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酒后见鬼?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风如狮吼一般咆哮着,穿行于灯红酒绿的街道,阴森恐怖的小巷。 阵阵阴风带着些许刺骨胡乱的拍打在王凯文俊美的脸上,夏日的风这样刮,显得有些瘆人。 王凯文携着疲惫的身躯从热闹非凡的市井至四下无人的深巷始终如行尸走肉般歪歪倒倒的一路拖行。 昏昏沉沉的王凯文在酒精的作用下不知不觉便步入了黑漆漆的街巷中,听闻这条街巷晚上人迹罕至。原因是这儿有恶灵吸人魂魄,不知恶灵这样做究竟是练法还是意欲何为。 自从有了恶灵传说以后,人们给恶灵出没的这条街冠名了一个新的名字——“恶灵街”。 都说喝酒能壮胆,前有古人武松打虎的英雄事迹,后有来者凯文与鬼四目相对的能力。 王凯文是借着酒劲摸着黑才跌跌撞撞的来到了“恶灵街”?其实不然,最重要的是无形之中还有一股神奇的力量推动着他抵达这儿。而究竟是酒还是什么让他壮了胆,他也不明所以…… “恶灵街”这条路他极为熟悉,小时候经常在这里和小伙伴们一起游玩,嬉戏。 现在而今眼目下,这个地方却传闻鬼怪作祟,其行踪神出鬼没,这儿已经有好几个过路人被吓得疯疯癫癫的情况出现。此鬼怪人人敬之、畏之、惧之,故谓之“恶灵”。 如今,这里俨然成了无人敢管、无人敢动、无人问津的“三无”地段。因此这是一条熟悉的路,也是一道令人闻风丧胆的夜路。 今夜,事业、爱情被“双归”的他,带着绝望走到这被称为“恶灵街”的荒地之处。只想要了却自己微不足道的生命,了无生趣的余生。 眯了眯眼,晃了晃脑,王凯文想保持最后一丝理智,便于尽快找到小巷中一个鲜为人知的池塘。 这里只要到了夜晚,都无人敢来。倘若自己一股脑扎进池塘,一定可以成功的结束生命。 再路过一个废弃的小屋,穿过一条隐蔽的林荫小道,从四面环屋的东面夹缝中小心翼翼的前行就可以毫无杂念的跃身死去了。 此时的王凯文虽然神智不清,但是却异常的兴奋。好像是回光返照一般,精气十足,整个身体乃至灵魂也都得到了放松。 虽然路途并不遥远,但是却感觉异常漫长,好似一条蜿蜒曲折的永无尽头的黑暗之路。 王凯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到了传说中出现恶灵吸取魂魄的废弃小屋。 王凯文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忽然,一道强光从眼中一闪即逝。 随着光源侧目,看见小屋正中央闪现了一个小影子。远远望去,那个在黑暗中若影若现的白影,像是孤独的小孩般无助。 再举目望去,能清晰看到影子眉宇间泛着红光,仿佛这鬼影恨不得一口把自己吞掉…… 将死之人,应该是胆大妄为的。可这时的王凯文却禁不住倒吸了一口气,夹杂着一股死亡的气息,凉凉的,很清新。 “谁?”屏住呼吸,鼓足勇气,王凯文挤出一个字。心砰砰直跳,好像它迫不及待的想要看看外面的世界。 惊吓过度,加上本能的求生欲望。王凯文开始后悔早先做出自寻短见的决定,可是为时晚矣,他自己也明白天下没有后悔药吃的道理。 “谁?”空荡荡的小巷回荡着王凯文的喊话,余音缭绕。除此之外,别无它音。 空气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凝固了,空无一人的闹鬼之地越发的恐怖起来。 慌神之际,那白影竟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嗖’的一声出现在王凯文的身前。那速度,与火箭相媲美都不为过,惊魂未定的王凯文发现此刻好巧不巧的竟与鬼影四目相对。 猛的一下,王凯文感觉躯体仿佛被掏空。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吸吮着他的魂魄,他不想就这样魂飞魄散,拼了命的想要挣脱,可事实却不能如偿所愿。王凯文动弹不得,他这时的身体已经由不得自己控制。 “再见!” 自知活命的希望渺茫,王凯文心中道出了最后一声呐喊。 “别了,世界……” 王凯文闭了眼,静静的等待着死亡的降临。 “咦,怎么凉飕飕的?” 突然袭来的阴风让王凯文不禁打了一个冷颤。 “我靠,不带这么玩我的!” 抬望眼,鬼脑与自己只是一线之隔。王凯文忍不住爆了粗口,自己都命悬一线了,竟然还被鬼捉弄。命不久矣的身体岂容鬼怪糟践,可别再被强迫当个鬼新郎啥的,死都不得安生。 “等等……我可以说话可以动了?”王凯文瞟了一眼鬼影,脚趾头紧张的抓住地面,伺机逃跑。 王凯文环顾着周围的环境,思考着逃跑路线,却发现鬼影的视线还没有从自己的身上移开,直勾勾的盯的人毛骨悚然。凯文心里寻思着,要怪就怪自己长太帅,都快死了还被鬼惦记。 感觉自己没救了,王凯文不敢再与鬼影对视,紧闭了双眼,任凭鬼影处置。 王凯文的身体不禁颤抖了一下,怎么传来了丝丝凉意?缓慢的睁开了双眼,发现鬼影竟然抱着自己。 这是什么一个情况?被鬼揩油?慢慢地,王凯文的身体愈发的寒冷,心跳还随之加速了,内心不明处好像传出了一股温热。 怎么会这样?好奇怪!王凯文的内心打着无数个惊叹号。 都说好奇害死猫,果不其然。为了知道答案,王凯文不惜把生死置之度外,他胆怯的看着鬼影,咽下了一口口水,双手不停的哆嗦,支支吾吾道:“不好意思,那个……请教一下。” 鬼影正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听到王凯文的声音,不急不慢地望向他的脸。 月光懒懒散散的洒在王凯文的脸上,使得他的容貌被映衬的更加俊美。 白皙水嫩的脸蛋,一双闪着光芒的黑眸,仿佛穿越了前世今生,只为等待见证一个奇迹。两道浓密的长眉,好似足以书写历史的神笔,看似普通却布满神韵。高挺的鼻梁,优雅而不失张扬。红如辰砂的唇,厚薄适中,性感而充满邪气。五官精致而立体,身材如伟岸一般,让人有一种忍不住想要依靠的念想。 王凯文的整个外形,集合了无数俊美于一身,仿佛是从镜子中走出来的一样,他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仙气,以及些许像是强加上去的痞气。 看见鬼影没个反应,王凯文顿了顿,生怕说错话。“美女,冒昧的问一句,之前发生了一些神奇的事情,你能解释解释怎么回事吗?也好让我死个明白不是。” “你在问我吗?”鬼影突然说了话。看着挺吓人的,没想到话悠悠出口,气若幽兰。虽然看不见鬼影的具体容貌,却不难想象身披飘飘长发的她曾经是多么的华容与婀娜。 “因为你不一样。” “具体点行吗?别吊人胃口啊!”都这种时候了,王凯文竟然还有心思聊天,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我在这里守了上千年,早已见惯了人间冷暖,可是依然放不下心中挚爱之人。先前见你脖子上有一抹印记,加之你气度非凡,便想试一试你是不是我所等待的人。”鬼影徐徐道来。 见鬼影谈吐优雅,王凯文突然觉得她好像也变得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了,甚至开始对这鬼怪产生了一丝好奇。毕竟,这是第一次见鬼,而且还是千年女鬼。 “你叫什么名字?那你试出什么来了吗?” 理清了情绪过后,王凯文说话开始变得不客气起来。 第二章:走进鬼的世界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我是李姓人氏,出生于四月。《诗经·小雅·四月》中“四月维夏,六月徂暑。”故取名李维夏,闺名为李妮。” “哦,文化人呀!”王凯文不着调的拍着马屁。 “那你接着给我说说我究竟是不是你要找的人?”王凯文一副恨不得端一根凳子前排坐着听讲的样子,生怕错过了什么,别提模样有多滑稽。 “是又或是不是。”鬼影李维夏缓缓望向夜空中那轮皎洁的月亮,说起话来不卑不亢,不急不躁。 “你们古代人真是!就知道给我打马虎眼,好好说话不行吗?给个准信不行吗?”此时的王凯文酒高人胆大,断然忘却了面对的不是人,而是千年女鬼。 李维夏从容的把视线转向王凯文,空气中仿佛飘荡着一缕清风,携带着阵阵杀气。 当然,这只是王凯文个人的直觉。李维夏怎么会对可能是自己爱人的人痛下杀手呢?更何况她曾经还是个大家闺秀,这样也有失身份。 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一点王凯文掌握的火候恰到好处。发现自己酒醉后的飞扬跋扈,便赶紧收起了嚣张气焰,闭上了嘴。 “这事儿得从千年前说起……” 渐渐的,王凯文的思绪被李维夏的话语带到了千年前。 那是一段发生在公元前两百多年的爱恋。 李维夏生于富贵家庭,从小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知书达理。她虽然没有魔鬼般的身材,沉鱼落雁之貌,但是却充满了知性美,修养与内涵集于一身。 李维夏有一种由内到外散发的独特魅力,即便她的容貌并非倾国倾城,爱慕她的人也不在少数。 缝缝刺绣,写写书法,吟吟诗,作作对,这便是李维夏的日常。 日子平淡且充实,虽然偶有仰慕者出现,但是她都觉得这些人并非她的知音。因此即便她表面是风光无限的,其实内心多多少少却还是空虚的。 吟诗作对,分饰两角,自己与空气对话,这不是寂寞又是什么呢? 天灰蒙蒙的,阳光仿佛调皮的要好一会儿才肯探出头。 按理说今日的李维夏应该如往常一样待在书房里修身养性,或者在庭院里赏赏花,可总有一种不知名的力量在牵引着她出门,仿佛冥冥之中注定了什么事情一样。 夜里睡意还在朦胧时,李维夏就突然有了一种想到雾灵山去拜佛的念头。所以她今儿个起了个早,丫鬟紫月好好的给她梳洗打扮了一番。 几日后便是李维夏的生辰,她顺便也借此行祈祷早日遇上懂自己的人。 由于李维夏想单独出行散心,所以丫鬟紫月不忘给李维夏装了一盒糕点,一些冷食,以及一些生活所需便于携带的用品。 因为今天是寒食节,所以不能吃热食,也不能烧火。关于这个寒食节,它的由来已久。 相传,春秋战国时期,晋国人介子推,有恩于遭难时的晋文公。晋文公当了国君后曾放火烧山,希望逼出带母亲上山隐居的介子推,领取俸禄。哪知介子推宁死不仕,结果被烧死在一棵柳树下。晋文公为此悔恨不已,自那以后,每到放火烧山那日,宫中便禁止生火,以此纪念介子推,“寒食节”便由此得来。 寒食节后,晋文公又定下了祭祀介子推、为其扫墓的“清明节”,清明扫墓又成风俗。后来,由于两个节日相近,清明节也延续了吃冷食,不动烟火的习俗。 李维夏坐着自家的马车,沿途独自欣赏着风景,心中仿佛有一片波澜不惊的汪洋,又隐隐地希望能出现一叶扁舟能够激起那惊涛骇浪。 充满勃勃生机披着绿油油外衣的山川,潺潺的溪水,零星散落的各色花草,李维夏忘情的看着引入眼帘的沿途景象逐渐后退,一天时间已悄然过半。 夜幕降临,维夏在马夫的陪伴下来到了雾灵山山上的庙宇。上客堂坐落于天王殿和大殿之间,李维夏晚上便在这里休息。 马夫阿东把行李放到小姐的房间过后便在寮房住下,便于随时保护李维夏。虽然李维夏想一个人单独散心,虔心拜佛求经,但是老爷夫人也不放心女儿一个人出门在外,于是命马夫阿东伴其左右,护主周全。 距雾灵山直线距离约二十五公里处,有一个“龙穴”,名曰:黑龙潭。此地终日被烟雾笼罩,见不着天日,瞧不见雨露。只有闪电与响雷来临之际,才能感受到一点来自于自然的光明和力量。 秦国的北、西、南三面都没有强敌。秦的西方是广漠的半干旱草原,散布着一些落后的部落,华夏各国称之为"戎"。秦自非子受封之后,一直在与诸戎争斗不止。秦人的著名首领秦仲甚至为戎所杀。 义渠,是中华民族极古老的一支古代民族,是西方羌戎民族的一个分支,义渠国先后同强秦经历了400余年的反复军事较量。 公元前271年,宣太后杀义渠王于甘泉宫,接着发兵攻打义渠,义渠国亡,领土并入秦国。可让秦国万万没想到的是义渠国狼子野心,早早的就安排好了人马前往秦国地界寻找隐蔽山林安札露营。 至此,黑龙潭上已经居住着许多义渠国余党,这些义渠“占山为王”,且为祸四方,打家劫舍无所不干。黑龙潭上的义渠一日不除便不能心安,是秦王朝的隐患,朝廷一直在等待机会永绝后患。 多年来,苦于不熟悉黑龙潭的地形,朝廷一直不敢轻举妄动。直到有一天四大战王之一白起的义子带着黑龙潭地形图前来觐见,秦王才下定了攻打黑龙潭的决心。 觐见之人名为赵寒,这是白起当初取得名字。 记得白起当初征战归来在街上碰到了一个毫不起眼的被欺负的痛哭流涕的乞丐,这个乞丐被打的浑身是伤,手里却还紧紧的抓着一个馒头。这一顽强的毅力引起了白起的注意。 当然,白起并没有引发丝毫的怜悯之心,只是好奇这个小乞丐到底经历了什么,还有就是他有没有潜力为自己所用。 要知道在一个经历了各种苦难,满心绝望的人身上只要给出一点温暖,这个人说不定就会誓死追随自己。 白起下了战马走到小乞丐面前,这个时候打小乞丐的人已经走光了。 “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几岁了?”白起蹲下身来,看着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小乞丐,乞丐的手里始终还握着沾满泥灰的馒头。 “我没有名字,我只知道父亲好像姓赵,也没有家,我五岁了,我的妹妹还等着我的馒头,我要去找我妹妹……”小乞丐用手艰难的扶着地,想要站起来,奈何伤势太重却怎么也站不起来。 “把他抬上去”白起指着战马对着身旁的两名士兵喊道,不含任何感情。士兵立马过来把小乞丐抬到了马上,等候白起的吩咐。 “你妹妹在哪里?我带你去找她” “我妹妹在东郊的一处小亭子里,我妹妹染了风寒,她饿了,她想吃馒头。都怪我不好,偷了一个馒头还被人抓住打了一顿,没能快些给妹妹把馒头送去,是我没照顾好妹妹,我对不起死去的爹娘。” 小乞丐抽泣着,不由得想到了还在冷风中等着自己的妹妹以及在战乱中为了保护自己和妹妹而死去的爹娘。 终于,小乞丐被带进了一个破败不堪的小亭子里,这里看起来连挡风避雨都困难。 “妹妹,我回来了,你看看这是什么?我给你带馒头回来了!”小乞丐含着泪笑着说道,却不料妹妹根本没有回答他。 白起走向前去,两指放在女孩儿的鼻前探了探,看了看四肢屈曲,冰冷苍白的尸体,又看了看小乞丐。 “她死了,你就跟着我吧,我收你为义子,从今往后,你就叫赵寒。”白起希望小乞丐以后无论面对各种人事物都如严冬一样冷面如霜,自此以后不再受人欺凌,不再忍受冷眼,只听命于自己。 “不,不……!她不会死,我妹妹不会死,她还好好地,只是睡着了!”赵寒嘶吼着,捏紧了拳头,仿佛把所剩的气力全都释放了出来,喊完不久便昏了过去。 自那以后赵寒明面上便以普通士兵的身份生活在了白府,私底下还是白起的义子,白起也对他教授了很多独门的功夫,希望赵寒以后能成为自己的一大助力。 第三章:围剿行动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王贲是秦国四大战王之一王翦之子,此次奉秦王之命与同为战王之一的白起义子赵寒合作对黑龙潭的义渠进行围剿。 因为黑龙潭常年雾气蒙蒙,少受阳光的照射,所以这个地方很难高产粮草。 王贲的军队此行虽然带了很多军饷来,但是还是要速战速决为妙。如若在这里生活将面临的不仅仅是粮食难以种植的问题,还有物资不易储存的问题。 山路崎岖坎坷,搬运困难,林间昏暗潮湿,粮草不易储蓄。 无论是义渠还是王贲的军队想长久居住此地,粮食需求量充足与否都将是他们面临的首要问题。 此次作战士兵们主要听命于王贲,王贲为主,赵寒为辅。 秦王为了避免日后战王及各功臣后代势力一家独大,便从子孙辈开始瓦解他们。无论作战任务艰难与否,都会派正副将军,相互合作,相互制约。 王贲带着军队在黑龙潭下扎营,插上黑色军旗,搭好简易帐篷,带着赵寒和精英士兵进入营帐内商量作战计划。 计划准备派优良士兵趁着月色伪装自己前往黑龙潭山上实地勘察地形,并详细记录山上义渠的大致人数,窝点几何,巡防规律。待到前线士兵们带回情报后连夜乘虚而入,打义渠党羽个措手不及。 作战计划商讨完毕过后王贲回到了自己的营帐,一切准备就绪,随时准备前往黑龙潭山上大杀四方。 秦军从商鞅变法鼓励军功制后便变得更加骁勇善战,商鞅规定秦国士兵只要暂获敌人“甲士”(敌军军官)就可以获得一级爵位“公士”,田一顷,宅一处,仆人一个,斩杀首级越多,爵位就越高。 士兵为了“升官”都会拼命斩杀敌军,把敌军的头颅带回军营作为升爵的证据。所以这次围剿王贲还是胸有成足的,有了地形图以及精英部队作为底牌,王贲拿下黑龙潭势在必得。 王贲前脚刚走,赵寒就带着自己的亲信来到了自己的营地,这个亲信王二麻也是此次前往黑龙潭打探地形的人员之一。 别看王二麻的名字取得二傻二傻的,他本人可一点也不会被将军的思想麻痹。王二麻很有自己的想法和抱负,虽然王贲有实力和背景,但他总觉得白起各方面隐藏的实力更胜一筹。现在没有机会走近白起,便打算从白起义子赵寒下手,获取赵寒的信任后相信总有机会接近白起的。 “拿着这个信物到此地找一个叫做陈楠的人,他知道该怎么做”赵寒一只手把一块刻有龙图腾的玉牌交到王二麻手中,另一只手拿着一块印有详细地图的兽皮。这块兽皮与赵寒的衣服融为一体,地图在内侧,且有皮毛遮挡,如果不是相枕相依一起宽衣解带的人,根本不可能发现这个秘密。 义渠既然能常居于此,那就说明他们有找到合适的居住地,也有解决温饱问题。 义渠首领陈楠是一个内外不一致的人,外表粗犷,有一种东北大汉的味道,内心却细腻而充满智谋。他的肤色黝黑,身材高而壮,身高足有一米九,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眸,英气勃勃的剑眉加上那一撮小胡子男人味十足。陈楠是从一个小喽啰一步一步爬到首领的位置的,他吃尽了苦头,有勇有谋,手里沾满了鲜血。 义渠几百年前便陆续与秦人通婚,以达到精其法律,通其言语的目的,试图以秦宫为中心由内而外瓦解秦势力。 自商鞅变法后,秦国义渠的眼线越来越多,小到市井的小商小贩,大到宫中太监宫女乃至朝廷命官。 为了打入敌人内部,义渠国勾结了不少朝廷命官,或施以钱币,奇珍异宝,或嫁入女子,各种手段层出不穷。其中咖位最大的非白起莫属,义渠王后代承诺只要白起肯合作,必要时候可以帮助其谋反。 秦国一直以为义渠国已灭,只剩黑龙潭的那些义渠前朝余孽,可事实却是义渠人非但没有灭绝,还遍布各地,甚至连当初的义渠国王也在战乱中逃走。事发之前有亲信提前换上了君王的服饰,随后点燃了火种,而义渠王则换上了平民的衣服在一众护卫的维护下匆忙逃走。 宣太后看到烧焦的尸体便误认为义渠国王已死,义渠国已经灭亡。其实看到的都只是假象,灭掉的从始至终只有土地和牺牲的士兵与民众。 “报!前方来报,有秦人手持玉器前来”义渠士兵慌忙跑到陈楠寝宫通报,不料撞上陈楠与小妾们正在亲热,士兵赶忙转过身准备出去。女人们慌忙遮住自己的玉体,陈楠随意整理了一下衣襟。 “进来吧”陈楠对着门外吼道。黑龙潭上的义渠继承了秦朝商鞅变法之前男女之事的不良传统,父子同室,男女无别,女子们名分概念模糊。 “这是敌军交来的”士兵的手颤抖着摊开手掌,生怕陈楠因为他冲撞了好事而发火。 “这不是敌军是友军,快请” “诺”士兵唯唯诺诺,连连后退出房门。 看着刻有黑色龙图腾的玉器陈楠陷入了沉思:早年秦文公外出打猎时,曾经捕获过一条黑色的龙,而这正是五行之中水德的象征。因此,秦国统治者认为自己是水德,崇尚水,而在五行中水德对应的标志颜色是黑色。 “送来黑色的龙,看来是秦国一国之君要对我们下手了啊”陈楠皱着眉头喃喃自语。 须臾,王二麻笑脸盈盈迎了进来。 “陈将军,久仰久仰”王二麻拱起双手。 “别客气,快请上座”陈楠伸出手臂做出“请”的姿势。 “快上茶点”陈楠对下人吩咐。 “不用了,我把话带到就走”。 “虽然赵将军告诉我把东西带到便可,但是我要告知的是秦军打算连夜攻打上来,至于怎么应对就看陈将军的了” “大恩不言谢”陈楠把王二麻送出山头,赶忙集结自己的部队。 由于平时训练有素,义渠军集结出兵速度之快,半个时辰便掩护在了黑龙潭山下各地。平日里就算是白天,自己的妻儿上山都要走一个小时有余,可见这义渠军的厉害之处。义渠军无恶不作,打家劫舍只是为了埋汰秦君王,顺便当拉兵演练,囤取粮食。 陈楠打了个专属手势,一个令下义渠军便冲向了秦军营地。这突如其来的一击把秦军打的毫无还手之力,没想到秦军围剿却被反围。 王贲冲在战事前方,奋战杀敌。身上多处受伤,鲜血染红了衣服,王贲全然不顾,浑身的刺痛感传来,依然提剑疯狂厮杀。就在快要不敌当前的时候,突然远远冲过来一匹马,马上之人手持弓弩,射杀掉了王贲面前的士兵。 “将军,快上马” 关键时刻还是白起的护卫之一乌寅赶了来。 王贲赶忙上了马,乌寅载着王贲一路策马奔腾,无奈最终还是被追兵赶上。乌寅背上弓弩,拔出铁剑,一把把王贲推下马。 “将军快走” 乌寅头也不回的冲到大敌当中。 留有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王贲明白乌寅的良苦用心。看了一眼前方,拼命地朝另外的方向逃。 也不知过了多久,攀上了许多阶梯,看到几个院落。失血过多使得王贲早已精疲力尽,随意地推开了一扇大门,倒地不起。 第四章:初见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夜深人静,李维夏抬头望向苍穹。今晚星星更加的光亮,点点星光仿佛能照入自己的胸膛,使人心安,不再那么烦闷。 李维夏年芳十之有七,在古代这个年龄早已婚配,更有甚者娃娃都会打酱油,可以漫山遍野的跑了。 虽说李维夏追求者众多,上门提亲的人也不少,可她偏偏不想将就,她想要的是相知相惜的灵魂伴侣。 呆呆的数着星星望着月,这好像有让人安神的力量。望的痴了,竟差点忘却了时间。李维夏苦笑着摇了摇头,一个人漫步到了大殿,准备去诵佛念经。 抬腿刚进门,便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暂时屏住呼吸,皱着眉头四下张望。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门侧后方竟然躺着一个浑身血迹的人,纹丝不动的躺在那里,看起来奄奄一息,随时要驾鹤西去一般。 李维夏睁大了被惊吓到的双眼,俯下身子探了探鼻息。 “还有微弱的气息” 看着身着破破烂烂的霓裳,血肉模糊的身躯,李维夏怜悯之心大起。 李维夏叫来了马夫阿东帮忙把王贲抬进屋。 “小姐,要不抬到我屋吧” 阿东看向王贲又看了看李维夏,脸上浮现为难之色。毕竟男女授受不亲,况且李维夏还待字闺中。 “不用了,没事,反正我也睡不着,照顾照顾他也没什么” 胳膊拧不过大腿,马夫阿东还得遵从小姐的吩咐。看着李维夏执拗的态度,阿东只好把人抬进了上客堂。 打来热水,阿东便被李维夏劝了出去。靠着床边坐下,李维夏小心翼翼的把烫过热水的毛巾拧干,轻轻的擦拭着伤口和血迹。 李维夏往王贲伤口涂抹上自家带来止血效果奇佳的膏药,裹上纱布,便因操劳过度在不知不觉中沉沉地睡去。 阳光刺得眼睛生痛,王贲缓缓睁开双眼。看到眼前居然多了一个趴在床边的女人,瞬间慌了神。赶忙准备起身,无奈身体的疼痛感传来,王贲吃力的把身体撑起来了一半又倒了下去。 可能是动静太大惊扰了李维夏, 睡眼朦胧的睁开双眼。 “你醒啦?”声音温柔动听,王贲竟一霎时听得痴迷。 “哦……嗯……对……”一代战王之后在此刻居然乱了方寸。 “是你救了我?” “对,昨晚我在大殿发现的你,你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打猎不小心受的伤”军中有规定,机密事件不能随意透露。王贲撒了一个十分撇脚的谎。 虽然李维夏是温室的花朵,家人的掌上明珠,但这不等于是傻。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这么严重的伤,一看就不是野兽所为。千疮百孔,遍体鳞伤,刀刀锋利,倒更像是兵器所伤。既然别人不愿意透露真相那就没必要一直追问下去,大家心照不宣。 “那你以后可要注意了,受了这么严重的伤,我都没想到你醒来的这么快” 练武之人身体素质就是过硬,换成平常人家估计没个十天半个月醒不来。如果治疗不及时,醒不醒得来都还另说呢。 李维夏倒是不拘小节,先自我介绍起来:“我叫李维夏,闺名李妮” “叫我小王就好”王贲因为身份特殊,并不想透露太多。 “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秘密,李维夏也不便多问,她相信她慧眼识人,眼前人并不像是坏人。 为了照顾王贲,李维夏准备在雾灵山上多住些时日。经过几日的悉心照料,王贲的病情飞速好转,已经可以下地走动。 通过这几天的相处,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李维夏给王贲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李维夏正跪在佛前给王贲祈福,希望他早日痊愈。王贲则在一旁老老实实的陪伴着。 忽然阿东一路小跑过来。 “小姐,这是夫人托人送来的生辰礼物,老爷夫人让您早日回家” “好的,知道了”李维夏随意的接过礼品,放到一旁。每年生辰都会收到很多礼物,甚至很多慕名而来的人登门道贺。有的人看上了李维夏这个人,而有的人则是看上了她的家世。 李家虽然不是什么官宦之家,但在当地也是小有名气。 秦国人人皆兵,法律规定到达年龄就得服兵役,在役时间可长达三十多年。秦国为了逼国人弃商从农,也要求商人的下人必须服兵役。毕竟农业发达了,才能成为战事的后备力量,为军队输送充足的粮食,让秦军奋战沙场无后顾之忧。 为了人丁兴旺,李家钻了法律的空子,家族事业半商半农。既可以自给自足,也赚到了钱币。 李家是当地的纳税、缴粮大户。当地官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毕竟各地都是有纳税、上粮任务的,要是没有李家可能每年日子不会过得那么舒坦。 “这个给你” 王贲掏出自己随身携带的玉佩,上面有匠人用特殊工艺打造的王家专有印记。 虎为王,玉佩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白虎,虎头上写着气势如虹的王字。 玉佩是上好的和田玉打造而成,加上这精湛的雕工一看就价值不菲。 李维夏也没有推脱,如果不接反而显得小家子气。知道这是为了报答这几日的照顾,收了玉佩王贲才不会觉得有所亏欠。 “不知道今天是你的生辰,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谢谢”李维夏接过玉佩,报以阳光的微笑。 仿佛冬日里的暖阳,王贲感觉自己的心在一点点融化。如沐春风,豁然开朗。 原来平静是这么的美好,李维夏的笑容太有感染力。王贲想埋藏在心里,成为照亮自己的一道光。每当失落劳累时,这就是让自己勇敢前行的动力。 王贲和李维夏一起散步在绿荫小道,一路说说笑笑。王贲高大英俊的外表下藏着满腹经纶,时而正经时而幽默,李维夏对王贲暗交芳心。学富五车,英俊潇洒,这样的翩翩少年试问哪个姑娘能不被吸引呢? 回到庙宇,王贲与李维夏共进晚餐,大家都意识到分离在即。 吃完晚饭王贲回到了寮房跟阿东住在一起,伤势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不方便在和别人姑娘家住在一起,恐败坏了名声。 躺在床上,王贲思绪万千。本来胜券在握的战事却满盘皆输,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一时半会儿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之所以没有着急下山,就是为了早日揪出幕后主谋。 只有让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在战乱中牺牲了,事情才可能会露出马脚。一不做二不休,王贲干脆将计就计,打算隐姓埋名查出这次事件的幕后黑手。 第五章:伪装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有时候相聚是缘分,分离却是无可奈何也是命中注定。 李维夏在父母的催促下终于准备启程回家,纵使有万般不舍,也只得对王贲挥一挥衣袖,道一声郑重。 在阿东的带领下,李维夏进入了马车。蓦然回首,王贲竟然跟在身后。 “你不回家吗?伤势都已经好了” “我……记不得回家的路了”王贲佯装一副委屈巴巴的可怜模样,仿佛吃定了李维夏会心软一般。 “哎……”李维夏叹了一口气道:“那你上我的马车吧,跟我一起下山了你再看看想不想的起来回家的路” “好”王贲毫不客气的抬腿上了车,心中已然有了初步计划。 车上又天南地北的聊了很多,知道李维夏是当地的大户后,王贲准备打入李府,府上人多也好给自己的身份打掩护。李维夏提及王贲的家世背景时,王贲却打着哈哈,欺骗李维夏说家中只有自己一人了。不然也不会一个人辛辛苦苦上山打猎,受伤了也没有家人找寻。 李维夏对王贲现在是百感交集,没想到才高八斗的王贲身世竟然这么可怜。猜想王贲一个人生活应该很不容易吧,在这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下成长起来还能学识渊博,真的难能可贵。 缘分是创造的,机会是争取的。哪有那么多机缘巧合,天作之合。 眼见铺垫做的差不多了,王贲准备利用他那如城墙倒拐处的脸皮以及三寸不烂之舌伺机入住李府。 眼看着就要到达李府了,李维夏忍不住又开了口:“还没想起来回家的路吗?” “还是没想起来,我想我是真的迷路了。被野兽攻击过后我就一路奔跑逃命,早就迷失了方向。本就少有进城,这是哪座城池更是不知。”看着繁华的街道,热闹的景象,王贲装作很怯弱的样子。 “客官,吃碗面条吧” “卖糖葫芦,卖糖葫芦,不好吃不要钱” “走一走,看一看啊,客官快进来看一看吧” 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听着市井上商人的各种吆喝,看到木签上的明码标价。还别说,王贲都想下来感受一下平民百姓的生活。 王贲可谓是含着金汤匙出生,身为战王之子,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不平凡。 从小学习六艺,琴棋书画不在话下,诗词歌赋信手拈来,骑马射箭,带兵打仗无所不能。还未成年就学习作战知识,征战连连。说实话老百姓的平淡生活王贲他还真没有体验过,一时间竟然有一种神往。 看着王贲望向外面一脸新奇万分,面带憧憬的模样,李维夏对王贲打造的苦难身世信以为真。 “要不你让我在你府上做活吧,我身强体健,做什么都可以”王贲深邃的眼眸里充满了真诚,李维夏不忍心拒绝。 “嗯,行吧。我跟爹娘通报一声,让你当我府上的护卫吧”李维夏稍加思索,还是答应了王贲的请求。 推开偌大的木门,跟着阿东和李维夏跨入李府,引入眼帘的景象让王贲大吃一惊。 大气磅礴的大理石铺满了广阔的大地,一眼望去,有山有水,房子坐落有致,庭院植被葱葱郁郁、规规矩矩。 沿着上好的大理石走了一段路,一路上随处可见忙碌的奴仆,都恭敬的给李维夏打着招呼。 踏上石阶,石阶两侧是汉白玉做成的石柱,石柱上雕刻着栩栩如生的狮子群,其狮各异:站着的,奔跑的,趴着的,捕食的,打架的,喂食的……好不热闹,雕工一流,叹为观止。 欣赏着沿途的假山溪水,走过彩色画廊,到了李维夏父母居住的庭院。大致望去,金色琉璃瓦下的房屋上金光闪闪。楠木金丝浮现,阳光下显得格外耀眼,空气中还弥漫着一股淡雅幽香。 看得王贲啧啧称奇,不禁感慨:果然富得流油啊,不愧是当地的“土皇帝”。 “你在外面等候一下,我进去见一下爹娘” “行,你去吧” 李维夏的父母坐在金丝楠木椅上,看起来已经等候多时。 “女儿回来啦”李母和蔼的站起来迎接。 “我回来了。爹爹、娘亲,有件事我需要向你们汇报一下。我带了一个人回来,我已经同意了让他在我们家谋一份差事。” 李母倒是面不改色,依旧和蔼可亲。李维夏父亲却勃然大怒:“哼!就是那个你为了照顾他导致都没有来得及赶回家过生辰的陌生人?” 以往每年都是在父母的陪伴下过生,知道父亲是真的动了怒气。李维夏赶忙上前拉着父亲的衣袖轻轻摇曳,撒起娇来:“好啦,爹爹莫要生气,女儿这不是向你负荆请罪了吗?难不成真的要拿藤条来让爹爹出出气才肯作罢?” 李维夏眼里泛着泪光,看得李父没有办法。 “哎……为父也是担心你的安危啊,希望你明白” 看到父亲态度软了下来,松了口。李维夏俏皮道:“好啦,爹爹最好啦,我就当你答应啦”说完便小碎步跑了出去。 李维夏的父亲李百万甩着衣袖愤愤道:“哎,女大不中留啊,这成何体统嘛?这要是让外人知道带了陌生男人回家这还怎么得了!” “好啦,就别想那么多啦,瞎操心。女儿长大了,她自己知道在做什么。”李母安慰道。 李百万也只敢在李母旁边抱怨抱怨,在李维夏面前生气也是装模作样的。老来得子,李百万简直就是个女儿奴。 王贲在李维夏的安顿下安心的在李府住了下来。 傍晚,王贲走到庭院坐下。举头望明月,思家人思战友。想着为了江山社稷马革裹尸的战友,王贲对着月亮暗暗发誓一定要捉出导致这次黑龙潭围剿事件失败的始作俑者,以慰战友们的在天之灵。 “而今伊始,我不叫王贲,我叫王凯文。我要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生活下去,我要一步步的接近真相,为战死沙场的将士们报仇雪恨。”也不知道王贲从哪里找来了酒水,酒水下肚心中的烦闷并没有缓解,反而更加的清晰,复仇之情无以言表。 第六章:参军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王贲在李府上已经呆了几个月了,他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生活了下去,并且也告诉了李家的人自己叫王凯文。 眼见着已经熟悉了李府的人员,也熟知了周围的地理环境,人文构造。王贲准备暗示李百万让自己从军,以一个商人仆人的身份进入军营。 趁着现在闲暇时,王贲来到了李百万的住所。李百万正坐在院子里品着茶,逗着鸟,好不自在。 “老爷,我听阿东说商人仆人到了年龄也要从军是吗?我之前一直住在山里,对这些不太懂,也没有什么概念。”王贲微微欠身点了一个头说道,来的这几个月王贲已经适应了放低身份。 越王勾践可卧薪尝胆,韩信尝过胯下之辱,成大事者就要不拘小节。 正在专心致志玩鸟的李百万突然听到有人说话,险些没有回过神来。 “啊?啊,对。” 捣鼓着手中的鸟笼,李百万的心中打着如意算盘:之前我怎么就没有想到这一茬呢?这王凯文要是去从军了那是不是就不会缠着我家心肝宝贝了。 “真的是这样吗?那我到了从军年龄岂不是真的要去从军了。我才来李府没几个月,大家对我都照顾有加,我实属放不下这里啊”。王贲假装很不舍的样子,实则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李百万为了避免夜长梦多,当天就安排了人前去秦军给王凯文报名参军。这家伙在李府住着李百万心里很不是滋味,总觉得地位不保。 想想身为一家之主居然会跟一个男人争风吃醋就挺可笑的,李百万生怕王贲把自己捧在手心里的女儿抢了去。 李百万背着女儿把王贲直接安排的明明白白的,命人叫来王贲,想趁早让王贲进到秦军,避免李维夏发现这事儿就为时晚矣。 “凯文啊,你来李府这段时间我李府待你不薄吧?去军营了好好发展,可别忘了这里是你的家,空了常回来看看。” 李百万生意头脑早已成了人精,即便是面对普通人也能睁着眼睛说瞎话。毕竟多个朋友多条路,好听的话总比难听的话好使。 王贲心里也清楚李百万就是说的场面话,都从军了哪来什么空闲时间啊,在九死一生的战场上能活下来就已经是万幸了。 “好,我知道了。感谢李老爷这段时间的收留,无以为报,待到我建立丰功伟绩,封官加爵时定来拜会” 王凯文拱了拱手,发自肺腑的说了一番话。 “行,即刻启程吧” 李百万对着王贲挥了挥手,表面没有浮现一丝波澜。 心里暗骂:终于送走这个王凯文了,女儿又是我一个人的了。 王贲回首摆了摆手,看了看李府的大门,心中五味杂谈,百感交集。 “儿女情长我们来日方长,我肩上有着重担,任重而道远。维夏,有缘再见吧”。 王贲咬了咬牙,不再回头,一路向前奔向附近的秦军处。 前方等待他的是什么完全是个未知数,李维夏是一个好姑娘,分开或许也是好的吧。 来到军营,亲切感扑面而来。王贲感觉这才是自己要的热血生活,自己为战而生。 刚开始王贲不敢太张扬,跟寻常士兵表现的并无两样。 此时的秦国已经灭掉了五国,就剩齐国最后一支独苗了。 这一年军营各部随时都在进行练武比拼,为最后的征战筛选优秀的士兵。 平时表现普通,比武大放光彩才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王贲要的就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王贲一边每天对自己更加严格的进行训练,一边暗中沟通自己的亲信之一乌少强,以便实时掌控政治局势。 王贲了解到父亲已经大致知道了自己的计划,并隐瞒了自己的行踪。 旁人问到只说在僻静处养伤,闲杂人等也概不接见。 就实力而言,秦始皇派王翦和王贲父子去灭掉齐国是最好的选择。 王翦灭掉了赵、楚两国,王贲灭掉了魏、燕两国,他们有绝对的实力,能让秦军伤亡降到最低,灭齐绝不是问题。 可是正因为王翦、王贲父子太过强大,秦始皇才不敢过多的考虑让他们去灭齐国。 王翦、王贲本就是父子,还各个功高盖主,那个势力要是起来了,恐怕会危及秦始皇的地位。 秦始皇既然贵为一国之君,那就说明他不是傻子。这次黑龙潭围剿失败,其中的缘由或多或少秦始皇都是清楚的。 毕竟秦国境内皆为国土,忠心之士更是遍布之广。 之所以假装不知道其中缘由还是因为王翦、王贲父子现在的战绩、威望太高了。 白起的义子赵寒一闹腾反而起到了一点制衡的作用,虽然作用不大,但起码分散了王翦、王贲父子的注意力。 本来秦始皇心里早就打好了小九九,打算把自己的女儿烁阳公主许配给王贲,用女儿用作政治筹码来拉拢人心,换取一份安心。 既然现在有事让王翦、王贲父子忙活,那许配女儿这一事就可以暂且耽搁了。 这一分钟自恋脑上头了,秦始皇打算让人写歌谱曲歌颂赞扬自己,思来想去秦始皇觉得这个人非高渐离莫属。 可偏偏这高渐离不知好歹,好说歹说就是不写,还一心求死。 话说这高渐离年少时跟在赵国做人质的少年秦始皇和同在赵国做人质的燕太子丹还曾是好朋友,只是这秦始皇在灭六国的过程当中是丝毫不顾往日情分的。 燕太子丹在逃回了燕国过后便开始求访壮士,其中荆轲和高渐离就是骨干分子,燕丹准备让他们担负复仇任务。 高渐离送别荆轲还亲自击筑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可惜荆轲最终还是刺杀失败了。 燕国被占领过后,跟荆轲刺杀事件相关人等都处以了死刑。只有高渐离免于了死刑,不过头上还是一样被烙上了“囚”字。 高渐离被封为秦乐府令,贵为九卿。高渐离是带着亡国之恨而活的,对于这些糖衣炮弹并不买账。 第七章:凄美之恋 - 穿梭时空的恶灵 - 蜗牛凡凡 秦始皇热爱音乐,高渐离是现在秦国有名的乐曲人。秦始皇残暴归残暴,终究还是留下了高渐离的命。 烁阳公主受到秦始皇的熏陶,也喜爱音乐。秦始皇让高渐离写歌,高渐离却是绝食求死。 秦始皇正坐在宫殿皇椅上一筹莫展,女儿烁阳公主便送来了及时雨。 无计可施之下同爱音乐的爱女烁阳公主主动提出由他来劝说高渐离活下去,并创作秦颂。 “父皇别急,女儿愿意为父皇排忧解难,就由我去说服高渐离吧。” 此时的秦始皇也是破罐子破摔,死马当活马医了。 在秦始皇眼里人命如蝼蚁,高渐离的死活他并不关心,只是觉得现在需要他写歌来赞颂自己。 现在高渐离是杀又杀不得,人又不听话。既然有人愿意试试说服高渐离,那就试试吧。 “行,那就由你去说服高渐离完成秦颂的创作,希望你不要辜负孤的期望。”说完,秦始皇甩手阔步走下了朝堂。 为了投其所好,烁阳公主下来还恶补了更多的音律知识。知道高渐离对秦宫有恨,还把高渐离带到了自己的烁阳宫。 在烁阳公主日以夜继的真诚陪伴下,高渐离渐渐放弃了寻死的念头。 “你教我弹琴可好?”烁阳公主满眼崇拜的望着高渐离,活脱脱从一位高高在上的公主秒变为小迷妹。 看见求知欲望强烈的烁阳公主,高渐离没有驳了烁阳公主的期待和面子,竟是应允了下来。 烁阳公主身份尊贵,两人隔帘相坐。但这并不影响正常教学,在教学的过程中高渐离用他的琴声打动了烁阳公主萌动的少女之心。 渐渐的,二人有了默契。高渐离抚琴而弹,烁阳公主随琴而歌。 这烁阳公主的歌声也是温婉动听。一曲毕,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琴声入定,烁阳公主忘情的拉开了隔帘,朝高渐离缓缓走去。 这是高渐离第一次近距离看到烁阳公主,顿觉惊为天人。 烁阳公主身着一席洁白的宫纱,妙龄少女婀娜多姿,清艳脱俗,倾国倾城。 肌肤白如雪,看起来吹弹可破,仿佛能掐出水来,这模样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白雪公主。 没想到烁阳公主居然这般漂亮,人皆有爱美之心,忠义之士高渐离也不例外。 “此人只因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高渐离默默赞叹。 两人暗生情愫,情到深处难自制,翻云覆雨似逢春。 激情过后,没想到烁阳公主久治不愈的下肢瘫痪病也好了,站立行走健步如飞。 烁阳公主庆幸遇见高渐离让她感觉如沐春风,脱胎换骨。 高渐离也借助自己的擅长之处给烁阳公主谱了一曲“阳春之曲”,并在烁阳宫修建了乐曲台。 二人在台上奏乐跳舞,自此,诞生了人间高雅的《阳春白雪》曲。 可惜好景不长,爱情就像龙卷风,来得太快,驱散的也快。 很快事情败露,传到了秦始皇的耳中。秦始皇听后勃然大怒,大发雷霆。 烁阳公主是要用作政治筹码嫁给王贲的,怎么能忍受她跟高渐离产生爱情呢。 可恨这时的高渐离还没有写完秦颂,只能忍痛先留着他的性命。 “来人,定高渐离偷看公主之罪。熏瞎他的双眼,让他再也见不到公主。” 是夜,高渐离被秦宫酷刑熏瞎了眼睛。从今往后他再也瞧不见光明,亦看不到他挚爱的烁阳公主了。 宫殿之上,秦始皇脸色难看。 “哼,命公主择日成婚” 一气之下,秦始皇加快了王贲与公主结婚的进程。 王贲也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给整懵了,本来以为打算装死推进计划打入军营内部,结果父亲已经对外宣称自己病重休养。这倒是影响不太大,至少也不会有人想到自己在当普通的士兵。 可现在秦始皇赐婚这一出把王贲给打的措手不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别说是皇命难违。虽然心中有李维夏,但是现在也只得听从命运安排。 再过两日便是王贲与烁阳公主的大喜之日,王贲悄悄驾马前去李府潜入其中看了李维夏。 “她瘦了,愿她一切安好” 王贲看着李维夏落寞的背影默念道,并用手绢写下了一首藏头诗,放置在李维夏的闺房床头处。 愿驰东风赏袅娜, 你携夷愉蓦回眸。 安得驱梦邯郸游, 好似霓虹落行舟。 维伊颦笑伴樽酌, 夏炽冬寒恒如梭。 “愿你安好维夏……” 王贲见完日思夜想的人,放下心中的不舍,骑马回到了自己家中。 再看烁阳公主,一心只有高渐离。高渐离落得那么悲惨的下场,自己却还要嫁给不喜欢的人。 越想越是难过,如果不能跟心爱的人在一起,那就不要苟且而活了吧。 烁阳公主来到“阳春”乐曲台,回忆着与高渐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开始上香向苍天祷告。 “如果有来生,我还和你在一起。跟你在一起我不后悔,我不会把自己交给不爱的人的,我们来生再见。” 祈祷完毕,匆匆见完高渐离最后一面。烁阳公主独自一人跳入了渭河,从此香消玉殒。 烁阳公主死后,高渐离求死之心更甚。 秦始皇无可奈何,只得拿燕国的人命来要挟高渐离。 “你若是求死,那我就屠死这一万多名燕俘为你陪葬,现在这秦颂你不写也得写!” 事情已经到这份上了,不管高渐离的死活,反正这颂歌得先写出来。 为了报答烁阳公主为自己守身如玉,也为了拯救燕国那黎民百姓。高渐离还是违背良心的写出了秦颂。 在秦始皇的登基大典上,高渐离击筑而唱:“四海毕,九州聚,书同文,车同轨,修筑驰,焚书坑儒,万里长城,德兼三皇,功盖五帝,啊……六合之内,皇帝之土,西涉流沙,南尽北户,东有东海,北过大厦,人迹所至,无不臣者,泽及牛马,莫不受德,各安其事,帝号始皇,世世永昌。” 唱完过后,高渐离觉得一身轻松。 “国破山亡人犹在,烁阳公主荆轲等人历历在目,爱人朋友都撒手人寰,离我而去,我这就随你们而去。”高渐离想完毅然决然拿起手中的筑打向秦始皇。 秦始皇眼疾手快的拿起手中的剑毫不犹豫地刺向高渐离,高渐离就这样死于祭坛之上。 一代侠义之士,魂归故土。一世英勇之名,万古流芳。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