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云消雨霁青玉案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次拍卖会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极为雅致的所在。 进了古朴素雅的园子,走过曲折绕水的回廊,再绕过屏风似的鱼池与假山,这才能见到那座灰瓦鹰角的房子,十分安静的驻在那里。 园子里风过竹林的响动偶尔会传到这边来,初夏时节,在这样静雅的院子里徘徊,实在是一件让人畅然的事情。 郑丹青似乎有些紧张。 他的身上穿着一身半休闲版的灰色西服,里面衬衫的领口半开着,隐隐的露出身上强有力的肌肉。他的左手插在西裤的兜里,修长的身子半倚着身后的白墙,右手夹着的香烟在嘴边来来回回,忽明忽暗着。 这是他二十分钟之内吸的第五只烟。 郑丹青并不是老烟枪,可深处于这样的地方,他只能用这种方式来不停的让自己冷静下来。 身旁的屋内隐隐传来人们谈笑的声音,传到耳中更多的是那种礼节性的笑意。 左右看看,这一次的拍卖公司还真是会找地方,这样幽静雅致又紧邻西湖的会馆,实在是这些上层人喜欢到达的地方。 这是一处没有铜臭气的地方,可若真的放了眼睛去瞧,却也能从那一草一木里,看出比外面的高楼大厦还金晃晃的铜臭来。 郑丹青不仇富,却多少有些看不起这些俗气的富豪。 于是当又一对浑身名牌的男女笑着走进屋内时,郑丹青微冷的扬了扬嘴角,又将右手抬起,美美的吸了一口烟。 郑丹青的手指跟他的人一样修长,他的双手是软的,可以比女人还软腻。但他的双手又是刚硬的,可以比岩石还坚硬。 他这一辈子,就指着这双手活着。 所以,当香烟还剩不短的时候,郑丹青就已经把它按灭,随手扔到了一旁。 任何会让他双手受到伤害的事情,他都会回避。哪怕只是最为轻微的伤害。 “丹青,怎么还不进去?” 一袭大红色旗袍的女子出现在郑丹青面前,她的手上拿着小巧精致的手包,身上的旗袍并没有太多的装饰,却将她丰满的身材显得恰到好处。 她梳着盘起的发髻,固定发髻的是一串珍珠的饰物。 如果到了近处去瞧,才会发现她身上那看似简单的旗袍,却密布着密密麻麻的绣工。绣出的凤凰带着一种百鸟朝凤的傲气,明艳的凤尾斜斜的延展到她的右腿上,凤尾所指的地方,在她走动的时候,会隐隐的现出美腿来。 真是珠光宝气。 郑丹青从下到上的打量了她一遍,纵使见过不少美人的他,也不得不承认眼前的这个,实在是个足以让男人抓狂的尤物。 余光看到不远处两个打扮体面的男子,那两个男人如今也正看过来,还不停的窃窃私语着。 偶尔经过的女人也不免投来嫉妒的目光,只是当女人们看到郑丹青时,那中嫉妒又会变成羞涩来。 不屑的一笑,郑丹青支起了身子,走到了女人身旁,揽住了她的纤腰。 真是曼妙到惊心动魄的曲线,郑丹青感受着手下温热的体温,延着女人的腰线上下蹭了蹭。 女人咯咯的笑起来,声音好听的让人想起百灵。 “东风姐,你穿成这样,还让在场的男男女女活不活?”郑丹青携着女人向屋内走去。 “那有什么办法?”名字叫做夏东风的女人柔媚的笑起来,“我这是天生丽质难自弃。再说,怎么说我也是今天拍卖会的主角,当然要打扮的华贵一些,才能让他们不去怀疑那东西的真实性。” 郑丹青闻言难得的微微紧张,虽然只是右手不为人知的稍稍一紧,却让夏东风感觉了出来。 “放松些,”夏东风在他耳边吹气,也不知她的身上擦了什么香水儿,散发着一种鼓动人欲望的妖冶味道。她的眉眼斜睨着郑丹青,软腻的吴侬软语里,带着一种吸引人的魔力,“你到底是紧张那画,还是在紧张我呢?” 郑丹青见周围一时无人,环着夏东风的右手向下轻移,在她丰润的臀上不轻不重挑逗似的拧了一下。这才轻轻的叹息了一声,淡笑道:“要不是师父一再告诫我离你远一些,我早就把你法办了。” 夏东风只吃吃的笑,一双带着水汽的眼睛千娇百媚的看着他:“你就那么听你师父的话?” 郑丹青闻言也不答话,只淡笑着携着她入了室内。 室内自然也雅致非常,若是打眼去瞧,哪里像什么拍卖会,反而像是一场高雅的鸡尾酒会了。 许多社会名流都聚在这里,其中有很多人是不远万里从国外回来的。 郑丹青看着那些曾在电视上不止见过一次的熟悉面孔们,心里倒也没有什么太过激动的心情。 做他们这行的,提笔落笔就是千万年的兴衰,所谓繁华如锦,在他们眼中不过昙花一现尔尔。 烫金的红帖交给身旁带着白色手套的服务生,服务生姿态优雅的接过,又将号码牌递了过来。 再往前走两步,自然有端着镂花银盘的侍者走上前来,躬身递上酒水。 郑丹青看了一眼那些色彩缤纷的繁复,摇了摇头。 夏东风拿了一杯红酒,红唇与红色的液体相拥又相离,女人美丽的脸上露出几分满意的笑容来:“八二年的拉菲,真是好大的手笔。” 空气中涌动着一股淡雅的香气,名流们在这种香气的牵引下,举手投足之间也都高贵起来。 虚假的笑声从四周不断的涌起又落下,客套的废话掺杂在香气开始萦绕在整个房间。 这样的地方,真不是郑丹青喜欢的。 夏东风已经离开他的身边,长袖善舞的发挥着她的社交技能。 在郑丹青的眼中,夏东风就像是一个艳丽的蝴蝶,在春风的滋润下,不停的在花丛中穿梭着,一点又一点,汲取着她所需要的东西。 她想要的东西,似乎真的没有什么得不到的。 可怕的女人。 郑丹青想起师父对她的评价,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也有人主动上前搭话,但都被郑丹青冷漠的拒之于门外了。 他只希望拍卖会快些开始也快些结束,他本不想来的,但师父说,一定要他来看一看,毕竟这是他的第一次。 什么第一次。又不是女人被"kai bao",在乎这些东西做什么? 郑丹青有些不屑,却又不能否认他心底的紧张。 他毕竟只有二十四岁,而这次这幅画,是他前后花了五年的时间,呕心沥血才完成的。 真正的呕心沥血。 郑丹青想,其中的种种艰辛,只有他自己才清楚。 仍想抽烟,刚掏出烟盒来,就已经有侍者前来低声制止,又指了指墙角不显眼的地方所张贴的禁烟标志。 其实也是,毕竟要拍卖的都是珍贵至极文物级别的东西,一旦发生了丁点的差错,也是拍卖公司负担不起的损失。 郑丹青不想在这时候跟人起什么争执,他点了点头,收了烟。 好在拍卖会已然定时开始,郑丹青随便找了一个并不起眼的地方坐了,安安静静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 主持拍卖的人已经上前,笑着说了些恭谨的废话。 郑丹青见到夏东风坐在前面的第一排,她回头看了看自己,便挥手唤去了服务生,低声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 即使是在郑丹青这个位置,也能隐隐见到夏东风低头时露出的诱人乳沟。 不出所料,那年轻服务生的脸一下子就红成了虾子。 “郑先生,夏女士请您去前排就坐。”那服务生轻手轻脚的走到了郑丹青身边,说话的时候,脸仍旧是红的。 “嗯。”郑丹青想了想,觉得坐在那里都无所谓的,索性便点了点头,起身往前排走去。 他走在旁边,并不阻挡别人的视线,所以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 前排的视角与待遇却要好的多,郑丹青看了看夏东风身旁那张宝石蓝面金色扶手的宽大座椅,便坐了过去。 夏东风冲着他微微一笑,也没有多说什么。 身旁的都是身家过亿的老板,或是政界军界的名流,身上的气质自然是不俗的。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年纪轻轻的郑丹青十分随意的往那里一坐,却并没有显出什么鄙陋来。 反而隐隐的,郑丹青身上那种儒雅浅淡的气息竟隐隐压过了那些贵气与官威,带出几分脱俗的味道来。 于是有人开始打听郑丹青的来历,却没有人说的清楚。 轻言细语中,拍卖会已经真正开始。 第一件拍卖品登台,是宋代哥窑产的一对宝翠浅白琉璃碗,落得是红底汉隶阴文的款儿,只浅浅的往那里一摆,就露出几分“云消雨霁青玉案”的派头来。 拍卖场上,往往是越往后出来的东西越价值连城。 如今这场拍卖会,头一件摆出来的,竟然就是世界上存量不过百余的哥窑之物,这场拍卖,果然不同凡响。 就在郑丹青微微感慨时,主持者已经叙述完毕,竞价以悄然开启。 屋外,风吹竹奏乐,鸟鸣水开喉。 第二章 彩彻区明念奴娇(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新书上传,需要呵护。求点击、求推荐、求收藏,求一切能求之物~O(∩_∩)O――“一百三十七万,还有没有再加价的了……” “二十三号先生又举牌了,一百六十九万……” “三、二、一,成交!成交价二百零六万!” 一件件精美纷呈的艺术品被小心翼翼的搬上台,一声声财大气粗的报价如同锤子一般,在这些华美古物上斧凿出铜臭的味道来。 郑丹青听着周围身后一声声的举牌报价声,以及每次成交后,那礼节性的鼓掌,心中的不耐愈发强烈了。 到底是百无聊赖。 郑丹青侧头看着右前方不远处一扇微微打开的窗子,透过那浅窗,可以隐约的看到西湖的倩影。 那里的风景,似乎比这好多了。 只是心中却不免有闪念飘忽而过,那窗子之前似乎是关上的,也不知是谁开的。 这份闪念过的极快,甚至连郑丹青自己都没有太过发觉。 拍卖仍在继续,那些不断上涨的数字让郑丹青昏昏欲睡起来。 主持人温润悦耳的声音落在耳中,倒成了催眠的曲子。就连身旁夏东风身上那性感诱人的香气,都已经不能让他打起精神。 真是百无聊赖。 反观周遭,其他的人却是兴致勃勃的。 已经有所得的人嘴角上扬的聆听别人的称赞,无所得的人脸上仍旧挂着笑意,却不免带了几分力气进去。 人们议论闲话的声音不大,可郑丹青听着,却如同苍蝇一般惹人心烦。 真想就这样一走了之了。 郑丹青暗暗发誓,就算日后师父求着他,他也不来参加什么拍卖会了。 窗外,夏蝉聒噪了一阵子,却又不知感受到了什么气息,安静了下来。 夏东风偶尔有一搭没一搭的跟郑丹青说话,她的脸上一直带着温婉的笑意,这样长袖善舞的人,自然也不会冷落了她左边的陌生人。 带着白色手套的工作人员们,悄无声息的将一件件艺术品抬出、撤下。 大厅的四周有很多穿着西服的警卫,他们是保安公司的人,这时候正履行着职责,沉默的观察着室内的一切。 有人走上前将那扇开启的窗子关上,郑丹青微微皱了眉头。 “下面要展出的,就是这次拍卖会最后一件,也是最为珍贵的展品了。” 好在这场拍卖会的重头戏终于拉开了帷幕,郑丹青这才把涣散的眼神收敛了,重新调整了一下坐姿。 两名工作人员如同捧金沙一般将一副卷轴捧上,主持人看着他们手中的东西,脸上竟也不禁带上了几分兴奋的神情。 被打磨的毫无毛刺的架子在同一时间被抬出来,那带着昏黄色泽古意盎然的卷轴被轻轻的放在了架子上。 这架子显然是特质的,比寻常的画架大了不少,更为重要的,是它任何细小的地方被打磨的干干净净,绝对不会对这副未被装裱的古画造成任何的破坏。 让这家实力非常的拍卖行如此慎重对待的东西,当然不是俗物。 保安们明显收到了命令,显得愈发紧张起来,扫视屋内的目光变得凌厉了不少。 客人们也开始低声的交头接耳,为了吸引这些达官贵人,拍卖方自然是将宝物的消息透露出了一小部分的。但毕竟美人最美之时在于犹抱琵琶半遮面,人们现如今只知道此物非凡品,真正是何人所做的什么画,却并不知晓。 整个房间里,刨去工作人员,知道这画以及其底细的,也只有郑丹青和夏东风二人。 夏东风笑着看了郑丹青一眼,似乎想从他脸上看出些有趣的表情的,但结果却让她失望了。 “真是个毫不可爱的小鬼,”夏东风在他耳边低声笑道,“你这时候应该露出些紧张的表情才是。” 郑丹青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 他不是不紧张,毕竟也是月余不见。 在五年里,他跟这幅画可以说是形影不离的,短暂的分离之后再度相逢,郑丹青竟有了几分恍惚的感觉。 他觉得,这幅画,竟恍惚成了他的骨肉一般。 那种微微敲击心灵的感觉,让他有一时的怅然若失。 毕竟这次拍卖会之后,这幅画,怕是又不知要流落到何方了。 郑丹青忽然明白了师父让自己来参加拍卖会的意思,原来不是为了让他得到骄傲听到赞美,而是让他认清楚自己这一行做的到底是件见不得人的事。 嘴角浮现出一丝淡淡的苦笑,但那也不过是瞬间,很快郑丹青就掩了去。 耳中恍惚的传来主持人介绍画卷的声音,那份激动融在里面,让人很轻易的就能猜出他现下的表情该是多么的“张牙舞爪”。 “……顾恺之传世之作是没有人见过的,就连摹本也少之又少。如今一部唐摹本的《女史箴图》在大不列颠博物馆,宋摹本的《洛神赋图》、《烈女图》藏在故宫博物院,其他的一些民间摹本也都是凤毛麟角,偶尔有所招摇过市之物,也往往都是哗众取宠罢了。可如今……诸位包括在下在内的可都有眼福了。这一幅,被故宫博物院的三位老教授、台北故宫博物院的两位老学究,当然,还有我们拍卖行聘请的七位资深艺术品研究家共同鉴定过……不瞒各位,这十二位先生凑到一起,对着这幅画前后研究了七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此画不假。” 在座的人们微微哗然,所谓书画这道东西,是真品就是真品,是赝品就是赝品。如今揪齐了天南海北这么多位此中高手,竟然得出这么一个“此画不假”的结论来,实在让人有些啼笑皆非。 那主持人也刻意在这里微微停顿了一下,由着人们讨论了一小阵子,才再次笑着开口道:“诸位或许会觉得有些奇怪吧,不过话说回来,咱们如今活着的这代人,并没有人真正见过顾恺之的真迹。所以众位前辈在商讨之下,只能得出这样一句结论,还望大家不要见怪才是。” 众人闻言再度哗然,原来这句“此画不假”竟然是这样的含义! 一时间,已经有不少人流露出了几分兴奋之意,一双双眼睛紧盯着那锦帛画卷,倒像是一个个都练出了透视的功夫似的。 郑丹青却没有什么太过兴奋的意思,反而心里淡淡的,竟又重新恢复到原本那种百无聊赖的状态中去了。 爱画如他,如今却也没有什么与其他人争夺此物的意思。 毕竟,这幅画,原本就是他花了五年的时间,呕心沥血完成的出师之作。如今他所要看的,不过是一场鹿死谁手的热闹罢了。 波澜不惊,在众人纷纷盯着画卷垂涎三尺的时候,郑丹青的目光却再度移向了那扇窗子,心想不知何时,才可以再开。 忽然好想,看一眼西湖。 画卷,终于被徐徐展开。 人们眼都不眨的瞧着。 昏黄的色泽带着盎然的古意扑面而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就连保安公司的保安们,也在方才听到了主持人兴奋无比的描述,这时候也不禁好奇的看了过来。 只有郑丹青在看着窗边,窗子却在这时候再度开了起来。 跟随着映入眼帘的,还有数道端着突击步枪的黑色人影! 郑丹青心中咯噔一声,猜到这些人怕是要来抢画的! 刚想张口警示众人,郑丹青只觉胸口一震,低头去瞧,却发现胸口的衬衫被鲜血大片大片的染红着,宛如他花了五年光阴所临仿的那幅画中,那些大片大片的朱砂枫叶。 没有什么太多的疼痛,郑丹青一时只觉得无力。 他的力气消耗了很多在那幅画上,所以这时候再对上持枪的夏东风,面上竟也再无力做出太多讶异的表情。 真是可怕的女人。 这样的念头划过郑丹青的脑子,心中一派淡然清明。 “可惜了宝贝。”从别人的角度看,夏东风似乎正缩在郑丹青的怀里,红艳的旗袍下是起伏的肉体,引人遐思。夏东风的声音仍旧柔媚异常,她甚至还挑逗的亲吻了郑丹青一下,呼吸的热气吞吐在郑丹青的耳边,弹性的身子软倒在他的怀中。 好一场温柔乡。 “不要怪我。这世上知道这幅画是赝品的人,只有你、我以及你师父三个。如果你和你师父都死了,再经过我这样一闹,一炒作,这幅画卖出去的价钱,恐怕就足够我奢华一生了。” 夏东风温柔的抚弄着郑丹青的脸颊,像是"qing ren"间的旖旎。 郑丹青低头看着她美丽到惊心动魄的脸,只觉得浑身的血液与力气都在消逝,生命也仿佛化成了流水,流淌着,却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偏头仍旧能够看到窗外的那一片西湖,好一片湖光山色,好一片彩彻区明。 心里仍是淡淡的,没有太多的起伏。 身边好像早就乱成了一片,枪声叫声谩骂声嘈杂无比,好在正慢慢远离着自己。 郑丹青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眼,落在了那张将展未展的画上。 五年的辛苦,他是真的累了。 累了便想要睡一觉,那便睡吧。 于是他微微笑了一下,闭上了眼睛。 夏东风在混乱中收好了枪,然后思索着摆出了一副惊恐万状的表情,站起身来凄厉的尖叫了起来:“啊――” 第三章 彩彻区明念奴娇(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打记事起,郑丹青就一直跟随在师父身边。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对自己七岁以前的事情也一无所知。 那时候,师父对他的要求很是严格,每日的习作只要稍稍偷懒一点,他的后背上就会挨上几下子皮带的抽打。但在过了十三岁之后,这种体罚也就渐渐的少了。 除了师父之外,郑丹青基本不跟其他人交流。大部分为人处世的道理,也都是通过书本学来的。 玩或许不让,但读书却是一门必修课。 当然,郑丹青从小看的书也不同于寻常的孩子。童话漫画是不许接触的,摆在书桌上的都是些四书五经一类的古旧之物,甚至其中大部分都是古今名家手书的影印本,随便打开一本就是令人叹为观止的字迹。 即便偶尔有一些闲书,也是些古代的奇文野史,虽然也称得上有趣,可对于正常孩子来说,不免冷僻了些。 长大了之后,郑丹青才恍然发觉自己跟当今社会是有些脱节的,于是不免花了半年的时间恶补了一下年轻人的东西,但现在看来,似乎已经派不上什么大用场了……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郑丹青只觉得浑身上下都疼的难受,身体里像是有一把火在烧似的,让他浑身升起一股彻骨的烤烈感。 想要挣开眼睛,那眼皮却恍惚有了千余斤的重量。 脑袋也是沉重的彷如铅球,而且嗡嗡的像是有人在其中擂鼓,天旋地转的感觉让人想要呕吐,腹中却又空无一物。 看来古人真是欺我,原来死亡的感觉竟是这样的难受么? 郑丹青努力的让自己平静下来,开始做深呼吸,试着将身体中的气韵推送到丹田,再运转到全身各处。便如同打坐一般。 这也是师父教授的东西,静心而澄澈,安神则意明,不论是写字还是作画,这都是最基本的功夫,郑丹青当然是熟记于心的。 从心而论,郑丹青是喜欢临仿这门艺术的。 这当然是一门艺术,因为他们这一门做出来的东西,可不比市面上那些庞博杂乱的赝品。 在郑丹青眼中,那些在琉璃厂里能够淘到的东西,不过就是些粗制滥造、匠气十足的腌臜之物罢了。 譬如那些仿宋的瓶子落上了明末的款儿,清初才有的绣工样式竟被当做元中期的东西卖了出去。 那些浅薄到让人嗤之以鼻的赝品,是郑丹青永远都瞧不上眼的。 他们这一门的临仿之术,听师父说,是从唐朝时就流传下来的。 每一步都讲究的让人心惊肉跳,那些普通赝品制作者几天就能做出来的东西,他们要用的,却是几十倍甚至上百倍的时间。 就像郑丹青的出师之作,他整整花了两年的时间钻研探究构图,又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来入境、一年的时间作画,最后的一年时间用来做旧。 这样的做法所得出的东西,当然不会是那些粗制滥造的赝品所能达成的。 这是一门足够高远的艺术,郑丹青很喜欢师父说的那四个字——再造风流。 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在通过自己的一双手,将古人的东西酣畅淋漓的倾泻出来。 他们才是真正的艺术家…… 新鲜的空气被深深的气息推动到了四肢百骸,那种磨人削骨的疼痛感终于被浇灭了一些,脑中的轰鸣声也减小了不少。 恍恍惚惚的,郑丹青这才听到似乎有人在自己身旁哭泣着。 应该是女子的声音,可郑丹青又不很是肯定。 因为这声音实在太过……嗯,粗犷了些。可是女人和男人的哭法总是不同的,那种隐约抽泣捂嘴掩面的感觉,还是很像女子的哭法。 心中实在有些纳罕,这声音显然是不认识的,郑丹青再度深吸了两口气,调息了一下,才用力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入目的果然是一个……嗯,应该是女人吧。 不知怎地,郑丹青竟有些不敢肯定了。 他看着眼前这个肉球一样的躯体,上下打量了一番。 胸脯是很大的,不过这个说明不了什么。胖成这个样子,即便是男人也会有傲人的"shuang feng"。 臀部也很丰满,但同样是之前的缘故,让人无法断定出性别来。 身上穿的衣服倒像是裙子,不过说实话,那样又红又绿、大片的纱料围在身上,或许是异装癖的男子也有可能…… 嗯,还是无法断定出什么来。 再向上看,这人拿着一方手帕掩面而泣,十分悲伤的样子。 不得不说,手帕对于这人来说似乎太小了些,虽然四四方方的样子,却也只能挡住这人的五官,丝毫无法遮挡中那傲人的双下巴。 手帕?这回大概可以断定这人是女子了吧? “这位……姑娘?”郑丹青踟蹰的开口,发觉自己的嗓音干哑异常,丝毫不像自己原本的声音。 或许郑丹青的底气不足,声音太小。 肉球并没有听到郑丹青的话,仍旧自顾自的哭的十分伤心。 郑丹青这时才隐约发现了什么。 他的头顶是红木镂空雕出的牡丹争"se tu",身上盖得是柳绿锦缎绣金鸳鸯薄丝被。若是绕过那肉球的身子去瞧,还能看见这房间里头,摆着一副檀香熏色短案几,角落里还摆着一个硬木牛皮小胡扎。 郑丹青心里不由得一沉,这才发觉自己并不是回到了那间熟悉古朴的四合院,而是来到了一个不知所在的地方。 身旁的肉球还在哭着,即便是偶尔抽泣的声音,也显得有些如若雷鸣。 她的确哭的很伤心,每次抽泣的时候,浑身上下的肉都会跟着一颤一颤,让人觉得弹性十足。 外面的蝉声似乎也在应和着她的心境,叫的格外卖力。 只是可惜了,如果是冬天的话,在她的身旁或许会十分温暖。但现在是夏天,郑丹青看着距离自己面颊不过盈尺的肉们,觉得心中有些燥意。 此时的郑丹青已经重新冷静下来,他轻轻的叹息了一声,开口再次唤道:“这位姑娘。” 肉球的哭声戛然而止,郑丹青看着那方挡在她脸前的手帕缓缓的挪下来,不知为什么,心里竟然有几分紧张。 嗯,远山眉,眉形是好的,只是稍微粗了一些。 双眼也算有神,不过就是太小了,她是在眯着眼睛么?哦,好吧,看来不是…… 鼻梁还是挺翘的,就是鼻头肉多了些。 嘴巴……怎么张的这么大呢? “啊!夫君!你醒了!你是真的醒了么!” 那张着饕餮大嘴的肉球猛地将郑丹青抱进了怀里,仿佛为了证明他存在似的,将他在怀里左右摇摆着。 郑丹青只觉得全身仿似摔进了一张海绵垫子……哦,好吧,其实要比海绵垫子柔软的多。尤其是自己的前胸贴上了女子的前胸,那种太过柔软又太过浩大的感觉,让郑丹青觉得竟有些窒息了…… 被她摇的面色发白,又被她勒的面色发紫,郑丹青听着耳旁不停呼唤的如同雷鸣一般粗犷气派的声音,终于忍不住,再一次晕了过去…… 她之前管自己叫什么? 夫君? 郑丹青只觉得心脏被人猛地捏了一下,冷汗刷的流了出来,猛地睁开了眼睛。 “夫君夫君!你可不能再吓人家啦!”外面似乎已经入夜,肉球却仍旧守在自己的床边。 说实话,眼前这女子虽然太胖了些,但并不难看。尤其是当看到她那双红肿的眼睛时,每个男人都会觉得心口一软的。 只是她的声音实在是太过豪迈了些,用这样的声音说出“人家”这样撒娇的字眼儿,听起来着实有些难受。 郑丹青忍下了那一份不适,双手微微用了力气,挣扎着想要起来。 肉球见状便急了起来,赶忙用肉嘟嘟的双手压上了郑丹青的肩头:“啊!夫君你不要乱动啊!大夫说你身子太过虚弱了,前些日子房事太过频繁才会让你一时闭气的!你可得好生静养啊!” 好嘛,又是一遭旱天雷! 自己是因为房事频繁才会一命呜呼的?郑丹青只觉得自己仿似真的被雷劈了一道,脑子都跟着短路了。 肉球见郑丹青不再想要起身,这才放松下来,一双眼睛可怜巴巴的在旁边看着他,满是担心。 郑丹青好久才回过神来,瞧见她这么一副表情,竟不由想起了宠物狗。 轻轻的笑了一下,郑丹青开口道:“不起就不起吧。只是,抱歉姑娘,在下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了。敢问这是哪里,是何年何月,姑娘又是何人呢?” 这回,状如雷劈的变成了肉球姑娘。 她猛地瞪大了眼睛——虽然仍旧只有一条小缝,但仍旧是瞪大了——惊骇无比的,用震耳欲聋的声音吼道:“夫君你在说什么!难道你真的把一切都忘了么?我是奴娇啊!我是念奴娇啊!” 第四章 问流云何去何从 - 盛世丹青 - 骊影 渭城的夏日并没有太多边塞的萧瑟之意,反而满满的都是燥热的夏意。 郑丹青觉得,气温大概已经三十多度了,那种干燥的灼烧感,使得大地上都开始浮现出朦胧的扭曲,夏蝉声嘶力竭的鸣叫,以及水底鱼儿们轻易不肯露出脑袋的样子,实在让人难免产生一种恹恹的感觉。 尤其是身体不大好的时候,这种疲惫感便会来的愈发强烈。 郑丹青在水池边的躺椅上躺了,晒着让人昏昏欲睡的太阳,双眼也忍不住闭了起来,开始犯困。 倒是安逸的可以,醒来后至今这三日,除了那肉球和几个零星的下人之外,并没有什么人来打扰自己。 对了,或许不应该再叫她肉球了。毕竟她已经自己通了姓名——念奴娇。 是真的姓念名奴娇,郑丹青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实际上,这就是那个肉球姑娘的本名。 毕竟这个时候,念奴娇这个词牌名还没有兴起来。 实际上,就连词这个东西,现下也是个生冷的名词,就连下里巴人都很少知晓。 只是……呵,念奴娇。 那样一个有着骇人身材,嗓门粗犷的姑娘,竟然叫念奴娇。 想想就觉得好笑。 郑丹青倒没有瞧不起胖丫头的意思,毕竟每个人审美不同,也有男人喜欢特别丰满的女性那。 再者,唐朝正是崇尚以胖为美的,虽说,这胖丫头实在是太胖了些…… 郑丹青这几日已经打听清楚,他如今所在的,正是唐朝。 说唐朝或许有些不准确,因为现下高高在上的女皇,已经将国号改为了“周”,而现下,正是武则天登基的第十三年——长安三年,也是公元七零三年。 七十九岁的女皇历经了十余年的统治已然到了末路之上,但她仍旧像一只雌虎一般,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天下。她所宠幸的二张兄弟已经渐渐囊括了不少权柄,在朝堂上学着呼风唤雨。许多势力看着这个垂垂老矣的女人,开始暗地里蠢蠢欲动着。 手握重权的太平公主仍旧像一个乖女儿一样,雌伏在母亲的身旁,整日观察着这个让她又敬又畏的狠角色。韦皇后、安乐公主、上官婉儿这样一个个将在这片历史中划出异彩的女人们,现在还没有太过绽放出她们的光芒。 至于李隆基,这个未来天下的主人,这个日后引领着唐朝走向制高点的帝王,现在还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除了跟随父母一同胆战心惊之外,并没有什么真正的能力。 真是一片大放异彩,却又暗流涌动的时节。 当然,这些事情对于郑丹青来说实在太过遥远了。 他如今只是一个生活在渭城的普通百姓罢了,那些政权更迭腥风血雨的事情,倒也累及不到他的身上。 眼前微暗下来,郑丹青睁眼去瞧,才发现是一片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流云,遮挡住了太阳。 望着那片薄云微微出神,郑丹青忽然觉得,自己的生命似乎跟这片流云十分相似,不知从何处而来,亦不知向何处而去。所能做到的,也不过是随波逐流四字罢了。 耳旁水声轻响,偏了头去瞧,才发觉是池子里养的胖鲤鱼探出了脑袋,啊呜一口,吞掉了一块鱼食。 大概因为是胖丫头养的鱼吧,这鲤鱼竟然也比寻常的胖了一圈,在水中游动的样子便显得有些蠢笨,倒也让人看的莞尔。 因为藤椅距离水池很近,郑丹青能够从那清澈的水池中看到自己的倒影。 不得不说,自己继承的这副身子,实在是有一张十分俊美的脸,绝对是能够让女子痴迷的那种。 但或许是因为年纪不大的缘故,这张面孔并没有显出太多的棱角来,美则美矣,却缺少了一些男子气概。 身子骨也纤细的紧了,好在身量够高,大概有一七七左右。 郑丹青也曾经询问过,这身子应该是十六岁上下,看来还有长个的空间,不用担心什么。 毕竟在这个年代里,现在这个身高就已经很值得夸赞了。 也许是在鬼门关兜了一圈,身体还是单薄的紧,瘦的仿佛柳条似的,好像风一吹就能倒一般。 郑丹青这几天强迫着自己多吃了一些饭,虽然只是为了让自己快些好起来,但胖丫头瞧在眼里,一直都是很开心的样子。 每次吃饭的时候,胖丫头都会陪在自己身边,十分殷勤的给自己布菜,而且还总会用期待的眼神看着自己。 郑丹青自然不会拂了她的面子,瞧她的模样,恐怕也只有十六七岁的,在他眼中,自然还只是一个半大的孩子。 好在这些天因为自己身体的缘故,胖丫头谨遵医嘱,没有跟自己行房事。 否则郑丹青也不知该如何面对了,毕竟依照现代的看法,这丫头还没有成年。 空中流云再度飘散而去,炙热到烤人的阳光又显露出头角来。 郑丹青胡乱思索着,便听到有脚步声传了过来。 说来也好笑,这脚步声听着便让人觉得别扭,倒像是一步三回头似的犹疑着,偏偏每次落下时又带着不小的声音。 如今熟悉了胖丫头的脚步声,郑丹青一听便知道是她了。 淡笑着转过头,果然瞧见胖丫头在那里迟疑着,浑身上下的动作,就好像正在做贼似的,却也是个笨贼。 郑丹青知道,她是害怕自己在睡觉被打扰到,于是瞧着她滑稽的样子,面上的笑容不禁更温和了些。 念奴娇这才放了心,小跑着凑了过来,惹得身上的肉,尤其是胸前的两块,呼扇呼扇的,十分夺人眼球。 “我还以为你睡着,没敢吵你!”胖丫头果然还是胖丫头,一张口的声音就带出几分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味道来,震撼人的耳膜,“这太阳毒死了,你要歇着就回屋里歇吧,要不没病也得被晒出病来!” 一面说着,胖丫头一面还抹了一把自己额上的汗。 念奴娇的手沾下了一手的湿漉漉,而后就十分痛快的往自己身上那做工细致的翠碧薄纱的裙子上抹。 看着她浑身汗津津的样子,郑丹青也不忍让她这样晒着,于是便扶着藤椅上的扶手,缓缓的起了身,跟随胖丫头一起往房里走去。 念奴娇见状显得很是高兴,跟了进来。 原来屋里已经备好了午饭,只怪郑丹青晒太阳晒得忘了时间。 毕竟在千年之后,这样的阳光与蓝天,实在是太过难寻了,一时竟让郑丹青痴迷了进去。 午饭是特意为郑丹青准备的,因为是病后,吃的东西不敢太过油腻刺激,于是多是些清淡可口的粥汤一类,但用料却都是名贵的。 也不知是这身子病后太弱,还是原本食量就小,每次郑丹青只浅浅的喝上几口参汤,就觉得已经饱了。 但他还是强逼着自己多吃一些东西,这种病怏怏如同美男子卫玠的生活,可不是他想要过的。 即便是在这样的炎夏当中,胖丫头的食欲仍旧很好。 看着郑丹青吃的比往日多,她自己也很是开心,将身前的一碗鸡汤风卷残云似的喝下了肚子,便又就着眼前的菜色,吃了三碗粟米饭方罢。 饭后,胖丫头还美滋滋的看着郑丹青的脸,仿似能从他的脸上看出朵花儿似的。 “二生,你怎么这么漂亮呢?比女孩子还漂亮那!”胖丫头几乎要看的流口水了,忍不住发自内心的赞叹着。 郑丹青却差点吐出一口汤来,片刻后才慢条斯理的问道:“你叫我什么?” “二生啊!”胖丫头眨眼道,“哦,对了,我给忘了。你现在什么都想不起来是不是,你的名字叫做崔二生。你在街上卖身葬父,我瞧着你怪可怜的,就给了你两万钱,让你把你父亲给安葬了。我看你长得漂亮,性子又好,便把你留在了府里。” 怎么听都觉得是戏里头的桥段,什么瞧着可怜呢?分明倒是像贪图美色了。只是这男男女女的,着实颠倒了一番。 一时间接收到的信息量有些大,郑丹青无声的消化了一段时间,才开口道:“别叫二生了,当时是骗你的。我的原名姓郑,叫郑丹青,当时大概是觉得卖身这事情不免侮辱了祖宗,所以才随口胡诌的名字。其他的很多事情或许我都不记得了,但自己的名字,我还是记得的。” “哦,我就说嘛!夫君你长得这么漂亮,名字也应该好听的。果然,郑丹青,郑丹青……”胖丫头沉吟着念了几遍,忍不住赞美道,“果然是好名字那,跟我的念奴娇一样好听!” 郑丹青嘴角略微抽搐了一下,才道:“不敢相提并论,念奴娇,才是真正的好名字。” “哎呀夫君!”也不知是戳中了胖丫头的哪个点,她立时把自己塞进了郑丹青的怀里,撒起娇来,“你喊奴家名字的时候实在是太好听了!惹得人家都想哭了!以后你可要多唤我几次哦!” 郑丹青被这浑身汗水、又有些沉重的身子骨一压,面上虽然无动于衷,心里却骂了自己成千上万遍。 这可真是……嘴贱啊! “对了夫君,”在郑丹青怀里腻了一会儿,胖丫头又猛的坐了起来,潇洒的一起身,道,“我明天要出门走一趟镖,路程不远,是我往关外去的,大概半个月就回。我不在的这些日子你要好好的吃药吃饭养身体,如果有什么事情就跟老吴说,放心吧!嗯,还有一件事,”胖丫头自然而然的挑起了郑丹青的下巴,笑嘻嘻的道,“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可不要太过想我哦!” 第五章 忽觉身份不寻常 - 盛世丹青 - 骊影 原来胖丫头家做的是镖局的生意,这倒也怨不得她有那样一副壮硕的身体,以及粗犷的嗓门了。 只是女子走镖这种事情,听来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 这可不是什么武侠世界,哪里有那么多的女子,放着好好的大家闺秀不做,非要去吃这种苦呢? 待得胖丫头离开之后的两三天里,郑丹青听着下人们闲聊,才了解了其中的缘由。 原来胖丫头家的镖局叫做福盛堂,素来都是走西口的,祖孙三代经营下来,早已在西北到关外这一条路径上有了不小的名气。 念奴娇的父亲名叫念武,原本是西北这面一个有名的豪侠,也是福盛堂的总镖头。她原本还有一个哥哥叫念庭昇的,但早年间因为年轻气盛的种种缘故,折在了一趟镖上。结果大概也是因为年轻想不通,一时间钻了牛角尖,自觉丢了福盛堂的脸,竟在那趟镖之后得了一场大病,一命呜呼了。 胖丫头的母亲早逝,家里也不过就哥哥一个独子,如今却这样早夭了,对于念武来说,自然是恍如雷劈的大事。 于是念庭昇过世之后,念武也跟着大病了一场,病后虽然行动还自如,偏偏身上的功夫却落下了。尤其是惯于使刀的右臂,再也轮不起那百十斤的唐刀来。 一时间整个福盛堂满门萧条,有一些眼神麻利的镖师见状,便索性四散而去,投奔了新的东家。留下的,也只剩下家中的几个老人,基本上都是从上代人就跟随念家走镖的,比不得那些心思浮躁的年轻人。 当时,念武也只觉眼前一片黑暗,恨不得就这样将镖局关门了事了。 但胖丫头,也就是念奴娇,却在这种时候跳了出来,对着自己的父亲就是一番豪言壮语,而后就带上镖局里唯一的一趟生意,带了几个人走了。 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念武心急的如若火烧,可此时,念奴娇却大摇大摆的回来了,手上还带着对方结账的银子。 念武一时间没有说话,却进了祖庙,哭了个涕泪横流。 从此以后,虽然念武还占着总镖头这个名头,但真正负责一些贵重之物走镖的,就是念奴娇了。 说起来,如今这一副成就还要感谢正在当政的女皇。 如果不是现下女主天下的话,念家用女儿当镖师的事情,恐怕要被人笑掉大牙了。 可是如今,在女皇的统治下,没有任何一个人敢所念奴娇的不是。 毕竟洛阳皇宫外那个用来密报奏疏、直达天听的箱子还在,谁知道你笑话这家女儿牝鸡司晨的言词,是不是在影射女皇呢? 所以说,念家和福盛堂的确赶上了一个大好的时局。 听闻了这个故事之后,郑丹青还是微觉感慨的。 这念奴娇也真是女中豪杰,所谓巾帼不让须眉,大抵指的就是这样的女子了。 一面任由着思绪左右乱晃,郑丹青一面在自己的院子里随意走动着。 这是念奴娇离家走镖的第三天,郑丹青觉得自己的身体已然好了不少,便不再静养,反而无事便在院子里走上一走,直到觉得浑身舒展了些,才停下来就地盘腿而坐,安然打坐调息。 夏日的阳光将土地就照射的满是热气,郑丹青丝毫不觉得凉,反而能够感觉到被暖热的感觉四面八方的充斥着,再根由自己的呼吸渗透到经脉里,十分的舒服。 打坐对于郑丹青来说,不过是一种休息静心养气的方法罢了,并没有什么高深的修行在其中。 但郑丹青也想着,等身体再好一些,自己还可以打一打太极拳。 其他的东西,郑丹青现在是不想的。 不是他太过安于现状,而是因为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如果身体不好,其他的一切都只是虚无缥缈之物罢了。 骄阳似乎将四周的空气都烤的暖热了,如今正是午后最热的时候,下人们也都已经躲进了凉爽的地方。整个院子里,除却郑丹青与鸣蝉之外,再无一人。 这院子称不上大,只有南边这一座主房,两边的耳房都舍了。 好在是独门独户的小院子,郑丹青是个不怎么喜欢跟人打交道的家伙,这样被院墙一隔,倒也给他省了不少的麻烦。 再者而言,郑丹青自觉,自己在这念府里的身份恐怕是有些尴尬的。 如果真如胖丫头所言,自己不过是一个被买回来的家伙,即便现下跟胖丫头成了婚,那也免不了是一个赘婿的身份。 赘婿么,别说是在古代了,就连在千年之后都显得有些尴尬。 不过现在的郑丹青并不知道,他在念府里真正的身份,跟他所想的赘婿二字相比,还是有了些诧异的…… “哼!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妖孽,不过就仗着一张好皮囊,竟然把咱们家娘子迷惑成了这副样子!崔二生,你给我滚出来,今天老子要不划花了你的脸,老子就不姓裴!” 外面吵吵嚷嚷的惹人清静,而且听声音,竟然是冲着自己这个院子来的。 郑丹青微蹙了眉头,等到自己的院门被人风风火火的一脚踹开,他才忽然想起来,这人口中的崔二生,似乎是自己这身体的本名。 来人来势汹汹,瞧模样也是不足二十岁的,并未加冠,身量大概在一米七左右,倒是浑身肌肉结实,面色微黑,一看便知是个练家子。 他的身后还跟着两个下人,倒不是为他壮声势的,而是一面一个的使劲儿拉扯着他,只可惜憋了一肚子的劲儿,却没有什么作用。 郑丹青并没有见过这个人,但看他模样并非府中的下人,虽然口里的话着实难听了些,但他还是礼节性的起了身,微微躬身,问道:“在下之前一场大病,将往日的事情忘了大半。敢问阁下何人,来此又是何意呢?” 那男子闻言一怔,片刻后嗤笑道:“谁知道你是真忘还是假忘,没准儿就是动了什么贼脑筋,以为这样一来咱家娘子就能多照顾照顾你那!你们这些小白脸的心思谁不知道?见着有钱有势的女人就往上贴,更别说像奴娇这样姿色又美的了!不过老子告诉你,你少打那些小心思了!**不过就是奴娇的一个男宠,她管你叫夫君是给你脸上贴金那!可别当真喽!” 这话说的东一句西一句的,虽然含混无着,却也让郑丹青听明白了一些。 郑丹青不愿在外人面前流露情感,闻言面色仍是淡淡的,只道:“阁下似乎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阁下到底是何人呢?” “我是何人?”那男子仰天长笑,随即右腿一抬,踩在了院子里的石凳上,身上肌肉用力的抖了抖,不屑的看了郑丹青一眼,嗤笑道:“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肃州裴风是也!奴娇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虽然我是入赘的,但她怎么说也是我的妻子!你不过就是一个小白脸男宠罢了!你明白了没有!” 这样一来才算是真相大白了! 郑丹青上下仔细的打量了裴风一下,心中也不由得赞叹了一声。 这样遒劲粗犷的西北汉子,跟那胖丫头在一起才真的是良配啊! 可是再细想想,自己所面对的,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境况呢? 不但称霸天下的是一位女皇,就连自己身边的女人,竟然也养起了小白脸。 更重要的是,这个小白脸还是自己。 而现在,自己这个小白脸,正在被自称正房的男人冷嘲热讽…… 郑丹青一时觉得有些无语。 真心无语了。 “姑爷姑爷!您也消消气啊!郑郎君的身子骨刚好了一点儿,就他那一副身板儿,别说被您扇一巴掌了,怕是多听您几句骂他都能背过气去!如今娘子不在家,若是真的惹出了什么事情,免不了就得被捅到总镖头那里!要真是让他老人家插手处理了,咱们上上下下的日子都不好过啊!”一名下人趁着这中场的功夫,赶忙上前赔笑着,一面捧一面打的说了几句。 这些话说来果然有用,那裴风猛地就是一滞,张大的嘴也戛然而止了。 但他终究是积了一肚子的气,不发泄出来不爽快的。 于是他便走上前来,抬手捏住了郑丹青的脖子,恶狠狠的道:“小白脸,老子告诉你,奴娇是属于老子一个人的,你要是敢再碰她一下,老子就阉了你!我告诉你,老子在肃州那边可是杀过人的,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那可都是实打实的人命!” 说罢,裴风还用一双瞪得如铜铃大小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郑丹青,以至于郑丹青都能数清那双眼睛里的红血丝了。 “中午吃蒜了吧。” 郑丹青不喜欢别人碰他的脖子,尤其是以这种威压的感觉。但他的语气仍是淡的,虽然带上了一丝淡淡的厌倦感。 “啊?”裴风没听明白,下意识的啊了一声,捏着郑丹青脖子的手也松了几分。 “我说,”感觉到那只手微松,郑丹青便一巴掌把那只粗糙的手打了下去,仍旧淡淡的道,“你中午吃蒜了吧,一嘴的蒜味。” 第六章 夜烛秉笔画牡丹 - 盛世丹青 - 骊影 晨起之后在院子里打了五式太极拳,郑丹青就觉得脚步虚浮,力有不逮了。 果然是还没有养好身子,这前后不过十多分钟,郑丹青便已经出了一身虚汗,心身都跟着虚飘起来,眼前也开始阵阵的黑。 既然如此倒没有什么强迫打下去的必要,否则怕是真的会径直的倒下去,那才是更伤身体的事情。 抬头见朝阳朗照,郑丹青索性便就地盘坐下去,再度打起坐来。 清晨的夏意还没有那样灼热,微醺的暖风吹来让人十分舒坦,两只黄鹂在枝头上叽叽喳喳的叫着,让人的心境很容易的平静下来。 大约过了半个多时辰,便有下人叩门而入,给郑丹青端来了洗漱用水,以及早饭。 这些下人们对待郑丹青不能说不好,却绝不亲近。 毕竟郑丹青的身份摆在那里,一个大男人,被一个女人买回家做男宠,这种事情,怎么听都让人觉得别扭。 或许是不愿意沾染上郑丹青身上的低俗之气吧,这些下人们都是利利索索的做该做的事,而后做完就走,绝不停留,也绝不多话。 郑丹青倒也不以为仵,他本就是喜欢清静的人,这样独门独户清清淡淡的日子,让郑丹青有时候萌生出几分类似《凡尔登湖》那样的感觉来。 府上的正主,也就是胖丫头的父亲念武,郑丹青也是一直都没有见到的。毕竟一来身份悬殊,二来,怕是不论哪个自视还算个汉子的男人,都不愿进到自己的院子里罢。 浅淡一笑,郑丹青自然不会在意什么。 他在身旁小仆的服侍下洗漱完毕,将手中的汗巾递回,顺便淡笑着说了一句“多谢”。 虽然这些日子已经听了五六次,可这小仆仍旧觉得有些受之有愧,脸上微微一红,也不知该回些什么。 另一旁的早饭已经摆好,手拿饭盒的小仆先行离开了,小院子里便只剩下郑丹青和身旁的小仆二人。 “你叫什么?那日裴风来闹事,多亏了你出言提醒把他挡了回去,我还没多谢你。”郑丹青淡笑着看向他。 眼前这小仆也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头脑倒是机灵,做事也极有分寸的。 他原本秉承着念府里同样的心思,对这个娘子捡回来的小白脸十分不屑的,但这几日浅淡的相处下来,他却发现郑丹青并没有那种低俗或是骄纵之气,反而带着一种十分雅致的气质,那是他所不懂的。 这时候见四周无人,这小仆想了想,便道:“我叫芦笙。那日的事情也不止是为了……嗯,郑郎君你一个人。郑郎君或许不太知道,咱们家总镖头的脾气不是很好,尤其,对姑爷和郑郎君都是有几分成见的。我们在这边若不息事宁人,由着姑爷吵闹的事情传进了总镖头耳中的话,怕是连我们都要一同受罚的,所以郑郎君也不必谢我。” 郑丹青闻言微笑着颔首,不免对这个孩子的进退有度十分欣赏,便笑道:“不论如何,我是乘了你的情的,若不是你在一旁劝着,你家姑爷怕是真要将我揍一顿了……”郑丹青看了看芦笙身上所着的衣衫,一打眼看起来虽然干净整洁,但只要仔细去瞧,便能看到许多破旧和打了补丁的地方。“芦笙,你能不能再帮我一个小忙?” “什么事情?”芦笙明显有些谨慎,脸上的表情也紧张起来。 郑丹青看着好笑,也不去点破,只道:“你能不能弄一些笔墨纸砚的东西给我?我在这呆着实在是闷得慌,又不好在府里头闲逛的,所以想写字画画,也算是消磨一点时间。” 芦笙这才松了一口气,道:“我当是什么事,这倒不是大事。镖局里走货行货都是要用这些东西的,我去前头问问文房那边,应该能给你弄一套来。” 说罢,芦笙又好奇的打量了郑丹青一番,明显是没想到郑丹青是认字的,却又不好说出口来。 郑丹青假装未见,只道了声谢,便行到房内另一边的食案旁,慢条斯理的吃起了早饭。 …… …… 那芦笙办事十分妥当,这日晚上便将一套笔墨纸砚给郑丹青送了过来。 芦笙是趁着夜色时分送来的,来时还一脸的尴尬:“郑郎君,对不住,我不好跟文房说你要这些东西,便骗他们说是我家里的兄弟正在学字,所以需要这些个。所以,呃,取来都不是太好的东西,郎君你若只是随便画着玩玩,能不能将就一下?” 郑丹青接过来一看,砚台是破损了一角的,毛笔是用旧的,纸也是做工粗糙,好在墨条是普通的墨条,足够用了。 “足够了,真是要多谢你了。”郑丹青笑着谢过。 “那我就先走了!”芦笙明显不大愿意在这里多呆,如果被人撞见,说他跟男宠关系要好的话,恐怕又要惹上是非了。 郑丹青也明白他的心思,并不出口挽留,只由着他偷偷摸摸的去了。 抱着笔墨纸砚回房,随意摆放在书案上,郑丹青轻轻触碰着这些东西,心中竟然有了些小小的悸动。 毕竟是唐朝的东西,就说这个砚台,虽然破损了一角,放到后世也要买上十几万的价钱的。 原本郑丹青就对旧时的这些事物十分着迷,学字画学累了,便去各个博物馆里,专挑这些笔墨纸砚、笔架臂搁之类的东西瞧,然后再慢慢的臆想着,眼前的这些东西,会不会是被古代某个名载汗青的大家用过的。 放在以前,郑丹青每天都离不开这些东西,如今小半个月不见,再次见面,竟让他有了些怦然心动的感觉,真是恍如"qing ren"了。 郑丹青啊郑丹青,你可真是无药可救了。 自嘲一笑,郑丹青从碗里取了一些水,开始磨墨。 虽然普通墨条磨出来的墨制稍显粗糙,但也只能凑活一下了。 毛笔也明显是用旧了的,又是分叉又是枝楞拔翘的,郑丹青凑近了烛光,又是浸泡又是修整了好一阵子,才达到了勉强可以使用的地步。 纸是粗糙的染黄纸,即便是不迎着光也能看到其中颇多杂质。真正好的染黄纸是要三捣三煮的,这张纸当然不是。 轻轻的叹息了一声,郑丹青自言自语道:“也就凑活几天,待得画作卖出去了,便让芦笙弄一套差不多的文房四宝回来就是。” 郑丹青一面嘟囔着,一面展开了纸,让毛笔将墨汁饱蘸了,而后挥毫。 …… …… 第二日似乎没什么不同。 郑丹青晨起之后又在院中打拳,这一次打了一共八式,比昨日进步了一些,郑丹青十分满意。 又打坐调息了半晌,芦笙二人再度叩门而入。 郑丹青特意使眼色让芦笙晚走一会儿,待得另外那小仆离开了,他才从房间的角落里取出昨日做好那幅画,交到了芦笙手里。 芦笙一时间没明白怎么回事儿,手里捧着画发了半天的呆,而后才迷迷瞪瞪的怪叫了一声:“郑郎君!你真的会作画啊!” 听这话说的有趣,郑丹青不禁莞尔道:“骗你做什么?” 芦笙再仔细低头去瞧,才发现画里画的,是两朵牡丹。 他是不识字也不懂画的,可是这样瞧着,也觉得这牡丹画的十分饱满喜庆,看着就让人顿生吉祥之意,心里也高兴起来。 “郑郎君是让我把画拿出去装裱一下,然后挂在房里么?”芦笙打小就十分佩服能识字能作画的人,这时候对郑丹青的态度也明显恭敬了不少,仿佛即便是跟他凑得近些,也能让自己身上沾染点文气儿。 “不是,这画是给你的。”郑丹青微笑道,“昨天说要给你谢礼的,谢礼便是这幅画……我知道你留着这画恐怕也无用,便直接拿去卖了吧,换的几个钱来,给你自己重新做一件衣衫也是好的。” 芦笙闻言愣了半晌,只眼睛都不眨的盯着郑丹青瞧,片刻之后,那一双眼睛里竟泛出几分红晕来。 半大的孩子害怕自己丢人,赶忙低了头。 低头之后又怕泪水会滴在画上,把画毁了可怎么办? 一时之间,这孩子竟茫然不知所措了。 郑丹青拍了拍他的肩膀,微笑着道:“我也不了解如今书画的行情,这幅画到底能卖多少银钱,我也是拿不准的。说不定一文钱都卖不出去也难说。要是真的卖不出去,你可别怪我。” “不怪的!不怪的!”芦笙用袖子将眼泪抹了,又小心翼翼的将画收好,仍旧用双手捧着,“就算是真的卖不出去,拿回家里挂着也喜庆。这画怪好看的,我看逢年过节街面上卖的纸画都没有这个好看那!那纸画都得卖十文钱一张,这幅画还不得、还不得……”芦笙思付了一下,然后把心一横说了个狠价钱,“还不得卖他个二十文钱啊!” 芦笙所说的“纸画”就是后世的年画。 把一个仿顾恺之能仿到以假乱真之人的画作,跟街面上匠气十足的年画作为对比,郑丹青听在耳朵里,也不禁莞尔起来。 第七章 雨打窗声玉生寒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日刚到了午休的时候,天空中开始慢悠悠的飘洒下雨丝来。 雨下的不大,却给渭城中的百姓们带来了不少的畅快感,几日被焦阳烤照着,这时候夏雨带来几缕凉爽的清风,真是人生一大快事。 芦笙也在这时候偷偷摸摸的出了念府的侧门,他撑着一把半旧的油纸伞,手上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张半旧的纸,也不知要往哪里去。 似乎是真的把画当成了宝贝,芦笙一时觉得怎么拿都不对似的。 毕竟现在还下着雨,芦笙生怕一不小心把画浇湿了,于是便索性塞进了衣服里。 可是过不了片刻,他又觉得这样一塞不免又折叠了画作,而且自己身上一身的臭汗,熏染上去也是不好的,思付之下又拿了出来。 这样来来回回的不知踟蹰了多少次,芦笙才算是走到了渭城的笔墨巷子,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渭城是西垂重镇,来往客商很少有不再此处歇脚的,于是这南来北往的人一多,许多天南地北的东西,便也都在这里聚集起来。 笔墨巷子原本的名字是李家巷,据传说渭城李家是原本这一代的大族,隋末时举家跟随太祖爷作战去了,这一代的风水宝地,就这样被舍弃了下来。 传说真实与否到得现在也没有人去细究,只是唐初商贾发达之后,许多来往的客商见此处巷子深邃却不失雅致,便将房屋盘踞下来,做起了字画的生意。于是字画商越聚越多,到得如今早已有了一条街的气派。 于是笔墨巷子这个名字就渐渐流传开来,尤其是在当朝女帝登基之后,任谁都知道她跟李家人不对付。于是乎,更加没有人敢叫原来李家巷那个名字了。 街口有一家做烤馍生意的,此时因为下雨的缘故,致使门庭冷落。偏偏香气还是透过漫天的雨丝直逼人心,惹得芦笙干咽了好几口口水,一双眼睛费了全身的力气才算是从那烤馍上移开。 家里娘亲还病着,还要供给弟弟去私塾的钱。 这种口舌之欲,他可不敢胡乱享受。 沿街一路走来,芦笙脚下半软的布鞋里进了些雨水,有些不舒服。 这笔墨巷子原本就要比其他地方清静些,毕竟是带了几分高雅的所在,寻常百姓来的次数也有限。 这时候正逢雨落,就更加显得冷清了。 沿着巷子往里去瞧,竟只稀稀落落的瞧得了三五个人影,再往深远去看,只觉烟雨朦胧、石缝青草,到底有人没人却也看不真切了。 因为念府是走镖的,平时经手的自然也有些书画上的生意。 要不是因为芦笙跟府上的镖师来取过货,他还真不知道怀里的这幅画应该卖到什么地方去。 不过细想想,以前来取书画的时候,那可都是装裱的华丽无比的东西。如今这一副普普通通,连纸质都是十分暗哑的,也不知这些书画行会不会收那。 “大不了被人笑话着赶出来嘛!又不会掉一层皮,怕什么!”芦笙跺了跺脚,咬牙自我勉励着。 目光在周围一转,芦笙就进了一家门面上看起来还算朴素的店铺。 店铺门脸上有匾额,匾上横书“忘心斋”三字,古拙雅致,力透纸背,若是懂行的人,怕是会顿生几分望而生畏之心。 但芦笙虽然识字却也有限,他自觉能认得中间的那个“心”字,又觉得此店的外表不像其他店面那样金碧辉煌,便误以为此处门槛颇低。 虽然心下这样觉得,芦笙迈步走进去的时候,还是用力下了几分决心的,双腿像是灌了铅似的,竟有些走不利落。 进门便是一股古朴的书香,其中带着几分熏香的味道,具体是什么香,芦笙是闻不出的,只觉得很好闻,就是有些太过素淡了。 入目是一道屏风,上面画着一些身着宫装的女子。看那屏风的材质似乎是纱布做的,只是有些旧了,泛着一种古黄色。 见状,芦笙的心思倒是安下了一半,他心里想着:“这家店铺连放在门帘上的屏风都是旧的,应该不是太尊贵的地方才对。” 浅见如他怎能知道,他所进的,正是整个这条笔墨巷子里最为高雅的地方,而他眼前的这方屏风,若是卖出去,怕是足以换来半条笔墨巷子。 转过屏风,芦笙便发现这店面果然不大,只在窗边摆了一张红木雕漆梅花样的案几。窗框子倒是瞧着不俗,芦笙定睛去瞧了半晌,只可惜眼力不够,也不能断定是到底不是檀香木做成的。 墙上悬着几幅字画,芦笙是看不懂的,只是四顾了一番之后,发现这店里似乎没有人。 不禁有些奇怪,芦笙稍稍等了一等,见仍旧无人出来,只好清了清嗓子,开口问道:“敢问,可有人在么?” “雨落不曾期盼有客来,真是怠慢客人了。” 芦笙的话音刚落,便有一人掀了竹帘,微笑着走了出来。 芦笙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见这人青衫执扇,气度文雅,顿时又不免生出了几分自卑的心思,腰板也跟着弯了几分。 那人见芦笙衣衫朴素、面色微红,便多少猜到了他的心思,这时候也不生厌恶之意,仍旧微笑的引着芦笙来到那案几旁坐了,为他斟上了一杯暖茶。 “在下吴映暇,客人称呼在下映暇便是。客人冒雨前来,想必是有要事?”吴映暇开口必有三分笑意,声音也十分的温和,给人一种亲近的感觉。 芦笙连忙双手将茶接过了,也不好意思喝,连头都不大敢抬了。 吴映暇仍旧笑意盈盈的,这时候见芦笙手里仍旧攥着一张纸,大概就猜出了几分,便笑道:“敢问一句,这位小哥儿可是来卖字画的?” “嗯!”芦笙又微微慌乱起来,坐直了身子,将手中的画急忙在案几上摆了,又小心翼翼的展开。 吴映暇脸上笑容未减,心里却没有什么期冀的,只手上把玩着薄玉的茶杯,淡笑着看芦笙的动作。 眼见那纸张都是破败的可以,吴映暇更加可以断定,这孩子只是不小心进错了门而已。 心里开始思付着,一会儿应该指点这孩子去哪里卖画呢?是临街的当铺?不,那种地方心黑的很,怕是连几文钱都不愿给的,更何况人家也未必会收。要不,去城南的市场?倒也不是个坏主意,若是画做的喜庆,倒也是有人家喜欢买的…… 吴映暇这样随意的想着,眼睛只瞧着手里把玩的薄玉茶盏。 到底是宫里流出来的好东西,迎着光看是完全透明的,真是前所未见的好玉质。更绝的是上面的雕工,在这样轻薄的玉质上,竟然也能描摹出这样精致的湖光山色来,真是精美的让人惊叹了…… 吴映暇心下感慨着,眼睛片刻都不离这玉杯,直到某个时刻,他的余光十分不小心的扫到了那张半展开的牡丹图上…… 于是,顷刻间,手指轻颤,鬼斧天工般的薄玉杯子轻轻从指间滑落下来,眼见着就要掉落在红木的案几上。 案几上有雕花,雕的是软梅浅绛雪落图,重点盘布在案几的左下角,而后沿着右上与右下的放下横斜着延展开去。 只是很可惜,吴映暇所坐的地方,刚好是雕工最为繁密的所在。 若是玉杯这样触碰了下去,那片刻间恐怕就是个宁为玉碎的结局。 风起,雨打窗声响。 杯落,薄玉面生寒。 咕隆一声轻响,吴映暇苍白着脸低头去看,浅翠的玉杯落在了一只略显粗糙的手里。 干咽了一口吐沫,吴映暇狠狠的闭了一下眼睛又睁开,这才确定了眼前不是幻觉,于是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 心跳扑通扑通的震天响,几乎顷刻间就要从嗓子眼里跳将出来一般。 吴映暇对芦笙真可谓是千恩万谢,要是这被子真的碎了,其后果……一念至此,吴映暇又是一身冷汗流了出来…… 芦笙只是仗着手脚伶俐才恰好接住了杯子,这时候被吴映暇这一番郑重其事的感谢弄得十分羞涩,脸上红了一大片,摆手连连。 这样又闹哄了一阵子,吴映暇小心翼翼的将薄玉杯子收了,这才重新走了回来,细细的端详芦笙拿来的这幅画。 方才不过惊鸿一瞥,就让他差点失手打了贵重之物。这一次吴映暇细细来瞧,竟是越看越心惊,越看越骇然,一时间心跳的幅度,竟不比方才差,面色也渐渐白了起来。 芦笙也不懂书画上的东西,这时候见他如此模样,还以为是他嫌弃画太差了,故而有了些生气的前兆。 踟蹰犹疑了半晌,芦笙小意的道:“那个……要不然,这画我拿回去吧,不卖了……” “为什么!为什么不卖了!”这一句话却让吴映暇猛地跳了起来,他如梦初醒一般瞪大了双眼,方才那素淡的气度竟瞬间消融了,甚至连嗓门都紧跟着大了起来,“卖!这位小哥儿,你一定要卖给我!你不是就害怕卖不上价钱么?我给你开高价!绝对的高价!两贯钱!你看如何?” 第八章 最是一笔增奇色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日一早,芦笙心情十分的爽快。 他特意蹲在灶台边上猛地添了一顿柴火,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心情愉悦的等着锅里的水烧的热腾腾。 烧水,这就是他平日里最常做的工作。 整个念府里主子下人加起来,虽然说不上多,却也有二十三人,这每天用的热水,可都不是平白变出来的。 清晨往往是最忙的时候,芦笙要在前一天晚上就把柴火劈好,早上刚擦亮的时辰就去井里打水,之后就开始一锅又一锅,烧完了又要趁着水还热再给各个院子里送去。 一锅水一个人用不了,但送水的时候却只有芦笙一个人。 烧的再滚烫的水,待得芦笙送一趟回来也会凉下来。 于是乎,热水送到哪里,温水送到何处,冷水又送往何方,其中先后顺序,就是一场三六九等的计算。 放到以往,每次送到郑丹青那边的水,都已经流失许多温度了。 可是这一回,芦笙虽然不好提前给他送水,但他却能够保证这一次送去的,绝对是热滚滚的。 拿了大茶壶装好,芦笙用右手拎着,脚步轻快的就往郑丹青院子小跑而去。 大茶壶很大,装进去的热水基本上足够一个人用一天的,洗漱煮茶都适用的。 拿这个东西也很有讲究,距离自己身体绝对不能太近,太近则容易烫伤,可举得太远又会让手臂负重太过。 芦笙从十一岁开始在念府里做送水的活计,直到现在已经两年有余,这么一个送水的姿势,竟让他做的有了些轻快的美感出来。 进门果然见到郑丹青正在院子里打坐,芦笙不敢打扰,只放轻脚步声先往屋里去了,又取了洗漱的盆来,倒水对凉,准备伺候郑丹青洗漱。 往另一旁的食案上瞧瞧,早饭已经是摆好了的。不是什么好东西,豆粥咸菜,其实比下人吃的也好不到哪去。 芦笙倒也知道这其中的缘由,毕竟郑郎君在府里的身份有些尴尬,如今娘子不在家里看着,这些见风使舵的家伙们,自然不会好生善待郑郎君的伙食的。 虽然心中有些不愤,可芦笙毕竟人微言轻,没有办法去改变什么。至多只能是将自己每日送来的水烧的滚烫些…… 芦笙觉得今日格外紧张,原本以为郑郎君只是个小白脸,可是人家一幅画,竟然就能卖上两贯钱! 那可是两千文啊!足足顶上自己四个月的工钱了。 芦笙的心跳动的有些快,尤其是在见到郑丹青进门之后,便赶忙低了头,不敢多看他。 …… …… 郑丹青今日精神不错,因为昨日午后一场雨的缘故,今天清晨的空气里都弥漫着一种清爽的味道。 爽赖发而清风生,头脑都是万分清醒的,这样的感觉,没有人会不喜欢。 清晨的太极拳已经能打到第十式,他打的太极是最原始的版本,一共十三式,想来明天就基本能够打全了。 手鞠清水而撩之,水温是恰到好处的温热,微烫却让人觉得舒爽。 郑丹青敏感的觉察到水温与平日的不同,这时不免好奇的问了一句:“水似乎比往常热了些?” “嗯!”芦笙有些羞涩,“我为郑郎君特意多烧了一会子。” 郑丹青不禁莞尔,从他手里接过汗巾擦脸,又笑问道:“怎么样,昨天那画卖了多少钱?可够你做一件衣服的么?” “卖了两贯钱那!”一提到这个,芦笙就明显兴奋起来,他把手伸进怀里,仔仔细细的将那块重重的、还带着他体温的银钱拿了出来,递到郑丹青的手上,面上激动的隐隐有了些红晕,“我们买一尺不错的布料也就是五十钱,一般衣服七尺布料也就够了,基本上用不上四百钱的。郎君这一副画卖的价钱,别说是做一件衣服了,做上四五件就都没有问题的!” 自己的一幅画,竟然只能换上四五件衣服,面对这个价钱,郑丹青只能微微一笑。看着芦笙塞进自己手中的银钱,郑丹青推辞道:“芦笙,我之前不是说了么,这画是送给你的。这两贯钱你自己留着,给自己做一套好衣服吧。” “啊?”芦笙明显有些愣怔,“郎君是说过这句话不假,但这可是两贯钱啊,太多了,我可不敢收下!” “原本就是一份谢礼,你若不收下来,岂不是让我食言而肥了么?”郑丹青淡淡一笑,“也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而且我还有一些事情要麻烦你,莫要推辞了。” 眼见芦笙面上仍旧有犹疑之色,郑丹青微笑道:“那这样吧,你也知道之前那些笔墨纸砚不大好用的,要是再让你去前面文房去求,倒也未必能够要的着。你若是什么时候有时间,就帮我去外面买上一套回来吧,也不用太好的,剩下的银钱你留着用就是。” 芦笙这才应了下来,高兴的道:“郑郎君你放心吧,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虽然不懂那些文房的东西,但可以让镖局的师爷帮忙弄。他人很好,不会推辞的!” “对了芦笙,我还有一件事情想要问你。” “郎君请说。” “如今这个时节,院子里花开正好。我这几天寻思着去园子里弄一些花瓣之类的东西做颜料,但是又怕贸然出去会遇见你们总镖头或是裴风之类的人,若是无故的起了冲突,实在是没有必要的。你可知道这园子里有什么清静、又有许多花开的地方么?”郑丹青微笑着问道。 “用花瓣做颜料?”芦笙倒是头一次听说,一时也好奇起来。原本就是半大的孩子,素爱玩乐的,这时候哪里有推辞的道理,不禁拍手笑道,“郎君可真是问对人了,这念府里头还真有那么一处所在那,平时连个人影儿都不见,我倒是经常去偷懒……”说到这里,芦笙自觉说了自己的短处,不免吐了吐舌头。 郑丹青瞧着好笑,便笑道:“好,那芦笙你什么时候闲了,便带我去瞧瞧罢。” “现在就没事儿呀!”说起玩乐,芦笙的双眼里可就泛起了光,“早晨这一轮送水正好完事儿了,宋师爷来镖局还得再有小半个时辰,咱们现在就去吧!” …… …… 郑丹青的院子里一片夏意盎然,笔墨巷子里的忘心斋今日却出奇的闭门谢客。 原本想要光顾的客人们,眼见着紧闭的大门,以及大门上木板红漆写着的“今日谢客”四个大字,不免觉得十分奇怪,心想这么多年了,似乎是头一次瞧见这里关门。 惦念着忘心斋里那一煮龙团的香气,客人们也只能悻悻而归。 至于忘心斋里面,今日煮茶的器皿却是干干净净的。 后院的小仆昨天就得了掌柜的命令,让自己离得远远的,不许靠近打扰。这时候虽然已然过了一整宿,可小仆一早起床的时候,仍旧瞧见掌柜那屋里的油灯还是亮的。 这么看起来,主家竟然是一夜未眠的。 小仆不免有些咋舌,也不敢轻易上前,乖乖的去前面挂了“今日谢客”的牌子之后,就难得的偷闲去了。 忘心斋的掌柜吴映暇,的确是一夜未眠。 他一直面对着昨日买到手的那张牡丹图细细研究着,如今满屋子都是花了牡丹的画纸,被他随手扔到了地上。 一双眼睛都熬得通红,吴映暇将手中的紫毫放到一旁,揉了揉右手手腕,端详着自己刚画完的牡丹,又看了看摆在旁边的牡丹图,这才稍显满意的点了点头,眉头却是仍旧微蹙未展的。 “哎!真是从未见过的笔法,简单却又玄妙,这到底是何人所画呢?”吴映暇自诩五岁开始学书学画,市面上能够见到的珍贵书画,他不知见过多少。可是今日在这偏远的渭城,竟然让他见到了前所未见的笔法。 心中一动,吴映暇越看越是心惊,竟花功夫照着这副牡丹图临习了一整晚,才算是得了这笔法的六七分真容。 “是不是西域那边传来的笔法,所以未曾见过?”吴映暇仍旧揉着酸疼的手腕,不解的自言自语着,“怎么说都觉得奇怪,这笔法玄妙有奇趣,风格是高的。偏偏执笔之人却又似乎笔力不殆,而且纸张又是这样破旧的。真是奇也怪也!” 郑丹青继承的这个身子,原本就是从鬼门关里捞出来的,一通太极拳都打不下来,更不必提什么腕力笔力了。 但正如吴映暇所说,不管笔力怎么不殆,郑丹青笔下的风格与笔法总是高绝的。初学者的笔力、粗糙不堪的旧纸,标高的风格和奇趣的笔法,偏偏这样的矛盾都体现在一副牡丹图里,实在让人顿觉迷茫了。 吴映暇一面洗笔一面后悔着:“早知如此,当时就不该那样轻易的放了那孩子离开。应当好生问问他这幅画的来历,奇怪啊!实在是太过奇怪了!” 第九章 花谢花飞飞满天 - 盛世丹青 - 骊影 吴映暇拿着这牡丹图钻研了好几天,越看越觉得深浅难测。 想要再找当日来卖画的芦笙来仔细问问,却又向何处寻得? 无奈之下,吴映暇只好亲手将这画好生装裱了,又收拾了另外两幅极好的大家墨宝,带着小仆一同往渭城驿走去。 这是忘心斋素来的习惯,每三四个月都要往京中带一些名贵的墨宝之类。 亲自去送不免耽搁了忘心斋的生意,反正对方是皇亲国戚,如今权柄日盛,私用一下官驿,也并非什么出格的事情。 吴映暇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笔墨斋主人,却沾上了京中大人物的干系。这样的身份落在渭城这样小小的边城中,竟也有了些举足轻重的地位。 果然,听闻吴映暇拜访,驿承便即刻换下官服迎了出来。 一旦身着官服,便即刻有了官民之分。那吴映暇见到之后,是施礼还是不施礼?这总是个为难之处。 索性驿承大人想的周全,这时候寻常衣冠相见,笑容亲切中带了几分奉承之意,十分客气的将吴映暇迎了进去。 依旧是原本的旧例,三幅墨宝用上好的锦缎一层又一层包了,最外面附上吴映暇请安的信笺,又说明了这三幅笔墨的来历。 都是些旧例的东西,唯一不同的,就是吴映暇这一次多用了几句话,来说明这幅牡丹图的奇特之处。 驿承亲自安排了妥当的人来处理,又在吴映暇面前千叮咛万嘱咐送东西的属下,告诉他一定要万万小心,货物绝对不可以伤到。余光查看着吴映暇微微颔首,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打发人去了。 “吴掌柜福禄绵长,得了这样一位贵人的照拂,真乃幸甚之事。”驿承向吴映暇请茶,照例的小心待客。 “不敢,不过是做些力所能及之事罢了,说到底也是我们下面这些人应该做的。”吴映暇清淡的应了,又寒暄了几句,便带着小仆离开。 书画早已离开,用不了三天就可以到达都城之内,一座高贵的府邸当中。 在渭城,吴映暇的身份或许会让当地的官员有几分忌惮,可一旦水流汇进了洛阳城,吴映暇这三个字,就变成了太过浅薄的所在。 书画被府上的人接下,由专人大概看了看信笺之后,三幅书画就被随意的堆砌在了库房当中。 这样一冷落便是几个月。 后来府上遇见祝寿之事,奉主人命,选出几张好的书画来瞧,这才算是让这不见天日的库房,照进了几分阳光。 但牡丹图仍旧被冷落着,随手扔进角落里。 直到月余之后,一个少年男子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得了自己姑姑的许诺,由得他来书画的库房里乱逛。 这少年笑嘻嘻的东翻翻西瞧瞧,竟在机缘巧合之下,让他瞧见了这样一张满是灰尘的牡丹图。 少年自幼跟随父亲学习书画,因为天性聪颖,如今也算是小有所成。 毕竟算是半个内行人,这时候瞧见这画中笔法迥异,也不免有些惊愕之情。 捧着画研究了半天,直到下人来唤,少年才算是回过神来。 “小王爷,公主还在前面等着一同用膳那,让小的来问问小王爷您可挑好了么?” “挑好了!”少年笑嘻嘻的应了,“这个、这个,嗯还有那一张《岁寒图》我可都要了,还有我手里的这个。姑姑可真是大手笔,这样好的《岁寒图》都在库房里随意扔着,倒是便宜了我!” “小王爷放心吧,小的这就着人给您送到府上去。” 一张吴映暇牵肠挂肚的牡丹图,辗转了半年之后才得以重见天日,这世间,也不知多少珍宝,染了尘埃。 而这小小的一幅画,却也引来了日后种种缘法。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 …… 念奴娇出行半月,风尘仆仆的赶了回来,一进家门赶忙去给自己的老爹请安,事后连衣服都来不及换,便匆匆忙忙的进了郑丹青的院子。 郑丹青正在院子里晒花碾花,这时候院子的大门被人风风火火的推开,半院子的干花都被激得飞舞起来,一时洋洋洒洒,香气袭人。 念奴娇从小就武枪弄棒,见过的打打杀杀的世面不少,这样婉约动人的画面,却从未见过。 一时间,她只见花谢花飞之间,那个淡蓝衣衫身子欣长的俊美男子,在石桌旁怡然而坐,穿过落花层叠看向自己。 不过就是一瞬间,念奴娇却忽然觉得自己像是被点穴了一般,竟然连眼睛都移不开了。 她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触,原来见到一些男子,虽然也有些喜欢多看几眼的,但那些感觉,跟现在是迥然不同的。 她说不清现在的感觉,反正是浑身上下都有些说不明白的难受,让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看他也不是,不看他又不是。闻花香不对,不闻亦不对。一双眼,上穷碧落也不知应该看向哪里。两只手,下尽黄泉也不知该放在何处。 不过就是那一瞬间,念奴娇忽然明白,自己完蛋了,自己是真的真的喜欢上郑丹青了。 脸红或者没红,念奴娇已经顾不上了。 女儿家的心思在那里混乱不堪变化万千着,郑丹青不会读心,又哪里知道。 他只是看着满院子又须得重新摆开的花瓣叹了一口气,想要自己制一点颜料,怎么就这么难呢? 但这又不完全是念奴娇的错,郑丹青也不好发火,只能起身拿了铺花的小扫帚,一面一点点的将花瓣摊开,一面无奈的笑道:“回来了?怎么还是这么风风火火的?” 念奴娇只觉的一双心事被抛在了云端,许久才随风飘飘荡荡落了下来,迷迷糊糊的听见了郑丹青的话。 脑子却仍旧是浆糊,半晌才傻乎乎的应了一句:“啊――” 眼见着郑丹青正在扫花,念奴娇也不禁有些诧异,好奇的问道:“夫……丹青丹青,你这是在干嘛?” 她原本是想要唤他夫君的,可是刚开口一个字,便觉得害羞的不得了。一时心念如电转,浩荡汉字当中,竟然寻不得一个妥帖的字出来,稀里糊涂的,她便叫了郑丹青的名字。 郑丹青倒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从小别人便这样叫他,这时听来倒也舒服,淡笑回答:“晒花啊,在做颜料。”他又想起了什么,看了念奴娇一眼,忍不住将笑容扩大了一些,“你要是想要的话,还可以给你做一点胭脂。” “啊?”念奴娇有些愣怔,“你还会做胭脂那?我从小到大都没用过胭脂。” “瞧着也是,就是随口一说。”郑丹青淡淡一笑,回过头去,继续铺开花瓣。 颜料当然是可以在外面直接买的,但是一来,郑丹青恐那些颜色调兑的不顺手,二来,这样铺扫、研磨、调兑的事情看起来琐碎甚至有些娘气,却也是锻炼腕力指力一个很好的方法。 简简单单的便一举两得了,郑丹青自然没有不做的道理。 芦笙带领自己去的那个地方的确很好,真是姹紫嫣红开遍,因为罕有人迹,所以摘起花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顾忌。 第一批晒好的花已经开始研磨了,这是第二批花瓣,或许是夏至将要来到的关系,花的颜色开始变得更艳,尤其是红蓝花,艳丽的像是晚霞正浓,便如郑丹青所说的,的确很适合做胭脂。 念奴娇听到郑丹青那句回话时,心里却是微微一惊,急忙道:“那你给我做吧!你做了,我就擦!” 听到这句明显带了些撒娇赌气意味的话,郑丹青也不禁有些奇怪,偏了头去瞧,这才发觉念奴娇似乎与平日有些不同…… 被郑丹青的打量弄得害羞不已,以念奴娇的性子,她又是不愿意让自己的羞意见于人前的。于是她气壮山河的跺了跺脚,粗着嗓子道:“那你就给我做,说话要算话啊!我明天就过来拿!” 说罢,便又雷霆万钧的去了。 郑丹青这才发现,方才那些什么不同啊,完全都是幻觉嘛。 莞尔一笑,郑丹青重新投入扫花的运动中去。 嗯,怎么看都觉得,有一种“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的感觉呢? 他在院里一派素净的扫花,心里却正在翻转着一些心思。 已经听芦笙说过,自己来到这里是签了卖身契的。若是直接一走了之,一时之间虽然爽快了,怕是日后会被官府当做逃奴通缉,他还没有准备好去做那种浪迹天涯的苦日子。 如果是通过正规途径的话,那便是要赚一些赎身钱了。 不过单单有钱还没有用,如果主人家不放人,自己手里有多少都没有,仍旧是个奴籍的身份。 今日无风,阳光正好,真是用来晒花的好时节。 但用来做颜料的各式花瓣也不能晒得太干,半日大概就行了,如今看来已经有了些眉目。 重新坐下开始研磨,淡蓝色的晕染随着花香在研磨钵里划开。 不管怎么说,钱总是必须拥有的。 这倒并非什么难事。 第十章 《贵公子夜游图》(一) - 盛世丹青 - 骊影 今日又雨,街面上人迹冷落。 不得摘花调墨,屋内又阴沉的冷清,郑丹青索性便撑伞出了念府的角门,顺着芦笙给自己指明的方向,缓步去了。 看门的眼见郑丹青便流露出几分不屑的样子,郑丹青也懒得理会他。 渭城说不上大,要不是有来往商贾,怕是要愈发冷清了。 若是放在其他的朝代,此处或许是战乱频繁、民不聊生也差不多,但如今一派盛唐气象,两千载兴盛巅峰尽在此时,故而即便是渭城这样的边陲小镇里,也难以抹去那繁华的味道来。 走在商贾林立,人们打着伞进进出出讨价还价的街道上。运货的车马在青石板上行走,偶尔溅起一捧水花。客人少,有不少铺面,尤其是摆小摊位的店家,都已经纷纷归了家门。只剩一些有防雨措施、或是东西不怕雨淋的小商贩们,正在屋檐下面或蹲或站着,与旁边人或是客人笑谈着什么东西。 相比其他地方的门庭冷落,酒家的生意多少好了一些。有不少没有带伞的客人在其中吃酒避雨,酒家门口还立了个小贩,怀里捧着六七把油纸伞。有人上前来问价,脸上便不免生出几分恼怒来,而后拂袖而去,继续回去吃酒。 倒也有家中急事不差那几个钱的,虽然有些愠怒之意,却又只能无奈的付钱买伞。小贩满心欢喜,一脸快然。 再走一段路,竟瞧见一对在雨中掳袖子打架的人,周围的百姓不少,似乎都有些义愤填膺着,偶尔喊出几句“拉他去见官”的话来。 有些好奇的去细瞧,打架的两个人,一个是普通的汉人男子,另一个是金发碧眼的胡人汉子。零星的听着周遭愤愤然的议论,似乎是这胡人男子强买强卖之类的事情。 再仔细去瞧,那汉族男子并不高壮,甚至有些瘦小,尤其与那胡人商贩相比,更是能装下他两个还多。 郑丹青一时不禁有些疑惑,若是放到千年之后,这买方恐怕早就被威势所迫,给钱走人认栽了。可是眼前这瘦小的男子,不但没有一丝的畏惧,甚至还敢于跟那高大的胡人纠缠、论理。 更让人惊叹的或许是周遭的这些普通百姓,一面劝和劝架,一面又秉持着几分公正之心,并不因为有一方是外国人便另眼相待…… 终于有这样一段历史,不崇洋,不媚外,不屈膝,无媚态。就这样脊梁骨挺直的站立在世界的中央,以恢弘气度看万国衣冠。 莫名的,郑丹青觉得自己的脊梁,也直了几分。 不禁开始神思飘远,心想边陲小城都以如此,百里之外的长安与洛阳,又不知该是如何一个兴盛的模样…… 路上又问了几个人,郑丹青便找到了笔墨巷子的所在。 百姓多殷勤,甚至其中的一个人,还说要领着郑丹青前来,被他再三推辞了才作罢。 郑丹青竟有些恍惚的想着,似乎生活在这样一片繁华中,也并非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站在笔墨巷子前,巷前烤馍的老头子仍旧在煽火,偶尔看着一派阴沉的雨天打个大大的哈欠。 郑丹青看着他那一派安然神色,忽然觉得可以入画。 清淡一笑,抬腿向巷子深处走去。有些店里是有客的,他只是来随便瞧瞧,没有必要去凑那个热闹。 胡乱逛着,有一家牌匾的匾书就赫然吸引了郑丹青的目光,笔力深邃的三个汉隶大字,平正刚直,不阿又不张扬,实在是难得一见的好字。 再看那店家门面,整素清雅,不饰浮华,一眼便知是个高雅的去处。 有些满意的微笑,郑丹青便向着那店面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还特意停住了脚步,想看一看牌匾上的落款。只可惜,除了“忘心斋”三个大字之外,竟别无他物了。 “外面雨大,客官里面躲躲雨吧。”忘心斋的吴映暇走了出来,看着门前这个气质不俗的男子,客气的笑了起来。 “真是好字,可是掌柜的手书?”无论是郑丹青还是吴映暇都不知道,他们二人之间,早就因为一幅牡丹图而有了些交集,只是事到如今,无人知晓罢了。 吴映暇闻言笑的愈发客气了:“客官这是太抬举了,这三个字,心中没有大沟壑大气度是写不出的。在下不过凡尘中一浅淡俗人,哪里写的出来。” 郑丹青淡淡一笑,在屋檐下略站了站,让周身水汽流了流,收了伞,搁置到了门外,才在吴映暇的带领下走了进去。 吴映暇见状便知这位是个懂行的,心里不免有些了亲近之情,待客之道愈发周全了。 二人的身影在转过屏风后完全消失,穿着蓑衣戴斗笠的念奴娇站在不远处瞧着,不知为何,心里竟有了几分怅廖之意。 “原来他喜欢这些东西……”念奴娇原本身子就雄壮些,穿上斗笠之后……嗯,如果让郑丹青瞧了去,不免会让他想起功夫熊猫来…… “闺女,看啥呢?”一个身材还算魁梧,偏偏面有憔悴之色的中年男人走了出来。他便是念奴娇的父亲念武,镖局的总镖头。 念武顺着闺女的目光看了看,却没看见任何东西,不免有些奇怪。 “没看啥,等你们出来那!”念奴娇回过头后便转了神色,没有一丝不妥。她揉了揉鼻子,看家里的镖师们,正在小心翼翼的搬动那个大箱子上马车,“都弄好了吧,可千万别被雨水淋了。” “放心吧,比老头子我还婆婆妈妈的。”念武也穿了一身蓑衣,自从他身上不再佩刀,念奴娇就觉得父亲一天天的老了下来。 念武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脸上的皱纹也根深蒂固着,似乎永远都拔除不清了。 念奴娇知道自己父亲心中的痛,也知道,如今这个家,全靠自己支撑着了。 “这次的生意繁重,你知道的,我是不主张你接这个单子的,毕竟这东西太贵重了,一旦出了什么问题,咱们就算是倾尽家当,怕是都赔不起的。”念武看着自己的女儿,不无担心的说道。 念奴娇低头想要看地面,偏偏映入眼帘的是自己的肚子。 伸手揉了揉肚子,念奴娇想着,她从来没有跟父亲说过,现在镖局的情况很不好,如果不接下这张单子,怕是再有三个月,就付不起家中下人和镖师们的工钱了。 这是没有办法的背水一战,她也没有什么选择。 “爹你别只往坏了想,这趟镖一旦走下来,那可就是镖局一年的收入呀!走一百躺镖都赶不上这个。再说,这东西也就是他们瞧着贵重些,一般土匪也懒得抢啊!他们要真来抢,大不了给他们一张假画,借他们一百个眼睛也看不出真伪来!”念奴娇拍着壮阔的胸脯,嘻嘻哈哈的道。 “嗯。”念武闻言似乎也放松了些,努力挺直的腰脊微微弯了几分,“什么时候走这趟镖?” “四天之后。”念奴娇又揉了揉鼻子,仰天打了两个喷嚏,觉得似乎有谁在念叨自己,“主顾也不着急,就是放在书画行里觉得不安心,还是放在咱们府里比较有安全感!” …… …… “喂,我听芦笙说,你喜欢书画之类的东西?” 这日午后,念奴娇从窗子外面冒出头来,冲着郑丹青嘻嘻的笑。 郑丹青正坐在书案前神游物外的摆弄丝线,这时候见到一个圆脑袋冒出来,不免微微惊了一下。 “嗯,算是吧。”郑丹青淡淡的笑着,“怎么有空过来?是来要胭脂的?” 念奴娇闻言面色微红,却仍旧大大咧咧的道:“啊,对啊,算是吧!” 眼见着郑丹青双手摆弄着一条纤细的细线,两根手指头又穿梭在其间,来来回回的飞快,看的让人都有些眼晕。念奴娇不禁有几分好奇,问道:“你这是在干嘛?” “解绳子。”郑丹青轻描淡写的回答。 这是上辈子,师父教授的一种锻炼手指灵活度的手法。把一条丝线揉成一个乱七八糟的团儿,而后再将它解开。这样来来回回,虽然显得有些百无聊赖,却是很不错的锻炼手指的方法。 不论是写字还是作画,空有力度是不行的,灵活度也绝不可缺。 毕竟他们做临仿的,笔下不能只有一种风格是,须得刚柔并济才可。 所以一方面,郑丹青要用碾花做料这一途来锻炼腕力指力,又要用这样的方法来锻炼手指的灵活度,非得这样刚柔并济不可。 念奴娇见郑丹青答得轻巧,也不细问,只一知半解的“哦”了一声。 眼见着他将一根丝线飞快的解开了,这才又笑着道:“喂,我带你去瞧个好东西!” “什么东西?” “哎呀,问那么多做什么?跟我来就是了,绝对是好东西!不骗你的!”念奴娇笑的狡猾。 第十一章 《贵公子夜游图》(二) - 盛世丹青 - 骊影 出院子转过垂花门,向西边走进了镖局所占的前院,念奴娇招呼人过来开了把门锁,才带着郑丹青走进了一座略显逼仄的小院子。 院子虽然小,墙体却足有两人高,院子内里也是有人值守的。 两个汉子见念奴娇走了进来,便起身抱拳相迎。 “怎么样?咱们这间院子也是多年不用了,现在在这里值勤可还习惯?”念奴娇一改在郑丹青面前的嬉笑之态,面色沉静的负手问道。 “习惯的,镖头还请放心。兄弟们都知道这东西事关重大,绝对不会放松警惕的!”其中一人答道。 念奴娇微微颔首,又问道:“值勤怎么安排的?” “两个时辰轮一岗,两个人在这院子里头守着,还有三个人在院子四周巡逻。” 念奴娇这才露出一丝微笑的模样来:“开门吧。” “是。”二人这才各自从怀里摸出钥匙来。 这钥匙设计的精巧,非得两把钥匙合在一起,才能打开门锁。 这房屋自然也不是寻常的房屋,没有窗户没有流瓦的顶,就连大门都是铜铸的,看起来格外结实。 “院内院外的人分别拿着不同的钥匙,你也看见了,这院子平时是锁着的,里面的人不容易出去,外面的人想要进来也难。外面三个人巡逻,钥匙可不一定在谁的手上,一旦一个人发现不对劲儿了,就会发出信号,到时候整个镖局的人都可以去抓人。当然,就算那个人动作快,进来了,方才那两把钥匙他怕是还得研究一会儿,到那个时候,我们把这院子一围起来,他可就是瓮中之鳖了!”念奴娇带着郑丹青进了屋子,点亮油灯后,把身后的铜门一关,有些炫耀似的对郑丹青说着,“我们家这个院子的设计不错吧?主要就是用来放贵重镖物的,祖上传下来的,已经许多年没有动用过了,今天也算是带你开开眼界。” 屋内除了一盏油灯之外,便只有一口大铁箱子靠墙放着,想必就是用来放贵重镖物的所在了。 郑丹青淡笑道:“这设计固然是好,可是防火防盗似乎却防不了内贼。那些个钥匙看似繁琐,可若是你们镖局里面的人作案,得到钥匙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念奴娇嘻嘻一笑,手中不知何时多了把钥匙,炫耀似的在郑丹青眼前晃了晃,便转身去开那铁箱子的锁:“你说的这些祖上当然也想到了,所以最后这把钥匙,是在我这里的。” 郑丹青点头笑道:“这倒是好方法了,只是,万一来人直接带着铁箱子离开……” 话说到一半就戛然而止了。因为郑丹青倏然发觉,这铁箱子的后半部分,竟然是直接溶嵌在了墙体当中的。若真是想要带着箱子离开,怕是得先费力气把墙凿开一半。 看到这里,郑丹青不禁哑然失笑。 念奴娇也跟着有些得意的笑了起来,手上开锁的声音咔嚓一响,沉重的铁箱子被念奴娇用力打开,里面便露出一张孤零零的卷轴。 多少有些避嫌的意思,郑丹青即不上前也不动手,只是隔了一步多的距离微笑的看着。 念奴娇倒是像献宝的小孩子一样,连忙将那画卷展开。 入目是一位打马穿楼的贵公子,身后铺张开的随从却有一十八人,其中刀枪护卫八人,年长打前站的仆从四人,周遭前后伺候着的小仆六人。如此浩浩荡荡穿街过巷,一身绫罗绸缎宝马玉冠,其贵气程度,着实让人瞠目结舌。下面一方小印,书着“张萱”二字。 “听说是张萱的画,在洛阳城里就着一幅画能换来宣庆坊的一处院子那。啧啧,我是不懂这些个东西,看着也不知道好在哪里,你既然喜欢这些东西,想必是喜欢看的,我就带你来瞧瞧。”说到这里,念奴娇多少有了些羞涩的意思,只是这等羞涩,大部分都隐在了她太过壮硕的身躯中,让人难以察觉。 郑丹青这时候,却不免有了些熟悉的感觉。 倒不是因为人,而是因为这幅《贵公子夜游图》。 后世有这幅画的仿作,却是在郑丹青师父手里,独一份儿,外人是不知的,应该是宋朝年间人们仿制的。 郑丹青学画时,这些名家旧作不知临了几千幅,这种高人妙笔,自然更不是临一遍就可以的。 他记得清楚,这一幅《贵公子夜游图》,他一共临了二十一遍,才被师父认作及格。 师父当年对自己的要求可以称之为严苛了,但是现在回头想一想,若不是因为师父的严苛与眼界,自己现在有哪里会有这样的成就? 只是可惜了,因为那一幅画,自己魂游旧唐,师父也命丧在夏东风那个女人手里。倒也可惜了这一手流传千古的临仿手艺,到自己这一代,竟然便终结了…… 看着画便有些神游物外,念奴娇瞧他面无表情的脸色中,分明透露出几分自己不解之色来,就不免有些担心,“丹青丹青”的叫了好几声,才算是将他的思绪真正的拽了回来。 “从未见过这样好的人物,一时竟有些呆了。”郑丹青淡淡一笑,做着解释。 念奴娇闻言却很开心,十分热情的道:“那你慢慢看,想看多久就看多久!我们还要等个三天才能出镖那,这几天你要想看了就叫我,我领你来就是!” 郑丹青莞尔道:“那道不必,这来来回回的叫门开锁太麻烦,更何况这东西又十分贵重,一旦其间再出了什么纰漏也不好。”他随口又多问了一句,“对了,你们这个镖走的倒也有趣,不用着急的么?”说罢,他便就着并不算明亮的光,开始细细的赏玩起画作来。 自己原本临的毕竟是仿品,如今真迹摆在眼前,郑丹青下意识的就找寻起那些不同的地方来。 “嗯,说是那边定了时间验货,不能早也不能晚的,就索性放在我们这存放几天。反正这几天保管的钱是另算的,我们也不吃亏……”说到这里,念奴娇发现郑丹青早就已经被那画完全吸引了去,根本听不到自己说话了。 一时不禁吐了吐舌头,也不去催促她,反是在一旁坐了,托着腮开始目不转睛的看他。 要是自己晚一点成婚就好了,既然都是找人入赘,何必非得听爹的话,找那个裴风那。哼,五大三粗的男人,一点都不温柔,哪像丹青…… 不过现在来看,丹青也可以一辈子陪在自己身边的吧…… 少女情怀总是春,她专心无比的看着沾满了她心田的男子,男子专心致志的看着眼前的画。 惶惶然的,有一种念头就从念奴娇的心底浮现了出来。 要是能够这样过一辈子就好了。 只是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念奴娇哪里知道郑丹青是千年之后的灵魂,他那样的丹青傲骨,又怎么可能在这样一座小小的院子里屈就一生呢? …… …… 所谓“君子无罪怀璧其罪”,张萱的《贵公子夜游图》一入得念家,念家的防护措施立刻都提升了几分。尤其是靠近那藏画院子的,更是三步一人五步一岗,每个人都瞪着大大的眼睛,恨不得要把来人刮去三层皮才算。 摆着这样的架势,即便日后念奴娇又邀郑丹青前去看画,他也不愿再去了。不为别的,实在是被人瞪得难受,尤其自己的身份摆在那里,每一个自命清高的镖师见到自己之后,不免流露出十分不屑的样子来。郑丹青也懒得去触这个霉头。 但他还是很感谢念奴娇,毕竟这张萱的真迹是他前所未见的,回去之后又不免再用心调了两盒胭脂,送给了她。 念奴娇十分开心,这几日竟然也开始画上妆来。 凭良心说,要是她坐在那里不动不开口,安安静静的,还能让人觉得是个文静静的胖美人。 就是千千万万动弹不得,一旦稍微有些举手投足或是开口的动作,美感当即就会被破坏的彻彻底底…… 眼见着《贵公子夜游图》在念家风平浪静的呆了三天,府里的镖师们不免都松了一口气。 明日便是启程送镖的日子了,离这趟镖的成功又近了一步。 是夜,郑丹青正在自己房里摆弄笔墨。 自那日看过真迹之后,郑丹青就将真迹与仿品不同的几处地方,来来回回的研习了一番,如今也已经研究的差不多了。 毕竟是当代大家,人物细节上的层次仍是让郑丹青惊叹的。 赞叹着放下笔,郑丹青便听到外面隐隐的传来吵闹之声,再细细去听,似乎有“捉贼啊”三个字在其中穿插着,而后便是一阵叮叮当当兵器相击的响动。 到底是难避这一遭。 郑丹青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也不出门去瞧,反而重新入座,继续完成这幅临仿的画作。 这一夜,风高月小。 第十二章 天涯两端,永不相干(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已经把镖师都派出去追了,家中的男丁也让他们帮着在城里搜寻,官府那边也已经派人去报案了,可现在毕竟是晚上,官差那边虽然应了,可是出人的可能性不大。城门现在关着,那贼子一定还在城里。可是再过一个时辰也就天亮了,到时候城门一开,天大地大,咱们再去哪儿找画去……” 念奴娇的声音越说越沙哑,越说越疲惫,到得最后竟有几分哽咽起来。 如今她在父亲的房里,只有她与念武两个人。 或许也这种时候,念奴娇才会真正透露几分脆弱来。 “说到底都是我不好,如果我听爹的话,不接这趟镖,如今也没有这些事情了……”念奴娇不抬头,没有人能看见她脸上的表情。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要想对策。”多少是见过世面的人,念武还算冷静,只是这一夜之间似乎又老了不少,原本灰白间杂的头发现在变成了全白,脸上的皱纹也愈发深邃了,一双浑浊的眼睛里,也渐渐显出几分下世的光景来。 “事情闹得这么大,这画的东家怕是明日就要找上门了。”念武声音低沉又暗哑,“咱们念家走镖走了几代人,从来都是光明正大的路子,该是什么就是什么。这画,要是今天晚上真的能找到也就罢了,如果找不到……当时你们去评估,签的契约上头,标的是多少钱?” 念奴娇的身子微微一震,头越发低了:“三十万钱……” 念武明显是被这数字惊到了,一双眼睛瞪得浑圆,骂道:“奶奶个熊的,多少?” “三、三十万钱……”念奴娇又被迫重复了一遍。 “我艹,老子辛辛苦苦走一趟镖才他妈不过一两万钱,那他娘的还是拼命的差事。我艹,这么一幅狗屁的画,竟然就他妈的能值三十万钱?奴娇,你不是被人骗了吧?”大概是被钱刺激到了,念武一时间竟精神了不少,一串脏话骂下来,竟有了几分生龙活虎的感觉。 念奴娇无奈的摊手道:“爹,我可是把整个渭城的书画行都走遍了,最后评出来的这么个均价。我又不可能那么不小心的……” 念武盯着念奴娇看,旁边台案上的油灯爆了个灯花儿,念武深深的叹出一口气来。 “三十万钱就三十万钱吧……”念武疲惫不堪的道,“公中应该还有我攒下来的二十多万钱,家里的东西再典当典当卖一卖,应该还是能凑的全的……只是可惜了,这么一来,咱们家里除了这个院子,也就什么都没有了。” 念奴娇听着,低头咬嘴唇,半天没说话。 “怎么……”念武也终于意识到不对劲儿来,“公中钱不够了?” “……嗯。”念奴娇觉得,自己费了全身力气才得以说出这番话来,“爹,大哥过世,你生病那个时候,家里镖师走了大半。之后我把镖局的生意接手过来,镖师都是后来聘请的,价钱上……” 念武抬了手,止住念奴娇的话。 他知道这几年女儿担待镖局的事情不容易,只是他不知道,原来镖局竟然已经到了这样山穷水尽的地步。略想一想,念武就已经明白了,为何女儿一定要在自己的反对中接下这一单生意。这并不是为了显示什么,只是单纯的因为,不接这一单拼一下,镖局恐怕就要开不下去了。 心里涌起愧疚之情,这些年来,自己实在是亏欠了女儿。 眼看着念奴娇低头不敢看自己,念武怜惜的摸了摸她的头,声音温厚的问道:“公中还有多少钱?要是把这院子卖了,够不够三十万钱?” 念奴娇咬着嘴唇抬起头来,眼圈明显红了,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 “没关系,”念武明白了,拍了拍她的肩膀,想了想,又起身将她揽在了怀里,像她小时候那样安慰她,“卖了院子,咱们就回乡下去。其他东西咱没有,一膀子力气还是有的。大不了去给别人做佃户,总是饿不死的。” “爹,奴娇,你们放心吧!俺家在肃州还有两亩地那,实在不行就跟俺回肃州去,我耕田,奴娇照顾爹你,咱们一家人还能活的好好的!”裴风在这时候竟也闯了进来,拍着胸脯,涨红着脸说着。 念武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素来不大喜欢的姑爷,竟然还会在这时候这样讲义气,一时间竟也朗笑了起来:“奴娇你看,你这个姑爷还是不错的嘛,你呀,也别平时总给人家脸色看。” 裴风闻言只站在那里呵呵的傻笑。 念奴娇看了他一眼,忽然想起心中还有的另一个人来,一时间再也坐不住了,只说还要去外面安排事情,便先行退了出来。 出门便往郑丹青的院子跑去,念奴娇心中烦乱不堪。 她知道,那画想要找回的可能性怕是不大了。那贼人实在是太厉害,以自己的功力,竟然连人家的衣袖都没有沾上,就让贼人轻轻松松的远遁了。 画找不到,这院子就肯定要卖了,到时候,郑丹青……郑丹青…… 猛地推开院门,院里空空荡荡冷冷清清,只有一片月色薄凉。 屋内又残灯一豆,念奴娇即刻推门而入,便见到那个她日思夜想的身影,正在案前安安静静的勾画着些什么。那种安静与淡然,就仿佛与全世界都隔绝开了似的。 念奴娇恍惚的想,好像就算一时间洪水滔天了,他是不是仍旧不会色变。 夜风随门而入,吹得那如豆的灯光轻晃了一下。 郑丹青勾勒完最后这一笔,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将笔放到一旁的笔搁上。 笔是新的,作画的绢布是新的,墨是新的,砚台笔搁也是新的。 都是这些日子,芦笙帮他一一从外面买来的。 钱当然不是芦笙出,只是因为郑丹青又画了一幅牡丹图让芦笙去卖。芦笙这回没去忘心斋,却依旧卖了个不错的价钱。 念奴娇不懂文房上的东西,这时候也看不出什么笔墨纸砚的新旧来。她只是看着烛光映照在他脸上的影儿,不说话。 “画丢了?”郑丹青淡淡的问道。 “嗯。”念奴娇低了头,开始用右脚脚尖有一下没一下的在地上画画。 “我听人说,镖局最近这几年的生意不是很好,这次这幅画一旦找不到了,这个院子恐怕都要搭进去?” “嗯,你知道的不少。”念奴娇努力的想要笑一笑,结果却像哭。 “你做的已经很好了,不用太责怪自己。时也命也,这种事情,谁都说不清楚的。” “嗯。”念奴娇不知道怎么了,明明心里好多话想要跟他说,结果到了现在,除了一个“嗯”字,竟然什么都说不出来。 她想告诉他,她已经没有钱了,这个院子要卖,这个镖局要关门,府里的这些镖师小仆老妈子都要遣散。 至于郑丹青你……我也已经没有钱再给你了。如果真的如同裴风所言,我们只能跟随他回肃州种田的话,我更加不可能带着丹青你了……毕竟,他才是我的丈夫…… 所以,再见了…… 这番话,她想说。 文字在唇边转来转去的,像是来来回回的陀螺,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她觉得心好疼,酸酸的让人想哭,可是她又不允许自己哭,结果憋得更加难受…… “我有一个办法,能挽救你的危局。”仍旧是郑丹青开口,他的声音仍旧是淡淡的,甚至可以称得上淡漠。 念奴娇好像隔了许久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于是抬起头来,疑惑的看着他。 “我的这个办法,可以让你不必关了这镖局,也不必卖掉这个院子。”郑丹青浅淡的笑着,眼中却没有什么笑意。 他向念奴娇招了招手,让她走近一些。 念奴娇疑惑中竟忽然有了几分恐惧之意,双腿像是灌了铅,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终于走了过去。 眼睛刚往那书案上一瞥,念奴娇就觉得身子像是被雷劈了一下,脑子里都是嗡嗡的,全身都跟着僵硬了。 那不就是自己丢的那幅《贵公子夜游图》么?为什么现在会在这里?会在郑丹青的手上? 脑子混乱的像是要炸开,周遭的一切都是黑暗,黑暗中又像是什么东西正在冲着自己咆哮。 念奴娇觉得有些晕,身子微微晃了晃,被郑丹青扶住。 “冷静。” 她听到郑丹青清冷的声音,终于回过神,用有些呆滞的目光看他。 “别乱想,这是我画的,不是真迹。”郑丹青的声音仍旧清冷,像是山石间的冷泉,让人微微触碰,就觉得遍体生寒,“当然,我还可以让它变得更像一点。但是我需要刻印章的木料,这幅画的印章是黄花梨做的,我需要一些。还有一些做旧的材料,我会给你列个单子。你很幸运,这幅画的年头不长,如果是上了几十年上百年的东西,可就不是一夜之间能够做旧的了。” 念奴娇仍旧有些木木的,只是看着他。 “这幅画可以挽救这场危局,让你的镖局依旧进行下去。当然,我也是有条件的。”郑丹青淡笑着,漂亮的让人如沐春风,“这幅画给你,我的卖身契我要回,从此,咱们天涯两端,永不相干。如何?” 第十三章 天涯两端,永不相干(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幅画给你,我的卖身契我要回,从此,咱们天涯两端,永不相干。如何?” 念奴娇看着郑丹青。 他每次一张口,念奴娇就觉得像是一道惊雷哄然而鸣,震得她浑身上下都冰凉凉的,尤其一颗心,仿佛一直在往下沉、往下坠,落入一个没有底部的深渊。 房门仍是打开的,夜风吹入,生凉生凉。 外面隐约还有些闹哄哄的声音,方才抓贼伤了一些人手,还要给他们一些医药费…… 混乱的想法把思绪偏离让自己冷静下来,念奴娇却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毫无预兆的就开始向下流。 她觉得她真的是累了,身为一个女孩子,这么多年一个人抗下整个镖局的重担,还要注意着父亲的身体。 嫁给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男人,好不容易遇到了自己以为的爱情,却被人这样冷冷的抛进一场冰雨中。 倾颓之间,他向他伸出橄榄枝,偏偏又是一场无声的要挟…… 心里觉得累,累得空空荡荡的。反而疼痛却消失了,只有眼泪是止不住的,彷如某一场夜色中的黑雨,无法停息。 眼泪偏偏又活了胭脂流下来,在脸上结出红红的道子。 这胭脂,偏偏还是他亲手做的。 茫茫然的,念奴娇觉得自己有些好笑。 郑丹青只看她一张脸从红到白,而后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似的流出,竟也有了片刻的无措:“你……” “不必多说。”念奴娇伸出袖子,一把将脸上的眼泪和胭脂擦了个干干净净,“列你的单子,我便着人去准备。至于你的卖身契……这趟镖的东家明日应该就会听到画作被盗的消息,到时候他们自然回来验货的。如果能够骗过他们的眼睛去,我便把卖身契给你。然后……正如你所说的,天涯两端,永不相干!” 说罢,念奴娇转身快步离开,只是脚步到了门口,却顿了下来。 “郑丹青……”她叫了他的名字,没有回头。 今夜的月色不亮,却带着一层淡淡的凄迷,落照在念奴娇的身上,让她的背影都跟着恍惚了起来。 你知道么,原本我过来只是想告诉你,我没有能力照顾你了,所以让你自己保重。可是你…… 后面的话,念奴娇终究没有说出口。 她抬头看了看月色,咧嘴一笑,迈步而出,不再回头。 …… …… 很快芦笙便来领郑丹青列出来的单子,他还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得了念奴娇的吩咐,心里多少有些疑惑。 毕竟已经是这种涉及到镖局生死存亡的时候了,郑郎君竟然还有心思去要这些东西? 展开单子细瞧,盐一把、祭拜用的长香二十只、大刷子一把、棉布一尺…… 芦笙忍了又忍,终究还是没有忍住,道:“郑郎君,您这到底是要做什么呀?如今咱们镖局里头出了事情,想必你也是知道的,大家现在都在忙着找画,你……” “你快些帮我找来这些东西,之后你也可以继续去帮忙了。”郑丹青笑的极淡,“这些东西我要的很急,想必你也想快些去帮忙的,所以不要多问了。” 芦笙从未见过这样的郑丹青,郑丹青虽然还是笑着的,却带着一种冰冷的疏离感,让芦笙无端的感觉到一股压力,很不舒服。 毕竟也是得了念奴娇“尽快”二字的吩咐的,芦笙这时候便不敢再多做耽搁,腹诽之词也吞掉了,应了一声喏,便跑了出去。 郑丹青淡淡的喝了一口茶。 嗯,足够难喝了。 茶是特意留的隔夜茶,这时候茶香已经去了大半,留下的多是些苦涩的味道。 只可惜这时候还没有炒茶的工艺,茶叶多是用煮的,所以茶汤的颜色达不到要求。 指尖蘸了些茶水在烛光下观察着,郑丹青微微摇了摇头,心想只能一会儿自己再调一些墨色进去了…… 郑丹青的心性其实有些凉薄,尤其是对人,很少会有什么深情的东西能够从他心里孕育出来。 看着方才念奴娇头也不回的而去,他只觉得心中淡淡的,虽然她脸上的泪让他心中多少有了些微微的波澜,却也很快就荡开不见了。 或许这也是临仿这个行业的职业性使然,他们把喜怒哀乐全都倾注到了画中,能够余留在现世中的东西倒不多。 对于郑丹青来说,周围的世界是真实的,画里的世界也是真实的。 正如他临仿的这一幅《贵公子夜游图》一般,他执笔的时候,他就是张萱。 这是张萱初入洛阳时做的画,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刚刚弱冠的少年郎,乍见繁华喧嚣歌舞迤逦车水马龙宝马香车的他,在一瞬间就被这些闯入眼帘的画面冲晕了头。 他从未想象过生命还有这样的表现形式,这样繁华似锦,这样繁花如簇,这样带着一种磅礴的张扬之意。 于是他真的被震撼了。 落笔处,每一笔都带着赞叹,都带着仰视之意。 那是一种真正少年锐气忽然被折服的感慨,那是一种忽然意识到生命竟可以绚烂如斯的震撼…… 正如郑丹青所说的,念奴娇的确很幸运,毕竟这幅画是他原本临过许许多多遍的,怕是比张萱本人还要熟悉一些。 再加上看过那张真迹之后,郑丹青就一直隐约觉得会出问题,于是这几日不停的辛勤钻研真迹与仿品间笔法的些微差异,谁知如今,倒真的排上了用场。 伸出手指轻轻的揉着额头,郑丹青觉得有些疲惫。 他的身体还没有完全养好,偏偏他们这一门的临仿,并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要讲究入境的。 入境就如同一场灵魂的置换,通过打坐与静心甚至参杂了一些西方的催眠之术,让临仿者在一个时间段之内,误以为自己就是作画者本人。 入境这种事情非比寻常,稍微有了些差池,临仿者在思绪上出现一些问题也是有可能的。 这事情听来玄虚,却也并非不可能,师父就曾经跟他讲过自己这一门的前辈中,便有这样的人。只可惜一只生花妙笔,从此断了人间。 所以他们这一门除了书画的技巧之外,第二门重要的功课便是心性。 心性一定要素淡,一定要能够守得住,才能在日后的入境时,轻易不会遇到出不来的问题。 郑丹青天性就比较凉薄,再加上素来的经验,他已经能将入境把握的恰到好处,需要入境几分,他都是能把控的住的,一般来说,出不了什么事情。 只是现在这身体太过虚弱,腕力指力都是不够的。 他这几夜入境做临仿,一时也顾忌不上这些,力道都是实打实的往上用,以至于现在右手,连同整个右臂都在微微的痉挛颤抖着。 念奴娇方才进来的时候并没有注意,郑丹青自己当然不会去说。 不过现在相比,右臂右手的不适感还是轻的,倒是头脑有些眩晕,眼前也一阵一阵的发黑。 写字作画最是耗费心血,这画准备的又匆忙,原本身体就没有养好,这时候隐约又有了些病发的征兆。 郑丹青深吸了几口气忍下,刚想再看一看画中有没有什么纰漏的地方,谁知喉头一甜,一口淤血就吐了出来。 好在郑丹青反应的不慢,头一偏,这口血没有吐在画上,反而大半吐在了茶碗里。 “啧,好不容易备下的的隔夜茶。” 郑丹青淡淡叹了一口气,伸出手指在茶碗中搅了搅,又拿在烛光下去瞧。 面上微微露出一分喜色,郑丹青又将手指上的茶水在一张空白的绢布上抹了,拎起在烛光旁烤了烤,又透过烛光去瞧,却发现这颜色竟是恰到好处。 呵,真是车到山前必有路。 芦笙在这时候将备齐的东西送进了房间,敏感的闻到屋子里一股似有似无的血的腥甜味儿,不禁微微蹙了蹙眉头。 借着烛光,芦笙又看到郑丹青面色十分苍白,忙道:“郑郎君,你身子不好,别陪着熬夜了。你要长香来,是为了给咱家娘子求神拜佛么?要不你还是早些睡吧,我来拜拜也就是了。” 郑丹青闻言也不多做解释,只是淡笑道:“没事,我一会儿忙完就睡了,你自己去忙吧。” 芦笙迟疑了一下,还是觉得去帮忙找画才是正经事情,这便应了下来,风风火火的去了。 看他离开,郑丹青去院子里把院门从里面锁了,又回到屋里将房门、窗户都关了起来。 月光夜风都被关在外面,郑丹青拿刷子蘸了茶水,开始不紧不慢的一点点刷在画的背后。 这是个慢工出细活的事情,所蘸的茶水一定要均匀的布满画卷,否则熏染之后,定然会一处颜色深一处颜色浅,那就假的难看了。 因为右臂右手有些脱力的缘故,他做的更加缓慢,时不时还要停下来缓一缓。 半张画刚刷下来,他就已经出了一身的虚汗。 到了天边出现一片淡淡朝阳色的时候,郑丹青的茶水,才算是均匀涂满了整张画。 放下刷子,他又用指尖撵了一些盐粒,在记忆中的几个地方有霉点的地方一一点撒了一些。 靠墙坐着喘了一会儿气,郑丹青只觉得眼前黑的厉害,却又不得不继续。 用芦笙拿来的棉布稍加裁剪,沾了些水在口鼻处围了做口罩。 郑丹青将那二十只长香,一一点燃…… 第十四章 失而复得 - 盛世丹青 - 骊影 镖局里画被盗的事情,在小小的渭城中传的飞快。 尤其是昨天夜里,许多人家都听到了念家镖局吵吵嚷嚷的抓贼,这事情想要隐瞒,却也已经不可能了。 闹闹哄哄的闹了一整夜,官府的大门不开,没有人受理这个案子。 城门却已经按时开放,进进出出鱼龙混杂,那盗画贼十有八九也混迹于其中。这一下子,便如同泥牛入海,再也无人能够知其所踪了。 镖局的镖师们没了念想,只能垂头丧气的往回走。 刚远远的瞧见念府大门,便见到这趟镖的东家带了人,气急败坏的敲门。 带头的是名叫魏东远,三十上下的年纪,生的心宽体胖,倒也是一脸的福相。 魏家是渭城当地的大族,魏东远在族中也是举足轻重的一路人物,再加上魏家把持着渭城一半以上的布料生意,绝对可以称得上当地的名门望族。 魏东远是在洛阳做生意的时候得了这画,准备送给生意伙伴投其所好的。 那边连信都已经去了,对方就坐等着这张萱真迹那,结果这趟镖还没开始走,竟然就出了这等事情! 念家晚上的闹腾劲儿天一亮就传到了魏东远的耳朵里,他一时间只觉得所托非人,一面着人去衙门口等着报官,另一面亲自带着府上的家丁下人找了过来。 这件事情,念家本身有亏,自然没有挡驾的道理,念奴娇亲自迎了出来。 魏东远却不吃这一套,这时候上下打量了念奴娇一眼,冷笑着道:“念师傅,我魏东远真是瞎了眼了,竟然把一趟这么重要的镖,交到了你的手里!” 念奴娇乍经此变故,熬了一夜不说,又在郑丹青那里消耗了不少心神,这时候也面色憔悴,人也仿佛瘦了一圈。 若是平素听到这话,念奴娇怕是要跟人家拔刀相向了。她这时候却仿佛一下子成熟了不少,拱手道:“魏老板里面说话吧,镖局里派出去抓贼的人还没有都回来,这画到底能不能寻回,还是未知的事情,魏郎君不必着急下结论。” 魏东远闻言微微冷哼了一下,倒也还算是给念奴娇面子,随着她往待客的大厅里去了。 大厅里念武正在等候,魏东远实在没有心情跟他做什么寒暄之词,随意拱手便带过,径直冷着脸坐了,芦笙在旁奉茶上去,他也不喝。 念武与念奴娇无法,只得陪同着魏东远一起沉默的等待。 镖师们这时候也开始陆陆续续的归来,只是带回的消息都不大好。 眼看着魏东远的脸越来越黑,念奴娇手里转着自己身前的茶盏,道:“还请魏老板放心,如果画真的找不回了,我们镖局自然也会按照规矩来办事。三十万钱,十日之内必定奉上。” 魏东远抬头看了看念奴娇,又看了看已有老态龙钟之意的念武,嘴角上扬起一个冰冷的弧度来。 “念老师傅执掌镖局的时候,福盛堂在咱们渭城也是一块金字招牌。只可惜英雄老矣又所托非人,这福盛堂,如今果然是门庭冷落了……我魏某人也是看走了眼,脑子一热,竟然就寻思着照顾一下旧相识。毕竟打我小时候起,魏家的东西走的就一直是福盛堂的镖,只是福盛堂易主之后,我们也就换镖局了。原本就有人劝我换一家妥当,我当时没听,这时候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后四个字,魏东远一面敲桌子一面一字字说出来,声音极重。 面对着他的指责,念奴娇一言不发,念武却多少有了些怒意,却被念奴娇摇头止住了。 念武长长的叹息了一声,心觉为父如此,真是可怜了女儿。 魏东远却是心有怒气,不发不快,这时候接着冷冰冰的道:“到底是牝鸡司晨,不足为虑!果然女子就应该做一些闺阁之事,好好的在家相夫教子也就是了,学什么走镖经营镖局的差事!如今我相信你们念家,却得了这样一个结果,外面人知道了去,我也是会被人家笑掉大牙的……” “牝鸡司晨四个字,这位郎君还是少说为妙。” 魏东远还想再骂上一通,却被一道原来的声音打断了。 寻声去瞧,却是一个容貌行止皆上层的少年人,手持一物从后面走了进来。这少年看起来高高瘦瘦的,像个竹竿儿,面色十分苍白,只穿一身素淡的青色布衣,浑身上下都寡淡的很。偏偏他的气质却是极高妙的,只往那里浅浅的一站,就让人心中生出“不俗”二字来。 这人自然就是郑丹青,他累了一整夜,这时候刚刚将画全部弄好。不放心假手他人,郑丹青便自己问了念奴娇的所在,把画送了过来。 刚走到厅门,便听到里面男子的讽刺之言,一猜之下便知道这位是这趟镖的东家,郑丹青听不过去,这时候不免淡淡的说了一句。 这话虽然浅淡,落进魏东远的耳朵里,却让他浑身一凛,几乎激得他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女皇在位,谁敢说“牝鸡司晨”四字? 他这句话若是传了出去,简简单单的也能被扣上一条谋反的大帽子,到时候恐怕整个魏家都得吃不了兜着走。 到底是心神激荡之下失了言语,魏东远一时间只觉得心脏扑通扑通跳的极快,冷汗瞬间就流了出来。 “你、你是何人?”魏东远看着郑丹青,有些结巴的问着。 郑丹青很满意他的反应,这时候淡淡一笑,道:“在下不过念府一闲人,郎君不必介怀。” 一面说着,郑丹青一面冲着念武微微躬身,又向着念奴娇走去。 念武许久没有见到郑丹青了,这时候虽然不知道他是来做什么的,却也不免愣怔了半晌。 在他的记忆中,郑丹青不过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小白脸罢了,原本每次见到自己的时候,都吓的两股战战,一副毫无出息的样子。怎么事到如今,不过月余不见,竟然就有了这样通身的气度呢? 念武还在发呆,郑丹青却发现念奴娇竟然不理会自己了,任凭自己将画卷递出,念奴娇也不抬头。 到底是女子,再怎么女汉子的性情,这时候也无法全然摆脱开情感二字。 郑丹青轻轻的叹了一口气,也不再跟她多做纠缠,索性径直走到魏东远身前,淡笑道:“郎君也是好大的福气,这幅《贵公子夜游图》竟然也能够得而复失。” 说罢,郑丹青在魏东远身前的案上将画卷展开,这幅他用了几个昼夜完成的成品,展现在了眼前。 念武惊得径直跳了起来。 念奴娇仍旧低垂着头。 其余在场众人也跟着大哗,一时都将目光汇聚到了郑丹青手中的画卷上,都想看看这幅让大家折腾了一整夜的画作,到底是什么模样。 魏东远这时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却又无法不相信自己的双眼。这时候低头看看画,再抬头看看郑丹青,脸上露出十分微妙的表情来。 “郎君请好生瞧瞧,这幅画是不是您的那一幅?”郑丹青淡淡一笑,直起身来…… 后续的事情,没有多少郑丹青需要忙活的。 魏东远那边,这时候快马加鞭的叫来了一位信得过的书画行老板来做鉴定。这位老者围着画看了七八圈,最终的结论是有八分像,却又不敢拍板。 魏东远无奈,又请来了两位鉴定高手来一同来瞧。这两位都是之前见过原作的,想必这画若是有假,应当逃不过他们的法眼。 三人叽叽喳喳的议论了半晌,直到午时方罢。 众人都是门外汉,只能满心焦急的等着,着急的不行却又没有办法。 其中心神最为忐忑的就属魏东远与念武了。 魏东远不知绕着大厅来来回回的走了多少圈,念武也是一直坐立不安着,茶水喝了不少,想要出恭竟又怕耽搁了结果揭幕,好不踟蹰。 念奴娇一直没有什么表现,头一直是半低着,面上也没有什么太多的表情。 郑丹青倒是给自己寻了个位置便随意坐了,微闭了双目听那三人的讨论。 每个时代的鉴定技法、鉴定侧重都是有所不同的。他若是想要还凭借着这一行,在唐朝混下去,这一场讨论他非听不可。 只是身子实在是乏了,尤其是做旧的最后一步烟熏,以往做完,尚且要大口大口的呼吸一阵子新鲜空气才算好。郑丹青这次做,一来是材料粗浅,二来是没有专业的防护设备,只用棉布做口罩的他差点被烟呛晕,直到走出自己的院子,郑丹青都觉得脚步是虚浮的,脑子跟扔进云端的一般。 好在画是完美的,跟他以往的作品一样,没有半点瑕疵。 现在坐在这里,郑丹青还是一阵一阵的晕,偶尔听到三人的讨论声都是忽近忽远的,有些难耐。 等着事情完事了,自己怎么也得睡三天才行。 郑丹青这样想着。 “魏郎君,有结果了。”午时初刻,三个人的讨论总算是有了个结果。 “怎么样!怎么样?”魏东远紧张的瞪圆了眼睛,念武也跟着屏住了呼吸。 “恭喜郑郎君!是真迹,没错的!”那三人一同点头,其中一人笑问道,“魏郎君真是福缘深厚,这样的画作竟然还能失而复得。倒是真要好奇的请教了,是哪一位把画追回来的?那贼人可抓住了?” “不是追回来的,也没有见到什么贼人。”郑丹青微微一笑,“我早上一开门,这画就摆在门口了。想必是某位雅贼的恶作剧也说不定。” 第十五章 一场离别 - 盛世丹青 - 骊影 恶作剧的解释有没有人相信,那是别人的事情,郑丹青懒得去管。 他回房便睡了,这一睡便是一天一夜。 再醒来的时候,又是一天的破晓时分,远处鸡鸣。 透过清晨的微光,郑丹青看到旁边的书案上摆了些东西。 他起身去查看,那是自己的卖身契、通关文谍,以及两贯钱。他们就被静静的摆在笔墨旁边,也不知是谁送来的。 但郑丹青明白其中的意思,念奴娇应该是不愿跟自己道别,所以才用了这样的法子。 也是,相见争如不见。二人之间的关系原本就有些复杂,再经过的之前的事情,遍谁也说不明白了。 东西没有什么可收拾的,原本自己的东西就不多,之后弄来的这些笔墨纸砚也只能说是一般,并不值得带走。 微微思付了一下,郑丹青就开始打包。 点燃蜡烛将卖身契随手烧了,通关文谍和钱贴身放好,又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郑丹青便出了门。 天色尚早,只有零星的几个仆从下人正在院子里扫洒庭除。 昨日的事情,他们多少知道一些,这时候看向郑丹青的表情就有些微妙。 没有人知道真实的事情是什么样子的,人们只能随意揣测。 但更多的人都相信,这恐怕就是郑丹青一手策划的阴谋。 自己把画偷走,然后在大家忙得焦头烂额火急火燎的时候,再将画拿出来。 简简单单,甚至不费半点力气,就可以空手套白狼的赢回一些东西。 这样的事实,是很多人都相信的。 至于其中种种细节,比方说郑丹青不会武功是如何偷的,偷完了为何要向念家讨好,而不是直接拿出去换钱之类的事情,他们自己并不会多加考虑。 人性就是这样,先在心中预判了他是坏人,他所做的任何事情,便都成了目的不纯之事了。 对于这些,郑丹青自然不愿理会。 清晨有些薄雾。 没有值得道别之人,郑丹青便径直出了角门。 “郑郎君欲往何处去?” 出门便见到了裴风,看架势似乎正在等待自己。 裴风还是原来的样子,身子骨十分壮实,唯独有些矮小,却孔武有力。 上回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副吃醋小男人的样子,一口一个小白脸的唤自己,现在脸上却有了些郑重的表情。 并不像是拦截自己的,郑丹青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于是停下脚步。 “郑郎君别误会,我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只是觉得你对镖局有大恩德,不送行似乎不大好。”裴风挠了挠头,有些踟蹰,“奴娇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凭我怎么说,她也不愿来送你。我不知道你们之间闹了什么别扭,你非要走……” 听来便觉得好笑,这个裴风倒真是头脑简单,直到现在还认为自己离开,是因为念奴娇的关系那。 郑丹青浅淡一笑,打断他的话:“裴郎君莫要误会了,我跟念娘子并没有什么误会。只是男儿志在四方,纵然是我,也不愿一辈子只在这座院子里生活。” “啊……”裴风似懂非懂,心想我家奴娇又没软禁你,平时都是你自己不出门的好不好。不过他心里还是高兴的,毕竟少了一个跟他抢女人的家伙。 裴风又是个直性子,心里美滋滋的,脸上就藏不住,露出几分愉快的笑容来:“行,我明白的,男儿志在四方嘛!你走吧,我就不耽误你了。唔,不管怎么说,你对咱们镖局也是有大恩的,要是以后遇到了什么事情,别忘了来找我们。” “好,多谢。”郑丹青微微一笑,对他一欠身,怡然去了。 他没有看到,身后院子里的某一处角落里,念奴娇面带憔悴之色的远远望着他,眼圈泛红。 清晨的光像是淋漓的雨,片片的洒落到远处郑丹青的肩头。 念奴娇看着他走出这间院子,走进那一片青瓦灰墙的巷子间。 …… …… 往何处去,郑丹青是真的不知道。 走出念府,他一时只是在渭城中闲庭信步,往卖早餐的茶楼里去了。 要了一小屉包子和清粥,郑丹青在二楼靠窗的地方坐了,一面看着下面人来人往,一面吃着早点。 随着太阳的高度提升,外面以及茶楼间的人都渐渐多了起来。 一时间喧喧嚷嚷,好不热闹。 早点已经吃完,郑丹青就慢吞吞的喝着茶,思绪乱转。 他对这个朝代,说不上熟悉。 他只知道,再过两年,京中就要发生改天换日的大事。御座上的女皇已经垂垂老矣,年轻人们已经开始了骚动着的虎视眈眈。 二张乱政的前奏已经开始,但两个现如今炙手可热的人物,很快也就会陷入跳梁小丑般的境地。 如果按照历史的进程走,未来还要乱上几年。 毕竟江山恢复李姓之后,韦皇后和安乐公主的祸乱还要持续几年,之后才有唐明皇李隆基的横空出世…… 郑丹青并不是历史学家,他对历史的了解,大多停留在书画史上,所以许多具体历史事件发生的时间,他并不能如数家珍。 京城肯定是要乱一乱的,但自己留在渭城也没有多大的意思。既然来此一遭,去各处瞧一瞧看一看才是正途。 再者,他一直对武则天修建的明堂十分好奇,这个史书上记载恢弘磅礴,后世却连半点遗迹都无的儒家至圣的建筑到底是何模样呢? 除此之外,郑丹青还很想见见那位史书上说其“明艳动天下”的安乐公主。 要知道,史书上是很少夸人的,就连四大美人的杨贵妃,《旧唐书》上也不过是一句“姿色冠代”而已。其他的诸多皇后妃嫔,甚至连一句容貌的描写都少有。 安乐公主与杨贵妃相比,似乎也不遑多让。 当然,除了这些东西之外,郑丹青还要考虑自己要怎样生活。 毕竟自己只有两贯钱,这些钱虽然足够自己逍遥一段时间,可是钱花完之后,他也是要吃饭睡觉的。 偶尔画几幅画卖出去虽然也可以有收入,但是画品的价格从来因素众多,对方的赏鉴、画作者的名气,之类之类,很不好把控。 最好是能够有一个稳定又清闲的工作…… 要不然就自己开一个书画行?这倒也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毕竟自己的赏鉴能力摆在那里,想必一般的赝品都是逃不过自己这双眼睛的…… “哟,这不是阿普拉大爷么?什么时候到的渭城?这回又大赚了一笔吧?” 茶楼的小二忽然殷勤起来,嗓门也跟着提升了几分,明显带着些愉快的气息。 “昨天刚到的,馋你家的灌汤包馋到不行,所以一早就来了。什么钱不钱的,那都是我老爹的生意,我才懒得管那!” 这位叫阿普拉的,果然是个胡人,眼睛比中原汉人深邃不少,面色微微发黑,似乎是久在阳光下暴露所致。 他的汉话说的很好,只是除了家乡的胡音之外,还带了几分西北人特有的硬邦邦的调子,听起来有几分不伦不类。 阿普拉环顾了一下整个二楼,发现这家店竟然生意好的没有位置了,想了想,他便径直往郑丹青这一桌走了过来。 “喂,小兄弟,你自己一人占这么大一张食案不地道啊!你在吃早点么?我来陪你一同吃,就不会有人说你了!”阿普拉这番话用理所当然的语气说出来,竟不让人觉得生气。 郑丹青莞尔一笑,也随口调侃道:“哦,那就多谢兄台了。” “哈哈!不客气不客气!我阿普拉最喜欢助为人乐了!” “助为人乐?”郑丹青微微一怔,“是助人为乐吧?” “客官您不必理会他,”小二在这时候走了过来,将一屉灌汤包放到了阿普拉面前,又对郑丹青笑道,“这位阿普拉大爷最喜欢乱用咱们的成语了,却又偏偏总是说的不对劲儿,在咱们这没少惹笑话!” “喂!你这是诽谤!”阿普拉佯装愤怒的挥了挥碗口大的拳头,“我阿普拉可是吐蕃的饱学之士,这回可是准备往都城去考状元的,你可不要贬低我的学识功底。” “哟,小的哪敢呀!”大概是看准了阿普拉的好脾气,小二仍旧敢跟他笑眯眯的开玩笑,“您要是真的中了个状元回来……状元郎阿普拉大爷,到时候小的就去您府上伺候您得了,绝对鞍前马后片刻不离,伺候的您舒舒服入赘云端,您看怎嘛杨?” 为了调侃阿普拉,小二最后三个字特意学着阿普拉的语气上扬着说出来,惹得二楼的食客们都哄堂大笑起来。 阿普拉果然不生气,只是笑着道:“很好很好!你这话我可记住了!等我中了状元就回来找你!天天让你给我洗脚不可!” 说罢,阿普拉将那一屉灌汤包往郑丹青那边推了推,又十分不客气的把郑丹青面前的茶壶拎了过来,给自己倒了一杯,主人翁似的对郑丹青笑道:“我们不理他们,我们吃东西,吃东西!他们这帮人,真是太无聊啦!” 第十六章 亦曾东去为闲差 - 盛世丹青 - 骊影 阳光初放便是清晨。 渭城的夏天没有江南那种湿漉漉的感觉,少水少雨的地方,一年四季都笼罩在干燥的感觉之下,尤其是一旦到了夏天,这种干热热的感觉就会更甚起来。 清晨是难得的好时候,太阳还没有那么毒辣,只是带了一些温暖人心的热度,照在人身上是暖洋洋的舒坦。 茶楼外面也被这种清晨弄的热热闹闹的,惯于起早的人们早已行动起来,街边的小贩已然爆出了今天第一锅的糖炒栗子。诱人的带着热度的香气开始在整条街上弥漫,让人有了些兴致勃勃的精神。 手里的茶是煮龙团,好不好的郑丹青不敢品评。 毕竟在后世,他习惯了喝龙井普洱之类的茶品,这样煮茶汤又往里放一下盐巴、葱花的茶水,他总会喝着喝着就误以为自己在喝汤…… 多少有些奇怪,郑丹青看着茶盏摇头笑了一下,放了下来。 “倒是奇怪,怎么你们中原人还有不喜欢喝茶的么?”对面的阿普拉很细心的注意到了郑丹青的动作,一脸好奇的发问。 他原本正在努力对付着面前的灌汤包,包子皮已经被他剥开一个小口子,热腾腾的气息正在汹涌的从中涌出。 这里的灌汤包自然说不上多么的正宗,只是往来客商带来的稀罕玩意儿,慢慢的倒也有了些本地的食客来品尝,聊胜于无罢了。不过对于阿普拉这种外口来的商人,自然还是有几分吸引力的。 阿普拉明显很着急吃的样子,不停的向着包子吹着气,时不时的还把嘴凑上去试一试热度,真有些抓耳挠腮的感觉。 眼前的阿普拉穿着跟中原汉族没有什么区别的衣服,毕竟是盛唐气象,周遭的番邦蛮夷都虚心的学习中原文化,像阿普拉这样的外族人,在渭城都不算罕见,更不必说在长安洛阳了。 万国衣冠拜冕旒,到底是一片盛唐。 阿普拉大概是弱冠的年纪,跟后世的藏族人类似,他的五官立体明显,头发也是黑色的,但明显与中原汉人不尽相同。 大概是长期在辽阔山河生活的原因,他的肩膀很宽,身子骨十分精悍,却不给人臃肿的感觉。 他的身上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活力,一双眼睛里总是带着满满的求知欲,仿佛世间万物他都想要去了解一般。 可是不管怎么看,阿普拉跟郑丹青印象中那些沿街骑马文质彬彬的状元们,都有着不小的距离。 阿普拉身上的书生气也没有浓厚,这样的人物要去考状元?实在是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郑丹青也知道,在这个时代,外国人来考进士、做官并不是没有先例的。 时间若是再往后推一些,有一个名叫阿倍仲麻吕的日本人,不仅在中国的朝堂上做到了左散骑常侍安南都护,甚至还与诗仙李白私交甚笃。 只是眼前的这个阿普拉,怎么看也不像做官之人的样子。 “阿普拉公子果真要去洛阳考状元么?”没有回答阿普拉的话,郑丹青反而转问了别的问题。 “嘿嘿,我骗他们的。”阿普拉冲着郑丹青挤了挤眼睛,终于拿起包子狠狠的咬了一口,心满意足的摇头晃脑起来,边吃边道,“你们中原人都说什么‘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我阿普拉不过十九岁,又是个吐蕃人,要是真的能考中你们的进士那都是稀奇古怪的事情了,更何况是什么状元?” 阿普拉还是多少被烫到了舌头,急忙喝了两口茶水,又偷偷的对郑丹青道:“其实我的确是要去考试啦,不过考的不是进士科,也不是明经科。” “哦?”这一次,郑丹青倒是有些好奇了,“阁下要去考哪一科?” 唐朝的科举制度他略有耳闻,也知道现在的科举并不像后世的八股,把读书人局限在了框架之中。但具体的,除了明经科和进士科之外,还有一些其他的什么科目,郑丹青就不是特别清楚了。 “哈哈,我还能考哪一科?”阿普拉拍了拍自己结实的胸膛,“我是要去考武举人的。虽然是皇帝陛下去年新设的科目,不过应征者仍旧如潮啊!但我还是有信心考中的,毕竟我们吐蕃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的,跟你们中原人相比总是有优势。” 原来现在已经有了武举人考试,还是去年设立的,女皇的魄力果然不小。 阿普拉说的开心,吃的也开心。 眼见郑丹青不再喝茶,他索性将茶壶也拿到了自己手边,半点不客气的给自己倒茶喝。 “喂,小二哥,再给我拿一屉灌汤包上来。”眼前的包子吃了一半,阿普拉又要了一屉,又对郑丹青道,“你也吃啊,别跟我客气。” 郑丹青摇头笑道:“我已经饱了。” 明显感觉到自己对唐朝的科举制度了解太说,郑丹青不急着离开,转而开始从阿普拉嘴里套话:“武举人这事情我略有耳闻,却不是很清楚。你们都考什么科目呢?” “什么都有啦,”阿普拉很热心的解答起来,“骑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摔交一应俱全……嗯,其实跟你们文人的考试都差不多,你们不也是嘛,各种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的都有嘛!哎,那些东西我一听就头大,尤其是明算科,我老爹总是让我好好学打算盘,说什么家学渊源我肯定一学就会。我呸!老子一看那算盘珠珠就头疼,还明算科那!” 这个阿普拉可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郑丹青听到“明字科”的时候,心中便是微微一动,似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 但具体这个明字科是怎么一回事,郑丹青却不是很清楚。若是直接问,不免会让阿普拉心有疑惑,反而不好解释。 正想着怎么旁敲侧击的询问一番,却听阿普拉继续炒豆似的道:“其实我就说我老爹孤陋寡闻才是,武举人有什么不好的,虽然去年刚刚第一届,可是去年的获了武举人称号的那个家伙,可是直接就在兵部任职了哎!怎么说也是一年一度的常科,朝廷不可能不重视的嘛!再说了,明算科明字科这种算什么啊!根本就没有人重视嘛!出去说一说都没什么意思,别人都懒的给你树大拇指的!就像明字科的话,考中了也不过是去各个地方当一个刀笔吏,也只有考前三名的家伙才能留在皇宫里头。明算科也差不多啊,就算是给皇家当个账房先生,那也仍旧是个账房先生,切,有多大的意思似的……” 得,郑丹青也不必再操心怎么旁敲侧击的询问了,阿普拉直接把他想知道的关于明字科的问题,都说了个七七八八了。 看他嘟嘟囔囔明显对自家老爹不快的样子,郑丹青不禁微微一笑,又问道:“你们武举人的考试是什么时候举办?跟明字科、明算科差不多么?” “嗯,差不多,都是九月初考,也就是前后吧。”阿普拉又接着道,“考武举人也跟明算科一样啊,也不用有什么出身、推举之类乱七八糟的事情,只要直接去考就好了,简单的很那!也就是现在考的年头还短,大家都不大知道罢了,要是过两年啊,恐怕去考的人越来越多了,想要考上就更难了!” “嗯,竞争力会大了一些。”郑丹青淡笑着道。 “对对!没错!这个词用得好啊!我还是头一回听说那!”阿普拉拍着大腿笑道,“是这么道理,竞争力就大了。所以啊,我这回就偷偷摸摸的跑了出来,趁着老爹没有发现,我就神不知鬼不觉的考这么一个武举人出来!啧啧,哼,要是大唐第二任的武举人是吐蕃人的话,我阿普拉也算是给吐蕃人扬眉吐气了!咦,对了!” 阿普拉总算是觉察出了些什么,眨了眨眼睛好奇的问道:“你问的这么详细,难道也是准备去洛阳考试的么?” “没错,”郑丹青微微一笑,顺水推舟,“不过我倒不准备去考什么武举人,只要能够取上明字科的一员,然后去某个府上当个刀笔小吏也就满足了。” “啊……”阿普拉明显有了些尴尬,又是脸红又是挠头的,“那个,抱歉了,我刚才不知道你要去考明字科的,还把明字科好一顿数落来着……那个,我……” “没关系,阿普拉公子说的原本就是实话嘛。”郑丹青觉得眼前这人单纯的可爱,不免心生好感,“我原本也就只是会写两笔字罢了,人尽其能而已。” 此时,第二屉灌汤包也被小二拿了上来,为了表示自己的歉意,阿普拉大大方方的从怀中摸出三十个铜钱来,交到了小二手里:“这位郎君的钱也算在我的账上了,要是有余的话就不必找了,你自己留着吧!” 小二闻言却什么都不干,说是二人一共花了十七钱,剩下的钱太多了,他坚决不肯收。 “你别闹,留着给你家娃娃纳个鞋底儿什么的,要不然的话,就算我日后考上状元了,也不找你去我府上伺候了!”阿普拉半玩笑的道。 小二这才不再推辞,也笑着道:“那小的就预祝阿普拉大爷旗开得胜、独占鳌头!” 第十七章 东去也,还似人间 - 盛世丹青 - 骊影 独占鳌头什么的不敢说,但既然要出门,一匹马总是要买的。 “郑贤弟,你看这匹马怎么样?牙口完全,膘肥体壮,绝对是一匹好马啊!” 马市上,阿普拉正在热心的帮郑丹青选马。 他是吐蕃人,自小就没少跟马、羊这些牲畜打交道,对于其中的门道,自然要比郑丹青清楚的多。 连带着卖马的小贩,看到阿普拉之后都没有了做生意的兴致,只是跟着二人打了一声招呼之后,便继续跟别人聊天扯皮。反正是注定了,这笔生意定然不会有什么赚头。 郑丹青转过头,看了看阿普拉所说的那匹马。 果然是丰神俊朗,英气勃勃,通体黑色的皮毛在阳光下散发着奇异的光芒,一看就是一匹神骏。 郑丹青对马匹的接触,仅限于书画上的造诣。虽说原本临习郎世宁《八骏图》的时候,曾经去内蒙古采风过一段时间,但时间并不长。 因为郑丹青这一门的手艺,主攻的是五百年之前的书画。一来是因为五百年之内,也就是清朝以后名家流传下来的画作传世量大。二来是因为有关这些书画、以及名家的文献记载太多,于是这一期间书画的鉴赏专业也太多,一旦有了半点瑕疵,就很难逃过他们的眼。 于是相比较之下,竟是越古老的东西,临仿起来的难度越低了。 所以对于郑丹青来说,《八骏图》他虽然临习过,但也只限于“临习”二字而已。多是用来锻炼笔法构图、采百家之长的,若是现在真的让他临仿一幅出来,也未必要比他之前所作的《贵公子夜游图》完美。 在草原上仅仅是几个月的接触,与阿普拉这种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家伙相比,对马匹的识别度,自然是不能同日而语的。 “这匹马要不少钱的吧。”郑丹青笑着拍了拍黑马的背,马儿晃了晃尾巴,打了个鼻响。 “怕什么,我不都说了嘛,这个钱我来出就是!”阿普拉十分爽快的笑道,“我原来还寻思那,这要是让我自己一个人上京去,我还不得被无聊死?如今总算有个人跟我顺路了,出点钱买一匹马嘛,又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 其实渭城到洛阳,不过五百余里,他们此行上京赶考的距离,要比印象中那些动辄走几个月甚至半年的学子们强多了。 原本按照郑丹青的想法,走过去也是无不可的,毕竟很多人都是这样做的。 但是说好了同行的阿普拉却有一匹马,而且说什么都要出钱给郑丹青也买一匹。 郑丹青微笑着推辞不受,就被阿普拉径直拽了过来…… 说拽是比较好听的,其实说是半拽半扛才比较贴近现实。 到了马市之后,阿普拉又只往那风神俊秀的好马身上瞧,让郑丹青很是无奈。 他不愿平白无故的担这个人情,可是自己只有两贯钱,别说买马了,至多也就能买点草料。 再者来说,他在内蒙的时候虽说学会了骑马,但并不是个中高手,一旦骑的时间稍微长了些,大腿内侧就会被磨破皮。 更不用说如今这个身子骨,单薄的风一吹就能倒,这样骑马走上五百多里路,他一双腿还要不要了? 尤其好马性烈者多,自己可是驯服不了的。 所以不管阿普拉在这边如何推荐,郑丹青都只是淡笑着瞧上一瞧,转而便自己去看那些价格必然不会太贵的马。 阿普拉也不以为意,只当是自己选的郑丹青没有看中,仍旧活力十足的东瞧瞧西看看,一副乐此不疲的样子。 “阿普拉,你说这匹马怎么样?”不久之后,郑丹青拍着一匹白马的后背问道。 阿普拉非要郑丹青按照吐蕃的风俗直接叫自己的名字,自己却要按照中原的习惯称呼郑丹青为“郑贤弟”,郑丹青拗不过他,便由他去了。 听到郑丹青叫自己,阿普拉便凑过来瞧。 “呃……”眼见着郑丹青挑中的那一批小白马,他不免咂摸了两下,半晌才想到了一些比较委婉的词句,“那个,郑贤弟啊。我知道你们读书人都比较注重外观,这匹白马漂亮倒是漂亮,可是看起来是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小家伙啊。而且他一看就太矮了点,还没啥精神……妈呀!” 阿普拉突如其来的惊叫让郑丹青也唬了一跳,抬头却见阿普拉一双眼睛瞪得如同铃铛大小,瞪得方向却不是自己也不是小白马,而是自己的身后方。 好奇的回头去瞧,却见马市的另一边隐约来了不少的人,他们身上所穿的服饰颜色艳丽,明显不是中原人…… “就这匹了!老板多少钱?郑贤弟,快上马!咱们快走快走!”阿普拉顿时急得直跳脚,一面跑去拉自己的马,一面从怀里掏钱。 “承惠,一百贯。”老板连忙赶了上来。 阿普拉此时已然翻身上马,这时掏出一块银子来,扔给了老板:“不必找了!郑贤弟快走快走!再不走我可就走不了了!我在东城外长亭等你!” 说罢,自己一骑当先,绝尘去了。 郑丹青此时刚刚上了马背,他挑选的这一匹小白马性情十分温顺,并没有因为郑丹青的亲近闹脾气。 “客官慢走!”老板看着手上的银子,自觉竟捡了个大便宜,一时间喜笑颜开。 “别跟别人说见过他。”郑丹青指了指阿普拉策马狂奔的背影。 “放心吧客官,我们都不是多嘴多舌的!”老板也很精明,看了一眼马市那边的外族人,知道郑丹青这话是针对那几个人说的。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边又得了好处的,老板当然很明白该怎么做。 郑丹青微微点头,不再多说,双腿一夹马腹,悠然去了。 “啧啧。”老板看着郑丹青的背影,自言自语的道,“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美男子,配上这匹马倒是绝了。” …… …… 出了城门,郑丹青稍稍放纵着白马小跑了一会儿,没过多久,他便到了城外的十里长亭。 亭中有人,却不是阿普拉。 郑丹青不免微觉疑惑,这家伙分明是自己先跑出来的,跑得又快,怎么又是自己先到呢? 不会是被家里人抓回去了吧? 郑丹青猜测着,决定还是在这里等待他。 策马走近长亭,才发现那长亭中的人却是个女子。 虽然现在明朱理学还没有发展,男女大防并没有像后世明清那样严格,但孤男寡女总是不好的,郑丹青也不愿去招惹什么闲事。 翻身下马,郑丹青便倚马站在亭外,由着它随意的吃草。 阳光正好,郊外也算是野草丰茂。 古道上往来的人不多,带着一份别样的幽静,连带着夏日炎炎都减轻了不少。 小白马倒真是很乖,纵使郑丹青放开了缰绳它也不跑,方才小跑了十里地,它也没有怎么气喘的样子。 “这位郎君若是想要歇脚,便进亭子来吧。” 亭中的女子起身走了过来,郑丹青回头去瞧,却见她外表类似中原人的脸,一双眼睛却是蓝色的,一看便知有外国人的血统。 女子穿着一袭淡蓝色的襦裙,愈发衬得她的一双眼睛仿若蓝宝石一般剔透。 她走路的时候,腰肢处的曲线带着一种十分柔韧的感觉,让人想起春日的柳枝。 她看着郑丹青,眉眼处稍稍流露出几分醉人的媚态来。 “男女授受不亲,姑娘请去歇吧。在下也只是等人而已,想必那人也差不多快来了。”郑丹青淡淡一笑,婉拒了。 “哦?”这蓝衣女子闻言却好奇起来,上下打量了郑丹青一番,眼中露出几分疑惑的神色,“郎君等的是什么人?” “一个朋友。”郑丹青回答的滴水不漏。 “不知郎君这个朋友可有何特点?奴家也在此地等人,已经等了一会儿了。郎君不妨说说要等的是什么人,奴家若是见到了,还可以告知一番。” 见女子言词稍显闪烁,郑丹青微微觉得有些纳罕,刚想再说些什么打太极的话,却见不远处一道熟悉的身影骑马而来。 “多谢姑娘好意了,但是在下的朋友已经来了。”郑丹青微微一笑。 “哦。”蓝衣女子这才不再多言,眼中闪过一丝光来,转身走回了亭子。 “抱歉抱歉,实在抱歉!”阿普拉翻身下马,笑嘻嘻的道,“我原本要过来的,结果又想起来咱们一路上似乎没有什么吃的东西,就又去城南买了些干粮和肉干。我可不像你们中原人,没有肉干吃是活不下去的。郑贤弟久等了吧?” “没有,我也刚到而已。”郑丹青看了那女子一眼,又道,“阿普拉,咱们是在这里歇一歇还是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吧!”阿普拉嘿嘿一笑,“趁着我老爹没发现,咱们跑的远一点,这样被抓到的可能性也会小很多。” “好,那咱们现在便走罢。” 二人绝尘而去,亭中的蓝衣女子看着他们背影思付着什么。 风在身后兴起又停顿,女子极媚的笑了笑,用挑逗般的声音道:“怎么来的这样晚?我还以为你不来了,派了别人来,方才差点认错人那!” “你这样的小狐狸,难道还能笨到把接头的人弄错?”来人是个青年男子,打扮的十分普通,一张大斗笠帽子遮蔽了大部分的面容。 “懒得跟你费口舌,快点验货!”蓝眸女子妩媚一笑,从石桌的包袱里取出一张画轴来,当桌一亮,竟然就是念府里丢的那一幅《贵公子夜游图》! 第十八章 谁为百代之过客 - 盛世丹青 - 骊影 “没想到真是没想到,之前竟然是我眼拙了,没看出这一匹竟真是好马!” 阿普拉这一路上不停的感慨着,反反复复的就是这么几句话,只是每次看到郑丹青的那匹小白马时,双目中都带了一种幽怨的表情:“我的一世英名啊!竟然就没看出来!那个卖马的老板没看出来也就罢了,本来就是小商小贩,眼界也都是有限的。啊!我可是自称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人啊,怎么会没看出来呢!” 白马也不知是不是听懂了阿普拉的话,这时候打了个鼻响,傲慢的晃了晃尾巴。 “哼,还跟我较上劲了,真气人!”阿普拉的心性十分简单,这时候真的跟白马生气了,脖子一挺,不再去看它。 郑丹青很少见到这样简单的人,似乎一切都会写在脸上,交往起来特别的轻松随意。 见到阿普拉这副样子,郑丹青不禁笑了起来,安慰道:“你也别生气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嘛,不过是偶尔一次小失误罢了,不会影响到你的一世英名的。” “嗯嗯,其实我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阿普拉立时喜形于色起来,只是不过片刻,他的脑袋又耷拉下来,“我说郑贤弟啊,我都看不出来它是个好家伙,你到底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你不是说你不懂马匹的么?” “我的确是不懂马啊,”郑丹青微笑着,拍了拍身下白马的脖子,“我只是看它线条很漂亮,皮毛又很好看,所以就挑中了。大概也是它跟我有缘吧。” 他这话半真半假,毕竟是在内蒙古草原上呆过一阵子的人,而画马的时候,又十分注意马匹肌肉的线条与流畅度,于是慢慢的,马儿落在郑丹青的眼里,就有了几分庖丁解牛的味道。 当然不会真的将马解剖,但就像是后世专门画人体素描的人似的,他们一眼打量过去,对眼前模特的骨骼与肌肉线条,都会有一个与寻常人不同的视角。而这种不同,也就类似于郑丹青相马的功夫了。 他可不会像阿普拉那样,从各种专业又细节的角度,比方说马儿的口齿长得好不好,来判断马匹的好坏。他看的只是马匹的骨骼结构与肌肉线条,只是谁也没想到,这样简单又外行的看法,竟然会让郑丹青捡了个大漏。 说实话,这次结果的达成大概是五分实力五分运气,郑丹青的那句“它与我有缘”,也并非敷衍之词。 他们这一行东进并不着急,武举人的考试还有半个月才会开始,至于明字科的考试还要再晚三天。 所以二人这一路上游山玩水,每日不过走五十余里,倒也优哉游哉。 郑丹青还是很喜欢这次游玩的,前世他踏出师门的机会不多,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笔墨案前度过,唯独一些写实采风的机会,但林林总总的加到一起,至多也只有几个月的时间罢了。 林立都市的高楼大厦与人来人往,并不是郑丹青所喜欢的。 他向往的是最古朴的人文与自然的画卷,只是很可惜,在他那个时代,大部分的东西都已经被糟蹋了。 或许正如他师父所言,现在所谓的人文古迹,早已遍刻了太多华而不实画蛇添足的东西,那些古朴的趣味早已不见了。 包括自然景观也一样,要么就是太多的游人打破了山水的岑寂,要么就是太多的香火落魄了古刹的精魂。千百年前那些真正简单古拙的意趣,早已再难寻觅。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太多的因素充斥在其间,将所有古意盎然的东西都一次又一次的抛光、精炼,再去除了破败与陈旧的同时,却也一点一点的,打磨掉了它所拥有的精髓。 就像是跨越了百年千年的书卷画卷一般,总有太多的东西在历史洪流的洗礼中灰飞烟灭,留下来的不过是太过细微的零星罢了。而在这零星之中呢,偏偏又有太多的书画流落到了不知珍惜的人手里,或是被当做了普通的东西随意乱扔毁坏,又或者被恶俗的装裱起来用以附庸风雅。 如果说,历史让珍贵的书画十亭中去了九亭的话,这些人又让仅剩的一亭书画,九成染了尘埃。 风、流不再,古意到底难寻。 “郑贤弟,发什么呆呢?” 阿普拉一张大脸突兀的出现在了郑丹青的眼前,郑丹青下意识的后退了一步,才算是平复了心情。 “呀,我是不是吓到你了?”阿普拉一脸的抱歉,挠了挠头,又将一块烧饼递到了郑丹青的眼前,“我看你对着黄河发呆发了半天了,连着叫了你好几声你也不答应。结果就吓到你了,抱歉抱歉。快点吃些烧饼压压惊吧!” “多谢。”郑丹青接过烧饼,笑着谢过。 “到底在看什么呀?”阿普拉也趁机站到了郑丹青方才的位置上去,好奇的看着那滚滚流水,一边吃着肉干,一边露出一副不解的表情来,“也没有什么好看的啊,不就是黄河嘛!” “嗯,没什么好看的,”郑丹青吃着烧饼,笑道,“我从小的毛病,看着流水就容易发呆。” “啊!我知道,这个叫做‘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对不对?说明郑贤弟你是个聪明人!”阿普拉穿凿附会起来。 “胡说八道,”郑丹青笑着摇头,“你这个叫做穿凿附会。我可没有什么智慧,只是每次看着流水就会想起很多的东西。时间、历史、人生,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哇,好高深的样子啊!”阿普拉双手拿着肉干做惊叹状,十分认真的道,“郑贤弟,你到底在说什么啊,我一丁点都听不懂。” 郑丹青被他夸张的表情逗得不行,笑道:“其实我也不怎么懂,只是很多时候,真的觉得自己于人生、于历史,不过是一个匆匆的过客罢了。千年百年,今夕明夕,其实大概也跟千百年前的书画一样吧,混混然的,就投入进了这一派历史的长河之中,然后被水流冲成碎末浮萍了罢。留下来的,又能有多少呢?” 阿普拉似乎也被郑丹青超然的情感所感染了,一时间竟然也忘了吃手里的肉干,反而也开始望着那滚滚的黄河出神起来。 这一派的大气磅礴,毫不留情的冲刷着两岸的山水,浩浩汤汤的波澜壮阔,带着一种无以伦比的气势,仿佛天下万物都无法阻挡它前进的脚步一般。 若是有一粒石子被投入其中,那边正如郑丹青所说,瞬间便被吞噬随之沉沉浮浮,或是在不断的冲刷之间化作齑粉,完全融进这一条浩然壮阔的黄河之中,再也找不出半分的头绪了。 莫名其妙的,粗线条如阿普拉,竟然也感觉到了一丝淡淡的伤感。 但于郑丹青不同,他很快的便清醒过来,拍着郑丹青的肩膀道:“郑贤弟,你们读书人就是愿意多愁善感呀!我们这些粗人就没有那么多的感慨,想法也比较简单。你往那边看!” 他手指向滔滔黄河中央的一块石头。 那块岩石也不知已经伫立在河中央多久了,早已被打磨的十分光华,阳光照在上面,让它带着一种金玉之色的光芒润泽。 浩荡的河水因势而下,以一种不可阻挡的气势扑向那块岩石。 相比之下,岩石之于黄河实在是太过渺小的存在了。似乎下一刻,它就会被打为粉尘,可是下一刻,它仍旧在那里挺立着,带着一种卓然不绝的傲气。 郑丹青听到阿普拉的声音:“或许像你说的,我们每个人都只是河中的沙石罢了,早晚有一天,我们会被这条奔流不息的河流吞噬。但我阿普拉这辈子,绝对不会随波逐流,就算我只是一块石头,我也要做河水当中的那一块,结结实实的扎根在里头,让整条黄河都不得不绕过我才行!” 郑丹青浑身一震,只觉一股浩然之气凭空而发,浩浩荡荡的贯通了他的全身。 他听到阿普拉继续说着,语气里带着一种随意与不屑:“或许这条河也会涨水,涨水的时候它也会漫过我,但是只要我一直扎根在那里,这河水就总有下落的那一天,到时候,我还是会冒出头来,晒晒太阳!至于千百年之后,我是不是会被河水冲刷干净,那就是以后的事情了,谁管它呢?再说,没准儿还没到那个时候,河水就先行改道了那,到时候可就便宜我了!哈哈哈!” 阿普拉的笑声中带着一种随意与不羁,偏偏就是这种轻松的状态中,却掩饰不住他的万丈豪情。 郑丹青侧头看着他在阳光下勃然英气的笑容,只觉心神震动。 啊呜又咬了一大口肉干,阿普拉哼着家乡放牧人唱的调子,有些疑惑的挠了挠头:“郑贤弟,咱们刚才到底在议论什么啊?我说了半天,都忘了自己到底要说啥了。” 郑丹青轻轻一笑,面对着滔滔不绝的黄河,负手抬头看向阳光:“你啊,说了些了不得的话呢。” 第十九章 消金买醉田流坊(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到底是京都繁华之地,风物都与其他地方不同的。哎!不管来几次都有这种感慨,真是不服不行啊!” 进入洛阳城之后,路上车马人物瞬间增多,阿普拉与郑丹青不得不放慢了前行的速度,信马由缰起来。 旁边洛阳小商贩听到了阿普拉的赞叹,脸上也洋溢起几分自豪来,腰杆也随之挺直了几分,吆喝叫卖的声音愈发有劲儿了。 自从女皇定都洛阳之后,许多富庶商贾都见风使舵,把全部家当与生意都搬到了洛阳城中。 原本长安与洛阳在方位上的差异便不是很大,这样短距离的迁都,并不会太过影响一些格局。 倒是对于女皇迁都的缘由,民间盛行着一些议论与流言飞语。 官面上说有术士望洛阳帝王气盛,故而迁都。但更多的老百姓们都相信,自家脑袋顶上那位女皇陛下,是害怕了。 害怕什么?害怕的是王皇后和萧淑妃的鬼魂! 任谁都知道,女皇上位靠的就是一套心狠手辣的权术,在她手上断送的性命也不知繁几。而王皇后和萧淑妃,就是她上位路上的两块绊脚石罢了。 人一旦上了年纪,很多事情就大不如前了。 女皇在长安宫中夜夜受到噩梦的惊扰,于是再也不敢久留,迁都而去。 其实对于大部分的老百姓来说,迁都不迁都,迁都到哪里,都是一个无所谓的命题。 人还是照样活着,住在都城当中,被征收的苛捐杂税都样样不少。不过是眼前的风物人情改变了些,眼前的冠盖风光更气派了一些,仅此而已。 洛阳城的建筑道路在迁都之后,也在原本的基础上稍稍改变了几分格局。 入城的主路是能容纳八辆马车同行的宽阔,与后世的柏油马路相比并没有逊色多少。这一是为了通行方便,二来也是为了不输给长安原本的阵仗。 不过整个洛阳最为夺人眼球的,还是树立在原来乾元殿旧址上的明堂和天堂,这两个庞然大物,绝对是洛阳的地标性建筑物。 郑丹青和阿普拉还未进城的时候,就已经远远的看到了一个影儿,这时候步入城门,即便还有不少的距离,二人也不得不仰而视之。 “陛下修建的这两个大家伙,头一次见到的时候,可真是让我以为自己眼花了。”阿普拉指着明堂和天堂,笑道,“我在吐蕃的时候,原以为最接近天神的地方莫过于高山。来到洛阳城才知道,这分明就是直达天听的浮屠塔嘛!” 距史书记载,明堂大概高九十余米,那可就是后世二十多层楼房的高度。而它身边的天堂,更是有一百七十多米高,足以让人震惊。 当然,这个高度放在后世或许算不了什么,但放在如今这个时代,周围都是一两层高的民户当中,当真有一种万丈高楼平地起的感觉。 旁边的阿普拉显得十分兴奋,继续对郑丹青道:“咱们要是运气好的话,没准儿能赶上这两个大家伙开放,到时候,咱们就可以上去俯瞰洛阳全景了!我上过一次明堂,这家伙,啧啧,惊得我都不大敢往下看,太高了,直怕掉下去!不过那风景,哎,真是没的说,真有种广袤中华皆在足下的感觉了……” 郑丹青闻言微觉有趣,问道:“明堂和天堂会对普通百姓开放的?” “是啊!咱们女皇英明啊!”阿普拉一点都不吝啬他的溢美之词,看得出来,他对这位手腕铁血开天辟地的女皇,的确是带着从心底里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的,“不过这两个家伙也不是每天都开,都是赶上一些好时候,而且官家用不着了,才会让普通百姓进去瞧瞧的。” “其实我有一个很好奇的事情,”郑丹青远远的看着那两个二三十层高的楼房,“开放的话,你们都是怎么上去的啊?就一层层的爬上去么?” “当然了,”阿普拉眨了眨眼睛,不解的问,“要不还能怎么上去?飞上去?” “好吧,当我没问过。”郑丹青忍俊不禁,心想真是个烂问题,这个年代又没有电梯,当然是要爬上去的。 二人继续在街道上打马穿行,阿普拉显得兴奋不已,问问这个东西的价格,又瞧瞧那个没见过的新鲜东西是做什么的。 郑丹青也跟在一旁瞧着,不时也不免赞叹几句。 只是心里难免想着一件事。 这明堂和天堂,应该是在玄宗年间就被毁坏了的。这样集中国古代建筑之大成的东西,毁坏了实在可惜。要是自己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把它们画下来,流传千古是不指望了,最起码,要是有幸保存的完善,也可以让后代瞻观瞻观…… 沿街商铺林立人物繁华,时不时就有敲锣打鼓的衙役为官员的车马开路。这可真是官员遍地的地方,百姓们都习惯了这样的阵仗,并不会为此多看几眼。 身着绫罗绸缎的富贾们也在闹市中穿行,他们在马车规格上不敢僭越,便在各种细节上做文章。于是一辆辆马车冠盖繁华,用料考究,做工精细,倒更像是一个个正在移动着的工艺品。 街面上,不时还有年纪轻轻的游侠儿驾马呼啸而过,惹得两边行人皱眉扶冠避让纷纷。片刻后传来少年们飞扬跋扈的笑声,倒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后世的飙车族。 摩肩接踵、挥汗成雨,恍惚之间,郑丹青误以为自己来到了后世某一条热闹的步行街上似的,只不过周遭的一切,都换成了古意十足的风物。 “咱们先找个客栈住下,然后再去问明白考试的种种安排,郑贤弟你看如何?”阿普拉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买了一大堆的东西,林林总总的挂在马鞍上,弄得他身下的马儿很不乐意的打着鼻响。 郑丹青忍俊不禁的点头:“好好,要是再不找地方让它歇一歇,看它不把你摔下去。” “嘿,它敢摔我?它要是真摔我还不得饿肚子?到哪找我这样好的主人!”阿普拉笑嘻嘻的拍着马脖子。 互相打趣的住进了客栈当中,二人胡乱的吃了些东西,阿普拉便兴致勃勃的抓住了店小二的袖子,撵着人家问好玩的去处。 “什么龙门窟、白马寺、莲花洞、白云山的,那都是小爷我玩腻歪的东西了。小爷不是头一次来你们洛阳城,你也别胡乱敷衍我……”说着,阿普拉从袖子里掏出几枚铜钱来,拍在了店小二的手里,“说出了好玩的地方,小爷要是真玩的尽兴了,回头少不了再给你些赏钱!” 店小二颠了颠手里的铜钱,喜笑颜开的道:“大爷您放心吧,小的在洛阳城里生活了半辈子,也就是除了皇宫和各个贵人府上没去过,其他的街角旮旯胡同里头有几块石头,小的都能记得明白!” 这家伙巧舌如簧,落在郑丹青眼里到让人凭空想起后世说相声的,只听他如数家珍的道:“要说咱们洛阳城里好玩的地方,腰缠万贯的富贾巨商最喜欢往田流坊里去,信佛信道的香客们最喜欢在白马寺那一带打转,文人墨客最喜欢的就是在天津晓月等地方流连。要是说吃的东西,洛阳水席是明面上的东西,最地道的还得数浆面条和猪脚面线,要说街头巷尾的小吃,城东如意坊里一家胡辣汤是横霸了半个洛阳城的一绝。这可不是玩笑话,就连临淄王爷都是那里的常客那!” 阿普拉听他说的头头是道,早已喜笑颜开起来,尤其是听到后面的胡辣汤三个字,更是笑出了声,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这个说的果然地道,只是你看我这个样子,还会对你们这的胡辣汤感兴趣么?” 胡椒传入中原的时间还不长,这胡辣汤也是中原汉人,在胡人平素料理的基础上自成一派演化而成的。 阿普拉本身就是个胡人,这时候店小二也意识到自己介绍的问题,一时也乐了,笑道:“到底不是大爷你们家乡吃的味道,尝个新鲜也是好的。最重要的如意坊离田流坊很近,不管是从那出来还是进去的时候,喝上一碗都是精神矍铄啊!” “这话说的冠冕堂皇的,有点意思。”阿普拉哈哈大笑起来。 郑丹青听了个云里雾里,这时候也大概猜出了二人口中的“田流坊”是个怎样的所在,不免笑着摇了摇头。 身为纨绔子弟的阿普拉倒是听得食指大动,眼看着郑丹青这么一副书生模样,又觉得好像是个不沾荤腥的,一时间也不知该怎么问出口,于是踟蹰起来。 “阿普拉,你考武举人的日子也临近了吧?不需要好好的休养生息一番么?女色近多了,大概对日后的发挥没有好处吧?”郑丹青看出他的犹疑,淡笑着提醒道。 “呃……话是这么说啦,不过就是想去见见世面,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阿普拉笑的苟且,“怎么样郑贤弟,不管怎么说也是好歹来了一趟帝都,不见见这里头的门门道道,岂不是相当于没有来过?” ―― 写明堂的时候就觉得很奇怪。 民户与官员的房屋规制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尤其在都城当中,最重要的一条应该就是房屋高度不能超过皇宫的城墙,否则就有窥视大内的嫌疑,可能会对宫中的皇室成员不利。 但史书上有明确记载,明堂是偶尔会对百姓开放的。 以明堂的高度,必然会让人看到洛阳皇宫的全貌,这样一来,难道武则天就不担心安全问题么? 求高人指点~ 第二十章 消金买醉田流坊(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洛阳跟长安一样,将市区内划分成了大大小小的坊,以方便管理。 各个坊之间都有墙与门,坊门有专人值守,每天定时落锁、开门,秩序井然。 于是到了入夜之后,多数的坊内都静怡安稳,各家吹灯睡觉,不在话下。 唯独有这么一个田流坊,偏偏与其他地方都正好相反。 人家白日热热闹闹走街串巷的时候,田流坊里冷冷清清。但一旦到了入夜时分,这里就恢复了活力。 走在街面上都能听到莺歌燕舞,不少莺莺燕燕正在倚门,还有一些梳洗罢站在二楼的窗前,说笑着对着下面的人流如织指指点点。 大腹便便的商人、换了便装的官员,以及一些明显年纪尚小一脸好奇与兴奋的半大孩子们,同时构成了这么一个光怪陆离的田流坊。 狎妓这种事情,魏晋南北朝时还是风、流韵事,许多士族大家府上都有蓄养的歌姬,故而民间此风也颇为盛行。 隋唐之初,统治者颁布了一些休养生息的政策,此道渐微。尤其是隋唐以武立国,与前朝那等文章鼎盛、书画奢靡之风大相径庭,那些携妓悠游东山的雅事,也就渐渐的变成了史本中的溢美之词。 直至李世民之后,国力稳步上升,这些靡靡之音再度有了些登门拜户的访客,于是田流坊这里也渐渐的热闹了起来。 田流坊里最初居住的,多是事农桑的佃户农民,他们耕织的土地在城外龙门附近。但是当龙门开始挖掘、修建之后,那里的土地就被收归了官家,他们这些原本事农的民户们,除了少数背井离乡的,大多数都转了行当,加入了龙门的修建。 当朝为了将龙门尽快修好,索性在施工地附近盖了许多房屋,提供给这些工人们居住。工人们自然欣然搬家,田流坊的大部分房屋也就空余下来。 于是有人看准了这一块地界,开始大手笔的改造成亭台楼阁双层倚楼。又不知是哪一位东家,跟洛阳地方府尹通了气,弄来了田流坊坊门不关的通令。于是乎,大概也就在一年之间吧,洛阳城里原本零散的青楼楚馆,几乎就全部搬到了这个地方。 而今,每到入夜时分,各个青楼楚馆都会亮起大红色的灯笼,声乐阵阵,莺歌燕舞,果然是京都繁华地,温柔富贵乡。 阿普拉东瞅瞅西瞧瞧,眼睛睁得像个铜铃,跟个孩子到了游乐场似的,浑身都散发着一股子朝气蓬勃的劲儿。 他倒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却是头一次来田流坊。天子脚下的声色场所,总有一些地方是不同的。 到底哪里不同,郑丹青也瞧不出来。倒是阿普拉拽着他的袖子,这里指点几下那里品评一番,着实有趣。 如今的风土人情也算大胆,这里的莺莺燕燕们,并没有摆出那种羞涩待君来的劲儿,反而带着一种热情大胆的味道,站在各家各户的门口,笑着与男子攀谈。 时不时也有女子上前与郑丹青调笑的,郑丹青都淡淡一笑,不温不火的缓步离开,不知惹得多少芳心空自流。 再走几步,郑丹青便发现阿普拉竟然安静了下来,侧头去瞧,却见他拿异样的表情看着自己,摆出一副有口难言的样子。 “怎么了?”郑丹青微笑着问道。 “我发现,带着你一起来这里就是个错误!”阿普拉深刻的检讨了一下的问题,“要是我自己来的话,我一个胡人,虽然在洛阳城里不怎么新鲜,但到了这里想必还是比较能够吸引姑娘们的目光的。可是一旦你走在我身边,姑娘们的目光就都变成在你身上流连了,想我阿普拉一世英名,竟然只能够给你当配角。” 郑丹青这张皮囊长得漂亮,本身气质又是与寻常人物不同的,少不得姑娘们多看两眼,多攀谈几句。 他自己还没觉得如何,阿普拉倒是率先受不了了,这时候一顿懊恼的抓耳挠腮,很是有趣。 “那怎么办?要不咱们分开走?”郑丹青莞尔,提了个意见。 “这是个好办法啊!”阿普拉双眼放光,从怀里摸出一块碎银子来塞进郑丹青手里,口里不停,“咱们各逛各的,明天早上回客栈再续,这些钱应该差不多够一夜度资了……” 郑丹青推辞不受,摇头笑道:“某人说只来开开眼见,不眠花宿柳的。” “呃,也不一定非要找姑娘嘛,我就是到处喝喝酒什么的,绝对不进姑娘房里!倒是你,”阿普拉冲着郑丹青挤了挤眼睛,“好好把握机会哦!” 阿普拉认定了郑丹青是个雏,这时候不免有了几分怂恿的意思。 郑丹青淡淡一笑,也不再推辞不受。 对方给买的马都已经收下了,这些钱如今倒也算不上什么了。大不了到时候送他一幅画,想要还上这个人情倒也不难。 阿普拉这才心满意足,嘻嘻哈哈如鸟投林的去了,转眼就没入了人流当中。 郑丹青一时百无聊赖,负手在街上踽踽独行。 后世他并非没有去过这种地方,虽然算不上常客,却也绝对不生疏。 不论哪种艺术题材当中,都缺少不了“性情”二字,男女之事,自然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有了最原始冲动的张力,很多艺术才能迸发出最精彩的焰火。 至于现在,郑丹青虽然没有什么道德上的芥蒂,却也不准备在今晚做什么事情。 毕竟身子骨还是没太养好,这几日虽然乘马而行,行进的路程又不长,但郑丹青的身子还是疲惫的,不愿应付这种事情。 正思索着今夜应该如何度过,却忽然听到一阵歌声。歌声到没有太多的特异之处,都是古典华章,虽然优雅灵动,却也没有后世音乐那样百家争鸣的绽放。主要是那歌词,让郑丹青微微挑了眉头。 “滕王高阁临江渚,佩玉鸣鸾罢歌舞。画栋朝飞南浦云,珠帘暮卷西山雨……” 早就听说过最初的歌姬,唱的都是诗歌。这一次倒真是头回听到,郑丹青一时觉得有趣,便停下了脚步,往一旁的门里看去。 “郎君不妨进去瞧瞧,潇潇姑娘的唱腔可是咱们红袖楼的一绝,进去听听曲子也是好的。” 这知客也是个机灵的,这时候只说曲子人物,一番话说下来,竟也半点风尘气皆无。 郑丹青微微一笑,一时对了口味,恰好无甚事可做,便抬脚走了进去。 也不知这红袖楼在田流坊里是个怎样的层次,但似乎这位潇潇姑娘的名气的确不小,郑丹青一进门,便发觉整个大厅都快被人占满了。 大厅的中央是一处歌台,说不上大,也就是长宽都在五六米左右,容纳一些小型的歌舞倒也足够用了。 如今那歌台之上,只有孤零零的一个抱着琵琶的身影,正在低眉信手,浅斟低唱。 “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女子只穿了一身浅淡的赵粉纱裙,头顶梳着蟠云髻,打横的是一只嵌了缨络的银钗。 因为弹琵琶,她的头是半低着的,让人看不清面容,只有美好的面部线条在红烛光下影影绰绰,勾勒出一份倩约的美妙。 只是不知为什么,郑丹青看着她,便有一种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 “这边还有位置,郎君请往这边来。” 有小厮恭敬的上前,为郑丹青指路。 郑丹青颔首谢过,便跟着小厮往一个角落里去了。 小小的案几坐榻,又在灯光不足的角落里,只能容纳一个人,还略嫌不够宽敞。 “这位郎君,实在是怠慢了,不过楼里现在的确没有位置了,郎君能否屈就一下?” 小厮一脸的歉然,郑丹青四处看了看,知道他说的也是真话,没有必要为难与他。 反正也只是听一听曲子罢了,以郑丹青的性子,这样的角落倒也和他的胃口。 淡笑着谢过,郑丹青从袖子里摸出几文散钱来,递给了小厮。 小厮没挨骂就已经是意外之喜,这时候还得了几文赏钱,脸上的笑容就愈发真挚了些。 “郎君用些什么?咱们店里的女儿红是整个田流坊的一绝,要不要尝尝?” “那就尝尝吧。”郑丹青点了点头。 人影绰约,一曲低唱已然婉转而止,歌台上,女子在最后甩了个难度极高的花腔,而后转琵琶轮指,细细灼灼,引来一派叫好之声。 楼内的众人纷纷击节赞叹,楼上也有叫好的声音传来,郑丹青抬头瞧了瞧,原来此正厅为天井,楼上也有一圈席宴,单看几案坐席,便知道比楼下高贵的多了。 “潇潇多谢诸位前来捧场,之前潇潇病中,许久不曾开口,如今技法也耽搁下来,方才倒真是献丑了。”歌台上的姑娘起了身,开始说话。 郑丹青面色微白,只觉这声音比歌声还要更加熟悉些。 硬生生的将目光移到台上、移到潇潇姑娘的脸上。 惶惶然的,郑丹青只觉脑中轰然一声,一时竟如同糟了雷劈。 第二十一章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郎君,二十年的女儿红,请慢用。” 小厮的声音入耳,明明近在眼前能够看到他嘴的开阖,却又飘飘渺渺的,仿佛隔了好几层软绵绵的玻璃才艰难的传了过来。 整个花厅在这时候变成一个热闹的戏台,每个人吹拉弹唱的各自插科打诨,三百六十度的热闹,却又不知在热闹着什么。 乱哄哄的香气从四面八方涌入脑中,乱七八糟的,早已分不出那是胭脂香、酒菜香,亦或是油灯点燃后那种特有的松油香味了。 周遭的一切在一瞬间变成一幅莫名其妙的印象派画作,带着一种明丽绚烂的色彩,却又偏偏是虚无缥缈的,饱含着一股子喧嚣尘上的味道。 生命都开始在其中沾染上不真实的感觉,浮华到凌乱的美丽,精致到乱耳的纶音。 郑丹青看着小厮递过来的酒壶,久久不能平息。 “郎君?”似乎是看出了郑丹青面色微白,小厮又唤了一声。 “哦,多谢。”郑丹青浅淡一笑,面色仍旧是白的。他想了想,仍是问道,“小哥,跟你打听个事儿。” “郎君不必客气,请说,小的必定知无不言。”这小厮其实也就是十三四的年纪,是个聪颖又干净的男孩。在这种地方做活久了,入眼的尽是些财大气粗的富贵商贾,似郑丹青这等气质古雅、行止温文的人,让他颇有几分好感。 郑丹青再度看了一眼台上的那个女子,没有说话,小厮却已经明白了大半,笑着道:“潇潇姑娘是咱们红袖楼的台柱子,卖艺不卖身。不是小的吹嘘,潇潇姑娘的弹唱绝对是整个田流坊的一绝,多少客人前来此地,也都只是为了听潇潇姑娘唱一曲罢了。不过姑娘她并不是每日都会登台的,郎君今日倒也是有缘。” 郑丹青微微点头,他知道这种地方的规矩,再度摸出十几个铜钱来。 “多谢郎君了!”小厮喜形于色,郑丹青这样大方的客人可不常见,他不免愈发殷勤起来,“郎君若是还有什么需要的,尽可以跟小的说,小的去安排。” 郑丹青自然明白他所指的是什么,这时候淡淡一笑,轻轻摇了摇头。 小厮便不再叨扰,轻巧去了。 “有缘么?”若有若无的自言自语着,郑丹青自饮自酌起来。 大概当真是有缘吧,眼前的这位潇潇姑娘,不论是身形还是样貌、声音亦或举止,都跟前世让自己一枪毙命的夏东风太过相像了些。 这一点,不禁让郑丹青一时间有了些恍惚。 对于夏东风,郑丹青是不可能半点恨意都无的。 他不是圣人,就连孔夫子都说“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郑丹青若是再次见到这个取了自己性命的女人,也不可能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 杀了自己,又杀了自己最为亲近的师父。 这种恨意是最为刻骨铭心的,虽然平时郑丹青从来没有表现出来,却不代表他已经忘怀。 眼前的这位姑娘,分明知道她十有八九并非夏东风,可是郑丹青看着她,仍旧不免有了一种混杂的感情。 潇潇姑娘已经再度开始弹唱,这一次,她换了个慷慨激昂的曲子,一道婉转琵琶,这时候竟被她弹得满是兵戈控弦之气,让人闻之酣畅淋漓。只听她唱道:“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牙璋辞凤阙,铁骑饶龙城……” 这是初唐四杰之中杨炯的《从军行》,高歌浩渺壮志蓬勃,这样一首男儿气十足的诗歌,经过这样一张千回百转的嗓子唱出来,竟丝毫不损其中雄浑,反而另有一种高亢激昂的韵味。 坐中人听得无不如痴如醉,郑丹青一双眼睛移不开,手里的酒倒是不耽搁,一杯皆一杯的饮下。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这首《从军行》的最后一句,最是畅快淋漓,让人读来斗志昂扬,怕是不知激励了少年男子投笔从戎,为国捐躯。 大唐以武立国,一扫前朝绮靡之风,一派泱泱大国气象,让百姓们的脊梁骨都挺得笔直笔直。 即便是到了现在这个女皇当政的年代,这种诗歌仍旧经久不衰。 果然,此首诗歌刚刚落下尾音,红袖楼里放肆叫好的声音,反倒比方才更加多了几分,许多汉子更是大声喊起了“痛快”二字。 身为书生的郑丹青却似乎没有喊这个词的条件,于是只是淡淡一笑,继续喝酒。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喝过酒了,几杯酒下肚便已经有了些醉意,这时候酒意更浓,心中瘀滞之气倒是就着琵琶与唱词被吹散了几分。 心里仍是淡淡的,郑丹青的脸上重新浮现起浅淡的笑容,只是不知为何,面色却显得越来越白了。 这样不停的饮酒,就算再慢,不过小半个时辰,一壶女儿红也已经下肚。 郑丹青冲着小厮晃了晃空空如也的酒壶,那小厮会意,很快的又端了一壶过来:“郎君慢一些饮,这女儿红尝起来甜腻腻的,后劲儿却足,毕竟是二十年的陈酿。” 眼见着郑丹青只是微微一笑,小厮便知道说也无用,只好轻叹一声,随他去了。 于是洋洋洒洒,又是两壶下肚。 在四下一瞧,台上唱歌的人早已不知去向,只留的一个打扮奇特的男孩子在上头插科打诨着取乐。 客人们大多已经带着心喜的姑娘回了房间,整个大厅也只剩下几个跟自己差不多的醉鬼,东倒西歪的像是经历了狂风的歪脖子树。 看着便觉得有些好笑,自己竟也成了这浑浑噩噩中的一员么? 浅淡一笑,郑丹青摸出一大把铜钱,哗啦一声洒在案几上,努力的撑起了身子,摇摇晃晃的就要往外走。 “郎君稍待!”方才伺候自己那个小厮追了过来。 “怎么?钱给的不够么?”郑丹青停下脚步,淡笑着回头。 “不是的郎君,”小厮踟蹰了一下,指了指楼上,道,“咱们红袖楼上头有干净又清静的客房,郎君可以休息一晚上,不掀姑娘们的牌子也是没有关系的。” “哦。”郑丹青应了一声,却没有什么陆续的动作。 小厮一时间有些弄不明白郑丹青的反应,见他站在那里许久的不声不响,便试探着又唤了一声:“郎君?” “嗯。”郑丹青真是有些醉了,迷迷糊糊的,脑子里都是些软绵绵的云彩。他看着小厮笑了笑,没头没脑的问了一句:“你们潇潇姑娘的潇潇,是‘风雨潇潇,鸡鸣胶胶’的潇潇,还是‘对潇潇暮雨洒江天’的潇潇?” “啊?”这回小厮彻底懵了,完全没明白这两句莫名其妙的句子是什么意思。 郑丹青哈哈一笑,也不等什么回答,就要往外走。 “这位公子请留步。” 身后传来十分动听又熟悉的声音,惹得郑丹青身子微顿。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这是《诗经・郑风》里的句子。但是那一句‘对潇潇暮雨洒江天’,潇潇却从来都没有听过,倒是奴家孤陋寡闻了。不知这位公子可否指教一二?” 来的正是潇潇姑娘,郑丹青回头去瞧,却见她身后跟了个背着琵琶的小丫鬟,主仆二人一副正准备出门的样子,一时间不禁微觉诧异。 潇潇抿嘴一笑,解释道:“公子面生的很,大概是头一次来罢。奴家这是准备去给另一个地方的姐妹们唱和那,倒也不着急。对了,还未请教公子尊姓?” 如果她只是一个普通的歌姬,郑丹青这时候自然不会有所遮掩。只是看着她那张太过熟悉的面庞,郑丹青只觉有一种疲惫感涌上心头,激得酒气愈发浓烈了。 眼看着潇潇双目中带着询问的华彩,郑丹青极为浅淡的一笑,转身便出门去了。 “咦,这人怎么这么讨厌,竟然连句话都不说就走了!”潇潇身后的小丫头愠怒着啐道。 “琉璃你别胡说,小心被妈妈听到。”潇潇摇头责备了一声,又问身旁的那个小厮,“阿六,你可认识那位郎君么?” 那名字唤作阿六的小厮笑道:“潇潇姐,你这不是寒颤我嘛。连你都没问出的东西,我还能问出什么来?那位郎君一晚上除了听潇潇姐你唱曲之外,只单喝了三壶的女儿红,其他多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也没见他问哪个姑娘。出手倒是阔绰的,只是听说话的口音不像是洛阳本地人。长得那样好,气质又是极佳的,说不定外地哪个大族的郎君公子也说不定。” 琉璃也不过十三四岁,跟阿六的年纪差不多,平素就经常拌嘴,这时候忍不住掩嘴一笑,道:“你倒是灵巧,不过几句话而已,倒是推断出真么多的东西了?” “我这是常年在前头招呼看出来的,十有八九是真的!”阿六摇头晃脑,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 潇潇听两个孩子拌嘴也觉得有趣,抿嘴一笑,却又不免再度想起方才那句子来。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不是诗,却又比文赋多了些格律的东西在……总觉得还应该有下面的句子那……” 第二十二章 宝马轻裘富贵家 - 盛世丹青 - 骊影 到底是醉了,整个身子都轻飘飘的,脑子也多少有些迟滞。 如今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了,街面上的人已经没有了那种摩肩接踵的感觉,郑丹青从那人影憧憧中,不知怎地,竟看出了几分静谧的味道来。 百无聊赖,也不知该往何处去。 郑丹青被夜风吹得打了个喷嚏,颇有几分浑浑噩噩的,只甩袖在街上胡乱游走。 脑子有些空荡荡的,也不知在想些什么。心中的感觉,是悲还是喜,似乎也有些分不清了,只是木讷讷的,透露着几分淡淡的疲倦。 郑丹青觉得,整个心情就像是如今这漫天的黑夜一般,除罢几颗疏廖的星子外,剩下的,不外乎就是一片浓郁的墨色…… “妈的!瞎了眼睛!” 耳旁突然传来难听刺耳的谩骂声,紧接着又是一声马鞭划破空气的声音。 郑丹青微微蹙眉,反应却终究是慢了半拍,身子迟滞着一侧,马鞭顺着左肩膀撩了下去,一阵火辣辣的疼。 “大半夜的在街上挡路,你是找死么!” 一鞭子甩罢,这人竟然仍觉得不舒坦,又是一声谩骂之后,马鞭再度挥了过来。 这时候郑丹青已经转过了身子,自然没有再挨他一下的想法,向后退了几步,抬眼极为冷漠的看着马上的男子。 男子约是弱冠之年,一张泛着清白色的面皮透露着几分纵欲过度的色彩,上扬的下巴带着一种颐指气使的味道。 大概是哪一家的贵公子吧,他的身后跟着三四个同伴,眉眼间都是些不屑与张扬,看向郑丹青的表情,就像是看到了一条狗一样。 宝马轻裘富贵家,年少轻狂浪荡子。 眼前的这几位,从头发丝到脚趾头都透露着几分轻贱人命的味道来,少不得沾染上富贵二字。 尤其是为首之人,一鞭子甩空了,眉头就皱了起来,脸上的不悦情绪越阔越大,看向郑丹青的眼神也就愈发冷酷了。 跟随这几人来的还有一股子浓浓的酒气,劈天盖地的就随着人马席卷而来。 这样的高贵身份、这样的醉酒状态,街面上原本就稀少的人群,这时候早就本着事不关己的心态静悄悄的离开,就连离得近的几家楼子门外站的莺莺燕燕,这时候都缩了回去,不敢去触这位祖宗的霉头。 郑丹青被这一鞭子抽的吃痛,酒也醒了几分,人却仍旧是半醉的。 他原本就看不起这等散漫轻狂之辈,仗着父辈的功勋地位在外面耀武扬威。这种人,他前世跟着师父见过不少,早已把他们当做浮云了。 在郑丹青这种人的眼中,这些不学无术的某二代之类的人物,当真是蝼蚁一般的存在。 所以,郑丹青只抬了头,冷冷的看着马上的人。 为首的男子哪里见过这样张狂的家伙,素来普通百姓见到他时,无不两股战战冷汗直流了,敢看他一眼的人都很少存在。更何况是这种挡路的家伙,上个月遇见一个,被自己甩了两鞭子之后就跪在路边连连讨饶。可偏偏眼前的这个家伙,浑身上下一根骨头都没瞧出害怕的模样来,这一点,让他很是窝火。 “也不知是哪里的杂种,长了一双让人恶心的招子!”男子满脸厌恶的说着,啐了一口吐沫,翻身从马背上跳下,紧接着就从马靴里拔出一柄匕首来,冲着郑丹青恶狠狠的道,“小子,你今儿个算是撞到石头上了。今天我要挖不出你这双眼睛,老子就不姓武!” 原来是个姓武的家伙,也不知是哪门子的皇亲国戚。 郑丹青这样想着,心中却没有什么波澜的心思。面对这样猖狂的家伙,他可没有什么道歉的想法。 眼看着对方手握匕首、脚步虚浮、一身酒气的冲自己挥过来,郑丹青一双眸子黑的发亮,决定拼一把试试。 他还不想死在这种小人物的手里,至于这一双招子,他留着还有用,自然不能给人。 虽然仍旧半醉着,头脑却冷静的厉害。 郑丹青紧盯着那反着的月光匕首下落,恰到好处的抬手,抓住对方的手腕,而后右腿一抬,就冲着对方的裆部踹了过去。 管他是姓武还是姓李,这家伙不过就是个纵欲过度的浪荡子罢了,如今喝成一副烂醉模样,想要走直线都十分困难,拖着这样的身子还想伤人?他难道真以为,别人都不敢跟他动手么? 郑丹青清冷一笑,就算是没学过什么专业的打斗技巧,对付这么一个头重脚轻的福贵公子,他还是有把握的。 这一脚踹的结实,耳听着对方一声鸭子似的惨叫,郑丹青置若罔闻,当即夺下匕首,横在了对方的脖颈上。 “喂!臭小子,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威胁的是哪一位?这位可是咱们大周朝的驸马都尉、皇帝陛下的亲侄孙、左卫将军武崇训武将军!你敢把匕首驾到武将军的脖子上,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还是有谋反之心?” 跟随着武崇训的那些家伙们果然开始叫嚣起来,好大一顶帽子扣下来,但因为郑丹青手中的匕首片刻不离武崇训的脖子,也惹得他们束手束脚,十分忌惮。 眼看着对方眼里闪过的迟疑畏惧之色,郑丹青便知道,他们不过是几个虚张声势、外强中干的家伙罢了。 极为冷漠的一笑,郑丹青酒意阑珊,忽然觉得今晚的夜色当真不错。整个田流坊,若是到了某个无人的夜里,必定幽美万分。 “大、大侠!大侠饶命啊!千万不要杀我!求您留我一条小命吧!小的有眼无珠,冲撞了大侠……” 武崇训在匕首之下畏畏缩缩,整个人在地上缩成了一个球儿,一张脸难看的像是要哭出来一般。 郑丹青看着他,只觉万分无趣,眼神愈发淡了。 武崇训却因为他这淡漠的眼神吓的更加厉害,真以为他是个杀人不眨眼的主儿,一时间酒气、怒气、羞辱之气、畏惧之气一同攻心,竟瞬间晕了过去。 为首的家伙一晕,剩下的那几个更加慌乱了几分,互相使了个眼色,只有一个人出头,色厉内荏的对郑丹青喊了一嗓子:“有本事的你就在这等着!老子这就去叫洛阳府尹,还不收拾了你!” 说罢,竟逃命似的打马去了。 彩云追月,歌舞楼台,好一处田流坊,好一位世家公子爷。 郑丹青淡淡一笑,将匕首随手扔了,转身便要离开。 刚迈出半步,郑丹青便忽闻耳边破风之声,还没等反应过来,只觉左肩肩头一痛,仿佛被人狠狠的推了一把,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就往后退去。 撕裂似的疼就这样直直的冲入身体,郑丹青靠着身后的墙才算是勉强立了,睁了眼睛去瞧,才发现自己的左肩已然插了一根尾部尚在微微摇晃的羽箭。羽箭制作精巧,尾部有小小的隶书,刻着“万骑”二字。 淡淡一笑,看来今天晚上,还真是犯了太岁。 “小王爷神武!这个恶贯满盈的家伙竟然敢伤驸马爷,便是当街被射杀了也是活该!” 声音耳熟的很,原来那几个武崇训的跟班这么快就转了回来,而且还带回了真正的杀器。 郑丹青望着那个马背上持弓的身影,发觉对方也不过是十七八岁的少年,通身的气度倒是要比武崇训不知好上多少了。 他看向自己的眼神却是冷的,再加上那人方才唤他作“小王爷”,以及他身后那乌压压的人马阵仗,郑丹青觉得,今天晚上,自己似乎有些在劫难逃的意思。 酒意仍旧未散,郑丹青浅淡的笑了起来。 “小王爷真是天纵英才,不是小的胡吹大气,小王爷您这一手骑射的本事,纵使整个京城都没有几个人能够比得上的,真可谓是百步穿杨啊!方才那一箭制敌,真是看得小的惊心动魄……” 那跟班将“小王爷”的箭术夸了个天花乱坠,嘴皮子倒是利落的可以,连着说了好几分钟竟然都没有重样。 “小王爷”听得眉头直皱,冷冷的问道:“我武哥哥出门不喜欢人多,正经是由你们几个负责看护的。如今出了这样的事情,你们不如多花点时间想一想,要怎么跟梁王交代!” 一句话说的那人不敢再做声了。 此时自然早已有人将昏迷的武崇训扶了起来,也不知从哪里弄来了一辆马车,将他扶了进去。 武崇训的跟班们又少不了一顿千恩万谢,“小王爷”疲于应付,挥了挥手,由着他们去了。 终于稍稍安静下来,“小王爷”走上前来,开始打量郑丹青。 “你到底是什么人?照例平民百姓打伤王公贵族,是要交到洛阳府去发落的。我原本想一箭取你性命,后来又看你扔了匕首,才转而饶你不死。你老老实实的跟我交代一番,我再看看应该怎么处置你。” 少年一番话说得不轻不重不冷不热,只淡淡的看着郑丹青,等着他的回答。 谁知郑丹青这时候酒劲儿早已上涌的厉害,再加上后背与肩头两处伤痛,一时间,竟然只看到对方嘴唇开开阖阖,说得是什么,竟半分都听不明白了。 懒洋洋的一笑,郑丹青竟然也步了武崇训的后尘,晕了过去。 第二十三章 料峭孤寒八声甘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丹青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 **榻的旁边就是一扇窗子,大好的阳光从那里漫溯进来,照的人全身都暖洋洋的舒坦。 温度是恰到好处的,这地方的建筑想来格外讲究,冬暖夏凉的正房,在寸土寸金的洛阳城里,绝对不是一般人能够享受的待遇。 耳旁有一些熟悉的琵琶声,断断续续零零散散的,不像是再弹奏,倒像是再调音。 这声音应当是从隔壁房里传来的,影影绰绰的,让人听不真切。 声音微微停顿了一会儿,再响起时,还伴随着女儿家的清唱。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 只有一句词便戛然而止,停的十分突兀。 偏偏这句歌词,却将正在浑浑噩噩之间的郑丹青惹得清醒了几分,他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一时只觉天旋地转,后背与左肩的伤口都疼的极厉害,让他不得不咬牙忍了,方才没叫出声来。 隐隐约约的听到一声淡淡的叹息,郑丹青又听有男子的声音从那边传来:“怎么不唱了?倒是个好句子,只是奇怪的紧了,非五言非七言的,这是什么?文赋么?” 男子的声音听来熟悉,郑丹青深深的呼吸了几次,让自己身体上疼痛的叫嚣平复了一些,细细去想,这才将这道声音与昨天晚上那个“小王爷”联系到了一起。 洛阳城里真可谓是官员多如狗,皇亲国戚遍地走。自己随随便便冲撞一个人就是一位驸马,也不知道这位“小王爷”,又是历史上哪一位有名的人物。 “不知道,奴家昨夜也只听得这么一句,还是那人随口说的,再问也没问出来后面的来。” 回答的自然是那位潇潇姑娘,郑丹青不由得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这命数可真是折折回回,绕着她走,偏偏又回到这里来,还如此的狼狈。 倒是那句唱词……琵琶几段辗转,便勾勒出几分萧条冷落、凄怆悲凉的味道来,秋意深浓、冷清意重。 不过头一句而已,这位潇潇姑娘竟然就已经把握住了整首词的格调,果然是一位才女。 这时又听那“小王爷”笑道:“若说着世间上的缘法,可真是百转千回四个字方能解释的通了。你如今也放心吧,管这句话是他从别处听来的,亦或是自己做的,他若是这一次不把后面的说出来,咱们就不放他离开便是。” 潇潇也跟着笑道:“小王爷也不是孩子了,性情怎么还是这样胡闹?这人毕竟是伤了驸马爷的,让人家丢了面子又丢了里子,未必就肯这样善罢甘休。小王爷把人往我这里一藏倒是轻巧了,万一被驸马爷那边的人知道了去,让奴家怎么在田流坊里呆下去?” “呆不下去又怎样?大不了你跟我一同出京就是。这京城就是一锅浑水,乱七八糟的,我早就不想呆了……”话语中带了两分牢骚、八分散漫。 “小王爷!”潇潇急忙打断他的话,“小心隔墙有耳。” “嗯,不说了,是我轻慢了。” 二人不再多做谈论,潇潇再度把弄起琵琶来,逗出几分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味道来。 郑丹青安静的思付了一会儿,又觉得嗓子干渴的厉害,于是压抑着咳了两声。 “呀!你醒了!”潇潇果然掀开珠帘走了进来,她倒了一碗水,扶着郑丹青坐了起来。 “多谢姑娘。”郑丹青轻啜了一口,看着潇潇微微一笑,“看来在下和姑娘当真有缘。” “你跟当朝武驸马的缘分也不浅,”那位小王爷也从后面绕了出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郑丹青,嘿嘿一声冷笑,“当街胁迫驸马,多少双眼睛齐刷刷的盯着,若是把你往洛阳府一送……呵,那至少是个发配充军的下场。不过我猜,以你这身子骨,走在半路上也就差不多断送了。” 小王爷又冷冷的打量了郑丹青一番,摇头道:“也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地方,竟然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跟驸马爷叫板。看你也是个读书人的样子,怎么如此猖狂?” 郑丹青自然明白,自己的生路此时就把持在这位小王爷的身上。 但他天性不愿谄媚行事,这时候也不会去说什么溜须拍马之言,只淡淡一笑,道:“昨夜之事,在下也不知道小王爷看见多少,不过在下后背那道鞭痕却是实实在在的。驸马爷醉酒之中脾性暴烈意图杀人,我一个大活人也不是箭垛子,总不至于就站在那里任他杀吧?至于叫板?在下是不敢的,不过是正当防卫罢了。再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千年前乱世当中的人都知道的道理,如今这等盛世,总不至于无人知晓吧?” 伤情不妨碍性命,却也不轻。 郑丹青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话,只觉嗓子干哑的厉害。 潇潇察言观色,又为郑丹青端了一杯水来。 “呵,还真是个读书人。”那小王爷闻言只觉好笑,语气中带了三分嘲讽的道,“可惜读书读迂了,不过是商鞅一句俏皮话似的东西,倒还真的有人当真。” 郑丹青谢过潇潇,此时也只淡淡一笑,不轻不重的道:“世人行事自然无法可控,不过公道自在人心。” 这句话里也不知什么东西打动了眼前的少年,小王爷微微怔了怔,没有再出言反驳。 “你们男人家是不是一见面就非要争辩个你死我活的?”潇潇在一旁浅笑道,“一个伤的连**榻都起不了的家伙,小王爷也非得跟他辩三分。” 少年哈哈一笑,也不着恼,只随手拎了个酒壶,又找了一只杯子,开始倚着窗子自斟自酌。 潇潇侍候着郑丹青换药,少年就在一旁懒洋洋的打量。 看郑丹青对待潇潇一副温良恭俭让,又带着几分客气与疏远的模样,与平素风月场上那些常客差距甚大,便愈发觉得此人与众不同了。 “多谢。” 也不知是第多少句道谢的话出口,潇潇听得乐了起来:“郎君要是真的想要谢我,就将昨天晚上那一句后面的话补全,省得惹得奴家心痒痒的,一整夜的辗转反侧。” “没错,”小王爷也在旁边添油加醋,“书呆子最应该做的还是作文写诗,这种在街面上打架斗殴的事情,还是留给我们这些人做才好。” 郑丹青闻言仍旧不慌不忙,微微思付了一下,问道:“小王爷准备如何处置在下?” 这话题转的太快,少年微微一怔,从鼻尖儿里发出一声轻蔑的“哼”来:“我还没想好。” 昨天晚上,郑丹青就敏感的察觉出,这少年与其他纨绔子弟有些与众不同。就算是阿普拉,言语之中也难免会有几分张狂之意,毕竟是在钱财上高人一等的,说话间与寻常百姓有些出入倒也正常。 眼前的这位少年倒颇有些玩味,虽然顶这个小王爷的身份,可自称从来都是“我”,这一点,颇有些意趣。 “小王爷想要将在下交到洛阳府去么?”郑丹青继续发问,声音不温不火,仿佛正在谈论别人的事情一般。 少年不置可否,只是喝酒。 “如果在下这首词合了小王爷的意趣,小王爷能放在下离开么?”郑丹青再度问道。 “词?”少年微微怔了怔。 “嗯,”郑丹青微笑道,“在下这一篇并不是诗,但也不是文赋。是一种带着格律的长短句罢了,不过附庸风雅而已,怕是登不上大雅之堂的。” 潇潇姑娘明显十分感兴趣,忙问道:“这是哪里流传来的东西,到有意思,以往并没有听说过。” 郑丹青笑而不答,只再度看向少年:“对于在下这个不情之请,不知小王爷意下如何?” 少年打小就颇好音韵之道,这时候心有好奇,却又不好与外人之前显露,此时只故作大方的挥手,道:“你先做来听听,其余事情再说。” 郑丹青微微一笑,又转向潇潇:“敢问姑娘这里有纸笔么?若只是念的话,不免会有些差池的字词。” “有的,郎君请跟我进来。”潇潇颔首,引着郑丹青进了外室。 这外室与普通人家的屋子并没有太多的不同,只是看起来介于香闺与书房之间,半是铜镜胭脂,半是书卷文房,十分有趣。 郑丹青走的艰难,每走一步就会牵扯到身上的伤口。 潇潇在一旁相扶,郑丹青嗅着她身上那股子淡淡的兰花香,心里又不免想起夏东风来,前世种种,实难磨灭。 郑丹青性子浅淡,甚至对于生死一事也没有常人那么多的畏惧之心,经历过一次之后,对此更是愈发不放在心上了。 只是此时看着极似夏东风的潇潇,郑丹青的心中涌起几分复杂的情愫来,一时也不知从哪里找来几分不愿折戟沉沙于此的愿望来,于是沾墨提笔,将柳永的这一首《八声甘州》在心中盘桓百转,落笔而书: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 苍然凄苦,一时对了几分郑丹青在整个世界里怆然独立的味道。 落笔用的是后世宋徽宗的瘦金体,如此抽筋去皮单剩下一腔风骨,走的是偏锋料峭孤绝冷落的路子,竟也正巧对了这词的味道。 呵,千古江山,盛世如歌。一身才华难展,半步世情悠悠。 ……争知我,倚栏杆处,正恁凝愁。 第二十四章 小峥嵘 - 盛世丹青 - 骊影 福贵公子、雍容世家,眼前的这位小王爷毕竟不是那等不学无术之辈。 当郑丹青落笔写下第一个字时,他就忍不住发出了讶异的声音,而后与潇潇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眼中看出几分震惊来。 郑丹青刻意要展露些才华,这时候笔下风骨丝毫没有收敛的意思,把这一番瘦金写的是酣畅淋漓、收放有度、力破三军,实打实的一番挺拔秀丽、飘逸劲利的劲儿。在配上柳永这首低回百转的词,竟凭空起意,浪荡出一派风雨潇潇的味道来。 到这时候,小王爷才算是真正怔住了,心想自己这下子,还真救下来一个奇才! 收敛了笔势笔意,呼吸几次找回了原本淡然平漠的心情,郑丹青看了看自己笔下的词句,微微满意的点了点头,重新将手中上好的狼毫放到了一旁的笔架上。 抬头去瞧,一个两个都是一副震惊的神情,眼睛是一刻不停的盯着那些词句瞧,竟有了几分雕塑的味道。 微微一笑,特意等待了一阵子,郑丹青才淡笑着开口:“二位觉得如何?” 眼见着少年面露些许迷茫的看了过来,郑丹青补充着问道:“小王爷,不知这首词,足不足够让您放在下离开?” 少年好半天才转过神来,指了那幅字问:“你说这个是什么东西来着?” “词,长短句,民间游戏的东西罢了,这一首叫做《八声甘州》。” “你这个字……” “家传的笔法,偶尔拿出来,倒是贻笑大方了。” 少年无语,心想你这个东西叫贻笑大方的话,那我平时写的那些东西,可以直接入土为安了。 “那……这个什么词,也是家传的?” “嗯,算是罢。” 心中有些痒痒的,又有些隐隐的激动之情。 少年不肯将心绪外漏,这时候只再度负手仔细的打量了郑丹青一番,手指一下下的扣着手中的杯盏,问道:“你叫什么?既然是有家传的东西,想必也是哪里的大族了?” “在下郑丹青,这些东西是先君口述的,具体家族旧故却未听先君提过。大概是子孙凋敝,如今郑家也只剩的我一人了。”郑丹青一番谎话,说的信手拈来简简单单。原本就用了这个身子,再用用这身子的故事,添油加醋一番,真假二字倒也让人无处可寻。 “郑丹青。”少年将信将疑,只一字字的将他的名字念了,“来京何事?” “朋友来此考武举人,相陪罢了。”又是一句半真半假。 少年挑眉,几分傲气至此而出:“考武举人?那想必你这位朋友也是有些手段的,怎么昨夜没见他来救你?” 郑丹青微微一笑,道:“想必是醉在某个温柔乡中了,哪里再去管人间事?” 这话带着几分俏皮味儿,少年食髓知味,大笑起来:“看来你这位朋友不大靠谱啊!” 笑罢,又看了郑丹青一眼,似笑非笑的道:“你得罪的不是一般人物,我劝你早些离开洛阳的好,也省着你一身才华空折在了这里,多少有些可惜的。” “是,”郑丹青微笑着应了,“正准备尽快离开。” 少年不再多话,又吩咐了潇潇几句,淡淡道:“田流坊白天清静,你要是想走就走罢。今晚我还会来,但是不希望再见到你。” 说罢,出门去了。 …… …… 身上的伤势还需要静养,鞭伤倒不算什么,主要是小王爷赏下的这道箭伤,怕是没有月余的将养难以恢复了。 忽然发觉自己的运气似乎不是太好,自打来到唐朝之后,十有八九都在伤病中度过。 好在伤的是左肩,写字之类的事情都不耽搁的。否则半月之后的明字科考试,恐怕会有些问题。 因为伤势的关系,郑丹青走动的时候难免牵动伤口。潇潇倒是善解人意,径直叫了车马来相送,从红袖楼后角门直接上车出田流坊,倒也省的在遇见不该遇见的人。 郑丹青对此只淡淡的谢了,连带着潇潇想要扶他蹬车时,都下意识的向后退了半步,惹得一个姑娘家闹了个大红脸,尴尬不已。 看着对方那张酷似的脸,郑丹青想要说些安慰的话竟也说不出来,索性一言不发,蹬车去了。 潇潇看着车马远去多少有些黯然,出道这么多年,什么人见过?倒是只有这一位,动不动就摆出一副避之不及的模样,倒真是让她有些茫然。 摸了摸自己的脸,潇潇胡乱想着,难不成是自己这些日子,变得难看了? 至于其余事情,小王爷所作所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他若是听话,早早的离开京师远避,或许还没有什么大事。若是再在京城遇到武驸马,事情就不大好说了。 抿了抿嘴,潇潇看着白日田流坊里这宽阔无人的街道,发了一会子呆,转身去了。 郑丹青到了客栈之后,想要给钱,才发现车马钱已经给完了。 刚进客栈,里面一道壮硕的人影就扑了出来,还没等郑丹青看个清楚,就听那人道:“郑贤弟!你总算是回来了!你要是再不回来,我就非得去报官不可了!” 声音熟悉的很,原来是阿普拉。 在红袖楼一番折腾,如今早已过了午时,即便是在温柔乡中眷恋的时间再久,这时候也应该回来了。 难为阿普拉热锅上的蚂蚁似的等待许久,郑丹青看着他又是高兴又是抱怨的表情,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咱们回房说吧。” 阿普拉应了,又问郑丹青吃没吃饭,得到否定的答复后,便吩咐小二弄些酒菜进房,这才同郑丹青一起回房去了。 一路走回去,阿普拉的脸色就变得越来越黑,直到嘭的关了身后的房门,阿普拉立刻黑着脸问道:“郑贤弟,你受伤了是不是?” 郑丹青怔了怔,又听阿普拉道:“我们吐蕃战事不少,从小锻炼出来的眼力架子,一打眼就能看出来,你可别骗我!” 眼见对方关切的样子,郑丹青也不好再绕弯,微微的点了头,把昨晚的事情挑挑拣拣的说了,小王爷与潇潇姑娘的身份却遮掩了起来,只一笔带过。 看阿普拉不善的表情,郑丹青淡笑道:“阿普拉,这事情有些麻烦,对方毕竟是皇亲国戚,一旦真的动了些不好的心思,我们普通百姓必然是抵抗不了的。你还要考武举人,大好前程,没有必要在我这里耽搁掉。反正你我二人相识时间不长,不如就此分开……” “你这话的意思,是想让我见利忘义是么!”谁知,一句话却把阿普拉气极了,他跳着脚,要不是害怕外面的人听到,这时候非得喊起来不可。他一把抓住郑丹青的领子低吼着道:“我告诉你!我们吐蕃没有不讲义气的人!我既然当你是朋友,就不可能在这种时候弃你于不顾!娘的!管他什么驸马爷的,洛阳城这么多人,他要是真想要找你,也得跟大海找针一样,哪有那么容易!这些日子你先别出门,避避风头什么的,咱们之后再想办法。” “是大海捞针。”郑丹青冷不丁一句,弄得沉浸在气愤愤当中的阿普拉一愣。 “什么?” “你刚才说的,”郑丹青笑道,“不是大海找针,是大海捞针。” 阿普拉闻言一滞,瞪了郑丹青一眼,道:“你个书呆子!都什么时候了,还有心思挑我话里的刺儿!真是的……”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是客栈的小二送酒菜来了。 阿普拉看到酒菜便笑脸常开,这时候十分慷慨的给小二赏了些银子,关了房门,回身便坐到郑丹青对面,自斟自酌起起来。 把阳春面和酱牛肉往郑丹青那边一推,阿普拉道:“你吃你的,我吃我的,泾渭分明。”依旧乱用着成语,阿普拉机灵的转了转眼睛,接着说道,“你这几天就在客栈里好生养伤,也避一避风头。依我看吧,那位驸马爷未必愿意把这件事情闹大,毕竟丢的也是他的脸,张扬出去不免惹人笑话,只要你不在街面上大摇大摆的被人撞见,这件事情早晚得平息下去。至于考试的事情,你也不必担心,我在外面出头,把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帮你打听好就得了,想必除了去考个试之外,也用不着你出面。我说郑贤弟,愚兄有一句话要问你……” “请说。” “你的字,呃,到底是个什么层次?考得上还是考不上?”阿普拉用手胡乱比划了两下,神秘兮兮的凑近了些,“你知道的,我们这些做生意的,跟京里一些人或多或少有些联系。如果你需要的话,我也可以帮你打听打听今年明字科的评审,所以……” 郑丹青哑然失笑,摇头道:“多谢了,不过我应该用不着。”他思付了一下,又道,“以我的水平,取上应该是十有八九事情。而且,我也不想当三甲留在宫中,去地方当个刀笔吏也就是了,所以应该不需要阿普拉你费心了。” “成,兄弟你说啥就是啥!”阿普拉一拍郑丹青肩膀,拍的后者面色一白,急忙收了手,尴尬的道,“抱歉抱歉,忘了你肩膀上有伤了!” 第二十五章 王致和 - 盛世丹青 - 骊影 之后这十多天的日子,竟是难得的清静。 阿普拉果然是有些门路的,这些日子东奔西跑的在京城里头胡混,每天都是夜深方回,有的时候甚至接连两三天都不见人影。 也不知联络上了哪一位贵人,竟然拍着胸脯跟郑丹青说,自己武举人这一科目必定是榜上有名的了,只是能不能力拔头筹,还需要看他自己的本事。 他这些日子在外面忙忙活活的,倒是也没全然忘记郑丹青的事情。 一方面时不时的弄一些汤药伤药回来,另一方面还寻思着郑丹青的需要,弄了些笔墨纸砚拿回来,附带着的,还有一本郑丹青点名要的《明字通书讲经本》。 这本书并不是什么难得之物,刊载的不过是些历来取得明字科前三甲人物的墨宝罢了,主要的功能跟后世的考前高分作文差不多,不过是让人知道知道,什么样的字是官家认定的好字而已。 郑丹青随意翻了翻,心中就已经有了计较。以他的水准,前三甲是稳拿的,只不过留在宫中的确非他所愿。 且不说如今当政的女皇多少有些喜怒无常,就说如今这个年份,距离二张乱政、女皇倒台也没有几年了,若是留在宫里,被殃及池鱼也说不定。 正如他所言,去到地方做一个刀笔吏,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真正来参加明字科的人,其实都不是特别厉害的人物。 牛人都扎堆的去考进士科了,差一些的也都牟足了力气去考明经科。只有那些诗文背不成、引经据典那一套也弄不明白,却又将将能够写一写工整小楷的人,才会来明字科混个出身。 不是什么含金量高的东西,所以这本《明字通书讲经本》里的墨宝,在郑丹青看来,也不过只能称之为“工整”罢了,偶尔有几分风骨的,竟十分难寻。 所以郑丹青也不着急,躲在客栈里也算是落了个清闲,偶尔写几幅字,练练手腕和手指的力量,更多的时候,都是随便找出几本书来乱翻乱看,消磨时间。 一心想着,等自己成了地方的刀笔吏之后,还可以逛逛这满目山河,闲哉悠哉,不亦快哉。 不过他可不知道,他在这里勾画着身居地方的蓝图时,阿普拉却在外面为了他,忙忙活活的托关系找人。 阿普拉是不懂什么书文之类的事情的,也不知道郑丹青的底细。人却是个极为热心的,这时候认定了郑丹青跟自己投缘,就为他奔走起来。 阿普拉以为,郑丹青能书文能力大概普普通通,便有些害怕他取不上明字科的名次。又怕直接告诉郑丹青自己托关系这件事情,会伤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偷偷摸摸的塞了一圈钱,在得了保证之后,开开心心的忙活的自己的事情去了。 而这件事情,多少有些好心办坏事的味道,对于郑丹青来说,可谓是“遗患无穷”了。但那都是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这日,郑丹青百无聊赖的在看闲书,阿普拉依旧在外头厮混。 倒真是一副好韶光,开着的窗子偶尔吹来闲散舒适的风,软绵绵的,吹得人直想往枕头上贴。 郑丹青在**榻上歪着看书打哈欠,还没看几页,就听外面廊间隐隐的吵了起来。 原本以为不过拌几句嘴,这声音偏偏还越吵越大,最后竟是叮叮当当的一阵摔盘子摔碗的声音,好不热闹。 舒适的劲儿被吵散了七八分,郑丹青皱了皱眉头,倒也懒得去瞧。 谁知道他不去惹麻烦,麻烦却找上了他,只听“吱嘎”一声接着“咣当”。郑丹青眼睛一花,只见一个人影从门口打跌闯进了自己的房门,而且还以一招屁股着地平沙落雁式摔在了书案上头。 郑丹青看着都觉得肉疼,还没等怎么反应,却见外面又有人冲了进来,手里拿着一卷书就冲着摔倒那人一顿乱砸。 那书倒是看着眼熟,眨了眨眼睛去瞧,分明就是自己也买的那本《明字通书讲经本》嘛。 “叫你胡乱对付我!叫你看不起我!” 拿书的书生倒也强悍,没有半分印象中古代书生那种穷酸文弱的样子,拿着手里半厚不厚的书就往对方脑袋上砸。 那人估计也是摔懵了,半天愣怔着没什么反应,之后才一下子跳了起来,艾艾切切的向那书生讨饶。 “这位郎君,小的知错了!下回再也不敢了!” 这声音熟悉,人影也熟悉,郑丹青定睛瞧了,才发现原来是客栈里的小二。 再重新审视眼前这一出闹剧,想必是这小二不知怎么得罪了这位书生,竟然惹得人家动起手来。 往外去瞧,果然门前乱七八糟一片摔坏的盘盘碗碗汤汤水水,以及不少看热闹的家伙们,正笑嘻嘻的冲着门里头指指点点着。 郑丹青微微叹了一声气,懒得去管,只等旁人来收拾残局。 果然没过多久,客栈的掌柜就亲自赶了过来,笑呵呵的一顿应酬,于请于理的各打五十大板,骂了小二两句,又开口免了那书生的住宿费,才算是把这件事情揭过。 热闹不再,看官们也就此散了。不多时,屋内便只剩下几个收拾残局的工作人员,以及那名将将消气的书生。 正了正自己身上的衣冠,那书生看了一直在卧榻上的郑丹青一眼,又恰好瞄到了一旁扔着的《明字通书讲经本》。 书生一挑眉头,走到郑丹青前面,问道:“喂,你也是来考明字科的?” 这声音里带了七分狂傲三分不屑,郑丹青放下手中书卷去瞧,只见对方是一个看起来十分年轻的少年,大概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 人是瘦弱的,身材也有些矮小,不过刚才发起怒来打人却毫不含糊。 郑丹青不愿与这人深交,只淡淡的应了一声“嗯”,便继续看起书来。 少年简傲惯了,这时候看郑丹青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就不免又生出几分怒气来。 他回身瞧了一圈,在看到那一堆散落的文房四宝时,便嘴角一斜,发出一声不屑的声音来。 “看你买的文房四宝就知道你不是行家,我跟你说吧,今年明字科的头一名我王致和拿定了!你要真是有些自知之明的话,赶快滚蛋回家,省着颜面全无!” 听着少年狂傲的声音,郑丹青还真怔了怔,移开了手里的书卷,打量了眼前少年一番,忍不住问道:“这位郎君高姓大名?” 少年仰头一笑,自得自满的道:“我叫王致和,记住这个名字,今年明字科帖榜的时候,我的名字一定会出现在第一位的!” 郑丹青这回差点笑喷,好在是养气的功夫还算没落下,只忍不住勾了勾嘴角,点了点头,便用手中书卷挡上了脸。 王致和……何止是让人记住啊,还会流芳百世呢…… 郑丹青忍着笑,身体微微的抖动着,差点牵扯到伤处。 王致和看郑丹青这副模样,不免有些不满意,一巴掌打掉郑丹青手里的书,高声道:“喂!你什么意思?不相信是不是!” 真是狂傲的有些过头了,郑丹青叹了一口气,起身将地上的书拾起,收敛了笑容,淡淡道:“在下并没有不相信的意思,郎君少年英才,可喜可贺。至于就此滚蛋回家之言,请恕在下不能从之了。毕竟明字科取士,不止只有头一名而已。在下不过意在地方的刀笔吏罢了,与郎君所需,并不冲突。” 王致和闻言气鼓鼓的瞪了郑丹青一会儿,半晌也没得到什么回应,倒像是一个拳头砸在了棉花上似的,憋得让人难受。 郑丹青也不去理会他,只拿着书慢慢的瞧,把他当成空气。 王致和长到这么大,家里人都是捧在手心养着,不免养成了几分眼高于顶的性子。 之前与小二打架,也是嫌小二伺候的不好,拿冷掉的饭菜给他,于是就发了脾气。 平素在家里,自己随便喊一嗓子都有三四个人上前伺候的,而眼前的这个人,竟然敢把自己不理会自己!敢把自己当做不存在! 真是气不打一处来,王致和气的团团转,却总不能真的一个拳头挥过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他还是比较讲道理的。 “喂!你叫什么名字!”手敲上梨花木溜边的软榻,梆梆梆的也不嫌手疼。 郑丹青索性连头都不抬:“区区贱名何须挂齿。” “你――”王致和气的手都抖了,又透过郑丹青手上的书狠狠瞪了他一会儿,气呼呼的转身去了。 书偏到一边去瞧瞧,果然,哎,连房门都不关。 郑丹青无可奈何,起身去关门,刚走到门口,阿普拉便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郑贤弟,武举人的头一科就在明天!胜败可就在此一举啦!咦?这是怎么了?屋子里怎么这么乱?书案也摔断了?郑贤弟,你跟别人打架了么?” 第二十六章 又见《夜游图》 - 盛世丹青 - 骊影 到了第二日,阿普拉英气勃发的自去参加武举人的考试,又留了郑丹青自己在客栈里偷懒。 偷得浮生半日闲,倒也是人生快意事之一。 武举人的考试可不是什么比赛亦或余兴节目,同科举的其他科目一般,是不可能让百姓们在旁观看的。 阿普拉考的是骑射科目,对他来说并非什么难事,所以出发的时候也是斗志昂扬,一副胜利在望的模样。 郑丹青也不担心,毕竟对方实力在那里,又找了一些门路,可谓是有双全的把握。 只说了两句吉利话,郑丹青便在客栈门口送他去了,刚转身想要回房,却不想遇见了王致和。 这王致和就住在自己隔壁,这时候他手里拿了一些字画卷轴出来,与郑丹青碰了个面对面,竟有些避之不及。 “哟,你怎么还在这,后天可就要去考试了,你还真的认为自己能够金榜题名么?”王致和依旧一副目下无尘的欠揍表情,高傲的像是一只公鸡。 郑丹青淡淡一笑,懒得搭腔,径直抬步往后院去。 王致和仰着头斜眼睛睨着他,这时候从鼻孔里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来,又往角落中便走便道:“二哥你来的正好,我在京里搜罗了好几日,还真的让我碰见了这副张萱的名画!我可是花了高价钱买下来的,《贵公子夜游图》,你帮我瞧瞧到底是不是真迹!” 这话自然不是对郑丹青说的,但传到他耳中的时候,却不禁让他脚步一顿。 偏头便见到王致和捧着画卷走到角落当中,这客栈是再普通不过的架构,前面是用来打尖的大厅,后院是客房。 如今时间还早,大厅里的客人少的可怜。除却王致和与之搭话的人之外,只剩下一个一清早就一身酒气的酒徒,正在一个人醉醺醺的牛饮着。 郑丹青动了心思,便往王致和那边走去。 “王郎君所说的,可是张萱的《贵公子夜游图》?”郑丹青问道。 王致和斜了他一眼,扬着下巴打量道:“怎么着,你也听说过?” “嗯,略有耳闻。”郑丹青不去理会他的态度,只看着那未展开的画卷道,“不知在下有没有这个眼福,能够一睹为快?” “呵,你倒是个机灵的,闻到油星儿就赶快往这边来,我要是不答应呢?”王致和仰头挑眉的,几乎拿一双鼻孔示人。 “致和!爹娘说过你多少次,在外面行走莫要这样孤芳自赏!”一直坐在角落中的男子终于发话了。 郑丹青看了看他,发觉对方是个三十余岁的男子,通身的气度不知要比王致和沉稳多少,而且面上有几分不怒自威的感觉。 “这位兄台,在下王致远,敢问兄台高姓大名?我这弟弟在家里被**坏了,仗着自己有几分能写会算的本本事,就在外面耀武扬威、目下无尘,以至于得罪了兄台,还望兄台不要介意。”男子没有起身,坐着对郑丹青拱了拱手,又对王致和轻叱道,“致和,还不给这位郎君道歉!” 这番话说得,表面上客客气气,可实际上却带了三分傲气。 王致远也是个看人下菜碟儿的主儿,这时候看郑丹青一身朴素衣衫,便将其当做了寻常穷书生,所以干脆连站都没有站起来。 郑丹青淡淡一笑,也不去追究,只拱手道:“在下郑丹青,过客而已,不过被王郎君的这一副《贵公子夜游图》吸引了过来,不为别的,只不过想要看一看名画罢了。” 王致和丝毫没有道歉的意思,这时候懒洋洋的在兄长对面坐了,嗤笑一声,道:“看便看吧,也让你长长见识。否则你这样的人,怕是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见到这种层次的画。” “致和!”王致远又是一声轻叱,里头含的愠怒气却差强人意,明显是做给外人看的。 王致和撇了撇嘴,只低头将那画卷小心翼翼的展了,对兄长道:“二哥,你帮我掌掌眼。” “嗯。”王致远明显露出些惊喜的表情来,但他毕竟是沉稳的,这时候低了头仔仔细细的去瞧,不轻易下结论。 王致和在一旁等的焦急,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兄长的面色看,生怕兄长露出几分不如意来。 郑丹青却轻轻的叹了一口气,真是没想到,从渭城到京城,这幅画竟然跟自己这样有缘分,转了一圈,又回到了眼前。 不过这画是被人动过手脚的,郑丹青一眼就看得出。 画是真画,只不过跟上回郑丹青见到的有几分不同。倒也不是保存不善之类的干系,而是说这幅画,明显是被行家揭成了三层的。 他们这一行里真正的行家里手,敢在这种真迹上动手脚,利用一些复杂又极精细的手段,将一幅画揭下两层来。 这样一来,一幅真迹就变成了三幅,而眼前的这一幅,看样子应该是中间的那一层。 郑丹青在旁边看着,不由得沉吟起来,心想也不知当代是什么人,竟有这样厉害的手段。 毕竟这种事情,连师父自己都不敢轻易做的。 这可真是在老虎头上动刀子,稍微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连真迹都毁掉,落得一个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下场。 就算是借助着后世的仪器,这种事情,郑丹青也只见过师父跟别人合作做过两回。 至于他自己,是一次都没有做过的。 真是没有想到,原来一千多年前的今天,就已经有人敢做这样的动作了。 看来自己对于现在这个时代的临仿业,似乎太过低估了些…… “十有八九是真迹。”王致远出了一脑门子的汗,面露几分喜色,最终敲定了结论,“具体的还要回去给老供奉们瞧瞧,不过应该差不多了。致和,这回你可真的没白来京城走一圈!竟然让你得了这么个宝贝!买下这个,花了多少?” 王致和意得志满,这时候尾巴差点翘到天上去,嘻嘻哈哈得意万分的道:“二哥你说是真的,那肯定是真的了!谁不知道咱们王家二郎,弱冠出道至今从未走眼的?哈哈!我这回也算是走了鸿运了,就在天津桥西边的那家曲风阁里买的,他要二十万钱,我硬是讲到十八万。看得出来,他们曲风阁店面不大,恐怕掌柜的眼力也有限,对这东西是不是真迹也拿不定主意,被我磨叨了一会儿,就作价十八万出手给我了。哈哈!咱们这回可真捡了个大便宜了!” “嗯。”王致远也难得的笑了起来,“张萱这几年风头正盛,东西也愈发值钱了。这画金贵,恐怕再过两年,别说二十万钱了,就是……” 说到这里,王致远才发觉自己似乎有些得意忘形了,这时候干咳一声,看向郑丹青道:“郑兄弟,觉得这幅画作如何?” 郑丹青该看的都已经看了,画的来历也已经弄明白了,看对方一副排斥的样子,便淡淡一笑,道:“画作我是不懂的,不过是瞧个热闹罢了。二位继续聊吧,在下先行告退了。” “好,恕不远送。”王致远微微颔首。 王致和头也不抬,又是一声冷笑,声音不大不小的说了句“土豹子”。 这三个字入得郑丹青的左耳,又飞快的从右耳朵飞出,幻灭成了两袖的生风。 人是无趣的,倒是这画,跟自己还真是有缘。 天津桥西边的曲风阁,嗯,要是自己日后得了机会,定要去那里瞧一瞧。 …… …… 阿普拉早晨兴高采烈的去,晚上也是兴高采烈的回来。 据他说,他这次的表现可谓是虎虎生威,丝毫没有什么紧张和压力,一番马背上的手段表现的是淋漓尽致,只等张榜! 郑丹青闻言自然也为他高兴,陪他小酌了几杯。 三巡之后,就有考场上结实的朋友来找阿普拉出去玩乐,他正是兴奋过头一膀子力气无处挥洒的时候,便跟郑丹青道了声歉,嘻嘻哈哈的往田流坊去了。 放榜还需要三日,阿普拉也不着急。 人在田流坊也不知迷上了哪个姑娘,第三天早晨方才风尘仆仆脚步虚浮的回来了,冲着郑丹青呲牙裂嘴的笑。 “我送你去考场,顺便给你鼓鼓劲儿!”阿普拉通身的酒气、胭脂气,顶着两个黑眼圈竟然还没有忘记今天是自己考试的日子,郑丹青瞧着好笑,心里也不免有了几分感动。 拍了拍他的肩膀谢过,又三言两语的把他骗回了客栈的房中。 果然,阿普拉一沾枕头就打起了呼噜,一副准备冬眠的样子。 郑丹青忍俊不禁,也不再去打搅他,径自出门去了。 也不知这几日是不是命犯太岁,出门便又遇见了王致和。 对方果然又是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冲着郑丹青放了几句狠话,眼高于顶的去了。 郑丹青自然不会将这种小屁孩放在心上,问了小二路程之后,依照着小二的建议雇了一辆马车出门,走街串巷。 到得考场的时候,考场门前已经是摩肩接踵人满为患了。 郑丹青恍恍惚惚的,像是回到了后世的高考现场。 原来不论什么时候,关系到命运的考试门前,都会被挤成这样水泄不通的局面的。 郑丹青不禁莞尔,心想,果然是千秋一寸心。 第二十七章 应试 - 盛世丹青 - 骊影 科举自隋朝形成制度以来,到得武周这一代,可谓是形成了一个小高峰。 唐代科举科目繁多,明摆出一副兼容并蓄的泱泱大国气度,而且对于考生的出身来者不拒,就连外国人都可以在这里一试身手,真有一番“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味道。 与后世明清相比,这样的恢弘大气、海纳百川的气度,实在是令人折服。 当然,科目繁多之间自然也会有参差之别。 如果郑丹青想要考的是进士科、明经科的话,少不得要乡试、州试层层递进,着实费力。 但明字科就不同了,只要是读书出身的,哪一个希望自己一辈子屈居刀笔吏的? 读书读书,不说为了“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就是为了“替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只要是认定了读书这条路的,心里便都有些浩然大气的想法。 类似郑丹青这种不思进取,只本着找一个铁饭碗就好的人,实在不多。 正是因为这一点,明字科历来不大受重视,来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多是穷途末路,身无所长之辈。 下了马车,郑丹青在考场门口一站,便发觉眼前乌压压一片考生里头,年过半百双鬓斑白的年长者们占了八成,剩下的两成,也多是气度普通无可动人之处的普通人。 果然,这明字科,只是更多的人走投无路之际,谋个出身的考试罢了。 淡淡一笑,郑丹青心中也没有什么明珠蒙尘的想法,反而觉得这种和光同尘的感觉很好。 毕竟随后的那些年,朝中要有大变革的,他一个小人物,还是随波逐流才能比较安全。 他这样一个气度不俗的年轻人往人堆里一占,多少有几分鹤立鸡群的感觉。 好在今日惹眼的那位要比他不俗的多了,这时候,人们的目光都被那位先到一步的王致和吸引了去,打量郑丹青的人便少了很多。 “哼,一群酒囊饭袋,年纪都这么大了还活的这么窝囊,真是白活了几十年!” 王致和仍旧鼻孔朝天,一副遗世独立的做派。说这句话的时候,王致和甚至一点都不避讳,连声音都没有放低的,一时间不知惹得多少人对他怒目而视。 只是王致和的确气度不俗,身旁还站了几名看起来孔武有力的跟班。 众人一时间敢怒不敢言,只对他冷眼相向。 “七郎您也担待些,万一闹出点什么不好的事情来,我们回去之后也不好跟二当家的交代。”身旁的跟班们似乎也有些不习惯王致和的这番做派,这时候好意在一旁低声敲打着。 “我说的是实话,有什么可担待的?”王致和翻了个白眼,眼睛在人群中一扫,又看到了郑丹青,于是乎伸出手指着后者,不屑的道,“就那个家伙,在客栈住在我隔壁的。连文房笔墨都搭配的一塌糊涂,拿着紫毫的笔,配的却是潭州的焦墨块子。就那样的人竟然也来考试,真是有辱斯文!” 郑丹青房中的笔墨,是阿普拉逛街的时候为他稍带回来的。 其实王致和说的不错,的确是对这些一窍不通的阿普拉随意搭配的,入在行家的眼里,自然是贻笑大方了。 只是如今在大庭广众,王致和这样指名道姓的吆喝着,实在是有些不给面子,猖狂的过了。 若是换了旁人,这时候恐怕不是要面红耳赤,就要大打出手了。 偏偏郑丹青只是淡淡一笑,恍若不闻,只安安静静的等待着。 “七郎君……”王致和身旁的护卫都觉得面上有些挂不住了,却怎么也阻止不了这位二世祖耀武扬威。 偏头去瞧刚才被自家主子数落的一毛不值的那位,竟然仍是一派云淡风轻的模样,护卫不禁微微怔了怔,心想这一位恐怕不是寻常之辈。正寻思着是不是要上前道个歉,替自家主子结交一番的时候,却听到考场里面“铛铛铛”三声锣响,竟是要放人了。 王致和性子急,正等的不耐烦那,这时候赶忙就往里头钻。 护卫无法,只得跟上,郑丹青这档子事情就被他忘在了脑后。 入门三件事,登记、查身份、搜身。登记这一轮还附带着资格的审查,这些考生里,有一些是通过州试选拔出来的,还有一些,便如同郑丹青这样,手捏一张礼部或是哪位贵人的举荐信。 郑丹青手中的举荐信是从礼部买来的,具体花了多少钱他可不知道,自然是阿普拉弄来的好东西。 里面是一些冠冕堂皇的话,门口审查的人连看都懒得看,只应付着瞧了瞧最下面的章,便开门放行。 为了避免有人夹带,搜身倒是有些严格。 依照着考试的规矩,考生除了证明身份的关谍路引推荐信之外,其他一切东西都不需要带,考场自行提供。 郑丹青乐的轻松自在,随着官差们的指引入了座,就开始随意打量起来。 举行考试的地方是吏部的一个院子,也不知里面有几进,外面这一侧三间却足够宽敞。 参加明字科考试的约有两百余人,这时候全部在三间院子里铺排开来,倒也不显得拥挤。 毕竟只是个明字科的考试,考试题目只在于誊抄文字罢了,所以也没有前后左右作弊的可能,故而座位与座位之间的安排并不那样宽阔。 身旁的几个都是上了年纪的长者,一个个都是一副木讷寡言、锋芒消磨殆尽的样子,郑丹青冲着他们友好的笑了笑,却得不到什么回应。 好在少顷便开始发卷,这种无聊的等待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试题不过就是一张洋洋洒洒的文章,郑丹青浅浅的打量了一下,是《南华经》里的《山木》一篇,外加不知从何处寻来的注解。虽然每一节并不长,可断断续续下来也有近千言了。 除了试题一张纸之外,另外还有一张空白纸张,就是考生们用来誊抄的地方。 郑丹青了解过规矩,每位考生有且只有一张纸,不管是纸被弄坏了还是洒上了墨迹,都没有任何更换的可能。 明字科的考试讲究的就是一气呵成,用字要的是蝇头小楷,力求整洁端正、一目了然,最好是一字不差,没有涂改的地方。 稍稍打量了一下全篇,郑丹青便开始磨墨提笔,誊抄起来。 要是想的话,郑丹青绝对可以在这场考试里面力拔头筹。不说别的,只要他拿出几分宋体字的风骨出来,就会给阅卷之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但他的目标并不是前三甲,只要取上便可以。 于是乎,郑丹青本着随波逐流和光同尘的念头,开始态度端正的敷衍起来。 巡考的官员隶属吏部,这时候百无聊赖,便在考场中穿行查看。 走到郑丹青身旁的时候,并没有驻足观看。 郑丹青很满意官员的反应,这说明他的字不出彩也不难看,刚好达到了自己的要求。 明字科每年能够榜上提名的人数不一,大约在三十在五十人之间。除了前三甲留在宫中备用之外,剩下的都会被打发到地方挂职。 巡考官员依旧慢吞吞的到处溜达,走到王致和身边时,不由得“咦”了一声,露出几分惊喜的表情来。 “王致和。”官员看着他考卷上的名字,打量了王致和一番,问道,“泰州王家有一位王乾盛,是你什么人?” 王致和一脸荣耀,拱手道:“回大人,正是家祖。” “原来如此!”官员十分欣慰的点了点头,笑道,“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你这一手簪花小楷已有八分境界,难得的是你年纪如此,日后前途自当不可限量。王乾盛有孙如此,幸甚至哉。” “不敢,大人谬赞了!”王致和虽然这样回答着,脸上却生出了一片潮红,显得激动不已。 这句话声音不大,却引起了考场中不小的骚动。 人们纷纷将眼前这位少年,与方才在门前等待时那位出言不逊的少年联系在了一起,心中虽然有些不愤之感,但又不得不承认,人家确实有这份猖狂的本钱。至此,人们再看向王致和的目光,便有了三分哀怨七分嫉妒。 这当中自然不包括郑丹青,他闻言只是淡淡一笑,事不关己,继续誊写着。 他当然不知道,这一份他以为足以让自己去地方做小小刀笔吏的试卷,最终却引领着他,走入了一段波澜壮阔的历史当中。 而他心中所向往的那种中隐隐于市的生活,也在这一步之差中,灰飞烟灭了。 第二十八章 递条子 - 盛世丹青 - 骊影 从积善坊“五王宅”出门,顺着定桑门大街往南,到得建春门大街左转往东行去,用不了多久,就能找到修业坊了。 吏部的几个考试都在修业坊里头的明宅举办,听说这里是前朝某位官员的府邸,如今修葺的还算妥当,便被拨给了吏部做考场、阅卷之类的用途。 李隆基今日百无聊赖,日上三竿方起。 坐在榻席上头呆愣了半晌,方才想起来今天是明字科阅卷的日子,不免打了个激灵,急急忙忙的胡乱套了衣服,就往门外冲。 “唉唉唉,我说三弟,最起码先用些早饭!” 刚出们就差点撞到一个瘦竹竿怀里,李隆基脚下不停,绕过人就接着往外跑,边跑还边笑嘻嘻的回头道:“二哥我不吃了,已经迟了!” “那你晚上回来用饭不?唉,多带几个人出去,别再冲撞别人了……” 远远的传来一声“知道了”,入耳就明白带了八分的敷衍的味道,看着自家三弟跳脱小马儿似的背影,端着一碗蛋羹的李成义万分无奈的叹了口气。 “三弟又没吃早饭就出门啦?”旁边的院子里又转出一个手拿书卷的身影来。 “是啊,大哥。”李成义看着来人,无奈的笑道,“大哥你没事儿也该管管三弟了,他素来听你的话。这几年这个臭小子是愈发胡闹了,十晚里倒是有七八晚都不在家的。” 被叫做大哥的人似乎身体不大好,眼底有一抹疲惫似的青色,闻言倦怠的摆了摆手,摇头道:“二弟,你还不知道这几个小的?老三他从小就是这么个跳脱的性子,父王都管不了的,原来他母亲在世的时候还能管教几分,现在跟个小豹子似的,谁能管教的了他?”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大哥又道,“都是可怜的孩子,那么小就没了娘亲,咱们父王如今又是那副样子……老三天生喜欢玩,就让他在外头闹着吧。他也是知道分寸的,由他去吧。” 李成义也知道这其中的道理,欲言无词,踟蹰半晌,只换得一声叹息。 定定的看了会儿手里的蛋羹,李成义无奈的摇头道:“这个臭小子,昨天晚上回来的时候,还嚷嚷着要吃这一口。难为我一早上亲手做了,又亲自给他端来,人却已经跑了。” “什么好东西?”大哥李成器闻言不由得好奇,探了脑袋过来瞧了瞧,而后便喜笑颜开的伸手来拿,“那是老三没口福,二弟亲手做的东西,可是御膳都比不上的,不如便宜了哥哥我吧!” 说罢,端了蛋羹,美滋滋的扬长而去…… 那一头,李隆基一口气跑出门,早已有人将马匹牵出来备好。 翻身上马,一句话也不吩咐,一人一马就如离弦之箭一样的窜了出去。 “哎哟我的小王爷!怎么说这也叫闹市,车多人多,您慢着点!”护卫喊了声娘,不敢再耽搁,也急忙追了上去。 李隆基哪里听得进去这些说辞,牟足了劲儿就开始舒活筋骨,在闹市中凭着一股子驾驭之术来来回回惊险万分,一路上吓到的人不老少,真正事故却没出半分。 连人带马一溜烟的停在了明宅门口,门口的守卫只觉得眼睛一花,手里莫名其妙的就多了一道马缰绳。 定睛瞧了瞧,才看清来的人是谁。 “小王爷,这都日上三竿了,我家大人还以为您不来了呢,那不,里头都用上饭了!”似乎跟李隆基很是熟稔,守卫笑着道。 “我可没说不来,这不是刚睡醒嘛,饭还没吃我就来了。”李隆基径直往里头走,只把声音留在了外头,“你家大人让我阅卷那是抬举我,我怎么能不来呢?吃饭吃饭,饿死我了,他们在哪儿吃呢?我也蹭一口去!” 李隆基的护卫们到达明宅的时候,他老人家已经吃饱喝足,懒洋洋的拄着一张案几,手里拿着一根不知从那儿揪下来的柳枝剔牙。 “小王爷,知道您骑术高明,下回别这么闹了,不然回去之后我们不得挨骂?”护卫头头一脸的哀转久绝。 “就大哥那个性子,至多是摇头叹息两句罢了,放心吧,我自有分寸的。”李隆基打了个哈欠,就见到一个小老头子从后面转了出来。 “哟,齐大人,您老邀请我来评卷子,真是我莫大的荣耀啊!您可不知道,我家那两个弟弟都羡慕的不得了,都在我耳朵边上嘀嘀咕咕的羡慕了半个多月了。”李隆基急忙起身,笑嘻嘻的冲着小老头拱了拱手。 这小老头名叫齐碌,时任当朝吏部考功员外郎一职,总揽朝廷每年大大小小的考务。 考功员外郎一职,官职不大,实权却是实打实的。朝中不知多少人盯着这个位置,但自从女皇登基至今这十三年中,齐碌一直稳稳的坐在这个位置上,摆明了一副雷打不动的意思。 齐碌这个人,人送外号齐石头。 这外号不是什么好话,这个“石头”也并非“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之“石”,而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的“石”。 至此一点,便已足够他人粗略知晓齐碌的性情了。 这也的确是个油盐不进的家伙,这十三年来,不管是从上面施压,还是从下面孝敬,亦或是有人左右疏通,都只能撞到这颗石头上,毫无缓和之道。 女皇虽然年纪大了,却也是英明之辈。虽然耳边少不了有关齐碌的谗言,依例是听过一笑便罢,分毫没有动摇过齐碌的根基。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改周以来这十三年间,科举录就的都是实打实的栋梁之才,几乎没有什么水分参杂其中。 眼见着临淄王李隆基在面前插科打诨,这位年纪快要致仕的小老头却不吃这一套,只做没有听到似的,冲着李隆基依礼躬身作揖:“下臣考功员外郎齐碌,恭迎临淄王殿下。” 李隆基年纪不过十八,可不好意思受这位小老头的礼,连忙侧身避了,又笑嘻嘻的道:“快请起快请起,齐大人这不是折煞我嘛!” 小老头干干瘪瘪的,浑身上下看起来跟城里其他的老头子没什么区别,一身官服穿在他身上空荡荡,哪里有半点官威? 李隆基却知道对方的厉害,这时候半点不敢失礼,生怕惹得老头子不愉快了,再在自己面前念叨几个时辰……毕竟这种事情,李隆基是面对过的…… 即便是现在,一旦回想起那种滋味……啧啧,简直比被人抽一顿鞭子还难受…… 说起马鞭,嗯,不知道那个叫郑丹青的家伙怎么样了。如果他真的通明事理的话,现在最好已经离京,否则武崇训那边要是真的追究起来,自己也不可能再帮他什么忙了。 只是多少有些可惜了,那样的人物,且不说他那一首词颇有几分别出心裁的味道,单说那一手字……啧啧,怕是今天整个明字科里,都见不到那样的风骨罢! 正回味着,就听小老头硬邦邦的道:“这里是明字科阅卷之所,闲杂人等都给我出去!” 声音里头透露着几分酸腐又刚硬的书生气,李隆基猛然回过神来,就瞥见了一脸尴尬的身后众护卫。 “出去出去,出去等着去,非得让咱们齐大人发火不成?”李隆基乐得自在,连忙笑嘻嘻的帮着撵人。 护卫百般无奈,这时候少不得开口道:“小王爷,您可饶了小的几个,千万别再自己偷偷溜走了。那个齐大人,麻烦您帮衬着看管下,要是小王爷把我们几个甩开了,我们回去之后不好交代。” 齐碌似应承非应承的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哼”来,不再多话,背着双手佝偻着腰脊往内室里去了。 李隆基少不得瞪了那护卫几眼,撇嘴道:“什么叫偷偷溜走?你们自己没本事,跟不上我,倒怪在我头上了?” “我的小祖宗,我们哪里敢啊!自打上回田流坊那事……” 被李隆基瞪了一眼,护卫才自觉失言,左右看了一圈,见四周无人,才稍稍安放了心,又道:“总之小王爷您担待些,就当是可怜可怜小的们。” “知道了,烦死了,这大中午的,我也没出跑去!”李隆基挥了挥手,撵了人出去,自己也往内室去了。 明字科参加的人原本就不多,阅卷也十分迅速。 内室里面共有五人,除了小老头居中坐镇之外,剩下的四个人中,两个人负责初评,另外两个再帮助过筛子。 评判的方式很简单,是有现成名目的。 字体工整与否、卷面干净与否,再看誊抄是否有漏、添之语句,简简单单,一张卷面细细的看下来,也不过几个呼吸的功夫。 中午饭刚刚在一起用完不久,房中四人见李隆基走了近来,少不得又笑着打了招呼。 李隆基也不摆架子,这时候跟这个聊聊风月,再跟另一个品评品评卷子,好不悠闲。 小老头齐碌毕竟年纪大了,这时候在书案旁边犯瞌睡。 李隆基看了他一眼,从袖子里拿出几张条子来,塞到了一名评卷官员的手里。 第二十九章 弄巧成拙 - 盛世丹青 - 骊影 递条子这种事情的历史,可谓是波澜壮阔、历久绵长。 尤其是在如今这个年代里,如果没有官员的推荐信,想敲响科举的敲门砖都要寻寻觅觅。连孟浩然都要殷殷切切的给张九龄拜帖赠诗,连李白都用“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这样直白的话语拍韩朝宗的马屁,为了能够找寻“为生民立命”的捷径,拉个关系、递个条子,自然不是什么夸张的事情。 生在王侯世家,不管你手上有权没权,多少都会沾染上这些俗物。 李隆基只在万骑里挂了个名领空响,也不知谁把他今年在明字科阅卷行走的事情传了出去,于是出了不少左左右右绕着弯的找上他的人,递了银钱和条子,再卖几张笑脸。 毕竟明字科不比进士科和明经科,参与的人,关注的人更少。李隆基看着那些递上来的银钱,左挑右捡了几个不好推辞的名字,便把其余的东西原原本本退了回去。 不管怎么说,李隆基也担着个临淄王的名头,这时候手里几张条子递过来,负责阅卷的吏部官员便不声不响的纳了,面不改色的偷偷瞧了瞧,随手扔进袖子里。 一切云淡风轻,老头子齐碌坐在前头,几乎要困倦的睡着。 李隆基百无聊赖,一时无趣,正寻思着该怎么找个由头离开,却听那边阅卷官突兀的“咦”了一声。 齐碌被吓了一跳,惊醒了七八分,皱着眉头看了过去。 “齐大人快瞧瞧,倒是有一幅难得的好字!” 阅卷官赶忙将手中的卷子恭敬的拿了上来,李隆基立刻凑趣过来瞧,却见卷面字体俊雅秀丽,工整中带着几分艳压群芳的傲气,舒展流畅,节奏分明,真是让人赏心悦目。 再看那卷子右下角的名号,上书“泰州王致和”五个蝇头小楷,笔意又与卷面不同,想是花过心思的,半行半楷,走的是王逸少《兰亭序》优雅飘逸的路子。 “难得的簪花小楷,多少年的明字科里没见到过了。”阅卷官忍不住赞叹道。 齐碌也点了点头,呵呵一乐,指着“泰州王致和”那五个字笑着赞道:“考务那边的臭小子之前就神神秘秘的跟我说,说是今年的卷子有些看头。老夫当时以为他故弄玄虚,没想到出彩的竟然是这家的小子。” “泰州王致和?很有名气么?”李隆基凑趣问道。 齐碌冲着李隆基拱了拱手,笑道:“这个王致和应该是小辈,名气不多。不过泰州王家却是泰州那边有名有姓的大族,祖祖辈辈做的都是字画生意,如今他们家‘忘心斋’的生意也是遍布大江南北了,在东边的生意尤其好。西北这边的店面倒是不多,小王爷不知道也正常。” 李隆基恍然:“原来是世家出身,果然是家学渊源啊!” “可不是,”齐碌随手去翻考生的名册,找到王致和的名字之后细细的去瞧,捋须赞道,“不过十五岁而已,笔下就已经到了这种境界,后生可畏啊!” 李隆基也跟着在考生的花名册上乱瞧,一眼却瞥见一个熟悉的名字,不由得“咦”了一声。 “怎么?”齐碌不解的转头看他。 “没事儿,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名,也不知道是不是我认识的那位。”李隆基笑着应付了一下,却仍旧觉得心里有些发虚。心想要真是那个家伙,他胆子不免也太大了些,自己让他脱离京城这是非之地,他却偏偏来参加什么明字科的考试。 不过……以他那一番书法,怕是要比这个什么王致和高明的多了…… 李隆基这边胡乱的想着,那边接过他条子的阅卷官却听者有意。 这时候远远的瞥了一眼李隆基目光流连的那个名字,心中一动,便将那张考卷也抽了出来。 “齐大人,您瞧瞧,这一手字是不是有些意趣?” 这人原本就想拍李隆基马屁的,这时候听着对方说的那句“我认识的那位”,就自以为得了机会,捧了卷子便往前送。 “这字再普通不过,你这个眼力怎么越来越……咦?稍待!”齐碌刚想板起脸开骂,却仿佛忽然间发现了什么蒙尘的珍宝一样,一下子瞪大了一双并不大的眼睛,对着那张卷子仔仔细细的看了起来。 “什么卷子,让我也瞧瞧。”李隆基原本就是喜欢凑热闹的,这时候哪有不凑上来的道理,上本身刚凑过来,一双眼睛打量在那卷尾名字上的时候,整个人就怔了怔,脸都绿了。 这他奶奶的,可真是怕什么来什么。 后面工工整整普普通通“渭城郑丹青”五个大字,晃得李隆基眼睛里头都冒星星。 再去看那个找出这张卷子的阅卷官,竟然还看着自己挤眉弄眼,一脸讨好的样子……李隆基万分无语,瞪了他一眼…… 那阅卷官被这一眼瞪得一脸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他收了阿普拉托关系送到的厚礼,要将郑丹青这张卷子一定取上的。 原本他还有些头痛,心想对方送了这么厚的礼,也不知这郑丹青的字要差到什么模样。若是太过惨不忍睹了,自己也不好真的尸位素餐。于是阅卷之前,不免抱着几分大不了把厚礼退回去的刚正心思。 但见到郑丹青的卷子之后,便打消了这份疑虑,心想这人就算是不送礼来,也是能够取中的。难不成是为了留在宫中么? 正踟蹰着,李隆基又恰好流露出对郑丹青这人的关注,阅卷官思付之下准备卖个好,两头得着人情,顺水推舟。要是主考官齐碌能够点明让这人留在宫中,那就再好不过。如果不能,退一步留在京里的衙门,也要比地方好上几倍的。 心里的算盘打得啪啪响,阅卷官哪里知道,自己这一举动竟然惹了李隆基的一回瞪眼。一时间阅卷官云里雾里,完全不明白自己到底怎么得罪了小王爷…… 而李隆基那里,这时候也无法确定,眼前的“郑丹青”三个字,到底是不是那个家伙……要真是的话,那可就惨了! 本着宁可错杀不能放过的原则,李隆基舔了舔嘴唇,眯着眼睛,用带着几分插科打诨的语气道:“也不是什么好字,只能称之为工整罢了,去地方当个刀笔小吏尚可,没有太多的可取之处。” 齐碌这时候却没有点头附和,反而皱着川字的眉头,对着那卷子反反复复的瞧,几乎连胡子都要拽断几根。 “不对不对,”齐碌不解的摇头,招呼了左右,皱眉道,“你们都来瞧瞧,这字看起来实在奇怪。明明是高明的不得了的格调,怎么落笔之后就成了这样凡俗的模样了呢?就算是空有境界、眼高手低,也不应该是这番模样……笔力也不够,架构上却偶尔有峥嵘之笔……这幅字,恕老夫眼拙了,你们都瞧瞧,能辨出这是什么样的境况么?” 另外四人端详了一阵子,他们都是在书法上有些造诣的人,这时候被齐碌一言点破,也都看出了几分不和谐的端倪来。 互相议论了几句,有人猜测道:“的确如同齐大人所言,这字真是奇怪,倒像是一棵树上结的梅花,有的开的极艳,有的姿色平平,更有甚者不过是个开不出来的花骨朵似的,按理说,一棵树上的花差异不会这样大才是。但若是刨去这花的模样不提,这花树花枝却更加有味道了,风骨格调绝对是有的,结果更显得这花开的差强人意了……” “是这样的道理,齐大人要是不说,我还真没有看出来。”另外一人也附和道,“真是太奇怪了,难道说,这人得过高人指点,但是却没有融汇贯通,所以才造成了这等局面么?” “我看不像,即便是得了指点,学的也不过是皮毛的东西罢了,七八分形似之后,才能去讲求内里风骨。这幅字却恰恰相反,内在格调高标,形式上却暗淡了些,尤其是这份笔力……说句不好听的,倒像是手断了使不上力气所致,或者嘛……呵,这个可能性更加小了。不过,也许真是这人刻意为之也说不定。” 听着几人的议论,李隆基的冷汗是一后背一后背的出。 他原本对眼前这个郑丹青的身份还有五六分的拿不准,这时候听他们一分析,再加上自己看见过的那一幅瘦金体,便知道这卷子实打实是郑丹青所写了的。 在心里狠狠的问候了几句郑丹青的娘亲,李隆基心想,这个弄巧成拙的家伙,要你赶快滚出京城你不滚!要是之前的事情再牵扯到老子身上,那就别怪老子把你卖了! 正心里骂着,李隆基就听有人问道:“齐大人,您看这卷子应该如何定夺?” 心里跟着一悬,李隆基也赶忙看向了齐碌。 小老头捻须思付了半晌,慢吞吞的开口道:“这个郑丹青年纪不大,若是直接放到宫里不合规矩,可若是就这样把他放走了,老夫跟你们心里这些疑惑也就没的解了。依我说,不如取他做七八名,留个京里最后的空闲,也方便我们日后瞧瞧这个郑丹青到底是何方神圣。” 第三十章 卖画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天朗气清,郑丹青打了个喷嚏。 “凉着了?”阿普拉关关切切的凑过来问。 因为之前醉醺醺的,没有送郑丹青去考试,阿普拉自认为没有尽到做兄长的责任,这几天对郑丹青便格外上心,跑前跑后的殷勤。 郑丹青还真是有些不适应,毕竟非亲非故的,又被人这样细致的照拂着,让他不免有几分受**若惊的感觉。 原本对于阿普拉,郑丹青还是有些戒备之心的。但这些日子看下来,这人还真是天生的热心肠,有担当讲义气。这种人,是郑丹青在后世从未遇见过的,也不知是这辈子运气太好,还是千百年后世风日下了。 “没有,”郑丹青将手中的笔放下,对阿普拉笑道,“大哥,你要是想出去玩的话就去,不必在这儿陪我。我又不是小孩子,肩膀上的伤也都好的差不多了,生活都是能够自理的。” 这几日下来愈发熟稔,郑丹青索性管阿普拉叫起了大哥,后者对这个称呼十分受用,更加摆出几分兄长的大包大揽来。 “不是这么个道理。”阿普拉摇头晃脑,“我就觉着吧,要是那天不带你去田流坊,或者在田流坊不和你分开,你应该也不会受这么重的伤的。不管怎么说,我都有点责任。再说,我之前都说好了,要送你去考试的,结果喝了个烂醉回来。我们吐蕃人一言九鼎,既然食言了,就总得补偿补偿嘛!” “哦。”郑丹青低头看了看身前已然完成的画,想了想,在左下角提了“丹青”二字,“既然如此,大哥不如陪我出去走一趟吧!” “去哪儿?”阿普拉双眼放光,这几天他可真是憋闷坏了。 “天津桥头好像有一家曲风阁,我准备把这幅画卖了,换点银钱。要是换得足够多的话,就顺带着请大哥去董家酒楼吃酒,如何?” 阿普拉听到“吃酒”二字,更是面露喜色,巴不得立刻拍大腿应承下来。 可是转念一想,却不禁微微担心起来,问道:“丹青,你不用再避风头了么?毕竟田流坊的事情也没个终结,那位驸马爷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万一再碰上……” “都半个多月了,我想他应该没有什么想法了,再说,怎么也不可能一辈子不出门吧?”郑丹青淡淡一笑,“这洛阳城里这么多人,想必,我跟那位武驸马,不会这么有缘的。要是去田流坊的话,碰到的机会或许会大一些,天津桥、曲风阁这种地方,那位武驸马是不会去的。等过些日子,张榜之后,我也要离开洛阳城了。可是如今到得洛阳这么长时间了,连天津晓月这等名胜都未曾见过,怎么说也是一场遗憾那。” “哈,的确是这样的道理。”阿普拉闻言一乐,巴不得的拊掌道,“那还等什么?快走快走!我不是说笑,这几天把我在屋里憋闷的。你大哥我是个粗人,不懂那天津桥有什么看头,结果就想不到那边去。不过听说很多文人墨客在那附近流连,大概是你喜欢去的地方了!你这画卖不卖的倒无所谓,董家酒楼的酒可是洛阳城的一绝,咱们不可不去!走走走,说的我酒虫都勾上来了,快走快走!” 阿普拉兴高采烈,走的虽然急,却也没有忘乎所以。思付之下并没有御马而行,而是叫了客栈旁等候的马车,到了天津桥头后阿普拉大方的给了三十钱,车夫千恩万谢的走了。 郑丹青上辈子,说不上是贵族公子哥,但手中倒也从未缺乏过银钱,每次出门在外不能说特意摆那阔绰的姿态,但的确过的都是一般人无法享受的上流生活。 他将其视作理所当然,并无骄纵傲世之心,也没有谨慎小意的胆怯,受之坦然。久而久之的,身上自然而然会有一种风、流气度,那是一般人学不上来的。 所以即便到了这一世,他的身上仍然有几分视金钱如粪土的味道,每次接受阿普拉的赠与都接受的坦然,不戚戚,不营营,自然而然的,竟有几分说不上来的通达感。 这一点,也是让阿普拉暗暗赞叹的地方。阿普拉跟随家族行商多年,一直遵守着祖宗留下的“仗义疏财、广开人脉”八个字。 若不是从郑丹青的身上能够感觉出这等不寻常的味道,阿普拉身为一介商人出身,也不会做这等赔本的买卖了。 给车夫的三十钱并不是小数目,阿普拉回头去瞧,却见郑丹青视如不见,浑不在意的模样,心中不由得暗暗赞叹。 他这些日子对郑丹青的身份才进行过诸多猜测,总觉得郑丹青并不像一个普通书生,这样的气度,尤其是对待银钱的态度,不再钱堆里泡上几代人,是绝对流淌不出的。 偏偏郑丹青说自己只是一个形影相吊的穷书生,怎么说都跟他呈现在人面前的形象不符。 再说了,要真是无权无势无家族可以倚靠的穷书生,就敢跟京城里的贵人、驸马爷叫板?这一点,阿普拉是说什么都不相信的。不管怎么说,这郑丹青都像是一个从大家族里偷偷跑出来闯荡的贵公子!嗯,要是说起来的话,似乎跟自己的境遇差不多…… 不过这时候差距就显露出来了。这不食人间烟火的贵公子,跑出家门之后竟然连银钱都不知道拿!还是自己家学渊源啊,出门头一件事,就是把银钱带足。 阿普拉正在这胡思乱想切切自喜着,就见郑丹青已经率先拐进了一家店铺,不敢再耽搁,他也赶忙就跟了上去。 “掌柜的,收画么?” 这家书画坊并无什么特别之处,装饰简单,旁边所挂的书画也平平无奇,看起来只是洛阳城里的一处二流小店。 阿普拉百无聊赖的打量了一圈,只觉得入眼的都是莺莺燕燕花花草草,要不然就是一些或大或小或方或圆的汉字,他也看不懂,只觉得热闹。 听了郑丹青的问话,柜台后面的掌柜才懒洋洋的应了一声:“客人卖的是谁的画?” “工笔的青绿山水,渭城丹青先生做的,掌柜的给估个价。”郑丹青说着,给阿普拉递了个眼神,自顾自的将画卷舒展开来。 阿普拉没太反应过来,有些愣怔着。 “谁的画?”掌柜的以为自己听的有误,凑过来瞧,顺带着又问了一句。 “喏,”郑丹青指着画作右下角的篆书“丹青”二字,“渭城的丹青先生,青绿山水可是他的一绝,我族叔要钱急用,所以才让我将这画拿出来卖了,否则真是舍不得呢!掌柜的掌掌眼,开个价吧。” “丹青先生……”掌柜的有些发懵,他入行四十多年,还从未听说过什么这个名字。至于眼前这画,打眼瞧着倒是不错,的确有几分名家气度的。可是……掌柜的瞧着那“丹青”二字,有些迷糊。 拿出几分不耻下问的气度,掌柜的冲着郑丹青拱了拱手,问道:“这位郎君,请恕在下孤陋寡闻了。您口中的这位丹青先生,可有什么别号?” “有什么别号?丹青先生就是丹青先生啊……”郑丹青摆出一副不解的样子,渐渐的才展了愁眉,“啊!我知道了!掌柜的您不会是没有听说过丹青先生的名号吧?” 二人对话到了这步田地,阿普拉总算是明白郑丹青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了。 他就算是再不懂书画上的东西,却也知道眼前的这幅画,就是郑丹青刚刚画完的! 噗!真是笑死人了!还什么渭城的丹青先生,竟然拿自己的名字如此开涮!分明是想要讹钱嘛! 哈哈!还真没看出来,丹青这家伙平素性子如此冲淡,这个时候竟然又这样狡猾!一副无辜的样子摆的如此逼真,别说是眼前的书画行掌柜了,恐怕自己一个不小心都要被他骗了去! 阿普拉忍得不行,几乎要笑场,被郑丹青一个偷偷警告的眼神制止住了。 “是啊掌柜,丹青先生的画,在我们吐蕃都是非常有名气的。他是你们汉族人,难道你还没有听说过么?”以阿普拉的性子,哪里能够错过这等好戏,他赶忙在一旁添油加醋、煽风点火,一番带着浓重吐蕃口音的胡呛卖弄出来,果然弄得掌柜的表情愈发迷糊了。 难不成,真是自己孤陋寡闻了? 掌柜的有些发懵。 第三十一章 卖画(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嗯,我知道了,”郑丹青却忽然仿佛想起了什么似的,拊掌道,“要怨不得掌柜的没有听说过,这位丹青先生虽然是汉人,祖籍是距离神都不远的渭城,可是这许多年来都在西域游荡采风,所以画作的买家也多是胡人,除了走西口的汉人商贩,中原知晓先生名号的人恐怕真不多呢!” 这话编的圆满,掌柜的将信将疑,客气的点了点头,顺便借台阶下楼,笑道:“恐怕的确是如此的关系了,在下经营这曲风阁三十余年,还真没听说过这位丹青先生。要是这位高人只在外族游荡的话,画作的确不容易在中原流传。” “是啊,倒是可惜了。”郑丹青摇头一叹,竟直接将画卷收起,便要往外走去,“罢了,阿普拉,咱们换其他书画行问问看吧。毕竟是丹青先生的珍品,换得银钱少还是其次,要是朱玉蒙尘的话,依我叔叔的性子,还不得病一场?而且主家可肯定不乐意,毕竟是多年前赏赐下来的东西,要是传到了远在泰州的老爷子的耳朵里,可是要骂人的。” 做书画这一行,不知道泰州王家的人还真不多。 掌柜的原本对郑丹青的话就已经信了三分,这时候再听说,这画是泰州那边赏下来的,心里就不免咯噔一声。 再加上郑丹青往外走的利落,掌柜的就真的着急了,急忙道:“二位这是要去哪里?” 郑丹青同阿普拉往外走,假装没有听到。 掌柜的急的跳脚,连忙追到门口,高声道:“二位郎君请留步!” 郑丹青停下了脚步,回头微笑着问道:“掌柜的还有什么事情么?” “呃……”掌柜的搓了搓手,觉得街面上人来人往的不大方便,周围隔壁又都是同行,万一自己真的一下子走了眼,跑了这么一个机会,实在是太过可惜了些。 丹青先生什么的,他的确是没有听过。但在一行当里浸淫四十年,眼力总是有几分的。那画的确是不错的东西,就算是没有那个名号,若是价钱适中的话,也不是不能谈…… “二位请进来说话,小店有赣南来的团茶,就算是买卖不成,二人也不妨解解渴再走,否则真是待客不周了。”掌柜说的客气。 “既然如此,我们便叨扰了。”郑丹青略微沉吟,微微一笑,撩了前襟重新入门。 阿普拉看他演的有模有样,真是憋笑憋到内伤,在门外调整了一会儿心情,才敢走进去。 重新进店,掌柜的已然摆出一副对待贵客的排场来,换来小仆奉茶,掌柜又亲自为郑丹青二人斟了。一番话从眼前的《百宫春水绕柳图》,说到前朝卫协“巧密情思,世所并贵”的白描。又从吴中八绝曹不兴的《龙头样》,说到当代张萱构图人物的精巧绝妙。 阿普拉在一旁听得云里雾里,郑丹青一派有说有笑,这掌柜却不免愈发有了些敬重之心。 原本掌柜的见郑丹青年轻,阿普拉又是胡人,心中是存了些看不起的意思的,以为对方只是外行人。谁知一番闲谈下来,掌柜的不无惊愕的发现,自己实在是太过小瞧眼前这个年轻人了。 对方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对历代画家作品的掌故竟然信手拈来,而且轻松谈笑之间,经常透漏出几分他自己从未听说过的评价来。 这等功底,即便是浸淫此道四十年的掌柜尚且觉得惊愕,更不用说对于一个少年来说,有多么的困难了。 愈发有了些敬畏的心思,掌柜认为自己留客绝对是留对了。 就在二人说起张萱的画作时,郑丹青话锋一转,笑道:“对了,我家小郎君前些日子还在贵店中买了一幅张萱的画那,不知道掌柜的是否还有印象?” 掌柜的闻言,心里咯噔一声。 他当然记得,那幅画是一个落魄书生前来卖的,又被一名衣冠华贵的小公子买走。他的眼力不足,看不出那幅《贵公子夜游图》的真假,最终以十八万钱出了手,倒也不算亏本,而且一个前后还赚了三万钱…… “那位买画的小郎君……”掌柜的带出几分询问之色,郑丹青自然不会平白错过这个机会,他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茶,淡笑着道:“我家小郎君头一次来京,因为才华出众,在泰州家里不免被长辈们惯得有些过了。若是当日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望掌柜的担待担待。” 这句话又直指泰州,掌柜的心肝跟着得瑟了一下,指了指东边,仿佛再说什么秘密似的低声问道:“公子口中的泰州家里……是不是泰州的王家?” 郑丹青闻言微微一笑,不回答也不否认,算是默认了。 掌柜的吓的不轻,心里又不免生出几分侥幸来。 同是开书画行的,势力可谓是不可同日而语。人家泰州王家的忘心斋遍布大江南北,摆明了是这个行业里的龙头老大。虽然王家从来没有在神都洛阳城里开过店,却不代表他们家族在洛阳的书画行里没有影响力。 回忆着那天,王致和在自家店里那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掌柜的万幸自己没有在一气之下撵人,否则王家虽然一句话,自己就别想再在这个行当里混迹了。 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掌柜的再看向郑丹青和阿普拉的表情中就带上了几分殷勤。 恭恭敬敬的为二人点差,掌柜的赔笑道:“这么说起来,咱们倒也算有缘。二位……”他回忆着郑丹青之前的话,“是王家的人?” “谁是他们家的下人?”掌柜这话说的含蓄,阿普拉却也能听得明白,不免一时间没忍住,狠狠的翻了个白眼。 郑丹青淡淡一笑,指着阿普拉道:“可不敢这么说,这位跟他们是有些生意上的往来的。至于我,祖上跟王家有些瓜葛罢了。”他又拍了拍手边的画作,“不过这幅画,可真是王家老爷子赐下来的,要不是家道中落,还真不愿就此出手。” 掌柜的正打着这幅画的主意,这时候趁势道:“既然咱们如此有缘,二位也不必再东奔西走了,公子报个价钱,咱们商量商量,如何?” …… …… 拿着一袋子的银钱出了曲风阁的门,阿普拉憋呀憋呀,终于在走出百步之外后忍不住,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指着郑丹青,弯着腰哈哈大笑起来。 他这一笑是当真不顾形象,嗓门还大的很,惹得身旁的路人侧目而视。 郑丹青站在一旁好脾气的笑。 阿普拉这一笑,笑的是惊天地泣鬼神,直到出了眼泪,疼了肚皮方罢。 “哎哟哎哟!疼啊!”阿普拉捂着肚子难受的起了身,一只胳膊搭上了郑丹青的肩膀,仍旧忍不住的笑道,“哎我说,哥哥我平时看你也是一副正经的样子,什么时候学的这样了?” 郑丹青笑道:“什么样子了?又不是强买强卖,我想卖,他想买,不过用了真真假假几句话罢了。书画这行生意,原本就是真真假假虚虚实实,卖低了买高了,那也只能怨自己眼力不行,不能去怨天尤人吧?” 阿普拉竖了大拇指,笑道:“服了你了,不过你说的这个还真是个道理。不只是你们书画上头,我父亲也总说类似的话,只不过说的没有你好。要我说啊,你还做什么劳什子刀笔吏呢?干脆做个生意什么的,绝对不出三年,就能保你衣食无忧!” 郑丹青淡淡一笑,反问道:“怎么?大哥是觉得我现在衣食有忧,吃不上饭么?” “那倒不是这个意思,只要我罩着你,你肯定不会被饿死嘛。”阿普拉挠了挠头,“不过,难道不是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的越多越好么?哦,我知道了,丹青你是看不起做生意这种事情是不是?也对,士农工商,在世人眼中,做个刀笔吏也要比坐拥万贯家财有身份的多了。” “也不是这个意思。”郑丹青摇了摇头,想要解释却又觉得麻烦。 这个东西要怎么跟阿普拉说呢?这个时代的东西再怎们繁华,与千百年之后相比,也都是些小巫见大巫的光景罢了。 早已在那个年代看惯了太多的光怪陆离繁花鼎盛,如今的这些,又有多少值得入眼的呢? 临仿惯了千年万年的兴衰与成败,郑丹青早已养成了冲淡的性子,万贯家财能够换来的东西,他想要得到并不是什么难事,只不过单纯的不欣赏罢了。 这些事情,似乎不太容易跟阿普拉解释。 “罢了,不说这个了。”郑丹青把手中的钱袋子一抛一接,笑道,“怎么样,大哥,我说今天邀请你去董家酒楼吃酒的,并不是嘴上说说而已。” 阿普拉哈哈大笑:“好好好!咱们兄弟两个今天定要不醉不归!” 第三十二章 杯酒熏风遇贵人(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午后,神都洛阳城里开始下雨。 北方的雨很少下的**悱恻,大多是一场朦胧亦或一场瓢泼之后,就灿然绽放出日照的华光来。 这样的雨水也注定了当地人简单直爽的性格,下雨就是下雨,晴天就是晴天,很少有那种模棱两可之间的情形,也就很少有腻腻歪歪不干不脆的徘徊。 阿普拉混不客气的要了董家酒楼里最贵的酒,牛饮了一大口之后,几乎甜腻的要掉牙。 最贵的不一定是最好的,阿普拉要的恰好是从江南远道而来的女儿红,运输的费用不知要比酒本身贵了多少。 喝的一脸纠结样子,阿普拉拍了桌子,又要来烧刀子喝了两口,辣了个呲牙裂嘴之后,才算是舒坦了几分。 酒楼里生意很好,热热闹闹人来人往,南北胡汉皆汇于此。 那边开口喊出几声硬邦邦的西北话,另一边说的是柔柔软软的江南口音。时不时的,胡人们叽里咕噜的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胡话,另一旁的角落里,看着是汉人的模样,一开口竟然是“douzoudouzou”的日文。 郑丹青顺着那声音去瞧,是几个汉人书生打扮的日本人,想必就是如今这个年代特有的遣唐史了。 微微一笑,郑丹青给自己斟了一杯烧刀子缓缓饮了,只觉得一股热辣感从喉咙直直烧进胃里,一阵暖洋洋的舒坦。 这董家酒楼是天津桥头最为出名的所在,传说中诗仙李白“五花马,千金裘,忽尔将出换美酒”的故事,就发生在这里。 只是如今这个时候,诗仙大人恐怕还是一个穿着开裆裤到处乱跑的小屁孩,更不用说日后那些秀口一吐便是半个盛唐的豪情了。 生命的沉浮与波澜壮阔,终究只是一场莫名其妙的任谁也捉摸不透的巧合。就如同这一场雨落,来的扬扬洒洒泼墨翻飞,看似磅礴大气,到底能够持续多久,又有谁能够说得清,控制的了呢? 因为落雨的关系,董家酒楼的生意又好了一些,上下两层楼热闹的,有了一种蒸腾的雾气。 酒香像是一种能够扣人心弦的东西,飘飘荡荡的在这场湿润的空气中懒洋洋的,又直勾的人嘴里干干的难受。 有不少人只在一楼的房檐下站着躲雨,时不时的被酒楼中的香气勾的回头瞧瞧,脸上偶尔透露出几分欣羡的样子。 二楼临窗的地方有一株梧桐,这时候叶子正繁茂着,豆大的雨滴啪嗒啪嗒的落在上头,像是田流坊里伶人们刻意弹出的调子。 生命在这种境况下总是容易安逸下来,临窗听雨,入口酒香,午后微醺的日子,果真担待的住这“安逸”二字。 或许生命的美丽就在这样的时刻,用一场突如其来的风雨拍打下周遭所有的喧嚣,用一杯辣到喉咙痛的烈酒麻痹住脑中的清明。待得酒气,熏得这风雨都有了迷醉的味道之时,又有谁去管什么前生今世,又有谁去管什么来路与前程。 杯酒熏风,倒是一场好风、流。 “你身上的伤还没好利索,这酒劲儿大得很,你担待些喝。” 见郑丹青喝到第五杯的时候,阿普拉忍不住一把将他递到嘴边的杯子夺了下来,又抬手招呼着一旁忙活的团团转的小二哥,“小二,拿些下酒的菜过来。” 小二哥在那边应的痛快,郑丹青懒洋洋的一笑,果然从善如流,不再多喝。 周遭吵嚷的热闹,酒楼外面的街道上人流已经少了大半,只有偶尔的车马经过,半人高的马车轮子高高的溅起积水。 街上零星的行人赶忙举着伞躲闪,原本或许想要谩骂几句,但看到那马车华贵的装饰与华盖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把高声的辱骂换成了无声的腹诽。 阿普拉在楼上看着这一幕,忍不住摇了摇头,对郑丹青道:“瞧瞧瞧瞧,要不然怎么人人都喜欢权势和金钱这两种东西呢!就凭着这个可以当街驰骋无人敢言这一点,就有多少人在旁羡煞了。” 他又转了转手中的酒盏,笑道,“再譬如这董家酒楼的好酒,没有钱的人只能在外头干闻着酒香,有一些钱的,就可以在一楼大厅里浅尝。到了咱们这种层次的,来二楼雅座品咂上几盅已不是难事,但真正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嘛,”阿普拉随手一指旁边的包间,“贵人们往往都在那里头享受富贵荣华那!” 外面街道上,华贵的马车已经缓缓停了下来。 听着阿普拉的点评,郑丹青微微一笑:“大哥对这里倒是很熟悉的样子?” “嗯,怎么说也跟着家里人来过几次京都,董家酒楼这种地方,是宴客的好地方。那几个包间进去过两次,其中雍容华贵,啧啧,见所未见。只是花销上的确大些,而且,呵,不单单是钱的问题。这酒楼的老板也惯会做生意,在意的就是贵人的面子。如果只是我们自家人来吃酒的话,也只是在二楼这里罢了。包房是进不去的。” 郑丹青闻言只淡淡一笑。 这一路上,阿普拉虽然摆明了自己生意人的身份,但从未说清楚自家做的到底是哪一路的生意。 郑丹青不是好事的人,阿普拉不说,他也就不问。这时候也是听着,并没有什么进一步了解的打算。 阿普拉看着他这副安稳的样子,愈发觉得他不凡的同时,也不免有些心痒,挑了眉毛故作神秘的问道:“要是换了别人,这时候怕是要借着机会对我追查到底了。你就不怕我家做的是滚刀子的生意,把你拖下水么?” 郑丹青一笑,刚要开口调侃几句,却见阿普拉余光瞥见楼外,脸色跟着一变。 顺着他的目光去瞧,之前那飞扬跋扈的马车上,此时走下几个人来。异族服饰,深目高鼻梁,皮肤偏黑,倒与阿普拉有几分相似。 再加上阿普拉的脸色,郑丹青的心里有了几分计较。果然,还没等他开口,阿普拉就已经嗽的一下起了身,抓起郑丹青的胳膊便往外跑。 跑了几步才觉得方向不对,要是这样狂奔下去,岂不是更那一行人碰了个对头? 阿普拉吓出一身冷汗,赶忙拐了方向就往一旁的包房里冲。 正准备给郑丹青这一桌上下酒菜的小二哥见状,不由得迷糊了一阵子,以为他们要跑单,之后发现又不是。 等小二哥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两人已然冲进了包间,这可把小二唬了一跳,也顾不上什么上菜的事情了,慌慌张张的舍下了整个二楼的客人,撒丫子奔着楼下坐镇的掌柜就去了。 那一行外族人轻车熟路上了二楼,虽然没见到小二,却也不以为意,有说有笑的自行入了座,看起来对这里十分熟悉。 阿普拉就这一条门缝往外瞧,这时候算是稍稍松了口气,赶忙用衣袖擦额头上的冷汗。 吓人,真是太吓人了。难道说,家里人发现自己跑了,派了大姐来抓自己回来么? 这回可惨了…不行!怎么也得熬到武举人放榜,自己取上了名次之后,再跟家里人做交涉。 否则自己一点交涉的本钱都没有,被抓回家之后,还不得被老爹打断一条腿啊! 一时间,阿普拉沉浸在对自己未来的谋划与恐惧中,丝毫没有注意到身旁的情形。 直到他稍稍冷静下来,方才感觉到脖子旁有一股阴森寒气,激得他浑身上下的汗毛都立了起来。 “二位不请自入,不怕打扰了主人的雅兴么?” 耳旁的话语不失雅致,声音却带了几分冰寒。 阿普拉浑身一抖,这才想起自己所在的地方。 心里不由得跟着一寒,想起自己方才刚说完,这包房并非一般人物能够进来的。如今自己冲撞的,也不知是京里哪一路的贵人… 身子有些发抖,阿普拉发现,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前有狼后有虎的境况… 胆战心惊的顺着刀锋转了头,入目的情形让阿普拉有些头脑发晕。 眼前是一名看起来三十出头的女子,以一种慵媚的姿态躺在男人的腿上。女人身上穿的是桂色流苏的曳地长裙,袖口领口是金线勾勒的繁复花纹。头戴一枝宫钗,豆大的珠子在钗头巧妙的形成了一个雏凤的图案。 女子半阖着眼,身上并没有风尘女子轻佻薄艳的味道,反而隐隐的有一种威势,从她似闭非闭的眼角透出来。 相较之下,反而是她身后的男子,以一种稍显局促的姿态跪坐着,低着头,却不敢放肆的直接去看枕在自己膝上的女子。 屋里燃着一种味道十分高贵的香,那枝细长的香被斜斜的插在案头的香炉上,落下的余烬让整个房间充斥着慵懒的感觉。 香炉也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做成的,模样是一朵寓意极好的并蒂莲,镂空的雕刻细致的让人咋舌,甚至距离几步开外,都能看得清那莲叶上舒展的脉络。 阿普拉冷汗直流,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这一回,似乎闯了大祸了…… 第三十三章 杯酒熏风遇贵人(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贵人之所以是贵人,很多时候,不在于他在路上要乘坐八匹马拉的车,也不在于他随手一挥就有多少的银钱洒地。 贵人到底是不是贵人,更多的时候,不在于外在的排场与豪奢,而是在于细节上的斟酌与完美。 就像是再怎么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家宅之中总是带着几分铜臭的味道,给人递拜帖的时候,仍是喜欢用烫金的箔。 西方有谚,大意是说三代方才出一个贵族,此言并不虚。 人与古玩等物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愈久弥香,外面的包浆也就更加醇厚内敛,那些突兀的贼光与锋芒,也会随着岁月的沉积或身份的变迁,而慢慢的褪去,只留下几分温润的味道来。 古人说君子如玉,养玉这种事情,自然不是一天两天能够达成的。 董家酒楼的包间说不上宽大,却足够雅致。若是开窗,窗外面对的并非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街道,而是饱含传说的洛水与天津桥。 此时雨落依旧,隔了窗子去瞧,雨丝随风斜斜的飘落进洛水当中,有的便软绵绵的依附在荷叶上,蹦蹦跳跳的积成露水,直到水积得太多太沉,荷叶忍不住歪了脑袋,方才咕咚一声滑落进洛水当中。 风雨里总会参杂着一种味道。若是春天,泥土的香气会浓郁一些。夏秋之后,便多是花香与一种清凉单纯的水气。入冬之后雨落很少,若是有,便带着几分萧瑟的感觉,气味上却是清爽净冽的让人为之一振,只觉得一口吸进肺子里,都满是冰霜傲骨的感觉。 彼时正是盛夏,浓郁的水气带着荷叶的香味隐隐约约的从窗外飘散进来,将屋子里高贵的燃香冲淡了几分。 这种香料,在城北上东门附近的兴艺坊里,一枝就要卖一千钱。眼前的这位贵人,竟然轻描淡写的点着,又开着窗子去冲淡它。这样的举动,要么是附庸风雅之人焚琴煮鹤。要么是这位贵人,真的不把小小的一千钱放在眼里。 阿普拉冷汗越流越多,浑身上下都开始打颤。 “雨打荷叶的声音真是动人啊。”女子开口说话,若有若无的一声叹息。 她说话的声音很有些意思,带着三分小鸟依人似的柔媚,其间又夹杂着三分母性的温和,剩下的四分,却是一种直透人心的威严,仿佛每一句话都有命令的味道酝酿在其中。 她既然开口,房间中就没有人再敢说话。 护卫们并没有将放在郑丹青与阿普拉脖颈旁的刀刃拿开,却不敢再多加询问,只凝神屏气的立在一旁,安静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 食案上有酒,酒香却在这个房间里完全被掩盖住了,并不惹人注意。 女子给自己斟了一杯饮下,递给身旁的男人一个眼神,男人微微躬身,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自斟自酌。 “戬郎,做首诗吧。”女子用慵懒的姿势,极为小幅度的伸了个懒样,华贵的样子,像一只贵族养的猫儿。 “喏。”男子恭敬的应下,抬头去瞧窗外的景儿,勉力思索着。 香炉中的香还剩下两指的宽度,贴身的婢女知道贵人的习惯,这时候轻手轻脚的上前,重新点上一根新的,旧的那一根,随意扔到了一旁。 香气再度袅袅起来,伴着窗外偶尔吹进的风,有一种若有若无的美感。 到底是一掷千金的享受。 男子沉吟已毕,修长的手指捡来食案上的一根竹箸,敲打起酒盏来,吟道:“雨落惊菡萏,风吹醒玉人。谁知东流水,何处歌洛神……拙著浅薄,怠慢公主雅兴了。” 女子吃吃一笑,抬头去看男子的下巴,伸手轻捏了一下:“油嘴滑舌的东西,你这是赞美本宫么?” 男子笑而不答。 贵人脸上的笑容渐渐收敛,轻轻的叹息却又毫无哀愁的摇头:“可惜了,荷叶入秋之后便难看的紧了,留之无用。其实人也差不多,尤其是女人,一旦人老珠黄,任凭旁人再怎么违着心意去赞美,也改变不了本质上的东西。” 贵人轻轻触碰自己姣好的面颊,仿佛正在为其缓慢的枯萎而哀愁着。 贵人这番话,男子不敢接,旁边的婢女们不敢接,持刀的护卫们更加不敢接。 雨打荷叶的声音在这一刻变得分外清明,一种没有实质的凝滞感开始在房间里蔓延,仿佛一双双无形的手,遏制住了每个人的呼吸。 贵人环顾房中的这些下人,于是人们一个个低下头去,不敢与其对视。 贵人觉得有些无聊。 从十几岁开始,她就觉得生命十分无趣,到得现在,一切活着的东西,只让她觉得更加无聊。 对她来说,世间的一切美好,都不过是镜花水月的泡影。 就像是男人女人,玩过了有了乐子便不再有趣。又像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利益焦灼之后,就可以如同路人。 更何况是所谓的春花秋月,譬如这荷叶,翠碧不过几个月的短暂,转眼间便腐朽成了一片惹人厌恶的枯荷。 高处不胜寒,越高的地方,越让她觉得周遭的一切都那样不真实。似乎只有权力是绳索,她只能死死的抓着它,就像溺水之人扎住稻草一样,明知毫无用处,却也要挣扎一番。 不是悲哀,只是最简单,最原始的本能。 贵人淡淡一笑,笑容里带着一种摧毁的味道。 “留得残荷听雨声,入秋之后的荷叶,倒也不是全无用处。” 陌生的声音传入耳中,女子微微挑了眉去瞧,这才注意到,那两个闯入自己包间的男子,竟然长得不错。 尤其是开口说话的这一个,眸如点漆,丰神俊朗,看起来年纪应该不大,却也身材欣长高挑,最难得是带着几分温润如玉的君子气,不让人厌烦。 不过更让她惊愕的,是这少年竟然敢与自己对视。也不知是初生牛犊不怕虎,还是年少轻狂好逞强。 “闭嘴!这里哪里有你说话的地方!” 刀锋还在脖子旁,后背上却挨了侍卫刀柄的一下子。郑丹青只觉得有些难受,不无怨怼之心的无奈看了阿普拉一眼,毕竟这一场祸事,都是这个家伙造成的。 阿普拉现在却没有什么同郑丹青打趣的心思,一身冷汗流的是飞流直下三千尺,浑身抖得如同筛糠。 他是聪明人,在京中行走的又多,此时通过周遭的观察,以及房中两人的对话,已经大概猜出了贵人的身份。 想起贵人名声在外的心狠手辣,阿普拉早已经吓的面色惨白,冷静二字完全被抛之于脑后,哪里还有郑丹青这份心思。 相比之下,郑丹青心中的负担却小得多了。 他并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虽然也从对方的对话中听到了“公主”二字,但身为千年之后的灵魂,仍旧对于这两个字缺乏这个年代人所拥有的敬意与畏惧之意。 在他眼中,贵人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姿色是好的,气度也是好的,只是世界观稍显悲观而已。 于是他开了口,毕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把自己的命运交托到别人手里,郑丹青并没有这样的习惯。 说话,只是为了给自己找一条路。 “留得残荷听雨声……”果然,贵人低声重复了一遍,嘴角扬起几分笑容来。 她直起了上身,不再那样慵懒的躺着,斜睨了身旁的男子一眼,似笑非笑的道:“戬郎,你这回可妄称才子了。人家无名小卒的一句诗,就已经胜过你太多了。” 男子似乎被贵人这样一个眼神瞧得痴了,半晌才回过神来,苦笑道:“原本就是班门弄斧,为公主寻开心罢了。” 他又看了一眼郑丹青,微微一笑,道:“这样的句子,倒不像少年人写得出的,若是写出了,便不该是无名小卒。这位小郎君,敢问高姓大名?” 郑丹青淡淡一笑:“不敢,在下郑丹青,的确只是一个无名小卒。” “哦?”男子挑眉一笑,浅淡的表情,却做出几分令人心悸的风致来,果然是一名美男子,“公主您瞧瞧,如今无名小卒都已经胜过下官太多,公主还不许下官告老还乡么?” 这话说的有趣,二十多岁的男子,竟嚷嚷着要告老还乡。 贵人闻言只是笑,并不答话,一双秋瞳转而在郑丹青与阿普拉身上流转。 郑丹青坦然而视,惊了他身后护卫,于是后背上不免又挨了一刀鞘:“公主之尊,岂容你刁民直视么!” “没事,你让他抬头,本宫好生瞧瞧他。”贵人懒洋洋的开了口,微微挥手,护卫们便将出鞘的刀锋从二人脖颈旁移开。 阿普拉仍旧浑浑噩噩的,身子不听控制的抖着。 贵人雍容的起身走到郑丹青身旁,仔仔细细的打量着他。 “少年就是少年,皮肤可真好啊。”贵人微微一笑,抬手摩梭起郑丹青的面颊来。 郑丹青一怔,下意识后退,却撞上了护卫的软甲,一步也退不得。 心中不免微微无语,心想早就听说唐风豪放,只是怎么也没想到,对方一个公主,竟然也这样肆无忌惮的在朝廷官员面前**少年…… 自己撞上的这位,到底是哪门子的公主呢? 第三十四章 醉歌花马看《游春》(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午后,雨未停。 雨声并不小,却带着一种很奇怪的宁静感,仿佛在人们的心上挂起了一道帘子,把世间的一切喧嚣都阻挡在了帘子外头。 每到下雨的时候,郑丹青的头脑就会格外清醒,那种清晰与明澈可以布满浑身上下每一条神经,却同时带着一种冲淡的如同水墨画一样的感觉。 心情不会躁动,心境平静如水。 这样素淡的心情,很适合作画。 董家酒楼的董掌柜却没有这样冲淡的心情,自打从父亲手里接过酒楼的生意至今,他还从未遇见过这样棘手的问题。一时间,这位神都第一酒楼的掌柜,竟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般,团团转起来。 二楼的食客们看着董掌柜紧皱的眉头,以及脚底下绕来绕去又越发急切的脚步,不禁有些疑惑。 有相熟的客人不免笑着攀谈两句,董掌柜只硬生生的挤出一副比哭还难看的笑模样来,颤颤巍巍的说上几句无关紧要的话。 除了那个被打发到后院去的小二,没有人知道董掌柜为什么犯愁。 按理说,两位客人闯进了包间并不是什么要紧事,可关键的问题在于,那包间里今日坐的贵人。 包间是三日前就定下的,前来付定银的那位,特意嘱咐了董掌柜一套细细小小的事情。 那位贵人的喜怒无常是京里出了名的,这回既然选定了自己的酒楼,董掌柜与有荣焉的同时,不免也有几分忐忑不安。 上上下下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的吩咐了一通,谁知道,到了今天,竟然还是出事了。 董掌柜在心里,不知骂了多少次那两个闯进包间的愣头青,要找死也换个地方再说,外头的洛水跳下去容易,得罪了这一位,可就真是生死茫茫两不知了…… 想到这里,董掌柜不禁打了个寒颤。 怨不得自己的右眼皮狠狠的跳了一阵子,董掌柜觉着,自己现在就像是没有了主心骨的妇人一般,茫茫然惶惶然的,完全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雨不停,清凉的雨滴顺着飞檐滑落,形成一幕天然的雨帘。 雨激起了薄烟,将远处的山水漫溯上一层淡淡的雾气。 几分莫名的,这豪阔的西北,竟然也在这场烟雨中,沾染上几分江南的秀美来。 董掌柜看着那窗外的远山,看着一时间被笼罩在烟雨中的明堂与天堂,心急到了一定程度之后,竟有些发起呆来,心想眼前这景色还真像是一幅山水画儿,连他这个天天在阿堵物中熏染的家伙,都体会到几分缥缈遁世的美感来。 “敢问,可是董掌柜?” 有声音在身旁响起,董掌柜慢吞吞的回神,这才看清楚身旁是一个衣着朴素气质却不俗的长者。 没等回答,那长者又淡淡笑道:“问了楼下小厮,听闻掌柜在楼上。不知可问对人了?” “啊!抱歉!在下正是这酒楼的掌柜,老先生可有什么见教?”董掌柜连忙拱手躬身,退了半步下意识的打量,这才发觉此人约微已有五十岁的年纪,穿的是读书人最寻常的青黛缎棉阔袖的衣袍,脚踩的却是锦缎小牛皮不设色的官靴。 从小就在酒楼中厮混,董掌柜识人的本事是一流的,可偏偏眼前这反差极大的穿着,却让他一时间摸不清来人的深浅。 偷眼瞧了瞧长者的身后,似乎是未带随从的,董掌柜不免愈发疑惑了。 他这边观察的细致,口上的应承却没有片刻的耽搁,而且显得愈发恭敬起来。 “见教不敢当,不过希望掌柜帮助找个人罢了。”长者微微一笑,回道,“今儿贵店里是不是来了一位贵人?” 掌柜的闻言身子微抖,就见对方递来一张拜帖。双手接过,只见是一张朴素到有些寒酸的帖子,面上竟然只有一个字――李。 不敢托大,掌柜的赶忙躬身道:“尊客稍待,在下这就将拜帖递上。” 嘴上说着,心里却不由得自苦起来。 原本就不知道那包间里面现在是何态势,若是那位贵人,正因为两个普通人的闯入而发着怒火,自己这一进,未必不会把怒火引到自己身上。 可不进又可定不行,面前这一位,恐怕就是贵人今日要等的人了。 真是赶鸭子上架。掌柜的两手平托着拜帖,两股战战的轻叩了房门:“尊客见谅,有位客人送上拜帖一张。” 房门被拉开个缝子,一名带刀护卫将拜帖接了,就行云流水一般飞快的重新阖上了门。 脑袋前边是嘭的一声响,掌柜的有些发愣,心想这动作也太快了些,关键是,房内的情形,自己并没有瞧见太多。 只是怎么看也不像是有人闯入过的样子,并无半分混乱可言。 这愈发让董掌柜摸不到头绪了。 再迷糊也没有在贵人门口发呆的道理,掌柜的赶忙退了,不过片刻,就见包间中走出一位年轻公子来,态度十分恭谦的冲着那老者作揖:“在下高戬,早闻先生高名,今日得见,着实幸甚。” 一面恭敬的说笑着,一面将长者引了进去。 统共不过三四息的时间,竟然没掌柜的半点事情。 董掌柜有些发懵,甚至一时都在寻思,是不是方才的小二看花了眼,那位贵人的房间,并没有什么普通人闯入…… “公主,先生已至。”高戬微微一笑,侧身退到一旁。 贵人已经施施然的站起,脸上带了笑意,即便是在这样的光线中,周身桂色华服仍旧泛出几分折射的异彩来。流苏像是窗外飞檐上的水珠,灵动的在贵人周身找寻着自己的位置。头顶上的钗头凤在这一站里显得愈发贵气逼人,煌煌然,让人不敢直视。 这一站,竟将整个房间中七八分的光耀全都吸引了去,不再有半分慵懒与妩媚,一时间,就连她眼角浅淡的细纹,都成了一种富于权柄的夸耀。 就连郑丹青都不得不承认,即便是在前世,他也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不作依附不作花瓶,只在天地之间挺直脊梁施施然的立着,便独有一种高人一等的煊赫倾泻而出。 不是在权柄当中浸淫日久的人,怎么会有如斯光耀。 “兄长处世竟是愈发高古了,我让人寻了半个月,才算是将请帖递到了兄长手中,下回若是再想找您,难不成还要找上半年么?”贵人开了口,声音在笑意里带着一股子习惯性的妩媚。 长者冲着贵人躬身施礼,被贵人侧开身子避了。只听长者笑道:“隐居隐居,总要找个不容易被人找到的地方才好。否则身处荒郊野外,门槛依旧被人踏破,还算什么隐居之处?” “兄长好清闲,扔下我们这些在世的俗人,平白沾染这万丈红尘之苦。” “公主权谋不输须眉,不用可惜了。” “权谋?”贵人挑了眉毛,一丝妩媚从这一细小的表情中滑落而出,让人忍不住的愣怔。她咯咯一笑,纯澈的像是一个及汲之年的小女孩儿,“兄长太高看了。我们不过是陛下脚下的几只狗,所谓的权谋,也不过是陛下让我们朝着哪里吠几声,我们便乖乖的听命罢了。” 长者但笑不语,明显不愿意接这个话头。 郑丹青在一旁听得有滋有味,兀自猜测眼前这两人的身份。 阿普拉的脸色依旧苍白无比,他恨不得现在就赶忙晕过去,也省得听进去什么宫廷莘密,到时候死的更惨。 高戬,也就是方才作诗,又引进长者的俊朗男子,这时候淡笑的站在郑丹青身旁,时刻关注着贵人的所需。 侧眼去瞧郑丹青二人的反应,高戬不免微觉有趣,身旁这个郑丹青,还真是有些……嗯,异于常人。 两位贵人都已经入座,自然有婢女斟酒摆席相待。 好在二人不再多说什么宫闱之事,而是浅淡的吟风弄月,说些子丑寅卯的无用文章,温寒而已。 席尽了七八分,长者不紧不慢的问起来意,贵人温雅一笑,递给高戬一个眼神。 高戬躬身会意,从角落处的一方锦盒中小心翼翼的取出一物来,双手捧了,走到二人面前,跪坐着仔细展开:“公主与月前前觅得此画,无奈不论是府上还是宫里,都不敢妄断此物真伪,故搅扰先生清修,帮助鉴赏一二。” 这可挑起了郑丹青的兴致,身后护卫仍在,他自然不敢真的凑上前去瞧,只在原地伸长脖子远远的看。 只看随着高戬将画卷打开,入眼的是一派青绿山水,远山缥缈高远,近景闲人走马看水春意盎然…… 不过只开了一个角落,郑丹青就已经愣了,一股难得的兴奋之情,冲破了他骨子里的冲淡之意,有些不顾时间不顾地点的洋溢而出…… “展子虔的《游春图》!”郑丹青兴奋之意无以言表,一时间竟顾不上什么身后的护卫与危险,噌的一下子就凑到了画卷前头,“快让我瞧瞧!快让我好好瞧瞧!” 第三十五章 醉歌花马看《游春》(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展子虔的《游春图》在后世可谓是经历了千回百转,浩荡一生终究归于故宫博物馆,其中种种波折跌宕起伏,历历谜团拨云见日,足是一本无须润色便生动的让人拍案叫绝的真实小说。 郑丹青前世为了这幅《游春图》,不知往故宫里钻了多少趟。 那时候,他往往在画卷前面一站就是一天,迷迷糊糊的顺着画中的一笔一墨慢吞吞的瞧,只是这样看着,却能让他看得如痴如醉入赘云端,以至于每一次,他都是在闭馆之后,被工作人员以三寸不烂之舌撵出去的。 最开始的那几天,工作人员还以为他是偷画贼,正在打这幅画的主意。可之后,他们也就发现了,这位也就是现代的画痴一名,只是痴的的确有些奇怪。 毕竟是传世名画,展子虔的《游春图》可谓是一开金碧山水的先河,首都那些高校学习绘画专业的学子们,都不会错过来参观这幅名画的机会。也有一些学生、行家或是对笔墨丹青有兴趣的人,偶尔会在这里临仿。 但这样的人并不多,毕竟国画的笔墨纸砚颜料等物,一带就是林林总总的一大堆,实在不好随身携带,想要拿进这种安保极为严密的地方也就更难了。 更多的人,只是拿着一张纸、一根铅笔,来粗略的临摹品鉴,类似郑丹青这种在画前头一站就是一天的,倒也不乏其人。 只是郑丹青多少要怪异些,他从来不拿什么纸笔之类的东西,只是凭着一双眼睛慢慢的瞧。虽然只是这样瞧着,一张面目表情却是变化多端,时而眉头深皱一筹莫展,时而欢天喜地喜上眉梢。 如果故宫的工作人员,打开放在画作展柜角落的摄像记录并且快近的话,恐怕会看到这一幕十分夸张且搞笑的镜头。 师门一直十分推崇展子虔的作品,郑丹青对这幅《游春图》一直极为痴迷,前后对这幅画的临习恐怕不下百次。 他最喜欢的是画卷右上角的浩渺烟霞、青山耸势,在一片生机中淡淡的隐着缥缈脱尘的味道,真是让人如痴如醉。 但到了后世,这幅《游春图》早已有几分褪色,郑丹青能做的,只能是从眼前经历了近一千四百年岁月洗礼过后的设色绢本上,去遥想当年的金碧辉煌。 可是如今,他竟然亲眼见到了一千多年前的真迹,那明丽艳彩的华丽,如同一道道炫目的光似的,直直打入郑丹青的心里,让他激动的几乎要落泪。 如今的《游春图》,右上角还没有宋徽宗瘦金题的字,左上方还没有冯子振、赵严、张珪等文人赋的诗,只有一片绚然灿然熏然暖然的**,倾泻在笔墨之间的湖光山色当中。 郑丹青激动的不行,只觉一双眼睛像是被画卷吸引住了,根本一寸一时都移不开。那一笔笔的墨色与铺洒,就像是一次次生命的脉动,带着一种奇异的、仿若呼吸的节奏,引得他的心脏与血液都跟着悸动起来。 他能感觉到画卷的生命,能够感觉到它的呼吸与心跳。 那是一种活生生的感觉,那是一种最完美的艺术品所能够达到、传承的,一种天人合一、经久不衰的生命活力。 在郑丹青的眼里,眼前的《游春图》,又哪里只是一幅画卷呢? 他痴痴的看着,想要抬手,像抚摸美人那人触碰它,又害怕唐突了佳人…… 这世间,就有这样一种美。 无须有没有浓厚的文化底蕴,从垂髫孩童到佝偻老者都能够欣赏它。 从千百年前的战乱纷飞到后世的盛世如锦,人们依旧欣赏它。 这是一种无关文化背景、无关所在时代、无关三观变幻的美丽,它甚至一种人类的本能,只要活着,就忍不住去追寻、去欣赏的本能。 郑丹青觉得眼前有些看不清了,他伸手抹了一把,竟然都是泪水。 忍不住哑然失笑,自己可真是,又犯这等酸腐的毛病了。 转头看看身旁,这才想起来自己身在何方,所面对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 看着那一个个看向自己目瞪口呆的面孔,郑丹青不禁摇头一笑,冲着四方拱了拱手,笑道:“抱歉抱歉,一时心神激荡,唐突诸位了。” 郑丹青的脸上还带着些未擦干的泪水,这时候摆出的却又是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 这分明是一副很好笑的画面,但是却没有人笑,也没有人说话。 护卫、奴仆与阿普拉不说话是因为他们已经吓呆了,他们终其一生也从未见过敢在那位贵人面前,放肆到如此程度的人,以至于他们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去面对。 高戬与老者不笑,是因为他们从未见过因为一幅画而失态至此的人,可偏偏物伤其类或有所感,在惊愕之余,竟也有几分莫名其妙的感怀。 窗外的雨下的愈发大了。 荷叶被打的歪了头,积攒在荷叶上的水珠像是珍珠一般,接连不断的滑入洛水当中。 高高的雨滴重重的摔入,惹得洛水的表面起了一层大大小小的泡泡,时而凝聚时而爆开,发出几分“"bo bo"”的声音。 梧桐的叶子被打的风雨飘摇,一些宽厚的叶子承受不住,颤颤巍巍的落到了地面上。 地面上已经有了落红无数,在风雨中被洗刷的十分干净,至于幽香,早已被吹散了。 远山愈发如黛,落在眼中仿佛隔了一层烟,却又好像离天更加近了一步。 悠扬的笛声不知从那处的宅院里传了出来,缥缈无踪,在这风雨里,浸染上了一股子孤绝料峭的味道。 安静像是一场空前绝后的疫症,传遍了房间的所有角落。 而最终,打破这一番平静的,是贵人扑哧的一笑。 这一笑,仿若世间最华贵的牡丹灿然绽放,娇媚的,让人失神。 贵人咯咯的笑起来,裙子上的流苏轻轻的荡漾着,像是洛水两旁的杨柳依依。 她一笑,周身便闪耀出一种前所未见的光芒来,漂亮的让人惊叹,耀眼的让人恍惚。 风雨吹进,惹得窗边苏黄色的帷幔一阵翩跹。 案上的香骤然燃断,仿佛经不起这份太过耀眼的光芒。 就连郑丹青都微微失神,他不得不承认,前生今世,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这样耀眼的女人。 是真正的耀眼,摄人心魄的耀眼。 “你们这些酸腐的书生倒真是有趣,不过看一幅画罢了,竟然也能看到落泪。”贵人此时已经在榻上斜斜坐了,一双绣着双凤环戏的锦黄缎的鞋尖儿,从桂色的裙子外漏了出来。 贵人为自己斟了一杯酒,自饮自酌,面色带了淡淡的红晕醉意,竟显出一丝浅淡的娇憨来。 她的一双美目似挑非挑,含醉带春的在郑丹青身上流连,嘴角的笑意不减:“一个男人家,在这么多人面前流泪,不嫌丢人么?” 郑丹青淡淡一笑,拱手道:“公主说的是,正觉无面目见人那。只是情之所至,无以抒怀。晋人说有情而无累,在下这番不顾面子的抒发一番,就算是追求追求圣人至境罢。” 他虽然这样说着,脸上却没有什么“无面目见人”的样子,反而坦坦荡荡毫无避讳可言。 贵人见状掩嘴而笑,眉眼风、流:“没看出来,竟然还是个油嘴滑舌的坯子。你们男人一个个都是这样,天生就生了个巧舌如簧,专门骗得女人心的。” 郑丹青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这话轻薄的过了,房中众人却仍旧面不改色,想必贵人平素便是这个样子的。 倒是长者听来,脸上稍微有些挂不住了,忍不住咳了一声。 贵人这才看向那长者,笑道:“兄长别在那边干站着,这里酒是好的,菜也勉强能入口,尤其是这幅画,既然能够弄哭一位美男子,想必就算是赝品,也是有几分看头的。戬郎,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些请兄长入席?” “喏。”高戬躬身应了,引着那长者在案席旁坐了下去。 护卫们多少恢复了些意识,一时间竟然也不知该如何对待这个郑丹青,互相大眼瞪小眼的对视了一番,还是觉得这个身份不明的人站在房里并不安全,于是一名护卫冷冷的走上前,用力的拽住郑丹青的胳膊,就往门外拽去。 同时被往外拽的,自然还有阿普拉。 虽然心中有些不舍,郑丹青却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名画毕竟是名画,能够看一眼也是好的…… 再次回头远远的瞧上一眼,却惹怒了那名护卫。 护卫低声训斥道:“不要再磨蹭了!你们冲撞公主,已经犯下了大罪!今日公主心情不错,没有直接要你们的性命,你们就知足吧!我这就把你们送官发落!” 他的声音虽低,却多少惊动了其余的几人。 那长者回过头来,见状一怔,指着郑丹青向贵人问道:“公主,这两位不是您一同请来的客人么?” 第三十六章 醉歌花马看《游春》(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不是所有在我身旁的人,就都是我的人。但既然兄长这样说,那便说明这人还是能够入兄长的眼的。这么多年来我从小看到大,兄长看重的人都是些难能可贵的人才。既然如此,郑丹青,你上前来,陪本宫饮酒。” 贵人发话,哪里敢有人不从。 纵使护卫的脸上露出几分为贵人安慰担心的忐忑来,亦不敢去违背贵人的命令。 “你给我老实点!”恶狠狠的在郑丹青耳旁用极小的声音说出这句话,护卫松开了捏住郑丹青手臂的手,将他向贵人那边轻轻一送。 郑丹青偏头看了目光稍显呆滞的阿普拉一眼,冲着贵人拱了拱手:“难得公主雅兴,竟也能听得我们两个不速之客的插科打诨。在下这位兄弟也惯是能说会道之人,若是公主有兴致,不妨让他也来陪一杯酒,如何?” 他这话一出口,在场所有人都不免愣怔了一下。 原本,以公主之尊,不将这两个闯入之人处理掉,就已经是仁慈了。这时候让郑丹青上前陪酒,就更加是从未有过的先例。 偏偏这个郑丹青,在这时候不但不感恩戴德,反而一派云淡风轻的样子,甚至还蹬鼻子上脸的提出了愈发过分的要求。 包间里不免再度陷入一番针落可闻的安静。 正在跟长者低声讲诉郑丹青身份的高戬,这时候不免深深的皱了眉头,看向郑丹青使了个眼色,极小幅度的摇头。 郑丹青知道他在担心什么,微微一笑算是谢过。 心里倒多少有些意外的感激,没想到,原以为这个高戬,不过是眼前公主的男**一流人物。谁知道,这个素未谋面之人,竟然几番有意无意的指点、抬举自己。 至于让阿普拉和自己全都留下,并不是郑丹青闲极无聊之举。一来,阿普拉若真的被这些护卫带出去,不知道要经历些什么,若是真的送官法办或是暗自动用什么私刑,那可不是好玩的事情。二来,阿普拉当初拽着自己慌慌张张的进来,就是为了躲避外面的人的。虽然不知道他要躲避的是何人,但若是他这时候出去,必定会同对方碰个正着。 如今眼前的这个局势,看似危险,但实际上却有些微妙。 做主的这位贵人公主,对自己似乎有些意思。 郑丹青深知现在自己这张面皮对女人的吸引力,毕竟说到底,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视觉动物罢了。 果然,对面的公主虽然在一瞬间显露出了几分惊愕之情,但片刻之后,便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你看他这个疲懒的样子,是不是跟以前的薛师傅有些相像?”公主指着郑丹青,笑着向高戬问道。 郑丹青正纳罕着,她口中那位“薛师傅”是谁。谁知,高戬却是面色一白,忙躬身道:“公主明鉴,这位郑公子文质彬彬,哪里是那个祸国乱政的罪人可以相比的?” 公主却不急不忙,笑道:“不过说说罢了,戬郎何必如此慌张呢?怨不得他人都说咱们的司礼丞行事小心谨慎,还真是如此呢!” 再偏头看郑丹青脸上一副不解的样子,公主不免掩口一笑,冲着他招手道:“还愣着干嘛?本宫既然没把你撵出去,就已经算是答应你的要求了。既然你能够一眼看出这一幅是前朝展子虔的《游春图》,就说明你还是个不错的行家。本宫赏你个好,让你这一回把这幅画好生看个痛快,也省着往外走的时候一步一回头的,到跟个怨妇、望夫石似的,瞧着让人笑话。至于你这个兄弟……”又看了阿普拉一眼,笑道,“就如你所愿,跟你搭个伴罢。” “多谢公主!”郑丹青冲着贵人深深一揖倒地,毫不吝啬的露出了一脸阳光般的笑容,果然把眼前的贵人瞧得眼前一亮,啧啧赞叹。 自然有婢女在一旁另设两张小案,由得郑丹青与阿普拉入了席。 阿普拉与郑丹青做得对面,一时间也说不上话,但他的脸色已经好了不少,心情却是极为复杂的诚惶诚恐。 好在贵人只把他们两个当做摆设玩物,这时候已经与那位长者相谈起来,二人身上的压力也就减轻了不少。 既然入席,面前便有酒有菜,郑丹青瞧了瞧,觉得没有浪费的道理,于是自斟自酌一杯。 尝不出是什么酒,入口温润绵长,倒是十分舒坦。 感觉有目光看向自己,郑丹青抬头去找,便见到高戬冲着自己微微一笑,举杯遥敬。 虽然时间地点都有些奇怪,却不好拒绝对方的好意,郑丹青也回了笑容,遥敬而干。 这时候再去瞧,果然阿普拉也开始不客气的吃喝上了。 阿普拉也不是寻常人物,但毕竟之前受到了那位贵人名头的震慑,一时间有些失态。这时候三杯陈酿下肚,酒气上涌,他也恢复了几分吐蕃儿郎的本性,渐渐放开起来。 郑丹青微微一笑,一面不声不响的用着眼前白得来的酒菜,一面盘算着这一场颇有些莫名其妙的局面,应该如何收场。 “郑公子一语道出画作来历,的确不是寻常人的眼力功底能够达成的。实不相瞒,在郑公子说出来之前,就连老夫都没有看出的。不知道郑公子郡望何处,年纪轻轻,竟然已经有如此眼界了?” 席间,长者的话头引到了郑丹青的身上。 郑丹青无法回避,便笑道:“让诸位见笑了,丹青不过是寻常人家的子弟而已,哪里称得上什么郡望呢?大概是从小喜好此道,时常在家乡的书画行中转悠惯了,又总是听得那些行家品评,所以多少懂了些皮毛罢。而且……”郑丹青微涩一笑,接着道,“在下方才也多少有些胡乱猜测的成分在的。那画上是青绿山水,展子虔开此风一代先河,所以便胡乱喊了一声而已。” “郑公子真是谦虚了,”长者摇了摇头,叹道,“虽说青绿山水一脉展子虔最为有名,但传承至今,其间高手也不乏其人的,郑公子为何只喊了展子虔的名字呢?再者,”长者似笑非笑的看着郑丹青,“郑公子莫要忘了,你方才可不是只单单喊了展子虔的名字,而且把这‘游春图’三字,也同时说了出来呢!” “这……”郑丹青闻言一阵头大,心想方才自己还真是失态的过了,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总不能实话实说,说自己之所以认识这画,是因为在后世,这幅画的影印版已经出现在大大小小书本当中,被千千万万人所传阅了罢? 好在贵人在那边听着二人的议论,这时候忍不住插言道:“兄长,这么说起来,这幅画果然是展子虔的真迹么?” 长者颔首道:“我方才瞧着,九成的把握是有的。宫中有一幅展子虔的《落雪图》,我曾经借回家仔仔细细的瞧了半个月,看意蕴笔法应当是真迹无误。恭喜公主,得了如此珍品!”长者笑着向贵人拱手。 贵人也不免喜上眉梢,微微躬身回礼,笑道:“说到底还是戬郎的功劳那。兄长你知道我的,从小就不爱读书,弄这些个东西,不过是附庸风雅,害怕被人瞧着俗气罢了。” 长者微微一笑,道:“到底还是公主与这幅画有缘,须知书画这东西都是有灵性的,自己也会寻觅主人。” “哦?这倒是个有趣的说法。”公主斜睨了高戬一眼,媚眼如丝的笑道,“看来还是戬郎与这画有缘,拿本宫赏给他的马去换画,要是换来个赝品……呵,戬郎,本宫要是把你卖了,你可陪得上那马钱?” 高戬温和一笑,拱手道:“公主饶命,当真已经让人去找卖画那人了。如果找得到,马自然也是能赎得回来的。” “嗯,再给你十天的时间,若是赎不回来,这个司礼丞你也别当了,贬到巴陵去罢。”公主随意一言,又转了话头,问郑丹青道:“郑丹青,瞧你这样子,不是神都本地人吧?来神都做什么?” “回公主,在下是来参加科举的。”郑丹青躬身回话。 “哦?哪一门?明经还是进士?”公主有些好奇的问道。 “都不是,”郑丹青淡笑着摇头,“在下才疏学浅,不过是来参加明字科的考试罢了。” “不应该呀,”公主闻言多少有些失落,淡淡的道,“瞧着也是个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怎么去参加那个考试呢?” 不只是公主,就连长者与高戬的脸上,也不约而同的流露出微微愕然、不屑的表情来。 郑丹青倒也不觉尴尬,微笑道:“在下寡学浅陋,读书不成,除了识几个字之外,别无所长。再加上家中人丁凋落,无以为靠,除此之外别无出路。倒是让各位笑话了。” “不可如此说,不管是明经科还是明字科,科举之道毕竟是正途。而且郑公子年纪尚轻,一时读书不成也不必着急,可以慢慢来,过得几年之后再去考明经科也是可以的。”高戬十分诚恳的开口,看着郑丹青的眼神里满是勉力之意。 第三十七章 契机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不论到了哪个年代,人与人之间,总是要分层次的。 魏晋喜欢把人与事物分品,到了隋唐这个时候,品级这个衡量的器物渐渐没了效力,却不代表层次也随之消失。 纵然是到了以“人人平等”为口号的后世,很多东西还是刚性的存在,虽然被故意淡化了,但它仍在那里。 就像某个院子,他进得,你进不得。美其名曰秩序二字,实际上再去刨根问底的深究一番,总不免归结到人与人的不同中去。 这或许是一件无法避免的事情,就像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似的,有人的地方,人就会被划分成三六九等。 贫民百姓想要化锦成龙,科举是一条明路。只可惜科举本身也分出三六九等来,于是在座众人再看向郑丹青的目光,就不免带了几分可惜与轻视。 高戬说的诚恳,郑丹青自然也不好反驳什么,笑着应了。 长者也不免说了几句勉力的话,但多是场面上的无用之语,听之任之。 公主饶有兴致的看着郑丹青种种反应,倒是愈发觉得这个少年有趣了。 酒气熏得她面色绯红,两颊上荡出一分氤氲的味道来。 兴之所至,公主冲着一旁的角落中伸了伸手,于是自然有清雅的丝竹飘飘响起,旖旎万千,似乎足以把风雨一丝不漏的挡在屋外。 “郑丹青,你的这位同伴,也是前来考明字科的么?胡人来考明经科的不在少数,来考明字科,这倒是件稀奇的事情。”公主淡淡的开口。 “回公主的话!”听到贵人提及自己,阿普拉不免有些紧张,赶忙站了起来,扶冠、躬身、抬步走到贵人正对面的地方,冲着贵人一揖到地,一番礼数做的格外周全,“草民吐蕃阿普拉,此番前来神都,是来参加武举人考试的。” “哦?”公主来了兴致,打量了一番阿普拉精壮的身材,以及粗犷中不失俊美的面容,带着几分欣赏的笑道,“武举人是去年才开的科目,你这个外族人手脚倒是很快。” 阿普拉躬身答道:“圣天子气度高博、海纳千川,我番邦各族无不仰慕。草民想着,就算是这次取不上,前来神都见见世面也是好的。” 公主闻言掩嘴一笑,道:“本宫只听说过海纳百川,你这个‘海纳千川’,还真是头一次听说。” “呃……”阿普拉红了脸,有些尴尬,“草民、草民……” 他这番脸红,倒是把其他人也逗乐了。 席间的气氛轻松了一些,公主脸上的笑容也愈发愉快起来。 “戬郎,如果本宫没有记错,武举人的考试是明日放榜对不对?”贵人问道。 “是的。”高戬躬身回话。 “嗯。”贵人若有所思,提议道,“这席上丝竹曲画都有,偏偏少了一份热闹。阿普拉,你既然是来考武举人的,想必有些身手。罗峰,你卸了刀刃,与这位外来的客人比划比划,也算是给我们助助兴吧。” “属下领命!”一直站在角落当中的护卫长罗峰肃然领命,伸手解下腰间佩刀递给手下,就冲着阿普拉布履从容的走了过来,“阿普拉公子,请!” 看着对方表情严肃的冲着自己拱手,阿普拉也有些跃跃欲试。 他本就是一把摔跤的好手,无奈武举人考试规定,考生只能考一科,他便选了比较有把握的骑射科目。 来到中原之后从未跟人打过架,阿普拉也不知道自己的身手,在中原算是个什么样的层次。这时候有了这样的机会,他是不愿错过的。 再者,眼前的贵人身份特殊,在朝中的影响力也极大。若是自己真的入了贵人的眼,贵人的一个赞许,可是要比什么武举人的头衔,还要来的有用处。 只是细细的打量罗峰,走路的时候下盘稳固,面对自己也分外从容。阿普拉知道,能够做到贵人贴身护卫已经不是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眼前的这位,还是护卫里的头子。 不敢托大,更加不会推辞,阿普拉也冲着罗峰拱了拱手,笑着道:“这位大人,咱们为大家助兴,莫要伤了和气,点到为止吧?” 罗峰闻言只微微点头,简单直接的应了:“好。” 感觉到郑丹青的目光,阿普拉冲着他点了点头,这才脱去了外面有些碍事的长衫,露出里面青色箭袖胡服来,双脚比肩稍宽的站了,摆好架势:“罗大人,请!” “请!”罗峰一手背在身后,下盘弓步起势,不动如山。 阿普拉观察了一息的时间,只觉得对方的架势坚如磐石,简简单单一个动作,可攻可守,果然有些名堂。 罗峰也不着急出手,只面无表情、双目微垂的看着阿普拉的双脚。 毕竟是在贵人面前较量而不是生死相搏,没有太多的顾忌。阿普拉率先动作,以一个摔跤的动作向前一冲,身子压的极低,双手一个熊抱,就准备抱住罗峰的腰。 罗峰反应极快,退后半步,侧身抬腿。右腿膝盖撞向阿普拉的下腹,右手化掌为刀,直砍阿普拉的后脖颈。 阿普拉见到罗峰侧身心下就是一凛,半路换招,左腿虎虎生风的去撂罗峰的下盘,同时身子蹲得更低,颇有几分少林扫堂腿的味道。 罗峰这次仍旧没有大动作,右腿趁势一转收回,与阿普拉的腿硬碰硬的一抗即分。 阿普拉只觉得自己的左腿踢上了一道钢板,硬邦邦的震荡感从左小腿直直震到腰间,一时间竟有些不听使唤。 罗峰却轻描淡写,右腿点地后迅速推出,这一次要取的目标,却是阿普拉的胸口。 这一番动作简单狠辣,却妙在既准确又快速。 在旁人众人看来,只觉得阿普拉的攻击大开大阖气势汹汹,罗峰应对的精巧从容如同蜻蜓点水。 二人一刚一柔,演绎之下竟十分好看,不觉拊掌叫好起来。 郑丹青虽然不懂这一套东西,却也大概能看出阿普拉似处于下风。他倒是不着急,毕竟在人家的主场上,要是阿普拉真的赢了,那才是拨了主人的颜面,不大好看了。 贵人看的有趣,又对长者道:“本宫差点都忘了,兄长也是此中高手呢,不如帮着我们这些瞧热闹的外行人点评点评?” “哪里是什么高手?年轻的时候胡乱玩一玩罢了,好久不练了。”长者摇头笑道,“公主这护卫应该是师出名门,根基底蕴都是实打实的,的确是高手。这位胡人小兄弟的摔跤术倒是很有些意思,简单直接却又有些招数分外巧妙,颇有些可取之处。呵呵,老夫要是年轻几十年,这时候恐怕也得上去比划比划,否则看着都觉得难受哦!” 长者一番话说得众人皆笑,公主也点头道:“我朝以武立国,这些东西不但能够强身健体,而且还是我朝的根基,的确不可轻易忽视。这也是陛下开武举人科目的意思,毕竟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兵力二字,才是立国之本。” 他们在这边说的愉快,阿普拉却打得很是吃力,冷汗直流。 他知道自己是绝对敌不过罗峰的,这时候索性使出浑身解数,不为赢得这场比试,只为了把漂亮好看的招数都使出来,让贵人瞧着愉快。 好在贵人果然足够赏脸,时不时啧啧赞叹一番,竟也没让阿普拉这一身汗白流。 嘭的一声闷响,罗峰一掌打在阿普拉的后背上。 阿普拉往前连走三步,才算是将将卸了这一掌的力道,转身一笑,抱拳服输:“佩服佩服!要不是罗大人手下留情,在下在第三招的时候就已经输了。” 罗峰重新收回手负在身后,此时微微颔首,矜持的抱了抱拳。 阿普拉又冲着贵人躬身施礼,道:“公主殿下,贵国文治武功果然都是我们番邦无法可比的,就连草民自以为不错的打斗功夫,到了神都这种卧虎藏龙的地方,也都是不堪一击的了!哎,看来草民这一次武举人取士无望了。”说着,便露出几分悲伤的表情来。 贵人看着有趣,笑道:“我中原之地泱泱数千载,其中种种,别说是你们外族人了,就连我们汉人有时都不免敬仰赞叹。不过你也不必妄自菲薄,你可知道,方才跟你过招的这位罗大人是谁么?” 阿普拉不解的问道:“罗大人不是公主的护卫长么?” “是,但又不全是。”贵人笑道,“今年武举人摔跤科目的主考官,就是这位罗峰罗大人了。” “啊!原来如此!”阿普拉恍然大悟。 “罗峰,依你看,阿普拉这一身功夫如何?可足够取上名次么?”贵人问道。 罗峰躬身答道:“他的功夫不弱,依理应该能取到前二十名。不过……”罗峰微微偏头,“我好像没在科举中见过你。” “啊,是的!”阿普拉忙道,“在下考的是骑射科,与摔跤相比,在下还是骑射要好一些。” “哦?原来竟是个多才多艺的少年英雄!”贵人娇笑起来。 第三十八章 且观人海品酸梅 - 盛世丹青 - 骊影 今儿个是武举人考试放榜的日子。 同时,明字科考试也在这一天放榜。 不过或故意或不故意的,大多数的百姓们都忘记了后面的那个事实,市井间闲聊的话题,也都只是围绕在武举人考试上头,快到放榜时间之前,人流便渐渐涌向了积善坊,围在那面白花花的墙皮面前,等着看热闹。 郑丹青和阿普拉到达积善坊的时候,前面的人群已经围了密密麻麻的好几层,熙熙攘攘的热闹劲儿,让阿普拉看的眉飞色舞。 可是再看看一街之隔的另一边,却是门可罗雀安静的要命。虽然也有两个准备放榜的官差在那里准备着,与这边相比,却实在少了太多的热闹。除了零散的十几名年岁已长、精神不佳的人在墙边阴影处焦急的等候外,竟全然看不出是一幅科举放榜的景象。 阿普拉看着便觉得有些尴尬,这时候偷偷的瞄了郑丹青几眼,见他神色间并无自卑之意,这才坦然了几分,大声笑道:“武举人这边考试的人多,所以来看放榜的人也多,可吵死人了!走走走!我陪你去明字科放榜那边等着去,要是在这里呆时间长了,我这件新做的衣服非得被蹭上汗味儿不可!” 知道对方是害怕自己尴尬,郑丹青便笑着点了点头,说了什么。 周遭吵闹的要命,阿普拉只能看见郑丹青嘴动,却没听清他说的是什么。 “那边有卖蒲扇的,咱们去买两把吧。”郑丹青索性凑到阿普拉耳前,大嗓门的喊了一句。 阿普拉闻言一喜,顺着郑丹青所指的方向去瞧,果然透过密密麻麻的人群当中,能够影影绰绰的看到几个摆摊的家伙。冲着郑丹青树了大拇指,阿普拉仗着自己身子骨强壮率先在前开道,一路上扯着嗓子不知喊了多少声“借过借过”,才跌跌撞撞、见缝插针的从人群中把自己拔了出来。 再回头去瞧郑丹青,这个平素云淡风轻的家伙,这时候竟也露出几分少有的狼狈来。身上的衣衫不知被那个熊孩子抹了一个泥巴掌,头上的帽子也歪了几分,更不用说脚上的鞋,已然完全从浅青色变成了……嗯,怎么说,其实被人踩得还挺好看的,深深浅浅、四面八方都是各式各样的花纹,放到布鞋上头竟是错落有致,竟带出几分难能可贵的美感来。 阿普拉被自己这难得的欣赏品味弄得哈哈大笑,指着郑丹青笑个不停。 郑丹青自然知道他是在笑什么,这时候低头看着自己无奈的摇头,整了整衣冠.看着阿普拉捂着肚子笑得弯腰,不禁翻了个白眼,顺便走上前,也在阿普拉的鞋上踩了一脚。 “喂!你这是恩将仇报啊!要不是我,就你这个小身板儿,能从那人群里头拔出来?”阿普拉一边擦着笑出来的眼泪,一边举手抗议,再回神,郑丹青已经走到了卖扇子的摊位上,询问起价钱来。 赶忙笑着跟上,从郑丹青手中接过买来的扇子,冲着自己呼啦啦一阵猛扇,阿普拉才长舒一口气,落了几分舒坦。 再左右瞧瞧,嚯!这旁边的摊位还真是琳琅满目,卖什么的都有。 除了扇子之外,酸梅汤、小胡扎、充饥的煎饼之类之类的应有尽有,更有甚者,还有一家专门卖鞋的! 阿普拉瞧着有趣,上前凑趣问道:“我说小老板,你在这种地方卖鞋,有人买么?” “怎么没有呢?”那小老板来的早,这时候正懒洋洋的半倚着身后的墙,嘴里叼了一根草棍儿,在屋檐下的纳凉处优哉游哉。听到阿普拉的提问,小老板慢吞吞的睁开了一只眼睛看了看他,又重新闭上打了个哈欠,不紧不慢的道,“你要是呆的久,自然就看到了。” “哎呦!小老板,快给我来双鞋!” 果然,阿普拉还想再问的当口,那边人群里就一瘸一拐的蹭出一个人来,着急忙慌的就往这边来。 再定睛一看,怨不得这人走路的姿势如此奇怪,竟然只有一只脚上有鞋,另一只脚却光溜溜的,脚背上除了几个大脚印子之外,再无他物。 这家伙瞧着可比郑丹青狼狈多了,阿普拉忍不住乐,问道:“我说兄弟,你这是怎么了?这光天化日的,鞋还能被人偷了不成?” “什么啊!我的天,这帮穷凶极恶的家伙,这才不到半个时辰,已经生生把我的鞋挤掉两回了!好在是小老板这里有卖鞋的,要不然我还愁怎么回家那!” 这人说的有趣,阿普拉闻言几乎笑喷,冲着那正在递鞋过去的小老板佩服之至的树了大拇指:“兄弟我真是开了眼界了!小老板,佩服佩服!” “承让,承让。”小老板懒洋洋的拱了拱手,竟生生摆出几分武林高手的风范来。 阿普拉乐得不行,回头去找郑丹青,却发现这家伙竟然已经坐到了酸梅汤的摊前,端着一碗酸梅汤与另外一人谈笑风生起来。 心想这家伙还真是个人精,从来不亏待自己! 哈哈一笑,阿普拉赶忙凑了过去,在郑丹青身旁大马金刀的一座,笑道:“就会自己享福,也不叫大哥一声!还是说你就热成这样,非要把这摊子里的酸梅汤都喝干净不可么?” 一句话说话,才看清楚对面那人的模样,阿普拉微惊之下赶忙站起,冲着对方就要作揖。 “别见外了,大庭广众的,也不好拘那个礼。” 坐在对面的却是高戬,他今日穿了一身寻常青衫,姿态谦和,与昨日在贵人那里见到时还多了几分亲切之意。 阿普拉闻言自当听命,一撂前襟在胡凳上坐了,抱拳道:“高……高兄今日怎么有时间来这里凑热闹?” 高戬轻啜了一口酸梅汤,温和一笑,道:“不是凑热闹,科举放榜,我这个司礼丞有勘校巡督之职。简单点说,依律,要是放榜的时候,取中的这些贡生里,有在当场表现粗俗不堪、言语过激者,我有权利对他们做出一些惩戒。” “哟,还有这种事,在下还真是孤陋寡闻了,从未听过。”阿普拉不禁好奇道,“高兄这个惩戒,指的是什么?” “轻则申斥教训,重嘛……得看这名贡生有没有被取中了。如果没有,可以去信一封,夺了这名贡生的资格,以后不得再考。若是他已然取中了,”高戬微微一笑,“依照大周律来说,我这个司礼丞是可以直接将他拿下的。” “嘶――”阿普拉吓了一跳,他从未想到眼前这个看起来谦和温文的高戬,手上竟然有这样的权力,“高兄高兄,我表现的还算不错吧?并没有那个什么什么粗俗不堪、言语过激是不是?” 高戬被他弄得忍俊不禁,对郑丹青道:“我原本还觉得,你这么一个书生气十足的人,怎么会同他这样满是番邦气的人打交道。原来你是捡了个活宝,想来每天放在身边取取乐子也是不错的。” 郑丹青看了表情怪异的阿普拉一眼,也不禁笑道:“何止是个活宝,还是个大财主那,昨天的比试高兄你也瞧见了,十有八九还是个保镖。我跟着大哥不愁吃不愁穿,甚至还托着他的福与高兄结识了。绝对是个不可多得的大哥那。” 阿普拉听到郑丹青一口一个大哥的叫着,心里才算是有了些舒坦,嘿嘿一笑。 “原来还是个大财主?”高戬上下打量了阿普拉一下,右手食指轻轻的在酸梅汤碗边轻叩了两下,清清淡淡的道,“那,这一顿酸梅汤就劳烦大财主做东了?” “应该的,应该的!”阿普拉喜笑颜开,麻溜的从袖子里摸出一把铜钱来,高声对摊子的主人道,“大娘,这些铜钱都是给您的。您看着点,我们这几位手里的碗可不能见底儿喽!要是到时候钱不够,大娘您在管我要!” “行!三位郎君放心吧!”大娘收了钱,脸上笑开了花。 “还真是个土财主。”高戬一乐,凑趣道,“你可知道,放榜之时贿赂我这个司礼丞,依律也是一项大罪名哦!” “呃……”阿普拉尴尬的笑,“高兄说什么呢?不过几碗酸梅汤嘛,怎么能叫贿赂呢?” “高兄,你就别逗他了。”郑丹青忍俊不禁的道,“大哥,你也动动脑子,高兄这个司礼丞不过就是个摆设罢了,上面定下来的榜单,哪里是他一个人说改就改的?真要是随随便便拽下某个榜上有名的贡生,亦或是断了某个人日后科举的路,那得有多少人来找高兄的麻烦?我看高兄也是个怕麻烦的人,如今过来,恐怕就是摆摆样子罢了。” 高戬闻言冲着郑丹青一竖大拇指,笑道:“知我者丹青也!我今日来的确不是抓人的,除了摆样子,这摊子里的酸梅汤也的确是一绝,每年我都非来喝一碗不可。顺便嘛,再来瞧瞧两位,看看能不能得两份喜讯,沾沾金榜题名的喜气。” 阿普拉一口气喝了半碗酸梅汤,砸吧砸吧嘴,问道:“这酸梅汤的味道虽然不错,可也说不上是一绝呀?高兄怎么好这一口?” “你看看外头,”高戬指了指曝露在阳光下那密密麻麻的人群,优哉游哉的轻啜了一口,笑道,“他人出得一身臭汗,咱们在这里独享清凉爽口。这不叫一绝,还叫什么?” 第三十九章 黄金榜上(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昨日回到客栈之后,不论是郑丹青还是阿普拉,心里不免都有了几分如梦似幻的感觉。 与贵人的偶遇太过突兀也太过匆忙,就像是繁花似锦的夏花绽放,往往不过一阵风雨过后,还没来得及细细赏鉴,就已经零落成泥。 阿普拉几乎兴奋的一夜未眠,能够在冲撞了那位贵人之后,不但没有受到惩处,反而得到了贵人的赏识。阿普拉知道,自己这回是真的走了鸿运了。 郑丹青相对要冷静一些,毕竟骨子里对阶级的概念要轻很多,更何况,他本就没有什么借助着贵人向上攀爬的念头。 倒是难免好奇的谈起了那位贵人的身份,阿普拉指点之后,倒是让郑丹青错愕了一阵子。 想想倒也觉得释然,那样集高贵、傲慢、娇媚、威势于一身的女子,在这个年代中,除却已然垂垂老矣的女皇之外,或许也真的只有那个女人当得。 只是事后想想,倒也忍不住微微咋舌,自己一个稀里糊涂的,竟然就跟那样一位名垂青史的太平公主见了面,这时候胸腹间种种微妙感觉,倒真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细想之下,又不免觉得所谓历史名人,也不过尔尔。没有三头六臂,也不见驾长车仆从上百的声威赫赫。就算是再怎么曾经在一个时代中翻云覆雨等闲间的人,终究逃不过红颜枯骨,繁华尽落的结局。这样想来,便又觉得寻常至极了。 郑丹青本就是从书画中看惯了兴衰的人,也在前世看惯了不少的繁华。气度品格不一定高到哪里去,但眼界总是有几分的。 得知太平公主的身份之后,除却片刻的恍惚,郑丹青就恢复了原本清淡的心境。这一点落在阿普拉眼里,倒是更让他啧啧称奇。 手边的酸梅汤做的确实好,酸甜适中,渣滓也滤得干净,一口顺下去滑滑润润,只觉一股透着清爽的味道顺着喉咙被铺满,于是整个人也随之清爽下来。 若是在这个时候,再舒舒服服的扇几下蒲扇,凉风阵阵的感觉,绝对在这样的夏日中是一种赛过神仙的享受。 阿普拉插科打诨之间,三人相谈甚欢,言谈中不免聊起昨日的事情,阿普拉好奇问道:“高兄,昨天殿下宴请的那一位,不知是什么人啊?” 高戬微微一笑,故弄玄虚的道:“当然不是普通人。你们也是有这个命数,要不是昨天那位最厌恶排场一类的东西的话,殿下身边跟随的层层护卫,早就把你们打出去了。想要近到殿下身旁四五丈之内都没有机会,哪里有可能见到殿下呢?” “这话我信,我看着洛阳城里,随随便便一个官员出行就是数十人跟随。以公主之尊,这规格恐怕得更高吧?”阿普拉点头道。 “千骑拥高牙,繁华盛世当有此景。”郑丹青在旁附和道。 “千骑拥高牙?”高戬似笑非笑的看着郑丹青,“郑贤弟这一番出口成章的本事,当真不准备去考进士科试试么?” 郑丹青淡笑道:“我哪有那个能耐?不过拾人牙慧罢了,倒是难为入得高兄的眼。至于昨天殿下所请的那一位……高兄,我大胆的猜一猜。我听殿下称呼那人为‘兄长’的,想必是皇家血脉。那个年纪,又对展子虔和青绿山水一脉如此熟悉……那位尊姓是李吧?” “这个姓氏可不难猜,那位事后对你的品鉴功底赞不绝口呢?你要是真的猜对了,我就帮你在那位面前多说几句好话,提携提携,如何?”高戬笑道。 “提携倒是不必,我没有那个金刚钻,也不去那个揽瓷器活。”郑丹青微笑道,“敢问那位尊客的名讳,可是‘思训’二字?” 这回高戬可真是愣怔了一下,摇头笑叹道:“还以为你胡乱猜测,谁知道你真的猜中了。那位贵人近些年隐姓埋名隐居乡里,并不怎么在人前显露,虽然笔下丹青是极好的,但这些年在外流传的少之又少。难为你年纪轻轻的一个后生,怎么也知道?” “高兄真是说笑了,你不过也就是弱冠的年纪,怎么管我叫后生?”郑丹青笑道,“不过是胡乱猜猜,倒还真猜对了。” 郑丹青摇头赞叹了一下,对于他来说,见到李思训这个后世被尊为北宗之祖的大画家,似乎要比见到太平公主还要让他兴奋几分。 兀自回忆着昨日李思训的行止,片刻之后才算是彻底回神,对上高戬似笑非笑的目光,郑丹青解释道:“以前见过那位贵人的一幅画,早就觉得是当代一绝。没想到昨日还当真见到了真佛,真是三生有幸。” “这家伙果然不够诚实。”高戬指了郑丹青,笑着对阿普拉道,“我说,虽然你是个外行人,也能听出这话里头的虚实是不是?昨天在董家酒楼里头,这家伙一语叫破那幅展子虔的《游春图》,其后种种解释我就觉得差强人意。这时候又是如此……啧啧,我说阿普拉兄弟,你这个大哥当得是不是不够好啊?这个家伙的来历,你这个做大哥的,到底弄清楚没有?” 阿普拉嘿嘿一笑,道:“你们说的这些个东西我也不懂,反正你说丹青厉害,那他就是厉害的。他说他是寻常人家出身,我就相信他是寻常人家出身。谁让我是他大哥那!” 高戬斜着眼睛去看郑丹青,似笑非笑的问道:“果真如此么?” 郑丹青心里跟着一跳,心想这个高戬还真是个漂亮的太过的美男子,尤其是一双丹凤眼,竟带着几分雌雄莫辩的美,漂亮的像个女孩子。 这要是放在后世,那些什么韩国明星怕是都要输给他一大段了。怨不得,那位高高在上的太平公主也会把他放在身边…… 对于男宠这类角色,有几分阳刚之气的男人,天生就会有几分抗拒与不屑的感觉。毕竟习惯性的就是男尊女卑,一个听女人使唤的男人,总是会在旁人面前抬不起头的。 只是眼前这个高戬,倒并非像印象中那些傍富婆的男子们那样无耻谄媚,反而浑身上下带着一股子谦谦君子温良恭俭让的文气儿,举手投足之间也没有奴颜婢膝之态,接触下来只觉得如沐春风。 这也是为什么,郑丹青与阿普拉会与其相交的缘由。 至于眼前的高戬为何会与太平公主有那样的关系,郑丹青不愿去追寻。毕竟那是别人的事情,高戬的所作所为也自然有他的缘由。他没有必要以道德之名去指手划脚,就像后世网络上偶尔兴起的愤愤然的人肉,每一个躲在屏幕之后的人,站在自以为道德的制高点上巧舌如簧,带来的解决很有可能是灾难性的。 礼教可杀人,道德亦可杀人。陈寅恪先生的那句“了解之同情”,不一定非要局限在针对历史的见解上。 只听高戬继续笑着道:“听闻郑贤弟是渭城人?不知家中二位高堂身体可好?身边兄弟几何?” 郑丹青淡淡一笑,道:“家中父母已然身故,至于兄弟……这么说吧,父亲最后的日子是同我一起流落街头。” “怎么会?”就连阿普拉,也是头一次听郑丹青清楚的说起自己的身世,这时候不免十分意外,高戬的脸上更是流露出了震惊与愧疚之意:“郑贤弟……抱歉,实在抱歉!”他站起身来冲着郑丹青深深一揖,“为兄言辞不当,冲撞贤弟了。” “高兄不必紧张,不过是说一下事实罢了,没有掩去不提的必要。”郑丹青淡笑着起身相扶。 阿普拉正想说些什么开解的话,或是随便把话头引导某个乐子上,却忽然听到了一个惹人厌烦的声音传来过来:“咦?这不是住在隔壁的那个家伙么?那个那个、叫什么来着?哥你还记得不?今天明字科放榜,你来做什么?难道你还觉得,以你的能力,还能取得上榜么?我奉劝你还是早点回家算了,也剩着在这丢人现眼!” 郑丹青听这声音耳熟,而且明显是冲着自己这个方向的。 回头去瞧,果然是那个住在隔壁的王致和,以及他的兄长王致远。 只见二人身后还跟着几个仆从,看着也有些眼熟,似乎是当日去考场时候见过的。 王致和今日穿的十分华贵,一把折扇拿在手里扇着,腰间玉石配了三四件,昂首挺胸,颇有几分登龙门的感觉。 那日在考场之上,考官与王致和的几句问询郑丹青听得清楚,此时自然知道这一次明字科的榜首非王致和莫属了。 只是少年毕竟是少年,锋芒太露,终归是有些刺眼的。 明知道那句话是冲着自己而来,郑丹青却不愿去招惹这年轻气盛的少年人,自顾自的与高戬闲聊,只做未闻。 阿普拉却听了个吹胡子瞪眼,起身一跺脚,瞪着眼睛怒斥道:“你是哪里来的野娃子,忒没有教养了!你父母生了你,难道从来都没有教过你什么是待人处事的礼节么!” 第四十章 黄金榜上(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要说阿普拉这一嗓子,虽然没有什么难听的市井骂人话出口,可威势却足够,加上他人高马大的,这时候一吹胡子一瞪眼,竟生生把王致和吓的倒退了一步,面色也跟着一白。 “七郎君,您没事儿吧?”身后的仆从赶忙上前来扶,不无担忧的问了一句。 这少年平素张狂惯了,素来都是他怒斥别人,尤其是在老家泰州那边,他一开口,哪里有别人说话的地方在?这时候竟然丢了这么大的面子,四周又都是人的,可把王致和气得不轻。 面色虽然仍旧白着,但身边仆从一多,也壮了他的底气。一把推开身旁的仆从,王致和像是斗气公鸡似的仰起头,鼓足了胆子道:“你说谁没教养呢?我不过是说说实话罢了,这话虽然难听,却也是真的。你一个番邦人,不懂我们中原文化倒也情有可原。就你身旁的这位,虽然我没瞧见过他写字,但从他笔墨的配备,就已然知道他在此道上的层次了!你现在不相信也无所谓,一会儿就放榜了,咱们到时候再见真章!” 在字画的品鉴上,少年底气十足,这时候一番话说得掷地有声,吸引来了不少目光的同时,竟也将阿普拉说的心虚了几分。 正如少年所言,阿普拉作为胡人,的确是不大懂中原这一套书画东西的。对他来说,了解一些外在浅显的文化风俗不是难事,可一旦涉及到深层次的东西,就必须要有相对应的汉文化功底做基础才行。 这一点,就算阿普拉来过中原的次数再多,也未曾真正的接触过。 至于郑丹青的字,阿普拉也从未见过,就算是他见过,其中好坏,他也是看不出来的。 于是王致和的一番话,恰如其分的打在阿普拉的疑虑上,让他也不觉底气一滞,心虚的瞥了一眼身旁的郑丹青。 见后者只是面色不改的浅淡微笑,阿普拉心里更加没底,这时候想起自己偷偷摸摸的帮着他在幕后的打点,又瞧着王致和那番话吸引过来的周遭的目光,把心一横,道:“见就见,谁怕谁呢?少年人莫要太过骄狂了,要是我贤弟的名字出现在了榜上,那才真是打你的脸那!” 王致和仰头一笑,伸出三根手指头来。 “干什么?”阿普拉愣了愣。 “我就告诉你三个字,”王致和信心十足、一字一顿的道,“不、可、能!” 二人之间的对话火药味道十足,又偏偏没有特意压低声音的,于是不免让周遭许多瞧热闹的人听了去。 这时候听到其间争执愈发升级,瞧热闹的人们不免也愈发来了兴致,纷纷围了过来,冲着这边指指点点起来。 王致和和阿普拉这时多少都有些骑虎难下,而且方才少年那三个字,是真的把阿普拉激怒了,他一声冷笑,道:“好好好!小家伙,你这话我入了我的耳,可就别想再出去了!周遭这些父老乡亲也都是个见证。我且问你,要是一会儿放榜之时,我贤弟的名字出现在了榜上,你又当如何?” “七弟!莫要胡闹了!”一旁的王致远终于看不下去了,虽然他早就得了家中的吩咐,希望让这代年纪最小、天资最高的七弟自行闯荡闯荡,但王致和在家乡养成的目下无尘的性子,还是让他有些不悦。 京城这种地方卧虎藏龙,谁知道随随便便冲撞的对方,是不是某个高官显贵的亲戚? 虽说少年要碰壁几次才能逐渐成长,但如今这个局面,王致远仍旧觉得有些过了,上前抓住王致和的腕子,就把他往人群之外拖,并低声叱道:“祖父之前是怎么吩咐的?你都忘了么?还是说,非要我给家中去信说道说道,你才能好生的消停一段日子?” 听到祖父和家里两个词汇,王致和就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虽然肚子里仍是气鼓鼓的,却不敢再多说一言,无精打采的跟着二哥往外走。 阿普拉正在气头上,怎么可能这么轻易的放他走了?这时候大嗓门的冷笑道:“到底是个半大孩子、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敢叫嚣却不敢跟我打赌了。早知道这样你就别胡乱说话,小心风大闪了舌头!” 阿普拉一个吐蕃人,一句话里满是汉话中的俗语,用得却有些囫囵,加上嗓门又大,口音又多少有些奇特,一番话说出口,不免引起了周遭的一阵哄笑。 这笑声落到王致和的耳中却又是另一番意思了,少年人最是心气浮躁,更何况是从小被家里宠溺惯了的王致和? 这一阵笑声惹得他气血上涌,还哪里管什么祖父和家里,狠狠的跺了跺脚,一把将手臂从二哥的手中抽了,拧身回头喊道:“谁说我不敢打赌的?我王致和今天就跟你这个胡人赌了!要是这个人……”他遥遥指着背对着他的郑丹青,“要是这个家伙的名字,今天出现在了明字科的榜上,我就、我就……我就给你五万钱!” 周遭看热闹的众人闻言大哗,五万钱可不是小数目,即便对于王致和来说,这也是他从小攒到大的全部家当了。 这时候王致和正愤愤然着,哪里管得了那样许多,当街硬着脖子就喊了出来,说完之后才隐隐觉着有些心疼。 但那也只是片刻的事情,因为他有这个识人的自信,他绝对相信郑丹青的名字是不会出现在榜单上的。 王致远想要阻止,却哪里拦得住?这时候在人前又不好生拉硬拽,只得皱着眉头毫无用处的在七弟身旁劝解。 阿普拉闻言却不屑一笑,道:“五万钱?你打发叫花子呢?”他眼珠子一转,接着笑道,“咱们要玩,就玩的大一点,怎么样?” 王致和面色微白,却不愿在人前露怯,只仰头问道:“你待怎样?” “就凭你‘不可能’那三个字!要是我输了,我阿普拉愿意给你三十万钱!”阿普拉也学着方才王致和的样子,伸出了三根手指头。 周遭的百姓们惊叹声更大,一时四周倒吸冷气的声音此起彼伏。 三十万钱?那可足够一个寻常人家近十年的生活费了。 谁能想到呢?大家一早晨挤过来不过是为了凑凑热闹,谁知道,这时候竟然赶上了这么一场博大的赌约可以瞧,真是赚到了! 人们兴奋不已,这时候围观过来看热闹的人群,已经比等待看放榜的人多了。 “我……”王致和抿了抿嘴,他是绝对凑不出三十万钱的,这时候不免有些打怵。 阿普拉似乎看出了几分,冷笑道:“小公子你也不必担心。你要是输了嘛,我也不要你的钱,只要……”他看了一眼仍旧坐在那里,仿佛这一切都与其无关的郑丹青一眼,笑道,“只要你在大家伙面前,跟我兄弟道个歉即可!如何?” “你……”王致和长这么大,生平从来没跟人道歉过。虽说这一次他相信自己不会输,可心中多少有几分抵触之情。 “七弟,够了!咱们快离开这!莫要跟人胡乱立赌约!”王致远急切的斥责着。 王致和正有些犹疑,阿普拉却抓得住少年的心里,这时候挑眉道,“怎么?小家伙,你不敢赌了?这么多父老乡亲可都看在眼里呢?你方才还信誓旦旦的样子,如今又成了没种的胆小鬼了?” “谁说我是胆小鬼了!”王致和被激得差点蹦起来,一句话脱口而出,“好!赌就赌!你这赌约,我应了!” “好!”阿普拉就等着这句话那,一拍大腿,冲着四周拱手一圈,笑道,“各位父老乡亲帮我做个见证!一会儿明字科那头可就放榜了。我这位兄弟姓郑,名丹青,到时候诸位在榜单上帮着瞧一瞧,看看到底有没有郑丹青这三个大字!” “好!”众人不但有热闹瞧,这时候还得以参与其中,不免热闹的纷纷应是、摩拳擦掌,巴不得现在就赶快把榜单从官差手中夺来瞧瞧。 他们正热闹着,王致和却面色微微有些难看,一张脸又是红又是白,好不精彩。 王致远眉头紧锁,把他往一旁的角落中拉了,避开了众人,叹气道:“你是不是非得给我惹麻烦?就你这个性子,就算是拔了这一次明字科的头筹,我可怎么敢让你去宫里头供职?那还都是后话,要是你今日真的赌输了……” “不可能的二哥,”王致和紧抿着嘴唇,双手攥拳,“之前我就跟你说过了,那人笔墨都是不懂的,书法上的成就必定有限,这一场我绝对不会输!” “就算是不输,这一场闹剧传到那些达官贵人耳朵里,也不免给你落下一个轻浮浪荡的名声了……”王致远摇了摇头,“罢了罢了,现在也是覆水难收,之后的事情之后再想办法吧。” 他们这边愁的是赢下赌约之后的事情,阿普拉却多少有几分忐忑的重新落座,忍不住搓了搓手,低声问郑丹青道:“那个,我说老弟啊,你到底有没有把握取上呀?呃……我不是有什么想法,只不过,呃,怎么说那也是三十万钱那……” 第四十一章 黄金榜上(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听到阿普拉的问话,郑丹青忍不住似笑非笑的看着他,道:“大哥,你没有这个把握,还敢跟他赌这么大的阵仗?”摇了摇头,郑丹青笑叹道,“如今周遭这么多百姓都听见了,大哥你就是想要反悔恐怕都没机会了。万一真的输了三十万钱,你不心疼么?” “心疼啊!当然心疼啊!”阿普拉一时间抓耳挠腮,叹了口气,“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刚才那个家伙的嚣张劲儿你们都瞧见了,要是不好好的跟他赌一把,我心里这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 知道阿普拉多少是因为自己的缘故,郑丹青心里微觉感动,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道:“大哥稍安勿躁,说句实话,上榜嘛,十成的把握我是不敢说的,但八九成还是有的。” “就等你这句话了!”阿普拉这才活络起来,喜笑颜开的干了又一碗酸梅汤,起身道,“走走走!咱们莫要在这呆着了!那边也快到了放榜的时辰,咱们去明字科放榜那边等着去!”见郑丹青有些犹疑,阿普拉便笑着道,“丹青你莫要劝我,武举人那头,我的把握还是有一些的,再说,成不成对于我来说其实并无太大的所谓。倒是你这头……啧啧,那可是三十万钱啊!” 高戬这时也忍不住笑劝道:“郑贤弟,你就由着他吧,要不然可真得把他急死。” …… …… 夏日炎炎,积善坊前是了不得的热闹。 人头耸动摩肩接踵,众多的人在这里顶着烈日等待多时,也只是为了凑个热闹。 夏蝉叫的聒噪,手里有扇子的人煽动的频率也显得有些焦躁。 已经快要到午时,头顶上的太阳毒辣的像是要把人生吞活剥了似的,将旁边的洛水都曝晒出蒸腾的味道来。 这样的热闹自然传播的极远,直直吵到了隔了条街的宅院里。 这座宅院上并没有匾额,百姓们却习惯性的称呼其为“五王宅”,因为里面有五个王爷在其中入住。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合规矩,也太没有王室应有的气度,但其中种种缘由,实在是不足为外人道也。 街口的热闹传到这里之后,被高墙挡住,在半空中兜了个圈子,于是便在这里驻扎下来。 李隆基原本光着脚在葡萄架子下面乘凉睡觉,这时候生生被热闹吵醒了,翻身而起,舒舒服服的伸了个懒腰。 百无聊赖啊百无聊赖。 大哥肯定还躲在房里看书,二哥天天在厨房里泡着,这回生生热得中了暑,这时候乖乖的在房里养病。这个时辰,老四老五还在上课……思来想去的,满府上下最过百无聊赖的,竟然只有自己一人。 无奈的叹了口气,随手从葡萄藤子上揪下几颗葡萄粒,塞进嘴里噗嗤噗嗤的嚼着。 李隆基无聊的要命,听着外头隐隐传来的热闹劲儿,抬头从葡萄藤的缝子里看外面的艳阳天,想了想,还是一跃而起,光着脚丫子跑进了自己的房间,以飞快的速度换了一身衣服,腰间悬剑,大摇大摆的走出了五王宅。 他这一出门,后面自然有一大批人跟随。 李隆基用眼睛瞪走了好几个,见剩下几个穿便服的无论如何也瞪不走了,这才作罢,撇了撇嘴角,懒洋洋的冲着放榜的街面上走去。 远远的瞧着就是乌压压的一片,只是看街道两旁的光景,倒是让李隆基愣了愣,揉了揉眼睛再去瞧,发现确实看的没错,这才好奇的招手招来了身后的护卫头子,指着前边两头的人群问道:“老王老王,你也来瞧瞧,今儿个是不是出了什么新鲜事儿了?” 被李隆基称呼成“老王”的护卫其实并不老,不过是三十出头的样子,身材精壮,一身便服在行走之下也有隐隐的肌肉痕迹,一双眸子小而亮,一看便知是武道中的高手。 他本名叫王醪,李隆基说他这名字倒着叫起来比较舒坦,于是便老王老王的称呼起来。 这时候王醪顺着李隆基的指向去瞧,也不禁愣了愣,道:“这倒是稀奇的事情,如今咱们神都的老百姓们,难不成都开始对书法产生兴趣了?” “说的就是啊!”李隆基难得的有了些热闹与由头,乐道,“这可真是稀罕事儿!我记着去年这时候,武举人放榜那边他们为了看一眼,往前挤得都快打破头了!大榜前头十多个府卫守着,那榜单都差点被老百姓哄抢了去!明字科那边可清闲的很,连挤都不拥挤就看得见……哈!今儿怎么变了格局了?瞧着样子,两边等着的人数都差不多呀!” 王醪听李隆基说起去岁的事儿,忍不住叹了口气,这时候语重心长的道:“我的小王爷!我的小祖宗!您还好意思跟我说去岁的事情?那武举人的大榜之所以差点被人从墙上抢下来,您在里头可出力不少啊!我的小祖宗,咱们今年能不能不闹腾出那些事情来?” 李隆基听得哈哈大笑,指着他的脸道:“瞧你那副哀怨的样子,好像我把你怎么样了似的!放心放心,上回不过是凑个热闹罢了,这回绝对不惹麻烦!” 说罢,率先就往那人堆里钻。 王醪无奈,只得一声叹息急忙去追,跟手下一起左右护着,生怕他被人冲撞到。 “我说老兄,今儿个是怎么了?这边放的不是明字科的榜么?怎么这么热闹?”随随便便找了个人搭讪,李隆基好奇的问道。 “你不知道?那边有两个家伙打赌,赌资三十万钱,赌的就是一个考生的名字在不在这明字科的榜上头。咱们都是来看热闹的!” “三十万钱?”李隆基闻言瞪大了眼睛,“娘的,是谁这么有钱?” “一个胡人,人家可是气势汹汹啊!”路人边说边好奇的往前凑着,“不过我看对方也不是吃素的,要不然也不敢这样公然叫嚣啊!” 李隆基惊讶道:“胡人?胡人还来考明字科么?这倒是稀奇!” “不是不是,那个胡人是为了他的兄弟做赌的,他的兄弟叫郑丹青,咱们就是共同做个见证,看看这场赌约胜负如何!哎哎,快看快看!那放榜的人来了!” 路人此言一出,李隆基顿时觉得身旁人潮愈发躁动了。人们全都用力的往前挤着,一个个伸长了脖子,瞪大了眼睛,瞧那模样倒像是一群水边的鹅…… 聒噪声也愈发大了,夏日在这一片吵闹中显得愈发炎热,汗珠从皮肤上凝结而出,渐渐的滑落,成了水流。 “呃……”李隆基有些发懵,他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大声问道,“赌的名字是什么?” “郑、丹、青!赌的名字是郑丹青!”热心肠的人一面伸头往前看着,一面清晰的回答。 李隆基的嘴角抽动了两下,心想郑丹青这个家伙真不是一般的牛,落了武崇训的面子之后,不但敢继续参加明字科的考试,甚至还敢在这个时候这样宣扬自己的名字,这到底是要干什么? 那明字科的榜单他虽然没有参与最后的排名,这时候却也已经知道了结果。于是对于这个郑丹青的人品处世,不免有了些隐约的抵触之心。 就算是才高八斗,也不该这样显露。 神都这种地方,除非你的靠山够硬够坚固,否则爬得越快,跌倒的也就越快,死的也就更为透彻。 这个郑丹青……李隆基皱了皱眉头。 忽然间看热闹的心情就被打落了不少,回头去瞧,自己想要从人群中挤出去似乎不太现实。 再看看四周,王醪他们都护在自己周围,把自己围在了中间。 自己倒是有了不少舒服的空间,他们一个个挡着周围汹涌的人潮,看起来十分辛苦。 有些歉然的笑了笑,李隆基拽了拽王醪的袖子,笑道:“老王你们辛苦了,晚上请你们喝酒!” 王醪微怔,心想这小祖宗什么时候转了性了,放着热闹不凑,竟然在这当口关心起自己来。 “放榜了!放榜了!” 前面的人一声兴奋的喊叫,把放榜的官员吓了一跳,手中的榜差点掉到地上,有些狼狈的样子顿时惹来一阵哄笑。 明字科的放榜哪里见过这样的阵仗,官员赶忙叫来了一旁维持秩序的府衙们帮忙,三四个人七手八脚的,这才将大榜缓缓的张贴起来。 一张大榜如同卷轴,依例是从左到右张贴,官员情急之下却弄反了,眼看着第一个出现的名字是榜上取的最后一名。 瞧热闹的百姓倒是不着急,这时候一个个瞪大了眼睛美滋滋的去瞧,生怕看漏了任何一个名字。 官员张贴的手忙脚乱,汗水直流。百姓们瞧得劲头十足,兴致勃勃。 可是眼看着一张大榜已经张贴出十之八九,却仍旧没有人瞧见郑丹青的名字。 阿普拉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 眼看着大榜已经进入了前几名亮相,就连郑丹青都不禁微微错愕。 难道说,自己这回真的收敛的过了,没有取上么? 第四十二章 愿赌服输 - 盛世丹青 - 骊影 放榜的绢布历来极为讲究,宽三尺,长短随着取上榜的人数加以裁定。 为了彰显取中者的荣耀,大榜的勾边用的是皇家专用的腾龙纹,华贵异常。当然,自女皇登基之后,这腾龙也就依例换成了飞凤,气势不但不减,反而在女皇亲自的挑选下更显出几分恢弘的气势来。 榜上的字也素来讲究,用的是最工整雍容的端正楷书,每个字九寸大小,取得是“长治久安”的谐音,寓意吉祥和泰。 有机会书写榜单自然也是一份荣耀,除了偶尔御口指定之外,这大榜的书写者去岁明字科的榜首。 毫不怀疑自己实力的王致和,理所当然的认为,明年这一份荣耀,必定会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随着榜单徐徐展开,王致和心里愈发平静。 既然连榜单尾部的几个名字里都没有郑丹青,那么,这一场赌约,他已经赢定了。 三十万钱,对他来说并不是小数目。 王致和面带微笑懒洋洋的想着,等拿到钱之后,是不是可以去田流坊包一个红倌儿……毕竟自己这么大了,还从来都没有亲近过女人。 想到这里,王致和觉得自己又是兴奋又是害羞,一张少年的脸蛋涨得红红的,无法掩饰。 王致远叹了一口气,拍了他的肩膀,冲着他轻轻摇头:“所谓涵养,输不可颓唐矢志,赢不可骄纵狂荡。” “我知道了,二哥。”王致和冲着他微微躬身表示受教,深吸了几口气,稍稍压抑了一下流露在外的情感。只是内心的躁动却是无法轻易安慰的,他实在是觉得十分兴奋,甚至不由自主的想到,这件赌约的事情,日后一定会随着自己的名字流传开来,作为自己年少便有识人之能的最好见证。 嘴角的笑意仍旧挥之不去,王致和觉得,自己现在真想好好感谢一下那个冲动的胡人,竟然平白给了自己这样一个好机会。 侧了头在人海中寻找,果然,那胡人的脸色一派苍白,至于那胡人身旁的郑丹青…… 王致和蹙了眉头。哼!倒真是个脸皮厚的家伙,到了如今这个地步,仍旧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么? 不过这些都无所谓了,马上,自己的名字就会出现在榜首,而郑丹青这三个字,也会变成整个洛阳城中老百姓们嘲讽的对象! 一个恬不知耻、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跳梁小丑而已,竟然敢在自己面前三番四次的游荡叫嚣! 我今天就给你好好上一堂课! 终于终于,整个明字科的大榜展现出来。 王致和毫不意外的看着榜首出现了自己的名字,手中折扇一展,刚潇洒的扇了两下,王致和整个人连同脸上的笑容就僵在了那里。 他眨了眨眼睛,有些不敢相信的再去细瞧。 第一名的榜首的确是自己的名字,可是……王致和紧紧的抿了嘴角,面色有些发白……紧邻着自己名字,本榜第二的名字,竟赫然是“郑丹青”三个大字! 人群在这时候哄然大哗,把周遭树上的鸣蝉吓的都不敢再出声了。 几条街之外的人都开始冲着这里指指点点,在外围打听的家伙们越来越多,四周围起来的人也愈发稠密了。 要是这时候有人站在明堂的顶层往这边瞧,定然会看到一个个人影,像是受到了磁铁吸引的小钉子,从四面八方渐渐汇聚到这边来。 隔着一条街,武举人的放榜也已经完毕,除却几个落榜失意无心再去顾念他物的落魄子们,其他的人这时候也都已经渐渐的围拢了过来。 人们自来熟似的四处闲聊,最新的消息不断从里面几经辗转流传到外围人们的耳朵里,“郑丹青”、“王致和”的名字不停的在人们口中出现着。很多人还是觉得听着不够过瘾,见缝插针的往里挤,自然少不得引出几声谩骂来。 不少特殊职业的家伙们也在这时候看准了机会,偷偷摸摸的挤进人群开始小偷小摸,失手被发现之后,才悲催的发现自己已然被挤得出不去了,于是少不得被人一顿痛打,准备一会儿送官。 还有一些心术不正的家伙专门往女人堆里挤,最终却不免被一堆粉红鞋底拳头闹哄哄的揍了出来,间或还有不让须眉的骂娘声传来。 真是一场分外有趣的热闹。 阿普拉的一张脸已经笑得开了花,甚至兴奋的有些满脸通红,像是刚刚灌下了两坛子烈酒似的。 他站在人群当中,不断的冲着四周拱手答谢。 要是不知道的人来看,恐怕还以为他才是今朝明字科的头名了。 旁边的王致和已经又气又惊,一张脸从白变黑又从黑变白,难看的厉害,再也不复方才的气度。 他看着周遭百姓们对着自己指指点点的手,听着耳中偶尔传来的嗤笑之声,这才明白了“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句话的真实含义。 忍不住想到日后自己的名字会被人耻笑,王致和差点直接晕了过去。 好在王致远从身后扶住了他,嘴里一张一合焦急的说着什么。 王致和只觉得脑子里嗡嗡的听不到,却忽然想起了什么,于是大喊起来:“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这榜单有问题!绝对有问题!我不相信!” 他这声音喊得撕心裂肺,直跟死了亲人一样,倒是把围观百姓的喧闹声降低了不少。 他这话让放榜的官员面色一白,上前一步叱道:“放榜之时焉得说如此胡话?这明字科的大榜,是主考官带领着五位考官日夜辛勤评判而出的,这位贡生要是觉得这一场科举有所舞弊,有证据的话,也要往洛阳府投案去!在榜前如此喧嚣,难道真不怕这话传到司礼丞高大人的耳朵里,夺了你这一次的成绩么?” 阿普拉闻言更是乐得不行,冲着不远处的高戬挑了挑眉毛。 郑丹青也不禁对高戬低声笑道:“高大人好大的名声,不必亲自出马,就有人帮着正名了。” “别笑我了,说到底我不过就是个小小的六品官,放在神都里不过就是个小石子,也就是抬出我的名字骗骗老百姓罢了。”高戬摇头笑着,他又看了一眼大榜上郑丹青的名字,笑道,“恭喜郑贤弟,金榜题名。” 郑丹青若有所思的看了他一眼,淡笑着拱手:“更要多谢高大人锦上添花。” 高戬闻言笑的愈发深邃了:“郑贤弟果然是个极聪明人。” 他们的对话还没有来得及更一步深入,就听那边“啪”一个响亮的巴掌就此响起。定睛去瞧,王致和的脸上赫然浮现出一个巴掌印,而他的兄长王致远不知何时走到了前面,冲着那放榜的官员一揖到地,极有风度的道:“大人恕罪,舍弟年少轻狂,口无遮拦,并非是当真这个意思,还望大人海涵。” 官员甩袖冷笑,只淡淡的打量了兄弟二人几眼,道:“二位好自为之,若是本官再听到有人这样说话,可就要禀明司礼丞大人,严惩不贷了!” 说罢,也不等待王致远的回话,带人去了。 王致和被兄长一个巴掌打的有点发懵,这时候捂着脸眼泪汪汪的看着他二哥,目光里带着几分不甘又带着几分可怜。 明显看出了自家弟弟的退缩之意,王致远叱道:“就会给我惹麻烦!父亲说过什么?君子要言而有信!今日这场赌约,你既然敢赌,就莫要怕输!跟我过来!”说着,便一把抓住了王致和的手腕,半拖半拽的带着他走到了郑丹青身前。 不知为什么,王致远先冲着高戬躬身一揖,这才对郑丹青道:“这位公子,在下与舍弟日前都冲撞了阁下,还望阁下大人有大量,莫要放在心上。”说罢,便冲着郑丹青一揖到地。 此人倒是拿得起放得下,颇有几分大将风度。 郑丹青觉得有几分欣赏,这时候连忙伸手去拦,将他扶起,笑道:“不必如此,令弟少年英才,有几分傲骨也是应该的,我郑丹青从未将其放在心上。” “多谢宽宏!”王致远冲着他点了点头,又一把将王致和拽到郑丹青面前,叱道,“你既然赌输了,应该做什么?” 王致和一张脸上又红又白风云变幻了半晌,一双眼睛紧紧的盯着自己的鞋尖瞧,双唇抿得死死的,分明摆出了几分铁骨铮铮的意思。 郑丹青看着好笑,摇头道:“不必了,赌约而已,只当一场游戏就是,无须认真。”说罢,冲着阿普拉和高戬笑道,“大哥、高兄,咱们走罢。” “慢着!”有些意外的,这次开口叫住郑丹青的却是王致和本人。 他一副害羞忍辱的表情,忍了又忍,脸红了又红,这才狠狠的攥着拳头跺了跺脚,咬牙切齿的冲着郑丹青一揖到地:“在下泰州王致和,愿赌服输!之前言词都是我胡说大话,不识英雄,郑、郑公子你就当我放了个屁吧!” 说罢,终究是再无脸面见江东父老,一转身钻进人群,再无踪迹。 第四十三章 收取关山五十州 - 盛世丹青 - 骊影 欢愉易逝,苦痛难捱。 这世上万般事情,说到底,似乎都逃不开这八个字。 王致和金榜题名,原本这时的心境应该属于前者,偏生眼前诸事莫名其妙的一个逆转,咬牙切齿、含羞忍辱之后,后续的这些日子他就变成了苦痛难捱的结局。回客栈之后王致和就病倒了,自公职分派之前,整个人就如同销声匿迹了一般,再不像前些日子,动不动便以一副惹人厌烦的样子出现在人前。 高戬原本准备同郑丹青、阿普拉一道去田流坊庆贺的,但两人因为武崇训的事情反复推辞,不免让高戬微觉诧异。但郑丹青他们不说,高戬便也不问,索性换了地点,请他们去自家宅中饮酒一叙。 入夜之后的洛阳城依旧热闹,尤其是在夏日,天色擦黑之后多少酒楼茶肆才刚刚迎来了一天里最热闹的时光,辛勤工作了一天的百姓们,丝毫不吝啬于这些小钱,准备畅快淋漓的让自己乐呵乐呵。 许多地方为了招揽客人,都在这时候找了些吸引人的点子。或是从田流坊那边请来某个名角饮酒助兴,或是找来个说书人,拍着惊堂说旧时故事。花样繁多,不在话下。 高戬的宅子在怀仁坊的最北边,紧邻建春门,说不上是什么绝好的位置,却有一点别处没有的好处。 在并不宽敞的院子里一坐,自然有仙乐生生顺风入耳,此时手把清茶一盏,抬头望月、低头赏花,倒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高戬的院子的确不大,倒与寻常人家差不多大小。前面更是连影壁也无,入门用四五步走过就是正厅,转过之后便是后院。除却最里面的正房之外,两个耳房一个用作柴房放杂物,另一个是做饭的灶房。虽然也称得上是两进的院子,可这样的光景落在阿普拉眼中,不禁让他皱了眉头。 酒是现买的,进门之前高戬现敲开了隔壁李婶的家门,让她帮忙做几个下酒的小菜。 眼看着李婶熟悉的在院子里忙碌,阿普拉更觉奇怪,还没等他开口询问,就听高戬笑道:“洛阳城里繁华鼎盛,我孑然一身,住在哪里都差不多。这里的房子租金便宜些,反正只有我一人,这么大也就足够用了。平素都是李婶帮忙照看着,李婶是个大好人。” 李婶是个四十岁上下的朴素妇人,这时候刚好切了些酱牛肉端上前来,闻言笑道:“高郎君真是客气,你是读书人,老奴能在这里做事还觉得有面子那!高郎君脾气好,平素给的工钱就大方,之前我家老头子生病,还多亏了高郎君出钱抓药才挺过来的,我们全家人都对高郎君感恩戴德!” 说罢,李婶又对郑丹青和阿普拉道:“高郎君平素不怎么带朋友回家的,想必二位郎君定然是高郎君的知己好了。郎君们且先吃着,老奴下去做几个拿手的好菜,给几位郎君助助兴。” “不必了李婶,你家里那边还需要人照顾吧?”高戬被她夸得微微红了脸,笑道,“帮我去街角的酒楼说一声,让他们送一席过来就成。” “那怎么是待客之道呢?”李婶却不乐意了,道,“就算是老奴我,也知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的道理。不过做几个菜罢了,能耽误多少工夫?”说罢,也不再跟高戬废话,自顾自的钻进了灶房。 郑丹青瞧得有趣,见高戬几分尴尬的样子,不禁笑道:“怨不得高兄要住在这里,有李婶这样的人照顾饮食起居,恐怕舒坦的紧了。” 阿普拉也不禁赞道:“中原之地到底是文章鼎盛,连一个市井农妇嘴里也能冒出孔夫子的句子来。” 高戬夹了一片酱牛肉放进嘴里品了品,拿起筷子去敲郑丹青和阿普拉的酒盏,摇头笑道:“你们休要绕着我做文章,如今一跃登龙门的可是你们二位,日后同朝为官,你们奚落我的机会还有很多,不急于这一时。” 阿普拉的武举骑射科,也不出意外的取上了第四名的好名次,对于郑丹青二人来说,的确是双喜临门的好日子,闻言相顾一笑。 不多时,月上柳梢,酒菜齐备。 李婶先行归家,不去叨扰三个人饮酒。不远处随风而至的仙乐声愈发缥缈,间或几声看客的叫好,带着微醺的酒意,多少有些恍如隔世之感。 三人毕竟相识时间不长,对高戬的戒备之心并不可能完全去除,这时候只谈风月浅事,意尽酒酣,竟也有八九分的快活。 尤其是郑丹青与高戬谈起诗文掌故时,阿普拉似懂非懂的冒出几句俏皮话来,更是常常引得二人大笑方罢。 “咱们这回也是金榜题名,不知日后会授予个什么样的官职呢?”说到这里,阿普拉有些跃跃欲试的摩拳擦掌起来,“好在隋唐以来,你们中原对我们外族人历来兼容并蓄、一视同仁。我阿普拉也没有多大的野心,只要能让我参军,带几个兄弟一起上战场上玩玩就成!” 郑丹青已然有些微醺,这时候笑着脱口而出道:“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大哥好浩荡的男儿气!” 此言一出,高戬和阿普拉却都吓了一跳。 “郑贤弟莫要乱说话!”高戬面色微白,若有所思的看着郑丹青。 郑丹青微微一怔,这才想明白自己说了什么。 李贺做这首诗的时候,已然是安史之乱藩镇割据之后,大唐已经混乱不堪,所以才会有“收取关山五十州”之语。 可是如今天下平泰,女皇安安稳稳的坐在御座之上,那关山五十州也仍旧在大周朝的版图当中,这个“收取”二字又从何而来? 当然,如果非要去解释,便只能往李唐方向去想…… 这句是落在高戬与阿普拉的耳中,只觉得郑丹青是怀了几分匡扶李唐宗室的心思的。 只是,如今女皇在位、日月当空,即便她已经老了,可那些翻云覆雨、杀戮纵横的手段,仍旧能够直透人心。 想清楚了来龙去脉,于是就连郑丹青也不免微微一怔,笑着回旋道:“你们莫要胡乱联想,我这诗还有后一句的。”说罢,胡乱吟道,“请君暂看云台将,若个书生万户侯。” 云台将只得自然是汉光武帝的云台二十八将,高戬与阿普拉闻言才微微心安理得一些,只是心中仍旧有些忐忑,毕竟女皇的铁血手段太过深入人心,当年对李唐宗亲的杀戮也太过残忍暴戾。尤其是在徐建业兵败之后,骆宾王的《讨武檄文》成了一笔绝唱,文人们各自闻风丧胆,在自己的诗文当中,丝毫不敢留下惹人联想的半点词句。 听着郑丹青的解释,阿普拉与高戬心中仍旧有几分惶惶然。高戬颇有几分小意的道:“郑贤弟才高八斗,只是这首诗……日后还是少在人前说起罢,不怕说者无意就怕听者有心。毕竟这个时节,想要借助些什么一朝登临天子堂的人,并不在少数……” 知道对方是真的关心自己,郑丹青也诚恳的道:“是,高兄此言是至理,丹青日后必当注意。” “不说这个了!那个高兄,你这个司礼丞,也是通过科举当上的么?不知高兄当年考的是哪一科?”阿普拉一个打混,换了话头。 “不怕二位笑话,我当年考的进士科。”高戬微微一笑。 “进士科?”郑丹青和阿普拉闻言都怔了怔,对视一眼,问道,“高兄如今也不过二十出头吧?那考进士科的时候有多大年纪?” “我是长得面嫩,实际上今年已经二十有五了。”高戬笑道,“那时候年少轻狂,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有几分恍如隔世的感觉。这样算一算,我这个司礼丞,也已经做了六年了。” “什么?”阿普拉惊得从石凳上跳了起来,“人们都说‘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高兄你十九岁就已经考上了进士,那……”他一拍脑袋,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我来中原之前,就听说过一个少年英才,不满弱冠而进士及第……说的岂不就是高兄?” 高戬闻言摇头一笑,道:“什么少年英才?真是太夸张了。我若真是英才,也不会整整六年的时光都屈居在一个无用的司礼丞的位置上,每日这样尸位素餐,毫无建树可言了。” 这话虽然没有直面回答阿普拉的问题,却显然是变相的承认了。 郑丹青与阿普拉不禁互视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中看出几分愕然来。 他们谁都没有想到,原以为这个高戬,只不过是一个有些许才学,因为长得俊美而被太平公主赏识的普通人。没想到,眼前的这一位,头顶上竟然会有这样的光环。 “小时了了,大未必佳。”高戬看着二人满脸的惊愕微微一笑,指着自己的鼻子自嘲笑道,“我就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 注:高戬这个人是真的,与太平公主的关系十有八九也是真的。不过“不满弱冠而进士及第”之类的,当然是假的。 第四十四章 人生贵适意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多少繁华钩织,不过一场幻梦。 当年壮志凌云,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天才年少,在六年蹉跎之后,并没有什么太过杰出的表现。 一切就像他刚刚来到洛阳城一样,住的是初到神都为了备试而租赁的半旧房屋,穿的是那些年留下的洗的有些褪色的衣服。一样的怀仁坊,一样的建春门,一样的每天落日后就会悠然飘荡的歌舞声声。就连隔壁的李婶都没有改变过,甚至连李婶口中那句“门闩该打油”了,也同样年年复年年。 春日风,冬日雪,高戬有时觉得,自己就像是站在了一个莫名的圈子中心,周遭的一切都在光怪陆离之间疯狂的打着转,带着一应的繁华与光耀,与自己隔着一个看似触手可及又不可知距离。 他就站在中央,看着周遭影像里他曾经追求的居庙堂之高,看着那个千娇百媚又声威赫赫的倩影,静默无言。 想一想,果然是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家乡的那些父老乡亲们,已经没人会再打听自己的境况了,提到高戬两个字,至多能够给予的,只有一声叹息。 一念至此只觉亲身落魄,于是微微一笑,持杯饮尽。 郑丹青与阿普拉一时竟无言可对,若是几次取仕不中,还可开口勉励一番。可官场之事,如波涛滚滚,沉浮难料,时也命也,个人造化,不可强求。这等话,却是难以说出口的。 好在高戬体谅二人心境,此时笑道:“你们也不必在意我如何如何,我这个人迂腐无用,不过仗着年轻时死记硬背,这才取中了进士,终究是百无一用。你们二位倒是前途远大,朝廷还是十分重视取仕的,你们不必担忧。尤其是阿普拉,应该是武举取中的第一个胡人,朝廷焉有不重视的道理?再说,公主那里也赞二位年少有为,这前程么,呵呵,自然是不必担心的。” 阿普拉闻言大喜,忙道:“能得到公主的一句赞美,真是听的我骨头都酥了!这回可好了,我家里要是知道的话,想必也不会再阻挠我从军了。我家里的老头子就是个顽固不化的家伙,非得让人经商。经商有什么意思,就能赚钱罢了。” 郑丹青笑道:“大哥这话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多少人一辈子忙来忙去不过就是为了钱财而奔波罢了。赚钱多了小来能安抚自己,大来能为百姓谋福利,未必就不如当官从军。” “这话听着倒是新鲜,”高戬凑趣道,“不知郑贤弟所说的谋福利是怎么个谋法?” “这倒也简单,不过因地制宜罢了。比方说为欲济无舟楫的地方修桥,为路途坎坷的地方铺路,为灾慌之地送粮食衣物…”郑丹青淡淡一笑,道,“当然了,这都是老生常谈,能够作用的效果其实也有限。最好的方法,莫过于开一个基金会,让专人来管理款项,至于商人这边,专门用来筹集善款…” 阿普拉闻言笑道:“做善事是好的,但也不是这么个做法。听丹青这意思,这个什么…嗯,基金会,听起来倒像是帮派,是要变成一种长久存在的东西么?这可不是一般财力的人能够做的,我家曾经在灾年放过粥,那里头,粟米的开销还不是全部,人员用在里面,自家的生意也就必然会耽搁,里里外外的开销绝对是流水一样的往外流呀!哪里是一般财力的富贾乡绅敢轻易尝试的。” 郑丹青笑道:“大哥听我说完,我说的这个基金会,提供资金的人未必只有你一个呀?你可以多做动员,让其他的富贾乡绅也参与到其中,这样资金也就盘活了。当然,筹集资金未必只有捐助这样一个形式,拍卖、义卖之类的形式都是很不错的。打个比方来说,要是举办一场书画的义卖,一来可以筹集款项不说,二来宣扬了那些书画作者的名号,三来嘛,对于大哥这种经商的家族来说,未必不是一个结交各路名流的好机会。虽然我不大懂做生意,但想必人脉总是重要的…” 郑丹青说罢,再去看阿普拉和高戬,却见二人面面相觑一言不发,不免有些讶异,笑道:“难道我又说错什么话了么?” “不是不是,只是丹青你说说的这些东西,实在是…闻所未闻…”阿普拉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把脑袋凑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丹青,你跟哥哥我说实话,你家里头真的不是经商的么?” …… …… 被太平公主赏识,进而在其麾下有个依仗,日后平地起波澜换得一世风光。这是阿普拉,甚至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只可惜郑丹青对此并没有什么太多的兴趣,这一次在放榜时大出风头已非他所愿,毕竟这个身体还年轻,等到几年之后的宫廷政变完全平息之日,待得唐玄宗开始励精图治之时,那等太平盛世中不论做些什么,都要比现在容易得多。 他从来都不是喜欢投机的人,亦不愿意为了名利二字而承担太多的风险。 对郑丹青来说,人活一世,最重要的不外乎“适意”二字,如果能够借助着本身的才能,不用太费心力的过上舒服安逸的人生,结交三五知心好友,偶尔携妓悠游、放舟江上,便已经是最美妙的人生了。 只是到底事不随心,不过想要去地方当一个衣食无忧的刀笔小吏,却不想竟成了本届明字科的第二名,依照着历年的规矩,必定是会留在京中的。而且那位太平公主对自己这张皮囊颇有几分好感,恐怕会借故将自己留在京中。 本想不动声色空气似的混过二张乱政、神龙政变,以及日后的太子重俊政变等等一系列乱七八糟、山河改色的日子,谁知,经过今日这样王致和的一场搅扰,自己的名字,也成了洛阳城中街头巷议里存在的名词。 索性一切还闹得不大,还有回转的余地,只要自己日后愈发低调些,这些小小的议论,自然会随风而散的。 只可惜,想要离开京城的可能性暂时没有了,除非自己肯舍弃这一次的科举成绩,辞官不就…… 但如今可不是推举任诞之风的魏晋南北朝,这样搏了朝廷的颜面,最终罢黜贡生的名额、不让再参加考试恐怕还是小事。要是有心人再大肆渲染一番,牵扯到武崇训的事情上,那可就很难善了了。 不管怎么说,武崇训的事情终究是个隐患,如果自己留在京中为吏,未必就永远遇不到他。这件事情,最好还是在适当的时候有个解决的方法才好。 “丹青,想什么呢?这么出神?”马车上,阿普拉好奇的伸手,在郑丹青眼前挥了挥。 二人从高戬家中出门时天色已晚,坊间大门已经快要关闭了,好在出门是时找到了可以雇佣的马车,二人已车代步,辞别了高戬,往客栈归去。 “我在想,以高兄的说法,咱们距离朝廷真正授官,恐怕还是要许多天的,短则半个月,长则半年、一年都是有的。这么长时间,到可以出去游山玩水,把洛阳附近的名胜都好好逛一逛。”郑丹青微笑道。 “这倒是个好主意!”马车快近终点,渐渐慢了下来,阿普拉闻言一拍大腿,一面从袖兜里掏钱,一面兴奋道,“大哥我带你到处转转,也让你长长见识。你这确实是个很好的主意,咱们要是外出游玩的话,大可以去田流坊包几个小美人儿带着同去,也省着咱们爷们儿看着近在咫尺的田流坊却不能去,憋闷的厉害…” 碰的一声跳下了马车,阿普拉仍旧沉浸在对未来几天游玩的描画中,兴奋的有些手舞足蹈:“那个夏风阁里的苏旦姑娘美的紧了,这几天我一直都在想她啊……咦?丹青,你为啥要冲我做鬼脸?是在开心么?哈哈,是了是了,你现在还是个雏儿吧?上回去田流坊也没让你破功,这回哥哥我一定帮你想办法,包一个最温柔漂亮的红倌儿给你"kai bao"!喂,丹青你也用不着摆出那样的表情吧?呃,你到底在看哪里啊?” “你这几天都在想田流坊的红倌儿?”一个令阿普拉如闻惊雷的声音,赫然在客栈门口响起。 阿普拉顿时像被施了定身术一般,呆愣愣的立在当场。 客栈门口立着一个身穿大红色胡服的女人,一身的短打,精干中竟也将她周身的线条勾勒的恰到好处。 她走上前,拍了拍阿普拉的脸蛋,啪啪作响:“那你这几天有没有想老娘我呀?” 第四十五章 一蓑烟雨任平生 - 盛世丹青 - 骊影 从放榜第二日的下午开始,洛阳城便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偏生这一下就是几日不停。 看着窗外屋檐被洗刷的泛着水碧色,几只燕子优雅在微朦天际间划过一道弧线归巢,看着外面浅淡的如若水墨画一般的景色,郑丹青缓缓的啜了一口清茶,觉得这样舒服的日子,最好能够长久一些。 原本住在隔壁的王致和,在放榜那日就已经搬走了,毕竟出了那样的事情,几人若是再碰面难免会尴尬。 让郑丹青有些讶异的是,王致和的事情,竟然在放榜的当晚就传遍了客栈上下。瞧着那位原本嚣张的客人,不声不响甚至有几分偷偷摸摸的结账搬走,不论是之前被打的小厮,还是客栈的掌柜,都有了几分轻松愉悦的模样。尤其是再见到郑丹青之后,这份神情就愈发生动了。 掌柜高兴的给郑丹青和阿普拉免了几日的房钱,又特意着人买来了炮仗,在客栈门口风风火火的热闹了一番。 科举前两名都住在自己店里,虽然只是一个明字科,却也足够说明自己这家店风水极好,文气十足。 至于王致和与郑丹青之间的林林总总,掌柜的虽然不大好说,却不妨来往的客官们嚼舌头。都城的百姓们总是比寻常地方人物多了几分傲气,这时候说书似的形神具像的演绎着放榜的故事,竟也没有什么因为当事人日后会在朝中为官,而产生些害怕惹事的畏惧。原本每日看的达官贵人就比其他地方多些,或者是受到了这种官气、富贵之气的熏染,眼界与气度自然要有些不同。 于是乎,周遭冲着郑丹青指指点点的人也不免多了些,甚至有那些胆子大的,径直便来与他攀谈、敬酒。几次下来,郑丹青多少有些受不得这些重重复复的烦腻,兀自躲回了自己的房间,不再轻易出门了。 好在不出门并不代表无事可做,既然“丹青先生”这样的名号已经被自己宣扬了出去,那么大可以依附着做几分文章。若是再将这个名头炒得热闹一些,自己日后完全可以依靠着这些书画的功底维持生计。这是最简单也最好达成的境况。 落笔画的就是微雨**。 盛唐气象还是雍容华贵多一些,那种最为素朴雅淡的纯粹水墨,还是要到了文采风、流的宋代,才能够饱受士大夫的推崇。 这其中的道理,就跟回到清朝大唱RAP一样,除了被人侧目而视、避之不及,并不会得到什么赞赏。 超前一步是天才,超前两步就是疯子。 像郑丹青这样的穿越者,其实最困难的就是把握好这样的尺度。 其实依照郑丹青的性子,他最喜欢的还是只在浓淡干湿焦上做文章的水墨,在他看来,中国画的精髓就在这里,那种国人世代崇尚的返璞归真、恬淡高远、天人合一的境界,也蕴含在这里。同样的,水墨画也是中华书画文明区别于西方艺术的最显著的地方。 只可惜,这是绚烂多彩的盛唐,而不是青衫风、流的两宋。又或者,一切只是顺应了他的名字,郑丹青,正丹青。 冥冥之中,一语成谶。 笔下画的是扇面。 如今的扇子,还不是后世明清流行的折扇,而是以团扇、执扇居多。 扇子是随手在市面上买的,寻常的绢布料子,扇骨材质并没有什么出奇之处。 其实画扇面,反倒是这样普通的扇子更好出彩。要是扇子本身就名贵异常,扇面画的再好,也不免会被扇子夺去几分光彩,喧宾夺主之下,到底谁是宾、谁是主,也就再难分别了。 如今郑丹青笔下学的是北宋初年画家徐熙画扇面的功法,多用浅碧青红,淡墨渲染然后敷色,工笔中见天然风致,意趣超然,甚至带着几分郑丹青所喜的野逸之情。 郑丹青曾经仔细研究过徐熙的《雪竹图》,亦觉得古人点评那句“江南花鸟,始于徐家”绝未夸大。就连郑丹青的师父都曾经说过,学扇面,头一个该学的就是徐熙…… 师父……一想到师父,郑丹青的手不由得微微一顿,思绪不自觉的转到田流坊中那个名叫潇潇的姑娘身上。 潇潇、夏东风……这两个人实在太像太像,让人不由得不去感慨造化弄人。若不是因为潇潇的面容,在田流坊那晚,自己也未必会喝的那样醉,之后有关乎武崇训的种种事情,想必也不会发生了。 只是,事情已经如此,多想无益。 咚咚咚的敲门声响起,高戬的声音传了进来:“郑贤弟可在么?” 低头看了看已经完成的扇面,郑丹青先应了一声,忙从怀里掏出一枚闲章,就着印泥印了,又飞快的藏进自己袖中。 起身四下瞧了一圈,见没有什么纰漏,这才去开门,笑道:“高兄来的真是时候?难不成是知道我得了好东西,高兄便闻风而动了么?” “哦?什么好东西?”高戬拿了一小坛酒进门,这时候东张西望好奇的问道。 “喏,街上买来的扇面,也不知是哪个大家所画,卖的人不识货,当成普通东西卖了。”郑丹青淡笑着将团扇拿起,递给高戬去瞧,“正好高兄见多识广,帮我也瞧瞧,这是谁的画?我瞧那一方闲章是小篆刻得‘一蓑烟雨任平生’,漂亮的紧了,兄弟我思付了一个晌午,也没想出来这是谁的章,高兄正好帮我想想。” “一蓑烟雨任平生?”高戬愣了愣,转而颇有几分激动的赞道,“好漂亮,好放诞,好疏狂!这是谁的章?竟然这样了得!” 郑丹青摆出一副无奈的样子,摇头叹道:“原来高兄也没有听说过么?倒是可惜了,这样好的扇面,竟不知道何人所做。” 高戬又拿了扇面仔仔细细的去瞧,越看越是赞叹不已,甚至连手里还捧着小酒坛子都忘记了,只好奇的问道:“这扇面看着是新的,看来这位高人应该是当代的大家才对。只是……为兄惭愧,为兄自以为眼界不低,当代大家的画不敢说都熟悉,可总是看过一二的。可是这个构图笔法,唔,着实有些奇特,竟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的,颇有些推陈出新的味道。可这样的功底,非一代大家不可为,我怎么就、怎么就看不出是谁画的呢?” 郑丹青心里暗笑,心想你要是认得出是谁人的手笔,那才奇怪呢。面上却笑道:“不管是出自谁的手笔,这扇面终究是好东西,我只花了五百钱就买回来,世上这种合适的事儿已经难寻了。” “五百钱就买回来了?”高戬吓了一跳,咋舌道,“我怎么就碰不到这种好事儿呢!”刚刚感慨完,高戬就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拍脑门儿,道,“对了!你是从何处买的?要是问问那个商家,没准能够追根溯源,咱们就能找到做着扇面的人是谁了!” 郑丹青赞道:“这倒是个好法子,我就是在南市买的,具体哪个铺子恐怕记不清了……” “记不清没关系,我去问问就是!”说罢,人径直的往外冲,顺便冲郑丹青摇着手中的团扇,“丹青,扇子借我用用,一会儿就回来!” “好。”郑丹青笑着应了,真没想到,这位高戬竟然也是个画痴。转回身刚刚重新坐下,就见高戬就忙忙活活的冲了回来,一边把小酒坛递给郑丹青,一边道:“瞧我这记性,竟是生生把来由都忘了。这酒是公主赏的醉花黄,我特地拿来跟你与阿普拉品鉴。我先去南市了,再晚一些的话,怕那卖扇子的人离开。” 说罢,也不等郑丹青回话,兀自去了。 郑丹青看着眼前的小酒坛微微一笑,心想自己这一次的筹谋,已经成了五六分。 …… ……疏雨杏花,霞光晚照。 高戬回来的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分。 有些落寞的将扇子递回给郑丹青,高戬摇头叹道:“我去南市问了一圈,也没找到卖这扇子的人。卖扇子的人倒不少,有这样扇面的却难寻,恐怕那人也早已离开了……我明日再去找找,如果还是找不到的话,怕也不能强求。” 郑丹青安慰道:“高兄也不必如此,来去皆是缘法,若是有缘,日后定然还会再见的。”思付了一下,郑丹青又道,“高兄既然如此喜欢这个扇面,这个扇子,不如就送给高兄吧。” “啊?那怎么行,万万不可,这么贵重的东西…”高戬连忙拒绝。 郑丹青笑道:“高兄这是在打我的脸么?五百钱的东西罢了。” 高戬闻言也不由得一乐,笑道:“那是卖扇子的人不识货,再说,君子不夺人所好……” “也不是夺,我把扇子送给高兄,自然还有些自己的小心思。”郑丹青笑道,“公主府上幕僚众多,藏龙卧虎。丹青说一句得罪的话,公主身边眼力高绝者应该不止高兄一人罢?而且还有当日与丹青有一面之缘的那位皇室宗亲,老人家见多识广,眼力上自然要比咱们好很多的。” 第四十六章 曲风 - 盛世丹青 - 骊影 高戬闻言大喜道:“这是个好主意,我竟然得鱼忘筌,把现成的手段给忘了!真是惭愧。”他想了想,又道,“送我扇子什么的,丹青你就莫要再提了。我明日就把扇子拿到公主府去,让那些同僚也一同鉴赏鉴赏,说不定真如丹青你所说,有人能够知晓这扇面的出处那。” “好,那就麻烦高兄了。”郑丹青微笑道。 目光瞥见了案上的小酒坛,高戬才算是想起了自己来此的目的,笑道:“只忙活扇面的事情,喝酒这等大事竟也忘了。对了,阿普拉那个家伙呢?依他的性子,闻到丁点酒香应该早就出来了才对,怎么到得现在还不见身影?” “他?”想起阿普拉最近的窘况,郑丹青忍俊不禁的道,“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卤水点豆腐。我那位大哥,如今真是遇到命中的卤水了。” “丹青你不地道,哪有在背后这么说大哥的?”倒是说曹操曹操到,阿普拉从门外探出头来,看见那坛子醉花黄,双眼就是一亮,嘻嘻一笑溜了进来,道:“我们吐蕃的男人历来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哪有被女人管教的道理?我也就是看在她是我姐姐的面子上,给她几分面子罢了。这几天她那小脾气也出的差不多了,我也跟他讲了这前前后后的道理。就算她再怎么不乐意,说到底也只是一个女人家家,当然要听咱们男人的话!” 高戬还不知道阿普拉遇到的事情,这时不免有些疑惑,郑丹青见状笑着解释道:“这个家伙是偷偷从家里跑出来的,富二代一名,本应该继承家业的,偏生到了叛逆的年纪,不听家里的话,偷偷摸摸的溜到洛阳城参加了武举。放榜的时候,赌约的事情闹得太大,阿普拉的名字又在积善坊前头挂着,他姐姐苏里珊就问明白了阿普拉的行迹。我们从高兄家回来的那个晚上,苏里珊姑娘就在客栈门口等着他……啧啧,说起来,那天晚上的事情高兄没见到真是有些可惜了,那位苏里珊姑娘,唔,怎么说呢。估计是家学渊源吧,身手果然十分了得,把阿普拉……唔……” 郑丹青话还没说完,阿普拉就在一旁不停的使眼色,一脸尴尬不已的样子。说道最后,眼见着这家伙要把自己最狼狈的一面讲出去了,阿普拉再忍不住,跳上前去一把捂住了郑丹青的嘴巴。 “别乱说别乱说,我是在让人那个女人你懂不懂?你们汉人不是也有句话嘛!好男不跟女斗!我是好男!”阿普拉涨红着脸嚷嚷着,一副生怕别人不相信的神情。 “唔……好好好,我不说了、唔……我不说了还不行么!大哥你松手吧!”郑丹青笑到有些肚痛,连连求饶。 高戬亦是旁观着热闹,笑个不停。 三人浓浓的闹了一阵子,才算作罢,重新扶正衣冠,笑谈醉饮,午夜方罢。 …… …… 醉花黄入口甘冽,回味却是绵长,三人笑闹后都有了些醉意,子夜散后,高戬索性也在客栈内住了下来。 用他的话说,他的司礼丞不过就是一个挂职的摆设,虽然是挂职在礼部,可实际上连个办公的地方都没有,晨昏的点卯更加不必去应。 当然,高戬最开始入职时并非如此,毕竟是当年的进士,年纪轻轻,声威却赫赫,颇有几分“二十高名动都市”的味道。 只可惜,在礼部盘桓不过几个月的功夫,高戬便与公主有了一面之缘。公主赞他英才高博、亮拔不群,跟礼部打了一声招呼后,就让高戬入了公主府供职,只在礼部留了个空空的官衔。 自那之后,他便成了公主的随侍,只听公主的号令,只是偶尔去尽一尽司礼丞应有的职责。 高戬离开后的几日,一直都在钻研那幅扇面的来历,与公主府的随侍、幕僚们品鉴商议了几日,也没得出什么确切的结论来。 众人都觉得这扇面的确是不错,颇有几分大家风范,只是那一枚“一蓑烟雨任平生”的闲章,偏生谁都没有见过,更不必说什么来历了。 高戬虽然有些失望,却仍旧顾念着李思训那头,只等着有机会时让长者帮着瞧瞧看。 至于阿普拉那边,这几天竟然也忙得厉害。 他的姐姐苏里珊果然也不是寻常女子,花了几日的时间接受了阿普拉的观念之后,姐弟两个就开始联手在京中走动。 偶尔,姐弟两个还会去参加一些官宦商贾之家的宴席,虽然阿普拉每次都邀请郑丹青同去,但都被后者拒绝了。 阿普拉自然是有几分拉扯郑丹青的心思的,只是后者故作不知不觉,婉拒再三,阿普拉也没有什么办法。 那二位在外忙忙碌碌,郑丹青却十分清闲。 每日清晨一通太极强身健体,用过早饭之后就去街面上闲逛,看一看书画文房之类的东西,了解市场行情之余,再随便买一些所需之物。 这日走到天津桥头的曲风阁,郑丹青还没往里走,掌柜的却已经迎了出来,笑着道:“公子今日还卖画么?” 郑丹青初听时微微一怔,偏头思付了一下,这才想起来,自己最开始以“丹青先生”这个名字卖画时,就是卖给了这家曲风阁的。 淡淡一笑,索性走了进去,道:“真是没想到,掌柜的竟然还认识在下。不过在下今日只是闲逛,并没有什么字画要出手。” “公子真是客气了,闲逛也可以来曲风阁嘛,这里虽然不大,但胜在清静。”掌柜的引着郑丹青进门,颇有几分高兴的为他倒茶。 郑丹青看着不禁有些奇怪,他上次来的时候,假借了泰州王家的名声。王家是书画一行的龙头老大,这位曲风阁的掌柜对这个名声有敬畏之心都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看对方的形色,并不只是敬畏那样单纯,反而有一种分外的喜悦融在其中。 “掌柜的似乎十分高兴?可是家中有什么喜事么?”郑丹青微笑着问道。 “当然高兴了。”掌柜的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分外轻松的在郑丹青对面坐下,“一来嘛,这接连几日的雨终于放晴了。二来,今日这茶煮的格外好。三来,也是最为重要的,我今日竟然又遇到公子你了!” 掌柜的搓了搓手,四顾着看了看自家的店面,笑道:“公子你不知道,你之前卖给我那幅画,被人花高价钱买了去。要不是因为那幅画,我这个曲风阁怕是早就干不下去了。那幅画一出手我就有了周转,又续了三个月的房租。呵呵,入冬之前,我是不会被人从这天津桥头撵出去了。”说到这里,掌柜心满意足的笑了起来。 没想到自己一幅画,竟然让一家几近倒闭的书画行有了回转的余地,郑丹青也不禁微微一怔,摇头笑道:“世事难料,掌柜的也是自己有这个运势,跟我卖的画倒也没有太大关系。” “公子这么说,我却不这样想。公子你瞧瞧,我这老胳膊老腿的,一到下雨阴天就疼的厉害。如今再次见到公子,外头连雨都停了。公子还不是我的福星么?”掌柜的哈哈一笑,道,“公子也莫要再叫我掌柜了,我姓史,史延,你叫我名字就是。” 郑丹青微微一笑,拱手道:“史老板生意兴隆,可喜可贺。” “哈哈!”史延捻须大笑道,“生意兴隆我就不企盼了,只盼着家里传了几代的曲风阁,不要在我手里断送了就好。” 美美的啜了一口茶,史延道:“公子今日闲逛,可是想要买些什么么?” “只是闲逛而已,要是真的有不错的书画,当然也是可以入手的。”郑丹青道。 “嗯,”史延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盯着郑丹青看了一会儿,才小声的道,“那个,令东家郎君的事儿,在下也听说了。好在是年少,有几分狂傲气倒也正常。如今咱们洛阳城里倒也赞那位小郎君,拿得起放得下,这才是大将风度。” 郑丹青思付了一下,才想明白他所说的是什么。 上次来的时候,郑丹青说泰州王家是自己的东家,那史延口中“令东家郎君”所指的,自然就是王致和了。 郑丹青闻言只好点头,淡笑道:“小郎君脾气虽然差了些,但心却是正的,是非还是很分明的。” “没错,这才是正理。”史延又给郑丹青添了一杯茶,搓了搓手,有些小意的问道,“那个,公子赶时间么?” “嗯?”郑丹青没有听懂。 “呃,是这样,我有个不情之请,要是公子没有什么急事的话……”史延又停顿着想了想措辞,接着道,“那个,公子一看便知道是大家出身,眼界十分高明,虽然年少却不输行家。我这个人,公子也知道,眼界和眼力都是有限的……前些日子,我收了几幅字,收的便宜,我觉着有些名堂,但是又不敢确定。所以……” 见他说的坎坎坷坷,郑丹青索性微微一笑,道:“史老板既然有好东西,不如拿出来,咱们一同品鉴品鉴,至此难得清凉夏意,又有好茶,这也是人生一大乐事了。” 第四十七章 言以威胁者,杀之(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长安三年九月二十八,也就是武举科、明字科放榜的半月之后,太平公主在洛阳城外的别业设宴,款待新科中举待诏之人。郑丹青、阿普拉也在受邀之列,持请柬驾马而去。 高戬作为公主近侍,早有许多事情要忙,提前派人来打了招呼,说是恐怕今晚分身乏术,难以相陪,望二人夜宴尽兴才好。顺便还指点了一些时间、地点上的诸多细节,需要注意的事情等等,十分尽心。 郑丹青二人此去虽然并不是什么重要的客人,却也不敢托大,早早的就出了城门,沿洛水往公主的别业驶去。 距离目的地还有五里有余,便能见到前面一片车水马龙,虽然离夜宴的时间尚早,人们却都带了几分或恭敬、或胆颤的心思,早早的来到了这里。 近了前门,亮出请柬,自然有人牵马引路,并没有什么异样的脸色摆给人看。小仆们的举手投足,自然而然的带着几分气度,虽然不是那种高贵雍容,却也行云流水,让人如沐春风。若是与之攀谈,话语间亦是浅尝辄止不卑不亢,让人不禁心生赞叹,心想培养这样一个人出来倒是容易,难得的是这府上不知多少下人,竟然都有几分通身的气度。这些小仆的主家,果然不是什么简单的人物。 一路行进遇人无数,无不是受邀而来的宾客,若有相识,便站在一起笑着攀谈一番,小仆们只在一旁退了几步等候,并不催促。 阿普拉长袖善舞,早已打听出这夜宴的规格来。 原来公主素来爱才,在坊间颇有几分女孟尝的名号,每一门科举取士之后,她都会依例举办这样一场夜宴,一来结交一番这些要入朝为官的新面孔,二来也是为朝中的一些老臣们提供一条拉拢新人的门路。对内对外,对己对人都有好处,自然是一场双赢的好场面。 历来科举中第之人,也以能够收到公主夜宴的请柬为荣。这请柬可不是随随便便发出去的,所请来之人,要么是科举中成绩非同一般,要么是身世可圈可点,要么是名声不同寻常。简而言之,能够收到这一份请柬的,都是日后在朝中有望一展头角之辈。 甚至有好事者,针对此事做了一首打油诗: 科举中第不足夸,空有才情亦白搭。 试看公主夜宴处,三秋冠盖满京华。 这诗虽然做的市井气浓了些,也多少有些调侃的意味,但说的确实实话。 “三秋冠盖满京华”,说的自然是这些被邀请来的新人物,若是不出问题,为人聪明一些,三个年头过去,就足以成为朝中举足轻重的一路人物。 于是乎,今日来参加夜宴的新人们无不喜上眉梢,就连阿普拉,一路上也是眉飞色舞,不曾停歇的给他前前后后讲了这么多的东西。 如今已经步入府邸庭院,再讲这些市井言词不免有些不敬,索性身旁经过的都是些同科中举的人物,阿普拉便长袖善舞起来。 让郑丹青有些吃惊的是,阿普拉这一路上,几乎跟每一位都能说上几句话。不单单是同科的那些武举人,就连一些已经入朝为官的官员,竟然也认识他。 看来这几日,阿普拉同他姐姐苏里珊忙前忙后的结交打点的功夫,果然没有白费。 一路上阿普拉身旁热闹不停,时不时的也向旁人引荐引荐郑丹青,于是乎,后者也从一些朝中官员的口里听到了几分类似“年少可期”“少年英才”之类的话语。 郑丹青当然不会把这些当回事,一路上只是淡淡微笑,除非不得已绝不多说一句话,摆足了自己花瓶的位置。 阿普拉早已清楚郑丹青的性子,自然不以为意,甚至还觉得这家伙是天生在人情往来上迟钝了些,于是愈发卖力的为他说好话。 郑丹青只在一旁如同局外人似的看着,一方面赞叹阿普拉人情往来功底的同时,也在漫无目的的观察着周遭的一切。 对面的人物、官员换了又换,并没有什么入耳后让他熟悉的名字,倒是身旁引路的小仆对待阿普拉愈发恭敬,明显是觉得此人待人接物不俗,日后飞黄腾达指日可待。 一段一炷香左右的路程生生走出了半个时辰,郑丹青慢慢觉得有些百无聊赖,正目光散漫的观察着院子里引洛水而入建成的荷塘时,却见荷塘对面嘻嘻哈哈的走过一些人,为首的那个,竟看起来有些面熟。 郑丹青不禁觉得有些意外,自己在这个世界上认识的人并不多,难得有面熟的人。 待那人走近一些,再细细的去瞧,郑丹青赫然发现,那位一身遒劲的胡服,腰夸佩剑,脚蹬马靴,开口与旁人谈笑时系无忌惮的少年,可不就是之前在田流坊,射了自己一箭后又救了自己性命的小王爷么? 倒是没想到,今日也会在这里遇见。 想起当日,这位小王爷告诫自己即刻出京,莫要惹是生非。郑丹青不禁微微一笑,心想这下子,恐怕真是弄巧成拙,要被这位小王爷嫌弃了。 可惜不知道这位小王爷是李家的哪一位,否则通过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也可以大概猜测一下他的脾气如何。 他自然还不知,被他稀里糊涂得罪下的这一位,正是日后一展宏图,真正意义上重新匡扶李唐的一代英主,李隆基。 可笑郑丹青原本还计划着,等到李隆基继位登基之后再在其麾下展露锋芒,可是如今…… 倒也难为他,倒神都洛阳城不满一个月,就把日后的顶头上司得罪了。要是被其他的穿越者知道了去,不知要如何笑他。 这些事情,郑丹青现在一无所知。他看着不远处的熟人,并不准备上前问好,毕竟二人之间的经历着实有些尴尬,一旦有人问起二人结实的过程,涉及到的复杂东西就更多了。 不过很可惜,郑丹青能够看见李隆基,李隆基自然也能看见他。 果然,李隆基游走的目光忽然间望过来,明显的微微怔了怔,随后也装作没看见似的,与身旁之人谈笑着离开了。 郑丹青见状微松了一口气,心底却浮现出几分不好的预感。 如果这位小王爷也来参加今晚夜宴的话,不知道那个被自己狠狠的落了面子,彻底结了梁子的驸马爷是不是也会来。 阿普拉仍旧跟对面之人聊得火热,并没有注意到郑丹青这边的事情。 郑丹青心中却有了几分盘算,目光打量着身前的阿普拉,心想一会儿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情,不要牵扯到阿普拉身上才好。 “咱们宴上依例文武分座,公子请跟我这边请。” 负责引路的小仆,只将人领到宴客的大堂里便退下,自然有其他的仆从来为郑丹青二人引路。 问过二人的身份之后,仆从便告知二人文武需要分开,阿普拉倒也不以为意,只如同大哥似的跟郑丹青吩咐了几句,便随之去了。 这样分开倒是应了郑丹青的心思,淡笑着应了,便跟随那仆从往自己的应座处走去。 刚走到近处,又是一个熟人映入眼帘,这回却是前几日的邻居王致和。 两人是明字科的头名与第二名,席面自然相连。 郑丹青看到王致和的时候,王致和也见到了他,于是少年的面色就跟着一白,侧过头去,紧抿了抿嘴角。 仆从将宾客引到席面上便退下,自然有人奉上茶水茶点。 “王公子,幸会。”总不能坐在身边却不打招呼,郑丹青淡笑着冲着王致和问好。 “嗯。”王致和侧头看他一眼,不大乐意的回了一声。 郑丹青忍不住微微一笑,心想眼前这孩子还真有些意思,才情是有的,只可惜家里惯得过了些,才养出这么一副目下无尘、孤芳自赏的性子来。 其实目下无尘和孤芳自赏,郑丹青身上也是有的。可这孩子却淋漓尽致的全都表现在外了,日后难免碰钉子。 但这孩子倔强是倔强,却也当真言必信行必果,那日放榜时千不愿万不愿的,可最后仍旧向自己道了歉。实在是有些意思。 拿起茶盏饮了一口,入口是带着些咸味儿的清香,虽然喝着还是有些别扭,但郑丹青已经在慢慢适应。 王致和摆出一副不愿和他说话的样子,郑丹青也自然不会去招惹他,只四下漫无目的的瞧。 对面,阿普拉果然已经跟左右打成一片,笑谈着些什么。前面更加接近主座的位置上,那位小王爷也正在与旁人高谈阔论着,十分热闹的样子。 宾客渐渐的入席,婢女仆从们有条不紊的穿梭其间。 日近夕阳,婢女们开始一对对的掌灯,大堂里开始氤氲起淡淡的铜黄色,有一种画卷中古绝的味道。 遥远的地方开始传来酒菜的香气,身旁的热闹愈发盛了,一个个小小的席面上也都有了主人,时不时从角落处传来的大笑声,带动着周遭的气氛。 不知过了多久,那幅绣着百花争荣长约三丈的屏风后头,转出高戬的身影来。 他远远的冲着郑丹青和阿普拉微笑了一下,而后提声唱报:“公主驾到。” 第四十八章 言以威胁者,杀之(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一场夜宴,刚刚一跃龙门身价百倍的年轻人们来了,兵部的一些中层官员来了,类似李隆基这样纯粹凑热闹的富贵闲人也来了。 席宴已开,丝竹已动。几巡浓酒过后,稍显迟滞的气氛,也终于被近前起舞的舞姬们带动了起来,自认为身份还算是入得了公主之眼的,少不得凑上前向公主敬上一杯。 公主今日穿了一身极为华贵动人的明丝绣,周身上下都带着几分金丝金鳞的贵气,头戴的明黄步摇珠光宝气,竟生生把她身后那幅百花争艳的牡丹绣屏风都比了下去。可这一身淋漓,看似纷繁,却又在她的身上被气势压制着。那让身后百花争艳都顿然失色的步摇,却怎么也比不上公主面上的一道朱唇。 她已经不再年轻,失去了二十几岁少女的柔韧朝气,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被权势熏染日久的权贵之气。这种气质,男子一旦拥有便让人心生向往甘于臣服,女子一旦拥有,便周身平添三分优雅魅力,就算是蒲柳之姿也可以在瞬间明媚动人,更何况,如今加之于身的,是这位原本就妩媚婀娜的公主。 她的眼角已经有了细小的纹路,却莫名的让她多了几分媚意。她每次微笑的时候,上扬的嘴角都会让她的面容发出一种摄人心魄的光,让人不敢直视。 上前敬酒的朝中显贵们也同样不敢直视,他们恭恭敬敬的说着些毫无新意的贺词,而后谨小慎微的举杯饮尽。公主看着他们,或是微微一笑,或是微微颔首,能够让她端起酒盏浅抿一口的,都少之又少。 她是当今整个帝国中最有权势的女人之一,除了御座上的女皇可以让她低头之外,放眼天下,又有哪个男子敢不在她的钗裙下臣服? “姑姑真是越长越年轻了,要是让不认识的人们看了去,没准儿还以为侄儿我才是长辈呢。”李隆基嬉皮笑脸的上前敬酒,他摸了摸自己因为日晒雨淋而散发着古铜色的脸蛋,颇有几分哀怨的说道。 “没大没小没规矩,还以为你去明字科那头阅卷,跟着齐碌那老家伙厮混厮混,可以把你带的沉静些,怎么看起来毫无用处不说,反倒是越来越顽皮了?”公主轻笑的叱着,神色间看不出太多对晚辈疼爱的感觉。 “姑姑明鉴,明字科阅卷那头,侄儿我去了半日就逃了。齐大人他,呃,刚正不阿果然名不虚传。不过侄儿我猴儿似的性子,实在是受不得那个拘束,还是武枪弄棒的爽快些。”李隆基笑嘻嘻的道。 公主被他的猴样逗得有些开心,随手夹了一颗金丝蜜枣放进嘴里,浅浅的品了片刻,笑道:“没事儿少往那田流坊里钻,虽说男人家喜欢沾花惹草是本性,无可厚非,但是那种地方毕竟不大干净。再说,你年纪轻轻的,也不怕伤了身子。” 李隆基闻言一窘,眼珠子看了看四周,尴尬道:“姑姑,大庭广众的,怎么说这个……” 这话语中颇带了几分少年郎撒娇的调子,公主大乐,指着侍立在一旁的高戬笑道:“你有胆量做,却没胆量让别人说你了不成?你与高戬虽然年纪差不多,可在这个事情上,他可比你成熟的多了。” 高戬一直在旁微笑着,这时候笑道:“小王爷年少风、流,就算是自己不去招惹,姑娘们怕是还要围着转那。想要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实在是难上加难。” “高大人,您这不是编排我嘛?这话我可不认!”李隆基闻言一笑,又冲着太平公主笑道,“姑姑您可别听那些蜚短流长的胡说八道,侄儿我从小到大其实也没沾过几朵花花草草嘛!” 这话果然将公主逗得一乐,李隆基趁势笑道:“姑姑,你这院子后头的书房里,是不是又有什么好东西了呀?送侄儿几幅字画如何?” “瞧瞧,一天到晚的,一旦来到本宫这里就开口要东西。要是被不知道的人听了去,还以为咱们朝廷已经穷成了什么样子,好端端的一个小王爷,竟然都伸手要到本宫这里来了。”公主指着李隆基笑道。 “哈哈,谁让姑姑这里收罗到得好东西多呢?姑姑,您就看侄儿给您来捧场的面子上,赏侄儿两幅字画吧!”李隆基再度笑嘻嘻起来。 “谁不知道你天天在京城里头无事可做的轻裘走马?上本宫这里来凑热闹,倒成了给本宫面子了?你这一张嘴皮子,也不知是从哪里学来的。”公主掩嘴而笑,又侧头对高戬道,“带着小王爷去后面书房里转转,要是他有什么看中的,明日着人送到他的府里去。也省着这个小家伙天天得了便宜还卖乖,出去再说本宫小气,那本宫倒哪里说理去?” “姑姑明鉴呀!侄儿哪里有那个胆子?”李隆基笑嘻嘻的道。 “喏。”高戬应了一声,笑着将李隆基往屏风后面引,“小王爷请跟我来。” “姑妈,崇训来晚了,给您请安。” 刚迈入屏风,李隆基就听到了身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听到那话语之后,他的心更是跟着一悬,脚步也为之一顿。 “怎么了小王爷?”高戬注意到他的异常,微笑着问道。 “没事儿,咱们走罢!”李隆基皱了皱眉头,不准备再去涉足这些腌臜之事,既然那个郑丹青不听自己的忠告,不怕死的参加了明字科考试,又不怕死的闹出了几分名声,那么,这之后的牵扯与结局,自然也就跟自己没有干系了。 抿了抿嘴唇,李隆基抬步拂袖而去…… 李隆基能够看到武崇训,坐在宴席间的郑丹青自然也能够看得见。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郑丹青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嚼着,看着跟随武崇训入内的二人在角落处对着自己指指点点,便知道什么叫做是祸躲不过了。 相比之下,郑丹青这边原本就清静的厉害。 明字科原本就不受人重视,这一次来参加夜宴的,也多是在武举人考试上勇冠三军的人物,再加上兵部来的人也多,于是席宴主要就是在武将身上打转。 阿普拉在席间混的是风生水起,这时候早就被人团团围在中间,眉飞色舞的不知在讲些什么,惹得周遭众人哄堂大笑。 身旁王致和早已离席去向朝中顾旧敬酒,他的家族不同一般,想必与朝中的一些权贵也早已结识,这时候一声声叔叔伯伯的叫过去,自然也会引来几分赞赏。 再看自己周围,明字科出身的人大多才能有限,这时候有能力的钻营的早已“挺身而出”,没能力奉承的只好傻乎乎的呆在自己席面之前,乖乖的吃酒发呆看歌舞。 郑丹青似乎也属于后者,他观察着跟公主请安的武崇训,见公主微微颔首便将他打发了回去。 武崇训又跟相识的其他人续了寒温,这时候走回到自己的席面上。 他的随从即刻凑了上去,冲着自己这边指点了几下。武崇训愤然的目光看过来,果然带着几分恨之入骨的味道。 浅浅的饮了一杯酒,郑丹青一面把玩着手中的酒盏,一面思付着什么。 武崇训就算是再怎么一肚子草莽,可毕竟是一位驸马爷,这时候往那里一座,上前巴结奉承的人自然不少。 有那熟稔的,这时候便抓着武崇训来迟了的把柄不放,非要让他罚酒三杯,武崇训推辞不过,爽快的饮了,却换来了更多的敬酒与回敬。 武崇训就算在怎么年轻,被酒色掏空了身子的人总是有一副苍白的脸色,这一轮十几杯酒水下肚,他的脸色便越发难看了。 跟着他的两名随从并非摆设,递过来的酒能挡则挡,于是也纷纷喝了不少。 但他们却没有就此忘记郑丹青,反而时不时的看向他这里,仿佛要确认自己没有逃跑一般。 看来一切很清楚,如果自己不想办法的话,今夜宴席之后,倒霉的恐怕就是自己了。 浅淡一笑,郑丹青拎了酒壶,为左手旁的另一位明字科同榜斟了一杯酒:“公子姓唐?” “啊!是!在下绥洲唐如海……”这位明显没有想到会有人主动跟自己说话,一时竟吓的抖了一下,郑丹青一杯酒快要为他斟完,才想起来什么,赶忙直起身来双手去接。 “在下郑丹青。” “啊!足下高名最近在京中流传甚广,在下也略有耳闻。”唐如海端着酒盏,十分紧张的样子。 “不过一些玩笑之语,难为唐公子听过。”郑丹青微微一笑,伸手与唐如海碰杯,一饮而尽。 唐如海赶忙也饮了,喝的急了,面色一红,咳了起来。 郑丹青站起身,走到唐如海的左边,对另两位同榜道:“在下郑丹青,咱们既然是同榜,也算有缘,不如相识一番?” 诸如此类,郑丹青与三个明字科同榜都打了招呼,几句闲话,引得几分熟络。 “这场夜宴机会难得,咱们要是就这样散漫而过,似乎有些暴殄天物了。”郑丹青微微一笑,道。 “郑公子所言甚是,只是咱们不善结交。哎!英雄无用武之地!”唐如海长叹一声。 “不妨事,咱们就算是再不善言辞,四个人在一起总比一个人单独行事的好。”郑丹青把玩着手中的酒壶,看了看不远处已经有了几分醉意的武崇训,淡淡笑起来。 第四十九章 言以威胁者,杀之(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古有《韩熙载夜宴图》,一切贵人夜宴时的繁华与奢靡、盛大与繁复,都在其中可见一斑。 这画如今在北京的故宫里,郑丹青去看过很多次,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承认,今日眼前之种种与画里相比,还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酒气氤氲的将眼前布上了一层薄薄的帘幕,舞姬们太过柔软韵律的腰肢竟显得有些不真实。丝竹歌舞,觥筹交错,来往礼仪,冠盖华章,好一场迷醉的夜宴。 带着身后的三名同榜,微笑着穿过层层人群,郑丹青终于来到了武崇训面前。 武崇训从来时就一直在人物间周转,这时候不知被灌了多少酒,面色、尤其是眼底,开始泛起一股不健康的青色。 他已然有些醉了,但依旧保持着几分冷静,毕竟身处于公主府上,他们这样的小辈当然不敢造次。 于是在看到郑丹青出现在自己面前时,武崇训虽然微微怔了怔,面露几分杀机,却没有做出什么破口大骂之类的傻事。 再怎么无用的达官贵人也毕竟是达官贵人,他们从小就生活在复杂如泥潭的环境中,早已有了自己的一套待人处事的安全法则。在哪里可以嚣张跋扈,在何处又只能做个乖乖的家猫,这样的事情,连武崇训这样的废材也时刻保持着清明。这是他们骨子里所铭刻的东西,想要让他在这种地方出丑,恐怕比在这里杀了他还要困难一些。 所以武崇训只是带着恨意的看着郑丹青,目光中隐隐有些猫看见老鼠之后的惬意与不慌不忙。 “草民郑丹青,与同榜三位士子请驸马爷安康。”郑丹青诸如寻常人似的冲他敬酒,面上带着淡薄的笑意。 武崇训见到郑丹青的笑容就觉得恨意更胜,这时候听到了他的名字,不由得更是嘲讽着笑出了声,阴阳怪气的道:“我当是谁?原来是当日明字科放榜时,闹出了不小乱子的那一位。如今京中盛传郑公子大名,如今又在此得见,想必公子飞黄腾达之日,指日可待了。” 一番话,武崇训说的颇为咬牙切齿,他暗暗的观察着郑丹青,心中在恨意勃发之后,也有了几分计较。 如果这个家伙能够出现在这里的话,就说明他有些东西被自己那位姑妈看得起。如果这小子真的有什么后台的话,自己要收拾起来,恐怕还要顾及一些东西。 郑丹青看着他,只淡淡的笑:“驸马爷谬赞了,在下才疏学浅,日后还要靠驸马爷多加抬举。”说罢,便冲着武崇训敬酒道,“丹青觉得与驸马爷一见如故,敬饮三杯。” 看着郑丹青一个文弱书生似的人物,面色不变的喝下三杯酒,周遭的人都叫起好来。 武崇训虽然微觉怪异,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这时候也不好轻易的摆出一副敌对的态势来,于是一个眼神递给了身后的随从。 “公子莫要见怪,我家郎君今日喝的实在是有些多了,这三杯在下代饮。”其中一位随从饮了这三杯。 郑丹青自然不以为意,只笑着对身后另外三人道:“诸位同榜,如今有幸得见驸马爷,不敬酒三杯么?” 以唐如海为首的那三位,原本站在郑丹青身后手足无措,完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时候得了郑丹青的建议,如闻纶音,也不再管自己到底会不会喝酒,上前恭恭敬敬的各自敬了三杯。 对方是武崇训的两个随从代饮,只是这样三番四次饮得多了,又喝的有些急,那两人的脸上也早已显现出赤红的颜色来。 世间上的很多事,不在于可不可以做,而在于有没有人带领着去做。 郑丹青这边与武崇训随从们喝的热闹,这场面早就入了在场许多人的眼,还有一些头一次见识到这种局面,颇有些无措的新科举人们,这时候也学着郑丹青几人的模样,搭帮结伴的开始向贵人们引荐、敬起酒来。 不知是不是他们见武崇训肯折节下交郑丹青,便误以为他没什么架子,于是乎,许多小团体们也以他为打开门路的第一步,纷纷敬酒过来。 武崇训被来来回回的敬酒与问安弄得有些迷糊,慢慢的却不禁有了几分飘飘然的感觉,毕竟以往在这样的宴会里,他从来都只是一个没有多少人会重视的小配角而已。可是这一回,被郑丹青浅浅的一疏导,武崇训的周围竟渐渐的形成了一个人群纷至沓来的小圈子。 难以享受到这样的时刻,武崇训竟渐渐的有了几分高兴,遇到那些让自己心花怒放的说辞,竟来者不拒,与人放开了对饮起来。 眼看着武崇训这边越来越热闹,郑丹青不禁微微一笑,没想到事情的发展要比自己预期的更加好一些。 带着唐如海几人抽身离开,郑丹青又开始诸如他人一般,拜访起其他的达官贵人来。 他不求在人前显山露水,只为了简简单单的摆出几个样子,于是有意的控制着,酒水上只是浅尝辄止,遇到那些仰头就能喝三大碗的武将,便用一些小手段,将唐如海三人推到前面挡酒。 席宴已酣,丝竹也愈发热闹,人们相互走动的愈发频繁,宴席渐渐的到了高、潮时分。 武崇训已经被众星捧月的感觉弄得忘乎所以,这时候早已将郑丹青是哪根葱忘得一干二净。他喝多了想要出恭,撑着身子站起,双腿一软却重新滑坐下去,惹得周遭一场哄笑。 武崇训自己也笑的开心,在人们七手八脚的搀扶下勉强站了,便摇摇晃晃的向着后院走去。 他的两位随从想要跟随照顾,却被敬酒的人们围在其中难以抽身。武崇训哈哈一笑,摆手说不用,独自一人就冲着后院走去郑丹青在不远处淡笑的看着,这时对身旁醉意憨态可掬的唐如海道:“唐兄,我去方便一下,一会儿便回来。” “好!嗝――”唐如海喝的不少,这时候醉眼迷离笑呵呵的应着,还顺便打了个酒嗝。 郑丹青微微一笑,随手找了个府上的小仆问明了道路,便一人向后院追去。 从偏殿的小门转出,沿路的灯笼不少,却仍旧无法完全消除夜色的迷离。 朦朦胧胧的能够看到一个磕磕绊绊的身影,郑丹青不慌不忙的跟了上去。 身边偶尔会有几名手端酒菜、杂物的仆从婢女们经过,见到郑丹青时便赶忙侧身让路。 身后的丝竹声在夜色里显得越来越不真切,夜色就像是一个没有底的口袋,足以吞噬世间的一切,包括生命。 待离得近了,郑丹青愈发能够确定那个身影正是武崇训。 二人一前一后也不知是走到了哪个偏僻的院子,身旁已经许久没有人经过,院子里开满了桂花。 今年天气凉的晚,桂花的花期这时候仍旧没有过,反而是正盛的时节。 扑鼻的香气让人迷醉,走的近了甚至有几分晕晕的感觉。 风吹出,淡黄色的花瓣洋洋洒洒的铺满夜色,让孤僻的小院子有了几分出尘的美感。 走在前头,醉得迷迷糊糊的武崇训似乎也被这样的香气惊得呆了呆,有些愣怔的抬头去瞧,像是一只呆头鹅。 也不知这是一座什么院子,桂花树旁有一口井,想必正是这样的活水让桂花得以绽放的这样痛快。 埋葬在这种地方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郑丹青这样想着,看着天际间几颗疏廖的星子,走上前去。 “驸马爷好兴致,在赏花么?”郑丹青笑得浅淡,开口处仍旧风度翩翩。 武崇训明显没有想到身后会有人,不免被吓了一跳,醉得发软的身子慢吞吞的撞了过来。 “我当是谁,原来是你这个家伙!”等看清楚来人,武崇训近乎有些残忍的笑了起来,“在田流坊那时候我就想杀了你,老子这辈子行走江湖,还没被人那般侮辱过!我还以为你打听清楚老子的身份之后,夹起尾巴逃了,谁知你竟然这么大的胆子,还敢这样出现在老子的面前!” 恨意几乎让武崇训的头脑有些短路,那夜田流坊里的事情,虽然知道的人不多,却在他的小圈子引出了不少的嘲笑。 原本娶了那样一个女人做老婆,就已经让武崇训名声在外了,如今竟然连一个平民百姓都欺负到自己头上了,那还了得? 郑丹青看着他布满了仇恨与血丝的双眼,不急不躁的走到了他的面前:“这么说起来,驸马爷是十分痛恨在下,想要除之而后快了?” “哈!”武崇训像看着猎物一样看着郑丹青,残忍的笑着,“在洛阳城里,有一套我们的规矩,你这种齑粉一样的存在,胆敢挑衅于我,你能够活到现在,已经是你的造化了。” “哦?”郑丹青笑得愈发生动起来,“那敢问驸马爷,您准备怎么对付在下呢?” “不着急,”武崇训哈哈大笑起来,“咱们慢慢找机会,比方说,现在这个时候,这个除了你我二人没有人的地方,”他缓缓的拔出了腰间的佩剑,用绵软无力的右手举着,对准郑丹青,“我就可以杀了你。” 郑丹青不急不躁,抬起头看着满天纷扬的浅黄花瓣,轻轻的笑起来:“这个地方做墓地,果然很不错。” 第五十章 冷月葬花魂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夜色氤氲,桂花带着一种特有的香气在黑夜中弥漫。有几分难耐的酒气混在其中,莫名带上一种粘稠的质感。 佩剑剑锋冰冷,却偏偏抖的厉害。 武崇训却没有这个自觉,这时候一切的张牙舞爪与愤恨的怪笑,都成了跳梁小丑一般的好笑。 他手中的剑指着郑丹青,却打了个酒嗝,残忍的笑了起来:“能死在你爷爷我手下,这也是你的造化了。别以为你还有什么报仇的可能,像你这样的蝼蚁,根本不在我们这种人物的眼中,杀了也就杀了,根本没有人会追究。” 这人喝多了之后似乎有些话唠,酒品不够好:“不要怨恨什么,这就是命,我的姓氏与你的姓氏不同,这就是命。我能够一根手指头就碾死你,你死了之后根本没有人会来惩治我这个凶手,这就是命。” 舌头都几乎打圈了,武崇训竟然还说的格外兴奋。 有一种嗜血的味道在夜色中漫溯开来,带着一种很特别的美味。 淡黄色的花瓣纷纷扬扬的飘落,在半空中打着旋,像是听到了远处飘渺的丝竹在起舞,又像是嗅到了血腥气的欢愉,漂亮的将人埋葬。 九月的夜总带着几分凉气,这时候却不那么明显,仿佛凝滞着,安静的期盼着等候着什么。 烟拢洛水月拢纱,粘稠月光下,不远处的回廊显得如此静谧美丽,给人一种**的美感。 那里没有人,这样很好。 “驸马爷想杀我。”郑丹青轻轻的笑,转过身子,开始慢吞吞的走。 “你别跑!”武崇训笑的嚣张,以为郑丹青害怕想要跑,于是提着剑,脚步软绵的去追。 “月度淮津,潇潇雨落,佳人独自梳头。妆罢扶弦,凭楼远望,天际茫茫一片。幽幽孤草寒,寒寒斑鬓繁。繁繁露头月,月月夜生寒……” 不远处传来丝竹软腻的歌声,传到这个院子里竟带着几分飘渺孤峭的味道。 这时再看那翻飞的花瓣,倒像是一片片孤绝着投奔向盛大的死亡,月色下如此凄美难言。 走到杂草堆积处停下脚步,郑丹青回过头来看武崇训追过来的声音,有些叹息着摇头一笑:“明明是一个薛潘,怎么偏生得了个‘冷月葬花魂‘的命?” 寒剑偏冷,武崇训仍旧沉浸在自我的膨胀与醉意熏熏当中,丝毫没有感觉到身边的危险。 眼见着郑丹青自己离郑丹青愈发近了,武崇训的双眼兴奋的亮着,鼻翼扇阖,手中佩剑胡乱的砍了过去。 面对着这样毫无章法的剑意,就连十岁孩童恐怕都杀不了,更何况是郑丹青? 微微冷笑,郑丹青侧身抬腿,一把踹中武崇训的腰,惹得他冷不丁的往左边倒去。 只可惜,距离那口井,似乎还差了一些距离。郑丹青微微偏头。 武崇训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危险,反倒被郑丹青这一踹惹得更怒,酒醒了几分,挣扎着就要从地上爬起来。 郑丹青见状更不手软,冲着重心不稳的武崇训又是狠狠一脚下去,衣衫微微乱晃,失足之人仍想挣扎,左手在井外的地面上划出一道不深不浅的印记。 井底深处传来咕咚的一声闷响,再无声息。 佩剑却留在了井外的地上,郑丹青从井口向里去瞧,漆黑一片的深井,甚至连月光都映照不出,人就更别想往外爬了。 淡淡的笑了笑,郑丹青伸手弹去身上的泥土与花瓣,准备回到那个歌舞招摇的宴客之所。 淡黄花瓣的香气似乎更加浓郁了,它们旋转着从花枝跳下,用一种静谧无声又轰轰烈烈的姿态结束自己的生命,让月色都为之暗淡了几分。 冷月葬花魂。 果然是个埋葬尸骨的好地方。 郑丹青淡淡的笑,脚步却渐渐停了下来。 直觉身后有些不对劲,他回头去瞧,于是面上原本就疏淡的笑容加上了几分无奈。 诈尸、厉鬼索命之类的事情不会发生的这样快,武崇训那个醉鬼废柴也没有能力从井中爬上来。能让郑丹青为之无奈的,只有活人。 “在下跟小王爷的缘分似乎不浅?”郑丹青看着不远处那个手捧画卷、背负浅淡月光的磊落背影,无奈的笑着。 他还不知道对方真正的身份,如果他知道了,后面的对话或许不会发生,又或者即便发生了,也会多几分柔软与商量。 李隆基看着眼前这个家伙,少年英俊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心中却有了几分汹涌澎湃的波涛。 他看了郑丹青几息,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放的平静:“郑丹青,你的胆子很大。” 郑丹青淡淡的笑:“在下的胆子从来都很小,所以在驸马爷想要杀我的时候,我很害怕。驸马爷威猛,只可惜年轻气盛,不小心失足跌落井中,真是天妒英才。” 这一番话说的惋惜哀叹,郑丹青的脸上却没有半点的惋惜哀叹之情。 他不知道面前这位小王爷,将方才的事情看见了多少,但这对于郑丹青来说,并没有太多的关系。 李隆基没有笑,他听着别殿遥遥传来的萧鼓,不带感情的道:“我父亲曾经说过,能够把黑说成白的人都有几分能耐。郑丹青,看来你很有几分能耐。” 郑丹青微微一笑,道:“小王爷遇事冷静,才是真正的年少可期。” “年少可期?你是在说我还是再说你自己?”郑丹青总是经常忘记自己这个身体的年纪,顶着个十六七的脑袋,说着这样的话,总给人一种滑稽的感觉。 李隆基却没有笑,反而眼神愈发冷了:“你觉得这件事情会怎样结束?” 郑丹青看了看身旁的枯井,耸了耸肩:“如果依在下所见,小王爷似乎不准备救他,再加上上次小王爷搭救之事,想必小王爷现在还是很愿意坐享其成的。” 手拿书画的手一紧,李隆基忽然觉得自己陷入了被动的境地,竟然被眼前这个家伙反客为主了。于是他双目一闪,闪过一丝冰冷的杀意。 “小王爷动了杀心?”郑丹青仍旧笑着,并没有觉得紧张。 “是,这样是一个很简单的方法,你不觉得么?我用武崇训的剑杀你,再把你的尸体扔在此处,到时候,别人只当是你们是互相被杀死,这一切都与我无关了。”李隆基冷冷道。 “好办法。”郑丹青拊掌而笑。 李隆基盯着他:“你似乎并不紧张,还是说,你觉得,你能够打过我?”说到最后,李隆基的脸上浮现出一种自信的笑容来。 “在下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怎么可能打得过小王爷?”郑丹青笑着道,“不过小王爷似乎忘记了一个问题,在下就算是再蠢,恐怕也不会站在这里任你杀戮。我会跑,而只要我跑到有人的地方,小王爷的计策恐怕就不成了。毕竟如今设宴,人多眼杂,就像我这样被人撞破也说不定。” 李隆基不再说话,只冷冷的看着郑丹青。 “小王爷是聪明人。”郑丹青接着淡笑道,“如果今夜的事情被人知道了,田流坊那夜的事情,自然也会被人知道。在下不过是草芥一样的人物,小王爷万金之躯,跟我这样的人一起惹得一身灰,似乎不值得罢。” 轻轻一笑,郑丹青点到为止,不在废话,冲着李隆基拱了拱手,笑着告辞:“小王爷,在下先行一步。”说罢,坦然转身去了。 桂花犹自香,香气直透洛阳城。 夜宴的丝竹声变得有些旖旎,夜正酣,倒是一场熏熏然的好时节。 李隆基看着郑丹青的背影,看着满院子的黄花,却没有多少欣赏如斯美景的心情。他恨的几乎有些咬牙切齿,自己那日怎么就混了头,竟然救下了这么一个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抬步走出院子,从之前已经问明的茅厕所在绕了一圈,郑丹青这才重新向宴席处走去。 身后李隆基并没有跟上来,郑丹青微微一笑,心中放松了不少,知道这件事情基本上已经成了。 回来路上又遇见了几个仆从,郑丹青略带醉意的同他们闲聊了几句。 年轻的婢女们眼见着这个俊朗逼人的少年,微红着脸应对着什么,离开后都二三成群的低声笑起来。 好皮囊总是这样好用,郑丹青捏了捏自己的脸蛋,抬步走进宴席。 一切都显得那样平静,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似的。 李隆基已经先行回来了,这时候手捧几幅书画在太平公主面前说着什么,依旧是原先那幅嬉皮笑脸的样子。见到郑丹青之后,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表示,仍像是见到了陌生人一般。 再去看阿普拉,这家伙果然还在人群中被包围着,嘻嘻哈哈的同人喝酒应酬,并没有什么醉态。 这家伙的酒量郑丹青是知道的,基本上跟牛差不多,不需要自己担心。而且看他的样子,应该是并不知道自己出去过的。这样很好。 跟自己同榜的唐如海几人,却明显有些喝高了,甚至有一位直接趴在食案上,姿态不雅的睡了过去。 武崇训的两个随从仍旧被人围着,这时候却仿佛意识到了什么,面上有了些焦急的神色,目光也时常向后院的通道撇着。 郑丹青微微一笑,重新入席,为自己斟了一盏茶,缓缓的饮着。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 熟悉的词句在女子幽幽的声中入耳,郑丹青拿着茶盏的手微微顿了顿,寻声去瞧。 第五十一章 那些谋求与散淡(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正在弹琵琶的正是那位田流坊的潇潇姑娘,她一双羊脂白玉似的葇夷,正巧妙柔韧的在琵琶弦上游走着。 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悠扬的调子从她的朱唇中唱出,仿佛每一个字都沾染了莫名的香气,幽肠百转中有一种哀而不伤的味道。 她今日穿了一身浅碧色的襦裙,高高的腰线让她的身材显得格外动人,裙角用极淡的金线勾了,在夜宴的光晕下显示出一种奇妙的光亮来。 这一首《八声甘州》,大概是她自己谱的曲子,不是一味的哀戚悲怜,反而隐隐的,带着壮阔与挣脱的调子,有一种唐人所特有的悲壮潇洒、酣畅淋漓。 更难得,是这样的曲调竟然由一名看起来极柔美的女儿家弹出唱出,视觉与听觉强烈的冲击感,给人十分奇妙的感觉。 郑丹青远远的看着她,看着那个太过熟悉的面容与身段,不知在想些什么。 宴席中的宾客们也被她的曲乐所感染,对酒笑闹的声音小了些,转而开始指指点点着潇潇,与身旁之人纷纷议论着什么。 “公主大人好大的手笔,竟然请来了田流坊音韵第一的潇潇姑娘来唱曲子。” 郑丹青听到了身旁人的议论之词。 “大手笔倒不算什么,毕竟要是公主相邀,这天下谁敢不来?主要是公主的这份气度,这潇潇姑娘唱得再好,身份也实在是低微了些。公主同为女子,却没有看潇潇不顺眼,这份度量,哪里是一般人能够有的。” “以公主之尊,自然不会把这些事情放在眼中。只是……这潇潇唱的是什么?好听倒是好听,也不知是哪一位做的,格调不高不说,连音韵都不在的,怕是连诗都称不上。” “那还是小事,关键是太过悲戚了些,如今这一场夜宴是庆贺之时,这位潇潇姑娘拿这样的曲子出来唱,似乎有些登不上台面。” “何止是登不上台面呢?恐怕要惹得公主不愉快了……” 宾客们议论纷纷,摇头不已。看着眼前那个貌美婀娜的女子,心中不觉纷纷涌起了些叹息来。 在场的多是武将,他们虽然不懂那唱词的好坏,却也能明白什么样的诗才叫做诗,也能从曲调里分出哀婉与欢愉来。 宴席间的气氛在这时候变得有些奇特,人们纷纷停止了高谈阔论与饮酒笑闹,只摇头谈论着潇潇姑娘的不懂事,顺便偷偷的瞧一瞧公主的脸色。 郑丹青听着他们的议论,抬头去瞧李隆基,果然见他的脸色也不是太好。他仍旧站在公主身边,嘴里却不再敢多话。 高戬也在这时候回来了,他也在细细听着潇潇姑娘的唱词,微微偏着头,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反观公主,她的脸上却是依旧的淡淡笑容,那是一种居高临下俯视众生的笑容,让人不敢直视。 似乎是感受到了郑丹青的目光,公主看了过来,眼中闪过一丝浅淡的光亮。 郑丹青淡笑着微微躬身,权作施礼。 “想佳人,妆楼颙望,误几回、天际识归舟……” 一番议论,曲子已经到了尾声,宴席间的气氛愈发尴尬,人们的议论声愈发小了,似乎每个人都在等待着公主的义愤填膺。 宫商转羽而歇,潇潇将曲子收的干净利落,缓缓起身,冲着公主施礼。 整个大殿,宾客百余人,却都在这时候压低了声息。 穿搜其中的仆从婢女们更加不敢造次,一个个屏气凝神轻手轻脚,生怕打破了什么似的。 没有人鼓掌,更加没有人叫好,潇潇一礼施毕,收整衣敛,低眉袖手。 “倒是一首好曲子,本宫都未曾听过。只是词曲间太过俗媚了些,格调不高。”公主懒洋洋的开口,句末微微上扬的声线,听的人心里痒痒的。 潇潇恭敬的回答:“公主说的是,如此乡间俚曲,难登大雅之堂,不过为博众人一乐罢了。” 公主笑道:“本宫是不懂这些东西的,便是把那《大雅》《小雅》的唱出花来,其实入得本宫耳中也都差不了太多。不过到底是杨盈川、幽忧子的格调高些,要么是‘匈奴今未灭,画地取封侯‘的壮阔,要么是‘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的旖旎。说到底,本宫也不怕你们笑话,本宫还是喜欢幽忧子这等小儿女之情。” 杨盈川就是杨炯,幽忧子是卢照邻的号。太平公主此言一出,众人纷纷赔笑。 公主片刻后又道:“自古诗文书画不分家,在坐的就有今年明字科几名新秀,不如让他们点评点评这首曲子?今年明字科的榜首何在?” 公主提议,众人自然纷纷叫好,王致和也有些意料之外的惊喜,没想到公主会给自己一个一展才能的机会,这时候有些兴奋的小脸发红。 高戬却看了郑丹青一眼,冲着他不为人所察觉的轻轻一笑。 王致和忙走上前,躬身施礼道:“草民泰州王致和,代祖父请公主安。” “哦?你祖父是?”公主见王致和面容俊秀便有几分喜欢,这时候带着淡淡好奇的问道。 “家祖名讳王乾盛。”王致和恭谨答道。 “哦,原来是他。”公主笑道,“原来在崇文馆供职吧?本宫记得,崇文馆门前的那个盈额就是他写的,苍劲古朴,力透纸背,的确是难得的好字。你年纪轻轻,能够拿下今年明字科的榜首,果然得了你祖父的真传。日后进了崇文馆,更要勤勤恳恳,更上一层楼。” 王致和闻言大喜,公主这一句话,就定了他的前程。 要知道,就连他的祖父王乾盛,初入崇文馆时也已经到了而立之年。 王致和激动的有些颤抖,一揖到地:“公主谬赞了!致和定当不负公主重望!” 公主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席间众人此时不禁纷纷赞叹,这些新人来参加这一次的宴席,最好的结局莫过于受到公主的赏识。王致和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这样的东西,许多人在赞叹之余,不免有了几分妒忌之心。 王致和并不自知,这时候只沉溺在难以言表的喜悦当中,竟然连公主要他做的事情都一时间忘在了脑后。 公主看着那张喜笑颜开到有些忘乎所以的脸,极微小极微小的,蹙了一下眉。 高戬却将其看在了眼里,这时候上前半步,微笑道:“致和贤弟,不知以为这曲子如何?” 王致和闻言倏然惊醒,吓了一跳,偷眼去瞧公主的表情,见后者并没有什么愠怒的模样,才微微放松了一些,赶忙笑道:“喏,在下就妄言几句。” 他在心里付度着公主的心思,谨小慎微的道:“正如公主之前所言,这曲子实在是有几分不伦不类,诗应有的韵律全然没有,而且格调太小了些,全然几分哀惬伤怀小事,难登大雅之堂。但这曲子,致和也用心听了听,用词倒是有些巧妙的地方,倒也不是一无所长。不过说到底,这样的盛宴之下演奏这样的乐曲……我就事论事,潇潇姑娘莫要责怪,但的确是不太应该。” 这话说的看似高谈阔论,实际上不过是兜兜转转把公主的看法又重说了一遍,自然没有什么好与不好。 王致和偷瞧着公主的脸色,见她面色不变,毫无表情,心里就难免有些忐忑,又不知该如何是好,一紧张,冷汗都几乎流了出来。 好在公主并不需要他再多说什么,而是淡淡道:“明字科此榜第二名何在?” 郑丹青上前一步,躬身施礼:“渭城郑丹青,见过公主殿下。” 正在一旁无声等待的潇潇娇躯一抖,怀抱的琵琶几乎滑落到地上。 她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时候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微微转身去瞧,不远处那个青衫磊落的身影,让她的心脏猛的一跳。 原以为那人会即刻离京的,原以为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个身影了,谁知道…… 那日郑丹青离开后,潇潇并没有多大的感怀。她从小就在田流坊里生活,见惯了朝秦暮楚、聚散浮萍,生死离别这样的事情,已经难以再惊扰她的心房。 可是过了几日之后,那一笔《八声甘州》的墨迹一就开始像有了魔力一般,那其中的字字句句,也变成了一种咒语似的东西,盘桓在她的脑子里,让她时时刻刻地都无法忘怀。 有那么一阵子,她就像是魔怔了似的,总觉得那首词里,是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韵律。那种韵律与普通的诗歌不同,没有那样的僵硬、固定,反倒杂和着一种柔软与弹性在其中,让人想起隔壁跳舞的姐姐摇动的腰肢。而这种韵律,带着异样的**与魅力,仿佛能够直透进灵魂似的,即便只是诵读,都让人感知到血液的律动。 这种律动配合着咬字的起承转合,跟成了绝妙的搭配,那种完美的契合,几乎让她激动的想要哭。 她从小开始学琵琶与唱诗,十多年来追求的,就是音韵与诗句的契合。那是一种对她来说完美绝妙的境界,是让她最抗拒不得的吸引力。 可是眼前的这首词,仿佛在轻描淡写之间,就达到了这种完美的程度。这样的惊艳,让潇潇心悸不已。 第五十二章 那些谋求与散淡(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于是,潇潇开始下意识的追求更多的东西,她开始为这首《八声甘州》谱曲,几天几夜的不眠,外加后续日子精神上的时常游离为代价,她终于谱出了一首让她满意的曲子。 在得到公主府夜宴的邀请之后,潇潇绞尽脑汁去想最好的展示,可是思来想去,将前人的古诗都想一遍,都觉得其中韵律,远不如这首词适合歌咏。 这当然不是说那些诗不够好,而是少了一种能够千变万化的节奏韵律感,反而带了些千篇一律的尴尬。 即便是《汉乐府》,那些浅显易懂的诗歌中,与眼前的词相比,仍旧少了一分叫做韵味的东西。 潇潇正因为这首《八声甘州》而魔怔着,于是有些晕晕乎乎的,就选了这一首拿出来献唱。 她不是没想过,这首曲子有些太过凄婉,未必会得到世人的激赏。 她的经验很足,很明白什么事情应该做,什么事情不应该做,尤其是当面对的,是全帝国最有权势的女人之一的时候。 但更多的时候,潇潇就觉得,心中仿佛有一种召唤的力量,力大无比的牵引着自己弹奏出《八声甘州》来。 于是,在热闹的觥筹交错中,她透过所有的繁华看到幕后的萧瑟。 当那篇让自己魔怔的曲子从指间流淌出之后,她感到了一种从所未有的解脱。 心里有片刻的释然,甚至有那样一个念头从她头脑中闪过:若是此曲成自己弹唱生涯的绝作,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 所以,在公主淡淡点评,王致和婉转的说不好的时候,潇潇只是慵整纤纤手,淡淡一笑。 直到她见到了郑丹青的身影,那种超然淡薄的心境,才赢得了片刻的心悸与恍惚。 她看着那个日思夜想的身影,听到他缓缓的开口:“丹青觉得……” 郑丹青沉吟了一下,抬头看到了王致和厌恶的表情,以及高戬微笑的样子。 李隆基面无表情的看着他,双眼中却是惊涛骇浪,蕴藏着太过复杂的情绪。 席间的众人并不期盼什么,王致和在之前已经做了一个很好的表率,只要是聪明人,自然都会顺着公主的意思说话。 这一场微波,已然接近了尾声。 “丹青觉得,潇潇姑娘的弹唱挺好的。” 一语惊醒的不是梦中人,在场的众人。 有些人忍不住哗然出声,有些人用不可思议的眼神打量着郑丹青,心想这个家伙是不是见色起意、色胆包天了,竟然为了一个**楚馆里面的女人,跟公主唱反调? 就连阿普拉都不免捏紧了袖子里的拳头,面色微白的想着为他兜转的办法。 他很着急,可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 他不明白郑丹青为何要这样做,就算是自己二人得到了公主的垂青,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言词,也实在是太过冒险了。 如果应了公主的心意还罢,如果没有……违逆了公主的意思,后果实在是不堪设想。 阿普拉并不知道郑丹青与潇潇之间的关系,更加不知道,眼前这个他视为需要保护的弱者的兄弟,就在片刻之前刚刚杀了一个大周朝的驸马爷。 如果他知道的话,他可能会被吓得半死,也有可能会对郑丹青刮目相看。 可不论是前后那一种,面对现在的这个境况,他都不会再为郑丹青如此忧心了。 郑丹青的脸上却没有什么忧虑的表情,他原本就没有太多抱着谁谁谁的大腿往上爬的心态,更加没有什么钻营奉承的想法,而面对着太平公主的时候,郑丹青心中更多的是身为穿越者的好奇,而不是当世之人对于这个女人的敬畏。 他仍旧想着离开京城逍遥几年,即便是在京中任职之后,想必再提出想要到地方去,应该也不是太难的事情。 抱着这样的心思,郑丹青便将这个问题答得十分随意,随意到颇有几分语惊四座,随意到让太平公主微微扬起了嘴角。 高戬见状也在旁微笑起来,心想这个家伙,特立独行之间倒也有几分能耐。 “挺好的?” 伴随着众人哗然之声的隐隐收敛,公主淡笑着道,“你一个明字科的榜眼,竟然只会用这样浅薄的字眼来形容方才的弹唱么?” 郑丹青仍旧不慌不忙,笑道:“公主恕罪,在下要是有那个能耐,早就去考进士科或者明经科去了,还哪里用得着在明字科里谋求出路?” “你倒诚实。” 这话答的实在,又带着几分俏皮,不止公主掩嘴笑了起来,就连宴席中的众人也纷纷笑了起来。 其他明字科的同榜还罢,他们原本也知道自己身份的尴尬,被人嘲笑惯了,这时候在这些达官贵人面前本就有些自叹不如,听到郑丹青的自嘲与调侃,并不觉得丢人,自己也笑了起来。 唯独王致和的脸色有些不好看,他刚刚得了公主的溢美,可是郑丹青的话头一转,又将自己这个明字科的榜首贬低的一无是处。 虽说郑丹青其实没有那个意思,但王致和现在看他正有几分不顺眼,便以为他事事都是针对自己的。 可是眼前这样的场合,王致和又不敢去辩解什么,只能干受着闷气,一张脸色变幻莫名。 “这话于请于理都糙了些不说,也实在有避重就轻之嫌。公主的意思是让你品评这词曲,你只说好与不好,又是何意?” 宴席间的气氛正向不错的方向发展着,偏偏一个人的冷言冷语却打断了这氛围。 郑丹青顺着声音去瞧,便见一人风神俊秀,眉如墨画,目若点漆,面色白皙中带着红润的秀色,实在有几分《红楼梦》中形容宝玉“面如中秋之月,色若春晓之花” 的神态,实在是个漂亮到雌雄莫辩的男子。 只是这人看人都是斜睨着,完全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仿佛全天下人都入不得他眼中一般。 尤其是方才说的那一番冷嘲热讽,更是语气嚣张到让人有些纳罕。 就连在场的太平公主都对自己的点评一笑了之,这个家伙竟然明摆着要跟公主唱反调? 这人,是不是太过张狂了些? 正纳罕着这人是谁,就听高戬笑着回道:“国公爷,依下官看,就扰了这位郑公子吧。正如他所言,他所中的只是明字科的榜眼罢了,除了写字工整之外其他才华怕是也有限。” 郑丹青倒是不在意别人贬低自己,只是不免有些纳罕,这几日相处下来,高戬怎么看也不是那种贬低别人抬高自己身价的家伙,怎么这时候却说出了这样的话来? 心中不免有几分奇怪,却又见那美男子扬着嘴角冷笑一声,道:“高大人哪里的话,我张昌宗又不是那等好事之辈,只不过是随随便便说几句实话罢了,要是高大人不爱听,我先行离开就是。” 听到“张昌宗” 三个字,郑丹青瞬间心如明镜,忍不住微微挑了挑眉,好奇的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张昌宗好几下。 张昌宗虽然不是如若太平公主一般的大人物,却也十分出名,原因不在于其他,而是放眼五千年历史,能把男宠这个职业做到他这样风生水起又恬不知耻的,实在的没有几人。 而且这位张昌宗最厉害的,是自己伺候女皇还不够,甚至还将自己的哥哥也推到了女皇面前。 兄弟两人尽心竭力的伺候女皇,果然让已经快要八十岁的女皇十分满意……因为女皇的纵容,二张兄弟在朝中愈发飞扬跋扈,为日后的二张乱政埋下了祸根。 郑丹青虽然知道二张的嚣张,却还不知道这两位已经变成了“国公爷” ,看来女皇为了哄这两个花美男开心,手笔足够大。 听到张昌宗如此强横无理的回话,高戬微微一怔,被噎的面色一红:“国公爷莫怪,下官不是这个意思。” 张昌宗瞪了他一眼,竟然如同泼妇似的不依不饶:“我看你就是这个意思!” 场间无人敢应声,虽然看不惯张昌宗行径的人大有人在,可是这几年女皇对他的回护,实在是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高戬紧抿了下唇,他只是一个指甲大小的无用官,论身份,哪里比得上这位国公爷? 他知道这家伙因为一些缘故,一直看自己不顺眼的,索性这时候借题发挥起来。 知道自己说什么必定都无用了,高戬不再发一言。 看到高戬的样子,张昌宗心满意足,脸上傲然的神色更浓,仰着下巴十分不屑的看着他。 “久闻国公爷诗书造诣非凡,正巧今日有这等机会,不如让在下聆听国公爷一番教诲如何?” 没人说话却不代表郑丹青不会开口,高戬是为了袒护自己才被张昌宗借题发挥的,事到如今,郑丹青也没有不加理会的理由。 他素淡的开口,不谄媚不也不嘲讽,仿佛并没有将张昌宗的飞扬跋扈看在眼里一般。 张昌宗横了他一眼,冷笑道:“你是什么东西,还配跟我说话?” 第五十三章 谈笑杀人 - 盛世丹青 - 骊影 张昌宗横了他一眼,冷笑道:“你是什么东西,还配跟我说话?” 郑丹青闻言也不恼,只是淡淡的笑道:“国公爷似乎弄错了一件事,最开始,是国公爷先跟在下说话的。” “你——”张昌宗一怒,刚想不顾场合的破口大骂些什么,却被一阵笑声拦下。 太平公主这一笑可谓是百媚千娇,绣着蝴蝶百花对舞的淡粉阔袖随着她掩口的修长葇夷遮掩了大部分面容,只露出一双传情的妙目来,上挑的眼角带着几分勾人心魄的魅惑。 张昌宗之所以能够现在位居国公,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太平公主。要不是太平公主将他介绍给了女皇,他张昌宗也不会有现在的荣耀。 细究当时原因,太平公主将张昌宗介绍给自己的母亲,除了献宝之外,未尝没有些依靠张昌宗探听消息的意思。只是出乎了太平公主的意料,这些年他们二张兄弟太过得宠,竟渐渐的脱离了自己的管束,仗着女皇的宠爱飞扬跋扈、目无余子,公主最开始的念头已经难以得偿所愿。 至于张昌宗本人,对于太平公主的态度也颇侃琢磨。一来,自己确实受到了她的恩惠才换得如今如此荣耀。二来,张昌宗却也多少有些暴发户似的膨胀感,而且这些年来,抨击他们兄弟二人的朝廷官员并不少,却没有一人能够真正将他们扳倒。女皇对他们的偏听偏信简直到了荒唐的地步,甚至连武三思都帮他牵马,对他阿谀奉承,他也渐渐不将太平公主看在眼里。 尤其是去年,也就是长安二年,太平公主随同李旦、李显联合上表,要尊二张兄弟为王。女皇未准,最终以“国公”之封替代。 这一举动,让二张兄弟胆气更胜,如今李武两家的人都争相巴结着自己,这天下之间,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住他们二人的去路? 于是乎,对于太平公主,张昌宗是又敬畏又不屑,以至于许多事情变得万分复杂。 可公主毕竟是公主,太平公主一开口,即便只是轻轻的笑一笑,也让张昌宗微微紧张起来。 “真是几个置气的孩子,那郑丹青也就罢了,毕竟年纪轻初见世面,很多事情都不懂的,还可以说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昌宗、高戬,你们二人怎么说也是朝廷命官,在宴席之上为了这么一丁点小事儿,跟个孩子似的拌嘴,就不怕在场之人看了笑话么?”公主咯咯的笑着,极近柔媚,“在场好些人都是你们日后的同僚那,让他们这些刚刚进入朝廷的家伙,见到你们这些为官者都是这副模样,本宫岂不是陪着你们一同丢脸了么?” 张昌宗心里微微一跳,这时候看了高戬一眼,二人一同冲太平公主作揖,认错道:“下官僭越了。” “罢了。”太平公主扬着嘴角,笑着挥了挥袖子,“你们三人一人一杯水酒,对饮之后此事便就此作罢吧。都是这么大的人了,还斗嘴玩。” 公主摆出几分长辈与尊者的威严来,三人不敢不从。 自然有婢女听命端酒而来,郑丹青刚接过酒盏,就听张昌宗那里又是一声破口大骂:“娘的!你是没长眼睛么?好端端的一杯酒都端不好!真是废物!” 被他大骂的婢女吓的浑身发抖,仔细去瞧,那酒盏已经打碎在地,张昌宗的衣角湿了一片,显然是被洒落的酒水染湿了。 身旁的人七手八脚的帮着张昌宗收拾残局,甚至有那奉承之人赶忙拿自己的袖子去沾张昌宗衣角上的酒迹。 那婢女已经吓傻了,呆愣愣的站在那里,一句话都不会说。 郑丹青转眼去看太平公主,果然,御座上的公主在一瞬间收敛了脸上的笑意,双眸中露出几分冰寒来。 在公主举办的席宴上,破口大骂公主府中的下人。 正所谓打狗也要看主人,张昌宗这一骂,果然还是引起了公主的几分怒火。 但那也眸中的冰寒也只是片刻的,太平公主很快就恢复了方才柔软的笑意,吩咐道:“还愣着做什么,还不快点带国公爷去后面客房换一身衣服?昌宗,你也莫要再骂了,再惹得气坏了身子,陛下还不得找我算账?” 最后这句话一出,席间听懂了这句话的人心里都是咯噔一声响。 二张与女皇之间的关系,就算再怎么是公开的秘密,但它终究还是秘密。如今太平公主说出这样旁敲侧击的一句话来,到底是不小心滑了嘴,还是有意为之? 众人正不动声色的猜测不已,太平公主却仍旧笑吟吟的接着道:“不过就是下人笨手笨脚罢了,也值得咱们的国公爷生这么大的火儿?来人啊!”公主的笑容比身后百花争艳的屏风还要艳丽几分,“把这丫头拉出去杀了吧。” “喏!”此言一出,自然有府上的军士奉命而行。 二人上前抓住那婢女的双臂就往外拖,那片刻间迸发出的冷血气质,让近在咫尺的张昌宗都吓了一跳。 “啊!公主饶命!国公爷饶命啊!”婢女被拖出去几丈后才反应过来什么,凄惨的叫声没有响多久,就消失在了人们的耳中。 宴席间一时没有人说话,就连张昌宗都被吓得有些发抖。 只有太平公主仍旧坐在御座上娇艳的笑着,与她方才下达的冷血命令对比着,形成一种异样的美感。 谈笑杀人,谈笑杀人。 不是所有的谈笑杀人就能杀出“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豪情万丈,眼前的女人只会把这四个字,演绎出冷艳又诡异的气氛出来。 …… …… 夜宴之后的第四天,洛阳城里又开始下雨。 阿普拉看着外面不大不小的雨显得百无聊赖,他在参加完那场夜宴后,不知是想到了什么,交际的热情减少了几分。 他的姐姐倒是颇有些兴奋,时不时的缠着阿普拉或是郑丹青,让他们给自己讲太平公主杀伐决断的样子,当然也同时问了不少细节。 听闻郑丹青在夜宴时的种种表现,苏里珊也不禁对这个家伙有了些刮目相看,原本以为这家伙就是自家兄弟胡乱结交的文弱书生,谁知还颇有几分胆识与义气,再那位公主面前还能临危不乱,倒是让她对自己兄弟的识人之能有了些新的看法。 苏里珊并不是纯粹的吐番人,她的母亲是被买回去的汉人女子,所以她是纯粹的混血儿。皮肤不似阿普拉那样黝黑,而是漂亮健康的小麦色,脸上的线条中和了两个民族的优点,看得出中原女子的柔美,也看得出吐番人种的深邃,十分漂亮。 她今年已经二十三岁的年纪,却还没有成亲,整理像个男孩子似的东奔西走,帮着家中打理生日上的事情。 按理说,她是女孩,又是小妾生的孩子,不应该触碰这些事情的。但在郑丹青的眼中,阿普拉却是把这个女孩当成亲姐姐看待,虽然时常拌拌嘴打闹一番,却更加凸显了二人的亲昵。 就像如今三人正在一起吃饭,对面两个家伙就又动起手来。 “阿普拉你个臭小子,你是不是不想活了!”苏里珊用两只胳膊把阿普拉的脖子夹的死紧,阿普拉瞪着牛一样大的眼睛,两只手在半空中卖命的扑腾,却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用途。 二人的折腾时不时会波及到身前的食案,于是案上的汤汤水水动不动的溅出再溅出,扑腾扑腾的,竟然还带着几分节奏感。 郑丹青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食案,又看了看自己勺子里的汤,万幸自己这回长了记性,离他们远了一点。 “大姐你松手!你松手!我不就是说了一句实话,你用得着这样谋杀……唔……”这一下子,苏里珊用的力道更大了几分,漂亮的大眼睛瞪得更大,让人想起日本动漫里面御姐似的人物。 阿普拉彻底失去了说话的能力,只能唔唔的表示愤慨。 “让你说老娘嫁不出去!让你说老娘嫁不出去!”苏里珊收回一只手来,开始一下下的拧阿普拉脸上的肉。 郑丹青瞧着,下意识的揉了揉自己的脸。 “啊呀!疼死了!”阿普拉趁机一下子跳了起来,火冒三丈的道:“就你这样动不动就大人的家伙,哪个男人敢娶你啊!前些年老爹说给你找个上门女婿,你还不肯。如今你都二十三了,都成了咱们族里的名人了,你还这个样子!” 苏里珊毫不示弱的瞪他,双手掐腰道:“老娘我就算不因为这个,我也是族里的名人!” “还以为是什么好事儿呢?我呸!叽里咕噜……”也不知是不是真的骂怒了,阿普拉索性不再用蹩脚的汉话,改用吐番语叽里咕噜的争吵起来,苏里珊便也开始叽里咕噜起来。 郑丹青坐在一旁看两个人斗鸡似的吵架,想了想,偷偷的伸手从阿普拉的食案上偷来一块牛肉,塞进了嘴里。 再一抬头,阿普拉和苏里珊竟齐刷刷的停下了争吵,不约而同的看向自己。 “呃……”郑丹青把牛肉咽进肚子,小意问道,“一块牛肉嘛……要不,我吐出来?” 第五十四章 惊闻 - 盛世丹青 - 骊影 阿普拉和苏里珊互视了一眼,终究是阿普拉撸胳膊挽袖子的问道:“丹青,你说,你愿不愿意娶我姐姐?” “嗯?”郑丹青看着二人有些无语,心想你们姐弟两个拌嘴掐架的,跟我有什么干系?非要扯上我这个局外人。 其实说心里话,苏里珊的确是个美人儿,只是性格、脾气上强势了些,放在现在这个时空里或许有些奇特,可要是放在后世,那绝对是女强人的类型,还是美女老板那种,不知是多少宅男的幻想。 只是如今虽说是女皇当政,但几千年沉淀下来的男主外女主内的正统,并没有在人们心中完全破除。 说句实话,即便是在郑丹青的后世,这种观念还时时刻刻的影响着人们,这是一种老祖宗留下的骨子里的东西,即使不去注意它,也很难真正摆脱。 也不知道面前这姐弟两个问出这句话来,到底是有多认真。郑丹青思付着答道:“苏里珊姑娘内外兼修、心思缜密又巾帼不让须眉,的确是万里挑一的好姑娘。只是大哥……丹青今年不过十六,这娶妻之事……” 听着前面郑丹青的夸赞,苏里珊面色微红,到得后来,她却是轻轻一啐,道:“呸呸呸,谁要嫁给你了,你这个混小子,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老娘我喜欢的是健壮阳刚的汉子,你这等油头粉面的小白脸哪里是入得了老娘的眼的?” 阿普拉却在一旁笑道:“姐你别贪心,我这贤弟也不是一般人啊,那天夜宴上的事情也都跟你讲了,像我贤弟这样临危不乱的人,以后肯定会有出息的嘛!身子骨再硬实的汉子有什么用,你是找丈夫,又不是买牛……哎呦!干嘛揪我耳朵!疼疼疼……” 转眼那边两位又闹了起来,郑丹青微微松了一口气,心里却又不由得有了些翻飞的思绪。 成家立业的事情,他上辈子并没有想过。 女人,那时候他是不缺的,只是手下做的毕竟是见不得人的生意,一旦有了家人,很多东西都会变得不够安全。 他上辈子的想法,就是像自己的师父一样,终身与字画为伴,有缘分的话再教授一个徒弟,把这门祖传的手艺传承下去就好。只是谁能想到,周遭的一切变化的太过突兀,让人来不及去做任何事情。 再一睁眼,世间已经换了千年,辗转之间,想要什么,追寻什么,都成了一种茫茫然的未知感,充斥在郑丹青的心头。 他知道,如果自己想,大可以运用临仿的知识,通过一些幕后的操纵,过上那种出离尘世却又富贵如云的生活。但这种生活,真是他想要的么?而这个他所不熟悉的尘世,真的会那么听话的任由他摆布的? 生命似乎在此刻成了巨大的星云,看起来如此的绚丽多彩,漂亮的让人惊叹,却又有无数的谜团与危险充斥在其中。 是不是真的如同来洛阳之前,阿普拉所说的那样,即便只是时空中匆匆一瞥的过客,也要在那吞噬一切的江河之中,留下些后人可以辨认的痕迹来? 雨不止,声潺潺。 “丹青你日后多少要小心些,那位……张国公,在京中的名声一直不大好。但毕竟是权势熏天之人,我听人说……”苏里珊将声音压得极低,三番五次的去看房间的四周,害怕被人偷听了去,“我听人说,女皇在宫中宠幸他们二人宠幸的不行,不管是大事小情,都由着他们说的算。不过还有一种说法,更加大逆不道了些,但市井之中也有人说。他们说,女皇毕竟已经年纪太大了,这里……”她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时糊涂有时清醒,所以那两位就趁着身份之便,矫诏……”后面这两个字,苏里珊说的极轻。 “当然,这都只是传言而已,你们听听也就罢了,千万别再外面乱说。丹青我倒是不担心,你是个八个竹竿子都敲不出几句话的性子。倒是阿普拉你,出门在外未免会喝酒,千万别喝多了就胡咧咧,万一说错了一句话,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苏里珊又吩咐道。 “姐你放心吧,你弟弟我就算是再蠢,也不至于那样糊涂。”阿普拉认真的应了。 苏里珊点了点头,又道:“那兄弟两个,你们夜宴上遇见的是弟弟,人称莲花六郎。人长得到底怎么样,你们那天都看到了,听说他的兄长,也就是另一位国公爷没有他长得好,但是善音律、会炼丹,所以也颇得上头那位的宠爱。毕竟谁都想要长生不老,这位也都投其所好……当然,还有一种说法,说女皇之所以有些糊涂,跟那位进贡的丹药不无关系。”苏里珊点了点自己身前的食案,轻声道,“这些事情真假不论,但也未必就是空穴来风。我跟你们说这些,只是让你们大概了解些东西,若是以后遇上跟这两位有关的事情,多少留个心眼。尤其是丹青,那位听闻可是个记仇的主儿,你在他那里留下了名字,日后在京中为官的日子,恐怕不大好过。” 郑丹青对苏里珊的关心有些感动,闻言应承道:“是,我也想到了这一点。吏部的任命还一直都没有下来,要是那位爷真的看我不顺眼的话,在那里做手脚想必也容易。不过是这么点小事情,直接把我撵回家恐怕不会,至多是撵到外地去,眼不见心不烦罢了,这倒是正好遂了我的愿。京中的事情太过复杂,我这个头脑简单的家伙,还真是有些应承不来那。只是……”郑丹青看了阿普拉一眼,“我就怕那位要是当真小肚鸡肠的话,我和大哥的关系不浅,就怕再牵连到大哥身上。” “这你倒不用担心,”苏里珊微微一笑,透漏出几分自信来,“不过是这么点小事情,我们家里要是都解决不了的话,那也就往在京中经营这么多年的生意了。” “是啊丹青,你也不必担心我,”阿普拉笑道,“其实我跟你想的差不多,京中要是混不下去了,就去地方呆着。我要是能被派到西域都护那边去也不错,正巧离家还近,回去看看什么的都方便。再说,你想的也太多了,哪里就能因为一句话的关系,就牵扯到我了?当时那位驸马爷的事情也是,咱们在这小心翼翼了好多天,结果……咳!” 被苏里珊的双目冷冷一瞪,阿普拉自知嗓门儿大了些,赶忙捂了嘴,不敢再多说了。 “没头没脑的蠢小子,你让我怎么放心把你一个人扔在京里。”苏里珊叹了一口气,又对郑丹青道,“田流坊的事情,这个臭小子也已经跟我说了。这件事情,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武崇训的身份在京里颇有些尴尬,又没有什么才干,并不被人看好的。其实这件事情我思来想去,最要命的地方还是那位小王爷的身份上……丹青,你们去夜宴的当晚,你有没有见到那位小王爷?” 郑丹青不准备把自己杀死武崇训的事情告诉他们,这时候便摇头道:“没有。” “嗯。”苏里珊想了想,又思付道,“那个年纪,又生活在京里的,又是那样的身份,其实人并不多。我原本以为是积善坊五王宅里头的那位临淄郡王,不过听人说,临淄郡王也曾去了那场夜宴的,如果是他的话,你应该认得出来。” 听到这里,郑丹青心里一跳,问道:“临淄郡王?是哪一位?” “是相王的第三子,如果我没记错,名讳应该是李隆基。”苏里珊答道。 郑丹青揉了揉耳朵,又问了一遍:“叫什么?” “李隆基。”苏里珊眨了眨眼睛,重复道。 “哦……”郑丹青的头脑中闪过二人之间的种种,尤其是夜宴那晚自己对李隆基的威胁,面无表情的感慨道,“这名字,挺有趣的。” 苏里珊想了半天也没明白李隆基三个字跟有趣有什么关系,只好接着道:“既然不是他,我再想一想还有哪位小王爷的年纪应该差不多吧。这件事情,”她沉吟着说辞,“最近微微有些复杂。” 见苏里珊眉头微蹙,阿普拉赶忙问道:“怎么了?” “郡主府那边,有些不同寻常的消息,”苏里珊道,“好像是那位驸马爷失踪了。” “啊?怎么会?”阿普拉愣了愣。 “嗯,好像是参加完那场夜宴之后就失踪了。不过还不能确定,因为那位驸马爷寻花问柳的名声很盛,没准是钻进了哪位小娘子的房里,乐不思蜀了也说不定。”苏里珊道。 阿普拉无语,叹道:“大姐,你是个女人好不好,这种事情也好意识说出口?怪不得嫁不出去。” “有什么不能说的!”苏里珊撇撇嘴,给了阿普拉一个暴栗。 “郎君!娘子!有一件急事!” 房门忽然被叩响,苏里珊手下的一个伙计推门进来,看了一眼郑丹青,道:“邺国公状告御史大夫魏元忠、司礼丞高戬谋逆,如今御史大夫和司礼丞高大人都已经被捉拿入狱了!” 第五十五章 牵连 - 盛世丹青 - 骊影 魏元忠除却御史大夫这个看起来就极容易得罪人的名头之外,还是凤阁侍郎、银青光禄大夫、兼检校洛州长吏。这一连串的名头,自然说明了女皇对他的信任。 但朝中众官员对他的恭谨还要比这些名头更加慎重几分,因为实际上,这位魏大人如今正在代行宰相的职务,许多朝中的大事小情,都竟有他的手办理。 这样一个人忽然被捉拿入狱,而且用的还是谋逆的罪名。这样的事情,自然会在朝中引起极大的震动。 魏大人被人从府邸带走不过半日,这个消息就已经传遍了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人们在茶馆酒肆里纷纷低声议论着,这些议论声又被雨声盖住,稍显出几分沉闷来。 阿普拉和苏里珊都已经出去打听消息,郑丹青在这方面没什么长处,索性到客栈前头打尖儿,要了一壶茶,几蝶小菜,就着窗外的水声等待着。 雨天,这里的生意略显清淡,却也又三五帮客人,各自小心翼翼的说着什么,眼睛时不时谨慎的往四周瞧一瞧。 女皇执政初期,对“谋逆”二字的谨慎狠辣实在是很多平民百姓都吓破了胆子。多少冤魂因为这两个字被牵扯进去,进而赔了性命,这笔账已经很难算得清。 如今这么多年过去,这样的记忆仍旧根深蒂固的根植在洛阳城百姓的脑子里,他们就算是再好奇、再八卦,也忍不住将这一切的谈论变得小心翼翼。 “说到底都是魏大人清正廉洁弄得!听说之前魏大人在陛下面前参了邺国公一本。” 邺国公就是当日在夜宴上冲郑丹青颐指气使的张昌宗。 “那两位国公爷,如今在京里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我那天在街面上亲眼瞧见一位贵人替他牵马。我不认得,不过听身边的人说,那位正是梁王。” 到底是身子年轻耳聪目明,即便隔着一张食案,那边几人的议论仍旧传到了郑丹青的耳中。 “梁王?哪个梁王?” “废话!这天下间除却女皇的那位亲侄子,还有哪个梁王!” 那人闻言不禁咋舌,道:“到底是人家命好,以色侍人竟然还能换得如此荣华富贵。早知道,老子也进宫去了!” “我呸!人家可都说了,那位邺国公长得好看的紧了。朝廷里的大官儿都夸他,说他像莲花……啊,不对不对,是说莲花长得像他!” “朝中的官员为了奉承这么个男宠,竟然说出这样不要脸的话来!”另一人有些义愤填膺的道。 “嘘!兄弟你小声些!别说是你了,如今那兄弟两个连魏大人都不放在眼里了,万一你这话被他的人听了去,我们不都得被你牵连进去?那魏大人也就是在御前说了句实话,那位国公爷竟然就告他‘谋逆’这样了不得的罪名……啧啧,这摆明了是杀鸡给猴看,恐怕这次魏大人前途难料啊!” “你当就是几句参奏的事儿?不止这个。” “你什么意思?难道还有别的?” “嗯,那当然。说句实话,咱们朝廷里有骨气的读书人也不止魏大人一个,明里暗里参奏那两位的人肯定不在少数。不过魏大人跟那位的梁子,可是老早就结下了。” “这话怎么说?” “我问你们,上个月城南兴教坊里那个伤人的案子,你们听说过没有?有几个人,把一家老小都给打了,抢了那家的女儿,听说那家的老头子没过几天就死了。” “听说过!怎么着,这事情跟那位国公爷有干系?” “当然有,我听一个做府吏的朋友说,那打人的几个,就是邺国公府上的家奴!当时魏大人亲自断了这个案子,没顾忌对方的身份,直接捉拿入狱了。这回倒好,不过一个月的功夫,魏大人自己也进去了,而且头顶上的罪名更吓人……” 那几人继续低声议论着,话题却渐渐的从魏元忠谋逆的案子上,转到了那名被抢走的小娘子如今在何处上去。 郑丹青便不再细听,拿了茶盏在手缓缓的啜着,心想这件事情在京中造成的轰动果然不小,想必在朝廷里还要更甚几分。 只是听了几群人的议论,都很少有提到高戬的。毕竟高戬只是一个小角色,在老百姓眼中,议论他并没有议论御史大夫、邺国公这样的字眼来的痛快。 至于几人现在的境况,更是众说纷纭,什么样的都有。有人说女皇下了命令要严查,二人正在经受严刑拷打。又有人说女皇根本不把这个当回事,只是抓了人吓唬吓唬,很快就要放人了。 每个人都说的信誓旦旦,如若耳闻目见、亲身经历一般,实在难分真假。 郑丹青心中微有波澜,他觉得,高戬之所以被牵连进这件事情,恐怕与那夜他对自己的回护不无关系。如果不是因为自己的缘故,高戬未必会在那时候出头,也就更加不会与张昌宗有了直接冲突的机会。虽然只是零星的几句话语,但阿普拉说的对,如果张昌宗当真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未必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而且,郑丹青猜想,张昌宗对于高戬,恐怕有几分复杂的心思的。 毕竟张昌宗原本与太平公主就有些不清不楚的干系,如今公主身边最宠信的人换了模样,就算是张昌宗已经傍上了更大的目标,可身为男人,那种占有欲的作祟,恐怕还是会让他看高戬不大顺眼的。 郑丹青多少有些担心,魏元忠身居高位,必然有各方势力对其展开一些营救的手段。但高戬只是一个太渺小的存在,如果太平公主不准备理会他的话,高戬真的成为这场争端的牺牲品,被张昌宗杀鸡儆猴也说不定…… 其实说来说去,一切就在于太平公主的态度,她若是想要救人,这种空穴来风的谋逆未必能够置高戬于死地。可若是她不想为了高戬得罪张昌宗的话…… 太平公主的心思实在太难预测,原本就听说公主有些喜怒无常,郑丹青之前还不以为意的,但在见识了夜宴上,公主柔媚的笑容中伴随着冷血的命令时,郑丹青才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喜怒无常。 想必皇家之人原本就成长在与众不同的氛围里,人命对于他们来说,也许真的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 微微捏紧茶盏,郑丹青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次感觉到,有了一些不安的情愫在心中蔓延…… “丹青,吃好了么?回房不?” 近黄昏时分,阿普拉风尘仆仆的从外头归来,冲着郑丹青不轻不重的打了声招呼。 郑丹青微微颔首,便同阿普拉一起并肩往回走去。 一路上只说些天气之类的闲话,进了房,将门关了个严实,阿普拉又安静的听了听门外的声响,这才对郑丹青道:“丹青,我打听到了。明天陛下要张昌宗和魏元忠在朝上对质,那张昌宗好像是有一名证人,凤阁舍人张说。这事情到底要怎么发展,就看哪个张说的了……我,”阿普拉看了郑丹青一眼,有些愧疚的道,“丹青,大哥我说句实话,事情牵扯成这样,已经不是咱们这样的小人物能够左右的了。咱们现在除了坐等消息,也实在没有什么别的办法。” “大哥你放心,我明白。”郑丹青淡笑着点了点头。 “你这样我就放心了,我如今早看出来了,你这家伙虽然看起来有些冷冷淡淡的,其实还是很重义气的。我就怕你这个小家伙不知天高地厚,做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来。”阿普拉拍了拍郑丹青的肩膀,叹气道,“高兄他被关押在牢里,我去打听了,现在看守严密的很,毕竟‘谋逆’这两个字实在是太吓人了,谁都不敢贸然放人进去。公主府那头……似乎没什么动静。” 不知是不是感觉到郑丹青流露出来的淡淡失望,阿普拉连忙道:“不过这也是不一定的事情,毕竟以公主之尊,要是真的想做些什么,未必要闹出多大的阵仗的。我寻思着,高兄弟毕竟跟公主关系不错,他性子又好,平时必定是不得罪人的,应该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才是……” 后面的话完全就是在安慰人了,郑丹青也明白,淡笑着道:“大哥这些我都明白,谢谢你了。” “没什么可谢的,你知道我这个人喜欢交朋友,高兄弟人也不错……” 阿普拉一句话还没说完,就听一阵门响,外头客栈的小厮隔着门唤道:“郑郎君可在么?有一位官差找您。” 阿普拉心里一跳,紧抓了郑丹青的肩膀,低声却坚定万分的道:“兄弟,稍安勿躁,就算是你真的被牵扯进去了,老子用尽浑身解数也得把你弄出来!” 郑丹青微觉感动,拍了拍阿普拉的手,微微一笑。 走上前将门拉开,果然一名佩刀着甲的护卫站在门前,冲着郑丹青略微拱手,问道:“是郑丹青郑郎君么?” 第五十六章 撑伞 - 盛世丹青 - 骊影 “是郑丹青郑郎君么?” 身着软甲的官差威势赫赫,虽然只有他一人,却仍旧带着几分凛然的气度,尤其是腰间挎着刀,大马金刀的在别人门前一站,果然有些唬人。 官差的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客栈的掌柜却有点胆战心惊。 在京里做生意的,都长了不少的心眼儿。这掌柜知道这房里住的郑丹青与高戬有来往,这时候高戬因为那样的罪名被捉拿入狱,又见官差上门找人,掌柜早已打发了小厮来招呼,自己远远的躲了出去。 “在下正是,请问这位官爷何事?”郑丹青冲着他拱了拱手,那云淡风轻的派头,让阿普拉都自叹弗如。 官差上下打量了他几下,这才从怀中摸出件东西来,塞进了郑丹青的手里:“这是吏部的文书,你被受职为太平公主撑伞,明日拿着它,直接去安定郡王府即可。”说罢,也不废话,转身就要离开。 阿普拉在这种事情上格外上心,这时候赶忙上前拦下对方脚步,笑脸相迎的道:“官爷稍待!这么大老远的让官爷跑一趟真是劳苦了。”说着,便悄无声息的将一小块银角塞进了那官差的袖子里。 官差面无表情的看了阿普拉一眼,暗自颠了颠那银角的重量,微微颔首,不再多说一句,转身去了。 那带领官差上楼的小厮,这才反应过来眼前发生了什么,赶忙喜笑颜开的道:“恭喜郑郎君!贺喜郑郎君!我这就告诉我家掌柜的,为郎君备下酒宴来!” 阿普拉也高兴的厉害,笑着吩咐道:“快去吧,快去吧,可别想着给老子省钱!老子今天跟兄弟一定要好生乐呵乐呵!”说着又摸出一大把铜钱来塞进了小厮的怀里,“你倒是个有福气的,这些钱是赏你的!” “哎哟!多谢大爷!小的这就去好生准备酒宴!” 小厮感恩戴德、兴高采烈的去了,阿普拉才笑嘻嘻的跟郑丹青回了房,拍着他的肩膀挤眉弄眼的笑道:“你还真是有运势,公主果然看上你了。” 郑丹青却摇了摇头,道:“我这个性子,未必是好事……公主撑伞?这是个什么官职?” “撑伞嘛……”阿普拉张开双臂比划了一下,“呃……大概就是撑伞呗。” “这叫什么话?”郑丹青笑道,“就算是贵人再尊贵,也不至于为贵人撑伞的,还要是个官儿吧?” …… …… “这把是高句丽进贡的九凤朝鸣碧云锦罗伞,公主很喜欢,这几个月出行遮阳用的都是这一把。” “这个是宫制的翡翠潇湘竹,雨水打在上头会有珍珠般滚动的模样,很是精巧可爱,也是公主喜欢的,遇雨一般用这一把。” “这个是祥云初见伞,样式很规矩,好在寓意吉祥,一般公主去参加一些吉庆的场合都用这一个。” “……” “这把罗王府秦氏送的九骨落梅,不论如何都不能拿出来用。公主极为瞧不上秦氏的,要是看见这把伞,必定会生气,到时候可能连脑袋都不知道是怎么掉的。哦,对了,还有这一把也是,也万万不能让公主见到……” 这天一早,郑丹青所见到的事情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之外。 他原本以为,撑伞撑伞,充其量就是一个公主身边的近侍,只不过叫这么一个名称罢了。今日一早来到了安定郡王府,才知道自己的猜测距离事实实在是差的太多了些。 禀明来意之后,便有一个二十岁出头,名叫鸾仪的丫鬟接引了他,一路上续了温寒,说了些简单的在府上应当注意的东西,而后二人便在府中绕来绕去的,来到了这么一个偌大郡王府上很不起眼的一个小角落。 一打开房门,似乎跟其他的房间并没有太多的区别,只是壁阁木柜十分精细,其上摆放着林林总总一应绚丽多彩样式多端的东西,离远看像是华服,离近了才发现,竟然都是一把把制作精良的伞。 而后大概一个时辰的功夫,鸾仪都在为郑丹青讲述每一把伞的名字和用处,以及公主是否喜欢、能不能用、什么时候能用、什么时候千万不能用……等等等,一概琐碎繁复到无以伦比的细节。 眼见着眼前的小丫头讲到口干舌燥方罢,郑丹青不由得感慨,自己以往还真是小看了“撑伞”这两个字,更是小看了达官贵人们在这件事情上讲究的细致程度。 讲的差不多了,鸾仪招呼郑丹青在内房的案旁做了,为他倒了杯水,又自己接连喝了两杯,才道:“这间房里摆着的,都是公主比较常用的伞,还有很多都在库房里头,单子在奴婢手里,一会儿就把它移交给郑大人。至于那几把公主极不喜的,摆在这里也是为了小心行事。放在这里,咱们知道公主的意思,不会被人误拿了去,库房管理虽严,但毕竟人多手杂。而且府上的库房也不止一位主子在用,要是被另外的主子拿了去,被公主瞧见,公主也是要发火的。” 郑丹青点了点头,表示受教。 鸾仪见他严肃的样子,扑哧一笑,道:“郑大人也不必这样紧张,其实这些东西,郑大人稍微知道几分就好,具体到细节层面上的事情,还是奴婢们在做的。郑大人毕竟是朝廷命官,不好做这等杂物。” 眼前这丫头做事讲事时一丝不苟、逻辑分明,这时候又显现出几分少女的娇憨来,让郑丹青有些喜欢。他便微笑道:“姑娘别这样说,我这个官得来的奇怪,做的事情更加奇怪。思来想去,我也不过是白拿着朝廷的俸禄,做一些尸位素餐的事情罢了。” 鸾仪笑道:“大人可千万不要妄自菲薄,能在公主身边伺候,那是咱们的福分。跟大人说句实话,公主轻易不用闲杂人等在身边的,能够在公主身边伺候的,无疑都是公主的心腹,亦或是将会成为心腹的人。尤其是大人这撑伞之职,说来似乎卑贱了些,却不是一般人能够做的。” “我倒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鸾仪姑娘。”郑丹青想了想,道。 “说什么请教不请教的?大人有话只管问,要是大人在府上哪里呆的不舒服了,那才是奴婢的失职那!”鸾仪娇笑着道。 郑丹青微微颔首,问道:“公主毕竟是女子,我一个男人在身边做撑伞,不会有些不方便么?” “大人倒是问对人了。”鸾仪笑道,“公主身旁撑伞之职,原本也是我们这些婢女担任的。但是在垂拱四年公主加了食封之后,很多府上的规格也跟着改变了不少,许多习惯开始参照宫外的制度,所以才换了朝廷官员担任撑伞一职。” 食封就是封地,在公元六八八年,太平公主第一任夫婿被如今的女皇、当时的皇后,以谋逆之名入狱,最终惨死狱中。或许是为了补偿自己的女儿,太平公主的食封被增加到一千两百户。 其实朝中有明文规定,公主的食封按例是不得超过三百五十户的,太平公主这一特例,自然彰显了无尽的荣耀。 但荣耀的背后总有些常人无法见识到的阴暗,太平公主似乎就是在那之后,开始大肆**男宠,也从一个在政治上无欲无求的单纯女孩儿,变成了后来玩弄权术的一代传奇。 佛家所谓因果,所说的,也许就是这些东西。 问明了其中缘故,郑丹青又问道自己平素的职责。鸾仪笑着答道:“就像奴婢之前说的,这些琐碎的事情,主要是奴婢在操持。还有两个小丫头,叫鸣香和鸣玉,稍微粗重一些的活是她们负责的,一会儿奴婢就着人叫他们过来拜见大人。她们两个小家伙虽然年纪轻,但做这一摊事情也有三四年的时间了,如果奴婢不在身边,一些事情大人问她们两个也是可以的。 “至于大人的职责,主要还是在公主身边伺候,如果公主要出行的话,请大人直接派人来知会一声就好。如果可以的话,还请大人尽量说明公主要去的地方和场合,奴婢好备伞。一般来说,公主出行的时候,咱们会备三到五把伞,以备不时之需。鸣香和鸣玉会一直带着伞跟着,撑伞的事情,就要劳烦大人了。”说着,鸾仪冲着郑丹青微微躬身。 郑丹青淡笑道:“职责所在,不敢推辞。” 鸾仪便又起身拿来一本账册似的东西,双手递给郑丹青,接着道:“还有一方面事情,就是大人需要掌管府中伞的情况。要是有新入的、破损的、折旧的、送人的,都需要记录在册。这本是奴婢管理以来的明细,请大人勘校。” 第五十七章 命案 - 盛世丹青 - 骊影 接连不断的雨仍旧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灰蒙蒙的颜色连接着天际与世间,带着一种阴冷的色调。 雨声却总会给人以清醒的感觉,在这样的阴暗中却仍旧慢条细理的落下,雨滴仿佛有一种格外冷静的韵律,不受世间万物的束缚,是为逍遥。 鸾仪依例领着郑丹青去参见太平公主,走到半路上,就远远的瞧见一座亭子。 亭子里有两个人,一人在后面侍立,另外一名男子站在亭子边上凭栏远望,仿佛想从眼前这一帘子的迷蒙细雨里,看出些未来。 “鸾仪向王爷请安。”给了郑丹青一个眼色,鸾仪走上前去,冲着那淡墨青衫的亭中男人恭敬施礼,“王爷,这位郑大人是府里新进的公主撑伞。” “郑丹青见过王爷。”冲着那人躬身施礼,郑丹青心里盘算了一下,眼前这位王爷,恐怕就是太平公主的正牌夫婿武攸暨了。 这武攸暨也是个悲惨的人物,原本也是武家子弟,却偏偏因为才华面容都不错,被女皇看中了,生生着人杀了他的原配妻子,又将太平公主嫁给了他。 这些年来,太平公主与他虽然有了子嗣,却远远说不上爱情。二人仿佛就是这偌大郡王府中的陌路人,她养她的男宠、玩弄权术,他斗他的花鸟鱼虫、歌舞清平。 二人都是聪明人,很多事情都不必多说。谁都明白,她因为他的缘故,而没有在李家骨肉流离时滑入深渊。他也因为她的缘故,在李武两家有了些不一样的身份。 清清白白的政治联姻,自然说不上什么爱恨情仇。 最起码,表面上看不出什么爱恨情仇。 武攸暨穿着一身十分随意的布衫,冲着郑丹青微微颔首,不痛不痒的道:“公主身子娇弱,平素的阴湿气、烈阳都沾染不得太多。日后撑伞之事,就要劳烦郑撑伞了。” 还是头一次被人加了官名叫出口,郑撑伞,这三个字放在一起说不上难听,只是多少有些奇怪。 “下官职责所在,不敢懈怠。”郑丹青依礼躬身回话。 武攸暨微微颔首,不再多说。 郑丹青二人便告了辞,离开。 走开很远,郑丹青回头去瞧,弯弯曲曲的回廊那头,武攸暨仍旧在那里凭栏站着,也不知到底再看些什么。 他心里多少有些疑问,只要是个男人,恐怕都无法忍受自己的女人被别人染指。 太平公主把自己弄来做撑伞,其中意思如何,连自己都清楚几分,更何况是这位与公主相识多年的武攸暨? 能够看着自己女人所养的男人在身边走过而不显怒火,这个武攸暨,要么是太傻了些,要么就是太聪明了些。 鸾仪沿路指点了些路径与方向,只可惜远处的水汽反出几分烟雾来,太遥远的地方并看不真切。不过鸾仪说,好在公主并不常在这里呆着,城外的别业,也就是举办夜宴的地点,才是公主平日里最喜欢的去处,时常是在那里一呆就半个月。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那里似乎是出了什么问题,不止公主搬了回来,就连那头伺候的一些仆从也跟着回来了。”鸾仪漫不经心的道。 “哦?这样子不常见是么?”郑丹青猜到了什么,旁敲侧击的问道。 “嗯,城外避暑最好,入秋之后又可起围场,公主以往那些年,都是要到了十月中旬才会回来的,今年冷的晚,却回来的早了。”鸾仪抿了抿嘴,轻声道,“奴婢听那头回来的人,好像有些不正常的事情,不过到底是些什么,奴婢就不知道了。” “原来如此。”郑丹青淡笑着点了点头,心想这所谓不正常的事情,恐怕跟武崇训的尸体不无关联。不过他自然不会多问,惹人起疑那才是蠢货所为。 安定郡王府设计的精巧,回廊虽然蜿蜒曲折,却又四通八达,如此雨天,即使不撑伞,也可以走到府中大多数的地方。 走到前厅,鸾仪先去通禀了便退了下去,郑丹青理了理衣衫推门进去,见屋里不止公主一人,除却公主身后几名正在为公主捶腿端茶侍立的婢女之外,还有几名身着官服的官员,正在冲公主禀报着什么。 见郑丹青进来,那几名官员都不再言语,直盯盯的瞧着他。 郑丹青也不在意,依礼上前,冲着太平公主施礼:“下官郑丹青,参加公主。” 太平公主看着他便稍稍有了两分笑模样,冲着他招了招手,笑道:“你来,本宫帮你引荐引荐。这位是洛阳府尹张文远张大人,另外两位是他的得力助手,祝秀千和薛起。”他又指了郑丹青,“这位是今榜明字科的第二名郑丹青,原本应该是去你们洛阳府里做刀笔的,本宫爱才,先行横刀夺了来,留在身边做撑伞。张大人,你莫要生气。” 那府尹张文远连忙赔笑道:“公主说这话,其实不是平白的打脸么?下官是个眼拙的,不如公主能够辩才。二来说句实话,我们洛阳府里也尽是些繁琐杂务,若是要郑大人去做,那才真的是屈才了。” 太平公主微微一笑,淡淡道:“日后你们同朝为官,要共同扶持才是。” 几人纷纷应是,不敢懈怠。 之后便陷入有些尴尬的境地,一时间无人说话,好在公主接过一盏茶来慢悠悠的饮。 郑丹青见张文远以及他属下的那两位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自己,那意思分明是说“你还在这里做什么”?于是郑丹青便笑着道:“公主,没有什么吩咐的话,下官就先行告退了。” “退什么?本宫就那么吓人,你刚来就要走么?”太平公主淡笑着斜了他一眼,又瞥见了眼前稍显尴尬的张文远几人,淡淡道,“张大人刚才不是刚说到验尸么?结果如何了,为何现在又不说了。” “这……”张文远看了郑丹青一眼,心里跟着一跳,明显认识到自己把郑丹青在公主心目中的分量看轻了,连忙拱手赔笑道,“是下官的错,下官一时间被郑撑伞的风度惊得晃了晃神,这才忘了正职……从高阳郡王的尸体上看,并没有什么外伤,只是单纯的浮肿和腹水,看起来……的确像是喝醉了,不小心跌落到了井中所致。” 高阳郡王就是武崇训,原来这几位前来,是为了跟太平公主回报武崇训的案子。如此说来,郑丹青猜测的也不错,武崇训的尸体果然是被发现了。 在旁侍立不发一言的听着,郑丹青在心中慢慢盘算着公主叫自己留下的意思。 按理说,武崇训醉酒落井而死这种事情,多少也算作是皇家丑闻,应该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公主让自己留下听这件案子,到底是为了展示对自己的宠信,还是李隆基对公主说了些什么?亦或者说,太平公主当真不把武崇训的生死放在眼里。 说起来,武崇训虽然在政治上不怎么起眼,却也终究是武三思的儿子。武三思这个人不可小视,不单单是因为他武家的血统,以及跟女皇的亲近,这人弯腰能对着冯小宝、张昌宗这样的男宠阿谀奉承,抬头又能剥削商户玩弄权术,弄得百姓苦不堪言。可谓是大丈夫能屈能伸的典范人物。 同时,武三思能够历经几朝而不倒,甚至在神龙政变女皇驾崩之后的李显一朝,依旧混的风生水起,实在不是寻常人能够企及的。这样的聪明人,实在不好得罪。 郑丹青正用自己有限的历史知识思付着,却听太平公主道:“本宫记得你们呈报的时候,说是崇训身边还有一柄利剑的?是怎么回事?” “是,剑是在井外发现的,上面并没有血迹,也没有什么其他的痕迹或是缺口。所以……”张文远看了太平公主一眼,小心翼翼的道,“下官和属下们猜测,或许是郡王爷醉酒舞剑,不小心失足落井……” 太平公主又啜了一口茶水,半晌没有说话。 张文远和那两位手下面面相觑,皆带了几分紧张,陪着小心。 眼见着气氛尴尬的实在让人难受,张文远忍不住又补充道:“公主让贵府上的仆从们配合调查,下官也已经好生细致的调查过了。郡王爷出事的那个院子,实在是冷僻了些,平素都没有什么人经过,那天晚上大家都在忙里忙外,更没有闲人往那里去,更别说看见了当时发生的事情了。下官也知道,这事情一时间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高阳郡王年轻有为,天公如此不作美,实在是天妒英才啊!” 太平公主极媚一笑,道:“这番话张大人练的好熟?跟多少人说过了?” “公主明鉴!下官一查清此案,就立马跑来向公主禀报了,连梁王那头还没来得及详禀那!”张文远连忙喊冤。 太平公主淡笑道:“现在你们这些做官的,尤其是做京官的,真是一个赛一个的聪明。自己不敢去梁王那头报告,便想要本宫去帮着说么?真是打的响当当的如意算盘!” 第五十八章 猜付 - 盛世丹青 - 骊影 “公主明察!下官只是觉得这案子发生在公主的府邸当中,公主平日又明察秋毫、刚正爱民,此案发后必然想早些知道案情种种。所以下官僭越了些,率先来禀告公主您了。” 张文远连忙回禀,即便是站在几步开外的郑丹青,也能够瞧见他额头缓缓滑落下来的一滴冷汗。 “嗯――”太平公主看着他似笑非笑,声调不上扬也不下降,平平的回了一个拉长的音儿,颇有几分后世明清御提中,只单单回“知道了”三个字的玄妙。 张文远忐忑难安,他身后跟随的两个下属也站在那里低头躬身,不管多发一言。 太平公主挥手撵走了身旁捶腿的两个丫鬟,将手中茶盏递出去,闲闲的问道:“清闲阁的木槿花开了么?” 有丫鬟轻声回禀道:“开了七七八八了,只是这外头风大雨大的,今年未必能够得全景。” “嗯。”太平公主扶着丫鬟的手起了身,向后头走了两步,又淡淡的道:“张大人办案迅速,明察秋毫,深得本宫心意。丹青,你陪同张大人往梁王府里走一趟,就说本宫自觉对此事有主人未竟之过,深感叹息,不能躬逢。高阳郡王出殡之日,本宫自当亲去谢罪。” “喏。”郑丹青躬身应下,同张文远几人一起,躬身作揖送太平公主离开。 心里开始缓缓的盘算起来,很明显,公主打发自己这一趟前去,多少有些试探自己能力的意思。又或者,也是一种变相的抬举也说不定。 果然,郑丹青刚刚回头,就见张文远看着自己,面上有些难以言喻的复杂表情。 想必这位张大人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对公主的一番示好,竟然只换来了一个撑伞的协助。若果这位撑伞是个京中有头有脸,亦或是在官场中浸淫多年的家伙也就罢了,想必梁王那头必定会多少给一些面子。可是眼前的这位呢?不过是个嘴上没毛办事不牢的少年家,甚至连这个撑伞的官儿,也是刚刚才担任的。空有一身皮囊,毫无威望可言。 张文远甚至开始叹气,心想这回可真是没捞到好处,只能期盼这位郑撑伞,一会儿在梁王府莫要胡说八道就是了。 “张大人,咱们何时出发?”郑丹青多少能够猜出张文远心中的想法,这时冲着他微微一笑。 “郑兄弟不必如此拘束,我痴长兄弟几岁,若是兄弟不介意,唤我一声张大哥就好。” 心里或许骂了郑丹青不知多少句的小白脸,张文远一通表面的文章却依然做的漂亮。 在京中为官多年,他深知太平公主身边的男宠是什么重量级的人物。即便现在还名声不显,却不能说明日后他不会凌驾于众人之上。 之前的张昌宗、高戬等人就是例子。 想到这两位,张文远就又是一阵头大。如今高戬和魏元忠还在自己洛阳府的大牢里关押着,对于这两个人,一面是以张昌宗为首的打压一派,另一面是自己奉承巴结着的太平公主。到底应该如何对待关押,实在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 万一待遇太好了些,传到张昌宗的耳朵里不免惹他生气。若是待遇太差了些,日后二人若是无罪释放,自己又平白无故的得罪了人。 为了这件事,张文远可是头疼的要命,真是恨不得挂印辞官算了。 今日将武崇训命案之事,率先呈报给太平公主知晓,示好的同时,张文远也有些试探的意思。毕竟高戬是太平公主的人,她在这件事情的态度,也就决定了这件谋逆案的走向。相比来说,如今手头上这件武崇训的命案,反而成了小事情。 可是试探来试探去,张文远却没有从公主那里得到半点的示意,他的心里不免开始打起了鼓,难道说,公主对自己的老**儿高戬,没有半分的搭救之意么? 心里多少生出了几分寒意,张文远看着郑丹青,念如电转,甚至开始脑补起,是不是公主有了新宠,就把旧**忘在脑后了?如果当真如此的话,眼前这位郑撑伞的地位,还要再不可小视一些。 郑丹青自然猜得出张文远套近乎的意思,这时候摆出几分欲拒还迎的架势,笑着拱手道:“张大人真是快人快语,丝毫没有大官的架子。只是丹青年少无知,身份又低,不敢同张大人称兄道弟。” 张文远一挑眉毛,心想这家伙倒是上道,即刻拍着他的肩膀笑道:“莫要这样说,这可是折杀哥哥我了。什么官儿不官儿的,都是为陛下办事,本就应该同心协力,不分彼此。日后兄弟有什么事情大可跟哥哥说,哥哥我能帮上忙的,自然不会推辞。” “那……就多谢张大哥了。”郑丹青拱手微笑。 “好好!”张文远笑道,“咱们先把眼前的事情办了,之后哥哥我再请你吃酒去。”携着郑丹青的手往外走,张文远状似漫不经心的询问起郑丹青的情状来,“兄弟你不是洛阳本地人吧……” …… …… “大人,下官想起来了,怨不得这名字如此熟悉,郑丹青,可不就是前些日子明字科放榜的时候,跟泰州王家那个王致和打赌的那个家伙么!” 路上,张文远同下属祝秀千共同成了一辆马车,又以宽敞的名义,请郑丹青与薛起同称了另一辆。 祝秀千在听到郑丹青的名字时便觉得熟悉,这时候果然想起了这人的名头,立马向张文远禀告。 “原来是他!”放榜时候的热闹传入了不少人的耳中,身为洛阳当地的父母官,张文远自然也有所耳闻。他闻言不禁摇了摇头,皱眉道:“看着还是个素淡的性子,可见是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了,一个赌约闹得满城风雨,到底是少年家,爱出这种毫无用处又得罪人的风头。公主怎么总看上这种……咳!”这话说到一般,张文远又自觉失言,赶忙换了话头,“那泰州王家与公主的旧故恐怕也不少,说起来,应该也是公主的人才对。公主自己的人还闹起来了?” “少年意气,做这种无用之争倒也正常,更何况那郑丹青不似王致和有家族可以倚靠,想必寻个法子找找对方的晦气也是有可能的。但正如大人所言,影响的确不大好。”祝秀千摇了摇头,又道,“不过公主似乎对王致和没有明确的态度,除了淡淡的赞美了几句之外,最近就没有再亲近的意思了。按理说倒不该如此,王家为公主收罗字画这么多年,没有点功劳也有苦劳。那王致和下官也见过,其实论俊朗不输这郑丹青的。” 张文远挥手打断他,道:“贵人的喜好与用意,咱们俗人哪里敢随便猜付?那王致和你是在夜宴时见到的?这个郑丹青当时是否也去了?” “是,也去了。公主府的那场夜宴,大人因为风寒未愈所以没去,下官代为恭贺,所以跟这郑丹青有一面之缘的。”祝秀千思付着道,“那时候他也露了脸,而且跟邺国公顶撞了两句……呀!”祝秀千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狠狠的拍了一下大腿。 “怎么了?”张文远赶忙问道。 “大人,公主这恐怕是有意为之呀!”祝秀千拱手道,“大人不知,高戬与邺国公原本就有罅隙不假,但上次夜宴的时候,高戬被邺国公斥责,多少是因为这个郑丹青的缘故!” 张文远的眼睛也亮了亮,问道:“你的意思是?” “大人一会儿好生注意一番,如果那位郑撑伞跟大人说起高戬的事情,其中的意思……” “也就十有八九是公主的意思!”张文远拊掌道,“照啊!老祝,怨不得人家都说你是活智囊,你这个什么事儿都记得住的脑子,实在是很好用啊!” “大人真是谬赞了!属下这脑子只能记得住些琐碎无用之事罢了,哪里像大人能够日理万机呢!” 另一辆马车上的郑丹青却不知道这头的事情,他看着对面坐着的薛起,听着马车吱吱嘎嘎的声音,随口笑着道:“大人这身软甲很是威武。” 薛起是武官,这时候腰间佩刀横在膝上,坐的大马金刀,随着马车悠悠的晃着,的确有几分威武的味道。 这样的男人愈发看不起小白脸,这时便应承着回了几句,摆出一副并不愿意多言语的样子来。 郑丹青也不在意,微微一笑,索性闭目养神。 马车外,风雨渐行渐止,阳光开始在厚厚的云层中寻找缝隙,行人渐渐多了起来。 若是从高空中往下看,整个洛阳城就像是一个方方正正的容器,人与人便是其中的粒子,看似无规则的运动中,却在碰撞与摩擦时,带出许许多多的线条与联系,最终翻覆出一个万分复杂的大系统来。 而郑丹青也是其中的沧海一栗,开始慢慢的牵起他生命中第一道线来。 第五十九章 三思(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几位大人还请稍待,小的这就去禀明。” 梁王府的门房接了名帖,多看了郑丹青几眼,便往后面去了。 郑丹青同张文远在门房内饮茶等候,过了许久,那人才不紧不慢的来为几人引路。 偏头去瞧张文远,面上却没有什么不豫之色,看来这位梁王的架子素来端的极高,并不把一个小小的府尹放在眼里。 天子脚下的府尹历来难做,满京城比府尹大的官多如牛毛,各家王公贵族、外戚豪强更是不胜繁数,随随便便拉扯住一个路人,他就有可能是谁家谁家的亲戚,谁家谁家的门房。 头顶上是一堆身份比自己金贵不知多少的大人,秉公审理出来一个案子,又很有可能被转到另一个衙门否决。 在别的地州做府尹,那是一个可以挺直了身板灭门灭族的美差。可在京城里做府尹,那却是每天扶着官帽,如履薄冰、小心翼翼的苦差事。 张文远张大人在洛阳府这一任上一做就是九年,依靠的就是一手和稀泥坚决不得罪人的本事。面对着一个他瞧不起的郑丹青,张文远尚能与之称兄道弟,更何况是面对着武三思这样一路手握实权的人物? 入门眼见的就是白幡片片,竟有几分铺天盖地的架势,郑丹青这才意识到,前方引路那门房的身上,也穿着白色的素缟。 久在后世浸淫,郑丹青对白衣白衫并不敏感,直到这时才意识到原来梁王府阖府上下都已经开始为武崇训披麻戴孝。 再看身旁的张文远极其他两个下属,身上也并未穿平日的官服,而是穿着素淡的得体衣服,虽然不是孝服,却也足以表达哀伤自己。 郑丹青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青衫布衣,他素来只穿这种浅淡的衣衫,这时候倒也并不显得突兀。 人死在自己手里,面对着连番的缟素,郑丹青的心中却难以有什么波澜。 该杀的人就要杀,毕竟不管从哪方面来想,郑丹青都觉得,自己的命要比他武崇训的更值钱一些。 梁王府曲折深邃,越往里走,身旁经过忙碌的素服奴仆就越多。没有人敢在这时候高声谈笑,于是一种莫名的压抑感在整个王府中孕育着,渗透出几分令人窒息的感觉。 侧廊的葡萄架子竟然又被连番的素缟覆盖着,在阳光下透出几分淡紫色来,没有什么美感,反而带出几分诡异来。 所有人走路时都仿佛不敢带出半分声音,轻手轻脚着,同时又对郑丹青这一干人视如不见,即便是走到旁边侧身施礼,竟也因为身上的白衣白帽带出几分鬼魅的味道来。 最起码,在张文远的眼中,看到的是这样的情形。 他偷偷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看着不远处待客的侧厅,干咽了一口吐沫。 正厅那头似乎有人送客而出,几个身影上都穿着白色的衣衫,显然是与死者武崇训关系不浅的人物。 几声“珍重”“节哀顺变”的言词随风传入耳中,张文远几人都抬头去瞧,见那边几个晃晃悠悠的人影,看起来有些不真切。 正想着是不是要上前去拜会一番,张文远就见那几人往这边走来。 “下官张文远,见过几位王爷!”待人走近了,张文远连忙上前施礼。 郑丹青看着对面那个熟悉的身影,有些复杂的一笑。 “张大人辛苦了,这几日断案想必万分辛劳,可有什么消息了么?”说话的人有些病恹恹的书生气,举止之间十分客气。 “回禀寿春王,断案侦查原本就是下官分内之事,即便是辛劳也是应该的。正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文远不敢称苦。”张文远滴水不漏的答道。 或许是听出了张文远不愿将案情声张的意思,那位寿春王点头道:“有张大人这样的官吏,真是家国幸甚。” 二人又说了几句官样文章,便要告辞,对面一位少年却冲着郑丹青拱了拱手,道:“听说郑兄弟荣升撑伞之职,可喜可贺。” 郑丹青看着他虽穿素服却仍旧隐隐遒劲的肌肉,躬身施礼道:“临淄王谬赞了。” 这少年正是临淄王李隆基,至于之前与张文远说话的寿春王,依郑丹青的猜测,应该是李隆基的兄长才对。 李隆基看着郑丹青微微一笑,笑容里蕴含着几分只有他们二人能够看懂的复杂:“郑撑伞年少有为,日后前程指日可待,真是让我辈羡慕。” 郑丹青躬身微笑道:“不敢,临淄王更是我辈豪杰,金戈铁马,才是男儿归宿。” 李隆基闻言挑了挑眉,嘿嘿一笑,不再言语。 寿春王李成器这时候也看出了二人之间隐隐的敌对之意,心中不免有些诧异,却又不愿自己的三弟在梁王府里生事,忙问道:“三弟与这位郑大人认识?” “嗯,在公主府夜宴时有一面之缘。”李隆基盯着郑丹青慢吞吞的说道。 “是,下官钦佩临淄王少年英武,心向往之。”郑丹青淡笑道。 “哪里,我这不过是匹夫之勇,不堪大用的。”李隆基拐着弯儿的说道,“哪里赶得上郑大人,临危不乱才是大将之风。” 二人你一来我一往的,听得寿春王李成器万分糊涂,正有些不知该如何收场。好在张文远溜须拍马的插了进来,笑道:“二位皆是年青一代的楷模,何必如此自谦呢?” 有了张文远这一句打圆场,李隆基也不再多说,只嘿嘿一笑了事。 郑丹青自然也不会主动起事,乐得顺水推舟。 再几句闲言之后,李成器便带领着身后的一干兄弟离开,出了梁王府,李成器才忍不住问道:“三弟,你跟那个郑丹青到底有什么仇怨?到跟个孩子似的,在梁王府里头斗嘴?” “没什么,”李隆基撇了撇嘴,道,“反正大哥你记着些这个人,他可不是什么好东西,两面三刀的家伙,别被他浅淡淡似的外表给骗了就行。” 李成器仍旧纳罕的紧,李隆基却不肯再多说,翻身上马,率先去了…… 寿春王李成器能够敏感的看出李隆基对郑丹青的敌意,张文远却未能从对方那熹微的情感中品鉴的出。他误以为郑丹青与李隆基感情不浅,心里对郑丹青不免又有了几分新的印象,心想这小子给太平公主卖笑不说,竟然又与李家的王爷们交好,还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幸好之前没有言语冲撞了他。 被引着进了侧厅等待,张文远整理心情,准备应对后面的难关。 没过多久,一个一身白袍,头上未着冠带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他径直坐到了主座上,拿过仆从递上来的温吞茶水喝了,头也不抬的问道:“案子查的怎么样了?” 这人自然是武三思,他看起来四十上下的年纪,身量不高,眉眼却十分俊朗,又因久居上位而粘带了几分威势。 他的声音一出,就让一旁屏息以待的张文远微微打了个激灵,连忙赔笑起来。笑到一半,却又觉得似乎不适合此情此景,急忙收敛了笑容,挤出几分悲伤,小步上前躬身道:“回禀王爷,下官同属下几十人连夜细细查探了,最终的结论是……”有些忐忑的瞥了一眼武三思的表情,张文远声音微抖的道,“高阳王的确是溺水而薨……” 武三思闻言既不说话也不抬头,只换了一杯茶浅浅的啜着。 张文远却紧张的不行,渐渐的屏住了呼吸,冷汗随着他的额角再度滑落下来。 窗外似乎传来鸟鸣,又或者只是一种幻觉。 武三思身边伺候的人眼观鼻鼻观心,不发出半点声音,一举一动清静的如若游魂。 张文远憋闷的有些难受,甚至连眼前都开始真真的发黑。 他开始莫名其妙的想起刚刚接到洛阳府府尹授印的那一刻,其实那时候自己就知道这个官是个鸡肋般的存在,可是为了日后的荣华富贵,他还是硬着头皮应了下来。 可是如今呢?多少个年头过去了?青年熬成了白发,原来的愣头青早已磨圆了棱角,但是事到如今……难道自己这么多年的煎熬,真的要栽在这里了? “你的意思是,”不知过了多久,武三思终于开口说话,他的话语很慢,甚至带着几分不屑的味道,“本王的儿子,本王的亲生儿子,竟然是因为吃酒醉的太厉害,自己稀里糊涂的就掉下了井么!” “这……”的确就是这个意思,可张文远却坚决不肯承认,他战战兢兢的道,“下官……下官也去出事的地点看过,那里野草丛生,本就不宜辨别路途,若是夜色阴霾,也难免、也难免……” 后面的“失足”二字,在张文远口中徘徊了千百次,却愣是没说出口。 “嗯?”武三思抬起眼,冷冰冰的一扫。 “梁王饶命!”张文远吓了个半死,腿一软就跪了下去。 祝秀千与薛起也跟随着下跪,于是场间只剩下郑丹青一人有些突兀的立着。 武三思的目光渐渐移到郑丹青的身上,打量着他。 “梁王节哀顺变,下官太平公主撑伞郑丹青,奉公主之令前来向梁王致哀。” 第六十章 三思(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世间熙熙皆为利趋,世间往往皆为利往。 武三思就是这样一种人,并将这种观念贯彻始终。他在历史上曾有一句名言:“不知何等名作好人,唯有向我好者,是好人耳。”意思是说,我不知道什么叫做好人,什么叫做坏人。反正对我好的就是好人了。 他的诸多行径,再加上这句话的渲染,以至于后代众人对他唾骂不已。 其实说到底,郑丹青并不觉得这句话从根本上将有什么不对。这世上原本就很难去区分青红皂白,好坏便如同阴阳,哪里去找什么至阴至阳的存在? 至于所谓的道德标准,那更是一种虚无缥缈的存在,就如同后世程朱理学大兴后对世间的道德绑架,当时的人觉得是正确的不得了的真理,可是再过几百年回头看去,也不过换得一片叹息。 许多所谓真理,恐怕也只是暂时的真理罢了。 又或者,郑丹青之所以这样想,只是单纯的因为他在道德层面上原本就淡薄。临仿原本就是见不得人的生意,真真假假虚虚幻幻,相比之下,所谓道德二字,在这个行当里实在太过虚无缥缈了一些,所以才形成了郑丹青现在的道德观。 而从这个道德观上讲,他对武三思历史上被人唾弃的小人行径并没有太多的不屑与嘲讽之意。能够在女皇当政时只手遮天,这是身为女皇侄儿的武三思本应有的殊荣。能够在天下重新姓李之后,仍旧屹立不倒、权倾朝野,甚至跟皇后玩起了**,这也是他身为人、身为男人的一种能耐。 至于后来他在太子李重俊政变时惨死乱军刀下,到底是棋差一招还是因果报应,那就是见仁见智的事情了。 如今距离重俊政变还有许多年的时光,郑丹青自然不准备跟这个还会如日中天的梁王作对。 于是他依礼上前问安如仪,自以为没有什么可挑剔之处。 “太平公主撑伞?”武三思明显对这个官职十分敏感,他远远的打量着郑丹青,嘴角微微扬起,淡淡的问道,“之前未曾听说有人补了这个却儿,郑丹青,你是什么时候开始任职的?” 郑丹青并未想到武三思会顾左右而言他,放着自己儿子的命案不提,反倒打听起有关自己的问题来。 “回禀王爷,下官是今日刚刚任职的。”郑丹青答道。 “哦?”武三思把玩着手中的茶盏,轻笑着问道,“去吏部报到了么?挂印了么?如果没有的话,你怎敢在本王面前自称‘下官’二字?” 郑丹青初来乍到,自然没有人告诉他这些东西,武三思这一番问话,还真是直击痛处,若是换了其他人,怕是被他这样一番追问后,就要吓个半死不活了。 张文远便是如此,虽然这几番问句没有问到他的头上,他却能够从中感受到梁王的怒气,于是在地面上跪伏的愈发低了。 郑丹青却十分沉静,他反而觉得有些疑惑,如果当真依照着史书中所记载的武三思性情,他并不像是能够做出这种事情的人。 毕竟自己现在所代表的是太平公主,因为这个撑伞的官职,也有了几分**的身份。即便只是拉大旗作虎皮,武三思也应该给予太平公主几分薄面。除非,是真的被丧子之痛冲昏了头脑。可是那史书中翻来覆去的瞧,也不觉得武三思会是一个注重感情的人。 果然,还没郑丹青回话,武三思自己就已经先大笑了起来。他起身走到郑丹青身前,拍着他的肩膀笑道:“本王这番话,也就是唬唬你们这些年轻人罢了,连公主都认定的人选,吏部那边的琐碎手续怕是早有人替你去跑了。只是年轻人初涉官场,许多东西还是要多听多问多学,万一什么时候不小心,被人抓到了把柄总是不好的,尤其你现在的身份,难免会丢了公主的脸。丢了公主的脸面就是丢了皇家的脸面,本王这张老脸,也不巧是其中的一部分。” 果然是一通先抑后扬的戏码,郑丹青微微一笑,躬身谢过:“多谢梁王指点迷津,丹青受教了。” 武三思笑着赞道:“临危不乱,不骄不躁,果然有几分年轻人难得的气度,日后前途不可限量啊!” 这句话,郑丹青今日听得次数实在太多了些:“梁王谬赞了。” 似乎是直到现在才注意到跪在自己脚边的张文远三人,武三思垂目冷哼一声,挥袖道:“都起来吧,堂堂洛阳府尹,论底气连一个刚刚为官的少年都不足,真是给朝廷丢脸!” “多谢梁王!”张文远这才大松了一口气,叽里咕噜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奉承道:“郑撑伞是天之骄子,少年英才,哪里是下官能够赶得上的。” 他想赔笑两句却又不敢,毕竟四周的环境着实尴尬,到处都是素白色的帷幔幡布,现在也只有武三思有资格大笑出声。 挥了挥手,武三思长叹一声,红了眼圈,上前执了郑丹青的双手,道:“崇训虽然是个不成器的家伙,可毕竟是本王的儿子。本王白发人送黑发人,此等心境、其中悲凉,不足为外人道也。但是冷静的时候想一想,崇训虽然不肖,此等意外却事出在公主的府邸中,想必这些日子以来,公主这个做姑姑的,怕是不必我这个父亲的心情轻松多少啊!可叹本王这些日子凄惶哀绝,竟一时没有想到,实在是本王的疏忽。丹青,你回去禀告给我表妹,就说我这个做哥哥的思虑不周,他表侄儿也给她添麻烦了。等过些日子出殡之事忙完,本王登门拜访!” 之后又是几句无用的寒暄事毕,郑丹青一行人便退了出来。 武三思重新回到座上,跟身旁的下人说了一句什么,便继续浅浅的啜着茶,缓解着一整日见客的口干舌燥。 没过多久,有两个浑身上下被打的不成人形的家伙被人拎了上来,仍在武三思的脚下。 如果郑丹青还在这里,仔细观察一番,还可以从这两人血肉模糊的脸上,大致认出他们是当晚夜宴时武崇训所带的随从。 挥挥手让不相干的人撤下,武三思看着脚下两个蝼蚁般让人恶心的存在,用鞋尖挑起一个人的下巴,问道:“你们再跟本王说一遍,那日在田流坊,落了你们主子面子的人,叫什么名字?” “回王爷的话,那人是今榜明字科的第二名,渭城郑丹青。”这人上气不接下气的残喘回道。 “你们既然放了狠话,第二日之后为何没有直接像以往一样,把人做了?”武三思冷淡的问道。 “那天晚上之后的事情,是临淄、临淄郡王接手的,这事情的前前后后,临淄郡王也亲眼瞧见了七七八八。我们……原本也是劝主子斩草除根的,可是、主子他、主子他害怕把人做了之后,恐怕会被临淄王猜到,不大好、解释……” “解释个屁!”武三思一脚将这人踹了出去,怒道,“又学别人好勇斗狠,又他娘的瞻前顾后!我武三思怎么会生这么一个废物出来!” 片刻后,武三思才算是稍稍消了气,重新落座,缓缓道:“当然,这事情也未必就是那个郑丹青做得,那么一个文弱书生,估计也是被你们逼急了才会狗急跳墙。在太平公主面前晃尾巴卖笑的一条狗,哪里会有这样破釜沉舟的胆量?呵――崇训他,原本就是个每日只知道在烟花巷子里胡混的废物,这样的儿子,不要也罢!” …… …… 出梁王府大门向外驶去的马车里,张文远正在向郑丹青感恩戴德的闲聊着:“郑兄弟要是不急着回去复命的话,哥哥我请兄弟去吃酒多好!我知道一家绝妙的去处,又僻静又有玩头,郑兄弟绝对会喜欢的。” 这次回程,张文远不再摆府尹的架子,反而与郑丹青乘了同一辆马车,甚至也不知道是不是从武三思那里得来了灵感,开始抓着郑丹青的手不放。 “改日吧,”郑丹青颇使了一番巧劲儿,才不动声色的将手抽了出来,淡笑道,“张大哥的好意,丹青先心领了。” “哪里哪里,丹青今日才是救了哥哥我一命啊!”张文远拍着胸脯道,“日后有什么事儿,丹青你不必客气,直接个我说就是!我虽然不敢保证让你在京城里横着走,但整个洛阳府,日后定当为丹青你大开方便之门。” 郑丹青闻言微微一笑,思付道:“如此说来的话,丹青的确有一事相求。” “啊?”张文远惊了一下,他为官多年,还从未见过这样直来直去的要求。自己的许诺刚送出去,人家就趁热要求兑现了。 郑丹青见他的模样只淡淡一笑,道:“丹青有个朋友,司礼丞高戬在张大哥狱中,不知张大哥能否行个方便,让丹青去见上一面?” 见张文远一副余悸未消的样子,郑丹青又淡淡的补充道:“当然,如果张大人觉得棘手,丹青自然也不会强人所难。” 第六十一章 何事消得泼茶香(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天气放晴后,洛阳城就成为了世间上最美丽的地方之一。 晨曦的辉光会从天堂、明堂的塔尖上开始凝集、闪耀,初时看起来,只是一个拳头大小的光晕,慢慢的却如同墨汁如水一般扩散开来,透亮的盖住大半个塔身。 到了这个时候,树叶也开始有了些嫩绿的色彩,花香开始借助着微微上升的热气而四溢,塔身上的莲花也在光晕下输站起来,民户的炊烟开始升腾,南北向的街道仿佛被刀拆开,一半昏暗一半光明,人们便也打着哈欠开始了一天的行走,时而黑暗时而光明。 幼小的孩子调皮的踩着那条线摇摇晃晃的玩耍,但用不上多久,辉光就会覆盖住大部分的街道,只在一些房檐下留出几分阴凉来。 孩子们没有了玩物,稍显沮丧的被母亲叫回家吃饭。早饭里,母亲为孩子多加了一勺豆羹,于是孩子的脸上立刻再度扬起了笑容,嘻嘻哈哈的开始了崭新的一天。 连绵的雨水似乎已经完全散去了踪迹,一夜不紧不慢的风吹过,便为洛阳城的百姓留下一片天高云淡的画卷。 舒展开的云飘逸的如同风筝,郑丹青看着头顶上那片后世难以见到的湛蓝,无端的竟想起宋徽宗《瑞鹤图》来。 “清早便有如此祥瑞入脑,想必是个吉兆。” 自言自语淡淡一笑,郑丹青放下手里的藏青色车帘,感受着马车行进时,每隔两秒便轻轻发出的车辕的咯噔声,心中万分平静。 洛阳府的府牢设在道政坊中。 道政坊北临徽安门,西接官仓,宫城的守卫万骑就都在官仓里驻扎,可谓是一个插翅难飞的地方。 但这里毕竟紧邻宫城,平素并不会关押太过穷凶极恶的人物。 而按照道理来讲,这一次的谋逆罪,张昌宗告发的是魏元忠、高戬这两位朝廷命官,这案件的审理有女皇陛下亲自执行,人就更加不应该关押到这里来。 可是陛下一声令下,二人便顶着天大的罪名,被扔进这样一个小小的牢房中,其中种种,实在让人疑惑不已。 甚至有人以此断定,陛下如此行事,不过是为了敲打敲打魏元忠所借故实行的下马威。但亦有人说,这是因为陛下如今真的有些老糊涂了,所以一不留神滑了嘴,也不能为了这样一点小事收回成命。 原因到底是其中哪一个,对于郑丹青来说并不重要。 高戬被关押在洛阳府的府牢反而是一件好事情,要是再高级一些的地方,现在的郑丹青就算是使出浑身解数,也别想一窥门庭。 如今这个时候还早,街道上的行人并不多,外表普通的马车安安静静的行驶,也不会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城门还没有开,远远的,却能够看见已经有要出城的人在那里排队等候。 马车在距离城门百丈左右的地方停下,郑丹青下了车,给了钱,淡笑着谢过,便只身一人往旁边的小胡同里转去。 常年羁押犯人的地方从风水上讲当然不会太好,小胡同也显得十分昏暗,难见阳光,于是就连前些日子的积水还留在这里。 溜着墙角缓缓的走进,越往深处走,四周就静谧的厉害,甚至渐渐显出几分阴森的气息来。 “什么人?干什么的?”守卫牢房的人远远的就瞧见了郑丹青,拿起长枪呼喝着询问。 “闭嘴!这位是太平公主府上的郑撑伞!瞎了你的狗眼!” 在这里等待郑丹青的,是昨日去梁王府时,与他同称一辆马车的薛起。 不知是不是郑丹青太过敏感,但他却从薛起的这句话里,听出几分不屑与嘲讽来。 “郑大人,在下奉府尹大人之名,再次恭候多时了。”颇有几分敷衍的冲着郑丹青拱了拱手,薛起看着眼前这个,从泥泞小巷走进来,衣鞋上却仍旧不染尘埃的青衫男子,心里总觉得有些不痛快,“郑大人,事不宜迟,请跟我来吧。” 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薛起转身时,马靴踩进一个不大深的水坑,却溅起不少泥水,溅到了郑丹青的身上,有些惹眼。 郑丹青却视如不见,只淡淡的应了声“好”,便跟随着进去了。 薛起微微蹙眉,撇了撇嘴,心里却仍旧有几分恶作剧的心思。 里面毕竟是牢狱,就算是再怎么清扫,也少不了几分刺鼻的气味,以及难以入目的场景。 眼前的这个小白脸在薛起眼中,不过是一个靠着阿谀奉承女人才攀爬上位的家伙而已,不要脸的东西,一会儿见到下面的场景,恶心呕吐都是小的,早晚要你出丑一番。 不屑的一笑,薛起扶着腰刀快步走进,身上的软甲簌簌作响,马靴着地的声音,也带着几分军人特有的雷厉风行。 刚进门便是扑面而来的一股浓烈味道,霉味儿、排泄物的味道与一丝淡淡的血腥气息混杂在一起,于是便又一种悲哀与绝望从中渗透出来。 郑丹青相信,如果文字也有问道的话,那么“不见天日”四个大字,恐怕就是这个味道。 虽然很难闻,郑丹青却没有太多的不适应。后世做旧,有时会用上一些化学手法,那种刺鼻与难闻,绝对可以让人闻上一次便生理上忍不住涕泪横流的。与眼前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进门后便是向下的台阶,双眼一时不能适应,于是只觉得黑洞洞的通向没有尽头的下方。 大概深入两丈有余,右手旁就多了一张宽大的食案,以及几把小胡扎。 前方是一排栅栏,中间落锁,似乎是整个牢房的总锁。 “薛参军!”有几名府兵正在吃早饭,见到薛起之后,起身施礼问安。 “开门。”薛起扬了扬下巴,自然有人从墙上取下钥匙,开门。 “郑撑伞,请吧。”薛起每一次都会把“撑伞”两个字咬的很重。 郑丹青只做不闻,抬脚便向里面走去。 薛起在他身侧观察着,见郑丹青面色一直未改,心里不免有几分不痛快。于是这时候特意假装同身后跟随的下属闲聊,落在了后边。 牢房中的气味更加难闻,蓬头垢面的犯人也开始出现在眼前,有犯人把着木栅栏喊冤,声音凄惨。有的对来人置若罔闻,视如不见。 血腥与蛋白质腐烂的味道愈发重了,按照薛起的想法,现在这一副情形,绝对可以让那个小白脸吓的浑身发抖。 “薛大人,咱们应该往何处走?”在一个十字路口停下,郑丹青停下脚步微微回头。 薛起阴沉着脸:“右边。” “哎哟!这少年长得跟个娘们儿似的,快进来让老子解解火儿,嘿嘿,不进来也行!”有犯人开始冲着郑丹青叫嚣,面上露出下流的笑容来。 薛起等的就是这样的场景,他的心情这时候有些痛快,表面上却用佩刀的刀鞘敲打着栅栏,怒斥道:“放屁!这位是太平公主撑伞郑大人!你们怎么敢这样放肆!” “哟,撑伞?那是个什么官儿?我怎么不知道?”囚犯阴阳怪气的道,“不过老子可知道,太平公主最喜欢的就是**男宠,这个什么郑大人,也是其中之一吧!” 其他的犯人们也嚣张的笑了起来,甚至有人应和起来:“估计跟之前关进来那个小白脸一样,都是公主的男人。之前的那个看着就是个银样镴枪头,大概是没把公主伺候好,所以被抓起来了!” 调笑的言词愈发不堪,又牵扯到了太平公主身上,薛起不得不又怒斥了几句,心里却得意的不行,等着看郑丹青的好戏。 正想着怎么不动声色的损几句,却听郑丹青道:“薛大人,莫要在此处浪费时间了,高大人的牢房是在前方么?” 不明白为什么有人能这样唾面自干,薛起咬着牙根儿,压抑着隐隐的怒气:“没错。” 郑丹青拱手相谢,竟不再多一言,径直一人往前方去了。 “都他娘的给老子闭嘴!谁他妈要是敢再笑一声,老子赏他十鞭子!”薛起的怒气索性撒到囚犯们的身上,他看着前方那个在囚牢里仍旧文质彬彬的身影,忽然在想,如果哪天你被关进这里头来,是不是还能这样趾高气昂…… “高大人,丹青来看看你。” 开牢门后摒退了其他人,郑丹青看着眼前明显憔悴了不少的高戬,心里微微一声叹息。 好在高戬的身份毕竟不一般,这个牢房比其他的干净不少,高戬一身囚衣,虽然凄凉瘦削却未见血迹,想必是并未受到什么逼问的。 想想也是,毕竟是公主的人,陛下的审判还没有结果,谁敢轻易动他? “这地方不吉利,你何必来。”高戬身处此地倒也仍旧能够笑得出来。 “高兄身陷囹圄,与丹青不无干系,若是不来,异于**者几何?”郑丹青微微一笑。 高戬摇头笑道:“丹青是重情义之人,不过这件事情,你也莫要介怀了。张昌宗看我原本就碍眼,如今虽说我只是这个案子的陪衬,可要是能够借机除掉我,对他来说倒也是一件妙事……之前没机会跟你说,你要是能够离开京城的话,就尽量去地方做官吧。张昌宗那个人并没有什么容人之量,等我死了,他恐怕还会想起你来。” “高兄这话可说晚了。”郑丹青微微一笑,“丹青现在已经是公主的撑伞了。” 第六十二章 何事消得泼茶香(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高兄这话可说晚了。丹青现在已经是公主的撑伞了。” 这话一出口,让高戬着实愣了愣。半晌才回过神来,叹息道:“哎!是为兄害了你啊!” “高兄何必这样说呢,此案尚且还没有定论,到底结果如何尚未可知。再说,公主那里……” “公主那里,自然有公主的见教。”高戬打断郑丹青的话,面上仍旧微笑着,眼中却流露出几许哀伤来。 郑丹青看得出,恐怕高戬是真的喜欢太平公主,但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一个玩弄权术的女人,不过将他当做是宠物一样的存在,焉能付真心。 或许是觉察到气氛有些微妙,高戬忙转了话题,笑着道:“别人探监,手里都会拿些酒菜什么的?你怎么这么小气?空手就来了?” “高兄你知道我两袖清风的,俸禄还没有到手,哪里有钱买什么酒菜?能进来瞧瞧你就不错了。” 被郑丹青逗得一乐,笑道:“世上焉有你这样无耻的人?” “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谁让丹青跟高兄你是朋友呢?”郑丹青微微一笑。 “哪有这样损人的?”高戬大笑,心情却畅快了不少,几天以来的积郁一扫而空,“丹青丹青,我高戬能有你这样的朋友倒也不枉此生了。若是我还有机会出去的话,一定要同你大醉三天!” “这话我记着了,高兄来日可别忘了兑现。”郑丹青微笑道。 高戬笑着应了,又摇头道:“丹青,多谢你来看我,但若是没什么事情,你就快些走吧。毕竟是牵扯到‘谋逆’二字的罪名,悬而未决的是,一旦有个牵连……” “我正是要来告诉高兄,这事情还在御前压着,听闻陛下这几日染了风寒,所以这件案子的审理就被暂歇押后了。” “原来是因为这个,我说嘛,按理来讲,我现在早就该身首异处了。” 郑丹青微微沉默,又道:“高兄,丹青还是那句话,事情没到最后就仍有希望,高兄要对公主有信心。” 高戬似乎从这句话中听出了什么,皱眉道:“丹青,我说句实话,咱们二人虽然兄弟相称,但相识不过还不足月,你莫要为了我去做什么冲动之事,我当不起的。” “放心吧,”郑丹青微微一笑,“丹青不是那等轻狂之徒。” …… …… “听说,你去牢里看高戬了?” 太平公主闲来无事的时候喜欢自己煮茶,灶是普普通通的茶灶,炉是红泥小火炉,茶是东南进贡的团茶,手旁案上一应佐料俱全,似繁又似简,值此秋高时节,葡萄藤下,倒是一番好享受。 “是,丹青觉得,此事因丹青而起,心有愧疚。” 煽火的事情也是公主自己包了,手上拿的却是外头千金难买的宫制莲花绢丝小团扇。拿着这样的扇子煽火,恐怕太平公主是这个世界上的唯一一人。 “因你而起?”公主微微挑眉,浅笑当中便有几分雍容妩媚气度流淌而出,“你倒是个喜欢往自己身上揽事儿的人。” 郑丹青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水渐渐开了,冒出零星的细小泡泡,茶叶在沸水中卖命的翻腾着,莫名的,竟有一股子挣扎的味道。 公主穿了一身赵粉宫装,在紫色的葡萄藤下,小泥炉前,显得格外惹眼。 “不说话,想让本宫帮高戬求情?”公主今日的心情似乎不错,很想逗弄逗弄眼前的小东西。 “是,公主明鉴。”郑丹青也不掩饰。 公主被他逗得忍俊不禁:“不过去梁王府上帮本宫跑了趟腿,如今就向本宫要报酬了?本宫该说你年少轻狂,还是该说你恬不知耻?” 郑丹青从牢房出来后换了一身衣服,并没有将那些刺鼻的气味带到公主身前。 他这时候在公主身侧侍立着,低垂的葡萄几乎碰到了他的冠带:“公主觉得是什么,大概就是什么吧。” 郑丹青前世没少哄过女孩子开心,虽然眼前这个女孩儿的年纪太大了些,但毕竟都是女人。 太平公主摇头叹息,面上却没有什么愠怒之意:“巧言令色,鲜矣仁。” 茶已经煮好,公主不慌不忙的往里点缀着葱花、姜丝与其他佐料,汤汁的香气开始溢出,茶香自然也孕育在其中。 早有婢女端上茶盏,公主拿类似更漏的器具盛了,倒进茶盏当中。 热气升腾,把此番秋意浸染出几分浓稠来。 挥手让身旁伺候的婢女们都退下,公主把玩着另一只空茶盏,缓缓的问道:“本宫为何要管?” 郑丹青自然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于是微微一笑:“公主为何不管?” “男人偶尔的油腔滑调还可以称得上情趣,如果用得多了,总是会让本宫有一种勾了他舌头的冲动。”太平公主换了语气,面色也微沉下来,沉如水,却依旧美艳。 郑丹青心里明朗了公主的底线,躬身道歉:“公主恕罪,只是丹青觉得,这事情公主不可不管。高大人一直备受公主欣赏,这一点,京中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更何况是在朝中?邺国公和何许人也?更是不可能不知道。正所谓打狗还要看主人,如果公主这个做主人的一言不发的话……” “怎样?”太平公主偏头,玩味的看着眼前的男人。 “丹青,也会觉得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呵!”太平公主笑了起来,“好一个物伤其类,丹青果然是聪明人。只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这句打狗也要看主人,正巧也是本宫不能管这件事的原因呀。” 公主最后一个“呀”字,声线微微上挑,惹得人心里发痒。 张昌宗如今正备受女皇宠爱,而他的身份,自然是女皇的狗。太平公主就算是再怎么权势遮天,也不敢同她自己的母亲作对。 又或许,正是因为她是她的女儿。所以太平公主要比旁人更加清楚女皇的心狠手辣,母女亲情对于旁人来说或许是终生无法断裂的牵绊,可是对于女皇来说,这世间的一切在她面前,都不过是齑粉一般的存在。 为了自己的一个男宠,便同张昌宗在朝堂上掰了面子。这事情咱们看,都有些不划算。 这是太平公主的盘算,至于郑丹青,他之所以会在公主面前挑明此事,并不是心血来潮而为之。 对历史并不是特别熟悉的郑丹青,并不知道历史上这件案子的最终走向,更加不知道高戬最后是死是活。而现如今,高戬的死活对于他来说,是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来,正如高戬所言,如果高戬因为此案一命呜呼,郑丹青恐怕就成了张昌宗首当其冲要铲除的目标。 第二,自己这个太平公主撑伞,恐怕要做上一阵子。如果高戬不回来的话,万一公主真的要自己侍寝,自己要如何应付?公主就算是有倾国之姿,也毕竟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了。而且被人当做男宠而女尊男卑的侍奉,这种事情,郑丹青在心理上就有抗拒感。 第三,不管高戬与张昌宗之前的关系如何,高戬入狱的确与郑丹青的行径有直接联系,郑丹青没有那么无耻,见而不救。 以上三点,足以让郑丹青冒一次险。当然,如果分寸把握的得当,风险也就称不上是风险了。 “朝廷里的事情,丹青并不是很懂,丹青明白的,只是一些民间浅显的道理。丹青记得,小时候在学堂,同窗中有一位乡间士绅之子,家中权势不小,这位同窗便仗势欺人,甚至欺辱到了学堂先生的儿子身上。那先生胆小怕事,未敢多言,只叫儿子忍耐。不过月余之后,这位同窗因为不爱读书而调转矛头,没过多久,那位先生就被迫远走他乡了。” 太平公主的目光渐渐转冷,伸手拿起旁边的茶盏,将热茶水怒泼到了郑丹青的身上:“你好大的胆子!就凭你这句话,本宫就应该把你一同下狱!” 郑丹青不躲不闪,热水在从衣袖上流淌到了左手手背,那里立刻红肿起来,以肉眼能见的速度鼓起了小小的水泡。 郑丹青看了左手一眼,接着不动声色的道:“公主所言自然有理,只是丹青不大明白,魏大人贵为宰相,高高在上。高大人再怎么才华横溢,也不过只是一个小小的司礼丞。即便是魏大人随随便便找个人一吐心中所思所想,也不该找高大人才对!” 一时间,葡萄架子下静默无声,只有秋风穿过稍显厚重的叶子,茶水缓缓的从郑丹青的指尖滴落。 太平公主看着他,他一动不动,只有衣袖与衣袂随着微风轻轻摆动着。 不知过了多久,公主又拿起了一只茶盏,这次却不是泼茶,而是纤纤玉手拿起在嘴边,浅浅的品了一口。 “还真是好茶。”太平公主轻赞一声,若有若无一声叹息。 第六十三章 买得一枝春欲放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僚何日更朝天? 秋槐落叶深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这首是王维在安史之乱后所写的《凝碧池》诗,其中萧条冷落、江山破碎的凄凉之景,从字里行间漫散而出,寥落无奈至极。 好在现下并没有那样的乱局,凝碧池还是一弯浅水,入秋后荷塘正好,锦鲤争食,秋高日爽,爽涞清风,若是泛舟摇曳而上,倒是一场难得的好享受。 如今女皇的年纪大了,不再有泛舟的体力,便只由着近臣在眼前游玩,算是睹物思情,寥解对青春的相思幽幽。 “陛下今日好兴头,儿臣特意带了些自家院子里手植的葡萄,来为陛下助兴。” 太平公主笑着近前请安,施礼后便跪坐在女皇身侧,伸手轻柔的为女皇捶腿。 女皇歪在软榻上,一双眸子似闭非闭,面上带了些与威严共存的闲适。 泛舟的正是张昌宗的兄弟张易之,他穿了一身浅绛色类似前朝的袍袖,舟头吹箫,时值清风阵阵,吹得他衣袂翻飞,翩翩如仙,可入画矣。 “几日不见,恒国公的音韵上的造诣愈发超脱了。”太平公主一声浅笑,赞叹不已。 “都是些半大的孩子,除了惹事就是惹事。”女皇淡淡的应着,并没有睁开眼睛,语气中自然也没有太多的谴责之词。 “陛下还请保重龙体,切莫因为这些孩子胡闹污了自己的心情。” “嗯。” 女皇极浅淡的应了,公主拿来的葡萄已经洗好,装在碧莲镶金平盘中端了出来,衬得紫色葡萄愈发娇艳动人了。 “你倒是有心。”女皇微微颔首,问道,“这盘子,不是宫中之物吧?” “陛下真是慧眼如炬。”太平公主娇笑道,“是女儿自己府上的,还是高戬在民间淘的。这个家伙,虽然没什么本事,却好在心细,总能弄出些应景的小玩意来。” 女皇没有出声,甚至仍旧没有睁开眼睛,仿佛并没有听出高戬这两个字,与之前谋逆的案子有什么关联。 太平公主却不敢再多说,只乖乖的跪坐的一旁,开始为女皇剥葡萄粒。 张易之的箫声悠悠荡荡从水上传来,随风忽明忽暗着,飘摇如仙乐。 女皇轻轻咳了两声,显然是风寒并没有尽好。 “陛下身子尚未大好,还请以江山社稷为重,少吹些风罢。”公主不无担心的道。 女皇终于睁开眼睛,即便她的面容再怎么苍老,这一双眼睛仍旧如同猎鹰一般蕴含着锋芒。太平公主不敢直视,垂眸避之。 “没有什么事的话,就退下吧,朕累了。” “喏。”太平公主起身施礼,敛衣躬身屏退而下。 秋风浩荡,凝碧池旁,好像发生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 …… “在想什么?” 女人柔软的双手温柔的拂过,带来一阵香风,似乎拥有某种魔力,让伤痛都放轻了不少。 “在想你当时是怎么想的,一个好好的夜宴,竟然开口去唱那首《八声甘州》。”淡淡的男子声线,显得有些慵懒。 “那你说我唱的好不好?”潇潇妩媚一笑,刹那间,窗棂中倾泻的阳光都失色了不少。 “很好啊,当时就已经说了,你忘记了?”郑丹青微微一笑,看着自己被包裹好的左手,道了声谢,“还是你们女孩子手巧,比我自己包扎的好了太多。” 潇潇掩口而笑,一面收拾伤药,一面笑道:“我都快到年老色衰的时候了,还说什么女孩子呢?你们男人也真够厉害的,喝个茶也能把自己的手烫出一溜儿水泡来。” 手上的水泡当然是太平公主烫的,郑丹青自然不会向潇潇解释,他看着眼前的少年微微一笑,问道:“在公主府上唱了一曲,潇潇的名声应该又大增了不少罢?最近来请潇潇唱曲的官宦人家,是不是更多了些?” “怎么可能。”潇潇自嘲一笑,道,“郑郎君您自己也知道,那一首《八声甘州》唱出去,不知多少人骂我不懂事那,就连楼里的妈妈也没少因为这事儿训斥我。还生意那,要是来请我唱曲的人家再少一点,再过几天,潇潇这卖艺不卖身的规矩,恐怕就得被逼着改一改了。” 双眸中透漏出几分萧条来,潇潇却很快的掩了,半嗔着道:“这事儿还得怨郑郎君您。要不是因为您那一首《八声甘州》,潇潇也不会魇了去,更加不会有现下的境况了。” “这样啊……那丹青岂不是欠了潇潇姑娘一个人情?”跟自己猜测的差不多,郑丹青淡笑着想到。 “是啊!”潇潇侧身一笑,“郑郎君打算怎么还?” 她这一笑的姿态,实在跟夏东风太像了些,惹得郑丹青微微一怔。 缓缓的才静下心来,郑丹青转了话题道:“潇潇不是小王爷的人么?如果小王爷不同意的话,这楼里的妈妈,还能逼你去接客?” 潇潇掩口笑道:“小王爷是个烟花巷子里风、流的主儿,所谓人在花间过,片叶不沾身,说的就是小王爷那样的人。潇潇这里,小王爷也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来一回,这田流坊里的姑娘多得是,潇潇又不是什么绝色的美人儿,他又何必一天到晚的围着我转?” 这话说的轻描淡写,郑丹青却从中听出几分醋意来。 斜了郑丹青一眼,潇潇又笑道:“再说了,他那一门子的王爷,实在做的不痛快。连你这么一个小小的明字科贡生,都敢不给小王爷的面子,这京里的贵人多如牛毛,小王爷又哪里能罩得住奴家?” “哦?在下哪里不给小王爷面子了?” “装傻充愣!”潇潇轻啐了郑丹青一口,笑道,“小王爷让你离开洛阳你不听话,参加明字科的考试也就罢了,还在明字科放榜的时候闹出那样大的名头来。之前在公主的夜宴上,还抖了抖风头,摆出一份恨不得让全洛阳城都传颂你名字的样子出来。这样张狂行事,还不算是不被小王爷面子?” 郑丹青闻言忍不住摸了摸鼻子,摇头笑道:“原来在世人眼中,我郑丹青如今是这样的人。” “当然,而且还不止那!”潇潇接着数落道,“郑大人你闹出这么大的风头之后,摇身一变就成了太平公主的撑伞,直接接替了高戬高大人的位置。如今京城官场上都已经传遍郑大人您的大名了,都说郑大人您,小小年纪便有如此心机,前途不可限量那!” 郑丹青一时无语,无奈的笑道:“这些都是小王爷说给你听得?” “他?”潇潇看了郑丹青一眼,意味深长的道,“因为高阳郡王暴毙的事情,全京城的皇亲国戚最近都不怎么敢往田流坊里来。毕竟都是沾亲带故的关系,行径上若是做的失和,不免授人以柄。” 郑丹青点了点头。 潇潇又有些自伤,托腮道:“也正是因为这个,我估计着,妈妈这几日就要让我开牌子了。正好小王爷现下没法子往这来,等奴家开始接客了,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郑丹青闻言微微沉默,半晌方道:“之前那首《八声甘州》的曲子,是潇潇你自己做的?” “嗯,这话问的好笑,不是我做的还能有谁?在这上头,奴家可不是骄狂,可即便是宫里的乐工,奴家寻思着,也未必能有我做的好那!”一提到作曲,潇潇的脸上就洋溢出几分华彩来。 郑丹青很喜欢这样的光彩,他笑道:“既然潇潇姑娘觉得此事与丹青脱不了干系,那丹青就帮姑娘出出主意吧。” “出什么主意?”潇潇浑不在意的挥手,“别想着赎身什么的,连小王爷都赎不起,更何况是你。” “嗯,一时半刻的,我身上的确没有什么钱财。不过词曲,还是能拿出一两首的。”郑丹青笑道。 “你说真的?”潇潇一听就来的精神,双眼放光,凑近问道,“就像之前《八声甘州》那样的曲子词?” “嗯,欢快些吧,也省着你总被人说。”郑丹青起了身,轻车熟路的走到了书案旁,想要磨墨。 “你左手不便,我来吧!”潇潇有些兴奋的赶忙去抢,手指相碰的一瞬间,潇潇微微红了脸。 “那就劳烦姑娘了。”郑丹青微微一笑。 潇潇也不说话,只专心磨墨,但专心只是表面的,心底那种莫名的悸动,让久在烟花场间混迹的她有些自惭形秽。 郑丹青却没有注意到少女的春芳歇,兀自沾墨提笔,将李清照的一首《减字木兰花》用簪花小楷写了出来: 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 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 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 云鬓斜簪,徒要教郎比并看。 抬臂收笔,郑丹青微笑着看着眼前的字,有些满意的点了点头。 簪花小楷他素来写得少,好在还没有完全搁下。这手上的功底也比以前好多了,手劲儿和臂力都锻炼了不少,日后若是再做临仿之事,应该不会像最开始在渭城时,弄到右臂右手抖个没完没了了。 “郑郎君,这、这是……”潇潇有些颤抖,连话都说不麻利了。 “《减字木兰花》,一直想着,若是有人能够唱出来的话,应该会很好听。”郑丹青微微一笑。 第六十四章 何必锦上添花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大概后世很多学习古诗词的人,都不免猜想过那些琳琅满目的词牌,真正有人素手弄弦、莺歌燕舞的时候,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景象。 音乐是一种超脱国界与文明的东西,一种周期性规律性脉冲,有时候即便简简单单,却能带上一种直透人心的力量。 至于为什么会如此,那是学者们致力于研究的方面,与郑丹青这种普通百姓无关。 他只是一直很好奇诗词唱出来,到底会是什么味道。就像是后世的流行歌,一旦去掉旋律,歌词往往只能剩下十之一二的精髓,唯有加入了旋律,以及演唱者的情感技巧之后,才会形成一种难以描述的情感渗透出来。 同样的,缺少了曲子与演唱者的诗词,也只能剩下树干一般光秃秃的美感。如果有机会,能够一览枝繁叶茂的盛况,又有谁会拒绝呢? 把《减字木兰花》留给了再度稍显魔怔的潇潇,郑丹青便道了别,表示自己几日之后再来欣赏潇潇姑娘的大作。 …… …… 第二日,女皇病情转好,在清晨就举行了朝议,所议之事,当然就是邺国公张昌宗,状告宰相魏元忠、司礼丞高戬谋逆一案。 这样的朝中大事,轰动极大,自然引得众多人观望探听。京中的蜚短流长也早已铺满大街小巷,有人说女皇已经决定要将魏元忠二人枭首,但也有人说,太平公主昨日进了宫,不知是不是为自己的男宠求了情。 百姓们围观着看热闹,当官的则在几日前就派人到处打探着消息,想要弄清事情的走向。 有一条引人注意的消息从洛阳府中传了出来,听说新上任的太平公主撑伞,去牢里看了犯人。 这样的消息看起来清清淡淡,却让不少人的心里犯了嘀咕。 如果说太平公主跟张昌宗的关系,实在是万分微妙。一来,张昌宗是太平公主的旧人。二来,张昌宗两年前曾经状告太子李显的儿子、女儿、女婿私议朝政,想要谋害自己,而害得三人惨死。太平公主作为李家的女儿、武家的儿媳,与张昌宗可谓是有了血仇。 偏偏这场血案发生一年之后,太平公主就与武三思一同上表,请女皇封张昌宗、张易之为王。 这样表面上的拉拢与奉承,实在是朝中太多人觉得疑惑又举棋不定。这几人的关系到底如何,恐怕除了当事人之外,没有人能够说得明白。 至于郑丹青,他至少要比旁人站得高、看得远一些。历史的进程就是女皇倒台之后,二张乱政被杀。这是必定会发生的事实,他就不相信,这位叱咤风云弄权弄潮的太平公主,会在一个旧日男宠欺上头的时候,心中没有半点的怨恨之心。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不过适时的敲打敲打,也是一件值得做的事情。 毕竟女皇虽然老了,可仍旧一日日的支撑着。下世的光景虽然早就布满了女皇全身上下的每一道皱纹,她却仍旧像一头老鹰一样坐在御座上,俯视着天下苍生。 女皇就算是再苍老,也没有人会忘记她残忍的手段,也没有人敢于去挑战她的权威。 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在,她就是李家子孙的噩梦,就是维持这天下稳定的支柱。 只要女皇还坐在那个代表着全天下至高权力的御座上,就没有任何一个人,敢轻举妄动。 太平公主自然也不敢,但是这一次,她却发现自己被逼到了一个她所不喜的境况当中。 张昌宗敢对自己的人动手,这就已经让她十分气愤了。而更加让她气愤的是,郑丹青竟然敢自己偷偷摸摸的去洛阳府大牢探监。 这一举动虽然很小,却足以让京中的很多人去注意。 京中的这些官员,一个个就像是几天几夜没有吃东西的老鼠一般灵敏,在这种关键性的问题上,一旦有了什么轻微的风吹草动,他们就会敏感的注意到,并且将表面的东西挖的很深很深,自以为顺藤摸瓜的,却寻常最后面人物的深层意图。 而郑丹青去探监这件小事,在京中官员们看来,那便是太平公主的一种表示。表示她不会放弃高戬的意图。 如今有这样的事情在先,如果太平公主还任由张昌宗扳倒魏元忠、杀掉高戬的话,那就只会让京中的官员们认为,是她太平公主没有与张昌宗对抗的实力! 在这样的折腾与臆想当中,太平公主无路可选,只能在昨日进宫,为女皇送上了自家院子里的葡萄,以及高戬不知从何处淘来的漂亮盘子。 一切都是小事,可落在朝臣耳中,一切又都变成了大事。 洛阳城里的所有事情,都像是指引着牵线木偶的一根根连线。哪怕只是一根线小小的震颤,都能变成小木偶一个举手投足的动作来。 于是官员们意会着,言传着,身教着。又有谁能够想到,这个在他们开来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的波澜,只不过是郑丹青这样一个不大听话的小石子,在池塘中掀起的一点涟漪呢? “丹青!丹青!有消息了!”阿普拉风风火火的冲进郑丹青的房间,一脸的兴奋,“邺国公找的那个证人,在朝堂上没有按照他的话说,魏大人的谋逆罪名没有成立!” 郑丹青闻言也十分高兴,笑道:“那陛下是怎么判的?无罪释放了么?” “呃,那倒没有。”阿普拉挠了挠头,道,“听说是魏大人比贬官了,高兄他也被贬为了校书郎。” “只要没定下谋逆的罪名就是好事,贬官什么的,想必高兄应该也不会太过在意的。”郑丹青笑道,“多亏了大哥你帮着打听,要不然兄弟这时候还担心着那。” “哈哈!这倒是小事一桩,没什么可说的。不过说起来,公主还真是个重感情的,我还以为公主不会为了高兄弟出头那,没想到……啧啧!”阿普拉自然不了解其中的隐情,这时候捅了捅郑丹青,笑道,“你小子以后跟着公主,荣华富贵不在话下啊!虽然哥哥我知道你不在乎那些个东西,不过日后要是真发达了,可别忘了抬举你哥哥我啊!” “大哥真会开玩笑,丹青笨手笨脚的,能不在公主面前惹祸就不错了。”郑丹青淡笑道。 “没事儿没事儿,大哥我还是很相信丹青你的。”阿普拉嘟囔着,这才想起了什么,问道,“咦?今天也不是休沐日吧?你怎么不在公主身边伺候着?” “我?”郑丹青晃了晃被包扎了两圈的左手,笑道,“不是说了么,笨手笨脚的,被茶水烫了,所以被公主撵回来休假。” “哦。”阿普拉挠了挠头,将信将疑的应了一声,又问道,“高兄今天应该就能被释放出狱了,你不去接一接?” “不去了,”郑丹青懒洋洋的摆了摆手,“今天去接魏大人和高兄的人,恐怕会汗牛充栋。洛阳府府牢外头的那个小胡同,窄的跟什么似的,咱们去的话,除了被人溅出一身泥点子之外,恐怕跟高兄都说不上几句话,何必锦上添花。来日方长,再说罢!” …… …… 正如郑丹青所说的那样,待得宫中的旨意传到了洛阳府之后,府牢外泥泞背光的小巷子里,早已立了一片密密麻麻的官员。 顾不上身旁环境,官员们互相道喜谈笑,在这个只能容纳二人同行的小巷子中,这样的冠冕堂皇实在显得有些逼仄且好笑,竟莫名的有了一种弹冠相庆的味道。 官员们长期不运动的身体保持不了巧妙的平衡,用不了多久,便有人率先踩入泥水坑中。之后便是接连不断的污渍与溅出的泥水,冠冕堂皇的官服,在自己或他人的失衡中,渐渐变成了一件件抽象画般的艺术品。 官员们的脸上显出几分难看来,却又不敢太过表露。 好在他们等待的人在这时候出现了,之前的狼狈与泥泞,现在反倒成了一种足以在魏大人面前展现的荣耀,让他们匆忙的展现出来。 贺喜的声音铺洒成一片纶音,魏元忠笑着应了,高声说了几句什么,谢过众人一直在背后的支持。 这一场热闹的主角是魏元忠,当然也有不少人从这件事情上看出了太平公主对高戬的宠爱,这时候腆着脸上前道贺。 高戬一一谢过,目光却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 “之前来看你那位小兄弟没有来?”场面有些喧闹,守卫府牢的府卫们却又不能做什么,魏元忠冲着高戬招了招手,在他耳旁轻轻的问道。 高戬无奈的点头一笑。 “有点意思,”这位曾经的当朝宰相,如今的端州高要县尉,摆明了有望东山再起的魏元忠,看着眼前的热闹与不断的贺喜声,轻轻的笑了起来,“你那位朋友,叫郑丹青是不是?” “是,难为大人还记得。”高戬笑着点头。 “嗯,”魏元忠点了点头,“此人行事颇有古风,什么时候若是高大人有机会,也为我这个难兄难弟介绍一二吧。” 第六十五章 侍儿扶起娇无力(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魏元忠收拾行囊出了神都。高戬的官职挂到了弘文馆。 张昌宗收到了御批下达的训斥,连带着被他逼着出庭作证的张说,也被罚奉半年,以儆效尤。 一场京中突如其来的风波,就这样未有大波澜的消融下去,当人们还没有热切的讨论个痛快时,高阳郡王的出殡就已经掩盖了这件事情的热闹。 长安三年十月初八的清晨,连番缟素从天津桥南的尚善坊,直直满布到了定桑门。沿街哭声震天,白幡铺天盖地,听说隔了几里之外的常夏门大街上,都能够听到哭喊之声。 武崇训生前毫无建树,死后倒有常人不及的荣耀。 女皇陛下亲自写了悼文,太平公主亲自到场诵读。其间繁事杂物,人员事件之多,使得武家人从凌晨忙碌到了正午,灵车才算是缓缓的使出了定桑门。 十月初的正午竟然还炎热的厉害,太平公主在城外下了马车,在武家沿街搭好的帷幔凉棚下扇风乘凉。 郑丹青这时候自然跟着,进入凉棚后遮阳的伞自然没有了用途,他便袖了手,不声不响的侍立在角落中。 自有婢女上前奉茶打扇,没过多久,帷幔之外有马儿声停,一身素白的武三思走了进来。 “公主嫌马车里气闷,也多少忍耐一会子。往前再走一里地就有个尼姑庵,我都已经安排好了,公主还请移步到那边歇息吧。这凉棚太过简陋了些,不过是让那些小子们歇脚的地方。”武三思道。 “不了,也不是什么娇贵的身子,那尼姑庵还是让给姐妹们用得好。我若是去了,少不得又是一阵子施礼问安的,倒惹得人休息不安了。”太平公主摇头笑道。 武三思笑道:“到底是表妹聪明,挂念的多,倒是她们的一冲好处。只是妹妹到底身子金贵,这荒郊野外的,莫要贪这凉风。” “知道了,表哥费心。”太平公主笑着应了,二人又闲聊了几句有的没的,外头便有人来找武三思,他顺势去了。 太平公主一年四季都只喝热腾腾的茶,这时候茶水的温度刚刚能入口,公主慵懒的抿了一口,似乎想起了什么,淡淡的问道:“丹青,你的手如何了?” “回公主,已经好了大半了。”郑丹青上前一步,微微躬身,淡笑着回答。 淡淡了从鼻息中发出一个音儿来,显得有些慵懒娇媚。她用右手食指把玩着茶盏的边缘,指尖的水渍摩擦窸窣的声音,带了几分魅惑的感觉:“本宫让你这几天好生在家歇着,可想明白什么没有?” “是。”郑丹青脸上的笑容仍旧淡淡的,“下官僭越莽撞,不堪大用。” “好在你年纪还轻,冲动莽撞亦情有可原。本宫之前倒是未想到,你竟然还是个性情中人,高戬识人浅淡,有你这么个朋友倒也不错。”太平公主微微一笑。 “公主谬赞了。” “只是在本宫眼里,性情中人亦代表着愚蠢二字。下次若是还有这样的事情……”太平公主柔媚一笑,声音愈发柔和了,“本宫决不轻饶。” “喏。”即便是郑丹青,也从这话中听出几分透骨的冷冽来,联想着当时夜宴太平公主的谈笑杀人,郑丹青的脊梁骨里也开始冒出些凉气来。 太平公主对郑丹青的愤怒存在于很多方面,不管郑丹青到底是刻意的还是无意的,他去牢中探看高戬一事,就已经为朝臣点明了讯息,于是她几乎是被迫的采取了保护高戬的措施。 她生来最不喜欢的就是“被迫”二字,她拥有一个虽千万人吾往矣、坐拥天下的母亲,从小在这样的母亲身旁长大,她终究会沾染上几分女皇的味道来。 说到底,太平公主跟女皇是同一类人,她们喜欢掌控的滋味,厌恶被掌控的感觉。 而因为这件事情,太平公主对郑丹青有了几分芥蒂。不管他这次到底是不是有意为之,日后对于郑丹青,她都会多带几分审视。 不再多说,太平公主便专注于品茶之事。茶香带着慵懒的味道在帷幔中缠绕,炎热之时的郊外凉棚中,便缓缓的诞生出一种荼蘼的气息来。 “要是有鸽楼春的茶点就好了。”太平公主若有若无一声叹息,足以让每个男人的心肝都为之一颤,弄的人心里痒痒的,竟萌生出几分幽怜之意。 “殿下,是奴婢准备不周,奴婢这就去买。”这样的声音却足以让身旁伺候的婢女吓的半死,为首的婢女赶忙认错,准备派人快马加鞭的赶回城去。 “罢了,”好在公主今日的心情不错,并没有因为这点小事而杀人的冲动,只是没有茶点,的确有些可惜,“买回来出殡都出完了,何必。” 又干涩的饮了一口茶,太平公主微微蹙眉,觉得没了味道。 正寻思着是不是就此启程,却见高戬提着一个小包裹掀了帷幔走进来,笑着递上:“公主尝尝,听说是鸽楼春新出的一个款式,加了些桂花的,想必公主会喜欢。” 倒是说什么来什么,太平公主微微一笑,有些满意的看着眼前的男人:“怎么想起来让人买这个?” “问了人,说是今天为公主带的茶是小香团。公主吃此茶比要鸽楼春的茶点,戬就着人买去了,好在时间赶得上。”高戬笑着道。 太平公主没有再说话,只是拿了一块样式精巧的小糕点放入嘴中,微微想着,救下来这么一个会伺候的人的家伙,似乎的确不错。 …… ……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抛家旁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 “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琵琶声未停,人群的叫好声却已经传了出来,觥筹愈发交错,怀中女子柔软的身子,也被**的客人们搂的愈发亲密了。 当然也有觉得不好的人,一本正经的挑着这曲子词的毛病,怎么听都觉得太过匪夷所思,不是寻常平仄,让受过良好教育的家伙们多少有些难以接受。 这样的情形,红袖楼的**看在眼里,但是并不担心。原本这些一本正经的书生们,到这里来消费的就极少,包姑娘都不是寻常事,往往只是做一个欢场的看客,听曲看热闹喝酒罢了,榨不出几个油水来,又何必去管他? 而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客官们还是十分喜欢潇潇的唱曲的。“别有一番韵味”这几个字,是**这些日子里最常听到的溢美之词。 很简单的词句,总是没读过几天书的人也能听得懂。不像原来那些诗歌,有的还算是通俗易懂,有的却晦涩难明,即便是经过了楼子里姐妹的筛选,仍旧让这些不过附庸风雅之人,有些难以欣赏的感觉。 倒不如如今的这些东西,简单易懂,娇俏喜人,颇有几分别处寻不到的好处。再加上潇潇姑娘的奏曲与嗓音一催,那些词曲便如同有了生命似的,让人欲罢不能。 于是十日之内,红袖楼的生意又比平时好了两成,**眉开眼笑,再也没去提什么让潇潇卖身的事情。 郑丹青仍旧坐在红袖楼的角落里,这是他头一次到红袖楼时坐过的地方,这几次他来转转的时候,若是正巧赶上潇潇的表演,他便会坐到这里来,要上一壶老酒,一碟花生,懒洋洋半闭着眼睛听着。 郑丹青来的次数多,红袖楼的姑娘和伙计们都已经认识了他。尤其他们也清楚,郑丹青可是能被潇潇姑娘看中,得以登堂入室的人,所以即便他每次来点的东西都很少,而且也从来不叫姑娘相陪,但整个红袖楼上下,也没有人敢小瞧他。 甚至隐隐有风声传来,说是潇潇之所以能够有了这么一个曲子词的独创,都是因为郑丹青在幕后的指点。 这个风声,是真是假,楼子里的姑娘们并不知情。 但每个在音韵上稍有造诣的姑娘,都开始眼睛滴溜溜的绕着郑丹青转,明察暗访的想要在郑丹青身上敲打出什么来。 只是姑娘们一直事与愿违,郑丹青的口风很紧,不论用什么法子,她们都没有得到半点消息。 在羡慕潇潇的同时,姑娘们却也对这个长相英俊,性格温淡的郑丹青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甚至有胆子大的姑娘,开始主动**郑丹青,并以此为乐。 “郑郎君接连两日没来,是不是都把娇儿忘到脑后去了?” 一个身材丰满却又腰肢紧俏的姑娘见到角落中的郑丹青,娇笑着就蹭到了他的身旁,胸前的柔软在郑丹青的手臂上似触非触。 美人儿在耳旁吐气如兰,郑丹青自然不会煞风景的视如不见。他不是柳下惠,总有一些男人的需求。 “几日不见,娇儿姑娘愈发动人了。”郑丹青微微一笑,为身旁的姑娘倒了一杯酒,“姑娘今日不忙么?” “忙,忙得很。”娇儿咯咯的笑,“不过忙什么,也比不上陪郑郎君来的重要。” 第六十六章 侍儿扶起娇无力(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娇儿这女孩儿也不知是怎么长的,一身的丰满却偏生腰肢手臂又生的极细,一张巴掌脸更是娇俏的像江南的女孩儿,浑身柔软的像是无骨的海绵,但却比海绵摸起来还要舒服很多。 一双杏眼里总是带着笑意,又水汪汪的,带着几分无邪,让男人忍不住产生一种保护欲。 正是这样的特点,让眼前的姑娘把可爱与性感莫名其妙的糅杂在了一起,却又并不怪异,反而生出一种特异的美感来。 “娇儿,你就逗郑郎君吧!你大了郑郎君整整三岁那,你个做姐姐的,怎么这么不知羞!”有姐妹们也在这时候参杂进来,也坐到了郑丹青的身旁,扑鼻的香气钻进郑丹青的鼻子。 “呸!有脸说我,你不是也一样!”娇儿白了她一眼。 “我怎么了?我最起码比娇儿姐姐你还小上两岁那!” 争风吃醋似的争吵,让周遭的纷纷侧目于此,见到这边的情状之后,又不免对郑丹青这个被莺莺燕燕围在当中的同性嫉恨不已。 不过实际上,对于娇儿她们来说,郑丹青并不像是楼子里的客人,而像是她们的取闹的对象。毕竟郑丹青这个身子的年纪还小,怎么看怎么青涩,总带着几分人畜无害的样子。 郑丹青知道她们的心思,也不在意,只是今日不知是不是因为有了些醉意的缘故,郑丹青看向娇儿的目光有些不一样,以至于后者看到时,小心肝微微跳了一下。 台上潇潇的表演已经结束,她像往常一样,径自回到了后面自己的房间里。 娇儿不知为何,被郑丹青看的有些心里发虚,这时候忍不住推了他一下,笑着道:“潇潇可都已经下去了,你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去她房里找她?”说罢,便摆出一副姐姐瞧好戏的架势来,用手帕掩了嘴,咯咯的娇笑着。 她笑起来的时候,胸前的丰满便会跟着轻微的震颤,带着一种生命的活力。 郑丹青也不说话,只微微一笑,回过头来饮酒,又为娇儿倒了一杯。 “郑郎君,有一位姓史的老板找您,他说他是曲风阁的老板,一跟您说您就知道。”小厮阿六走上前来,遥遥指着门口一个身影,对郑丹青道,“郑郎君您瞧瞧您认识不?用不用小的把人撵走。” 郑丹青如今的身份毕竟是朝廷命官,虽然他从来不摆那个架子,也从来都不带随从,但红袖楼从上到下仍旧不敢小看他。 谁都知道他太平公主撑伞的官职,是什么样的意思。这个官职虽然不大,却足以让他在京城中的大部分地方横着走路了。 抬眼去瞧那个熟悉的身影,郑丹青想起了这人是谁,于是便对阿六点头笑道:“请他进来吧。” 阿六是最初那日,伺候郑丹青的小厮,如今跟郑丹青也有几分熟稔了。 史延似乎不怎么出入这种地方,这时随阿六走进来,一路上竟有了几分脸红。 一个中年男人,竟然还在这种地方摆出脸红的样子来,这让郑丹青忍不住笑了一下。 “史老板似乎不怎么光顾这种地方?”娇儿想要离开,却被郑丹青拦住了腰。 娇儿愣了一下,这才感觉到在自己腰间摩梭的手有力又温暖,而且那时不时的轻轻挑拨……哎!上当了上当了!是谁说他是人畜无害的男孩儿来着? “呃……郑大人真是说笑了,在下连曲风阁的房租都有些付不起,更何况是光顾这种地方……”史延实在有些紧张,眼睛都不知道该往何处瞧,目光散漫的四处游移着,“不过还是多亏了郑大人的慧眼,前些日子郑大人帮在下评定了几幅字画,如今那几幅都已经卖了出去,按照行规,在下给郑大人带了掌眼钱。” 郑丹青这才忆起上次在曲风阁避雨,的确帮着史延鉴定了几幅字画,但那也只是顺手为之,没想到这家伙竟巴巴的给自己送钱来了:“史老板何必这么客气,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谁知史延这时候却严肃了起来,道:“掌眼的有抽头,这是咱们这个行当历来的规矩,郑大人精通此道,想必不会不知道的。这抽头虽然不多,但史延也不能坏了这个规矩,否则日后可没脸面再在洛阳城里混下去了。” 郑丹青见他说的严肃,这才微笑道:“既然史老板如此公事公办,丹青也不好坏了规矩。这份钱,在下就收下了。” 史延这才眉开眼笑,点头道:“这样才对,这样才对。” 陪着郑丹青喝了几杯酒,史延又道:“郑大人骗的在下好苦,要不是之前高阳郡王出殡的时候,在下远远的瞧见了郑大人,还不知道您的名讳就是‘郑丹青’三个字那。那几幅字画卖得快,这些抽头也早就准备好了,就等着郑大人什么时候去拿,结果在下干等您也不出现,好在是最终被我找到了大人。不过郑大人啊,当初您卖画的时候,说那幅画是一位高人所作,落款还是……”他看了看周遭的人多耳杂,嘿然一笑,不再多说,“郑大人,您可骗得在下好苦啊!” 他所说的,自然是最开始,郑丹青卖给他的那幅画。当时,郑丹青和阿普拉一唱一和,哄骗史老板说是丹青先生所画,又说这位丹青先生是什么关外的高人老者,如今自然已经全都戳破了。 郑丹青笑道:“倒也不是存心期满,当时多少存了些游戏的心思,不过最终也没让老板赔了钱不是?” “哈哈!郑大人技法高超,颇有名家风范,倒是这个事实,真是让在下越想越心惊,越想越玄妙了。不知郑大人到底师承何人呢?”一说起书画来史延就有些兴奋,也不管如今这温柔乡适不适合谈论这些生硬的话题,自顾自的穷究起来。 不管怎么说,史延毕竟是在书画此道上浸淫了一辈子的人,书画的高低,他总要比一般人懂得多。如今想到那幅高妙的画,竟然出自一个少年人的手笔,史延惊愕之余又十分兴奋,仿佛见证了一个天才的诞生一般,有了几分情难自制的感觉。 “家传的手艺。”郑丹青自然不会多说什么,只淡笑着摇了摇头。 史延当然不满足于这浅薄的回答,继续兴奋的刨根问题道:“那肯定不是王家了吧?大人您那时候还骗在下,说是跟泰州王家有渊源。结果没过几日就在明字科放榜的时候,跟王家那位郎君起了冲突。大人啊大人,您真是瞒的在下好惨啊!” 伪装被人戳破,郑丹青倒也不着急,只笑道:“为了卖出去那幅画,结果就用了些权宜之计,还望史老板不要计较才好。” “当然不会计较了!”史延笑道,“大人可别忘了,在下的曲风阁,正是从那幅画开始,生意才慢慢好起来的。这一切还是多亏了大人那!在下可足足找了大人好几天,最终还是那位阿普拉大人告诉了大人的去处。那个,在下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史老板请说。” “若是大人日后有时间的话,能不能再去小店转一转,帮着鉴定鉴定呢?”史延不无紧张的说道。 “这都是小事,再说,不瞒史老板,我也很喜欢鉴赏书画,何乐而不为呢?”郑丹青微微一笑。 史延大乐,对郑丹青自然是千恩万谢,一炷香的时间内,与其碰杯不下十余次,东拉西扯的想要旁敲侧击出郑丹青的手艺来源,结果来源没有问出来,自己却很快就有些大舌头了。 眼看着对方一副立马就要醉倒的样子,郑丹青颠了颠史延刚刚递上的抽头钱,招手把阿六叫了过来。 “郎君有什么吩咐?” “把史老板请到楼上的客房里睡一觉吧,算在我的账上。至于这些钱,”郑丹青直接将一袋子钱扔进了阿六的怀里,“直接帮我记到柜面上,若是过几日我用没了,你再跟我说。” 阿六打开那钱袋子看了一眼,不免吓了一跳,咋舌道:“郎君,这也太多了,您就在这喝点酒也不找姑娘,这些钱得花到什么时候去?您还是自己留点吧!” “谁说我不找姑娘?”酒意有些弥漫上来,郑丹青起了身,手臂仍旧在娇儿的腰身上揽着。 手上的触感的确很好,丰润的热度透过纱料的裙衫传递到手掌间,形成一种温润的感觉。 有些微醺,却又不是全醉,稍稍飘飘然的感觉,恰到好处着。 台上是莺歌燕舞,周遭男女的笑闹声喧嚣成了类似霓虹灯织的一片,竟让郑丹青误以为自己身处的,是千年之后的某个会所。 冲着娇儿微微一笑,郑丹青挑起她的下巴,在那娇艳的唇上留下轻轻一吻,微笑道,“娇儿姑娘今日若是无事的话,便陪我吧?” 第六十七章 帮忙 - 盛世丹青 - 骊影 “听说郑兄弟你会鉴定字画,还跑到书画行里做了供奉?” 趁着太平公主回房午休的当口,高戬拉着郑丹青找了个角房坐了,一面吃午饭,一面随口问着。 “高兄倒是清楚?可是阿普拉那家伙说出去的?”郑丹青微微一笑。 “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阿普拉可是已经把一切都告诉我知晓了。”高戬调侃道,“丹青你还真有些玩闹的心思,跑去充当什么丹青先生,竟然还被人蒙混过关了去。也不知你那画被哪个冤大头买了去,现在竟还不找那书画行的老板退货,倒也是个海涵之人……” 郑丹青听他玩笑也不恼,只微微一笑了事。 “不过话说回来,我相信太过差劲的画,怎么骗也不可能骗过连续两双眼睛。丹青你的那幅画我虽然没有瞧见,但想必并非凡俗之品。丹青你这么深藏不漏,实在是让我们这些年长的家伙自愧不如啊!”高戬笑道。 “高兄真是说笑了。”郑丹青摇头道。 “你也别跟兄弟打马虎眼,有一件事,丹青你一定要帮我一帮。这事情若是过去了,兄弟我必有重谢。”高戬哈哈一笑,冲着郑丹青偷偷的挤了下眼睛,压低了声音的道,“到时候丹青你随便提要求,就算是你想要田流坊里的清倌潇潇给你"kai bao",兄弟也一定上刀山下火海的帮你把这件事情办了。” 高戬知道郑丹青有事没事往田流坊红袖楼里钻的事情,联想着那日夜宴上,郑丹青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在言语间回护潇潇姑娘的事情,便误以为他对潇潇颇有几分意思,但是对方没有回应。 他哪里知道,郑丹青天天去红袖楼,不过是为了听潇潇唱唱歌,真正需求上的东西,他早已经找了别人。 娇儿已经被郑丹青包了,虽然他不是每天都去,但留下的那些钱财,却足够包她一阵子的。 平白得了那些钱财又不用陪客,娇儿自然很是开心,只是被这样比自己年纪还小的少年**着,不知为什么,娇儿一旦细想起来,巴掌大的小脸上总是会流露出几分红晕来。 偶尔又想起在房里,少年娴熟的技巧与毫不生涩的反应,娇儿就不禁身子发软贝齿轻咬下唇。心想,原本还因为这一个是青涩娇嫩的被自己**的小家伙,却未曾想这人隐藏的这样深,自己莫名其妙的被反**了……面上发烧,在风月场上打混多年的娇儿,自以为早已把各种类型的男人玩弄于鼓掌之上,这时候在郑丹青面前,却仿佛成了最青涩的少女似的,毫无掌控之类。 不过细想一想,虽然偶然之间会有些着脑,可娇儿还是十分享受这种被动感觉的。 姐妹们对于这样的娇儿自然是笑闹的调侃,又少不了问出关于郑丹青的诸多问题来。有人羡慕娇儿最近走了鸿运,不但每日要做的工作少了,而且美色当前自可享用。却也有人嫉妒的说几句酸溜溜的说辞,配上几句“少年不定性,谁知能想着多久”之类之类的话,撇着嘴角翻着白眼的离开。 风月场里这些东西,娇儿是看惯了的,也不去在意,听到那些刺耳的东西也只做不闻,于是也未曾注意到潇潇的微微异常。 潇潇在人前倒没有什么酸涩的表示,还是原先那副样子,少不得笑吟吟的恭喜了娇儿几句。心里,却不知为何有些空落落的,仿佛是自己东西,偶然间发现被别人捡到了,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丢了。 奇怪的感觉,产生这种感觉的潇潇更加奇怪。 有时看着郑丹青与娇儿亲亲我我,潇潇就不由自主的想起最开始遇见郑丹青的那一天,他一身酒气,却仍旧淡笑着问自己:“你们潇潇姑娘的潇潇,是‘风雨潇潇,鸡鸣胶胶’的潇潇,还是‘对潇潇暮雨洒江天’的潇潇?” 指尖一颤,琵琶就暗淡了几分。 不过这些事情,还并未完全流传到外人的耳中。 “到底是什么事,值得高兄这样的许诺,若是太困难的事情,丹青也未必做得来。” “其实对你来说未必是难事,不过对于我来说却有些困难了。”高戬也不再吊胃口,指着自己的鼻子苦笑道,“你也知道我现在的任职,弘文馆校书郎,按理说是做掌校理典籍,刊正错谬之事,都是弘文馆的范畴。可是我如今的上司范大人,不知是哪里看我不顺眼,也不知从哪里弄了一大批字画过来,要我校验真伪。而且还急的厉害,说是三日之后就要结果,日后要送进宫或是给贵人的……不瞒兄弟你说,我这个鉴定的功底,三五日的,专心鉴定几幅画或许还有七八成的把握,范大人往我那里一送就是五十多张,我瞧着就是乌压压的头大,别说什么鉴定了,就连欣赏都不能了。好在是从阿普拉那里听说了兄弟的能耐,这时候可得帮帮我的忙。” 一听原来是这种事情,郑丹青不禁微微有了些兴趣,笑道:“这倒不是什么难事,就算是丹青不懂此道,必然也会尽力相帮的。听起来倒也有些意思,不知弘文馆是从哪里得来了那么多的字画呢?” “如此可要多谢了!”高戬一喜,笑着冲郑丹青重重抱拳,这才解释道,“弘文馆原本倒也有勘校书画的职责,但相比之下还是更加注重典籍的校对,尤其是校书郎一职,据我所知,应当是每人专攻经史中的某一科,勘校整理才对。至于这一批画,来的的确有些奇怪,范大人又不肯回答,为兄也晕晕乎乎的,那边的同僚们也不熟悉,想来想去,只好请丹青你帮忙了。” 郑丹青颔首道:“这些都好说,只是丹青毕竟年轻,见识浅薄,若是有眼力不到的地方……” “那也不必担心,那位范大人也不是傻子,要是这些书画当真要入宫的话,只有咱们一手的鉴定是远远不够的。想必他也只是想要震慑我一番才出此策,只要不出太大的纰漏,他也就没法子找太多的茬了。” 第七十八章 陋室(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秋高气爽,爽赖发而清风生。 今日的天气着实不错,吹得流云都有了些灵动的色彩,在天边划出一道纤歌凝而白云鄂的景色来。 正逢十旬休沐,各个衙门的官员都好不容易有了些休息的机会,于是即便是白日里,田流坊也有了些热闹的情形。 相比之下,各个衙门口就要冷清不少,当郑丹青跟着高戬来到弘文馆时,除了当值的守卫正在柳荫下剔牙之外,偌大的朱红色大门竟显出几分冷落来。 “高大人,休沐还来当值?”守卫笑着答了声招呼,看了郑丹青一眼,问道,“这位是……” “这位是太平公主府上的郑大人,我手头有些工作没做完,正好请郑大人来帮帮忙。”高戬笑着回了。 “大人真是勤勉,那小的不耽误大人了。”守卫不再多问,让了路,请二位进门。 道了一声谢,高戬领着郑丹青进了弘文馆,一面走一面介绍道:“这弘文馆是武德四年建的,当年闻名天下的十八学士,就在这里云集起来,跟太宗皇帝引礼度而成典则,畅文辞而咏风雅。当年多少文人墨客,都削尖了脑袋想要钻进这里来,只可惜现如今,这里已经不复当年模样了。” 进门便是一道夫子问学的影壁,回廊显得古朴简洁,并没有太多的花纹雕饰,更没有那些雕梁画栋做衬托。只是一味的古拙与简朴,尽显出几分书香气来。 “当然,那时候的弘文馆是在长安城里,这边这座弘文馆是当今陛下迁都后后建的,建的仓促了些,自然不如长安城的弘文馆恢弘大气,但也有几分风雅罢。”高戬接续介绍道,“如今这弘文馆,主要成了皇家贵族们读书的地方,以前那种文章鼎盛的味道淡了很多,编纂的书也变少了,反正,哎,萧条陈旧了不少……不过这话也就止于你我二人之间,丹青莫要跟别人说起。” “放心吧。”郑丹青微微一笑,心想其实相比后世,如今的弘文馆倒是跟贵族学校差不度。只是这个贵族学校所教授的学生,都是名副其实的贵族,皇亲国戚一类的人物,能成为他们的老师,日后一飞冲天的机会当然很多,在这里单纯做学问的人,自然是少之又少。 倒是高戬,身份在这里恐怕着实尴尬了些。自古读书人就喜欢自封为清流,而这些清流历来最为厌恶的,恐怕就是依靠裙带关系上台的官员。偏偏高戬与太平公主的事情在京中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们看待高戬的眼神,恐怕难免要带出几分厌恶与不屑的神情来。 至于这次高戬摊上的差事,十有八九也带了几分教训的色彩,那位分派差事的范大人,恐怕没少挤兑高戬,也亏了高戬能逆来顺受,从未发过牢骚。 “我的房间偏僻了些,呃,一会儿丹青你不要厌恶才好。”高戬说这句话是多少有些尴尬,但在郑丹青看到那房间之后,才终于明白了高戬尴尬的由来。 他办公房间的位置,哪里是仅仅用“尴尬”二字就可以形容的来的?实在是太过破败古旧了些,而且旁边紧邻茅房,即便是现在这个不大炎热的季节,也仍旧能够嗅到风中传来的一股股难闻味道。 而从门口一路走来,整个弘文馆雅致清幽的房间很多,唯独这一间破败的可以,位置又如此不好,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这是有人正在给高戬小鞋穿。 高戬偏偏又是历来的好脾气,即便是身处这样尴尬的境地,也不去埋怨谋求什么,更加不会搬出太平公主来压人,竟真的就这样忍了下来,只在郑丹青来访时才流露出几分尴尬来。 “倒也不是什么忍受不了的味道,只要关上窗子就能好一些。再说,丹青你也知道的,我平素总往公主那里跑,真正在这个房间的时间倒也不多。”大概是害怕郑丹青年轻气盛,再为自己出头之类的得罪人,高戬故作轻松的笑着道,“而且说实话,我在这里也是独门独户,平素遇见的同僚少,便也省了那些无谓的寒暄,倒也是难得的清静……” 斜眼偷偷瞧着郑丹青的表情,见他面上并没有什么厌恶或愤怒的神情,高戬这才放心下来,拽着郑丹青坐了,在屋里转了一圈,叮叮当当了一阵子,才从角落中弄出一壶水来。 “我这也没有什么好东西,丹青要是渴了就先喝些水吧,等这事情弄完了,我这个做兄长的,再请你吃一顿好的。”高戬微涩的笑道。 郑丹青心里有了计较,这时候也不多说什么,只淡笑道:“高兄不必介怀,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高兄这里的环境虽然简陋些,却也未必就比那些雕梁画栋的地方差到哪里去。” 高戬闻言眼睛一亮,摇头笑道:“丹青丹青,你可真是会夸人,我那里当得了这样的夸奖?倒是你,原本有这样的才华,偏偏不肯好生去考明经科或是进士科,如今只做一个撑伞,实在是太过可惜了。依为兄说,你不如明年就去考明经科或是进士科试一试,毕竟谋求一个好的出身。明字科这一科,历来再厉害的家伙,做到头也只不过是一个宫中的书待诏,做不了什么实事的……” 郑丹青闻言只淡笑不语,心想自己要真是去考,恐怕也只能考个一塌糊涂罢了。毕竟没有十几年古代文章诗书的浸淫,想要凭借着后世那么点笔墨文章,就考中这时候的科举,哪里是那样轻松的事情? 高戬见他不说话,便也不再多说,只叹息着摇了摇头,又旁敲侧击的劝了几句,见郑丹青只是一味的装傻充愣,只好放弃了劝说。 转身掀起一旁的柜帘,从中捧出几幅字画在案上摆了,高戬一面忙活一面道:“就是这些东西,一共二十三件,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东西,我之前也仔细瞧了瞧,看着其中几件还真相是旧东西,不过又不能确定,丹青你帮我参谋参谋。” 说着,高戬便率先打开一幅画来:“这幅山水,看这纸张倒像是旧的东西,我瞧着,怎么也有近百年的历史了吧。这画装裱的也漂亮,这明黄色的勾边,倒是正好陪着金碧山水……” “假的,做旧的,这纸张是用烟熏得,虫眼是自己打出来的,你瞧,这断面太齐整了些,真正虫子咬出来的,哪里是这副模样。”郑丹青摇头打断高戬的话。 “这……”高戬愣了愣,最开始还觉得有些不相信,随着郑丹青的手指点着看了两个地方,这才瞧出问题来,连忙幡然悔悟的点了点头,“还是丹青眼力高啊,我竟然完全都没有注意到。” 郑丹青微微一笑,心想我一辈子二十多年玩的就是这个东西,古人的做旧手法还不如千年以后的花样多,这些东西放在我的眼里,不过是小儿科罢了。 “那丹青,你说这一幅字呢?我瞧着纸张没什么问题,字体也古拙朴素,颇有几分魏碑的凝重大气,看着也是个好东西……” “也是假的,”郑丹青淡淡一笑,“高兄说的不错,这个纸张确实没什么问题,是旧的纸,至少存了三十年以上。不过这个字却是新写的,而且是用双钩法描的,空有其形,神韵上差了太多。虽然比之前那幅画要好一些,但也只能算是二等仿品,登不上大台面。” “这样啊……”高戬有些似懂非懂,再去仔细看那幅魏碑,这才看出几分笔锋末端的僵硬来,于是有些心服口服了。 还没等他再去拿下一幅,郑丹青就已经随手翻了起来,每一张不过上下打量几遍,便断定了真伪。 “这个纸是茶水浸的,估计是刚做旧没多久,现在闻着还有一股子茶水味儿那……这个污点,哎,明显是蜡油滴的,事后也不好好的处理一下表面,太不敬业了些。这个也是,做这个书法功底也太差了,这描的还不如灯箱活,竟然还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 郑丹青越看越是摇头,从中一一挑出赝品来,随手扔给高戬。 高戬接之不及,捧着一堆卷轴摇摇晃晃的,好不容易得了空闲,好奇的问道:“什么叫灯箱活啊?” 郑丹青闻言就是一怔,这才发现自己有些说的漏了嘴了。 灯箱活原本是后世临仿的行话,有些人会从出版的影印版书画集中,找出那些被缩小的字画,然后放到灯箱里头打光。这样一来,调整“灯箱”的高矮,字迹或是画迹自然会被放大到原本的大小。之后再用绢布或宣纸在灯箱上铺了,照着下面的影子描出来就可以了。 这可以说是最简单的临仿方法之一,但不过是偏偏外行人的小手段罢了。毕竟用这个方法的,做出来的东西在行家眼里都假的厉害,可谓是粗制滥造的东西罢了,实在有些丢临仿业的脸。 只是如今连书画的影印版都没有,自然不大好解释这灯箱活的意思…… 第六十九章 陋室(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怎么说,算是做赝品的一种方式吧,具体如何操作我也不大懂,也是道听途说罢了。”随口应付过去,郑丹青又挑出几幅字画来,道,“这几幅倒是真迹,有些年头了,百年虽然算不上,但看起来也应该是五六十年的东西。只可惜不算是上品,勉强能够入流,自己留着品鉴还算不错,不过若是想要送进宫里去,似乎有些太过差强人意了……咦?” 余光瞥见一幅仕女图,扑面而来的古朴味道让郑丹青微微怔了怔,但让他惊疑出声的,却不单单是因为画作本身的高超。 “怎么了?”高戬正听得云里雾里,这时听到那一声惊疑,连忙问了出来。 “没什么……”郑丹青收敛了心境,双眼古井无波的道,“只是瞧见了一幅好东西,这个……”他把那幅仕女图抽了出来,展开在书案的最上头,点头道,“这一幅应该是这一批书画中最好的了,笔法上学的应该是顾恺之,你看这个衣裳,颇有几分《洛神赋图》的神态,尤其是这线条,下笔毫不迟疑,绝对是几十年功底磨练出来的好东西。只可惜境界上差了几分,否则也可以传世了。” 高戬听得有些愉悦,也从他的点评中,看出了这幅画的精彩之处来,有些高兴的赞道:“果然果然,丹青一说便说到了这画的要害之处,真是漂亮的紧了。对了,丹青你的意思是,这幅画的确是旧东西?” “嗯。”郑丹青颔首淡笑道,“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旧的不错。只可惜这闲章――‘闲啸穷途’,未曾听过,取得大概是阮嗣宗的典故,风雅别致,但是流传到现在似乎没有太大的名头,可惜了。” 阮嗣宗就是阮籍,王勃《滕王阁序》中说“阮籍猖狂,岂效穷途之哭”,说的就是他的典故。 世传阮籍有一个习惯,时常自己独自驾车肆意奔走,走到路的尽头便停车痛哭,哭罢而回。 至于阮籍这哭声中到底蕴含的是什么样的意思,后人将近两千年的解读,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也无须穷究。 至于对这幅画的看法,郑丹青嘴上随口这样说着,心里却是微波荡漾。 不是单纯为了“闲啸穷途”这枚闲章,更加不是为了一幅画与大师之作失之交臂的感慨,而是因为他看得出来,这幅画是一幅赝品。 是赝品,却是极好的赝品,甚至可以说是绝佳的赝品。不论是临仿的手法还是做旧的功夫,都不是刚入此道的三流人物能够做得出的,而是精心运作的所得。尤其是其中几处乍露的笔锋,更是能够看得出临仿者超凡的境界与笔力。而对于墨色纸色的处理,更是连郑丹青都要忍不住赞一声“专业”。 这还是他来到这个世代一来,第一次与真正称得上“临仿”的作品相遇。郑丹青联想起自己在渭城临仿的那一幅《贵公子夜游图》,在王致和手中见到时,那幅画已经是被揭了三层的。当时就觉得这手法实在厉害的惹人赞叹,如今想一想,能够临仿出面前这幅画的人,与将那幅《贵公子夜游图》揭出三层的人,恐怕颇有几分渊源。 想到这里,心里就像是触动到了一个铃铛,来到武周后在临仿上素来百无聊赖的心,就像是忽然间看到了对手似的,竟生出几分难得的兴奋来。 原本以为自己来到这里,是高处不胜寒的独孤求败,不过如今看来,自己还真是小视了这个时代的临仿业了! 不过这画作是赝品的事实,郑丹青并不准备告诉其他人。他很好奇这幅画到底是出自什么人的手笔,为了这一点,他并不准备打草惊蛇。 作为临仿业的一员,郑丹青自然很清楚行规,更加知道做这一行的同行们,历来都十分的小心,轻易不会暴漏自己的身份。虽然不知道在千年之前是否有些区别,但毕竟小心一点终无大错。 忍不住扬起了嘴角,郑丹青心想,终有一天,自己要跟这幅画的作者打个照面…… 隐约间听到几声高戬的呼唤,这才回过神来:“对不住,被这画吸引了去,有些出神了。高兄方才说了什么?” “没事没事,夸赞几句丹青你的眼力,实在是太让人折服了,为兄真是自愧不如多矣。”高戬笑道,“有了丹青你,为兄这回可真是轻松多了。否则这么多字画,我看到明年去,也未必能够看出什么破绽与漏洞来。哈哈!范大人这回可真是打错了算盘,怎么也没想到我有一个丹青你这样的朋友!” 这话里的语气说的含蓄,郑丹青却仍旧能够听出高戬对那位范大人的隐隐抗拒防范之意。心里有了计较倒也无须点明,郑丹青只笑着客气了几句,又旁敲侧击的问道:“那位范大人也挺有意思,他是从何处弄来这些字画的?虽说品质有些参差不齐,但也的确有好东西,也不知是归谁所有的。” “这些字画都是我的。”有人推门而入,声音也随之传了进来。 郑丹青抬头去瞧,只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门口,被他身后刺眼的阳光勾勒出一个剪影来,看起来有些精壮的样子。 声音也是熟悉的,比寻常少年要老成几分,却没有完全脱离那一份稚气。口音里带着北方话特有的一种铿锵与坚定,甚至只要一听这个人的声音,就能够让人联想起他脸上冷硬的线条,以及年少却又锐利的目光来。 门在他的身后被轻轻的阖上,吱嘎一声沉闷的声音之后,却又带出几分略显尴尬的茅房的味道来。 少年熟悉的面庞终于呈现在郑丹青二人面前,他侧目的皱了皱眉头,似乎是在为这一份难闻的味道而烦闷着。 “临淄王驾到,下官有失远迎!”高戬见到来人后吓了一跳,赶忙给了郑丹青一个眼神,自己率先迎了上去,冲着李隆基深深一揖到地。 郑丹青也冲着他施礼,再抬头看向他时,面上却带了一分似有似无的笑意。 李隆基看着眼前铺排的有些散乱的字画,以及面前的郑丹青,若有所思的皱了皱眉头。 “郑大人真是多才多艺,文能舞文弄墨,武能横刀立马,竟然连鉴定字画都有一份难得的功底,朝廷能够请到郑大人这样的人物为官,真是天下幸甚,百姓幸甚啊!”李隆基不咸不淡的道。 “王爷真是过誉了,下官不过是一介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只会说一些空口无凭的废话而已,更加担不了家国的重任。”郑丹青淡笑着躬身回答。 “哦?手无缚鸡之力?不见得吧?”毕竟还是少年人,李隆基对武崇训的事情,一直心里就有一根刺,尤其是在这件事上,他还被郑丹青压制着,心里难免有了些火气,所以每次一见面,不吐露几句就不痛快,“我记着郑大人可是有胆有识,行事干净利落,本王可是佩服的紧那!哦,对了!听说郑大人在女人方面也别有一手,最近俨然成了红袖楼的一位贵宾,颇受姑娘们的重视的?” “王爷真是会开玩笑,下官在红袖楼再怎么尊贵,也敌不上王爷您的十一。下官在田流坊不过是花钱买醉,姑娘们若是有些许重视,也不过是看在钱财的面子上罢了。”郑丹青可不想再得罪这位未来的帝王,除非他想要凭一己之力扭转整个历史的走向。可是不论从那个角度看,重新取得眼前这名少年的信任与好感,似乎都比后者要简单不少。 “只是花钱买醉?”李隆基俊朗的挑了挑眉,扬着下巴道,“郑大人可真是谦虚,我听潇潇姑娘说,郑大人不但出手大方,还好心好意的留了不少曲子词给她,其中情意绵绵,就连本王瞧着,都有些感动那!” 郑丹青心里微微一动,心想听着语气,眼前这位似乎是有些吃醋了? 心里不禁觉得有些好笑,跟小孩子抢女人,郑丹青当然不会做这种事情,否则想要搞定潇潇,并不是什么难事。 为潇潇抄的那些宋词,当然有引李隆基出来的意思,郑丹青还想要抱一个足够粗壮的大腿,除了如今权势如日中天的太平公主之外,李隆基当然是最好的潜力股。 以李隆基现在的身份,没有人会注意到他,更加不会有人相信他会是未来的帝王。就连跟他自己说这句话,李隆基恐怕也只会以为这人是个疯子,低调又会在日后颇有实力,这样的潜力股,当然是最好的潜力股。 他们二人在这边你一言我一语来来回回的痛快,旁边的高戬却早已听得一头雾水了。 高戬原本以为二人不认识,正准备介绍一番,却发现二人已经熟稔的聊了起来。 再听下去,这二人之间的旧故似乎又很不少,竟然有很多故事! 红袖楼的贵客是怎么回事?为潇潇姑娘写曲子词又是怎么回事?什么什么情意绵绵,以及小王爷语气中明显流露出来的醋意,到底又是怎么回事? 高戬瞪大了眼睛,愈发觉得,自己实在是太不了解眼前称兄道弟的郑丹青了…… 第七十章 拟把疏狂图一醉(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李隆基和郑丹青你来我往的试探与带着分外复杂味道的闲聊,在后者几分主动退让后,便也渐渐的散了。 对方毕竟是王爷,而且还是日后自己的顶头上司,不论从何种角度来说,都要给几分面子的。 李隆基的话头转到了高戬身上,紧闭的门窗让他觉着有些闷热,再想起方才门外那股子茅房的味道,李隆基不禁皱了皱眉头,却也没有多说什么。 “王爷今日怎么得空来了弘文馆?”高戬客气的问着。 “嗯,有些东西落在这里了,顺便解手,正巧看到这房里有人,又听到你们说话便进来了。” 这弘文馆做的就是这些皇亲国戚的学堂,李隆基做为为数不多的李家后人之一,自然有资格在这里听课。 但他毕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按规矩不需要每日都来听课。而且他在万骑那里挂了职,虽然实际上的差事不多,但按照他的性子,还是喜欢在那边呼朋唤友来的痛快。 弘文馆为这些年纪稍大的贵族子弟们,准备了另外的课程,每隔三日授课一次,一次半天,并非强制上课,想来便来,若是有什么事情,打发下人来弘文馆里跟授课的先生说一声也就是了,并不会有什么阻碍。 当然也有一些好学的子弟,比方说像是李隆基的大哥李成器,就经常往弘文馆来,即便是没有授课的时候,他也会同这里的学士们闲聊,当然谈论的也都是些纯粹学问上的事情,半点时事、政治都不会沾边的。 女皇上位初期,李家经历了太多的分崩离析与惨淡经营,李家的子弟们现在早已成为了一个个的惊弓之鸟,在这一点上,尤其注意。 相比之下,李隆基就并非那种喜欢安安静静读书的人。他最喜欢的生活还是呼朋唤友的在城里酒肉玩闹,或是出城去外头林子里打猎,亦或是往田流坊里钻,在红袖美人中过上几个春宵。 但最近这几日,由于武崇训的死亡,他这个做表弟的也正在服丧其间。这些玩闹是绝对不敢再碰的,只是前两日实在没忍住,去了红袖楼跟潇潇温存了一夜,听说了些有关郑丹青的事情,尤其是在见到潇潇提起后者时,双眼中闪出的那种自己从未见到过的华彩,李隆基就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 思来想去的,觉着这个郑丹青还算是有点眼力价,包了娇儿也没有碰自己的女人。如果他敢碰潇潇的话……李隆基冷笑了一下,不管武崇训的事情如何,他非要废了郑丹青中间那条腿,让他从此以后都做不成男人! 想到这里,李隆基看了郑丹青一眼,道:“没想到郑大人还精通书画鉴定之道,早知道我也就不会舍近求远,要范学士帮着鉴定了。只是……高大人,这些书画我是交到范学士手里的,怎么如今又到了你这里?” “这……”高戬有些尴尬,急忙提范学士遮掩,笑道,“范大人一时间忙不过来,让我先帮着过一下,初步鉴定一番,然后他自己再具体判断……” “哦,范学士倒是用人得当。”李隆基听出了这话里话外的意思,不咸不淡的打断了高戬的话。 但他心里却有了些隐隐的怒意,就算他只是一个手上半点实权都没有的王爷,那位范学士似乎也用不着这样敷衍自己吧?口头上答应的痛快,结果转身就将这些书画塞给了别人去做鉴定。自己原本看上的还是范学士的老成持重,想着他年纪大了,见过的东西多,在书画的鉴定上自然有不错的功底。可是事实呢?这个死老头子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给,不但不亲力亲为,还把事情打马球似的一棍子甩给了别人。 心里有些愠怒,李隆基面上却不显,只淡淡的应了,又道:“既然如此,你们现在就说与我听听,这些字画的真假如何。” “喏。”高戬应了,觉得这是一个在王爷面前显露才学的好机会,便冲着郑丹青使了个眼色,道,“王爷,就让郑大人给您说一说吧。” “好。”李隆基瞥了郑丹青一眼,收回目光,大马金刀的坐到了一旁的榻席上,随手拿了一本薄薄的书给自己扇风。 “那下官就献丑了。”郑丹青淡笑着应了,开始为李隆基逐次讲了起来。 屋子里的确闷热的有些厉害,高戬连忙为李隆基端上了一杯水,满脸歉意的道:“王爷请见谅,下官这里没有茶叶,您先将就着,下官去别的房里借点茶去……” “罢了,”李隆基止住了他,摇头道,“在你这呆不了多一会儿,不必费劲了。这休沐日,我在弘文馆里转了一圈也没见着什么人,等你找到人、借到茶叶,我也已经回去了。喝水就喝水罢,最好给我弄个扇子来。” 高戬闻言尴尬的应了,转身开始满屋子找扇子,翻箱倒柜半天也没找到,正寻思着怎么复命,才想起了什么,赶忙从一旁的锦柜中小心翼翼的请出一把团扇来,双手递到了李隆基面前。 李隆基正听着郑丹青讲那些字画的真伪,这时候毫不在意的接过,就急忙呼哧呼哧的扇了起来。 年轻人本就容易出汗,这时候额头上已经布满了一层细小的汗珠,唯有这样扇风才来的爽快。 高戬却看着那把扇子直心疼,却又不好说什么,于是提着一颗心侍立在一旁。 “还是这一幅最为贵重,虽然不是什么名人名作,底蕴却别具一格,足以登堂入室。这么好的东西,不知王爷是从哪里得来的?”指着那幅印着“闲啸穷途”闲章的花鸟,郑丹青不着痕迹的问道。 “早就不记得了,我收罗的这些东西,要么是从姑姑那里要来的,要么是各处送的,要么就是自己在书画行里买的,来来回回的杂乱,谁能记得清?”李隆基随口说着,手中的扇子扇的呼呼作响。 郑丹青这时候才注意到他手中那把扇子,余光瞥见旁边一脸紧张的高戬,不免错愕了一下,忍俊不禁起来。 “怎么了?”李隆基皱了眉头,顺着他的目光去瞧,才看到侍立在自己身旁面色微白的高戬。 停下手中的扇动,拿起团扇端详了一下,李隆基怔了怔,笑道:“哟,还真是好东西,可是姑姑赏给你的?‘一蓑烟雨任平生’,好漂亮的句子,就是没听说过?是当代哪个名家所画么?这么好的东西让我拿着扇臭汗,难怪高大人你一脸的紧张,早说嘛,我都没有注意……咦?这笔法……” 李隆基说到这里又愣怔了一下,看着扇面上的花鸟,他忽然觉得有些眼熟,一时又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 “王爷莫怪,这倒也不是什么金贵的东西,其实还是丹青淘来的,让下官帮着问一问出处,只可惜一直都没有什么线索。”高戬连忙赔笑道。 “哦,你淘来的?”李隆基看了郑丹青一眼,“郑大人还真是鸿运当头啊,不但现在官场上混的风生水起,随手竟然也能淘到这样好的东西,这运气,真是让人羡煞。” “不敢,凑巧罢了。”郑丹青淡笑着应了,又明知故问道,“王爷方才似乎想到了,可是看出了这扇面的来源么?” “没见过,只是忽然觉得有些眼熟罢了,亦或是看错了也有可能,毕竟我不是行家。”李隆基随口应着,对手中的扇子却是越看越爱不释手,不停的把玩着。 高戬与郑丹青互视了一眼,便不去打扰,索性收拾起这满屋子的字画来,把东西分成真伪依次收了。 “郑丹青,过些日子突厥来使和亲,你说说,我若是送那一幅不知名的花鸟,是否还拿得出手?” 明显听出李隆基对自己称呼的改变,郑丹青微微扬了嘴角,道:“自然拿得出手,毕竟是前朝的东西,画法笔力都是到了一定层次的,格局上也有些气候,即便是那枚‘闲啸穷途’的闲章也风骨别致,可观可赏可品,足以称之为上品了。不过下官说句话,王爷不要生气。” “你说。” “下官虽然略通此道,但毕竟年轻,经验不足,眼力有限,王爷若是要送人的话,最好还是找个中高手品评一番,再送不迟。”郑丹青含蓄的说着,其实心里也有些盘算,他想要看看,到底依照着现在人们的鉴定能力,到底能不能看出这幅画是一幅临仿之作。 “这话说得轻巧,我要是能够轻易找到人的话,也就不必把这些东西交给范学士了。”李隆基懒洋洋的应着,又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呀!对了!高大人,之前我姑姑是不是请了我思训伯父出山?得!我干脆去找他,你这扇子我也先拿了,顺便帮你问问来头!只是这画……哎,若是赝品的话,贺礼的事情我又得操心了。” 郑丹青闻言微笑道:“下官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快说。” 郑丹青稍显戏谑的一笑,道:“其实依照着下官的看法,不管这画到底是不是前朝旧物,送给突厥人都不会落了他们的面子。原本这画就是好的,更何况……就算是再好的东西,他们,也未必看得懂。” 第七十一章 拟把疏狂图一醉(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入夜后的田流坊又开始了肆无忌惮的热闹。 酒气将秋后的夜色熏出几分带着清爽的氤氲,街道两侧的柳枝仍旧软绵,却多少带上了些懒洋洋的感觉,似乎早就因为将近半年的摇曳而稍许疲惫了。 红袖倚门,彩云层叠,莺声燕语,说的是街道旁热热闹闹的姑娘们,叽叽喳喳的笑声茸成一团,软绵绵,让人听着也忍不住沾染上几分愉悦,脚步轻快起来。 田流坊里穿行的人们都很有些特点,在这里久住的姑娘们,只要打量上几眼,便知道从这人身上有没有钱可以赚。 真正的贵人财主,往往都是坐车驾马来的,身旁的仆从不会带太多,三五个足矣,衣装也不会太过奢华,甚至连车马都低调着,不肆喧嚣,只轻车熟路的往某一家门前一停,轻悄悄的走进去。 这种多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而且多是已经成家的达官贵人,虽然说不上偷偷摸摸,但也绝对无法称为光明正大。 若是被这样行头的老爷们看上,几个月的轻巧是不在话下的。这些往往都是不喜欢在这个层面上出风头的人,于是找姑娘的方式,也以**为主,动辄洒下几百贯的银钱,一包就是几个月到半年不等。若是真的有那命里有鸿运的姑娘,几个月过后直接被接到府里做了姨娘也说不定。 这样的主顾对于姑娘们来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多数人也不去做那份白日梦。 第二等的客人,便是那种打眼一看就豪奢炫富的类型,车驾华丽的一塌糊涂,身后的随从浩浩荡荡的惹人咋舌。这种人,要么是摆谱摆惯了的富贾巨商,要么是初来都城不久的外官或皇亲国戚。反正这些人,多少有些“害怕被人看不起的”的心里,若是手段高明,从他们手里自然能够榨出极多的油水来。 第三等的主顾是家境殷实的富家郎君,以及城中各营各卫的小军官。他们出手虽然没有那样豪阔,但他们才是整个田流坊光顾最多的角色,可以说是这里的常客。 至于最后一等的,自然就是那些看起来便稍显寒酸,在街面上四顾时都畏首畏尾面露尴尬的家伙们了。有经验的姑娘们都不会跟这种人搭茬,即便是生意做成了,也往往只是浪费时间罢了,并不会拿到太多的抽成。 当然,这其中也总是有些例外的,比方说郑丹青,每次他在田流坊出现,身上穿的也都只是最普通不过的布衣青衫,可是沿街姑娘们暗送的秋波,却从来都没有少过。 “这回我算是体验到阿普拉的感觉了,跟你一起来田流坊,感觉的确不大好。”高戬看着四周姑娘们冲着身边人不断的献殷勤,忍俊不禁的笑出了声,“按理说,我长得也算是不错,怎么这些姑娘们的眼里就只有你呢?” 郑丹青笑道:“高兄这话说的不太对,平素我若是一个人过来,也未必能够受到这样的待遇,今天这样子,还是因为高兄在旁惊扰的。” “我可不敢跟你比,你年纪轻,风度翩翩少年郎,我这个上了年纪的家伙,怎么敢跟你比?”高戬哈哈一笑,眼见着到了地方,便率先拐了进去。 “郎君安好,请问有什么相熟的姑娘么?” 自然有小仆迎客,态度谦和。 “阿六。”郑丹青也在这时候走了进来,唤了一声那小仆的名字。 “啊!原来是郑大人!包间已经安排好了,贵人还没来,您看您们是在外头看看歌舞,还是小的去叫娇儿姑娘下来?”阿六冲着郑丹青施了礼,笑着问道。 郑丹青看了高戬一眼,见他没什么态度,只笑眯眯的看着自己,便摇头笑道:“那就在外头呆一会儿吧,包间也无聊,至于娇儿……” “叫下来吧,顺便让我也看看,到底丹青看上的,是什么样的姑娘。”高戬笑着调侃。 “好嘞!二位大人请往里头去,小的去去就来。”阿六脆生生的应承了,笑嘻嘻的就一路小跑上了楼。 郑丹青与高戬随意找了个地方坐了,台上正有三名姑娘迈着软绵绵的舞步,奏的是江南的流水小调,清雅中带着几分旖旎。 因为常来的缘故,郑丹青与这里小厮们都混了个熟脸。小厮们也都喜欢他不端架子,这时候见他领了旁人一同前来,便连忙殷勤的上了酒。 “先不用弄这些东西,上些茶水吧,一会儿还有贵客要来。”郑丹青淡笑着推了。 茶水送上,娇儿也已经下了楼,她率先冲着高戬施了礼问安,才对郑丹青一福,面色微红的唤了一声:“郑郎。” “嗯,坐吧。”郑丹青拍了拍身旁的位置,为她倒了一杯茶。 最开始郑丹青为娇儿倒酒倒茶的时候,娇儿一度觉得受宠若惊。 她们做的就是伺候人的活计,在她看来,这些事情她们来做是理所当然的,哪里有主人家给下人端茶送水的道理? 可是郑丹青偏偏没有这个觉悟,每次娇儿想要为他填酒,他都会伸手把酒壶抢过来,而且淡笑着说上一句:“哪有让女孩子做这种粗重活儿的道理?” 渐渐的,娇儿发现,除了端茶倒水之外,郑丹青还会做很多普通男人不会做的事情。比方说,每一次开门的时候,他都会很细心的走到她前面,为她开门。一起下楼梯的话,他也会主动伸出一只手让她扶着…… 其间种种,都是一些小到不能再小的小事,可正是这些小事,让娇儿有了种被人捧在掌心的感觉。 不是没有说过,可每次郑丹青都不以为意,只淡淡的回一句“这是男人应该做的”,便再没有了下文。 只单是因为这些事情,娇儿就偷偷的在夜里落过几次泪。当然不是因为伤心,而是觉得感动,到如今月余下来,她甚至有了些犯痴的意思,偶尔会惦念起,若是她的郑郎有一日不要她了,这尘世间的其他男人,还哪里能够入得她的眼呢? “潇潇今日还会登台唱曲么?”与身旁的高戬闲聊了几句,郑丹青问娇儿道。 娇儿心里泛出微微的酸意来,连忙笑道:“应该是不会了,不是说今天贵人会来?” “嗯。”郑丹青淡淡的点了点头,又把话头转到了高戬的身上。 “……谁叹三生誓,浮生若奈何。譬如朝露薄,怎怨艳阳歌……” 台上带了些幽怨气的歌声传到娇儿耳中,让她忍不住微微出神。 身旁的男人太优秀又太年轻,自己怎么可能一辈子跟她在一起呢? 而且……听大家谈论的时候,说郑郎虽然有几分浅淡的才学,却并不洁身自好,反而去给太平公主做了男宠……如果大家的传言是真的,那郑郎不再自己身边的时候,他那样殷勤对待的是不是其他的女人?是不是那个权倾一世的女人? 对方是高高在上的公主,自己一个卖身的娼妓,自己要怎么跟她争? 心里有些恍恍惚惚的,娇儿甚至没有发现,手中捧着的白瓷茶杯,已经有了些微微倾斜,微烫的茶水已经洒在了她柔软的手上。 直到手上一轻,娇儿才回过神来,见茶盏已经被人拿走,而那个人还握着自己的双手轻轻的吹着,蹙着眉头问道:“怎么这么不小心?心不在焉的?烫到没有?” “没……没烫到。”娇儿连忙回答,有些害羞又有些喜悦的红起脸来。 郑丹青看她手上虽然有些泛红,但并没有起泡或是如何,这才微微放了心,又见她这么一幅迷迷糊糊的样子,刚想淡笑着调侃几句,却听旁边忽然吵闹起来。 “什么叫已经约出去了?老子今天晚上就要这最好的包房,就算是已经有客人了,你也得给老子撵出去!更何况现在那房里现在还没有人!” 大嗓门叫嚣的是一个二十余岁的年轻公子,他的身旁还有两位年轻人,身后的仆从十余人,也正你一言我一语的数落起来,甚至加上了几句难听的谩骂声。 “小的真不敢撒谎,那房间的确已经约出去了。”被缠住的与郑丹青相熟的阿六,很少能够见到这样的客人,阿六明显有些紧张也有些胆怯,“要不,几位郎君去天香阁吧,那个房间也很不错的……” “狗屁!老子早就已经打听明白了,你们红袖楼里最好的房间就是竹幽阁,你竟然敢拿其他的地方糊弄我?老子今天晚上请客,你敢让老子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老子就要你好看!” 这人的语气咄咄逼人声音又极大,而且一口一个老子,早就将整个红袖楼众人的目光全都吸引了过去。 除了那为首的贵公子正在叫嚣之外,他身后的仆从们也跟着张狂:“你可知道站在你面前的是什么人?这位可是赫国公的二公子,你得罪的起么?” 阿六也急得不行,不断的赔礼道歉着:“还请贵客见谅!但是竹幽阁的确已经订出去了,小的也不敢擅自……” “啪”的一声脆响打断了阿六的话,阿六的左颊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的红肿起来。 为首之人收回了巴掌,冷笑道:“叫**的落我面子!” 第七十二章 拟把疏狂图一醉(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赫国公是哪一位?高兄可曾听说过?” “这位赫国公姓曾名静年,当年抗击徐敬业有功,所以奉了这么个名头,封地却在西南,不怎么往京中往来的。多少年没有见过那头的人了,没想到竟能在这时候遇见赫国公的二公子。” “原来是他。”郑丹青微微颔首,淡淡道,“没听说过。” 高戬被他着一个往复弄得够呛,见他神色间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猜出他想做什么,连忙拽了他的胳膊劝道:“丹青你莫要冲动,对方毕竟是国公爷之后,初入京都,讲究几分面子也是情有可原的。虽说如今这行径的确令人不齿,但这人,咱们是绝对得罪不起的。” “嗯。”郑丹青淡淡的应着,又问道,“那这位二公子,不知又是个什么官?或者受了什么爵?” “没听说有什么官职,至于爵位,按照咱们大周朝的法度,都是传给嫡长子的,国公爷的爵位也传不到他的身上……咦?丹青,你要做什么?”高戬见他起身,唬了一跳,连忙去拦。 郑丹青却侧身避了,向他随意的挥了挥手:“高兄坐着吧,这事情还用不上你出头。” 几步走向门口,那位二公子仍旧猖狂着,嘴里骂骂咧咧的说着脏话。 阿六平白无故的受了一个巴掌,这时候却又不敢反抗,只站在那里捂着脸一个劲儿的道歉,十三四岁的孩子,几乎要吓的哭出来。 红袖楼的**还没有赶过来,周遭的看客愈发多了,却没有人会真的上前管教什么,只抱着怀里的姑娘秉承着几分看热闹的态度,这节目可要比台上那些歌舞有趣的多了。 那二公子自然能够感受到周围众人的目光,这时候隐隐有了些趾高气昂的感觉,在神都里耀武扬威,这感觉可要比在西南那个角落里张狂爽快的多了!尤其是方才那一个巴掌,更是扇的他神清气爽,连前些日子被父亲训斥的抑郁之情都消散了不少。 嘴角扬着张狂的笑意,二公子不屑一顾的看着阿六,狠狠的一口吐沫吐在他的身上,右手一抬,眼见着又是一个巴掌扇了过去。 手臂却偏生在半空中戛然而止,二公子看着阻挡住自己的人,愤然骂道:“**是个什么东西?老子教训人,还用得着你来管?” “在下的确不是东西,不过这位公子想要的那间竹幽阁,正是在下订下的。”郑丹青手上用了力气,一面淡淡然的说话,一面用力将对方的手臂压了下去。 “是你订的?”二公子闻言打量了他一下,冷笑道,“既然如此,老子给你五倍的价钱,你给老子滚蛋!把竹幽阁让出来!” 竹幽阁的费用,一晚上十贯钱,对于官宦子弟来说,算不上多。但五十贯钱,也决计说不上少。 郑丹青平素只穿一身布衣,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钱人的样子。相比之下,这位二公子浑身上下穿金戴银,腰间玉佩玉抉零零总总,果然是光彩照人,不过在郑丹青看来,却像是个货物架子。 用钱解决问题,这怎么看也不像是给人面子的方法,更像是一种炫耀的手段。 郑丹青倒也不恼,只淡淡的笑了一下,道:“抱歉,今晚竹幽阁有贵客,如果二公子坚持的话,在下只好出十倍的价钱,请二公子移步。”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郑丹青这话一出口,二公子的脸上瞬间就白了。 “**给脸不要脸!”二公子一怒,气不打一处来,想着身后还有同行的家伙正在看热闹,面子上自然过不去,怒骂了一声,巴掌又跟着挥了过去。 又是啪的一声脆响,但这一回红肿起来的,却是二公子的脸颊。 “你、你……你竟敢……”二公子只觉得脸颊一阵火辣辣的疼,一双眼睛瞪得极大,右手指向郑丹青,因为愤怒和讶异而不停的颤抖着。 郑丹青收回了自己的右手,轻轻的揉了揉,淡淡道:“你们这些王公贵族也不知道都是师承何人,一个个的都喜欢扇巴掌,却又一个比一个扇的更差劲。” “你大胆!你知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人?你不想活了么!”二公子身后的仆从们见状唬了一跳,连忙跳出来护着主子,一个个撸胳膊挽袖子的,跃跃欲试的准备将郑丹青揍一顿。 “知道。”郑丹青微微一笑,负手道,“你们家公子一非官,二没有勋爵,却敢在大庭广众之下殴打朝廷命官?在下倒要反问你们一句,你们眼里还有没有国法了?” 听到朝廷命官这四个字,那些人也不免有了些迟疑,有人试探着问道:“你是个什么官?” “小官,”郑丹青淡笑道,“太平公主撑伞。” “你就是那个太平公主新纳的男宠?”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仆人,这人也足够出言不逊了,连一旁想要劝架的高戬,都微微一怔,红了脸。 郑丹青却浑不在意,也不承认也不否认,只微微一笑站在那里。 对方却有些摸不清郑丹青的虚实了,这时候面面相觑着,却没有人敢往前冲。就连那位二公子自己都吓出了一身冷汗,离开家之前,他的父亲就嘱咐过他,京里卧虎藏龙,千万不要随随便便的得罪人,尤其是万万不能得罪女皇和太平公主的男宠。 如今魏元忠与高戬的谋逆案早已传遍了大江南北,太平公主为了自己的一个男宠,可以到御前去求情,而且连谋逆这么大的案子,都不过是轻轻放下,贬官了事,这代表了什么? 这位二公子就算是再张狂,也不是傻子,这时候听到郑丹青自报官职,又长得这样俊,早就吓出了一身冷汗。 要不是碍于面子,他非得立马逃出去不可。 可是事到如今,摆出的局面却狼狈的很,若是现在退步了,那就摆明了是自己认怂,以后在京城里这张脸不知道要往哪里摆。 可若是不退,难道自己真的要跟太平公主的男宠杠下去?他可不觉得权势熏天的太平公主,会将自己的父亲放在眼里。 一时进退两难,二公子感觉着自己脸上火辣辣的疼,嘴角抽动了几下。 “小方,别闹了,既然来京了也不跟我打声招呼,看来是真不拿我当兄弟。” 耳边传来的声音还算和煦,二公子名叫曾方,这时候听到来人用“小方”二字称呼自己,不免有些诧异。 捂着脸转头去瞧,见来人年岁与自己差不多,腰间佩刀,眉宇间有几分刚硬的气度,一时间只觉得眼熟,却没想出是谁。 这人身旁还有一名老者,长须白发,面带笑意,看起来很是亲切。 “在下久不来京中,人面生疏,敢问您是……”能用“小方”两个字称呼自己的,当然不是什么普通百姓。看着二人身后人数不多却精壮的护卫,曾方有些小意的问道。 来人自然是李隆基,他指了指自己的鼻子,笑道:“你忘了?小时候咱们两个还一起打过马球,你输了生气,找人想要揍我一顿,却跟我和我兄弟们打了个不分伯仲。当时你说这事儿不能告诉大人,我李隆基可一直谨守着这句话,从未食言哟。” “啊!原来是临淄王爷!”曾方这才想起来,赶忙冲着李隆基施礼,礼施到一半就被后者拽了起来。 “别计较这些无用的礼数,”李隆基爽快一笑,指了指郑丹青和高戬,笑道,“这两位也是朋友,你们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认识自家人了。到底是什么事儿,值得你们这样大动干戈?” 高戬连忙将事情的经过说了,曾方这时候还哪里敢再硬气,急忙道:“是在下不好,不知道今晚这竹幽阁是给王爷您准备的,要是知道的话,就算是借在下一百个胆子,在下也不敢生事啊!我们这就离开!这就离开!” 李隆基笑道:“也不是这样的道理,竹幽阁的确是个不错的地方,小方你难得来神都一回,不在这里醉一回的确有些遗憾。要不是我今日请了贵客,定然要将这竹幽阁让给你的。要是小方你不嫌弃,不如一同上去饮几杯,如何?” 一听竟然还有贵客,曾方心里更是咯噔一声响,心想不知道李隆基身边这老头到底是什么来路,竟然比一个郡王爷的身份还要高贵一些? 心里正突突的跳着,曾方悔恨的恨不得扇自己几个巴掌,还怎么可能去跟他们参和着饮酒? “不了不了!我们这就去别的地方,不敢打搅王爷!” 又忍着左颊的疼痛寒暄了几句,最后,曾方几乎是带着人落荒而逃了。 没了热闹可以看,红袖楼里的歌舞继续,客人们也纷纷收回了目光,另一番的热闹依旧继续着。 “先生、王爷,请楼上请。”郑丹青微微一笑,冲着李思训和李隆基躬身施礼。 “不敢当。”李隆基似笑非笑的看着郑丹青,“郑大人真是有胆有识。” 郑丹青微笑着躬身:“王爷给的面子,自然要用上一用。” 第七十三章 东风着意少年侠(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东风着意,先上小桃枝。红粉腻,娇如醉,倚朱扉。记年时,隐映新妆面……” 婉转悠扬的歌喉伴随着琵琶滑如泉水的叮咚,修长的指尖在弦上游走时,就像是弹跳着的精灵,轻跳着给人一种赏心悦目的享受。 软绵的调子仿佛诉说着少女的心境,轻飘飘的挂在东风着意的枝头,又随着春风如柳絮般无边无际的飘摇着,又像是蚕丝般有了些剪不断理还乱的茫然。 少女情怀总是世间上最美妙的东西之一,即便是面目寻常的姑娘,在豆蔻开后的年华里,总是带着一种不自知的美丽,带着一种吸引人心的、生命的活力。 有人把这种活力入目,有人将其入画,有人将其融进生命,有人将其化作诗歌。 这是一种最本真最淳朴的美感,却带着一种打动所有人心的磅礴力量。 “你要是早些让潇潇谱了这个曲子,那时候在公主府的夜宴上,也不会有那一番无谓的争吵了。” 李隆基摇了摇头,有些复杂的似叹非叹着,手里的夜光杯摇曳着其中鸣泉般的葡萄酿,在鎏金的四转坐莲宫灯的淡黄颜色的映照下,显出几分滑润的质感来。 “当时不过随意写的,没想到潇潇姑娘真的会拿出去唱。这些东西,原本就等不了大雅之堂的,难得潇潇姑娘喜欢。”郑丹青微笑着回答。 李思训可不知道当日公主府夜宴中的事情,高戬这时在一旁低声说了,自然也减去了其中一些与张昌宗不大友好的过程。 李思训微微点头,捋了捋胡子,打量了郑丹青几眼。 老人家估计心中会有些好奇,当时这个误打误撞进董家酒楼的房间门,冲撞了太平公主的家伙,如今缘何会成为太平公主的撑伞。 这个当日展现出几分在书画上功底的少年,如今怎么又能够做出这些的曲子词来。 词是好的,只是轻薄浮浪了些,只说些男女之事,的确如他所言,难登大雅之堂。再者,看他当日风骨,还误以为年少可期,可是如今再瞧,似乎只是一个登徒浪荡子弟,不但为了权势肯屈居于太平公主身侧,甚至还借助着公主的名号行孟浪之事……这样的表现,实在跟他当日的印象相差太大了。 “……共携手处,香如雾,红随步,怨春迟……” “这句子真是漂亮,郑大人有这等才华,为何不用在正途上?这姑娘家的唱词实在是小道,偶尔曲乐尚可,沉溺于其间可不是年轻人应该做的事情。” 潇潇的曲子唱到一半,李思训听着,终究觉得有些可惜,甚至终究忍不住出言,想要点醒郑丹青。 “先生唤我丹青就是,大人二字是万万当不起的。”郑丹青欠身一笑,道,“至于正途正道,丹青也有几分愚见。想来各人从小际遇不同,所见所思自然有异,是非二字、正邪与否,当然也不可完全相同。丹青素来眼界狭小,没有什么报国之志,更加没有为万世开太平的能力。索性闲来弄词,事罢歌舞,有兴作画,无事读书,了此一生,也就足以宽慰了。” 李思训闻言不禁皱了眉头,心里不由得生出几分“孺子不可教也”的感觉来。 如今年华,随手抛却,只在红粉堆里做文章,对这样的生活,他实在不敢苟同。 只是他年事已高,早已急流勇退,这些年身为李家子嗣的胆战心惊,又让他有了几分息事宁人的处世态度。索性郑丹青与他也不过两面之缘,这时候不过出言指点几句,尽了责任而已,到底对方听或是不听,那就不是他能够控制得了了。 闻言只好轻叹一声,不再多说。 “……前度刘郎,几许**地,花也应悲。但茫茫暮霭,目断武陵溪,往事难追。” 恰好这时曲子已经入了尾声,潇潇轮指收官,抱琴起身施礼,碧色裙子曳地轻晃,彷如画中人物。 “潇潇献丑了。” “哪里哪里,潇潇姑娘的唱功真是让人如闻纶音,怕是要绕梁三日而不绝了。”高戬笑着赞道,他害怕李思训生气,刻意避开了词的事情不说,单说唱腔如何如何。 郑丹青知道,这是高戬害怕自己与李思训再起争执,于是只微微一笑,饮尽杯中物。 酒是上好的竹叶青,清冽中又不失醇厚,正是适合这个季节的东西,也能够适应不同的年龄。 其实高戬的确有些多虑,李思训的年纪身份地位都摆在那里,不可能跟小辈起什么争执。而郑丹青也并非那种喜欢逞口舌之快的人,这一页早已揭过。 倒是李隆基,一直对词曲的兴趣十分浓厚,这时候听着潇潇后面的唱词,有些不解的问道:“‘目断武陵溪’,这自然是《桃花源记》里面的典。但是‘前度刘郎’,又是何处的典故?” 郑丹青淡笑道:“不过乡野传说,王爷没有听说过倒也正常。相传东汉年间,有刘晨、阮肇二人去天台山采药,在山上偶遇两位仙女,便跟随她们入了家中,食胡麻饭,又行了夫妻之礼,优哉游哉的过了半年才返回家中。谁知山上一天山下一年,山下他们的妻子儿女早已不在,只有几个不知道隔了多少辈的子孙。这二人再上山去,仙女早已不知所踪了。” 听着这缥缈的故事,在座之人都不禁感慨起来,啧啧赞叹。 他身旁的娇儿更觉惊愕,连连小声问道那天台山在何处。 郑丹青复又笑道:“小时候听得故事,家乡人空口相传,不知穿了几代,其中夸大成分想必愈发多了。只能当传说听听,信不得的。” 娇儿微红了脸,又听李隆基道:“郑大人闻识广博,真是让我辈汗颜。” “哪里,乡野传说罢了。” 又谦虚了几句,李隆基看着郑丹青和他身旁的娇儿,面色比最开始进来时要好了许多。 正事当然是不能忘的,几人再度笑谈了几句,酒过三巡,李隆基便转回了正题,让潇潇将那幅画以及那把团扇拿了出来。 “伯父帮我瞧瞧,这到底是不是旧东西,我瞧着不错,不过眼力实在是不行,还得请您这样的能人帮我掌掌眼。”李隆基令让人摆了干净的书案,笑着将那画展了,请李思训上前品鉴。 “我也就是多吃了几年的饭,看过的东西比你多些罢了,说不上是能人,只不过是说一说自己的看法。”李思训捋着胡子呵呵笑着,走上前凑近了仔仔细细的瞧着,赞叹道,“真是好东西,这小工笔细腻的紧了,又不骄不躁,一丝不苟,构图也大气,非静心如水不可为啊!如今我这个年岁,都不怎么敢下力气做这样尺寸的仕女工笔了……咦?等一下……” 除了李思训之外,李隆基与高戬几人都围在旁边仔细的瞧着,就连潇潇也站在对面,想要仔细的听一听当今大画家李思训对这幅画的品评。 只有郑丹青揽着娇儿的细腰坐在原处,他的面上仍旧带着几分淡淡的笑意,心里却隐隐有些紧张与期待。他很好奇,这样的他都少不得要赞一声“高超”的临仿技法,到底能不能瞒过李思训这样大画家的眼睛。 于是,听到李思训那声“等一下”时,郑丹青捏着酒盏的手指,微微用上了力气。 “怎么了伯父?”李隆基也有些紧张,摩拳擦掌的问道。 “嗯――”李思训略微沉吟,蹙眉道,“你这画,从何处得来的?” 李隆基道:“来源早就忘了,伯父你也知道,我手上书画的来源驳杂的狠,所以好坏的东西也都有不少……” “你还找谁看过么?”李思训接着问道。 “是。”李隆基看了郑丹青一眼,“还找郑大人看过,他说应当是真的,但是也有些拿不准。” “哦?”李思训捋着胡子回头,看着郑丹青道,“小家伙,你来说说,你到底是什么地方拿不准?” 郑丹青无法只好起了身,走上前笑道:“说出来好教先生笑话,丹青不是看出了什么,而是看不出什么破绽的地方,所以才觉得有些拿不准。” 看不出破绽反而觉得不够真,这话听来实在有些故弄玄虚,却让李思训点了点头:“你品画的时候倒是个不张狂的性子,怎么为人却有些……” 说到一般,李思训也觉得有些过了,便摇了摇头,不再多说。 转头重新研究眼前的画作,想了想,又仔细的瞧了瞧,李思训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儿,索性小心翼翼的伸手,将整幅画拿了起来。 看到李思训这一拿,郑丹青心里咯噔一声,在心中轻叹了一口气。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 第七十四章 东风着意少年侠(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竹幽阁之所以叫做竹幽阁,自然有其清爽悠然的韵味。 北方竹林难觅,这阁间中翠竹做的镂空长屏、竹饰雕梁、窗棂门沿,就成了一种都城中难以见到的雅致。 自古物以稀为贵,在西北的都城里,这种带有江南韵味的地方,也就成了众人附庸风雅的所在。 加之此阁的熏香也与他处不同,也不知红袖楼的东家是从何处弄来了这种不知名的香料,清雅中带着几分似有似无之感,幽静的一塌糊涂,却又不乏那种旖旎的柔软,让人想起楼中女子们那弹软的身子,惹人**。 这香料历来无名,后有好事者冠之以“一炉香”三字,竟也颇为得此中趣意,于是便慢慢流传广泛起来。 偏偏这香料只供应此一房,单是为了这炉香,点名要包下这竹幽阁的人便已然数不胜数。 更何况,这竹幽阁的客人还可以听潇潇的弹唱,这样一位田流坊的头牌从不轻易出马,除了偶尔在楼下的台上闲闲的唱上几句之外,便只为达官贵人或是竹幽阁的客人弹唱。这样的头牌与拿捏的身段,自然也给竹幽阁增色不少。 这也就是为什么,那位赫国公的二公子,非要死乞白赖的点明要这一间包间。即便是放眼整个田流坊,能与竹幽阁种种匹敌的,怕是也找不出第二家。 只是竹幽阁在田流坊里有这样的地位,想要在这里享受一夜温柔,当然不是寻常人物能够担当的。这不单单是钱财的问题――当然,如果正巧竹幽阁这日清闲,也可能会有价高者得的时候――更多的时候,这间阁子里面的主顾,往往是非富即贵,甚至富贵双全。简而言之,并非是寻常人物能够来的地方。 当然,人比人总要气死人的。对于田流坊大部分的主顾来说,竹幽阁与潇潇都是红透了半边天,属于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但是对于早已在潇潇哪里登堂入室、在红袖楼里有了抽成的李隆基来说,竹幽阁不过是一个别致的房间,而潇潇也只是一个你侬我侬的伴侣。 但即使是这样,李隆基仍旧有些不满足,尤其是每次见到郑丹青、或是见到潇潇研究郑丹青写出的唱词的时候,他的心中都难免升腾出几分男人的独占欲。这种独占欲是很微妙的,不单单在于肉、体上的独占,还包括着精神方面的占有。 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整日整夜只想着自己,把自己当做神一样去崇拜?又有哪个男人喜欢自己的女人,看着别人写的词曲便满眼放光,一看到词曲的作者便一脸羞涩? 因为这些种种,李隆基虽然不至于因此暴打郑丹青一顿,却仍旧心有块垒,不得解脱。 不是不欣赏郑丹青那些词曲的漂亮劲儿,李隆基本就不是那种不学无术之辈,更加不是什么因妒生怨、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小人。只是在女人身上,他总是有一些天生的风、流劲儿,也就是这样的性子,才注定了他日后为杨贵妃倾城倾国。 好在现如今,那还是未曾发生的事情,安史之乱的混乱与萧条,到现在为止,还是可能避免的。 不过说到底,现在身为一个小小王爷、站在政治风暴之外的李隆基,自然也不会去考虑太多有关忧国忧民的问题。他更加看重眼前的女人,以及过些日子之后他要送给突厥人的贺礼。 他不是很喜欢郑丹青,但是却很喜欢郑丹青的那句话――就算是再好的东西,他们,也未必看得懂――这样的话,才是百姓们应有的骨子里的骄傲。 当然,想是这样想,但毕竟涉及到国与国之间的外交,面子和里子都要保的周全,总不能真的随便送一幅自己平时的习作过去,那样不单单是落突厥人的面子,也是丢了自己朝廷的脸。 突厥的使节大概十一月会来,所剩的时间并不是很多,眼前的这幅仕女图到底如何,显得有些重要。 所以,当李思训拿起那幅画,迎向烛光的时候,紧张的人还有李隆基一个。 烛台也是竹制的,不过儿臂粗细的台身,却被精细的雕刻成一幅鸳鸯戏水图。 灯油是经过特殊处理的,不会有任何烟尘气,更加不会有那种难闻的味道,以免影响那“一炉香”。 光却是足够亮的,最起码,足够让李思训看出几分画纸绢布的破绽。 “这绢本……”李思训明显皱起了眉头,看向郑丹青,“小家伙,你有没有看出什么来?” 郑丹青轻轻叹息,颔首道:“还是先生目光如炬,在灯下这样一看,果然有些问题。这绢布的颜色……深了些,而且这个地方,”他指了指那枚闲章的四周,“平时看不出来,这样一瞧却看得明白,印章的颜色有明显的晕染,应该是做旧调色时熏到了旁边所致。这画……真是,可惜了。” 李思训闻言有些惊异,看了郑丹青一眼,由衷赞道:“真是没想到,真是没想到啊!老夫原本以为,你只是见识多一些,所以眼光比旁人刁钻些。如今凭借着这幅画,你竟能够说得这样清楚……小家伙,你到底师承何人?” 郑丹青顾左右而言他,淡笑道:“不过雕虫小技罢了,何足挂齿。” 李思训见他如此讳言,也不好逼问,只将手中的画轻轻放下,对李隆基道:“画是好的,只可惜有了做旧的痕迹,那便只能称之为赝品了,就算是画本身再好,也难登大台面。” 摇了摇头,李思训微微有些恼怒的道:“老夫平素最看不得的,就是这些班门弄斧做旧作伪之人,说到底不过就是为了骗人钱财,书画二字的风雅,都被这些人折腾的满是铜臭之气,着实让人气愤!但更可恨的,就是做这画的人!” 李思训紧皱着眉头怒,狠狠的拍了拍书案,道:“你瞧瞧这画,细看看这笔法、这构图,和这其中所暗藏的吴带当风的潇洒劲儿!这样的画作,是一般人能够画得出来的么?没有十几年工笔的苦功夫,有谁能够画得出来?可是这个家伙呢?嗯?这么好的画,竟然拿去做旧!拿去作伪!明明本身就是好东西了,却偏偏要弄成百年前的样子,只是为了多赚几个钱!这样的作画之人,真是、真是暴殄天物,朽木不可雕,弃本身才华而不顾,只往那钱眼儿里钻,老夫我、老夫我……哎!罢了!真是气煞老夫了!” 李思训看来是真生气,平素看起来也算淡然的性子,如今竟气的一连串的怒骂,面色也因为怒气而红了起来。 众人看李思训当真是气的不轻,一个个急忙上前笑劝着,又是端茶倒水,又是言词安慰,不在话下。 郑丹青听着他对临仿的贬低,倒也不怎么在意。类似的话,他上辈子听得多了,早已学着不放在心上。再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原本大家的立场就不一样,互相的话互相都听不进去的,那又何必多说。 只是看这老头气鼓鼓的样子,要是真的让他知道了自己的老本行,老头恐怕真的会不顾老胳膊老腿,举着拐杖追着揍自己一顿吧? 想着那画面,郑丹青就觉得有些好笑。不过好在李思训是不拿拐杖的,就算他真的拿了,郑丹青也不打算让他知道自己的老本行…… 众人哄着老先生开心,李隆基手脚麻利的赶忙将那幅花鸟收了,又给了潇潇一个眼色。 潇潇会意,乖巧的又笑着弹起了曲子,这回却不是郑丹青那些或软腻或清异的词句,而是铿锵顿挫的《凉州词》。 《凉州词》有些像宋代的宋词,格律与曲调都定下了,诗人只要按照这些东西作诗即可。说起来,也应该算是后世宋词的雏形罢。(注) 《凉州词》用胡琴弹奏最佳,琵琶弹奏也别有一番风味。尤其是让潇潇这样的女孩子唱出那种铿锵有力的调子,竟也有些别样的美感。 只听潇潇唱到:“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缥缈悠远的唱腔一出,就仿佛一道清亮的笛音,将一片山川雄关缠绕着,捭阖着推送到人们的眼前。 就着在座之人的几番酒水,李思训愤懑的情绪终于被揭了过去,听着那悠长百转的歌声,老头的脸上带上了几分遥想的韵味。 李隆基这才算是松了一口气,没来由的却瞪了郑丹青一眼。 郑丹青不禁苦笑,心想找李思训他老人家又不是我的主意,您瞪我有什么呢? 他心里叫着苦,李隆基却想出了一个馊主意,趁着潇潇一曲唱罢众人叫好时候,调侃着对郑丹青道:“那个,郑丹青啊!你说,你一个大男人,虽然长得忒俊了些,也毕竟是个男人,怎么每天写出来的都是些期期艾艾的词曲呢?跟个娘们儿似的!你不会是……哈!那里有什么问题吧?” 此言一出,自然引得满堂哄笑,就连老头子都摆出一副看好戏的样子,早就忘记了方才的愤怒。 郑丹青闻言倒也不恼,只淡淡一笑,回手重新将娇儿抱在怀里,笑道:“丹青那里有没有问题,娇儿姑娘最为清楚了。王爷不如问问她?” 娇儿早就红了脸,小粉拳软绵绵的砸上郑丹青的胸口,嘴里娇滴滴的叱着。 潇潇的脸上也染了红晕,低着下巴,抿嘴噙着笑。 李隆基却正在调侃的兴头上,少年般不依不饶的道:“娇儿当然向着你了,你可是她的客人,她怎么可能会在别人面前落了你的面子?就算是你那里真有问题,她不也得替你隐瞒隐瞒?我是说真的,就是最开始潇潇唱的那个曲子,嗯,叫什么来着?” “《六州歌头》。”潇潇提醒道。 “哦,对,《六州歌头》,”李隆基点了点头,接着笑道,“你瞧那些句子,怎么听都是些软腻的娘们儿似的歌词。又是什么‘东风着意’,又是什么‘红粉腻’的,郑丹青你一个男人,就不怕把自己腻歪着!难道你就不能弄出些豪气点的词曲么?要知道,咱们大周朝的男人,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喜欢天天泡在红粉堆里胸无大志!大多数的男人还是像我一样,喜欢征战沙场、建功立业。就像王之涣王季凌的诗中所言的‘羌笛何须怨杨柳’,你也未必要总在红粉堆里做文章嘛!还是说,你当真不是男人,骨子里压根儿就没有这等豪情?” 李隆基一通词洋洋洒洒的下来,滴水不漏,直接把郑丹青逼迫到了角落里。 他有些得意洋洋,用挑衅的目光看向郑丹青,等待着他的羞愧万分。 只是最终的结果,倒也未必如他所愿…… “王爷真的想要丹青做一首豪情万丈的词?”郑丹青心里已然有了些计较,微笑起来。 “怎么?”李隆基挑了眉毛,似笑非笑的表情中带了几分不可置信,“你已经有了想法?” “想法,总是有一些的,只是依旧的,未必登得上大雅之堂。”郑丹青微笑道。 “这么说来仍是曲子词?”李隆基稍稍放松下来,他可不觉得这种调子软滑,弹性极大的曲子词,能填出什么有力度的句子来。 “正是如此。”郑丹青微微一笑,“不止还是曲子词,而且,丹青准备仍然用这首词牌填一首,就算是聊拨诸位一乐罢。” “这首《六州歌头》?”李隆基不敢置信的望着他,“这首‘红粉腻’的《六州歌头》?你的意思是,你仍然要用这首曲子的格调,填一首有男儿气的词?” “正是,”郑丹青轻轻的捏了捏身旁娇儿丰润的臀,温声道,“去帮我弄写纸笔来。” ―― ―― 注:《凉州词》是唐玄宗年间,从西域流传到中原的曲调,引书中情节需要,提前了十到二十年。 第七十五章 东风着意少年侠(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六州歌头》这个词牌,在程大昌《演繁录》中有过详尽的描述:《六州歌头》,本鼓吹曲也。近世好事者倚其声为吊古词,音调悲壮,又以古兴亡事实文之。闻其歌,使人慷慨,良不与艳词同科,诚可喜也。 短短几句,说的倒是清楚明白。这《六州歌头》,原本就是大鼓与管乐相交成的,一曲浩浩汤汤的壮阔乐章,想要从这个曲调里散发出几分男儿的雄壮本是理所当然,反是韩元吉一开先例,竟填出一首粉艳悠转的“东风着意”来。 正如李隆基所说,郑丹青一直以来拿出来的都是些软绵的艳词幽曲,从那些词曲间,自然难以见到男儿应有的雄浑之气。 要是非说起来,其中原因倒也简单。原本郑丹青就是随手写给潇潇的,这样歌喉漂亮的少女,理应搭配的就是这等或娇艳或幽怨的曲风。虽然听过潇潇唱“黄河远上白云间”的大气,也依旧赢得了满堂喝彩,可是落在郑丹青耳中,总是觉得这样的画面有一些异样的违和感,那是他所不喜的,又何必去追寻? 正如南宋俞文豹《吹剑录》中所载:柳郎中词,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歌‘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铜琵琶,铁卓板,唱‘大江东去’、 不是潇潇唱的不好,只是单纯的不适合。这就像是难以想象让后世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萧索的坐在窗台上唱《单身情歌》似的。潇潇这样灵动娟秀的人物,还是唱柳永的词,才让人觉得真正契合。 生命原本就是一趟寻常契合的过程,那些本性太过相排斥的东西,又何必去生涩的填塞。 正是因为这些缘故,郑丹青从来不会递给潇潇太过恢弘大气的词曲。他是本了几分欣赏的态度写出的那些东西,如果要听,总要听一些合自己心意的东西。 但这些缘故,郑丹青自己明白,外人却未必清楚。 在红袖楼的姑娘们,开始盛传郑丹青才华横溢,对他无事献殷勤的同时。知道其中种种的男人们,却多少有了些不屑的心思。这其中,自然就包括了李隆基。 于是难得的寻了这样一个由头,一方面可以逗李思训老先生开心,另一方面又机会难得,脑子转的飞快的李隆基,自然不会错过这个绝佳的机会。 只可惜,他哪里知道,这《六州歌头》原本就是宽阔雄浑的调子,只是单纯这首《东风着意》独特了些,除此之外,不论是张孝祥的《长淮望断》,还是刘过的《镇长淮》,都无一例外是壮阔萧索的味道。 只是《长淮望断》悲壮萧索了些,《镇长淮》中的种种地名又与现在差距太多了些。于是郑丹青想了想,又看了看李隆基,微笑着想起一首《六州歌头》来,似乎很适合这个性格爽快、少年侠气的人物。 笔墨已经由娇儿研好,饱蘸了墨汁的笔拿在指间,郑丹青牵了袖子,略微沉吟,一篇贺铸的《六州歌头》,伴随着一手硬朗古拙的魏碑体,写了出来。 竹幽阁的其他人,这时候并没有把太多的精力放在郑丹青的身上。 填词又不是随随便便的侃大山,在他们心中,曲子词虽然要比诗做起来容易些,但也毕竟不是速成之物。 这世间七步成诗的奇才看尽千年也没有几个,他们更加不相信郑丹青会是其中之一。 而且即便这次逼着郑丹青作词,有几分戏耍与强迫的味道,但李隆基也不过为了好玩与略微的出气,逼迫的太多是没有异议的。 于是,在着人拿来了纸笔,娇儿开始研磨的时候,李隆基就已经笑嘻嘻的拿出了另一件宝贝疙瘩,捧着那幅花鸟的扇面,来到了李思训面前。 “伯父,让郑丹青胡乱折腾着,咱们看咱们的好东西。您帮侄儿瞧瞧,这扇面出自何人之手,是不是大家所做啊?” 李隆基在长辈面前素来乖巧,这时候一脸笑嘻嘻的样子,很讨老人家的喜欢。 “这扇面哪里得来的?”李思训笑着接过,随口问着,胡乱一瞥,却微微怔了一下,赶忙收敛住了笑容,在灯下认真仔细的瞧起来。 “朋友的,不是我的,托我向您请教请教。您老人家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侄儿好不容易抓着您一回,还不得十打十的用全喽?”李隆基依旧笑嘻嘻的应承着,这时候也看出了李思训的认真,便看了高戬一眼,偷偷的伸了个大拇指出来。 高戬也笑着冲李隆基拱了拱手,心中紧张的却是不行。 如今这个当口,一面是郑丹青正在“绞尽脑汁”的填新词,另一面却是让他惊为天人的扇面在老先生的手里备受端详。 一面担忧,另一面是期待,不论哪一边都是他不愿错过的,高戬一时恨不得自己生出两个脑袋来。 相比之下,潇潇也陷入了几分尴尬的境地。她是聪明的女孩儿,自然能够感受到李隆基这几日来愈发浓重的醋意,于是虽然心里对郑丹青填词的事情担忧的不行,却又不敢离开李隆基身边上前去瞧。 字画她懂得浅薄,好与坏大概能看清楚些,其他再细枝末节的东西,她也知道的有限了。对于李隆基拿来的那一幅扇面,她只觉得精巧漂亮,再多的东西,她就不懂了,所以这时候,也没有李隆基和高戬那样的紧张。 她陪在李隆基身边,眼睛却时不时偷偷摸摸的往郑丹青那边瞧着。 郑丹青跪坐在书案旁,背对着她,灯光晃出些不明朗的线条,右肩窸窸窣窣的动着,大概是写字时牵引出的微小动作。 娇儿就侧坐在郑丹青的身侧,巴掌大的小脸上满是紧张,嘴唇也因为紧张而紧抿着,尖下巴便愈发明显了。 娇儿不像潇潇,打小并没有受到那样高深复杂的诗文教育,懂得东西更加有限,如今虽然瞧着郑丹青笔下的曲子词,却难以知晓各种好坏。 她是真心喜欢郑丹青,这时候自然不希望他出丑的。捏在一起的双手早已泛白,面上却又不敢太过显露,害怕影响了郑丹青的思绪,于是紧张的连大气都不敢出了。尤其是每一次郑丹青停下笔来思索的时候,娇儿更是屏息而待,仿佛自己的气息会吹散他思绪似的,那般模样,竟有些**女子中难得的可爱…… 娇儿看着昏黄灯光下郑丹青的侧脸,微微有些出神。她不由自主的想着,这世间上为何会有这样的男人。明明只有十六岁的少年,却同时带着温文与刚硬……他当然有足够的男儿气,娇儿回想着关上房门后那些云雨之事,面色微红起来。 “实在是上佳的扇面,清丽的紧了,设色也漂亮,构图更是高绝……你看这枝桃花,明明是横生枝节,却偏生在这里显得妙不可言,又与这只黄鹂相映成趣。单是这一份能耐,就足够这作画之人闯出一份名堂了。”李思训不住的赞叹道,“这闲章刻的也漂亮,‘一蓑烟雨任平生’,好潇洒的句子,真是,呵……” 李思训不知是不是睹物思情,一时看着那闲章上的句子,竟有了些恍惚的表情,不过很快就掩了,归于平静。 “这么说起来,这真是好东西了?”李隆基笑嘻嘻的问道。 “当然是好东西,怎么说都比那个做旧的赝品好的多了!”李思训哈哈一笑,又话锋一转,摇头道,“但说实话,这扇面里,也有几处老夫看不懂的地方。” 在一旁默写《六州歌头》的郑丹青,自然也没有将精力完全放到手头上。耳朵还是一直听着李思训的言论,听到这里,也不免用心几分。 “伯父,您快别吊胃口了,快跟我们说说,都急死了!”李隆基连忙催到。 “猴急,几年没见,半点也没沉稳下来,还跟小时候似的!”李思训笑着叱了一句,又接着道,“倒也不能说是什么大毛病,只是隐约觉得有些奇怪。按理说,在构图和设色上能有如此巧思的人,笔下的功力自然是足够的。可是你瞧这里……还有这里……尾锋处明显有些力道不殆之笔,收笔也不够干净,就这几处,实在是可惜了……” 听到这里,郑丹青不免在心底又赞叹了一声。 李思训不愧是当代山水大家,眼力绝对是不同的。 自己一直以来,虽然不断的在训练恢复笔力与指力,但并没有完全恢复到前世的样子。这可是一个长久的活计,并非一两个月能够完成的,现在来看,大概恢复到了前世五六分的样子,与寻常人相比,倒也算是不错了。 所以郑丹青在画这幅扇面时,特意没有用太过高超的技法,就是简简单单的工笔花鸟,准备一取其构图精巧,二取其设色明丽,三取其工整娟秀。这样一来,虽然不至于十全十美,却足以搏人眼球。 但是可惜,这些东西虽然能够吸引大多数人的眼睛,可是到了行家里手的眼中,这笔力上的破绽还是被暴露无遗了。 只听李思训继续道:“好在这并非什么大问题,不过几处瑕疵,倒也不影响这扇面整体的漂亮,但来由就因此显得有些奇怪了。笔力尚有不殆,说明这作画之人的年纪恐怕不大,可构图与设色却又十分老到,非又几十年的功力不足以想得出来……” “伯父,又年纪不大,又要有几十年功力的,您这判断岂不是自相矛盾了嘛?”李隆基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是啊,”李思训点了点头,“所以老夫猜测……当然也只是一个猜测罢了,这扇面,很有可能高人画过之后,某个年轻人照着临习的。但若是如此,这幅临习的作品也足够让人满意,没有什么匠气,也没有太重的模仿痕迹,只是笔力上有些枯竭罢了,这倒是年纪的限制,后生可畏啊!不过这来源的问题,老夫怕是要让你失望了。老夫的确没有见到过这枚章,在花鸟上能有如此境界造诣的,老夫倒是认得几个,却未必真由他们所做。你要是非要寻根究底的话,老夫倒是可以帮你问上一问……” 眼见着老者的判断走了偏途,郑丹青微微一笑,不再多做关注,回过神来仔细的默写着。 他写的并不快,写写停停,如同正在思索似的,以免引起他人的惊异。 那边几人又闲聊了几句,大概半柱香之后,李隆基率先回归到了曲子词的话题上头,手执酒盏,笑嘻嘻的走了过来,笑道:“我说郑丹青,你的男儿词写的怎么样了?” 郑丹青恰好在这时候收笔,他从头审视了一番,将笔递给了身旁的娇儿,起身淡笑道:“已经写好了,还请王爷品鉴。” “好好好,我就帮你瞧瞧!”李隆基轻佻的应了,又呼朋唤友似的回头对其他人道,“伯父!高大人!我念诵一番,你们才高八斗,也帮着品评品评。” 一脸轻松的走到书案正前方,李隆基一副等着看好戏的样子,笑嘻嘻的随口念道:“唔,《六州歌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 ” 只是念完头一句,李隆基就像是被噎住了似的,瞪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侧头看了郑丹青一眼。 郑丹青也不说话,他已经回到了自己的食案旁,为自己斟了一杯酒。 李隆基抿了抿嘴唇,收敛去了之前脸上的轻视之意,用少年壮阔的声音接着念道:“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 第七十六章 叹然 - 盛世丹青 - 骊影 李隆基自小丧母,父系凋零,再加上父亲本身是个被女皇捏在手中玩的柔软了的性子,早早的就被撵出皇宫开府的他,自身有一些不受拘束的狂荡性子。 这种性子在平素并不太过显露,毕竟李氏成员的身份都显得有几分尴尬,从小就懂得了察言观色,在危机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李隆基,自然不会太过放纵自己的行止。尤其他的大哥、二哥素来低调稳重,也让他沉静了不少。 但李隆基骨子里终究是跳脱的少年行径,这一点,在他到了万骑挂职之后,便日复一日的愈发凸现出来。 万骑的小军官们都是斗鸡走狗轻薄儿的年纪,浑身上下一股子使不完的力气,任侠使气仗剑跑马,仿佛几番呼喝之下,天下就能够沉浮于马前一般。说到底,就是四个字——少年侠气。 这样的侠气,焉能不喜欢这贺铸《六州歌头》中的句子?这样的少年,轻狂走马,哪一个不是称兄道弟,仗剑敢两肋插刀,谈笑间敢以生死相托,一诺千金? 这样的少年,豪情万丈,哪一个不是好勇斗狠,吃酒敢牛饮豪醉,狩猎敢与饿虎相争,大笑高歌? 他们的侠,并非后世金老先生“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厚重,也并非“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斗勇。这只是一种青春的抛洒,一身男儿悍勇,少年意气风发。 “……推翘勇,矜豪纵。轻盖拥,联飞鞚,斗城东。轰饮酒垆,**浮寒瓮,吸海垂虹。闲呼鹰嗾犬,白羽摘雕弓,狡穴俄空。乐匆匆……” 敢问这样意气纵横的句子,焉能不直挺挺的投进李隆基的心中? 自念完第一句后,李隆基就已然收敛了之前的轻视之意,而后念得越多,他的脸色就显得愈发激动起来,甚至有了几分偶遇平生知己之感。 可是偏头瞧瞧,写出这番词句的,竟然是那个看起来文弱不堪的书生。不论怎么看,郑丹青的形象都很难与“少年侠气”四个字产生什么联系,这样的反差,实在让李隆基十分困惑。 只是……李隆基不由自主的想到郑丹青之前种种,不论是他最初醉后惹怒武崇训,还是自己相救后他写出那一首惊艳的词句,再到他不听劝阻参加明字科考试,拿了榜眼之后,又因为几番因缘际会,在神都洛阳有了些不小的名声,甚至被太平公主收揽麾下。甚至……李隆基也想起了那时夜宴间,郑丹青处理武崇训的干净利落。虽然那其中对自己的威胁让李隆基不喜,但他事后仍旧冷静的回想了很多次,自认为如果换做是自己的话,在那时候的情境下,也未必会做的比郑丹青好到哪里去。可自己毕竟是皇亲国戚,身份与武崇训有些可以相匹敌的东西,可即便是这样,真要出手杀他,也是需要几分勇气的。可是郑丹青呢?他不过就是一个平民百姓,他又是从哪里得来的这等杀人的冷静与勇气呢? 原本李隆基对这些一直觉得有些疑惑,可是如今看着眼前这首词,李隆基不由自主的思索,难道说,自己一直以来对郑丹青的评判都错了?难道郑丹青骨子里,也是一个侠字当头、义气为重的家伙? 忍不住又打量了郑丹青一回,李隆基仍是有些不敢相信。 而事到如今,听着李隆基的念诵,竹幽阁中众人的目光也从那幅花鸟扇面的上头,转到了李隆基和郑丹青的身上。 娇儿依旧紧张着,她不知道李隆基那些惊异的表情到底时好时坏,于是小脸紧张的竟有几分发白。 高戬也没有想到郑丹青竟会写出这样的词句来,惊愕之余仔细想想,又觉得有些理所当然,于是微笑起来。 潇潇也惊讶的半张了嘴,这个素来清丽的少女,竟在这样不经意之间流露出几分难得一见的可爱来。 李思训更是玩味的看着郑丹青,精明的双目中闪出几分光芒。 李隆基也收回了目光,舔了舔微干的嘴唇,接着念道:“似黄粱梦,辞丹凤;明月共,漾孤蓬。官冗从,怀倥偬。落尘笼,薄书丛。鶡弁如云众……” 下阕笔锋一转,着笔出尽是少年入官场之后的失意**之事,清风明月我,案牍劳形。满怀的壮志激烈竟只能发泄到满案的公文之上,这样的现实,无异于明珠蒙尘,无路可出。 风格到这里忽而转为悲愤,词句间又与郑丹青的身世毫无干系,在一旁听着的众人都不免有了些奇异的神色,看向郑丹青。 郑丹青却仿佛没有感受到那一道道审视的目光似的,好整以暇的夹了一块豆糕放入嘴中,入口软绵丝毫不带渣滓的感觉,让他有了几分惬意。 李隆基也有些好奇的看了他一眼,而后才接着念道:“……供粗用,忽奇功。笳鼓动,黄巾弄,思悲翁。不请长缨,系取天娇种,剑吼西风。恨登山临水,手寄七弦桐,目送归鸿。” 原词在这里原本是“笳鼓动,渔阳弄,思悲翁”。 “渔阳笳鼓动地来”,说的原本是安史之乱的事情。郑丹青吸取了之前随意一句“收取关山五十州”的教训,直接把“渔阳”改成了“黄巾”,自然就将词中种种换成了黄巾之乱的背景之下,抛开如今这个年代。 格律未乱,其他人自然也没有觉得不贴切,反而愈发感慨于这词中的悲愤之意,尤其是李思训,不免从词中想到了自己的一生,莫名感慨起来。 李隆基念罢,一时竟无人做声。 竹幽阁之内有些突兀的针落可闻,于是楼下厅堂中主顾与姑娘们那些热闹的声音,就化作一种淡去的背景音,丝状一般飘飘摇摇的传来,恍如隔世。 没有人说话,竹幽阁内便安静的有些沉重,娇儿心中的紧张之意便愈甚了。 她左看看右看看,却只能看到一张张稍显木呆呆的脸,完全看不出什么好坏,急得她几乎要哭。 可她这样的身份,又不好直接开口问什么的。娇儿急得不行,片刻后终于难以忍耐,轻手轻脚的走到了潇潇的身旁,锁眉悄声问道:“潇潇姐,到底好不好呀,倒是给个话呀!” 第七十七章 夜雨空明谈买房 - 盛世丹青 - 骊影 秋雨并非总是带着萧瑟的味道,落叶而知秋,而当微凉的雨水在泛出绿肥红瘦的叶子上敲打出律动时,那种清澈到灵动的感觉,总能让郑丹青的头脑万分清醒。 他素来喜欢下雨,尤其是入夜后的雨声,窗前若有芭蕉树,那一番清爽的雨声,变成了他孤寂夜间最美妙的享受。 雨声的韵律总在似有似无当中,不论是淅淅沥沥还是狂风暴雨,那种韵律感,总是并存着一种爽赖的味道,甚至即便是隔着窗子,都带着泥土与绿叶的清幽香气,漫溯而来。 留得残荷听雨声,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过于酸涩且装十三的句子,对于郑丹青来说,的确是一种生命中最寂静的享受,甚至有的时候,他可以就那样躺在床上闭着双眼去聆听,一听就是半个寒夜,不觉繁杂亦不觉无聊,更加不会昏昏入睡。只有一种清明澄澈的感觉从四面八方被吸进身体当中,于是在透透彻彻轻轻飘飘之间,头脑也就变得愈发明澈了。 前世每到这个时候,他都喜欢挑灯夜读,或是翻身作画,又或者只是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任由思绪穿过万千雨丝,逍遥遨游。 夜雨对他来说,像是成了某种带了神奇介质的东西,又仿佛一条条牵扯着彼此的丝线,将自己与世界里未知的另一头,巧妙又轻柔的系在了一起。 一头是自己,另一头便是大千世界。 这样的感觉,总是令人着迷…… 今夜雨声并不大,却足以让千家万户闭了门窗,早早的睡去。 郑丹青却万分清醒着,阿普拉拎了酒壶来聒噪,他便拿了笔信手涂鸦着,一面同他闲聊。 “我阿普拉一出手,兵部那些大爷们都被我按的服服帖帖,一个个老远瞧见我就带了三分笑意,我这交人的能耐,实在是让我自己都佩服自己啊!哈哈哈!”阿普拉得意洋洋的说着这几日的遭遇。 最近这些日子,郑丹青还算清闲,阿普拉却忙得不可开交,连天连夜的应酬不断,以至于郑丹青想要见他一面都是难事。 虽说也没有什么太过重要的事情,但郑丹青仍旧有些在洛阳城中置一处房产的想法。 反正自己现在也已经成了太平公主撑伞,这个官职恐怕还要当一阵子,那一直住在客栈也不是那么回事,而且终究不够方便,四周的环境也不够清幽。 在古代买房子要如何做,从哪里打听消息,大概要多少钱,这个是郑丹青所不知道的。 高戬的房子是租赁的,郑丹青问过几句,但对方也不知道太多的细节,都是当时朋友帮着安排的,连高戬自己也不太懂得其中种种,毕竟他也是个完完全全的书生。 想来想去,似乎也只有阿普拉在这方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是这几日又偏生抓不着他,这事情也就先行搁下。 不过阿普拉这样的忙碌也并非没有所得,酒肉朋友也是朋友,能办事的人自然还是能够识别的出的。 阿普拉并不像郑丹青,明字科放榜没多久就领了撑伞的官职,走马上任去了。 他的官职,虽然也在第一时间挂到了兵部去,但却一直没有落实下来实际的部门与职位,于是别说是工作了,就连官饷都一直空在那里,没有着落。 阿普拉倒也不着急,他朋友众多,早就打听出了其中的门道。 原来中举之后官职迟迟不落实这种事情,原本就是朝廷中的常例。别说是一两个月不落实,就连一耽搁耽搁出一两年的,也并非什么稀罕的事情。 而想要解决这种问题,也个人有个人的走法。倒是也有那潇洒之辈,你不给我挂职我便也不着急,索性趁着一番好年华独自壮游,一路江山美景看个痛快,一年半载的回到京都,也就差不多该走马上任了。 阿普拉倒没有那种悠闲的心思,要是不快点趁热打铁的话,这一两年的功夫,他非得被老爹抓回去继续打理生意,做苦力不可。 于是乎,跟着狐朋狗友摸清了其中门门道道,阿普拉就开始长袖善舞的行走与洛阳城中各个茶楼酒肆田流坊中,一路疏通打点,左凸右枝,终于让他将这件事情办了个心满意足。 “从九品下的陪戎副尉,我打听了,去岁武举人考试中举的,除了那几个极厉害的,也基本上就是这样的官职了。虽然是个小官儿,但最起码也算是个官儿呀!”阿普拉接着道。 郑丹青停下笔看了他一眼,笑道:“大哥你这是在眼馋我么?最起码你还是个从九品的官员,兄弟我这个撑伞嘛……” 撑伞这个职务,若是非要论起来,大概是个流外三等的官职。 唐朝的官制,除了一品到九品之外,还有流外一等到流外九等的区分。流外的这些官职,其实准确来说称不上是官,至多算是小吏。但一般来讲,毕竟还是比寻常百姓高上一个等级,百姓们还是尊重的。只是放在正统官员的眼中,实在有些不伦不类。 听到郑丹青的话,虽然明知道他是在开玩笑的,阿普拉也连忙道:“丹青你不能这么说,撑伞是公主的属官,论理是不能在这官制里头排的。再说了,你这个撑伞敢打赫国公的二公子,我这个陪戎副尉可没有那个胆量!哈哈,借我两个胆子我也不敢打啊!公主在身后撑腰,那可比一品大员还要硬气些!”说到这里,阿普拉忍不住大笑起来。 “你是不知道的,那位二公子这些日子在洛阳城里骄纵的惯了,兵部那些兄弟们,有好几个看他不顺眼的。前些日子那个不长眼的还得罪了一个小军官,他们都说要找机会修理修理他那,结果呢?却被你捷足先登了!”阿普拉说起这个就明显有些兴奋,大笑着道,“他们还没听说过你的名字,听说那为二公子被修理了之后,还特别稀奇的打听你是谁那!兄弟啊,你可给哥哥我长脸了!他们都说,能够做出这等事情的,必定是性情中人、侠肝义胆,让我下回吃酒的时候,把你也一起叫上那!” 郑丹青忍俊不禁,笑着摇头道:“我可不会喝酒,几杯就醉了,跟你们这些拿烧刀子都牛饮的家伙没法相提并论。” “放心放心,他们有分寸的,再说,有临淄王罩着你,他们谁敢当真灌你的?”说到这里,阿普拉还直冲着郑丹青挤眼睛,又捅了捅他的胳膊,笑道,“哎,你这个不仗义的家伙,跑去跟临淄王吃酒逛**,竟然不叫上兄弟我。哈哈,还写了一首那么豪气干云的诗,怎么说的来着?唔……什么什么,‘一诺千金重’!当真是一句话就说到心坎儿里去了!有了这个诗啊,那些小军官们,哪个也不会帮你当成那些酸腐书生了!” 郑丹青闻言微微一怔,又转而笑道:“那可不是什么诗,那个叫词,曲子词,游戏之作罢了,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呃……还有那个‘一诺千金’,并非我首创的成语。古时候有个叫季布的,一诺千金说的是他的故事……” “哎!什么季不季是的,我可不知道,诗词什么的我也不明白。不过我还是觉着你这个东西写得好,连我都能看的懂一些,虽然不是全懂,可是要比那些咬文吃字的诗好得多了!”阿普拉手掌一挥,大气的道。 “呃……那个是‘咬文嚼字’(注)。”郑丹青忍不住指点。 “哎!我管他是啥!”阿普拉笑嘻嘻的回道。 郑丹青无奈,也不再去纠正,回问道:“我那首《六州歌头》你是如何知道的?我昨天晚上才写的东西,你今儿个就已经听说了?” “可不!流传的那个广啊!别说是我的,如今洛阳城里年轻的小军官们,基本上没有几个不知道的了。还有你那个教训赫国公二公子的事情,也一起流传开了哦!如今郑丹青这三个字的名气,在我们那帮兄弟里可不是一般的高那!”阿普拉拍着胸脯,有些自豪的笑道。 “这样……”郑丹青微微觉得有些奇怪,总觉得这事情虽然知道的人不少,但这样一夜之间就传遍洛阳城,似乎还是有人在后头推波助澜才会达到的结果。 只是不明白这人为何要这样做,目的又是什么。 不过话说回来,从现在郑丹青的角度来看,这并非是什么坏事。 他昨夜在红袖楼扇那位二公子的巴掌,除了对方的确太过嚣张之外,也是郑丹青想要借此机会立威。 他不喜欢有太多的跳梁小丑在耳旁聒噪,但他如今这个官职,必定会惹来不少的白眼与非议。看身边的高戬,这些东西他就已经完全知晓了。 如果用一个简简单单的巴掌,能够换来长时间的清静的话,这样的交易在郑丹青看来,还是很合算的。 即便是在他人看来,他是仗着女人的威势,依靠着男宠的身份横行霸道又如何? 人生并不是活给别人看的,只有自己过得舒服,那才是最完美的人生。 郑丹青素来最厌恶前世蔓延遍地的成功学,所谓“成功学”三个字,不外乎就是“怎么成为在别人眼中的最好”这句话的诠释,而说到底,不过是为了别人而活罢了,实在是了无意趣。 相反,他更倾心于魏晋名士的风采。即便很多人说王徽之是伪名士,但是郑丹青仍旧喜欢他那种“乘兴而来,兴尽而返”的自在与逍遥。 别人的白眼与非议,不过是耳旁的嗡嗡之声,无须理会。但历来强硬的手腕都能够镇压住大部分这样的聒噪,那偶尔执行一下,借助一下公主的权柄,也并非什么坏事。 更何况,昨夜的情形,除了牵扯到身后的太平公主之外,还牵扯了李思训与李隆基的面子。若不是李隆基出现往那里一站,那位二公子也不会简简单单的落荒而逃了,硬着脖子让他划下道来这种事情,也未必就不会发生。 事情传播的广泛,其间郑丹青与二公子的种种冲突,也就被愈发夸大起来。 “听说你一个巴掌把他扇的吐血了?”阿普拉瞪着眼睛神采飞扬的问着,连眉毛都差点舞到天上去。 郑丹青闻言,嘴里一口酒水差点喷出去,忍不住笑道:“真是谣言不可乱信,我又不是像大哥你这样的武功高强之辈,手无缚鸡之力的,还一巴掌扇的吐血?真是荒唐!” “啊……哈哈!那倒也是!”阿普拉大笑着去拍郑丹青的肩膀,“不过怎么也肿起来了罢?” “嗯,当时就肿了,估计二公子这几日是没法出门了。”郑丹青淡淡一笑。 “不过我说兄弟,你就真的不怕那个二世祖报复你?他虽然无官无爵的,可毕竟也不是平民百姓……”阿普拉不无担心的问道。 “若是真有报复的话,到时候再说罢。”郑丹青淡笑道,“反正打都已经打了,又不能收回来。他嚣张在前,我也没有登门道歉的必要。他若是不想报复也就罢了,若是真的想报复的话,我们必定是猜不到的,那又何必自填烦恼、庸人自扰呢?” 阿普拉闻言伸出大拇指赞道:“丹青可真是洒脱,大哥这一点可不如你了……对了,你好像有什么事情要找我商量来着?” “是。”郑丹青笑道,“半个多月都瞧不见你的人影,这事情也就耽搁下来了。我是寻思着,咱们两个既然都已经定下来在洛阳做事了,一直住在客栈也不是长久之计。或是买一个小院子,又或者是租赁一间屋子才好。只是我从来没有做过这方面的事情,不晓得应该去哪里询问。” “啊!丹青说的这个是正题!”阿普拉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道,“我这一天天忙忙碌碌的,竟然忘了这个。这客栈毕竟吵闹了些,的确不适合久居。院子的事情……丹青你是什么意思?你要是受得了哥哥平日聒噪吵闹的话,咱们索性就住到一起,也算是有个照应。要是你想要自己清净的话,我就帮你找个离安定郡王府近一点的地方,你去公主身边当值也方便……啊!对了!钱财的事情你不必担心,我从九品官的俸禄才一贯多些,你虽然有公主照拂着,恐怕手头的钱财也有限。房钱嘛,我先帮你付着就是。” 郑丹青闻言笑道:“大哥真是慷慨,不过丹青现在也有些私房钱了,倒也不必都靠大哥的补贴。正如大哥所言,住到一起也有照应,依丹青看,就不必大哥花双份钱破费了。” “好好好!这才是我的好兄弟!”阿普拉喜上眉梢,想了想,又道,“嗯,最好找个定桑门大街附近的院子,这样你我二人当值都方便不少。要是直接去牙行的话,我一个胡人,你又是个书呆子的样子,十有八九会被人当成肥猪宰一顿……唔,让我想想这事情找谁方便些……” 阿普拉思索了片刻,而后才恍然大悟似的狠狠的拍了下大腿,笑道:“瞧我,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了,这种事情哪里用得着求别人那!丹青丹青,这事情转了一圈,其实还是得靠你来解决!” “靠我来解决?”郑丹青微微偏头,稍感不解。 ―― ―― “二位大人真是问对人了,整个洛阳城里里外外的房屋交易、租赁,只要走的是正规的手续,都是需要到咱们衙门里登记上税的。所以说啊,您们找到我这里,绝对不会走半点的冤枉路。” 洛阳府尹的府上,府尹张文远大人笑的像一朵花儿似的,亲自为二人倒茶。 “大人真是勤政爱民,这样琐碎的事情都没有丝毫怠慢。我们这些做下官的,又是新晋,诸事不懂的,正应该以大人为榜样啊!”阿普拉摆出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一脸煞有介事的拍着张文远的马屁。 张文远听得心花怒放,免不得又兴致勃勃的说了半天自己当上着府尹之后,所遇到的种种困难,以及所达成的种种政绩。若干往事被他或叹息或愉快的到来,果然是千辛万苦却又成绩斐然。 阿普拉的马匹拍的巧妙且响亮,郑丹青只在一旁淡淡的笑着,偶尔点一点头,发出几声赞叹的声音。 大概就这样闲聊了半个时辰,一壶茶喝的见了底,张文远才说的有些尽了兴,把话头转回到了正题上头,笑道:“二位大人想找个大概什么样的院子?我张某人自认在洛阳城里为官多年,多少还有几分薄面。既然二位大人亲自开口,我必定替二位与那房主交涉一番,务必将价钱摆到最合适的位置上。至于其中的税金,我虽然不会贪赃枉法,但如果二位大人给面子,就由我附上,就当是我张某人预先送上的一份乔迁之礼罢!” ―― ―― 注:咬文嚼字。这个成语应该是出现在元朝的,写出来了也懒得改了,穿越着用一下。 第七十八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丹青的处世哲学其实很简单。 人毕竟只有一次生命,虽然他如今是例外,但郑丹青也不认为,这样横穿于世的事情,会在自己身上发生第二次。 吾生也有涯,不论是追寻学问上的无涯,还是追寻权势财富上的无涯,都是一条不可能走得通的路。既然如此,自然也没有必要为了表面上的风光而去追逐什么。 最重要的还是自己过得舒心。 想要写字便写写字,兴起是想要画一幅万里江山图便泼墨挥毫。想要在树荫下读书小寐,便在那里摆上藤椅。想要壮游一番山水便辞官而归。 千万事、千万选择,归根到内心深处便是简单的不得了的东西。 他从来不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什么难以选择的东西,就像有人面对人生的前路,忐忑不安,上下求索,左右求援,只为了多得到几个人的指点迷津,否则便诚惶诚恐,完全不知道要作何选择。 这样的局面是他所不相信的,因为其实每个人心底深处,都有那么一个只有自己能够听到的声音,而面对每一次选择时,这声音都会有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偏向。 随心而游,率性而为,这就是郑丹青所追寻的生活。 或许在别人看起来,这样的人生太无为,也太过不负责任,甚至不够高屋建瓴,亦不够高瞻远瞩。 可是郑丹青从来不去担心那些发生的事情,按照他上辈子喜欢说的那句话来讲――我未必能活到那个时候,那又何必去担忧?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虽然年纪轻轻的暴毙,并非什么值得夸耀的事情。 人生贵适意,如果在从心所欲的同时,物质生活上略微丰富一些,而后再推己及人,能够让自己身旁的人生活好一些。这便是郑丹青一辈子所追求的所有了。 看起来实在有些胸无大志,但郑丹青也有几分自知之明。儒家那等治国平天下的大任,还是留给李隆基这样的人物去做。他能够做的,或许只是简简单单的修身齐家罢了。 除此之外,再**于山水、书画之间,水墨丹青之内,其中乾坤之大,奥妙之高远,又哪里是外人能够得知的? 只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想要在洛阳城里过的舒坦一些,有一个自己的院子是最起码的基础。 看在郑丹青的面子上,府尹大人既然开口帮忙,自然不会是随意敷衍。他索性将自己的少尹祝秀千派给了郑丹青,让他放下手头的公务,帮着郑丹青与阿普拉找寻合适的院落,把人情做了个十足。 阿普拉原本就是生意场上打点关系的人精似的人物,这些日子在洛阳城官场里一路摸爬滚打,也大概摸出了官场上来往的路数,几乎感激涕零的承了人情之后,还不忘偶尔点一点太平公主对自己的赞赏有加,当然,更少不了的是挥金如土的豪气。 好在他家底殷实,祝秀千这几日跑下来,早已跟阿普拉称兄道弟,每次远远的看见他便喜笑颜开,明显把他当成了金主,又因为郑丹青与太平公主的缘故,不敢轻易的压榨,只好跟府尹张文远大人一样,小心翼翼的捧在手里。 洛阳府的少尹坐镇,找院子的事情当然好办的很。他自然熟悉整个洛阳城房屋买卖租赁的大概格局,随手翻了翻册子,着手下唤了几个牙行的掌柜,不过半日的时间,就将能入得阿普拉的眼,价格上又合理的院子筛选了几个出来,之后又亲自带着阿普拉一个一个的去瞧。 阿普拉千恩万谢,自然少不了几顿酒菜请下来,也没少往田流坊里钻。第三日,这院子也就定了下来。 找了几个人收拾扫洒庭院,又找了几个人帮忙拿行李,简简单单,就是一场乔迁之喜。 这期间,除了跟阿普拉一起去拜会过府尹张文远之外,郑丹青一直都没有插手,几日里一直都老老实实的做着撑伞应作的事情。 今日乔迁,郑丹青才算是开口跟太平公主告了假,回来收拾东西、帮忙。 “嘭”的放下了手中的木头箱子,阿普拉抹了一把脸上的汗,看着郑丹青摇头笑道:“我是发现了,丹青你就是个公子哥儿的命!搬个家都优哉游哉的,什么都不用忙,坐享其成!” 郑丹青闻言也笑,露胳膊挽袖子的走上前,笑道:“大哥你是能者多劳,这事情要是让我来跑,怕是十天半个月都做不成的。还是大哥厉害,不过三天的功夫,就找了一处这么好的院落。” 院子正在淳化坊当中,大概位于洛水与定桑门的中央,毗邻定桑门大街,足够热闹,却因为周遭多是商贾富户的缘故,所以并不吵闹。 两进的院子,郑丹青与阿普拉两个人住已经足够宽敞。除了主屋之外,还有两间厢房,一间仆人房,以及柴房、伙房各一间。 进门处没有影壁,所以显得院子更加宽敞。二进的院子里有一株梨树,如今已结了果子,香脆可口,清爽宜人。想必来年春末夏初梨花开时,更是一场别样景色。 房间要怎么安排还没完全定下来,大家只忙着先搬东西。 阿普拉见郑丹青要帮忙搬箱子,不免吓了一跳,连忙制止道:“哎哟!得了得了!这可不是你能搬得动的,还是让我们这种大老粗来做吧!你们书生的手可金贵着,万一伤着了,你不得让我养你一辈子?”阿普拉笑嘻嘻的道。 郑丹青但笑不语,懒得理会他,只将箱子的那一头抬了,冲着阿普拉扬了扬下巴。 阿普拉怔了怔,这才赶忙去抬箱子的另一头,与郑丹青一道往里屋搬去,边抬还边笑道:“没看出来啊!平时看你竹竿儿似的,原来丹青你也是有一膀子力气的!” 郑丹青这些日子将身体养得不错,旧伤都已经好了,每天早晨的太极也足以让他恢复元气,一些手上力道的独特训练,也卓有成效。 同阿普拉一起生活,伙食上也十分丰盛,以至于郑丹青的身高又长了几分,却不怎么长肉,现在看起来,的确如同阿普拉所说,竹竿儿也似。 箱子抬进内房,二人刚松了一口气,就听帮忙的伙计说有人来拜访。 出去一瞧,果然是高戬,手里拎了不少的东西,笑着塞进二人的手中:“我可是拿了一道过来的,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都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不过既然是乔迁之喜,总要庆贺一番的,今晚可能在这里吃酒么?” 高戬拿的都是些简单的东西,一袋子粟米,一挂腊肉,还有两坛子酒,甚至还带了一袋子的柴火,以及一挂竹筒。 阿普拉接过这些东西,稀奇的笑问道:“高兄你这是干啥?准备跟我们一起过日子了么?” “你不懂这些东西,这是我们汉人乔迁的风俗,乔迁当日,这些东西少不了的!”高戬笑着说了,又责备郑丹青道,“他一个胡人不知道这些东西,你怎么也不注意?我听公主说你今日搬家告了假,还被吓了一跳。可找人算过吉凶了么?你要是开口问一声,我也帮你找找司天台的大人们,让他们帮你卜上一卦才好。乔迁又不是小事,怎么如此莽撞?” 郑丹青一个现代人,哪里会相信这些东西。只是高戬说的诚恳,他也不好顶撞,只笑着赔了不是,便引着他往里屋去。 “公主的贺礼估计一会儿就送到了,你这样着急的搬家,连公主都被你弄了个措手不及。要是你一个堂堂的撑伞,乔迁时公主都没有送些东西的话,传出去也是不好听的。”高戬又补充道。 “原来还有这个道理,这么说起来,果然是丹青莽撞了。”郑丹青不免咋舌,没想到一个小小的搬家罢了,在古代竟然有这么多的讲究。 “这院子可比我那里强上千百倍了,阿普拉兄弟果然是个金主,实在是令人羡慕!”一路走进,高戬看着院子的模样,不免笑着调侃起来,“这院子是买的还是租的?花了多少贯?” “买的,其实也不贵,拢共花了一百二十贯。这院子原本的主人也是个京官,放了外放,这院子留着也没有用了,就托在洛阳府里往外卖。正巧让我捡了个便宜,放在淳化坊里,这样的院子,其实怎么也得卖上一百五十贯钱那!”阿普拉笑道,“高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干脆也搬过来住得了!反正又不是没有房间。” 高戬将后面那段话避之不提,只啧啧笑叹道:“果然是个大财主,一出手就是一百二十贯。我每个月的俸禄还不到两贯钱,你这一百二十贯,我岂不是得攒好几年?那还得一分钱都不往外花那!” 阿普拉冲着郑丹青挤了挤眼睛,开玩笑道:“不过是为了自己住的舒坦些,多花些钱也是值得的。再说了,这一百二十贯,我跟丹青当然得五五分成了。丹青啊丹青,你如今在咱们洛阳城里可是如日中天的名声了,你什么时候把买房子的六十贯钱还给我啊?” 郑丹青淡淡应道:“嗯,等本官有钱的吧。” “哈哈哈!看来这几日没跟着本大爷白混,竟然都懂得用拖字诀了!”阿普拉大笑起来…… 几人忙忙碌碌收拾了一大通,直直从早晨忙活到了中午方才整理出一个大概来。 阿普拉着人从街头不远处的酒楼里叫了酒席送来,与雇来的伙计们吃了,众人又甩开膀子忙碌起来。 没过多久,太平公主那边的赏赐果然送了过来。 丈宽的三折锦绣富贵牡丹屏风,镂空百孔穿花的香炉,绢布三匹,丝绸一匹,还有玉石摆件、挂件七八件,零零总总的加起来,不可以说不大方。 阿普拉帮着郑丹青打点了送东西来的王府仆人,回头就见高戬指着那几个玉石挂件,对郑丹青笑道:“丹青你知道,公主在我面前可说过不止一回,你这一身实在是太过寒酸了些,带你出去的话,多少有些丢王府的脸。尤其是你的腰间,从来不见你挂什么东西的,实在是少了些富贵气象。” 郑丹青从来没有注意过这方面的问题,这时候去瞧,果然不管是阿普拉还是高戬,腰间都挂了一两件东西以作装饰。 他一个现代人,穿惯了棉布料子的衣服,更加不习惯腰间还要带那么多摇摇晃晃的饰品,这时候闻言,也只好笑着点了点头。 好在话头很快的就转到了乔迁的习俗当中去,高戬带着三人钻进了伙房,一面摆弄着柴火一面讲解着,阿普拉倒是听得津津有味。 “怎么也得开火的,煮一锅米就成。一会儿咱们再去外面放炮仗,除一除邪祟之气。”高戬一边说,一边将柴火往灶台里送,送了大概一半进去,才戛然而止的停了手,有些尴尬的问道,“呃……你们两个,有谁会生火的么?” …… …… 大概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之后,三人被一阵子烟熏火燎的熏了出来,咳嗽不止。 “真是失策啊!咳咳――早知道的话,早点雇个老妈子不就好了。”阿普拉染了半脸黑,身上也是东一块西一块的污迹,显得十分狼狈。 “也是我考虑不周,没有想到这一点。咳!”高戬也好不到哪去,连头发都被燎了一下子。 相比之下,郑丹青算是尚且完全的,除了双手沾染了点黑灰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狼狈模样。 “不过还真是,哈!挺有趣!”阿普拉看着高戬的样子就想笑,哈哈大笑了一番,又挥手道,“不成不成,我得找人去看着,万一把房子烧了可怎么办?怎么说也是一百二十贯钱买回来的啊!喂!我说哥几个,你们哪个会造饭的?帮我去伙房里头瞧着呗!”说罢,便跟雇来的几个伙计商量上了。 郑丹青二人看着他的背影忍俊不禁着,片刻后高戬才找来了自己带的竹节,用进伙房弄了一根燃烧着的柴火,同郑丹青一起走出了院子,来到大门前的巷子里。 巷子里往来的人并不多,高戬将竹节分给了郑丹青一串,随手找了个地方将竹节挂上,便用柴火去引,片刻后,劈劈啪啪的声音就传了出来。 这是最为原始的爆竹,不用火药,只是用了竹子本身的属性,响声自然不会太大,但也有些原始音韵的美感。 高戬笑着将柴火递到郑丹青的手里,笑道:“你也去点一个。” 郑丹青应了,也学着高戬的样子将竹节挂了点燃。 劈劈啪啪的声音仿佛二重奏似的,在不算宽敞的巷子里竟也远远的传了出去,甚至隐隐的还能听到几分回声。 高戬站在那里听着,似乎有些莫名的出神,看着巷子弯弯曲曲不见尽头,不知在想着什么。 他的身后是新院子朱红色的木门,原本十分热闹的景象,不知为何,却让他的脸上浮现出几分落寞的神情来。 从门前抬头去瞧,能够看到明堂的一个侧面,在屋角的飞檐旁若隐若现着。 飞檐的旁边是湛蓝湛蓝的天空,竟没有一丝流云,秋高气爽。 爆竹的声音在巷子里传的远,于是也有好事之人打开门伸出头来瞧上一瞧,离得近的便打上一声招呼,笑着说上一句恭喜。 听着旁人的恭喜,高戬才算是回过神来,也冲着郑丹青拱手,笑道:“丹青,恭喜恭喜。” “同喜。”郑丹青拱手回礼,微笑起来。 今日开始,洛阳城在他的眼中已然有了不同的风景。 从早上就开始热热闹闹的搬家,隔壁的院子早已被惊动了。 这时候听到爆竹声声,邻居的院门也打开了一下,有个脑袋探出来探看了一番,又很快的缩了回去。 这些小事自然不会让郑丹青和高戬放在心上,二人看着爆竹燃到尽头,谈笑着便准备转身回去。 “二位公子请留步!” 大门开启的声音,紧接着便又有人声传来,“我家家主吩咐,既然有新邻居,就不能不庆贺乔迁之喜。这些东西,不算贵重,只在邻里的一番心意,还望二位收下。” 这声音开始时,郑丹青就觉得有些熟悉,细听之下,更惊觉自己绝对是在哪里听过的。 高戬初闻这声音也觉得有些奇怪,不似女声的柔软又不似男声的粗豪,单从这声音中,竟有些让人分不清性别了。 好奇的转过头去,只见说话的是一名身着荆钗布裙的……这,应该是女人。只是这女人果然与寻常女子不同,身材上,怎么说,健壮了不少…… 高戬正因为这难得一见的人物震惊着,郑丹青也在这时候转过了头,看到说话之人时,竟不禁哑然失笑。 那有些健壮的女子在看到郑丹青时也怔了怔,而后竟有了几分脸红的样子,低下头,连退了三步方止住,狠狠的抿了抿嘴唇。 高戬见状便觉诧异,看了看郑丹青,又看了看对面的……呃,女子。心中刚升起这女子怎么可以如此之胖的想法,就听郑丹青笑道:“念姑娘,你瘦了。” 第七十九章 信手(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长安三年十月十三日,神都洛阳城里迎来了今年的一场初雪。 难得第一场雪就下的飘洒浩荡,一片素白铺洒在青红二色的房顶上,洒在洛水浩渺的烟尘中,也落在书生手头藏青色的油纸伞上。 街边的小商贩们早早的收了摊,路上人们的行迹也少了一些。茶叶蛋的香味被空灵的雪气驱散的厉害,没过多久,这个城市就成了白茫茫的一片,甚至连味道都变得空明起来。 缩在墙角的流浪汉紧了紧身上的衣物,皱着眉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过这个冬天。 马车车夫们开始格外小心,路上的湿滑会使得行驶有些困难,重新钉上特制防滑的马蹄铁(注)成了必不可少的一道程序,对车轮的小小处理,也是车夫们正在忙碌的事情。 初雪成了小孩子们欢闹的乐园,尚未化掉的雪花被他们嬉闹着攥在手心里,笑闹着就往同伴的身上打去。只是现在的雪还不到时候,粘度不够,飞到一半的路程便窸窸窣窣的散开了,哪里是雪球,反而成了一朵在半空中四散的雪色烟花。 踩雪的吱嘎声还不够好听,只是有些熹微的响动。人们踩过的地方,雪就滑得更加快了些,一些街道上的泥水掺进雪白当中,渐渐的成了泥泞的颜色。 东家开门将一盆水泼出来,白色瞬间融化,只剩一些细碎的新雪片杯水车薪的洒在上头,让郑丹青想起后世做西餐甜品上,洒在上面的糖霜。 西家门前,常坐在石墩子上缝缝补补的少妇也不再出现,天气越来越冷,于是挨家挨户的,门窗都开始封得严严实实。 这样的时候,热腾腾的豆花儿成了百姓们的最爱。路上走的冷了,就买一碗蹲在路边吸溜进去,一股子热腾腾的香气就顺着空腔直往胃里钻,于是整个身子都跟着热帖起来。 一碗豆花儿一文钱,童叟无欺。摊位边上,一个糖人儿却卖到五文钱,虽然生意不及豆花儿摊儿的热闹,却也不少赚钱。 冬日是糖人儿最好卖的季节,不会化,只是塑型时要困难一些。而且越到年根底下,给家里娃娃买糖人儿的也就越多。毕竟糖这种东西,在这个年头算是奢侈品,平时吃不起的,只是偶尔总要给孩子买上一只,解解馋。 郑丹青也吃了一碗豆花儿。白色的豆花儿配着白色的雪,上面几点青葱点缀,加之细盐,虽是一清二白,可扑鼻的原汁原味儿的豆香,竟让他有了几分意犹未尽的感觉。 这家豆花儿摊子就开在淳化坊的西边,距离定桑门大街不过百十步,到郑丹青家里也十分方便。 摊子很小,只有两条长胡凳,连桌子都无,索性一碗豆花儿溜进嘴里用时往往不会太多,所以大部分的食客都或站或蹲的吃,连勺子都不用,吃完一抹袖子一付钱,抬腿便走。 摊子的老板是个淳朴的中年男子,待客厚道,平素说话行事都带了些西北汉子的直爽与热心肠。 老板的豆花儿做的真材实料从来不胡乱应付,听说是个鳏夫,真实情况到底如何,有待考证。 郑丹青隔三差五的,总喜欢到这里吃一碗豆花儿。简简单单的东西,却能吃出最美妙的味道来。 尤其今日初雪,天气微寒,这样日落时分吃上一口热腾腾的东西,总是觉得让人暖和不少。 “老刘,你有没有听说过酱油?” 跟摊子的老板有些熟稔了,郑丹青趁热吃干净了碗里的最后一口豆花儿,将碗和一枚铜钱递给老刘,随口问道。 “酱油,那是个啥东西?”老刘将东西接了,有些纳罕的问着,手里的活儿却不停,一连串的又是三碗盛出来,在雪天中冒着诱人的热气。熟练无比的伸手去抓青葱,连头都不用回,一捏就知多少,而后简简单单却带着些韵律的往三碗豆花儿上一洒,漂亮的像是董家酒楼的大厨,“跟咱们农家做的大酱一样么?” “不大一样,”郑丹青看着老刘将三碗豆花儿递给食客,淡笑着道,“也是调味儿的东西,但是是液体的,点缀在豆花儿上的话,会很不错。” “爷体?那又是个啥?”手上的活一空,老刘瞪大了眼睛去看做郑丹青,一脸的惊愕中,口音显得更加浓了。 “液体,意思是说,像水一样,能够流动的东西。”郑丹青忍俊不禁的解释道。 “哦……”老刘连忙点头,“还是郎君懂得多啊!不过老刘俺确实没听说过。” “嗯。”郑丹青闻言便不再多说,微微一笑,看了看天边因为落雪而泛红的天色,将手中的油纸伞撑了起来,走了出去。 路上行人已经愈发少了,老刘的摊位上人也少了许多。谁也没想到今天会下雪,豆花儿做的跟往常一样多,但是路上的行人少了,过不了多久恐怕就要收摊。 老刘看了看还剩下将近一半的豆花儿,脸上露出几分心疼的神情来。 “老板,给我捏个糖人儿吧。”郑丹青撑伞走出几步又转了回来,这回来到的却是隔壁的摊位上。 吹糖人儿的老板刚跟老刘答了声招呼要收摊,却来了最后一笔生意,忙不迭的应了,问郑丹青要个什么样子的。 郑丹青难得看见这儿时的记忆,今日也不知缘何动了买的心思,闻言偏头微微思付了一下,笑道:“孙悟空肯定不会捏罢?” “啊?什么空?”老板以为自己听差了。 郑丹青笑了起来,摇了摇头,道:“随意罢,老板你擅长什么,就给我捏什么好了。多捏几个……嗯,我想想,捏七个吧。” “好嘞好嘞!郎君您稍带!立马就好!”老板喜笑颜开,麻溜的动起手来。 雪一直下,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想法。 街上的行人越少,街面上白雪的痕迹就越重,渐渐的,那些刚刚泛起的泥泞又被雪白的颜色铺洒了一层。 做撑伞做了这么长时间,郑丹青已经大概摸清了太平公主的脾气,大部分的事情早已做的得心应手。 因为身处这个位置,耳旁的流言飞语听得多了便有些麻木,眼前的白眼讥讽看的多了也愈发懒得理会。当然,也偶尔有那等不知趣的所谓清流,当面指着鼻子辱骂一番,用词总会有些有辱斯文不堪入耳的地方。 说来说去,不过是说郑丹青身为男人却自甘下贱之类的话,无聊透顶。 到了这种时候,郑丹青自然也不会客气,骂人话他虽然说得不多,可后世那些简单粗暴的词汇,当然要比孔夫子“朽木不可雕”之类的文言文杀伤力大得多。 如果这种还是不够用,那就直接一个拳头或是一脚踹过去,秉承着“骂我就等于在骂公主”这个主旨,没有人敢在侍候找他的麻烦。 当然,这种事情总是越来越少的。大家在见识了郑丹青不止一次的“有辱斯文”之后,就愈发认识到,他并非表面上那个文弱书生的样子。 名声总是一体两面的东西,这边有人对他嗤之以鼻,另一面就有人对他趋之如骛。 各种拜帖与应酬总是层出不穷,郑丹青总是随手翻翻其中的内容,若对方是在历史上有些名气的,他便秉承着几分好奇的心思去见上一见,如果完全没有听说过的,便婉言推辞。 既然做的是公主身边的属臣,又顶着个男宠的名号,摆一些架子总是无可厚非的。 反正这时候死皮赖脸攀上来的,大多是一些想要借势的蝇头鼠辈,何必理会。 再退一万步讲,就算自己真的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还有阿普拉这个百年好公关在一旁照拂着,几顿酒席几番礼物,阿普拉总是能把人哄得喜笑颜开。 这样的日子,实在过的悠闲…… “郎君,七个糖人儿都捏好了,您瞧瞧?”老板忙活了半天,殷勤的问着。 郑丹青看了看,三个形态各异的罗汉,一个渔翁,另外三个似乎捏的是女子,只是看不出是什么。 “这个是西子浣纱,这个是昭君出塞,这个是文君夜奔。”老板大概是看出了郑丹青的疑惑,连忙一一解释起来。 郑丹青听得想笑,其实老板吹糖人儿的手艺算不上绝妙,不过是隐隐约约一个轮廓,倒也难得他肚子里还有几分典故在。 笑着谢过,郑丹青便付了钱,三十五钱,老板喜笑颜开,殷勤的点头哈腰:“这下雪路滑,郎君您可小心着点儿。” 到了这时候,天色已经有些暗了,来往人愈少,豆花儿摊上许久无人,老刘叹息着也开始收拾摊位,只是看看剩下的豆花儿,愁眉苦脸着。 郑丹青看了看糖人儿,又看了看老刘,思付了一下,又从袖子里摸出五分钱来,递给糖人儿摊的老板,道:“你是不是也要收摊了?直接帮我把糖人儿送回家吧,这算是你的跑腿钱。” 老板自然忙不迭的答应,脸上笑意更胜,连忙拾掇着东西,就准备跟郑丹青一起离开。 “老刘,豆花儿也别糟践了,我都要了,也一同送我家里去吧。剩下多少,你看着收钱。”郑丹青又冲着老刘挥了挥手,不再多说,撑伞率先往坊里去了。 老刘看着他雪色中浅淡的背影,愣怔了半晌,直到旁边摊位的老板叫他,他才恍惚的回过神来,涨红着脸感激的应了一声“唉”。 吹糖人儿的老板乐得不行,笑着催促:“人家郎君都走远了,你再应一百个声儿郎君也听不着!还不快些收拾东西跟着!” 说罢,自己先行推着木头小车,带着七个摇摇晃晃的糖人儿追着郑丹青去了。 …… …… 敲敲房门,应门的是个四十余岁的妇人,见到郑丹青便笑着问好:“郑郎君回来啦!” “李婶儿,今天晚上别做饭了,我让街口老刘送了豆花儿来,咱们晚上就吃这个。”郑丹青抬步进门,指了指身后的两个推车,“你也吃一口再回去,再挑两个糖人儿给家里孩子带回去。” “这可真是的,来郎君家里做活,除了每月的月钱比寻常人家多了不说,还平白无故的得了这么些好处。老奴真是、真是……也不知是哪辈子修了福报啊!”李婶儿知道郑丹青的脾气,这位郎君虽然看起来极为温和,实际上却是个说一不二的,自己也不敢拧着他的脾气来,这时候心里的感激只能化作不大擅长的言词。 郑丹青只微微一笑,也不多言,径自往内院里去了。 “郎君回来啦!”一个十三四的男孩子也听到了外头的声音,这时候迎了出来,冲着郑丹青施礼。 院子本就不大,不论是郑丹青还是阿普拉,都不是那种习惯被人身前身后伺候的主儿,于是也没有雇佣太过的仆人。 刚才见到的李婶儿,是给二人做饭、收拾家务的,平时并不住在这里。 眼前这个少年却是从门口捡回来的,最初瘦的干瘪,几乎快要饿死,寻了名医来救,才算是把人从鬼门关里拽了出来。 原本郑丹青和阿普拉的意思,都是准备给他一笔钱让他离开的,谁知这少年却一口咬定自己要报恩,摆出一副打死不肯离开的架势,若非那时候还没有入冬,怕是真要上演一出程门立雪了。 见少年如此执拗,二人索性就答应了下来,让他在院子里负责些扫洒庭除的事情。 少年说自己叫柱子,难听,叫起来也硬邦邦的难受,阿普拉一口胡音,咬起那个“柱”字异常艰难。 救起少年的当日,少年浑身黑得跟碳头似的,熟悉过之后却又显得比寻常人还要白皙些。郑丹青想了想,索性学起了贾宝玉给身旁丫鬟小厮起文雅名字的模样,给少年起了“飞霜”二字,听起来有些孤绝料峭的味道。 但少年自称姓唐,“唐飞霜”这三个字摆在一起,分明又成了后世的甜品。郑丹青觉着有趣,阿普拉念着倒也顺口,名字便这样定了下来。 飞霜无处可住,自然住在厢房当中。这孩子伶俐,上夜后也不睡死,一旦郑丹青或是阿普拉房里有什么动静,他便点灯询问。 “我买了几个糖人儿,你去外头挑一个自己留着玩。还买了豆花儿,晚上别让李婶儿忙活了,咱们吃豆花儿吧。”郑丹青又问道,“我大哥回来了么?” “没有,大爷着人传了话回来,说是晚上不回来了。”飞霜脆生生的应着。 阿普拉喜欢自称大爷,飞霜索性就“大爷大爷”的唤他,竟让阿普拉喜笑颜开。于是乎,虽然这称呼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也这样习惯下来了。 飞霜还没往外院去,李婶儿就已经先行走了过来,对郑丹青道:“郑郎君,老奴说句话。那豆花儿剩的实在太多了些,就算是咱们三个人也吃不完的,真的要都买下来么?” 郑丹青微微颔首,道:“李婶儿你带些回去给家里人吃,若是还有剩的,我就拿到隔壁去,让念府的几位也尝个新鲜。” “这……哎!郎君真是大善人啊!”李婶儿赞叹着应了,拿了些许银钱,往外院去了…… 三人一起吃了豆花儿,李婶儿就告了退,趁着夜色还没有完全笼罩大地,自行往家里去了。 飞霜自告奋勇的收拾碗筷,郑丹青便随手拿了糖人儿,又将豆花儿小心翼翼的用小坛子装了,径自叩响了隔壁的院门。 既然是邻居又是旧识,郑丹青出入念府自然不需要拜帖那等太过正式的东西。应门的人是芦笙,早在渭城时就已经认识了郑丹青,而且也没少帮郑丹青的忙。这孩子原本见到郑丹青时还觉得亲切,但得知他是在太平公主身边为官时,就起了些害怕的念头,行事拘谨了不少,这时候也不敢怠慢却也不敢热络,施了礼,急忙去内院通禀去了。 念奴娇没多久就迎了出来,远远的看着郑丹青时抿了抿嘴,走到近前的时候,福了福,唤了一声:“郑大人。” “嗯。”郑丹青举了举手中的东西,微笑道,“坊前的一家豆花儿做的挺好吃的,我买的多了,给念总镖头拿来些,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就是尝个新鲜。这两个糖人儿,看着有些精巧就买了,给你的。”说罢,将东西递了过去。 芦笙赶忙接了那坛子豆花儿,再看看那两个糖人儿却不知该如何是好。 “芦笙,你先将豆花儿拿下去热热吧,再沏些茶来给郑大人奉上。”念奴娇吩咐道。 芦笙如闻纶音,连忙应了,转了出去。 于是乎,会客的正厅中便只剩下的郑丹青与念奴娇两人。 厅门关的不严,一阵寒风将大门吹开,吱嘎声中一卷风雪随之袭进。 微红的天色仍旧显不出已经入夜的质感,初雪带着寒温两种截然不同的气息,将整个正厅渲染出一种莫名的味道来。 夜,的确有些深了。 —— —— 注:很多小说里都说,马蹄铁在唐朝的时候还没有传入中国。但是在百度里查的话,这个说法似乎争议颇多。就当它已经有了罢,影子和郑丹青都没有再“发明”一次这个东西的兴趣。 第八十章 信手(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些日子,在洛阳城住的可还习惯?” “还不错,多谢郑大人挂念。” “念总镖头的身体可好些了?如今入了冬,对什么病来说恐怕都是一种煎熬。” “还好,托城南一家有名的医馆开了药,这几日连喝带敷的,病症上终究好了几分。” “芦笙那孩子似乎又长高了些?” “是,难得郑大人看的细致。芦笙正是长个的年纪,的确比那时候……高了。” 提到那时候,念奴娇的面上就显出几分僵硬来。一口一个的郑大人也将人推到了相当疏远的地步,稍显冷落的门庭中,终究愈发冷落下来。 没有人去关正厅的门,不管怎么说,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是不大好的,开着门似乎稍微好了一些。 但风雪却是嗅不到这人情冷暖的,只是单纯且延绵的下着,仿佛一场不会停歇的舞蹈。 终究是有些冷,念奴娇有些后悔了,早知道,就不应该把芦笙支开。 念府里早已不像在渭城时那样的热闹,身旁也没有了那么多的下人围绕在左右。至于镖师,除了念奴娇和一直未曾见面的念总镖头之外,郑丹青并没有见到其他人。整座院子里,似乎只有念武、念奴娇与芦笙三人的存在。 三个人,同郑丹青家中差不多大小的两进院子。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起来总要比郑丹青那里冷清了不止一分。 念奴娇稍稍紧了紧身上的衣服,她的确比渭城那时候清瘦了不少,只是身子依旧有些丰腴。虽然是在盛唐这个以胖为美的年代,念奴娇还是稍显臃肿了些。 但跟渭城时候相比,她已经漂亮了不少,最起码眉目已经能够看清,郑丹青打量着,发现她的五官还是能够入目的,说不上难看。 芦笙仍旧没有折回来,二人温寒的话却已然说到了尽头。 早已不是当时初见,时隔不过半年,情景竟已然翻然如斯。这样的种种,落入谁的眼中,谁都会叹上一句世态炎凉罢。 “入夜了,我先回了。”郑丹青率先开了口,冲着念奴娇微微拱手,抬步而出。 “送郑大人。”依旧是硬邦邦的称呼,念奴娇却隔了好一阵子才说出来,连忙快步去送,走到正厅的门口时,郑丹青已然走出了院子。 倚门而立,念奴娇看着风雪中那人的背影,脸上显出几分莫名的恍惚来。 她忽然想起那时候在渭城的院子里,自己也曾经看过这样的郑丹青,只是那个时候,漫天铺洒的还不是风雪,而是飞花。 一站就不知站了多久,最终还是被芦笙的呼唤惊醒的。 看着芦笙不无担忧的小眼神,念奴娇笑道:“我爹怎么样了?” “镖头还真吃了些,说是那豆花儿味道不错,还让我明儿也多买点那。”芦笙道。 念奴娇闻言面色一紧,问道:“你没说是他送的吧?” “没有没有,小的可没有那么笨,只说是在巷子口买的。” “嗯,就你机灵。”念奴娇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又道,“那你明天也接着去买吧,难得有东西能够对上爹的胃口。” “好!”芦笙脆生生的应了,转头就去锁院门。 念奴娇这时候才觉得果然有些冷了,下意识的打了个寒颤,缩了缩肩膀,往里面走去。 两个糖人儿还在案上放着,念奴娇将它们在手里拿了,发觉那上头早已没有了他手心的温度。 糖人儿,一个像是罗汉,另一个像是个少女,十分精巧的样子。 再怎么剽悍的外表,念奴娇也是少女的心思。她看着两个难得一见的小玩意儿,笑了起来。 听到了芦笙的脚步走近,念奴娇将那个罗汉的糖人儿递了过去:“自己拿着玩吧。” “啊!”芦笙有几分欢喜的双手接了,在等下笑嘻嘻的看了一会子,才仿佛想起了什么时候,渐渐敛了笑容,看着念奴娇,欲言又止。 “知道你想说什么,别说了。”念奴娇也收了笑模样,转身往内院里走去。 芦笙抿了抿嘴唇,终究是忍不住道:“娘子,郑郎君在渭城的时候,小的是接触过的。郑郎君他,虽然看起来冷漠了些,但他不是那种不近人情的人。咱们家里现在毕竟拮据着,总镖头的病都靠钱来维持着,即使小的不说,依娘子的精明肯定也猜得到,那真是花钱如流水的。虽然总镖头在这里的兄弟照拂着些,可这样子,终究不是什么长远之计……姑爷虽然现下也走着镖,可是姑爷他毕竟不是吃这口饭出身的,什么东西都要重头学。说句不好听的,咱们镖局的名声早就倒了,姑爷如今真的就是从头在做的,哪里接的到什么值钱的单子?要是娘子你没受伤的话或许还好些,可是……” “别说了!”念奴娇终于忍不住打断了他的话,难得的严厉辞色,把芦笙吓的一个激灵。 半晌无言,只有风吹窗棂的声音,哗哗哗的,散乱的碰撞着。 脑中不断的闪烁着二人渭城时相处的片段,从花痴到开怀,又从看不透到落寞,最终一切夏日的暖意都化成一场支离破碎。 念奴娇觉得有些喘不过起来,背后的伤口也隐隐作痛着。 虽然对芦笙的斥责有了些悔意,念奴娇却不愿再承认什么,一咬牙,头也不回的冲进了自己的房间。 房门狠狠的关在身后,就仿佛被斩断的情愫。 初雪,仍在下着。 …… …… 灯如豆,夜昏黄。 当飞霜打了第七个哈欠的时候,郑丹青终于忍不住放下了手中的笔,摇头催促道:“让你早些去水你不听,一会儿你要是因为打瞌睡的缘故,打翻了你前面那碗绛蓝彩,我可是真要扣你一个月工钱的。” 飞霜闻言吐了吐舌头道:“知道知道,这么一小点就是一百二十钱嘛,也不知道是怎么难得的东西,竟然贵成这样……”后面的半句话,当然是小声嘟囔出来的。 只是再怎么小声也没有逃过郑丹青的耳,他摇头道:“你哪里知道这些东西制作的困难?就这绛蓝彩,采得是春夏秋三季七种不同的花做底,又用东海产的一种贝壳做料,几经研磨萃取才得出来的宝贝疙瘩,当然是难得东西了?而单单有这些原来还是不行的,如何配比,如何下料,在什么样的季节下料,制作期间经历的温度湿度又如何……这其中种种,每一个细节,都决定了这绛蓝彩的好坏。这家的绛蓝彩做的漂亮至极,除了工艺上的高超之外,也是因为赶上了好年头。” 飞霜听得咋舌,他哪里想得到,这么一丁点看似普通的颜料,其中竟然有这么多的说道与讲究。 郑丹青这时候已经重新落笔,嘴上接着道:“当然,只有颜料也是不行的,好的颜料要配上好笔、好纸,当然更为重要的,是使用颜料的人。再好的料子,让三岁孩童去涂抹,那也都是糟践东西。即便是给崇文馆里那些附庸风雅的学士手中,也未必就能展现出真正的美妙来。只有遇上了真正好的执笔人,遇上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才能真正的施放出完美来。这就跟当年王羲之写《兰亭集序》差不多,他回家之后,再将《兰亭》写了许多遍,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第一件完美无缺了。其中所差为何?不过是天时、地利、人和罢了。这东西虽然听起来玄虚,少不得被一些不通其中关窍的人调侃不屑,但实际上……呵,就算是信则有,不信则无罢。” 郑丹青这一通洋洋洒洒下来,听得飞霜是目瞪口呆。他只随着郑丹青的话去想象着那一副副的画面:少女们如何在不同的季节中将花儿摘下;精研此道的师父们,又是怎样一一细细研究着今年花瓣的好坏来找寻配比;东海的渔夫将贝壳卖给商人,几经转手车马劳顿,那略带腥味儿的东西,终究与各个季节的鲜花碰撞到了一起;天气开始变化,颜料开始慢慢的成型,又是几经辗转才放到了柜台之上,到得了每个作画人的手中;遇水,它又得以重新舒展,遇笔,它得以恢复生机,遇人,它得以灿然绽放…… 模模糊糊的,飞霜像是想到了什么,又像是悟到了什么,可是仔细去想,却又什么都抓不住了。 隐隐约约的,鼻子就有些发酸,飞霜恍然惊醒,有些慌张的想着,自己这是怎么了。 “没看出来,竟然也是个有些灵性的孩子。”郑丹青自然注意到的飞霜的反应,微微一笑。 飞霜没大听懂,却也不敢多问,只安安静静的看着郑丹青作画。 他来到这里的时间不算长,却喜欢看郑丹青写字作画的样子,总觉得,那种几笔就可以将事物活灵活现的移到画纸上的感觉十分神奇。 郑丹青几乎每天晚上都会笔耕不辍,飞霜便也每天都在旁边瞧着,他不敢说话,更加不敢发问,只是好奇的看着,时不时无声的吧唧吧唧嘴巴,表示一下自己的赞叹。 只是飞霜毕竟是个半大孩子,就算是再怎么忍着不说话,哈欠却总是忍不住的。有好几次,郑丹青准备收拾收拾去睡觉时,都发现这孩子已经趴在书案旁睡着了。 看着飞霜今夜也惺忪着的睡眼,郑丹青再次问道:“真的不去睡?” 飞霜微微脸红了一下,赶忙摇头,道:“我是侍候郎君的啊,哪有下人比主子睡觉还早的道理?再说、再说……”飞霜的脸愈发红了,低头有些羞涩的道,“我觉着,我最近有些好吃懒做的。吃得又多,又总想睡觉,这样、这样不好……” 郑丹青闻言忍俊不禁,摇头笑道:“这有什么不好的?你如今正是长身体的年纪,吃的东西多一些、睡觉多一些都是很正常,否则你要怎么长个呢?嗯,你这个年纪、这个身高还是矮了些,下回让李婶儿给你多补补钙。钙片肯定是没有了,用点虾皮好了,骨头汤也不错,维生素D要用什么补?不大记得了,你就多晒晒太阳罢。” 飞霜听得更是糊涂,最终只好赞叹一句:“郎君您懂得可真多!” 郑丹青一笑,不去接话,继续画了下去。 飞霜回想了一下郑丹青方才那些话,仍旧觉得有些云里雾里,这时候终究有些忍不住,问道:“郎君,您把这个绛蓝彩说的那么神奇,那您也会调么?” “简单的颜料尚可以自己弄一些,复杂到这种程度的……倒也不是不能做,只是即便做出来了,也未必有人家做的这样出彩。而且,既然能够买到的东西,又何必舍近求远呢?”郑丹青微微一笑。 飞霜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又仔细的看了看郑丹青面前的画,问道:“郎君,你画的这是个什么鸟呀?可真好看,蓝蓝的,没见过。” “翠鸟,秦岭淮河那边多一些,洛阳这边,应该会比较少见。”郑丹青停了笔,淡笑道,“你也未必没见过,有一些女子的饰品中是要用翠鸟羽毛的,毕竟羽毛颜色如它这般艳丽的,还真不太多。” “啊!那多残忍啊!”飞霜瞪大了眼睛。 “呵,残忍么?君子无罪怀璧其罪,说的就是这样的道理了。”郑丹青淡淡一笑,索性夜已深了,他便不再继续,洗笔收拾一番,撵了飞霜去睡觉,自己也吹了灯,躺在榻上闭上双眼思付着什么。 这些日子,笔力已经锻炼的不错了,一些有难度的笔法,如今都可以游刃有余。 避人耳目的时候,又做了几幅加盖“一蓑烟雨任平生”闲章的字画,都拿到曲风阁那边卖给史老板了。 史老板这人还有些经营头脑,早就猜出了一些什么却不点破,只学着郑丹青的样子闷声赚大钱。而同时,史老板每月定时奉上的月供银子是不少的,按照定例分成,而往往,郑丹青将银钱拿到手之后,都会随手扔到红袖楼的账目上,并不仔细清点查看。 唐朝官员的俸禄并不薄,虽说看起来只有一贯多钱,但除却这些俸禄之外,生活所需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做衣服的布料、柴火木炭,朝廷都是会按照等级下发的。除此之外,官员按照等级还会配备职田,但是职田税收这一项收入,并不比俸禄本身逊色多少。 可以说,基本上单是这些东西,就足以满足正常人的生活所需。所以俸禄,不过是一些零花钱罢了。 当然,大多数的官员还要将迎来送往、上下疏通、左右打点的钱准备好,但郑丹青原本就懒得去碰这些人情世故,而且又有阿普拉代为处理,他也乐得清闲。 阿普拉任职以来,也一直混的风生水起,最近也不知道在忙活些什么,整天整天的见不着人影。 当时分配这院子的房间时,因为只有一个主卧卧房,二人没少因为这卧房的归属而起争执。 阿普拉说自己归家的时候不多,要是占了主卧的话,岂不是站着茅坑不拉屎么?而且主卧里还有个书房,阿普拉从来不读书,实在是没什么用处。 郑丹青想想觉得也对,便也不再跟他争论,搬了进去。 如今实施情况果然如此,阿普拉能有一半的日子在家中睡觉就算不错了。今夜又不知去了哪个温柔乡消磨,倒也是风、流快活。 相比之下,自己的生活似乎就要简单许多了。 上班、回家、写字、作画,偶尔同阿普拉、高戬小聚一番,当然,有的时候也会被阿普拉生拉硬拽着,去参加一场热热闹闹的聚会。 这样的聚会,偶尔参加一下郑丹青尚且觉得有趣,一旦频率密集了,他就难免觉得头疼。 阿普拉也已经摸清了郑丹青的脾气,很多酒席都帮他挡了,的确是个称职的好大哥。 除此之外,生活的确是平静的很。当然这期间,兴起的时候,又给潇潇写了两首词,依旧是软绵的少女幽思,用潇潇温软的嗓音唱出来,实在是有如天籁。 这样的生活,唯一让郑丹青有些拿捏不准的,就是住在自己隔壁的念奴娇。 到底是对这女孩子有些欣赏的,不可能完完全全的置之不理。这是这女孩儿太过倔强了些,明明能够看出那院子一派萧瑟冷清味道,念奴娇却从来不开口要求自己的帮助。 依着郑丹青的性子,别人不说,他也不会去问…… 嗯,手上这幅信手的花鸟也只剩收尾了,明天加上那枚闲章之后,趁着正好休沐,去城外拜访一下李思训老先生好了。 第八十一章 信手(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李思训虽说已经辞官隐居,但经过这两次太平公主与李隆基的相请,郑丹青也算是在老人家那里挂上了名号。 难得从高戬口中得知了老人家现在的住所地方,郑丹青不敢托大,从曲风阁挑选了几幅能够入眼的字画,又从南市选了一套漆器,雇了马车,便往城外走去。 出长夏门往南行五里,再折西行将近七里,便到了一处名叫卧牛村的小村庄当中。在后世留名的李思训,便结庐在了这个地方。 让车夫随意找个地方等待,郑丹青四顾了一番周遭的环境,有些明白李思训结庐在此的美妙心境。 这卧牛村环山抱水,不过十余户人家,男耕女织,垂髫玩闹,炊烟袅袅,怎么看都是一幅桃花源的样子。 只是如今已经入了冬,昨夜的一场雪尚未完全化去,远山便有些空濛濛的,同后面的天色毫不晦涩的连绵在了一起。 农户们已经到了农闲的时节,有些手艺的男人便在这时候去城中务工,家境还算殷实的,就趁着这个时候好生休憩一番,逗弄逗弄家中的孩子,或是给家里的鸡圈、猪圈补一补围栏与圈顶。 天气虽然冷了下来,女人们仍旧忙活着扫洒庭院,衬着今日光照还算不错,连忙将洗好的衣服晾晒出来。 自家养的鸡鸭们都因为寒冷而挤在了一起,猪还要趁着这时候喂肥一些,等着年根底下的宰杀。 孩子们似乎有些开心,一面玩着雪,一面学着大人的样子,将柴火都搬运到不潮湿的地方去。母亲已经开始忙着给他们丈量尺寸,准备着手做明年的新衣。 距离年根儿还有两个月,对过年那种期盼的气氛,却已经缓缓的升腾了起来。 “老伯,您可知道这村子里的大画家住在哪个院子里么?” 随便找了个村民问路,郑丹青笑着跟路旁一个正在摆弄烟杆儿的老伯摆了摆手。 “啊!你说的是那家子读书人吧!那可都是些了不得的人物,多少人前来拜会,他们都不见的。年轻人,我劝你还是早些回去吧。”老伯耳背,于是自己说起话来便极为高声,生生震得郑丹青耳朵都有些发颤。难为他这样的年纪了,竟然还中气十足,“喏!前头那个连着好几个房子的院子,就是他们家了。对对对!就是那几个红瓦房没错。我该说的都跟你说了,要是被人撵出来,可别怪老头子我没有提醒你哦!”老伯用烟杆儿指着前行的方向。 “多谢老伯!”郑丹青也提声喊了一句,又笑着冲他抱了抱拳,抬步去了。 近前一瞧,相比之下,李思训的家中也没有太过高雅的地方。同样的瓦房,养了猪狗的院子,甚至连玩闹的孩童都一样不少。 唯独有些不一样的,或许就是他家中稍显连绵的瓦房,整整一大家子住的地方,当然要比普通农户大气了一些。 走到院子前,院里的狗就开始冲着郑丹青汪汪直叫。 看了看自己手中所拿的东西,郑丹青甚至有些无语,总觉得自己带来的东西,跟眼前此情此景,似乎有些格格不入了。 “阿黄阿黄,你别叫,要是把爷爷吵醒了,等着挨骂吧!” 责备狗儿的是在院中玩耍的孩童,说来这狗还真是通人性,眼前这八九岁的孩子随口一说,这黄狗就“哼咛”一声,垂头丧气似的低下了头,不再吠了。 “你是不是想要见我爷爷?我爷爷不见外客的。”这孩子并不怕生人,斥退了黄狗,又走到郑丹青面前,慢悠悠打量了他一番,小大人儿似的背着手道。 郑丹青只觉这孩子有趣,索性捧着手中的东西蹲下身子,对他笑着道:“我可不是什么外客,你爷爷认识我的。” 孩子闻言撇了撇嘴,道:“来这的人都这么说。我奉劝你还是早点回去吧,最讨厌你们这些人了。爹爹说了,要不是因为你们总跑来叨扰的话,我们也不用总搬家了。”小孩子正是半大不小的年纪,说到这里一咧嘴就差点要哭,伴着手指头道,“就像去年吧,我跟邻居家的花花玩的可好了那,非得让我们搬家,一点都不开心!” “哟,这可是早恋哟,你猜多大,怎么就知道沾花惹草了?这样可不好哦!”郑丹青看着那张气鼓鼓的小脸蛋,忍不住伸手捏了一下,打趣道。 小孩儿被吓了一跳,是当真往后跳了一步,捂住自己方才被袭击的脸颊,瞪大了眼睛盯着郑丹青:“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真是个怪人!我爷爷才不会认识你那!” “你当真不相信?我怀里可是有你爷爷的亲笔信的。”郑丹青冲着小屁孩眨了眨眼。 小孩儿似信非信,挠头道:“你说真的?那你拿给我瞧瞧!” “哦?你认识字么?”郑丹青问道。 “我当然认识啦!”这句话似乎触碰到了小孩子的禁区,像被踩了尾巴的猫儿一样蹦了起来,双手掐腰道,“我三岁就已经识字啦,现在《论语》《孟子》《老子》都能倒背如流的!” “竟然是个神童!失敬失敬!是我问的冒犯了!”郑丹青忍俊不禁,却仍旧摆出一副认真的样子点了点头。低头瞧了瞧自己手中捧着的书画与锦盒,郑丹青一脸为难的道:“我说神童啊,你爷爷的信在我怀里,但是我手里这些东西没有地方可以放,没办法拿信呀。那我该怎么给你看?” 小屁孩闻言撇嘴道:“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郑丹青微微一笑,“我现在在想,你这样想方设法的不让我把信拿出来,会不会是因为信拿出来之后,就会戳破你识字的谎言呀?” “我才没有说谎那!”小屁孩这回可急了,连连跺脚,冲着郑丹青怒瞪了两眼,道,“那、那、那这样好了!我帮你那些这些东西,你把我爷爷的信找出来我瞧瞧!” “这……”郑丹青面露迟疑之色,“这些东西可宝贝的很,你千万要拿好,一旦掉落了……” “你放心吧!我可是很有力气的!”小屁孩巴不得快点证明自己识字的事实,急急忙忙的催促起来。 “好吧好吧,那你可真的要拿好啊!千万不要弄到地上去了!”说着,郑丹青就小心翼翼的将手中的书画与锦盒都递了过去。 小屁孩倒也知道东西的重要性,一顿点头之后,紧张兮兮的将东西接了过去。因为害怕掉落,这孩子就浑身僵硬起来,不大敢动了。 一个小小的孩子,怀中捧着这样一大堆东西,几乎都要盖过他的视线。这样的画面,实在有趣。 “你快点拿信啊!”小屁孩捧着东西催促着。 “好。”郑丹青笑着应了,便抬步绕过小神童,往屋子里走去。 “啊!你干嘛!你干嘛!你要往哪里走?你不能进的啊!”小屁孩慌了,连忙高声制止。 “嘘!小心小心,东西千万别掉了,要不然你要赔的!”郑丹青头也不回的挥了挥手,懒洋洋的指点着。 “啊——”小神童吓了一跳,从小的君子教育,让他不得不介怀于怀中物品的完好,可是眼前郑丹青的耍赖,却又让他进退两难。 连忙重新保持住了怀中乱七八糟东西的平衡,小屁孩开始十分艰难的往屋子里移动,可是只要微微一晃,怀里的东西就又开始跟着更大幅度的晃动,要不是他眼疾手快,那东西早就掉到地上去了。 进退维谷,小屁孩几乎要哭了出来。 而这个时候,郑丹青早已登堂入室。 进门第一个碰到的,就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手拿书卷,面容和气,似乎正在蹲在灶台旁添柴烧水,却手不释卷。 见到郑丹青进来,那中年男子明显是愣了愣的,还没等他开口问郑丹青的来历,郑丹青就率先道:“外面院子里有个孩子,似乎是哭了,你要不要去看一看?” “啊!多谢多谢!”那中年男子闻言吓了一跳,连忙站起身来就冲了出去。 郑丹青看着他掀了厚门帘出去的背影,摇头一笑,转身往内室里去了。 内室暖和很多,一张榻席上正有一名老者正在捻须读书,看起来有滋有味的样子,不是李思训又是谁? 微微一笑,郑丹青走上前躬身施礼,笑道:“老先生,想进您的家门真是困难呀!” 第八十二章 李昭道 - 盛世丹青 - 骊影 “臭小子,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罢,你这次为何而来?” 说到底,李思训对于郑丹青的看法有些复杂。 一方面,他不得不承认,在这个年纪便在书画鉴赏方面有这样的眼光,说明郑丹青实在是有些天分,甚至比自己当年还要高明许多。 可是另一方面,有着这样的一身才华,这个小兔崽子竟然不好好使用,也不仔细钻研,反而不顾骂名的做了太平公主的撑伞,甚至还在之后的日子里,有了些太过少年轻狂的举动。 面对这一切,李思训觉得惋惜不已的同时,却又不好对郑丹青多说什么。毕竟对方与自己非亲非故,而且说句实话,作为李家皇族后裔,他本身就是因为想要远离是非才隐居起来的。若是真的为了这么一个不相干的外人做些什么,实在是与他隐居的目的不符。 只是……哎!毕竟是可惜了。 面对着小老头的笑骂,郑丹青也笑道:“无事献殷勤是真的,非奸即盗倒也未必。老先生,丹青今天可给您拿过来了些好东西,保证您看了欢喜。” 李思训已是上了年纪的人了,在郑丹青这等小辈面前,自然会心生出几分随意来。闻言不由得笑着摇头道:“你别哄我这个老头子,你空着手,难不成是拿了什么看不见的东西来么?” “老先生别急,一会儿东西就进来了。”郑丹青微微一笑。 “嗯?”李思训怔了怔,一时以为自己听差了,刚想细问,就听门口有人问到:“父亲,可有什么人在您房里么?” 李思训奇怪的看了郑丹青一眼,心想这是怎么一回事?郑丹青进了自己的房间,难道在外面的儿子没有看到? “没错。”随口答了,话音刚刚落下,就见方才那名中年男子捧着一堆东西摇摇晃晃的走了进来。 “父亲,这位公子……” 还没等这中年男子把话说完,郑丹青便笑指着他怀中的东西,对李思训笑道:“老先生,丹青给您带来的好东西,就是这些了。” …… …… 初冬的西北总是带着一股子萧瑟的味道。 枫叶上,昨夜下落的初雪还没有完全的化掉,压得红叶弯腰,如同正在打躬作揖似的,有些谦卑的样子。还有一些枫叶或许有些宁折不弯的傲骨,索性抖擞下身上的雪迹,簌簌落落的掉落下去,零落成泥。 香并未如故,却至少得了几分痛快。反正无论是树上挂着,还是落在泥沼堆中,到了来年春年,不过是化作春泥罢了,又何必去点头哈腰,一身束缚,不得自在? 这样的道理,简单易懂,可真正能够做到的,世上又有几人? 郑丹青的腰杆向来挺得笔直,不是因为他有什么传说中的傲骨,更不是因为他有什么堪破红尘的能耐。 真正堪破红尘的人都已经不在这等凡俗之地打混了,郑丹青之所以能够挺直腰杆,不过是因为他想要的东西素来不多罢了。 有一句话叫无欲则刚,很高冷,却装十三,但却是一句真话,最起码,对于郑丹青来说,这是他在物质追求上的真实写照。 书画上、临仿上的追求当然不是这样的,他的热切在这里,他的兴奋点在这里。书画与临仿能够让他忘记一切东西,让他进入一种空明愉悦的境地,虽然只是短暂的,却又是真实的,何乐而不为。 而在有了这些愉悦之后,物质上的满足就变成了一些相交之下稍显微不足道的东西。很多时候,郑丹青觉得,赚钱赚得多少,实在没有太大的含义。拿糖饼为例,你一个月赚一贯钱,糖饼是一文钱两张。你一个月赚一百贯钱,糖饼还是一文钱两张。都是糖饼,都是吃了就饿不死的东西,既然如此,为何还要劳心劳力,甚至冒着自由与生命的危险,奉献着尊严与笑脸,去追求那些东西呢?当然,以赚钱为乐趣的人,就要别论了。 反正都只是在追求一种精神上的愉悦,以书画临仿为乐,与以赚钱为乐,并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 当然,这只是郑丹青的一家之言。要是世上所有人都这样想,物质生活想要再进步也变得难上加难了…… “难得这样的画都能被你遇见,那老板没说过是谁卖的这画么?” 李思训手中所拿的,自然是郑丹青自己所画的花鸟,上面加盖了“一蓑烟雨任平生”的闲章的。翠鸟空枝,绛蓝深赭,一枝横斜,双鸟齐鸣,右侧极大片的留白,偏偏别有一番韵味。 “问过了,那老板说卖画的是个外乡人,不熟稔,所以也没有多做交谈。画的确是好的,我也仔细看了看,应该与之前那个扇面是同一人所做。”郑丹青答道。 “的确是同样的笔法,又都是花鸟,风格是好辨的。倒是这留白足够独特,反而更像是想要题诗而未题的感觉。什么都没有,只一枚闲章,说起来,也算是这人的特色了罢。”李思训仔仔细细的查看着,鉴赏了半晌,方才抬起头来揉了揉眉心,闭着双眼道,“那扇面还在我这,也给一些朋友送了信,却没得到什么有用的答复,再细问下去恐怕也是徒劳……其实说来也奇怪,这幅画的笔力却要比那幅扇面高明了不少,哪有人能够在短时间内就进步的这样的快的?真是奇怪的紧了……昭道,你也来瞧瞧。” “喏。”方才那名中年男子应了,走上前来,借着那扇面,仔细的查看起眼前的花鸟来。 之前那些小摩擦之后,众人自然少不得介绍一番。 这名中年男子名叫李昭道,是李思训的儿子,也是一位历史上很有名气的画家。郑丹青记得李昭道极善鸟兽、楼台、人物,更是独创了一门海景的画法,虽然不能称之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但绝对也是同他的父亲李思训可以并称的。 后世称他们父子二人为大、小李将军,如今这样的书画名人同时站在自己面前,郑丹青哪能不有些隐隐的激动呢? 只可惜后世颠沛,大浪淘沙,到了郑丹青前世的那个年代,李昭道也只剩下一幅《明皇幸蜀图》流传于世,而剩下的画卷,只能从《宣和画谱》的记载中遥想罢了。 多少风、流都被雨打风吹去,真是太可惜了。 第八十三章 拣尽寒枝不肯栖(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正如父亲所言,这两幅画应该是同一人做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烙印,这种东西是孕育在笔法的骨子里的,很难去除的掉。就像这两幅花鸟,虽然扇面上的枝叶郁郁葱葱,这幅画上干脆只是一指干枝,连叶子也无,但不论是哪一个,都是带了些隐隐不卑不亢的气质的,的确很好辨认。” 李昭道不愧是出身名门的大画家,表面上虽然只是一个看起来和蔼的中年书生,一开口却十分不凡。只听他接着道:“至于父亲所说的差距之事,其实昭道看来,并不是什么极其遥远的差距。父亲从小就教导儿子,作画作画,作的不仅仅是画中的细枝末节,更要注意的,是画的整个构架与气势。如果没有格调,就如同一个人胸中没有沟壑。一个人若是空有皮囊,那至多能做一个佞幸。真正的高人贤者,不但要有外表,更要有的是内在的富足。甚至有的时候,只要内在的东西足够充实、足够横溢,那外在的奇绝与鬼丑,甚至都能变成一种异样的美感来。” 郑丹青倒是头一次听说这样的画论,不由得点头道:“这就是所谓的‘腹有诗书气自华’罢?” “腹有诗书气自华?这话倒是新鲜,但的确就是这样的道理。”李昭道的眼睛亮了亮,不禁点头称赞,又接着道,“正如同这两幅画罢,按照南朝谢赫六法所言,这两幅画但是在气韵与骨法上,就已经足够称道,胜过当代许多画匠多矣。虽然这幅扇面的笔力的确不足,甚至看起来颇有些眼高手低的架势,但却不能否定其风骨,而正如父亲所说,内在的格调与风骨,才是画作最为重要的事情。” “不错。”李思训颔首捋须道,“若只是追求画的相像、线条漂亮的话,那至多不过就是一个画匠罢了。由内而外,以气御行,那才是真正的作画之法。” 听着父亲有些训诫的意思,李昭道忙起了身,躬身垂手而听,听罢再施一礼,才算是尽了礼数。 看着李思训一脸见怪不怪的样子,郑丹青不得不承认,大家规矩实在太多,要是自己当时真的托生在一个大家族中,恐怕醒来没多久之后,就会被“长辈”们揍死。 见父亲闭了口不再多说,李昭道才接着点评道:“谢赫六法,这两幅画除却占了最重要的两条之外,在随类赋彩与经营位置上也颇有味道,尤其是这只翠鸟……父亲,你慧眼看一看,这用的颜料,是不是绛蓝彩?” “嗯?”李思训闻言微挑了眉毛,凑上前仔细瞧了,这才点头叹道,“方才就觉得这颜色巧妙,还在想是不是用了什么颜料调出来的,昭道你如今眼力果然不错,一下子就看透了玄机。果然是绛蓝彩,呵呵,如今很少能见到有人用此用的如此契合漂亮了。” “是啊,绛蓝彩漂亮是漂亮,但若是笔势稍弱,绝对是控制不住的。要是用的不好,恐怕不会为画作增色,而会有喧宾夺主,不能驾驭之感。这只翠鸟身上竟可以用的如此精彩,即便是这样大片的使用,竟然都没有让人觉得突兀,反而让人咋舌……这人,太过大胆,又太过才华横溢了!”李昭道说到这里,真正的摇头赞叹起来,啧啧称奇。 虽然李昭道夸得是郑丹青本人,但郑丹青脸上本没有什么表情,仍是淡淡的,不以为意。 这种赞叹他早已听得多了,虽然这样的赞叹从古代有名的大画家口中流露出来,让郑丹青有了几分新鲜之感,但他仍旧没有太多的激动。 以为他也明白,并不是自己真的比这些大画家还要天才,而是他站在中华五千年美术史的基础之上,站得高看得远,眼界不同,李思训所谓的格调与气质当然与这个年代的人大相径庭了。 三人又议论赞叹了几句,李昭道便指着那画作的留白道:“这留白,实在是想要用来的题诗的样子,空在这里,实在有些可惜了。” 李思训思付了一下,道:“的确如此,不过一下子想要找到贴切的诗句也困难的很……”说到这里,老头子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似笑非笑的看了郑丹青一眼,笑着对他儿子道,“昭道,瞧我这记性,我竟忘了告诉你。这些日子,京里那些斗鸡走狗的少年们,口中传送的那首‘少年侠气’,可正是这位郑丹青郑公子的杰作那!” “啊!”李昭道闻言也不由得一怔,冲着郑丹青拱手道,“果然是年少有为,年少有为。” “不敢不敢,**之作罢了。”郑丹青微笑道。 “游戏不游戏的,毕竟都是些好句子。‘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呵,这样壮阔的句子,就连老夫都不免有了些年轻时候的热血啊!”李思训这时候身着布衣,双肩上披着一件半旧的棉袍,头发也没有太过整洁,完全是一副普通农户的样子。他的眼中闪过一丝遥想,又笑道,“既然如此,我看咱们也别另寻旁人了,不如丹青你自己做上一首,写在这留白处也是不错的。不管怎么说,你跟这‘一蓑烟雨任平生’,着实有缘。” 郑丹青闻言倒也不着急,只笑道:“老先生,您这是在奚落我吧?” 李思训翻了个白眼,道:“混账东西,给你个机会青史留名,竟然还这样不知好歹!你倒是说说,老夫奚落你作甚?” “蔡中郎《翠鸟诗》雅致怡人,哪里用得着我这种小人物班门弄斧?”郑丹青笑道。 “‘回顾生碧色,动摇扬缥青’?的确是极艳的句子,以这幅画相佐,的确是极有意蕴的!”李昭道眼睛一亮,拊掌赞叹,又思付道,“只是,应当用什么字体来些呢?” 郑丹青淡笑着回应道:“蔡中郎隶书骨气洞达,力透纸背,用蔡隶来书,与这枯枝互相应和,倒也是绝配。不过蔡中郎的飞白也是千古雅事,枯笔萧索,意兴思飞,配上那首《翠鸟诗》,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你这臭小子莫要推三阻四!”郑丹青说到这里,李思训却有些恼了,笑骂道,“分明是让你寻思着作一首诗,怎么就牵扯到了古人身上?蔡中郎《翠鸟诗》再怎么雅致,所描绘的也并非是这等枯枝料峭之情景,非要这样生搬硬套上去,岂不是牵强附会么?你也莫要疲懒了,既然能在那时候写出一首什么什么《六州歌头》来,我就不相信,你现在写不出一首应景的东西。” 第八十四章 拣尽寒枝不肯栖(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丹青的这一幅花鸟,的确有些萧索的味道。 枯枝映壁,孤绝料峭,毫无绿叶,更无红花,不过一只风骨萧然的枝干,仿佛正在迎接的凛冬。 偏偏翠鸟又并非冬日来去,羽翼漂亮到灿烂的样子,并没有给这幅画增添多少洋溢的感觉,反而显得更加冷清,欲觉几分凄寒之意。 相比之下,蔡邕的《翠鸟诗》的确太过华艳雍容了些…… 冬日的小村庄也总带着几分画卷中的味道,原本人丁就少,这样无事便不出门的日子里,更是街道空明,门可罗雀了。 李思训家的院子其实并不大,不过三间泥瓦房,简陋半旧的样子,虽然不至于摇摇欲坠,却缺少修饰,太过简单干脆了。 内里也是寻常农家的样子,要不是内间里这满是笔墨纸砚、书籍画卷的陈设,恐怕很少有人能够将李思训与那位名震天下的大画家联系到一起去。 就算是李思训隐居多年,他的名声依旧没有衰败,反而愈发纯浓了。 他早年间画的那十几幅山水小品,如今早就成了圈里人争抢的对象,更不用说这几年间偶尔出手的丈八尺的大山水,一旦见于市面,便是一阵子的哄然,喧嚣尘上。 到底也是为名所累,李思训的出身在武周又显得有些尴尬,为了躲避这些纷乱世俗,他才索性起了隐居的心思,但一直以来都没有距离长安太远。 落叶归根,李思训觉得自己已经老了,除了偶尔品鉴品鉴书画,含饴弄孙之外,再也没有了太多的追求。 画作偶尔还是做得,只是再也没有年轻时候的精力,虽然境界造诣比那时候高了不少,下笔却已经失了年轻巅峰时期的力道与控制,笔末处,总有一些力尽的尴尬。 做艺术,不论是哪一个门类,似乎总有这样的尴尬。年轻时有优点而境界不足,年老时境界到了,年轻时候的优点却又消失不见了。两厢巅峰的状态实在太少,甚至很多艺术家,穷尽一生也难以找到那样的一个巅峰。 又或者,很多时候,那个巅峰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怎么绞尽脑汁的去谋求,那也只是难以企及之物。终其一生,巅峰不再,可悲可叹。 生命,尤其是艺术的生命,实在伴随着太多的偶然。 但李思训的确是天纵英才,即便他现在已经老了,短暂的时间仍旧没有办法抹杀他的成就。他的画作只会在历史的长河中历久弥新,甚至在千年之后,仍旧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而如今,他看起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爷子,身上裹着半旧的棉袍,脚上蹬的是下地做活的农户们常穿的厚棉鞋,上面纳了一层不知什么动物的毛皮,看起来做工也说不上精良。 年纪大了就会畏寒,老爷子的手里一直捧着暖炉,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的,只是用的久了,外表上就有了一层温润的包浆。 李昭道也同他的父亲一样,浑身上下简单的,就像是一个寒酸的书生。青色的绵褂子罩在他略显削瘦的身上,质朴又文雅的气质里甚至带了些许的书呆子气息。他的面色是偏黑的,像是那种在日光下晒久了的颜色,浑身上下都缺少那种王公贵族的贵气与颐指气使。 也只有在他谈论起书画时,双眼中乍放出来的光芒,才会让他有了几分不同寻常的样子。 不管是什么门类的艺术,高到一定境界就会返璞归真。 郑丹青一直坚信,那些一打眼看起来就很“艺术”的艺术家们,作品里一定会缺少一些东西。真正的大艺术家,或许就是像眼前的李思训、李昭道一样,朴素简单,落笔却可以惊风雨、泣鬼神。 毕竟中国的书画,从来有异于西方。不是为了追求光影,也并非为了追求相像。中国的艺术,不论是书画还是诗词,都追求这一种可以意会的东西,一种纯粹精神上的衔接与波动。返璞归真,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一种心境,这才是在古人眼中,最为优秀的存在者。 也只有这样的人留下的东西,才能历经百代而不衰,历经千年而不老。真正的艺术,是直透人类灵魂的东西,也是不论周遭的世界如何变迁,人类本质上存在并肯穷其一生追寻的东西。 这或许,也就是后世周汝昌先生所说的――千秋一寸心。 而不论是李思训还是李昭道,当然都当得上大家的称号…… 笔墨已经备齐,实际上,在李思训的房中,这样的东西是随手可及的。 自然不会直接往那画上去写,就算是郑丹青想要写,李思训恐怕都不乐意,害怕他一个不小心毁了那花鸟,才是天大的罪过。 好的画作对于他们来说,与自己性命还要重要些,嗜画如命,哪里只是一句空话。 “你现在这上头写一写,想一想,若是入了老夫的眼,老夫就替你找一个当代名家,将你的诗句藤上去,再注上你的名字……哈哈!真是便宜了你小子,随随便便的就可以沾这样一幅杰作的光。”李思训心情有些愉快,微笑着调侃。 “其实老先生和李公子在诗文上的造诣必定比我高得多了,丹青……随手写几句,未必端正,只算是有感而发罢。”郑丹青轻轻一笑,饱蘸了墨汁,想了想,落下笔来。 李昭道有些好奇的绕到郑丹青身后去瞧,他是听说了那首《六州歌头》的,毕竟那首词如今在京中传的有了些声明,虽然褒贬不一,却也将郑丹青的名声推崇到了一个高度。 学院派出身的人自然看不上什么《六州歌头》的,在他们看来,那不过是一首毫不讲求格律规矩,内容上又抒情过犹不及的产物罢了。而且话语上实在太简朴了些,即便是用来唱奏的《乐府诗》,文辞上求简略,可格律上也是要遵守规矩的,但这首《六州歌头》,竟然弃祖宗的规矩而不过,实在是太过跳脱狂荡了些。 但一些普通百姓,尤其是热血少年,却多少有了些感同身受的感觉。那词句中并没有什么生涩的话语,不像魏晋玄言诗,艰深的让读书人都看着头疼。这样近似白话的东西,反而有一些质朴的亲切感,让人们觉得很是舒服。更不用说那些“一诺千金重”的雄浑与潇洒,又是哪个少年不曾追求过的东西呢? 一个能够写出这样褒贬不一东西的人,这时候对画提笔,又会写出什么样的句子来呢? 李昭道十分好奇,他眼睛都不眨看着郑丹青运气提笔,落笔稳健,不禁在心里微微赞了一声。 毕竟是明字科取士之人,在书法上多少也是有些考究的…… 这样的想法刚刚划过李昭道的脑中,郑丹青已然笔走龙蛇。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开篇是个寻常五言诗的起势,在一旁榻席上远远瞧着的李思训,不知为何心中颇有了几分失望之意。五言诗自然是端正的,可是在心底的某个地方,他仍旧有些希望郑丹青能够创造出几分不同来。这种不同未必都是好的,但的确很是新鲜。他自觉年纪已经很大了,于是莫名的,有些喜欢新鲜的感觉。 五言诗,当然不够新奇。 微微叹息,李思训心想,少年终究是少年,即便是他自己,恐怕也难以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魄力,更何况众口铄金对一少年? 笔锋仍在游走,李思训刚想移开眼睛,却戛然而止。 “谁见幽人独住来,缥缈孤鸿影。” 不是诗……果然,不是诗。 不知为何,李思训忽然有了些从内心升起的愉悦,他甚至从榻席上站了起来,重新整了整身上披着的棉袍,也慢慢的走到了郑丹青的身边,驻足观看。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又是五言的格律,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奇怪。不是纯粹的诗,却有了些别样的韵味,这样的韵律……李思训与李昭道对视的一眼,甚至隐隐能够思付出这词句唱出时的抑扬顿挫,那是一种根植于五言诗,却又夹杂了些微婉转变化的东西。这样的东西,很新奇,很有点意思。 只是……关键这词,似乎同那一幅花鸟,并没有太多的联系。 真是,可惜了。 郑丹青似乎听到了身后传来的隐隐叹息,他回头看了一眼二人,淡淡一笑,道:“二位前辈莫要着急,画龙点睛,就在这最后一笔。” 于是他重新用侧锋沾墨,下笔愈发料峭,笔笔入木三分:“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最终“冷”字枯笔而成,竟意映出萧索的意境来。 郑丹青自然没有用完全的功力去写这幅字,他只是明字科的第二名,只要比寻常人写字稍稍公正些也就足够了,太过突兀的表现,是完全不需要的。 他写的轻松,落笔也一直只求工整,只是东坡最后这一句,实在太直透人心,竟让郑丹青有些坚守不住,挥洒间,拿出三分功底来。 好在发现的早,收的也迅速,不是什么大问题。 淡淡一笑,再去看那幅翠鸟枯枝图,可不就是“拣尽寒枝不肯栖”么。 第八十五章 有趣 - 盛世丹青 - 骊影 常在北方的人都知道,下雪的时候路面上未必难行,反倒是化雪的当口,那软软的雪花被行人与车轮碾来碾去,才压成了最滑的路道。 没有在李思训家中多做叨扰,郑丹青以雪路难行为由,婉拒了李家的留饭,叫上等待的车夫,原路归去了。 年幼的儿子的被李昭道呼去读书,并说明了晚上要检查他的进程。之前被郑丹青戏耍了一顿的小屁孩儿,顿时哭丧了脸,匆匆用过饭后,屁颠屁颠的缩回房里读书去了。 不多时,童音的读书声朗朗传来,李昭道才重新回到了李思训的房中。 若是在平日里,李思训这个时候总是要睡上一个短暂的午觉的。但他今日没有什么安睡的心思,李昭道也猜到了,并且也有几分难以平息的心潮,索性过来陪老父亲说说话。 妻子端来了两碗茶,又安静的退下。李昭道服侍着父亲喝了,自己端着茶碗,忍不住的去瞧那首词,心绪难安。 啜一口清茶润喉,李昭道听父亲开口问道:“昭道,你说那孩子,是个什么样的人?” 李昭道闻言不禁哑然失笑,摇头道:“父亲的眼界比昭道宽阔不知多少,见过的人和事也比我见得多了。连父亲都看不透彻的人,我又哪里看得清呢?” “是啊……”李思训叹了口气,回忆着同郑丹青的几次见面,道,“最开始见那孩子,嗯,印象是有的,但还不至于太过深刻。他误闯了董家酒楼中太平公主的包间,但处事应对都没有惊慌失措,甚至还在最开始书画的品鉴上就展示出几分才华来……不瞒你说,最初的时候,我还以为他是哪家的世家子弟,毕竟他的身上,是有几分不卑不亢的气度的。我甚至坏心思的想过,是不是谁家的孩子想要剑走偏锋,通过这样精巧的心思,博得几分公主的喜欢。 “不过之后才发觉不对,哦,那个时候,明字科放榜的事情传了出来,郑丹青和泰州王致和的冲突在市井间颇为流传了一阵子。还是你当时告诉我的吧?当时就觉得这郑丹青的名字耳熟,慢慢的才想起来是谁。”李思训又道。 “是啊,”李昭道笑道,“当时那事情在算是在京中广为流传的了,不知道父亲还记不记得,当时您还说,不管这个郑丹青是谁,用这样的奇巧之技来邀名,实在是有些为身不正。” “对,这个评论我记着。”李思训捻须笑道,“不久之后,公主府宴上的事情又传了出来,虽然事情不大,但之后引发的东西可真是有些骇人了。郑丹青在其中的角色不管是什么,毕竟是当面顶撞了张昌宗的。只是当夜之事没过多久,朝中就发生了两件大事,将郑丹青的事情,掩盖住了。” 两件大事,第一件就是张昌宗向魏元忠发难,第二件就是武崇训的死亡。 如今这个世界上,除了郑丹青本人与李隆基,恐怕没有人能够知道,这两件事情都与郑丹青关系密切。 李昭道又道:“当时还觉得这郑丹青太过年少轻狂,莽撞突兀,不管张昌宗平素德行如何,郑丹青一个新科取士之人,也断不该如此顶撞的……父亲就是那个时候,想起来这郑丹青就是最初误闯董家酒楼那孩子的?” “没错,”李思训点了点头,接着道,“之后又听说郑丹青成了太平公主的撑伞,愈发觉得这是个常戚戚的小人,不过是靠钻营取胜,不值一提。直到李隆基请我去红袖楼赏画,当时又看见了郑丹青……” “是郑丹青作出那首《六州歌头》的那夜吧?父亲是那个时候,才发觉这少年有些意思的?” 李思训颔首道:“那夜,郑丹青除了作词之外,还做了些了不得的事情,你这些日子都没有进城,恐怕还未曾听说过。” “什么事情?”李昭道有些好奇的问道。 李思训就将郑丹青怎么打赫国公二公子的事情讲了,这可是眼见为实,亲口转述,没有半点的添油加醋,却仍旧足够精彩。 李昭道听完后哭笑不得,忍不住问道:“父亲您确定,那等猖狂防狼、小人得志似的行径,当真是方才那个看起来温良谦逊的郑丹青所作所为?” 李思训也笑道:“你别忘了,正是你口中那个‘温良谦逊’的郑丹青,还写出了‘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一诺千金重’这样横刀立马、畅快淋漓的句子出来。” “也是同样的一个人,竟然也写出了‘拣尽寒枝不肯栖’这样的句子……”李昭道几乎叹息着说出这句话来,“这样的少年,真是……”他绞尽脑汁,竟想不出什么可以应对的词句来。 “有趣!” “嗯?” “有趣!”李思训笑道,“这样的少年,只能是姑且断为‘有趣’二字。你别忘了,我问过吏部,这郑丹青如今只有十六岁,来京不过半年,竟然就已经有了这样多的事情。盖棺定论尚早,人品性情仍是有些看不清,但终究是有些意趣的。呵呵,想想也觉得有些意思,我这样的年纪了,能够看到这样一个有趣的少年,也同样是个有趣的事情。” …… …… 少年轻狂、恬不知耻、才华横溢、肝胆侠气…… 各式各样的形容词都在形容着郑丹青,即便是他有时在外面的馆子里稍稍座上一会儿,都能听到有人在议论自己。 或褒或贬,或骂或赞,郑丹青每一次都只是淡笑的听着,仿佛他们所议论的并不是自己,而是某一个后世的八卦人物。 只是不管是什么东西,热潮都是会褪去的。 这么多个日夜过去,耳边的议论早已趋于平静,生活也就重新回归到最简单平静的日子里。 休沐日过后的第二天,郑丹青当然不可能再清闲着,早起洗漱之后在院子里打了一通太极,用过早饭,便往太平公主那里去了。 撑伞撑伞,郑丹青将这个公主的属官做了个名至实归,除却当时为了救高戬,而在公主面前多说了几句话之外,之后这些日子,他一直恪守着本职的工作,平日里甚至连一句多余的言词都欠奉。 他在公主身边,说话做事就像在挤牙膏,问一句回一句,吩咐一事做一事,平素便安安静静的站在公主身后,仿佛化成了一道不起眼的空气。 公主最初的那些日子还觉得稀奇,心想这孩子怎么忽然转了性子,还时不时的拿他在外头做的那些耀武扬威的事情调侃几句,但都得不到什么令人惊喜的答复,平平无奇,再无最初那等意趣,于是在太平公主眼中,他便只剩下一副好皮囊了。 天下间好皮囊多得是,公主喜欢的当然不只是一张脸蛋儿。二张兄弟能够最开始出头,是因为他们除却长得好之外还有些诗文、曲乐上的造诣。高戬之所以能够被公主宠幸不衰,是因为他的一张皮囊极好之外,还能够帮助公主处理公务文书、品鉴书法丹青、甚至还十分细心,总能明白公主的心思。这样的人,无论是谁恐怕也不舍得撵出家门的。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床笫之间的琴瑟相谐。这个高戬到底擅长与否,郑丹青就不好过多的相问了……但想必总是不错的,否则以公主的脾气,恐怕早就无法忍耐了。 也正是因为这些有的没的,太平公主对郑丹青的青眼有加越来越淡,虽然说不上厌烦,但已然觉得无趣了。对高戬的宠幸反而历久弥新,有的时候,郑丹青甚至无聊的想着,这历史被自己胡乱的一拨弄,是不是这两个人真要只羡鸳鸯不羡仙了。 但郑丹青自己也知道,这恐怕是一件极难极难的事情,以太平公主的脾气,怎么可能因为一两个人,就放弃手中的权势呢? 但不管怎么样,高戬现在所幸已经脱离了弘文馆的苦差事,之前那些休沐日都不得不加班忙碌的事情,早已被太平公主一个招呼打散了出去,只留一些浅淡的清务……实际上,甚至连这些简单的东西,也都被太平公主长袖一挥,交给郑丹青代劳了。 于是郑丹青除了每日在太平公主身后做个摆设之外,一旦公主闲了不用人侍候,他便会去弘文馆里操持高戬的公务。索性那些事情从来都不多,对于郑丹青来说,五六天的工作加起来,一个下午也就差不多做完了,所以他去弘文馆去的并不勤。 这日一早还是往王府去,跟门房打了招呼进去,七拐八折的来到了公主的院子前头,郑丹青就见到七八个丫鬟端着水盆、痰盂、手巾、里衫之类的东西,窸窸窣窣的站了半圈子。 走上前挥了挥手,郑丹青淡笑着问道:“几位姐姐,公主还没起呢?” “没呐!”一个年岁稍大的丫鬟低声笑道,“昨晚高大人留宿,哪里能起得早呢?” 第八十六章 漫溯 - 盛世丹青 - 骊影 说到底,郑丹青对于太平公主的夫婿武攸暨还是很佩服的。 这世上能够眼看着自己的女人**男宠,而仍旧安步当车的人,实在是不多。 不过话说回来,武攸暨也不是那等修身养性的家伙,这夫妻二人之间大概达成了某一种复杂的关系,互相不管对方的枕边人,但却也不妨碍两人之间的正常生活。 如果高戬不留宿、武攸暨身旁没有其他的女人,太平公主有的时候也同武攸暨同榻而眠。这夫妻二人平素各玩各的,对对方的生活不做过多的干涉,但一旦遇到事情,又会互相出谋划策、共同进退,与其称之为夫妻,其实称之为合作者大概更加贴切一些。 二人也都是有分寸的人。武攸暨不会打太平公主身旁婢女的主意,公主也从来不会在武攸暨面前跟别的男子太过亲热。 但自在的也只有他们两人,在他们二人之间尴尬着的其他人,每次见到另一位时,恐怕都免不了一分不自在的。 就比方说现在,看着迎面而来的武攸暨,原本同郑丹青并排而行的高戬,明显的脚步迟滞了一下。 “见过王爷。”侧身避让施礼,高戬的面色明显有几分不自在。 “免礼罢。”武攸暨微微一笑,他穿着一身便袍,身后只跟了一名随侍,十分随意的样子。他看了高戬一眼,轻笑着问道,“高大人几日不见,气色竟有些不好了?年纪轻轻的,难不成是畏寒么?” 气色不好当然跟昨夜的侍寝不无干系,高戬面色跟着就是一白,连抬头去看武攸暨的胆子都没有了,只唯唯诺诺的应了几声,不清不楚的。 “丹青倒是忙得厉害,我昨夜去了红袖楼,听说丹青你已经许久没有去过,也许久没有新的词作问世了?年轻人勤于政务是好的,但也切莫耽搁了这大好年华。你那首‘红粉腻’本王是极喜欢的,若是有功夫,不妨再多写几首出来,拿给府上的那些丫头们排一排歌舞,也省着她们一日日闲着,一旦府上有了什么宴请之事时,又拿不出好看的东西来。厝生,这事情你帮我记着些。丹青,你也莫要忘了,过些日子,我可让厝生去向你讨要的。” 最初见到郑丹青时,武攸暨以为他不过是另一个以色侍人的东西,并未太过注意,由他去了。 但这么长日子下来,武攸暨发现郑丹青并没有在太平公主那里做什么**的事情,反而老老实实恪守本分,这才觉得这少年性情还算周正,至于在外头发生的那些嚣张之事,倒也没什么可说的。毕竟是自家王府的属官,若是真的在外头被人欺负了,那才是丢了王府的脸。 这样一来二去的在府中见上几次,武攸暨反而跟郑丹青有了些熟稔。又因为郑丹青与高戬不同的缘故,武攸暨便跟前者有了些亲近。所以这时候,才大大方方的伸手要词作。 郑丹青自然笑着应了,说了几句“文章妙手偶得,难以强求”之类的话,让对方降低几分期望又表示了一下自己的谦虚,便说笑着告了辞,再度躬身施礼,等待武攸暨离开。 武攸暨向前走了几步,才忽然间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道:“对了丹青,你那位红颜知己还托我给你带句话,说你若是不忙的话,也去红袖楼看看她。”说到这里,武攸暨不禁意味深长的笑道,“以往还真没看出来,小小少年,对付女人竟然还有几分手段。我看那个娇儿,的确是对你动了真情的。你要是真的有心,索性跟本王说一声,本王尚可以资助你一些钱财。那娇儿姑娘前些年也是红袖楼的头牌,舞跳得叫一个国色天香,只是不知道怎么伤了腰,之后潇潇又挂了牌子,名声就慢慢的有些淡了。不过身段终究是好的,接客没几年,身子还算干净,性子也好,赎了身子纳妾也不错……” 几句话之后,四人便分开了,一直走到王府门外,高戬的面色才算了好了一些,不像方才那些不自在了。 郑丹青也不去调侃他,只淡笑道:“高兄是否要直接去办事?我趁着这个功夫,索性往弘文馆去一趟。” 高戬那里自然有公主吩咐的差事,不敢懈怠。他有些歉意了看了郑丹青一眼,道:“抱歉了丹青,原本是我的差事,竟全都要劳烦你来做。” “话不是这么说的,你每天为公主跑腿,其实说白了,也本就是我这个撑伞应该做的。你做的比我好,当然要劳烦高兄你了。”郑丹青微微一笑。 “愚兄、愚兄也不过就是在公主身边伺候的时间长了,了解公主的脾气罢了,愚兄……”说到这里,高戬竟微微红了脸,有几分不好意思,“哎!终究是劳烦丹青了!要是弘文馆那边有什么需要我做的,丹青你也不必客气,跟我说就是。” “好,咱们兄弟,丹青自然不会客气的。”郑丹青微笑着应了。 门房已经将马牵了过来,郑丹青翻身上马,慢悠悠的往弘文馆那边行去。 高戬和太平公主的关系,实在是太过复杂,其中又涉及到太多的真情假意、权势政治,郑丹青不好介入什么。要是在加上武攸暨,那整个王府就真的成了一锅粥,一勺子下去到底能够捞出些什么来,谁也说不清楚。 若不是太平公主撑伞的身份能够保障之后许多年的平安,郑丹青恐怕早就想办法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了。 不过……郑丹青抬头看了看又要落雪的天,心想离神龙政变还剩一年多,自己还是要把公主这条大腿抱的牢一些…… “郑大人,好久不见,又来忙活高大人的差事呀?哦,我这就去跟范学士说一声” 入门跟几个相熟的弘文馆官员打了声招呼,郑丹青便轻车熟路的往原本属于高戬的房间走去。 房间已然不再是毗邻茅房的那间了,这倒不是郑丹青游走的结果,反而是在这里见到李隆基的第三日,高戬的办公地点就换了地方。 至于原因,想来是跟李隆基有些干系的,郑丹青想要谢他,对方却大手一挥,不承认也不否认,一副毫无介怀的样子。 想想这位小王爷也有些意思,从最开始自己与他的摩擦甚至要挟,到现在的相安无事直至有几分互相欣赏,这样的转变,还是让郑丹青有些安心的。 毕竟未来天下都会攥在他的手里,谁会想要得罪这样一个人? 当然,从最初知道了李隆基身份的那一刻起,郑丹青就已经估计到了武崇训真正死因对于李隆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按理来说,李隆基是不可能真正对武家有太多好感的。抛开李武两家多少年来的明争暗斗不提,就说李隆基的母亲很有可能是死于女皇之手这一点,他就不可能对武家没有半点的仇视之意。再加上李隆基父亲、伯父的种种遭遇,他对于武家只能是畏惧与愤恨的交叠,至于血脉亲情……在这个年代里,又值多少钱呢? 当然,历史上李隆基后来的所作所为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武家一个纨绔子弟的死亡,对于李隆基来说,恐怕打心底里,痛快之意要比仇恨与畏惧多上一些。 若说李隆基对郑丹青原本还心存芥蒂的话,郑丹青那一首《六州歌头・少年侠气》实在帮了他太多。李隆基是个喜欢结交朋友的人,用“侠气”二字来形容他的性格,实在是恰当的很。 当他读到这首少年侠气时,李隆基差点当场拍案叫绝,差点就要上前搂着郑丹青的肩膀同他称兄道弟了。所谓少年心声,早就完全融进了这首词里,李隆基相信,能够写出这样词句的人,也绝对是我辈中人。 只是当时的情况的确尴尬些,前一个还嘲笑着郑丹青,李隆基后一刻也很难拉下脸面去跟他勾肩搭背。再怎么说他也是个王爷的身份,虽然平素里他都不怎么将其挂在嘴边,但身为帝王之家的尊严,还是时不时的从中作祟。 但这些并不妨碍事后李隆基对这首词的广为传播,也就是因为这样,郑丹青的这首《六州歌头》,才以极快的速度在京中扩散了开去。 当然,这些名气对于郑丹青来说,并不是什么太大的事情,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他所热衷的事情不在这上头,原本就不是那种才高八斗的家伙,即便他从小也没少背四书五经,但若是与个中高手细细考校交谈,恐怕还是会露出几分马脚的。这样的名声,不要也罢。 说到底,还是书画上的功夫更加对郑丹青的胃口。至于眼前这一摞子需要勘校、誊抄的书卷……站在高戬书案前的郑丹青微微叹息了一声,慢慢来罢。 第八十七章 活字(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其实弘文馆的事看似繁杂,简单落实到郑丹青手中的时候,就都剩下一些单调乏味的工作了。 校稿与誊抄是最普通的活计,基本上不用动脑子,但数量大,寻常人一本本誊抄校验下来,都会觉得疲惫不已。 因为京中不少贵族子弟在弘文馆读书,便是书籍课本的要求量也不小。虽说调班印刷现在已经大体流行起来,可质量仍旧一般,效率也不够高,若是有着急要、要求数量又小的书目,现去雕刻往往也来不及,所以还是会被摊派到这些校书郎的头上。 高戬的上司范学士也是教授课程的老师之一,这位范学士授课向来有些天马行口,今日想起来让学生读一读随处可见的《论语别裁》,明日就可能让学生去细究冷僻的《太上杂录》。一旦这等冷僻的数目不好搜寻,范学士就会大袖一挥,把工作全都压到校书郎的头上来,往往让大家苦不堪言,却又没有什么办法。 于是大家一面叫苦连天,一面低头誊字,也不知这样的日子,到底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如今高戬办公的地方,已经被挪到了弘文馆西边的一个通透的大堂里,与其他校书郎们同处一室,自己的地方倒也算得上宽敞。 进门先跟同僚答了声招呼,相熟的对郑丹青摇了摇头,指了指高戬书案上的厚厚一摞子数目,走上前来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要是今日不来,我就准备去你家里给你送信儿了。其他的倒还不着急,这本《集经注》,范学士要的急,又说你的字好,点明要你誊,今天早上刚送来,说是明天就要,一共要五十三本……” 《集经注》不是特别厚,但也大概有三四千字,五十三本,绝对不是个小数目。想要一天之内誊完,又要求是标准的正宫小楷,对于寻常人来说,实在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看着对方脸上的歉意与怜悯,郑丹青微微一笑,颔首应了,没有多说什么,只随手拿了那本《集经注》翻看,发现其不过是一本魏晋玄学流派的归总汇集之书,更像是一本目录,并无什么优点可言。想来,不过就是范学士想要刁难人的东西罢了。 “郑大人,我的字跟你多少有些像的,你要是忙不过来的话,我……” 同僚思付了一下,热心的想要帮忙,话刚说到一半,一声难听的咳嗽却已经传到了耳旁。 “咳!归臣,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这些活计本官既然交给了郑大人,就是本官对郑大人的信任。而且郑大人如此年轻有为,这点小事情,当然是可以手到擒来的,是不是?” 说话的正是那位范学士,他已是四十余岁的年纪,五短身材,脑子里墨水恐怕不会太少,但相比之下还是肚子的油水比较多一些。 人一胖眼睛就会显着小,范学士看了郑丹青一眼,笑眯眯的道:“当然,郑大人是能者多劳,不但要在公主那边劳心劳力,甚至还要兼顾着高大人的差事。这样两边跑着,连本官都觉得有些疲惫,更何况是郑大人自己?本官也想过,若是郑大人实在胜任不了这个职务的话,索性就让高大人降半职,职务亦能轻松不少,郑大人也不必再这样左右忙活了,岂不是一件好事?” 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让高戬和郑丹青不痛快罢了。其实这件事情,如果没有高戬在中间的尴尬,只是郑丹青如今的官职在这个位置上的话,他怕是早就挂印而去,懒得奉陪了。 郑丹青原本就是一个兴之所至便可徜徉山水的人,又哪里受得这样的腌臜气?追名逐利,玩弄权术,无聊之极。 但毕竟如今郑丹青所面对的情形并不这样简单,他是要为高戬负责的,如果真的因为自己的关系,让高戬降了职……郑丹青想象的到,这家伙必然会笑着说无妨,背地里又不知要怎样自伤自责了。 既然是来帮忙的,很多事情就不能撒手不管,更何况,郑丹青是在某个层面把高戬当做朋友的。 他看了看范学士让人微觉厌恶的嘴脸,极淡的笑了笑,淡淡道:“大人好意,丹青心领了。只是,丹青既然是为朋友做事,就不可能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罢?” 范学士轻蔑的笑了一下,挺了挺圆滚滚的肚子,道:“郑大人的意思是,截止到明天一早,你能够将这书准备出五十三份的?如果准备不出的话,又该如何?” “丹青尽力而为罢了,范大人又何必咄咄逼人?”郑丹青淡笑道。 “呵呵,这可不是本官咄咄逼人,毕竟是十分关键的事情,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这一本书,而且是郑大人您的办事能力。原本郑大人在这里来去无碍,从来不点卯,就已经是受了公主那边的特批的。若是在职责上在如此随意……当然,这事情其实跟本官的干系不大,只是落在弘文馆同僚的眼中,未免会觉得郑大人和高大人有些……有些太过骄横了。这种事情若是传了出去,总是对影响不好的。” 郑丹青揉了揉眉心,觉得有些无趣,轻轻叹息道:“那范学士到底想要如何呢?” “不是本官想要如何,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郑大人若是能够胜任此职,全弘文馆上下自然不敢多说什么。若是不能……就请郑大人代一番口舌,劝高大人让贤罢。”范学士一推二五六,句句都点在“弘文馆同僚”上,果然是个官场上的老油条。 郑丹青也实在懒得再同他应付,淡淡道:“范大人,明人不说暗话。你的意思是,这五十三份的《集经注》,我若是倒明天早晨还拿不出来的话。高大人这个校书郎的官儿,也就别想再当下去了,是么?” 范学士闻言连忙摇头摆手,急道:“你可不要误解本官的意思,本官可没有……” “范大人,天色不早了,这本《集经注》在下拿回家去誊抄,明日点卯之前,必定奉上案头。若是不然,我郑丹青自由计较。”说罢,头也不回的迈出了大门。 看着郑丹青潇洒离去的背影,同一屋檐下的同僚们竟生出几分兔死狐悲的感觉来。都是在范学士手下受到了不少折腾的,虽然郑丹青来的次数不多,人也总是淡淡的,却从来不会摆出什么公主宠臣的架子来,所以大家对于郑丹青的感情还是不错的。 五十三份《集经注》,他们自认倒不是完全写不出来,只是没有整夜的劳作,恐怕是不可能的。工整的小楷写上一整夜,第二日恐怕连手臂都是肿的,这郑丹青……哎! “休要再发呆了!还不快点干活!”不知是不是觉得郑丹青的背影太过潇洒随意,范学士的心底有些不痛快,他皱着眉头怒斥了一声,将其他校书郎都一一瞪了一眼,冷哼一声,甩袖去了。 至于郑丹青,他出门没多久就碰上了一副游手好闲模样的李隆基。 李隆基一脸笑意的同他打招呼,看着他手中拿着的书,幸灾乐祸的笑道:“听说咱们范大学士让你在一夜之内准备出五十三份《集经注》来,这本不会就是什么《集经注》吧?”说着,就将书从郑丹青的手中抽了出来,翻看着笑道,“哈,还真是!你这是准备怎么着?落荒而逃么?” “逃不得,逃不得。”郑丹青笑着摇头道,“我若是逃了,高戬这校书郎的官儿恐怕有保不住了。” 李隆基闻言微皱了眉头:“范学士这事情做的,到底是有些……”他没有多说什么,只转了话题问道,“那你怎生是好?誊的完么?” “要是愣写的话,倒也未必写不完,只是不想用那等笨方法。”郑丹青摇头道。 “怎么?”李隆基挑了挑眉,压低了声音道,“你要找人帮忙?用不用我帮你找几个写字像你的家伙?你们明字科出来的家伙写字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其实倒也好找……” “是这个意思,不过另找别人就不必了,王爷您肯帮忙就成。”郑丹青笑道。 “我?”李隆基愣怔了一下,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可别开玩笑,虽然我也自诩一手楷书写的有气有神,但也不准备给你做苦力。”说罢,仿佛害怕被郑丹青殃及池鱼似的,撒腿就要开溜。 “王爷别急,杀鸡焉用牛刀?丹青既然找上王爷,自然是有要事相求了。”郑丹青只觉好笑,快步撵了上去。 “什么?你可别框我!”李隆基脚下不停,越走越快,显然是不相信的。 “您慢点!”郑丹青撵了几步,哪里赶得上那位脚步轻快根基不若的家伙?索性停了下来,大声道,“王爷可认识某位雕版的工匠么?” “雕版?”李隆基这才止了脚步,纳罕的问道,“雕版印刷的那种?” 郑丹青也原地站了,笑着点了点头。 李隆基撇了撇嘴,道:“还以为你有点什么鬼主意,原来还是印刻着来。不过我说,你这书字可不少,就算我帮你找到了肯通宵干活的,人家也未必肯给你这样做,太麻烦了。” “这个就不劳王爷费心了,”郑丹青弹了弹前襟,“丹青自有办法。” 第八十八章 活字(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软木虽然好刻些,但也不是这么个着急法儿。这不是工钱的问题,跟您透个实底,这么一时间的,恐怕整块的木料都很难找得到。更何况是之后的印刷……” 李隆基在京中也算是人脉广泛,轻而易举的就帮郑丹青找到一家专门做雕版印刷的铺子。只是二人骑马到这里的时候,已然到了落日十分,铺子已经开始收拾门面,准备打烊了。 算是看在李隆基的面子上,铺子的老板张何仔细听了郑丹青的需求,翻看着那本《集经注》,老板的脸上露出难色来。 “真的不是在下不帮忙,实在是这位郑郎君的要求太过突兀了。按照咱们平素的时间,从找木料、雕刻再到印刷,怎么也要旬日的时间的。毕竟雕刻这东西不像其他,只要一笔错了,整张都要从刻的,很是费心思。就算是经验再怎么丰富的老师傅,也难以保证次次都能一次成型。所以……还望郑郎君海涵!” 李隆基又跟老板张何说了几句客套话,给了郑丹青一个眼色,走到一旁对他道:“你也别让张老板难做,他那些话说的也在理,这家也算是京城里最大的印刷铺子了,要是他这里都说不行的话,我奉劝你还是另觅良方的好。”他又看了一眼外头的天色,拍了拍郑丹青的肩膀道,“我晚上还有个酒席,倒是跟你顺路,一起走罢。” “不了,王爷见谅,丹青还有一些事情想要跟张老板商量商量。”郑丹青笑着拱手。 李隆基闻言,以为郑丹青是还想磨叽张老板,不免瞪了他一眼。再思付又觉得处在郑丹青这个位置上确实无奈,只好摇了摇头,叹气道:“那你再说说吧,不过可别把张老板惹急了,他以往的出身……嘿嘿,我就不跟你多透露了,好自为之,好自为之!” 说罢,李隆基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回头跟张何打了声招呼,兀自翻身驾马去了。 张何这时候正在吆喝着让伙计们收拾东西,郑丹青去看这位张老板的背影,果然能从中那厚厚的棉袍子低下看出几分矫健来。再加上李隆基之前指点自己的那一句,郑丹青愈发能够确定,这位张老板恐怕安安稳稳做生意之前,也是一位豪杰人物。 “张老板……”郑丹青走上前去,刚唤了一声,就见张何背着他摆了摆手。 “郑郎君不必多说,您的那首《六州歌头》,在下也从王爷那里听来过,您是我辈中人,如果真的是能帮上的忙,在下也就咬牙帮了。实不相瞒,现在店里的确是成形的木料不够用,就算是我让人熬个通宵雕刻,没有足够的料子,也没有丝毫用处的。”张何道。 “丹青倒也不是为难张老板……”郑丹青微微思付了一下,问道,“如果成形的料子不够的话,边边角角的碎料子,剩的多么?” “碎料子?”张何闻言一愣,转过头来打量了郑丹青几眼,失笑道,“郑郎君到底是外行人,咱们做这行的,当然要用整块的料子雕版才行。若是用碎料子,其中再有缝隙的,水墨就很容易流进去,再印出来的东西又成何体统……小刘!看着点脚下!拌你个狗啃泥老子倒是不管,要是你背着的凿子再把你脑袋砸出红浆子,你姐姐还不得骂死我?妈的,谁他娘的把木头料子乱扔?找死么?” 那边收拾东西的差点出了岔子,张何远远见着就是一嗓子,与方才跟郑丹青说话的平静真是天壤之别。就连郑丹青,都被张何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怒斥震得耳朵嗡嗡直响,这回看出来了,这位张老板果然不是寻常出身…… “郑郎君,您就另请高明吧!”张何冲着郑丹青一抱拳,抬腿便往前头去,指挥伙计们收拾东西去了,时不时嘴里自己会爆发出几声怒骂来。 从日落时分忙活到完全看不到太阳,店里的东西才算是收拾妥当了。张何双手撑着腰,四顾着点了点头,回头才瞧见郑丹青竟然还跟个木棍儿似的杵在哪里,不免深深的皱起了眉头。 “郑郎君你真是……”张何有些想骂人的冲动,看在对方是李隆基带来的面子上,才勉强的忍住了,只面色难看的变幻了几下,“人都走光了,郑郎君还有什么要求么?” “就是等人都走光了,丹青才有些事情跟张老板商量。”面对着对方隐约的怒火,郑丹青也不着脑,只微微一笑,走上前来,蹲下身子随便拿了一块碎木料子,摆弄着问道,“张老板,您有没有想过,雕版印刷是还可以前进一步的?” “什么前进一步?”张何紧皱着眉头,不知道这个年轻的家伙正在故弄什么玄虚。 郑丹青也不着急开口,只四处看了看,问道:“张老板,您这里没有其他人了吧?” 张何没有回答他,双手却从掐腰的动作换成了抱着膀子,冷冷的打量着郑丹青。 “张老板不要这么敌视在下,在下有个不错的法子,可以让张老板挣大钱的。”郑丹青看着毫无反应的张何,索性轻轻一笑,走上前来,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又晃了晃手中的碎木料子。张何的眼睛,就在郑丹青的注视下瞪大了起来。 张何瞪了他半天,这才想起了什么,忽然张口喊道:“小刘,去把周师傅请回来!” “啊?老板,周师傅早就回家了!” “所以让你去请!就说我张何有要事相商!让他速速回来!”张何喊这句话的时候,一双小而有精光的眼睛死死的盯着郑丹青,仿佛害怕他就此从眼前消失似的。 “不好吧老板,周师傅毕竟年纪大了……” “滚你妈个蛋!老子的命令,**还敢有意见了?真该让你姐姐好好收拾收拾你!”这回张何可怒了,几步冲到那伙计身边,一脚就照着伙计的屁股蛋子踹了下去。 “哎哟!老大您别生气,我这就去!”小刘这回还哪敢不从?慌慌张张撒丫子的跑了出去。 张何看着他的背影,片刻后又转头去瞧站在那里淡笑着的郑丹青,思付着呼出一口气,拱手道:“郑郎君放心,就凭您今天这几句话,即便您出的这个主意做不成,您的这五十三份《集经注》,我张何也铁定给您凿墙卖命的弄出来!” …… …… 第二日清晨,神都洛阳成又飘飘洒洒的落起雪来。 第一片雪花飘落在白马寺的房顶上,初一碰那稍显凉意的屋檐,就很快被敬香带出的禅意融化了一半,跌落下来。 小和尚揉着惺忪的睡眼开始清扫庭院,于是仅剩的那半片雪花,也在扫帚的枝棱间,化成了无形的存在。 但这并不妨碍其他雪花的洋洋洒洒,它们像是一个个沟通着天际与人间的精灵,奋不顾身的跳进着纷繁杂芜的人世间,只为了完成一只未必有人肯欣赏的舞蹈。 生命的灿烂只在这一瞬,有没有观赏者的存在,似乎成了并不重要的东西。 熬了整夜的郑丹青推开房门,看着这稍显杂乱的做印刻生意的院子,迈出几步伸了个懒腰,才缓缓发觉了脚下极其微小的吱嘎声。 伸出手指接下一片雪花,看着它慢慢融化,郑丹青看着东边初升的并不耀眼的光晕微微一笑,心想这倒是一个不错的天气。 古代做印刻生意的地方,自然不会有太多后世的机械与油墨味道,只是充斥着木料与墨汁的香气,混合起来,到更是那种名贵的松香。 恍恍惚惚的,郑丹青竟觉得对这样的味道有些熟悉,他在片刻的恍惚间好像回到了上辈子师父的小作坊里,只有笔墨书香,偶尔雕刻印章时,木头刨花的香气。 或许是忙碌了一整夜有些疲惫的缘故,郑丹青竟然难得的有了些缅怀,他看了看已经融化在自己指尖处的雪花,忽然觉得有些手痒了……还真是,好久没有做临仿了…… “郑郎君,五十三份《集经注》,请您清点。” 张何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虽然同样是熬了一整夜,这位练家子出身的张老板显然要精神很多,声音仍旧生龙活虎着,中气十足。 回头去瞧,作坊里的灯油已经快要熬尽,已经无人去管。几位师傅们仍旧在热切讨论着什么,虽然一整夜的工作让他们的手腕酸痛、眼睛红肿,但他们的脸上依然散发着一种兴奋的感觉,正是这种感觉,让他们不知疲惫。 郑丹青微微笑了笑,上辈子做临仿时,他自己就对这种感觉十分熟悉。这时候看到别人沉溺于某种东西的样子,只觉得会意。 “多谢张老板,价钱几何,丹青今日着人送来。”郑丹青冲着张何抱了抱拳。 张何的脸却黑了下来:“郑郎君是在跟我开玩笑?您这个法子,若是自己做,千万贯的银钱都是您的。您这样毫不私藏的交给了我,我张何在为了这么基本破书就跟您要钱?这事情若是日后传了出去,我张何在道上还要不要混下去了?” 第八十九章 醋意(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托付张老板将书送去了弘文馆,郑丹青便自行去了公主府点卯。 对于他来说,这一段事情早已撂下,即便日后范学士仍旧想用类似的方法为难自己,也不会有太多的起色了。 当然,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方法,对于范学士这个人,自己终究还要想一些办法,也省着他时不时的像个跳梁小丑似的在眼前上蹿下跳,不得安宁。 其实说句实话,范学士的确是有几分真学识的,只是这样正途科举出身的所谓清流,往往看事情太过简单,非黑即白,很多事情你跟他无法辩驳。范学士把自己放在道德的制高点上,认为与他相反的事情就都是错的。这样的观点,放在一个人的身上还可以说迂腐的可爱,但若是放到一群人身上,尤其是朝臣身上,那就很有可能演化为后世波涛汹涌的东林党了。 不过不着急,这种事情慢慢来,跳梁小丑也毕竟是小丑,至多喧闹一些,致命的东西他们是弄不出来的。 相比之下,还是太平公主那里的吓人些,郑丹青可不想公主唤自己的时候,自己还没有到府应卯,那才是要出大事的。 于是将送书的事情托付给张老板,张何忙不迭的应了,又特意为郑丹青叫了马车,送他往安定郡王府。 到府之后一切照旧,郑丹青并没有对高戬说范学士给自己穿小鞋的事情,反正这种事情日后必定会传开,自己也不必先去邀功,反而是高戬日后从旁人口中听来,才会愈发感激自己。 一日闲闲无话,日落时分,一整夜都没有歇息过的郑丹青觉得有些疲惫,偏偏脑子还是清醒的。 想了想,不知怎么就忆起之前武攸暨对自己说的话,于是着人往家里送了“今夜不归”的信儿,便又雇车往田流坊去了。 这个时间,虽说已经天黑了,但田流坊里的人仍旧不多,尤其是入了冬季之后,这里就明显要冷清了不少。 毕竟冬季事多,快到年终岁尾了,不管是什么行当,各种杂物就多了起来。来田流坊的也多是公事的应酬,自行消遣的人变少了,毕竟谁都不希望这个时候家里的女人再闹起来,那岂不是连一个年都过不舒坦? 再加上雪路车马难行,入冬的寒意也让人懒了不少,田流坊就变得愈发清静起来。 倚窗坐在二楼娇儿的房里,郑丹青看着外头稍显寂静的街道,和一家家门口冻的直跺脚搓手的知客们,心里十分平静。 娇儿此时,并没有像其他姑娘那样,在主顾面前无限的施展着自己的魅力,劝酒、歌舞之类的,她都没有做。她只是缩在烛光后头做着针线活,晦明的光芒偶尔划过她认真的样子,竟带着一种别具一格的漂亮。 “喝完酒别贪凉,这么吹着冷风,郑郎是想要生一场大病,几日都不离开娇儿这里了么?”大概是在屋角感觉到了溜进来的寒凉气,娇儿放下手头的针线起了身,走上前去将郑丹青眼前的窗子关了起来,“怎么跟个孩子似的,这个时节了,还不知道给自己保暖。” 婀娜的身段在眼前晃了晃去,平视时能够看到的,刚好是腰臀处最为惊心动魄的线条。郑丹青带着微醺的笑意将她揽入怀中,有些突兀,惊得娇儿一声轻呼。 惊愕倒也只是一瞬的,娇儿感觉到郑丹青身上的凉气,索性缩进了他的怀里,用身子去暖他。 不知为什么,做这样的事,照顾他,竟然让娇儿有了几分幸福的感觉。 毕竟是少年的身子,又是喝了酒的,郑丹青很快就暖了起来,反而将娇儿抱的更紧了。 女儿家的身子最是舒服,弹软的手感总是让人欲罢不能,细瓷似的肌肤,让人产生一种正在抚摸孩童的错觉。 窗户纸并不厚,倒是缝隙咬合的极严,果然透不进什么寒风来。只有外头隐隐的灯火晕染着传进来,仿佛琉璃的光。 微醉的感觉最是舒服,飘飘然的。 “在做什么?天天缝缝补补的?”郑丹青随意的问着。 “在给郑郎你做冬衣。”娇儿感受着他硬实的肩膀,笑着答道。 “做那个干嘛?怪累眼睛的,我又不是没有穿的,要是想要换了,去街面上的成衣行买一件就是。”郑丹青奇怪的问道。 “那怎么成?”娇儿笑出了声,“成衣行的衣服做工都粗糙的很,料子不好,再说,穿上也未必合身的。郑郎是什么身份的人,哪里能到那里去买成衣传?反正娇儿闲着也是闲着,总不能让我男人穿那样粗制滥造的衣服。” 不管承不承认,男人都喜欢听女人用骄傲的语气说出“我男人如何如何”这样的句子来。这句话,娇儿说的很好听。 于是郑丹青微笑了一下,伸手轻轻的拍了拍娇儿的"qiao tun",嘱咐道:“那也别晚上做了,晚上光线不好,再伤了眼睛那才是得不偿失。” “好,”娇儿愉快的答应下来,“都听郑郎的。” 她这样回应着,心里的甜味儿却扩散的更加漫散来。有的时候,娇儿甚至觉得,二人间这样的对话,似乎又几分老夫老妻的感觉。 “听说娇儿以前跳舞的?” 郑丹青突如其来的问话,让娇儿的身子微微震了一下,手在她身上摩梭的郑丹青,自然感觉得到。 “是,去年这时候扭伤了腰,大夫说治不好,结果就……” 结果就开始接客了,后面这半句话,娇儿自然说不出口,于是她只是浅浅的抿了抿微白的嘴唇。 “还想跳么?” “嗯?” “我是问你,还想不想接着跳舞了?” 娇儿稍显错愕的抬了眼睛去看郑丹青,微微思付了一下,问道:“郑郎想看么?” “跟我看不看的倒没什么关系,”郑丹青淡淡说着,落在娇儿眼里,却显出几分轻描淡写的严肃来,“主要是你自己的意思。不是为了其他人,只是看你自己的意愿。” “我自己?”娇儿彻底傻了,她从小就被卖来卖去,哪里听说过什么叫自己的意愿? 于是她看着郑丹青黑漆一般的双眼,眨了眨眼睛,又眨了眨眼睛。 第九十章 醋意(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虽然不如前些日子人声鼎沸,但红袖楼的大堂上依旧热闹着。 为了这几日的生意,红袖楼的老板特意从外头请来了波斯的歌舞艺人献艺,与中原大地决然不同的曼妙与妖娆,果然还是吸引了不少看客的目光。 胡笳胡琴的声音中,波斯舞女们手腕脚腕上的小铃铛也在一下下的摆动中清脆的响着,水蛇似的纤腰就那样毫不遮掩的露在外面,面颊却是被薄纱挡住的,一双双碧蓝色的眼睛,饱满的胸脯,实在足以让中原的男子感慨波斯才是男人的天堂。 娇儿这时候站在二楼的天井旁,低头看着胡姬们放浪的舞姿,以及看客们掩不住的色迷迷的目光,微微陷入几分迷茫来。 “娇儿姐姐,在这里做什么呢?”熟悉的声音传来,娇儿回头,果然看到了潇潇,以及她身后的小丫鬟琉璃。 “啊,看看她们胡人的舞蹈,还真是好看呢。”娇儿轻笑了一下,转回头把目光重新落回到舞台上头。 潇潇便也低头去瞧,片刻后笑道:“依我看,这胡人的歌舞算不上好。乍看倒是金丝金鳞、天花乱坠的,其实看的多了,也不过就是卖弄些肉、欲姿色,美则美矣,挑逗**的东西多了,不免落了下乘。说到底,还是咱们中原的歌舞博大精深,我记着,姐姐还跳舞的时候……” 说到这里,潇潇也不免尴尬了一下,扫了一眼娇儿的脸色,虽然看不出什么,却不敢再多说了。 楼下胡姬的歌舞刚好告一段落,一片叫好之声哄然响起,也算是化解了几分这里的尴尬。 小仆们趁着这个当口赶忙端茶递水,运送酒菜,在下面忙成了一团。 琉璃这个小丫头也扶着围栏向下瞧着,看见阿六提着大茶壶左右忙碌的身影,忍不住好笑的吐了吐舌头。 楼下的热闹告一段落,潇潇便也转了话题,笑着问道:“听人说郑大人今天也来了?娇儿姐姐怎么跑到这里发呆来了?不用伺候人么?” “你啊,也别总姐姐、姐姐的叫我,其实我也只比你大一岁罢了,听着你叫我姐姐,总是莫名其妙的感觉自己已经老了。”也不知为什么,娇儿今天竟然把一直藏于心的话说了出来。 潇潇也吓了一跳,在她的记忆里,娇儿虽然有时候在客人面前大胆些,但对于姐妹们总是有几分淡淡的疏离感,跟楼子里任何人都说不上熟,说话更是从来都顺着别人……怎么说那,大概是存在感非常低的那种人罢。类似今日这种直抒胸臆,在潇潇这里,似乎是头一次。 直觉今天的娇儿有些奇怪,潇潇想了想,侧过头给了琉璃一个眼色,让她先行避开了。 “娇儿你既然这么说,我还巴不得应着了。一口一个姐姐的,叫都叫的疏远了,其实我也不喜欢。”潇潇笑道。 “你呀,少说长了一百个心眼子,什么样的话都能被你圆回来。”娇儿轻轻的笑,眼底荡漾着微光,那种活生生的气息,是潇潇很少能在楼子里见到的。 她正觉得有些诧异,就听娇儿接着道:“潇潇,我脑子有些乱,有些事情,你帮我想想。” “唔?” “郑郎方才问我,还想不想跳舞了。要是想的话,他就到外面帮我寻访名医,把腰上的伤好好治一治。如果我不想跳了,他就帮我赎身……” “哪有这样发问的?”潇潇听了几乎想笑,忍不住道,“我瞧郑大人也是个糊涂鬼,咱们这些人,或唱歌或跳舞,或学学风雅的吟风弄月,哪一个是真正自己喜欢的了?不过就是为了取悦男人而做的面子上的东西罢了。咱们这些人最好的归宿,也不过就是找个好男人嫁了做妾而已。如果能够赎身,谁会想要在这种烟花之地、虎狼之中卖艺卖身呢?” “不,你听我说完。”娇儿很复杂的笑了一下,“郑郎的意思是,即便我还想接着跳舞,他、他也会帮我赎身。之后我若是再想要跳舞的话,也不再是某个楼子里的姑娘,只是……唔,按他的话说,到那时候,我才是大爷。别人请我去跳舞,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了,到底给多少钱,我自己说的算。如果心情好的话,还可以收几个徒弟,有了名气之后,大可以派徒弟去演、演出,自己坐享其成……” “那不成了戏班子一样?”潇潇脱口而出道。 “嗯,差不多就是那个意思。”娇儿轻笑着点头,看得出,心里有几分烦乱。 潇潇其实也有些发呆,这样的事情,真是闻所未闻的。哪里会有这样的男子,花了大笔钱的为一个姑娘家赎身,却又可以由着她不在身边,去做其他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花冤枉钱的男人?如果他腰缠万贯也就罢了,可是听临淄王说,那郑丹青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王府属官,一个月的月俸银子能有多少? 楼子里姑娘的赎身钱都不低,尤其向娇儿这样有些名气的,妈妈更是不会轻易放手的。这几个月娇儿被郑丹青高价包着,捧着钱向妈妈抱怨的家伙就已经不少了。若是郑丹青这时候为娇儿赎身的话,恐怕要花上一大笔钱,这些钱,他又从哪里去找? 而花了这样大笔的钱,却不为金屋藏娇,只是为了换一个女子的自由……这种事情,只有傻子才能做得出来罢…… 潇潇在心中思付着,竟忽然觉得自己的心绪有些混乱,那种复杂莫名的感觉汹涌着,仔细去想,却发现其中竟有几分点滴的醋意。 为什么不是自己…… 这样几个字浮现在脑海当中,把潇潇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楼下,有客迎门,有客离开,姑娘们的娇笑声同曲乐混成一片,竟产生出几分混沌的不真实感。 胡姬腰间金缕一般的勾织的丝线,在烛光下映衬的格外闪耀**,银铃像是一种能够勾魂的东西,亮闪闪的响着,让天外的星子都暗淡了几分。 最是温柔销魂地,销金蚀骨乡。 楼下有新来的客人问了郑丹青的所在,阿六看着对方膀大腰圆的身材以及眉宇间稍显阴煞的气势,愣是没敢应承,只说今日没有见到,又问对方的来历。 二楼天井旁的两位姑娘并没有注意到这样一幕,兀自各怀几分心思与醋意的相谈着。 潇潇拢了拢耳前的碎发,这是她一紧张就会做的动作,而后温雅的笑了起来:“娇儿你这回真是积了功德了,红袖楼开张几十年,怕是都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情。这位郑大人恐怕真的疼爱你疼爱的不行,竟然想出了这种法子哄娇儿你开心。” “疼爱么?”娇儿闻言只浅淡的笑了笑,“我觉着也未必。有时候觉得,我也不过就是一个幸运儿罢了。他想要女人的时候,我正好在身边,如是而已。他对我,我觉得,说不上喜欢不喜欢,更加说不上疼爱的,大概只是他菩萨心肠,看我可怜而已……” 情爱之事,怕是除了当局者,谁也说不清楚的。潇潇的笑容也只好缓缓的转淡,然后参杂进几分没落来。 “姑娘姑娘,妈妈叫娇儿姐过去那!”琉璃在这个时候又跑了回来,小小的羊角辫儿因为奔跑而上下晃动着,脸色也红扑扑的,一双眼睛亮亮的,仿佛见到了什么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似的。 “怎么了这是?急着这样?”潇潇轻笑着问道。 “是郑大人,”琉璃一双眼睛睁得圆圆的,明显有些兴奋,“郑大人跟妈妈说,要为娇儿姐赎身那!” …… …… “郑大人真是豪杰一样的人物,知道怜香惜玉的。我们家娇儿可不是一般的好,模样是没的说的,性子也是出了名的好。谁要是能够让娇儿伺候一辈子,那才真是齐人之福那!” 红袖楼的**年纪并不大,三十余岁,并没有后世影视剧作品里那等如花一般的做派。看起来是容易亲近的人,做起生意来却足够伶牙俐齿,也足够精明。 “这满洛阳城里想要给娇儿赎身的人多得是,不瞒郑大人说,十有八九的都被我老婆子挡回去了。都不是什么好东西,朝秦暮楚的,娇儿若是跟了他们岂不是倒了大霉?要嫁人还得嫁郑大人这样的谦谦君子,那不仅仅是娇儿的幸运,跟给我这样的老婆子脸上填光啊!” **笑着为郑丹青填酒,滔滔不绝的道:“不瞒郑大人,我们家娇儿从举牌子到现在,伺候过的男人拢共不超过一个巴掌。娇儿我从小就娇惯着,哪里舍得让那些下贱坯子去碰?虽说卖了她是为了她好,可是我老婆子这样想着,心里都觉得疼得慌。毕竟是从小看到大的孩子啊,若是乍然分开了,即便是有个好归宿,可我这做妈妈的,终究也觉着心疼啊!” “老板不必多说了,”郑丹青仍旧有些醉,连日的疲惫让他的头突突的疼着。偏偏他的面上仍是带笑的,说话时也仍旧一副不紧不慢的淡然,“到底是个什么价钱,您说个实数。” 第九十一章 赎身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大人快人快语,我这老婆子自然也不好做那等磨磨蹭蹭的女儿态势。”**用袖子掩了嘴轻笑,微眯的眼角处,深深浅浅的皱纹就变得愈发明显了,“这么说吧,去年一位京里的大人想要为娇儿赎身时,出的价是一百万钱……” “妈妈还请把事情说个明白,当年那位大人想要买下娇儿的时候,娇儿还是清清白白的身子。如今娇儿早就是残花败柳,还哪里值得上百万钱?” 房门在忽然间被人打开,疾步走进的娇儿环视了一下里头的局面,急急的说出这句话来。 后面紧跟着进来的潇潇和琉璃也被娇儿这番话吓了一跳,看了郑丹青一眼,偏偏在**面前,也不好做什么。 **闻言明显眸子里有了怒气,面上却是不显的,只笑着道:“瞧瞧,瞧瞧!还没嫁人的妮子,胳膊肘子就已经往外拐了。要不然怎么都说女大不中留呢?娇儿啊娇儿,你这孩子也惯是个没心眼子的。你一个女儿家,这种事情怎么也好意思说得出口?” 娇儿哪里去管什么害羞不害羞的事情?她看着郑丹青,满目都是复杂至极的感情。 她喜欢他,这早就已经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了。可相应的,她却无法从他身上感受到那种属于**之间的爱护。郑丹青待人处事的浅淡让她内心发狂,有的时候,她甚至觉得他是冷血的,否则怎么可能有这样的人,不论什么时候都是一份淡漠的浅笑,彷如这尘世间的诸事都无法挂于他的怀中,这其中,自然也包括娇儿自己。 她得不到回应的东西,却愈发依恋于这个谜团,对于他种种的浅笑与他口中的“绅士风度”而无法自拔着。她从未见过这样的男人,出手千金只为了换得她的自由。 莫名其妙的,她在期待当中竟然还有几分畏惧。如果她真的自由了,他会不会从此同自己成了陌路? 期待与畏惧在胸**织成一股猛烈又复杂的情感,她看着他仍旧稍显稚嫩却带着一种淡漠味道的侧脸,心潮澎湃着混乱。 “郑大人还请三思,娇儿实在不值得郑大人为之破费!”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娇儿的语气是清淡的,胸中却有酸涩的气息在距离的翻腾。 郑丹青偏过头,用微醺的醉眼去看她,轻轻的笑了起来:“你是怕我没有钱?的确,我的月俸银子不过一贯钱罢了。一千钱,看来想要帮你赎身,不必卖个房子便宜。呵呵,能贷款么?” 他用半醉的声音说着别人都听不懂的笑话,这样的话语,却足以让**皱一皱眉头。 “娇儿你也不必担心,我就是随意的问一问罢了。钱恐怕还要慢慢的攒,你不会生气吧?”郑丹青轻笑着问道。 不知为什么,听到这句话,娇儿的心思陡然放松的同时,却又泛出几分落寞来。酸涩的感觉直冲进鼻子里,让她的一双杏眼开始闪耀着微光:“当然不生气,娇儿怎么会生郑郎的气呢。” 对于**来说,郑丹青并不是个寻常的客人。他的出手也算阔气,但同京中其他贵族的公子哥比较来说,实在算不上什么豪奢。他这样**着娇儿,红袖楼在他身上榨出来的银钱自然也是源源不断的,虽然算不上多,但总算是收入不错。而另一方面,也是**最为看重的,就是郑丹青时不时为潇潇写的那些词。那些浅白的、在文人骚客眼中不入流的东西,却在市井中颇受好感,尤其是在红袖楼这种地方,足以赢得许多主顾们的青睐。 主顾们喜欢,那就是源源不断的客流。客流多了,换来的就是实打实的银钱。从这一点上说,郑丹青写的那些小词,要比他的度资更加值钱了。 也就是因为这些缘故,**对于郑丹青向来是礼遇有加,不敢得罪。即便这几个月有人砸下钱来要**娇儿,**也想方设法的推辞掉了。 开玩笑,郑丹青的词对于红袖楼来说就是最新的摇钱树。万一哪一天,这位郑郎君心情不好了,跑到其他的楼子里为别的小浪蹄子写出词曲来,那他们红袖楼还哪里有什么优势可言了? 到底都是些利益上的牵扯,叮叮当当算盘在心里打的直响,**这样精明的人物,自然也想得明白。 把娇儿卖出去当然没什么不行,至于郑丹青会不会从此沉溺于娇儿一人,不再光顾红袖楼,这种事情,**是不担心的。这天下间的男人在美色面前,哪有能够满足的?女人就跟钱财一样,没有人会嫌多。 只是价钱上,终究不能亏了。一码归一码的事情,生意就是生意,这是万万不可耽搁的。 不过听郑丹青这意思,他的确是动了这个心思,不过手上却没有钱的。今日前来,不过为了闲聊着问问价钱……这可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买楼子里的女人又不是买白菜?还有这样子问价的?这位郑大人,行事果然如其他人所言,有些奇怪。 只是对方既然问了,**就不可能拨了郑丹青的面子,想来想去,**只好笑着圆场道:“郑大人还真是有心人,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娇儿这年纪轻轻的,水灵灵似的姑娘,不管放到哪里都是惹人疼的。如今市面上,一个寻常奴婢还要作价到五万钱的。娇儿我从小养到大,一手拉扯起来,琴棋书画虽说不至于样样精通,却也不比市井间那些人家的闺秀们差到哪里去。老婆子我今天就说个价,八十万钱,郑大人若是觉着合适,什么时候手头扶余了,老婆子我定然不会阻拦。” 听着那价钱,娇儿的心里就是一跳,仿佛一辈子就被定下来的似的,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惶恐。 但同时,她有觉着有些微微的安心。八十万钱那,郑郎一个月的月俸银子不过一千钱,就算是不吃不喝,一辈子怕是也攒不出来。虽说郑郎好像偶尔帮着书画行做些东西,每个月都有一些散碎的银子,但距离八十万钱这个数字,果然还是差了很多的…… 轻轻的笑起来,娇儿也说不清自己心里是一种什么滋味。 偏偏房里的油灯“噗”的一声爆出灯花来,良辰美景,也不知是谁那里有了些喜事。 “八十万钱啊,”郑丹青闻言笑着轻叹,“**说准了,日后可不许赖账。” “老奴就算是借了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跟郑大人耍赖呀!”**笑靥如花。 “嗯。说定了,什么时候我拿出八十万钱来,娇儿就跟我回家。”郑丹青扶着娇儿的肩膀起了身,醉意和疲惫让他的身子微微摇晃了几下,看起来跟常在红袖楼里打混的家伙们没有什么区别。 潇潇看着他,不知为什么,忽然觉得他有些可怜,又觉得娇儿和自己或许才是最可怜的家伙。 红袖或许可以添香,可终究的,她们只不过是这楼子里困住的金丝雀。 “郑、郑大人!门口有个人要找您,凶神恶煞的,小的们有些拦不住,您看……”阿六在这时候跑了上来,一脑门子的汗,显然有些紧张。 “狗屁的东西,什么人要进来?你们挡不住就不知道去叫护院么?养着他们是做什么用的?关键时候连个响屁都听不着!什么不三不四的人就来麻烦客人?要是惊扰了郑大人,你们担待的起么?”乱子直接落到**面前,**觉得十分没有面子,抬脚就冲着阿六的后腰上踹了下去,不由分说的一阵骂娘。 楼下的小骚动果然引起了一些客人们的注意,临近门口的一些人都在指指点点的看热闹,几名端茶倒水的小仆们围着一个身子精壮的中年汉子,后者环顾四周的目光,果然有些不善。 从二楼的天井往下看了一眼,潇潇不由得有些诧异,心想郑丹青是如何跟这种人扯上干系的? **刚想吩咐娇儿等人送郑丹青回房,却见郑丹青看着那来人一笑,道:“给诸位添麻烦了,那位是个朋友,让他上来吧,不碍事的。” “啊!原来是郑郎君的朋友?我们还误以为是来找麻烦的,愣是没敢让他知道您在这里。”平白挨了一脚的阿六挠了挠头,不免觉着有些委屈。 “还不快去请!耽搁了郑大人的要事,老娘要你担待!”**又是一瞪眼睛,阿六忙不迭的应了,急急忙忙的就去楼下迎客去了。 郑丹青看着那个“凶神恶煞”的中年汉子,却不免笑了起来,也不着急回房了,只醉醺醺的回过头来,问**道:“您方才说的那八十万钱,不是哄我的吧?” “我们做生意的当然要讲究诚信二字,哪里能哄郑大人呢?”**以为郑丹青是喝多了絮叨,赔笑着应道。 “那就好,您请稍等。”郑丹青看着阿六引上来的那名中年男人,挥了挥手,笑着问道,“张老板,是给我带钱来了么?” 来人正是印刷行的张何,他闻言一笑,从怀中摸出两块金条来:“郑大人不肯说价钱,我张何也不可能占这个便宜。这两块金条,还请您笑纳!” 第九十二章 能饮一杯无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世人说,仗义每多屠狗辈。 张何虽然不是屠狗出身,但里外里的身份,的确没有太多值得炫耀的资本。 年轻的时候走过南闯过北,甚至在衙门的公簿上留过名字,也曾经往大牢里走过一遭。多少年漫不经心的下来,也让他在所谓的绿林与江湖上留下了几分名声,甚至几段颇有些意趣值得玩味的故事来。 只是张何慢慢的上了年岁,有了家室,有了儿子,那些年轻时候喊打喊杀,一言不合便拔刀相向的日子,在他眼中,就从极富吸引力的快意恩仇,变成了毫无意义的疲于应付。 收了手,就索性在洛阳城里定居下来,开了一家用不上太多技术含量的印刷坊,花重金请了几名老师傅,带着旧日的兄弟们,安定下来。 到底旧日的名声还在那里,身手功夫也从来都没有落下。虽说是面对客人时摆出一份商人的客套来,可一旦落到骨子里,他终究还是那个早年间闯荡江湖讲道义规矩的张何。 大概也就是因为这些骨子里的性情,虽然不如那些专业的商人们在商言商利益为重,张何印刷坊的生意却一直都不错,还是许多客人都喜欢他这等直来直去的爽利劲儿的。 再加上跟道上兄弟的交情没断,同地头蛇的关系牢靠,生意做的也顺利同时,也不知通过多少层关系,稀里糊涂的就攀上了李隆基这个高枝。 李隆基认识的人多,酒桌上没少介绍客户给他。对李隆基来说,这或许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可是对于张何来说,那确实天降的福分,挥挥手就是大把大把的银钱。 只是生意做得再好,也终究有不如意的时候。如今洛阳城里的印刷坊越开越多,价格上就互相打压的厉害,现下更有了几分你死我活的格局。 没多少赚头,却又平白的操着那份心,受着那份罪,张何甚至打过关掉印刷坊的主意,不过好在老天爷……不,应该说是李隆基,让他在作出这个决定之前,遇见了郑丹青。 活字印刷其实算不上什么发明,只能说是一种改良,可却是一种绝对可以引发变革的改良。 张何读过的书不多,在印刷行当里多年的浸淫,却也让他能够明白这一点。只要他能想办法利用好这个优势,昨天晚上,郑丹青给他留下的,就不单单是一个改良的法子,而是金山银山。 虽说郑丹青挥挥衣袖淡笑着就去了,准备补觉的张何却躺在床榻上难以入眠。江湖上养成的秉性,不允许他如同寻常逐利商人那样,开开心心的将这法子收入怀中,然后不声不响的发大财。 他觉得自己欠郑丹青的,不论后者愿意不愿意,自己都欠他的。 于是无法入睡的张何打点人去准备两根金条,追着郑丹青出了门,一直奔到弘文馆却发现郑丹青根本就没有在。他不是很清楚郑丹青的身份,只知道昨夜忙活的那些书是送到弘文馆的,细问了弘文馆把守的门官,才知道郑丹青其实是太平公主的属官。 有些纳罕着多方打听,又亲自去问了李隆基本人,张何才大概猜到郑丹青今夜会在红袖楼,于是怀揣两根金条,单枪匹马的就找了过来。 纵使离开江湖很多年,张何的身上仍旧带着很浓的江湖气,这一点,或许也只有他自己发现不了。 “我不大知道,这样一根金条要是折换成现钱,大概值多少贯?” 郑丹青将金条拿在手里颠了颠,很沉的样子。 金光在油灯下闪着一种刺眼的亮度,不知多少人会为之拼命的东西,郑丹青拿在手中时,却也只是淡淡的样子。 张何笑道:“这金子成色是足的,这么一条拿下去,五百贯总是要值得。” 郑丹青点了点头,又稍显疲惫的淡笑道:“张老板出手这样大方,丹青实在有些惭愧。” 张何一挥手,笑的豪爽:“郑大人真会开玩笑,您指点的东西,可要比这两条金子值钱的多了!这些东西不过算是我张何的一点心意罢了,日后郑大人有什么困难,大可跟我张何说。其他的我张何不敢吹嘘,不过洛阳城里道上的大哥们还都肯卖我张何一份面子,虽然郑大人未必用得上。” “好,丹青先行谢过。”郑丹青淡笑着拱手。 这些话,落在郑丹青的耳中或许不算什么,可落在红袖楼众人的耳中,却足以让几人变了脸色。 **忍不住皱了眉头,退后半步打量这个张何的模样。潇潇思付着问道:“敢问这位张老板,龙庆堂的雷老大……” “那臭小子是我表弟,难为姑娘倒是认识。”张何朗笑一声。 在场中人都不免大哗,再看向郑丹青的目光也变得愈发复杂起来。谁也弄不明白,这个看起来普普通通,除了长相俊朗、有几分偏才之外,为何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同那么多大人物搭上干系。 先是李隆基、太平公主这样的皇亲国戚,而后又是张何、雷老大这样的道上人物。寻常人打着灯笼一辈子都找不到的门路,怎么就都能被他随意的撞上? 一时间,众人真是又羡慕又叹然,尤其是**,看着那两条金条早已想到了什么,在听到张何自报家门之后,面色愈发难看起来。 “一条值五百贯,还是很值钱呢。”郑丹青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酒气,甚至连脸上疏淡的笑容里,都浸染上几分酒意来,“那两个就是一千贯,嗯,百万钱……娇儿,我没算错吧?” 娇儿也猜到了他要做什么,扶着他的身子微微发抖,不知怎地,鼻子酸涩的厉害,要不是死命的忍着,眼泪早已流出来。 “没错的郑郎,没算错。” “嗯,我数学向来不好,得好生问问。”郑丹青轻笑了一下,随手将那两块金条塞给了**,“您方才说了,什么时候拿出八十万钱,娇儿就归我。这两块金条给您,娇儿今晚就跟我离开。如何?” 围观之人又是一阵大哗,连阿六都忍不住提醒道:“郑郎君,那些金子值一千贯的,您给多了……” “闭嘴!”事情来得太突兀,**一时间竟有些接受不了,思付间狠命的瞪了阿六一眼,“还不快滚下去伺候客人!” 虽说娇儿以百万钱卖出去,已经是一个很不错的数目了,可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嫌钱多的人?眼看着这么容易就入了两块金条,**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刮子,心想当时开价,怎么就开低了呢? “郑大人,这事情先不忙着急,这金子的成色还得验一验……”**赔笑着,怀中两块金条的重量让她很是满意,贪欲却是无止境的,还在滋生。 “这位妈妈,你是在质疑我张何的金条成色不好么?”张何却在这时候开了口,“这事情你不必着急,想要验,我张何明天一早陪着妈妈你去验。若是不足八百贯的成色,差多少,老子赔给你多少?要是多了,麻烦妈妈再给郑大人送到府上……” “啊!那就不必了!张老板在这里做主,我这个老婆子自然是信得过的!”**赶忙见风使舵,怀里的金条收的更紧,好似想要直接揉进身体里似的,脸上笑得像一朵菊花。 张何有些看不得这样子,迈上前一步,还想说道说道,却被郑丹青开口拦了下来:“张老板,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坊门可关了么?” “还没,但是快了,也就还剩半个时辰的功夫。”张何应承道。 “真是劳烦张老板的,日后丹青必定登门道谢。娇儿,你收拾东西要多长时间?”郑丹青微笑着问道。 娇儿不知何时早已泪流满面,这时候干脆的应道:“娇儿没什么可收拾的!” “不带些衣服首饰么?我那里可什么都没有。” “不带了!”眼泪仍旧在止不住的流,偏偏娇儿的双眼却异常坚定,“都是旁人给的,不要也罢!” “好。”郑丹青抬手为她轻轻拭去泪痕,微微一笑。 …… …… 雇来的马车行驶到郑丹青家门口的时候,又累又困又有几分醉意的郑丹青,早已躺在娇儿柔软的大腿上睡了一觉。 被停车的晃动吵醒,郑丹青下了马车,对张何招了招手,笑道:“坊门都关了,张老板就在寒舍对付一宿吧。” “恭敬不如从命!”张何抱拳笑着应了。 小仆飞霜揉着眼睛来应门,看着郑丹青与一个女子卿卿我我,一双睡意朦胧的眼睛就在呼吸之间瞪得圆了。 “瞪什么瞪?你家主子抱得美人归,还不好生伺候着?”张何忍不住打趣飞霜这孩子,飞霜白了张何一眼,那意思是这话用得着你说? “郎君,我去收拾房间!”飞霜一溜烟跑了个没影,张何也不知什么时候脚底抹油不声不响的进了院子。 马车已经驶离,只剩下微小的吱嘎声在巷子里回荡着。 天色又泛起红晕来,冬日的夜,似乎又要飘下一场雪来。 “娇儿,我是不是从来没有给你写过诗词?”郑丹青看着洞开的院门,以及红晕的如同美人脸的天际,微眯起眼睛来。 “嗯,不写也没关系的。”娇儿果然红着脸,比天边的红晕不遑多让。 “不写,那就吟一个给你。”郑丹青笑着低头,擒住她柔软的唇,许久方准许她呼吸,“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第九十三章 行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初冬的洛水,总容易孕育出几分雾霭朦胧的样子。 尚未来得及凝结的水汽,在半空中沉沉浮浮着,碰撞、结合,甚至有的氤氲在岸上的柳条上,悄无声息的,就结成了树挂。 璀璨反光的晶体在朝阳之初最为夺目,在入冬后流水的静谧之下,那种安静光芒在清晨雾霭中伴着零星车马的闪耀,就成了一种令人难忘的背景。 洛阳城最早的声音,往往来自于各个坊门的洞开。 吱吱嘎嘎的铜门被人拉拽出几分尚未睡醒的气息来,悠长的声音在巷子里游荡,渐渐的变小却又变成了某种回音,最终凝结成离开洛阳城的游子们,脑海中最为深刻的那种记忆。 这样的听觉记忆,跟清晨空气中弥漫的洛水味道混合在一起,或许再跟母亲亲手烹调的早饭味道糅杂在一处,而后就变成了人们记忆深处的洛阳味道。 阿普拉正是迎着这几种混杂的气息回到家中的,昨夜的酒气并没有完全在他身上消散,浓重的脂粉味道也无法掩盖完全。 他最近这些日子似乎特别忙,连日的酒席让他顶了两个大大的黑眼圈,每天以这种状态去兵部点卯上班,怎么看都让人觉得有些尸位素餐的感觉。 郑丹青也曾劝过他几句,但这家伙只笑笑说忙过这一阵子就好了。如此,郑丹青也就不再多劝,至于阿普拉到底在忙活什么,郑丹青也从来不主动打听。 如同今天这般,清晨急急忙忙的跑回家,吃一口饭又赶快去应卯的事情,阿普拉是做的极熟练的。 打着哈欠去拍门,阿普拉困得要命,恨不得直接趴在门上就睡一觉再说。 应门之人的脚步声与往常有些不同,吱嘎的开门声也似乎比往常含蓄了不少。 阿普拉看着门内这个稍显眼熟的女子愣了愣神,脱口而出的就是一句抱歉:“啊!抱歉抱歉!我走错门了……” 扭头便走,四处瞧瞧,阿普拉偏偏又再度纳罕起来。 这房子……怎么看都是自己的家啊? “阿普拉大爷真是贵人多忘事,连娇儿都不认识了么?” 应门的正是一夜未眠的娇儿,她冲这个经常与郑丹青同去红袖楼的胡人一礼,笑着打趣。 她的心情很好,或许是太好了些,这一整夜的辗转反侧,竟然没有让她跟周公见上一个侧脸。 太过复杂的心情洋溢在她的周身,一切彷如一种全新的开始,甚至连她的生命好像都是全新的。 黑夜中看着窗外正在飘摇的小雪,看着周遭不如红袖楼艳丽、却又不知比红袖楼干净朴素多少倍的房间,久久难以成眠。 听到敲门的声,她便早早来应了。早就听郑丹青说过他与阿普拉同住的事情,娇儿这时候并没有太过诧异。 倒是阿普拉,一脸撞见鬼的神情。回头上上下下的打量了退下浓妆艳抹异彩华服的娇儿,又看了看左右的邻居门房和自己的家门,这才像是确认了什么似的,一双眼睛瞪得像是铜铃,试探着问道:“娇儿姑娘?你是红袖楼的娇儿姑娘?” 娇儿笑了起来,再也不似在红袖楼笑起来时浑身上下都带着媚意,而是干净的、纯粹着,自然而然的散发着一种少女的清丽:“难为阿普拉大爷记着。” “你怎么跑到我们家里来的?”阿普拉这才算是信了,稀里糊涂的进了家门。 “郑郎昨夜把我赎回来了。”娇儿说着这句话,无端的流露出几分喜悦与骄傲来,“娇儿如今,是郑郎的人了。” “哦――”阿普拉点了点头,挠了挠耳朵,一面往里走着一面消化着这句话的意思。 他的脑子因为连日的睡眠不足而有些木怔怔的,虽然嘴上应了,脑子却仍旧像是浆糊,还没有反应的过来。 直到一路走进了二门,阿普拉才猛然跳了起来,大嗓门的嚷嚷着:“什么?你说郑丹青把你赎了回来?他哪来的钱?” “大哥回来了?”郑丹青这时候也被他吵醒了,披了衣服出来,先是冲着娇儿微微一笑,又冲着阿普拉拱了拱手。 娇儿微羞着低下头去,东边初吐的朝阳也带着同样的红霞。 阿普拉惊疑不定的看了看娇儿,又看了看郑丹青,连忙走上前去,抓着郑丹青的胳膊就把他拽进了房间,噗通一声把房门关上。 “真是赎回来的?你可别骗哥哥我!那些开楼子的,尤其是能在京城地界开楼子,还经营的这样好的,哪一个身后没有大树好乘凉?你是真金白银赎回来的没错吧?如果不是的话,哥哥我劝你赶快把人送回去,要不然可不是闹着玩的!”阿普拉语速极快的一口气说着,之前的疲惫与酒气都在这时候一扫而空了。 “大哥怎么这么信不过我?当真是赎回来的,真金白银赎回来了。”郑丹青轻笑着道。 “可是、可是……”阿普拉仍是不能相信,狐疑的打量着郑丹青,“你哪里来的钱啊?” “一位张老板给的。张老板给了两块金砖,我就转手把娇儿赎了回来。” “什么张老板?他为何要给你什么金砖?”阿普拉问的紧张,“丹青,你别怪大哥我婆婆妈妈。这个年头实在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你年纪还小,很多世情是不懂的。” 在阿普拉眼里,郑丹青不过是个十六岁的少年郎,当然是很容易受骗的年纪。 “印刷坊的老板,我帮了他点小忙,老板很实在,给了我那些金条做谢礼。”郑丹青笑了起来,“大哥你放心,丹青也不是傻乎乎的家伙。” “帮了点小忙,就值两块金条?”阿普拉的眼角抽搐了几下,“丹青,大哥知道你很有能耐,不过……你能跟大哥说说,你帮的是什么小忙么?” 郑丹青笑道:“这个可没法跟大哥说,大哥万一哪天醉酒的时候说了出去,张老板恐怕就要我赔钱了。” “你这是在说我阿普拉是那种长舌妇人么?我们吐蕃的汉子从来不多嘴的!”阿普拉瞪大了眼睛。 “当然不是,我这不也是为了张老板着想么?”郑丹青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同他重新推开房门,“大哥还是去洗把脸吃点东西吧,又快到应卯的时辰了。” 门外早已聚集了好几个人,除了娇儿之外,飞霜与张何也凑了过来,李婶儿也已经到了,纳罕的打量着娇儿与张何。见到门开后,几人的目光便都投向了这里。 “这位阿普拉,我大哥,这院子其实是他买下来的,我就是寄人篱下。”郑丹青笑着给张何介绍。 张何也笑着冲阿普拉施礼,通了姓名。 “你就是那个什么什么印刷坊的张老板?”阿普拉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他。 “正是在下,请问有什么指教?”自然能够察觉出阿普拉的防范之意,张何淡笑的应着。 “没什么,久仰久仰,我丹青兄弟素来不怎么同外人往来的。张老板必定是有什么不寻常之处,这才入了我丹青兄弟的眼,恭喜恭喜。”阿普拉抱拳道。 “郑大人天纵英才,能够结识,自然是我张何的福分。”张何也冲着阿普拉拱了拱手,不再同他多言,只冲着郑丹青一揖,恭敬道,“郑大人,张何借宿一晚实在多谢,这就告辞了。日后只要郑大人有事,我张何当效犬马之劳!” 说罢,竟然连留客的机会都不给人留,转身便大步流星的出了院子。 阿普拉看着他的背影直撇嘴,碎碎念道:“什么人啊?丹青、飞霜,你们日后可离他远着点,怎么看都是一股子江湖气,以为自己很壮实,就可以横扫洛阳城了么?他又不是龙庆堂的雷老大,没有那个手段,就不要冒充什么江湖人士……” 刚碎碎念到这里,阿普拉就听到了耳旁的扑哧一笑,扭头去看发出笑声的娇儿,阿普拉皱眉道:“怎么,我说错什么了?” “您当然没说错,他的确不是雷老大。”娇儿掩了嘴笑道,“不过这位张何张老板,却是雷老大的表哥那!” 闻言便如若惊雷,阿普拉立时愣在了那里。 …… …… 飞雪如霜,郑丹青和阿普拉都去衙门之后,院子里就清静下来。 娇儿有些无所事事,原本就不大的院子,收拾也不需要她这双手,而且她从小就是娇生惯养着,这些粗重活,她是做不来的。 飞霜和李婶儿倒是一直忙活着,娇儿一时间站在院子里,觉得有些尴尬。 好在这时候又有人敲门,娇儿赶忙挪着莲步去了,开门一瞧,入眼的却是一个身材有些壮实的女子。 “呃,这位姑娘……”嘴上虽然仍旧顺溜,娇儿的双眼却忍不住直愣愣的瞧着念奴娇,她从未见过这样的女子,甚至腰间还悬了一把刀。 念奴娇也没见过娇儿,一时间愣了愣:“那个,我是隔壁的,有封信要给郑、郑大人……” “啊!郑郎去王府了,姑娘把信给奴家就是,等郑郎回来了,奴家便交给他。”娇儿连忙应着。 “郑郎……”听着这样亲密的称呼,念奴娇觉得眼前一阵阵的有些发晕,她强笑着问道,“敢问姑娘是?” “奴家是郑郎的侍妾……” 娇儿后面的话,仿佛都被掩盖在了飘飘摇摇的雪花当中,并没有入得念奴娇的耳。 对话终究是怎样结束的,念奴娇都有些记不清,她只是最终面对着紧闭的房门,默默的转身,拿起行囊,在一片风雪中离开了洛阳城。 第九十四章 快雪时晴帖(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很多事情,好与不好不过是一线之隔。 自古就有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郑丹青这几日又是一夜之间完成了五十三份的《集经注》,又是抱得美人归的,可谓是官场情场双得意,可谓是羡煞了众人。 当然,个中消息还要慢慢的传出去,现在知道红袖楼的娇儿被赎走的人并不多,至于那《集经注》的事儿,早已被恼羞成怒的范学士压制着,生怕事情传出去之后会丢了他的脸面。 但消息知道的人并不少,那日张何直接着人大摇大摆的从弘文馆正门送进去的,进门后一路上见到的人不知繁几,而摆到范学士眼底下之后,这位老学究的吹胡子瞪眼也被张何手下的伙计看了个淋漓尽致,顺带着回去时,自然没有忘记跟张何等人笑谈一番。 张何毕竟是江湖上的老人了,虽然郑丹青和李隆基都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却也早已将事情的模样在脑海中勾勒出七八分来。这时候再听得伙计的描述,便已经断定了一些东西,于是一笑之后便也不去制止,由着这些伙计们四下传扬起这些略显好笑的小事来。 弘文馆里这个故事当然传播的更快,人们对于身边人的八卦之事总要更加热切一些,而且又不少人都是穿过范学士给的小鞋的,如今听说他“偷鸡不成蚀把米”,当然要好生的乐呵乐呵。 恐怕不管范学士如何将这事情压制着,消息也终究会像见缝插针一般,悄无声息的漫散开来。 当然,那都是一些后话与小事了,郑丹青也不会将这些东西放在眼中。包括娇儿的事情,市井间最喜欢的,还是这种才子佳人的戏码。这种故事的传播路数,自然要比弘文馆的事情宽阔许多。 不过说到底,郑丹青并不在乎这些关乎名声的事情。上辈子的职业,让他习惯于悄无声息。一个很有名气的临仿大师?这句话听起来就别扭的很了。正所谓大隐隐于市,他们做这个行当的,还是飞天遁地、悄无声息才是道理。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最近过的太过舒心、顺畅了些,从今天中午开始,郑丹青的右眼皮就开始不慌不忙的跳起来。 或许是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又或许是单纯的睡眠不足。从王府角门出来的郑丹青看了看飘着雪花儿的天色,撑开一把油纸伞,不紧不慢的往洛水桥头走去。 瑞雪兆丰年,这样的日子,怎么看都是一种极好的兆头。 入冬后,与田流坊的清静相反,京城中做字画的行当反而迎来了春天。 毕竟快要到年关了,年关过后又是元宵佳节,国人自古讲究的就是一个礼尚往来,很多人便趁着刚入冬的时候,开始拾掇起能够拿得出手的礼物来。 什么样的人喜欢简单阔气的金银珠宝,什么样的喜欢佳酿珍馐……当然,还有一批人,在京城中尤其多的那么一批有头有脸的人物,你把金银拿去那便是对他们的羞辱,至于佳酿珍馐,他们见过的怕是比市面上的还要精致。他们这批人,有的是有些真才实学的,有些倒也只是附庸风雅,可若是想要在朝廷中攀上一些大大小小的门路,投其所好便是最好也是唯一的选择。 于是乎,每年的到了这个时候,多少华服衣冠就开始出没于书画坊与古玩店中。若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们身边往往会跟随着一两个“火眼金睛”的随从,在店家拿出东西时,付着他们主家的耳朵说上一些什么,于是“火眼金睛”也就渐渐变成了“贼眉鼠眼”的气度。 郑丹青走到曲风阁的时候,飞雪正好暂停,他便收了伞,熟门熟路的放到了曲风阁的门边斜倚着,径直走了进去。 这时候的生意果然很好,不大的店面里有三名主顾正在各自瞧着,其中最为冠盖贵气的那一位,正由曲风阁的老板史延亲自接待着。 郑丹青一进门,史延就瞧见了他。刚想上前相迎,郑丹青却冲他笑着挥了挥手,由他先去忙。史延便也一笑微微躬身,陪客去了。 先给自己倒了茶,郑丹青看着史老板新雇的几个年少知客有模有样的给客人们讲述着书画与来历,不免会心一笑,心想史老板还真是经营得当,如今这曲风阁的生意,的确是越发光耀起来。 随意的环顾了一下,明面上挂的东西明显比之前少了,看来最近的生意果然不错,只是不知道剩下的这些存货,够不够史老板支撑到年根底下。 一簇簌簌的积雪从门口的松柏上掉落下来,声音轻轻的,却也能够传到郑丹青的耳中。 这就是书画行的好处,不管你到底懂不懂这些东西,只要是来到这里的人,就都会在第一时间变得小心翼翼、轻声细语起来,仿佛不这样就不能体现自己的高贵,好像不这样就不足以附庸风雅似的。 在这样的氛围下,仿佛连门外的车马上都放轻了许多。 不得不说,整个洛阳城里最静谧的地方,恐怕真的就是天津桥旁的这一片书画行成群之地了。 于是即便无事可做,郑丹青也喜欢到这里游荡一番,即使不买卖书画,偶尔像后世女子逛街似的到处瞧瞧也是不错的,更何况,史老板最近生意兴隆,为主顾们准备的茶水着实不错,就是来喝喝茶、解解渴,亦是很好的选择。 洛水声声拍案,冬雪簌簌敲春。 郑丹青看着曲风阁里人们的附庸风雅,轻轻笑了起来。 正在这时候,一个身穿三成新旧长袍,面露饥黄之色的男子有些胆怯的走了进来。他先四处打量了一番,似乎有些迟疑的样子。 郑丹青一眼就看到了那男子腋下夹着的檀木盒子,眼睛不由得一亮,索性起身走上前来,轻轻笑道:“这位仁兄,这里的茶不错,就算是不买卖字画,一起喝杯茶如何?” 男子三十余岁的样子,过度的枯瘦让他显得格外苍老。 他仿佛是一直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似的,对人十分警觉,见到郑丹青走近时便连退了两步,这时候也只是上下的打量着郑丹青,一脸犹豫警觉的样子。 郑丹青轻笑道:“我也只是客人罢了,不过是自己喝茶无聊,想要找个人闲聊而已。兄台若是还有要事的话,就请自便吧。” 说罢,便欲擒故纵的转身走了回去。 其实心里多少是有些紧张的,那檀木盒子一看便知不是凡品,用那样的盒子装着的字画,恐怕也不是寻常之物。 虽然这个男子看起来实在是清贫了些,却也不代表他手里就没有好东西。 对于好东西,郑丹青很好奇,素来都很好奇。 好在男子还算给他面子,在犹豫踟蹰了许久之后,还是切切诺诺的走到了郑丹青身旁坐下。手中的盒子却没有放到眼前的案上,而是像捧着宝贝似的,紧紧的夹在怀里。 郑丹青便也不着急,只微微一笑后为那男子添了一盏茶,淡笑着同他聊一些天气之类的温寒之事,丝毫不着急去提那盒子的事情。 丰年好大雪,外面似乎又有了些下雪的预兆,但酝酿了许久,却也只从天际上挤出几片零星来。 曲风阁的主顾们来了又走,来去都是两袖清风。做这等高雅的生意,当然不是现钱交易,双方议定好东西和价钱之后,自然由店家第二日送上家门,同时清点银钱。 当然,也有些看准了害怕被人抢去的,偶尔会附上一些定金。但那都是极少的事情,毕竟如今还是“无商不尖”而非“无商不奸”的年代,那种今日说好明日变卦的事情,还是很少有的。 更何况,那等铜臭之气,难免会污了这份书画行的清雅。于是来去之人一清二白,飘飘然附庸风雅。 在这样的环境下,抱着盒子的中年男子终于慢慢放松下来,但仍旧是惊觉的,手从来不离开他那个宝贝檀木盒子,偶尔有人距离他太近,比方说伙计上茶的时候,他都会全身紧绷起来,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那人,直到那人离开方罢。 郑丹青微微一笑,心想想要问出盒子里到底是什么东西的话,看来还真需要一阵子的功夫。 “旁边的董家酒楼除了酒好之外,包子也是一绝,兄台品尝过没有?”郑丹青再次为他斟茶,笑容浅而淡。 看了起来便面黄肌瘦的人,当然对吃的东西很感兴趣。这人果然看了郑丹青一眼,却没有回答什么,只是侧过头去。 可是郑丹青却看到他的脖子动了一下,明显是咽口水的动作。 仿佛抓到了什么点似的,郑丹青淡淡一笑,开始品评起京都的各类吃食来,从洛阳水席说到自家巷子前头的豆花儿,又从胡人的烤肉说到江南的文思豆腐,真是兜了好大一个圈子,才回头杀了个回马枪,一枪见血。 就听郑丹青淡笑道:“如果在下没看错的话,兄台手上似乎不大宽裕?如果盒子里的东西卖不出的话,兄台今天晚上恐怕也会饿肚子罢?” 有一场大雪,鹅毛般簌簌而落。 第九十五章 快雪时晴帖(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光阴就像一场法术,将全世界都笼罩在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逃得出来。 眼前的中年男子仿佛一株过早干枯的树,还在壮年就已经在面上显出下世的光景,干瘪的身子被嵌套在破败的单薄衣衫中,就连一双眼睛都带上了浑浊的色彩。 这样的人物,偏偏怀中抱着的是一个檀木的盒子。虽说这盒子一打眼看起来并不活泛,可从他怀中传出的隐隐紫檀香,以及那偶尔露出的滑润光泽,还是足以抓住郑丹青的眼球。 郑丹青不是专门研究这个东西的,但却足够从中年男子身上的违和感中看出些事情来。 就算他的戒心再强,他也是来卖东西的。枯瘦成这个样子,卖东西却仍旧谨慎如斯,那就说明这个檀木盒子里的东西,要么是对他来说极为重要,要么就说明这东西是他偷来甚至抢来的。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郑丹青现在有些好奇。而很多事情,他一旦好奇起来,就难免要弄个清楚。 摄取食物是动物最基本的本能,饿成这样的人,当然会像高尔基所说的那样“扑在面包上”。郑丹青这样浅浅淡淡却又如针一般直直刺入他心口的话语,足以让中年男子面色微变,肚子也不合时宜的咕噜了一声。 中年男子面露几分谨慎与难堪,片刻踟蹰后,才低声道:“跟公子您透个实底儿,我这个东西,您……未必买得起。” 郑丹青闻言兴致更浓,挑了眉毛:“看来是个旧东西?” 中年男子不再说话,又将双眼移到了其他的地方,好像在物色卖东西的对象,又像是观察着什么。只是在听到郑丹青的话时,漫不经心的点了点头。 最起码已经开口了,这样就很好。 郑丹青轻啜了一口热茶,思付着缓缓问道:“是前朝的东西?” 男子偏头看了他一眼,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 “兄台,银钱的事情,其实你不必太过担心。”郑丹青微微一笑,压低了声音,“这家曲风阁的东家,其实并不是那位史老板。”说着,郑丹青像史延那边指了一下。 这话兜了半个圈子,男子稍显诧异的再去瞧郑丹青,果然从后者脸上看出几分高深莫测来。 这话里话外的意思,这间书画行的东家不是史延,而是你么? 仿佛为了证明什么似的,郑丹青低声微笑道:“兄台既然这样小心谨慎,不如去里屋详谈?” 说罢,便率先起了身,冲着史老板打了个手势,就自行往里屋走去。 史延并不知道郑丹青到底要做什么,以为他只是去里头寻个清静,亦或是找一些未拿出来的书画随意瞧瞧,便什么也没说,只笑着比划了一个请自便的动作,转头便陪客人去了。 那中年男子见状,愈发以为郑丹青才是真正的金主,这次不再有太多的迟疑,捧着檀木盒子,紧跟着走了进去。 厚重挡风的棉门帘在身后落下,中年男子打量了一下这稍显逼仄却又布满了字画的里间,稍稍放松了几分心情。 他开始思索起来,要是真的将盒子里祖传的字卖掉的话,应该怎样谈价钱、怎样夸宝,才能卖出一个真正的好价钱来。 赌场还有一屁股的债没还,自己也已经饿了三天的肚子。若非这样走投无路的时节,他是打死也不敢把这幅东西拿出来卖的。 一切就绪只欠东风,就等着对方开口问价,自己就将东西夸个天花乱坠方罢。男子这样在心中暗自盘算着,却渐渐发现,对方像是完全忘记了自己在这里似的,只随手翻看着柜子里的书画,甚至都没有回头看自己一眼。 他像是被当做了空气,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总要有一个率先开口说话,谁先开口,谁就失去了主动权。 郑丹青赌的就是中年男子今天非卖不可,所以他不着急,只慢悠悠的随手翻看着。 “……公子,这东西几百年传承,到了我这个家破人亡的不孝子手上,您……”男子终究耗不过郑丹青,人一旦饿了,就会失去很多东西,尤其是耐心。 “几百年的东西?这么说起来,是魏晋的旧物?”郑丹青只淡淡的应着,仍旧没有回头,“我们这里魏晋的东西也有几件,名家的东西价钱太高,想要卖出去也不容易。不大出名的人留下的东西呢,又卖不上太高的价钱,保存也是不易的……不过就是收藏着说出去比较好听罢了,你要是沿街去问问,其实没有太多书画行喜欢收魏晋的东西。” “我的可不是一般的东西!”男子被郑丹青不紧不慢的语调逼得有些着急,他有些迫切的走上前几步,手里的盒子想要放到眼前的书案上,一个转念又没敢松手。 郑丹青只淡淡的笑:“不是在下有所指,只是来卖东西的人……呵呵,这句话,在下听得实在有些多。” 难为男子皲黑的面容中竟然还能透出几分脸红来,这脸红倒不是因为什么害羞,而更接近于羞怒。他低头盯着郑丹青,几乎低吼着质问起来:“书圣的东西,难道还是一般的东西么?” 郑丹青正在翻动字画的手为之一顿,某个瞬间,他几乎能够听到自己的心跳。 眯了眯双眼,郑丹青感觉到自己的血液正在渐渐的沸腾。 片刻后才算是冷静了几分,郑丹青终于转过身来,轻轻的笑着:“王右军的东西,也是要分真伪的……” 一言未尽,男子终于隐忍不住,径直将檀木盒子放到了书案旁,双手先是在自己的衣服上蹭了两下,这才跪坐着,小心翼翼的打开了盒子,将一卷锦帛请了出来。 这一系列动作被男子做的极为严肃认真,仿佛他拿出来的并不是什么书帖,而是某种敬神的器物。 很难想象,从这样落魄到凄惶的人身上,竟然还能够看到这样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郑丹青甚至以为自己面对的不是什么破落户,而是一个真正书香门第传承几代的懂行之人。 可男子终究不是。 书帖在两个人的屏息凝神当中缓缓展开,展示完全后,男子收回了手。 拿出、展开,这是两个极为简单的动作,男子却做得异常艰辛、异常沉重。他原本就皲黑的脸黑的愈发深沉,他收回手,放松下来的时候,仿佛生命的一部分也跟着松开的手流逝了似的,于是一个大男人的眼中,竟都流露出稍许的迷茫与脆弱来。 早就被提到嗓子眼的心,在见到男子的表情时又是咯噔一声,郑丹青一时觉得自己几乎忘记了呼吸原本是怎样的频率,甚至用尽全身的力气,也难以让自己恢复到平时的冷静与淡漠中去。 他不能,他的确不能。 就像是行将饿死的人,很难在面包面前无动于衷一样。把书画视作生命的郑丹青,也很难在传世之作面前无所触动。 相反的,郑丹青的触动很深很深,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液在一瞬间猛烈的往心脏里回流,双手、双脚,甚至整个四肢都是冰凉冰凉的,甚至心脏在某个瞬间都已然停止了跳动,仿佛生命都只是一个虚幻的载体而已。 只剩下双眼看到的东西是异常真实的,那古朴的泛着纹路的麻纸,神乎其技到蕴藏着一种直透灵魂力量的字迹,甚至后人怀着极端敬畏的心情,所装裱素淡的锦帛。 一切东西就像是一种融合、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融会贯通。 芥子须弥,对于郑丹青来说,整个天地,其实都在这一片薄纸、笔墨之间。 不知什么时候,郑丹青双膝跪地,以一种几近膜拜的动作,近距离的看着那张浅薄、脆弱的纸。 他觉得自己的脸上稍稍有些养,便用手指去擦,这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很是丢人的泪流满面。 但那也只是微微笑了笑,并没有因为中年男子满脸的愕然而脸红或是什么。 像是放下什么东西了似的长叹一口气,郑丹青忽然觉得,或许老天爷把自己送回武周的目的,就是为了一尝自己的心愿。 如今自己遗愿清单里的东西,可以划除一条了。 几乎有些傻的呵呵笑起来,对面的中年男子明显有些恐慌,心想这位原本还清清淡淡的公子,不会是在忽然间着了魔吧? “原来‘山阴张侯’那四个字,真的是后人加的。”郑丹青喃喃的念叨了一句。 “啊?公子你说什么?”男子没听懂,有些诧异的问。 “没什么。”郑丹青笑了起来,忽然有一种宿命感充斥着他的内心,让他觉得前路一片光明。 他站起身,居高临下的看着这个落魄的中年男子:“这幅字,我要了。” 第九十六章 快雪时晴帖(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拢共不过二十八个字,但后世又对最后四个字,也就是“山阴张侯”四字耿耿于怀,总觉得这四个字的行书与前文笔势不一,虽然好,但未必是王羲之亲笔写就的东西。(注) 流传到后世的《快雪时晴帖》到底是真是伪尚无定论,但若是真正去问,这一行当的专家里,十个恐怕有九个半说它是唐代摹本,毕竟年代差的太远了些,途中又经过那么多的颠沛流离,能够完整保存下来的几率实在太小,让人不敢相信。 郑丹青跟随师父也去台北的故宫博物院看过几次,赞叹之余也未能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论证来。毕竟到了那个年代,谁也不敢宣称自己见过王逸少的真迹,只不过是从历代书家的笔记注诉中得窥那么一点点的背影罢了,除了唏嘘之外,也只剩下赞叹的余地了。 《快雪时晴帖》作为传世之作,郑丹青照着影音摹本临摹的次数当然不算少,但这对他来说终究是不够的。 儿时就做过那样的美梦,看到真迹出现在眼前,那将是一种怎样的发自内心的狂喜? 而今再看看眼前距离不过一尺的《快雪时晴帖》,郑丹青情不自禁的笑出了声,心想,这世间的一切,还真是一场难以捉摸。 “这位公子,您出多少钱?”面黄肌瘦的男子早已等的有些着急了,这时候他一直警觉的脸上,终于露出几分兴奋的模样来,摩拳擦掌的询问起郑丹青肯出的价钱来。 他虽然饿得要死,可毕竟还没有死。郑丹青方才失态间竟流出了眼泪,面对着这样激动不已的买家,不狠狠宰上一宰,那才是傻子。 中年男子下意识的搓动着双手,脸上开始浮现起难以按下的笑意。他盯着郑丹青,就像是盯着一块肥羊。 就像之前说的,后世之人,包括郑丹青在内,没有任何一个人见过王羲之的真迹。对于眼前的东西,郑丹青就八成的把握它是真迹,但很多东西,还要慢慢问来。 于是他这时候反倒不着急了,而是按下之前激动不已的心情,看着中年男子淡淡一笑,反手从房间的角落中拎出一个茶壶来,坐下,开始慢慢的饮。 茶已经凉了,但还能入口。 郑丹青看着中年男子的面色从贪婪喜悦渐渐变成诧异、焦急,微微笑了起来。 “价钱的事情不忙议,这么好的东西,按道理,我总要问一问来源的。”郑丹青淡淡笑道,“你手上既然有这么好的东西,出身想必也不一般,知道这种东西,来源有的时候比品相还重要些。书圣的东西传世不多,流传在宫外的就更少。我们这种人眼拙,单看品相可不敢直接定真伪的,你总要把这东西如何到得你手的来龙去脉,仔细的说上一说吧?” 中年男子面色微微难看了一些,双手的互相搓动,从最开始的愉悦贪婪,渐渐变成了一种紧张的情绪,面上也重新带上了那种狐疑、谨慎小心的色彩。 郑丹青却不着急,只慢慢的啜着清茶。 一提到这东西的来源,男子似乎就变得十分紧张。他仿佛在那里做了许久的心里斗争,最终竟下定了决心,起身将书帖收了,檀木盒子一关,夹起来扭头就要走。 郑丹青眼皮一跳,不慌不燥的道:“兄台可要想好了,便是这洛阳城的书画行再多,能够收东西不问来历的,恐怕一家也找不到吧?当然,兄台要是只想把东西卖个赝品的价,那我也不拦你。但若不是的话……呵呵,我瞧,兄台手上的东西这么忌讳说出来历,恐怕十分蹊跷罢?嗯?是偷的?还是抢的?如果书帖我买了,这些东西我自然不去追究。不过若是当真由别人得了去,我一气之下,直接把兄台告到衙门去说不定……” “别别别!千万别!”“衙门”两个字似乎是这男子的死穴,闻言立马转身,小心谨慎中带了几分委屈的道:“公子可别为难我!这书帖并不是偷抢的,我虽然如今落魄至此,可从小毕竟是听圣人教诲长大的,哪里回去做那等下三滥的事情?这书帖的确是家传的,要不是我如今快要被饿死,也绝对不会拿出这家传的宝贝的卖……” 郑丹青抬了眸子略带笑意的打量着他,浅淡道:“哦,原来阁下是姓褚的么?” 即便是以前没有见过真迹,却不代表不知道书帖传世的经过。 这《快雪时晴帖》原本藏于唐皇室,后来赐予丞相魏徵,又由魏徵转增与褚遂良。当然,再往后的消息就要延展到宋朝,而那个时候,书帖就已经有了摹本,真伪极难考校了。 而褚遂良出了是一代书法名家之外,也是曾经官至中书令,同长孙无忌共同辅政的一代政治家。只是到了武则天为后时期,被一贬再贬,晚景凄凉。不仅如此,就连他的后世子孙,也都被武后流放到他客死之地,远离京畿。 如果这书帖当真是家传的东西,那么眼前这个男子,只可能是褚遂良的子孙。 可若是褚遂良的子孙出现在了洛阳城,那就是违反了当年武后、也就是现在御座上女皇的命令,万一被人告发,恐怕也是九死一生。 果然,中年男子在听到“姓褚”这两个字时,整个人就跟着一瘫,原本就瘦削的面颊,愈发凹陷下去。 郑丹青见状就已经有了计较,这张书帖,已经是他的必得之物。 “褚遂良的子孙落魄至此,真是让人唏嘘。” 郑丹青的一声轻叹,却足以让中年男子浑身一抖。后者死死的盯着郑丹青,面露畏惧、恳求之色:“公子噤声啊!莫要说出去!万一传到官家耳中,在下性命不保。” 郑丹青只笑道:“我还跟你做生意,当然不会让你性命不保的。不过我奉劝你还是早点离开神都的好,哦,对了,如果你的书帖已经给别人看过了的话,那就愈发要着急了。” “没有没有,事关重大,在下哪里敢轻易出手给人瞧呢?要不是看公子气蕴不凡……” 郑丹青抬手止住了他的奉承,二人心里都明白,他之所以会把书帖拿出来,不过是误以为郑丹青是这间书画行的东家,手上的银钱够丰厚罢了。 “兄台给个价钱吧,我考虑考虑。”郑丹青直接道。 “这……”男子踟蹰了一下,伸出一个巴掌来,“五、五百贯,您看行不行?” 买下娇儿才花了一千贯,五百贯买一副王羲之的真迹,那可是赚大发了。 不过郑丹青看得出来,这价钱还是可以再往下打压的。而且说句实话,他如今才是真正的两袖清风,素来没有攒钱习惯的他,都是有钱就花,没钱再说。如今连一贯钱都拿不出来,更不用说五百贯了。 但是郑丹青并不着急,他只是看着男子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男子自己却慌了,赶忙改了口,道:“要不,四、四百五十贯?” 郑丹青仍旧不说话。 男子急了,咬牙道:“公子到底想不想买?这么好的东西,若是正常去卖,一千贯甚至两千贯都是卖得出去的!你……” “但现在的问题是,兄台你并没有正常的卖,不是么?”郑丹青看了一眼男子的右手,淡淡道,“只要是个正常人,养活自己总是可以的,怎么也不至于把自己饿到这种程度。更何况兄台也说自己是诗书传家,做个账房,帮人写写东西,也是能够糊口的罢?如今却落魄成这样,相比,与‘赌’字,脱不了干系吧?” 男子的身子僵硬起来。 “欠了赌债吧?听说神都这些要债的家伙可是足够凶狠的,剁个手指是小事,打残了的、打废了的,亦或是直接捆个石头扔进洛水里,过了几年才能发现一副残存的骨头的,这种事情在洛阳城里不算新鲜。兄台传承着褚公的血脉,也不好就这样断绝吧?” 郑丹青的话,让男子出了一身的冷汗。 “不过,我倒是忽然想到了一个法子。”郑丹青把玩着手中的茶盏,语气恬淡的像一个询问为什么月亮会有圆缺的天真孩子,“如果我直接把你杀了,不就可以把这书帖据为己有了么?又或者,再简单一点,把你的身份暴露出来,让书画行的伙计们把你抓起来送官,而书帖,也就自然而然的留下来了。你说,这算不算是一个好主意呢?” ―― ―― “史老板,借我点钱。”郑丹青拍了拍正在忙碌的史延的肩膀。 “哦,公子不必客气,要多少?”史延随口问道。 “两百贯。”郑丹青笑眯眯的道。 “行啊,您直接管账房要……等会儿,多少?”这才算是完全反应过来,史延愣了一下,停下手中的活计,转过头来不可思议的看着郑丹青。 “两百贯,我可不保证什么时候能还得上。”郑丹青笑着摊了摊手,“不过史老板要是不肯借的话,丹青就只好去找高利贷了。” ―― 注:褚遂良《右军书目》“行(草)书部五十八卷”第十一卷记载:羲之顿首,快雪时晴,六行。 这也是后世怀疑传世《快雪时晴帖》不真的证据之一,但到底原帖如何,无人见过。文中便搁此不议,只当传世之帖与原帖无异。 第九十七章 一夜洛阳(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丹青到底不是那种杀人越货的品性,几句话问清了那褚姓后人欠下的债务后,便估量着多给了些银钱,打发他去了。 二百贯钱,足够他还赌债已经买下几亩良田重新讨生活的。至于这钱到底要怎么花,郑丹青管不了,也不想去管。他只是本着良心做了他能做的事情,至于其他的,就与他无关了。 倒是这书帖一定是要买的,这么好的传世之作,万一还留在一个赌徒手中,结局如何都是很难说的。反倒不如自己买下来,最起码,郑丹青觉得自己会用性命去保护这些东西的。 两百贯的银钱的确不少,一开口把史延史老板都吓了一大跳。虽然二人交情很不错,曲风阁的复兴也脱不了郑丹青的功劳,可是二百贯……史老板还是觉得,应该问清缘由再商讨。 偏偏郑丹青要的急切,又摆出一副即便向城中高利贷借,今天也一定要拿到的架势出来。那些高利贷,也就是所谓洛阳城里地下江湖气息的东西,并不是轻易可以招惹的。史延可不希望郑丹青过些日子便身首异处,于是看着郑丹青难得摆出的那副疲懒模样,咬牙切齿一番,还是十分心疼的东拼西凑一番,将二百贯拿了出来。 郑丹青随口道了声谢拿钱便走了,史延瞪着他的背影瞪了许久,生怕他就这样一去不回,又下意识的觉得郑丹青并非这样的人。如此踟蹰辗转,令他之后的生意都交给了雇来的伙计,没了心思,当天晚上也不免一夜难眠。 相比之下,郑丹青可就逍遥自在的多了。昨夜抱得美人归,今晚又捧回了一件稀世珍宝。 素来性子浅淡的郑丹青,这时候脸上也不觉有了些发自内心的笑意,于是连飞霜看到容光焕发的自家主子时,都不免愣怔了好一会儿,直到郑丹青走进院子多时,他才胡乱的关了院门,追了上去。 “郎君郎君,那位娇儿姐姐,会是日后的主母么?”飞霜小跑着凑上来,瞪着一双好奇的眼睛问着。 “什么主母不主母的。”主母是下人对主家正妻的尊称,郑丹青好心情的看了他一眼,笑道,“你娇儿姐姐只是在这里暂住,结婚这种事情,是两个人的事情,当然要你情我愿的,还要看合不合适,哪里那么容易? “哦!”飞霜似懂非懂的应了,又下意识的伸手就要去接郑丹青手中的檀木盒子。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里头新得的书帖,郑丹青正视如珍宝着,哪里会假手他人?一想到自己捧着的可是后人全未见过的王逸少真迹,郑丹青的脸上就又洋溢出光彩与笑容来。 飞霜看着就觉得奇怪,打量了郑丹青一圈,问道:“郎君,你出门的时候不是拿伞了么?伞呢?” “啊!从曲风阁出来的时候已经不下雨了,伞大概是忘记在那里了吧。”郑丹青看了看地上残留的雪迹,方才那一场大片的鹅毛,如今天色却已经全然放晴,好像片雪从未飘落一般,果然是一场快雪时晴。 抬头看看天色,再看看院子里的梨树上雪迹开遍的梨花,郑丹青忍不住大笑三声,神清气爽。 …… …… 这夜几近子时,洛阳城安静的像是一个巨大的坟墓。 风雪都已经停止,只有走街串巷的打更人,拎着破锣、使唤着破锣嗓子,游魂一般的在各个坊中游荡着。 郑丹青旁晚回来时就一头钻进了书房,并吩咐下去谁都不要进来搅扰,于是便一个人抱着《快雪时晴帖》欢天喜地的研究、临摹,直到子夜时分,才手握着笔迷迷糊糊的趴在书案上睡了过去。 洛阳的夜色安静的让人觉得诡异,似乎除却田流坊之外,只有皇宫周遭的灯火是通明着的,皇宫值夜的守卫们站在皇城之上,看着百里的寂静与黑暗,也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李隆基这时候便站在皇城之上,夜风灌满了他黑袍,噼啪作响的火把,又将他身上的玄色软甲映照出一种静肃的光芒来。 他的左手习惯性的放在腰刀上,这样的姿势让他可以随时出刀。他的腰板素来挺得笔直,这不仅仅是因为儿时皇家严苛的规矩与教育,也是因为他的性情所致。 这样习惯于沿街放马,傲市游侠的人,怎么会轻易在人前弯曲下腰脊呢? 晚上虽然没有风,却不代表洛阳的冬日不冷。站在外头久了,裸露在外面的肌肤仍旧会有一种被刀锋割破的感觉,带着一种深深的刺痛感。 李隆基有时候很喜欢这种刺痛感,这样的感觉让他冷静,让他更为清醒,让他更加铭感于自己的生命,也让他对洛阳城的黑夜认知的更为透彻。 对于他来说,生命本身就是一场毫无预兆的追逐。身为李家子弟,谁都不知道女皇会不会让你见到第二天的太阳,于是还在孩提时代的那些年,李隆基有些深深的迷恋于黑夜,又或者,如今整夜的酒宴与田流坊的流连,也只是一种为了在黑夜中还睁大眼睛的借口罢了。 迷恋,有时候就代表着深深的畏惧。 而作为血脉中流淌着骄傲皇族血统的李隆基,绝对不容许自己对任何东西有所畏惧。 于是他总在黑夜面前睁着眼,死死的盯着,就像他现在盯着黑夜,偶尔又转过身来盯着皇城里面连绵起伏的皇宫一样。 “三哥,这天寒地冻的,外头的活儿让我们这些皮糙肉厚的家伙来做就是,您还是回去烤烤火吧!” 有同袍蹭蹭蹭的登上李隆基站立的箭楼,在黑夜的寒意面前搓了搓耳朵,又跺了跺脚。 与李隆基相熟的同袍们都管他叫“三哥”,不是因为血缘上的亲近,只是单纯的一种尊敬。 李隆基是那种很容易让人尊敬的家伙,这种人聪明却不会太过刺眼,为人豪阔经常请客却又不会让人觉得土豪,做人仗义从来不拿自己王爷的身份摆架子,随随便便一个普通出身的同袍,他都可以跟人家挎着脖子的称兄道弟,他脸上那种阳光、真挚的笑容,绝对可以让这帮子同袍为他卖命。 有的时候,或许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些人,生来就要比寻常人耀眼,就注定了要不同凡响的。 只是很多时候,这些人未必能够遇到那样的机会和际遇,更多的时候,是这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超凡之处。 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同袍,李隆基露出一口白牙明丽的笑了笑,道:“不必不必,原本今天晚上就是我值夜,哪有用兄弟们挡箭的道理?正好晚上吹吹风还觉得舒服,再说,大概还有小半个时辰也就换班了,瞧把你冻的,我看你还是赶快回去钻被窝吧!” 那家伙的确也被冻的够呛,这时候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缩着膀子道:“那……好吧,我就先回去了。三哥你也不用太认真,将军又不是不给你面子,何必非要这么认真的值夜呢?我看其他的皇亲国戚,也不过就是在咱们千骑或是金吾卫那里挂着职罢了,见过他们真正值勤的次数都少,更何况是值夜呢?三哥你又何必……” 李隆基笑骂道:“给你说的这么容易,咱们这一班本来人就少,我要是再不值夜,你小子还哪来的时间去伺候你家的小桃绯?还嫌老子值夜了?心里是不是嘀咕着你三哥我傻呢?我跟你说,老子这是讲兄弟义气!这叫为兄弟两肋插刀!” “是是是!三哥你是全千骑第一大善人,哪有人不知道啊!”年轻的同袍又跟着笑闹了几句,这才去了。 看着他的背影,李隆基不免又笑骂了几句,再转回满目黑夜时,虽然明明是子夜十分,他却觉得那粘稠感反而散开了一些,空荡荡的洛阳城不再那么黑暗了。 他毕竟还年轻,更大的命运还在等待着他的颠覆。 而在这时候的淳化坊中,郑丹青趴在书案上睡的香甜,手中紫毫饱蘸的墨汁已然干了。他的左脸失去平日风度的压在胳膊肘上,明显会被压出一个不雅的红印子来。 偶尔得到珍宝的郑丹青,就像是得到了玩具的孩子,竟然在这样四下无人的夜里,流露出几分天真来,倒也真是难能可贵。 只是这样的时光并没有持续太久,不多时,郑丹青就被院子里一阵熙熙攘攘吵得醒了过来。有些诧异的放下笔整理衣衫走出书房,却见飞霜正摇摇晃晃的背着阿普拉往屋里走,披了披肩的娇儿正在边上小心翼翼的扶着,面上带了些惶恐之意。 被冷风一吹,兼之被眼前的景物一激,郑丹青的睡意早已全无。他立刻走上前将阿普拉扶稳,即便是透过厚重的棉衣,他也能够感觉到阿普拉身上散发出的异样的热度。 “这是怎么了?”郑丹青皱了眉头。 “还好飞霜耳朵尖,听到了院门那边有点动静,就出去瞧瞧。没想到阿普拉大爷正倒在门外头,只晕乎乎的敲打着门。瞧这样子,不知在外头冻了多久了!”娇儿连忙回到。 第九十八章 一夜洛阳(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满屋子的酒气熏得人快要睁不开眼,偏生造就这气味的人兀自昏昏然着,躺在床榻上,满嘴说着些胡话。 额头上的温度可以称得上烫手,郑丹青三人用了不少力气才把阿普拉沾满了风雪的衣服脱下,又折腾到了床榻上去,尤其是飞霜,这时候脚底下脱力似的,发软的坐到了地上。 “飞霜,还能走么?”郑丹青收回了放在阿普拉额头上的手,开始帮他去解身上的其他衣物。 “能!”飞霜喘息着站了起来,别看是严寒的大冬天,他的额头上却已经布满了汗珠。 “去多拿些钱,找大夫。别让他们说什么晚上不出诊的浑话,用钱给我把门砸开!”郑丹青难得板起脸来说狠话,这时候这样的严肃中透露出的几分狠厉,让飞霜和娇儿都微微怔了怔。 “好!”飞霜倒是个聪慧的孩子,看了一眼阿普拉,知道这事情不能耽搁,于是二话不说,撒丫子就往门外跑。 “等等!”郑丹青叫住他,“多穿些衣服再去,莫要着凉了,要是病了两个,更麻烦!” “知道了!”飞霜面色一红,点头应了,飞快的跑了出去。 飞霜是见过冻死的人的,在这个年代,每到冬天,清晨的街道上见到几个一动不动缩在角落里冻死的流浪汉,并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 人命总是脆弱的东西,一场飞雪就足以拿去一个人的性命,人们早已见怪不怪了。 裹了最厚的棉衣服在身上,飞霜又蹬上了郎君给买的是、自己却一直不舍得穿的小牛皮靴子。他去了胡扎垫脚,从比他高了许多的柜子上头取下装银钱的小盒子来,打开翻了翻,又想了想,索性整个盒子都捧在了手里,转身就跑出门去。 飞雪早就停了,却无法阻碍这夜色中的冰寒。 黑夜像是能够吞噬一切的无形怪兽,在角落中残忍的笑着,舔舐每一个微乎其微的生命。 飞霜知道,就算不是流浪汉,伤寒也是能要人命的。想起自己因伤寒而死去的妹妹,他抹了一把脸,脚下的奔跑愈发快了。 屋子里,阿普拉上身的衣物已经被郑丹青脱了大半,皮肤依旧是滚烫的,甚至泛起红色来。 停下手,郑丹青回头看了一眼微微脸红的娇儿,道:“娇儿,麻烦你帮我取一些酒来。” “酒?”娇儿有些愣怔,难道都性命攸关的时候了,郑丹青还想要喝酒么? “嗯,我记着应该有一坛不错的烧刀子,你帮我拿过来。”郑丹青没有多做解释,“要快。” “这……好。”古代的女人,骨子里还是有着三从四德的东西的。就算是满腹的疑问,娇儿也只是稍许流露出了费解的表情,只是片刻的迟疑,便已经应了下来,转身出去了。 夜色重新被关到门外,郑丹青趁着这时候把阿普拉的长裤脱了,只剩**。听到娇儿走回的脚步声时,便将被子盖到了阿普拉身上。 “多谢。”接过那坛烧刀子,郑丹青打开盖子闻了闻,微微点了点头,“虽然酒精浓度不高,但有总比没有强。” “郑郎你说什么?”娇儿没有听懂。 “没事,”郑丹青微微摇头,甚至给了娇儿一个安心的微笑,“你先回房歇一歇吧,等之后大夫来了,恐怕还要有些煎药和照顾人的活计。咱们还是轮流来,否则任谁也顶不住的。” 娇儿只微微思付便应了下来:“好,就听郑郎的。”说罢,转身去了。 郑丹青看着她的背影,心想这个女人其实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颇有几分临危不乱的姿态,不像那等做作之辈,轻易的就做出几分大呼小叫的样子,实在聒噪的很。 拿着烧刀子回到阿普拉身旁,郑丹青随手把阿普拉里衣撕下了一小块只当手帕,倒上一些酒水,便往阿普拉的身上擦去。 “哎,你要是女人,我恐怕就得对你负责了。”倒还有些说笑的心思,郑丹青看着阿普拉烧的通红的脸,自言自语的嘟囔道,“发烧的怎么就不是个美人儿呢?” 这个时候,回到了自己房间的娇儿心中有些焦虑,无意间却瞥见了隔壁那位壮硕的小娘子留下的那封信,这才想起这信还没得及给郑郎。 之前是郑郎吩咐下不许打搅,所以就没敢去送。这回阿普拉大爷又出了这样的事情,恐怕这信的事情又要延后了。 娇儿并不清楚念奴娇的底细,从飞霜那里打听,飞霜也只知道是郑郎的旧识,再过具体、复杂的东西,这孩子就不知道也不明白了。 但或许在田流坊那种地方长大的女孩子,总是比寻常人在这方面要敏感一些的。娇儿总觉得郑郎和那位小娘子的关系似乎有些复杂,那位小娘子虽然长得不漂亮,可见到自己时的惊愕,询问到自己来历时的失落,再到问清自己名字时的错愕……娇儿敏感的觉得,二人之间的关系,似乎要比单单的“旧识”二字,复杂了太多。 心中不是没有好奇的,甚至认定了自己是郑郎的人的她,竟然心底深处还泛起了一丝隐忧。 她看着那封信抿了抿嘴,又抿了抿嘴。伸出去的手终究拿了回来…… 罢了,偷看书信这种事情,还是太过下乘了些…… 这个时候,远在几十里之外的念奴娇仍旧没有睡下。这里的风雪下的疯狂,念奴娇急切的目光透过因风吹而不断作响的窗子,似乎正在期盼着什么。 “小娘子还没睡?”看到念奴娇房中的灯还亮着,镖师迟疑了一下,还是叩开了她的房门。 “罗师傅,”念奴娇打开门,看着眼前这个上了年岁的镖师,从脸上挤出几分笑容来,“外头风雪太大了,窗子直响,吵得有些睡不着。” “哦,是啊,太吵。不过再过个把个时辰又要赶路了,小娘子还是抓紧时间睡一觉的好。”罗师傅似乎有些犹豫,扭头去了,每走几步却又停了下来,叹了一口气,没有回头,“小娘子,有句话我想了想又,觉得还是得跟你说一声。兄弟们的意思是,把姑爷安安全全的带回来之后,我们这些人……就要离开了。小娘子你一个女人家,把镖局扛起来这么多年,我们这些人也都是佩服的。当初留下来,除了看在总镖头的面子上,也是觉着小娘子你若是嫁个好汉子,镖局怎么说都还有些盼头的。可是事到如今…… “总镖头的身子怕是熬不过这个冬天了吧?姑爷如今怕是也成了废人。镖局有了这么一次失败的事实摆在这,日后再想接镖也就难上加难了。我们这些老家伙,按理说应该是跟总镖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可是我们这些人,哪一个家里不是几张嘴等着喂的?实在是,要养活人的……” “罗师傅不必再说了,”早就料到了会有这样一天,真正面对了,心却平静下来。念奴娇微微一笑,“个人有个人的出路,我也明白的。我从小的功夫是罗师傅你教的,如今罗师傅又帮我至此,其实已经仁至义尽了。这些事情我都明白,不会怪你们的。” “哎!”眼看年过半百的汉子长叹了一口气,在这样的雪夜中显得有些萧索,“其实这几个月的月俸银子……” “我一定会想办法给你们的!”念奴娇的双手背在身后,她的面色是平静的,手指却深深的嵌在手心里,几乎要刺出血来。 “不是这个意思!”罗师傅连忙摆手,“奴娇你把我们想成什么样的人了?我们就算是再混蛋,那也是跟着总镖头一枪一棍拼出来的,对咱们镖局、对总镖头、对你怎么说也是有感情的,怎么可能在这时候落井下石雪上加霜呢?我们商量过了,这个欠下的月俸银子就这么算了。但是奴娇你总要想想,这一趟镖走失了,赔款要怎么从哪里出……” 念奴娇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 罗师傅看着她,长叹一声,再无可言,转身而去。 风雪落长安,让这一夜显得愈发漫长。 同样漫长的,还有神都洛阳城。 “瞧这脉象,方才应该是烧的厉害才对。真是奇怪,难不成他们胡人与咱们中原汉人不同,这样的烧都能自己退下来么?” 有钱能使鬼推磨,大夫果然被大把的钱财砸了过来,跟着飞霜一路小跑,叫苦连天,以为这病人估计烧的快要一命呜呼了,到了地方一把脉,又不免愣怔起来。 “用了些外用的法子把体温降了些,但终究是治标不治本,还请大夫帮着开开药方。”郑丹青冲着大夫拱了拱手。 “这倒是小事情,烧的不那样厉害了,最起码不会伤及肺脉,也就无妨于性命了,倒也不必着急。”大夫又捻须听了一阵子脉,提笔开了方子。 “娇儿麻烦你帮忙煎药吧,飞霜,帮我送大夫。”郑丹青道了声谢,打了个哈欠就要离开。 “稍等稍等!这位郎君稍等!”大夫却急了,上前几步抓了郑丹青的袖子,“这位郎君,您还没有告诉我,这人的高烧,您是用了什么法子退下去的?” 第九十九章 等闲无事起波澜(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到底是什么事儿?让你喝成这样子,几乎把小命都丢了?” “别提了,我这是被人坑了!阿嚏――”缩在厚棉被里的阿普拉狠狠地打了个喷嚏,刚揉了揉鼻子要开口,一个字还没发出来,另外两个喷嚏又排队似的挤了出来,接二连三。 “哎呦!难受死我了,打喷嚏打的头都晕了!”揉着发胀的太阳穴,阿普拉抱怨着。 “看你以后还喝不喝那么多的酒.”郑丹青微微一笑,给他倒了一杯生姜热茶,给自己也倒了半杯浅浅的啜着,稍显严肃的问道,“但这事情我觉着奇怪,就算是你醉的再厉害,也没有到了家门口睡下的道理。你方才说你是被人坑了?到底是什么人?这个架势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不是飞霜发现的早,那恐怕你现在早就成了一缕幽魂了。” 被郑丹青难得的认真眼神看的难受,阿普拉嘿嘿一笑,道:“真的只是朋友开玩笑罢了,丹青你这么认真干嘛?我不是什么事儿都没有嘛?这个风雪算什么?我这么皮糙肉厚的,就算是在外头冻个三天五夜的都一点问题没有……呃,丹青,你为啥这么看着我?你这个表情有点吓人……” “大哥是觉得,这件事情一定要瞒着我了?”郑丹青似笑非笑的看着阿普拉。 “啊……没有啊!原本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啊!我不是都告诉你了嘛,只是玩笑而已!呃,丹青你去哪儿?不吃饭了么?” 郑丹青在门口回头淡淡一笑:“大哥你在洛阳城里也算是有些名气了,经常出入酒肆歌坊,那些地方的掌柜和小厮恐怕都对你有些印象的。既然大哥不肯据实相告,丹青只要用上一些蠢笨的方法,一个一个的打听一遍,看看昨天晚上跟大哥一同饮酒的,到底是些什么人。”说罢,作势就要往外走。 “啊!别别别!丹青你听我说!”阿普拉唬了一跳,连忙就从床榻上蹦了起来,结果晕晕乎乎的腿脚也软,一个踉跄就重新倒了下去,还撞翻了眼前的茶壶。 眼看着姜茶淅淅沥沥的顺着食案往地上流淌着,郑丹青却岿然不动,只倚门侧立着,冷淡的等着阿普拉的答话。 阿普拉被郑丹青冷漠的眼神看的畏畏缩缩,嘿嘿的赔笑了两声,道:“丹青,你相信哥哥我,我做事情,自然是有我的道理的。我知道你是担心我,不过……” 看着郑丹青仍旧不置一言,依旧一副转身就回去挨个酒家探寻的样子,阿普拉没了办法,咬牙道:“好吧好吧!丹青我实话跟你说了吧!我们家生意上出了一点问题,这事情牵扯的事情太大,不是你能够解决的了的。你千万不要出去胡乱打听,要是再把火引到你的身上,我这个大哥做的就实在是太不称职了。实际上……”阿普拉有些为难的看了郑丹青一眼,“呃,丹青,大哥能不能跟你商量个事情?你能不能跟公主那边说一声,请个假去外地避避风头……啊!对了!要不你就先搬到高戬高大人那里住一段时间也行!咦?我想起来了!你干脆就住到安定郡王府那里嘛!瞧我笨的!当然是住在公主那里才是最安全的!嗯!就这么定了!我去让飞霜帮你收拾东西……” “大夫开的汤药是有些安眠成分的,你折腾了这么半天,不困么?”不知为什么,郑丹青随口转了话题。 “啊?”阿普拉微微怔了怔,眨了眨眼睛,实话实说道,“被你这么一说,好像还真有点困了,有些昏昏沉沉的。”说着,阿普拉就打了个哈欠。 “那你就睡吧。”郑丹青淡淡一句,迈出房门。 “丹青!你要去哪儿?”阿普拉不无担心的问道。 “如你所愿,搬到安定郡王府去住几天。”郑丹青头也不回的应道。 “啊,这才是乖孩子嘛。”阿普拉砸吧砸吧嘴,觉得口里似乎还是有方才那汤药的苦味儿,郁闷的皱了皱眉头,又喝下了茶盏中仅剩一丁点姜茶,而后便迷迷糊糊的重新躺到了床榻上。 丹青丹青,这事儿你别怪大哥不跟你说实话。毕竟是我们自家生意上的往来,你要是无缘无故的牵扯进来,再被殃及什么吃鱼了,我这个做大哥的,心里会不安稳的。你年纪太小,除了才气之外,其他的世情你都是不大懂得。即便这些东西真的跟你说了,你除了干着急,也不可能有其他的办法的。哎,还是离得远一点吧,我们吐蕃的汉子,有什么事情当然要自己扛着……稍稍有些安下心来,阿普拉转身间说了几句梦中呓语,没过多久便呼噜起来。 至于郑丹青这头,他的确是在第一时间就出了门的,目的地倒也不是洛阳城里多如牛毛的酒肆歌坊,而是直奔张何的印刷坊而来。 张记印刷坊在城西南的章善坊中,距离南市不远,对于做生意来说,实在是个寸土寸金的好地方。 郑丹青打马而至的时候,张何正大马金刀的坐在店前头下马石上,单手端着一碗海口大的热茶,咕咚咕咚的喝出了几分黄河之水天上来的气势。 听到马蹄声,抬眼就瞧见了郑丹青。张何一怔之下又是一乐,起了身大笑间跟郑丹青打了个招呼,顺带着充当了一回马夫,帮着郑丹青牵了马缰,让他下马。 “怎么今个儿倒是有空到这来瞧瞧了?”张何随口问着,又不免仔细打量了一番郑丹青的白马,拍了拍马脖子,赞道,“这可真是好家伙,你从哪里弄来的?不少钱吧?” “渭城那边买回来的,那时候还不大起眼的小东西,如今倒有几分风神俊秀了。”郑丹青微笑道。 张何吩咐手下伙计将马儿好生照料着,便带着郑丹青往屋里走,一面笑道:“渭城那头接近边关,胡马流通的也多,不过你这一匹……要是我张何没看错的话,恐怕是一匹大宛马!” “大宛马?”就算是再不懂马匹,郑丹青也听说过这个名字,“我听说过汗血宝马……” “对!说的就是这个,算是别称吧!”张何笑道。 “可是,这马儿我平日虽然骑行的不多,但也用过几次。未曾见到它有什么流汗如血色的奇状……” “你啊!我说一句不中听的!这大宛马放到你手里,可真是有些暴殄天物喽!”张何颇有几分哭笑不得的样子,“好马也要好好训练,你用对待普通马匹的方法对待它,它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不同呢?更不会显示出自己的不同了。哎!实在是浪费!太浪费了!好好的一匹大宛马,你怎么喂的?都喂肥了!” “呃……”郑丹青这人有一充好处,就是不懂的时候绝不装懂,不明白的时候便虚心请教。 这小白马,他都是随手丢给飞霜去喂的。他从上辈子到这辈子,从来没有养过什么宠物,又怎么可能知道应该如何养马?更何况是这等足以称得上是宝贝的马儿? 当即思付了一下,郑丹青道:“张老板这么懂马,一定也养得好了?要不然,这匹小白马就送给张老板吧。” 张何闻言,脚下步伐就是一滞,一双眼睛差点没瞪出来。 “怎么了么?还有其他什么我不了解的说法么?”郑丹青有些疑惑。 张何无奈,挥手道:“我说郑大人啊郑大人,您知不知道这么一匹大宛马看起来不起来,市面上要卖多少钱的?” “多少钱?”郑丹青笑吟吟的问道。 张何看了郑丹青一眼,摊手叹气道:“跟我送上的那两块金条的价值差不多了。” “哦,那果然很多。”郑丹青点了点头,“那张老板就收下吧。” “您到底有没有挺清楚?”张何颇有几分哭笑不得,“那可是价值一千贯的家伙,您就这么随手送给我了?” 郑丹青眨了眨眼睛,对钱财素来没有什么概念的他,不大明白张何在激动些什么。 他闻言只思付了一下,便虚心请教道:“张老板不是也给过我价值一千贯的金条么?为什么就不能收下这匹小白马了?” 看着郑丹青眼中那份诚恳的请教之意,张何彻底无语了。 眼瞧着张老板无奈的长叹一声,便抬脚进了店面,郑丹青有些不大理解的侧头想了片刻,仍旧没有想明白,于是只好跟了进去。 店面里有客人与知客正在拿着一本书讨论着价钱与收货的时间,厚厚的门帘将前头的店面和院子、以及做印刷的地方隔绝了起来。 张何跟前头的知客们点了点头,便带着郑丹青进了后院,边走边道:“多亏了郑大人,如今我这里的生意当真是蒸蒸日上了。至于那匹马,那么贵重的东西,我张何是打死都不敢收的,说句实话,我也未必养得明白。要是郑大人当真要送人的话,我到有一个好人选,恰好大人您自己也认识。” “哦?哪一位?” 张何呵呵一笑,指点迷津:“临淄王爷。” 第一百章 等闲无事起波澜(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做了这么多年的印刷生意,我倒也摸清楚了几分里头的门道。其实说句实话,这做生意啊,跟我们在江湖上拼打拼杀的抢地盘也差不多。赢了一场仗未必就能够得到什么,不过这些个盘口和店铺,还都是这一场场真刀真枪的拼下来的。要不是那些一场场小仗的胜利加起来,也未必就能够赢下这个盘口来……” 张何随意说着一些感慨,这时候也觉着自己说的不大顺溜,笑着对郑丹青道,“我就是随口说说,郑大人也随便听听。都是些粗话,乱七八糟的,郑大人不要见笑就好。” “张老板叫我丹青就好,别一口一个大人了,叫得我脑仁子生疼。”郑丹青微微一笑,“张老板说的这道理,丹青倒也听得明白,就是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是么?” “对对对!就是这么一句话,啧啧!可说到我心坎儿里去了!这话要是不说明白吧,我这胸口就觉着堵得慌!一个劲儿的说吧,又偏生乌七八糟的一大堆说出去了,别人又没懂!哈哈!还是你们读书人厉害!”张何大笑的冲着郑丹青树了大拇指,又道,“我要是直接唤名字,也不太尊重了些。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张何就管你叫一声郑兄弟!” 郑丹青作为后世的灵魂,向来在称呼上没有那等刻板原则,这时候自然无不应允。 张何倒是喜欢郑丹青这份豁达劲儿,笑着说起印刷坊生意的近况来:“就像郑兄弟你之前说的,不积跬步什么的。你给我的那个法子,绝对是可以震惊所有同行的东西,不过真要说成效、说利用这个法子赚的银钱,现在的确是为时尚早的。毕竟生意还要是慢慢的做,我若是随口吹嘘出去,说是我这里做加急的印刷比别的地方快上几十倍,这样的海口夸下去,就算我能过做的成功,主顾们却未必相信。 “我没读过几天书,脑子也没有那么灵光,想出来的点子也都是些笨方法。我让跑堂的知客们介绍着,说是加急的东西,根据时间要多出三成到五成的价钱,如果到时见我们没有完成的话,就以两倍的价钱赔偿。明码标价,白纸黑字的,到得现在,倒也做出去了一笔……哈哈!说起来也挺有意思,那为主顾可是吓了一大跳的,他哪里见过这样快的印刷法子。整个人愣怔着就出去了,哈哈!” 张何笑的豪爽,带着郑丹青进到了印刷场地,指着那一排排刻好字的“印章”,接着笑道:“慢慢的往外传扬的话,主顾总是会有的,生意也必定会越来越好。而且我也盘算过,这个法子给我带来的也不仅仅是印刷速度上的好处,人手上也要少很多的。以前生意忙的时候,甚至要从外头高价请师傅来做活。如今却用不着了,不过就是找字罢了,等常用的那些字都雕刻的全了,恐怕会更加快一些。” 正在忙碌的两位师傅,都是那天晚上跟郑丹青有一面之缘的,这时候见到他这个“发明”了活字印刷的家伙,就仿佛见到了祖师爷一般,连忙上前问好。 “这两个老家伙都是我的心腹了,当年跑江湖就穿一条裤子的,如今还是不离不弃,绝对信得过!”张何爽快的拍了拍那二人的肩膀,又对郑丹青道,“所以说啊,那两块金条绝对不白给。原先其他的那些纂刻师傅,都被我辞退掉了。就单凭着用人这一块儿,每个月就能给我剩下几十贯钱来!等我们张记印刷坊速度极快的名号打出去之后,那可就更加是财源滚滚喽!” 郑丹青闻言笑道:“到底是张老板有经商的精巧手段,否则这种法子,就算是烂在我这里,也未必会有什么作用的。” 他客套了一句,看着眼前那密密麻麻看似整齐,实际上排列异常散乱的单字“印章”,对那两位师傅道:“二位师傅有没有觉得,随着这些字越来越多,印刻的时候也就会越来越难找了呢?” “郑大人真是料事如神!这就是我们这几天正在头疼的事情,若是能够找的足够快,印刷的速度恐怕还要再提升提升。”看着郑丹青脸上淡淡的笑意,师傅心中不免咯噔一声有了计较,连忙拱手请教,“难道郑大人还有什么奇思妙想?” “奇思妙想不敢当,不过想法还是有一些的,具体的话,还是要靠二位师傅协商了。”郑丹青微微一笑,“汉字的本源皆是象形,又分偏旁部首,或左右、或上下,千百组合方成如今这浩渺之数,若是多了,别说从万千中找寻其一,即便是看着恐怕都要头疼的。丹青倒是觉得,如果可以的话,完全可以按照偏旁部首将这些字排个顺序,比方说‘流’‘波’‘浪’这几个字,就可以放到比较接近的地方,最起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一目了然……” 郑丹青说的不过只是后世再普通不过的词典排序之法,可是对于对此闻所未闻的张何等人来说,实在是高妙至极的东西。 张何连忙奉上好茶招待,郑丹青便又淡笑着详细说了些其中的东西,比方偏旁部首亦可以按照笔画数排列之类之类的事情,让几人听得连连赞叹,双眼放出光芒来。 “我张何上辈子也不知做了什么好事,竟让我结识到郑兄弟这样的人物。”张何长叹唏嘘不已。 “不过是一些想法罢了,张老板能够采纳,那才是丹青的荣幸。”郑丹青微微一笑,“再者,丹青还有事相求。” “瞧我!”张何一拍脑袋站了起来,“最近真是因为这活字印刷的事情魔怔了,满脑子都是这些个东西,其他的事情都放在一边儿了,这么长时间,竟是忘了问郑兄弟的来意!郑兄弟你放心,有事情你就开口,张何必定竭尽所能!” “张老板真是客气。”郑丹青淡笑道,“也并非什么了不得的大事。丹青有一位大哥,对了,张老板也曾见过的,就是那位吐蕃人,名叫阿普拉的……” …… …… 因为阿普拉的事情,郑丹青今日向公主告了假的,而今忙活下来,竟然也到了傍晚时分。 雪早就不再下了,肚子倒是叫唤起来,郑丹青牵马告辞了张何,想了想,还是打马往积善坊五王宅去了。 阿普拉的事情,郑丹青摘了些枝叶对张何说了,麻烦他帮忙查一查背后是不是有些问题,是不是有人要害阿普拉。这查询的东西,自然也包括其中的原因。 张何一口应了下来,痛快无比,甚至在郑丹青面前唤了手下往雷老大那里送信儿,一应事情做的周全。 如果张何这边查不出什么,郑丹青没准真要偌大洛阳城的酒肆歌坊一家家挨个打听了。那可是个足够浩大的工程…… 洛阳城里每到这个时候,都会孕育出一种香喷喷的味道。炊烟、脚步、茶饭,在不同的感知中糅杂成家的味道,香甜的让人足以入梦。 街面上步履匆匆的人开始增多,很多街边的小贩也收了摊位。还在咿呀学语的孩童举着一块母亲烙的饼,咿咿呀呀开心的跑着,一个不小心,就是一个屁墩儿,偏偏饼却保护的好好的,攥在手里,没有掉落。 普普通通的生活里,总是洋溢着一种暖洋洋的滋味。只是这种滋味太过浅淡,在其中生活的久了,就很容易把这种味道完完全全的忽视掉。 这样的暖意,每天的这个时候最为厚重,厚重的足以笼罩整个洛阳城。 可是郑丹青沿街打马,越是沿着定桑门大街往洛水走,两旁的建筑与院子就越来越端庄华贵、精巧细致,偏偏那股子原本就浅淡的暖意,也在这样的高墙深院中,愈发淡了下去。 相较之下,积善坊五王宅这里似乎还好了一些。 郑丹青叩响院门的时候,前来开门的,是一个瘦竹竿,一面开门还一面念叨着:“臭小子你倒是还知道回来!你自己说说,你已经多少天不着家门了?呃……” 话说完了才发现眼前并不是他的三弟,瘦竹竿二哥眼看着稍显眼熟的郑丹青,有些尴尬的道:“抱歉抱歉,还以为是我那位三弟……阁下是……” “在下郑丹青,太平公主撑伞,在高阳郡王出殡时曾与衡阳王您有一面之缘。”郑丹青微微一笑,认出了来人。 “啊!原来是郑大人!快请进快请进!”在门口说话并非待客之道,虽然李成义并没有想明白对方是谁,可骨子里根植的贵族礼仪,仍旧让他对郑丹青以礼相待。 “丹青还有些事情,就不多加叨扰了。”郑丹青微微一笑,拍了拍身旁的白马,“来此也并非什么要事,在下与临淄王几次相交,知道他是爱马、懂马的。丹青无意之间得了这匹小家伙,旁人说还不错,我自己不懂,养着反而可惜了,所以便前来赠与临淄王。” 马缰被递到自己手里,李成义还没反应过来前因后果,郑丹青已然施礼告辞,悠然去了。 第一百零一章 等闲无事起波澜(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张何那头消息送到的时间,是第二日的下午。而且一应事情做得周全,直接把消息送到了安定郡王府。 郑丹青得了消息从角门出来的时候,张何便引着他往旁边一个茶肆去了,随口要了些茶水茶点,看着郑丹青,欲言又止起来。 “郑兄弟跟这位阿普拉,关系如何?”张何这种混江湖的人不会那等拐弯抹角的盘算,跟他们这等人说话,连寒暄都省了去,倒也舒坦。 “同住一个屋檐下,我又口口声声唤作大哥的,张老板以为如何?”郑丹青轻笑起来。 “哎!我猜也是。”张何搓了搓双手,面上泛起几分难色,“不过我劝郑兄弟一句话,你那位胡人大哥可并非什么简单人,郑兄弟年纪轻、心思单纯,如果有可能的话,还是离他远一些的好。这家事情,他现在所面对的问题,实在太过棘手了些,不是郑兄弟你能够处理的了的。” 郑丹青知道张何也是为自己担忧,不禁微微一笑,道:“如果丹青自不量力,非要管上一管呢?” 茶水和茶点在这时候送了上来,看起来也算精致,偏偏没有人去动。 “我张何没看错,郑兄弟果然是一位性情中人!”张何点了点头,有些赞赏的意思,“那我就跟你说句实话吧,那位阿普拉之所以会得了这个教训,不在于别的,只是因为他生意周转上有了问题,借了不少高利贷,现下却还不上了。但我也深问了一句,阿普拉做的并不是什么普通生意,有些大人物似乎对他也有意见的,否则也不会想要他的命了。” “张老板口中的大人物,不知道是哪方面的大人物?” 张何看了郑丹青一眼,隐隐有些迟疑:“我们这些混江湖的,在话本和民间的故事或许有些风光,但到底如何,我们自己清楚,不过都是些地底下的老鼠罢了,贵人们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就能够活下去,要是贵人们哪天兴起,想要好好的收拾收拾庭院,但我们也不过就是些……” 郑丹青抬手止了张何后面的话,点头道:“张老板说的有理,是丹青不懂规矩了。”他思付了一下,又问道,“我大哥究竟欠了多少钱?欠的又是哪里的钱?如果这些钱能够先还上的话……” “如果钱能够还上,事情当然还要好说一些。不过……”张何有些为难,“不是我张何不讲义气不帮忙,实在是这数额太大了些,就算是在下倾家荡产……” “丹青就是随口问问。” 张何迟疑道:“郑兄弟还记得我之前送上的那两块金条么?” “自然记得。” “十倍之数。” 两块金条大概市值一千贯钱,十倍之数,自然就是一万贯了。 万贯家财,足够一个小康之家生活一辈子了。虽然早就猜到阿普拉做的生意足够大,但郑丹青还是没有想到,竟然大到了这等程度。甚至跟一些大人物扯上了关系,事情恐怕会更加棘手。 “多谢张老板据实相告。”郑丹青起了身,微微一笑,从怀中摸出些零散钱,将无人触碰的茶钱结了。 张何追了上去,不无紧张的问道:“郑兄弟你要做什么?” 郑丹青微笑道:“当然是回王府,公主那里,可不由得我随意告假的。” …… …… 阿普拉的事情,张何事无巨细的打听了一遍,其中所打听到的,自然也包括阿普拉与郑丹青之间的一些关系。 依照着张何的想法,其实二人之间恐怕说不上有多么深厚的情谊,毕竟相识时间不长,不足半年,谁也没有必要为了谁出生入死的。 即便是夫妻之间,都难免有大难临头各自飞的时候,更何况是这么两个原本就没有太多交情的异族人? 郑丹青的离开,落在张何眼里,那就是从这件事情中抽身而出的表现。 这样当然是正确的,你郑丹青说到底不过是个太过年轻的书生,虽说脑子里有些稀奇古怪的点子,以及别人口中议论的才华,可是这些东西,终究与生意、与钱无关的。 在生意场上,没有钱就是寸步难行。更何况,他阿普拉做的,哪里是普普通通的生意? 在江湖上混迹这么久,张何见过的落魄书生不知繁几。世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这句话,并不是毫无道理的。 收手不但是郑丹青最好的选择,也是张何最希望看到的事情。毕竟郑丹青这个人,他是欣赏的,也觉得是自己应该报答的家伙。如果他真的不管不顾书生意气的一头扎进这潭浑水里,他张何也只好咬咬牙跳进去。 虽说不一定有什么用处,可是一辈子的江湖气,还是让他不得不跟着跳下去。 但是现在就好了。 一片清净。 最起码,在张何看来是一片清净的。 至于郑丹青,他在当天傍晚雇车出了洛阳城。他先回到家取了一样东西,然后便直奔李思训隐居的小村庄而去。 他心里有一些计较,一万贯虽然多,却不是完全没有着落的。他上辈子做的,原本就是空手套白狼的活计,随随便便几笔便可以千金不易……当然,这都是外行人眼中的样子,对于郑丹青来说,每一次落笔都是用灵魂和心血换来的,当然值那个价钱。 钱这个东西,郑丹青从来不看重。但如果钱能救人,他也绝对不会不舍得。 郑丹青这个人或许对人对事太过冷漠,但有些事情、有些人,他是在乎的。他有他自己的道德与是非观,在他看来,阿普拉千方百计的不愿自己卷进这场是非当中,单凭着这一点,就足以让郑丹青出手帮忙了。 这就是郑丹青的是非观,简单直接,没有什么高妙可言,更不必皓首穷经的从故纸堆里翻找依据,亦或是深究阿普拉之所以陷入这场麻烦到底是因为什么。 他想帮的人,直接也就帮了。 世情对于一些人来说或许复杂的千丝万缕,但是对于郑丹青来说,就是这样简单直接…… 他叩开李思训家门的时候,天空中最后一缕日光的温暖都已经被收纳的完全。村庄被一种浩渺的灰暗满布着,仿佛已经快要进入梦乡。 只剩下西边的苍穹还挂着几分渐变的琉璃色,透着些异世的幻彩。 “丹青?怎么这么晚?可是有什么要事?”前来开门的李昭道看到来人时明显怔了怔,他的身上披着半旧的冬衣,大概误以为是邻家的孩子又在调皮捣蛋。 “机缘巧合,得了些难能可贵的好东西,激动的有些情难自制了。”郑丹青指了指自己怀中的檀木盒子,笑了起来,“昼短苦夜长,想要与人一同品鉴品鉴,又觉得偌大洛阳城里,找不到一个同道中人,所以前来叨扰。” “什么好东西?”李昭道也被郑丹青的笑容感染了,明显好奇起来,又侧了身子让郑丹青往里头进,“瞧丹青这话里话外的意思,必定是难得之物了?” “的确是难得一见的东西,我觉得九成是真的,但又有些拿不准。”郑丹青顺着李昭道的意思,进了院子。 屋子里昏黄的灯光隔着窗子透出来,在这样极片面的傍晚的微光下,竟跳脱出几分生命的实质来。 右面的屋子里,隐隐传来几声孩童的玩闹声,房门在这时候被从里面开启,一个年至中旬却行止优雅的女子走了出来,用一种带了几分江南水气的口音柔软的问道:“昭道,是客人么?” “没错。”李昭道转过头看她时,声音也愈发放的柔和,眼角的皱纹悉数堆起,每一丝皱纹里都流露出一股子幸福的味道,“芍娘,这位是郑大人,父亲的小友,虽然年轻却十分有真知灼见的。丹青,这位是拙荆。” 中年女子只穿着浅淡朴素的衣衫,不着粉黛,在这样的乡野之间浅浅的一笑、微微的一福,竟生生的淡出几分脱尘的味道来。 “那你们先聊着,郑大人也尚未用饭吧?我去多准备一些东西,郑大人一道吃吧。”芍娘柔和的笑着。 “嗯,切一些腊肉吧,也烫两壶酒。”李昭道看了一眼郑丹青手中的檀木盒子,“郑大人拿来品鉴的必定是难得一见的东西,父亲恐怕会很高兴,若是没有酒的话,可是要发火的。” “知道了。”芍娘笑着应了,又对郑丹青说了浅浅的几句独属于主人家的温寒,便径自往伙房去了。 这样出尘的女子,偏偏要走进那满是尘俗气息的伙房中去。这明明是一个足矣煞风景的画面,可是被芍娘做来,却又是那样的自然而然、云淡风轻,仿佛一面飘逸流畅的画卷。 郑丹青有些难得的愣怔着,不论是在前世还是今朝,如此优雅脱尘的女子,实在是太过少见了些。 仿佛是看出了郑丹青眸中的些许诧异,李昭道轻轻的叹了一口气,微笑道:“芍娘原本也是书香世家的娇小姐,如今却要跟我在这乡野间受苦受累,年轻时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她,现下却甘之如饴,真是难为她了。” 第一百零二章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到底是些什么好东西,值得你连夜跑出城来?” 房间里,李思训听了李昭道的解释后,轻笑着摇了摇头,那面目表情中,明显是觉得郑丹青这孩子还是太过沉不住气,需要打磨的。随意又想起了自己的小孙子,不免开口问李昭道道:“文生在干嘛?芍娘做饭去了?让她多加两个菜” 文生就是上一次郑丹青拜访时,差点被他弄哭的小屁孩。 别看是隐居在乡野,大家的规矩是不能忘得。方才李昭道先让那孩子出来问了安,才打发小家伙回去读书。 “在背《毛诗》,我说了,晚上要考校他,如今正着急着呢。”李昭道笑了起来,“芍娘那边我也已经吩咐下去了。” 李思训闻言点了点头,又指着郑丹青道:“老夫可跟你说,我们这有吃有喝,不过可没有多余的床榻。你这样巴巴的跑来,要是没有睡觉的地方,老夫可是不管的。” 老头子明显有些畏寒,手脚一直缩在厚厚的棉衣里,说话的时候还显着有些精神矍铄,一旦不开口了,那种独属于老年人的困顿,就会从他浑身上下的毛孔中散发出来。 岁月不饶人,不管是贩夫走卒还是传世画家,在生死面前时,到底都是一介凡人。 “不睡倒也无碍,想来瞧着这一幅东西,就足够兴奋一整夜的。”郑丹青笑着将檀木盒子放到了书案上,想了想,笑问道,“是现在瞧,还是一会儿用了饭再瞧?” “有什么区别么?”李昭道有些好奇的问道。 “我怕现在瞧了,诸位一会儿就没有什么吃饭的心思了。”郑丹青笑道。 “大言不惭!”老头子佯怒,“这天下间有多少东西值得废寝忘食的?” “不多,确实不多。”郑丹青笑道,“不过老先生说说,王逸少的东西,值不值得?” “郑丹青,你说话可要负责任!”李思训的眼睛明显亮了起来,李昭道也惊得重新站了起来,盯着郑丹青手中的盒子,颇有几分瞠目结舌。 “当然负责任。”郑丹青一面说一面将东西小心翼翼的拿出来展开,“方才还跟昭道先生说,这东西真不真,我是有九成把握的。不过到底如何,还得靠老先生拿主意。” 另外二人早已在这时候凑了上来,老头子一脸的期待,那副模样,跟馋肉的孩童望着锅里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是什么?是哪一幅?” “《快雪时晴帖》。”郑丹青说着,将书帖轻手轻脚的完全展开。 轰然一下,李昭道觉得脑子嗡嗡有声,整个屋子原本就不明朗的油灯,在书帖展开的瞬间又暗淡了不少。双眼就像是被某种带有魔力的东西附着了似的,于是他死死的盯着那个传承了几百年才终于到得自己眼前的旧物,莫名其妙的双膝一软,跪了下来…… 鸡栖于埘,月明星稀。 如果有流寇在这时候洗劫这个村子,很有可能的结果,是他们无法从这个贫瘠的乡村中翻找出什么值钱的东西来。价值连城的《快雪时晴帖》在他们眼中,只会是一方毫无用处的黄纸,反倒是那檀木盒子有些看头,如此“买椟还珠”,倒也算有些新意。 不过流寇终究不会来,这还是长安三年的冬季,虽然已经有一股子蠢蠢欲动的兵戈之气盘旋在洛阳城的上空,但距离这等穷乡僻壤,还是遥远的很的。 片刻的欢愉就足以让人乐不思蜀,对于屋内这三个视字画重于生命的人来说,眼前这个跨越光阴而至的《快雪时晴帖》,带着一种让他们死可瞑目的力量。 这份力量也足以让活人魔怔,郑丹青看着眼前二人各自惊愕、欢愉、兴奋、慨叹,终至繁芜杂糅、声泪俱下的模样,不禁轻轻一笑,知道自己第一眼看到书帖的时候,也如此失态了很久。 这是一种外行人看起来神经,自己才明白其中奥义的失态。 人生在世,总要拥有那么一两样寄托情怀的东西。对于这方寸之间的三人来说,书画就是他们共同的寄托…… 不知用了多久,二人才纷纷恢复了常态,李昭道用来拭泪的袖子已经湿了,明显有些尴尬。 相比之下,李思训的确要好很多,他面对《快雪时晴帖》的时候,更多的是一种唏嘘慨叹,仿佛见到了天各一方的老友一般。 “我是不曾见到过真迹的,不过这《快雪时晴帖》当年在宫中,后来褚河南被流放后才开始流落民间……我父亲曾经多次提起当年在宫中见到此帖的样子,哎,如今想想,恍如隔世。”李思训开口解释着,又不免摇头叹息了一番,遂又问道,“你是从哪里得来的?” 这一段经过没有什么好隐瞒的,郑丹青便照实说了。 “可惜了,褚河南的后人,怎么沦落成此番模样,把祖辈留下来的传世之物拿来卖……不过好在终究是流落到了你郑丹青的手里,要是随意卖给了那些不知珍惜之人,那才真的是焚琴煮鹤、暴殄天物了。”李思训感慨道。 郑丹青微微一笑,心里却不免发出一声叹息。若是李思训知道自己的盘算,清楚了自己到底要做什么之后,恐怕就会恨不得把今天这番话一字字的换成石头,然后一块块的砸在自己身上。 当然,这些事情,还没有必要让他知道。 “既然老先生的父亲曾经在宫中见过真迹,可曾品评过什么没有?又或者,有没有什么值得参考的话,能让咱们看出来这书帖的真伪的?”连夜的跑出城,这句话才是郑丹青想要的重点,他这时候并不突兀的说出来,心中却已经万分清醒。 李思训点了点头,捋须道:“的确,虽然时隔多年,但父亲对这书帖的赞赏,老夫还是记忆犹新的。当时这书帖给父亲最大的印象,应当就是‘圆劲古雅’四个字。‘圆劲’是说它字字珠玑,有锋芒而不外露,凝神、聚气、内敛、闲适,笔笔如若闲庭信手,却又劲力实足。丹青你也是明字科出身的,自然应该明白,这样的话语也就代表了返璞归真的最高境界。” 郑丹青适时点头,又听李思训接着道:“至于‘古雅’二字就更好解释了,师古而不为束缚,爽赖而雅致超脱。这里面的雅,既是力透纸背、刚健磅礴的雅,也是妍丽温润、俊秀明丽之雅。所谓刚柔并济、形神具备,说的也就是这样的超凡脱俗之所了。呵呵,明明信手拈来、冲淡从容,却偏偏能够在笔端化出此等高超之技艺,真是让人赞叹!” 李昭道听着父亲的论述,跟着那些看似缓急可控的笔锋去瞧,果然瞧出几分看似平常中的惊心动魄来,不免又敬又畏的道:“果然如此,真是让人咋舌!怨不得太宗陛下最推崇王右军之字,实在是远非他人能够相提并论的。” “这是世人常论,但是在为父看来,恐怕也是有些失了公允的。”李思训语出惊人。 李昭道不由得怔了怔,请教道:“父亲这话怎么说?” “的确,王右军的字绝对是返璞归真、登峰造极了。但自古文无第一,其实哪里就有什么某某人的字,完全凌驾于旁人之上的道理?自太宗之后,世人都是赞王右军而贬王子敬,可实际上,我瞧二人的书帖,各有所长、各有风骨,未必就不能一较高下的。” 王子敬就是王献之,王羲之的第七个儿子。名气虽然不及书圣王羲之,但书法技艺上却同样不凡。 乾隆三希堂法帖,除了王羲之的《快雪时晴帖》之外,还有一样便是王献之的《中秋帖》,而其中纵逸豪放、连绵不绝,也同样是让人绝倒的。 甚至在《世说新语》中还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 谢安询问王献之:“你的书法与你父亲王羲之相比,到底谁优谁劣。” 王献之回答说:“各有千秋而已。” 谢安却道:“其他人似乎不这样认为。”言下之意,世人还是觉得王羲之要高妙一些的。 王献之答道:“外人哪得知?” 一句“外人哪得知”,看似简简单单的普通回答,细细品味却发觉不同寻常,这短短五个字里,分明满是对自己书法的自信,以及对他人鉴赏能力的不屑一顾。 轻飘飘五个字,却是一份骨子里那晋人独有的疏狂。 只可惜太宗皇帝李世民,素来只喜欢王羲之的书帖,对王献之的字不予重视,这才变相导致了王献之传世之作的数量极少。 正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帝王家的好恶,对于艺术品来说,实在是最为致命的威胁。 第一百零三章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除却这笔势笔意之外,家父也曾经说过这书帖上的章的。只可惜事隔多年,这《快雪时晴帖》几经转手,其中种种际遇你我不得而知,也定然不能用之前家父的描述全然做判断了。” 李思训接着道:“但终究有些可寻之迹,也并非无可推断的。据父亲所言,他当时见到的时候,书帖上共有印章三枚。汉隶阴文‘中正’一枚、魏碑阳文‘荃’一枚,其中来历,说法众多,毕竟相隔百余年,若是真的想弄清这来龙去脉,或许也是一辈子埋首故纸堆的功夫才能得之一二了。至于剩下的一枚印章,就是太宗御用的这枚鉴赏章了。这枚章我见过很多次,这样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李昭道难得的有些兴奋,这时候还哪里像什么温良恭俭让的中年君子,反而心情急切的像个孩子。他搓了搓手,问道:“剩下的这两枚,应当就是魏徵和褚遂良的印了?如果把书帖卖给丹青的人对自己身份没有撒谎的话,那就说明《快雪时晴帖》到得褚遂良手中后一直都没有再转过手。这样说来,书帖上一共五枚印信,倒也是十分有道理的。” “的确如此,”李思训点头道,“这枚‘褚’字半印,必定是褚遂良的杰作了。至于魏徵,当年太宗集群臣做《群书治要》时,听闻他曾用过‘玄’字印。虽然未曾亲眼所见,但眼前这个‘玄’字印,从理法上说是过得去的。” “这么说起来,这幅《快雪时晴帖》至今没有什么疑点存在了?”郑丹青微笑着问道。 “的确如此,”李思训笑道,“你这个臭小子实在是有些天眷的运势,这等传世之宝,怎么就流落到了你的手上?偏偏还让你占了那样一个大便宜,二百贯就买了下来?哈哈!臭小子,老夫奉劝你一句,快些找个印章的大家替你做个印,印在这幅传世之作上,你也有沾光的跟着名流千古喽!” “老先生这主意果然好,不过丹青不学无术,当代做印章的大师,还真是一个都不认识。再者,就算是认识了,恐怕人家也不肯替我这么个无名小卒做印那!”郑丹青笑道。 “哈哈!你倒是有自知之明!”李思训明显精神比方才好了不止一分,如今虽然称不上红光满面,之前那几分颓唐味道,如今也已经一扫而空了。 芍娘的酒菜恰在这时候做好端了上来,李思训叫住她,让她也瞧了瞧书帖。到底不愧是书香门第出身的娘子,眼力也是很有几分的,一打眼就认出是《快雪时晴帖》来。 “听家父说过的,少时读褚遂良《右军书目》也曾经读到过。真是没想到,有生之年竟然能够看到真迹,真是三生有幸了。” 芍娘赞叹了几声,又浅浅的嘱咐了几句夜深莫要多饮酒之类的话,便施礼后离开了。 郑丹青啜了一口农家自酿的米酒,轻笑道:“丹青倒是有一个想法,只是说出来的话,不知老先生会不会觉得不痛快,会不会同意。” “什么主意,既然这样开了口,那也就是准备说了,又何必拐弯抹角的学那些官样文章!”李思训吹胡子瞪眼的道。 郑丹青笑着应了,道:“这书帖的真伪,毕竟不是穷几人之力就能够辨识的了的。不是丹青对老先生的鉴赏力有什么怀疑,只是毕竟人力有穷时,个人眼界不同、见识过的东西不一样,于是对同一样东西,必定也会有一些不一样的看法出来。” “丹青有什么话就直接说,一会儿要是真把家父说的睡了过去,那可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李昭道在旁笑道。 “好。”郑丹青笑道,“丹青的意思是,老先生能不能找几位书画上、鉴赏上颇有些能力威望的朋友,过来帮着瞧一瞧?就算不是为了辨别真伪,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家一同看一看王右军的传世之作,也要比我独自拿回家挂在墙上瞧着好得多了。毕竟书画这种东西,除了直抒胸臆之外,原本就是为了让旁人品鉴的。” “说到底,也就是你最后这句话得了老夫的意!”李思训捋须笑道,“只可惜现在这个气候不大好,我们同辈中人都是些枯朽如我的老头子了,雪路出行实在不够便宜,只能是在洛阳附近找一找。嗯,让老夫想想……有几个老不休的可以请一下,反正都是闲来无事吃喝等死之人,让他们临死之前瞧瞧好东西,那也是老夫给他们的运势,哈哈!对了,还有一位可以请一下,不过这个恐怕要稍稍正式一些,昭道,明日替我送上一封拜帖去罢。” 李昭道笑着应了,郑丹青却是一头雾水,完全不明白这父子两个哑谜中点到的又是哪一位人物。 好在李昭道笑着解释道:“丹青,这位人物你肯定也听说过的。现任中书舍人薛嗣通,他出身官宦世家,家中所藏书画众多,除了自己是书画大家之外,也是一位极有眼力的鉴赏家。当世之间,若是有了他的肯定,这幅书帖也就没有什么人敢再生异义了。” “薛嗣通?薛稷?”郑丹青愣了愣。 “没错,就是他。”李昭道笑道,“怎么样,父亲可是准备用自己的脸面把他请出山哦,这一份,算不算大礼?” 世人熟知的唐初四大家,除了褚遂良、欧阳询和虞世南之外,另外一个就是薛稷了。 在郑丹青现在所处的这个年代,其他三位早已仙去多年,而薛稷此人,基本上代表了女皇治下年间最高的书画水平。 原本郑丹青以为,自己能够见到李思训、李昭道父子,就已经是上天的眷顾了。如今看来,一切还真是冥冥中早有注定,《快雪时晴帖》、薛稷……这样一个个足以让后世任何一个书画界人物怦然心动的名字,到底还会有多少路过郑丹青这一世的生命呢? …… …… “免除是不可能的,宽限几天的话,倒也不是做不到,只是事情终究难办些……”再次见到郑丹青的时候,张何十分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我还以为郑兄弟你不管这件事情了,怎么你隔了一夜,就又提起这茬来了呢?” “不管是不可能的,我那位大哥待我不薄,丹青当然要以德报德的。”郑丹青淡淡一笑,“也知道张老板夹在当中为难,只是这件事情既然事关我大哥的生死,那丹青总是要全力以赴的,张老板您……” “郑兄弟你不必多说了,”张何一伸手,止住了郑丹青的话,十分笃定的道,“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既然郑兄弟说了要将这件事情管到底,我张何自然也会尽己所能的。跟郑兄弟说句实话,我也问过了,阿普拉借的那笔高利贷,可以说是被强迫着借的,至于其中缘由,并非我张何不肯告诉你,实在是因为这件事情郑兄弟你若是知道了并没有什么好处。那边是得罪不起的大人物,原本这件事情并不干道上人物之事的,但是那边权大势大,让我表弟帮忙要债,他那里也没有法子推脱,这才成了如今的局面……” 叹了一口气,张何接着道:“如今的办法,只能是我和我表弟这里先凑一些钱还给那边,就当是阿普拉还上的。但一万贯实在不是小数目,我们一时间打破砂锅怕是也凑不出那么大的数额来,只能是先给那边一部分,将那边先行稳住,能拖几天算几天了。” “张老板高义,郑丹青铭记在心!不瞒张老板说,这一万贯钱,丹青已经有了来路。张老板和那位雷老大帮助垫的钱,过几日绝对可以还上。”郑丹青说的声音不大,却透露一种万分坚定的味道来,以至于张何都愣了愣。 “郑兄弟也是我辈中人,听着那首《六州歌头》就知道了,如今再经此事,我张何自然也明白了,原来你们读书人里头,也有郑兄弟你这样敢作敢当的汉子。”张何说的激动,笑着拍了一下郑丹青的后背,拍的郑丹青忍不住顺着他的手劲儿慌了一下,整个后背差点都麻了。 “瞧我,笨手笨脚的,跟道上的兄弟们厮混惯了,手下没轻没重的,郑兄弟你没事儿吧?”张何十分歉意的挠头。 “没事儿没事儿,我也不是豆腐做的,”郑丹青微微一笑,“还请张老板放心,那些钱,我郑丹青必定会原数奉还的。” 第一百零四章 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之后的日子,郑丹青向太平公主那里告了病假,而后便城里城外的忙碌起来。 阿普拉的病症好了一些,热度退了,但头仍是昏昏沉沉的,每天喝过药后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看得出来,除了生病之外,他的身体也已经很是疲惫了。 还有一些清醒的时候,阿普拉就在写信。这几日家门中来来回回的吐蕃人不少,当然也有些没有见过的汉人,来到了就往阿普拉房里一钻,关上房门商讨着什么,半晌后才推门而出。看的飞霜一个劲儿的纳罕,完全不明白眼前上演的是哪一出。 不过渐渐的,随着冬日的味道越来越深邃,门庭也就愈发冷落下来。往来的人少了,阿普拉的脸上便愈发忧心忡忡着,很多时候都在怔怔的出神,对外界全无反应,直到自己一个偌大的喷嚏,才能够把他自己弄的清醒过来。 这些都是飞霜给郑丹青转述的,郑丹青忙的瘦了一圈,整天城里城外这样的跑着,晚上睡觉的时间又极少,寻常人怕是早已撑不住了。 可郑丹青这些日子的精神却很好,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现在这种状态,让他想起了少年时候,白天在博物馆对某一幅字画仔仔细细的看好几个小时,晚上又在家中临仿的那些日子。 那些日子很艰苦,很疲惫,但是同时又很痛快,很有冲劲儿。真是没想到,自己这个年纪了,来到了另外的世界上之后,竟然还能够重新享受一把同样的过程。 最近这些日子,《快雪时晴帖》一直都寄放在了李思训那里。 李思训老先生一开口,洛阳附近距离较近的几位在书画上有些名气的人们,就在这几日中汇聚到了老先生稍显逼仄的草屋当中。 于是白日里,郑丹青就会同样挤在草屋里,听着各色人等对《快雪时晴帖》的点评和赏鉴,同时自己也仔细的从各色人不同的角度去观察书帖,以求新的体会。 而一旦到了黄昏时候,郑丹青就得登上马车,飞快的往洛阳城中归去。 李思训和李昭道当然会留客的,郑丹青都以需要照顾病中的阿普拉为由,推辞不受。 但实际上,郑丹青每次回到家匆匆用过饭后,都会自己拎着飞霜早已煮好的一壶浓茶,径直走进自己的书房,而后一忙碌便是忙碌整晚。当然,这个期间,一应笔墨纸砚,包括雕刻印章的金石木料,都消耗的极为频繁,这些都需要飞霜整日整日去采买的。 而到了第二天早上,郑丹青又是用过几口早饭,灌进肚子里一壶浓茶,便蹬车出门。 对于这一切,阿普拉整日病中又忙碌着,慢慢的才发现了一些苗头。倒是飞霜,早就纳罕的不行,可是自家主子不说,他又不好相问,只是瞧着郑丹青一日日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来,不免担忧的不行。 连带着做饭的李婶儿,隔了几日再见到郑丹青时,都被唬了一跳了,撵着他,非要他去看看大夫。 郑丹青只笑着推辞,说自己从小一到冬天就这个样子,没有什么干系的,不碍事。 类似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了八天。 之后,郑丹青就不再往城外跑,只把自己关在书房里,吩咐了绝对不许他人进入后,就开始了自己与世隔绝的征程。 郑丹青很兴奋,他已经太长时间没有做临仿了,除却刚刚来到这个时代,在渭城做的那一场交换之后,几近半年的时间,他没有再提笔做这方面的东西。 其中的原因当然很多,身旁没有足够安静且独自一人的环境、手头没有值得临仿的东西,而且若是真的仿出了什么极好的东西,郑丹青也不知道有什么特别好的销路。 曲风阁自然是一个可以脱手的地方,但一次两次还行,若是次数多了,早晚会引起他人的注意,也会引起曲风阁老板的疑心的。既然不缺钱,就没必要做这种令人起疑的事情。 不过这一次不一样,郑丹青已经想好了许多东西,而且卖也不需要完全经过曲风阁的。再经过这几日从李思训那里扩大书帖的知名度,让众人都知道这幅被大多数人认定是真迹的《快雪时晴帖》,它的主人姓郑叫郑丹青……这些举动,看似寻常,但实际上,却是郑丹青为下一步的售卖所作出的铺垫。 这样的费心费力下来,让郑丹青不由得思念前世师门早已铺好的关系网。那个时候,他从来不关心临仿好的东西是怎样流传出去的,只是将这一切都视作理所当然,直到现在,他才发觉这些东西实在是太费脑子了一些。如果他真的想要还在临仿业上多做发展的话,这些后续的销路与铺垫,他不知道还要费去多少心思。 但这些都是后话了,现在对于郑丹青来说,做一个绝佳的临仿品出来,才是正事中的正事。 为了一万贯不顾兄弟的死活,这种事情,郑丹青做不出来。可是为了一万贯就把已经到手的王羲之真迹再卖出去,这种事情,他更加做不出来。 于是他开始费尽心思的临仿,前些日子在李思训那边摆下的迷阵,除却扩大“真迹在郑丹青手上”这一命题的知名度之外,还有对于郑丹青来说更为重要的一点,就是从别人的口中,听这幅书帖最重要的点。 鉴定书画并不是一行行的扫描,尤其是对于这种很少有人见过真迹的古物来说,鉴定的过程,更像是后世找茬小游戏的过程。 拿这幅《快雪时晴帖》打比方,人们先是从王羲之流传于世的几幅书帖与它做对比,大略的看一看其中笔势笔意方面有没有太过突兀的存在。 当然,这种对比并不是完全可以印证的。毕竟一个人从生到死,提笔的次数不知繁几,尤其是王羲之这样的名家,一辈子都在写字,而不同的时期,笔法自然也会有所变化的。 所以这种对比只可参考,不可尽信。 而除却这种对比方法之外,更为重要的,就是对历史书籍中记载的勘校。就像是褚遂良写过《右军书目》一样,很多历史上的书画大家、鉴赏名家,都会在自己鉴定之余,对一些传世的名品有所著录描述。褚遂良曾经是《快雪时晴帖》的主人,所以他对书帖的描述当然十分重要。这样再往前推,只要是在书籍中对此帖有过只言片语的介绍的,这时候就都成了鉴定此帖真伪的标准。 当然,这种书目与记录也要所有区分不可尽信的,因为从古至今,著书邀名者从来都不少,很多人为了求自己的著书为人所记住,在其中大放厥词也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所谓的多方印证,除了是针对书帖的多方印证之外,还有针对描述书目的横向、纵向比较。 这样一来,鉴定这一门学问的艰深,就可以一窥门径了。 到底不是后世随随便便就可以在网上百度出来东西的时代,这个年代,想要做一个眼力足够的鉴赏家,除了阅尽成百上千幅书画之外,还要记得住千百本有关书画记述的书目文章,甚至还要会活学活用……这样一门学问,终其一生大多数人也不过是管中窥豹而已,更不用说融会贯通了。 但是对于郑丹青来说,因为后世的信息爆炸,他所见过的书画要比现代人多的。而且从小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临仿的世界当中,除却寻常鉴赏家鉴定书画的方法之外,他还能够站在临仿的视角,却鉴别书画有没有临仿的痕迹。这样里外里的,郑丹青与当代鉴赏家相比,是有一定的先天优势的。 但这样的优势之下并非没有劣势。他对当代的书画家了解不够深,毕竟能够流传到后世的名字,都是那些大师中的大师了。但针对当代而言,自然也有一些书画界中耳熟能详的名字,却是郑丹青没有听说过的。 除了这一点之外,所谓名声,尤其是名声能不能流传到后世,很多东西都并非直接与能力有关的。多少天纵奇才光芒一闪,却未能流传于江湖。时也命也,实在是很难说清楚的东西。 当然,这两点,郑丹青并不担心。在曲风阁做供奉也算是有一段时间了,相关的东西他也算是补回了一些。他的天分毕竟摆在那里,只要肯用心,这些事情都是不在话下的。 而且相对来说,眼前的东西要重要的多。 咚咚咚。 不知是谁敲响了书房的门,郑丹青笔下一顿,轻微叹息一声。被人打断,笔下这幅调息了半个多时辰才敢动笔的东西,又是白费了。 捻起这张纸付之一炬,郑丹青淡淡的说了声“请进”。 进门的是阿普拉,他的身上裹着厚厚的裘衣,见到郑丹青时嘿嘿一笑,问道:“我没有打搅到你吧?” 郑丹青看了一眼烛台上仍旧没有完全烧尽的烟尘,轻笑着摇头:“没有。” 第一百零五章 一扬笔的刹那文章(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丹青,我都听人说了,你为我要来了还债的宽限时日,我在心里是很感激的。只是这件事情……按照你们汉人的话来说,水太深了,不是你能够干涉的。你、你能帮大哥到这里,大哥已经很感激了,至于剩下的事情,你也不要再多管了,好不好?” 几日没有相谈,阿普拉明显瘦了许多,一是被病症折磨的,二来自然也与庞大的债务脱不了干系。 他明显没有了往日那种精神头,虽然硬挤出几分笑容来,却蔫儿的像是霜打了的茄子,原本是身材壮硕的吐蕃汉子,如今却成全了一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的模样,可见这么一场债务,对于阿普拉来说,有多么的棘手了。 郑丹青闻言倒也不着急,只淡淡的问道:“听说大哥一共欠了万贯钱,如今能够凑到什么数目呢?” “这……”阿普拉迟疑了一下,尴尬道,“一半吧,只要想想办法,一半总是差不多的。” 郑丹青闻言也不答话,只盯着阿普拉的双眼瞧。说来也怪,在阿普拉的眼中,郑丹青那幅表情就像是洞悉了一切似的,瞧得人心虚不已。 “好吧,大哥跟你说实话,其实也就凑上三四千贯。”阿普拉叹气道。 “哦,三四千贯。”郑丹青淡淡的重复了一遍,拿起墨条,开始垂腕磨墨,不再言语。 阿普拉被郑丹青这副样子弄得紧张起来,半晌才鼓起勇气道:“好好好!大哥跟你说实话还不行么?一千贯,撑死现在也只能凑到一千贯现银的。钱都压在货上了,但是运货的商队已经快半个月没有联系了,所以那边的人才会发飙,其中又穿插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成了现下这么个结果…… “大哥跟你说句实话,走西域的商队,出事是很正常的,那帮都是精明的跟蛇一样的家伙,就算是折损些物件,一般也都能走得出来。只要走得出,就算是货只剩下两三成,我阿普拉也不至于被逼到这个份儿上的。但是,已经半个月了,一点消息都没有。按理说,不该这样的,我大姐苏里珊也在那商队里跟着,她那么彪悍的人,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就没有消息了呢……” 阿普拉说着,言语上都显得有些散乱了,自然是因为担心的缘故。 郑丹青这才知道了事情的细节,磨墨的手停了下来,修长的墨条斜斜的靠着砚台放了,走到阿普拉身旁,拍了拍他的肩膀。 阿普拉的姐姐苏里珊,郑丹青是记得的。那样一个明艳到嚣张的女子,聪明的眼睛里都闪着星光的,怎么可能折在茫茫西域当中呢? 可怜阿普拉这样一个汉子,这时候咧嘴冲着郑丹青挤出一个哭一样的笑来,而后便抱头蹲了下去,再也不敢抬起头来。 郑丹青叹息一声,他素来嘴笨,不会说什么安慰人的话,这时候除了拍一拍阿普拉的后背之外,也不知能够做些什么了。 毕竟世间让人觉得最无力的事情,就是至亲之人遇险却无从救援。那种遥遥不可及,心中忐忑不可停顿的感觉,就像是一把钝刀子正在缓缓的割去心头肉,那个过程,实在是太过折磨人了。 原来阿普拉几日之内憔悴如斯,除了病症与债务的缘故之外,还牵扯到了亲人的安危…… 看着眼底下缩成一团看起来那样无力的阿普拉,郑丹青再度叹息一声。 有些事情,他原本不打算说的,毕竟事关自己的行当。只是看眼下这个情形,若是自己不开口,阿普拉这个家伙似乎有在一切尘埃落定之前就崩溃的危险。 “大哥,有件事情,丹青要告诉你。”郑丹青素淡的声音中充满了一种坚定,让阿普拉下意识的抬起了头。 阿普拉的眼圈是红的,但没有泪光,只有男子汉大丈夫努力隐忍时激起的极易化为愤怒的悲痛。 “债务的事情,你不必管了。”郑丹青淡淡一笑,“剩下的九千贯,我有解决的办法。五日之内,必定拿得出来。” 阿普拉以为自己听错了,脸上的悲痛之情渐渐转化为惊愕,像是一缕温泉水落入了整块坚冰,让冰寒缓缓融化开来。 “相信我,我是有办法的。”郑丹青的笑容浓了一些,“所以,大哥你不必再为债务的事情发愁了。精力都放在找苏里珊的事情上吧,如果你要是着急的话,大可去关外自己去找。虽然这只是些九牛一毛的努力,但总要比你天天呆在屋子里暗自神伤,跟个怨妇似的好很多。” “你他娘的才是怨妇!”阿普拉忍不住回骂了一句,骂完之后却忍不住失笑。 他打量着郑丹青,那个眼神,就像是在打量一个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外星人似的。 “丹青、丹青,你之前的那些话,我想只有疯子才会相信吧?毕竟你只是个十六岁的半大孩子,除了字写的稍微好了点、长得让人嫉妒了些、偶尔能够作几首幽艳词句之外,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能耐,也从未做过什么让人震惊咋舌的事情。五天之内九千贯?这样的海口,只要是正常人,都不会相信的吧?”阿普拉深吸一口气,低着头,却摇了摇头,仿佛正在自言自语着,“可是为什么,大哥我打内心里,就觉得你没有在骗我呢?” 郑丹青轻轻笑了起来:“因为我确实没有骗你。” 阿普拉不说话了,他狠狠的咬了咬牙,仿佛正在思付着什么艰深的事情。他的声音放低了几分,显得更加慎重:“丹青,你要知道,我若是真的如你所言离开了洛阳城,而再过几日,钱还不上的话,他们那些人恐怕就要拿你开刀了。那些人可都是不把人命当回事的人,即便你是在太平公主那里挂了名字的,他们也未必就不敢动你。” 郑丹青笑道:“这一点大哥不必担心,等我把钱都换上,他们也就没有动我的必要了。” “嗯。”阿普拉攥了攥双拳,“还是不行,我还是得留在这里,我不能置你的安危与不顾。毕竟这原本就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事情,让你牵扯进其中已经不应该了……” “大哥,你们吐蕃的汉子,都这么婆婆妈妈么?”郑丹青笑道,“大哥你仔细想一想,你留在这里,除了做个摆设之外,还有什么用处呢?如果真的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你在不在洛阳城里,对我来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再者,你既然已经相信了我郑丹青能够在五日之内拿出九千贯来,你为何就不能随了自己的心,出关去找人呢?” “丹青,”阿普拉感动不已,却不愿表现出来,于是只狠狠的抹了一把脸,低骂道,“你他娘这些日子到底都跟什么人厮混在一起了?原本好好的一个文雅性子,怎么如今都会变着法的骂人了呢?” …… …… 郑丹青许下的承诺,当然是会兑现的。 阿普拉离开之后,时间已经快要逼近子夜,但郑丹青的忙碌才刚刚开始。 《快雪时晴帖》虽然只有二十四个字,而且这几日下来,这二十四个字已经被郑丹青写了不下百遍,但每一次真正在黄麻纸上落笔之前,郑丹青仍需要调息良久,方能进入到足够的境界。 真正高深的临仿,不止求形似,亦求其精神、其意蕴的分毫不差。也只有这样兼顾了形而上和形而下的临仿,才是真真的临仿,否则,不过只是被郑丹青嗤之以鼻的作伪罢了。 也只有这样的临仿,下可以震慑普通百姓,上可以愚弄专家学者,真正到了这个程度,临仿还哪里只是简简单单的临仿,而是一种书画中精神气韵与笔法的传承,是一种苛求完美不达极致不回头的追求。 当然,这种事情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也如同真正的书画艺术一样,追去一种天地人的共同际遇。 正如现在的郑丹青,他的调息是为了追寻王羲之写《快雪时晴帖》落笔时的精神状态。 对于郑丹青来说,《快雪时晴帖》在他的头脑中已经演绎不下万变,事到如今,早已成了一种骨子里存在的东西。随手写就并非问题,甚至也隐隐可以以假乱真,但他现在要的,不仅仅是“以假乱真”四个字,而是完全重现的境界。 从下到大,郑丹青临仿过的名家书画不知凡几,但这却是他第一次临仿王羲之的东西。 而这幅《快雪时晴帖》,亦有天下第二行书的美誉,这样的东西在前,试问以临仿为生命的郑丹青,怎么可能退而求其次的追求不够完美的东西呢? 于是这些日子,他尽心竭力,不知用尽了多少旁人看不见的心血,只为了这一扬笔的刹那文章。 所以他静默以调息,开始沉浸于一场超脱时空的想象。 在那一场想象中,他就是王羲之。 他在一场午睡的小憩中醒来,宽袍大袖,吴带当风,懒洋洋的起身抬眼,却赫然发现方才未若柳絮因风起的飘飘之雪,如今竟已乍停…… 第一百零六章 一扬笔的刹那文章(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那是一场江南的冬季。 江南的冬天从来不像北方一样有那样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惟余莽莽,也缺少“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浩荡风光。 江南的冬只是一味的静谧着,如若柳絮翻飞的雪彷如女子浣出的某种星点的纱,迷迷蒙蒙的伴着清透清透的湿气,在室外漫溯成一场风花雪月似的灰蒙,在屋内浸透成手捧小暖炉的那种氤氲香气。 在这样的日子里,周遭万事不挂于怀的清客会驾上一叶扁舟,去独钓寒江雪;风雅不羁的名士会温上一壶温吞美酒,在赏雪亭中问飘飘大雪何所似;思念北方征战夫婿的闺中女子会独倚危楼,懒画蛾眉却去看过尽千帆…… 这都是极美的景色,但相比之下,仍有一种普普通通的行状,最让人享受。 王羲之今早醒来时有了些飘摇的兴致,看着窗外的大雪纷飞,天气阴沉,心情便有些疏廖起来。 心中有些余事未了,挂于怀中,三千烦恼,似都被这昏昏沉沉的天色熏染的更加烦乱了。 索性随手拿了书闲闲的读着,阴沉的天气和鼓动着窗棂的风,实在让人兴致缺缺,反倒是混成一种昏昏欲睡的调子。 书卷上的字渐渐小成了苍蝇,屋内的暖炉为室内增添着一种熏熏然的味道。旁边侍立的小仆都开始偷偷的打哈欠,也不知养在暖室里那几只鹅,是不是也已经扑闪扑闪翅膀,懒懒的睡了过去。 生命就像是一场平缓的律动,在天地间渺小的让人感慨。终其一生不过追求些近似有情而无累的圣人之境,只是惶惶然东奔西走,往往自以为有所得的时候,却会在某个路口发现,那些无累,不过是自我催眠的幻境。 琐事就是琐事,就如同生命的延续需要吃喝的供给一样,琐事或许也是人生不可剥离的一部分。 只是……到底向往那等万事不挂于怀的至臻之境,到底迷路难寻。 风雪不停,窗棂时不时的碰撞与震动,在这时候却成了一种富有节奏感的曲调,伴着室内的温暖,鼓动出一种催人入睡的节奏来。 于是手中书本上的字渐渐模糊,小憩亦有一番风味…… 最终吵醒王羲之的,并非仆人笨手笨脚的声音,也不是室外的聒噪。 他只是在某个时间里,忽然觉得眼前仿佛明亮了许多,于是睁开眼,竟看到一片入室的斜晖。 微微怔了怔,命仆人打开窗子。 冬风吹入室内,微冷,吹动起王羲之身上的宽袍大袖,却也吹得天地一片清明。 起身去瞧,除却屋前老槐枝干上那一点残雪,这天地之间,哪还有方才风雪飘摇的痕迹? 恍然的一瞬,自己像是懂得了什么,此前烦恼一扫而空,只余一派清明。 日光也早已当头,闪耀着耀眼的光,余给世间一片朗照。 院子外头,孩子们的笑闹声隐隐随风传来,也不知是哪个孩子,终于得了这样风雪的空闲,跑出来玩闹。 不过一睡一醒之间,天地竟倏尔变色。方才那一场风雪,竟在恍惚之间,带出几分亦真亦幻来。 是不是生命也不过如此,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诸事杂物纷繁,烦闷于心,事后再回头,看到的是不是又是一片清明? “后之视今,亦如今之视昔。”这句话中所说的,有哪里只是今人与后人? 人生一派波澜沉浮,便如若这场浩浩风雪,看似浩大无比难以停息,不过一番小憩,世界却已然变了模样。 一切恍如幻梦,偏偏头顶上那道刺眼的光晕却是真实无比的,好一场快雪时晴! 于是王羲之大笑出声,命人研磨,回身将披在身上的厚重棉袍随手扔到一旁,扬笔悠悠,那是一笺寄于远方友人的信函…… 羲之顿首快雪时晴佳想安善未果为结力不次王羲之顿首……(注) 而这个时候,三百余年之后的某个时空中,郑丹青也在同一个时刻扬笔,在同一时刻起承转合,在同一个时刻游龙信手,在同一个时刻做着刹那文章。 有那么一个时刻,灵魂像是能够穿透时间与空间的迷雾,让两个不同的灵魂完完全全的契合。他们共同扬笔,共同落墨,共同让笔尖在麻纸上游走,甚至,共同分担着呼吸与心跳。 生命的脉动冲破一切束缚凝结到一处,只为了一场刹那的文章。 魏晋风度,百年悠悠,只通过一杆笔,轻描淡写的共融、重现。 于是在某一个时刻里,郑丹青就是王羲之,王羲之也是郑丹青。他们唯一的区别不过是空间与时间,但隔着这样无法期冀的距离的二人,却足够感觉到对方的喜怒与哀愁。 收笔,呼吸。 郑丹青能够听到心跳声,却无法判断那到底是不是自己的。 这已经是他今晚第十一次尝试着去临仿去契合,前十次他不够满意,这一次,他拿着手中的笔退后半步,有些满意的微笑了一下。 放松下来,这才感觉到天旋地转的晕,他的面色早已苍白的毫无血色,只不过他自己看不到而已。 再也无力去收拾什么东西,他随手将笔扔进笔洗当中,有些虚脱似的,在半大的榻席上躺了下来。 躺下来的郑丹青这才发现,原来时间早已到了清晨,而一缕朝阳正斜斜的穿过窗棂,照到了方才自己临仿用的书案上。 方才那种几近完美的契合感,与这道光芒当然不无干系。 冥冥中,是不是有一些注定的事情。 这才让光芒洒向了人间。 郑丹青微微笑了一下,无声的嘟囔了一句“临仿真是体力活”,而后便沉沉的睡了过去。 …… …… 而后的事情,就成了水到渠成的存在。 做旧虽然也是技术活,但跟临仿比起来,就成了简单的存在。 几个印章也是要做的,到了郑丹青这个程度,不管是什么材质的印章落下的印,他看上一眼也就清楚了。 于是使唤着飞霜将材料都买好了,他便闷在书房里,继续努力。 累是真累,几日的不眠让他的身体极度透支。但他的时间很紧,听飞霜说,这几日已经有些五大三粗的汉子闲来无事在自家院子门口游荡,很明显的,这是得到了阿普拉离开的消息,准备摆出一副“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阵仗出来。 雷老大那边毕竟面子有限,再过几日,冲突总是要爆发的。而郑丹青能做的,只能是快些完成手头上的东西,希望能够敢在那边所谓的大人物发怒之前,把一应事情都处理好。 这不是简单的差事,郑丹青自己也知道,但是他现在必须做,既然已经趟进这摊浑水,他就不准备随随便便的抽身。 现在这件事情早就不知是阿普拉一个人的了,郑丹青、娇儿、飞霜乃至往来帮着做饭的李婶儿,如今都已经看在了那些人的眼里。就算郑丹青可以一走了之,剩下的几个,也是插翅难飞的。 有些压力是好事,尤其是对于现在的郑丹青来说,他的状态很好,几乎回到了上辈子临仿顾恺之画作的层次。 只是,他这样没日没夜的挑灯夜战,院子里的其他人却忧心忡忡起来。 飞霜还小,只知道恐怕主家是摊上了什么大事,却也不大清楚明白,只是时不时的嘟囔几句“大不了跟他们拼命”之类的童言无忌而已。 娇儿却是见过市面的,一早她就看出了对方的来头不小,守在周遭的那些壮汉,乍看起来与市井上的地痞流氓无异,可若是细细的去瞧,他们藏在厚厚棉服之下,偶尔露出几分的腰刀,可都是军方的标准配备。 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情,竟然让军方都监视起了这个院子。娇儿有些心慌,但更加让她担心的,却是那个总是亮着灯的书房。 隔壁那位小娘子的信还在娇儿的手里,她没有拆开来偷看,却也一直没有找到交给郑丹青的机会。 郑丹青从捧着檀木盒子回来之后一直在忙,只不过,最初的那几日是喜上眉梢,后来的日子却是不断的早出晚归,直到现在把自己锁在书房里,不让任何人去搅扰。 要不是她和飞霜不断的督促着,郑郎怕是连每天的饭都要忘到脑后去。 不是没有见到那书房房门后头,郑郎日渐苍白的面色。可是娇儿知道,她的郑郎是个看似温吞如水,内心却坚如寒冰的人。这样的人,她是劝不动的。 只是担忧却终究日重,那书房中一夜夜不免的灯火,也造就了娇儿多少个不眠之夜。 好在今天,院门被一个熟悉的面孔拍响,那人脚蹬的厚马靴将青石板的地面躲得砰砰直响,清亮中带有朝气的嗓门儿,也让这个日渐萧索的院子有了些热闹的气息。 “郑丹青那个家伙一消失就是十多天,说是感了风寒,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假的!做官儿也没几天,竟然还学会告病喽!”李隆基笑的露出一口白牙,在玄色髦裘与身后雪色背景的映衬下,显得格外惹眼。 ―― ―― 注:《快雪时晴帖》原文的句读有很多争议,在这里不取任何一家的看法,所以不加句读。另:忽然发现,用自动发布功能发布章节时,有的时候同一个章节会自动发布两次,汗……刚发现,之前重复的章节已经删掉了,这是系统BUG么 第一百零七章 有恃自然无恐 - 盛世丹青 - 骊影 “才几天不见,你怎么就成了这副模样?难不成是真病了?”李隆基见到郑丹青时,还真是被后者苍白虚弱的样子吓了一跳。 “当然是真病,我这等人,从不打诳语的。”郑丹青微微一笑,顺杆爬。 李隆基闻言白了他一眼,心想你要是不打诳语的话,当时怎么不老老实实的承认武崇训是你杀的? 李隆基不开口,郑丹青却从对方的表情中看了个明白,于是笑着摊了摊手,道:“有没有人问我的事情,我当然没法子回答。” 这一回,李隆基的白眼翻得更加彻底,那意思是:瞧你这俏皮话说的,就好像一旦别人问了你,你就会老老实实的照实回答似的! 郑丹青但笑不语,这件事情,二人早已心照不宣。 而在李隆基的心中,武崇训那条命让他在心里积下的心结,也早已因为种种琐事,消减了很多。 “王爷请用茶。”上茶的是娇儿,她在红袖楼的时候,眼底这些达官贵人不知见过多少,这时候虽然已经自矜为人妇,但那种从小养成的眼界与气度,着实与寻常女子不同的。 小家碧玉缺少她的从容不迫,大家闺秀又少了她的一份妖娆幽艳。这样的女子,即便现在只是淡妆梳成,却仍旧是世间最娇艳的一朵花,寻常女子只能望之项背而已,难以企及。 李隆基大小就在风、流场上厮混,各色女子的好处,他可以称得上是行家。 这时候看到奉茶的娇儿,倒也给足了她的面子,只温寒几句,并未提及红袖楼之类的话头,便任由她去了。 倒是等娇儿婀娜的身子消失在视线之外,李隆基忍不住冲着郑丹青挤眉弄眼了一番,压低了几分声音调笑道:“好你个郑丹青,平时看起来老老实实清清冷冷的一个家伙,没想到竟然还挺有眼光和手段,不但骗的娇儿姑娘对你情有独钟,甚至还甘心赎身到你这里为妾。这事情一想老子就觉得不舒坦,说起来老子的脸蛋长得也不比你差,身子骨也比你这文弱书生强了太多。怎么这些个娇俏的小东西就喜欢往你身上扑呢?难不成就因为你写了几首酸的让人倒牙的歪词,就惹得这么多姑娘害了相思?” 郑丹青笑道:“王爷别调侃我,谁不知道王爷在田流坊那边的名声?哪个姑娘不是对着王爷的名号日思夜想的?只不过王爷你一般的人物看不上眼罢了。丹青在田流坊来来回回,不过赢得了娇儿的心。王爷才真的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 李隆基本就是自命风、流的人物,这时候听到郑丹青这番话自然大乐,又笑道:“怨不得公主要把你留在身边,瞧你平素清淡的像个闷葫芦,一旦有了话头,倒也是个挺能说笑的家伙。有点意思!”李隆基嘿嘿一笑,低声问道,“我说郑丹青啊郑丹青,如今你在咱们洛阳城里可成了名人了!一夜之间五十三本《集经注》扇了弘文馆范老头的脸,又一掷千金将红袖楼的娇儿金屋藏娇!我说,”李隆基不怀好意的打量了一下郑丹青苍白的面色,笑道,“你这几日告病又憔悴如斯,不会是眼见着娇儿太高兴,某一方面不够节制了罢?” 郑丹青懒得接这个话头,只微笑着问道:“王爷远道而来,不会是只为了调侃丹青的罢?” 李隆基饮了口茶,面色缓缓的沉静下来,道:“你应该知道我来是为了什么,”他摇了摇头,微微叹息,“阿普拉是不是真的溜了?” “他的姐姐在关外没了消息,心绪不宁,当然要出去找寻的,就算是九牛一毛之力,也不过是求得一个心安。”郑丹青淡笑道。 “我不喜欢你这样跟我打哑谜。”李隆基把玩着手中的茶盏,“你不是瞎子,就算你瞎了,你院子的仆人和娇儿也没有瞎。那些个天天在你家门外绕圈子的人,你不会以为他们只是路过罢?” 郑丹青不说话,他很想知道,李隆基这次来到底代表的,是哪一方面的意思。 “张何跟我说,你求他帮着垫了几分债,所以时间才拖了一些。可是事到如今,那些钱能够达到的效果也已经快要消耗没了,阿普拉又已经拍拍屁股跑了,那些钱,你准备怎么担?写词?你那些酸词不值那么多钱!卖了娇儿?那也不过是还一个零头利息!嗯?你还有什么办法?去求公主?在我这个做侄子的看来,公主洞悉一切,这种事情,她恐怕才不愿意趟这趟浑水的!”李隆基一口气如若疾风骤雨,一番话说下来,颇有几分咄咄逼人的气势。而后他才渐渐舒缓下来,重新倒茶、饮茶,淡淡的问着,“你告诉我,我也好回去告诉告诉他们,这笔债,你到底要怎么还?” 郑丹青觉得事情很是有趣,这可真是一个比他想象的还要好玩的局面。 他至今仍不知道阿普拉做的到底是什么生意,但也大概能够猜出来几分,却也无法确定。 郑丹青知道阿普拉的生意做的很大,牵扯到了朝廷,只是直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这生意牵扯之大,竟然都到了李隆基的身上。 按理来说,李隆基如今也不过是一个闲散王爷,至多是在千骑那里挂了职的,怎么就管到了要债这上头来? 事情果然十分有趣,郑丹青淡笑着品咂了片刻,忽而微笑着问道:“丹青送到府上的那匹马,王爷可还喜欢?张老板说是大宛马,我是不懂的,也不懂得应该怎样养,生怕暴殄了天物。” 国人自古就讲究个礼尚往来,果然,郑丹青一句话让李隆基微微尴尬了一下。不管怎么说,这个未来开启开元盛世万丈光耀的帝王,现如今也只不过是一个涉世不够深的少年。 “是匹好马。”李隆基轻轻叹息,“这样一匹马不好找,想必阿普拉也是费了许多心思的。只是如今这事情实在太大,我这么一个小小的棋子,又能有多少能耐?不过帮人传话罢了。” 原来李隆基误以为那匹马是阿普拉借郑丹青之手送上的礼物,郑丹青闻言倒也不多做解释,只淡笑着随意问道:“起名字了么?” “什么名字?”李隆基似乎有些赶不上郑丹青思维的跳跃速度,微微怔了一下。 “那匹白马,起名字了么?”郑丹青又问了一遍。 “没……” “我记得它额头上有一块青色?” “没错。” “那就叫玉花骢吧?”郑丹青微微一笑。 李隆基半晌无语,他还在疑惑,不明白为什么郑丹青会把话题转来转去,直直的转到为马儿起名字上头。 这样能够解决眼前的债务问题么?当然不能。 “是个好名字。”李隆基不想再跟他纠缠,“但是你总要想想,那些钱你到底要怎么还?你的才气我不否认,但才气是没有办法换来钱的。” “我只是不大明白,堂堂一个王爷,怎么做上了要债的行当?”郑丹青仍旧淡笑着,“阿普拉到底欠了谁的钱?他做的到底又是哪一门子的生意?” “你不知道?”李隆基诧异万分的看了郑丹青一眼,差点脱口而出,却最终闭上了嘴,摇了摇头,“真是搞不懂阿普拉是什么心思?如果他是为你好,为何现在还要独自一人逃跑,把这么个烂摊子丢给你?如果他是要拿你当挡箭牌,又为何要把债务的事情都告诉你知晓?他就不怕你先逃跑么?” “没有那么复杂,”郑丹青微微一笑,“他生意上的事情,我从来不过问,所以他也没有说过。只是事到如今,连王爷你都被卷了进来,真是让我有些好奇了。这生意,肯定有军方的参与吧?” 李隆基没有回答,微微颤抖了一下的眼睑,却暴露了足够的东西。 “王爷你从军方的角度来讲,官职并不大。这么说起来,事情应该还有皇室牵连在里头?”郑丹青看着李隆基的表情,一丝一毫都不放过,“这倒是奇怪了,如果是牵连到皇室的话,那阿普拉也算是皇商了。这样大名头的商人,按理说早该摇摇晃晃的高举着‘皇商’的牌子,生怕别人不知道才对?为何我直到现在都没有听我大哥提起过?哦,是了,有一个唯一的解释,那就是,阿普拉虽然做着皇室的生意,走的却是走私的路子,见不得光的……王爷,你说丹青分析的可对?” 李隆基不说话,紧抿了嘴唇,面色微微发白。 郑丹青却笑的淡然,也不追问,只笑道:“不要紧,终究会知道的。” 茶水已经凉了,李隆基微白的面色用了片刻的静默才转变回来。 “看来你不怎么害怕?”李隆基声音低沉的问道。 郑丹青呵呵的笑了起来:“有恃无恐,为何要害怕?” “什么‘恃’?”李隆基挑了眉毛。 “王爷就当我走鸿运,天上掉下的金子砸到了我郑丹青的头上吧。”郑丹青微笑着,“王爷还请放心,三日之内,欠债必定奉上。” 他又看了一眼屋外稍显阴沉的天色,淡笑道:“不过为了这个目的,丹青现在就要出门了,请恕不能久陪。” 第一百零八章 大器晚成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丹青到达薛府门口的时候,片片轻雪又柔若无骨的飘洒下来。 灰青色的油纸伞被撑开,偏近玄色的衣袍,在这样的冬日里,总给人一种沉静的味道。 冬日的洛阳城就是沉静的,热闹到仍旧是热闹,可飞飞扬扬的雪花和呼啸而至的寒风,却莫名的让这些车水马龙摩肩接踵的热闹同人们隔开了一层什么,仿若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便是那等原本扑面而来的喧嚣,到得如今,都成了嗡嗡然不清不楚的含混之音。 身上衣物的颜色也开始变得沉静下来,灰黑、藏青的色彩成了穿梭在白雪中的主流。人们的身材在厚重棉衣的衬托下开始变得臃肿,女子们更加畏寒,出门时穿戴的可谓是全副武装,远远看去,早春时节的婀娜不复,即便是离得近了,那一闪而过的身影当中,倒也难以去寻觅什么温婉闺秀的颜色。 的确不是赏美人儿的好时节,可洛阳的冬日仍旧别有一番滋味。 且不说清晨洛水上凝结而出的雾气多么的让人入赘云端,也不说两旁的柳条偶尔结成树挂是多么的晶莹剔透。单说郑丹青现下眼前的景致,便是非飘雪不能观的一大妙景。 他正撑伞站在薛府的门前,面对着的,是朱红色的漆门,和两旁的白墙。 白墙就是白墙,这个年代,没有墙纸,也没有几个人那么无聊的把外墙全部刷一层厚厚的涂料。整个洛阳城里各家院子里的外墙不知繁几,可郑丹青能够确定,就算是那座屹立在洛水之北巍峨皇宫的皇城墙,也未必有薛府的这面墙漂亮。 原因很简单,因为墙上有画,画中有鹤。 薛府如今的主人叫做薛稷,被后世尊称为“初唐四杰”之一的他可谓是书画双绝,尤其是他笔下的鹤,可谓是一等登峰造极的造诣。在他之后的李杜二人,说起他笔下的鹤时,一说“画色久欲尽,苍然犹出尘”,一说“鹤感至精以神变,可弄影而浮烟”。如此之评价,全天下又有几人能得? 只可惜历史长河波澜壮阔,能够留下作品让后人瞻仰的,可谓是百中无一。传到郑丹青上辈子那个年代,世人只听说过他的名号,却难以再见他书画的辉煌,除了对着诗人、鉴赏家们的字里行间遥遥追忆,竟再也没有了其他的可能。 多少绚烂华彩,都被历史滚滚车轮扬起的尘埃消磨而尽。 多少笔墨文章,都被历史涛涛洪流掀起的波涛化为烟尘。 能传于后世者,万中一二罢了。 但郑丹青却是一个极为幸运的人,他如今正负笈撑伞站在薛府门前,拜帖已经递上,消息还么有传出来。 但是郑丹青并不着急,在有书画可赏的时候,他从来都不着急。 尤其在有眼前这样无上妙品的书画面前,郑丹青一站就可以站上好几个昼夜,更何况只是短短一炷香的时间? 对于这个看起来气度出尘,盯着墙壁的眼睛却有稍许木愣愣的人,薛府的看门人并不觉得诧异。 薛府外墙上的壁画是出了名的,每天慕名而来的人不知有多少,一站就是一整天也不乏少数,诸如郑丹青这样子的,其实还算普通。 看门人在薛府做门房做的久了,什么样的奇葩人物都瞧见过。甚至曾经,他亲眼瞧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上演了一出“程门立雪”,在薛府门前一站就是三天,非要薛稷收他为徒。 最终的结果却没有话本小说中的完满,那年轻人又困又冷又饿的昏了过去,薛稷让人把他请到府里养病,最终却并没有收他为徒,只是简单的指点了他几下,就让他去了。 那年轻人虽然不甘,却也难以再做一遍程门立雪之事了。而且传闻中,薛稷是对这年轻人做过考校的,只可惜觉得他资质不足,所以才免了收徒的心思。 不过听说,这年轻人得了薛稷的几句指点后,境界也得以提升,如今倒也已然小有名气了。 毕竟是大家之言,虽然不轻易见教,可或许正如老子所说“夫为不言,言必有中”。 当然,老子什么的,薛府的这位门房是不懂的。不过类似郑丹青这等人,门房是见过很多的。 其实门房一直很纳闷儿,这些家伙就这样盯着壁画一直看一直看的,到底又能瞧出什么来呢? 画什么的,他是不懂的。对于墙壁上主家留下的鹤图,门房也不知道到底好不好,更不用说好在哪儿了。但既然是主家画的,又每日每日的引来这么多人来瞧,那自然是极好的。 可是真的要说起来,门房对这幅鹤图的评价,绞尽脑汁也仅仅能挤出一个“像”字来。没什么说的,就是像,像极了,以至于二十多年前的一个晚上,他喝多了往府里回的时候,真误以为这墙上的鹤图是真的,稀里糊涂的就要去扑,结果愣是把脑门上撞出个疤来,到现在都能看得出来。 不过门房有时候也会有一些不敬的心思,他就寻思着,不就是画的像嘛,其实普天之下画东西画得像的,似乎也不止主家一个人啊?比方说过年时候家里总要贴的木板画啊,街面上当街作画的那些人笔下画出的牡丹啊……其实都很像啊,为什么那些人就不出名呢? 对于这一点,门房一直很纳闷。 在这里做了三十多年,他倒是也听说过什么立意、风骨之类的词汇,但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太过艰深了些,他是听不懂的,更不必说真正的理解了。 于是他只是稀里糊涂的在这里看着,一看就是三十多年。直到今天…… 正如之前所说,每天凑到门前看画的人太多了,多的让门房都觉得有些烦躁。各色人等他都瞧见过,只是隐隐的,他总觉得郑丹青似乎有些不一样。 到底是哪里不一样,门房说不清楚,只是觉得,郑丹青在轻飘飘的风雪中这样一站,就好像是画中的人物似的……不是说他长得好看,虽然他的确长得漂亮,可并不止这一点。门房只是隐约感觉,郑丹青身上有一种寻常人没有的气度,他是粗人,不识字的,抓不住那个关键的词,只是莫名的觉得熟悉,这种感觉特别特别的熟悉。 于是门房觉得有些纳罕,他挠了挠头,下意识的顺着郑丹青的目光去看,便一眼看到了自己看过几十年、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壁画鹤图上。 他看到那两只振翅欲飞的仙鹤,看到它们极为优雅的线条,看到它们飘摇若举的灵动…… 那是他太过熟悉的画,他看了三十年,对它的熟悉早就渗透到了骨子里。 门房每次看到它的时候,都觉得像是再看自己的妻子。美则美矣,看的年头久了,便早已失去了最初那种赞叹与欣赏。 这是一种十分奇怪的认知感觉,人们对于事物,从陌生到熟悉,可是一旦熟悉的太过了之后,却会重新回到陌生的领域当中。这种感觉是不明朗的,甚至如果不去自习辨别的话,根本深究不到。 这就像是小时候背诵的古诗词,初见时生涩难懂,学习、背诵后熟识有加。可是之后呢?再提起“日照香炉生紫烟”的时候,任何一个人都能极为流利的背诵完整首诗的。可是这就叫做熟悉么?并不是的,因为我们不再去深入的探寻那份紫烟凝绕缥缈如同幻境的美,不再去用心的想象那种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大气与磅礴。 诗,我们好像会了,熟悉了,铭刻到骨子里了。可是却又同时疏远了、陌生了,不再能感受到它的美丽了。 世间万事万物,皆难逃此等循环。 薛府的这位门房正是如此,他面对了这幅壁画三十余年,早就把这幅画看到了熟悉至极却又同时陌生至极的程度。 当然,这种程度也是能破的,需要的只是某一种机缘。 就像我们偶然之间,可以摒弃原本那种几秒钟就背诵完《望庐山瀑布》,转而开始缓缓的体察它字句中的美丽似的。薛府的门房也在这个机缘巧合的瞬间,心中像是哄然炸裂了什么,于是,整幅壁画的美,又开始震撼他的心灵。 雄鹤振翅,直欲冲天。雌鹤唳利,鼻息以待。 一种真挚的生命感开始扑面,一种超然的隐逸感开始震撼心灵,一种高标的桀骜开始渗透进了全身。 门房忽然感觉到一种赤、裸裸的美,让他的全身好像都被一丝、不挂扔进了阳光下。他浑身的鸡皮疙瘩早已被激起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他知道,这种感觉,他从未有过。 于是乎,门房呆呆的又看了一眼郑丹青。而后他忽然明白,原来那种熟悉的感觉,是因为眼前这个负笈撑伞的少年,跟那画中的鹤竟是如此的相像。 原来如此。 门房微微的笑了一下。 原来如此。 他自己没有觉察到,便是方才那短短的开悟,已经让他周身的气度有了极大的变化。 而等到今天傍晚,归家的路上,他买了笔墨纸砚,开始了平生第一次作画。 于是正如作《富春山居图》的黄公望一样,门房也开始一场大器晚成的传奇。 当然,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第一百零九章 一场风雨一场晴(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上回在思训先生家见你,还以为你是哪位名家之后,毕竟这通身的气度与寻常人不同,倒是后来才听说,你是贫苦之家出身?明字科的一甲第二名,年纪轻轻,的确写得一手好字,后生可畏。” 薛稷此人出身大家,行事是出了名的圆滑稳健,虽然不论是书画上、还是官场上的名声早已显达,但人仍旧保持着中正平和的态度,对人对事都未曾有过什么不好的传言。 但薛稷的身份地位毕竟摆在那里,一味的亲和是不现实的。大家族的人身上常带一种不怒自威的色彩,这种色彩在薛稷的身上虽然称不上浓郁,但也是不可忽视的。 当然,若只是单单的有些威严,郑丹青是不会将这人放在眼中的。 但是眼前的薛稷不同,这样名垂青史的书画大家,自然是值得郑丹青敬重的人物。 薛稷说这番话的时候,手中所拿的正是郑丹青之前送上的拜帖。拜帖是郑丹青亲手写的,倒也未曾用上太过郑重的笔法,不过加了三分实力。 说成是一手好字恐怕是有些夸张的,至多只是工整之余有了些极浅淡的味道罢了。相比之下,大概要比他参加明字科那时候的字迹好了一点点,毕竟人是会进步的,如果字迹一味的只在那个水平徘徊,恐怕也会惹人侧目。 至于薛稷之所以赞上一声好字,也不过是随口的溢美罢了。名声本就是互相捧出来的,文人之间这样的来往,也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听闻跟你同榜的一甲头名王致和,如今在崇文馆的表现也是不错的。在宫中也见过他几回,书法上的确是亮拔不群的,只可惜毕竟年少轻狂,少了几分你的沉稳,倒也算是各有所长了。今年一榜明字科能够出得你们两个人才,倒也是国之幸事。”薛稷闲闲的道。 也不知道他这番话是否有所指,郑丹青看了薛稷一眼,没有瞧出什么异样来,于是只躬身说了些谦虚的话。 薛稷进士出身,现任中书舍人,从官职上讲,并不是什么大官,但却是宫中极为清贵的职务。那是提皇帝摆弄笔墨的人,皇帝近臣,任谁都不敢轻易得罪的。 宰相门房三品官,更何况是他们这等整日在皇帝身边打混的近臣?一旦得罪了他们,虽然不至于说一辈子仕途无望,但几年之内的颠簸,恐怕是少不了的。 这样的人,害怕的人多,前来奉承的人自然也很多。 薛稷以为眼前的少年是借着认识自己的机会,来找自己铺门路的。虽然为这少年机缘巧合之下得到《快雪时晴帖》之事极为赞叹,但如今瞧来,恐怕也只是空有一身气度,缺少实际的超脱了。 当然,到底是不是如此,只有郑丹青自己知道。 这天下间的确没有几个人敢得罪薛稷,但很可惜,郑丹青就是为了得罪他而来的。 他当然不是准备做什么出格的事情,这个得罪,也并非要落薛稷的面子。 郑丹青看着自己拿来的书笈微微一笑,心想自己要做的这件事情,恐怕会被全天下的读书人引为恶谈了罢? 只是若不如此,恐怕连生命都难以保全。重生一次实在难得,即便是性情浅淡如郑丹青,也不愿再轻易舍弃这个机会了。更何况,仅仅是因为钱财的问题。 牺牲有时候是必要的,更何况,对于郑丹青来说,名声这个东西,本来就不值一提。 屋外,风雪未停。 虽千万人吾往矣。 “今日晚辈前来,是为了跟大人商量一件事情。” 几度寒暄,几盏清茶下肚,郑丹青微微一笑,终于将话题绕到了正事上头。 这本该是主家应有的举动,在薛稷看来,郑丹青这样开口,未免有些反客为主的嫌疑,实在不够知礼的。 但是薛稷并不知道,郑丹青真正的不知礼,还在后头。 郑丹青站起身来,微笑着打开他背负而来的半大木笈,轻轻的从其中取出一卷书轴来。 薛稷心有所念,大概能够猜出那卷是什么东西,于是手中的茶盏停顿在了半空中,隐隐的,屏住了呼吸。 郑丹青为了奉承自己,直接把《快雪时晴帖》给他?薛稷也知道,这是太过美妙的想法,就算是他祖坟上冒青烟,也是不可能的。 那就是郑丹青又是所求,值得用这样一幅传世名品来换的,也一定是极为棘手的事情,为求自己的保全,自己最好不要答应。 可若是、可若是这郑丹青昏了脑子,要卖的话…… 薛稷下意识的干咽了一口吐沫,经历了凡尘琐事五十余年的心脏,竟然也开始激动的跳了起来。 双手捧着书卷,郑丹青看起来并不着急。 他看着那幅书卷看了半晌,吊足了薛稷的胃口之后,才轻叹了一口气,道:“薛大人,实不相瞒,在下这几日急需大笔的钱财救命,虽然怎么也不愿意把这幅《快雪时晴帖》卖掉,可是辗转反侧了几天几夜,如今也终于想明白了。恐怕没有什么,要比性命更加重要的。再者,如果在下真的因为还不上债务而死了,这幅字也终究会流落到他人的手中。若是落到那草莽之辈的手里,岂不是平白的搭上了我这条性命?所以思付之下,只好作此决断!” 薛稷能够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极为突兀,嘭嘭嘭的,更像是过年节的时候街头巷尾那响成一片的爆竹之声。他也能够感觉到,因为呼吸的停顿,自己的脸开始燥热无比,现在一定赤红的不像样子。 手中的茶盏还在半空中无所倚持着,可是薛稷却没有力气把他放下或拿起。 他觉得自己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在这一个冲进了脑子里,那种咆哮似的轰鸣,太过愉悦的快感,让他浑身上下的每一个毛孔都激动起来。 这世上,竟然真的有自己这样的运气! 那幅王羲之王逸少的传世名作,竟然就要这样不费吹灰之力的归到自己手上! 薛稷有些喘不过起来,更说不出话。 郑丹青却不着急,他只是状似有些惋惜的苦笑着,少年俊美的面孔上浮现出几分做错了事的自责来:“不过,薛大人,实不相瞒,我……在下,在来到薛府,先去了别的地方的。嗯,去了几家书画行。《快雪时晴帖》在我手里的消息,如今在洛阳城里倒也传的开了,所以我去的时候,他们倒也没有怀疑我手中书帖的真伪。我原本是想要将书帖卖给书画行的,但是他们没有人出得起整幅的价钱……” “当然!当然!这《快雪时晴帖》是王右军真迹,又有几个人能够出得起?不过我薛家是不一样的!我薛家是几代的大族,虽然手中的现钱有限,可房契、地契,以及京中、长安的一些铺面,都是能够折现的!我薛家这样的家族,哪里是他们那些小小书画行能够相提并论的!” 薛稷激动起来,猛地站起了身子,手中捏的死死的茶盏,在这样猛然的起身中溅出了茶水,薛稷都没有察觉。 他只是死死的盯着郑丹青,盯着他手中的书帖,匆匆的往前走了几步,又突兀的止住,面色红紫的道:“你来找我是对的,那些书画行出不起的价钱,我薛稷能够出得起!你告诉我,你要多少钱!你告诉我!” 并没有太过惊诧于薛稷忽然改变的模样,郑丹青知道,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面前,自己恐怕也要激动的不成样子的。 可是如今,事事皆在郑丹青的掌握之中,他自然不会有什么激动之情。 再度懊悔似的叹了一口气,郑丹青面色悲痛的道:“还望薛大人海涵,那些书画行的老板们,虽然出不起整幅的钱,但他们却替我想了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人们心目中仙风道骨的薛稷,如今却抓住郑丹青的衣袖,瞪大了眼睛。 “他们要我……”郑丹青之后吐出的几个字,让薛稷如遭雷击,“按、单、字、卖!他们说,这天下没有几个人能够买得起整幅的《快雪时晴帖》的,而且我要是真的想卖上一个高价钱,就应该把书帖剪了,一个字一个字的叫价,那才能把书帖的价值抬声到最高……” 自听到“按单字卖”那四个字后,薛稷的脑子就哄然一响,仿佛整个天都塌了下来,任凭郑丹青的嘴唇开阖,薛稷都难以再听到一个字来。 直到半晌之后,薛稷抓着郑丹青手臂的手,用力用的快要直直刺进郑丹青的肉里,他用沙哑的声音,一字字的问道:“你卖了?按单字卖了?” 郑丹青看得出,在薛稷的眼里,竟然有了那么一丝丝的祈求。 在心中微微叹息,郑丹青知道,在他们这种人看来,毁掉这么一幅传世之作,无异于一场天崩。 但是如今他必须这样做,虽然这样对一个年过半百的人来说,的确有些残忍。 郑丹青没有再说话,他只是伸出手,将书轴缓缓的打开。 原本那个灿然绽放的尺牍,如今却成了一副风雨飘摇的模样。原本完美至极的二十四字,如今只剩下了一片残叶似的短短两行。 薛稷看着那幅被毁掉的杰作,浑身战栗着,晕了过去。 第一百一十章 一场风雨一场晴(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夏雨幽燕落,空蒙山水泽。 零花空自冷,日暮淡梳妆。 杯酒对孤影,明日看花黄。 三生风云事,曲曲为谁歌…… 这是郑丹青曾经在红袖楼听过的小调,作诗者早已佚名,只留下这些冲淡的句子,倒有些像韦应物的风格。 他曾经听娇儿也哼过的,她似乎在不能跳舞之后,就愈发的失去了自信,别说是在人前唱歌了,就算是在郑丹青面前,她也轻易的不愿哼唱,更不必说什么舞蹈之事了。 只是有一日清晨,郑丹青将醒未醒的时候,曾经听过娇儿远远的哼唱。那是一种带了些江南氤氲水汽的调子,从娇儿那样水做的骨肉里哼唱出来,便自然带上了契合的美妙。 郑丹青是极爱韦苏州之清淡的,一切句子中所描摹的景致,就仿佛隔了一层雾雨连绵,彷如水中月、镜中花,让人看不真切,于是又从这种不真切中,得到另一种美感来。 这有些像是画作中的小写意,不似工笔那种细致的雕琢,亦不如大写意那等豪放与狂纵。反而是另一味轻描淡写的拂袖,取二者之间,舒胸腹之志,荡笔墨之中,道出一味冲淡平和的妙法来。 这种格调是郑丹青所喜爱的,有些时候,他甚至有些隐隐的烦恼,若是这重生再晚上几十年,自己是不是也可以跟韦苏州做个朋友? 只可惜,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想想罢了。 当然,郑丹青现下想到这个问题,也是有原因的。无他,只因无聊罢了。 薛稷晕厥之后,薛府中的下人兀自手忙脚乱了一阵子,这才把那位年过半百的前辈折腾进了内室歇息,又掐人中又唤大夫的,着实鸡飞狗跳了一阵子。 而对于郑丹青这个造成了此等局面的“罪魁祸首”,薛家的仆人们一来分身乏术,二来又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就将他自己晾在了这待客的外厅里,而这一晾就是两个多时辰。 这样的境况,虽然有些出乎郑丹青的所料,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想到的。于是他索性既来之则安之,反正也别无他事,便在这一时显得冷清的厅中以待。 茶水早已经凉了,环顾四周,一个人影也无,再说,发生了之前那样的事情,郑丹青就算是对薛府的下人说尽好话,也未必会有人给他奉上热茶。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冷茶早已不是什么真正的问题,因为长时间的无人看管,厅中唯一的暖炉,也渐渐熄灭了下去。 北方这个季节的寒冷足以刺骨,尤其是在房间当中,一旦少了暖炉,阴寒的湿气上升,那便是沁入骨头的冷冽。 看着暖炉轻叹了一口气,想要找人重新点燃是不大可能的,好在身上穿的厚实,短时间内到不至于被冻到。只是这样无聊的寒冷实在难捱,百无聊赖。 侧头看看那剩下的半幅《快雪时晴帖》,亲手临了几百遍的郑丹青,这时候也有些腻歪了。也不知道薛大人什么时候才会醒来,更不知道他会不会一气之下晾自己一个晚上……想到这里,郑丹青轻笑了一下,想了想,索性走到窗边,将窗子打了开来。 风雪在瞬间涌入,彷如一道激流,寒冷,却又是异乎寻常的美丽。 反正都是冷,坐在那里愣愣的搓手跺脚,倒不如打开窗子看看这飘雪的洛阳城。到底薛府也是传承了几代的世家,府邸之内的景致亦别有洞天,这样在风雪中浅浅疏淡的瞧,倒也能瞧出几分风雅别致的味道来。 也就是因为如此缘故,郑丹青才会在薛府当中,有些突兀的想起了最开始娇儿哼唱的那首诗来。 他不着急。 在该等待的时候,郑丹青从来都不着急。 “郑大人好兴致,这样的时节,还喜欢赏雪。” 在这声音传来之前,郑丹青听到的是一阵轻轻的脚步声。 这样的脚步声只有女子发的出来,于是郑丹青微觉诧异,转过头时,果然瞧见一名十五六岁的少女,她的身后是浩浩荡荡七八名丫鬟与仆妇。 少女说话的声音明显是带上了几分愠怒之气的,稍显稚嫩的面色中也带了些横眉冷对的味道。 只是在郑丹青回过头来的时候,少女看着他的面容微微错愕了一下,之前好不容易板起来的面孔,这时候早已失掉了四五分的威势。 郑丹青对自己这张脸的杀伤力还是很有些自信的,这时候不禁微微笑了笑,冲那少女躬身施礼道:“丹青见过小娘子。” “你认识我?”少女再度愣了愣,这下可好,什么威严与愠怒,一下子全都被面目上隐藏不住的表情完全消磨殆尽了。 郑丹青不由得失笑,没想到这样的高门大户,竟然也能生出这样喜怒形于色、毫无心机的小姑娘来。 少女这时才想起了什么,她这样大张旗鼓的冒出来,又是在薛家的家门内,别人想要猜测她的身份并不难。想必人家也不过就是随意说说罢了,自己却想多了。 不免被郑丹青这笑弄得有些尴尬,少女微红了脸,一脸的轻羞薄怒。 这回倒是轮到郑丹青怔了怔,一连两世常在烟花之地流连,美女他是见过不少的,但像眼前少女这等宜喜宜羞宜怒宜愕,不论什么表情都浮在脸上,偏生又都别有一番滋味的,郑丹青还真的从未看到过。 不是说她长得真有多么的惊若天人,少女的漂亮是一种淡淡的味道。最开始看起来,只能说是中上人之姿,可若是细细去瞧,竟然无法从她任何一个角度、任何一个表情看出什么缺陷来。 大多数女人的美多是平面的,她们只有某个角度会让人觉得惊艳,这就是为什么后世的自拍上,许多所谓的美女都只能用一个固定的侧脸示人。但眼前少女的美是不同的,不惊艳不窒息,只是淡淡的漂亮,却反而是每一个角度、每一个表情都最为完美的漂亮。 这样的美,怎么能让郑丹青不错愕、不赞叹。 “郑大人好本事,家父的性子素来浅淡,便是面对别人的辱骂也很少动怒的。可如今,郑大人寥寥几句,就将家父气的晕了过去。这等能耐,郑大人可谓是天下第一人了。” 在他错愕赞叹的同时,少女也微羞薄怒着,并没有看到他的表情,而待她再回神时,她已经完全找回了最初那种怒气,冷冰冰的瞪着郑丹青,一番话说得颇有些咬牙切齿。 还以为这少女是薛稷的孙辈,没想到却是幼女,国人对老来子向来疼爱,想必如今这位少女也是为自己的老父找场子来了。 果然,还没等郑丹青接话,少女就接着气冲冲的道:“不过想想也是,能够将王逸少《快雪时晴帖》这等异宝都毁掉的人,原本也是天下第一人了。呵,何止呢,恐怕郑大人如今这一举动空前绝后了!好歹郑大人也是书家出身,考的也是明字科的皇榜,怎么就这样不知道珍惜东西!这么好的《快雪时晴帖》落到郑大人您手里,可真是苍天无眼、暴殄天物!” 小姑娘说的义愤填膺,于是一番话说下来,整个人便气鼓鼓的,胸口也因为过度的激动而上下起伏着。只是她毕竟年纪还小,发育的并不完全,只有轻微的曲线浮动着,却浮动出一种青涩纯真的美感来。再加上她那一份宜嗔宜喜,果然是豆蔻梢头二月初。 被少女这样的骂着,郑丹青倒也不着急甚至不反驳,反而轻笑了一下,点头道:“丹青也觉得姑娘所言很有道理。” “哼!你还敢不承认!就你这样焚琴煮鹤的人……嗯?你说什么?你觉得有道理?”少女原本准备跟郑丹青辩论到底的,没想到自己那番骂人的话,这家伙竟然全盘接纳且承认了,这是个什么样的道理?那可是自己绞尽脑汁能说出来的最重的骂人话了,原本以为对方听了必定会跳脚的,最好是也能把对方气晕掉,那对自己的父亲来说,才是一报还一报那! 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自己说的明明是骂人话啊!这个家伙为什么不反驳,反而还觉得有道理呢? 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被少女瞪得更大了几分,这样一副诧异万分的表情做出来,实在是让人觉着我见犹怜。 郑丹青微觉有趣,这时候微笑道:“丹青也觉得,这样的东西落在我手中实在有违天意,所以才将它拿到了贵府之上,准备卖给薛大人了。不过之后的事情……姑娘也就知道了,丹青着实是心中有愧,不知薛大人的身体如何了?” “父亲差点没给你气死!就算是你要卖,为何不直接拿到我们府上来卖?这样拆分前人墨宝,你就不觉得残忍么!”少女气哼哼的道。 “姑娘教训的是。”郑丹青躬身,随口应着。 他当然不会告诉这小姑娘真相的,按单字卖,自然要比整幅卖卖的贵很多。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是,这样拆开来卖,想要从这幅仿品中看出破绽的可能性也就更小了。 对于郑丹青来说,这可是一举两得事情。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一场风雨一场晴(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真正的《快雪时晴帖》,郑丹青在从李思训那里取回来的第一时间就已然藏了起来,而后,他就拿着自己临仿、做旧的书帖,来到了曲风阁。 郑丹青去得早,曲风阁刚刚开门迎客,史老板的脸上还带了稍许的困倦之意,但也在见到郑丹青递过去的书帖时,一扫而空了。 从准备要卖书帖的那一刻起,郑丹青就一直在默默的安排许多东西。 拿到李思训哪里,又以老先生的名义请来那么多书画界的名人,其中的目的,一来自然是为了从他们的议论中得出临仿需要注意的重点,二来自然就是为了敲响《快雪时晴帖》在自己手里的这个名声。 名声一定要足够大,这样一来,他将书帖拿出来卖的时候,才不会有人质疑真假。 这当然不是因为郑丹青对自己的临仿作品没有信心,毕竟是太过贵重的东西,要不是名声足够的话,恐怕很多书画行的老板就算是瞧不出东西的破绽,也不敢随便出手的。 太贵了,人们的戒心就会相迎的提高,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好在郑丹青前面铺垫的好,这几天下来,《快雪时晴帖》在他手里的事情早已在洛阳城书画的圈子里传开了,甚至连听闻了消息的史老板都在隐隐的猜测,心想这家伙那时候非要管自己借钱,为的是不是就是这一幅快雪时晴。 而到了今日,史老板果然证明了自己内心的这个猜测,忍不住在赞叹作品极美之余哑然失笑,指着郑丹青的手指上下晃了半天,竟是半个字也说不出来。 郑丹青也笑:“史老板可别怪我,毕竟您是大老板,那人若是直接跟您交易的话,别说两百贯了,就是两千贯的价格恐怕也能要得出口的。到时候史老板拿不出来,这些临街的书画行一顿争抢之下,对史老板您来说,仍旧是同样的结果。” 史老板无语,翻了个白眼之后也无奈的摇了摇头,笑道:“到底是你初生牛犊不怕虎,这样走街串巷之人随随便便提来的东西,你竟然也该用这样的高价收。要不是你眼力超群,非得被人坑了不可。罢了罢了,我史延自命没有那个胆色,这中传世的宝贝,果然是挑主的,郑大人当之无愧。” 之后的事情,仍在郑丹青的盘算当中。他用书帖中“羲之”二字递了那两百贯的债,又让史老板帮忙跟临街的书画行同行炫耀一番,说这两个字,是自己折价一千贯从郑丹青手中购得的。 史老板虽然也觉得拆分了这书帖有些惋惜,但若不是这样的话,自己这辈子恐怕只有远远的看着书帖的机会了,不像这样一来,最起码,这两个字也足以成为他史家的传家宝了。 思来想去,生意人史老板还是答应了下来,乐呵呵的受了郑丹青奉上的大礼,又说自己过些日子铺子的银钱周转开之后,定然再登门拜谢。 郑丹青笑着谢过,而后又拆分了书帖中的几个字,拿着剩下比较整齐的两行共十一个字,借着曲风阁铺面的后头重新装裱了一下,便往薛府来了。 所以郑丹青对薛稷所说的那番话,半真半假,谁知竟把前辈气的卧床不起了,反而来了眼前这样一位少女,跟自己置气似的模样。 “不知姑娘出面,是不是代替薛大人跟我讲价钱的?” 面对着少女不断的鄙薄与她认识层面上的“辱骂”,郑丹青不恼也不急,她说什么就淡淡的应着,直到姑娘词穷了,大概了说的有些口渴之时,这才淡笑这问了一句。 少女闻言愈发觉得这郑丹青衣冠**,长得一张好皮囊,怎么竟满脑子的铜臭气,而且自己这样说了他一顿,他竟然还是不知悔改,真是无可救药了。 给了郑丹青一个“你怎么这样”的目光,少女无奈的道:“没错,家父被大夫嘱咐卧床休养,也不愿在因此事动怒。所以吩咐我处理此事,敢问郑大人,书帖可在你身上?” “没有,就在那里,姑娘没有看到么?”郑丹青指了指方才自己坐过的地方。 少女走来的时候,不是没有见到那里有一幅字的,只是在她看来,既然这位郑大人如此看重钱财,这样重要的东西,恐怕非得要贴身收好,任何一个人从他身旁过的时候,他都要紧张的不行才对。 可是如今眼前,那传世的书帖竟然被他随手放在了距离他十几步开外的案上,而他在做什么?咦?他开着窗子做什么?总不会是赏雪吧?这样满身铜臭的人,怎么会懂得赏雪呢? 少女心虚复杂变幻,连带着那份心情都从容易外露的目光中体现了出来。 郑丹青微微一笑,也不着急,反倒是有些体贴的关上了窗子,走了过来,在一个距离少女恰到好处的位置上停下。 “我、我要先验验东西,你、郑大人稍待。”不知为何,虽然离得仍旧不近,可是少女却变得有些紧张起来。 “验东西?”郑丹青微微偏头。 “怎么?郑大人不相信么?我薛晴怎么说也是薛家子弟,三岁学画,五岁学字,眼下见过的书画名品并不比任何一个男儿差的。还是郑大人这样介意男女之别,以为我们这等女子就不能赏字赏画呢?” 少女明显变得有些警觉起来,郑丹青感觉的出,这女孩子定然是在男女之别上有心结的。 即便是在女皇的治下,男女之间传习了千年的地位也实难撼动,尤其在书画界中女子从来都是极少的,也难怪眼前这位姑娘如此紧张了。 郑丹青其实没有这等心思,只是觉得对方年纪尚小,竟然就被薛稷委以重任,必定是有过人之处,谁知竟引起了对方这样大的反应,于是只好笑着道:“姑娘说笑了,谁说女子不如男?王羲之的恩施卫夫人难道不是女子么?若是丹青方才有任何诧异之色,也并非因为男女之别,只是惊诧于姑娘小小年纪却能被薛大人委以重任,故而觉得姑娘应属天资卓绝之辈了。” 少女闻言,果然脸上有了些小小的骄傲之色,可是听到郑丹青后面的话语时,却不免好看的蹙了鼻尖,问道:“你不是也才十六么?怎么倒说我小小年纪?自己也不大,装大人么?” “哦,我又忘记了。”郑丹青微微一怔,笑了起来。 “忘了什么?”少女纳罕着看他。 “忘记了在下年方二八。”郑丹青笑道。 少女忍不住扑哧一笑,这一笑就像是百花绽放,原本因为下雪而稍显昏暗的厅堂中,竟也因为她的一笑而明亮起来。 只可惜,美丽的景致终究短暂,少女很快的就在身后仆妇的提醒下意识到了自己行为不当,连忙收敛了笑容,深深的低下头来去瞧那半幅《快雪时晴帖》,也完全将郑丹青的身影排除在了目光之外。 郑丹青并不紧张,如果他临仿出来的东西,连一个小姑娘都瞒不住的话,他还不如跳进洛水里算了。 心里仍旧有些玩味于方才少女那粲然一笑中,郑丹青心想着:薛晴、薛晴,怨不得叫薛晴,倒真是人如其名。 仆人这时候早已为厅内的暖炉里添了染料,屋子里的温度缓缓攀升起来。 郑丹青凑近了暖炉去暖手,下意识的就去欣赏薛晴在那边钻研的模样,只是没过多久,就被一个粗壮的仆妇挡住了。 郑丹青看着那名仆妇眼如铜铃的样子,呵呵一笑,摇了摇头。 肚子咕噜咕噜的叫了两下,郑丹青这才想起来自己的午饭还没有吃,等事情办成了,他可以去巷子口老刘那里买上一碗豆花儿。只是不知道这样大的风雪,老刘今日有没有出摊…… “郑大人,想要出价几何?” 薛晴看了大概有一炷香的时间,而后有些郑重的叹息掩卷,用稚嫩的声音十分认真的问道。 郑丹青微笑着伸出右手食指晃了晃:“一万贯。” 薛晴闻言忍不住脱口而出:“你这是胡乱要价!不过一幅尺牍,又是被裁去了一半的,你、你……” “姑娘大可以落地还钱。”郑丹青不急不躁,缓缓的疏导着,“在下不一定非要现钱,房契、地契、铺面,只要能够折价的东西,丹青都可以收的。” “真是掉到钱眼里去了。”薛晴气鼓鼓的嘟囔了一句,可这句话却清楚的落到了郑丹青的耳朵里。 郑丹青自然不会尴尬,很多事情,是不可能让全世界的都知道的,没有这个必要,而且说了,别人也未必会懂。既然如此,自己内心的安逸自然要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的多。 更何况,这几日折腾下来,他是真的觉得累了,身心俱疲的那种累。 好在外头的风雪已然停了下来,雪过之后,自然就是一大片的晴天。 微微一笑,郑丹青再度看向眼前的少女,心想从某种角度说起来,这个小姑娘,还真是自己的福星呢。 第一百一十二章 快雪、飞霜 - 盛世丹青 - 骊影 诸事办完后,郑丹青果然雇车到自家巷子口连喝了三碗豆花儿,而后回家一沾卧榻,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了。 这一睡就是一天一夜,郑丹青看着夕阳洒进房屋的金黄色笑了笑,瞧见门口有个人影,就起身去开了门。 “郎君您睡醒啦!” 站在门口的是飞霜,拎着食盒的他明显正在踟蹰着,不知道应不应该进来打搅。正在做着急切的思想斗争,偏偏郑丹青却从门内打开了大门,吓了他一跳。 “郎君您前些日子到底熬了多少个通宵啊?怎么就累成这样?我娇儿姐姐还说那,要是今个儿入了夜您还不醒的话,我们就只好去请教请教大夫了。”飞霜笑嘻嘻的蹭进门来,一面摆着碗筷一面嘴碎的道,“郎君您可不知道,这几天熬夜的可不只您一个人。娇儿姐早就担心的不行,又害怕您看出来,再耽误了什么事情,结果哪天不是您在书房熬着,娇儿姐在卧房惦念着?即便是您昨天傍晚回来直到现在,娇儿姐也是只沾了三个时辰的枕头,剩下的时间还是在担心……嘻嘻,郎君,您到底啥时候娶娇儿姐过门呀?您怎么说也是个官人,纳妾可不能随随便便了事的。女孩子家最注重这个婚嫁的排场的,您要是给个准信儿,飞霜明个儿就着手去准备!” 憋了不知道多少天的话,飞霜一口气全说了出来,把郑丹青都弄的怔了怔,忍不住拿起来竹筷,摇头敲了敲他的小脑袋,失笑道:“以往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说的?嘴皮子利落成这样,怎么不去说书?” “说书也得有话本儿不是?那么多的东西,我可记不住!”飞霜嬉皮笑脸着。 他虽然年纪不大,可也不是完全不懂事的。 之前那些日子,院子里、两位主子的脸上是如何阴云密布的,飞霜当然看得出来。他知道自己年纪小,帮不上忙,于是也学着娇儿姐姐的样子,不问不说,只在主子面前时刻的摆着笑脸。就算是不能为主子分忧解愁,最起码这么一点点的事情,他还是能够做到的。 当然,脸上笑着不代表内里不担心。飞霜嘴边上早就起了泡,偷偷的去药方开了些清热解毒的药剂喝了,又管娇儿姐姐借了些胭脂遮掩着,可到底还是瞧得出来。 小孩子面皮薄,刻意的不把右半边脸往郑丹青的眼皮子低下转,直到这时候说的兴奋了,才把这事情忘在了脑后。 郑丹青看着他嘴边起的泡,心中生出几分暖意来,于是笑着问道:“飞霜,你以后长大了想做什么?” “啊?”正在为郑丹青倒热茶的飞霜愣怔了一下,有些没跟上自家郎君的思想节奏。 “我是说,你总不能当一辈子小仆吧?你认字,肯定也不是贫苦人家出身的,从小一定有些想法吧?是想要考科举,还是想要有千亩良田之类的?”郑丹青语气温和的问道。 飞霜闻言红了脸,他的确是隐瞒了些身世的,只是郎君一直都没有问,他也不想说。没想到这时候却被点了出来,飞霜尴尬至极的放下了手中的热茶壶,一时间双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了。 “你不用担心,我没有什么别的意思,也没有想探究你的身世。谁都有过去的,而且既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你,那那些事情便与我无关。你若是什么时候想要找个人说一说,我自然奉陪。如果你不愿说,我当然也不会逼你。”郑丹青微微一笑,接着道,“之所以问你,也不是为了别的什么。只是我手里恰好有了些余钱,你年纪还小,要是直接把钱给你,倒也不是不行,总是觉得你们小孩子缺少判断能力,万一全都被人骗走了怎么办?所以啊,我寻思着给你买个铺面或者是买些田地什么的,每年都会有些利钱,虽然不会太多,但最起码做个平时的零花也应该是够用的……所以问问你想做什么,要是想考科举什么的,就顺便帮你买个做书行的铺面,这样一来你应试的书就不愁了……” 郑丹青说的轻松,飞霜的面色却在这其间,从最开始那种隐瞒身世而愧疚,慢慢变成了极度的感怀。 他眼泪汪汪的看着郑丹青,要不是一张小脸憋得通红、眼睛一眨也不敢眨的话,眼泪怕是早就流下来了。 到底还是个孩子,心肠也是好的,这么些日子接触下来,即便是性情冷淡如郑丹青,心里也不免有了些温度。 揉了揉飞霜的脑袋,这孩子再也忍不住,一下子扑到郑丹青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这还是飞霜被救起之后第一次哭,这一哭可不得了,真的是惊天地泣鬼神,直把隔壁的娇儿都惊动了,披了衣服急急忙忙的过来瞧。站在门口刚要开口问,却被郑丹青伸出食指止住了。 这样半大的男孩子最重面子,连嘴边起个泡都不愿让人瞧见的,要是被别人知道自己哭成了这样,尤其是被女生知晓了,他还不得悔恨的去撞墙? 这样的心思,郑丹青自然明白。所以冲着娇儿做了个噤声的动作之后,又轻轻的挥了挥手,无声笑着打发她离开。 娇儿也是个玲珑剔透的心思,见状抿嘴一笑,轻手轻脚的关门去了。 正如飞霜所言,经历了这么多个不眠之夜,这时候看到郑丹青重新精神饱满的站在自己面前,娇儿也终于放下了一直悬着的心,看着那个为世间万物镀上金黄的夕阳,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飞霜一直哭到嗓子哑,这才算是止住了。 迷迷糊糊的发现郑丹青的衣服被自己哭湿了一大片,飞霜羞的不行,连忙从郑丹青的怀里挣脱出来,狠狠的低着头,眼角却总是按耐不住的去瞟那片被自己哭湿的衣服。 郑丹青见状只觉有趣,索性坐了下来,提起筷子来用饭,这样一来,倒也将那片清湿遮掩了去。 飞霜又过了半晌才敢吱吱唔唔的开口说话,半沙哑着嗓子道:“那个,郎君,饭菜都凉了吧,我再去热一热吧?” “没事,”郑丹青给自己倒了一杯温茶,“你老老实实的告诉我,到底心里想做些什么,我也帮你参谋参谋。” “我……”飞霜看了郑丹青一眼又飞快的低下头,明显有些踟蹰,“我……没什么想法。” “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郑丹青夹了一粒花生放进嘴里缓缓的嚼着,“不是我说大话,就算是你想要去弘文馆里读书,我郑丹青也有办法把你往里送的。那里的学士,虽然有的品行稍微差强人意,但学识终究是不同凡响的,的确可以为师。连这样的要求我都可以答应你的,难不成你的要求,比进弘文馆读书还要更加苛刻么?” “那倒也不是……”飞霜咬了咬嘴唇,双手藏在袖子里频率极快的搓着,“我就是,我只是想吧,嗯……哎!怎么说那!” 飞霜有些着急,这时候一咬牙一跺脚,闭着眼睛道:“我就是想要跟着郎君学写字!” 郑丹青一愣,一双筷子停在嘴边上,片刻后才恢复了动作,语气稍微变得疏淡了些,淡笑着道:“我不过就是个明字科的出身而已,若是论书法,能在明经科、进士科上被取中的人,都要比我的字好的。不过你要是真的想要学书法的话,我也可以帮你找个名师,李思训你知道吧?虽然他是以画著称,但本身的书法技艺就很不错的,毕竟书画不分家。而且他认识的书画界明人很多,我可以拖他老先生帮你找个师傅……” “我、我就想要郎君您做我的师傅!”飞霜急得直跺脚。 “我?”郑丹青摇头淡笑着,“其实飞霜你想一想,书法这种东西,是要有相当的阅历与年头才能熬就出来的。说到底,我不过大你不过三岁……” “不是的,郎君,我是懂得辨别书法的好坏的!”飞霜一急,这才想起了什么,连忙开始摸索自己的袖兜,仿佛想要从中找出什么能够证明的东西。 郑丹青见状,缓缓的放下了手中的筷子,面上的原本就浅淡的笑容也被收敛了起来,一双漆黑的眸子,带了些冷漠的味道。 飞霜并没有发现郑丹青脸色的改变,却因为摸到了自己要找的东西而面露兴奋之色。 他小心翼翼的将那一片小小的纸张捧在手里打开,连声音都因为紧张而放低了不少。飞霜的眼睛里透着亮光,他的双手都因为激动而浅浅的抖着:“我知道郎君的能耐不止如此的,这是我前昨天打扫书房的时候在角落里发现的,我知道,这是郎君写的……” 那是一片边角上有烧焦痕迹的纸,上面只有两个字――快雪。 少年端着这一片轻飘飘、半个巴掌大的纸片,却如同正在端着什么至宝似的,满脸都洋溢着一种兴奋的神色。 郑丹青却不觉得兴奋,他只是冷漠又迅速的将那片小小的纸张夺来,随手扔进旁边的灯台当中。 半片残骸,在一瞬间化为了乌有。 郑丹青神色极冷,他喝了口茶,于是茶也是冷的。 第一百一十三章 媚骨、温柔 - 盛世丹青 - 骊影 夜色如水这四个字,说的不单单是夜色给大地带来的凉意,也包括着那种平缓幽静的安宁。 薛府在忙碌了一个昼夜之后也终于安静下来,薛稷积郁在心中的悲愤之气已经在大夫艾灸的疏导下缓和了不少,喝了些压惊清心的汤药之后,这时候已然沉沉的睡去。 薛晴试了试父亲额头上温度,放下心来,轻手轻脚的退出了里间,又低声吩咐着下人们好好守着,要是有什么事情尽快告知自己,再三嘱咐了一些琐碎的事情之后,才走出房间,望着如水的夜色,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父亲年纪大了,兄长们又都在外地为官,膝下只有自己这么一个女儿。如今遇到这等事情,要不是管家和姨娘张罗着,自己恐怕真的要慌了。 顺着回廊往自己房中走去,薛晴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跟自己做交易的郑丹青来。看着他也是不大的年纪,虽然又贪财又暴殄天物的,可是他身上确实有些临危不乱的气度,这一点,确实是自己所不及的…… 而且……哎!真是可惜了!品格那样低劣的人,怎么偏右得了那样一副好皮囊?可真是…… 想到这里,薛晴连忙止住了自己的思绪,面上微烫起来。 加快了脚步,打发身后跟随的仆妇丫鬟去歇息,只留了贴身的小丫头兰芷随自己进门。 兰芷跟薛晴的年纪差不多大,这时候乖巧的为小主子温了姜汤,又走进内室去为薛晴铺床,手头忙活着,嘴里还脆生生的道:“小娘子可得好好歇一歇了,昨天晚上才睡了不过两个多时辰,今天又疲累了一整天。这点姜汤算是先喝着驱驱寒,等明个儿兰芷让他们弄一些枣子、红糖来一起慢慢的熬,绝度可以保证小娘子不得风寒的。原本郎主病了,整个府里上上下下就忙的要命,小娘子您可千万不能再着凉了……” “知道了,就你机灵,什么都懂。半大个小丫头,倒是难为你了这份聪明!”薛晴喝完了姜汤,笑着往里屋走去。 一掀开棉连,兰芷却已经昏睡在了自己的床榻上,而在她的身边,正斜躺着一名身材姣好、双眼泛着蓝色光芒的女子。 这女子用左手慵懒的撑着自己的额头,身侧的曲线在床榻上延展着。她只穿了极薄的单衣,高低起伏一览无余,腰臀间那一抹惊心动魄的曲线,优美的几乎让人**。 她的面容很是漂亮,那是一种混合了汉人与胡人血统的美丽,狐狸一般上挑的眼角与碧蓝的眸子,让她每次眯着眼睛微笑时,都带着勾魂摄魄的魔力。 她的双手手腕上带着精致小巧的铃铛,这时候并不响,只是安静的雌伏着,就像她本人一样。 有一种香气在她的周围氤氲不散,不浓不淡的恰到好处,却足以让世间上任何一个男人迷失自己。 可惜郑丹青如今并不在这里,如果他在的话,自然能够认出这个女子,曾经在他刚出渭城时有过一面之缘。 这样妖媚的女子,却在半夜三更出现在薛府小娘子的闺房内,而且用手中一枝细长的香迷晕了一个小丫鬟。 这样的情景,看起来总是让人觉得有些不伦不类。 薛晴的脸上却没有任何的诧异,也没有什么惊恐的意思,她反而立刻笑了起来,像小孩子一样扑进了女子的怀中。 “师姐师姐,我可好几个月没有见到你了,你总算是来啦!”薛晴嘻嘻的笑得开怀,伸手就开始在女子怀中摸索起来,“师姐你这回有没有给晴儿带好吃的呀?上回你给我拿的那个什么糖,我都没有吃够那!这回有没有啦?” “小丫头,就知道吃!”女子咯咯的笑了起来,声音极近妩媚,“你在角门外点了香,这么着急的找我来,你师姐我能辜负了我亲爱的师妹么?来的着急,哪来得及带什么吃的东西?小馋猫!哎,别弄了别弄了,痒死了。” 最后这三个字,女子说出口时自然而然的带着几分软腻的转音,几乎让人酥到骨子里。 薛晴这半大的孩子,又是女孩儿,当然听不出这些的。这时候见师姐伸出手来阻止自己到处乱摸的手,薛晴玩心大起,笑嘻嘻的就开始双手往女子容易痒的地方招呼,一时间竟也被她闹得不亦乐乎。 一个不小心右手就触碰到了某个柔软的东西,薛晴“呀”了一声,触电了似的收回手来,小脸红通通的,又忍不住一双眼睛往女子饱满的胸口那里乱瞟,低着头羞答答道:“师姐,你那里好大哦,为什么我的长不大呢?” 女子笑吟吟的伸出手勾起薛晴的下巴,一双眼睛笑的像狐狸:“臭丫头,才多大一点,怎么就担心起这个来了?” “怎么能不担心啊,”薛晴鼓着腮帮子,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又伸出双手摸了摸,撇嘴道,“连兰芷那个丫头都比我的大啊,我一个做小娘子的,总不能输给一个小丫头吧?” “急什么?你师姐我自有妙招。”女子媚眼如丝。 “还请师姐传授!”薛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 女子招了招手,薛晴附耳过去。 二人也不知在低低的说这些什么,只是不多时,薛晴的脸就飞红了一片。 “只要按照你师姐我的说法,每天早晚各一回,绝对会有成果的。”女子娇笑道。 “真的么,师姐不骗人的哦,要是不小心被别人瞧见了的话,多不好。”薛晴低着头、红着脸,眼睛里却有些小小的期冀。 瞧着薛晴的模样,女子忍不住笑了好一阵子,胸前的起伏更加耐人寻味了不少。片刻后,她才笑道:“好啦,不跟你闹,到底这么急着找我来是什么事?” “有好东西,当然要给师姐瞧瞧!”薛晴笑的更加兴奋了些,转身从一旁上锁的盒子里取出那书轴来,递到女子面前展开,“荀卿师姐你瞧,王右军的《快雪时晴帖》,虽然只剩不到一半了,可绝对是不可多得无上妙品那!” 名叫荀卿的女子见状,眼睛也是一亮,小心翼翼的拿起书轴在灯光下仔细瞧了一阵子,也不免赞叹道:“你个小东西,我前些日子也听到了这幅书帖面世的消息的,不过听闻是被一个无名小卒得了去的。我原本还寻思着,要不要直接从那人手里偷来,怎么我还没出手,这书帖就辗转着就跑到了你手里?” “师父不是都说过师姐好多次了嘛,没事儿不要偷来抢去的,这种世俗的事情做得多了,笔下的书画也会蒙尘的。”薛晴努了努嘴道。 荀卿媚笑道:“你师姐我原本也没什么书画的能耐,这么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既然是盗贼出身,如今做做这书画上的生意也是不错的,最起码算是个雅贼!” 薛晴自知说不过她,只好换话题说了这书帖的来历。 荀卿听后也不免心生怒火,骂道:“什么郑丹青郑大人,好一个酒囊饭袋!我呸!还什么明字科出身?还读书人那!依我看,连个男人都算不上的!好好的东西,怎么就毁在了他的手里?早知道的话,我就早去他家直接把书帖偷回来就好了,最起码这样一来,好好的东西现在也不会只剩下半张了!” 薛晴也觉得师姐骂的痛快,不住的点头,但又觉得偷东西怎么也是不好的,后面的事情便不敢苟同了。 “师姐也不用这样生气,最起码现在东西在我这里了,总比流落在外强得多。至于其它散落的那些字,我寻思着明天开始就去各个书画行瞧瞧,要是能寻到的话,就赶快买回来。虽说拼凑的东西终不能破镜重圆,可有总要比没有强得多。”薛晴安慰道。 “嗯,我回去就跟师父说一声,他必然会很开心的,没准儿明天就过来瞧也说不定。”荀卿看了一眼一旁仍在昏睡中的兰芷,笑道,“恐怕就免不得你家的小丫鬟多昏睡几次了,好在这香是无无毒的,多睡些觉,对你们这个年纪的小丫头发育是有好处的。” “师姐你可真坏!”薛晴红着脸冲着荀卿吐舌头。 “不过话说回来,”荀卿眼波流转,双眼微眯,“那个郑丹青,我可不能轻饶了他。做出这种事情来,又把我的宝贝师妹气的不轻,总该给他点颜色瞧瞧。” 薛晴闻言唬了一跳,忙问道:“师姐你要干嘛?可别闹出人命来!” “放心放心,”荀卿心中似乎已经有了主意,笑得格外娇媚,那模样让薛晴都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你师姐我做事自有分寸,保证给那个什么郑丹青一个足够的教训,让他一辈子也忘不了。至于我要做什么嘛,师妹你呀就静待好消息吧。” 在这时,不远之外院子里,郑丹青忽然从梦中惊醒,狠狠的打了个喷嚏。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心想这又是田流坊里哪位姑娘想念自己了呢? 第一百一十四章 孔方孔方(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么多天下来,娇儿总算是头一回睡了个安稳觉,一睁眼睛才惊觉天色已然大亮,连忙起来洗漱梳妆,刚草草的操持完,就见到院中一个失魂落魄的身影,摇摇晃晃的,也不知在做着什么。 瞧那身形就知道是飞霜的,娇儿觉得有些奇怪,心想这平日里性子跳脱的孩子,如今怎么成了这副模样?是一时间没睡好,还是害了相思? 好奇之下不免出来瞧,唤了一声飞霜的名字,后者却没有听见,仍是慢吞吞的在院子里漫无目的绕圈子,垂头丧气的模样。 “飞霜,这是怎么了?看上哪个女孩子了?叫你主子帮你提亲去!”娇儿心情正好,这时候上前拍了他的肩膀,笑着出言打趣。 “娇儿姐……”飞霜眼见是她,开口唤了一声,谁知这一开口一咧嘴的就露出的几分哭相,害怕丢人,飞霜又连忙闭了口,死死的低下头去。 “这到底是怎么了?” 娇儿被这架势弄得一愣,还没等再开口,就见飞霜伸出袖子抹了一把脸,抬头道:“娇儿姐,我要走了,院门的锁头和钥匙我放到屋里的柜子上头了,还有一些琐碎的东西,都在那个箱子里。娇儿姐你这几天瘦多了,可别忘了多吃点东西。最好再卖个小仆吧,毕竟有些粗重活,总不能让娇儿姐你做的……” 飞霜越说嘴角咧的越向下,眼见着就是一副要哭出来的样子。 娇儿看的母性大发,心疼的牵了他的手,问道:“这是个什么事儿,你好好的别哭,跟姐姐说明白这前因后果。怎么就要离开呢?是你的亲人有了什么消息?还是你自己想走的?总不会是郑郎撵你走的罢?” 最后一句不过是随口说的,可娇儿分明感觉到自己说这句话时,飞霜的身子微颤了一下,头更低了几分。 “真是郑郎要撵你走?”娇儿也愣怔了一下,在她的印象中,郑丹青是温文尔雅的君子,别说是撵人了,平素连生气都很少,全然一副淡淡然的样子,往事不挂于怀的。而且他虽然嘴上不承认,可心肠却是好的,从收留了飞霜这样一个差点冻死的孩子就看得出来。 可是帮人帮到底,这些日子娇儿也观察过,飞霜做事勤勤恳恳,而且也是真心对郑丹青感恩戴德的。看着这孩子也不像是手脚不干净的人,如今到底是犯了多大的错处?非要撵他走呢? 毕竟他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这天寒地冻的,这样撵出去,他又能往哪里去? 瞧着飞霜想要哭又十分隐忍的小模样,把自己看做是姐姐的娇儿心疼的不行,忙温柔的问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啊?有什么事情你跟姐姐说清楚好不好?是郑郎要撵你走的么?” 飞霜摇了摇头,带着哭腔道:“是我自己要走的。我做错了事,郎君生气了,他虽然什么都没说,可是我、可是我觉得……呆不下去了……” 娇儿一听,自以为明白了几分。估么这就是这半大孩子面皮薄,被郑郎训斥了几句,面子山有些挂不住了罢。 心里安定下来了几分,娇儿点着飞霜的鼻子笑道:“你呀,多大点的事儿,怎么就把你吓成这样?郎君是什么性情你还不清楚么?千年的好脾气,就算是冲你发火,恐怕也只是吓唬你的!” 飞霜将信将疑,泪眼迷离的问道:“真的么娇儿姐?” “当然啦!”娇儿笑道,“你呀,乖乖的去洗把脸,然后去前头吃饭。我去跟郎君说说,之后你再像模像样的道个歉,保准儿什么事情都没有了。” 飞霜听得直点头,紧张的道:“那就拜托你了娇儿姐!” “放心吧。”娇儿运筹帷幄的一挥手,看着飞霜转悲为喜的样子,想了想,又回房中拿出了那位邻居家的娘子留下的那封信,来到了郑丹青的房门前。 “郑郎,可醒了么?”轻轻地叩门,娇儿柔声问道。 “进吧。”郑丹青应了一声。 娇儿推门而入,见到郑丹青身前榻上那一堆金银,以及房契、地契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郑丹青懒洋洋的坐在那里挑挑拣拣,随手抽出一张房契来,头也不抬的问道:“你们女孩子家,是喜欢胭脂铺子多些,还是喜欢点心铺子多些?” “啊?”娇儿愈发云里雾里,完全不明白郑丹青正在做什么。 “都是北市的铺面,价钱上不如南市多矣,每个月的进账肯定也不会太多,但有总比没有来得好。”郑丹青抬起头来打量了娇儿一下,“还是胭脂铺子吧,瞧你这样子也吃不了多少点心的。” 后世人常说唐朝以胖为美,其实这个“胖”字,多少是有些不当的。 如今的人们所崇尚的并非肥胖,而是“丰而不腴”。正如娇儿这样的美人儿,足够勾魂摄魄的身体线条,腰身却依旧纤细,浑身上下没有多余的赘肉,也只有这样的美,才是真正完美的展现了女性特征的美丽。 有时候郑丹青都觉得奇怪,娇儿这巴掌大的小脸,平素吃的也不多,怎么就发育出了这样的围度,实在令人觉得有趣。 想她平素似乎对点心之类的东西没有特别的兴趣,所以还是给她一间胭脂铺子更加合适一些。毕竟女人,尤其是从红袖楼那种地方出来的女人,平素淡妆浓抹习惯了,恐怕是离不开这些东西的…… 也算是托了曲风阁史老板的福,书帖上的两个字在他帮忙的大肆宣传之下,当日就又被人抢走了六个字,每一个字的出价,都被炒上了四五百贯。 有人拿的是现银,有人只能拿出地契或是铺面来,反正郑丹青来着不拒,有什么收什么,加上从薛府哪里得来的八千贯,阿普拉欠下的那一万贯钱,当天就已经凑齐。 去五王宅找到李隆基交足了钱,又拖他把之前印刷坊张老板的钱相还,手上竟然还剩下了一些钱和三间铺面,虽然不多,但自己留着似乎没有用,可以分一分。 至于后面剩下的那几个尚未卖出的字,郑丹青就不着急卖了,慢慢来,自然才能够卖个好价钱。 剩下的三间铺面都是北市的铺面,洛阳城里一共两个市,南市多富贵商贾、达官显贵,北市才是普通百姓逛街的地方。 卖的东西档次上差很多,铺面的价钱自然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一万贯钱,若是搁在南市,恐怕也不过只是两三个酒楼的铺面价。可是搁到北市,一个普通尺寸的铺面,也不过就是几百贯罢了。其中差距,可以至斯。 这样的北市铺面,一个月的账面上能有十几贯的进出就算旺铺了,至于纯收入,郑丹青也打听了一下,运作的好,一个月倒也能有一贯左右的收入,倒也赶上自己的官奉了,还算不错。 当然,他这种挥挥笔、用用心就能够弄出万贯钱财的人来说,这点钱其实无挂于怀。但做人总要沾烟火气,平素的开销、别人的开销,郑丹青偶尔总是要考虑一下。 他也不知道一贯钱够不够娇儿每个月的零花,不过现在自己有的东西不多,等过些日子宽裕了,再多给她一些不迟。 只是郑丹青不知道,这些事情,他做的轻描淡写,落在娇儿的眼中却足够雷霆万钧了。 自打那天晚上郑丹青为自己赎身,娇儿就知道他身上的钱其实不多,为自己赎身之后,恐怕真的是两袖清风了。 可是娇儿从未后悔过自己的决定,她早已下定决心,这样的男人,就算是跟着他吃一辈子苦也认了。大不了就做做刺绣出去换钱,反正从小也学过这些东西,都是精细的活计,眼界也比普通的绣娘高上一些,怎么也能够维系一场温饱的。 都已经做好这样的准备了,偏生如今自己的郑郎一出手,竟然就是一个铺面。 而且不止是一个铺面,是要给自己的铺面。 普通人家,一个月有三四百钱就足够维持生活了,更何况是一贯钱?虽然对于红袖楼的娇儿来说,这些钱不过是那些达官显贵们一壶茶的价钱。可是对于现在的娇儿来说,这样现实与想想的反差,早已是足以让她落泪的惊喜了。 捂住嘴,强忍着泪水的娇儿看着眼前的郑丹青,心里欣慰的想着,自家的郑郎,果然是个很有能力的人呢。 前些日子的危机已经解决了,而且还在一夜之间有了闲钱,自己的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 看着窗外越升越高的太阳,娇儿明媚的笑了起来。 当然,她还不知道,她的郑郎在一夜之间拥有的,又哪里只是这么一点点的闲钱? 如果她知道,她的男人能够简简单单的就换回万贯家财时,她那张动人的脸上,又会浮现出什么样的表情呢? 第一百一十五章 孔方孔方(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这是隔壁有位小娘子留下来的信,前些日子郑郎百忙之中不便打扰,结果奴家也把事情忘到了脑后,如今才想起来。郎君还是快些瞧瞧,别再有什么急事,耽搁了。” 娇儿这话,半真半假。 最开始没敢打扰是真的,可是到了后来,从飞霜哪里略微打听到了隔壁念奴娇的来历。虽然飞霜知道的也很少,可单凭念奴娇这个名字,就足以让娇儿心中产生一根刺了。 既然都是娇儿,那郑郎唤娇儿这两个字的时候,唤的到底是她,还是那个念奴娇? 虽说那个念奴娇不如自己太多,长得胖不说,而且行止上一派武夫之气,实在缺少女儿家的柔美。可她毕竟是清清白白的人家出身,不像自己…… 当时在红袖楼,围着郑丹青转的姐妹们那么多,他怎么就偏偏挑了自己?到底是因为自己足够脱颖而出,还是说,自己其实只是借了这个名字的由头…… 这等事情,女人天生多疑,一旦想到了这个上头,思绪就像是爆炸了的线团,纠缠在头脑中的每个角落,让她每天冷不丁的都会想起来一下,于是就在脑海中系上了一个疙瘩。 几天下来,心事越来越重,疑心也越来越强,可是另一方面,娇儿又生怕自己是多想了,再耽搁了那为娘子的事情怎么办?于是索性以郑郎太忙为借口,将信的事情特意忘在了脑后。 可是到得今天,借口已经失去的效用,娇儿无法,只好应在心中暗骂着自己这个多疑的性子,将信带到了郑丹青面前。 郑丹青接过尺牍,这才想起来似乎真的多日不见念奴娇了。自己呕心沥血的这些日子,隔壁那个院子似乎也格外的冷清,从未见到什么人的进出往来,似乎连院门都是紧锁的。 难不成是搬走了? 郑丹青心中淡淡的,缓缓将信拆了,只见其中是笔墨极重颇具有豪放不拒风骨的几个字……说白了,就是歪歪扭扭、大大小小的,实在是有些不堪入目,若是说的好听的,或许到可以称之为“不拘一格”。 果然见字如见人,郑丹青忍不住微微扬了嘴角。 他这一扬不要紧,娇儿在一旁瞧着,整个心就跟着狠狠的一跳。虽然看不到信中的东西,可是郑丹青这样的表情,足以让娇儿忧心不已了。 郑丹青并没有注意到娇儿的脸色,只看那信中写到: 郑大人亲启如晤: 镖局事繁,妾需亲往,如无意外,旬日便归。老父病重卧榻,家中只余芦笙一人。若有急事,唯望照应一二,归来重谢。 落款是“妾念氏叩拜上”。 那样一个雷厉风行的姑娘家,用这样“不拘一格”的字体写出自称的“妾”字。这样的一幕,实在有些好笑。 可是如今的郑丹青却有些笑不出来。 他多少是了解念奴娇的性子的,能够写这样一封信托自己照应她的父亲,恐怕就已经是她求人开口的极限了。她家中的情况定然极为不好,所以才迫不得已求到了自己身上。可是…… “信是什么时候送来的?”郑丹青将尺牍收了,淡淡的问道。 娇儿微微有些局促的应道:“大概有七八天了吧。” 对方七八天前送来的信,说是十日左右就能归来,托自己照顾家人。可是事到如今,自己竟然刚刚看到。 郑丹青极淡的看了娇儿一眼,站起身来,随手拿了外衣出门。 “郑郎,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么?”娇儿有些心慌,跟着跑了出去。 “没事,你先用早饭吧。”郑丹青没有回头,脚下的脚步也没有轻微的迟滞。 娇儿这回真的慌了,飞霜的事情还没有开口,一封信递上去,自己反倒也陷入了这样的境地中来。 郑郎从来不会面红耳赤的发火,可是方才看向自己时那极淡的一眼,就已然让娇儿怕的双腿发软了。 自己这一回,恐怕真的做错事了…… 一时间,娇儿有些发懵,呆呆的站在了原地。吃完了早饭的飞霜见到郑丹青快步于自己擦身而过,再抬头瞧见面色苍白的娇儿姐,心里也是咯噔一声,认为自己留下来的指望彻底没有了。 也不再去询问娇儿其中种种,飞霜拉拢着脑袋回到房里,跪坐在门口发了一会子的呆,而后就背起早已收拾好的行囊,静悄悄的离开了这个院子,谁都没有发觉。 而另一旁,郑丹青敲响了念奴娇家的院门。 半天才来应门的却不是芦笙,而是念奴娇。二人碰了个面对面,不免都是一怔。 念奴娇几日来又瘦了不少,愣怔之后却没有什么多余的举动,甚至连个招呼都没有,径直就要去关门。 郑丹青知道她是恼了,伸手去阻止:“念姑娘,在下并非特意不管不顾……” “嘭”的一声,院门直接被砸在了郑丹青的鼻子前半寸的地方。 瘦下来的念奴娇也仍旧是念奴娇,她一个练家子,自然不是郑丹青能够对抗的了的。 门内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郑丹青轻轻一声叹息,索性也不再解释。 他原本就是对事情多做解释的人,说话有时候都闲麻烦的,更何况是解释、或是与人争执? 只是心中多少有了些惦念,郑丹青又看了一眼紧闭的院门,往自己的家中走去。 …… …… “郑兄弟这是什么意思?” 回家用过早饭不多时,张何却提了个包袱气冲冲的闯了进来。 多日没去上班的郑丹青正准备去公主那里拜会销假,还没等出门,却见到了张何一张黑脸。 “张老板这是怎么了?”一时间郑丹青也有些云里雾里,笑着冲他拱了拱手。 张何冷哼了一声,将手中的包袱往案上一放,叮当一声,映入眼帘的是一袋子的银钱。只听他道:“我张何把你当做兄弟,可是郑大人还我钱的时候,为何还要加上利银?呵,郑大人倒是打听的清楚明白,市面上多少钱多少利,您就还给我多少钱多少利!这么看起来,郑大人是打定了跟在下两不相干的主意了?到底难为郑大人想的如此周全,我张何草莽之辈,也不敢跟郑大人高攀!这些利钱,我张何也不敢收!就这样还给郑大人,在下告辞!” 说罢,张何转身就走。 郑丹青当时托李隆基帮着还钱的时候,确实是加了利银的。毕竟对方借出来的并不是一笔小数目,而且帮着自己打听消息,张何也用了不少的功夫,依郑丹青看来,总不好让别人白做。 谁知好心好意的加上了利钱,却惹得张何起了一肚子火光,一口一个郑大人的称呼,就好像要跟自己从此恩断义绝似的。郑丹青见状忍不住摇头一乐,索性也追了出去,随口问道:“张老板怎么来的?” 义愤填膺中的张何被弄得一愣,下意识的答道:“坐马车。” “哦,那就载小弟一段儿如何?要去点卯的,已经晚了。”郑丹青说着,率先踏出了院门,之后也不等张何的应承,直接钻进了停在自家门前的那辆马车里。 张何被弄得一头雾水,站在马车旁跟驾车的伙计大眼瞪小眼。 “张老板还站着做什么?利钱都不需要我这个做兄弟的给,难不成现在还要先跟兄弟我算算车马钱么?”郑丹青探出头来笑道。 张何忍不住被郑丹青逗乐了,笑骂了一句,索性也一撂前襟,蹬上了马车。 跟这等直性子的人说话倒也方便,几句话下来,方才还怒发冲冠似的张何,就已经完全消了火气,说起郑丹青还钱的事情来:“虽说是前天的事,可是如今全洛阳城也都已经传遍了。大家现在可都说,你郑丹青是什么斯文败类,竟然为了钱财把书圣大人的尺牍都给裁了。尤其是那些读书人,我瞧那样子,各个都撸胳膊挽袖子的,恨不得揍你一顿解解火气。” 说罢,张何忍不住用一副幸灾乐祸的表情看着郑丹青。 郑丹青笑叹了一声,摇头道:“那也没办法,事情都已经做了,覆水难收,哪里有挽救的办法?” 张何嘿嘿两声笑,看向郑丹青的双眼里却放出光来,拍着他的肩膀道:“你这个性子啊,还真对我的脾胃!他们哪里知道,你是为了帮兄弟还债,才做出这等事情来。为兄弟两肋插刀,我们江湖上的兄弟最讲究就是义气二字,你这个人啊!我张何果然没看错!放心吧,我早就让兄弟们在外头宣扬这事情的真相了,等大家都知道了,你的名声应该不会被抹黑了。” “张老板费心,不过这件事情,恐怕未必会如张老板所愿。”郑丹青轻笑道,“在我们读书人看来,书圣留下的东西,那是拼了性命都不能损毁的。别说是为了还债,就算是有人杀上门来,也应该抱着书帖纵深跳火海,这才是书生的气节。这就叫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什么狗屁气节?难道东西都被烧光了,也要比残留下来好么?”张何听得吹胡子瞪眼。 “是这么个道理。”郑丹青笑道。 第一百一十六章 孔方孔方(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有件琐事,恐怕还要张老板为丹青费心。” “何事?” “丹青有个邻居,是渭城的老相识了,原本是开镖局的,可是如今家道似乎有中落之相。丹青有心相助,奈何对方对我有了些误会,所以很多事情没有办法问,就算是想要帮忙,也不知该如何着手了。只是天天看邻居门庭冷落,心中究竟不是个滋味,所以还要劳烦张老板,帮我查探查探。”郑丹青淡笑道。 “这倒是简单的事情,包在我身上!既然是开镖局的,没准是我张何的老相识也说不定。不知道那位姓甚名谁?门上挂的是哪一路名堂?”张何大包大揽的道。 郑丹青笑道:“镖局原来的名号叫福盛堂,现在还走不走镖也不清楚了。原来的镖头叫做念武,现下病重,镖局里的东西就交到了他女儿手上。” “福盛堂?”张何愣了愣,道,“虽然不曾相识,但当年这三个字也算是长安附近一块响当当的金字招牌,谁没听过念总镖头的名号呢!哎!如今竟交到女儿手中打理了?可惜!可惜!真是太可惜了!不是我说,这女人家的,在家里绣个花儿纳个鞋底的多好,弄什么武枪弄棒的东西,还出去跟一群老爷们风餐露宿的走镖?成何体统啊!” 这恐怕是这个时代多数男人的想法,郑丹青闻言微微一笑,也不反驳,只道:“所以还望张老板帮个忙。” “你放心吧!这也就是我张何不知道此事,若是听说了的话,就算是你不开口,我也会主动去帮忙的。毕竟都是老江湖了,而且这位念总镖头当年名声在外的,当时就没有机会前去拜会,这回怎么也要去见上一面的。”张何重重的点头…… 二人一路闲聊,时间过得极快,马车很快就将郑丹青送到了安定郡王府的府门前。 拜别了张何,郑丹青从角门进了王府,还没走几步,就恰好撞见了准备出门的安定郡王武攸暨。 “前两天就听说丹青你告了病假,从本王上次见你这才过几天?怎么就瘦成这个样子?”武攸暨一如既往的淡笑相迎,王爷的架子端的不高,却也绝不是像李隆基那样的全无,而是在亲切与疏远当中把持的恰到好处,倒也是一等一的功夫。 “从小身子就弱,偶感了风寒,结果在病榻上一躺就是几天,难为王爷惦念。”郑丹青倒是挺喜欢跟这种人相处,不浓不淡,也绝对不需要多说话,保持着面上几分淡淡的笑意,温寒即可。 武攸暨果然点了点头,不再多问,只淡笑着说了些“年纪轻轻身子骨怎么差成这样,应当好好调养”之类的话,便转身离去了。 郑丹青躬身而送,待他走的远了,才抬起头来,看着那个浅淡的背影,偏头思付着什么,又摇了摇头。 想不通的索性先不去深究,随手问了婢女公主的去处,听说在暖室安歇,郑丹青就径直往那边去了。 暖室之所以叫做暖室,自然少不了温暖。 挑了三层厚重的门帘,东拐西折了一阵子,先入鼻息的是浓郁的花香,再拐进内室,才能得窥这暖室的真容。 各类精雕细琢的暖炉布散在房间的各个角落,几把精致的小手炉也随意放在每一个触手可及的地方,使得房间的主人可以在任何兴起时分都随意的拿起来把玩暖手。 香气并不是熏香,而是真正的花香。各色花儿布满了整个房间,有的正在含苞,有的已然绽放,争奇斗艳的景象,根本会让人忘记外头还是冬天。 花虽多,却绝对不俗。 明眼人都看得出,这暖室中的花是被人精心打理过的,怎么摆排、怎么修剪、怎么布置,每一个步骤都做得精细无比,每一盆花都经过精心的处理。 但百花入眼终究是俗的,为了避免此等事情,设计这暖房的人甚至还在房中加了薄纱的层层帷幔。透过帷幔,花香、花色,都淡了五分,却又在这若隐若现中姹紫嫣红都开遍的恰到好处着。 所谓物华天宝,这前两个字所能够代表的极致,恐怕就是这样了。 “丹青给公主请安。” 太平公主也在帷幔之后享受着惬意与安然,在这样的暖房中,她不需要穿厚重的衣衫,春秋的裙衫足矣。 她正侧躺在帷幔之后,成熟的躯体在薄衫之后若隐若现着,带着一种异样的诱惑。 她的身边只侍立着高戬一人,郑丹青看了他一眼,微笑着颔首。 听到郑丹青的声音,太平公主从帷幔之后伸出一只手来。 那是一只纤细修长的手,很漂亮,很适合为后世那些珠宝钻石之类的产品做代言,也是一双很是弹琴的手。 这只手很柔,可是郑丹青知道,这只手一旦用力的时候,却很包裹着毁灭性的力量。 手的主人在手指拨弄开帷幔后露出慵懒的容颜来,公主一脸慵媚的笑意,上下打量了郑丹青一般,最终如少女一般扑哧的笑出声来:“戬郎你瞧,这位还真是病了,瘦成了皮包骨头,如今被这外头的风一吹,可真是‘风度翩翩’。” 皮包骨头这种形容自然是夸张了,可据郑丹青自己目测,瘦了十多斤恐怕差不多的。 临仿绝对是个太过消耗的事情,并非随意的写写画画,是要耗费心血和灵魂的。 好在这几****临仿的,只是一个二十四的《快雪时晴帖》,如果是《兰亭集序》那样的篇幅……半点不夸张的说,那恐怕就能要了他的命了。 当然,如果真是那样,郑丹青恐怕也不会去做。 “天寒地冻,着实容易感染风寒。好在殿下玉体康健,丹青心下甚安。”郑丹青淡淡的回道。 寻常到极致的对话,几乎可以成为君臣对答的范本文章了。这样的对话,太平公主当然会觉得无聊。 她玩味的看着郑丹青,一面把玩着手中的一颗夜光石,一面笑意吟吟的道:“不过,本宫也听人说,最近因为一张书圣的《快雪时晴帖》,闹了个满城的风雨。现实书帖突如其来的问世吵了个沸沸扬扬,之后又怎么着?被人裁了,单字单字的卖?这一下子可引了众怒,甚至有位弘文馆的学士都将这件事情告到了御前,说是要捉拿这个毁坏圣品书帖的家伙问罪那!戬郎,那个家伙叫什么来着?” 高戬闻言尴尬至极,又不能不答,只好抱歉的看了郑丹青一眼,回禀道:“书帖的拥有者,呃,是郑丹青。” “哟,可真是巧了。丹青你瞧瞧,跟你同名同姓呢,可是本家么?”太平公主掩口而笑。 郑丹青闻言无奈而笑,摇头道:“殿下何必打趣,丹青也正因此时头疼不已那。” “戬郎,把帷幔收了,难得咱们的郑撑伞露出这等无奈的表情来,本宫自然要好生欣赏欣赏。”太平公主娇笑道,“郑撑伞呀郑撑伞,如今你可是洛阳城里的出名人物了。本宫真是猜不透你的想法,把书帖拿给了我那李思训哥哥瞧了好几天,之后竟然又把书帖裁剪着转手卖了。你以为我那李思训哥哥看起来脾气好,就不会找你的麻烦?本宫小时候弄脏了他一幅山水,他都敢跟本宫瞪眼的。你这回呀……本宫瞧你怎么过这一关!” 郑丹青早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这时候倒也并没有太过惊愕,只是被人捅到御前这件事情,还真是有些出乎他的所料的。 “殿下,丹青斗胆问一句,真的有人因为这么点小事告到御前去了?” “本宫还能骗你不成?”太平公主笑道,“陛下正准备拿你治罪那,你倒先自投罗网了!” “殿下,丹青还是个半大孩子,您何必逗他。”高戬忍不住开口劝道。 太平公主柔媚的斜睥了高戬一眼,笑道:“轮到你来做好人?得了得了,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不逗丹青了。陛下日理万机,哪有心思去管这些屁大点的事情?只当是奇文野事听了,并未治平。” 郑丹青闻言笑着施礼道:“这么说起来,丹青还真是托了殿下的洪福。” 太平公主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半晌不说话。 她不开口,自然没有人敢开口,暖房中原本就迟滞的空气,这时候愈发暧昧起来。 “丹青,上前来。”太平公主冲着郑丹青勾了勾手指。 郑丹青看得出太平公主眼中的暧昧****,心中咯噔一声。余光一瞥高戬,只见他一副眼观鼻鼻观心的样子,仿佛入定老僧。 不免腹诽了他一句,郑丹青如今却无路可退,只能依言往前走了一步。 “近一点。”太平公主暧昧的笑着,拍了拍自己床榻的旁边,“跪坐到本宫身边来,让本宫好好看看你。” 郑丹青心中盘算的飞快,这时候却也只好依言而行,缓缓的跪坐到了公主身旁。 太平公主半撑着身子,这时候手指勾上了郑丹青的下巴,在他的脸颊上若即若离的摩梭着。 “戬郎,”她的目光并没有离开郑丹青的脸,“你先出去。” 第一百一十七章 兴师问罪(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高戬走出暖房的时候,天上是一片的万里无云。 湛蓝湛蓝的颜色让人觉得有些刺目,这样的美丽却不带丝毫暖意,反而是冷风刺骨的寒……这样的景象,跟里面那个女人是多么的相像? 高戬不是没有猜到这样一天的到来,他是聪明人,总能够认清自己的位置。或许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才成为了公主身边侍奉时间最长的男人。 可男人终究是男人,就算是女子之间,共同侍奉一位夫君之间都不免明争暗斗的吃醋,更何况是他这种天性中就含了“独占”欲、望的男人? 公主没有让他远离,只是令他出去。 于是高戬就这样在寒风中站着,浑身上下被寒风吹了个透心凉。 他忽然觉得自己有些像一个人,那个带了绿帽子却还帮妻子偷情把门的房遗爱……可是最起码,房遗爱还得到了丈夫的名号,自己又得到了什么呢? 名声?官位?位极人臣?权势滔天?那并不是他想要的东西。 在高戬的梦中,他不知多少次带着公主私奔到那乡野之间,正如陶潜之言,“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携幼入室,有酒盈樽”。若是有那样的生活…… 罢了,不过是空想罢了。她毕竟是那个翻手为云覆手雨的太平公主,怎么可能成为那个穿着朴素麻衣、素面朝天的寻常农妇? 他的这些想象啊……或许,真的是太猖狂了。 自嘲的笑了笑,高戬觉得胸口有些发闷,这样的闷让他笑的更深了些。 而这时候的暖室之内,太平公主修长的手臂已经勾上郑丹青的脖子,二人的双唇若即若离,对方的气息也足以感受的分明。 “听说郑郎你一掷千金,从红袖楼买了个女人?本宫之前怎么没有看出来,原来你这么个少年家,竟然也被洛阳城里腐朽的颜色侵蚀了,开始好色了么?” 太平公主咬着郑丹青的耳朵,甜腻的声音听得人身子都软下来。 说实话,太平公主长得并不难看,甚至可以说长得很美。 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可岁月仍旧没有从她身上夺走太多的东西,反而给了她更多的韵味。举手投足间既端庄又魅惑,一颦一笑中既威严又诱人。这是一种有了一定年龄的女子才会散发的美,她就像是一壶酝酿了足够时间的酒,从骨子里都散发出一种雌性的气息来。 更何况,权势素来能够造就一个人的美丽,尤其是女人,在脚踏权势之后,通身上下就会有一种异样的诱惑力,而这种力量,足以让任何一个男人产生征服的想法。 郑丹青也是男人,当然也会有同样的想法。可是相比之下,他更加不想的,是真的成为一个女人的男宠,仰人鼻息。 他素来是个散淡的人,这种散淡,并非是对世间万物都看淡,随波逐流、随遇而安,而是一种真正的骨子里的执着,除了他所期望、看重的事情与道路之外,这世间的其他万事万物,都难以沁入他的胸怀。 这样的人,外表越散淡,内心就越是执拗与疏狂。 这样的人,外面看起来或许是温文尔雅的漫不经心,可内里却是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豪情壮志。 郑丹青这样的人,只专注于自己的事情,只走自己想走的道路。他这样的人,从来不会接受命运的安排,更不会接受别人给他铺好的道路。 被世人说自己是太平公主的男宠,这个对于郑丹青来说他并不在意。可真的去做某个女人的男宠,郑丹青并不想做。 心意既然定下,事情的抉择就会变得很清晰。 他看着近在咫尺的那张面庞,深深的嗅了嗅这满室的花香,于是,狠狠的打了一个喷嚏。 这个喷嚏打的很突兀,又或者,是因为他这个没经历过太过女人的少年,被公主这样异乎寻常的热情弄得有些发呆。反正最终的结果是,郑丹青连微微转过头的反应都来不及有,于是一个突兀的喷嚏,带着些让人恶心的吐沫星子,就直接喷溅在了公主的右侧的面庞之上。 雨滴落在梨花之上,那叫梨花带雨。晨露凝在荷花上头,那叫菡萏吐珠。 那都是极婉约的美,可再美的美人,一旦脸上沾上了从男人嘴里突兀着喷出的吐沫星子,在一瞬间,恐怕都会变了脸色。 太平公主赏下的是一个巴掌,狠狠的甩在郑丹青的脸上,脸色发青的盯着他。 郑丹青似乎是害怕极了,膝行着连退两步,服下身来。 太平公主居高临下的看着那个她曾经觉得有些意趣的少年,狠狠的甩袖:“滚!告诉高戬,给本宫打洗脸水来!” “喏!”郑丹青唯唯应诺,连忙退了出去。 推门而出的时候,郑丹青是一派的神清气爽。他看到那个一脸落寞的高戬,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高戬愣了一下,见他衣冠整齐,十分费解着问道:“你怎么这么快就出来了?” 郑丹青抱歉一笑,道:“公主吩咐要洗脸水,高兄还是赶快去叫人吧,公主正在气头上。” 高戬更加惊愕,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心想丹青你可真厉害,这才多长时间,怎么就把公主气着了?总不至于是……高戬突发奇想,下意识的瞥了一眼郑丹青的腰部。 郑丹青哭笑不得的道:“胡想什么呢?我不小心打了个喷嚏,结果……呃,这事情似乎有失体统,公主很生气,切莫再外传了。”又挥了挥手,郑丹青向外走去,“高兄快按照公主吩咐办事去吧,丹青就先走了。” “你去呢?”高戬追上一步问道。 “我估计,这安定王府是容不下我郑丹青了。”郑丹青回过头来微微一笑。 …… …… 无事一身轻,正好身体还乏着,他可不想再费多余的脑力和体力去对付太平公主了。 在回家的马车上睡了小片刻,下得车来,却发现自家院门前停留了一辆未曾见过的马车。有些奇怪的上前去问那位正在整理马匹的车夫,车夫说了来历,郑丹青不免又是一声叹息。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那边刚刚处理了公主的事情,这头皇亲国戚又来找自己的麻烦了。 终究是躲不过的事情,郑丹青叹了口气,迈步进门。 娇儿一脸担心的迎上来,想要对郑丹青说什么,却被他止住了。 其实早就想好对策了,毕竟这样一天,总是要来的。 郑丹青迈步进了接客的正厅,坐在里面的,果然是李思训。 不过三日不见,李思训竟然又平添了七八分的苍老之色,于是连郑丹青心中都不免咯噔一声,脚下步伐微微顿了一下。 李昭道自然侍立在李思训身旁,这时候看着郑丹青走进来,目光极复杂的看了他长长一眼,那目光中既有不解与悲痛,又有愤恨与苍凉,一时间百感交集,竟有一种不知从何说起的愁绪。 而这样的愁绪,终究是化作一声沧桑的轻叹,轻飘飘的,却如若刀子似的,割在心头。 “老先生……”郑丹青上前施礼,却被打断。 “别这样称呼,我李思训当不起。”李思训苍凉一笑,不置一词,只是上下打量着郑丹青,来来回回在几近半柱香的时间里,他只是在目光复杂的看着他。 娇儿上了茶,这时候早已远远的避开。 李思训没有动茶,他苍老的手只是摩梭着手中的拐杖,来来回回,每一次都像是一声叹息。 时间长了,郑丹青反而安定下来,他索性收了礼数,直起腰杆,站在那里,淡笑起来。 这一笑便是云淡风轻。 于是连李昭道都觉得,他看不清眼前这个少年了。 什么样的少年会有这样的心性?父亲平素为人虽然平和,可毕竟也是出身行伍的将领。被父亲的目光看的时间久了,就算是铜铸的人恐怕都会生出无地自容的感觉来。 可是眼前的郑丹青呢?他非但没有无地自容,反倒摆出几分他强由他强的柔劲来。 这是这个什么样的少年?在李昭道看来,这个世界上,恐怕只有两种人会在父亲的目光下有这样的反应。一种是心性修养极强的人,但这是需要时间与历练的,年纪不满十七的郑丹青自然做不到。而另一种,就是根本不要脸的无耻之徒…… 虽然李昭道十分不想承认,可是事到如今,加上那些发生在眼前的事实的种种作证,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这么长时间接触下来的、本以为年青一代新秀的人物,竟然只是一个无耻之辈! 他觉得很气愤!也觉得很悲痛!明明是这么一个卓有天分的人,怎么就这样抛弃浪费自己的才华? 于是李昭道瞪着郑丹青,仿佛恨不得把自己的目光化成鞭子,把眼前的少年打醒。 而相比之下,李思训要平和一些。 或许也只是因为他已经老了,尤其是刚刚发生的这件事情,仿佛让他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年。 “你的脸怎么了?”这样苍老的人,再开口时问的却是这样一个问题。 第一百一十八章 兴师问罪(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厌恶丹青行径的不止老先生一人,行事如此,应有此报。”郑丹青微微一笑。 “真是恬不知耻!”这回怒起攻之的李昭道,他猛地站起身来,怒斥道,“原本以为你年少无知,做出此等事情来或许还情有可原。可是如今看你,竟然这样一副坦然的态度,分明是丝毫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如此行止,也不知是什么样的父母教育出来的!真是有人生没人教!” 这句话对于李昭道来说,已经是他能说出来的最有攻击意味的言语了。可是入得郑丹青的耳中,却忍不住让他一乐,淡淡道:“丹青从小就是孤儿,昭道先生这几句话倒也没有说错。” “我……我不是这个意思。”李昭道闻言反而尴尬的红了脸,觉得自己言语间不小心戳到了别人的痛处,一时竟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李思训摇头止住了二人之间这毫无用处的攻击,只叹气道:“丹青,从老夫第一天遇到你直到现在,你给老夫的惊喜很多,惊愕也不少,到得如今,更多的却是扼腕叹息。事到如今,我也不放交个实底,老夫这辈子,除了教授昭道书画上的技艺之外,从来都没有受过徒弟,你的字,老夫看过,是有峥嵘的,只是有些不得法,施展不开。老夫在书法上的造诣虽然远不如画,可若是做你的师父,也应当能够教你一些东西的……” 此言一出,李昭道瞬间就变了脸色。郑丹青也不禁心中微微一颤。 “现在再说这些,似乎有些多余了,可是你年纪尚小,性情上还有很多可以改变的空间。”李思训叹息着,说话的声音显得有些疲惫,“你觉得是有天分的,就算是一辈子都成不了什么大书画家,可是你在鉴赏上的天分,老夫第一天见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了。若是你真的拜在老夫门下,就算是日后当真不能在书画上大展宏图,可最起码也能蹬高阁拜龙门,在宫里做一介御用的赏鉴之臣,收罗天下珍藏、笔录江山墨宝,那等差事,难道不比你现下做一个小小的撑伞来的好么? “之所以一直都没有开口收下你这个徒弟,也是因为你这个品性。不是说你品性不端,而是老夫观人几十载,可是你的性子,老夫竟然看不透。这么多日子看下来,攀附权贵是你、骄纵狂放是你,文采斐然是你、醉卧田流也是你,再到得如今,一掷千金是你、一身铜臭还是你!你这样的孩子,老夫真是越看越糊涂,越看越害怕。你前头的路啊,老夫看不清,更不敢去看清。丹青啊,你自己说,你这样的徒弟,老夫还敢收么?” 李思训说的激动起来,连声咳嗽。李昭道连忙上前手忙脚乱了一番,郑丹青在一旁淡淡的瞧着,一声未出。 “咳——咳!” 咳声渐渐止住,李思训抬手止住了李昭道的动作,垂下眼睛。 即便是眼睛这样垂着,李思训眼角的皱纹也十分浓厚的层叠着,像是一块块干涸的土地。 “如今再想想,你这《快雪时晴帖》之所以拿到老夫那里,恐怕从最开始就是一个局吧?你通过老夫这里判断了真伪,又从老夫的朋友嘴里将书帖的消息散步开来……这一切,看似简单随意,可实际上不过都是环环相扣的谋划罢了。丹青啊丹青,你知不知道,你对老夫的所作所为,最过残忍的莫过于将完整的书帖拿到了我面前,然后又将它毁掉!” 郑丹青当然知道,他也是视书画为命的人,怎么会不清楚这些东西在李思训心中的重量?撕掉书帖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恐怕比凌迟还要通过一些。 “老夫是真的不明白,最初见你,你见到展子虔《游春图》时也曾兴奋难抑。如今才过去多长时间?到底是什么事情改变了你的本性?让你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情?你将《快雪时晴帖》一片片撕开的时候,难道就不觉得那一下又一下,是在撕扯你自己的身子么!”李思训心痛难抑,手中拐杖连连撞地,直到最后一个疑问句说完,竟是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父亲!”李昭道吓的面色惨白,一把将李思训抱在怀中,浑身颤抖的左顾右盼,却不知该做些什么。 “飞霜!叫大夫!用最快的速度去叫!飞霜!”郑丹青几步迈到门前,冲着院子里高声吩咐着。 “郑郎,从早上就一直没看到飞霜了……”娇儿不知出了什么事情,这时候手中还拿着针线,鞋也来不及穿,匆匆忙忙的就从自己的房间里赶了出来。 郑丹青闻言微微蹙眉,吩咐道:“帮着昭道先生扶老先生去客房,我去叫大夫!”说罢,就往外去。 “慢!”李思训却暗哑的开了口,伸出颤抖的手来叫住了郑丹青,声音暗淡却十分坚决道,“昭道,扶我出去。丹青,你这铺满铜臭的院子,我李思训有生之年再、不、踏、足!” 事情到了最后,还是郑丹青和娇儿帮忙,七手八脚的才把半清醒半昏迷的李思训扶上了马车。 李昭道附送给郑丹青一个怒目而视之后,就吩咐着车夫,往最近的医馆去了。 一阵闹剧似的风波就是安定下来,郑丹青看着在巷子口消失的那辆马车,回过头来淡笑着问道:“还想在我这里住么?” 娇儿愣了愣,不解的反问:“郑郎这是什么意思?不准许奴家住在这里了么?” “不是这个意思,”郑丹青淡笑道,“再过几天,我郑丹青恐怕就是洛阳城里最臭名昭著的家伙之一了,尤其是在书生这个群体中,这帮读书人,一旦自以为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时,发起疯来也是很要命的。” 郑丹青的话,娇儿有些半懂不懂,于是她眨了眨眼睛。 “我的意思是说,像这两位这样兴师问罪而来,怒目而视而去的,恐怕是最轻松的了。有些不入流的手段,唔,也不知道你们这个年代大概会做什么?骂街应该是最基本的了罢?泼粪什么的不知道做不做的出来……”郑丹青偏头思付着,娇儿瞧着他的样子,竟然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笑什么?你都不怕的么?”郑丹青轻笑着问道。 “郎君说的意思,奴家懂得一点了。大概的意思是说,有人会因为看不起郎君的所作所为,所以前来骚扰郎君是么?” “是这么个道理。” “那郎君就分毫不需要担心奴家了。”娇儿调皮的笑起来,“娇儿这个身份,原本就很有问题的。原来在红袖楼时,不知有多少郎君口中所谓的‘自以为站在道德制高点上的读书人’回来找我们的麻烦的。虽然楼里有护卫,会阻止大多数这等事情的发生,可是很多对我们的谩骂,别说是隔着窗子了,就是隔着几层墙都能听得到的。其实这都不算什么了,大部分的客人,一面**作乐,一面却要用很多言行来侮辱我们这些女子,像郑郎你这样的,实在是少之又少的……” 说道一半,娇儿脸上的笑容就有些绷不住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有些伤人的话,并不是听得多了就可以免疫的。郑丹青想象的出来,田流坊的那些女子身上所经历的那些痛苦。 看着娇儿下意识畏缩起来的身子,郑丹青在心中微微叹息,上前半步,索性将她抱在了怀里。 娇儿吓了一跳,急忙一把将他推开,四下去瞧,见巷子里并无人迹,才算是微微放下了心,面上却是绯红一片,心也咚咚咚跳的极快。 “郑郎你……”娇儿娇嗔了一声,似羞似怒的看了他一眼,“在外头这样,郎君就不怕丢人么?” 郑丹青笑道:“你家郎君现在都准备‘横眉冷对千夫指’了,也不怕这毫末之事。不过娇儿,你可想好了,你要是乐意,我就先帮你在城外租个小院子躲一躲,毕竟这是我自己的事情,没有必要让你们跟着承担这个责任……” 嘴被葇夷遮住,郑丹青看着那个近在咫尺的美妙面庞,见她贝齿轻启,微微抱怨着说道:“郎君从来没有把娇儿当做过自家人是不是?总是一心想要找借口让娇儿离开的么?郎君的事就是娇儿的事,什么千夫所指的,娇儿在红袖楼的时候,孤身一人都未曾怕过分毫。如今浸染还有郎君在身边,奴家为何要怕?” 这句话,竟被纤纤弱质女流说出几分巾帼不让须眉的味道来。 郑丹青不禁一笑,不再赘言。 “娇儿,飞霜那小子跑到哪儿去了?”忽然想起了另一个还需要头疼的事情,郑丹青问道。 娇儿略显紧张,思付了片刻之后,还是将早间发生的事情说了,不无紧张的问道:“郑郎,飞霜到底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事情呢?你真的不能原谅他么?” 郑丹青微微叹息,伸手摩梭了一下娇儿的面颊,淡笑道:“这件事情,你先不要管了。” 第一百一十九章 谁是郑丹青(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长安三年的十月二十八日,对于大多数的人来说,不过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日子,而对于薛府小娘子薛晴的西席荀鹭南来说,他一早醒来也是这样认为的。 又或者,荀鹭南醒来的时候不应该称之为一早,因为日头早已上了三竿,洛阳城里大多数人都已经用完了午饭,荀鹭南从睡梦中忽然坐起,瞪大了眼睛平视前方一个呼吸之后,又重新躺到了床榻之上,呼噜起来。 荀鹭南是二十六七的年纪,在外人看来,这位籍贯在江南的书生命运还算不错,二十出头就取了明经科的仕,虽然一直没有门路真正做官,可是没过多久也成了洛阳薛家的一位西席先生。 寻常人也都知道,教授一个小娘子当然不需要出太大的力气,反正女子也无须功名加身,所谓请西席先生,也大多只是为了识几个字,稍稍明白一些事理即刻。 在加上这位小娘子是薛府主人薛稷的幼女,薛稷被加疼爱,极少违背孩子的意思,想学习就学习,想玩闹便玩闹,连带着这名西席先生也不过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手中领的却是与寻常西席一样的俸钱。 于是邻里邻居的都赞荀鹭南命好,就算是等哪天薛家的小娘子出嫁了,不需要这个西席先生了。想必薛稷薛大人也会看在侍奉多年的面子上,为荀鹭南某一个清贵的职务。 荀鹭南这样的命运不知羡煞了多少旁人,完全不用自己上下求索,一应事情就可以铺叙直前。到底是人家命好啊!比不来的! 当然,十全十美之事总是天下难求。在街坊们的眼中,这荀鹭南的命数千好万好,却独独少了一个家庭。 据说早年间这荀鹭南也是有过妻子的,恩爱至极,妻子却因病早逝,偏偏他又发誓终身不娶。街坊们家里有适龄女郎的,不知踏过了多少回荀鹭南的家门槛,可是每一次都不能得偿心愿。 不管是以容貌晓之以情,还是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动之以理,荀鹭南在这件事情上是千不肯万不肯,摆出一副就要当一辈子鳏夫的样子,雷打不动。 于是邻里也渐渐失了这个兴致,甚至有那些觉得相求次数太多脸上挂不住的,就渐渐传出荀鹭南不能人道之类的谣言来。 作为这件事情的主角,荀鹭南也不知到底清不清楚这些流言飞语,反正自己活得倒是自在,就像如今,做着被孔夫子骂做烂泥扶不上墙的昼寝之事,竟然还一副泰然惬意模样,实在有些有辱斯文。 也不知是不是心中忽然想起了圣贤叮咛,荀鹭南再躺下之后没多久就又猛地坐了起来,迷迷糊糊的混沌了一会儿,砸吧砸吧嘴,他终于下定决心从床榻上爬了起来,打着哈欠洗漱更衣,睡眼惺忪的出门叫了马车,一路往薛府行来。 荀鹭南在薛府执教近七年,早就跟薛府上下十分熟悉了。习惯性的站在薛府门前赏了一会儿墙上的壁画,荀鹭南打了个哈欠,就跟门卫打起招呼来。 “早啊!咦?赵老头怎么不在呢?”荀鹭南一脸没睡醒的问道。 “荀先生,不早了,都已经过了午时了,感情您是刚醒?”薛府门卫笑道,“赵老头这几天可魔怔了,也不知怎么就开了窍,竟然会画画了,而且郎主说画的还挺好!郎主赞了他一句大器晚成不说,还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回家养老作画去了!” “还有这等奇事?”荀鹭南听得瞪大了眼睛,脸上的表情跟六七岁的孩子差不多,“你们就没问问他,他是怎么开窍的?” “问了呀!赵老头说,他是看郎主的壁画看开窍的!” 荀鹭南撇了撇嘴道:“狗屁!他赵老头看门儿看了一辈子,怎么以前没开窍?” “是呀,我们也这么问的,结果荀先生你猜赵老头说什么?” “什么?” “赵老头说,”门房指着那边墙,“这东西就要看的时间足够长了,才能开窍那!” “更狗屁!那老子十岁就会作画了,岂不是神童!”荀鹭南翻了个白眼,负手走了进去,只留下身后门房护卫们的一阵哄笑。 在薛府里七拐八折,跟来来往往的人都打了招呼,荀鹭南终于来到了薛晴的院子,一眼就远远的瞧见了正在折梅的兰芷,挥手道:“兰芷姑娘,帮我通禀一声。” “先生来啦!”兰芷赶忙冲着荀鹭南施了礼,快步赶回房间里去通禀薛晴去了。 再出来唤人的时候,兰芷发现荀鹭南正在对着方才自己折梅的梅树发呆,不禁笑道:“先生又发癔症了,小娘子正等着先生那。” “哦,好。”荀鹭南回神一笑,走了进去。 “师父师父,师姐不是说让你快些来的么?您怎么这个时候才来?”薛晴连忙迎了上来,拽着荀鹭南的袖子进了里屋,睁着一双大眼睛不解的问道。 “你师姐有什么事么?我不记得她告诉过我呀?”荀鹭南纳罕的道。 “哎!算了!师父你从来都这么迷糊,估计师姐给您留条子了,您又没看着!”薛晴嘟了嘟嘴,吐着舌头俏皮的道。 荀鹭南捏着自己的下巴点了点头,道:“唔,这倒是也有可能。不过你师姐也真是的,有什么事情就直接跟为师说嘛,每次都非要留什么字条,为师怎么可能每次都看得到呢……” “师父您也好意思说!”薛晴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就师父您那个睡功,屋里着火了您都醒不过来,恐怕佛祖加上三清道人一起都叫不醒您的,师姐何德何能,哪里能直接告诉您呀?” 荀鹭南闻言尴尬一笑,打了个哈哈,又道:“那小晴儿,你这么着急找为师,到底又是什么事呢?哦!对了!慢着!”荀鹭南好像忽然想起了十分重要的事情,面色严肃起来。 “怎么了?”薛晴被这架势吓了一跳,顿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荀鹭南吸了吸鼻子,蹙眉问道:“今天是二十八吧?为师没有记错吧?” “没错啊。” “嗯,为师记着,你们家每逢二十八就会做核桃酪?啧啧,那可是人间极品呀,现在还有没有了,赶快给为师端两碗……不!三碗来!要不是为了这个,为师现在还睡着呢!” 片刻之后,一脸厌烦的薛晴从门口探出头来。 “兰芷!” “啊!小娘子有什么吩咐么?”可怜的兰芷,正在勤勤恳恳的插花,又被吓了一跳。 “端一锅核桃酪来!” “啊?多少?” “你没听错!一锅!哼!师父要吃,撑不着他!”薛晴气哼哼的一摔门帘,只留下外室里一脸茫然的兰芷。 而内室里,打着哈欠的荀鹭南冲着薛晴招手:“小晴儿,这么着急找为师来做什么呀?是不是又想听《山海经》的故事了?为师给你念嗯。” “师父!您能不能有点万世师表的样子?晴儿都已经十四岁了,不是小孩子啦!”薛晴气鼓鼓的道。 “可是你七岁开始就做我徒弟了嘛,所以在为师心里,你基本上就停留在七岁的样子。”荀鹭南又摸了摸下巴。 薛晴懒得理他,站起身来从柜子里把半张《快雪时晴帖》翻了出来,交到了荀鹭南手上:“给师父你开开眼。” “哟,什么东西还能给为师开眼的?”荀鹭南一乐,一面说一面将书帖展开,“我不是跟小晴儿你吹嘘,这天下间的书画,有九成九是入不了为师的眼的,毕竟为师不是一般人……” 话语到这里戛然而止,薛晴看着自家师父愣怔住的样子,差点就要开心的要蹦起来拍手了!臭师父!叫你一天天没个师父的样子,这回镇住你了吧! “你这是从哪儿得来的?”荀鹭南难得的沉静下来,这样的荀鹭南恍如一滩深水,深沉的让人看不出深浅。 薛晴有些畏惧这样的荀鹭南,方才得到的那些快活只残留下一分来,这时候连忙答道:“是从一个名叫郑丹青的人手上得来的,这书帖原本是全的,李思训老先生和父亲等人都演过是真迹。那个郑丹青为了卖的价钱高些,结果把书帖给拆了单字卖,只留了这一半卖到我们家来。父亲现在因为这书帖病着,所以也不敢他心绪平稳之前都不敢让他再瞧,就先放在我这了。所以呀,我就连忙叫师父和师姐过来瞧瞧!虽然只剩一半了,但这也是难得一见的东西那!” “的确是难得一见的东西,”荀鹭南嘿笑一声,这样奇怪的笑声让薛晴有些不解,只听荀鹭南再度问道,“多少钱收的?” “八千贯。”薛晴照实回答。 “呵,半张书帖,十一个字,卖出八千贯钱来。啧啧,你师父我的记录就这么被人破了!”荀鹭南摇头笑道。 “师父你什么意思?”薛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瞪大了眼睛看他。 “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荀鹭南叹笑道,“让你平时学艺不精,这回遇上行家了。这是仿品,被人轻轻松松骗去八千贯,呵呵,这回看你以后还翘不翘尾巴了!” 第一百二十章 谁是郑丹青(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师父你骗人!师父你肯定是骗人的!你的意思是说,这幅《快雪时晴帖》是仿品?怎么可能的?这不可能的!李思训老先生和父亲他们都鉴定过的,怎么可能有错呢!” 薛晴有些慌了,急得站起身来。 “现在是事实摆在眼前,不由得不相信呀!你来,为师告诉你,你看着里的纸色……唔,你弄个蜡烛来,你的眼力不够,这样看估计看不出来的……对,就是这里。这里是个破绽,估计是做旧的人有些着急了,否则不应该露出这样的马脚了。毕竟整张东西都是这样上层的质量,这么点的错处的确有些不应该了。不过说实话,要不是你师父我的话,寻常人也发现不了的,其实就连你父亲也未必看得出来。再就是这个纸张的手感了,做出来的旧纸就是这样的感觉,这一点的话,纯粹是咱们内行人才懂的,而且还得是像你师父我这么厉害的内行人……呃,小晴儿你哭什么啊?” 荀鹭南放下手中的书帖,关心的凑上前来。 薛晴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抽泣道:“我不相信!我才不相信那!都怪师父!都是师父的错!明明书帖刚拿回来的时候还是好好的!才不是仿品那!李老先生和爹爹都看过的!不可能出错的!” 荀鹭南不怕天不怕地,就怕女人家哭,女人一哭他就慌了手脚,完全不知道应该如何应付,只在屋子里头慌得到处打转,活像个陀螺。 薛晴其实也不是不辨真假的丫头,只是因为事实太过惊人,一时间有些接受不了罢了。 哭了一会儿,心里的别扭劲儿就缓过来了一些,这时候透过手指缝偷看,见师父在屋子里到处团团转着,便忍不住扑哧一乐,再也哭不出来了。 “哎呀!我的小晴儿总算是不哭了!”荀鹭南连忙拜谢了各路真人、菩萨,重新坐回薛晴身边,抹了一把额头上方才急出来的汗,道,“晴儿,为师问你,你父亲他们是什么时候仔细辨别这幅《快雪时晴帖》的?是那人卖书帖的当天么?” “不是的,是好几天前看的,那时候书帖还是完整的。”薛晴仍旧撅着嘴,不去看荀鹭南。 “那就对了!你父亲他们当时看的,很有可能才是真正的真迹。这是一招掉包啊!倒是这人用的高明,不但掉包,而且害怕被人看出真伪,还特意把书帖拆了,这样一来,能够识破真伪的人就更少了!”荀鹭南拊掌道。 薛晴听得眨了眨眼睛,脑中浮现出了郑丹青窗前赏雪,衣袂翻飞的样子,终究有些不敢相信那个人是这样精明的家伙,忍不住问道:“那师父你说,这幅书帖的临仿功底跟你相比如何?” 荀鹭南赞叹道:“这书帖的临仿功底已经到达超凡入圣的境界了,这种层次,全天下恐怕也找不出几个来!” “师父的意思是,这人的能力比师父您还厉害?”薛晴难以置信的瞪大了双眼,仿佛见了鬼一般。 “当然不是,这人基本上跟你师父我不相伯仲!”荀鹭南大言不惭的道。 薛晴翻了个白眼,心想原来您方才前头那么多的铺垫,不过就是为了夸您自己罢了:“可是师父你不是说过的么?你这一手临仿的功夫估计是空前绝后的,怎么如今又出了这么一个能够跟师父您叫板的人物出来?” “我看跟为师叫板的人是你吧?”荀鹭南摇头笑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虽然的确未曾听说过,可毕竟眼见为实。我中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既然能够造出我这么一个荀鹭南,当然也能造出另一个跟我差不多的人物来。” 薛晴忍不住又吐了吐舌头,问道:“那师父您说,这幅字到底是谁做的呢?” “这就难说了,要是依照着常理来看的话,那个郑丹青,当然是最可疑的人物。” 薛晴立刻摇头否定:“不可能是他!” “你如何知道?” “师父不是说过的么?书画的技法是可以练出来的,可笔墨间骨子里的味道和意蕴,是绝对需要年纪和阅历做支撑的。那个郑丹青,也不过就是明字科出身的书生,当时只得了榜眼的,从技法上论,就知道他能力不足了。再说,我是打听过的,那个郑丹青还不到十七岁,也大不了我多少,笔下更不可能会有什么意蕴和味道了。”薛晴十分肯定的道。 荀鹭南闻言颔首道:“若是按小晴儿你这么说,的确是很有问题的。不过不要紧,即便这东西不是他临仿出来的,这个人跟这件事情牵扯如此紧密,也必定跟幕后的那位临仿高手颇有几分渊源。没准他是幕后高手的徒弟也差不多,就像小晴儿你一样。呵呵,要是这样一来倒也有趣。唔,这么说起来,你们两个从师门的角度讲倒也是门当户对呀!哎哟——小晴儿,你这是欺师灭祖!” 薛晴收回了踩向荀鹭南的脚,红着脸蛋气鼓鼓的道:“师父你要是再这样胡说八道,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真正的欺师灭祖!哼!” “小娘子,荀先生,核桃酪着人端来了,是不是现在就用?” 正巧这时候兰芷掀了帘子进门,指挥着两个仆妇将食案和碗筷都摆好了,又为二人分别添了一碗核桃酪,这才退了下去。 荀鹭南这时候也顾不得什么脚疼的事情,端起碗来就喝了一口,美滋滋的赞道:“软滑绵长,香甜可口。小晴儿啊小晴儿,你们府上的核桃酪实在是一绝。这可是费工夫的活计,核桃皮、红枣皮,这都是最难剥的,偏偏要是有一点剥不干净的话,入口的美感就会差了好多。啧啧,做这么一小碗呀,材料倒是不贵,就是一两个时辰的干系,要不是平心静气的人,当真做不出来。毕竟是慢工出细活,书画上更是如此,你看那些花鸟小工笔,细腻生辉,全都是从这个‘慢’字上来的!” 薛晴闻言撇嘴道:“师父你吃东西就吃东西嘛,还弄出这么多歪理邪说来,也就我这样笨笨的徒弟才会相信。” “呵!谁敢说你笨?你师姐可比你笨多了,一天到晚就会飞檐走壁的,怎么说都不听,好端端的一个姑娘家,怎么一点闺秀的样子都没有?” 薛晴小声嘟囔着:“师父您不也是没有师父的样子嘛!” 荀鹭南也没有听到,只接着问道:“对了,你师姐也瞧见这幅字了?她做什么去了?” “呀!糟了!我差点忘了!哎呀师父呀!你快点想想办法吧!”薛晴猛地跳了起来,一把抓住荀鹭南的袖子开始大力的晃来晃去,一脸的焦急。 “到底怎么了呀?你总得说明白,为师才能想办法啊。”荀鹭南被晃得有的头晕。 薛晴连忙道:“师姐和我都已经这书帖是真的,所以一想起裁了这书帖的人就觉得气愤。师姐说要去教训那个郑丹青的,这可怎么办呀!以师姐的脾气,那个郑丹青还不得……” “最轻是揍一顿,要是你师姐起了玩心,还不知道有什么后果那,哎!你们两个啊,怎么这么不给为师省心?什么事情都私下里拿主意,连知会我这个师父一声都省了?嗯?” 薛晴揉着衣角委屈道:“师父你都夸师姐见识广博的,师姐都认定是真迹了,我当然也不会有其他的想法呀。再说父亲都因为这件事情气病了的,师姐当时说要去教训郑丹青,也是为我解气嘛!师父不要再怪罪我们了,还是想想那个郑丹青应该咱么办才好。” “哎——”荀鹭南头大的叹息了一声,“这个应该不急,你师姐习惯晚上行事,就算是对那个郑丹青有什么动作,也应该是今晚才对,她那个偷偷摸摸的性子……罢了罢了,你可知道他家住何处?我索性去拜会一番,摸一摸虚实。而且为师一旦出现在那里,你师姐应该也会明白一些事情,就此收手的。” “好!我这就去打听他家的住址,这件事情就劳烦师父了!”薛晴心下一定,连鞋都不穿,光脚跑了出去。 …… …… 而这时候,在二人的谈话中俨然成了主角的郑丹青,在送走了李思训老先生之后,并没有等到飞霜的出现。 看样子真的是离家出走了,郑丹青这样想着,微微叹息。 临仿的事情被飞霜撞破,到底应该如何处理,郑丹青还没有做过多的思考。 收徒弟什么的,他根本没有思考过,毕竟这个身子年纪还小,这些事情都不必着急。再者,他们这个行当,收徒弟又哪里是那样简单的事情?一旦入行,一辈子怕是都见不了光的。那飞霜,也不过稍稍瞧见了光鲜的一角罢了,真正后头的那些事情,又哪里那样简单。 但是事到如今,夕阳渐好,总不能真的放任飞霜那样一个半大孩子在外头孤单过夜,于是郑丹青还是只身提了灯笼出门。 第一百二十一章 行路难(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我依着姑娘的意思打了壶酒回来,不过老奴多嘴一句,郎君这几日脸色不是太好,这时候喝会不会对身子骨不好?”家中帮忙伙食的李婶儿将酒壶放下,转身去收拾碗筷,嘴上问道。 “嗯,只让他喝一点儿,多少是个意思。毕竟这么难的事情挺过去不容易,总要稍稍庆贺一下的。”娇儿伸手帮忙去刷碗,笑道。 “哎哟,姑娘可别动这些个东西,多娇嫩的手,这寒冬的水冰着那,冻着了的话老奴都看着心疼。”李婶儿见状连忙将碗抢了过来,笑道,“姑娘是金贵的命数,将来要做郑大人的侧室的,哪能动这等凉水?像姑娘这个年纪,身子就是要注意的,万万别以为年轻就可以胡乱对付,这女人啊,一旦凉着了,那可是一辈子的事情。” “哪里就那样金贵了,娇儿瞧呀,李婶儿这话是打趣人那!”娇儿微红着脸道。 李婶儿笑道:“我在这世上再怎么也比你们多活了好几十年,眼皮子底下发生着什么事儿,我这个老太婆还能瞧不明白么?我看呀,姑娘你也别因为这事情着急。男人啊都是这样的脾性,吃着碗里的还惦念着锅里的,你跟着他回了家,他就觉得你是那砧板上的肉了,怎么都着急,所以连纳妾这事情也耽搁下来了。 “依老奴看啊,咱家郎君是个好人,瞧着也不是那些唱词里头负心薄情的汉子。他这样迟迟不跟你名分,说不定也是为了日后的正妻考虑。毕竟娶妻之后再纳妾说起来才好看些,要是当真先纳了你,等正妻来了,就算是再大肚的人,不也得给姑娘你小鞋穿?” 李婶儿平素言语不多,这时候说起这等事情来,倒是思路清晰,里里外外拍摆了个明白,竟然连娇儿都有些插不上嘴了。 “李婶儿,怎么总说这些有的没的,我可没想过!”李婶儿的那些话,娇儿心里是明白的,这时候却不禁有些脸红,娇嗔了一句。 “瞧瞧这孩子,娇滴滴的一句话,连我这个老婆子听着都觉得心酥了,更何况是男人?”李婶儿笑道,“姑娘你呀就放心吧!这郎君为了你又是一掷千金又是金屋藏娇的,过些年头,没准儿戏文里都要唱的,又何苦姑娘你天天在这里忧心呢?” “谁天天忧心了?李婶儿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嘛!”娇儿羞的直跺脚。 “好好好,姑娘脸皮薄,我不说啦!老奴不说啦!”李婶儿忍不住笑了一阵子,又换了话题道,“那飞霜到底又是怎么个干系?被主家说了两句就跑出去了,竟然还要主家亲自去找!这个孩子,等他回来了,我得好好说说他!多大的事情,这都快要入夜了,想想就着急!如今这寒冬时节,夜里都能冻死一口肥猪的,他个小兔崽子竟然稀里糊涂的就往外头跑。郎君帮着捡回来的一条命,还非得扔回去不是?到底是什么事情呀,姑娘可晓得?” 娇儿叹气道:“我问过,没问出来。”一想到这里,娇儿还是觉得有些坐立不安,起身道,“不行,就算是郑郎不让我去,我也得出去帮着找找。这样呆愣的等着,等的我实在难受。李婶儿,我去去就回,劳烦你在院子里多呆一阵子,若是郑郎在我前头回来了,你就跟他说我打酒去了,一会儿就回!” “哎哟我的姑娘哎,这眼看这又起风了,你别……”李婶儿追出去两步,又哪里能抓住那个青春中的跳脱少女?眼看着那一个消失在门口,李婶儿也只能叹息一声,摇了摇头,回到伙房继续洗洗涮涮。 转身从缸中舀水,正因为水冰冷刺骨而皱着眉头的李婶儿,忽然听到什么声音,连忙回头,却什么异样都没有发现。 “难不成是闹耗子?这大冬天的,不应该呀。”李婶儿嘟囔了一句,有些不解的摇了摇头,却很快将这件小事搁在脑后,继续舀水去了。 而这个时候,藏身于房外屋顶上的荀卿调皮的眨了眨碧蓝色的眼睛,看着夕阳被大地吞噬后在天空中留下的那一片琉璃色,又愉快的欣赏了一下紧身夜行衣穿在自己身上后那种凹凸的曲线美,十分满意的笑了起来。 十月末的天气已经能够称得上严寒,可是对于荀卿来说,似乎根本没有半天的不适。她身上的黑衣并不厚,但这并不妨碍她坐在房顶上哼着家乡小调的好心情,甚至连双腿都如同少女一般,俏皮的跟着旋律来回晃动着。 她哼小调的声音并不大,毕竟一旦惊扰到了别人,今天晚上的好戏可就看不成了。方才在那壶酒中加了点好东西,至于另外那个长的很漂亮,名字好像叫做娇儿的美人儿,在她冲出院子时,荀卿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在她身上洒上了一些解药。 解药是粉末化成的气味,等到她在这样的风中溜一圈回来的时候,药效已经足以融入她的血液,她的身上却也不会再残留半点解药的粉末了。 这样一来,不但可以达到自己整治郑丹青的目的,甚至还可以不让外人受到牵连。 哈哈!自己可真是做这种事情的奇才! 荀卿这样想着,那挺翘的鼻子里哼出的曲调愈发俏皮了些。 但是她并不知道,在此时此刻,距离他并不远的地方,她的师父刚刚下了马车,开始了漫长了寻找郑丹青之旅…… “请问,这位公子,可知道郑丹青郑大人住在何处么?” “没听说过。” “这位姑娘,可知晓郑丹青郑大人的住所何在么?” “不知道。” “这位老板,您是否知道……” “你要问郑丹青郑大人的住处是不是?” “啊?你怎么知道?难道你是隐藏在市井当中的世外高人不成!”荀鹭南看着面前这个反问自己的豆花儿摊儿老板,眼睛瞪得溜圆。 巷子口卖豆花儿的当然是老刘,老刘性情朴实,这时候早就被荀鹭南亮晶晶的眼睛晃得花了眼,连忙摆手摇头的道:“不是啊不是啊,公子您忘了么?就这个同样的问题,您都已经问过我三回了!” “我为何问过你三回?”这回轮到荀鹭南纳闷儿,发问的极为认真,“难道你一直在跟踪我么?” 老刘闻言真有些哭笑不得:“这位公子,是您自己绕着这一小片地方转悠了三圈了啊!小的的摊子在这里根本就没有挪过地方!小的头一回就告诉您啦,从这往前走,到第三个岔路口右拐,再到第二个岔口左拐,往前去第五间院子就是了!” “哦,这个答案我倒是记得。”荀鹭南一身棉袍,气质笔挺,与人说话时的语气也十分温文尔雅,观之实在是一副风度翩翩佳公子的模样。 可就是这位佳公子,此时却在思付了片刻后,微蹙着眉头十分认真的道:“这么说起来,我一直是在原地绕圈子来着?嗯,这倒也不能怪我,毕竟我这个人天生不大能记得住道路的,实在是情有可原。” 老刘看着眼前的佳公子,听着他的自言自语,忽然产生了一种把剩下没卖完的豆花儿全喝了,然后一抹嘴巴回家的冲动。 “这位老板,您可否直接带我去郑大人家中呢?我思付了一下,若是我自己去寻的话倒也不是不行,但似乎到了宵禁十分也未必找的到呢。”荀鹭南义正言辞的道。 老刘被眼前人弄得满脑子浆糊,这时候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却听到了一个声音:“老刘,有没有看到飞霜?” 听到这句话,老刘简直就是如闻纶音,连忙对向他走来的郑丹青答道:“早间时候见着过,背着个大包袱就走了,跟他打招呼也不答话。这是怎么着了?惹得郑大人您亲自来寻?” “你瞧他往哪里去了?”郑丹青淡淡问道。 “看那样子是往坊外去了,您这一说我想起来,那孩子走的时候好像还抹着眼泪的,当时正忙活着,就没去拦他细问。这到底是出什么事儿了?”老刘闻言有些急切的问道。 郑丹青看着手中正在发着淡淡幽光的灯笼,心想自己是不是这几日累到了,怎么就会稀里糊涂的这么关心一个外人?既然飞霜想要走,那是他自己的决定,跟自己无关。就算是在这样的寒冬夜里无处可住,在外头冻死,那也跟自己毫无干系。 为了这么点小事,自己竟然还亲自提了灯笼来寻人,郑丹青啊郑丹青,你这些日子是不是真的累糊涂了?竟然连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开始操心起来了。 “没事了。”露出一个极淡的微笑,郑丹青转身往回走去。 各人生死有命,与他无关。 “啊!等一下!” 刚走出几步,却被另一个人叫住,郑丹青停下脚步侧身回头,看着这个外表温文尔雅的男子,淡笑道:“阁下有事?” “你是不是叫郑丹青?”荀鹭南问道。 “郑丹青欠阁下钱么?” 荀鹭南被这个问题弄得一愣:“不欠。” “那阁下找郑丹青是为了书帖的事情,想要一解心中愤懑么?” 荀鹭南眨了眨眼睛,摇头:“也不是。” “哦,”郑丹青微微一笑,“那在下就是郑丹青。” 第一百二十二章 行路难(中) - 盛世丹青 - 骊影 郑丹青领着荀鹭南回家的时候,娇儿果然还没有回来。 李婶儿稍显慌张的给出了娇儿留下的借口,郑丹青早就猜到了她的去处,这时候心领神会,倒也不去多做询问,只微微一笑,就先行打发她回去了。 “李婶儿,夜路难行,还是早点回去的好,否则家里也会着急的。正好拿着这个灯笼往回走,虽说是日夜交替时分,还有些光亮,可也恰好是最不容易看清东西的时候。”郑丹青淡笑道。 “真是难为郎君为老奴费心了,我先去将饭菜热一热就回去。”李婶儿又冲着荀鹭南笑道,“这位郎君也尚未用饭吧?老奴也一起准备着。” “多谢。”荀鹭南倒也来着不拒,中午时分喝了那么点核桃酪,这时候早就消散到四肢百骸了。腹中空空荡荡,不提还好,一提起来,就是“咕噜——”一个长音儿。 李婶儿忍俊不禁,又害怕落了客人的面子,赶忙退下来。郑丹青倒没什么笑意,只一如往常的淡笑着。 荀鹭南注意到了这一点,打量了一下身旁这个瘦竹竿儿似的少年,有些意味深长的笑了笑。 饭菜很快就被端上了食案,鉴于之前用的借口是娇儿出去打酒,李婶儿想了想,还是没有将那壶酒端上桌。 心里多少有些不安,可是的确天色已暗,她不得不离开。踟蹰了一番之后,李婶儿还是提着郑丹青给她的灯笼出了门,好在家门口就遇上了正往回赶的娇儿,李婶儿连忙拉住她解释了方才发生的事情,娇儿会意谢过,匆匆的进了院子,直奔伙房去温酒。 而这个时候,原本还在房顶上惬意的吹风唱歌的那一位,现在的脸色却微妙起来。 她并不知道自家师父跟小师妹之间发生的对话,这时候更加不明白师父来这里到底是为了什么。可荀卿并不笨,她当然能够猜出来一些东西,虽然不准确,却也足够接近现实。 而且现在最为重要的问题在于,她方才是往那壶酒里下了药的!下了药的呀!可是现在…… 糟了!娇儿已经将那壶酒温好,已经端着往正厅里走了。自己该怎么办?总不能直接跳下去把酒抢走吧?也不知道师父到底有什么计划,万一坏了师父的事怎么办?再说,洛阳城可不是渭城,她能够在渭城飞檐走壁,神来之笔的去偷那幅《贵公子夜游图》,是因为她准备的周全,而且内里有人照应的。现在可不一样,这洛阳城毕竟是皇城根儿,夜间的守卫一个个精明的跟贼似的,她怎么敢胡乱出手惊人?可要是不出手,万一师父把酒喝下肚子了,自己又该怎么办? 荀卿一阵犹豫踟蹰之下,娇儿已然走过了门庭,那壶温好的酒,已然摆到了郑丹青与荀鹭南之间的食案上。 “早知有贵客的话,娇儿就多买一些了。家中酒不常备,还望尊客海涵。”娇儿冲着荀鹭南笑着施礼。 “无妨无妨,今日不过慕名而来拜会而已。在这里用饭就已经十分突兀了,哪里还敢奢求更多。”荀鹭南笑着回话,举止上十分客气。 娇儿因为今天白天李思训老先生的事情,直到现在还心有余悸着。她害怕眼前这位“贵客”也是要来找郑丹青的麻烦的,虽然依照着礼数,她这时候早就应该退下了,但是心里放不下郑丹青安危的娇儿,还是笑着多问了几句:“郑郎的朋友奴家倒也相熟,不过尊客似乎是娇儿头一次见到?” “对,我这也是第一次见到郑大人,闻名不如见面,在下十分荣幸。哦,忘了自我介绍,在下荀鹭南,是薛府小娘子的西席……” 问明了对方的根底,娇儿心中安定了一些,这时候轻呼一口气,抱歉的看了郑丹青一眼,果然发觉后者正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微红了脸,娇儿连忙道了抱歉退身出门,一颗悬着的心也放松了几分。 既然对方是买书帖的人,应该不会像李思训李老先生对郑郎那么生气的吧。 心下这样想着,但娇儿仍旧只在临近的伙房等着,万一那边有什么突发的事情,她也可以去随时照应。 “郑大人有如此如花美眷,真是让我辈中人羡煞了。”看着娇儿走出的背影,荀鹭南忍不住由衷赞叹。 男人赞美女人分很多种,尤其是赞美别人的女人时。 郑丹青看得出来,荀鹭南的赞美是十分单纯的,并无什么贪恋与猥、亵,而是如同赞美花开一般,清澈见底的赞叹。 于是郑丹青微微一笑,抬手为他斟酒:“任他如花美眷,抵不过似水流年。逝者如斯,不舍昼夜,阁下若是有话,不如直接摆明说出,也省着大家你猜付我、我腹诽你,乱七八糟浑浑噩噩,平白耗费光阴,却什么都得不到了。” 荀鹭南闻言笑道:“这话倒是和我心意,只是郑大人那句‘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实在太过哀婉了些,大人年纪轻轻,怎么就养成了这样的心性?” 荀鹭南这人倒也爽快,说罢哈哈一笑,径直从怀中摸出那半张临仿的《快雪时晴帖》来,展开放到了身旁的榻席上。而后一言不发,拿起筷子来便开始吃饭。 郑丹青看着他的举动,面上仍旧留着那极淡的笑容,这时候见状索性也开始吃饭,二人相对而食,竟生生吃出了圣人“食不言”的境界来。 食不言当然吃的不会太慢,可是一直趴在房顶上吹风,透过缝隙往下瞧的荀卿来说,这顿饭的时间恐怕比她吃过的任何一顿都要长上许多。 她一直紧张的不行,每当自家师父的手稍稍移向那盏酒杯时,她的心也会跟着突突突的狂跳,而稍稍移开之后,心跳也跟着微微恢复过来。 整个吃饭的过程就像是对她的一种折磨,来来回回的拉锯,以至于一顿饭吃到最后,虽然谁都没有真正去触碰那个酒杯,可荀卿已经恨不得二人赶快喝了它,以完结掉自己这个上上下下不得安生的心情。 “郑大人不是本地人吧?”放下筷子,荀鹭南心满意足的拍了拍自己的肚子,笑着问道。 “荀先生如何得知?”郑丹青淡笑着客套。 “郑大人吃东西的方式跟这边人有些不一样,嗯,具体怎么个不同,我倒也说不清,只是的确不一样的……” 古代人跟现代人吃饭时的举止自然是不同的,郑丹青闻言并没有答话,只是淡淡笑道:“荀先生倒是观察入微。” “哈,我也是摆弄书画这些东西的,当然总要比寻常人强上一星半点。”荀鹭南笑道,“要是不提这个话头我差点都忘了,这幅书帖,”荀鹭南指了指身旁的半幅《快雪时晴帖》,“不知出自哪位的手笔?” 郑丹青心中微惊,面上应对倒是沉着,失笑道:“荀先生这是在考校丹青么?世人皆知,《快雪时晴帖》为王右军王羲之所做尺牍,又被世人称作天下第二行书的……” 荀鹭南伸出手来止住了郑丹青的话,摇头笑道:“郑大人何必如此,咱们明人不说暗话,就连郑大人方才自己都说了‘逝者如斯’的道理,怎么如今又如此了呢?” 郑丹青故作不解,问道:“抱歉,丹青实在不知荀先生想要问询何事。” “罢!罢!我荀鹭南就不相信这件事情跟你毫无干系!”荀鹭南哈哈一笑,手指伸进酒盏蘸了点酒水,在食案上的空白处微微停顿,凝神屏气,以纤毫入微之势写出了‘快雪’两个字来。 行家出手,自然不凡。 就连一直在房顶上静观其变的荀卿,这时候也不禁眼睛一亮。师父写出来的这“快雪”二字,不论是从外形上还是从神韵上,都与那半幅书帖相差无几……不,几乎可以说是一模一样了! 这倒不是让荀卿惊愕的地方,毕竟他们做的就是这个行当,这些相应的临仿手法,荀卿也曾经学过,只不过天资不够,只懂了一些皮毛而已。 让荀卿不解的是,这种师门的不传之秘,荀鹭南为何要在郑丹青的眼皮子低下施展出来?难不成是师父要收郑丹青为徒么?没有这个道理呀,这个郑丹青不过是明字科的第二名,并非什么天纵之才,而且已经到了这个年纪,又有官身的,不可能真的投身于这样一个见不得光的行当来。 可是,为什么师父要这样做,他就不怕自己的行当被发觉么?又或者…… 荀卿想到了某个地方,心脏猛地一缩,急忙再去瞧那半幅《快雪时晴帖》。 事到如今,师父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解释——这半幅《快雪时晴帖》也是临仿出来的东西! 可临仿者到底是谁?眼前的郑丹青么?不可能,他太年轻,听说还不到十七岁。如果这个年纪做出来的东西,就足以骗过她荀卿的话,那这个人的技艺……想到这里,荀卿的冷汗都流了出来。 不,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 第一百二十三章 行路难(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荀卿最开始跟着荀鹭南学临仿时,只有七岁。 姓是跟着荀鹭南的,那时候她还小,雪夜里稀里糊涂的被另外一个稀里糊涂的人领会了家,于是就愈发稀里糊涂的成了他的徒弟。 荀鹭南的性子……说好听了叫做潇洒随行,颇有魏晋遗风。要是说的实在些,那就是乱七八糟的不着调,成天的想一出是一出,对万事都没有什么计划,忽然想做什么就去做了。 跟着这样的人做徒弟,要是能学到东西,那才叫神了。荀卿跟着荀鹭南学临仿学了五年,结果把这一路东西学了个四不像出来。书也不行,画也不行,印章也不行,做旧也不行。唯一锻炼的出来就是一个眼力,可以这样说,自打荀卿十二岁以来,这天下间能够骗过她的临仿之作,就已经万中无一了。 不过很可惜,郑丹青的这半幅《快雪时晴帖》,明显就是那一万个中间最为特别的一个。 直到这时候荀卿才意识到自己看走了眼,于是她开始好奇,这样一幅只有师父才能看出破绽来的书帖,到底出自什么人之手。 于是乎,她也渐渐明白了师父突然出现在此处的缘故,想必师父心中所想的,当然与自己并无太大的不同。 半趴在房顶上的荀卿看着下头的师父,忍不住撇了撇嘴,面上的表情竟然颇有几分幸灾乐祸。她心中所想的是:让师父你平时再那样招摇,说什么自己的临仿是开天辟地、天下无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如今您再瞧瞧,您的那份骄傲,是不是太过了点?等这回事情了解了,看您怎么跟我和师妹解释! 这样想着,荀卿几乎要笑出声来。 而与此同时,看着食案上那两个字的郑丹青面上毫无波澜,心中却是一阵的狂风骤雨。 同样是内行人,他当然明白那两个字意味着什么。心中并非没有找到同路人的些许兴奋,但更多的却是理智,在对方的身份、来意等等事情弄明白之前,郑丹青是绝对不会承认什么的。 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竟然有些紧张。于是他依旧面不改色,却拿起手旁的酒盏,喝了一杯。 酒入喉微微发烫,却足以平息他心中的波澜。 房顶上的荀卿却已经看愣了,她早就因为眼前的事情太过不可思议,以至于忘记了那酒水的事情,可是那个郑丹青,竟然就这么稀里糊涂的把酒给喝了! 那里头可是下了药的啊!虽说不至于死人,可若是药效发作了,师父这回可就什么都问不出来了!而且谁知道这家人之后会怎么想?这样的事情一出,师父是不是再也无法登门,这个郑丹青背后所隐藏的秘密,以及那位真正的临仿大家,是不是再也找不到了? 可若是真的就这样冲下去给郑丹青解药,那样更会提高他的戒心呀!那还不如等药效发作之后,没准儿师父就能趁机问出点什么来……但是,这种事情谁敢保证啊! 荀卿急得直要命,两头权衡着利弊和得失,却又什么都权衡不出来,只能急得在这样的冬夜里直冒汗。 不过很快的,她也不必再这样痛苦的煎熬了。因为就在她踟蹰焦急当中,荀鹭南竟然也拿起那酒盏,喝了一口。 荀卿顿时呆住,一个不小心,差点直接从房顶上摔下去。 再看看下面那两个人,荀卿几乎有了种欲哭无泪的冲动。 “荀先生果然精通书道,这两个字行云流水却又力透纸背,着实令人赞叹。”郑丹青语气平缓,淡笑着道。 荀鹭南笑道:“不敢不敢,在这幅书帖面前不过是班门弄斧罢了。不过郑大人事到如今,还是不准备说些什么么?” “丹青素来愚钝,年轻又不免失了礼数,不过丹青的确不大明白荀先生希望在下说什么。” “年轻不要紧,年轻人的身后总有老人。愚钝也不要紧,需知大智若愚,像郑大人这样知道收敛锋芒的年轻人,日后前途自然不可限量。” 房顶上的荀卿已经懒得听这两个家伙打机锋了,她索性等着瞧好戏,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瓜子来,一面吃着一面打着哈欠。 过得片刻,二人又说了些无用的废话之后,郑丹青忽然觉得眼前一黑,脑子开始发晕,倒像是得了重感冒发烧的样子。 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劲儿,就算是前些天累了,也不该是这样的感觉。 看着眼前荀鹭南继续高谈阔论,郑丹青一个字也没有听进去,只觉得他嘴唇张合着,甚至连速度都渐渐缓慢下来,看起来有些好笑。 身子开始发热,像是喝酒喝多了,又有些飘飘然的,身子软绵绵,懒洋洋的,却又十分舒服。 忍不住的就想笑,郑丹青晕晕乎乎的用手撑在了食案上,忽然意识到什么,猛地闭了眼睛,右手狠狠的给了自己一个巴掌。 房顶上的荀卿被这一幕吓了一跳,忍不住吐了吐舌头,自言自语道:“这个家伙还真是不简单啊,能在药效发作之后还稍稍清醒一下的,这天下间还真找不出几个人来。不过那也没有用呀,我的药哪里是那么容易解的?就算是你清醒一瞬,过不了多久你也会重新陷进去的。”荀卿又吃了一粒瓜子,噗的一下把瓜子皮吐到无人的院子里,在夜色中狐狸一样的笑着。 “嘿嘿嘿,美人儿,在下荀鹭南,咱们没见过面吧?” 至于食案的另一头,作用在荀鹭南身上的药效也已经发作。他这时候半趴在食案上,一脸傻乎乎的笑意,冲着郑丹青打招呼,很明显是把郑丹青当成女人了。 郑丹青瞪了他一眼,硬撑着身子站了起来,不去理会他,跌跌撞撞的想要走出这房间。 脚步的感觉十分软绵,好像那双腿不属于自己似的,整个人就像是走在棉花上,踏下去的时候似乎永远都迈不到底,抬起来的时候又像是灌了铅。 脑子更是混沌成一片,郑丹青缺少多余的脑力去思索事情的前因后果,他心中只有一个执念,那就是走出去。 从这个房间走出去。 他不知道下药的人到底有什么意图,但是他的想法素来简单。既然是对自己不利的东西,那不让对方得逞就好了。 于是他咬了咬牙,拖着原本就因为临仿而疲惫的身子,一步步的走到了房门。 房顶上的荀卿看着这一幕,下意识的停下了往嘴里送瓜子的动作。她很少见到这样的人,更加没有见过这样的书生。于是她忽然觉得这个人有些意思,宝蓝色的眼睛眯了眯,在夜色中闪着魅惑的光芒。 郑丹青用尽全身力气推开房门,忽然涌进来的冷意让他打了个寒颤,却也同时让他清醒了不少。 但这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郑丹青感觉到方才那种熟悉的感觉再次涌上,他顺着房门缓缓的坐下,大口大口的呼吸着冰寒刺骨的空气,然后看着那无边的黑夜,终于失去了意识。 …… …… 第二日天气晴好,郑丹青醒来的时候并没有感觉到太多的不适。 他睁开眼睛看着熟悉的房梁盯了一会儿,然后猛然间想起了什么,急忙坐了起来。 “郑郎你慢着些,可觉得哪里难受么?” 娇儿连忙过来扶住他,一脸担忧的问道。 “倒也没觉得难受,只是身上有些发酸,像是运动过度的感觉。”郑丹青微微蹙眉,“我昨天晚上失去意识之后做了什么?” “这……”娇儿尚未答话就红了脸,微羞的低下了头。 郑丹青稍稍错愕,忙问道:“我没伤了你吧?” “没有的,郑郎素来很温柔。”娇儿把头压的更低。 郑丹青轻抚了她的脸颊,思付着问道:“昨天我被下的应该不是春、药,除了这个,我还做了什么?” “这奴家知道的可就不多了,当时郑郎和那位荀先生风风火火的就冲出了院子,奴家怎么拦也拦不住。不过……”娇儿有些尴尬的道,“外头已经围了好些人了,都跟昨天晚上的事情有关。” 郑丹青闻言只觉哭笑不得:“我到底做了什么?” “奴家去前头安抚了一阵,听说、听说……” “都听说什么了?”郑丹青难得的觉得有些头大,揉了揉自己的眉心。 娇儿忍不住扑哧一笑,道:“郎君您和荀先生砸开了巷口那家酒楼的门,偷喝了两坛子酒,被发现之后,又砸了另外两坛才逃走,所以酒楼的掌柜要你们赔钱;还有一位老大娘,说是家里的鸡被你们偷了;巡街的更夫被抢了锣,还被灌醉了;家里咱们院子不愿的张大叔倒是发现家里多了一只鸡,但是他睡到三更半夜被人莫名其妙的扔到了猪圈里……” 说到这里,娇儿早就笑的不行,弯着腰扶着肚子,几乎快要把眼泪都笑出来。 郑丹青面色十分复杂,片刻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来:“就没有点好事儿?” “有!”娇儿强忍了笑,卖力的点头。 “什么好事儿?”郑丹青叹了口气。 “郎君在乡绅罗家的影壁上提了首诗,罗家特意送来了拜帖要来感谢!” “我提了什么诗?”郑丹青愈发用力的揉着眉心。 “好像叫什么《行路难》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 盛世丹青 - 骊影 当郑丹青绕过前厅的吵吵嚷嚷,压低了头顶上的斗笠来到乡绅罗家的家里时,他并不意外的发现,荀鹭南也在这里。 似笑非笑的看着郑丹青,荀鹭南指了指眼前在一夜之间倏忽成名的影壁,几乎要忍不住笑出声来。 院子的主人如今也迎了上来,冲着郑丹青激动的千恩万谢,明明是年过半百之人,如今竟几乎要手舞足蹈起来。 “郑大人才华冠绝、书法盖世,这样的书法,在明字科取仕时竟然只能拿到第二名的名次?看来我朝明字一科,果然是卧虎藏龙。”不知为什么,荀鹭南明显很开心,甚至隐隐现出几分摩拳擦掌的兴奋来。 郑丹青觉得有些头大,眼前正是那篇李白的《行路难》,看字迹,也的确是自己的所作所为。 到底昨天被人下的是什么药,竟然让自己做出这么多荒唐的事情来,而且事到如今还全然不记得! 不免又打量了荀鹭南一眼,郑丹青若有所思。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好霸道的气势!好霸道的字!郑大人,说起来您还要多谢这位罗先生,若非他也是此道中人,如今这样的杰作恐怕早就被人毁了去,哪里留得下来?”荀鹭南又笑道。 “荀先生说的哪里话,我罗福能够在有生之年见到这样的榜书,真是三生有幸啊!”院子的主人仍然沉浸在激动里,这时候笑道,“不过说句实话,二位昨天晚上当真吓了在下一跳。夜半时分被人从床榻上揪起来,又被逼着准备笔墨,这等故事真是……哈哈!闻所未闻!但是如今想想,还多亏了二位选中了我这间院子,天降异宝,竟然就砸在了我罗福的脑袋上!郑大人!郑大人!您真是我的福星啊!” 郑丹青无视罗福的兴奋与激动,再度揉了揉眉心,问道:“罗先生,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把您从床榻揪了起来?据我所知,这位荀先生和丹青应该都是寻常书生罢了。您这个院子,仆从下人也不少,我们又是怎么避过他们的?而且,大半夜的准备笔墨?您为何要满足我们这样突兀的请求?” “呵呵,荀先生也跟我说,说是他不记得任何事情了。”罗福笑道,“不过在下所言非虚,至于为何能够悄无声息的进到在下的卧房,我想,应该是与那位女子有关的。” “女子?”郑丹青微微偏头,看了荀鹭南一眼。 “对,那位姑娘身手十分矫健,实不相瞒,那姑娘跟府上的仆从是动了手了,现在府里还有几名仆从卧床不起那!至于笔墨的事情,呵呵,说出来倒也不怕丢了我这张老脸。都是那位姑娘那匕首逼着我吩咐下去的,不过如今想想,哈哈!真是造化弄人!造化弄人!要不是我当时一念之下同意了郑大人的要求,现在也不会得到这份稀世珍宝了!”罗福语速极快,看得出来十分兴奋,“‘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这是何等的逍遥无拘!郑大人,在下也曾经听过您为田流坊姑娘所做的小词,‘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创作出那等凄婉哀绝调子的人,如今再一挥毫,竟然也能写出这样潇洒快意大气磅礴的句子!再加上这一笔冠绝古今的字!郑大人,您真当是古今第一人了!” 听着这没边儿的夸赞,郑丹青几乎连冷汗都快流下来了。几乎从对方一双满是闪闪亮意的眼睛里看出几分狂热来,郑丹青自觉已经问不出什么了,索性客气的告了辞,脱身而出。 荀鹭南自然也跟了出来,笑的几乎有些欠揍。 “那诗不是我写的。”郑丹青淡淡道。 诗是李白写的,当然不是他写的。 但在荀鹭南听来,这句话当然就成了另外一个意思:“我知道你不记得,但是事实如此,昨天晚上多少双眼睛盯着全都看到了,你不想承认都不行。” “我这个人文才从来有限,不可能随随便便的就写什么诗。”郑丹青头也不回,表情淡漠的往前走着。 “当然不是随随便便写的。”荀鹭南十分招摇的笑了起来。 郑丹青停下脚步:“荀先生这话什么意思?” “因为我已经问清楚了来龙去脉,据那位主人家罗先生说,是你郑丹青念了好几遍我的名字,于是有感而发,便做了这首《行路难》。”荀鹭南脸上的笑容竟颇有几分自鸣得意的味道。 荀鹭南,行路难……郑丹青看了他半晌,忽然发觉自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如今还是头一次脑子有些混乱。 二十高名动都市,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样日子,对于郑丹青这种从小就被教育,所有行止都要与“名声”二字背道而驰的人来说,实在是太过奇怪的存在。 名声,尤其是诗名、才名、书画之名,对于他来说,原本是最为遥远的东西。而事到如今,这一切,似乎就因为一杯酒、一个残夜,莫名其妙的被人塞进了自己的怀中。 这就像是走在空荡荡的球场上,忽然发现自己手中多了个球,想要扔出去时又发觉,那球上是沾了502的,怎么扔也扔不掉…… 当然,若是换了其他人,这时候恐怕早已激动的不行。名声等同于许许多多的东西,更可以换来许许多多的东西。茫茫人世,上下五千年,多少人钻营一辈子就是为了那么一丁点的名声,若是真的能够接到这样一个球,如今怕是早就高兴的要绕着球场跑圈了。 但郑丹青毕竟不是寻常人,他从小接受的观念就是与“出名”截然相反的,他更是从来没有想象过名动天下之后的生活。 于是,活了二十多年,这是郑丹青第一次有些发呆、有些发愣,也是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命运的捉弄,让他第一次觉得措手不及。 当然,事情直到现在还只宣扬在一个很小的圈子内,尚且不至于直接对郑丹青的生活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可是之后呢?他原本想要的平静生活,直到这些年的宫廷政变硝烟散尽,李隆基登基之后在出来为官的打算,似乎都因为这一夜之间的变故而发展的有些微妙了。 他或许可以想办法,声称那首诗并非他所做,可是字呢? 白墙黑字明晃晃的在那摆着,是个明眼人就能看出来的字,他又怎么去否认? 尤其是,怎么去辩解自己在书法一道上的突飞猛进?明字科的时候写字还是中规中矩还无心意,几个月而已,就成了现在的笔走龙蛇锋芒毕露? 郑丹青再度揉了揉眉心,于是就连他自己也发觉,这一夜之间所发生的,令自己头疼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些。 脑子正微微混沌,就听旁边一身嘿笑,郑丹青面无表情的偏头去瞧,就见荀鹭南正在十分认真的打量着自己,笑道:“郑大人果然不同寻常,若是常人遇见这等事情,这时候恐怕早就要欣喜若狂了。多少人为了一封举荐信,绞尽脑汁,尽想出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子来吸引世人的注意,可是结果也未必能够尽如人意。但郑大人如此无心插柳柳成荫,虽然没有唉声叹气,却也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还真是让人觉得有些奇怪。再者,更令在下不解的是,既然郑大人有这样的才学,为何甘于平淡,不曾显露呢?” 郑丹青停下脚步,看了看空无一人的巷子,有看了看一脸轻松的荀鹭南,微微一笑。 突如其来的冲着荀鹭南撞去,手肘横在荀鹭南的脖颈上,用整个身子的力量将他压在墙上,嘭的一声闷响。 郑丹青随手掐住了荀鹭南的脖子,用另一只手用力的拍了拍后者的脸蛋,淡淡问道:“昨天晚上的女子,我不记得我认识那样一个人,所以,你认识?” 荀鹭南被这一连串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有些发懵,呼吸不畅,片刻后才看着郑丹青忽然一笑,开口时的声音因为嗓子被钳制所以稍显沙哑:“在下最开始还以为郑大人是一位寻常书生,如今看来,原来既不寻常,也并非书生。” 郑丹青面色不变,只是微微收紧了钳制他喉咙的手,淡淡道:“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不会再耍什么贫嘴,我素来不喜欢贫嘴的人,而且我一旦生气了,也无法排除一气之下杀死你的可能。” 一眼刚尽,郑丹青就忽然感觉到了什么,还没等他有所反应,脖颈旁边一道寒凉之气,就已经让他下意识的起了鸡皮疙瘩。 “如果我是你,绝对不会这样做。” 耳旁是一名女子的声音,那声音柔媚的让人想起胡姬旋舞时脚踝上的铃铛,既挑逗又性感。 但鉴于生死刹然间就放到了别人的手中,郑丹青当然不会有这样的感觉。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姑娘好手段。”郑丹青微笑着转头,那双淡蓝色的眼睛映入眼帘,让他微微怔了怔。 第一百二十五章 荀卿,卿卿 - 盛世丹青 - 骊影 “如果我是你,现在就会松手。毕竟用匕首杀人只用一瞬,就算是你真的想要掐死他,死之前的那些时间,恐怕是不够的吧?”女子银铃般的娇媚的笑了起来,在郑丹青的耳旁吐气如兰,“但如果你放了他,或许我不会把你怎么样。而且,看在你长得不错的份儿上,附赠一个吻也是有可能的。” 郑丹青瞥了一眼横在自己脖颈上的冰冷匕首,微笑道:“匕首杀人的确只需要一瞬,但我若是在死之前非要荀先生偿命的话,手指肌肉的紧缩与僵硬,未必就真的掐不死他。” “什么鸡肉?你要吃饭么?”荀卿怔了怔。 郑丹青无语,心想跟古人真是没法交流。失笑着摇了摇头,郑丹青便松开了束缚荀鹭南的手,只淡笑着看向荀卿:“渭城一别,姑娘似乎不认识在下了?” 原本也没有杀死荀鹭南的想法,不过是想要逼问有关昨天晚上女子的事情罢了。既然女子已经出现在了自己眼前,那荀鹭南对于他郑丹青来说,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 “你认识我?”荀卿微微偏头打量他。印象是没有的,只是心中多少愈发惊奇起来,明明被自己用匕首指着,若是寻常人,这时候早就要跪地求饶了,可是眼前这个人,竟然还能如此坦然微笑的跟自己说话? 再加上昨天晚上他发觉自己中毒之后的挣扎,更无法忽略他在罗家院子的影壁上笔走龙蛇的辉光……荀卿觉得自己的心跳有些快,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她从未见过这样的人,这样……对她来说,几乎趋近去完美的人。 “不过半言之交,姑娘这双漂亮的眼睛让人过目难忘,至于在下这等俗人,恐怕是入不得姑娘的眼的。”郑丹青微笑道。 荀卿闻言愈发娇媚的笑了起来:“郑大人这甜言蜜语的功夫,该不会是在田流坊里左右逢源着练出来的吧?” 郑丹青淡淡一笑,也不辩驳:“罗先生口中那位身手不凡的女子,也就是姑娘吧?不过在下倒是很好奇,既然荀先生与姑娘关系不同寻常,为何昨天晚上下毒的时候,姑娘没有只下给我呢?” “是呀荀卿,干嘛稀里糊涂的给为师下毒?为师平时有得罪你么?非要这样戏耍为师?”正在一旁揉脖子揉胸口的荀鹭南这时候也掺和进来,一脸悲切的问道。 荀卿无语的瞪了荀鹭南一眼,咬牙切齿的道:“师父!我现在是在帮你解决问题,你不说声谢谢就算了,怎么反倒在这个时候逼问我?” “哦……”荀鹭南眨了眨眼睛,露出一口白牙来嘿嘿一笑,“那就一会儿再说。” 荀卿翻了个白眼。 “他是你师父?教你什么的?总不会是这身功夫吧?”郑丹青偏头问道。 荀卿柔媚一笑:“郑大人何必明知故问?我师父能教我的,当然是临仿。” 荀卿的语气轻拿轻放,可最后两个字落在郑丹青的耳中,却像是砰砰两声重鼓直接敲在胸口,让他浑身的血液都凝滞了一下。 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郑丹青听到荀卿娇声笑道:“郑大人又何必如此震惊?昨天晚上我师父在您面前写了两个字,当时郑大人就应该看出来了一些东西吧?” 哀婉的侧头看了荀鹭南一眼,荀卿娇怯的道:“师父也真是的,自己去郑大人府上探听消息,也不提前知会徒儿一声?要不是徒儿聪明,昨天晚上顺水推舟的让郑大人露了一手,你这个计划,岂不是就要泡汤了?” “怪我怪我!的确怪我!”荀卿一番话说得把事实扭曲了不知多少,难为荀鹭南竟然还认下了这份过错,表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来。 荀卿见状也忍不住好笑,心里一软,柔声道:“不过师父呀,徒儿有些事情还是晕乎着,一会儿你可得跟徒儿好好解释解释。” “既然如此,咱们不如找个地方谈谈,顺便吃个早饭?”郑丹青在这时候开口。 一个仍旧在匕首逼迫之下的人,轻描淡写的说出这样的话来,这样的场景似乎有些好笑。 荀卿不免又惊异的打量了郑丹青一眼,而后会心一笑,收了匕首,答应下来:“好,但是要你做东!” “请姑娘吃饭,是在下的荣幸。”郑丹青微微躬身微笑,一派绅士风度。 …… …… “这么说起来,你竟然骗了我小师妹家里那么多钱!那你请我们吃这顿饭倒也不亏!”荀卿摇头轻叹,转身却去叫了小二,“小哥儿,捡你们这最贵的东西再给姑奶奶我上十份!” “十份?”店家的小厮被吓了一跳,再去看荀卿食案上头的东西,费解问道,“姑娘,那么多东西您吃的完么?” 荀卿将手中的茶盏往食案上嘭的重重一放,瞪着他道:“呸!又不是不给你钱,姑奶奶吃不完自己拿去喂狗,你只管给姑奶奶上来!有钱还不赚么!” “是!是!小的这就去交代!”那小厮被吓了一跳,连忙转身去了。 “姑娘既然是做临仿这个行当的,平素不也骗了不少钱么?再说,若不是荀先生将事情指出,丹青还不知道那幅《快雪时晴帖》是假的,”郑丹青摇了摇头,叹道,“不过现在知道也已经晚了,东西都已经卖出去了,也不能再追回。” “我呸!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无聊?明人不说暗话,我师父将事情都说的明明白白,跟你交了实底,就是摆明了想要交你这个朋友。你如今在这里矫揉造作,摆出一副打死也不肯承认跟我们是同行的样子,又是做给谁看的?”荀卿不悦的皱着眉头。 “荀卿,”荀鹭南制住她,摇了摇头,笑道,“郑大人谨慎一点也很容易理解,毕竟咱们这行是见不得光的,除了你这样的,谁还会没事儿到处嚷嚷……” “什么叫没事儿到处嚷嚷?谁没事儿到处嚷嚷了?师父您说明白!”荀卿猛地站了起来,掐着腰居高临下的看着荀鹭南。 “呃……”荀鹭南一脸尴尬,瞄了一眼四周的食客,压低声音道,“多少给师父留点面子。” “哼!”荀卿这才气哼哼的坐了下来。 她如今已经换了一身淡粉裙装,即便是方才她掐腰的时候,身上姣好的曲线也能够透过裙子本身,让人意兴思飞。 “其实郑大人听了咱们的话,还肯跟咱们来这里吃饭,就已经说明了很多问题了。”荀鹭南笑道,“当然,人心总是要慢慢了解的。不过我荀鹭南现在可以保证,我之所以回去找郑大人,不是为了别的,只是忽然发现同行所以觉得十分惊奇罢了。毕竟,我敢说,整个天下做这个行当的人绝对不多。大多数人做的,不过就是粗制滥造罢了,但那幅书帖不是,我做的东西亦不是。有些东西,需要时间,不过若是等什么时候郑大人有了与在下深交的兴致,大可直接去我家中找我,在下随时相候。” 郑丹青微微一笑:“多谢。” 说罢,荀鹭南也不再多留,起身与郑丹青道别。荀卿自然也跟着,只是人还没走出去,她方才点的那些东西已经被三名小厮端着送了上来。 “呃,这位小娘子,您用完了?那这些东西怎么办?” 荀卿娇笑道:“你们自己留着吃吧,吃不完就拿去喂狗,喜欢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记着,钱是这个人付哦。”她指了指郑丹青。 郑丹青微微一笑。 “对了,”刚走出几步,荀卿又想起了什么,转过身来走向郑丹青,蓝色的眼睛笑得像个小狐狸,“差点忘记了。刚才说过,要赏给你一个吻的。” 言罢,荀卿凑上前来,一个吻,印在郑丹青的唇上,一股异样诱惑的香气也在同时传入郑丹青的鼻。 唇刚刚贴上就要分开,荀卿退后,却忽然发觉自己的腰身被人揽住,一股极大的力道,让她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扑进了郑丹青的怀里。 等她回过神来,她的双唇已经再度被郑丹青擒住,而身子也被他的臂膀禁锢着,身子所接触着的温润触感,让她微微眩晕着。 大庭广众之下,朗朗乾坤,一男一女,竟然在清晨的茶楼里做出这种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来,一时间,整个茶楼都安静了下来。 荀鹭南也瞪大了眼睛,片刻后忽然想起了什么,急忙伸手捂住了眼睛,飞快的来回念叨着“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冬日特有的温暖光晕从紧闭的窗棂中洒下,照在荀卿紫色的衣裙上,带着一种光亮的美感。 时间像是停住了,茶楼饭菜的香气中被莫名的糅杂进了胭脂味,在冬日的光晕下愈发蒸腾起来。 大概是忽然明白了什么,荀卿一把将郑丹青推开。毕竟是练家子,手上的力道和技巧终究是不同的,郑丹青连退两步,才停了下来,看着荀卿那张微红的脸微笑。 “小猫儿,不要挑逗我。”他微笑着道。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一字难求(上) - 盛世丹青 - 骊影 阿普拉回到洛阳城的时候,是十一月的一个清晨。 天色晴朗的让人心生喜意,路上的积雪早已被清扫的干净,整洁宽敞的定桑门大街就像是延伸的怀抱,准备赐予每一个归来者最诚挚的嘱咐。 阿普拉骑在马背上,优哉游哉的放马慢行,哼着的小调是家乡的风韵,满满的都是异域神秘又悠扬的色彩。 生命一旦美好起来,就像是春天里漫山遍野的花开,香气扑鼻着漫绕整个世界,于是喜气洋洋着,就连手指甲里似乎都弥漫着一种挥洒不去的香气。 冬日特有的和煦阳光照在身上,就像是一种温暖舒适到极致的衣袍,连心房都被柔柔的包裹住了,舒服让人几乎要欢呼起来。 实际上,要不是克制再克制,如今喜笑颜开的阿普拉早就要叫闹起来了。弥漫了月余的阴霾终于一扫而空!这就像是有人爬上长白山,驻扎十天半月都只能看到一片雾海苍茫,正准备遗憾的下山时,天色却终于放晴,天池像出浴的美人一般缓缓掀开雾霭,露出真容……那样一种兴奋,那样一种失而复得的快意,实在是世间上难以企及的放旷。 当然,阿普拉并不知道长白山天池是个什么东西,但他浑身上下的血液里,都已经充斥起那种快乐的元素。这些快意随着他的血液四处流淌、渗透,又随着他哼着的小调传递到空气当中。于是乎,整个洛阳城似乎都亮了许多。 身旁赶路的人似乎在笑,冲出房门的孩子也在笑,挎着篮子上街买菜的妇人也在笑,就连那扇在风中摇摆的破旧窗子似乎都在笑! 生命啊!在这一刻,实在太过美妙! “姐,咱们先去吃个早饭?丹青那家伙不知道咱们回来,要是李婶儿现做的话,估计咱们就要饿扁了。”回过头来冲着苏里珊一笑,阿普拉那一排白牙,亮的几乎反光。 “成!姐听你的。”许久不见,稍显瘦削了几分的苏里珊依旧英姿飒爽,微笑的双眼看向阿普拉时,毫不吝惜着欣赏与自豪。 于是姐弟二人带着身后的护卫进了茶楼,随意点了一些东西之后,阿普拉再度乐呵呵的哼起小曲来。 “这回你可欠下了一个不小的人情,看你怎么还。”苏里珊开口道。 “丹青是自家兄弟,当然是慢慢还了。”阿普拉咧嘴一笑,片刻后又收敛笑容,略微叹息道,“其实还真是没想到,他能为我做到这份田地。交情深浅的,我说不清。我有事瞒着他,但我也知道,他也有事瞒着我的。说到底,竟有些汉人所说的什么‘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了,原本没指望什么,没想到,到最后为我阿普拉两肋插刀的,竟然是这么一个汉人书生!” 苏里珊笑道:“我可等着瞧好戏那,看你这份人情到底怎么还。你结交他的时候目的不纯,如今看来,人家对你可是赤诚一片。也不知道你这是什么看人的本事,我看不过是穿凿附会罢了。” “大姐你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文绉绉的词?还穿凿附会?哈!”阿普拉拍着大腿笑道,“这可不能怪我,谁让他姓郑的?怎么看举止之间也不像个寻常人家出身的人物,当时大姐你自己去瞧,不也觉得我猜测的有理么?河内郑家,那可是响当当的大户,要是能够巴结一二……当然,现在说这些也没用了,看起来,丹青的确跟河内郑家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这一番努力却没有白费,最起码,我阿普拉还得了个好兄弟不是?” 苏里珊微笑道:“要我说也未必,正所谓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听你的各种评论与事情,这郑丹青实在不像寻常人物。我娘是中原人,那普通人家里出来的人我也接触过不少,哪里有几个有郑丹青这等气度的?要我说,你万万莫要小看了他,就凭他偶尔的一些话,分明生出几分慢王公、轻王侯的味道来。就算是再狂放的狂生,出身于草野之间的,也未必会有这样的风骨。” “大姐你今天这番话是准备了好久的不是?这样文绉绉酸溜溜的,听得我直想笑!”阿普拉哈哈大笑。 苏里珊闻言抬手给了阿普拉一个暴栗,笑着啐道:“去你的!你以为你大姐我只会大马金刀的骂娘么?你姐姐我读的书可比你多!再说,这两天总听说书的,能不学着点么?” “姐我知道错了!”阿普拉连忙求饶,又笑道,“反正姐你说来说去,意思就是说,丹青还是有可能与河内郑家有关系的?” “嗯,我是这样想的,可也未必对。”苏里珊笑道,“听说他是卖了一幅字帮你还的债?书画什么的我是不懂的,可是要我说,这看字画跟咱们相马应该差不多,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会的东西。没有个三五年的浸淫,眼皮子低下没走过几百件甚至几千件东西,谁能学的明白?谁能出手就有这个胆识?又不是生而知之,总要有缘由的。” “是这样的道理,不过对于以往的事,丹青不说,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不好问。”阿普拉笑道,“好在日子还长,如今这个好兄弟是做定了,到底他的身份如何,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正在这时候,阿普拉忽然皱了一下眉头,侧头看向一旁的一名中年男子,沉声道:“这位兄台,就算是偷听别人说话,这时候也应该听够了吧?” 苏里珊微微一怔,也随着阿普拉的目光去瞧,便见一位四十岁上下的富态男子正站在距离他们这里五六步开外的地方,面露踟蹰之色。 “抱歉抱歉,在下是这间茶楼的掌柜李全,听到二位之间的谈话实属无异,而且毕竟离得远,听到的也不多……”那男子连忙凑了上来,躬身施礼,道歉连连。 之前那些话,虽说就算是被人听去了也没什么,可毕竟这种事情发生之后让人觉得十分厌恶。于是阿普拉紧皱着眉头打量这位李全李掌柜,一脸的不悦。 “那个,在下之所以上前打扰,其实也不为了别的,只是听方才这位公子的意思,是认识那位郑大人的?”李全小意的问道。 “我认不认识郑大人,与李掌柜何干?”阿普拉冷冷道。 “公子莫要误会!”李全连忙道,“在下不为别的,只是希望能求一幅匾额罢了。就是为这个茶楼写个匾额,四个字,‘洛水茶楼’,在下愿意出四十……不!五十贯钱!” 阿普拉闻言被弄得一愣,问道:“找谁写?” “郑丹青郑大人啊!” “四个字,五十贯钱?”阿普拉两道眉毛纠结的像是连绵不绝的山峰。 “啊……”李掌柜理解错了意思,连忙道,“不不不!如果郑大人肯给这个面子,除了那五十贯钱润笔之外,在下愿意再奉上二十贯,权作给公子您的辛苦钱!” 偷偷的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李全暗地里也是狠狠的咬了牙才叫出这个价钱的。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了,听说那位郑大人轻易不出手,有那当铺的大老板,出手就是百贯钱,郑大人都不放在眼里的。 可是自打天津晓月旁边有家名叫“曲风阁”的书画行换上了郑大人亲手所提的牌匾之后,那可真是人潮涌动络绎不绝摩肩接踵见缝插针了……呃,反正不管怎么说,要是自己也得了那么一块匾额,茶楼的生意还用得着担心么! 所以不管了!七十贯就七十贯!绝对值!就算是那些贬低郑丹青的人来闹事,那也算是变相的增加了我茶楼的名气不是? 李掌柜在这里盘算的周全,阿普拉和苏里珊却在一旁面面相觑起来。 四个字换七十贯钱?眼前的这位什么李掌柜,不会是吃错药了吧? 眼见着二人丝毫没有答应下来的意思,李掌柜急得要哭,连忙道:“二位二位,既然咱们在这里相会也算是有缘,您们就算是帮了在下这个忙吧!今儿这顿早饭在下也请了,您们想吃什么随便点,就请您帮了这个忙吧!” “郑丹青郑大人的四个字,七十贯,外加这顿早饭,李掌柜,你可想好了?”阿普拉一拍大腿,他才不管到这位李掌柜是不是脑子有了毛病,有钱不赚他就妄为商人! “没错没错!这位公子真是贵人啊!”李掌柜激动的拊掌,双手拍动的通红都没有发觉,还连忙冲着柜面上喊道,“账房快帮我点出七十贯钱来,现在就送上!” 瞧这样子,明明就是害怕自己反悔啊,连钱都立马送上来。 阿普拉费解的直眨眼睛,心想自己不过就走了半个多月,怎么郑丹青那小子不但帮自己还了债,而且还莫名其妙的弄出了这样大的明堂? 靠!四个字,七十贯钱?娘咧,老子辛辛苦苦卖两匹马也就是这样的收成,写四个字?那他娘的才需要花多少工夫? 第一百二十七章 一字难求(下) - 盛世丹青 - 骊影 “娘的!丹青你出来!你给老子解释一下,为啥现在城里那么多人要求你写字?门前那些个堵着大门的人又是怎么回事儿?” 通过护卫们的不断努力,以及自己的左冲右突,最终才带着苏里珊挤进院子的阿普拉这时候怒气冲冲的,站在院子里叉着腰就骂了起来。 方才在门内充当内应,也是费了好一阵子力气的娇儿这时候轻轻擦了擦额上的薄汗,闻言扑哧一声笑道:“多日不见,大爷的脾性真是半点没改。郎君还在屋子里头睡觉那,您要是想找郎君的晦气,娇儿这就去叫他!” 说着,娇儿又冲着苏里珊福了一礼,笑着问道:“不知这位姐姐是?” “哦,我大姐,苏里珊,都是一家人,你也不用客套。姐,这位就是丹青一掷千金请回来的娇儿姑娘。”阿普拉一边笑着介绍,一边往屋里走着,“丹青为啥这时候了还在睡觉?他不用去王府应职么?” 娇儿笑道:“大爷不在的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可不止一两件。郎君也不知是怎么惹恼了公主,撑伞这个职务被罢免了,说是过些日子会来调令,也不知会被‘发配’到什么地方。” 阿普拉闻言不禁愣了愣:“他倒是能耐,连公主都敢得罪?” “估摸着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事,否则也不会这样轻易了结的,大爷也不必担忧。” “我肯定用不着担心他,我那么天大的事情,他都能够摆平的了,更何况他现在还安睡的痛快,就算是担心,头一个也轮不到我不是?”阿普拉笑着入座,又道,“娇儿我问你,外头那帮人到底是发了什么疯?那么多人围着,都说是要字的?要什么字?” 娇儿为阿普拉和苏里珊倒了茶,这时候抿嘴笑道:“这就要从上回郎君喝醉酒说起了。” “什么?丹青喝醉了?这样的好戏我竟然没有看到!真是太可惜了!”阿普拉惊异的瞪大了眼睛,懊悔连连,做扼腕叹息状。 “大爷倒也不必太过难过,因为那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没有多少人瞧见,就连娇儿自己也没看到多少的。”娇儿掩嘴而笑,“不过的确闹出不少好戏来,至于其中经过,都是找上门来的乡亲们亲口所说的,其中种种可谓是高、潮迭起,意趣悠悠,日后娇儿再为大爷徐徐道来就是。至于这些求字的事情,也是因为郎君酒醉后闯进了一家姓罗的乡绅家中,并且胁迫着那家主人要来了笔墨后,就在他们家的影壁上头提了一首诗。” “什么诗?又是那些什么‘东风着意’之类的句子?”苏里珊也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非也,”娇儿有些骄傲的微扬了下巴,笑道,“是一首《行路难》,诗中说道: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娇儿虽为弱质女流,却也被诗中之气所激,吟诵出来的声音纤细中亦有大气之韵味,以至于一诗诵罢,就连身为胡族的阿普拉和苏里珊,也被那诗中的荡气回肠的潇洒狂放劲儿震撼的说不出话来,全身的血液像是跟随着那诗中所言,忽而闲溪垂钓,忽而乘风破浪,激荡的心潮澎湃起来。 片刻之后,姐弟二人才对视一眼,皆从对方的眼神中看出惊叹与惊喜来。 “他们就是因为这首《行路难》的缘故,来找丹青题字的么?”阿普拉问道。 “也不单单是这一首诗,还因为那影壁上的字。”娇儿自豪的笑道,“郎君醉后的字可谓是独树一帜,我是去看过的,从诗前面最开始的悠扬行书,到得最后的狂草,可谓是一气呵成行云流水,中间变化气韵万千,看的人心潮澎湃的……娇儿虽然不怎么懂书画,可从小在红袖楼里也见过不少所谓才子写就的书帖与榜书,真正如郎君写的如此之好的,娇儿这辈子还未曾见过!” 阿普拉听得目瞪口呆,这时候不禁问道:“丹青不是只拿了个明字科的榜眼么?也没听说他写字有多好啊?怎么一下子就这样厉害了?娇儿你不是在打趣我吧?” “娇儿打趣大爷作甚?”娇儿失笑道,“再说,就算是大爷不相信娇儿,门口那些前来求字的人,总不至于是娇儿我花钱雇来的吧?再说郎君的字还在罗府摆着,大爷若是不相信大可自己去瞧。再者,曲风阁的史老板是来要过字的,郎君欣然给了。如今那‘曲风阁’的匾额就摆在曲风阁的外头,大爷也可以去看。” “我倒不是不相信,我又不懂这个,看也看不懂。只是丹青他从未说过自己字写得好,这么一下子,我还真有些接受不了。”阿普拉摸了摸后脑勺,嘿笑起来。 娇儿笑道:“真所谓大智若愚,大巧若拙,郎君原本就是个性情素淡之人,又从不自满的,恐怕平素也是懒得在人前展示吧?毕竟那天晚上,是十几双眼睛看着郎君写的,这种事情总是没有人作假的。这样说起来,还要恭喜大爷,得了这么一位未来的书坛风云人物做兄弟!” 一说起这个,阿普拉可倏然心虚了一下,嘿笑着问道:“娇儿姑娘,这么看起来,丹青这墨宝可是很难求呀?” 娇儿连忙点头道:“那当然!要我说呀,这厉害的人物一定要保持些神秘感的,要是满大街都是郎君的墨宝,那怎么还会有人珍惜呢?一定要惜字如金才行!再说,我们现在又不缺钱,又不等着钱花。要是拿了那些人奉上的润笔费,说着倒是好听,可说到底,分明不就是卖字嘛!那是多丢份儿的事情?郎君这样的人物才不能做呢!别说郎君犯懒,不愿意耗那个心神去写。就算是他真的要写,娇儿也得帮忙拦着那!” 阿普拉听得心里更加没底儿,尴尬的笑了两声,心想自己要是把洛水茶楼李老板的求字的事情说出来,如今娇儿这小模样,还不得把自己生吞活剥了去?还是先藏着掖着的好,嗯,不急,不急…… 为了避免尴尬,阿普拉索性转了话题,问道:“对了,从进来到现在怎么没看到飞霜啊?那个臭小子呢?不会是自己跑出去玩了吧?” “快别提了。”娇儿叹息了一声,“飞霜也不知是跟郎君闹了什么不愉快,前些日子偷偷摸摸的就走了,什么话都没留下。如今已经快要半个月了,还是半点消息都没有。我和李婶儿也拖邻里邻居的找过,可我们毕竟是弱质女流,认识的人少,也不好总这样抛头露面的,结果到得现在还什么都没闻到……如今这个时节,晚上冷起来是能要人命的。飞霜不过是个半大孩子,走的时候连点钱都没拿,这么多个日日夜夜,也不知道现如今到底是死是活……” 说着,娇儿就鼻子发酸,暗暗的攥起了拳头。 “别担心别担心,飞霜也是个机灵的小家伙,总不至于稀里糊涂的把自己冻死的。既然我回来了,自然也派人去找找。”阿普拉出言安慰着,“对了,这么久了,没报官么?” “报了,但是官府不管。飞霜跟家里没有签过卖身契,也不是在籍的奴仆,不过就是流民而已,又是自己离开的,官府是不肯管的……” “那丹青呢?丹青跟府尹大人是有些交情的,若是他去说一说……” “郎君根本不想管这件事情,”娇儿打断了阿普拉的话,低着头紧紧的抿了嘴唇,片刻后才道,“从飞霜出事到如今,郎君就出去转了一圈,之后就根本没有再费心思找的。也不知道飞霜是犯了多大的错,非要这样……” 说到这里,娇儿再也忍不住,哽咽起来。 阿普拉和苏里珊连忙安慰着,没过多久,却忽然都停了下来。 娇儿也察觉有些不对,抬起红肿的眼睛去瞧,就见郑丹青站在门口,冲着阿普拉和苏里珊微笑:“大哥,你们回来了。” 阿普拉应了一声,面色却有些复杂。他是有心事就瞒不住的人,这时候虽然觉得不妥帖,却仍旧忍不住质问道:“丹青,你为何不找飞霜?” 郑丹青了解阿普拉的性子,这时候倒也没觉得多意外,只是淡淡道:“正如娇儿方才所说的,飞霜既不是咱们家的奴仆,又不是咱们家的亲眷。他喜欢留就留,喜欢走就走,与我何干?” 不知为何,这太过冷淡的话语竟让阿普拉听得火起,他猛地站起身来,皱眉低叱道:“丹青你不是这样的人!” “哦?”郑丹青淡笑着负手而立,“丹青是什么样的人,大哥很清楚么?” 第一百二十八章 弄舟 - 盛世丹青 - 骊影 最近这些日子,郑丹青闲居在家,过的到也算悠闲。 公主那边并没有消息传过来,高戬曾经来过几次,可以他的身份,面对郑丹青的时候又着实不好说什么。 对于郑丹青在太平公主面前的骤然失宠,说高戬心中没有半点欣喜是不可能的,但他同时又觉得忧心忡忡,毕竟郑丹青曾经帮过自己那么多,自己似乎应当帮扶一下。 但令高戬失望的是,郑丹青似乎很满足于现下的情形,屡次劝他去跟公主道歉,或是为公主做上一首小词,郑丹青都一笑而过,不否决,却也绝不答应。 在高戬看来,郑丹青大概是在跟公主置气吧,虽说并不知道那时候房间里的二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可是在高戬的眼中,郑丹青毕竟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再加上才华出众,恐怕免不了有几分傲气的。 可是在公主那样的女子面前,怎么可能容许“傲气”二字的存在? 多少个夜里的长吁短叹辗转难眠,几日不见,高戬的脸上竟显出几分愁云密布的味道来,郑丹青看着他的模样,忍不住失笑。 “高兄也真是爱发愁,丹青尚且不觉得如何,你又何必如此?这不是皇上不急太监急么?”郑丹青将再度来访的高戬请进屋,笑着打趣。 高戬闻言看了郑丹青一眼,摇头道:“你啊,平素说话也多少注意些,出口就是这样的话,让我怎么能放心的下来?” “好好好,以后不说就是了。”郑丹青笑道,“知道高兄是为丹青好,只是丹青心性素来浅淡,本也不愿与公主这样的权贵有太多交集的,如今倒也得了个清静。” “浅淡?在我这里,你这话倒还说的清楚。可是放在别人眼中呢?”高戬叹息着摇头,“你也不去外头听听别人都把你说成什么样子了?要么就拿你太平公主撑伞的名头,说你攀附权贵、阿谀谄媚;要么就拿你那些词作和许久之前放榜的事情,说你热衷名利、手段腌臜;要么又说起你毁掉《快雪时晴帖》的事情,说你斯文败类、满身铜臭。可是你呢?一头扎进这深巷家宅,一言不发,任由这些诽谤之言满天飞。你是个文人,得了这样的风评名声,以后还怎么在朝中为官呢?” 高戬一番话说得痛心疾首,郑丹青却听得好笑,笑道:“高兄,你这说起话来都一套一套的?攀附权贵、阿谀谄媚;热衷名利、手段腌臜;斯文败类、满身铜臭……啧啧,高兄果然文采风流。”说着,郑丹青还竖起了大拇指。 高戬真是又好气又好笑,抬手指了郑丹青半天,愣是一句话没说出来,只换得一声摇头叹息:“你啊,年纪还小,不知道这些事情的重要性。就像我,怎么说也是个进士科出身的家伙,可是如今……几年浮生若梦,想要再进朝为官,却早已难如登天了。呵呵,或许真如你那首《行路难》中所说的,‘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丹青啊丹青,你有如此才华,真的就想要这样平白的浪费么?” 看着高戬充斥着不甘与挣扎的双眼,郑丹青也不免微微的叹息一声。 不是不能了解高戬现在的心情,明明也曾是“二十高名动都市”的年少英才,明明也曾经“凌云健笔意纵横”的天纵之人,可是如今,只能静静的停留在那个女人的身旁,把浑身的光芒打磨、收敛,安静的像是一个寻常的普通人。 不是未曾不甘,也不是未曾不怨,只是心中翻覆千百遍,就终究是一声不悔。 “一生孤注掷温柔”。这样的话,说起来柔肠百转,真正做起来,或许也只有当事者才能察觉到其中的酸甜苦辣。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而或许,正是因为自己这一生的境遇,高戬再也看不得郑丹青浪费他身上的才华。从郑丹青的身上,高戬似乎能够看到自己年少时的影子。只是他没有自己的羁绊,没有他自己的苦痛。高戬总觉得,如果郑丹青能够代替自己,去走他原本能够走,却终究毅然决然转身抛却的那条路的话…… 最起码,对他来说,也是一场安慰吧。 生命啊,最美妙的地方,就在于它仅有一次。而最恐怖的地方,也是因为它仅有一次。 不悔,不意味着不想。很多事情,就算是看不见、摸不着,听人说一说也是好的。 也是好的…… “你啊,就算是真的不愿再做撑伞了,也终究要出来做一些事情的,总不可能一辈子呆在这院子里。”高戬微笑了一下,“想办法辟辟谣,让世人都知道,真正的郑丹青是什么样子。阿普拉最近可没少出力,你看他一天天的东北西走的到处喝酒,其实都在跟别人说你卖字是为了替他还债的事情。这样的消息,一传十十传百,总有一天会传到大家的耳中的,大家也会慢慢的理解你。而且啊,如今你的名声也不至于臭到一定程度,一首《行路难》被你写成那样,一手字也被你写成那样。捧你的人天天站在你家院子门前求字,这些事情,你都是亲眼所见的,为何不好生利用一下,为自己博一个清名呢?你才多大,怎么就非要摆出一副‘他强任他强’的模样来?钻营这个词虽然不好听,可若是真的想做出什么事来,总是少不了的。丹青你是聪明人,何必我多说?” “嗯,高兄所言有理。” “我就知道你还要反驳我,你呀,真是个磐石的性子!等等……”高戬愣了愣,以为自己听错了,“你方才说什么?” 郑丹青笑道:“高兄这么苦口婆心的为丹青着想,我若是再不做点什么,岂不是真的不分黑白了?再说,丹青也觉得高兄所言很有道理。” “臭小子!”高戬激动的站了起来,“你个臭小子!总算是想通了!” 郑丹青也起了身,笑道:“高兄一言惊醒梦中人,既然非要钻营的话,高兄您这个引火的家伙,是不是也要帮忙呢?” “你想做什么?”高戬十分高兴,连日的阴霾一扫而空,笑着问道。 郑丹青走到一旁的书案旁磨墨提笔,笑道:“既然世人诽我谤我,我也懒得同他们打嘴仗,承认便是!有一首小词,现在想想还真是应景。” 说着,只见郑丹青落笔写就: 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 潦倒不通事物,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哪管世人诽谤!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 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孝无双。寄言纨绔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 本是批贾宝玉的《西江月》,文中读来是一派的叹息悔怅,可是如今被郑丹青缓缓写就,结合着此情此景,竟分明散发出几分洒脱不羁、傲世轻狂的味道来。 高戬看罢也不禁赞叹连连,拿着纸在屋子里绕了好几圈,才稍稍平复了心情,对郑丹青笑道:“你啊!真是个满腹经纶的鬼灵精!若是寻常人遇到这些诽谤之事,非要直接骂回去不可。你倒好,自己奚落了自己一顿,偏偏还奚落出一股超凡脱俗,不屑与那些人争斗的高傲劲儿来!好!好!好!实在是好!” 高戬激动的溢于言表,又说了半天,却终究脱离不开这个好字。 “你就放心把这事情交给我吧,恰好今晚约了几个人去田流坊的,到时候我不动声色的把这首词一放……哈哈!单是这样想想就觉得有趣!丹青啊丹青,怨不得你从来不把那些污言秽语放在心上,原来是早有对策了!”高戬笑道。 “哪里,也是因为高兄今天的当头棒喝,让我如雷贯耳罢了。”郑丹青微微一笑。 二人又闲聊几句,高戬却心系于词作和晚上的宴席,有些安奈不住了,便草草告辞。 郑丹青送他到门口,一开门时看到外头那些求字的人,心中并没有太多的波澜。 名声,名声。 这几日的赋闲,反倒给予了他不少思索的时间。让他彻底的思考了一番,关于自己,关于名利,关于书画,关于临仿,更加关于这个盛世的武周与大唐。 他忽然明白自己做许多事,不管是归田园居,还是独上高楼;不管是舞文弄墨,还是翻云覆雨。 很多事情,他从来都没有想过的事情,在这些日子的沉静中,缓缓的展现在他眼前。 生命,或许就像作画的颜料,多种多样繁复异常,有人擅长水墨,有人独爱金碧,有人偏好重彩,有人更喜浅淡。 可只要是学画的人,谁不想把这些东西都尝试一二?而没有真正的尝试过,又有谁能知道个中滋味如何? 人生在世,可退可进,可左可右。四顾迷茫?那倒不如乘风破浪! 浩浩然沧海就在眼前,脚下有扁舟一叶,又何妨散发而弄,啸然而前。去看一看,碰一碰,若是不喜,仍可回头。 第一百二十九章 光明 - 盛世丹青 - 骊影 “问出来了么?到底是谁帮着付的?那可是一大笔钱,怎么能这样不声不响?” 念奴娇一面问着,一面手上仍旧忙碌着针线。 若是前些年,她打死也不会做这等女儿家的东西的。可是毕竟形势逼人,如今的她也不得不在微弱的烛光下缝补棉衣,手指上早就因为不熟习的活计而弄得满是针眼,扎到了,就放进嘴里吸一吸,轻微的腥甜气息能够让她平静下来。 “问到了。”芦笙挠了挠头,他看了一眼躺在床榻上,半死不活的姑爷裴风,有些不想说话。 久久没有听到下文,念奴娇不禁放下了手上的活计,抬头去看他:“做什么?还要我求你说不成?” “没……”芦笙又看了一眼裴风。 念奴娇皱了眉头:“有话快说,有屁快放。婆婆妈妈的,像什么样子!镖局现在什么事情没经历过?难道你害怕老娘有什么接受不了的事情么?” “是……是郑大人帮着给的。”芦笙硬着头皮说了出来,眼睛又滴溜溜的冲着床榻上那个半死的活人瞥了一下。 念奴娇不再说话,房间里安静下来,时间久了,竟有了一种墓地般的气息。 “嘿!” 打破这种窒息气味的,是那活死人的一声讥笑:“郑大人郑大人,才多久不见,人家早就已经飞黄腾达了。门口求字的人多的跟蚂蝗似的,我在这儿都听得见!郑大人郑大人,谁他妈能想得到,当时一个男宠,如今竟然攀上了太平公主的高枝!啧啧,瞧瞧人家,真是人往高处走啊!长得跟娘们儿似的小白脸!真他妈会傍女人!” 念奴娇捏紧了手上的棉衣,一言不发。 裴风却不肯就此罢休,继续讥笑道:“奴娇,你如今也后悔了吧?当时就那么放他走了?要是留着他,如今他能够帮上的忙才大那!人家写几个字就能赚钱,在公主殿下的床榻上出出汗就能当官!而我呢?妈的!我就是个废人!我他妈现在连走路都不行了,我他妈就是个废人!” “够了!”念奴娇再也忍不住,手中的棉衣猛地摔在地上,压抑的喊着,嘴唇都要被她自己咬破。 芦笙早就借机溜了出去,他躲在房檐低下抹着眼泪。 他身后的房间是在太过幽暗了些,手头的拮据让曾经名震一时的念府如今竟出不起油蜡钱,只有一根蜡烛点着,那太过幽暗的光,让人看得绝望。 更何况老镖头还病着,他还不知道如今府上的情形,又或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长期的病痛已经让他失去了太多的理智,除了维生的本能之外,他已经忘记了太多的东西,也忘记了太多的人。 芦笙还记得自家娘子泪流满面,无声哭泣的同时,一遍一遍告诉老镖头她是奴娇的那一幕……有时候,芦笙觉得,这世界上的悲苦,恐怕莫过于此了。 可这世上的劫波,千千万万,似乎怎么渡都渡不完。 原以为事情已经足够糟糕,偏偏姑爷带的镖被人劫了不说,人也被劫匪扣了,不给钱就要撕票。 小娘子带钱带人去赎人,回来的时候,除了一个残废的姑爷之外,带去的镖师一个都没有再回来。 树倒猢狲散,君子尚且不立危墙之下,更何况是这些趋利避害的普通人? 曾经辉煌一时的念府,如今只剩下一间空荡荡的宅院……不!甚至连宅院都没有剩下,赎姑爷的钱是用房契从当铺押出来的,还不上的话,连这个空荡荡的宅院也将不复存在…… 芦笙不止一次的想过,自己是不是也该离开这里了。虽说自己从小就在念府长大,虽说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想当镖师,可是事到如今,物是人非,自己身处之地,还哪里有以前的模样? 更何况,姑爷回来之后性情也跟着大变。听说忽然残疾的人都会这样的,毕竟有多少人能够经受这样的打击?忽然就不能走路了,曾经认为最简单不过的事情,现在却成了根本不可能实现之物。跑?跳?这些名词在姑爷看来似乎就等同于“飞”。 若只是钱没有了,那还能够再去赚。可是如今呢?他连自理都不能,还说什么赚钱? 芦笙想要离开,却又不敢离开。他不止一次的想着,若是自己真的走了,小娘子要怎么办? 一面是病重弥留的父亲,一面是落下残疾的夫君,而她身上的伤甚至都没有好利索,这样的寒冬腊月里,虽然小娘子总是一再的强忍着,可芦笙还是听到过许多次她偷偷咳嗽的声音。 生命到如今似乎真的成了笑话,可是芦笙不明白,明明主家是那样好心肠的人,为什么会落到这样的下场? 偷偷的去抹眼泪,芦笙这才想起伙房里还烧着热水,连忙起身跑了出去。他可不想再浪费半点柴火,冬日里柴火极贵,而他缺乏管家的经验,秋日的时候根本不知道囤积,如今他早已自责不已。 可是单单的自责改变不了任何现状,芦笙连忙将燃烧了一半的柴火从灶台里抽出来用脚奋力的踩咩,满伙房的烟熏让他有些睁不开眼。于是,眼泪就越流越多。 他不喜欢姑爷之前贬低郑大人的那些话,芦笙知道,如果不是因为郑大人出手的话,他们今晚已经无家可归了。 小娘子那个人,太骄傲,从来都不肯向任何人示弱的。受伤的时候不吭声,出事的时候自己默默的扛。就连身份旧故的郑大人就在邻里,她都不肯开口去相求。 甚至就在前些日子,她手上明明没剩几个钱了,给自己发工钱的时候,却仍旧大方。不管自己再怎么推脱不肯要,她还笑着说不差这几个钱……明明,明明,那些钱,是她卖了那盒她最为宝贝的胭脂换来的。 那盒胭脂,芦笙是知道的,是郑大人那时候送给小娘子的。他亲手调的,送了两盒。郑大人走后,小娘子千下决心万下决心,也没能把剩下的胭脂扔掉。当然,自从郑大人走后,小娘子也从来再没有施过粉黛。 芦笙偷偷跑去问过的,一盒胭脂,卖了二百钱。 胭脂是那铺子掌柜从未见过的好,芦笙想要用工钱帮小娘子赎回来,可是掌柜却怎么都不肯卖了。 于是乎,就连十三岁的芦笙都能够感觉得到,小娘子极难表露出来的一点点的相思,都随着这盒胭脂的消失而灰飞烟灭了。 不过更加让小娘子绝望的,却是在她接姑爷回来之后。 那时候,她曾经问过自己,郑大人有没有过来看过。摇头之后,芦笙就发觉小娘子眼中仅剩下的神彩,也随着冬日的朔风凛冽而熄灭了。 看着那双只剩下黑色的眸子,就连芦笙都觉得心寒,浑身上下都忍不住哆嗦。他觉得自己好像亲手掐死了一个人的美梦,那种感觉太恐怖,太恐怖,让他无论如何都不敢再去回忆。 可是终究终究,整个破败的院子都开始被那抹黑色所浸染。不再有生命的悸动,不再有蓬勃的气息,不再有小娘子满含活力的“早安”,不再有院子里虎虎生威的武术。 于是乎,整个院子开始越来越融入这个毫无生机的冬季洛阳城,随着一日日的暮鼓晨钟,仿佛就要永远永远这样的沉寂下去,直至消亡…… 而就在十三岁的芦笙,以为自己就要跟随着这个院子衰老下去的时候,他忽然收到了当铺送回来的房契。 按照小娘子的意思去追问事情的始终,虽然那当铺老板千不愿万不愿,也终究被他磨没了心性,告诉他,是郑丹青郑大人帮他们赎回了房契。 心底是一阵复杂的涌动,难为芦笙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要在同一时间感受到这么多纠缠的心情。 他飞快的跑回家中,暮鼓又鸣,屋内依旧昏暗。 怀着忐忑的心情将事情说出口,果不其然,得到的是小娘子的面无表情,以及姑爷的高声谩骂。 芦笙不知道自己心中那复杂的情感到底都是由什么组成的,他只是觉得,自己的手脚开始变得愈发利落,血液也变得有了些温度,于是就连面颊——这或许只是他的错觉,都变得柔软起来。 尚且称不上明朗,可前程却似乎成了那炉灶里柴火的光亮,虽然剩下的十分微弱,却也能够看得清晰。 只是双眼像是被人蒙了一层雨帘似的,总是湿漉漉的让他看不真切。 手上的活计却一直未停,踩灭最后一根柴火,芦笙松了一口气,用袖子抹了一把湿漉漉的面颊。 装好热水,提着,稍显艰难的往房间里走去。 芦笙忽然想起来,以前,自己也给郑大人打过水的。不过那个时候,他还不是郑大人…… 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隔壁,入眼的是一道飞檐瓦墙。而再远的地方,也就是天边,似乎带着一些快要隐匿的红霞。而那红霞里,似乎还带着一些快要隐匿的光明。 第一百三十章 弘文馆 - 盛世丹青 - 骊影 手中递上去的,是吏部昨日刚刚下来的调任书。对面的那一位,却是熟人。 范学士面沉如水,双眼中却时不时闪烁着压制不住的欣喜。好你个郑丹青,绕了一个圈子,如今你终究还是落到了我的手里!我范缜若不好生整治整治你这等斯文败类,就对不起自己这个名字! 所谓“缜”字,细密也,致也。 而实际上,范缜范学士素有缜密之风,可谓是学究的典型。不论是做学问、做事还是做人,都讲究个上不违圣贤礼法,下不昧规矩良心,眼中非黑即白,规矩大于天。 这样的人,对自己就经常苛责至甚,所谓“吾日三省乎吾身”是也。割不正不食、冠不正不戴,进退都讲究礼法,出入都不辱圣训。 若是非要说起来,这位范缜范大学士唯一没有知行合一的,或许就是那句“宽以待人”。“严于律己”这四个字他早已从七岁那年就深深铭刻在了骨子里,可以他嫉恶如仇的性子,却偏偏看不得任何不符合圣贤之道的事,更看不得郑丹青、高戬这等“自甘堕落”之人。 在范学士看来,郑丹青身上偶尔透露出来的潇洒与随意分明就轻佻!他笔下的那些艳词与幽曲更是有辱先贤!再加上郑丹青前些日子还做出那等毁坏书圣真迹之事——范学士当时听闻之后就已经气得满院子转悠,更何况如今这个罪魁祸首站在自己眼前! 忽然间就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范学士看着郑丹青,坐在那里不动如山,依旧看着手头的东西,仿佛根本就没有看到他一般。 郑丹青正保持着递上调令的姿势,这时候自然明白,这老头是想要给自己一个下马威。 忍不住叹息一笑,太平公主果然是太平公主,大概因为那日的事情心中有几分介怀之意,竟想出这么个招数来弄自己。自己与范缜范学士不合的消息早就不是什么秘闻,再加上范学士这个性子,必定不会给自己好果子吃的。 一纸调令就把自己发配到弘文馆,虽然官位上没有丝毫变动,可眼前的格局早已大不相同。 前一刻还是温软的脂粉满怀,这一刻就变成了古板到要命的小老头。 天堂地狱,到底如何。当事人自己自然清楚明白。 弘文馆共有学士十三人,承办公务之处,都在这“有序堂”中。此“有序”自然不是长幼有序,毕竟来弘文馆学习的都不是一般人物,而这些人与学士们的关系,就成了一种稍显为难的问题。“有序”二字意在提醒双方,一面则尊师重道,另一面又需知国有国法。 有序有序,其实说到底,不过存乎一心罢了。 弘文馆从低位上来说,是不能与皇宫中的崇文馆相比的,所以素来稍显拮据。而自从女皇执政后又侧重佛学教化,于是弘文馆就愈发成了清水衙门。 馆里多少房屋都已然年久失修,甚至有的还会漏雨。而偏偏馆长常年告病在家,走寻常的修缮流程,工部的人就一推再推,往往是报上去三五个月后才得以修缮。 可弘文馆毕竟是京中藏书最为丰富的地方之一,书籍的保存对馆内来说分外重要。淋湿了人也不能淋湿了书,毕竟其中多少孤本、珍本,随随便便弄脏弄坏一本,馆里的官员们都会心疼不已。 于是乎,弘文馆与其他衙门相比,就拥有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别的衙门都是官员们挑好的房屋办公做事,而弘文馆却是挑最好的房间放书,其次的房间用来上课。再加上馆内房屋破损太过严重,于是,就连这十三位学士,都不得不分别挤在三个不同的院子里办公,而这有序堂,就是其中的一个。 除了放书的房间之外,有序堂可以说是馆内最好的房间之一了。而它的好所表现在的,就是冬不透风,夏不透雨,除此之外,再无长物…… 之前代替高戬在这里办公,郑丹青就听人说过,他们的屋子里冬天是冷的要死的。这样想来,其实高戬当时在这弘文馆中的待遇倒也算不错,当然,其实也不乏存了些对高戬“敬而远之”的味道。 如今郑丹青被一脚提到弘文馆来,高戬的官职却转而变成了太平公主撑伞。与其说是调配,倒不如说是对调。高戬知道消息后一脸的歉然,郑丹青却觉得正如所愿,虽然面对着范学士的日子不会太好过,可也总要比做男宠强得多。 而范学士所给予的这个不好过的日子,来的也足够早,郑丹青看着眼前这位假装耳背的小老头,微微一笑,直接将调令放到了小老头身前的案上。 他们二人之间的这一幕,房中的另外两名学士都在暗暗的观察着。 如今,郑丹青的大名早就在洛阳城里传的沸沸扬扬,而之前郑丹青在弘文馆,与范缜范学士叫板的事情,他们自然一清二楚。于是这次二人的相会……对于他们这些整天埋首于故纸堆的学究们来说,几乎要比看戏还要热闹不少。 一方面兴致勃勃的暗暗观察,另一面又故作镇定的坐怀不乱,二人看着郑丹青放下调令的举动,忍不住都在心中嘿笑一声,有好戏看了! 范学士余光早就瞥见郑丹青的举动,依他谨守礼法的性子,这时候果然皱了眉头,微扬了下巴,问道:“阿堵物何也?” “阿堵物”本就是“这个”的意思,因《世说新语》中王夷甫的故事才延伸出了钱财的意思。但如今这个时候,世人常用的还是这个词的本意。 其实郑丹青对于范缜的印象,称不上极坏,只是这样死板的性格的确是他所不喜的。但范缜的确不是坏人,对他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威胁……书生么,至多是一逞口舌之快,伤不到人的,自然是得宽怀处且宽怀,无须理会。 “回大人,这是下官的调令。”郑丹青淡淡一笑,回答。 “咦?”范缜闻言故作惊愕,抬头打量郑丹青几下,又指着他对另外屋内另外两位学士道,“你们可听到了,这阿堵物竟会说人话!” 原来是在这里等着自己!郑丹青不由得摇头一笑。 到底是书生意气,东拉西扯脑筋转来转去,找的也不过就是写文字上的游戏罢了。 范缜这番话,就是绕着弯的说自己不是人,而且还一身铜臭。这铜臭的由来,自然于自己毁掉的那幅《快雪时晴帖》不无关系了。 懒得在这等层面上与人打嘴仗,郑丹青淡淡一笑,也不应声,只道:“大人若是无事,下官就先行告退了。”说罢,就冲着门外走去。 “给本官回来!”范缜对郑丹青这样的回应自然不会舒服,他紧皱了眉头,叫住他,“没有自报家门便要来去自如?本官还没有验你的调令,怎么会知道这是不是造假出来的东西?” 郑丹青停下脚步,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侧过身来,淡笑道:“那就请大人过目。” “本官自会过目!”范缜哼了一声,重新拿起手中书卷,根本不去触碰那张调令。 郑丹青见状,这回倒也不着急了,无声一笑,索性安步当车。给您留些颜面是因为我尊老爱幼,可若是您非要做这等无聊的游戏,我郑丹青也只好奉陪到底。 于是郑丹青也不说话,也不愤然离开,反倒走到了范缜面前,什么都不说却也什么都不做,只是站在那里看着他。 从这个角度,范缜自然能够看到郑丹青的鞋。老头子不免愣了愣,不明就里的抬头去瞧,便见到了一脸淡淡笑意的郑丹青正在看着自己。 不禁就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原本是想要通过这等方法,凉郑丹青一段时间的。可是这个家伙现在脸上的表情并没有半点的愤怒或是惊愕,就连他现在这个举动,都让范缜有些摸不清头脑了。 只是不管怎么说,自己也不能输给一个少年人!范缜重新低下头来,继续阅读手头的书目,可是刚刚读了两行,范缜又再度注意到了眼前的那双鞋,联想到方才自己看到的目光…… 下意识的抬头,郑丹青还是在淡笑着看着自己。范缜这回可觉得有些发毛,被人盯着看,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积聚的久了,竟生生产出几分浑身不痛快来。 气的抖了抖胡子,范缜心想自己还斗不过这么个孩子?再度低下头来,范缜强迫自己去看书。 郑丹青上辈子可是对“眼神执法”有所耳闻的,这时候实行起来自然是当仁不让。只是可怜了范大人,被这样闻所未闻、莫名其妙的方式对抗,时间长了,恐怕真会产生几分惊悚的感觉来。 就连旁边两位学士这时候都不禁面面相觑,不大明白眼前这一幕到底发生了什么。 郑丹青并不着急,他的时间很充裕,反正不过是第一天来报到,他有的是时间陪这位上司玩。 五分钟,十分钟。慢慢的一炷香的时间过去了,范缜终于再也隐忍不住,嘭的一拍书案,愤怒的问道:“郑丹青,你到底要做什么!” 第一百三十一章 明月多情来照户 - 盛世丹青 - 骊影 “范大人,抱歉,丹青不大明白您在说什么。” “你不要在这跟本官装疯卖傻!你为什么要站在这盯着本官看!”范缜几乎恼羞成怒。 “我?”郑丹青淡笑道,“丹青只是依照着范大人的指示,在等待您审阅在下的调令罢了。” “等就去一旁等!那你为何要一直盯着本官!”范缜的声音明显比寻常提高了一个八度。 “大人的意思是,下官应该去出去等候么?那下官就先行去拜会各位同僚,告辞了。”郑丹青淡淡一笑,转身走去。 “你……”范缜气滞,怒道,“果然是粪土之才!一身腌臜!说你是阿堵物,真是没有辱没了你!” 郑丹青闻言也不回头,边走边道:“下官再怎么是个东西,也比不得大人,不是东西。” “你!”范缜气的暴跳如雷,“郑丹青,你给本官回来!” …… …… “丹青这回是真的要在咱们这里任职了?这可是天大的喜事啊!内人要是知道那位‘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大才子成了我的同僚,还不知道要羡慕成什么样子。” “这算什么?今天晚上我就得跟邻里们说说,那位‘不请长缨,系取天娇种,剑吼西风’的英雄人物每天都在我旁边坐着,还不得要他们的命?” “哈哈!那我就回去告诉我爹,他那位日思夜想都想要一份手书匾额的大书家,如今就在我旁边!” 郑丹青一进门,表明了来意之后,这些之前就已经相识、同在范缜范学士手下做事的同僚们,就连忙围了过来,笑闹成了一片。 郑丹青也大概记得他们的名字,这时候笑着问道:“景天兄,令尊想要什么匾额?” 名叫郝景天的人愣了愣,挠头道:“也不怕丹青你笑话,我家是经商出身,比不上你们诗书门第的。呃,我家做的是胭脂铺子的生意,这不是丹青你那首《行路难》和书法上的名声在洛阳城里传开了嘛,家父就跟我说过好几次,想要求字什么的。他听过我提起你,就要我求字,呃……丹青你也不用为难,不是什么大事。” 这位郝景天二十出头的年纪,高高大大的身材,却长了一张娃娃脸,逢人便笑,性子随和,看起来就像个单纯的大男孩儿,郑丹青对他的印象十分不错。 这时候听得这事,郑丹青不禁一笑,道:“各位的官职都是九品上的校书郎,丹青不过个流外二等的令史,如今也算是正式拜见各位大人,的确不好缺了礼数的。可是丹青对人情世故素来不大懂,也没有准备什么礼物,景天兄,景天大人,如蒙不弃,丹青为您写几个字,如何?” 这一番话说的大家都笑,一位年纪在这里偏大,三十余岁,名叫刘皎的人笑道:“丹青丹青,你这算是在戏谑我们么?若论官职,我们或因为年纪的关系痴长你几级,可是若论才华,我们怕是几个人加起来都要望其项背的。不过这事情不公平,丹青你若是真的给景天写了字,又该送我们些什么?” “我也要字!我也要字!家里虽然家徒四壁,可要是挂上一幅好字嘛,那也算是附庸风雅了一回!”这位摇头晃脑的说道。 另一人拊掌道:“没错,这的确是个主意!那愚兄也要一份丹青的墨宝,正好家中祖父过些日子的生日,丹青帮我写一幅‘寿比南山’可好?” 郑丹青此时已经准备好了笔墨,闻言笑道:“既然如此,送一幅字还不如送一幅对联。”说罢,略微思付了一下,提笔写就: 天上星辰应作伴 人间松柏不知年 饱满圆润的楷书,细细品味,剥皮去肉后又带着苍松熬杰的风骨,收笔之时,自然赢得了满堂的叫好。 得到对联的人更是喜不自胜,连道了好几声“好”之后,宝贝似的把对联捧着,舍不得放手。 而后,郑丹青又为另外几人包括郝景天各自写了匾额和供观赏的帖子,而后看了刘皎一眼,笑问道:“刘大人,您这久久不说话的样子,让丹青看起来十分居心叵测呀?” 刘皎也笑道:“丹青果然慧眼,我的确有个不情之请。当然,如果丹青觉得太过强人所难的话,也就随意帮我写些东西就好了。” “刘皎大哥鬼心思最多了,这回肯定又有了什么鬼主意!”一旁得了墨宝的郝景天嘻嘻笑道,“丹青丹青,你可得小心这些,要不然被刘皎大哥卖了,还帮着他数钱那!” “你啊,没大没小的。”刘皎摇头一笑,抬手给了郝景天一个暴栗。 郝景天嬉笑着抱头鼠窜,边躲还边道:“刘皎大哥我错了,你快跟我们说说,你到底又有了什么鬼主意呀?” 刘皎毕竟年纪大些沉稳些,这时候也不再跟郝景天玩闹,只对郑丹青笑道:“恐怕真要为难丹青了,只是,刘皎素来佩服丹青的诗才,能不能……哎,这些说来都觉得有些唐突……能不能劳烦丹青,赠在下一首诗词?” “一首诗词?”郑丹青闻言也微微怔了怔。 “嗯。”刘皎有些不好意思的笑,“我也知道,的确是太过为难了。呵呵,要不然还是要墨宝吧,太唐突了,太唐突了!” “这……倒也不是不行,”郑丹青笑道,“只是,丹青恐怕要绞尽脑汁的好生想一想了。” “啊!”刘皎惊喜的抬头,“丹青你是说真的?我明白明白,诗词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你慢慢想,我不着急的。过几日,过几日再送的话也不迟。” 刘皎心下想着,要是当即就写出来的东西,恐怕多是应付之作。那还不如由着他回去好生想想。 正如郝景天玩笑之言中所说,这位刘皎的确十分精明,只是苦于才华有限,已经三十余岁却仍旧只是一个小小的校书郎。眼看着身边同僚一个个的高升,表面上,刘皎虽然笑着道贺,颇有风度,可是骨子里,他早就恨死了这些后进之人。 自己在弘文馆辛辛苦苦这么多年,凭什么吃苦出力的就是自己,一跃高升的就是他人?凭什么? 思来想去,刘皎绝对一定要为自己谋一条出路,他可不希望就在这里校书校一辈子! 于是乎,他在郑丹青来到的一瞬间就盯住了这个年轻人。不到十七岁的年纪,不过就是一个明字科出身的家伙,竟然不但最开始受到了太平公主的赏识,如今又因为诗词和书法的才华而名动洛阳城。而且听说,他跟临淄王爷的关系也是不同寻常的,如果可以跟这种人打好关系的话,日后自然会有自己的好处!如果能够让他为自己作一首诗词的话,那自己的名声,自然也会跟随着这诗词传扬出去!到那个时候,自己就不会只是一个弘文馆的无名之辈! 一想到这里,刘皎整个人都激动不已,贪婪的血液开始在他的身体中沸腾起来。好在面上是不显的,看起来还真像是一个懂得照顾人的兄长一般的人物。 毕竟与这些人接触的还少,郑丹青并不知道刘皎的为人,也不知道刘皎暗藏的心思。 他只是在思付着,诗词中到底有什么比较适合刘皎的,能够写给他。 恰似月轮终皎洁,不辞冰雪为卿热……这首肯定不行,太哀婉了些。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也不行,这首东汉的时候就有了。 思来想去,郑丹青忽然想起了什么,微微一笑,道:“刘大人,如果丹青没有记错的话,之前你好像提过尊夫人,她的闺名里是不是有个盈字?” 刘皎闻言略微愣了一下,点了点头道:“没错,难为丹青还记得。” 郑丹青心说,自己想要忘掉倒也难。刘皎的夫人姓任名盈盈,这样的名字,第一次听说的时候,把郑丹青弄得连连咋舌。 到得现在反倒成了不错的噱头,郑丹青胸有成竹的拿起了笔,沾墨笑道:“要不然景天兄说刘大人心思活络呢?这样一想果然如此。要我做诗词,先不说做的如何,最起码从字数上来的就要比给你们的都多呀!” “可不是!可不是!我才想明白!”郝景天连忙道。 “丹青,你怎么跟着他们一同奚落我?”刘皎叹笑着道。 郑丹青笑道:“抱歉抱歉,一首小词,聊表歉意,也祝刘大人同夫人举案齐眉、琴瑟相谐。”说罢,提笔写到: 皎皎牵牛河汉女,盈盈临水无由语。望断碧云空日暮,无寻处,梦回芳草生春浦。 鸟散馀花纷似雨,汀州苹老乡风度。明月多情来照户,但揽取,清光长送人归去。(注) —— 注:苏轼的《渔家傲·七夕》 祝大家七夕快乐~! 第一百三十二章 同僚 - 盛世丹青 - 骊影 “丹青丹青,我既然虚长你几岁,便索性做个‘倚老卖老’的事情。范学士虽然行事间亦有不妥之处,可他毕竟是你的上峰,听说你不但在我们面前顶撞于他,甚至还在其他诸位学士面前不给他面子……我觉得,除非丹青你近些日子就有离开弘文馆的打算,否则的话,还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吧。” 当天晚上,范学士手下的几位同僚为郑丹青接风,几人商量了一番,也定不下来接风的地方,思来想去的,还是索性请郑丹青拍板。 郑丹青对洛阳城还称不上熟悉,只寻思着晚上寻醉的地方,似乎哪里都比不上田流坊的,索性便点了红袖楼,毕竟也已经多时没有见过潇潇了…… 只是话说出口,郑丹青就察觉到了几位同僚面色的变化。弘文馆原本就是清水衙门,除了官奉之外,其他的贴己都少的可怜。九品官员的月俸银子只在一贯又五百钱左右,而红袖楼那种地方,随随便便打个茶围就是一二百钱的开销,更何况是这么多人同去。 可是读书人,讲求的就是一个面子,既然郑丹青开了口,他们一个个虽然面有难色,却又不好拒绝,于是便硬生生的应下。 郑丹青看在眼里,倒也不出言点破,只寻思着到时候自己结账便是。 谁知他不开口,郝景天却是个藏不住心事的,这时候嘻嘻笑道:“丹青你不知道,咱们弘文馆出的就多的,就是两袖清风的主。各位哥哥们都是一清二白的身家,很少去田流坊那等地方的。不过既然今天丹青你开了口,又送了我们见面礼的,景天今天索性就做一次东,请各位哥哥和丹青去红袖楼乐呵乐呵如何?哈哈!对了,各位大人可想清楚,咱们丹青跟潇潇姑娘的交情可是不一般的。若是寻常时候去,能不能得见潇潇姑娘芳容那是碰运气的事情,可咱们跟着丹青一同去就不一样啦!没准儿潇潇姑娘还会为咱们这一席唱一首小曲那!” 有了郝景天这毫不避讳的一搅合,众人倒也有了兴致,虽然也推脱了一番到时候结账的种种事宜,可仍旧将目的地确定在了田流坊红袖楼当中。 刘皎毕竟在馆中行事多年,行事细致,不免又去请了范缜范学士通往,得到的答复自然让他惹了一身的晦气。 刘皎这才知道,原来郑丹青与范缜又闹了一番,而且不单如此,还是在人前闹起来的。听到刘皎的相请,原本就一肚子火气的范缜这时候也难以做到圣人之“不迁怒”,自然免不了连带着对刘皎也冷嘲热讽了一番。 莫名其妙的被上司骂了一顿,刘皎听着前因后果,不免就将这份恨意寄在了郑丹青的身上。要不是你郑丹青胡乱做事胡乱说话,我至于挨这顿骂么? 原本就嫉恨于郑丹青的才学,这时候又出了这样的事情,刘皎真是恨得牙根儿痒痒。 几人来到红袖楼要了个雅间,酒过三巡之后,大家也活络笑闹起来。 刘皎趁着这时候凑到郑丹青身边替他斟酒,一面和颜悦色的劝导着,丝毫看不出什么怨恨来:“丹青,有些事情我这么说你别生气,毕竟也是为了你好。你身上的才华,事到如今在世人眼中看起来,实在是有些骇人了,所谓文曲星下凡恐怕亦不过如此。其实这样想来,范学士的处境也的确有些尴尬,他虽然年纪高于你,地位尊于你,可才华却不如你,名声亦不如你。丹青,你自己也想一想,如果你的手下忽然来了个比你年纪还小的天才,比如孔融那样的人物,你恐怕也会生出几分争胜之心的吧?毕竟人非圣贤。而范学士那里其实也一样的,你也莫要太不给他面子,若是今天这事情传的广了,范学士那里岂不是又脸上无光?” “什么事情呀?这么神秘兮兮的?”恰好这时候郝景天走了过来,凑趣着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刘皎连忙摇头,一副心虚的样子。 就他这个表情,就算别人方才只是随口一问,这时候也足以激起对方的兴趣了,更何况这个对方所指的,是毫无心机的郝景天? 果然,郝景天愈发好奇不已,这时候忙道:“刘皎大哥!刘皎大哥!求求你啦,快点告诉我吧!” “那怎么行?这事情可不能随处乱说的。”刘皎故作一副义正言辞的样子。 “我发誓我不到处乱说还不行嘛!哎呀,我的刘大人,您这是要急死我么?”郝景天心急的够呛。 二人说话之间原本就没有刻意压低声音,这时候其他同僚也已经听到了其中几句,这时候也不明就里的凑了过来,笑问道:“到底是什么事?刘皎兄你也别藏着掖着,说来听听,让我们也知道知道。” “是呀,好兄弟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刘大人难道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不成?” 一个开了口,自然有第二个跟着起哄。 刘皎面露无措之色,抱歉的看了郑丹青一眼。 郑丹青淡淡一笑,手中拿了空酒盏把玩,道:“并非什么大事,只不过今天跟范学士有了些矛盾,碰巧被刘大人知晓了而已。” 此言一出,满室皆静。 原本众人都以为是什么有趣的事情,没想到却是如此……尴尬之事。 一时间,郝景天也不知该如何应对,觉得说什么好像都不对,于是只留一脸尴尬的笑。 “范学士范缜?听说那老头子已经成了郑丹青你的顶头上司,怎么刚去弘文馆任职第一天,就把老头子得罪了?” 一个声音伴随着朗笑传了进来,郑丹青抬头去瞧,便见李隆基推门而入,脸上一副幸灾乐祸的样子,而他的身后所跟随着的抱琴美人,自然是潇潇。 众人在弘文馆任职,自然是认识李隆基的,这时候连忙起身施礼,郑丹青也不例外。 李隆基倒也不见外,自顾自大摇大摆的在席面上坐了,先吃了两杯酒,扔了一大块牛肉在嘴里嚼,然后才说道:“丹青你个不地道的家伙,出来吃酒竟然都不跟我说一声。要不是潇潇说起来,我还不知道!”说罢,还颇有几分痞态的拿了根筷子在碗边敲,啧啧叹息的道,“所以说啊,**************,负心最是读书人。老子请你喝了那么多次酒,你吃酒的时候可曾想过老子?” 丹青不免失笑,道:“王爷日理万机,一天相请的宴席跟流水似的排着,还能轮得到丹青?恐怕丹青即便相请,王爷都懒得于我这个小人物打交道。” “就你这样的还小人物?那我们这种人不成了小人物的一个指甲盖了?”李隆基拍着大腿哈哈大笑,笑罢又不免极深的看了郑丹青一眼,摇头笑道,“怎么样,阿普拉那家伙回来了?” “回来了,难为王爷挂念。” “嘿嘿,我再怎么挂念他,也比不上你这个好兄弟的。啧啧,郑丹青啊郑丹青,你很多时候真是让本王刮目相看。” 二人所说的,自然是那笔债务的事情。在场中其他人对此都不明不白,于是都听了个满头雾水。 倒是刘皎,虽然原本就听说过郑丹青与李隆基关系不错的,却从未想见竟然“不错”到了这等程度。心里不免打了个突,心想还好自己没有把对郑丹青的怨恨之意表现出来,否则丢盔弃甲的就是自己了。 这样想来……怨不得郑丹青敢一而再再而三的得罪范学士,原来是有李隆基这样的人物做后盾的,自然不用害怕什么。 刘皎偷偷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心想自己原本的计划恐怕要调整调整了。 “王爷今日没有席面要忙么?特意来陪潇潇姑娘?”郑丹青笑着问道。 “我是特地来看看你,是否有些什么落魄的样子,好叫我也捡些笑话来瞧。谁知道你还是这么一副风生水起的样子,真是没有看头。”李隆基笑道,“不过方才听到那句就有些意思了,你又得罪了范大学识?上回那五十三本《集经注》的事儿应该过去还没多久吧?你郑丹青到底是哪根筋跟范老头过不去,竟然又把老头子气了一回?” “王爷这句‘范老头’有不尊师不重道之嫌疑,若是传进范学士的耳朵里,让学士生气的,恐怕就不止丹青一人了。”郑丹青笑着,又对一旁的潇潇微微躬身,道,“真是为了个刁钻的家伙冷落了佳人,潇潇姑娘,几日不见,气度愈发出尘了。” 潇潇落落大方的还礼,也笑道:“郑大人才让人咋舌,几日不见,一首《行路难》名动京师,妇孺皆知。只可惜潇潇身份所限,不能登门去瞧那幅墨宝。今日既然郑大人自己送上门来,若不留下些笔墨来,潇潇可是不放人的。” 第一百三十三章 点绛唇 - 盛世丹青 - 骊影 “纤云浮弄盼佳期,半卷余生诉温柔。飞雪不知春事近,岐山一度漫回头…… “临花看雨春已老,漏断三更梦不成。前尘随却前尘事,明朝谁吹明日风。一夜杏花疏。” 既然潇潇在场,又担着李隆基与郑丹青的面子,自然是不能不献唱的。 只是唱出来的却是众人从未听过的词句,彼时便有同僚举尊相问:“‘一夜杏花疏’,好浅淡又哀愁的句子,这又是郑大人的佳作吧?” “这回郝大人您可猜错了,这句子丹青从未听过。”郑丹青笑着摇了摇头,心想这几句小词虽然不知是取得是什么词牌的调子,行文也稍显散乱,可偏偏其中两句‘临花看雨春已老’和‘一夜杏花疏’又的确是不错的,也不知是何人所写,自己从未听过。 潇潇倒也不紧不慢,一曲歌罢,起身敛礼,又笑着冲诸位敬了酒,方才笑着问郑丹青道:“郑大人觉得此曲如何?可稍稍有些值得回味的地方?” “自然是有的,不知是出自哪位才子手笔?”郑丹青笑问着,其他人也跟着好奇的追问。 潇潇掩嘴而笑,幽幽问道:“你们这些男人家,难不成真以为这些东西只有你们才玩的明白么?虽说自打郑大人名声愈发显赫之后,也有不少才子开始填起词来。可其中玩家,又哪里只有你们男人呢?可知那首《雨霖铃》,最能打动的是我们这等小女子的心怀。而我们这些弱质女流,也想要为自己春闺做赋的。” 众人不免微觉错愕,李隆基更是片刻都掩饰不了自己的错愕,忙问道:“难不成这词是潇潇你自己填的?” “奴家可没有这个本事,”潇潇抿嘴一笑,稍显调皮的道,“不过呀,填词的人,王爷和郑大人都是认识的。现在若是说出来,也就没意思了。依奴家的意思,诸位大人也都是平素吟风弄月的主儿,不妨也帮着评一评这首小词。作词的那位也想从诸位的评论中学一些东西的,现在虽然不在现场,可到时候奴家亦可以将其中种种说与她知晓。反正她也不在,诸位大可畅谈议论,潇潇捡一些好听的告诉她也就是了。” 潇潇一番话说的既雅致又调皮,深得众人之意,闻言都忍俊不禁一番。 “潇潇姑娘真是雅人深致,琴曲一番,三日绕梁,在下方才还觉得饥肠辘辘,听完姑娘的弹唱,恐怕要三月不知肉味了。就连姑娘的姐妹都能做出这等让我辈汗颜的词句来,此地文韵风、流,怕是在京中都要数一数二了。” 开口奉承的是刘皎,他对潇潇与李隆基的关系自然了如指掌,这时候趁着这样的机会,自然要好好拍一拍美人的马屁。 只是潇潇作为红袖楼的头牌,每天这样的话不知要听多少,夸赞的句子从各式各样男人的口中吐出来,很多都要比刘皎说的更加好听的,她又哪里会对这些话产生什么想法?不过笑吟吟的一番感谢便是。 至于其他人,自然也夸赞溢美而已。女人能够识字就算不错,能够写出词句来,管他工整与否,都不需要做太多的要求的。尤其是此等地方的女子,充其量不过是个玩物罢了,谁又会太过认真呢? 就连李隆基也没有太过在意,只点评了几句“幽香疏淡,口齿生香”便罢。 潇潇面色不改,心中却难免有几分怅然,早知道是这等情形,方才怕是不应该把作词者是女子的事实说出来的,否则应当能够得到多一些的评论才是。 可若是如此,这次投石问路的意义又没有了。毕竟重点还是在这“女子”二字当中,这世间多少男人,只把女子当做玩物摆设,真要听说女子还能写诗作文,恐怕要有些害怕的。而且古来女子,稍有些才华的,未必能有好命。卓文君、蔡琰,说到底,不过是一生颠沛流离,“为天有眼兮何不见我独漂流”的宿命。 终究还是要靠男人,如果男人不喜,女子便是有治世之才,也是难以施展的。其实就连当朝陛下不也是如此?若不是她一步步当上皇后,又哪里来得今天? 今天这一次,不过是一场些微的试探,对郑丹青的试探…… 怀着最终的希望看向郑丹青,偏偏后者竟从潇潇眼中看出几分淡淡的祈盼来。心中不免微微一动,郑丹青心想,这词恐怕真是潇潇自己写的。 想是潇潇当真怀了些想要学填词的心思,只是深究下来,自己不过是个半吊子,也未必能够指点她太多。可是面对潇潇那片刻泄露出来的眼神…… “最初填词必是这样,顾虑单字格调的时候就忘了整体,顾念整体的时候又未免难为了格律。能够像潇潇姑娘这样善于作曲,自己能够创造些词牌出来自然是好的,只是放在行家眼里的话,不免就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的。” 郑丹青微微一笑,接着道:“女子作词,偏重婉约艳美也是自然。填词与写诗做赋并没有太多不同,终究不过‘存乎一心,有感而发’四字而已。你若是让整日冲锋陷阵的七尺男儿持红牙板唱‘寒炉重熨,便放慢春衫针线’,那还不得让人起鸡皮疙瘩?同样的让你们女儿家持双锤,啸‘大江东去浪淘尽’,那也是分外失衡的模样……” 众人闻言不免失笑,李隆基更是拍着大腿大笑道:“丹青丹青,你这个促狭鬼,满脑子装的也不知是什么东西。倒是给我出了个好主意!改明儿我手下那些兄弟谁要是违背了军纪,老子也不罚他干活,也不赏他鞭子,只用用你这个损招,让他们拿红牙板子在人前唱一出你那‘东风着意’来!哈哈哈!真是乐死我了!” 潇潇闻言也笑个不停,几乎连眼泪都要笑出来。只是她心中不免挂念着那两句郑丹青轻描淡写说出来的句子……“寒炉重熨,便放漫春衫针线”,这是何等的温婉闲适;“大江东去浪淘尽”,这又是何等的大气磅礴…… 眼前的男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随随便便就能云淡风轻的说出这样直透人心的句子,却又从来不炫耀不狂放,只淡淡仿似事不关己一般。 潇潇看着那张在油灯下同众人欢笑的面孔,觉得自己的心突突跳了两下。 “我不过随口说说,王爷却弄出这等主意来,又哪里能怪到丹青的头上?”郑丹青笑着,又重新转过头来对潇潇道,“这有感而发亦是如此,文人才子最容易陷进去的,便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地步。没有真正的感触,一切就不过是空中楼阁,雾里看花水中望月,写出来的东西也自然是缺乏力量的。女子填词,尤其是类似潇潇姑娘这样的女子,大可走婉约花间一路,有一个词牌,嗯,这样说来很适合女儿家做填词之用的,潇潇姑娘、和朋友不妨一试。” 潇潇忙认真问道:“是哪一个?可是郑大人最初那一首《雨霖铃》么?那一首的确细腻悠扬……” “非也,那一首虽然细腻,可未必太过凄冷了些,女儿家本就容易伤春悲秋,又何必再‘无故寻愁觅恨’?”郑丹青笑道,“只一首小词,丹青以往未曾说过。填词入门自然要用小词,不能长,长了则难以把持,考虑的格律越多,思路恐怕就会越乱,而且到了最后,恐怕就是被格律弄得束手束脚,要是到了最要命的地步,整首词恐怕都要被格律带跑了,失了原本的意蕴。 “既然是女儿家作词,我便也以这个新词牌多写一首,不为别的,就当是抛砖引玉吧。” 说罢,众人自是激动不已,能够看到郑丹青当场作词已是不易,更何况今日就要接连看到两回? 之前是为刘皎做的那一首《渔家傲》,这一回又不知会写出些什么来。 于是不用郑丹青发话,众人连忙七手八脚的找出笔墨来,又有人磨墨又有人铺纸,一时间闹得好不热闹。 潇潇更是感慨万千的看着郑丹青,心里不是没有淡淡的欣羡的。她不由得默默的想着:娇儿娇儿,你果真有了个好的命数,日后我们这些姐妹们再也不必为你忧心了。 郑丹青并不知道潇潇心中所想,这时候笑着谢过同僚们的七手八脚,提笔写到: 点绛唇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入来,袜刬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末笔收尽,一时坐中众人相顾无言。就连潇潇也愣怔在那里,毕竟,谁曾见过堂堂男子写出这样为闺阁代笔的辞章? “丹青,”过得半晌,李隆基才有些呆呆的叹道,“你丫要是个女的,老子肯定娶你。” 第一百三十四章 慢飞霜 - 盛世丹青 - 骊影 雪落,惊梅。 越到年根底下,田流坊的生意便越是清淡。除非是关键性的迎来送往、打点疏通之外,闲来无事到这里凑趣的人已经比以往少了三成。 究其原因,一来自然是因为年底事多,各个衙门、生意都到了最为关键的时候,说不定转过天就有人来算总账,这样提心吊胆的应承着,真正能够抛开这些心思玩个痛快的,实属异数。 偏偏各家的女人们也在这时候多了些警惕的心思,亲友们在这个当口走动的多了,不免总会说些东家常西家短的话。谁也不希望自己的男人在外面闹出太大的有失体统,到时候丢的还是女人的脸。 女人素来是个神奇的生物,一旦聚到一起,叽叽喳喳的,在羡慕嫉妒之余,没准儿就会旁敲侧击、明里暗里的问出些别人家的腌臜事情来。仿佛没有这些东西的话,生命就少了乐趣一般,她们就活不下去一般。 又或者,这也只是单纯的因为各自有各自的苦痛,不愿展现在人前,便只好拿别人的可悲可叹做自己的垫背,找几分莫须有的平衡罢了。 聪明的、有家室的男人,素来最为提防的就是女人家的妒意。这时候自然是能避则避,远离锋芒。 当今的女人可跟汉魏之时不同,就拿前朝房玄龄房宰相的妻子来说,那是敢于“喝醋明志”的,为了阻止夫君娶妾,竟然连**都敢喝……这等硬气,许是让天下间多少女人拍手叫绝,却又偏偏让多少男人头痛不已。 到底是带坏了风气,不过纳个妾,随手养个女人罢了,何必如此,何必如此…… 针对这等事情,夫妻间平时可以吵破天打破头,可到了这等时候,任谁都收敛了许多。 正月之后会亲友、拜长辈,一旦脸上留下些不大好看的痕迹,亦或是吵得厉害了使得邻里传出什么风声的话,对男人明年的风评总是不好的。 于是一切都在收敛着,积压着。就像是这时不时下落的飘雪,看似轻飘飘毫无重量,落也无声,可是到了明年开春之日,那便是一道道滚滚水流,掀起波涛如何,谁也说不清了。 只是腊梅傲雪,终究是一处别致的景致。 倒也可惜这腊梅开在红袖楼中一间孤僻的小院子里,宾客罕至,品赏者微乎其微。 “你们院子里的梅花养的可真好,迎着这样的雪还能开的漂亮。”刚进门的小男孩忍不住又瞥了一眼那梅花,便连忙将身后的门紧关了,一面说着话,一面跺着脚搓着手,驱散着身上的寒气。 双手被冻的通红,刚走上前想要去烤火,却被阿六一个巴掌打到了一边:“别急,你先缓一会,这么急着去烤火,还不得弄掉一层皮下来?你慢慢揉一揉再说。” 阿六正在烧水,炉子里的火焰正旺,在这样的夜色中挑动的有些妖冶。 又狠狠的扇了几下,阿六抽空道:“也就是你现在这样瞧着,真正背后的东西你还没看着那。且不说为了这个种的梅树当时跑了多少个地方,单说刚摘过来的时候,三个师傅没日没夜的照料,怎么说也值当这一季的梅花的。我是不懂这些东西,要我说啊,还是牡丹漂亮,隔了老远就能瞧出好看来。这个东西,香气也是淡的,看不出有什么好的,倒是那些书生文人们喜欢,说是雅致,也不晓得雅在哪里。” 阿六放下手中的扇子,有些满意于炉子里头火焰的旺盛,这时候侧头看这个跟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兄弟,招呼道:“快帮我把小瓷罐儿拿来,一会儿水开了直接倒里,省着凉。” “好。”那少年应了,又用双手狠狠的揉了揉脸,恢复了一些知觉,这才走到一旁,小心翼翼的把那比寻常同类大不少的瓷罐儿拿了过来,放到身旁。 水还没有完全开,两个少年倒有了闲聊的功夫。 阿六这才给少年倒了一杯温水来,塞进少年手里:“你用手捂着,一点点的啜,别着急,一会儿手就不麻了。” 少年应了一声,如言做着,果然觉得好了不少。 阿六看他那生疏的动作就觉着有趣,这时候不免笑道:“飞霜你不是北方人么?怎么这些东西都不懂的?倒像是个没挨过冻的小郎君。” 这少年正是从失踪了许久的飞霜,也不知为何现在竟会出现在这里还,还跟阿六熟稔起来。 飞霜闻言也微微迟疑了一下,看着杯中微有波澜的水,道:“嗯,我家是江南那头的,虽然冬天也不暖和,可是,唔,不是一个冷法。” “哦!怨不得,你说话的时候口音跟本地人不大一样的,我还以为你是长安那边的,没想着竟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阿六似乎是头一次瞧见来自那样遥远地方的人,一双眼睛都跟着亮起来,“那你为什么会来这边啊?江南是不是特别远?你怎么来的?坐船还是坐马车?是不是要好久啊?听说要好几个月的?我见过有的客人送给姑娘们江南的衣料和刺绣的,我远远的瞧着,就觉得比北边好了不止一成……啊,对了!江南的美人儿是不是特别多啊?我急着去年还有几位郎君,说是要结伴下江南,只为了一睹江南美女……” “阿六!积庆斋的酒可温好了没有?姑娘等着要那!你小小年纪不学好,才多大点,就一口一个美人儿的,小心我告到妈妈那里去,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推门而入的是潇潇的侍婢琉璃,小丫头梳着一双羊角辫儿,身上穿着绣花短袄,一双小脸被寒风冻出红晕来。 明明也是个半大的小姑娘,这时候却偏偏摆出一副大人教训人的样子来,双手掐着腰,一双漂亮的眼睛毫无威严感的可爱的瞪着,配上那仍在兀自摇晃的羊角辫儿,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这样故作老成的神态,就连琉璃自己也没有把持住太长的时间,反而是目光转到飞霜身上的时就变了几分,有些讶异的问道:“飞霜,你怎么还在这里?你家郎君如今就在前头,你是去道个歉还是直接跟着回家之类的,总得给个说法吧?” “我家郎君在前头?”飞霜愣了愣。 “是啊,正跟姑娘在一起那,看那样子应该还有同僚什么的,都是各位大人。”琉璃点了点头,小辫子跟着晃啊晃啊的不停摇动着。 “潇潇姑娘今天晚上不是要陪王爷的么?怎么又成了郑大人?”阿六不明就里,好奇的问道。 “本来是,不过郑大人带着那些大人来了,就着人请我们姑娘去唱曲。反正王爷跟郑大人也熟悉,索性就一起吃酒去了。”琉璃解释着,一双眼睛不断的在飞霜身上转悠,小下巴一扬,问道,“你到底怎么想的?郑大人可是个难得的好人,又是出了名的才子。我跟你说哦,郑大人这个才子可是跟寻常人不同的,就连我家姑娘都赞的。能入得我们姑娘眼的可没有几个,你有个这么好的主子,干嘛生生的闹出这等无趣的别扭来?我估摸着,郑大人应该也不是那等小肚鸡肠之人,你好生道一番歉,什么事情也都过去了。” 飞霜闻言也不说话,只在微凉的灶台上坐着,低头看那瓷杯子里已经凉下来的水。 “哎!你这人怎么这样!”琉璃是个急性子,这时候被飞霜磨得直跺脚,仍旧稚嫩的脸上偏偏显出几分恨铁不成钢的表情来,“这要不是娇儿姑娘送你过来呆一阵子,这寒冬腊月的,你还能往哪里去?又不是招工的时候,你想去给人家干活,人家还未必要你那!到时候还不真真冻死你?少得了便宜卖乖,妈妈也就是看在娇儿姑娘的面子上收留你几日,要是时间长了,就算是你自己不回去认错,妈妈也要找人把你绑回去的。你也真是的,也不知道到底是多大的事情,可不管怎么说,咱们做奴婢的,哪有跟主子怄气的?也就是郑大人吧,这要是其他人,非得打折你一条腿不可!” 飞霜这时低声嘟囔了一句什么,琉璃没有听清。 “什么?你说什么?”琉璃忙问道。 “他说,他又不是身在奴籍,什么奴婢不奴婢的。”旁边的阿六倒是听清了,撇了撇嘴,复述了一遍。 这一句话倒是足以让琉璃哑口无言,她和阿六互视了一眼,一句话都不再多说,近前几步去舀那刚烧开的热水,拎了转身就走。 “琉璃琉璃,你别生气,我不是那个意思。我不是看不起身在奴籍的你,我、不是……”飞霜连忙去追,想要伸手去抓琉璃的胳膊,又怕她拎着的热水会洒出来,烫到她自己,于是愈发束手束脚起来。 琉璃哪里去管他,推门便小跑着去了,飞雪夹着梅花的幽香从房门的右上角隐隐传来,好似无限思量。 飞霜看着琉璃的背影,无可奈何的叹息。 “喂,我也劝你早点走。”生气的不只是琉璃一个,阿六赌气似的舀着水,头也不抬,“这地方不适合你,而且……”放入下定了决心似的,阿六紧了紧拳头,抬起头来跟飞霜对视,一字字的道,“琉璃是我喜欢的女孩儿,你别留在这跟我抢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 前尘 - 盛世丹青 - 骊影 其实人生在世,沉浮起落,或洋洋洒洒,或浑浑噩噩,到头看来,也未必有太多不同的地方。 毕竟起点与终结早已注定,中间再怎么灿烂辉煌,华光万丈,经过年岁洗礼之后,也只剩下片片零落如雪,能留下来的东西,实在少之又少。 荀鹭南素来知道这个道理,他把玩着手中的扇面,看着其中那枚“一蓑烟雨任平生”的闲章,轻轻的叹息了一声。 “真的非要一脚迈进那世俗当中?醒时泼墨作画,醉后吟风弄月,难道还不够精彩的?那一滩不过浑水而已,以你书画上的境界,不可能看不通透这些道理。” “看是看,做是做。你也是做这个行当的人,其中种种不可能不知晓。很多东西,诸如那些闲云野鹤的笔墨,我们很容易把控。采菊东篱下,相忘于江湖,我们这辈子所做的,也不过就是这样的人罢了。可是真正到了另一个领域,那些应诏的仕女图、诗作,虽然可观可品者寥寥,却也不乏珍品。那些东西,我不知道荀先生做起来如何,反正丹青屡次提笔,却都难以下笔留墨……到底是未曾经历那等繁华,又哪里敢随随便便去画那片繁花?” 荀鹭南闻言微觉怅然,片刻恍惚后道:“可是,你如今只是在对岸看着,哪里知道那片看得见的土地,是一片桃园,还仅仅只是一块礁石?抬步容易,想要再回来就难了。丹青,我劝你一句,以你的能耐,当世、不,恐怕几百年间,都很少再有人能够超越你的。你又何必舍近求远,去寻那未知之数?” “若是不驾一叶之扁舟,灵虚御风间去寻未知之境,人生又有何趣?”郑丹青微微一笑,淡然间竟隐隐显出几分疏狂来,“再说,丹青说一句不该说的。单说临仿一道,这天下间能与我比肩的恐怕很难找得到。既然如此,与其孤独求败,倒不如另辟蹊径,也算是勉强的找出些趣味来。” 荀鹭南无言以对,只是觉得有些不甘,表情复杂。 “荀先生何必如此,”丹青笑道,“有先生帮忙看着,如若丹青真的误入歧途,先生再把我拽出来便是。再说,宫中瑰宝万千,丹青要是不能一睹为快的话,恐怕都会死不瞑目的。” “你这话说的不真,当真只是为了‘一睹为快’?”荀鹭南挑眉而笑。 “若是能够仿上几幅,得入囊中,那当然更是锦上添花的事了!”郑丹青笑道。 荀鹭南想起了什么,搓了搓手,又嘻笑道:“这么说起来,你什么时候把那幅真迹拿来让我瞧瞧?要不然还是我帮你保管的好,毕竟我有专门的地方,比你那里安全的多。” 他所说的自然是那本《快雪时晴帖》的真迹,郑丹青笑道:“怕就怕某些人监守自盗,我那里虽然简陋,可是毕竟知道的人少。只要您别让那位荀卿姑娘去做梁上君子,书帖还是会很安全的。” “你说这个我倒是想起来了,荀卿说她原来在渭城见过你?而且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打听出来的,说是你原来在一家什么镖局呆过?那家镖局保过一趟镖,运的是一幅《贵公子夜游图》……” “那幅画曾经失窃,这么说起来,”郑丹青会心一笑,“都是荀卿姑娘的杰作吧?” “没错,”荀鹭南也笑了起来,“不过有趣的是,就在那个丫头偷了真迹没几日,那镖局里头竟然又弄出另一幅《贵公子夜游图》来,而且听说请了不少行家去看,并没有看出破绽。荀卿那丫头心思也活络,托人打听了一番,之后见偷窃无门,便出高价将那幅买了回来……” 郑丹青接言道:“那幅不过是匆忙之作,必定逃不过荀先生的法眼。我初到洛阳时也曾见到书画行里卖的那幅画,看起来却是被人揭了头两层的。当时还在惊叹是何人拥有此等技艺,如今看来非荀先生莫属了?” “不敢不敢,与郑公子相比实在是雕虫小技了。”荀鹭南摇头笑道。 “这么说来,真迹还在贵府?” “郑公子相询,自然不敢相欺,的确如此。” 郑丹青只觉有趣,好久没有这样畅快淋漓毫无阻隔的与同行聊天了,这时想了想,笑着抱拳道:“荀先生技法超群,日后或有请教之事,还望先生不吝赐教才好。” “郑公子不是在拿我取笑吧?公子方才自己也说了,单论技艺,当时恐怕无处公子之右的人了。” “笔墨上我敢这样说,做旧上我欠缺的就不是一星半点的。”毕竟时隔千余年,做旧的材料所用的都是不同的,更不用说个中用法了。若是在前世,拥有各类现代技术辅助的他,自然可以在做旧上所向披靡。可是到得如今,很多东西对他来说都成了空白的存在,许许多多的古法在千年后早已失传,太多的东西只是听说过,并没有真正的见过,更不用说实践了。所以郑丹青如此开口,倒也并非虚假之言。 倒是荀鹭南闻言稍显惊愕,不解道:“寻常人学临仿,都是先学做旧后学临仿,毕竟行里有言‘旬月学做旧,甲子难临仿’,丹青怎么却反过来了?” “这个,怎么说,实在是因缘际会,解释起来很有些困难。”郑丹青无奈而笑。 荀鹭南以为他是不愿太过透漏师门隐秘,便连忙帮着打了圆场,接过话头,笑道:“当然了,这倒也并非什么难事。虽说每一门每一派的做旧技艺都稍有不同,但也毕竟都是殊途同归罢了。丹青日后若是有什么想问的、需要的事情,开口便是。” “如此,丹青就先行谢过了。”郑丹青一喜,郑重谢过,又思付了一下,道,“还有一件事情需要荀先生帮忙,只是不知道会不会太过唐突了些。” “何事?”荀鹭南一愣,看着郑丹青稍显凝重的脸,整个人也跟着紧张起来。 “能不能劳烦荀先生,再收个徒弟?”郑丹青问道。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