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我们都将是别人生命中的匆匆过客,确实是路过了,然后呢? 我们总是羡慕少年时代的爱情,那时候的爱情总是单纯的喜欢,从不参杂过多的东西。 如果我们回过头去想那时候的聊天内容,我们甚至会觉得有点好笑: “初中毕业了我们就结婚。” “嗯,我爱你。” 对吧,想起来那时候才多大点啊,哪里知道生活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上大学后,也有接触过爱情。 我们不像以前那样拿一个棒棒糖就可以把任何不愉快都忘掉。 我们有时候会因一些大大小小的事情吵架,我有我的理由她有她的借口。我们都觉得自己没做错。 直到有一天,我们都受不了彼此而爆发。 我说我受够你了,她说:那就分手吧。 她分手说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其实已经后悔了,但是能有什么办法,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有补救的方法,说出去的话,你在说她在听,你说了,她听了,不可能装作没听见。 记得以前读过这样一句话:相爱的两个人永远不要想到想到分手,在你想到分手的那一刻,你的灵魂已经背叛了他。 实际上哪有那么完美的爱情,在跟她在一起的那时候,哪怕她嘴上说的认真,内心其实已经想好了离开你时的说辞。 我跟她是朋友介绍认识的。 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刚认识那几天天天聊天,互道早安晚安,很热情。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身高很高,一米八六的大高个。 五月二十号那天,别人都去过陪情人。我们这些单身的人也只能待在宿舍聊天。 “今天的广播好皮哦,放的全是分手的歌。” “对啊,还好我没有女朋友,不然我得气死。” “这不有个现成的吗,要不你收了我?” “哈哈,我长的丑。” “我喜欢长得高的小哥哥。” “我想谈的是轰轰烈烈的恋爱。” “我认真起来很可怕的哦。” 我们是五月二十号走到一起的,是在六月二十八号分的手。 时间也不算短,一个月都有了。 就像她说的一样,她认真起来很可怕。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做任何事都很认真,她很认真的摄影,很认真的画画,就是从来没有认真的爱过我。 她很认真的跟我吵了一架,她觉得我的出现对她的生活造成了影响。 她说:“对,我当初是想跟你认认真真的跟你谈一场恋爱,但是我真的不想被约束,我真的想过单身狗一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其实很想跟她说,谢谢你让我懂得了这些。如果你当初也这么想,那为什么还要跟我在一起,爱情是不可能自由的,如果自由了那就不叫爱情了,自由的人可以谈好几个对象的。 她当初说她认真的,我当初也认真了。只是她的认真只认真了那么几天,我一直认真下去了。 其实我们应该想到其实所有的事情都不可能那么认真的。学霸在上课的时候,全程都很认真,直到最后下课的那五分钟,他也会抛锚。 没有人会认真到最后。 她说过她认真起来很可怕,也许她说的是真的,也许她对我从来就没有认真过呢。 我最终没能拦住她。 那晚我喝了两瓶江小白,蹲在厕所的小隔间哭了半夜。我没敢跟任何人说我们已经分手的事,我会让他们觉得我眼眶通红是因为我喝酒多了的缘故。 因为感情而哭泣的男人会被人看不起的。 今天是五月三十号,距离我们分手已经两天了,过去的一天,我在网吧待了一天,只有不断的打游戏才能麻木我的神经。 我每天一安静下来就会想到她。 以前我看小说电视里那种分手之后伤悲到无法自拔的情节我是不相信的。 直到自己经历了才发现,原来一个人真的会因为伤心感受到那种揪心的痛。 既然已经分手,我也不会去奢求复合什么的,既然没被爱过,那就当她是个过客。 1.我的大学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大学是每个人人生当中新生活的开始,所有刚入学的大一新生而言,一切都都显得那么新鲜,他们对校园中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对于李幼斌来说也是一样的。 李幼斌没能考上本科,当然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高中三年有一年半呆在家打游戏,能考上本科才是怪事。 他报了兰州的一所高职,很幸运,他比录取分数高出了一分,刚好被录取。 当然了,不管是本科还是高职,来大学的第一天都将面临军训。这李幼斌倒是不担心,他从小生活在农村,身体素质还可以,对军训倒是没那么在意。 对于刚进校的大学生而言,还要做一件事。每到开学季,各大社团以及学生会组织之类的就会纳新,说白了就是招人。 这时候啊,新生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选择,什么样的社团都有,什么文学社啊,书法社啊,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社啊,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轮滑啊,嘻哈之类的社团。这种情况下,他们平时的兴趣爱好就发挥作用了。 按理说像李幼斌这种唯一特长的人就应该报书法社,因为他从小练字,写的一手好字,甚至在高中的时候还拿过不少奖,但是在他听说书法社男女比例之后他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最终他却选择了文学社,理由是他热爱写作,实际上他就是觉着文学社女生多,而且在他的眼里当作家赚钱最简单,即便是他这个想法没有任何根据。 加入文学社之后的第二天是要进行迎新大会的。不仅仅是文学社,所有社团包括学生会什么的都有这个活动。 迎新大会李幼斌没去,并不是说他有事耽搁了,他就是单纯的想装一下,他觉着他不能像普通人那样随便,他有必要保持一分神秘感,从而让别人以为他是个“大人物”。于是他告诉负责人他是他们班的班长,开学有很多事情忙,没时间过去。 实际上他们班一个礼拜之后才竞选班委,而且竞选的时候李幼斌也没能当上班长,当了个闲职的文艺委员,这按理说文艺委员应该给女生来当,但实在是没办法,李幼斌所在的这个班级就没有一个女生,更神奇的是他们整个系也没几个女生,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说到李幼斌没去参加社团的迎新大会,但是社团的部门迎新会议还是要参加的,每个社团都有那么几个部门组成,李幼斌选了秘书部,并不是说他有多了解,就瞎选,觉着秘书部应该女的多。 当他来到开会的地方的时候,现场的情况确实印证了他的想法,已经来的十几个人里边,就他一个男的,但是他忽略了一个规律,往往某个事物数量上去了,质量就会有所下降。 已经来的这么多人里边,不是几乎,是根本找不着一个看的过眼的女孩子,唯一看的过去的还是讲台上穿着紧身西服的秘书部部长,就连副部都是完美的避开了所有与美丽沾边的形容词。 这些对李幼斌来说当然不是什么大问题,毕竟他也长的很一般。 在他眼里,女孩子长什么样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心地善良,他就觉得善良的人长的不会太差,就正如他自己一样。 等所有人都来齐后,迎新会议开始。 与其说是会议,倒不如说是一次见面会,部长副部一人买了一大袋零食分发给来的同学,然后让同学们逐一上台自我介绍。 李幼斌肯定也是要上台的。 “大家好,我是李幼斌,我是来自中德班的,我这人没什么缺点,优点倒是一大堆,当然,长得帅气是我最大的优点,如果有女同学觉得我这人还不错的话,可以留个联系方式,我的微信是……” 不等李幼斌说完,部长就一手扶着脑袋,笑眯眯打断了李幼斌的话:“等等等等,同学,我们这是新人见面会,不是相亲大会,不是非诚勿扰,我建议你说一些正常点的。” “不好意思啊。”李幼斌尴尬的挠挠头,他这个人没什么大的缺点,就是脸皮特别厚。也特别自恋,夸自己的话随随便便一大堆,夸别人的话一句说不出来。 “我叫李幼斌,来自汽车系中德班,我的爱好是女同学,我的特长是腿特长,我特别喜欢吃……” 说起来李幼斌腿确实挺长的,一米八五的大高个,有点瘦,穿个单薄点的衣服站在街上跟个电线杆子似的。 跟女孩子坐在一起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知不觉见面会已经接近尾声。 从开会的教室出来,走在校园里,总感觉背后有人在看自己,李幼斌转过头,这哪是有人,从刚刚那个教室出来的同学三三两两的走在一起,视线都是时不时的投向李幼斌,目光中还有一丝的戏谑。 李幼斌恬不知耻的咧着嘴一笑,大摇大摆的向宿舍走去。 大一的生活是充满新鲜感的,虽然跟一帮大老爷们在一起不那么令人愉快,好在他还有社团部门的群。 每天在群里发言,整个群里就他和另一个男同学最活跃,通过这个QQ群他加了一个大二的女生,网名叫姽婳,感觉跟他还挺合得来。性格也差不多,喜欢满嘴跑火车。 当然在同一个群里的“姽婳”也是他们一个社团的,而且是今年才加的,之所以在见面会的时候没见到人,她解释说是因为她不想来就没来。 听了这个解释李幼斌很高兴,这女孩子不错,有性格,他就喜欢这种直爽的,不找多余借口的。 “过两天社团那个第一次学衡读书会去不去?” “去啊,怎么不去,韦小宝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韦小宝是文学社的社长,瘦瘦的一个男孩子,听说他还是因为演一个太监才被社团的人所熟知,有了今天的成就。 看到“姽婳”的消息,李幼斌咧嘴一笑,这样一来,他就有机会见到这个女孩子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孩子的说话方式对他总有一些莫名的吸引力,他很想见识一下这个让他连面都没见就心生好感的女生。 带着各种各样的疑问,李幼斌安然的进入了梦乡,他甚至觉着在他梦中出现的那个完美到没有缺点的女孩子就是“姽婳”。 2.没有女生的专业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在兰职的生活还是很快乐的,是因为碰到了一帮足够傻吊却很讲义气的舍友。 李幼斌跟他的舍友是后来分宿舍的时候被分到一起的,与其说是分到一起的,倒不如说是自己想住在一起的。 他们学校的宿舍,都是班委主持分人的,而他们光班委就有四个,打着住在一起好讨论班级情况的名义就名正言顺的住在了一起。 当然其他人也没什么意见,毕竟一个宿舍要住几个班委准没好事。 李幼斌跟其他几个人搬进宿舍的第一天就开始立规矩。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李幼斌他们就履行的很好。 几个人坐在一起讨论了半天,写写画画,愣是没想出几条规矩。经历过再三修改后他们宿舍的宿规终于制定出来了。实际上说起来就两条:1.每天轮流打扫卫生。2.严禁谈对象(女朋友有钱的,能请全宿舍人吃饭的除外)。 对于这两条规矩,他们倒还执行的挺不错。不是说李幼斌他们真的就守规矩,这第二条能遵守的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找不到女朋友。还真别说有钱的,没钱的也找不到。 说到这,我们就应该说说李幼斌所学专业了,他所在的这个系叫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他所学专业是汽车检测专业。相信说到这大家就大概能猜到他们一宿舍的人都找不着女朋友了。 我们都知道,凡是跟汽车沾边的专业,都是很少有女生的。李幼斌他们系也不例外,本来还应该有个汽车营销班,这应该是女生报汽车唯一的出路。很不幸的是今年的营销班只有七个人,无奈只能取消营销班,把这七个人分到新能源四班。 在这营销班的七个人中,有六个人是女生,所以新能源四班一下就成了全汽车系女生人数最多的班级,看到这有些朋友会觉得震惊,但是当你了解汽车系大一女生总人数之后你就会觉得很正常,因为整个汽车系18级一共就九个女生。 八百多号人里边就九个女生,什么概念?就是说你只要不是长的很奇葩你就能当班花甚至是系花。 就像新能源三班,他们班的班花就是他们班学***,不是说他们班学委长的有多好看,其实长的很一般,一般到什么程度,一般到你丢在大街上,三个人中有两个半长的都比她好看。 为什么她能当上班花?而且还没有人提出异议?可不就是他们班女生少嘛,就她一个女的她不当班花谁当。但凡有一个男的娘一点愿意承认自己是女的都轮不到她来当这个班花。 李幼斌他们班就更惨了,他们班人呢是后期从汽车系各个班级通过面试选拔出来的,是一个中德特色班,他们班是一个女的都没有,因此文艺委员李幼斌就很名正言顺的当上了他们班班花,不是因为他娘,而是因为他够骚。 李幼斌刚来不到两个礼拜就后悔了,悔不当初。他觉得他当初就不应该报这个汽车系,他来这里最初的目的可是找对象啊,报个服务系多好,一个班就一两个男的,而且都长的很磕碜,就他这种颜值的在服务系那可真是很吃香了。 后悔是没有用的,学校不可能因为你后悔了就给你转系,而且就算是学校让他转系,那流程也是很麻烦的,李幼斌最见不得麻烦,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都想躺在床上过一辈子。 那肯定是不行的,正常人在床上躺三天都受不了,不是说身体受不了,主要是胃受不了。他得吃饭呐对不对,饭是怎么来的?肯定不是睡出来的嘛。 李幼斌深知其中的道理,所以他倒没有因为没有女生而气馁,毕竟他也不光是来着找对象的,要能在这找着一条出路倒也不错。 找对象也不是非要在自己系上找,也不是说只有自己系上找的才能叫女朋友。李幼斌这点就做的很好,加了个女生最多的文学社。 加文学社不一定都是爱好文学的,多半都是找对象的,李幼斌甚至有理由怀疑当初文学社社长都是为了找对象才加的这个社团。不然怎么能是演戏演火的呢?不应该是写文章写火的吗? 李幼斌加了文学社也认识了许多女同学,不光他们部门的。短短三个礼拜,他就成功让社团大部分人都记住了他,这成就和社交能力一点不亚于现任文学社长韦小宝。如果说最后李幼斌没有退文学社的话,估计会是下一任社长的有力竞争者,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说到李幼斌认识了许多文学社的女生,服务系的、信息工程系的、初等教育学院的等等,哪儿的都有。 在这些人当中啊,有一个网名叫“姽婳”的,跟他特别聊的来,但是这个人特别神秘,一直没有见过面,也不愿透露姓名。 也不能说完全没有见过,在文学社本学期第一次学衡读书会的时候可能已经见过了,只不过李幼斌没见过她,也不知道叫啥,所以不知道是哪一个。反正在后来聊天的时候听她说她那天其实就记住了李幼斌,而且印象深刻。不是因为李幼斌长得帅,而是确实有些逗。 李幼斌其实一直有一个想法,他比较喜欢说话的魅力,相做个脱口秀表演者。每天都在用一种很幽默的方式跟别人交流,所以他的朋友都不太喜欢跟他一起吃饭,怕被他冷不丁一句笑话逗的把饭从鼻孔喷出来。 几天之后还真发生了这样一件事,哥几个约好了去火锅店吃火锅,可能是因为清一色的男生一起出去不大合适的缘故,哥几个还叫了俩女的。 几人到一家离得最近的一家火锅店。 服务员上锅上菜开火,大多数人都有吃东西前先喝饮料的习惯,他们也不例外,结果一个姑娘刚喝到嘴里,被李幼斌一个笑话逗乐了,一口饮料一下喷出来,一滴不漏全进了锅里。 小伙子们倒也大方,一点也没嫌弃,把煮的菜吃了个精光,差点没把锅底吃了。说实话,那是李幼斌吃的最起劲的一次饭。 3.不经意间遇见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生活处处是惊喜,有时候你想见一个人,精心打扮一番,总是见不着。却总能在不经意间碰到。 “喝酒去?” “不去!” “有姑娘。” “走” 炫子是李幼斌一个好哥们,他俩高中就认识,一直到大学还保持着很好的关系。他俩在同一个社团,准确来说炫子报文学社还是因为李幼斌的缘故。 李幼斌下了楼,炫子在校门口等他。 跟其他人约在了学校不远处的“蓝月亮KTV"见面。 到地方见到人的时候李幼斌脸一下就黑了,黑的像锅底。因为炫子叫来的这几个人他都认识,可不就是文学社秘书部的部长还有几个姑娘嘛。 “这就是你叫来的姑娘?” “不然呢?” “要不我还是走吧。” “来都来了,给个面子嘛。” 李幼斌无奈,视线将迅速将来的几人扫了个遍。一下就认得差不多了,来的几人中其他人他大概有些印象,就跟部长聊天的那位他是从来都没见过。 还别说,长的还挺好看,有点微胖。怪不得文学社没有好看的女同学,原来好看的都不喜欢经常见人。 进了KTV,李幼斌独自找了个角落坐下来,不是他不喜欢这种环境,而是他更喜欢欣赏别人在灯红酒绿下疯狂的姿态。 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跟着部长来的那个女孩子竟然径直走到他身旁坐下。这还真是意外的惊喜,让李幼斌心里有些窃喜:难不成这姑娘第一次见着我就喜欢上我了? 这种情况当然有,但绝不可能发生在李幼斌身上,先不说他长相一般,就他那看人从下往上看的性格就不招人喜欢,谁家姑娘那么不开眼会一眼相中一个猥琐男? 李幼斌当然也不傻,想来想去,他大概有些头绪了。 果然,做了不一会儿,姑娘就开口了。 “你好,我叫陆朝玲。” “啊?是陆朝(zhao)玲,还是陆朝(chao)玲?” “朝,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朝,可能‘姽婳’这个名字对你来说更熟悉一点。” “哦,原来你就是姽婳呀,我是李幼斌,姓李的那个李,李幼斌的幼,李幼斌的斌。” 果然李幼斌没有猜错,他大概也想到了这个女孩子的身份。 在没有见到陆朝玲前,他觉得“姽婳”应该跟文学社的其他女孩子一样,相貌平平,平凡到丢人堆里认不出来,他甚至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不管“姽婳”长什么样,他都不会改变对她的看法,毕竟一生难寻一知己。 没想到的是,这个“姽婳”还长的挺耐看,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反正这正是李幼斌所喜欢的类型。这时候李幼斌心里有些窃喜,他是个极度自恋的人,他觉得只要努力了,没有他追不到的女孩子。 可能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所谓一见钟情吧,李幼斌对于陆朝玲这个女孩是越看越顺眼,时不时的偷瞄两眼,借着KTV昏暗的彩色灯光贪婪的打量着面前的女孩子。 陆朝玲其实早就发现了李幼斌的不老实,她不但没有厌烦,甚至还露出了一丝笑意,有那个女孩子不喜欢被男孩子欣赏的?当然是在李幼斌长的不是特别磕碜的情况下,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点颜控。 酒过三巡,李幼斌已经有些飘了,他的酒量其实不是很好,他从小喝的白酒,喝起啤酒反而不行了,也不是醉了,就是肚子里装不下了,有点反胃。 他拿起桌上的话筒,让炫子帮他点了一首黄家驹的海阔天空,扯着嗓子唱了起来。 “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哪怕会有一天会跌倒,背弃了理想,谁人都可以……” 不管什么时候,对于90后而言,黄家驹的歌都是KTV的金曲,就算不会唱,大部分人都能哼两句。 李幼斌唱歌是很好听的,从小就喜欢唱歌,一个人的时候唱孤独的歌,人多的时候唱欢快的歌,他唱歌也很有感染力,就像现在这样,起初是他一个人唱,唱着唱着变成了整个包间的大合唱。 “哪怕会有一天你共我……” 唱完这首歌李幼斌已经满眼星星了,一阵困意来袭,也不管旁边是谁,一头靠在肩膀上睡了过去,其实不用说都知道旁边是谁。 陆朝玲倒是没觉得有什么,她对李幼斌这个人看法还是不错的,借个肩膀给他靠靠还是没问题的。她喝的酒倒是不多,不是说她不输牌,主要是有李幼斌充大头帮她代酒,有人帮忙她倒也乐得少喝。 李幼斌醒来的时候包间里还是很吵,他差不多睡了半个小时,其他人还在放飞自我。 喝过酒的人尿特别多,尤其是像李幼斌这种喝完酒马上睡觉的。他站起来,有一种黄河冲击大坝的感觉,也顾不了其他,匆匆向卫生间跑。 脱下裤子的那一刹那,瞬间感觉人生到达了巅峰,黄河水一泻而下,当真是:大河之水滚滚来,决堤直下九万里。 也不是光李幼斌这样,相信很多人都这样,憋着一泡尿没地方放,突然找个地方尿出来就是同样的感觉。 上完厕所,李幼斌走出卫生间。没想到的是门口竟靠墙站着一个女孩子,女孩子穿着一身干净的白裙子,盘着头发,很有仙气。 “怎么?上个厕所的功夫就认不出来了?”女孩子见李幼斌盯着她目光有些呆滞,不由的嗤笑。 “哈哈,还不是你太仙儿了,我还以为是天上的仙女儿下凡了呢。”李幼斌调笑。 女孩正是“姽婳”陆朝玲。 “加个微信吧,以后常联系。” “怎么?这么快就看上我了?剧情发展是不有点太快了?” “你就说加不加吧。” “加啊,哪有小姐姐主动加微信不要的。” 李幼斌和陆朝玲加了微信之后并没有急着回包房,而是走出KTV找了个长椅坐了下来。 “你家是哪儿的呀?”女孩转过脸抬起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脑袋的李幼斌问道。 “定西的,你呢?” “我啊,白银的。” 女孩低下头,左右手扣在一起,轻柔的摇晃着双腿,短暂的沉寂之后她笑道:“你还挺有意思,刚刚在包间睡着的时候居然还说梦话。” “梦话?我说什么了?”李幼斌一脸疑惑,他以前可从没有过说梦话的经历。 “没什么,不过看来你高中可不是的乖孩子哦。” “哈哈,乖孩子谁上这学校啊。”李幼斌摆出一副不屑的表情,说完又感觉不对劲,斜着眼看了眼身旁的女孩,看到陆朝玲也在看他,四目相对,李幼斌尴尬一笑。 陆朝玲别过头去,也心照不宣的露出了笑意。 回到宿舍后,李幼斌倒头就睡,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的时候看到炫子一脸贱笑的表情李幼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我跟她真没什么的,你一天想啥呢?” “整个包间那么多人,就你俩最亲密,还偷偷跑出去过二人世界,你现在跟我说没啥的,谁信呐,不过兄弟,你这下手挺快啊。” “我都说了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4.我们都有过往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在我们周围总有这样那样的惊喜,更多的还是这样那样的惊吓。 李幼斌其实是有轻微脸盲症的,之所以说是轻微是因为还没有严重到下一秒就记不起刚见过的人的地步。仅仅见过一两面的人对他而言确实是很难记住的。 这个疾病是在他上大学之后才初现端倪的。高中的时候接触的陌生人少,基本都是一些经常见面的朋友亲人,就连小卖部的叔叔阿姨一天都要见好几回。 上大学之后就不一样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陌生的环境,除了本就熟悉为数不多的几人,其他人都算是陌生人,刚开始他也没觉得有啥,直到有一天在街上看到陌生人跟自己打招呼。 跟他打招呼的是他们班的学委,很尴尬,两人站在一块聊了好一会李幼斌才知道原来是一个班的同学。 当然了,他不光是记不住一些长相比较大众化的人,很多见面少的人都记不住,知道有这么一个人,但是脑海里记不起他们的样貌。 上次跟陆朝玲见了一面之后就再没有见过,虽说陆朝玲这个名字在他心目中已经根深蒂固,但她的样貌,确实记得不大清楚,只记得脸上有些许婴儿肥。 很多次回到宿舍看到陆朝玲发的消息他都有些哭笑不得。 “你居然装作不认识我!” “啊?” “今天在校门口我站在那跟你打招呼,你居然理都没理我,你都不知道我当时有多尴尬,我闺蜜差点没笑死我。” “额……可能是我没认出来吧,不好意思啊。” “你怎么回事啊,连我都认不出来?” “我有一点点脸盲,不光是你,好多人都认不出来。” 这个问题其实是很能给人困扰的,脸盲症严重的时候甚至跟失忆有一拼,知道做事,完全记不住人。 陆朝玲其实也很无奈,她在街上看到过李幼斌无数次,每次想打招呼都是被李幼斌忽略。当然这不单单是因为脸盲,主要还是因为他走路就专心走路,看路不看人。 记得初中的时候有一次甚至放学后他爸从学校门口跟着他一直走到家门口他才发现。 像李幼斌这种程度的脸盲其实不需要太在意,很多人都有和他一样的症状,他觉得如果一个人一次记不住,那就多见几次就好了。 他主动约了陆朝玲。 他可不想忘掉这个女孩子的脸,这有可能是他大学几年的奋斗目标了。 一直以来李幼斌都以为在兰州最爽的应该是骑着街车狂飙,或者开着豪车撩妹。当他透过窗户看到黄河两岸景色时才觉得原来最美好的事情是跟最喜欢的女孩子坐在人最少的公交车上聊天,不论时间,不论地点。 陆朝玲侧脸在阳光的映衬下还是很唯美的,这副场景如果用相机拍下来,直接就可以当青春杂志的封面。 “你有喜欢的明星吗?”李幼斌开口打破了沉默,虽然他实在不忍心破坏这副唯美的画面,但一直保持沉默的话气氛实属有些尴尬。 “喜欢的明星……”突然被问了个问题,陆朝玲没反应过来,略一思索后回答:“有啊,薛之谦,我特别喜欢薛之谦,铁粉,钟爱粉。” “哦?是吗?你喜欢薛之谦?”李幼斌有些诧异,在他心目中现在的女孩子应该都喜欢一些小鲜肉才对。 “怎么了,有问题吗?”陆朝玲有些疑惑。 “没有,我也喜欢薛之谦。” 这话李幼斌倒是没胡说,自从高一听了人生第一首薛之谦的歌“认真的雪”之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天天听薛之谦的歌。只是高三之后听歌的时间变少,一年半没听歌,也就没那么狂热了。 “你居然喜欢薛之谦?你是男生唉。” “男生怎么了,男生就不能喜欢薛之谦啊?我不光喜欢他,我还想娶他呢。” “你一个男生你居然跟我们抢男人,你过分!” “哈哈……” 自从知道陆朝玲也喜欢薛之谦之后,李幼斌又开始对薛之谦变得狂热,也不仅仅是爱屋及乌,毕竟他曾经也对薛之谦深深沉迷,只不过当初是沉迷于他的歌,现在去沉迷于他的人。 李幼斌买了很多薛之谦的周边,甚至QQ微信微博等等能设置昵称的社交软件他的昵称都是“她说喜欢薛之谦”。音乐软件和唱歌软件就弄成“她说想听薛之谦”。 不得不说李幼斌还是很有才华的,短短的一个昵称瞬间让他变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人,每次有人看到他的昵称总会说:“兄弟,看来有故事啊。” 做到李幼斌这一步,正常人都能看的出他是想泡陆朝玲。陆朝玲也不是傻子,当然早就看出来了,但是一直没有拆穿,不是因为她不好意思,而是她对李幼斌确实没有那个想法。 跟喜欢的人呆在一起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就像此刻的李幼斌,他觉得他跟陆朝玲还没怎么转悠就已经天黑了。 他还想带着她去好多好多的地方,但是时间好像不允许。 在回学校的车上,李幼斌终于憋不住问出了他早就想问的一个问题。 “哎,你谈过恋爱吗?”李幼斌戳了戳陆朝玲。 “这年头还有人没谈过恋爱吗?”陆朝玲很诧异。 “我就没谈过。” “切,我信你个鬼。”陆朝玲不屑的撇撇嘴,她当然不相信李幼斌的鬼话,要现在这个社会都大学了还没谈过几次恋爱,那也不至于上这么个大学。 “那我也没办法。”李幼斌耸耸肩。 “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在这个学校读大学吗?” “不知道,因为爱情吗?” “也对,也不对。我高一的时候成绩在我们班排在前边,后来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 “你跟他谈恋爱了?” “对,我跟喜欢他,他说他也喜欢我,他承诺过我很多,但是后来……” “怎么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薛之谦吗?”陆朝玲没有正面回答他,而是问了一个看似无关的问题。 “不知道。”李幼斌摆摆手。 “我跟薛之谦有相同的经历,只不过他是遇到了渣女,我遇到了渣男。” 李幼斌瞬间明朗。 陆朝玲说完这句就沉默了,李幼斌很想安慰她,但是他不知道怎么开口,他更不知道用怎样的一种身份去安慰她。 其实每个人都有故事的,陆朝玲的故事他不知道细节,但是他高二的一段经历却至今难忘,那是他心头的一道疤,本来已经隐藏的很深,却被陆朝玲的一番话重新揭开了痂。 5.回忆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世上可能有无缘无故的喜爱,但绝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不知道现在中学的制度是怎么样的,在李幼斌上高中那会高一快结束的时候是要文理科分班的,然后高二回来之后直接去新的班级上课。 高二那年李幼斌去了新的班级,而他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恋爱也是在这年才开始的。 我们都知道,李幼斌唱歌是很好听的,而且他不管什么时候都在唱歌。上课轻声哼唱,下课后放声大唱。 刚进新班级的时候是按身高排座位的,因此李幼斌坐在来最后一排。坐在前边的,是两个女孩子,女孩子长的其实不是特别好看,但是身材确实很好。 李幼斌的同桌是个二百斤的胖子,李幼斌喜欢叫他老赵,他也喜欢唱歌。俩人坐在一起成天有事干没事就唱歌,无时无刻不在唱,长此以往就会影响到周围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很神奇的现象,每次李幼斌跟老赵一开嗓就总有人骂骂咧咧。 最严重的正是坐在他前边的女孩子。 坐在李幼斌前边的姑娘叫程舒涵,她是个时而安静,时而活跃,时而深思,时而大闹的不确定因素。她来到这个班后最大的乐趣就是欺负李幼斌,尤其是在他唱歌的时候。 她其实挺喜欢他唱歌的,但每次他一唱歌就像打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好像就李幼斌的歌声有一种魔力,吸引她去教训李幼斌似的。 每次她打李幼斌,他也不反抗,除了嗷嗷叫两声就是瞪她一眼,甚至有时候还会笑出声。也正因为如此她就更变本加厉的打他。时间久了,两人非但没有打成仇人,还打出了感情。 李幼斌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程舒涵的,反正在高二第二学期差不多快放假的时候他发现他每晚做梦都能梦到她。起初没觉得有什么,时间一场他就发现不对劲了,他就会想:我是不是喜欢上她了? 他当然是喜欢上她了,甚至不能单单用喜欢这个词定义了。 当他萌生了这个想法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他想策划一次浪漫的告白,他买了一个礼品盒,买了叠纸开始叠纸心,他的目标是一千三百一十四个。 刚开始叠的很积极,一天能叠好几十个,越到后边越不行,到后来一天能叠十来个。最后实在是受不了叠了五百二十个就去表白了。 那时候的李幼斌特别怂,不敢当面说,就偷偷写了个纸条,写了很多动人的情话跟纸心一起放在盒子里。 就这样吧他还不敢当面给,怕万一被拒绝了尴尬,于是偷偷乘着她出去的空挡放在了她的桌屉里。就这还不算完,他昨晚这一切之后就请假回家了,这倒不是因为他怂,是真有事儿。 第二天乐滋滋的来学校,书包怎么都塞不进桌屉,他低头一看,脸黑了,桌屉里放着的正是他给程舒涵精心准备的告白。 不用想,被退回来肯定是被拒绝了呗。抬头看了眼坐在前边的程舒涵,她表现没有丝毫的不正常,还是像往常一样的早读。 李幼斌叹了口气,趴在桌子上就睡了。 他这一天都过的闷闷不乐的,不声不响,也不唱歌,跟变了个人似的,就趴在桌子上睡觉。 奇怪的是程舒涵也跟变了个人似的,虽然情绪好像不是很低落,但也是不声不响的看着书,也不闹腾,也不打李幼斌。 铃铃铃…… 晚自习下课的铃声响了。 李幼斌坐直身子,盯着黑板发呆。 等教室人走的差不多的时候他收起桌上的书,从桌屉里抽出书包打算离开。谁知这一下抽的太猛将里边的装纸心的盒子给弄到了地上。 盒子盖子被摔掉了,出奇的里边没有掉出来一个纸心,却掉出来了一张纸条。 李幼斌捡起来一看,盒子里是空的,纸条上留着一行字:纸心我收下咯,盒子太丑了,还给你! 看完这行字李幼斌脸上的阴霾一下烟消云散,看了眼前边空空的座位,他一把将书包甩在了肩上,跑出了教室。 程舒涵已经走了好一会了,得知真相的李幼斌那还顾得了那么多,一路狂奔下了楼,跑出校园,穿过下学后拥挤的人潮,向着程舒涵家的方向跑。 一直到她家门口都没见到她的踪迹。 “还是晚了吗?”李幼斌自言自语,抹了把脸上的汗水,气喘吁吁的蹲在了地上。 一口气跑了两公里,他是真的累了,却从没有像今晚这么开心过。 在地上蹲了差不多五分钟缓过气儿之后李幼斌站起来,转过身打算离开的时候看到了拐角处出现的身影。 看着那被月光拉长的背影,李幼斌咧开嘴笑了。他拍了拍屁股,冲过去一把将女孩子拥入怀中。 女孩的身体很柔软,抱起来很舒服。李幼斌紧紧的抱着她,像是拥抱着会行走的至宝,一不小心她就会跑掉。 “你干什么呀。”程舒涵拍打着李幼斌的后背,“我还没答应你呢。” “那把纸心还给我。”李幼斌放开程舒涵,伸出一只手调笑她。 “讨厌。” 跟喜欢的人在一起日子总是过的很快。 本来李幼斌跟程舒涵表白的时候已经快放假了,没过几天两人就又要相隔两地。 为什么这样说呢,是因为李幼斌的家跟上学的地方不在同一个地方,他每次放假都要回家。不过好在这次假期不是特别长。 因为他们即将步入高三生活,李幼斌他们要补课,所以学校只给他们放了十天的假。 在假期的这段时间里,李幼斌对程舒涵是日思夜想,恨不得一把将时间扯过去,早点开学,早点见到心爱的姑娘。 他从来没有像这个假期这样渴望去学校。 时间总是回过去,开学之后李幼斌跟程舒涵公开了恋情,虽然其实全班同学早就知道了,但毕竟没光明正大的卿卿我我,高中嘛,还是要收敛一点的。 但是自从高三开学后,十几天没见面的小两口子表现的是特别明显,天天腻在一起,甚至有时候在楼道搂搂抱抱。 也正是因为更多的人知道了他们之间的事儿,才导致这段感情走向破裂。 6.太痛了会麻木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隔墙有耳,有些事情想瞒是瞒不住的,更何况还从来就没想过要刻意隐瞒什么。 “她初中的时候堕过胎。” 李幼斌听到这个消息还是蛮震惊的,他怎么也没想到平时看着听正经的一个女孩子竟然干过这事儿。 在高一的时候李幼斌跟炫子、丁海强是拜把子的兄弟。丁海强排行老大,也不单单是因为年龄最大,在哥几个里边确实也是丁海强混的最好,人脉也最广。 丁海强是玉店初中毕业的,巧的是程舒涵也是这个学校毕业的。 在丁海强知道李幼斌在跟程舒涵谈恋爱的时候,就把他所知道的一些事情告诉了他。 “程舒涵可不是什么好人呐。”丁海强点了根烟。 “老大你说什么呢。”李幼斌尴尬的笑了笑,他觉得丁海强有些莫名其妙。 “你知道她初中的时候是怎样的吗?” “不知道,怎么了?”李幼斌有些疑惑。 “她啊,在我们初中可是出了名的,初一小小年纪就开始谈恋爱,在初二的时候已经换了十几个。” “哦,然后呢?”李幼斌不以为然。 “初三的时候她怀孕了,打了。” “啊?”李幼斌当时就懵了,他其实从程舒涵平时的行为也看的出她不是什么正经人,但是了从没想过还会有这样儿的经历。 “会不会是出了什么意外?”李幼斌还是不肯相信。 “呵,能有什么意外,水性杨花罢了。”丁海强掐灭了烟,拍了拍李幼斌呢肩膀,“兄弟,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就离开了。 丁海强离开后李幼斌坐在地上想了很长时间,他其实很纠结的,实话实说,他对程舒涵可是付出了真心的。 他从兜里摸出那包好几天前抽剩下的红塔山,掏出一支点上。 他是一点没有怀疑丁海强说话的真实性,他不是那种信口开河的人,而且从程舒涵平时的言行举止他也差不多能猜到。 李幼斌深吸口气,弹掉了烟灰,心想:她现在应该是真心对我的,既然对我真心,那我又何必在意她的过往呢。 想开了他心里也就没那么纠结了,但是既然知道了,就不可能装的像个没事人儿一样的。 他还是忍不住问了。 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李幼斌吸了口奶茶,不动声色的开口:“听说你以前谈过很多男朋友?” 程舒涵摇动的腿一顿。 “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听了关于你一些不好的事情。” “他们说了你就信吗?”程舒涵视线投向远方,双腿又开始缓慢的摇动。 “信不信无所谓咯,我知道你现在是真的的就好了。” “你猜我是不是真心的。”程舒涵笑着转过头,伸出手刮了刮李幼斌的鼻尖。 “当然是真的咯。”李幼斌露出了宠溺的表情,轻轻伸手将女孩搂进怀中。 短暂的沉默。 “有人说你以前,就是,有过小孩?是真的吗?” “重要吗?” “不重要。” “那你还问?” “好奇嘛。” 其实这个问题还是蛮重要的,自从知道了这件事儿之后李幼斌心里边就一直有道坎儿,每次见到程舒涵就会想到这事儿,也挺困扰。但这只是暂时的。 时间久了什么事儿都会忘掉,高三其实过的还是挺快的,别人觉得过的快是因为每天都把时间花在了复习上,李幼斌是因为把时间花在了程舒涵身上。 他以为他们可以一直保持着这种状态,然而他还是想多了。 善良的人会一直善良,不那么善良的人总会露出自己原本的面貌。 李幼斌不知道程舒涵是什么时候跟另一个男的搞到一起的,等他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她闺蜜跟他打电话的时候了。 程舒涵喝醉了,烂醉如泥。 她一头扎在李幼斌怀里,嘴里还嘀嘀咕咕的说一些模糊不清的话。 李幼斌也挺了个大概,差不多就是说一些“他为什么这样对我。”“为什么他这么心狠。”之类的话。 等差不多清醒一点之后,她抬起头紧盯着李幼斌,一字一顿的说了五个字。 “我们分手吧。” 这五个字就像一把锤子,一锤一锤实实在在的敲在了李幼斌心头,他如遭雷击,热泪一下子涌出了眼眶,嗓子眼好像卡了块铅。 他喉咙动了动:“为什么?” “我喜欢的人回来了。”程舒涵推开了李幼斌,靠在了身后的树上,“李幼斌,我其实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我只是一个人太孤独了,我需要有一个男孩子作依靠,现在他回来了,我不再需要你了,我很爱很爱他,即便他拒绝了我,没关系,我总会跟他在一起的。” 李幼斌咽了下口水,这时候他真是连说话已经没有气力了。 “所以说?我就是你的工具对吗?” “对不起……” “别给我说对不起,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能这么狠,你凭什么夺走我的心又把它生生碾碎?” 李幼斌说这话的时候是吼出来的,一嗓子好像把所有的愤怒、悲伤、绝望都发泄出来了。 “对不起,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碰到像我这样的。”程舒涵并没有回答李幼斌,留下一句话之后就离开了。 看着程舒涵远去的背影,李幼斌僵在原地。 眼泪混着鼻涕从脸上滚落,他开始不断抽泣,身体不停的抖动。他的脸上写满了绝望,如果现在有个镜子给他照一下,那一定是他见过的从自己脸上出现过的最难看的表情。 他慢慢坐在了地上,视线水平的看过去。 教室里已经亮起了灯。 晚自习上了已经有一会儿了,校园里安安静静的,还能听到一声声虫叫。 李幼斌擦干了眼泪,身体挪到最近的大树边上,靠着树坐下。 他从兜里掏出了半包红塔山。 点上烟猛吸一口,就像这一口能把世间的烦恼琐事都能吸进肺里似的。 抽完一根烟李幼斌也就不哭了,不是不伤心了,也该到麻木的时候了。 身体表面受了很重的伤都会疼到麻木,何况是心呢? 7.结痂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时间是一剂良药,就算伤的再重,疼痛感也会随着时间变淡,伤口也会慢慢结痂。 跟程舒涵分手之后李幼斌并没有化悲痛为力量,他比以前更堕落了,天天打架闹事儿。 他其实一直对程舒涵没有死心,他甚至还幻想着有一天她能回心转意。 程舒涵跟她追求的那个男孩子也没能长久。 那个男孩子起初是答应了她可以试着谈一下,后来又以马上高考要认真复习为理由离开了她。 那天她又喝了很多酒。 上晚自习的时候程舒涵在她闺蜜的搀扶下摇摇晃晃的进了教室。坐在李幼斌前边的时候,一股扑鼻而来的酒味儿让李幼斌差点窒息。 李幼斌也是手贱,一把拉住程舒涵的胳膊问:“你怎么又喝酒?” 程舒涵白了他一眼,一把甩开了他的手,说:“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少管我行不行?” 吃了闭门羹,李幼斌有点尴尬,摸了摸鼻头,靠着墙哼起了小曲儿。 晚自习是英语老师的。 像李幼斌这样儿的学生,除了班主任有时候问候一下,其他老师是说都懒得说一声的,但不知怎的,这晚英语老师像是搭错了筋似的一个劲儿的提问他。 李幼斌被提问的实在是有点受不了,就硬着头皮问出了自己的疑问:“老师,您今晚这是咋地了,您是觉得我还没完透是吗?您是觉得我还有救?” “还怎么了,你看看你给我交的英语作文儿,都写了些什么东西,今晚不给你找点儿事我都觉着难受。”英语老师显然被气的不轻,指着李幼斌就是一顿,“来来来,你给我说说你这个you ca good good xia g xia g 是什么意思。” “你可以好好想想啊。” 哈哈哈…… 班里同学被李幼斌这句英语确实逗的不轻,笑了好长时间才停下来,甚至都过了半个小时还有些同学时不时的“噗嗤”一声。 就说完这个还不算完,英语老师又把他整片作文读了一遍,全班一下处在了一种很活跃的气氛中,除却作文的作者李幼斌和为情所伤的程舒涵。 后来李幼斌就在全校火了,大家都管他叫“英语写作天才”,他的作文甚至被全校最严厉的英语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读过。当然这都是题外话了。 说到英语自习上了一半,程舒涵跟她闺蜜去了厕所,去了好长时间都没回来。 李幼斌心里边很着急,虽然他跟程舒涵分手了,但是他对她还是很上心的,那天程舒涵喝了酒,上个厕所又那么长时间,他还是挺担心的,怕她出事儿。 因此他也想借着上厕所的名义出去,谁知英语老师还不买账。 “出去了就不要回来。” 李幼斌倒是果断,一点儿也没犹豫,甩头就走出了教室,他觉得他当时的动作真的酷毙了,实际上在别人眼中他就像个大傻子。 他出去的时候在校园里转了一圈,没找着程舒涵。他越发的着急了,但是转念一想:她是不是已经回去了呢? 打算回教室看看的时候听到旁边小树林里发出了声响。 他走过去,果然是程舒涵她们。 程舒涵半躺着靠在一颗树下,她闺蜜在一旁看着。 “她没事儿吧?” 李幼斌在旁边蹲了下来。 “没事儿,就是有点喝多了。”她的闺蜜倒是挺温和的点点头。 程舒涵是不想看见李幼斌的。 “你怎么又来了,我不是让你别缠着我了吗?” “我……” 不等李幼斌开口,她闺蜜就打断了他的话。 “你醒醒吧程舒涵,这时候除了李幼斌还有谁能记得起你?那个男的不值得你这样。” 听了这话李幼斌心里边还是挺暖的,他想:没想到这个女孩子看似普通,却很懂事,要是程舒涵也跟她一样想就好了。 程舒涵坐起来看了她闺蜜一眼,也没有反驳,自己站起来掠过李幼斌向教室走去。 “我去看看她。”她的闺蜜向李幼斌点点头也快步追了上去。 李幼斌叹了口气,在程舒涵躺过的地方坐了下来,那里还残留着她身上的酒味。 他的指尖轻轻划过草地,很轻柔,很轻柔,就像是在抚摸着自己的爱人一般。 程舒涵最终还是没有回头。 李幼斌抽完兜里剩下的半包烟就直接回家了。 自那之后他也想通了,爱情这东西说来也神奇,你不能强求。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如果两个人在一起有一方没有付出感情,就不可能长久。 想通了,却也晚了。 等他想明白的时候高三第一学期已经快结束了。 其实如果努力一点的话李幼斌这种进校成绩优异,后来才变坏的还是有希望上本科的,但他就是不想学。 想开了也不想学,他甚至比往常更加肆无忌惮的混日子。 他上高三的那个时候,是“王者荣耀”这款游戏最火爆的时候,那时候的他就天天在家打游戏,没日没夜的打游戏,这其中也有躲着程舒涵的缘故,每次他一见到她心里多多少少还是会有些失落。 自打高三第二学期后,李幼斌就再没有去过学校,老师也不管,就当时他不存在。好在他跟班主任关系还不错,没有报上去,不然像他这样的,应该是要开除的。 两个月没去学校,有天他在打游戏的时候突然接到了班主任打来的电话。 “李幼斌,你在家休息的时间也够长了吧,现在有个能上大学的机会你去不去?”电话那头传来了班主任的声音。 “上大学的机会?”李幼斌眼前一亮,他其实也不想高中毕业之后就去打拼,人家都说“没有大学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他也想去大学体验一下,哪怕是个专科也好。 “这几年省内推出了政策,省内的学生可以通过参加单独招生考试途径进入大学,单招考试的试题很简单,都是初中的题目,但是仅限于高职,我想以你的进校成绩应该没问题,如果过不了的话我可以考虑给你一个推免的名额,但是推免的学校肯定不如单招的。” “单招考试,我去!” 四月份的时候李幼斌参加了兰州一所高职的单招考试,一同去的还有炫子。 最终他以高出录取线一分的成绩被录取。 自二月份离开学校之后李幼斌就再没有见过程舒涵。 参加完单招考试李幼斌就跟炫子去打工了,假期工是很忙的,忙起来之后他也就不去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最起码不用拿天天打游戏去麻木自己的神经。 毕业典礼的时候班主任叫了李幼斌,他没去,他怕碰到程舒涵,他不知道怎样面对那个曾经自己深爱的女孩子。 后来回学校办理转团手续的时候跟班主任聊了些班级的事儿,谈起她的时候班主任还是很惋惜,以她以往的成绩努力一下应该是可以上一本的,但是她最后的冲刺阶段滑掉了,堪堪上了个二本,听说她打算复读一年,然而,这跟李幼斌都没关系了。 出校门的时候李幼斌特意的回头看了眼校门,他紧紧记住了这个曾经装着他喜怒哀乐的地方。 九月份的时候,李幼斌坐上了去兰州的火车,走的时候带上了自己的心,留下的是散落在十五班教室里遍地的疤。 8.故事与酒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故事从来不会少,酒也不会。 孤独的人用酒浇灌故事的成长,开朗的人用故事讲解酒的甘甜。 在大学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要参加英语等级考试的,本科生考四六级,高职生考a级。 英语a级考试其实很简单的,但是对从小英语就没学好的李幼斌而言还是有点难度,每次英语老师讲解关于考试的题目他总是听得云里雾里。 其实没必要第一学期就报这个考试的,因为每年都有两次,但李幼斌还是想试试,说不定运气好点还能蒙过了呢? a级考试是有听力的,不像我们平时考试那样,需要有专门的耳机,调到指定的频道才能听到,就像是我们以前用收音机听电台是一样的原理。 问题是一个耳机得三四十,你说买一个吧,实在是不划算,借一个吧他也不知道谁有。 想到陆朝玲的时候是他实在借不到的时候。 打电话过去的时候陆朝玲好像是刚睡醒的,传出的声音就像个慵懒的小绵羊。 “陆朝玲,你有没有英语等级考试用的那种耳机?” “耳机……哦,有啊,怎么了?” “我报了今年的a级考试,你耳机能不能借我用用。” “哦,好啊,但是有条件。” “什么条件?” “你用完了得给我还回来,还要请我吃饭。” “没问题。” 考试是在礼拜六的,李幼斌跟陆朝玲借耳机是在礼拜四。 这两天倒也见过陆朝玲几回,她还是有些变化的,喜欢让李幼斌叫她大哥。 北方十一月的天儿还是挺冷的。 礼拜五的时候陆朝玲喊李幼斌下去拿耳机。 李幼斌的眼瞎的毛病又犯了,下楼后找了在附近找了半天没找着陆朝玲。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悠悠的青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最呀最摇摆……” 兜里的手机响起了来电铃声,李幼斌接起了电话。 “喂,你在哪呢?” “你转过来,往后看。” 李幼斌转过身,左右扫了一眼就看到了靠着乒乓球桌站着的陆朝玲。他咧嘴一笑,挂了电话走了过去。 “你手机铃声挺骚啊。”陆朝玲看着面前一米八的大高个挑了挑眉头。 “还好还好。”李幼斌尴尬的挠挠头。 “给你。”陆朝玲把手里的耳机塞到李幼斌怀里。 “谢谢。”李幼斌接过耳机,看见陆朝玲发红的脸颊,不免有些关心,“冷不冷啊。” “你说呢?”陆朝玲白了眼李幼斌,抱着胳膊跺了跺脚。 “走,带你去吃个面压压惊。” 李幼斌不由分说的拉起陆朝玲的胳膊就往外走。 兰职建在安宁区仁寿山脚下,确实是个很偏僻的地方,学校虽然不大,但因为比邻景区的缘故,各色各样的小吃特别多。 在校门口正对面就有一家特别好吃的面馆,这家面馆的特色面是“重庆小面”,小面量大,辣椒也多,特别适合冬天吃。 好像与重庆有关的一些吃食辣椒都特别多,什么重庆土灶火锅之类的,特别辣。实际上李幼斌是不喜欢吃辣的,但是陆朝玲好像特别喜欢吃辣,可能女孩子都喜欢吃辣吧,而且天儿也特别冷,因此李幼斌还是拉着陆朝玲去吃小面。 “老板,两个小面一个大饼!” 李幼斌还是很接地气的,也有可能是北方的老爷们可能都大大咧咧的吧。 “好嘞。” 陆朝玲是有疑惑的:“你为什么吃小面还要要饼子?” “这你就不懂了吧。”说起这个李幼斌很得意,“小面虽然面也多,但是辣呀,就这饼吃起来才最得劲。” “我不信。” “不信一会你也试试。” 李幼斌对学习不上心,对吃的倒是研究挺透彻。他甚至一种东西能研究出好几种吃法。 当然这没什么好炫耀的,一个吃货说自己对一种食物有很多种吃法就相当于陶碧华说她有很多种老干妈的吃法是一样儿的。 在李幼斌和陆朝玲聊天的功夫,阿姨已经把小面做好端上来了。 “来,两位的小面。”阿姨把面放在了桌子上。 李幼斌一手拿着饼子,一手拿着筷子,一口小面一口饼子的吃了起来。 陆朝玲看着挺好奇,盯着看了会,突然开口:“你的饼子能不能给我尝尝?” “可以啊。”李幼斌掰了一半递给陆朝玲。 她也学着李幼斌的样子就这小面吃了口饼子。 “怎么样?” “好吃!” “老板,再来个饼子!”李幼斌转过头嗷了一嗓子。 想了会有喊道:“再来瓶小瓶儿的老村长。” “好嘞。” 老村长和牛栏山二锅头在北方人眼里是最醇厚的酒,并不是牛栏山有多好喝,主要是便宜。李幼斌就是从小喝着牛栏山长大的,老北京的酒不像其他酒那么润,有点烈,辣嗓子。 上大学之后不喝牛栏山了,开始喝老村长,不是因为老村长比牛栏山好喝,而是学校附近的店里边确实没有卖的牛栏山。 拧开瓶盖,一股酒香扑鼻而来。鼻尖搭在瓶嘴儿上狠狠的嗅上一口,仿佛嗅到了世间百态,回味无穷。 看着李幼斌销魂的的表情,陆朝玲照头就是一巴掌,把他从梦境剁回了现实。 “想什么呢,还不快给大哥满上。” “好的好的。” 李幼斌给他和陆朝玲一人倒了一盅酒,各自一杯举杯轻轻挨了一下,李幼斌一饮而尽。 陆朝玲显然不会喝酒,唑着嘴慢慢的往下喝。 白酒不同于啤酒,啤酒你慢慢喝是因为没办法,白酒不一样,你得一口气儿喝干,一盅下去感觉嗓子眼火辣辣的,还杂着些许甘甜,但是不苦,你要慢慢喝的话,舌尖儿会有些苦味。 “不好喝。”陆朝玲喝完一盅砸吧着嘴。 “你这样喝肯定不好喝,你学我。” 说着,李幼斌又给二人一人倒了一盅。端起酒盅他又是一口直接送到嗓子眼儿,陆朝玲也学着他的样子喝了一口,有些被呛到。 “你骗我!” “哈哈哈……” 从面馆子出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 不知不觉间天上居然毛起了雪。 陆朝玲满面通红的站在雪地里望着天空一片片飘落的雪花,喃喃的说了句“好美呀”,然后伸出胳膊看着天空慢慢旋转。 喝醉了酒的姑娘就像个孩子一样的天真。 李幼斌两手揣在兜里,背靠面馆的门看着眼前的景象露出了笑意,他想:要是能一直这样该有多好。 9.话唠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沉默的人,用行动证明存在的意义。健谈的人,用语言描述万物的色彩。 李幼斌是挺会说话的,就是不大会听话。 虽说这次a级考试他向陆朝玲借了耳机,但好像没什么大作用,从他看到试卷的那一瞬间他就明白了。 整张试卷下来基本上没几个汉字,他除了能看懂“听力部分”、“笔试部分”和填姓名部分的几个字之外其他的一概看不懂,他就觉得这个试卷设计很有问题,为什么连题目都是英文的? 第一部分是听力,李幼斌按照老师的指导调整好了耳机。 这都是没有意义的,一遍下来他根本不知道耳机里边说了个啥,从题目开始他就没听懂,甚至于人家已经看到第三题的时候他还在第一题徘徊。 出来的时候李幼斌已经大概能猜到结果了。 “考试的教室气候适宜,监考老师态度友好,我很满意,表示明年还会再来。” 见到陆朝玲的时候李幼斌是这样说的。 陆朝玲当然是不屑一顾的嘲讽他几句。 李幼斌是答应了要请陆朝玲吃饭的,他没忘,陆朝玲记得更清楚,一出来就问他什么时候请她吃饭。 “上次不是请了吗?”李幼斌装作不知道的样子,他指的是礼拜五晚上带她吃小面的事。 “那不算,你打算一顿面就打发了我呀,不可能!” “那你想吃啥?” “边走边看吧。” “好的,大哥。” 李幼斌心里边早就乐开了花,谁不希望跟女孩子多接触的?尤其是跟已经看上眼的女孩子就更不能放过了。 离兰职最近的景区就是仁寿山了,其次是植物园。 两人打算先去仁寿山,玩累了再去植物园坐会。 冬天的仁寿山没什么好玩的,没有绿水青山。遍地的落叶,人工湖也早已结了厚厚的一层冰。 坐在湖边的石头上谈理想是李幼斌最乐得干的事儿了。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李幼斌看向陆朝玲。 “我能有什么打算,我学的是会计,但是我更想当个老师,我打算过几天去考教师资格证。”陆朝玲手撑着地面,视线扫过结冰的湖面,轻轻摇动双腿。 “老师的话还不错,就是待遇有点低。” “对哦,我这资历也只能当个小学老师,怕是以后连自己都养不起了。” “我养你啊。”李幼斌鬼使神差的说了这么一句。 “嗯?”陆朝玲露出了诧异的表情。 “直到你结婚的那天。” “哈哈,好啊。” 这全是他对她的一种承诺吧,他是想告诉她,如果她以后没有喜欢的男孩子,那他会一直等着他。 李幼斌其实很想跟陆朝玲表白的,但是他不清楚陆朝玲是怎么想的,他还是怕,他怕陆朝玲会像曾经的程舒涵一样将他伤的彻底。 有些伤痛即便是愈合了,也会在很长是时间里留下疤痕,不小心触碰到了还是会感觉到疼痛。 陆朝玲可能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吧。 过去的早就过去了,也没必要一直回忆,人总是要面向未来的。 李幼斌抠地面上小坑里边的石子。 他说:“我们老师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 “什么话?”陆朝玲转过头。 “如果你每天都在一个人耳边说话,每天围在她身边,她就会慢慢习惯有你的日子。” “你们老师真是,教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我就觉得她说的很对,所以我决定天天围着你转,这样你以后就离不开我了。” “说什么乱七八糟的。”陆朝玲有些慌乱。 “总之我迟早会让你爱上我的。” “可能吗?” “有什么不可能。” “这辈子你就做梦吧你。” “那就下辈子咯。” 陆朝玲其实心里很清楚李幼斌对她有想法,她也很清楚他第一次见面就对她不怀好意。 李幼斌是无所谓她怎么想的,他觉得只要他足够努力,付出的足够多,把时间都花在陆朝玲身上,他总会打动她的。 显然李幼斌以前的伤疤虽然留下了痕迹,但已经不疼了,俗话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大概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 虽说没心没肺,对人好的时候还是很彻底的。 陆朝玲虽然平时表现的很外放,实际上她在其他人眼中是一个很沉默很安静的女孩子,而如果她和李幼斌隔着有一段距离的话也确实很文静。 跟李幼斌走的近了想安静是很难的,不光是陆朝玲,很多人都这么觉得。 李幼斌就是一个话唠,几分钟不说话能憋死。 他很喜欢用自己的方式跟别人交流,而且他一直自以为很幽默,其实在别人眼中他是很烦人的,只不过别人不说,他自己也就不知道,他以为别人也觉得他很幽默。 陆朝玲是个口直心快的人,一般李幼斌话一多她直接上手,一个嘴巴子呼过去能说的话全憋回去了。这也正是李幼斌跟陆朝玲一起的时候废话少的原因。 时间久了,他也就习惯了,打皮实了,废话又多了,陆朝玲也懒得打他了,开始听他说废话。 “I like you but just like yoh,知道啥意思吗?”李幼斌眉飞色舞的向陆朝玲炫耀他新学的一句英语。 “我喜欢你并且仅仅喜欢你?” “没文化,你就不能说的讲究一点吗?” “什么呀?” “纵然相思入骨,纵然万劫不复,我依然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李幼斌挑起眉头很深情地说完了这句话。 “无聊。”陆朝玲丝毫不为所动。 在某一个时刻,李幼斌其实觉得陆朝玲是有心事的,不单单像是被男孩子伤过那么简单。 她有时候会发呆,跟李幼斌在一起的时候会发呆,独自一个人的时候也会发呆。 他甚至好多次看到陆朝玲独自一人愁眉苦脸的坐在操场的长椅上,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李幼斌从没有上前询问,他很清楚,他如果一走近,她马上会换一副表情跟他讲话。 他其实很想跟她共同分担她的忧愁,但她紧锁心扉,不让他有丝毫机会溜进她的心房。 离开仁寿山的时候李幼斌送给陆朝玲一颗石子儿,是他在仁寿山的石头地面抠的,他觉得挺好看就抠出来了。 10.病痛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我们在时间的长河中摸索前行,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病痛就像是是梦魇,摧残了人的意志,坚强的人活了下来,脆弱的人就此离去。 李幼斌是不知道原来陆朝玲是有疾病的,等他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她进急诊室的时候了。 那段时间李幼斌还是和往常一样的起床、上课、吃饭、睡觉。 生活的很规律,基本上没有发生过什么能改变生活轨迹的事情,唯一不对的地方就是几天没见过陆朝玲,回消息也是寥寥几句。 “你最近怎么了?” “什么怎么了?” “为什么在学校不见你,消息也不回?” “哦,没什么,最近太忙了。” 她的解释是太忙了,李幼斌倒也没多想,也不是没多想,只是没想到点子上。他就是觉着可能他什么地方得罪了陆朝玲,她不想理他吧。 虽然这么想,但是打破脑袋也是始终想不出来他什么地方得罪了陆朝玲,心想:难道是因为我送给她的石头他不喜欢? 所有该发生的事情想瞒是瞒不住的,陆朝玲也明白。 手术的那天她给李幼斌发了条消息:“我生病了,在医院,下午就要手术。” 李幼斌看到消息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生病了,什么病?在哪家医院,我马上赶过来。”李幼斌一下慌了。 “在一院,脑癌,医生说要切除。” “你等着,我马上过来。” 给辅导员请了个假之后李幼斌狂奔下了楼,在校门口拦住一辆出租车。 “师父,市医院,麻烦您快点,我有急事。” “好嘞,小伙子,我冒昧的问一句,你这是?” “我朋友生病了,脑癌,下午就要手术,我得赶过去啊。” “你先别急,我尽量快点哈。” 城市的交通还是很神奇的,你不着急吧它一路畅通,你说有急事儿吧它就一路堵,水泄不通。 平时安宁到城关也就一个多小时,那天他们足足走了两个小时,到一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了。 李幼斌推开了医院的门,冲到前台。 “麻烦问一下,陆朝玲在那个病房?” “您稍等,我帮你查一下。” 当李幼斌冲到三楼的时候,陆朝玲的病房已经空了。他出了房间,向一楼的手术室跑。 与时间赛跑的人往往赢不了。 当他跑到门口的时候,手术室的门正好关上了。 李幼斌一屁股坐在长椅上,颓废的抱住了脑袋,嘴里不断念叨:“你可千万不能出事,你可千万不能出事……” 有时候李幼斌觉的生活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隔一段时间就用不同的方式戏弄他。 她喜欢的人,难道非要用这样那样的方式离开他?他甚至有些憎恶上天的不恭。 所有的爱情,都应该经历挫折的证明,不经历一些事情,你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多爱她。 直到这一刻,李幼斌才发现,原来他已经习惯了他的生活里有陆朝玲,原来真的没办法面对她的离开,原来他打心底的喜欢上了她。 李幼斌决定,不管结果如何,等陆朝玲出来了,他一定要把自己所想的一切都告诉她,他不能给有她的这段日子留下遗憾,哪怕出来后他面对的可能是一具尸体。 “我答应过你我会养着你直到你结婚,你说过你肯定不会死在我前边的,陆朝玲,你一定要活着出来见我,你还没亲耳听到我说‘我爱你’呢……” 虽然生活对李幼斌充满了恶意,但它始终还是留了一线。 陆朝玲很幸运的完整无缺的出了手术室。 看着躺在病床上像个没事人儿一样的陆朝玲,李幼斌真的不知道说啥了。 “为什么不告诉你爸妈?” 李幼斌在切了片苹果,在床沿边上坐了下来,将苹果送到陆朝玲嘴边。 “我又不是截肢了。”陆朝玲没有回答李幼斌的问题,一把夺过苹果塞进嘴里。 “你别岔开话题。” “我怕我爸妈担心。”陆朝玲有些委屈。 “你这样他们就不担心了?万一你没能走出那个手术室,你爸妈知道了那不得崩溃?” “你诅咒我!”陆朝玲一下坐了起来,指着李幼斌的鼻子质问。 这一下可把李幼斌吓得不轻,现在这姑奶奶可是刚从手术室出来,是开了颅,万一用力过猛把**甩出来那不嗝屁了吗。 “我错了我错了,你赶紧躺下吧,你万一一下把自己甩走了我可咋整。” 李幼斌赶紧慢慢把陆朝玲扶倒在上,小心翼翼的生怕出问题。 “哼,你还诅咒我。”陆朝玲别过头去嘟起嘴假装生气。 李幼斌嘴角上扬,他还是第一次见陆朝玲这个样子。 “陆朝玲,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啊?” “我哪里知道,你又不是我亲人,你担心我做什么?” “我喜欢你啊。” “别逗了。”陆朝玲表情有些不自然地看向窗外。 “真的。” “我们不可能的。” “没关系,我可以等,这辈子不够就下辈子,下辈子不够就生生世世。” “我下辈子可不像再做人了,做人太累了。” “没关系,等我死了我就再奈何桥上等着,你投胎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所以啊,你一定不要走在我前边,不然你就失去我了。” “我巴不得呢。” 陆朝玲最终没有答应李幼斌,没有原因,没有理由。 他觉得她是喜欢他的,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她不答应他,他们就像两条互相平行的线,永远没有交汇点。 陆朝玲在医院住了一个月,前几天一只是李幼斌在照顾她,期间她的朋友也看望过他几次。她父母来了之后他就离开了。 她爸妈真的担心坏了,听到消息的时候激动的哭出来,一个劲儿怪陆朝玲没有跟他们早些说,庆幸的是他们知道的时候女儿已经没事儿了。 经历过这件事之后,认识李幼斌跟陆朝玲的人对他俩都产生了一种错觉,都以为他俩在一起了,他也懒得解释,解释了也不一定有人信,毕竟不是情侣谁愿意心甘情愿的照顾一个女孩子半个月。 只有他知道,他们很难走到一起,陆朝玲不答应他不是因为他不够优秀,也不是看不上他,但就是不知道为什么。 可能,她有自己难言的苦衷吧。 11.酒肆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爱情就像是一杯酒,尝的时候很烈,喝下去的瞬间有些苦涩,回味的时候又有些甘甜,喝多了会头痛,会心酸。 圣诞节是西方的节日,按理说我们中国人是不过这节日的,我们过的应该是春节啊,元宵之类的传统节日。 现在的年轻人恰恰相反,过平安夜、圣诞节的时候很活跃,给所有身边的人都送上了祝福,也有礼物。 除夕夜、春节的时候都躺在床上玩手机、打游戏,好一些的去给长辈们拜个年,有些甚至动都懒得动。 12月25号是圣诞节,前一夜是平安夜。 李幼斌是不想过什么平安夜的,但是陆朝玲要过,他的舍友也要过。 你说过一下吧,实在不想过,你说不过吧又显得格格不入,还是过一个吧。 当然他过这个节日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陆朝玲比较喜欢一些西方的文化节日。 平安夜吃苹果的这个传统他不知道是怎么来的,也有可能是谐音梗,就是不知道西方管苹果是不是叫苹果。 临近圣诞节这几天苹果的价格涨幅是很大的,按斤称的话还好一点。 有一些人特别会做生意,苹果十块钱三斤多买点,然后一块钱一个的包装盒给它包装起来,拿出去一个卖五块,有些更过分的卖六块七块。 可能现在的生活水平高了,五六块钱对很多人来说不是什么大数目,但是你想一下,我们平时吃个苹果一块钱都嫌贵,平安夜那晚五六块钱吃一个苹果还感觉占了便宜。 有人说吃了苹果能保一年平安,那都是骗人的,西方人是平安了,我们要不了多久还要除夕呢,年兽马上进村了你吃个苹果躺那儿指定平安不了。 平安夜还有个互送苹果的习俗,也不知道是不是西方原本就有的习俗,反正中国人过平安夜的都有这个习俗。 李幼斌当然也很清楚,但是他比较聪明,不去买那种五块钱一个的苹果。 他买三块一斤的,买好几斤,然后在礼品店一块钱的包装盒买十来个就开始自己包装,包装出来一个苹果的价钱不到两块钱,跟他们外边买的五六块钱的差不多,甚至还更精致。 做好之后给舍友朋友什么的一人送一个,都挺高兴。 中国人过圣诞节跟洋人是不一样的。 在校园里、大街上成年人不是最多的,单独出去的人也是很少的,最多的是一些年轻的情侣。走在大街上搂搂抱抱,特别亲热,就好像这天不是圣诞节,是情人节。 大学生都这样,有对象的出去跟对象过节,没对象的待在宿舍打游戏。 李幼斌算是个特例吧,没女朋友也出去转悠,主要是陆朝玲想出去转,他也就跟着出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特意的安排,每年平安夜的时候准会下雪,而且下得特别大,但是不冷。 陆朝玲是非常喜欢这种下雪天的,看到下雪了恨不得钻进雪里边滚两圈。 奇怪的是很多我们北方人都是这样。 有些南方的朋友见到雪激动一点也很正常,毕竟没见过嘛,北方的同胞就没必要这样了,一年见到的次数还是很多的。 李幼斌也挺喜欢下雪天,并不是喜欢雪,他喜欢下雪天是因为又可以喝酒了。 下雪天是挺冷,这时候最好的解寒神器莫过于一瓶二锅头或是老村长。 “走,带你去喝酒。” 李幼斌一把拽着陆朝玲不由分说的上了公交。 学校附近是没有牛栏山的,这早就说过,但是他知道桃林有家小吃店有。 小吃店的老板很热情,看到来人了急忙招呼。 这家店开在很偏僻的地方,店里的装修也有些陈旧,自然客人也很少,像这样喧嚣的节日里里边坐着的也只有寥寥两三人。 不过这对李幼斌没什么影响,找个位置坐下来把菜单递给陆朝玲。 小吃店的老板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有些胡渣,看起来挺和善,他是认得李幼斌的。 李幼斌已经来过好几次了,每次来都要点上一瓶牛栏山。 他也是偶然间进的这家店,吃饭的时候问了句:有没有牛栏山,没想到还真有,图这牛栏山他也就常来了。 “今天吃点啥?”老板走到桌前,擦干净了桌面,“喝的还是牛栏山吧。” “哈哈,吃的再看,牛栏山先来一瓶。” “好,稍等。” 老板笑着向两人点点头就去厨房了。 这老板跟李幼斌挺聊的来,可能是有共同爱好的人都能说到一起吧,李幼斌喜欢喝牛栏山,老板也喜欢。 陆朝玲点的烤肉端上来之后就停不下嘴了,这家店做的吃食还是挺好吃的,就是店面太小,除了几个熟人其他很少有人来。 等李幼斌他们开吃的时候店里已经空了。 看老板一个人坐在后边玩手机也挺无聊,干脆叫出来一起喝两盅。 其实李幼斌一直觉得这老板是个有故事的人,从他饭店的店名就能看出来。 “酒肆”,听起来不像个饭店的名字,倒像个酒吧,也不那么好听。 店里边唯一跟店名相配的地方就是酒的种类特别多,没有名酒,都是些地地道道的土酒,牛栏山、老村长、头曲、二曲,陇花之类。 “您这店名有什么讲究?”李幼斌端起酒瓶给他和老板一人倒了一盅。 陆朝玲酒量不好,喝了一点已经有点飘了,他也就没再让她喝。 “哪有什么讲究,随便起的,而且以前也不叫这名儿。”老板眼眶有些泛红。 “以前叫什么?”老板这句话勾起了李幼斌的好奇心。 “这家店啊,是我跟我媳妇儿开的,以前叫‘久久饭店’,就希望我们能天长地久,后来跟人跑了,长久成了个笑话,就改成酒肆了,我也是从那时候开始迷上喝酒的。” “那你可挺倒霉的,我可跟你不太一样,我从小就喝酒,但是不像你逢喝必醉。” “你还太年轻啊,等你再长大点你就知道喝醉的好处了,喝醉了就什么都忘了,什么都不用管。” “等长大了再说吧。”李幼斌端起酒盅,“来,哥,我敬你一个。” “来!”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知己往往不是身边亲切的人,有可能仅仅是你生命中有过交集的路人。 搀扶着已经昏昏欲睡的陆朝玲出了店门,跟老板告了别就打个出租车回学校。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了,宿舍楼的门早就关了,而且两人喝的醉醺醺的也不敢进去,学校里边是严禁喝酒的。 “找家旅馆?”李幼斌看向陆朝玲。 “我想住宾馆。”陆朝玲眼神有点迷离,她喝的有点多。 “你带身份证了?” “没有。” “那还有什么好说的,走吧。” 李幼斌搀扶着陆朝玲走进了最近的一家旅馆,进去之后想来想去还是开了两间房,他虽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却也不乘人之危。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怕他做了对不起她的事儿她会因此记恨他一辈子。 在不在意的人面前,做任何事都不会拘束。在真心喜欢的人面前,反而不那么随意了。 12.桌上桌下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爱情无关信任与不信任,彼此信任的两个人一辈子都信任,互相猜忌的两个人猜忌不了多长时间。 平安夜一过就是圣诞节了。 李幼斌跟陆朝玲回宿舍的时候已经快中午了。 这天他是一个人度过的,因为陆朝玲喝多了头疼,一时半会儿还缓不过来。 一个人的时候注意力就不在某一个人身上了,就会观察四周。 在吃饭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是在学校最近的一家饭庄吃的饭,在他不远处有个包厢,透过隔板的缝隙是能看到里边儿的。 包厢里的人并不多,一个男的两个女的,可能是还在等人的缘故,几人都没有动筷子。 坐在男生旁边的是一个长头发的女孩子,她跟男的表现的很亲昵,应该是他的女朋友。 另一位呢,坐在男孩子对面,跟女孩子聊天的次数较多,跟男孩子聊的少,应该是那个女孩子的闺蜜之类的。 这桌人表面上看起来是没什么的,其实隐藏在桌下的情况其实跟桌上是截然相反的。 说巧不巧,李幼斌坐的位置透过缝隙正好能看到他们桌子低下。 李幼斌感兴趣的正是桌下发生的一幕。 与桌上的关系不同,坐在男孩对面的女孩子和他看似关系很亲密,二人一直在用脚触碰对方的身体,大腿小腿,踢踢打打,如果光看桌子下边就感觉他俩玩的好不开心。 而坐在男生旁边在桌上跟男生表现得很亲密的女孩子却被晾在了一边。 这就形成了一种很奇妙的画面,就像是经常听说的表面的关系和背地里的关系。 李幼斌敢断定男生旁边的那个女孩子是被蒙在鼓里的,世上的感情就是这么微妙,女孩给了男孩和坐在对面的女孩足够的信任,信任到可以拉着两人一起出来吃饭,而往往对方还给她的的,不是她付出信任的回报。 看到这微妙的一幕,李幼斌想起了昨晚“酒肆”的老板跟他讲过的他的故事。 他以前是个很帅的小伙子,上高中的时候还是校队的篮球运动员。 他跟他媳妇是在上高中的时候认识的,听他说他当时是很受女孩子亲睐的,长得高,又帅气,还会打球。 他媳妇是他众多追求者当中的一个。 当时也不知道为什么就看上了她,爱情是一个很神奇的东西,有时候来的很突然,令人措手不及。 她的学习不是很好,他也不在意,他觉得他只要跟她在一起就足够了,以他的能力,能养活她一辈子。 高中毕业的时候她没考上大学,他考上了交大。 怕她出来没事干,他贷款在桃林开了一家小吃店。 小吃店起初来的人还是挺多的,两人给取了个名字叫“久久饭店”,寓意两人的感情能够天长地久。 毕业后他参加工作,她一个人维持这饭店的生意。 刚步入岗位的几年都是很难的,事儿也多,很忙,一天跟她见不着几面。但是她从来没有抱怨过,毕业没多久两人就领证结婚了。 听起来是一段很温馨,很美满的爱情,他当时也是这么想的。 后来他小有成就,事业越来越顺心,他每天都努力的工作,努力的赚钱,他想给她一个安稳的家。 他工作太认真了,认真到忘了自己还有一个家。 结婚一年后,她有了他的孩子。但那时候他的事业才刚有点气色,他不想因为家庭而放弃自己努力了一年的成果。 他让她把孩子打掉,她同意了,她说他愿意为了他做任何事情。 后来他忙到忘了时间,一连好几天没有回家。 她心慌了,以为他外边有人了。 等他回家后她质问他是不是在外边厮混,他冲她发了一通脾气就睡了。 她很伤心,她觉得他变了,不像以前那么爱她了,她很害怕,怕她哪里做的不好惹他嫌弃。 经历了这件事后他并没有做出改变,甚至变本加厉比以前更没日没夜的加班,他已经背离了最终努力的目的。那时候的他,纯粹就是为了赚钱而赚钱。 直到有一天,他出差回家的时候怎么叫都没人答应他才开始慌了。 她离开了,桌子上放着她留下的字条。 她说他出差的那几天她遇到了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她受够了那种一个月见不到他两面的日子。 在纸条的最后,她祝福他跟他的现在的情人能够幸福。 原来直到那一刻,她都以为他出轨了。 她走了,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却留下了满屋子的回忆。 那天他哭了,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她会离开她。 他想起了在一起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家店。 她走后他辞了工作。 把以前的“久久饭店”改成了“酒肆”,从那天起他爱上了喝酒,因为只有酒精能够麻醉他,让他脑子能够休息一下。 起初的几个月他每天都活在自责当中,他甚至还期盼着她有一天能回来。 后来也就没那么难受了。 距离这些事情已经过去三年了,现在他对她的想念已经淡了许多,他慢慢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只有偶尔闲下来的时候会想起她。 在这几年里,他的这家店除了招牌换了一下就从没装修过,他还保留着她在的时候最初的模样。 时过境迁,这家店已经很少有人光顾了,偶尔有一两个老顾客来喝两盅,也是因为生活过不下去跑他这借酒浇愁。 他的那家店也不赚钱,但他就是舍不得卖出去,他怕万一哪一天她回来了找不到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 李幼斌也吃完了那份鱼香肉丝。 他再转头看向包厢的时候包厢里只剩女孩一个人了。 男孩和坐在对面的女孩都不在。 吃完饭李幼斌去了趟厕所。 刚进厕所就碰到了刚刚包厢里的男孩子和坐在他对面的女孩子深情拥吻,看到有人进来了慌忙放开。 女生急急忙忙的整理头发衣服,男生则是靠在墙上点了根烟。 李幼斌冲他点了点头。 虽说有些不明所以,但出于礼貌他也回应了一下。 刚从饭店出来手机就响了。 李幼斌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陆朝玲慵懒的声音:“你在哪儿呢?我饿了,帮我叫个外卖。” “好。” 有时候身边的人就是这样,最容易伤你的,恰恰是你最信任的人。 13.兄弟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兄弟跟朋友在男眼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可以把自家钥匙,银行卡密码告知的的叫兄弟,能把习题册借出去的叫朋友,兄弟有可能会背叛,朋友不会,因为背叛了得不到任何的利益。 元旦节是个国际节日,圣诞节刚过完不几天就是元旦。 有时候圣诞节是可以不过的,但元旦必须要过。 在这一天,很多人都有卡着凌晨的钟声倒计时的习惯。 李幼斌和他的朋友们也不例外。 元旦前一天的晚上一帮人聚在宿舍,买一些吃食什么的,围在一起。也不看元旦晚会,因为拿着手机看晚会确实不那么正经,晚会这样儿的节目就应该围着电视机看,这是传统。 当然不是所有人都有这样的传统,跟李幼斌同宿舍的吉子良就默默的一个人在角落看元旦晚会。 李幼斌他们也没注意。 等离十二点还差十几秒的时候几个人开始准备。 “十、九、八……四、三、二、一。” “新年快乐!” 倒计时完后围着手机的几个人齐刷刷的站起来互相祝福。 吉子良还是闷闷不乐。 新年是应该快乐的,但吉子良如果说在这天也跟其他人一起庆祝的话似乎有些不合时宜。 那天是他跟她女朋友分手的日子,李幼斌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挑了这么个日子分手也是挺讲究。 吉子良跟她女朋友是在打游戏的时候认识的,那会儿一直到现在有一款手游特别火,叫“刺激战场”,听说后来改名儿了,人气下降了很多。李幼斌不玩这游戏,知道的也不是太详细。 吉子良是特别喜欢这游戏的,天天打,上课偷着打,一回宿舍躺床上马上点开游戏就玩,平时也不出去。 有一段时间他跟变了个人儿似的,天天出去,游戏也不玩了。 舍友都以为他是想开了,后来才知道原来是谈了个对象。 爱情确实神奇,它能从本质上的改变一个人的生活习惯。 那个女孩子是他在玩游戏的时候认识的,加了好友感觉挺聊的来,约出去见了一面就成事儿了。 吉子良那时候是有个老乡的,叫殷宇。因为学校里他们当地人少的缘故,二人走的特别近,称兄道弟,就差跪地上拜把子了。 吉子良对殷宇是很信任的,信任到让他出去买个东西都可以把手机给他,然后告诉他支付密码。 他的手机上永远有两个解锁指纹,一个是他的,一个是殷宇的。 吉子良的女朋友是桃林的,俩人在一起的时候他第一个告诉的人就是殷宇。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还叫殷宇帮他把关。 这些事情李幼斌他们一直是不知道的,他们只大约知道吉子良谈了个女朋友,也始终不知道是哪儿的,更不知道叫什么了。 等他们知道的时候已经是吉子良一根接一根抽烟的时候了。 吉子良跟他女朋友在一起的其实挺快,从认识到谈朋友不过短短四天。 在一起的快,分的也快。 殷宇后来转系了,转到了生物工程系,是因为谈了个生物工程系的女朋友,生物工程系在桃林校区,他宿舍也就搬到了桃林。 说到这儿也差不多能猜到怎么回事儿了。 吉子良是挺恨殷宇的,他对他可是付出了真心的,他把他是当掏心窝子的兄弟,没想到最终把他心伤透的是他。 他的女朋友跟他分手后就跟殷宇在一起了。 吉子良每次说到这件事的时候都恨的牙痒痒,他觉得他最大的错误就是交了殷宇这个兄弟。 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之后他就跟李幼斌走的比较近了,是因为李幼斌跟以前的他一样会把手机的支付密码告诉他。 刚开始他还是有些介意的,后来也就习惯了。 李幼斌之所以这么放心大胆不是因为他放心大胆,而是他相信所有人都不希望变成自己所讨厌的样子。 跨年是很没意思的,李幼斌这么觉得,巧的是陆朝玲也这样想。 正当百无聊赖的时候接到了陆朝玲的电话。 “李幼斌,干嘛呢?” “没事干啊,干坐着。” “走,出去陪我转转。” “好。” 下楼后还是有点冷,李幼斌裹了裹身上的羽绒服,这天儿也不知道是怎么了,那段时间总下雪,一下就是好几天。 陆朝玲倒是没什么,她觉得冬天下雪很正常,而且她特别喜欢雪,不单单喜欢看雪,也喜欢玩雪。 跟陆朝玲坐在一起,不知道说什么,就跟她讲了讲吉子良的故事。 “你说,吉子良是不挺可怜的?” “可怜什么?要怪就怪他自己傻咯,世上哪有什么真挚的友情啊,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更何况还仅仅是个老乡。” “也对。” 虽是嘴上这么讲,李幼斌打心底还是觉着世上还是有真感情的,只不过寥寥无几罢了。 对于李幼斌而言,跟陆朝玲在一起的时光是最有意思的,很温馨,就像情侣一样。 他其实也说不上他跟陆朝玲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说是朋友吧,多了那么点东西。说是恋人吧,却也没捅破过。 其实在别人眼中他俩早就已经是情侣了,甚至于连陆朝玲的闺蜜都是这么觉得。不过说来也对,哪有不是情侣的俩人天天腻在一起的? 只有他们两人才清楚他们之间的关系。 李幼斌知道陆朝玲还是对他还是挺上心的。 因为在她脖子里挂的那个坠子,就是他在仁寿山抠的石子儿做成的。 在他和她之间好像隔着那么一层纱,看似很薄,一下就能捅破,实际上他们都不敢伸手去触碰,生怕捅破了这层纱,彼此之间会装上一堵墙,彻底将他们分隔两地。 有时候李幼斌还是挺羡慕吉子良的,他付出的感情总是那么简单纯粹。 吉子良是个性子很直的人,他喜欢一个人的话,是敢放手去追求的,不论结果。虽然最后也没能落得一个感人的结局,但确实付诸过行动。 李幼斌是不敢的,就像他喜欢陆朝玲,他不会不顾一切的去向她表白,他还是很害怕被拒绝的,尤其是吉子良经历了这样一件事之后就更不敢随意追求了。 不仅仅是怕被拒绝,更怕的还是失去。 14.命运中的相遇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命运有时候就像两条线,交汇了一次之后还会有第二次个交汇点。 关于李幼斌跟陆朝玲之间的情感,不知道该如何定论,像是爱情,又不是爱情。 爱情是两个人不了分离,离开了彼此对方都很难独自生活。但是李幼斌跟陆朝玲即便分隔两地也是有自己的小圈子的。 李幼斌养了一条鱼,陆朝玲送的。 鱼是很难养活的,我们都知道,早一点或是晚一天换水都会影响到它的生命。 这条鱼在李幼斌手上仅仅活了一个礼拜。 当李幼斌看到它翻着肚皮漂在水面的时候他就预感即将会有一场战争。 他最初是想丢到底下垃圾桶再买一条,瞒着陆朝玲的。 后来想来想去还是告诉了她。 她的反应远比想象中的要大。 “什么?你居然把它养死了?那是我送给你的唉,你一点都不重视我给你的东西,你知道你送我的一块石头我都小心的保存到现在。” “不就是一条鱼嘛……”李幼斌小声低估,他觉得陆朝玲有些无理取闹。 “仅仅是一条鱼?那是我送给你的,我的心意,你就把它当一条鱼养?” “我错了。” 李幼斌是不懂这些女人的逻辑的,但他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儿,主动认错就对了。但是这次好像不怎么管用。 “一句错了就完了?”陆朝玲还是咄咄逼人。 “你又不是我女朋友,你还要我怎么地?”李幼斌也是有些生气,语气也有点生硬,但是这句话说出来他就后悔了。 果然。 “那你以后都不用再找我了!” 当时李幼斌还是很生气的,觉得陆朝玲有些莫名其妙,后来也就释然了,女孩子嘛,一个月总有那么几天脾气不稳定,他可能正好撞上了,等这几天过去他道个歉应该就好了。 生活中没有了陆朝玲还真有些不习惯,起初几天没什么的,越到后来越不自然,总觉得生活中少了一些趣味。 无奈之下又去了“酒肆”。 酒肆还是跟往常一样清净,老板也像往常一样热情,唯一的变化就是店面的装修风格变了,整个翻新了一遍。 “今天怎么一个人,没带小女朋友?”酒肆的老板从架子上取了一瓶牛栏山放在桌子上。 “闹别扭,而且她也不是我的女朋友。” “哦,女孩子嘛,都爱面子的,哄哄就好了。”老板自动忽略了李幼斌的后半句话,拿了两个酒盅。 “这是?”李幼斌直接周围的墙壁露出了疑惑的表情,知道这老板是个怀旧的人,不知为何装修了店铺,而且一改以往忧郁的风格,看上去还挺舒畅。 “没什么,就是以前的店面属实有点旧了,翻新一下。” “也对,也是该装修一下了。” “一起喝几个?今天我请。”老板端起牛栏山拧开了瓶盖,他看起来心情不错。 “不用做吃的?” “今天有人做。”老板很神秘的一笑。 “那喝一个。” 虽说疑惑,但也没问。 李幼斌端起酒瓶给一人倒了一个。 “来!” 心情不好的时候,酒是最好的药,不管心情有多差,喝点酒都会舒畅很多。 而且也不光光是治这个,冬天天特别冷的时候喝点酒也很暖和,刚进来的时候李幼斌还冻的脸红鼻子青。两盅白酒下肚,感觉全身都暖呼呼的。 喝了不一会儿,一个瘦瘦的女的从厨房端了两盘烤羊肉出来了。 “这位是?”李幼斌向老板投去了疑问的目光。 “我媳妇。”老板解释。 李幼斌点点头。 女的看起来很贤惠,把烤肉放到桌子上冲李幼斌一笑,然后就回厨房去了。 “回来了?”李幼斌看向老板。 “回来了。”老板发自内心的笑了,笑的很开心。 他端起酒盅:“走一个?” “走一个!” 一盅酒下去,老板吃了口肉,讲起了他媳妇离开之后的故事。 他那时候出差一个礼拜没回家,她实在受不了了就离开了。 其实她笔下的男人都是骗他的,就是为了让他死心,离开了她也能好好的踏踏实实过日子。 她那时候是真的以为他在外边有人的,确实是很伤心,对他也很失望。 刚走的时候她是去了朋友家住着,后来寻思一直住在人家家里不作为也挺不好意思,就自己出去找工作。 找工作是很难的,尤其是像她这种没上过大学的。 后来经人介绍了一份工作,待遇听起来还不错,当时的她哪顾得了那么多,听说有人要她就赶紧去了,谁知进了一个传销组织。 进去之后她被带到了云南,里边的人就让打电话拉别人圈钱,但她死活不肯,就被关起来打。 他们下手挺狠,打的皮开肉绽,有时候她受不了了也想过妥协,但是一想起她能拉的人就咬牙忍住了,她那就时候后悔了,她觉得她不应该离开他,甚至有时候觉得自己可能会死在那里,可能这辈子都再见不到他了。 她还是挺幸运的,骗她进去的那个传销组织有人逃跑了,逃出去之后报了警,云南的那个据点被警察一锅端了,她也就出来了。 出来后她也没去找过他,她觉得她对不起他。 她没能坚持把这段感情进行到最后,她没脸见他。 她回到了兰州,在城关开了一家店,叫“久久”。 城关离桃林一个半小时的车程,隔一段时间她就会回到那边远远看他一眼。 那时候她才知道原来他从来都没有出过轨,她离开之后他一直是一个人在生活。 她哭了,她很想冲过去抱住那个深爱的男人,但是她始终没能迈出那一步,她有她的顾虑。 有次回来的时候她碰到了以前的街坊,跟她聊了些关于他的事。 邻居告诉她他很想念她,她走了之后他一直在等她,希望她能够回去。 她很感动,但最终却没有勇气走向他。 直到有一天,她闲下来之后又去看他,没想到刚下车就碰到了他。 四目相对,是那样熟悉。 他们都哭了,哭的时候脸上带着笑。 眼泪洗刷了几年来的心酸和思念,然后他就带她回去了。 她跟他讲了这些年她的经历,他很认真的听完了,并告诉她,不管她变成什么样,他都会一直爱着她。 故事的结局很美满,也很感人。 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李幼斌掏出钱想结账,老板死活不要。 回到学校后李幼斌拨通了陆朝玲的电话。 显示的是无人接听。 他想:她可能已经睡了吧。 15.期末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我们大胆的讨论爱情,却时常被爱情折磨。 陆朝玲是真的生气了,好几天没有接李幼斌的电话。 李幼斌有点着急。 元旦一过也差不多该到放假的时候了,他是很怕这段时间陆朝玲不理他,回家之前他连一面都见不着。 着急是着急,也没有任何办法。 不管是工作的或是上学的,在临近年末的时候都是有对一年的一个总结的。工作上叫年终总结,学习上叫期末考试。 除了期末考试,社团也是需要一年的工作总结的,叫“述职报告”,是每个人都要准备的。李幼斌也不例外。 当然不单单是准备一份就行的,还要上台口述的。 其实这两天李幼斌还是挺忙的,除了文学社的述职报告,他还要准备系上的新年晚会的演出。 系上的演出是定在了二号晚上的,跟文学社的述职大会在同一天。 述职大会五点开始,新年晚会是在六点,如果他直接先去参加述职大会文艺晚会指定是赶不上的。 问题是他还不单这两个活动,他一直不会合理的规划时间,因此还报了普通话考试,所有的事情都堆在了同一天。 普通话考试肯定是去不了了。 跟文学社社长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先去述职大会,让他第一个述职,完了提前离开去参加系上的活动。 李幼斌四点半跟炫子吃了个饭就去了综合楼二楼额学术报告厅,那里是述职大会的开会地点。 过去的时候除了文学社大二的几个部长和社长副社之外没几个人。 李幼斌跟炫子签到之后随便找了个中间的位置坐了下来。 炫子在一旁絮絮叨叨的讲着他那几条碰到的有趣的事儿,李幼斌嘴上答应,心思却不在这,目光时不时的瞅向门口,他在等陆朝玲。 五点钟的时候述职大会准时开始,陆朝玲没有来。 等文学社社长副社致辞之后就到述职环节。 李幼斌是说好的第一个上台的,走上讲台站定之后不急着发言,他先是仔细的扫视了一遍台下的所有人,确定看不到陆朝玲的身影之后叹了口气,讲起他这一学期在文学社的见闻和做出的贡献。 讲的过程当中他依旧报有一丝企盼,期待着陆朝玲现身,他希望跟她方面道个歉。 “谢谢大家,我是李幼斌。” 台下响起了礼貌性的掌声,陆朝玲最终没有出现。 李幼斌述职用了十分钟,他下来之后又在座位上坐了二十几分钟。汽车系文艺部已经发来好几个消息催他过去布置晚会现场,无奈之下只能离开。 经过他们部长身边的时候李幼斌停下了。 “不是说述职大会所有人都要到吗,陆朝玲怎么没来?” “陆朝玲有事儿,晚点过来,差不多七点多才能过来。”她对着李幼斌意味深长的一笑,“怎么,想她了?” “没有没有。” 李幼斌尴尬的摆摆手,快步离开了学报厅。 汽车系演出地点定在了第五教学楼四楼讲堂,李幼斌到地方的时候人已经来的差不多了。 李幼斌准备的节目是一个相声,搭档是他们班一个胖胖的同学。 他们这个节目是第一场,学生会那些领导最看重的就是这个节目,是万万不能出岔子的,李幼斌压力也挺大。 在幕后等着的时候已经紧张的不行了。 等人观众差不多坐满的时候晚会开始,先是主持人致辞报幕,然后就是李幼斌他们上场。 刚开始是有些紧张的,慢慢的也就好了。 他们这个相声笑点还是挺多的,演出效果还不错,跟预想的差不多,李幼斌也因为这个相声在汽车系知名度直线上升。 后来出去街上碰到人打招呼:“唉,你,你这么眼熟,哦对,你是那个说相声的。” 同学们这样也就算了,结果有天数学老师上课,提问题的时候叫不上名字,指着李幼斌:“来,那个说相声的,你来回答这道题。” 当然这都是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了。 演出还是挺成功的,退到幕后的时候主持人对他竖起了大拇指。 他这一场演完的时候是六点四十。 演完之后他没有看接下来的节目,急匆匆的脱了演出服就离开了讲堂。 他去了综合楼,在综合楼前边的长椅上坐着。 他在等陆朝玲。 脑海中闪过跟陆朝玲相遇之后的一幕幕,他不由得露出了笑。 陆朝玲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七点半了。 一眼就看到了长椅上低头坐着的李幼斌,本想转身离开,思索之后还是走了过去。 “喂!”陆朝玲站在李幼斌跟前,居高临下的看着他。 李幼斌抬头,赶忙站了起来,一米八的大高个就像个小绵羊一样不知所措的站在她面前,低着头支支吾吾的说了句:“对不起。” “什么对不起?”陆朝玲见他这个样子的也有些好笑。 “就前几天那事儿嘛。”李幼斌有些委屈。 “好了,原谅你是不可能得,但是给你努力的机会。”陆朝玲背着手咧嘴一笑。 听到前半句的时候李幼斌心头一沉,但是后半句一出来他马上就笑了。 “吃点东西?” “嗯。” 出了校门,两人找了家牛肉面馆。 兰州最出名的当然是牛肉面,其他的没有,牛肉面馆倒是挺多。 “你这几天就像消失了一样,打电话也不接,可担心死我了。”李幼斌端起茶壶一人倒了一杯。 “你还有担心的时候呀,成天没心没肺的。”陆朝玲露出了不屑的表情。 “你不知道我这几天真的是魂不守舍的,无时无刻不在像你。” “切,男人的嘴,骗人的鬼。”陆朝玲撇撇嘴,“其实我那天也不是故意跟你发脾气,主要是那天跟我闺蜜吵了一架,心情不好,没处撒气就只能发你身上咯。” “啊?”李幼斌满头黑线,原来他是撞枪口上了。 “本来打算跟你发泄一下就好了,结果你还有脾气了,说了那么一句话,那谁不生气。”陆朝玲撇撇嘴。 “额……”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分分合合,点点滴滴拼凑起来就是故事了。 16.别给自己留下遗憾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时间就像是一条河,宽敞的地方流得缓慢,狭窄的地方流的急促。 一学期说长不长,过的还是挺快的。 期末考试是最难受的时候了,认真学过的怕发挥失常,认真混日子的怕挂科。 李幼斌对期末考试倒是没什么好怕的,他从来不在意这个,考好考不好都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大不了下次考好就是了。 当然这么想的也就李幼斌一个。 他的舍友还是很怕挂科的,考试的前一天都去图书馆复习,只有他一个人躺在宿舍打游戏。 游戏打的多了也是很头疼的。 李幼斌感觉眼睛有些干巴,就寻思下去买瓶眼药水缓缓。 到楼下的时候正巧碰到了陆朝玲,跟她在一起的还有她的闺蜜。 她俩搂着彼此的胳膊,看来已经和好了。 “去哪儿?”陆朝玲也看到了李幼斌。 “药店。” “怎么了?” “眼睛干巴,你呢,去哪?” “爬山,一起?” “嗯……好吗?”李幼斌看了眼她的闺蜜。 “有什么不好?” 去药店买了眼药水。 出来后就跟陆朝玲他们转了会。 他们能去的地方无非就学校附近,仁寿山呐什么的一些地方。 仁寿山还是挺高的。 说是爬山,其实就是沿着水泥路往上走,说累不累,说不累呢确实有些狂,是对山的不尊重。 陆朝玲跟她闺蜜看得出来确实挺累的,女孩子嘛,肯定体力是不如男生的。 仁寿山的山顶有一片桃花林子,是爱情的圣地,三三两两的到处都是情侣。 两人一对转悠很正常,但是仨人一块儿开这种地方是不合适,就像李幼斌他们三个。 他总觉得周围有人在用怪异的眼光打量他们仨,也可能是心理作用的缘故,俗话说“身正不怕影子斜”,其实周围的人都在忙着搞对象,没人愿意看他们的,就是李幼斌自己心里觉着别扭。 他们找了个人少的地方。 “你们系什么时候考完?”陆朝玲拉着她闺蜜坐在石凳上。 “十号吧。”李幼斌靠在一旁。 “考完了就回去?” “不然呢?” “你不是喜欢我吗,不打算留下来多陪陪我?” “陪你你能当我女朋友吗?” “不能。” “那不就结了。” 有时候跟陆朝玲谈起这些的时候李幼斌心里总是憋得慌,明明互相对彼此都有好感的人却偏偏不答应。 他一直有个疑问,他是知道陆朝玲对他也有感情的,但他不明白为什么她一直在拒绝他。 这种情况给他的感觉就像很多狗血剧中女主养在身边的备胎一样的,即便心里很清楚陆朝不是那样儿的人,但始终就是有些难受。 沉默半晌,李幼斌开口。 “你呢,什么时候考完?” “我们九号就考完了,但是我不打算回去,我想再玩几天。” “十五号宿舍就不让住人了。” “那就十四号走。” “你可真会算时间。” 陆朝玲的闺蜜看起来是个很安静的女孩子,披散着头发,戴着眼镜,一个人安静的坐在旁边看陆朝玲跟李幼斌聊天。 或许在她的眼中李幼斌跟陆朝玲的关系也是很好笑的吧,就正如她嘴角擒着的笑一样。 从旁观者的眼界看他俩的感情确实是挺奇怪的,明明相爱,一个不敢认真说,一个从不认真听。 在他们口中爱情之类的字眼就好像是玩笑话,说是说,也就听听罢了,从不放在心上。 就像李幼斌经常说的他喜欢陆朝玲,他是真心的,陆朝玲有可能觉得他是开玩笑,或是强行让自己觉得他是在开玩笑,玩笑话对她来说更加容易接受。 “你们两个人好奇怪。”陆朝玲的闺蜜听着二人的言谈说了这么一句话。 “什么很奇怪?”陆朝玲和李幼斌齐刷刷的看向她闺蜜。 “明明很像情侣,却又不是情侣。” “像吗?”陆朝玲看向李幼斌,两人对视几秒后都笑了。 “像!” 在外人的眼中他们就是情侣,但是在他们自己的眼中又好像缺了点什么东西。 缺少感觉?不是,两人对对方都是有感情的。 缺少默契?也不是,他们有时候都能不约而同的说出一句话。 能缺什么?没什么好缺的了。他们真的已经具备了所有情侣具备的所有条件,除了接过吻没上过床他们真的没什么好干的了。 像极了一对情人。 每次李幼斌都是欲言又止,他很想认认真真的向陆朝玲告白。但他一直猜不透她的心,他怕他付诸行动之后会彻底的失去她。 被感情伤过的人以后再次碰到会小心翼翼,怕重蹈覆辙。 李幼斌的想法是:要么就一直是朋友,要么就一直是恋人,千万不要先是恋人后成朋友,那样的朋友还能算是朋友吗? 在仁寿山玩到七点多的时候陆朝玲肚子饿了,几人也就下课山。 学校附近新开了一家面店,叫“臊子拌面”。 李幼斌带陆朝玲他们去了这家店。 这家店的名字确实起的很有意思,因为他们家店里的吃食确实只有一种“臊子面”。 这点是很奇怪的,毕竟人吃多了一种东西总是会腻的,想单单靠一种吃食吸引顾客是很难的。就像底下的牛肉面馆,虽然名字叫牛肉面馆,但里边的面食种类还是挺多的,炒面、干拌什么的都有。 臊子面馆的服务态度还是特别好的,也可能是刚开起来的缘故吧,到店里边吃饭会有人给你端茶倒水,跟附近的其他几家点比起来确实好了不少。 臊子面里的臊子是猪肉的。 因为兰职这一块儿回族人特别多,他们几乎垄断了餐饮这个行业,就连学校食堂都是回族人在做饭。 在这里吃一顿猪肉是很难的,有时候甚至进店不敢问有没有猪肉,怕遇到回族的老板尴尬。 这顿吃的还是挺舒服的,毕竟半年没见过猪肉了。 出来之后陆朝玲接了个电话就回去了。 临走的时候搭在李幼斌肩膀上对着他的耳朵悄悄说了句话。 “别给自己留下遗憾。” 李幼斌买了瓶水,蹲在路边喝着水看着陆朝玲渐渐模糊的背影,细细琢磨她这句话的含义。 17.火车趣闻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生活中总是充满这样那样的趣事儿,有时候多注意周围的事情,会发现其中的乐趣。 放假回家实所有人都喜闻乐见的事儿。 李幼斌却偏偏不这么想,因为家里没有陆朝玲。 不知道陆朝玲怎么想,反正他是一天不见都觉得心里边慌慌的。 那天回去之后李幼斌其实仔细琢磨了一下陆朝玲的那句话,他总觉得陆朝玲是在暗示他向她表白,但是似乎又不是那么回事。 纠结了一番之后还是决定先不跟她表白了,等感情深点的时候再说。 回家的票早就买好了,考完试之后见了陆朝玲一面就匆匆踏上了归途。 这时候正是放假的高峰期,几乎所有的大学都在这时候放假,从安宁到城关的路堵的水泄不通,他打车整整四个小时才到火车站。 到火车站进站的时候刚好他那辆车检票。 上了车看着窗外。 “将近两个月见不着她了呀。”李幼斌叹了口气,从书包里掏出耳机挂耳朵上,双手抱在胸前睡了过去。 本来炫子也是说好的跟他一起走的,后来说是谈了个对象,去陪对象把票退了,就只剩李幼斌一个人了。 火车是个很神奇的地方,什么样的人都有。 最奇葩的就是买了站票躺在地上睡觉的人。 挺大肚子一个男的,躺在过道里边儿直接占满了整个过道,乘务员也过来赶过几回,过来的时候站起来,走了又躺下了。 说多了也就懒得说了,由着他去吧。 我们都知道平时坐火车的时候车上有些乘务员还是什么的推着一个手推车在车厢里转着买东西。 那小伙子躺的正舒服的时候推着个手推车呦呵着就过来了。 “花生瓜子啤酒便宜卖,新疆特产大枣老甜老甜了。” 推着推着车不走了,撞了什么东西,阿姨还使劲来回推两下看能不能推过去。 “哎呦!谁这么缺心眼撞我?” 突然前边站起来个一百八十斤的大小伙子,摸着脑袋怒视阿姨。 “呦,不好意思啊。”阿姨这回也知道自己撞的是什么东西了,“你说你挺大一人你躺地上干嘛,这不堵着过道了吗?” 小伙还挺横:“我乐意!” 李幼斌是挺能理解小伙子的,他不装的狠一点面子上下不来。 “你乐意,你乐意你也不能躺过道睡觉啊。”阿姨有些着急。 “行行行,你赶紧过去把你啊。”胖小伙子被吵醒也有些不耐烦了,冲阿姨摆摆手。 “现在年轻人怎么这样没素质……”阿姨瞪了眼小伙子,推着车骂骂咧咧的走了。 等她过去了,那小伙子还是不长记性,翻过身就躺地上去了,不大会儿就响起了鼾声。 李幼斌看着地上的小伙子,有些好笑,这小伙挺有意思。 坐在火车上看风景还是挺有意思,但是火车上除了成年人还有一些小孩。有些小孩子是特别顽皮的,我们管这种叫熊孩子。 在李幼斌不远处就有个孩子,哇哇哭。 哭是因为玩水的时候把水破到了邻座的男人身上,男的也没惯着他,狠狠的就给屁股一巴掌,一巴掌就给打哭了。 孩子的妈就在边儿坐着,看到这一幕脸刷一下就黑了,他觉得男人的做法太过分,就边哄孩子边骂那个男的。 那男的是在受不了了就跑去卫生间了。 熊孩子见男人走了立马不哭了,像个没事人儿一样的又开始玩水,拿着水杯哗哗往自己手上浇。 小孩对面做着个学生,也是看不惯小孩和他妈,从包里掏出保温杯递给小孩,还假装心善的说:“来,哥哥的水给你玩儿。” 小孩接过去。 大学生正在那偷着乐呢,小孩拧开盖子“哗”一下全泼他身上了。 一杯水下去给大学生烫的整个胳膊都红了,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一把夺过被子就要揍小孩。但是转头看了眼她妈又讪讪的将被子装包里,也站起来跑厕所去了。 这倒是把车厢这头的一胖子乐坏了,胖子买的站票,正愁没地儿坐呢,既然俩人都走了他正好过去坐坐,反正看样子两人一时半会也没有回来的打算。 这么想着就拖着二百斤的大肚子往前走,走着走着感觉踩到什么东西了。 “哎呦,这又他妈谁呀!” 地上传来一声叫骂,大胖子挪开脚。 站起来个胖小伙,指着胖子的鼻子就是一顿骂。 “你不长眼睛啊?” “肚子太大,挡住了,没发现地上有个人。” “你说你长那么肥你走路还不看道,你想踩死谁呀你,有意见就说。” “你也没多瘦。” “我不瘦,我不瘦我碍着你了?”胖小子被这句怼的有些不知道说啥。 “碍着我了,你这挡道,不光碍着我了。” “你、你、你这说话咋那么欠儿呢,这你得亏踩我肚子上了,你再往下一点你都摊上事儿知道不。” “反正受伤的是你。” “哎,你这个人。”胖小子指着胖子的肚子指了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最终像泄气的皮球似的侧开身,“你赶紧过去你。” 胖小子白了他一眼,也再没说啥,直直的走到熊孩子前边的座位一屁股坐下。 李幼斌下车的地方叫陇西,是个挺大的县城。 兰州离陇西还是挺近的,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 到陇西下了车,深吸口气,李幼斌心情一阵舒畅,再次闻到了熟悉的空气。 他的高中就是在这个县城上的,生活了三年,还是有些感情的。 出了火车站已经有几个高中时候的狐朋狗友在路边等着了。 看到李幼斌出来很热情的迎了上来。 “李哥,好久不见,这气色不错呀。” 李幼斌看了眼满头黄毛的小伙,不由得撇撇嘴。 “你可得了吧,我是还不错,你看看你染的那是个啥玩意,跟个混子似的。” “混子怎么了,李哥你可别忘了,以前读高中的时候哥几个的愿望可都是当个混子,后来就你去上大学了。” 被提起黑历史李幼斌表情有些不自然,瞪了黄毛一眼,说:“还是好好的找份正经工作吧,别一天瞎混了。” “哈哈,李哥你太小看我了,我现在在工地上打工,虽然染的是黄头发,但是挣得是血汗钱。” 18.酒桌上的情义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兄弟有时候像是那么回事儿,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挺深厚的,在某些时刻却也不那么深刻。 李幼斌跟黄毛是高中时候的同学。 高中的李幼斌不跟这时候一样,特别顽劣,净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认识几个“哥们儿”,成天想着去当混子。 记得上高中那会儿有一部日本电影在他们这些人当中特别流行,叫“热血高校”。也可能是受到了这部电影的熏陶或是怎么地,反正一帮人混在一起成天不干好事,就喝酒,喝完酒就打架闹事。 说起这些还满满的是回忆。 酒桌上是很少谈现在的,都谈一些往事。 谈起往事就会谈起一些狐朋狗友啊什么的。 来接李幼斌的是他高中的几个同学,都没考上大学,两个在复读,其余的都步入社会了。 在社会混迹了几年也知道钱不好挣了,虽然发型没什么变化,但是谈起毕业后的经历,心态变化还是挺大的。 蜀都饭庄是陇西特别有名气的一家饭馆。 其实里边装修什么的跟大酒店没法比的,好在饭菜好吃,要价也合理,挺地道的一家店,店也挺大,两层楼。 每次聚会都在这家吃,去的次数多了跟老板店员也都熟悉,去了别地儿倒感觉挺生疏。 来的时候李幼斌第一个想起的是老大丁海强。 丁海强大学也是在兰州,但是因为他读的那所艺校是在新区,离安宁特别远,就没怎么见过,也只有放假的时候有时间。 丁海强是十号下午六点的票,到陇西差不多得八点半。 李幼斌下车那会才是下午四点,也就没打算等丁海强了,跟接他的几个人去了蜀都饭庄。 跟丁海强也是说好了,让他一下车就去蜀都饭庄找他们去。 不知什么缘故,蜀都饭庄有些冷清。 前台也换掉了。 “您好,几位?” “五个,一会还来人。” “好的,这边请。”前台迎宾径直向二楼走。 李幼斌他们也跟了上去。 “你们老板不在吗?” “在后边呢。” “那麻烦你一会跟他说一声,就说有熟人来,想跟他碰两杯。” “好的先生。”小姐微笑点头,大概是听出来来人跟自己老板熟的缘故,礼仪也更加周到了。 有些人是变化挺快的。 老赵是李幼斌以前的同桌,这之前说过的,他今天也在接李幼斌的几个人里边,同来的还有经常一起玩的另一个同学小米。 这俩人高考的时候没考上,就补习了,也没在文中,去了一中,毕竟陇西最好的还是一中嘛。 去了那之后俩人变化也是挺大的,以前跟李幼斌一样,考试也就是个一百多分,发挥好一点能考二百多。 今年听说开始学了,考的也挺好,都能上四百分了。 “好好学,不错,咱哥几个里边没出过本科生,这可就看你俩的了。” 酒店有个规律就是当客人点了酒之后是先上酒的,蜀都也这样。 李幼斌打开一瓶给哥几个倒上。 “没有没有没有,这能不能考上还两说呢。” 可能是太久没见了,老赵也不像以前那么没皮没脸,开始谦虚。 “哎,说什么丧气话,哥几个都看好你俩。”李幼斌摆摆手,从桌上端起酒杯,环顾一周,“咱敬老赵和小米一个,希望他俩明年能考上一个好大学。” “干!” 虽说一帮人看起来像是混子,实际上也是有规矩有礼仪的。 因为听说李幼斌他老大要来的缘故,包间最里边的一个位置是空出来的,为什么非要空最里边的是有讲究的。 按照李幼斌他们家乡的说法,最尊者坐主位,所谓主位就是跟门正对的位置,也就是最里边的位置,而几个人里边李幼斌是最有威望的,这位置本该李幼斌来坐,但是因为一会丁海强要来,这位置就空下来了,免得一会换位子麻烦。 丁海强是李幼斌的拜把子大哥,可以说高中三年都是他罩着李幼斌的,他坐在主位没人会说啥,何况在座的还都认识丁海强,知道他是个怎样的人。 “哎,李哥,你不是喜欢喝白的吗?怎么这一年换口味了?”黄毛端起酒瓶开始逐一倒酒。 “换什么呀,你们不都喝啤的嘛,我这入乡随俗,陪你们喝。” “你可别,哥几个里边你最大,你要想喝白的我们陪你喝。” “没事没事,以后也别说谁大谁大的了,现在不兴这套,现在都文明了,讲究人人平等,没什么大小之分了。” “话是这么说,但是你总不能跟你大哥不讲尊卑吧,那平等不了。” “你要这么说的话也有道理。” 社会是讲人人平等的,平等也是相对的。 “黄毛说你在工地打工?” “对,工地挺不错的,一天挺累,挺充实,挣钱也多,挺不错。”黄毛掏出跟烟递给李幼斌。。 “是吧,懂事儿了,想起以前干的那些事儿,想起以前那些想法都觉着有些好笑。”李幼斌点上烟。 他看出来黄毛确实是变化挺大,这些话他应该是发自内心的。 吸了口烟,有些被呛到。 李幼斌去学校之后就没抽烟,长时间没抽再次点着有些不习惯,但又不能不抽,这些朋友不像大学那些人成天玩心思,都老实,讲究烟酒不分家。 “是挺好笑。” 不大会儿,菜就逐一上来了。 几人也饿了,动起筷子。 门被推开,进来个穿西装的,乐呵呵的拿着一瓶五粮液进来了。 “小李,我就知道是你小子,怎么来也不跟说一声啊?” 来的正是蜀都的老板。 老板人是挺和善的,跟李幼斌关系也好,经常一块儿喝酒,主要是这老板也喜欢喝白酒。 “没有没有,刚回来,这不一回来就来找你了吗?”李幼斌赶紧站起来,笑嘻嘻的揽过老板的肩膀,送他坐到了旁边的座位上。 “你小子呀,唉,你去兰州之后啊,这几个小子也不过来,有时候想喝点,也每个人陪着,可把我给急的,就盼着你回来呢。” 听到这黄毛插上话了。 “老付啊,你是知道,我们也都长大了,也是时候养活自己了,哪有时间喝酒啊。” “也对。”老付点点头,打开抱过来的一瓶五粮液,拿两个酒盅给他和李幼斌一人倒了一盅。 不是不想给其他人喝,一般他俩喝起来了别人都是不掺和的,喝完啤酒喝白酒,陪不住嘛。 朋友间的情义就像这酒盅里的五粮液,浓烈,一口下去嗓子火辣辣的。 19.老付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酒成了饭桌上交流的媒介,不认识的人喝顿酒成了朋友,朋友喝顿酒成了熟人,熟人喝顿酒反而大打出手。 老付是蜀都饭庄的老板。 跟李幼斌认识的时候李幼斌还是个初二的小伙子。 每次他有心事都去老付这喝酒,借酒浇愁。 起初老付看他来要两瓶白酒是带着嘲笑的,像多半是谁家不懂事的大小伙子,没喝过酒,不知道喝酒的难受。 可当十分钟不到,一个人喝完了一瓶的时候,老付才觉得自己看走眼了,这小子有些东西啊。 带了瓶五粮液走到李幼斌旁边。 “小子,酒量不错,喝一个?”老付对李幼斌摆了摆手里的五粮液。 “坐。”李幼斌点点头,随后又指了指桌上的牛栏山,“我这可没有好酒。” “没事儿。”老付露出无所谓的表情,“我是这家老板,今天你这顿我请了,就喜欢结交酒量好的朋友。” “爽快。”李幼斌端起酒倒了两个,一个递向老付,自己拿了一个。 缘分是种很神奇的东西,看似互不相干的两个人聊着聊着就能聊出一大堆关系。 “小兄弟怎么称呼?”付老板喝干盅里的酒。 “李幼斌,你呢?” “我姓付,大家都叫我老付。” “老付,听起来不错的。” “你叫李幼斌?你上的文中?”老付像是想起了什么。 “你怎么知道?”李幼斌有些吃惊。 “丁海强是你拜把子吧。” “哦,你认识他?”李幼斌恍然。 “何止是认识,铁兄弟。”老付笑了笑,“他经常来我这儿,也常跟我说起你,说你酒量怎么好,说你人怎么豪爽,像是性格比他还好一点,我当时是不信的,现在见了不信也信了。” “谬赞了。” “我以后就叫你小李吧,我都快奔三了,这样叫你应该也不欺负你。” “没有没有,付哥你想怎么叫怎么叫,称呼而已。” “叫什么付哥,叫老付就行。” “好的,老付。” 两人哈哈大笑,举起酒盅碰了一个。 这之后李幼斌就算是跟老付熟络了,隔三差五就跟着丁海强找老付喝酒,就这样三年免费喝了不少酒。 老付对李幼斌兄弟仨是很好的,也帮过他不少忙,每次在学校跟人打架叫的人里边总少不了老付。 也经常听老付讲起他以前的一些事情。 他高中没读完就出去打拼了,也不是他不想读书,据说他家当时是很穷,家里边孩子也多,父亲还长年卧病,可以说所有的不幸都发生在他身上。 家里是供不起这么多孩子上学的,他在家里排行老大,无奈之下就辍学出来打拼了,他是万万不能让自己的弟弟上不起学的。 后来跟着一家酒店的老板学了些手艺,因为做事认真,又忠心,得了老板赏识,让他做了酒店的经理。 老板的儿子继承了家里的产业之后他就离开了,那时候的他也攒了不少钱,在文峰开了这家蜀都饭庄,刚开始规模也小。 他开店店里的菜要价是很合理的,都便宜,口碑也好,就渐渐做大了。 谈起这些往事的时候老付还是有些感慨,想起那些年吃过的苦,确实是有些心酸。 李幼斌看着满脸通红的老付,心里还是挺佩服他的。 黄毛几个已经喝的横七竖八的躺包厢里了。 老赵虽然没躺下,却也有些昏沉的在一旁摇头晃脑。 老付也是醉了,跟李幼斌两个人喝了两瓶五粮液,胃里边有些翻滚。 他跟李幼斌不一样的地方是他喜欢喝五粮液,李幼斌喜欢喝牛栏山。 其实李幼斌以前是不挑酒的,因为没钱嘛,就喝牛栏山,喝的久了也就喝出感情了,喝其他酒倒是没感觉了。 他也是有些飘的,但是脸不红。 李幼斌跟别人不一样,他刚喝酒是上脸的,喝半瓶左右脸就红了,再喝就慢慢变白,越喝越白,到脸色惨白的时候就是醉的时候了。 丁海强推门进来的时候小米跟其余两人已经离开了。 包厢里就剩趴在桌子上打呼噜的黄毛、发呆的老赵、趴在李幼斌耳朵边上吹牛逼的老付和李幼斌。 见到丁海强来了,李幼斌赶忙起身迎接。 “老大,好久不见呐。” 张开手臂跟丁海强抱在一起,这是出于男人之间一种难以言喻的感情。 “好久不见,这学期咋样,没人欺负你吧。”放开对方后,丁海强细细打量李幼斌,从脸上到身上。 “没有,你了解我,谁会欺负我。”李幼斌笑笑,拉着丁海强胳膊往里边走。 “你就是太随和了,我怕你在外边受欺负。” 丁海强也是太关心李幼斌。 李幼斌虽然平时看着挺随和,挺不靠谱,但要真让人欺负了,吃亏的指定是欺负他的人。 高中的时候也是一号传奇人物,兄弟仨被人叫“火线三兄弟”。 老大丁海强人脉广,手段狠。 老二李幼斌人称“笑面虎”,表面和善,背地里下绊子从不手软。 老三炫子,是个智囊,智商长期高出别人一线,虽说用不在学习上,但是处理事情的能力确实数一数二。 当然这都是过去的事儿了。 看到丁海强进来,老付想站起来,可就是腿软。 丁海强也看出了老付的挣扎,走过去拍拍老付的肩膀:“行了老付,你就坐着吧,心思到了就行。” 说完就坐在了最后边的位置上。 这个位置是主位,专门给丁海强留的。 丁海强其实也习惯了,他不坐主位确实也没人坐,来的人都是他兄弟,都管他叫大哥。 就老付年龄大,辈分上却下去了。 老付管丁海强姐夫叫叔的。 “海哥,我今天确实是醉了,小李太能喝了,这我确实是心有余力不足啊。”虽说管丁海强姐夫叫叔,但跟丁海强却是各算各的,反正叫叔丁海强也不喜欢,就干脆叫哥了。 离开蜀都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店也早就打烊了,除了前台值班的其他员工也都离开了。 出了门深吸口气,酒顿时清醒了不少。 送丁海强回家之后李幼斌也打了个车回去了。 有时候过惯了勾心斗角的日子,偶尔也谈谈兄弟感情也还不错。 20.故乡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我们于世界上所得到的所有荣耀或是成就,都来自母亲。 很多时候在外边呆久了,常常忘了想家,每年回家成了一种规律,不回家的人也仅仅是打破了这种规律。 很少有身边的人说我回家是因为我想我爸我妈了,有些人甚至觉得说出这样的话丢人。 没什么丢人的。 想家是人之常情,李幼斌是这样认为的。当然在外国是怎样的不清楚,但至少在中国是这样。 李幼斌跟丁海强他们聚过之后是没有直接回家,先去见了他妈。 他妈在陇西工作。 见到母亲是在服装店的门口。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妈妈每次见到他第一件事就是给他买衣服,也可能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应为小时候家里穷,很多时候是没有新衣服穿的。 买的衣服也确实是不还看,李幼斌是跟他妈眼光差距挺大的,他喜欢的是那种宽松的、慵懒的衣服,他妈妈就喜欢运动服,各种款式的运动服。他爸也是有这个爱好,所以他爸经常是穿着运动服的,他们估计也就理所当然的认为儿子也喜欢穿运动服了吧 确实是不喜欢,但他也不敢说,说出来是感觉老妈没眼光,不仅不敢说,你还得天天穿着,装出一副很喜欢的样子。 母亲有时候是很天真的,李幼斌这样做的结果就是让他妈认为他真的喜欢运动服,以后买衣服也就全是运动服了。 冬天买冬款,夏天买薄款。 好不容易从服装店出来了,出来之后紧接着就是去吃饭。 其实李幼斌早餐是刚吃过不久的,但是她妈不信。 母亲永远感觉儿子是没吃饱的。 小时候表现的最明显,每次他母亲给他盛饭的时候都是一勺一勺压进去的,那碗米饭倒过来都是倒不出来的,因为瓷实。 这样一碗米饭下去顶别人吃三碗,有时候都怀疑那个碗的容量。 就这还没完,一碗下去母亲还总觉得他没饱,还要再盛一碗,也有她的道理:“才吃了一碗怎么能饱了呢?” 一碗是一碗,装了三碗的量。 有时候我们也是真受不了,不耐烦了:“妈,你别,我真吃饱了。” “吃饱了怎么那么瘦?” 有时候也挺无语的。 李幼斌确实是瘦,这样一句出来他也没法反驳。 吃完饭出来李幼斌母亲就回去了。 李幼斌开始纠结于怎样回家,他家是在通渭一个小村子的,坐大巴的话有些不想坐,这边的的大巴车是很神奇的,车上可谓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 李幼斌最受不了的是车上抽烟的。 平时抽烟没什么的,他也抽,但是在车上这种封闭的空间里边闻着特别难受。 司机售票员什么的也是乡下人,不管这些,虽说车里边也贴着“请勿吸烟”的牌子,但也没几个人管那个。 山里人是豪爽的,不拘小节。 这种不拘小节体现在各种方面,除却待人友善之外经常随处抽烟,也随地小便。这与素质无关,是在大山里养成的习惯。 当然这不是在车上随便抽烟的理由。 不知道别人怎样,李幼斌是受不了的。 想来想去,最终还是给他爸打了电话。 “爸,我在陇西,你来接我吧。” “你坐班车回来吧,我这有点忙。” “我晕车。”李幼斌只得找个借口。 “晕车,你忍哈撒,再不你喝点药。” “你是不又在打牌?” “刚坐桌上,你要不你坐班车过来,到史庙儿下车我过来接你。” “你打牌你少打一点又么啥的,班车我是真不想坐。” 他爸最终还是没能熬住李幼斌的软磨硬泡。 开着车来到陇西的时候李幼斌刚从商店出来。 “上车。” 把车停在路边,没好气的瞪了眼李幼斌,向他摆摆手。 “脸气儿好一点撒,你这样儿抬头纹儿都出来了。”李幼斌没皮没脸的上了车。 “你说你,坐班车又么事儿,能把你咋撒。” “哎呀呀,反正你也就打牌,么撒大事。” “咱那山沟子里头儿你也知道,人都出去打工了,凑这么一桌不容易,我这一走他们三缺一,散了,以后可就难拼咯” “没事,以后我陪你打。” “你可后瞎扯了。” 回家的路上是很有趣的。 沿着公路走到史庙之后有一段土路,路两边全是地,地里边白茫茫的全是雪。 这边的地全是梯田,就一座山两边一阶一阶的往下,其他季节的时候这种阶梯感是很明显的。到了冬天反而有些不像梯田了,就单纯的像一座山。 放眼望去白花花的一片,偏阳的一面偶尔有些融化的地方,给雪白的大地缀上了一些斑点。 一路上没见过人。 快到村子的时候李幼斌他爸把车窗户摇下来了。 村里人都有这个规矩,因为进村见到人之后要问候的。 远远的看见一辆五菱,就知道是李幼斌他爸了。 村子里有车的也挺多,也都是面包车,有钱点的就皮卡车。不是买不起小轿车,很多小轿车价格还不如皮卡,主要是农村的地方面包车皮卡车好走。 有人可能觉得要买成越野车更好走,主要是没钱,农村人毕竟收入是有限的。就算是有钱却因为骨子里节俭的缘故,不可能掏出五六十万买个越野车。 在他们眼中买个越野车还不如买六七两十万块的车。 李幼斌他爸就是这类人的代表。 他家可以说是村子里的有钱人了,前几年禽流感昌盛的那会他家正好种了不少板蓝根、党参之类的药材,那年大卖,赚了不少。 但他爸就是省钱,赚了钱之后五万块钱买了辆五菱。 李幼斌倒是不觉得有什么,车好不好都没关系,能代步就行。 进村之后一路上都碰到人。 “老李,接儿子回来了呀?” “回来了二嫂。” “婶婶好。”李幼斌也头伸出去打招呼。 “好好好。” 村里人的纯朴在这时候就体现出来了,打招呼的时候声儿大,笑得也夸张。 也不夸张,在外地人眼中是有些夸张,在李幼斌他们眼里是很正常的,大家都这样。 到家之后先是见了奶奶,这是老规矩,回家之后先见长辈。 以前其实还有个规矩,就是回家之后先去祖宗的祠堂里边烧个香,现在观念淡了,除了逢年过节这条规矩平时也就不用了。 其实对于农村的一些事儿,也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不好是因为时代在进步,好是因为这些都是传统,都是文化。 村民也是,待人友善的性格在村里吃得开,一旦出了这方圆去了大城市,容易上当。 21.村里的文化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有些人喜欢一个人独处,有些人习惯一群人喧闹。 李幼斌回来的消息还是传播的挺快的。 他是个喜欢热闹的人。 同村的有几个玩伴是从小玩到大的,隔的却是挺远,李幼斌家在村这头,他们家在村那头,还有一个在村子最上头。 见着面的时候李幼斌还有些惊奇。 “宝哥小龙,你俩消息还挺快的啊。” 宝哥跟小龙是堂兄弟,都在村西头,小龙家在宝明家上边。 李家村全村人都是姓李的,也能才到俩人全名是什么,宝哥叫李宝明,小龙就厉害了,叫李小龙。 一起玩的时候也尝尝调侃:李小龙啊,咋一点不能打呢? “那可不,你来了能不快吗,大半年没见了。”李宝明笑眯眯的看着李幼斌。 他本来就眼睛小,脸上也肉多,啤酒肚肚子也挺起来大大的,笑起来就像弥勒佛。 来的时候也不空手,提着两瓶酒。酒是坛子的,也不是买的,是自家酿的。 看到手里提的东西李幼斌就知道今天又逃不掉了,但是看了眼坛子封口的布条却也挺馋,心里感慨:好久没喝过村里人酿的酒了。 “那走吧,屋里坐。” 来即是客,这是村里的习惯,不管谁来都算客人,即便是一个村的领居也是一样的。 客人来就是要招待的,把客人送上炕,摆上炕桌,往炕头的火炉子里边添点煤炭,茶罐放上去,再从厨房整些肉食凉菜的当下酒菜,这就算是过完了流程。 不知道其他地方的人喝茶是怎么喝的,可能大多数南方人喝的是泡茶,北方人大多数应该跟李幼斌他们这儿是一样的,喝“煮茶”。 所谓煮茶就是把桂圆大枣之类的干果跟茶叶放一块儿煮了,边煮边喝,水开了就倒上喝,然后再添水,如此往复。 一个东西一个地方跟其他地方的叫法是不一样的,就比如说这煮茶,在李幼斌家这块儿又多了一种叫法,叫“炖茶”,也有可能是方言的差异吧。字面意思上理解是差不多的,都是泡开水里嘛。 所以说这边人来客人了当妈的都会说这么一句话:“你把茶炖上,我去给准备吃食。” 到了李幼斌这儿又有些不一样。 李幼斌的爸一回来就急急匆匆跑去打牌了,家里边只剩奶奶。 奶奶倒也挺想招呼几个小伙子,从偏房的炕上往下边上爬,被李幼斌拦住了,他觉着他自己能照顾的来,奶奶也七十好几的人了,腿脚不利索。 宝明小龙也急急扶着老太太不让下来,他们可都是后生,让长两辈的老人做菜确实不合适。 老太太也没坚持,坐在炕后边笑嘻嘻的说:“那幼斌把宝明小龙招待一下,别亏待了人家,一年也就来这么几回。” “奶奶,我懂,您就放心吧。” “哈哈,好,好” 老人家老了,有些健忘,却也是好事儿,不管是好的坏的都记不住,一天总是乐呵呵的,倒也不错。 李幼斌炖上茶之后去厨房割了些猪头肉,从冰箱里去了两根排骨炖上,调了些凉菜端过去就算是下酒菜了。 他上炕的时候李宝明兄弟俩已经把酒倒上了。 这里人喝酒跟其他地方是不一样的,跟内蒙人有些像,却也不像。 大多数地方喝酒是放一副扑克牌,输了喝酒,这边不一样,有时候是干喝,有时候划拳。 东北人喝酒碗大,显得豪迈,图个痛快。甘肃人喝酒划拳,声儿大,图个热闹。 几个人凑一桌划拳,深夜的时候声音传出去老远,村里的狗吠也就停不下来了。当然这也是老一辈人的划拳。 年轻一点的也划拳,但是文雅了许多,嗓门小了很多,偶尔喝醉了也吼两嗓子,大多数时候还是把声音压的很低。 在跟李幼斌和李宝明喝酒的时候不兴这套,他俩在村里是出了名的能喝酒。 其他人划拳就是为了磨时间,他俩不一样,李宝明是不喜欢划拳,李幼斌是不会划拳,也懒得学,在他眼里喝酒就是喝酒,划拳简直就是在浪费喝酒的时间。 巧的是李宝明也这么想,这俩人凑到一起可是苦了李小龙,他没有两人那么能喝,若是干喝酒的话对他够呛。 喝不住两人也不硬灌,在他们眼里,能喝就能喝,喝不了就喝不了,没什么好强来的。 “什么时候回来的?”李幼斌端起茶罐一人倒了一杯茶。 “我刚回来没几天,小龙回来早,已经在家半个月了。”李宝明从桌上烟盒里抽出跟烟点上。 “小龙怎么这么早?”给茶罐里添满水放火炉子上之后李幼斌又看向李小龙。 “我们来的早,走的也早,估摸着十五过不了就得去学校。” “十五都过不了?那确实有些早了。” “唉,别提了,高中的时候年年开学早,还想着今年能过个十五再去学校,看来还是想多了呀。”李小龙夹了口菜送进嘴里。 “你们啥时候开学?”李宝明问李幼斌。 “我们迟了,正月应该快过完了吧。”李幼斌喝了口茶,“你们呢?” “我们也差不多。” “对了,雄伟来了没?” 李雄伟是村里头一个胖子,虽说是差不多上高中的时候才跟他们仨一起玩的,但是性格好,跟几人也就玩的来,挺搞笑一个小伙。 “没来,说是后天才回来。” 李家村就是这样,平日里是见不着人的,过节人也少。 人少是有原因的,李家村是个扶贫重点村,家家种药材,几年的时间经济突飞猛进,富人一下子多了,人有钱了就在城里买房,留下一些打理药材的,其余人都搬出去了,平时不回来,过年的时候回来一趟。 也就临近过年的时候村子里有些生气,该回来的不该回来的都回来了。 怎么会有不该回来的呢?村子里是有族谱的,凡是李家村的人,只要不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就是搬出去了,还算是村里的人。 但是如果犯了事,就会在族谱上把名字勾掉,这就不算是李家村的人了,而这一部分人,就是不该回来的。 文化是地域性的,中国有很多传统文化,但是族谱啊家谱之类的应该是共有的。 22.逢集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不知不觉,后知后觉。 放假的时间一天待在家里边时间还是过的挺快的。 悄无声息的年关将近。 在李幼斌这边村子里置办年货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儿,因为村子里没有买年货的地方。 这就产生了一种交易的场所叫集市。 集市很早以前甚至是唐朝或是更早就有的,很多先进的地方这类场所少了,但是农村还是保留了这一传统。 集市也有规律。 开集市的地方有很多,时间也是岔开的,可能是为了方便卖家每天都能赚到钱吧。 就比如说李家村这边,离他们最近的史庙是农历的三六十逢集,每个月的初三、初六、初十、十三……这些天就有卖东西的店家来史庙摆摊。 买什么的都有,一到过年买烟花爆、竹门神对联的居多。 农历二十三是小年的第一天。 这天也是史庙逢集。 很多人会在这天上街赶集,去置办年货。 李幼斌是不用去赶集的,因为他爸老早的就去陇西把年货置办好带回家了,他家现在缺的就对联和门神。 对联是不用买的,只需要买些红纸,写对联对李幼斌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儿。 李幼斌还是去了史庙。 他去不是为了赶集的,主要是想去凑热闹。 腊月二十之后的集市是很热闹的,附近村子里见过的没见过的都去,有去置办年货的,有去买吃食的,也有像李幼斌这样去瞎转悠的。 去了也不单单是图个热闹。 每年这个时候,邻近村子里上大学的、外出上班的大小姑娘们也都回家了,二十三这之后的几集,不管是原本就在家的还是外出回来的姑娘都会去集市转转,各色各样的都有。 所以李幼斌去集市还有一个目的,看姑娘。 腊月二十三这天,李幼斌睡得正熟的时候被李宝明的电话吵醒了。 起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急急忙忙收拾一下,随便吃了些早餐就去了李宝明家。 在农村,每家都有辆摩托车,李幼斌家也不例外,平日里就放在车棚底下没人骑,只有每年李幼斌放假回来的时候才骑一下。 本来这天去史庙是打算骑着摩托车的,结果不知怎的死活打不着火,无奈之下就去了李宝明家。 李宝明家跟李幼斌家差不多的,也有一辆摩托车,也是常年四季放院子里当标本,就每年李宝明回家出去玩的时候动一下。 在这地儿骑着摩托车出去还是挺拉风的,裹着军皮大衣,戴上墨镜,踩上一双假皮的雪地靴,抽着烟就上路了。 其实别人出发的时候差不多十一点了,急急的赶完集就回家了。 李幼斌他们出发这么早也是有原因的,先上去把该买的买上,然后等人多的时候找个高点的地儿看集上的姑娘吹口哨。 农村小伙都这样干,事实上对女孩子吹口哨是很不礼貌的,像流氓,招人憎厌。但是他们不在乎,反正也就是起哄,真让他们去搭讪还真不一定敢过去。 李幼斌虽说不吹口哨,却也挺喜欢看姑娘。 村里的姑娘不像城里的那么美艳,穿着也很朴素,但是不会去画厚厚的妆,大多数皮肤是小麦色的,很少有雪白的,偶尔一两个总显得与众不同。 并不是说小麦色的皮肤不好看,有些时候小麦色配上精致的五官是纯朴、天然的一种美,是没有经过后天雕琢的,这种美甚至于很多时候比化妆出来的更吸引人。 天生丽质的女孩子在哪里都是很少见的,长的漂亮又纯洁的女孩子更是少见。 在土坡上边呆的久了难免有些腿疼,最难忍的却不是腿疼,是腿疼的同时独自饿了。 “好久没吃过凉皮儿了。”李幼斌感叹一声。 “走,去吃去?”李宝明点了根烟。 “走!” 说走就走。 几人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依次跳下土堆。 集市上除却蔬菜水果烟花爆竹之外,还有一个行当是特别赚钱的,那就是卖凉皮和擀面皮的。 凉皮起源地据说是在陕西。 加工工艺李幼斌是不大清楚的,外形就是张薄薄的面皮儿,卷起来切成条子放碗里头,加上盐醋葱姜蒜,拌上一些黄瓜丝就可以吃了。 每次逢集的时候卖凉皮的提前把凉皮做好,在街上支个遮阳伞把做凉皮的家伙什摆在小车里边推进去,再往伞后边摆上几个折叠桌凳,这就算是一家凉皮店了。 李幼斌哥几个来到卖凉皮的地方的时候老板正吆喝着女儿给客人上凉皮。 看到那家的闺女哥几个挪不开眼了。 那姑娘上身穿着薄衬衫,下身是长长的碎花裙子,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上身脊背一抹粉色若隐若现,正像是那雪地里的一片红梅。 姑娘生的养眼,面容姣好,肌肤也是雪白如玉。 虽是如此,那当爹的却是粗犷,肤色黝黑,满脸大胡子。 看到几个小伙子盯着自家姑娘打量,心里边不乐意,却也不想扰了生意,呦呵着问:“小伙子来碗凉皮?” 被这么一喊,李幼斌几人也意识到有些失态了。找个位置坐下。 “老板,四碗凉皮。” “好嘞。” 老板虽是不喜这几个小伙子看自己闺女的眼神,但是一下四个凉皮的生意他倒也不想让轻易跑掉,因此明面上态度还是很和善的。 李幼斌是不想吃凉皮的,凉皮不像擀面皮那么有嚼劲。 沉默几秒之后还是喊了一嗓子:“老板,给我的换成擀面皮儿吧。” “好!” 等凉皮的时候趁着老板做凉皮的功夫再可了劲儿的瞅几眼他家的闺女,过饱了眼瘾哥几个才收回目光,说说笑笑的讲一些真实的或是瞎编的故事。 姑娘一直是低着头的,她早就察觉到了小伙子们一直在看她,却也不敢抬头,村里上学的姑娘不像城里的那么开放,遇到类似的事儿还是会害羞,小脸红扑扑的。 一碗凉皮是填不饱肚子的,吃这个主要还是解馋。 几人吃完凉皮又去吃了牛肉面才心满意足的回家了。 走在道上还议论卖凉皮老板家的姑娘。 “那姑娘长的是真白净。” “没想到咱这地儿还有这水准的女孩儿。” “要是以后能娶了给我当媳妇儿就好了。” “做梦吧你。” “哈哈……” 23.除夕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春暖花开的日子里,身边少了心爱的姑娘,也就失去了原本的滋味。 年三十晚上是一年当中最温馨的日子,全家老少围在一桌吃饭,团团圆圆,阖家欢乐,其乐融融。 很多人有这种感触,李幼斌也一样,虽说也发生了些不愉快的事儿,但也就影响了那么一会儿的心情,之后的时间里还是挺开心。 白天的时候老早的就被老爸催促着写了几副对联,贴门上站远些一看,瞬间被一股浓浓的年味包裹。 他们家这块儿过年是有很多讲究的,就比如年三十晚上的第一件事儿——接祖宗。 所谓接祖宗就是在除夕夜差不多五六点的时候,每家的男的都去李家村的祠堂把自家祖宗的灵位接回来,然后放在客厅大堂与门正对的桌子上供着。 接祖宗是件很麻烦的事儿。 老早的李幼斌就开始收拾接祖宗要用的一些东西,香、蜡烛、鞭炮、纸钱什么的。 去李家祠堂的时候把准备好的这些东西给他爸端着,到地方了找着他爷爷、祖爷爷和祖奶奶的灵位,全家的男的跪在地上,他爸和大伯在前边烧纸烧香。 等纸钱燃尽了对着地面“咣咣”磕俩头就可以带着几个祖宗的灵位回去了。 回去之后把灵位放在桌子上,再烧香磕头,这接祖宗的环节就算是完成了。 这之后就是团圆饭了。 团圆饭也有讲究,必须得把餐桌搬到放灵位的桌子前边,一家人围着桌子坐一圈,上菜。 菜上全了也不能急着吃,得先从每个菜里边夹几筷子连同米饭放在祖宗的桌子上,他们那管这叫“献饭”。 这一系列做完了一家人开始吃饭。 这晚的饭菜还是挺丰盛的,平时不常吃的鸡鸭鱼都有。 李幼斌吃的不多,吃了个七分饱就停下了,不是不想吃,而是因为晚上十二点的时候还要吃一顿饺子,这是新年必须的。 过年是挺舒坦的,心情也好,但是总有一些人情商不是那么高,喜欢破坏这种氛围。 当李幼斌打开手机看到文学社秘书部工作群里边的消息的时候脸一下就黑了:“所有干事一人一篇关于‘孝道’的文章,要求一千字以上,明天早上九点之前给我,看不到东西后果自负!” 对于这种情况,李幼斌是真挺无语的,如果说所谓孝道不是除夕夜陪父母吃饭,而是冠冕堂皇的写一些赞美父母的话,那有什么意义? 他其实也挺佩服秘书部部长的情商的,明明除夕夜是个很开心的日子,却生生被她浇了一盆冷水。 经历了这件事之后,李幼斌也是对文学社彻底失去了好感,这文学社对于一些人提高礼仪文化好似没有任何帮助,只会隔三差五的催稿子。 新闻稿上也不是一些关于文学方面的东西,而是变着法子的赞美学校。 李幼斌是挺讨厌这种的,就好像一个与文学密切联系的社团失去了文人该有的傲骨,成日里阿谀奉承。 从那时候他就决定退出文学社了。 秘书部部长对这个“孝道”的稿子是催的挺急的,但李幼斌是没打算写的,原本今晚就是不应该有工作,何况他还要陪几个哥们打牌呢? 靠在沙发上,李幼斌越像越来气,骂他们部长一顿是不可能的了,毕竟大年三十晚上的伤了和气也不好,想了想还是决定发个说说。 打开空间发了一长串关于这件事的叙述以及对文学社工作安排的不满。 令李幼斌意想不到的是他发完这个说说不久,竟然接到了陆朝玲的电话。 “李幼斌,你今晚可是感慨颇多啊。” 电话那头传来了熟悉的女声。 “唉,别提了,你也是文学社的,难道对于这种事儿你没有一点意见吗?” “意见当然有啊,也不知道小桃发什么神经,大年三十的影响人心情。” “就是有病。” “好了好了,不说这个了,我打电话来可不是听你发牢骚的。”陆朝玲有些不耐烦,“一个月没见,想我没?” “想啊,怎么不想,我可是无时无刻不在想你。” “切,你就吹吧,这么长时间也不给我打个电话还说想我。” “我那不怕你忙嘛。”李幼斌笑嘻嘻的说了个慌。 他放假之后确实再没有给陆朝玲打过电话,并不是不想她,他是怕他跟她打电话的次数多了会天天沉浸在跟她通话的甜蜜中,他不想他的整个假期都在想她的日子里度过。 有句话说得好:时间久了,慢慢就淡漠了。 而事实也是这样,一个月不联系,李幼斌果然没那么想陆朝玲了,只有偶尔一个人的时候回想起她,每到那个时候他就会点上一根烟,看着手机里她的照片回想跟她经历过的点点滴滴。 有时候独自笑,有时候一个人哭。 在他觉得生活里已经不需要时时刻刻有她的存在的时候她打来了电话。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样,在思念中受折磨,又不能摆脱这种折磨。 “那你想我了没?”李幼斌还是带着调侃的语气问出了心里最想问的一个问题。 “你猜。” “你猜我猜不猜。” “我猜你猜。” “别闹了,快告诉我你到底有没有想我。” “说想吧,也不是特别想,说不想吧,没有你在,还真有那么一丢丢不习惯。” 听到了自己想听到的答案,李幼斌心里的那种情绪已经无法用语言形容,如果非要找个形容词的话那就是乐开了花。 跟陆朝玲的电话打了差不多十分钟,说了些各自在放假的这段时间里遇到的趣事儿。 挂断电话的时候,听着手机里传出来的“嘟嘟”声,李幼斌有些失落,他总觉得跟陆朝玲聊天的时候时间过的很快,这可能就是所谓真爱如水的原因吧——跟真心相爱的人相处的时间流逝得就像水一样快。 他也有许多感慨。 春节,是旧一年的结束,是新年的开始。 这本是个预示着一切美好的节日,然而在这个美好的节日里却唯独少了生命中最美好,最重要的那个人。 24.初一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人们总说春节是中国的代表性节日,也确实是这样。 除夕夜很多地方都有个习俗就是守夜,守夜导致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第二天早上醒不来。 也不是不想起来,主要还是睁不开眼。 在李家村有个传统就是每年的大年初一,每户人家必须有一个男的去挨家挨户烧香拜年,所以没到这一天就三五成群的转。 李幼斌他爸是不可能去了,一大早起来就跑去打牌,这担子就自然而然的落在了李幼斌的肩膀上。 李宝明几个来的时候李幼斌还在睡觉。 被她妈叫起来的时候还骂骂咧咧,嫌他们来的太早。 不情愿是不情愿,年还是要拜的。 从抽屉里拿上一把香,用黄纸卷上,再带个打火机就出去了。 村子里转到的时候已经中午了。 最后一家是李宝明家,到他家给点根香,烧张黄纸,磕三个响头,在嗷唠一嗓子:“给叔叔婶婶拜个年!” 李宝明爸妈赶紧扶起来:“不用那么客气,来就行,拜什么年。” 这块地儿不像别地儿,干什么都要客套,在李幼斌眼里大过年的拜个年是很正常的事儿,但是拜年的时候都会客气一下。 这没什么好客气的。 就像李幼斌,他来李宝明家从来不客气,拜完年往沙发上一坐就等李宝明炖茶,也不止他一个这么随意,李小龙和李雄伟也是一样的,自己找个凳子围着火炉就坐下了。 李宝明在厨房拿了馍馍,把茶罐涮涮,放在火炉上就开始炖茶。 喝茶的时候不是单纯的为了喝茶,主要还是几个人坐下来商量一下下午的去处。 “下午去哪?”李宝明看着茶罐里的水开始冒泡,就取了些茶叶放了进去。 “你们说呢?”李幼斌两只手放在火炉上边烤着。 北方的冬天是很冷的,屋子里虽说架着火炉子,但你要把手放外边时间长了还是会有些冷,最好是能放在火炉边上烤烤。 李小龙也把手伸到火炉上边,说:“要不去喝酒?” “你可别,这几天喝的还不够多呀?”一听到喝酒李雄伟赶紧摇头,他本就酒量不好,这些天喝的还有些胃疼。 “那你说去干嘛?” 火炉子还是挺给力,一罐茶很快就好了,李宝明撕个纸钱垫着把手从火炉上边端起茶,给一人倒了些。 “听说闫家村今年的篮球比赛下午就开始了。”李小龙端起茶杯吸了一口。 闫家村是李家村附近的一个村庄,这个村子发展是比较快的,经济也比李家村好很多,甚至有专门的体育场。 这主要还是闫家村乡干部多的缘故。 篮球比赛是每年都有的,不光光是闫家村,很多大一点的村子都有这样儿的活动,比如什么张家湾呐、高家坡的这些村子都有篮球比赛。 然后各个村子派球员到就近的举办篮球比赛的村子参加比赛,赢了就可以去乡上参加决赛,最后的赢家有现金的奖励。 附近的这些村子都是归属一个乡的,叫青堡乡。 李家村已经好几年没有派出球员参加过春节篮球比赛了,不是不想参加,主要是他们村年轻一辈的小伙子们都不喜欢打篮球。 其实在李幼斌他爸那个年代李家村篮球还是打的挺好的,甚至有过四连冠的记录。 当然自那以后就在没什么能拿出手的成就了。 “这么早?” 对于李小龙的话李幼斌是持怀疑态度的,毕竟大年初一嘛,大家都在家过年,谁没事干去打篮球。 “不知道,我也是听人说的。”李小龙摇摇头。 “今年咱们村有人去吗?” “听说李岩荣兄弟俩组了一支球队,今年打算去参加,具体什么情况我也不清楚。” 李岩荣跟李岩斌是村里出了名的能打篮球,有时候村里的篮球场就他俩也能打一下午。 “你不打算去吗?我记得你以前也是你们学校校队的吧?”李幼斌看向李小龙。 李小龙虽说不常打,但是打的确实挺好,以前高中的时候还是他们学校校队的球员,是一个控球后卫的位置。 “唉,半年没打了,不想去,而且人家也没叫我,我也不是特别待见那兄弟俩。”李小龙叹口气,“等他们叫出了就去吧,毕竟给村里挣荣耀,不叫就算了,省的热脸贴个冷屁股。” 李岩荣兄弟俩爱打球,但是球打的不咋地,喜欢打个人球,还总喜欢怪别人。平日里也喜欢多管闲事,还爱在背后说三道四,在村里也不招人待见。 对于这两个人李幼斌是没怎么了解过,这样性子的人从一开始他就没打算接触。 喝完茶从李宝明家出来之后几人就去了闫家村。 李宝明和李小龙家离得近,一人骑了一辆摩托车,载着李幼斌和李雄伟就去了闫家村。 图个快捷几人抄了近道。 李家村到闫家村抄近道确实快了至少十五分钟,但这段路是特别难走的。 只有差不多七十公分宽的一条小路,俩人骑着摩托车,还一人载着一个,挺危险。 技术稍微差一点或是稍微一走神就可能享年二十岁。 好在路上没出啥意外,几人平安的到了闫家村。 李幼斌还是觉着是自己这几天行善积德起了作用,要不就是老天爷也不想在大过年的时候见血。 到体育场的时候已经是人山人海了,没想到这大年初一还真有人打比赛。 李小龙接了个电话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走的时候贱兮兮的跟李幼斌说了句:“我去接个人。” 李幼斌当时也没多想,跟李宝明几个找了个高点的地方就开始看比赛。 在篮球比赛开始之前应该是有个开幕式的,但是李幼斌他们来的有些晚,等他们到场的时候开幕式正好完了,他们也就错过了下午最有看头的一幕。 错过了倒也没什么的,毕竟几人也不仅仅是为了看开幕式来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看篮球比赛。 开幕式完了之后离开始还有一段时间,哥几个也不想干坐着,就找了个地儿抽根烟。 一根烟抽完比赛还没开始,李小龙回来了。 当看到李小龙接来的人时,李幼斌眉头一下就皱起来。 高中一段尘封的记忆慢慢揭开了帷幕。 25.阿兰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如果说生活是一片湛蓝的天空,那就免不了在晴天添几片云朵,在雨天降几滴雨水。 晴朗时会忘记平凡的雨夜,在下次阴雨时又会想起,有些感慨,有些唏嘘。 当雨水冲刷尽地面曾经留下的痕迹,会忘记彼此走过的路途。 当初那声再见,也许就是永别。 想明白这些的时候已经不可挽回,她的足迹已消失在海角天涯,唯有在时光里堆积思念,至少还存在心底。 那已经是高二放寒假的时候的事儿了,李幼斌时刻不离手机,抱着手机过日子,什么都干,看小说、聊微信,最热衷的还是游戏。 许多人都说他虚度光阴,但他始终不以为然。 他是在和李小龙开黑的时候听朋友说起她的,顺便就要了她的微信号。 加了她,不知道怎么开口,索性就说是搜索附近找到她的。 他们开始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有时候发出去的消息需要很多天才能等到回应。 三五天后,彼此熟络了,有了许多共同的话题,聊天的次数也就多了,他知道她的偶像是TFBOYS,所以聊天的大多数内容都是关于这仨男孩的。 李幼斌一直对这个组合不怎么感冒,了解的不多,这许是很多男孩的通病吧,所以大多数时候都是她在说,他在听。 他很喜欢她说话的方式,喜欢她开朗的性格,喜欢……总之我能找到一万个喜欢她的理由,就那样和她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想是幽默的男生都讨人喜欢吧,她并没有过多的拒绝。 依稀记得当时她那句:“傻瓜,我也喜欢你。” 除夕过后的第三个夜晚,那是他们第一次相见,她个子不高,大概一米六左右吧,刚刚够到李幼斌的胸膛。 相见时,没有过多的话语,相视一笑,就那样站在一起。 那次相见后就再也没有了见面的机会,远在他乡求学的李幼斌回到了久违的校园,从此他们之间的联系就以电话和微信为主,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他的心里一直藏着另一个女孩,她也从来没有告诉过他在她心中还有另一个他。 每周通过一两次电话,他们总在玩笑与情话中度过一两个小时的光阴,有时到了深夜还打着盹抱着手机通话,导致第二天顶着熊猫眼去学校。 他们也知道知道,这样的感情不会长久,李幼斌也从来没有想过让它长久。 他们到底还是分手了。 她说了许多借口与理由,而他只有一个字:嗯。 有些感情注定是没有结果的,就该让它在没有燃烧之前掐灭,还能在彼此之间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 她问他:“我是不是很自私?” 他回答:“每个人都是自私的。” 没错,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她是,李幼斌也是,直到现在她都不知道他在和她甜言蜜语的时候眼前浮现的是另外一个女孩的面孔,说起来,他比她更自私。 她说:“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不是吗?” 他说:“当然,很高兴重新认识你。” 在他走过的小半生,接触过很多的情侣,他们在分手后都会有一句“分手了还可以做朋友”,可真正能够把彼此当普通朋友的又有几人?再见时只会徒增尴尬。 这是在李幼斌高二放寒假的时候发生的故事,故事中的女主角叫阿兰,就是李小龙接回来的这个女孩子。 跟这个女孩在一起的时候他已经在偷偷喜欢着程舒涵了,并不是他花心或是怎么的,他其实对这个女孩子是没什么太多的感觉的,大概是在假期里太无聊的缘故吧。 跟这个女孩谈了差不多三个月吧,确实是没有什么感情基础,最后分手的时候很平淡,平淡到跟什么也没发生一样。 虽说当初分开的时候都没感觉有什么的,但是再次见面还是有些尴尬。 彼此对对方的认识都到了一种新的高度。 李幼斌这几年变化挺大的,有些胡渣,也更高了,那是必然的,最大的变化还是来自脸上,褪去了当年的青涩,更成熟了,也更帅了。 阿兰也是增添了一种很不一样的味道。 紧身的牛仔裤,皮衣,黑帽子。 跟以前的穿衣风格有很大的差距,却也是合情合理,毕竟几年前她还是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现在已经是个大姑娘了。 她也化妆,以前皮肤是挺黑的,脸颊上还有些高原红,现在没有了,白白净净,是涂了bb霜打了粉底的缘故,眼妆是有些中性的烟熏妆,配着皮衣却也别有一番风味。 再见面的时候,这个女孩子还是令他眼前一亮,变化很大,差点没认出来,也是带着半信半疑的态度,觉得是她,又没那么确定。 直到看到李小龙那贱兮兮的笑他才确定这就是那个女孩。 确定了对方身份就更是尴尬了,这时候他是不知道怎样去搭话的,前男友?好像不是那么回事。缺了几分味道。 就干脆装作没认出来。 李幼斌不说话,她也不说话。 其实从各自的表现一眼就能看就来都是认识对方的。 李幼斌的故作镇定李小龙是看在眼里的,却也没拆穿,人家当事人都没打算去叙叙旧,他一个旁观者去评头论足确实不合适。 沉默是很可怕的,就像是空气突然凝固。 好在这时候正巧在场上比赛的队伍进球了,李幼斌就借着机会跟李宝明几个讨论起了这球,借此化解尴尬。 “这球不错,这小伙看着瘦瘦小小的,爆发力还挺强。” “这人我认识,是以前青堡中学校队的,应该小龙很熟吧。” 李幼斌不知道当时阿兰是怎么想的,可能也觉得尴尬,可能觉得好笑,强行假装不认识是很滑稽的,也很幼稚,像是做错了事儿的小孩子逃避问题。 有些不想面对且不得不逃避的问题着实令人难堪。 这就出现了一种很微妙的画面。 阿兰站在李幼斌身后,李幼斌时不时装作不经意的转头,视线总是跳过女孩看着远处的房子,余光却总停留在她脸上。 缘分是一种很巧合的东西,它甚至可以让过去上演的一切重来一遍。 就像是冥冥中有某种轮回,让同样的事在同一个人身上用不同的方式和相同或是不同的人一遍又一遍的演绎。 26.熟悉的陌生人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生活在不同时间段的我们,就像是两个平行世界存在的同一个人,一遍又一遍的经历着曾经发生过的相同或是相似的事情。 这是很神奇的现象,却又无法解释。 李幼斌跟阿兰是在高二那年寒假认识的,认识不久就成了恋人。 也不算是恋人。 恋人是彼此深爱着对方,一起吃饭一起睡觉,离了对方无法独自生活得关系。 准确的来说他们两个是对象,因孤独寂寞或是其他方面的原因才走到一起。 刚在一起的时候大概是雄性荷尔蒙分泌过快的缘故吧,李幼斌一直觉得他是爱着阿兰的。 匆匆见了一面他就回学校了,回学校之后一直是电话交流。 当初也是没有自己的手机的,都拿着父母的手机偷偷打。 就像是大多数异地恋。 起初每天打一两个小时的电话还觉着挺温馨,挺幸福。 但是人总是健忘吧,分开时间久了可能父母都可以忘的一干二净,更别说本身就是因为某些原因才走到一块儿的小情侣。 确实是好聚好散。 某一天上课李幼斌在厕所偷着抽烟的时候接到了阿兰的电话,就像是预先说好的一样,他似乎知道她要说什么,所以没急着开口。 阿兰也只说了一句话:“我们分手吧。” 后来的事儿都知道了。 三年没见面跟她在这个地方见面还是蛮震惊的。 比震惊更多的还是不知所措,很尴尬,两个人明明认识,却要假装不认识。 甚至于不能简单的用认识来概括,应该说是很熟悉,都清楚的知道对方的生日。 篮球比赛其实也没什么看头,很快。 也可能是注意力放在了其他地方。总之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傍晚五点多了,这天篮球比赛是五点半结束的。 这个时候阿兰是要回去的,跟她同来的还有她的一个同学,跟她不是同村的,却打算去她家转转,过年嘛,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巧合是存在于任何时候的,跟阿兰一起的女孩子叫郭静,跟李小龙处过对象,虽说分手了,却一直保持着不错的一种关系。 李小龙是一直不死心的,想找个机会跟她和好。机会是很难找的,像送她这种绝佳的时机他是绝对不想错过的。 但要是后边再有阿兰这么个人总觉得不舒服。 他最终求助于李幼斌。 李幼斌跟阿兰的事儿他是很清楚的,甚至于他俩还是通过李小龙才认识的彼此,可以说李小龙在他们俩之间起到了牵线的作用。 对他也好开口。 “帮帮忙嘛。” 看到李小龙贱贱的表情,李幼斌是很无奈的。 无奈是无奈,却也没拒绝,其实他也是有很多话想跟阿兰说的。 李小龙看似恳求,实则给了李幼斌一个台阶,李幼斌倒也不是不开窍的脑袋。 “好。” 借了李宝明的摩托车,李小龙载着郭静,阿兰就自然是坐上了李幼斌的车。 李宝明跟李雄伟是不晓得李幼斌跟阿兰的特殊关系的,只当是李小龙叫去帮忙的。 阿兰的家是马家村,离闫家村是挺远的,先是一段土路,然后还要走一段公路才能到。 从闫家村出发一直到上公路俩人一直是保持沉默。 李幼斌骑车是出了名的疯,很快的,李小龙早就被甩了好几条道。 这种速度要换作其他女孩可能已经大喊大闹了,但是阿兰一声不吭,也许是因为彼此的特殊关系感到尴尬吧。 李幼斌是个挺能说话的人,他最受不了的就是沉默。 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假装平静的开口:“现在在做什么?” 大概是没想到李幼斌会突然说话,阿兰一时半会每反应过来,沉默许久之后才回答:“读高中,你呢?” 阿兰是比李幼斌小两岁的,他上高二那会她才初三。 “在兰州上大学。”李幼斌压了压嗓子,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分开后,过的还好吗?” 这是李幼斌最想问的一个问题,即便是没付出过真心,每个男人还是会有一些虚荣心,都希望女孩子跟自己分手后还能时刻想起他。 “挺好,你呢?” “我就那样吧,其实跟你分开之后还是挺伤心的,当时有些难受,后来也就慢慢好了。” “呵,也不知道这边刚跟我分手,那边又谈了个女朋友的是谁。” 阿兰的语气中满满的是嘲讽。 李幼斌有些汗颜,他跟阿兰分开之后就去追程舒涵了,他当时对程舒涵是付出真感情的,后来结果虽说不怎么美好,但也全是一段回忆吧。 对于阿兰的嘲讽,李幼斌也有相应的理由。 “当时你说了分手,对我来说有些突然,是想置气吧,就去追了班上的一个女同学,没想到她答应了。” 对阿兰没付出真心,对程舒涵才是真感情的这种话是万不能说出口的,这样一说估计跟她就真的彻底形同陌路了。 李幼斌其实还是不想跟阿兰处于一种太陌生的境地的,毕竟曾经有过故事。 “当初你不也没挽留吗?”阿兰语气中有些失落,可能源自对李幼斌的失望吧。 她可能当初也只是心情不好想跟李幼斌撒撒气吧,李幼斌当真了,没有一点挽回的意思,好像还很轻松。 确实是很轻松。 对于已经喜欢程舒涵的李幼斌而言是松了口气,不用时时刻刻担心程舒涵发现他跟阿兰的关系。 他是很自私的,如果阿兰真心爱着他的话,他可能已经伤透了她的心。 有些时候情侣间的置气只要稍稍挽留一下可能就不会发生后来的许多故事。 世上最可悲的不是一个没有回头,一个没有挽留。 可悲的是一个想回头,一个不想挽留。 情话有时候是说出来的,说出来的不一定是发自内心的。 到阿兰家之后,她招呼他和李小龙去他家喝茶,他也没拒绝。 这是他第一次去她家。 她家并不富裕,但是家里人都很友好。 进门之后就有给他们炖茶,招呼他们喝酒。 李幼斌没有喝酒,跟李小龙坐在炕沿儿上喝了些茶就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问李小龙:“你跟她怎样?” “什么怎么样?” “和好了吗?” “我感觉挺悬的。” “我看没问题。” “但愿吧,你呢?” “什么?” “你跟阿兰?” “没想着和好。” 27.下错注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所谓轮回,就是往复曾经的经历。 在李幼斌这地儿过年看篮球不是单纯的为了看比赛,主要是热闹,人多,这与当地人爱凑热闹的习惯有关吧。 李幼斌是没打算跟阿兰复合的。 但是有时候一些事情发展方向真的不那么好控制。 上回说过的,李小龙的前对象郭静跟阿兰是很好的闺蜜,去阿兰家的时候她也跟李幼斌有过些交谈,算是认识了。 李小龙是想跟她重新开始的,但是她始终不答应。 本来这没什么的,很正常,分开久了没感觉了。但是后来李小龙给李幼斌讲了一件事,让他有些惊讶。 大约是正月初三吧,李小龙找到了李幼斌他家,俩人闲聊了几句之后李小龙很为难的跟李幼斌说了件事儿。 “斌哥,我有件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儿?” “我跟郭静的事儿你知道吧?” “大概知道些,怎么了?” “你知道她跟阿兰是好闺蜜,我是想和她复合的,但是她有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 “就是,她说要是你能跟阿兰复合她就跟我复合。”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有些犹豫的,他知道李幼斌跟阿兰已经分手很长时间了,他俩对彼此可能已经淡漠了,即便是能复合,也一定不是李幼斌所希望的一种结局。 对于李小龙说的话李幼斌感觉是不可思议的,他觉得这很荒谬,也很幼稚,就好像几个小朋友过家家闹翻了,一个小朋友跟另一个小朋友说:你跟她和好了我就跟他和好。 李幼斌脑子一时没绕过弯儿,他觉得这不应该是一个成年人能说的话,把自己的感情和未来当成是一种赌注压在闺蜜身上,这很奇怪。 又或者是她不想答应李小龙,也断定李幼斌没办法跟阿兰复合。 可能性很多,但李幼斌始终没有办法想通这样做的意义。 在他的眼里,爱就坦然的接受,不爱就狠心的拒绝,不要留任何回旋的余地。 她这种行为是很不明智的,若是单单伤害了李小龙那对她是没什么损失的,但是却也很容易对她和阿兰的关系造成影响。 “斌哥,帮帮忙嘛。” 李小龙还是苦苦哀求。 “你要想好,你知道我跟阿兰的经历,如果她不答应我也没有办法。” 李幼斌还是有些范愁的,毕竟每个男生在这方面都有那么小小的一丢丢尊严,让他低下头去跟一个曾经抛弃自己的女孩子祈求和好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而且现在的他对阿兰是没有任何感情的,如果说他仅仅是为了帮李小龙而伤害了阿兰的话也不是道德所允许的。 “我知道,斌哥,我真的很想跟她重新开始,成不成都是后话,一定要努力一下的。”李小龙还是很认真的看着李幼斌。 “我试试吧。” 耐不住李小龙那哀怨的眼神,他最后还是答应了他。 再次跟阿兰顺其这个确实是挺难的。 她以前那个微信号早就不用了,现在用的是个新的微信。加了微信不知道说什么,索性就聊一些过去的事儿。 “你到底有什么事?”阿兰还是没忍住问出了这句话。 既然她问了,李幼斌也不好再装傻了,顺水推舟的说了句:“我们和好吧。” 那边是沉默,死一般的沉默。 李幼斌这时候是很紧张的,甚至比第一次跟她表白的时候还紧张。 他紧紧的盯着手机屏幕,等消息的那个姿态就跟期末等成绩是一模一样的,生怕自己挂科,生怕她直接拒绝。 一个男的低下头去跟一个女孩子复合是一件是没面子的事儿,也是很难的。 手机消息提示响了,打破了周围凝固的空气,也吓李幼斌一跳。 当我们集中注意力盯着一个静止东西,那个东西如果突然动了,反而会把我们吓一跳,这是一样的道理。 “为什么?” 屏幕上是一个问句,李幼斌最不想面对的就是这类问题,为什么?他总不能告诉她是想帮李小龙跟郭静复合吧,那能答应才是奇迹,要不就是她也想让李小龙跟郭静复合。 没办法,只得说:“我后悔了。” “三年了才后悔了,早干什么去了?” 李幼斌就知道会面对这样的质问,大多数女性都是有这样的习惯,刨根问底,就是不说到底答不答应。 “阿兰,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你当初跟我分手的理由,你知道我当时有多难过吗?不明所以的就跟你分开了,你至少给我一个借口啊。” “没有借口,当时我是犯傻了,我以为我这样跟你置气你会低下头让我别走,但是你始终没有低下你高傲的头颅,傲娇如你,我高攀不起。” 虽说仅仅是一行文字,却像是饱含怒气,像一个个耳光,实实的打在李幼斌脸上。 “过去三年了,口头上的解释会显得苍白无力,不管你信不信,我付出过真心,只是在我最失落的时候陪着我的那个女孩,不是你。” 李幼斌这算是半真半假的一句话吧,跟她分手的时候还是有些失落的,当时安慰他的是程舒涵。 程舒涵并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但是却一直以好朋友的身份跟他讲好话,他也是在那时候彻底爱上程舒涵的。 阿兰再次沉默了。 李幼斌也没有再回消息,他觉得这种滑稽的事情本来就不应该发生。 已经发生的不可能当做没发生,只能尽量装作没有发生来缓解尴尬。 李幼斌没想到的是阿兰最后还是答应他了。 那天晚上阿兰没回消息,他也就没打算再去打扰她,直接就睡了。 他是第二天才看到阿兰的消息的。 她说:“我不知道怎样跟你说,你可能只是拿我当是一种消遣,但是我付出真心了,上次的事情本来让我已经认清了现实,过去这么久也快淡忘了,但是没想到会再次见到你,勾起了我的回忆,你是我谈过的第一个男朋友,也是唯一一个,我很喜欢你,虽然知道你没有你说的那么喜欢我,但我决定再赌一次。” 看到这条消息,李幼斌心里堵得慌。 他没想到她原来曾经把她的青春交给了他。 原来,她认真了。 原来,看起来不正经的女孩真的最容易正经。 他有些后悔了,但是没有办法,现在告诉她结果只会让她对他的好感转化成一种憎恶。 她再一次下错了注,跟上次一样。 他在跟她告白的时候,心里已经装着一个女孩子了,甚至比程舒涵爱的更深刻。 28.返校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人们常说,时间是一剂良药,能抹平难以愈合的伤疤,时间不仅可以治愈,也是可以让人忘记所有的药,很多深刻的东西时间久了也会淡忘。 李幼斌去学校的时候阿兰已经开学好几天了。 李小龙和郭静确实也复合了,但也没能长久,差不多在正月十五左右分的手,十几天,还算不错的,李幼斌是推测熬不过三天的。 两个人的感情,只要有其中一个人淡漠了,双方就很难维持情侣的关系。 去学校是先要去陇西的,他提前一天到了陇西。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提前下去,可能是待在家是在无聊吧。 到陇西吃了个饭,也没地儿去,正巧这时候网瘾犯了,一学期没去过网吧,吃鸡号买了之后都没登过几回。 这时候的网吧不同于以往,格外的冷清。 他进去的时候诺大的网吧只有不到十个人。 “充二十。” 李幼斌掏出身份证递给网管。 网吧是个很奇怪的地方,鱼龙混杂,总能遇到一些这样那样奇葩的人,尤其是晚上。 在网吧打游戏的是最正常的一波人,火车站附近的网吧大多数都是等车的人。 有一部分人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有些来网吧来一台机子,在那里看熊出没、猫和老鼠或是各种各样的动画片,花钱在网吧看动画片,是一件令人费解的事儿。 当然这还不是最不能理解的,还有一些人在网吧看一些法律所不允许的少儿不宜的东西。 我们都知道,网吧的那个设备很神奇,要是有一个人浏览那些东西,周围一片的网速都会限速,会卡顿。 巧的是在李幼斌对面就坐着一个这样儿的人,他是后来才进来的,进来后就直接坐在了李幼斌对面。 起初是没什么的,就是打游戏。 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吧,李幼斌闻到了一股脚臭味,偏一下脑袋就看到这样一副画面:戴眼镜的年轻人光着脚,双腿搭在桌子上,整个身体躺在椅子上看“电影”。 网吧里的广播是个好东西,一遍又一遍的提醒:“请大家文明上网,不要抽烟,不要脱鞋……” 李幼斌感觉这个广播就是说给他对面这个人听的,但是似乎对方毫无感觉,甚至还抠了抠鼻孔表示轻蔑。 在这种情况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换一台机子远离这种人。 但是李幼斌差不多再玩半个小时就要离开,而且这盘游戏才刚开局,心想:忍忍吧,反正马上就要走。 跟预想的一样,没过一会儿李幼斌的电脑就开始卡,画面质量降低,打吃鸡就跟看动画片一样,定格在一个画面几秒钟切下一个画面,就是没有配音。 实在没有必要打下去了,李幼斌掏出手机在火车站最近的军供宾馆订了间房。 从网吧出来的时候已经九点半了,却不想直接去宾馆。 天上在下雪,也不算是雪,像是雪粒儿,落到地上瞬间变成了水,二月的天气地上是留不住雪的,很多时候飘大雪花到地上也是成了水。 冬天马上要过去了。 在超市买了瓶水,李幼斌蹲在墙角。 从裤兜里掏出在他爸的抽屉里偷拿的一包紫兰州,抽出烟点上一根,看着纷纷扬扬的雪花,心中思绪万千。 人在下雪或是下雨的时候是最伤感却最舒畅的时候,这听起来很矛盾,实际上不矛盾,伤感是源自阴天带来的压抑,舒畅是因为往往这时候空气最清新。 这时候也是最容易产生感慨的时候。 就像蹲在墙角的李幼斌。 他此时最喜欢的女孩子无疑是陆朝玲了,但是他却阴差阳错的跟阿兰再次走到了一起,这大概是一种奇妙的缘分。 在某些时刻,李幼斌是很想跟阿兰解释清楚的,但也仅仅是某些时刻,大多数时候他不知道怎样跟她说,迷茫,亦或者说是纠结。 纠结有不是一个男的该有的性格,一个犹豫的人往往会错过很多这样那样的时机,但对李幼斌好像呢什么坏处,相反还于他有益。 李幼斌在假期的这段日子里,最安静的时候大概就是坐下来想陆朝玲的时候。 每次想到陆朝玲他都会打心底的有满足感,或许是他觉得陆朝玲已经是他的恋人了吧,对他来说这种想法本就是不该有的。 李幼斌回到宾馆的时候已经快十二点了。 他抽完烟之后还去转了会。 来到房间,脱鞋脱衣服打开电视,最想做的一件事儿就是冲澡了,在外边雪天转悠完衣服早就湿透了。 这时候冲个热水澡自然是最舒服的。 冲完澡出来的时候电话铃恰巧响了,是陆朝玲打来的。 “李幼斌,后天就开学了,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明天就来。” “你怎么那么墨迹,我已经在学校两天了,学校好无聊,我发现没有你真的一点不好玩,我的舍友都没一点意思,连个玩笑都不会开。” “行了行了,我明天就来了。”李幼斌故作不耐。 “你什么态度,挂了。” “哎……” 嘟嘟嘟—— 李幼斌其实还想跟她聊会,没想到她直接挂了。 这丝毫不影响李幼斌的心情,因为他知道了自己在陆朝玲心中的重要位置。 心情太好是容易导致失眠的,李幼斌翻来覆去睡不着,在挣扎了半个小时之后爬起来,干脆去看电影。 李幼斌睡着的时候差不多凌晨三点了,第二天是炫子把他叫醒的。 他跟炫子是一起买的车票,下午一点半的车。 炫子电话打过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一点半了,李幼斌匆匆从床上爬起来,用了十几分钟洗漱完,下楼退了房。 出去的时候炫子在宾馆门口等着,两人一起吃了个饭正好一点。 临近开学的这些天跟刚放假的几天火车站是爆满的,人山人海,除却上学的“同行”们,还有去外地打工的人。 李幼斌跟炫子挤到火车站里边的时候正好开始检票。 上车的时候李幼斌无所事事,前一天晚上也没有睡醒,干脆就趴在小桌子上睡着了。 到兰州的时候是下午三点多,两人在东站吃了碗牛肉面就回学校了。 人都说牛肉面是兰州的特色,只有兰州的才算正宗,这话不假,在陇西吃的牛肉面确实不如兰州,配料是一样的,大概是水质不同的缘故吧。 29.邻桌的女人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陆朝玲是承诺去火车站接李幼斌的,但是没有来,理由也是很简单:不想来。 但是思索一番后觉得这样放李幼斌鸽子好像也不太合适,就约在了金牛街见面。 金牛街是安宁区的一条商业街,比较繁华,什么都有,最多的还是娱乐场所,在金牛街可以看到一排的KTV。 学经济的应该都知道,就是在很临近的位置出售同样的商品会降低价值,大概就是这么个意思,就是说如果在同一个地方开同一类型的店就会形成一种竞争关系,肯定会出现一家冷淡一家爆满的局面。 但是金牛街的KTV不会,是因为足够繁华,去的人太多了,每天晚上每家KTV都爆满,这是一种很神奇的现象。 这种现象对很多人来说是没什么影响,对李幼斌却造成了困扰,是因为KTV都满了,他不知道带陆朝玲去哪玩。 这时候只能征求陆朝玲的意见。 “去哪?” “随便转转吧。” 就像事先约好的一样,两人同时转身朝着相同的方向漫步。 这是一种很神奇的现象,似乎彼此都了解对方的习惯,心有灵犀,甚至有时候不用说话都知道对方在想什么。 很奇怪,却也不奇怪。 奇怪的是这样心意相通的人不是情侣,不奇怪是因为他们酷似情侣。 李幼斌是不知道对于恋人是怎样定义的,或许在很多人心目中的恋人就是情侣、男女朋友,他不这么想,他觉得恋人从字面意思理解会更加深刻,恋人的解释应该是彼此相爱的两个人,可以不是情侣,可以无关未来。 就像他和陆朝玲。 他一直是打心底把陆朝玲当做恋人的,不是我们常说的那种暧昧的关系,而是他喜欢着的人,恋着的人,才是他所认为的应该的恋人。 对于这个词语的解释他是很表面的,但是似乎更深刻。 陆朝玲不这样认为,她眼中的恋人恰恰是大多数人眼中的恋人,就是情侣、男女朋友的关系。 所以没次李幼斌跟她讲这些的时候她总是觉得他的思想太先进。 李幼斌倒也不解释,就像是某种习惯,他觉得她懂,其实她不懂。 不懂是不懂,却也不影响两人之间的默契,不约而同的坐在了露天酒吧的桌上。 有时候李幼斌也很困惑,他知道她在想什么,她也猜的到他下一步做什么,但就是不戳破,顺着彼此的想法做就好了。 “老板,一箱勇闯。” 啤酒不像白酒那么好喝,但还是要了啤酒,原因也很简单,酒吧这种地方断然是没有二锅头老村长之类的,有白酒也是一些名贵的,他喝不起。 一箱啤酒也是喝不完,十二瓶,单喝水都撑。 要一箱也是无奈,这地儿虽说叫酒吧,其实就是一个喝酒的场所,露天的嘛,就是在街中央摆一些桌子,再稍微装饰一下。 这种不像我们所认为的那种酒吧,很安静,也很吵闹,安静是因为没有传统酒吧那么嗨皮,吵闹是因为喝酒的人在划拳。 划拳李幼斌是没什么意见,经常见嘛,习惯了。 陆朝玲对这项活动却不太感冒,微微皱起眉头,有些哀怨。 “怎么,不适应?”李幼斌也看出了陆朝玲的不习惯。 “有些吵。” “很正常的,习惯就好。” “难,不怎么来这种地方。” “常来的好,这地儿有你在很多地方看不到的人生百态。” “嗯?” 李幼斌指了指附近一桌,陆朝玲顺着他的手臂看过去,顿时脸上有些发烧,羞嗤的瞪他一眼。 “那个男的在那么多人眼皮底下摸女人大腿。” “切,色鬼。” 这可能就是生活吧,看似亲昵的两个人有可能没眼睛所见的那么亲近。 就像这副场景,男人手放在女人大腿上,看似很暧昧,也可能是演给别人看的,怎样看出来的,从旁边的另一个女人眼神可以看出来,很酸,也很不屑。 李幼斌观察了很长时间,很仔细,时不时的转过头看一眼,很刻意,却装作不那么刻意。 “我去趟卫生间。”李幼斌站起来,对陆朝玲点点头。 露天的酒吧是没有卫生间的,好在不远处就有个公共厕所。 就像事先约定好的一样,对桌的女人也起来去卫生间,跟在李幼斌后边。 起初是沉默的,直到快进去的时候她才开口:“出来的时候等一下。” 莫名其妙。 很意外,他确实是不认识她,可能是好奇吧,发现了他观察他们的目光。 虽然困惑,他却也没有离开,放完水洗了个手就双手插兜里在门口等那女的。 女的出来了,很性感,很妖娆。 深红色的唇膏(对于口红的色号是没什么研究的,研究了也研究不懂,这是门大学问,所以只能这样表述),衣服是露肩的,看起来年龄不大,却穿的很成熟。 墨绿色的头发,脸上有些泛红,看起来不怎么正经,很诱惑人。 女生身高在一米七左右,不算矮,站在李幼斌跟前却只到他眼睛处,有些居高临下。 “有事儿?”李幼斌率先开口。 不给反应的机会,踮起脚尖唇就印在了他嘴上。 跟突兀,李幼斌脑子有些短路,一时没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迷上这种感觉了。 他也不是没接过吻,却没这么迷醉过,也可能是酒精作用的缘故吧。 女生的嘴唇很甜,大概是因为酒里边麦芽糖的效果,很诱人,让他有些欲罢不能。 这种情况下本能的反应应该是将她推开的,他也这么想,却没有这么做,他是最受不了诱惑的。 热吻无语持续了三分钟有些窒息了才放开彼此,她眼神有些迷醉,整理了一下胸口的衣领。 “咳咳。”李幼斌干咳两声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留个微信吧。”女孩子掏出了手机。 “没必要吧。” 李幼斌并不是那种占便宜不给钱的人,但是有时候有些事情没那必要,他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甚至于他和她交流就仅仅是一个吻。 确实是接吻了,还是不熟悉,他觉得她应该不是个好女孩,也可能是被摸女孩大腿的男的气的。 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陆朝玲看到了全部。 回去的路上陆朝玲很沉默,她不经意间转头的时候目睹了李幼斌跟女孩子接吻的整个过程,她没有告诉李幼斌。 也不是不在意,她心里也很不是滋味,但是他始终没有找到自己在李幼斌身边的定位,她不知道以怎样的身份去跟李幼斌说这件事,她觉得她没有资格去评价他所做的一切。 李幼斌也很沉默,像是做了亏心事的小孩,并不是他知道陆朝玲看到了,如果陆朝玲不说,他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她看到了。 30.爱情源自习惯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开学有时候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儿,到学校之后每天早上必定面临的一件事儿就是跟自己的床依依惜别。 久违的闹钟依旧那么令人厌烦。 就像是从没有改变过生活规律,开学第一天就能迅速适应学校的生活。 在学校的日子是很枯燥的,每天不过是起床、早操、早餐、早课、午饭、下午课、晚餐、晚自修。 第二学期的大学生活已经将刚来大学的那种好奇心丢的一干二净了,没有好奇心是很可怕的,就会每天重复着毫无新鲜感的一些事儿,如果不是时时能见到喜欢的女孩子,怕是很难熬过去这段岁月。 当然这仅是李幼斌个人的想法,大学还是有很多好学的同学的,他们不同于李幼斌的活动轨迹,呆在宿舍的时间少了,图书馆去的多。 说起图书馆,李幼斌是很想见识一下的,毕竟来大学半年了说没去过图书馆是件很丢人的事儿,逢人也不好意思说出去。 打算去了,却也没去,不是不想去,是开学太忙了。 这都是借口,如果把见陆朝玲的时间空出来去图书馆可能他会学到很多知识,当然李幼斌不愿意,这很正常,大学不仅仅是学习,更重要的是找对象,至少他是这么想的。 巧的是他爸也是这么想的。 “斌,在学校学不好没关系,你智商我很清楚,一定要找个女朋友,别跟你勇哥学,三十岁才找找对象,他爸都急死了。” 这是李幼斌跟他爸通话的时候他爸跟他讲的一段话,不像是大多数人的爹,操心儿子后半生是件重要事儿,但他爸确实有些着急了。 李幼斌也是很无奈的,时常在想:我长的很丑吗?我是那种一眼就看出来找不着对象的人吗? 在他心里边答案是否定的,在他爸眼里答案是肯定的。 对于这种情况李幼斌也是没什么好说的。 “爸,行了,你就别瞎操心了,我心里有谱,您看我,像是找不着对象那人吗?我主要是不想找,怕花钱。” “嘿你这孩子,你还有谱,我跟你讲,咱们村那李大头他当时也觉着自己有谱,可你看现在怎样了,还不是……” 李幼斌他爸是个跟唠叨的人,唠叨的有些不像男人,有时候他甚至都觉得他爸和他妈性格调换了,她妈是那种一言不合就动手的人,他爸不一样,一言不合就再来一言,说到合为止。 每当这个时候,李幼斌就开启了敷衍模式。 “对对对,是是是。” 语言的魅力也是很神奇的,就比这副场景,每当三个字连读的时候就知道是在敷衍,李幼斌他爸也很清楚,所以每次他开始这样说话他爸总是气愤的挂电话。 这边刚挂电话那边又响起来,是陆朝玲打来的。 “喂?” “我在楼下。” 很简单的对话,却很清楚她叫他干什么,无非就是吃饭嘛,也不全是因为了解对方,毕竟十二点是饭点嘛。 刚开学的时候是很忙的,但是对他而言班里的事儿是没有陪陆朝玲重要的。 这就像是某种传承已久的抉择,事业和家庭哪个更重要,是一道选择题,选事业的人一般不会幸福,这或许能让一个人有这样那样的成就,但是却失去了爱人的心。 选家庭的人事业不会顺心,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儿,毕竟能将单选题变成多选题的只有出题的人。 事业爱情双丰收是很难的,当然,像李幼斌这种事业爱情都没有什么大的成果的人也是很少见的。 他是很想要爱情的,也因此彻底放弃了学业。 但陆朝玲好像始终是没有跟他在一起的这种想法,了不了解另说,主要是怕以后,当时在一块儿是幸福了,以后呢?得想想以后。 陆朝玲也是很纠结的,有时候她觉得她是很了解李幼斌,有时候又觉得好像也不那么了解。 之前她觉得李幼斌是不大正经,却也是很真实的一个人,而且他的不正经一直是表现在生活上面,对待感情的态度还是挺正经的。 直到她目睹了李幼斌跟一个不认识的女生接吻。 她对他有了新的定义,她觉得她又有些看不透李幼斌了,她觉得他有些太随便了,不像她所认知的那个他,即便是不了解缘由,那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确实看到他跟一个女孩亲热。 这是很蛮不讲理的,她也明白,但就是不想问理由,她不想在李幼斌的解释里听到自己所不像听到的话,就装作什么也没发生,本打算答应李幼斌的想法也就烟消云散了。 胡思乱想是女生的天性,一瞎想思想就会抛锚,导致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影响食欲,拿着筷子忘了吃饭。 “怎么不吃?”李幼斌察觉了异样,却也没多想,就提醒她。 “走神了。”陆朝玲回过神来,开始扒拉盘子里的饭菜。 “吃饭都能走神?” “不行啊?” “行行行。” 三个字连读除了敷衍还是有些许宠溺的成分的。 李幼斌也是差觉到了陆朝玲的变化,平日里爱说话的她今天很寡言,很多时候都是在沉默,一个人的时候沉默是很正常的,但是跟一个话唠坐在一块儿还沉默就有些匪夷所思了。 可能有心事儿吧。 李幼斌当时是这么想的,可他没想到的是这心事儿,还是因他而起的。 同样多愁善感的两个人是很难相处的,都会先顾及的对方的感受,陆朝玲想不通的问题会憋在心里,也不问,她觉得结果似乎不那么重要。 李幼斌也知道陆朝玲有问题,他也不会问是什么问题,她不说他永远不会主动问的,更喜欢瞎猜,这是他的性格,也是大多数闷骚男的通病,某种程度上的自以为善解人意。 不问不答却也不尴尬。 两个人默默的吃完了饭,就像是拼桌的陌生人。 也可能是太熟悉对方吧,就那样安静的吃饭,也不会觉得有什么。 “我趟厕所。” 陆朝玲起身离开了餐桌。 李幼斌付了钱就在门外等着,这就是时间久了的习惯,不用提前说她也知道他会在门口等她。 爱情或许就是源自习惯,两个人生活的久了,也就慢慢离不开彼此了。 31.一张床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生活中总存在各种各样的际遇,有时候陌生的人也会要联系方式,如若当时就留了微信,没有人会想到以后,还是考虑考虑以后。 有时候考虑了以后也总是躲不过该发生的。 人都有为难的时候,进退两难是种很纠结的情绪,也很尴尬,就像此时的李幼斌。 李幼斌被一个女孩儿拦住了,原因很清楚,她是那天跟他在金牛街厕所门口接吻的那个女孩,当时他是没有留下任何联系方式的。 但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就是这么巧,他是万万没想到这女孩竟然跟他是同校。 女孩的装扮跟那天大不一样,不那么成熟,打扮的很清纯,雪白的毛衣,牛仔裤,金边的大框儿眼镜。 变化很大,大的他差点没认出来。 “李幼斌?” 女孩子开口打破了尴尬的局面。 “你知道我名字?”李幼斌瞪大了眼睛,他很清楚他那天没有告诉她关注他的任何信息。 “呵,你认为一个女生会把自己的吻给一个完全没了解过的男的吗?”女孩有些轻蔑的瞥了眼李幼斌。 “额……”李幼斌实在是没什么好说的了,这个女的好像很了解他,他只想快些结束这短对话,“有什么事儿吗?” “吻都给你了你问我有没有事儿?”女孩有些哀怨的抬起头,紧盯着李幼斌。 李幼斌不自然的别过头去,脸颊有些发烧,他不敢直视女生的目光,毕竟这件事情上面确实是他占了便宜。 见李幼斌没有说话的意思,女孩子又继续说:“拿了我的初吻,连个微信都不留就一走了之,你可以呀。” 听了这话李幼斌有些好笑,初吻?他是不相信的,如果初吻能这么随便的话,那应该早就献出去了。 但这件事儿确实是他理亏,只能硬着头皮问她:“那你想怎样?” 这是处理大多数问题的时候该问的,也是效率最高的问法,但是接下来的一幕却让他再次语塞。 女孩子双手跟迅速的绕过李幼斌的脖颈,胳膊搂着他的脖子,双唇再次印上了他的嘴。 李幼斌脑袋一下有些短路,他不懂现在这个社会是怎么了,作为男生处在了一种很被动的状态,随随便便被一个女孩子吻了两次,现在女孩子的吻这么不值钱吗?他很费解。 但是这次他反应很快,一把推开了女孩。 在没有喝酒,意识清醒的情况下他还是有些自制力的,他总觉得跟这个女孩搭上关系不是什么明智的抉择。 “请你自重,你要什么补偿的话我都可以给你。”李幼斌看着女孩微微皱起了眉头。 “我要你做我男朋友。”女孩似乎很激动。 “对不起,办不到。”李幼斌向女孩弯了下腰就转身离开了,空留女孩一人原地发愣。 其实李幼斌是有些看不懂这女孩的做法,也不理解她的想法,他觉得像他这样的男生满校园都是,长的也不帅,也没钱,比他优秀的多的是,为什么她偏偏看上他。 要是换作以前他可能就答应了,但是现在他有陆朝玲,即便他们不是情侣。 离开之后李幼斌直接去了外边,他不知道他走之后那个女孩怎样了,却无所谓,跟他没什么关系。 打了辆车直接去酒肆。 酒肆的老板娘虽然回来了,但是店名始终没有再改动,装修也是原来的样子,只不过店里干净了许多。 “好久不见。”酒肆的老板还是像以前一样热情,看到李幼斌进来后拿了瓶牛栏山,取了两个酒盅,笑着打声招呼。 “好久不见。” 李幼斌找了个角落的桌子坐了下来。 店面干净了,来的人也多了,差不多有一半多的桌子都坐满了。 把牛栏山放在桌子上,老板坐在了李幼斌对面。 店里有老板娘招呼就够了,而且今年还招了个年轻的伙计,专门端饭倒水,他倒是闲下来了。 “今年生意挺不错啊。”李幼斌视线扫过周围的人有些感慨。 “还好还好。”老板倒是谦逊,摆摆手,笑着问李幼斌,“吃点啥?” “来点肉吧,下酒。”李幼斌接过了老板手里的牛栏山。 老板点点头,转过头吆喝一声,“媳妇儿,上几把蹄筋。” “好。” 看得出来,酒肆的老板娘是麻利人,自打她来了之后老板确实轻松了不少。 李幼斌把他和那个女孩的事儿跟老板讲了,老板也说不上是怎么回事儿,觉得这很玄妙,就像狗血言情剧里的情节。 想不通也就不想了,给两人一人倒一盅酒开始喝。 李幼斌从酒肆出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喝了好五个小时,确实醉了,走路都是摇晃的,老板想让他留下,但他执意要走,可出了门没有多远视线开始模糊,无奈之下打了陆朝玲的电话。 “喂……来接我。” 电话接通之后就说了这么一句就靠在树上开始吐,吐完靠在马路边的栏杆上直接睡着了。 “喂喂,你在哪里?喂?” 电话那头传来了陆朝玲急切的询问,但是这边已经没了声音。 找到他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半了,陆朝玲看着地上昏睡过去的李幼斌皱起了眉头,心里是又好笑又好气。 “这是干了啥呀喝这么多。”陆朝玲自言自语的抱怨了一句,就蹲下来摇了摇李幼斌的身体,“李幼斌你醒醒。” 喝醉酒的人睡过去是很难叫醒的,李幼斌很好的印证了这一点,摇晃了半天没有一点反应。 没有办法,陆朝玲只得抓着他的胳膊搭在自己肩膀上把他扛起来拖到了马路边上。 晚上出租车都是很少的,等了半个小时才等住一辆。 将李幼斌塞进出租车里,自己坐在一旁。 “师父,去兰职,仁寿山校区。” 李幼斌喝醉了很不老实,嘴里喃喃地说着梦话,摞了摞身体,脑袋枕在了陆朝玲的大腿上。 陆朝玲一下脸红了,却没有推开他,她觉得没必要跟一个醉鬼计较什么,就当是让他占了个便宜。 到学校的时候又有个产生了一个问题,就是怎样把李幼斌送上楼,她没有李幼斌舍友的电话,女生也不让进男生公寓。 没办法,只能在旅馆开了间房。 本来是打算开两间的,略微思索了一下觉得李幼斌喝成这样需要人照顾,就开了一间房。 把李幼斌摞到床上确实不是件容易事儿,把她累个半死。 这时候又产生了一个问题。 旅馆是不同于宾馆的,每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她睡哪? 看了眼床上熟睡的李幼斌,心想:反正已经喝成这样了,也不会怎样,大不了明天比他早起来就好了。 这样想着,陆朝玲把拉开被子盖一半在李幼斌身上,自己也熄灯钻进了被窝。 这就好像友谊到了某种程度的体现,即便睡在了一张床上,也不会有太多的非分之想。 32.肥皂剧般的际遇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大多数时候我们所认为的往往是与事实相对立的。 大概是酒精挥发了之后人容易清醒的缘故吧,李幼斌醒来的时候特别早,早上六点,一睁眼就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庞,近在咫尺。 陆朝玲还没有醒来。 这是李幼斌这么近距离的观察她,就像是观察一块璞玉,纹路在他眼中都是最完美的,长长的睫毛,脸颊白皙如画,虽说也有化妆的痕迹,但丝毫不影响整个面部的美观。 确实是很好看,李幼斌有些呆滞,忍不住贴近她,嘴唇轻轻挨上她的额头。 她脸上有一股香味,大概是护肤品的味道,很耐闻,嗅一下就不想摞开的那种,但李幼斌还是摞开了。 越在意的越小心。 仔细端详她的脸,越看越着迷,干脆一只手撑着头就这样看,皮肤很细嫩,微微张开的嘴唇露出点点牙齿的痕迹,唇红齿白。 她是涂了唇膏的,但是已经抹掉了大部分,露出原本的粉色,看起来比深色唇膏没掉的部分更诱人,让人忍不住想亲上去的冲动。 他还是忍住了。 在跟她没有真的成为情侣前,他不会做任何超出朋友界限的事儿,这是对她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一种约束。 对于真心喜欢的人是不会那么随便的,即便是接吻拉手都应该挑一个极度浪漫的场所,就像是某种约定,一定要郑重。 陆朝玲一直是盘着头发的,可能是睡觉翻身的时候压到了,头发有些散乱,很好看,这也许就是常说的凌乱美吧。 陆朝玲醒来的时候是七点半,李幼斌就那样杵着脑袋看了一个半小时。 期间有过一个电话,他也没接。 一睁眼看到居高临下一眨不眨的盯着她的李幼斌,陆朝玲“刷”一下脸红了。 “醒了?”李幼斌依旧杵着胳膊瞅着她,挑着眉头,嘴角勾到一个邪魅的弧度,看起来有些欠揍。 “醒了。”陆朝玲低着头不敢直视李幼斌,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前一晚睡下的时候他觉得李幼斌喝酒了肯定起的比她晚,但事实好像正好相反,这是很尴尬的。 “很好看。”李幼斌鬼事神差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听到这句,陆朝玲本来已经褪去红色的脸颊一下又红到了耳根。 “什么?”她有些慌乱,急急忙忙的下了床。 “没什么。”李幼斌也差觉到自己说错话了,尴尬的挠挠头。 沉默。 差不多三分钟,陆朝玲才彻底平静下来,看了眼床上的李幼斌,有些好奇。 “你为什么一直用手撑着脑袋?” “麻了。” “……” 帮李幼斌把胳膊放下来,在床上躺了五六分钟才回复知觉,期间还时不时的怪叫。 “很酸爽?”陆朝玲一脸嫌弃的看着床上抽搐的李幼斌。 “你要不要试试?”李幼斌慢慢收回了胳膊。 “我不傻。” “还不是因为你太好看。”李幼斌小声嘀咕。 “你说什么?” “说你好看。” “那还用你说。” 北方开春七点多天还没完全亮,但是早餐铺已经开门有一会儿了。 李幼斌特别喜欢去校门口那家“陶胖子早餐店”,每次去老板都会很大声的问一句:“帅哥,吃点啥?”,这对他是很受用的,当然也不单单是因为这方面的原因,主要还是这家的油条特别好吃。 李幼斌带着陆朝玲去了陶胖子。 “帅哥美女,今天吃点啥,包子还油条?” 李幼斌也是这家的老顾客了,胖老板一眼就能认出来。 “今天吃个包子吧。”李幼斌看向陆朝玲,意在征求她的意见。 “嗯。”陆朝玲点点头。 “那来两笼包子。”李幼斌对着老板吆喝一声。 “好嘞!” 这家的包子挺大的,一笼能顶学校食堂里的两笼,这陆朝玲也是知道的。 “我吃不了一笼。” “有我呢你怕啥。” 李幼斌拍着胸膛说的很豪迈,陆朝玲翻了翻白眼:什么时候饭量大成了一件值得夸耀的事儿了? 饭量大确实不是一件值得去说的事,而且还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儿,李幼斌却从来不为这个烦恼,他觉得男人饭量大就说明肚量大,不是有句话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嘛,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他可能是对这句话有些误解,毕竟宰相肚子里的船不是吃下去的。 从陶胖子出来站在台阶上,李幼斌满足的打了个饱嗝,不出所料的,两笼包子他吃了一笼半,陆朝玲吃了半笼,还美其名曰为她着想,怕她吃不完浪费。 陆朝玲也是没什么好说的,只是低着头不想搭理他,对于他这种性格,她是真不知道怎样去沟通。 进校门之后两人也没着急着去教室,而是先去操场转了会,学校是在统一八点四十五上课,还得半个小时。 早晨的操场空气很清新,确实是很有意境的,但是这种地方往往是所有人都源自早些起来去转转的,也包括一些跟李幼斌关系不明不白的人。 他在操场又一次碰到了在金牛街跟他接吻的那个女孩,不知道这是巧合还是她能时时把握他的行踪。 陆朝玲当然也是一眼就认出来了,都说女人的记忆力是很强的,果然有道理,那天她只是远远的看了几眼,那个女孩的脸却已经印在了脑子里了。 “李幼斌。”女孩远远的看见他就打招呼,像是很熟络的样子。 李幼斌眉头皱了皱,说实话他特别不想见到这个女孩,尤其是跟陆朝玲在一块儿的时候,但是人家打招呼他也不好装作没看见。 “有事儿?”李幼斌态度不是很好,表现的也很明显。 “没有,就是想跟你打个招呼。”女孩子走到了跟前,看了眼李幼斌身边的陆朝玲,“她是你女朋友吗?” “不……” “我是。” 李幼斌诧异的看向陆朝玲,他本来是想说“不是”的,却被陆朝玲打断。 诧异的不止李幼斌,那个女孩也很奇怪,她是了解过李幼斌跟陆朝玲的关系的,据说是很好的朋友,类似于闺蜜。 这个答案显然不是她想要的,目光瞬间有些冷,却不动声色的露出了笑意,向陆朝玲伸出手,说:“你好,我是李幼斌的朋友孙倩倩。” “你好,我是李幼斌的女朋友陆朝玲。” 李幼斌是很懵的,他感觉这会儿发生的事儿太不正常了,不像是现实生活中能发生的,跟狗血偶像剧太相似了,最关键的是他好像还是这部剧的主角。 这部剧还在朝着更狗血的方向发展,孙倩倩对陆朝玲说:“加个微信吧,认识一下。” 陆朝玲说:“算了吧,没什么必要,你先加了李幼斌微信再说吧。” “哈哈,你可真幽默。” 这句话是纯属缓解尴尬的。 “你们当我空气啊?” 李幼斌实在是受不了这种剑拔弩张的气氛,感觉再这样下去他都要窒息了。 “不好意思,跟你这朋友挺能聊的来。”陆朝玲瞪了李幼斌一眼,语气中任谁都能闻出来一股子酸味。 李幼斌有些汗颜,这太不寻常了,陆朝玲平时对他可都是以一种漠不关心的态度。 当然他就算觉得陆朝玲是有求于他都不会觉得她是想答应他了,要答应早答应了,不会等到这会。 虽说想不明白,但眼前的情景还要应付。 “那我们走吧,也快上课了。”李幼斌有些无奈。 “好吧。”陆朝玲点点头,还刻意的搂住了李幼斌的胳膊,对孙倩倩挥挥手,“那拜拜了,我们先走了。” “拜拜。”孙倩倩有些恼怒,却不好发作,只得不情愿的挥手。 她知道李幼斌跟陆朝玲的关系,却不明白这个女人为什么要让她难堪,她能想到的只有一种可能,陆朝玲也喜欢李幼斌。 出了操场,陆朝玲收回了搂着李幼斌胳膊的手,脸上有些发烧。 李幼斌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这么做,而是问了她另一个问题。 “你怎么知道她没有我微信?” “我猜的。” 33.两个人的爱情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很多时候我们做很多的事情都是凭着主观臆想,不会考虑后果,也不去考虑理由。 陆朝林也不知道她这么做的是为了什么,可能仅仅是出于内心的某种冲动,他是见不得李幼斌跟那个女生走的太近的,就好像她的出现危及到了她在他心里的地位。 但她始终没有做相应的解释,李幼斌也始终没有问过她。 虽说她仅仅是不想李幼斌跟那个女孩走的太近,但李幼斌不这么想,他觉得陆朝玲可能对他有些松动了,他现在表白应该会成功吧。 想是这么想,但也不敢轻易尝试,他面对不喜欢的人的时候很果断很硬气,但是真正碰到了喜欢的人却很怂。 不单单是他,这样的人还是很多的。 因为早上的事儿,他上课也没认真听,坐在教室想了一天,纠结了很长时间要不要向陆朝玲表白。 最终还是打算表白,他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再不抓住机会过两天热度下来了可能就拒绝了,当然这也是他的主观臆断。 晚上放学的时候没有等到陆朝玲的电话,只能给她打过去。 这是很奇怪的,根据以往,他都不需要打过去她都会打过来。 “喂。”陆朝玲的声音听起来像是刚睡醒。 “下来吃饭。” “哦。” 随着对彼此更深层次的了解,两人在通电话时交流都会很简短,有时候甚至不用说话都知道对方打电话是想干嘛,这是一种习惯,如果两个人之间突然有个人不接电话了,那才会一下打乱生活节奏。 这天陆朝玲穿了件牛仔衣,下身是棉丝袜和短裙,开春的天气已经不那么冷了,穿的薄一点都是没什么,就是有些风大,容易着凉。 “冷吗?”李幼斌觉着陆朝玲穿的有些单薄。 “不。”陆朝玲手插在衣服兜里,直直的站在李幼斌面前,上身颇有节奏的摆动,她摇摇头,像极了站在爱人面前的小女人。 也仅仅是像极了。 “吃什么?”李幼斌也把手塞进了兜里,长时间的放在外边被风吹的有些发红。 “随便咯。”陆朝玲嘟嘟嘴,就像是港台偶像剧里撒娇的那种模样,“平时不都是你挑的吗?” “那去食堂?” “不去!” “还不是不由我,到底吃什么?” “随便咯。” 这是一段死循环的对话,很有趣,也很温馨,大概是因为语句中充满了爱情的味道。 两人最终决定去吃冒菜。 冒菜是类似于火锅的东西,发源地应该是在重庆或是成都吧,毕竟李幼斌能想到的吃辣厉害的地方也就这两个地方了。 冒菜是很辣的,像麻辣烫。 两人边吃边吸气,陆朝玲还好一点,仅仅是吸气,李幼斌一顿饭下来喝了三瓶水,很多人说吃辣的时候越喝水越辣,他觉得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如果一个不能吃辣的人不喝水干吃辣的话舌头很快就麻了,以后的味道怎样也就无所谓了,吃什么都是一个味道。 吃完的时候差不多六点,由于礼拜五晚上没有自习课,两人开始商量去哪里玩。 李幼斌想去中山桥,陆朝玲想去动物园。 李幼斌认为去动物园是件跟愚蠢的事儿,去那得人也是一些智商低的人,看到大猩猩在那砸胸膛还会笑,说不定人家就是在嘲笑他们。 有些时候换个角度思索问题就会发现很多不一样的有趣的事物,就比如我们去动物园,在我们正常的思维中,是人去了动物园边走边观赏不同的动物。 但是在动物的眼中有可能就反过来了,饲养员是伺候它们的物种,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会每天给它们换不同的人供他们观赏,有时候还会给它们喂吃的。 这只是李幼斌的想法,动物园的动物怎么想只有动物知道。 陆朝玲跟李幼斌的观点不同,她认为动物园的动物才是有看头的,它们有些看起来可爱,有些看起来凶悍,最有说服力的理由还是因为平时在生活中见不着。 人们对不常见的东西总是抱着好奇心的,如果说动物园养一头驴估计没人会去看,但是说养一头野驴,那效果就不一样了,很多人都会去看看,是因为没见过,其实长没什么差别。 陆朝玲觉着中山桥倒是没什么好玩的,整天人来人往,就一座铁桥,也没什么好看的,从这头走到那头就完了,唯一的好处就是不收钱。 两人因为这个不同的意见起了争执,最终决定先去动物园,再去中山桥。 这种毫无意义的争执是没必要发生的,两人从一开始就应该想到,不上晚自习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完全可以玩遍两个地方。 就像是没了应有的默契一样,两人又因坐公交或是打车起了争执,李幼斌觉的打车快,能最快的玩遍能玩的地方,陆朝玲则认为本来就是出来玩的,坐公交虽说慢了些,却更有气氛。 很多时候李幼斌是没必要跟陆朝玲理论的,当两个人产生不同意见的时候每次都是陆朝玲说的做,这是必然结果,除非陆朝玲主动想采纳李幼斌的建议了。 他也可能仅仅是想证实自己的存在,如果整个过程都是陆朝玲在拿主意那他就真没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公交车辗转了三站,换乘了两辆公交车终于到地方了。 兰州的动物园门票是很便宜的,可能是因为没有什么太稀有的物种,比如成都的动物园应该就便宜不了,毕竟里边有大熊猫嘛。 “看,那只猴子会嗑瓜子。” “看,大猫。” “哇,这野猪好恶心。” 陆朝玲就像一个好奇宝宝一样对所有动物评头论足,而李幼斌对这些毫无兴趣,他只想快些结束这段动物观赏动物的行程。 很多人说,人和动物没有区别,人也是动物,只不过是比较高级的动物,李幼斌觉的,人和动物是有本质区别的,就像政治书上的定义:人具有主观能动性。 有主观思维的智慧体才能被称作是人,成天睡大觉的是动物,李幼斌想到了他们班几个从早睡到晚的同学。 动物园是没什么好逛的,就看看猴子逗逗鸟,再凶猛一点的也不敢近距离接触,远远的抛洒食物还怕掉进坑里。 在动物园玩了一个多小时就出来了,跟啥也没干的一个样。 出来之后就去了中山桥。 中山桥一直很热闹,有很多某短视频软件上所谓的网红做着难以入目的户外直播,胡子八叉的大老爷们穿着女装还自称“洋妞”,很辣眼睛,可以用一个形容词:俗不可耐。 这个平台是被整顿过的,以前有过什么社会摇之类的,引领了一股“潮流”。 当然也有很多正能量的东西,比如“人民网”、“央视新闻”之类的官方账号。 什么样的人看什么样的东西,本来是个很好的传播正能量的平台,却被中山桥上直播的这些人污染,不光光是污染了这个平台,更是玷污了“网红”这个词语。 这些与李幼斌是没有关系的,他仅仅是看不惯这种行为,影响市容市貌。 带着陆朝玲穿过中山路,站在黄河边上。 市区的黄河不像高原上那么狂暴,虽说一样混浊,却很平静,很难想象在含沙量这么大的河流里竟然还有生物。 春季的时候风还是挺大的,陆朝玲穿的很薄,站在桥上有些发抖。 李幼斌脱了外套套在她身上,她也没拒绝。 春风吹气陆朝玲鬓角的一缕长发,在空中飞舞,很有仙女的气质。 李幼斌看着她露出了笑意。 “你昨晚怎么回事?”他问出了那个迟早要问的问题。 “什么啊。”陆朝玲偏过头,有些回避。 “就昨晚你说你是我女朋友的事儿。”李幼斌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我就是,嗯……就是觉得那么好的女孩子不应该跟你这个渣男在一起。”陆朝玲有些无与伦比。 “噗嗤。”李幼斌没忍住笑出了声。 “你笑什么笑啊你。”陆朝玲瞪他了一眼。 “你这个解释好牵强。” “有什么好牵强,有什么好牵强……”陆朝玲伸出手使劲的拍打李幼斌的肩膀,打累了就趴在栏杆上看黄河。 沉默良久。 李幼斌开口:“如果让你真的做我的女朋友,你会答应吗?” “不会。”陆朝玲回答的跟果断。 “为什么哈,你昨晚都说你是我女朋友了哎。” “不会就是不会,没什么理由,我们就应该是最好的朋友,最纯洁的男女关系。”陆朝玲这样说,却在心里偷偷说了句:哪怕我们都深爱着对方。 “你知道,我是真心的。”李幼斌也趴在了栏杆上,注视着一眼望不到头的河面。 “我知道。”陆朝玲又把脑袋往下摞了摞,把嘴埋在胳膊底下,支支吾吾的说,“但是我没办法答应你,我不知道我们两个在一起未来的结果是怎样,我不敢想,我不想伤心更不想让你伤心,因为我也爱你。” 李幼斌没有再说话,他知道原因肯定没那么简单,陆朝玲肯定有事瞒着他。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只要知道彼此都爱着对方,这就够了。 34.孙倩倩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如果长时间的不和一个人联系,久了也就淡忘了。 李幼斌已经近一个月没有和阿兰通过电话了,也没有发过微信。 阿兰是因为去学校之后没有手机,开学之后就没有给李幼斌打过电话,偶尔借同学的手机发个消息还常常等不住回信。 也不是李幼斌不回消息,是自从开学之后就很少有看消息的习惯,除了叫舍友帮忙买饭什么的其他时间基本不看微信。 随着跟陆朝玲的关系越来越近,现在他也很少在寝室吃饭,所以经常看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三四天之后了。 起初阿兰也是有怨气的:“李幼斌,你为什么一直不回消息?” 李幼斌的解释:“我们这学期有实训课什么的,还要经常去学生会办公室帮忙,太忙了,没时间回消息。” 阿兰信了,李幼斌有一种负罪感,他觉得他这样欺骗她有些过分。 心里这么想,却从没想过直接断了跟阿兰的关系,他想着相隔两地的时间久了阿兰对他的感情淡漠了就自然而然断了吧。 这是个明智的决定,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正确的,自这时候开始,阿兰再一学期都没有给他发过消息,他甚至时常忘了这个人的存在。 当然这是后来的事儿了。 李幼斌跟陆朝玲在中山桥说了些心里话,回去之后感觉有亲密了不少。 如果说以前两个人的关系像是情侣的话,现在两个人的关系就真像新婚的小两口了,只要有有空就在一起,可以说睡觉和课堂以外的时间都是他们两个人的。 当全世界都以为他们是情侣的时候,只有他俩清楚的知道两人之间的关系。 听起来很匪夷所思,却是事实。 孙倩倩还是经常会骚扰李幼斌,不管他身边是谁。 以前她是不相信陆朝玲跟李幼斌是情侣的,站在她相信了,除了没见过他俩接吻,其他能在情侣之间发生的她都在他俩身上见过了。 但她还是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李幼斌,她觉得她有公平竞争的权利。 没到最后一步,她不想放弃,因为她也是实实在在爱着李幼斌的。 说出来可能没人信,她是个浪漫主义的女孩子,相信一见钟情,而李幼斌出现后也证实了她的观点。 她是信息工程系大一的学生,也是文学社的,但是跟李幼斌不在一个部门,她在编辑部,加了社团的第一天就见过李幼斌,不过也只是瞥了一眼,他也没有注意到她。 真正开始关注他是在去年去年第三次读书会的时候,那次读书会是李幼斌主持的,他也是主持读书会的第一个大一新生。 他幽默风趣的语言和行云流水的肢体动作深深的吸引了他,就像是富有魔力的表演,让她全程没有抛锚的看完了他的演讲。 李幼斌说话确实是很吸引人的,他的理想是当一个脱口秀表演者,他也为此下了不少功夫,虽然最终没有走上这条道路,却也将他说话的技巧提高了不少。 自那以后她就开始关注李幼斌,打听关于他的信息和人脉关系。 也是从那时起她经常看到李幼斌身边的陆朝玲,她因此刻意去调查过她的身份,得知她不是李幼斌的情侣之后才放松。 从那时起,文学社的所有活动她都参加,只希望在活动中能碰到李幼斌,每次都是失望而归,他从来不参加任何会议形式之外的活动。 每当他上台讲话的时候她都听的特别认真,甚至有时候会犯花痴,直到今年开学李幼斌退出文学社。 李幼斌第二学期一开学就交了退社申请书,他们部长读完之后也没拦着他,因为申请书里写的很清楚了,是由于过年他们部长催稿这事儿他才退社的,据说这是部长的责任。 其实这个任务社长很早之前就布置下去了,但是部长忘了,一直到除夕社长要东西才想起来,就催他们写了。 部长没有一句阻拦的话他觉的是很正常的,令他心寒的是他们社长竟然也一句话都没说,可能他的申请书,都没到过社长手里吧。 同时退出的还有炫子以及和李幼斌玩的来的一帮人,他们走了之后秘书部就剩五六个人了,估计以后秘书部的职位都是其他部的人担任了吧,不过这都无所谓了,和李幼斌无关。 孙倩倩在李幼斌离开了文学社之后并没有跟风,她期盼着有一天他能回来,她最喜欢他在台上侃侃而谈的样子。 其实她喜欢李幼斌的时候是有个她们系的男朋友的,她不喜欢,对那男的也是爱搭不理,他却试图用各种方法引起她注意,不知什么时候跟她闺蜜混到了一起。 她们也就分手了。 大概是想气她吧,前不久他跟她闺蜜几个人去金牛街喝酒的时候叫上了她,实在没有拒绝的理由,就答应了。 去了五个人,两对情侣,期间他不断跟她闺蜜秀恩爱,摸她闺蜜的大腿,她全程都在冷笑。 她没想到她会在那里碰到李幼斌。 李幼斌一坐下她就看到了,因为位置离得实在是太近了。 他是不认识孙倩倩的,本来她打算装熟去打个招呼远离她身边的这帮人,但是紧接着她就看到了随后坐下的陆朝玲。 说实话,当时她心里是有点酸的,作为陆朝玲的闺蜜李幼斌居然和她形影不离,却并没有把他们俩当是情侣。 快离开的时候李幼斌去上厕所,她也借着机会跟在了后面。 纠结了从桌子到厕所的距离,到他马上就要进去的时候凑到他跟前说了句:“出来的时候等我一下。” 她进女厕的时候余光还看到了李幼斌诧异的眼神,像个懵逼的孩子。 进了卫生间之后她并没有上厕所,而是掏出唇膏补了下妆,那时候她就下定决心要亲他了,那是她的初吻,她在平时是个在其他方面很开放,在男女之事上却很保守的,但每次看到李幼斌的时候总有种想亲他的冲动。 她没有想到的是,她那天的穿着和表现却给李幼斌塑造了很深刻的一个坏女孩的形象。 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看到李幼斌果真在门口。 “有事儿吗?”他开口。 当时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她看着李幼斌的那张脸,在酒精的作用下头脑一热就亲上去了。 李幼斌也没有拒绝,他们亲吻的很用力,也很热情,就像是压抑了很久的两只野兽。 足足三分钟她感到有些窒息了才松开嘴。 她深情地望着他的脸,大概是喝了酒的缘故吧,她格外的火热,内心有一种莫名的躁动,她说:“留个微信吧。” 他说:“没必要吧。” 她没想到她会拒绝。 其实在她和他亲吻的时候她看到陆朝玲是看着他俩的,但是因为距离太远了没看到她脸上的表情,大概很精彩吧。 李幼斌转身离开了,留她独自一人伫立在原地傻笑。 他跟陆朝玲走后没多久她们也回去了。 那天她跟他的事儿不光陆朝玲看见了,他们桌的人也都看见了。 回去的车上她的前男友一直沉着脸没说话,她闺蜜则是很好奇的问她:“你跟那个男的认识吗?” “她是我喜欢的男孩子,好喜欢好喜欢。”孙倩倩将视线转向窗外,慢慢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了跟李幼斌接吻时的画面,很温馨,她舔了舔嘴角,那里还残留着他的味道。 她闺蜜的男朋友脸色黑的像锅底。 回去之后她就经常在校园转悠,只为能遇见李幼斌。 她是很幸运的,没多久又见到了李幼斌。 那是在去操场的路上,拐角处她跟他撞了个照面。 “嗨,李幼斌,好久不见。”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你认为一个女孩会把自己的初吻给一个自己不认识的男孩子吗?” 她并不知道李幼斌心里的想法,李幼斌刻意关注了初吻两个字,他不相信那是她的初吻。 “你想怎样?”李幼斌说话很直接。 她也很直接,搂着他的脖子直接上嘴。 他以为他会像上次那样紧紧拥抱着她,但是她错了,她没想到他狠心的推开了她。 “你到底要怎样?”他看起来很愤怒。 “要你做我男朋友。”她也不甘示弱。 “办不到。” 他转身扬长而去,留她独自一人伫立在原地哭泣。 那天她哭的很伤心,原来他对她好感只是她自我安慰的一种错觉。 倔强的她还是没有放弃,那之后她开始慢慢了解他的作息时间。 某一天她再次在操场碰到了他,还有陆朝玲。 她隔着很远就很兴奋的打招呼:“李幼斌。” 他还是那句话:“有事儿?” “没有,就是想跟你打招呼。”她每次见到李幼斌总是很开心,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或者是单纯的想从李幼斌口里得知他俩的关系,她看着陆朝玲问了句,“她是你女朋友吗?” “是,我是李幼斌的女朋友。” 多么出人意料的回答。 她呆住了,她没想到陆朝玲居然做出了肯定的回答,这个消息就像一片阴云刹那间包裹了她的身体。 寒暄了几句之后他们就去上课了。 她一个人在操场站了好久好久,直到双腿麻木摞不开脚。 那时她才知道,原来,所有的痴狂,都是酒精作祟和她一厢情愿的自以为罢了。 35.主动和无奈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大学的生活不像以前那么漫长而枯燥,枯燥是没有变化的,只不过却不再漫长。 五月份的时候学院开始筹备运动会,所有的系都要参加。 李幼斌没有参加任何项目,但是他被选中参加汽车系的开幕式,参加开幕式的人每天都要在下午下课之后去操场练习方阵。 这是件很痛苦的事儿。 训练他们的是大二的,一帮人站在旁边喊口号,不知道该听谁的,自然而然就乱了,一乱就开始骂他们,是很难受的。 唯一的好处就是不用上自习了。 李幼斌训练完的时候陆朝玲已经在门口等着了,他们大二的是可以不用上自习课的。 “怎样,舒服吗?”陆朝玲带着戏谑的眼神看着他。 “舒服,你要不要试试?”李幼斌眉头一挑,没好气的说。 “切,谁要试,赶紧擦擦脸吧,汗都把衣服湿透了。”陆朝玲掏出纸巾递给李幼斌。 “去哪儿?”李幼斌接过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 “哪儿都行。” “宾馆行不行啊?” “去你的。” 两人最终去了桃林。 就像是事先约定好的一样,在出校门的时候碰到了孙倩倩和她闺蜜的。 两个人的旅程变成了四个人的。 李幼斌是打算转完之后去网吧的,所以随手带了身份证。 桃林没什么好转的,尤其是在某种尴尬的情况下。 陆朝玲可能是为了凸现出自己是李幼斌女朋友的地位,上公交之后就一直搂着他的胳膊,一路上搭在他耳边用一种小女生的语气跟他聊天。 有时候弄得他心里边跟痒痒,恨不得抱住她狠狠的亲一顿。 这在心里想想就好了,不敢说出来,更不敢实行,毕竟是在公交车上,旁边还坐着孙倩倩。(即便是陆朝玲一个人他也不敢这么做,权且给他找个借口。) 他不明白的是孙倩倩为什么一定要跟着来,大概是他拒绝的不够明显。 那以后可得说的表面一些了,他心里默默的想。 在桃林的小吃街下了车,几人打算去吃干锅。 “哎,我记得你好像是有个男朋友的把,怎么没来?”李幼斌坐着等饭闲得无聊就问了孙倩倩闺蜜这么一句。 他记得上次去金牛街喝酒的时候有个男生一直在摸她腿,多半是她男朋友。 听到这个问题,她目光有些暗淡,犹豫了一下,说:“分了,他是为了气倩倩才追的我,上次喝完酒回去之后不久就甩了我,我也没有挽留,为了这种人不值得。” 好一个不值得。 这是李幼斌无数次听到类似的话了,早知道会是这个结果,当初为什么还要跟他在一起?伤害朋友的感情还没有好结果。 “好了,不聊他,这种人有什么好说的。”孙倩倩见闺蜜有些失神,就安慰她。 对于这两个人的关系李幼斌还是很奇怪的,他大概知道那个男的曾经是孙倩倩的男朋友,后来出轨了她的闺蜜,她不但没有怪她,还经常玩的时候带她一起,单论这份肚量是很难得的。 当然李幼斌不会因为这个就改变对她的看法,佩服归佩服,厌烦归厌烦,但是接触的多了,这种厌烦的情绪好像倒没有那么严重了。 “唉,你是不是喜欢李幼斌?”沉默了半天的陆朝玲突然盯着孙倩倩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孙倩倩表情一僵,但是很快恢复了自然,她毫不避讳的笑着说:“对啊,我喜欢他。” 说完还特意看了眼脸色黑的像锅底的李幼斌。 “我也喜欢他。”陆朝玲往后靠了靠。 “那又怎样。”孙倩倩微微眯起了眼睛,“公平竞争嘛,如果争不过你,我也就认了。” “你争得过。”陆朝玲皱了皱眉头,好像有什么心事,马上又舒展开来,就像是在内心纠结于某件事。 “争不争得过还是我说了算。”李幼斌沉声说。他是在没有办法忍受这种压抑的气氛,女人之间眼神的交流就像是在放电,语言的交流就像是在打仗,气氛会很压抑。 “你可得了吧。”陆朝玲拍了他脑袋一巴掌。 李幼斌瞪了她一眼,他不知道这女人在犯什么毛病,平时都是站在他这边的,今天却总是有意无意的挑逗他。 这是没有办法的,陆朝玲在他眼里就像是祖宗,从来不敢的得罪,所以她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他不敢反驳也不想反驳。 吃完饭在街上转了会陆朝玲就提议去KTV。 李幼斌也好久没有去唱过歌了,征求了孙倩倩和她闺蜜的意见之后就去了金牛街。 金牛街是娱乐场所的聚集地,走两步就有一个KTV或是酒吧,奇怪的是,这些KTV还都在二楼。 随便找了家上去。 不像我们平时见到的大型KTV,这种地方的大厅很小,只有一个小小的吧台,也没有服务生。 老板也很热情,看到有人来赶紧招呼:“您好,几位?” “四个人。”李幼斌看了眼桌上的套餐,“小包还有吗?” “小包没了,中包还有几间。” “那就中包吧。” 跟着老板进了包间。 虽说大厅不咋地,但是包间的环境还不错,就是茶几有些老旧,跟陇西的没法比,还好最起码设备都是齐全的。 “就这儿吧。”李幼斌点点头。 “好嘞。”老板乐呵呵的说,“要什么套餐?” “有什么套餐。”李幼斌看向老板。 “一百一箱酒,一袋花生米。一百五一箱酒,一袋花生米,一瓶果汁一瓶牛奶,二百的两箱酒,一袋花生米,一个果盘。” “这么便宜?”李幼斌有些诧异,一百到两百之间的套餐在他的家乡是很少见的,正常都是在二百以上。 “来个一百五的吧。”陆朝玲开口了,她白了李幼斌一眼,不明白他为什么发愣。 李幼斌回过神来,看到老板的眼神无奈的摊摊手,他觉得陆朝玲选的是对的,反正多了也喝不完,再者陆朝玲说话了他也不好反驳。 “好的,马上就上套餐,几位可以先点歌。” 老板离开之后包间里再次沉默了,音响的声音很大,一遍遍的放着KTV的提示和广告语。 “欢迎来到街角KTV,我们将为您打造最诚挚的服务,情抽烟的客人不要随地乱丢烟头,不要随意破坏室内设备,遇到紧急状况不要慌张,请从应急出口有序撤离……” 听起来像是学校消防宣传的广告。 孙倩倩和她闺蜜一直没有说话,陆朝玲也在沉默,李幼斌虽然很想说话,但不知道该说什么。 “李大歌神?你不是唱歌好听吗,愣着干嘛,去点歌呀。”陆朝玲打破了沉默。 “别撒,你这样夸我,我会骄傲的。”李幼斌没皮没脸的笑了笑,走到点歌的小屏幕跟前,点了首许嵩的玫瑰花的葬礼。 旋律响起来,李幼斌拿起了话筒: 玫瑰花的葬礼, 埋葬关于你的回忆, 感觉双手麻痹, 不能自已, 已拉不住你, 真的好美丽, 那天的烟花雨, 我说要去川翠花洋裙的你…… 有人说许嵩是最有才华的歌手,他如果生在唐朝,那唐诗就不止三百首了。 这是种没有根据的说法,却恰恰说明了许嵩的才华,李幼斌是很欣赏许嵩的,他的每一首歌他都听过,这个歌手在他心中的乐坛占了很大的比重,如果非要问有多重要的话,那就是仅次于薛之谦。 许嵩的歌很好听,他唱的也很深情,但是似乎并不适合这个场景。 这首歌是许嵩唱给他逝去的女朋友的,在陆朝玲看来李幼斌唱这首歌就像是唱给她听的。 李幼斌没有想那么多,就像某些直男,单纯的认为陆朝玲在他唱完这首歌之后脸色很难看是因为包厢里太吵了,他还因此特意调低了音量。 “怎么样?”李幼斌坐在了沙发上。 “很好听。”“就那样!” 这是两个不和谐的回答。 孙倩倩觉得好听是因为李幼斌的嗓音确实好听,陆朝玲觉得不好听是因为这首歌影响到了他的心情。 “不好听就不好听吧。”李幼斌摇摇头,他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得罪了这个祖宗,他把话筒放在桌子上,说了句,“你们点歌吧。” 他是那种自己唱一首就把话筒让给别人的人,他最讨厌的就是KTV里的麦霸。 音响里又开始说店里的注意事项。 话筒一直没人动,按照她们的意思,就是她们听,李幼斌唱就行了。 无奈之下李幼斌又点了首歌。 酒早就上来了,几人也没有光听李幼斌唱歌,也没有玩牌,隔一会就一人倒一杯碰一个。 又是李幼斌的主场,其他人基本上没怎么拿过话筒,虽说包间里有两个话筒,但是一个一直闲着。 只有偶尔陆朝玲会和李幼斌一起唱几句。 酒快要喝完的时候李幼斌出去上厕所,陆朝玲已经有些不省人事了,躺在沙发上,睡眼惺忪。 她的酒量很差,三瓶就已经不行了。 孙倩倩也去了厕所,但不是为了上厕所。 到厕所后她在门口等着,等李幼斌出来,她想重复上次的事儿。 李幼斌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孙倩倩,大概是猜到了她要干什么,他加快了脚步想回包间。 然而孙倩倩哪会那么轻易的放他走,她一把扯过他的胳膊整个人都趴在了他身上,滚烫的红唇印上了他的嘴角。 久违的感觉。 喝了酒的李幼斌心里就像装了一匹野马,一下冲开禁足的栏栅。 剧情愈演愈烈。 李幼斌的手搭在她的腰际,转身将她压整个人在墙上。 “咳咳。” 厕所出来的陌生人咳嗽了一声。 李幼斌豁然清醒,向后退了一步,摇了摇脑袋,皱着眉头向孙倩倩说了声:“对不起。” “为什么要道歉?”孙倩倩昂着脑袋紧盯着李幼斌,“是我主动的,如果你想要我身体都可以给你,你为什么不能答应我?” “我有女朋友了。”李幼斌别过头不敢直视她的眼睛。 “我不介意。” “我介意。” 李幼斌回到包间的时候陆朝玲和孙倩倩闺蜜已经睡着了。 孙倩倩摇醒了她闺蜜,李幼斌看着陆朝玲熟睡的脸不忍叫醒她,咬咬牙将她打横抱起来,抱着她出了门。 陆朝玲像是感受到了李幼斌胸膛的温度,嘴里喃呢了一声,伸出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脑袋埋在了他胸前。 从KTV下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李幼斌没打算再回学校。 他看了眼一旁的孙倩倩,问:“你带身份证了吗?” “没有。”孙倩倩摇摇头。 “那就只能挤一间房咯。” 在最近的宾馆开了间家庭套房,房间还是很大的,有一大一小两张床,一个不大的沙发。 上楼的时候,李幼斌抱着陆朝玲在前边走,孙倩倩和她闺蜜在后边跟着。 一进门先把陆朝玲放在小床上,帮她脱了外套和鞋子,盖上被子。 他扫视了一眼房间的布局,对孙倩倩说:“你俩睡大床,我睡沙发。” “不好吧。” “就这样吧。” 孙倩倩全程看着李幼斌无微不至的照顾陆朝玲心里是有些酸的,当然更多的是羡慕,她在想:为什么这么好的男人不是我的。 36.牵手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能称之为际遇的,都是些奇奇怪怪的事儿。 李幼斌他们练方阵练了十几天就要上场了。 院里的运动会定在五月十七号举行。 除了总校区,还有桃林校区和雁儿湾校区的人都要来,这是件很令人兴奋的事儿,因为兰职的大部分女生都是聚集在了桃林和雁儿湾的。 看看这两个校区的专业就知道了:初等教育、护理、幼师、生物工程。 除了最后一个其余都不是男生可以选择的专业。 在运动会的前一天晚上李幼斌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主动加的他。 听她说她是服务系的,他的微信是他朋友给她的。 他一下就想到了炫子,那小子觉得陆朝玲一直挂着他耽搁了他,张罗着给他介绍对象。 这女的大概就是他给介绍的吧。 果然,晚上的时候炫子问起了李幼斌:“今天是不有个姑娘加你了。” “是啊。” “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有没有兴趣?” “没有。” 李幼斌挑了挑眉头,推开炫子回宿舍去了。 炫子则是夹着烟一脸贱笑的杵在原地看着李幼斌被走廊的灯光拉长的背影。 有时候晚上是很无聊的,无聊的时候就只能打游戏。 打游戏有时候是很生气的,碰到的队友很渣还很喜欢怼人,一盘下来送的头最多,拿的最少,气的李幼斌想砸手机,也就没了再玩下去的兴致。 “在吗?” 微信上弹出了这样一条消息。 李幼斌皱了皱眉头,他觉得发这种消息的人都是脑子不大好使的,你有事儿说事儿呗,动不动就在吗,说在吧万一借钱咋整,装作不在吧又怕有什么重要的事儿。 点开一看是新加的那个女生。 李幼斌回了个:“嗯。” “吃了吗?” “嗯嗯。” 这是一种很无聊的聊天模式,就像今年很流行的那个梗:在吗?在干嘛?多喝烫水。 这是直男行为,当然也有类似的直女行为,很容易失去话题。 却也没那么容易,因为刚认识的两个人还是有很多聊头的,比如互查户口。 “你是汽车系的吗?” “对啊,你呢?” “我是服务系的。” “服务系的女生好。” “你叫什么?” “你猜。” “你猜我猜不猜。” “我猜你猜。” “我不猜。” 这是一段很有意思的对话,每次李幼斌翻来聊天记录看到这些都不免有些好笑。 不过却也因为这些无关紧要的对话了解到了自己想了解的一些信息。 这个女孩子是服务系婚庆专业的,比他小一岁,还见过他,她说她也在走方阵,她知道最前边第二列的大个子小哥哥就是他。 他猜想这大概又是炫子告诉她的吧。 他问起的时候她说她不认识炫子,他的微信是她一个寝室的给她的。 这还真是经传几手。 晚上十一点多的时候也差不多到睡觉的时候了,但是那女孩还在喋喋不休的发消息问他各种问题。 他已经很困了,就只能问她:“快十二点了,还不睡吗?” “啊?已经快十二点了吗?”女孩有些惊讶。 “你看咯。” 李幼斌汗颜,现在的人聊起天都不看时间的吗? “真的耶,那我要睡了。” “听说女生熬夜不太好。”李幼斌抠了抠鼻孔。 “容易长痘吗?” “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容易导致这那得失调。” “额……睡了,晚安。” 女孩发了这么一句就没影了,应该是睡觉了。 李幼斌笑了笑,也摊开被子上了床。 兰州的晚上不是很黑,即便是深夜,睁开眼也能把房间里的布局看的清清楚楚。 也许是因为仁寿山圣人雕塑旁边的大灯正好能照到他们学校的缘故吧。 李幼斌睡着的时候是从来不做梦的,这是个奇怪的现象,听说晚容易做梦的人智商高,他始终认为这是个谬论,他觉得他的智商也不低。 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因为参加运动会开幕式八点就要集合。 七点起来洗漱完,想给陆朝玲打个电话一起去吃早餐,想了想还是放下了,陆朝玲这个点估计还在睡觉,不愿意打扰她。 自从那天跟陆朝玲、孙倩倩几个去了趟KTV之后他就对陆朝玲多了一种大男人的关爱,很多时候都会照顾她的感受,他觉得他是时候跟陆朝玲的关系再进一步了。 过一段时间就是五月二十号,他打算挑在那一天表白。 这都是后话了。 李幼斌吃完早餐的时候是七点四十,去操场正好能赶上。 操场里已经站满人了,最扎眼的有三个方阵,初等教育学院、服务系和汽车系。 初教院和服务系是因为全是女生,还都是丝袜大长腿,看起来格外养眼,可以用“满屏大长腿”来形容。 汽车系特殊是因为方阵打头的是七辆摩托车,为首的一辆车的骑手是汽车系的掌旗手,摩托车上插着汽车系的系旗。 本来说是要把汽车实训中心的那辆加高越野车开过来的,后来说操场跑道是塑胶的,容易压坏,就换成了摩托车。 汽车系拿摩托车开路,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挺讽刺的,唯一的共通点大概是都是烧汽油的吧? 这一遍走的很顺利,所有人步伐统一。 走向主席台的时候是跟高中一样的广播:“现在向我们走来的是汽车工程与交通运输系的健儿们,他们踏着整齐的步伐……” 运动会模式很单一,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全国统一的,所有运动会都放运动员进行曲,都有着类似的开场词和闭幕词。 在主席台前停留了十几秒喊了个口号就过去了,有些系是跳个舞什么的。 过去之后在操场绕着跑道走完剩下的半圈就进足球场站着,等所有方阵走完了还要听各个领导致开场辞。 站着的时候李幼斌刻意观察了一下四周,他发现整个操场最好看的女生应该就是在每个系前边举牌子的引导员,听说她们都是院学生会礼仪部的学姐。 清一色的肉丝高跟鞋,很养眼,看的李幼斌砸吧了一下嘴,心想:不愧是礼仪部的,条子就是展! 身材好的当然不光她们,还有服务系的一众,当他们一到台前表演的时候观众席一下热闹起来了,呐喊声和掌声响成一片,当真是赚足了眼球。 等所有方阵走完,领导讲完话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李幼斌晒得满头大汗,他们系为了服装统一规定所有人穿工服,工服不透气,今年五月份的天气还格外的热。 出来的时候陆朝玲已经站在操场门口等着了。 “我看见你了。”陆朝玲递给李幼斌一瓶水。 “有什么好奇怪。”李幼斌脱下工服外套,接过水。 “很帅。”陆朝玲把李幼斌的衣服拿过来抱在怀里。 “是吗?”李幼斌笑了笑,拧开瓶盖喝了口水。 “是的。” “我也这么认为。” “哈哈。” 开幕式完了之后李幼斌就带着陆朝玲去吃饭了,她早上起来之后就直接去了操场,一直在外边看节目,顺便等李幼斌。 对李幼斌而言这或许是一件好事儿,她可能已经对他死心塌地了。 吃完饭之后李幼斌和陆朝玲并没有急着回宿舍,而是去仁寿山转了一圈。 说起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去过仁寿山了,他送给她的第一个东西还是从仁寿山的石头上扣下来的,她到现在还挂在脖子上。 自打上次抱过陆朝玲之后他每次靠近她心跳都会加速。 一高一矮两人走在林荫的小路上,陆朝玲兴高采烈的说着自己最近的一些所见所闻。 李幼斌右手悄无声息的靠近她的左手。 陆朝玲脚步一顿,马上又恢复正常。 他牵起她的手,她没有反抗。 她依然高兴的讲着自己认为有趣的事儿。 跟喜欢的跟在一起的时间总是短暂的。 一下午很快就过去了。 那天回到学校要分开的时候他一把将她拉进怀里,她没有抵抗,却也没有迎合。 他紧紧抱着她,就像拥抱了全世界。 他没有发现的是,就在他抱住她的那一刻,她的眼角留下了两行清澈的泪水,那不是感动的眼泪,那是悲伤的结晶。 他不知道,她在他拉她进怀里的一瞬间也想用尽全力去拥抱他,但是她抑制住了,她放下了已经抬到空中的胳膊,任由他搂着她表达他对她的爱。 分开的时候,他亲吻了她的额头,却没有看到她湿润的眼角。 两人转身,他直直的走了,她走了两步停了下来,回过头看着他远去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 她有心事,他不知道。 回到宿舍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手机,微信来了很多消息,全是服务系那个女孩的。 “在不在,在不在?”“我手机坏了。”“你在干嘛呀。” 李幼斌今天心情很好,因为他觉得他和陆朝玲直接现在只要轻轻点破就可以在一起了。 心情愉悦的时候看啥都顺眼,就连满屏的消息都看着很舒适。 “陪朋友出去完,刚回来。” 回了个消息躺在床上,看着上铺的床板回忆今天跟陆朝玲发生的一切,嘴角不自主的向上扬了扬。 37.酒醉情迷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运动会是很无聊的,操场很大,太阳很晒,什么都看不到还要忍受高温的折磨。 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是每个系观众席所在的位置都必须有人,没办法他就去了。 陆朝玲没去,大一大二的轮流来,大一的第一天大二的第二天,这是一种很形式的行为,很多时候都这样,其实没什么必要,不是说坐在那喊加油运动员就会跑得快,没联系。 李幼斌坐了一会儿就出来了,跟班长熟,签到点名的时候把他名字划掉就行了。 如果说平时在那坐着他是不排斥的,但是这几天的太阳确实是晒得过分,在底下坐的时间长了都要掉层皮的。 为了自己的身体,还是决定回去了。 是从操场后边的小树林绕出去的。 这片小树林是个神奇的地方,里边干什么的都有,缠绵情深的,乘凉的,大多数都是女的,有男的也是三人以上结伴,如果说单单两人结伴的话很容易让人误会。 三个人钻小树林子就是去打牌,凉快。 来这地儿的男女是很不知廉耻的,也不管有没有人,找个树荫就开始啃,过分一点的还会上下其手,当然再没有办法过分了,再过分的事儿就不是这该干的了。 李幼斌很看不惯这种行为,他觉得这简直有伤风化,更多的还是嫉妒,为什么别人都有钻小树荫的对象她没有? 不光李幼斌,相信很多男性都有这样的想法,尤其是一个人穿行的时候。 最奇怪的是这样的还不止李幼斌一个人,还有一个竟然是个女生。 女生穿着白色衬衫,灰色的短裙,白色平底鞋,看起来跟上身不太搭,大概是穿裙子的女生都显腿长吧,这女生虽说身高不高,但是看起来腿特别长。 脸上是不好评论的,长的好看与否是相对的,在李幼斌眼里她虽不是特别好看,却有一种除尘的气质,这是与生俱来的。 她一头披肩的长发,迎面走来的时候风带起几缕发丝,很有意境。 她匆匆瞥了李幼斌一眼,和他擦肩而过。 马上又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过身试探性的问了声:“李幼斌?” 李幼斌一怔,转过头疑惑的看着这女生,他确信他没有见过这张脸。 “是我,许云,服务系的,经常在网上聊天的那个。”女孩看起来有些兴奋。 “哦。”李幼斌恍然大悟,许云是前些天通过炫子加了他微信的那个姑娘,跟他挺聊的来。 “你这是要去哪?”异口同声,两人都是神情一顿,然后哈哈大笑。 “操场坐着太无聊,回宿舍。”李幼斌先回答,然后问她,“你呢?” “我恰恰相反,宿舍太无聊,去操场转转,看看有什么能提起兴趣的东西。” “要不一起去转转?”鬼知道李幼斌怎么会问这话,说完就后悔了,他跟这个女孩可是一点不熟,网上不跟现实成正比。 “好啊。” 出奇的女孩没拒绝,反而还很高兴。 “去哪儿?” “都行。” 又是个不会自己拿主意的,跟这种人相处很难,因为李幼斌也是个没主见的人。 “去奶茶店吧。”阴差阳错,鬼又知道他为什么会说这样一个地方,这种地方是很浪漫的场所,都是男孩女孩约会去的。 “好啊。” 这个女孩好像不怎么会拒绝。 进了学校最近的一家奶茶店,环境还不错,装修很文艺,以绿色为主,每桌旁边的墙上都有书架,里边摆满了各样的书,是李幼斌跟喜欢的一种风格。 “您好,喝点什么?”吧台的姑娘也很好看,戴着大框眼镜,属于那种很清纯的,跟店里的风格很搭。 李幼斌看向许云。 “我要喝珍珠奶茶。”许云看了眼点餐的单子。 “那给我来个加冰可乐。” 这种天气李幼斌是不想喝热饮的,实在是太热了,最高气温33℃,就这种天气把牛肉从冰箱里取出来直接三分熟。 “好的,一杯珍珠奶茶,一杯可乐加冰,两位先坐,马上就好。”女店员的声音很好听,很细腻。 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李幼斌随手在书架上抽了一本书。 “你喜欢看书吗?”许云好像对所有的事儿都很好奇。 “嗯。”李幼斌点点头,“篮球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儿,它会让你长很多见识,不至于跟别人聊天的时候找不到话题。” “我不喜欢看书。”许云撇撇嘴,“我喜欢摄影,即便是看书也是看一些关于摄影的书,看其他书就是在浪费我的时间。” “摄影也不错,我以前也喜欢摄影。” 李幼斌很小的时候第一次接触数码相机就喜欢上拍照了,他那时候就萌生了一种想法,等他长大了就改装一辆大巴车当成自己的房子,开着它去全世界风景最好的地方照相。 现在想起来是很可笑的,现实就是家里就他一个男的,他如果走了,父母可就没人照顾了,这是不应该也不可能发生的事儿。 “现在为什么不喜欢了?”许云好像总能抓住问题的重点。 “现在喜欢看书嘛。” “嘻嘻,你真有意思。” 许云是不大会说话的那种,可能她觉得她所有的话都是表面上的那种意思,但是在别人耳朵里可能会变味。 就像一个人跟另一个人讲“你可真有意思”这句话是一样的,其中有嘲讽的意味。 李幼斌不会在意,他脸皮很厚,即便是真的嘲讽也不会在意,更别说是无心之语。 在奶茶店坐了差不多十几分钟的时候李幼斌接到了吉子良的电话。 “喂,李幼斌,沙利海烤肉喝酒来不来?” 李幼斌本想拒绝的,但是紧接着手机里又穿除了他威胁的声音:“不来今晚就别来宿舍。” “在沙利海哪个位置?”李幼斌无奈。 “最里边,老地方。” 挂了电话李幼斌看向许云。 “有事儿?”许云喝了口奶茶。 “朋友叫着喝酒。”李幼斌端起可乐猛吸一口,“一起?” “好啊。”许云连连点头。 她是真的不懂拒绝,李幼斌其实就是想意思一下,没想到她居然答应了。 没有办法,就只得带着,怎样向他们解释又成了问题,朋友?没人会信,男生的思维是很开阔的,一男一女一起转他们会理所当然的认为是情侣,很难解释。 但这回显然是他多虑了,他们宿舍的人来了四个,没人关心他带的女生是谁,只是加了酒杯。 人多喝酒就必须要加扑克牌了,喝酒一般都是玩“梦幻”。 作为迟来的惩罚,第一把由李幼斌坐庄,坐庄是很难受的,会做的赢多输少,像李幼斌这样的二杆子就全程喝酒。 一把庄过完已经三瓶酒下去了。 许云是第一次玩,很兴奋,也很好奇,什么都要问一下,每次都叫一个,每次都在她那吃瘪,因为大小都叫一个。 这场酒喝了三个小时,六个人喝了四箱半,李幼斌和吉子良喝的最多,他俩差不多一人喝了有一箱。 吉子良是彻底醉了,爬厕所吐了过之后就躺在地上不省人事了,由两个舍友架着出来了。 李幼斌还好些,他酒量大,意识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走路。 许云已经睡过去了,没有办法只能由李幼斌背着。 但是有个问题就是许云的女生宿舍,他进不去,而且他也不知道她在几零几,想拿她手机问一下她舍友又有密码,没有办法就只能让他舍友先回去了。 李幼斌摇了摇背上的许云,她哼哼了两声又没声儿了。 无奈之下背着她去了旅馆,想把她安顿在旅馆之后自己再回去。 在旅馆大妈怪异的眼神下开了间房,低着头匆匆上了楼,那大妈一副“我啥都懂”的模样让他有些心虚。 一只手抓着许云的胳膊,另一只手开了门,进去一看果然只有一张床。 想把她放在床上,但是她死死抓着他的脖子不放,他喝酒多了胃里有些难受,弓着腰想把她放在床上,不料脚下一滑,整个人压在了她身上。 嘴唇也贴在了她的嘴唇上。 她还死死地搂着他的脖子。 他瞪大了眼睛,慢慢把嘴从他嘴上摞开,没想到的是她胳膊一用力再次贴了上去。 她睁开了眼。 他有些尴尬,挣脱却被她紧紧抱着。 人的欲望在酒精的作用下会无限放大,直到不可遏制。 两人眼神逐渐痴迷,手也放到了不该放的位置。 酒迷心醉,一夜销魂。 早上醒来的时候都清醒了。 李幼斌心跳的很快,许云枕着他的胳膊,脑袋埋在他怀里。 他知道她也醒了。 沉默,无语。 良久,李幼斌感觉胳膊有些麻了想抽回胳膊,刚一动许云就一激灵。 “啊!” 很小声的惊呼,却清清楚楚的穿进了李幼斌的耳朵。 大概是长期注意力集中呀某件事上,对头顶的动静有些惊吓。 “你醒了?”李幼斌开口,这时候是没办法再装下去了。 “嗯。”许云还没好意思抬头。 “昨晚的事……” 李幼斌很想让她当做没发生,这是对陆朝玲的不负责任,但是却说不出口,毕竟这种事都是男的占便宜,他只能后悔没把持住。 “你想怎样?” “我有女朋友。”李幼斌只能从侧面提醒她。 “我明白,我们就是朋友就好了。” 这样最好,李幼斌松了口气,想抽回来的胳膊停住了,他搂住了她的肩膀,算是对她的一种安慰吧。 李幼斌心思很杂乱,他从没有想过会在他身上发生这么荒唐的事情,这才是他和她第一次见面啊。 让人难以置信,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早上起来临走的时候李幼斌买下了那条床单,那上边有她的血迹,听说这个女孩子都是很看重的。 这让他更自责,他没想到她是个处,更没想到她的第一次也能这么淡然。 他唯一不知道的是她也很纠结,甚至在他说他有女朋友的时候不争气的留下了眼泪,她怕落在他胸前被他察觉,拿被子擦掉了。 38.告白与信物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运动会是在五月十七号,运动会一过紧接着就是所谓情人节。 其实这种节日是毫无根据的,五月二十号,就是所谓的五二零,也是谐音梗。 根据这种算法,一年要过好几个情人节,情人节、白色情人节、五二零、七夕节,这是一种很普遍但是不正常的社会现象,一年只有一个母亲节,一个父亲节,却有各样儿的情人节,我想如果每年有十三个月的话,估计还会有一个一三一四情人节吧。 很荒诞,但是理所当然。 五月二十号这一天学校里校门附近的大街上全是情侣,全是些年轻人,稍微大一些的八零后都不觉得这是个值得庆祝的节日。 这确实不是个节日,但青年人都在庆祝。 情侣们会在这一天出去吃顿好的,或是给彼此互送继续,不是情侣的也在这一天成了情侣。 李幼斌是准备这天向陆朝玲表白的,已经策划了好长时间。 这天在学院操场里发生了一件很浪漫的事儿,一个汽车系的男生向经管系的女生表白,在操场中用蜡烛围了个心形,周围又用气球围了一圈。 男生把女生带到到气球中间,一帮人在围观,还有个主持人在念表白词,念完之后男生深情地说了句:“跟我在一起吧。” 女生害羞的捂住了嘴。 李幼斌一直奇怪于这件事儿,不明白女生为什么遇到这种类似的事儿都会捂嘴,大概是受到了某些流行偶像剧的形象吧。 “亲一个!” 不知道是谁起了头,现场又掀起了一股起哄的热潮。 “亲一个!”“亲一个!”…… 就像我们预想的剧情,男生笑着亲了女生。 李幼斌没有去现场,他是在某短视频APP上看到这个过程的。 他认为这太过于理想化,或者说是事先就安排好的。 那对男女估计以前就是情侣,只不过这一天有用更浪漫更郑重的方式表达了一次而已,如果这不是事先安排好的话,女孩的表现不会那么镇静,在李幼斌眼里,女孩一直是一种容易害羞的动物,即便是女汉子,大多数都没有表面那么凶悍。 要么就是情侣之间加深感情的一种游戏,要么就是单纯的想在某短视频平台火一把。 第一种还好理解,第二种就很难理解了,但恰恰有很多人想用各种奇葩的方式做一个所谓的网络红人。 李幼斌不太赞成这种高消费低回报的表白方式,那个男生他也是认识的,不是富二代,家庭条件也很一般,但那天的表白据说花了好几百。 这是李幼斌十来天的生活费了,没有必要,如果真心相爱的两个人是不会在意这种形式上的东西的。 李幼斌是崇尚那种简约的浪漫告白。 决定了之后就开始实施,傍晚的时候他打通了陆朝玲的电话。 “喂?” “出去转转?” “走。” 这天陆朝玲穿了条白色长裙,很好看,就像漫画里走出来的女孩,看起来很纯洁,很干净。 “去哪儿?” “中山桥。” 之所以选在中山桥是因为陆朝玲前不久在那里说过她也喜欢他,他想在那里把彼此的感情延续。 中山桥比往常更热闹,全是情侣,有拉着手散步的,有抱在一起拥吻的,还有花式秀恩爱的。 像李幼斌跟陆朝玲这种就单纯的走在一起的是很少的。 这样的地方是不适宜表白的,李幼斌很清楚,也可能是碍于面子吧,人多的地方表白被拒是件很尴尬的事儿。 两人在中山桥转了半个小时就在就近的饭店吃饭了。 吃完饭去了河滩。 黄河含沙量大,从上游流过的地方裹着泥沙在中下游水流平缓的地方淤积,形成了很宽的河滩。 河滩上的沙子不像海滩那么松软,就像我们平时下过雨的田地一样,走过去会留下浅浅的脚印。 在黄河边上玩耍是很危险的,河滩深处临近河流的地方都设有护栏。 护栏是禁止翻越的,但是总会有一些不开眼的跑进去拍照,当然这和李幼斌没什么关系,他觉得这些人就是被水冲走了都是他们自找的,没什么值得同情的地方。 陆朝玲还是喜欢弓着身子趴在栏杆上,捂着嘴安静的看自上而下翻滚的水流。 李幼斌正好相反,背过身靠在栏杆上,胳膊撑在上边。 那晚的天空很晴朗,天上还有星星点点的亮光。 一个看河,一个看天。 沉默了很长时间。 李幼斌从兜里掏出了哪条他花了半个月生活费在珠宝店买的项链,转过身胳膊悄无声息的绕过陆朝玲的脖颈。 “啊?!” 陆朝玲吓了一跳,赶忙站直了身子,看清李幼斌的动作之后却也没反抗。 “陆朝玲。”李幼斌扣住项链之后转身看向黄河,“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不明白。”陆朝玲内心有些慌乱,她知道,该来的还是来了。 事实上陆朝玲是很喜欢李幼斌的,她甚至很多时候都想着能抛开一切跟他在一起,但是她有自己难言的秘密,她不能耽误了李幼斌。 “你愿意做我女朋友,不论风雨,跟我一起度过余生吗?” 晚上的风很大,差点就淹没了李幼斌的声音。 “你说什么?”陆朝玲还是在回避,她相用这样的方式提醒李幼斌。 “做我女朋友好吗?”李幼斌似乎并不理解,加大了声音朝陆朝玲喊。 陆朝玲沉默了,眼泪不争气的湿润了眼眶。 她斜着脑袋强忍着泪水对李幼斌说:“对不起,李幼斌,我好爱你,但是我不能跟你在一起,我有我不能说的秘密,我不想因为我的原因耽误了你的半生,你不要再傻了,我没那么好。” 李幼斌听出了她语气中的哽咽。 “有什么困难我们一起抗,总会过去的不是吗?”他抓住陆朝玲的肩膀,看着她的脸说的很温情。 “对不起。” 陆朝玲挣脱了李幼斌的手,从脖子上取下项链塞到李幼斌手里,转身快步离开。 风吹动她长长的裙摆,衬托的她就像经历了人世沧桑的女子,从红尘中来,又回到红尘中去。 李幼斌杵在原地,泪水逐渐湿润了眼角。 “啊——” 他对着黄河吼出了自己的心酸,又把那本该带在陆朝玲脖颈上的信物用尽全力抛进河里。 项链只在河边溅起点点水花,没有掀起任何风波。 他颓废的靠着栏杆慢慢滑坐在地上。 他不知道在陆朝玲转身的那一瞬间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他更不知道在陆朝玲的心中,那项链永远不是他们俩人之间的信物。 39.今夕阳光刺眼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在某些时刻,总会做出令自己后悔的事情。 跟陆朝玲表白被拒绝之后李幼斌喝了些酒,晚上回宿舍打开手机,全是许云的消息。 “在吗?” “在不在?” “在干嘛?” 直女三连。 “喝了点酒,刚回宿舍。”李幼斌回了个消息。 “今天的广播好皮哦,打你的全是有关分手的歌。” “对啊,还好我没对象了。” “啊?你跟她怎么了?” “分手了。”李幼斌说了个慌。 “分手了?那……这有个现成的你要吗?” 李幼斌觉的这个女孩子可能有些性子太急了。 “我长得丑。” “没关系啊,我喜欢长得高的小哥哥。” “我想谈的,是轰轰烈烈的恋爱。” “我认真起来很可怕的哦。” 李幼斌想起了某一天晚上的事儿,他跟许云在旅馆的小床上翻云覆雨,虽说喝了酒,但回想起来每个细节依旧是那么清晰。 他内心有些躁动。 “但是这样的告白有些太不正式了吧。” 李幼斌觉的表白这种事儿应该在很正式的场合用郑重的语气说出来。 “你下来,我在楼下等你。”许云回了一条消息就没信了。 李幼斌丢下手机,看了眼天花板,跑到水房抹了把脸。 进宿舍门的一瞬间手机响了。 李幼斌接起电话,是孙倩倩。 他不知道孙倩倩是怎样知道他的联系方式的,总之是有了。 “喂,李幼斌,下来陪我转会呗,我在你们楼下。” “我累了,你找其他人吧。” 李幼斌挂了电话,匆匆下了楼。 到楼下的时候刻意看了眼外边,没看到孙倩倩的身影,才大摇大摆的走出去。 许云在楼门口等着。 “什么事?”李幼斌问许云。 “跟我来。”许云不由分说拉起李幼斌的手就向外走。 一直到了仁寿山公园,李幼斌看着人工湖上的灯光不由赞叹:“原来仁寿山公园的夜景这么好看。” 确实是很好看,到处挂满了彩灯,就连花园里也有,在真的花丛中间搁几公分插一朵彩灯头的假花,五颜六色,很美,很好看。 可惜这深夜的美景却无人欣赏。 李幼斌其实不是特别喜欢太花的东西,但是今晚他看的跟迷醉,大概是由于醉酒的缘故吧。 “怎么样?好看吧。”许云昂起脑袋,一副功不可没的样子。 “好看。”李幼斌点点头。 “还有好玩的呢。” 许云拉着李幼斌继续向前走,一直走到了花丛的中央。 她转过身昂起头,双手挽住李幼斌的脖颈,红唇贴上了他的嘴唇。 他没有挣脱,反手搂住了她的腰肢,回应着她的热情,像是把对陆朝玲的不满全部发泄在了她身上。 他的手向下滑落。 她抓住了他的手。 “这里不行。” 她的唇从他嘴上离开,一脸温情的看着他。 他将她打横抱起,出了仁寿山顺手拦了辆出租车。 “师傅,最近的宾馆。” …… 月光透过拉开窗帘的窗户照在两具赤果的躯体上,李幼斌面无表情的看着天花板,怀中的人儿已经熟睡,他叹了口气,慢慢闭上了眼,又是一夜春宵。 这事儿之后李幼斌就跟许云在一起了。 他以为他很幸运,在最失落的时候碰到了她,但他不知道的是,孙倩倩熟知了一切,她彻底对李幼斌心灰意冷。 她其实在李幼斌到楼下的那一刻就看到了他,也看到了许云,她一路跟着他们到了仁寿山,目睹了他跟她的一切。 等他们上出租车之后她就回学校了,她一会宿舍就把脑袋蒙在被子里狠狠的哭了一场,她不明白许云有什么比她好,凭什么轮到她也轮不到自己。 先是陆朝玲,又是许云,她彻底有些心凉了,没必要再追下去了,不管她怎样努力,李幼斌都不会喜欢她。 一夜无言。 打东边刚翻起鱼肚白的时候李幼斌跟许云就醒来了。 深情地望着彼此,不由内心升起一团火,相拥在黎明的晨曦中,翻云覆雨。 从宾馆出来后两人直接打车去了校门口。 校门口的陶胖子依旧热情。 “帅哥,吃点啥?” “两笼包子,两个豆浆!” “好嘞。” “我吃不了一笼。” “有我呢。” 似曾相识的剧情,主角确已经换了人。 吃完早餐两人就回学校了,进校门的时候迎面碰到了陆朝玲。 他看到了她,她也看到了他。 彼此对视一眼,她将目光转移到了许云身上,张了张嘴,嗓子就像压了块铅,始终说不出话,她低下头,加快了脚步,与他擦肩而过。 李幼斌喉咙滚动了一下,他在等她说话,他失望了。 路过他身边的那一刻,她感觉她的心一下被掏空,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流,她忍着哽咽匆匆出了校门,没有回头。 他也没有挽留。 许云挽住了他的胳膊。 “你没事吧。”他强忍着悲痛的样子让她有些心疼。 “没事。”李幼斌擦了擦眼角的泪花,“眼睛里进沙子了。” 她没有戳破他最后的倔强,她知道占据他心里大部分位置的还是陆朝玲,但是她知道这也是一时无法改变的,只有时间能洗刷陆朝玲在他心里的地位,她迟早会拥有他的全部。 “刚刚那是你前女友吧,为什么不打声招呼呢?”许云抬头看着李幼斌。 “没必要。”李幼斌吸了口气,强行换了副笑脸,问许云,“我们去哪?” “去操场转会吧。”许云笑了笑。 她没有告诉李幼斌,他的笑真难看,笑得好伤心。 多矛盾,多讽刺。 他把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写在了脸上,就连笑都笑得那么伤感。 清早操场的人很多,尤其是跑道上,全是穿着短裤短衫慢跑的人。 七点半的太阳已经离开地平线了,不知道为什么,这天的太阳看起来格外刺眼,本该清晨温柔的阳光洒在身上也有些灼热。 李幼斌下意识的抹了把胳膊。 许云搂着他的胳膊喋喋不休的讲着自己的过去和对生活的观点。 他无心去听,脑海中浮现的依旧是陆朝玲低下头从他身边走过去的影像。 他看向地平线尽头的太阳。 这阳光仿佛是一切阴暗的克星,透过李幼斌的眼睛直击他的心头,扫除阴霾,也扫除了关于陆朝玲的情愫。 40.终将面对新的生活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是是非非,过眼云烟,唯有眼前的苟且,或是未来的旅途让人向往。 许云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子,每次外出都会给李幼斌带一些奇奇怪怪的小吃。 有些是他吃过的,有些没吃过。 某一天,她发消息:“我去了城关玩,给你带了好吃的,你保证没吃过,我们那儿的特色。” “什么好吃的?” “搅团,怎么样,没听过吧。”许云好像很开心。 “哇,完全没听过。”谎言一向很敷衍,李幼斌怎么会没吃过,“搅团”也是他们那的特色小吃,小时候天天吃,他不喜欢吃,但又不想搅了她的兴致。 “嘿嘿,我就知道你没吃过,我带了两份,回来了给你啊。” 不知道她是真听不出,还是故作不懂,总之很符合李幼斌的标准,他认为太聪明的女人是不适合做女朋友的,所有的心思都会被猜透,很无趣,失去了自己该有的秘密。 这样说反而好像不那么聪明,聪明的女人会给自己的男朋友给足余地,假装愚笨。 许云大概就是这样儿的人。 她比李幼斌小一岁,刚成年,读中职上来的。 很多人都跟他讲中职上来的没有好女孩,他从不信,也无所谓以前读的是普高还是中职,他只知道她把她的第一次给了他,这是对他最大的信任,即便是最终不能走到一起,他也应当在当下把最好的给她。 她在李幼斌心里就像堕入凡尘的天使,在他最需要安慰的时候出现,并迅速占据了他心里一半的位置。 没有她陪伴的时刻是很无趣的,却也不坦慢。 失去了时时刻刻陪在身边的那个女孩,饭店也变得寂寞,只能跟着舍友一同出去。 吃完饭刚要进校门就接到了许云的电话。 号码是许云的,说话的却不是她,也是个女声。 “李幼斌是吧,你女朋友喝醉了,来接她。” “地址。” “金牛街骄子之都KTV,快点。” 李幼斌拦了辆出租车。 “师傅,金牛街,麻烦快些。” 他是对兰州不太熟悉,很多时候坐公交出去都会迷路,金牛街他倒是去过几回,却不熟悉入口出口,更不知道骄子之都KTV在什么位置。 到金牛街的时候天已经暗下来了,也是布满了乌云,隐隐有下雨的趋势。 期间许云打了好几个电话,全是那个女生在说话,催促他快点。 他只得无奈的说:“我又没长翅膀,也飞不过来,我已经在车上了,安心等会吧。” 下车的时候忘了付钱,走了十几米才想起来。 转身的时候看到司机追过来了。 李幼斌只得拿出手机赔笑:“不好意思师傅,走的急忘了,我这就扫给你。” “没事儿没事儿。”司机连连招手,“小伙子是有啥急事儿吧,我看你电话催的挺紧。” “女朋友喝醉了,她朋友让我过来接,嫌我慢。” “哈哈,小伙子,女朋友出门在外你一定得多陪着点,现在的社会虽说文明了,但难免有坏人。” “好的,谢谢师傅提醒,那您慢走。” 看着出租车远去,李幼斌叹了口气,不是他不跟,是许云离开的时候他根本不知道啊。 他也没打算问,人与人之间应该保持最基本的距离以尊重对方隐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片天地,这是不容践踏的,除非主动邀请别人进入。 掏出手机打开百度地图,输入骄子之都,显示距离三百米。 这三百米他足足走了十五分钟,他也不明白为什么是直线距离,他所在的位置跟骄子之都隔了一幢楼,绕了一大圈才找着地方。 在楼下拨通她的电话。 “喂,你下来吧,我在楼下了。” 电话里的声音有些嘈杂。 “啊,你说什么?”手机里传来了许云不大清晰的声音。 “我说,我在楼下了,你出来。”李幼斌加大分贝。 “什么楼下?什么出来?”许云说话还是口齿不清呜呜啦啦的。 李幼斌不知道怎么办了。 不一会儿手机里传出了刚刚在车上和他通话的女孩子的声儿,大概是夺了许云的手机吧。 “我们在206,你上来吧。” “好的。” 李幼斌挂电话上了楼,一进门就看到了迎面过来的许云,她扶着墙,脸色苍白,眼看就要摔倒。 他赶紧过去抱住了她,一股酒味扑鼻而来。 “怎么喝这么多?” 李幼斌有些哀怨。 “高兴!”许云也是看清了李幼斌的脸,咧嘴露出了无比难看的笑脸,“你怎么来了?” “你喝成这样我能不来吗?”李幼斌揉了揉她的头发,“怎么出来也不叫别人扶着点。” “唔……我要去厕所。”许云整个人趴在了李幼斌身上,浑身瘫软。 “厕所在哪,我带你过去。”李幼斌看着怀里的姑娘有些心疼,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酒才能喝成这样。 “前面。” 许云抬手指了指就再次趴在了李幼斌身上。 他将她打横抱起来,向前走。 拐了个弯就到了卫生间,卫生间是公用的,他不好进去,就把她放了下来,嘴搭在她耳畔说:“你自己进入,完事儿了就赶紧出来,我在门口等你好不好。” “好。” 她踉踉跄跄的扶着门进了厕所,还差点被门槛绊倒,好在前边是一堵墙,才是他没有摔在地上。 李幼斌还是很担心她,靠墙站着点了根烟,时不时的向里边瞅一眼,也因此被出来的女孩狠狠瞪了一眼,大概是吧他当做了偷窥变态吧。 一根烟快抽完了她才出来。 他丢掉烟头快步迎了上去。 她一出来再次摊在了他身上。 “现在去哪?”李幼斌两条胳膊穿过她的腋下抱着她。 “我不想回包间了,一会去她们又要灌我了。”许云抬起头可怜巴巴的看着李幼斌。 “那你跟她们发个消息我们直接回去吧。” “好。” 李幼斌在酒场是很看不起临阵脱逃的人的。但是到了自己女朋友这又不得不这么做,他不想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姑娘喝吐。 打了辆车回学校。 许云躺在李幼斌腿上说胡话。 她从自己胳膊上取下一条手链套在李幼斌胳膊上,说:“这是我给你的信物,从今往后,你只能对我一个人好。” “好好好,只对你好。” 李幼斌回答的很敷衍,她大概也能听出来,即便如此还是笑得很开心,可能她觉得这就够了吧。 一下车她就吐了,吐了李幼斌一腿。 他没有嫌弃,在超市买了纸帮她擦嘴,又买了水帮她漱口,怕漱不干净还跟她接了吻。 他不能进女生宿舍,她执意要回去。 无奈之下拿她的手机拨通了她舍友的电话。 在楼下等了十分钟左右才等到她舍友下来。 接他上去的时候还骂骂咧咧:“许云,你如果今天被宿管拦住了,看我怎么收拾你。” 这是某种程度上友谊的体现吧,就像李幼斌和他的舍友。 他叹了口气,没做过多的停留就回宿舍了。 临走前看了眼五公寓二楼的某个窗口,哪里还亮着灯,却没见到想见的身影。 41.再刻一刀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不是所有的爱情都会划上圆满的符号,也不是所有的情愫都是永恒的相守。 许云这个人李幼斌也没有办法说她的好与坏,有时候对他挺好的,有时候似乎又不那么好。 不知何时起,他和许云的会面成了很难的一件事儿。 他想见她,她有事儿,估计是很忙吧,总是推脱。 每天见面的时间成了晚自习后去操场跑“咕咚”的二十分钟。 很枯燥的一段恋情。 某一天晚上吃完饭跟她出去散步,那天他喝了少许的酒,依旧是仁寿山公园,那里还残留着告白时留下的浪漫。 她挽着他的胳膊。 他不大乐意,绕过去从身后抱着她,脖子放在她的肩膀上,整个人趴在她身上,手在她腹部不停的游走,她肚子上有些许赘肉,他调笑:“什么时候怀上的?” “你猜呀。” “都这么大了,有段日子了吧。” “三四个月吧。” “是我的吧。” “不是。” “切,不是就掐死你。” “哈哈。” 那晚李幼斌是不打算回去的,他俩好就没有过温情了,他想带着她出去,出来的时候身份证都带上了。 他也不会掩掩藏藏用这样那样的理由骗她出去,说的很直白:“今晚带你出去玩,不回去了。” “去哪儿玩?”她问。 “还能去哪儿玩?孤男寡女大半夜。”李幼斌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 “今晚恐怕不行。”许云皱起了眉头。 “为什么?”李幼斌有些失望。 “今晚舍友胃痛,要给带些胃药。” “自己不会下来看看么。”李幼斌絮叨一句,心想:这舍友真是坏人好事。 “好了好了,改天再陪你出去呗。” 许云说话倒更像比他成熟了。 “不行,今晚就不让你回去。” “别闹。” “你说你,让你男朋友爽一下不是应该的吗?” 李幼斌都不晓得他是怎么说出这不知廉耻的话的,可能喝酒的人都是这样口无遮拦的吧,即便是喝了一点点,也容易麻痹人的神经。 “乖,咱回去好不好。” 许云的神情就像是在哄小孩,他现在的智商估计也就这般。 他不甘心的把手摞到她胸前,狠狠的揉捏两把,权当是收了些利润,否则他心里还感觉自己吃了亏。 最终还是回去了,在五公寓的楼脚拥吻告别。 她上了楼,他没有回。 出了学校在仁寿山的假山上坐着看人工湖,他点上跟烟,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养成了随身带烟的习惯,大概是跟陆朝玲断了联系之后吧。 翻来手机,里边还有陆朝玲的照片和通话记录。 脑海中再次浮现那个女孩的身影,她的笑脸、背影、纱裙,就像是印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他很想拨通她的电话问一句:在干嘛。可这是他唯一的坚守。 如果他能放下颜面,说不定能抓住她的心,却留不住她的人。 手指不经意间放在地面上,有个小坑,已经积水,中指的指肚刚能放进去。那里曾经也有一块晶莹剔透的石头。 这可能是他和她之间唯一的留恋吧,不知道在没有他的日子里,她会不会抓着那颗石头反复擦拭。 李幼斌随手将烟头丢进了人工湖,这是很不文明的行为,没有素质的体现,他却无所谓了,心想:反正这么晚了也没人看见,不如就放纵自己一回。 烟头漂浮在水面上,格外扎眼。 他离开了,没有回学校,在宾馆楼下小卖铺买了一瓶老村长就上了楼。 打开窗户,看着深夜依旧亮光的城市夜景,端着老村长自斟自饮。 喝醉了就躺在床上直接睡了。 离开陆朝玲之后他的生活变的糜烂,庸俗堕落,每天除了是在宿舍玩游戏就是和许云出去瞎逛,逛完找个地方翻云覆雨。 这样的日子过起来是很快的,短短一个月转眼就过去了。 他终于不会在每天醒来的时候眼前浮现的是陆朝玲的脸,也慢慢适应了跟许云一起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很枯燥,就像一个人失去了好奇心,没有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每天过着荒淫无度的生活,学业也荒废了一半。 他开始在乎许云的感受。 日久生情这个词可能是根据事实出来的吧,两个人没羞没躁地生活的时间长了慢慢会爱上彼此,就像此时的李幼斌。 他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打心眼里关心气许云的,他只知道现在跟她一起的时候有了跟陆朝玲一起的那种甜蜜浪漫的感觉,这大概就是他喜欢她的表现吧。 他喜欢上她了。 她的做法是正确,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李幼斌,信任他就像是真把他当成了自己的老公。 甚至在某些时刻连李幼斌都有种错觉,他觉得他这辈子要娶的女孩大概就是她了。 这是种错觉,一错到底。 他是不该喜欢她的,真心相爱都不一定能长相厮守,何况是因为某些时刻的心动才走到一起的呢。 安静下来的时候容易想到过去,想到未来。 他想,如果跟陆朝玲分手之后最先找他,安慰他的是孙倩倩,他也会跟她在一起吧。 可惜的是,她付出的没许云多,即便她爱的比她更深沉,也只会伤的更深。 李幼斌的爱情从没有过好结果,他不知道这是因为他的抉择有问题还是看人不准,总之每次都是弄得一身伤痕。 他是个不长记性的人,正常人不会在已经有刀疤的地方再去尝试着划一刀,他会。 被伤的多了,就不会再去触碰爱情。 记得去年有一个梗很流行:大家快来嘲笑他,他居然相信爱情。 听起来很好笑,细细体味的时候,有些心酸。 什么时候爱情成了一件需要相信或是不需要相信的东西? 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坚守,古人用各种各样忠贞的故事证明了这一点,在现代却被人无情的用语言嘲讽这本美好浪漫的事物。 这也无怪世人。 以前的时候认定一个人就会长相厮守。 现在睡在一起的都不一定是情人。 利益冲淡了爱情。 李幼斌不知道他跟许云能在一起多长时间,他只知道,如果离了她,他可能又要在自己已经有好几道疤的心头再刻一刀了。 42.卑微的感情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所有的爱情都应该画上圆满的句号,即便是这爱情不那么深刻。 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用自己所最主观的想法判断某件事,李幼斌一直以为许云跟他在一起时因为爱他,后来才知道,这大概只是她无聊的时候所想出的有趣味的玩法。 兰职的表白墙上出现了一条消息:这是哪位的手链?在前院的长椅上找到的,失主联系我。下附那人的联系方式和一张图片。 李幼斌在评论区留言:丢了吧,不重要了。 那是许云喝醉之后在出租车上送他的礼物,当时还兴致勃勃的信口开河: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人了,这是我们之间的信物。 李幼斌信了她的鬼话,后来才知道,所谓信物,就只是为了让他相信她的一件物品。 他信了,她没信。 李幼斌蹲在宿舍八楼的楼梯口,看着七楼来往的人,点上根烟,回想起跟许云发生的一些事儿。 那天李幼斌在独自在外边开了房,在宾馆喝了瓶老村长,醉了就直接睡了,没想到一觉睡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下午。 两点之前就要退房,他匆忙洗漱收拾了一下就下楼退房,时间刚刚好。 出了门看了眼手机,有很多人的消息,他特意关注了一下许云的。 “李幼斌,我在仁寿山摄像,你过来吗?” 消息是九点多发过来的,那时候他睡得正香。 他回忆了一下,许云是说过她喜欢摄影的,甚至不能单纯的定义为喜欢,应该说是热爱,就连微博简介都是:未来摄影接班人。 李幼斌回个消息:“昨晚喝多了,刚醒来,我在外头,回来可能迟了,你们先玩,我回来找你。” 没走两步手机就响了,李幼斌拿起来点开许云的头像。 “好的。” 前一晚没吃了饭一直到那会,确实有些饿了,但又不想找不熟悉的饭店吃饭。 想来想去拦辆车去了酒肆。 跟酒肆的老板也有段时间没见了,时间长了还有些想念。 酒肆的老板还是很热情,一见李幼斌就赶紧打招呼:“嗨,好久不见,怎么没带小女朋友?” “带不了了,以后也是。”李幼斌知道他说的是陆朝玲,他只认得陆朝玲,也只觉得他跟她处对象才合适。 老板像是明白了什么,没有再说话,从吧台取了酒,给老板娘说一声:“媳妇,阿斌来了,我去陪他喝点,你招呼一下客人。” “好!” 厨房传来了老板娘的声音。 酒肆现在已经很热闹了,饭点过了店里的桌子基本上还是坐满的。 老板坐在了李幼斌对面,一人一个酒盅,这次不再是牛栏山,换成了杜康。 “朋友送的酒,老贵了,尝尝。” “难得柱哥这么开豁,这得喝点。” 老板叫吴海柱。 “你我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了,哥开豁不开豁你不知道呐?”吴海柱有些不满李幼斌的评价。 “好,柱哥最豁达。”李幼斌改口。 “这就对了嘛。”吴海柱脸上堆满了笑,拧开瓶盖一人倒了一盅酒,“来,走一个。” “来。”李幼斌端起酒盅。 杜康确实是好酒,喝下去有些润,有些甜。 老板娘端了两盘肉上来,笑着说:“阿斌,你以后可常来,你柱哥可是时常念叨你,没你陪着他喝酒都不得劲。” 说完看了眼满是笑意的吴海柱。 “一定一定。”李幼斌连连点头,“以后没地儿吃饭了一定多来嫂子这蹭吃蹭喝。” “哈哈。”老板娘一笑,“我先去招呼客人了,你们慢点喝。” “好的嫂子。”李幼斌摆摆手。 这老板娘人是很不错的,对吴海柱也好,每次说起来他都是一脸骄傲,说自己取了个好婆娘。 酒过三巡,吴海柱问起了他跟陆朝玲的事儿。 “你跟那姑娘咋回事儿?咋好好的说不行就不行了呢?没什么坎是过不去的,你看看我和你嫂子,以前也是经历过很多,现在还不是好好的?” “柱哥啊,我是很爱她呀,但是我不知道她有什么难处啊。”李幼斌在酒精的作用下有些悲从心来,抽泣了一下,“我现在有女朋友了。” 吴海柱拍拍他的肩膀,举起酒盅。 “来,我们干一个,过去的都过去了。” “干!” 在吴海柱心里边,始终觉得李幼斌跟陆朝玲才是绝配的,他能看出来他们都深爱着彼此,可他想不明白这俩人为什么会闹不愉快。 想不通就不想了,男人之间的感情都在酒里。 从酒肆出来的时候是六点多,打车回学校差不多六点半了。 一到校门口就拨通了许云的电话。 “喂,我在校门口你在哪儿呢?” “我还在仁寿山拍照呢,你过来吧。” “在哪儿?你发个定位。” “好。” 挂了电话不一会儿就来了条消息,是许云的位置共享。 循着路线找到了许云。 她是一个人,舍友已经回去了。她蹲在地上举着单反很认真的在拍一朵小花。 李幼斌稍稍蹲在她身后抱住了她的腰。 她吓了一跳,转过头看见是李幼斌松了口气,拍打他胸膛说:“你吓死我了。” “吓得就是你。”李幼斌斜嘴笑道。 “你怎么又喝酒了?”许云皱了皱眉头。 “去找老朋友了,高兴嘛。” “以后少喝点。”许云站起来,“我相机没电了,要回宿舍充电。” “陪我转会呗。”李幼斌有从后边抱住了她。 “听话,我回宿舍充会电就下来,你在楼下等我好不好?”又是哄小孩子的语气。 李幼斌还就吃这套。 “那你记得快点下来。”他双手抓在她的肩膀上将她转过来,捧住她的脸亲了下去。 “放心吧。” 到学校之后她回宿舍了,再也没下来。 那晚李幼斌蹲在厕所抽烟了刚买的一包烟。 他在楼底下等了一个小时,时间消磨掉了他最后的耐心。 拨通了她的电话。 “我舍友在用充电器,充满估计就迟了,你先回去吧。” “我等了一个多小时你就给我说这个?”李幼斌有些恼火。 “你想怎样?” “下来!” “我说了我还要等我舍友充满电。” “你够了!” 沉默。 “分手吧。” 李幼斌脑袋“嗡”的一声,原来积攒一个月的感情这么脆弱与卑微。 直到回宿舍他都以为她是在跟她开玩笑。 43.首卷最终章 伤别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在所有悲伤的时刻,总有更悲伤的事情等着我们,故事的最后,唯有一场眼泪洗刷内心的伤痛。 李幼斌蹲在八楼的楼梯口,抽烟了最后一根烟。 他终于还是跟许云分手了。 她说:“希望你能找到更好的,不要在碰到我这样的女孩。” 多么熟悉的话。 还记得当初在一起的时候她说:“我认真起来很可怕的哦。” 确实是很认真,她认真的做好了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儿,摄影、玩闹、课堂,唯独没有认认真真的爱过他。 他曾以为甘心为自己付出第一次的女人应该不会轻易去伤害他,何止是轻易,简直轻松,简简单单的一次吵架,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那晚他靠墙蹲在厕所小隔间的地上抱头痛哭,他甚至哀求她不要离开他,然而这一切都是无谓的挣扎。 她是个很直,很果断决绝的人,迅速删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电话也拉黑了。 他在厕所待了两个多小时,等眼泪干了才敢出去,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跟她分手的事儿,他怕跟别人说起的时候自己会忍不住流下眼泪,因感情而哭泣的男人是别人所看不起的。 他一会宿舍就包在被子里睡觉了。 六月的天气很热,包在被子里的他好像要被蒸熟,但他始终不愿意探出脑袋,如果可以,他宁愿一直包在这没有烦恼与悲伤的狭小空间。 他闭上了眼,以为一觉睡醒后心情会变得美好,然而他错了,生活这玩意儿喜欢戏弄每一个人。 第二天早上一醒来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 “李幼斌,你快去看看吧,陆朝玲出事了。”电话那头传来了焦急的女声,李幼斌听的出她是陆朝玲的舍友。 这个消息让原本失落的李幼斌心头更是雪上加霜。 他迅速起床脸都没洗就下了楼。 脑子里一遍又一遍的回响一个声音:“陆朝玲出事了,她能出什么事,她上次手术不是成功了吗,怎么会复发。” 陆朝玲脑癌没有切除彻底,复发了。 这次情况很严重,据说很难保住她。 他终于想到陆朝玲一直不答应她的原因了。 晚了。 以往跟陆朝玲在一起的一幕幕浮现在眼前,眼泪模糊了视线。 在出租车上一边又一遍的拨打陆朝玲的电话。 “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请稍后再拨。so y……” 他从没有像今天这么讨厌过这个声音,它就像每个悲伤故事必备的提示,一声声钻进他的心窝。 出租车司机看出了他的急切,也没有说话,加快了车速。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市医院从没有像这么冷清过。 通往急诊室的长廊幽长而寂静,每一脚踩在地板上都会发出很响亮的声音。 明明是很急切的步伐,传进他耳朵的时候却仿佛隔了半个世纪,时间仿佛在下一刻就会静止。 手术室门口是一对中年男女,他们抱在一起痛哭,女人哭的撕心裂肺,男人拍打着她的脊背,喉咙不断滚动,血丝布满了双眼。 李幼斌认得出来,那是陆朝玲的父母。 他放慢了脚步,脑袋一阵天旋地转。 脚步声就像将他装在大钟里敲打所发出的声音,一声声撞击在他心头,撞的他心里一阵绞痛。 啪,啪,啪…… 走路的声音清晰的传进他的耳朵,这一刻也仿佛就这声音最清晰,就连陆朝玲母亲的哭声都显得那般苍白无力。 视线逐渐模糊,眼前的两人成了两个黑点,他立在原地,眼眶中的泪水积攒到某种极限的时候像决堤的水往下流。 他垂手立在原地,也没有去擦过眼泪。 绝望、愤怒、悲痛各种负面情绪杂糅在一起,一度要将她压垮。 “陆朝玲,我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 “我不能答应你,我不能耽搁了你。” 她不能耽搁了他。 多么深情的理由,他以为她是在为自己的拒绝找借口,原来这借口这么令人心痛。 她将她的青春毫无保留的奉献,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是他这半生最快乐的时光,而他回报她的,却是冷漠、无情。 多么讽刺的情节。 眼泪流的多了会头晕,他扶墙慢慢坐在地上,颓废的看着越来越看不清的手术室。 陆朝玲的父母早就看到了李幼斌,却始终没有说话,不是不想打招呼,是已经失去了打招呼的心情和力气。 旁边站着十六七的男孩,那是陆朝玲的弟弟,他不像他父母那么悲伤,尚有理智。 他走过来扶起坐在地上的李幼斌。 “哥,先别难过,我姐说不定没事呢。”他有些哽咽,却强装镇定。 李幼斌抓着自己的头发往后缕,张了张嘴,始终说不出什么话。 他看着陆朝玲的父母,喉咙滚动了一下,艰难的打声招呼:“叔叔,阿姨。” 他们都没有说话,悲痛已经抽干了他们所有的力气,陆朝玲的母亲指了指医院的长椅,示意李幼斌坐下。 他们知道上次陆朝玲生病的时候是李幼斌在照顾她,早就把他当她男朋友了。 没说过同意他俩谈恋爱,却从没拒绝,想着只要自己女儿乐意,他们不打算干涉。 李幼斌人品很不错,很有礼貌。 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 送来医院的时候医生说的很明确:送来迟了,已经晚期了,很难保住,即便保住性命,后半辈子就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了。 李幼斌听他弟弟说起这番话的时候已经下决心,只要她活着,他就照顾她一辈子。 没过多久陆朝玲的舍友也都来了,等在手术室的门口。 手术足足进行了三个半小时,房门打开的一瞬间李幼斌就迎了上去。 “医生,她怎么样?”问的很急切,带着哭腔。 大夫摇摇头,目光跳过他看向陆朝玲的父母:“我们尽力了。” 李幼斌一下靠在长椅上,他已经失去站着的力气了。 陆朝玲的父母失声痛哭。 李幼斌眼神逐渐空洞。 护士们推着手术车从他面前经过,车上躺着脸色苍白的女孩,她嘴上罩着氧气罩,紧闭着双眼,那面颊是有多熟悉。 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着跟她的点点滴滴,一个月前他们还一起去过中山桥,他在那告诉她他喜欢她,她在那告诉他她也喜欢他。 喜欢为什么不能在一起?这就是答案。 她的舍友跟她弟弟扶起李幼斌,他踉踉跄跄的走进病房。 他站在床边,看见她手放在胸前紧紧攥着戴在脖子上的某个东西。 他很清楚,那是他在仁寿山上抠下来的石子,是他送给她的第一件礼物,也是唯一一件她接受的礼物。 她一直戴在脖子上。 她没有死。 结果介于最好最坏之间,她心脏还能动,脑细胞也还活着,却无法睁开眼。 她成了植物人。 等同于死亡,植物人再次苏醒的概率不用说都能猜想出来。 李幼斌掰开她的手,她攥的很紧。 他从她脖子上将那个石头坠子解下来,不停的磨砂。 “办法只有一个,让她最在乎的人经常在她耳边讲以前发生的事儿,或许能唤醒她的意识。” 这是医生给出的方案。 这任务落在了李幼斌肩上,理由很简单,她到最后一刻手里攥着的,都是李幼斌送给她的东西。 所有人都觉得她最在乎的人是他。 他不知道是他们的猜测正确与否,他只知道,能让她苏醒的方法,他都会去尝试,哪怕这希望渺茫到万分之一。 后来,他隔几天都会去医院她的床边陪她说说话。 这段时间也会有各样的人去看她。 不知道孙倩倩是怎样得知这个消息的,她买了些水果也来了,看到了一脸温情却沧桑了许多的李幼斌,也看到了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陆朝玲。 物是人非。 她打心底替李幼斌感到悲哀。 她替他考虑到了一切,他却没陪她走过最后的时光。 某次的擦肩而过,成了她最后一次见他。 李幼斌讲着讲着落下了眼泪。 他仰起头皱着眉强行忍住哽咽。 脸上挂着笑,心里早就一片灰黑。 如果能够重来,他一定毫不犹豫的追上转身离开的她,抱住她吻她的唇。 可惜没有如果。 她成了他漫长生命中的匆匆过客,却带走了他整个盛夏年华的晚风。 故事的最后,唯有一场眼泪,洗刷内心的伤痛。 首卷 终 2.1 如果事实可以猜测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高中刚毕业的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子。 她叫薛雨,很开朗善良的一个女孩,我们是打游戏的时候认识的,认识不久就开始了轰轰烈烈的爱情。 跟她一起的那段日子很开心。 我们是网恋,起初的时候每天晚上都会打视频电话打好长时间。 刚上大一那会儿甚至寝室的人都睡着了我们还黑灯瞎火的打视频,即使看不见彼此,仿佛都能感受到浓浓的爱意。 第一次跟她见面是在大二的暑假。 她家是南通的,我借着去苏州做假期工为由去了江苏,苏州跟南通很近,两个多小时的车程。 见到她的时候她在火车站焦急的等候。 相爱的两个人总是心有灵犀,她一眼就看了我,我也一眼就认出了她。 她比照片上脸要大一些,却依旧很可爱。 一下午的时间我们玩了很多地方,也吃了很多当地的特色吃食。 第二天我就回苏州了。 走的时候很不舍,我吻了她,她回应的很热情。 在苏州电子厂打了一个月工,拿到工资之后看了她一次就回兰州了。 开学之后就再也没有去看过她,时间成了分秒必争的东西。 我会在任何闲暇的时候给她电话,她也会在自己所有去过的地方拍照然后发给我,她说:就算我们没有时刻在一起,我也要把所有我去过的地方给你看。 她没见几次雪,南方很少下雪。 冬天的时候兰州每次下大学我都会给她打个电话,神经病似的大声的问她好不好看。 他每次都会把手机放在桌子上,仔细的看屏幕里漫天飞舞的雪花,也会跟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感叹:好美啊! 这样的日子过了很长时间。 她读的是师范,学的是法律,大我一届。 我大三那年她大四。 她们要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很忙,跟她通话的时间也就少了。 有时候两三个礼拜才能通一次电话,就连维持了一年多的QQ火花标志也在那年消失。 无聊的时候我翻开了两年前跟她刚认识那会儿的聊天记录。 那时候的她很感性。 她说:“他乡有你,你心里有我吗?” 很文艺的一句话,我却没有看到,没有及时回她消息,他就会瞎想。 先发一个微笑的表情过来,然后附几句话。 “我想我大概知道了。” “我不想去揣测你的内心,但我深深的怀疑,我的信息对你来说是一种骚扰。” “罢了,取消置顶和特关,然后把关闭所有群消息的免打扰,让消息轮番轰炸,这样就不会像个白痴一样等你了。” “我想我在你那应该不是特关吧,不过无所谓了。” 我看到的时候已经是一天之后了,有些哭笑不得,忙得忘了看手机她也会联想到这么多。 我也会装出一副很深沉的样子对她说: “怎么突然这么感性了?让我心里有些难受。” “”有时候我回消息不及时,是因为最近太忙了,如果你觉得等我等的太累,就离开吧,我现在什么都给不了你,也不能时刻陪着你。” 她会说:“我要是想离开你,我会给你发这些吗?” 我说:“我什么都给不了你。” 她说:“我什么都不图,有你就够了。” 我花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完了跟她所有的对话,有些感触,就合并发给了她,还带了句:“原来我一直那么爱你。” 等了很久她才回消息。 她说:“我那时候好傻啊。” 看到这句的时候我心里有些堵,点开键盘想发些什么,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下了手机。 大概是确实变聪明了吧,又或者是不像当初那么傻傻的爱他了。 这场长途的恋爱足足走了将近三年,这三年我们见面的次数掰着手指头能数过来,有时候我也挺内疚,却无能为力。 大三那年冬天我买了去南通的火车票,没有告诉她。 我买了网红熊套装,想给她一个惊喜。 到南通的时候天很少见的在下雪,下的雪不同于北方,是一粒一粒的,像缩小版的冰雹。 我蹲在她实习的律师事务所门口一个半小时,天很冷,我一直在搓手,我满心欢喜的脑补她见到我时的模样。 我想到了很多:开心、热情、激动,唯独没有想到她出来时的情况。 从大门走出来,他看到她的时候心一下就凉了半截。 她挽着一个男人的胳膊。 他们深情地看着彼此,聊的很开心。 她看到了我,对她身边的男人说:“哇,那个熊好可爱。” 我怔怔地望着她们远去的背影,泪水早就打湿了眼帘,却没有人看到。 所有人都看到了一个带着笑脸的熊,却看不到隐藏在笑脸下面那悲伤的脸。 等她们消失之后他脱下头套。 雪粒打湿了他的头发,也打湿了他的心。 我回去之后没有跟她说起过这件事,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隔几天礼拜就打一次电话。 唯一改变的,是我对她的态度冷淡了许多,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每天单方面的给她发很多消息。也不再在乎我们的图标上边还有没有深爱之匙或者是聊天火焰。 直到某一刻的心灰意冷。 彻底放下她之后,我在学校有了新的恋情。 我在她的QQ留了言:“我们分手吧。” 当时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能看到,都无所谓了,那时候的我对她印象的只有厌恶。 三天之后她来了电话。 她问我:“为什么?” 我说:“三天前的消息,你现在才看到,就不要再问借口了吧。” 她也有理由:“我实习太忙了,不看消息。” 之后还说了一大堆挽回的话,具体内容我记得不大清楚了。 我说:“就这样吧,我有新的女朋友了。” 挂了电话还是有些惆怅,内心像是空出了一大块。 走了三年的一段感情说没就没了。 那晚我喝醉了,跟我现任的女朋友讲了我跟她的这个故事。 她说:“或许她很那个男的不是你想的那种关系呢?” 我问:“都分手了,还重要吗?” 她说:“当然重要啊,真心相爱的两个人,这点误会算什么呢?” 我笑了,如果事实可以猜测,我宁愿相信这是个误会。 2.2 朋友的故事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大学毕业之后就彻底和她断了联系。 我没有去尝试找工作,开始在家里写书。 高中的时候就有一个梦想,希望自己能成一个作者,那时候书也读的多,上大学之后反而放下了这个想法,大概是一直没写出什么成效被父母的冷眼压垮了吧。 重新拾起来这份理想反而不知道要写什么了,就开始尝试写自己的一些经历,一个人的经历没多少。 很快就能写完。 后来没了故事,想写一写我和她的故事,不知道从何写起,我和她的故事太平淡,平淡到我们连面都没见过几次。 后来也就淡漠了,甚至很多时候都忘了她的存在。 我每天会靠在沙发上沉思一个或两个小时,想一想自己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从来没想通过这会有什么未来,也就不想了,自己喜欢就好了。 某一天去一个刚认识的朋友家做客,看到了放在他桌上的一首诗: 你就像天使, 从我的地狱拨开了束缚枷锁, 解脱我禁锢给了我温柔善良, 无尽彷徨。 你就像天使, 从我的虫茧割开了一道切口, 带着我高飞让我忘记了伤痛, 不曾遗忘。 …… 或许不像是一首诗,我有些感慨。 却还是调笑他:“没想到还是个诗人啊。” 他说:“不是我写的。” 我问:“那是?” 他说:“一个可以说是朋友的人吧。” 我说:“可以带我去见见她吗?” 他说:“哈哈,见不了了,去年的时候出车祸死了。” 我看着他张大了嘴巴,有些语塞。 他一笑,笑容有些僵硬,看着令人同情。 我没有再说话。 我猜,这个人跟他可能关系非同一般吧。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沉默下去,没想到他还是开口了。 他说:“她是我女朋友,我们认识的时候还在上高中,她是孤儿,家里很穷。” “我不是孤儿,却很少见我父母,他们生了我,没想过养我,给我留了一套房,一些钱。” “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在操场偷着抽烟,很好笑,呛个半死。” “她父母死的时候受了刺激,智商有些问题,有些健忘,有时候前一秒发生的事情后一秒就会忘记。” “后来她离开了她那个脏兮兮的小窝,搬来跟我住。” “我们不再是独自一个人,生活的很自在,直到有一天我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那之后我就彻底失去了她。” 我说:“那你一定很伤心吧。” 他笑了笑,说:“当时是很伤心的,现在也还好吧,我还有工作。” 拼命的工作让自己神经麻木吗? 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是个很乐观的人,我没想到他还有这样的经历。 我想到了我跟薛雨的事儿,跟他们比起来,我的这又能算得了什么呢? 我一直以为这样的情节只在一些小说电视里才能见到。 原来,只是我们以前没有过多的接触这样的人群,只是我们把世界想象的太美好。 从他家离开的时候我抄走了他桌子上的那首诗,回家之后把它夹在书架上一本看完的书里。 那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过他。 我以为他应该已经回到了自己生活的轨迹。 我从没有也无法想象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到无法自拔、到极致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没有经历过,也不想经历。 一天,我写完了一章故事靠在沙发上喝茶,突然接到了另一个朋友的电话。 电话那头很嘈杂。 他说:“叶轩死了,你要不要来看看?” 叶轩就是那个刚认识不久的朋友。 我呆住了,从来没有想过前段日子还在一起聊天的大活人就这样没了。 我问他:“怎么死的?” 他说:“医生说是安眠药服用过量,没抢救过来。” 我了然。 挂了电话之后心里还是久久不能平静。 两人之间的感情要深刻到什么程度才能在一方离开之后另一方凭借大量安眠药晚上才能睡着? 这是不能想象的。 爱情的魔力,让人无奈。 我去参加了他的葬礼,可能听过他故事的人不止我一个,也有人跟我聊起了他的经历。 “可惜了,挺能干的一个人。” “怎么说?” “父母没有管过他,他不仅给女朋友治好了病,还挣了不少钱。” “他可能也没想过会走的这么早吧。” “他知道,连遗嘱早都写好了。” 我哑口无言,路人看着我的神情笑得很惨淡。 我问:“他父母来了吗?” 他说:“来看了一圈,上了柱香就走了。” 可悲。 我呆在原地很久没有回过神来,一个人的命运原来可以这么悲惨,直到这一刻他父母都不愿接受他这个儿子,就连唯一的羁绊都走在了他的前面。 他走的很干净,大概是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吧,早就立好了遗嘱,把财产都捐出去了。 赤条条的来,赤条条的走。 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没引起什么轰动,没带来什么东西,走的时候也没带走什么,连在世上生活过的痕迹都没留下。 若干年后,我们再聊起来的时候可能会说起他,可能连名字都会忘记。 也可能,再也不会说起他。 后来我回归了正常的生活轨迹,身边再没有发生过能让我心里激起一丝涟漪的事。 在某些时刻,我们总在爱情的边缘试探,都希望某次的感情能够长久到一辈子都在一起。 这是一种奢望,也不是没有。 生活可能会捉弄我们,感情不会,它只会住弄生活。 很多时候爱的肤浅的人成了相伴一生的情侣,爱的深沉的人反而没能长久,这大概就是我们常说的“情到深处自然凉”的含义吧。 或许这话本意不是这样,我又玩了个文字游戏,但事实恰恰就是这样。 自那之后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生活里都再没有有过什么波澜。 我跟我大三交的那个女朋友也在这段日子分手了,这是预料之中的时,本来就没什么感情基础,在一起的时候都像陌生人。 以后的每天我都在枯燥的写文章。 写小说的时候总会语尽词穷,会看一些书找找灵感。 从书架上取出了那本都封了尘的书,重新一页页的翻阅。 到某一页的时候掉出来一张纸。 里边写着一首诗。 我开始庆幸我能听到这个故事,也乐意把故事分享给所有人。 2.3 高中军训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夏日的阳光有些刺眼。 温度高的吓人,操场上的铁栏杆感觉都要融化了。 偶然吹过一阵风,很凉快。吹的树叶沙沙作响,蝉叫也没那么烦躁了。 叶轩还是来了高中。 本来打算初中毕业之后就不上学了,父母留给他的钱也够他花半辈子的。 他躲在角落里抽完了一根烟,抬起头看着少有的蔚蓝天空却怎么样也提不起神来。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大概是一个假期也咽喉了吧,鬼使神差的就来了学校报到。 他的父母没出过什么意外,好好的活在世上,说是要离婚的,却一直没什么音信,把他生下来之后就留在奶奶家生活,去年奶奶也去世了。 好在他爸妈生下他之后给他奶奶一大笔钱,奶奶走了这钱自然就成他的了。 安葬好奶奶之后他搬到了县城,租了个房,他一直在这上学。 他爸妈也没参加奶奶的葬礼,没联系到,也不想联系。 在别人眼里他是个自由的人,没有父母的约束,成天自由自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当然那也只是别人的想法,他自己可不这么想。 他有时候挺恨他父母的,既然不养他又为什么要把他生在这个世上?别人的孩子从小都有父母的陪伴,多温馨。 这也让他从小养成了冷淡的性格,没什么同情心,村里头、学校里头他都是坏孩子的代表,成天打架,下手也没个轻重。 后来别人的孩子也不让跟他玩了,他也乐得一个人自在。 也不孤独,因为总有一帮游手好闲的社会小青年陪着他,所谓的狐朋狗友。 他觉得这样挺好的。 他有钱,他们交朋友,各取所需。 上高中是为什么他也不知道,大概是不想放弃了这么好的学校吧。 他考上了全县排第二的高中,名义上的重点高中吧。 虽说学生证上写的是普通高中,他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区别的,反正在别人眼里能考上这学校的都不会差到哪儿去。 这都是别人的想法,差学生那都有的,不分学校。 相信县一中也不都是好学生,那不然大学的校门都被挤爆了。 铁路中学是陇西文峰的一所高中,比一中肯定是不如,但也仅次于一中,比二中三中好了不止一个档次。 叶轩也清楚,他来这里纯属偶然。 不是他初中学的有多好,而是中考的时候试卷上恰巧都出了他会的题目。 他还考的挺高,差一分就能进重点班,对这个他倒是无所谓,进那个班对他来说都是一样的,反正都是混日子。 “嘘——” 操场上传来了哨声,把叶轩从自己的思绪中拉了回来。 他站起来,拍了拍宽大的迷彩服上边的土,手插在裤兜里吊儿郎当的向操场走。 为期一个礼拜的军训是高中的一门必修课。 跟大学的军训不大一样,不是很严格,平时就做做样子,休息的时间比训练的时间多。 队伍集结的速度还是挺快的,叶轩站在第二排。 “休息好了吗?”后边的哥们拍了拍他的肩膀。 “还行吧。”叶轩自顾自的整理腰带。 “这天儿真热呀。”见叶轩没有说话的意思,他也惺惺的收回了手,自言自语。 这男的叫史哲豪,是来这学校之后第一个跟他搭话的,也是他第一个认识的人。 看起来挺仗义的,一米八的大高个,见谁都是咧嘴笑,也能说话,废话一大堆,没几句正经的。 教官拿着小喇叭走过来,队列里头瞬间安静了。 “现在休息的应该也差不多了,今天下午我们的课程是正步换齐步。”教官在队列前边左右踱步,“有问题吗?” “没有!” 回答的很干脆整齐,慢一秒都要挨骂。 在叶轩眼里教他们这些人不像当兵的,倒像二流子,走路的时候耷拉着脑袋,一脸晦气,说句话还动不动就来一句:“大声点,我听不见。” 有时候叶轩很想问一句:“你是聋子吗?” 当然这是不敢问的,在心里边想想就好了,这些人虽说看着一个比一个不正经,要真打起架来,他占不到一点便宜。 当过兵的人再怎么差劲,撩到一个高中的学生都是分分钟的事儿。 不敢反抗他说什么也只好照做。 “史哲豪,你出来喊口号,把方阵带到跑道上。”教官对叶轩身后的大个儿招招手。 “是!”史哲豪倒是像模像样,摆了个立正的姿势,然后小跑着从对于后边饶了过去。 站在方阵前边,他有模有样的下口令:“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跑步走!一二一,一二一……” 这史哲豪跟他们教官相处的是挺好的,听他说是因为教官跟他是本家的缘故。 教官也姓史,这一带姓史的很少,而且都集中在一块儿,差不多都是老乡,而这教官虽说不是本地人,但估摸着也是姓史的见得少了,不然不会看见一个这么激动。 他第一次听说史哲豪姓史的时候那眼神就像见了宝似的。 当听史哲豪说他们那附近的几个村子都姓史的时候更是激动的差点跳起来。 那时候叶轩也在附近,清晰的记得他说了句:“我们家那块儿,就我们一家姓史的,长这么大没见过几个本家。” 也是怪可怜的,叶轩在这坨子没见过几个姓叶的,他也没觉得有啥,就是觉着这教官太作。 也没什么坏处,城里人都这样。 踢正步很累,大多数时候腿提起来得很长时间才能放下,很酸爽。 教官还在旁边添油加醋,拿瓶矿泉水喝一口,嘟囔一句:“这天儿真热呀。” 谁感觉不到似的,叶轩在心里骂了他千百遍,这样能分散注意力,让腿上的酸痛感少一些。 当然这也无济于事,晚上睡觉的时候才是正真腿疼的时候。 军训的时候一天很漫长,晚上休息了之后恨不得立马飞出去。 跟史哲豪走在一起叶轩实在是有些脑瓜疼,他觉着这人上辈子可能就是个苍蝇,嗡嗡嗡的说个没完。 把他从年龄到生日再到家里人口数问了个遍。 “你查户口的呀?”叶轩忍不住抱怨。 “这不新朋友之间必要的程序吗。”史哲豪尴尬的挠挠头。 叶轩知道他就是话多,也没瞒着他,把他想问的都告诉了他,也了解了他的很多事儿。 他可以说是叶轩上高中之后交的第一个朋友吧。 2.4 麻烦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叶轩租的房子在一个偏僻的巷子里,入口处还有一个专门给铁路工人办丧事的地方。 整条道上都很安静,大白天都很少见着人。 叶轩今天还是挺高兴的,很久没有像最近这么舒畅的运动过了。 低着头快步钻进了巷子,随脚踢开了地上的石头,没注意到前边靠墙站着几个人。 “站住!”有人喝了一声。 叶轩抬起头看了眼,是个黄毛,耳朵上带着两个大大的耳环,混混模样,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也不知道拦住他有什么事。 “有事儿?”他抬起头瞟了眼黄毛,自顾自的玩着脚下的石头。 像他这样从小混日子长大的什么场面没见过?怕这几个小混混说出去都嫌丢人。 看叶轩这副模样那黄毛不乐意了,手插在裤兜里堵在他面前,说:“小伙子不要太狂,你这性子在社会上了不好混呐。” 叶轩抬头瞥了眼他身后,加上黄毛一共五个人,对他还构不成太大的威胁。 他冷哼一声,语气中略带着轻蔑,不痛不痒的说:“有事儿说是,别跟我讲大道理,我爹都没教过我怎么在社会上混,你算个什么东西?” 显然黄毛没料到眼前的小子这么狂,虽说心里也觉得有点不对劲,嘴上却是丝毫不软。 “还挺横。”黄毛转过头对身后几人碎碎了一句,然后看向叶轩,压着嗓子说,“崽子,别跟我这装大头,哥几个今儿个没钱花了,在你身上借点,以后还你,没意见吧?” “借钱?”叶轩心里冷笑,说的好听,不过是给自己的明抢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他把脚下的石头踢到一旁,拒绝的很果断:“没有!” “没有?” 黄毛有些恼了,这小子明显就是在作死,三番五次挑战他底线,不给他点教训是不把混子当社会人,于是沉着脸说:“我告你小子,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摆着好好的阳关大道不走,非要过小爷的木桩子,我揍起人来连我自己都怕的。” 叶轩被这人说的话逗笑了,嘀咕一句:“就怕流氓有文化,怎么现在连混子都喜欢咬文嚼字?” “你说什么?”黄毛彻底火了,这叶轩明显就是在逗他玩。 顺手捞起地上的木棍,向叶轩逼近一步。身后跟着的几个小弟见状也上前将他围住,防止他逃跑。 “混子何必为难混子。”叶轩还是全无惧色,耸耸肩做了个无奈的动作。 黄毛很恼火,却也不好轻易动手,他们虽说名义上也是混社会的,也就一些无所事事的小混混,要真让打人也不想,毕竟局子里也去过几回,确实是不好待。 “最后再问你一次,有没有钱?” 听声音黄毛的忍耐度已经达到境界点了。 “真没有,你不信你看。”叶轩把衣服裤子的都掏出来,一脸无辜的看着黄毛。 “全哥,弄他吧,我都忍不了了!” 不等黄毛说话,旁边一个留着长头发的杀马特先开口了。 “搜!”黄毛挥挥手。 听到他的指令,那杀马特跟一个光头的胖子“嘿嘿”坏笑着逼近叶轩。 叶轩嘴角勾起到一个邪魅的弧度,紧盯着两人慢慢向后退。 “别做无谓的反抗了,交出钱来,今天放你走。”那杀马特胡子八叉笑起来有些恶心。 身后是个瓦堆,叶轩手背在身后拿了一片瓦,不屑的笑了笑,反手拍在胖子的光头上,一下就把脑袋打破了。 趁着两人发懵之际又一脚踹在杀马特裆部。 “去你娘了个鸟蛋。” 叶轩一拳放倒了抱着脑袋忍着痛的胖子,转身就跑。 这一系列动作行云流水,完全每个几人反应的机会,等黄毛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跑了。 “追!”黄毛气急败坏的嗷唠一嗓子,带着其他两人追了上去。 叶轩跑到一个铁路工人家属楼的拐角处就停了下来,藏在了拐角后边。他的目标是放倒今天在场的所有人。 躲在墙后边小心翼翼的等着,果然有个不开眼的在拐角处抓墙转弯,被眼前的叶轩吓了一跳,然后就被踹了个人仰马翻。 黄毛见状快速冲过来一把撕住叶轩的领口,气喘吁吁的说:“继续跑啊,怎么不跑了?” 不料这话刚说完就被叶轩转身照脸一拳,打的他脸上火辣辣的疼。 紧接着又是一耳光打在脸上,这一巴掌扇得黄毛鼻血直流,耳朵里也嗡嗡作响。 剩下最后一个人见到这种情况秒怂,指着叶轩鼻子说:“小子,今天算你狠,咱走着瞧。” 说完就把还在懵逼状态的黄毛架在肩膀上跑了。 叶轩走过去踢了踢被他在拐角处踹翻那哥们,指了指瓦堆旁的胖子和杀马特,笑着说:“行了,别装死了,把你这俩兄弟带去医院包扎一下,我看伤的不轻。” “唉,好好好。”那哥们连忙爬起来,见识了叶轩的狠劲之后他也不敢再造次了。虽说里边有取巧的缘故,但确实是把这人吓破了胆,就是能打过也不敢打了。 带着自己的俩兄弟一瘸一拐的出了巷子,到巷子口的时候还给叶轩放话:“小子别高兴太早了,这笔账老子记下了。” 抓住是老鼠,放开是猫。 叶轩朝着他们离开的方向瞪了眼,冷哼一声,在他眼里这帮人确实是没什么本事,除了一天仗着人多讹学生的钱再啥也不会。 他也想不明白社会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渣渣,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叶轩整理整理衣服,正准备离开,却被一个声音叫住。 “兄弟,你没事儿吧?” 叶轩转身看过去。 是一个穿着迷彩服的青年,有些胡渣,板寸头,很精神,叶轩看他有些眼熟。 “你是?” 眼熟是眼熟,却始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咱是一个班的,军训的时候看见过你。”青年走过来,看着叶轩,皱起了眉头,“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跟刚出去的几个人起了冲突,还好吧?” “没事儿,就一帮子不入流的小混混。”叶轩咧嘴一笑,随即转移话题,“你怎么来这儿啊?” “我租的房子就在这巷子里。” 2.5 刘子豪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叶轩张张嘴,却什么也没说,他有些奇怪,没想到除了他还有人喜欢住在这种偏僻的地方。 “那,一起走?”叶轩挑了挑眉头。 “走。”男生看上去很随和,很好接触。 “怎么称呼?”叶轩边走边问。 虽说刚认识就问人名字确实是不太礼貌,但他实在找不着别的话题。 “丁泽。”男生一直是一副冷淡的模样,昂着脑袋不喜欢看人。 巷子很深,丁泽的住处离巷口很近,没走几步就到了地儿,他拍了拍叶轩的肩膀,说:“我到了,你慢走,以后有什么事儿打招呼。” “好。”叶轩点点头,对他的话也没太放在心上,当成了一种刚交的朋友之间的客套话。 丁泽进屋后叶轩点了根烟,继续向前走。 回到住处之后倒是多了几分倦色,他不大喜欢回来,到了住处又成了他一个人,失去了生活该有的味道。 打开进了院子。 也就他这一块儿有院子,文峰这几年发展也挺快的,都盖起了高楼,老式的院落都拆的差不多了。 据说他住的这以后也是要拆的,却不影响,对他来说搬地儿不是什么费劲的事,他不是个恋旧的人,一个地方待久了就会厌倦,换个地方倒还舒畅些。 他租的这套院子里边设施很齐全,厨房花园卫生间都有,不像附近的大多数地儿没有厨房和厕所,做饭得自个儿弄个案板。 厨房是有,却不怎么用,叶轩不喜欢做饭,大多数时候都是在外边吃完之后再回住处,偶尔也会自己做些吃的,很少。 进屋之后就躺在沙发上随手点了支烟。他从小学五年级就开始抽烟,现在算过来也好几年了,在同龄人当中像他这样的确实是少见。 也想过要戒掉,却也只是想想,每次回到房子里边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想点一根。 回家成了令他恐惧的一件事,从小到大没怕过什么,唯独怕孤独,以前上初中的时候还有几个狐朋狗友的陪着,没感觉怎样,上高中到了陌生的环境反而成了一个人。 以前那些人也不找他了,他图个方便把住处搬到了现在这个离学校近的地方。 这地儿很大,也很冷清,就连室内的装修风格都是黑灰色的调调。 看着碍眼却也没想过换掉,嫌麻烦。 “呼~”抽烟一根烟,叶轩呼出口气,像是把心里的惆怅也吐了出去。 很多事情就像现在这样是无法抉择的,如果可以,他也希望自己住的地方不再称之为“住处”,可以叫它“家”。 叶轩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的多愁善感了,想太多有时候对自己而言确实不是什么好事儿。 他自嘲的笑了笑,摇摇头就进了卧室。 军训这几天挺累的,回来之后也不想洗澡,随手脱下衣服挂在衣架上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起来的的时候全身酸痛,这是军训的后遗症,避免不了的。 又是无聊的一天,大多数时间都是闭着嘴听教官吹牛逼,除了跟史哲豪说话的时间有些意思之外其他的确实是没什么内容好讲的。 昨晚打了几个混子,本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几人还不死心。 回住处的时候又被几个混子挡住了去路,这次人很多,得十来个,站满了办丧事那房子的门口,领头的还是那黄毛。 看起来昨天被他揍了之后这人还是没什么大碍,脸上就粘了俩创可贴。 “给我打!” 这次他倒是长了记性,一上来也不废话,直接就动手。 被这么多人围起来叶轩也有些慌张,苦着一张脸心想:看来今天躲不过去了。 躲不过去也就不躲了,正巧他今天背了个书包,顺手把书包扯下来丢了出去,迎面一脚踹在最前边一人的肚子上。 他瞬间被人潮淹没。 再能打的人在绝对的人数优势面前也没什么反抗的余地。叶轩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接受着黄毛等人暴风骤雨般的洗礼。他感觉脊背应该被踢烂了,钻心窝子的疼。 踢打了两三分钟后不知谁喊了一句:“快跑!” 叶轩感觉背上轻松了不少,好像人都走完了。 他胳膊撑在地上踉踉跄跄的站起来,被眼前的惊吓惊呆了。 只见一伙二十几个人拿着甩棍朝这边狂奔,再回头一看刚刚打他的那伙人已经跑没影儿了。 黄毛一把起还在懵逼状态的叶轩转身就跑。奈何架不住对方人多,没跑两步就被人按到在地。 迎接他们的是一阵拳打脚踢,是不是该夹杂着甩棍抽在背上的声音。 这帮人不像普通的小混混,下手狠了太多,分分钟把两人打的皮开肉绽。 这场单方面的毒打持续了很长时间,叶轩被打的有些受不了了反手抓住一人刚落在他肩膀上的胳膊,借着他抽回去的力道站起来,轮圆了一个嘴巴子抽在那人脸上。 “操你奶奶个螺旋飞天!” 打急眼了叶轩也不知道自己在说啥,骂出来的话有气势流行。 其他人见这小子还能站起来瞬间炸了锅,把叶轩围在中间一阵拳打脚踢。 他不得不抱着脑袋再次躺下。 终于,在他们领头的嗷唠一嗓子后这帮人停手了,在所有人散开后叶轩分明的感觉到有个人恋恋不舍的踹了他一脚,不用看都知道是被他扇了一巴掌那人气不过。 叶轩被打的鼻青脸肿,趴在地上喘粗气,他艰难的别过脑袋看向黄毛,看到他跟自己差不多之后心里舒坦多了。 那帮人打完之后就再没有管叶轩,带头的蹲在黄毛跟前,一把扯住他的头发,盯着他已经肿成道缝的眼睛说:“我知道你现在没钱,再给你三天,交不上来我弄死你。” 说完一把将黄毛的脑袋摔在地上。 “走!”那领头的挥挥手,带着几人离开了,临走的时候瞥了叶轩一眼,说了句,“小子,混社会要跟对人。” 叶轩瞬间明了,今天这顿打挨得冤枉,原来这帮人是把他当成黄毛的跟班了。 再去看黄毛的时候有多了几分厌恶。 他被打的有些惨,脸贴在地上,脑袋磕破了,不住的流血。 叶轩虽是看他不顺眼,却也不能坐视不管,只能艰难的站起来,坐在他身边。 “喂,没死吧。”叶轩摇了摇黄毛的肩膀。 “呃……哇。”黄毛动了动,慢慢的翻过身,看了叶轩一眼,“真他娘的痛。” 叶轩从裤兜里掏出烟,给自己点了一根,又取出一根插在黄毛嘴里。 “这帮人怎么回事?” “能怎么回事。”黄毛慢慢坐起来,“上头的人,让我收保护费,我没收够,就打呗。” 叶轩点点头,他对混社会的这一套也是大概有些了解的,说白了就是:跟着老大混的都要给老大交钱。 “没想到你还挺仗义,比我那帮兄弟强多了。”黄毛看着叶轩露出了满嘴牙齿。 “你以为我乐意啊?”叶轩翻了翻白眼,他要能跑掉早跑了,管他黄毛的死活。 “不管怎样你这朋友我交了。”黄毛也不计较,转过头视线转向巷子口,“你叫啥?” “叶轩,你呢?” “刘子豪。” “名字还挺文艺。” “哈哈。” 2.6 各自的经历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走,带你喝酒去。”刘子豪从地上爬起来,拽着叶轩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就往巷子外走。 “你不是没钱交保护费吗?怎么还有钱喝酒?”叶轩有些疑惑,他要有钱的话今天也不至于挨这顿打。 “来几个前不容易,总不能都给了他们。”刘子豪的回答出乎意料,“都给他们了我和我那帮兄弟喝西北风去啊。” 叶轩满头黑线,他有些看不懂这些人的做法了。 “那你就带着他们挨揍?” “哪能呢,每次我看着他们来的时候都跑最后边,抓住我一个我兄弟们就跑了,他们针对的也就我。”刘子豪撇撇嘴。 “不怕挨揍啊?”这样一说叶轩倒是对他有些刮目相看了,没想到还是个讲义气的种。 “哪能呢,怕是怕,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现在是法制社会,再能耐也不能弄死我吧。”刘子豪耸耸肩,一副无所谓的态势。 “那谁能说的准,黑社会水很深啊。”叶轩摇摇头。 “没那么多顾忌,总不能因为这让我弟兄们饿肚子吧。”刘子豪说的很坦然,但谁都能猜到他心里肯定有些忐忑的,跟黑社会沾边的事儿谁都说不准,指不定哪一天就莫名消失了。 “吃饭的路子也不光这个啊,三百六十行嘛,干点啥不行?”叶轩突然觉着像他这样的人误入了歧途还是挺可惜的,对他的态度也一下发生了大转变。 “我也想过啊,可黑道这行进来了想出去就没那么容易了。”刘子豪神情也变得有些失落,“况且我这哥几个都是有案底的人,哪个地方肯要我们呢?” 叶轩哑口无言。 刘子豪说的对,现在各个行业基本上都是看简历的,有前科的人很少有人愿意要,即便收下了也是长年遭人白眼。 叶轩有些怅然,这刘子豪岁数跟他差不多,都是同龄人,走上今天这条道估计也是有什么难处吧。 俩人走着聊着就出了巷子。 巷子外边就是个医院,以前专门给铁路工人看病的,所以叫铁路医院。 去医院清理了一下伤口,做了个简单的包扎。 刘子豪一看就是这儿的熟客,医生护士都很认识。 穿白大褂子的大夫一脸嫌弃的看着刘子豪说:“又来了?你小子上次包扎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次再不给以后就别来了。” “哪能呢,这次一定给,一定给,嘿嘿。”刘子豪赔笑道。 看他这副模样那大夫叹了口气,也不说啥,很快的帮他包扎了伤口。 完了之后看向叶轩,一把将他脑袋掰过去,开始给他处理脸上的伤疤,还边消毒边碎碎:“现在的年轻人也不知道是中了啥的邪,好人不跟,成天跟着一帮混子厮闹,也不知道出事儿了算谁的……” 伤还得交给人家,叶轩也不敢顶嘴,只能尴尬的笑了笑。 走的时候叶轩付清了医药费,连刘子豪前几次欠下的也一同给付了。 大夫的态度也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笑着拍了拍叶轩的肩膀,说:“你这孩子秉性可不像坏孩子,以后少跟一些社会上的渣渣子来往,跟着他们准没好事儿。” 说完还瞪了刘子豪一眼,显然这说的就是他和他那帮子兄弟。 从医院出来之后刘子豪握拳轻轻砸了叶轩肩膀一下,笑着说:“看不出来你小子还是个有钱人啊。” “有钱人算不上,只不过比同龄人有钱而已。”说起这个,叶轩又有些失落。 “咋地,有胡事儿啊?”刘子豪也看出了他的不悦。 “没什么。”叶轩摇摇头,像是把负面情绪甩了出去,露出了笑脸,看向刘子豪问,“现在去哪?” 对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人他没打算把自己的经历讲出去。 “去喝酒啊,对面那家烤肉店老板我熟。”见叶轩没有说的意思,刘子豪也不问,眉飞色舞的跟他吹牛逼,“那老板跟我可是拜把子的兄弟,以前都是一块儿混的,交情老深了,吃饭从来不收我钱。” 估计他这话说要不就就后悔了,他们要去的地方就是这家烤肉店,进去之后给刘子豪打脸打的火辣辣的疼。 “您好,欢迎光……”见有人进来老板赶紧迎上来,在看清是刘子豪后立马换了一副面容,板着脸说,“怎么又是你,今儿个吃点啥?” “老四,我你还不了解吗?口味一直没变,今天按部多来一份,有兄弟。”刘子豪是很熟络的模样,厚着脸皮跟老板套近乎,看他要走,立马又加了句话,“酒多来点。” “你是真不怕把我店吃倒闭了,你一个人都难养活,还带一个,你好歹意思意思也没那么难做是不?”老板有些鄙视的看着他。 “谈钱伤感情不是,就咱这交情那给钱不是看不起你吗?”刘子豪还是很自然,搂着老板的肩膀说,“放心,我都记在账上呢,以后慢慢给你。” “你可拉倒吧,你啥人我还不知道啊?”老板瞟了他一眼就进厨房了。刘子豪尴尬的摸摸头,转过来看着叶轩摆摆手,说:“他这人就是这样。” 叶轩似笑非笑的点点头。 刘子豪也知道叶轩不信,干脆拉着他找了个位置坐下,省得自讨没趣。 虽说对刘子豪的做法有些不乐意,但老板还是提了一箱啤酒放在了桌子上。 “来,兄弟,咱先喝酒。”刘子豪手倒是很麻利,很快的拆开箱子取出几瓶放桌面上,开瓶盖子也很有技巧,瓶嘴搭在桌边上一巴掌下去就开了。 叶轩也不觉着奇怪,他虽然不会这样玩,但别人这样开酒瓶的倒是见过不少。 叶轩的酒量不是很好,俩人喝了三瓶就有点飘忽,脸上红彤彤的。 “兄弟,你这酒量不行啊。”刘子豪取笑叶轩,“这肉还没上呢你倒先醉了。” “没怎么喝过酒,就差劲了点。”叶轩解释,他从小就不喜欢喝酒,虽然人常说“烟酒不分家”,但他就是不喜欢那种喝醉了的感觉,胃里头憋得慌。 “这玩意可是个好东西,能让人忘记烦恼。”刘子豪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变的伤感起来,大概是酒确实容易让人变的惆怅吧。 叶轩张张嘴想问他,最后还是打住了,刘子豪不说他也不好问。 沉默一会儿之后刘子豪开口了,她说:“我是个孤儿,爸妈去世的早,奶奶一手带大的,很小的时候就辍学了,从小被人欺负,后来受不了了就来了城里,当了个混混。” 叶轩哑然,听了刘子豪的经历他一下感觉他们之间的距离拉近了不少,没想到他们还有着类似的往事。 他很能理解刘子豪,却不知道怎样安慰,只得举起酒杯。 刘子豪端起杯子跟他碰了碰,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接着刚才的话题说:“前不久我奶奶也去世了,我没回去,村里人都说我不孝,只有我心里边跟明镜儿似的,出来混没混出个人样儿来,我这副样子哪来的脸见我奶奶。” 说着说着,刘子豪有些哽咽,叶轩也猜到他跟他奶奶感情应该很深,他没能见他奶奶最后一面也挺遗憾的。 “不过这都无所谓。”刘子豪整理了下情绪,继续说,“我小时候家里穷,没吃过几顿饱饭,饿肚子是常事,因为这个吃尽了苦头,我知道那种挨饿的感觉,所以我在城里认识了那帮兄弟之后就发誓一定不让他们饿肚子。” 叶轩听得很认真,他都能想象的到刘子豪以前是怎么过来的。 “我是跟丁哥混的,丁哥是给田家做事儿的,每个月要在我们这收五千块,我们这帮子也没个正经工作,上哪儿去给它们凑钱去?就只能抢一些学生的钱,去地摊上收一收保护费,每个月能交四千多,剩下的我得留着给我兄弟们吃饭呐。” “每个人都不容易啊。”叶轩靠在椅子上,“比你好一点。” 刘子豪向他投去疑惑的眼神。 老板端过来两盘羊蹄筋放在了桌子上,听到了刘子豪说的话他也有些感触,虽说以前也大概知道些,但听自己说出来还是替他感到伤神。 叶轩抓起一串蹄筋吃了口说:“我有爸妈,跟没有一样,打我记事起就没见过他们,也是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奶奶跟我说他们可能是离婚了,也不知道离没离,也无所谓了。” “他们以前应该是挺有钱的,离开的时候给我奶奶留了很多钱,奶奶去年走了,财产就记在了了我的名下。” “钱有几百万,够我花半辈子的,所以有时候我倒是不那么讨厌他们,至少现在在别人眼里我活的还是挺风光的。” 叶轩也是有些醉了,跟刘子豪说了很多,也有可能是同病相怜的缘故,跟别人他从来不想多说一句自己的经历。 刘子豪显然也是震惊到了,他没想到叶轩看着这么平常的人也有这样一番跟他相似的经历。 最让他吃惊的还是叶轩居然是个百万富翁,虽说他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但是他的财产也跟让他羡慕。 他也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叶轩这根大腿他可要抱紧了。 2.7 丁泽不简单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在烧烤店喝多了两人就趴在桌子上睡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刘子豪也不见了踪影。 走的时候刘子豪让老板给叶轩带了句话,说他先回去了,等叶轩醒了就直接走,别等他。 叶轩过去结账,结果老板不收,说:“你别看我平时跟他说话这样,我这也是恨铁不成钢,我们以前一块儿混过的,他的为人我清楚,除了爱吹牛逼没什么坏心眼,对人也好,他有困难了我也就唠叨两句,不会真要他钱。” 老板都这样说了,他也不好再给,打了声招呼就出门了。 这天他给班主任请了个假,不打算去军训了,没什么意思。 回家之后无事可做,就躺在床上睡了,睡醒的时候已经下午六点多了,肚子有点饿,寻思出去吃点东西。 巷子没有出去就看到了令他紧张的一幕。 他藏在拐角处,偷偷看向办丧事门口那块的一帮人。 一群人围着几人拳打脚踢,他隐隐有不好的预告,等看清楚之后内心一沉,果然挨揍的人是刘子豪和他的。 这次的人跟上次不是一伙人,下手比那些人要狠得多。刘子豪也有些反常,没有乖乖的趴下挨揍,时不时的抬起头朝最近的啐口唾沫。 叶轩很想去帮忙,又有些踌躇,对方少说要十几个人,要是他冲过去的话都不够人家玩的。 正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叶轩吓了一跳,“嗖”的一下转过脑袋,看到是丁泽之后松了口气。 “在干嘛?”丁泽有些好奇叶轩在看什么。 叶轩摇摇头没说话,让出了他的位置给丁泽,示意他去看,自己则是靠着墙慢慢坐下,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上。 丁泽看到这帮人之后脸色也有些凝重,转过头问叶轩:“你认识?” 叶轩掏出根烟递给丁泽,帮他点上,说:“挨打的人里边有一个是我朋友。” “你想帮忙?”丁泽抽了口烟。 “这么想着,不知道怎么帮,人太多了。”叶轩摇摇头,这帮人都穿着制服看起来可不像是不入流的小混混,再给他个胆子也不敢跟这些人作对。 “虚什么,走!”丁泽猛吸两口烟,然后丢地上一脚踩灭,随手从墙角捡了块砖藏在身后,看上去很潇洒的一个转身出墙角,快步走了过去。 “哎!”叶轩想拉住他,却已经迟了,只能硬着头皮跟着出去了。 打刘子豪他们的那帮人很尽兴,完全没有注意到走过来的丁泽和叶轩,但是把风的那人却很眼尖,一眼就瞅见了他们。 “什么人?”虽说是两个少年人,但见丁泽来势汹汹那人也不敢大意,指着两人问道。 “去你娘的。”谁知丁泽不按套路出牌,还没走到跟前就把砖头丢了出去,砸在那人脑门上拍成了两半。 “脑门还挺硬。”丁泽跑起来,想补一下将那人放倒,谁知还没跑到跟前就闷声翻了过去。 听到动静其余人也停手了,纷纷看向这边, 迎面一人刚转过来没注意,被冲过去的丁泽跳起来一拳放翻。 “靠!”这一举动彻底惹怒了几人,扔下刘子豪几人全部拢过来围住了丁泽。 叶轩叫有机可乘,又在背地里下绊子,抬脚踹在了最前面一人的裆部。 “嗷~”那人发出了鬼哭狼嚎的声音,看上去应该很酸爽。 “尼玛的!” 简直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帮人也二话不说就要动手。 “停!”其中一人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伸出胳膊拦住了身后的人,其他人也不明所以的停了下来。 那人跑到灰西装像是领头的人耳边说了些悄悄话,那人点点头就朝丁泽走了过来。 他伸出手,态度很友好的说:“可是丁老大的弟弟?” 丁泽挑挑眉头,跟他握了握手,说:“不知道你说的丁老大是谁,我哥是丁海。” “那就对了。”那人突然笑起来,拦着丁泽走到刘子豪跟前,指了指地上横七竖八捂着肚子打滚的几人问,“这是你的朋友?” “对!”丁泽脖子伸的长长的,斜着脑袋说,“你谁啊,动我朋友干嘛?” “自我介绍一下。”白西装右手指了指自己的胸膛,“我叫王九郎,别人都叫我九爷,跟丁老大是好朋友,当然了,现在跟你也是好朋友,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来人,把丁哥的朋友扶起来。” 王九郎挥挥手,立马有四五个人跑过去将刘子豪几人扶了起来。 刘子豪被打的有些惨,堪堪能保持神志,脸上肿的就像包子,都快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叶轩也慢慢从震惊中回过神来,赶紧跑过去架住了摇摇欲坠的刘子豪。 “赏脸喝一杯?”王九郎向丁泽投去了询问的目光。 “不了,一会儿还有事,改天吧。”丁泽摇摇头,这王九郎他听过,江湖人称九爷,出了名的阴险狡诈,表面上看着很和气,背地里谁也不知道怎么想的。 “那好,既然丁老弟有事,那我也就不勉强了,先行告退。” 王九郎笑了笑,转身对扶着刘子豪和他兄弟的几个人吩咐道:“你们几个帮丁老弟把他朋友送到医院,顺便把医药费出了。” “是!”王九郎的手下对他倒是言出即从。 王九郎对着丁泽点点头就带着他的手下离开了。 等他们走后丁泽才走到跟前看了眼刘子豪,问叶轩:“你朋友没事儿吧。” “没事,都是些皮外伤。”叶轩看向丁泽,“不过还是得赶紧送医院止血。” “那走吧。”丁泽指了指巷子口,对王九郎留下的几人吩咐道,“你们几个把他们送到铁路医院就可以走了。” “好的好的。”几人点头哈腰的样子令叶轩有些反感,但想想都是情形所迫,他们老大对丁泽都客客气气的,他们有什么理由反抗呢? 这几人扶着刘子豪和他的几个兄弟在前边走,叶轩和丁泽在后边跟着。 叶轩还是有些震惊,他没想到像丁泽这种住着巷子的人居然是社会上赫赫有名的丁海的弟弟。 丁海他很清楚,是陇西黑道排第三的田家主人田岩的拜把子兄弟,在整个陇西黑道里头都是能排的上号的人物。 在叶轩心里,有这样的背景的丁泽不应该住在这种地方。 把刘子豪几人送进医院后,扶他们进来的几个人交了钱就离开了。 叶轩跟丁泽坐在医院门口的长椅上抽烟。 “你……”叶轩低着头,想问丁泽些什么,却又有些犹豫不决。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丁泽皱了皱眉头,“我哥确实是丁海,但是我跟他关系不是很好,他比我大好多,我特讨厌他管教我的样子,他自己都那副模样了,有什么资格说我,一直不习惯跟他住在一起就自己搬出来住了。” “有这样的哥不是挺好的吗?”叶轩是挺羡慕丁泽的,从小就有人护着长大,不像他从小到大身边就奶奶一个亲人。 “好什么呀?啥都不能干。”丁泽不以为然,抽完了最后一口烟把烟头丢进垃圾箱。 他转过身叶轩挥挥手,说:“你等你朋友吧,我还有事先走了。” “哎,好。”叶轩点头应了一声,看着丁泽慢慢远去的背影若有所思。 在他眼里,像丁泽这种家世应该是最幸福的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丁泽不愿意待在家人的身边。 刘子豪在医院休息了一会儿就出来了,他的几个兄弟都住院了,他不喜欢医院那种氛围,还不如在外边待着。 看见叶轩就一瘸一拐的走过来给他个大大的拥抱。 他看起来很兴奋,说:“你怎么不早告我你认识丁海的弟弟?” “我也是刚知道的。”叶轩一脸的无奈,他要早知道那刘子豪也不用挨这顿揍了。 “那我以后岂不是可以不用交保护费了?”刘子豪抓着叶轩的肩膀不断的摇,“你可真是我的福星啊。” “行行行,肩膀都要脱臼了。”叶轩拨开刘子豪的手,“我记得昨晚你跟我说你是跟着‘丁哥’混的,这‘丁哥’不会就是丁海吧。” “就是他。”刘子豪还是很激动,一把抓住叶轩的手,“今天你可帮了我大忙了,这事儿王九郎肯定会告诉丁哥,到时候丁哥指定能重用我,我跟我的这帮弟兄就不用天天受气了。” “话说你跟那王九郎是怎么起冲突的?”叶轩有些疑惑,他知道以刘子豪的人气,肯定是用不着王九郎亲自出面的。 “别提了。”说到这时刘子豪又是一脸颓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上次不是丁哥的人收保护费没收到揍了我们一顿嘛,不知道哪个缺心眼的把这事儿告诉了王九郎,王九郎这货正有事儿要求丁哥,为了讨好丁哥就带人来跟我们要钱,我是一分钱没有,就被打成了这样。” 说完还摸了摸自己的脸,砸了下椅子上的木板表达自己对王九郎的不满。 “行了行了,那椅子又没惹着你。”叶轩也知道被王九郎打了他心里委屈,但还是忍不住想损他两句。 “我以后做事的认真点,等得到了丁哥的重用看我怎么收拾他王九郎。”刘子豪对王九郎的不满是写在脸上的,“还九爷,去他妈的九爷。” 2.8 我养你啊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军训的最后一天,太阳格外的大。 热的人脑瓜子“嗡嗡”响,还得一动不动的站着。 军训最后一天是汇报演习,这是最基本的流程。 叶轩有些受不了,脸上的汗“哗哗”往下淌,感觉裤衩子都给浸透了。 史哲豪不比他好多少,他本来就头发长,在这一晒就跟在水里泡过似的,整个人都湿漉漉的,就差往下流水了。 主席台上领导一个接一个的讲话,准备的稿子还老长老长,每三五个小时讲不完。 早上来的时候倒还好受一点,太阳也不那么热,也不用站着不动。中午就不同了,太阳火辣辣的毒,还要站着接受思想教育。 这场身体与精神的双重煎熬足足持续了四个小时,当总教官在台上说出那句:“我宣布,军训汇报表演,顺利结束。”的时候整个操场都沸腾了。 瞬间像被风打了的稻草一样成片的倒了下去。 叶轩没有随大流,他所做的第一件事儿是带着史哲豪去厕所抽了根烟。他的烟瘾挺紧,档次低的还不抽,很挑剔,他觉得男生要是不抽烟跟咸鱼没什么区别。 他却始终看不起抽烟的女生,在他眼里女生就应该踏踏实实的学习,抽烟喝酒那都是社会上的不良女干的事儿,学生身上不该沾染这种风气,所以当他看到一个女生竟然在树林子里偷偷学抽烟的时候怒发冲冠。 甩开对他喋喋不休牛皮轰炸的史哲豪转身进了小树林。 面前的女生有些瘦小,穿着宽大的迷彩服看起来有些滑稽。她手里夹着根烟,放在嘴里猛抽一口后发出了剧烈的咳嗽声,惹得叶轩想笑。 但是刚笑出来又给憋回去了,这是原则性的问题,他最是看不惯女生抽烟,而且对待这件事的态度很严肃,决不能因笑而破坏了对待这件事的态势。 叶轩走过去一把夺过女生手里的烟,丢在地上狠狠踩了两脚,抬起头正要质问她,却发现她两个眼眶红红的。 他以为她是因为他灭了她的烟才哭的,顿时有些不知所措。 “女孩子……抽烟……不太好。”他支支吾吾的说出了这句话,他最怕的就是女生哭了,哭起来没完还弄的人心烦意乱。 “哇……”终是没忍住哭出来了。 叶轩瞬间变的手足无措,两只手放在哪都不合适,犹豫了半天才抬起来帮女孩擦眼泪,边擦边安慰她:“你别哭啊,我在给你买一包就是了,买一包比这好的多的。” 他这一安慰女孩子哭的更厉害了。 周围有偶尔路过的同学都向他投来了鄙夷的目光,满脸看渣男的嫌弃神色。 心智再成熟说到底他还是个十六的孩子,哪儿经历过这种事儿,站在原地走也不是留也不是,还不能多说话,一开口女孩就哭。 叶轩看她哭的也挺不容易,泪水都可以洗脸了,就干脆把自己的袖子借给她擦眼泪。 他也不矫情,一点不嫌弃,抱着他的胳膊又是一阵号啕大哭。 哭的时间长了也有累的时候,也就不哭了,低着头抽泣。 “哭完了?”叶轩想挑逗她,眼看着女孩又要哭赶忙摆摆手,“行行行,说说咋回事儿吧。” “请我吃顿饭!”女孩子昂起脑袋,说话中带着哽咽,一副你请我吃饭天经地义的表情。 正常人面对这种无理要求自然是一个嘴巴子呼过去,最不济也是转身愤然离去,我的钱是拉出来的呀?凭什么请你吃饭? 叶轩却不一样,他呆住了。 女孩抬起头他才看清了她的容貌,不说是美若天仙、沉鱼落雁,也算是有几分姿色,哭完之后脸色苍白更是有种病态的美,叶轩想起了林黛玉,心想:怪不得林黛玉把贾宝玉迷的死死的,以前还疑惑一个病秧子能美到哪儿去?现在他信了。 叶轩心里“咯噔”一下,仿佛心中某个柔软的位置被触动,看女孩的眼神也发生了许多变化。 鬼事神差的领着她就去吃饭了。 “吃啥?”叶轩转过头问女孩。 “随便咯,能填饱肚子就好了,我不挑剔。”女孩子泪水已经干了,眼角还残留着哭过的痕迹,说话却已经没了哽咽的语气。 叶轩带她去了最近的川菜馆,他不打算一顿简单的饭菜就打发这姑娘,如果可以,他还真想要个对象。 “你这么豁达啊?”女孩子拿着菜单一扫先前的不愉快,看着叶轩的眼神也发生了很多变化。 “看你顺眼。”叶轩的借口从来都简单,他还想了解女孩为什么哭,万一是精神病那就麻烦了。他趴在桌上盯着女孩看了半天,看到她脸色有些不自然才问她,“你是不有啥病?” “你才有病,你们全家都有病。”一句话瞬间激怒了女孩子。 “你别生气呀。”叶轩又慌了,从小没人教过他怎么跟女生接触,现在碰到了喜欢的人倒成了难题,他却也不打算放弃,“没病你哭什么?” “想哭不行啊?”女孩又露出了委屈的表情,弄得叶轩心慌慌的,生怕她一个不乐意又哭出来。 好在服务员进来的及时,要走了女孩手里的菜单。 等菜的期间两人都不说话,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很快服务员端着米进来了,菜也一盘接一盘的上来了。 女孩不说话,只是动筷子,埋头吃起来,看的叶轩一阵心惊:也不怕吃太快咬了舌头。 他这是第一次见女孩子吃饭这么快,饭量这么大的,四盘菜他没动几筷子,全让女生给吃了,还吃的很干净。 “饱了吗?”叶轩试探性的问了句。 “嗝~”女孩打了个饱嗝就当回答叶轩的问题了,然后双手托着下巴趴在桌子上对他说,“你人品还不耐吗,本姑娘决定就权且跟着你了。” “什么意思?”叶轩听着有些云里雾里的,莫非这女孩看透了自己的心思,还这么快就答应自己了?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朋友了。”女孩昂着脑袋说的很慷慨激昂,“作为朋友呢,肯定不会在朋友困难的时候坐视不管的对不对,我现在没钱吃饭了,所以以后的三餐就交给你咯。” 叶轩瞬间满头黑线,感情这是想在他这蹭吃蹭喝。 “你怎么知道我能请你吃的起三顿饭?”叶轩就是挨榨的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女孩跟前提不起一点反抗的精神。 “能请我吃这样一顿肯定不会穷咯。”女孩还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请不起也无所谓,大不了你一天少吃一顿让给我。” “凭什么?”叶轩很努力的让自己问出了这句话,但似乎确实是不合时宜。 “你就是不想帮忙咯。”女孩眼眶又有些红红的。 “你总得给我个理由吧,你说你没钱我怎么相信?”叶轩虽说钱多,但人不傻,鬼知道这女生是不是从哪得知了他很富有的消息而觊觎他的财产。 女孩垂下脑袋,表情变化很快,看起来很挣扎。 犹豫了半天,她叹了口气,对叶轩勾了勾手,说:“你跟我来。” “去哪儿啊?”叶轩想问清楚,女孩却已经出了门,无奈之下在收银台结了帐就匆匆跟了出去。 两人一前一后走在宽敞的柏油马路上,女孩手插在衣兜里走在前边,叶轩手插在裤兜里跟在后边,两人都没有说话,很有画面感的一副场景。 走了很长时间,都从上城区走到棚户区了还是没到地方。 “我们到底要去哪儿啊?”叶轩走的有些不耐烦了。 “去我家。”女孩回过头俏皮的一笑。 “啊?!”叶轩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难道这么快就靠墙我了?要带我见父母,然后发生关系? 不得不说叶轩的脑洞还是挺大的,先不说当今社会的形势,就说这女孩子的表现,叶轩这些想法可能吗?我觉得完全有可能! 她家住在棚户区的中央,一段偏僻的泥泞小道,两边是露天的排水道,里边堆满了生活垃圾和黑色的脏水,发出了浓浓的恶臭。 叶轩一直不知道县城里居然还有这种地方,只能用贫穷来形容,甚至比他以前跟奶奶住村子里还穷,房屋破破烂烂,周围的建筑都是一副年久失修的模样,看起来虽是都会倒塌。 “你家,住在这里?”叶轩快步追上了女孩,心里怎么也不相信这么漂亮的女孩会生活在这种地方。 “有问题?”女孩投来不悦的眼神,叶轩的语气让她觉得他好像对棚户区的人有歧视。 叶轩尴尬的摇摇头,为自己的失礼致歉,他刚刚的问法确实有些不妥,在这里生存的人都是最底层,却恰恰是他们占据了城市一半的劳动力,城里的高楼大厦,都是他们一点点堆起来的,他们都应该享受人们同等的尊重和礼遇。 女孩带着叶轩进了一间破破烂烂的小屋,屋子很破,连窗子上的玻璃都没有一块完整的。房子很小,里边家具也不多,一床、一椅、两桌、一板凳。 两张桌子一张摆着书和台灯,应该是写字的地方,另一张摆着锅碗炉灶,像是做饭的地方。 “我是孤儿,十岁那年我爸在工地出了事,我妈跳了楼,家里很穷,但是我不想放弃学业,拿着父母留下的钱念高中,交了学费之后剩下不多,前阵子连最后的钱也花完了,我只能拉下脸求助别人。”女孩子说着说着眼泪又落下来了。 叶轩心里堵的慌,他总能在这个和谐的社会中遇到跟自己遭遇差不多的人,例如刘子豪,例如这个女孩。 相比起来这些人比他惨很多,他最起码还有钱,这些人却一无所有。 女孩已经泣不成声,叶轩不知道怎么安慰。 “我不知道我以后要怎么过,学上不下去了,我不想辍学……”上学成了女孩唯一改变命运的方法。 良久,他说:“别哭了,我养你啊。” 我养你啊…… 2.9 李欣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从棚户区出来的时候叶轩是哭着出来的。 他就说了句“我养你啊”,就多了个妹妹。他是想要妹妹吗?这年头他会缺个妹妹吗?他缺的是对象啊。 好不容易抓住了个脱单的机会,被她一句“以后你就是我哥咯”打的烟消云散,她知道他的想法,他很清楚,只是她可能还没想好,第一天认识就答应做他女朋友说出来也没人信。 这下倒好,对象没捞着,还每天得多出一个人的饭钱。 打车回去的时候丧着一张脸,连司机都以为他有事,一个劲儿的问他:“小伙子,你没事儿吧,要不要送你去医院。”之类的。 他能有什么事儿?还不是被自己的龌蹉心思给整的心里不舒服。 回家的时候又在巷子口碰到了刘子豪。 这次他没有挨打,衣服也换新的了,发型也换成了板寸,比以前那杀马特发型好多了,看起来挺精神。 “怎么,改邪归正了?”叶轩心情不好,说话都带刺,慢慢的嘲讽意味。 “哥哥我以后再也不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小流氓了,现在也是有地位的人。”刘子豪满脸暴发户的嘴脸,撅着张嘴贱兮兮的说。 “公鸡上树了?”叶轩撇撇嘴,没想到道上消息传播还挺快,这小子应该是被他老大传唤了,不然没这么嚣张。 “那是。”刘子豪身体绷的直直的,虽然不明白公鸡上树是啥意思,但听起来应该不是骂人的话,就昂着脑袋说,“丁哥前几天叫我过去帮他做事,把文峰这边的一家KTV交给我打理了。” 叶轩愕然,这丁海胆子也是够大的,这就把自己的产业交个这个学都没上过几天的二百五了?不怕给他弄得渣渣不剩? “就你,行吗?”叶轩挑眉,他倒不是看不起刘子豪,也是为他着想,这种产业他估计也是第一次接触,万一弄不好在社会上可是要死人的。 “呵,还行吗?我告你,去掉那个‘吗’,看不起谁呢你。”刘子豪摆出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架势,对叶轩的话不屑一顾。 看他这副嘴脸倒让叶轩开始担心了,人最怕的就是拿捏不住自己,这种人最没心眼,被人坑了还往火堆里跳。刘子豪跟他也算是兄弟一场,看他这样心里委实不舒服。 他也不想刘子豪出事,就语重心长的说:“子豪,我跟你讲,这黑社会特别看中产业,你要打理不好,那可是要送命的,现在社会治安虽然好了,但难免会有纰漏,你要想清楚了。” 刘子豪听了叶轩这番话倒笑起来了,让叶轩有些不明所以,他拍了拍叶轩的肩膀说:“我就知道你小子不是看不起我,放心,丁哥只是让我去看场子,防止有人闹事,经营的事儿另有其人。” “那就好,那就好。”听了刘子豪的解释叶轩松了口气,只要不是靠智商的活那就没什么担心的,让这帮糙汉子当打手倒还行。 “走,带我去你家转转,来这么长时间还没去过你住的地方呢,今天熟悉一下路,以后好常来蹭吃蹭喝。”刘子豪说的没皮没脸,叶轩听肉疼。 那边刚收了个要管饭的妹妹,这边又来一个大爷,叶轩脸色刷一下黑的像锅底。 刘子豪这种智商的人才不管你乐不乐意,我乐意就行,反正都是兄弟了,在他们眼里,兄弟就是可以两肋插刀的那种,管几顿饭那都是应该的。 “走啊,愣着干嘛,走走走。”见叶轩愣在原地没有动静,刘子豪以为他发癔症了,拽了拽他的胳膊,拉着他往巷子里走。 叶轩欲哭无泪,大爷,都是大爷啊! 到他家之后刘子豪就像个好奇宝宝,啥都要摸一下看一下,叶轩一直有个爱好就是收藏手办,这是有钱人干的事,他倒不太过火,就买一些一二百块钱的夯货,不然他爸妈留给他的钱都不够置办手办的,他是花钱大手大脚,却从不败家。 在刘子豪眼里这些就是玩具,从架子上拿下来开始研究,掰掰胳膊,捏捏腿,眼看他就要动手拆了叶轩赶紧抓住他,说:“我嘞个大爷,这都是命根子,别拆了,放回去吧。” 刘子豪一脸不明所以,指了指手里的手办说:“这不就是几个破玩具吗,怎么还成你的命根子了?” “破玩具?你知道这一个多少钱吗?”叶轩看刘子豪的眼神就像看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 “一个玩具能值多少钱?”刘子豪还是无所谓的样子。 “说出来可别吓死你。”叶轩语气中带着不屑,“你手机拿的这个最便宜,二百块。” “哈哈哈。”听到这话刘子豪当即大笑,打死他都不相信就这破玩具能值二百块,但是看到叶轩一本正经的表情又笑不出来了,指着手办问,“这玩意真值二百块?” “废话,要不值这个价我跟你费这么多口舌干嘛。”叶轩满脸看傻子的表情,从刘子豪身后绕了一圈坐在他旁边,“就这还是网上买的最便宜的,有些手办能买到几千几万,限量的十几万都有。” “嘶~”刘子豪倒吸一口冷气,十几万他长这么大就没见过那么钱,赶紧把手里的“玩具”放在桌子上,刚刚差点拆了二百块钱。 “这玩意竟然值二百块钱。”刘志豪还是难以置信的表情,盯着桌上的手办左看看右看看,完全没注意到身边叶轩傲慢的表情,只是自言自语,“这个我得拿回去研究研究了,二百块的玩具咱长这么大可没见过……” 叶轩表情一下僵住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打心底慢慢升起。 刘子豪今天很高兴,在叶轩这坐了一会儿,也没吃东西,就兴高采烈的把玩着手办出了门。 “回去吧,不用送了啊。”刘子豪是真的高兴,赚了二百块钱。 叶轩咬牙切齿的看着这个贱人,杀人的心都有了,他没想到世上竟有这等厚颜无耻之人,强盗!彻头彻尾的响马啊! 因为这事儿叶轩进屋之后久久不能平静,越想越气,倒不是在意那二百块钱,他在意的是手办,虽说价值一样,但是意义完全不同。 猛地抬头看见了墙上挂着的字画“莫生气”。 莫生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叶轩更生气了,怕床上一把扯下来,还被钉子划了手,真他娘的一事不顺事事不顺。 第二天去学校之前特意去棚户区接了李欣。李欣就是他刚被迫认的妹子,她家离学校远,她又没钱打车,给钱又不要,就只能去接她了。 开学第一天,叶轩和李欣都穿着校服,宽大的校服让两人看起来胖了好多,叶轩实在是不想穿。不穿都不行,学校硬性规定,所有学生必须穿校服。 李欣扎着双马尾,看起来很灵动,像邻家小妹,让叶轩心里有些痒痒,但是紧接着他就在心里默默的给自己来了一巴掌。对未成年的萝莉怎么能抱有这种龌龊的想法呢? 在去学校的路上叶轩跟李欣讲了自己的经历,听完之后她很吃惊,没想到叶轩这种看起来光鲜亮丽的人背地里也有这样的故事,不由得跟他之间的距离又近了几分,可能是因为相似遭遇的人都容易对彼此更能理解,更容易产生好感吧。就像他和刘子豪。 起初他对刘子豪是很反感的,先是要讹他,然后又害他被人揍,但是自从听了他讲了自己的故事之后就没那么反感了,现在还成了惺惺相惜的好朋友,这可能就是生活的奇妙之处吧。 带李欣在校门口买了早餐,一进校门就碰到了史哲豪,这小子看到叶轩旁边的李欣立马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眯着眼睛说:“怪不得昨天厕所一出来就甩开我自己走了,原来有对象啊。” “去你的大头鬼,把你那龌龊的心思收起来,这是我妹。”叶轩一巴掌拍在史哲豪脑门上,疼的他直吸气。 “哥哥你好,我是李欣。”李欣但是机灵,背着手向史哲豪躬了躬身子,装的挺像那么回事儿,把史哲豪弄得晕头转向。 被叶轩打了也不生气,对着李欣连连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实在不知道你跟轩哥的关系。” “没事的哥哥。”李欣笑得很甜,弄得叶轩一阵鸡皮疙瘩。 史哲豪还就吃这套,被李欣整的晕头转向。 “行了行了,中宇放学了记得在校门口等我。”叶轩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拽着史哲豪进了们。 “知道了哥哥。”李欣嘿嘿笑着点头。 叶轩他们在十班,李欣在一班。一班是重点班,所以跟叶轩他们不在一顿楼上,进校门后就分开了。 “轩哥,那真实你妹妹呀。”史哲豪一脸贱笑的看着叶轩,激动的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你以为呢?”叶轩斜着眼瞪了他一眼,一看这小子肚子里就没憋什么好屁。 “还挺漂亮。”史哲豪眼睛弯成了月牙状,不用想都知道脑袋里在想什么。让叶轩瞬间憋了一肚子火。 叶轩一把撕住他的领口恶狠狠的威胁他:“你要是敢打我妹主意,老子弄死你。” “别别别,我哪敢呐。”史哲豪讪笑着摆摆手,心里怎么想的就不得而知了。 2.10 不打不相识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学校的时光有时候很枯燥,偶尔也夹杂着趣味,叶轩很享受这样的日子,无忧无虑,没有烦恼。大多数人人毕业之后就会有这样那样的考虑,包括生活中的琐事和工作上的问题,叶轩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如果可以,谁都不想过。 过日子的手段有很多,可以把一辈子的精力都放在工作和赚钱上,最后化成一抔黄土,挣来的钱财留给子孙后代挥霍,有教养的家室代代延续,没教养一代败家子足矣。也可以把时间都花在家人身上,收获温馨的家庭,不过后人可能会像自己一样过一辈子平凡的生活。 家庭观念太重的人教育出来的后代自然也不会淡薄,只是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反例,对于叶轩这种没有经历过完整家庭的人没有这样的顾虑,但是总有人会有,比如窗外马路上捡垃圾的乞丐。 叶轩无心学习,语文老师喋喋不休的言语听的他耳朵都要生茧子了,捂住耳朵又不合适,认真听又怕自己忍不住睡着,只能别着脑袋看窗外的风景。 捡垃圾的人穿的破破烂烂,头发披散着,拄着拐杖,跟武侠小说里描写的丐帮人没什么差别,非要说一点的话可能就是生活在这个到处是生活垃圾的现代了,他们不用趴在大道上行乞了,转行去捡垃圾,这不算是致富的路子,却比当要钱实在。 古时候的乞丐被人称作“臭要饭的”,因为饥荒年代的平常人家也没几个钱,能打发他们的只有饭食。现代不一样了,人碰到穿的破破烂烂乞丐不管是在哪都会叫他“捡垃圾的”,听起来比要饭的强一些了,倒像是一份工作。 没有人会说管他们叫“臭要钱的”,这太侮辱人了,所有的事物加上铜臭之后就变的庸俗,就像饭店里转着要钱的,大城市应该少,叶轩这儿很多。 端着碗进了饭馆一桌一桌转着收钱,身上散发着恶臭,很影响食欲。街边的乞丐有人同情,饭店里要钱的没人管他们的死活,年纪小一点的碍于面子会说句:“学生,没钱”,年纪大一些的就干脆不予理会。 都会很鄙视这样的人,双脚健全却不想这自己挣钱,只想不劳而获,如果他们去饭馆老板跟前要碗饭吃应该很少会拒绝,却偏偏要跟身外之物打交道。 街上的乞丐背着一袋子塑料瓶易拉罐走了,下课铃声也正巧在这时候响了,叶轩也收回了思绪。 “倒数第二位同学你跟我办公室来一下。” 老师的视线直直的盯着叶轩这边,他往后瞅了一眼,发现指的就是他。这时候老师都会加上一句:“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 叶轩很无奈,站起来从后门出去跟在老师屁股后边。 办公室就在隔壁,是那种大办公室,里边有很多老师,包括班主任。 见语文老师带着叶轩进来了,就问:“这孩子怎么回事?” “开学第一节课就对着窗户发呆,整节课下来就没见过动脑袋,这以后还不得反了天了?”语文老师边往自己的位置上走,边斥责叶轩的过错,声音很大,似乎很生气。 语文老师是个女老师,瘦瘦的,不高,戴个眼镜,很年轻,却总是一副更年期女人才有的表情,叶轩猜测她肯定没有男朋友。 她有没有男朋友不知道,班主任的一顿思想教育是跑不掉了,但是他万万没想到这老师第一句话居然是:“把你家长叫来。” 叶轩皱了皱眉头,他很不喜欢别人说起他家长之类的,这是他的逆鳞。 “没有。”叶轩表情很冷淡,一点都没有学生回答老师问题的样子。 “嘿,你这孩子咋……”语文老师总是表现出尖酸刻薄的形象,指着叶轩就要骂,被班主任一把拉住了。 班主任像是想起了什么,从桌子上翻出一张名单,盯着名单问叶轩:“你叫叶轩?” 叶轩点点头。 “唉。”班主任叹了口气,走到叶轩跟前昂着脑袋教诲他,“你也是可怜孩子,爸妈不管你,你就要给自己争口气,让他们刮目相看,千万不敢消沉下去……” 班主任是个小个子,比叶轩矮了半个脑袋,对他说话的时候都是努力抬着头,看上去很滑稽,却没人笑。 “你回去吧。”班主任向他挥挥手,该讲的他都说到了,听没听的进去就是叶轩自己的事儿了。 叶轩鞠了个躬就出去了,轻轻掩上了办公室的门,离开的时候还听见里边在议论他,不知道谁说了句:“是个可怜孩子……” 回教室的时候叶轩是从后门进去的,门一开开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史哲豪和丁泽扭打在一起,互相用拳头打对方脸,看形势明显是丁泽占上风,史哲豪的脸都被打破了,脸上满是鲜血。 旁边围着一群人,每一个人上去阻拦的。 就知道看热闹!叶轩心里怒火腾腾往上升,对这帮所谓的“同窗”一下没了好感,他推开挡在他面前的同学,冲过去拽住丁泽的衣服往后拉,史哲豪看准了时机像条疯狗一样扑上来对着丁泽一顿打。 叶轩牢牢保住丁泽,看到他的举动有两个人终于站不住了,一人一条胳膊抓住了已经陷入癫狂的史哲豪。 丁泽推开叶轩还要去打,被叶轩抓着拽住,笑着帮史哲豪下话:“丁哥,给个面子,都是同学,别这样。” 丁泽转过头盯着他看了很久,然后咬着牙点点头,拍了拍叶轩的肩膀,走到史哲豪跟前昂着脑袋放话:“小子,看在叶轩的面子上今天先不跟你计较,以后再惹着老子,老子弄死你。” “我操你……”史哲豪被人抓着胳膊不能动手,骂人的话张嘴就来,被叶轩一把捂住嘴。 叶轩冲着丁泽点点头,看丁泽回到自己座位之后就拉着史哲豪去了水房。 帮史哲豪洗干净了脸上的血迹,叶轩不咸不淡的问:“你知道我为什么拦着你吗?” “能有什么呀,你跟丁泽关系好呗。”史哲豪自顾自的洗着脸,语气中是慢慢的讽刺,看的出来他对叶轩的意见很大。 “你知道丁泽什么人吗?”叶轩从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两根烟递给史哲豪一根。 “我管他什么人,惹恼了老子照样弄他!”史哲豪接过烟叼在嘴里,他就是一根筋,从不考虑前因后果,就只会动拳头。 “丁泽是丁海的弟弟,跟陇西堂田家关系很深。”叶轩掏出打火机帮史哲豪点上烟,“我看你也是有点见识的人,应该知道田家干嘛的吧?这其中的利害你还不明白吗?” 史哲豪眉头紧皱,他也认识很多社会上的混子,也经常听他们说一些社会上的事情,别说田家,就是丁海他都很了解,因为他认识的混子里边,有一半都是跟着丁海混的,这个人有多牛他再清楚不过。 “那怎么办?人都已经打了。”听到丁泽是丁海的弟弟他也有些害怕,他只怪自己连这么简单的事儿都想不到,他们这附近姓丁的本来就不多,而且丁泽跟丁海的名字又这么像,是个正常人都能将这俩人联系到一起。 “我跟丁泽关系还不错,放学之后咱一起过去给道个歉应该就没事儿了。”叶轩其实对这事儿也没谱,但是为了安慰史哲豪他也只能这么说了。 “好。”史哲豪点点头,他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都怪自己太冲动,还好叶轩拦的及时,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上课的铃声响了好一会儿了,老师站在讲台上慷慨激昂的做着自我介绍。 叶轩哥俩走到教室门口打了个报告。 “干什么去了?”老师对两人打断了他很不满,瞪着两人问道。 “上厕所!”异口同声的回答,跟果断,大概所有人迟到的理由都是这个吧。 “进来吧。”老师没有为难他们,招招手让他们进去,估计是第一天不想给同学们留下坏的印象。等他们俩坐好之后又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这节课是上午的最后一节课,叶轩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黑板发呆,今天一上午算起来就上了一门语文课,其他的老师进来之后都是了解学生的情况和对自己做了个介绍。 叶轩觉得这完全没必要,他们根本就是不想上课,想认识一个老师根本就不需要自我介绍,时间长了自然就认识了,你像大学的老师就很少有上课之前自我介绍的习惯。 一节课过的很无聊,也很漫长,好不容易等到下课了,被史哲豪一把拉住死缠烂打的让他鉴赏丁泽一起去吃饭,无奈之下只好去找丁泽。 丁泽一节课看起来气消了很多,很爽快的答应了叶轩,他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估计是被史哲豪气的上头了吧。 看到丁泽的样子史哲豪也松了口气,应该是没什么事儿了。 到校门口的时候李欣已经等在那里了,老远的看见叶轩就打招呼:“哥哥!” 几人笑着走过去,叶轩就真像关心妹妹一样的问:“同学还好吧?有没有欺负你?有就告诉哥哥,哥哥打断他的腿!” 丁泽则在一旁开玩笑:“原来你还有个妹妹啊,我还以为你是个孤家寡人呢。” 有说有笑的出了校门,叶轩不知道史哲豪跟丁泽怎么起的冲突,也不打算问,反正以后都是兄弟了,也就无所谓了。 2.11 兄弟和亲人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饭桌成了叶轩三人的酒场,把李欣晾在了一边,她倒是无所谓,趴在桌子上埋头苦吃。叶轩不胜酒力已经开始胡说八道了,其他两人也在边上附和。 “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来干!”叶轩这番话说的很豪气,他估计也想不到自己这么豪放,最神奇的是丁泽和史哲豪也开始变的豪气,勾肩搭背的谈兄论弟,就是动作幅度有点大,就他们的语言说这是豪情万丈。 “叶轩说的对,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丁泽端起了酒杯。 “干!”史哲豪也端起了酒杯。 喝了这杯酒,以后就是兄弟。这是三人内心的想法,这还不算完,叶轩醉醺醺的在桌上比划,兴致勃勃的说:“丁泽,丁哥,是咱几个里头最大的,以后就是咱的大哥。” “来,敬大哥一个!”史哲豪也在旁边附和,端起酒瓶一人倒了一杯酒。 仨人端起酒杯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酒喝完了,叶轩继续说:“史哲豪,史哥,比我大,这二哥的交椅理性是你做,来,敬二哥一个!” 又是一杯酒下肚,叶轩本来酒量就不好,今天有喝的没停过,喝急了胃里一阵翻滚,只感觉马上就要冲出嗓子眼,只好压着嗓子说句:“我去趟厕所。”就匆匆离开了。 三个人里头也就丁泽稍微有点酒量,史哲豪跟叶轩差不多,都是二杆子货,平时吹得厉害,真刚起来三瓶就飘。 在李欣眼里这帮子就是纯粹的神经病,喝不住酒还喝,喝完在那耍酒疯,她可不认为这仨货是真心想结拜兄弟的,你看看人桃园三结义,老大老二老三各有特色且侠肝义胆,他们仨有啥?一样的猥琐。 等史哲豪跟叶轩吐完几人就打算离开了,好在叶轩还没喝傻,知道付钱。 史哲豪是真的喝醉了,搂着叶轩的脖子问他能不能把妹子许配给他,被叶轩在腰际狠狠的拧了把后俶然惊醒,尴尬的笑了笑,仓皇而逃。 中午休息只有两个半小时的时间,因为李欣家太远了赶不上所以叶轩决定带她去自己的住处。 丁泽一改之前的态势,手插在兜里走的四平八稳,哪有一点喝醉酒的样子,用脚趾头想都能猜到刚才是装的。 叶轩这会儿酒味醒了七七八八,想起之前几人在饭店里,周围那么多双眼睛中说的那些话心里就臊的慌,那事儿连小孩子都干不出来吧。 看来以后见着丁泽、史哲豪得躲着点,免得尴尬。 “你觉得史哲豪这人咋样?”丁泽突然开口,拉回了叶轩的思绪。 叶轩沉思几秒,然后摸着下巴说:“他心眼里不坏,就是有点话多,有点狂,做事情没脑子倒是挺讲义气。” “你怎么看咱仨拜把子这事儿?”丁泽面不改色的问出了这个问题,令叶轩不由得对他又高看了几分。 “这事儿,就当是醉酒后的游戏吧,小孩子过家家也不过如此。”叶轩打着哈哈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你认为这不隆重?”丁泽似乎曲解了他的意思。 “咱几个才认识几天呐,这不合适。”叶轩解释说,“况且咱几个性格也大不一样。” 出乎意料的,丁泽的回答让叶轩有些惊诧,他说:“我倒是觉得咱几个这把子拜的没毛病,正因为性格不同才容易取长补短嘛。” “莫非你觉得我们今天做的对?”叶轩有些诧异的看着丁泽。 丁泽点点头。这时他也到了家门口,拍拍叶轩的肩膀就走了。 一直到住处他还在想丁泽的话,李欣默默的跟在后边,不闻不问也不吵闹,很像乖巧的妹妹,叶轩回过头瞅了一眼,李欣就咧开嘴对他笑,现在看来,有这样一个妹子似乎也不错。 “你住的地方好大呀,比我老家的院子还大。”李欣很吃惊,她一直不知道在县城居然还有这么大的院子。 “还行吧,我住不惯楼房,就租了个大院。”叶轩自顾自的开了房门,进去之后往从冰箱里翻出两瓶饮料就往沙发上一趟,对李欣说,“冰箱里有水果什么的,要吃就自己去拿,以后这也是你家,就不要拘束,想干什么自己去就行了,不必征求我的意见。” 这是叶轩应该做的,她的遭遇让他发自心底的同情,当然也不光是同情,还有源自同病相怜的一种灵魂上的共鸣,很多时候他都觉得她就是他的家人,这可能是孤独久了所产生的一种幻觉,却也恰恰反映出了他内心的渴望。 他不是不想拥有一个家庭,而是没办法,如果可以,他也不想一个人孤独的活着。 叶轩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发呆,好长时间都没有动一下,李欣都以为他睡着了,直到很长时间之后他吸了吸鼻子她才知道他是在想心事。 李欣看出了叶轩眼底的落寞,她也经常会有类似的情绪,有些感同身受,心里一酸,眼泪就不由自主的落了下来。 叶轩看到她又哭了,有些不明所以,趴在桌子上看着说:“你怎么又哭了,我可不想要一个爱哭包的妹妹。” “我不哭,就是想起了以前的事情有点难过而已。”出奇的,李欣没有反驳叶轩,也没有用眼神蔑视他,做了很正常的回答。 她盯着叶轩,一本正经的问他:“你告诉我,你最初说你养我的时候,想过我会把你当成哥哥吗?” 叶轩没想到她会问这样一个问题,略一思索后摇摇头,苦笑着说出了内心真实的想法:“那时候我就是想让你做我女朋友,也没想着你会答应,就随口一说,更没想到的是你居然成了我妹,不过这样也好,最起码我有个亲人了。” 李欣听完这番话就低下了头,叶轩以为她是看不起自己的龌龊心思,却不料她突然站起来趴在他身上,捧着他的脸吻了下去。 叶轩从来没有感受过接吻的滋味,这种感觉让他很着迷,很心醉。嘴里吸进去了对方的唾液,却丝毫不觉得恶心,还有些甜甜的味道。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也慢慢勾起了内心的火热。 他照着电视里的样子回应她,将她娇小的身体紧紧的抱在怀里,以前只是感觉她很瘦,但从没像现在感受这么深刻,只能用娇弱无骨来形容。他甚至开始怀疑她以前都是怎么吃饭的。 叶轩逐渐迷失了自我,他迷恋这种感觉,迷恋这种被人亲吻的甜蜜感,这是他以前从没有经历过的,令他着迷。 他手放在了她的臀部,她却推着他的胸膛离开了他的怀抱,没了下一步动作?没了。叶轩的手悬在空中,许久之后才尴尬的收了回去。 “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有些控制不了。”叶轩低着头支支吾吾的道歉,这种事情不管是谁主动的都是女孩子吃亏,所以他没有任何理由心安理得的坐在沙发上。 “你不用道歉,是我主动的。”李欣是很通情达理,她没有任何回避,就那样直勾勾地盯着叶轩,看的叶轩很不自然,脑袋不由的低的更低了些。 她说:“你说的那句‘我养你啊’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情话,我每天过着孤独得不能再孤独的生活,从来没有人陪着我一起吃饭睡觉,我多希望有个人能告诉我他养我,我会义无反顾的跟他走,老天最终听到了我的心声,有人对我说这句话了,我却失去了勇气,我没有勇气跟我才认识不久的一个人说什么长相厮守,我觉得我也配不上你……” “你觉得你哪里配不上我?”叶轩打断了李欣的话,抬起头怒视她,“钱吗?财产吗?这些东西是对我来说如同粪土,我从来不在乎什么财富,我只想要一个亲人,一个能陪着我的亲人。” 这些话都是叶轩的肺腑之言,如果他的父母能够像其他人的父母一样天天陪着他,在他不听话的时候能教训他,在他听话的时候能夸奖他,能许诺他期末考试之后考九十分就给他买自行车……从来没有,他们没有留给他任何童年的印证,只有一堆铜臭,如果可以,他宁愿不要这些钱,换他个完整的平常的家庭。 李欣被叶轩的一番话说的哑口无言,她差点忘了叶轩也是独自一个人生活了这么多年,谁还不是个可怜人?都是可怜人,这样的人远不止他们两个。 她无话可说,靠近叶轩,捧着他的脸再次亲了下去。 叶轩最终没有对她下手,他们才认识不久,他不想去勉强她做任何事,即便这件事是她自愿的他也不乐意,他们才多大?十五六的少年,未成年人干这事儿连法律都是禁止的,他觉得这对他们没有发育完全的身体也会是一种摧残。 他还当她是妹妹,如果十八岁了他们还在一起,他就向她告白,如果二十岁了他们还在一起他就向她求婚,她给了他极大的信心,他坚信他们会一辈子在一起,没有什么能把他们分开。 叶轩希望李欣能够搬过来跟他住,他实在不想自己的妹妹住在那种破破烂烂的地方,也快九月份了,马上到冬天了,她住的那地方不用想都知道冬天有多冷。 她答应了,反正现在就她一个人,也没什么牵挂。 2.12 家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邯郸的气候跟咸阳相差无二,高高的日头挂在天上,晒得街上行人纷纷掩面。 车队停在了大院朱红色门口,看起来应该是个豪门。 早有下人在门口迎接,妇人怀里抱着孩子下了马车,向老仆人点点头。 “诸位里边请,家主夫人在大堂等候。”家仆拱拱手做出了“请”的姿态。 妇人也不言语,看了眼怀里睡得香甜的孩子露出了笑意,这孩子不哭不闹甚是惹人喜爱,要是奴家的孩子就好了,只可惜孩子跟着公子政,以后注定是要叱咤风云的人物,我这贫寒家境但是糟蹋了好苗子。 妇人和护卫头子跟着老仆人穿过院子,径直的向大堂走。早有另一名家仆带着其他护卫去用膳了。连着赶了三天的路,车队的人就没吃过什么像样的东西,老妇虽说肚子也空荡荡的,但是她先得带着孩子去见夫人和家主,护卫头子也只得跟着,出了意外他的项上人头了不保。 “奴家王氏见过夫人,见过家主。”一进门妇人就躬身行礼。她是个懂规矩的人,虽说主位上坐的是这院子的主人,但他还是得把坐在次位抱孩子的女人放在前边,无他,此女赵姬耳。 这家主人姓赵,名有财。女人姓赵,名钰(化名,赵姬真名已无法考证,只因为她是赵国人,历史上称其为赵姬,赵姬之名始于《东周列国志》,意为:赵国的美女。) 赵姬是秦公子子楚的妻子,虽说朱家也是大户人家,但毕竟是商贾之家,在朝政上没什么地位,所以对赵姬也是极为尊重,而赵姬怀里的孩子,自然就是子楚的儿子政。 “哈哈,吕大人与子楚的书信昨日就到了,信中对此子夸奖有加,惊为神童,若得此子与政儿相伴,相信将来会是他的左膀右臂。”赵有财打着哈哈站起来,他是家主,这第一句话自然是由他开头。 他这边刚说完,赵姬就站起来,把怀里的孩子交到旁边的女仆手中,边走边说:“连吕大人都如此夸赞的孩子定然是聪慧过人,我倒要好好看看这神童是何面容了。” 三两步走到妇人跟前,从她怀里接过孩子,由于动作幅度过大,弄醒了熟睡中德赵起,他揉揉眼睛,也不哭闹,睁着滴溜溜的大眼睛看着眼前的丽人。 赵起一下就猜到了这女人的身份,还别说,这女人长的实在是美艳动人,纤眉大眼,鼻子很小,鼻头却很挺,朱唇娇艳欲滴。不说倾国倾城,也是天下罕见,怪不得贵为秦国公子的子楚能看上她。要知道子楚见到她的时候她可是个舞姬,说实话,就女仆手里的那个孩子是谁的都不一定呢。 “哎呦,这孩子果然是不一般呐,睡醒了也不号哭,只安静的看人,面容也是俊俏,长成了定人非比寻常。”赵姬抱着赵起是一顿夸赞,感觉在她嘴里连嬴政都比不上赵起。 当然这是形式上的,出于某种传统的教养。就像我们平时见到的大人,带着孩子出去总是夸耀别人家的,贬低自己家的是一个道理,即使打心眼里觉得赵起比不上自家的政儿,说的时候却正好相反。 赵起不觉得自己有什么本事,也不觉得自己有多好看,要是他真的比嬴政厉害的话那统一六国的事儿就没嬴政什么事儿了,后世传言就会变成千古一帝赵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事,他也不允许这种事发生,如果能不改变这个时期的历史他绝不会轻易改变,因为一个时期的历史变化有可能影响整个后世历史的走向,他的老婆孩子也就很可能自地球上消失了。 赵起其实是很不适应这个时代的。一直以来,他都以为富人应该是很有地位的,现在看来好像并不是那么回事,这朱家也算是大富大贵之家,却是社会的最底层,不然也不会把女儿卖去当歌姬,而导致这一切最根本的原因是该死的“重农抑商”政策。 古代人自骨子里认为人民的根本就是农业,从而看不起商业,导致从事商业的人员少之又少,且都是社会的最底层,地位连平民都不如。如果当时没有这些政策,王侯将相都积极推进商业的发展,相信经济要比现在至少提前一百年! 不过这也是赵起自己的想法,他无力改变这个时代的特征,王侯不会允许比自己富裕且政治地位差不多的人出现,一旦出现这样一群人,会立刻威胁到王权。这样一群要钱有钱,要军权有军权的人造起反来没人能挡得住,所以不给他们任何政治上的方便才是王侯应该干的事,也是维护王侯统治的有效措施。 赵起的思想对这时候的人来说太先进了,所以他不打算去尝试改变周围的人,唯一可以让他健健康康生存的方法就是融入这个时代,把自己当成战国的一份子,跟随这个时代的步伐。这是赵起最需要做的,也是嬴政最需要的,嬴政的理想不就是统一天下建立帝制吗?作为他未来的主子他有什么理由去削弱王权呢? 想通了这些,赵起所有的担忧也就烟消云散了,看赵姬的时候也顺眼了许多。 “王夫人可之此子名姓?”赵姬转过头询问妇人。 “此子名为赵起。”妇人恭敬的回答。 “甚好,吾儿政在此也以赵政为名,此子可与政儿兄弟相称,往后也好有个照应。”赵姬看起来很欢实,继续对妇人说,“往后孩儿饱食之事就交托与您了,还望莫要因麻烦推脱。” “不麻烦,不麻烦。”妇人连连摆手说,“此子自交付于我便不食人乳,饭食倒是吃的干净,偶尔以羊奶喂之,甚是好伺候。” 这番话说的赵起满头黑线,记得这妇人刚开始带他的时候还敞开衣服用自己的奶喂他,他死活不咬,还差点闷死在她的巨胸之下。 赵起虽说是孩子的身体,思想却已经很成熟了,让他去喝一个心理年龄跟自己差不多的女人的奶,还不如让他死了算了,羞愧难当啊。 “哦?竟有此时?看来此子果然不凡。”赵姬眼中异彩涟涟,看来这一岁断奶在战国时期还是很少见的一件事。 赵起很是无奈,经历过这些事估计他以后对女人都有抵抗情绪了。 2.13 云门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叶轩上学这会儿,学校里的孩子都喜欢看《古惑仔》、《热血高校》之类的片子,思想也被影响的很彻底,都想着在学校里拉帮结伙的打架,更过分的是还有些把当混子当成了自己的奋斗目标,叶轩不这么干,但是总有人喜欢这种行当,比如史哲豪,比如丁泽,再比如班里的其他差学生。 好学生永远钻不到一块儿去,差学生天天扎一堆子讲自己的宏图大志,当史哲豪说起打算在校园里建一个帮派的时候叶轩惊呆了,其他人却一本正经的应和,让叶轩一度觉得自己老了,跟不上时代的步伐了。 直到史哲豪带着他看了一遍《热血高校》,他的激情彻底被拽起来了,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创建帮派的大军中去,说到底他还是个半大小子,大人听起来很幼稚的事在他们眼里变成了值得去认真对待的事儿。 叶轩的思想一直比同龄人成熟,他知道学校不会坐视这种事情发生,但出于少年人贪玩的天性他决定陪着史哲豪这帮子胡闹一次。反正高二高三也不是没有类似的团伙,他们可以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史哲豪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他们这些人的想法哪里能逃的出班主任的法眼,一下课就站在讲台上发话了:“咱们班现在有拉帮结伙的行为出现啊,以后教室后边那个地方再给我别出现扎堆商量事情的,我不管你们是火线三兄弟还是葫芦七兄弟,让我抓住了扒了你们的皮!” 班主任说完就走了,语气中满是威胁的意思,叶轩不在乎,史哲豪更不在乎,没有人会在乎,班上七八个差学生还是扎着堆商量创建帮派的事情,不过这次把阵地改到了走廊尽头的窗户旁边。 商量了很长时间,决定把帮派名字弄成“云门”,老大就由丁泽担任,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丁泽的背景大家都是知道的,没有人比他更适合这个位置,就是出了事儿也有他担着,没什么好担心的。 把这确定下来之后就都回去上课了,史哲豪把云门的大概结构画在纸上传给了共谋大事的几个人,叶轩看了一眼顿时感觉这史哲豪是真他娘有才。 不知道是不是黑帮的小说电视看多了,总之做的还挺像那么回事。他把云门分成了五个堂,除了一个义堂之外其他的都是按青龙、白骨、朱雀、玄武四大神兽划分的,大概是出于中国的传统,中国人都对这些瑞兽什么的抱有特殊的情感,叶轩也不例外,觉得史哲豪弄得很不错。 就他的说法,这神兽命名的四个堂分管战事、指法、财政和宣传。为了防止某一方的权利过大,还弄了个由老大直接管理的义堂来抵制其余四堂的发展。弄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叶轩觉得如果把这套政策真拿到社会上或许还有用,在学校里搞这个没什么大用处,学校里的学生心思单纯没什么坏心眼,要说抢老大的位置也没那实力,就问这云门里头有几个人敢跟丁泽对着干的?跟丁泽作对就是跟丁海过不去,傻子都懂得道理。 不过既然史哲豪这么弄,他也不好说啥,其他人都觉得好他也只能附和,就连丁泽都觉得史哲豪是个真正有才华的人。叶轩觉得这倒是没错,进校成绩班上排第三的人能差到哪儿去?现在跟着他们几个渣渣不用想都知道以后是啥样,他深深的替史哲豪感到惋惜。 中午放学的时候史哲豪已经把所有的事情安排好了,云门的老大兼义堂堂主就是丁泽,史哲豪是白虎堂堂主,青龙和玄武由班上其他两个差学生担任,两人都是初中的时候出了名的差学生,是借读到这个学校的。 叶轩当了个朱雀堂的堂主,这对叶轩来说是最好不过的,不用随随便便去打架,还掌握着整个帮派的命脉财政大权,无疑是最闲却最有重要的一个位置。 尤其是在看到史哲豪的整体布局后打心底觉得他就是个奸诈小人,学生到底是学生,心思纯洁,不会想那么多,但叶轩心理年龄用比别人大那么一点点,花点心思就发现了史哲豪的小花招。 自古以来政治经济军事都是每个国家以及帮派的根本,而史哲豪的计划当中,把最重要的三个位置中的两个分到熟人身上,他自己掌握的白虎堂就是个执法机构,而叶轩的朱雀堂主管财政,丁泽的义堂虽说不是云门的全部打架成员,但是按照史哲豪的规划,以后人多了之后义堂跟白虎堂各占一半。 也就是说他们兄弟仨人就把整个云门辖的死死地,只要他们仨的感情不出问题,那云门就是他们三兄弟的帮派。史哲豪的安排让叶轩打心底佩服,不可谓不毒辣。 不过照云门现在的规格看,没理由高兴的太早,现在整个帮派只有八个人,还都是一个半最初策划这件事的八个人,拒史哲豪之所以把管宣传玄武堂交给吴刚是听说他初中的时候认识的学渣最多,而且大部分都到了这所学校,这拉人的任务交给他最合适不过。 这都跟叶轩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在他眼里这云门能不能建起来都是两回事,他就是陪着史哲豪和丁泽胡闹,等闹够了也就缓了。他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每天陪着李欣吃饭、逛街。最大的愿望就是这样的日子能一直过下去。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李欣成了叶轩的心头肉,以前做事无所顾忌的叶轩现在也有了顾虑,不再像以前那样混日子,他要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李欣,如果有人敢动她,叶轩会把让他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惜任何代价! 这是好事,也是坏事。把叶轩的心束缚的同时,也让他的占有欲无限膨胀,如果有一天冲破了舒服,将会很可怕,相信以他的性子,不见血是不会罢休的。 中午放学的时候叶轩照常在校门口等着,李欣远远的就看见了他,兴高采烈的跑过来。 “哥,中午我想吃你做的饭。”李欣站在叶轩跟前,昂着脑袋看着他。她身高一米六左右,站直了也只能够得着叶轩的鼻子。 “好,回家了给你弄。”叶轩宠溺的摸了摸李欣的头发。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叶轩煮了两碗鸡蛋羹,李欣吃完之后就嚷嚷着以后不去外边吃了,都吃叶轩做的饭。 叶轩笑着答应了,他从小就是自己做饭,为了让奶奶吃得好他研究了各种饭菜的做法,对自己做的饭还是抱有很大的自信心的,凡是吃过他做的饭的人没人觉得不好吃,包括他自己。就算目前为止只有他奶奶、李欣和他自己吃过他做的饭,他也固执的认为他们都说好吃就一定好吃。 回家的路不长,李欣习抓着叶轩的胳膊蹦蹦跳跳,两人的背影看起来很温馨,叶轩在心里暗暗下决心,不管是谁,如果破坏了他现存的这份温馨,他一定会将他碎尸万段。 走到巷子口的时候碰到了刘子豪,他看上去垂头丧气,低着头连迎面走过来的叶轩都没有发现。 “子豪,干嘛呢?”叶轩打了声招呼。 刘子豪听到有人叫他猛然抬起头,看到是叶轩之后叹了口气,对他说:“兄弟,一言难尽呐。”然后把目光转到李欣身上问:“你女朋友?挺漂亮。” “我妹。”叶轩笑着说。 叶轩的回答倒是让他有些吃惊,叶轩的情况他是知道的,他家里就他一个独子,就是有妹子肯定也是跟着他爸妈,不可能跟着他的。虽说心里有疑问,却没有问,点点头只等以后两个人了再问。 “既然一言难尽那就先不说,走,去我家吃饭,今天我做饭。”看到刘子豪这样子叶轩也于心不忍,邀请他去家里做客,顺便跟他聊一聊他的心事。 “我哥做饭可好吃了。”李欣也在一旁附和。 “轩子做的饭我还没吃过,那得尝尝了。”叶轩出口邀请了,他也不好拒绝,能让吃到叶轩做的饭的人估计不多,这也恰恰说明他把自己当成可以交心的朋友了。 到家之后叶轩去厨房忙碌了,李欣说自己太困了去卧室睡觉,让叶轩做熟了叫他,刘子豪无聊靠在沙发上抠茶几。 实在坐不住了就跑到厨房,跟在叶轩屁股后边问他:“我不记得你有个妹妹呀,你这妹子怎么回事?” “我认得,跟你一样是个孤儿,怪可怜的,没地方去,就留在我这儿了。”叶轩也没瞒着他,从冰箱里拿出一块猪肉,头也不回的问他,“说说你的事情吧。” 刘子豪叹了口气,说:“前几天不是海哥让我看场子嘛,我做的不错就被海哥看上了,他说要让我去城里边帮他做事,我想带着我那几个兄弟,海哥不肯,离了我我怕他们受欺负,这不着急吗?” “这就是你说的,一言难尽?这不一句话能说完的事儿吗?”叶轩白了刘子豪一眼,他觉得刘子豪就是想来蹭吃蹭喝的。 “哥哥我不也没吃饭嘛。”刘子豪嘿嘿笑着说道,那表情就两个字:欠揍。 想起了史哲豪要建帮派的事,叶轩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谁说帮派里的人非要是学校里的?何不把它分成两拨,一拨在学校,另一波在社会上?想到这,叶轩就变正经了,对刘子豪说:“子豪,你要是放心我的话就把他们交给我,我保证不让他们受一点欺负。” 2.14 何以解忧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叶轩的计划比史哲豪的周密太多了,刚开始觉得建立所谓的帮派就是小孩子过家家,现在看来似乎不是那么回事了,如果经营的好,说不定还真有可能成一个不容小觑的组织。 李欣是叶轩最在乎的人,如果真能把这样一个帮派建起来,那他也就有底气说出一辈子都保护她的话了,他需要属于自己的势力来保障家人的安全。 他觉得云门不单单是学校里那帮半大小子打闹的玩意儿,他需要把外边的人也招进去,让这个组织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黑帮组织。当然黑帮在这个社会是很难立足的,以后迟早要洗白,那是以后的事儿,他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把这个组织建立起来。 当听说刘子豪手底下的一帮子兄弟没地方去的时候叶轩就萌生了这个想法,他可以找个地方先把这些人安置下来,等他们稳定了,跟自己关系处好了再把云门的事儿告诉他们。 刘子豪当然是想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叶轩的为人他是很清楚的,手里又有钱,把他兄弟交给他是最好不过的,他就是怕那些人毛手毛脚的影响到叶轩的生活。 直到叶轩告诉他打算专门找个地方安置他那些兄弟他才点点头,他倒是忘记了叶轩这个有钱人的身份,这样一来,他不仅不用担心自己的弟兄们会没地儿去,在叶轩手底下还会吃香喝辣。想到这些也就放心了许多,只是对叶轩这样无条件的帮他心里还是有些愧疚。 “轩子,你现在帮哥哥,哥哥没什么能给你的,等以后哥哥挣了钱了,一定双倍奉还。”刘子豪眼眶有些发红,这话是他发自内心的相对叶轩说的。 “什么钱不钱的,都是兄弟,谈钱伤感情。”叶轩没什么好说的,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但是想到刚才刘子豪有些占便宜的话心里又有些气恼,拍了他一巴掌说,“一口一个哥哥,你跟谁哥哥呢,谁是你弟弟,你是不是三国演义看多了?” 刘子豪嘿嘿笑着也不搭话,叶轩猜的不错,他最近觉得人的文化修养很重要,就买了四大名著打算研究一下,不过最先看的不是三国演义,而是水浒传,他深深的被那些好汉的说话方式吸引。 大字不识几个的他就不喜欢看什么环境描写和人物描写,就喜欢看对话,觉得这些人说话的方式才是水浒传里最大的看头,两晚上就把一本水浒传看了一半。这要是让叶轩知道了非得气死,好好的名著愣是被他看成了剧本,还是只有台词没有动作场景的烂台本。 “哥哥我在研究水浒传。”刘子豪说的很骄傲,叶轩也露出了赞赏的神色。 “不错不错,以后像这种文化人做的事儿多干,少打架,跟个糙汉子似的。”叶轩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刘子豪知道看书了他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当然如果让他知道了刘子豪是怎么看的他一定会杀了他。 “那必须的,哥哥我连四大名著都买全了,一有闲时间就看书。”刘子豪昂着脑袋,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他现在是文化人的欠揍模样。 “行了行了,去帮我叫一下我妹子,该吃饭了。”叶轩看到他这副模样顿时没了兴致,不明白他的名字是谁起的,为什么叫刘子豪,不如干脆叫刘自豪算了。 “这个忙哥哥我帮了。”刘子豪拍拍叶轩的肩膀,手背在身后一副高人的样子让人恶心,他出了厨房门之后叶轩才觉得不对,他俩实在讨论哥哥弟弟的这个问题,怎么每把刘子豪的自称改过来,反而把他套进水浒里去了? 想到这叶轩立马脸色黑的像锅底,被一个没念过两天书的文盲给套路了,这说出去还不得被人笑死? “天杀的刘子豪!” 叶轩在哀嚎,刘子豪在哭泣,李欣兴奋的往自己碗里夹菜。 叶轩的手艺果然不是盖了,这几个菜闻起来味道都不错,尤其是这个红烧肉,看起来黄澄澄的很好看,吃进嘴里甚是可口,油而不腻,是下酒的最佳热菜,只可惜刘子豪在一旁苦苦央求了半天也没等他把就拿出来。 刘子豪还是不死心,他第一天来叶轩家的时候就发现了他家一瓶杜康,虽然这酒没听过,但是看包装就不是什么次品,瓶子古朴有韵味,瓶盖子木塞子塞着,瓶身还有没刮干净的土,傻子都知道是陈年老酿,他可是垂涎好几天了。 “叶子,你有就就让哥哥喝两口呗,哥哥可是好几天没喝过酒了,解解馋嘛。”刘子豪可怜兮兮的盯着叶轩,“况且你这红烧肉很好吃,不弄点酒下肉不是可惜了?” 叶轩不为所动,从刘子豪张口要酒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收藏的好酒杯这小子看见了,就是不知道他看上的是哪瓶,他柜子里可是有很多好酒,虽然算不上是极品,但也是常人不常喝的,就连西洋的红酒他都放了几瓶。 藏的酒多,就是他不喝,偶尔泯两口过下瘾,他酒量不好,对喝酒的兴趣不大,收藏这些纯粹是兴趣爱好,就像收藏手办一样的,他看见好东西总想放自己柜子里。 刘子豪还是不死心,干脆不吃了,抓着叶轩的胳膊摇来摇去,学着女生撒娇的模样,细声细气的说了句:“叶子~” 弄得叶轩打了个冷战,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他感觉浑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垂着脑袋一阵干呕,这回刘子豪是真恶心到他了。 李欣也有点受不了了,捅了桶叶轩的胳膊说:“哥,你快给他吧,看他这动作怪恶心的。” 叶轩深有同感的点点头,连大方的李欣都觉得恶心了,那就是真恶心。 刘子豪惺惺的收回了胳膊,往自己碗里夹了块肉,很淡定的开始吃饭,仿佛刚才那个人不是自己。他的目的达到了,李欣开口了叶轩不可能不给他酒喝,也就没必要在装了。 “行了,你自己去取吧,我就不信你不知道酒在哪。”叶轩瞪了刘子豪一眼说,“还有,以后别一口一个哥哥的叫了,再让我听到我打折你的腿。” “嘿嘿嘿,我就知道叶子不会让哥……我馋着。”刘子豪立马换上一副笑脸,要多贱有多贱,叶轩已经敢肯定,这小子如果生在古代就是奸臣,要是生在抗战时期指定是个大汉奸。 看到刘子豪拿着自己那瓶杜康进来的时候叶轩心里都在滴血,那是他所有藏品里边最有收藏意义的一瓶酒了,虽说价格比不上五星、茅台。但是年成却是这些酒拍马都赶不上的,还是纯手工酿造,在地底下刚挖出来没几天啊。 “叶子,这杜康是啥酒啊?听起来名字挺不错,多钱呐?”刘子豪一边拔掉木塞子倒酒,一边问叶轩,他也不傻,知道这就不简单。 “四百块钱,刘子豪你好眼力啊,一出手就拿了我最喜欢的一瓶酒。”叶轩向刘子豪伸出了大拇指,语气中却是慢慢的讽刺。 “不会吧,三十几度的酒这么贵?”刘子豪有些诧异,他喝过的最贵的就就是四星了,过二百的就见都没见过。他也有些难堪,毕竟这酒太有价值了,被他死缠烂打的就这样拿过来了心里也过意不去。 “你以为越贵的就度数越高啊?你看看牛栏山二锅头,五十度以上,才多少钱?”叶轩心里在滴血,但是面子上还是得装出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能让刘子豪觉得自己小气,再说了李欣还在旁边看着呢,一定要给她留个大方的好印象,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多半瓶酒下肚,刚刚还差点反目成仇的两兄弟现在勾肩搭背的要去打遍天下,看的李欣一阵头大,心里暗暗决定这辈子一滴酒都不碰,这东西太可怕了! 叶轩的酒量不行,这顿饭吃完已经两点多了,他跟李欣还要去学校,刘子豪已经躺在沙发上睡得跟猪一样了。叶轩走路摇摇晃晃的,李欣生怕他跌倒,就扶着他往学校走,周围路人纷纷侧目,弄得李欣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到学校之后叶轩就靠在窗子上睡着了,老师来的时候都不知道,整整睡了三节课才醒来上了个厕所接着睡。 等到晚自习下的时候酒才完全清醒,脑袋里边却像是装了个石头,重的要死,摇起来还生疼。 放学之后史哲豪跟丁泽叫他去喝酒,吓得叶轩撒丫子就跑,打死都不去喝酒了,今天一下午差点没把他命要了,那种****的感觉他再也不想要了。 等到李欣的时候她是跟一个女生一起出来的。 女生比李欣高一点,扎着马尾,也是校服,两人挽着胳膊兴高采烈的往外走。 看到叶轩之后李欣甩开女生三两步冲过来,背着手甜甜的叫了声:“哥。”弄得叶轩心头一阵荡漾。但是马上被一个不和谐的声音打乱了。 “这就是你那个酒鬼哥哥呀?”跟李欣一起出来的女生信步走到跟前,随口一句话差点每把叶轩雷死,我什么时候变成酒鬼了? 听了李欣的解释他才恍然大悟,也有些哭笑不得,原来李欣今天中午扶着他去学校的时候被她们班一个男生看见了,讲给其他人听,他们班所有人就都知道她有一个酒鬼哥哥了。 “哥,她是我好朋友徐倩茹,明天周末,我们要去逛逛,你陪我去好不好。”李欣哀求的看向叶轩,露出了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叶轩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想着李欣以前的衣服实在是有些破了,要给她买几件衣服,就大手一挥,豪迈的说了句:“准了。” 只是他不知道,跟女人逛街,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都是对人的一种摧残。 2.15 交心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当叶轩拎着大包小包的回到家的时候他才知道跟女人逛街是对人怎样的一种煎熬。 李欣和徐倩茹在前边叽叽喳喳的像麻雀,叶轩一个人跟在后边累的像条狗。他还不能有任何的怨言,都是他自己做的孽,怪不得别人啊。 晚饭是没必要自己做了,在外边各种各样的小吃吃的都走不动路了,看着李欣拉着徐倩茹在前边蹦蹦跳跳的样子他就不知道脾气该向哪儿发。 到巷子口的时候就跟徐倩茹分开了,天也已经完全黑下来了,九月份的天七八点就已经黑透了。叶轩掏出手机打着手电往前走,李欣紧紧抓着他的胳膊,看得出来她对黑暗有很强烈的恐惧感。 所有心灵上有过创伤的人都有这个毛病,李欣是,叶轩也是,只不过早早自立的他已经克服了这种恐惧,心里的敌人是最难战胜的,他不清楚自己耗费了多大的勇气,也从不像细数回忆。 再看到李欣这副模样叶轩就想起了那段时间自己的日子,他伸手抓住李欣的手,紧紧握在自己手心,他不会去让李欣直面她的内心,恐惧就恐惧,有他陪着,就是天塌下来,也有他顶着。 李欣看了眼目不斜视的叶轩,默默抓着他的手不说话,心里也踏实了不少,不会再因为周围的黑暗而恐惧了,现在她有了一个可以保护她的人。 到家之后叶轩就直接睡了,李欣还要从叶轩提回来的东西里边找出自己最喜欢的一件裙子在镜子前边试穿。 叶轩回来的路上手里提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徐倩茹的,李欣还是很懂事,虽说叶轩不在乎,但她还是坚持没有给自己买任何无用的东西,包括化妆品、毛绒玩具。 其实叶轩看上了一个很大的熊,想送给她。结果她死活不要,还说过段时间就是他生日了,到时候再送给她,她会很开心,叶轩只能作罢,作为补偿,多买了一套衣服给她。 叶轩不知道李欣是几点才睡的,总之当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到平时都在自己之前醒来的李欣在他旁边睡得香甜。 平时李欣都是睡在里边的,这次她是搭着床沿睡得,大概是因为叶轩睡得太靠内,进不去了吧。她上身就一件背心,下身就内裤。都是粉色的,满是少女的青春气息。十六岁的女孩已经开始发育了,胸前已经有些隆起,被小背心勒的紧紧的,像是怕被人看出来似的。 叶轩摇头笑了笑,轻轻在李欣脸上“啪叽”一口,然后小心翼翼的抱着她往里边摞了摞,帮她盖上被子就悄悄的下了床。他今天早上心情不错,得了李欣的便宜让他胃口大开,一个人喝了三碗鸡蛋羹,就是在洗脸的时候因为太高兴了没忍住笑出来差点被呛死。 吃完早餐他就出门了,临走的时候从冰箱里取出牛奶和面包放在桌子上,留了张字条告诉李欣他有事先出去了,嘱咐她自己把牛奶热了再喝,不要喝生奶之类的。 今天是说好了帮刘子豪那帮子兄弟找房子的。刚锁上门就接到了刘子豪的电话。 “喂,叶子你出门了没?没出门的话你稍微等我一下,顺便准备一点早餐啥的,我这还没吃饭呢。”电话那头传来了刘子豪没皮没脸的声音。 叶轩没好气的说了句:“我已经出来了”就挂电话了,弄得刘子豪一阵尴尬,站在巷子口摸了摸鼻头。身后十几个人都一脸鄙夷的看着他,不明白自己的老大是什么时候变的这么不要脸的。 从拐角处出来远远的就看到了巷子口的十几个人,刘子豪是个眼尖的,远远的就招手,走近了更是把手挂在叶轩脖子上跟他勾肩搭背显得跟亲热,他指了指身后的人,搭在叶轩耳边小声的说:“叶子,哥哥这帮弟兄还没吃饭呢,我兄弟就是你兄弟,你可不能坐视不管呐。” “去你的。”叶轩一把推开刘子豪的脑袋,瞅了眼他那几个兄弟,一个个不是红毛就是黄毛,穿的也全是链链子的衣服,不由得叹了口气,一帮都是十六七的样子,却在上学的年纪干些社会人干的事,不过这也不是他能控制的,有些惋惜。 “走吧,先带你们去吃饭。”叶轩打声招呼就走。 刘子豪屁颠屁颠的跟上去,搂着叶轩的脖子给他抛了个眉眼,小声说了句:“我就知道你不会不管的。”说完跟个娘们似的掐了下叶轩的胳膊,惹得叶轩一阵干呕。 “你以后再这么恶心就别来找我了,也别说我跟你认识。”叶轩实在是忍不了他这种长的五大三粗装娘炮的行径,压低了声音恶狠狠的威胁他。 刘子豪嘿嘿一笑也不当回事。 叶轩在附近的早餐店带着几人吃了些包子油条就去找房子了。这么些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找楼房是不可能的了,只能盘个院子,看有没有单独的出租的院子。 给这些人是不能有房东的,给他们找个东家跟他们住在一起的房子,估计就成三天两头吵架的了,房东要成天看到自己房子里成天住着一帮混子,难免会说两句,他们这些人被人说了哪有忍着的道理,指定会怼回去,说不定住不了几天就又得找房子。 找个没有房东的就没有这些顾虑了,眼不见心不烦嘛。 叶轩不知道的是,找房子的事早在刘子豪跟他商量完这事儿的时候就已经找好了,这次带他出来就是想让他看看地方,顺便再把这个月的房租结一下。 看到刘子豪顺门顺路带着他们在进入了出摸不着出来的巷子里乱窜叶轩脸色就黑的像锅底,这时候再想不到刘子豪怎么干的就是猪脑子了。叶轩心里把刘子豪骂了八百遍:好你个刘子豪,连老子都算计,照这情况这地儿他是走了不下十遍,说明他早就把房子找好了,昨天找自己诉苦不过是引导他走上这条路啊。 叶轩觉得自己就是个冤大头,他甚至开始怀疑刘子豪的人品,头一次考虑交他这个朋友对不对,毕竟这小子为了坑自己可是下了大功夫,又是哭鼻子又是装深沉的,把落魄的可怜相演的惟妙惟肖,还骗了自己一瓶酒。 不过怀疑归怀疑,他始终没有说出来,万一自己错怪了刘子豪那就麻烦了,而且已经走到这儿了,现在掉头有些晚了。这帮子确实是挺可怜的,房东已经拿着钥匙在门口等着了。叶轩决定把这个月的房租帮他们结掉,一旦他觉得刘子豪这个人不可深交就会立刻断了跟这些人的联系,,到时候下月房租他们爱找谁找谁去。 不过显然是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叶轩情绪的变化刘子豪全都看在眼里,他也不是个笨人,立马就猜到了叶轩的想法。 刘子豪从兜里掏出烟把叶轩叫到边上,给他点上根,吸了口烟缓缓吐出后深吸口气,抬起头四十五度角看向远处,说:“叶子,我能猜到你想的什么,这些天确实是很麻烦你,我也是没有办法了,我这帮兄弟都是好吃懒做的料子,让他们自生自灭我也是于心不忍,只能从你这捞点好处,但是我刘子豪虽然不是什么正经人,但是人品绝对不差,别人对我好,我记在心里,以后双倍奉还,叶子你放心,你的恩情我会一直记着,只要你有需要的地方尽管开口,我能许诺你的就是能帮上忙的一定不会闲看着。” 听了刘子豪的话叶轩心里很不是滋味,显然是他误会刘子豪了,心里羞愧难当,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说的哪里话,从一起喝酒谈心那天开始都是兄弟了,有用的找的地方尽管开口,不需要你做什么。” 叶轩不知道刘子豪的话是发自真心的还是在演戏,哪都不重要,人生难寻一知己。叶轩在赌,他赌刘子豪是个表里如一的人,他赌刘子豪能说到做到。 这场赌注无论如何都是叶轩赢,他赌对了,收获一个交心的朋友。赌错了也就是浪费个几千块钱,就当花钱买了个教训。 两人没有再说话,安静的抽完了一根烟,有些话敞开了说明白了误会也就解开了。 收拾完房子之后叶轩请所有人吃了一顿,有酒有肉。叶轩的酒量还是没有一点长进,其实几个人都差不多,毕竟都是些小伙子,没有真正经历过酒场的厮杀。 吃了到一半的时候一个黄毛端着酒杯,后边跟着几个人走到叶轩跟前,旁边还有个光头。这俩人叶轩记得很清楚,就是他跟刘子豪第一次见面的时候被最先被他揍的两个人。后边三个不用想都知道是谁了。 “叶哥,先前得罪你是我们的不对,你大人有大量,不计前嫌帮助我们,哥几个很开心,以后做牛做马,任你使唤。”黄毛说了番话,一听就是在电视上学的,说完就端着酒喝了。 后边的几个人也学着他的样子喝干了手里的酒。 叶轩端着就笑嘻嘻的站起来,说:“谁稀罕你做牛做马,好好做你的人,前几天我也打伤了你们几个,这就算是道歉了。”说完仰头喝完了杯子里的酒。 “叶哥,海量。” 黄毛这个马屁拍的到位,整的叶轩心里痒酥酥的,摆出了一副大哥的样子。 2.16 形势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吴刚的办事效率还是挺快的,短短两天云门就多了二十几个人,平均分配给了每个堂,叶轩一个没要,他是管财务的,要的人不能太多,跟钱沾边的位子都不是那么好做的,被人怀疑来怀疑去的。他打算等所有堂的人招的差不多了他再从这些其他几个堂里边挑些人。至于维护云门安危的事情就跟他没关系了。 对于这件事参与的几个人还是挺上心的,连建设最初的启动资金都开始筹备了。最先入伙的几个人带头一人捐了一百,剩下的人也不好意思不出,就多多少少都捐了点。 很多人都是抱着凑热闹的态度进来的,这不行,据说洪中校园里头这样的组织也不少,以前也有高一刚上来就这么干的,结果可想而知,被高二高三的打的屁滚尿流,刚有点起色就解散了。很多都是高一攒人脉,高二拉组织的。 小县城里头的学校不比大城市,这种事情还是很多的,每个学校都有,洪中因为是县上第二的高中还算收敛的,三中育才这样儿的就可以说是土匪窝子了。 洪中这几年高一的就普遍没什么本事,都是被高二高三压榨的,唯一一个带着自己的帮派完整的升到高二的是萧旭,还是凭借着老爸的名气保住的,他是现在高三一帮子的头头。之所以能三年一直是老大,是因为他爸是萧家的老大萧龙。 萧家人是回族,不知道什么时候在陇西开始发展的,到现在地皮、人数、财产都已经跑田家前边去了,果然在今年评定的时候超过了田家,坐上了第二的交椅。 萧龙是个地痞响马,教出来的儿子能好到哪儿去?萧旭从小学还是打架一直到现在,回族人本来就野,加上他爸妈不加约束,成天顶着萧家长子的名头欺负人。学习差的出奇还总上好学校,这大概就是钱财的力量了吧。 高一有了势力团伙的事儿萧龙早就知道了,而且他还知道不止一个,总共三个,最大的云门,其次是东关、地虎帮。 如果让叶轩知道这事儿他非得笑死不可,如果他们这样二十几个人的规格就已经是文中最大的话,那东关和地虎帮是几个人?不会是光杆司令吧? 其实这也是正常的,校园里的势力不同于社会上的,差学生毕竟是少数,绝大部分还是热爱学习的孩子,一个势力能有二三十个人就已经不错了,就连萧旭手底下全校最大的风雷堂手底下也只有一百几十个人,可以说高三的完蛋货都在风雷堂,就这还是收了好多高二的人数才过百了,要知道高二最大的田青军团也只有七十几个人。 这些人已经开始注意到云门了,相信不久就会有动作,所以云门的发展是首位的。 在史哲豪的带头下,云门一共凑齐了资费一千三,说出去不嫌丢人,这就是云门的启动资金,把这些全部交到叶轩手上的时候,云门能说上话的人都到了,老大丁泽靠在水房的水槽子上,四堂堂主围成圈站在旁边。 史哲豪郑重其事的把一沓子颜色大小不一样的钞票交到叶轩手里,并嘱咐他好好算账,云门的每一笔支出都要有据可查,如果发现叶轩贪污公款,必当门规处置,绝不手软。 叶轩其实想笑,但是看着别人都一本正经自己也不好当汤锅里的老鼠屎,只得学着史哲豪的样子接过钱,保证自己不贪污一分钱。 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几人也就回教室了。 放学的时候叶轩给了李欣一百块让她自己去吃饭,然后就跟着史哲豪去着手置办云门的用具了,买打架用品的地方叶轩不熟悉,只能交给史哲豪,他可是这地方土生土长的混子,初中到现在要是连个私买甩棍电棍的地方都不知道那就白混了。 但是令叶轩没想到的是卖这些东西的地方居然是家文化用品店,里边摆着满满的书、杂志和各种文具,但是柜子下却藏着甩棍和电棍。 老板戴着金边眼镜,看起来很斯文的一个人,说起话来却是混混的语气,出口就是脏话,让叶轩对自己的眼睛又一次产生了怀疑,不由的对这老板看低了几分,这大概就是文人常说的斯文败类吧。 史哲豪跟老板攀谈着,看起来很熟络的样子,叶轩独自在店里转悠。 “老贾,我在你这买的东西也不少了,便宜点,以后不出意外的话还要大量采购,这可是大生意,你也是聪明人,这你不会不懂吧,再说了,就咱这关系我给你这么多就是看在朋友一场的份上……”史哲豪叽里咕噜的跟老板讨价还价,整个一副生意人的臭屁模样。 不得不说他这张破嘴确实挺能说,把卖家的话全让他说了,老板没话说只能急得干瞪眼,要是换了不认识的人估计早就赶出去了。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听他的说话连叶轩都想揍他。 从文具店出来的时候,史哲豪笑得很开心,老板哭丧着脸看他的眼神就像看一坨大便,一天好心情被这个丧门星糟蹋的一点不剩。 “那老贾你忙你的,我先走了啊,有机会咱哥俩再彻夜长谈。”史哲豪没皮没脸的呦呵,笑得脸上的褶子都快撺成菊花了。 老板低着头像赶苍蝇似的挥挥手,示意他赶快滚蛋,他怕自己忍不住打人,每次这家伙来自己一准做赔本生意。 史哲豪买了五十根甩棍,十根电棍,一下就花了一千。甩棍是所有人都要有的,电棍主要是给他的白虎堂买的,就他的意思执法力度要狠,一定的用电棍,不然对云门的人构不成威慑力。 看破不说破,史哲豪那点心思叶轩会不知道?他就是想给自己手底下的兄弟谋福利,说的冠冕堂皇而已。叶轩倒是不在乎这些,他手下的弟兄只需要忠心、讲义气就行了,不需要有多能打,也不需精良的装备。 买完这些东西之后叶轩就跟史哲豪分开了,东西史哲豪都带走了,下午应该就分发下去了,叶轩只负责掏钱和记账,其他的事情不需要他操心,总会有人办好的。 叶轩去了手机店,想给李欣买个手机,有什么事也好联系。李欣现在是他的心头肉,容不得出任何差错,必须时刻知道她的动向。跟刘子豪说起的时候他觉得叶轩太紧张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没那么容易出事。 话是这样说,小心驶得万年船,多注意点总没坏处,要是万一出事了那他哭都来不及的。虽说这几年政府对人民确实是没话说,公安机关也很出色。即便是这样,像萧家、田家这样的黑势力还是存在不是? 现在执法力度越来越严了,陇西发展也快,据说已经有人顶上这些地头蛇了,现在这些黑势力也在慢慢洗白,最近收敛了很多。 叶轩关心这些,在他眼里只要不坏到他头上就跟他没关系,如果让他身边的人出事,别说黑势力家族,就是天王老子他也要个说法。虽说他对那些挺着大肚子的政府官员没什么好感,但是他从不介意帮他们铲除这些社会上的毒瘤。 他也清楚这世道黑道越来越难滚了,现在连他们这小县城都开始严查了。如果云门能成长起来,他一定要让这个跟自己关系密切的帮派走上正道,跟政府对着干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寻死路。到了一定的规模他会劝几个管事的洗白,如果他们不同意叶轩就会退出,毫不犹豫的斩断自己和云门的所有联系。 吃着公家的,花着公家的,用着公家的,就连生活最基础保障都是公家给的,孰轻孰重一目了然,恩将仇报的事儿叶轩还做不出来。 摇摇头将这些琐事抛到脑后,自嘲的笑了笑就进了手机店。他觉得自己有些想多了,想这些还为时过早,云门能不能做大做强还是两码事,想这么多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 手机店的服务系很热情,一进门就迎上来:“先生您好,看手机吗?” 叶轩点点头,那姑娘就笑得更开心了,开始给叶轩介绍最新的手机。 “先生,现在流行的oppo,vivo手机,也是这两年国内智能手机卖的最快的,不知道您是给谁用的呢?”姑娘没有因为叶轩年纪小就轻视叶轩,在她眼里,这种年轻人才是智能品牌市场的主导人物,向他们推销产品要简单很多。 “给我女……妹妹买的。”叶轩本来想说给自己女朋友买的,但是想来这个年纪谈对象好像不大合适,就立马改口说给妹妹买的。 服务员很知趣的笑了笑,从柜台里取出一部玫瑰金的手机说:“这种玫瑰金是新推出的颜色,很流行,也很适合女孩子使用。” 叶轩结果手机点开试了一下,对现在的手机大为赞叹,智能机出来才不到三年现在已经先进到这种程度了?跟电脑似乎没什么差别,好像功能还更全面一点。在从兜里掏出自己呐笨重的第一代智能手机,顿时感觉天差地别,不由感叹自己跟不上时代步伐了。 出来的时候买了两部手机,给自己也买了一部。一想到一会李欣看到手机的开心样不觉笑出了声,脚底下的步子也轻快了许多。 2.17 谋划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兴高采烈的回到家以为李欣会很高兴,谁知道被她劈头盖脸一顿骂。痛斥叶轩给她买手机这种行为,说手机不仅浪费钱,玩多了还会影响学习,就算买了她也不会天天带着,万一被老师抓住了就麻烦了。 叶轩很不理解这种想法,他觉得手机仅仅是一个通讯工具,学校不应该禁止这种行为,而且学校带手机这种事是不存在于校规上的,而且理论上来说手机是学生的私人财产,是不允许随意被没收的,更不能随意翻看学生手机。 站在法律的角度来将这种行为触犯了学生的私人财产权和隐私权。但是站在道德的角度这又是为人师表应该做的,要是不没收反倒被舆论打压,干脆就打着为学生好的名义没收。 理智的人偏偏要找出世界上所有事情的道理,如果光按照别人制定的轨迹前行的话还要创新干什么?很多道德上所允许的事情与固有的现状是相悖的,然而我们还是更容易接受道德上的宽慰。 好说歹说的求情下话才让李欣勉强答应他带着手机,李欣也不是那种不懂道理的人,她很清楚叶轩就是担心她,但是她觉得这种担心完全没必要,只要她不惹麻烦,麻烦怎么会找上她呢? 显然她还没有意识到人性的险恶,她不会惹麻烦叶轩也不会吗?叶轩惹了麻烦之后若是干不掉他怎么办?细思极恐。 但是这还不是现在叶轩所考虑的,他还在自问还没有把什么人惹到要伤害他身边的人的地步,当前最重要的事就是躺在沙发上打个盹然后去上课。 九月份的天确实已经凉过来了,有风。但是惹人厌的太阳还是自顾自的高高挂在天上,晒得人脑袋疼,偶尔吹过的一丝丝凉风起不到一点作用,讨厌的让人恼火。 靠着床子的同学不让拉窗帘,这是那个傻吊的地理老师进门之后说的第一句话,彻底湮灭了叶轩想凉快的奢想。 躺在桌子上昏昏欲睡,隐隐约约听到了下课铃声和教室里逐渐嘈杂的声音就没了动静。 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突然感觉后脖颈一凉,“嗖”一下坐直身子茫然的盯着黑板,却发现周围同学的视线都盯着他这边。身后传来了化学老师的声音:“你们看,水和氯化铝这类易溶解物质发生反应会吸热,所以这位才会感觉凉快,从而梦中惊醒。” 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叶轩红着脸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看着化学老师煞有介事的讲课的样子恨不得冲上去撕破他那张虚伪的脸皮。 他从后边绕着教室转了一圈,端着个烧杯让同学们杯壁,还会微笑着问一句:“是不是有点凉快?” 站在讲台上的时候还对着叶轩说:“那位同学你继续睡,刚刚是我们这节课的一个小实验,就是想让你感受一下化学在生活中的魅力,不要介意,你继续。” 其他同学都是转过头一笑了之。叶轩阴着脸挺了挺腰,这还睡个屁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叶轩把这个自以为很幽默的老师摁在地上摩擦的心都有了。 课外活动的时候史哲豪贱兮兮的靠过来,坐在叶轩旁边说:“怎么样?感受到生活中化学的魅力了吗?” “去你的。”叶轩一巴掌抽在史哲豪脑门上,抽的他咧着嘴直哼哼。 不一会儿,丁泽几个云门头目都过来,坐在叶轩周围。史哲豪主动把位置给丁泽摞开,老大的权威不能辱没了。 “今晚哥几个准备干一番大事业。”丁泽第一句话就引起了所有人的兴趣,都盯着他等他说话。丁泽对众人的反应很满意,继续说,“地虎帮是我们高一排最弱的帮派,我调查过了,大概有十二个人,领头的是个叫郭亮的,我盘算着今晚把这个帮派吞并了,问问你们的意见。” “没意见!”都是一帮热血方刚的小伙子,听说可以打架了,纷纷摩拳擦掌准备干仗。 每到这个时候,都应该有个理智的人站出来出来说些后顾之忧,看看红着脸撸袖子的几个兄弟,再看看坐在桌子上热血沸腾的史哲豪,叶轩脸立马就黑了,这个锅只能他背了,硬着头皮说:“老大,会不会为时过早?现在我们内部还不是太稳定,这时候扩大规模引起高二高三的注意怎么办?” 说完这句话感受着周围焦灼的目光,如芒刺在背,他终于体会到千古人镜魏征那种被群臣针对的感觉了,欲哭无泪啊。 “这种情况我当然想到过,地虎帮只不过是个小帮派,吞并了我们也涨不了多少人,应该还不足以让萧旭出马,其他人不必担忧?有我呢。”丁泽淡定的样子颇有大哥的味道,给叶轩一种看电视剧的感觉,心里默默诽谤:这他娘的就是一群演员呐,电影里怎么做他们怎么做,但是你们没必要连说话的语气,谁他娘在生活中这样说话?不嫌丢人呐。最关键的是其他人居然都还觉得没问题,幼不幼稚? 叶轩觉得幼稚,其他人觉得很正常,就像我们用现在的目光看很多初中高中的时候干过的很多事情甚至会觉得好笑。 但是如果周围的人都在干这种事情的时候,幼稚的就不是他们,而是自己了,叶轩显然很明白这个道理,笑着点点头认同了丁泽的说法,心里的苦涩只有他自己知道。 “这个郭亮是七班的,他们班是我们的盲区,我们手底下没有一个人是他们班的,他们班打架的基本上都在地虎帮,只有一个跟我关系好的没有加任何帮派,所以这个地虎帮我们必须拿下,如果让东关提前动手了,那我们再想动东关就难了,所以我才会这么仓促的想拿下地虎帮。” 丁泽的想法显然不是无故放矢,叶轩深以为然,他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他只想到了造成了后果,却没想到这其中的利益,看来对于大局观这种事上他还得多长长见识啊。其他人也觉得丁泽的话有道理,都摸着下巴思考其中的利害。 对大家的反应丁泽很满意,继续说:“这件事你们要是没意见就这么定了,一会吴刚带几个人去找郭亮下战书,地点就在学校后边的巷子里,晚上放学的时候把人都叫过来,哲豪把东西都发了。” 说完,丁泽起身准备离开,突然又想起了什么,转过头说了句:“东西打架的时候发出去,打完架就收回来,以后都这样。” 叶轩对丁泽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接着他的话说:“收东西的时候分开收,每个堂把自己手底下的人的收回来就行了,堂主自己保管。” 丁泽离开了,吴刚带着人去下战书了,史哲豪张张嘴,却什么话都没说。 “有什么就说呗,扭扭捏捏的。”叶轩看到史哲豪吃了苍蝇一样的表情,没忍住笑出了声。 “为什么要让每个堂自己保管自己的东西啊,交到我这儿不是一样吗?”史哲豪皱着眉问了个很没脑子的问题。 叶轩刚举起手,史哲豪立马就抱住了脑袋。半天不见动静,等他把手拿来的时候头上就挨了一巴掌。 “你傻呀?”叶轩看着大眼瞪小眼的史哲豪,“既然云门有分堂,这种利益上的事情自然是分的越清楚越好,别看现在一个个都是称兄道弟的,等以后人多了,分化就会慢慢严重,所有堂主就会给自家牟利益,与其等矛盾彻底爆发再想办法,不如提前扼杀在摇篮里。” 史哲豪小鸡啄米似的点完头就走了,走的时候摸着脑袋云里雾里,也不知道听懂了没有,估计是没怎么懂,在史哲豪的脑子里,话没必要听懂,听着有道理就行了,越高深越他点头越厉害。 叶轩无奈的摇摇头,对史哲豪实在是没话可说。 上自习的时候吴刚捂着脸骂骂咧咧的回来了,一回来就跑去找丁泽,哭诉自己被虐待的过程:“老大啊,那帮子就他妈的不是人啊,俗话说‘两国交战,不斩来使’,我把郭亮叫出来说完这事儿就被拉到水房抽了一拳啊,要不是我们去的人多我这顿打就挨定了,这帮人没一点规矩,今晚把郭亮让给我,我要把龟孙的蛋踢爆。” 一番话说的几人血脉喷张,史哲豪就要去找郭亮算账,被丁泽一把抓住。 “急什么?放学之后有他们好看的。” 丁泽是个很理智的人,他沉稳的性子跟他的长相气质很符合,叶轩觉得这个人的心性比自己还成熟,他已经开始从心底认可这个老大了,说不定在丁泽的带领下,几人还真能干出点成绩呢。 上次刘子豪挨揍的时候丁泽的表现其实给叶轩的印象不是很好,一直觉得他是个容易冲动的人,如果当时不是王九郎手下人认出了他,他们俩应该就和刘子豪他们一样抱着肚子躺地上**了。 现在看来,他应该是有足够的把握,这个人想问题没那么简单。 这个高中上的越来越有意思了。 2.18 火并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天空乌云密布。 九月的天气已经凉过来了,风吹过来刮起披开的衬衫,抬手放在头上,指缝夹着发丝一直捋到脑后。 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校门口已经站满了密密麻麻的黑衣服少年,他们将迎来一场恶战。雨开始下,浸透了衣衫,淋湿了长发。 这是电影里才出现的场景。 真实的情况就是天空在下雨,一帮人抱着胳膊在雨里瑟瑟发抖,衣服虽然是统一的,但不是电影里那种很酷的黑色衣服,而是蠢笨的校服。 叶轩不太理解这天气,晚自习的时候还没有下,出来之后就开始刮风下雨。看这阴云的密度应该是雷阵雨,最多半个小时就会过去,但是雨量应该不会少。这可能也是老天知道他们今晚要搞事情帮他们烘托气氛吧。 史哲豪提着个大袋子,书包里也塞得满满的,出了校门带着一帮子出了巷子聚在马路边上,解开袋子一人发了一根甩棍。电棍是用不成了,下雨天用电棍纯粹是找不自在,没动手先把自己电麻了。 云门的人并没有来齐,有好几个借口家里有事儿提前走了。 丁泽出来了,校服脱了搭在肩膀上,被雨淋透了也不遮挡一下,甩着头发上的雨滴很潇洒的往前走,奇怪的是这帮二百五都是这个德行,史哲豪是个聪明人,从书包里掏出雨伞打开,叶轩毫不客气的钻到伞底下。 想不明白史哲豪是不是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反正叶轩在不下雨的时候是不会在书包里装一把雨伞的。 丁泽在前面走,吴刚紧跟在他身边,后边是史哲豪、叶轩和刘彪,再后边是云门的一众小弟。 刘彪是青龙堂堂主,五大三粗的汉子,还是个体育生,身上的肌肉看起来都害怕,不说有一打五的本事,但是单挑估计学校里没几个能打的过他的,让他当这个小小云门的堂主还真有些屈才了。 所有人都不说话,看起来很严肃,估计也是受了不良电影的影响。在这样的场合要是嬉皮笑脸会遭人白眼,那是混混干的事儿,我们是正规的黑帮组织。 绕了一圈到学校后边的时候地虎帮的人已经在等了,他们来了十个人左右,估计是倾巢出动,所有人都来了,看起来双方差距不是很大。 丁泽并没有停下来,恶狠狠的盯着地虎帮的人,用力把手里的甩棍甩出去。这时候雨已经下的很大了,雨点子足有石头大小,打在脸上还有些疼。 听着丁泽粗重的喘息声,所有人都兴奋起来,纷纷把手里的甩棍甩了出去,接连不断清脆的“咔嚓”声在巷子里响起,甩棍说不上很长,只有三截子,十几个人一人拿着一根还是蛮有气势的。 丁泽的目光如同择人而噬的饿狼,沉重的步伐踏在水面上溅起了水花,地虎帮的人都没有穿校服,估计是怕误伤了自己人。丁泽咆哮一声,当先迈开步子冲了出去。 其他人紧跟在后面。叶轩是不明白为什么打架之前一定要吼一嗓子,都是电影里带出来的坏毛病,本来绷着神经挺好的,一下子释放出来会有很强的爆发力,但要是在动手之前嗷唠一嗓子,就像是泄了气的皮球,气势看上去很吓人,实际上作用反过来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估计丁泽就是想利用这个道理当先给后边的兄弟们把气势打起来,气势上首先要把地虎帮压下去,其他人不懂,只觉得这样吼起来很狂。 一个人吼就是神经病,一帮人吼就很吓人了,声音在巷子里回想,看到的知道是十几个人,不知道的还以为黑社会几百人火并呢。 地虎帮的人也不甘示弱,也吼,吼不过就动手。 丁泽冲上去抡起甩棍抽在地虎帮最前面人的脸上,当先放倒一个。旁边的人见状拳头就落在了丁泽身上,丁泽转身一膝盖又放倒一个,不得不说丁泽确实是打架的好手,不同于刘彪的平推,他打起来很有技巧性,能躲过的决不硬抗。 刘彪就是个肉盾,别人拳头落在他身上似乎没什么感觉,他也不用武器,站在人堆里抓住一个拳头就往脸上招呼,不打到认怂决不停手。看的史哲豪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狂笑着竖起了大拇指。 史哲豪就是个阴货,专门往人跨下和肋部招呼,被他抓住揍的看起来挺壮的,七尺的汉子被史哲豪整的眼泪哗哗的流,看他那样子每个五六天跨下之物缓不过来。 太损了,这一举动看的自己人都倒吸一口凉气,发誓以后能不惹史哲豪就不惹,要被他抓住了哭都来不及的。 就连叶轩都觉得这小子是不有点太过了?当然想是这么想,叶轩下手一点也不比史哲豪差,手里的甩棍从不往身上打,面前的帅小伙都要被他打成猪头了还不依不饶。 不过能打的也不是全在他们这边,对面也有个狠人,打人毫无章法可言,全凭着一股子狠劲,甩开胳膊往死里打,打一下就骂一句脏话,被他抓着揍的两人也是惨不忍睹,叶轩甚至觉得这俩人活不成了,他也挺担心,要是学校里的打架出人命就麻烦了,这帮人都得坐牢,没一个能逃掉的。 地虎帮还有个厉害的就是他们的头子郭亮,这也是个阴险的角色,跟史哲豪有一拼,虽然没有他那么绝,到也是拳拳到肉,每一脚都踢在肚子上,手里捞起东西就往头上招呼,云门的已经被他放倒好几个了,最严重的被他一花盆撂在头上砸破了脑袋,现在还抱着脑袋在地上嚎叫。 看到这种情况丁泽当然不会在轻轻松松的揍人了,大步走过去撕住郭亮领口照脸一拳,冷不丁被丁泽打了一拳,郭亮脚底下打了个趔趄,擦了擦脸颊上的血迹站起来会回了一拳。 “去你妈的!” 丁泽站稳了又是一拳,两人没有花架子,就是一人一拳的互殴,这是老大之间的较量,也是跟电影里学的,是比谁更皮实,最后坚持下来的是哪边的就是哪边获胜。 如果说这两人之间的较量是丁泽先倒下了,即使云门的其他人把地虎帮的人都打倒那也不顶事,没人会服气,也没人会同意并入云门的事,就相当于这场架白打了,云门还是云门,地虎帮还是地虎帮。 打到最后的时候雨已经停了,巷子里只剩下丁泽和郭亮在互殴,其他人有趴在地上哀鸣的,有躺靠在墙边喘气的,就是没有站着的。 坐着的都紧盯着人堆里站着的俩人,这俩人的输赢决定了这场战斗最后的结果。 丁泽和郭亮是所有人里边最惨的,没有谁比谁惨,两人都是一拳拳熬过来的,脸上已经肿的看不出人样儿了,鼻子里也哗哗往外冒血,吐口痰都是红的。身上就更不用说了,丁泽的黑校服还没那么明显,郭亮的白衬衫早就被血水浸透了,就连脚下的水都是混着鲜红的血液流进下水道的。 叶轩敢说这是他长这么大打架最狠的一次,也是最过瘾的一次,他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毫无顾忌的打过架,有人垫背了就会肆无忌惮,反正被抓了也不光自己。估计所有人都抱着这种心态,所以这场架打的格外惨烈。 终于,“噗通”一声有个人倒在了地上,溅起了老高的水花。 叶轩听到了周围酣畅淋漓的吼叫,他努力睁开肿得像鸡蛋一样的眼睛,看清楚之后扯着难看的笑脸躺了下去。 倒下的是郭亮,云门赢了。 丁泽摇摇晃晃的站在原地,腿一直在哆嗦,腰也直不起来了,就像是历经摧残的花朵在风中摇曳,猪头似的脸上看不清到底是哭还是在笑,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吼了一声,然后倒在了郭亮旁边。 没有人去扶他,都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谁都没有多余的力气,甚至有人已经闭上了眼睛,叶轩脑袋里嗡嗡响,如果不是强大的意志力支撑着,他早就睡过去了。 腿疼的厉害,躺在地上还是会忍不住发抖。 史哲豪向疯狗希望扑过来抓着叶轩的肩膀摇晃,边摇边说:“赢了,老三,我们赢了,老大赢了。”不用说都知道他很激动,鼻涕眼泪抹了叶轩一袖子,也不知道他哪来的力气,摇的叶轩身体都快散架了。 叶轩艰难的拨开史哲豪的手,有气无力的说了句:“你走着多余的力气就去扶一下老大,别在这祸祸我了。”说完摇了摇胳膊,长出口气就又躺下了。 史哲豪是真的力气多的用不完,听了叶轩的话,又挣扎着站起来,摞到丁泽旁边,抓起丁泽一根胳膊就要架起来。 丁泽一把扯会胳膊,看不出来眼睛是睁着还是闭着的,肿得太厉害了,他摆摆手,说:“让我缓缓,让我缓缓……” 一帮人差不多缓了半个小时才有些力气了,互相搀扶着出了巷子,每个人的表情各不相同,云门的人是痛并快乐着,地虎帮的都是苦瓜脸,不用说,从今天开始,洪中再无地虎帮,云门彻底成了高一的霸主。 叶轩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摞回家的,李欣看到他的样子后急哭了,一个劲的问他去哪儿了,他豪迈的来了句:“男人家的事,婆娘家家的少管。” 李欣也没有生气,只说:“以后不许打架了。” 叶轩苦笑着点点头。 2.19 规划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云门和地虎帮火拼这件事并没有多少人关注,消息还是仅限于参与的两个帮派的人知道,所以当地虎帮莫名其妙失踪之后东关才开始打听这其中的具细。 东关其实是不赖的,虽然人数上相较云门而言不占什么优势,但他们的人都是出了名的大渣滓,比如丁泽的好朋友陈天。陈天是玉店初中出了名的能打架,听说最厉害的时候还把人胳膊打折了,他上这个高中也是以美术生的身份上来的。 他也是七班的,跟郭亮这帮人一个班,却始终没有明确表示过自己要加入哪伙人。地虎帮他不愿意待,丁泽说他看不起那帮没本事的。以他跟丁泽的关系所有人都觉得他入云门那是板上钉钉的是,但他却进了东关的大门。 东关自从被陈天带进去一帮人之后,和云门的差距迅速拉近,成了分庭抗衡的两个势力,甚至在云门处理了几个人之后隐隐有超过云门的势头,陈天也顺理成章的坐上了东关二把手的位置。 高二高三的任然是观望状态,他们很聪明,只要还存在两个团伙,就会无休止的争斗下去,总有一方会吞并另一方,等这时候他们再出来收拾残局,会容易很多。 丁泽很明白这个道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内部进行了整顿,把那天跟地虎帮打架的时候没有参加的人处理了几个,所谓杀鸡儆猴、杀一儆百就是这个道理,毫无疑问的这些人出去之后都进了东关。 东关是来者不拒,从来不会考虑成员素质的问题,只会考虑数量上的问题。在他们眼里人越多越好,殊不知这样只会促生内部矛盾,自古所有的组织势力都讲究个纪律性,他们这样毫无顾忌只会导致内部出问题,最后可能都不用云门动手就会土崩瓦解。 东关的老大很神秘,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具体的说法,每个人的说的都不一样,丁泽他们也不是没有调查过,奈何渠道太少没能得到具体的消息。 就云门当前的局势而言,东关的老大是谁不重要,他们在短时间里不会去招惹东关,刚刚吞并了地虎帮这个大山芋,需要时间消化。相信以东关现在的实力也不会轻易的动手,这时候两个团伙实力都差不多,还有高二高三的在旁边虎视眈眈,现在动手对谁都没好处。 跟地虎帮打完架之后丁泽和郭亮不约而同的请假了,因为脸上肿太大确实没办法见人,其他人也多多少少挂了点彩,要不仔细看看不出来,当然这不包括史哲豪。 史哲豪颧骨旁边裂了道长长的口子,缝了好几针。班主任看见后啥话也没说,英语老师看见后问他:“怎么弄的?” 史哲豪说:“磕桌角上了。” 英语老师瞪了他一眼,说:“我看是被人别了一拳吧。” 这事儿倒没有人深究,毕竟在差学生里边脸上挂彩这是常有的事,只要不住院就没人管。 丁泽和郭亮不住院是不行了,两人还在同一间病房,脸上都缠着厚厚的纱布,只露出了嘴和眼睛。叶轩几人去看他们的时候当时就笑得不行了,史哲豪甚至觉得他俩露眼睛的那两个地方都没必要留出来,因为完全看不出来他俩是有没有睁眼睛,肿得眼睛都给挤没了。 丁泽把云门分配的事全权交给了叶轩处理,本来是打算让史哲豪去分配的,后来经过再三考虑觉得他那时高时低的智商属实让人不敢恭维。阴人的时候可以说是个高智商生物,平时说话就是个二杆子,没几句正经,给人的感觉总是不怎么靠谱。 叶轩到学校之后就对云门所有人进行了详细的备案,最终对成员重新进行了划分。其他所有人职位不变,让郭亮当了义堂副堂主,管理义堂的日杂事务。叶轩很清楚郭亮来了之后肯定不服气他的安排,但他作为云门的新人而言这已经是最高规格的待遇,起步太高容易出乱子。 郭亮的是等他和丁泽回来了看丁泽的意思,不行到时候改就是了,叶轩费不着为这操心,他现在最主要负责的就是云门其他人的分配。 云门跟地虎帮合并之后并没有增加多少人,地虎帮都很实在,输了就认怂,全部进了云门。这样的人很难的,但是不能把他们分到一起,这样的人最容易在大环境下形成小团伙,要是以后这个团伙壮大分裂,会对云门造成致命打击。 叶轩最终把大部分人平均分给了其他三个堂,每个堂十个人正好还剩六个。这六个就跟着自己记账了,义堂的人不用管,丁泽会自己负责,估计他来了之后会从各分堂挑人,那是他的事,叶轩只管顾好自己就行。 史哲豪把甩棍也平均分给了每个堂,每堂十根,等进来新人了再去叶轩那儿领。 对叶轩来说现在最麻烦的是云门的资金问题,上次凑了一千多买武器一下就花的差不多了,剩下三百多不知道以后要怎么弄,这时候是不可能再在成员跟前收费的,云门刚建立不久,如果再收费的话恐怕于民心相悖,因此只能另想办法,实在不行就只能他们几个负责人再筹钱了。 建立之初是最花钱的时候,尤其是这种校园里的势力,没有办法开店做生意,只能通过帮其他同学打架挣微不足道的一点钱。 当然这种情况仅仅是发生在新建立势力身上,高三风雷堂的人就没有这种担忧,他们现在可以说学校里众人皆知,人傻钱多的同学会出钱请他们打架,很多初中生惹了人摆不平也会雇他们出手。他们的出场费很高,还有萧旭在背后做经济支持,养活他们一百多个人完全不是问题。 云门就不一样了,没什么名望,要的钱少了不仅没动手的欲望,还总被人怀疑有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要的钱多了就没人愿意雇他们,价钱差不多的情况下雇风雷堂的人当然更让人放心。 在所有的团伙势力里边资金始终是个大问题,思来想去叶轩想到了刘子豪手下的那帮兄弟,如果他们加入了云门,让他们在外边帮云门开店,赚钱之后再给它们发工资会简单很多,这就形成了我们所说的产业,但这很难,他也不清楚现在如果让那帮人加入云门他们会不会同意,毕竟这听上去像是小孩子玩的游戏。只是他忘了跟着刘子豪的那帮人跟他们年龄其实差不多。 他打算先就这样凑合着,必要的资金他会跟丁泽几人商量之后凑齐。成员的分红这时候就没必要发了,前期也没挣几个钱,要是再给他们发工资那就真的面临破产了。 租个院子当基地还是很有必要的,要是一个势力团伙连个聚集地都没有会被人笑话的,高二高三的势力都有总部,就在学校上边的商店里,表面是商店,里边却是别有洞天,他们那些出钱雇打手的交易就是在这完成的。 听史哲豪说风雷堂总部面积很大,有很多房子,一百多个人同时进去都不觉得挤。各种设备也是一应俱全,甚至连地下室都包下来改成了蹦迪的场所,这都是偷着营业的,没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去的人也都是风雷堂的熟人,也挣不了几个钱。 当叶轩问起史哲豪怎么了解这么多的时候,他不好意思的挠挠头,说:“我初中的时候掏钱请他们打过架。” “你说,我们要是把萧旭偷着开迪厅这件事告诉警察会怎么样?”叶轩摸着下巴若有所思。 史哲豪明显被噎住了,瞪大了眼睛盯着叶轩看了老半天,看的叶轩很不自然,抹了自己的脸好几次,确定没粘脏东西。 良久,史哲豪才皱着眉说:“你想找死别拉着弟兄们,要是萧旭进局子了,你觉得他爹能放过咱们?” 叶轩点点头,他也就是随后一说,要是他这么做了,不说萧龙不会放过他,要被人知道了,以后还想在道上混那就是寸步难行。没人能看得起他,如果他真那么做了,估计丁泽和史哲豪都懒得搭理他了,这是原则上的问题,虽说国家一直在倡导积极举报这种行为,那都是给平常人说的,对想混黑社会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句空话,总不能自己举报自己吧? 云门的全部财产就只剩三百多了,说出去可能会笑死人,但这就是事实。好在这种小县城租个破点的院子不是很贵,稍微好一点的一个月也就是个二三百块钱,云门剩下的钱正好可以租个院子。 听史哲豪讲了风雷堂圈钱的办法之后他就有些想法了,他决定效仿风雷堂弄个雇打手的,营业地点就设在云门未来的总部,不过他把宣传的对象重点放在了小学和初中生上边,他们是祖国未来的花朵,被人揍了当然不好,所以他决定营业目标主要不是为了帮他们打架,而是调节,帮忙唬人,唬不住了再动手。 叶轩决定把唬人和动手放在两个不同的价位,唬人是一个价钱,动手就要加钱,相信这对于本就钱不多的初中生来说是个福音,不需要在花大价钱请风雷堂这些人动手了。 初中生的矛盾,绝没有激化到要弄死弄残谁的地步。唬人放话找靠山炫耀的居多,真正动手的是少数,叶轩就是充分抓住了年轻人爱慕虚荣这个特点。 想到这,叶轩咧开嘴笑了,心想:老子真她妈是个天才! 看到叶轩的表情,史哲豪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赶紧躲得远远的,这小子又发癔症了。 2.20 稳赚不赔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叶轩在学校认识的人多了,日子也过的有意思了。他觉得自己是不幸的,在某些时刻又觉得自己是幸运的,一个人的时候他没露出过什么笑脸,见的人多了笑脸也多了。 其实笑这种表情是很少出现在叶轩脸上的,他不是那种把情感写在脸上的人,大概是因为童年的阴影让他学会了隐藏内心,除了偶尔开心的时候嘴角弯点,最多呈现在脸上的是处变不惊的淡漠,很多人都说他是个高冷的人,他从不这样认为,他只是不善于表达自己的情感。天天乐呵呵的那是二百五,就像史哲豪这种。 叶轩只有在极度愤怒或是极度开心的时候脸上才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极端的感情不那么容易出现,相信极度悲伤的时候他也会哭,他这样认为,却从没有过这种情感,以后会不会有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能让他哭的除非死了兄弟丢了老婆这样的大事,他不打算让这种事儿发生。叶轩不知道的是,所有的悲伤都是有基础的,他现在做的事最终会让他欲哭无泪。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起码现在是挺滋润的,叶轩是这样想的。当然这样的不止他一个,刘子豪过的也挺滋润。 这还是刘子豪跟丁海做事之后第一次回来,他在巷子口蹲着,都不用想叶轩就知道是在等他。看到叶轩他咧嘴笑,露出满嘴大黄牙,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旁边的李欣似乎对刘子豪不是很感冒,撅着嘴捅了捅叶轩,小声嘟囔:“哥,你那个傻子兄弟又来了。” 叶轩一巴掌拍在李欣脑门上,嗤怪道:“那是你子豪哥,什么傻子兄弟,没大没小的。” 话说的正经,脸上的表情却出卖了他,那狡黠的眼神配上冷漠的嘴脸嘲讽的意味很明显。李欣不以为然,龇牙咧嘴的给他做了个鬼脸,然后哼哼唧唧的别过头不理他。 叶轩对刘子豪表现的热情,张开双臂就来了个拥抱,撇着嘴说:“唉呀,子豪兄好久不见呐,您这自打得海哥恩宠之后就忘了往日兄弟啊,正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海哥指定就是人了,这鸡跟子豪兄也不是很搭配,我看您与这所剩一物甚是相似,不知您觉得如何?” “噗嗤”一声,李欣捂着嘴没忍住笑出来。 刘子豪瞬间拉下了脸,摆摆手说:“行了行了,你就别数落我了,我刚到海哥身边,事儿多,就没过来过,你这还拐着弯骂我呢,说我是狗就直说呗,反正说的人也多了。” “子豪兄果然是才识过人呐,一下就猜中了在下言中之意,佩服佩服。”叶轩拱手作揖,学着古代文人的语气数落刘子豪。 “去你的!”刘子豪忍不住在叶轩屁股上踹了一脚,拉着脸说,“你少她妈恶心人,自己照照镜子看看啥德行,装什么文化人。” “子豪兄此言差矣,在下自有熟读四书五经,辩尽天下能文善辩之士,真能说在下腹中无点墨?实在是惭愧。”叶轩摇头晃脑的说完了这段话。李欣躲得远远的,生怕别人看出她认识这个二百五似的。 刘子豪气的扭头就走,惊的叶轩赶紧上前拉住他的胳膊。 “开个玩笑嘛,别当真。”叶轩摸着后脑勺嘿嘿一笑。 “哼,叶子你这就有点瞧不起人了,感觉跟我没文化似的。”刘子豪义正言辞的指责叶轩,弄得叶轩一阵尴尬,而后指着也叶轩的此子问他,“四书五经什么玩意?你这话啥意思?” “他这话的意思就是从小就能吹牛,还跟其他能吹牛的比赛吹牛,他赢了。”李欣掩嘴轻笑这解释。 “靠!中国文化博大精深啊。”刘子豪仰天长叹,“跟你比起来老子长这么大就只会两句话,一句‘卧槽’,一句‘他妈的’。” “行了行了,走吧,到家再唠。”叶轩把手搭在刘子豪肩膀上,拉着他往巷子里走。 到家之后李欣的第一件事还是看书学习,叶轩的第一件事就是切菜做饭,刘子豪的第一件事是躺在沙发上发癔症。 自从李欣搬进来之后叶轩的厨艺是越来越高深了,现在随随便便炒个菜味道都能从厨房传到客厅。说刘子豪跟狗性子差不多还不乐意,现在撅着鼻子闻香味的样子跟狗学的有模有样。 糖醋里脊、青椒炒肉、土豆块炖鸡腿是叶轩最拿手的菜,这其中最这个土豆块炖鸡腿讲究,不是什么名菜,是乡里的做法,还是奶奶教给他的。 把土豆切成块状,鸡腿温水浸泡去腥味,然后下锅煮,七分熟的时候捞出来,起锅烧油,葱姜蒜小尖椒油炸,出味了下鸡腿土豆,倒生抽提限,然后是蚝油老抽料酒,最后倒生命之源盖上锅盖。 十分钟左右关火取盘子。 菜端到桌上的时候刘子豪眼睛都直了,口水眼看着就要流到盘子里,被叶轩推了一把,就去势不减的流到领口子上了。 “能不能注意点形象?”叶轩一脸嫌弃的看着刘子豪。 “你这菜弄得可以啊。”刘子豪也不恼,竖起大拇指一顿夸赞,“就你这厨艺万一以后破产了还可以当个厨子,愣着干嘛?取筷子去。” 叶轩瞬间脸就黑了,这他娘是我家还是你家?怎么感觉你是大少爷,我是仆人似的。 李欣这时候也就不那么淡定了,刚刚还在两耳不闻窗外事认真写作业的她,在叶轩端着米饭,拿着筷子走进来的时候已经趴在桌子上拿手抓着鸡腿上下其嘴了。 刘子豪见状竖起了大拇指,抓起个鸡腿就开始啃。入口的刹那眼前亮了,李欣这吃法果然不耐,比筷子夹着吃更有味道。 叶轩看到两人的吃相下巴掉了一地,怒不可遏的指着两人质问:“你俩洗手了没?” 李欣点点头,刘子豪一脸茫然的摇头,而后惨叫一声,刚刚自己可是用手扣了鼻孔的,怪不得这鸡腿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 在叶轩和李欣的嘲笑声中,刘子豪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埋头吃完了手里的鸡腿。小时候吃口饭都难,现在都有鸡腿吃了,还有什么好嫌弃的? 吃完饭之后叶轩从柜子里拿出一瓶酒,这次长了个心眼,拿了瓶葡萄酒,白酒不敢喝了,尤其是两个人干一瓶这种事他打死也不打算在做了,就他的酒量这样喝纯粹就是作死。 取出杯子一人倒了一杯,给李欣这次也倒了点,葡萄酒劲头绵,少喝点没什么问题。 “子豪,我这有件事得拜托你一下。”叶轩边倒酒边说。 “什么事?”刘子豪垂着脑袋观察叶轩手里的酒,头都没抬一下。这还是他第一次喝这种洋酒,不明白为什么酒能是红色的,会不会是跟饮料一样是添加了色素的?他自顾自点点头,觉得自己的想法很有道理,默默在心里给自己的智商点了个赞。 “你知道现在学校里都有一些帮派什么的,我跟丁泽几个也建了个帮派,现在刚开始有点难做,主要是资金问题很难解决。”叶轩端起酒杯看了眼刘子豪。 刘子豪很诧异:“你不是百万富翁吗?怎么还存在资金问题,而且丁泽家应该比你还富吧?” “我的钱是我的钱,云门的钱是云门的钱。”叶轩不急不缓的说,“我不可能拿自己的财产去抵押一个不确定的因素,而且光靠我和丁泽投资也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打算在外边弄个雇打手的黑市赚点钱,但是现在我们帮派里的人都是学生,没有时间去接生意。” 刘子豪点点头,示意他继续说。 “我想把你那帮兄弟都纳入云门,帮我们看场子,顺便在我们没时间的时候帮我们接下单,当然也不会白让他们帮忙,云门的收入有他们的分红,反正现在他们闲着也是闲着,给他们找些事干也能挣几个钱。” 听了叶轩的话,刘子豪陷入了深思,良久之后叹了口气,说:“你知道打手集团是很危险的,要是接了惹不起的人是要出事的,你们都是我兄弟,我还是不希望你们因为几个钱出事儿,如果你们都没钱了,我宁可自己苦点养着你们,也不希望你们出事。” 叶轩看的出刘子豪的话是发自内心的,他之所以跟刘子豪走的近,估计也是他这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性格吧。 刘子豪明显是想多了,看到叶轩笑,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他说的可都是大实话。 “子豪,这个你可以放心,我还没有那么傻,我打算最初把市场面向初中生,恐吓为主,动手为辅,他们是最需要找人帮忙撑场子,也是最没有危险的一类人。”叶轩喝干了被子里的酒,继续说,“反正喜欢打架的那帮初中生他们父母给的钱都买成游戏币了,还不如让我帮他们收藏着,于人于己都没坏处。” 刘子豪也是个聪明人,一下就明白了叶轩的意思,笑着说:“你这个人是真的奸诈,连小孩子的钱都骗。” 这话叶轩就不爱听了:“咦,这哪是骗,这怎么看都是利人利己的买卖。” 刘子豪笑了会,然后正色道:“这话我帮你带到,帮不帮你还是得看他们的意思,哥哥我也只能帮你这么多。” “这就够了。” 子都致歉:不好意思朋友们,今天忙了一天,所以更新的晚了些,抱歉抱歉。 2.21 置办家业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叶轩去找过刘子豪的那帮兄弟了,本以为他们会思索一番,没想到他这边刚说完他们就答应了,那个黄毛已经把沙发特发型换掉了,头发也剪短了,留着精干的短寸头,看起来挺精神。一直被头发挡着脸,没发展这居然是个很俊俏的小伙子,在他面前叶轩都觉得自己就是随便长的。 “浩然,你看你这样多帅,跟明星似的,以前留的那是个啥玩意,把好好的一张脸都毁在发型上了。”叶轩边走边跟张浩然说话,张浩然就是以前那个黄毛。 张浩然被人这么夸有点不好意思,摸着脑袋嘿嘿笑着说:“轩哥说的是,我前阵子出去的时候还有姑娘主动要我联系方式,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切,有什么呀,不就是有副好皮囊嘛,谁没有似的。”刘子豪瘪着嘴冷嘲热讽,语气中嫉妒意味很明显。 张浩然尴尬的看着远处不说话,叶轩撇撇嘴笑着说:“哎,这你还真没有。” “去你丫的。”刘子豪就是见不得别人说她不好,就会变着法子从别的地方要好处,“咱先说好,你那生意让浩然看着,但是宣传的事情得你们自己做,要是来钱快记得给我留个当家的位置。” “想得美你,当家的早就占满了,想要除非就云门有管事的不想干了或是背叛了,不然哪有你的份。”叶轩对刘子豪这种毫无遮掩的占便宜的性子很不感冒,云门的主家不是叶轩,要是他当老大的话绝对会给刘子豪留个位置,但是要让他当了老大他宁可不要这个云门,做老大实在是太难了,既要打理好内部的事情,又要在外界有话语权,在出事的时候还要第一个冲上去顶缸,纯粹就是个炮灰。 “切,谁稀罕你们个当家似的,我跟着海哥混能比你们差?开玩笑,我也就是说说而已,你还当真了你。”刘子豪就是纯粹的那种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人,永远把自己的脸面放在第一位。 虽说表面上叶轩对刘子豪这种行为不屑一顾,但是背地里却暗自夸赞,这种人最是独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让自己吃亏,也最顾及颜面。刘子豪以前一个人钻空子抗揍给一帮兄弟捞钱的时候是很艰苦的,很多时候他都坚持不下去了,但是最终都咬牙下来了,这其中就有性格作祟,他怕自己的兄弟会因他放弃而看不起他。 当然这是他自己的主观臆断,他的兄弟都是一帮心眼不坏的人,在知道了刘子豪的作为之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叶轩都感动哭了。 出了巷子,三人说笑着打了个车向玉店初中而去。 玉店初中是所有初中里边最乱的,地理位置偏僻,周围废弃工厂之类的地方众多,房价也便宜,把最初的市场面向这里简直是最佳的选择,成本低、收入高。叶轩觉得萧旭遗漏了这么个地方是他最大的损失。 这个学校的人数确实比不上崇南中学,学生也是中低产阶级的孩子,但是这学校有大量铁路工人的子女。铁路上的工作是很忙的,待在工作岗位的时间比在家的时间多很多,所以对子女也就疏于管教,留点钱就是最好的管教了。这也就养成了他们花钱大手大脚,性子桀骜不驯谁都不服谁的性格,而这样的人正是叶轩他们所需要的消费者。 玉店初中确实跟传闻中一样乱,叶轩他们到地方的时候正赶上他们晚上放学。这帮孩子放学很晚,他们要上两个半小时的晚自习,比叶轩他们这些高中生都晚了整整一个小时,不过这也让他们赶上了看热闹的机会。 最乱的初中不是浪得虚名,出了校门就有人聚众闹事,其他学生都表现的很正常,似乎对这种事已经司空见惯了,女孩子们三三两两的买零食,男孩子们笑嘻嘻的在一旁看热闹,就连看门的老头都对这种事视而不见,似乎只要不闹出人命就跟他没关系。 叶轩哑然失笑,他可从没见过这种状况,洪中也有在校门口闹事的,但是被门卫拿着橡胶辊赶走了,赶不走的被门卫一顿胖揍之后被派出所巡逻的带走了。 “这种事在玉店初中很常见,太偏僻了,警察都懒得过来,我以前收保护费也大部分是在这要的。”叫叶轩心存疑问,刘子豪出口解释,看起来对这地方很了解。 叶轩点点头,他对玉店初中了解不多,也仅仅是知道这不是个大学校,是离县城最近的村子里的学校,学校名也是以村子命名的,玉店村就是这村子的名字,这学校还有个附属小学,出来的学生除了偶尔有两个出类拔萃的送去了崇南,其他的都进了玉店初中。 当校门口的人打起来的时候叶轩他们也靠了过去,不过叶轩看到他们打架的时候没忍住“噗嗤”一声,这架打的是真的搞笑,两个人抱在一块儿跟摔跤似的想把对方放倒,结果对方也不是吃醋的,抱着他的脖子愣是放不倒,就那样缠缠绵绵,旁边的人居然还在叫好。自从参与了云门跟地虎帮一战之后他觉得不见血的都不算打架,而像这种搂搂抱抱的那纯粹是在搞笑。 看了一会儿觉得没意思就拉着刘子豪跟张浩然离开了,奇怪的是刘子豪居然觉得这样的打架很有意思,对叶轩把他拉出来很不高兴。 “你觉得这样打架有意思?”叶轩斜着眼看着唠唠叨叨埋怨不停的李子豪问。 “有意思啊,跟猴戏似的,要是打架都一个模式那才没意思,不是拳头就是钢管酒瓶的,而且我以前打架就是这样的,抱住别人死不撒手,他们能拿我怎么地。”刘子豪这话说的很轻松,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叶轩鄙视的目光。张浩然嫌弃的捂着脸躲避,生怕别人认出来这个人是自己的老大。 把耍无奈当成本事的估计也就刘子豪了,这个人的想法总是跟别人不同,语出惊人,奇奇怪怪的想法让叶轩不敢恭维,好在他这个人心地还不坏,也重感情,不然叶轩是打死都不打算跟他做朋友的,太危险,啥时候被人卖了都不知道,还喜滋滋的帮他数钱。 玉店初中旁边就有条很宽的巷子,说巷子也不太合适,看起来更像是一条街。但要说是条街的话又有点太宅了,纠结于这个问题没有意义。叶轩看上了巷子里出租的一家商店,上边贴的纸条说里边柜台、架子一应俱全,叶轩二话不说立马就联系了东家商量价钱。 东家说房子不供暖气,按年租的话一年七千,按月租的话一个月是六百五。比起街上的店铺确实便宜太多了,估计东家也是因地段太偏僻租不出去着急了。价格很公道,但是叶轩还是考虑了半天,主要是对不提供暖气这条不太满意。刘子豪跟张浩然一个劲的催促他赶紧买了,他就只能把自己的顾虑说给两人听。 “店铺是挺好的,该有的都有,还便宜,就是这个暖气问题很伤脑筋,这马上就要冬天了,我怕你们不习惯。”这话主要是跟张浩然说的,毕竟看店的是张浩然和他那帮兄弟。 听了叶轩的担忧,张浩然笑着说:“轩哥你多虑了,我们这帮人以前哪儿住过带暖气的房子,以前很大的房子里就一个小小的火炉子,平时还怕浪费钱不敢往里头加煤,那都熬过来了这算啥,到时候你给我们置办个大点的火炉子,多拉点煤就行了,弟兄们感激你都来不及呢,哪儿会有意见。” 听了张浩然的话,叶轩果断拿出云门的所有积蓄,自己又添了三百付了店铺第一个月的租金。 东家拿到钱之后打开门让叶轩他们看了下里边的情况,确实跟纸条上写的差不多,门口有个柜台,里边竖放着两排货架。看到叶轩点头,房东把钥匙递给叶轩,顺便说了一下注意事项就走了。 叶轩又把钥匙给了张浩然,让他多配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锁上门三人有说有笑的从巷子另一头转了出去,出去之后叶轩就打车回家了,刘子豪去了自己工作的地方,张浩然回小院子去了,准备明天吧兄弟们都叫上收拾店铺。 叶轩也打算学习风雷堂挂羊头卖狗肉的法子,把这家店铺弄成商店,进货的渠道史哲豪那小子知道,到时候交给他就好了,至于宣传就交给吴刚了,那小子管理的玄武堂就是干这个的,总不能一直让他们在云门混日子,干拿好处不做事。自己只需要把方法讲给吴刚就好了,至于做不做得好那就不是他的事儿了,做好就奖,做不好就罚,门规上写的清清楚楚。 回到家的时候李欣嘟嘟囔囔的埋怨叶轩就知道瞎跑不回家,害她担心的不能静下心写作业。 叶轩在她眉心点了一下,说:“好了,以后一定不让你一个人在家,明天就带你出去玩。” “哥哥最好了。”李欣高兴的从沙发上跳起来,“啪叽”在叶轩脸上亲了一口,然后蹦蹦跳跳的回房间写作业去了。 如果这时候旁边站着个人,全身一定长满了鸡皮疙瘩,太他娘肉麻了。 叶轩还摸着自己的脸颊被亲过的地方,沉默良久之后忽然嗷唠一嗓子:“卧槽,忘了亲回来了,亏大发了!” 2.22 不要脸到极致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跟女生逛街属实是没什么意思,如果光是叶轩和李欣两个人也不觉着有什么,就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出来的时候还要带着这个徐倩茹。 最主两姑娘带他逛的地方实在是不敢恭维,服装店、精品店也就算了,带着他去内衣店是几个意思?最主要的是这地儿居然还有不少男同胞,都是跟他一样吃了苦瓜的表情,拎着包跟在婆娘后边头都不敢抬,太丢人。 叶轩很想把这俩没脑子的瓜婆娘狠揍一顿,要是被人看见就活不成了,唐唐七尺男儿跟在俩小姑娘身后帮他们挑内衣?传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最烦的是这俩不知道是真傻还是不知廉耻,居然抓着罩当着叶轩的面在自己胸前比划,还问叶轩:“好看吗?” 好看你娘嘞个大头鬼啊!叶轩心里在咆哮,表面上却要装出无所谓的态度一个劲点头:“好看好看,跟你特别配,就是在这看着不得劲,要不今晚回去了慢慢欣赏?” “谁要让你欣赏。”听到叶轩这番无耻的话,李欣瞬间落了个大红脸,嗤怪的转过头不理他。 李欣这样也就算了,徐倩茹你学个什么劲儿啊?居然也拿了件内衣搭在胸前,一脸戏谑的问叶轩:“你说,我跟李欣穿一样的谁更好看一点?” 废话,在老子眼里肯定是李欣好看啊!老子为了她可是甘下血本啊,你跟她有可比性吗?叶轩抹了把汗,连忙说:“都好看都好看。” 徐倩茹咯咯笑着拉住李欣的胳膊继续转悠,叶轩急得直跺脚,他觉得自己就是古代活脱脱的太监,夹在两位贵人之间说话,虽然心里有自己的主见,却从不敢说出来。以前他最讨厌的就是虚伪的男人,没想到他现在也变成了这样,这正印证了那句:我们终将活成自己讨厌的样子。 叶轩只觉得徐倩茹在无理取闹,却不知道她内心的想法。她是家里的独苗儿,家里人对她管教的很严格,都指望着她能成材,每天关在房子里看各种书,基本上没有自己的隐私和时间,她很羡慕李欣有这样一个有趣的哥哥,虽然他们没有父母,却比自己这个没有自由的人舒坦的多。 徐倩茹在羡慕李欣的自有,李欣却在羡慕徐倩茹有完整的家庭。也只能羡慕,要是他俩调换过来,肯定不会习惯。一个完整的家庭突然支离破碎换谁都接受不了,一个懒散惯了的人突然有了约束一时半会也很难适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如果强行改变,造成的后果跟想象中是天差地别的。 从认识李欣的开始徐倩茹一直以为叶轩跟她是亲兄妹,他们很她所见过的所有兄妹都不一样,很亲密,亲密的不像兄妹,更像情侣。 如果叶轩知道她内心的想法,一定会竖起大拇指,你他娘真是老子肚子里的蛔虫,你怎么知道我更想跟李欣做情侣的? 上高中已经很长时间了,跟叶轩稍微熟悉一点的女生也就这两个了,跟他同班的女生甚至很多他连名字都不知道,很可能现在随便找一个放在女生堆里他都不知道哪个是跟自己同班的。 叶轩一直不懂得怎样跟女生接触,有时候有过肌肤的接触他都会很敏感,别人在不在意他不知道,反正他自己是挺在意的。 到中午的时候叶轩又是大包小包的跟在李欣屁股后边往家走,奇怪的是徐倩茹今天居然也要去他俩做客,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那个……你今天中午不回家吃饭,你爸妈不会着急吗?”叶轩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徐倩茹。 “我爸妈今天不在家,我回去还得自己做饭,多不划算,直接在你家吃了多方便,你不会介意吧?”徐倩茹眨巴着眼睛对叶轩说。 或许这招对别人很管用,但是在叶轩这只会招来反感,李欣还在旁边看着呢,你这肉麻的语气也不怕我忍不住揍你? “当然不介意,哈哈。”叶轩生硬的笑了笑,尴尬的语气给谁听着都不好受,没想到徐倩茹居然很自然,这把叶轩搞蒙了,莫非这姑娘真的脑袋缺弦?连李欣反应过来都笑了,她怎么就不明白呢? 经过丁泽住处的时候看见丁泽蹲在大门口抽烟。 “老大,咋了?”叶轩有点奇怪,丁泽这个人可以坐椅子上绝不站地上,可以躺床上决不坐椅子上的人今天居然蹲在门口?转性子了?他不这样认为,除非狗开始嫌弃粑粑了。 “钥匙锁里头了,进不去,一会打电话给房东把备用钥匙送过来。” 果然,这种傻事估计不止丁泽一个人干过,毕竟是自己的老大,叶轩也不好看着他蹲着,就说:“先去我那坐会吧,一起吃个饭。” “这多不好意思……”嘴上说着客气的话,身体却很诚实嘛,“噌”一下就站起来,三两步就走到叶轩跟前,连叶轩都佩服自己交的这些朋友,怎么都是一类货色?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正好我有话要跟你说。”虽说看不起他这种行为,但是嘴上还得客客套套的,社会上的那套被叶轩发挥的淋漓尽致。 丁泽直接绕过了他的话题,瞅了眼他身后的李欣和徐倩茹,淫笑着说:“二弟艳福不浅呐。”叶轩刚想解释,却被他打断:“等啥呢,走吧!” 叶轩嘴角抽了抽,内心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也只能把没说出口的话吞进肚子,装出很热情的样子跟丁泽勾肩搭背的走在前边。 到家的时候李欣趁着丁泽进屋的功夫白了叶轩一眼,嘴搭在他耳边悄悄说:“哥,你的这些哥们怎么都这么猥琐?” 叶轩开心极了,知我者,我妹也! 当然做饭这种神圣而光荣的任务就落到了叶轩头上。丁泽比刘子豪还不如,这才第一次来他家就一点不认生,躺在沙发上跟大爷似的等着吃饭,叶轩甚至怀疑,这小子是不是自己不在的时候是不是一直偷偷在我家生活? 李欣跟徐倩茹一来就钻进我是不出来,时时穿出来一声声少女特有的笑声,听着心旷神怡,丁泽又不由得看着叶轩赞叹一声:“兄弟,好福气!” 徐倩茹是个心细的女孩子,他发现卧室是张很大的床,自中间分开是两种截然不同的风格,里边全是粉色,枕头旁边也都是女孩子用的东西,另一边全是灰色,枕头旁边放的是游戏机。 八卦之火自心底升腾而起,徐倩茹满脸狐疑的问李欣:“你不会还跟你哥睡在一起吧?” 李欣脸上一红,马上又恢复正常,镇定的说:“对啊,有什么问题吗?” “你们没发生点什么?”徐倩茹露出了贱兮兮的表情,要是叶轩看到这副表情,一定会觉得似曾相识,更刘子豪和史哲豪那俩贱人的表情太像了! 李欣脸刷一下红到了耳根,强装出听不懂的样子躲闪过发光的眼神,低着头说:“她是我哥啊,你想什么呢?就是我想他也不会同意的。” 李欣这么说纯粹是为了加强肯定的语气,但是落在有心人耳中味道就变了。 “这么说你想咯?”徐倩茹成功抓住了重点,笑得更贱了。 这一下彻底让李欣恼羞成怒了,却不敢抬头,跺着脚嗤怪道:“你再这样我不跟你玩了。” “好了好了,开玩笑的。”徐倩茹也知道李欣皮子薄,抓着她的肩膀摇了摇,果断低头认错。 叶轩的饭很快就做好了,今天炒了足足四个菜,中间一个醪糟汤,摆上饭桌之后就叫几人吃饭,平时没客人的时候在客厅吃饭没什么的,但是今天有两位“贵客”,自然要按规矩来,吃饭的地方就换到了餐厅。 叶轩做的饭一向看着都有胃口,连挑剔的丁泽都竖起了大拇指:“二弟,你这手艺不错啊,万一以后没地儿去了当个厨子也不错。”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耳熟?一个个都指望着我破产是怎么地? 借着吃饭的功夫,叶轩跟丁泽讲了自己置办了一家店铺的事情,顺便提了提云门资金的问题。 丁泽很满意的点头,说:“二弟这事儿你干的不错,玉店初中确实是首选,把云门这些琐事交给你确实是对的,不过你说的这个资金问题嘛,我也是没办法,钱我是一分都拿不出来的,都怪当初太桀骜不驯,搬出来之后不好意思跟我哥要钱,不过你放心,我哥知道我过不下去了就会给我送钱了,到时候我一定把所有的空挡给你补上。” 这还说啥?埋头吃饭吧,把贫穷说的如此自然的还真找不出第二个,感觉吃不起饭饿的是别人似的。不过这次叶轩打死都不会说让丁泽在自己家吃的这种话了,那纯粹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但是他不说丁泽就不提了吗? “二弟啊,我这身上的钱就只够话两天的了,要是两天之后我哥还不来送钱,我就只能来你这蹭饭了。”丁泽哭丧着脸装出一副很可怜的模样。 叶轩还能说啥?只能点头称是,心里暗自诽谤:你可真是把不要脸发挥到了极致啊。 2.23 凤尾阁的笑话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跟丁泽商量等于没商量,丁泽一句“我看好你”就把云门所有的杂事交给了叶轩,他自己只需要感受老大的位置带给他的尊崇就好了。 叶轩也很无奈,他觉得要是每个老大都是这种的德行的话他也能当,巴不得一天啥都不干还能对手下人呼来唤去呢,古代皇帝恐怕都没有这种待遇吧。 抱怨是没有用的,丁泽吃完饭打了个电话给房东就走了,叶轩下午还要继续陪着李欣和徐倩茹逛街。 一下午的时间又买了很多乱七八糟没用的东西。叶轩也不好说,李欣还是比较懂事的,买的都是有用的,徐倩茹基本上买的都是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光是口红都买了好几个?叶轩怎么看都是红色的,她却非要说色号不一样,这根本就是在浪费钱财,有钱也不带这样的。 女孩子想法跟叶轩不一样,高中生还好一点,到大学之后多多少少都会打扮自己,不管你经过一个怎样的女生身边,闻到的都是一股子香水的味道或是化妆品的味道。不管化没化妆都能闻到,很多女生还美其名曰:体香。叶轩觉得那纯粹就是化妆品用多了腌入味了,体香是那味吗?体香应该是牛奶混着茉莉花的味道。 这也是叶轩自己猜的,他也没有见过有体香的女生,准确的说他接触的女生都很少,所以他固执的认为牛奶和茉莉的味道是这个世上最好闻的味道。 徐倩茹身上也有淡淡味道,确实有点像牛奶的味道,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体香?正当叶轩心存疑虑想入非非的时候突然记起女生的体香好像是雌性激素分泌产生的,主要存在于尿液中。 想到这突然一阵恶寒,浑身打了个颤,不动声色的离徐倩茹远了点,免得被别人说他垂涎徐倩茹的尿,听起来就像变态。 转了一下午累的要死的时候两个姑娘独自终于饿了,叶轩差点就感动哭了,这俩姑奶奶还知道饿呀?他早就饿得前心贴后背了,想直接带她们去吃饭还不行,非得先把东西放到家才行,没办法,也只能跟着了。 钥匙刚插进钥匙孔手机就响起来了,叶轩把手里的东西挂在胳膊上,一只手开门,另一只手接电话:“喂?” “叶子,快来,出事了。”电话那头传来了史哲豪急切的声音。 叶轩心头一颤,把手里的东西塞给李欣,然后又掏了二百块钱给她,说了句:“你们自己去吃饭,不用管我,我有急事要出去下。”说完摸了摸她的脑袋就急匆匆的走了。 “你现在在哪?”叶轩边走边问史哲豪。 “学校对面的小区里,你赶紧过来,我跟陈天几个被堵在这儿了,你叫几个人。”史哲豪还能说话说明问题应该不大,最怕的就是二话不说就打的那种。 “好。” 这边挂了电话,叶轩立马给丁泽和吴刚几个云门的打了电话,想来想去觉得还是不妥,就给张浩然打了过去。 “喂,叶哥?”张浩然那边有点吵,听起来像是在工地。 “你在哪儿呢?”叶轩出了巷子,拦了辆出租车。 “我在玉店咱店铺里呢,跟哥几个收拾房子呢,咋了?” “先别收拾了,你赶紧带兄弟们过来,洪中对面小区,我这有点麻烦事,把家伙什都带上。”叶轩上了车,对司机说了声,“洪中”。 “好嘞,需不需要跟子豪哥说一声?”张浩然听起来居然有点兴奋。 “不用了,人应该够了。” “好嘞。”张浩然挂了电话,立马就有三五个人围上来问他出啥事了。 张浩然微笑着扫视了众人一圈,说:“叶哥那边出了点麻烦,兄弟们,叶哥跟子豪哥对我们有多好相信大家都能感受到,如果不是叶哥,我们现在估计住的还是以前棚户区冬天能冻死人的破房子,我们也没什么能回报他的,现在叶哥有麻烦了,我们不能坐视不管,我打算让带兄弟们去帮叶哥,你们没意见吧?” “浩然你说的啥话,这哪能有意见,这要有意见不成忘恩负义了吗,叶哥对我们好都能看到,你直接说啥时候走就完事了呗?”跟张浩然一起的光头摸着光溜溜的脑袋说。 其他人也纷纷表示没意见。 “不就是个架吗,以前又不是没打过,磨磨唧唧的。” “好,那二愣子你去把其他人都叫来,咱几个先过去。”张浩然说着从柜台底下抱出一袋子钢管,自己抽了一根脱下外套包着就出了门,其他人也纷纷学着他的样子包了钢管跟了上去。这些钢管本来是想放在店铺里防止有人闹事的,没想到这么快就派上用场了。 二愣子见人都走了,出来把门一锁,就撒丫子往住的地方跑,叶哥是自己的恩人,可不能让他给人揍了。 洪中校门口今天格外的冷清,是因为礼拜天放假的缘故,校门紧闭,门厅的门也锁着,保安也回家了。 校门对面就是学区房,小区里绿化做的很好,到处都是低矮的垂榕和高大的垂柳。叶轩进了小区,远远的看见两帮人在对峙,就抽出皮带藏在身后直直的走了过去。 史哲豪、陈天和刘彪三个被并排笑着,刘彪一脸怒容,处在爆发的边缘。陈天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只有史哲豪和颜悦色的跟白衣服领头的的说着什么。 对方人很多,都是统一的白衣服,这服装叶轩很清楚,是高二一个叫凤尾阁的势力的,名字挺好听,就是实力不咋地,在学校所有势力中堪堪能进前五,人数比云门多不了几个,把主意打到云门头上看来也是想借着云门立威啊。 叶轩想的还是太简单了,走近了才听到凤尾阁那个领头的跟史哲豪的对话,原来他不光是想吞并云门,连东关想一块儿吃掉。叶轩冷笑,也不怕骨头太大撑爆肚子。 史哲豪看到了走过来的叶轩,转过头打了个招呼:“叶子。” 叶轩走到跟前,站在两波人中间,视线扫过凤尾阁的人,心里默默数了下,差不多得十五六个人,叶轩收回目光看着史哲豪问道:“怎么回事?” “这帮孙子胃口挺大,想把我们云门和东关都并入他们凤尾阁,也不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史哲豪说这话的时候脸上仍然带着笑,叶轩暗暗发誓以后千万不敢得罪史哲豪,这就是个大阴人。 “你说什么呢?”凤尾阁的人不干了,史哲豪的话让他们脸上挂不住,指着三人吆喝,一人说话立马后边的人附和,想让史哲豪道歉。 叶轩是被这帮人吵得头大,他不理解刚刚史哲豪不跟他们谈的挺好的吗,怎么他一来就这样了?关键他来了也才四个人,这也打不过呀,还得稳一会儿,等张浩然他们来了再说。 叶轩一来就观察过凤尾阁领头的了,小个子,皮肤很黑,身体却很结实,目测自己很难一下放倒,就拍了拍史哲豪的肩膀,附耳说了句:“领头的交给你。” 史哲豪这个老阴比冷不丁出脚的话有百分之八十的可能性秒杀这个黑小子,他可是专门攻人下三路,在不了解的情况下防不胜防,这种事叶轩还做不来。 叶轩看了眼陈天,然后把目光转向凤尾阁领头的说:“你好,我也算是个云门管事的,现在我们云门三位管事的和东关的二把手都在这,我想听一下你们的意思。” ‌叶轩不明白史哲豪为什么跟陈天在一块儿,但这时候显然不是问的时候,他打算等这事儿完了再问。 “我们老大的意思是,希望云门和东关能跟凤尾阁合并。”黑小子看到叶轩脸色沉了下来,就顿了下,继续说,“你们也知道,即便是跟我们不合并,要不了多久高二高三的其他势力就会找上门来,到时候你们也逃不了解散的命运,倒不如并入我们凤尾阁,有你们的加入,凤尾阁能一跃成为洪中第二的帮派,跟风雷堂争争第一也不是没可能。” “那为什么不是你们凤尾阁进我们风雷堂?”叶轩撇撇嘴,有些讥捎的说。 “这话等你们先吞并了东关再说吧。”黑小子冷哼一声。 “凭什么?”叶轩眼神慢慢冷了下来,他眼角的余光已经看见了从出租车上下来的张浩然几个。 “就凭我们比你们都强。”黑小子显然还没有意识到叶轩是在跟他们拖时间,而且援兵已经到了。 “是吗?”叶轩嘿嘿一笑,背后的皮带一下抽在黑小子脑门上,史哲豪眼疾脚快,抬起右脚准确无误的落在了黑小子裆部。 “强尼麻痹!” 黑小子抱着老二慢慢蹲了下去,头上立马有汗水流下来,史哲豪这一下子可不轻,叶轩看着都疼。 凤尾阁的其他人见状怒骂着冲了上来,史哲豪又开始阴人,刘彪这莽夫顺手抓了一个逮着他就往死里打,陈天一看就是练家子,身上没挨几下就已经放倒两个人。 当张浩然他们加入之后,局势就成了一面倒的状态。 跟张浩然来的人就五个,但是手里都是钢管,哪是他们赤手空拳能打的过的? 没过多长时间,又有一帮人手里提着钢管过来了,是二愣子带着其他兄弟来了,这下瞬间没了悬念,凤尾阁的人开始抱头鼠窜。 2.24 可怜之人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凤尾阁的事算不得什么大事,叶轩他们离开的时候那帮子还躺在地上打滚。 丁泽知道事情已经处理了之后就再没来,张浩然带来的那帮子打完之后就走了,唯独留下了张浩然,他还要跟叶轩商量加云门的事。虽说那天叶轩跟他们说这事的时候他们一口就答应了,但是根据规定,所有的人的信息都是要记录在案的。 负责这块儿的是史哲豪,叶轩跟他说了之后他直接买纸笔,张浩然说,史哲豪记,很快就把所有人的名字都记在了纸上,拨他的意思,就是先把名字记着,其他信息以后慢慢加上去就行了。 陈天还是跟着他们一起转悠,对这个人叶轩是一直没什么好感的,他跟丁泽是铁哥们,跟史哲豪关系也不错,就是不明白为什么会进东关。 史哲豪是个明白人,很快就看出叶轩对陈天的看法,他摇摇头拍了拍叶轩的肩膀说:“你知道东关为什么到现在所有人都不知道那个神秘的老大是谁吗?” 叶轩知道史哲豪这是要给他解释陈天的事儿了,他低着头仔细考虑了史哲豪的问题,脑海中闪过一个大胆的猜想,他猛然抬头看了眼陈天,又看向史哲豪,说:“难道是……” “没错。”史哲豪打断了叶轩接下来的话,“东关的老大其实就是陈天。” 叶轩满头黑线,其实他想说的是:难道是东关的老大被陈天干掉了?结果史哲豪高估了他的智商,不过这样也好,避免了自己说错的尴尬。但叶轩还是没想到陈天居然是东关的老大,他不是二当家的吗?难道说同时兼任二职? “其实连东关的人也不知道他们老大是谁,说起来可笑,刚开始是有个老大代言人,陈天去了之后直接做了二把手,这个老大代言人就变成了他自己,自己给自己代言,所以说不是东关的老大神秘,而是这个人根本不存在。”史哲豪手插在兜里漫不经心的说。 这些话对叶轩幼小的心灵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他能猜到陈天这么做的原因,就是在没摸清楚东关老大的情况下,其他势力对东关动手都会考虑一下,隐藏的越深的人就越可怕,这是人一贯的认知。除此之外,在被强大的势力盯上之后,陈天可以把自己摘除干净。这么做也有很大的风险,如果有大势力发现了是他在忽悠所有人的话,除了恼羞成怒之外,还会对他这个人有意见,相信他们不会放过陈天。 叶轩想的还是片面了点,殊不知在丁泽和史哲豪的安排下,陈天根本就是在帮云门招兵买马,等有大势力顶上东关的时候他们会演一出好戏,毫不犹豫的把东关并入云门。 这事儿知道的人就丁泽、史哲豪和陈天自己,现在又多了个叶轩,张浩然虽然也听到了谈话,却有些不明所以。云门跟东关之间表面上还处于一种敌对状态,双方其他成员都不知道内情,还是小摩擦不断的状态。 天已经黑了,明天还要去学校。史哲豪跟陈天各自回家了,叶轩想去看看店铺怎么样了,就带着张浩然去了玉店。 张浩然的性子很倔,了解了之后叶轩有些庆幸第一次跟刘子豪打交道的时候自己率先阴了张浩然,不然那天他能被张浩然缠死。 想起那次的事情叶轩就有些哭笑不得,他还常常对史哲豪这个老阴货阴人的行为所不耻,但是叶轩遇到比他厉害的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当时觉得这帮子都是鼠辈,现在看来都是被刘子豪影响的,都是十六七的少年人,碰到大场面都会腿软,再加上刘子豪天天跟他们说碰到人多打不过的就跑。也就养成了那些人的小人性子,事实上血性还是有的,就像这次的事情,听到叶轩有事情,二话不说都来了。 这只是叶轩的想法,他们其实还是跟以前一样,如果碰到人多了大多数还是会怂,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但是跟张浩然最亲近的那几个肯定会出手,这也是受了张浩然的影响。 洪中离玉店还是挺远的,坐车得十几分钟,叶轩就跟张浩然聊天打发时间。 “浩然,你这个年纪为什么没去上学呢?”叶轩还是很好奇张浩然这帮人的遭遇的,如果说刘子豪不上学是因为孤儿的话,这帮人不能都是孤儿吧?现在对孤儿的保障的还是挺完善的,刘子豪要不是有这帮累赘兄弟,估计早就去接受国家的救济了。 听到叶轩的问话,张浩然眼皮跳了下,眼底的落寞让人心酸,但是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表情极不自然的笑着说:“家里穷,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上学负担太大了,整个家里就我娘照顾着,我就辍学了,想帮我娘分担一点,谁知道挣钱这么难,我就跟着子豪哥帮他做点事自个儿养活自己,就当给我娘减轻负担了。” “你爸呢?”叶轩看向张浩然,对他家里就他妈的情况有些好奇。 “不知道。”张浩然摇摇头说,“打我七岁的时候起我爹就出去了,我娘说是去打工了,到现在也没回来,我知道他是出事儿了,我经常看着我娘会偷偷一个人哭,她一直瞒着我们,我知道她是为我们好,所以之后就从没有问过她,我弟弟妹妹比我小不了多少,估计也能猜出个大概,我帮着我娘瞒着他们,也是为他们好。” 叶轩对张浩然能把这些毫无保留的告诉自己挺开心的,这就说明张浩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他对张浩然的遭遇也很同情,只是自从刘子豪之后他身边总出现这样遭遇的人让他很苦闷,以前总以为就自己一个可怜人,现在看来,不是没有可怜人,只是他们都在极力掩藏自己可怜人的身份。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反过来或许也可以成立,有些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比如刘子豪,比如张浩然。 “你就没想过你爸可能是真的在打工吗?”叶轩问了个毫无意义的问题,这是他目前能想到唯一能安慰张浩然的。 张浩然笑了笑,有些自嘲,有些决绝,他说:“即便是他回来我也不会叫他爹,十年,就是石头心肠也都会想家,他就从没有想过回来看看,我早就当自己没有爹了,他会不会来都无所谓,回来了让我娘开心开心也好,不回来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我最怕的就是他回来的时候带着别的女人,就是他死了残了也好,要是带别的女人回来,我第一个不放过他。” 叶轩不知道该说什么,就拍了拍张浩然的背,他能感受到张浩然的那种悲伤、愤怒交杂的情绪。 张浩然仰着头继续说:“我经常看到我娘晚上在屋子外边偷偷的哭,我娘等了他十年,他一个消息都没有来过,也可能来过,被我娘藏下了,我总觉得我娘知道他干嘛去了。不管怎样,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这话像是说给叶轩听的,又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你家是哪儿的?”叶轩感觉有些压抑,就整理情绪换了个话题。 张浩然拍拍脑袋,看起来是想把所有烦心事从脑袋里拍出去,他换上了笑脸,对叶轩说:“通渭的一个小村子,说出来你也不晓得,说是通渭的,是在通渭跟陇西的交界处,离陇西县城更近一点。” “我老家也是通渭的。”叶轩笑着耸耸肩,“不过我奶奶去世之后就再没有回去过了,现在估计院子里都长草了。” 听出了叶轩话中的漏洞,张浩然疑惑的问叶轩:“轩哥,你爹娘嘞?” “不知道。”叶轩摇摇头,斜着脑袋似笑非笑的看着张浩然说,“跟你爸一样从小没见过,听我奶奶说他们走的时候是打算离婚的,现在应该都有自己的生活吧。” “你好像并不恨他们呐?”张浩然见叶轩说的云淡风轻,不由得心生疑惑。 “恨他们做什么?”叶轩苦笑着摇头,“没什么可恨的,我还要感谢他们给我留了这么多钱,让我成了其他人眼里的富二代,这些年没他们活的也挺自在,我不像你,我有了个妹妹之后,我早就原谅他们了,但是我决不允许他们插手我现在的生活。” 叶轩说的轻松,张浩然听的难受,他能想到叶轩之前是怎样过的,他肯定也跟自己一样憎恨过他的爹娘,至于后来为什么想开了,大概跟他口中的妹妹有关系吧。 两人说着自己的过往,说的入迷了,不知不觉就到了玉店。刚下车手机就想起来了,叶轩掏出一看,是李欣。 “喂,怎么了,欣?”叶轩接通电话,他现在对李欣的称呼听起来有些肉麻,但是在别人眼里他俩是兄妹,就当成哥哥对妹妹的爱称了。 “哥,你什么时候回来呀,徐倩茹走了,我一个人害怕,睡不着。”电话那头传来了李欣慵懒的声音。 “哥在玉店,马上就回来了,要是睡不着就看会电视,别怕,哥很快回来。”叶轩安慰李欣的话让张浩然有些羡慕,他也好久没见过自己小妹了。 “好吧。”李欣听上去有些不乐意,但是碍于哥哥有事也就不取闹了,她一向心疼哥哥。 挂了电话就跟张浩然进了玉店初中旁边巷子,店铺已经装修得差不多了,名字也很好听,“云家铺子”,有点古时候的意思,很合叶轩心意。 开门进去的时候里边还是乱糟糟的,看样子张浩然他们是准备大修。 张浩然从柜子底下抽出一扎啤酒,这是干活累了的时候用来解渴的,今晚跟叶轩谈心很不错,打算喝一点,叶轩也没拒绝,但是不能多喝,李欣还在家等着呢。 2.25 温柔乡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跟张浩然喝了点就各自回去了。 叶轩道到家的时候李欣已经睡着了,看了眼手表,十一点半,也是该睡觉的时候了。 电视还在响,窗外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临近十月的天气变的更加阴晴不定,算过来已经快到国庆节了,按规矩,国庆是要放七天假的。该去哪儿?县城是待不下去的,回家?李欣怎么办?只能到时候再商量了,李欣答应的话就跟自己回家吧。 李欣动了下,睡梦中依然砸吧着嘴,憨态可掬。叶轩看的入迷,不由俯下身轻轻啄了她白净的玉额。确实是玉额,仔细端详李欣的脸,很白净,甚至见不多少红润的气色,大概是以前少吃肉的缘故吧。刚认识的时候她连嘴唇都有点苍白的,现在还红润了。 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的观察过这个女孩,叶轩心跳的很快,李欣乌黑细长的睫毛深深的扎进他的心窝,他知道这辈子逃不开她的羁绊了。以前从没有发现李欣的脸这么精致,如果她的性子再娇弱点,就是活脱脱的林黛玉翻版。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她鼻梁两端很难看出来的雀斑和略微有些枯黄的头发。 这个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或许李欣在他心里是完美的,在别人眼里就是个普通的女孩。瘦弱、娇小可能就是她的代名词。因为瘦小的身躯,别人往往能忽略她动人的脸颊。人从来都不是单纯看样貌的动物,至少男人不是,有很大一部分标准都是看身材。 叶轩可能是个反例,他就偏偏喜欢这种娇小到让他可以产生保护欲的女孩子,这不是说他喜欢萝莉,他对发育不完全的小孩子同样不感兴趣,这是所有男人的通病,除了某些变态到有恋童癖的人渣。 拨开李欣额前的一缕发丝,她那张脸就完整的呈现在了他的眼前。叶轩总觉得这张脸是无可挑剔的,脸型大概不太好看,不是那种蛇精一样尖下巴的瓜子脸,是鹅蛋脸,圆圆的。别人怎样看不知道,也不重要,叶轩喜欢就好了。 回想跟李欣认识的过程,叶轩觉得是很迷幻的,两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莫名其妙的就缠绕在了同一根轨道上,然后不分彼此,分不开彼此。 生活可能就是这样,有些际遇很好笑,很不真实,却很有可能改变人的一生,这一生的尽头并不重要,没有人能猜到自己的尽头在哪儿,或许是平平安安的走完了一生,留不下遗憾,留不下痕迹,多年以后别人可能会提起,更多的是遗忘。 叶轩不知道自己的终点在哪里,成就在哪里。他只知道,只要是李欣存在他身边一天,他就能笑着面对这个世界一天。 跟李欣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她却已经占满了他的整个生活空间。吃饭、睡觉、洗脸、漱口,所有的环节都有他的参与,他不敢想象没了她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每次想到这他都会避开,他不允许任何人从他身边带走他。 没有人告诉叶轩,生活里很多事情不是人力所能阻止的。 胳膊从李欣的腿弯和腋下伸过去,叶轩将她打横抱起,轻手轻脚的抱进卧室,小心翼翼的放在床上,帮她脱了衣服盖上被子。 现在的叶轩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看着半裸的李欣会流鼻血了,看的久了也就习惯了,李欣跟他睡在一起从来都是只穿着宽松的睡衣的,甚至很多时候她睡熟之后不经意间露出了胸前的白皙和红豆,叶轩熟视无睹,轻轻帮她拉上衣衫。 叶轩不是个正人君子,但是对于正处在发育的关键时候的李欣从来没有过多余的想法。也不是没有过,只是对她的疼惜打过了身体的欲望,他也是个正常男人,说没有生理反应那是不可能的,这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 叶轩没有去睡觉,从抽屉里取出一包烟,轻轻的出了卧室,他越过客厅走到院子里,院里的棚子底下还放着夏天乘凉用过的椅子。 走过去的时候雨水灌进了他的领口,雨下的并不大,看样子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估计是绵绵雨,这种雨春夏之际多点,秋天这还是今年的第一遭。不像雷雨那么迅猛,却一连能下好几天,雨量也很大,积少成多。 叶轩不紧不慢的穿过院子,走到棚子下,一屁股坐在椅子上,点上根烟,看着地上溅起的水花和浮在水面上的水泡。 记得小时候他喜欢淋雨,下雨天从来不喜欢打伞,水珠顺着发丝流下来的感觉很爽快。只是长大后不知道什么时候厌倦了这种感觉,夏天不在淋雨,冬天不再玩雪,或许是长大了,也只能是长大了。 无聊的时候叶轩喜欢揣摩李欣的过往,他从来没有深入的了解过李欣的故事,知道个大概就够了,李欣也不打算主动说起,说多了会流泪,他最怕的就是女孩子流泪。 他从来没有觉得李欣会骗他,人在说某件事的时候眼神里的情绪是很难骗人的,就算被骗了他也心甘情愿,被喜欢的女孩欺骗有何尝不是一种荣幸? 叶轩指尖轻轻弹,烟灰掉落,飘飘扬扬的落在地上。 他嘴角勾起一抹微笑,有些自嘲,有些无奈。感情丰富的人总是很卑微的,总是为了喜欢的人在付出,从来不会去想回报。对这些人的评价很多,舔狗也好,傻子也罢,面对真正喜欢的人时,我们又何尝不是条舔狗? 感情是很卑微的,却也是深刻的。 叶轩从没有想过自己也会被一个女孩子缚住手脚,自从李欣出现之后他就不再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开始考虑怎样让生活变的更加滋润,开始考虑以后。 一个人的时候不过怎样过,未来就是未来。现在叶轩的未来成了李欣,她的未来才是他的未来。 思绪飘的很远,手里的烟不知不觉已经灭了。 叶轩抬头看了眼昏暗的天空,摇摇头甩掉了心头乱七八糟的想法,进了屋子。 闭上卧室的门,李欣还在熟睡。叶轩又坐在她身边打量她良久。在他眼里,李欣他永远看不够,他的脸,他的身体,她的所有。 关上灯钻进被窝的时候大概是动静太大,吵醒了睡着的李欣。 “哥,你回来了?”李欣翻过身,揉了揉眼睛,还处在一种半睡半醒的状态,喃呢的声音就像猫叫。 “嗯,睡吧。”叶轩揉了揉李欣的头发,嘴唇轻轻挨上她的额头。大概是感受到了他的温热,她往前摞了摞身体,钻进了他的怀里。 叶轩没有难堪,很自然的将她搂在自己怀里,鼻尖贴着她的头发,嗅到她发丝的清香,这才是少女的香味? 一夜无话。 县城的凌晨没有鸡鸣,只有偶尔的汽笛声。 叶轩起来的时候闹钟还没有响,手里的屏幕却亮了,是整点的提醒。叶轩看着还在怀里熟睡的人儿,从她颈下轻轻抽出胳膊,穿着脱鞋就去了厨房,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格外的清醒,瞌睡好像都抛弃了他。 随便在厨房的水池边洗了手,兴致勃勃的鼓捣了半天,烧出了自己满意的清粥,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喜欢早上吃清淡的东西,他如此,李欣也如此。 做好之后从取出两个锅盔,叶轩认为清粥就着锅盔才好喝,锅盔是买的,他饭做的好,却不怎么会烙饼。粥和饼子端到餐桌上的时候闹钟正好响了,叶轩关掉闹钟,走进卧室坐在床边轻轻抚摸李欣的脸颊。 李欣眼皮动了动,觉得脸上有些痒,就抓了一把,不料却抓住了一只手,疑惑的睁开眼睛就看到了近在咫尺的叶轩。 “起来吃洗脸早餐。”叶轩并没有觉得难堪,现在他的想法很奇怪,他觉得李欣就是他未来的老婆。 李欣“哦”了一声,然后坐起来盘着腿发呆,这是睡醒之后懵懂的状态,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叶轩没有离开,坐在床沿上看着她发呆,都说女人像猫,叶轩以前听到这话是一笑了之,现在看起来好像挺是那么回事,李欣现在的状态就正像是只慵懒的小猫咪。 李欣摇摇头,叫叶轩一直在看她,疑惑的在自己脸上摸了摸,确认没有东西之后问他:“我脸上有东西吗?” “有。”叶轩很确定的点点头。 “有什么?”李欣更加疑惑了,不确定的再次摸了摸脸颊。 “满脸的可爱。”叶轩说完这句就笑着去洗手间洗脸了,留下李欣落得大红脸在床上独自羞涩,可能是很少听到这种**裸的情话,在叶轩挑逗之后李欣总能红着脸扣手指。 叶轩就偏偏喜欢她这种表现,害羞的女孩子总能勾起人内心深处的欲望。 吃完早餐就该去学校了,今天出来的有点早了,五点半的街道上还亮着路灯,秋后的凌晨已经有些冷了,李欣低着脑袋在前面走,叶轩手插裤兜里在后边跟着。 路灯拉长了两人的背影,很有画面感的场景。 秋风带起了李欣的长发,叶轩笑得很认真,这是属于他和她的温馨,生活成了动人的温柔乡。 2.26 理想?理想!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凤尾阁到底还是没那么好应付。 叶轩他们先动的手,这事儿没那么容易过去,所以当凤尾阁的人来下战书的时候云门没有人觉得奇怪。 下课的铃声彻底吵醒了还在懵懂状态的叶轩。丁泽走到叶轩旁边,向吴刚和刘彪招招手。史哲豪已经靠过来了。 等吴刚跟刘彪坐定之后丁泽就开口了:“凤尾阁的战书送过来了,说是时间地点由我们订,如果一个礼拜之内没有答复就直接在厕所堵人了。” “这帮狗日的,在学校打架出了事谁担着?”吴刚骂骂咧咧的看向窗外。 叶轩摸摸下巴,说:“既然他们明说了,我们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不过这地点最好能离学校远一点,加上张浩然他们,咱云门还真不一定比他们凤尾阁弱。” 凤尾阁能在学校排上号自然也是有他们的过人之处,叶轩不会去想云门会不会被凤尾阁吞并,他现在该想的是怎样吃掉凤尾阁,要是把凤尾阁并入了云门,那云门会瞬间取代凤尾阁在学校的位置,一跃进前五。 到时候风雷堂也不会任由云门壮大,跟他们的斗争也就不远了,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现在最主要的还是解决面前的问题。 “就怕有人说咱们请外援坏了规矩。”丁泽皱着眉头,这个问题是最让他伤脑筋的,张浩然他们虽然白纸黑字的写着,确定是云门的人,凤尾阁的人肯定不信,要是拿这事儿做文章,那云门的信誉就彻底垮了,到时候赢了也没办法将凤尾阁收入囊中,最坏的是还会影响到云门以后的发展,一旦他们起了这个头,其他势力在对上他们的时候也会找外援,他了不认为他手下这些人找的人能比萧家的更厉害。 叶轩几人都陷入了沉默,之前他说带上张浩然这些的时候确实没想这么多,就算是让他们穿着校服也不行,云门的大概人数相信凤尾阁很清楚,多出来一两个还好说,但要是多出来十几个那可就很难解释清楚了,而且这些都是能够查的到的。 丁泽扬起脑袋看了眼天花板,平静的说:“只能看东关能不能帮忙了,如果他们没动静,那咱们就只能放手一搏了。” 东关的所有人都是学校里的,这样的结盟是允许的,准确的来说只要没有外人的加入,在学校里发生的一切都是允许的。 “马上到国庆节了,时间就定在国庆节放假的前一天晚上吧,我可不打算在这么神圣的日子里参与黑帮械斗。”史哲豪摊摊手说了这番话,不光他是这么想的,叶轩也是这么想的。 丁泽点点头表示认同,其他两人自然是没什么意见,至于义堂副堂主郭亮自然是没人会管,到时候通知一声就行了。 郭亮来了之后丁泽给他安排了义堂副堂主这个位置,说起来就是直接归丁泽管辖的人,只要是义堂的都是不受其他几个堂限制的,这个副堂主的位置甚至比很多堂主权利都大。至于排行就更不用说了,为了不亏他以前地虎帮老大的身份,进了云门之后直接把他放在了第四把交椅上。 丁泽兄弟三人的位置是不允许变的,这是底线,吴刚和刘彪自然是清楚,所以也就没多说什么,郭亮是新来的,对他才排老四这事儿当然不满,但是后来熟悉之后也就慢慢接受了。 “那地点我们选在哪?”吴刚倚靠在桌子上问道。他对云门的事情还是很上心的,初中的时候他就是靠拍马屁在其他坏孩子夹缝中生存的,现在上来之后当了管事的自然是格外珍惜。 “你们说呢?”丁泽的视线从面前几人脸上扫过,他把民主发挥到了极致,坚信云门不是他一个人的云门,而是所有兄弟的云门。当然这种小事都要询问大家的意见就有些作秀的嫌疑了。 有人这么想,确实是错怪丁泽了,他就是随口这么一说,没想那么多,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他的性格使然,他这人没什么主见,这于他于云门都不是好事,作为老大就是应该果断、狠辣。 史哲豪见没人说话,就继续发表自己的意见:“地点要不就还是学校后边吧,除了这地儿我也想不到还有其他地方了,学区房肯定是行不通,里边打架的话保安一眼就能看见。” “学校后边也不行。”吴刚挠了挠胖脸,不太认同史哲豪的说法,“离学校太近了我们没什么优势,万一到时候有高二高三其他势力的人横插一杠,我们只能打碎牙往肚子里咽,到时候可就晚了,都是学校里的,没人会站出来帮咱们说话,风雷堂这些大势力肯定不会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听了吴刚的话,所有人都若有所思,只有刘彪愣愣的看着其他几人发呆,他从没想过打个架还有这么多讲究,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句话在他身上有了充分的体现,他身体素质那是没话说,相对的智商却时常不在线,上课除了盯着黑板自娱自乐就是趴在桌子上睡觉。每次云门商量事情的时候都叫上他也仅仅是因为他是云门管事的之一,没人指望着他发表有用的言论。 “要不去玉店?”这是叶轩再三考虑之后想出来的法子,“玉店离洪中足够远,其他势力如果派人去的话我们很容易发现,而且咱的店铺也在那块,到时候给张浩然他们说一声,也不怕他们耍阴谋。” 上课的铃声准时响起,丁泽站起来说:“就先按叶子说的定,有什么变故到时候再说。” 说完就回自己的座位去了,其他人也都起身相继离开了,史哲豪拍了拍叶轩的肩膀,说:“我知道你以前把云门只当作是我们幼稚的玩意儿,我也一样,但是现在我们必须认真了,这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小玩意了,它承载了我们的理想和未来。” 叶轩点点头,盯着史哲豪的背影愣了好久,直到老师走进教室才收回目光。 这节课注定是听不进去什么知识了,史哲豪的话让他想到了很多,他没想到他们最初跟过家家似的建的势力现在已经初具雏形了,甚至在洪中都能跟老牌的势力一较高下了。 叶轩在创建云门之初从没有想过走黑社会这条路,他也有过很多的理想,科研人员、医生什么的,那些也不切实际,但是总比黑社会听着要实际很多,以前没想过的事情现在不得不考虑了。 叶轩倒也不是一直没想,他在云门跟地虎帮的一架之后就已经想过这个问题了,但是后来还是把这个想法放在了一边,觉得还是有些异想天开,现在被史哲豪重新提起来,就觉得这好像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我有钱,也有兄弟,凭什么不能在社会上有我的一席之地? 一连两节课叶轩都在考虑这个问题,以后云门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现在他必须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跟凤尾阁的斗争不能输,即便是拼上所有人也不能输,云门不再是一个玩具,史哲豪说的没错,它已经承载了很多人的梦想。 中午放学的时候叶轩依旧在想这个问题,少年的想法是很单纯的,很容易被人激起对某件事的热情,然后会想很多,包括对当前处境的审视和未来的畅想,以至于李欣在他眼前晃手他才醒悟过来。 “哥,你怎么老发呆啊?”李欣昂着脑袋背手打量叶轩,她已经不止一次看到叶轩发癔症了,这可不是什么好兆头,这是病,得治! 叶轩尴尬的挠挠头,自动忽略了李欣旁边的徐倩茹鄙夷的眼神,摸着鼻头说:“刚刚朋友跟我说了些事,考虑的深了,就总发呆。” “什么事?看你那满脸桃花的模样不会是有人给你介绍对象了吧?”徐倩茹的这张嘴就是毒,一句话得罪了两个人。 “关你屁事!” 叶轩跟李欣同时看向徐倩茹异口同声的骂她。骂完之后就尴尬了,两人互相看了眼,李欣脸瞬间红透了,叶轩视线移向别处,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徐倩茹嘴巴张的大大的,半天说不出话,叶轩说这话她能理解,但是李欣为什么要这么说?按照她懦弱的性子即使向着他哥哥也不该这么明显才是。 她哪里知道李欣跟叶轩的关系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当哥的早就把这个“妹妹”当成了未来老婆,当妹妹的早就把这个“哥哥”当成了自己男人。 李欣低着头不说话,叶轩就只能站出来圆场子,捂着嘴嘞了声之后拽着李欣的胳膊往校门外走,转过头对看着他俩发呆的徐倩茹说:“行了行了,想什么呢?上半天课你不饿啊?” 徐倩茹皱皱眉,不情愿的追上去,边走边用怪异的目光打量着两人。 这就忍不了了,叶轩抬手就在她脑门上一巴掌,训斥道:“小孩子家家不学好,脑袋瓜子里净想些乱七八糟的。” “哼!”徐倩茹撅着嘴别过头去,长长的马尾甩在叶轩脸上还真有些疼。 李欣抓着叶轩的胳膊跟在后面,她一路上都没有说话,少年男女的心思最难把握,叶轩也在想自己的事,所以没看到李欣眼底的落寞。连叶轩自己都没注意到,他刚刚跟徐倩茹的动作过于暧昧了。 李欣幽怨的看了眼满脸淫笑的叶轩,以为他在想徐倩茹,就努着嘴别过头,装作不经意的一脚踩在叶轩脚背上。 2.27 风雨将至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少年人总爱用胡思乱想填满半个青春,从叶轩开始考虑李欣的未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为他和她的未来奋斗了。 年轻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不像成年人那么老练,喜欢某个人的时候就是要将她据为己有,有人说强扭的瓜不甜,少年人不会考虑这么多,我管她甜不甜,解渴就行。 少年去用成人的方式看待爱情的时候不是他长大了,而是他还没有碰到足以让自己心动的,成人的爱情总是伴随着这样那样的利益关系,甚至已经有人靠金钱换取“爱情”,这样的爱情还算爱情吗? 爱情应该是纯洁无瑕的,叶轩总这样认为,他爱李欣,他知道,她也知道,他们都在用自己的未来做赌注。 烟头丢在地上的时候叶轩也就不再胡思乱想,透过窗子看了靠在沙发上对着电视傻笑的李欣,摇摇头就出了门。 在学校的日子总是过的那么快,前不久还在约架,这么快就要动手了,明天就是国庆节,这么重要的日子当然值得庆祝一下,所以今天跟凤尾阁的战斗不能输,也输不起,这是云门创建之后的第一道难关。 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到这种时候天上总会布满乌云,感觉好像就顶在头上一样,压的人喘不过气。 洪中的操场上,一大帮人正在集结,丁泽蹲在跑到边子上抱着胳膊发呆,站在他面前的是史哲豪、郭亮、吴刚和刘彪。他们一放学就来操场了,其他人也早就通知到了,以前对云门的人数只是数据上的认识,现在集结在一块儿直观多了,乱糟糟的站在操场上看上去挺多,实际上还没有一个班的人多。 叶轩没有过来,他要先送李欣回家。 “老大,加上我们一共来了三十八个,凤尾阁的人数至少在六十人以上,足足多了一半,打起来我们很吃亏啊。”吴刚手插在裤兜里,胖胖的身体看上去格外滑稽。 丁泽泯着嘴没有说话,伸出手指在地上画了个圈,说:“那又怎样?已经没办法了,东关的人到现在没有动静,凤尾阁这个庞然大物我们只能自己对付,人少就人少了,没什么大不了,把东西给兄弟们发了吧,要是这次输了,就不用收回来了,当是给兄弟们在云门这么长时间的补偿吧。” “该死的陈天,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要是咱们云门出了意外他们东关就能躲过去?我们被灭了紧接着就是他们,不晓得这家伙脑子里装的是不是浆糊,亏我还把他当兄弟。”见丁泽说的悲观,史哲豪就不由得一肚子气。 前天的时候他和丁泽特地跟陈天去商量这个事情了,其中的利害关系也说的很清楚,谁知陈天只说他考虑考虑。 看今天这情况陈天是不会来了,丁泽手撑着膝盖站起来,脸上的肌肉动了动,打了个长长的哈欠说:“东关不等也罢,我们的人来够了,没必要再等了,走吧。” 说完当先迈开步子除了操场,史哲豪朝其他人招招手就跟在了后边,云门的其他人也有说有笑的出了操场,完全没有那种大战前夕紧张的气氛。 他们没打算坐车过去,这么多人云门实在是无力报销车费,从洪中到玉店走路得半个多小时,所以约定好的七点半他们一下课赶紧集合了。 叶轩抬头看了眼昏沉的天空,他出来的时候没有跟李欣说,因为她不让他参与这种打架斗殴的活动,随手叫了辆出租车,上车后随口说了句“玉店初中”就靠在座椅靠背上别过头看窗外。 张浩然那边早就通知过了,他那帮兄弟这时候应该已经守在铺子里了,出租车里放着黄家驹的光辉岁月,好像还挺应景,广东话听起来总是很舒畅,有种磅礴大气的感觉。 今天看起来有雨,还是雷阵雨。洪中那边乌云密布,玉店上空却没那么沉,还有阳光透进来。叶轩下车扭了扭脖子,这会儿空气格外的清新,头顶的乌云还在移动,看起来不久就会覆盖玉店之上的这片天空。 玉店初中的学生还没有放学,站在校墙的铁栏杆外边还能听到里边背书的声音,是不是该夹杂着一两声不和谐的吼叫,那是坏孩子在自习课上捣乱。 初中高中的自习与其叫自习还不如叫课,自习理所应当就是独自学习,但是中学的老师总认为学生不能自主学习,所以还是会跟堂,很多时候还会利用自习时间讲课。 站在校墙边上点了根烟,叶轩带着笑意听着校园里的声音,回想起了自己初中的经历,那时候的自己还没有现在这么乐观,天天摆着张苦瓜脸也不晓得周围的人是怎么陪他熬过三年的,估计他当时的同桌都郁闷死了。 买零食的小贩已经踩着三轮自行车拉着满满一车的垃圾食品在校门口摆摊了,这是他们生活的方式,靠着这些学生上放学的间隙赚点生计。玉店初中地处偏僻,是城管所顾及不到的地方,买烧烤的小贩也闻到了利润的味道。 玉店初中校门口附近有几个小伙子抽着烟有说有笑,眼神却时不时的瞟向靠墙站着的叶轩。叶轩早就察觉到了,应该是凤尾阁的人吧,他们来这么早估计也是想探探云门虚实,不知道就看到叶轩一个人会是什么感受? 叶轩抽完烟就转身走了,他要去看看店铺,现在才六点四十,离约定的时间还早。玉店初中的学生应该也快放学了,但愿云门和凤尾阁打起来的时候他们能走干净,棍棒无眼,要是伤到了学生那就麻烦了。 进到云家铺子的时候张浩然他们正在喝茶,柜台正中间摆着电炉子,上边搭着茶罐,这就是所谓的罐罐茶。 铺子不大,人却不少,十几人一人不少全到齐了,有几个嫌屋里太挤就搁门口站着抽烟,叶轩来的时候冲他笑了笑就当是打过招呼了。 张浩然看到叶轩进来就让开了自己的座位给他坐,叶轩也不矫情,一屁股坐在座位上,看着面前喝茶的家当调侃道:“哥几个这小日子过的挺滋润呐。” “哪有哪有,这不等轩哥干等着也没啥意思,就搁这炖罐茶打发时间,也没人喝。”张浩然手搭在后脖颈处不好意思的说,身子往里边摞了摞,很自然的坐在柜台上跟叶轩说话。 叶轩也是个喜欢喝茶的,就往后靠了靠,说:“给我也倒上一盅。” “好嘞!”张浩然从柜台上跳下来,屁颠屁颠的跑去找茶杯。 “轩哥,我们今天揍谁啊?听浩然的意思好像挺厉害怎么,不会出啥事儿吧?”撅着屁股趴在柜台上杵着脸等茶的二愣子问叶轩,眼神确实目不转睛的盯着茶罐里马上要翻腾的茶水。 叶轩笑了笑,说:“你们今天谁也不用打,镇场子就行了,就在边上看着,我们打完了把我们扶回去就行了,本来你们不来都是可以的,我就怕凤尾阁帮子耍赖皮,这就要辛苦大家了。” “不幸苦不幸苦,轩哥对我们的好都能看见,这都是应该的。”拿着茶杯过来的张浩然闻言怎能放过这拍马屁的天赐良机?其他人也是七嘴八舌的附和,把叶轩都快捧到天上去了。 唯有二愣子趴在桌上不言不语,他是个不太会说话的,在他眼里要报答某个人不一定要说出来,直接做就行了,当然以他的智商很难理解为什么把他们都叫过来了却不让他们动手,就对叶轩说:“轩哥,为什么我们要在旁边看着呀,加上我们赢面不就大了吗?” “这次情况比较复杂。”叶轩收起了笑脸,换上严肃的表情说,“我们的人比对方少,但是我没有开口你们千万不要动手,这其中的缘由我一时半会儿也说不清楚,如果你们不听的话会坏事,张浩然你一定把这话给所有兄弟都说到。” 张浩然点点头,拍着胸膛保证说:“放心吧轩哥,只要你不开口,兄弟们就看着,就是你被打死了我们也保证不插手。” 说完这话感觉不对,刚想纠正一下就被叶轩抽头一巴掌。 “什么叫打死不插手?你小子会不会说话,信不信我现在就打死你?”叶轩揪着张浩然的耳朵咬牙切齿的威胁他。 张浩然呲牙咧嘴,表情夸张,偏着脑袋喊疼。其他人都围着两人傻乐呵,大战前夕紧张的气氛烟消云散。 叶轩松开手坐在椅子上,指着茶罐对张浩然说:“茶好了,赶紧倒茶。” “好好。”张浩然就是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脾性,被叶轩揍了也不恼,笑嘻嘻的端起茶罐给几人倒茶。 叶轩别过头看向窗外,天越来越沉了,现在还刮起了风,看门口站着几人的衣服就知道风还挺大,就是不知道云门能不能在这场风雨中完完整整的保存下来。 暴风雨来临的前夕,不管地上的人多开心,总有成片厚实的阴云挂在头上,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2.28 血战凤尾阁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天愈发的阴沉。 风很大,叶轩衬衣紧贴在单薄的身体上,手插在裤兜里就那样站在风中,背影看起来有几分萧瑟,几分决绝,更多还是无奈。 叶轩眯着眼睛看着马路尽头越来越多的白衣人,知道这场战斗他们已经输了一半了,早就想到会面临这种结果,凤尾阁的人实在是太多了,服装统一的六十人走在街上已经有游街的架势了。 他低下头点上一支烟,丁泽从身后走来,拍拍他的肩膀,而后直接掠过他站在了最前面。 叶轩把烟深深的吸进肺里,转过头看了眼身后跃跃欲试,没有丝毫恐惧的兄弟们,咬咬牙啐了口唾沫在地上。长期一个姿势站着很不舒服,脖子都快僵硬了,叶轩扭了扭脖子,眼神变的凌厉,我这帮兄弟都不怕,我怕个鸟蛋? 玉店的校门还开着,还有学生三三两两的往外走,这应该都是不想回家的吧。叶轩他们附近有很多看热闹的,都是从玉店出来的,他们一看到这么多穿着洪中校服的就知道有事情,或是靠在树上,或是靠在墙上,或是三五人堆在一起聊天,总之视线从来没有从叶轩他们身上挪开过。 初中生还没有那么浓厚的组织思想,所以他们也不存在什么校园势力,也没见过帮派械斗,都是嘻嘻哈哈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去看的,聪明点的躲得远远的看,痴笨、自大点的就在旁边站着。 凤尾阁的人停在了校门的另一边,清一色的白色运动服,领头的是个寸头、带耳环的小伙子,也不知道是为了好看还是方便别人将他耳朵扯下来。 这人不是凤尾阁的老大,本来这场战斗丁泽是最轻松的一个,但是现在好像情况有变化。凤尾阁的老大是个瘦子,叫王阳,柴干一样,感觉风大一点都能吹走,据说是靠着人脉广心眼多才当上这个老大的。 这样儿的人跟丁泽打起来就跟鸡蛋撞石头没什么两样,看来凤尾阁的人也知道这点,所以把他们老大龟缩在了后边,想要跟他交手就得把前边这帮子全部打倒,这无疑增加了很多难度。 本来根据云门的计划,就是其他人拖住凤尾阁的人,给丁泽和凤尾阁老大单挑创造机会,只要丁泽赢了,凤尾阁没理由再缠下去了,不管最后凤尾阁认不认帐,云门这遭就算是躲过去了。然而现在的情况不容乐观,他们就是想把丁泽耗干,就是能打到王阳跟前,体力也不允许他再跟王阳打一架了,结果就是输。 凤尾阁的人已经站在面前了,现在再商量对策显然已经不可能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三十几人对六十几人,这是云门的存亡之战,赢了就一战成名,输了云门将不复存在,相信这场即便是人数差距大,凤尾阁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因为云门的人把这当成了关乎云门未来的战斗在打,爆发出的战斗力肯定不是平时能见到的。而凤尾阁的人只把这当成了平时的火并,在人数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不会有多高的热情。 丁泽挠了挠头皮,不再像上次那样大吼大叫,云淡风轻的看了眼凤尾阁的人。东关的人到底是没有出现,他朝地上吐了口痰,眼皮跳了跳,把手里的甩棍丢在一边,迈开步子走了出去。 凤尾阁的人也都是甩棍,叶轩不明白丁泽为什么要丢掉武器,但是他不打算学习,手里拿点东西总感觉心里踏实。 见丁泽走,其他人也跟着走,走着走着就跟着丁泽跑起来了。 沉闷了许久的场地终于爆发了,丁泽没有吼叫,叶轩没有吼叫,史哲豪却带着后边的兄弟发疯了一样嘶吼,在他们声嘶力竭的吼叫声中丁泽的拳头实实的落在了寸头男的鼻子上。鼻血哗的就下来了,不过这男的也是潮,放着鼻子不管不顾,对着丁泽就是一套组合拳。也不管打没打疼,撕住丁泽就是拳脚相加。 现场变的混乱不堪,逮住人就是打,也不管打的是谁,玉店那些胆大的学生这才开始躲避,那些躲在远处的脸上涨的红红的,看起来比参与的人还激动,这样宏大的场面他们见过的次数也不多,这才叫打群架!他们平时自认为的打架跟这比起来根本就是小打小闹。 门房的大爷听到响动手里提着扫把气势汹汹的跑出来就要骂,在看清楚门口的状况后又夹着扫把灰头土脸的回去了。 刘彪拦腰抱起个小个狠狠摔在地上,那人立马脑袋顶在地上,像个蚯蚓似的身子往后弓,脸上的表情狰狞,抽在那里,应该是摔的不轻。看的叶轩一阵牙疼。 见刘彪难对付,立马就有几个人围着刘彪打,饶是刘彪再强壮,也架不住对手人多,双拳难敌四手,但是也不退缩,随手扯过一个还是老套路,就看准了一个人揍,其他人的拳头落在他背上,说不疼没人信。 跟叶轩对打的小伙一个没注意,被叶轩撕住头发,一把扯下来抬起膝盖狠狠撞了几下,放开的时候那人已经晕头转向,转悠了两圈之后砸在了地上。 腾出手的叶轩立马抽身而退,跑两步来到刘彪附近,跳起来抡起拳头砸在围攻刘彪一人的脑门上,那人抱着脑袋嗷叫,其余人见状立马分出几人应付叶轩。 被叶轩打了的那人甩甩脑袋,盯着叶轩的眼神里仿佛要冒出火,怒吼着冲向他,叶轩的身子板本来就弱,跟这么多人打还是很吃力,坚持了没多长时间就被人抓住了空挡,脸上挨了好几拳,叶轩顾不得那么多,不断胡乱的挥舞拳头,他眼睛看不清楚,只能凭感觉,不看了反而放开了,干脆就闭着眼睛乱打,这种拳拳到肉的感觉令他很兴奋,几欲癫狂。 这时候所谓打架的技巧已经没有用了,就是比谁更抗揍,比谁拳头更硬,比谁意志力更强。 史哲豪也不阴人了,脸上肿得像被一窝蜜蜂同时蛰了,脸上流着血,鼻孔里的血迹已经干了,身上的校服破破烂烂,跟他对打的几个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原本白色的衣服都快被鲜血浸透了。 在脸上又挨了重拳之后脑袋一沉,翻了翻白眼,腿一软,膝盖砸在地上,直直的趴了下去。史哲豪倒了,吴刚紧接着也倒了。 叶轩看不到,却能感觉打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就说明云门倒下的人越多了,现在仍在坚持的,只有叶轩、刘彪,还有像疯子似的披头散发精力旺盛的丁泽。 听着丁泽的吼骂声,叶轩咬咬牙继续坚持,他觉得丁泽有使不完的劲,越打越猛,这他娘的就是个战斗机器。 豆大的雨点落在了叶轩脸上,天空传来声悠长的闷雷,越来越多的雨点滴在脸上身上,暴风雨来临的很快,转眼间就下起了倾盆大雨,不几时地上已经满是积水,丁泽好像越兴奋了。 叶轩后脑勺挨了拳,眼前一黑,身体狠狠的砸向地面,溅起了水花,倒下去的瞬间叶轩嘴角勾起了笑意,他甚至觉得云门已经败了,没有悬念,我尽力了! 云门的人一个个倒了下去,打到最后只剩下刘彪和丁泽在战斗,而凤尾阁还有十几个人几乎没有受伤,王阳脸上露出了疯狂的笑意,在他看来,这场战斗已经毫无悬念,现在只需要等丁泽被消耗的差不多了他打到丁泽,云门就彻底被他收入囊中了。 不远处看着他们打架的二愣子目眦尽裂,怒骂一声就要冲出去,却被张浩然一把抓住了胳膊。 “张浩然,你他娘的还是人吗?轩哥倒下了!”二愣子梗着脖子冲张浩然吼叫,脖子上青筋暴突,鼻涕眼泪喷了他一脸。 张浩然眼睛红红的,喉咙动了动,声音有些嘶哑:“冷静点,轩哥的话你也听到了,我们不能坏事,不能给轩哥添麻烦,云门还有两人,就还有希望。” 二愣子瞪着张浩然看了半天,最终愤恨的甩开他的手,蹲在地上别过脑袋看街对面。 出租车一辆接一辆的停在了马路边,足足六辆车,车上塞得满满当当,足足下来了二十四人,为首的就是陈天。 东关的人到底还是来了,但是这时候来,不排除有收拾残局的嫌疑,陈天的野心很大呀。叶轩半睁着的眼睛模模糊糊的看到了陈天,他艰难的翻过身。 “唔……”叶轩伸出一条腿,胳膊杵在地上,在地上躺了会又有些力气了,他感觉全身的骨头都裂了,每动一下都是钻心的疼,撑着身体站起来的时候用尽最后的力气,然后如“扑通”一声又倒在了地上,这次真的是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眼睁睁看着陈天带着东关的人加入战圈,胳膊抬了抬,又无力的放下。 王阳看到陈天的时候脸色就像吃了狗屎,不能袖手旁观了,就来到丁泽身边照脸一拳,丁泽舔了舔嘴角,狞笑着跟挥拳揍向王阳。 陈天过来了,看的出他对凤尾阁也有想法,在接近王阳的时候被丁泽一把推开,红着眼睛盯着他吼了声:“滚——” 陈天想反驳,但是看到陈天血红的双眼最终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他是见过丁泽疯狂的样子的,这时候顶撞他不是个好选择,他身后还有个惹不起的哥哥。 看到陈天加入混战,丁泽才转过身继续跟已经挂彩的王阳对打。 王阳知道他已经输了,在陈天出现的那一刻就输了,战局转变之快让人措手不及,本想打倒丁泽最起码能保住凤尾阁,谁知道打疯了的丁泽这么棘手,一个照面就把他打的虎口生疼。 凤尾阁输了,彻底输了。 2.29 落幕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雷阵雨变成了阵雨,越下越大,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叶轩不敢用力的呼吸,他的半边脸已经浸泡在水里了,一使劲就会将地上的水吸进嘴里。 云门跟凤尾阁的纷争结束了,凤尾阁剩余的人见大势已去,丢下武器投降了。王阳趴在地上想笑,心里的苦涩却瞬间湮没了脸上的笑容,不久前还高高在上的凤尾阁老大转眼间变成了只能趴在地上强颜欢笑的死狗,这都是拜东关所赐,在他眼里,东关比云门更加可恨,一颗仇恨的种子悄然种在他心里,他翻了个身,看到了灰蒙蒙的天空,也看到了疯魔般披头散发狂笑的丁泽。他为凤尾阁做出的努力,全部付之东流。 张浩然带着一帮人冲过来,有几人扶住了颤颤巍巍的丁泽。张浩然将叶轩扶起来,几个人围着他给他擦脸。 一辆出租车停在了不远处的马路边,车上下来一个男的和两个女孩,穿着洪中校服面色苍白的姑娘不顾地上的雨水,飞快的跑过来,用力拨开威胁叶轩的人群,推开张浩然把叶轩的脑袋搂在自己怀里。 叶轩看到了女孩的脸,嘴角艰难的勾出了难看的笑容,他很确信她是在哭泣,即便是雨水早就冲刷了他脸上的泪水。 “你怎么来了?”叶轩用虚弱到几乎听不见的声音问李欣。 李欣哽咽着没有说话,红红的眼睛说明了她有多担心叶轩。叶轩也能猜到她是怎么知道的,因为眼角的余光看到了不远处的刘子豪。这事儿他没有跟刘子豪讲过,估计他也是给张浩然打了电话才知道的。 叶轩把脑袋埋在李欣的怀里,感受着她怀里的温热,慢慢闭上眼睛,她的怀抱给了他安全的感觉,在大脑高度紧张很长时间之后突然松懈下来,就有一股倦意袭来,沉沉的睡了过去。 东关的人和张浩然他们已经开始清理场地了,挑受伤比较严重的架起来往巷子里走,没有其他好去处,只能先把他们安置在铺子里,等雨停了再送去医院。 丁泽受伤也不轻,但是他扛得住,支开了要扶他的两个人,自己打着摆子走到墙角一屁股坐下,从兜里掏出烟,往嘴里塞上一根,掏出打火机的时候烟已经湿了半截了,废了好大劲才点着,深吸一口,咧着嘴看着不远处躺在李欣怀里睡着的叶轩笑。 叶轩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病床上,凌晨五六点的空气,屋子里黑乎乎的,适应了好长时间才能看清楚里边的情况,居然是单人病房,诺大的病房里一张床,床上躺着他一个人。 李欣坐在凳子上趴在床边睡觉,叶轩腿上传来一阵刺痛,他咬咬牙,腿动了动,立马吵醒了熟睡的李欣。 李欣抬起头,盯着叶轩看了老半天,想来也是在适应这漆黑的环境,叶轩也盯着她看,在看清楚叶轩是睁着眼睛之后就懒懒的说了句:“你醒了?”然后站起来跑去开灯。 灯光有些刺眼,叶轩眯着眼睛好一会儿才适应了亮度,李欣去外边接了杯水,递给叶轩说:“你是不是想急死我啊,走的时候也不说一声,就知道打架,你要是出了事我怎么办?”一句话说完眼眶又红红的,眼看着就要哭出来。 “好了好了,我要是跟你说了你还会让我去吗?”叶轩伸出手擦干了她眼角的泪花,“我答应你以后少参加就是了。” 李欣叹了口气,就不在说话,她知道叶轩是在忽悠她,她对学校里这些事儿也有些了解,一旦走上这条路伴随着事情也就越来越多,而他们处理事情的方法也就一种,打架。 “我睡了多长时间了?”叫李欣不说话,叶轩也知道她的想法,就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 听到叶轩问话,李欣没好气的说:“昨晚八点半睡着到现在,也不长,就九个小时。” “那还好,我还得睡会,骨头都要散架了。”叶轩点点头,看窗外还黑乎乎的,就说,“你也不要趴在床上睡了,床挺大,上来一块儿谁,反正在家的时候都是一起睡的。”说着,还往旁边摞了摞,让出了很大的空挡。 李欣很容易害羞,脸又红了,犹豫了一下还是点点头,走到门旁边看了眼,确定是关好的,才关了灯走过来钻进被窝。 叶轩也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容易害羞,记得第一次见的时候她挺大胆的呀,逮住个不认识的就敢让请吃饭,那也就是叶轩这种人傻钱多的,要是再换个人都容易挨揍,不过她爱哭这倒是真的,眼泪说来就来,要是让他去演宫廷戏,不用说,很多专业的都比不上她,一个看动画片都能感动哭的人演哭戏还需要装? 叶轩往李欣身边靠了靠,稍微转了下身子就把背对着他的李欣搂在怀里,李欣略微惊慌了下就不动了,像个受了惊吓的小猫咪,蜷缩在叶轩怀里,叶轩甚至能感受到她心脏剧烈的跳动,以前虽然也搂着她睡过,但那都是在她睡着之后无意识的情况下,像这么明目张胆的还是第一遭,即便两人内心早已把彼此当成了自己的另一半,有了肢体上的接触后还是会心跳加速。 李欣的身体很柔软,抱起来很舒服,叶轩嗅着她发丝的清香,轻声问她在:“欣,你说,如果我要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李欣没有说话,就在叶轩失望的要闭上眼睛睡觉的时候,她用蚊子叫声大小的声音微不可闻的说了句:“愿意。” 叶轩开心极了,搂着李欣的胳膊又紧了紧,满意的睡过去。 李欣小腹被叶轩搂着怪难受,就往叶轩怀里钻了钻,臀部被硬硬的东西顶住了,李欣很好奇,病床上怎么会有这么硬的东西?小心翼翼的伸出手抓住,立马像受惊的鸟儿似的撒开,感觉自己脸上滚烫滚烫的,在听到叶轩轻微的呼噜声后松了口气,枕着他的胳膊闭上眼睛。 叶轩没了睡意,真他娘的不知道该说什么,要怪就怪自己二弟不争气吧,这种情况下还能怎么滴?只能假装睡着了缓解尴尬。 第二觉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怀里的李欣不见了踪影,张浩然跟刘子豪来了,跟他寒暄了几句就离开了。丁泽、郭亮和吴刚也来了,放下水果安慰了他一会儿也是都走了,云门该来的都来过了,唯独史哲豪和刘彪没有来。 很纳闷的拄着拐去上厕所,当在厕所碰到同样拄着拐往外走的史哲豪的时候瞬间心里就平衡了,感情这小子跟自己一样病得不轻啊,顿时一股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油然而生,拍拍史哲豪的肩膀,上完厕所出来见他还在门口等着,就从掏出烟一人一根守在厕所入口两边跟两尊门神似的聊天。 “刘彪呢?怎么不见人?”叶轩抽了口烟,问出了自己最想问的问题,既然史哲豪都是这样,那刘彪得成啥样? “别提了。”史哲豪摆摆手,一副讳莫如深的模样,“他我估计每个十天半个月下不了床,我也是挺佩服他的,两条腿都骨折了居然还能坚持到最后,连老大都握着他的手激动的说不出话了,听说还要给他冠上‘云门第一猛士’的称号。” 听了史哲豪的话,叶轩眉头跳了跳,这他娘的算是什么称号,怎么听起来跟摔跤的一样,内蒙第一猛士不就是说的摔跤手吗?看到史哲豪的表情就知道他对这个称号也不感冒,就不再纠结于这个问题,对史哲豪说:“我怎么感觉老大好像没什么毛病啊,他今天看我来的时候除了脸上肿了几块,嘴角破了之外看不出腿脚有什么问题啊。” “我也正为这事儿纳闷呢,你说老大是咱哥几个里头打的最凶的,也是挨打最多的,他咋就没事儿呢?就是再皮实也不应该呀。”史哲豪抽了口烟,刚吐出去,就有人要进去上厕所,只得把手举过头顶上路,那人用奇怪的眼神打量了两人一眼,就从两人中间穿过去了。 叶轩和史哲豪也没了说话的兴致,就一左一右现在门口抽烟,女厕里出来个姑娘,洗完手看了眼两尊满身伤痕的门神,低下头快步跑了出去,叶轩猜测她肯定在心里偷偷说了句:这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 跟史哲豪待在一起你再斯文也会被人当成流氓,总感觉史哲豪流里流气的痞子气息会传染,跟他待的时间长了,都会自然而然的学着他的模样斜靠在墙上抖腿。 叶轩住了半天就出院了,今天是国庆节,他打算带着李欣去老家看看,毕竟七天时间待在县城里也没什么意思,要说出去旅游的话这几天还不如平时呢,估计到想去的地方假期也就结束了。节假日高峰期堵车他在电视上看着都害怕。 闻过李欣的意见了,她的意见就是没意见。 把日常洗漱的用品撞在背包里,带上日常用品,牵着李欣的手就出了门。 相信国庆长假回来后,凤尾阁并入云门的事儿会传进洪中所有势力的耳中,到时候会在这些见不得光的地下组织中掀起惊涛骇浪。 2.30 臆想中表现真实的自我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宽敞的大巴车里就坐着十来个人,都是城里往家赶的,这条公路上沿途的村子挺多,都是附近的人家,七嘴八舌的再聊天,聊着聊着就攀上了亲戚。 “你是不是那个柳家村赵老三的闺女?” “哎?你认识我?我看你也面熟,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 “我搁你们那块不常来,不认识也是应该的,我是张家湾的,跟你爸熟,按辈分你还得叫我声大伯。” “我想起来了,您是张家湾那张叔吧?去年过年的时候还来过我们村子。” 一车上的人全是诸如此类的对话,唯有叶轩和李欣安安静静的看着这帮子聊天,自己不急不缓的吃东西。 李欣听着他们说话掩着嘴偷笑,这张家湾的人姓张能理解,就是这柳家村的人姓赵算怎么回事儿?难道还有移民? 叶轩见惯了也就不惊奇了,他每次回家的时候都是这场景,人多的时候一车塞得满满当当,有时候站都站不下。人少的时候就空空荡荡,一个人占俩座都还有空位。坐车的人有人打头聊天了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最后都成了亲戚熟人,甚至很多时候叶轩都觉得他坐的这不是公共汽车,而是私人大巴车,一车拉的全是自家人,就他和李欣两个外人。 叶家村离县城不太远,也就四十来分钟的车程,到高家村了下车,走段土路就到了。 叶家村的人都姓叶,村子不大,这两年人都开始往外跑,打工的打工,上学的上学。村里就剩下妇孺和老人。现在放国庆了应该上学的都会回来吧。 沙石铺的路还是挺平坦宽阔的,两边都是绿油油的庄稼,其实叶轩一直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要种庄稼,大概是中国人种在骨子里的民以食为天的思想吧。其实种庄稼也买不了几个钱,放家里时间长了也放不住,大多数人也不吃自家的磨面了,村里的磨坊估计都关门了。 沿着土路走了大约十几分钟就看到了村子的轮廓,那就是叶家村,隐藏在山沟子里的林子后边,只露出了一半。 进村的时候叶轩被惊到了,这才一年没来,村子就已经很荒凉了,空气中还混杂着泥土的气息,路两边已经长满杂草,从村头到叶轩家门口一路上没见人,要不是在马上到家的时候看到了叶轩二婶,他就真以为这是个荒废的村庄。 叶轩二婶远远的就看见了叶轩,呆了呆,才眼泪花花的往过来走。 “大婶。”叶轩笑着打招呼,他这二婶对他挺好的,他爸妈没管过他,小时候都是他二叔二婶帮着他奶奶照顾她,后来奶奶病倒了,又是二叔二婶帮着他照顾奶奶。叶轩是个恩怨分明的人,对他好的人他能记一辈子。 “你个臭小子,知道你奶奶去世对你打击很大,你也犯不着一年不回来吧,你叔叔去打工了,你虎哥儿去上学了,也不知道回不回来,把婶婶一个人丢家里,都是帮没良心的。”说着说着眼泪就已经在眼眶里打转了,他这婶婶就这点不好,一言不合就开始哭。 叶轩见状赶忙安慰她:“婶婶,叔叔也是为了虎哥儿上学,这怪不得他,我今年上了高中,也是没时间回来,这不一放假就急急忙忙的赶回来了吗?” “油嘴滑舌。”二婶在叶轩眉心点了下,拉着他就要往家里拽,“你家那房子一年没住人挺潮的,这几天就住在婶婶家。” 叶轩赶忙拨开二婶的手说:“不了婶婶,我这还有同学,住你那不方便。” 二婶这才看着李欣问:“这是?”其实她早就看到李欣了,只是不知道她跟叶轩的关系就没好意思问,万一说错话不就是尴尬了。 “这是我同学,是孤儿,家里也没啥人,放假了又没地儿去,我就带回来了。”叶轩把李欣拉到跟前说,这得解释清楚,村里人总是爱瞎猜,要是把李欣当成自家媳妇儿对待那可就麻烦了,也不知道村里人的想法,他们并不反对高中生谈恋爱,就他们的意思,学上不好就弄个媳妇儿回来,上高中能谈上对象的那都是有本事的。 叶轩二婶估计也是这样想的,听了叶轩的解释她叹了口气,说:“那是挺可怜的,带回来也好,那要这样的话你们就先把东西放婶婶这儿,把屋子打扫下,婶婶去做饭,长时间赶路估计也饿了。” 叶轩无奈,只得把他和李欣的书包取下来递给二婶,大多数村里人都是这样,朴实,没有心眼,能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未尝不是件好事儿。 跟二婶寒暄了几句,就告了别,去自家院子看看还能不能住人。 叶轩家的院子一年前还是村子里装修的最好的,农村的房子有澡堂子的不多,大多数院墙都是土坯子,只有叶轩家的是水泥墙,院子里的地上也铺了水泥,屋子外头都贴了瓷砖,就是不知道里头现在是啥样了,他走的时候家里的东西一样没带走,陈设估计也是原来的样子。 从正对着门口的牛棚里的食槽底下取出钥匙,上次走的急,二婶又去了地里,所以就把钥匙藏在了这儿,也不怕丢,很早的时候就给二婶家留了备用钥匙的。 估计是受了潮,钥匙上锈迹斑斑,不过还好,功能还没有丢失,木头大门也受潮了,用劲小了推不开,废了老大劲才推开,还发出“吱呀呀”令人牙疼的声音。 还好,院子里跟自己走的时候没什么太大的变化,就是水泥板的缝隙里有不多枯黄的杂草,门帘也褪色了,没了以前鲜艳的颜色,取而代之的是灰黑。 首先要去的就是厅堂,他家的所有门都是木头的,却只有厅堂的门和大门是两扇的,厅堂是他家最早的一间房,所以装门的时候也不是合页的,而是用了最早的木楔子工艺,所以开门的时候响声很大。 厅堂跟走的时候也没有太大的变化,只是屋里的桌子上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正对着门的是一张供桌,后边挂着中堂,桌子上摆着爷爷奶奶的遗照,遗照是被黑布盖着的,只有清明和过年的时候才会揭开。再往前边是香炉。 厅堂的陈设都很古朴,除了供桌这类之外,右手边是红漆木的沙发茶几,左边是同样颜色的电视柜,上边放着台红布盖着的电视,看规格是挺笨重的。 叶轩记得奶奶说过,这是村子里第一台彩电,买来的时候是零二年,那时候村里人了都是羡慕的不得了,黑白电视看着没劲,就都挤在家里看彩电。 零二年的时候他已经三岁了,他不记得彩电的事,好像在他的记忆里这台电视就一直在那里放着。科技发展是挺快的,他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趴在电视跟前看动画片,现在却已经好几年没看过电视了,有了智能手机之后电视就变的索然无味了。 叶轩小学有一半是在乡里的小学上的,离得也不远,都是跑着去的,记得他很小的时候为了看《西游记后传》大结局,就逃学没去学校,还跟奶奶说学校放假。后来不知是哪家的小子告的状,被奶奶发现后一顿毒打,那是叶轩第一次觉得奶奶那佝偻的身体里有使不完的劲。 那时候的通讯不发达,对打工的人来说是噩耗,他们常年四季在外头,有时候搁好几个礼拜来一次电话,那时候电话费还挺贵的,一个村子就村头装着座机,谁家来电话了就站在村头喊。 但是这对不爱上学的皮孩子来说却是福音,那时候可没有叫家长这一说,因为通讯落后基本上联系不到,有些离乡镇远的点的村子甚至很多老师连家长都没见过,这也就给差学生创造了逃学的机会。每隔一年都会有一次家长会,但是去的家长不多,开家长会的时候正是农忙的时节,不会有人为了一次无关紧要的会议耽误了种庄稼。 但是那时候的老师都是很敬业的,教书教的踏实,很多时候被学生气的吹胡子瞪眼,打上两板子,依然一遍又一遍的讲解,他们也都是农村出身的,平时上课,闲下来就打理庄稼。有时候碰到下雨下雪天不能上课不能干活的时候会徒步在附近的村子转着考察学生的家庭情况。 每次想到这些,叶轩总会不自觉的笑,笑完之后又被他们的精神感动哭,时代进步了,人的思想却退化了,那时候的老师把体察学生当成了自己的职责所在,转到十里八乡去看自己的学生在他们眼里都是应该做的,现在的很多老师却仅仅把教师当成一种职业,偶尔有一两个冒着风雨去看生病的学生会被当成美德挂在荣誉墙上供人瞻仰,这难道不是他们应该做的吗? 叶轩证在原地,表情变化很大,时哭时笑,李欣静静的看着他没有打搅,或许他是在回想他以前的经历吧,这就是触景生情? 好长时间后叶轩才恢复正常,他看了眼旁边的李欣,语气温柔的说:“每当我想到些事情的时候就会发呆,今天看到这里的陈设想起了小时候的事,以后记得叫醒了,不然我会一直想下去。” 李欣乖巧的点点头,这或许才是叶轩最真实的一面吧,有苦有乐,原来他平时无所畏惧的坚强都是表面上的,他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2.31 旺财哥俩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2.31 整个家里最不堪入目的大概就是厨房了吧,叶轩离开的时候厨房里的菜都没收拾,走的时候电源总闸关掉了,所以冰箱里的东西都长了厚厚的毛。灶台旁边的菜框子里的蔬菜早已没了样子,土豆上也是满满的牙子。 这就收拾不了了,好在可以在二婶家吃饭,不然等把这厨房收拾出来,两人都饿扁了,睡觉的地方在北堂。 不知道其他地方房间名字是怎样命名的,叶轩他们这就是按方位叫的。一般都是大门在东厕,厅堂在西方,而剩余的两个大房子就叫北堂和南房,一般都是卧室,夹在北堂和厅堂拐角处的房子就是厨房了。 叶轩他们这块的院落里头整体布局都是这样,有时候门会开在角落或是其他方位,但是这三个房子的位置以及叫法是一致的。 北堂的床铺上的床单被褥已经蒙上土了,叶轩从旁边的柜子里取出新的床单跟李欣铺上去,重点就收拾了北堂,等收拾好的时候已经天地间已经灰蒙蒙一片了。 叶轩掏出手机,打着手电拿梯子搭在厅堂的屋檐下,家里电源的总闸就在这。爬上去打开电源,叫李欣开灯,看到北堂的灯亮了才松了口气,从梯子上下来。他最怕的就是他没有电费,家里的电用不了,看来这一年他家没用过电,收电费的也没黑了心的贪钱。 叶轩把梯子放好的时候二婶从门外走进来,对叶轩招招手:“阿轩,饭好了,赶紧带你朋友下来吃饭,婶子先下去盛饭。” “知道了,婶子。”叶轩大声应和,跑到北堂看了眼,除了上蒙了灰,灯光有些暗淡外其他都还不错。跑出去在井里打了桶水,往热水壶里倒了一壶,又往盆里倒了半盆水,跟李欣洗了手之后才拉着她的手出了门。 夜色笼罩下的村子静悄悄的,到处都是黑乎乎的树影,十月份的天气在农村晚上已经有点冷了,李欣打了个哆嗦,握着叶轩的手不由得紧了紧,处在这样的环境中,她有些害怕。 二婶家离叶轩家很近,就是上下坡的距离,短短几步路就到了二婶家,二婶家里还养着条瘦长的大黄狗,不知道一年没见过还认不认得叶轩,记得小时候跟他最玩的来的就是自己了。 农村的狗大多都是吃不到肉的,有残羹剩饭的时候就吃些剩饭,没有的时候就跟和猪食一样土豆、杂面、菜根子往里头一和,在锅里一煮,捞出来就倒狗食盆子里了。农村的后从不嫌弃吃的怎样,食量也大,满满一盆杂食一会儿就下肚了。 大多数时候杀猪的那天是狗最幸福的一天,因为农村人很多都不吃猪心的,还有些不能吃的器官就都便宜了家里的狗。 二婶家的狗是比较幸福的,因为有叶轩这么个败家子。叶轩小时候特别喜欢小猫小狗,但是奶奶不喜欢,就没养过,每次看到二婶家的大狗就很开心,从家里带了肉出来喂狗,点心也喂狗,总之他吃的啥狗也就能吃上,那时候能逗他开心的,除了奶奶,也就二婶家这条狗了吧。 每次想到这些,叶轩都有着伤感,不知道他走了之后旺财过的怎样了。旺财是他给这条狗取的名字,农村的狗都是没有名字的,只有叶轩固执的认为这是对狗的不尊重,而且他觉得天下的狗都该叫旺财才对,叫什么团团、圆圆的都是二百五才起的名字。 大黄狗听到有人来,立马站起来朝着墙角撕咬,等叶轩的身影从墙角处出来的时候它愣了两秒,然后摇着尾巴发出了细长的那种撒娇的声音。 它前腿不断在地上跳跃,等叶轩靠近了就趴在地上往叶轩脚边蹭。叶轩很开心,这傻狗总算没白喂,还记得自己。吩咐李欣先进去,自己蹲下身给旺财挠痒痒。 天还没有完全黑,旺财很享受叶轩带给它的待遇,当它抬起头的瞬间叶轩竟然在他眼角看到了亮闪闪的东西,他有些吃惊,难道狗也会感动到流眼泪? 李欣没有提前进去,就站在他身后看叶轩逗狗。二婶等的有点急了,就打算再去催一下,匆匆的出了门就看到蹲在地上玩狗的叶轩和旁边看着哥俩傻笑的李欣。 看到二婶出来,李欣很有礼貌的问了声:“阿姨。” “哎呦。”二婶咧嘴笑着走过来,摸了摸李欣的脑袋,说了句,“真是个好孩子。”然后把叶轩从地上拉起来,说:“狗身上多脏啊,赶紧去洗个手吃饭,看狗身上的虱子钻你身上晚上不吃了你。” “怎么会。”叶轩嘿嘿笑着挠挠头,在二婶家的井边接了点水又洗了手,才进屋往厅堂走,村子里一般都是在厅堂吃饭的。 二婶家的厅堂比叶轩家的小了很多,房子也是土坯房,地面是砖头铺的,布局却差不多,中间依然是供桌,两边是沙发和电视。 木沙发坐的时间长了屁股疼,这也是叶轩不喜欢在厅堂待着的原因,小时候看电视不会有什么感觉,现在不喜欢看电视了就出了这毛病。 二婶的饭一向很简单,本地村里人办喜事、丧事以及家里来客人都是臊子面招呼。叶轩已经好久没吃过臊子面了,满满一大碗就着蒜瓣嘻嘻哈哈的一阵子就下肚了。李欣吃的比较文雅,叶轩大碗见底的时候她的一小碗还剩多半碗。 二婶见叶轩吃的爽快,就笑得更开心了,放下筷子拍了拍叶轩的后背说:“慢点慢点,你这吃饭不嚼的臭毛病啥时候才能好啊,这可对胃不好。” “快一年没吃过臊子面了,舒服。”叶轩吃完了就往沙发上一靠,婶婶端起叶轩的碗给他下面,被叶轩赶忙阻止了,再要吃一碗独自就撑爆了。婶婶也就不再坚持,拿起筷子吃饭。 “婶子,虎哥儿国庆来不来啊?”叶轩看着二婶,虎哥儿就是二婶的儿子叶虎,是叶轩堂哥,比叶轩大两岁,在陇西县城里读高三,不过没跟叶轩一个学校,他学习好上了一中。 “来啊,虎子昨晚就打电话啦,说是今天不来就明天来,看这样子今天是来不了了,明天肯定要来的,听说还要带个对象回来。”说起这事儿二婶就高兴,在农村是不管你早不早恋的,他们眼里高三的已经是大孩子了,能带个对象回来是好事。 李欣但是没觉得惊奇,因为他并不知道叶轩堂哥才上高中,大学生带对象回家是很正常的事儿。要让她知道叶虎才上高三的话估计会惊的饭都吃不下去。 “那感情好啊,虎哥儿也大了,早点把事儿定下来也挺好。”叶轩是打心眼里为他高兴,他跟虎哥关系挺好,叶虎是唯一一个不把他当孤儿看的,小学一起上学的时候他也经常护着他,有人欺负他总有叶虎站出来替他出头。 二婶笑着指了指叶轩的眉心,然后看着李欣说:“你小子不也挺能耐的吗?你可别跟我说这姑娘跟你就是朋友的话,谁家的姑娘好端端的会跟着你来这穷山沟子?你老实说,你俩是不是在处对象?” 听到二婶的话,李欣脸刷一下就红了,低下头默默吃饭,臊的她恨不得把头杵碗里头去。 叶轩干笑着摸摸脑门,说:“婶子你真误会了,我是叫欣可怜,就认了她当妹妹,她挺可怜的,家里也穷,都快没钱上学了,我虽然说不上很富,但是俩人上学的钱还是拿的出手的,就把她接过来一起吃住了。” 对二婶他没什么好隐瞒的,说起来二婶对他跟亲儿子也没什么区别,好吃的他跟叶虎一人一半,好玩的也是很叶虎一块儿玩的。 听了叶轩的解释,二婶居然露出了失望的神色,她是挺中意李欣的,她就喜欢这种文静的女孩子,见叶轩把她认成了妹子就怜惜的看了李欣一眼,然后没好气的对他说:“你啊,不知道把握机会,这么好的女孩子你错过了以后有你后悔的。” 叶轩只能尴尬的摸着脑袋说是。又谝了会村子里今年发生的事儿,什么二大爷家的猪一窝生了二十个崽,村头三叔家的驴子跑了,追上的时候居然在附近发现了罐铜钱的话,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一直聊到九点半二婶要去刷碗的时候叶轩才跟她道了别,出了门跟旺财亲昵了会儿,然后拍拍它的脑门就当是告别了。 深夜黑漆漆的已经看不到路了,叶轩打着手电,李欣紧紧的抱着他的胳膊不敢去看周围,周围全是杂草,看上去怪可怕的,叶轩童心大起,突然推了下李欣又一把拉回来。 “啊!”李欣吓了一跳,惊魂未定的拍着胸膛,缓过来之后对着叶轩胳膊一顿锤,在叶轩看来这撒娇的意味更为接近。 “我觉得二婶说的有道理啊。”叶轩意味深长的看了李欣一眼,然后坏笑着搂住她的腰,“要不咱俩早点把事儿办了,免得你以后反悔。” “哼,你还想使坏。”李欣伸出手在放在叶轩腰间,狠狠拧了一把,疼的叶轩呲牙咧嘴的大呼:“女侠饶命!” 2.32 叶虎跟他媳妇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天已经大亮了,叶轩是被敲门的声音吵醒的,李欣还睡得安稳。叶轩就给她拉了拉被子,自己穿衣服下床,出去开门。 门一开叶轩就乐了,是叶虎,后边还跟着个十六七的姑娘,平平无奇的五官,长的一般,不过看起来挺文静。 “哥,来这么早啊,昨晚还跟二婶念叨你呢,这位想必就是嫂子吧,挺好挺好。”叶轩高兴跟叶虎寒暄,跟他旁边的女的招招手就算是打过招呼了,边说话边拉着他往屋子里走。 叶虎挺高大的人,身高看上去应该在一米八五以上了,长的棱角分明,不像叶轩清秀的跟个娘们似的。他看上去也很高兴,说:“你小子这懒病还没治好呢?这都几点了还不起,这可不行,你这身子骨本来就弱,好好锻炼身体才是。” “我是什么性子你也清楚,我这样就挺好的。”叶轩打着哈哈带他们去了厅堂,安排他们坐下之后就去厨房找着了一年没用过的小电磁炉,再把茶罐茶杯洗了下,就带去厅堂招呼客人。 “哥你明年也就毕业了,学业挺繁重的吧?”叶轩边收拾煮茶边问叶虎。他这个哥哥长的憨愣憨愣的,智商却一点也不低,也肯下苦功,成绩也一直不错,估摸着能考个好点的大学。 叶虎看着叶轩摆弄差距,漫不经心的说:“还好吧,今年也感觉挺累的,这高三就不是人上的,心力交瘁啊,还要跟你嫂子谈对象,咱这村子就这点好,家里人不管谈对象的,看看人家,高中谈对象都是偷着谈的,哪有咱这样带回家的?”叶虎一番话说的旁边的姑娘面红耳赤,饶是再大胆,也架不住俩男的放开了议论。 “话说嫂子是干嘛的呀?她家里人同意吗?”这是叶轩比较关心的个问题,叶家村的人思想是挺古板的,不代表别的地方都跟这一样,现在的人都没办法理解早恋,尤其是发生关系的那种。叶轩也不太支持,因为这个年纪正是发育的年纪,过早接触男女之事对身体有影响,这也就是他执意要等李欣成年了再跟她确立关系的原因。 听到叶轩的问话,叶虎低头叹了口气说:“王澜家里经济情况不太好,起初也不同意,后来知道我是一中的尖子生之后就同意了,她家里穷点,比较势利眼,对她的要求是找男朋友要么有出息,要么有钱。” 叶虎说完这话的时候王澜目光有些暗淡,显然她对她家里人有很大的意见。 “那倒也挺可怜。”叶轩点点头,放好茶罐,坐在凳子上看着叶虎,“这么说你们不是一个学校的?” “不是,他是三中的。”叶虎对这倒是没什么好隐瞒的,他觉得他有能力就好了,至于女朋友有没有本事他不在乎,更不会在意别人的眼光。 叶轩点点头,叶虎的性子他也了解,是个很钟重情重义的人,也就不再这话题上纠结,就把转移到了别处,说:“哥,以前的时候我觉得咱们这地儿虽然偏僻,但是这两年经济发展挺快,我以为已经没有可怜人了,我上了高中才知道我错了,你敢信我的朋友有好几个是孤儿和家里供不起上学的?” 叶虎惊愕的看着叶轩,他不知道叶轩这学期经历了怎样的改变,现在看起来他很开朗,以前那种阴蛰的表情现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明朗,他为他的变化很欣慰,也对他的经历很好奇,就问:“你这话,怎么说?” “我这学期在学校认识了好多人,有几个没有念书,是社会上的混子,因为一些事情认识了,了解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跟我差不多,以前都过的不如意,甚至还不如我,我这一个多月算是把以前同病相怜的人都认全了。”叶轩静静的说出了这番话。 叶虎笑了笑,说:“对你来说这未尝不是件好事,以前的时候你小子天天哭丧着脸,可不像现在这么好看,你这段日子变化挺大,要不是长相没怎么变,你这性子我还真认不出来。” “哈哈。”叶轩只能干笑,叶虎说的没错,以前的他确实心理有些扭曲,在学校除了几个狐朋狗友,就再没有什么关系好的同学了,兄弟什么的想都不敢想,但是自从上高中认识刘子豪起,他就开始接触别人,到后来跟丁泽、史哲豪当了拜把子兄弟,然后认识李欣,可以说这学期他身边最重要的人都认全了。 正在两人无话可说,将要面临尴尬的境地的时候李欣穿着睡衣打着哈欠进来了,边揉眼睛边说:“哥,我先洗脸,你帮我打点水。” 等放下手完全看清面前的景象后呆在原地,叶虎目瞪口呆的看了看李欣,又转过头看了眼叶轩,问:“这是?弟妹吗?” “这是李欣,我认的妹妹。”叶轩站起来,手搭在李欣肩膀上,说“这是我哥叶虎,你看看你,怎么穿着睡衣就出来了?像什么样子?” 推着李欣出了厅堂,在她脸上狠狠啃了下这才帮她打洗脸水,心想着,这让老子丢脸了,得教训一下。然后就回了厅堂,看着叶虎那贱兮兮的表情就知道今天这顿质疑是跑不掉了。 叶虎果然一点不信叶轩的鬼话,对他竖起大拇指说:“不错呀兄弟,挺有本事,弟妹挺漂亮,就是不知道性子咋样。” “哥,你别瞎想,真的是兄妹,她是孤儿,比我还可怜,我见着她的时候她连饭都吃不起了,这才认她当妹妹的,我这个人你也是清楚,没那么多心思。”叶轩见茶罐里的茶开了,就端起来一人倒了点。 王澜跟叶虎附耳说了句话就出去了,不用想都知道是去找李欣了,女孩子在一起有共同语言,就像俩男生与男生之间永远比男生和女生之间有的聊是一样的。 叶轩就和叶虎聊着天喝茶,女生大都不喜欢喝茶,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叶轩觉得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是伴随着各样的水的,比如酒桌上,比如茶桌上,这些时候讲的话才更真实更有深意。 清醒的人说的话大多都是勾心斗角的话,只有在特殊的情形下或是醉酒的情况下才能说出掏心窝子的话,也最能表现人性真实的一面。 当李欣和王澜有说有笑的进来的时候,叶轩跟叶虎的茶也喝的差不多了,二婶也开始在下边喊着吃饭了。 不知不觉已经快中午了,时间过得挺快。 叶轩是不喜欢在饭桌上说话的,但是李欣好像跟王澜成了好朋友,说说笑笑很开心。 吃完饭之后叶轩跟叶虎就带着两姑娘去转悠了,说是消食,实际上就是去受罪的,村子里的路不那么好走,走两步就到沟里了,村子周围都是林子,叶轩是觉得山里没什么好玩的,也不知道李欣跟王澜乐此不疲是什么原因。 天黑回来的时候叶轩累的像死狗,叶虎还好,只有两个姑娘嘻嘻哈哈的说没玩够,叶轩很想放假这几天每天都带她们出去转一圈,转上几天估计就没那么兴奋了。 六七点的村子才像那么回事,去地里的人都回家了,路上都是挑着扁担,赶着驴子的行人,偶尔也会有拖拉机在路上跑,那都是家里种了药材的在拉药材,平常种麦子这些作物的人这时候已经开始种新麦了。 婶婶早就已经把饭做好在家等着了,今晚吃完后倒不是跟李欣回去的,叶轩开始有点厌烦王澜了,两个姑娘要一起睡,就把叶虎赶出来了,把李欣留下了。 两个男人黑着脸往叶轩家走,真不知道两个女人睡在一起哪有跟男的睡一块儿舒服。 国庆节七天假,每天过的都差不多,转眼就过去了六年,也是该回学校的时候了。 来的时候是两个人,走的时候是跟叶虎他们一起走的,去陇西的车上人比来的时候多了好多,一路上说说笑笑很快就到了。 陇西又下雨了,这些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天天阴沉沉的,在村子里的时候还好一点,除了空气潮湿比较冷之外没啥的,但是陇西却一直在毛雨。 下车后就跟叶虎分开了,叶轩拉着李欣的手打了辆车,直接回了家。 李欣看起来还是在这更习惯点,进了屋随手开了了电视就懒懒的躺在沙发上,等着叶轩伺候。无奈的扶着脑门,也不知道在家养这么个祖宗是好是坏,就在厨房冰箱里拿了点零食饮料过来放在李欣面前的茶几上。 手机响起来,叶轩掏出来一看,是刘子豪,几天不见也不知道这家伙怎样了,话说前几天他记着跟刘子豪李欣来的还有个女孩,起初没看清楚以为是徐倩茹,后来听李欣说是个陌生女孩,跟刘子豪一起的,难道这小子谈对象了? “喂,子豪,咋了?”边伺候李欣,边接起了电话。 “这会儿有事吗?几天不见了,出来聚聚。哥几个都在。” “行,一会儿就出来。” 2.33 生活中的阴暗面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出了门到巷子口的时候,刘子豪已经在等着了,这小子看起来最近混得不错,穿得西装革履,人模人样。旁边还有个姑娘挽着他的胳膊,应该就是那天跟刘子豪和李欣去找他的那个姑娘了。 张浩然站在一边,看起来倒像是亮晃晃的电灯泡。他似乎也压力挺大的,看到叶轩出来赶忙迎上去说:“轩哥,你挺快哈。” 叶轩看得出来他的窘迫,就点点头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刘子豪跟前,先看了眼刘子豪,再看了眼身边的姑娘,说:“不错呀,这现在才有气质嘛,女朋友也挺漂亮。” 当然最后这句是客套话,这女的看上去应该才十六七的样子,却已经是浓妆艳抹、穿着暴露,十月份的天气也不知道露着肩冷不冷。叶轩是不喜欢这种妖艳的女生,总觉得这样的女孩子好像不乖。 “呵呵呵,她叫刘海燕。”刘子豪笑得不太自然,显然是知道叶轩不喜欢这种女的,不过他也不打算换,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嘛。 叶轩心里虽然有疑问,但放着刘海燕的面还不好问出来,就朝着刘海燕点点头说:“海燕嫂子好。” 刘海燕也不说话,就微笑着点头回应。旁边的刘子豪开口问叶轩:“我们几个商量着要去KTV,你觉得咋样?” “KTV?咱这人有点少了吧。”叶轩有些诧异,说实话他还没怎么去过这种娱乐场所,唯一一次是在初中一帮子狐朋狗友的怂恿下去了次迪厅,他不太喜欢那种场景,很乱,很吵。 刘子豪露出看白痴的眼神,对他说:“我们要个小点的包间不就行了吗?行了行了别啰嗦了,快走吧。”说着就拉起叶轩往马路上走。 “哎,你不是说哥几个都在吗?怎么只有你和张浩然?”叶轩边走边问,他还觉得奇怪呢,听刘子豪的意思,他好像把所有兄弟都叫上了。 刘子豪白了他一眼说:“还不是你开的那个什么铺子,自打你们放假前打了那一架之后,你那黑店的名声也传出去了,天天有人找他们唬人,忙的要死,能把浩然叫出来已经很不错了。” 叶轩哑然,没想到云门跟凤尾阁打一架还有这样的好处,那云门可就赚大发了,只要不被查,这可是笔稳赚不赔的买卖,云门的资金问题也能缓缓了,就是可怜了那帮弟兄,估计也够忙乎的了。对于私吞问题他是一点都不担忧的,这都是交给张浩然负责的,对张浩然的为人他还是听放心的。 叶轩到了KTV才知道原来KTV跟迪厅是有很大差别的,居然有包厢,这就长见识了。不过想来也是,不去包厢总不能一人一个话筒唱都堆在一起自己的歌吧那得乱成啥样啊。这边刚来一句“朋友一生一起走”,那边紧接着“一走就是几万里”,那才就乱套了。 这家沐歌KTV也是丁海的产业,估计这种地方也不太平,刘子豪选自家厂子就是怕出事儿吧。 前台看起来跟刘子豪挺熟的,寒暄了一会儿,然后就付了钱,实际上刘子豪跟这家经理挺熟的,但是经理不在的时候收银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免单,如果免错了那就得拿他工资抵上了,他工资不高,可不敢这么干。 坐在包厢里,几人也不点歌,随便放了几首就那么唱着,自己钻一块儿聊天,他们来这种场子主要就是喝酒聊天的,唱不唱歌没关系。唯一想唱的估计也就刘海燕了吧,拿起话筒就试着唱,还别说,唱的还挺好听。 酒上来了,花生米上来了,然后叶轩跟刘子豪就开始唠嗑,张浩然陪他俩喝酒,在一旁听他们聊天,刘海燕就唱歌。 其实叶轩有很多问题想问刘子豪的,毕竟他跟了丁海之后的事情叶轩都不知道,只是不知道从哪儿问起,想了想就问:“子豪,你跟了丁海之后在干嘛?混的咋样,看你这样应该挺好,做兄弟的就怕你吃亏。” 刘海燕也听到了叶轩的问话,从她那鼻孔朝天的表情就能看出刘子豪混的应该不错。 “这事儿还得拖你的福啊,要不是你跟海哥的弟弟熟,我也没这机会,我这人吧做事认真,话也少,不该问的从不多嘴,海哥也很赏识,前一阵子把洪峰镇的场子都给我了,手底下现在也管着几十个兄弟,在洪峰也是能说得上话的人了,以前那帮欺负我的现在见了我都叫刘哥。”刘子豪说的很激动,估计是嗓子干了,就喝了口水继续说,“咱俩自那之后见面次数不多,你也没问过,我也就没说,说实话,能走到今天这一步,哥哥我最感激的人就是你。” 这就好,刘子豪没有被权力冲昏了头脑,本心还在,叶轩就摆摆手说:“你不用感谢我,咱是兄弟,该做的都要做,你要是想感激,就去谢谢丁泽吧,顺便找个机会给他哥说说,让他回去跟他哥一起住,现在成天穷的要死,很多时候吃饭都在我那儿蹭。” “哈哈,我以为这种不要脸的人就我一个,没想到海哥他弟也是这样,这小子对我胃口。”刘子豪说的很豪爽,叶轩却在心里鄙视,把不要脸当成本事的估计也就你了。 刘海燕听着两人的谈话暗暗有些心惊,说实话她从一开始是很看轻叶轩的,以为他就是个长的好看点的差学生而已,除了打架没什么特别的本事,但是现在听两人的谈话,似乎刘子豪有今天的地位跟叶轩脱不了干系,就重新在心里将叶轩摆在了很高的位置。 这只是刘海燕自己的想法,叶轩现在混的确实不如刘子豪,人家是实实在在的黑社会,叶轩除了云门和学校的一帮子兄弟,最大的倚仗就是丁泽了。 坐在包厢里有很多话不方便问,就起身拍了拍刘子豪的肩膀,说:“走,去厕所抽根烟。” 刘子豪刚想说抽烟在这抽就行了,抬头却看到了叶轩的眼神,就把到嘴边的话吞了回去,知道他有问题,就站起来说:“也好,正好上个厕所。” 两人就出了包厢去厕所,目的却不是上厕所,叶轩掏出烟一人一根点上,靠在厕所门口的墙上问刘子豪:“你那对象怎么回事?我看着不像个坏孩子,别耽搁了自己。” 刘子豪叹了口气,他就猜到叶轩会问这个问题,就抽了口烟说:“她确实是进社会挺早的,小学都没毕业,没什么文化,但是是真的挺可怜,她以前是我看的一家酒吧的公主,知道公主是啥意思吧?就是三陪、**,后来我接手了那家酒吧,她就被送来伺候我,我才知道她是被骗进来的,她比较聪明,没有反抗,其他几个反抗的都被灌了毒品,你知道毒品那东西有多可怕吗?我见过那帮女的,人不人鬼不鬼,没了那些东西软塌塌的感觉活不成了。她早就不是处女了,陪我睡了一晚上,我见她可怜就留在了身边做女朋友,酒吧里的其他人其实对这件事有意见的,但是碍于我的身份也就没人乱嚼舌根,她很感激我,我觉得我可以信任他,叶子,你知道吗,我这一个月把所有电视上演的黑社会场景都经历了个遍,以前以为那是假的,现在才知道那玩意是真的,咱这小县城啥都有啊!” 叶轩张了张嘴,这还是他第一次见刘子豪说这么多话,就拍拍他的肩膀说:“你自己把握就好,我也就是担心你,作为兄弟我还是得给你些忠告,毒品这东西我们也在电视上见识过不少了,你千万不要接触,在你的这些场子里最好也不要出现这些东西,太危险了,我们都是中国人,不能为了赚钱就拿这些东西残害同胞。” “叶子,这你就太小看我刘子豪了,我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对害人的事还做不出来,我接受洪峰镇场子得知这件事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清查了所有接触过毒品交易的,全清理了,这些人就是社会的渣滓,本以为做了这事儿海哥会怪罪我,倒是没想到海哥默许了,想来他也是看不起这种东西。”刘子豪笑着抽烟了最后一口烟,掐灭了烟蒂丢进垃圾桶。 叶轩这才放下心来,他最怕的就是刘子豪接触那种东西,他甚至想好如果他身边的人接触了毒品他会毫不犹豫的送到派出所,那东西太可怕的,每次看到电视上那些吸毒的人失魂落魄的样子就打心眼里的可怜他们。 他们这个小县城的大混子大多数都是看不起毒品的,这应该就是丁海默许刘子豪清理吸毒贩毒人员的原因,他们也见识过这东西的危害,也看不起拿这种东西控制人的手段。 本地的毒品供应商目前很少有人知道,估计那些大势力知道些,就是保持着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毕竟鱼死网破对谁都不好。 叶轩是见过警察抓捕吸毒者的场景的,那人的毒品藏在烟盒里,被便衣民警当场抓获,脸按在地上拷手铐的那个场景叶轩这辈子都忘不掉。 2.34 可怜的王阳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回到包厢的时候张浩然在对着墙发呆,刘海燕那些话筒旁若无人的在唱歌。 “来来来,我们打牌,喝酒。”刘子豪拍拍手,就大步过去拿起桌子上的扑克牌拆开,把地上的一箱啤酒也拆开,取出几瓶放在桌面上。 叶轩关上门,手插在兜里抠了抠鼻尖,然后走过去坐在了张浩然旁边。 刘子豪跟叶轩出去了有一会儿,张浩然一个人坐着无聊,都快睡着了。他知道叶轩有话要问刘子豪,就没有跟出去。听到可以打牌喝酒了,他顿时来了兴致,搓了搓脸颊清醒清醒,就等着刘子豪发牌。 四个人喝酒玩梦幻有点太快,征求了下所有人的意见就决定玩炸金花,叶轩觉得都一样,对他来说没什么差别,他玩牌从来都玩的很烂。 牌玩的烂,酒量又不好的在这种唱歌是最吃亏的,叶轩显然就是这种人,他跟奇妙的两样都占全了。 刘子豪发了牌,张浩然立马就笑了,又立马恢复平静,装出一副差牌的样子,刘海燕不动声色的看了眼自己的牌就扣了起来,刘子豪看都不看就在那嚷嚷:“快点的,说话。” 张浩然笑着竖起了两根手指,说:“两个。” 叶轩看了眼牌,完犊子了,这他娘真是开门红啊,一把红色的牌,就是两张红桃里夹一张方片算怎么回事?还有这牌怎么就能这么坑爹呢?二三五,没办法只能把牌丢掉,说声“过”,就端起酒杯喝了一个。 到了刘海燕这就比较保守了,笑了笑说:“看一个。” 刘子豪永远那么自大,拍着桌子嚷嚷:“你们这帮子怂货,老子蒙三个,来浩然咱俩对开了,输了咱也不管规矩,谁输谁喝六个,就这一瓶顶了。” 这话说的就太狂了,张浩然在酒场上也不是个软蛋,听到这话也忍不了,立马凑过去跟刘子豪对了牌,果然蒙的打不过看的,刘子豪一拍脑袋,丢下牌,端起桌子上的就就开始吹。很快就一瓶下肚,打了个酒嗝。 张浩然得意的看向刘海燕,谁知她居然说了句:“加一个。” 这就有脾气了,张浩然豪气干云的挥手说:“我也加一个!” “再加一个。”刘海燕似笑非笑的看着张浩然说。 叶轩全是看出来了,这刘海燕才是玩牌最溜的,不管多大的牌都叫一个,有底气了就往上加,牌小了就喝一个。 张浩然也发现不对劲了就摊摊手:“起开吧。” 果然不出所料,这把张浩然小了,不过还好,也就喝两个。 玩牌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等一箱酒差不多要完的时候已经是八点多了。 桌子上摆着两瓶酒,也是最后两瓶,留给叶轩跟张浩然的。 张浩然一下输了六个,就算了一瓶,叶轩是前边欠了好几个,这瓶算是罚给他的,端起酒瓶跟张浩然碰了下,然后就一口气喝干了,胃里一阵翻滚,却顾不了那么多,强行拉住了还要去要一箱的刘子豪。 好不容易把刘子豪劝住了,他又有东西要冲出嗓子眼了,就赶紧出了包厢往厕所跑,钻进厕所吐了个天昏地暗。 从厕所出来的时候看到一个男的摇摇晃晃的钻进了他们的包厢,叶轩皱了皱眉头,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觉得那个背影很熟悉,就是一时想不起是谁,洗了手之后匆匆回了包厢。 进了屋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那男的居然要调戏刘海燕,这还了得?刘子豪抬脚就踹在了他的裆部,顺手抄起酒瓶子就往头上招呼。 喝多了酒的人容易上头,叶轩冲过去飞起一脚将那人踹出去撞在沙发上,张浩然立马又捞起酒瓶子就是一顿打。 刘海燕蹲在刘子豪生后表情惶恐,叶轩走过去揪起那人的头发看清脸之后笑了,真实冤家路窄啊,就叫了他一声:“王阳?” 王阳被揍的有点懵逼,酒却醒了不少,听到有人喊自己名字,就抬起头看他,当看清楚叶轩的脸之后怒骂:“云门的狗杂种,居然敢打老子。” “去你妈的!”叶轩提着王阳的领口就在脸上招呼了几拳,也不知道这小子当初建立凤尾阁的情商跑哪儿去了,难道看不清眼前的形势吗? 或许是听到了响声,隔壁的几个人跑出来,找到了这个包间,看到地上的王阳和坐在他身上殴打的叶轩后立马红了眼,冲进来就要打。 刘子豪跟张浩然当然也不是善茬子,把刘海燕推到里边,随手捞起酒瓶子就跟那几人打了起来,叶轩又重重的在王阳脸上招呼了一拳,然后也拿起个酒瓶子加入了混战。 刘海燕吓得大叫,或许是她的叫声太大,沐歌看场子的人来了,几个黑衣服的进来后把扭打在一起的几人拉开,其中一人看清刘子豪后一拍脑门,问了声:“刘哥,你怎么在这?” “你妹儿的,我怎么不能在这,我陪我兄弟喝酒。”刘子豪怒气未消,指了指地上躺着的王阳说,“这小子敢在自家场子调戏你嫂子,你看着办吧,还有这几个杂碎居然也敢闹事。” 那几个一时冲动跑进来替王阳找场子的小伙立马傻眼了,听着意思怎么好像跟他们打架的人跟这家KTV的人认识?什么叫自家场子?难道他是混黑道的? 这就呆住了,他们都是一帮子学生,也就跟着王阳屁股后边吓唬人,碰到真的黑社会那就只能跪地上求饶了。但是他们没有那样做,不是他们骨头硬,是大脑里已经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干啥了。 王阳几人被沐歌的人带走了,大堂经理来了,听说刘子豪被人打了专门跑过来问候的,因为这事儿,这次的消费就给刘子豪免单了,花的钱全退回来了。刘子豪也不矫情,既然人家要退,他不推脱,三百块也是钱,顺手就装进了兜里。 几个人被这个小插曲影响的也没了兴致,就离开乱七八糟的包房往外走,王阳几人怕是要惨了,除了这事儿,估计包厢里打破的杯子,打坏的电视都算在他头上了,如果叶轩猜的不错的话,应该连他们几个这次的消费都算在王阳头上了。 从沐歌出来后就跟刘子豪分开了,他还要去见丁海。刘海燕倒是没跟着去,刘子豪居然让他先带到自己家,他回来了去接人。 叶轩也没话可说,这也是刘子豪信任他,但是他家能睡人的卧室就一个,刘海燕去了之后他睡哪?睡沙发?总不能让刘海燕睡沙发吧,那刘子豪能杀了自己。 打了辆车往回走,张浩然在玉店就下车了,车上只剩下叶轩跟刘海燕,两人一人看着一边的窗户无话可说,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好在玉店离他住的那条巷子就十几分钟的车程,一会儿就到了,下车付了钱,就带着刘海燕往巷子里走。 这时候已经快九点了,巷子里黑乎乎的,但是天上挂着半个月亮,弯弯的,不是特别亮,但是能就这月光看到路,也不是叶轩不像打手电,是他的手机不给力,早就没电了,现在这智能手机好用是好用,功能也多,就是存不住电,以前的老功能机一个礼拜不充电都不会关机,现在的手机一天不充电都不行。 刘海燕往叶轩身边靠了靠,或许是因为女孩子都怕黑吧,叶轩没觉得有什么,倒是刘海燕自己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从兜里掏出钥匙打开门,听到声儿的李欣立马站起来跑出来指着叶轩就要骂他,但是看到他身后的刘海燕后又生生的把到嘴边的话憋了回去。 叶轩怕她误会,就指着刘海燕解释说:“这是子豪对象刘海燕,今晚子豪有事,他在咱家住一晚。” 谁知李欣白了他一眼,然后看起来很刘海燕很熟悉的打招呼,让叶轩有些摸不着头脑,等她俩都进去了叶轩才想起放假前陪着李欣、刘子豪找他的女生就是这个,不由得苦笑着摇摇头,进屋之后又被李欣呼来唤去当下人使唤,没办法,天生就是这命,谁叫自己命不好摊上这么个“妹妹”呢? 去厨房帮两个女的取了零食和饮料,让他做饭是不可能的了,李欣估计已经吃过了,他跟刘海燕喝了一肚子酒,现在还有点撑,他觉得这时候吃点零食中和下最好不过。 他是在为自己的懒惰找借口,李欣却也不为难他,她今晚特意将叶轩呼来唤去都是演给刘海燕看的,这大概是每个女人的通病,用使唤男的方法确立自己在家里的主导地位。 叶轩一屁股坐在李欣身边,在她屁股上拧了一把,当时对她使唤自己的代价,李欣呲着牙白了他一眼,就继续和刘海燕聊天,女人和女人果然有共同语言,温柔贤淑的李欣这会儿什么八卦都有,平日里最喜欢的叶轩倒是被她抛在了一边。 直到十点多要睡觉的时候李欣才对叶轩说:“今晚我跟燕姐姐睡,你睡沙发。” 叶轩叹了口气,等她们进去后很自觉的躺在沙发上,嘴里还念叨一句:“现在的男人没地位啊……” 2.35 隐藏的土豪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凤尾阁并入云门的消息传到了洪中每个势力头目的耳中,所有人沸腾了。 凤尾阁老大王阳带着一部分人投奔风雷堂了,剩下的大部分并入了云门,剩余跟其他势力有联系的加入了其他势力。云门因为这帮人的加入,实力突飞猛进,从一个新建立的小团伙一跃成了洪中第五的势力,而张浩然他们管理的铺子也在这个礼拜上交了第一笔收益供云门应急,总共一千二,七天时间挣这么多已经是不容易了,当然也不光是接单挣得,还有小卖店的收益。丁泽也从不知谁制定的洪中战力TOP榜进了前十。 叶轩手里拿着洪中的巅峰战力排行榜,觉得这玩意纯粹是用来搞笑的,学校排第二的东邦老大李树虽然脑子好使,但是打架怂的一匹,这种人在这张号称最权威正版的战力榜上居然都能排到第三?叶轩有些好笑,这样儿的丁泽怕是能一个打三个吧?而丁泽的排名却仅仅是在第七,最奇怪的是这张榜单的榜首居然不是萧旭,而是一个从没听过的名字:林田亮。 制定这张榜单的人显然是了解那天的火并的场景的,因为这张榜单上除了丁泽,还出现了云门另一个人的名字,洪中战力排行榜第十位的,赫然正是刘彪! 叶轩微微皱眉,按理说那天跟凤尾阁打架的具体只有自己人和凤尾阁的人知道,按理说丁泽跟刘彪坚持到最后的事,应该也只有这两个势力的人知道,而现在制作这个榜单的人明显也知道,最奇怪的是,他居然能清楚刘彪的名字。 王阳这帮子没有传出什么消息,就那样夹着尾巴进了风雷堂,跟云门打架的具体只字未提,谁提跟谁急眼,所以这显然不是他们说的。那这么了解那场战斗的,估计除了云门的人,就是钻着空子进了其他势力的人了。 史哲豪早就做好了云门人数的划分和统计,这次凤尾阁来的人一共有四十人,加上云门原先的四十人,人数瞬间暴涨一倍,而原先的分堂而治的管理方法也开始生效。 云门全部的八十人被划分到了不同的堂,也开始由堂主直接管辖,除了史哲豪的白虎堂和叶轩的朱雀堂只划分了十个人,其他各堂都划分了二十人。叶轩没觉得给自己分的人少了,这也是出于对人数的绝对利用,执法机构和财政机构是不需要太多人的,况且现在自己还管理着张浩然他们这帮外头给云门挣钱的。 云门新的方案出台了,是几个领头的商量决定的,五个堂的人由堂主直接管辖,堂主是各堂最高权力人,大小事务一应交给堂主处理,不得越级,堂主可以制定堂规,以及设置下属小组。堂类的事情堂主处理不了的就由全部话事人商量决定。 至于出战,如果没有重大意义的,交给青龙堂决断就好,青龙堂处理不了的就要经过领头人的商议决定,有七成人同意就可以调动云门全部人数。 除此之外,还设立了云门赚钱部门经济组,附属于朱雀堂,组长由张浩然担任,成员就是叶轩、张浩然看铺子的那帮子兄弟。 普通成员每人每月能从云门的总收益中得到百分之零点五的分红,领导层和经济组能拿到百分之一,起初所有人对此不屑一顾,但是打听到云门这一个礼拜的总收益后就傻眼了。 照这样下去,云门只要攒够了钱,再加上丁泽和叶轩的投资,不需要多长时间就能开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店,按照黑社会的发展方向,自然是以娱乐场所为主,想必以丁泽的关系,弄一张营业执照不是什么难事。 丁泽被丁海接回去了,刘子豪的话起到了作用,当天说清楚了丁泽现在的处境就要强制性把他带到家里住了,巩昌是陇西最繁华的地带,也是丁海豪宅的所在地。 通过刘子豪的嘴,丁海现在也知道了自己的弟弟在洪中混的风生水起,还建了个势力的事情,他不打算去管,他就是走这条路过来的,所以对这个没那么排斥,但是也不打算帮,能走多远看他自己的本事,他也想看看自己这个叛逆的弟弟是不是比自己能力还强。 丁泽其实不喜欢在家住的最大原因就是家里离学校太远了,打车都得半个多小时,他是个时间观念特别强的人,有这多出来的二十分钟他干点啥不好? 估计也是刘子豪那个破锣嘴说的,丁海知道他弟弟在学校认了两个拜把子兄弟之后就要见见这两个弟弟,照他的意思就是丁泽的弟弟就是我弟弟,不见一面招待招待怎么成? 叶轩要哭了,长这么大还没见过什么大人物呢,丁海可是这片有名的大混子,心狠手辣就是他的代名词。而且他也很清楚,这哪是见面那么简单呐,这分明就是想替丁泽把把关,看他这俩兄弟值不值得深交。 来接他们的车很豪华,宝马,也不知道啥型号,看起来倒是挺值钱的。车上的仨人表情各异,丁泽耷拉着脑袋明显是不想回去,史哲豪居然很兴奋,看起来他这个小狐狸挺期待和这个大老虎见面,只有叶轩忧心忡忡,他还是有些担心被丁海这只老虎给吃的骨头都不剩。 丁海家居然不在城区,在巩昌与洪峰交界处的郊区,想来也是,富贵人家都看不上城里喧嚣的地方,非要自己花钱在郊区盖房子,也不怕进什么脏东西,不过这种地儿应该是挺安静的。 车停在了看起来挺豪华,实际上更豪华的别墅门口,早有个老头在门口等着,下了车之后做了个请的手势就在前边带路,这地儿客厅是真他娘的大,这还是叶轩第一次进这么大的别墅,一个客厅的占地面积就能抵得上他住的那整个小院子。 老头请他们入座后就离开了,临走的时候留下句:“少爷和几位小友稍坐,家主在跟田少爷商量事情,马上就来。” 叶轩算是把电视里的场景建了个遍,这他娘就是电视里那种管家吧,一直以为这种人就是骗人的,说古豪门有管家他信,说现在的大户也有这种人起初他是不相信的,现在看来是自己见识短了。 还有这客厅的风格,明显就是香港电影里那些土豪大亨才有的建筑风格,宽大的螺旋式楼梯直通二楼,站在客厅里就能看到二楼的房间分布,走廊后边是一扇扇的门,叶轩大概数了下,差不多有十来间,也就是说,丁泽家光是住的地方就要十几间房,只能说奢侈! 这套房的价格保守估计都在百万以上吧?这是穷人的思想,对叶轩和史哲豪来说是在没法估计豪宅的价格,对他们来说百万元已经是巨款了,不然叶轩在他们心里也算不上个富翁。 史哲豪更是失态,围着沙发转了圈,眯着眼看了眼整个客厅的布局,感叹道:“老大,你家他娘是抢银行的呀?就这一套房子得多少钱呐?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房子,以前在电视上见过,如果不是今天身临其境,我实在想不出我这辈子有没有机会来这种地方,老大,看你平时挺节俭的,没想到你才是隐藏的土豪啊。” 叶轩深有同感的点点头。 丁泽斜着眼对两个乡巴佬说:“瞅瞅你俩那样,不是文化人就不要咬文嚼字,听起来怪别扭,还身临其境,感觉很我家是桃花源似的。” 三人在客厅感叹丁泽家奢华的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在老管家的陪同下从楼梯上往下走,叶轩大老远就看见了,这应该就是丁海了。 出奇的,丁海没有想象中那么凶神恶煞,是个瘦瘦高高的男的,穿着修身的西服,手插在裤兜里。长的挺帅,头发长长的向两边铺开,很有韩国偶像的味道,就是金丝边的眼镜有些不搭。 叶轩看了眼不远处的丁海,又看了看旁边的丁泽,暗自在心里诽谤:这小子多半是长歪了! “两位初次光临寒舍,招待不周,怠慢了二位,见谅见谅。”丁海很有礼貌的躬身致歉,这温文尔雅的样子叶轩怎么滴都没办法跟社会大哥联系到一块,在叶轩心里社会上的大哥都应该是那种光着头,恨不得连脑门上都纹上纹身的。 叶轩跟跟史哲豪赶忙站起来,脑袋点的跟小鸡啄米似的说:“不碍事,不碍事。” 丁海在两人对面一坐,从老管家手里接过红酒,去了包装,拔下木塞子,倒进老管家早就准备好的高脚杯里,然后每人面前推了一杯,自己端起一杯。 这大概就是未语先喝了吧,叶轩跟史哲豪也学的有模有样,端起酒杯学着丁海的样子慢慢摇晃,丁海端着酒杯的手往前拱了拱就当是敬过酒了,然后送到自己嘴边抿了一口。 “听说两位跟我弟弟拜了把子,那就是一家人了,以后多来家里坐坐,熟悉熟悉。”丁海放下酒杯笑眯眯的盯着叶轩和史哲豪说,“我这弟弟顽劣,在学校的时候还希望两位能够多照顾着他点。” 2.36 局势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从丁泽家的豪宅出来的时候叶轩汗如雨下,这丁海看着斯斯文文,说话也像个文化人,就是每句话都有实打实的意义。 叶轩应付的很吃力,史哲豪却是无所谓,在他的脑瓜子里就是单纯的一次会面,至于特殊的意义就是见识到了丁泽家的豪华。 拒绝了丁海家司机的好意,叶轩跟史哲豪打车回去了。 叶轩到家的时候李欣还是跟以往一样在看电视,刘海燕也在一旁,叶轩不明白刘子豪说好的今天早上来接她的怎么还不来?人家不来接他也不好问,只是这沙发还要睡到什么时候? 叹了口气,去厨房取了点吃的,坐在李欣旁边看起了电视,出奇的,李欣在看新闻,国家领导人的脸庞赫然映在屏幕上,底下写着两行字,政府将推行“打黑除恶”的政策。 叶轩微微皱起了眉头,这对他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云门才刚刚起步,想要完全洗脱黑社会性质还得很长时间,看来自己不得不加快步伐了,政府的政策下来最起码得两三年,到时候让云门彻底洗白就好,云门不涉及毒品交易,应该很容易洗白,如果实在不行,就得考虑退出了,他不可能因为顾及面子就把自己处在风尖浪口上。 听了会儿新闻叶轩就没了耐性,跑到卫生间靠墙站着,掏出跟烟送到嘴里,点着深吸一口。 最近这些年国家对黑社会的打击越来越严重了,尤其是这种偏远的地带,从最初的无力触及,到后来的清理整顿,再到马上要实行的打黑除恶,一步比一步更深刻,叶轩不难想到未来几年国内的黑势力会存在几个,甚至有可能清理干净,不留手脚,让他们这种打算靠这条路起家的人受尽阻挠。 叶轩突然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无力感,内地属于黑社会的时代早已经过去了,现在大城市基本上很少有混混了吧,都在靠头脑吃饭,也只有他们这种偏僻的地方才隐藏着这么多的隐患。 从丁海家的家业就能看出来现在形势有多严峻,黑社会的奢侈程度已经远远超过了经商致富的富豪以及政府官员,这可不是个好兆头,国家文件一下来,优先打击的,肯定是他们这种家大业大的地头蛇。 叶轩却有些庆幸了,只要云门这种隐藏在学校的小势力不被国家看上眼就好,到时候自己可以钻空子偷偷进行内部整顿。只是他不知道,未来三年,国家把政策改成了“扫黑除恶”,全面撒网,任他隐藏的再深,也难逃一劫,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对于自己怎样叶轩但是没觉得有什么,但是对于李欣他还是非常在意的,只要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要殃及李欣就好,他不能拖李欣下水。 每次发呆总觉得时间过得很快,叶轩接连抽了几支烟,最后一根烟的烟蒂丢在地上踩灭,出来的时候李欣和刘海燕已经去睡觉了。 叶轩灭了灯,也躺在沙发上,对着黑漆漆的天花板发呆。 第二天到学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认了下给自己新分配的几个小弟。朱雀堂把握着整个云门的经济命脉,因此所有人都是原先就在云门的人,至于凤尾阁后来的,大部分被分在了青龙堂和玄武堂。 炮灰和搞宣传的没那么讲究,青龙堂倒是要展示云门的整体实力,忠诚度怎样无所谓,战斗力都是差不多的。 至于玄武堂只要是能说话的就行了,这种校园势力的宣传没有销售行业那么麻烦,知名度高了来的人自然就多了,与其将其说成是宣传部门,倒不如说是云门的备用战斗力。 洪中新建的厕所很高大上,就是有些浪费水,西北地区虽然不像非洲那样长年不见水,但是诺大的卫生间不间歇的冲水还是很浪费的,哗啦啦的水声听着心烦,说话声音小了都听不清楚。 叶轩抽着烟,周围围着十来个人,旁边站着史哲豪。史哲豪就是在教室闷得慌,单纯跑来抽烟的,叶轩不一样,他周围站着的这些都是朱雀堂的人。 有些叶轩认识,有些不认识。说实话,现在云门已经算是很大了,等这个月收入下来,他打算第一件事就做制服,价钱低的,好不好看无所谓,最起码以后打群架的时候能认出来,现在的云门,他至少有过半的人不认识。 这帮人里边有个人叶轩很熟悉。何旭东,同一个班的,也是在叶轩他们之后第一批加入云门的人。开学的时候表现的很乖巧,本以为是个乖孩子,结果都是装的,没几天就露出了马脚,前几天在厕所打架刚被叫过家长。 对这帮人没什么好说的,就给他们讲了下未来收入大概的走向以及朱雀堂现状,除了他们这帮子,还有在外头的张浩然等人。 “别看我们在学校的人少,但是加上外边的,咱是云门中最强最富的。”这是叶轩对他们说的话。本来这帮人对把自己分到个算账的部门还不乐意,这是娘们干的事儿,让我们一帮子大老爷们干这个合适吗?听了叶轩的话之后就不这么说了,他说的没错,这确实是能影响到云门未来走向的歌部门。 以后云门的性质是黑是白全看朱雀堂做什么生意,如果说光干打手生意和地下娱乐场所,那就是彻头彻尾的黑社会。如果考虑走正规渠道,用脑子赚钱做生意,开超市宾馆之类的店,那也只能是生意人团伙。 课间操的时间正好能给这帮子讲讲其中的利害,上课铃声响起的时候也是该回教室的时候了。 跟凤尾阁一战之后出奇的所有大势力都很安静,叶轩知道,这只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片刻安宁,用不了多久,这些大点的势力就会展开对云门的疯狂打压,尤其是风雷堂。 按照以往的惯例,其他势力最终都是要臣服于风雷堂的,表面上看起来是一个又一个分裂的组织,实际上这帮人都是穿一条裤子的,早就跟风雷堂达成了利益共识,所以当这些势力强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都会派人向风雷堂示好,而云门却没有这么做,不是不想做,而是云门的领导人都不知道还有这回事。 现在整个洪中最头疼的恐怕就是萧旭了,本想着云门就是个小势力,自己只需要隔岸观火,看他们和其他势力打的两败俱伤的时候自己再站出来劝架,坐收渔利。但是没想到跟云门交手的两个势力接连被云门吞并,最奇怪的是云门居然跟东关那个神秘的老大似乎达成了合作关系,也不知道云门那帮子是怎么联系到东关老大的,毕竟连他目前都不知道东关老大是谁,只知道他有个叫陈天的代言人。 萧旭甚至怀疑这个帮派就是外部的一些大混子安排在洪中的,未知的才最麻烦,这样的组织萧旭在没搞清楚之前不像惹,也不敢惹,万一真的像他猜测的那就麻烦了,他萧家虽说在这块确实是数一数二的,但是在他们头上还站着个沙家,而且其他隐藏的势力也不少,跟这些人作对虽然自家赢面不小,但最后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他不可能因为学校里的小打小闹赌上家族的命运,家里的话事人也不会同意他这么做。 萧旭想的很多,如果让叶轩知道了,肯定会笑掉大牙,陈天只不过是利用了这些人多疑的性格,没想到居然真能让这些人心生顾虑,果然是站的越高的人想的越多。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谁都能想到,一旦东关的底细被人查清楚,陈天暴露了身份,那迎接他们的其他势力暴风骤雨般的打击,对内部人心的稳定也是一种挑战,不知道那帮人一直信以为真无所不能、强大无比的老大只是一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会作何感想? 这都是东关的事儿,至于云门,丁泽以后做何打算叶轩不清楚,他只知道不管怎样,他都以保全自己作为第一要务,人总是自私的,叶轩不是圣人,如果丁泽想走丁海的老路,一辈子混黑社会的话他会毫不犹豫的跟这些人撇清关系。 叶轩对丁泽的抉择一直是抱有很大的信心的,他是个聪明人,相信在目前的形势下,他会看清自己要走的路,只希望丁海也能明白。 叶轩对丁海还是有些好感的,这个人不是那种穷凶极恶之徒,就希望他能果断点斩断跟黑势力的直接利益联系,相信就他现在的产业,光是哪几家娱乐场所都够他一辈子的吃喝了,只要他不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就好,只是看他的表现应该是个聪明人,相信这点决断还是有的。 都说最懂法律的是犯法的人,这话用在聪明人身上合适,但是用在被猪油蒙蔽了双眼,打算伴着铜臭过一生的人来说就是句废话。 政府一旦决定了要整顿国内的形势,就会毫不犹豫的出利剑打击,一旦文案下来,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对这些黑势力进行打击,而对地区跑在最前面的这些大混子将是迎头痛击,也将是最致命的。 假条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不好意思朋友们,今天课有点多,更书的事得缓缓,休息一天。。。《盛夏知华年》假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2.37 藏在心底的魔鬼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云门走向了迅速崛起的道路,这让学校的很多大势力眼红,风雷堂也在临近放假的时候采取行动了。 还有一个月就要期末考试,其他人在准备应付考试的时候萧旭也开始着手对付云门的事儿,他们采取的方法是分批骚扰,逐个击破。不得不说他是个聪明人,这样的方法在这时候无疑是最合时宜的,能在消耗最少的情况下拿下云门。 云门这几天彻底炸锅了,先后是吴刚和史哲豪被人偷袭住了院,然后紧接着刘彪也遭殃了,这样下去云门的主要成员就要一一被送进去了,丁泽气的砸桌子,叶轩倒是很冷静,他知道萧旭会很快行动,但是他没想到报复来的这么快。 本来他已经做好准备了,但是当他看到堵在李欣和徐倩茹面前那个熟悉的背影时,他还是没能抑制住自己的怒火。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冲过去的,等他反应过来得时候他的拳头已经实实的落在王阳脸上了。 身后有两只强有力的手拉开了双目血红的叶轩,他知道自己这事儿做的冲动了,但是已经晚了。他看到了王阳狡黠的目光,叶轩从没有想到,这个看着瘦弱的人心思这么歹毒,他也看到了李欣焦急的表情。 拉开叶轩的是学校的门卫,他被带去批评教育了,这事儿也通知了他的班主任,班主任给的处罚很简单,回家休整十天,好了再来学校。 叶轩出来的时候看到了眼角斥着泪花的李欣,她一看见叶轩出来就冲进他怀里捶他的胸膛,带着哭腔的说:“你怎么动不动就打架啊,你就不会想想后果啊?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你是不是想急死我?” “放心吧,哥没事儿,就是放了十天假。”叶轩摸着李欣的脑袋说。他确实太冲动了,这些天被乱七八糟的事情想的心绪紊乱,看到这些人居然敢拿李欣做文章,一时间怒火被冲昏了头脑。 徐倩茹看着相拥的兄妹俩若有所思,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回到家之后还是跟往常一样写作业、吃饭、睡觉。看着李欣睡下之后叶轩出了门,蹲在地上看着天空发了好一会儿呆,点上根烟,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今天王阳的动作他是实打实的看在眼里,他的咸猪手放在了不该放的位置,李欣在叶轩眼里是不容亵渎的,俗话说得好:祸不及家人,他跟王阳这事儿没完,既然他们盯上了,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叶轩最担心的事儿还是发生了。 叶轩其实想的有些多了,王阳之所以针对他跟风雷堂没有太大的关系,主要是为那天叶轩跟刘子豪揍了他的事儿耿耿于怀,他是个小肚鸡肠的人,睚眦必报,对于得罪他的人他能惦记一辈子,有机会一定会报复他一笔,这个性格像极了正在跟丁海打交道的某个人。 此后,李欣还是像往常一样上学放学,叶轩每天都会去校门口接她,他们表现的越来越不像兄妹,徐倩茹就是再傻也看出不对劲了,直到这时起她才从李欣口中得知了这件事情。 徐倩茹很伤心,她其实对叶轩是有想法的,她很羡慕李欣那种有人疼爱的生活,她也曾幻想过叶轩能像疼爱李欣一样抚摸着她的脑袋说些关心她的话,她很嫉妒李欣,得知了事情的真相之后她甚至开始打心底的憎恶李欣,直到某一天,王阳找上了他。 李欣又出事了,叶轩快被王阳逼疯了,接到王阳电话的时候他像疯狗一样的冲着手机咆哮,以最快的速度冲出门,打了辆车就去了王阳说的地点,他知道今天他难逃一劫了,很有可能会像吴刚和史哲豪一样躺在医院喘息,但是他顾不得那么多,李欣在王阳手上。 巷子很深,头顶的路灯忽闪忽闪的,叶轩手插在兜里,紧紧握着藏在手心的弹簧刀,一步步往巷子里走,他在巷子的最深处看到了王阳和他手里的李欣,看起来她除了受了些惊吓并没有出什么意外,叶轩松了口气,王阳到底还是个学生,干不出更加伤天害理的事儿。 叶轩停在了王阳面前不足五米的地方,身后传来了脚步声,他没有回头看,能猜到是谁,王阳要是没有准备不会贸然约他出来,他紧盯着奸笑的王阳,冷冷的说:“放了她,不然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大言不惭,你他娘的还是先顾好自己吧。”王阳疯狂的大笑,他已经看到叶轩身后的人挥起棒子往叶轩背上砸了。 “小心——”李欣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哭喊,想要跑过来,却被王阳一把扯回去。 叶轩感到背上一阵剧痛,他咬咬牙挺住,目光如枭鹰般盯着王阳,他彻底被惹恼了,心里已经决定只要抓住机会就给王阳一个重创。 王阳带来的人下手都不轻,每一棍子都是实实在在的落在叶轩身上的,有好几次他都差点跪在地上,他不敢还手,李欣还在王阳手里。 这场单方面的殴打持续时间并不长,直到叶轩趴在地上翻白眼王阳才让他们停手,李欣已经泣不成声了,王阳放开她,她立马冲过去将叶轩的脑袋抱在怀里。 叶轩已经不成样子了,嘴里鼻孔里往外喷血,艰难的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然后就看到了王阳那张令人恶心的脸。 王阳嘿嘿笑着蹲下来,勾起叶轩的下巴,狞笑着说:“小子,还记得前几天跟刘子豪那个狗日儿的揍我的时候吗?今天算是体会到了吧?滋味如何?” 叶轩居然笑了,王阳并没有看错,他感觉有点不对劲,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感觉大腿根子传来一阵刺痛,只见叶轩手里紧紧握着一把弹簧刀,正插在王阳腿上放血。 王阳发出了野猪般的嚎叫,叶轩翻身压在李欣身上,用自己的后背挡住了接下来暴风骤雨般的打击,李欣看着近在咫尺的脸,眼角再次湿润。 在不远处的巷子口,有个消瘦的身影目睹了这一切,眼泪不争气的开始往下流,她捂着嘴消失在了夜色中。 2.38 大起大落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2.38 少管所并不好待,叶轩盯着黑漆漆的房顶发呆,这样的大起大落让他很不舒服。 王阳没死,刀伤也不是很严重,但是他住院了,原因是赵起放倒他之后又在裆部补了一脚。 叶轩终于知道王阳背后站着的是谁了,王九郎是他哥,这事儿叶轩本来只需要在局子里待三个月就行了,结果硬生生变成了三年,叶轩很后悔,李欣还在外边,虽然进去的时候特意交代过刘子豪,但就是不放心。 夜深了,隔壁的兄弟想必已经睡了吧,习惯性的摸了摸裤兜,发现里边空空的什么都没有。 叹了口气,看了眼窄窄的单人床上薄薄的铺盖,把头发捋到脑后,翻身上了床。 思绪在漫天飞舞,翻来覆去睡不着。他知道,自己的学业生涯很可能已经到头了,云门会发展成怎样已经和他关系不大了,他只希望在他出去后能见到开开心心的李欣。 叶轩慢慢也开始想开了,最后能不能跟李欣在一起已经不重要了,他也有案底了,这次又给王阳赔偿了将近二十万,三年后他能剩下多少他真的不太清楚。 进了这地方,昔日的朋友已经不再那么深刻,爱情还是爱情,却也加上了特殊的味道,叶轩想放声哭,却哭不出来。头上就是屋顶,压的人喘不过气来,厚厚的天蓝色衣服穿着也很不舒服,他不想脱掉,熬着吧,或许很快就过去了。 叶轩眼角含着泪花悄悄睡了过去,明天还得早起,他需要足够的睡眠。 丁泽到底还是没有彻底放开他这个拜把子兄弟,苦苦哀求下丁海终于答应帮叶轩一把,他这个弟弟还没什么事儿这么求过他呢。 叶轩刑期又减回来了,但是他还得过三个月吃大锅饭,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没有手机,没有电子设备,唯一和外界的联系就是一个月一次隔着厚厚玻璃的见面。 李欣瘦了,再见她的时候哭的像个孩子,叶轩隔着屏幕给她擦眼泪,她走的时候只留下一句话:“等你出来我们就结婚。” 叶轩笑了,笑得很苦涩,他曾经听过李欣的想法,他以为他爱李欣胜过她爱他,事实却恰恰相反。李欣每天都在担心叶轩会失足,一去不返,这天终究还是来了,当叶轩义无反顾的用脊背挡下所有伤害的那一刻,她已经彻底沦陷了,她终于知道自己应该追求什么了,她不需要活的有多精彩,跟他平平淡淡的过完一生就好了,拼命上学就是为了打拼未来,未来已经有了,那又何必那么拼命? 三个月时间很快,外头的阳光有些刺眼,老远的就看到眼圈李欣眼圈红红的,咧开嘴笑了笑,牙齿格外的白,三个月的时间愣是把一个白白净净的孩子晒成了大黑脸。 李欣冲了过来,眼角的眼泪还没有流干,久违的拥抱。 叶轩咧着嘴在笑,笑着笑着就留下了眼泪,他死死地抱着怀里的人儿,这一个月他经历了这小半生都没经历过的苦楚,改造改造,改的彻彻底底,他终于能理解为什么那些进过监狱的人不像再进去第二次了,三个月的时间他彻底受够了。 云门不重要了,兄弟不重要了,只要能远离这社会的乌烟瘴气之地,他什么都能不要,他怕了,不想再进去第二次,最好躲得远远的,这种地方一次就够了。 天上阴沉沉的,看起来要下雪。 今天是元旦吧?叶轩眯着眼睛看柔和的阳光。 李欣在前边走,叶轩在后边跟着。这段路很长,两人没有打车,就那样默默的走。 家里的桌子上放着一张纸,纸上是一首诗: 你就像天使, 从我的地狱拨开了束缚枷锁, 解脱我禁锢给了我温柔善良, 无尽彷徨。 你就像天使, 从我的虫茧割开了一道切口, 带着我高飞让我忘记了伤痛, 不曾遗忘。 …… 李欣从身后抱住了叶轩,脸贴在他的后背上,后背很快就湿了一大片。 叶轩转过身,轻轻擦掉了她眼角的泪痕,柔声说:“傻瓜,哭什么,这不是回来了吗?” 回应他的是温热的唇,李欣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动了动,很好看,叶轩眼中满是宠溺,就是单纯的接吻,无关情欲,只是爱情。 雪还是下来了,天地间覆盖了一层白霜,李欣的白净的额头渗出了汗水,两具光溜溜的身体缠绕在一起。 床单上残留着一抹殷红,叶轩轻轻抚摸着李欣长长的头发,他从没想过这一刻来的这么快,有些恍惚更多的是自然,从少管所出来之后他心态变了很多,不再向往轰轰烈烈的人生,企盼平平淡淡的生活。 李欣也退学了,叶轩盯着检测结果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没想到一切来的这么快,李欣怀孕了,一次就怀孕了,仅仅十六岁,叶轩很想让她打掉,但李欣死活不肯,那是她和他的骨肉。 “那就生下来吧,我养。”叶轩妥协了,李欣不可能去学校了,班主任很惋惜,说了很多心里话,却改变不了她的决心,她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 徐倩茹还是一如既往的上学放学,李欣突然辍学了,让她很疑惑,直到某一天看到她挺着大肚子跟叶轩逛街,那已经是三个月以后的事儿了。 叶轩很享受这种生活,期间刘子豪来过一次,叹了口气就聊了些家常,史哲豪、丁泽也来过了,看着李欣的大肚子也没说什么,叶轩跟李欣的关系他们早就知道了,有时候隐瞒许多事情都不一定瞒得住,更何况叶轩从没想过隐瞒什么。 叶轩每天就陪着李欣逛街,买些日常用品,也常转母婴店,给未出生的孩子买些东西,他已经想好了,等孩子出生后他就去打拼,他现在存款也只有六十多万了,或许能过一段时间,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钱总有花完的时候。 他以为他会一直这样安安心心的过下去,但是他从没想过,王阳从没有原谅过他,即便是他赔了钱,又蹲了局子,仇恨的种子还是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请假条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朋友们实在不好意思,这两天迎新,忙的不可开交,抱歉抱歉《盛夏知华年》请假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2.39 赤条条的走 - 盛夏知华年 - 子都QVQ 昏黄的灯光在楼道摇曳,叶轩披头散发的蹲在墙角,中午发生的一幕像放电影似的在他脑海中一遍遍回放,他的在这小半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后悔。 通红的眼眶里已经见不到泪水了,有的只是麻木惆怅,他就知道自己得罪了人会出事,但他还是选择了这条路,那条不该有羁绊的路。如果王九郎在他面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掐着他的脖子问他为什么,然后将他的心掏出来看看到底是红的还是黑的。 李欣的笑脸浮现在他的脑海,一个小时前她还在马路对面冲他傻笑,下一秒却成了回忆。 李欣一如既往的去巷子对面的店里买东西,叶轩在这边等着,她兴奋的挺着大肚子冲他招手,就在她以为马路上没车,向这边走的时候一辆轿车突然加速冲了过来。 “小心!”叶轩喊的撕心裂肺,拼了命的往前冲,然而一切都晚了,李欣的身体被撞飞出去,小轿车扬长而去,在离开的那一瞬间,叶轩看到了副驾驶位的王九郎。 血流了很大的一滩子,叶轩怀里抱着不省人事的李欣仰天哭泣,那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心彻底萎缩了,嗓子眼卡了什么东西,压的他差点喘不过气,他头一次感到人的力量是如此弱小,明明亲眼目睹了全过程,却无力救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救护车来了,拉着他和李欣去了医院,李欣进了急诊室,留下他一个人在门外踱步。 他蹲在地上,回想了自己这些年做的无意义的事,蹲在地上号啕大哭,他没想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跟着那帮子建立什么校园势力,他想不通自己为什么想当混子,明知道这是一条不归路,却走的义无反顾,直到这一刻的失神。 急诊室的门被推开,医生叹了口气,拍了拍叶轩的肩膀,他瞬间失去了力气,这一刻,他失去了所有,亲人没了,生活没了,脑袋里“嗡”的一声,眼前一黑,就那样直挺挺的倒下去了。 李欣的遗体没有下葬,放在了冰棺里保存,叶轩每晚都会靠在旁边跟她说说话,从那时起,他养成了吃安眠药的习惯,每天晚上都会梦到李欣那张笑脸。 叶轩很自责,他总有预感,自己的日子也不多了,他在山上的墓区定了块墓地,是跟史哲豪一起去的,他告诉史哲豪,如果他死了,就把他和李欣葬在一块儿。 史哲豪拍拍他的肩膀,从头至尾都没有说过一句话。 后来他慢慢回到了自己的生活,一年的时间足以将一个人逼疯,也能让一个人回神。他用自己所有的剩下的财产做了慈善。然后找了份工作,每天拼命工作来麻木自己的神经,晚上也只能凭借安眠药才能睡着。 桌子上放着她写给他的那首诗,他会读着诗流着泪回想和她经历的点点滴滴。 她曾在学校的树林子抽烟,样子好傻。 她曾仰视他,认他做哥哥。 她曾隔着玻璃对他说:哥,等你出来我们就结婚吧。 她曾抚摸着她的肚皮说:哥,我怀孕了。 跟史隽斌是通过史哲豪认识的,他俩是老乡,史隽斌是个很幽默风趣的人,第一次邀请他在家里做客,他看到了桌子上的诗,读了一遍,然后笑着对叶轩说:“不错啊,没想到你还是个是个诗人啊。” 他可能从这首诗会想起自己的某段感情了吧,眼底竟有难以掩饰得落寞,或许这个人也刚经历过感情上的挫折吧。 叶轩摇摇头,说:“这不是我写的。” 史隽斌很诧异,显然史哲豪还没有跟他讲过叶轩的经历,他问:“那是?” 叶轩实在不想再回忆,苦笑着说:“一个可以说是朋友的人吧。”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或许也可以说是亲人。” “一定是很重要的人吧?可以带我去见见她吗?” 叶轩心头一动,那种苦涩感又涌上心头,史隽斌是个写书的,或许他真的很想见见志同道合的人吧,但是见不了了。 “哈哈,见不了了,去年的时候出车祸死了。” 史隽斌张大了嘴巴,盯着叶轩半天没说出一句话,好久之后才嘴皮动了动,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戳了你的痛处。” 短暂的沉默,或许是憋在心里太久了,叶轩没忍住开始向他倾诉:“他是我女朋友,我我们很相爱,认识她的时候刚上高中,她在偷着抽烟,差点把自己呛死,他是个孤儿,我认她当了妹妹,后来他搬过来跟我一块儿住了,跟她在一起的日子真的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候,但是我没想到……” 叶轩苦涩笑了笑,嗓子眼像是卡了东西,说不下去了,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史隽斌拍了拍叶轩的肩膀,问他:“那你一定很伤心吧?” “还好吧,我还有工作。” 坐了会儿史隽斌就走了,离开得时候抄走了叶轩桌子上的那首诗。 叶轩靠在沙发上,泪水早已在脸上印上了两道显眼的痕迹。 那之后,以前安眠药的用量已经远远不能催眠自己了,直到某一天,他又加大了用量。他感觉很疲倦,他好像感觉自己马上要解脱了,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这一闭眼,就再也没有醒过来…… 葬礼那天,他从小没怎么见过的爸妈来了,很冷淡,上了柱香就走了。 丁泽、史哲豪他们都来了,刘子豪也带着张浩然一帮兄弟来了。 物是人非,叶轩走了,丁泽生活却更滋润了,丁海脱离了黑社会,成片的黑势力倒下了,丁海成了为数不多逃脱清洗的。 云门早就解散了,学校知道了这些事儿之后对校园风气进行了整顿,开除了大批学生。 史哲豪跟史隽斌讲了叶轩得经历,史隽斌唏嘘不已,他也刚失恋不久,跟他在一块很长时间得对象分手了,他说:“跟叶轩比起来,我的这所谓的情感又算的了什么?” “你永远也想不到,他一年前就把遗嘱交给我了,嘱咐我他下葬的时候把他和李欣葬在一起。” 二卷 终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