 说是精锐队员,但其实菲烈只会派次等队员去格列镇,然後胡乱给他们一些指导而已。 而支付给顾问团的工资,菲烈会向顾问团取回,然後再分一小部分给他们。 “我们现在的训练十分完善,请你代我答谢菲烈镇长,以及告诉他,我们不需要顾问团。”澄风闻言,立即淡漠的对巴克说。 虽然巴克美其名为黑铁镇代表,但说穿了就是一名传话人,他不能答应格列镇提出的任何要求。 澄风也深知巴克的权力,所以不说一句多馀的话,断言拒绝此方案。不过,就算菲烈亲自来到格列镇,他也会否定这个方案。 “一人年薪二十枚金币,十人岂不是要二百枚?!这个菲烈太贪心了!”澄风心想。 “明白。”巴克知道此事很难谈下去,尤其是当他看到格列镇狩猎队的训练,就了解到黑铁镇狩猎队的不足。试问一队较落後的队伍,有何资格指导一队优秀队伍呢? 他立即将话题转向贸易方面,道:“菲烈镇长觉得近年格列镇的农作物价格太高了,所以希望度比翁镇长能将所有农作物的价格下调百分之五十。” “一公斤小麦售十枚铜币也算贵吗?”澄风冷冷的盯住巴克。 巴克听後无言以对,其他镇的小麦价格可要一公斤三十枚铜币!格列镇相比其他镇,简直是便宜许多! “你回去告诉菲烈镇长,接下来的一年,我们会将农作物的售价提高百分之五十,铁价不议。”澄风再一次以冷淡的态度回应巴克。 他事先调查过,黑铁镇和双斧镇的边界是直接相连的,但两镇跟其他小镇之间,隔了一个大海,名为枇杷的海。 这片海域的海洋魔怪,比起迷幻之森的魔怪更加凶猛。其他镇跟黑铁镇和双斧镇进行贸易,往往要冒很大的风险。正因为这个原因,其他镇的农作物售价比格列镇高。 澄风就算将农作物的价格提高百分之五十,也比其他镇的售价低。 更何况,黑铁镇只盛产矿石,双斧镇则是以锻造武器闻名。这两个镇的农地不多,所出产的农作物是不足以供应全镇市民的。 所以,他们一定要购买邻镇的粮食。根据简单的经济学原理,当需求量大大超於供应量,就算是提高货品价格,需求量只会轻微下降,而赚的钱却是几何级数增加。 虽然格列镇说不上垄断了三镇的农作物,而且黑铁镇和双斧镇亦可与其他镇进行贸易,但就算再愚蠢的人,也不会与售价较高的一方进行交易吧! 澄风不担心两镇不会购买格列镇的粮食。就算他们真的以本伤人,小麦和大豆晒乾後也能存放三年左右,就是玉米比较麻烦。 大不了到时候全镇人民吃几个月玉米吧!我看是谁先扛不住!这是澄风的想法。 巴克没想到澄风一口气拒绝了菲烈的两个方案,遂紧张的道:“这个……我很难交代的。” “不难,你直接跟他说,不就行了吗?”澄风似笑非的道。 “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我们继续品酒啊!”度比翁拳拳盛意的道。 此刻的巴克又怎会有心情品酒?他满脑子都是想着如何跟菲烈交代,而不用受责罚。 “谢谢镇长的好意,可惜我现在还有要事在身,不宜久留。下次有机会,我一定会向镇长请教的。”眼看再谈下去,他们也不会改变主意,巴克遂谢过度比翁的好意,然後径直离开格列镇。 待巴克离去後,度比翁拿起酒杯摇了摇,接着对澄风说:“你这麽决断,到时候不怕菲烈耍阴耍狠吗?” “你刚才也没有阻止我啊,证明你也是有意对抗他。”澄风望着度比翁,微微一笑,眼神彷如看透度比翁的心思一样。 的确,自从接受了澄风的改革,度比翁就有了与菲烈和力臣抗争的想法,只是没有想到会是这麽快罢了。 不过面对对方的飞禽大咬,为了众镇民的利益着想,他不得不反击! 第十章 姬玛下士 澄风这些天正忙於设计狩猎队服。制造狩猎队服的原因,是因为可以增加团队的归属感,而且亦有利於他日後对队伍的编制。 他参考了地球的军服,陆军多半是土黄色和绿色,海军多数是夏天白色丶冬天黑色,最後空军多半为灰色和蓝色。 在这五花八门的选择中,澄风最喜爱的就是蓝色。当他将狩猎队服的颜色确定後,随即又有另一个烦恼困扰着他──应否将女狩猎队服设计成迷你裙? 他正处於两难局面。男队服铁定是长裤,他不想在操练和战斗时,看到毛茸茸并且杂乱无章的脚毛。女队服若是迷你裙,看着她们操练则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但战斗时就极为不方便了,尤其是在丛林,露出来的白滑美腿很容易被锋利的枝叶割破。 “还是安全第一!”澄风用羽毛笔敲了敲桌子,道。 不过,他还是保留了迷你裙队服的设计,因他打算在不久的将来,招募狩猎队後勤队员。 “後勤队员不用上前线,就全部给我穿上迷你裙吧!”澄风将图纸整理好,然後拿出一张白纸,开始编制队衔。 职位最大的是总队长,之後依次为上将丶中将丶少将丶上校丶中校丶少校丶上尉丶中尉丶少尉丶上士丶中士丶下士,最後是普通队员。 为了让队员分辨其他同事的职级,澄风还设计了肩章。总队长的肩章为四颗大星,其次是三颗大星(上将)丶两颗大星(中将)丶一颗大星(少将)丶三颗小星(上校)丶两颗小星(中校)丶一颗小星(少校)丶三条粗杠(上尉)丶两条粗杠(中尉)丶一条粗杠(少尉)丶三条幼杠(上士)丶两条幼杠(中士)丶一条幼杠(下士),最後的普通队员则什麽都没有,只有编号,方便记录。 澄风放下羽毛笔,揉了揉眼睛,终於完成设计了! 及後,他找了度比翁帮忙,希望他找裁缝为大家度身缝制队服。 “有必要这麽快编制队衔和制造队服吗?”度比翁眉头一皱,忧心忡忡的道:“我们今月的财政已经面临赤字了!” 因自组狩猎队和引女性进入劳动市场,今月的开支比过往的增加许多,而且格列镇的储备资金亦所剩无几。若是这样花费下去,不出半年,格列镇就会破产! “我知道你的担心,度比翁先生。”澄风先安抚他,然後再徐徐道出自己的看法:“其实编制队衔,可为有冲劲有志气的队员,提供一个升职机会和职业路径,给他们一个目标,让他们成长并且发挥所长。” “而狩猎队服方面,可以帮助狩猎队在格列镇建立形象,增加镇民对狩猎队的信心。与此同时,队服亦可提高队员对狩猎队的归属感。最後,队服还可规范队员的行为。身穿狩猎队服,就要遵守狩猎队法则。” 尽管迷你裙套装只是澄风的个人喜好,但队服的确有这奇妙的功效! 度比翁听後也觉得澄风言之有理,遂点点头,道:“好,就按照你的意思去办吧!” 得到度比翁的赞同後,澄风离开了酒馆阁楼,径直走向大草地,继续训练狩猎队员。 东面大草地中,一队二十人的狩猎队,当中有男有女,排列整齐的在草地上操练。他们双手放在两侧,头微微抬起,笔直的站立着。 “预备,拔剑!”澄风用响亮的声音道。 话音一落,众队员齐整地拔出放在左腰间的木剑,然後将剑挪近自己面前。 “刺!”澄风围绕着他们,徐徐步行。他正在细心地观察众队员的姿势。 “刺的时候,不用将剑抬得那麽高,在胸脯前就行了。还有持剑的时候……”澄风握着红帽的手,逐一将她的问题点出,并指导她。 由於澄风在狩猎队中已建立深厚的威望,红帽面对他时,显得毕恭毕敬,紧张的脸颊微微泛红。 这本应没有什麽大问题,下属害怕自己,就是澄风想要的,但红帽却是与众不同。别人紧张就只有紧张,可是她紧张,身体就会散发一种香气,这样令澄风感到异常尴尬! 正当他享受着春风化雨的时光,背後传来姬玛的声音:“报告总队长,弓箭队一切准备就绪!” 姬玛这一喊,震耳欲聋,吓得澄风的心脏快要跳出胸脯似的。红帽也被吓着,体香越发浓郁,散向四周。 站在红帽身旁的队员开始忍不住了,不论男女,都暗地里大口大口的嗅着香气! 红帽的体香就是有一种独特的魅力,男女老少都会不由自主的闻下去! “下一次不要在我背後大喊!”澄风双手背负,走在姬玛前面,径直走向东面石墙。 “是,总队长!”姬玛再一次大喊。 澄风翻了翻白眼,没有理会她,气冲冲的加快脚步。 姬玛在他背後嘚瑟的笑起来,终於可以报前几天剥葡萄皮之仇了! 他们走在石墙走廊上,前方有一队十人小组,左手握弓,右手拿箭,一字排开的等待他们到来。 这是澄风精挑细选出来的队员,他们每个人都已经精晓他所教授的剑法。所以,他打算安排新的训练给他们──射箭。 他选择训练箭法的原因,是因爲远程攻击往往能在对战中先发制人。他先前视察了环境,若使用望远镜,魔怪在距离石墙三百至五百米就会被发现。 组织弓箭队,就能在魔怪来到石墙前,送它一枝夺命箭了!不仅可以减少魔怪的数目,而且还减低了我方近战时的危险! 弓箭队的队员当中包括了贝琪丶奥斯顿……,还有艾伦。 艾伦也觉得奇怪,当初自己狂妄自大的挑衅总队长,日後应该会受到他诸多刁难,为何他还安排自己进弓箭队?这是精英的队伍啊! 澄风是一个知人善任的人,虽然他与艾伦曾经有过节,但艾伦的确是个可造之材。只要多加磨练,日後必成大器! 他带着上司的威严,望向众人严肃的道:“从今天开始,姬玛升职为下士,成为你们的上司。你们见到她必须敬礼,以示尊重!” 众队员包括姬玛听後,都感到十分愕然。大家瞪大眼睛,仿佛眼珠快要掉下来似的。 姬玛升职成为他们的上司,这一点他们明白。但下士是甚麽意思?!他们每个人都想着这个问题。 第十一章 魔怪来袭 在众队员当中,姬玛进步比起其他队员快,天分也高,而且澄风亦看出她胸怀大志,是一个有远见丶有抱负的人。 除此之外,她具备领导能力丶决断力,对自己和其他队员的要求都非常严格。若将弓箭队交给她,澄风亦感到安心。 现在澄风公务越发繁重,如果他还独揽大权,肯定分身乏术,到时候改革的进度必定受到影响! 有见及此,他计划将适当的权力下放给有能力的下属,减轻自己的负担。姬玛的升职,还可为众队员树立榜样,让队员觉得只要努力,就能有出人头地的一天。 澄风见弓箭队惊讶的表情,深知他们不明下士的意思,遂道:“下士是我新编制的队衔,我会找个时间与众队员解释。总之,你们现在只需知道姬玛是你们的上司就行了!” 分批解释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澄风打算稍後召集众人一齐解释。 接下来,他们开始进行练习,艾伦的箭法高超,是众人之中实力最强的,连姬玛都自叹不如。他只是比澄风差半筹! 他能在百步之内,命中红心,而且还能百发百中,天分之高让弓箭队众人感到诧异。但澄风比他更可怕,他不但能百步穿杨,例无虚发,还能射穿箭靶,让众人瞠目结舌! 此刻,迷幻之森的深处,有一群魔怪正在异动! 迷幻之森里的小动物皆感受到恐慌,忐忑不安,浑身发抖。它们四处狂奔乱窜,生怕成为魔怪的点心。 小鸟四散,飞向无穷无尽的天穹。正在北面站岗的蓝河,从望远镜中察觉到前方的迷幻之森,有不寻常的地方。 她叫来了绿皮书,讨论森林里动物的情况。 “妳的观察没错,森林里小动物的举动确实不正常。”绿皮书使用望远镜,眺望远方的迷幻之森。 “啊!”下一秒,他双眼一瞪,惊呼起来:“快去燃点烽火,敲铃通知大家魔怪来袭!” 他从望远镜中,看到大概为数一百的魔怪,从迷幻之森慢慢向北面石墙移动! 当中包括了迷幻之森最常见的镰刀怪,还有他们最不想遇到的魔怪之一──巨蜂! 巨蜂,顾名思义,就是巨型的蜜蜂。其身形庞大,绝对有一位成年人的高度。身体最突出的部位是螫针,有半米长。螫针呈圆锥状,表面坚硬,彷如一个银色的钢钻。攻击的时候,螫针会转动起来,极具杀伤力。再加上它们能在天空中飞翔,是一种非常难对付的魔怪! 蓝河闻言,与另一位队员快步走向烽火台,而馀下的队员则跑去敲铃,通知狩猎队和全镇人民作戒备。 随着巨铃被连续的敲响,众镇民皆意识到魔怪来袭,遂跟随着度比翁的指示,有条不紊地走向西南面的安全地方。 “现在是什麽情况?”澄风闻声赶到北面的石墙走廊上。 “报告总队长,北面即将受到一百多只魔怪来袭,大约八十只镰刀怪,二十只巨蜂!”绿皮书向澄风敬礼,然後作简短汇报。 “巨蜂?!”澄风把望远镜从绿皮书的手中抢过来。 他将望远镜挪近至左眼,发现前方约莫三百米处,有一群来势汹汹的巨大蜜蜂! 绿皮书在一旁向澄风解释巨蜂的特质。 “姬玛下士,现在弓箭队就交由妳来指挥!待魔怪走近百米范围时,立即进行攻击,首要解决的魔怪为巨蜂!”澄风听了绿皮书的话,也觉得巨蜂是一种极难缠的魔怪,遂下令先将它们解决。 “是,总队长!”姬玛接过命令,然後指挥弓箭队排成两行。第一行蹲着,第二行则站着。 “绿皮书!你与蓝河等人走到石墙大门,牢牢的守住,不能让任何一只镰刀怪闯进镇内!”澄风担心如此多数量的镰刀怪,会很快攻破石墙铁门,涌入镇内。到时候,镇内的居民就会处於水深火热之中! “是,总队长!”绿皮书敬礼後,就带着一行二十人的队员,走向石墙大门。 “其馀的人则一字排开,守住石墙走廊!若发觉镰刀怪跳至走廊上,立即进行追杀,保护弓箭队的安全!” 其馀队员听到澄风的命令後,纷纷行动起来。 带着无数压迫感的魔怪越发挪近,狩猎队就越发紧绷! 自组队以来,他们从未尝试对付一只魔怪。现在,他们则要与逾百只魔怪对战,心情难免有点紧张。 在西面的广场中,众镇民紧张的心情也不比狩猎队低! 由其是度比翁,他双拳攥得紧紧的,极度看重今次魔怪的来袭。这是自改革以来,第一次与魔怪战斗。倘若狩猎队守卫成功,则可为他赢得更多民心,对日後推行其他改革有着深远的影响。 与此同时,狩猎队取得胜利亦可让他不再受到菲烈和力臣的掣肘,接下来他只需将格列镇的经济发展好就行了! “爸爸,放松一点吧,你应该要对澄风哥哥有信心。”蕾丝带着温柔的眼神,拍了拍度比翁的肩膀,道。 蕾丝认识澄风後,发觉他是一位有能力丶有承担之人。因此,就算现在格列镇面临魔怪袭击,自己与众镇民的性命岌岌可危,她也没有丝毫的忧心。她相信澄风会带领狩猎队取得胜利。 “你爸并非不信赖澄风先生,而是他身为镇长,担心着整个格列镇的安危。今次狩猎队若能击退魔怪,无疑是为格列镇的改革打下一剂强心针。”安妮尔走上前,道出了度比翁心中所想。 安妮尔年约三十五,皮肤保养的很好,二十多岁的容貌带着成熟女性的气质,深啡色秀发随风飘动,拥有一对碧绿色的双眼。 “还是妳妈妈了解我!”度比翁搂着安妮尔的纤纤细腰,开怀大笑的道。他只有在妻子面前,才会感到如此安心。 北面石墙的边界,澄风正使用望远镜推测魔怪的距离。 众队员皆凝神屏气,等待魔怪的到来,然後将它们击退。 随着澄风的点头示意,姬玛对弓箭队道:“众弓箭队员预备!发射!” 顷刻之间,箭以闪电般一样的速度划破天空,射向巨蜂群! 第十二章 成功退敌 巨蜂群察觉受到攻击,皆加快振动膜质翅,躲避由石墙方向发射的夺命箭。 第一波攻势中,巨蜂群几乎避开了所有箭,除了艾伦。他在发射利箭前,先预计它们的运动轨迹,然後再调整角度,才能一箭将巨蜂射下来。 射定点靶与活动靶不同,定点靶只要瞄准目标,然後计算风速为箭带来的偏差,调整角度就行。但活动靶不一样,除了要计算风速外,还要计算正在移动物体的速度与轨迹,之後再作出适当的判断,将利箭射出。 艾伦向其他弓箭队员简短说明了射活动靶的技巧。在第二波攻势中,弓箭队有了明显的进步,击杀了五只巨蜂。 澄风也加入攻击,他左手挽弓,一口气将三枝箭射出。箭以疾风一样的速度划破了空气,发出呼啸之声,直接命中三只巨蜂。 “不愧是总队长!”姬玛在心中赞叹之外,还增添了一份对澄风崇拜之情。 此时,还有十一只巨蜂在天空之中,越发飞近石墙防线,距离石墙仅仅差三十多米。由於先前它们遭受到攻击,现在它们散开来,飞往不同的方向。 “第三发预备!发射!”姬玛组织第三轮的攻击。巨蜂飞散,所以他们先集中火力,将右边的巨蜂清除。 而澄风则独自一人追击飞往左边的巨蜂! 巨蜂面对澄风和弓箭队如狂风暴雨般的射击後,死的死,伤的伤。最後,它们在夹撃下,被困在中间飞行! “给它们最後一击!发射!”姬玛指着巨蜂群大喊。 馀下七只的巨蜂,贝琪击杀了一只!奥斯顿解决了一只!艾伦杀掉了两只! 还有三只闪避了这一波猛攻,飞过石墙上空。 “糟糕!”澄风大喊,手中无箭的他,手握紧佩剑,用尽全力往天空中飞掷,将一只巨蜂击落在地上。 “姬玛下士,立即带领弓箭队追杀馀下的两只巨蜂!”澄风紧张的道。 巨蜂的优势就是能在天穹中飞翔,无视地上所有的屏障,能来去自如的飞向任何一个地方! 澄风最担心的情况已经发生,设若这两只巨蜂飞往西面的广场,手无寸铁的镇民就会很危险了! 他现在没有空去理会那两只巨蜂,因为镰刀怪经已来到了石墙,惟有将它们交给姬玛和弓箭队! 幸好他有先见之明,组成了弓箭队,否则会有更多巨蜂跨越防线! 逾八十多只镰刀怪在石墙外进行密集的进攻。它们一些在击打石墙和铁门,一些在地上跳跃起来,希望能跃过六米高的石墙。 澄风庆幸它们并非太聪明。若它们采用叠罗汉的方法,凭着它们的高强弹跳力,真的有可能跃进石墙走廊上! 镰刀怪的镰刀状四肢虽然锋利,但石墙和铁门一时三刻没法被打破的,双方一直在僵持着! 澄风命人将箭箩拿来,好让他射箭击杀一部分镰刀怪。 在东面的大草地上,姬玛和众弓箭队员正在追捕两只巨蜂。 “别让它们跑了!将它们的注意力引到我们身上!”姬玛跑在前方,边拉弓边道。 一枝利箭瞬间穿过两只巨蜂之间,它们回头凝望下方的弓箭队。 姬玛明显地吸引了它们的注意,正当她再次拉弓射击时,两只巨蜂俯冲下来! 这两只巨蜂比起它们的同伴较为聪明,它们以‘之字形’移动,避开了弓箭队的射击。 “该死的!”姬玛一个错步,绊倒在地上。 两只巨蜂的螫针开始高速转动,刺向姬玛。 “当──!”奥斯顿和贝琪各挡下一只巨蜂的螫针攻击。 高速转动的螫针和两人的佩剑剧烈地磨擦,顿时火花四起,金黄色火星灿灿,散向四周。 “可恶,畜生!”贝琪咬牙切齿的道。她的佩剑被螫针转得开始变形! “快点跑啊,姬玛下士,我们快撑不住了!”奥斯顿的情况与贝琪不相伯仲。 姬玛立即起来跑回队伍中,她与艾伦皆架起拉弓的姿势。可是贝琪和奥斯顿还在与巨蜂对峙着,不能轻易放箭,以免误伤他们。 “贝琪丶奥斯顿!我数三声,你们就弃剑跳开,让我和艾伦射杀它们!”姬玛眯起眼睛,道。 “知道!”贝琪和奥斯顿异口同声的说。 “三!” 巨蜂的螫针在两人的剑脊转出小洞,并且越发扩大! “二!” 空中泛起无数火星,贝琪和奥斯顿均感受到螫针转速越发加快! “一!” 两人蹲下身子,蓄力起跳,分别向左右跳开。 “嗖──!”姬玛和艾伦同时放箭,双箭皆精准地射入两只巨蜂的身体。 贝琪和奥斯顿坐在草地上,喘气不断。他们刚才拼尽全力,才在险象环生的情势下成功脱离。 姬玛走上前,再三确认巨蜂完全死透,然後扶起贝琪和奥斯顿,对众队员说:“我们现在马上赶回北面石墙,会合总队长!” 说罢,她快步走上前,率领众人返回石墙。 澄风站在石墙走廊上不断放箭,现已击毙了十多只镰刀怪。 “总队长,铁门快要支持不住了!”绿皮书在石墙下大喊。石墙和铁门之间的接驳处丶铰链位置开始松脱。不用多久,镰刀怪就会破门而入。 澄风闻言,二话不说走到石墙下,准备带领绿皮书他们迎敌。 此时,姬玛与弓箭队已回到了北面石墙。 “姬玛下士,妳现在立刻领弓箭队上石墙走廊,从高处射杀石墙外的镰刀怪!” “是,总队长!”说完,她径直走上石墙走廊,众弓箭队员跟随其後。 “留在地上的队员,在铁门处围成一圈。待会儿将涌进来的镰刀怪重重包围,不能让任何一只越过我们的防线!”澄风指挥着其他队员的行动。 “嘭──!”铁门被击飞,径直飞向澄风面前。 澄风飞身一踢,脚彷佛拥有千钧之力,将笨重厚实的铁门踢向镰刀怪! 瞬间,走在前头的几只镰刀怪被铁门压得牢牢的,动弹不得。 後面的镰刀怪没有被吓呆,反而冲上前与狩猎队展开激烈的打斗,企图突破防线! 澄风一马当先,杀去大门,与它们进行生死肉搏! 他教导众队员的脉冲剑法是入门级的,但已经可以抵挡得住镰刀怪波涛汹涌的猛攻。 他现在已修练成进阶级,即使深入敌阵,镰刀怪也伤不了他分毫。 石墙外有弓箭队进行射击,大门处有澄风勇猛的守住,石墙内则有其他队员对抗它们的入侵。 这一刻,狩猎队控制了整个对战的节奏。 战场上的镰刀怪惨叫声不断,数量越发减少! 狩猎队越战越勇,士气越发高昂! 不消一刻,它们跌跌撞撞的往迷幻之森逃走。 澄风没有带领队员进行追杀,因他还未完全熟悉森林的地形。但只要它们还在弓箭队的射程范围内,众弓箭队员还会对它们进行狙击。 随着镰刀怪身影消失在迷幻之森里,他们迎来第一次的胜利! 第十三章 农场的小事一桩 与逾百魔怪对战後的一天,格列镇的镇民都极为忙乱不堪。镇内的男丁都被安排到北面石墙进行维修工程,将昨日被镰刀怪破坏了的石墙和铁门修补好。否则中门大开,令镇内人民人人自危,寝食难安! 而女士们则被分配到各地的农田,帮忙照料经茁壮成长,快将迈入收成期的小麦。 “这一片农地都是春麦,我们在春天播种,秋天收成。我们还有一种是冬麦,在冬天播种,经历过整个严寒冬季,坚强的成长,最後在隔年的五月初成熟……”农夫麦克正在向艾克丝讲述小麦的播种丶收成,以及期间所需要注意的事项。 艾克丝瞪着那火红般的双眼,细心聆听着旁边麦克叔叔的一字一句丶详尽的讲解。 自从通过了挑选後,艾克丝被编排到公厕担任清洁工,在那臭气熏天的厕所里,不见天日地工作。 不仅如此,她还要忍受着一些眼神色眯眯的男士,以各种方式的调戏。有好几次她不依,他们就将整座男厕弄得翻天覆地,令她忙个不停。 艾克丝有好几次想放弃不做,但因家境贫困,父母年纪老迈,家中还有年幼的妹妹。她不能说出放弃这任性的话,惟有强忍着,希望有一天能够调职。 结果,在她提交调职申请後的第五天,魔怪袭击格列镇的当天,卢比副镇长亲自走来通知她,说今天会派她去麦克叔叔的农场工作,协助他打理农田一段日子。 艾克丝知道,倘若北面石墙的维修工程和东北面的狩猎队宿舍建造完成後,镇内的男士们就会返回自己原来的岗位。到时候,她则要回到公厕继续那恶劣的工作。所以,她现在要尽全力协助麦克叔叔,希望他会留自己在农场。 “哎唷,这不是艾克丝吗?”绿眼男子挡在艾克丝的面前。在他身後的三位小弟立即走上前,将艾克丝的去路统统封住了。 说话的绿眼男子名叫柏得,是格列镇臭名昭着的恶霸。他衣衫褴褛,那头哑金黄色的卷发还发出阵阵恶臭。他带着猥琐的眼神盯住艾克丝,还打算伸手去摸她精致的小脸蛋。 艾克丝心生害怕,弱小的身躯微微发抖,身体本能的往後一缩,撞到她身後肥胖的蓝眼奈巴。 “哎唷唷,原来艾克丝喜欢的人是胖子奈巴,难怪不让柏得哥哥碰妳罗。”柏得此刻的邪笑比刚才还要强烈。 “胖子,竟然她喜欢你,我也不强人所难,就将她交给你了。你要好好对她,好好宠幸她!” “知道,柏得老大。”奈巴望向艾克丝的眼神变得极度不安分! 艾克丝站在中间,纹丝不动,害怕得连声音都不敢发出一声,只是卷缩着身体,不停的抖颤。 他们四人皆伸出魔手,彷如魔鬼一般,向手无缚鸡之力的艾克丝四方八面袭来。 “住手!你们在干什麽?”刚才进了仓库拿耕作工具的麦克一出来,看见艾克丝被柏得一行人包围着,心知不妙,遂赶快走上前,把他们喝住。 “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麦克你这个老家伙。都一把年纪了,还想着英雄救美吗?”柏得侧身一看,看到麦克,然後脸带不屑的道。 “你们再不离开,我就会叫狩猎队来!”麦克指向柏得众人,脸带严肃的道。 柏得闻言,一言不发,带着小弟慢慢走近麦克,然後包围着他。 麦克架起耕具在身前,望向众人道:“你……你们想干嘛?我告诉你们快走,要不狩猎队……” “给我打!”柏得左手用力一挥,大声的喊。 自从澄风组织了狩猎队後,他们格列镇的恶霸,日子变得越来越不好混了。以前他们还可靠收取附近农民保护费度日,但现在农民仗着有狩猎队撑腰,都纷纷拒绝缴交保护费。 所以当麦克提到狩猎队时,柏得瞬间火冒三丈,将这大半个月所积下来的怨气,全部发泄在麦克身上。 艾克丝见状,走上前竭力地阻止他们毒打麦克,但她反被柏得牢牢的压在地上。 “我待会儿再慢慢教导教导妳,如何侍候我。”他伸手摸了摸艾克丝白滑的下巴。 艾克丝顿时惊恐得冷汗直冒,喉咙不停地抽搐着,泪水不自觉地在眼眶内流出! 柏得再没有理会艾克丝,转身用手指指着麦克的鼻尖,面目狰狞,嚣张的道:“狩猎队又如何?就算他们的总队长澄风来了,我也不怕他,甚至可以将他打成一坨屎!” “谁要将我打成一坨屎?”此时,在柏得他们身後,一男子似笑非笑的道。 柏得往後一望,惊见澄风站在他身後,脸带几分嘲笑的望着他。 艾克丝和麦克看到狩猎队到来,皆露出喜悦之色,今次有救了! 站在澄风身後的姬玛,把趴在地上的艾克丝扶起来。而澄风则无视柏得众人,将麦克从他们那边救出来。 刚才嚣张跋扈的四人刹那间变得哑口无言。他们均没想到,澄风光凭一个嘲笑的脸容,就把他们刚才烧得正旺的气焰活生生的压下来。 “我们不用怕他,他只是虚有其表罢了。他们只有四个人,有两个还不能打的。只有他和他身後的高妹,我们二打一,就算他们是狩猎队,我们还是有胜算的。”柏得自我安慰的道,同时也安慰身後的小弟。 姬玛听後,再也掩盖不住心中的怒火,正当她右脚踏前一步,打算走上前将他们教训一顿时,澄风伸手把她拦下,道:“他刚才说要将我打成一坨屎嘛,现在就给他一个机会。” 及後,他望向柏得众人道:“四打一,我不还手,任你们打。” “总队长!”姬玛闻言,不禁惊讶的道。 站在身後的艾克丝和麦克也脸带诧异的神色。任他们打?!总队长是疯了吗?他们会毫不留手地将眼前的澄风打成残废! 只有澄风心里知道,凭他们四人的实力,即使任他们打,也伤不了自己分毫! 第十四章 铁匠之家 更何况,澄风想知道练成进阶级的脉冲剑法後,会为身体带来怎麽样的变化。 根据电子版剑谱所记载,练成进阶级的脉冲剑法,身体机能会比之前更加强大,防御能力和恢复速度等等都会有显着的提升。 澄风正好趁着这个机会,试一试剑谱所记载的资讯是否属实。 “既然总队长有这嗜好,喜欢被人虐打,那我和兄弟们就不跟你客气了。”柏得咧嘴大笑,与众小弟边磨拳擦掌边走近澄风旁。 “姬玛下士,妳与艾克丝和麦克叔叔先往後退吧。”澄风始终望向前方,双手背负,淡淡的道。 “是,总队长!”姬玛向澄风敬礼。纵使她有千个不愿,万个不解,但她还是依照澄风的吩咐,与艾克丝和麦克往後退了约莫十步。 不过,如果可让她选择,她宁可走上前将眼前四人一一打趴在地上,看他们还敢不敢在这里如此放肆。可是总队长下的命令,她一定要执行。 “看我的!”胖子奈巴走在最前,握紧右拳,拳头像手球般大,集中全身的力气於拳头,毫不保留的往澄风身上打去。 奈巴觉得站在他面前的总队长也不外如是,居然傻到让别人打自己都不还手,真是天下第一大笨蛋! 奈巴整个人跳了起来,凭着自身的气力,再加上地心吸力,这一拳彷如拥有千斤之力。若是打在实木制成的桌子上,有很大的机会将其打碎。 “呯──!”一声巨响後,双方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姬玛紧张的探头张望,她深知奈巴奋力一拳的威力。若不抵挡,硬生生的接下来,就算总队长身体质素再高,也不可能丝毫无损的。 艾克丝则被刚才奈巴凶恶的样子吓到了,双手交叉放在樱桃小嘴前,火红双眼瞪的大大。 总队长应该没有事吧?不过刚才那一拳的力气好像很大!艾克丝在心中想。 而站在奈巴身後的三人,鼠目的望着澄风,阴森的笑着。 这一拳就算不打死你,也能打到你半残吧!到时候你这狩猎队总队长亦只能向我柏得跪地求饶! 只有站在澄风面前的奈巴,才知道澄风的可怕。他的身躯宛如厚厚实实的钢板,自己用尽全力打在他身上,居然伤不了他分毫。反而自己的手好像废掉似的,没有了知觉。 不用一秒,奈巴眼前一片朦胧,然後昏倒在地上。原来他是痛晕了! “还有人想来打吗?”澄风也是第一次测试自己的身体,没想到真的如剑谱所云。他也难掩心中的兴奋,带着轻蔑的笑容对柏得他们说。 “我去!”柏得心中甚是震惊,与其馀两个小弟面面相觑。 这还能打吗?奈巴的全力一拳,自己也未必能接下来。可是澄风就站在原地,没有躲避,反而是奈巴自己先倒下了! 姬玛丶艾克丝和麦克三人见状,原本绷紧的面容,随即展露笑颜,彷佛经历狂风暴雨过後,看见亲切丶暖和的太阳一样。 柏得示意两位小弟走上前,将奈巴抬回来。两位小弟战战惶惶的挪近澄风,一人拉着奈巴的一条腿,将他赶紧拉回柏得旁,皆不愿在澄风身边多待一刻。 “你等着,我肯定要你好看的!”说完,柏得转身就跑,然後跄踉了一下,跌倒在地上。 “噗!”艾克丝看到此情此景,不禁笑了起来。 姬码走上前,心急的问:“你没事吧,总队长?” “妳看我像有事吗?”澄风一副从客不迫的样子。 姬码原本以为澄风是死撑着,但没想到他的身体如此强壮,受了奈巴猛力一拳,还是悠然自在。她望住澄风的样子,除了崇拜之情外,还多了一份情,一份让她脸颊微微泛红之情。 “好了,我们走吧!”澄风的目的地并不是农场,他只是碰巧路过而已。他真正要去的地方是──南面的一所名为铁匠之家的民居。 昨日与魔怪大战後,北面地上堆积了大量魔怪的尸体。澄风派人进行清理,将巨蜂的螫针和镰刀怪的四肢切断留下,其他部位则进行火化。 留下来的螫针和四肢,澄风想将这些材料制成武器。特别是螫针,他希望日後可以建立一枝长枪队,若能把螫针锻造成长枪,狩猎队就能如虎添翼。 有见及此,澄风打算亲身前往铁匠之家,与铁匠一同探讨锻造武器之事宜。 “等等,总队长!”正当澄风欲移步到南面时,麦克将他叫停:“总队长,不如你也带走艾克丝吧。我怕待会儿柏得走回来,凭我一人之力保护不了她。若是她在你身边,我就放心许多了。” 澄风望了望站在麦克身後的艾克丝,然後对麦克道:“行,那我待会儿叫其他人过来帮你,补上艾克丝的空缺。” 麦克答谢澄风,之後望向艾克丝,见她面有难色,遂问:“怎麽了,艾克丝?” “补上我的空缺後,是否我以後就没有工作了?”艾克丝低下头,腼腆的问。现刻的她,是家中重要的经济支柱,若失去工作,家庭环境一定会雪上加霜。 澄风闻言,微微一笑的道:“不会,我会另外安排工作给妳。妳现在是想留在这里,还是跟我走?” 艾克丝听後,瞬间放下心中千斤大石,松了一口气,向麦克礼貌的道:“不好意思,麦克叔叔。我想跟总队长走。” “不用,我本来就是想妳跟他走的,傻丫头!”麦克眯眼笑起来,摸摸她的头,道。 说罢,艾克丝就跟随澄风一路向南面走。 铁匠之家位於酒馆的正东面,距离大约五公里,与其他民居融为一体。如果不认真细看,很难发现它的位置。 澄风一早命人将原材料运送到铁匠之家,由於柏得一事耽误了时间,令早早到达的两位狩猎队员苦苦等待。但基於澄风的威严,他们也不敢多说半句埋怨的话,生怕得罪了总队长。 “总队长好!姬玛下士好!”两位队员看见澄风到来,原先软下来丶躺在木板车上的身子,马上笔直的站立起来,向澄风和姬玛敬礼。 澄风抬头望着前方平平无奇的房子。该房子用红砖铺砌而成,然後涂上一层白色的油漆,让整座房子更为美观。上方则挂着一个牌匾,左边印着锤子,右边印着扳手,中间印着铁匠之家四个大字。 “你们两人留在这里,保护我身後的艾克丝小姐。姬玛下士则跟我一齐进去。” 下达命令後,澄风与姬玛径直走进铁匠之家。 第十五章 铁匠妮雅 挂在门上的小铃当响起後,澄风和姬玛移步走进铁匠之家。第一层陈列着各式各样的武器,当中包括刀丶枪丶剑丶戟这些常用的兵器。还有一些比较冷门的武器,例如:弩丶镖丶链丶棒。 它们均放在玻璃柜里,一尘不染。透过太阳照射进来的光线,这些武器皆闪闪生辉,散发着自身独有的魅力,让人的眼睛不愿移离它们。旁边还摆放着几张长椅,明显是给来宾坐的。 澄风看出,这里的每一个柜丶每一张椅,都是经过主人家悉心布置。从这里的装修与家私的摆设,可看出主人翁的品味非常有个人风格,但又不失大雅。 在门的左手边,有一段楼梯可直通第二层。 “请问有人吗?我是狩猎队的姬玛。”姬玛在楼梯探头往上望,她喊了好几次,皆没人回应。 “我们上去吧。”澄风拍了拍姬玛的肩膀,带头走上第二层。 他们越发往上走,听到有人哼小调的声音越发增大。 走上二楼後,他们发觉这是一层工作坊。这层摆放了林林总总的机器。整齐排列丶光亮如新的机器透露出主人家经常保养它们的讯息。 在二楼的中间放置了一张桌子,桌上摆放了一枝点亮的蜡烛。整层皆没有窗户,都是由这枝蜡烛提供光源,所以二楼较一楼昏暗。 桌子旁边站着一位年约二十岁的女生,她身穿白色的露脐小背心,外加一件红黑格子的衬衫。她把衬衫当成外套,在中间扣上几枚纽扣,然後将衬衫下段卷起,在肚脐上方打成小结。下身穿上牛仔热裤。 该名女生将浅啡色的长发束成马尾,在灯火的映照下,秀发透出丝丝亮丽光泽。她上半身趴在桌子上,手微微托头。双臀翘起,展露出诱惑的曲线。 她的右脚脚尖提起,来回在地板上敲动,为她哼着的小调提供节奏。 她正在全神贯注地绘画设计图,丝毫没有察觉澄风和姬玛的到来。 “请问,这里的负责人在哪里?”澄风双手插进裤袋,只露出两只大拇指,站在楼梯处,问。 “啊!”女生转头望向澄风和姬玛,随即展露笑容。站起来摸摸自己的後脑,对他们说:“不好意思,刚才工作太入神了,没有注意你们到来。” 澄风这时才看清女生的容貌,美丽的脸庞带着丝丝的妩媚,不比姬玛与贝琪逊色。刚才在桌上被压扁的双峰瞬间回复坚挺,身材比贝琪还胜半筹。 “没关系,妳是这里的负责人吗?”澄风礼貌地报以亲切的微笑。 “是的,我叫妮雅。”妮雅伸了伸舌头,还为刚才的招呼不周而感到尴尬。 “我是……” 正当澄风打算介绍自己时,妮雅却抢先一步,道:“我知道,你是澄风,狩猎队的总队长。而旁边的是你的下属姬玛。” 她眨了眨火红色的双眼,又道:“对了,你们找我有什麽事吗?” “我们想妳帮忙锻造武器。”澄风提起手中的布袋。袋中装了一些原材料,是他刚刚在木板车上拿来的。 他把原材料放在桌上,然後将自己的计划娓娓道来。 澄风原本打算将螫针锻造成长枪,镰刀状四肢制成长剑。不过妮雅对镰刀状四肢的应用有另外的看法。 “巨蜂的螫针坚硬如钢,锻造出来的长枪肯定锋利无比,而且技术含量不大,应该很快可以制成。” 说完,妮雅望向镰刀状四肢,努努嘴後又道:“但是要将这东西锻造成长剑则不太可能,因为它的长度太短,反而制成匕首就行。” “那就制成匕首吧!”澄风思索了一会儿,觉得匕首也有很大的用处。特别是他未来打算带领一队精锐部队,进入迷幻之森探索。使用匕首比使用长剑更灵活,更适合在丛林里探险。 “那麽接下来,就是谈费用。”妮雅在白纸上写下算式:“一枝长枪两枚金币,一把匕首一枚金币。你要锻造二十枝长枪,六十把匕首,一共一百枚艾尔菲金币。” 一百枚金币?!这麽贵?!澄风听到妮雅道出价钱後,瞪大了双眼,再淡定的表情刹那间也变成不淡定了。 “妮雅美女,能不能打折啊?”澄风始终保持亲切的微笑,开始套近乎。 “本来就不能的。”妮雅上下打量了澄风一番,然後露出一副淘气小恶魔的表情,又道:“如果你能做我的助手,我可以给你五折。” 能与美女一起工作,澄风是非常乐意的。奈何他近日公务繁忙,实在抽不出额外的时间。 “不如让我帮妳吧。”姬玛深知澄风应接不暇,遂提议道。 “我要妳干嘛?”妮雅露出一丝不悦的表情。及後,她转过头来,天真烂漫中带点妩媚,望着澄风道:“我只要你。” 姬玛闻言,顿时怒火中烧,彷佛光用她的火气,也能炒出几碟小菜! “我只卖艺不卖身。”澄风双手抱胸,道。为了众兄弟的利益,他决定帮妮雅。 他打算将一部分不太机密的工作平均分配给弓箭队员,这样他就有时间来铁匠之家了。 “放心,我不会吃掉你的。就这样愉快的决定吧!”妮雅用她那双热情如火的眼睛,望着澄风道。 姬玛见澄风答应了妮雅,亦不多说一句,只是低下头暗暗咒骂着两人。 洽谈完毕後,澄风命人将原材料搬进铁匠之家,然後与妮雅约定日子和时间後,率领众人离开。 他们一行人返回东面大草地,姬玛与其馀两名队员各自回到自己的岗位工作。 澄风一时之间想不出安排什麽工作给艾克丝,遂让她跟随自己视察东北面兴建中的狩猎队宿舍,看看工程进度。 “宿舍工程进展良好。估计再过两星期就能完工了。”绿眼工头带澄风四处视察。 “很好,那北面大铁门的进度如何?” “回总队长,大门预计在今天晚上装嵌完毕。” 澄风听後,满意的点点头,之後向工头交代一些细节,就与艾克丝离开。 第十五章 菲烈的阴谋 黑铁镇,菲烈的办公室里。柏得坐在木椅上,等待着他的表哥──菲烈的到来。 哼!澄风居然要我受这麽大的屈辱,我是不会放过他的!柏得越想越气愤。 他就是喜欢上了艾克丝这个刚刚成年的小姑娘。可是澄风一出现,不但让他在艾克丝面前出糗,现在还经常带着她在身边,令他一点机会也没有。 他现在恨不得将澄风抽筋剥皮,让他知道与自己作对的代价! “是谁让我亲爱的表弟这麽气愤?”菲烈与他的秘书科拉一同走进办公室。 菲烈个子很高,拥有健壮的身躯,他的手臂至少比柏得大一倍。短发一根根的竖立起来,像栉比鳞次的高楼大厦一样。左眼有一条横跨上丶下眼睑的疤痕。 他坐在自己的办公椅上,然後摸了摸秘书科拉的臀部,对她说:“妳先出去。” 科拉对他的行为并不反感,反而弯下身子,亲了菲烈一下,之後径直离开办公室。 “如果艾克丝也是这样对我就好了。”柏得见状,皱了皱眉,面带羡慕的道。 “我之前也跟你说过,要你加紧脚步,让我尽快将格列镇从度比翁手上夺去,我再安排你做镇长。到时候,你想要十个艾克丝对你千依百顺也行。”菲烈略带责怪的语气,手指夹住香烟,对柏得道。 柏得是菲烈从小送往格列镇的表弟,菲烈在三十岁时就已经想霸占格列镇,遂派年幼的表弟当卧底。 “我有啊,表哥!但自从那个澄风来了以後,就处处阻挠我!”柏得一提起澄风,霎时怒不可遏,狠狠地往办公桌上一拍。 “又是澄风这个黑眼人,上一次斩钉截铁地拒绝我的提案,这笔帐我还未跟他算。”菲烈目露凶光的道。 及後,他身体向後倾,靠在椅背,又问:“最近格列镇有什麽特别事情发生?” “最近格列镇受到一百多只魔怪入侵……” 菲烈还未等柏得把话说完,就道:“哼!应该死了不少人吧?” “没有,一个人也没有死。澄风率领着狩猎队,以少胜多,将魔怪击退。”柏克翻了翻白眼,道。 “什麽?!一个人都没死?!”菲烈听後,瞪大眼睛,面带惊讶的道。尽管巴克先前对他说格列镇的狩猎队,能与皮城丶皇城这些大城镇媲美,他也不信。还责骂巴克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不过,听到柏得这样一说,菲烈顿时觉得自己小看了这位对手。 “对啊!而且他非常勇猛,能以一敌十。前几天我跟他有些过节,奈巴打了他一拳。”此刻,柏得将脸凑近菲烈,压低声音道:“他没有躲避,也没有还击,直接用身体扛下奈巴奋力的一拳。结果,奈巴痛晕了,手肿成皮球那麽大。” “依我看,他应该是懂得运用魔能罢了。”菲烈猜想他可能到达了黄环水平,并且能运用钢属魔能,将身体变成钢铁般坚硬,所以奈巴的一拳根本伤不了他分毫。 “魔能?!”柏得一脸疑惑的道。 最算他有魔能又如何?我也到达了黄环水平,大家打起来平分秋色罢了。不过此对手一日不除,日後必成大患!菲烈若有所思,完全没有理会柏得。 “对了!他们的宿舍何时落成?”菲烈回过神来,问。 “还有一个多星期。怎麽了表哥?” “你待会儿跟巴克去火药库取一公斤炸药。我要在狩猎队宿舍落成之日,送他一份大礼。”菲烈双手手指交叉,将头架在手上,面目狰狞的道。 让我看看究竟是你的魔能强,还是我的炸药威力大! …… 时间飞逝,转眼已到了狩猎队宿舍和办公大楼的落成典礼。 办公大楼坐落在东面和北面的宿舍之间,楼高三层。 在办公室大楼第三层,澄风的办公室里。艾克丝站在镜子面前左摇右摆,摆出各种姿势。 “这套队服合身吗?”澄风左手摸着下巴,以专家的模样上下打量艾克丝。 他决定让艾克丝担当自己的私人秘书。这样姬玛就不用经常跟着自己,可以安排其他工作给她,让她累积多一些工作经验。 既然艾克丝是後勤人员,自然要穿上他亲自设计的裙子了! “很合身啊。”艾克丝转头望向澄风,嫣然一笑。 虽然她觉得海蓝色的裙子好像短了一些,而且也紧紧的包住了自己臀部,令走路不太方便,只能小步小步走。但是整套队服的设计十分时尚,而且用料精细。丝质的队服穿在身上让她感到舒适,就算是包臀的短裙,走路时不断与肌肤磨擦也没有产生不适感。 她特别喜欢穿在脚上黑色的细高跟鞋。因为在艾尔菲星球,高跟鞋的鞋跟全都是厚厚的,她没想到原来穿上细高跟鞋是这麽漂亮。 看着艾克丝一脸满足的表情,澄风满意的点点头。他觉得艾克丝穿着出这套衣服的美态。她身高一米六五,完全符合女性身高的黄金比例(165-168),若是换了姬玛穿上,刹那间相形失色。 澄风在地球的专业是时装设计,要设计多套这样的裙子也不是问题。 看来就算我不组织狩猎队,也可成为一个时装设计师。凭着我的天赋,我的作品一定能大卖!澄风心想。 “啊!”艾克丝一个不稳,险些跌倒在地上,幸好她及时将手扶在澄风的肩膀上。 “你没事吧?有没有扭伤脚?”澄风扶着她坐下。 “没事,就是不小心失平衡而已。” “看来还是换回普通的低跟鞋吧。职业安全为重。” 这对细高跟鞋的鞋跟有十厘米长,对於艾克丝这位从来未穿过高跟鞋的女生,失平衡是极为常见的事。 正当澄风打算帮她脱去鞋子时,艾克丝说:“不用了,总队长。我挺喜欢这双高跟鞋。” “但是也不能不顾安全。”澄风顿了顿,然後又道:“如果妳喜欢,这双鞋可以送给妳。妳先拿回家习惯一下,到时候妳再穿它上班也不迟。” 艾克丝望着正在帮自己换鞋的澄风,脸颊微微泛红。在这一个多星期内,澄风教授了很多知识给她,又送她匕首,教她一些自卫招数,现在还帮她换上鞋子。这让艾克丝心里泛起丝丝的涟漪。 “好,穿上了。典礼就快开始,我们下去吧。” 说罢,他们径直走向大草地。 在这普天同庆的日子,澄风做梦也想不到,在暗角处,菲烈准备了一份大礼给他! 第十七章 危机迫近 东面大草地上,众狩猎队员整齐丶笔直的排列着。 虽然现在是末夏,但他们皆穿着上整洁丶没有皱折的海蓝色长袖队服。头戴大檐帽,帽上印有队徽──菱形和正方形交叠,中间印有一朵设计简约的花。中心一个圆圈,三片花瓣平均分布在圆圈的外围,好像四叶草少了一片叶似的。 他们的衣领上均佩戴金光闪闪的领花。一般领花都是图案的,但澄风则将领花设计成守卫的卫字。寓意着狩猎队会尽忠职守,保卫镇内人民的安全。 在众人之中,只有姬玛丶奥斯顿的肩章是一条幼杠,其馀的队员只有编号。 他们每人都抬头耸立在大草地上,尽管火热的太阳无情地烤炙他们,令他们汗流浃背,但他们皆一动不动,坚毅不屈地接受太阳的洗礼。这都是澄风在一个月内训练出来的队员。 今天除了是宿舍与办公大楼的落成典礼外,还是先知树给澄风第三个任务(一个月内让队员精通剑法)的期限,是一个意义重大的日子。 度比翁,卢比和过半数镇民均出席活动。其他因工作关系而无缘於落成典礼的镇民则纷纷表示可惜。 澄风与艾克丝一同徐徐步向大草地。当众镇民看见穿上澄风设计的後勤队服的艾克丝後,讨论的声音源源不绝。 “哇,这套队服很漂亮啊!艾克丝真幸运!听说是总队长亲自设计的。” “想不到澄风总队长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 “如果我也能穿上这套队服就好了。” “妳不用羡慕。据说这是狩猎队後勤队员的服装,如果妳想穿,下一期的招募就不要错过啦。” 女士们皆觉得澄风的设计颠覆了传统潮流,但又不失美感。而男士们则没有想太多,只目不转睛的盯住艾克丝那双白滑玉腿。 就连平时对一切事物都不感兴趣的奥斯顿,目光也放在艾克丝身上。 见到女生羡慕的眼光和听到男生赞美的话,令艾克丝心里顿时产生一种优越感。 澄风望着众人的反应,表露出一副心满意足的表情。看来下一次狩猎队的招募,应该会有许多人参加。他想。 及後,度比翁主持落成典礼。而在最後一个环节,是众队员为大家表演剑法。 经过一个月的操练後,众队员由一无所知,宛如婴儿般一样,进步到可以上战场退敌的威武状态。 “今天这样高兴,我们去酒馆里喝一杯吧!”度比翁摊开双手,站在台上向众人道。 “度比翁万岁!”众镇民举起左手,欢呼的道。 说罢,度比翁率领众人,向酒馆方向进发。 此刻,在空无一人的大草地後方,柏得一行人正在为澄风准备大礼! 他们鬼鬼祟祟的潜入两栋宿舍和办公大楼,将炸药平均地放置在暗角处。然後在最高层的走廊上设置机关,当队员经过走廊,拉断脚下的弦线时,上层的炸药就会在五秒後引爆。最後会波及其他楼层的炸药,造成连环爆炸。 这样的设置,目的是让更多的队员进入宿舍後,机关才会被发动。若果格列镇大部分队员死於爆炸,则可大幅削弱他们队伍的战斗力。这是菲烈想出来的计谋。 为了确保澄风能顺利地死於爆炸当中,办公大楼的机关则安置在澄风的办公室内。 接下来,我会待在视野良好的地方,亲眼看着你死!柏得咧嘴大笑,心想。 他们将机关安置完成後,就小心翼翼的离开。 酒馆内,众人正在狂欢热舞。可是,坐在一角的波夫却忐忑不安。他计划今天向他的女友蒂丝求婚,可是他还未将预先写下的求婚稿背诵好。 他深呼吸一口气,然後与众人道别,离开酒馆,打算回狩猎队宿舍拿戒指和进行最後的排练。 他走在凹凸不平的大石路上,望见澄风走在他前面。他加快脚步,走上前与总队长打招呼。 “你不在酒馆多待会儿?”澄风展露出他爽朗的笑容。因有要事处理,所以他在酒馆只逗留了一会儿。 在他的印象中,波夫是一个忠诚丶做事一丝不苟的队员,所以他面对波夫不会太严肃,反而会像朋友一样的对待他。 “总队长,实不相瞒,我打算今天向女友求婚。现在前往宿舍做最後的准备。”提起向女友求婚一事,波夫脸上自然的泛起一丝丝甜笑。 “那要不要帮忙?”澄风听後扬了扬眉,道。 “求婚的时候,我想跟她两人浪漫的进行。”波夫顿了顿,然後道:“但是结婚当天,总队长就一定要帮忙做我的兄弟啦!” “行,没问题!你一句话,我立即来!”澄风将手搭在波夫的肩膀上。 他们走在大石路上,继续闲话家常。时间一分一秒的过,转眼之间,他们来到了办公大楼。 “我预祝你求婚成功!”说罢,澄风与波夫道别,然後走上大楼。 他直接往自己办公室的方向走。办公大楼刚刚落成,油漆的气味还是很浓烈,再加上大楼内的窗户全部关上,所以空气有点混浊。 澄风呛咳了几声,拍了拍胸脯,然後将自己办公室的房门打开。 就在房门打开细缝时,他的脸色骤然一变! 他看见门的低处有一条弦线,而这条弦线被他打开的房门触碰丶拉曲着。此刻,澄风想起在地球时经常看到的电视剧桥段。 他站在原地纹丝不动,生怕会触动机关,引发爆炸。 霎时间,他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既然办公大楼被人安置炸药,那麽两栋宿舍亦有很大机会放置了炸药! 波夫并不知情,若是他不幸触碰到机关,肯定必死无疑!澄风想到这里,神经越发绷紧。 不能随意走动的他,现在只能向上天祈祷,希望波夫能平安无事。 波夫径直走向宿舍。与澄风交谈过後,刚才坐立不安的心情一扫而空。恢复信心的他,哼着他与女友蒂丝最爱的小调,连跑带跳地走向最上层。 现刻,他晃动的身体越发靠近弦线! 第十八章 连环爆炸 “啦…啦…啦…”波夫心情愉悦的走完最後一阶楼梯。 突然“啪”的一声,他的小腿感应到什麽似的,遂蹲下身子。 四! 他凝望着走廊地上,发现一根断裂的弦线。 三! 他把弦线拿起,若有所思的望着。刹那间灵光一闪,他想到了什麽。 二! 他转头拔腿狂奔,身体本能地往地下方向走。 一! 可惜,他来不及了。最上层一声爆炸巨响後,波及了下一层的炸药。正当他回头看时,来势汹汹的火焰从四方八面来袭,瞬间将他吞噬! “呯──呯──呯!”连环的爆炸巨响响彻云霄。澄风站在办公大楼内低下头,痛心疾首。 虽然宿舍位於北面,但是南面的人民也听到连续巨响,皆走出街道上探个究竟。 “哇,北面那麽大烟!” “好像是狩猎队宿舍的方向!” 姬玛和艾克丝均想起澄风对她们说自己先回去办公大楼,俩人担心他出意外,遂一溜烟儿的跑往北面。 至於其他队员,一些跟随着姬玛的步伐,前往事发地点。另一些则按照奥斯顿的指示,在酒馆维持秩序。 不消一刻,他们就跑到了东面的宿舍。拐弯後,看见被炸至粉碎的北面宿舍。该处火烧得正旺,还冒出大量浓烟。 姬玛指挥着众人提水救火,而艾克丝则在附近徘徊了一会儿,就径直走上办公大楼。 艾克丝直奔三楼,在走廊上望见远方约有五个人影。 其中一个人影正拿着小刀,刺进站在办公室房门外的人影的背部。 艾克丝加快脚步,走近澄风旁。 “总队长,你没事吧?”艾克丝捂住澄风背部血流如注的伤口,紧张的道。 澄风没有回应,只是低下头深呼吸。他既要忍受刀伤带来的痛楚,又要保持姿势,以免弄断弦线。他现在大汗淋漓,视野因失血而越发模糊。 “哼!还让我以为你刀枪不入,想不到原来你是这麽不堪一击。”柏得站在澄风身後,跋扈的道。他身旁的三位小弟闻言,皆面带不屑的笑起来。 他们本来躲在暗角处等待观赏这一场好戏。不过,比澄风晚一步进宿舍的波夫已经引爆炸药,但办公大楼还安然无恙,这令他们暗生好奇,遂再次潜入办公大楼一探究竟。 结果,他们在三楼走廊发现澄风站在房门外一动不动。细看之下,原来他处於触动了机关,但还未引爆炸药的两难位置。 “你们这样做,还算是人吗?”艾克丝盯住柏得四人,义愤填膺的道。 “我承认,我是禽兽。”柏得闻言并无悔意,反而望向艾克丝,面目可憎的道:“你们三人把她拿下,今晚我要她品尝一下禽兽的滋味。” 他打算捉走艾克丝,然後让澄风待在这里,慢慢失血导致晕眩而触发机关,葬身在爆炸中。 “你们不要过来,否则我不会客气!”艾克丝拿出澄风赠送的匕首,架在胸前,道。 “就凭妳?!”柏得见状,不禁失笑起来。 笑後,柏得一个箭步走上前,抓住了艾克丝双手手腕。 双方正在角力。艾克丝因力气不够,很快就被柏得压在墙上。她奋力反抗,但手腕紧紧的被对方固定着。 顿时,艾克丝想起澄风先前的教导──若再遇到男生欺负妳,但又不够他打的时候,妳可以攻击他身体最脆弱的部位。 艾克丝立即用力踢往柏得两腿之间。柏得没有一丝防备,直接被击中。他弯下身子,捂住伤处,痛得泪水也忍不住流出来。 一阵剧痛过後,柏得目露凶光,彷如野兽一般。他二话不说冲上前,与艾克丝纠缠起来。 混乱之际,他们撞到澄风! 弦线“啪”的一声断了。众人仿佛像石化一样,望着那根断掉的线。 “惨了!线断後五秒,炸药就会引爆!”奈巴高叫道:“我们快跑啊!” 说罢,他们四人迅速跑往楼梯处,沿着楼梯一直往下走。 “跟我来!”澄风一手捂着伤口,一手拖着艾克丝,走进自己的办公室里。 根据地球电视剧的情节,逃离快要爆炸的现场,绝对不是跑楼梯! 真正能让自己死里逃生的方法是──跳窗!澄风是这样想的。 他忍着背部的疼痛,快速打开办公室的大窗,然後抱着艾克丝,奋力一跳! 就在此时,办公大楼三楼开始爆炸。澄风凭着他那矫健的身手和多年来观看电视剧的心得,带着艾克丝逃过一劫! 而没有观赏过地球电视剧的柏得四人则葬身在爆炸中。 澄风落地後,不用片刻,姬玛等人闻声而至。 “总队长……”澄风只听到姬玛道出三个字,就眼前一黑,昏倒在地上。 …… 爆炸之後的一天。澄风坐在病床上,马耳东风地听着隔壁小妹妹的扯淡。 他正焦急的等待姬玛到来。 从昏迷中醒过来後,他思忖着爆炸事件。 格列镇明明没有火药。为何柏得有炸药安放在两栋宿舍和办公大楼里? 这些炸药从何处来?澄风命姬玛将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正当他沉思的时候,姬玛急步来到了病房。 “总队长,事情查清楚了。”姬玛敬礼後,拿出一枚银币给隔壁的小妹妹,让她出去买东西吃。 及後,姬玛关上房门,坐在椅子上,道:“原来柏得是菲烈的远房表弟。依我看,我们先是拒绝了菲烈的提案,之後又与柏得发生矛盾,所以他们就安排了这起事件。” 看来我小看了菲烈,才会令波夫惨死。澄风听了姬玛的汇报後,心想。 “总队长,只要你一声令下,我立刻前往黑铁镇,取菲烈的人头以祭波夫在天之灵!”艾伦不知从何处听来消息,打开大门後,径直走近澄风旁,气愤填胸的道。 “我一定会为波夫报仇的,但不是现在。现在你只需要磨练好自己的剑法,当时机一到,报仇的事我自然会算上你。”澄风觉得现在并不是报仇的时刻。他不清楚对方的实力,若贸然行事只会对自己不利。 况且,澄风认为菲烈策划这起事件不单单是向自己报复。倘若他只打算杀自己,委派杀手来就行了,但是他非要炸毁宿舍和办公大楼,这明显是冲着狩猎队而来的! 第十九章 墨铁 这几天,澄风在格列镇北面的医院休养。 因他受不了隔壁小妹妹经常吱吱喳喳,好像表演脱口秀一样,令他无法安静的思考,所以他向院方提出要求,更换独立病房。 可是,由於独立病房已爆满,他要等上好几天才能更换。 当来到二楼的独立病房时,他躺在病床上,松一口气道:“终於耳根清静了!” 他拿出那部在地球带来的青苹果牌手机,查看前几天先知树发来的短信。 “你的任务成功完成。与此同时,我对波夫先生的离世,深表遗憾。” 接下来的短信是下一个任务和高阶版脉冲剑法的剑谱,以及经验值分配表。 他对经验值分配表大感好奇,遂首先打开表格。他看见表格内全是密密麻麻的数字,拉到最後一行,终於发现一段他明白的文字。 原来,当他击杀魔怪和将人类对手打败後,就会增加经验值。经验值的多少,取决於他的对手强弱的程度。 “哗!一口气升了五级?!”澄风瞪大双眼,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看来前几天守卫格列镇为他增加了不少经验值! 及後,他打开了任务短信。 “任务:统一三镇(格列镇丶黑铁镇和双斧镇),并找出三位合适的人担任镇长(三个月内完成) 你的等级:白环七星” 这个任务意味着澄风终於要与菲烈和力臣交手了! 澄风把玩着手机,想着这部手机一直存在的奇怪现象。 自从来到了艾尔菲星球後,手机就一直处於充电状态,而且可供他长期使用。不过,他根本没有充电线,又如何能充电呢? 为此他特意发了短信询问先知树原因,以防手机因长期充电而导致爆炸。结果,先知机一如既往,给了他一个嚣张的回覆。 “关你什麽事!你还是先练好脉冲剑法吧!” 澄风看後不禁翻了翻白眼。不过既然先知树这样回覆,也证明了充电状态是它弄出来的,而不是手机问题。 他打开高阶版剑谱,拿起放在墙角的佩剑,然後根据招式开始练习。 按照以往的经验,当他将剑谱的招式全部耍完时,他就会练成剑法。然而,今次的情况与先前的大相径庭。 他耍了三遍,也没办法练成剑法,还弄得自己汗流浃背。 他放下佩剑坐在床上,端起茶杯,抿了一口热茶,然後低语道:“难道是因为我的伤势还没有痊愈的关系?” 就在他若有所思的时候,艾克丝敲门而入。 “总队长,妮雅小姐托我传话给你,说今天你无论如何都要来铁匠之家一趟。”艾克丝鞠躬後,道。 “我明白了,妳去叫姬玛下士和奥斯顿下士过来。”澄风点点头,道。 自从他入院休养後,医院就变成了他的办公室,每天都有许多狩猎队员过来向他汇报。 姬玛和奥斯顿来到了病房,澄风示意他们坐下,然後道:“在未来的三个月内,我们将会与菲烈和力臣一战,所以我想派你们去黑铁镇和双斧镇进行调查,将两镇狩猎队的情况和内政查个一清二楚,事无巨细都要向我报告。” 他顿了顿,又道:“姬玛前往黑铁镇,奥斯顿就前往双斧镇。如果没有其他的事,你们现在回家收拾行李,立刻出发。” “是,总队长。”俩人闻言,站起来向澄风敬礼,然後径直离开病房。 在与菲烈和力臣正面交锋前,澄风希望先掌握更多的情报。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虽然不能确保我方一定胜利,但至少不会让我方处於危险之中。 除此之外,他还需要增强格列镇狩猎队的实力,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增加队伍人员和优化队伍装备。 所以,他没有等待与妮雅约定的时间,提前带同艾克丝前往铁匠之家,看看武器锻造的进度。 “什麽原因让受了伤的总队长提早到来?该不会是想念我吧?”妮雅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向着澄风抛眉弄眼的道。 尽管妮雅算得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但澄风也是一个见‘色’广博之人。他在地球落泊前,有什麽美女是没有见过的。 现刻的他反而认为美貌如浮云,内心正气长存才是真理! 他无视妮雅的调侃,侧身望向四周,问:“现在武器锻造的进度如何?” “长枪基本完成,就差最後打磨的工序。”见澄风不理会她,妮雅表现得很没趣。 “那麽匕首呢?”澄风拿起螫针制成的长枪,仔细的检查。 “匕首已经打造了二十把,但由於用尽了墨铁,所以其馀四十把匕首的锻造陷入了胶着状态。”妮雅气呼呼地坐下来,将茶杯的水一饮而尽。 “墨铁?!” “是的,墨铁是一种稀有的矿石,漆黑如墨,是锻造镰刀匕首的重要材料。假如在锻造过程中没有加入墨铁,制造出来的匕首与普通匕首无异。” “但若加入了墨铁则可与镰刀怪四肢的特殊物质融合,制成的镰刀匕首则锋利无比。配合初阶魔能使用,甚至可以断墙穿石。”一提起墨铁,妮雅双眼泛出精光。显然,与澄风相比,锻造材料更能让她着迷。 “墨铁在哪里可以找到?”澄风闭目养神,问。 若果能制造出可断墙穿石的匕首,的确可以大大增强队伍的战斗力。虽然他们现在还未达到黄环水平,但只要加紧训练,在不久的将来肯定会达到的。到时候与菲烈和力臣对战时会有更大的胜算。澄风心想。 “黑铁镇,我们只能在黑铁镇的矿场找到它,而且黑铁镇自三年前开始就没有将墨铁对外出售。那二十把匕首是我用仅馀的存货锻造的。” 听了妮雅的话後,澄风摸摸下巴,思索了一会儿,然後道:“妳将墨铁的特徵和矿场的具体位置告诉我。我後天出发去黑铁镇把它带回来。” 姬玛已经出发前往黑铁镇,但艾尔菲星球没有手机这种可以即时联络的工具,无法立刻通知她。 有见及此,澄风打算亲自前往黑铁镇,将墨铁带回来。 “不行,除非你也带我一起去黑铁镇,否则我不会告诉你的!” 什麽?!带妳一起去?! 第二十章 迷幻之森 澄风沈默了一阵子,才徐徐道:“妳知不知道迷幻之森有多危险吗?” 妮雅不知道格列镇与黑铁镇高层之间的磨擦,澄风遂以迷幻之森作为藉口,希望妮雅能知难而退。【零↑九△小↓說△網】 可是,妮雅听後却没有一丝恐惧,反而态度更加强硬的对澄风说:“我知道,迷幻之森有许多魔怪,而且每种魔怪都很凶暴。但是,我就是要去!” 妮雅从小就非常渴望去一趟黑铁镇,去看看那里闻名的矿石。不过,她不懂得与魔怪战斗,而且又是女生。很多往来格列镇与黑铁镇的商队都不愿带上她,觉得她是一个负累。 听到澄风说要亲自前往黑铁镇,她当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武艺高强,与商队比较,留在他身边妮雅更为放心。无论如何,她一定要争取到这个机会。 “妮雅小姐,我想告诉妳,我这一趟去黑铁镇不是打算游玩的。我这一次是去盗取墨铁,过程是极为危险,随时也有可能被人抓住的。”澄风就像说教的长辈一样,一脸认真的对妮雅道。 既然墨铁是不允许对外出售,所以取得的办法则只有两种,一是在地下市场以天价买回来,二是前往黑铁镇盗取。 菲烈在地下市场有一定的势力,因此无论是哪种办法都会惊动他,所以澄风乾脆前往矿场盗取。既可以为格列镇节省一笔钱,又可给菲烈一点颜色瞧瞧。 “总队长,我答应你,不会给你添麻烦的。去黑铁镇亲眼看看闻名的矿石是我从小到大的心愿。如果你能带我去,以後你说什麽我就做什麽,全听你的话。”妮雅娇嗲的道。见来硬的不行,妮雅就来软的,为了去黑铁镇,她今次豁出去了。 澄风听後啼笑皆非,想不到她会如此执着,遂心软下来,道:“好吧,我带妳去。不过你要答应我,不能四处乱跑,只能去矿石博物馆参观。” 黑铁镇的矿石博物馆闻名於三镇,就算只是来了艾尔菲星球一个多月的澄风也听闻过矿石博物馆的大名。 “没问题,总队长。”妮雅模仿狩猎队员,眨眼向澄风敬礼。 後天,澄风一大清早来到了大草地。 这两天,他将杂务分配给众人。度比翁与卢比负责招募下一期的狩猎队员和後勤队员,而艾伦与贝琪则负责指导工头重建北面的宿舍和办公大楼。最後,艾克丝担当记录员的工作,点算上个月农作物的收成。 他本来想先把格列镇的内政做好,在下个月才招募队员的,但因先知树任务的关系,他还是决定先增加队员人数,为统一三镇做好准备。 他约了妮雅和红帽七时正在东面大铁门,准时出发前往黑铁镇。 红帽的父亲是格列镇的商队负责人,她从小就跟随父亲进入迷幻之森,前往黑铁镇或双斧镇,所以对迷幻之森的地形非常熟悉。 当澄风请度比翁推荐一位合适的人,带他们前去黑铁镇时,对方毫不犹豫地推荐红帽。 现时是六时四十五分,澄风第一个到达东面大铁门。他背靠铁门附近的石墙,等待着她们二人的到来。 五分钟後,妮雅来到集合地点。 再过五分钟,红帽也来到了。她一身朴素衣着,浅色长袖衣裤,明显是为了预防被蚊子叮和被森林里茂盛的枝叶割伤四肢而准备的。与穿着热裤丶露出修长美腿的妮雅截然不同。 她全身上下唯一鲜色的衣物是她头上最爱的红帽子,这也是她被人称呼为红帽的原因。 她身後还背了一个白色的大袋子,里面装满了乾粮和睡袋。 迷幻之森与格列镇的面积相约。一般来说,若是不眠不休的赶路,大概二十小时後就能抵达黑铁镇。 澄风当然不会这样做,就算他扛得住,两位女生也未必熬得住。 红帽得知澄风打算用两天时间通过迷幻之森,所以就预备了一些乾粮及露营用品。 专业的就是不一样,度比翁没介绍错!澄风心想。 严格来说,红帽不算是大美人。她样貌和身材均属中上,与贝琪丶妮雅丶姬玛和艾克丝相比还输一筹,但她心地善良,经常照顾流离失所的小动物和独居老人。这一点,澄风甚是欣赏。 “全部到齐,我们出发。”说罢,仨人径直进入迷幻之森。 迷幻之森里乱石横生,很容易一个错步就绊倒在地上,而且枝叶茂密丶比成年人还要高的芦苇属植物挡着了众人的去路,令他们寸步难行。 幸好,他们随身携带了镰刀匕首,遂边走边割断阻挡去路的芦苇属植物。 说起这把镰刀匕首,澄风对它最深刻的印象是──非常好用! 暗黑色的刀刃取材於镰刀怪的四肢,锋利无比。澄风只需轻轻一划,就能割断一大片芦苇叶。 他们走了约莫五个多小时,终於走出芦苇丛,来到了小溪旁。 小溪宛如一条缎带,弯弯曲曲的延伸至左右两端。潺潺流水拍打着乱石,泛起雪白的浪花,同时亦为现刻宁静的迷幻之森弹奏着一章章悦耳的乐曲。 他们在小溪附近坐下休息。 妮雅立即脱下鞋子,将双腿浸泡在洁净丶清凉的溪水中,大呼一口气,道:“真舒服!” 刚才在芦苇丛里,妮雅双腿不断被蚊叮和被芦苇叶割损了,弄得她又痒又痛,难以忍受。 “我们先吃午餐,休息大概一小时,然後继续赶路,在天黑前找到一个隐蔽处休息。否则暴露在森林里睡觉的我们会相当危险。”红帽一边说,一边把乾粮分给众人。 “谢谢!”澄风接过面包後,就咬了一小口,开始咀嚼起来。 自从来到了艾尔菲星球,他就没有静下来好好休息,一直为格列镇的改革而奔波。 他觉得路是自己选择的,再难行也要走下去。更何况,在这短短的一个月内,他与格列镇的人民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他希望保护镇内每一个镇民,让他们在镇内安居乐业。 此刻,望着前方一大片的山林美景,澄风顿时感到心旷神怡,有一种放假的感觉。 第二十一章 地洞巢穴 休息过後,澄风由‘放假模式’转回‘工作模式’。【零↑九△小↓說△網】 妮雅的双腿经过小溪的治愈後,痒痛交杂的感觉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们将物品收集好,然後起程。 “跨过小溪後,我们就来到地洞巢穴。大家要小心一点,那个地带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坑洞,均被臭臭鼠挖掘得很深。如果掉进地洞里,以我们的装备是很难逃出去的,同时亦会引来臭臭鼠的注意,向我们攻击。”红帽细心地提示众人。 来到了地洞巢穴,红帽拾起一根长长的树枝,往前面的泥地戳。 臭臭鼠虽然没有人类那麽聪明,但也还未傻到只挖大坑,不为陷阱粉饰的地步。 红帽这样拿起树枝戳,是用来探测前方地带是否被臭臭鼠制成陷阱。 臭臭鼠掘成大坑後,会在大坑上方留下一小层松软的泥土。只要这层松软的泥土感受到丝微震荡时,就会出现下塌,让经过的动物掉进陷阱里。 “好,这片土地我们可以自由行走。”红帽圈画出一个活动地带。 澄风和妮雅依样葫芦,按照红帽的方法对前方未知的地段进行探测。 尽管这个方法比较费时,但却是最安全。红帽宁可在这里多花点时间。 他们三人分别往左丶右和中间的方向进发。一个多小时後,他们侦测了大概三个标准运动场面积的自由活动地带。 “你们快点过来看看。”妮雅发现前方有一大片土地都被人戳出许多小孔。 “说不定是其他人途经此地而进行探测的,我们只要沿着小孔走,则可省略侦测步骤,节省时间了。”妮雅雀跃的道。她戳了一个小时,从她的脸上已经可以看出一大个闷字。现在看到前人栽的树,她这个後人可以乘凉,心情瞬间变得愉悦。 “等一等。”就在妮雅打算大步大步的向前走时,红帽把她叫住了。 她依旧在已经被戳的泥土上,用她手上的树枝继续进行探索。她前进大约一百米後,一幅令人瞠目结舌的画面随即映入众人眼帘──那片已被侦测的土地中,居然存在着一个大坑。 泥土下陷出现了一个约百米深的大坑,形状像巨型的漏斗。若是掉下去,在求救无门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在此处等死! 澄风和妮玛走上前,异口同声的问红帽:“这到底是怎样一回事?” “我们不知道这个地带是何时被侦测的,也许是一个小时前,也许是一天前。一个小时前还好,但一天前的变数就可大了!臭臭鼠很大机会在这片土地挖了个大坑。若经验不足的商队就会很容易被误导,掉进陷阱中。”红帽不慌不忙,缓缓的解释。 “好在有妳啊,红帽。”说罢,澄风继续探测工作。 这句话红帽听起来就是赞美,妮雅听了就是觉得澄风在揶揄她,尽管他不是这个意思。 “好在有妳啊,红帽。”妮雅努努嘴,重复澄风的话,面带不屑的低语道。 此刻,由於刚才泥土下塌的声音,惊醒了一只正在地底睡得香甜的臭臭鼠。 他们没走几步就感受到一股强烈的震动从地下深处传上来。 “发生什麽事?”妮雅惊慌地展开双手,尽量保持身体平衡。 “肯定是刚才下塌的泥层,惊动了地下的臭臭鼠。你们先跟我过来。”红帽熟练地大步跳,带领着众人逃到安全的地方。 “哇──!”一只身形庞大的臭臭鼠从地底里钻出来,跃至半空之中,伴随着它的低沉吼叫,震耳欲聋。 澄风三人皆护着耳朵,抵挡它的狮吼功。 “呯──!”臭臭鼠落地的一刻,扬起数之不尽的泥尘,让它身边多了一层薄薄的灰幕。 澄风隐约看到臭臭鼠约三米高,一双布满血丝的红眼,令人不寒而栗。背部棕色的皮毛竖立起来,肚皮则是白色的。与一般的老鼠不同,它只靠後肢站立,前肢可离开地面自由活动。 全身最有标志性的是它那两只倒圆锥形的门牙,呈象牙白色,长约一点五米。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丝丝刺眼的光芒,牙尖极为锐利。它两只尖锐的牙齿皆弯弯的刺向肚皮,但肚皮依旧丝毫无损,可看出肚皮非常坚韧! 除此之外,臭臭鼠身体散发出一股恶臭,彷如沟渠的气味一样,澄风甚至觉得它的臭味比沟渠还要高出好几个档次! 在澄风的眼中,它就是一个载满许多恶臭废物的巨型移动垃圾桶! 妮雅第一次看到魔怪,再加上闻到恶臭,原本红润的脸色刹那间变得惨白。反观红帽则老练的盯住臭臭鼠,以防它的突袭。 红帽现刻才想起应该要带上芝士,就不用跟臭臭鼠战斗了! “红帽,我来拖住它,妳赶快带着妮雅逃跑,沿途留下记号,让我之後可以跟上妳们。”澄风冷静的道。 “那总队长你自己小心。”说完,红帽立刻带着妮雅逃离现场。 澄风往她们逃去的反方向走,拾起一块石头,扔向臭臭鼠,然後大叫:“喂!笨蛋,快来这边看!” 被石头击中脑袋的臭臭鼠转头望向澄风,目露凶光,可看出它对澄风的挑衅甚为不满。 “哇──!”臭臭鼠大吼一声,前肢落地,径直奔向澄风之处。 它奔走的速度宛如一辆高速行驶的大卡车。若是普通人被其直接撞击,胸骨必定会碎裂,插向周边的内脏,而且还会造成脑震荡昏迷,最後身体多处内出血致死! 臭臭鼠如此高速地奔走,澄风想逃也逃不了。他乾脆站在原地,拿出镰刀匕首把玩一下,从容不迫的等待臭臭鼠冲上来。 就在臭臭鼠快要撞到澄风的一瞬间,他移动至它两只獠牙的中间,一个翻滚後躺在地上,高举起镰刀匕首。 “嗞──!”澄风在它身体下方穿过,高高举起的镰刀匕首在它的肚皮划出一条笔直的长线,其间肚皮与匕首摩擦产生无数耀眼的火花! “呯──!”臭臭鼠因收掣不及,撞向前方一块坚硬的巨石。 巨石碎裂,散落在地上! 第二十二章 抵达黑铁镇 臭臭鼠抖动身体几下,把身上的灰尘甩走,然後转身与澄风对峙着。双方都是采取‘敌不动,我不动’的策略! “想不到你其貌不扬,但挺耐打的!”澄风见用镰刀匕首也只能在它肚皮上划出一道浅痕,不禁赞叹道。 臭臭鼠听後,反而怒目而视。显然,它对澄风的赞美并不卖帐。 它前肢用力拨开泥土,顿时翻出一个小泥坑。正当它打算把头探进泥坑丶钻进地下时,澄风猛力地投掷出匕首。 “嗖──!”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刺进臭臭鼠的左眼。 它往後一个跌倒,惨叫声不绝,并且在泥地上连续翻滚起来。 澄风见机不可失,连忙走上前打算给它一下重击。可是,越发浓烈的恶臭让他却步了。 他咳嗽了几声,臭臭鼠趁此时忍着剧痛,连忙爬起身往前方逃之夭夭。 澄风也不敢在此地久留,遂向刚才红帽逃走的方向离去。 他根据红帽在地上留下来的标记──狩猎队徽而尾随她们走过的路线。 “呼!空气变清新,整个世界也变得美好了!”澄风远离了刚才的战斗场地,空气逐渐回复清爽。 标记来到了地洞巢穴的边界,就从泥地上移至树林里的树干上。【零↑九△小↓說△網】 日光射进树林内,与纵横交错的枝叶在地上绘画出一幅又一幅的抽象画。有的像一朵白云,有的彷如一头牛,澄风还看到前方的‘画’宛如一只尼斯湖水怪呢! 他越发往前走,天色越发昏暗。此时,他加快脚步,赶在天黑前会合红帽和妮雅。 他在一个洞口外看到最後的标记,遂大步迈进去。 澄风越发往深处走,火光和柴枝燃烧的噼啪声越发增大。 “总队长,你终於来了!”红帽听到洞口传来声音,侧身探头而望,看见澄风走进来,顿时如释重负。 他对红帽展露一个微笑,然後望向妮雅问:“妳没事吧?” “好多了,谢谢关心。”妮雅尴尬的笑了起来。对於刚才的失态,她感到有点难堪。 澄风观察到红帽已将她大袋子里的物品统统拿了出来,深知今晚他们会在洞穴里度夜。 拿了一条全麦面包後,他找了一块平滑的石头坐下,喝着度比翁酿制的葡萄酒,向她们讲述先前与臭臭鼠对战的状况。 “吓!你投掉了镰刀匕首?那可是我熬了几夜才打造出来的!”听到澄风敍述自己为了不让臭臭鼠钻进地下而掷出匕首时,妮雅悻悻然的道。 澄风没有理会她,望向红帽问:“明天我们还会通过哪几种魔怪的地盘?” “还有银角狼聚居的岩地与毒雾猪的沼泽地。”红帽沉思了一会儿,然後逐一道出。 “它们的习性和特徵如何?”澄风之前只听过度比翁粗略的讲解。今天与臭臭鼠交战後,发觉他所知的并不详尽。就比如说他根本不知道原来臭臭鼠的皮是这麽硬的。 若不是自己机智,在关键时刻阻止它钻进地下,自己则会因它在地下的突袭而命丧迷幻之森! “我也不太清楚,这两种魔怪在迷幻之森内十分罕见,而且它们神出鬼没,遇到它们的人并不多。我只知道,只要我们不是在月圆之夜经过它们的地盘,平时则可安然无事的往来。”说罢,红帽咬了一小口苹果。 “我听过一个传闻,说如果遇到银角狼和毒雾猪的人均没可能有命回来,是真的吗?”提起这两种魔怪,妮雅心生好奇,遂问。 “那要看是什麽人遇到它们。若是普通人或不懂魔能的狩猎员肯定会九死一生。假如是懂得初阶魔能的人还可与之周旋。设若是懂高阶魔能或纯能的高手,要虐杀它们则并不是难事。” 及後,红帽补充的道:“由於格列镇丶黑铁镇和双斧镇的人皆是下等人,再加上拥有魔能的人少之又少,所以才会有妳所说的传闻。” 这晚,澄风和妮雅均心无旁骛地聆听着红帽讲述以前跟随她父亲跑商的所见所闻。 依据红帽所说,三镇经常只受到镰刀怪和巨蜂的侵袭,偶尔会有一丶两只臭臭鼠误闯石墙,不过只要利用芝士引导它们返回迷幻之森就行了。而银角狼和毒雾猪则不屑与三镇的人民交手,若人民不刻意去惹怒它们,双方可各自的生活。 至於枇杷的海,倘若不习得初阶魔能,则休想独自一人平安无事的渡过此海。海中的魔怪比迷幻之森的凶猛许多。人们在海中没有藏身之处,一旦被魔怪盯上,不是你杀它,就是它杀你,直接开打! 位於三镇和枇杷的海东北面的皮城,其魔怪实力之强大惊人骇闻,若非拥有高阶魔能,前往与之战斗就只有死路一条! 红帽的哥哥拿度是皮城的狩猎员,拥有高阶魔能,属於橙环水平(拿度遗传了母亲的紫眼,红帽则遗传了父亲的红眼)。他在一次围剿魔怪的任务中被大刀怪在背部砍了一刀,险些丢去性命,现在背部留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从颈部下端一直延伸至腰间,刮风下雨时还会剧痛得难以入睡。 妮雅听着红帽绘声绘影的描述,心里越发惊慌,拼命挽着澄风的胳膊,怕得整晚也没睡。 第二天早上,她那对又大又黑的眼圈吓得澄风以为见鬼! “我真有这麽恐怖吗?澄风!”妮雅鼓起腮帮子,气冲冲的问。 “妳若不信,待会儿拿盆水自己照一下。”澄风现刻望到她的黑眼圈就忍不住笑起来。 妮雅侧身冷哼一声,再没有理会他。 及後,他们各自收拾行李,然後起程。 如昨日红帽所说,他们平安地经过岩地与沼泽地,在黄昏时分来到了黑铁镇的西门。 澄风将他一早预备的太阳眼镜戴上,原因并非太阳光刺眼,而是他的黑眼睛。三镇人民皆是红眼睛丶蓝眼睛和绿眼睛,若黑眼人大摇大摆的走进黑铁镇,肯定会引起菲烈的注意! “好,一切准备就绪。我们进城!”澄风手握一根长树枝,举起来的道。 第二十三章 尚明旅店 幸好太阳眼镜的镜片是墨黑色,不像地球的渐变色居多,与视障患者戴的黑镜无异。澄风打扮成他们,不然戴着太阳眼镜在晚上活动,会引起人们的注意。 黑铁镇像格列镇一样,东南西北四面都建有石墙,皆比格列镇的高,大约有十米。占地一百一十平方公里,比三个格列镇还要大一些。 黑铁镇西面石墙共设有七个哨站,每个哨站都有两名狩猎队员把守。他们皆坐在木椅上,与格列镇狩猎队相比,黑铁镇的队员明显懒散许多。有的靠在椅背而睡,有的在玩手指,毫无危机意识。 要数最尽忠职守的就是站在大门两侧的队员。每个进镇的人,他们都会彻底询问和检查清楚。 澄风拿着长树枝探路,他一时往左,一时往右,打扮得比视障患者更像,由妮雅扶着,一步一步的慢慢往大门方向走。 平时黑铁镇的西门车来车往,通常是格列镇的商队前往黑铁镇做买卖的。但由於格列镇发生了爆炸事件,商队从一些有权势的贵族得悉此事与菲烈有关,他们都纷纷改往双斧镇进行交易,以避殃及池鱼! 因此,现在西门变得人烟稀少,澄风他们不用排队,就直接来到大门口。【零↑九△小↓說△網】 “等一下,你们是哪里人,为何要进黑铁镇?”站在大门左侧的蓝眼队员将澄风一行人截停。 “我们是双斧镇的人,这是我的大哥和大嫂。我哥有眼疾,长年也治不好。听闻黑铁镇最近来了一位很厉害的医生,妙手回春,遂特意前来求医。”红帽依照澄风的吩咐,将预先编好的谎言道出。 与格列镇和菲烈现时的关系,若承认是格列镇的人,恐怕进镇时会受到百般阻挠。就像隔壁右侧的风雷叔叔,运送一车小麦来黑铁镇,被人问了一个多小时还没进镇。 “你们是双斧镇的人,为何不在北面接壤的边境关卡进镇?非要来西面大门?”蓝眼队员一脸疑惑,将他们三人打量一番。 黑铁镇和双斧镇的边界是相连的。一般来说,双斧镇的人民来黑铁镇时,都会选择前往边境关卡进城,最主要的原因是安全,不用经过迷幻之森。所以蓝眼队员听到红帽的说法後,不禁产生怀疑。 “是这样子的,因为我大哥要先去格列镇做买卖,所以才来到西门进镇。”红帽急中生智,拉了旁边的风雷叔叔过来,然後道:“我大哥就是跟他做生意的。” 她随即低语的对风雷叔叔说明原因,并且要求他的配合。 “对啊!我这把短刀就是他卖给我的。”风雷在腰间掏出一把打造精美的银色短刀,展示给蓝眼队员。 蓝眼队员听後,向右边的红眼队员使眼色,遂道:“你们进去吧,你这个格列镇的人也是。” 进镇後,风雷低声问澄风:“总队长,你们预订旅店了吗?” “首先,我们这次来是有任务在身,不要在这里叫我总队长,嗯……叫我亚风吧。还有她们,叫红红和妮妮。”澄风为了掩人耳目,对风雷道。 及後,他又道:“我们还没有订旅店,你有什麽好提议吗?” “尚明旅店吧,就在前方一公里,我也是住在那里。总……不,亚风,我们住在附近,相互间有个照应也好。”若总队长能做自己的邻居,风雷在异地也感到安心。 “好,没问题,就尚明旅店吧。”其实住在哪里,澄风也无所谓。不过看在风雷刚才相助了他们,就让他得个安心吧。 说罢,风雷推着木板车,带领他们前往尚明旅店。 风雷年约五十,因长期积劳,导致头发稀疏。方形面,有一个红红的大鼻子。手臂粗壮,据他所说,是年轻时在皮城码头当搬运工时锻练出来的。 说着说着,他们不知不觉已经来到了尚明旅店。 尚明旅店是一间民办的旅馆。与菲烈办的黑铁旅店不同,这里的装潢非常简单,而且客人都是来自各镇的普通镇民。 澄风他们一进旅店,站在柜台的琴姨立即走上前,道:“风雷,你这麽晚,我还以爲你不来了,准备将你的房间让出去呢!” 琴姨年约四十,身形略胖,左边嘴角长了一颗大黑痣。 “刚才在西门那边被狩猎队员拦下盘查了一个多小时,不晚才怪呢!”风雷略带不悦之色。之後,他又对琴姨说:“对了,这三位是我的朋友,来黑铁镇住上几天。旅店还有空房间吗?” “有,只要你开口,没有都变成有!跟我过来吧。”琴姨斜眼瞟了澄风他们三人,然後率领众人前往柜台。 “你们打算往几天?订几间房?”琴姨拿出账簿做记录。 “我们打算住五天,订三间房。”澄风不知何时才有机会盗取墨铁,遂多订房几天。 “嗯……,旁边是你的情人吧?那你们俩就一间房,你晚上起床上厕所时也有个照应!”琴姨见妮雅挽着澄风的手,而澄风又戴黑镜又拿着长树枝,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不……” “不什麽不,你们都在一起了,还害羞什麽,反正你又看不到的。就这样愉快的决定吧。”正当澄风想拒绝的时候,琴姨先把话说了。 站在一旁的红帽与风雷听後,皆不禁失笑起来。 见澄风一副无奈的样子,妮雅立刻调侃的道:“对啊,害羞什麽了,亲爱的?” 最後,为了避免打草惊蛇,澄风勉为其难地接受与妮雅共处一室。 琴姨完成登记後,就领着众人前往房间。 “风雷三零二号房,红红就是隔壁三零三号房,最後亚风和妮妮则是三零七号的双人房。” 琴姨将钥匙交给众人後,来到澄风身旁,凑近他的耳边,轻声道:“我们旅馆双人房床头的抽屉里均放了一个小套子,有需要时你可以拿来用。用了跟琴姨说一声,我帮你补充。都成年了就不用那麽羞涩,胆大一点提出来!” 澄风闻言,哭笑不得! 第二十四章 菲烈儿子 第二天清晨,澄风摆了起床标准动作後,径直前往洗手间进行梳洗,并且装扮视障患者。【零↑九△小↓說△網】 三零七号房里只有一张双人床。澄风昨晚用毛巾弄了条‘楚河汉界’,平均的划分俩人的占用位置,并告诉妮雅不能越界。 殊不知,她整晚都将腿踢到澄风那边,弄得他睡着了又醒过来,甚至还踢他下床。最後,澄风直接在地上睡了。 装扮过後,他挪近床边将妮雅叫醒。 “嗯……,几点了?”妮雅睡眼惺忪丶一脸无辜的望着澄风。 “快八点了,小姐。妳不是说要去矿石博物馆吗?”澄风一副长辈责骂後辈的样子。 妮雅听後,连忙起床梳洗,然後将睡衣换上便服,道:“好,可以出发!” 他们走到了三零三号房,与红帽会合,一齐前往矿石博物馆。 本来风雷也计划一同去的,但他的客人临时改了时间,无缘博物馆之旅。 矿石博物馆闻名於黑铁镇周边的城市。不论是格列镇和双斧镇,还是一海之隔的三木镇和飞虎镇等市镇的镇民,都听过博物馆的大名。 博物馆位於黑铁镇的东面,开放时间由早上九时半至下午五时半。若由尚明旅店出发,走路至博物馆,需时两小时。 有见及此,澄风租了一辆马车。二十分钟後,他们抵达了矿石博物馆。 现时是九时正,虽然还未开馆,但售票处和等待入场的旅客已经大排长龙,挤得附近的商店街水泄不通。 红帽好不容易买了早餐回来,见在售票处等待的澄风的队伍没有太大移动,不禁摇头叹息。 “还要等多久?”红帽边问边将一瓶牛奶递给澄风。 “不太清楚,只知道队伍很久也没有移动过。”澄风踮起脚尖,探头张望。 不消一会,他又对红帽说:“我知道原因了。” 原来,在澄风一公里前,售票处的附近,发生斗殴事件。一个红毛怪(一头红发的男人)指挥着他的小弟殴打一对情侣的男方,而他就一手紧紧的抓着极力反抗的女方。 不过,令澄风觉得奇怪的是,附近的保安人员没有上前制止,只是在旁劝吁红毛怪住手。 “难怪队伍停滞不前!”红帽得知原因後,点点头的道。 就在此时,前方传来一把熟悉的声音。澄风与红帽皆望向前面,惊见妮雅在痛骂红毛怪。 “我说你这个人,闹事就闹事,干嘛要堵住队伍了?”比起红毛怪强抢民女,妮雅更加介意他把队伍堵塞了。【零↑九△小↓說△網】 “喂!你到底清楚是在跟谁说话吗?”绿眼小弟布兹瞪大双眼向妮雅大骂。 原先妮雅是在入场队伍中排队的,等待澄风将票买来,就可直接进场,不用再浪费时间排队入场。但一切都被这个红毛怪搞砸了!没有票,她就算到了入口处也没用! 所以,她走过来与红毛怪理论。 “我管他是谁!总之,你们堵住了队伍就是不对!”妮雅义正词严的道。 “妳……” 正当布兹想推开妮雅时,红毛怪开口道:“停手!” “是,戴纳少爷。”布兹听後,毕恭毕敬的道。 戴纳放开了女生的手,然後向那对情侣道:“你们走吧!” 说罢,那对情侣就匆匆忙忙的离去,再也不回头了。 “妳叫什麽名字?”戴纳望向妮雅问。 他短发染红,身穿白色间条短袖衬衫,左手臂露出一个虎形纹身,鼻孔穿戴了一个银色的鼻环,身形高大,体格强健。一双猥琐的眼盯住妮雅丰满的双峰。 他旁边的小弟布兹则与他有很大对比。身材矮小,骨瘦如柴,但胜在力气比其他人大。否则,以他一米六几的身高是打不赢刚才一米八的情侣男。 “我叫妮……妮妮。既然纷争已经解决了,就继续买票吧。” 就在妮雅转身返回入口处时,戴纳抓住了她的手,不怀好意的道:“还未解决,妳还没有答应陪我呢!” 妮雅比他放走的女生还要漂亮几分,他又怎能错过! “什麽?!陪你?!你这个人没病吧!我又不认识你!”妮雅挣扎着。 “啊!”戴纳松开抓紧妮雅的手。 此时,从队尾走来的澄风挥动长树枝,打在戴纳黝黑结实的前臂上。 “不好意思,打到你呢!”澄风望向妮雅道。 “混蛋,你打到我!你这个该死的瞎子!”戴纳激动的道。明明是打到男人,却对女人道歉,戴纳顿时怒发冲冠。 “真不好意思,希望你不要跟我这个瞎子计较。”不是自己势力范围,澄风觉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遂与戴纳道歉。 “行,让我打你十拳,我们的事一笔勾销。” “哗──!”听到载纳的这句话,站在附近排队的旅客终於忍不住了,皆纷纷躁动起来,面带鄙视,指着他大骂。 “你这个畜生,人家不小心而已,你至於吗?” “打十拳?!你是想要这位小兄弟的命吧!还一笔勾销?我呸!” …… 先前劝阻的保安虽对戴纳的言行感到不满,但也没有阻止他的行径,反而叫周边的群众冷静下来。 这样然而适得其反,群众开始与保安人员激烈的对骂,一发不可收拾! 双方你推我撞,互不相让! 刹那间,矿石博物馆与周边的商店街的人群都失控了! “戴纳少爷,情况突然变得混乱,不如我们先走吧?待会儿再找这个瞎子算帐。”群情激愤,眼见保安快撑不下去了,布兹劝说。 “什麽?!你要我戴纳撤退?不可能!” 接着,他指向天,对着众人大吼:“我是黑铁镇镇长菲烈的儿子,谁跟我过不去,就是跟我爸丶跟黑铁镇的狩猎队过不去!” 这一吼响彻天际,得知戴纳是菲烈的儿子,群众亦不敢多说一句,皆安静下来。如果是戴纳普通人,他们不怕,但关系到菲烈和他的狩猎队,他们这些平民百姓可是惹不起的! 此刻,澄风终於明白为何保安人员让他在此恣意妄为而不阻挠了! 这一带是旅游区,九成的人都是邻镇旅客,他们没有听过戴纳的恶名,也属正常。可是,在这里工作的保安又怎会不认识他呢?他们只能对他的恶行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 “现在谁也救不了你!”戴纳戳着澄风的胸脯道。 他握拳蓄力击向澄风时,从旁突然传来一把男声:“住手!” 第二十五章 魔能.雷纹掌 说话的是一位文质彬彬丶身穿整齐西装的年轻人。【零↑九△小↓說△網】他缓缓走过来,後面还有一人跟随着他,澄风推断是他的随从。 “其实这位小兄弟已经向戴纳少爷道歉了,不如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文质彬彬男生礼貌地向戴纳鞠躬,道。 “你又是谁?怎麽这里的人如此多事,非要帮人出头?”戴纳微微皱眉,指着该名男生,道。 “我叫布鲁斯,他是我的随从达尼尔。”布鲁斯伸手拍了拍达尼尔的肩膀。一般主人是不会这样介绍随从的,从布鲁斯的行为,可看出他们主仆亲密的关系。 布鲁斯样貌俊俏,不比澄风差。衣着非常讲究,黑色西装一尘不染,里面的衬衫熨得笔直,没有一丝皱折。戴着酒红色的领结,突显出他绅士气质。 他身後的达尼尔,衣着虽然比不上布鲁斯,但用料也不差劣,身穿一套弹性良好的西服,明显是便利他打斗。眼泛精光,年龄大约是三十岁,比布鲁斯大几年。 “就是因为你帮他出头的关系,我要多打他二十拳才放他走。”戴纳皮笑肉不笑的道。 “哗──!”这一次哗然声比之前的小,以致戴纳冷眼一瞪,就荡然无存。 及後,戴纳再次挥动拳头,蓄力打向澄风。 此拳犹如一根巨木在高空中砸下来,在泥地上砸出大坑一样,划破音障,带着呼啸之声,为夺澄风的命而来! 妮雅和红帽见状,不禁目瞪口呆。她们以为戴立只是一名好吃懒做的少爷,没想到他会有如此强大的劲力! 澄风亦微微惊讶,不敢怠慢,连忙催动全身肌肉,准备把他刚猛的一拳接下。 “达尼尔。”布鲁斯淡淡的道。 说完,站在他身後的达尼尔闪身走上澄风面前,将戴纳的拳挡下来。 戴纳略带惊愕的表情,他这一拳虽然还未出尽全力,但打在红泥砖墙上,也能击出一个小坑来,这个随从为何能如此轻而易举的把他的拳挡下? 此时,戴纳深知遇到高手了! 及後,他神色变得雀跃起来,连续向达尼尔挥动了几拳。在黑铁镇,除了菲烈丶巴克丶黑皮和班森这四人外,最能打的便是他了。难得遇到可以一战的对手,他当然不能轻易放过! 达尼尔身手敏捷地躲避戴纳如猛虎冲击般的拳。任你的拳劲再刚猛,但只要打不中,就是没用! 戴纳见自己的猛拳统统落空,遂加快挥拳速度。【零↑九△小↓說△網】 此刻,达尼尔逐渐有点吃不消。他喘气不断,速度越发减慢。 他想不到这个戴纳少爷身手居然如此不凡! “哼!有破绽。看来你也不外如是!” 达尼尔起跳落地时用力过猛,令行动延缓了几秒。戴纳看准时机,奋力击向他。 “呯──!”达尼尔及时挥掌挡下此拳,却被击飞数十米外。 围观打斗的人群顿时散开,腾出一条道路,以免受到他的撞击。 他一个筋斗落地,慢慢步回布鲁斯旁。原来他刚才刻意被击飞,卸去戴纳的拳劲。 “有意思!你的随从很有意思!”看到自己出尽全力的一拳打中了他,但他却丝毫无损,戴纳不禁赞叹道。 “哈哈,这不算!接下来才有意思!”布鲁斯自信满满的说。 话音刚落,戴纳先前打向达尼尔的右拳开始出现剧痛。他伸出右手一看,发现手掌布满一丝丝网状的黄色雷电,滋滋作响! “这……这是魔能?”戴纳双眼一瞪,惊呼的道:“你们到底是什麽人?” 懂得魔能之人并非等闲之辈,放眼整个黑铁镇,就只有菲烈丶巴克和班森拥有魔能。 此人的随从居然拥有魔能,可想而知,布鲁斯的身分肯定不凡。 群众们听到魔能一词,皆交头接耳地讨论起来。静寂的旅游区,瞬间恢复热闹! “我跟你一样,也是镇长之子。三木镇镇长夏佐就是我的父亲。”布鲁斯淡然的道。 三木镇?!雷属魔能家族?!这些资讯逐一在戴纳的脑海中浮现。 好汉不吃眼前亏,戴纳遂对澄风和布鲁斯说:“今天我就放你们一马,下次再遇到,别怪我不客气!” 说罢,他带着布兹急忙地离去! “这位兄弟,你没事吧?”看戴纳逃离後,布鲁斯上前问澄风。 “我没事,谢谢你的帮忙。”澄风侧身道,依旧假装视障人士。 “你们是否也进矿石博物馆参观?如果是,我们可以一齐进去,免得他们再找你们麻烦。”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澄风答谢布鲁斯後,他们五人就买票进入博物馆。 妮雅彷如脱缰野马,四处乱跑。她双眼发出闪烁耀眼的光芒,前往不同的展区观赏价值连城的矿石。 下属红帽和随从达尼尔则言谈甚欢,可能是大家身分相近的关系。 澄风和布鲁斯亦一见如故,俩人有数之不尽的话题。 他一直向澄风解说每件展品,形容得甚是仔细。他根本不知道澄风能看到的! 「今天那麽高兴,能认识亚风你们三人。不如待会儿大家一起吃午饭,我请客!」走出博物馆大门後,布鲁斯高兴的道。 「好啊!那我们就去斯史特餐厅吧!那里的牛扒可好吃了!」听到他说请客,妮雅老实不客气的说。 澄风只是点点头,笑了笑。然後,他们来到了南面的斯史特餐厅。 点完餐後,澄风问:「布鲁斯,戴纳口中说的魔能究竟是?」 他看见戴纳手掌的雷电,但没能察觉达尼尔出手,所以对此感到好奇。 红帽和妮雅也甚有兴趣,望向布鲁斯,等待他的解说。 “刚才达尼尔使用的是我们三木家族的雷纹掌。出掌时将雷属魔能传到对方身体,产生麻痹效果,能延缓对方的行动。”布鲁斯娓娓道来。换了其他人,他是不会说的,可是澄风跟他非常合得来,但说无妨。 “布鲁斯少爷,真是对不起!刚才情势危急,我迫不得已,才使用了雷纹掌,坏了你的大事。”达尼尔低头向布鲁斯道歉。 原来布鲁斯来黑铁镇不是游玩的!澄风心想。 第二十六章 结盟 斯史特餐厅是一家牛扒专门店。牛扒均是选用来自飞虎镇的格安牛烹调而成。厨师先由牛扒的四边开始煎,将其定型,以及锁住肉汁,然後每十五至二十秒翻转另一面煎,按照客人要求煎三至十成熟。其肉质鲜嫩,美味多汁,令人回味无穷。 这家餐厅的客人不是腰缠万贯,就是达官显贵。每位客人皆身穿华丽衣裳,对於澄风他们因私访黑铁镇而穿上的粗衣麻布感到不满,觉得与他们同餐厅用膳,有失自己身分。 就连端菜的靓丽服务员也心感厌恶,尽量不走近坐在窗边的他们。 若不是布鲁斯的身分,澄风他们未必能进入斯史特餐厅。 想不到菲列都将女性引入劳动市场!澄风看着妆容精致的女服务员,心中暗想。 他回过神来,对布鲁斯说:“我也要向你致歉。若不是我……” 他还未说完,布鲁斯就抢先道:“别别别!你们俩都不用跟我道歉,都是小事而已。” “恕我直言,我想知道你今次来黑铁镇所为何事,看看我能否帮忙。”澄风一来是想还人情,二来也想知道布鲁斯的目的。 布鲁斯望着澄风,深知说出来,他也帮不了自己什麽。不过,对方想知道,就满足他的好奇心吧,遂道:“你知道皮城西南十镇吗?” “就是格列镇丶双斧镇丶黑铁镇丶三木镇丶飞虎镇丶积克镇丶赤书镇丶黄布镇丶灰弦镇和皮尔斯镇,合称皮城西南十镇。”澄风来到格列镇几天後,就找了先知树恶补艾尔菲星球的地理知识。 “没错。近大半年,西南十镇来了一位啡眼人,名叫艾文。在短短几个月之间,先後统一了灰弦镇丶赤书镇丶皮尔斯镇丶积克镇和黄布镇。” “其统治手段极为残暴,在他统治其间,纵容部下搜刮民脂民膏,导致民不聊生,五镇镇民苦不堪言!” “近月,根据三木镇的密使来信得知,他正计划入侵其馀五镇。我这次来黑铁镇,是想说服菲烈镇长与三木镇结盟,共同对抗艾文的侵略。”布鲁斯端起玻璃杯,抿了一口热茶。 “可惜少爷刚才帮你们出头,得罪了戴纳,恐怕结盟一事,已成天方夜谭!”达尼尔叹气的道。 “达尼尔,不能这样说。若重新给我再选择,我也会义无反顾地替亚风出头。”布鲁斯略带责怪的语气道。 “不要怪他,他也是担心三木镇的安危罢了。”澄风深明大义的道。 及後,他略带试探的口吻问布鲁斯:“你有没有想过与格列镇合作?” “其实我已经与飞虎镇镇长尤金达成协议,一同抗敌。今次渡过枇杷的海,除了打算说服黑铁镇结盟外,还会到访双斧镇和格列镇,与力臣镇长和度比翁镇长商讨此事,以及拜会格列镇狩猎队总队长澄风先生。”布鲁斯将自己的计划全盘托出。 黑眼人澄风在格列镇自组狩猎队,并且成功保卫该镇的事迹已传遍了西南十镇。布鲁斯想借此机会,认识这位传闻中的猛人。 澄风闻言,大笑起来,道:“你真幸运,我现在就可以满足你其中一个计划。” 说罢,他脱下太阳眼镜,望向布鲁斯。 布鲁斯看到澄风黑眼珠的一刻,顿时愣了一愣,脸部彷如冰雕一样! 他旁边的达尼尔更是瞪得连眼珠也快要掉下来似的,不敢想信自己眼前出现了一位黑眼人! “亚风,澄风?难道你就是总队长澄风?”布鲁斯想不到自己路见不平而救下的人,竟是澄风! 澄风戴回太阳眼镜,颔首的道:“没错,我就是格列镇的澄风。” 由於在公共场所不宜谈此事,他遂提议众人用餐过後,到尚明旅店一敍。 饭後,妮雅拉住红帽,要她陪自己四处游玩。布鲁斯担心两位女生的安全,就叫达尼尔担当护花使者。 尚明旅店,三零七号房。 澄风坐在茶几旁,与布鲁斯一同品尝度比翁酿制的美酒。脱下太阳眼镜的他,露出炯炯有神的双眼。配合他那英俊的脸庞,就连布鲁斯也略感失色! “好酒!早已听闻度比翁镇长酿酒技术无人能及,品尝过後,传闻果然非虚!”布鲁斯抿了一口葡萄酒,道。 “你这句话待见到他时,原封不动跟他说多一次,他必定会让你带走他的珍藏!” “哈哈!到时我就不容气了!”布鲁斯顿了顿,然後话锋一转,问:“你为何也来了格列镇?不要跟我说,你是来郊游的。” 既然对方坦诚相告,澄风亦不作保留。他将来黑铁镇盗取墨铁一事告知布鲁斯。 “你先前在餐厅道出的计划,我甚是欣赏。结盟一事,我代表格列镇,黑铁镇和双斧镇的镇长答应你。”澄风道。 什麽?!代表三镇答应我?!这究竟是怎样一回事?布鲁斯心想。 澄风见其诧异的样子,遂解释道:“我会在三个月内统一三镇。到时候,我丶你和尤金联手对抗艾文!” 他现在终於明白,为何先知树要他三个月内统一三镇。原来,是为了日後对抗艾文做准备! 布鲁斯听後,觉得澄风要统一三镇这个想法也未免太疯狂了。以格列镇的实力,真有可能成事吗? 不过,倘若他真能成功,五镇联手,的确可与艾文一决雌雄。现在,他没有叫自己帮忙,想必是打算凭着格列镇的力量实现这个想法。那就看看他有没有这个本事吧! 更何况,菲烈和力臣这两个老狐狸亦不一定会答应结盟。就算他们答应,以後也会受到诸多限制,不利对抗艾文。 “好,我就等你三个月,但你若未能及时完成统一三镇,我会再来找菲烈和力臣商讨订盟一事。到时候你可别怪我。”布鲁斯道。 澄风知道他是在考验自己的实力。他没有感到不悦,反而乐於接受,遂道:“我一定不会令你失望。” 说罢,他们碰杯,然後将美酒一饮而尽! 第二十七章 潜入地下室 澄风他们来到了黑铁镇的第三天深夜,菲烈豪华的别墅外。 跟踪矿工来到北面的澄风和红帽,正观察着他们将一车车装满多种多样的稀有矿石运送至别墅内。矿工熟练地搬运,没有丝毫拖沓。显然,他们对此工序已经驾轻就熟。 澄风和红帽在这些天,根据妮雅提供的资讯,秘密地前往开采墨铁的铜墨矿。位於黑铁镇南方的铜墨矿,与北面的银线矿丶东面的纯金矿和铝土矿齐名,并称黑铁镇四大名矿。 铜墨矿内含有大量的铜金属,占整个矿洞的九成半,还有半成就是墨铁。墨铁的用途广泛,能混合多种材料锻造成五花八门的精良武器。这是菲烈不让墨铁对外出售的原因。 他们查探得知,在铜墨矿附近,菲烈建立了一条龙的作业系统,待矿工挖掘出铜矿石和墨铁石後,即时进行加工处理。除了处理铜墨矿出产的矿石外,还会处理来自东面铝土矿的矿石。澄风粗略估计,每日可处理的矿石多达二十吨。 矿洞外存放了炸药用来开采矿藏,并且有大量工人在洞内挖掘。挖掘出来的矿石,经链轨由矿洞深处输送至洞外,之後工人将矿石分类,进行加工。完成加工的墨铁则与其他矿场的稀有矿石,连夜运载至菲烈的别墅。 在运送其间,黑铁镇的狩猎队都会在旁严格把守,确保稀有矿石能安全地送往别墅的地下室内。 整个过程,澄风也找不出可以攻破的缺口。载有稀有矿石的马车队,被四队十人的狩猎队守卫着,穿梭在夜阑人静的大街上。 以澄风和红帽现时的战力,一口气解决逾半百的狩猎队员和工人,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不但徒劳无功,而且有很大机会被抓,那时候只会便宜菲烈而已! 现刻,他们正身处别墅後的小山丘,等待机会潜入地下室。 搬运工人与狩猎队员逐渐离开。嘈杂声不断的别墅瞬间变得宁静,只剩下从小山丘中传来的虫鸣之声。 由高处往下望,别墅外观一览无遗。正门是一个标准的游泳池,旁边栽种了林林总总的植物作装饰用途。在钨丝灯光的照射下,澄风看到一些小昆虫在植物丛里觅食。 後门则建造了一个小型果园,尽管夜深,还有几名园丁正在悉心照料果树。 中间是主建筑物,楼高四层,装饰壮丽豪华。顶层是主人套房,而三楼是儿子戴纳的房间。 “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澄风利用望远镜观察,发现菲烈和红毛怪戴纳各自在房间内,与几名俏丽的女性有过分亲密的行为。 红帽在看到这画面的一瞬间,立刻放下望远镜。 澄风察觉她心跳加快,心脏响亮的跳动声盖过了周边的虫鸣声。除此之外,她还散发出香甜的体香,引来了几只蝴蝶在她身边飞舞。显然,她内心有点紧张。 “我们潜进去吧!”说罢,他率领红帽离开小山丘。 正门与後门均留有两名狩猎队员,在门外两侧看守,每两小时换岗一次。 澄风庆幸他们的危机意识不足,才能让他有机会潜入别墅。 静静地解决了刚换岗的後门狩猎队员,他们约莫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在别墅里进行探索。 避开众园丁的目光後,他们来到了别墅左侧的地下室入口。据他们调查所得,门锁是弹簧锁。澄风拿出妮雅为他预备的万能钥匙,插进锁孔,然後握着捶子,利用巧劲丶有节律地拍打钥匙。 妮雅先前的讲解中,说只要让锁内全部的上锁簧被抛高,摸索到上丶下锁簧分离的那一刻,就能成功将弹簧锁打开。 因澄风之前亦进行过多次练习,不消一刻,地下室的门就被打开了! 至於菲烈和戴纳,正处於荒唐行为当中的他们,捶子拍打的声音自然就听不到了! 他们迅速将门关上,然後沿着石梯一直往下走。 地下室呈长方形,共有三层,墙身皆由大理石铺砌而成。长如河流的石梯两旁,每隔一段距离安置了一个钨丝灯泡,散发出淡黄色的灯光。偶尔会有一丶两只飞蛾扑向灯泡,产生微弱的撞击声。 每往下走一层,里面的宝物则越贵重。墨铁存放在第二层,其外观漆黑如墨,被打磨成正方形,每块大约重一公斤。表面粗糙,六面皆有密密麻麻的小孔。他们盗取了三块墨铁後,返回至楼梯处。 “既然来了,我们就参观第三层後,才离去吧!”澄风兴致勃勃的道。他满心期待第三层会有什麽宝物。 “好啊!说不定里面藏有更珍贵的物品呢!我们可以顺便拿回去。”红帽扬扬眉,橙红的双眼望住澄风,彷如两束小火苗。 他们怀着兴奋的心情,越发靠近第三层。 他们越往下走,墙身两边的灯泡数量则越来越少。 到达第三层後,前路一片灰暗,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红帽点亮小型火把,两人的影子瞬间投射在墙壁上。 此时,他们隐约听到一阵鼻鼾声,从深处传出来。 俩人放轻脚步,缓缓地走近深处,心跳越发加快。 他们察觉到深处有生物存在,但肯定不是人,因为鼻鼾声量不是人类可达到的水平。这令他们产生不安感! 澄风原以为是走廊的回音,但随着他越发走近,声音振聋发聩,他霎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们皆掩盖双耳前进,没有折返的打算。一来是好奇心的驱使,二来是觉得多偷几件宝物,才不枉此行! 火把上橙黄色的火焰在晃动着,跟随红帽移动。 到达深处尽头後,他们停了下来,看到前方的生物,不禁倒抽一口凉气! 前方是一头身形如大货车的野猪,长有两只令人毛骨悚然的獠牙,微微弯向上方。皮毛是浅紫色,顺滑透光。在它呼吸之间,不断有一团紫色的雾气散出。 雾气散向四周,遍布了他们的附近。 糟糕了!那是毒雾猪!红帽心想。 第二十八章 失落魔能 红帽立即捂着嘴巴和鼻子,然後望向澄风,轻声的道:“总队长,毒雾猪喷出的紫雾有毒,快屏住呼吸,我们撤退吧。” “不,你先走回第二层等我。我想进那间房间看看,待会儿与妳会合。”难得来到,澄风不想空手而回。再者,他在格列镇出发时,度比翁给了他紫雾的解药,只要服下就能化解毒雾猪的毒气。 “那总队长你小心,这瓶解药你快喝下吧。”红帽将一瓶透明的药水递给他。 说完,她听从澄风的吩咐,折返至第二层。 澄风手握火把,越发靠近毒雾猪身後的铁门。 他悄悄地把铁门的弹簧锁打开,毒雾猪震耳欲聋的鼻鼾声盖过一切,所以整个过程都很顺畅。 他慢慢关上大门,然後喝下解药。 环顾四周,他发现这里只摆放了一张樱桃木桌子。暗啡色的木桌上放置了一把石剑和一本书籍。 澄风微微皱眉,裹足不前。他望住那把石剑,内心涌起一股澎湃的感觉,宛如置身於暴风雨之中。 他鼓起勇气,踏步向前走。越发靠近,汹涌澎湃的感觉越多一分。 他来到了樱桃木桌前,打算伸手将石剑拿起。 就在他触碰到石剑的时候,一股磅礴的能量像触电一样传入他的身体内,让他不由自主地後退几步。 及後,他再次缓缓地触摸石剑,但却没有了刚才的感觉。 石剑长约一百二十公分,由灰色的花岗岩形成。从石剑的外形来看,澄风推断此剑没有经过打磨等加工步骤。 石剑旁边还放置了一本残旧的羊皮纸书籍,书皮布满了灰尘。澄风用手抹去书皮上的尘埃,发现封面印有“失落魔能──风”这几个字。 “不拿白不拿,不管它们有没有用,先拿了再说。”澄风将羊皮纸书籍放进背包,手握石剑,原路回去第二层,与红帽一同返回尚明旅店。 …… 翌日早上,菲烈别墅的地下室第三层。 “该死的!猪就是猪,一天到晚只是睡,让人偷走了如此珍贵的宝物也懵然不知!”菲烈站在地下室第三层的房间内,双拳攥得紧紧的。他七窍生烟,恨不得将身後的巨猪宰了! “还在睡!”他转头望向毒雾猪,见其还懒洋洋地躺在门前打呼噜,不禁破口大骂。 话音一落,菲烈手中聚集了一团橙黄色的火焰。小小的火焰越发增大,最後形成一个火球。 火球滋滋作响,温度越发升高! 菲烈将魔能压缩在火球内,火球腾起一缕缕白烟。 他附近的景象都被高温火球的热浪影响,产生摇晃不定的画面。 他将火球抛出,径直飞往毒雾猪。 “砰──!”火球在毒雾猪身上爆炸,火焰瞬间烧遍它全身。 “噜──!”毒雾猪发出连番惨叫,在地上翻滚起来,不断撞向地下室的墙壁。 石剑和羊皮纸书籍是在纯金矿中的一间石室内发现的。几年前,矿工在纯金矿挖掘的时候,偶然发现矿洞里存在一间石室。菲烈收到通知後赶赴现场,命人将石室的门打开,在里面找到了石剑和书籍。 他曾经尝试将石剑进行加工,但无论用任何物理和化学的方法处理它,皆枉费心机。 虽然他至今还未清楚石剑的用途,但书籍就再明显不过了。 封面上印有的那几个字,显然在告诉菲烈,这本书记载了一些从远古时代失传的魔能。他曾翻开此书阅读,发觉其记载的魔能招式不是现今招式能媲美的。 可惜,菲烈到达黄环水平时觉醒的魔能是火属,跟书藉上记录的风属魔能截然不同。 他与书籍无缘,但不代表他的儿子戴纳也是,说不定戴纳会觉醒风属魔能。到时候,菲烈打算将此书交给他,让他好好修炼。 就算戴纳没有觉醒风属魔能,他也能将书籍一代代传下去,总会有一代的子孙觉醒风属魔能吧! 殊不知,他的计划破灭了,全因这头毒雾猪的关系。 毒雾猪依然在地上滚动,火焰没有熄灭的迹象,反而越烧越旺,还传出阵阵烤肉的香气。 “噜──!”它悲凉的叫了起来,像是哀求菲烈放过它。 “哼!今次就放你一马,如有下次,格杀勿论。”菲烈摆摆手,橙黄色的烈焰随即消失,只留下缕缕白烟与烤得香脆的气味,以及皮肤在滋滋作响。 “噜──!”毒雾猪再次发出叫声,答谢菲烈不杀之恩。 反正你偷了也用不着!我这头毒雾猪所散发出来的毒气,与普通的不同,就算服下解药,也只能延迟中毒时间。一天之内,你这个可恶的小偷就下去地狱吧!菲烈想到这里,凶相毕露的笑起来。 此时,秘书科拉来到了地下室,途经烤得半熟丶只能维持呼吸的毒雾猪,来到了菲烈的面前,道:“菲烈镇长,艾文的使者柏格来了。” “知道他为何而来吗?”菲烈面带惊讶,问。 “不知道,他没有说。”科拉道。 他一向与艾文河水不犯井水,今天派使者来黑铁镇,有何目的?菲烈带着这个疑问,与科拉一同返回别墅。 别墅一楼客厅里。一盏水晶吊灯高挂在雪白的天花上,在外来的太阳光折射下闪闪生辉。地上铺着一张幼长的手工编织地毯,绣着不同的图腾。 一位年约三十五岁的白发壮年男士坐在棕榈树制成的木椅上。他身穿亮银色的铠甲,像镜子一样,反照出客厅里的每件物品。 他正在闭目养神,两指在揉揉自己的太阳穴。连日来的赶路,由灰弦镇来到黑铁镇,令他感到心生疲累。 “你好,柏格先生。”菲烈来到大厅,右手伸向柏格。 “你好,菲烈镇长。”柏格亦伸出右手,微微一笑。双方握手示好。 “请坐吧。”待他们坐下後,菲烈命科拉准备红茶。 “柏格先生,你吃雪茄吗?”他将一盒雪茄递向柏格。 “不,我不吃的,谢谢!”柏格婉拒他的好意後,又道:“菲烈镇长,其实我今天是代表艾文先生,来向你劝降的。” 劝降?!这个艾文到底在想什麽?菲烈听後,面带诧异,心想。 第二十九章 医生蕾妮 澄风躺在病床上,动弹不得。他双眼睑丶嘴唇和指甲均出现淡紫色,双目无神,面容憔悴,只剩下微弱的呼吸。 昨晚,他在菲烈别墅的地下室偷走了墨铁丶石剑和书籍後,返回了尚明旅店。在房间收拾个人物品,准备今天清晨离开黑铁镇。 可是,他在收拾的过程中晕倒了,口吐白沫,吓得妮雅惊惶失措。她立即跑去隔壁房间找红帽。 由於澄风身分特殊,不能将他送到民办医院接受治疗,红帽遂前往南面的黑铁旅店,寻求布鲁斯的帮忙。 布鲁斯将澄风带到了紫康诊所治疗。这是他一位在黑铁镇的友人开办的诊所,澄风待在这里,比在医院更为安全。 而且,布鲁斯友人的医术在黑铁镇内数一数二,不是医院的普通医生能相比的。 “我已经尽量延迟他的毒发时间了,但若在四十八小时内找不到解毒剂,恐怕你们要帮他准备身後事!”医生蕾妮摇头叹息的说。 她是紫康诊所的创办人,自幼跟随父亲行医,习得一身好本领。 与传统艾尔菲星球的女士不一样,蕾妮成年後没有选择嫁人,留在家里相夫教子。反而,她选择了当一名医生,穿梭在大城小镇之中,帮助有需要的人。 她父亲奇尔也不是食古不化的人,见女儿热衷於医学,亦有一颗悬壶济世的心,所以将他一生的医术传授给她。 及後,尽得父亲真传的她在星球各地行医,辗转来到了黑铁镇开设诊所。 布鲁斯是前几年在三木镇的志愿者活动中认识蕾妮,她当时来三木镇帮助贫苦百姓,让他们也可以得到适当的治疗。 因为两人思想相近,而且都乐於助人,所以他们很快成为了好友。 蕾妮拥有一双紫罗兰色的眼眸,黝黑的肌肤带点粗糙,显然是长期在户外工作而得来的肤质。她相貌平平,但从她身上可感受到一种特别的气质,让人感觉暖和,像能驱散一切邪魔的力量似的。 她身穿白大褂,坐在铺上软垫的梨花木椅上,与众人讲解澄风的病情。 “就算用上魔能,也不能驱除他身上的毒气吗?”布鲁斯询问蕾妮。 蕾妮获得魔能的途径比较特殊。与传统战斗不同,她是在诊治过程中增加经验,到达黄环水平,从而觉醒魔能的。 此後,她将魔能应用在医学上,医术更上一层楼。 她可以凭着魔能,治愈所有物理性伤害,包括接驳断肢,但内科则仍虽锻炼。 “不行,我的超念属魔能只能压制他体内的毒性。除非得到解毒剂,否则神仙也难救。”她低下头,思索了一会儿,问:“你们知道他之前是否吃过什麽奇怪的东西,或者是去了特别的地方吗?” 见众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蕾妮又说:“我的职责是救人,你们各镇各派的斗争,我没兴趣参与。如果你们不跟我说真话,又或瞒着我什麽,我很难帮助这位病人的。” 众人面面相觑,红帽见布鲁斯微微点头,遂将昨晚的事如实相告。 “既然喝下解药,为何他中毒了,但妳却没有?”蕾妮交叉抱臂在胸前,问红帽:“他这几天真的没有做过其他特别的事情?” “没有。”红帽摇摇头,道。 那麽就奇怪了?解药对毒雾猪的毒无效,明显是该头毒雾猪的紫雾异於正常的,按道理说,俩人也应该中毒才对。难道是因为他吸入的量较多,所以毒性提早发作?蕾妮沉思着。 “红帽小姐,我担心妳体内也留有毒素,需要检查一下妳的身体。”说罢,她对其馀的人道:“请你们先行回避。” 待其他人迈出房间後,红帽脱下全身衣服,露出雪白无瑕的肌肤,与蕾妮对望着。 蕾妮凝聚魔能於手中,魔能在她们中心的空间形成一道粉红色的透明屏障。 接下来的画面让红帽惊叹不已!那道屏障透视出她身体内部的情况,心脏每一下跳动也看得清清楚楚,还有呼吸时肺部与横隔膜的活动。 她从未见过如此神奇的魔能。就算以艾尔菲星球现时的科技,也不能达到透示出器官的境界。这意味着蕾丝掌握了划时代的技术! 红帽虽然对医学一窍不通,但她觉得若能将此招式广泛应用,则可提前检查出人们身体器官的异变。这样可以救活许多因查不出病因而在痛苦中等待离世的人了! “身体内部没有被侵蚀的现象。”蕾妮微微皱眉,然後对红帽说:“接下来,我将会抽取妳的血液进行检验。” 抽取大约五十毫升的鲜血後,蕾妮将血液放在一块玻璃上,然後用相同的方法对血液进行检验。 不过,红帽观察到今次的‘透视’方式比刚才的不同。除了屏障的尺寸比检查身体时小之外,红帽还发现透明屏障中显示出一些不规则的圆形。 她猜想是血夜中的成分,但能从一滩鲜红色的液体中,看得那麽仔细,此屏障应该具备放大功能。 “在妳的血液中也找不出毒雾的成份。”蕾妮苦思着个中原因。 突然,她灵机一触,将澄风的毒血加入红帽的血液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她双眼瞪的大大,脸露喜悦之色,对红帽道:“我有办法救他了。” 她在屏障中看见毒雾的物质与红帽血液中的一种成分结合,然後有毒物质就被分解了。 红帽穿上衣服後,众人回到蕾妮的房间中。 “首先让我说明一下,红帽的红液中有一种成分,是其他人没有的。嗯,为了方便说明,我们称它为解毒因子吧!” 她顿了顿,按摩自己酸痛的脖子,然後又道:“这种解毒因子,能与毒雾物质结合,分解成无毒的结构,所以红帽能安然无事。现在,只要我将解毒因子提炼出来,再将其注射入澄风的身体里,相信他很快就药到病除。” 听到这个消息後,众人担忧的心情一扫而空,红帽和妮雅更是相拥起来。 “蕾妮医生,如果有什麽需要,尽管说出来,能帮的我一定会帮。”红帽愉悦的道。 第三十章 黑铁镇内的追捕 蕾妮闻言,露出一副玩味的表情,望着红帽道:“那我就不客气了。” 她是第一次进行提炼,能否成功也是个谜,所以她从红帽体内抽取了约莫四百毫升的血液。 这令红帽有点吃不消,不过为救澄风,她还是强忍着。 抽血过後,红帽躺在长椅上,脸色苍白,全身无力。她的视野变得朦胧,头昏脑胀,开始听不清众人说话,只是感觉到有人将一颗方糖放进她的口中。到底是谁放的?她不得而知。 时间飞逝,蕾妮在第十三次的试验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成功提炼出解毒因子,制成解毒剂。 将其注射入澄风的体内後,众人站在病床旁观看着他的变化。 他双眼睑,嘴唇和指甲的淡紫色慢慢退去,遂渐回复血红色。 再过了半小时後,他已经可以走下床。 这让众人感到惊讶,特别是布鲁斯和蕾妮,他们阅人无数,但从未遇过好像澄风一样恢复速度这麽快的人。 刚才还是奄奄一息,半小时後居然能正常走动?蕾妮不禁对澄风萌生兴趣。 “感谢各位,特别是蕾妮医生,若不是妳成功研发解毒剂,我的命肯定保不了。”澄风感激的道。 “不光是我,还有红帽,他为了你抽血而晕倒了。”蕾妮将蜜糖水递给澄风,让他补充能量。 “其实也没有什麽事了。你们看,现在我不是活蹦乱跳吗?”红帽向大家展露精力旺盛的样子。她有些害怕澄风对她说出答谢的话。 就在众人愉快交谈的时候,紫康诊所外来了一群凶神恶煞的狩猎队员。 “砰!砰!砰!”诊所大门传出一阵声响。 “是黑铁镇的狩猎队!”蕾妮从门缝里观察,道。 “一定是菲烈知道了宝物被盗!”澄风猜想。倘若菲烈也知道自己毒雾猪的毒有异,他必定能推测出盗窃贼会因毒发而被送往医疗机构。只要找出此人,再顺藤摸瓜,就能找回失物。 “快从後门离开吧,我去拖延他们!”说罢,蕾妮径直走向大门。 在布鲁斯的带领下,澄风一行人走向後门。 “发生什麽事了!”蕾妮将门打开。若她再不开门,狩猎队就打算破门而入! “大家进去搜!”领头的红眼男子拿着斧头,道。 “你们干嘛了!不要乱翻我的东西!”蕾丝见狩猎队员二话不说,直接进入诊所搜查,遂大叫道。 “班森先生,有人在後门逃跑了!”绿眼队员道。 “肯定是他们!”及後,他对身後的小弟说:“你们四人把她带到菲烈镇长的办公室,其馀的人跟我一齐追。” “是!”话音刚落,他们就火速行动起来。 不用一刻,诊所内只留下蕾丝和四名小弟。 四名小弟冲上前,准备把她拿下。但她却趾高气扬的笑了起来,道:“就凭你们?” “哈!妳竟然小看我们!”蓝眼小弟脸色一沉,又道:“别以为妳是女生,我们就会对妳手下留情。” 说完,他手握大刀向蕾妮方向一挥! 此招刚劲有力,大刀若砍在普通的大铁门上,能砍出一道裂缝! 只见蕾妮摆手一挥,掷出手术刀,宛如子弹一般的速度飞向蓝眼小弟。 手术刀划破空气,发出一阵清脆的声音。 蓝眼小弟迅即收回大刀,架在胸前,挡下了手术刀。 可是,过程并不是很顺利。他的大刀与手术刀对峙了几秒钟,自己则被手术刀的劲力压住了,不得不往後退几十步,而手术刀就嵌进大刀之中,险些被划断! 他站在原地,冷汗直冒!想不到一位女医生竟能有断刀之力! 其馀三位小弟则呆若木鸡! 还未等他们回过神来,蕾妮已使出第二招。手术刀当飞刀使用,把他们牢牢的钉在墙上。 他们甚至看不到她何时出招,就被压制住了! 蕾妮没有多待一刻,转身拿走贵重物品後,就径直走向後门离开。 不能留在黑铁镇了!那个叫班森的头目已见过自己的样貌,若他凭回忆将相貌画出来,自己终有一天会被菲烈找到的。蕾妮压低戴在头上紫蓝色的圆顶硬礼帽,一边四处张望逃避追捕,一边想着往哪里逃。 不知走了多久,她来到了北门的码头,准备乘坐客船前往三木镇。 在西南十镇中,与自己交情最深的就是布鲁斯。更何况,自己被黑铁镇狩猎队盯上亦是因为他,到三木镇寻求庇护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她看到附近有大量狩猎队把守着,禁止任何人士进出入黑铁镇! “蕾妮,跟我过来。”突然,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从那人发出的低沉声线可得知是布鲁斯。 他带着蕾妮来到离码头约两公里距离的酒馆内,与收拾好行李的澄风他们会合。 “我听外面的镇民说,现在黑铁镇内的五个关卡都有狩猎队员看守着。依我看,菲烈是打算瓮中捉鳖。”布鲁斯将朗姆酒倒入杯中,然後递给蕾妮。 “既然逃不了,不如就在这里等候吧。待风声一过,我们再想办法离开。”澄风斜眼瞄了窗子一眼。 他戴上了太阳眼镜,在旁人眼中只是一位视障人士。 此时,前往视察的达尼尔回来了。他坐下来,伸手抓了几粒花生,边剥壳边道:“在五个关卡中,西边的防守是最弱。如果我们要逃出黑铁镇,可从那边走。” “西面大约有多少人把守?”澄风问。 “共二十名狩猎队员,而且菲烈的得力助手也不在那边,要突破防线是轻而易举。” “先别轻举妄动。我觉得澄风说得对,待风声一过才起行吧。”布鲁斯抿了口酒,凝望着众人,道。 话音刚落,约二十人的狩猎队来到酒馆外。 蕾妮望向门前,认出带头的人正是刚才在诊所手握斧头的头目,遂压低身子,指着班森,对大家说:“他叫班森,搜查诊所时,就是他带头的。看来我们不走不行!” 班森?!菲烈的耳目股肱?!布鲁斯听後,面露难色。 当年,他的两位叔父就险些死在班森手上! 第三十一章 恐怖的班森 黑铁镇北面酒馆内,一片嘈杂声! 酒馆的秩序非常混乱,不管是否有狩猎队。这里龙蛇混杂,一贯如此。 黑铁镇的酒馆与格列镇的一样,都是用木材建成。不同的是黑铁镇的历史悠久,酒馆的木头较为陈旧,而且靠近海岸,酒馆的环境略为潮湿。 水吧台就设置在门的附近,酒保见到班森一行人进来,深知他们不是来光顾的,眼眸里立即出现一丝不悦。 其他客人只是安静了几秒钟,然後自顾自地喝酒丶打斗。 没错,是打斗!酒馆内最平常不过的事。喝醉了,一言不合,就径直打起来。 班森在环视四周,观察酒馆里的情况。他来到了酒保面前,问:“你有没有见过一名紫眼女生?她皮肤黝黑而粗糙,大概二十三岁。” 酒馆每天有那麽多人进出入,酒保怎会记得所有客人的特徵?不过,紫眼人在黑铁镇很特别,几乎十年难得一遇,当蕾妮进入酒馆时,他已经察觉了她甚是有神的紫罗兰色双眼。 他还认出蕾妮就是在三个月前救下他发高烧的女儿的医生。他为了报答这份恩情,以及避免他们在酒馆内开战,砸坏家俬,遂道:“我不知道。” 这时,一位醉汉跌跌撞撞的来到澄风面前,扰扰攘攘,胡言乱语。他生怕醉汉令他们暴露位置,所以一脚把他踢开。醉汉被踢至邻桌,打翻了食物,惹怒了邻桌的人。 可能喝了很多的关系,他们什麽都不管,就围着醉汉打起来了。 此时,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滋事分子随着这个小火苗,将事情闹大。刹那间,原本混乱的酒馆越发纷乱,场面难以控制! 酒馆内传出激烈的打斗声。有人被抛出窗外,躺在大街上;有人则被围殴,打到伤痕累累,血水在流淌,嚎叫连连! “是时候了,我们走吧!”澄风对众人说。他的目的已达成,引发事端,制造混乱,然後走人。 但是,班森身边的蓝眼小弟眼利,很快就认出正在往另一边出口移动的蕾妮! “化成灰也认得她!”他面带愤恨之色。昨日刚买的新衣服,只穿了几小时,就被她划出许多破洞,在诊所时亦差点丢去性命。 班森闻言,立即动怒揍了酒保一拳。与此同时,他亦看到澄风背包突出的石剑,之後在人群中杀出一条血路,往他们的方向追去。 澄风他们走出酒馆後,径直跑往西面大门。 很快,他们就来到了大门附近。 如达尼尔所说,西面狩猎队员一共二十人,皆在大门前,挡住人们的去路。 “妮雅,妳找个地方躲起来。待我们将他们解决後,才出来吧。”在众人中,只有妮雅不懂打斗。澄风生恐自己分身乏术,照顾不了她。 “那你们小心。”说完,她就隐藏在小草丛里。 他们亦不浪费时间,随即动身起来,走向西门。 越过人群後,直接与守在大门的狩猎队打起来。 原先围着西门哀求队员放行的镇民四散开来,往四方八面逃走,避免战斗祸及他们。 各人都使出浑身解数,务求在短时间内将所有敌人击倒。 澄风一招猛拳就把其中一名蓝眼队员的两只门牙打掉。 该名队员捂住嘴巴,鲜血不断直流。 “啊!”其他队员见状,大叫起来。他们拔出佩剑,在不同方位向澄风袭击。 “砰──!砰──!砰──!”不消一刻,澄风以敏捷的身手,将他们逐一击倒。 他们躺在地上,连叫带哭,身体出现多处凹陷,拳到之处亦有骨折和内出血。虽然澄风并无武器在手,但他凭着刚劲的猛拳压制着他们! 他淡漠的双眼望向前方。 怪物!这是怪物!被打掉门牙的小弟心想。 他不断发抖,双膝不自觉地贴在地上,像是乞求澄风手下留情。 突然,一把在空中旋转的斧头飞过澄风,带着呼啸之声,嵌进跪在地上的小弟头颅里。 热腾腾的鲜血四溅,散落在黄泥地上。 头颅破裂分成两截。小弟倒下来,死状恐怖,脑浆混合血水在地上绘画了一张世人从未见过的地图。 澄风心有馀悸,若不是他刚才躲避及时,这凄惨的死状,就是属於他了! “哼!真没出色!”对於小弟跪地求饶的行径,班森不屑一顾。 他一跃而起,跳到澄风面前,将斧头拔出,架在肩上。 众人看到这一幕,不管是澄风丶布鲁斯他们,还是黑铁镇的狩猎队员,均觉得班森冷酷无情。杀了自己队友,还面不改色,完全没有惋惜丶怜悯之心。 某些小弟头皮发麻,一股寒气打从心底里散发出来。他们在反思,究竟自己是否加入了错的队伍? 想到日後也会被他这样对待,他们的身体不禁抖颤了一下! “只要我在,你们今天谁也不能走出这扇大门!”说罢,他开始活动筋骨。 “我就不信你这麽能打,让我来会会你!”达尼尔拾起落在地上的佩剑,冲向班森,与他一决高下。 “达尼尔!”布鲁斯想制止他那愚蠢的行为,可惜已赶不及。他曾听过两位叔父提及与班森的战斗,他绝对是可怕的对手,不是达尼尔能应付的。 达尼尔直接提剑刺向班森。他步速很快,剑尖划破空气。 班森轻蔑一笑,握斧劈往剑尖。他劲力无穷,如劈在实木家具,也能一斧劈破,劈出顺滑丶完美无瑕的切口! “嘶──!”佩剑瞬间分成两截。斧头快到达护手时,达尼尔果断弃剑,催动魔能,使出雷纹掌打向班森胸脯。 手掌形成丝丝电网。若班森被击中,雷电会传到他的身体,减慢他的行动。 “你还不够资格与我交手!比起巴德与巴罗,你还差太远!”班森是黄环五星,而达尼尔只是黄环一星,实力已存在差距。更何况,班森曾与雷属魔能家族交手,自然清楚他们的招式了。 他猛然往後退,改变斧头的轨道,将其掷出。 斧头随即划破达尼尔的肚皮,鲜血爆射,溅向四周。 布鲁斯见状,立即冲前将他救出。 他晕倒了,呼吸越发微弱。内脏杂乱无章的露出肚皮外,鲜血不断渗出。 这不可能吧!达尼尔已经使用魔能与他对抗了!只是一招,他就能将其击倒?!澄风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 第三十二章 风龙剑 红帽和蕾丝都被班森的力量震慑住,站在原地愣着。 妮雅则在草丛里捂住嘴巴。小弟与达尼尔的惨况,令她不寒而栗。 “让我看看他的伤势吧,说不定他还有救。”蕾妮回过神来,蹲下身子,为达尼尔进行治疗。 “那交给你了,我去拖住他。”布鲁斯虽知自己不是班森的对手,但不能放着自己的朋友不管。 澄风呀澄风,快点想办法吧!澄风亦感到班森拥有恐怖力量,不是自己能对付的,遂不断思索着逃生方法。 突然,他灵光一闪,想起自己还未练成脉冲剑法的高阶版。 说不定练成後能与之抗衡!他想。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青苹果牌手机,打开电子剑谱,不理众人目光,在空旷的大门前耍出剑法。 不论是黑铁镇狩猎队,还是布鲁斯他们,皆被他的逗逼行为吓得目瞪口呆! “哈哈!小兄弟,我看你今次是选错队友吧!”班森调侃的道。看着澄风握着发光的长方物体,然後舞剑,他不禁由衷的发笑。 不怕神一般的对手,只怕猪一样的队友。在众狩猎队员眼中,尽管班森冷血无情,但都被眼前的二逼瞎子可靠。 布鲁斯不理解澄风葫芦里卖的什麽药,但基於对朋友的信任,还是先硬着头皮应付眼前这位可怕的对手。 他曾听叔父说过,班森力气很大。若遇到此类人,不能与之硬碰,要用巧招出奇制胜。 他右手握剑,左手背负凝聚魔能。他等级比达尼尔高,是黄环三星。手掌黄色的电网比随从的威力强大,若将掌打在猛虎身上,除了产生麻痹效果外,还可电伤它的皮肉,将其击毙。 电网滋滋作响,班森站在远处,也听到丝丝雷电之声,以及感受到布鲁斯背後的能量。 “想不到你都挺聪明的。看你衣着光鲜亮丽,应该是巴德或巴罗的後代吧。”班森见布鲁斯不力敌,只智取,比起刚才那个匹夫机智。他鲜有地说出称赞的话。 “我是他们的侄子,夏佐才是我的父亲。”布鲁斯解释道。 “可惜!真是可惜!以你的修为,不出两年,就可超越你两位叔父,但现刻要死在我手上。”班森露出一副假惋惜的表情。 “是生是死,现在还不知道。”布鲁斯淡然的道。 说罢,他舞动佩剑,快步走近班森。与达尼尔不同,他没有立即发动攻击,而是在班森附近游走,寻求盲点突破口。 他除了左手凝聚魔能,双腿也催动了。被丝丝电芒包围着的双腿,如同马达一样,快速运动起来。 布鲁斯越走越快,魔能为他的双腿不断加速。 “你知道吗?当年你两位叔父也曾使用此招与我纠缠,难道他们没有跟你说过?”班森见他使出似曾相识的招数,似笑非笑的问。 “非也,你们的对战,我梦也发了好几遍!”他依旧围着班森转。 “但愿你能给我一点新奇的乐趣。”他闭上双眼,感受布鲁斯魔能的流动。 上一次与他两位叔父对战时,他们就是想以快招取胜,可惜事与愿违,还被班森打癈了双腿。 今次他吸收了上一代的经验,改变战斗方法。采用连续效果压制他,等他速度减慢,然後再将其击倒。 丝丝电弧从四处袭来,越发接近班森。 “哼!雕虫小技!”班森大喝一声,催动魔能。霎时,在他周边形成火幕,挡住电弧的前进。 他掷出斧头,经过熊熊火幕,斧头燃烧起来。 “啊!”布鲁斯惨叫一声,跌倒在地上。他断开的左腿则掉在蕾妮面前,切口完整,血淋淋的红液直渗入泥地! 我去!又一个伤者!蕾妮催动全身魔能为达尼尔治疗,激发他的细胞再生,令伤处渐渐愈合,已保住了他的性命。可是,她的魔能近乎用尽。现在布鲁斯被班森斩下左腿,恐怕她要用上生命来为他医治了! 班森接回斧头,正当他准备给布鲁斯最後一击时,一把佩剑向他袭来。 掷剑人正是澄风! 班森快速後退几个身位,躲开飞剑。 澄风走在布鲁斯面前,望住蕾妮道:「他就拜托妳啦!」 “你们不要再受伤了!有没有顾及医生的感受!”此刻,蕾妮快要忍不住哭了。虽然她经历过许多生离死别,但她也是感情丰富的人。更何况,他们全都是自己的朋友! 下一秒,眼泪不断在眼眶中流出,宛如决堤般的。站在附近的红帽和躲在草丛里的妮雅也受了她的影响,泪水在眼眶打转。 “好了,别哭了,我答应妳便是。”澄风用温暖人心的声线道。 在紧要关头,澄风练成了高阶版的脉冲剑法,准备与班森一战。 班森望向眼前的他,原先他撑着树枝,还以为是瞎子一名。没想到他戴的是太阳眼镜,不禁眉头一皱。 不过,此人平平无奇,在他身上感觉不到魔能的气息,连达尼尔都不如,怎麽他会散发出胸有成竹的气势?班森面带疑惑的想。 他不管那麽多,打算一招将澄风击败,遂催动八成魔能,双手环抱。 火幕缓缓扭曲变成烈炎火球。高纯度魔能集中在球内,发出炸裂的响声! 缕缕白烟在火球边四起,瞬间产生的高温令附近的人大汗淋漓! “去死吧!”班森目露凶光,将手掌般大的火球投向澄风。 汗珠在澄风的脸上滑动,他感受到火球带来的压迫感。前有迎面而来的高温火球,後有非救不可的朋友,他不能移动,只能接下此招! 就跟你赌一把!澄风闭上眼睛,心中默想:“风属魔能,风属魔能,……” 忽然,他手中扬起阵阵强风,风势越发增大,绕着他的身体。 他到达了黄环水平! 刚才修炼脉冲剑法时,他顺便看了羊皮纸书籍几眼,得知‘风龙剑’这一招,遂现学现卖,凝聚风属魔能成剑! 一把由烈风形成的剑被他握在手中。他的毛发丶衣服皆被扬起,四周响起呼啸声。 此时,火球已在他触手可及的距离! 澄风挥出凛冽的风龙剑,与高热火球对碰! 第三十三章 蕾妮去留 格列镇,度比翁府邸小凉亭。 澄风正在进行第十六次的‘风龙剑’练习。四周扬起微风,落叶冉冉升起。风龙剑基本成型,以白色为主调,配上浅蓝色的润色,护手两边都形成龙纹图案,发出低沉丶震撼人心的龙吟。 他‘解除’了风龙剑,在石桌上拿起一早预备好的毛巾,擦掉额头上的汗水,然後坐在摇椅上。 望着附近飞来凉亭的小鸟,他回想起前几天在黑铁镇与班森恶斗的情景。 当日,他使出风龙剑,拼尽全力将火球挡开。火球以闪电般的速度径直飞向班森,之後他就感觉一阵晕眩,最後只记得火球发生爆炸,威力犹如燎原之火。 根据红帽的复述,在他晕倒後,班森被自己的火球吞噬。他们立即把握机会,将其馀的狩猎队员击败。接着她与妮雅丶蕾妮,三位女生每人带一位男生逃离现场,进入迷幻之森。至於班森是生是死,就不清楚了。 红帽忆述爆炸过後,看见班森跪在地上,纹丝不动,头往地望。他身体不停冒出白烟,皮肤被高温火焰撕咬,全身约有八成皮肤被烧伤,还不时渗出血水,一片血淋淋,画面骇人。 澄风从回忆返回现实,拿着面包撕成小块,丢到小鸟附近。 他想不到羊皮纸书籍记载的失落魔能,力量会如此强大。自己刚到黄环水平,就能将黄环五星的班森击败。就算他当时没有出尽全力,也至少有七丶八成吧! 可惜,自己的力量还是不足,否则也不会落得出招後就晕倒的下场。 醒过来後,他每天早上都会练习风龙剑,打算先将此招掌握,收放自如。 现在北面宿舍和办公大楼还在重建阶段,澄风依旧住在度比翁的府邸。在这一个月内,他在小凉亭旁加建了小型鱼池,供客人观赏之用。 鱼池内养了许多品种的锦鲤,有金色,有黑色,还有红白双色。据他所说是澄风来到格列镇的一星期前,一名由南方海域而来的客人送给他的,还留下一张鱼池的设计图。 而度比翁则回赠几桶葡萄酒给他,名符其实是‘葡萄酒外交’。 就在澄风感受莺啼燕语的时候,蕾妮丶布鲁斯,以及他的随从达尼尔走至小凉亭。他们来到格列镇亦是在度比翁府邸作客。 “澄风总队长,风龙剑的修炼如何?”布鲁斯在澄风的身後道。 澄风转过身来,向众人打招呼,然後对布鲁斯说:“进度还可以,现在可将风龙剑成形,而且不会晕倒。” “那就好了。”布鲁斯发自内心地微笑。前几天的对战中,他虽然身负重伤,但也看到澄风使出风龙剑。其威力强大,震撼人心,若澄风能熟练地运用此招,无疑是增添对抗艾文的胜算。 澄风请他们到凉亭坐下,接着问布鲁斯和达尼尔:“你们的伤势如何?” “经过蕾妮的治疗,我们大致上康复了。只是,不知是否心理作用,伤口偶尔会隐隐作痛。”布鲁斯摸了摸自己的伤患处,道。 “那当然了,我又不是神仙!你们能接驳好伤口和断肢,已是不幸中的万幸。”蕾妮觉得布鲁斯好像在责怪她。 “我没有责备妳的意思。妳救了我们,多谢妳还来不及了。”布鲁斯祥和地解释道。 “对了,妳的魔能好特别,是如何觉醒的?”澄风询问了先知树,得知拥有魔能是先要进入觉醒。他对蕾妮的治愈能力深感兴趣,倘若能得到她的相助,在日後的战斗中,自已队伍的伤亡人数肯定锐减。 “大约半年前,我在皮城行医。当时魔怪横行,我在拯救一名快要活不下去的狩猎队员时,意外地觉醒了超念属魔能,成功抢救了他的性命。”蕾妮在回想当日的情况。 “我听父亲讲过,魔能分为十三种。分别是火属丶水属丶雷属丶风属丶植物属丶冰属丶毒属丶岩属丶超念属丶影属丶龙属丶妖属和钢属。绝大部分都是打斗的招式,有少部分是效果招数。例如让对方产生麻痹,或是治愈伤口等等。”布鲁斯娓娓道来。 及後,他又道:“因为能拥有效果招数的人并不多,所以他们非常抢手,许多贵族也邀请他们来自己的领地作座上客。如果总队长正有此意,那请加把劲喔!” 说罢,布鲁斯向澄风使了个嘚瑟的眼色,示意自己看穿他的心思。 我去!这个布鲁斯绝对有意纳蕾妮当三木镇的上宾,才对我宣战的!澄风心想。 “没错。在不久的将来,我打算统一黑镇镇丶双斧镇和格列镇,到时候会与菲烈和力臣大战。我希望蕾妮小姐能留在格烈镇助我一臂之力。”既然布鲁斯说出暗示性的话,澄风乾脆承认,不拐弯抹角。 “好呀,那我就留下来,助你统一三镇。”蕾妮见他如此直接,不像布鲁斯那样含蓄,遂一口答应。再者,她从来没有到过格列镇,亦想帮助这里的镇民。 布鲁斯闻言,惊讶不已,脸部彷如海报的肖像一样。他没想到蕾妮居然爽快答应澄风! 其实,澄风也有些吃惊!想不到自己的坦率,为他鸁出了‘蕾妮争夺战’,而且还是一面倒的胜利! “真是太好了!我待会儿让艾克丝帮妳办入队手续,妳将会成为我们狩猎队的一名下士。”澄风高兴的道。接下来,他把狩猎队的职级详细地告知众人。 解释过後,澄风抿了口白兰地,问布鲁斯:“现在你有什麽打算?” 哼!蕾妮都被你抢走了,我能有什麽打算?布鲁斯显然还是有些气愤。不过,这都是小问题,他是一个做大事的人,眼前先要应付艾文的侵略,遂向澄风道:“我会先经双斧镇,返回三木镇养伤,之後会去飞虎镇与尤金镇长商量退敌大计。” “那麽你何时起程?让我送你吧。” “我准备今天出发,现已将行李收拾好了。” “不如吃完午饭再动身吧?让我和度比翁为你饯行。”澄风拳拳盛意的道。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