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序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回忆卷一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 《犯罪心理细节还原》—— JC先生:如果在一个漆黑的巷子里失去目标,那他不在你的面前,就会在你的背后....... 我是个70年代末出生的青年,像很多我们那个时代的白银人一样,我拥有一个大家羡慕的干部子弟的家庭背景,父亲是计划生育,或者其他某个办公室的主任,母亲刚是信用社,或者银行的职员,我的生活不愁吃喝,但主要是缺少刺激。由于父母的工作地点不断变幻,所以我在白银几乎没有一个哥们和朋友,我从小就形成了独处的个xìng,兄弟姐妹都在学业上很成功,唯有我成绩平平,读完初中就缀学在家,因为父母的频繁调动,户籍一直久悬未决,我是我们大院众多黑户中的一员,这是个时代问题。我最理想的职业,也是我正在潜心钻研的事业就是:开锁和行窃。开锁的最高境界谁都知道,就是学习最新的开锁技术,做一个热爱科学的人。而行窃的最高境界知道的人可能就少了?我的追求就是怎样逃避JC,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偸,一方面能满足我的事业yù,另一方面能保障我夜夜笙戨的激情的城市生活。为了逃避JC,有时不得不做一些干脆利落的事,我把这个戏虐地称做:伪装....... 俗语说:贼有贼道,“站街”的那些“钳子”都是那些急需小下馆子的零钱,流浪儿小角sè,经常在街头挨揍的就是他们。“摸金倒斗”是损yīn德的事,“赶月亮”在70年代的乡下很盛行,但到了80年代,电灯的普及已经不在时兴,我自小就对入室行窃有着极强的天赋,并且是白天,这是我对我这个行业的一次大的突破。因为我具备了一个白天入室行窃的小偸具有的完美素质。我身高1.76米,平均周天攀越跳跃8小时以上,别人要梯子才能上的“天窗”对我来说一根粗点的竹杆就足够了。我极爱研究锁头,几乎能开所有常见的锁,一把小刀我就能把锁的自行车在一分钟内推走,一张废身份证我几乎打开了我们院子里所有邻居的房门,八十年代的锁业还很落后,黄铜锁普遍到90的住户,而我在机械厂的朋友帮我打磨的锋钢“7”字撬,jīng致到只有十公分长,还可以带加长杆;我的另一个特长是很会伪装,整洁的牛仔裤,鸭舌帽,外加一个电工包,所有工具就带全了,走小院,穿巷道,丝毫不会引起怀疑,另外我对动过的东西都会自然的归还原貌。我到过的地方没人能发得现我动了什么,没动什么。我具有极强的听音辨声的听觉、极果断的意志和应变能力。极强的策划和防范意识。我有极强的占有yù,只要是我看中的东西,便非弄到手不可,哪怕是在狭窄的床空下面蹬守一天一夜,但一到手我就会把他藏到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不再去理会它,因为它对于我已经失去了任何吸引力。 另外我之所以选择白天“做活路”(入室行窃),一个重要的原因是8、90年代的居民楼,白天要比夜晚安全,除非是星期天,整座整座的机关宿舍楼都空荡荡的。另外我有一套独特的心得,比如我采取晚上“赶月亮”和白天“做活路”相结合,晚上我会在楼顶(采点),白天便去“做活路”。我jīng心选择单身而富有的女xìng的居所做为我的目标,是因为女xìngxìng格中有天生的软弱和单纯的母xìng弱点,我曾经有一次进入一个高官女儿的房间,结果和被提前回来的她碰了个正着,我正准备挥起夜在袖子里面的“钎子”,只听她笑着说:“你是不是走错房间了,我出去时忘了锁门是不?”我赶紧说:“是啊,不好意思。”趁和她说话的时候,走到她身后,用宽大的袖子捂住了她的嘴巴和鼻子...... 说起伪装,有时我不得夸自己是个伪装的高手。上世纪80年代看过《jǐng察》杂志的朋友肯定都还依稀记得上面有一篇关于犯罪伪装的文章。比如说一个故意杀人犯在杀了人后,不忘把他的手表和钱包带走,把一桩jīng心策划的杀人案伪装成为一个抢窃杀人案,来干扰JC的破案思路。而我的伪装目的是用一切常规的事实尽可能掩盖一切非常规的真相。比如说我除了拿电工包外,我通常会提一个黑sè的塑料代,里面通常会装一套洁净的,领口边挂着一两支名贵钢笔的西装和领带。撬锁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其冒不扬的电工,而离开时我却成了看上去酷似一位串门儿的贵客。我的着装一丝不苟,让普通从无法和一个小偸联想在一起,在那个年代谁都尊重那些穿戴的整整齐齐的zhèng fǔ官员,或者学者教授,而我的形象看起来,就是像是这样的一官员或者学者。 我的更高超的伪装技能还在于当有人发现我行经时,我会迅速把我的“活路”伪装起来。我的电工包里通常会装着一些诸如“管道疏通”“上门开锁”的小广告纸,比如当我正在撬门时,通常我是背对着楼梯口的,我高大的背影足够把来自楼梯口的视线遮个严实,假如这时听到有人正好从楼梯走了上来,我便会迅速停止“活路”,在门贴一块广告纸,伪装成发广告的人。如果我正好偷完出门,我会赶紧退回去,等人走了再出去。 我万万没想的,我的喜欢伪装的习惯,rì后帮我多次顺利逃过JC的视线,帮了我的大忙。永丰街那个案子,还有供电局那两个案子,成为我这生中的“伪装”上的经典之作,也是我这生中最大的罪恶之作,之所以天衣无缝,全依赖于我较高超的伪装习惯,我的原则是,只要有人发现,我就不是小偷,哪怕是个杀人犯。我的这些伪装的思想其实来源于我脆弱的内心世界,我外表虽然刚毅果断,但心里却无时无刻不在咒骂着自己,其实我人生本应该像我的哥哥姐姐们一样,成为大学生,成为zhèng fǔ官员或者银行职员,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由一个小偷沦落成一个“杀人狂魔”,回顾这邪恶的一生,九条鲜活的人命终结在我的手里,这已经远远颠覆了我最初作为一个最终级小偸的全部意义。我愧对父母兄弟。如果说我负气的和父母决裂,还不如说,我因再已无法面对他们而选择留下。留在白银,这个我的梦想之地,伤心之地。所以佛说:是因为有了什么样的因,便已经注定了什么样的果。 回想童年,父母给了我优越的生活,但我并没有好好把握,我整天生活成丰富的物质世界里,同时也养成了我凡事好强的xìng格;父母整天有忙不完的工作,我也有整天做不完的“工作”,他们经常把我寄养在伯父家、大姨家、二姨家、小姨家,我走到哪里,JC便会出现在哪里....... (接续)在我这yīn暗的一生中,只有一个朋友,也是这生中对我影响最大的人,他的名字叫小四。他的话大多对我的人生起到了决定的作用,有的话甚至直接决定了我的一生,有时我曾想,小四他留给我的究竟是什么?是友谊的光明,还是罪恶的黑暗,我已经无法辨别的清。当我孤独一人的时候我会觉得黑暗,和他在一起,便会觉得无比的光明;但终有一天,他离我而去,因此,我的人生便再也没有光明,有时我在想,也许我的一生从来就没碰到过光明!还记得我第一次和他去行窃时前曾问他:“如果我们在别人家被别人回家碰见怎么办?”他随口告诉我说:“那就把他做了。”也因此,在我们出门之前,我们左手袖子里总会准备一把锋利的钎子。在我rì后的生涯里,每当我用胶布把钎子套固定在左腕上的那一刻,我便什么也不惧怕了。虽然我还从来没有用到过,至到1988年5月26rì之前。 在认识小四时,我还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同学,我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奇心特别强,大人们越是不让我看的东西,我便非要偷偷地找来看个究竟。记得父亲总是把一包包五颜六sè的小盒带回家,背着我偸偸锁进他的抽屉里。有一天,我趁父亲不在家,偸偸拿出父亲背着我藏好的钥匙,打开抽屉,把小包里的塑料袋掏空,然后再放进去一些火柴盒,重新锁上抽屉。原来这些小包里装的是一些五颜六sè的橡胶套。我把这些橡胶拿给小四,小四套在嘴巴上一吹,便成了一个个五颜六sè的大气球,我把汽球绑成一串,牵在手里在大街上跑。这几盒避孕套够我们玩了几个月。 小四比我大五岁,他说你既然有你爸抽屉的钥匙,为什么不拿些钱,这样我们就可以买健力宝喝。我说要是我爸发现怎么办?小四说:“你可以把家里的所有箱子和衣柜都打开,这样你爸就不会怀疑是你了。”那是我平生第一次偷钱,我们附近一家小卖部的健力宝都买光了,最后没喝完的全部仍到臭水沟里了。 随后小四教会了我用身份证开房门,用竹杆翻墙....... 回忆卷一(1)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回忆卷一(2)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 说起君子兰,我就不得不提起小四的这一段传奇。不知是在哪本书上有这样一句话:“越是贫穷的地方,便越是爱种花。”80年代末期的甘肃是贫困落后的省分,白银和靖远也像其他县城一样贫穷,但却奇怪地流行着一股种君子兰的风气。只要你仔细抬头观察,一些生活相对富裕的干部家庭的阳台上往往会突然出现一盆婷婷玉立的君子兰花,可别小看了这一盆君子兰,在白银要卖到200元一盆的价格,当时一个工人的工资才300到400元,而这一盆花就相当一个普通工人2/3的月工资。在那个时代,拥有一盆君子兰是我们那个时代的年青人,特别是女孩子的梦想。咪咪恰在这时向小四提出的送君子兰的要求着实让小四为难了,小四本打算带我们再杀回广场去,但无奈我的脚在湖边“崴了”,说是脚崴了,其实是惧怕jǐng察。小四再三央求我和他回去“搭架子”,我执意不肯。这时我忽然想起我们zhèng fǔ大院的三楼就有一盆君子半,我家住在二楼。记得那时我还在上初二,父亲那时还在乡镇里工作,我的成绩一直不很好,父亲为了让我读重点中学,就把我寄住在靖远城郊的二姨家上学,有时星期天接我回家住一天,即使是这一天,爸妈也经常不在家。我于是就到二楼去找小梅,君子兰便是她家里的,她爸爸是镇长,妈妈一直在家带小梅读书。小四听了我的话,两眼放出光来,他信心十足的向咪咪承诺:“明天回家后,我保证让你在靖远拥有一盆属于自己的君子兰,我向你保证。”而且是:“独一无二的”我附和着说。 晚上我们在白银过夜。在一家烧腊馆吃了晚饭,我们找了家汔车旅馆开了房,然后小四带我们去录相厅看录相。开始是一些枪战片,其中有一部是《小偷阿星》,那是我第一次看《小偷阿星》,让我看入了迷。再后来便是三级片,看得我只觉得想吐,于是我对搂在一起的他俩说:“我不看了。”于是小四搂着咪咪,我们一同回旅馆睡觉。我们三人住的是一间房,睡在一张床上。我睡在靠墙,中间睡着咪咪,外面睡着小四。过了一会后,小四和咪咪呼哧呼哧的动作了起来,我便被他们挤到了角落里。但很快,他们就结束了,咪咪摸黑起来喝了口茶,倒下一会就呼呼睡着了。咪咪起来喝水时,小四睡到了我的身边,咪咪入睡后,他小声问我: “小五,白天的那一巴掌疼吗?” “不疼,我爸打习惯了。” “有爸总比没爸好,我要是像你就好了。” “你要是有爸,他会打你的。” “他打不过我。” “你敢打你爸?” “别人不能打我爸,但我是可以的。你不敢打你爸么?” “不敢,要像你,他会杀了我的。” “小五,记住,人,你不打他,他就打你,你不杀他,他就杀你,这世界就这样,父子也是一样的……如果我的父亲真的不在,也许我会杀了他的……” “真的么?”…… 小四再没答我话,径自睡着了。 回忆卷三(23)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我舒服地躺在小四坚强的怀抱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美好的感觉;在小四的宽大的怀抱里我感到无比的轻松、安全和恬适。我想,人是个奇怪的动物,当一个人处于直立的安全的姿势行走或者生活的久了累了,便会想要尝试一下失去重心后不安全的姿势下行走或者生活的欲望,于是便产生了冒险。但一个人冒险久了,他就想要找个安全的位置停一停,休息一下,哪怕是一分钟。人可能会选择一棵树枝,或者把椅子,或者一张大床作为自己依赖的享受安全的物品,但人从树枝、椅子或者床上离开后,很快就会把它忘记;同时人也可能会择一个人,亲人、爱人,朋友,或者是陌生人做为依赖享受安全的支撑;所不同的是,一个人一旦享受到了另一个人为你付出的安全或者支撑后,你就再也难于将他忘记,甚至是产生了难于割舍的感情。 你或者会说,人的怀抱比树或者物品更舒服,更安全,比如当你从一棵靠着的树枝倒下去的时候,树枝是无情的,它无法帮你;但,你如果从一个人的怀里倒下去的时候,他却可以伸手去拉你。但,如果你这样认为,朋友,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人能够让一个人安全地躺在他怀里,也能将一个人推进自己亲手布置的陷阱,我坚信。在我的漫长的人生道路上,直到读那封汩汩写给小四的长信以前,我一直都这样固执地坚信,也因此从来没相信过任何一个人。 还记得读初二时的一个暑假的晚上,汩汩和我一起在他家的小禾场乘凉时曾经说:“母亲的怀抱最甜蜜,父亲的怀抱最安全。” 听了汩汩的话后,我和她说:“我母亲说我是吊在摇篮里长大的。因此,我从来没有过怀抱,那时母亲要上夜校,父亲在住乡下的工作队,一年才回几次家。因此,我无法想像我躺在母亲怀里,或者父亲怀里的情景。” 汩汩说:“如果我的父母亲还在世多好,母亲还会搂着我唱儿歌,父亲还会搂着我数星星。” 我说:“在我的印象中母亲和父亲都是非常讨厌孩子的人,如果谁把我塞进我母亲的怀里,母亲会一把把我扔到摇篮里,去干她永远也停不下来的工作。而父亲则会把我抛到地板上,因为,他说我小时候最讨厌,很爱哭,只要爸妈一抱就会哭”。 汩汩说:“那正是他们抱你太少的原因,不习惯,要是天天抱着,习惯了,保证你不会哭了。” 我自豪地说:“我才不要他们抱着,我母亲说,我天生是个不要怀抱的人!就像我天生是个不会哭的人一样。”汩汩笑着说:“我不信,要是我的怀抱,你也不要么?”我当时听到汩汩这句话时忽然感到很迷茫,想了很久最后才红着脸说:“泡的时候可能会要,但泡完就不要了。” 汩汩听完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幼稚,真幼稚,我不信,我不信。” 我抱怨说:“我就是无法习惯别人的怀抱啊,这是事实,有什么?” 想到这里,躺在小四的怀抱里我忽然感到尴尬他别扭了起来,于是试探着扭了扭腰,挣扎着推开小四,自个儿站着。小四本来不想放开我,见我执意地要挣脱他,迷惑不解地看了我一眼,最后只得放开了搀扶着我的手。 我踉跄着挣扎靠在一棵胡杨树上,但想到刚才对树的不安全感,就干脆一屁股又坐回地上。小四跟过来递给我一支烟,用打火机帮我点燃,我狠狠地吸了两口。这时小大走过来,把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把一个金色的布腰带给我扣在腰间,然后像电影上的拳击手一样,举起了我的一只手向众弟子宣布:“最终的比试结果,小五获胜。” 回忆卷三(24)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回忆卷三(25)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爱德哈含含糊糊地惨叫一声,就晕了过去了。我见他晕过去,就轻轻地拔出钎子,饶了他。 我从爱德哈的喉咙里拔出钎子后,往自己身上一看,不禁恼恨地骂了爱德哈一句:“草里玛B的,爱德哈,弄了我一身腌臜。” 我四下里寻找,想找个洗手的地方,可是望了一圈也没找到,最后我看到庙里墙角有个磁香盆,就拿到水井边打满水,把钎子和手洗干净,在衣服上擦干,把钎子插入左腕中的套子里。这时爱德哈已经醒了过来,他在树下啊——啊——啊——啊——的含混不清地怪叫,我朝他看了一眼,忽然感到对他有些愧疚。这时小大、小三和老佛爷走过来,老佛爷拉着我的手说:“真不错,后生可畏,小四的眼光真不错,是个好孩子,走我们回兰洲吃饭去。”临走时老佛爷还不忘踱到爱德哈面前当众骂了句:“这就是背叛我的下场!”骂完后老佛爷、小四、小三和我,还有那戴八角帽的哈吉卖题才上了小大的车。刀疤和土尔逊抬着爱德哈上了小二的车,剩下的阿木买买提和阿那麦提都各自散了。 车子到了靖远后,小四和老佛爷说:“由于小五伤势太重,想要带他到医院去诊治,就不再陪您回兰洲了。” 老佛爷拉着我和小四的手,看了一眼车上的哈吉卖题说:“其他的漂亮话我就不多说,我吩咐的事,你们一定得给尽快办了。” 小四说:“心知肚明,不必再说。”小四说完后就扶着我下了车,老佛爷和小大他们一路绝尘走了。 我和小四下车后,小四要带我去白银,我不想让汩汩看到我现在的样子,于是说:“现在我不想去白银,我怕汩汩姐问这问那的,走漏了什么风声不好。” 小四执意说:“这怎么行,你要是回家,家里人问起来怎么办?” 我说:“这次自从家里出来,就再没想过要回家了。” 小四说:“要不我们先回白银,暂时不告诉汩汩,等你的伤好点了再告诉她,你看怎样?” 我说:“好。” 回到小四的住处,小四把我安顿好就去找汩汩去了。我一个人睡在床上辗转反侧,回想自己走过的路,我哀叹自己的不幸,没能像大哥、二哥一样上高中,考大学;完了又忿恨汩汩的绝情,不肯和我一起走红道;感叹道上的风险,并不是我当初想像的那样轻松自由……..就这样胡思乱想了半夜才迷迷糊糊睡去。大概半夜十二点左右,忽然被熟悉的耳光叫醒,只见汩汩和小四正站在床边关爱地看着我,手里还拿着一袋蛋糕和两瓶啤酒。见我醒了,汩汩就嚷着说:“小五,姐什么时候得罪你了,遭了车祸还不许小四和我说,你什么时候已经不把我这个姐当姐了?” 我听了汩汩责怪的话心里暖暖的,但什么话也说不出。 回忆卷三(26)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汩汩见我不说话,于是把手里的蛋糕放在桌子上打开包装,每个人分发一块。然后又拿了二个酒杯,打开啤酒,给我和小四倒上酒,递给我一杯,问我:“还能喝酒么?”我点点头接过蛋糕和啤酒。 我斜靠在床上喝啤酒,吃蛋糕。汩汩帮小四拿了一块,然后自己也拿了一块,坐在桌子边小四的对面一边吃蛋糕,一边埋怨小四说:“你以后到学校找我的时候能不能离校门远一点?” “为什么?”小四面色紧张而不解地问。 “你站在学校门前等我,我们班的同学看到了在学校里传风言风语。”汩汩叹了口气说。 “他们说我什么,说我老土和你不相配是么?我知道你们学校的男生一个个都打扮的像演员似的,又怎样?”小四话中带刺地说。 “唉,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总管不着你的思想。” “你现在开始在意我的思想是不是,可我以前想什么你从来都不乎?男人一旦学了演员,就像女人似的是非多!”小四激动地说。 “切,小四,演员不一定都有是非,你越来越难于沟通了,真是难于想像!”汩汩又重重地叹了口气,无奈地说。 “你正在变,汩汩,你没感觉到吗?你如再听到谁说你什么你直接告诉我,让我来解决好吗?…………看我不去直接把他给废了。”小四发火了,他小声但恶狠狠地说。 “你能把所有人都废了吗?你真无理!”汩汩不屑地说。 听了汩汩的话,小四再不说话,掏出一支烟像个发动机烟囱一般狠吸了起来,整个头一会儿就是淹没在浓密的烟雾里,呛得对面的汩汩捂着嘴剧烈地咳嗽,眼泪直流。 我们吃完蛋糕,喝完啤酒,汩汩说要回学校,小四留汩汩在他这住,但汩汩不肯,执意要回学校。汩汩说学校最近抓得紧,不要耽误了课程。小四无奈地叹了口气,只好送汩汩回校去。 于是接连几天,小四不再去找到汩汩,汩汩也不出来见他。小四变得心事重重,就又去学校找汩汩,去了两次都没碰到汩汩,直到四天后我回部队的那天晚上,汩汩才从学校出来,到小四住处见我们,给我饯行。 我们照常是白银宾馆包厢里吃饭,席间免不了说一些道别的话,小四和汩汩一直不怎么说话。饭吃到中途,我和小四都喝了很多啤酒,这时小四红着眼睛忽然诘问汩汩道:“我去找你,你为什么躲着不见我?” “没时间,我现在要准备期末考试,各科都抓得很紧,就只剩一个月了。”汩汩认真地说。听了汩汩的话,小四没说话,一脸的狐疑看着汩汩。小四的猜疑的眼神显然伤害了汩汩,汩汩回瞪了他一眼说:“信不信由你!” 汩汩说完喝了口饮料,眼泪就不由得漫了出来。看到汩汩默默流泪,小四这时掏出一块汩汩送给他的手绢递去,汩汩不接,她自顾自地用衣袖来擦眼泪,哼起一支肖邦的E大调的钢琴曲《离别》。我和小四都没说话,汩汩压抑的哼曲的声音在小小的包厢显得特别的单调、孤独和忧伤。 看到汩汩流泪,我忍不住向汩汩说:“四哥对你爱得太深,可能有时话才重了些。” 汩汩说:“他深,我就不深吗?凭什么无缘无故地伤我?” 小四呵呵讪笑了笑说:“汩汩,今天是小五的饯行,别弄成这种气氛好么。” 这时汩汩才破渧为笑说:“小五,你说过,回来要当武警的啊!” 听到汩汩的这句话,我心里突然像打翻了五味瓶一般不是滋味,嘴里的一口苦酒便再怎么也无法强咽下去了,我“哇——”地一声吐到地上说:“我醉了,今天。” 说完我把酒瓶推到一边,然后站起身来,背上背包,向愣在那的小四和汩汩挥了挥手,就出了宾馆,向着黑暗的方向大踏步地走了。 回忆卷三(27)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我于当晚10点钟到达兰洲,乘车花去半个小时,于10点半到达军山轮训中队,在中队外,我踌蹰了很久。 熟悉的军队大门,我已经极其不愿再次迈进,虽然只有七天短短的假期,但在我的身上却已经发生了太多的事情,这些事情彻底的让我身边现实的军营人生转眼之间便成为一个美丽的童话,一个泡影。 我不知道我又该何以面对好友李云辉、连长崔战。我一个人拿着汩汩给我整理停当的提包,蹲在军营远处的一棵胡杨树下狠狠地吸烟。 这时老佛爷的嘱吒仿佛又回响在耳边:“我吩咐的事,你们一定要尽快给办了。”我知道老佛爷说的是让我在部队杀一个班的军服的事,当时由于哈吉卖题在身边不便明说。 这时我又想起前天我和小四筹划杀军服的事,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我向小四保证两个周的时间来杀军服。 我让小四在我归队两周以后到黄河钟家河口的水文监测塔下拿我杀到的军服。 如果没有拿到,说明我还没有杀到,就等一个星期后再来取。两个星期的时间对我来说虽然不算急,但也不算缓。 要知道部队里的生活是很紧张而规律的,紧张规律的几乎给每个人很少犯错误的机会和地点。 从这一点来说,两个星期杀一个班的军服,不被发现,显然还是很紧张的。 想到这里,我便不再犹豫,狠命扔掉手里的半截烟头,大步向军营大门走过去。 回到部队后我先到连队报到,再到班里报到,最后才回寝室。全寝室的人看到我回来了,一窝蜂地围上来,眼睁睁地看着我打着手电把军用提包打开。 在上火车前由于想到要杀寝室里的军服,为了给同寝室的战友留下好印象,让大家放松警惕,我特意去白银火车站旁边的食品供应站买了许多靖远的特色小吃,有甜甜的粘糕、化尖子的烤马蹄、香脆的扭酥、撒了白砂糖的窝丝等。 大家一抢而空,但还没来得及吃,就又被班长全部给呵令回床上睡觉了,我相信那晚每个人都睡了一个特别香甜的好觉。 李云辉刚刚上哨去了,所以我特意为爱吃甜食的他留了粘糕和窝丝,当然还有两盒希尔烟,我把这些一同藏在李云辉的被子下面才沉沉地睡过去了。 我决心等过一两天,适应了我回来部队后的环境,才具体筹划杀军服的事,现在想再多也与事无补。 回忆卷三(28)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我回部队的第二天军号一响我就跟往常一样,随着寝室的人起床叠被出草,像往常一样又开始了一个钳子的军人的生活。 出早草时崔战拄着拐杖在队列前面对最近一周的训练进行了小的总结,他说:“今天新兵罗伟因为上次训练事故回家休整现在已经归队,我向他和你们对本周的训练作个简单的说明。还有三个星期我们的新兵集训就要结束了。到时我们就会被分派到地方中队一边完成任务,一边继续进行训练,直到成为一个各方面素质都能较好地完成任务的合格的士兵。那是以后的事,但大家都知道,目前我们要集中一切思想和精力努力完成结束新兵集训前最重的两项任务:一项是连队级别的新兵考核大比武,其中比武的内容有:队列、射击和擒敌。这个比武是对我们连队官兵集训三个月的最有力的一次检阅,特别是队列中的班队列比武更是我们二连一班最大的集体荣誉,将作为我们一班整体的形像,永远挂在我们连部办公室里成为一批又一批新兵的表率和榜样。我平常一向对你们要求严格,可以说来来去去就是为了这一天,来让我们再复习下好吧?我平常总结的队列的要求大家都知道吗?” 新兵们都回答:“知道。” 崔战接着说:“那罗伟你给说说。” 当崔战点到我的时候,我其实还沉迷在回想道行大会的事上,所以注意力不是很集中。这时突然意识到崔战正在点名问我队列的要求的现实,更是让我无法从强烈错位的精神上分离开来。一边是回忆的血雨腥风的黑道拼杀,一边是现实威武严肃的武警队列训练,我大脑里一瞬间的剧烈纠葛,让我的精神几乎崩溃,我不禁强压制住自已的消极懈怠,不假思索地说:“1、着装整齐,军容风纪严整;2、指挥精神振作,要求严格;3、队列划一、业务熟练。”我吃力地憋着气,尽量一口气说完这一串话,话虽说完,但不禁顿时感到头部剧烈疼痛,呼吸困难,头昏眼花,几乎晕倒在地上。我暗示自己必须把精神暂时集中到眼前的训练中来,这样借以暂时抵制那再也丢不开的那些残忍的画面的思想的片段。 崔战说:“罗伟回答的很好,那我就不多说了,期待着你们以优秀的成绩来回报我这三个月的努力,我们共同来交一份让我们自己满意的答卷。” 崔战说完后,我们就进入了训练中,我集中精力投入到训练当中,得以暂时忘记了血腥的回忆。 晚上吃过晚饭,我像以往一样到噪场边的胡杨林里训练截拳道。一回到我熟悉的胡杨林,训练场,这时我多么想在崔战面前讲出我在老佛爷道行大会上的出色的表现啊。但这一切都是不可能的。我和崔战虽然生活在一起,朝夕相处,但残酷的现实已经把我们残忍地划分在两个相互对立的世界。我想,这个世界要不是有黑白之分,我和崔战也许能成为忘年的朋友。 其实我要说,我们不也和生活中的许多其他人都一样吗?如果不是为了信仰,我会成为敌人做朋友;如果不是为了金钱,我会成为JC的朋友;如果不是为了女人,我会成为情敌的朋友…… 我这次回家也为崔战准备了一份粘糕、窝丝和两包希尔。我虽然不知道崔战的口味和爱好,但我傻傻地认为他既然和李云辉那么要好,那他一定也是个爱食甜食的人。我虽然为崔战准备了礼品,但我最终却没有勇气带去给他,直到这些粘糕和窝丝最终霉坏在我的提包里。 我一边胡思乱想,仍然不说话和崔战进行着对抗练习。崔战看到我身上好像多了些伤痕,忽然警觉地问我:“小新兵蛋子,放了几天假,怎么身上的伤却更多了?” “报告连长,我扒矿车,从车上摔下来了。”我煞有介事地报告说。崔战愣了愣不满地看了我一眼,一拳打在我的伤痕上,我“哇——”地一声叫出声来,于是对靠在树上的他发起了一轮猛烈进攻。 回忆卷三(29)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经过几天的精心筹谋,我决心于新兵考核比武的前一晚,也就是我归队后的第二个星期最后一天动手杀军服。一方面我出于对自己安全的考虑;我想,如果我过早的杀了服装,部队势必产生轰动效应,接着进行一个到两个星期的调查,这样很容易被查出个蛛丝马迹,造成失败。但如果在我杀军装的第二天全营就展开了考核比武,这样营领导便没有更多的精力来应付调查军服失窃这件事,等他们有时间开始调查的时候,我们可能已经离队,被分派到地方去执行内卫任务去了;二方面我如果在开始考核比武的前一晚得手,也就是我和小四约定的两个星期后的最后一天,我敢肯定那天晚上小四一定会到黄河钟家河口水文监测塔等候,这样我们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把杀到的军装转移走,以免被部队调查及时发现。如果以后调查出什么,也会因为无法找到脏物,而使事情不了了之。从这两点讲,我觉得我选的时间可谓是万全之策,至于考核比武这件事,我就早已经顾及不上了。 自从那一天崔战发现了我身上的新伤痕以后,他忽然对我比以前更加关心了起来。他经常把我叫到办公室问长问短,关心起我的生活,特别是对我的过去,问的很多。比如为什么没读书了,这么小就来了部队?我就说,是父母B的。他又问我以前在学校怎么样,老师对我好不好?我就说,很好的,在学校老师最器重我了,还让我当班长呢。然后崔战又问我以前有没有特别好的朋友,这些朋友现在都在干什么?我于是就和他说,我一直都是独来独往,从来没有什么知心的朋友。总之对于他的问话,我尽拿一些面子上的话来搪塞他,他一时把我也没有办法。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次问话是在我杀军服的前一天晚上。崔战的勤务兵把我又一次叫过去,这一次不是在他的办公室,而是在他的寝室。 当他的勤务兵敲开门,我们进去时,崔战正伏在写字桌前写新兵训练日志。他挥手让勤务兵出去,让我坐到他家里的沙发上,他亲自给我倒了杯水。我知道喝了茶他就要开始问话了,于是我抗拒地把茶水放在一边的茶几上,正襟危坐地一动不动,专等他“审问”。崔战也给自己倒了杯茶后,长长叹了口气,坐回写字桌前,拿出一支烟点上,烟圈在他头顶上绕成一个大大的问号。这一刻,他看上去显得比平常要老了许多。他见我像一个犯人,一动也不动,不动声色地坐在沙发上,等着他发话,就向我说:“喝茶,罗伟,喝茶吧。” 我于是机械地端起茶毕恭毕敬地喝了一口,又放回茶机上。这时崔战不得不展开了他的问话:“罗伟,你最近是不是心里有事?” “艾,可能是要去下面中队,有点害怕。”我掩饰说,其实到那里对我来说都一样,从小到大,我几乎是在不断的转移中度过的,早习惯了,麻木了,我自己心里常说:“不就是走吗?我什么时候怕过?” “罗伟,还记得以前我们俩都住院吗?” “记得,连长。” “还得记我教你放松草吗?”崔战启发似的问道。 “记得,连长。” “说一说你的感受。”崔战忽然来了个以被动变主动的提问。我不由得说:“挺好……..好容易忘记,现在都有一些,忘记了,记不全了。”我喃喃的说。我本来差点就说,挺好的,我还用这个打败了刀疤呢,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哦,我记得你当时半夜里是不是想问我一个什么问题,当时由于恰好有任务,来不及详细回答你?”崔战不安地看了我一眼,小心翼翼地问道。听到崔战这句话,我忽然好想在他这里,躺在他的沙发扶手上大哭一场;要是在那时,那个灯火通明的深夜里,他这样问我,我也许会滔滔不绝地向他说明这一切,我的过去,我的朋友,我的家庭,我的过错,我的原罪……可如今一切都晚了,事过境迁,我已经再不想向谁敞开这件事了,再不想提了,永远不想了!因此我一时不知道再怎样回答他好,于是我只有懵懂地说:“忘了,全忘了………记不起来了,再也记不起来了……..” “唉…….”听了我的话,崔战又长长地叹了口气,颓废地坐回沙发上,朝我挥了挥手说:“你走吧,回去睡觉吧,明天好好表现。” 我说:“艾,连长,我知道了。” 我回到寝室,彻夜难眠,只等寝室的人全部睡沉了,我好下手杀我们寝室的军装。 回忆卷三(30)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我等时间过了下半夜,哨兵走了以后才悄悄起床收每个床头的迷彩服。由于考核比武的原因,班长这几天一再强调考核比武期间的军容着装问题。加上这几中午时分,天气比较热,因此严格命令当天穿脏的军服一定要当天于9点钟以前洗干净晾晒完毕。而比武要穿的军服一定要准备好放在床头统一的位置。 本来由于新兵时,班长要在夜间不定时吹集合哨,我们也基本养成了睡觉前把衣服叠好放在床头的习惯。这个习惯可帮了我的大忙,让我在十来分钟之间就把所有床头的迷彩服都收集到一个大行军包里。我算了算除哨兵外,连自己那套一共是十一套。 事不宜迟,我穿着秋衣秋裤,戴上一个只有两个圆洞的黑头套,把这被十一套迷彩服撑得圆滚滚的硕大的行军包背在肩上,潜入了寝室前的黑夜。整个行军包几乎挡住了我整个矮小的身影。 我依着营地里的树木静物,潜伏到草场胡杨林里,然后我经过崔战的寝室的窗台下,避开哨兵,绕过草场来到了通往军械库的路上。我一路朝军械库旁的小山狂奔,这时我长期在夜间活动的敏感的感觉忽然让我觉得我后面跟了一个人。我心里一阵恐惧,心想糟糕,我被跟踪了。这时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我加快了自己的步伐,心里祈祷着小四会在水文监测塔下接应我。 我潜过军械库的哨所以后一路狂跑,一边不停地回头左右看,很快我就来到了围墙边。我把大行军包从围墙扔出去,然后紧接着轻巧地翻了过去,拿起包就向黄河岸边狂跑,这时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小声地喊道:“小五,小五,是我,小四。”是小四,我心里一阵吃了定心丸般的惊喜,停住脚步。只见黑暗中走出三个人来,小五、小大和小三。他们一把接住了我肩上沉重的行军包,我一边把包往下脱,一边问小四他们:“你们果然在这里等我啊!” “是啊,我们下午就到了,晚上下水,见水下没有,就准备在这里等,你怎么不快点来,让我们等得心焦呢。”小三那纤细的声音地肉麻地说。 “还有其他人么?”我没理小三的话直截问小四。 “呵,没有,你以为是来吃你的喜酒宴啊,要人多?就我们三个,怎么还不够?”小冷笑下了一下说。 “不是,我怕人多,目标太大,你们快走,我好像被发现了,有人跟着我。”小大一听说我有人跟踪,赶紧说:“三儿,四儿,我们快走。弄不好是雷子,我就觉得今晚不太平,老感觉这周围有东西。”于是他们快速把衣服分成两包,小大和小四各拿一包,背上就走。 等小四走后,我躲到了暗处,我不敢冒然原路回去。我想,我还要蹲狩一会儿,把一切弄个清楚,然后才能安全地回去。于是我在走了一段路以后悄悄躺在围墙不远处的一个低洼处。这时只见从黑暗中突然闪出一群人来,大概有七八个之多,只听为首的说:“走,我们要在人少的时候下手,别惊动了部队,一定要把迷彩服抢到手。”我一听声音,竟然是小二的声音。这时其中一个声音说:“二哥,要是练起来怎办?”一听就知道是薪疆人刀疤的声音。 这时小二忿恨地说“一不做,二不休,格杀勿论,谁让他们背着我小二杀军服,他老佛爷对我不仁,也别怪我小二对他不义!”显然小二知道了老佛爷的计划,是和那一帮薪疆人来向小大他们抢军服的。 他们的话音刚落,只听到“叭——”得一声,一个东西从身边的围墙上落了下来,我仔细一看,竟是一条拐杖,紧接着一个身影从围墙上慢慢滑下来,捡起地上的拐杖快速冲出去。他走路还一拐一拐的,他手里还拿着个军用手电筒,对着小二们大声呵道:“你们都给我站着,我是JC……” 一听口音我就知道这个跟踪我的人竟然是崔战。崔战话音没落,只听到有一个薪疆人恐怖地说:“是雷子,雷子来了,快跑。”于是小二们一窝蜂似的向远处猛跑。崔战看他们想跑,便一拐一拐向前追过去。我有些不放心,一方面担心军服出了什么闪失,被小二他们抢走;另一方面看着崔战一拐一拐的身影,我也充满了担心?这两种担心纠集在一起,让我再无暇他顾。于是也跳起来,远远地跟在崔战的后面。 回忆卷三(31) - 白银的罪恶 - 长郁子城 崔战一个人呼哧呼哧地追了一段矩离后,我们渐渐离开了部队的营区,来到了远远的荒野地里。 前面那群人见后面只有一个人,于是大胆的停了下来。只听见小二说:“刀疤,是一个雷子,去结果了他。我们去追军服。”这时小二的人分成两部分,刀疤和其中两个人留了下来拦住崔战,其余的人都跟着小二去追小四他们。 我见追小四的人只有四个薪疆人,于是不再担心,因为他们四个人莫说无法追上小四,即使是追上了,小二也不一定敢对小大他们动手。 最多也就是盯梢罢了。眼前的问题却是十分的严峻。如果崔战不出腿伤,自然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如今崔战拄着拐杖,却要面对刀疤这样难缠的对手,还外加另外两个薪疆人。 崔战一动不动站在那里,身体依在拐杖上,拿手的手电筒去照刀疤的脸,刀疤并没有避让崔战的电灯光,显然他已经动了杀心。 崔战又用电灯去照另两个人,只见是土尔逊和阿那买买提。这时只见刀疤毫不犹豫地一挥右手,就抽住了袖子里寒光一闪的钎子。 接着土尔逊和阿那买买提也都抽出了钎子。朝着崔战站的地方就直捅过来。 只见崔战和拐杖之间的矩离突然加大,两个人同时搠了个空。崔战的整个人完全站立着,一只手举起了拐杖,借着惯性一转身,这时刀疤的钎子直奔崔战的喉咙滑过来。 崔战把拐杖一收,刀疤的飞快的一刀被拐杖挡了个正着。但显然刀疤这一招只是虚招,他已经错身到崔战的身的,伸臂勾住了崔战的两个膀子。 我正在为崔战担心,只见崔战脚下一滑,重心下坠,坐在了地上,两臂竟然魔术般地从刀疤臂下滑脱出一,崔战坐在地上的一瞬间,拐杖也没闲着,而是朝身后从刀疤的头上直盖下来,劈在刀疤的头上,只听到刀疤闷哼一声:“啊呀!”这时另两个薪疆人土尔逊和阿那买买提已经扑过来,被崔战的拐杖一阵乱扫,打倒在地上。 刀疤捂着头跳过去,和他们两人站在一起,他们一同用薪疆话嘀咕了几声后,两个人跳到崔战的身后。 紧接着刀疤的旋风腿就向崔战盖了过来。崔战身后的土尔逊和阿那买买提也冲了上去,崔战只得用拐杖去击打刀疤的旋风腿,因只有这样他才能腾出身来,转身对付身后的人。 这时拐杖重重地打在刀疤的腿上,只听 “噼叭——”一声断折断开来。崔战重重地跌坐地上。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