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穿越了吗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老婆没有了,可以再娶;孩子没有了,可以再生;亲身父母只有一个,没有了就没有了。所以,别让我们的父母,成为遗憾的记忆;别让我们的儿女,失去父母的宠爱。-------送给那些父母还健在,或有孩子的人们。 我姓罗,叫四夕,你也可以叫我罗罗。 我今年42岁。 都说男人四十一朵花,我却活成了一朵狗尾巴花。 今天是2021年6月6号,一个对别人来说,很平常的日子,对我来说,却是一个特别特殊的日子,因为它是我的生日,也是我明年的忌日。 风,吹拂着我的头发,衣服,将它们猎猎的吹起,却带不走我心中的哀伤和绝望。 看着楼下,小的如同蚂蚁一般的汽车,我心中升起无限的遗憾,还有眷恋:我不想死,却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再活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只有无尽的折磨和痛苦,所以我选择了解脱,痛痛快快的解脱。 我叫罗四夕,出生于一个普普通通的百姓家庭。 我的父亲,是个农民。 我的母亲,也是一个农民。 因为家里穷,所以我读完初中,就没再上学了,而是跑出外面去打工。 我运气好,也运气不好,进了一家大理石厂,一干就是将近三十年。 钱,挣了不少,除去开支,存了将近五六十万。 家里三层的小洋楼,盖起来了,我母亲却倒下了。 病因:以前干农活,起早贪黑,太过劳累了,加上营养跟不上,身体经常透支,所以年纪稍大,就中风,瘫痪了。 我花了不少钱,送到市里,省里的大医院去治过,可惜无用。 就这样养在家里,过了三年多,我母亲去世了。 无独有偶,也或许是苍天无眼,我的父亲,在我母亲去世后没多久,也病倒了,也是中风。 我结婚的晚,将近三十岁才找到老婆。 三十二岁,才生娃,生了一个儿子,叫罗辰。 我因为要上班,所以家里几乎全部由我妻子葛晓霞打理,因为她是家庭主妇,结婚后一直没有上班。 我父亲在病床上,挨了一年多,就去世了。 父母的接连去世,对我的打击很大,让我痛不欲生。有言道: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 吃穿不愁的好日子,才刚刚过上;含饴弄孙的悠闲,才刚刚开始,人却没了?为什么好人不长命?我怒问苍天,苍天不答。 人,倒霉时,真是喝凉水都会塞牙缝。 也许是我悲伤过度,替父亲办完丧事后,总感觉身体很不舒服,于是抽空到了医院里一检查。 接到通知的那一刻,我懵了:肺癌,而且是晚期!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不想吃,不想喝,也不想动,埋头在床上睡了三天三夜。 这三天里,我亲爱的老婆葛晓霞,没有相亲相爱的照顾我,而是带着孩子回了娘家。 等我终于战胜怯懦,勇敢的想面对接下来的人生时,更大的打击,朝我击来,再次把我给击倒了。 一纸离婚判书,结束了我维持了将近十年的婚姻,也分走了我一半的财产。 期间,我跑去大理石厂,想要讨个说法,甚至是将他们告上了法庭,但有用吗?人家大理石厂的老板,有钱有势有关系,岂是我一个小小的打工仔能撼动的? 最后,我不但没有拿到赔偿,反而丢了饭碗。丢不丢饭碗倒无所谓,因为我也没法再在大理石厂干下去了,只是我应得的赔偿,拿不到,实在是不甘心。 没钱的时候,我们拿命换钱。等挣到了钱的时候,我们拿钱换命。 忙忙碌碌一场,什么都没有得到不说,还把自己的青春,健康,寿命,都赔进去了。这,就是千千万万个打工人的悲哀! 我是人,有血有肉的人,不是钢铁做的,再加上身上还有癌症,所以我倒下了,大病一场。 等到病好了,剩下的存款,再次缩水。 谁不想活下去呢? 于是我跑去大医院做检查,想看看我的肺癌,还能不能治好。 结果是:花个几十万,做化疗,做手术,可以延长寿命,却不能根治。 得到这个结果时,我崩溃了。 我既没有那个钱去做化疗,做手术治疗,治了也好不了,那我还去治什么?做完手术,没钱我吃什么?喝什么?动弹不了时,谁来照顾我? 于是,我放弃了挣扎,转而开始享受我剩余的人生。 抽烟,喝酒,找小姐,上网玩游戏,看小说,看电影,看电视剧,我要把我前半辈子,想做而没有时间去做的遗憾,全都补上。除了好好陪伴父母和孩子。父母不在了,没法陪伴。孩子,前妻不让见,见都见不到,如何陪伴? 自我放飞中,我的身体越来越差,到了2021年的时候,我再次进了医院。 是好心的邻居,见我晕倒在地,将我好心的送进了医院。 医院不是收容所,也不是慈善机构,替我检查了一番后,冷冰冰的通知我,赶紧准备钱,做手术,那样还能活个好几年。不然,......。 日你个仙人板板!爷要是有钱,早做手术了,还会等到现在吗? 连住院费都付不起的我,懒得等医院的人赶我走,趁着黑夜,爬上了医院的顶楼。 医院的顶楼,门锁着。幸好我提前侦查过,所以准备了工具。 好不容易弄断了锁,我打开了门,走到了楼边。 看着这座繁华的都市,那五彩缤纷的灯红酒绿,我眷恋的再望了一眼,然后没有留恋的跳了下去。 别人跳楼的感觉,我不知道,我跳楼的感觉,却很爽。一种心塞到嗓子眼的心悸,然后啪嗒一声,疼痛还没来得及感知,意识就没了。 疼,脑袋像被劈成两半一样的剧烈头疼。 这是我醒来的第一感觉。 我没死?我还活着?不可能啊!从十几层的高楼上跳下来,我还能没摔死?难道我现在已经是鬼魂了?所以人死了,意识还在?不对啊!科学早已证明,神话传说,都是人类虚构的。 这是我的第一反应。 艰难的睁开眼睛,入目的是华丽的纱帐。 好漂亮的纱帐,而且古色古香。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入手触感真实,而且带着温度。 我真的还活着!我心头大喜:而且还被有钱人救了。 没钱的人,用的起眼前如此漂亮,华丽,高级的纱帐吗? 我买过最贵的蚊帐,花了三百多大洋,但比起眼前的纱帐,差到了天边。 看看这纱帐,薄如蝉翼,而且用金丝银线,绣着华丽,鲜艳,好看的图案。太奢侈了!这看着有些像古董啊?没有几万块,买不到吧? 这么好的东西,拿来用,还不是有钱人吗? 要是我,早就收藏起来当宝贝了。 脑袋里的剧痛,在慢慢的减弱,我挣扎着坐起身,四下打量。 哇塞!富可敌国啊! 看看,这房间里的东西,个个都是古色古香的古董。富人的生活,太奢侈了!这么多古董,居然拿来享受,要是我,早就拿去拍卖赚钱了。浪费啊!浪费可耻啊! 等等,我看到了什么? 紫檀木!紫檀木做的案几,屏风,还有床。 紫檀木在清朝时期,是皇家御用之品,民国后,渐渐绝迹。 现在市面上的紫檀木家具,哪怕小小一件物什,就能卖上天价,哪怕有些残破。如果是古董,那价格更是高到离谱。 而且,紫檀木是越大件,越稀有。 眼前的这些案几,屏风,床榻,哪件不是紫檀木做成的大件? 正当我估算着那些紫檀木大件,大概能值多少钱时。 “吱呀”,一声门响。 我连忙寻声望去。 房门被人推开后,进来一个人影。 我仔细一瞧,脑袋又开始隐隐作痛。 因为我已经看清楚了,进来的人,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女孩,最重要的是,她穿的是古代的宫女服饰,打扮也是复古的样子。 搞什么?我不是从楼上跳下来了吗?不是被有钱人给救了吗?怎么还跑到演电视剧的剧组里面来了?难道哥死后,鬼魂附上别人的身了吗? “宇文公子,您醒啦!”小丫头看见我时,一脸惊喜的喊道。 宇文公子?什么玩意?这房间里,我刚才看过了,就我一个人啊!难道那小丫头喊宇文公子,是在叫我吗? “你是在叫我吗?”我故意试探道。 我的天啦!不会我的魂魄,真的附身到了别人的身上了吧?我心头打鼓,却又很开心。 我罗四夕的身体,已经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就算是被世界首富给救了,也活不了多久,因为癌症根本治不好。而如果,我是附身到了别人身上,占据了他的肉身,岂不是可以重新好好的活着?哈哈!哈哈! 至于被我抢占了肉身的倒霉家伙是谁?会怎么样?哥不想知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死道友不死贫道。既然上天让我无意中占据了他的肉身,这说明一切都是上天的安排。上天安排的最大,他要算账,找老天爷去吧! “是啊!宇文公子,您怎么啦?”小丫鬟满脸不解的问道。 我闻言,心中一惊:我才刚附身,不能让人怀疑。万一这小丫头,或这具肉身的亲朋好友们,发现异常,以为肉身的主人,鬼上身了,然后请来道士,和尚做法驱鬼,那就麻烦了。哥怎么上的别人的身都不知道,好像也没有什么神通,异能啥的。这要是被那些和尚,道士们发现了,做法给打的魂飞魄散,岂不是要完蛋大吉? 那哥岂不是要成为穿越史上,最大的笑话:穿越后,存活时间最短的人。 “哎呀!我头疼,失忆了,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抱头痛呼道。 小说,电视剧,电影里,不都是这么写,这么演的吗? “宇文公子,那您赶快躺下休息吧!我去找御医来帮您看看。”小丫鬟大惊失色的扑了过来,慌慌张张的将我扶住。 哇!好滑的肌肤啊!小丫头扶我躺下时,难免肌肤相触。 我前世,也就是是罗四夕时,除了老婆外,没有碰过其他的女人。之后的自我放飞,倒是玩过一些小姐,但那些都是“共享单车”,怎及的上眼前这清纯,可爱的小丫头? 当然,我对眼前的小丫头可没有什么邪心,一来她年纪太小。二来哥还在生死茫然的紧要关头呢,哪顾得上色?刚才只不过是男女肌肤相碰时,产生的自然生理反应。 等等!御医?搞什么,怎么又跑出来一个御医了?难道这不是在演电影?因为我的台词,是随口说的。 难道我不是附身在一个现代演员的身上,而是......。 而是穿越了?这不科学啊!虽然网络上的小说,都这么写的,爱因斯坦的理论也是这么估猜的,但历史上的人,都已经死了几百上千年了,怎么穿越过去? “现在是什么朝代?”我一把拉住要走的小丫鬟,焦急的询问道。 此时,我的心,扑通扑通,跳的贼快。因为,谜底就要被揭开了。 第二章:短命鬼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所以,相信自己,这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隋朝。”小丫头道。 隋朝?我知道,看过电视剧《隋唐演义》。 但是这朝代,可不是什么好朝代,跟秦朝差不多,都是才传了两世就玩完了。尤其是杨广那家伙,刚愎自用,好大喜功,沉迷酒色,我行我素,把好好一个强盛的大隋朝,给玩的支离破碎,民不聊生。 而且这家伙还变态,杀父弑兄,甚至连子侄辈都不放过。据传,还玩了自己老爹的女人,畜生不如的玩意儿。 哥可千万不要穿越在杨广坐天下的年代,最好是隋文帝杨坚的年代。杨坚这人,文治武功,是个明君,生活在他的统治之下,比较安定,安全。最少,没有什么农民起义和什么暴乱。 “现在是隋朝的哪一年?” 我的心,再次扑通扑通的狂跳起来。 “大业六年。” 大业?大业不是暴君杨广登基为帝后的年号吗?我的乖乖!怎么会穿越到杨广这暴君统治的年代了?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该死的墨菲定律! 顿时,我的心里,拔凉拔凉的。 对了,小丫头刚才说,这是大业六年,杨广好像是大业十四年,也就是历史上618年,在江都之乱中,被人杀死的。还有八年的时间,嗯,八年的时间,好好经营,做个割据一方的小诸侯,或土皇帝当当也不错。 不过,历史上,唐朝618年就建立了,622年就一统天下,连远在岭南的冯盎,都被降服。好像自己发展,称王称霸,不太实际啊!虽然哥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未来人,脑中的知识,比现在的人,多了一千多年,但是论起打仗,李世民手下,能征善战的大将太多了。像什么军神李靖,魔王程咬金,猛将秦琼,尉迟恭,侯君集,李绩,等等,都是绝世猛人。而哥这个从没带过兵,打过仗的草包,虽然知道的东西比他们多,但真不一定打得过他们。打不过就得死。 要是能制造出枪炮,倒是能在这冷兵器时代里,横扫一切。管他什么军神,魔王的,都以力破之。美国打仗,不就是这么干的么?所以美国一直都是世界第一武力强国。但是,在这个钢铁都没有,火药也不成熟的年代里,造点什么手雷啥的,也许还行。至于火枪,火炮,没材料,没技术,也不是三五年就能研究,弄出来的。 而且时间紧迫啊!我就算花个五六年研制出来了,也没有雄厚的资金,去打造无敌的火枪队。人和物,都需要大量的财力,投入进去,才能出成果。 别到时,哥还没研制出配方来,隋朝已经变成了一锅粥。那时,没钱没权没势力的哥,再有本事,也只能做乱世中的一棵小草,任人宰割。 不如,像那些穿越小说里的主角一样,去提前抱李世民的大腿?嗯。说不定,凭借着自己超越隋朝人一千多年的先进知识,也能像那些穿越唐朝的小说主角一样,在李世民的手下,混的风生水起呢! 想到这里,我心里逐渐的拿定了主意:胳膊扭不过大腿,这就是穿越人士的外挂和福利。 不过,我先得弄明白自己附身的这人,到底是个什么身份,再说其他的。 “小丫头,我叫什么名字?爸爸妈妈是谁?” 为了不让小丫头起疑,我说话时,还故意拿手指,指了指自己的脑袋,表示自己的脑袋失忆了。 “公子,姓宇文,名皛,字婆罗门。父亲是安德县公,母亲是广平公主。” 宇文皛。 闻言,我正想在脑海中,回忆一下关于这个名字的人物背景,来历,以及其他资料。 忽然,我的脑海中,猛地自动的冒出了关于宇文皛的一切历史资料。 什么情况? 我被突兀出现的意外,搞得吓了一大跳。 难道我穿越时,也意外的获得了那些穿越小说里的系统外挂不成? 想到这里,我心中大喜,那可是无敌的金手指啊!许多小说主角,靠着它,才混的风生水起,活的逍遥自在。 可是等了半天,没听见什么系统提示的绑定,或开启的声音。 “系统,你出来啊!”我拍着自己的脑门道。 “系统?什么是系统啊?”小丫头满脸迷惑的询问道。 我没理她,没见哥哥正忙着的吗? “系统,你是不是没有智能小语音啊?没事,给我发个提示,或发布个任务吧!” 等了半天,还是不见动静。什么破玩意! 难道不是系统,而是我的脑袋里,被某某外星人,莫名其妙的装入了一个人工智能计算机? 99999乘以99999等于多少?来吧!卡么北鼻,给出答案吧! 咦!脑袋里没有动静?什么意思?难道我还是猜错了? 杨广! 呼啦啦。我的脑海中,突然莫名其妙的多了许多关于杨广此人的历史资料。 什么情况?难道我的大脑里,有一本百科全书?而不是智能电脑? 没等我想明白情况,突然感到有一只温暖的小手,放到了我的额头上,吓了我一大跳。 “谁?” 我一哆嗦,慌忙往小手的主人看去。 发现小手的主人是那小丫头。 她正满脸惊讶的看着我,又将收回的小手,放到她自己的额头上,试了试,然后迷惑的道:“没发烧啊?公子怎么一直在说些奴婢听不懂的胡话呢?” 然后,她又对我道:“公子,您先歇息一会儿,我去找御医来给您看看。” “等等。”我心中大急,连忙叫住她。 这要是让她把我先前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举动,传扬了出去,难免会引起一些人的猜疑。到时,如果有人猜到我是鬼附身了,请来道士和尚驱邪,我这穿越千年的灵魂,不知道经不经的起那些家伙们的折磨。 以前,我是不相信鬼的,只相信科学。但现在,我不信也得信,因为我的灵魂,穿越了。 等等,刚才光顾着去震惊脑海里的百科全书功能了,还没仔细的细品关于这具肉身的详细资料呢。 宇文皛(?-公元618年),字婆罗门,河南洛阳人。出身显贵,父亲为隋朝安德县公宇文静礼,母亲是隋文帝之女广平公主。因排行第三,所以被人称为“宇文三郎“。 宇文皛是隋文帝之女广平公主和宇文静礼的第三子。 宇文皛被舅父隋炀帝特别宠爱,从小就被养在宫中,经常陪着舅舅隋炀帝游玩宴乐,出入皇帝寝宫和后宫无所顾忌。他曾和隋炀帝宫人淫.乱,与妃嫔、公主也有暧昧。萧后把这件事告诉隋炀帝,宇文皛知道后很害怕,几日不敢见隋炀帝。他的哥哥宇文协上奏道:“宇文皛已经长大了,不适合再留在宫廷里。“ 隋炀帝不以为意,把宇文皛重新召回宫里,宠爱如初。 江都之变前夕,宇文皛发觉事情有变,准备上奏隋炀帝,但被把守宫廷门户的人阻拦。事变发生后,宇文皛带领五十余人去营救隋炀帝,被宇文化及的叛军杀害。哥哥宇文协也在江都之变中遇难。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宇文皛是个短命鬼,居然和暴君杨广死在一起! 这还怎么玩?怎么去抱唐太宗李世民的大腿? 八年!还有八年!宇文皛,也就是现在的我,只剩下区区的八年好活了! 这是搞得什么飞机?老天爷,你把我送到隋朝来,难道就是为了让我再死一次吗?你大爷的!这是在玩我吗? 怎么办?该怎么办?哥不想死啊!而且哥现在附身的宇文皛,可不是普通人,好不容易有次享受荣华富贵的机会,怎么能不好好珍惜呢? 怎么办?是疯狂的享受八年,然后死掉?还是趁现在,多搜刮点钱财,离开杨广这个玩火自焚的家伙,隐姓埋名的做个乡下富家翁? 可是,历史的前进方向,是固定的,自己能逃得过八年后的那场杀身之祸吗?别到时候,变成了哥虽幸运的躲过了江都之殇的命运,却躲不过身死道消的注定悲剧结局,那就撒油啦啦了! 对了,改变历史! 只要改变历史,说不定我的命运就能改变,就不会那么快死了。 至于改变历史,会不会引起历史长河的崩溃。不好意思,哥哥顾不上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圣人。 既然打定了主意,我的心就慢慢的静了下来。 要想改变历史长河的走向,最大的变故,莫过于杀了李世民。但是,就凭现在的我,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要兵权没兵权,拿什么去杀他?就算是杨广,也不一定能杀得了他,最多只能逼得李渊父子提前造反,那时说不定隋朝会灭亡的更快。 如果,我能想办法,让隋朝的国运继续延长呢? 如果我能想办法阻止杨广的一些作死的自残行为呢? 我连忙查看脑海中关于杨广的生平资料。 可惜这脑海中的百科全书,记录的资料很简陋,都是一些大事件,小的一概没有。 大业六年,也就是610年,只记录了杨广一直在征调大量的士兵和平民,开通大运河,到处大肆修建宫殿苑囿、离宫别馆,供他游玩观赏。 这王八蛋!这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啊!大爷的,你要找死,请别拉着我一起陪葬啊!我恨铁不成钢的在心中怒道。 杨广这人,心狠手辣,刚愎自用,连老爸,兄弟,子侄都能毫不犹豫的灭了。我这外甥,在他眼里算个屁。想要进言劝阻他,停下开通大运河,修建宫殿的荒唐行为,是不可能的。我没那个能力,他也不会听我的。弄不好,触怒了他,他一句话,就能把我砍了,或赶出皇宫。那时,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还怎么实行自救的计划?只能坐在家里等死了。而且大运河的开凿,疏通,修建,已经接近尾声了,想要阻止也来不及了。 611年,王薄率领民众在长白山(今山东章丘东北)起义,隋末民变终于爆发。刘霸道、孙祖安、张金称、窦建德等纷纷率领农民百姓起义。 这个,我也没有任何办法阻止。我不是武将,没有兵权。也不是文官,连一个闲职,都没给一个。鄙视杨广。 大业八年(612年),隋炀帝第一次进攻高句丽。 看到这个,我心头大震:后世的史学家,军事家们,研究过隋朝的兴衰原因,一致认为,隋朝由盛转衰的主要原因,就是三征高句丽。 别看高句丽只是一个小小的弹丸之国,却因为地理的原因,活生生的将强大不可一世的隋朝,耗空了。 人,耗没了,钱财,粮食,也耗没了。民怨和民愤,耗起来了。野心家们的欲望,耗起来了。农民起义的声势和势力,耗大了。 要想隋朝多延续几年,三征高句丽这等自掘坟墓的自残行为,必须想办法阻止。 只是自己这个寄人篱下的小人物,怎样才能影响杨广这个大暴君,继而影响到三征高句丽,这样决定隋朝国运的大事呢? 想了许久,我决定从杨广的爱好,性格入手。 好大喜功,是杨广的脾性。 这我现在没办法满足他。 但,沉迷酒色,不也是杨广的另一大爱好么? 二十一世纪的娱乐,比起隋朝的娱乐,那真是差到了天地之隔。 当年,苏妲己弄得商纣王整日沉迷于玩乐之中,不理朝政,别人都打到都成朝歌了,还在饮酒作乐。 嘿嘿!哥哥虽然不是苏妲己这种绝世美人,但哥哄人玩乐的法子,比和珅,李林甫,魏忠贤,高俅这些大奸臣们,加起来还要多得多。因为哥来自二十一世纪! 哎,别人迷惑皇帝,让他吃喝玩乐,不务正业,结果搞垮了帝国。 而哥迷惑皇帝,让他吃喝玩乐,不务正业,却是为了拯救帝国,拯救那些未来即将被杨广,推进水深火热大坑之中的百姓们。哥,真是个伟大的好人啊! 第三章:姜太公钓鱼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混吃等死,蹉跎的不是你的岁月,而是你有限的青春! 造纸术,在西汉的时候就有了。 后来,东汉时期的宦官蔡伦,改进了纸张,以树皮、破麻布、旧渔网等廉价的材料,制造出了精美,廉价的“蔡侯纸”,名扬天下。也让纸张变成了平常的物品,不再是皇亲国戚,权贵富贾们的专用品了。 关于纸张的价值和重要性,这里有一则有趣的小故事:汉武帝即位初年,雄心勃勃,想干一番大事业,于是向天下广发“招贤令”。大名鼎鼎的东方朔也应聘了,他毛遂自荐的方式很牛,他写了一封3000片竹简的自荐信,要两个人才能抬得动,让汉武帝愣是看了二个多月。 至于铅笔,那是十七世纪外国人发明的,后来在清民时期,才逐渐传入中国的,现在哪里弄的到?不过,这难不到我。没有铅笔,可以用炭笔代替嘛!炭笔的制作简单,材料到处都是。 “公子,你在干什么?”小丫头小莲给我准备好一大摞宫廷画师专用的上等宣纸,还有上好的炭条后,不解的询问道。 宣纸,其实在唐朝以前就有,只不过闻名于唐朝而已。它是由蔡伦的弟子孔丹发明的。 “来,你坐这里,不许乱动。我没叫你起来,不许起来。” 我将满脸狐疑的小丫头,按坐在一张胡凳上。 小丫头虽然不知道我要干什么,但很听话的乖乖坐着不动。 “刷刷刷!” 随着我用炭笔在宣纸上描绘,一个栩栩如生的小莲,跃然纸上。 立体画,其实不难。 上过美术课的美术生,大多都能画出来。 但是,这玩意,拿到一千多年前的隋朝来,就震撼眼球了。 从二十一世纪留存传世的隋朝图画来看,虽然在画工,意境上,胜出立体画千百倍,但在真实,好看上,却差远了。 “来,小莲,过来看看。本少爷画的好不好?像不像?”我笑着向一脸好奇的小莲招手道。 小丫头大概是老早就坐不住了,闻言,立马跑了过来。 “哇!这,这是我吗?”小丫头第一次看到立体画,眼睛瞪得溜圆,嘴巴张的老大。 “像不像?” “像!太像了!简直和我一模一样。公子,你好厉害啊!比那些宫廷画师厉害多了!画上的我,好像真人,而且会动耶!” 我看着小丫头痴迷,却欲言又止的样子,心猜:看样子,这小丫头动心了。很好,鱼饵该撒下去了。 “是不是想要呀?”我故意逗弄她道。 “想要,想要!”小丫头连连点头,然后又可怜兮兮的望着我,“公子,能把这画,送给奴婢吗?我,我好喜欢啊!” “可以。不过,想要拿走这画,你得亲我一口。”我用手,指着自己的脸颊,故意逗她道。 闻言,小丫头居然变了脸色,眼中满是惧怕,浑身直打哆嗦,战战兢兢的道:“奴婢不敢!宫中规定,男女授受不亲,若私下肌肤相亲,或调情打骂,或私通奸情,被发现了,一律杖毙!” 我的天啊!有没有搞错?人命,在这封建社会里,竟然如此卑贱,随手可杀?这也太没人性了吧! 我被小丫头的话,搞得意兴阑珊,也不敢再逗她了。 从案上拿起肖像画,递给小莲道:“给你。” 小丫头起先还不敢接手:“那个,那个,我真的不敢冒犯公子。” 我笑道:“不用亲了。我无条件的送给你。” “谢谢!”小丫头的眼里,满是感激。 “不过,你拿了这画,还是得帮我一个小忙。”我又道。 小丫头闻言,吓得手一哆嗦,差点将手里的画像,掉到了地上。 “什么忙?” 看着小丫头那满是畏惧,恐慌的样子,我也不忍心再欺负她,飞快的道:“我要你拿着这画,四处去给你那些认识的好姐妹们看,帮我宣扬一下。” 看着小丫头眨着满是迷茫的大眼睛,盯着我看。 我笑着解释道:“我想赚钱。你给别人看了,她们也喜欢,自然会来找我,要我帮她们也画肖像。可我不能总是白干啊?所以,我得收她们画工费。” “哦。”小丫头闻言,一脸的恍然大悟样。 “我这就去帮您宣传,宣传。”小丫头拿着画像,迫不及待的跑出屋去了,好像比我还要急。 嘿嘿!我心中冷笑:钱,哥的确想要赚。但我做这个,更重要的是吸引一个人的注意力,那就是暴君王广。 只有见到杨广,哄得他开心了,我才能从他身上,借到权势,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历史上的魏忠贤,李林甫,杨国忠,张居正等人,不都是这么干的么? 在封建社会,你再有才能,没有得到帝宠,没有皇帝当靠山,啥也干不成。看看岳飞,看看狄青,看看辛弃疾,看看王守仁,看看李白,看看杜甫。再看看霍去病,卫青,安禄山,王莽,太平公主等人。 鱼饵已经放出去了,该开始按计划行动了。 我走到门前,将门栓上。 然后,回到书案前,飞快的创作起来。 当我画到第七幅图案的时候,小丫头小莲,在门外喊叫:“宇文公子,您怎么把门给拴上了?我带着姐妹们来了。” 闻言,我连忙将十六福已经完成的图画,以及第十七幅还没完成的图画,收了起来,藏进了一个柜子里。 刚打开门,一大群莺莺燕燕就齐齐向我伏身施礼:“奴婢,见过宇文公子!” “行了,行了,都起来吧!小莲,你把住门,让她们一个一个的进来。另外,一副图画,十两银子。一手交钱,一手画画,绝不勉强。想画的,给钱,没钱的,请便!” 宫女们,在宫里,时间长了,还是有些私房钱的。 不过,赚钱不是哥哥的目的,十两银子不多,但也不少,能阻挡住许多宫女的脚步。我可不想整天24小时的帮那些宫女,嫔妃们画像。要知道杨广这厮好色,后宫里的妃子,加上七七八八的宫女,不下万人。哥哥哪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在她们身上?现在给她们画,只不过是撒饵,想要吸引重要的大鱼上钩。 花了三四个小时,足足画了四五十张,我的手腕,都快要累断了。 “行了,行了。今天太累了,到此结束。以后有空再帮你们画。”我起身轰着众女, 做主子就是这点好啊,发出的命令,做下属,奴仆的不敢违抗。 很快,众女都散了。 小莲因为是专门负责照顾我生活起居的宫女,所以留了下来。 照顾我的人,自然不止小莲一人,还有其他的几个宫女,以及太监。 我不喜欢太监,他们身上有股淡淡的尿味,所以我将他们赶到了我住的宫殿外面值守。 至于其他的宫女,都比小莲年纪大,成熟,所以我不敢让她们留在我身边照顾我,太诱惑人了! 这些后宫中的女人,从上到下,都是暴君杨广的禁脔,我可不敢碰,碰了说不定会被杨广那家伙,看不顺眼,咔嚓了,或直接贬为太监。 虽然历史资料上说,原本的宇文皛,在宫中与人淫.乱,还与嫔妃,公主暧昧。但那是肉身主人那个脑子里缺根弦的傻货,在玩火自焚。哥可不想去踏雷区,试探暴君杨广的宠溺程度。 人,活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这样才会活的安稳,长久。 大约快到晚上的时候,我等的人,暴君杨广终于回宫了。 晚宴时,本来照例,我是要去与杨广,还有萧皇后,其他嫔妃,以及杨广的儿女们一起用膳的。 但我刚穿越过来,死鬼宇文皛又没有将他以前的记忆留给我,我在这皇宫里,现在除了小莲,一个都不认识。所以怕见的人多,露出什么惹人怀疑的马脚或漏洞,引起别人的猜疑,那就麻烦了。所以找了个身体不舒服的借口,搪塞了过去。 反正尚食局不缺吃的和厨子,晚点再让小莲去弄点过来就行。 我已经向小莲问清楚了,原肉身的主人调皮,以为自己武功高强,爬上御花园里的一棵参天古木上掏鸟窝,结果一不小心,脚踩空了,跌了下来。幸好他身手不错,中途抓住一丛树枝,阻挡了一下坠势,不然他恐怕不是摔成“脑震荡”这么简单,多半会脑袋开花,一命呜呼或成为瘫痪人。 也幸好如此,不然,哥哥穿越过来,成了瘫痪,岂不是呜呼哀哉? 因为哥哥现在做的事情,不能给人看见,尤其是女人,所以我让小莲去尚食局帮我弄吃的,我则飞快的忙碌着自己的事情。 正忙着,忽然房门被人给推响了。 “皛儿,你在里面干什么?怎么将门给拴上了?快打开,舅父来看你了!”一把富有磁性,低沉的男子声音,在门外响起。 舅父?那就应该是暴君杨广了。嘿嘿!大鲨鱼终于上钩了吗? 我心中暗喜,连忙起身去开门:“陛下请稍等,皛儿这就来开门。” 门打开,一个人出现在我的眼里。 这是一个看上去有些垂垂老矣的老者。 他的身上,虽然散发着一股令人胆寒的强大气势,但依旧掩盖不住他眼角的鱼尾纹,浮肿的眼袋,突出的小肚腩,鬓角的斑白,以及声音深处的疲倦,眼神中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沧桑。 这就是暴君杨广?与我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电视上,我看过演的最有味道的杨广,应该是《隋唐演义》中的富大龙。至于其他演杨广的演员们里,谁演的最像,没有对比物,没法参照。 眼前的杨广,既不像富大龙,也不像其他人演的模样。当然,这只是杨广给我的第一印象,至于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不知道。宇文皛知道,但他没有留记忆给我。 “皛儿,你怎么啦?发什么呆呢?” 闻言,我心头一惊:我的个乖乖!我居然在暴君杨广的面前走神了。太大意了。太吓人了! “舅父快请进来,外甥有好东西献给您老人家。”我连忙亡羊补牢的用上转移大法。 “什么好东西?是不是你白天给那些宫女们画的画技?难道你也想给舅父画一幅不成?好啊!舅父来此,就是为这事来的。舅父的嫔妃们,看了那些宫女的画像,也想来找你画像,但是又抹不开面子,所以吃饭时,托我向你讨要。你明日,别再为那些宫女们画画像了,先给我的那些爱妃们画。还有你舅母,小姨,她们也不能少。” “好的,好的。”我连忙答应道。 见杨广进来后,他身边跟随的太监也要进来,我连忙拦住他们道:“你们就不要进来了,就在外面吧!我和舅父有密事要谈。” 见太监要张嘴说话,我连忙道:“房门我开着,不关。这样总行了吧!” 杨广笑道:“行了。你们俩就站门口吧,别进来了。” 又对我道:“皛儿,你搞什么?搞得这么神神秘秘的。” “舅父,您跟我来,一看便知。”我故意卖关子道。 第四章:一千零一夜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爱你时,你总是嫌我给你的钱少;我不爱你时,你总是嫌我的良心,被狗吃了!------送给斗米养恩,担米养仇的爱人。 “舅父,请看!”我拿出一幅立体画,呈现给杨广看。 “这,这位美女是谁?”杨广虽然是皇帝,但男人的本色,都是一样。看看他现在一副要流口水的猪哥像,比别的男人也好不了多少。 “她叫结衣。”我笑道。 结衣妹子,你可得好好感谢我哟!哥哥替你打广告,都打到一千多年前的隋朝皇帝面前了,这是你多么大的荣幸啊!可惜,哥回不去,你也穿越不过来,否则,看杨广这八戒样,说不定会立马娶你做宠妃。 “你在哪里见到她的?她是不是朕这后宫里的其中一个嫔妃,或宫女?”杨广有些激动,有些猴急的询问道。 嘿嘿,别急,这才只不过是看了一张而已嘛。 不怪杨广有如此反应。 第一,杨广是第一次看到立体画。立体画在烛火的映衬下,宛若亭亭玉立的真人。大家第一次看到立体真人画像时的感觉,就是杨广此时的感觉:那感觉,真的好像画里的人,要走出来一样。 第二,有的人的画像,比真人好看。再加上真人有缺陷,不能改,而画像有缺陷,可以弥补,可以美化,就像后世的美颜相机。所以,立体画可以画的比真人好看。 第二张立体画拿出来后,杨广的眼睛陷进去了,拔不出来。 我不禁心想:要是我此时有一把利剑,直接捅了过去,会不会杀死暴君杨广?是不是立马就改变了整个历史的走向? 不过,要是真的给我一把利剑,我是不会捅的。 杀了杨广,我有毛的好处?最多在历史上落个:隋朝第二代君王隋炀帝杨广,被其外甥宇文皛在皇宫中杀死的美名而已,毛用?哥又不想千古流芳,流芳千古。 而且,别看杨广现在有些臃肿,老态,但是这家伙可是马背上长大的悍将。日后三征高句丽,他可是亲自上阵的,没有点防身的武艺,敢这么玩吗? 君不见,昔日大名鼎鼎的荆轲,面对面的刺杀秦始皇嬴政,都没能杀死吗?皇帝,岂是那么好刺杀的? 而且,皇帝的安全保护,几乎没有什么漏洞。说不定,此时此刻,哪个阴暗的角落里,就潜伏着保护杨广的“影子护卫”,到时,哥的剑,可能还没碰到杨广,自己就先撒悠拉啦了! “皛儿,还有吗?” 闻言,我巨震:大爷的,我一不小心,又走神了。 这状态,甭想着刺杀别人了,我走神时,不知道要被别人刺杀多少次了。 “有,有。”我连忙道。 “那赶紧全部拿出来啊!”骚人杨广一脸猴急的催促道。 “舅父,这画,可不是这么看的。”我故弄玄虚的道。 “什么意思?”杨广不解道。 嘿嘿!想要杨广这暴君看入迷,光靠立体画可还不够,得看动画片。 “舅父请稍等!皛儿准备一下。” “好,赶紧的。”杨广催促道。 我将房间里的其他蜡烛都吹灭,只留了书案上的一支,然后拿过一个早已准备好的灯罩子,扣在唯一的蜡烛上。 烛光被纸做的罩子挡住,所以房间里,立马阴暗下来,变得朦朦胧胧的。 但是烛光并不是完全被罩子遮住,因为我在罩子的中间,挖了一个圆形的小洞。 顿时,烛光从小洞,宛若手电筒的光线一般,照射在墙上,现出一个硕大的圆形光球。这跟老式放映机放电影是一样的原理。只是我没有透明的塑料胶片。 我拿着一大摞画像,走到光球边上站定,将所有的画像,放在早就准备好的柜台上,然后拿起第一张,放在光球中,轻微的抖动,并上下左右,细微的挪动着。 顿时,光球中,一位绝世美女,翩翩起舞,搔首弄姿。 大约一秒钟后,我迅速的换上第二张。 人的眼睛看画面时,画面会在眼球上,停留0.1-0.4秒左右,所以电影,电视剧里的人物,才会活灵活现的动起来。 不信,你拿一本厚厚的简体画,一秒十几页的快速翻动着,那些连贯的简体画,就变成了动画。 我一共画了六十五张,从穿衣服的,到慢慢的脱衣服,到光溜溜的搔首弄姿,都是一套连贯的画面,所以才能组成一套连环画,也可以称作为最古老,原始的动画片。只是这动画片,少儿不宜,是成人版的。 其实,我原本想画的是春宫画,但是后来一想,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其实人体写真,要比看a片更有诱惑力。 杨广看完后,闭起眼睛,久久回味着。 我知道他的感受,所以屏息静气的不敢打扰。 “皛儿,你那些画,能不能送给舅父啊?”过了许久,睁开眼睛的杨广,眼睛贼亮的盯着我道。 我笑着施礼道:“这本就是孩儿给舅父准备的礼物。” 说着,我将有些散乱的图画,整理整齐,放在书案上,然后拿下灯罩,房间里又恢复了光明。 “小麻子,将这些图画,给朕送到万寿宫里去。”杨广吩咐道。 “是。”门口那个三十多岁的太监,连忙走了进来。 我看见他的脸红彤彤的,神情也有些忸怩。 我笑笑没有说话。 因为房门是开着的,所以我刚才放的动画片,门口的两个太监,自然是看到了的。 虽然太监被阉割掉了那玩意,但不代表他们没有情欲了。 “皛儿,你的伤势,怎么样了?”杨广突然开口问道。 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不应该是见面就问吗? 我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赶紧答道:“皛儿的伤,不要紧,只是不小心摔晕了过去,醒来就没事了。” “哦。那就好,那就好。”杨广笑道。 我看他好似满怀心思,心不在焉的。 “对了,皛儿。你这奇怪的画技,从哪里学来的?怎么以前从没见你画过?” 我闻言,心道:来了,终于还是来了。这可是要命的一关。过去了,以后一帆风顺。过不去,会不会被当做鬼附身啊? 这也是我刚才,急急忙忙先展现成果的用意。 先给你尝点甜头,让你舍不得动我,然后再忽悠你。加了保险,即使忽悠失败了,也罪不至死吧! “嗯,嗯。”我清了清嗓子,开始演讲了。 “不知舅父是否知道庄生梦蝶的典故?”我循循善诱的道。 “知道。”杨广点头答道。 “我昨日,从树上跌下后,人昏迷过去了,魂魄却出了窍。我的魂魄,往天上一直飞呀飞呀,突然飞到了一处山巅之上。那里有一个凉亭,凉亭里有两个鹤发童颜的慈祥老人在下棋。其中一个老人,发现了我,满脸诧异的对我道:你怎么跑这里来了?我不是叫你下凡去辅助帝星的吗?我不知道他是谁。于是就问他,你是谁啊?我认识你吗?那老人笑道:我是你师父呀!对了,你下凡去投胎转世,封印了前世的记忆,难怪不认识我。然后那老人,拿手在我的天灵盖上按了一下,然后我的脑海中,就多了许许多多的记忆。原来那老人是太上老君,也就是老子李耳。我是他最小的弟子赤练子。凉亭里,另外一位老仙人,是太白金星。” 讲到这里,我看那杨广一脸的震惊,心头嘿嘿笑道:小样的,就算你是皇帝又如何?照样给你洗脑。 我接着往下讲:“我师父听了我投胎转世后的所作所为道:你这孩子,这些年都干了些什么?尽瞎玩!你下凡是去辅助帝星的,怎能光顾着自己玩呢?你既然回来了,就别回去了,反正不干正事。我好不容易下凡一次,就央求师父,放我下来,完成我的使命。我师父经不住我苦苦的哀求,终于答应了。我走时,我师父要封印我在天上的记忆,我想我在天上的本事都被封印了,还怎么帮舅父您呢?就故意使了个诈。结果,我师父错把我出生到昨天之前的记忆,都给封印了,而我以前在天上的记忆,保留了下来。” 杨广听得嘴唇哆嗦,身体颤抖,激动万分的道:“皛儿,不,是赤练子大仙,您真的是神仙弟子?” 嘿嘿。我心道:人啊!碰到长生不老,都这鸟样。当年,威震天下的秦始皇嬴政,因为长生,不也被徐福那个老骗子,忽悠的找不着北吗?还有那糊涂蛋,吃丹药,把自己给吃死了。 我连忙恭恭敬敬的施礼道:“舅父,您别这样客气。您是帝星,下凡之前,是天上的星宿大神,而我只是一个神仙弟子。无论在天上,还是凡间,您都比我尊贵。您还是称呼我为皛儿吧!” 杨广万分高兴的道:“我真是天上的神仙下凡?” 我点点头道:“是的。封神榜,不知舅父听过没有?” “什么封神榜?”杨广一脸的茫然。 哎!我心中叹了口气:一句谎话,要用一百句谎话来圆。 没有办法,我只得将封神榜,简略的向杨广讲了一遍,当然,我讲的是电视剧《封神榜》,而不是小说。小说太多了,讲三天三夜也讲不完。而且,我的讲述,是简化版的,真要详详细细的说,几十集的《封神榜》,也不是几个小时能讲完的。 就这,我也讲了三个多小时才讲完。讲的我是口干舌燥,肚子饿的咕咕叫。哥晚饭还没吃呢。 对了,小莲去尚食局弄吃的,怎么还没来? 几个小时了,就算尚食局开在京城外面,也应该足够小莲走一个来回了吧?况且,这是皇宫,皇宫虽大,但尚食局离此不远,走路二三十分钟足矣。那么,小莲去了那么久,为啥还没回来呢?难道小莲出了什么事情? 想到这里,我心头猛惊,有些担心起小莲来。 那是一个清纯,可爱的小女孩,也是哥哥穿越隋朝后,见到的第一个人,所以心里对她,有一种莫名的,说不出来的好感和依恋。所以,哥哥很不想她有什么意外。而且,哥哥初到这隋朝,人生地不熟的,正需要引路人呢。那单纯,没有心机的小丫头,是最合适的人选。若换成一个成了人精的老狐狸,或聪明狡诈的小狐狸接触,哥哥的诡异,很有可能会引起他们的疑惑和怀疑,到时可能就会生出许多未知的麻烦和意外。 哥哥的寿命,只有区区的八年不到,可不能浪费在那些枝叶末节上。 所以,哥得赶快打发走杨广,然后去找找小莲那丫头。 皇宫外表看似华丽,美好,其实,到处都是吃人的人。杨广就不说了,萧皇后,以及那些宫里有地位的嫔妃们,甚至得势的太监,都能随随便便的要了一个小宫女的小命。 第五章:忽悠是门艺术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如果,我的和你的,似曾相识,那不是依葫芦画瓢,而是精神上的巧合。------送给抄袭者的话。 正在我担心小莲的安危时。 “商纣王到最后,居然也封了神?”杨广喃喃自语道。 闻言,我心道:现在,杨广这里是大头,先伺候好这位大爷吧!不然,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还何谈关心小莲的事情? 于是,我连忙安慰他道:“人间的帝王,都是天上的星宿下凡的,所以死后,就会重归天庭。” 杨广闻言,开心的道:“原来是这样,太好了!那我要是现在就自杀,是不是立马就回归天庭了?” 闻言,我大吃一惊:哇塞!不会是洗脑过头了吧? 那些道听途说的人肉炸弹,自焚傻缺,可都是被人洗脑了好久,才会出现的结果。我这才忽悠了多久?怎么会效果如此显著?想不明白。或许跟古人的见识有关吧? 在这里,不得不再次提一提东方朔这个牛人,他可是忽悠界的鼻祖,而且忽悠的,也是皇帝,还是比较英明神武的汉武帝。 大爷的,又走神了。我想给自己一巴掌,在杨广面前三番五次的走神,这是寿星公吃砒.霜,找死啊! 想到杨广要是现在自杀,我也得跟着陪葬。我连忙道:“不行的。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天帝安排好的,不能违抗,否则就算回归了天庭,也是要被处以天罚的。到时候,不但要重新被打落凡间历练,还会降级。例如,您现在是帝星,到了凡间是君王。降级的话,就成了天将,到了凡间,只能做个带兵打仗的武将或治国文臣。” 杨广有些沮丧的道:“原来如此。” 我安慰他道:“舅父,其实天上有天上的好处,凡间有凡间的好处。天上虽然能长生不老,逍遥自在,但没有七情六欲,活的枯燥无味。人间多好啊!吃喝玩乐,想干什么干什么。反正我们的使命时间到了,就会回归天庭,所以没有后顾之忧,所以可以尽情的在人间玩耍。” 闻言,杨广又开心起来:“嗯。皛儿,你说的很有道理。” “对了,皛儿。既然你是太上老君的弟子,又被派到凡间来协助舅父,那你应该会天上的神通法术吧!舅父虽然听你说,舅父是天上的帝星,但现在没有了天上的记忆,也没有感觉到自己有什么神通。所以,你能不能现在施展一些法术神通,让舅父开开眼界?”杨广满脸期待的望着我。 我连忙笑着解释道:“舅父。事情是这样的。自从《封神榜》,导致大量的神仙弟子陨落,以及投向西方异教后,天帝十分的后悔。所以,从那以后,天帝立下了天规:凡是神仙下凡,无论是谁,都必须封印天上的记忆和神通,不然会在人间,造成极大的破坏和动荡。违反者,会处以极其严厉可怕的九天雷劫。而皛儿我,虽然耍心机,让我师父封印错了我的记忆。但神通术法什么的,却没落下。而且,即使皛儿没被封印神通,术法,皛儿也不敢用啊!那是违反天规的。只要我一动用神通,天上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就会觉察。到时候,他们跑去禀告天帝,我必定会被天帝处以九天雷罚,生不如死。那时,就算我师父出马求情,估计也不管用,因为天帝是没有七情六欲的,只会按照法典办事,公正不阿。不过,舅父也不用为此而感到遗憾,因为皛儿虽然被封印了神通法术,但皛儿天上的记忆还在啊!所以,皛儿可以偷偷摸摸的,制作一些天上的好玩意儿,孝敬舅父,让舅父开心,享受。现在皛儿画的立体画,就是天上神仙用的画技。舅父您看了,感觉还行么?” 闻言,杨广犹如天气预报般的脸色,此时终于稳定在了多云的频道上:“天上的东西,果然与众不同,舅父极其喜欢。既然如此,那舅父也不强求了。不过,既然皛儿你拥有天上的记忆,那以后,可得好好为舅父效力啊!” 我凑到杨广耳边悄悄的道:“舅父,天上有天规,任何人不得泄露天机。所以,我们真实的身份,千万不能告诉任何人,否则就要遭到九重雷劫,生不如死。所以,皛儿先前跟舅父说的事情,还请舅父不要告诉任何人,不然传扬出去了,闹得沸沸扬扬的,天上的人,一定会得知,到时候,天帝怪罪下来,您和我,都逃脱不了惩罚。还有,皛儿接下来,虽然会断断续续的给舅父呈现一些天上才有的小玩意儿,但也不能操之过急,以及过于明显,不然还是会在人间引起巨大的骚动。到时,肯定会被我师父发现我的记忆封错了。那时,皛儿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所以,咱们两个一定要低调,闷声私下里偷偷享受就好。” 杨广闻言,面现惊骇,连忙保证道:“好的。我知道了。” 然后,他又道:“我先回去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好的。”我连忙答道。 等杨广走了,我开始回忆,思索起刚才的话,有没有漏洞。 会不会洗脑过度,把杨广给整成神经病了? 不过,佛教,道教,天主教,耶稣教,不都是这么洗脑教徒的么?再说了,我洗脑暴君杨广,是想把他往好处带,而不是往沟里带,这不是在做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么? 杨广走后,我连忙迫不及待地出了房间,想要去寻找小莲那丫头。 谁知,我刚出门,就看见了院子里的不远处,有一个熟悉的纤细身影,站在那里,正毕恭毕敬的恭送着杨广以及他的随从们的离开。 小丫头没事! 见此,我心头大大的松了一口大气。 “公子,不好意思,我,我早就拿来了酒菜,可是被人挡在了外面,不让进来。后来我又去尚食局,叫他们给您一直温着,你饿坏了吧!赶紧趁热吃吧!” “谢谢。” 看着眼前的小丫头,我心中暖洋洋的。被人关心的感觉真好。尤其是我被我的前妻,也就是上一世的妻子,无情的伤害过后,更是感觉到了这种温情的可爱及珍贵。 这小丫头,乖巧,懂事,温柔,体贴,纯净,是个做妻子的好人选啊,只不过年纪有些太小了。 想到这里,我才记起,自己的这具肉身,好像也才十六七岁,倒是和她满般配的。 嘿嘿!要不,这两天找个机会,把她从杨广那里要过来,做个暖床的丫鬟? 当然,这小女孩的身体,还没发育好呢。虽然古代婚嫁早,女子十三四岁就能嫁人,但年龄太小,身体没长好,过早开发,容易伤了身体,以后不好生孩子,容易难产。而且哥哥也没有萝莉控的嗜好。所以暖床丫鬟,自然是真的只暖床。 至于忍不忍的住?活了四十多年的过来人,早已经过了冲动和热血沸腾的年纪了。虽然这具身体是十几岁的少年,但哥的心理年龄,可是42岁了。再说了,忍不住,古代的青楼里,比小丫头可口的妹子多的是,何必要摧残一个小树苗呢? 想搂着小丫头睡,是因为前世的孤单和寂寞,造成的心伤。 有家人的感觉,让人觉得温馨,怀念。 夜已经很深了,估计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十点多了。 匆匆忙忙的吃喝完毕,在小丫头的服侍下,洗脸洗脚后,我就睡下了。 当然,哥是一个人睡的。 虽然我很想抱着小莲睡,但哥现在还不敢,因为小莲现在还不是我的女人,而是杨广的女人。 而小莲,也不敢陪我睡。因为她宫女的身份,会让她丧命。 一觉睡到大天亮。 不知道几点,小丫头也没叫我起床,古代也没个闹钟,手表,手机啥的。哎!简陋的古代啊,真是太不方便了。 可能是听到我起床的动静,小丫头小莲推开门,端着洗脸水进来了。另一个十七八岁,叫小菊的宫女,端着漱口的盐水和柳条进来了。 “现在几点了?”我打了个哈欠道。 “什么几点?”小丫头小莲满脸不解的反问道。 “就是现在是什么时辰了。”和古代人说话,真是费劲啊! “辰时一刻。” 辰时是几点?我思索着,没等我想明白,脑海中自动出现了有关于辰时的资料。 八点到十点。辰时一刻,也就是八点十五分。好复杂,好费劲啊!看来什么时候有空了,得鼓捣出一个怀表。时间可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不能马虎,随便。 一边刷牙,洗脸,一边思考:昨天,第一步棋,已经下下去了。收效还不错,至少取得了暴君杨广的好感和信任。那么接下来,该走第二步了。 靠人不如靠己。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真正的主宰自己的命运。 现在的自己,要啥没啥,只是一个寄居在皇宫里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再这么玩下去,八年后,不,现在只剩下七年多,哥可就要魂归黄泉了。 所以,哥要争分夺秒的与时间赛跑,去努力的,竭尽全力的改变自己,不,准确的来说,是改变历史上的宇文皛那操蛋的命运。 第六章:宇文皛的老相好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节省出了一点点练习厨艺的时间,却增加了你肠胃和身体的大量负担。------送给那些常吃快餐和零食的人。 怎么改变?当然是用武力改变。 这具肉身的主人,是怎么死的? 江都之战时,带着区区几十个人,去救杨广。 这不是找死吗?他以为他是万人敌的吕布,或项羽啊?哥哥可不想重蹈覆辙,走他那条死胡同。 若历史上的宇文皛,是带着几万人的大军去救杨广,或许杨广不会死。当然,也有可能会死,因为宇文皛去救杨广的时候,杨广已经落在了宇文化及等人手里了。所以,能不能救出杨广,得看他的命数。 但,至少可以肯定,有几万大军在手的宇文皛,不会死。 要是哥哥手握一支强大,无敌的军队,那么哥哥谁也不惧,谁也奈何哥哥不了。那才是真正的,我命由我不由天。 而一个人,想要在乱世里变得强大,手里得有钱,有粮,有人,有兵,有装备,有地盘。 地盘,兵将,人口,装备,这四样,现在我是甭想了。那么先得从第一步做起,赚钱,赚大钱。有钱,就能买到粮食,或买到地,种出粮食。 有钱,有粮了,自然会有人来依附,投靠。即使没人投靠,也不要紧,有钱,有粮食,还怕招不到人吗? 有人了,就能练出忠心的兵将。有了自己的私兵,武装起来,抢夺下一块发展的地盘,那还不是跟玩似的? 有人可能会问?为啥不找杨广要一个武将当当,这样手下,一下子就有现成的兵将了,何须自己费大力气去折腾?这不是舍近求远吗? 知道杨广是被谁干死的吗?知道安禄山是被谁干死的吗?知道赵匡胤的皇位是怎么来的吗?知道黄巢是怎么死的吗?董卓是怎么死的?岳飞是怎么死的?袁崇焕是怎么死的?天平天国是怎么崩溃的吗? 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或为了自保,大多数兵将都是墙头草,因为他们都是为了生存下去而去当兵的,当兵只是他们的职业,所以忠心度低的可怜。谁给他们好处,他们就听谁的,要来何用?看看历史上,自己人反水,或不战自溃,或以少胜多的例子,简直是数不胜数。所以,兵贵在质量,而不是数量。 所以,哥哥要的是忠心不二的信仰士兵。那种士兵,不但悍不畏死,以一敌百。最重要的是忠心,死都不改的愚忠。就像大名鼎鼎的“岳家军”,“戚家军”“中华人民志愿军”。 而且,一个空降的陌生人,哪怕是皇亲国戚,想要收服一支部队的人心,让他们如臂指使,忠心效命,不是一两年就能出效果的。最快的捷径,就是带着他们打仗,打胜仗,捞功绩。可是,哥哥这种战争小白,可能吗?就算想上,也没机会啊!因为轮不到哥这种新丁,菜鸟。 有本事的新丁,菜鸟,想要一鸣惊人,一飞冲天,得在乱世出头。因为乱世机会多。可是,乱世来了,哥根本来不及发展了,因为那时的哥哥,根本干不过李氏家族那个史前巨兽。 要知道陇西李氏,可是发展了千百年,根深蒂固,枝繁叶茂的大家族,哥想在几年之内赶上它,太难了。所以,哥哥必须提前发展。所以哥哥想帮杨广延长大隋的国运,这样可以留给哥更多发展,崛起的时间,这样可以提高哥哥未来成功压过李氏家族的几率。 赚钱,该怎么赚呢?现在市面上的生意,绝大部分,都被那些世家大族给把控了,哥哥现在去搞,恐怕会在不经意之间,就被他们给合力挤垮,或吞没,因为哥哥动了他们的蛋糕。 即使哥哥不动他们已有的蛋糕,但谁会嫌钱多呢?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所以,哥哥到时,恐怕不但会血本无归,给别人做了嫁衣,还会浪费大量有限的宝贵时间。 举个简单易懂的例子:哥哥开酒楼,因为哥哥有超越隋朝人千年的饮食文化和技术,所以,酒店的生意,肯定会比市面上别人开的酒店,生意好太多。因为哥哥会炒菜,会八大菜系,会做西餐,会火锅,会搞大棚种植,会制造高度蒸馏酒等等。所以,隋朝人开的酒店,怎么比得过哥哥的酒店呢? 于是,这就等于是抢了人家酒店的饭碗。那么,那些被哥哥酒店抢了生意的人,会不找哥哥的麻烦吗?会不眼红哥哥的酒楼,还有酒楼里独一无二的秘方? 就算哥哥不做市面上已有的生意,比如搞细盐,或搞肥皂,或搞香水等等。可是,不管哥哥搞哪样隋朝没有的东西,只要效果好,垄断必然红火。哥哥的生意红火,日进斗金,会不招“狼”吗?会不引起那些世家贵族们的“贪欲”吗? 如果现在是太平年代,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太平日子可过,哥哥倒是不惧那些家伙们。哥哥有魄力,有勇气,有胆量,有手段,有时间,可以放手跟他们斗上一斗。看看是古代的商人厉害,还是现代的商人厉害。 穿越小说里,那些带着主角光环的主角,随便发明点东西,就能压得那些千年世家,喘不过气来。这得天时地利人和,还得有个好靠山撑腰。 杨广这厮,早已弄得天怒人怨,民怨四起,这时再去与世家争利,这不是寿星公吃砒.霜,逼那些世家大族,加速煽动民众造反闹事吗?所以,杨广当靠山,或合伙人的主意,行不通。 而且,现下处境的哥哥,局势大不妙,所以不能那样瞎玩。 思来想去,我决定我的第一桶金,不赚别人的,就赚暴君杨广的。这家伙,过两年就会去三打高句丽。哥先想办法把他的资金,全都赚空,看他到时,拿什么做军资去打仗?哼哼! 另外一个哥哥决定先坑杨广的,不能说的原因,是因为拿杨广和那些老狐狸般的千年世家,或贵族来对比,还是孤家寡人的杨广好骗一点。因为他,人傻钱多。当然,这里的傻,不是指的杨广智商差,而是说的他的任性。俗话说的好:有钱任性。所以,富二代,白富美的钱,最好赚。因为他们不在乎那点“小钱”,开心就好。 还因为,近水楼台。哥哥,应该是宇文皛,跟杨广有关系,有感情,而跟那些世家贵族,没什么交情。所以,与那些利益为上的世家贵族做生意,不被他们坑死,算幸运的了,还想从他们那里虎口夺食,实在是太难了。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而哥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至于怎么从杨广那里赚钱,赚大钱?我已经有计划了。 早饭是尚食局派人送到各人住所的,因为有人早起,有人晚起,时间不一定,所以没法统一提供早餐。 这时的人们,都是只吃两餐的。早餐不是五六点吃,而是八九点,九十点。中午,下午饿了,吃点点心,喝点茶水。当然,有钱的人家,自然是不限制几餐的。你从早吃到晚,吃个十餐八餐的,也没人管。 用过稀饭,我起身去找杨广。 这时间,他应该下早朝了。 皇宫太大了,里面房子宫殿太多了,错综复杂的,我一个人走,恐怕很快就会迷路。 不过有太监,宫女带路,自然没这忧虑。 我有些恶意的猜想:古代的皇帝,很少在皇宫里被人刺杀成功,是不是除了皇宫里的守卫众多外,还因为地方太大,房屋太多,容易让刺客迷了路呀? 第七章:宇文皛的老相好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走在爱情的路上,我们渴望婚姻;走在婚姻的路上,我们渴望爱情。 正走着,忽然听见有人好像在喊我的名字。 我疑惑的停下脚步,寻声望去。 一个看上去才十四五岁的小美人,正冲着我疾步的跑过来。 她的打扮,不是宫女服饰,倒像是嫔妃啥的。 她的身后,跟着十几个宫装的宫女。 这谁呀?我不认识啊?是不是杨广的某个妃子?不是吧!老牛吃嫩草啊!杨广应该四十多岁了吧,这小美女才十四五岁,差三十多岁呢! 不过,想想二十一世纪的老少恋,十几岁,二十几岁的妙龄少女,嫁给七老八十的老头子;十几,二十几的小伙子,娶个奶奶辈的老婆,也是稀松平常。杨广这,只是小巫见大巫。于是,我的心绪,平静了下来。只是有点嫉妒,哥上辈子活到四十多岁,才一个老婆。这辈子一个老婆都没有,几年后就嗝屁了。杨广这家伙,前前后后,有上万个女人了吧!一天换一个,不带重样的,也要三四十年才能轮一遍。畜生啊!太丧尽天良了!为什么这个丧尽天良的人,不是哥呢? “皛哥哥,你的伤,好了吗?前天,媛媛要去看你,母后不肯。”少女泪眼婆娑,眼带幽怨的扑上来,握住我的手,道。 看她的样子,好像和我很熟,而且关系很暧昧啊!如果不是有人,我估计她会扑到我的怀里,搂着我痛哭。 这谁啊? 我忽然记起,史料上记载,宇文皛与宫女淫.乱,与嫔妃,公主也是暧昧不清。 我滴个乖乖!我吓得浑身一哆嗦,连忙甩开了少女的手。 宇文皛那傻叉找死,我可不想找死,傻到去搞杨广的女人,来挑战暴君杨广的忍耐度。 “姑娘请自重!请问您是谁啊?”我连忙装作一本正经的样子。 这不是装给少女看的,而是装给那些宫女,太监们看的。 我记得史料上记载,萧皇后可是为了这事,找杨广那家伙,打过小报告的。 虽然史料上记载,没有告倒,但多吹几次耳边风,说不定杨广那心黑手辣的家伙,一时兴起,把我变成太监,那可就完蛋了。 看着少女满脸失落和凄楚的样子,我的心里很不忍,但为了保住小命或命.根子,哥不得不狠心。 “皛哥哥,你,你是不是讨厌媛媛。连话都不愿意跟我说,所以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少女的泪水,终于流下来了。 媛媛?媛媛是谁?嫔妃?还是公主? 小丫头小莲见此,居然主动上前帮我解围。 “平阳公主,宇文公子他,他从树上掉下来时,摔着了脑袋,失忆了。” “什么?皛哥哥失忆了?”少女闻言大惊。 平阳公主? 我赶紧在脑海中搜寻平阳公主的资料。 可是,此时我才发现,脑袋里的百科全书,居然是被动的,居然不受我控制。大爷的,这什么破玩意!这不玩人吗? 就像现在,哥哥我需要它的时候,它却毫无动静,急的我是热汗直流。 忽然,我心中一动:难道是百科全书上没有平阳公主的记载,所以出不来资料? 我连忙再次查询隋朝的公主资料,这次,脑海中的百科全书,给出了资料。 果然,关于隋炀帝杨广女儿的历史资料中,只记载了两个公主,南阳公主和杨妃,其他公主的资料,一概没有。所以,查不到平阳公主的丝毫信息。 这让我心里的紧张,担心,一下子少了一大半:金手指没有失灵,没有消失,真好! 没有了金手指,我记忆中关于后世的知识,会随着时间,慢慢的朦胧,遗忘,到时,我可就会变成一个普普通通的普通人了。那时,哥还怎么在古代呼风唤雨?出人头地?胜人一筹? 咦,怎么回事啊?我怎么又莫名其妙的走神了? 我懊恼的拍拍自己的脑袋,让心神回归到当前的现实中。 既然是公主,而不是杨广的女人,那我就没有什么好怕的了,大不了,泡了她,做老婆嘛。 咦,这想法不错哦! 想想就刺激,主要是公主的身份,让我激动。 上辈子,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 这辈子,附身一个短命鬼,要是能在死之前,娶个公主做老婆,也蛮不错的嘛。至于小莲,可以做小妾,小老婆嘛。 当然,娶公主,刺激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哥是为了抱紧杨广的大腿。既然哥的命运,与他连在了一块,那么不辅助也得辅助,因为没得选择啊! 娶了公主,亲上加亲不说,哥哥能立马封官加爵,弄个官身当当。 普通人想要当官,当大官,很不容易,得熬资历,从小做起。所以,年轻人当手握实权的大官的,很少。 哪怕是贵族,也没那么容易一步登天。所以,有才能,你也得熬时间,熬资历。 没办法,现实如此:别人努力十几,几十年,一步一步艰辛的往上爬。你靠着关系,坐火箭般,短时间内爬人家头上去了。谁愿意?谁会服气? 所以,朝廷中枢的主要人员,都是些上了年纪的中年人,老头子。 但驸马不一样,驸马可以走捷径,一步登天。这是常识:上门女婿嘛! 当然,驸马获得的官,也大多数是虚职,或副职。但对于普通人来说,就是一步登天了。 有了封地,有了官身,哪怕是闲职,也能让我少奋斗十年。 因为,有封地,有官身,有爵位,就等于有了资源,声望,地盘,这比白手起家,不知道要好多少倍。可以为哥节省出许多的宝贵时间,极大的加大我改变命运的成功率。 “媛媛是吧!哥现在有急事,要找陛下商量。咱们能不能稍后再闲聊啊?” 虽然泡妞很重要,但命都没了,泡到妞也没用啊! 所以,正事要紧。 “没事,没事。皛哥哥,你有事情,就先去忙吧!媛媛可以等你。”少女破泣为喜道。 “那我走了。” 小丫头挺善解人意的嘛,没有公主的娇蛮,任性,不讲道理。我喜欢。 走之前,我温柔的伸手,轻轻帮少女擦去泪痕。 其实我口袋里有丝巾,但是我不想用。 肌肤相触,才能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嘛。 这好像是泡妞大法上记载的诀窍?不记得了,管他呢!好用就行。 少女有些羞涩,有些想躲避我的手,但终究还是放弃了。 耶!泡妞第一步,成功了! 只有女孩认可的情郎,她才会任由他碰触自己的肌肤,尤其是擦眼泪这么暧昧的举动。 擦完后,我准备走。 少女突然开口了。 她有些扭捏的道:“皛哥哥,我,我能不能跟着你。我,我也有事情,想要找父皇。” 看她的模样,我就能猜出她是在找借口,估计是想和我待在一起吧! 虽然上辈子,我只谈过一次恋爱,但电视剧,电影,书本,都是我的老师。 我笑笑,上前大胆的牵起她的手。 她有些吃惊,有些诧异,但没有挣扎,乖乖的让我牵着。那模样,哎呀!老夫那颗42岁的老心脏,要承受不住压力,爆炸了! 第八章:包工头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这辈子,我活的除了挣钱,挣钱,还是拼命的挣钱;如果有下辈子,我要活的除了花钱,花钱,还是花钱! “你想要承包我要建造的那些游玩别宫?”杨广皱着眉头询问道。 我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房屋设计图画,递给杨广道:“舅父请看,这些房屋设计的如何?” 我拿出的房屋设计图,自然是二十一世纪的房屋模样,这样才显得与众不同,有震撼力嘛!而且,那些设计,不止中国的,而是整个世界的,各国的都有。只要好看,剽窃不是罪,而是为了展现奇迹。 当然,摩天大厦是不可能拿出来的。因为隋朝人盖不出来。 当然,也不要小看了古人的智慧和能力。 长城没有钢筋水泥,历经几千年,依旧坚挺。 北京故宫,二十一世纪的人,都不一定能仿造的出来。 还有埃及金字塔,阿尔忒弥斯神庙,巴比伦空中花园,秦始皇兵马俑,悬空寺,比萨斜塔等等。 没有钢筋水泥,用糯米汁和碎麻,能建造城墙,自然也能建造出两三层的小别墅,甚至五六层的宫殿。 当然,为了减轻重量,可以砖木结合。 “这些,这些,莫非都是天.....。”杨广满脸震惊的道。 不要怪他惊讶,因为我给他看的那些设计图纸上的建筑模型,有后世的中式建筑,还有西班牙风格,地中海风格,意大利风格,法式风格,英式古堡风格,美国风格,日式风格,古希腊风格,古罗马风格,拜占庭风格,罗曼风格,哥特式风格,巴洛克风格等等。 外国的建筑,与中国的建筑,风格,样式,差距太大,能不震撼眼球吗? 所以,那震撼效果,自不用多说。 这就是哥哥的目的:好东西,谁不想要呢?尤其是自己没有的好东西,那需求的欲望,更甚。 所以,我们总是觉得别人的老婆,更好,更漂亮。外国的月亮,更圆,更大。 没等杨广说完,我连忙使劲的咳嗽,提醒他保密:做戏要做全套嘛。 “啊,嗯,皛儿,你打算怎么承包啊?”杨广遮掩窘态道。 上钩了。我心中大喜:与我估猜的结果一样,太好了! “是这样的。舅父啊,您找财务部,啊,不是,是度支的人,仔细估算一下您想要造的那些宫苑,全部盖起来,需要多少钱。然后,您将这些钱,都付给我,然后您什么都不用管,等着收房子就行。当然,如果您对我盖的那些房子不满意,可以要求退货。到时,我收了您多少钱,就退还给您多少钱!” 借鸡下蛋的手法,在二十一世纪很普遍了:银行,保险,房地产等等行业,都是用的这一套。 “这么好?要是我退房子了,你盖的那些房子,怎么办?你哪来的那么多钱赔给我呀?”杨广还是很精明的。 我笑着解释道:“舅父,您的眼光当然高啦!您看不中的房子,那些有钱人不一定看不上。所以,只要他们愿意买那些房子,我不就有钱赔给您了吗?” 杨广想了一下道:“不对。你虽然退钱给我了,但那些地,你占用了,没法退还给我呀?那我不还是亏了?” 哎呀!老东西,挺鸡贼的嘛! 我连忙解释道:“舅父,您盖那些宫苑,是不是要动用军队,维护秩序,安全?是不是要征集大量的农夫?那些军队的给养,要不要钱?那些征集的农夫们,看似不要钱,但要吃喝啊。而且那些农夫们,被征集去干活了,就没法去种地,不种地,就没税收。这是不是少了钱?而现在,您只要承包给我,一次性付清全款,这所有的一切,我全都包了。您省钱又省力,还可以住独一无二的琼楼玉宇,瑶池仙宫,何乐而不为呢?至于地,这天下都是您的,一处被占了,您可以另外再找一块地盖嘛!是不是?” 见杨广有些心动的样子,我趁热打铁道:“皛儿这也是闲的无聊,想要找点事情做做。如果舅父不同意,那就算了。” 以进为退。有时候,效果还是不错的。 我就不相信,看了那些独一无二的房屋设计,杨广那老东西会忍得住,不想拥有? “好!”考虑了一阵子,杨广终于答应了。 “父皇,我也闲的无聊,想跟着皛哥哥一起,帮他的忙。”杨媛媛突然开口道。 说实话,我也被她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 古代的人,受儒家思想的约束和荼毒,是不准女子随意出外抛头露面的,公主就更甭想了。 “不行。”果然,杨广连想都没想就回拒了。 看着少女委屈加黯然的神情,我虽然怜惜,但也爱莫能助。 “盖房子的事,先不急,我会吩咐度支去办,算好了,就会给你钱。你到时候,看着办就行,我相信你。至于,我想要盖哪些样式的房子,等我从你的设计图里挑选好了,会派人去告诉你的。”杨广道。 接着,他又道:“你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家去陪陪你母亲。你受伤后,她就急匆匆的跑来看了你好几次,可惜你都在昏迷中。她几次要带你回家休养,我没让。因为住在宫中,可以随时传御医给你查看身体。现在既然你没事了,就回公主府去住几天,陪陪你母亲吧!免得让她整日整夜的担惊受怕。” 听了杨广的一番话,我心中微微感动:这大魔头,还是有些人情味的。 “父皇,我,我想去探望一下姑姑!”杨媛媛咬着牙,低声道。 杨广有些无奈的看了她一眼,又转头看了我一眼。 看得我有些心惊肉跳。 少女做的有些太明显了,让人一眼就看出了破绽。 等等,宇文皛的外公是杨坚,杨媛媛的爷爷,也是杨坚。表兄妹之间,好像不能近亲结婚的吧! 不会吧!这样一算,那我的驸马梦,岂不是要落空了? 可是看杨媛媛那小妮子,对自己的前身宇文皛,好像爱的很深啊。难道要辜负她的一片深情吗?哥可不是一个始乱终弃的人渣啊! 连忙在脑海中暗自查了一查,古代有没有近亲结婚的例子。 嗯,查到了一个:吕太后,当年竟然将自己的亲外孙女,嫁给了自己的儿子。 嗯,第二个有点辣眼睛: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一辈子嫁给了两任丈夫,这两任丈夫,居然是亲生父子的关系。有点乱。 第三个,就不是辣眼睛了。简直没法看。 南朝宋孝武帝刘骏。 第四个,宋前废帝刘子。 第五个,金废帝海陵王完颜亮。 第六个,爱新觉罗皇太极。 第七个,唐太宗李世民。 第八个,唐玄宗李隆基。 第九个,唐高宗李治。 ......。 至于后世近亲结婚的案例,也很多。 比如:爱因斯坦,希特勒,李嘉诚,达尔文等等。 哎呀呀! 我心头思绪乱如麻。要,属于近亲结婚范围。对名誉不好,而且对后代不利。 不要,岂不辜负佳人一片痴心?当个负心汉? 哎,宇文皛,你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后宫那么多女人,你惹了不少,干啥还要去惹公主呢?她可是你表妹啊! 这不是给哥哥找不痛快吗? “行了。去吧!父皇要是不答应你,你准要气的三天三夜不理父皇。”杨广想了想道。 “哦!谢谢父皇!父皇最好,最疼媛媛了。”少女高兴得一蹦三跳。 我却有些心惊:杨广这家伙,明明看出了杨媛媛的意图和对我的情意,为什么不阻止这段孽缘呢?什么情况?难道他同意,认可了我和杨媛媛,不对,是宇文皛与杨媛媛的爱情?这有些不对劲啊? 忽然,我想起了杨广的为人。 这家伙,可是连自己老爸的女人,都敢玩;连老爸,亲兄弟都敢杀的主,还有什么不敢做的呢?说起李世民一家子,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在女人方面,也是乱的很。 再说了,哥哥也没有做什么坏事。两情相悦而已。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感情最大。 想到这里,我有些羞愧。因为我与杨媛媛之间,其实才第一次见面,哪里谈得上什么感情?那是宇文皛与杨媛媛的感情。我只不过是想借杨媛媛的关系和身份,上位借势自保。后来,感受到了杨媛媛的柔情和身份的刺激,才进一步的想与她喜结连理。 不过,说实话,我心里是千肯万肯的。虽然与杨媛媛才接触没多久,但感觉的出来,这个女孩,是个做老婆的上佳人选。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顺其自然,看缘分吧!想多了也没用。 眼下还是干正事要紧。 实力才是一切。 第九章:公主府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中国有十四亿人,你算老几?------送给那些喜欢对别人指手画脚,评头论足的人。 看着眼前雄伟壮丽,金碧辉煌的高门豪宅,我的心里,波澜起伏:想不到我罗四夕,也有住上顶级达官权贵之人,才能住的豪宅别苑的机会,不容易啊!这可是我前世最大的梦想之一。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我十八辈祖宗,给我积攒下来的福气,让我来了一次幸运的穿越之旅。 以后,等哥当家作主,或独立成户的时候,我得把我罗四夕的先人们,刻牌供奉起来:虽然哥现在的身份是宇文皛,但哥的灵魂,是罗四夕。这个本质,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做人不能忘本嘛! 但是,转念一想:哥可是连皇宫都住过,区区公主府,算什么。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这样一想,心中的感慨,激动全没了,反而有些索然无味。 不过,牌位是一定要立的。甚至,以后,如果有机会,有条件了,哥哥还会光明正大的改回自己真正的名字“罗四夕”,正大光明的供奉自己的父母,先辈们的灵牌。因为,没有他们,就不会有我。 当然,宇文皛的亲人们,我也不会亏待他们,因为没有宇文皛的肉身,我不会重生。 小丫头小莲脸蛋红红的跳下马车,伸手来扶我下马车。 这小丫头,刚才被我趁机从杨广那里讨要了过来。 对于杨广来说,他的后宫嫔妃加宫女,人数上万,一个小宫女,自然不会在乎。 我猜,如果我能有更大的好处,赠给杨广,像他那种毫无廉耻之心的人,就算我管他要他的嫔妃,只要不是他特别宠爱,舍不得的,估计他都愿意送给我。只是哥没有穿二手衣服的特殊癖好。 虽然小莲名义上,也算是杨广的女人,但她可是冰清玉洁的黄花大闺女。 既然现在小莲已经是我的人了,那么对自己的女人,搂搂抱抱就很正常了。 刚才在马车里,搂着小美女的感觉,真爽! 当然,哥可不是禽兽不如的人,除了抱着妹子昏昏沉沉的打了个瞌睡,亲了两口,其他的可什么都没干。 而且,为了小莲的事情,哥还无意中得罪了那平阳公主杨媛媛。 她见我当着她的面,问她的父皇要女人,气的当场就跑掉了。 哎!爱情是自私的!而女人,最爱吃醋!当然,男人也一样。 上辈子,我专情一个女人,结果呢?老婆带着孩子抛弃了我。这辈子,有了宇文皛这么好的身份地位,哥可不想再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 不过,说心里话,虽然我曾经被心爱的女人,伤的很深,可心底里对爱情和婚姻的憧憬和向往,并没有因为时间和空间,人情的冷暖,现实的残酷,而变形,扭曲。 我心中最理想的爱情婚姻样本,永远是朱时茂主演的《牧马人》里,那种简单,清纯,而又小清新的平凡生活。 不过,理想大多是屈服于现实的:我能不能逃过七年后的死劫,尚未可知。 所以,行乐需及时,莫到死前空后悔!哥可不想坐拥金山,银山,到死时,还是一枚可怜的“处男”。那,哥哥这穿越,岂不是白来了? 这是花心的借口吗?或许吧?管他呢? 上辈子,婚姻陪伴了我八年多,当我以为我的老婆,会是我终身到老的狼伴侣时,残酷的现实,却无情的告诉了我:她是一只波斯猫。 人性,就是这么的复杂,现实。 住在乡村里的人,渴望进城市里生活;住在城市里的人,渴望进乡村里生活;农村里的人,想过富丽堂皇,车水马龙的豪华生活;富人想过悠闲,宁静的田园生活。屌丝,想拥有无数美女;高富帅,白富美,却想拥有一份最真挚,唯一的永恒爱情。当这些人们,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时,时间却又会让他们厌倦以前的愿望和梦想。因为,再美的女人,看久了,就会出现审美疲劳。再好吃的山珍海味,天天吃,餐餐吃,也会反胃。那时,他们的梦想,会转过弯来,变成了先前的对立。那时候,一碟家乡的特色菜,胜过桌面上所有的“熊掌鲍鱼”。一栋幽静的农家小院,胜过海景别墅。 就像马云最著名的一句名言:我其实对钱,没什么兴趣!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听到这句话后,都会认为马云是在装逼。这是因为他们都缺钱,对钱有需求。马云那种身家的人,钱对他来说,已经到了只是一堆数字的程度。他所拥有的钱,几百年,甚至几千年都花不完,所以他对挣多少钱,感兴趣吗?就像,已经拥有五六个儿女的夫妇,也可以骄傲的对那些生不出孩子,或只有一个孩子的人,大声的说:我对生男孩,生女孩,不感兴趣。种庄稼的农民,可以骄傲的对城里人说:我对吃蔬菜,水果,没什么兴趣,我对吃肉,有欲望。草原上的牧民们,也可以骄傲的对中原的人们说:我们对吃肉,没什么兴趣,我们对蔬菜,水果,比较渴望。是的,这种例子,身边比比皆是,所以,何来羡慕嫉妒恨?你拥有的,就是别人所羡慕的。 你如果生活在农村,那么你呼吸着马云都渴望拥有的纯净空气,吃着他要用大量金钱才能买到的纯天然食物,过着他心里也极度羡慕的宁静,悠闲的田园小日子。这些,马云的确可以做到,但他有那个时间吗?他有停下自己永远站在巅峰的脚步的决心吗?不能,因为人有虚荣心。除非他愿意放弃现在身上的至尊光环,跌落回社会的浪潮中,做一个不出彩的隐形富豪。 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到“陈江河夫妇”那样。就像“皇帝”,虽然拥有了整个王国的一切,却失去了一个普通人的自由。 “三公子,您在想什么呢?有人拜见您呢!” 我被身边的小莲给唤醒了,连忙凝神观望。 只见一个身穿青色衣服,看上去三十多岁,浓眉大眼的汉子,双膝跪地,恭恭敬敬的对我叩拜道:“小人,恭迎三公子回府!“ 我不用猜就知道,这人自然是公主府的家丁仆役。 “小人,拜见三公子。”大门前,另有四五个同样身着青色衣服,却挂着腰刀的人,齐齐向我单膝跪地,抱拳施礼。 “免礼,免礼,都起来吧!”电视剧里面好像都是这么演的。 说实话,我对古代的礼节,接人待物的方式,一概不知,宇文皛那死鬼,死了也不说把记忆留给我,害我这么被动。不过,没吃过猪肉,古装电视剧还是看过的。虽然那些电视剧里面的玩意,都是二十一世纪的人,瞎琢磨出来的,是不是与真实历史事实相吻合,谁也不知道啊!毕竟谁也没有到过真正的古代。但,大概,应该是差不了多少的吧!毕竟有据可查。人家编剧也不能胡编乱造不是。 再说了,哥是大爷,讲不讲礼节,下人敢不服吗?答应一句,已经是够给他们面子了。像电视里那些跋扈的公子哥,哪个不是鼻孔朝天,对人爱理不理的? “谢三公子!” “三公子,您请进!小人先去通禀二公子和主母。”说完,那大汉对我连连鞠躬,然后转身一溜烟跑了。 “这人谁啊?”我对小莲询问道。 谁知小莲摇头道:“对不起,公子。奴婢往日只在宫中服侍公子,未曾出过宫门,更未曾到过公子府邸。所以,奴婢也不知晓他是何人?” “那人是谁?”我向一个门卫询问道。 “启禀三公子,那是府上的管家杨达。” 管家?嗯,这人很重要,看来以后免不了经常要和他打交道,得好好笼络一下。 第十章:挖墙脚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天上有只鸟,地上有棵树,你选择哪个?记住,最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你得先弄清楚,自己是一只比翼鸟,还是一棵牵牛花? 公主府上,宇文皛的父亲宇文静礼,已经病故多年。 大哥宇文孔,早夭。 现在公主府里,主要管事的是宇文皛的母亲广平公主杨氏杨冰冰,其次是二哥宇文协,然后才轮到宇文皛,之后就应该是管家之类的管理人员。但是,因为宇文皛经常居住在皇宫里,加上上头有老妈加哥哥压着,其实在府里的权力,估计连管家之类的管理人员都不如。 就像一家公司,董事长最大,实权在握,公司里的大小事情,她说了算。总经理第二,也有实权。而哥挂的,却是一个什么副总经理,或项目副总监啥的虚职,官衔虽大,却谁也管不了,指挥不动,有个屁用?还不如一个保安队队长,最起码手下有几个能干实事,帮忙跑腿的人。 哥要做大,做强,杨广那不靠谱的家伙,是指望不上的,所以只能借家里的势力。宇文皛的老妈和二哥,是什么样的人?我到现在还没接触,万一不好打交道,那就麻烦了。到时,哥做啥事情,她俩都不支持,还拖后腿,那哥岂不是啥都干不了? 况且,哥有太多的事情要办,不可能事事亲力亲为,所以少不了几个忠心耿耿的跑腿之人。刚才的杨达管家,就是个不错的人选。最起码,他能混上公主府的管家,就应该有一定的本事。而且,管理人员的经验,也应该不少。我现在一穷二白,白手起家,什么都没有,什么都缺,没钱,没人,没时间。 钱,杨广那里已经搞定一半,就等着拿钱。人,哥哥已经有计划了。现在最缺的,就是忠心耿耿,又有管理才能的狗腿子。现在去外面找,时间来不及不说,忠诚度,也不放心啊!所以,不好意思,只能挖杨冰冰,宇文协的墙角了。嘿嘿! 再说了,这也是为咱们大家好啊!如果哥不雄起,七年之后,大家在江都之乱后,都得嗝屁。虽然史料上没有记载广平公主杨冰冰最后的下落和生死,但亡国公主的下场,会有什么好结局呢? 这样一想,我心里对挖墙脚的行为,就理直气壮,毫无愧疚之心了。 “三郎!你回来啦,想死娘了!” 我正在想事情中,突然被人搂入了怀中。 顿时,温香四溢,触感舒服。 哇!好香的女人味。好柔软,温暖的胸脯。 小莲的身上,带着的是少女的处子幽香。 而此时紧紧搂着我的女人,身上的女人香,是成熟妇人的体香,还掺杂着一种淡淡的牡丹花香。 现在这时候,没有什么香水之类的,估计是胭脂或熏衣的香料味吧!总之,很好闻,让我一直隐藏在心底深处的欲望,有些蠢蠢欲动。 哇塞!我被自己的男人本性,吓了一大跳。 只是,身体的男人本能,它不是理智能管的住的。只能理智的阻止。 我连忙尴尬的从广平公主杨冰冰的怀抱里,挣脱出来。 公主就是公主,从小到大,锦衣玉食不说,更没干过什么粗活,所以保养的很好。我,也就是宇文皛,今年十六岁了,那么作为我的母亲,广平公主杨冰冰至少,怎么着也应该年近四十了吧!就算她十五六岁结婚,当年就生孩子,但是我上头还有两个哥哥呢? 可是眼前的美妇人,是四十来岁的人吗?看上去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而且,现在这时候的美女,可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大美女,而不是后世满大街跑的人造美女。 忽然,我的心头浮现出另一个女人的名字:萧皇后。 公主都如此,那皇后岂不是更厉害。 此时,脑海中隐藏的百科全书,神助攻的为我展现了萧皇后的历史资料。 我的个乖乖!萧皇后在老杨死后,居然给他带了那么多顶绿帽子?最后都快五十岁了,还被色中极品人渣李世民,给收入了后宫之中,做了昭容。那女人得有多么诱人,漂亮啊! 不行,我得找个机会见识见识!我心中此时,无比的痒痒:名传千古的绝世佳人啊!虽然名头没有四大美人杨玉环大,但六个皇帝抢夺的妹子,已经用事实,证明了一切谣言。 自打我穿越之后,才在皇宫之中待了一天一夜,所以没能见到萧皇后。当然,宇文皛肯定是见过的。但,可惜的是,哥没有宇文皛的记忆。 不过,我有进出皇宫自由的特权,所以以后机会多的是,想见还不容易吗? 想到这里,我升腾的好奇心,渐渐的冷却了下来。 “三郎?你在想什么呢?发什么呆啊?我跟你说半天话了,你怎么一声不吭,傻乎乎的愣在那里。你,是不是伤势还没好啊?” 我被广平公主杨冰冰的话惊醒,吓了一大跳:怎么回事?我怎么老是走神,不受控制的胡思乱想? 不行,这致命的毛病得改!现在不是二十一世纪的和平年代。那里,只要不是在人来人往,车流如水的大马路上走神,玩手机,随便坐在哪里,胡思乱想个三天三夜也没什么危险。现在是隋朝,而且是马上就要进入战乱,即将开启人命贱如草的隋朝。 现在的我,还没有仇家,倒无所谓。但随着哥的实力,势力慢慢的增长,那些被哥抢了奶酪,或触及了利益的人,例如,做生意得罪的人,当官得罪的人,都会成为我的敌人。那时,他们肯定想置我于死地,宰杀而后快。所以,那时的我,失神,胡思乱想的破绽和缺陷,就会变成刺客和杀手,可以利用的最好机会。 嗯,虽然有些想的太过遥远了,但,小心无大错。而且,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 “啊!母亲大人,孩儿拜见母亲大人!” 在这里,哥要衷心的感谢一下那些二十一世纪,古装电视剧,电影的导演和编剧,是你们,教会了我古代的礼仪,才让我现在不至于茫然无措,啥也不懂,啥也不知道。 但是,哥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居然要称呼一个年级比我小不少的女人,为母亲大人,这让我心里很膈应,不舒坦,但谁叫我穿越的肉身,是个小鲜肉呢? 不过,要是穿越的肉身,是个七老八十,垂垂老矣,什么都干不了的老人,哪怕是皇帝,我也不愿意。因为能看不能吃,活的比死还难受。 嘴上虽然叫着母亲大人,但我心里,暗暗的道:小妞,我不是你的死鬼儿子宇文皛,我是你大爷罗四夕!我是你罗四夕大爷! 这样在心里默默的念了好几遍,心里总算是平衡了不少。 “三郎,快快起来,跟娘还这么客气干啥?” 女人伸手扶我起身的时候,再次肌肤相触。 哎呀!如水入油锅,哥好不容易克制,压下的身体欲.望,又被激活了。 忽然,我觉得不对劲。 再怎么说,前世的我,可是一个用情专一,守身如玉的本分好男人: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不嫖昌,一直死守着一个老婆。到了最后两年,妻离子散,万念俱灰下,才放飞自我了一把。但本质上,还是一个思想纯洁,保守的好男人啊!怎么会这么经不起诱惑呢? 等等,我刚才的欲望,都是身体不受控制的自然本能反应。 大爷的!宇文皛这个小淫.虫,身体这么敏感!估计是携带了杨氏家族遗传的大淫.魔基因。要不然,也不会胆大妄为,不怕死到,在后宫里,乱.搞杨广的女人!这得是有多脑残的人,才会干出如此作死的事情啊!幸好杨广也是一个奇葩:宇文皛那么作死,他居然没有要宇文皛的脑袋,也没把宇文皛变成太监,而是继续让他住在皇宫里。这反应,这做法,哥不得不说声“艾服了油”! 也许杨广不是傻,而是不在乎,因为他的女人,实在是太多了。所以,他对于他不喜欢的女人,懒得管,也不想管。 就像:我种了一百亩地的西瓜,你去我地里偷几个西瓜吃,我会在乎吗? 而且,在古代,女人的地位,非常的低,经常被男人拿来牟利,因此互相赠送,是常态。 当然,真实的情况,我不知道。没有宇文皛的记忆,我只能靠猜测。 而且,古人的思想,与后世的人的思想,区别很大,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猜对了没有。 这种事情,除了当事人知道原因外,只要他不跟别人说,或自己宣布出来,谁会知道? 其实,我对这事情真的很感兴趣,相信许多喜欢八卦的人,也都想知道当时的杨广,是怎么想的? 可惜,哥没能得到宇文皛的记忆。而杨广知道,我却不敢问。 忽然,百科全书上的资料显示,萧皇后好像早就跟宇文化及有一腿。所以,宇文化及杀死杨广后,就迫不及待的霸占了萧皇后。 嗯。我突然想到,如果我利用这一点秘密,告密杨广,能不能提前搞死宇文化及呢? 如果江都之乱,杀死杨广和我的罪魁祸首宇文化及,提前死了,那他还怎么在江都杀死我们呢?鬼魂来杀吗? 嗯,这事,有搞头。可以试试。至于历史的固定进程,在哥的性命面前,我只想说九个字:去他大爷的!爱咋咋地。 第十一章:买奴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三十岁之前,我相信爱情;三十岁之后,我只剩婚姻。 “你要那么多钱干什么?”广平公主杨冰冰皱着眉头问我。 “买人盖房子。”我解释道。 “买人盖房子?什么意思?”广平公主杨冰冰的脸色,更迷惑了。 我于是连忙将承包杨广别宫的事情,向广平公主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 “三郎,你听娘的劝,不要乱来。你在宫里,宫里......。”说到这里,妇人的脸,有些羞红,满是愤恨的瞪了我一眼。 我被瞪得有些幽怨:你瞅我干啥,在宫里乱搞的又不是我,是你的那个小淫.虫,死鬼儿子!那时哥还没穿越过来呢!但是,既然现在哥占用了他的肉身,这抹不掉的黑锅,不背也得背。哎!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啊。 “三郎,你从没盖过房子,虽然我不知道你舅父怎么会答应你,那种荒唐的要求的,但你还是放弃吧!咱们家,不缺吃,不缺穿,也不缺钱,你去干哪个干嘛?好好的待在家里玩,不好吗?没钱,你管我要,娘给你。但是你可不能大手大脚的乱花。金山银山,也有数,不是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聚宝盆。”杨冰冰苦口婆心的劝道。 闻言,我心道:哥挣的是钱吗?哥挣的是命! 不过这事,没法跟广平公主说。说了,估计我要被杨冰冰当作附身她心爱儿子的妖魔鬼怪,被她找来驱邪的人,折磨的死去活来。 “娘,孩儿这不是闲着无聊嘛,所以想找些事情干干。再说了,盖房子又不是我亲自动手去盖,我是总指挥,动动口,指挥就行。”我软磨硬泡道。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不让人省心呢?盖房子是粗人,下人干的活。就算你不动手,在现场指挥,那不也得风吹日晒吗?而且,以你的身份,地位,跑去帮人盖房子,传出去,对咱们公主府的名声,不好。你要是真想找点事情做做。你舅父那么疼你,娘去找他说说,让他给你弄个散官当当,如何?”广平公主杨冰冰苦口婆心的劝道。 闻言,我撇撇嘴。 要是隋朝还能太平个三五十年,或能传个三五代皇帝,我做个有名无实的爵爷,逍遥自在,倒是很不错。但是隋朝马上就要灭亡了,你让我当个闲散的闲职官员,有个鸟用?享受不了几年,就得玩完。 “娘!我不想做官。我就喜欢盖房子,您就帮帮我嘛!现在我急需用钱,就算我先从您这里贷款,啊,不是,是借。等度支给我拨银子了,我再连本带利的还给您,行不行?娘!行不行嘛!我的好娘亲!” 妈妈的,可怜我一个42岁的老男人,居然要恶心的学小鲜肉一样的撒娇,我,我自己都快被自己给恶心的想呕吐了。 可是没办法呀!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七年,二千五百五十五天。我有限的生命,只剩下两千多天了,正在倒计时中。所以,现在的每一天,每一小时,每一分钟,每一秒,都对我特别的重要。我得争分夺秒的与时间赛跑,与命运争夺生机。 “好,好。娘依你了还不行吗?”妇人爱怜的白了我一眼道。 呼!我暗自抹了一把头上的汗水:求人,真特么不容易啊! “娘,我还要人帮忙。您把杨达,杨管家拨给我使用,再给我三十个听话的家丁护院呗。”我趁机道。 “行。你自己去挑选吧。”广平公主杨冰冰爱怜的抚摸着我的脑袋。 我的头上,顿时浮现出几根黑线:他大爷的,哥又被小娘们儿给占便宜了! 我雄赳赳,气昂昂的带着一帮狗腿子,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回头率,百分之,之二十。 哎,这阵势,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是狂拽帅气吊炸天的黑帮老大的气势。但是在这隋朝,哎,纨绔子弟太多了,排场比我大的,到处可见。要是我带的是御前带刀禁卫还差不多。 在管家杨达的带领下,我们一伙人,很快来到了古代封建王朝最恶心,最没有人性的地方:奴隶市场。 这里的奴隶,有的是犯了法,或被犯了法的人,导致连坐的人,贬为奴隶的。有的是打仗时,掠夺来的敌国百姓和战俘。有的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自愿卖身的,卖儿卖女的。还有些是人贩子,诱拐来的。 其实,盖房子,征集农夫,是最划算的,义务工嘛。管吃管喝管住就行。心狠一点的,再克扣一下,还能从吃喝住里面省出不少银子。反正这时代,平头百姓的死活,在达官权贵,富贾商人,甚至统治者眼里,贱如草芥,都不如鸡鸭牛羊这些牲口重要。 可哥哥,是来自二十一世纪,遵纪守法,热爱生命的好男人,怎么能作出那种畜生不如,视人命如草芥的事情呢? 当然,哥也可以花低廉的价格,雇佣农夫干活,就像二十一世纪的工厂,建筑队一样。保证那些吃不上饭的人,应聘者如山如海。但是,那种雇佣关系,哥现在没心情去弄。 我的时间很宝贵,不能浪费。哥当包工头,不仅仅只是为了赚钱,同时,还想培养出一大批只忠心于我的死士。 双管齐下,能节省哥许多宝贵的时间。 农夫虽然也能培养出忠心,但他们都是拖家带口的,顾虑太多,容易变节。奴隶则不同,他们的处境,已经到了山穷水尽的绝地,而且孤身一人,买过来,稍微的洗洗脑,哇咔咔,都是自带炸药包的恐.怖分子! 当然,我要的不是冷冰冰的,只知道听令行事的杀.人机器,而是有头脑,但狂热,忠贞不二的信仰战士。就如:岳家军,戚家军。 其实,我可没有什么兴趣去搞什么宗教传播,或争霸天下,我只想好好的活着,享尽人间的荣华富贵,做个逍遥自在,无拘无束的闲散王爷。而且是没有公务在身,只负责吃喝玩乐的快乐王爷。 上辈子,我活的除了挣钱,挣钱,还是拼命的挣钱,因为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自己和老婆,都要钱养。所以,这辈子,我既然幸运的穿越重生了,而且还是幸运的穿越在了一个官二代身上,那么哥,一定要活的除了花钱,花钱,还是花钱。哥要尽情的享受人生,这样才不会活得像上辈子一样的苦逼和懊悔。 所以,这辈子,即使让哥当皇帝,哥也不乐意去当。因为当皇帝太累:做个好皇帝,得像一头老牛一样,勤勤恳恳的劳累一辈子。做个暴君,玩不了几年,不但落个万世骂名,还死无葬身之地。而且,当皇帝,除了京城,哪里都去不了,去了也是一大帮人跟着。没劲! 闲散王爷就不同了,想去哪里旅游就去哪里,而且还没人敢惹,敢管。自由自在的,多爽! 可惜,哥穿越的对象的命运,不太好,马上就要歇菜了。而且杨广也不是一个能让人好好全心效忠的好皇帝。 这是哥这次穿越唯一美中不足的两大遗憾。 为了实现我心中随心所欲的花钱,尽情的享受人生的美梦,哥现在,不得不拼命的努力,努力去弥补缺陷,实现理想。 “三公子,您看这个怎么样?五大三粗,身体强壮,一个顶五六个普通人。”杨达指着一个大猩猩般的黑脸大汉问我。 一个尖嘴猴腮,满脸媚笑的四旬小个子男人,闻言,立马跑到我的面前,笑眯眯的道:“几位爷,真是好眼光啊!这个大个儿,可是我好不容易才弄来的突厥猛士。” 闻言,我有些可惜。本来那家伙,五大三粗的,是块干活打仗的好手,但闻及他是少数民族,我的兴趣就大减了。他再好,听不懂我说的话,没法交流,有个屁用? “他会讲普通话吗?”我随口问道。 “何为普通话啊?” 见人贩子一脸的茫然,我连忙补救道:“我是问你,他会不会说我们汉人的语言。” “哦!”人贩子一脸的恍然大悟,媚笑道:“这人以前是猎户,经常跟我们边关的汉人做生意,所以汉话会说一些,只是汉字不识。您们买回去后,好好教导一下,他就会了。” “多少钱?” “十贯。” “你留着慢慢卖!”我拍了拍人贩子的肩。 切,就你这样的,也想拿哥当肥羊宰? 我转身就走。 “公子,公子别走啊!八贯,您拿走!” “你这里有没有会木匠手艺的奴隶?”我没理那个人贩子,来到隔壁的一个奴隶摊上。 “有一个。”这摊主,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满脸的性感大胡子。 才一个?这也太少了。 其实,我原本可以向杨广讨要将作监里的那些能工巧匠的,而且是免费使用,因为他们有工资拿。 但我没有要,因为那些人用完了,是要还回去的,所以我需要组建自己的工程队。 给杨广盖的房子是广告。那些有钱的达官贵人,富贾商人,看到了哥给杨广盖的那些独一无二,举世无双,精巧别致的另类,奇特,漂亮的建筑,会不心动吗? 到时,源源不断的生意上门,哥自己的工程队,属于垄断。 而用将作监的人,他们学会了怎么盖那些新式房子后,回到了工部。我能用,其他人也能用,到时我一毛钱都进不了口袋,还白白赔进去了技术。赔本的买卖,咱不干! “我是广平公主府的,你们谁会干手艺活的,站出来给爷瞧瞧!爷看中了,就会买你们进公主府。进了广平公主府的人,最起码吃穿不愁,也不用担心鞭打挨揍。”我大声的喊道。 声音通过我新研制出来的大喇叭,扩散出去后,宛若洪钟。 当然,我现在使用的大喇叭,很简陋,只是用十几层宣纸,通过裁剪,粘贴制成的简易扩声筒,效果很差。但还是勉强能将人的声音,扩大许多倍。 我周边百丈范围内的人,因为我突兀的巨大嗓门,似乎静止了几十秒。 然后,许多好事之人,熙熙攘攘的逐渐围拢了过来,都以看西洋镜的目光,看着我手里那稀奇,古怪的玩意。 好奇,爱凑热闹,是人类的天性。 第十二章:买奴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老板不给你高工资,或加薪,请不要埋怨他。主要原因,在于你自己,因为你替老板赚的太少了。例如:你替老板赚了两百块,老板会拿其中的三五十块,做给你的报酬。赚了五百,老板会赏你个百八十块做工资。所以,你一定要记住,老板找你来,是给他赚钱的,而不是让你来赚他的钱的。 “买我,我是石匠!” “买我,买我!俺会放牛,种田!” “我是铁匠。” “我是木匠。” 公主府的名头,还是很好用的。 看着各自纷纷站出来的人群,我心里很满意:名牌效应,果然古今通用。 也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哪怕是没有人权的奴隶,也希望自己的买主,是个大户。因为:宰相门前七品官。 一番挑挑拣拣后,在钱全部花光时,我终于买到了一百八十三名中意的奴隶。 其中,木匠五十六人。铁匠四十二名。石匠二十六名。篾匠十四名。裁缝三十四名。厨师八人。鞋匠三人。 钱不够,不然我会买更多。 行了,事情办完了,我也准备走了。 “哎呀!公子,您请稍等一等。” 忽然,我的袖子,被人给拉住了。 我转头一看,是最先遇到的那个长得像猴子一样的人贩子。 “有事?”我明知故问道。 “嘿嘿。公子,您看您都买这么多奴隶了,也不差再买一个了。先前您看中的那个突厥大汉,六贯,六贯钱,我就卖给您!” “六贯?六贯我可以买十个奴隶了。不要。” “可是我那个奴.隶,可以一个打十个呀!您买了他,绝对物超所值!您想想,他一个人,可以顶十个人,无论干活,还是打架。这样,他就为您节省了九个人的粮食,还有衣服钱!”瘦猴子小贩不死心的推销道。 哎呦!人不可貌相啊!没看出来这皮猴子,脑瓜子挺精明的嘛,是块做生意的好料子。 可惜哥现在没空去搞生意,不然,这种人才,我倒是颇为心动,很想挖一挖。(其实,哥是知道自己挖不动,所以自动放弃而已,因为现在的我,无权无钱,拿什么诱惑精明的皮猴子,为哥效忠卖命?哥可没有其他小说,电影,电视剧里,那些主角的王霸之气。那些王霸之气,不但可以震慑人心,还自带洗脑特效。不然,那些主角们,一遇到自己心动,喜欢的人,只要开启大招:王霸之气。那些初次见面,互不了解的人,立马心甘情愿,口服心服,无条件的臣服于主角,乖乖的,毫无怨言的,兢兢业业的替他卖命,工作,打江山。) “你的词,忘了半截了。”我笑眯眯的打趣皮猴子道。 “什么忘了半截?”人贩子一脸的茫然。 我指导道:“你刚才的话后面,应该再加上这样的几句:咱这可是一分钱,不对,是一文钱,一分货,绝对货真价实,物超所值。良心价,吐血大甩卖啦,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啦!” 看着懵逼的皮猴子,我好笑的调戏他道:“怎么样?本公子的吆喝,是不是要比你的吆喝,高端,大气,上档次呀?” 皮猴子听得一愣一愣的,好半天才反应过来,道:“公子,何为高端,大气,上档次啊?” 我笑着解释道:“就是比你的说词,更通俗易懂,更能打动人心。” 闻言,皮猴子悟了片刻,才对我竖起大拇子赞道:“公子,您真是大才啊!” “过奖,过奖了!”我笑着抱拳道。 皮猴子突然一咬牙,道:“公子,冲您刚才赠我的几句妙语,我李万三,给您个超低价,五贯,一口价!” 李万三?你怎么不叫沈万三呢? “不要。”我摇头道。 “公子,我这已经是赔本的买卖了。您到底愿意出多少?您说个价?” “一贯......。”我慢吞吞的道。 闻言,皮猴子李万三的眼睛,瞪得溜圆,满脸的惊诧:“一贯?你才出一贯?公子,你是不是在逗我呢?” 这时,我的后半截话才出来:“也不要!” 见皮猴子李万三满脸涨红,要发怒的样子,我笑眯眯的看着他道:“怎么?想打我?” 闻言,皮猴子李万三宛若破了洞的皮球,瘪了下去,满脸尴尬的道:“没......没有。公子是公主府的人,我哪敢动您?” 其实,我知道,这时的人.贩子,都不简单,估计背后都有隐藏的势力。那些势力,不是达官贵人,就是黑帮势力。若换了一个身份背景小的人,估计真得挨揍。 “行了,不逗你了。我今天带的钱,都用光了。不过,我可以用这个跟你换!这可是个宝贝,最少价值二三十贯。刚才它的作用,你也看见了。你拿着它一吆喝,整个市场来买奴.隶的主顾,就都被吸引到了你的摊前。这可是抢别人生意的最佳法宝。要不要?不要的话,我换给别人了,到时你的客人被别人抢去了,可别赖我。” 李万三起先脸色还难看,但听到最后面,眼睛亮的如星星般。 “换!我换!” “等等。这位公子。我也想和您换。我愿出两个奴.隶换您的宝贝。而且,这两个奴.隶,您可以随便挑选。”边上一个听见我话的另一个人.贩子突然插口道。 “王麻子,你他娘的干啥呢?我在和这位公子谈生意,你瞎搅和个啥?”李万三杀气腾腾的盯着那个满脸麻子的家伙,恶狠狠的道。 “李万三,你这说的什么话?你和这位公子的生意,不是还没谈成吗?既然还没谈成,那么我们大家都有和这位公子谈生意的权利!大家说是不是啊!” “是啊!是啊!”围观的人,不嫌热闹的起哄道。 “我出三个!”突然又有人插队道。 闻言,李万三慌了。王麻子傻眼了。 “我,我出四个。公子,不能再多了,再多我真的要血本无归了!”李万三可怜兮兮的望着我,眼神里满是哀求。 哟!装的挺像。这些奴隶,他们买来时,值不值一贯钱,都不一定。 就像二十一世纪的商店里,一件衣服要价一两百,你到网上的直.销店买,才仅仅只要十几块。一盒药,出厂价一两块,商店,医院里卖价二三十,甚至上百。 “行了,行了。买卖嘛,总要讲个先来后到,是不是?做生意,要有诚信,才有回头客。对不对?”我淡淡的装逼道。 “好!说的好!”起哄的人,哪里都少不了。 看着李万三感动得要落泪的样子,我不禁在心里感叹:演员,看来是个古老的行业啊! 我将手里的大喇叭,递给了李万三,他双手哆哆嗦嗦的接住了:“公子,谢谢。除了那大汉外,剩下的三个,您随便挑!” 我走到那突厥大汉面前,问道:“你好!听得懂我说的话吗?” “你,你好!听,听的懂。” 不错,虽然语音有些拗口,但能愉快的交流。 “以后要加强学习汉语,知道了吗?”我拍着大汉的肩膀道。 “扑通。”那家伙突然下跪,吓得我一个哆嗦,闪到了一边,摆出了一个“太极起手式”。 搞什么?哥可是有武功在身的,没那么容易被偷袭。 “主人,我的家人,和我一起被抓来了。请求主人帮我救救她们吧!我愿与主人,结下血契。” 血契?什么玩意?听意思,好像是誓死效忠,绝不背叛之类的啥子玩意契约。 这方面,少数民族的人,做的比汉人要到位,因为他们更信仰,忠贞自己的神灵。 信仰的好处,是可以给苦难中的人们,带来支撑自己坚强挺下去的精神能量和一丝希望,以及向心力。坏处是,容易被有心人拿来洗脑,利用。 “你的家人在哪里?” 那大汉,走到一个二十多岁的少数民族模样的少妇面前,一把揽住她的肩,道:“这是我的妻子塔瓦拉。” 接着又指着那女人身边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道:“这是我女儿,阿达达。” 又指着另一个长得很清秀,漂亮,可爱,十五六岁的少女道:“这是我妹妹,阿朵儿。” 然后,大汉就不做声了。 四个,刚好四个,这是天意吗? “没了?”我不信邪的问道。 “没了。”大汉道。 看来真是天意了。我前世只相信科学,可是莫名其妙的穿越了后,我就开始相信有鬼神了。不然怎么解释穿越这种事情?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库德拉。” “行。你们跟我走吧!以后,你就叫阿库,你老婆叫阿塔,你女儿叫阿达,你妹妹叫阿朵。” “谢主人赐名!”四人一起跪下拜谢。 “起来吧!起来吧!”我连忙道。 “对了,老李啊!阿库和阿朵,应该很好卖啊!你怎么一直没卖出去啊?”我问出了心中的疑惑。 李万三闻言,满脸的尴尬,期期艾艾的道:“因为,因为那汉子和他妹妹,非要买主一起买他们全家,不然就自杀。我也拿他们一家子没办法。” 你大爷的!搞半天,不是天意,而是李万三这家伙设的圈套。我说他怎么起先卖价要那么高,原来原因在这里。那十贯,不是阿库一个人的价钱,而是他们一家子,四个人的价钱。 而且李万三这阴险的小贱人,从始至终都没提醒,或点醒一下哥,还故意放出豪言:除了那大汉外,剩下的三个,您随便挑! 我挑你大爷啊! 一共就四个名额,我要是想要阿库,那么他们一家子,我必须都要了,不然阿库是宁死也不会单独跟我走的。所以,李万三那句“豪言”,就是活脱脱“嘲讽”哥哥的“客气”话。 如果我不是幸运的先问明白了阿库的情况,而是先去随意挑选了其他三个中意的奴.隶,到最后,哥还是得卡在二选一的难题上:要么选阿库一家子四口;要么放弃阿库一家子,另选四人。 但这样一来,问题来了:之前说好的,喇叭是用来换阿库的,所以,其实哥的选择只有一个,也只能选阿库一家子。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更“好”的办法,也可能是李万三心里真正的目的:尴尬,爱面子的我,顺手“大方”的,“顺带”的买下另外三个已经选好了的奴.隶。毕竟,能买一百多个奴.隶的阔佬,会在乎多买两三个吗? 可惜,阴险的李万三,想用哥的“面子”,挣哥的钱的想法,注定要落空,因为我现在是真的兜无分文了。所以,没钱打肿脸充胖子,去当“冤大头”,“潇洒哥”。 当然,上面的想法,只是我自己心中琢磨的,至于李万三真实的想法,我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也不会“读心术”。所以,不知道。 或许,李万三不是个小人,是哥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人给想歪了,也说不定。 但,哥带着人走时,特意瞅了李万三一眼:他的脸色,为啥那么的阴郁呢? 第十三章:宇文皛的老相好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当老板赚不到钱,甚至亏钱的时候,怎么办?开源节流呗!开源,自然是多寻找客户。节流是什么?裁员,克扣,罚款,降工资,减少员工福利待遇等等。他可不会去管员工们干的活,是不是和以前的一样多?也不会去想,员工们因为裁员,导致人数减少后,工作量是不是翻倍了?他只关心自己的损失,能不能减少一点,再少一点。 带着两百多号人,我雄赳赳,气昂昂的走在大街上,这回,回头率达到了百分之,之七八十。因为,我买的奴隶们,个个都跟叫花子似的,又脏又臭。如果我也换一身乞丐装,保不准,大家都会以为我是丐帮帮主。 别看我的样子很拉风,但其实心里满是苦涩,因为买东西的时候,觉得很爽,但买完了,才发现问题:这么多人,没有去处。 就像二十一世纪的女人,逛街时,买买买,超爽。可是付完钱后,才犯难了:东西太多了。自己拿不了,拿不动。尴尬! 主要是度支的通知,到现在还没来,我没钱,没地方安顿他们,只能先带回公主府。虽然宽大的公主府,添个二三百口人,不是问题,但难免一阵子鸡飞狗跳。而且我才刚问广平公主杨冰冰要了钱,这才过去多久,就又去要,脸皮再厚的人,也不好意思吧! 我原本的打算是,趁度支拨钱之前,先借钱买人,然后整顿,训练他们几天,让他们先变得有组织,有纪律,有管理。然后,等到度支的钱粮来了时,哥就可以立马拉队上去开干。毕竟我现在的每一天,都不能浪费。 万事开头难啊!原本,我还打算在度支拨款之前,做点辅助工具,例如吊车,杠杆机,云梯,搅拌机啥的。当然,那些玩意,都是人工手动的,而不是二十一世纪那样的机械,因为现在哥哥可弄不出发电机。 可是现在,没钱买材料,啥都干不了。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三公子,你瞧!那是不是二公子?” 我正走着,突然我身后的杨达,快步走到我的右边,对我低声道。 二公子?是宇文协么?广平公主杨冰冰不是说他去拜访好友了吗? “哪呢?”我也想认识一下宇文皛的二哥,毕竟这对同生共死的难兄难弟,以后共事的日子还长着呢。 顺着杨达手指的方向看过去,离此五六十米远的一栋三层的豪华高楼的二楼,一个临街的窗户里,一个二十来岁的白面书生,面红耳赤的站在那里,嘴巴里正在说着什么。 距离太远,街道太嘈杂,听不见。但看他怒目竖眉的样子,好像在与人争吵。 什么情况?有人欺负宇文协? 虽然哥们儿,不是宇文皛,但现在附身了他,已经成了宇文皛,怎能任由他人欺负自己的兄弟? “李炎,你带着大家回公主府,让人烧水,准备食物,还有住房。让这些奴隶吃饱喝足后,洗刷干净,睡个好觉。杨达,你跟我过去看看情况。” “是。”叫李炎的护卫,带着人走了。 “我们走。”我带头往那豪楼走去。 刚进门口,一阵香风,迎面扑来。接着,手臂一沉,一个滑溜溜的,软绵绵的东西,搭在我的手臂上。 “三郎,你好久都没来,奴家想死你了!” 我被吓了一跳,定睛看去:挽住我手臂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的花信少妇。长得婀娜多姿,妖娆性感。穿的也是性感妖娆,胸襟大开,乳沟隐现。当然,比起二十一世纪的女明星的衣服,还差的老远。 “你是?”我迷惑的道。 “死人!几日不来,就忘了我牡丹娘子了吗?还是故意装作不认识我,逗我呢?”少妇的玉指,轻轻的点在我的额头上。 妓.女!我的脑海中浮现出这两个字。 宇文协这家伙,跟他老妈说,自己出门访友,原来是到青楼来嫖.娼来了。 不过,以前的宇文皛,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不然就不会认识这什么牡丹娘子了。 真是一对臭味相投的难兄难弟啊! “今日,我不是来找你的,我有事,是来找我二哥宇文协的,我看见他在二楼。”我不动声色的抽出右手,趁机在少妇肥大的屁股上,摸了一把。送上门来的便宜不占,爷是不是傻?我又不是什么正人君子。 前世的我,跳楼之前,放飞自我时,可是玩过不少小姐的,所以已经不是菜鸟了。 “讨厌!”少妇笑骂着,“我带三郎上去吧!” “谢谢!”我的右手,顺势搂上了少妇的水蛇腰。 少妇皮肤很好,手感很舒服。 在少妇的带领下,我来到了二楼的一间包厢前。 这包厢和二十一世纪的夜总会包厢差不多,只是没有门,只有珠帘。 “宇文世子,你弟弟三郎来找你了,就在门外。我们能进去吗?”少妇对着房里大声说道。 “三弟来了?那......那快进来吧!”房间里,一个清亮的男子声音道。 牡丹娘子对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我对她笑笑,拨开帘子,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挺大的包厢,大概长十五六米,宽八九米的样子。 整个包厢,被一层纱帐给隔成了两半。房间里装修的古色古香,很漂亮,但不奢华。也是,青楼里镶金饰银,太浪费了。 靠我进门的这边,有两张小案,每个小案边,坐着四人。 我先前看见的那个白面书生,也就是我的二哥宇文协,坐在靠窗的一个位置。 他的身边,坐着一个二十多岁,长得很壮实,威武的青年,穿的一身劲装。看样子,好像练武之人。因为这打扮,我在电视剧里见过。 他的对面,坐着一个一身白袍,长得很英俊,清秀的书生。具体的年纪,不大好猜。看上去,好像二十左右,又好似快三十了。 他的斜对面,坐着一个同样武夫打扮的人,只是这人的年纪,就比较大了,大概有四十了吧。 我正打量着,二哥宇文协已经站起身来,往我这里走了过来:“三郎来啦!快过来坐。” “三郎拜见二哥!”我心里其实不知道该如何办,因为隋朝的礼节,我不知道啊!但是电视剧里都是这么演的,于是我就照着电视剧里的照搬。希望不要出洋相,让人看笑话。 “牡丹娘子,你也进来一起坐吧!”宇文协牵着我的手,对着我身后的牡丹娘子道。 “嗯。好的。谢谢!”我身后的少妇,低声的答道。 杨达不是还在外面的吗?宇文协怎么不叫他一起进来?我有些奇怪,正想叫他一起进来,宇文协已经用力拉着我往里走去。 我转过头,向杨达招手道:“杨管家,你也一起进来啊!” “公子,我......。” 我见他面色犹豫,忙道:“进来吧!人多热闹!” 前世和朋友们去唱卡拉ok时,都是人越多越好玩。 闻言,杨达终于进来了。 “三郎,这位是先父以前的部下杜志成,杜将军。现任左右骑卫鹰扬副郎将。”宇文协指着那个二十多岁的威武青年,介绍道。 “见过杜将军。”我连忙抱拳施礼。 “三郎不必多礼!”那青年回礼道。 二十多岁就当上了将军,牛逼啊!我有些羡慕。不过,这是古代,战争年代,武官好升。当年卫青,霍去病也才二十多岁,就已经封侯挂帅了。 “这位是二哥的同窗好友丁健,现任度支郎中。”宇文协指着那白袍书生介绍道。 “丁先生,您好!”度支的人,这个可得好好巴结一下,眼下正要打交道呢。 “三郎,不必客气!”丁健微笑摆手道。 “这位是皇甫赞,皇甫校尉。是杜将军的副手。” “皇甫将军好!”我连忙施礼道。 谁知那人慌忙站了起来,满脸通红的还礼道:“末将不敢当得三公子如此大礼!” “好了,好了,都是自己人,不必如此生疏和客气。”宇文协一边冲着皇甫赞摆手,一边拉着我坐下。 连我一起,七个人围坐一个小案几,有些挤了。 我正想叫人再加一张小案。 忽闻旁边的那桌,有人说话了。 “三郎来了,怎么也不和哥几个打招呼啊?” 我寻声望去,说话的是一个二十多岁,矮矮胖胖的冬瓜,穿的倒是华丽的很。 “那是右屯卫将军宇文化及的长子宇文承基。”宇文协在我耳边低声道。 什么?宇文化及?这不是冤家路窄,仇人相见吗?宇文皛未来,就是死在这矮冬瓜的老爸手里?有没有剑?哥想现在就捅死这狗日的。 不行!不能冲动。宇文化及现在是禁军统领,杀了他,我也得陪葬,划不来。 宇文协又指着矮冬瓜边上一个十八九岁,鹰钩鼻的少年,道:“那家伙是宇文承基的弟弟宇文承趾。” 宇文承趾这家伙,倒是长得人模狗样的,只是那个鹰钩鼻,让他看起来显得很阴柔的感觉,一看就不像好人。 “另外那两人,是他们两兄弟带的家将头领。” 我闻言望去,那两人,都长得人高马大的。因为坐着,所以估计不了高度,但比宇文兄弟俩,都高了整个头。 那两人,见我看他们,一人对我微笑点头,一人面无表情,眼中满是不屑。 虽然是仇人,未来的仇人,但现在,礼节还是要的。毕竟我不想惹他们,因为我现在还没有实力去惹他们。 面对无法战胜的敌人时,先麻痹他,然后悄悄的发展自己的实力。等到有把握翻盘的时候,再去狠狠操翻他们。 “哈哈!三郎见过承基哥!见过承趾哥!”我起身,抱拳施礼道。 第十四章:仇人相见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难道不是小姐,就不绿茶婊了吗?难道不是“青楼女子”,就不会“卖身”换取“利益”了吗? “二哥,你怎么和他们兄弟俩坐在一个包厢里?”我小声的询问宇文协。 “别提了,倒霉啊!本来今天,我和丁健约好来这里听仙儿姑娘弹琴的,路上刚好碰到了杜将军和他的副将,于是就邀请他们一起。本来我们在这里听仙儿姑娘弹琴,听的好好的。谁知那宇文承基两兄弟,突然插了进来,非要抢走仙儿姑娘。我与他俩争吵了起来。最后在仙儿姑娘的调解下,就变成了我们两伙人,同屋共赏仙儿姑娘的琴音了。” “哦,原来如此。仙儿姑娘是这里的头牌吗?”我问出了心中的猜测。 “是的。但不是唯一的最红头牌,只是其中之一。”宇文协解释道。 我被引起了好奇心:《水浒传》里的名妓李师师,可是连皇帝都为她神魂颠倒,日夜思念。还有陈圆圆,让吴三桂,为了她心甘情愿的做了身败名裂,遗臭万年的卖国贼。还有大名鼎鼎的梁红玉,董小宛等等。 我这个后世穿越过来的灵魂,还是第一次上青楼,所以现在有机会见识一下名传千古的青楼名妓,自然心向往之,迫不及待。 谁知我往纱帐后面看去,却只能朦朦胧胧的看到当中一个坐着的人影,以及边上几个站着的人影。纱帐太厚了,连个模糊的样子都看不清。 很会玩啊!我心中笑道。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这些青楼女子,玩弄男人心理的本事,简直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了。 “我都进来半天了,仙儿姑娘怎么不弹琴啊?” 干坐着无聊,虽然有茶水,点心,水果,但上青楼来,主要是看妹子的,几个大男人,闲聊有什么意思? 而且,这里除了那个躲在纱帐后面,不肯见人,故弄玄虚,挑逗人的仙儿外,怎么也不安排几个其他的莺莺燕燕,进来助兴?弹琴,不应该有伴舞的吗? 宇文协苦笑道:“仙儿姑娘的琴曲,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想听就听的,必须打动她,才会献歌一曲,或献舞一支。” 哇塞!这么大牌?也是,男人都是这么贱,越得不到,越去追求。越难欣赏,越觉得珍贵。 “靠什么打动?”我好奇的问道。 “琴棋书画,诗词歌赋都行。”宇文协眼中满是敬佩的道。 哟!还是一个大才女呀!难怪这么大牌,这么矫情。有才华的女子,在古代的地位很高,哪怕是青楼女子。当然,再有才华,也入不了仕,做不了官,只能成为男人的附庸或玩物。这都是儒家思想造的孽。 “那现在怎么办?就这么干坐着?要不另外叫几个美女进来助助兴?”我提议道。 “哎哟!”大爷的,谁在我大腿上掐了一把,疼死哥了。 我低头去看,发现是一只白嫩的小手。这是女人才有的手。而我们这桌,只有一个女人,那就是牡丹娘子。 我抬头去看她,发现她正一脸幽怨的看着我。 那模样,是在吃醋?我的乖乖!我,不是,是以前的宇文皛,难道和这牡丹娘子,有一腿?看样子,很有可能啊!十之八九啊!百分之百啊! 这牡丹娘子,长得很漂亮,主要是性感。要不要替她赎身,弄回家里做个小老婆,宠妾什么的? 杨媛媛那妞,八字没一撇,行不行,不确定。毕竟近亲结婚的人伦道德,在那里阻隔着。翻不翻的过去,还两说。当然,如果杨广那老儿肯开口赐婚,这事,或许就是一句话的事情。 于是,我在心头暗自决定:看来我得找机会,想办法好好的哄哄杨广。只要让他开心了,到时候,不动声色,委婉的”顺水推舟“一下,说不定哥哥的”驸马梦“就可以实现了。虽然驸马没有什么实权,但却是进入朝堂的一个平台,入口,以及跳板,不是吗?最少,对于缺少时间的我来说,可以让哥少奋斗许多年。 其实,古代的驸马,并不是啥好玩意!娶个女王,自己想想那日子过的,有多凄惨,憋屈吧!看看,即使到了人人平等,男女地位一样的二十一世纪,”软饭男“和”上门女婿“,有几个可以活的逍遥,自在,快乐,自主的? 大名鼎鼎的房遗爱,更是把这一点,做到了极致:老婆在屋里偷汉子,他在门外当门卫。怎是”牛逼“二字可以形容得了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驸马,都会受公主的欺压。得看女方的性格和品性,以及男方的背景和势力。 哥可不是房遗爱那样的窝囊废,杨媛媛也不是高阳公主那样的女王,再加上郎(以前的宇文皛)有情,妾有意,哥哥又急需积攒实力。所以,驸马,当,比不当,有价值。为了活命,为了不当负心汉,哥只能”勉为其难“的冲击”驸马“爵位了。 至于以后,驸马当的不开心了,嘿嘿!那时候,估计杨广早嗝屁了,那时的我,还怕什么呢?反客为主,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不过,在娶公主之前,哥得先弄几个小老婆放家里享受,因为娶了公主以后,再想收美女,就不好搞了,会受到公主的限制,不能随心所欲。我心里如此鸡贼道。 哥哥真是太聪明了!我不由得在心里暗暗为自己点了个大大的”赞“。 继续默数自己未来的女人。 小莲。太小了,还得等几年。 哥还剩下七年多的时间了,时间宝贵啊,不能浪费!就算从现在起,每天夜里欢歌,也不过才能爽两千多个日夜,太短了!所以,我要抓紧时间,及时行乐,过上性福的生活才行。不然,岂不是白穿越一回? 可是这牡丹娘子这么漂亮,赎金肯定不少,而我现在可是身无分文了。怎么办? 广平公主杨冰冰要是知道我为一个青楼女子赎身,而跑去找她要钱,估计不但不会给钱,恐怕还会打我一顿。 杨广那里要来的钱,要用来盖房子,逆天改命,不能为了一个女人动用。命没了,女人赎出来毛用,留给别人享用?哥可没那么傻。 这事,还是先放放吧!小命要紧,性福生活,排第二。 “三郎,三郎,你在想什么呢?”我被宇文协摇醒了。 呀?怎么回事,怎么老毛病又犯了。 “啊!你们现在在干嘛呢?”我没话找话的道。 “我们在打赌,谁能让仙儿姑娘心动,献歌一曲。这事,本来在你来之前就开始的,中途被你给打断了,现在续上了。三郎,这是二哥刚写的一首诗,你帮我看看,怎么样?” “好。” “等等。” 我突然计上心来:我不是没钱吗?不是拿那宇文化及的两个儿子没辙吗?如果能既赚银子又羞辱他俩,岂不快哉? “你们的打赌,有没有彩头?”我笑眯眯的问道。 “彩头?”宇文协闻言,想了想道,“彩头就是仙儿姑娘的歌舞啊!” “那多没意思?想不想来点刺激的?”我故意大声的道。故意让那两兄弟听到。 “哦?三郎有什么好玩的花样?”宇文承基果然上当了。 这倒不能怪他,一来,古人的娱乐,实在是太少了。二来,谁不想在雌性面前,展现自己的威风和与众不同?三,好赌,是人类的天性。 “不如我们来比比谁能让仙儿姑娘心动的次数多,怎么样?赌金,一千贯!输家付赢家一千贯,怎样,敢不敢赌?” 为了让那两个家伙,死心塌地的上当,我又加码道:“我们这边,就在座的几位。你们那边,可以找帮手,只要是这楼里的人,你们都可以花钱买他们帮忙。但条件是,你们每请一个人帮忙比一次,赌金就得增添一百贯。” “什么?一言为定!”矮冬瓜闻言,满脸欣喜的蹦了起来。 我正想说话,嘴巴被宇文协捂住了,他在我耳边怒道:“三郎,你在搞什么?我身上只有三个十两的金锭,你不要乱来!” 其他人也用一种看傻子的眼神,看着我。 妈卖批,哥是傻子吗?我可是前知两千五百年,后知两千五百年的先知。我就不相信,来自一千多年后的哥,还玩不过一群一千多年前的古人?要知道,哥哥的脑海里,储存的知识,可是整个上下五千年,全球人类的总和结晶,要是这样还比不过,哥可以买块豆腐撞死了。 为了将把握加大,我拍开宇文协的手道:“不过,我有个条件。必须在歌舞画诗里面比,而且比试要公平,谁的好,就是谁的好,不能耍赖,或玩阴谋诡计!你们哥俩儿,要是答应,我们就比。不然就算了。” “我们真的能请这醉仙阁里所有的人帮忙?”宇文承基再次确定道。 我点点头,道:“对。不过,你们帮忙是要加钱的,请人帮一次忙,必须加价一百贯。” “这个没问题。”宇文承基笑道。 “好,写契约!”我拍掌道。 “三郎,你......。” “二哥,区区千贯而已。”我笑道。 宇文协闻言,神情镇定了下来。 的确,对于公主府来说,一千贯,虽然有点多,但还是随随便便就能拿出来的。 我嘿嘿冷笑。 一千贯,只是底钱,哥哥会让你们知道什么叫赌徒的赌性。真正赚钱的,就在那些加注上,那可是无限的,上不封顶的。 嘿嘿!赌博,玩牌九,摇骰子都能作弊,那些,哥这菜鸟,可能玩不过你们。但诗词歌赋,还有歌舞,我还是有很大的把握赢的。而且,就算是输了,也不过是一千贯嘛!大不了回去后被广平公主杨冰冰骂一顿,或罚跪一顿而已。但,如果赢了的话,哥当前的钱荒窘境,就可以得到解决了。 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说的不就是这个么? 第十五章:仇人相见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世间大部分的人,都是语言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 写完赌博契约,双方的代表,各自按上手印,一式两份。 我豪气干云的大手一挥:“杨达,去通知青楼的人,呀,不是,是醉仙阁的人,只许出不许进,比斗正式开始!若谁敢不听,或找麻烦,叫他们来找承基和承趾两位大人理论。” 我刚说完,就发现宇文承基两兄弟的脸色,都阴沉了下来。 不过两人并没有说什么。 “咱们两边,谁先开始?”我问道。 “等等。”宇文承基突然开口道,“王虎,你去请兰花包厢的几位小友过来。就说是我宇文承基请的。他们如果不来,你知道该怎么办的。” 呵呵,赶鸭子上架?我没有阻止,心里还巴不得,这是在送钱啊!你硬架着人家来,人家受了气,还会好心的帮你吗?到时候肯定是随便敷衍一下。这样的人,来的越多越好。 没一会儿,三个书生打扮的人,被那个叫王虎的家将头领请了进来。 “三郎,不好了!那三个书生,都是有名的才子,今年科考,有望金榜题名的热门人选。”宇文协有些慌神的道。 “那个年纪最长,三十来岁的,是来自江南的才子韩语。那个瘦高个,是江北的名人,独孤敬。最后那个十八九岁的叫闵竹,别看他年纪小,却是三人中最厉害的,从小就有神童的名声。长大后,人送金陵第一才子的雅号。” “哎!”杜志成叹了口气,摇摇头,没有说话。但脸上的神色,说明了他心里的想法。 皇甫赞一直坐在那里没有说话,也不敢多说话,估计是因为在场的人里,他的身份,地位最低吧。 丁健虽然与我闲聊了几句,但对赌博的事情,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一副看戏的模样。 牡丹娘子倒是几次欲言又止,却还是忍住了,没有开过口。但她的手,在桌底下,做了不少小动作。颤抖的小手里,满是汗水。 我悄悄的握住她的小手,捏了捏,又对她笑了笑。 她勉强的回了我一个笑。 看来她是真的对以前的宇文皛动了真情,不然不可能有这样的反应。 宇文皛那小子,对付女人有一套啊!我心中赞道。 不但在后宫中能勾搭上女人,连青楼女子,都能为他动真情。一般人,可真做不到。花丛老手啊! 不过,现在都便宜哥了,正好替哥省了泡妞的时间和精力。哥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最想的,就是搂着妹子嘿嘿。 只要我赢了赌局,就有钱替牡丹娘子赎身了,然后找个地方,金屋藏娇。美滋滋! “三郎,你在想什么?他们那边已经开始了,咱们这边谁上?”宇文协摇着我道。 大爷的,老毛病,总是来得让人猝不及防啊! “第一局,比什么呀?”我刚才走神了,没听见别人说什么。 “比画画。”宇文协没好气的道。 “画画?画什么?”我接着问。虽然不好意思问,但不得不问清楚。这可关系着哥的银子。 “随便画什么。只要能让仙儿姑娘喜欢,心动了就行。当然,我们刚才已经说好了,光仙儿姑娘心动还不行,得让大家看了都觉得好,才算作数。” 案几上,已经有青楼的人,送来了笔墨纸砚和颜料。 宇文承基那边,已经开始画画了。出手的是那个瘦高个独孤敬。 “有上好的木炭吗?”我向牡丹娘子询问道。 牡丹娘子双眼迷惑的看着我,大概不知道我要木炭干啥?但还是点头道:“厨房有。” 我笑道:“去帮我弄点来!记得要最好的,数量不用多,三五根拇指粗的就行。” 此时,消息传开了,我们所处的这间房间里,挤满了人。 看热闹,是人类的天性。 牡丹娘子好不容易才挤了出去。 过了十来分钟,她就回来了。 接过牡丹娘子递来的木炭,我笑着问她:“你的名字叫什么,不是花名。” 牡丹娘子闻言,明显的愣了一下,然后才轻轻的道:“妾身的真名,叫贝晓蝶。乳名叫小蝶。” “小蝶!很好听。那以后我就叫你小蝶吧!” 闻言,牡丹娘子的脸,羞得通红:“妾身比你的年纪大,你,你应该称呼妾身为小蝶姐姐。” 好,好一副美人娇羞图。 哥哥要的就是这效果。画美女,要想令人一见难忘,一定要画美女的回眸一笑,或者娇羞一瞥。这样才会有别样的韵味。静静的坐在那里画肖像,虽美,却缺少震撼人心的意境。 我手里的炭笔,飞速的勾画出图案。 有武功在身,果然与众不同。 当然,没有宇文皛的记忆,以前他练过的武功,都忘了招式和套路。但内力和身体锻炼后的本能还在,这已经让我的身体素质和动作,反应,远超前世的我,几十,上百倍。 嘿嘿!牡丹娘子本就长得漂亮,妩媚,再加上打扮的性感,足以迷死人了。此时,她的立体画,妩媚,性感,加上娇羞,能让在场的任何男人流口水。 而且,画美女,我是有目的的。 画山水,画物体,都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 可画美女,只要是男人,正常喜欢女人的男人,就没有不喜欢的。 至于女人,嘿嘿,对于美丽的东西,她们都抗拒不了。 我既然能把牡丹娘子画的跟天仙似的,让男人看了喜爱,让女人看了嫉妒。那么那些嫉妒的女人们,难道不想找我,也给她们画一幅自己的画像吗?所以,本局,其实哥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赌博,对于我这样谨慎小心,不喜欢输的人来说,第一步,不是想着怎么赢别人,而是自保。当自己立于不败之地时,剩下的,就剩下收钱了。当然,意外平局的话,也无所谓,只要不输了本钱就行。所以,哥这种人,赌博的话,永远不会输的太惨,因为,小赌怡情,大赌伤身。我可时刻牢记在心。 算了,还是说人话吧:因为哥“小气”,输多了“心疼”,受不了。所以,无论多大的赌局,多少的诱惑,我都会提前控制好“赌本”。 赢了,拿赢来的钱,继续玩。本钱在,输了也不心疼,反正是赢来的钱。 输了,输的本钱也不多,虽然心疼,但起码不会输的倾家荡产,负债累累,妻离子散,走上不归路。 大爷的,又走神了!该死的破毛病! 立体画画起来很快,我都画完了,那边的瘦高个还没画完。 中国的古画,讲究精雕细琢,形神具备,所以,在画画上面,其实我无意中,占据了很大的便宜。 不用比,我就知道自己赢了。 因为,我看见独孤敬那小子,听到众人的啧啧声和惊叹声之后,忍不住往我的立体画上,偷偷瞄了一眼。然后,他的手,不受控制的抖了起来。 而且,看了我的画后,宇文承基和宇文承趾两兄弟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这些,都说明了什么?不言而喻。 又等了十几分钟,独孤敬那家伙终于画完了,却累的满头大汗。 不过,我猜,他应该是吓得。画画怎么会画的满头大汗呢? 结果,在我的意料之中:两幅画,送进纱帐之后没多久,就有丫鬟出来宣布了结果:“宇文皛公子胜!” 这个结果,在场的所有人,都认同,没法赖。 只是我很不高兴,因为这场比斗,虽然赢了,但加注才区区一百贯,这也太少了吧!早知道,画差一点,多玩几次,价钱不就加上去了吗? 吃一堑,长一智。 第一局是对方先出题的,那么第二局,就是我们这边出题了。 选什么好呢?对了,对对子! 这个好,对一副对子,加一百贯,哥玩死你们。嘿嘿! “第二局,我们选择对对子!”我成竹在胸的道。 嘿嘿,看哥让周星驰在《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的经典,在这隋朝重现。 我正在意淫着,却感觉气氛有些不对劲。 大家干嘛都拿那副奇怪的表情和眼神看着我?好奇怪啊! “三郎,你在说什么?什么是对对子?”宇文协好奇的问道。 “对对子,就是春联啊!就是贴在门神旁边的。”我说到这里,突然觉得不对劲。 门神是谁?秦琼和尉迟恭。这两人是在李世民当了皇帝后,才成为门神的。现在的他俩,还不知道在哪个旮旯里呆着呢! 门神都没出来,这对联,对了,对联是什么时候才有的? 我赶紧在脑海里想,使劲的想。 拜托了,关键时刻,百科全书可别给哥掉链子呀! 好,出来了。我紧张的抹了抹额头的冷汗。 不是吧,最早的春联来自五代!是后蜀君主孟昶开创出来的,五代在唐朝的后面啊!完了,哥的钱啊!哥的金山,银山啊! 第十六章:比试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已经三十而立了,不再是你们眼中那个啥都不懂的小孩子了,所以请放手吧!让我们自己活出自己想要的人生。温室的花朵,为什么经不起风吹雨打,因为它们从没有经历过风吹雨打的磨砺。父母对孩子的作用,是帮扶,而不是导演。 “三郎,你怎么啦?大家都在等着你出题呢!你怎么又发呆了?” “哦,哦。”我的脑袋里,飞快的盘算着。还有什么是能无限加注的呢?猜字谜?脑筋急转弯? 脑筋急转弯,不现实。这有些现代人欺负古代人的恶趣味,哥不能那么无耻啊!其实,我主要是怕被恼羞成怒的众人们,给联手打死。 猜灯谜。这个不错。有的玩。等等,我先查查资料,别又弄出大乌龙,出洋相。 不是吧!又歇菜了!这个更晚,始于南宋。 我欲哭无泪!哥想挣点零花钱,就这么难吗? 算了,甭想了。还是玩现下的主流,诗词歌赋吧! “那就比诗吧!”虽然诗的巅峰是在唐朝,但隋朝也不赖。 而且,诗的巅峰是在唐朝,而唐朝又在隋朝后面,所以,嘿嘿,哥哥不好意思,又占便宜了。要是现在是唐朝,我可不敢比诗,谁敢与唐朝的诗人比诗,那不是找死吗? 而隋朝,嘿嘿,哥拿唐诗三百首,怼死你! “比诗!”闻言,死胖子笑的跟只鸭子似的。 “我们这边,由韩语上场。” “好。一首诗,加注一百贯!”我故意提醒道。 “如果我们这边一首诗定乾坤,就不用加钱了。”矮冬瓜也不是省油的灯。 我笑道:“这个自然如此。不过,第一局,是你们先开始的,这回得我们先开始。” 管他娘的,先拿话,套一百贯过来再说。 胖子闻言,犹豫了一下,不过最后还是答应了。 我故意装模做样的酝酿了半天,然后才轻轻的念道:“思乡:天上一个月,水中一个月,明月照我身,我心向明月。” “哈哈!” “嘿嘿!” “嘻嘻!” “呵呵!” “噗嗤!” “咯咯!” 我刚念完,满室寂静,然后是哄堂大笑。 矮冬瓜更是笑的直不起腰,指着我,抹着眼泪道:“哈哈,哈哈!笑死我了。你,你这是诗吗?哈哈。你这是狗屁不通!啊哈哈!高才,高才,三郎真是高才啊!” 我没理他的讽刺和嘲笑,一本正经的道:“这的确是诗,它叫“打油诗”!” “打油诗?打油诗是什么诗?”矮冬瓜嘲笑道。 “打油诗是好笑又好玩的诗!”我淡淡的解释道。 笑吧,笑吧,一百贯到手了。 我真是天才啊,随便逗大家一乐,就有百贯入账。 古代的一贯钱,大约等于后世的三百大洋。一百贯就是三万人民币。 我忍住心中的得意:一点小钱,不能得意忘形啊!得继续保持土老帽的模样,不能让那两兄弟看出破绽,不然赌局就要到此为止了。现在才多少赌金啊,才区区的一千二百贯而已,太少了!还得继续坑。没个万儿八千的,好意思出来装逼吗? “该你们了,请吧!”我耸耸肩,摊手道。 韩语没有念诗,而是提笔挥毫,刷刷刷,一气呵成,龙飞凤舞。 写完后,递给了小丫鬟,小丫鬟又送进纱帐后面,给仙儿姑娘看去了。 没多久,小丫鬟公布的结果,自然是我输。但是仙儿姑娘也没动心。毕竟,绝佳的好诗词,不是那么容易出的。 好,继续比。 我再次装模做样的酝酿了半晌,然后轻轻的念道:“佳人: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又是满室寂静,但随后不是哄堂大笑,而是赞叹如潮,还参杂着无数的感叹声。 废话!诗圣杜甫老先生的诗,能不牛逼吗? 不过,虽然一百贯到手了,但起点是不是太高了?后续接不上啊! 不过,没办法。我出的诗,如果及不上韩语刚才写的诗,就不算数,没钱加。这是狡猾的矮冬瓜,刚刚才加上去的。 估计是他听了我的打油诗之后,觉得有些不对劲。毕竟,我宇文三郎的才气,还是不错的,一本正经的写诗,绝不会差到学堂里的小孩子的程度。 他有些反应过来了,因为我看见了他眼里闪烁的凶光。 不好!我现在干不过他们父子,得防着点。 当然,靠着暴君杨广的福,宇文化及父子,绝不敢明目张胆的动我。但,背地里弄些小动作,给我点小苦头吃吃,应该还是敢做的。 可惜,现在人已经得罪了,就算立马赔礼道歉也没啥用,反而只会助长对方的嚣张气焰,说不定还会变本加厉的踩我几脚。既然不能韬光养晦,暗中蓄力,那还不如,多捞点钱,加速发展的脚步。落后就要挨打!这是毛爷爷的金玉良言啊! 杜老先生的《佳人》一出,所向睥睨。韩语直接无奈的放弃了。 这第二次诗词的比斗,自然是我赢了。另外,还赢得了第二局比试,因为仙儿姑娘心动了。大家也认可了。 其实,选诗时,我就故意做了手脚。 杜老先生的这首诗,最能引起怨女的共鸣。 而秦楼楚馆,是怨女们最大的聚集地啊! 都说戏子无义,婊子无情。 但仔细的想想,是什么造成她们变成那样的人的呢? 是更加无情无义的观众和嫖客们。 世上的女人,有几个不想嫁个称心如意的好郎君,过平静,快乐,幸福的日子的? 有几个女人,愿意自甘堕落的成为最低贱,最被人看不起的下九流? 所以,怨女们,不是没有情义了,而是心冷了,心死了,希望变成了绝望,于是把自己的情感,压在了心底里,深深埋藏了起来。 所以,怨女们,不是没有情义了,而是她们经历的风吹雨打,比平常人多数倍,数十倍,所以懂得更加理智,现实的看待事物。 难道不是“小姐”,就不“绿茶婊”了吗? 难道不是“青楼女子”,就不会“卖身”换取“利益”了吗? 自古至今,无论从上到下,从穷人到富人,无论男女,以“色”换“利”的人,多如过江之鲫。 谁也不比谁更高尚,更圣洁。可笑的是,许多人,还偏偏喜欢五十步笑百步。 哥点燃醉仙阁里无数怨女们的“火药桶”,是为了博得她们的好感,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获得她们更多“偏心”的支持。 世有伯乐,而后有千里马。 哎,为了挣点钱,我也算是绞尽脑汁,机关算尽了!累啊! 为啥哥不是幸运的穿越到李世民的身上呢? 那样我就不用自己辛苦的奋斗了,躺在金山,银山上,尽情的享受就行。 不对!李世民可是好几次,差点被自己的亲人弄死,不好。 穿越成杨广那样的富二代,也不行。看看杨广,看看乾隆,看看李隆基,看看嘉庆,都是躺在金山,银山上吃前任留下来的丰厚棺材本,结果怎样? 这,说明了什么?再富有,坐吃山空,终有尽头! 算了,不胡思乱想了,还是老老实实的应付眼前的赌局吧! “第三局,该我们出题了。”矮冬瓜脸色铁青的道。 “请!”我淡淡的道。 其实,我心里有些担心,这小子要是输多了,不会恼羞成怒,找人暗中修理我,甚至直接干掉我吧? 但想想,不太可能。 宇文化及在暴君杨广那里,可是有前科的,而我又是杨广最疼爱的外甥。宇文化及,羽翼未丰之前,绝不敢动我。动了我,杨广绝对会要了他们父子的命。 这样一想,那我今天岂不是闹得动静越大,这事传的越广,我就越安全? 因为经此一闹,谁都知道今日我得罪了宇文承基两兄弟,我如果在这之后,遭了暗算,或出了事,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是我的仇人宇文承基他们干的。到时,就算不是他们干的,他们也是黄泥掉裤裆里,不是屎,也变成屎了。 哈哈!想到这里,我差点乐出声来。 宰肥羊,不对,是肥猪,我最喜欢了!尤其是仇人。不是仇人,我还有点不忍心,仇人就没有什么心理负担了,只有爽,超级爽! “三郎,你傻乎乎的笑什么呢?他们都开始了。咱们怎么办?”我再次被宇文协摇醒。 大爷的!老毛病又情不自禁的犯了。不行,这毛病得改!哥现在可是有仇人了,再犯老毛病,容易被人逮着机会,放冷箭。 第十七章:比试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东西再好,不是你的,羡慕嫉妒恨有什么用?于其浪费时间,心神去羡慕,妒忌别人,不如把那些精力,化作努力的动力,这样,你才会有得到它的可能。 “这回他们选的是什么?”我连忙问道。 “是歌!”这回回答我的居然不是宇文协,而是那丁健。他笑眯眯的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恶心。一个男人笑的那么淫.荡,而且不是对着女人笑的,而是对着另一个男人笑的,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他不怀好意,有企图。 当然,这企图,非是男人对性的企图。而是对才华,价值,利益等等方面的企图。 虽然猜不出来丁健心里在想些什么,但是我还是在心里暗暗的告诫自己,离那个帅气的男人,远一点,再远一点,哥只喜欢女人,哥不是你碗里的菜! 虽然看着那个帅气的男人,对我妩媚的笑,让我觉得反胃,恶心,想吐,想一巴掌豁死他。但是哥现在除了有个尊贵的虚名外,毛权力都没有,比白丁也强不到哪里去,而那小子是度支郎中,朝廷大员,加上我的盖房大计,正卡在度支的手里。谁知道这家伙,背后在度支里面有没有靠山,关系网牛不牛?万一得罪了他,他使坏,让度支的人,把我盖房子的资金,卡那里,一拖再拖,或拉屎一样,一截一截的慢慢挤,那哥的逆天改命大计,岂不是要被那些鸟人们,给活活拖垮,拖死腹中吗?那时,我就算找杨广告状,恐怕效果也不好。因为人家度支又不是不给钱,只是“周转”困难,或资金“短缺”,只能慢慢的给。反正跟搞财务的人,玩心计,我和杨广这种外行人,还是洗洗睡吧! 看来我得离那个帅气的男人,远一点,再远一点,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三郎,对面的闵竹,都已经写完歌词,交给仙儿姑娘的丫鬟了。你还没想好歌词吗?”宇文协满脸焦急的询问道。 看着他满脸的焦急,我心中有些不好意思,哎呀呀,又走神了。这是不是我穿越后,附带的后遗症?不然这意淫的毛病,为啥子不受我大脑的控制呢? 为啥这样说?因为我没有穿越之前,可从来没有过思想老是自动跑神,老是自动胡思乱想的毛病。 例如:哥想到诸葛亮。然后,我的大脑里,情不自禁的,不由自主的,不受我控制的冒出了许许多多有关于诸葛亮的资料,以及乱七八糟的思想。 比如:诸葛亮要是比司马懿晚死一两年,他的北伐大业,是不是就会成功?诸葛亮的老婆黄月英,是不是真的很丑?哥要是穿越在三国时期,收服了诸葛亮,绝对会带着他起飞,装逼,统一天下,了却他终生的遗憾。诸葛亮要是投靠了曹操,是不是要比跟着刘备强?诸葛亮要是穿越去了二十一世纪,会不会像历苏初到香港一样的傻冒? 这些奇奇怪怪的想法,我根本没有主动去想,而是大脑不受控制的自嗨行为。 所以,我怀疑,这是老天爷替我打开了一扇大门(金手指:百科全书)后,为了平衡,于是就给哥的脑子,关上了窗。 歌词?哼哼!若说诗词歌赋,古代的人是巅峰。但若说到歌词,那绝对是现代人的骄傲。二十一世纪,哪一年不得冒出个上万首新歌新词出来的?敢跟我比写歌词,我拿香港那个小小的弹丸之地的经典,就能怼的古人的祖坟冒青烟! “铮铮!” 这时,袅袅的古筝琴音,突然响起。 一个轻柔,甜美,悦耳的女音,随着琴音,一起响起。 “冰肌玉骨柳眉,高楼锦阁淑女,黛皱眸怨云鬓斜。......。” 唱的很好听,琴音也悦耳,可是我却听不大懂,歌词里面的意思。 就像我听流行歌曲,不看歌词,我也能听懂人家唱的是什么意思。可是换做听戏曲,说实话,不看电视屏幕上配的字幕,我真的跟听天书一样。只能感受到“嗯嗯啊啊”的曲调很悦耳,但是不知道人家唱的是什么内容? “好!” “好!唱的好!词曲写的妙!” “真是妙曲配佳人啊!绝配,绝配啊!” 看着围观的人,纷纷拍手叫好,称赞不已。 我心里鄙视道:切,一群土老帽,没见过世面。等下哥拿出,拿出,唐诗,宋词,元曲,对,就是元曲,让你们开开眼界,教教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歌曲! 不对,这样赢了虽然碾压对手,但是一棒子打死,对我的发财大计不利啊!不行,得玩点花样,坑一坑矮冬瓜兄弟俩,从他们兜里多抠出点银子。 嗯。那么我该怎么办呢? 有了。嘿嘿,我得意的笑,猥琐的笑。 在众人的叫好声中,闵竹那小子的曲,终于唱完了。 众人把目光齐齐的望向我,尤其是矮冬瓜兄弟俩和那三个才子,那带着挑衅的目光,尤其刺眼。 “嗯嗯。”虽然万众瞩目,但我依旧身如清风,轻松自如,毫无压力。 倒是宇文协,急的坐立不安。 牡丹娘子和杨达,一脸的担忧之色。 连杜志成和皇甫赞的脸上,都有忧虑之色。 不错,不错,这些人的人品,都挺不错,知道替哥哥担忧,不是那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冷血动物。还是有同盟精神的,可以考虑日后发展时,拉过来做小弟。反正,他们以前就是宇文皛的老爸的小弟,以后给哥哥当小弟,也没什么心理障碍。 至于丁健这贱人,依旧是那副看了就让人恨不得扁他一顿的笑眯眯猥琐样。 “有琵琶吗?”古筝我可不会玩。 其实,琵琶我也不会。 琵琶,古筝,在二十一世纪,那都是女人才玩的东西。男人玩二胡,大鼓,吉他,笛子,箫,唢呐啥的。当然,这些乐器,也有女人玩,但普遍还是男人玩的多。 本来,我是想用二胡表演的。千年琵琶万年筝,一把二胡拉一生,唢呐一响全剧终! 可是在脑海中一查资料,歇菜,二胡的出现,是在唐朝,而且还是从北方的少数民族发展过来的。现在是隋朝,我到哪里去搞一把二胡?自己做一把,倒是没有问题,可是现在来不及啊! 至于唢呐,算了吧!在青楼里吹唢呐,你是想结婚呢?还是想出丧?我估计,到时我就算吹出《百鸟朝凤》,也会被窑姐们儿,丢出窗外。 而且,查了查,唢呐不但是外国人传过来的,而且兴起的时间更晚,是金,元时代。虽然,唢呐在西晋的时候,就在西域流行了,但一直没有流入中原。我现在总不能跑到新疆,青藏那边去弄一只唢呐吧! 选琵琶,是因为它和后世的吉他,有几分相像。 “咚咚!” 琵琶,青楼有现成的,所以很快就有人递了一把给我。 我试着宛若弹吉他一般,弹了两下。 等等,我的手,怎么对琵琶有一种很亲密的触感?什么玩意?难道以前的宇文皛,是个琵琶高手?所以记忆虽然没留给我,但身体记忆,却犹存? 人的大脑记忆和身体记忆,是完全分开的。 举个例子:经常在电视剧,电影里看到,某某杀手,或特种兵,因为意外,失去了记忆。可当他们在遇到危险时,身体却会情不自禁的作出自然的防御或攻击反应。这不是他们的大脑指挥的,而是以前的训练,造成的身体细胞记忆,作出的本能条件反射。 我此时,就有那种奇怪的感觉。又试着弹了几下,很顺手,这让我确定了心中的猜疑。 至于宇文皛这个大男人,为什么会去学弹琵琶? 这在古代,很正常。《高山流水》,是谁弹得?《广陵散》是谁弹得?《凤求凰》是谁弹得?《阳春白雪》是谁弹得?《十面埋伏》是谁弹得? 而到了二十一世纪,哎,不说也罢! 拿琵琶当吉他用,总有些不适应和不完美,如果用琵琶弹琵琶曲,那才叫完美结合。 想到这里,我连忙在脑海中搜寻适合琵琶的琵琶曲。 有了,就是你了。 第十八章:比试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大多数的人,都喜欢去追逐那些创造出来的虚幻爱情,而忘了好好珍爱,珍惜身边的爱人。虚幻的爱情,再美好,也给不了你一点点实质的好处。而身边陪伴我们的爱人,虽有各种各样,令人不喜的缺点,但她,可以温暖我们的春夏秋冬,让我们的生活,变的更有意义。让我们的人生,充满色彩。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白狐,躲在一座大山里修炼。它修炼了将近千年,终于得证正果。接下来,只要它度过最后的天劫,就能白日飞升,位列仙班,成为狐仙。” 看着周围一脸懵逼模样的众人,我心中暗自好笑,却没有解释,继续讲述着。 “这一日,那白狐,正在山谷里度九重雷劫。它已经度过了前面的八重,只要挨过最后的一重,就成功了。此时的它,已经被前面的八重雷劫,伤的遍体鳞伤,实力不剩三成。就在白狐竭尽全力,咬牙坚持第九重雷劫时,突然有人偷袭了它。” “啊!啊--!”猛地一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破锣嗓音,惊天动地的突兀响起。 我的乖乖!我被吓得一个哆嗦,差点没把手里的琵琶给甩了出去。 谁啊?是谁在乱叫?吓哥一跳,有病啊? 我怒目四顾,很快找到了“罪魁祸首”。 因为满脸愤怒的众人,都齐齐盯着一个人看。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徐娘半老的老妖精。长得马马虎虎,打扮的却花枝招展。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吓着大家了!对不起,对不起!我......我也是被那位公子讲的故事,给吓着了,所以才情不自禁的惊叫了起来。”老妇人连连弯腰,向众人赔礼道歉道。 这时,有不少人从懵懂中清醒了过来,比如宇文承基等人。 “三郎,你不是应该写唱曲的吗?怎么讲起故事来了?”矮冬瓜指着我,大叫道。 我笑着解释道:“我下面要演唱的词曲,就是从我要讲的这个故事里面孕育出来的。不先讲故事,大家听不懂词曲里面唱的是什么意思。比如:《高山流水》。比如:《凤求凰》。比如:《十面埋伏》。比如:《阳春白雪》等等。” 看着矮冬瓜被我怼的哑口无言,哥心头万分的舒爽。 “那么接下来,小弟我是继续讲故事,再唱词曲。还是不讲故事,直接唱词曲呢?承基哥,您觉得呢?”我故意逗矮冬瓜道。 ”唱词曲!“ ”先讲故事,再唱词曲!“ ”......。“ 众说纷纭。但,先想听故事的,占了大多数。毕竟,古人的娱乐,实在是太少了。而且,听故事,可是一件老少皆宜,全年龄段都喜欢的事情。 ”那......那你还是先讲故事,再......再唱曲吧!“不敢犯众怒的宇文承基,迫于压力,定下了调子。 ”好。那我就继续讲故事了。“我笑道,”偷袭那白狐的人,是一个修为很高深的法师,一个专门以降妖除魔为己任的法师,他已经在暗中盯着白狐很久了。不过,他一直没敢动手除妖,因为他的修为虽然很高,但比起修炼了千年的白狐来说,还是差了一大截。所以,他想要战胜白狐,将它杀死,夺得白狐的千年灵丹,只能等待白狐身受重伤的良机。现在,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来了。于是那法师,毫不犹豫的出手偷袭了。“ ”可惜贪婪的法师,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有人妖魔渡劫时,旁人不能参与进去。因为天劫会以为旁人想要帮助渡劫的人成功渡劫,所以天劫会把帮助渡劫之人的旁人,也算进去,然后加大雷劫的威力。或许那法师不是忘记了,而是没办法,因为白狐如果渡劫失败,幸运的话,九死一生,身负重伤,修为大幅减退。不幸的话,会被雷劫直接轰成粉末。那样的话,法师还怎么得到白狐的千年内丹?“ ”可惜,白狐本来应该能成功渡劫的,却被一个贪图它内丹的法师,搅坏了好事。事情后来的发展,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第九重雷劫,打的白狐奄奄一息,但也同时令那偷袭的法师,身负重伤。也因此,白狐虽然渡劫失败了,却也得到了一线逃生的机会。“ ”受伤严重的白狐,不停的往深山里逃,受伤的法师,在后面不停的追赶。不知跑了多久,竟然到了大山的另一头尽头处。因为后有追兵,没有办法的白狐,只好跑出了大山,往前继续逃跑。“ ”慌不择路的白狐,这一日,逃进了一处偏僻的茅草屋里。不是它不想继续逃,而是它已经筋疲力尽,而且伤口恶化严重,血都快流干了,实在是跑不动了。“ ”茅草屋的主人,是一个书生,叫柳永。他双亲早已去世,又无兄弟姐妹,所以孤身一人,独自住在村后的破落茅草屋里,日夜潜心苦读,一心想要考取功名,出人头地。“ 讲到这里,我心中暗道: 柳永啊柳永,你应该感谢我。你是北宋的大词人,可是哥却帮你在隋朝的时候,就扬名天下了,这时间,可是提前了好几百年啊!你以后出生了,可要记住哥哥对你的好和帮助,多给哥烧点香和纸钱,虽然那时的哥,早不知道上哪去了。 见大家听的津津有味,我继续开讲。 “书生柳永心地善良,见到受伤的白狐后,心生恻隐之心,给它喂了一些食物和水,然后又去想办法弄了一些治伤的药,给白狐治伤。也不知道那法师什么情况,居然追丢了。也幸好他追丢了,不然,普通人书生柳永,可挡不住那法师杀白狐,取内丹。时间一晃就过了好几天,白狐的伤口慢慢的愈合了,于是书生柳永就把它放生了。谁知,那白狐第二天,又跑回了书生的家里。书生孤身一人,寂寞的很,又对小白狐心生喜欢,于是就把它当做了小狗养。一人一狐,就这样相依为伴的过了好久。可惜好景不长,书生因为一心苦读,头悬梁,针刺股,日夜不分,导致休息不够,疲劳过度,竟然积劳成疾,一病不起,最后居然不幸去世了。白狐很想救书生,可惜它先被雷劫所伤,再被法师打伤,所以内伤,十分的严重,不是三五年能恢复得了的。只余百不存一法力的白狐,没有办法治好书生柳永的绝症,这是它心中永远的痛和愧疚。” “哎!那书生好可怜啊!”有人唉声叹道。 “呜呜!......。” 是哥的故事,讲的太感人了吗?我发现居然有女人,尤其是年幼的小丫头,居然低泣流泪了。 “叫柳永的书生死后,那白狐陪伴着书生柳永的坟墓,三年不离不弃。后来,它又跑进了深山中,开始继续修炼。因为它知道,人死后,鬼魂会去地府,然后重新投胎转世。原来那白狐是母的,它在养伤期间,对书生柳永,渐渐产生了情愫和依赖。想陪伴他一生一世。甚至为了他,甘愿放弃修炼成仙,自愿一直做他怀里搂着的一只小宠物。可惜,两人有缘无份。如今,为了再次见到书生柳永,白狐精决定回到大山里去继续修炼,恢复功力,然后再次渡劫,它要成仙,然后去寻找投胎转世的书生柳永。“ ”岁月漫漫,经过上百年的苦修,恢复全部实力的白狐,终于渡劫成功,修炼成了狐仙,可以化身成人。这时,它便出了大山,开始在人间,寻找书生柳永的转世。因为它懂法术,所以能观面相,识出人的前世今生。它找啊,找啊,不知道找了多少年,却一直没有找到。因为天下太大了,人数太多了。“ ”这天,来到京城的白狐仙,忽然听到人们都在议论,皇帝招驸马了,今日和公主完婚。白狐仙于是也去瞧热闹,可是当它见到新郎官驸马爷时,它惊呆了,因为那驸马爷,就是它要找的人,那个叫柳永的书生,百年后的转世。它本来想施展法术,抢走新郎,但看着新郎那一脸开心,快乐,幸福的模样,它又于心不忍,因为此时的书生,已经不认识它了,也不是百年前它喜欢的那个书生了。他现在爱的是公主,不是自己。就算抢走他,他也不会喜欢自己。于是伤心欲绝的白狐仙,留下了一首凄美的歌谣,然后飞升仙界去了。” 说到这里,我开始弹起琵琶,唱起了歌:“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爬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 错了!重来:“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千年修行,千年孤独!夜深人静时,可有人听见我在哭?灯火阑珊处,可有人看见我跳舞?我是一只等待百年的狐,百年等待,百年孤独。滚滚红尘里,谁又种下了爱的蛊?茫茫人海中,谁又喝下了爱的毒?我爱你时,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离开你时,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我是你百年前救下的白狐!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海誓山盟都化作虚无!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只为你临别时的那一次回顾。你看衣袂飘飘,衣袂飘飘,天长地久都化作虚无!......。” ”哎,可惜了,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 ”呜呜......。“ 我一曲唱罢,男的,捶胸顿足,长吁短叹,好像死了老婆。女的,基本上,都在偷偷的抹眼泪。连身边的牡丹娘子,都是花容惨淡,泪眼婆娑。 哎!凄美的爱情故事,再加上优美动听的歌曲,音乐,连二十一世纪见多识广的人们,都抵挡不住。 这些孤陋寡闻,第一次听闻这新鲜玩意的古人们,小心灵的震撼和冲击,就不用多提了。可惜现在没有mv,不然取得的效果,可能会更好。 第十九章:白狐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去做了,不一定会成功。不去做,连成功的机会,都没有。 “这个,不算!不算!我们说好的作唱词,你那唱的是什么玩意?是吴歌,还是俚曲?那些都是乡野村夫的玩意儿,登不上大雅之堂,怎能与我们金陵第一才子闵竹兄的大作,相提并论?你们输了!大家评评理,是不是这样?”矮冬瓜眼珠子乱转的污蔑道。 看着面色各异,纷纷低头讨论的众人,我心中冷笑:什么玩意?输不起的垃圾,想耍赖? 不过,我唱这个《白狐》,本就没安好心,是在给矮冬瓜两兄弟下套子。因为我若直接拿出绝品,咔嚓一刀下去完事,那我岂不是只能进账一百贯?现在,找借口耍赖好啊!你耍赖,哥赚钱的机会就来了。我还真怕那两兄弟,直接来个光棍的认输,那样虽然他们丢了面子,却保住了钱袋子。 还好哥的算计,没有出错,古人把名誉,面子,名气,看得比钱重要。你换个现代人试试,大多都是,要钱不要脸。 不要不服气,看看那些糊涂皇帝当政的朝代,多少铁骨铮铮的铮臣,悍不畏死的直谏。尤其是明朝,杀了一批,又站起来一批,简直是无穷无尽。虽然愚忠,书生意气,但那不也是一种感天动地的骨气和精神么? 还有那些曾经为了给我们这些后人,创造出一个和平,阳光,美好的幸福世界,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先辈们。 再看看现代的人,有几个是具有如此骨气和精神信仰,悍不畏死的? 环境和思想,对人的影响,真的太大了。 当然,怕死这种事情,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毕竟,能好好的活着,谁愿意去死? 但,要钱不要脸这种行为,就有些太差劲了,这是品行上的问题。它和环境没有关系,是思想上的问题。君不见:许多有钱人,比穷人更不要脸,更没骨气,只讲利益的么? 在这一点上,从小受儒家思想熏染的古人,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做的都要比今人强。 所以,江河日下的情况,来自于思想,与环境无关。因为无论秦汉晋隋,唐宋元明清,都有和平年代,都有高光时刻,骨气和悍不畏死,却从未缺席。 人,学的越多,懂得就越多,于是想法自然也就变多了。不纯粹的人,又怎会纯粹的活着? “重新比?”我故意诱惑道。 “必须重新比!”矮冬瓜大义凛然的道。 “重新比可以,但是咱们之前可是说好了的。比一次,加钱一百贯,有没有问题?” 关乎钱的事情,我可不能马虎大意,必须得问清楚明白,不能让那矮冬瓜两兄弟一方的人,找到漏洞耍赖,不然哥岂不是白忙活了? “我哥说的是,你刚才的唱曲不算数,你应该重新再作一曲,跟我们比,不是另外再开一场。所以不用加钱。”宇文承趾抢在他哥哥宇文承基开口之前道。 哎呀!这阴柔的小子,不开口则已,开口就打我七寸。可是哥的诡辩能力,可是来自千年之后。 “要不这样。咱们先问问仙儿姑娘,咱们两方的曲子,哪个更能打动她,再说其他的?”打擦边球这招,不赖。 “不用了,不用了!我们重开一次,但是我得先说明,你刚才的那种粗鄙之曲,不能再拿出来了。只能按照我们的规矩,作出和闵竹兄一样的词曲才行。”这回矮冬瓜抢先说道。 矮冬瓜的话,正中下怀,我却装作很犹豫的样子,考虑了半晌后,才露出一脸不情愿的道:“行。” 于是那金陵第一才子闵竹,再次下笔。看他的样子,好像很不服气,一直对我板着死鱼脸,眼中满是怨恨,搞得好像我偷了他老婆似的。 对面在作词,我已经有腹稿了,自然懒得动笔。 哥一直不动笔,不是我不会写毛笔字,而是我的毛笔字,能看,但和古人的毛笔字比起来,就有些丢人现眼,拿不出手。毕竟,古人写字,只有毛笔。而二十一世纪的人,写字,能选择的工具,太多了:铅笔,钢笔,圆珠笔,中性笔。这些,都比毛笔简单,好用。所以,后世会写毛笔的人,不多,写的好的,更是寥寥无几。 请人代笔,太怪异了:自己有手不写,让别人写,这得多大的架子? 所以,我干脆不写,光棍的装神秘,清高。反正哥就是不写,你们能拿我怎样?敢强迫我写吗?而且哥的歌词,唱出来,大家都能听懂,写不写无所谓了。 物以稀为贵!等哥以后练好了毛笔字,说不定一副字画,就能卖出天价,成为别人争相收藏的宝贝呢?现在可没有什么柳体,瘦金体等等书法。 没看到,刚才哥画的那张立体画,被众人当成了宝贝,争相抢夺吗?当然,这是牡丹娘子的画像,我未来的女人,所以她的立体画,自然不能传到别的人手里。 女人的画像,女人要来作用不大,最后肯定,十之八九会落到男人的手里。所以,我怎能容忍,我心爱的女人的画像,被其他男人看着流口水?甚至打手炮?想想,就恶心,不爽。所以,我宁可毁掉,也不会送人,或卖钱。不过,最后没撕成,因为那副画,被牡丹娘子要走了。 咿咿呀呀的,我正想事情呢,突然听到有人在生疏,断断续续的,小声的吟唱着我刚才唱过的《白狐》。 寻声望去,只见一个貌美如花的二八美娇娘,手里拿着一张纸,边看边小声的唱着。 她的边上,围着一大群年龄各异的大小美女,叽叽喳喳的小声讨论着什么。声音太小,听不大清楚。 或许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那清唱《白狐》的美女,忽然抬头往我看来。 看清是我在看她后,她嫣然一笑,宛若百花盛开,美极了。笑的我的小心脏,噗噗加速直跳。 那小妞,长得很漂亮,很清纯的那种漂亮,与小莲,小蝶,完全不同。 “三公子,不好意思,菀儿没有经过您的允许,就私自默写下了您唱的歌曲,还请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见怪!”那美女对着我满脸歉意的道。 “没什么。不就一首曲子嘛,送你了!”我豪爽的大手一挥。 其实,我心里暗道:你都写下来了,开始学了。我原不原谅,有个毛用?你都会了,即使我要过那稿纸,毁掉,以后你就不会再次默写吗? 而且,听到我曲子的人,那么多,难保没有其他的人,暗中记录了下来。这时代,又没有版权,也没有维护版权的法律。与其让人剽窃,不如顺水推舟的送出去,还能落个美女的人情。说不定,下次哥哥再来光顾醉仙阁,那小妞能免费招待,甚至倒贴也有可能。 君不见,柳永,李白之流,都是逛青楼不用付钱,还有女人倒贴的牛人吗?哥也要向他们那些骚年靠齐。 “哎哟!”在我正美美的想着美事的时候,我的大腿,突然遭到了不明物体的袭击,疼的我没忍住,低声惨叫了起来。 低头一看,不明物体,原来是一只白嫩的小手,我认识,是牡丹娘子的。 我不敢去看她,因为我知道,此时吃醋的牡丹娘子,肯定是满脸的不满和幽怨:当着一个美女的面,却与另一个美女眉来眼去的,这......。这是哥哥的错,哥认了。 “噗嗤!” 有轻笑声,传入我的耳朵里。 我寻声望去,是那个叫菀儿的小美女。她见我看她,故意又对我抛了一个媚眼。 我被电的赶紧挪开视线,因为我可不想再挨牡丹娘子的掐,哥又不是受虐狂。 第二十章:豪赌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真正的时尚,是开创潮流,而不是跟随潮流。 “铮铮。” 那金陵第一才子闵竹的新作,递入纱帐后,纱帐后面,没过多久,再次响起了音乐和歌声。 依旧好听,悦耳,依旧没听懂唱的是什么。 古人的诗词歌赋,太博大精深了,现代人要想弄明白,得拿着新华字典,成语词典,还得翻翻百科全书,一字一句的细细品,细细赏析,才能分解出来,然后译成大家都能看懂的白话散文。 “好!” “好词!好曲!” “好歌声!好伴奏!” 闵竹的表演,再次在众多的叫好声中,落下帷幕。 接下来,该哥哥上场表演了! 各位先生们,女士们,请睁大你们的眼睛,啊,不是,是竖起你们的耳朵,好好听,好好品,见证“奇迹”的时刻,到来了! 我拿起吉他,不是,是琵琶,边弹边唱:“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唱起那动人的歌谣。爬上飞快的火车,像骑上奔驰的骏马。......。” 错了!重来:“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其实,我原本想用元曲的,但没听过,我又不会谱曲,所以只好选了李清照妹子的《一剪梅》。这首词,我可是听歌手安雯唱过的。现成的不用,我傻吗? 满室寂静,然后是哄堂哗然,议论纷纷。 “好词!公子大才!”突然,纱帐后面,一个悦耳,动听的女子声音响起。 然后,“沙沙”轻响,纱帐被一只宛若白玉般的小手掀开,露出一个女子的身影来。 听那声音,应该是那仙儿姑娘的,难道要出来的人,就是大家争得头破血流的醉仙阁头牌之一仙儿姑娘? 想到此处,我连忙仔细看去。 如果说,刘亦菲的漂亮,是空灵。董洁的漂亮,是清纯。李若彤的漂亮,是仙气飘飘。许晴的漂亮,是性感诱惑。赵奕欢的漂亮,是青春可爱。 那么仙儿姑娘的美,跟她们几人的美,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她的美,很像一个人,谁?黄日华演的《天龙八部》里面,段正淳的情人之一,丐帮副帮主马大元的妻子,雪梨扮演的马夫人。 她的美丽,也许不是最顶级的,但骨子里,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成熟美娇娘的风情,对男人来说,诱惑力特别的大。 这种女人,就像熟透了的桃子,让人看了就想忍不住上去啃一口。 当然,这种女人,不适合做老婆,不然很容易被带绿帽子。但在秦楼楚馆里,却是极品中的极品。因为这样的女人,最会哄男人,最会捞银子。 女人,都是越老越不好看,这种女人却例外,刚好是越成熟,越有魅力,当然,也不能太老。超过四十岁,再漂亮的女人,也得成黄脸婆。 而她,我估计也就二十五六岁,正是魅力最强的时候。 “三公子,能不能将你刚才作的词曲,连同曲谱,一起送给妾身?当然,三公子要是不愿意,妾身愿意出钱买。只是三公子,不能要价太狠。不然小女子可付不起钱哦。” 哇咔咔,那魔女的眼睛里有电,电的我浑身酥麻,神魂颠倒的,差点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她的要求,免费送给她了。 幸好我的身边,还坐着另一位免疫那魔女美色的牡丹娘子,她的一掐,让我及时清醒了过来。 我不敢再去看那魔女的眼睛,幸好哥的灵魂,是个久经风霜的老男人,不是宇文皛那小屁孩,不然真有可能把持不住,陷入那魔女的魅力漩涡里,拔都拔不出来。 “三百贯!”我试探的道。 眼下,对于我来说,钱和女人,我会首先选择钱。因为钱能救命,女人不能。 “三公子,能不能便宜点。奴家哪有那么多钱?”温声如水。 小样的!你拿哥当傻子么? 就你醉仙阁头牌的身价,哪天不是日进斗金的?三百贯,想来也不过是你三五天接.客的赚头。拿了我的诗词小曲,你会更红,身价更高,自然引来的客人更多,赚的更多。所以这三百贯,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吃亏的可是我。这首词曲,要是有时间布置一下,搞个拍卖,起拍价最低一千贯起步! “五百贯!” 不等众人哗然,我高声解释道:“现在仙儿姑娘,想要本公子的诗词,但是本公子缺钱,所以贱卖啦!这可是讨仙儿姑娘欢心和青睐的大好机会啊!哪位豪客,买下来送给仙儿姑娘,讨得了她的欢心,那么晚上,嘿嘿......。” 说到这里,我故意露出猥琐的银笑。 既然你想借我的诗词歌曲赚钱,那么就别怪哥拿你打广告,搞拍卖,反正冤大头是那些有钱的色鬼。 见那女人要张嘴说话,我连忙冲她抛了一个媚眼,高声道:“我再补充一下,谁拍买到了词曲,我再免费送他一副仙儿姑娘的画像!买一送一啦!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啦!想要把女神的画像,抱回家,好好珍藏的老少爷儿们,心动不如行动啦!我再次郑重声明:我只准备为仙儿姑娘画两幅画像,一副送给仙儿姑娘,一副买一送一。现在不买,以后可就买不到了!到时候,后悔可就来不及啦!” “我出五百五十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胖子,高喊道。 “贾老板,你家财数万贯,才加五十贯,这也太小家子气了吧!”大胖子身边,一个马脸汉子,满眼鄙视的道,然后高喊道:“我出六百贯!” 我听懵了:六百贯?那不是只比五百五十贯,多五十贯?你大爷的!起先见你说的那么大气,还嘲笑别人,到头来,也不过才加了五十贯而已。妈卖批,小气鬼! “六百三十贯!” “六百八十贯!” 我见那仙儿姑娘,几次想要开口,都插不上话,心里乐滋滋的。小样,跟我斗!哼哼。 这时代,可没什么肖像权,侵犯隐私权。 不过,这买卖只能做一次。物以稀为贵,多了就不值钱,卖不起价格。再说了,哥急着逆天改命呢,哪有闲功夫,去当个卖诗画的书生。 就像齐白石,张大千的画,虽然好,如果满大街都是,谁会稀罕?古董为啥值钱?因为它们绝迹了,不可再产了。 许多外国的大画家,不都是这样的情况么?画家活着的时候,画的画,没什么人买,人死了,价钱就涨起来了。因为那些东西,独一无二,不可复制,不可再产。 “一千五百贯!”突然一个大嗓门,吓了我一大跳。 我寻声望去,是一个三十来岁,身着华丽锦服的大络腮胡子。 看看,这才是有钱人啊!直接将八百贯,翻一倍,提到了一千五百贯。 “那人是谁?”我悄悄的询问宇文协。 这种为女人,舍得一掷千金的大豪客,哥哥手里可是还有许多好东西呢!说不定,打好关系,以后能成为商业伙伴呢。那就发财了。 “那是陇西李氏在京城的商号主事人,李笑天。” 李氏?而且还是陇西的?难道这李氏,就是开创大唐天下的李渊,李世民父子的那个李氏? “他与李渊有没有关系?”我向宇文协问道。 “李渊?三郎,你说的是卫尉少卿李渊李大人吗?” 我在脑海里查了一下,李渊现在的官职,应该就是这个,虽然不能确定。 “是的。” “他是李大人的本家,算的上是远房堂弟。” 什么情况?今天出门没看黄历啊!怎么净碰上我的死敌。 宇文化及父子,是未来杀我的凶手。 李氏父子,是未来灭隋朝的罪魁祸首。 在我心里,李氏父子的分量,比宇文化及父子要重太多。因为宇文化及虽然做了几天皇帝,但很快被人给杀死了,可见实力,才能,都不咋地。而李氏父子,可是两三年就扫平了整个天下,开创了好几百年的盛世大唐。 我要是穿越在大唐,与李氏父子没有直接的死仇,说不定还会巴上去,辅助一下他们。 但我现在穿越在宇文皛身上,与暴君杨广的命运绑在了一块,那么就不得不站在李氏父子的对立面,拼个你死我活。 如果说,我对弄垮宇文化及父子,改变惨死在江都之乱的命运,有几分把握的话,对上李氏父子,想赢他们,我心里是半点的信心都没有。 虽然我比李氏父子多了一千多年的知识,但那只是知识,许多东西,现在根本没法在现实里弄出来,比如:造飞机,坦克,军舰,火枪,手雷,汽车等等。 靠冷兵器,我这个现代人,打起仗来,比古人差多了。 就像我是民.兵,李氏父子是特种兵,就算我拿着机枪,开着坦克,也不一定能干过拿着步枪,手枪的他们。 哎,头疼啊! 就算我,躲过了被宇文化及杀死的命运,逃的过被李氏父子杀死的命运吗? 都怪杨广那家伙,拿的一手好牌,却开局就出大小王,四个二。炸弹打完了,又开始拆连子,对子,搞得现在手里,就一堆单牌。 要是给我二十,三十年的发展时间,哥绝对能组建起一个比大唐还牛比百倍的超级大国,那时横扫整个亚洲,打到东西南北的尽头去,独霸整个地球,也不在话下!虽然,这不太可能。因为地球太大了,又没有后世的先进交通工具,哥即使能活到一百岁,估计也占不完全球。毕竟,整个地球,百分之七十都是海洋,一次不小心,哥就得喂鲨鱼。再说了,各个陆地隔那么远,占领了,没法管理,有个毛用? 其实,哥最想的,就是穿越在一个稳定和平的年代,当个闲散的王爷,或富甲天下的大富豪。 组建一个强大的国家,横扫天下,不是十年八年能做到的,太累了。哥可没那么傻不拉几。征战半生,到老了再去享受,那时,妹子泡不动,美食吃不了,美景看不了,只能晒晒太阳,数数日子,坐着等死。是不是很傻? 上辈子,我活的除了挣钱,挣钱,还是拼命的挣钱;所以这辈子,我要活的除了花钱,花钱,还是花钱!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哥不幸的穿越到了一个短命鬼的身上,身处在一个短命的朝代里。如果哥不想办法,努力的改变命运,人和朝代,都将会在不久的未来,走向嗝屁! 所以,哥这辈子,天生就是个劳碌的苦命啊! 想到这里,我心中原本赚得大钱的喜悦,瞬间被冲淡了许多。同时,心中生出了许多的紧迫感和危机感。 第二十一章:豪赌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模仿,不是让你成为千年老二,而是要你超越榜样。 这里得补充一点,虽然在古代,没有正式的版权法,但官府还是有相关的,保护版权的一些政策。 什么意思呢? 就是,我作出的诗词歌赋,我没有授权给你使用,你也可以使用,但只能偷偷的用,当然也可以光明正大的用,但那是不合法的。只要我较真,去官府告你,你就得赔我钱,并且停止使用。 而我授权了,你就可以拿着我的诗词歌赋,随便用。 当然,这种版权纠纷,一般只发生在作品商用,被拿来挣钱上面。 至于我为什么会看重《一剪梅》,而不在乎《白狐》,因为行情,因为当下的价值。 古代人喜欢诗词歌赋,现代人喜欢流行歌曲。 古代人不喜欢吴歌,俚曲,现代人喜欢古诗古词的不多。 一首好的流行歌曲,在二十一世纪,卖个几十万,上百万很正常。 所以,一首好诗词,在古代,卖个一千多贯,并不贵。 好吧,还是不往自个脸上贴金了:像李白,杜甫,白居易,苏东坡,王维等大名家的诗词歌赋,卖个万儿八千两银子,很正常。但哥,名不见经传的路人甲,所以我的作品,再好,也不可能让那些富贾,公子哥们,争相抢购。 他们抢夺的,其实是讨好醉仙阁头牌仙儿姑娘的机会,好一亲芳泽。所以鸡贼的我,为了让土豪们,竞争的更激烈,特意增添上了仙儿姑娘的立体画像。 因为,争赢了,即使得不到和仙儿姑娘卿卿我我的机会,但能得到一张她的极品立体画像,也是不错的。有了画像,挂在家里,随意yy。这就是写真集的妙用之处。 想想,后世的美女大明星,陪人吃个饭,报酬都是几十万,上百万。所以,仙儿姑娘的身价,比起那些人,小巫见大巫而已。 “一千八百贯!”宇文承基脸红脖子粗的喊道。 “一千九百贯!”李笑天气定神闲的喊道。 和李氏比财富,我摇摇头,这宇文承基真是不自量力。 这隋朝,谁最有钱?不是皇帝,而是那些大家族,因为他们瓜分了天下十之八九赚钱的生意。 皇帝,只是最大的地主,而大家族,是最大的商人。商人永远要比地主有钱,因为他们赚的比地主多。 另外一个,皇帝经常换人,而千年家族,时间发展的越长,势力越大,资金越多,底蕴越厚。 当价钱涨到二千二百贯的时候,涨不动了。最后的赢家,自然是财大气粗的李氏李笑天。 拍卖风波,尘埃落定后。 第三局比词曲,自然依旧是我方赢了。 这还用说吗?谁能比李清照这个怨妇,更懂怨女的心声? 看着矮冬瓜宇文承基和他弟弟宇文承趾铁青的脸,我心里舒坦极了。 “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要像夏天一样的火热;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的自敬;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的残酷无情。”这是伟大的雷锋同志,教导我们的人生哲理。 “还比不比?”我有些幸灾乐祸的故意问道。 闻言,矮冬瓜两兄弟对我怒目而视,眼中满是掩饰不住的怒火和怨恨,仿佛要吃掉我一般。 有些吓人,但是现在的哥,可不怕你们父子!有本事,你过来咬我啊! 忽然,那个叫闵竹的小子,凑到了死胖子的耳朵边上,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然后,那死胖子的脸色,居然神奇的阴转多云了。 搞什么?我的心头,突然没有来由的升起一股不妙的恐慌感:事出反常必有妖。 “呵呵!比!”矮冬瓜笑嘻嘻的道。而且说的斩钉截铁。 看着那边几个死对头,交头接耳后,齐齐露出了一副看好戏的贱样,我心里的不安,瞬间放大了好几倍。 古人的智慧,不可小觑啊! 许多古代的技术,失传了,二十一世纪的科技那么发达,居然也复制不出来,更别谈什么超越了。 例如:机关方面的墨家绝技;鲁班绝技;诸葛亮的木牛流马;古代薄如蝉翼的纱衣;古医的针灸绝技;多种失传的武学绝技;张衡的地动仪;还有指南车;秘色瓷等等。 “比什么?” 不对,第四局,应该是我们这边出题。 我连忙道:“第四局,应该轮到我们这边出题了。我们比......。” 说到这里,我噎住了:我拿手的画画,诗词,都比过了,还能比什么?比书法。我完败。比下棋,我估计也得歇菜。虽然我能在百科全书里面找棋谱,但古人没什么娱乐,下棋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样,所以古人棋艺高超的大师,太多了。围棋,象棋,我没怎么研究过,一步下错,满盘皆输,抢救都抢救不回来。所以,还是输多赢少,没什么把握。好不容易搞个三连冠,可不能栽了跟斗,跌了声势。 武功,马术,射箭,更不用说了,我还没来得及复习呢。现在上去,就是做靶子的份。 要不,还是选画画,写诗,作词?这不但厚脸皮,太无耻,而且对面也不是傻子,必输的玩意,还会答应吗? 正在我左思右想,拿不定主意的时候,突闻矮冬瓜又开口了:“三郎,这次我加价一千贯,一决胜负。我赢了,我给你五百贯。我输了,一共给你二千五百贯。但是,我有一个条件,那就是题目,必须由我们这边来出。” 小样的,想来个“大满贯”,捞回本钱?做梦吧,你! 可是,不答应,这小子和他弟弟,会不会发狂,暴打我和宇文协一顿? 这种事情,可不是胡思乱想。不信,你去那些地下赌场,赢个几千万,上亿试试?你能带着那些赢来的巨款,毫发无损的走出大门,算你牛比!即使是大名鼎鼎的澳门赌场和拉斯维加斯的赌场,你赢的太多了,也很难全身而退。 在古代这个皇权时代,人命贱如草,输红了眼的人,可是什么事情,都做的出来。 因为古代人的法律意识,比二十一世纪的人,要差太多了。 在这尚武时代,打架斗殴,随处可见,只要不动兵器,不把人打残,事情就不会闹得太大。 虽然,我有杨广做后盾,宇文化及父子绝不敢动我,但赌博输红了眼睛的人,很容易失去理智。再说,打我一顿,最多被杨广责骂,或罚打屁股。可我也挨打了呀,还是不划算。 要不要让他们赢一回呢?这样倒是,你好,我好,大家好!投降输一半嘛! 只是矮冬瓜这家伙太狠了,一开口就是一千贯。这也无耻了!要是一百贯,两百贯,哥倒还无所谓,就当赏给孙子们买棒棒糖吃了。可是一千贯,哥心疼,舍不得啊! 可是,万一赢了,我`的一千五百贯,不就变成了二千五百贯了吗?一把,差不多就增加了二分之一的赌金,豪赌啊! “你先说说你们选什么题目,我再说我答不答应。”我鸡贼的道。 可惜对方也不是傻子。 “你先答应,我再说。不然我说了,你不答应,那该如何?”矮冬瓜道。 算了,哥吃点亏好了,我不想再和那两兄弟揉下去了。看样子他们俩是不捞回一点本钱,不会罢手的。 “这样好了,投降输一半。你说了题目,如果我不赌了,你给我八百贯。如果我赢了,你得老老实实给我二千五百贯,一文都不能少,而且必须在三天之内,付清,不准拖欠,耍赖。如果我输了,你给我五百贯。如果你不同意,那我第四局不赌了,你直接付我一千五百贯就行。” 矮冬瓜和他弟弟,以及几个同伙,低声商量了一会儿,道:“好,我答应你。” 我淡淡的道:“行了。你们出题吧!” 诗词歌赋,他们肯定是不会选的。如果他们选的是武术,剑术,箭术,下棋,书法,我就直接认输,最起码多赚了三百贯,加上卖词曲和画像的,一共有三千贯。帮牡丹娘子赎完身,也应该还有两千多贯,够我拿来做个启动资金的了。 不容易啊!两百来号人,吃喝拉撒睡,一天最起码得消耗十来贯。两千多贯,也就支撑个半年左右。这还只是维持他们最基本的开销,要是再办点其他的,哎,银子不够花啊! “这局,我们要求比舞。” 比武?大爷的!居然被我猜中了。比武,我们这边,我就不用出场了,吊车尾一个,没有赢的可能。 瞥了一眼懒洋洋的丁健,这贱人是文士,也不用指望了。 宇文协,不知道他的功夫怎么样?但看他一副弱鸡的样子,估计是个书生。即使会几招,大概也是三脚猫功夫。 剩下的,就得全靠老杜和皇甫赞了。只是,这两人,虽然不是直接归宇文化及,以及宇文化及的老爹宇文述,那两个家伙管。但,那两座大山在军队里的关系网,不用多说。所以,他们敢出全力吗?赢了,回去军营后,绝对是要被上司给穿小鞋的,弄不好,小命都有可能难保。 不能害他们两个。算了,不就是七百贯钱嘛,等哥真正的当了包工头,日进斗金,不在话下。七百贯,洒洒水啦! 我正要开口认输,丁健突然开口问道:“你们要比的是什么舞?是武术的武?还是舞蹈的舞?” “舞蹈。”矮冬瓜抢着道。 “舞蹈?”哇塞!本来我都已经放弃了,谁知道,希望自己送上门来了。 如果是比武,我的胜算渺茫。 比舞蹈。嘿嘿,古代的舞蹈,有二十一世纪的发达,五彩缤纷吗? 几千年的古人加起来,创造的舞蹈,也没二十一世纪一百年内,创造的多吧!而且,二十一世纪的舞蹈,可是全球互相交流,学习,融合了的,花样比古代的舞蹈,多得多。 “你们这是在耍无赖!”突然,我身边的宇文协,怒气冲冲的喝道。 什么意思?我有点懵逼。 “二郎这话,从何说起?”矮冬瓜慢悠悠的道。 宇文协怒道:“舞蹈,是女子擅长的东西,我们这边都是男子,怎么比?” 闻言,我醒悟了过来:好阴毒,好卑鄙,好无耻的家伙。 “君子六艺,难道二郎忘了吗?”宇文承趾冷冷的道。 宇文协有些语塞,但随后又强辩道:“男子舞蹈,怎能与女子舞蹈相比?我们只是稍微练习就行,而这里的女子,都是以歌舞为生。而且,我们双方的舞蹈,还要博得仙儿姑娘的心动,方可获胜。这,更是难上加难嘛!” 宇文承趾冷笑道:“不敢比就不敢比,认输就好,找什么借口?” “你......!”宇文协气的青筋暴起,要吵仗。 我连忙一把拉住要起身的宇文协,笑道:“二哥请稍安勿躁!且看三郎的手段。” 其实,历史上,能歌善舞的男子,也是有的,比如说,《水浒传》里面的燕青,就是能歌善舞之人。要不然,连皇帝都垂涎三尺的李师师,为何会对他动心,还想要倒贴他。 还有一个善舞的,而且名字非常有名,是谁?安禄山。 没看错,就是安禄山。而且安禄山还是个大胖子。但他的的确确善舞,而且跳的很不错。白居易有诗为证:“中有太真外禄山,二人最道能胡旋”。 虽然哥不会古代舞蹈,但博人眼球,让人震撼的舞蹈,多的是。 比如:迈克杰克逊的太空步,45度倾斜。霹雳舞,街舞,托马斯360度旋转,跑酷,机械舞。如果还不够,哥再给你们来段辣眼睛的钢管秀。 钢管舞其实最早是在美国的工地上,由建筑工人发扬光大的。 还有瑜伽。 最早的瑜伽,也是男人专属的东西,到了后世,才逐渐的演变成了女人塑身的健美舞。 第二十二章:豪赌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每一次辞职,我们都以为自己终于脱离了苦海。殊不知,我们其实只是从一个火坑,跳进了另一个火坑里而已。只要我们还在为别人打工,就无法摆脱被剥削的命运。 “你们先请吧!”为了达到最佳的震撼效果,我故意让宇文承趾他们先开始。 由于仙儿姑娘已经现身了,所以没什么好继续保持神秘的了,而且舞蹈需要比较大的空间。所以,中间的纱帐,被拉了起来,现出了内间。 那里面,跪坐着六个抱着乐器的女子,应该是乐师。中间是一张案台。 内间要空出来做舞台,所以仙儿姑娘带着两个丫鬟,坐到了我们这边的外室。 有人添加了案几和蒲团,正好在我们这桌和宇文承趾他们那桌的中间。 小样的,挺聪明的呀! 卑鄙之人行卑鄙之事。 果然,宇文承基那边派出的人,是青楼里最好的歌姬和舞娘。谁叫哥先前挖坑的时候,给了他们特权呢?现在后悔也晚了。只是,我绝技在身,会怕他们么? 不过,他们那样做,也有一个很大的缺陷。 那些歌姬和舞娘,都是这醉仙阁里的,她们的歌舞,估计仙儿姑娘早就看腻了,又怎会心动呢? 古代的舞蹈,还是蛮好看的。尤其是青楼里面的,因为青楼里面的妹子们,穿的都比较性感撩人,动作也带着妩媚,风骚。要是能升华一下,变成脱.衣舞,保证场场爆满,无数男人蜂拥而至,财源滚滚。 哎,有时候,暴富的机会,只仅仅隔着一层纱,却被见识和眼界所局限了。 看来这个发大财的机会,以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可以捣鼓出来用一用。 现代,什么人的钱,最好挣?女人和孩子。古代的却恰恰相反,男人的钱,最好挣。尤其是好色和好赌的男人的钱。 看着艳.舞,哥的春心,被撩拨起来了。 跳舞的美女,都是男女经验丰富的妹子,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带着勾人心神的魅惑。 我可不是小白,而是尝过鱼腥的猫。 尤其是,我穿越过来后,身边到处都是美女环绕,邪火早就被勾的蠢蠢欲动了。 只是一直没有机会和好的对象,来泄泄货。 哎呀呀,忍不住了,先过过手瘾,晚上再乐呵。 我把主意,打到了坐我右手边的牡丹娘子的身上。 反正在青楼里,搂搂抱抱,卿卿我我,都是很正常的,如果是来这里聊人生理想的,那反倒有些异类。 好大的屁股啊!柔柔软软的,手感真好。嗯,肯定能给我生个儿子。 “你这个坏东西!”牡丹娘子媚眼如丝的娇嗔了一口,然后软绵绵的倒在我的怀里,颇有任君品尝的姿态。 你情我愿的爱.欲,更能让人身心快乐。 我可不喜欢搂着一个硬邦邦的,这不让碰,那不让摸的女人。没有情感的爱.欲,干巴巴的,索然无味。 此时,若牡丹娘子不让我碰她,摸她,我是绝对不会碰她,摸她的。因为那样,没意思,扫兴。 我正忙着上下其手的快乐着,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我。 “宇文三郎,你个大色狼!” 我寻声望去,发现是离得不远的仙儿姑娘在喊我。 她脸上有着一抹羞红,眼睛里还有一丝幽怨。 什么意思?我可没招你,惹你,也没轻薄你,凭什么骂我大色狼。 我正想反唇相讥,反正我到现在,也没对那仙儿姑娘生出什么企图。虽然,她很漂亮,性感,妩媚,但我虽然才穿越过来两天不到,但穿越过来就是住在皇宫里,满眼都是各式各样的漂亮妹子,所以对美女产生了一丢丢的免疫力。我更喜欢和对我有情意的妹子调情,那样才有感觉嘛! 我可不是饿中色鬼,见到美女就喜欢,就想收入囊中,充作后宫。哥哥不是种.马,但也不是专一的痴情汉。有些花心,但不是无情的萝卜。 我心中的打算,老婆加小妾的人选,加起来最多不要超过十个,不然哥估计心有余而力不足,到时弄得自己的女人成了空闺怨妇,给我带绿帽子,那就完蛋了。 人啊!一定要有自知之明。能吃几碗饭,就吃几碗。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到最后,只能被活活撑死! 就像现在,我只对牡丹娘子有感觉,对其他的青楼女子,没感觉,这里面包括了仙儿姑娘,菀儿姑娘。不来电,再漂亮也没用啊! 不过,要是她愿意当我的二嫂子,我倒是可以帮宇文协搞定她。 讲泡妞的手段,自然是现代的人,懂得多,因为全世界的知识,交流,融合了嘛,肯定比缺乏知识传播手段的古代人强。 宇文协能为了她和宇文承基两兄弟杠上,肯定是喜欢她到了极点。 帮兄弟泡妞,想想还是蛮刺激的嘛! 等这边的事情搞定了后,问问宇文协的想法再说吧!万一宇文协只是喜欢仙儿姑娘的琴艺,并不想娶她回家做老婆,那哥岂不是乱点鸳鸯谱,瞎当月老乱牵红线? “大色狼,你在想什么呢?你刚才利用本姑娘赚了不少钱,是不是应该分我一点,补偿一下我呀?” 闻言,我心中讶然:这美娇娘,还挺有生意头脑的嘛! “行。不过哥哥我,不是,是三郎我现在正缺钱,先赊着,等以后有钱了,再给你。” 我的确是利用了她,所以分她一杯羹,也是应该的。哥不是个吃独食的人,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你分我多少啊?”她眨巴着亮晶晶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我。 “你想要多少啊?”小样的,跟我玩这套,你还嫩了点。 “你给我多少,我就要多少!”她脸上露出一丝玩味的怪笑。 哎呀!小妮子,太极推手玩的不赖啊! “给你一文。”我故意逗她。 “好啊!你是现付,还是赊账?”少妇露出一个娇俏,顽皮的可爱笑容。 哎呀呀,迷死人不偿命啊!虽然我对她没有邪心,但还是被她的笑容魔力,弄得心里有蚂蚁爬一般。 这女人,如果做了我嫂子,宇文协能不能管住她?她不会给宇文协带绿帽子吧! 想到这里,牵红线的事情,我有些打消心意了。 不过这女人,心机倒是蛮多的。 我如果真的给她一文钱,她好意思收,我都没脸给,所以还是得欠她人情。 我想了想道:“虽然卖了二千二百贯,但是我送了你一副画像,所以给你五百贯,怎么样?” “谢谢!不过,我想把这钱,向你再买一首词,要和你第二首那样的。第一首虽好,但是我怕大家听不习惯。你觉得如何?如果你嫌钱少了,那画像,我也不要了,只要一首新词。” 闻言,我心中微惊:好家伙,原来打的这如意算盘。 今天的比试,肯定会很快传遍京城,到时我这打败了韩语,独孤傲,闵竹的宇文三郎,肯定会名声大噪,声望刷刷直线上升。而她则可以借着我送她新词来打广告,拉人气,提升身价。 毕竟,比赛的诗词再好,也不是为她所作,提升不了她多少的人气。才子单独为佳人赠词,这就不一样了。 就好比,李白,柳永,如果为哪个青楼女子专门写一首诗词,绝对能让那女子,名震天下,身价大增。 看看杨玉环,看看汪伦,看看李龟年,看看公孙大娘,哪个不是名传千古的? 我想了想道:“好吧!” 虽然我答应了,但只是敷衍。这女人的心机,让我很不喜欢,我喜欢单纯的女人,那样的女人才可爱,没有危险。 到时候,随便给她写一首就行。至于会不会拉低我的文坛档次,无所谓啦!哥又不想当个名传千古的大文豪。也没脸去当,因为哥的诗词歌赋,都是剽窃的。用用还行,不能欺世盗名啊!不然会被雷劈的。 这时,拍掌叫好声,如雷响起,打断了我和仙儿姑娘的交谈。 我往舞台上一看,原来姑娘们的舞蹈跳完了。 呜呜!吃大亏了。艳.舞我才看了一半呢,都怪那小妮子,害我光顾着说话去了。 不过,等到哥帮牡丹娘子赎了身,到时让她专门给我一个人表演,想看多久就看多久。到时再调教一下,来个脱.衣舞也不是不可能的! 想到这里,我的口水都流出来了。 “该轮到你们上场了!”死胖子得意洋洋的冲着我们这边喊道。 大爷的,死胖子刚我是吧!行,你给我等着。 太空步,霹雳舞,街舞,托马斯旋转,这些震撼人心的舞蹈,能让见多识广的现代人,都吃惊不小,让没见过的古人,感到震撼,还不是小菜一碟。 有武功在身,果然牛逼。那些不是普通人,能随便做出的高难度动作,我居然做的游刃有余。 跑酷,钢管舞,因为没有道具,以及环境不适合,所以没法展示,不然惊掉的眼珠子会更多。 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其实,以我刚才和仙儿小妖精私下的交易,硬弄出来的交情,她的天平,早已暗中向我这边倾斜了。所以,胜利,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在利益面前,公平?公平算个鸟啊! 第二十三章:有钱就是大爷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什么是创新?把一件有用的东西,变得更有用,这就是创新之一。例如苹果,你第一个想到把它切成果盘,这就是创新;你第一个想到把它做成水果沙拉,这也是创新;你第一个想到把它榨成果汁,这也是创新。又比如:你想让黑暗变得有光明,你第一个做出火把,这就是创新。你第一个做出蜡烛,这也是创新。你第一个做出油灯,这也是创新。你第一个做出电灯,这也是创新。又比如豆腐,可以创新出豆腐花,臭豆腐,豆腐乳,豆腐干,油炸豆腐,麻婆豆腐,豆浆汁等等。所以,创新,其实很简单,无处不在。所以,喜欢荣耀,喜欢名利的人,走自己的路吧,别再去拾人牙慧了。做一个开创潮流的领路人,不比做一个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的跟风者强么?------送给那些喜欢依葫芦画瓢的跟风者。 连输四局的宇文承基和宇文承趾,铁青着脸,摔门而去。 “承基哥,承趾哥,慢走啊!记得我们之间的约定,三日之内,送钱上门,一文也不能短缺哦!”我不怀好意的捅刀子道。 一:为了提醒两人别耍赖,现场可是有许多人证的哟!要钱不要脸的话,看你们,还有你们的家人们,以后有何脸面出门。 二,雪上加霜。哥对待敌人,能踩死,绝不会留他一口气。能羞辱,绝不会心慈手软。因为敌人,绝不会对我讲仁义道德,只会比我更辣手无情。 看着宇文承基一个跄踉,差点摔倒的样子,我心里乐开了花。 “哼!一身铜臭。有辱斯文,有辱斯文!”那叫韩语的家伙,怒气冲冲的也摔门而去。 切!输不起的家伙。有本事,你从现在起,一文钱别花。保证你要不了三天,立马立地成仙去了!我心中暗自鄙视着。 “哼!”叫独孤傲的家伙,也气呼呼的走了。 那个金陵第一才子闵竹,更是双眼满含怨毒的瞪了我一眼,转身就走了。 哎呀呀!一个两个三个,都是假清高的伪君子,哥不跟你们计较。 “三郎,那三个书生,都是在文人中颇具声望的人,你今日打了他们的脸,以后可要小心他们的报复!”丁健突然笑呵呵的提醒我道。 “要你说?我又不是瞎子,也不是傻子。”我撇撇嘴道。 丁贱人闻言,对我笑笑,没有说话。 得,这天没法聊下去了。而且他是宇文协的朋友,跟我不熟,懒得理他了,办正事要紧。没见仙儿那小妖精和李笑天,还等在那里吗? 飞快的给仙儿画了肖像画,又让仙儿代笔,写了李清照的《一剪梅》。至于另一首答应仙儿小妖精的词,我选的是李白写给杨贵妃的《清平乐》第一首。 第二首和第三首没给。 让你给我玩心计,用我的钱,买我的词。哥也坑你一把!顺便也给以后的李白老弟,留点活路。 我不能做那,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的无耻小人。哥哥还是有点节操的。 哎,古代的交易,有点蛋疼。没有纸币,没有银行,没有支付宝,没有微信扫码。 一贯钱,提着一斤多。二千多贯,就是两千多斤,得装好几麻袋,得用马车拉。 即使是用锦缎做货币,也麻烦,那玩意更占地方。 幸好还有金锭子。不然哥可要愁死了。 如果以后,哥能大难不死,隋朝不被李氏父子所灭,我一定要弄个钱庄出来,然后纸币也得弄出来。铜钱,金银,锦缎,都不好携带,而且很不安全。 一两金子大约等于十贯。二千二百贯,也就是差不多两百多两金子。一锭金子是十两,也就是二十多锭。虽然一个小木匣子就装下了,但重量可不轻,有二三十斤。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至于李笑天拿到那词曲之后,会不会送给仙儿小妖精,小妖精又会怎样招待他,跟我没有关系,我也不感兴趣。 我向醉仙阁的老鸨杨妈妈,询问了牡丹娘子的赎身价格,好家伙,居然要五百贯。 我又好奇的偷偷打听了一下仙儿小妖精的赎身价格。 我的妈呀,吓我一大跳:居然要一万贯! 有没有搞错,那小妖精是用金子做的不成? 牡丹娘子离开青楼时,居然和那杨妈妈,两人抱头痛哭,哭的死去活来的。 我看得有点恶心,想吐。 搞这些弯弯道道的虚假表演,演给谁看啊? 青楼的人,都是知道底细的。客人,谁会去理这个?老鸨又不是岳母。 “行了,行了,别哭了,该走了!你要是以后想你的姐妹们了,抽空回来看看她们就是了。又不是以后不让你出门了。”我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 “谢谢三郎。”闻言,牡丹娘子连忙小鸟依人的跟在了我的身边。 牡丹娘子在青楼里的衣服,除了身上穿的一身,其他的我全叫牡丹娘子送人了。那衣服,良家妇女能穿吗?一些金银细软,倒是带上了,估计了一下,大约价值三百来贯吧!那钱,牡丹娘子要交给我,我看不上眼,就留给她做私房钱了。 老杜和他的副手皇甫赞,早就告辞了。 丁贱人却依旧赖着没走,也不知道他想干啥? 这家伙,有些怪兮兮的。不喜欢说话,却像个跟屁虫一样。我也不知道他为啥不走,也懒得去想,因为他是宇文协的同学,又不是我宇文皛的同学。 “二哥,走,回家啦!”我大手一挥,领先带路。 “三郎,你没乘马车吗?”我身后的宇文协问我道。 “没有啊!” 我不是没马车坐,而是不想坐。 我晕车。前世,我一坐车,无论是公交车,小汽车,大巴士,火车,轮船,我一律晕。 从皇宫到公主府,是我第一次坐马车,那感觉比坐公交车还差劲。不然我也不会用小丫头小莲,来转移注意力了。我还没到饥不择食的色魔程度。 “我乘马车来的,我们一起坐马车回家吧!”宇文协叫住我道。 宇文协都邀请了,我也不好拒绝,只得坐上了马车。 丁贱人居然也上来了,依旧是闷葫芦一个。 马车不大,坐四个人,有些拥挤。 至于管家杨达,自然是坐外面的车辕上,和赶车的车夫挤在一起。 马车启动后,让我觉得心悸,恶心,想吐的晃动和气闷感又来了。 还好第一次坐马车,哥哥有小莲做人肉沙发。 这第二次,又有牡丹娘子做人肉沙发,嘿嘿! 将头枕在牡丹娘子的大腿上,哥哥真是舒服与难受并存,这就是所谓的冰火两重天吗?改天我设计一辆敞篷,带橡胶轱辘的马车,或许会晕的好一点。 看着宇文协和丁贱人,满是羡慕的眼神。我撇嘴暗道:羡慕啥?你们也可以花钱去买妹子啊!又不是没钱?青楼的太贵,赎不起身,可以去奴隶市场买嘛!壮汉才一两贯,女人才四五百文。 当然,越年轻,越漂亮的,越贵。但也不过才二三十贯。这两个家伙,在青楼里,随便消费一下,都不止二三十贯吧! “来,给老公,不是,是给相公按摩一下脑袋。相公晕车。”我吩咐牡丹娘子道。 有钱就是大爷,该享受就得享受。 既然来到了万恶的封建社会,就要入乡随俗,随遇而安。 至于丁贱人和宇文协两人的目光,嘿嘿,让羡慕嫉妒恨,来得更猛烈一些吧!哥的脸皮,虽然没有猪皮厚,但还勉强承受的起。 “嗯。” “啊!” “好舒服!” “用力点!” “再下面一点。对,就是那里。太阳穴,多按一会儿!” 听得面红耳赤的宇文协,终于忍不住开口了:“三郎,你,你觉得仙儿姑娘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啊?”我明知故问的逗他道。 “你觉得我像你赎牡丹娘子一样,把她赎出来怎么样?她,会不会愿意跟我走?”老实的宇文协,老实的道。 “哎,你来真的?” “嗯,我是真的喜欢她。”宇文协有些羞涩,不好意思的道。 “你没问过她吗?” “我没敢问,我害怕她拒绝我。”宇文协咬着牙道。 不是吧!这小子不会还是童子鸡.吧?这么小白。 “那你有没有和她谈过情,说过爱?” “没有。我们只谈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而且,我们以前都是隔着纱帐说话的,今天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她的真面貌。真美!” 艾服了由!你一个纯情的小处.男,跑到青楼里面去,这不是赶着给人家送钱的吗?以后就叫你宇文肥羊得了。 “宇文肥羊,不是,二哥你......。” “噗嗤!” 突然,一直装哑巴的丁贱人,笑了起来,而且笑的很淫.贱。 牡丹娘子也在捂着嘴巴,偷偷的笑。 而可怜的宇文协,听到那句宇文肥羊,也明白了什么。嫩脸红的跟个猴子屁股似的。 看他满脸的尴尬,我连忙补救道:“二哥,你真的想泡那仙儿小妖精?” 宇文协满脸茫然的道:“什么是泡?还有,仙儿不是小妖精,她是个好女孩。” 切。还好女孩?都快三十的人了,还女孩?还好?整个一个勾死人不偿命的红颜祸水。 不过,既然宇文协已经迷上了小妖女,失陷在她的魅力之中,不可自拔,劝他放弃,他肯定不会听。娶不到那小妖精,他心里肯定会留下一个大疙瘩。 宇文协现在已经玩火自焚了,宛若山洪爆发,阻挡是阻挡不住了,只能顺势引导。 那么只能由本情圣出马,帮他泡到小妖精,然后娶回家做姨太太。做主母就免了,那会让宇文协脑袋上绿出花来。 到时候,宇文协玩腻了,或抓到小妖精出轨的证据,或看清了小妖精的真面目时,再放小妖精离开就是。 小妖精本就是窑姐,所以不能以良家妇女的三从四德,忠贞烈妇去要求她,她做不到的。所以,那时即使她出轨了,也好聚好散吧。 至于“浸.猪笼”那种没有人性的玩意,哥可不玩。杀了仙儿和奸夫,又如何?能得到什么? 那时,就算是宇文协想杀人,我也不会允许,会直接阻止。 做人,就要有点人性,才配称之为“人”。不然,与禽兽,何异? 况且,你去要求一个水性杨花的妓.女,做贞洁烈妇,这可能吗?成功的几率,太小了。 所以,错的首先是男人,然后才是女人。 男人错在:强人所难。 女人错在:死性不改。 第二十四章:来自度支的暗算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在农村,它被称为土豆;在城里,它被称为洋芋;在国外,它被称为马铃薯。------论低俗与高雅的差别。 昏昏欲睡中。 马车嘎吱嘎吱响个不停。 突然,马车停下了。 宇文协掀开窗帘子往外一看,然后对我笑道:“三郎,到家了。快起来!” “哦!”我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 哎,晕车这老毛病,得想办法治。不然,坐马车睡觉,即使有美女做人肉沙发,也不舒服。 坐马车,坐的我头晕脑胀,全身酥软,酸麻无力。并伴有恶心,想吐的感觉. 我伸了个懒腰,做了几下运动,才勉强打起了几分精神。 看来哥以后还是要少坐马车,尽量不坐马车。这每坐一次马车,都跟打一场仗一样。万一哥以后坐马车时,遇到刺客偷袭,以我现在这副状态,十分的武艺,用不出三成,岂不是要任人宰割? 古代的交通工具,除了马车,还有轿子,马匹。 轿子就算了,那玩意比马车还晃悠,气闷的更厉害,我估计会晕的更厉害。 看来只好骑马了,也只剩下这一样,没得挑了。 虽然没骑过,不会骑,但可以学啊!哥可是一个立志要泡尽天下所有心动妹子的白马王子!当然,哥不是种.马,所以名额是有限的,我心里的底线,依旧是十个以内。 在牡丹娘子的搀扶之下,我下了马车。 “三郎?你这是怎么了啦?”宇文协带着满脸的惊诧问道。 “没事,我有些晕车。”我解释道。 “三郎,你以前不是不晕车吗?” 看着宇文协那满脸的迷惑和狐疑,我灵光一闪的解释道:“这不是前几天,在宫里掏鸟窝,不小心跌下树,把脑袋摔坏了嘛。我现在不但变得晕车了,而且还失忆了,以前的事情,很多都记不起来了。” 正好我还没来得及找借口说失忆的事情,这下连解释都免了。 “哎呀!三郎,你的头,现在怎么样了?还疼不疼?在醉仙阁见到你时,我还大吃了一惊,以为你的伤势,已经全好了呢!没想到,居然还有失忆,晕车这么严重的后遗症。那你现在除了失忆,晕车之外,还有没有其他的隐患啊?你应该在宫里多住几天,让御医给你好好调养一下,完全治好了再出来。......。” 看着宇文协一脸的担忧和焦急,我的心中,升起一股暖暖的感动: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 上辈子,我罗四夕除了父母,无兄弟姐妹。到了后来,父母去世,老婆带着孩子离婚走了,就剩下我一个孤家寡人,冷冷清清,孤单寂寞的忍受着病痛的折磨。那日子过得,哎,不提了,提起来就是一把又一把,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心酸泪水。 “好兄弟!”我情不自禁的用力拍了拍宇文协的左肩。 然后又连忙解释道:“我的头,已经好了,不疼了。除了失忆,晕车,好像没什么其他的后遗症了。或许,也许,还有其他的后遗症,但是现在还不知道。” “那就好,那就好。你从今天开始,给我好好待在府里调养身体,并隔三岔五,就去宫中找御医查看身体,及早治好脑疾,免得害我和母亲大人一直担心受怕。而且,经此一次,你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的顽皮,捣蛋,任性了!”宇文协板着脸,严厉的嘱咐道。 可惜,白面书生的弱鸡气质,让他有种“孔夫子挂腰刀”,不伦不类的感觉。儒将,不是穿上铠甲,拿着兵器,就可以随随便便炼成的。 另外,一个二十出头的毛头小青年,在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面前装成熟,扮“严父厉兄”的形象,实在是,有些班门弄斧了。 当然,宇文协自然不会知道,现在站在他面前的亲弟弟宇文皛,灵魂已经换了一个人了。 不过,除开宇文协有些滑稽,搞笑的“严父厉兄”形象外,我感受着宇文协词语话里的温暖,心头如沐春风,十分的好受。 于是,连忙笑着应道:“知道了,二哥。吃一堑,长一智。皛儿,已经长大了,以后会好好做个好孩子的。” “孺子可教也。”宇文协欣慰的笑道。 “丁兄,要不要一起进府坐坐?”宇文协向丁健邀请道。 “下次吧!下次吧!”丁健摆手道。 我原本以为这跟屁虫会答应,谁知道他居然拒绝了,出乎我的意料之外啊! 按道理,都到人家门口了,主人又开口邀请了,一般人都会习惯性的进去坐坐再告辞的。这家伙,不是普通人啊!俗称:不靠谱的人。 算了,那家伙又不是我的朋友,进不进去做客,跟我有一毛钱的关系吗?不想了,爱咋咋地。 “既然如此。大福,你负责送丁大人回府。”宇文协吩咐马车车夫道。 “是,世子。那小人走啦!” 宇文协摆手道:“走吧。” 又对丁健施礼道:“丁兄慢走,有空来府上玩。” “好的,好的。二世子,三公子,告辞!”丁健拱手施礼道。 “丁大人慢走,再见!”我连忙回礼道。 这个牛皮糖终于走了,我心头松了一口大气。不知道为何,我心里总是有一种隐隐的奇怪感觉,感觉这神秘兮兮,奇奇怪怪的丁贱人,对我有什么企图或阴谋。虽然我是第一次与他相见。而且他是宇文协的朋友,跟我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这种奇怪的感觉,不知道从何而来,一直萦绕在我心头,驱之不散。难道是我的第六灵感,在发挥作用? 不管怎么样,我心里打定了主意,对那个现在还看不出什么异常的丁贱人,一定要提高防备,小心翼翼。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啊! “孩儿拜见母亲大人!” “好,好孩子,都起来吧!” “协儿,你去厨房安排一下膳食。”广平公主杨冰冰突然吩咐道。 现在已经差不多是下午三点多了吧,还吃午饭?隋朝的人,不是只吃两餐的吗?早餐,上午八点到十点。晚餐下午六点到晚上八点,九点。 难道广平公主杨冰冰是故意支开宇文协,有什么悄悄话,要和我说? 我正在心里这样琢磨着的时候,广平公主杨冰冰说话了。 “皛儿,你买那么多奴隶帮工,盖房子,娘不想说什么?但是她,又是怎么回事啊?”她指着站在一边,小心翼翼,瑟瑟发抖,低头不敢动弹的牡丹娘子询问道。 我眼珠子一转,笑道:“娘,您也知道,孩儿现在已经长大了,是个血气方刚的男人了。您和二哥,不是老嫌我在宫里乱搞嘛。我也不想那样啊!可是,面对那么多美女的诱惑,孩儿难以忍受啊!就像,人饿了,看见食物时,能不想吃吗?渴了,看见水时,能不想喝吗?但是,错误不可一犯再犯,不然舅父再疼我,也会惩罚我。所以啊,孩儿就想出了一个解决的办法。她叫贝晓蝶,是我从醉仙阁赎身的姑娘,以后就是我的小妾。只要她每天晚上,把孩儿给喂饱了,孩儿自然不会再对那些宫女们动心了。就像人吃饱了,喝足了,即使面对再多的山珍海味,也没什么胃口了。即使想吃喝,也没肚子装啊!所以,满足了欲.望的孩儿,自然不会再在宫中胡来了。” 广平公主杨冰冰听得面红耳赤,娇羞不已,笑骂道:“你这小色鬼,怎么能这么跟娘说话?没大没小的。” “还有,你还年幼,过度......。”说到这里,广平公主杨冰冰似乎难以继续说下去。 我闻言,无语。不这么直白的说,要怎么说?弄一大套之乎者也之类的装逼文?还是废话一大堆的弯弯绕绕的委婉修饰词语?累不累啊? 看着我一脸郁闷的样子,广平公主杨冰冰道:“你要是想,想女人了。娘可以替你挑选那些达官贵人的千金,说媒娶给你做老婆。那些都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不比这些不三不四的烟花女子,强胜千百倍吗?要是还不够,这府上的丫鬟,婢女,你随便挑,都可以充作你的小妾,只要不是数量太多,把你的身子骨弄垮,娘都不反对。” 感觉到牡丹娘子的悲愤和凄苦,我心生怜惜,连忙走过去搂住她的腰,笑道:“娘,孩儿不是无情的人,更不是滥情的人。我只对我喜欢的女人感兴趣,不管她的身份,地位,出身,来历,过往,喜欢就好。那些大家闺秀,那些千金小姐,那些丫鬟婢女们,再好,再漂亮,孩儿对她们没有感觉,也味同嚼蜡,既害了她们,孩儿也不会感到快乐。所以,我统统不要,我只要我看中的女人。您要是嫌弃小蝶的出身,不愿意留她在公主府,那我就在外面买一栋房子养着她。反正,我是不会放弃她的。” 感觉怀里颤抖的娇躯,不再颤抖了。一只温暖的小手,悄悄的,死死的握住了我的左手。我冲满是感激神色,偷偷瞧我的牡丹娘子,顽皮的眨眼笑笑,逗得她差点忍不住笑出声来。 广平公主杨冰冰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长叹了一口气,道:“你这孩子......。哎,好吧!这次就算了。下不为例!” 我心中不屑道:小样儿的,哥又不是你真正的儿子宇文皛,若是他,可能会有些畏惧他亲妈。但是我不是,哥是罗四夕,是个比你年纪大不少的老男人,所以哥才不会怕你。心情好,鸟一鸟你。心情不好,懒得理你。哪凉快,哪儿呆着去吧!哥哥可是个立志要超越韦小宝的男人,岂能让你控制哥的自由和桃花运?做梦吧你! 牡丹娘子贝晓蝶的事情搞定,小莲的事情,更好搞定,因为小莲可是身家清白的黄花大闺女,而且是宫女。所以,不存在出身的问题。 女人的事情,搞定了,嘿嘿,从今夜开始,哥的性.福生活,就要开启了。 想到这里,我有些心猿意马,恨不得现在就抱着牡丹娘子去卧室里造小人。虽然是白日宣.淫,但哥会在乎吗?现代人,会在乎吗?古代人,好像也不会在乎吧! 但是,我忍下了。因为比起女人,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第二十五章:来自度支的暗算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不要把你们的意愿,强加在我们下一代的身上,我们不是你们的影子,更不是你们的傀儡。时代不一样了,追求通往幸福生活的道路,也不一样了。------致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们。 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的二百一十七个人,哥心中高兴,哥心中傲娇! 前世的我,从小到大,从来都是被别人支配,到死也没有获得过支配别人的权力,哪怕一个学校里班级的小组长,一个工厂里带班的班长,都没当过. 没想到,哥穿越隋朝后,手里居然有了一支属于自己的私人武装,虽然他们现在只是一群战力渣五的散兵游勇。但,在哥的带领下,哥的训练下,哥的洗脑,不是,是洗礼下,他们会如雨后春笋般,刷刷刷,刷刷刷的快速成长起来,成为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最团结的,最英勇无畏,最悍不畏死,最忠心不二,最让人闻风丧胆的顶尖战力! 只是,看着他们身上那套灰不溜秋的家丁服,我心里很不爽。 哥的手下,怎么能穿的如此寒碜,如此逊毙? 他们将来可是哥哥手下最伟大的,最强悍的,最牛逼的,最名震天下的信仰战士,就像大名鼎鼎的“岳家军“,“戚家军“一样,所以一定要威武霸气,一定要拉风,震撼人的眼球。 看来是时候拿出哥的绝技之一:开创潮流,引领时尚的服装设计! 嗯,弄个什么样的制服呢? 解放军的军装?不行,这时代的裁缝,都不会做,靠我慢慢指导,太费时间了,哥的时间有限,可没那么多闲工夫浪费在这种可有可无的事情上。而且现代人的服装,太复杂了。没有缝纫机,光靠人工,既费时间,又需要耗费大量的钱财。另外,古人不一定穿的习惯。光适应都得老长一段时间,哥还指望着他们明天就投入工地干活呢。 让哥查一查古代哪个朝代的军装,最威武霸气,最帅气好看的。 看着脑海中的图片,我有些犹豫不决:秦朝的太土气,老套,不要。隋朝的,也不咋地,而且还重样了。哥部下的制服,要与众不同,要万众瞩目,要拉风,吸引眼球。唐朝的不错,但那是我将来的死对头李氏父子的,看着就来气,不要!嗯,宋朝的不错。元朝的,蒙古人的,不要。明朝的,嗯,不错。清朝的,也是少数民族的,不要。至于民国的,还赶不上解放军的呢。不要。 现在,宋朝的和明朝的二选一了。 选来选去,选了半天,不忍放弃其一。 不如,来个二合一吧! 明朝的帽子,造价太高,而且没有宋朝的范阳毡笠好看,虽然防御上要强,但功能单一。斗笠可以遮雨,可防晒,而且也比铁做的头盔轻,通风。夏天还可以拿来当蒲扇,扇风。嗯,不错,就它了。 红领巾,是宋朝士兵的特色,这可以有,与众不同嘛。另外,我还根据它,做好了工歌:红领巾之歌。 “红领巾,真鲜艳!那是宇文三郎的心血染,我们举手行队礼。牢记着郑重的宣言,努力学习,努力干活,努力报效宇文三郎!......。” 披风,可以有。因为它拉风,帅气。但是不能普及,不然就太普通了。所以,以后披风,只能哥手下重要级别的头领,才能佩戴披风。而且红色,有些太单调。以后按级别大小,来个红黄黑紫青蓝白。 衣服,宋朝的不行,穿铠甲,老杨会怀疑我是不是想造反。武士装又不好看。看看《水浒传》里的人物形象,不咋地。明朝的鸳鸯袄不错,又省钱,又好看,又轻便。当然,这鸳鸯袄,也不能依葫芦画瓢的照搬,得进行合理的修改,毕竟我现在的手下,不是用来打仗,而是用来盖房子。做制服是为了整齐,好看。 至于下身的裤子,宋朝的和明朝的差不多,都行,都可以用。当然,裤腰得改,哥可不想看见他们的裤腰带一松,就露出大白腚。扣子现在没有,打造出钩子和扣环还是可以的。 鞋子,穿千层底吧!马靴,长筒靴,干活太不方便了,而且太臭脚了。 再看看他们一头乱糟糟的,如杂草一般的头发,哎,惨不忍睹啊! 虽然女的,我买的女奴,可不止阿朵,阿塔,阿达,三个。那三十四名裁缝,都是女的。不但可以用来做女红,洗衣服,做家务,还能烧火打杂,最后还能给我手下的男奴,配对。当然,我是不会强行的给他们拉红线的,老婆得自己找的才是最好,最合适的。没有感情的婚姻,不会幸福,长久。 说到哪里了?对了,头发,女人爱干净,虽然头发整理的比男人整齐,但营养不良的头发,再整齐也好看不到哪里去。不注重这些打扮的男人,就更不用说了。 “从现在开始,你们,男的,一律剃光头,胡子也得给我刮干净。女的,一律马尾辫!而且,必须每天洗头,刮胡子!三天洗一次澡!” 不等众人反应,我直接命令家丁和婢女道:“开始!” 哼!哥是主人,你们是我的奴隶,卖身契在手,打死都不用吃官司,所以我的命令,对于这些奴隶来说,就是圣旨,反抗无效。 哎呀呀,第一次体验万恶的皇帝权力,主宰他人命运,生死的感觉,真他妈爽! 看着一个个青皮西瓜和马尾辫子,在那些我提前安排好的家丁和婢女的手里出现,哥的心里,一种满足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看着所有男人,家丁除外,都变成了光头。所有的女人,公主府的婢女除外,都变成了马尾辫。 我再次大声的宣布道:“现在,主人我,教你们一套广播体操,好好学,好好看。三天之内,必须给我学会,达到要求的,有白面馒头,米饭吃。达不到的,只有高粱窝窝头啃。” 说完,我做了一遍示范。 当然,我教给他们的体操,可不是真正的小学生广播体操,而是太极体操。本来,我是想教他们一套军体拳的。但仔细想想,太扎眼了,容易引起杨广的“误会”,还是软绵绵的太极体操,比较合适。既像舞蹈,又能强身健体,功能多多。至于小学生的广播体操,对大人来说,有个毛用? 半个下午,就在这种教教练练中,过去了。 期间,我任命了杨达为大总管。三十名公主府家丁,为监督队。 又将一百八十七名奴隶,按男女,分成了好几个小队。 女的,只有三十七个。分成了三队,每队十二人。总队长,由牡丹娘子小蝶担任了,副队长是小莲。阿塔,阿朵,各为一个小队的队长。选她们俩,是因为我比较熟悉她们两个。另一个小队长,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叫白小菊。虽然名字秀气,但人长得五大三粗的,是个男人婆。这种女人,剽悍,干活雷厉风行,驭下很有震慑力。不服?一个打全队!打到队员服服帖帖为止。 没办法,刚开始起步,啥都没有,对手下不熟悉,也没啥管理人员,只能先这样将就着了。等以后慢慢的了解了手下这些人的才能,品性,特长后,再慢慢的整理,提拔吧! 剩下一百五十名男的,被我分成了五队,每队三十人。 阿库被我任命为总队长,没办法,谁叫我只熟悉他一个,而且他还强壮无比。忠心方面更不用说,签了血契嘛,死都不会背叛。 剩下的五个小队长,只能是看眼缘。 不过,除了厨师和鞋匠被单独分在同一个小队里外,其他的铁匠,木匠,石匠,篾匠,都被我打散了开来。 同行的,有共同语言,容易交流,容易扎堆,容易拉帮结派。我可不想我的手下,到后来,形成一个个内部争权夺利的小团队,相互倾轧,内耗。我要把他们洗脑,训练成互相竞争的对手,而不是敌人。 嗯,看着众人认认真真,一丝不苟的练习着太极体操。 我开始进行第二项进展了。 将小丫头小莲和牡丹娘子小蝶,叫到了一边,开始给她们俩讲故事。 政治洗脑,与军事训练,是相辅相成的,决不能少。 跟她们俩,讲了一些忠君爱国的故事。 第一个,苏武牧羊。 第二个,徐老仆义愤成家。 第三个,诸葛亮鞠躬尽瘁。 第四个,羊角哀舍命全交。 现在的人,没什么娱乐。晚上吃过饭后,除了睡觉,还是睡觉。所以,这个时间得利用起来,不能让人太闲着,闲着容易出事。 讲故事好啊!既娱乐,又洗脑。 选小莲和小蝶,是因为她们俩是美女。 看美女,本来就是一种享受,听美女讲故事,双重享受。而小莲和小蝶,则可以凭借讲故事,提高自己的人气和威望。 古代的老百姓,多不识字,所以对识字的人,都非常的尊敬.对老师,自然更尊敬了. 不过,她俩不是专业的,看来得抓紧时间,培养一批优秀的女讲师和男说书先生。 当然,如果是我来讲,自然最合适不过了,我会忽悠得所有人,找不着北。但哥晚上要忙着嘿嘿嘿,哪有那空闲去当讲师?嘿嘿! 第二十六章:来自度支的暗算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把我最好的东西,全都给了最爱的你。而你,却把你最好的东西,全部都给了一个从没爱过你半分的陌生人。------送给追星族 吃过晚饭,激动人心的时刻,终于要来了。 哇咔咔,我穿越到隋朝后的初夜啊!想想就激动,刺激。 当然,今晚自然不是什么处男之夜,也不是什么处女之夜。牡丹娘子小蝶,以前有没有和宇文皛上过床,我不知道,但以我多年过来人的眼光和经验观察,她现在绝不会还是守身如玉的清倌人。 对这个,我倒无所谓。 我并没有什么处女情结,而且也不是处男穿越,而是一个结过婚,嫖过娼的老男人。 其实,对于我来说,少妇要比少女更好,因为她们懂得伺候人,而少女太青涩了,什么都不懂,跟磨盘似的,推一下,转一下。 最极品的女人,应该是这样的: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能红袖添香。 最极品的老婆,应该是这样的:在外人面前,是高不可攀的冰山女王,在家里是小鸟依人,善解人意的家庭主妇,在床上是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妖精。 “来,妹子,给哥哥我,跳个艳舞!”我躺在床上,向牡丹娘子笑道。 像波斯猫一样温顺,听话的美娇娘,媚眼如丝的斜了我一眼。那媚眼,电的哥全身酥麻麻的,好舒服啊! 嗯,跳的不错,好看,性感,诱人,但是总感觉少了点什么。 是了,古人的衣服,不够撩人。看来哥日后有必要,设计一些情趣内衣出来,给我的女人们穿。 那样跳起艳舞来,才有感觉。 女人再漂亮,再性感,夫妻生活过得时间长了,也会腻。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一个漂亮的女人背后,一定有一个干的想吐了的老公。 所以,情趣内衣,有助于夫妻之间的身心健康,也为夫妻之间的婚姻稳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所以,不要看不起情趣内衣,也不要鄙视情趣内衣,更不要不愿穿情趣内衣,因为它们会让夫妻之间的性福生活,持续的时间延长,也有可能挽回你丈夫蠢蠢欲动的花心,挽救回你濒危的婚姻。 看了十几分钟的艳舞,我走到牡丹娘子的身边,伸手拍了拍她的大屁股,凑到她耳边低声的道:“小蝶姐姐,给哥来段香艳刺激的脱衣舞,如何?” “什么是脱衣舞啊?”牡丹娘子眼里透着迷惑。 我在她耳边小声的解释了一遍。 “你,你这不要脸的大色狼,小坏蛋!”牡丹娘子羞红了脸的样子,真好看,真诱人! 我忍不住,勾起她的下巴,亲了她一口,笑道:“害什么羞?等下咱俩可是要赤裸相见的,跳个脱衣舞算什么?” “你......。”牡丹娘子瞪了我一眼,然后还是从了我。 青楼女子就是不一样啊!要是良家女子,我提出这种让人脸红的大胆要求,估计她们打死都不会肯的吧? 让我兽血沸腾的脱衣舞表演后,自然是一夜鱼龙舞。 此处省略一千字。 “太阳天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公鸡才报晓,我就起来做早操!......。” “一二一,一二一。立正,稍息!” 虽然一夜七次郎,让哥腰酸背痛腿抽筋,但时间紧迫,该干的事情,一刻也不能耽搁。 大概早上五点多,天空的东方,才刚刚泛亮,我手下的家伙们,无论男女,都被我叫起来跑步了。 跑完步之后,是一套太极体操,然后是新教学:立正,稍息,齐步走,向左转,向右转,向后转。 再过几天,我打算教男人们仰卧起坐,俯卧撑,蛙跳等等。女人嘛,就练瑜伽好了。 早饭是稀饭加馒头,还有蔬菜。 这时的馒头,其实是后世的包子,因为它带馅。 馒头馅,是我特地要求厨房弄得猪肉馅。 这时的猪,不叫猪,而是叫豕。豕肉很难吃,因为没有阉割,所以肉里带着一股腥骚.味。富人是不吃的,只有穷人才会买。当然,虽然不好,但价格可不便宜。因为,其一,豕肉是肉。其二,没有阉割的豕,饲养出栏的时间很长。 以前,这些奴隶们,有口吃的就不错了,现在不但能吃饱,还能吃上肉,比许多平常百姓还要幸福,所以不能说我亏待他们。 羊肉,牛肉自然有卖的,但太贵了,哥现在没钱,只能拿最便宜的猪肉,去滋补,调养他们的身体。 等我以后的实力,壮大了,自然会弄个养猪场,自己养阉割了的猪,到时候猪肉就美味可口了。 再弄出炒锅,煎,炒,烹,炸,红烧,清蒸,比牛羊肉,也不差。 什么?没有油?猪油不是油吗? 二十一世纪的许多山里人,还一直都是用的猪油做菜,炒菜的呢。 吃完饭,我让他们继续练习昨天教的太极体操和今天早上教的东西。 我自己,准备进宫一趟,见见杨广那家伙。 昨天上午,杨广那家伙已经答应了我,让我承包所有的宫苑建造,怎么到现在还没动静?是他忘了下命令给度支?还是度支的人,办事太拖拖拉拉,所以拖了这么久,还没拿出一个章程? 不行,我得去催催杨广。时间紧迫啊!我这边组建工程队的人,都弄好了,你那边,怎么能给我掉链子呢? 我承包杨广的宫苑别墅。其一,是为了用空手套白狼,借鸡下蛋的法子赚钱,挣资本。 没钱,没人,没势力的话,我只能坐等着七年后的江都之乱,然后惨死在宇文化及等人手里。所以,我得赚钱,组建自己的势力,去逆天改命。 其二,把杨广的钱,赚到我兜里,耗空他的小金库。这样,他后年,就没钱去三征高句丽了。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 其三,做个盖世济民的大英雄,大善人。看看暴君杨广干的那些狗屁倒灶,丧尽天良的事情!征集几百万士兵,上千万的百姓,去挖运河,修宫殿别墅,一分钱不给不说,还往死里逼。害死了多少人?再看看哥,盖房子自己花钱买奴隶,管吃管住,还有工钱拿,而且绝不虐待。既拯救了那些奴隶,又拯救了那些未来要被征去盖宫苑的百姓们。 其实,杨广盖房子,拨的银子不少,但是大半都被中间的官吏们克扣去了。所以才造成了那么多的百姓死亡。 而我当包工头,正好省略了其中损耗,死伤最大的一个环节,既给杨广那家伙盖了房子,又替许多无辜的百姓们,免去了一场生死大劫。所以,你们说,哥是不是一个救民众于苦难中的大圣人,大英雄,大菩萨? 刚带着小莲和小蝶走到堂屋门口,有人来报:“宫里来人了!” 什么情况? 没等我想明白,广平公主杨冰冰和宇文协两人,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皛儿,快跟娘一起去迎接圣旨!”广平公主拉着我的手,往院门走去。 宇文协跟在我们俩身后。 接圣旨?接什么圣旨? 算了,胡想什么,听了圣旨,不就知道圣旨上写的什么了吗? 到了大院门口,只见院门台阶上,站着四五个人。 当中一人,是个二十多岁的年轻太监。我在宫里见过一面,但没跟他说过话,不熟。只记得他,好像是跟着杨广的那群太监中的一个。 他手中拿着圣旨。圣旨的模样,和电视里面的差不多。 太监右边,稍后的位置上,站着一个身穿官服的年轻人,我认识,正是昨天才见过面的丁贱人丁健。 这贱人怎么来了?莫非那圣旨与度支有关系? 其他三个,都是一身戎装的带刀禁卫。 “跪下接旨!” 那死太监喊道。 我连忙随着众人一起跪下。 我可没有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只跪天地父母鬼神的思想洁癖。晚辈给长辈跪拜,不是应该的吗?难道只有父母最大?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外祖母,等等长辈,就不能跪拜啦?难道有人救了你一命,或救了你的老婆,或儿女,或父母,你就不能磕头谢谢人家的救命之恩吗?难道如岳飞,诸葛亮,霍去病,秦始皇,汉武帝,朱元璋,毛主席,周总理等等,这样的民族大英雄,绝世牛人,还经不起你的一拜吗? “奉天承运,皇帝昭曰:......。” 圣旨上罗里吧嗦的说了一堆,我除了最前面的一句和最后面的一句听懂了,其他的听的稀里糊涂的。 我的语文不是很好,尤其是文言文方面,是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拆开来,一个字一个字的认,翻着字典,我能认全了,可是合到一块,我就搞不清楚,说的是什么玩意了。 念完,起身,谢旨隆恩后,太监收了宇文协给的赏金,带着禁卫走了。 丁贱人却笑眯眯的留了下来。 “恭喜三郎加官进爵了,可喜可贺啊!你我以后可是同僚了,可得好好亲近,亲近啊!”丁贱人突然笑眯眯的朝我拱着手,施礼道。 闻言,我懵了:啥子情况? 广平公主一脸喜庆的道:“皛儿,你舅父封你为韩城乡侯,工部将作监的代理少监了。” 什么情况?哥怎么莫名其妙的就当官了?我没问杨广要过官啊? 第二十七章:新官上任三把火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人,若能自知,自律,自足,快乐和幸福,自会常伴左右。 搞了半天,我终于从丁贱人嘴里,得知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 搞清楚了情况后的我,不但没有封爵当官的喜悦,反而怒火焚天,恨不得一巴掌拍死眼前那一脸得意笑容的丁贱人,以及度支里面策划这件事情的几个主谋。 怎么回事呢? 听我慢慢详解。 原来,昨天上午,我跟杨广说了包工头的事情后,杨广就把度支几个主要管事的干部,叫到了一块,说了这事情,并且还把我画的那些建筑图纸,拿给了他们看, 那些度支的大佬们,原本是不同意我承包建筑的,因为我宇文皛,在他们眼里,只是一个混吃等死的二世祖,哪里懂得什么盖房子?但是等见到那些现代建筑的设计图后,他们齐齐惊为天人,但有些不敢相信。 于是他们又带着那些图纸,到了工部的将作监里,找那些专业的专家验看。结果那些人,见了图纸后,也是惊为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于是,这伙贼人,认为哥是个建筑方面的天才,于是动了歪心思。 这伙人,跑到杨广的面前,把我好好的夸赞了一番,然后顺水推舟的让杨广下了一道圣旨,就是前面的圣旨。 别以为这是好事。 我承认,如果这事搁在太平年代,或隋朝还有一两百年,甚至只有几十年气运,我的生命不会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这的确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哥终于由民,变官,打开了通往朝廷的大门。 虽然将作监,只是一个盖房子的国营建筑队。虽然代理少监,只是一个临时代理的国营建筑队头头,但那也无所谓,因为我本来就不爱权势,想当个悠闲的闲散王爷。所以,做个国营建筑队的头头,也可以。而且挺合哥的心意,给个县太爷,甚至郡守,我都不乐意换!因为哥,不愿操心劳力。 我上辈子最羡慕的人,,不是首富,也不是手握大权的封疆大吏,而是那种每天上了班后,喝喝茶,看看报纸,玩玩手机,睡睡午觉,甚至可以随时出去溜达,逛街的国营闲职干部。这种人,捧着金饭碗,活的悠闲,滋润。没有平常百姓的后顾之忧,没有首富的浮沉压力,没有实权官员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利,累死累活。 但是搁在现下的我身上,就不行了,这是把我往火坑里推,往死胡同里逼啊! 隋朝的气运,只剩下几年了,那么我的寿命,也只剩下几年了,你现在让我去当个建筑队头头,每天领着一帮木工,泥瓦匠帮杨广盖房子,蹉跎岁月,然后坐等大限到来,咔嚓嗝屁? 哥当私营包工头,赚到的都是我自己的,组建的建筑队,也是我自己的,想怎么弄就怎么弄,想盖多快就盖多快。 他们现在让哥当国营建筑队的头头,领着国营建筑队的人去盖房子,打的好如意算盘啊!图纸,设计,技术,全部我出,资金不从我手里过,我一分钱都捞不到,只能拿点死工资。最多能在材料,伙食,下属的工钱里面,扣点回扣,那能有多少? 再一个,我的人,盖房子,在我的指导下,技术会很快成熟起来。现在那帮家伙们,想把我的人,挤开,把将作监的人顶上去,这样,我自己的人,就只能沦为打下手的了。房子盖好第一批,技术都叫将作监的人,学走了,我的人,还是个渣渣。第二批,第三批,......。一直这样,我的建筑队,无论多久,都会一直是半桶水的渣渣,因为没有实践的机会。 我的人,学会了技术,我是要拿来垄断整个隋朝的建筑行业的。因为只有我会那些设计,因为只有我的建筑队,会造那些“横空出世”,“式样新颖”,奇特的房子。所以,无论是那些达官权贵,王公贵族,还是富贾商人,只要心动了,想要那种房子,就得找我,找我的建筑队。那么,我会赚到多少钱?有了钱,我就能买到更多的奴隶,打造出更多的建筑队,赚到更多的钱,宛若滚雪球一样,越做越大。如此这般,哥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大量的金钱和人力。有了足够的金钱和人力,我就不会再是势力单薄的孤家寡人了。就可以慢慢的掌控自己的命运,不用再担惊受怕的仰仗别人的鼻息而活,不用再因为别人的喜怒哀乐,而战栗,惶恐。 而如果是将作监的人,学会了我的技术。那么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想要盖那种房子,只要找杨广说几句好话,或给点孝敬,估计就能调走,或借走将作监的工匠,去帮他们盖房子。 还有那些牛逼的人物,比如,王爷,国公,侯爷,大将军啥的,我估计,他们甚至能直接私底下调走将作监的人,偷偷给自己盖。哥哥那时,就算知道了,也拿他们没办法呀!因为我不是将作监的一把手。就算是一把手,将作监上面还有工部的大佬管着。谁会听你的? 将作监的匠人,本来技术就高,而我的建筑队工人,只是半桶水水平。 那些想要新式房子的人,会选谁去给自己盖?恐怕那时,我半价给人家盖,人家也不愿意要啊!所以,那些度支和将作监的老狐狸们,想用一个小小的爵位和一个小小的芝麻官,换我给他们免费打工,免费传授绝技,真是好算计啊! 另外,我已经找宇文协问清楚了,那个什么鸟韩城乡侯,是个最低级的八品爵位,食邑八百石,封地小的可怜,而且还很远,要来没用。至于少监,倒是从四品,但是别忘了,前面还有代理二字。也就是临时的官职。正式的官职,得等到第一批房子盖完了,验收了成果之后,再根据成果,论功行赏。但是,我估计,那时,他们最多只会给我一个正八品,或正七品的芝麻绿豆的小官。因为我是空降的,不可能一起步就是五六品。但也不太可能会是副职,因为他们要考虑到我的感受,因为他们还要从我这里掏出更多的设计和建造技术。我估计,到时我最多就是一个领着三四十人的建筑小队队长。 他大爷的,吃我的肉,喝我的血,还要啃我的骨头,一群狗杂碎。我贡献设计图纸,新式的建造技术,辛辛苦苦的带着人在一线盖房子,而那群吸血虫,舒舒服服的坐在办公室里面贪污受贿。想得美! 不行,我得想个办法。 首先得把这个垃圾官,辞掉。 不过这官是杨广那家伙封的,我如果现在傻乎乎的跑去辞官,那不是打他的脸吗? 第二,得把那群家伙们设计的圈套打砸了。怎么砸?那群度支,工部的大佬,我碰不起,但划到我手下的那些工匠们,嘿嘿,哥哥可以整死他们啊!只要整的他们受不了,自动跑去跟那些大佬们诉苦,告我的状,不愿意在我手下干活,嘿嘿,那时哥不就可以借机脱身吗?就算那些大佬们不上当,不肯放我走。只要我搞得将作监里翻天覆地,怨声载道,水深火热就行。到时候,我自己借机跑到杨广那里负荆请罪,让他撤了我的官,不就搞定了?呵呵! 至于承包那些皇家的工程,经此一闹,我是不抱希望了。 因为经费卡在那些度支的大佬们手里,我按他们的命令,要求去办,没我的份。不按他们的命令,要求去办,那就得罪他们了,他们给我穿小鞋还来不及呢,怎会好心的拨款给我? 算了,包不成皇家工程,我自己手里还有点资金,到时去郊外买块地皮,花钱先盖点房子出来打广告。相信有人尝到甜头后,其他眼红,羡慕的人,就会自动来找我,帮他们盖新式房子。 虽然那样会耽误我好多宝贵的时间,但没有办法。谁叫哥现在一穷二白,没钱呢? 亿万富翁,想赚几万,十几万,跟玩似的。而普通贫民,想要挣个几万,十几万,辛辛苦苦干个一两年,都不一定能挣到。这就是马太效应。 想到这里,我就意兴阑珊,垂头丧气。 本来开局一把锄头,但是我找到了一个BUG,以为可以无限刷金币,结果,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哎。难啊。 “三郎,你的事,我丁某人可是出力了不少。我被派来观察你,回去后,可是为你说了不少好话,加上你在醉仙阁的事情,传扬出去,让尚书大人他们都知道了,都赞不绝口,他们才拍板定下了这件事情,不然还得再拖几天,才会定下结果。你说,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喝一杯,好好感谢,感谢我?”丁贱人得意洋洋的看着我,炫耀的道。 闻言,我想一巴掌豁死他。谢谢?我谢你妈个大头鬼! 那不知死活的东西,还在罗里吧嗦:“三郎,丁某人现在可是你的副手,被尚书大人,派来专门负责帮你测量,计算。你造房子时,有什么算术方面的问题,都可以问我,我统统可以帮你搞定。我的理数成绩,可是在国子监里排前几名的。”丁贱人一脸自信的道。 搞定?搞你大爷啊!哥扔给你一个方程式,你给我解解看?在爷这个穿越者面前吹牛逼,你是猪鼻子里插大葱,装象! “三郎,你怎么了?怎么看你的脸色,很不好看?是不是生病了?还是身体哪里不舒服了?”牡丹娘子满脸关心的向我询问道。 我强颜欢笑的道:“我没事。不好意思哈。原本答应要带你去皇宫里玩玩的,这下没法去了。只能等下次的机会了。” “没事,没事,我不急。就算去不了,我也无所谓的。”牡丹娘子善解人意的道。 看着丁贱人朝我抛来的猥琐坏笑,我没心情理他。 “我什么时候可以上任啊?” 事情来了,躲不过去,就只能硬着头皮顶上去了。早解决早完事,哥可没有时间耗。 “看你。你想今天去熟悉一下环境,认识一下同僚和下属,现在就能去。如果现在不方便,明天辰时再去也行。”丁健道。 “好,你等我一下。我进去换上官服,就随你去将作监。” 闻言,丁健一脸的懵逼:“你今天加官进爵,我们不应该找个地方,喝几杯庆祝一下吗?我都在醉仙阁订好位子了,而且仙儿姑娘听说你要去,都已经答应要唱你写的那几首曲子了。” 我不耐烦的摆手道:“公事要紧,先去将作监转转,看看情况。忙完了,再去醉仙阁不迟。” “行,行吧!”丁贱人一脸的惊诧。 第二十八章:新官上任三把火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人若一直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永远都不会过的快乐。因为,追求无尽,欲望无穷。 在小莲和牡丹娘子的服侍下,我穿上了新发给我的官服。 说实话,这鸟官服,又难看,穿着又不舒服。 出门之时,我又犯难了:我是坐马车去呢?还是坐轿子去呢? “小莲,你会不会骑马?”我向小莲询问道。 “不会。”小莲摇头道。 我有些失望,转头问牡丹娘子:“小蝶,你呢?” 牡丹娘子也摇头道:“我也不会。” 咋办?哥不会骑马,一个人还真不敢骑。找个人带着,就这么难吗? 丁贱人有可能会骑,但是我看见他那贱样,心里就恨得牙痒痒。虽然他是出于一片好心帮我的,但你他妈好心办了坏事啊! 宇文协不知道会不会,我正想问问他。 “主人,小人会骑马。”一个粗犷的男子声音道。 我闻言望去,是阿库。 “主人,奴婢也会骑马!”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我一瞧,是阿库的妹妹阿朵。 选哪一个呢?不用考虑,自然是妹子。 哥哥一个大男人,被另一个大男人,骑着马,搂在怀里,成何体统。如果没得选择,只好将就。但现在不是有更好的选择吗? 至于被一个女人,搂在怀里,会不会丢男人的脸?哥会在乎吗?哥恨不得漂亮的妹子,把哥楼的再紧一点,更紧一点。至于,哥坐在后面,搂着美女?我不敢,怕挨摔。想想,马儿一个急刹车,人立而起,坐在后面的人,十有八九,尤其是哥这种骑术为零的菜鸟,不掉下去才怪呢!坐前面,就不一样了,嘿嘿! 还别说,虽然阿朵才十五六岁,但是马背上长大的女人,发育就是要比中原的女人快。 靠在她的怀里,两团柔软,压在我的背上,让我心痒痒的,尤其是哥昨晚刚开了荤,忍耐力直线下降。 忽然,有东西滴在我的手背上,我低头一看,吓我一跳:居然是血。 不会吧!我居然流鼻血了! 不行,还是因为忍太久了,一晚上没吃过瘾。今天晚上,得八次郎,九次郎,十次郎。 不得不说,游牧民族的马术,的确是牛逼。我第一次坐马,居然不是很难受。主要是马儿在阿朵高超的控马技术下,跑的又快又稳,没有什么大的颠簸。 看来以后,我得多找阿朵妹子,请教一下马术。美女马术教练,嗯,很不错! 这时,我的脑海中,百科全书自动的播放出一张张二十一世纪,美女马术教练的图片。哇塞,在那一身紧身的制服衬托下,那些美女骑术教练,既性感,又风姿飒爽。看来以后,哥得专门为我的美女马术教练,设计一套性感迷人的教练制服。 在脑海中想象着阿朵,穿着我设计的性感教练制服,心里美滋滋的。 哎呀,不好,又流鼻血了! 我原本以为,将作监会在一个气派,宽广的大豪宅里。 结果,大失所望。整个将作监,好几个部门,就挤在一套四合院里。 房间倒是挺多,院子倒是挺大,但是弄得跟个杂货铺一样,到处丢着废弃的零件。 院子里,有不少人在叮叮当当的制作着一些奇奇怪怪的玩意。 我看那些人的时候,那些人也在拿着奇怪的眼神,看我们几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 这时,一个穿着官服的大胖子,小跑了过来。 “丁大人,您来啦!这位大人,莫非就是新上任的宇文三公子?下官将作监右校司马台,拜见两位大人!” “免礼,免礼。司马大人,本公子管辖的人,是哪些啊?” “拜见少监大人!”此时,院子里的众人,听闻了我的身份后,连忙齐齐向我拜见。 “免礼,免礼。你们该干嘛干嘛,不要管我。”我抬抬手道。 于是那些人又各自各干各的。 “宇文公子,您这边请,您管理的土木工匠,因为没有活计,所以歇在那几间屋子里。” “带路。” 我的个乖乖!这是国家建筑队吗? 看着屋子里,东倒西歪,睡觉的,赌博的,聊天的,抠脚丫子的,我无语。上梁不正下梁歪啊! “都起来,赶紧起来。咱们新上任的少监大人宇文三公子来了,大家还不赶紧拜见!”胖子大吼道。 “拜见三公子!” “拜见宇文大人!” “拜见少监大人!” 看看,连说话都是懒洋洋的,有气无力的。哎!我无语摇头。 “我管的工匠有多少人?” 胖子想了想道:“一共一百四十一个。不过,有八个今天请假了。” 我想了想,道:“通知所有人,在这间屋子外面集合。” 一阵鸡飞狗跳的骚乱后,能来的,应该都来了。 看着站都站的东倒西歪的家伙们,我冷笑:“大家好!我是宇文皛,你们新上任的总管。从今天起,到我走人的那一刻止,你们必须无条件服从我的指挥和命令。不服从,犯规的人,依法处置!” 见那些人不吭声,神情却有些不满的样子,哥心头乐了:不服?不服就对了。 我朝胖子道:“那八个请假的人,都去干什么去了?” 胖子连忙跑进旁边的一间屋子里,没一会儿,拿了一个账簿模样的本子出来了。 他翻看了一下,念道:“董长志,因家中妻子产子,特请假三日。谢大平,因......。” “等等。”我打断他道,“妻子生孩子,三天怎够?这样,你派人去通知他,从明日起,本公子放他一个月的长假,让他安心的在家里,好好的陪陪妻子和孩子!” 胖子闻言,眼睛瞪得溜圆,满脸的震惊,张嘴想要说什么。 我抢着道:“工作虽然重要,但家人更重要!工作没了,可以再找,妻子孩子没了,后悔也来不及了。这事就这样定了。” 胖子呆如木鸡。 台下的人群,骚动着,低声细语的议论着什么。 “肃静!”我冷喝道,“长官讲话,不得交头接耳。这是第一次,谁再犯,二十大棍伺候!” 台下的人,闻言,立马鸦雀无声了,连站姿,都笔直了许多。 妈妈的,新官上任三把火,没听说过吗?而且哥可是来鸡蛋里挑骨头,找茬的。 “念第二个。”我向胖子道。 胖子闻言,用手抹了一把额头,连忙念道:“谢大平,因腿疾发作,特请假五日。” 这回胖子变聪明了,没等我开口,念完一个,自动停下了,等着我判决。 “嗯。伤筋动骨一百天,司马大人,你派人去通知谢大平,腿要紧,不能带伤来上工。万一瘫痪了,残废了,那可是一辈子的大事!所以得好好休养,一定要腿伤完全好的没有一点毛病了再来!所以,本公子特批给他一百天长假!不够的话,到时候还可以延长。” 我说到最后一句时,胖子的身子,明显的哆嗦了一下,额头又出汗了。 “念第三个。” 胖子的手哆嗦着,嘴里念道:“占城,因陪妻子回娘家,特请假一,一天。” 我想了想,道:“妻子回娘家一趟,太难得了,应该多住几天。做丈夫也应该陪她留下,尽尽做女婿的职责。你派人去通知他,本公子特批......。” 这时,胖子抢着道:“启禀三公子,那占城娘子的婆家,就在城外的杨树林,早上去,下午就能回来。” 我不悦道:“这是什么意思?早上去,下午就回来?这怎么能行呢?不知道的人听了,还以为我们将作监的人,都是喜欢去人家家里蹭饭,捞好处的人。你派人去通知占城,本公子特批他七天长假。让他好好陪他娘子在婆家里多住几天。多买点东西,孝敬一下他岳丈,岳母,让大家都看看,我们将作监的人,都是孝顺的晚辈,体贴的丈夫!” “这个,这个......。”胖子满脸的尴尬,犹犹豫豫的想说什么,却又没有说出来。 “噗嗤!” “谁笑了?”我板着脸,满脸严肃的道。 没人做声,也没人承认。 声音是从台下的人群里发出来的。小样儿,以为藏在人堆里,哥就拿你没办法了吗? “刚才是谁笑的?本公子再给你一次主动站出来认错的机会!不承认也没关系,只要你等下别后悔就是了!” 还是没人说话,也没人承认。 “好,机会给你们了,接下来不要怪本公子无情了!”我冷冷的道。 “我刚才听见了,笑声是从你们下面的人里面发出来的,可是你们没人承认,也没人举报,这属于什么?属于包庇罪犯。” “阿库!” “在。”高大威猛的阿库站了出来。 我从旁边捡了一根直径三厘米左右的圆木棒,交给阿库,吩咐他道:“下面的人,挨个的给我每人打十棍。如果全部打完了,还没人举报刚才嘲笑我的人,就从头开始,继续每人十棍,一直打到他们有人举报,或有人主动出来承认为止。如果,有谁主动举报,就可以免打!” “你,你这是私设刑罚!” 还没开打,就有人忍不住跳出来了。 好,很好,哥等的就是你。刚才我可是注意你好半天了,你这家伙,一直在偷偷的瞄一个窗户,那窗户是半开的,明显里面藏着人。跟哥玩这一套,嫩了点。如果哥是真心想当这个少监,还真不敢随便得罪有后台的人,可惜哥是来丢官罢职的。你们有后台最好不过了,赶紧去告状,免去我的官。哥求之不得呢! “你,上来。”我朝那个质疑我的家伙招手道。 那家伙,三十出头,长得挺壮实的,留着一把山羊胡子。 那家伙又偷偷的扭头望了一下,然后挺着胸,一脸傲然的走到了台阶上。 第二十九章:新官上任三把火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哥抽的不是烟,喝的不是酒,哥是赶着去西天取经! “不尊上官命令者,该当何罪?质疑上官命令者,又该何罪?不服从上官管教者,该当何罪?”我向胖子淡淡的询问道。 然后不等那胖子回答,我猛地抽过阿库手里的棍子,劈手就往那山羊胡子右腿上狠狠抽去。 有后台,就以为哥不敢揍你了是吧!以为长得壮实,哥就不敢对你动手了吗? 哎呀,还敢躲?躲你妹!不知道哥哥有武功吗?看你快还是哥快! 不动如山,动若雷霆。 在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山羊胡子的双腿,屁股,背上,被我狠狠的打了二十多棍。 我没有打的很重,一棍子下去,也就六七十斤力气的样子。 山羊胡子倒地哀嚎时,我瞅见人群中,有十几个人蠢蠢欲动。 “敢对长官动手者,视为叛逆,无论是谁,一律杀无赦!”我声如惊雷的吼道。 顿时,那十几个人,眼中闪烁着畏惧,没再动弹了。 又抽了七八棍子,发现山羊胡子已经晕死过去了,我便停了下来。 我将棍子递给阿库,吩咐他道:“开始打!谁敢反抗,直接打死!” “宇文大人,我,我举报!” “少监大人,我也举报,刚才嘲笑大人的,就是戴青。” “......“。 哟,举报的人还挺多,达到了九成九。还有一个没说话的,就是被我打晕,躺倒在地的戴青。 看来没打错人,我心中估猜,应该就是这家伙。也只有有强力后台的人,才敢不把我放在眼里。也唯有这样的人,才能让其他的人,摄于他的淫威,不敢举报他。这种人,平日里,在众人中间,应该没少干仗势欺人的霸道事情。 所以,哥去掉刺头和小霸王,这是在给其他平民工匠们造福啊! 这样一想,哥岂不是活雷锋? 当然,如果换个人,或我不想丢官,这种人,我肯定是不会得罪的,说不定还会与他同流合污,因为世道如此。大家都贪,如果我不贪,我就会被大家排挤,干掉,因为他们害怕我会对他们造成威胁。如果大家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那大家就都放心了,因为“同生共死”嘛。 另外,贪官不一定都是坏人。大名鼎鼎的戚继光,其实也是一个贪官,只不过他贪污的银子,不是装进了自己的口袋,而是贿赂了京官。没办法,不这样搞,戚家军早就被有心人,给强制解散了。 还有张居正,曾国藩等等, 好了,第一步棋“立威”,已经走完了,有后台的硬角色,已经被我给收拾了,我的“善举”,到此为止。 接下来,哥要放大招了,这次嘲讽的是全部的人。 “丁大人,你现在是不是我的副手?”我不怀好意的盯着丁健,笑眯眯的询问他道。 “你,你想干什么?”丁健满脸紧张的后退了一步。 “你要是不想当我的副手,就哪来回哪里去吧!”我故意挑衅的道。 闻言,丁健好似在想什么,正当我以为他会害怕的退缩时,他居然道:“是,我现在是你的副手。” “那你对长官的命令,是不是应该无条件服从?”我下绊子道。 “工作上,一切服从。生活上,不在范围之内。”丁健咬牙道。 “司马大人是不是我的下属?”我转头又向胖子询问道。 “是,是的。”大胖子战战兢兢,紧张兮兮的道。 “好!”我指着阿库的脑袋,大声道,“是我罗,宇文三郎手下的兵,就必须剃光头!丁大人和司马大人是长官,应该先带头示范。” “为......为什么,要剃光头?”丁健满脸惊慌失措的结结巴巴道。 胖子也是一副死了娘的模样。 为什么?因为光头有光,可以随时随地的吸引周边所有人的目光。 一个人剃光头,不会太显眼,另类,不会引起太多人的议论和嘲笑。但一群光头,而且这群光头的身份,还特殊,那么这群光头们,会变成一群随时随地,不分日夜,收集嘲笑和议论的“怨气炸弹”! 因为我要找法子激怒我手下所有的人,让他们都去告我的状。因为哥要做疯狂而又荒唐的大魔王,整的那些大佬们放弃哥。 “因为剃光头凉快!因为剃光头,漂亮!因为这是本公子对你们下的第一道命令,本公子想看看你们都有谁,不愿服从本公子的命令!如果本公子的第一道命令,你们都不愿意执行,那本公子以后还如何指挥你们干活?你们会听本公子的话吗?这里的事情,我会向陛下一五一十的禀明,并请求撤销我的官职,因为不听命令的一群下属,本公子带不动,管不了!” 闻言,骚动的人群,再次平静下来,变得鸦雀无声。 嘿嘿!拿杨广来压死你们! 杨广那个暴君,可没哥好说话,只是打棍子。他要是换了我,估计早已经砍得人头滚滚了。 下马威加上狐假虎威都用上了,哥看你们还有没有胆子,敢不听话? 没办法。如果不能顺顺利利的把他们都剃了光头,他们就不会齐心协力的想赶我走。全部剃掉,这些人的怨念,可就不是那些大佬们能压得住的! 这就好比,一个人要杀人,但是没动手,你就算想抓他,也没办法,因为他没有犯罪。而等到他捅伤了人,或杀了人,那就必死无疑了。我这是在作死,故意给这些人把柄。这把柄,也是送给那躲在窗户后面,估计现在恨我入骨的人。 没做下犯众怒的荒唐事情,那些大佬们还能找到借口,把我留下来。做了不可饶恕的事情,我看你们还怎么在杨广面前说我的好话?那些硕鼠们,想把哥变成他们手里捞钱的“摇钱树”,做梦去吧!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有大佬得到消息,前来阻止我,我得加快速度,把生米煮成熟饭。 我一把将胖子按坐在石阶上,然后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匕首,开始急速的开剐。 “哎哟!哎哟!轻点,疼死我了!......。”大胖子惨叫连连。 为了让大胖子每时每刻,每天每夜的被人嘲笑,加深对我的怨念和怨恨。我煞费苦心的故意将大胖子的脑门,刮出几道血痕。 功夫在手,速度就是快。刷刷刷,一分钟不到,就搞定了一个青皮大西瓜,当然,是一颗有裂纹的青皮西瓜。 我一把按住要跑的丁贱人,对阿库和阿朵道:“台下的人,交给你们俩了,越快越好!” 丁贱人,你坑大爷,大爷终于找到机会好好修理你了。嘿嘿!哥等这个机会可是等了好久。 这个剃光头的想法,其实我原本只为丁贱人一个人准备的,后来因为形势的发展,灵机一动而改变了想法。 刷刷刷,又一颗带有裂纹的青皮西瓜,新鲜出炉了,这次的这个,裂纹更多。 嘿嘿!不要埋怨哥“公报私仇”,哥可不是故意的,因为剃头,哥是业余的。 看着台下阿库两兄妹忙得不可开交,我手痒痒,于是跳下了台阶,冲进了人群,状若疯狂。 要的就是疯癫形象,我要让大家想起哥就害怕,畏惧,这样他们就不得不死心塌地的赶走我。谁想在一个变态,神经病手下干活的?嘿嘿! 要的就是丧心病狂,看那些大佬们怕不怕?谁敢与一个疯子打交道? 咦!我突然想到,我越疯狂,别人越不敢惹我,因为我有杨广在背后做靠山,谁也扳不倒我。而杨广心里,却明白哥不是真疯狂,而是装出来的,因为我在他心里是赤练子下凡。这样一来,那些大佬们,会不会因为畏惧我,而退让呢?毕竟,谁也不愿意与疯子敌对。那么,哥之前的包工头之梦,会不会还有实现的机会? 仔细想想,这种可能,还真有。 毕竟,那些大佬们,还是很怕杨广的,连三征高句丽这样劳民伤财的荒唐事,一连三次都不敢阻止,可见他们也都是些欺善怕恶的纸老虎。 杨广那家伙,喜怒无常。 若他肯坚定的一直站在哥的背后支持我,我还会怕那些老杂毛们的暗算吗?还用得着费现在这么大的劲吗?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动,突发奇想。 早上一口答应的事情,下午就变卦了,而且杨广不是傻子,也不是第一天与那些工部,度支的大佬们打交道,他会看不出这里面的道道吗?就算看不出来,一点蛛丝马迹,应该能觉察到的吧!可是杨广第二天早上,就按照那些大佬们的意见,对我这个亲外甥,下了那样的一道旨意。我虽然猜不透,猜不到杨广心里在想些什么。但能估猜出,他没有站在哥这边的意思。难道他后悔了?在听了那些人的“谗言”之后,不愿意将皇家工程,包给我? 如果是那样,可以直接跟我说啊!大不了哥不包呗!把哥按死在将作监里,什么意思?难道是窥视哥的那些建筑设计?想让哥为他赚钱?或给他打免费义务工? 想到这里,我心里有些泛凉。 如果这事的背后主谋,真是杨广,那我就完了。 我现在可没有实力和资格去与杨广扳手腕。 而七年后,我和杨广会死在江都的秘密,又不能跟杨广说。不说他会不会相信,万一他听了,一怒之下,想去杀宇文化及和李氏父子。杀不杀的了,哥不知道,但隋朝的毁灭,一定会提前开始。因为现在的李氏,已经尾大不掉了。 所以,我需要时间发展。只要隋朝一天不灭,一天不人心向背,李氏父子就不敢随便造反,轻易称帝。 隋朝灭亡的时间,拖得越久,我发展的时间就越长,取得的实力和势力,就越大。 到那时候,说不定哥就有了能与李氏父子一争天下的本钱和可能了。 第三十章:我动了谁的奶酪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真正的爱情,跟年龄,没有丝毫的关系。正如才能,跟高矮胖瘦,没有任何的关系。 一百多个光头,走到哪里,都是一道亮丽,辣眼的风景,同时也是对我的怨气聚集器。 剃掉一百多个光头,耗时了一个多小时。按道理,按常理,消息早就应该传出将作监了,可是偏偏却没有一个大佬来阻止我。这很不正常,极度的不正常。 我猜,有可能是隐藏在窗户背后的人,故意跟守门的门卫打了招呼,所以消息那么久了,还没传出去。 但这只是我的个人猜测,到底是与不是,我没法去问那个人。他既然选择隐藏在背后,不见我,我去找他,估计问了,他也不会回答我。 回到家的我,突然很想去见一见杨广,试探一下,他的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这样,我也好作出相应的准备和应变啊! 如果幕后黑手真是杨广,因为度支以及将作监那些人,在背后的撺掇,发现了我“赚钱”的才能,所以“食言”,改了想法,想把我变成为他服务,赚钱的工具,我会找个机会,毫不犹豫的逃走。我不想七年之后,陪他一起死在江都。 至于去哪里?西域,台湾,日本,云南都行。 凭哥的本事,到哪里都能活的很好。 如果只是那些贪得无厌的度支,工部的大佬们,搞的鬼,那么我刚做下的“光头大计”,应该够他们喝一壶的了。 即使他们还是不愿意放弃我,但那些受了我深深伤害的光头们,肯定不会有人愿意在我的手下干活。而将作监就那么多建筑工匠,他们不愿意跟着哥干,哥一个人也干不了啊! 即使那些光头们,迫于大佬们的压力,忍辱含冤的继续在我手下干,哥也会继续整出幺蛾子,直到整的那些光头们受不了,死都不愿意在我手下干活,这局自然就破了。例如,在他们的饭菜里,添点“能让人拉肚子”,或“头晕脑胀”,或“恶心反胃”的“好佐料”。又例如,应该做五扇窗户或门的地方,哥故意少画两扇,三扇的。到房子盖成了,要么接受杨广的怒火?要么推了重做吧!嘿嘿! 玩哥?哥让你一年也盖不起一栋别苑。 所以,我目前最关键的,就是要弄清楚:哥到底是因为动了谁的奶酪,才被算计到将作监里去的? 时间紧迫,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谁叫哥是个与时间赛跑,与命运生死相搏的苦命的美男子呢? 依旧是美女马术教练阿朵,搂着小鸟依人的哥,打马直奔皇宫。 马术好,跑的快,没用半小时,我就到了皇宫门前。 没有杨广的特许或召见,没人可以随意进出皇宫的,尤其是后宫。 虽然我可以勉勉强强的仗着自己的特权身份,强行把阿朵带进后宫里。但我此次前来,是来讨好杨广的,不敢随意的生事,免得惹杨广不快。 于是,给了阿朵二贯钱,让她在附近找个什么茶馆,酒肆啥的等着我出来。 哎,这里不得不再次吐槽一下古代的货币制度:吊钱装在身上,太重了。金锭又太贵重了,都是拿来做大买卖的,一般的茶楼酒肆,根本找不开。银子现在不怎么流通,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纸币好,银行卡好。当然,支付宝,微信扫码,更方便,快捷。 现在出门,金锭得带,吊钱也得带。吊钱用来付小账,金子用来付大帐,只是太他妈重了。 出个门,身上揣着十几,二十斤的东西,能舒坦吗? 进后宫时,沿路遇到的禁卫,宫女,太监,嫔妃,女官,好像没变什么,却又好似与以往不同了。 总感觉怪怪的,好似他们都在私下里,偷偷的瞄我。但是等我望向他们的时候,他们又很正常,该干嘛干嘛,没有一点点的异常。搞什么?难道是哥的第六灵感,紊乱了? “小渣子,你过来?”我向给我带路的小太监招手道。 小太监小查其实不小,二十多岁了,比我的肉身年纪大,比我的灵魂年龄小。 “三公子有何吩咐?” 我居然看见那家伙的身子,颤抖了一下。 有没有搞错?哥有那么让人害怕的吗?我又不是暴君杨广,对你这死太监有生杀大权。 “他们,是不是有偷偷的看我?”我咬着小太监的耳朵,低声询问道。 “这个,这个......。”小太监的脸色,忽然变得苍白,紧张起来,咬了咬牙,道,“是,是的。” “为什么要偷偷的看我?以前怎么没见他们这样偷偷的看我?难道本公子,今日脸上,身上,有什么值得让人注目的地方,或脏东西?”说到这里,我有些后悔,出门前没照照镜子,整理一下自己的着装,仪容。 不过,要是我脸上有墨汁,或残留的饭粒,头上有杂草什么的,阿朵那丫头应该早就提醒我了呀!她又不是瞎子,别人看的见,她看不见? “那是,那是因为三公子您,您的大名和事迹,已经在整个京城,传扬了开来。”小太监战战兢兢,愁眉苦脸,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闻言,我心里顿时明白了。 只是,不都说古代的通讯,传播手段不行,简陋而又粗糙,所以传播的速度很慢,范围很小吗?我从将作监回到公主府,再到皇宫,中间也不过就过了一个多小时,怎么这么快就传遍了整个京城啦?这,不太可能吧?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 福兮祸之所依,祸兮福之所伏。最少,顶着一个疯子大魔王的称号,会让许多人,不敢轻易的惹我。这会让哥少很多的对手和麻烦,也清静不少。 随着我以后势力的发展,与之打交道的人,肯定也越来越多。到时候,什么阿猫阿狗都凑上来,巴结一口,或啃上一口,那哥得多忙碌?我可没心情和时间,陪那些小鱼小虾,过家家。 “走吧!继续带路。”正事要紧,我连忙催促小太监道。 “好的,好的,三公子,您慢点,小心台阶!” 因为心里有事,所以没心情看沿途的景色和美女,所以走的很快。 正快步走着,迎面忽然走过来三个人。 领头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太监,我认识,叫德公公,是杨广身边的随身太监之一。 另外两人,一老一中。 年纪大的老头,五十多岁,又好像六十多岁。古人显老,所以年龄,不太好估计。 不过人,长得相貌堂堂,很是英俊,和老年的焦俊恩有得一比。由此可以推断出,此人年轻时,妥妥的一个迷死万千少女的小鲜肉啊! 即使是现在,也不赖:面如白玉,头发乌黑。眼角,虽有鱼尾纹,但腰不弯,背不驼,走路精神抖擞,威风八面,妥妥的成熟老帅哥一枚啊。而且,从相貌看上去,让人觉得他很正派,和善,第一印象很好。 那个三十多岁,将近四十岁的中年人,长得就不咋地了。 国字脸,八字眉,肥头大耳的。虽然因为身高的问题,看上去不胖,显壮。但这种人,不招女人喜欢。男人嘛,我不知道,但是哥心里不讨厌,也谈不上喜欢。最少,没有主动找他谈话,亲近的欲望。 “奴才拜见三公子!”德公公朝我施礼,打招呼道。 我连忙回礼。 这时,突闻一声怒哼的声音。 我寻声望去,只见那个面善的小老头,此时正一脸怒容的望着我,眼里满是火苗。连那个中年八字眉的大叔,也是一脸死了娘的模样,怒瞪着我。 什么意思?我懵了。哥可是和你们第一次见面,没招你们,没惹你们的,你们干嘛对我蹬鼻子上脸的?有病吧? “三公子,这位是度支尚书郭大人!”老太监指着那小老头,向我介绍道。 “这位是将作监的右大监戴大人。” 闻言,我心中顿时明了:哇咔咔,原来是哥的仇人!难怪对我看不顺眼。 我心中一动:这两个家伙,突然一起跑来皇宫,德公公又是杨广身边的太监,莫非这俩货,是来杨广这里告我的状的? 想到这里,我心中不怒反喜:告的好,告的妙啊!看来哥得赶紧趁热打铁,把官辞掉。当然,得先弄清楚,那官到底是谁弄给哥的。要是杨广弄的,谁告状都无济于事。 虽然是仇人,但一个是我现下的顶头上司,一个虽然管不到我,但官衔大我太多,所以我不能不施礼。 于是,我连忙媚笑着,抱拳鞠躬,正要开口。 “哼!孺子不可教也,烂泥扶不上墙!。”小老头对我横眉立目,冷哼一声,然后拂袖而去。 “竖子不足与谋!哼!”那中年大叔也冷冷的瞥了我一眼,然后气冲冲的追着小老头去了。 “哎呀,两位大人,等等我,等等老奴啊!”那德公公匆匆忙忙的对我施了一礼,然后急急忙忙的追着那两人去了。 你妹的!什么玩意?在哥面前装清高?装圣女婊!如果不是杨广那鸟人算计我,那么就是这两个老蛀虫,害怕哥抢了他们的蛋糕,所以才阻止我当私人包工头,把哥弄到了国营单位,想让哥给他们打白工。 大爷的,两个老东西太淫贱了,你们吃肉,也让哥喝口汤啊!我可是出图纸,出设计,出技术的。就算不想让我当私人包工头,独霸建筑市场,那也可以商量着合作啊!五五分,四六分也行。你们倒好,直接一棍子打死,把哥强行架到了将作监少监的位子上,一把摁死,让我动都动弹不了。 算了,不想了,见杨广那鸟人要紧。 他才是最重要的,一言能定人生死的大老板。 第三十一章:我动了谁的奶酪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不出名时,说的至理名言,不是无人问津,就是观者嗤之以鼻。你功成名就,德高望重时,放个屁,是香的。吐口唾沫,是甜的。------送给现实。 见到杨广时,那家伙正在和一群美女们玩“投壶”的小游戏。 “皛儿来啦!来来来,陪舅父一起玩两把。” 看着杨广笑眯眯,很亲切的样子,我心里直打鼓:什么情况?度支尚书和将作监右大监,不是来告我的状了吗?为何这杨广,见了我,不但不责骂,反而没事人一样,笑嘻嘻的邀我一起玩游戏?是他没把他们告我的事情放在心上?还是杨广这鸟人在故意跟我演戏呢? 帝王的心思,不好猜,可却又不能不猜。 普通人的心思,猜不着,不理他就是了。帝王的心思,猜不着,可是关乎着身家性命,事业前程的。 我试探着道:“舅父,度支的人和将作监的人,刚来过?” 杨广边投箭,边道:“是啊,刚走。他们向我诉说了你这小子,这两天干的好事!你小子啊!怎么能干出那种小孩子才会干的荒唐事?下不为例。” 我正等着他继续说。 “来,陪舅父玩游戏,那些烦心的事情,放一边去。”杨广拿起我的右手,把一支羽箭,塞在我的手里。 我懵了:这就完了? 我觉得天大的事,度支的人和将作监的人,也觉得是天大的事,怎么到了杨广这里,就成了儿戏了呢?这不按剧本走啊? 你应该怒气冲冲的狠狠责骂我一顿,说我乱搞,不上进,丢了您老人家的脸,然后一怒之下,削了哥的爵位,罢了哥的官职,然后皆大欢喜。 我现在很想撬开杨广的脑袋,看看里面装的都是些啥?怎能如此与众不同呢? “那盖房子的事情?”我忍不住再次试探道。 杨广摆摆手道:“我已经和郭老,还有戴爱卿商量好了。这事,他们回去后,会召齐人,一起好好商讨,等过几天商讨出了结果再说吧!你放心,有舅父站在你的背后,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你不用害怕,也不用担心。来,把那些不开心的事情,全都抛到一边去,今日开开心心的陪舅父好好玩乐!” 我听了,气不打一处来:玩你大爷啊!还玩?再他妈玩下去,几年之后,你做了亡.国之君,哥也倒霉的成了你的陪葬。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我呸!是皇帝不急,外甥急! 不行,不能再拖了,谁知道那些家伙们,要把这事情,给拖几天?哥可没有时间陪着他们玩! 要不,我先干自己的?先在城外买块地皮,让我手下的奴隶建筑队,先干起来? 不保险啊!万一哥刚买了地皮,刚开始盖楼,那边商量好了,把哥的官给弄掉。这倒无所谓。关键是怕他们不给弄掉啊!非逼着哥领着将作监的人,给老杨盖宫殿。 那时,哥哪有空闲时间去指导我的建筑队?没有我的指导,那些奴隶们,可盖不起现代化的小楼和别墅,因为他们不会。到时,我全部的资金,投入了进去,却被中途卡住了脖子,上不去,下不来,岂不是完蛋大吉? 其实有地皮了,房子早点盖起来,晚点盖起来,只要能卖出去,都问题不大,关键是哥的时间有限啊! 现在的隋朝人,可不是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人,没有提前预定房子,提前付定金的思想。而且第一批房子,只看图纸,没见到,没感受到实物的好,谁会相信我的广告?谁会提前买?万事开头难啊! 说来说去,还是钱的问题。要是我现在手里有个几百万贯,哥就可以遍地开花的投资,也不用辛辛苦苦的在房地产这一棵大树上吊死。更不用用“借鸡下蛋”的法子,去跟将作监的家伙们,抢“杨广的蛋糕”吃。 其实,哥也有想过,发明炒锅,植物油啥的,搞酒楼连锁。但那玩意,投资大,时间长,收效慢。最关键的是,那会撬动某些世家,财阀的神经。 和那些千年大世家,大财阀,抢饭吃,啥资本没有的哥,会被他们按在地上,任意摩擦。 都说隋朝灭亡的真正幕后黑手,就是那些大世家,大财阀,连杨广都被他们给暗地里玩死了,连李世民都斗不过他们,拿他们没辙,我这个小瘪三,现在连做他们对手的资格,都没有。所以,羽翼未丰之前,还是不要去招惹那些恐龙级的大家伙为妙。 现在,市面上挣钱的行业,吃喝玩乐赌嫖,几乎都有各大势力,家族的背影,都不好得罪,更不好对付,所以我只能选择他们顾及不到,或没来得及想到的新型行业,捞钱了。 盖房子,现在除了将作监,市面上都是各自请零散的工匠和自家的仆役,自家盖自家的,没有建筑队一说,所以我才有当包工头的想法。而且搞房地产,投资少,见效快,捞的多。 想想,如果哥现在手里有二十支建筑队,同时开工,就能在半个月内,盖出二十片小区。到时候,转手一卖,完事。哪像开店铺,得今天赚一点,明天赚一点的,积少成多,耗时长久。 看杨广不耐烦的样子,我不敢再试探下去了。该怎么办呢?坐等那些大佬们,不知几时几日后的裁决?不行,哥可不能这么被动,傻等。这可不是哥的性格。 看着杨广,我的心中一动:大头在这里。搞定了这个终极大BOSS,一切都好办。 那么,我该如何投其所好的哄杨广这鸟人开心呢? 继续搞上次的“小电影”?那玩意,杨广看过了,不新鲜了。而且也不能天天看啊!看多了就会腻。 搞足球比赛?杨广好像不好那一口。宋朝的皇帝,倒是好这一口。 搞时装表演?设计一些性感诱人的情趣内衣,一些制服诱惑?行是行,但是太耗时间了,从画画稿,到制作衣服,到训练模特,再到展示出来,我的乖乖,想想就头大。这个可以有,但不是现在搞。 搞脱衣舞?我倒是想,可是杨广这鸟人,肯定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在哥的面前跳脱衣舞。没有哥的亲身指导,那些跳脱衣舞的妹子,少了后世歌舞厅里那些舞女们,那些勾人,撩人兽欲的动作,舞姿。只是死板,简单的脱衣服,那有什么好看的?估计杨广宠幸她们的时候,天天看,早看腻了。 搞钢管舞?哥一个大男人,教一群妹子作出那样妖娆,妩媚的动作,哥想想就恶心的想吐。 搞跑酷?街舞?博人眼球倒是不错,但恐怕吸引杨广不了多久。 我再想想。 二十一世纪的有钱人,穷极无聊下,都喜欢干些啥呢? 当美食家?搞出炒锅和植物油,太费时间了。 满世界旅游?这个不现实。而且,杨广这骚货,每次出游,都搞得天怒人怨,劳民伤财的,我可不能干这种缺德事。要被后人戳脊梁骨的。哥虽然不想当个救世主,盖世英雄,但也不想当个遗臭万年的佞臣。 赌博?杨广还缺钱吗? 吸毒?没有啊!五石散倒是可以,但我要是敢那么干,估计会被一些忠于隋朝,忠于杨广的人,给剥皮抽筋,挫骨扬灰。哥已经嫌自己死的太快了,不想再加速了。 搞俱乐部?这个淫邪的玩意,倒是蛮不错,杨广应该也乐意。但是,传出去了,估计哥要被百姓,铮臣们用口水淹死,说不定哥还会被他们浸猪笼。想想,我就不寒而栗。 攀岩?即使杨广答应,我也不敢啊!万一一失足,哥就成千古恨了。 蹦极?同上。而且现在没有能够代替橡皮的绳子。牛筋倒是可以试一试,但哥不敢。 泡妞? 杨广的爱好,是美女。 我的心里一动,一个绝妙的,超级好玩,特别刺激的想法,在心中慢慢的成型。 “皛儿,你输了。喝酒,喝酒!”杨广拍掌笑道。 我默默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哎呀!一股辛辣的,犹如火焰般的滚滚热流,顺着我的喉咙,直到肠胃,让我欲仙欲死!啊!好酒!啊!好爽! 不好意思,上面的,是我的幻想。 其实,这时候的酒,都是米酒,喝起来,微甜。当然,差的酒,就带着酸味了。 不然,《水浒传》中的好汉,也不会大碗大碗的喝,甚至有的猛人,还抱着酒坛,直接干的。 你拿着北京二锅头,对着瓶子吹试试看?三五瓶下去,你不进医院洗胃,哥算你狠! 所以,古代的酒,需要加热,也叫温酒。关二爷温酒斩华雄,多么有名。 想试试的,可以去尝尝市面上卖的米酒。但那不是很正宗,农家自酿的,带着米糟的米酒,才是正宗。 言归正传。 酒,我前世白酒一点不喝,啤酒倒是可以来两瓶。所以来到古代,酒量还算马马虎虎,最少不会一碗就倒,十杯就醉。 “好,好酒量!来,咱们接着玩。”杨广拍掌大笑道。 我摇头道:“舅父,这投壶有什么好玩的?皛儿这里有个更好玩,更刺激的游戏,保证舅父感兴趣。” “哦?那皛儿赶紧说来听听!” 看着杨广一脸猴急的模样,我心中乐开了花:上钩了。至于能不能钓起来,就得靠操作了。 第三十二章:泡妞比赛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善良的时候,像个天使;我邪恶的时候,像个修罗。所以,奉劝你,不要挑战我的底线。------送给天下所有的老实人 “泡妞比赛?”杨广耸了耸眉头道,“皛儿,你的这个提议,很不错,新鲜,刺激,好玩。舅父很心动啊。自从朕得了这天下后,想要什么样的美女,只要吩咐一声,就有人送到朕身边来,让朕宠幸。可是多了,就有些味同嚼蜡了。爱情,一个离朕远去很多年了的东西。那滋味,很美好,你一说,舅父倒是回忆起了当年与皇后的那些往事。” 我听得心里咯噔一下,直打鼓:不是吧!有没有搞错?哥的提议,不会是激起了杨广对以往那些旧事,旧情的缅怀了吧?那样,有可能让杨广重新记起萧皇后对他的好,再次宠幸她。这对萧皇后有好处,可是对我没有半点的好处啊! 正在我满心忐忑的时候,福音来了。 “好,舅父答应你。那我们俩,是选一个宫中的女子,还是选京城里的名妓做对象?”杨广笑嘻嘻的问道。 “舅父可是听说了,你小子在醉仙阁里击败宇文承基两兄弟的事迹,所以醉仙阁的仙儿姑娘,排除在外。”杨广补充道。 我笑道:“名妓风流,恐污了舅父的龙颜。宫中女子,又都知道陛下龙威,皛儿必输无疑。所以,不如我们挑选一个王公贵族家的大家闺秀,既不失身份,夺得美人心后,又可以娶回家里,做娇妻美妾,岂不快哉?不过,我得先说明,我们两个比赛时,必须隐去各自的真实身份,不能靠真实身份去参赛,不然皛儿,如何赢得过舅父?另外,我们还得定下一些规矩:比如,比赛时,不能见女方的面,只能以各自所作的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甚至是送一些美食,小玩意,礼品之类的,去打动女方的芳心。看看到最后,女子会在咱们两人中间,选谁为夫婿。还有,女方的父母,不得参与这场比斗之中,也不能透漏出半点有关于这场游戏的任何内情和消息,以免影响到公平,公正。” 杨广听得津津有味,双眼发亮,连连点头。 我说了一堆之后,开始说肉戏了:“舅父,玩游戏,就得有彩头才好玩,才刺激。您说是不是?” 杨广听到这里,忽然一愣,然后若有所思的,笑眯眯的看着我,看得我心头直发毛。 答应啊!快答应啊!你不答应,哥前面的铺垫,岂不是全都白费了吗? 幸好上天保佑,杨广终于答应了。 “你想要赌什么?” 我连忙道:“如果我输了,我要答应舅父三件事情。如果我侥幸赢了,舅父就要答应我三件事情。当然,赢家说出条件时,输家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接受,输家可以要求赢家另换一件事情。赢家不能强求输家,为赢家必须去办某件事情。” 为了让杨广答应我的条件,我不得不放低,放宽要求。 杨广想了想,道:“你先说说女孩选哪家的?” 我心中早有人选了:“听说度支尚书郭大人家有幼女,年芳十八,名玉娘。不如就她如何?” 杨广望着我,露出一抹怪异的笑容道:“你确定选她?度支尚书郭老,可是对你的印象,特别的不好哟!” 闻言,我撇撇嘴。 心道:不是有仇,哥还不选他女儿呢!谁叫那老王八蛋整哥,现在哥先坑她女儿一把,收点利息。嘿嘿!都说儿女是父母的心头肉,尤其派去打听消息的人,回来说,那老东西特别的宠爱那个叫玉娘的小儿女,一直想为她寻个满意的好女婿。所以,一拖再拖,都十八了还没嫁人。 这回,哥先把你女儿的芳心,骗到手,然后再狠狠的抛弃,心疼死你这个老不死的东西!嘿嘿。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无比的畅快! 当然,就算我不抛弃那玉娘,估计那老东西也不会把那玉娘嫁给我,因为我得罪了他,因为“泡妞大赛”这事情,是我搞出来,撺掇杨广干下的。他知道后,估计心里恐怕恨不得活活撕了我。所以,也算不上是哥狠心抛弃了那玉娘吧!只能说,咱和她,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有缘无分。况且,这缘,还是哥一手策划,弄出来的孽缘。 当然,如果我输了,那就啥都不说了。 但,不管输赢,哥报复那老头的目的,达到了就行。 哼哼,死老头,你前天痛痛快快的把盖房子的钱,拨给哥,不搞后来的那些幺蛾子,咱们井水不犯河水,多好?既然你犯贱,那就别怪哥无情了! 而如果,杨广赢了,娶了那玉娘做皇妃,说不定还是一件皆大欢喜的大好事呢?因为,郭老头,可以凭女再贵一层,成为皇亲外戚。所以,哥的骚点子,也不算是白白的坑害了一个无辜的少女。 这么一想,我心头的负罪感和愧疚,顿时少了一大半:哥赢了,郭老头的女儿,不会嫁给我,所以还是他完好无缺的女儿,不愁嫁。我在乎的,也不是他女儿,而是赌约。我输了,上面已经说了,皇妃加身。所以,搞不好,哥还成了带给郭老头女儿玉娘,富贵荣华的“贵人”。 君不见,世间千千万万的女子们,有几个能幸运的成为“皇妃”的?那得有大气运,大鸿福,或大贵人相助的幸运儿,才有可能获得的极品好运。 这么一想,哥好像不是在做坏事,而是在做一件,利人利己的大好事啊! 所以,我心头最后遗留的愧疚和负罪感,全没了。 我嘴里却道:“如果舅父不想选那玉娘,那么将作监右大监戴大人的女儿也行。” 据回报消息的人说,那戴晨没有女儿,只有一个儿子。那个被我在将作监打晕的戴青,是他的远房侄子,他堂弟的小儿子。难怪那小子那么嚣张。 “戴爱卿没有女儿。”杨广说话时,瞄了我一眼,然后轻笑道,“那就选郭老的幼女玉娘吧!” “耶!” 我心里开心极了,激动万分。到目前为止,虽然中间有些小插曲,但大意还是按着我设计的剧本在走的。 只要我赢了,我第一个要求,就是免去我的官,让我当个伟大的包工头,承包所有的皇家建造。并且,度支必须立马付钱,不准拖欠。 当然,这要求提出来,杨广不一定会答应,但总算是找到了一个翻盘的机会不是? 不试,绝对不成。试了,就有成功的机会。这也是我,不辞辛劳,千辛万苦,挖空心思,整出这“泡妞大赛”的主要目的。 我趁热打铁的道:“既然如此。不如舅父立马将那郭老召进宫中,与他说明白这事,然后我们马上开始。我先回去公主府做准备了,您慢慢忙。弄好了,可以开始比赛了,就派人去通知我。还有,您得跟那郭老说清楚,千万不能干涉,泄密,否则对皛儿太不公平了。因为那样,皛儿必输无疑,还不如直接认输,不比也罢!” 杨广笑道:“放心。这事,我一定办妥,你就在家里等着好消息吧!” 我不想看见被气吐血的老郭,连忙匆匆告辞,出宫去了。 正走着,忽然从右边的宫殿中,出来了一大群宫女,还有太监,看样子是个大人物,不然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排场。 我和领路的德公公,见此,连忙避到了路旁。 我心里正在猜测,拥有这么多宫女,太监伺候的大人物,是东妃,是西妃,是南妃,还是北妃的时候。 德公公突然施礼高呼:“老奴拜见皇后娘娘!皇后娘娘吉祥,千岁!” 哇塞!皇后?那不就是哥一直想要见上一见,一辈子嫁了七个皇帝,声名传千古,艳名可以与埃及艳后媲美的萧皇后吗? 我一边施礼打招呼:“皛儿拜见舅母大人!” 一边想偷眼去瞄她。 “宇文皛,你好大的狗胆!上次你淫.乱后宫,陛下念在你年少无知的份上,没有重重责罚于你!这次,这次你居然妖言惑众,蛊惑陛下去搞那什么乱七八糟的“泡妞比赛”,去坏良家妇女的清誉和名声。你,你简直是畜生不如!” 我被骂懵了。我被骂的狗血淋头了。我被骂的火冒三丈了。我被骂的......。 你大爷的!你眼瞎了,还是耳朵聋了? 那老色魔杨广,哪一年不得选个几百,上千美女,充实后宫。那么多女人,被杨广糟蹋了,虽然不一定都宠幸了,但那些女人的名声毁了,人也一辈子出不了皇宫。而你,身为皇后娘娘,怎么不见阻止,规劝一下杨广? 现在,哥只不过是搞一个仇人之女,而且对那玉娘来说,结果是福是祸,还不一定呢,你就来如此怒骂,指责于我,你这么牛逼,去找杨广说去啊!叫他取消那“泡妞比赛”啊!在哥面前,耍什么威风? 而且,你有什么脸来指责我?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荡妇,早就私下里与宇文化及那老乌龟,有一腿了。而且,在你情夫杀死亲夫之后,你不但没有为丈夫殉情,守节,居然还嫁给了一个杀死了自己丈夫的仇人!我咔咔,一个人尽可夫的小贱人,不对,是老贱人! 不过当我偷偷瞄了那女人后,不得不由衷的赞叹一声:漂亮! 这女人,现在应该四十出头了,但是看上去,宛如花信少妇。尤其是身上,散发着一种凛然不可侵犯的冰山女王的高傲气质。 这种冰山美人,会给男人一种想要强烈征服的欲望。而且越是霸道的男人,这种欲望越强。 我心中一动,突然想道:我以后组建起了自己的私人武装后,能不能利用这个女人,设个陷阱,搞死那宇文化及呢?嗯,这个主意挺不错。历史上,有多少牛逼的英雄豪杰,枭雄巨寇,最后都是死在了女人的身上或手里。我必须在618年,江都之乱前,搞死宇文化及父子,这样才有可能逆天改命。至于后面实力更为强大,更难对付的李氏父子,只要我保住隋朝不灭,就有时间慢慢的和他们玩。 或许是见我,不说话,又奈何不了我,萧皇后又骂了几句难听的话后,怒气冲冲的往杨广所在的方向去了。 看来,她是得到消息,想要去规劝杨广,放弃,不要搞那个什么“泡妞比赛”的。只是,她规劝的了吗? 我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冷笑不已:杨广要是个能听进人劝的君王,也不会作出那么多,令人费解的荒唐事,把一个强大,富裕的大隋朝,给玩完了。 算了,这事情,我控制不了,也没有足够的权力阻止,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等着听信吧! 如果,杨广听了萧皇后的劝说,取消了“泡妞比赛”,那哥就重新想出其他的新花样,反正三个愿望不能放弃,那可是关乎着我身家性命的“救命毫毛”。 如果一切按照剧本走,那就顺着剧本继续往下走。 至于结果,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任何事情,在发生的中途,都有可能会出现意外的变故,导致结果出现偏差,这不是我这个凡人能控制的了的。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算一步。 第三十三章:泡妞比赛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父母天天在身边的时候,老是觉得他们烦,唠叨,管东管西,恨不得早一刻离开他们;离开了他们之后,却又天天想念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只看到了他们的缺点;思念的时候,我们想到的,都是他们的优点。 回到家里的我,继续操练奴隶们。 他们可是我以后在这古代,安身立命的保障。他们越厉害,发挥的作用自然越大,所以训练,一刻都不能放松。 唯一的缺陷是,我现在还不能用二十一世纪的部队训练方法,训练他们,因为我不想去触及杨广那鸟人的“底线”。 李渊牛不牛?论辈分,算得上是杨广的舅父,而且背靠庞大的陇西集团。但,613年时,有人在杨广面前告发,他私下有小动作时,李渊不也吓得半死,以自污自保么?而我,一穷二白,唯一的靠山,就是杨广,所以我可不打算作死的去自毁长城。 另外,我自己的实力,也是活命的根本之一。毕竟再厉害的保镖,护卫,也不可能天天二十四小时,寸步不离的守着我。他们也要吃喝拉撒睡,也会生病,也会死,也会有自己的事情要办。另外,我上厕所,嘿嘿嘿的时候,他们总不能站在一边守着吧?所以,打铁还得自身硬,靠人不如靠己。 所以, 我不能将自己的小命,交到别人的手里。 于是,我开始决定努力的练武了。 幸好哥的这具肉身,早已习武多年,虽然没能成为一流的高手,但二三流应该有吧! 当然,现在不一定,因为记忆的问题,我只剩内力和身体素质。招式,对敌经验全没了。不过,这个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根基打好了,招式,经验什么的,很好刷。 教我武功的人,是公主府武功最厉害的护卫头领,以前是禁卫军的一个小将。叫朱大宝,绰号:双头蛇。 双头蛇,不是说这人有多么奸猾狡诈,而是指的这人的棍法,灵活多变,出其不意,令人防不胜防。 看他耍了一套棍法,威风凛凛,赏心悦目,比《水浒传》中的林冲,鲁智深,武松他们,看起来还要厉害。 也是,那些都是演员加特效,而朱大宝现在表演的,是实打实的真实功夫。 当年,赵匡胤自创了一套太祖棍法,可是所向睥睨,开了一派宗师,牛逼的很。 再加上时代不同,古代人生活在冷兵器时代,练武不但可以强身健体,还可以保家卫国。功夫也多是真枪实战的磨砺出来的,所以,厉害是自然的。 而现代人,生活在热武器时代,冷兵器已经被淘汰。练习的人,一辈子也经历不了几次生死搏杀,潜力激发有限,所以武功差古代人,太远了。 大名鼎鼎的李连杰,曾经在采访中,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练的都是花架子?为什么?因为真正杀人的功夫,你练出来,去打谁啊? 当然,杀人的武技,在部队里还是有的。但在热武器年代,作用不大。而古代人,靠杀人武技,挣钱吃饭,博取功名,怎么比? 只是练习棍法,有些扯蛋,因为我总不能随时随地的带着一根一米七八公分长的棍子吧?不过棍法用来在战场上厮杀,还是很不错的,不能放弃。因为,哥以后肯定要与宇文化及,以及李氏父子,还有瓦岗寨的匪哥儿们恶战的,那可是战阵厮杀,用刀,用剑,用拳头,太吃亏了。 当然,平日里,我大多是赤手空拳,或腰挂一把长剑或腰刀啥的,所以拳法,掌法,腿法,剑法,刀法什么的,多多益善。 剑法,刀法,多是古代的厉害,可以找厉害的师父学。 拳法,掌法,腿法,散打,太极,咏春,洪拳,截拳道,西洋拳,柔道,跆拳道,泰拳什么的,就只能靠我自己一个人苦练了。 有基础在身,学起来就是快,只需要记住招式,以及刷熟练度就行。 抽空歇息的时候,继续找小莲和牡丹娘子小蝶过来上课。 思想政治课,决不能放松。 不过,这次多了一个人,那就是阿朵。 我也不知道这小妞为啥,总喜欢自动往我身边凑,难道是喜欢上了哥? 哎呀呀!那感情好。又一棵大白菜进锅了。 不过,我得警惕,小心了。哥现在算上阿朵后,穿越过来才三五天,就搞定了三个老婆,离十个之数,快一半了,不能这样收啊!这样收,一个月下来,哥得收多少个?一年下来呢?三五年下来呢?如果一下子满员了,以后遇到更好的,更让我心动的妹子咋办?喜新厌旧?不行,哥可不是那样无情的人。 某某某曾经说过一句经典的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在耍流氓! 哥是花心,但不是大萝卜,更不是负心汉。见一个,爱一个,一边吃,一边丢,这么无耻的事情,我还做不出来。像杨广那样没有限制的收,哥也不喜欢。一来,不想精尽人亡。二来,不想自己心爱的女人们,变成空闺怨妇。三来,哥不想头上长草。 有多大的肚子,吃多少饭,这是哥的做人准则和座右铭。 不过,到晚上的时候,我有些坐不住了,因为时间过去这么久了,怎么杨广那边,还没派人来通知我消息呢? 行,或者不行,你倒是派人来说一声啊!我也好根据变化,做出下一步的安排。你这么拖着,搞得哥心里七上八下,急的慌!连吃饭,嘿嘿嘿都没心情了。 本来我还准备今晚和牡丹娘子小蝶,这迷死人不偿命的小妖精,来个八次郎,九次郎,十次郎呢! 一次激情过后,我没了继续做下去的心情了。 此时才晚上八九点,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 于是我起身,穿好衣服,让牡丹娘子小蝶,去给奴隶们讲故事。 说好的,小蝶和小莲一人讲一天。昨天是小莲讲的,今天还是小莲讲的,一般都会讲到晚上十一二点。此时还早,就让牡丹娘子去替一下小莲,让那丫头也歇一下吧!讲课,也是很累人的。 另外,多了一个阿朵,日后倒可以分担小莲讲课的不少负担。因为小蝶,晚上要经常伺候我,所以会经常旷课。所以,阿朵补上的正合适。这是天意啊! 而我,则来到了院子里,开始练武。 明月当空,繁星漫天。 这时代,没有什么污染,雾霾,空气清新,天空明亮。 练得满身大汗,精疲力尽后,我躺在草丛里看月亮,数星星,听虫鸣,真舒坦。 如果,让我现在选择,留在古代?还是回去未来? 我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留在这里,因为,第一,我在二十一世纪,孤家寡人,要啥啥没有,日子过得艰辛困苦。最重要的是,没有什么值得我依恋和留恋的人。唯一的牵挂,舍不得的,可能就是儿子罗辰了。可是这小子,我天天在外地上班,没时间管,一年也见不到两三次,所以跟我不亲,生疏的很。他有啥事,从不跟我说,都是找他妈妈,跟我像个陌生人似的。另外,这小子,被他妈妈给宠坏了,好吃懒做,爱占小便宜,还霸道,挑食。每次去逛街,见了好东西就要买,不给买就撒泼打滚。讲道理,他不听,打又舍不得。 这世界上的好东西太多了,许多不是他想要就能要的,也不是我有能力,能给他买的了的,哥不是世界首富。所以,不能一味的盲目宠溺他,不然很容易让他从小出现思想误区,以为他要什么,父母都能满足他,从而养成不良习惯。 可是,他不管这些,七八岁了还一点都不懂事,不体谅父母的苦。哎,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另外,即使回了二十一世纪,不还是得再走一遭自杀的路吗?到时,能不能再次幸运的穿越,可不一定。 留在这古代,虽然命运坎坷,时间不多了。但起码,我没得绝症,还有逆天改命的机会。还有疼爱自己的老妈,不对,应该叫小妈,因为广平公主杨冰冰比我小,叫老妈有些吃亏。还有一个可以做我儿子的二哥,总算是还有家人和关爱。现在又多了两个小老婆,还有一个待定的小老婆,这是我三辈子集福,都不一定能得到的幸运。所以,我要感谢真正的宇文皛同学。谢谢你,提前归西,把你的福运,留给了哥享受。我一定替你照顾好你老妈和你二哥,你的在天之灵,安息吧!最好多多保佑哥能逆天改命,这样才能保着你老妈和二哥,活到九十九,长命百岁! 一阵胡思乱想中,困意涌来,我睡着了。 “公子,公子,醒醒。” 迷迷糊糊中,我被人叫醒了。 睁开眼睛,两张秀丽可餐的漂亮脸蛋,挡住了我的视线。 “是小莲和小蝶啊!你们怎么来了?现在几点啦?”我坐起身子,打了个哈欠,伸了个懒腰。 “现在已经是十二点多了。”小莲道。 因为用不惯古代的时间,所以我教了小莲和小蝶现代的时间计算法。这个东西,很简单,只需要把时辰换算成小时,把时刻,换算成分钟就行,所以她俩很快就学会了。这倒省了我老是换算,太麻烦了。我这人很懒散,怕麻烦。 “相公,妾身见你衣服都汗湿了,所以烧了热水,准备了浴桶和干净的衣服,你洗个澡再睡吧!这样才睡的舒坦。”牡丹娘子小蝶笑道。 哇!真是善解人意,懂得伺候人的好妹子,哥最喜欢这样的女人了。 我搂过牡丹娘子,赏了她一个香吻,然后又亲了一下小莲。 接着,我左右手,各搂着一个尤物,往浴室走去。 嘎嘎!虽然小莲太小了,不能嘿嘿嘿,但是鸳鸯浴还是可以的,而且是三个人的鸳鸯浴。 哇咔咔,爽,爽到极点! 早上才五点多,我神清气爽的准时起了床。 “起床了,起床了,该起来锻炼啦!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我来到奴隶们居住的地方,敲着铜锣,扯着嗓门大喊道。 一阵鸡飞狗跳。 之后, 洗刷刷,洗刷刷。 再之后,一二一,一二一。我左手画个龙,我右手画一道彩虹。一个大西瓜,一刀切两半,一半分给你,一半分给他。 早饭仍旧是稀饭加馒头,这回的依旧是猪肉馅。 其实,哥挺想念馅饼和油条的,想弄出来尝尝那怀念的味道,但是眼下没有植物油,搞不了。 看来大豆油,是该提上日程了。 天天吃煮的,蒸的,烤的,吃的我都想吐了。 第三十四章:泡妞比赛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们努力的活着,想努力的活出一个人样,然而却天天累的跟条死狗似的。 吃过早饭,我让朱大宝当我手下奴隶们的总教头,武术导师,开始教习所有的奴隶们习武,练气之术。不论男女,不论老幼。 健身只是基础,练武是根本,替我冲锋陷阵,扫平一切敌人,是目的。 虽然哥现在不能练军,但练武,应该不会犯到杨广的“忌讳”。 古代人练武强身的太多了,总不能因为练武,就说人家要谋反吧。 嘿嘿,其实,这正是我瞒天过海,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的计策:既然现在不能练军,但可以提前练武,打好以后组建无敌强军的基础! 当然,这基础,不仅仅只是练武,还有强健的身体,纪律,思想忠诚度等等各方面的综合实力。 正热火朝天的练着,突然有家丁来报:“三公子,平阳公主来了。” 闻言,我懵了。 这几天,一直忙着承包皇家工程和逆天改命的事情,把这小妞给忘了。她怎么突然跑来了? 是了,上次她说要来看姑姑,也就是哥现在的小妈,宇文皛的老妈,广平公主杨冰冰。后来因为我问杨广讨要小莲,吃醋了,负气跑掉了。 说起来,这小妞很讨人喜欢,而且也合我的眼缘,再加上小妮子对哥也是情意绵绵。所以,虽然我们俩之间,有近亲的关系,但哥不能做个负心汉啊!如果,杨广能同意她下嫁给我,以她公主的身份,那肯定是坐主位,也就是大老婆。 哎呀呀!这,这下子又多了一个老婆,头疼啊!哎呀呀,这才几天?哥就有了将近二分之一的老婆人选了。两个准老婆,两个待定的老婆。不能这么搞啊!都是宇文皛那小色鬼做的孽,人走了,却给哥留了这么多的情债。哥不是无情的人,不是吃完擦擦嘴巴就走的负心汉。虽然吃她们的人,是以前的宇文皛,跟哥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既然占了人家的肉身,这锅,就得替人家背起来。 哎呀呀!头疼啊!不行,不能再敞开大门,随便招收女人了。 不然,哥岂不是要变成杨广那样来之不拒,贪得无厌的老色魔,老色鬼?我可是立志要做一个:风流而不下流,好色而不淫.荡,多情而不滥情,花心而不负心的绝世好男人。 所以,哥剩下的老婆人选,以后一定要千挑万选,万里挑一。 而且还得特色各异,什么萝莉,御姐,女王;什么小家碧玉,大家闺秀,千金小姐;什么冰山美人,红粉知己,性感妖姬,泼辣小辣椒,贤妻良母。嗯,统统都到哥的碗里来。 我正在YY,突闻一声冷哼。 被惊醒的我,连忙寻声望去。 只见杨媛媛那小丫头,双目通红,泪眼婆娑,鼓着腮帮子,嘟着小嘴,气冲冲的跑了过来,朝我没头没脑的喊道:“不要脸的大色狼,父皇已经答应了你的要求,这下你满意了吧!高兴了吧!哼,气死本公主了!媛媛以后再也不要看见你,再也不要理你了!” 然后,然后她就气冲冲的跑了。 我被搞得莫名其妙:她不是来看姑姑的吗?冲我发什么脾气?我这几天连她的面都没见着,怎么会惹她生气呢? 这时,跟着杨媛媛一起来的一个小太监,快步走了过来,冲着我施礼道:“奴婢特来禀告三公子,陛下着我前来通知您,泡妞比赛的一切事宜,已经办妥。比赛即刻正式开始。” 闻言,我才恍然大悟:小妮子原来是因为这个,又吃上飞醋了。 呵呵。想做哥的女人,可不能做个醋坛子,那样的女人,我宁可不要,因为我可不想我以后的女人们,天天搞宫斗。 算了,随他去吧,一切顺其自然。 如果,杨媛媛和我有夫妻缘分,我哪怕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也会坚定的娶她。至于近亲结婚,滚他妈的蛋!杨广能搞自己老爸的女人,李世民能抢占自己亲兄弟的老婆,李治能娶父亲的女人为后,我这近亲结婚,真的是小巫见大巫。 如果,我和杨媛媛有缘无分,那就随缘好了,也免得我被后人当做道德败坏的无耻典范。 瓜,强扭的,不甜嘛! 摇摇头,不想了,正事要紧。虽然眼下的正事,也是泡妹子。 比赛开始了,我该拿出些什么俘获少女芳心的手段呢? 眼下的女人,都喜欢诗词歌赋。当然,这是指的那些千金小姐,大家闺秀。贫穷人家的女孩,没上过学,不识字,而且吃不饱,穿不暖,哪有那闲情雅致? 可是,杨广那老色鬼,可不是草包,他可是一个文武双全的牛逼人物。据史料上记载,他可是隋唐两代,最具有代表性的诗人之一。 我这个冒牌的剽窃货,真比起来,还不一定能干的过他。虽然百科全书上有许多的作品可以借用,但不是自己的东西,生搬硬套之下,做不到完美无缺,更做不到信手拈来,合情合理,没有破绽。 别人不是傻子,尤其是现在的人,都是精通诗词歌赋的大行家。我要是,一会儿拿李白的诗,一忽儿写苏东坡的词,一下李清照的作品,一下辛弃疾的杰作,这不符合现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习惯和特色。不可能千变万化,更不可能无中生有。我没打过仗,靠想象就能作出边塞诗?我没结过婚,能写出怨妇词?我没做过亡国奴,能写出亡国诗?我没去过泰山,连它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能写出泰山的风景?当然,诗词可以改动,但那些流传千古的东西,都是千锤百炼出来的,而我的水平,差得不是一星半点,改了就成了不伦不类。人家大行家一看,就能品出赝品。 赝品为什么会被人认出来?因为它没有原作者创作时的意境,气势,还有功底。 要是弄得别人起疑,要我现场表演,他们随意出题,我来作诗词,岂不是要露馅? 所以,想来想去,我只能玩这时代没有的,自己最拿手的泡妞手段。 深闺少女,最缺什么?情趣和精神粮食。 诗词歌赋虽然能打动她们,让她们爱不释手,但却不是她们最想要的,最稀缺的。那什么才是? 故事!关于爱情的故事。哪个少女不怀春?哪个少女不是在幻想着她的白马王子和浪漫爱情? 嗯,光故事不行,那样哥只是一个说书的,所以最能打动女人芳心的法宝,情书,必不可少。 想到就开干,不然岂不是让杨广那家伙先去拔了头筹? 第一面很重要,会留下很深刻的印象。要是杨广的诗词歌赋,先入了那玉娘的心,哥再去撩拨她,就有些费劲了。 “小生,久慕姑娘芳名,芳迹,心生爱慕,不能自拔。今日,斗胆一叙衷肠。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小生,才疏学浅,只能借先辈之词,聊表心声,姑娘万勿嗤笑。另附一篇小生自创的爱情话本,请姑娘指教!” “宁采臣,浙人。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 适赴金华,至北郭,解装兰若。寺中殿塔壮丽;然蓬蒿没人,似绝行踪。东西僧舍,双扉虚掩;惟南一小舍,扃键如新。又顾殿东隅,修竹拱把;阶下有巨池,野藕已花。意甚乐其幽杳。会学使案临,城舍价昂, 思便留止,遂散步以待僧归。日暮,有士人来,启南扉。宁趋为礼,且告以意。......。” 不好意思,蒲松龄老先生,哥为了泡妞,只能剽窃一下您老的大作了。放心,等哥以后名扬天下,定了乾坤,做了闲散王爷的时候,一定替您正名,打广告。让您在这千年之前,就扬名天下。这样,未来的您,就不会穷困潦倒,三餐不济了。而且我只是借用你《聊斋志异》里面有关爱情的几个小故事,其他的不会全剽窃的,会给您老人家留点汤喝的。虽然,哥不知道,哥改变历史后,未来还会不会出现您这个人,但做人做事不能做绝嘛,不然会遭天打雷劈的。 写完情书,我找来上好的宣纸,做了一个心形的信封,将情书装了进去。 想了想,觉得还不够,又找来炭笔,在宣纸上画了两幅立体人物画。 画的是徐克导演的《倩女幽魂》中,王祖贤扮演的聂小倩,以及张国荣扮演的宁采臣。 想了想,觉得还差点意思,不能光送情书啊!得送点有新意的小礼品。 什么珠宝首饰啥的,杨广肯定会送,我的永远比不上他的,因为他是皇帝嘛。而且,那玉娘是尚书之女,家中富有,也不稀罕这些东西,丫鬟婢女倒是稀罕那些阿堵物。 于是我准备了两份礼物,一份是一些金钗玉镯,专门送给那玉娘身边的贴身丫鬟的。一份是花束。女人爱花,是天性。 花,我选了选,选了十几支牡丹,用薄纱包裹,做成了花束,并附上名片:牡丹,百花之王,象征着生命,高洁,端庄,典雅,雍容,华贵,送给牡丹仙子玉娘姑娘。好马配好鞍,宝剑赠英雄,鲜花赠美人! 一切搞定,正当我想要找人送去给那玉娘时,突然感到一阵阵的杀意,宛若滔滔不绝的浪潮,往我汹涌而来。 我一转头,看到了三双满是幽怨,满是渴望的眼神,我头大了。 哎!一个吃醋,哥能不鸟她,全都吃醋,哥不能不哄,不然今天晚上的好事,八九要泡汤了。 没办法,我只得再次不辞辛劳,如法炮制的弄了四份,给了三个满是怨念的女人。 又将最后一份,递给了一旁满眼羡慕嫉妒恨的阿朵。 小姑娘拿了后,羞红着脸,一溜烟跑没影了。 第三十五章:泛舟河上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规矩,只适合存在于适合它的时代和环境里。品德,才是应该一直流传不息的东西。 情书和花束,还有礼物,派人送去郭府后,没有回信。但打听消息的人,传回来的消息说,东西送进那玉娘的闺阁后,她并没有看完后,随手丢掉,反而收藏了起来。 这说明什么?说明哥的情书,虽然不一定让那小妞有多喜欢,但最少不讨厌。 有些东西,过犹不及,所以,情书不能送太多,最好一天送一封就好。 传回来的消息还说,杨广那边,光是诗词,就送了四首,还有七七八八的漂亮衣服,珍贵首饰,珍珠玛瑙。 我其实也想送一送,毕竟女人对亮晶晶的东西,都有特殊的爱好。虽然那玉娘不一定稀罕,但好的印象分,总会加一点吧!可惜哥穷啊! 虽然我现在手里有好几千贯,但那要用来提升实力,用来当事业的启动资金,用来养手下,自己都不够用,哪还有闲钱用来买金银首饰,锦缎绸布,去哄女人? 没钱,就得换另外的方法和手段,去哄女人。 而小莲,牡丹娘子小蝶,平阳公主杨媛媛,美女马术教练阿朵四人,则成为了我实验的对象。能哄她们开心,喜欢的好东西,再拿去哄那玉娘,就绝不会错了。而且,这事,办的一箭双雕,怎是一个“漂亮”能概括得了的呢? 可惜哥眼下,没有时间去研究玻璃,不然可以搞出能让女人疯狂的镜子。 但香水,还是可以的。 简陋的香水,做起来很简单,主要是酒精和香料。 香料,现在的市场上,虽然都是进口货,而且量很稀少,但够制作香水用的了。 酒精,也好解决,自己手下有木匠,铁匠,厨师,指导他们做一个简陋的蒸馏,过滤器,然后买来当下的酒,多蒸馏,过滤几次就搞出来了。当然,眼下哥没钱,也没时间,所以只搞了一点点做实验用。 以后有时间,想赚钱了,再大批的搞高度的纯蒸馏酒出来卖。大隋朝的粮食,可是多到吃不完的。有些粮仓的粮食,用到了李世民坐天下的时候,还有余粮,可见隋朝是多么的富有。所以,大家才会说杨广是个自己作死的妖孽。要是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有杨广这样的一手好牌,绝不会成为亡国.之君的。 另外一个,那些发明,哥不搞出来,一个是没时间,一个是没本钱,但最主要的,是没势力,不想给别人做嫁衣。 杨广那货,不是靠谱的人,指望他当铁杆靠山,哥还不如求神拜佛。而且,那些大家族,大财阀,大军阀,现在已经各自为政了,不是现在的杨广,能轻易动的了的。弄僵了关系,只能逼迫那些长着反骨的家伙们,提前造反,加速隋朝的灭亡速度。 而我,如果搞出玻璃,蒸馏酒,植物油,成衣店,活字印刷,报纸,甚至百货超市等等,能赚大钱的玩意,会不招那些大家族,大财阀,大军阀们的眼红,窥视吗?哥现在要钱没钱,要人没人,要权没权,怎么斗得过他们?所以,那些玩意,现在弄出来,就是给那些家伙们准备的。所以,我现在不敢随便发明能赚大钱的玩意。所以,我才会去跟将作监抢“皇家的生意”,去赚杨广的钱,而不是去赚天下人的钱。 为了让香水更有特色,我还往里对兑了少量的胭脂水粉,以及大量的花瓣汁液。 例如,我送给小莲的,是荷花香水;牡丹娘子小蝶的,自然是她最喜欢的牡丹香水;平阳公主杨媛媛的,是兰花香水;送给阿朵的,是茉莉香水;送给玉娘的,是月季香水,送给广平公主杨冰冰的,是桃花香水。 “昨日情书递赠,不闻姑娘回音,小生坐立难安,辗转反侧。不知不觉中,天已拂晓,心情沉闷。于是出门,四下闲走,聊以解忧。忽见,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忽见,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多好的美景啊!可惜小生孑然一身,纵有万千豪情,也无人诉说!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嘿嘿!我为了吊那玉娘妹子的胃口,故意只用了半句诗。这样既显示出了哥的绝世才华,又勾动了她预知全诗的好奇心。这可比送整首全诗,要刺激,醒目的多。送全诗,只能让人拍手叫好。送半截绝妙的好诗,能让人心痒痒,恨的牙痒痒,这样才能让人记忆深刻嘛! 毕竟,恨也是一种情绪。如果她不在乎你,对你不感兴趣,她理都不会理你,自然更谈不上恨了。 只要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把你带给她的爱,加深加浓。如果是恨,那就想办法转化成爱。 俗话说的好:爱之深,恨之切。恨之初,爱之根。 接下来,该是讲故事的时间了。 “从前有一座山,山上有座小庙,庙里有个和尚。他每天挑水、念经、敲木鱼,给菩萨案桌上的水瓶添水,夜里不让老鼠来偷东西,生活过得安稳自在。不久,来了个胖和尚。他一到庙里,就把半缸水喝光了。 和尚叫他去挑水,胖和尚心想:一个人去挑水太吃亏了 ,便要和尚与他一起去抬水。两个人只能抬一只桶,而且水桶必须放在担子的中央,两人才心安理得。这样总算还有水喝。后来,又来了个小和尚。他也想喝水,但缸里没水。和尚与胖和尚叫小和尚自己去挑,小和尚挑来一担水,立刻独自喝光了。从此谁也不挑水,三个和尚就没水喝。大家各念各的经,各敲各的木鱼,菩萨面前的净水瓶,也没人添水,花草开始枯萎了。夜里老鼠出来偷东西,谁也不管。结果老鼠猖獗,打翻烛台,燃起大火。三个和尚这才一起奋力救火 ,大火扑灭了,他们也觉醒了。从此三个和尚齐心协力,自然就不缺水喝了。” 嘿嘿!今天哥不讲凄美,感人的爱情故事了,改讲寓言故事。 第一嘛,吊吊妹子的口味。 第二嘛,换换口味。如果天天讲爱情故事,听多了就会免疫,麻木。 第三嘛,要掌控妹子的情绪。要她哭就哭,要她笑就笑,要她悲就悲,要她喜就喜。如果哪天,我写的故事,达到了这种程度,那就证明哥已经用故事这种手段,打入了那姑娘的心门里。只要走进了姑娘的心里,就离俘获她的芳心不远了。 如果连姑娘的心门都进不去,还怎么去夺得她的芳心? 鲜花是少不了的,必须每天一束。今天送的是月季。 “月季,花中皇后,象征着希望,幸福,等待着有希望的希望。小生对姑娘的一片赤诚之心,天日可鉴,直至海枯石烂,也至死不渝!迫切的等待着姑娘的回音,哪怕只言片字也好。” 找人将情书,花束,还有香水,给那玉娘送去了。 哎,也不知道那妞,啥时候能动心?哥的时间可是很紧迫的,不能浪费啊! 现在没事,我决定带着我的建筑队工人们,去要盖房子的地方看一看,适应一下环境。万一,承包成功了,我可以直接上手,开干不是? 我雄赳赳,气昂昂的坐在高头大马上。其余人,皆是步行。 有现成的美女骑术教练,干嘛不用?哥又不傻,也不犯贱。十一路车虽然不晕车,但累人啊! 嗯,不行。老是坐在女人的怀里,虽然舒坦,但有些丢男儿的气概。看来还是得好好练一练骑术。 到时候,再找一匹英俊的纯白高头大马,哥再穿上一身白衣白裤,带上白披风,挂上宝剑,妥妥的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迷死万千少女,少妇的绝世白马王子!哦哈哈。美美的。 到了目的地一看,哇塞,好地方啊!居然是运河边上。这要是建起别墅,妥妥的海景别墅啊!不是,是临河别墅。 到时候,站在楼上,就能鸟瞰热闹繁华的运河灯景。 如果自己再弄一条豪华的游艇,不是,是画舫。 月夜泛舟,与灯火齐舞。 哇咔咔,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那些什么二十一世纪的海天盛筵,逊毙了。 但是,走着,看着,哥的心情不好起来。 因为,壮丽的运河边上,到处都是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神情麻木,双眼死灰的农夫,工匠们在干活。 他们的身后,还有凶神恶煞般的士兵们,在拿着鞭子,时不时的抽打,驱赶,催促着。 不少倒下的人,被抬走。看着他们奄奄一息的样子,恐怕是命不久矣了。 虽然运河的水,很清,虽然岸边的草,很绿,但我仿佛看见了被鲜血染成红色的草地,被累累白骨填满的河底。 可惜,我没有权势,不然就能阻止这种人间悲剧。 可惜,我没有大量的金钱,不然那些倒下的人,被士兵们抛弃的人,我都可以捡过来,养活。那些死过一次的人,稍微洗脑后,都是最好的,也是最忠心的下属,最强大,最悍不畏死的信仰战士种子! 第三十六章:泛舟河上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如果你是光头,那么恭喜你,没有人能揪到你的头发;如果你是长发者,那么恭喜你,烈日晒不到你的头皮。------生活,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看待。 哎,看来我得加快脚步了。 要是我现在是包工头,拿到了建宫苑的钱,我现在就可以捡走这运河边上,无数奄奄一息的民夫,带到我的工地上,一边调养,一边当小工。 至于好心的施粥,算了吧! 这运河边上,被弄来干活的农夫,好几百万呢。每天奄奄一息,被丢弃的人,至少几百人。 我手里的那几千贯钱,能救几个?一百,一千,还是一万?能施粥几天?一天,两天?还是三天? 救急不救穷,不从根上解决问题,屁用没有。 所以,用穷人来干活挣钱,然后再拿挣到的钱,去养活更多的穷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让越来越多的穷人,活下来,活的越来越好。那么,哥的势力,实力,自然也越来越大。这是双赢的局面。 想到这里,我开始带着自己的人,往回撤。 因为再走下去,除了看见更多惨不忍睹,又无法插手的事情,影响心情外,啥也干不了,还不如回去练练武,加强一下自己的实力。 与那些岸上辛苦劳作的农夫们,成鲜明对比的,是运河里那些悠哉,悠哉,畅游的游船画舫,以及船里传来的刺耳丝竹之声,碰杯畅笑,高谈阔论的声音。 腐朽的国度,腐朽的人渣! 虽然有些不忿和愤怒,但我不恨,恨有个屁用?能起一毛钱的作用吗? 做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不要去管,自己管不了的事,不要去同情,帮不了的人。那只会让自己被麻烦找上身,拖缓自己发展的脚步,甚至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让幼小的自己夭折,早亡。 默默的在沉默中发芽,成长吧,等到花开的时候,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那时,我就是上帝,我就是造物主。我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我说要有雨,于是便有了雨。我说要启动战争,于是就有了战争。我说要和平,于是就有了和平。 弱肉强食的世界,实力才是根本。 回到公主府,我突然发现随行的奴隶们的神色中,有些异变,好像多了一些感激和敬服。 是了,一定是他们看到那些被征集做苦力的农夫们的惨样,心有感触。 想到这里,我心中有些高兴:这真是,无心插柳的意外收获啊! 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动:对比,不也是一种思想上的洗礼方式么?而且比思想政治课,更有效果,因为它真实,所以更加的震撼人心。比那些干巴巴的话语,或空洞的故事,强胜百倍。看来,以后哥要时常带着他们,去参观一下那些悲惨的场面。那里,可是一个绝佳刷忠诚度的好地方。 趁热打铁:我连忙召开洗脑大会,开始我的演讲。 “在座的各位兄弟姐妹们,你们是人!可是,在我遇到你们之前,你们是什么?你们是被其他人拿来当畜生一样随意买卖的,比畜生还低贱的东西!之后,你们遇到了我,我是上天派来解救天下所有受苦受难的人的圣人,所以,你们被我给解救了下来,所以你们现在,又成为了人!活的有吃,有喝,有尊严。但是,你们今天也看见了,还有更多的,正在受苦受难的穷人们,在等着我们去解救他们。所以,我需要你们的帮助,需要你们的协助,去获取更多的财富,更多的权力,去购买更多的奴隶,将他们从畜生不如的悲惨生活中,解救出来!你们说,对不对!” “对!” 看着群情激愤的人们,我笑了。 “你们想不想过有老婆孩子,有父母家人,有田有地,吃喝不愁的好日子?” “想!” “你们想不想过,没有战争,没有欺压,没有奴隶,永远和平,友爱,上下团结一心的太平日子?” “想!” “好。但是这些,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谁赐给你们的?是我!是我宇文皛!是我宇文皛,从奴隶市场,把你们给买回来,让你们从畜生不如的奴隶,变成了有吃,有喝,有尊严的人!所以,你们要誓死效忠我宇文皛!我宇文皛在此发誓,只要你们忠心不二,全力助我,我宇文皛一定会带着你们,实现人人有妻儿父母,人人有家有田地,人人吃喝不愁。过上永久和平,没有战争,没有欺压,没有奴隶的美好生活!若我宇文皛,有违此誓!或说到做不到,我宇文皛一定会被天打雷劈,遭万箭穿心,千刀万剐之刑。死后也不得入地狱,变成永久的孤魂野鬼,受生生世世的凄苦折磨!” “我等誓死效忠主人,誓死保卫主人,若有违此誓,天打雷劈,死后入十八层地狱,上刀山,下油锅,永世不得翻身!” 看着众人跪了一地,哥心情激动。哥不容易啊!终于把这些人的忠诚度,刷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 但是哥不能傲娇,不能得意忘形。忠诚度,可以涨,自然也可以跌,所以我一定要一直保持冷静,一直把他们的忠诚度,保持在百分之九十以上。 剩下的忠诚度,得靠恩惠和洗脑课,慢慢的煲。不能操之过急,否则容易适得其反。 民以食为天,光靠精神粮食的忠诚,是不牢靠的。你总不能让人家饿着肚子,去替你卖命吧? 马克思说过一句经典名言:人心,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会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绞首的危险。 所以,精神粮食是忠诚的核心,但利益才是忠诚的根本。 这世上,分分合合,打打杀杀,不都是被一个“利”字所驱动的吗? 在这个“利”字面前,无君臣,无亲情,无男女,无老幼。 当然,事情无绝对,因为这个世界太大,人数太多,总会有些与众不同,但那毕竟只是少数。 政治课上完,我让朱大宝继续操练他们,而我,则要去弄些有用的东西。 弄什么?大豆油。 其实隋朝这时候除了动物油外,还是有植物油的,只是特别的稀少。 最常见的是芝麻油,学名叫香油。但是那玩意,虽然用起来很香,很好吃,但产量很低,因为出油率,低的可怜。 在脑海中,找到了简易木制榨油机,拿炭笔在纸上画了下来。然后叫了几个技术最好的木匠和铁匠,还有石匠,找来一些材料,开始做起实验。 因为百科全书的资料很详细,所以我们基本是在依葫芦画瓢,所以简单快捷,很快就做好了一台。 放进豆子,论起大锤,嘿呦,嘿呦......。 随着猛男们爆发的荷尔蒙,清亮的豆油,缓缓的流淌出来了。 由于没有经验,所以产量不怎么高,而且豆油里,有细微的渣滓。 不过,这些都不要紧,因为有了豆油,我就能开创炒菜时代。 至于炒锅,做木制榨油机的时候,我就已经画好图纸,命令铁匠去打造了,所以在豆油出来之前,就已经打造好了,就等着它的处女炒。 可是等我在脑海中找到“叫花鸡”的做法时,我懵逼了。 俗话说得好:想要获得一个人的心,就得先征服他的胃。 所以,哥为了加快征服玉娘小妹子的心,就想出了给她送美食的招数。 她家离公主府挺远,骑马也得二十来分钟,主要是街道上人太多,马儿跑不快。 所以,我没法做炒菜送过去。 其一,怕在送的途中,颠撒了。 其二,怕送到都凉了。炒菜凉了不好吃,回锅更不好吃。 于是,我左思右想,就选了“叫花鸡”。这玩意,泥巴裹着,保温,而且骑马携带无碍。 我依稀记得做叫花鸡,好像是用的植物油,所以也没查资料,直接就造了木制榨油机,搞出了炒锅,大豆油。 谁知,一查资料,大爷的,白忙活了,叫花鸡居然是用的猪油做的。不过,我的功夫,倒也不算是白费。 至少,有了大豆油,我以后就有口福,可以吃炒菜了。 哎,哥真是劳碌命,因为其他人都不会做,所以叫花鸡,只能我自己亲手做。 当然,杀鸡,拔毛,清洗,和泥巴啥的,我自然不会动手,动动嘴皮子,指挥就行。不然,哥岂不是要累死? 另外,照例,我不能只做一个,专门送给玉娘,那会引起另外四个妹子,以及小妈广平公主,二哥宇文协的抗议。 这可关乎到哥今晚的性福生活。 想到这里,我嘿嘿的淫笑起来。 第三十七章:泛舟河上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拾起一片落叶,夹进你的相册里。多年以后,它就是你那一年的回忆。 “哇!这鸡太好吃了。比尚食局的人,做的好吃多了!皛哥哥,你以后天天做给我吃,好不好?” 好你妹啊,你这小丫头离哥远点。说话就说话,撒娇就撒娇,男女授受不亲,你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最主要的是,你吃的满手都是油腻腻的,来拉我的袖子,哥这一身上等绸缎做的锦袍,岂不是要报废?这时候可没有洗衣液,洗衣粉,肥皂。靠草木灰和皂角,可洗不干净猪油和鸡油。 看来,制造肥皂的大业,也要提上日程了。 哎,我还有七年多的寿命,哪有那么多时间用来改造,发明日用百货?可是不发明,又啥都没有,十分的不方便。 例如,牙刷,厕纸,炒菜,精盐,钟表,肥皂,驱蚊香,大豆油等等,等等。 到现在,哥才抽出空,也不能说是有空,而是被逼的没有办法,才搞出了一个香水,一个大豆油,一个炒锅,一个精盐。 精盐,其实我前天就偷偷搞出来了,因为现下的盐,都是粗盐,杂质太多,吃多了对身体不好不说,味道还带着苦涩,难吃的很。 但是,因为时间,以及其他的原因,我只做了一个小小的蒸馏过滤器,弄了五六斤精盐,够吃一段时间就行,吃完再做。 至于将精盐“发扬光大”,现在时机未到。 看着小丫头杨媛媛一脸委屈的想哭的样子,我头都大了,只好解释道:“要拉我的袖子之前,请先把你手上的油,洗干净。” 闻言,小丫头杨媛媛一愣,好一会儿后,又开心的笑了起来。 哎!女人的脸,六月的天。 “公子,您吃个鸡腿!”小丫鬟小莲,将一只鸡腿,送到我嘴边。 这小丫头就讲究多了,拿纸包着鸡肉的,所以手上没有沾到丝毫的油脂。 “谢谢小莲,真乖!啊。”我张嘴。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腐朽生活,真爽! “相公,来,吃个鸡翅。”牡丹娘子小蝶笑眯眯的等我吃完小莲喂的鸡腿后,立马接着给我喂上了鸡翅。 “皛哥哥,媛媛也要喂你。”杨媛媛不甘人后。 不是吧!你有没有搞错?小莲妹子喂我的是肉最多的鸡大腿,小蝶喂我的是最鲜嫩多.汁的鸡翅,你这死妮子,要喂哥的是啥?鸡屁股! 我不想吃,但是看着少女那亮晶晶,满是期盼的眼神,我欲哭无泪,没法拒绝。 哎!死丫头,你要想喂哥,长点心,别吃那么快,给哥留点好的行不行?就剩下鸡头,鸡脖子,鸡屁股,鸡爪了,也好意思和别人争宠?这也幸好是哥,幸好哥是个怜香惜玉,心地善良的人。要是换了别的男人,估计早一巴掌拍你小屁股上去了。 度日如年的吃完鸡屁股,小莲的鸡翅膀又来了。吃完小莲的鸡翅膀,牡丹娘子的鸡胸脯,接上来了。再接着,是小公主的鸡脖子。还好不是鸡头。 揉揉撑得慌的肚子,好难受啊! 本来,我只做了七只“叫花鸡”,一只送给正主玉娘,其他几只,分给了四女和小妈,二哥。不想做太多,因为懒。 我原本打算,在四女的鸡身上,弄几块尝尝鲜就行。以后想吃了,叫边上学习的厨师们做就行。 可是,现在变成了二只半鸡,大半都进了我一个人的肚子里,不吃也得吃,吃撑了也不敢拒绝。幸好阿朵没有参加这场争宠大赛,不然哥的肠胃啊!估计要被撑爆了。 哎!人的肠胃,饿着了,难受。撑着了,也难受。矫情! 还是去练武吧!我练武的时候,没人敢烦我。而且,练完武,出了一身大汗之后,有香艳的鸳鸯浴,在等着哥呢! 想起来,哥就流口水。 因为有豆油和炒锅了,所以今天晚饭的时候,小妈广平公主杨冰冰,二哥宇文协,小公主杨媛媛,牡丹娘子小蝶,小丫头小莲,有口福了,因为我亲自下厨了。 不亲自下厨不行啊!因为别人都不会炒菜,只有我自己一个人懂,所以......。 阿朵,叫了她,她不敢上桌,所以我没有勉强。现在的她,还是奴隶身份,没有被我正名,等过段时间,看看她是不是真愿意跟我一辈子,再说吧! 炒菜的时候,我让所有的厨师们,都跟着我学炒菜,哥可不是一个自私的人。 等明天新的炒锅,做出来了,公主府的所有人,就都能吃上炒菜了,所以也不在乎这一顿。 韭菜炒鸡蛋,哇!香,真香,超级香!好怀念的味道,又让我想起了二十一世纪。 红烧鲤鱼。淋上酱油,哇塞,怎是一个香字了得?这里,不得不夸赞一下咱们的老祖宗。酱这玩意,我们老祖宗,居然在周朝的时候就发明了。不得不说一句:牛逼! 接下来,就是现下的主菜,羊肉。 但今天的羊肉,可不是以往的煮和烧烤,以及煎,而是红烧。当然,煎的也少不了,但不再是用猪油煎的,而是用大豆油煎的。猪油煎的,太过油腻。植物油煎的,就比较清爽,脆口了。 有酒,自然少不了花生米。可惜现在花生米还没传入中国,但是不要紧,不是有大豆么。炒豆子,也是一样不错的下酒菜,不比花生米差多少。 有酒,自然少不了酱牛肉。这个不是我的杰作,是隋朝的特色菜。 还有清炒莲藕,炸耦合子,馅是羊肉馅的,现在的猪肉不好吃。 拍黄瓜,不能少。 水果沙拉,没有沙拉,所以只有果盘。为了精致,好看,为此,我还亲自秀了一把雕刻技术。 皮蛋,没有。等哥以后有空了,再制作一点尝尝。 叫花鸡,这回的,可不是我做的,而是那些厨子们做的。当然,我们吃的肯定是技术成熟后的珍品。那些练手的半成品,次品,都便宜了那些奴隶们。物尽其用,浪费可耻。 汤,自然是少不了的。 只是这个汤,有些让我头疼,因为我原本是打算弄个鱼汤,但是已经有红烧鲤鱼了。弄个萝卜牛肉汤,有酱牛肉了。弄个羊肉泡馍,不对,是泡胡饼。但有红烧羊肉和煎羊排了。 于是我想弄个素汤。但是,这时候的蔬菜种类,少的可怜。 选来选去,最后做了一道大名鼎鼎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当然,我做的珍珠翡翠白玉汤,可不是朱元璋喝的那玩意,而是用的二十一世纪的做法。 另外,还有几道菜是厨师们,用以前的手法做的隋朝特色菜。 例如:烧鹅,腌萝卜,豌豆糕等等。 酒,喝的是我新发明的蒸馏酒。没敢搞太纯,大概也就30来度吧。量也不多,就弄了十来斤。 “来,尝尝我的手艺如何?”我得意洋洋的道。这可是哥穿越后,第一次亲自下厨。 前世的我,一个人在外地打工,洗衣做饭,都是我自己干的,所以这些粗活,不在话下。 广平公主杨冰冰尝了尝我做的菜后,赞不绝口,却又满是迷惑:“皛儿,你,你不是从来都没下过厨,学过做菜的吗?怎么第一次做菜,就这么好吃!你这手艺,是从哪里学来的?” 闻言,我心中一惊:不好,光顾着炫耀,怎么把这个“梗”给忘记了?该死! 这个我得好好想个理由,要不,还是用骗杨广的那个借口?好像也只有用这个了。再编一个的话,万一哪天杨广和广平公主杨冰冰,或宇文协见了面,说漏了嘴,对不上号,岂不是要完蛋大吉? 于是,我凑到广平公主杨冰冰的耳边,小声的将我曾经给杨广讲的那个关于赤练子的神话故事,重新说了一遍,并再三的要求她一定要保密,并吓唬她,泄露天机,是要遭到天打雷劈,天劫惩罚的。 看着广平公主杨冰冰半信半疑的样子,我笑着提醒她道:“娘,你仔细的想想,孩儿自从昏迷中醒来后,除了失忆,是不是变了很多?是不是懂得了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东西?是不是连性格,习惯都跟以前有些不大一样了?” 闻言,广平公主杨冰冰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难怪娘这几天看着你古古怪怪的,老觉得你哪里不对劲,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闻言,我被吓了一大跳,又在心中暗自庆幸:幸好哥亡羊补牢了。不然......。 小公主杨媛媛突然插嘴道:“姑姑,皛哥哥,你们俩在说什么悄悄话呀?怎么你们俩,说的话,我都听不明白?” 我夹起一块红烧羊肉,塞进她的嘴巴里:“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这是我们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不要乱打听,好好吃饭。” 小丫头快速的咀嚼,将嘴巴里的红烧羊肉吞了下去后,然后满脸不满的道:“我哪里小了?皛哥哥,你也不过才比我大两岁好不好?” “行行行,哥给你赔罪,认错了,还不行吗?”我头疼的道,“好好吃饭。哥和你姑姑谈的是私人的事情,不能告诉别人,知道了吗?女孩子要淑女,要温顺,乖巧听话。这样才会有男孩子喜欢。” 果然,哥的法宝一出,小辣椒立马变成了乖宝宝。 只是,席间,几个妹子都很听话,广平公主杨冰冰也很温和,正常。唯独宇文协那小子,满脸的狐疑和惊疑,老是拿一种奇怪的眼神瞄我,搞得我好像偷了他老婆似的。虽然他现在还没有老婆。 为了眼不见,心不烦,我使劲的敬他酒,还用眼神,指挥牡丹娘子帮忙,终于把那小子给灌倒了。 不是哥不肯跟他们说那个赤练子的神话故事,而是太危险了。这个故事,要是传了出去,别人信不信,我不知道。可万一有人信了,尤其是想搞死杨广的人,信了,那么他们肯定会千方百计地想办法,先搞死我这个拦路虎,杨广的守护神。那我岂不是莫名其妙的成了杨广的挡箭牌,替死鬼? 历史上的宇文皛,之所以死在杨广前面,是他自己去找死的。他如果不傻不拉几的带着几十个人,去救被上万人包围的杨广,说不定不会死。他要是自己趁机逃走,有可能会活下来的。 所以,历史上的宇文皛,愿意为了杨广而死,我可不愿意为了杨广牺牲自己。我既不愚忠,也不欠杨广什么。 第三十八章:刺客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最美的风,不是二四六月的杨柳风,而是烈日炎炎下的凉风。 吃过晚饭没多久,有一个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人,居然跑到公主府来找我。 看着那锃亮发光的大光头,我就忍不住想笑。 这两天,我没有去将作监捣乱,折磨那帮可怜的家伙们,是因为我和杨广的赌约。 如果我赢了,将作监的官,应该能辞掉,那么又何必去把将作监的人,得罪到死呢?我以后,是要搞房地产的,将作监是我的同行,还是国营单位。我批地皮,买材料,都是要经过将作监的上司,工部的人批准的。他们要是合起伙来,一边给我下绊子,一边暗地里背后捅刀子,哥可就难受的紧。总不能一遇到事情,就去找杨广那家伙投诉,帮忙吧!三五次,他可能会帮,十次八次的话,他估计就烦了。而且,一点芝麻绿豆的事情,就让皇帝给我出头,那也太掉杨广的面子了。如果有人再故意在杨广面前一议论,估计杨广就会羞得撒手不管了。 另外,冤家宜解不宜结,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强吧! 至于将作监的人,肯不肯和我和解?这还用说吗?在利益面前,是不存在永远的敌人的。只看你给出的利益诱惑,够不够让敌人动心,愿意化干戈为玉帛而已。 当然,如果是我输了比赛,那么该折腾的还得去折腾,一直折腾到天怒人怨,被将作监的人,赶出将作监为止。 “丁大人好久不见,今日怎么有空暇,来我府上游玩?还是说,丁大人是为了将作监的事情而来?是不是本公子几天没去,将作监的公务,已经堆积如山?那我明天一早就过去。”我笑眯眯的道。 看着丁贱人吓得脸色发青的样子,我心里莫名的舒畅,我可是个很记仇的人。 当初,这贱人,要是能看在与宇文协的交情上,提前透露出一点风声,让我知道了度支的打算。我说不定就能赶在圣旨下来之前,找到杨广,阻止掉了。那么就不会有后来的那么多事情了。 可是这小子是怎么干的?一直在那里跟哥玩高深莫测,到了最后,还推波助澜的捅了哥的菊花。看看,这样的贱人,哥不整死他,心中的恶气和怨气,出不来。 “三公子说笑了,将作监能有什么堆积如山的公事?三公子事务繁忙,要是没空,去不去都不打紧的。有我这个得力的副手在,有司马大人在,小事不敢烦恼您操心。大事,到时我,或者司马大人,一定会来通知您的。” “好吧,那就听从丁大人的建议。”我借坡下驴的道。 这家伙,还是不要得罪的太狠为好,毕竟他是度支的人,管着钱袋子,说不定以后会打什么交道呢? 得饶人处且饶人。给别人一条活路走,也给自己留一条后路。况且,这家伙,应该是那度支尚书郭老头的心腹,不然也不会被派来贴身监视我,还想从我手里偷学技术。 “那么丁大人,今日来我府上,所为何事啊?”说实话,我是真的有点猜不透丁贱人,突然跑来找我,到底想干什么? 自从我给他剃度之后,这家伙应该是躲着我走的,怎么会自动送上门来?一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我得提防着点。 可是没想到这家伙的来意,居然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丁健笑道:“三公子加官进爵的那日,本来大家是要去给三公子庆贺的,后来不是给耽搁了嘛。近日,丁某和司马大人,一番商议后,决定趁着今晚十五月圆的好景色,邀请三公子和二世子出去庆贺一番。” 我听的愣神:什么意思?我剃你俩光头,你俩不但不恨我,反而还感激的请我喝酒?这不正常。 俗话说得好:事出反常必有妖。嗯,不能答应,这里面肯定藏有阴谋诡计。 正当我要开口找借口推辞,搪塞掉的时候。 丁贱人又说话了。 只见他神神秘秘的低声道:“这宴请,其实是度支尚书郭大人特意安排的。他认为咱们之间,一定是有什么误会存在,所以安排了这场月夜画舫泛舟的节目,来把事情说开,化干戈为玉帛。这样,日后,你好,我好,他好,大家都好过嘛。” 哦!我听得恍然大悟:会不会是郭老头见我这两天,泡他女儿泡得太厉害,他女儿快抵挡不住我的攻势,要被我拿下了。所以围魏救赵,想要曲线救国,让我放弃比赛? 嗯,很有可能。 如果比赛是杨广胜利了,而那玉娘,又长得貌美如花,估计真能被杨广看上,纳为妃子。这样,度支尚书的位子,就能更进一步,变成皇亲国戚。哪个当官的,不是千方百计,挤破脑袋的想往上走?莫说女儿了,就算是老婆,皇帝看上了,有的人,也能笑嘻嘻的双手奉上。因为,官越大,利益越多,牺牲一个女人,可以让自己拥有更多的女人,更大的权势,没有多少人,能扛得住这种诱惑。 当然,如果那玉娘长得不咋地,让杨广看不上眼,那就谁也怪不上,只能怪她命不好,或者命太好。 而,如果是我赢了,那郭老头就犯愁了。因为他,估计打心眼里,看不起我这种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而且又是我搞出了“泡妞大赛”整他女儿,所以他应该恨死我了,所以,应该,八九不离十,绝对百分之百的不会同意让女儿嫁给我这个,有着淫.乱后宫名声的大淫魔,有着将作监荒唐事迹的大疯子,大魔王等等臭名声的人。 想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得得意洋洋:哥一个小瘪三,居然能整得堂堂的正三品的一部尚书,跪下来哭爹喊娘的求着哥讨饶。漂亮!牛逼! 正在我的思想,飘飘欲仙,胡乱yy的时候,突闻丁贱人焦急的催促道:“三公子,你,意下如何啊?” 我正要答应,突然想起今天白日看到的情景:河岸边,成千上万,衣衫褴褛的民工们,正在艰难的劳作。而运河上,达官贵人,富贾商人,却在画舫游船上,观赏歌舞,饮酒狎妓。那些人,简直是畜生啊!哥鄙视他们。可是,现在哥也要去做个和他们一样的畜生吗? 可是不去?想象着月夜与美女同泛一舟,同赏一月,同喝一壶酒,还能搂搂抱抱,卿卿我我。哎呀呀,古代最有名的娱乐节目之一啊!不去的人,是不是傻叉?是不是畜生不如呢? 哥不能做个畜生,但更不能做个畜生不如的人,所以,我一咬牙,痛下决心,勉为其难的答应了。 哥不是圣人,也不想做个圣人。哥不是救世主,也不想做个救世主。我现在连自己就快要完蛋的命运,都没把握去扭转,改变,哪还顾得上别人的死活?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去他大爷的道德,去他大爷的善良!哥哥我是流氓,我怕谁? 莱斯够!让我们尽情的摇摆,尽情的舞蹈,尽情的欢歌,不醉不归! 然后,再来一句风骚,霸气,拉风的呐喊声:“各位哥们,姐妹们,今晚全场的消费,由赵,丁公子买单!喔耶!” 嘿嘿嘿! “三公子,你在想什么呢?笑的那么开心?能不能说出来,让丁某也乐呵乐呵?” 摇摇晃晃的马车上,我正在用意淫转移大法,抵抗晕车之苦,丁贱人突然开口询问道。 “啊!没有。本公子是在想,马上就能与几位大人,在月夜泛舟,一同欣赏运河美丽的夜景,所以情不自禁的开心。” 坑你钱包的事情,岂能提前说出来?那岂不是要让你有了防备之心? “呵呵。原来如此,原来如此。”丁健皮笑肉不笑的打了个哈哈。 又互相说了几句没有营养的打屁话后,两人都聊兴缺缺,所以沉寂了下来。 我开始打瞌睡,只是少了美女肉垫,真他娘不舒服。可惜,去狎妓,不好带女伴,不然放不开手脚,玩的不痛快,不尽兴。男护卫,倒是带了不少,但躺在男人的大腿上睡觉,想想哥就恶心,想吐。 扫了一眼丁贱人,他也靠在车厢上,闭着眼小憩。 马车晃晃悠悠中,拉着我,跑向了未知的命运。 第三十九章:刺客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贪便宜,就不要埋怨质量;想要质量好的,就不要嫌贵。一分钱,一分货,人生亦是如此。 我前世,在景区的湖里,见过后世的画舫游船,但没坐过。票太贵了,舍不得。 来隋朝后,白日里是第一次见,也没坐过。 今日白天见到时,隔得太远,只是觉得那些画舫游船,很华丽,壮观,好像把一栋小楼,挪到了船上。 到了如今自己真正登上画舫游船的时候,才切身感受到,什么叫牛逼,什么叫豪华。 后世的游轮,虽然在体型,设备上,占了优势,但比起古色古香的画舫游船来,少了一份情调和浪漫。 “三公子来啦!您可是好久没来我们“鸳鸯船”做客了,今天晚上,一定要多喝几杯,好让我们尽尽地主之谊。” 刚上船,一个看上去三十多岁,丰乳肥.臀的妖娆娘们儿,热情万分的迎了上来。 随她一起来迎接我们的,还有那个大胖子和尚司马台。看着他笨拙的身体,锃亮的大光头,和弥勒佛,有得一比。当然,如果他把身上华丽的锦袍,换成僧衣,那就有七八成相似了。 “下官司马台,拜见三公子!” “免礼,免礼,现在不是在将作监,也不是上班时间,不用如此拘谨,多礼,随意就好,随意就好。”我连忙还礼道。 隋朝的礼节,我到现在,依旧是一概不知。 主要是我,最讨厌繁文缛节,所以懒得去学。也没那个时间,于是就把上辈子从电视剧,电影里看到的古代礼节,随手拿来用了。 至于有没有做错,对不对,管他呢?哥自己开心就好。合得来,就多打交道。合不来,大不了老死不相往来嘛! 哥上辈子,活的压力巨大,为了解决一家老小的衣食住行,除了挣钱,挣钱,还是拼命的挣钱,辛苦到极点。所以,这辈子,我要活的随心所欲,怎么舒服,快乐,怎么过。 如果不是哥穿越的肉身,面临着不久后的死劫,哥这辈子,估计会活成隋唐时代,最懒散,悠闲的“逍遥王”。 “三公子身份尊贵,又是下官的上司,应有的礼节,下官还是应该遵守的。”大胖子谦恭的道。 我不耐烦的挥挥手道:“好吧,好吧,随你。今晚,你和丁贱......,丁大人,都安排了些什么好玩的节目啊?” “三公子这边请!” 我边走边四下打量。这船,装修的挺豪华的,但其实和岸上的其他青楼,也没太大的区别。 只不过这青楼,因为是健在船上,所以可以四处走动。另外一个,因为为了方便游客们四下观赏沿岸风景,所以窗户做的很多,而且比较大。 古代没有钉子,我很好奇,船走动,遇到大风大浪的时候,桌椅岂不是要随着风浪,起起伏伏,东摇西摆的,到处乱跑? 仔细一看,不得不佩服古人的智慧。 只见,每个案几的脚下,都凿有一个和案几腿脚差不多大小的洞,案几腿脚放进去,刚好楔死。 我摇了摇,居然纹丝不动,比后世钉子钉的还要牢固,不得不赞叹一声:古人的智慧,技术,牛逼! 而且,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防盗。 那些案几楔在地板上后,就跟生了根,长在木地板上面一样。要想拿走,就得劈开木地板,这可是个浩大的工程,而且动静还超大。所以说,那些华贵的案几,不好偷啊!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记起一件很有趣的往事:小时候,看别人打架,有人拿着那种四只脚,可以并排坐两三个人的长条凳,打人。凳子面都砸断了,四条腿依旧纹丝不动。再看看长大后的桌子,凳子,打架时,随便在地上,墙上砸两下,就散架了,然后拿起脱节的桌椅腿,当双节棍,上去猛打。 哎!数量淘汰质量,金钱玷污人心。真是,江河日下,人心不古啊!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来举个例子。 后世生产粮食的人,为了多挣点钱,让庄稼长得好,大丰收,于是什么有毒的化肥啊,农药啊,膨胀剂啊,催熟剂啊,使劲的用,管它会不会有残留的毒,吃了会不会伤害到别人的健康?反正是拿来卖钱的,自己又不吃。 而生产工业的人,为了节省成本,为了多赚点钱,所以大量使用含有各种毒性的化工材料来制作产品,有些为了薄利多销,制造的山寨货,材料更是含有巨毒。 于是,城里人吃农村人生产出来的粮食,被坑害了。 农村人使用城里人生产出来的日用百货,被坑害了。 为了利益,你坑害我,我坑害你,到最后,大家都完蛋了。这就是,二十一世纪的人,为什么多病,老是亚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古人的娱乐,真是乏味。 既没有电视,音响,卡拉ok设备,也没有相声,小品,评书,快板,更没有魔术,杂技,钢管舞,脱衣舞,只有诗词歌赋,唱小曲,跳歌舞。 没意思,真没意思。而且,端上来的小吃,水果,点心,比之二十一世纪的夜总会,ktv,酒吧的样数和品种,差的太远。另外,我是刚吃过晚饭的,所以更没有什么胃口。 窗外的风景,倒是很美。但身边本来最令我期待,心动的美女,却让我大失所望。 不但相貌,强差人意,而且一身的胭脂水粉,浓郁得让我闻得想吐。 这或许是我的要求,眼光太高了吧! 家里有牡丹娘子这样的妖娆尤物,有小莲这样的清纯小家碧玉,有杨媛媛这样娇俏可爱的小萝莉,有成熟端庄的广平公主杨冰冰,还有英姿飒爽的阿朵,所以把哥看女人的眼光,养的很刁。 对了,最让我对美女产生强大免疫力的,应该是皇宫中的美女们。那些妹子的数量,数都数不过来。而且质量,最差的都比这里最好的强。所以,我实在是大失所望,性趣缺缺。 丁贱人和大胖子两人,倒是倚红偎翠,玩的不亦乐乎,兴高采烈。 咦,不是说,酒宴的实际主人是郭老头的吗?怎么哥都来半天了,他这个真正的主人,还不出来见客?尚书的架子,这么大吗? 可惜,哥心中虽然满是不满,却不敢将埋怨说出来,因为现在的我,惹不起郭老头。 算了,出去看看夜景,散发一下心中的郁闷吧!至于郭老头,爱来不来,反正哥,面子已经给你了。 我端起一杯水酒,走到船头,往外面的灯红酒绿,水中倒映的星光月色看去。 运河的晚上,少了士兵和农夫的身影,倒是显得歌舞升平,繁华似锦。 水面上,此时的游船,画舫,宛若过江之鲫,密密麻麻的,比白天多了几十倍。 灯火,夜色,月光,星辉,水面,交相辉映,好一副壮丽的“清明上河图”。 可是谁又去想过,这绮丽的,畸形的繁华下,掩盖的,是大隋朝那奄奄一息的腐朽,迟暮的气息!有谁看到,如此美景之中,掺杂,纠缠着数之不尽的冤死灵魂。 想到这里,我突然感觉这江面上,变得阴风阵阵,身上变得阴森寒冷。 我连忙将手中的水酒,倒进河水中,祭奠那些死在运河里的怨灵们。 “贼子,看招!” 突兀的,一声怒喝,在我背后响起,吓了我一大跳。 我连忙转身,寻声望去,看看是谁在闹事,又是谁将被打。 谁知,我才转了半个身子,还没来得及看清身后画舫中的情况,一道凌厉的破空声,带着森冷的寒意,往我的背心袭来。 什么情况?有刺客!还是冲着我来的?我最近,好像没有得罪......。好像的确是得罪了几个,等等,让我数一数。 穿越过来后,哥第一个得罪的人,是宇文承基兄弟俩。这两个,现在都是禁军头领,有势力,有实力,而且性格,阴狠毒辣,为人嚣张跋扈,很有可能会派人刺杀我。但有杨广在,他们应该现在还不敢动我啊?但不排除,他们太恨我,而暗地里铤而走险。人性太复杂,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所以,那两兄弟,有嫌疑。 第二个得罪的人,应该是那将作监右大监戴晨的远房侄子戴青。前几天,我把这个强出头,被人利用了还不自知的傻逼,给打了个半死。这人有重大的嫌疑。 第三个,不,应该是第三群,就是那些被我强行剃了光头的工匠们。可,那些人,大多都是平头百姓。他们,有找人刺杀我的狗胆吗?当然,那些人,数量众多,足足有一百多号人。所以,里面有三五个脑袋一根筋,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也说不定,所以也不能排除。 第四个,就是现在在画舫中的丁健和司马台。因为今晚的宴请,是他们两人邀请我来的,安排的,而我,刚刚不久之前,还强行剃了他们俩的头。他们这两天,顶着个醒目的大光头,应该没少被人讥笑吧!所以,一定对我怨念深深。又怎会对我以怨报德?所以,这两人请刺客来杀我的嫌疑最大。 第五个,有嫌疑的人,就是那女儿被我整了的度支尚书郭老东西。因为我整出的“泡妞比赛”,让他女儿的名节,清誉受损,所以他怀恨在心,找了人,想要偷偷的干掉哥,以泄心头之恨。 我可是记得清清楚楚,那丁贱人邀请我的时候,可是说过,这宴请,是那老东西安排的。要不然,哥还不会来呢!所以,那老东西的嫌疑也很大。 但到底是谁呢?仇人太多了,不好找真凶啊! 我发现我的脑子,秀逗,进水了。 在这生死关头,我脑子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去抵抗,逃命,而是不由自主的,不受控制的去想象,猜测,刺客的指使者是谁。 我他妈是不是傻?是不是蠢?命没了,啥都没了,即使想清楚了,猜测出来了真凶,也没办法去报仇啊! 可是,这也不能怪哥。这脑袋,这思维,不知道是在穿越过程中,受到了什么刺激,还是因为宇文皛的灵魂,有残留影响,导致我有了这动不动就失控,胡思乱想的缺陷和毛病。 这致命的毛病,我也想改,也试过改,但脑子,它大爷的,跟那百科全书一样,不受我的控制,就如一种木马病毒似的。根本清理不掉,又拿它没有办法。 看来,我以后得多找一些超级厉害的武功高手,随时随身的保护着我才行。 此时,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先得死里逃生,把小命保住再说。 我带来的护卫们,在不远处,所以我只要坚持个一两分钟,等他们过来帮忙,就好办了。 想到这里,我连忙躲闪。 哥可是练过的,可不是不会武功的菜鸟,不是那么好刺杀的。 而且,虽然我的脑子,因为“奇怪的病毒”失控,但身体的武功本能还在,所以,哥可不是三四五六流的低手,能轻易刺杀成功的。 第四十章:刺客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听雨,是一种意境;听风,是一种感悟;看海,是一种彷徨;看山,是一种苍茫。 我虽然有功夫在身,但一来,刺客是突然袭击,所以我失了先机,只能被动防御。 第二,我的脑袋,中“病毒”了,所以雪上加霜的导致我的反应,被卡壳,延迟了。 这就好似,我们打游戏时,突然网络信号不好,导致人物走位,技能延迟了。 所以,我虽然尽全力的往右闪躲了,但终究是慢了一点。原本攻向我后背心的武器,虽然没有击中我的后背心,却打在了我的左手臂上。 顿时,一股火辣辣的剧痛,从左臂上,迅速的传递到脑海中,疼的我惨叫一声,额头出了一层汗液。 但我的心里,其实很庆幸。因为我已经感觉出来了,打中我左臂的武器,是鞭子,而不是刀剑枪棍。要是那些玩意,估计我的左臂,现在就不是肿胀,而是被砍断,或骨头被击碎了。真是不幸中之万幸啊! “啊!有刺客。快,快去救三公子!”那是丁健的声音。 “宇文大人,小心!”那是大胖子司马台的声音。 还有一些男人的吆喝声,怒喝声,叫骂声,以及女人们惊慌失措的尖叫声,乱跑声,都纷乱的闯进了我的耳朵里。 我没空去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正要施展出轻身功夫,闪到一处安全的地方,好躲开刺客接下来的后招。因为我现在所处的位置,很不好。前面是船沿,船沿外面是河水。我的后面是刺客。所以我只能往左,或往右躲闪。往前就掉下船去了,往后也不行,敌人从后面攻击我,我看不见怎么招架?所以,我眼下最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转过身,正面对向刺客。 然而,还没等我来个漂亮的空翻,我的左手臂上,那抽中我的软鞭,居然宛若有生命的灵蛇一般,突然一卷,缠住了我的左臂。 然后,我感到左臂上,一股强大的力道传来。再然后,我的整个人,都在那股强大的力道拉扯下,往左侧的半空中飞去。 船头是梭形,面积不大,也就三四米宽。我被那巨大的力道一带,居然飞出了船头的范围,来到了船外的水面上空。 哎呀,那刺客明显是要将哥给甩进水里。 什么情况?莫非,船下的水里,才是隐藏的真正致命杀招? 我心中吃了一惊:决不能落水。落水的话,我人在空中,没法着力。如果这时,突然从水里冲出一个水鬼,拿着利刃,朝我捅来,那我岂不是连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人宰割。 电光火石,思绪纷飞之间,我连忙用右手抓住缠着我左手臂的鞭子,用力往后一拉,借力飞向船上。 鞭子这武器,很灵活,可近可远,可刚可柔。但是它,有一个很大的致命弱点,那就是另一头的鞭梢,被人抓住后,就没法继续施展了。 我借力重新飞进船头时,终于看清了刺客的样子。 一米六几到一米七左右的身高,身材清瘦,估计也就一百来斤。 因为全身穿着黑色的夜行衣,连脸上,都蒙着黑色的面巾,所以看不到此人的容貌。 此时,那刺客,右手一抖,顿时手中的鞭子,宛若起伏的波浪,往我抽来。 我感到鞭子上,一股大力传来,想要挣脱我的手心。 我岂能让刺客得逞?他要是抽走了鞭子,哥不得一直处于挨鞭的处境吗?所以,鞭子决不能让他抽走。用惯鞭子的人,用不了鞭子,武力就会下降一大截。 剑客,没了剑,能牛逼的起来吗?刀客,没了刀,还是刀客吗? 所以,哥要想办法夺过,或弄掉那刺客的鞭子武器,然后近身攻击他。这叫:以己之长,攻敌之短。 惯使兵器的武术高手,空手搏斗的能力,一般不会太强。因为他们练武的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了兵器上。这就导致,他们即使练了拳脚功夫,也不会太精深,毕竟人的精力有限。当然,天才除外。 而我,可是会许多近身搏击之术的。像什么跆拳道,西洋拳,咏春拳,洪拳,十二路谭腿,迷踪拳,截拳道,太极拳,柔道,泰拳啥的。没办法,二十一世纪,武器管制的严。 这些天,我除了棍法,其他时间,可都花在那些近身搏击之术上。至于会不会因为贪多嚼不烂,而导致进展缓慢?哥可是有内力,以及从小就锻炼出来的强悍肉体,作为基础,所以练起那些玩意,事半功倍,一日千里,进展飞快。 有内力,有身体基础,练武,只需要记住招式,不停的刷熟练度就行。 当然,光练会了还不行。实战运用时,武功厉不厉害,威力大不大,得靠脑子和经验。 我往地上一扑一滚,躲过了抽来的鞭身,然后一个“鲤鱼打挺”,站了起来。接着左手臂,缠毛线一样,飞快的缠缠缠,将鞭子变短。 这时,已经有我带来的护卫,以及丁健和司马台带的护卫,赶到了那刺客的身前,拿着刀剑,往他狠狠的攻去。 那刺客右手的鞭子,被我拽着鞭梢,没法用,又舍不得丢弃,只能一边躲闪,一边用空着的左手,双腿对敌。 见他无暇顾及我,我连忙加快缠鞭的速度。 上面的事情,说起来半天,其实发生的时间,只不过是二三分钟内的事情。 等我将鞭子的长度,收到绷直的时候,那刺客已经发觉到不妙了。因为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惊慌。 他松手了,居然把武器松掉了,害我收的过猛,差点往后一个跄踉摔倒。幸好哥有功夫在身,一个弓字千斤坠,硬生生的止住了往后倾斜的去势。 这时,围攻那刺客的护卫,越来越多了。 看那刺客的招架,也不咋地,连我的功夫都赶不上。 看到这里,我有些手痒痒。 前世的我,没有学过武功。 打架,小时候,自然是干过的,但那都是瞎打。抠鼻子,戳眼睛,揪耳朵,抓头发,咬手臂。长大后,就从没打过架。但每每看着电视里,那些武打场面,心里的“武侠梦”一直都在。 穿越到隋朝后,走了大运,居然碰到了一具练过武功的肉身,虽然算不上绝顶高手,但哥已经很满足了。有总比没有,要好吧。 这些天来,我勤习苦练,武功突飞猛进,自然心痒痒,手痒痒。 当然,我早就与其他人对过招,切磋过。但那只是切磋,不是真正的战斗。而且,那些家伙们,因为哥的身份,都不敢放开手脚真打,害我不能尽兴。 现在,居然碰到了一个刺客,而且是个武功不如我的刺客,这就好玩了。 当然,要是刺客的身手,比我厉害,哥早就溜之大吉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嘛! “放开那个妹子,不是,是刺客,让我来!” 我身上,传说之中的王霸之气,犹如火山喷发一般的爆炸开来,宛若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往众人,汹涌的扑去。 不等怔愣的众人反应,我一个箭步冲上去,就对那想要趁机逃跑的刺客,来了一顿狂风暴雨般的凶猛攻击。 我左勾拳,我右勾拳,中间再来个撩阴腿! 快使用双截棍 ,哼哼哈嘿。快使用双截棍 ,哼哼哈嘿。我用手刀防御 ,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哼哼哈嘿,快使用双截棍,哼哼哈嘿! 在我的蹂躏之下,那刺客,节节败退,防守的越来越无力。 那刺客自然是想要逃的,却因为我的武功,比那刺客高,再加上四周,已经被护卫们团团围住,所以刺客冲了几次,都被拦了下来。其实他已经成了瓮中之鳖,只不过是在垂死挣扎而已。 小样的,就这身手,也敢来刺杀哥?今天,哥不玩死你,就不叫罗四夕!哼哼。 来,咏春叶,咏春罗四夕。 咏春的特点,在于快。所以,刺客被我当成了木人桩,一阵狂风暴雨般的噼里啪啦。 哎呀,小样的,挺不赖的嘛。鞭法耍出花来,没想到拳脚功夫,也不错。 再来,这回哥换个十二路谭腿。我踢踢踢,踢爆你的龟卵子! 哎呦,轻功不错,身法灵活。大爷的,这家伙,练过软骨功吗?身体柔韧度,这么夸张?居然懂得以柔克刚。 既然如此,那么别怪哥哥放大招了。 柔道加泰拳。 我一个手肘过去,躲开了。嘿嘿,你躲得过哥的泰拳,躲不过哥的柔道。 我的手,顺势揪住了那刺客的胸襟,猛地一甩。 等等,这手感怎么不对劲?那刺客的胸口,看着平平的,可是手抓上去后,怎么肉嘟嘟的,像棉花? 男人的胸口,不应该是硬邦邦的,如铁肌肉吗? 不是吧,难道,难道这刺客,居然是一个女的? 可惜我的脑袋在思考的时候,手上的动作,已经惯性的做了出来。 “啪嗒”一声,刺客被我一个过肩摔,狠狠的摔倒在地。然后,哥的熊躯,顺势推金山,倒玉柱般的压了上去,一个“夺命剪刀脚”,将她锁得死死的,动弹不得分毫。 “啊!”一声惊慌失措的尖叫。 听声音,果然是个女人。 “宇文皛,你,你这个大色狼。你,你快滚开,压死姑奶奶了!我,我是度支尚书郭达郭大人的......。” 闻言,我心头猛地一惊:哇塞,这妞,不会就是那郭老头的女儿玉娘吧? 我急忙一把捂住了她的嘴巴,不让她把自己的身份,暴露出来,因为我想要审问她一些问题。如果让她此时报出了她的身份,丁贱人和大胖子肯定会救走她。 第四十一章:调教女刺客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青山绿水,蓝天白云,都被钱给强奸了。 “说,你是谁派来的?”我恶狠狠的逼供道。 鸳鸯船是三层的,所以房间众多。我要了一间,将五花大绑的女刺客,提了进去,然后将护卫们,都赶出了房间,关上门,开始单独审讯。 “呜呜!”女刺客摇着头。 “不说是吧!好,那你可不要怪哥心狠手辣,不怜香惜玉。”我狞笑道。 我走到平放在软塌上的女刺客边上,左手拿起她的腿,再次问道:“说!你是谁派来的?再不说,我可要动手了!” “呜呜!”这次,女刺客的头,左右摇的更厉害了。 哎呀,小样的,挺有骨气的嘛。那哥来给你松松骨头。 我一把脱掉女刺客右脚上的鞋子。 “呜呜,呜呜。”女刺客激烈的挣扎着。 嘿嘿!挣扎吧!你越挣扎,哥越兴奋。 我又一把扯掉女刺客右脚上的袜子,露出了一支白嫩如玉的小足。 “呜呜,呜呜,呜呜。” “说不说,我最后再问你一次,是谁派你来的?不然,哥可真要辣手摧花啦!”我大义凛然的再给了女刺客妹子最后一次机会。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好,机会给了你,你除了呜呜,呜呜,啥也不说。这可怪不得哥了。嘿嘿! 我拿起羽扇,用羽毛轻轻的来回刮着女刺客的右脚脚心。 痒不痒?哥痒死你! “呜呜,呜呜。” “说不说?” “呜呜,呜呜。” 哎呀!挺坚强的嘛!还不说是吧,继续。 “呜呜,呜呜。” 刮了一阵,哥失去兴趣了。挠痒痒这招,除了让那小妞,满脸通红,浑身颤抖,没有卵用。 要是哥弄出酒精来了就好了。那高度的酒精,涂在这妹子的脚心板上,快速蒸发时,带来的快感,绝对能让她欲仙欲死! 嗯,让哥想想,还有什么比挠脚心,更狠的刑讯逼供呢? 嘿嘿,有了。 “妹子,到底是谁派你来的?好,还不说是吧!哼哼,那哥让你见识见识,哥哥深藏不露的三百六十招,天下无敌,惨绝人寰,让人生不如死,鬼哭狼嚎的超级刑讯逼供大法!”我恶狠狠的吓唬道。 “呜呜,呜呜。” 呜呜,呜你妈个头啊!烦不烦? 我拿过蜡烛,用火折子点着,再次拿起女刺客的右脚,抬起,脚心朝上,然后滴,我滴,我滴滴滴。怕不怕?爽不爽?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这回,女刺客的头,左右摇的特别的厉害。 我放下她的右脚,抬起左脚,脱掉鞋袜,然后滴,我滴,我滴滴滴。怕不怕?爽不爽? 看来滴蜡大法,果然厉害。 妹子居然活活晕死过去了。 我放下她的脚,放下蜡烛,走到她的身边,拿起一块毛巾,轻轻的擦掉她头上,脸上的汗水。 想了想,我右手悄悄伸进自己的衣服里,在肚皮上轻轻的搓动。 幸好今天哥还没来得及洗澡,白天又出了一身的臭汗,所以来自九指神丐洪七公他老人家的独门秘丹,总算是没有失传。 我右手拿着毒丹,左手轻轻的将女刺客的面巾,以及嘴巴里绑着的布条解开,然后左手轻轻的拍打着她的脸蛋:“妹子?嗨,美女,醒醒。太阳晒屁股啦!该起床了。” 咦,怎么没动静?不会是死了吧?没听说过,高潮致死的呀! 要不要哥给她做个人工呼吸? 看着女刺客那张比杨媛媛还漂亮的脸,我狠了狠心:算了,哥吃一次亏,便宜这小妞了。 想着,我凑下脑袋,往女刺客的樱桃小嘴上贴去。 眼看就要亲上了,这时,“啊!宇文皛,你这个大色狼,大色魔,死变态,你要干什么!你,你滚开!你赶紧离姑奶奶远远的。你这个禽兽不如......。” 趁着那妞破口大骂之际,我右手屈指飞弹,毒丹正中目标。 然后,左手如闪电般,飞速的捏住那小妞的鼻子。 “咕噜。”一声,听得我胃酸翻涌,差点没忍住,吐了出来。 “你,你给我吃的是什么东西?”女刺客先是一愣,然后偏过头,不停的干呕,想要把毒丹给吐出来。 可惜哥炼制的毒丹,可是得了九指神丐洪七公他老人家的真传:入口即化,纵享丝滑。 “嘿嘿!妹子,你可是有口福之人。哥哥这颗含笑半步癫,可是炼制了九九八十一天,好不容易才炼制成功的。一般人,哥还舍不得给他吃呢。今天是哥不凑巧,身上忘了带其他的毒丹,只剩下这个了,所以便宜你了。这毒丹,可是采用七七四十九味天材,加八八六十四味地宝之精华,混合炼制而成的。至于它的功效嘛,嘿嘿!” “男人吃了它,终身不举,却又日日欲.火焚身。所谓,孤阴不长,独阳不生。这阴阳失调,欲.火焚身之下,男人七天之后,经脉寸寸爆裂而亡。这女人吃了它嘛,会神智大失,状若疯癫。七日之后,变成天底下,最没有廉耻之心的淫.娃荡妇。因为七天之后,女人的阳气大失,若不想死,就得日日采补男子的阳气滋补。,” 为了进一步的吓唬她,我继续补充道:“这毒丹,服用七天之内,必须服用解药,才能够彻底的清除毒素。过了七天之后,毒丹的毒性,就会深入人的血液,皮肉,骨髓里。到那时,不但解药不起作用了,就算是大罗金仙来了,也救不了你,除非你能换一具身体。而且,因为阴阳失调,所以,七天之后,你的脸上,身上,会长出无数密密麻麻的红痘痘,又痒又疼。痒得让人抓心挠肝,恨不得把身上的肉,都割掉。疼的让人生不如死,死去活来。” “啊!宇文皛,你这个畜生,你这个大变态,你给我滚开,不要说了,我不听,我不听!”脸色煞白的小妞,泪眼婆娑的大吼道。 闻言,我慢吞吞的站起身,淡淡的道:“好啊!这可是你叫我走的。我走了,你可别后悔。没有解药,七天之后,嘿嘿,这京都就要出现一位天底下最淫.荡的女淫魔,天底下最丑陋的女丑八怪。哈哈。拜拜。哥哥走了。” 说完,我转身朝门口走去,心里却在默默的数着:一,二,三,四,五,......。 “你,你别走!你个死变态,大混蛋,你给姑奶奶回来!” 切,小样的,跟哥斗?玩不死你。这才刚数到六就投降,服输啦。 “你,你要怎么样才能给我解药?”小辣椒双眼满含泪珠,可怜兮兮的看着我。 切,你不是女汉子的吗?怎么变成乖宝宝了?这可有些丢女刺客的脸。 我板起脸道:“先答应我几个条件,如果让哥满意了,再谈解药。否则哥立马就走,回去后,我就将所有的解药,全都丢去喂狗。嘿嘿,重新炼制解药,可是要九九八十一天的哟!到时候,可就来不及了。那时,就算皇帝给我下旨讨要解药,我也拿不出来。所以,我给你一刻钟的时间考虑,自己想明白吧!” 我走到桌子旁边,倒了一杯茶水,一口喝干。 “你,你先说说你的条件。”小妞咬着嘴唇道。 我转过头,看着她笑道:“第一个条件,从此以后,不许骂我,不许对我说脏话,不许在我面前自称姑奶奶。” 等了片刻,一脸讶然的女刺客道:“还有呢?” 我笑道:“没有了呀!” 女刺客脸色更惊诧了:“这,这就是你的第一个条件?” 我笑道:“对。简单吧!” 见她要答应,我连忙补充道:“如果你犯了错,是要惩罚的,不然,没有惩罚,岂不是和没有答应一样。” “什么惩罚?”小妞又开始咬嘴唇了。 我笑道:“你骂我一句,或说一句脏话,或自称一次姑奶奶,就要被我在你屁股上打一巴掌。因为,不听话,犯错的小孩子,都是要打屁股的。” “你--!”女刺客又开始生气了。 我淡淡的道:“你不答应也可以啊,我不勉强你。” 闻言,女刺客泄气了。 “我们能不能换一个惩罚的方式?”女刺客犹豫的建议道,“比如,换成打手心?” “可以,那就改为亲我的脸蛋吧!” “宇文皛,你这个--。” “我走啦!” “我,你,好吧!我答应了。”女刺客转过头去,不看我。 “是答应打屁股?还是亲脸蛋?”我故意逗她道。 “打,打屁股。”女刺客的声音,小的和蚊子似的。幸好哥练过武功,所以听力超强,才能听清楚。 第四十二章:调教女刺客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走了的人,不会再回来。回来的,都是讨债鬼。-------真正爱你的人,不会抛弃你。 我倒了一杯茶喝了,润润嗓子,然后准备说第二个条件。 想了想,又倒满,走到床边,好心的向女刺客道:“你应该也渴了吧!来,我喂给你喝。” 说着,我伸手想要扶她坐起。 “我不渴,我不要,你别碰我。”女刺客慌张的大叫起来。 有没有搞错,哥一向不伺候人,今天难得主动服侍一下你,你却这样。不要拉倒,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白瞎我的一片好心了。哼,你不喝,哥自己喝。 我一仰头,一饮而尽。 忽然,我怔住了:我说她怎么不愿意喝?原来嫌这茶杯是我之前喝过的。这要是她喝了,我们俩,岂不是在间接接吻? 想到这里,我有些尴尬。 但哥是谁?哥是流氓,脸皮比城墙都厚,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重新拿了一个新的茶杯,倒了一杯茶水,向女刺客问道:“现在要不要喝?” 女刺客闻言,脸色有些尴尬的小声道:“谢谢。” 我扶女刺客坐起,喂她喝了茶水。 “好,现在我提第二个条件了。第二个条件就是我放了你之后,你以后,不许找我报仇,更不许伤害我的人,这些人,包括我的家人,亲戚,朋友。以后,我们井水不犯河水。还有,你必须发誓,如果你违反了这一条,以后会变成一个天底下最丑陋的丑八怪,最无耻,淫贱的淫.娃荡妇!你如果不愿意发誓,那么这一条就不算。” 在我的逼迫下,女刺客终于答应了,并按照我的要求,发了毒誓。 “好,现在说第三条。接下来,我问的问题,你必须认认真真,老老实实的回答,不许欺骗我。否则你永远也别想拿到解药。” “你问吧!”女刺客好像认命了。脸色居然变得很淡然。 “你叫什么名字?” “郭莹莹。” 郭莹莹?不是应该叫玉娘吗?难道郭莹莹是玉娘的学名? “你受谁的指使,来刺杀我的?” “我没有受谁的指使。而且,我不是来刺杀你的,只是不忿你的人品和行为,想要教训你一番。” “教训我?我们以前见过面吗?有什么仇怨吗?” “没有见过面,也没有什么仇怨。” “那你为何要教训我?” “因为你伤害了我伯父和堂姐。” “你伯父和堂姐?你伯父是谁?堂姐又是谁啊?” “我伯父是度支尚书郭达。我堂姐叫郭雅。” “郭雅?是不是又叫玉娘啊?” “那是我堂姐的乳名。” “我和度支尚书郭达,还有玉娘之间的事情,管你什么事情啊?要你来管闲事?”我有一种受了无妄之灾的感觉。 “怎么就不管我事了?”郭莹莹气呼呼的道,“我伯父一直待我犹如亲生女儿一般,疼爱有加。我堂姐也待我如亲妹妹一样,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忘分我一半。本来,堂姐给我看了你送给她的情书,还有花朵,还有好吃的烧鸡,好闻的香水,让我对你挺有好感的。堂姐也对你起了很大的兴趣,就找到伯父,想要他邀你去府上做客,然后我们偷偷躲起来看看你到底长得什么模样。可是伯父听了后,勃然大怒,大发雷霆。还把你送给堂姐的东西,全都烧了,丢了。堂姐气的和伯父大吵了一架。我伯父和堂姐,一向相亲相爱,从没吵过架,却因为你,闹成了那样,你说怪不怪你?” “还有,本来我还挺同情堂姐的,觉得伯父做的不对。因为你们男人,为了幸福,可以考取功名。那,我们女人,为了幸福,为什么不能追求自己的爱情,这样才公平嘛。可后来,听闻伯父讲述了你的人品和过往经历,我才知道了,为何伯父要阻止堂姐和你来往,深交。你,你简直就是个,是个无耻到极点的败类!” “啪!” 我伸手,在郭莹莹的翘臀上,重重的拍了一把。 “你,你干什么?你这个混蛋!”郭莹莹怒目横眉的怒叱道。 “忘了你答应我的第一个条件了吗?”我淡淡的提醒道。 说完,我又是一巴掌,拍在郭莹莹的翘臀上。 入手丰满,滑腻,弹性奇佳。练过武的女人,肌肤就是不一样。虽然皮肤粗糙了一些,但弹性更好。 这回,郭莹莹没再说什么,默默承受了。脸蛋红的似血。 “你知道我为何要整你伯父?为何要和陛下搞那个什么荒唐的“泡妞比赛”吗?”我淡淡的询问道。 “不知道。”郭莹莹摇头道。 “想知道吗?”我问道。 “想。” “因为这是你伯父先逼我的,我也是没有办法才这样搞的。” “什么意思?”郭莹莹满眼的不解。 “知道我和你伯父的矛盾,起因在哪里吗?” “不知道。” “皇上要在运河边上,修建大量的皇家宫苑庭园,这你应该听说过吧。” “知道一些。” “那你知不知道,每次盖这些皇家庭园宫苑,会征集多少无辜的百姓来干活?有多少的百姓,因为盖这些房子,累死了,病死了?不相信,你明天白天,可以到运河两岸去走一走,瞧一瞧,看看修葺运河的那些农夫们的惨状。我原本已经请求陛下,把那些皇家庭园宫苑,都承包给我修建。这样,那些无辜的百姓们,就不会遭殃了。而我手下,养了许多买来的奴隶,他们被我组建成了专门盖房子的建筑队。那些奴隶们,本来要过猪狗不如的奴隶生活。可是我买了他们,只是让他们帮我盖房子。而且,我不但提供他们吃的,喝的,还有工钱拿。并且,我不会虐待他们,欺负他们。有肉大家一起吃,有酒大家一起喝。下雨天,不用上工;生病了,不但可以请假休息,我还会给他们请医生,不是,是请大夫看病。节假日,会给他们放假休息。他们跟着我,过的比平常的百姓还要好。看看,我承包那些房子,既挽救了那些要遭劳役的农民,又养活了无数的穷苦奴隶,自己也赚到了钱,还没耽搁给皇帝盖房子,这是一箭四雕,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可是你伯父,都干了些什么?皇帝都已经答应,把房子承包给我建造了,叫度支的人,付钱给我就行。可是你伯父他们卡着不给,不但不给,还把我派去做了将作监的头头,要我领着将作监的那帮工匠们,给陛下盖房子。这样一来,我成了白打工的了,赚不到钱了。我赚不到钱,拿什么养我手下的那群奴隶建筑工人?那些将作监的工匠们,只做技术活。那些苦活,累活谁来干?还不是得征集那些种地的贫苦百姓们来干。那些百姓们被征集来干活了,就没法种粮食了,他们的家人,怎么办?怎么活?你自己评评理,是我做的不对,还是你伯父他们做的不对?” 我又补充道:“画虎画皮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看事情,也是这样的,不了解全面,不要轻易的下结论。我盖房子,是为了做好事。而你伯父他们抢着要盖房子,是为了自己好贪污,好中饱私囊。” “对不起,我错怪你了。”郭莹莹仔细沉思半晌后,低声的道。此时的她,又变成了乖乖兔。 忽然,她又抬起头来看着我问道:“可是这事,关我堂姐什么事情?你,你为何要和皇帝弄出那样一个,一个荒唐的赌约?” 我解释道:“什么荒唐的赌约?那可是我好不容易才让我舅父答应的游戏。我现在被你伯父给按在将作监里,没了自由,更不想带着将作监的工匠们,去助纣为虐,所以我去找陛下辞官,但他不同意。于是我就想出了这么一个赌约。我舅父的爱好,你也应该是知道的。只要我赢了那个比赛,我舅父,就会答应我,罢去我将作监的官职,重新让我承包皇家工程。为了黎民百姓,我也是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的。至于为什么会选你堂姐做比赛的目标,是因为你伯父先整我在前,所以我也要气气他,整整他。这不是很公平吗?” 闻言,郭莹莹气鼓鼓的道:“公平什么?和你有过节的是我伯父,又不是我堂姐。你去整我伯父,我不会怪你,因为是他先对不起你。可是我堂姐是无辜的。你怎么可以报复她呢?” 我撇撇嘴道:“父债子还,这话听过没有?好了,我答应你,如果皇帝赢了比赛,你堂姐愿意嫁他做妃子,就嫁。不愿意嫁,我帮忙摆平这件事情。如果是我赢了,我只需要陛下答应我的条件,你堂姐,我不去惹她。我们两清,互不来往。如果你堂姐心里,很想嫁给陛下做妃子,就算我赢了,我也有办法,帮你堂姐和陛下牵红线,成就好事。这样总行了吧!” 郭莹莹想了想道:“这事,我得回去和我堂姐商量后,再作决定。” “好,那我现在说第四个条件。我要你,帮我搞定你堂姐,助我赢得比赛。” “这个,这个......。”郭莹莹闻言,张大了嘴巴,不知道该说什么,脸上满是犹豫不决的神色。 “这可是在做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想想那些即将被拉去盖房子的可怜农民们,以及他们家里那些可怜的父母,妻儿老小吧。”我语重心长,悲天悯人的长叹道,“修建大兴城,营建东都,洛阳,修筑长城,开凿运河,已经死了多少无辜的百姓了!可恨我宇文皛,人微言轻,没有能力去阻止那些憾事。而今,我终于有机会,做点力所能及的,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情,怎么就这么难呢?哎!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嘿嘿,自己送上门来的最佳辅助,不能浪费。为了让她坚定的站在我这一边,先给她戴上道德和大义的高帽子,让她下不了车。 第四十三章:调教女刺客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背着我走,和我自己走,活出的是两个世界,两种人生。 为了进一步的控制这小妞为我所用,帮我搞定她堂姐玉娘,我决定贿赂她,收买她。 这种女人,不缺金银珠宝那些玩意。想要,我现在也没有,有也舍不得给。 但可以用其他的东西,征服她的心,让她自己心甘情愿的支持我,自愿帮助我,这样才能让她辅助的功效,发挥到最佳的效果。毕竟,被人强迫去干一件事情,和自己自愿去干一件事情,那效果和效率,简直天差地别。 “我知道,我的一面之词,只会让你将信将疑,不会全信。所以,从今天开始,你就跟在我的身边,多看,多听,多想。我会让事实来说话,用事实,来证明我说的话的真假,我真正人品的好坏。到那时候,你再决定要不要帮我搞定你堂姐,赢得比赛。这样,你也不会左右为难。至于解药,现在我不信任你,怕你捣乱,坏我的好事,所以暂时还不能给你。但我答应你,一定会在七天之内,给你服用。记住,我说的这些话,不是请求,不是商量,而是命令,你听也得听,不听那就走吧,解药你这辈子也别想要。”我霸道的道。 对付要强好胜的女人,你要比她更厉害,更霸道,才能让她屈服,崇拜。 商量,求饶,请求,这类软弱的行为,只会让她看不起你。就像战斗民族的女人,会喜欢娘炮吗? 说完,我走到郭莹莹的腿边,拿起她的右脚,拿出匕首,轻轻的将她脚板上的蜡烛滴液,轻轻的刮干净,然后细心的帮她穿上袜子,鞋子。然后拿起左脚,依法炮制。 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我偷眼瞄那郭莹莹,见她脸上,满是复杂的神色,红彤彤的,好似喝醉了酒一般,不敢看我。 我心里乐开了花,心有猛虎,细嗅蔷薇。细枝末节的感动,最易打动一个女人的心。 当我解开郭莹莹的绳子后,这小妞不复之前的泼辣了,变得像乖宝宝一样,不说话,也不出声,默默的站起身,跟在我的身后,随我往大门走去。 出了门,门口除了我的守卫外,大胖子司马台正在不远处的地方。 看他没头苍蝇一样,原地来回徘徊走动,我心头好笑。 那郭莹莹,被绑之前,虽然没有暴露出她的身份,但凭那半句话,已经表明了她与度支尚书郭达有关系,而且有很多人都听见了。所以她虽然是刺客,但丁健和司马台,可不敢真像对待犯人一样的虐待她。 他俩,原本是要先问清郭莹莹的身份,来历,再作打算的,可是被我阻止了。因为,当时的我,以为她是玉娘。要是她真是那度支尚书郭达的女儿,那哥的打,岂不是白挨了?我的左臂,到现在还火辣辣的疼呢。所以,我霸道的要求单独审讯女刺客,想捞回点“利息”。 哥是什么人?两人此时的顶头上司,又是广平公主的三儿子,再加上杨广对我的宠溺。所以,哥一心想要做的事情,岂是那两个家伙能阻挡得了的?于是就发生了上面的事情。 此时,只见大胖子,不见丁贱人,我心猜那家伙,应该是去搬救兵去了。可惜哥的动作,比他快,在郭达老儿赶来营救郭莹莹之前,就征服了郭莹莹。虽然暂时只控制了她的人,没有控制住她的心,但大局已定就行。 “三公子,您终于出来啦!急死我了。您审讯的结果,咦?这不是莹莹小姐吗?你,你就是那女刺客?” 我拍拍目瞪口呆的大胖子的肩膀,笑着对他道:“行了,误会解清了。人,我可是毫发无伤的交给你了。本公子乏了,今日的玩乐,就到此结束吧!我走了。再见,司马大人。” 然后,我又笑着对郭莹莹道:“再见。回去做个好梦。明天早上,我在公主府等你一起吃早饭,来不来随你,过时不候。还有,我和你说的那些话,千万不要告诉任何人,因为陛下已经下令,谁敢破坏游戏规则,泄露秘密,可是要满门抄斩的。拜拜!” 说完,我也不管两人的反应,径直越过他们,带着护卫,上岸去了。 我不想碰见发怒的郭老头,我暗地里坑了他和她女儿一把,现在有些害怕见到他。 当然,我不是真的怕他,而是不想听他的唠叨和责骂。他是尚书,官职比我大,虽然不是我的上司,管不了我,但我也拿他没有办法,更不可能和他对骂,因为他不但官职比我大,年纪也是我爷爷辈的。 和他对骂,不管对错,都会被人指责,以下犯上,不懂尊卑,不尊老爱幼。反正,哥在他面前,只有听训,没有犟嘴,针锋相对的资格,所以我只能躲。 为了避免和那老头碰见,我还故意绕了路。 去时,坐马车。回时,坐十一路车,哎,哥真是命苦的人啊。 本来,走路也挺好,还可以顺带逛逛隋朝的夜市。 隋朝虽然实行宵禁,但现在不是战时,所以一些特殊的街道和街坊,还是开放的。当然,活动的范围有限。这是专门提供给那些有钱人,达官贵人过夜生活的。 可惜,被那女刺客一打岔,现在居然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人都散市了,收摊回家了,毛都没有了。 走在街道上,自然遇见了巡逻的,设路卡的官兵。但那些小喽啰,都不用哥亲自出马。 护卫上去一顿喝骂,乖乖的放行,还毕恭毕敬。 哎!有权力,有身份的感觉真爽!难怪人人都想做官,做大官。但走路的感觉很不爽,而且受伤的左臂,虽然上过伤药了,但一直钻心般的疼痛。于是,我半路上征用了一个巡逻小将的马匹。由于没有美女骑术教练当司机,所以哥只能坐在马上,让护卫牵着马,慢慢的走。 前行的速度,虽然慢,但哥总算是摆脱了用自己的脚,走路的辛苦了。 嗯,看来马术,要尽快提上日程了。在这古代,马,可是打仗,赶路,追人,逃跑的必备工具。 回到公主府,广平公主杨冰冰居然还没睡觉,在大厅里等我。宇文协还没睡醒,估计等他酒醒,得三更半夜,甚至明天早上去了。 “你这孩子,怎么回来的这么晚?不知道娘会担心吗?下次出去玩,已时之前,必须回来,知道了吗?”广平公主有些生气的责备我道。 “知道了,小......娘。”虽然被责骂了,但我的心里,暖洋洋的。有人记挂,关心的感觉真好。 “好了,天这么晚了,娘也不多说了,你也乏了,早点去睡吧!”广平公主嘱咐道。 然后,她又加了一句:“年轻人,血气方刚,娘知道。但你也要注意节制,不能把自己的身体,搞坏了。” 说完,她转身,风一样的走了。 看着牡丹娘子小蝶那要滴血的脸,羞答答的模样,哥心中的欲望,反倒被勾的如同火山爆发一般的汹涌起来。 “皛哥哥,姑姑说的是什么意思啊?我怎么听不懂?”半眯着眼睛,打着哈欠,一脸困倦模样的杨媛媛,迷迷糊糊的询问道。 我笑了,的确,没经过男人滋润的她,岂会懂得成年人之间的暗语? 不过,我没想到,这么娇滴滴,一向养尊处优的小公主,居然也会等我,等到深夜十一,二点,这让我很感动。 我爱怜的摸了摸她的小脑袋,笑道:“没什么,只是叫我早点睡,不要锻炼身体了。看你,眼睛都要睁不开了,快去睡觉吧!女人睡得太晚,明天早上起来,可是会有黑眼圈的,那可就丑死了。” 闻言,小公主惊叫一声,连忙飞快的跑走了,连再见,晚安都忘了说。 “公子,热水,小莲一直帮您准备着。您要不要洗澡?”善解人意的小丫头小莲,走了过来。 “相公,你饿不饿?要不,你先跟小莲去洗澡,妾身去给您做点宵夜。”牡丹娘子小蝶,也贴心的道。 得女如此,夫复何求! 我在两人的脸蛋上,各自亲了一口,笑道:“如此,就谢谢两位娘子了。” 说实话,此时,我的肚子,还真有点饿。 晚饭的时候,虽然吃的很饱,正因为晚饭吃饱了,所以在画舫上,我什么点心,水果都没吃,连酒也没喝几杯。后来与郭莹莹那妞,艰苦一战,肚子里的食物,消耗了大半。再之后,光顾着审讯妹子,没想到肚子。再再之后,从运河边,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回到家,早就饿的饥肠辘辘了。所以,就算牡丹娘子不说,我也准备叫人弄夜宵的。 古代人是很少吃夜宵的,但我这个现代人不同。上辈子在工厂里,两班倒,经常上夜班,不吃不行。 “公子,您这里,怎么受伤了?” 小莲帮我脱掉上衣的时候,发现了我手臂上的伤。 幸好郭莹莹那丫头,只是想教训教训我,没有下死手,所以用的力道不大,不然我的手臂,现在就不仅仅是肿胀,淤青了,恐怕连内里的骨头都要受伤。 “没事。小伤而已。”我笑道。 “公子,呜呜,呜呜。”小丫头小莲突然失声哭了出来。 “怎么啦?小莲。怎么哭了?”我连忙手忙脚乱的安慰道。 “公子,您很疼吧!呜呜。小莲真没用,要是会武功,就可以跟在公子身边,好好保护公子,不让公子您受到一点点的伤害!公子,小莲,是不是很没用?” 我没有说话,低头找上小丫头的嘴唇,来了一个热辣辣的法式湿吻。 以前,我虽然亲过小丫头,但都是浅尝而止,因为我不想过早的挑动小丫头的情欲,她还太年幼了。 第四十四章:偷心的贼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如果,你活着,只是为了活着,那么,你何必在乎,你以哪种方式活着。 一个热吻,吻到了两人都喘不过气来,才分开。 小丫头,连耳根子,脖子都红了。小声的道:“公子,小莲帮您上药吧!” 我摇头道:“已经上过药了。” 转念,我又坏笑着,凑到小丫头的耳边,吹了一口气,小声道:“宝宝的手,好疼!宝宝要喝奶奶。” “公子,您......。”小丫头羞得小脸,都要滴出血来,头更是低到了胸前。 我右手一揽,搂住了小丫头纤细的小蛮腰,撒娇道:“宝宝好疼啊!要喝奶奶,行不行嘛?” “可是......可是......,小莲不是孕妇,没有奶.水啊!”小丫头的声音,细如蚊声。 闻言,我心中大讶:哎呀!这小丫头,年纪不大,懂得倒挺多的嘛。 不是都说,古代的人,知识受传授方式和手段的限制,很落后,简单,所以懂得很少吗?尤其是有关于性和生理方面的知识,更是大多靠自己摸索。有许多青年男女,到了洞房花烛之夜的时候,才会有父母,或媒婆,传授一点床笫之间的知识。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小莲的身份:宫女。 宫女,可是随时都准备着接受皇帝的宠幸的,所以这方面的知识,应该是受过皇宫里的专业调教师,上过课的。 “宝宝不相信,我要吸一下,试一试。”我撒赖道。 其实,我和小丫头,都洗过鸳鸯浴了,她的全身上下,哥可都是看过的。但是,调情,却别有一番风味。尤其,哥最喜欢看自己心爱的女人,羞答答的模样,真是太可爱了。 “那,那好吧!”小丫头终于答应了。 对小丫头,摸一摸,亲一亲,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因为她,已经是我的小老婆了。夫妻之间,做这些事情,不是很正常的吗? 不过,除了摸摸,亲亲之外,我并没有破小丫头的身子,我决定到她十六岁之后,再正式和她洞房花烛。至于要孩子,等到她二十岁之后吧。 古代的医疗条件,卫生条件太差了,女子过早的怀孕,不但对身体不好,而且容易难产。这时候,可没有什么“剖腹产”的技术。也没有缝合技术,没有消毒技术,没有青霉素,没有消炎药,没有葡萄糖。 想到这里,我头疼:哎呀呀,这些东西的发明,研究,也要想办法提上日程了。因为,哥可不想因为生病,因为伤势,而失去心爱的亲人,女人,朋友,手下。 哎!哥真是个天生劳碌的命啊!不但要忙着逆天续命,无数的发明创造,也在等待着哥去开启。 在小莲的服侍下,美美的洗了个鸳鸯浴,又用过了牡丹娘子的爱心夜宵,真幸福。 不过,因为左臂的伤痛,我今夜没了欢好的兴致,所以干脆左拥右抱,搂着小莲和小蝶,一起睡了。 自从和牡丹娘子欢好后,我没有让小莲和我们一起睡,因为我不想动小莲,自然不能让她在边上看小电影啊,那多尴尬? 一夜无话。 没有夜生活,早上起来后,感觉身体特别的精力充沛,终于没了腰酸背痛腿抽筋的虚弱感觉。 “当当当!” “起床锻炼啦!” 洗刷刷,洗刷刷。 “太阳天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公鸡才报晓,我就起来做早操!......。” “一二一,一二一。立正,稍息!” “我左手画个龙,我右手画一道彩虹。一个大西瓜,一刀切两半,一半分给你,一半分给他。” 这回,一向不练这些玩意的牡丹娘子小蝶和小莲两女,不知道怎么想的,居然在服侍我洗刷完毕后,也随我的那些手下们,一起操练了起来。 抽空问了后,她俩给我的理由,让我深受感动。 保护我!多么伟大,神圣的字眼啊!虽然,这想法,有些幼稚,有些不切实际,但这美好的想法,令人肃然起敬,心生爱怜。 到了六点多,睡眼朦胧的小公主杨媛媛,起来了,见到牡丹娘子和小莲都在操练,也投入了大军中。 当然,这小丫头练习的目的,可不是什么为了保护我,纯粹是觉得好玩,随大众的心理而已。 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 七点左右的时候,有一个不速之客,又加入了我们操练的大军中,她就是被我算计的郭莹莹。 不过,看她练习的动作,虽然生硬,但显然不是第一次看见的人,那样的茫然和无措。因为她,居然提前知道下一个动作是什么。这说明了什么?说明这妞,早就来了,至于是什么时候来的,这个就不知道了。但一定躲在暗处,偷偷看了很久了。 早饭,今天改了,不再是稀饭,带馅的大馒头了,而是换成了哥新发明的油条加豆浆。这可是二十一世纪,北方的标准早餐。我早已怀念多时,今天终于圆梦了。 看众人虽然吃的有些不习惯,但津津有味,哥心里很傲娇,很满足。 明天,我准备换馅饼,后天就韭菜盒子吧! 饭菜不能太单调,美食可是享受生活,最大的调剂和趣味之一。 吃完饭,我再次骑着高头大马,在美女骑术教练阿朵的搂抱中,带着兄弟姐妹们,开始了运河半日游。 运河的民夫们,可是我刷手下忠诚度,以及刷郭莹莹心中好感度的绝佳外挂。 花了将近三个小时,游览活动,终于结束了。 回到公主府,我安排朱大宝继续教奴隶们练武。我呢,则开始每天的必修课:泡妞。 每天一封情书,必不可少。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终日不成章,涕泣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古人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小生不幸,竟然连姑娘一面,都未曾得见,深为遗憾!但小生对姑娘的深情,犹如牛郎织女,胜似梁山伯与祝英台。真想与姑娘携手,踏青郊外,看绿柳红花,青山白水。真想与姑娘一起,月夜泛舟,沐浴星月之光,弹琴吹笛。真想带着姑娘,登上泰山,看日出。游三峡,听猿啼。另附上一篇小生自创的爱情话本,请姑娘斧正!” “粤西孙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讷,人诳之,辄信为真。 或值座有歌妓,则必遥望却走。或知其然,诱之来,使妓狎逼之,则赪 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因共为笑。遂貌其呆状,相邮传作丑语,而 名之“孙痴”。邑大贾某翁,与王侯埒富。姻戚皆贵胄。有女阿宝,绝色也。日择良匹,大家儿争委禽妆,皆不当翁意。生时失俪,有戏之者,劝其通媒。 生殊不自揣,果从其教。翁素耳其名,而贫之。媒媪将出,适遇宝,问之, 以告。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媪告生。生曰:“不难。” 媒去,生以斧自断其指,大痛彻心,血益倾注,滨死。过数日,始能起,往见媒而示之。媪惊。奔告女。女亦奇之,戏请再去其痴。生闻而哗辨,自谓不痴;然无由见而自剖。转念阿宝未必美如天人,何遂高自位置如此?由是曩念顿冷。......。” 再次感谢蒲松龄老先生,不是我要再次剽窃您老人家的大作,实在是您老人家的《聊斋志异》写的太牛了!简直是泡古代美女的必备法宝啊!老先生莫怪,等哥以后名扬天下的时候,一定有借有还,替您老人家打广告。放心,出话本的时候,作者的名字,我一定会写上您的大名,绝不会厚颜无耻的写上哥的大名。哥是要当逍遥王爷的人,要文坛的虚名,有啥用,是不是。 想了想,插画是提升话本魅力的绿叶,不能少。 只是我心中没有阿宝和孙子楚的人物模型,这可怎么画? 突然,一个大脑袋凑了过来。 “三郎,你上次不是答应二哥,帮我追求那仙儿姑娘的吗?这么多天了,看了你给那叫玉娘的姑娘写的情书,送的那些东西。二哥心里痒痒的,早就忍不住了。不如,你辛苦一下,也帮二哥写封情书呗!至于其他的花,画,美食。额,除了花之外的东西,你多准备一份,也,也费不了多少的功夫,不是么?你就可怜,可怜二哥吧!你看你,都四五个了,二哥却还是大光棍一根,说出去也丢你的脸不是?嘿嘿!好弟弟,帮帮忙呗!”宇文协满脸恶心的媚笑道。 去去去,哥现在正忙着办正事呢,你跑来瞎捣什么乱?这事,可也关乎着你小子日后的性命呢! 小命要紧,泡妞靠一边去!等哥忙完了,有空了,再说。 第四十五章:偷心的贼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当我们熟识的人,一个一个的逝去,我们会感到彷徨,会感到这个世界,在自己眼里,变得越来越陌生了。 “站着别动!” 我走到宇文协身边,将满脸茫然的他,摆了一个造型。 哇塞,这是送上门来的天然孙子楚的原形啊! “保持姿势,千万不要动!” 刷刷刷,我飞快的挥动炭笔,很快,一个栩栩如生的宇文协,跃然纸上。不对,应该是孙子楚,跃然纸上。 画完后,我又刷刷刷的,再画了一张宇文协的立体画像,然后画了一张记忆中的仙儿画像。 接着,我将《阿宝》的故事,重新抄录了一份,递给宇文协道:“行了,情书,小说人物画像,都帮你搞定了。剩下的鲜花,自己搞定,叫花鸡找厨房里的厨子。小饰品,自己去买。” 宇文协接过情书和画像,欢天喜地,兴高采烈地跑了。 我却有些犯愁了:宇文协的阿宝,仙儿就是。我的阿宝原形,找谁呢? 想到这里,我拿眼瞄向几女。 小莲,不行,太年幼了,而且气质不符合。 牡丹娘子小蝶,不行,哥哥的女人,岂能给别人配对?哪怕是假的,哪怕是自己的兄弟,也不行。万一这《阿宝》的话本和插画,不小心从那郭雅手里流传了出去,复制者众,那岂不是要闹出误会? 基于这个理由,那小公主杨媛媛也不行。 她的身份更敏感,到时候因为一个话本和两幅插画,将她和宇文协闹得满城风雨,估计杨广那厮,不会给我好果子吃。 那些女奴隶,没有大家闺秀的气质,容貌也不上档次。阿朵的容貌,倒是达到了要求,但气质不符,而且她也是我内定的老婆,所以也不合适。 那么,没得选择了,这个重任,只能落在郭莹莹身上了。 这小妞,长得不错,品性虽然不太了解,但为人应该不坏。以我的眼光看,她如果能做我的二嫂子,起码比那风骚的仙儿,要好不知多少倍。看她十六七的年纪,应该还没有嫁人,不然她父母,夫君,绝不会让她这样在外面抛头露面。老早关在屋子里,做良妻贤母了。嗯,这个红线,拉的不错。 哎呀呀,哥天生是个劳碌的命啊!不但要管一大家子的吃喝拉撒睡,喜怒哀乐和性命,还得当月老,拉红线,帮人泡妞。哇咔咔,太累了,哥实在是太累了! “小蝶,过来,帮相公捏捏肩。嗯,脑仁也疼,顺便按摩一下脑袋。” “小莲,过来,帮少爷捶捶右腿,腿有点酸麻。” “阿朵,过来,帮公子捶捶左腿,腿有点酸胀。” “媛媛,莹莹,哥有些无聊了,来,给哥跳个扭屁股舞!什么?不会跳?这样,哥唱歌词,你们跟着歌词跳!” “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 屁股扭扭,早睡早起 ,咱们来做运动。抖抖手啊,抖抖脚啊,勤做深呼吸。唱唱跳跳,多做运动,你才不会老。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早睡早起,咱们来做运动。抖抖手啊,抖抖脚啊,勤做深呼吸。唱唱跳跳,多做运动,你才不会老。笑眯眯,笑眯眯,做人客气,快乐容易。” 情书搞定后,花束也好办,只是礼物,又让我犯愁了。 离得太远,很多美食做了,马匹不好运送不说,容易凉。 我也想过,就近在郭府附近,买下一栋小房子,专门用来给那郭雅做美食用。可是我不敢啊!估计我前脚买下来,郭老头后脚就会找上门来。到时,他就算不给哥砸掉,也会天天来对着哥喷口水沫子。我可不想耳朵起茧子,更不想被口水洗脸,所以只得打消了这个诱人的念头。 叫花鸡虽好,但天天送,就不行了。再好吃的美食,天天吃,也会腻。 思来想去的,最后我终于又想到了一样好吃的美食:武汉热干面。 这面,属于凉面系列,不怕冷。最关键的,在于它的伴酱。伴酱好吃,这面就好吃。伴酱垃圾,再好的面,都吃不出美味。 面条,有。萝卜丁,有。香葱,有。卤水,现做。酱油,有。胡椒,有。味精,没有,不要了。醋,有。芝麻酱,有。 看着百科全书上的武汉热干面做法,我心中欢喜,没想到主材料,在这隋朝居然差不多都有,这是天意啊!看来以后,弄个饭馆时,热干面可以作为特色菜之一。 不过,仅仅是上面的那些,还不够,我得改良一下,让热干面变得更好吃一下。 这时代的人,不是喜欢吃羊肉么。选上好的羊肉,剁成肉沫子,炒熟,加进去。当然,量不能太多,否则抢了其他的材料鲜味。 豌豆,碧绿好看,弄点进去。正好胡萝卜红,豌豆绿,红红绿绿的多好看。 白菜,加点菜叶丝进去。 嗯,再添点稀碎的咸菜末进去吧! 成了,差不多了。添太多的东西进去,就成大杂烩,跑味了。 这回,哥实验时,牡丹娘子小蝶,小莲,阿朵,小公主杨媛媛,以及新加入进来的郭莹莹,可是大饱口福。这玩意,不像叫花鸡那么麻烦,在厨师的帮助下,要多少有多少。量管够,放开肚皮吃就是。 到最后,整个公主府,上上下下,本来不吃午饭的人们,个个都吃成了弥勒佛。 宇文协这小子,送完东西回来,顾不上自己吃,弄了一份,又急急忙忙的送去给他心爱的宝贝仙儿了。 我咔咔,真是有异性,没人性。还借花献佛,哥鄙视他。 送给玉娘的东西,是郭莹莹自告奋勇,亲自送去的。 这小妞,经过与众人一上午的磨合,居然成了好朋友。 那小妞,中午送东西过去后,居然一去不回。我拿她没有办法,只能随她,不管她。 下午,继续在朱大宝的指导下,和大家一起辛苦的练武。 晚饭的时候,大爷的,也不知道是不是有人,悄悄的通知了那郭莹莹,还是那小妞能掐会算,居然在公主府开饭的时候,跑来了。 不早不晚,刚好我们开始动筷子的时候。再来晚一会儿,就剩残羹剩饭了。 没办法,人都来了,总不能我们吃,让人家小姑娘,坐在一边流着口水,眼巴巴,可怜兮兮的看着吧!那太残忍了。 于是,公主府的饭桌上,又多了一双筷子。 死小妞,吃完饭,一溜烟就跑没影了。 哥严重的怀疑,这小妞,是不是特意来蹭饭的。 本来,我还想在饭后,找她单独聊一聊,问一问,打探一下玉娘那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情况?还有,郭老头那边,又有什么动静? 孙子说的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公主府派去的探子,没法探清人家姑娘闺房里的动静,也没法探到郭老头心中的想法。但是这两点,那小妞,郭莹莹却都知道。就算不知道,哥也可以让她去帮我打探到。 可是这小妞,狡猾的跟个小狐狸一样。 好,刚我是吧!小妞,你给哥等着,看哥明天怎么好好想办法,调教调教你。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哼。 想到就干,我找来篾匠和裁缝,对着他们一阵低声的吩咐。 然后,他们就急急忙忙的找材料去了。 我找到杨媛媛,向她问道:“媛媛,你来公主府,也好几天了,什么时候回宫啊?” 杨媛媛正在听牡丹娘子小蝶讲《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正听得兴高采烈,眉飞色舞的。听到我的问话后,小脸顿时垮了下来,不高兴的道:“皛哥哥,你干嘛问人家这个问题?难道,你不喜欢媛媛待在这里,待在你身边吗?” 我连忙解释道:“我可没有这个意思,我是想找你帮我一个小忙。” 闻言,女孩的脸色,立马阴转晴,高兴的抓着我的袖子,兴奋的问道:“皛哥哥,你快说,你要媛媛帮你什么忙?这几天,媛媛看到大家都在帮你的忙,唯有媛媛最没用,什么都帮不上,还尽给皛哥哥添麻烦,心里很自责,很难受呢!” 闻言,我的心房巨震:原来,这个表面上,看起来傲娇,快乐,无忧,天真,似乎从不知烦恼为何物的小萝莉,心中是这样的懂事,善良,并不是只懂得玩耍,撒娇。 我轻轻的抚摸着她的头,笑道:“我不是正在和舅父比赛嘛,我现在不知道你父皇那边的情况。孙子云,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你现在也知道了,我赢这场比赛,并不是真的想要得到那个叫玉娘的女人,而是为了舅父的三个承诺。你也看见了,我手下这么多奴隶,都是我买来建工程队,帮舅父盖房子的。本来舅父都答应了我,把所有的皇家别苑,都承包给我盖的。中途,却被度支尚书郭达,以及将作监的那伙人,给搅黄了。现在,只要我赢了这场比赛,我就能要求舅父重新把皇家别苑承包给我。那样,我就有钱养手下的这帮人。你看看,他们多可怜。如果我没钱赚的话,就会养不起他们,他们就会被赶出公主府,到外面去做乞丐,到处流浪。” “我知道了,皛哥哥,你不用再说了。要不我直接向父皇求情,让他答应把所有的皇家别苑,都交给你盖,好不好?”小公主眨着亮晶晶的眼睛,满是希冀的道。 我叹了口气道:“你父皇是什么样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别为难自己了。连你母亲的话,他都不听,何况你的话。你只需要帮我打探一下那边的情况就行,我这边,你也看到了,赢的希望很大。就不要,节外生枝了,免得出现无法预料的意外。” “好吧!那我现在就赶回宫,尽快帮你打听清楚情况。”杨媛媛起身就要走。 我连忙拉住她道:“现在太晚了,明天上午再回去吧!” “没事。现在还不算太晚,才戌时。我现在赶回去,明天中午之前,就能给你送消息了。如果明天上午回去,消息就得下午,或第二天早上才能送出来,那太耽搁皛哥哥的事情了。”小丫头一脸认真的解释道。 闻言,我感动得鼻子发酸,眼睛湿润:“谢谢!” “跟我还客气什么。” 小公主杨媛媛,踮起脚尖,在我右颊上,亲了一口,然后一溜烟跑了。 第四十六章:偷心的贼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不管是当官的人,还是平民百姓,上天赋予我们的,都只有一条宝贵的生命。 早上起来后,照例是跑步,练习太极体操,站姿,走姿,俯卧撑,仰卧起坐,蛙跳,然后是用早餐,然后是练武。 郭莹莹这小妞,倒是来得挺早,这回六点左右就到了,然后跟着大部队一起操练。 到了大约上午九点多的时候,我昨天派去搞秘密行动的工匠中,派了一个人过来通知我:“主人,东西已经按照您给的图纸,造好了。” 我点点头,有些不放心的问道:“做过实验没有?” 那工匠道:“主人,我们已经用豕做过实验了。那豕重一百二十三斤,大约飞起了四五丈高。后来,又找了一个轻功高超的护卫,试了一试,也成功的飞了起来,而且飞的比豕还高,到达了八九丈高。” “好,很好,你们每个人赏钱两贯。下午空闲的时候,自己去总管杨达那里领吧!”我满意的点头道。 “谢,主人。主人的大恩大德,奴婢们,粉身碎骨也难报其一。”四十多岁的汉子,居然流着泪,对我磕起头来。 也难怪他会如此。他们已经是卖身的奴隶,是买家主人的私有物,包括自由,包括性命。主人要他们生,便生。要他们死,他们也无力反抗。因为,他们已经是私人物品,就算主人杀死他们,也不犯法。 而现在,他们不但有吃,有喝,有房子住,不受虐待,居然还有赏钱拿。要知道,奴隶给主人干再多的活,都是不用付一分钱的。而两贯钱,可以在奴隶市场,买两三个差一点的奴隶了。 “起来吧!老孙。”我连忙扶起啼哭的篾匠。 “走,出发啦!去运河边上啦!”我拿着特制的大喇叭,朝着人们大声喊道。 “集合!”朱大宝一声厉喝。 “刷刷刷。” 顿时,所有的人,宛如被吸铁石吸附的磁沙一般,迅速的聚拢到了一起。 “立正!” “向右看齐!” “向前看!” “开始报数!” “一,二,三,四,五,六,......。” 朱大宝小跑到我的身边,朝我拱手施礼道:“报告三公子,集合完毕,报数完毕。应到二百三十八人,实到二百零七人。那三十一人,昨天被三公子调走,所以无一人缺队。请三公子指示。” 嗯,不错,经过这么多天的军事化训练,成果斐然,我很满意。 “好,列队出发,目标运河。”我大手一挥,当先开路。 依旧是骑着高头大马,由美女骑术教练阿朵搂着。 领着队伍,迤逦来到了运河边上。 这次,我带他们来到的地方,是一处已经修葺完善了的河段,所以这里并没有士兵和农夫,空荡荡的,静悄悄的。 “今天,我要带你们玩一个好玩的游戏。这游戏有些吓人,但并不危险,因为我已经派人实验过了。而且公子我,会第一个上去做示范。”我站在整齐的队伍面前,举着喇叭大声的道。 “老孙,去通知他们,把东西运过来。”我向那个叫孙浩东的篾匠吩咐道。 “是,主人。”孙浩东施礼,远去。 没多久,几辆马车,运来了我要的东西。 那是一个个巨大的风筝。 我在百科全书里面查过,风筝载人的事情,历史上是有过的。而且,还查到,在二十一世纪,有老百姓自己制作的风筝,也成功的将人,带上了天空,并成功的降落。 看到风筝时,众人的神情,都有些懵逼。 我解释道:“这些风筝,由马儿带动后,可以将人带上天空,可以让人看的很远。以后,我们有可能会经常用到,所以从现在开始,我就要训练你们的胆量,以及乘坐风筝的技巧。” 闻言,人群宛若水入油锅,沸腾起来。 “肃静!”朱大宝一声大喝。 顿时,现场鸦雀无声。 这就是奴隶的好处:可以质疑命令,却不敢反抗主人的任何命令,哪怕明知道主人是让他们去送死。 这群人,要是普通老百姓,可能会有怨言,甚至反抗,不服从。 如果是士兵,估计早翻了天,说不定还会“哗变”。 我大声道:“没什么好怕的,因为我们已经试验过,并且成功了。下面,将有本公子,第一个上去演示给你们看。” “公子!” “相公!” “主人!” 就在我正要上去试验风筝的时候,小莲,牡丹娘子小蝶,阿朵,阿库,杨达,朱大宝几人,冲了出来,围住了我。 “公子,这太危险了!要不,要不让小莲代替您上去吧!” “相公,让其他人先上去试一试吧!小莲也不许上。太危险了!” “主人,阿朵愿意代您一试。” “主人,阿库愿意替您上去。” “轰!” “主人,奴婢愿代主人一试!” “三公子,小人愿替公子一试!” 几乎所有的人,全都跪下了。 “起来,都起来!”我心情激动,心潮澎湃,满心感动的道。 “谢谢,谢谢大家的好意。但是,我意已决,不必多说!开始。”我斩钉截铁的道。 见状,被我点名的几个人,彷徨的走了过来,哆哆嗦嗦的将我捆绑在硕大的风筝之上。 “公子!呜呜。”小莲哭的稀里哗啦的,死拉着我的右手不放。 我用左手爱怜的抚摸着她的小脑袋,笑道:“行了,别哭了,我又不是去死,我这是在享受飞翔的快乐!等下,我飞完,你可是也要飞的。勇敢一点。” “嗯。”小丫头点着头道。 “相公,你怎么会想出玩这个?这个也太危险了!”牡丹娘子一脸担忧的埋怨我道。 我笑道:“你不懂,以后你就会明白了。” “主人,要不,还是我来替您吧!”阿库满脸担心的劝道。 “给我绑上!”阿朵则是一言不发的直接走到另一架大风筝之下,让人给她也绑上。 那风筝边上的工匠们,把眼睛齐齐看向我,我想了想,点头道:“给她绑上吧!” 女孩愿意陪我同生共死,这份情义和心意,不能辜负。 说实话,其实,我心里,现在特别的紧张,忐忑。因为我两辈子加起来,都没上过一次天,连飞机都没坐过,更别说什么滑翔伞,什么热气球,什么蹦极,什么玻璃栈桥,什么摩天轮,什么云霄飞车,什么水上拖伞,什么风筝冲浪等等。 “主人,抓紧了,小心啦!我们要开始了。”工匠提醒道。 “开始吧!”我的心,瞬间提到了嗓子眼上,扑通扑通直跳。 “驾!” 马车开始动了,我运起轻功,开始助跑。 晃晃悠悠中,我的双脚,开始离地了。 欧耶!我飞起来啦!我心中无比的激动:好奇特的感觉。 随着马车的加速,我被风筝带着,飞的越来越高了。 风吹在脸上,啪啪作响,眼睛有些被吹得睁不开。可惜没有玻璃,不然可以做一副防风眼镜。 人,越升越高,我的心跳,也越来越激烈。人在空中,很有一种空落落的,没有依靠的无力感。 我有些害怕了,连忙张嘴大喊,想要叫马车减速,不要让风筝再持续升高了。 可是,才一张嘴,就被风灌满了肚皮,难受的很。 我连忙闭嘴,使劲的打手势。 打了十几秒钟的手势,风筝终于不再上升了,而是开始慢慢的往下降落。我的心,这才放松下来。 落到地面上时,我的双腿直打哆嗦,差点没站稳,跌倒。幸好阿库眼疾手快的扶住了我,才没让我在众人的面前丢脸。 没过多久,阿朵的风筝,也下来了。 我看见她一直都是闭着眼睛的,小脸煞白。我怕她下来时摔倒,连忙上前去扶她。 “好,大家现在也看见了,这游戏很好玩。当然,第一次体验的时候,有些吓人,有些害怕,有些不适应,但是第二次,第三次,习惯后,就没什么好怕的了。现在,大家开始排队,轮流上去试一试。所有人,都必须上,这是命令,不得违抗!”我斩钉截铁的命令道。 以后,哥的部队,必须是海陆空三栖特种部队,而且人员,不论男女老幼。 人的潜力,都是逼迫出来的,这话果然是至理名言。 看,连小莲这样的娇柔妹子,都飞上了天,虽然她被吓哭了。 但,哥相信,三五次之后,她一定会在天上飞着笑看山河。 不是哥狠心,而是没有办法。 历史未来的走势,是隋朝大暴乱。 在这次席卷整个天下的龙卷风中,不知道多少人,变成了枯骨。 所以,我希望,自己手下的人,能有更多的,活到天下平定之时,过上和平,宁静,安逸的幸福日子。 在乱世中,想要更好,更大几率的活下来,就需要掌握更多的实力和生存技巧。 风筝,不但可以用来进攻,夜晚空袭,也能用来逃跑。 当然,这玩意,局限性很大,只能用在攻城战,或山地战中,平原野战,丛林战,水战,都用不上。 但是,古代的战役,什么战,最难打?攻城战和山地战。 平原野战,丛林战,水战,都可以用人数堆,唯有攻城战和山地战,因为守方有地势之利,所以,人数不能轻易的左右胜利的天平。 元末明初,著名的“洪都保卫战”,还有中国傲立一千多年的长城,都说明了此点,尤其是山海关,居庸关,嘉峪关。 既然哥以后很有可能摆脱不了走上战场的命运,那么攻城略地,是肯定的。 所以,未雨绸缪,提前做准备,是必须的。因为我不想我在乎的人们,在战争中,不幸死去。我希望,他们都能够活下来,活到太平年代,好好的过日子。 什么功名利禄,什么建功立业,什么扬名天下,对于我来说,都不如命重要,这命,包括我的,包括我在乎的人的。 第四十七章:玉娘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关于负面的新闻和暗黑的故事,不要看的太多,它们会沾污我们的心灵,成为我们邪念的温床。当晴空万里时,你感觉不到它们的存在;当乌云密布,阴雨连绵时,就是它们放肆,吞噬我们理智的时刻。冲动的结果,就是毁了自己的美好人生。 “我,我能不能也试试?” 看着郭莹莹心动,跃跃欲试的样子,我心中暗笑:鱼儿,终于上钩了。嘿嘿! 这也是我为什么狠心让牡丹娘子,小莲,阿朵她们必须上的原因,没有“饵”,“鱼”会上当,上钩吗? 看着郭莹莹闭着眼睛,咬着嘴唇,双手死死抓住风筝骨架的紧张模样,我心里得意的笑:小样的,精彩的,还在后面呢!好好享受吧! 我躺在马车上,挥手道:“开始。” “驾!” 随着马匹的带动,风筝渐渐飞起。 “哇!我,我飞起来啦!哦!大家好。我飞起来啦!”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半空中,满脸兴奋模样的郭莹莹,脑袋上满是黑线。 你妹啊!她不是很害怕的吗?怎么飞的越高,这妞越高兴,还疯癫?大爷的,是不是剧本拿错了? 这样,哥的计划,岂不是泡汤了? “跑快点,再升高一点!”我满腹怨愤的吩咐赶马车的人道。 “是,三公子。驾!” 哇塞!什么情况?这都飞到快三十米的高空了,那疯癫的妞,不但不害怕,还给哥来了一个张开双手,拥抱天空的经典造型。我滴个乖乖,这妞,真的是女人吗?怎么比男人还胆大,野性?哥都不敢飞这么高! 看来高度这招,对那妞没有什么恐吓力了。该怎么办呢? 忽然,我的眼睛余光,瞟到了运河的水。 我的心中一动,嘿嘿,哈哈。你不怕高,那么让哥来瞧瞧,你怕不怕水?就算你不怕水,让你变成落汤鸡,出出你的丑,也好消消哥心头的这口恶气!哼哼。 “减速,把风筝往下降。”我向赶马车的人吩咐道。 “是,三公子。” “往河那边跑!”我继续吩咐道。 “是,三公子。” 二十多米,二十米左右,十五六米。好了,就是现在。 “别再降了,沿着河岸跑。”我吩咐道。 “是,三公子。” 看着风,将风筝吹到了河面上,我心中得意的笑,猥琐的笑。 然后,我迅速的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握住绑在马车架子上的风筝线,用力一割。 然后,迅速的收起匕首,惊慌失措的大声喊道:“不好了!风筝的线断了!快来人,救人啊!” 失去线的风筝,剧烈的摇晃起来,然后迅速的下跌。 “啊!救命啊!救我啊!......。” 看着在空中不停惨叫,面色惨白的郭莹莹,我心里呵呵直笑:让你这小妞装逼!让你在哥面前嘚瑟!现在知道厉害了吧!嘿嘿。 其实,这倒不是我故意要吓唬她,而是割线,跳风筝,跟跳伞是一样的。你乘着风筝上了敌人的城墙,你不割断风筝的线,怎么下去?你乘着风筝,飞过了城墙,不割断绳子,怎么降落城外逃生? 这个割线降落的练习,以后会随着风筝飞天的练习,绑在一起。只是现在,看那丫头不顺眼的我,故意拿了那丫头,做了第一次割线降落的实验对象而已。 不要跟我说这样做,太危险了。攻城打仗,危不危险?被敌人重兵围困在城里,出不去,危不危险? 即使是二十一世纪的军事跳伞,技术够先进了的吧!装备,够安全的了吧!不也有各种致命的意外出现。 无数的人,朝着这边飞奔了过来,可惜他们来迟一步,来不及去拽住风筝的绳子了。 “扑通”一声,风筝在众人的注目礼之下,终于一头栽进了河水之中。 可怜的妹子,也许她会游水,但是她现在可是被绑在风筝上的。所以,她要脱身,就先要给自己松绑,脱离风筝,这就增加了逃生的困难度。如果她是个旱鸭子,那就惨了! 有不少会水的人,跟下饺子似的,扑通,扑通的往下跳。 这世上,还是好人多啊! 一个女人落水,居然有十七八个会水的人,去争着抢救。 在众人的齐心协力之下,落汤鸡终于被打捞了上来。 看着昏死的小妞,有人想要抢救。 这种好事,怎么能让别人来呢? 我连忙大喝一声:“放开那个妹子,让我来!” 众人闻言,连忙四散走开,让出了空间。 我走到郭莹莹身前,蹲下身子,伸手摸了摸她的脉搏,很好,跳的很有力。看来危险不大。 再扒开她的眼皮子,看了看,很好,眼珠子还是黑的,没有泛白。 再摸了摸她的额头,很好,冰凉冰凉的,没有发烧。 然后,我双手开始做心脏复苏的按压。 做心脏复苏,除了按压,配套的人工呼吸,必不可少,那也是哥哥最期待的项目。 按压了几下,我低下头,正要给小妞做香艳的人工呼吸。 “啪”的一声,我的右脸颊,猛地挨了一巴掌。 接着,没等我反应过来,本来躺在地上,晕死的郭莹莹,忽的睁开眼睛,然后如猛虎扑食一般,猛地扑到我身上,抱着我往后一扑,一滚。 “扑通”一声。 哥掉水里了。 事发突然,我没有防备,等我脑袋转过弯来的时候,我的人,已经在水里了。 我想呼吸,却又不敢,因为在水里,我吸不到空气,只能吸到水。可是不吸,哥没气了,要憋不住了。 于是,我挣扎着,想往水面上游。可是,该死的小妞,死死的拽着我,拼命的把我往水底下拖。 我用脚,狠狠的踹她。用手打她,可是那小妞,就跟疯了一样,死不松手。 渐渐的,我的大脑缺氧,眼前发黑,手脚乏力。 不行啊!我可不能死。哥好不容易才中五百万一样,穿越了一回。死了,恐怕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而且,我已经有了那么多的手下,那么多的美女,大把美好的日子,还等着哥去享受呢。我不能死啊! 想到这里,我的求生欲望,爆发了。 大爷的,你不让哥上水面吸气,老子就抢你嘴巴里的空气! 我施展出爆发小宇宙的气力,猛地一把抱住郭莹莹,大嘴一张,亲了上去,然后我吸,我猛吸,我大力的吸吸吸。 咦,小妞拽我的力气,怎么变小了?没力气了吗?管她呢,哥坚持不住了,因为我并没有从小妞的嘴巴里,吸到多少空气。 趁着意识还没有完全模糊,我赶紧挥动手脚,使劲的划动,抱着郭莹莹往水面上升去。 “哗啦!” 我终于浮上了水面,我贪婪的呼吸着空气,然后想要分开嘴唇。谁知,我的下半片嘴唇,突然被郭莹莹那小妞,狠狠的咬住不放,疼的我哇哇直叫。我不敢用力拉扯,我怕那疯狂的小妞,把我的下半片嘴唇,给咬下或撕扯掉了。 “放开我!”我哼哼道。 小妞不说话,我看到了她眼中的愤怒和火气。 哟,看来这小妞真是个泼辣的疯婆子,以后还是少惹为妙。但是现在该怎么办?总不能,嘴唇就这样,一直被她死死咬着不放吧? 看来只能施展“围魏救赵”的保命大法了。 我松开一只抱着小妞的手,猛地往她胸口袭去。 手握处,丰满,柔软,滑腻。来不及细细感受,我猛地用力一捏。 “啊!”小妞一声惊呼加惨叫。 我则趁机把她猛力往后一推,然后转身以最快的速度,往岸边游去。 哇塞,小妞够狠的,居然把我拖到了离岸快五十米的地方了。 “扑通,扑通。” 我听到身后响起了激烈的水响声,偏头一看,我的个乖乖,那虎妞,追上来了。 我的水性,还可以,但达不到“浪里白条”的程度,所以哥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的好。到了岸上,看哥怎么收拾你这疯婆子。 “扑通,扑通。” 我拼命的游,郭莹莹拼命的追,于是我和她,来了一场激烈的游泳比赛。 最后的冠军,自然是我。因为,有不少人,跳下水来救我,我让他们替我拦住了那个疯婆娘。 有惊无险的上了岸,众人齐齐围了过来,嘘寒问暖,然后齐齐怒目瞪视着随后上岸的郭莹莹。那杀气和煞气,连哥都感受到了。 我估计,只要我现在喊一句:“兄弟们,砍死她!” 我身边的众人们,会立马群狼猎食般,悍不畏死的冲上去,把她大卸八块,撕的粉碎。 但,哥岂是那样辣手摧花的人?而且,这事,我也有错。所以,扯平拉倒,就这样算了。 我在小莲和牡丹娘子小蝶的搀扶下,来到马车前,躺了上去,一挥手:“收队,回府!” “集合!”朱大宝一声厉喝。 “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 “开始报数。” “一,二,三,四,五,六......。” “报告三公子,集合完毕,报数完毕。应到二百三十八人,实到二百三十七人。无一人缺队。请三公子指示。” “收拾好东西,出发!” “是,谨遵指令。” “一二小队,负责收拾东西。其他小队,向左转,齐步走!” 队伍走出老远,我看见郭莹莹那妞,还木头一样,傻傻的站在河岸边上,一动不动。 我不想管她,也不想理她,更不想再惹她了。 疯婆子,还是少惹为妙,小命要紧啊! “公子,您的嘴巴很疼吧!都肿了。那个,那个贱女人太狠了。前天晚上打伤了您的手臂,伤还没好呢!现在又咬伤了您的嘴唇!太可恶了!我们以后不跟她来往了,公主府也不让她进了!哼。”小莲流着眼泪,恶狠狠的道。 牡丹娘子小蝶,没有说话,只是低着头,凑到我的嘴唇边上,用嘴巴轻轻的吹气,想用这种笨办法,帮我减轻嘴唇上的痛苦。 我没有说话,闭起眼睛:我很累,很乏,很想睡觉。 坐运货的露天马车,我没有晕车的感觉,而且还有牡丹娘子的大腿做肉垫,所以我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第四十八章:玉娘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和你,有什么不同?在我的世界里,我是主角,你是配角。在你的世界里,你是主角,我是配角。 牡丹娘子小蝶叫醒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已经到了公主府里了。 此时,日到中天,应该十二点,一点了吧? 感觉腹中饥饿,于是吩咐杨达道:“大家上午辛苦了,通知厨房,中午加餐,让他们立马做饭。” “好的,三公子。”杨达连忙去传达命令。 “相公,我们回房吧!我替你换衣服,上药。”牡丹娘子满眼心疼的道。 “好。”我答应道。嘴唇确实疼的厉害。 “朱师傅,解散队伍,让大家好好休息一下。吃完饭后,睡个午觉,下午三点再开始练武。”我吩咐朱大宝道。 “是,谨遵公子指令。” 我摆摆手,从马车上下了地,在两女的半搀半扶中,回到了卧室。 “嘶!”哎哟哟,疼死哥了。 嘴唇和嘴巴里的伤,和别处的不一样,特别的疼,特别的难好,因为嘴巴里二十四小时都有唾液湿润着,伤口没法结疤。而且,伤口沾了水,尤其是口水,特别的疼,因为口水里面含大量的盐分。幸好哥当时没有伸舌头,不然恐怕连舌头,都要被那疯婆子给咬伤。 吃一堑,长一智,看来,以后不能随便惹女人,逗女人。有的女人,开的起玩笑,无所谓。有的女人,开不起玩笑,她会跟你急。 至于宇文协和那郭莹莹的红线,昨天晚上就断了。 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两人之间,一点好感都没有。我还私下特地找宇文协谈过,他听了,直接就推了,只一心想要娶那仙儿小妖精回家做姨太太。所以,我今天才会跟那妞开玩笑,我可不会无耻到调戏嫂子。只是,没想到,玩火自焚啊! 本来,吃美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可现在,到了我这里,却成了最痛苦的事情。 每嚼一下,就像在往伤口上,按一下,疼的哥直吸凉气。哎,犯贱的下场,怨不得别人。 吃过饭,我正在睡午觉,突然感觉鼻子直痒痒。 我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却疼的我恨不得拿刀把嘴唇割掉。 “皛哥哥,你,你怎么啦?”小公主看我捂着嘴巴,疼的哇哇大叫,吓得小脸煞白。 这时,小莲进来了。她怒道:“公子的嘴巴受伤了,都是郭莹莹那个贱女人害的!” “怎么回事?”小公主好奇的询问道。 于是小莲,将今天中午的事情,向小公主杨媛媛说了一遍。 小公主杨媛媛气的怒目圆睁,咬牙切齿的叫道:“我去找那个贱女人算账!” 我连忙一把拉住她道:“别去,别去,这事啊,是我的错,不能怪人家。行了,就这么算了吧!记住,不许去找那郭莹莹的麻烦,知道了吗?要是你不听话,以后哥哥就不给你做好吃的了。” “我知道了,我这不都是为了皛哥哥你嘛。”小丫头委屈的道。 “我知道,我的媛媛,对我最好了。”我摸着她的小脑袋道,“对了,让你办的事情,怎么样了?” 小公主得意洋洋的道:“我就是来亲自告诉你消息的。” “哦,谢谢,那赶紧说吧!晚上哥哥亲自下厨,好好犒劳犒劳你!” “耶!皛哥哥真好,我最爱皛哥哥了!吧唧。”小丫头在我的右脸颊上亲了一口。 然后,她的脸色,有些黯然的道:“我已经打听清楚了,这几天里,我父皇写了二十多首诗词,送给了那个女人。还送了好多好多的金银首饰,珍珠玛瑙,还有绫罗绸缎。另外,我父皇,还偷偷让人,私下里向那女人,不小心的透露了他真实身份的信息。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又不是你犯的错,不用向我道歉。”我笑道。 心里,却无限的鄙视杨广。 狗日的,说好的规则呢?说好的公正,公平呢?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还什么君无戏言,我呸!好个卑鄙,无耻,淫贱,下流,龌龊,肮脏,不守信用,不讲武德,臭不要脸的死玩意儿! 大爷的,既然杨广那家伙,先破坏了规则,那么我要不要也来阴的? 哎呀!不行啊!我要是不守规则,被杨广那家伙逮着了,他借口赖账怎么办?那这比赛,还有个毛的意义?哥机关算尽,岂不是白忙活了? 这可真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 虽气恼,但无可奈何,谁叫杨广是皇帝呢?古今皆如此。 算了,吃个哑巴亏,就吃个哑巴亏吧!凭哥的手段,即使那杨广老儿使诈,哥也不惧他。没见那玉娘为了哥,都跟她老爹闹翻了吗?这就证明,我还是占据了一定的上风的。或许,杨广正是因为知道了这些,感觉到自己的胜算比我小,怕输,怕丢皇帝的面子,所以才耍无赖,暗地里搞小动作的呢。这样一想。我心里好受多了。 能逼的皇帝狗急跳墙,哥可以自豪了。 不行,看来我还得再次加快进度,尽早的拿下那玉娘的芳心,免得夜长梦多,出现什么意料之外的转折。 于是,心动不如行动:写情书的时间,到了。 “伫倚危楼风细细,望极春愁,黯黯生天际。草色烟光残照里,无言谁会凭阑意。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乐还无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玉娘姑娘,小生为你相思成疾,病了!” “东汉时期,在南方的一个大家族里,有一个叫罗欧的小伙子,长得英俊,潇洒,为人热情,和善,大家都很喜欢他。一次郊游,小伙子在无意中,碰到了一个美丽的女子,对她一见钟情。于是他鼓起勇气,大着胆子,上去攀谈。谁知,那女孩朱丽也对他十分的有好感,于是两人的交流,十分的愉快,并且互生情愫。离别时,两人约定三日之后,在城南郊外的一个道观里再次相会。等罗欧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父亲和叔伯,都受伤了,是他们家族的一个死对头干的。那也是一个大家族。三天后,罗欧和朱丽在道观里相会了,他们互相倾诉衷肠,互道身份背景。这时,他们两人才发现,自己的家族,居然是死对头。前几天,两个家族还打过一架,罗欧的父亲和叔伯,就是被朱丽家族的人,给砍伤的。两人沉默了。仔细思考了很久后,爱情战胜了亲情,两人决定私奔,远走高飞。于是,两人约定第二天,还在道观里相会,然后一起走。谁知朱丽回家偷偷收拾东西的时候,被人发现了异常,逼迫她说出了实情。朱丽的父母得知实情后,大为震怒,不但逼迫朱丽与罗欧断绝关系,还立马替她定了一门婚事,把她关了起来。第二天,罗欧独自到了那个道观,等了三天三夜,也没等到朱丽,他只好失望的回了家。而朱丽,虽然被父母关在家里,心里却一直记挂着罗欧。这一天,她终于找到了机会,逃出了家,来到了道观,可是此时已经离她与罗欧约定的日子,过去了好几天了,罗欧等不到她,早就回家了。女孩凄苦,无助,失声痛哭。哭声引来了道观里的老道士。老道士好心的询问朱丽为什么伤心?朱丽就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老道士。老道士很同情她,于是就给她出了一个主意。老道士练有一种能够让人假死十二个时辰的丹药,他给了朱丽一颗,让她在新婚之夜,服下假死。等朱丽的父母,将她埋葬之后,老道士再去偷偷挖开坟墓,打开棺木,救出朱丽,让朱丽藏在道观里。然后,老道士再去寻找罗欧来与朱丽相见,然后两人一起远走高飞。朱丽听了很高兴,于是回了家,并在新婚之夜,按照老道士的吩咐,服下了假死之丹。朱丽的父母,果然以为朱丽服毒自杀了,于是就将朱丽给埋葬了。谁知罗欧听到消息后,直接找到了朱丽的坟墓之前,拔剑自杀殉情了。等老道士赶到时,已经晚了。没办法,老道士只能先救出朱丽。当朱丽被救醒,得知深爱的罗欧已经为她殉情了,哭的死去活来。然后,她偷偷趁着老道士不注意,也拔剑自杀了。老道士黯然长叹,然后将两人合葬在那个坟墓里,让他们俩,生生世世都做一对不离不弃的夫妻。这个真人真事的故事,就叫《罗欧与朱丽》。玉娘姑娘,小生不想和你做地府夫妻,想和你做阳间有情人,相扶相守一辈子,不离不弃!只可惜,小生病体欠佳,不知有无这等福缘?哎!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哎!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写完后,我在信封上,画了两颗相连的红心,然后来个丘比特的一箭穿心。 花束不能少,美食送什么呢? 想了半天,终于又想到了一件好东西:天津的煎饼果子。 于是,公主府的人们,又尝到了一样新鲜的美食,煎饼果子。 不过,我可没尝,因为哥的嘴巴疼。 第四十九章:玉娘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不要把某些特殊的职业或人,想的太过圣神,他们也是人,所以也有七情六欲。------以平常心看人和物,你才能没有偏见,全面的看透表象,深入内里。所以,你会发现,好人也会做坏事,坏人也会做好事。 “敬爱的三郎,亲爱的弟弟,你看你给那玉娘的情书,已经写好半天了。那么,那么二哥的那个,那个......给仙儿姑娘的情书?嘿嘿,你总不能让二哥我,就光送这,这什么煎饼去吧!” 见我半天没有动静,急的团团转的宇文协,跟没头苍蝇似的,围着我身边乱转。到最后,他实在是忍不住了,舔着脸,哈着腰,弓着背,媚笑着,拿着一把羽扇,边给我扇风,边半是哀求,半是埋怨的道。 我心中好笑,又好气:这家伙,好好的良家妇女不要,非要去死迷一个一双玉臂,千人枕。一点朱唇,万人尝的青楼妖娆风尘女子。 我的牡丹娘子小蝶,虽然也是青楼女子,还是和那仙儿小妖精在同一栋青楼为妓。但人与人之间,差距是天差地别的。 我已经派人打探清楚了,牡丹娘子小蝶虽沦落为风尘女子,但不是她自愿的,而是被迫的。她本是富家千金小姐,因父亲做生意得罪了大人物,被害得家破人亡。男的发配充军,女的自然是被罚为奴,成为官婢。然后几经波折,最后被醉仙阁的幕后老板,给买进了醉仙阁里,当了摇钱树。 低级的妓.女,是非常悲惨的。接客是没有选择权的,还经常挨打,挨骂。 牡丹娘子为了摆脱那种悲惨生活,努力的学习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因为她有功底,又读过书,识字,所以成长的很快,很快就成了名妓。 名妓结识的都是上等人物。牡丹娘子很聪明,她借着这些人的势,终于摆脱了青楼老鸨的控制,虽然没有彻底的恢复自由。但至少,对接客,有了选择权和拒绝权。 在青楼里,有了身份地位的牡丹娘子,开始洁身自好,因为她打心底里厌恶极了青楼的生活,想从良。于是她一边接客,一边在暗中默默的观察,挑选可以托付终身的佳侣。 起先,牡丹娘子并没有选定宇文皛。(不是我,是我穿越之前的真正宇文皛。)虽然和他有过一腿,但宇文皛这人,人极风流,花心,有些靠不住。 正在牡丹娘子精挑细选之际,作为候选人之一的我,那日在醉仙阁里,大展风采,不但震惊,折服了所有人,也在不经意之间,俘虏了牡丹娘子的心。美女爱英雄嘛,尤其是文英雄,比武英雄更吃香,更容易俘获女文青充满“罗曼蒂克”的心。 那时,她就已经芳心暗许了。要不然,我给她赎身的时候,就不会那么顺利了。 而那仙儿姑娘则不一样,据我派人调查的资料显示:此女,自幼生于贫困人家。十二岁时,就被卖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员外做妾室。虽然她长得很漂亮,又性感,但奈何那老员外年老体衰,力不从心,大妇又善妒,经常因为吃醋,对那仙儿又打又骂。受不了的仙儿姑娘,心中一狠,勾搭上了一个护院,不但给那员外带了绿帽子,还蛊惑那护院带着她逃跑。 人倒霉,喝凉水也塞牙缝。两人逃跑的半途上,碰到了一伙打劫的。那护院为了自己活命,把身上的钱财和仙儿,一起献给了那山大王。于是倒霉的仙儿姑娘,做了山寨夫人。如果一直这样过下去,倒也不错,起码生活安逸了。但好景不长,没多久,官兵剿匪,山寨被攻破,山大王不幸战死。仙儿姑娘和一些被山匪强盗抢到山寨里的女子一起,被官兵给解救了。 官兵在检查仙儿身份,来历的时候,发现仙儿正是某员外报官寻找的妾室,于是仙儿被官兵们送还给了那老员外。这下子,仙儿姑娘刚出狼窝,又进了虎口。不用说,这回,气急的老员外和他的大夫人,一起对可怜的仙儿姑娘,进行了非人的残忍折磨。最后,还顺手把她卖给了醉仙阁,做了妓.女。 进了醉仙阁的仙儿,自然也如同别人一样,从最低级的妓.女做起。那情况,那遭遇,自然不用多说。 起先,身心有些麻木的仙儿姑娘,有些破罐子破摔。但是后来,慢慢熟悉了青楼情况的她,变了,变成了另外一个全新的人。 于是她,全身心的投入学习中,艰难的努力着,经过长久时间的奋斗,终于成了醉仙阁里的名妓之一。但她还不满足,她要成为醉仙阁里,最顶尖,最耀眼的那个头牌花魁。 为了达到目的,她不择手段,不论好坏。只要是够级别,够身份的男人,不管你是丑八怪,还是糟老头子,还是未成年的小孩子,她都是来者不拒。 而且,她非常的善于玩弄人心,人性。 对于那些垂涎她的,又身份,实力不够的男人,她故意装出圣洁得如同圣女一般的高傲冷漠姿态,欲拒还迎的诱惑着,却又从不让他们得逞,连面都不给见一下。 对于那些有权有钱的达官贵人,大富豪,她则暗中将他们纳入入幕之宾,淫.娃荡妇般的刻意逢迎,讨好。 我查清楚那仙儿小妖精的真实情况后,虽然对她的不幸人生,感到非常的同情,但对她后来的所作所为,极为不耻。这种女人,已经被悲惨的命运,残酷的现实,给魔化了,已经不适合当贤妻良母了。即使做了人妻,也是母老虎,霸道女王之类的妒妇,谁娶她,谁倒霉。 所以,我才想把郭莹莹强行介绍给宇文协。再怎么说,宇文协也是我名义上的二哥,以后的一家人,我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飞蛾扑火一般,往火焰里钻。可惜,即使我将所有的仙儿资料,都告诉了宇文协,着了魔的他,依旧死性不改,我也拿他没办法了。 至于那郭莹莹,哎,那疯婆子,不提也罢。一想起她,我就嘴唇疼。 所以,我现在不大想管宇文协和仙儿小妖精的事情。一个,不知自爱。一个,不知悔改。但是,看着宇文协那可怜兮兮的贱模样,我又有些不忍心。 算了,当初哥答应过,要帮宇文协泡到仙儿小妖精的。虽然了解了仙儿的真实实情后的我,有些后悔,有些想反悔,但男子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就勉为其难的帮他,泡一泡那仙儿小妖精吧!泡不到,那就不能怨我了,我已经尽力了。万一泡到了,娶回家里来了,我再想办法,帮宇文协慢慢的调教吧!至于能不能调教成功?后世的各种心理学,人类行为研究学,洗脑学等等,都不是摆设。 该怎么泡呢? 仙儿小妖精,可不是玉娘那种良家妇女,大家闺秀,千金小姐,所以方法,不能一样。 其实,最好的办法,就是用金山,银山,砸死她。要不,就是用天大的权势,压死她,征服她。可惜,这两样,现在的公主府,虽然有,但级别不够。宇文协要是什么三四品的朝廷大员就好了,可惜他能力不行,只有一个从五品的闲职,鸟用都没有。至于爵位,倒是勉强拿的出手,但那只是一个空头衔,吓唬吓唬人,装装逼还行,实际没啥卵用。 算了,先随便应付一下,等我以后崛起了,有钱有权了,再去碾压她。到那时,那爱名,爱权,爱钱的女人,还不是手到擒来,身心皆服?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曾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我挥毫,龙飞凤舞,一气呵成。 想了想,又拿出炭笔,宣纸,在上面快速的画作起来。 这回,我画的是《《泰坦尼克号》》中,杰克和露丝在船头最经典的那一幕。 当然,我不能照本宣科,得改。船头,被我改成了一块突出的巨岩。杰克,被我换成了宇文协。露丝,自然换成了仙儿小妖精。船下的海水,则改成了云海。 宇文协看得目瞪口呆,满脸的狐疑。 终于,他忍不住开口了:“三郎,你,你这是情书?” 我起身,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开导他道:“二哥,你呀!真是不懂得了解女人心。你想想,那仙儿姑娘,在那醉仙阁里,最缺的是什么?” “钱!”宇文协立马答道。 我恨铁不成钢的怒道:“庸俗!仙儿姑娘那么圣洁,是那种俗人吗?她被囚禁在那一方小小的囚笼中,最缺少,最渴望的,应该是自由!是对美好生活的渴望!” “是是是。还是三郎你聪明,懂女人。厉害!”宇文协双眼亮晶晶的举起大拇指,赞我道。 我抱抱拳,继续忽悠他道:“那仙儿姑娘既然渴望自由,渴望美好的生活,可为何却又偏偏不从良呢?她的人生经历,我已经向你说过了,正是因为那些惨不忍睹的凄惨过往,让仙儿姑娘的心,死了,绝望了,害怕从良会重蹈覆辙。所以,我们要想办法,抚慰她,唤醒她冰封冷藏的心。” “这是什么?”我抖了抖手中的诗稿和画像,继续道:“这是壮丽山河,这是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我们要勾起她对这美好天地的热爱,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对美好爱情的向往。那么多人,都喜欢仙儿姑娘,都送她金银财宝,关于爱情的诗词歌赋,哄她,逗她开心,她早就腻了。所以,我们要反其道而行之,直接插入她的心灵深处,成为她的知音,征服她的灵魂,俘获她的芳心。” 我激情四溢的演讲着。 宇文协听得津津有味,兴高采烈,兴奋异常,好似已经赢得了美人归似的。 这时,杨达突然走上前来,在我耳边低声道:“三公子,有人送了一封信来,不过没有报名。” 我接过信封,拆开一看:酉时一刻,朱雀街香满楼,恭候三公子大驾! 后面的署名人,居然是郭雅。 哇咔咔,不容易啊!努力了那么多天,那死丫头,终于舍得给哥回信啦! 第五十章:千呼万唤始出来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七情六欲,是滋生犯罪的温床。------以平常心看人和物,你才能没有偏见,全面的看透表象,深入内里。所以,你会发现,好人也会做坏事,坏人也会做好事。 “行了,情书和插画,已经帮你搞定了,剩下的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吧!” 我丢下宇文协,拿着书信,走到了书房,躺在胡床上,仔细思考:玉娘的约会,到底该不该去? 我心中,十分的,迫切的,急不可耐的想去。 那玉娘肯主动的约我见面,这就说明,我前面的所作所为,已经打动了她,所以让她产生了想要见我一面的冲动。见面后,只要我能达到她心中夫婿的要求,估计她就会答应做我伴侣的请求。那么,泡妞比赛,哥就赢了。 可是我又不敢去,因为比赛规则上,已经说明,我和杨广,不能私下里接触女方,以免造成不公平。本来这一条,我是用来针对杨广皇帝身份的优势的,没想到到最后,居然变成了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现在后悔已经无用。我若破坏规则,私下偷偷去见那玉娘,与她约会。万一被杨广的人,抓到了现行,那可就前功尽弃了。杨广手下的密探,遍布京城,不可能不对我暗中监视的。 可是,若我不去,只要求那玉娘写一封答应做我伴侣的书信,作为赢赌局的凭证,她肯定不会轻易写。 没有见到我本人,不了解我的品性,哪个女子,都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对一个陌生人,托付终身的。 虽然,我知道这只是一场比赛,做不得数。但人家妹子,不知道实情,是在认认真真的挑选自己的终身伴侣呢。 说实话,我现在真的有些后悔,当时一气之下,为了报复郭老头,为了赢得杨广的三个承诺,弄下了这荒唐的“泡妞大赛”,伤害到了一个无辜的少女。 但是,现在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木已成舟,放弃的话,不但于事无补,反而前功尽弃。等以后,再想办法,好好补偿那玉娘吧!什么香水,美食,镜子,好吃的,好玩的,都记着她,不少她一份就行。 想着想着,我居然睡着了。 “你们让开,我要进去找宇文皛!” “不行!你这个贱女人,皛哥哥不想见你,也不会见你的!你死心吧!快走。再不走,本公主叫人把你丢出公主府去!” “让开!再不让开,姑奶奶可就要不客气了!宇文皛,你在不在?你给我出来。” “好你个贱人,敬酒不吃吃罚酒!来人,给我把这个女人打出公主府去!” “嘿哈!” “叮当!” 睡得迷迷糊糊地我,被外面嘈杂的声音,给吵醒了。 本来我想起来看看什么情况,但是后来,听到声音是郭莹莹那个疯婆子的,而且是来找我的。 我心里,顿时吓了一大跳:不好,怎么是那个八婆来了?她来找我干什么?哥不愿招惹你,躲着你,你还没完没了的了是吧!你大爷的。 虽然心中这样咒骂,但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不出去,因为心里,实在是对那疯子一样的婆娘,有些发憷,还有一丢丢的不好意思和愧疚。 “宇文皛,你给姑奶奶出来!我堂姐都在香满楼等你半个多时辰了,你还不去见她!你要她等你,等到什么时候?”郭莹莹扯着嗓门,大吼着。 闻言,我心中一惊:哎呀,我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该死!就算我不去,也应该派个人去说一声。现在该怎么办? 思索片刻后,我连忙起床,打开门。 “停停停,都住手,别打了,别打了!” 我走到郭莹莹身边,凑过头,想要在她耳边低声跟她说话。 谁知,那小妞猛地后退,做出了防御姿势:“你,你要干什么?” 我摸摸额头,无奈的道:“法不可传六耳,想不想听?想听的话,把耳朵伸过来。” “你,我可先警告你,你不许乱来,否则,否则,我打你!” 看着郭莹莹满脸警惕的模样,我无语:你打我?你打的过我么?再说了,哥的左臂,嘴唇,到现在还没好呢,鬼才会去再次招惹你。 不过,我懒得跟她辩解,扯蛋。招手道:“知道了,赶紧把耳朵伸过来。” “什么?你不去?你知不知道,为了这次机会,我堂姐都和我伯父彻底闹翻了!”郭莹莹怒吼道。 我再次把嘴巴凑了过去。 “我,我才不会帮你要那玩意。想要,你自己跟我堂姐要去。哼!” 说完,小妞居然一溜烟跑了。 “我......“,算了,不帮忙拉倒,哥不求你。 “洪福,你去一趟朱雀街香满楼,找到一位叫郭雅的女人,告诉她,本公子身体染恙,行动不便,去不了,让她不要在那里等我了。”我吩咐一个家丁道。 “是。”那人匆忙走了。 “相公,晚饭准备的差不多了,我们去大厅吧!” 我正在想,该怎么让那玉娘,心甘情愿的写下愿挑我做夫婿的办法,突闻牡丹娘子叫我去吃饭。 “好,走吧!”我左手搂着气鼓鼓的平阳公主杨媛媛,右手牵着余气未消的小莲,跟着牡丹娘子小蝶,往吃饭的大厅走去。 “皛哥哥,你先前不是说,今天晚上要亲自下厨,做好吃的给媛媛吗?你说话不算数。”吃着厨子做的饭菜,小公主有些不满的道。 我尴尬的笑道:“不好意思,哥哥不小心睡着了。明天给你做,成么?” “不行。”小公主眼珠子转了转,接着道,:“除非你明天带我去玩风筝。” 狡猾的小丫头,原来在这里等着哥呢!我心道。 不过,这个可不能答应。公主的身份太尊贵了,让她玩风筝,那是在玩哥的老命。万一她出点什么意外,受伤了,或遇险了,我这条老命,就要交代了。所以,这个条件,打死都不能同意。 我正要说话,有人来了。 谁?郭莹莹。 哎呀,这死丫头,怎么阴魂不散,又跑来了?当这公主府是菜园子大门,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看来得派几个武艺高强的护卫守门,现在守门的那几个普通护卫,根本拦不住那丫头。 “你这个贱女人,怎么又来了?快滚,这里不欢迎你!” 我还没说话呢,杨媛媛那小家伙先爆发了。 “媛媛,不得无礼!”广平公主杨冰冰怒叱道,“你一个女孩子,怎么能开口骂人呢?” 然后对郭莹莹道:“郭姑娘还没吃晚饭吧?来,赶紧坐下,一起吃。” 郭莹莹不是第一次在公主府蹭饭了,所以广平公主和她还算比较熟。而且,杨冰冰并不知道我们今天白天发生的事情,因为没人跟她说。所以,她还是把郭莹莹当做了客人,毕竟郭莹莹再怎么说,也是度支尚书的侄女,不看僧面看佛面。 广平公主都发话了,小公主,小莲,牡丹娘子,都不敢出声了。宇文协则一向只顾自己,从不多管闲事。就算他想管,也管不了啊! 郭莹莹闻言,没有坐下,而是拿眼睛,可怜兮兮的望着我。 然后,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我的身上。 我犹如芒刺在背,连忙道:“坐下,吃饭!” 郭莹莹那妞,这才敢坐到桌前,放开肚皮,大吃起来。 “哼!”小公主一声闷哼,满脸不高兴的继续吃起饭来。 吃过饭,我将郭莹莹悄悄扯到一边,低声问她:“你又来干什么?” “我,我是来通知你,我堂姐,已经回家去了。” “哦,我知道了。行了,你回去吧!”我挥手道。 谁知,那郭莹莹却不走,也不说话,低着头,静静的站在那里。 什么情况? “你,怎么还不回家啊?饭也吃过了,话也带到了。再不回家,你家大人,要担心你了。”我催促道。 “你,你亲了人家,还,还摸了人家的脚和那,那里,所以,你要对我负责,负责娶我!”郭莹莹开始羞答答,细声低语,到后面,她抬起了头,双目含泪,眼眶红彤彤的瞪视着我。 我的天啊!我被那妞的话,吓了一大跳:娶她?这种疯疯癫癫的男人婆,谁敢娶她?哥可不敢要。 我连忙尴尬的呵呵笑了两声,道:“姑娘的玩笑,开的一点也,也不好笑。我还有事,我先走了。” 说完,我连忙溜之大吉。 谁知,那疯婆子居然影子般,跟着我,如影随形,也不说话,赶也不走。 我滴个天啊!我快要发疯了。 哥要钓的是玉娘那条美人鱼,怎么他娘的无意中钓上来了一条大章鱼? “别跟着我,我要去洗澡了!”见没法甩脱那疯婆子,我只好出大招了。 谁知,我进了浴室,正要脱衣服,人影一闪,哇塞,那疯婆子居然进来了。 “喂喂喂!你怎么进来了?你快出去啊!我要洗澡了。洗澡,听不懂中国话么?”我怒喝道。 “我,我现在是你娘子了,我,我伺候你洗啊!”那妞红着眼,咬着嘴唇道。 “不用,不用。你赶紧出去,我看见你就烦!”我不耐烦的大吼道。 “呜呜,呜呜。......。” 什么情况? 我看着蹲在地上,抱头痛哭的妞,心中一片茫然:什么意思? 如果这妞,死赖着不走,我可以硬着心肠,把她赶出公主府。但是现在,看着她哭的那么伤心,我有些于心不忍了。再怎么说,她也只不过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而已。而且,我的心里,其实对她很有些愧疚,毕竟我欺负了她不少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见她时,就想逗逗她,欺负一下她,感觉这样很好玩。或许,我和她,上辈子是冤家死对头吧? 要不,收了她?不行,不行。这丫头,好的时候,跟个正常人一样。但是,臭脾气一上来,就变成疯婆子了。我要是收了她,不就等于在自己身边,给自己安了一颗随时都有可能会爆炸的炸弹。 可是不收,现在该怎么办?这妞的脾气那么犟,那么死倔。 传说,古代的女人,把清白看的比命还要重要,尤其是脾气火爆,性子倔强的女人,最为刚烈。 万一郭莹莹想不开自寻短见了,咋办?那样,我岂不是要愧疚终身? 头疼啊头疼!早知道,就不该占那什么狗屁的便宜,想去给她做人工呼吸,让小莲,小蝶,阿朵去,都行啊!当时,哥真是鬼迷心窍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第五十一章:千呼万唤始出来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好奇的去观看外国人,其实外国人也在好奇的观看,你这个他(她)眼里的外国人。 今天晚上,我的娱乐没有了,因为哥是搂着小莲和牡丹娘子一起睡的。 不是我想搂着两个妹子睡觉,而是小莲的床,被那郭莹莹给霸占了。 为了稳住郭莹莹那妞,不让她作出负气之举,不让哥背负孽债,我只好答应先让那妞待在我身边了。为此,我还给她服了“含笑半步癫”的解药,一颗果仁。洪七公老人家的毒丹,用一次就行。太毒了,连我这个制作人,都受不了。 谁知那妞得寸进尺的赖在公主府不走,连晚上都不回家。据她说,她老爸已经去世七八年了,母亲又找了一个后爸,和她关系很不好。所以,她这几年,几乎一直都是借居在她堂姐家里。所以,她和她堂姐,亲如亲姐妹。 听完,我无语。原来是单亲家庭教育出来的熊孩子,难怪性格那么乖张,任性。 起先,小莲气她伤了我两次,不肯轻易原谅她,不愿把自己的小窝借给她睡。可那妞,死活不肯离开我的房间,去其他的客房睡,还说什么愿意打地铺。 我......!我真不知道那妞脑子里,都装着些啥?怎么感觉有些憨憨的,傻傻的,愣愣的? 最后,小莲被迫让步了。 不让步不行啊!难道真的让那头“倔驴”,在哥的卧室里打地铺不成? 哪怕我把我的房间,让给她,也不行。那死丫头就跟块牛皮糖一样,我到哪,她跟到哪。 哎!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句话,不分男女,不分老幼,不分古今,不分地区,不分国籍。 第二天,早上起来后,一切照旧。 可是吃早饭的时候,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谁?郭雅! 她来公主府,打的旗号,居然是:郭莹莹一夜未归,她很担心堂妹,所以过来看看情况。 看着面前这位身高一米七多,身材苗条,皮肤白皙,柳叶瓜子脸的大美女,我的心里,不由得暗暗赞叹一声:漂亮! 只是我有些诧异,有些想不明白,不都说古代的美女,很含蓄的吗?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怎么突然这么大胆,亲自跑到一个男人家去串门?这也太出格了吧? 不过,后来想到现在是隋朝,胡风盛行,心中释然了。 出于礼貌,我邀请了郭雅一起用早餐。 早餐是豆腐花,塌煎饼。 吃饭时,那郭雅虽然在有一搭,没一搭的和自己的堂妹郭莹莹说话,却不停的拿眼偷瞄我,打量着我。看得我感觉怪怪的。 吃完早饭后,那郭雅不提出告辞,我也不好意思赶人,因为我有求与她。 我的心里,正在思考着,怎么让那郭雅,亲口说出她喜欢我,愿意选我当夫婿的话,当然写下情书更好,那才是实打实的证据。 “宇文三公子,妾身有几句话,想单独和公子聊一聊,不知公子是否方便?” 看着郭雅那亮晶晶的眼睛,我的心里有些莫名的慌乱,因为我心里自觉一直很亏欠她。 “好,我们去书房谈吧!”我略微思索后,吸了口气,道。 “谢谢公子!”那郭雅,突然对我嫣然一笑,笑的我莫名其妙的。 “谢我什么?”我不解的问道。 郭雅又是一笑,却不回答。 她不回答,我也拿她没办法,猜又猜不出来,只得作罢。随便吧!爱咋咋地。 到了书房,小莲送上茶水,就关门出去了。 我越来越喜欢小莲这个聪明,懂事,善解人意的小丫头了,因为她越来越像我肚子里的蛔虫。许多事情,我还没来得及吩咐,她就心领神会的开始做了。 我给坐我对面的郭雅,倒上茶水,正要开口说话,谁知被她给抢先了。 “三公子,首先,我得代替郭莹莹那疯丫头,对你说一声对不起。”郭雅满脸歉意的对我福了一福。 什么意思?刚才是莫名其妙的谢谢,现在又是没头没脑的对不起,到底在搞什么飞机?猜谜语吗? “郭小姐,此话何解?” “莹莹暗中将你跟她说的那些话,全都告诉我了,还有这些天来,她的所见所闻,也包括在内。” 闻言,我的心中,宛若被投下了一颗原子弹。 那郭莹莹,真的是个胆子大到没有边的疯狂之人。我先前还特意的嘱咐过她,我跟她说的那些话,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尤其是不能跟郭家父女说,因为那是违规。 我可是听说了,杨广那家伙,为了让郭达按照他的要求来,直接下了一道圣旨。如果有人胆敢破坏游戏规则,或泄密。触犯规则的人,要被就地处死,甚至连家人,都要被祸及。 虽然,后来杨广偷偷通过卑鄙无耻的手段,悄悄的向郭雅,透露了他是皇帝的消息,想要影响天平的倾斜。但,他是谁?他是最大的统治者,他是整个游戏的操控者,他即使不遵守游戏规则,谁又能拿他怎么样? 可我们这些人,不一样,违反了规则,破坏了规矩,那就是违抗圣旨,是要掉脑袋的,甚至还有可能会被满门抄斩。 那疯丫头,将所有的实情,都悄悄的告诉了郭雅,这严重的破坏了整个游戏的公平。杨广要是知道了,岂不是要被气疯了?到时,恼羞成怒的他,大手一挥,估计那疯丫头就得人头落地。还会连带我们这些人,跟着一起倒霉。郭家父女会被杨广怎样惩罚,我不知道,猜了也无用。但,我估计,我精心设计,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泡妞比赛”,大约会化为泡影。随着化为清风的,还有我殷殷期盼,迫切渴望无比的三个条件。 那死丫头,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害人害己的扫把星! 我的心中,充满了怒火,暗暗决定,等下一定要去找那疯丫头算账。你不懂,你不会,就不要乱插手,更不要乱搞,那不是在帮忙,而是在捣乱,搞破坏!而且,这不是在做游戏,过家家,而是会死人的! 大约是见我脸色不好,那郭雅又开口道:“我找爹爹谈过了,他答应和你和解了。” “什么意思?什么和解?”我有些没听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郭雅伸出右手,左手挽起袖子,现出她的手腕。 我的目光,自然而然的落了上去。 看清她的手腕时,我的心,猛地巨震。 那肤如凝脂的雪白手腕上,有一道深深的伤疤,那是一道新伤疤,因为那伤口只是鲜血结痂,还没开始愈合。 “郭小姐,你这伤?”我想证实心中的猜想。 郭雅淡淡的笑道:“是我自己拿刀割的。” 我晕!又是一个狠人啊!敢对自己动刀子的人,比喜欢对别人动刀子的人,要狠的多多了。 这郭家姐妹俩,都他妈宛若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般,让我头大。 “我拿刀逼着我爹答应我,与你和解,不然,我就割腕自杀。我爹被我逼的没有办法,终于答应了我的请求。” 看着那女人,风轻云淡的说着那些话,我的心里,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我爹,答应把你在将作监的官职,降为从六品监丞,只负责提供图纸,技术,不用上工,时间自由。另外,皇家工程的制造,我爹拿出一半,承包给你私人建造。作为交换条件,你必须提供将作监,建造另一半皇家别苑的设计图纸,技术指导。” 闻言,我心中,再次巨震。 我渴望已久的东西,居然被眼前的这个女子给实现了。虽然丢失了一半,但我已经很知足了。 因为皇家别苑很多,靠我的人,一半都够我建造三五年了。我心里,其实在乎的不是非要承包皇家建造,而是承包,可以让我瞬间得到来自朝廷拨付的巨额资金。 那些庞大的资金,可以瞬间让我的事业,如雨后春笋一般,快速崛起,不再为资金而苦恼。我没有时间,去慢慢的赚取巨额的资金,因为一年半后,如果我不能成功的阻止,杨广开启三征高句丽的作死行为,整个大隋朝,就会陷入混乱的崩溃之中。那时,遍地的起义军,到处都是割据的群雄,没有强大的势力和实力,很容易被人宛若蚂蚁般踩死,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所以,在乱局降临之前,我必须抓紧时间崛起,发展自己的势力。有强大的势力和实力傍身,我才能带着我要保护的人们,在这乱世里安然的活下来。 靠杨广保护我?这个笑话,很冷! “谢谢!”这句谢谢,发自我的肺腑,真诚至极。 郭雅笑笑,又从身上拿出一封信封,放在了桌上,往我面前一推。 我拿起来,打开,拿出里面的信纸。 上面只写了一句话:“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落款:郭雅赠宇文皛。” “谢谢!”这回,除了谢谢,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郭雅的以德报怨,让我羞愧的无地自容。 “先不要急着谢谢,因为妾身也有两个要求,想要公子帮忙。当然,公子愿帮,就帮。不愿帮,妾身也无法勉强。”郭雅面容平静,不急不缓的淡淡道。 “姑娘请说。”我连忙道。 第五十二章:收桑榆失东隅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事情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时,吃瓜群众们,个个都是理智的专家,教授,尽情的指点江山。事情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时,个个都变成了不理智的砖家和愤怒的叫兽。 “皇帝昨日下午,偷偷去了我们家,偷偷的见了我,还偷偷的暗示我,要我选他,他会以贵人之位待我。所以我昨天傍晚,急忙约你相见,可惜你未去。后来,莹莹回去告诉了我实况,我才消了对你的怨恨。妾身虽是女儿身,却从不爱慕荣华富贵,更不想一入皇门深似海。只想寻一理想夫婿,如卓文君与司马相如一般,相亲相爱,相伴一生,白头偕老。那皇帝会看上我,皆因你而起,所以,你要负责替我善后,让皇帝打消娶我的念头。”郭雅双目死盯着我的眼睛,义正言辞的道。 “好,既然你不喜欢皇上,不想嫁给他,我会想办法解决的。”这事,的确由我而起,因我而成,所以我不能逃避,必须负起责任。 “昨天晚上,你已经与莹莹同室共床,做了夫妻。这事,我代表莹莹的长辈,同意她嫁给你了。”郭雅笑眯眯的道。 闻言,我眼冒金星:“等等!我什么时候与那疯婆子同室共床啦?同室?” 说到这里,我张大了嘴巴,无法辩解,因为昨天,我的确是和那郭莹莹同住在一栋屋子里。但是,我们不是睡在同一间房里啊!我睡在正卧室,她睡在耳房。至于同床,更是无稽之谈。但是,同室,却没法说的清楚。因为,为了能够及时的伺候好主人,耳房开有通入主卧室的侧门。 王八蛋,我被那疯婆子摆了一道。我说她昨天怎么跟有病似的,死活不愿离开我的房间,还愿意打地铺,原来目的在这里埋伏着呢。亏我当时,还觉得她脑袋里缺根弦,是个傻妞。到现在,我才明白过来,真正的傻蛋,居然是我自己!哇咔咔,气死哥了!我已经被那可恶的小妞,摆了两道了。哥等下,一定要将她,将她,将她怎样惩罚才好呢?滴蜡?皮鞭?捆绑?悬吊?哼哼,哼哼! 正在我幻想着怎么惩罚郭莹莹那个死八婆时,郭雅突然再次说出让我目瞪口呆的话:“既然,你都收了莹莹那丫头,也把我一起给收了吧!我可是听莹莹说了,你现在已经有四五个红颜知己了,也不在乎再多两个。有公主在,妾身不敢奢望成为正室,只要做个偏房就心满意足了。你碰了莹莹,对她负了责,这说明,公子你是一位有情有义,有担当的男子汉大丈夫。你那什么“泡妞大赛”,毁了小雅的清白和名节,小雅已经非君不嫁了。而且,妾身如果嫁给了公子,正好可以绝了那皇帝娶我的心思,一举两得,多好。” 我正想说话,那妞又道:“如果公子不要小雅,小雅又不愿嫁给皇帝,就只能一死明志。生为你宇文家的人,死为你宇文家的鬼!呜呜。” 说到这里,她居然嘤嘤的哭了起来。 你妹啊!哥心里想说的话,全都叫她给堵死了。 这女人好狡猾啊,一环套一环,把我一点一点的给逼到了死胡同里。 哎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哥这是玩火自焚啊! 一个“泡妞比赛”,让我多了两个美娇娘,这本应该是一件极其高兴的事情,但是看看这两个美娇娘的货色:一个是疯疯癫癫的疯婆子。男人婆,哥可不想要。另一个,倒是个“女诸葛”。但是,哥不能收啊!因为收了,那就是在跟杨广那暴君抢女人! 我要是只想办法,打消了杨广染指郭雅,杨广可能只会生我一段时间的气。 但如果,我是抢了他中意的女人,那这个过节,就结大了,也许这辈子都无法消融掉。我现在,可是要靠着杨广保命,发家致富,发展壮大呢,怎么能得罪他呢?那不是自毁长城吗? 可是不接收郭雅,看看她的手段,割腕,泄密都拿出来了,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如果不从了她,她真的会自杀。那时候,不但度支尚书郭达会恨死我,我还会背上一个为了讨好暴君,狠辣手段毁无辜良家女子清白声誉,活活逼死良家女子的万世骂名。这时代的人,都靠着名声活着,我要是背上了那样的臭名声,还怎么出去见人?谁还愿意为我效力? 而且,我估猜,如果郭雅真的自杀了,郭莹莹那个疯婆子,估计也会步郭雅后尘,在我的伤口上,再捅一刀。那时候,哥不但多背负了一条人命,身上的臭名声,还得再加一倍。 再听听郭雅之前说的话:生是我宇文家的人,死是我宇文家的鬼! 狠不狠?这是死了,都要纠缠我的恐吓啊! 妈妈的,哥这是造了什么孽,居然碰上了这么两个极品的狠人! 屈服?不屈服?屈服?不屈服? 我心里左右摇摆,难以取舍。 “既然公子为难,那小雅就不为难公子了。小雅走了,来世再见!” 再见你妹啊!我猛地起身,一把拉住起身要走的郭雅,在她的惊呼声中,“啪啪”两巴掌,狠狠打在她的屁股上。 哎呀,真是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 “小雅错了,小雅知错了,公子别打了!”小妞可怜兮兮的求饶道。 小妞的屁屁,看着不大,没想到肉还挺多。打在上面,弹性奇佳。 我忍不住,又是两巴掌拍了上去。不过,这次没用多少力气,反倒像抚摸。 小妞抬起头,双眼里水汪汪的,好似春水。然后,她猛地搂紧我的脖子,嘴巴猛地亲了上来。 哇塞,我居然被女人给反推了。 亲嘴,原本是美好,甜蜜的,但哥收获的,只有疼痛,钻心般的疼痛。因为我嘴巴里的伤口,还没好呢。 “相公,你,你怎么啦?”小妞大概被我的痛呼和痛苦的表情,吓了一大跳,连忙撤回了嘴巴,松开了我,满脸的关心道。 有没有搞错?这么快就叫上了相公?还有没有一点廉耻之心?哥还没答应收你呢! “啪嗒!” 房门,猛地被人推开,好几个人影,冲了进来。 “公子,你怎么啦?没事吧?”小莲满脸焦急的询问道。 “相公,妾身刚才好像听到你的惨叫声了,你出什么事了吗?有没有受伤?”牡丹娘子满脸心疼的关心我道。 “皛哥哥,是不是这个臭女人,欺负你啦?你跟媛媛说,媛媛叫禁卫,替你收拾她!”杨媛媛满脸愤怒的瞪视着郭雅,恶狠狠的询问我道。 “堂姐,你没事吧!这臭小子,有没有欺负你?”郭莹莹跑到郭雅身前,紧张兮兮的向她询问道。 “主人,您有什么事情,请尽管吩咐,阿朵愿为您做任何事情。”说这话时,阿朵的眼睛,死盯着郭雅两姐妹,寒光宛若利刃。 听到小莲,小蝶,杨媛媛,阿朵的话,我的心里,满是暖意。 等到,听到郭莹莹的话时,哥怒上心头:好你个死丫头,哥正要削你呢,你还敢呛哥,真是寿星公吃砒.霜,嫌命长了。 我正要拿郭莹莹那死丫头开刀,以泄心头之忿。 被两个女人,合起伙来耍了,哥的脸,丢大了,一肚子火呢。 这时,郭雅却道:“相公,我爹爹还在家里,等着你去见皇帝呢。一呢,你赶紧去找皇帝赢得那三个条件,免得迟则生变。只要生米煮成熟饭,就算后面皇帝知道了实情,想反悔,也来不及了。二呢,你的手下,都等着干活呢。我爹爹,也在等着你分那些房子呢。早点划分清楚,你不是就能早点拿到拨款,早一日动工?” 好厉害的女人!我心中咂舌,幸好她是我的女人,而不是我的敌人,不然,......。我心中泛寒。 我滴个乖乖,尚书府这么气派!比哥家的公主府,还要大,还要豪华。狗日的,看屋识人。这么牛逼的豪宅,仅凭尚书的工资,两辈子也买不起,一看就知道郭达那老头,是个大大的硕鼠,虽然他即将成为我的岳父。但这种贪官污吏,哥看不起他!因为他贪来的都是民脂民膏。有本事,像哥一样,靠自己的双手,努力去赚啊! “哼!” 哼什么哼,哼你大爷!死老头,别以为马上就要成为哥的岳父了,就可以甩哥的脸色。哥看不惯的人,就算是天王老子,哥也不鸟他。 马车,我讨厌坐马车。虽然尚书的特级马车,特别的高级,豪华,但依旧改变不了它是马车的本质,也改变不了我晕车的事实。 马车里,只有我和度支尚书郭达,郭雅没来。所以我们两人,宛若两只斗鸡一样,大眼瞪小眼,互不说话。 最后,头晕的我,放弃了坚持,自认投降,开始找了个舒服的地方,打瞌睡。 得意洋洋的郭老头,洋洋得意的也找了一个角落,眯起眼睛小憩。 我不知道郭雅那妞是怎么说服郭老头的,反正现在的郭老头,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既不反对郭雅对杨广的抗命,也不反对她对我的托付终身。 或许,郭老头也不喜欢杨广,不想自己的小女儿嫁给杨广吧! 毕竟,杨广除了是个皇帝外,其他的方面,输我太多。这倒不是哥哥我有多优秀,而是杨广的人品和名声,比宇文皛“渣”太多了。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郭老头,还是有一点可爱的,至少,他是一个合格的,真正疼爱自己女儿的好父亲。对了,他对郭莹莹那妞,好像也很好,那么他,还是一个好伯父。 因为,他没有“卖女求荣”。 这点,让我对一直看不顺眼的郭老头,心生敬佩,有了些好感。 第五十三章:收桑榆失东隅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青春,是一种病,中二的病。时间和成长,是治愈的良药。 看着巍峨的皇宫,我的心中,有些惧意和彷徨。 因为这次进去,和以往的不一样。不知道接下来,我和杨广之间,会不会因为郭雅这个女人,而产生仇恨,以及一辈子都难以消除的隔阂和嫌隙。 如果只是让杨广放弃郭雅,我的把握还是有几分的,毕竟天下的美女多得是,而郭雅的姿色,不过是上等之姿,连绝色都算不上。皇宫里比她漂亮的妹子,不多,但也不少,民间的更多。所以,我只要将杨广盯在郭雅身上的目光,成功的转移到其他美女身上,这事情,就算是了结了。毕竟,杨广的女人那么多,多一个,少一个,关系不大。 可我要是娶了郭雅,这性质就不一样了,这是在跟杨广抢女人。关键是,我还抢赢了。这,等于是直接打了杨广的脸,害他丢了颜面。 如果我只是赢了打赌,美人却归杨广所有,虽然杨广也丢脸了,但有“补偿”的情况下,情况至少不会太坏。而现在.......。哎! 雪上加霜,伤口上撒盐的痛苦,换谁都会生气,愤怒,更别说杨广这种脾气暴躁,霸道无比的人了。 而让堂堂一国之君丢脸,这事,想想就不寒而栗。 我真害怕,暴怒之下的杨广,恼羞成怒的一挥手,就咔嚓了我,以及我的家人。当然,估计度支尚书郭达一家子,也跑不了。 哎,早知道就不弄那什么“泡妞大赛”了,玩到最后,居然把自己玩到了火坑里,一个不慎,就得小命玩完。 伴君如伴虎啊!哥上辈子活腻了,自杀了,但不代表我这辈子就活腻了,想找死啊! 上辈子,我是因为得了绝症,命不久矣,不自杀也活不了多久,才无奈的选择了自杀的。这辈子,好不容易附身一个有钱有权有势的官二代,多么美好的生活啊!这种酸爽的美好生活,哥真想向天再借五百年,哪里舍得去死呢? 不行,我得想办法自救。只要能扭转乾坤,什么卑鄙无耻,没有道德,没有人性的法子,哥都不在乎。哥是流氓,我怕谁? 伴君如伴虎,这句话,我现在是深有体会了。 “皛儿来啦!郭老也来啦!来来来,快坐。”杨广笑眯眯的道。 我的心,此时有如小鹿乱撞。 我的手脚,有些不受控制的轻微哆嗦。 哎呀呀,好紧张啊!好慌乱啊!好想哭啊!真不想见到杨广这家伙,最好一辈子都别见! 我特别的讨厌,命运被别人掌控着的无奈感觉。 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郭老头倒是聪明,先我之前,把调动我官职和分配皇家建造的事情,先说了,他怕等下杨广生气了,这事就泡汤了。 这其实,是郭雅事先跟他商量好了的。这让我对那把我逼上了绝路的女人,心里总算是多了一点点,一丢丢的好感。至少,她是一个懂得为哥捞好处的贤内助。 杨广似乎对郭老头说的话,不大感兴趣,听完后,只淡淡的来了一句,“既然郭老都已经安排好了,就按你说的办吧!”然后,然后就完事了。 “谢陛下,陛下英明!老臣要启奏的事情,已经办完,还有公务在身,就不打搅陛下和三公子的雅兴了。老臣告辞!”郭老头突然起身,躬身施礼道。 闻言,我心里无比震惊:什么情况?来之前不是说好的,联手同盟,共同进退的吗?怎么一转眼,就把我给卖了?该死的郭老头! 在我生气的时候,杨广已经准了郭老头的告辞,我连忙阻止道:“等等,郭老,我们还有事情要说呢!” 吗卖批,我越叫,那狗日的老东西,溜的越快。转眼就没了踪影。 “皛儿,今日来宫中,找舅父何事啊?几日不见,舅父还挺挂念你的,要不,你还是搬进宫来,陪着舅父,如何?”杨广笑眯眯的对着我道。 闻言,我连忙摇头:哥现在恨不得离你越远越好,我可不想天天趟雷区。 我连忙干笑道:“皛儿谢谢舅父的疼爱,但是皛儿如今已经长大成年了,也得干点自己的事业了,总不能一直庸庸碌碌的活着,叫外面的人,看不起,也丢了舅父的脸,您说是不是这个理?” 杨广闻言,想了想,笑道:“看来我们的皛儿,真的是长大了,懂事了。也罢,既然你想做点事情,那就去做吧!度支那边,我会打好招呼,叫他们不可再次为难你。只是你莫要忘了舅父,一定要勤来看望舅父。” “一定,一定。”我连忙皮笑肉不笑的答应道。 “舅父,皛儿这几日,设计了几套女子的内衣,正在赶制之中,皛儿想先画出来,让舅父过过眼。如果舅父看了喜欢,皛儿明日,会让模特穿着那些款式新颖的内衣,给舅父表演一场内衣秀。” “皛儿,内衣秀?模特?为何物啊?”杨广的眼睛里,闪烁着光辉。 我笑道:“借舅父的笔墨纸砚一用。” “来人,笔墨纸砚伺候!”杨广叫道。 我连忙补充道:“要上好木炭,要宣纸。” 刚和杨广闲聊了几句,太监就将我要的东西送来了。 “舅父,皛儿献丑了。”我站起身施礼道。 “赶紧的,舅父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一睹为快了。”杨广催促道。 哎,哥真是天生劳碌的命啊! 看看,哥的职业:包工头,房屋设计师,房屋建筑师,诗人,词人,画家,美食家,小说家,发明家,佞臣,现在,居然还成了女人内衣设计师。哥累啊!哥多么的不容易啊! 来,小莲,小蝶,阿朵,给哥......。 对了,这里是皇宫,小莲她们都不在身边。宫女,太监们,倒是也能给我按摩,捶背,捏腿。但太监,一股骚.味,我宁可不要。宫女,哥不敢,那是杨广的禁脔。 在我的龙飞凤舞之下,一个又一个漂亮的,只穿着性感诱人情趣内衣的妹子,跃然纸上。 当然,那些情趣内衣模特,自然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女神”:结衣妹子,桃谷妹子,北野妹子,川铃妹子,宫蓝妹子,凉花妹子,大桥妹子,天翼妹子,京香妹子等等。 哇塞,杨广你个老色鬼!你的口水,都滴到哥手上了。好恶心啊! 皇帝,看来也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尤其是杨广这种老色鬼,某方面,连普通老百姓都不如。 我指着那些女人对杨广道:“舅父,你看,这些穿着好看衣服,把漂亮衣服,展现给别人看的人,就叫做模特。她们穿着这些漂亮的内衣,表演给别人看的行为,就叫做内衣秀。” 杨广流着哈喇子道:“那么这些模特,现在在哪里呢?皛儿,快带她们来见朕,朕现在就要看她们表演内衣秀!” 看,看你妹啊! 闻言,我差点要破口大骂。 那些妹子,可是隔着时空的,哥怎么给你弄过来?就算能弄过来,哥也早就把她们收作私人藏品了,怎么也轮不到你这个老色鬼啊! 还有,那些性感的内衣,一直都存储在我的脑袋中。其实,进皇宫之前,我根本没想要拿出来的,现在才刚刚画出来,你叫哥现在上哪弄出来给你瞧,给你看?要是有时光穿梭机,哥直接把你丢到二十一世纪去,让你这个老色鬼,看个够,看个饱。只是,到那时,你这老色鬼,恐怕要哭死。因为在那边,只能看小电影,而在这边,后宫佳丽上万人,随便用,随便玩。还有民间的无数妹子,可以随意挑选。 如果是我,我是一定会选这里的。 “不好意思啊,舅父。这些画上的模特,都是天上的仙女,这个,这个皛儿,现在被师父封印了法力,没法叫下来给您表演啊!而且,天上有天规,神仙是不可以私自下凡的。犯了天规,是要被打落凡间,变成豕,牛,羊,鸡,鸭,鹅,那些畜生受苦的。” 看着杨广被我忽悠的一愣一愣的,我心里笑开了花。 嘿嘿!忽悠观众算啥?忽悠皇帝,那才叫真正的“吹牛逼”! “不过,舅父也不要太过失望。这些衣服,皛儿回去后,会让人加速赶制出来,然后挑选美女,训练成内衣模特,明日带进宫来,表演给舅父看。如果舅父觉得那些模特,都是庸脂俗粉,舅父可以在宫中挑选俏丽女子,训练成模特。这样,舅父就可以随时随地的欣赏内衣秀了。” 杨广拍手赞道:“妙,妙啊!皛儿真是聪明。哈哈!你哄得舅父特别的高兴,开心!舅父重重有赏,舅父就赏你做个......。” “舅父,皛儿不要赏,因为皛儿还有事情,要启奏舅父!”我连忙抓住稍纵即逝的良机道。 至于打断杨广的话,会不会引起他的心头不快,哥顾不上了。 杨广被我打断了话,没恼,而是好奇的问道:“皛儿,你有什么事情要说?赶紧说来听听!” 第五十四章:收桑榆失东隅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地狱的大门,一直都打开着,每天都会吞噬掉不少的人。所以,安全,不是战乱时的专利。 我拿出郭雅写给我的情书,递给杨广道:“那个,那个,舅父啊,不好意思。皛儿,皛儿侥幸赢得了“泡妞比赛”的胜利。” 杨广接过信纸,看了后,眼中明显的闪过不悦,眉头也皱了起来。看得我手心里,额头上,全都是冷汗,心也跳到了嗓子眼。 看来,实在不行,就放弃那三个条件吧!毕竟,我想要达到的目的,郭雅已经帮我完成的差不多了。 其实郭雅那个死女人,哥也想放弃,让给杨广,可是,可是现在的我,敢让吗? 万一让那郭雅,对我因爱生恨,而她又成了杨广的宠妃,那我往后的日子,想想都不寒而栗。 气氛,压抑的让我度秒如年。 “好,舅父愿赌服输。说吧,皛儿,你想要什么?三个条件,舅父一言九鼎,不会赖你的。”终于,杨广开口了,而且是好消息,这让我微微的松了一口气。 但现在还不是放松的时候,因为接下来的问题,才是大困难。 “舅父,皛儿现在已经长大成人了,也想为国家做点应尽的贡献,所以,皛儿想向舅父讨要几处洛阳附近的矿山开采权。皛儿私人承包,按律交税。那些地方的矿产,现在无人问津,荒废着,怪可惜的,不如让皛儿拿来为舅父的大隋江山,添砖加瓦吧!” 邓通,当年靠着铜矿,富甲天下。 盐帮,靠着贩运私盐,一直势力庞大。 还有各个豪门大族,一方枭雄,也都是靠着一本万利的矿产,发家富有的。 哥现在啥都没有,即使弄来了大量的钱财,武器也属于违禁品,民间禁止私自铸造。而我以后的手下,总不能穿着布衣,拿着烧火棍与敌人战斗吧!所以,铁矿,甚至硝石矿,硫磺矿等等,我都必须想办法弄到手里,做好准备。当然,铜矿,金银矿,我是不会沾手的,那玩意虽好,却是烫手的山芋,不是现在的我,够资格玩的。 时间紧迫,钱,人,物资,都得赶紧弄,所以我,不得不数管齐下,遍地开花。 “拿地图来!”杨广思考半晌后,吩咐道。 很快就有人送来了洛阳的详细地图。 杨广看着我,我明白他的意思,连忙走到地图前,拿起炭笔,在我早已选定的地方,画上圆圈。 我选的地方,都是比较偏僻,没有村庄,人烟稀少的地方。但不是野山,而是后世出产大量各种矿产的地矿脉。有百科全书就是好啊!可以做到有物可查,算无遗策,先知先觉。 杨广大约看到我选的都是不毛之地和荒山野岭,想了想,点头答应道:“行,既然皛儿想为舅父分忧,舅父理当支持。只是舅父打算过几日去江都游玩,本来还打算带着你一起去的。你这一忙起来,岂不是没空?” 卧槽!杨广这狗日的,又要开始折腾老百姓了。怎么办?要不要想办法阻止?可我现在是自身难保,而且事业正处在起头的关键时刻,要是不小心触怒了杨广,导致我的承包大业,泡汤了,岂不是完蛋大吉? 思考再三,我放弃了。算了,哥不是圣人,也不是救世主,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螳臂当车,不知好歹的找死行为,我是不会去干的。至于,那些被杨广害死的无辜之人,我只能说声抱歉了。不是哥不愿意救他们,而是哥实在是无能为力。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达济天下。我的座右铭之一。 “舅父,我的第二个条件,就是想让舅父收那度支尚书郭达的小女儿郭雅,为义女。皛儿年幼无知,弄出了那个“泡妞比赛”,害那郭雅清白声誉受损,所以想补偿一下她。”我委婉的试探道。 杨广闻言,哈哈大笑道:“皛儿,这个你不用担心。舅父已经决定,要纳那郭雅为贵人。这下,她的清誉,不但不会受损。你弄出的那个“泡妞比赛”,以后将会成为千古美谈!哈哈。” 我谈你妹呀!哥想让你认那郭雅为义女,就是为了断绝你娶她的念想。 “舅父,皛儿该死!那郭雅,因为泡妞比赛,已经对皛儿痴迷着魔。她以利刃割腕,逼迫郭老让步,逼迫皛儿娶她,不然就自杀。皛儿这,这也是没有办法呀!如果舅父不相信,可以招来郭老询问,招来那郭雅,检验手腕上的伤口。”我没有办法,只能破釜沉舟了。 死不死,就看这一蹶子了。 闻言,杨广的脸,黑了下来,眼中也闪烁着火花。 见势不妙,我连忙补救道:“舅父,那妞长得并不漂亮,而且性格泼辣,刁蛮任性。前几日,她还派了刺客去教训孩儿,孩儿的左臂,为此受了伤。” 说着,我连忙拉起衣袖,将还有些红肿淤青的伤势,现给杨广看。 “哎呀!皛儿,你受伤啦!”杨广大惊失色,满脸的关切。 我为了彻底打消杨广对郭雅的念想,连脸都不要了。 “舅父,你再看皛儿的嘴唇,是不是还有些肿?还有伤口?今天那疯女人,找上公主府,不但强吻了皛儿,还咬伤了皛儿的嘴唇。舅父啊!这种母老虎,疯婆子,放在舅父身边太危险了。所以,皛儿只能勉为其难的替舅父挡了这灾难。只是,皛儿坏了那女人的名节,不还她一份清誉,以后皛儿的日子,可就要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所以,皛儿斗胆,恳求舅父收那疯婆子为义女,挽救苦命的皛儿一二吧!呜呜。” 我痛哭流涕,还把眼泪抹到杨广的衣服上。 可惜,杨广这鸟人,身手,反应快捷,居然一个闪身,就躲过了我的眼泪,鼻涕攻击。 “好了,好了。皛儿快起来吧!”杨广那家伙,可能是怕我继续拿眼泪,鼻涕攻击他,故意站的离我远远的,双手虚扶道,“这事,舅父答应你了。哼,不知礼数的丫头,等舅父收她做了义女,舅父就好好替那郭老管教管教女儿,给皛儿你出口恶气!” “谢谢舅父,谢谢舅父!您真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不是,是如来佛祖啊!”我连忙大拍马屁。反正说好话,又不费力,也不要钱。 被我一顿胡搅蛮缠,郭雅的事情,终于算是险之又险的躲避了过去。 我为了回报杨广,也为了不让他心里有怨气,暗恨我,我媚笑道:“舅父,您明天等着瞧,皛儿给您挑选的内衣模特,绝对个个赛天仙。那郭雅,和她们一比,简直是落了毛的母鸡!” 大约是见我说的有趣,也或许是明天的模特内衣秀,让杨广高兴了,所以,他的脸色,由阴转晴了。 “行了,说说你的第三个条件吧!” 我连忙施礼道:“舅父,皛儿以后做生意了,自然会触及到许多人的利益,结下无数的仇人。他们一定会通过种种的手段和阴谋诡计,在舅父面前污蔑我,中伤我。所以,皛儿想请舅父,无论何时何事,都能给皛儿一个解释,证明自身清白的公正机会!” “就这个?”杨广笑眯眯的看着我。 我被他问的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情况?杨广的反应,怎么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杨广见我满脸的迷惑不解,笑着走到书案前,翻找了一通,然后拿着厚厚一叠公文,递给我道:“皛儿,你看看这是什么?” 我好奇的接过,仔细的看了起来。 越看我越是被气的火冒三丈,愤恨焚天。 狗日的宇文化及,宇文承基,宇文承趾三父子,哥只不过是挣了你们一点钱花花,你们要不要这么阴毒狠辣,居然想致我于死地! 还有宇文智及和宇文士及,这两个狗日的,火上浇油。幸好宇文化及他老爹宇文述,没有参与进来。那可是一个牛逼的人物,辅助了杨广夺得太子,又助他登上皇位,功劳很大,很得杨广的重视。要是连他也一起落井下石,说不定杨广真的会对我生出嫌隙。 但是,随后等我在脑海中查了宇文述的资料后,大吃一惊。那个老东西,也不是什么好鸟,比他的几个儿子还阴狠毒辣,嚣张跋扈。不但权倾朝野,还贪婪好色。按照他的一贯行事作风和脾性,这次他没有随儿子,孙子们上书告我,绝不会是心存善念,说不定在暗地里,搞着什么其他更狠,更毒的阴谋诡计。这个人,不得不防。 接下来,是将作监的人,御史台的人,上奏的折子。这个,在我的意料之中,也是我自己弄出来的锅。我看了倒不怎么生气。 “舅父,你给皛儿看这个?”我明知故问道。 杨广笑道:“皛儿,舅父对你的喜爱,你是知道的,只要你别太过于持宠而骄,弄出什么大乱子来,舅父都能替你压下,抹平。现在,你能体谅到舅父对你的一片苦心了吧!” 闻言,我心中感动,看来历史资料上记载,杨广对宇文皛这个外甥特别的宠溺,果然诚不欺我。 我投桃报李的道:“舅父,皛儿最近,鼓捣出来了一些小玩意,可以制作出精良,美味,可口的食物。皛儿会派人给舅父送几套过来,并让人教导尚食局的人,制作各种美食,供舅父品尝。” 杨广闻言,不但没有大喜,反而笑眯眯的看着我。 “皛儿啊,这种好事情,你到现在才想起来孝敬舅父吗?你呀,太辜负舅父对你的疼爱了。你可是拥有着天上记忆的仙童,以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必须记得第一时间呈现给舅父享受,知道了吗?还有,你们在运河边上玩的,能让人飞上天的风筝,也给舅父送几个过来玩玩。” 闻言,我心头大震:不好!看来我这几天的一举一动,杨广都知道了。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被人给盯上了,而且还是重点死盯的那种。 第五十五章:雪满山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每一份工作,都有让人留恋的地方,也有让人厌恶的地方。所以,与其把时间和精力,都浪费在不停的做实习生,或学徒上,不如好好的选一份有潜力,有前途的工作,静下心来一心一意的把它做好。把工作做到了极致的优秀,升职,加薪,更好的福利待遇,自然会随之而来的。因为,你不是菜鸟了,而是已经成长为大师级精英技工了。此时的你,无论跳槽与否,都是有资格和老板谈价钱的人。 暗中盯我的人,是杨广派去的吗? 以我和他的关系,他应该不会这么做吧!而且,我没钱没权没势,杨广派人盯我干啥? 于是,杨广被我排除了。 难道是宇文化及爷孙三代? 嗯!很有可能。 宇文述,虽是靠昔日的战功上位,得到杨广重视的,但维持杨广对他长久宠爱的,却是献媚和进贡。 而我穿越过来后,因为懂得的东西比宇文述多的多,所以鼓捣出来的玩意,更讨杨广的喜欢和欢心。这,无形中,等于是抢了宇文述获宠的“饭碗”,能不招致他的怨恨吗? 再加上,前不久,哥还坑了宇文承基两兄弟,打了宇文家的脸,让他们丢了颜面。新仇加旧恨,宇文述爷孙三代,应该对我,恨之入骨了吧! 所以,他们偷偷暗中派人盯着我的一举一动,想要鸡蛋里挑骨头,拿捏住我的小辫子,好在杨广面前污蔑我,中伤我,离间我和杨广的关系。 嗯!我的这番推理,分析,刚好对上了前面宇文化及等人的弹劾,看来事实与我的猜测,八九不离十啊。 想到此处,我的心里,有些懊恼,有些无奈,有些惆怅,有些愤怒,有些心惊,有些胆寒。 被一群恶狼给盯上了,哥以后的处境,行事,都不方便了。 哎,本来我的时间,就有限,就不够,这下子,真是雪上加霜啊! 哥的命,咋就这么苦呢? 还好,杨广对我的宠爱和信任,比对宇文述要强。 不然,他就不会是现在这样,宛若清风拂面般,简单,轻描淡写的处理我的事情了。 真是不幸中之万幸啊! 不过,想及宇文述爷孙三代,此时都是手握兵权的大佬。而我,却是一穷二白,毫无势力的白丁。这中间的实力,差距太大了,以后的对抗路,难如登天啊! 行路难,行路难,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哎!早知道那日,就不该为了赢几个钱,而去得罪宇文承趾兄弟俩。 不打草惊蛇的话,哥现在的日子,应该......。 不对,即使我那时不得罪他们兄弟俩,哥之后,为了讨好杨广欢心,不断的献媚的行为,还是会得罪宇文述,因为哥不可能放弃杨广这块大肥肉。 如果杨广还能做个二三十年的皇帝,哥还能活个二三十年,哥自然不会没事犯贱的去巴结杨广,讨好杨广,获取他的宠爱。哥不是一个喜好功名利禄,会为了三斗米而卑躬屈膝的贱人。 那么,我就不会因为和宇文述抢杨广的宠爱,而起矛盾。这样,我只需在暗中,慢慢的发展,积蓄爆发的力量就行。 可惜,没有如果。所以,我为了在有限的时间里,获取到足够的本钱和实力,不得不巴结,讨好杨广,从他手里捞好处,养肥自己。这,就造成了我,不可避免的要与宇文述对立硬刚,抢夺一个蛋糕。 鸡蛋碰石头的结果,就是造成了哥以后的发展之路,宛若羊肠小道,崎岖难行。 如果,杨广能保护我二三十年,就算宇文述一家子是天下兵马大元帅,哥也不会怕他。看看赵高,看看高力士,看看李莲英,看看李辅国,都只不过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太监,却靠着皇帝的庇护和宠幸,做到了连宰相也拿他们没辙的牛逼地步。哥这个杨广的亲外甥,难道会比他们差吗? 可惜,杨广气运不足,几年后就玩完了。而哥,可不想坐以待毙的随着他一起嗝屁,所以才要挣扎续命。 本来续命的路,若没有人阻挡,下绊子,我可以走的很顺畅,成功的几率很大。 但,天意,非要把宇文化及一家子,按到哥的面前当阻碍。 这下子,我对未来能不能及时崛起,成功改命的把握,无从肯定了。头疼啊! 贼老天,你把老子送到这里来,难道就是为了让哥再死一次吗? 宛若泰山压顶般的压力,让我心中原本激昂的斗志和信心,溃散了不少。这不是我的心,太“玻璃”,而是......。打个比方。 这就好比,原先的我,只是欠了三十万的债,并且需要在一年之内还清。 三十万虽多,但,只要哥拼命的,努力的去想办法挣钱,还是有一定的几率和机会还清的。 可现在,这三十万的债,却突然变成了三个亿。哥的心,能不感到绝望吗?信心和斗志,能不波动起伏吗? 三十万的债和三个亿的债,区别有多大?三个亿一年的利息,都不止三十万吧! 不行,我不能放弃!不能颓废!不然,历史上的宇文皛的命运,就是我罗四夕的宿命。 我是罗四夕,不是宇文皛,我不能认命。 历史,到底能不能被人力所改变,我无法确定,因为没有样本。但,无论如何,哥都不会坐以待毙。 为了给自己打气,我在心里默默的安慰着自己: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指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嗯,阿Q精神胜利法,还是有点效用的。用了之后,我心头沉重的压力,顿时少了一截,最起码,能让我喘气了。 虽然,我知道这只是假象,现实的困难,一点也没有变少。但,人有希望,和没有希望,有斗志,和没有斗志,是完全不一样的。 另外,从慌乱中冷静下来的我,逐渐的想明白了:宇文述一家子虽然重若泰山,但他们的重量,来自杨广,来自他们手下的兵将。所以,只要我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削弱他们的实力,哥再努力发展自己的实力,那么两方之间,一个减,一个加,实力的差距,不就会慢慢的缩减吗?这样一想,我深感绝望的心,又活泛了起来。 对!这世上,没有翻不过去的大山,没有淌不过去的大河! 未来,连世界上的第一山,珠穆朗玛峰。第一大海洋,太平洋,最后不都被小小的人类给征服了吗?所以,只要自己努力,用心奋斗,一切皆有可能。 第五十六章:老狐狸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的工作,如果每天只是重复的做一件事情,时间长了,你肯定会感到枯燥,乏味,麻木,从而滋生敷衍心态。其实,你可以换一种心态,去对待你的工作,也许会收获很多。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你把自己的工作,当作艺术,爱好去对待,一心一意的完成。让自己的技术,达到了同类中的大师级,巅峰级,你就会变得与众不同。例如:调酒师,虽是小道,但亦有世界级的;捡垃圾的,只要有心,同样可以成为垃圾再生发明大王;种庄稼的,也能出袁隆平这样的无双国士;卖酱菜的,亦有陶华碧这样的大佬。所以,百步穿杨,唯熟而已。神枪手,都是拿子弹,喂出来的。 “皛儿?皛儿?你在想什么呢?叫你好几声了,怎么不回答我?” 正在我在心里给自己加油,打气的时候,突闻杨广的喊叫声。 哇塞!被惊醒的我,出了一身的冷汗:脑子居然又中毒了。该死的老毛病! “对不起,舅父,皛儿不小心走神了。“我连忙满脸尴尬的请罪道。 杨广摆摆手道:“没事。没事。以后注意就行。不过,你跟舅父这样,舅父不会怪你。但你要是和别人说话时,也这样走神,那就太不礼貌了,容易得罪人!” “是。皛儿受教了。”我连忙毕恭毕敬的道。 ”对了,舅父。那风筝,太危险了,人力无法控制,您可不能乱试。您是九五之尊,天下之主,不能轻易冒险。昨天,我试风筝的时候,就出现了意外。那人,若不是幸运的在运河边上,又幸运的掉进了河水里,掉在地上的话,估计会被摔成了肉泥。太吓人了!您要是想找乐子,等皛儿回去琢磨一下,仔细的想一想,给您弄出一些,安全又好玩的玩意儿出来。您看行吗?” 想起杨广之前讨要风筝,我连忙委婉的阻止道。 风筝,可是我以后的高端秘密武器,不能过早的暴露,以防有心人学去了,以后反倒用来对付我。八国联军的教训,哥可是铭记在心。 可惜,我没有料到,宇文述一家子,早就偷偷派了人,监视着我,导致风筝载人,已经被他们发现了。不过,哥对风筝真正的用途,估计隋朝的这些古代人,不一定想的到,他们大概只会以为我造那些风筝,是为了玩耍。这,就是眼界和知识的作用。就像,你不告诉古代的人,地球是圆的,他绝不会想到自己生活的地方,是一颗大球。你不告诉隋朝的人,马儿也可以穿鞋子,他们绝不会造出马蹄铁。 所以,哥得及时止损,把风筝的发展机会,暂时延后。等以后安全了,有机会了,再偷偷练习。 同时,我还得消除掉别人对风筝载人的兴趣。怎么消除?自然是销声匿迹。哥不搞风筝了,监视我的人,时间长了,自然而然的,就会忘了风筝。 不给杨广载人风筝,正是出于这个考虑。 载人风筝,如果给了杨广,他只要一拿出来玩,保证立马传遍天下,谁叫皇帝,万众瞩目呢。 那时,哥还怎么保住风筝的秘密?研究的人多了,聪明人总会出现的。 看着杨广的脸色,在听了我的话后,变得不好看起来。 我连忙苦口婆心的劝道:“舅父,天下好玩的东西多的是,何必一定要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呢?” “好吧,那这事就作罢吧!”杨广有些意兴阑珊的道。 我见杨广有些不高兴了,连忙趁机告辞。 “好。你去吧!不过,美食,得立马给舅父送进宫来。还有那什么内衣秀,给我抓紧办,舅父明天一定要看到。”杨广说的斩钉截铁,霸气侧漏。 “是,皛儿这就去办。舅父敬请期待。”说完,我就退出了御书房。 出了御书房的我,大口大口的,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活着的感觉,真好! 伴君如伴虎,说的太好了,太妙了,太绝了,太贴切了! 可惜,不喜欢这种憋屈感觉的我,为了自己的目标,没法远离杨广。反而,还得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的想办法贴上去。 生活,就是这么的无奈,艰辛。 胸无大志的我,多想做个只美美享受美好生活的纨绔子弟啊! 可惜,宇文皛的老爹,死的太早了。 可惜,宇文皛的大靠山杨广,马上要倒了。 所以,哥虽然有纨绔子弟的命,却没法享受。历史上的宇文皛,就是前车之鉴,我可不想走他的老路。 哎! 来到皇宫门外,我正在发愁,是走回去好呢,还是在附近雇一辆马车,又或者直接在皇宫的御马监里借一匹马。 虽然我此时的马术还不行,但骑马慢走,总比自己开十一路车,要舒坦的多,至少不会在走路一两个小时后,累的腿脚抽筋。 “小子,这里。” 突然,一辆豪华的马车,驰到了我的面前。马车上,郭老头正掀开窗帘,对我招手。 看见这毫无义气的死老头,哥心里猛地涌起一股可以焚天的怒火:你大爷的,卖队友的可耻行为,比猪队友还让人气愤,怨恨! 我没理他,板着脸,挥挥手,让他赶紧滚蛋。 “哟,小子,脾气还蛮大的嘛。赶紧给老夫滚上来,老夫还等着回府和你划分那些皇家建造呢!你要是不愿意理老夫,那以后再来找老夫分房子,可就不知何年何月了!” 我日你仙人板板!这老王八,怎么和他那个女儿一个鸟样! 愤恨中,憋屈的我,只能无奈的屈服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 “小子,还在怪老夫刚才将你一个人撂在那里的事么?说你聪明,可是为啥有时候,你就那么的不开窍呢?”郭老头满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语重心长的对我道。 “你想想,你仔细的想想,你和陛下是什么关系?老夫和陛下,又是什么关系?”郭老头笑眯眯的点化我道。 闻言,我心中猛地一顿:“什么意思?” “你和陛下两个人单独的说话,那是拉家常,有什么事情,看在亲情的份上,都不会弄的太僵。老夫和陛下只是君臣,老夫在场的话,一旦聊到什么尴尬的事情,或你们两人意见相左,僵持不下的事情,陛下就没法找借口下台了。” 闻言,我恍然大悟:果然,姜还是老的辣啊!我上辈子虽然活了四十多岁,但与之接触,打交道的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就那么几个人,阅历和经验,都不多。这辈子才刚开始。所以,两辈子的阅历和人生经验,加起来也及不上郭老头。 这么说,哥还得倒过来谢谢郭老头啦? 哥虽然是个小人,但绝不是个伪君子,所以,知错就改。 “谢谢!”我态度诚恳的对郭老头道。 “行了。以后对小雅和莹莹好一点,别让她们受什么委屈就好。否则,老夫拼了这身官服不要,也要让你小子好看。” 哎呀,我和这郭老头是不是命里犯冲,三句好话没说完,就教训起哥来了。 算了,看在你刚才帮过我的份上,看在你是哥未来的岳父的份上,哥懒得跟你计较。 不过,我也不想听他的教训。老年人,过了更年期,就变得特别爱唠叨,而且废话特多。 “哎呀!晕车好难受啊!我得眯一会儿。”说完,我就开始半真半假的装睡。 正要张嘴说话的郭老头,见此,叹了口气,也找了一个地方,眯眼打瞌睡了。 第五十七章:焚天之火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把开心的事情,说给你最亲近的人听一下,让他们和你一起分享你的开心,你会更开心快乐;把不开心的事情,说给你最信任的人,听一下,让他们一起来帮你分忧,抚慰你受伤的心灵。这样,你会好受许多。------不要做一个闷葫芦,那会让你慢慢的走进抑郁症的世界里。 不知过了多久,我被郭雅给叫醒了。 “相公,到家了,该下车了。” 到家了?到公主府啦?哦。 我揉揉眼睛,伸个懒腰,撩开车帘子,正要下车,抬头一看。 咦,这不是尚书府吗?什么到家了?乱搞。哥的家在公主府,不是尚书府,我又不是上门女婿。 “相公,赶紧下车啊!”郭雅催促道。 下车?下车干啥?我要回公主府。 于是,我对郭雅道:“郭小姐,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皇帝已经消了对你的念想,还同意了我的建议,认你当义女。哈哈,以后,你就是郡主或公主了。提前恭喜,贺喜你啊!行了,没事了,我回公主府了,拜拜!” 我看老狐狸不顺眼,看小狐狸更不顺眼。被比自己聪明的人,时刻算计着的滋味,如坐针毡,不好受啊!所以,哥惹不起,还躲不起吗?至于以后结婚了,看哥怎么在床上好好调教郭家姐妹俩。 “相公,你走哪里去啊?你不是要和爹爹谈事情的吗?”小妖女郭雅,眨巴着大眼睛道。 经她这一提醒,我才记起要和郭老头商讨划分皇家建造的事情。刚才睡迷糊了,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 我突然惊觉,马车似乎成了我的第二个致命弱点。准确点,应该说是晕车,成为了我的第二个致命的弱点。看来我以后最好不要坐马车了,这会成为我的敌人,要我小命的致命武器。 在尚书府里,一阵左右拉锯,砍价还价后,终于和郭老头商定好了各自的盖房地盘。我也答应了,近几日就去实地考察,然后根据地皮,给他建筑图纸,以及技术指导。至于我这边的,自然是我说了算,他们丝毫不得干预。 想到第一桶金,终于要进口袋了,我热泪盈眶,泪流满面:白手起家,太他妈难了! 正事忙完,本来热情的丈母娘,想要留我在郭府用膳的,但我拒绝了。 如果说,皇宫是我第一不想去的龙潭虎穴,杨广是我第一不想见的人。那么郭府,就是哥第二不想去的地方,郭老头是哥第二不想见到的人。 虽然郭老头不能像杨广那家伙那样,可以主宰我的命运,生死。但,我看见他就烦,不顺眼,更不想听他的唠叨,被他当孙子管教。所以,敬而远之,溜之大吉吧! 其实,我心里明白,也知道,现在的自己,应该好好的巴结,讨好郭老头,好让他成为我背后的第二座大靠山。这样,我未来的发展之路,会好走许多。因为郭老头,可以帮我抗下不少来自宇文家族的压力。 奈何,哥的小脾性,它不允许啊! 这或许,就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正义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应有的铮铮风骨和品德吧! 不食嗟来之食,不为三斗米折腰! 算了,不装逼了,装逼遭雷劈。 其实,不那样干,是因为我,不想让自己活的太憋屈,太累,太没有节操了。 就像前世的我,从不借钱给任何人,也从来不向任何人借钱。虽然这样做,少了许多的人情关系,但,不也收获了许多的自由时间和清净么? 人情和关系,不是白来的,是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利益去培养,打理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想变强大,可以选择强大自身,也可以选择投靠强者,或依附强者。或联手强者。 但,打铁还需自身硬。 投靠或依附,也得有价值,才会被强者青睐,看重,自然更甭说联手了。强者会有兴趣和弱者联手吗?即使联手,会有真正的公平吗? 所以,即使我现在去巴结郭家的人,人家也看不上我,不会为我的事情,真心实意的出多大的力。 所以,哥还不如一心一意的哄好杨广,那油水,才叫多。随便啃一口,就能吃的满嘴流油。 当然,收获和风险是成正比的。与虎谋皮,无异于是在刀尖上跳舞。 还是那句话,如果隋朝还能太平传世上百年,甚至几十年,我宁可让杨广封我一个边远小城的郡守做做,也不愿留在京都,做京官,哪怕是宰相,我都不稀罕。不做官,当富商,其实也行。只是做富商,容易被贪官污吏敲竹杠,勒索。不给,得罪人,要被强行针对,穿小鞋。给,属于违法贿赂。前后都难。所以,我才想要个闲散王爷的爵位,做护身符。 回去公主府的时候,依旧是坐的尚书府的马车。没办法,不坐马车就得坐十一路公交车,或骑马。 骑马,我还没学会。坐十一路公交车,又太累。主要是今天坐了好几趟马车,晕的我浑身酸软无力,没力气走。不然,我肯定选择走回去。 这回送我回公主府的马车,不再是郭老头专用的那辆豪华的,而是另一辆装饰得娘里娘气,带着胭脂粉气的马车。我猜,应该是郭雅专用的马车吧! 我上了车,告别了送我的郭雅。郭老头才不会好心的送我。至于岳母,倒是想送,却被郭老头给拦下了。 “你,你怎么上来了?”我目瞪口呆的看着随后上来,坐好的郭雅,不敢相信的问道。 这妞早上跑去公主府,已经是惊骇世俗,挑战道德底线的恐怖事件了,现在还来?你到底想干什么? “相公,小雅现在是你的娘子了,自然是要和你一起回家,双宿双栖,侍奉婆婆呀!”小妖女笑眯眯的道。 哇塞!有没有搞错啊?你,你也是二十一世纪穿越过来的吧!不然,胆子咋这么大?比后世的女人,还要思想开放? 我连忙赶她道:“我们还没有拜堂成亲之前,是不可以见面的,更不能住在一起,别人会说闲话的。你赶紧下去。不然,你爹妈,要找我算账了。” “人家卓文君和司马相如才见了一面就私奔了,他们不但没有被人说闲话,还成了美谈。我们俩为啥不行?而且,我已经和我爹娘说好了,我们的事情,他们俩老人家不会插手,也不会管,你还担心什么?反正你不同意,我就把这马车停在你们公主府门口,然后就住在上面,住到你同意让我进公主府为止。” 卧槽!我想哭:这都是什么人啊!小说话本不能看啊!那是毒鸡汤,会教坏小孩子的呀! 我仰天长叹:悔不当初啊!我他妈要是知道郭雅这小妖女是个中二的女文青,哥打死也不会给她写那些爱情话本。真是,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啊! 得,自己约的炮,含泪也得打完。呜呜......。 “走!” 小妖女一声令下,哥就被绑走了。 这小妖女的性格和行事风格,要是放到二十一世纪,绝对是霸道女总裁里的佼佼者,董明珠级别的。但是在这古代的封建王朝里,就未免有些惊骇世俗了。哥的小心肝,有些受不了啊!至于那些卫道者,估计肺都要气炸了。 回到公主府,我估计爱吃醋的小公主杨媛媛,会和小妖女郭雅,对掐起来。 于是,我连忙带上了所有的人马,开往了运河边上的工地。 虽然度支的钱粮,明天才会调拨过来,但准备工作可以提前做嘛! 我让大家开始整理地面,伐树,除草,平地,挖排水沟,丈量面积。我则开始观察地皮,在脑海中翻找合适的建筑模型,然后用图纸给它从脑子里搬出来。 画了三处地方的建筑群设计图纸,我突然想起了答应杨广的事情,顿时吓了一跳。 哎呀呀,该死的马车,害我老是忘东忘西的。 在杨广心里,显而易见的,欣赏那个内衣秀绝对要比盖宫殿重要。所以,我也得顺着他的思路去办事,才能讨好他。 我将画好的图纸,交给杨达,让他带着众人干活,并交代了一些注意事项。 因为大家都是第一次盖二十一世纪的房子,所以除了我,他们啥都不知道,不知道该怎么盖,怎么弄。古代的建筑,盖法和技术,和二十一世纪的差太远了,不能互相拿来就用。 所以我是不放心的。但没有办法,事有轻重缓急,必须先办重要的。 等以后,这批人盖的房子多了,成长起来了,我就不用这么亲力亲为了,只要画画图纸就行。没办法,起始总是最艰难的。 想了想,我还是不放心,于是就让他们先在我圈定的地点,盖宿舍。 人,住在工地上,这样省去了来回走路的时间,而且还能照看材料,上工也方便。 和郭老头划分建筑群的时候,我特意将我要建的皇家建筑,都选在一处,这样方便。为此我还少要了两处的建筑群。没办法,不给点甜头,郭老头不答应啊。 我将所有要建的宫苑,用炭笔在地图上,圈了起来,刚好是一个不规则的椭圆形。然后,我在椭圆形的中心,花了一个小圆圈,对杨达吩咐道:“把大家的住所,健在这里。房子,就按照你们会做的样式建。住房,多建,按三千人的数量建。另外,厨房,茅厕,练武场都得建,这些不能少。还有,以后买来的粮食,材料,也要放那里,所以粮仓和放材料的仓库,也得建。今日,你们且先干着,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办。等明天,我过来后,再继续指导你们怎么盖新式的房子。” “知道了,三公子。”杨达连忙答应。 我又详细的交代了一些应该注意的事项后,叫上朱大宝,阿库,挑了十个家丁,让美女骑术教练阿朵,搂着我,直奔军营而去。 第五十八章:焚天之火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不要把自己的弱点,告诉任何人,包括你最亲近,最信任的人,因为今天,他们是你最亲近,最信任的人,但以后,随着时间的变迁,环境的改变,你们之间的关系,有可能会沧海变桑田。 古代的妓.女,分为好几种:宫妓,官妓,营妓,家妓,民妓五类。而其中,待遇最差,境遇最悲惨的,当数营妓。 宫妓,一群人伺候皇帝一个,虽然一辈子也不一定能被皇帝宠幸一次,但衣食无忧,吃喝不愁。 官妓,伺候的对象,都是达官贵人。这些人有权有势,女人又多,所以对待女人方面,还算知道怜香惜玉。 家妓和民妓,虽然地位低下,受人歧视,但她们起码能够攒点私房钱,以后养老。 营妓则不一样了,和平的时候,将士们无聊,拿营妓消遣;打仗的时候,将士们辛苦,拿营妓们慰藉。 营妓是没有工钱的,也没有节假日,也没人怜惜,只被人当做泄.欲的工具。 营妓的来历,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的管仲。管仲发明了营妓,来赚取金钱,同时让军队中的男人发泄。不仅可以增加军队的战斗力,也可以缓解军人的需求。 最早的营妓,是由官方自营的,主要是一些自愿加入的农家女。她们被生活所迫,为了活下去,不得不加入其中。 后面的,由于当时的处罚制度,一旦某人犯法,全族受其牵连,所以很多犯罪之人的亲戚子女,全部充军。男的,被充作低等士兵。女的,就成了营妓。 这些营妓,按照姿色,被分为两类。长得普通的,就给普通士兵服务。而漂亮的,叫做”美人“,专门给将领服务。 由于朝廷的改朝换代,导致很多的公主,以及后宫的妃子,也被充军了。于是公主,嫔妃之类的,成了最高等级的营妓,专供高级将领服务。 比如北宋的王族,在开封被攻破之后,北宋王族的女子,几乎全都被金军抓走了,金军把她们蹂躏的非常惨。金军公开将这些女子,分给将领,姿色差一点的分给士兵。她们大多数,饱受摧残,很难活下来。这其中,包括了著名的柔福帝姬在内的一些女子。 历史上另一个大名鼎鼎的营妓代表,就是四大才女之一的蔡文姬。当初她被匈奴人掳走,也做了很久的营妓。当然,以她的貌美和才华,自然是最高等级的营妓。 营妓比起其他种类的妓.女,不但待遇最差,境遇最惨,连性命都堪忧。 和平的时候还好,打仗的时候,许多营妓,都是需要随队伺候的。军队打赢了还好。一旦打输了,可以想象。落到了敌人手里的女子的下场,会是如何的凄惨。有幸运的,继续在敌国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倒霉的,恐怕在战斗中,直接被那些杀红了眼的敌国士兵,顺手就杀了。另外,留不留俘虏,就在当时的敌国统领的一句话之间。 “来者何人?此乃军中重地,闲杂人等,一律免进!”刚到左右羽卫的大营前,我就被守门的士兵给拦截了下来。 幸好哥有杨广赐的金牌,连皇宫都进出自由,这小小的军营,自然不在话下。 我连忙拿出杨广给的金牌,往前一送。 “啪叽!” “小人等,有眼不识泰山,冒犯了天使,罪该万死!罪该万死!”四个守门的士兵们,看清金牌后,吓得脸色都白了。慌忙跪下赔罪。 “行了,行了,不知者无罪!都起来吧!”我抬手道。 “谢天使大人大恩。不知天使大人前来,有何要事?我等也好通传将军。”一个小头领模样的士兵,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你们统领是谁?叫什么?现在在不在军营里?” “我们大将军姓杨,名左谏。已经出去巡查去了,不过很快就会回来。要不天使大人先到营中稍坐片刻,我们这就派人前去通知大将军赶回来。” 我摆手道:“我这次不是来找你们大将军的,既然他不在,那就不打扰他了。你们营里,现在级别最高的将领是谁,立马通知他来见我。” “是。天使大人里边请。” “你,赶紧去通知杨将军,天使降临,让他赶紧来迎接。” 我阻止那小头领的带路道:“不要领我去大帐,我是来替陛下挑选舞女的,直接带我去安置营妇的地方。” “是,天使大人这边请。”小头领不敢忤逆,连忙前头领路。 我的个乖乖!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泥胚破草屋,又低又矮,里面阴暗潮湿,光线和通风,都差到了极点。而且,除了一张床,其他的啥都没有。 床,还是原木做的,铺的茅草。床上的被褥,单薄的像纸尿片。 这种被子,夏天还勉强可以将就,冬天岂不是要冻死个人?另外,一个不到三十平米的小房间里,居然挤了十二个女人。这冬天还好,夏天岂不是要被热死? 而且,那些营妓们,此时不是在休息,而是在干活,干苦力活。 有的在给士兵们洗衣服,鞋袜;有的被派去打扫兵营;有的在洗碗,洗菜,劈材;还有的,被白日宣.淫的士兵们蹂躏着。 大爷的!晚上伺候男人,白天还要干繁重的体力活,这是没把这些女人们当人看啊!万恶的旧社会! 养一头猪,也得先把猪喂饱,让它吃好喝好,快速长肉,然后再宰杀。而眼前的这些苦命的女人们,过的,真是猪狗不如啊! 我鼻子发酸,眼泪有些忍不住了。连忙低头,用袖子擦眼睛,装作灰尘迷了眼。 “去,把这左右羽卫营中所有的营妇,都给本公子找过来,有谁胆敢不放人,掖着,藏着,到时候陛下怪罪下来,可别怪我没有提前通知你们。” “是,小的这就去。”那小头领犹豫了一下,躬身施礼道。 “咦?这不是皛贤侄吗?怎么来了,也不通知叔父一声。”这时,一个男子的声音,突然在我背后响起。 我闻言,连忙转身,寻声望去。 只见说话之人,年纪大约四十多岁,高一米七多,挺瘦的,留着八字胡。身上穿着将军制式的布甲,没有戴头盔。 他的身后,还跟着七八个人。那些人,形态各异,但都是神色冷厉,虎背熊腰的剽悍之辈。 贤侄?看来来人是认识以前的宇文皛的。可惜该死的宇文皛,没有留记忆给我。来人既然自称叔父,那么应该是宇文皛的长辈。只是不知道是死去的老爹那边的,还是小妈那边的。 “小侄拜见叔父!”我连忙施礼道。 那人亲切的扶起我,慈祥的笑道:“皛儿,你可是好久没来看叔父了,今日一定要找个地方好好喝一杯,不醉不归。哈哈!” 我连忙推辞道:“叔父,小侄今日有要事在身,恐怕得辜负叔父的心意了。不如等来日小侄有空时,另外做东,宴请叔父赔罪可好?” “哦?皛儿,你今日来这左右羽卫营里,到底有何要事?说来听听,如果叔父能帮上忙的,一定鼎力相助。” 我笑着道:“陛下近日烦忧,所以特命小侄前来各部卫府,挑选上佳营妇,训练成舞女,以供陛下娱乐。” 我凑到他耳边小声道:“叔父放心,等小侄训练好舞女后,定不会少了叔父的那一份。另外,如果谁提供的营妇,能令陛下龙心大悦,这好处,嘿嘿,不用小侄说,想必叔父也是知道的。” 闻言,那人的甲子脸,笑成了一朵花:“哈哈。既然陛下有令,我等自当遵从。贤侄尽管挑选,看中哪个,尽管带走!” 我故作为难的道:“这里的营妇,连当官的都看不上,何况是陛下。要是陛下知道小侄,挑遍十二卫府,也找不到几个合适的,这,恐怕陛下就不是龙心大悦了,而是,而是......。到时,小侄办事不利,责罚在所难免,只恐连累各位叔叔伯伯们,一起受罚啊!” 看着在场的众人,几乎都是脸面色变。我心头冷笑:你妹的,好的都被你们挑走了,剩下的歪瓜裂枣,就算穿上广袖流仙裙,也是一只野鸡,变不成凤凰。想捞好处,又舍不得投资,去死吧! 那男人的脸色数变后,终于大声下令道:“传本将军的令,令军营中所有的军官将领,把领走的营妇,全都送来这里,谁敢不从,军法处置。告诉他们,只要前程保住了,还怕没有女人吗?” 我凑到那人的耳边,低声道:“叔父,放心,小侄也知道您的难处,不会叫各位叔叔伯伯们吃亏的。明日,龙心大悦之时,大批的赏赐,就会下来。到时,小侄的那份,小侄不要,全都孝敬给各位叔伯们。” 闻言,众人的脸色,总算是好了起来。 一群狗日的。营妓是属于朝廷的,你们私下霸占,使用不说,现在还不想吐出来,还得要哥拿钱往里贴。要不是哥可怜那些营妇们,哥早就去奴隶市场买女奴了。 剩下的这些歪瓜裂枣,虽然没什么可挑的,但她们也因为姿色欠佳的缘故,命运最悲惨,所以我还是能救几个算几个吧! 趁着各个将领都回去带人的时间,我将此地所有的营妓,都集中了起来。 我看着面前那些衣衫褴褛,神情麻木的可怜女人们,大声道:“我是宇文三郎,知道我今天,来这里是来干什么的吗?是来给你们其中的一些人,一次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 见那些女人们不做声,畏畏缩缩的,我心中微叹,继续大声道:“会做女红的,站到这边来!” 结果,让我有些目瞪口呆:旧社会的女人,真是牛逼!居然人人都会女红。想到二十一世纪的女人,哎,十之八九,连缝衣服都不会。 哎呀,这怎么挑?全带走是不可能的,那样,估计我连这兵营的大门都出不去。 仔细想了想,我开始韩信点兵了。 第五十九章:焚天之火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第五十七章:焚天之火下 罗四夕语录:当你嘲笑,讥讽别人的时候,其实那是在暴露你的缺陷。 “你,你,你,还有你。” 好一番挑选,我从几百人中,选了百余个最虚弱,最病恹恹,最小,最老,最丑的女人。 我为什么不选那些好的,健康的?因为,她们身体健康,还有能力好好的活下去。而那些最虚弱,悲惨的女人,估计要不了多久,就会被活活的饿死,或虐待死,或病死。 我如果不救她们,她们不久后,必死无疑。 另外,我要是把好的全都选走,就会得罪这里所有的官兵,这个划不来。而我现在挑选的,都是他们不要的,看不上的,本就要丢弃的垃圾,所以他们不会生气,不会舍不得。这是两利的大好事情。 看着那些士兵们阴转多云的脸色,我就知道自己的这个决定,是英明无比的。 哥救了这些必死无疑的可怜女人们后,带到工地,好好调养一下,就能帮我干活了。最重要的是,死过一次的人,忠心程度是非常非常高的。 另外,我还打算把她们和自己手下的那些男人们配对。奴隶配妓.女,也没什么好互相嫌弃,鄙视的。等他们有了家庭的羁绊,他们对哥的忠诚度,会一直保持在满值的状态。 最厉害的军队,在于质量,而不在于数量。 当年的小米加步枪,为何会和日寇,战的难分难解。而装备精良,人数众多的国军,为何会一触即溃,把大半个中国葬送?这,说明了:打仗,靠的是人,但能不能赢,靠的不是人数以及武器,而是人的精神。抗美援朝的战绩,再次有力的证明了这一观点。另外,八国联军,五胡乱华,同样也从反面,证实了这一点。 所以,未来哥要的战士,都是悍不畏死的信仰死士,而且不论男女老幼。而不是一伙摇摆不定,一触即溃的乌合之众。 农民起义,为何很少成事?是他们的人数,太少了吗?张角,黄巢,李自成,洪秀全他们手下的人少吗? 不齐心,是他们失败的最大原因。 当我选好渣女时,那些将领们也各自带着三三两两的妹子过来了。 这回,连在外巡视的大将军杨左谏,居然也带着女人赶来了。这家伙,是杨广的远房叔伯,铁杆的杨广粉丝,所以巴结杨广的这种好事情,他自然是不容错过。先前的那个四旬汉子,是他的亲弟弟杨柯。 看着面前五十多岁的老头,我连忙恭恭敬敬的施礼问好。 我对隋朝的称呼一概不知,现在也没人请教指导,只能按年纪,称呼他为大伯父。 至于,应该按什么辈分称呼,我连辈分怎么算的,都弄不清楚。所以,爱咋咋的,就这样称呼,错了就错了。 好家伙,被那些将领们挑走的妹子,居然差不多占了整个营妓的一半。大爷的,这是妥妥的侵占公家的财产啊!杨广也不管管。 内衣秀,首先看的就是妹子的身材,所以,我先按合眼缘的妹子挑。 左挑挑,右捡捡,选了两百多人。 我发现一旁观看的军官们,脸色都不是很好看。 我没管他们,大声对选出来的美女们喊道:“你们中间,会跳舞的站出来。” 刷刷刷。 牛逼,居然有大半的女人都会。也是,这些女人们,可都是靠着娱乐男人,为生存的根本。所以,歌舞是她们的必备技能之一。 我对着剩下的女人们再次道:“来,拿出你们最擅长的舞姿,我只给你们一分钟的展现时间。你们一个一个的接着表演。” 于是,哥瞬间化身成了舞林大会的评委。 “嗯,这个还不错,可以留一下。” “这个不行。淘汰!” “哇,这个杠杠的。必须选。” 在我一番挑剔的选捡之下,只有三十多个最漂亮,身材最好,舞姿最美的女人,留了下来。 送给杨广的模特,宜精不宜多。 所以,我再次精挑细选,最后只选定了六个。 这时,那些原本满脸不高兴的官兵头领们,早已恢复了嘻嘻哈哈。 六个女人而已,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若能换来杨广的青睐和封赏,那可就赚大了。最重要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至于那百余个歪瓜裂枣,在他们的眼里,跟死人没什么两样。送给他们,估计他们也不会要,还要嫌她们浪费自己的粮食,占用自己的地方。 走的时候,我从怀中掏出一锭十两重的金锭,放在杨左谏的手里,笑着对他道:“伯父,小侄公务在身,不能久待,也无法赴宴。改日小侄得闲,一定请诸位叔叔伯伯们,去酒楼一醉方休!今日,小侄就先告辞了。这点银子,请伯父拿去,代小侄宴请各位叔叔伯伯们好好吃喝一顿,就当小侄抢了他们美女的赔礼道歉。” “这......。”杨左谏想要推辞。 我连忙拿话堵他道:“伯父,您要是不收下,就是还在怪小侄。这样,小侄可就不敢带着人走了。” “行。既然贤侄如此客气,那叔伯们就不推辞了。记得以后有空了,就来玩玩,咱们左右羽卫营的大门,永远为贤侄开放着!”杨左谏笑呵呵的道。 我闻言,心中冷笑:等哪天哥和你成了敌人,这句话有效才怪。 告别了左右羽卫营的营地,我带着所有人,直奔下一个目标:左右骁卫营。 在左右骁卫营里,我碰到了一个熟人,杜志成杜将军。 有熟人,办事更是方便快捷。而且有左右羽卫营的女人,在那里摆着呢。人家左右羽卫营的人,都拿出了行动,左右骁卫营要是敢敷衍了事,被杨广知道了,那麻烦可就大了。 嘿嘿,哥要的就是你们这种攀比心理,想在杨广面前邀功的心理,这样哥的计划,才能顺利的成功。 在左右骁卫营里,选了六个美女,百余个渣女,我继续赶往下一站:左右屯卫营。 没想到我在这里,居然又遇到了熟人,但不是故交好友,而是生死大仇敌宇文承基和宇文承趾两兄弟。 我原本以为,他们兄弟俩会刁难我,谁知道两人居然热情无比,弄得我满心的狐疑。 什么意思?难道这两人是假的?是别人冒充的?我真想揪着两人的面皮,使劲的拉扯一下,看看他们两人有没有带着人.皮面具。 虽然我猜不出这两兄弟在搞什么飞机,但狗是改不了吃屎的,估计皮笑肉不笑的两人,肚子里憋着什么坏屁。 从左右屯卫营里,同样选了六个妹子,还有百余渣女,我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个目标:左右武卫营。 一直忙到日落西山的时候,总算是搞完了。 给杨广挑选的模特,加起来有七八十名,渣女就比较多了,一千多人。 看着那些衣衫褴褛,可怜巴巴的女人,我的心里,无比的傲娇,无比的自豪:看,哥一个小小的计谋,居然又拯救了这么多即将冤死的灵魂。哥是多么的伟大,多么的神圣啊!简直是盖世英雄,绝世大善人。 算了,不吹牛逼了,吹的太大,容易把自己给吹炸了。 将所有的渣女,都安排在工地上,我带着所有的模特,回到了公主府。 看到我带着这么多漂亮的妹子回来时,小莲,牡丹娘子小蝶,郭莹莹,郭雅几女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 阿朵自始至终都是跟着我的,所以知道情况,没有埋怨我。而且这小女孩,对我特别的忠心,从不忤逆我,也不会做让我不开心的事情。 我的女人中,她是对我最忠心,最好的一个。估计就算是我要她自杀,她也会毫不犹豫的去做。她最大的缺陷,就是不善表达,而且不争不抢,永远是那副恬淡,无为的状态。当然,我被人伤害时,她就会化身成霸王龙。 看着几女闷闷不乐的样子,为了晚上的性福,我连忙将情况,向众人说了一遍。 当众女了解了那些女人的可怜身世后,醋意转化成了同情。这其中,牡丹娘子小蝶,最为热心,因为她也是曾经沧桑的人。 “相公,你真好,真伟大!”小魔女郭莹莹蹦蹦跳跳的来到我身边,凑过头想要亲我作为奖励。 我一把按住她凑过来的小脑袋,往后边轻轻一推:“死一边去!哥哥的嘴巴,被你给咬伤了,到现在还没好呢!” “噗嗤!”其他几女,笑的前仰后合的。 我不理满脸幽怨的郭莹莹,朝小莲问道:“杨媛媛呢?” 以那小丫头的性格,我回来了,她应该第一时间冲出来见我啊! “陛下派人来,把她接走了。”郭雅淡淡的道。 “不是你把她给气走的?”我有些不相信的问道。 “相公,真的是皇上派人,把公主给接走的。你刚走没多久,他们就来了。”牡丹娘子小蝶开口证明道。 这下,我终于放下了心。 我真怕我的小后宫里,天天闹仗,让我不得安宁。 哥现在的主要大事,是发展势力,而不是玩女人。小命都快要没了,找再多的绝世美女,都没用啊!反而在死后,给别人做了嫁衣。最大的绿帽哥杨广的下场,就是最好的证明。 第六十章:隔阂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如果,你阻止不了一件事情的发生,那么你可以尽量的,努力的去把它,变的对自己有利一点,好一点。这样,可以减少你不少的损失。 时间紧迫,我连忙安排厨房做饭,然后自己钻入书房,开始画内衣图稿。 几女随我一起进了书房,她们也想看看我设计的内衣。 “相公,你个大坏蛋,大色狼!你的脑子里,怎么能这么龌龊,想着这么多恶心的东西呢?”面红耳赤的郭莹莹,一脸嗔怒的道。 我淡淡的回击道:“行啊!你要是不喜欢,以后不给你做这些衣服就是了。小莲,你想不想穿着这些衣服,给公子看?” 小莲的脸,红的像苹果,但还是轻轻的点了点头。 我又转向牡丹娘子小蝶:“你呢?” 我的女人中,牡丹娘子小蝶是思想最开放的一个,毕竟她来自青楼嘛。 “我愿意。”牡丹娘子的小脸,也红扑扑的,但神情没那么多扭捏,很自然。 “阿朵呢?”我已经决定正式将阿朵的等级,升上一级了。 小女孩可能是没想到我会问她,愣了一下,然后才低着头,红着脸道:“只要是主人的命令,阿朵什么都愿意去做!” 这话,她说的斩钉截铁。 我笑道:“这不是命令,是自愿的。我不想强迫你们,你说出心里话就行。” “只要是能让主人开心的事情,阿朵都愿意去做。”阿朵依旧说的斩钉截铁。 “好。”我感动的将她揽入怀中,在她额头上,爱怜的亲吻了一下,道:“以后,你不要再叫我主人了,要叫我相公,知道了吗?” 小女孩的身躯,在我的怀中,有些颤抖,却笑得很甜。 “是,主人。” “啪!” 我在她的小屁股上,轻轻拍打了一下:“你刚才叫我什么?” “是,主......,相公,奴婢知错了。” 我向满眼羡慕的小莲道:“以后,小莲,你也别叫我公子了,也改叫我相公。知道了吗?叫错了就要被罚打屁股!” “知道了,相公!”小妮子开心的眼泪汪汪的。 我望向唯一剩下的小妖女郭雅。 还没等我开口,小妖女就嫣然笑着,伏下身子,在我脸上亲了一口道:“妾身,整个身心,都是相公的。相公想要妾身做什么,妾身就愿意为相公做什么。” “堂姐,你,你这个叛徒!”小魔女郭莹莹气的直翻白眼。 郭雅笑道:“莹莹,既然你想嫁给相公,就要懂得服侍相公,照顾相公。如果你光惹相公生气,相公还怎么疼爱你?你要是不喜欢相公,趁现在后悔还来得及。你说呢?相公。” 我闻言,喜出望外。若不是因为郭雅这个女人太厉害,我才不会勉强要了郭莹莹这个疯婆子呢! 所以我连忙道:“好啊,好啊!如果莹莹想要另找如意郎君,哥哥我是举双手赞成的。” “呜呜,呜呜!” 小魔女突然哭了起来,然后猛地冲出了书房。 房间里面的气氛,顿时变得特别的尴尬起来。 “相公,再给莹莹一次机会好吗?其实,她也爱你爱的很深的。我会好好开导,指引她学会怎么伺候你的。”郭雅强笑道。 我在心中叹了口气:孽缘啊孽缘,哥难道真的摆脱不了你的纠缠吗?哎!一切随缘吧! “好吧!你赶紧追过去看看那丫头的情况,别让她想不开,作出什么傻事!”我不放心的嘱咐道。 “好,我知道了。谢谢相公。”郭雅在我脸颊上,再次亲了一口,然后匆匆忙忙的走了。 时间紧迫,我不能浪费在女人的身上。所以,我继续画图纸。 吃晚饭之前,我终于画出了二十多套,款式各异的性感情趣内衣。 我连忙吩咐家丁:“你去工地上,将那三十四名裁缝,全都叫到公主府来。” “是,公子。”那人连忙打马急奔。 吃晚饭的时候,虽然饭桌上多了郭莹莹和郭雅这两姐妹,却少了小公主杨媛媛那个开心果,让我觉得很不适应。 我心中暗暗吃惊:这才分开多久?我居然就想念她了。莫非,哥已经在不知不觉之中,喜欢上了那个傲娇的小萝莉了? 算了,不想了,一切顺其自然。吃饭! 吃完饭,我将所有的模特和裁缝,召集到了一起。 将内衣图纸拿给她们看了。 我对裁缝们说道:“这里有二十六套各式内衣,我要你们今天晚上,赶在明天天亮之前,给我做出来。那些人,是穿这些衣服的模特,你们做衣服的时候,尺寸一定要量好,不能偏大或偏小。她们每人,都给做一套。有没有问题?” “没有问题,请主人放心,奴婢们一定竭尽全力,完成任务!” 很好,军事化管理,就是牛逼! 不过,我也不能太苛刻。 我对牡丹娘子吩咐道:“召集公主府里,所有会女红的女人,都来给裁缝师傅们打下手。” “是,相公。” 我对着那些模特们道:“姑娘们,你们是最低贱,没有人权,没有自由的营妓。现在,本公子给你们一个改变悲惨命运的机会。看到那些图画上面的性感衣服没有?你们明天,将会穿着那些性感的衣服,跳舞给当今圣上欣赏。如果有谁,能够被陛下看中,留在宫中,就能一步登天的成为宫女,甚至是嫔妃。机会,本公子已经给你们了,能不能把握住,只能靠你们自己。本公子言尽于此,你们好自为之吧!” “谢公子大恩大德!小女子没齿难忘,来世必结草衔环相报!”有脑袋聪颖的女子跪下了。 “谢公子大恩大德!”越来越多的女子跪下磕头。 “谢公子大恩大德!”最后,全部的模特,都跪下了。 “都起来吧!”我双手虚扶。 剩下的东西,我一个大男人,不好参与,于是对郭雅道:“下面的事情,就拜托你了。记住,人有高矮胖瘦,所以你给她们每人从那二十六套款式中,挑选衣服时,要挑选最适合她们气质,身材的衣服,而不是最好看的衣服。” 郭雅嫣然笑道:“相公放心,妾身一定会帮相公把事情,办的妥妥当当的。” “谢谢!” 我想了想,凑过头,在她的右脸颊上,亲了一口,以作奖励。 没想到,一向落落大方的小妖女,居然脸红了。 因为明天要去工地亲自指挥,所以我早早就睡了。是一个人单独睡的。这是我自从有了牡丹娘子后,第一次一个人睡觉。没办法,我的女人们,都在帮我忙着内衣秀的事情。 一觉醒来,感觉身上好似被山压着,我连忙睁开眼睛。 哇塞,我睡觉的时候,是一个人单独睡的,现在床上怎么多了两个女人? 我蹑手蹑脚的起了床,从耳房小莲的床上,拿了两床凉被,轻轻的盖在牡丹娘子小蝶和小莲的身上。 洗刷刷,洗刷刷。 可惜,手下们都住到了工地上,整个公主府,又变得有些冷清起来。 我独自一个人锻炼,然后练武。 没过多久,起床的人,越来越多,公主府又开始热闹起来。 那些昨晚忙活的人,应该忙到了很晚才睡。到了七点左右,开始吃早饭了,也没见一个人起来。 我没有叫起她们,内衣秀的事情,到下午再去也不迟。 带着朱大宝,阿库和十个家丁,开着十一路车,直奔工地。 我的美女骑术教练阿朵,还在床上睡得正香甜呢,我怎么好意思打扰她呢?被男人搂着,或搂着男人,哥又不喜欢,所以只好晨跑锻炼身体了。 哎,老是说要学骑马,却总是抽不出空闲的时间来练习。什么时候,哥才能过上悠闲,懒散的美好日子啊? 来到工地,众人已经热火朝天的干上了。 人自觉,有干劲,做什么都快。 宿舍已经盖了大半了,很简陋,茅草屋,所以速度快。 大仓库已经打好地基了,估计要不了几天,就能盖好。 能盖那么快,还得多亏了那些苦命的女子。越苦的人,越能干。 身体虽然羸弱,但她们已经自动的开始帮忙干活了,叫她们歇着都不听。 看着她们那褴褛的衣衫,我向杨达吩咐道:“尽快想办法,给那些女人们,每人做两身新衣服。对了,澡堂子,这个差点忘了。这个澡堂子必须得盖!要讲卫生,不然大家很容易生病。” 至于喝开水,哥第一次回公主府后,就开始实行了。 在公主府里,我都要求奴隶们三天洗一次澡。 到了这运河边上,不缺水,更要勤洗澡。男人无所谓,跳进河水里就能洗,女人不行,所以澡堂子必须尽快盖好。 一下子添了一千多人,工地上显得特别的忙碌和杂乱。 幸好度支的人,这次守信誉,九点左右的时候,就送来了大量的粮食,钱,还有建房的材料。 本来建房的材料,我是要自己买的,这样能省一大笔钱。因为,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度支的人,就没法吃丰厚的回扣。但后来才知道,朝廷居然自己派人上山砍伐树木,一分钱不花,所以哥只好妥协。 造房子是体力活,主要靠男人,女人只能打杂,做下手。所以我现在手里的两百多人,还不够。 “杨管家,这样,你带着阿库,再选三十名大汉,拉两车钱,去奴隶市场,将那里所有的工匠,全都买过来。速去速回。” “是,三公子。”杨达连忙带人走了。 我又招来朱大宝:“朱师傅,你带六十个人,沿运河两岸而行,将河边那些官兵丢弃的伤残民夫,生病的民夫,奄奄一息的民夫,只要是他们不要的,都捡回来。” “是,三公子。”朱大宝带人走了。 第六十一章:隔阂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这世上,最让人绝望的,是距离;最让人心动的,也是距离。 “张师傅,你过来。”我向木匠里面,年纪最大,技术最好,声望最高的张耀衡招手道,“张师傅,现在木材充足,你带着木匠,给我把这几样东西,尽快造出来。” 我指着一张图纸道:“这是滑轮起重机,咱们吊重的东西,大件的东西,都得靠它。” 我拿过另一张图纸道:“这是漩涡搅拌机,这样咱们弄糯米石灰浆的时候,可以节省不少人力和时间。” “这是多功能云梯。你看,它们可以一层一层的叠加。这样泥瓦匠师傅们,站在上面砌墙很方便,而且可以随着房屋高度的提升,叠加上去。” “这个是测量房屋水平线的小玩意,可以防止墙砌歪了。” 其实,我很想把水泥给弄出来的,但是时间上来不及,而且没有多余的人手。另外,光弄出水泥还不行,配套的红砖,钢筋都没有,水泥只能用来修路,因为混泥土可没法直接盖房子。 我又叫来铁匠里面声望最高,技术最好的王大龙,指着一张图纸道:“王师傅,这是铁钉,想办法把它打造出一批来,我会尽快想办法开采那些铁矿,到时候,我们就不缺铁了。” 我拿给铁匠的铁钉图纸,自然不是后世的那种精巧,圆润的钉子,而是很粗糙,简陋的三角形楔子。 “王师傅,这是双人拉锯,可以两个人互相配合着拉锯,比一个人快多了。” “王师傅,这是螺旋钻,用它在木头上打洞,非常的方便,快捷,而且省力。” “......。”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要想房子盖得又快又好,人数,技术好的工匠,好的装备,都是缺一不可的。而且,好的装备,能节省很多的人力,时间,还有钱财。 有钱了,首先要保证所有人的体力,所以吃食必须好。 幸好现在的年岁,没有什么天灾,只有杨广那鸟人,以及他手下的一帮孙子,搞出的人祸,但粮食是不怎么缺的,所以哥可以让自己的手下们,放开了肚皮,使劲的吃。 肉,自然是必须的,虽然不能一日三餐的吃,但每餐多多少少都会有点油腥。不是哥小气,而是现在的猪,饲养时间太长了,将近一年才出栏一批。而羊肉,就算了吧!太贵了,吃不起啊!牛肉,就更别做梦了。 鸡,鸭,鹅,那都是人家养着下蛋的,卖的人不多。而且都是吃草,虫子,菜叶,长得慢,下蛋也少。没有饲料,养殖业是个磨时间的难产产业。 今天,还没法起地基,人手太少,必须先在下雨之前,把宿舍和仓库弄出来。不然,人淋雨要生病。材料淋雨要变坏,粮食淋雨要腐烂。连铜钱淋雨,都要生绿锈。 这些是旧建筑模式,我指挥不了,就交给了那些工匠们。我则指挥着工地上的厨师们,变着花样的弄出点新鲜美食。 工人们不但要吃饱,还要吃好,这样才能更有干劲的玩命干活。 包子,馒头,胡饼,麻花,油条,馅饼,拉面,饺子,韭菜盒子,煎饼,热干面,凉拌面等等,都是一些既顶饱,又美味的东西。米饭倒是很少吃,太耗费菜了。 中午的饭,我是在工地上,和大家伙一起吃的包子,韭菜鸡蛋馅的。 因为盖房子是体力活,所以我特意给所有人加了一顿中餐。不吃不行啊,我的工地上,现在大多数都是老弱病残,得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调养,她们才能恢复元气,变得活蹦乱跳起来。 朱大宝捡来的人,络绎不绝的被送了过来。别看他们现在都是渣渣,等以后将养好了,都是无敌,无畏,忠心耿耿的信仰战士。 杨达那边,也送过来了两三批人,总人数达到了五百多人,这些都是技术人员,盖房子大军的主力干将。 幸好,昨天我提前让他们朝三千人数量的宿舍盖的,不然早就住不下了。 不过,依照现在的情况来看,三千人的宿舍还不够啊!必须再次扩建,起码得五千人。 其实,我一下子收入这么多人,不仅仅是用来盖房子的,还是为了开采矿山做准备的。 这些老弱病残,必须好好的调养个十天半个月,才能逐渐的恢复元气,我总不能每次弄个一百人,两百人的慢慢磨时间吧!还不如一次性收进三四千人,养个十天半月,等他们恢复了元气,就派他们去开山挖矿。时间紧迫,时间不等人啊! 当然,哥不是奴隶主,也不是黑心的老板。吃喝,工钱,节假日,一样都不会少。因为他们是我要培养起来的,未来的无敌战士,而不仅仅是我拿来赚钱的工具。 矿山,是个瞒天过海,暗渡陈仓的,隐秘好地方,在那里,不但可以用挖矿,锻炼人的筋骨,还能建造地下兵工厂,暗地里偷偷训练私兵,打造装备。真是赚钱,养兵,屯装备,三不误。 吃完午饭,向各小队的队长交代了一些事项后,我开始往公主府赶,没办法,哥天生就是个劳碌的苦命。杨广那狗日的,还眼巴巴的等着哥的内衣秀呢!再不去,估计那家伙说不定要杀来公主府,那时哥的妹子们,万一哪个被他给看中了,给?还是不给?所以,什么事情都得提前考虑,防备!我可不是那些毫无廉耻之心的小人和伪君子,可以大大方方的将自己的宠妾,歌姬,拿来陪客人吃喝玩乐睡,甚至直接赠送。哥的女人,不是货物,是人,是我心爱的女人,是哥的禁脔,是哥的逆鳞。 回到公主府时,众女们都已经起来了,而且在自觉的练习着歌舞,为着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懈的努力着。 我看了很欣慰:拼命努力的人,最让人赞赏。 我招来裁缝里声望最高,技术最好的令狐霞,向她命令道:“令狐师傅,你现在带着所有的裁缝,返回工地,不要参加其他的工作。以你们为骨干,将其他所有会女红的裁缝,女人,分成三十人一队的小组。先给工地上的所有人,都做两套洗换的麻布衣服。然后,烧热水,让她们全部洗澡,换新衣服。这事,你找杨总管,他会把一切安排好的。” “是,主人。” “等等。相公,我在家里闲着也是无聊,不如把这些琐碎的小事,交给妾身吧!妾身一定帮相公安排的妥妥当当。”站在一边的郭雅,突然开口道。 这小妖女心思玲珑,倒是一个女诸葛,女管家型的好人才。 我想了想,道:“行。我现在正式任命你为副总管,主要负责管理所有的女工。” “谢相公。”郭雅喜滋滋的抛了我一个诱人的媚眼,然后领着裁缝们走了。 和她一向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郭莹莹,自然跟随着她走了。 牡丹娘子和小莲,也想开口说话,我连忙阻拦道:“你们两个就不要去了,那两个是事业型的女人,你们两个是居家型的,以后主要负责伺候好相公就行。” “是,相公,妾身遵命。”小莲和牡丹娘子羞答答的福身道。 我拍拍手,向正在练习舞蹈的模特们,喊道:“集合,都过来。” 顿时,莺莺燕燕齐涌过来。 这些女人可没有受过军事化训练,所以有些乱糟糟的,看着极为刺眼,但我没有时间训练她们了。 “你们现在回房,把发给你们的那些性感内衣,贴身穿上,再穿上外衣。然后,跟着本公子进宫!” 众女一声欢呼,然后一窝蜂的跑了,跟一群鸡鸭似的,看得我直摇头:没有纪律,不成方圆啊!可惜哥没有时间好好调教她们。嗯,估计我的那些小老婆们,也不会同意我亲自调教她们。哥是真的想欣赏一下,那些漂亮妹子们的内衣展示啊!可惜没时间,没机会,只能便宜杨广那老小子了。 美女们自然是不能坐十一路车去皇宫的,所以我东拼西凑的,总算是弄了十多辆马车,把所有的模特,都装了进去。 哥这个晕车菜鸟,自然是不会坐马车的,虽然我也想和美女们挤在一个小空间里,左拥右抱,随手揩油。但小莲和牡丹娘子,还有阿朵盯着我呢!于是,哥只能委屈的坐着高头大马,被美女骑术教练,搂在怀里,朝皇宫里行进。 带那么多人进宫,自然是被禁卫阻拦住了。 我自然是畅通无阻的,但那些妹子们不行,必须等杨广那家伙的传召。毕竟安全第一嘛,所以禁卫们不得不小心翼翼。 这,我自然明白,理解,所以也没为难他们。毕竟,都是打工的,不容易啊!而且在皇宫里打工,虽然牛逼,但脑袋可是随时挂在裤腰带上面的。 没多久,老熟人德公公来了:“三公子,陛下有旨,宣召你们所有人进宫见驾!” “好的,辛苦德公公了。”我顺手一个大金锭送了过去。 哥现在有钱了,一些必须的打点和暗棋,得提前安下。 虽然这德公公不一定会被我收买,但被贿赂的他,对我的态度,会非常的热情友好。那样,哥以后,想找他打听一些宫中的情况和消息,他就不会遮遮掩掩,吞吞吐吐,甚至拒人于千里之外了。 “三公子,您里边请!”金钱的公关效果,真是立竿见影啊! 看着死老太监那热情的媚笑样,哥心里舒坦,哥心里傲娇。 莱斯够! 第六十二章:隔阂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心态,是能决定事情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 哎,出门没看黄历啊!真他娘的倒霉。 后宫的女人中,我几乎是谁都不怕的,但有一个女人,微微例外,那就是皇后萧氏。 第一,她的身份是后宫之主,是杨广的正妻。虽然,她在杨广那里,屁都算不上,根本管不了杨广的任何事。但她的身份,地位,毕竟是皇后。我带着这么多女人去讨好杨广,她这个正妻,能不吃醋,能不怨恨我吗?虽然,哥的背后,有杨广撑着,她也拿我没有办法。要不然,先前的那次淫.乱后宫,宇文皛早就被她给咔嚓正法了,或永远驱出后宫了。但哥是人,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情,心里总是对她有些愧疚感的,所以不想见到她。虽然哥是在做好事,是在拯救那些失足妹子们,但萧皇后站在她的立场,可不会管这些。她只知道,我弄来的那些妹子们,会抢走,会分摊杨广对她的宠爱。 第二,她名义上,是我的舅母,是我的长辈,所以,她虽然不能拿我怎么样?但一顿臭骂,训斥,还是可以的。而我碍于身份,无法反抗,只能老老实实的受着。哥不是受虐狂,可不想被别人指着鼻子骂,喷口水,尤其是女人,那太掉哥的面子了。这也是我不愿意见到郭老头,杨冰冰,杨广等人,能躲就躲的原因,谁闲的蛋疼,喜欢当孙子? 哎,最不想见到的人,偏偏就好巧不巧的撞上了。 该死的墨菲定律! 然而,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神奇的发生了。 那萧氏没理我的拜见,只是眼带厌恶的瞥了我一眼,然后,然后就这样带着随从们走了。 什么情况?这不像萧氏的性格啊? 不是哥犯贱想挨训,挨骂,而是萧氏太不正常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啊! 我的心里,突然莫名的不安起来,总觉得要有什么不好,对我不利的事情发生。这是我的第六灵感,在发挥着作用。 “三公子,陛下还在等着我们呢!”德公公催促道。 想不明白的事情,就算是想破脑袋,也是无用。 我只得点头道:“走吧!” “皛儿,你可算是来了,舅父可是等你都等的心焦了。”杨广居然没有呆在宫殿里,而是跑到了大殿外面等着的。由此可见,这老色鬼的色心,是有多么的强烈。 靠,都四十多岁的人了,还这样好色,小心精.尽人亡! 喂,往哪看呢?你跟我说话,眼睛不看着哥,这也太不礼貌,太无视哥了吧! 好吧,我认怂,谁叫这是万恶的旧社会,皇帝最大呢! “皛儿,这些,就是你挑选,训练的模特吗?” 我看到杨广的眼睛里,有着火苗,有着迫不及待,我微微一笑,没有接话。而是故作神秘兮兮的道:“舅父,别急,精彩的在后面呢。咱们先进殿里再说,这里不适合搞内衣秀,要走光的。” “好。”杨广笑道。 等杨广在大殿正中的位子上坐下后,我朝着姑娘们,拍拍手道:“姑娘们,开始表演了。每个人,限时三分钟,一个一个的排队来。好好把握时间,机会,把你们最动人,最迷人的风姿,魅力,展现出来吧!能不能乌鸦变凤凰,就在这一刻了!开始。” 随后,我打了一个响指:“音乐,响起来。” 舞蹈不配音乐,就没了灵魂。所以,我早就让人叫来了一队宫廷乐师。 另外,为了增加诱惑感,神秘感,我可是要求所有的模特们,都戴上了面纱。 优美,动人的舞姿中,美女的外衣,一件一件的被她脱掉,丢在地上,最后只剩最性感,诱人的内衣了。 脱衣舞加情趣内衣的诱惑,可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的视觉冲击,而是十倍,百倍的增长。尤其是对那些从没见过的人的震撼,冲击,特别的大。 没见杨广那流着口水的猪哥样么? 哇咔咔,不是吧?连那些太监们,都看的直咽口水!要不要这么夸张?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啊!那些太监们,没有那玩意,被哥的模特们,勾起了身体内隐藏的欲.火后,该怎么解决呢?这内衣秀加脱衣舞,对他们来说,不是美好的享受,而是痛苦的煎熬啊! 看着他们面红耳赤,艰难忍受,好像憋着屎尿的样子,哥的心里,满是歉疚。 其实,我现在也比他们好不了多少,早就一柱擎天了。毕竟哥也是个正常的男人,而且现在的这具肉身,还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哪里经受得住,那些丁字裤的秒杀?尤其是这几天,因为郭雅和郭莹莹的到来,弄得我好几晚上,没能和牡丹娘子小蝶嘿嘿嘿了。早就憋得难受死了,这时,再被一诱惑,我的个乖乖!哥体内的欲.火,顿时如火山爆发。 “噗嗤!” “嘻嘻!” “公,公子,您,您流鼻血了。” 我身边的女人们,突然齐齐掩嘴,笑了起来。笑的我莫名其妙。 随后,有妹子将自己的手帕,递到了我的手中,并提醒我,她们在笑什么。 起先,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流鼻血?谁流鼻血啦? 随后,反应过来的我,羞得差点抬不起头来。不是吧,我居然在一群妹子们的面前,出丑了。好丢脸啊! 尴尬的我,没法再待下去了,也忍不住了,我怕我再看下去,就得学杨广了。 那家伙,现在把那些已经表演过的妹子们,都叫到了自己的身边,左拥右抱,上下抚摸。如果不是还要继续看表演,估计他已经忍不住当场淫.乱起来了。 我跑出了宫殿,张开双臂,拥抱天地,大口的呼吸着,想要竭尽全力的压下身体里爆发的欲望,可惜脑海中,不听指挥的浮现出,那些丁字裤女郎们诱人的舞姿。 大爷的,刚擦干净,止住的鼻血,又他妈来了。 可惜现在没有卫生纸,不然可以揉成小卷,强行塞住哥的鼻子。 看来卫生纸的发明制造,也得提上日程了。每天用文件稿纸擦屁股,太硬了,不但擦不干净,还擦得屁股生疼。 哎!哥真是个天生劳碌的辛苦命啊!像个陀螺一样,停不下来。 这时,那德公公也走了出来。 “德公公怎么也出来了?”我明知故问的揶揄他道。 “三公子,你真讨厌!”四十多岁的男人的幽怨一瞥,再加上妩媚的兰花指。 哇咔咔,我情不自禁的打了一个寒颤,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我连忙转移话题,没话找话的道:“对了,怎么没看见平阳公主杨媛媛那小丫头啊?” “平阳公主?平阳公主已经不在宫中了呀!三公子不知道吗?”那德公公,一脸讶然的望着我。 我的心,猛地一突,连忙追问道:“平阳公主不在宫里?那她去了哪里?” “陛下今天一早,就把她送往了长安。” 我心中巨惊:“好好的,把她送去长安干啥?” 我心里的不安感,越来越浓了。 “昨天下午,右卫大将军宇文述进宫,向陛下进谏,平阳公主早已年过及笄,应该早日择婿,免得朝中风言风语,有损龙颜。皇后娘娘也在一旁规劝,于是陛下心动,答应了下来。几人挑来捡去,最后宇文大将军说,卫尉少卿李渊李大人的大儿子李建成,生的一表人才,文武双全,适合驸马人选。陛下犹豫再三,并未答应,后皇后娘娘规劝再三,终令陛下做出了决定。于是,平阳公主就被送往长安,学习婚嫁礼仪去了。至于订婚日期,陛下正在与李渊李大人商讨。” 狗日的宇文述,我说他怎么一直按兵不动呢?原来在暗地里打的这个主意! 心爱的女人,被别人抢了,比杀死一个人,更残忍,更能令人感到痛苦,生不如死。 另外,我估猜,他这样做,应该还有一个目的:阻止我当驸马。因为若我当了驸马,那么就是亲上加亲,会更得杨广的宠爱,那时宇文述爷孙三辈,更动不了我。好一招“釜底抽薪”之计! 最可恶的是萧氏那个贱人,落井下石,神辅助。若不是她在一旁帮忙游说,这事,说不定还不会那么快一锤定音。那么,我就还有时间和机会去挽救,去阻止。 萧皇后那个贱人,难怪刚才见到我的时候,那副鸟样。你妹的,因为不喜欢我,就棒打鸳鸯,一点也不顾及女儿的想法和婚姻幸福,这他妈什么鸟母亲?后妈就是后妈,王八蛋! 还有杨广那个狗日的,枉哥这么久来,那么卖力的哄你开心,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明明看出了我和杨媛媛之间的爱恋和感情,却因为顾及自己的脸皮和别人的议论,就轻易的葬送了我和媛媛一辈子的幸福?这也太薄情寡义了吧!最起码你跟我说一下,打声招呼,商量一下再说啊!大爷的,这还让人,怎么效忠你?阿斗就是阿斗,烂泥扶不上墙。估计,就算是姜太公来辅助他,也没卵用。刘禅不是有诸葛亮那样的牛人辅助吗?结果咋样? 浑浑噩噩中,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怎么离开皇宫的。 等到阿朵叫醒我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居然走到了运河边上。 看着运河的水,我好想好想大哭一场:杨媛媛被杨广,萧后那两个贱人,强行送走时,是不是也和我现在的心情一样?或许,她早就忍不住失声痛哭,大声乞求了。 想到那一幕,我心痛如绞。 宇文述,萧氏,杨广,李渊,李建成,还有李世民。好,很好,本来哥只是想做一个普普通通,善良快乐的闲人,安安静静的过完这一辈子。为何,为何要逼我魔化,走上修罗之路? 第六十三章:潜龙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无双国士,对国家的贡献是,雪中送炭;明星,对国家的贡献是,锦上添花。 强大,唯有强大到没有任何人能够践踏我的地步,我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才能守护我心爱的人,所以,我要变得强大起来! 靠人不如靠己。既然杨广已经烂到了骨子里,无可救药了,那么我就放弃他,独立自强。 我在心里狠狠的发誓道。 这,也是我与杨广,决裂的开始。 杨媛媛的事情,已经木已成舟,挽救不回来了,只能到时候看看情况,再做决定。 如果以后战乱爆发,我和李氏家族打了起来,撕破了脸皮,成了敌人。 那时,杨媛媛如果依旧还爱着我,愿意回到我的身边,我才不会管她是谁的老婆。我一定会想尽一切的办法,把她抢夺回来。 如果,如果那时,她已经变心了,或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愿回到我的身边了,那就祝她幸福吧!爱情,是无法勉强的,强扭的瓜不甜。 坐在运河边上,静静的想了很多很多的事情,终于让充满了愤怒的大脑,渐渐的冷静了下来。 现在,我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快速发展起来,强大起来,这样才能在未来的战乱之中,活下来。 如果连性命都保不住,一切都是虚无。 而等到我像李世民一样的强大了,想要天下哪个女人,不是手到擒来?看看萧氏那个贱人,被东.突厥可汗霸占了,还不是被李世民那鸟人给抢了回来,纳入了自己的后宫之中! 所以,有实力,才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 该怎么发展,快速壮大实力,我的心中,其实早就已经有许多成型的想法了,就差在现实中,一步一步的去实现出来。这个,急不来,毕竟一口是吃不成胖子的。那么我现在,还应该做些什么有用的事情,才能加速我实力,势力的发展速度呢? 对了,吃一堑,长一智,哥这次,之所以被那宇文述和萧氏暗算成功,是因为我没能提前得到消息。不然,凭借我脑海中的各种神奇玩意,绝对能扭转乾坤,哄得杨广那个自私自利,极度自我的玩意儿,回转心意的。 孙子曰: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要是那宇文述的家里,有我派去潜伏的卧底;那萧氏的身边,有我的人;甚至杨广的身边,有我的密探,那么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会在我的掌握之中,那么哥就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所以,我决定组建一个秘密组织,让他们成为我监视天下动态和所有人的眼睛,耳朵,鼻子。 汉朝有绣衣直指,唐有不良人,梅花内卫,宋有武德司,皇城司,明朝有锦衣卫,东厂,西厂,清朝有粘杆处,血滴子,民国有中统和军统,美国有中央情报局(CIA),英国有陆军情报六局,前苏联有克格勃,以色列有摩萨德。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不想被人打闷棍,莫名捅菊花,情报是至关重要的,它能左右战局,它能定人生死。 我给自己未来的情报组织,起了个响亮而又贴切的名字:潜龙。 潜龙在渊,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无论时代如何改变,无论朝廷如何更替,也不论是在和平年代,还是战乱年代,都少不了一种人的踪影,什么人? 乞丐! 乞丐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但无论是何种原因,成为乞丐的,都摆脱不了乞丐的本质:寄生虫。 成为了乞丐的人,大多都会变成好吃懒做的闲汉。即使你给他们工作,懒散惯了的他们,大多数人,也是不想干的。 躺在那里,吆喝两声,或卖惨一下,就能要到钱,谁愿意去辛辛苦苦,累死累活的干活挣钱?打工得被人管,或许还会挨人骂,还是做乞丐舒服,自由自在的。 戴着面具的我,望着面前被阿库他们硬赶过来的几百乞丐,心中很满意。 现在不是战乱时代,也没有天灾水祸,所以洛阳城里,乞讨为生的乞丐,人数不是很多,能找着几百人,已经算很不错了。这其中,还有不少是被杨广那个傻叉,给活活从农民逼成乞丐的。这类人,大多带着伤残,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了,所以不得不沦落到乞讨为生。 “把东西拿上来!” 在我的命令之下,不少人抬着一个个大箱子,走了上来,放下,打开。 里面装满了铜钱,衣服,胡饼,鞋子,肉干,馒头,丝绸等等。 看着眼睛放绿光的乞丐们,我笑道:“想要这些东西吗?” 没有人回答。众乞丐们面面相觑,满是迷惑。 我又问了一遍。 还是没有人回答,但已经有了低声细语的讨论。 我接着又问了一遍。 这回,终于有人说话了。 那是一个看上去应该六十多岁的老乞丐,因为他的鸟窝头发,几乎全白了。脸皮皱巴的宛若橘子皮。 “你,你为什么要给我们东西?” 我摆手道:“不,不,不,你说错了。我不是慈善家,也不是为了积善行德的布施者,这些东西,不是免费施舍给你们的,而是我想和你们做生意。” 闻言,下面议论纷纷的乞丐,越来越多了,声音也越来越大了,如煮沸了的开水锅。 有人大声喊道:“我们乞丐,一无所有,你要和我们做什么生意?” 我摆手道:“又说错了。你们不是一无所有,你们还有手,有脚,有眼睛,有耳朵,有鼻子,有嘴巴,所以,你们还有有用的价值。” 先前的那个老乞丐再次问道:“你到底想要干什么?” 我笑道:“我们这个组织叫潜龙,是专门收集消息贩卖的生意人。而你们,每天无所事事的游荡在整个洛阳城的大街小巷之中,每天都可以听到无数的消息,也可以打听到无数的消息。所以,我们想向你们收购你们每天听到的消息。如果是有用的,我们就会付给你们积分。听清楚了,不是东西,而是积分。” “这个积分,不是钱,不能买东西,但,它的作用,比钱,更有价值。因为这个积分,你们可以拿来,在我们组织里,换取很多的东西。咱们举个简单的例子。” “比如说,这位小兄弟。”我指着一个十二三岁的小乞丐道,“他偶尔听到了一个消息,比如说,某某人家,今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例如,死了人,是谁?怎么死的。又或者,某某人家,今天被盗了,盗匪是什么人?那户人家,都被盗了什么东西?又或者,某某家,今天夫妻吵架了,为什么吵架?最后的结果,是怎么样的?还有,某某家,有几口人,都是干什么的?他们今天都做了些什么事情等等,这些乱七八糟的消息,你们都可以拿来我们的据点卖积分。我们的接待员,会甄别你们的消息有没有用。没用的,自然没有积分。有用的,我们会付给你们等价的积分。而你们得到了这些积分,有什么用呢?” 我用手,指着那些大箱子,道:“看见这些东西了没有?这些东西,你们可以用消息赚来的积分换。你们想要一个胡饼,只要你们赚到了五点积分,就能换取一个。十点积分,可以换到两个。如果,你们不需要胡饼,想换馒头,三点积分一个。只要积分足够,你们想换多少个都行。如果你们想换钱,也可以,一点积分换一文钱。” 我接着道:“但是我奉劝你们一句,你们赚到的积分,最好不要乱花。因为这些积分,不仅仅只能用来换东西,还能让我们的组织,给你们提供帮助?什么意思呢?还是举例子吧。” 我指着先前的那个十二三岁的小乞丐道:“还是拿这位小兄弟举例子。比如,这位小兄弟,今天上街乞讨,倒霉的遇到了一个地痞流氓,不但不给钱,还打了这位小兄弟一顿。这位小兄弟,有反抗的能力,有复仇的能力吗?没有。但是这位小兄弟,白白挨了一顿打,气不气?想不想报仇?肯定想。但靠他自己个人的能力,是没有办法报仇的。但是,只要你有足够的积分,你就可以用一定数量的积分,来换取我们组织的帮助。比如,打那个地痞流氓一顿,需要付给我们组织五十积分。那么,只要你身上有五十积分的储蓄,你就可以用五十积分,换取我们组织派人去打那地痞流氓一顿。如果,你想要我们组织把那家伙赶出洛阳,永远不敢再回来。这个条件,需要五百积分。只要你身上有五百积分的储蓄,你就可以用五百积分,请我们组织出马,把那个地痞流氓,永久的赶出洛阳。” “咱们再换个例子。这位小兄弟,某一天,生大病了,身上没钱看大夫,也没钱请人照顾自己。不要紧,只要你身上有积分。请一个大夫,小病五十,大病五百,只要你身上有这些积分,或你的同伴们身上的积分,凑起来够了,你们就可以用这些积分,来我们组织,寻求找大夫治病。只要你积分足够,我们就会找大夫医治你。当然,这个看病的积分多少,是跟你们的病情挂钩的,不是固定的。例如,你只是肚子疼,小病,吃包药就好,那么十点,八点的积分,就够了。如果你被人砍了十刀八刀的,奄奄一息了,那就不是十点,八点了。也许是三千,也许是三万。因为这得看花在你们身上的钱,有多少。我们是生意人,不是慈善家,自然不能做赔本的买卖。但,有一点,我们组织,可以给你们万分的保证,那就是,我们组织的信誉,绝对是当世第一。比如,你们花五百积分,要求我们赶走一个地痞无赖,要他永远不能回到洛阳。第一次赶走他后,他后来又回来了。你们不用再次支付积分,我们组织会信守承诺,将他再次赶走。他回来一百次,我们赶走他一百次,而你们,只需要付最开始的第一次酬劳就行。这一点,你们日后可以监督我们,我们假一赔十。” 第六十四章:潜龙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世间的人,都是:欺负了小的,来了老的。欺负了老的,来了小的。他们不会去管谁对谁错,也不会去管事情处理的,是否公平合理,他们的眼里,只有情义。这,就是人情世故! 顿了顿,我继续给乞丐们解说道。 “咱们再换一个例子:这位小兄弟,长大了,想娶老婆了,找不到怎么办?没关系,我们这里有专门帮人牵红线的媒婆。只要你付的起积分,我们就会安排媒婆,带着你们去那些云英未嫁的女人家,相亲。结婚,没有房子怎么办?不要紧,只要你们有足够的积分,我们组织里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房子,供你们挑选。在我们组织这,只要你有积分,只要我们有的,可以换的,都可以换。” “当然,积分不仅仅可以换东西,换帮助,还可以换许多其他的东西。比如,你吃了官司,被关进了大牢里,只要你有积分,而我们组织又有那个能救你出来的能力,只要你付的起积分,我们组织就会想办法,营救你出来。你们被山匪强盗给绑票了,没事,只要你的家人,亲朋好友们,能够付的起积分,而我们组织又有能力救出你,或直接铲平那伙山匪强盗,我们就会救出你们,或直接铲平那伙山匪强盗。甚至,有时,我们组织的物品兑换单上,会出现一些小官小吏的位子,只要你们付得起积分,就可以坐到那些小官小吏的位子上,过过做官的瘾。” “放心,我们潜龙组织,不会去要求你们为我们做什么的,我们只是向你们购买有用的消息。想想,你们每天在大街小巷里,到处乞讨,会听到多少有趣的消息?而这些消息,你们除了用来闲聊,还能干什么?一文钱都赚不到。但是现在,那些对你们一文钱都赚不到的消息,拿到我们这里来出售,就有可能会赚取到不少积分。这些积分,就可以用来在我们这里,换取你们想要的东西,这是合则两利的大好事情啊!当然,我们不会强迫你们卖的,你们愿意卖的,就来我们这里卖。不愿意卖的,那就把那些消息,烂在你们肚子里好了。或者,你们讲给你们其他的同伴听时,他们就能用这些消息,来我们这里赚积分,换东西。” “好了,现在,我们来讲一下,怎样才能更快的,赚取更多的积分。你们如果只是被动的听别人闲聊,得来的消息,就不多,而且作用不大。因为流言,多不可信,所以换取的积分会很少。想要赚取更多的积分,你们可以主动打听,是吧!主动的打听,就可以有的放矢的,有目的的打听到许多的,有用的消息。这些有用的消息,价值就高了,换取的积分,自然就多了。另外,我们这里的会员,分为六个等级。” “最低等的为青铜,就是现在的你们。你们现在和我们是自由买卖的关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第二等的是黑铁,黑铁的会员,是由青铜会员晋升上来的。他们晋升需要什么条件呢?信誉度和积分成绩。你们为我们组织提供的有用消息越多,身上赚取的积分,达到了一定的数量,比如说,前前后后加起来的积分总数,达到了一万点,那么恭喜你,你自动升级成了我们的黑铁会员。黑铁会员和青铜会员,有什么区别呢?第一,黑铁会员的积分获取,会比青铜会员提升二成。比如同等价值的消息。青铜会员出售给我们,可以换取五点积分。但黑铁会员,出售给我们时,除了应付的五点积分外,我们还会赠送给他一点积分。十点就是多赠两点。一百点,就能多赠二十点。一万就能多赠两千。对!你们没听错。消息的价值越大,赠送的积分越多。这是一个好处。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赊账。黑铁会员的赊账额度,是一千以下。不要觉得少,可以换好几百个馒头,或者治病的药材。所以,特殊时候,这赊账,有可能会救你,或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的同伴们的一条性命。大家应当听说过这么一句话: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而这赊账的额度,可是足足有一千啊!” “所以,这赊账额度,可是等于一千个好汉!”我故意逗笑道。 “哈哈!”下面的乞丐们,果然齐齐哄堂大笑起来。 等他们笑的差不多了,我继续道:“黑铁会员上面是白银会员。这种会员是由黑铁会员晋升而成的。黑铁会员晋升白银会员,需要什么条件呢?同样需要信誉度和积分成绩。但,光有这两点,还不够,还需要声望点。什么是声望点呢?就是你发展一个卖消息的朋友进来,成为我们的青铜会员,就可以获得一点声望。如果你介绍的朋友,从青铜会员升级成了黑铁会员,那么你就能另外获得十点声望。当你的声望,达到了一百点时,信誉度和积分成绩,也达到了晋升条件后,你就会自动升级为白银会员。” “好了,我们现在来说说白银会员的好处。首先,白银会员的积分获取,会比青铜会员,提升四成。另外,白银会员的赊账额度,达到了一万。但这两个,都不是白银会员最诱人的地方。白银会员最诱人的地方,在于,他可以拿提成。什么叫提成呢?就是所有白银会员介绍进来的会员,在获取积分的时候,介绍他们进来的白银会员,会获得百分之一的奖励积分。也就是说,你是白银会员,你介绍进来的某个会员,在我们这里赚取了一百积分,我们就会奖励你一积分。赚取了一千积分,我们就会奖励你十个积分。你介绍进来的会员越多,他们赚取的积分越多,你拿的奖励积分越多。想想看,你如果介绍了一百个会员进来,他们赚取积分的时候,你就有奖励的积分拿。那时,你就算是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干,也有连绵不断的奖励积分,自动送上门来。爽不爽?如果你手下有介绍的一千人,一万人,你每日的进账奖励积分,会是多少?简直是比地主还舒服啊!当然,你们剥削的不是你们介绍进来的会员,而是我们潜龙组织。怎么样?我们潜龙组织够意思吧!” “哈哈!” “够意思!” “爽!” “我要努力成为白银会员!我要当大地主!” “哈哈!” “小子,你真是人比狗瘦,心比天高啊!哈哈。” 等他们闹够了,我才接着道:“至于后面的黄金会员,钻石会员,至尊会员,等你们有人成为了白银会员再说吧!这里,我说一下,怎么发展,介绍会员?” “能打听消息的,只要是人,就可以。这些人,包括了所有人,不论男女老幼,不论是否伤残,健康,哪怕是有绝症之人,只要他们能打探,打听到消息,就行。所以,你们不要光盯着其他的乞丐,那些平民百姓;那些富家子弟,权贵达人家里的仆役,下人,奴隶;那些茶楼酒肆里卖苦力的小厮,小二,杂工;甚至是窑子里的姑娘们,都行。” 接着,我语气转厉道:“在这里,我得提醒你们大家一点,你们无论是谁,在打探,打听消息的时候,都一定要小心,不能让人给看出来,发现了。因为,那些消息所涉及的主人翁,不会喜欢你们拿他们的秘密,来卖积分的,所以,要是让他们知道了,你们居然拿着他们的秘密来卖钱,可以想象,他们会怎么对付你们?这一点,你们必须牢记在心。每发展一个会员时,这一点一定要讲明白,让他们也牢牢记住。我们潜龙,是来找你们买消息的,不是来带给你们灾难的。” 看着下面,居然有不少人,被感动的热泪盈眶,我对自己的演讲,感到很满意。 能为员工着想的老板,才是一个好老板,才会由衷的受到员工们的爱戴和尊敬。 顿了顿,我接着道:“万一,你们某些人,被发现了身份,暴露了,也不许透露出其他人的情况,更不能出卖我们潜龙组织。第一个,自然是义气。第二个,我们潜龙组织,要是被人给出卖了,那些人肯定会找上门来算账。那么,我们潜龙组织,就不得不暂时歇业。我们一歇业,所有人,暂时都无法与我们做交易了。那么,那些手里有积分的人,暂时也换不了任何东西了,那些需要我们组织帮忙的人,暂时也帮不了了。那些想要卖消息,赚积分的人,也没地方卖了。必须得等到风声过去了之后,才能再次开业,再次与大家交易。到时,给大家带来了不便和损失,我先在这里给大家道个歉,赔个不是!因为,那种情况下,我们潜龙组织,也没有办法,只能请大家多多谅解,多多包涵了!” 我的言下之意,就是你们找那个出卖潜龙组织的人去吧,是他害大家受损失的,我们潜龙组织,也是被迫无奈,不得不关门歇业的受害人啊! 这样一来,谁胆敢泄露潜龙组织的秘密和存在,就会成为所有会员的公敌,那会死的很惨的。尤其是会员越来越多,利益纠葛越来越大的时候,哪怕出卖组织的人,是皇亲国戚,恐怕愤怒的人们,也会想办法弄死他,出口恶气。 断人财路者,从来就没有什么好下场。 断人活命的机会者,会死的很惨。 所以,敢出卖潜龙的人,都不用潜龙动手,那些受了损失的其他会员们,会自发的,愤恨的报复那个叛徒,把他撕成粉末。 哥要把潜龙打造成,监视所有外人,但会员之间,又各自互相监督的奇特情报组织。 当然,现在的潜龙,还只是一个“婴儿”,许多东西,还不够全面,成熟,完善。 不过,随着成长,升级,潜龙组织,会成为令天下所有人胆寒的庞然大物,可怖组织。 第六十五章:潜龙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最大的幸福,莫过于健康。最大的幸运,莫过于陪伴。最大的甜蜜,莫过于白头偕老。最大的痛苦,莫过于生离死别。最大的悲哀,莫过于我爱你,你却不爱我,或你爱我,而我却不爱你。 青铜会员,黑铁会员,白银会员,都只是潜龙组织的外围成员。黄金会员,钻石会员,至尊会员,才是我为潜龙组织准备的核心。 人到了一定的高度,自身的欲望,就会随之增长。 例如:吃不上饭的农民或乞丐,他们的要求,只不过是能衣食无忧。当他们衣食无忧的时候,他们的欲望,不会因满足了,就没有了,而是会升级成为,想要娇妻美妾,锦衣玉食,家财万贯,进出车马代步。当这些也都实现了时,他们又会得寸进尺的想要获取权力,或者更富有的生活。 有诗为证:终日奔波只为饥,方才一饱便思衣;衣食两般皆俱足,又思娇娥美貌妻;娶得美妻生下子,恨无田地少根基;良田置的多广阔,出门又嫌少马骑;槽头扣了骡和马,恐无官职被人欺;七品县官还嫌小,又想朝中挂紫衣;一品当朝为宰相,还想山河夺帝基;心满意足为天子,又想长生不老期;一旦求得长生药,再跟上帝论高低。不足不足不知足,人生人生奈若何?若要世人心满足,除非南柯一梦兮。 那些能从成千上万普通情报人员里,窜出来的黄金会员,都是搞情报的好手。所以这些人,我会用更好的,更能打动他们心灵的东西,收买他们,让他们死心塌地的加入真正的潜龙,成为中坚力量。 钻石会员,是精英级情报人员,也是小队长到大队长级别的头领。 至于最高级的至尊会员,则是坐办公室的智慧型帅才。 等着吧!等到哥的潜龙,能够事无巨细的监视整个天下的时候,就是哥飞龙在天,所向无敌的时刻。 当然,光有眼睛,耳朵,鼻子,还不行,还得有无敌的拳脚,所以训练出无敌的军队,也是不可或缺的。 只是,我对做皇帝,实在是不感兴趣,太累了,却又不想屈居人下,受人管束,该怎么办呢? 想了许久,我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我要开一家公司。 这个公司的名字,就叫做朝廷。 哥就是这家公司的老板,甩手掌柜。嗯,这样哥就不用屈居人下,不用干活,不用管事情,但却又有一言定人生死的一言堂权力。多好。 公司的总经理,对应皇帝。 公司的执行总裁,对应宰相。 公司的各部门经理,对应六部尚书。 公司的保安大小队长,对应将军。 公司的各种文员,对应文官。 公司的员工,对应百姓。 我咔咔,哥真是太有才了! 当然,不管是公司,集团,家族,还是帝.国主义国家,民主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都只是一个团体管理的模式。 我不建国家,而是建公司,是因为公司老板,不用干活,只负责享受。而皇帝,则不行。明君,必须勤劳,还得以身作则。昏君,会遭到国民上下的唾弃,厌恶,导致亡国。 但是,虽然我即将组建的是公司,但管理模式,我不会全部照搬后世的公司模式,而是会在所有的团体管理模式中,取长补短,来个大杂烩。 不过,这个公司的总经理,可不好找啊! 有野心的,容易鸠占鹊巢,到时候,万一他把哥给撅掉了,可就麻烦了。那哥辛苦打下来的江山,岂不是给别人做了嫁衣? 虽说哥不想做皇帝,不想管公司的事情,但哥可不想被总经理给满天下追杀。而有野心的皇帝(总经理),可不喜欢自己头上还压着一个“太上皇”,哪怕这个太上皇不会对他产生什么威胁。但小人,往往会以自己的心思,去猜测别人的心思。曹操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杀错了人,还理直气壮地嚎叫: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真是一点碧莲都不要,还自称什么枭雄,依哥看,不过是狗熊一头。 找个傀儡?有个毛用啊?啥都干不了,还占着茅坑不拉屎!刘禅就是例子。 既要有才能,又没有野心,还要有自知之明,本本分分的。这样的人,不好找啊! 我在百科全书,隋唐历史名人资料里,仔细的查看着。 突然,一个人的名字,让我眼前一亮! 谁?程咬金! 程咬金这人,你说他傻吧,他活了那么久,善始善终,这一点,连军神李靖,都不如他。 都是降将,军神李靖前段时间一直被李氏父子猜忌,中间因为要用他,所以待遇稍好,到了后期被人污蔑后,被猜忌的更厉害,导致了晚年的李靖,郁郁寡欢,只能自囚家中,闭门谢客,才能免得一死。 而程咬金这骚货,却一直风风光光的骚到了致仕。 你说他聪明吧?他又经常干出疯疯癫癫的荒唐事情,让人侧目结舌,哭笑不得。 其实,后世的人,研究过,那是老程这家伙在故意自污,这就是他的聪明所在:为人要有自知之明。 看看那些历史上有名的开国元勋,有几个是善始善终的,就能觉察出老程的自污和自毁,是多么的英明。功高盖主之后,即使你没有非分之想,也难逃小人之心的猜忌。所以,提得起,放得下的人,才会得到善终。范蠡,是最好的榜样。 查了一下程咬金的资料,这家伙现在正在山东自立为王,放逐自我,感觉良好。 哥现在刚起步,势力不大,邀请他来,这浑人,不一定愿意,还是等等吧。等到以后他投靠了王世充,觉得王世充靠不住的时候,再招揽吧!到时候,还能顺便一起顺来一个秦琼,买一送一,多好。 倒是李靖这小子,现在的日子不好过,他现在虽然在李渊的手下干活,但对大隋忠心耿耿。 据资料显示,李渊招兵买马准备谋反时,被李靖暗中觉察,他居然化妆成囚犯,想要去江都找杨广告发李渊,但是因为乱军阻路,功败垂成,被滞留在长安里。没多久,李渊攻打长安,俘虏了李靖,差点就杀了李靖。若不是李靖及时变节投降,他早已为大隋捐躯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导致了李渊父子一直都猜忌着李靖,防着他有二心。 所以,我现在需要挖的第一个大唐股肱之臣,就是李靖。 李靖带兵打仗的才能,自然不用多说,不然也不会被人们称为军神。 派谁去找李靖,并能百分之百的让他心甘情愿的来为我卖命,这是一个很大的难题。本来,我是想亲自出马的,毕竟以哥忽悠人的能力,这点小事,还不是手到擒来?但是我现在走不开啊!因为盖二十一世纪的新式建筑,除了我,其他的人,都不会。盖房子这玩意,要住几十,上百年的,马虎大意不得。盖好了,才发现有地方盖错了,或不尽人意,那时候想改,没法改。推了重做,又舍不得,太浪费了。所以,我不得不天天盯在工地现场,以防万一。等我招收的那些奴隶工匠们,盖个三五批房子起来,技术成熟后,就好了。到那时,我只需给他们设计图纸,他们就能按照图纸,把一切搞定。毕竟,那些工匠们,都是技术成熟的工匠,基本功扎实,而不是什么都不会的新手菜鸟。不论古今,许多的技术,都是从根基上,演变过来的。所以,当你拥有了深厚的内力后,不管去学什么其他的招式,无论是剑法,刀法,轻功,拳法,腿法,都是事半功倍,而且威力奇大。 李靖的事情,我仔细的想了又想,终于想到了一个既安全,又省力的办法:找杨广要人。 只要杨广下令,调李靖来我的手下做事,那么李靖,自然就会心服口服,毕恭毕敬的来给我效力,而不用我,去费尽口舌的说服他,忽悠他。 嗯,就这么办!哥不是刚刚给杨广那老色鬼,弄了一场让他龙心大悦的内衣秀嘛,这时候,趁热打铁的向他讨要一个无名小卒,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想到就干,先下手为强,免得出现什么令人遗憾终身的意外。 叫来美女骑术教练阿朵,让她搂着我直奔皇宫。 哎,哥真是个天生劳碌的苦命啊!连学个骑马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只能不好意思的,每次都麻烦我的小朵朵。 虽然躺在妹子的怀里,很暖和,很舒坦,很浪漫,很温馨,很甜蜜,但每次都麻烦人家,哥心里过意不去啊!哥不是个无耻的人,哥只是一个流氓。 另外,被美女搂着,虽然爽,但有失哥威武霸气的男子汉形象。所以,我在心中默默的下决定,必须得尽快学会自己骑马,至于具体的时间,这个就不好说了,我只能尽量的,尽快的做出安排。 不过,想到要是我学会了骑马,岂不是就换我来搂着那些哥的女人了吗? 想到这里,我决定,一定要尽快的抽出时间,学会骑马。到时候,我就可以换着搂小莲,牡丹娘子小蝶,阿朵,郭雅,郭莹莹同乘一骑了。 哇咔咔,想到那美艳,浪漫,温馨的一幕,哥就情不自禁的流哈喇子。 第六十六章:乱点鸳鸯谱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老员工与新员工之间的区别,在于经验和技术。经验和技术,直接影响着数量与质量。老板为了降低成本,以新换旧。你节省的是开支,损失的是收入。客户,不是你的员工,而是你的衣食父母。 “皛儿来啦!”杨广打着哈欠,懒洋洋的道。 有没有搞错,现在都几点啦?都下午二三点了,杨广这鸟人,居然还没起床。 看来内衣秀的魅力太大,让杨广这几天,夜夜通宵达旦啊! 都四十多的人了,还不知道节制,这么天天一夜七次郎的玩下去,估计三两个月,杨广就得精尽人亡,翘辫子。 急什么?那些女人在那里,又不会跑,也没人敢跟他抢,慢慢的品尝不好吗?囫囵吞枣,十天半月就玩完了,然后呢?没有新鲜感了,就又没得玩了。 虽然说现在我和杨广之间,因为杨媛媛的事情,产生了隔阂,让我对他失去了辅助之心。 但,我现在还不想他死,因为他一死,大隋朝就直接崩盘了。我的准备工作才刚刚开始,还没做好呢。现在天下大乱,估计我的命运,比历史上的宇文皛,好不了多少。所以,不管我愿意不愿意,现在我必须继续扶持着杨广,最起码再拖个三五年再说。那时候,哥手里,有人,有钱,有地盘,就不惧任何人了,不对,是除了李氏家族外,不惧任何人。 李渊父子,在天下大乱的局面下,仅仅只用了六七年的时间,就统一了整个天下,这是非常牛逼的了。 所以说,一旦我脱离了隋朝自立,或隋朝灭亡了,我不得不自立,那时,我最强大的敌人和对手,就是李氏家族了。 所以说,如果我不想像王世充,瓦岗军,窦建德他们一样,逐一被大唐李氏家族所击败,吞没的话,就一定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所以说,积蓄的力量越多,越大,我才能有更大的把握,与李氏家族,一争天下,一决雌雄。 所以,杨广活的时间越长,大隋存在的时间越长,给我的准备时间,也就越长,越充足。 “舅父,女人虽好,您也得注意一下身体啊!反正她们都是您的,也跑不了,不急在一时半会儿。好酒佳肴,要慢慢品味,才能回味无穷。囫囵吞枣,虽然很快就能让人吃饱,但吃完了,一回味,连自己吃的是啥,都不知道。” 闻言,杨广的脸色,有些不好看。 估计这家伙身边的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尿性,顺毛驴一个。所以,大家都不敢对他说真话,只会阿谀奉承,这就更加的助长了杨广,自我的狂妄心态,到最后连一点点的逆耳忠言,都听不进去,也不愿听到。 大爷的,哥要不是需要时间发展自己的势力,我才懒得管你去死呢! 死了最好,要不是这二货,哥的公主妹子,也不会被别人抢走。 每每想到这里,我都是火冒三丈,恨不得活劈了杨广,萧后,宇文述,这几个狗日的。还有李渊和李建成父子俩。杨广给你们,你们就要啊?不会拒绝吗? 不过,想到即使李渊和李建成他们拒绝了,估计杨广,萧后,宇文述他们,也会另择他人。毕竟,近亲结婚,是道德和法律所不允许的。 当然,如果杨广一意孤行,什么道德,法律的,都是渣渣。看看他连自己老爸的女人,都敢玩,就知道,道德,法律,在他眼里,就是个蛋蛋,毛用没有。连李世民那样的明君,在女色方面,不也做出了那么多猪狗不如的鸟事吗? 所以,哥就是气这个。你他娘的都已经做了婊子了,强行给我和杨媛媛赐婚,也不会损失什么。因为杨广的名声,已经臭的跟狗屎似的,还有啥好在乎的?那样,我和杨媛媛郎情妾意,天作之合。哥会感谢杨广八辈子! 可是,杨广这鸟人,真不知道他是咋想的,非要棒打鸳鸯,自毁长城。哥也是服了,无语了:坑爹的队友啊! 哎!已经过去了的事情,就不提了,提起来就是一肚子火和止不住的泪水。 “皛儿,你今日来找舅父,所为何事啊?'杨广顾左右而言他道。 见状,我心里真是如日了狗一样的难受:这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啊! 算了,你非要找死,哥能咋地?难道,还要哥跪下求你不成?我才没那么下贱!而且,下跪求他有用吗?毛用没有。 据历史上的资料显示,杨广死之前,在江都的时候,宫外的人,都在私下议论谋反之事。有人密报给了杨广,他不但不相信,还认为那人是在胡说八道,散播谣言,居然恩将仇报的将好心报讯的人,给杀了。导致,后来造反的人,都打到门口了,都没人去给杨广报信了。作死作到这种程度,也是没谁了。 “舅父,最近皛儿因为盖房子,以及为了开矿,所以招了许多的流民。这干活的人,好找,管理人才不好找啊。皛儿正在犯愁的当儿,忽然有人毛遂自荐,他跟我说,他有个陕西老乡叫李靖,颇有管理经验,现在正在李渊李将军手下做事。不过,过的很不如意,一直想换个地方。正好我这里缺人,所以皛儿,想请舅父下一道旨意,将他从李大人那里,调给皛儿使用。” “就为了这点小事,你把我叫醒?”杨广的脸色,有些不耐烦。 大爷的,什么玩意儿?那可是未来的军神啊!什么叫这点小事? 哎,跟杨广这鸟人,讲道理是说不通的。本来我以为,凭着哥前两天给他弄的内衣秀,让他龙心大悦,求他这点小事,应该是不成问题的。谁知这家伙,晚上啪啪啪的太晚,还没睡醒。这又不是哥的错。我现在不把他叫醒,他睡到六七点再起来,那时我来,他却又急着打.炮,还是没有耐心听哥讲话,结果还不是一个鸟样? 算了,现在不是计较那个的时候,而是要赶紧想办法,讨得杨广的欢心,让他把李靖的事情,板上钉钉。 李渊父子抢走了哥的一个女人,哥就抢走他的一员大将,这样才叫公平嘛。 等等,我的心中,突然灵感一闪,想到了一个既能讨得杨广欢心,又能打击对手的妙计! 什么妙计? 且听我慢慢道来。 第六十七章:乱点鸳鸯谱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一个普通人,养了情妇,二奶,小三,小四,小五,我们觉得他有本事,牛逼!一个名人,若养了二奶,情妇,小三,小蜜,我们觉得他,道德败坏,无耻至极。------羡慕嫉妒恨的仇富心态,让我们带上了有色眼睛,看待那些不顺眼的人。 李世民为啥能顺利上位,并且成为一代明君,除了有一帮子牛逼的文臣武将相助外,还因为他有一个好老婆,贤内助。 仔细的品一品,长孙皇后去世后,李世民的所作所为,与之前的所作所为,有多大的区别? 削弱敌人的实力和势力,就等于是在增长自己的实力。所以,哥决定帮杨广和观音婢,也就是历史上,后来的长孙皇后牵红线。 至于李世民,哪凉快哪呆着去吧! 至于高士廉那老东西会不会答应?敢不答应吗?违抗圣旨,可是要满门抄斩的。 可是查了查资料,我的个乖乖,长孙氏现在居然才十岁,这有些太小了吧?不过她十三岁就嫁给了李世民,可见现在的她,已经出落成了一个小美人了。 十岁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这,有些残忍了吧? 不过,想到以后萧皇后都五十多了,还不是被二十多岁的李世民给收为妃子了吗? 而且小比老好。小,养几年就可以用,而且会越来越成熟,漂亮。老就不行了,越老越难看,而且女人年纪太大,就只能看不能用了。 另外,我觉得这样安排,实在是太巧妙合理不过了:历史上,李世民娶了杨广的老婆萧氏为妃,给杨广带了一顶绿帽子。现在,哥给杨广和长孙皇后拉红线,等于绿了李世民。一报还一报啊。正所谓:淫.人妻者,妻必被人淫之。 当然,这事要是做成了,观音婢还会不会如历史上那样,嫁给李世民,这就不好说了。毕竟,这事要是成了,历史就被我给改变了,至于会变成什么样子?无所谓了。因为不改变历史,历史就会要了哥的小命。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至于那些因为哥改变了历史,而被影响了命运走势的人们,哥只能对他们说一声:sorry! 当然,如果历史的惯性太强大,人力真的无法改变,那哥也只能干瞪眼看着。 怎么说? 比如说,这次我真的帮杨广和观音婢牵成了红线,让观音婢嫁给了杨广为妃。那么看似固定的历史,已经被我改变了。 其实呢,我改变的只是表象,历史上,连杨广的老婆萧氏,还有女儿杨妃,都被李世民霸占了。如果观音婢和李世民真的有缘分,难道她成为了杨广的妃子,就能阻止得了这缘分吗?而且,若其中还有一个李世民的爱将长孙无忌在中间捏合,观音婢还是有很大的可能会成为李世民的皇后。 想到这里,我的心,有些发凉。 不过,再三思考后,我还是决定做。 不做,命运肯定不会改变。做了,命运肯定会改变,至于能改变多少,尽力就好。 “舅父,皛儿这次前来,除了问舅父要人外,最主要的事情,是皛儿昨日,无意中见到了一位绝世的美女。那美女的美,只能用一首诗词来形容。” 老色鬼就是老色鬼,刚才还满脸的疲倦和不耐烦,一听我说到绝世美女,立马就精神抖擞,两眼放光。 “哦!什么诗词?赶紧说来听听!”杨广催促道。 “长孙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长孙有佳人?皛儿,你所说的姑娘,是谁?”杨广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声音颤抖,神情激动。 前些日子里,表演内衣秀的那些模特们,漂亮是漂亮,但绝达不到倾城倾国的地步。 那样的绝世美女,也沦落不到成为营妓的地步。因为,即使是亡国的公主,性感嫔妃,真的倒了八辈子的霉运,成了俘虏,成了营妓,也会立马被抓到她们的统领,要么献给了自己的皇帝或主子,要么就自己留下享用了,绝不会丢在大营里,供大众娱乐。 真的论实力的话,其实她们的姿色,也就后宫宫女水准。只不过是那些新奇,新颖的性感情趣内衣,给她们增添了不少的性感和诱惑,才让第一次观看,猎奇的杨广,把持不住,对她们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现在,好几天过去了,估计杨广心中的那股新鲜劲,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 不过,我还是要为那些可怜的女人们,感到高兴。因为,即使以后杨广对她们玩腻了,不再宠幸她们了,也没有什么大的关系。因为她们已经全部都被杨广那个老色鬼,给收入了后宫之中,成为了宫女。 这,让那些可怜的女人们,已经摆脱了悲惨的命运了。伺候一个人,总比伺候一群人好吧!而且皇帝,可不是谁想伺候,就能伺候的上的。而营妓,却是身不由己的,谁想玩就随便玩。 趁热打铁,我连忙道:“ 舅父,那我要人的事情?” 杨广讪笑道:“准了!皛儿前几日为舅父准备的内衣秀,舅父很满意。这几天,正想找你来,问问你,想要些什么奖赏呢。  ” 我闻言,心中一动,又想到了一件事情,连忙开口道:“舅父,皛儿这几日找的采矿的人,差不多够了,所以过不了几日,皛儿就要派他们去开矿了。不过那里不但山高路远,而且人烟罕至,有野兽出没,又恐以后为强盗土匪所打劫,所以皛儿想请舅父派一支人马,帮皛儿看守,防御。这个人选,皛儿心中已经有了,就是左右骑卫的杜志成杜将军。他原本是我父亲的手下,所以和皛儿很熟,这样就不怕以后会在工作中,闹出什么矛盾。“ 其实,我开矿,自然是不想任何人插手的。因为那样,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想到宇文述他们,在暗中盯着我的一举一动,等着抓我的小辫子,我就不能不提前防备。 如果我是宇文述,宇文化及,遇到这种情况时,会怎么办呢? 我肯定会跑来杨广这里告状,然后趁机向杨广建议,让我带人去监视那些人,当然明面上的说辞,自然是帮矿区增强护卫力量。然后,隔三岔五的,找杨广打打小报告,说话坏话,引起杨广的猜忌。那时,再找准机会,狠捅一刀,那么敌人的矿产,就不动声色的变成了我的了。这是一石二鸟之计啊!既除掉了敌人,又白白得了赚大钱的矿产。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想法和猜测,真正的情况,没有发生之前,谁知道呢?但我的猜测和推理,发生的几率很大,所以我不能不防。做好准备,总比不做准备,要好,要安全的多。 让老杜带人去帮我看矿产,一来可以杜绝宇文述父子,找借口,自己带人去。二来,老杜的人,其实就是用来防着宇文述,宇文化及他们的。第三,有杨广的人看着,能让杨广心里好受,不会起疑心。 当然,如果杨广真的起疑,猜忌我了,我找了老杜帮忙看着也没用。因为杨广可以随时调走他,派他信任的人,如,宇文述,宇文化及,来护儿,司马德戡,裴虔通,元礼等人接手。那时,我的矿产和矿产里的人,反而成了敌人包围圈里“圈养”的“鳖”了。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没有什么料事如神,百分之百的猜测。走一步看一步,尽量做到尽善尽美就好。其他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我在心里,黯然长叹。 吃饭,能被噎死;喝水,会被呛死;大街上走路,会被车撞死;即使呆在屋里,也会被火灾烧死,所以,去他大爷的,干就完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顾虑太多的人,难成大事。 而我,不干,只能等死。干,发现了,也是死。既然前后都是死,那何不往生机大的方向,拼命一搏呢?万一侥幸赢了,我不就死里逃生了么! 杨广闻言,仔细的想了想道:”行,依你所言吧!好了,现在皛儿可以说出,那个倾城倾国的美人儿,是谁了吧!“ 我笑道:“是已故的右骁卫将军长孙晟的女儿长孙素素。” 第六十八章:乱点鸳鸯谱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今天的事情,留到明天做,你会挨领导的骂。今天把明天的事情,都给提前做完了,领导会给你放假,放长假。------世间,最复杂,最可怕的,是人心。 “长孙晟的女儿长孙素素?好,舅父知道了。皛儿,舅父有些乏了,你还有没有事情?有就赶紧说,没有的话,舅父想小睡一会儿。”杨广有气无力的对我懒洋洋的道,还打了个哈欠。 禽兽啊!我心中无比的鄙视杨广这个饿中色鬼。 我估猜,这家伙绝不是真想睡觉,他几分钟前的样子,精神的很,哪有一点困乏的样子。他赶我走,应该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召见那观音婢来瞧一瞧,我嘴里的倾城倾国之色,到底长得如何吧! 其实,我并没有见过那观音婢,也不知道她长得如何。但以李世民那么挑剔的眼光,能答应娶她为妻,那么长孙氏的姿色,自然是绝色的。 当然,杨广最后到底能不能看上长孙氏,纳她为妃,这我可就猜不到了。 如果,杨广看不上她,那就便宜哥好了,反正那么优秀的女人,绝不能留给我的死敌李世民。 至于我为什么不直接泡,不是我不想,而是人家不一定看得上我。长孙氏可是大家族,而我现在,一穷二白,而且名声很不好。来硬的,哥碰不动。虽然长孙晟死后,长孙素素和长孙无忌及高氏,被长孙家族给赶了出去。但,他们背后,不是还有一个高士廉么?哥现在除了挂着杨广外甥的名头外,啥职位,爵位都没有,自然没有任何权力,如何憾的动高士廉那根粗大腿?连高士廉都搞不定,还如何去强娶高士廉保护下的长孙素素? 至于郭雅,那是因为哥狐假虎威,借了杨广的势,不然郭老头可比高士廉更不好惹。 而且,杨广已经吃过一次亏了,绝不会再次被我忽悠的上第二当次了。所以,才有了牵红线这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来软的,人家不吃。只有杨广这样的牛逼人物,才能霸王硬上弓。 至于高士廉同不同意,由的了他吗?他要是不同意,可以提前去交趾,也就是后世的越南去度假了。 李世民就更不用说了,这人野心大的很,现在羽翼未丰,他是不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去得罪杨广的。就算他想,他老子李渊,也不会支持的。李渊,可也是一只野心勃勃的老狐狸。 再说了,长孙素素十三岁才嫁给李世民,现在才十岁,两人之间,应该还没来得及认识。 不过,长孙无忌与李世民交好,所以,估计高士廉通过长孙无忌,已经了解到了李世民的为人,已经在心中为长孙素素选定了李世民为婿。不然,不可能让长孙素素十三岁,这么一点年纪,就嫁给了李世民。 一般女子都是十五六岁才嫁人,因为十五六岁才举行成年礼。十三岁结婚,显得有些不正常。高士廉不会掐指一算,看到李世民的未来。 所以,我估计这中间,应该是长孙无忌在起主要的作用。因为长孙晟死后,长孙无忌兄妹俩,及母亲,被主母赶出了家,幸得舅舅高士廉收留,才不至于流落街头。但寄人篱下的日子,不好受。 以长孙无忌那种阴毒,要强的性格,肯定是想早日翻身出头的。刚好机缘巧合下,认识了李世民,于是就想拿妹妹的人生幸福,来投资自己的事业。 虽然,这只是我自己心中的猜测和推理,但不要以为,这是胡说,而是很有可能的事实。 当然,真正的事实,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无论事实的真实情况如何,成功了,连放屁都是香的。 如果李世民玄武门之变输了,恐怕后世的人们就会嗤笑,讥讽高士廉,长孙无忌的眼睛瞎了。 这就是人性,人心。 刘邦赢了,世人都会去说项羽的不是;项羽赢了,世人们都会去说刘邦的差劲。 不过,不管是高士廉看上了李世民,还是长孙无忌看上了李世民,反正只要杨广想要长孙素素,两人都不敢炸刺。 杨广如果看不上长孙素素,不要她,那么哥就会捡个漏,叫杨广帮忙赐婚。 这点小忙,他应该是会帮的。就算不想帮,哥脑子里的好玩意儿,多的是,整出一两样来哄他开心,不就搞定了么? 至于为啥现在不让杨广帮忙赐婚?因为哥对没有感情基础的女人,不感兴趣,哪怕她是古代的四大美女。 另外,我极其的不喜欢长孙无忌那种性格阴险毒辣的家伙。 而且这家伙的野心,也不小。看看李世民死后,没人压得住他时,他都干出了些什么狗屁倒灶的事情来!所以,即使哥迫不得已娶了长孙素素,长孙无忌,我也不会重用他。 目前,我要办的两件最重要的事情,都已经搞定了,这就ok了。至于其他人的事情,与我无关,哥不想管,也没有那个能力和时间去管。 现在,建房子的事情,已经步入正轨,只要按部就班的进行下去就行。 哥来隋朝后的第一桶金,总算是挖到了。 有了启动资金,我接下来,该迈大步了。 我选定的矿脉,有好几种,煤矿,铁矿,硝石矿,硫磺矿,铝矿,镁矿。 炸药,我肯定是要弄出来的。那是所有穿越人士,回到冷兵器时代,独领风骚的外挂,哥不能没有。不然,以后碰到李氏家族,极大的几率,是哥被他们干翻。小几率是,哥干翻他们。 但如果,我有炸药这个超级外挂辅助的话,那么未来的哥,对上李氏家族的成功率,将会直接上升到五五开。 炸药不是枪炮,无法横扫所有的冷兵器战力。看看明朝,已经有大炮和火枪了,最后的结局,还不是被一群拿着冷兵器的农民起义军和满洲的骑士们给灭了? 后世的枪炮,已经不怕水了,而原始的火药,可就不行了,局限性太大。用来守城,攻城还行,野战作用不大,尤其是对上机动性强,速度快的骑兵。 而且,以现在的制作水平,即使哥亲自出马,估计也弄不出火枪。那玩意,需要的工艺,太高精。零件太多,太复杂,估计研究出来,没有十年八年的,不行。而我命不久矣,哪有那闲工夫去研究?研究出来了,也没时间去大批量的制造出来。所以,我能用最原始的火药,做的产品,只有最原始的手雷,地雷,抛雷。 手雷的局限性,非常的大,因为距离。太远了,扔不到。太近了,还没等你丢出去,早就被敌人的弓箭,弩箭,给射死了。所以,手雷,只能用在守城战中,以及伏击战中。 地雷,也是用来守城和伏击的大法宝。当然,当作炸药包使用的话,用来炸城门,城墙啥的,也不错。当年的成吉思汗,之所以能横扫欧洲,就是靠炸药开路,炸开城门和城墙,然后无敌铁骑,血腥屠杀。 抛雷。其实也是一种手雷,只不过用的不是人手抛,而是抛石机。这样,特制的大手雷,就可以变成简易的炮弹,飞上城墙,城内,成为攻城掠地的大杀器。 第六十九章:赚钱大计一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这世上,大部分的女人,把自己的容貌,看的比命重要;大部分的男人,把性,看的比命重要。 想到这里,我突然记起了上辈子在抗日神剧里面,看到过解放军们,用到过一种简陋到极致,却威力奇大的大炮。 我连忙在脑海中使劲的想,拼命的想。 给力的百科全书,这次没有掉链子。 飞雷炮,又俗称:没良心炮。 哇,这个好,简直是为此时的我,量身定做的神兵利器。拿红衣大炮换,哥也不换。 因为红衣大炮虽然威力,射程,强胜飞雷炮许多,但,挪动不便,携带不易,所以,不实用。而且,在制造方面,对此时一穷二白的我来说,更不实用。 另外,如果有可能,我还想研制出火箭弹。 床弩,在春秋战国时,就有了,汉朝已经大量使用。不过,床弩的技术,虽然已经很成熟,但杀伤力太单薄。如果在床弩的箭矢上做文章,把箭矢做成能爆炸的火箭弹。 那威力,那杀伤性,可就比单支的巨箭,厉害多了。 如果,再把固定的床弩,改进,升级成,可以放在马车上移动的火箭塔,那活脱脱,就是后世火箭弹发射器的简陋山寨版啊! 哇哈哈! 如果哥的幻想,能成为现实,那我真的有极大的信心,胜过李氏家族。 到时候,攻城,有山寨火箭车,铺天盖地的轮番地毯式轰炸。 野战,有飞雷炮碾压。 近战,守城战,有地雷,手雷,燃烧弹,助阵。 那时,李氏家族,即使有再多的精兵良将,拿着冷兵器,也抵挡不住我军的攻击。 拿破仑为何可以带着一群老弱病残,横扫整个欧洲?因为武器。 拿破仑每次开战前,都会先集中大炮,把敌军的阵地,犁一遍,给敌军造成了巨大的伤亡和士气打击。这一幕,在抗日神剧中,大家经常看到。没错,那招,就是小日本跟拿破仑学的战术。 美国为何可以称霸全球?因为武器。 当然,地方能打下,并不代表可以占领得住。 这一点,连二十一世纪的美国,都做不到。因为人心,不是靠武力,可以征服的。强大的元朝,用事实,证明了这一观点。不然,半个欧洲,说不定会沦为元朝上百年的殖民地。 万丈高楼平地起。 打仗,打的是什么?人,武器,资源。 人,我已经在培养了。 武器,现在谈,还为时过早,因为武器需要物资去造,而物资需要金钱去买。 所以,我的当务之急,是赚钱,赚大钱。 做好了计划,设定好了目标,剩下的,就只剩下,向着目标努力奋斗了。 不过,我最先准备让人开采的矿产,不是最急缺,最赚钱的铁矿。 铁矿太惹眼了,容易引起某些暗中盯着我的有心人的嫉妒和眼红。 万一到时,他们跑到杨广那家伙的面前,谗言铁矿,乃是国有私矿,而且可以铸造武器,铠甲等违禁品。我怕耳根子软,疑心病重的杨广,会来个收归国有。 那,到时哥辛苦半天,岂不是白忙活,给别人做了嫁衣?所以,铁矿,要放在后面偷偷的开采。 如今,快到七月份了,天气越来越炎热。 制冰这个行业,此时的人,还没有那个本事。所以,这是我的第二个,不与各大家族,大势力,争利的新创赚钱行业。 制冰,需要用到大量的硝石,所以哥打算最先开采的,就是硝矿。 然后开采的是硫磺矿,以及镁矿,因为八月十五中秋节,也快到了,所以烟花,是我紧随其后的第三个新创的赚钱行业。 哥不容易啊!已有的赚钱行业,我现在没法插入进去,因为不想得罪太多的势力,因为我的时间有限,不能被那些大家族,大势力打压,拖延我快速前进的步伐。所以,我只能搞新发明,开创出一条新的大道。 当然,如果我靠制冰和烟花,赚了大钱,日进斗金,那些眼红嫉妒的人,依旧会宛若疯狗一样的扑上来,想要分一杯羹。 但,一个新起的事物,刚出来时,所有人都会先小心翼翼的旁观。因为他们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新出的新奇玩意,肯定能赚到钱。所以,所有人,都会先用一段时间观望。而我,就能借着这段他们观望的时间,打个时间差,独霸市场,赚的盆满钵满。等到那些哥得罪不起,或现在不愿浪费时间得罪的势力,找上门来,想要分一杯羹时,我再适当的放手。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这就是人生的无奈。不放手让利不行啊!钱虽好,再多也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 至于,烟花应该是过年才放的。谁规定的?哥现在就要起头改造,让隋朝的人们,每过一个重大的节日,都要来一场盛大的烟花比赛。这样,哥的烟花制造公司,才能赚到大钱嘛! 就像后世的保险,给小孩喂奶粉,谁规定必须那样做的?还不是那些保险公司,奶粉厂家,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洗脑,让人们的习惯和思想,改变了。 所以,什么中秋节,春节,七夕节,元宵节,端午节,重阳节,清明节啥的,只要是大的节日,哥就会让现在的隋朝人,发自内心的,自愿的去搞盛大的,烧钱的烟花比赛。 当然,起始的代言人和广告人,非杨广那个喜欢打肿脸充胖子,喜欢装逼,喜欢卖弄的二货莫属了。 嘿嘿,哥就是喜欢赚杨广的钱。只要我让他玩物丧志,掏空他的小金库和国库,他就没有办法再在后年,开启傻逼的三征高句丽,那毁隋朝根基的大祸事。 只要三征高句丽的事情,没有发生,靠农民起义,大隋朝的元气还在,底蕴还存,可以对抗很久。 只要隋朝的灭亡时间延长许多,哥的准备工作,就能做的更加充分。 只要我有了逐鹿中原的实力和势力,哥就谁也不怕了。 那时,管他天下姓杨,还是姓李,管他是隋朝,还是唐朝,哥都只偏安一偶,过自己的太平,悠闲日子。 当然,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若,有犯贱的家伙来招惹哥,那么不好意思了,我绝对会干到那个犯贱的势力,烟消云散,渣都不剩。 至于为什么会选做烟花和制冰为发财手段, 因为烟花和冰块,都是一次性使用,不可回收,不可重复使用的东西,所以它们可以持续为我带来宛若滔滔江水般,连绵不绝的巨大财富。 衣服,鞋子,碗筷,首饰等等,都是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玩意儿。所以,赚钱慢。所以,我不愿意去弄。 第七十章:赚钱大计二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当你心中有山时,你胸中有凌云壮志;当你心中有大海时,你的胸襟,广阔无垠。 从皇宫出来的时候,我不是一个人,还有两伙宣旨的太监和禁卫。这是我特意要求杨广那家伙,现下的圣旨。 我可不想再发生包工头那样的鸟事了。朝令夕改,可把哥给坑苦,坑惨了。所以,我趁热打铁的要求杨广,立马下了圣旨,这样,他答应我的两件事情,才算是真正的铁板上钉钉。 说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另一件杨广食言的鸟事。那就是关于收郭雅为义女的事情。 当初,哥赢了那“泡妞比赛”后,提那三个条件时,可是和杨广谈好了的,而且杨广也是亲口答应了的。 可是,这么多日子过去了,收郭雅为义女的事情,仍不见丝毫的动静。 普通人家收义女,还得摆上两桌,请来亲朋好友们,做个见证,庆祝一番。皇帝收义女,那动静,那排场,自不用多说。 所以,按道理,杨广要是真想收郭雅为义女,应该早就开始做各种仪式的准备了。 虽然是干女儿,但那也是伪公主,或真郡主级别的。所以惊天动地,是必须的。 可看看,这么久过去了,皇宫中,屁大的动静都没有。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杨广食言了,反悔了,又不想收郭雅为义女了。 至于他为何会变卦,毁约,真实的原因,我无从知晓。但,多多少少能猜测出一点,那就是,这里面,肯定有萧皇后那个贱女人在其中作祟,捣蛋,也许那万恶的宇文述,也偷偷参加了劝说,才导致事情发生了变故,流.产了。 我恨萧皇后那个“搅屎棍”,更恨杨广的“软耳根”和“无信”。 只是在这件事情上,为了不撕破脸皮,杨广故意装忘了,哥也只好陪他装忘了。 但,我的心底里,从此除了杨媛媛的那个疙瘩外,又多了一个郭雅的疙瘩。 于是,我与杨广之间的隔阂,分裂,进一步加剧了。 这可不是哥太过计较和小家子气。 借过钱给亲朋好友,而又没能收到还款的人,对此感觉,定会身同感受。 这不是钱多钱少,还不还的问题,而是膈应不膈应人的问题。 其中,没钱还,或真还不起的,还能让人好受点。 最恶心的是那种,能还得起,却故意不还,还故意装作忘了的人。 那种人,让人想发狂,想打人。因为,你因情义,把他们当作亲朋好友,而他们,却把你当作了冤大头,傻逼。能不气人吗? 所以,我不喜欢借钱,更不喜欢借钱给别人。那属于,自找烦恼。 出了皇宫,和两伙宣旨太监分别后,我就往工地疾赶。 现在,哥的工地上,招收的人,数量已经突破了五千大关了。 其中,奴隶前前后后,共买了一千六百多人了。从兵营里救出的营妓,人数,也有一千多。剩下的,就全是从运河两岸的工地上,捡的老弱病残。 其中,买来的奴隶,都是工匠,所以,他们是我工业部门的核心。哥打算以后,让他们专门负责建造房子和制造东西。 那些营妓,女红好的,被我派人挑拣了出来,组织成了纺织部门,专门制造衣物鞋被。剩下的,全部被我给送进了潜龙里,做信息分拣员,因为女人天生喜欢“八卦”,而且耐心比男人好,这是物尽其用。 当然,潜龙组织里,不可能全是女的,那样太不安全了,所以哥给潜龙,配了安保部门:白虎堂。 白虎堂:主职对外。负责潜龙的安全,负责消灭一切胆敢招惹潜龙的敌人。 青龙堂:是执法部门,专门监视内部人员,以防出现卧底,叛徒,以及处理一些内部人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和冲突问题。另外,他们还担当着洗脑的政治思想工作。 从运河工地捡来的民工们,我捡最健康的,填入了其他部门里,充当血肉。剩下的老弱病残,好好调养,恢复元气后,哥就会把他们全部送去开矿。 当然,哥虽然让他们开矿,干体力活,但哥可不是虐待他们,哥是在善待他们。他们在矿山里,不但有好吃好喝,还只上十个小时的班,另外还有工资和双休日。 对比杨广给他们安排的修葺长城,修筑城池,挖掘运河,修建陵墓等劳役工程,哥这里,可是天堂级的待遇。 至于白养?对不起,哥不是慈善家,更不是大圣人。哥现在自身难保,可没闲情逸致,去讲什么狗屁的人道主义,修建“孤儿院”和“养老院”。那是很久很久以后,如果哥能雄霸一方之后,才会去考虑的社会福利。 其实,挖矿只是他们的副职业,他们的主职业,是被哥派去的人,给洗脑成无敌的宗教战士。 不要因为他们的老弱病残,而看不起他们。去了阿富汗和伊拉克,还有巴基斯坦,伊朗等常年战火连天的地方,你就会知道,真正恐怖的战士,是什么样的:忠诚,无畏,无惧,悍不畏死,动不动就跟你来个同归于尽。最重要的是,这些人,不分男女老幼。 哥手下的部队,第一要素,不是战力牛不牛逼,而是忠不忠心! 吕布牛不牛?你敢用吗?蓝玉牛不牛?你敢用吗?韩信牛不牛?你敢用吗?李斯牛不牛?你敢用吗?长孙无忌牛不牛?你敢用吗?......。 这些人,你用了他们,让他们掌权了,而你又没有能力压住他们,你就等着悲催的被他们给反吃掉吧! 所以,哥宁可要李逵,花荣,蒙恬,王翦,李牧,诸葛亮,张飞,关羽,岳飞,袁崇焕,赵云,文天祥,于谦这样愚忠之人。 他们那样的人,一心侍主,宁死不改。 这样的人,虽有各种缺陷,但用的放心,安心。 另外,在敌人的地盘上,老窝里,搞恐怖袭击,或地下组织,你以为造成破坏力最大,杀敌最多的,是那些强悍的特种兵战士吗? 错,恰恰是那些最不起眼,最容易让人忽视的老幼妇孺的人体炸弹,暗杀杀手,以及地下工作者和间谍。 因为看见一个强壮的陌生人,你会本能地产生警惕,小心的防备着他。因为你害怕他,害怕被他伤害。 而看见一个陌生的老人,小孩,妇女,你会时刻去防备他们吗?大多数人,都不会。因为他们是你眼中自认为的弱势群体,即使攻击人,也给人造成不了什么巨大的威胁和伤害。当然,如果那些老弱病残们,暗藏的是匕首,毒针,小弩这些冷兵器,杀伤力和破坏力,自然不是很大。但,如果他们身上携带的是哥以后研发出来的炸弹呢? 至于让老幼病残去打仗,去搞恐怖袭击,去搞地下工作,去当间谍,会不会很残忍? 战争,只有输赢,好坏,没有人性。 哪一场战争中,死的平民百姓不是比士兵多的? 善良,人性,是战争胜利者的权力。输家,只能沦为任意宰割的鱼肉。 所以,于其在战争中善待自己统治下的黎民百姓们,还不如想尽一切办法,不择手段的,带领他们赢得战争。 赢得了战争的胜利,你才有资格,时间去研究,去讨论善良和人性。 输了战争,成了奴隶,你的百姓们,即将迎接的是善良,是人性,还是灭绝人性的屠杀,蹂虐,不是由你说了算,而是要看战胜者们的心情和想法。 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所以,善良,人性,是战胜者的专利。 而输者,连选择生死的权力都没有,还何谈人性和善良?宽恕与怜悯? 第七十一章:赚钱大计三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宁可穿着粗衣麻布,卑微的去耕田种地,也不愿意西装革履,口吐带着鲜花味道的谎言,去诈骗别人。------生活,要有个性。人,要有人性。 现下,我手下的人,不少了,但优秀的管理人才,却少的可怜。 管家杨达,忠心度,越来越高,用着也挺放心。所以,他被我直接提升为大总管,主管我手下的所有男人。 不过,他的管理能力,有些不足,管个几百人还行。几千人,他就管理的有些手忙脚乱,顾东忘西,顾头忘腚。 后来,我写了一套后世的军事管理条例给他,让他按照上面的来,总算是没让小乱变成大混乱。 这个,不能怨人家杨达,毕竟,人家跟着哥之前,只是一个公主府的小管家,手底下只管着一百多人,而且也只有管理家府的经验。他没当过兵,没做过将军,丝毫不懂军队里的那套管理人的办法。 人少,用普通的职工管理法,很有作用。但人数一多,超过千人以上,职工管理法就不大适用了,最好是用军事化管理,这样才简洁,方便,快速。 没见,即使是在后世那个人权度极高的时代,大型的工厂,也都是采用的半军事化管理吗?何况在这个人权度极低的古代。 哥不是善人,什么打骂,体罚,甚至是私刑,死刑,只要是合情合理的,该用的,哥绝不会手软。 讲道理?你去跟害群之马,讲道理去吧!你去跟白眼狼般的反骨仔,讲道理去吧!你去跟吃你的,喝你的,还要背后捅你刀子的人,讲道理去吧!你去跟人心不足蛇吞象,忘恩负义,畜生不如的家伙,讲道理去吧!哥可没那么好的心肠和耐性!干他就完了。 道德,永远站在法律之后,不可能站到法律之前,那样,只会带来混乱不堪。 等李靖来了,以他的才能,做个万人管,应该绰绰有余。 但,即使是他,哥也不会他一来就委以重任,而是得先从下面开始,并且必须洗脑成功。不成功,哥绝不会完全的信任他,敢将大权交到他的手中。哥在用人方面,必须谨慎小心,宁缺毋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陷,我自然也是如此。我最不想看到窝里斗,更不想看到自己以后被自己的左膀右臂给害死。 君不见,历史上多少牛逼的英雄豪杰,多少绝世的霸王枭雄,多少的黑帮老大,最后都是死在了自己人的手中! 所以,在哥的心里,忠诚,比才华,永远要重要的多。 所以,哥的手下,永远是忠心排第一,才华排第二。 就像,吕布和关羽,同时投靠我。我会特别的重用关羽。而吕布,哥会以平常人的待遇,对待他。重用,但不特殊重用。 至于这样的区别对待,会不会造成人心不平衡,然后迫的不服者谋反? 多虑了。重情重义的人,死都不会背叛,例如岳飞,袁崇焕,卢象升等等千古忠臣,他们被害时,手中没有兵权吗?但是他们宁可死,也不造反。 而吴三桂,蓝玉,吕布,安禄山这些人,你对他再好,到了生死关头,他们依旧会叛变。这是人的品德,品行问题,跟别人对他们好不好,没多大的关系。 唯一让我感到吃惊和惊诧的,是郭雅这小妖女。 她自告奋勇的帮哥管理起了工地上的所有女人,不但管理的井井有条,而且在她们中间,获得了女主人的至高声望和崇敬,只仅次于我。 牡丹娘子小蝶和小莲,还有阿朵,和她比起来,简直是逊毙了,差的不是一星半点。要知道,小蝶,阿朵和小莲,可是还有着“讲师”这个刷声望的作弊器,辅助着呢。这样还输了,怨不得任何人。 天赋,果然牛逼!果然强大! 也是,我早就看出来了,小妖女是个诸葛亮式的智慧型人才,只是没想到她是如此的优秀和杰出,比我想象中的,厉害多了。 可惜,她是个女的,在这男权时代,想要成为男人头上的“武则天”,太难了。否则,她会是大总管的最佳人选。 女人管不了男人,但管理女人,则没有什么大问题,也不会招致人的反感和不满。 所以,小妖女郭雅,被我任命为与杨达平起平坐的大总管,主要负责管理哥手下所有的女人。 至于小莲,小蝶,以及阿朵,以前根本没有管理过别人,所以一点点的管理经验都没有。被我给强行任命为队长,是因为她们是哥的老婆,忠诚度极高。 虽然是赶鸭子上架,但谁是天生就会的?不会,可以慢慢的学嘛。主要是,你愿不愿意去学的问题。 阿库,也是我现在极为信任的人。不过他也没啥大的管理才能,倒是身手不错,所以被哥给任命为保安队总队长,主管我新组建的保安队。 这保安队,是我从所有下属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强壮,剽悍之士,专门负责干架,安保。 郭莹莹这疯婆子,本来哥是想安排她做郭雅的助手的,不过这死丫头不喜欢那些女人干的活。于是我想了想,就把新组建的朱雀堂,交给了她管理。 朱雀堂:是內监组织,专门负责对内监视,监控。作用和锦衣卫,差不多。 虽然哥的手下,都是忠诚度极高的特殊人类,但随着人员的越来越多,情况就会变得越来越复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所有,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以哥谨慎的小性格,还是喜欢提前做好万一的准备和打算。 而且,随着我得罪的人,越来越多,敌人肯定会派出不少的探子,卧底,混入我的手下里,或直接策反,买通我的手下做钉子。所以,哥不得不未雨绸缪,提前做好防御措施。 朱雀堂的作用,看似和青龙堂重复了,其实不然。 这两个部门,虽然都是內监,但一个在明,一个在暗。一个是宪兵队,一个是锦衣卫。就像明哨和暗哨。 朱大宝依旧是武术总教练,不过,随着人数的增员,他的地位和声望,也在快速的增长。以前是几百人的总教练,现在是几千人的总教练了。未来,还会成为上万人,甚至十几万人的主教练之一。 另外,他的另一个身份,是青龙堂堂主。 至于下面的其他中队长,小队长之类的,太多了,也没法一一重点介绍。主要是,他们其中,没有什么牛逼的人才,不值得哥大力培养,所以先这样凑合着用吧!俗话说的好: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嘛! 不过,日子在慢慢的好起来。等到哥的实力与势力,大到了一方诸侯的时候,哥就可以实行我的挖人大计了。 那时候,什么程咬金,秦琼,罗士信,尉迟恭,苏定方,宇文恺,杜如晦,房玄龄,屈突通,殷开山,萧瑀,刘弘基,张亮,张公谨,虞世南,徐世绩,薛仁贵等等,都到哥的碗里来吧! 当然,这些人,不一定都会投靠我,但能获得一个算一个。不来的,哥也不会勉强。还是那句老话,哥的手下,忠诚度第一,才能第二。 至于以后与那些绝世猛人,敌对时,该如何办?嘿嘿!到时候,骑驴看唱本,走着瞧就是了。 当然,还有另一个阴毒狠辣,永绝后患的好办法,那就是提前在那些人,还没投靠李氏家族,还没成长起来之前,想办法杀掉。 但,那样做,太卑鄙无耻了,哥做不出来啊!虽然哥是流氓,但不是十恶不赦的恶棍和无赖,更不是伪君子。 再说了,牛逼之人,自有牛逼之处,不会轻易的被哥干掉的。 所以,于其浪费那个时间,去做卑鄙小人,不如一心一意的发展壮大。只要自己的势力天下第一,自然能让天下无数的人才,纷纷自动来投效于我。 嬴政,李世民,朱元璋,刘邦他们,都用事实,告诉了后人一个道理: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的花里胡哨,以力破之! 第七十二章:赚钱大计四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做好人难,做一辈子好人,更是难上加难。因为,你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只要做错一件坏事,人们就会说:看他,欺世盗名的伪君子! “三公子,不好了,大事不好了。” 刚到工地,还没等我站稳,杨达突然气喘吁吁,满脸愁容的跑到了我的面前。 我闻言,再一看杨达的神情,心中咯噔一下,涌起一种十分不妙的感觉,没有来由的心发慌。 “怎么啦?出什么大事了?”我忍住心中的慌乱和不安,急忙询问道。 “三公子,我们招收的人,越来越多,开销越来越大,所以老奴就派人去度支催款和要粮,想要多储备一点物资。这样,手中有钱有粮,什么都不用怕。可是度支的人,却告诉我们说,将作监那边,摊子铺的太大,浪费又太多,导致度支这边,一时经费紧张,拿不出太多的钱了。粮食和其他的建筑物资,倒是可以如常供应。不过,钱嘛,只给了三万贯。三万贯其实也不少,但我们这里这么多人,并且还在源源不断的招收人,而且三公子马上还要开矿,这三万贯,就不够花了。三公子,现在咱们该怎么办?度支那边刚给了一笔钱,估计接下来的两三个月里,是要不到什么钱了。” 看着愁眉不展的杨达,我心中很感动:好忠仆啊!虽然能力有些不足,但忠心可嘉,懂得为主人分忧解难!这种人,我最喜欢了。 至于杨达所担心和头疼的钱,在我这里,根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 其实,凭哥脑中的好东西,如果生在古代的太平年代,想要做个天下第一富豪,那简直就是分分钟的事情嘛。例如:提纯细盐;制造玻璃;设计漂亮又好看的豪宅,搞房地产;制作糖果;承包农田地,当个农场主;制造大型新式捕鱼船;制造罐头;开天下第一的连锁酒楼,天下第一的火锅店;搞大棚蔬菜;搞饲料养殖;卖蒸馏酒,开钱庄等等。 赚钱的法子,太多了。只是我现在没时间去弄那些玩意。哥的命运,不允许我现在去做一个悠闲的富家翁。 不过,眼下不想办法先弄点钱不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没有启动资金,哥怎么开矿?开不了硝石矿,镁矿,硫磺矿,制冰和烟花就得搁浅。后面的铁矿,铝矿,煤矿,石油矿,就更没钱开采了。 “我们现在手里,还有多少可以使用的资金?”我向杨达询问道。 杨达闻言,低头沉思不语。 我估猜他大约,应该是在心中估算吧。所以没有打扰,催促他。 过了三四分钟,杨达抬起头,看着我道:“三公子,我刚才大略的粗算了一下,我们现在手里能用的钱,大约有十万贯左右。不过,这些钱,看起来挺多的,但细细盘算之后,所剩无几。您听我跟您详细解说。” 看着杨达一脸的肃然和认真,我心中反倒很开心和欣慰。这说明什么?说明杨达这个我从公主府借来的管家,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接触和刷忠心度后,他对哥已经忠心耿耿了,肯一丝不苟,认认真真的,发自内心的,尽心卖力的帮我干活了,而不是敷衍。 “好,你说。”我连忙和蔼的笑道。 杨达一本正经的道:“三公子,经过我手下的帐房先生们计算,工地上几千人,每天日常生活,吃喝拉撒睡的开支消耗,就要将近百余贯。这还只是日常的生活消耗,如果再加上发给他们的工钱,一个月起码最少也得支出四五千贯左右。而且,我们还在不停的招收人员,所以这个开支估算,实际的数字,应该会达到一个月五千贯以上。 潜龙那边的消耗更大,前前后后,已经投入进去了将近二万贯。不过潜龙的架子,已经搭建起来了,后续的消耗,就没那么大了。但预备金,多多少少总得准备一些。不然,那些会员们,要用积分换取东西,或钱,我们没有,岂不是要失信于人。那对潜龙的信誉度,是个致命的打击,会让我们前面那么多的投资,都毁于一旦。所以,老奴保守的估算,潜龙的预备金,最少要三到五万贯左右。另外,我们建造宫苑别墅的主材料,虽然由朝廷提供,但其他的材料,需要我们自己花钱买。这些,陆陆续续,丁丁点点的加起来,也得上万贯。还有开矿的预算开支。总之,细细的算下来,十万贯,所剩无几!“ 说到最后,杨达的脸,苦的像茄子。 我听了杨达的话后,心中不禁咂舌不已:真是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贵。 一个月就要上万贯啊! 我的个乖乖! 按照后世的兑换,一贯钱,大约等于人民币300左右,一万贯,就是三百万人民币啊!十万贯,就是三千万人民币!我的个天啊!我还是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钱,虽然这些钱,并不是我的,而是杨广拨付给我盖房子的公款。 哎,要是哥上辈子有这么多钱,该多好啊! 哎!这辈子的哥,真是个苦命的人啊! 为了艰难的活下来,改变自己操蛋的命运,居然要去养几千私兵,以后也许是几万,甚至几十万。 眼线,就更多了。现在,潜龙的会员,已经发展到好几万人了,以后恐怕会达到上百万人。 为什么会发展的这么迅猛?因为送上门来“白捡”的钱。谁不想挣?而且这容易钱,不论男女老幼,不论是否病残,不论任何职业,只要售卖消息,都可以赚取,谁会不心动呢? 哎,只是苦了哥。因为养那些人的钱,全靠哥一个人想办法挣!虽然哥有后世的知识作弊器,但一个人挣,上万人花,这其间的辛苦,自不用多说。 可是不这样干,又不行,谁叫哥底子薄,时间又紧迫呢? 当然,等潜龙这个庞然大物,培养成熟了,那威力,绝对是核武器级别的。 想想看,整座城池里面,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是哥的眼线和密探,那是何等的恐怖? 当然,“神兽”虽好,培养之路,却是无比艰辛的。我不能预料未来,所以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把潜龙,培养成设计好的样子。因为,那需要填进去无数的金钱,人力,物力和时间。 想到茫然未知的未来,我的心情,顿时有些颓唐。 我突然突发奇想:如果我把现有的全部公款,都换成金子,然后带着几千两金子,和家人一起,偷跑到中国外面的地方去生活,不知道会不会过的比现在这般辛苦的好? 可是,再三思考后,我颓然的发现,故土难离啊!再说了,外国的月亮,不一定比中国的圆。 而且,身为异乡客,在外国,是异类,要被本地人歧视,排挤的,活的也很辛苦。哪怕你很有钱,但你没有权。所以,哪怕你再有钱,也是寄人篱下。 至于把脑海中的知识和技术,贡献给外国人,帮他们发展壮大,换取利益,或做官,这种狼心狗肺,吃里扒外的龌龊事,哥干不出来。 哪怕有一天,我真的被李氏家族打败了,一无所有了,被迫流亡国外,我也不会去做外国的功臣。我宁可在异国他乡,做个种地的农场主,了此残生,也不会去为了荣华富贵,出卖自己的人格。 这不是愚昧和倔强,而是骨气和民族精神。 要不,投靠李世民,如何?可是,哥的身份,是杨广的亲侄子,他会放过我吗? 不行,寄人篱下,苟且偷生的生活,很不爽! 万一,到时,李世民或其他的王公贵族,看上了我的钱财或妻妾,难道要哥忍痛割爱吗? 钱没了,倒是无所谓,可以再挣,够用就行。可是我的女人和亲朋好友,都是哥的逆鳞,谁也不能夺走,欺负。若连自己的女人,家人,好友,都不能保护,还算是个男人吗? 杨媛媛的离去,已经让我,痛苦万分了,哥绝不想再体验一次,那种挖心掏肺的痛苦了。 可,如果我生活在李世民或李渊的统治之下,哥再牛逼,也只不过是他们比较喜欢的狗腿子而已。而且,因为我的身份,可能还很难获得李氏父子的信任。 所以,一旦我与李世民或李渊,特别亲近或信任的人,发生矛盾和冲突时,例如长孙无忌,李孝恭,高士廉,房玄龄,杜如晦,马周等亲密大臣,或其他的李氏皇族之人,李世民或李渊,估计只会站到他们喜爱的人的身后,而不是我这个杨广的亲侄子,隋朝的降将身后。哪怕哥立下的功劳再大。 历史上的李靖,不就是最好的前车之鉴吗? 而且,降将,是最被人看不起的一类人,会被王公贵族们嘲笑,鄙视。难道,哥要成为未来的李靖,活在那样憋屈,苦闷的苦逼日子里吗? 哥虽然是个不拘小节的流氓,但不是没脸没皮没自尊的无赖,哥是有尊严的,渴望活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人人敬畏,爱戴。 哎!想来想去,我他妈天生就是一个劳碌的苦逼命运啊! 算了,还是赶紧想想该怎么赚钱吧!好几万人,等着我付工资呢! 第七十三章:赚钱大计五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多想穿越回二十年前,不是我想变年轻,也不是我想赚大钱,而是我想我那得了老年痴呆症的母亲,年轻二十岁,健健康康的再陪我度过二十年。 搞精盐? 不行。盐,明面上虽归朝廷所掌控,但私下里,有许多大家族和黑暗势力掺杂其中。我现在插入进去,岂不是给那些大鲨鱼们送菜上门? 要是现在做皇帝的,是李世民,赵匡胤,朱元璋,刘彻,嬴政等明君,我进献“制造细盐之法”,可能还会有点搞头。 另外,若哥因献‘制造细盐之法’,而得罪了那些暗中搞私盐的大家族和暗黑势力,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时,那些明君们,估计不会忘恩负义,过河拆桥,应该会把哥当宝贝保护起来。 可杨广这种二货,只知道花钱,才不会管哥给他赚了多少钱,更不会为了哥的性命,而选择与那些他都忌惮,搞不定的大家族和大势力硬刚。 杨广不是傻子,而是很聪明的人。正是因为他聪明,所以懂得利益取舍,再配上他自私自利,心狠手辣,无情无义的性格。 所以,我估计,只要敌人给他的利益,足够打动他的心,或给他施加的压力太大,让他难以承受,他可以出卖任何人。 他连自己的老爸,亲兄弟,子侄都杀了,我这个外甥,又算得了什么? 所以,我推测,我只要弄出制作细盐的办法,绝对要不了多久,就会成为那些弄私盐的大家族,大势力的专利。哪怕我把专利权,献给杨广,也无济于事。因为杨广的身边,肯定有各大家族,各大势力派去的卧底。到时候,那些卧底们,千方百计的盗出了秘法,献给了他们的主子。那些人,再隐藏在天高皇帝远的地方,私下秘制,大量出售,杨广管得了吗?他愿意去管吗? 哥到时候,狗肉吃不着,还惹得一身骚,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制造玻璃? 一时半会儿,搞不出来啊!而且,制造玻璃,得高温炉,还得找矿。哥现在没钱,哪里有钱投资买材料,制作工具? 现下,能最快赚到钱的东西是什么? 吃喝玩乐! 吃! 对了!开酒楼啊!投资小,见效快。虽然赚钱的速度,有点慢,但胜在稳定,而且源源不断! 古代人的娱乐非常的少,所以吃,是有钱人最大的享受之一。 我的炒菜系列,已经搞出来了,手下许多的厨子,都会做,可以大批量生产。 哥的酒楼,一旦开张,那独一无二的菜肴加蒸馏美酒,绝对能吸引无数的人,前来品尝。到时候,眼红的人,自然不会少。那么,哥就可以接着搞副产品销售! 什么意思? 炒菜这秘密,凭我的身份,地位,还有势力,是绝对保不住的。所以,我没有打算吃独食,我会把炒菜的方法,免费公布天下。 人人都学会了炒菜,那么我的酒楼,如何赚钱呢? 哈哈!后世的中国菜,名满全世界,东西南北中,光菜系就有八大菜系,还有各种地方的家乡菜和风味小食,还有满汉全席。 所以,就算哥的酒楼,每天推出一种新菜肴,十年八年的,也用不完。 所以,其他的酒楼,虽然学会了普通的炒菜方法,但只能永远的跟在哥的屁股后面,模仿哥的菜肴,吃哥的屁,永远也超越不了哥的。 另外,我的酒楼,可还有一样特殊的招客法宝:蒸馏酒。当然,以后有空了,我还会弄出红酒,高粱酒,白兰地,啤酒,伏特加等等玩意。 另外,我开酒楼,可不仅仅只是为了赚点酒菜钱。酒楼只是用来打广告用的,大头在副产品上。 大家都学会了炒菜,是不是需要买炒锅,配料等玩意儿?起始,谁会做?只有哥的手下会做。这是垄断行业啊! 虽然垄断的时间,不会很长。但足够我瞬间赚个盆满钵满,暴发一笔。我没有时间细水长流,所以只能选择挣暴利了。 买了炒锅,要不要植物油?大豆油秘方,可是能保密很久的哟!榨油机,还是很复杂的,不懂原理,不是三五天就能研究出来的。 在酒楼喝惯了蒸馏酒的酒鬼们,再喝淡米酒,就不够味了。所以,蒸馏酒又是一个大赚头。这个秘密,也是可以保守一阵的。当然,如果有大势力,愿意出大价钱买秘方或入股,我也是乐于接受的。 哥很有自知之明,在没有绝对强大的实力和势力,支撑我独霸市场的情况下,卖大价钱或寻找强硬的合作伙伴,是我的发明,能多捞到一点钱的唯一选择。 哎!说来说去,都是哥太弱了。 狗日的杨广,要是他给力,有他在哥后面撑腰,我绝对会让自己和他,都成为天下最有钱的人! 可惜,哎!不说了,说多了,都是眼泪啊! 哎!哥开局就是一把屠龙刀(皇帝最宠爱的外甥),可是却他娘的是任务物品(无权无势),不能使用,只能干看着过瘾。贼老天,这不是在玩哥吗!日他仙人板板的! 另外,救回来的一些老弱病残中,有些太差,太老的,体质太弱的,受了重伤,残废了的,干体力活不行的,放到酒楼里打打杂,招呼客人,搞搞卫生,还是不错的。 另外,外卖这个超前的行业,也是可以搞出来用的。 其实,外卖这个行业,并不是二十一世纪才创造出来的,在中国的宋朝时期,就有了。 所以,不得不为古人的智慧,点个大大的赞。 嗯,这样安排,岂不是又赚钱,又能废物利用,不对,应该是,物尽其用! 我虽然心善,但不是慈善家,也不是冤大头,没有义务,去大公无私的供养天下所有的穷苦老百姓。那样,就算哥是世界首富比尔盖茨,也做不到。因为,天下的穷人,实在是太多了,不是私人能供养的起的。 而且,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对我,对他们,都好。 另外,我还想到了一连串相关的赚钱方法。 比如,酒店有名气了,这就是一个盛大的金字招牌啊! 如果只拿来做自己的广告,有些浪费了。所以我可以把酒店,做成一个广告牌啊!然后和那些富商大贾们,谈一下替他们的产品,打广告的事宜。这样,哥岂不是又有了一大笔广告费的收入了。 另外,我已经想好了,最先找的广告商,不是卖东西的,而是卖人的。不是卖奴隶,是卖肉的,也就是青楼。 青楼的妹子们,也是需要包装和打广告,才能卖的起大价钱。后世的明星效应,不就说明了这个道理么! 第七十四章:异状再现二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如果你每天都能保持开心,快乐的良好心态,那么你可以把平凡的每一天,都过成节日;如果你每天都过的愁眉苦脸,唉声叹气,你会把每一天,都变成你的世界末日。 再次踏进醉仙阁里,我的心中,居然莫名其妙的生出了一种奇怪的陌生感觉。 顿时,我的心中一惊。 奇怪!我重生后,这醉仙阁,只仅仅来过一次。那次进来,根本没有这种陌生的感觉。而现在,居然有了,这是什么情况? 我的心里,感到莫名的迷惑和不解! 突然,我的脑子里,不受控制的,冒出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莫非,上次我来这醉仙阁时,这具肉身里,还残留有以前的宇文皛的残余记忆不成? 宇文皛与牡丹娘子那么熟悉,由此可以推断出,以前的宇文皛,应该是醉仙阁里的常客。所以,上次我进醉仙阁,虽然是第一次,却有种回老家的熟悉感。现在之所以有陌生感,应该是肉体内,以前宇文皛的残余记忆消失了。 这样一想,不正常的情况,应该是上次,而不是这一次。 无论是谁,第一次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就有一种熟悉感,除了失忆的人外,这绝对不正常。 而,我的情况,是穿越,不是失忆。所以,我罗四夕的灵魂,第一次进醉仙阁,就感到熟悉,现在又感到陌生,这就非常的不正常了。 如果我第一次进,感到陌生,第二次进,感到熟悉,这就对路了。可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第一次进,感到熟悉,第二次进,感到陌生。这太诡异,太不正常了。所以,我才会被奇怪的感觉,触发出一连串的奇思异想。 只是第一次进的时候,忙着见宇文协,没有注意到这些细节,所以没有多想。而且,只一种感觉,很容易让人忽视。现在,两种对立的奇特感觉,犹如水火一般,对人产生的刺激和感受,自然大,而且明显。 忽然,我的心底里,突然冒出了另一个让我心惊胆寒的奇特想法。 难道以前的宇文皛的灵魂,并没有离开这具身体,只是从树上跌下,撞伤了脑袋,导致灵魂进入了自动封闭,自疗的状态中,也就是后世所说的植物人。所以我的灵魂,才能趁机占有这具肉身。所以,哥才没能得到宇文皛的记忆? 哇塞!想到这里,我被第二种可怕的想法,吓得差点魂飞魄散,彷徨无措。 《大话西游》里面的紫霞仙子,就是这种一个身体内,存在着两个灵魂的怪胎。 看着别人遇到这种骇人听闻的怪事时,我们这些看客,只会感觉到好奇,新奇,有趣。但是,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可就不好玩了,因为这种情况,会要人的老命! 以前,我从没去仔细的思考过这种可能,一是粗心大意,二是一直都忙着逆天改命,一直没有空闲下来,静心的思考。 今天,这突兀冒出来的奇特陌生感,给我提了一个大大的醒。导致我产生了一连串的联想和猜测。 当然,我心中的两种猜测,只是假想。因为我对灵魂,一窍不通,所以也找不到什么办法,去试探,检测一下真正的宇文皛的灵魂,到底还在不在这具肉身内。是彻底的烟消云散了?还是正隐藏在大脑中的某个隐秘的角落里,沉睡,自疗? 这次的猜想,我不认为自己是在胡思乱想,因为这种事情,真有几率可能会发生。所以,我不禁有些胆寒和犯愁。 若我的两个想法和猜测,不是无稽之谈,而是歪打正着,第一个倒无所谓。对我今后的人生。不会产生什么影响。因为真正的宇文皛的灵魂,已经彻底的烟消云散,离开了肉体。那么从今往后,我就是这具肉体,名副其实的主人了。 怕就怕,是第二种。那可就事大了! 想想,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沉睡的宇文皛的灵魂,突然醒了。那时,这具宇文皛的身体里,便会有两个灵魂。一个宇文皛,一个罗四夕。 到时候,我肯定要和他争夺这具肉体的控制权。可哥是个外来的寄居客,不一定争得过宇文皛啊!因为这具肉体,原本就是宇文皛的,与他的灵魂契合度 ,是百分之百的,而且他已经用了十几年了。而我这个硬塞进来的外来灵魂,对这具肉体的契合度,以及操控度,肯定达不到宇文皛的程度。这就会导致真正的宇文皛,在争夺这具肉身的控制权时,占据很大的优势。 可惜这个世界里,没有什么可以控制灵魂,锻炼灵魂强度,或吞噬,攻击他人灵魂的魔法,仙术,道术,佛法,妖术,等等玩意。所以,如果哥在争夺肉体的战斗中,失败了,那哥的灵魂,会不会死呀?会不会被宇文皛的灵魂吞噬掉,或被他的灵魂排挤出这具肉体之外? 那时,我该怎么办?是烟消云散?做个四处游荡的孤魂野鬼?还是去地府投胎转世? 前世,我跳楼自杀后,直接穿越了,所以不知道人死了之后,是真正的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还是如神话中,去地府投胎转世。 如果是第一种,我是决不甘心死去的。上辈子是没有办法活下去了,我才会无奈的走上了死路。这辈子,虽然穿越的肉体主人的命运也不咋地,也是一个短命鬼。但凭借着哥自带的穿越金手指,这悲催的命运,可以改变,可以逆转,所以我不想死,想好好的活下去,长命百岁,尽情的享受美好的人生。 如果是第二种,人死后,还可以投胎转世。那哥就不怕死了。反正死了可以投胎复活嘛。死只是另一段新的人生开始,有什么好怕的。 所以,如果情况是第二种,我大概会选择让出这具肉身。因为这肉身,本来就是人家宇文皛的嘛!哥的穿越,可能只是老天爷犯糊涂时,落下的一个小错误。既然老天爷让真正的宇文皛复苏,那就说明老天爷想要哥把宇文皛的身体,还给他,想让哥重新投胎转世做人。 上天安排的最大。我岂敢跟老天爷作对,不然老天爷给我穿小鞋,让哥下辈子投胎成牛马,天天干苦力不说,还要挨鞭子,那哥岂不是惨了? 可现在的情况是,我虽然死过一次,却没能弄明白,人死后,到底还会不会存在?会不会变成鬼?会不会投胎转世? 万一,人死如灯灭,那哥争夺肉体失败,岂不是要永远消失? 还有,一想到现在哥所做的一切,如果我死了,岂不是全都给真正的宇文皛,做了嫁衣?甚至连哥心爱的女人们,都会成为那宇文皛的女人? 妈妈的!那哥岂不是在惨死之后,还要被宇文皛那狗日的,天天给哥带绿帽子? 第七十五章:赚钱大计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向着阳光走,你看见的是太阳;你背对着阳光走,你看见的,永远是你自己的影子。 想到这里,我心头升起浓浓的杀意和仇恨。 要是这个世界,有魔法,有神魔妖怪,哪怕是鬼,也好。那么,哥就能想办法,去找他们学一些能够操控,加强自己灵魂,或攻击,吞噬其他人灵魂的功法来自保,甚至干掉真正的宇文皛的灵魂。 当然,想法,不一定会成为现实,但打算,是必须提前做好的,因为这样,万一等事情真正发生时,最起码有还手之力呀! 就像,地球之外,到底有没有外星人,到现在还没有最终结论,因为大家一直没有见到过真正的外星人。 但可以推测出,地球能产生那么多种类的生命,为什么浩瀚的宇宙中,那么多星球上,不能产出其他的外星生物呢?所以,虽然人类到现在,一次都没有见到过真正的外星人,但许多国家,已经把未知的外星人,当作了假想敌,在做着一些必要的防备。这样,在未来的某一天,真的有外星人降临地球时,地球人最少不会束手无策,只能坐以待毙。 我现在,既然觉察,联想到了宇文皛的灵魂,有可能还隐藏在身体内,那么我就要提前想办法,找出结果,证明这想法,到底是不是真的? 没有,自然最好。 有的话,哥一定要在他的灵魂苏醒之前,把他干掉!这样哥的胜率,才会达到百分之百。 突然,我想到了佛教和道教。或许,这两个神职里面,有人会一些超越凡人的术法呢?例如,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李淳风和袁天罡,不就是这个时代的人吗? 他们两人,能弄出名传千古的《推.背图》那样玄妙的东西,应该有两把刷子。 而且,即使是二十一世纪,科技那么发达了,不还是有许多连科学也解释,研究不了的神奇事物吗?所以,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魔鬼怪,真的不知道。 所以,佛道两门,能发展几千年不朽,说不定真的有些超越常人的异能和秘术呢? 凭哥现在的身份,地位,实力,佛道两门的大拿,自然不会鸟我,不愿帮助我,所以这事情,现在办不了,只能先搁着,等以后再说了。 虽然我已经心急如焚,迫不及待的想弄清楚结果,奈何实力,它不允许啊! “三公子,三公子,您在想什么呢?奴家都喊您好几遍了,您一声不吭。” 沉浸在幻想之中的我,突然被人唤醒,连忙寻声望去,发现叫醒我的人,是醉仙阁的老鸨杨妈妈。 脑子又不受控制的走神了,我心中暗自心惊,却又无可奈何。 这穿越带来的副作用,我想了许多的办法治疗,但一直不见丝毫成效。 有得必有失,或许,这就是上天让我幸运穿越后,所带的副作用吧! “是杨妈妈呀!好久不见,您老人家的风姿,真是越来越绰约!魅力,真是越来越迷人了啊!”我故意色迷迷的伸出右手,一巴掌拍在杨妈妈挺翘的肥.臀上。嗯,弹性奇佳,手感真好。 其实,杨妈妈只有三十多岁,并不是很老。 她以前,也是窑姐,因为嘴巴甜,能说会道,人又机灵,脑子活泛,善于哄人。所以,幸运的被醉仙阁的幕后老板看中,特意给提拔成了老鸨,专门负责管理小姐。 “小色鬼,连老身的便宜也占!”杨妈妈笑骂道,“今天三公子,来找谁?文芳,还是仙儿?” 听老鸨提起仙儿,我这才记起,前段时间,我答应宇文协帮他泡仙儿姑娘,后来泡到一半,郭雅被哥搞到手了,我就忙着自己的事情去了,忘了去管宇文协和仙儿姑娘的事情了。 而宇文协那家伙,居然在这段时间里,一直没来找我提起这件事情,导致哥把这件事情,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让我此时心里感到很奇怪:以宇文协对那仙儿姑娘的喜爱,他怎么会忍得住不求我帮忙呢?还是说,他们两个人,最近闹矛盾了,分离了?又或者,宇文协自己有了追求仙儿姑娘的办法,用不上哥了?又或者,他已经泡到仙儿姑娘啦? 算了,这是宇文协的事情,既然他不来麻烦我,我又何必去自寻烦恼呢?当然,如果日后,他还找我帮忙,我还是会帮他的,毕竟是亲兄弟嘛! “今天本公子来找杨妈妈,不是来找姑娘玩的,而是特意来和你谈生意的。”我笑着对杨妈妈解释道。 “谈生意?什么意思?”杨妈妈听了我的话后,满脸的错愕和不解。 “请杨妈妈先找一个无人的包厢,我们私下里慢慢谈。这里人多眼杂,不方便。”我故意卖关子道。 闻言,杨妈妈脸上的狐疑之色,更甚,但还是按照我的要求,去办了。 嗯,不错。这杨妈妈为人不错,情商很高。 其实,哥接下来要和青楼做的生意,随便选哪个青楼都可以的,不一定非要选醉仙阁。 选醉仙阁,是因为牡丹娘子小蝶的缘故。因为我准备把内衣作坊的生意,交给牡丹娘子来打理。而青楼女子,会成为哥内衣广告的免费模特。 牡丹娘子小蝶出自醉仙阁,与醉仙阁的人,熟悉,有私交。做起合作生意来,比较得心应手。换了别的青楼,还得哥这里派推销员去费力推销,浪费哥赚钱的时间。 而且,没有人际关系,不知道其他青楼主事人的深浅,第一次打交道,不好掌握分量,比较费时费事。还是熟人知根知底,好办事,省力。 不过,我对未来的合作伙伴,要求还是很高的。 此时,我就是在悄悄的考察着醉仙阁主事人杨妈妈的品性和为人。如果,她的脾性和为人,不合我的眼缘与心意,那么我会立马淘汰她,换另一家青楼,合作做内衣生意。 我赚钱的同时,还想开开心心的赚,而不想,被人坑,被人骗,被人为了利益,在背后捅了刀子。 没办法,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哥只是一个普通人,自然有凡人的优缺点。 谨慎小心,对自己人来说,有些苛刻,是我的缺点。但对于我的敌人来说,这就是我的优点,它至少能让我少犯错,少给对手谋害,进攻我的机会。 不要跟我说什么人情世故。 在利益的世界里,没有人情世故。 人情世故,只存在于价值之中。 你没有利用的价值,谁跟你讲人情世故? 于是,便有了那句刺耳的名言: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不信且看杯中酒,杯杯先敬有钱人。 当然,无论什么话,都无法做到绝对,因为人太多,想法各自不同。 重情重义,淡泊名利的人,还是有的,但只占小部分。 第七十六章:赚钱大计七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吃着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却满脸鄙视的指着他们道:看,一群又脏又臭,低俗,愚昧的乡巴佬!你用着工人们制造出来的产品,却满脸讥讽的嘲笑道:看,一群没有文化,只会卖苦力的打工仔!------美国在种族歧视,中国在贫富歧视。 分宾主落座后,杨妈妈唤人上茶,上了水果糕点,这令我更加的对她满意。这说明,杨妈妈最起码,不是一个只钻钱眼里的吝啬鬼。 其实,哥心里对古代老鸨的印象,都是来自电视里。 无论是电视剧,还是电影里,所有的老鸨,几乎都是那种有钱就是大爷,不论出身贵贱。没钱没权的,立马翻脸无情。哪怕你以前在青楼里消费了金山银山,也没用。她们只讲利益,不讲一点感情和私交。 所以,受后世的观念影响,我如果不是没有办法,是不愿意跟青楼的人做生意的。俗话说的好: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哥可不想被生意伙伴坑。但现在,为了快速的打开销售市场,为了在别人抄袭之前,暴发一笔,我只能走捷径。 而且,我也提前私下里找小蝶,问过杨妈妈的情况和为人了。 小蝶说,她感觉杨妈妈这人,还行,没有坏到骨子里,所以我才下定了跟杨妈妈合作的决心。但,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所以我,还要面对面的考核,悄悄观察一番。哥可不想阴沟里翻船。 做人太过小心,谨慎,的确很烦,很累,我也不想这样。但现在是起步阶段,一步走错,就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去重新开始。而我,现在最紧缺的,就是时间啊!所以,一分一秒都不敢耽搁,浪费。 要是我生在太平年代,没有有限的时间限制,那我就可以悠哉悠哉的慢慢发展,稳妥而又稳定的发展。即使一不小心栽了跟斗,输掉了全部的财产,也无所谓。 因为,只要我脑海里的知识还在,重头再来,东山再起,只不过是时间的问题而已,小意思。 “现在三公子可以说说,您找奴家想要做什么生意了吧!”杨妈妈脸色有些焦急的催促道。 我没有回答杨妈妈的话,而是朝身边的牡丹娘子小蝶吩咐道:“小蝶,开始吧!” 看着一脸狐疑的杨妈妈,我没有解释,只是仍旧冲她笑笑。 牡丹娘子小蝶出了包厢外面没多久,就回来了。这次她回来,不是一个人,而是带了一大群女人,一起进了包厢里面。 “三公子,您这是?想要卖姑娘给我们醉仙阁吗?”杨妈妈面露恍然大悟的神色道。 接着,她不等我回答,解释,居然径自起身,走到那群女人的面前,以挑选货物的眼光,仔细上下打量着那群花枝招展的女人。 但是,越看,她的头,摇的越厉害。 牡丹娘子小蝶带进包厢里的那群女人,是我上次在军营里带出来的营妓。 当然,上次特意挑选的那些精品,一个不落的,全被杨广那占着茅坑不拉屎的鸟人,都留下了。所以,现在的这批,是从那些又老又丑,或身体羸弱的女人中,精挑细选出来的。 不过,次品货就是次品货,再怎么百里挑一,也不上档次。 当然,哥可不是拿她们来卖钱的,而是专挑身材好的,用来做情趣内衣模特,给杨妈妈,以及其他青楼女子们看的。 哥手底下的女人,我是绝不会让她们去做皮肉生意的,连内衣模特,都不会。所以,以后哥生产的情趣内衣,展示给别人看的,都是青楼女子。 她们以卖肉为生,身体被人看,再正常不过。而且,估计她们不但不会排斥,还会很欢喜。因为那些青楼女子们,都在想尽一切的办法招揽客人。 情趣内衣模特,可以给她们增加魅力和性感,能够帮她们吸引到更多的顾客,去选择她们。所以,她们会干的乐意之至,甚至还会抢着当。 到时,哥再弄出个什么模特选美大赛,给她们镀镀金,弄个明星光环,到时候,胜者的身价,胜者的生意,嘿嘿! 可惜,哥的心,不够狠,怜惜她们的钱,赚的也不容易,都是血汗钱,所以只是让她们免费给哥当模特。要是哥心黑一点,估计让她们付钱当,她们也会挤破脑袋的争着来抢。 当明星嘛,谁不愿意?虽然是艳星,但青楼女子,不就是做这个的么? 哈哈,想到这里,哥心里就乐滋滋的。 后世的模特,可没有免费给人做义务工这一说,而且主办方,还要付给她们昂贵的薪酬。哥现在咋样?不但能让人心甘情愿,免费给哥当衣服展示架子,甚至倒贴钱都抢着干,牛不牛? 看来哥真是个天生的商业奇才啊!我心里得意洋洋的自嗨着。 至于我挑选的内衣模特,为啥不是像后世那样,选良家妇女,而是选名声不好,遭人鄙视,唾弃的青楼女子? 因为时代背景和国情,当然,还少不了利益。 二十一世纪的女孩,哪怕穿着泳装,在大街上游荡,也不稀奇,最多大家私下里议论几句。 而现在的隋朝不行,现在的人,思想保守,哪个女人如果敢穿内衣,哪怕比较保守的内衣,走到大街上,估计要么被众人的口水淹没,要么被人扭送到官府,告个“伤风败俗”的罪名。 另外一个,现在的女人,女红都是从小学习的本职技能,所以她们,甚至全家的衣服,都是自己做的。 所以,哥开的内衣店,卖内衣,良家妇女几乎不会有人去买。即使喜欢,需要,也不敢去买,怕被人笑话,说闲话。 那么哥的内衣,卖给谁呢? 第一类客人,是青楼女子。情趣内衣是干啥的?青楼女子又是干啥的? 第二类客人,是男人。没错,你没看错,是男人。 男人买情趣内衣干啥?他们又不能穿。自然是买回去给自己的老婆,小妾,情人们穿啊! 当青楼女子当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展现效果后,内衣就会慢慢的成为一种时尚的潮流。到时候,那些想要把丈夫,情人,从青楼女子们的怀抱里,夺回自己身边的女人们,会情不自禁,咬牙切齿的成为哥内衣店的第三类客人。 第四类客人,自然是那些思想比较开放,性格比较胡人的豪爽女。 第五类客人,和第三类有些相似。只是,一个是想把丈夫,情人从青楼女子身边夺回。一个是想把丈夫,情人拴在身边,不让他们去找青楼女子的女人们。 当然,这些都是哥的推理和猜想,未来的事实,会如何发展,谁知道呢?但提前做好准备,未雨绸缪,总是好的。 事情是做出来的,成功是努力来的,银行和保险,都是证明。 “相公,你该出去了!剩下的事情,交给妾身就行。”牡丹娘子小蝶,突然打断了我的意.淫。 什么意思?哥还等着看内衣模特秀呢!怎么现在要赶哥出包厢?过河拆桥么? 虽然那些营妓们的脸,长得不咋地,但身材,个个都是百里挑一的精品。等下她们蒙上面纱,跳脱衣舞时,那诱惑,绝对不比哥上次在皇宫里看到的内衣秀差。 想想,哥就流口水。可是现在,乐极生悲啊! 骚娘们,你不能对自己的老公,这样无情啊!哥教会了你,脱衣舞的精髓,你教给了那些妹子们,现在正是哥检验她们成果的时候,怎么能一脚把哥无情的踹开呢?不行,坚决不行。哥不干! 看着牡丹娘子死盯着我的眼睛,哥,哎,算了,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哼!死娘们,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看哥今天晚上,怎么好好调教你! 第七十七章:赚钱大计八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眼泪,汗水和尿液,成分大同小异,为何得到的待遇,如此差别之大? 听着包厢里惊呼连连,我的心,痒痒的厉害。 我悄悄走到包厢的门旁边,用力推了推门,想要弄一条细缝,偷偷的瞄一瞄,过过眼瘾。可惜,包厢门,从里边关死了,根本推不动分毫。 醉仙阁的雅间,分为两种: 一种:用来调情,或用来给那些卖艺不卖身的妓.女和客人,娱乐之用。这种包厢面积比较大,适合多人娱乐,没有门,只有珠帘。 一种:专门用来啪啪啪,就是后世的“客房”。这种包厢面积小,封闭性好,不但有实心门,隔音效果也很好。 此时,我面前的包厢,就是第二种。 该死的!上次的包厢,没有门,只有珠帘。这回的包厢,为什么要有门呢?都怪哥先前嘴贱,跟老鸨说什么要保密,现在好了,房间太保密了,哥连窥视一丝春光的缝隙,都找不到。 哎,哥的愿望落空了,心中对牡丹娘子小蝶的怨念,更深了。 度时如年中,我只好在脑海中,回忆上次在皇宫里看到的内衣秀,以解心中的饥渴。 正当我想的欲.火焚身,脑海中思考着今天晚上,该怎么折磨牡丹娘子小蝶时,包厢的门,打开了。 “相公,你,你怎么流鼻血啦?”牡丹娘子的声音,将我的思维,拉到了现实中。 闻言,尴尬的我,连忙尴尬的拿手去擦鼻血。 这时,温柔体贴的牡丹娘子,已经拿着自己的手绢,帮我擦鼻血了。这,让我更加尴尬了。 刚才,哥的脑海中,可是幻想了十几种邪恶而又刺激的调教方式,准备用来晚上对付牡丹娘子呢!现在,看她这么体贴哥,我都不好意思再对她下那么狠的手了。 哥,要不要心软? 犹豫再三后,我的心肠一硬:不行,不能放纵这小娘皮。哥不给她点厉害瞧瞧,以震夫纲,以后这小娘皮,还得给哥脸色看。 这方面,我得向杨广那老儿学习一下。看看他,多么潇洒,自在。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而且,在女人方面,他随心所欲,他的女人,哪怕是萧皇后,也不敢多管闲事。 以后,哥的女人,越来越多,哥必须是一言堂。不然,哥的后宫,岂不是天天要闹翻了天?我满心不忿的想道。 “里面弄完了?那杨妈妈是怎么说的?有没有按照咱们的设想来?”我转移话题道。 “杨妈妈对咱们的情趣内衣,非常感兴趣,非常满意。我估计,咱们的计划,能成。”牡丹娘子小蝶笑着解释道。 然后又道:“她现在去找醉仙阁里,那些没有接客,空闲着的姐妹们,一起来观看。等她们看完了,这事情,估计就能定下结果了。所以啊,就只有委屈相公您,再稍微的等等!” 我想了想,低头,凑到她耳边,低声趁火打劫的道:“行。不过,你得答应今天晚上,什么都听相公的。哪怕相公要你做出再羞人的动作,你也要无条件的服从,行不行?” 古代的女子,在性方面,思想不够开放。稍微大胆,羞人一点的姿势和举动,她们就不愿意去做。这还是因为牡丹娘子小蝶,是青楼女子的原因。 我估计,等我和小莲,郭雅,阿朵,郭莹莹她们洞房花烛时,她们莫约除了传统的正常体式,其他的姿势和花样,根本不会听从哥的要求。 如果,鱼水之欢,少了情趣,每次都跟做任务一般的应付,时间长了,那还有何乐趣可言? 那样,即使拥有再多的各色美女,千篇一律,也没有用。就如后世,鸡鸭牛羊,猪兔鹅鱼等等动物,最后都变成了饲料快餐食品,味同嚼蜡。数量,种类再多,也是枉然。绝不会带给美食家,一点点真正的美好享受,甚至会造成人的反胃效应。 所以,哥调教老婆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漫长的很啊! 咦!想到这里,我突然又想出来了一个能讨好杨广那老色鬼的好东西了! 古代,因为思想的封建,保守,以及传播途径的阻塞,所以性教育和相关的知识,非常的匮乏。不像后世的人,虽然父母不会教,学校不会讲,但咱们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小电影啊!那里面的老师们,个个经验丰富,而且真人示范,手把手的教导,所以男人们很幸福。女人们,当然,这里只指那些偷看过的女人们,也很幸福。 所以,别看杨广那老东西,玩过,拥有的女人,比哥见过的还要多,但在鱼水之欢的专业上面,他差哥老远呢! 那么,等下次,哥有要求的时候,成为杨广这家伙的性导老师,这个光荣的职业,将会是哥的又一大杀手锏啊! 另外,我要让杨广那老色鬼,整天沉迷在后宫的女人们中间。他后宫中的女人,已经太多了,不能让他再去外面祸害其他的女人了。总得给其他的男人们,留点活路吧! 只要他不出游,不到处乱跑,就会少掉许多乱七八糟,不必要的花费和开销。这,岂不是另一种造福百姓?看看杨广和乾隆两人,哪次出游,不劳民伤财,损耗巨大的?那些花费,不是天上平白掉下来的,而是搜刮的民脂民膏啊! 所以,哥这佞臣,做的还可以吧?忧国忧民,专坑皇帝的佞臣,哥是不是千古第一人? 最好,让杨广的身体,在这一两年里垮掉。那样,他未来就没有多余的精力,去三征高句丽了。那样,未来就不会有几百万的民夫和中原好男儿,魂葬国外,留下千古奇耻大辱了。隋朝,也不会一下子,就从根底腐烂,马上摇摇欲坠。 只要杨广的烂名声,没有彻底的不可救药,让天下所有的百姓都绝望。大多数老百姓们,是不会造反的。毕竟,除了少数的野心家外,大多数的人,都希望过太平的日子的。 没有多少老百姓愿意造反,还有几百万的军队在手,隋朝就不会灭亡的那么快。 所以,瓦岗军,李氏父子,王世充等等,即使扯旗造反了,割地称王了,势力的壮大,也不会如历史上那般的快速。 就像东汉末年,东汉虽然名存实亡了,但只要皇帝还在,大义还存,就没有人敢随随便便冒天下之大不为,独自开创新的朝廷,那会成为天下所有人的众矢之的。 没见,宇文化及,李渊,王世充,李密他们,都是在杨广死后,才敢称帝的么? 当年的袁世凯,牛不牛?才称帝多久,就被干死了? 当年的朱元璋,牛不牛?如果不偷偷干死小明王,他敢称帝吗? 当年的曹操,牛不牛?没有干死刘备和孙权之前,他敢称帝吗? 当年的董卓,牛不牛?他也没敢称帝。 民心,很没用,但又很至关重要。 得民心者,得天下。 第七十八章:赚钱大计九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理想中的爱情,永远要比现实中的爱情美好。因为幻想中的他(她),可以塑造的完美无瑕。而现实中人,却无法做到完美无缺。所以,不要把希望的要求,定的太高,那只会让你得到失望。 君不见,某个想要称帝的人,都会扯出自己是某某某前朝皇族,或历史上某些曾经存在过的贵族的后裔,这样才能得到天下人的敬服,让所有人俯首称臣? 君不见,连李世民这样的牛人,都在这个问题上,被那些源远流长的大家族,给吃的死死的。 是李世民打不过那些家族吗?不是,是不敢杀!因为民心。 武则天之所以敢杀,是因为她被人给逼到了死角,再不反抗,她的皇位就要坐不下去了。 李世民不敢杀,是因为天下初定,一动那些在民间声望奇高的大家族,天下就会大乱,再次步入隋朝后步。 武则天杀了没有天下大乱,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情况,应该就是唐朝,已经建立了几十年了,大家已经过习惯了唐朝的安稳日子了,不想再打仗了。 这就是为什么元朝那么强大,却只统治了中原那么一点时间。 而清朝,同样是外族,却统治了中原几百年的原因。到后来,慈禧太后的时候,天下都乱成那样了,连太平天国都成立了,清朝也没能彻底的灭亡。这就是人的惯性思维在作怪。 在清朝几百年的和平统治下,大部分的中原汉人们,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或者说,已经被太平的日子,圈养成了小绵羊,失去了血骨中的兽性,变成了动物园里的乖宝宝。 正是因为天下大部分的老百姓们,都认为清朝建立的朝廷,才是正统,洪秀全他们建立的汉人国家,是异类,是造反派,所以太平天国才会走向最终失败的。 当然,太平天国的根底不好,以教派起家,这让人很容易产生误解,也不能全怪百姓误听误信。这,在历史上,有前车之鉴的,例如张角,例如陈胜,吴广,例如白莲教等等。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导致太平天国止步不前,由盛转衰,四分五裂,那就是内部矛盾。 如果,太平天国是刘邦的后人,李世民的后人,赵匡胤的后人,朱元璋的后人,甚至是其他的权贵大族建立的,恐怕反感的人,不服的人,就不会那么多了。说不定清朝,早就被太平天国给干.死了。 为了让利益最大化,达到我心中一夜暴富的目标,我的连锁酒店春风楼,一开就是二十八家。 这二十八家连锁酒店,接待的客人,分为上中下三种。 上等为:王公大臣等贵族。而且每天的顶级豪宴,限额销售,只预订二十八桌,多一桌都不卖。 当然,洛阳的王公贵族那么多,限额销售,会不会有人闹事? 嘿嘿,哥早有对策! 每家春风楼,都可以预定二十八桌,这一家没有预订额了,可以去其他的连锁酒店嘛!二十八家,每家二十八桌,加起来,就是七百八十四桌,应该能满足洛阳城里,大部分真正的达官贵人,王公贵族。至于其他身份,地位不达等级的,或狐假虎威的,不好意思啊,钱再多,也只能选中等的。 另外,今天没预订到的,可以提前预订明天,后天的嘛! 对付有钱有身份的人,就得限额销售,这样才能对得起他们的身份和地位嘛。这样,才能哥赚的开心,他们吃的欢心。 后世的酒店,越高级的,东西卖的越贵。不是他们的东西,比普通店里的东西好,他们店里有的东西,市面上的商店里,也能买到,而且价格还便宜不少。那些酒店们,卖的是身价和地位。越少人吃得起,用得起的东西,就是好东西,因为它们能提高使用者们的逼格!让他们体验到被人羡慕嫉妒恨的成就感和酸爽度! 就好比,你在五星级大酒店里,吃一盘清炒大白菜,绝对比在路边的小饭馆里,吃同样一盘清炒大白菜,要酸爽,有逼格的多。 换一种说法:你在路边的小饭馆里,吃一盘小饭馆里出产的清炒大白菜,没有人会羡慕,因为大家都吃得起,所以没什么好羡慕的。 但,如果,你将这盘小饭馆里出产的清炒大白菜,带进五星级大酒店,在里面的餐厅里享用。同样的东西,会产生不一样的效果,它会变得无比的让人羡慕,垂涎欲滴,食欲大增,因为五星级大酒店,赋予了这盘普通的清炒大白菜,非同凡响的光环和神秘。 就像,一个普通的茶杯,普通人用,它只是一个普通到极致的茶杯。但这个普通的茶杯,被某某某世界名人,或国际大腕用过后,它就变得光彩夺目,不同凡响了,因为它是某某某大人物用过的东西。已经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了。 又例如:荔枝,原本是南方一种普通的水果,但因为杨贵妃喜欢吃,所以成了贡品。身价,逼格,立马就上去了。其实,荔枝还是那个荔枝,但又变的不是原来的荔枝了。 这世上大部分的人,都喜欢活在别人的眼睛和嘴巴里,并以此为乐。 所以,哥要卖给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人物们的,不仅仅是春风楼独一无二的的美食,还有他们最想要的逼格,特权和酸爽。 中等级的为有钱人。 什么叫有钱人?就是中等级的豪华套餐,不论购买人的身份,地位,就是一个字:贵!价高者得。而且,哥同样限制了预订,销售份额。 想要卖起价格,限额销售的手段,是必须用上的,因为人性至贱: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地摊货,人人买的起,能卖的上价格吗? 低等级,走的就是薄利多销,面对的是广大的普通人。而且,提供的套餐样数,多达二十八种,价格从几十文的一菜一饭一汤,到几十贯的十二菜四汤一果盘一坛醉仙烈酒。 口味,包括了八大菜系,以及男女老少,僧道南北东西等。 举几个例子:老人的套餐,以酥软,又营养丰富的煲汤,炖品为主,因为老人没牙,嚼不动硬菜。小孩的套餐,以水果,甜品糕点,为主,因为小孩喜欢甜食和水果。和尚道士的,自然是特殊类型的素菜套餐。女人的套餐,自然是具有美容养颜等功效,美味又可口的美食。至于男人的,穷人的套餐,在于实惠,物美价廉,容易塞饱肚子。有钱的小资,在于实惠而又美味。所以,菜的分量少,菜式的花样多。至于更有钱的,估计都去抢中等级的豪华套餐了。当然,因为中等级的豪华套餐,份额有限,抢不到的人,自然有不少。这些人,哥自然不能放过,所以我给他们准备了量身的普通豪华套餐,比如什么:秘制烤全羊,麻辣火锅,北京烤鸭,贵妇鸡,东坡肉,烤乳猪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最能吸引,留住那些有钱人的法宝,而是酒!哥春风楼特产的高度蒸馏酒。还有专门给妇女,量身定做的果酒或果汁。至于儿童和老人的嘛。给老人,准备的是水果茶和绿茶,这些隋朝都没有,哥特制。儿童的是冰刨。还有糖葫芦,肯德基,辣条等等儿童专用品。 嘿嘿!凭哥脑子里的好东西,想要从古人的兜里赚钱,简单的很,分分钟上下几百贯! 第七十九章:万事开头难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走在黑暗中,无限的渴望着黎明。谁知,遥远的黎明,久久未来,却等到了皎洁的月光。 另外,二十八家春风楼的隔壁,则是我新开的二十八家百花楼。 百花楼里,虽然主打女人的内衣,但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女人专用品的,比如:我已经研制出来的香水,还有新创出来的睡衣,丝袜,一些漂亮的汉服唐装,还有卫生巾,香皂,花露水等等小玩意。 因为古代人的传统思想限制,所以所有的百花楼,都被一分为二,专门设有“男宾区”和“女宾区”。 男宾区的服务员,主要是青楼女子。 她们负责给客人讲解商品的一切信息,并且在客人购买成功后,她们会试穿顾客挑选的服饰,作为模特,呈现效果给客人观看。 这当中,哥是故意给她们提供了拉客的操作空间的。至于,那些青楼妹子们,能收获多少,哥就有心无力,只能靠她们自己了。哥不是拉皮.条的,只能给她们提供,她们在男性顾客面前展示自己魅力的平台和机会,能不能钓到钱袋子,就得看她们自己的本事了,这是合则两利的大好事情。 这是后世,视频网站和美女主播给哥启发的灵感。哥提供了这个平台,才能吸引无数的青楼女子,争破头的来哥的店里,当情趣内衣模特。 而客人,想要看情趣内衣秀,就必须来哥的百花楼,而且是想看哪一件情趣内衣展示,就必须先买下来。呵呵,哥的这一条鬼点子,贼不贼? 至于可耻的抄袭和盗版,这是中国人的拿手强项,躲不过去的,我对那个,也无能为力。即使在后世,私人版权,在有法律保护的情况下,这股歪风邪气,也杜绝不了。现在的隋朝,哥更拿它们没辙。 所以,我只能永远做个引领时尚的先驱者,而不是模仿者,这样,那些跟风者们,就永远也超越不了哥。 再说了,内衣,成衣,卫生巾,丝袜,睡衣,模仿者可以轻易的盗版,抄袭,但独家配方的香水,香皂,花露水,染甲油,护肤品等等玩意,凭隋朝人的科技,慢慢研究去吧! 没人指导,不懂化学,物理的他们,研究个上千年,也弄不出来。即使配方被人出卖,泄露了,哥只需靠着潜龙的眼线,使点小手段,便能叫那些贪心的家伙们,知道什么叫鸡飞蛋打!什么叫化学里面的无中生有,物质转换。不坑的他们倾家荡产,哥绝不会放过他们。 到时,有了前车之鉴,有了杀鸡儆猴,无论谁想跟我的风,占哥的便宜,都得先掂量一下,三思而后行。 至于女宾区,服务人员主要是一些我手下收养的老弱病残的女人,刚好物尽其用嘛。而且,女顾客,不需要模特展示,自己就能试穿,所有用不上青楼女子。 另外,为了杜绝有人胆敢在哥的店里闹事,我还会给哥手下的所有店,上一道最大的安全锁:杨广的题字。 只要我的店门口,有了杨广的题字做招牌,天下谁敢不要命的进去闹事?那岂不是在打杨广的脸?不给他面子? 这招,我主要是为了防着那些眼红哥日进斗金,而暗地里使坏的大家族,大势力,或为了预订高级套餐而产生纠纷,想要大打出手的王公贵族的纨绔子弟。 其他的,没什么大背景的人,凭哥身后的公主府,自然可以搞定。 对了,差点忘了,现在哥的背后,还多了另一座大靠山,准岳父度支尚书郭老头。虽然,哥现在还没娶他小女儿郭雅,但郭雅已经名副其实的成了哥的小老婆了,就差最后一道程序:洞房花烛。 提亲,定亲的事情,小妈杨冰冰比我还在乎,着急,老早就替我弄好了。 这中间,我得感谢郭雅这小妞,因为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她一手办成的。尤其是她家人那边,不然,就算我是广平公主杨冰冰的儿子,杨广的外甥,想娶度支尚书的女儿,别说门了,连窗都没有。 那种能在王公贵族中任意挑选配偶的权力,只有皇帝和太子,才有如此殊荣,连王爷都不具备这种资格。 至于五姓七家的女子,连皇帝都没有任意挑选的权力。 至于结婚的日期,我推到了明年的八月十五。 所以,哥有事时,郭老头应该还是会帮手一二的。就算他不愿意,有郭雅那小妖女出面,相信啥事都不成问题。 那小妖孽的手段,使得神出鬼没,让人生不如死,我可是不止一次的尝试过。郭老头这个亲生父亲,想必比我更深有体会。 可惜啊!女生向外,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嘿嘿!现在仔细想想,我似乎无心之下,不小心中了五百万巨款啊!还外带了一个搭头郭莹莹。 郭莹莹那小妮子,虽然是个疯婆子,但功夫不错。我手底下,正紧缺大将,尤其是会武功的女大将。 因为男人管理女人,在后世无所谓,但在这男女授受不亲的古代,总是不太方便,所以女人管理女人,才是最好的管理方针。 郭莹莹,刚好补充了哥这一大空白,让我心里,对她的感觉,好受多了。 而且,这小丫头,成了领导后,跟以前变了一个模样似的,变得越来越稳重,谨慎了。至少朱雀堂交给她到现在,还没出过什么差错。 当然,哥心里自然能猜到,这其中,大部分的功劳,都是小妖女郭雅的。但郭莹莹的武力威慑,也是起了很大作用的。 而且,有郭莹莹这个会武功的贴身保镖跟着郭雅,哥心里也放心许多。随着我敌人的增加,仇人们,肯定会探查哥的情况和底细。 那时,郭雅这种哥的左膀右臂式的重点人物,肯定会成为我的敌人的首选刺杀对象。所以,她们的安全,我得提前考虑。不然,等到事情发生了,我再去后悔莫及,有个鸟用? 派男的武林高手保护郭雅,哥心里不舒坦,不放心,会吃醋。 小心眼,男人也有,哥就是其中之一。这说明哥爱老婆,在意老婆,有什么好丢人的? 所以,我安排给郭雅的贴身护卫和保镖,都是女的。郭莹莹就是其中的一个,当然,光她还不够,而且郭莹莹身为一堂之主,有自己的事情要办,不可能二十四小时贴身保护郭雅,所以我还得想办法去网罗一些江湖上的厉害人物。 只是,我心里,有些不放心江湖人士的忠诚度。这让我有些犯愁。 江湖人,可能因为对立的原因,极度的不喜欢官府,讨厌官府,想让他们为官府效力,成功率太低,展昭这种人,太少了。 而愿意效力官府的江湖人士,大多都是些利益之徒,忠心度够呛。 军中倒是有许多武艺高强的人,但凭现在的哥,没钱没权没实力,凭什么让人家放弃大好前程,跑来效忠哥? 哎,万事开头难啊。 第八十一章:万事开头难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喜欢活在别人的嘴巴和眼睛里,并以此为荣,为乐。 本来,我准备进宫,面见杨广那家伙,想要他把红拂女,从杨素那里要过来,然后送给我的。 另外,我还准备请他给我的百花楼和春风楼写牌匾。如果,他愿意,哥还会请他前去参加百花楼和春风楼总店的开张剪彩仪式。 打广告嘛!而古代,谁是最大的流量明星?自然是皇帝了。他的一举一动,都万众瞩目。 为此,哥可是耗尽心血,废了九牛二虎之力,专门用三维立体画,特制了一本“三十六式阴阳双修秘籍”。 这次,为了增加视觉震撼效果,我还特意加了颜色的,不再是单纯的素描了。 彩图的威力,千百倍胜于素描,视觉冲击力绝佳,相信杨广那老色鬼,一定会爱不释手,有求必应。 想了想,这么好的法宝,不能一次性给的太多,可以分成几次使用,这样可以多求得几件事情,于是我收起了大半。于是,贡献的秘籍,就变成了“十二式”。 秘籍的正式名字,应该是:“阴阳双修秘法十二式”。 这名字,是男人,一听就明白是啥玩意了。女人,大约,应该,差不多,也知道吧! 不是哥要害杨广,而是不能不害他。 这家伙,精力旺盛,就会胡搞乱搞。 看看他,每一次出宫,都会闹得劳民伤财,天怒人怨。所以,哥要给他整成病秧子,最好常年卧病在床,或常年醉生梦死的沉迷在后宫的酒池肉林之中。 那样,杨广这祸害,就不会无数次出游,就不会蛋疼得去征伐高句丽了。那么,天下的百姓们,也就少遭点罪。 至于,哥会不会背负宛若妲己,宛若赵高,宛若杨国忠,宛若魏忠贤,宛若蔡京等等二狗子般的千古骂名,哥不在乎! 历史上的是非功过,都是留给后人评说的! 杀兄弑弟,霸占兄弟媳妇的李世民;忘恩负义,屠戮功臣的刘邦,朱元璋;叛变主子,自立为王的赵匡胤等等,都能被后人竖为明君典范,甚至连秦桧,都有人叫嚷着要给他平反,正名。 所以说,活在别人的嘴里,眼里重要吗? 最重要的是活在当下,让自己活的舒坦,逍遥,自在,舒心,快乐,那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人死如灯灭,就算流芳百世,受人膜拜千年,又有何用?死人能享受到活人的半分好处吗?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成功的伟人,放屁都是香的。失败的落魄者,说的至理名言,也无人问津,甚至嗤之以鼻的加以嘲讽! 另外,还有一件事情,我得提前跟杨广打个招呼,免得日后被有心人当作小尾巴,在杨广那家伙面前告状,搬弄是非,颠倒黑白。 什么事情? 那就是修建春风楼和百花楼,哥打算用那些给杨广盖宫殿的材料建。 那些材料,是盖几十栋宫苑的材料。而那些宫苑,没有一两年,是盖不完的。 所以那些材料,现在搁置在工地上,闲着也是闲着,还会变旧,变质,占用地方。哥先借来用上一用,岂不是正好? 到时候,哥的春风楼,百花楼赚了钱,再买新的,补还回去就行。 这本是两利的大好事,但人心可畏。 哥怕有心人,会去杨广那里污蔑我:贪赃枉法,挪用公家资产,中饱私囊,私下牟利。 所以,我得提前,先找杨广说个清楚。只要他明白,知道了内里的情况,哥就不怕有人在背后嚼舌根了。 其实,我是不想动用那些盖宫苑的材料的,那是自找麻烦上身,可谁叫哥现在钱不够花,穷呢? 哎!穷人白手起家,太难了! 如果有时间,我不会一下子就开二十八家酒楼和内衣店的,我会先各开一家,看看情况,盈亏,再根据情况做出合理的改变。 但是,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所以只能搞一夜暴富的路子。这种办法,猛是猛,赢了,会赚的盆满钵满,日进斗金。亏了,那可就亏大发了。五十六家店铺,投入的成本,可不是个小数目。 关键是,这钱不是哥的,而是哥挪用杨广盖房子的钱,万一真亏本了,那画面,哎,哥不敢往下想了。 不过,一想到不拼命发展实力,小命难保,我又心狠起来: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另外,那些虎视眈眈的大家族,大财阀,达官贵人,不会眼睁睁的看着我发大财,所以,我只能用空间来换时间。 如果一切,顺利的按照我的预想发展,五十六家店,即使在短时间内,依旧足以让我一下子狂揽上万,甚至十几万,上百万贯。那时,就算铺子,被饿狼们强行霸占,抢走了,哥也不亏。 我真正要经营的大头,是矿山。 哎,可怜的哥,连时间,都被限制了。 所以说,哥穿越成宇文皛,是哥的幸运,也是哥的不幸。 要是哥穿越到杨广身上,我保证制造出第二个大汉王朝。并且肯定会比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朝代,都要繁荣,强大。百科全书,就是我最大的底气。 哥要真的穿越成了杨广,恐怕征服整个亚洲,甚至全球,都有可能哟! 可惜,现实里,没有如果,所以我想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短命鬼的悲催历史悲剧,只能不停的努力,奋斗! 当然,如果能选择穿越的对象,哥是绝对不会选择宇文皛,更不会选择杨广,甚至连李世民那样的牛逼人物,哥都不会去选择。 我会选择穿越到一个和平几十年,皇帝很仁慈的朝代。例如:宋仁宗赵祯时代;明孝宗朱佑樘时代;汉文帝刘恒时代等等。 在那些个和平的年代里,做个逍遥自在的闲散富豪,或闲散的名士,或闲散的侯爷。 人,活着,不好好的享受生活,拼死拼活的奋斗一生,到底为了啥? 名利?财权?美色? 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的。有钱了,还想要权力。有权力了,还想要更多的东西。即使最后做了皇帝,不还是有长生不老的诱惑,等着无数前赴后继的君王,去愿者上钩吗? 而且做了皇帝就快活吗?想当明君,就得以身作则,辛辛苦苦的劳碌一辈子。做昏君是快乐,但小命堪忧啊!至于选择中庸,嘿嘿,小心被人架空,成了傀儡皇帝! 所以说,做人啊! 最舒坦的,不是最上层的人,也不是最底层的人,而是中间的小资。 当然,这只是指的物质方面。 精神方面,想要真正的过的快乐无忧,那么必须拥有一颗无欲无求,知足常乐的平常心。 第八十二章:万事开头难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吃第一个苹果时,你会感觉它,香甜可口,好吃极了。当你连续吃十个,八个时,它会变得让你比吃黄连,还要难以下咽。 由于阿朵,已经被郭莹莹那小妮子给征用为副手了,所以哥的美女骑术教练没了,被逼无奈下,我只得选了一个男骑士,作为哥的司机。 大爷的,搂着一个男人的腰,和躺在一个美女的怀中,两种感觉,简直差了千里之遥。 哎!看来哥这回学骑术,不能只再是动嘴皮子了,该是拿出行动的时候了。 也是,在古代,骑术,就好比后世的驾车技术,这是用来追人,逃跑,旅行的必备技能,不学会的话,很不方便。而且对于我这种,以后会经常生活在生死危险中的大人物来说,就不是方便不方便的问题了,而是多了一项自保的技能。 幸好,古代只要学会骑马就行。不像后世,光会开小轿车不行,还得学会骑摩托车,电动车,开大卡车,甚至,最好会开直升飞机,坦克,火车,轮船等等各式各样的交通工具。那样,小命的保障性,才会大幅度提升。 一路前行,很快就来到了皇宫。 皇宫,对于以前的宇文皛来说,跟自己家没什么两样,可对于我来说,就不敢有这种想法了,哪怕哥是杨广的亲儿子,我也不敢有这种想法,因为我知道杨广是只什么样的鸟。 伴君如伴虎,可不是说着玩的,而是要命的。 本来,这次的皇宫之行,在我的预计之中,应该是轻松而且惬意的。 按剧本,哥献上“阴阳双修秘法十二式”,讨得杨广的欢心后,问他讨要红拂女,可能还会有点难度,毕竟杨素,可是杨广颇为喜爱的大将。若杨素不肯给人,这事还有些麻烦。而现在,杨素已经死了,红拂女也早归了李靖。剩下的事情,只是要求爱装逼的杨广,写几个大字,显摆显摆,这岂不是正合他意?想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的。 可是,在见到杨广之前,哥先在宫里见到了一个人。 她,改变了我接下来的想法和打算,也改变了许多人,甚至许多大人物未来的命运。 这人是谁?这么牛逼? 猜错了,她不牛逼,她只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人物,甚至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小喽啰,但她所处的位置,却至关紧要,给我的消息,也至关重要。 看着眼前这有些眼熟,却叫不出名字的女子,我有些懵。 “姑娘,你是,哪位?”没办法,被人叫出三公子,却叫不出对方的名字,尴尬的我,只好开门见山的直接问。 谁叫哥的身份,地位,比那宫女高千万倍呢!无礼,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作为主子的权利。 “三公子,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奴婢是您前不久,刚从骁骑营里救出来的苦命之人。奴婢小名叫芙蓉。“ ”哦!“闻言,我终于想起来了,难怪我看着她,觉得有些面熟。只是,她们人太多,我不可能全部记住她们各自的名字。 ”原来是芙蓉姑娘。你好,你好。最近本公子忙着盖房子,好些日子没有进宫了。你们姐妹们,现在在宫中,过的如何?还好吗?“ 想着这些命苦的可怜女子们,都是自己送进宫中的,也算是半个自己人了,关心,帮助她们一下,也是应该的。于是,我又加上了一句:”如果,你们在宫中遇到了什么困难,或有人欺负你们,可以来告诉本公子,本公子能帮上你们忙的话,一定会出手相助。“ 其实,这只是嘴上的客套话。 哥心里此时的想法:如果,她们遇到的是小麻烦,哥能顺手解决的话,自然不会推却,举手之劳嘛。助人为快乐之本嘛!而且,哥很同情,怜惜她们命运的悲催。如果哥是皇帝,会立马下旨,废除天下所有的营妓制度,把她们都发还回家,好好过日子。但,如果,她们遇到的,是哥不可解决,或极难解决的大问题,比如得罪了萧皇后,或其他的后宫宠妃,哥利益权衡下,如果得不偿失,我是不会出手的。因为哥不是英雄,而是枭雄。因为哥不是慈善家,而是流氓。因为哥不是好人,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不会为了陌生人,而去舍弃自己的性命。哥怕死,哥还没活够。哥,没那么伟大。当然,如果要救的是哥的挚爱,我自然会拼命相搏,哪怕会死,也在所不惜。 ”谢公子大恩大德!奴婢们今生能遇到三公子这样的活佛,是奴婢们十世积善修来的福分!“ 不是吧!那叫芙蓉的妹子,听了哥敷衍的话,居然做出了跪地拜谢,泪流满面的激动举动。这叫我情何以堪啊!这让我心中,尴尬至极,羞愧难当啊! 要是她会读心术,能看透哥心中的想法,会不会扑上来咬我两口?爱之深,恨之切嘛! “姑娘快快请起,不用如此多礼!”我连忙伸手扶起芙蓉。 ”三公子,奴婢见到您,拦住您,其实是有事情想要跟您禀报的。“那叫芙蓉的妹子,被我扶起后,突然对我道。 闻言,我心中微讶:没想到这叫芙蓉的妹子,叫住我,不是为了纯粹的感谢我,救她们脱离苦海的。难道,她们在宫中时,听到了一些有关于我的消息,想要秘密告诉我?嗯,很有可能啊!这可真是:有心栽花花不活,无心插柳柳成荫!” 潜龙“的架子,已经搭建起来了,笼络的眼线,也越来越多,遍布整个京城的大街小巷,各个人家的角落,无论贫富。 但,皇宫,一直没能有眼线伸入进来。 一是因为皇宫的防守,太森严了,几乎水泼不进。 二是皇宫里的人,几乎与外界隔绝。 三是皇宫里的消息,传扬出去,是要掉脑袋,甚至灭九族的。所以里面的人,不敢为了一点苍头小利,而去冒生命之险。 我以前,也没往这方面去想,此时,却被这叫芙蓉的姑娘,触动了灵感。:嗯,她们,能不能被哥这个恩人,发展成宫中的眼线呢? 还是先听听她要对我说些什么,再说吧!如果事情可为,就做。不可为,就放弃好了。 其实,太监,也是可以发展成线人的,因为他们贪财。但正因为他们可以被轻易的收买,所以忠诚度,低的可怜,哥害怕被他们出卖。所以我,宁缺毋滥! 至于宫女,胆小怕事,很难收买,而且没有情义羁绊的话,容易反水。 另外,在后宫中,与宫女接触过密,不但极易暴露,而且是找死的行为。敢碰皇帝的女人,不是找死是什么? 而哥救的这些女子们,忠诚度可就不一样了,而且还省钱。 第八十章:红拂女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善良,是用来对好人的恩赐;而不是对坏人的姑息。所以,请不要做圣母婊。 突然,我由李靖,联想到了一个有名的女侠客,她挺符合哥的要求。 谁?红拂女。 另外,我突然想到,要是哥收服了红拂女,那我岂不是可以用她,来收买李靖那家伙的身心。 现在的李靖,我查了资料后,估猜他应该在李渊的手下做事,但此时的身心,是忠于大隋的,忠于杨广的。 这从一段历史资料中,可以明确的看出。 资料如下:大业(605—617)末年,李靖任马邑郡(治今山西朔县东)丞,在李渊帐下和突厥作战。这时,反隋暴.政的叛乱已风起云涌,河北窦建德,河南翟让、李密,江淮杜伏威、辅公祏等领导的三支主力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涤荡着隋朝的统治。身为隋朝太原留守的李渊也暗中招兵买马,伺机而动。李靖察觉了他的这一动机,于是李靖把自己伪装成囚徒,前往江都,准备向隋炀帝密告。但当到了京城长安时,关中已经大乱,因道路阻塞而未能成行。 所以,哥要在李靖投靠李氏父子之前,得到他的身心,让他一心一意的,死忠的为哥效力。 要征服李靖的身心,可不容易,因为他可是个智商绝高的人,而哥现在的条件,真没一样能令他倾佩的。那哥该拿什么去征服李靖呢? 所以,我才想到了红拂女,想到了“美人计”。 如果李靖天生与红拂女天生有缘,一见钟情,那么我说不定,就能用红拂女的温香软语,改变李靖的身心,让他的思想,迅速的转变,投入我的阵营,效忠于我,这样我就能早一日把他派上用场。我现在手下,大将急缺啊! 只是,红拂女,似乎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也不好收服。 不过,历史资料记载,此时的红拂女,应该还是杨素府上的一个待妓。 待妓,地位低下,属于低贱的奴隶,连自由都没有。 所以,我的主意,又打到了杨广的身上。 杨素那种手握大权的牛逼人物,我找他要他的家妓,他肯定鸟都不会鸟我。 但杨广要的话,自然没有任何问题。而且,估计杨素还会乐呵呵,喜笑颜开的立马双手奉上:能哄皇帝开心,别说只是一个卑贱的家妓,哪怕是杨素的亲女儿,估计他也一百二十个愿意。因为大将军多的是,国丈更上一层楼。 嗯,等哥让杨广帮我从杨素那里要来了红拂女,然后用她去迷惑,征服李靖,这样,哥一下子就多了两个绝世的极品大将。 哇咔咔,想到这里,哥就忍不住得意的笑,畅快的笑。 另外,红拂女是有名的江湖女侠,自然认识许多的江湖豪侠。有她牵线搭桥,我的触角,就能伸入到武林,江湖中去,开始网罗一些能为哥所用的厉害人物。 当然,那些人,我也会试着去给他们洗脑。能入我教,成为哥的心腹之人,自然重用。思想顽固不化的老古董,或心怀三心二意的人,再牛逼,我也不会要。 我要建立的是后世的社会主义集体,所以我必须是这个集团的一言堂,因为改革的阻力,太大了。因为每个人的思想,都不统一。 前车之鉴:商鞅改革成功了,自己却被五马分尸了。王莽改革,把皇位都给弄丢了。王安石变法,也是惨淡收场。戊戌变法,也是死的死,逃的逃。张居正变法,落得个死后开馆鞭尸,亲族流放的凄惨下场。 古人的思想,经过几千年的固化,已经根深蒂固,想要做出大的改变,阻力太大了,太难了。 但教派就不一样了,教徒们习惯于听从“神”的指令。在这方面,后世的苏联,朝鲜,俄罗斯,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还有纳粹·,就做的非常不错。太平天国在这方面,其实做的也不错,但不够彻底,所以内部矛盾重重,自己把自己给玩残了,玩死了。 另一个特殊的前车之鉴的典型,是王莽。哥以后建立的国家集团,肯定会像王莽一样的进行无数的后世改革,因为哥要的是社会主义国家,因为科技,才能让一个国家,真正的飞龙在天,所向无敌。 而我又不想成为另一个失败的王莽,所以我只能用邪门的招式:将哥手下的所有人,都变成宗教信徒一般的乖孙子,哥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没人反对,更没人敢反抗。 至于那些有野心的人,嘿嘿,毛爷爷曾经的“斗地.主”点子,绝妙! 当然,我不会自毁长城的。农业是立国之本,商业是强国之器。农业大国,永远也干不过商业大国,所以哥铲除那些奸商,地主们后,会将所有资源收归国有,然后田地分发给百姓耕种,商业则由国家组建国家商队。 毕竟朝廷,都给哥改建成公司了嘛!做生意,是必须的。然后国家利用商业赚钱了,再去用各自福利,造福,补贴所有的百姓。例如什么上学读书不要钱,免费看病,免费养老,免费提供就业岗位等等。 反正,未来全世界,好的东西,我都打算借鉴过来实行。当然,那些措施,必须都是后世世界各国已经成功实行,并且取得很好效果的措施,我才会拿来试用。那些理想中,理想化,还未实践的玩意,就给哥滚一边去吧!我可不想当实验品。 虽然我的手下们,忠心不二,但我也不想弄些乱七八糟,莫名其妙的玩意,去挑战他们的底线和耐性。因为我深知,玩火者,容易被自焚。 随后,我在脑海中一查资料:大爷的,杨素现在,居然已经嗝屁了,李靖那小子,早已抱的美人归了。 我呆若木鸡,好半晌才恢复过来:哥好不容易才设计出的绝妙计划,居然,居然因为杨素的早死,全部化为泡影了? 呀呀呀!我气的想鞭杨素的尸。 不过冷静下来后,我仔细细想后,想到李靖,已经被我给要到了手中,想必他的老婆红拂女,一定会跟随而至。 到时候,两人一起收服就好了。只是,洗脑的事情,让我有点头疼。 据历史资料记载,李靖那家伙,是个倔驴性子。他可是要被砍头时,才变节的。不过,这也说明了,李靖这人,还是比较专一,忠心的。 世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如此,都具有双面性:怕死的人,不忠心。忠心的人,难收服,关羽就是最好的例子。还有更多誓死效忠一人,宁死不投降的人,都是例子。 不过,红拂女能一面识英雄,即下嫁,可见为人聪颖,有见识,有眼光。或许先收复她,可能会比较容易。然后,再由她吹枕边风,相信收复李靖的身心,改变他的思想,会容易,快速的多。 查资料的另一个意外收获,居然是杨玄感。 没想到这个在杨广攻打高句丽时,背后捅刀子的反骨玩意,居然会是杨素那家伙的宝贝儿子。 先不论他起义反叛的对错。他的叛变,导致的不是杨广征伐高句丽的失败,而是征伐高句丽的无数民工和士兵们,被残忍,无情的抛弃在敌人的地盘上,活活的饿死了。 另外,再一查这家伙的资料,我滴个乖乖,妥妥的一个与宇文化及一模一样的野心家。 这两人的父亲,都是忠于大隋的名将,可惜儿子都没教好。 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嘛!看看宇文述和杨素,权倾朝野后的得意忘形,骄纵跋扈,都不是什么好鸟。 当然,这种局面,也是杨广那不争气的玩意儿,自己造的孽。正因为他的荒.淫无道,不作为,才让那些头生反骨的野心家们,心大胆壮,心底的私欲,逐渐成长,茂盛起来,到最后成了参天之树。 当年的朱棣,情况与杨广略同,也喜欢劳民伤财,但他的心性,比杨广好多了,没有躺在功劳簿上享受,而是兢兢业业。 所以,他的子孙,享了他留下的福禄。而杨广的福禄,没有留给自己的子孙,而是留给了李氏,肥了大唐。 也正是杨玄感,宇文化及这些,吸了隋朝的血,养肥了自己,还人心不足蛇吞象的玩意,忘恩负义的带头造反,搞内斗,才让瓦岗军,王世充,李氏父子他们随后捡了大便宜。 不然,隋朝应该不会那么快就完蛋的。 内贼,造成的伤害,一般都比外敌造成的伤害大,因为防不胜防。 第八十三章:眼线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看着年轻的一代,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所以,当他们调皮,捣蛋,甚至叛逆的时候,请不要急着生气和责骂,多想想从前的自己,你就会理解,体谅他们了。 由于我这个冒牌货,对皇宫不熟,一个人走,怕迷路,所以我每次进去,都会顺手找一位太监给我领路。 此时,我估猜那芙蓉妹子,要找我说的事情,肯定是有关于我的秘密。那么,自然不能让其他的外人听去,免生意外的枝节,以防隔墙有耳嘛! 所以,我对那领路的太监吩咐道:“你退出二十丈外,没有本公子的允许,不许过来。” “是。奴婢遵命。” 宫里的太监,都是见风使舵的妙人,要不然也不会活到现在。因为大浪淘沙的残酷规则下,不会溜须拍马,不会见风使舵,不会脑袋转弯的太监,早就变成尸体了。 太监,可是一个高危行业:伴君如伴虎嘛!这里的君,不仅仅只指皇帝,而是泛指皇宫中一切可以主宰太监生死的权贵之人。 比如:皇后,得宠的皇妃,有权利的管事太监,有靠山,或得宠的女官,甚至是禁卫首领。 当然,好处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所以,太监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权力。 这是一个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普通的古代人,想要获取荣华富贵的特殊捷径,当然,代价是,要对自己够狠! “你有什么事情,现在可以尽管说!”见那太监走远,听不到我们谈话后,我笑着对芙蓉妹子道。 “三公子,有人要害您!”那芙蓉忽然面现紧张,小心翼翼的凑过头,在我耳边低声道。 有人要害我?我闻言一惊,随后释然了。 心中估猜:在宫中,想要暗害我的人不多,最大的敌人,就是一直看我不顺眼的萧皇后。而且这贱人,上次已经搞过哥一次了,那次令我痛失了心爱的妹子杨媛媛。 哥最近忙着发展自己的势力和实力,没来得及想法子报复她。她倒好,又来招惹哥!这回,我说什么都得想法子治治她,让她也痛彻心扉一次,令她再也不敢来撩哥的虎须才好。毕竟,被人暗地里惦记着,老是算计着,不好受。 萧皇后最大的依仗,就是杨广,那就从杨广那里,下手搞她好了。只要哥把她,搞的在杨广那里失宠了,打入了冷宫里,或让杨广极度厌恶她,厌恶到连她的面,都不想见的地步,就算大功告成了! 只是,该如何下手呢?哥得想个一巴掌,扇得萧皇后那水性杨花的贱女人,一辈子翻不了身,抬不起头的妙招才行! “三公子?三公子,您在听奴婢说话吗?” 正思想开小差的我,猛地被芙蓉唤醒,心中有些尴尬和懊恼:该死的破毛病,为啥老是不受控制的突然出现呢?而且不分地点,情况,这太危险了。哥得赶紧想办法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一定要想办法改善。我可不想因为思想不受控制的开小差,而被人抓住机会给阴死,或袭杀。 “芙蓉姑娘,你说的,要害本公子的人,是不是萧皇后?” 我原本以为我猜对了,谁知芙蓉摇头道:“三公子,我们姐妹几十人,被陛下宠幸一阵子后,就抛到了脑后。不过,这里的生活,比我们之前那里生不如死,没有丝毫尊严的生活,好了千万倍。虽然没有了陛下的宠爱,但至少不会再被强求欢笑的去伺候那些自己不喜欢的臭男人。我们做了普通宫女后,被皇后娘娘分散派遣给了宫中其他身份尊贵的嫔妃,贵人们做下人。所以,奴婢们每日都能从主子们的嘴里,听到许多的宫中秘闻。本来这些消息,跟奴婢们没有任何关系。但前几天,伺候陛下的一个姐妹,急匆匆的找到了我们,告诉了我们一个关于您这位大恩人的坏消息,让我们务必想办法送给您知晓,好让您,提前做好对策。只是,宫中戒备森严,我们出不去,正愁着怎么将消息送出去给您呢。没想到,今日奴婢侥幸遇到了您,所以不顾尊卑的拦下了您。” 接着,芙蓉说出了一个让我有些惊悚,胆寒,意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消息:”前几日,高士廉高大人和李渊李大人两人,一同前来宫中,私下里找陛下,诬告了三公子您。他们两人,在陛下面前,说了您的许多坏话。幸好,陛下比较相信您,不为所动,还好言劝解了一番两人,打发两人走了。只是,前日,萧皇后突然带着宇文述大将军,也来告您的状,这就引起了陛下的不满。据伺候陛下的美兰说,当时她在殿外,听到了屋里陛下摔东西的声音,看来陛下生气了。不过,陛下到底是生萧皇后和宇文述大将军的气,还是三公子您的气,当时所有下人,都被赶出了殿外,所以美兰没能听到他们的谈话,所以无从得知。这让奴婢们,很是担心三公子您。所以这几天,奴婢们,所有的人,都特意的关注着宫中各处的进出口,想在三公子觐见陛下之前,及时拦下三公子,告诉您这个消息,好让您做好心理准备,不至于在见到陛下后,莫名其妙的吃哑巴亏。“ ”谢谢!谢谢你们!替我向所有的姐妹们问好,道谢!“我心中的感动和激动,让我嘴唇哆嗦,话语哆嗦。 患难之时见真情啊! 仗义每多屠狗辈啊! 真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没想到哥一个小小的善念,居然无心插柳的换回来了如此巨大的回报。 如果,哥后面,能顺利的将已经打入皇宫内部的妹子们,收归麾下,那么这善举的回报,真的是犹如江水,滔滔不绝,连绵不断。 看来,人还是要多做善事啊! 狗日的萧氏和宇文述,上次狠狠坑了哥一把,还来!真以为哥是泥巴捏的吗?哥这次不给你们点颜色瞧瞧,你们不知道马王爷长着三只眼! 至于高士廉和李渊,应该是为了长孙素素的事情,来找我麻烦的,那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不过,长孙素素的事情,哥最近给忙忘了,也不知道结局如何了? 等下问问芙蓉,看她知不知道长孙素素的事情。哥这个月老,当的有些失败啊! 最可恶的是萧皇后和宇文述这两个一直暗中盯着我的狗东西。他们两人,应该是借着高士廉和李渊的告状,来故意落井下石的害哥的。 这两个狗东西,是真的欠收拾。哥一定要想个好办法,治治他们,最好一巴掌拍死,永远翻不了身。 虽然,真正的事实,是怎样的,我现在还不知道,但估计我猜测的结果,离事实,八九不离十。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奶奶的,当下先去见见杨广那老色鬼,看看情况,弄明白事情的真相再说吧! 山不转,水转。水不转,路转。路不转,人转。 哥不相信,凭我脑子里的无数好东西,还搞不定一个区区的小杨广? 而且,我估计,只要哥向杨广那老色鬼献上“  阴阳双修秘术十二式”,估计就能乐的他忘记了东南西北,忙着去找妹子试验一番。 莱斯狗! 再次向芙蓉姑娘致谢后,我招手叫回了带路的太监,往杨广的所在地行去! 至于将芙蓉她们收入“潜龙”组织的事情,哥得回去找现在负责“潜龙”的郭雅,商量以后,才能确定下来。 不是哥拍不了板,做不了决定,而是人多,力量大,想的多,不容易出纰漏。 没办法,哥习惯了谨慎小心。 另外,我得尊重郭雅这个“潜龙”的总负责人,这是礼貌和理解。 如果老板招人,却不跟总经理打声招呼,直接让人上岗工作,那也太不尊重总经理了。会让总经理心里起膈应和嫌隙。 想要别人尊重自己,得先尊重别人。 第八十四章:眼线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是人,就会有需求。所以,只要锄头挥的好,铜墙铁壁也挖倒。 对了,走之前,差点忘了问一个至关重要的事情。 于是,我连忙停下脚步,转身去找芙蓉妹子。 好在她还没走,站在原地目送我离去。 我连忙快步走到芙蓉的面前,向她询问道:“对了,芙蓉姑娘,你知道长孙素素的事情吗?” “长孙素素?可是高士廉高大人的外甥女?”芙蓉追问道。 “对。”我点头道。 “知道。”说到这里,芙蓉突然面色怪异的看着我,看的我心里涌起一种不妙的奇怪感觉。 我发觉自己穿越后,整个人,多了许多特异之处,有好的,也有坏的。 例如:我的脑海里,多了一本百科全书。这,让我这个前世的普通人,犹如开了外挂,变成了一个前知二千五百年,后知两千五百载,无数知识的绝世天才。 又例如:我不知怎得,忽然发现我那不可捉摸的,神秘的,飘忽不定的第六灵感,突然变得异常的灵敏和准确,好像进化成了“天气预报”。虽然,不一定百分之百的准确,但,几乎,只要有事关于我的大事情发生之前,我的心里,必会产生莫名的预感。虽然那种预感,很模糊,不会明确的显露出,即将发生的事情,对我是好是坏,是什么。但,最起码,起了一个预警的作用。 至于坏的方面:排第一的,自然是脑袋里的思想,经常宛若电脑中毒一般,不听使唤的乱冒胡思乱想。这,导致我的大脑,失控了,不听指挥。 还有,晕车的毛病,比前世,严重了十倍以上。简直是坐一次马车,就犹如进一次鬼门关一样。 另外,还有一个最大的隐患,当然,现在还只是猜想,没有经过证实。 那就是,宇文皛的灵魂,到底有没有真正的离开他的肉体?他的灵魂,到底是死了,还是仍旧活着?他的灵魂,到底是不是隐藏在这具身体内的某个角落里,沉睡着? 这件事情,至关重要,可惜现在的我,没有任何办法测试,查找,得出答案。只能等到以后有空了,或势力大了,再派潜龙的人,去满天下的找一找传说中的神棍李淳风和袁天罡。 看看他们两个,是不是真有传说中的那么邪乎和神通广大。 如果是真的,这个最近隐藏在心底里最大的隐患,我就有可能,有办法解决了。若那两人,是神棍,是骗子,那,一切随缘吧! 阎王要人三更死,哥能咋的?反抗的过吗?到时候,走一步算一步吧!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 车到山前必有路嘛!我默默的在心底里,安慰着自己。 痛苦过,是一天。快乐过,也是一天。那何不,快快乐乐的过好当下的每一天?至少,我以后真的要死了,也不会留下太多的遗憾,因为哥已经借着宇文皛的身体,尽情的享受过一段美好的人生。 这,对于我这个原本,早就应该死了很久的人来说,已经是大赚特赚了。 人,要学会知足,才会过的快乐。欲望是无穷的,老是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即使拥有的再多,也不会过的真正开心,快乐。 清代的诗人钱德,写的《不知足诗》,就说明了人性的这个最大的缺陷。 另外,关于特异之处,或许,还有其他的一些,只是哥暂时还没有发掘出来而已。 哎!光是现有的这三个坏处,就已经够哥头疼的了。最好还是不要有其他的BUG了。哪怕是好的,哥也不想要了。我现在只想好好的活下去,安安全全,平平静静的活下去,就好。 哎,慢慢来吧! “听说,高士廉高大人的外甥女长孙素素,也是三公子介绍给陛下的女人?”芙蓉居然不答,反问起我来了。 我闻言,心头的不妙感,越发加深了。 “是。”我硬着头皮,回答道。 我卡卡!我心头突然灵光一闪:该不会是杨广那老色鬼,对年仅才十岁的长孙素素,动了邪念吧?日!这得是多么畜生的家伙,才能干的出来的畜生事情啊! 十岁! 古代十岁的女孩子,可比不了后世的十岁女孩。 后世的孩子,大多营养过剩,所以发育超前。十岁的女孩,长得像十五六岁的少女的,比比皆是。所以,后世的十岁小女孩,偷吃禁果,哥不会感到太过奇怪。尤其是在西方那些性思想特别开放的国家,未成年少女,成为未婚妈妈的,太多了。而且,在后世,未成年之前,还是处的男女,真的是珍惜动物了。 我在前世,曾经听过这样一个笑话:在二十一世纪,想要找个处女做女朋友,得去幼儿园找才行。 但古代的女孩子不同,因为她们营养不良。十岁,估计还是个花骨朵,连馒头都没有,更别提包子了。 杨广那老色鬼,后宫之中,拥有各色美女上万,怎么着,也不会对一个乳臭未干的黄毛小丫头,起性趣啊?这得要多变态的人,才会有如此变态的重口味啊! 哥的本意是,先将长孙素素介绍给杨广,让他占住这朵鲜花,慢慢的养着,等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再享受。 这样,就可以避免长孙素素嫁给李世民。要知道,历史上,长孙素素可是十三岁,就嫁给了李世民了。不趁现在先下手,以后就来不及了。 可是,哥好像错估了杨广的好色程度。 其实,哥在心里,是千万个祈祷,希望我猜测错误了的。 可惜,杨广虽然雄才大略,但在为人上,太我行我素,太不是人了,是人渣里的极品人渣。 例如:为了在外国使节面前炫富,他命人用华丽的布料,去裹树。让城里所有的饭店见到外宾时,必须免费请他们吃饭。可结果,非常打脸:中国亦有贫者,衣不盖形,何如以此物与之!缠树何为? 又例如:杨广为满足其骄奢淫逸的生活,在各地大修宫殿苑囿、离宫别馆。常在月夜带宫女数千人骑马游西苑,令宫女在马上演奏《清夜游》曲,弦歌达旦。游江都时,率领诸王、百官、后妃、宫女等一、二十万人,船队长达二百余里,所经州县,五百里内都要贡献食物,挥霍浪费的情况十分严重。 还有著名的意气之争:三征高句丽。 哎,杨广是个人才,却毁在他的奇葩性格上。 “陛下前几日,招了那长孙素素进宫,一见倾心,于是晚上就要宠幸那小女孩。结果,......。”说到这里,芙蓉再次目露异色的盯着我看,看的我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躲起来。 “结果怎样?”我心里听的砰砰乱跳。 眼下的时空进程,估计已经被哥玩的早已脱离了原定的历史轨道了,所以未来,变得不可预知。历史上,注定的人,注定的结果,也变了,变得我也不知道情况了。 所以,听情况,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长孙皇后,不会在初夜的时候,就被杨广那家伙给玩死了吧! 哇咔咔,那样的话,哥这孽,可就造大了!一辈子都心安不了啊! 杨广这老不死的玩意儿,害死哥了。我说,高士廉和李渊那两个家伙,怎么敢为了一个女人,跑进宫里告哥的状? 要知道,哥现在可是杨广面前的红人啊!原来如此! 兔子被逼急了,也会咬人。估计高士廉是心疼外甥女的惨死,而李渊,就有可能是被李世民说动的。而李世民,估计是被长孙无忌说动的。 “结果,那小女孩宁死不从。陛下被逼的没法,只得罢手,将那小女孩,打入了冷宫之中,独自关押了起来。”芙蓉语气中,带有几分埋怨的道。 闻言,哥的小心脏,终于又恢复了正常的跳跃。人没死,那一切都好说了。 大爷的,说话能不能一次性说完,搞得哥差点被吓个半死! 第八十五章:长孙素素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们是孩子的时候,好想快快长大;我们长大后,好怀念无忧无虑的童年。 “三公子,那小女孩,怪可怜的。您能不能想个办法,帮帮她?”芙蓉突然开口求我道。 闻言,我有些愕然:芙蓉与那长孙素素非亲非故,以前应该也从未见过,更不会认识,为何会替她求情呢? “你认识那长孙素素?”我不解的询问芙蓉道。 芙蓉摇头道:“奴婢不认识她,只是有些佩服她。我们这些人,年纪比她大了那么多,为了苟且偷生,什么礼义廉耻都顾不上了。而她,为了女人最宝贵的东西,居然胆敢向皇帝反抗,并且视死如归。听说,若不是陛下手脚敏捷,拉扯的及时,那女孩,已经碰壁而亡了!” 说到这里,芙蓉的脸色,再次怪异起来:“三公子,您是个好人。这从您的所作所为和眼睛里,我们这些见惯了男人的女人,看得出来。可是,可是您,为何要干那种缺......缺德的事情呢?天下的女人,多的是,您要贡献女人讨陛下欢心,可以挑选的女人大把,您为何要把一个才十岁的女孩子,推进火坑里?奴婢,奴婢......。” 说到这里,芙蓉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我苦笑道:“这其中,是有隐情的。本公子现在不方便告诉你们,日后有空再说吧!我现在急着去见陛下,我们下次再聊。至于长孙素素的事情,我会帮忙的,放心好了。” “谢谢!”芙蓉感激的道。 看着芙蓉的笑脸,我的心里,也莫名的有些快乐起来。 做好事,的确要比做坏事,要快乐的多。 看来,哥的良心,还剩余一些。 看来我做流氓,还不合格啊! 管他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看,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曹操,一生做了无数懊悔的错事,不也过的一生潇洒么?难道哥还不如他吗? 所以,人啊,只要别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谁也压不跨我们。 说实话,我心里是千万个不愿意见杨广那家伙的,因为无论是人,还是动物,都有趋吉避凶的本能。谁闲的蛋疼,愿意没事找事的跑去趟九死一生的龙潭虎穴? 如果杨广是个心胸宽广,性情和蔼,温文尔雅的皇帝,哥可能对他忌惮的还要好一点。 但杨广的脾性,臭的很,不但我行我素,心黑手辣,无情无义,而且想法,心意,令人捉摸不透。哥可不想一不小心触怒了他,就被他一句莫名其妙的的命令,给要了脑袋。 所以,虽然历史上记载的宇文皛,那个傻叉,整日里泡在皇宫中,在刀尖上打滚,也侥幸不死。但现在,换了哥,我可不敢,也不愿意那样做,毕竟再宠溺一个人,也是有底限的。 而且,我可不想走历史上宇文皛的老路,因为那是一条不归路。所以,哥为了活命,需要逆天改命。 这其中,就需要哥去做许多历史上的宇文皛,没有做过的事情。这些事情,谁也不知道会不会触犯杨广那鸟人的禁忌,所以我得小心翼翼的避开杨广,最好尽量的少见他为妙。 少和皇帝见面,不瞎掺和,生存的几率,会大大的提升不少。看,哥就是如此的与众不同! 世间的人,都想多见皇帝,多接触他,这样才能讨他欢心,从而从皇帝那里,获取高官厚禄,权力地位。而哥却恰恰相反,特别的讨厌见到皇帝,最好永远别见。因为哥既不想当官,也不想封爵。 不是哥清高,也不是哥不喜欢权力,而是哥知道,在杨广的手下做官,没有什么搞头和希望,反而危险和麻烦多多。 例如:今天,你哄得杨广心情好,开心了,他能立马将你连升三级。明天,你让杨广心情不好了,生气了,他能立马抄你的家,灭你的族。什么功劳,苦劳,人情,在杨广这里,都是渣渣。 不信,请看杨素和宇文述的下场。 杨素宁死也不敢苟活。宇文述一征高句丽失败时,被杨广直接下狱。所以,细思之后,杨玄感和宇文化及后来,会走上反叛之路,肯定也是有原因的。还有李渊,也曾被杨广吓得差点尿裤子,用自污,才侥幸保命。 连杨广自己最喜欢的宠臣,都这样对待,就别提其他人了。 至于钱财?凭哥的能力,想要多少,轻轻松松就能赚到,何必要去求人?何必要去寄人篱下?何必要去做人家的手下,束手束脚的?自己当大爷,不爽吗? 所以,见杨广,不如不见杨广。 当然,为了利益,与杨广的“交易”,还是不得不做的,因为哥现在,没有实力,只能借鸡下蛋,只能狐假虎威。不然,牛逼的人那么多,哥算老几? 再次见到杨广时,我发觉此时的他,似乎比我以前见到的他,要苍老不少。而且神态,也疲乏了许多,没有了以前的那么精神,健硕。 是哥的计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了吗? 女人呀!还真是红颜祸水,刮骨钢刀,果然名不虚传啊! 嘿嘿。不过,这正合我的心意,也免去了天下不知多少穷苦百姓,以及士兵们的数场滔天浩劫。 哥这,算不算是做了一件万家生佛的大好事情呢? 世间的事情,就是这样,没有绝对的黑白之分,得看情况和效果,才能确定,分清楚,它们的好坏。 就如,坏人也会做好事,好人也会做坏事,不能被双眼和表象,蒙蔽了心眼和理智。 看着明显睡眠不足,精神萎靡的杨广,哥心头的成就感十足:皇帝又如何?哥玩的就是你! 而且,看这样子,杨广先前做好的外出游玩计划,似乎也要泡汤了。真好!又少了一次祸害百姓,糟蹋民脂民膏的机会,哦耶! 当然,哥得再接再厉,不能放松警惕。大头是未来的三征高句丽。 历史上,好大喜功的杨广,三征高句丽,都是亲自上阵。 说白了,就是闲的蛋疼,没事找事,想要搏个扬名青史的机会。他可能,以为打高句丽和打陈国,是一模一样的,手到擒来。 谁知,高句丽虽然是弹丸之地,但山高路远,环境复杂,又是境外作战,于客不利,所以阴沟里翻船了。 哎,无论输赢,所有的战争,都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啊! 所以,为了刷自己的声名,用无数人的生命去奠基,这就有些太邪恶了! 杨广这家伙,怎么说呢?后世对他的评价,褒贬不一。他虽然是个坏人,但他也做了许多有利于社稷,以及可以造福千秋万代的好事情。 比如,收集藏书。开创科举。开凿大运河等等。 所以,后世有人评价,唐朝之所以能繁荣,富足那么多年,是因为他们躺在了隋朝的根基上,吃了隋朝多年积攒下来的丰厚老本。就如后世名言:和珅跌倒,嘉庆吃饱。 秦朝之后的汉朝,也走了这种超级幸运的“狗屎运”,所以才能国运昌隆的兴盛了好几百年。 这种观念,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和根据的胡说。 看看宋朝,看看晋朝,看看明朝,看看清朝,看看民国,看看.中国,开朝之初,有多么的一穷二白吧! 所以,有个“好爹”,真的很重要。 第八十六章:长孙素素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我在春天里,哀悼冬天的孤寂;我在三伏里,缅怀着春风的和煦;我在深秋里,忧愁着酷寒的来临;我在三九里,渴望着夏日的阳光;我在黑夜里,期盼着黎明;我在白日里,思念着皎洁的月光。------文青,是种病,一种脱离现实,无病呻吟的病。 “是皛儿来啦?你不是一直在忙着盖房子的吗?今日怎么有空来看舅父?是不是又给舅父带来了什么天上的好玩意?” 本是精神萎靡的杨广,看到我时,居然立马跟换了一个人似的:不但两眼直冒精光,而且立马青春焕发,变得神采奕奕,跟吸了毒品似的。 这么想,哥有些便秘:我像“毒品”吗?或许,也许,大概,有些有点类似的效果吧! 虽然哥心里不想承认,但哥现在做的事情,对杨广来说,真的有些吸食毒品的效果。 不过,转念一想,哥这是牺牲自己的名誉,祸害一人,而挽救整个天下苍生啊! 这是多么高尚,伟大,崇高的事业?怎么能比作毒品呢? 而且,看来哥似乎还做的不够到位,还得加把劲。最好让杨广骨瘦如柴,每天都带着黑眼圈,连说话都气喘吁吁的最好。 那样,他想出皇宫外面去祸害别人,都有心无力,只能想想。 至于其他的,千秋功过,留与后人评说吧! 是该到了献“法宝”的时候了。 至于哥这回献的法宝,会不会误害到无辜女子?绝不可能! 杨广的后宫里,所有的女人,加起来,过万。每天一换,也足以让杨广玩个几十年才能轮一遍。 而且,后宫中,大多都是旷女怨妇,正是思春,想男人的时候,所以哥这是在做好事,帮她们谋福利,解决生理需要! 另外,一旦谁被宠幸过后,幸运的怀上了龙种,那可就走大运了。这不是几乎所有后宫里,想上位的女子们,共同的心愿和渴望吗? 所以哥,其实,还是个正在帮她们实现心愿的“贵人”,所以自然谈不上什么伤害。反倒是她们,应该好好谢谢哥,报答我这个让她们能有机会,梦想成真的大贵人。 至于傍上杨广这个日暮西山的火坑,值不值?问问后世那些喜欢钓金龟婿的心机婊们,她们会告诉大家答案? 而且,这时空的隋朝,在哥的努力下,正在改变未来,所以杨广几年后,还会不会死,是个未知数。 若天命注定李氏依旧得天下,那杨广八成依旧必死。但即便如此,那些现在上位的妹子们,不是还有七八年风光的福气,好享受的吗?这,总比一直做个默默无闻,无人问津的宫女好啊!最起码,轰轰烈烈的活过,死也无憾。 要知道,历史上,隋朝灭亡时,杨广后宫里的宫女们,下场都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鱼肉,永远是鱼肉,只能任人宰割。 若我创建的绝世大公司,取代了隋朝,一统天下。哥是不会杀死杨广的,毕竟他是宇文皛,也是哥现在名义上的舅舅。 而且,他也算有恩于我。哥可不是个忘恩负义,小肚鸡肠的人。所以,我最多将他囚禁在某处华丽的宫殿中,圈养起来,让他带着自己的萧皇后,以及有了他子女后人的妻妾,做个闲散的富家翁。 至于其他的后宫佳丽,自然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哥既不会留给杨广,也不会留给自己,更不会分发给我手下的功臣们。她们是人,不是货物。 人,就要有点人性,不然与畜生何异? 另外,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而且,大多数回报,是和风险,成正比例的。回报越大,风险自然越大。所以说,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不信?不信问问古往今来的众人,用自己生命中的一年,换取当一天皇帝的机会,会有多少人愿意?保证九成九以上的人,都会趋之若鹜。女人换成当一天皇后,保证亦是趋之若鹜。这就是人性。 只是,这世上,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而且还是以一敌万,我心里,突然有些担心杨广这家伙,最后会不会精尽人亡,死在女人的肚皮上? 哥的大业,未成熟之前,杨广可不能死,他一死,大隋可就完了,立马会分崩离析,四分五裂。 他的几个儿子里,没有一个有能耐的,要不然,历史上杨广的众多儿子们,也不会连个浪花都没有翻起过。所以,靠杨广的儿子守江山,不靠谱。 想到这里,我心下暗自决定,搞垮杨广虽是我的目的,但不能过快,过猛,得掌握好火候,不能夹生,也不能焦了!时间,力道,必须得拿捏的恰到好处。 我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递上了”阴阳双修秘术十二式“。 杨广满是欣喜的迅疾接过我递给他的秘籍,迫不及待地翻看起来。 这一看,可是让哥苦等了足足快半个小时。 幸好,哥仗着宇文皛在皇宫里的特权,不但没有小心翼翼的站着枯等,还大爷般的吩咐太监,宫女们,给我上水果点心,至于茶,还是免了吧! 现在的古人喝的茶,可与后世的清茶不同。现在的茶,是用各种佐料,比如加盐,油等煮出来的大杂烩。和喝马尿似的,哥自从尝过一口后,再也没敢喝过。 另外,我还叫了几个宫女妹子,给哥按肩捶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哥可不傻。 而且,我这样做,还是故意做给杨广那家伙看的。 这家伙,可不是傻子,而是聪明绝顶的老狐狸,只是特殊的出身,赋予了他特殊的人生和性格,所以导致他的心理和脾性,以及想法,有些与众不同。 所以,面对疑心病很重的杨广,我越放荡不羁,玩世不恭,吊儿郎当,越让他有安全感和同类人的感觉。 做皇帝,注定了与孤寂为伴,因为没人敢管他,批评他,敢对他说逆耳的真话。尤其是暴君。 所以,无论是好皇帝,还是坏皇帝,都没有几个真正的好朋友。 或许,这就是历史上的宇文皛,为什么会那么受杨广待见,宠爱的原因吧! 因为,他就是一个除了能陪着杨广吃喝玩乐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特长,作用的废人!但,正因为他合杨广的口味和心意,又没有什么威胁,所以杨广把他当作了排除自己寂寞的玩具吧。 这种心理,其实很常见。 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如果有共同点,那他们的接触和感情,就会进展的很快,很稳。 例如:喜欢喝酒的人,与同样喜欢喝酒的人相交,见面一聊,就会有一种物以类聚的熟悉感。   他们不一定要同职业,但必须一定要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才会有那种特殊的同类感觉。 例如,喜欢玩游戏的人,对同样喜欢玩游戏的人,会感到特别的亲切;喜欢运动的人,对同样喜欢运动的人,有共同语言;喜欢赌博的人,喜欢聚在一起切磋,交流技术。......。 而历史上的杨广和宇文皛的共同爱好,就是吃喝玩乐,以及女人。所以,他们俩,是好哥们儿,是臭味相投! 哥现在,得照着历史上的宇文皛学,保持和杨广一致的共同爱好,这样,哥才能继续受到杨广的特殊宠爱和青睐。 正所谓:你再优秀,与别人撒不到一个尿壶里,别人也不会待你如知己。 《亮剑》里的李云龙和赵刚,就是这个道理最好的阐述。 第八十七章:莫名的弹劾事件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无论多么的亲密,最好都保持一点距离。距离,产生朦胧美。距离,会让新鲜感更持久。当然,这个距离,保持多少,一定要把握好尺度。太近了,天长日久后,容易产生矛盾。太远了,关系会逐渐的淡漠起来。 “皛儿,你在后宫中,可有看上的,中意的女子?若真心喜欢她们,舅父可以将她们赏赐给你!”杨广突然对我道。 什么意思? 闻言,我听蒙了。怎么杨广这家伙,突然要送我美人?这是什么骚操作?哥完全看不懂啊! 莫非,这就是杨广对我进献给他“阴阳双修秘籍十二式”的回馈?那可不中!这条件,哥现在已经不稀罕了,要是在杨媛媛没被他赐给李建成之前,哥倒是用得上。现在,哎! 咦?杨媛媛现在不是还没有赐婚给李建成吗?不是还在长安学习礼仪的吗?那我现在,岂不是可以试一试能不能从杨广这里,要回她? 亡羊补牢,还不算晚啊!而且,即使杨媛媛被逼的嫁给了李建成,那又如何?只要哥有机会,有能力,救她出“火坑”,我依然会义无反顾的去做。哥可没有“处女情结”。 当然,如果杨媛媛变了心,不想嫁给我,也无所谓,就当是替身体的主人宇文皛,还人情债吧!所以,我依旧会去义无反顾的救杨媛媛,然后让她自己去选,去嫁给自己喜欢的男人。我会衷心的祝福他们。 “舅父,皛儿,皛儿特别的喜欢媛媛,而媛媛也喜欢皛儿。所以,皛儿想要媛媛妹妹,还请舅父成全我们俩!” 求人的时候,姿态必须能放多低就放多低,能装多可怜就装多可怜,这样成功的几率,才最大。所以,我连忙俯身跪地,低头拜伏道。 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受点委屈,没啥。 面子,尊严,跟给自己心爱的女人幸福,比起来,算个毛线! 谁知,我都做到极致了,杨广这鸟人,却让哥心中对他的恨意,再增了几分。 杨广沉思了片刻后,忽然摇头道:“这事,不行。第一,皛儿你和媛媛是表兄妹,你们如果在一起,这是近亲乱.伦,乱了礼法。那会让朕,以及你们两人,都受尽天下人的指责和耻笑。第二,舅父是皇帝,话出即是圣旨,不可轻易反悔,更改,不然何以服天下?所以,皛儿,你还是换一个人吧!对了,宫中其他的公主,你也不许选择。” 我听得火冒三丈:你大爷的!当年你勾引你爹的爱妃时,以及后来你纳你爹的妃子,为自己的妃子时,怎么不顾及天下人会如何看你?议论你? 至于朝令夕改,历史上,多少皇帝做过?为了这么点荒唐,无关紧要的理由,就毁掉两个有情人一生的幸福,这也太他妈残忍了吧! 而且这两人,一个还是杨广这家伙的亲生女儿,一个是他的亲外甥。为了两个至亲的终身幸福,牺牲点自己的名誉和利益,不行吗? 说来说去,杨广这家伙,不就是在乎自己的一张死驴脸吗?可是,你去宫外的民间,随便找个人问问,你杨广这个荒淫无道的暴君,在天下人的眼中,还有碧莲吗? 妈妈的,越想越气。 只是,为了媛媛,哥只能再次恳求道:“舅父,古有汉武帝娶了陈阿娇,汉惠帝娶了张嫣,王献之娶了郗道茂,皛儿如何娶不得媛媛?请舅父看在皛儿和媛媛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情投意合的份上,成全我们两个吧!” 我伏地,“失声”痛哭哀求着。 或许是哥的演技,确实不错吧!没看杨广那家伙,脸色变得迟疑起来了吗? 见此,我心中大喜,有门。看来哥只要再加把劲,这事,说不定就能成了。 为了加大胜利的筹码,我连忙补充道:“舅父,那阴阳双修秘术,并不仅仅只有十二式,皛儿的脑海中,还隐隐约约的有许多,只是一时记不起来了。等皛儿回去后,静心细思,说不定又会想起一些招式。到时皛儿一定,第一时间敬献给舅父。” 闻言,杨广的脸色,变得更加的复杂起来。 说实话,杨媛媛这妮子,在哥身边时,我并没觉得自己对她有多大的喜爱,但离开了之后,我却挺想念她的。 其实,我心里对她的爱,以前的宇文皛的不算,因为我没有以前的宇文皛的记忆。就我穿越之后,在短短一段时间里,与杨媛媛培养起来的感情来讲,哥并没有爱她,喜欢她到,不能没有她,一定要拥有她的地步。如果她真的喜欢上了另一个男人,我会祝福她,成全她。 现在,之所以,一定要夺回她,一个是因为杨媛媛和李建成的婚姻,是被强迫的。哥不能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和爱自己的女人,受委屈,受欺负。 第二,哥以后,与李建成肯定会成为敌人,所以,我不想杨媛媛日后成为不幸的寡妇。因为,即使我不杀李建成,李世民也会杀了李建成的。让自己心爱的人,过的幸福,这是我这辈子立下的座右铭。 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又想起了前世的父母和孩子。 我愧对他们啊!上辈子没能力,让他们享福,过上好日子,我羞愧至极。这辈子,既然幸运的穿越了,又有能力了,哥发誓,绝不能再让上辈子的遗憾,在这里再次重演。 正在哥以为,我已经打动了杨广,事情即将发生转变的时候,杨广突然走到书案前,对我道:“皛儿,不是舅父不疼惜你和媛媛,实在是,舅父爱莫能助啊!你来看看这些文牒,都有上百本了,都是弹劾你的。你已经站在风口浪尖上了,舅父虽然强行替你压了下来,但如果你再和媛媛闹出天大的动静。那时,即使是舅父,恐怕也按不住整个天下的议论和流言蜚语啊。” 闻言,我心头大骇:不是吧!上百份弹劾? 大爷的!哥什么时候,得罪了那么多朝廷大官的?我本人,怎么不知道呢? 而且,哥又不是朝廷官员,与朝廷的官员们互无来往,也没有什么利益相争。这些狗日的,吃饱了饭,闲的蛋疼,纷纷来弹劾哥一个白衣干啥?他们即使弹劾成功了,也从哥身上,捞不到什么好处啊? 没有人会傻乎乎的去干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太不符合人性的本能了。 所以,我除了惊骇之外,更多的,还是好奇:那些狗日的,为啥,为何要弹劾我? 怀着揭秘的心情,我走到了杨广办公的书案前,顾不得礼仪,开始迫不及待的翻看起那些弹劾哥的奏折来。 第八十八章:莫名的弹劾事件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当金银遍地,俯拾皆是的时候,它们就变成了普通的石头。 上回的弹劾,是宇文化及一家子带头搞得鬼,这回的,莫非还是他们搞得鬼? 只是,这次的弹劾事件,声势搞得有点大啊! 百多封弹劾,那就是说,这次的弹劾人数,最起码,都有数十,上百人。 整个朝廷,能上朝堂,能上奏折的人,也不过区区二三百人而已。百余人联袂弹劾一人,想想,该有多么的恐怖? 幕后想搞我罗四夕的黑手,手笔可真大啊!难怪连杨广,都有些吃不消了。 我拿起最上面的一本奏折,打开仔细看了起来。 “臣李成明今有一本起奏:昨日,忽有一人,奔入御史台,手举状纸,跪地大呼:奇冤!.......。” 因为古人的文章,都是用的文言文,而我的文言文没学好,只是半桶水的水平,所以,哥看那些奏折,只看的懂一半。另一半,不懂的,只能靠猜测。 不过,大概的意思,还是能弄明白的,毕竟都是汉字嘛! 这个叫李成明的御史,在他的奏章里,啰嗦半天,其实就说了有关于哥的一件事情。 翻译过来,是这样的。 昨天,突然有一个人,拿着状纸,跑到御史台里叫冤。御史台的人,接过状纸,看完后,得知这人是来状告广平公主的三儿子宇文三郎宇文皛的。据他说,宇文皛因为要帮皇上盖宫殿,所以缺人。于是宇文皛派了手下,跑到了城郊的马头村里,强行抓走了许多的村民,强迫他们为自己盖房子。 看到这里,我想笑,却又笑不出来。 这事,明摆着是假的,因为我从没有做过这样的事情。 但也有可能,是真的。只是,事情,不是哥做下的,而是幕后想暗害我的人,派人冒充我做下的。 这一招,栽赃陷害,借刀杀人的手段,算不上多么的高明,却很阴损。 聪明人,自然能看出破绽,因为这种事情,一查就能水落石出。但不知道实情的愚民,却很容易被欺骗,然后被有心人鼓动闹事。 “舅父,这事,不是我干的。”我淡淡的对杨广解释道,“我盖房子的人,一部分,是皛儿从奴隶市场买来的。一部分,是皛儿从运河工地上捡来的。舅父若是不信,可派人去查证。” 杨广闻言,居然风轻云淡的点头道:“我知道。所以我压下了折子。” 闻言,我从杨广的话里,听出了不少东西:我被杨广派人给监视了。或,我的一举一动,都被宇文述家族,派去监视的人,上报给了杨广。 幸好我组建“潜龙”的时候,是化了装,做了巧妙的安排,在隐秘的暗地里做的。所以,应该还没有暴露。不然,杨广恐怕早就质问我了。 毕竟探子也是人,不可能真的什么事情和隐秘,都能发现,都能探查出来。 就连二十一世纪,科技已经那么发达了,天上有卫星监视,地上有蜘蛛网一样的摄像头密布,但多少人和事,国家公安部门和安全部门,不还是没能得知。不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逃逸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才被抓到的犯罪分子。以及许多失踪的,找不到人的,被诱拐,偷走的妇女和儿童。 接着,我又看了几封弹劾奏折。 那些奏折里,有的是在弹劾哥以前淫.乱后宫,现在又劳民伤财,大肆修建宫苑。 有的是在弹劾,我老是敬献奇巧淫技,良家妇女,谄媚皇帝,祸害百姓。 更有的,直接开骂,骂我是个卑鄙无耻,罪大恶极,祸乱朝廷,祸害整个大隋天下的奸佞小人,劝阻杨广要远离我,不要见我。 他大爷的!淫.乱后宫的,是以前的宇文皛,又不是我!不过,哥现在是宇文皛了,所以这个憋屈的“黑锅”,我不背也得背,没辙! 但,劳民伤财的盖宫殿的,又不是我,而是杨广,哥只是一个盖房子的包工头。他们把这责任,也全怪到哥头上,这是什么道理? 就像一个人拿一把刀,杀了一个人,你不去怪拿刀杀人的人,而去怪杀人的刀,这是二货才会干出的蠢事。 即使没有哥这把刀,想杀人的人,还会拿剑,拿弓,拿枪等其他的工具杀人。所以,杀人罪,让杀人工具承担,这是何其荒谬的事情? 说白了,就是那些沽名钓誉的清史名流,想要刷声望和名誉,又不敢得罪杨广那鸟人,于是就抓着我这种没权没势力的软柿子捏呗!日你仙人板板的!一群伪君子。你们怎么不去弹劾将作监? 这些年来,将作监所作的伤天害理,天怒人怨的事情,例如修新城,开凿大运河,修离宫等等,每一样都比哥造的罪孽大,可是,人家就是没人弹劾他们。而我,还没有虐待百姓呢,这就被污蔑加弹劾上了。 哎!世间的许多人啊!连畜生都不如,最少畜生不会去故意害人。 还有,什么奇巧淫技,什么良家妇女?你妹的,麻烦你们先去调查清楚情况再说好吧! 三维立体画技,可是几千年后的画技精华。至于画的类容嘛,虽然少儿不宜,但可是成年人的宝贝。 而且,那些画的内容,也是一种伟大的知识,不能因为它隐晦,就觉得它淫.秽。人类没有它,怎么传承下去? 再说了,好色的人,没有那些知识,难道就会变得不好色了吗?哥献给杨广的东西,只是让过程,变得更加美好,有滋味,更加享受而已。 就像,你饿了,抓到了一条鱼,想要生吃。哥教给了你怎么烤着吃,甚至怎么加佐料,让它变得更好吃一些,这错了吗?难道哥不教你怎么烤鱼,怎么加佐料,你就会放了那条鱼,不吃它了吗?所以,错在要吃鱼的人,而不是在于烹制鱼的人身上。所以,哥这又是成了代人受过的“替罪羊”。宝宝心里苦啊! 至于向杨广敬献良家妇女? 那些营妓们,是良家妇女吗? 再说了,我那是在解救她们出水火好吧!怎么变成了残害? 伺候尊贵无比的皇帝,总比伺候一群随意践踏,任意侮辱她们的男人,要好吧! 至于长孙素素,哎,怎么说呢?  对待自己人,要像春天般的温暖;对待事业,要像夏天一样火热;对待敌对势力,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狠厉;对待敌人,要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 所以,不是我无情,而是,等等,想到这里,我心中一动:既然我要不到杨媛媛,那么可以讨要长孙素素啊! 那妮子,可是牛人一个,历史上排得上号的杰出贤内助。既然杨广搞不定,那么我现在何不趁机,将她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呢?反正不能留给未来的李世民。 想到这里,我放下奏折,对杨广道:“舅父,您可是金口玉言,所以,您刚才说的话,还算数吗?” 闻言,杨广笑道:“狡猾的小鬼头,你说的是指舅父的哪句话?” 我贼笑道:“舅父要送我美女的话。” 杨广笑道:“舅父说过的话,自然是算数的。不过,舅父还是那句,宫里的公主不准选。” 我笑道:“皛儿明白。皛儿听人说,皛儿介绍给舅父的民女长孙素素,因为得罪了舅父,所以被舅父打入了冷宫里。所以,皛儿想要的人,是那长孙素素。” 见杨广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我心里一咯噔:难道长孙素素那小丫头,才十岁就生的倾国倾城,彻底迷住了杨广,导致他不舍得送给哥吗? 不行,这个祸害,最好还是掌握在哥的手心里比较保险。 于是我加价道:“舅父,那长孙素素不识抬举,竟敢忤逆舅父,皛儿想请舅父贬那长孙素素为奴,然后送给皛儿。皛儿要替舅父好好惩罚,调教她。现在的她,还年幼,性格难免有些初生牛犊不怕虎,桀骜不驯。等皛儿好好调教她几年,到她十五六岁时,就可以好好品尝了。那时,舅父如果还想要她,皛儿自当奉上。另外,皛儿回去后,如果记起了其他的阴阳双修秘术,一定会尽快的给舅父送来。” 我没有获得“他心通”的神技,也没有学过心理学,所以没法轻易看穿,猜测出他人心里的想法,只能察言观色的进行推测。 第八十九章:长孙素素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拾起一片秋天的落叶,把它夹进相册里,多年以后,它会成为你那一年回忆的载体。 正在我猜测杨广会不会答应时,没想到杨广居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答应了。 怎么回事?杨广可是饿中色鬼,怎么会真的,这么轻易的就将自己喜欢的女人送人? 是因为他漂亮的女人太多了,所以不太在乎吗? 还是哥先前猜测错了,杨广并没有被长孙素素给迷住,只是还在气恼长孙素素的不识抬举。所以,刚才听到我讨要她,杨广可能以为我,是想要救她,所以才不高兴的。 而现在,得知了我,是要给长孙素素苦头吃,所以解了气,甚至正合杨广心意,所以他才轻易的答应了。 当然,这只是我心里的猜想和估计,杨广的真实心意,我可不知道。 当然,我自然是很想知道,杨广心里此时的想法,但不敢问啊! 喜欢装逼的人,都这样,尤其是位高掌权者,说话特喜欢故弄玄虚,说些模棱两可的词语,或有头无尾的话,让人去猜。这样,好似就可以显得他们有逼格,高深莫测,与众不同。 只是苦了那些“听话”的人。哥可不上这样的傻当。 所以,就这样吧!何必事事揪根揭底呢?只要结果是自己想要的,不就结了? 杨广已经命人去带小萝莉长孙素素了。而我,则继续看那些弹劾奏折。 不是我对那些弹劾奏折感兴趣,喜欢看,那些奏折虽多,但说的事情,大多都重复了,毕竟哥的小尾巴,不多。所以,没啥看头。而且杨广都不在乎,我还在乎干啥? 但我依旧用心的看,看的是什么?不是奏折内容,而是上奏折的人。 什么意思? 这么说吧!哥可是个很小气,小心眼,记仇的人,所以,我现在在认认真真的记着哪些家伙在背后黑我,说我坏话,捅我菊花。等我以后找到机会了,我肯定会一一还给他们。 哥的座右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十倍奉还! 虽然人数太多,不能全部记住,但能记几个,算几个。 杀鸡儆猴的效果,也是不差的。 “皛儿,舅父有些乏了。如果你没有其他的事情了,舅父就不陪你了,舅父想去休息一会儿!”杨广突然开口道。 狗日的杨广,看看你那精神抖擞,心不在焉的样子,哪有一点疲惫的模样?估计是急着想去试试新招式的威力。 “舅父,皛儿今日前来找舅父,除了献宝之外,还有一件小事,想要请舅父帮忙。”见杨广那家伙要走,我连忙拦住他,正事还没办呢! “什么事情?”杨广满脸不耐烦的询问道。 你妹的,要不要这么猴急?现在可还是大白天呢!白日宣.淫,多不道德?等到晚上,都等不及吗?老色魔,祝你早日精尽人亡! “舅父,您的文采,书法,天下第一。皛儿最近要开几家商铺,所以想要舅父为皛儿的店铺题匾。另外,过些日子,商铺正式开张时,皛儿还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开张宣传仪式。所以,如果舅父那时有空,还请前去帮皛儿的店铺,做镇店嘉宾!” 为了加大杨广去的欲望,我又连忙加料道:“皛儿要开的商铺,一家叫春风楼,是酒店。里面的饭菜和酒,都是用的天上的神仙手法做成的,保证美味,好吃到极点。另一家百花楼,是女子内衣店。卖的东西,舅父曾经看过的。但是这次百花楼里模特穿的情趣内衣,有许多新款哟!许多都是舅父还没见过的。舅父要不要去欣赏一番?如果到时,舅父看中了哪件,尽管拿走,送给舅父心爱的女人,哄她们开心。另外,舅母,最好也跟去看看,因为那里面,除了内衣,还有许多女子用的其他东西。例如,香皂,香水,睡衣等等。舅母一直对皛儿有偏见,皛儿想趁着这次的机会,好好的哄哄她,令她开心。这样,可以缓解我和舅母之间,紧张的关系,不是吗?” 嘿嘿!看着杨广犹豫的神色,哥心中暗笑:有不喜欢吃鱼的猫吗? 我继续撒饵道:“舅父,皛儿开的内衣店里,请的情趣内衣模特,可都是名扬京城的名妓哟!” 男人都喜欢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而且,大部分的男人,都认为:野花要比家花香。 这倒并不是说,野花一定比家花好,而是野花比家花多了一种新鲜感。 而喜新厌旧,是大部分人的天性。不论男女老少。 当然,事情没有绝对,也有一些人喜新,但依旧恋旧。 还有些人,特别的恋旧,特别的排斥新鲜的事物。 杨广沉思半晌后,才道:“题匾的事情,舅父答应你。只是去参加你的开店仪式,舅父这边倒是没有问题,你舅母那边,舅父没法替她拿主意,所以需要去问问她,才能回答你。” 我笑道:“君为天,妾为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 请将不如激将! 闻言,杨广的脸色,顿时变了,变得有些难看。 本来这激将法,哥现在不应该用的,只是我心中,已经想好了对付萧皇后,宇文述爷孙三代,还有高士廉,李氏父子等人的妙计。 开店仪式,就是哥给他们撒下的鱼饵,他们要是不去,哥怎么暗算他们?所以,强来,哥也要逼着杨广带着萧皇后去。到时,到了哥的地盘上,嘿嘿!看哥怎么玩死你们! 以己之道,还施彼身! “好,舅父答应你了。皛儿你的店铺,什么时候开张,提前来通知舅父一声,舅父一定带着你舅母去帮你庆贺!”杨广豪气干云的道。 嘿嘿!哥就知道会这样的。 有时候,一个人的弱点,利用好了,就会成为他的死穴。 到时,杨广去了,萧皇后也去了,身为杨广最忠心的狗腿子,宇文述爷孙三,能不去吗?而且,他们还是负责保卫杨广夫妇安全的人,所以,必去无疑。至于高士廉和李渊他们,会不会去?嘿嘿,哥会拿长孙素素做饵,不去不行啊! 不要说哥是卑鄙小人,哥这也是为了生活,被逼无奈的呀! “对了,舅父。皛儿因为现在手里缺钱,所以想暂时挪用一点帮舅父盖宫殿的材料,来盖酒店和内衣坊。工地上的材料太多,一年半载也用不完,所以抽出一点来,也不会误了工期,请舅父放心。另外,皛儿这是打算向舅父借用的。等过些时日,皛儿的酒店和内衣坊开起来,赚了钱,皛儿就会连本带利的还给舅父的。” 预防针,必须打上。哥已经被那么多人弹劾了,可不想再多制造新的机会,给那些人作为弹劾我的借口。 虽然说,虱子多了不咬人,债务多了不愁人。但麻烦,能少一点就少一点吧!毕竟,每一个麻烦,都在消耗着杨广对我的好感度和信任度。 一旦杨广对我的好感度和宠爱度,降低了,我真正的麻烦,恐怕就要来了。 萧皇后,宇文述爷孙三代,加上新得罪的高士廉,李渊,还有长孙无忌,李世民等人,没有一个是好惹的家伙。凭哥现在还不成熟的势力,一个也对抗不了。而且,哥的时间有限,不能浪费在与他们勾心斗角上,因为不论输赢,哥都是在找死。 另外,一旦我的酒店生意,内衣坊生意,还有未来的制冰生意,烟花生意,红火起来,一定会遭到那些大世家,大势力的排挤和陷害,除非哥拿出秘方,交出利益,才能化干戈,为玉帛。 可是,即使再大的利益蛋糕,也永远是僧多粥少,不够分。就算我全部都分给他们,半点不留,那些没有分到红利的人,依旧会憎恨哥。 况且,真要都分给了别人,给别人做了嫁衣,那我自己图啥?去搞那些事物做什么?没有得到丝毫好处,反而得罪一大堆人,哥闲的蛋疼吗? 所以,哥未来的敌人,将会成群结队的涌来。所以,我未来的路,任重而道远啊! 所以,在我没能独立自主之前,哥主要得靠杨广撑腰。 所以,现在,获得杨广的宠爱和支持,是我当下,目前,最至关重要的事情。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是人性和残酷现实的写照。 第九十章:调教小萝莉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好孩子,是教育出来的,而不是靠打骂,逼出来的,更不是靠溺爱,宠出来的。 刚一说完正事,杨广那老色鬼,就迫不及待地溜去“白日宣.淫”了。 鄙视你,老色魔! 哥心里颇有些“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羡慕嫉妒恨。因为,哥到现在,虽然名义上已经有好几个大小老婆了,可是真正能品尝,品尝过的妹子,却只有区区牡丹娘子小蝶一人而已。 小莲,自不用说,还年幼,得再养两年才能品尝。 郭雅,古代的人,思想太保守,讲究什么“贞洁”,什么“洞房花烛夜”,所以根本没有什么婚前欢好的可能,那是在要她们的命! 古代的良家妇女,可是把贞洁,名声,看的比命还重要,所以哥不能霸王硬上弓,更不愿强迫自己的女人做,那与强奸何异?让自己的女人,过的高兴,开心,才是哥应该要做的事情。 郭莹莹,同上,不一一详叙了。 阿朵,与小莲差不多,还是花骨朵,还得将养几年,才能品尝。 而杨广,随时都有成百上千的各色妹子,可以任意享用,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美好事情啊!那些羡慕的男人里,自然也包括了哥这个小色鬼。 不要鄙视哥。 这世间的男人,有几个不想当皇帝的?所以都是俗人,所以也别来五十步笑百步了。 脑海中,情不自禁的又回放起上回在皇宫里,看到的那一个个情趣内衣秀上的诱人妹子们的胴.体。 “小色鬼!你在想什么坏事情?都流鼻血了,好恶心啊!” 我的脑子,不知不觉中,又开始不受控制的丫丫起来,谁知中途却被一个黄鹂鸣唱般清脆,悦耳的声音给惊醒了。 我连忙寻声望去。 我滴个乖乖,好漂亮,好可爱的小女孩啊! 看到她,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一个人:小婉君。 “你就是长孙素素?”我说出心中的猜测道。 “哼”!闻言,小女孩皱起好看的眉头,神情凶恶,面带厌恶的对我狠狠的质问道:“你就是那个乱出坏主意,把我献给皇帝的小淫贼宇文皛么?” 闻言,此女的身份,不言而明。 我心中对她,可没有丝毫的尴尬和愧疚,因为敌人,不需要同情和怜悯,那是对自己的残忍和愚蠢。 我冷笑道:“能伺候我大隋朝至高无上,尊贵无比的皇帝陛下,是天下所有女子的奢望和福气,莫非,你不是这样想的吗?” 先下个软钉子让你吃吃。此地可是有许多太监,宫女的。祸从口出,嘿嘿!虽然你可能不怕,但你背后的舅舅高士廉,以及兄长长孙无忌,嘿嘿,很可能会为你的“童言无忌”买单的哟! “我......“。长孙素素闻言,满脸怒容的正要开口说什么,突然却又停住了。 她回眸作笑的道:”奴婢也是这样想的,可是奈何奴婢现在太过年幼,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无法伺候的了陛下,只能等几年再说!“ 哎哟,以小看大。没想到长孙素素这小丫头,这么年幼,心思就已经不单纯了,十足一条小狐狸。可惜了!没能坑到她。 不过,接下来,这小丫头做了哥的奴隶,看我怎么好好调教你!嘿嘿。 ”过来跪拜主人!陛下已经将你贬为奴隶,并送给了本公子,所以,本公子从现在起,就是你的主人了。从今往后,你如果不乖乖听主人的话,本公子可是会狠狠惩罚你的,甚至对你有生杀大权。到时候,就算是你舅舅高士廉高大人,也救不了你!“我恶狠狠的恐吓小萝莉道。 ”你......你......。“小萝莉闻言,满脸煞白,嘴唇哆嗦,双目含泪,可怜兮兮。 ”你什么你?还不赶紧过来跪拜主人!小心本公子要重重惩罚你了!“我变本加厉的怒喝道。 嘿嘿!哥就是要给长孙素素那倔强的小萝莉,一个下马威。不然,以后的调教之路,崎岖难行。 见小萝莉一脸的倔强,不出声,也不动作。 跟哥犟?嘿嘿。我可不是你的爱人,亲人,朋友,而是未来的仇人,所以不会宠着你,惯着你。 ”你们几个,上去把那忤逆犯上的小贱人,扒光了衣服,然后吊到皇宫门外,让天下的人,都来欣赏一下我们可爱的长孙素素的美妙身体!“我对几个周边伺候我的宫女和太监吩咐道。 古代的女人,把贞洁看的比命还重要,既然如此,那哥就从这方面拿捏长孙素素好了。 不管是黑猫,还是白猫,只要能抓住老鼠的,就是好猫。所以,计策,哥不论好坏,管用就行。哥不是好人,是流氓,所以百无禁忌,随心所欲。 接着,我又补充道:”就算她咬舌自尽了,你们也照本公子的命令行事!“ ”你......你,好狠!“小萝莉这几个字,是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我心里知道,长孙素素这小萝莉,估计现在心里厌恶,恨死哥了。但我不在乎,因为谁会在乎敌人的好感? 我心里突然突发奇想: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要不要现在就找个机会,或想个办法,杀了长孙素素?这样,一了百了,而且省事又永绝后患!因为,人活着,就容易出现变故和意外。 至于杀了长孙素素的后遗症,无非是高士廉和长孙无忌。 高士廉,哥不怕,因为哥背后有大树。有杨广撑腰,他再恨我,也莫奈我何!而且,离他被贬越南的时间,也临近了。所以,不用太过担心。 至于李氏,为了一个毫无瓜葛的女人,李渊是绝不会因小失大的。至于李世民,现在还太嫩了,不成气候。 唯一让我心中忌惮的,就是长孙无忌那个阴谋家。 那家伙心眼多,阴狠毒辣,不好对付。不过,哥注定了要与他为敌,既然命中注定是敌人,那还顾忌他干啥?想办法,干死他就完了。 而且,我现在或许,可以借着长孙素素这个诱饵,想办法坑死长孙无忌这个现在还未成大气候的家伙,也说不定。 不然,等到他以后追随了李世民,再想要杀他,就很难了。因为那时,李世民会成为哥杀长孙无忌的拦路虎,保护网。 那时,要杀长孙无忌,必须先杀了保他的李世民。可是,李世民,比长孙无忌更难杀呀! 第九十一章:调教小萝莉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一个人,遇到困境,饿个十天八天的,依旧能坚持。一个团体,遇到困境,饿个三五天,依旧看不见希望的话,内部就会产生动.乱,甚至是反叛。所以,团队有团队的好处,一个人也有一个人的好处。 看着满脸委屈和愤怒的小萝莉,恭恭敬敬的跪在我的面前,跪拜着。我的心里,却没有丝毫的愉悦和得意,反而有些烦恼。 哥的这步棋,是不是走错了?要是先前不把面前的小萝莉,献给杨广,而是想办法自己收了,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如郭雅般的好内助? 那样一来,哥就不会招致她对我产生莫名的仇恨了,也就不会导致现在的自己和她,势若水火,走到了再无合一的对立面。这,是亏了,还是赚了? 可是,不将她献给杨广,就没法破局。这小妮子,可不容易收服,因为她的背后和身边,站着高士廉和长孙无忌,或许还有李世民。 宇文皛的名声,很臭,所以想要像俘获郭雅那样,俘获长孙素素的身心,不大可能。就算她愿意,高士廉和长孙无忌,也不会答应,会极力阻止。他们是男人,看中的东西,和女人不一样。 如果让他们替长孙素素选夫婿,他们是绝对不会选宇文皛,而是一定会选李世民。因为宇文皛无论在哪方面,都被李世民轻易的碾压。 所以,哥想泡长孙素素的成功几率,几乎为零。所以,我只能借杨广破局。 或许,我的这步棋,没有走错。因为,长孙素素已经被我毁了一半,并且已经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中了,只是失去了收服她身心的机会而已。 杀?还是不杀? 这是我目前心中遇到的难题。 杀,永绝后患。只是,长孙素素可是历史上非常牛逼的贤内助,若能收归己用,在哥正缺人才的当口,那可是如虎添翼啊!所以,我有些舍不得。 不杀!这是一个定时炸弹啊!以长孙素素现在心中对哥的仇恨,若她被人救走了,以后一定会成为哥的心腹大患。 因为,她虽然没有翻云覆雨的本事,但她一旦依照历史的走向,成为了李世民最疼爱的老婆,就可以或多或少的影响到李世民许多的想法和决策。到时候,她蛊惑李世民,专门,特意的来对付哥,那,可就大大不利我了。 若再加上一个要为妹妹出头,报仇的长孙无忌,那么往后的哥,会处处受到李氏家族的打击,报复和扼制。 所以,不杀,似乎风险很大。 头疼啊!或许,当年的曹操面对不肯归顺的关羽,就是哥此时的心情和感想吧!看得到,吃不到的滋味,真他妈不爽! 不过,凭哥二十一世纪人类的手段和调教办法,难道真的收服不了一个年仅十岁的小萝莉吗? 不如,先试一试吧? 不去尝试,绝对没有成功的可能。尝试了,虽然不一定会成功,但可以拥有,有可能会成功的可能性。而且,调教的方法,以及洗脑的手段,会不断地加大成功的几率。 所以,想到最后,我还是决定尝试调教之后,看情况再决定结果。 而且,后面坑死高士廉和长孙无忌的阴谋诡计,还要用到长孙素素这个诱饵,所以,现在不是决定她生死的时候。 此次进宫见驾的目的,几乎全都达到了,而且还收获了不少意外的好处。 例如:宫中的细作人选。 例如:了解到了有人在背后暗搞哥。而且人数越来越多了。 幸好杨广大度,心善,及时提醒了我,不然过几天,哥的船沉了,还不知道被谁凿出了口子。那,我可就输的冤死了,而且丢人啊。 想想,被人坑惨了,却还不知道是被谁坑的?这,即使哥大难不死,侥幸活了下来,估计也没脸再呆在京城了,因为那时没脸见人啦! 如果我手里没有“潜龙”,哥不会那么想,最多有些尴尬和愤怒,因为我没权没钱,玩不过那些大人物,是理所当然的。胳膊拧不过大腿嘛! 但,现在哥的潜龙眼线,几乎布满了整个京城的大街小巷,大部分人的屋里屋外,可是居然连事关我身家性命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有事先得到丁点消息,这就太让人恼火了。 看来,光是被动的接收消息,是不行的,因为许多重要的消息,知道的人,都不会轻易的向人诉说,而是会保密。那么在那样的情况下,那些被动收集消息的眼线们,如何去收集那些秘密的消息?以及我想知道的一些消息呢? 所以,潜龙该升级,该更新了。该启动第二层“眼睛”了。 白银会员,都是千里挑一,擅长收集,打听消息的精英,相信有他们主动出击,有的放矢的收集信息。潜龙的眼睛,会逐渐的明亮起来,最后发展到洞察整个京城内外。 到时,耳朵加眼睛,加鼻子,加嘴巴,加大脑,完整的潜龙,就能做到胜过古往今来,所有的情报机构了。 至于鼻子是什么?那是潜龙的第三层。 嘴巴,是第四层。 大脑是中枢。 另外,连游戏,都需要不停的更新,打补丁,才会留住老玩家,才能吸引新的玩家加入。所以,不论人和事物,都需要不断的成长,不断的改进,与时俱进,才能强大,厉害起来。 所以,现在的潜龙,虽然因为太过简陋,功能很差。但,随着不断的改进,完善,成长,它的未来,一定能走到让天下,古往今来的所有人,都仰视,都膜拜的超级恐怖地步。 例如:得到了长孙素素。 这还都是意外的惊喜,意外的收获。 哥进宫的目的:找杨广题字和要挪用材料的权限,也都实现了。 所以说,这次哥进宫,太爽了! 收获满满啊。 真是痛苦与快乐并存的旅程啊:痛苦的是,要拿命趟杨广这个龙潭虎穴;快乐的是,只要伺候,哄杨广开心了,油水能吃的让人打嗝。正应了那句古话:风险越大,收获越大。所以,我对杨广,其实又爱又恨。 不过,想到这次完美的皇宫之行,我不禁乐出了声。 尤其想到,告哥状的高士廉,李渊,萧皇后,宇文述,要是知道了,哥现在收获的好处,不知道会不会被活活的气死呢?哈哈! 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嘿嘿! “今儿个老百姓啊,真呀真高兴!高兴!......。” 第九十二章:补丁一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人啊,乱世时,为了活命,干什么都愿意;太平时,为了欲望,什么都敢干。 带着长孙素素,从皇宫回到公主府后,我立马派了人,去找郭雅那个小妖女。 接着,我命仆人,带着长孙小萝莉去洗澡,换新的衣服,然后让厨房给她弄点吃的,喝的。 虽然,长孙素素是我的仇人,如果收服失败的话,我会毫不犹豫的杀掉她,但虐待孩子的事情,哥还是干不出来的。 当然,刑讯逼供和酷刑降服身心,不在此例。 因为,生死斗争,没有情义和人性可讲。若哥或哥的亲朋好友们,落到了我的敌人们手里,例如宇文化及爷孙三,长孙无忌,李渊,李世民等人手里,他们会对我们讲情义和人性吗? 还是那句名言:情义和人性,只属于胜利者,失败者连选择生死的权利都没有。拿什么去可怜,同情别人? 所以,想要有资格去同情,怜悯,甚至解救别人,先成为胜利者再谈其他的吧! 我悠哉悠哉的品着香茗,点心,水果,享受着四个漂亮妹子的按摩服务,爽的魂魄云游九天。 不知过了多久,一脸疲倦,外加风尘仆仆的郭雅,突然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哎哟!相公真是好会享受啊!可怜妾身忙里忙外的,累的腰都快断了。相公有空闲的话,能不能来帮帮妾身啊?”郭雅笑眯眯的看着我,和蔼的微笑着。 闻言,我连忙从躺椅上,跳了起来,挥手赶走了所有伺候的下人,然后上前情深意切的甜言蜜语哄道:“娘子误会我了。我刚在宫中遇到大惊吓,受了惊,所以回来后,找了几个下人,帮我按按摩,放松一下因紧张,惊吓而僵硬的肌肉。” “什么大惊吓?” 看着一脸诧异和紧张的郭雅,我心中暗自得意:任你狡诈如狐,也得被哥的“转移大法”给套牢。 不给郭雅反应的机会,我轻拥着郭雅,将她扶到躺椅上,躺好,然后边亲自给她按摩,边详详细细的将我这次进宫的一切,详详细细的跟她说了一遍。 当然,我心下那些私密的个人想法,我是不会透露出来的。 因为,我不能百分之百的信任郭雅,应该说,我不能百分之百的相信我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能让我百分之百相信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自己。 说我多疑,胆小,谨慎,怕死,都无所谓。人的生命,只有一条,我不会把它交到别人的手里。因为我已经死过一次了,只有死过一次的人,才会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珍贵,活着的幸福。 当然,如果是我自己为了某些人或某些事,去自己找死,则不在此例。 这世间,还是有些东西,比生命更重要的。 哎,人性,这东西,太复杂了! 不过,说完事情后,看着郭雅那憔悴了许多的容颜,哥的心里,有些疼惜,有些愧疚,有些自责。 如果说,之前,我娶郭雅,是被这小妖女耍心机强迫的。那么相处一段时间后,小妖女已经用她的真心和不断的努力,逐渐的俘获了哥的身心。 “你怎么搞成这样了?”我有些埋怨的道,“具体的事情,你安排具体的负责人,带着手下的人去办,你统筹全局,发号施令就行,不必事事躬亲。不然,你事情还没办多少,自己就先累趴下了,累垮了。人的能力再大,精力却有限,不可能样样精通,事事办好。所以,你要学会放权,学会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人去做的道理。这样,才能事半功倍,而且能物尽其用,各司其职。就像朝廷,如果皇帝把百官的事情都做了,那还要百官干啥?而且,皇帝一个人,也干不了百官的事情,这是不可能发生的奇迹。因为再厉害的人,精力和能力,也是有限的。而且,时间也不允许啊!” ”我知道了!“郭雅听到我的批评后,笑颜如花,含情脉脉的看着我笑道,“相公,小雅,小雅终于感受到你对妾身的情意了,真好!谢谢你。” 接着,她继续道:“咱们的摊子,现在刚开始初创,杂乱不堪,管理人员又不够,所以妾身不大放心手底下的人的办事能力,只能事事盯着,免得他们犯错。等以后,咱们的事业,发展到有了一定的规模,培养,提拔出了新的大批管理人员,一切就会好起来的。所以,妾身现在辛苦一点,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闻言,我心头巨震,一股难以言说的巨大情绪,从我的心底里,宛若火山喷发般爆发开来。 我忍不住俯身,双手捧着郭雅的脸,轻轻的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口,然后满心歉疚,无比真诚的道歉道:“小雅,对不起!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你帮了我那么多,我却......。谢谢!不过,无论如何的忙,都请你好好保重好自己的身体,因为健康,才是一切的本钱。” 郭雅被我吻的笑颜如花,喜滋滋的道:“妾身受教了。夫君请放心,妾身以后会注意自己的身体的,你不用担心,你尽情的去做你们男人该做的事情就是。” 闻言,我心中,有种:得妻如此,夫复何求的满足和感慨。 不过,虽然我心里对郭雅这女孩,充满了愧疚和歉意,好感及爱怜,为这个痴情的女孩而心疼,但如果事情重来一遍,我依旧会选择走过的路,因为我不能把自己和我身边,以及依附在我身边的无数条鲜活的生命的生死,放到一个女人手里,哪怕这个人是观世音菩萨。 上辈子,我是一个生活在最底层的贫民百姓,活的辛辛苦苦,最后“累”死了。 这辈子,好不容易穿越到一个极品的官二代身上,原本想过悠闲自在,尽情享受人生的纨绔子弟的奢靡生活。 可,卑鄙无耻的老天爷,故意玩弄哥,把我送到了一个十字路口,让我自己来选择自己未来的命运。 于是,为了活下去,哥憋屈的屈服了,被残酷的现实,吞噬了。 但我并不认命,所以我一直在努力的奋斗,反抗,想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到自己的手里。所以,无论任何人,任何事,都得为此目的让路。哪怕杀得尸山血海,也在所不惜。 我对做皇帝,不感兴趣,只是不想卑躬屈膝的仰仗着别人的鼻息而活,我要活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我有时候,善良的胜过天使,但也可以化身成地狱修罗王。 这样做了之后,我知道,未来会有许多人喜欢我,也肯定会有许多人讨厌我,无所谓啦! 上辈子,我几乎一辈子都在为别人而活,所以这辈子,我要任性,自私的为自己而活。 当然,我也不会做到狼心狗肺,禽兽不如的程度,我可不想变成众叛亲离,六亲不认的人。 一个人,即使成为了天下主宰,却孤身一人,只有寂寞,孤独为伴,会活的真正的开心,幸福吗? 有人或许会,因为每个人的兴趣,爱好都不一样,但我绝对不会,所以我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所以,喜欢我的人,愿意追随我的人,我会带着他们一起过上和平,富裕,吃穿不愁,宁静,悠闲的幸福好日子。不喜欢我的人,请自便,老死不相往来就是。 当然,哥的名言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必十倍,百倍奉还! 这与那句霸气的历史名言,大同小异: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第九十三章:补丁二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大部分的人,都愿意听信商家说的那些甜蜜的花言巧语,而不愿意去相信,父母苦口婆心说的那些忠言逆耳。 “相公,你在想什么呢?妾身和你说话,叫了你好几次了,你怎么不理我?” 闻言,我心中懊恼:大爷的,脑子又中毒,死机了。 “啊,啊......那个,那个没啥。我啊,是在想,这次,这次为啥会有那么多我不认识,也没有得罪的朝廷官员,一起联名弹劾我。宇文述一家子的势力,似乎应该没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只手遮天,权倾朝野的地步吧?”尴尬的我,连忙再次使出屡试不爽的“转移大法”,顾左右而言他。 另外,我心中暗暗长叹:人才啊!哥急缺呀! 或许等到李靖和红拂女来了之后,情况就会变的好一些吧! 李靖的本事和才能,自然不用多说。最重要的是,他是男人。在这个男尊女卑的古代,女人管男人,不好管。但男人管男人,就没什么问题了。 郭雅为什么会那么累? 其实我是知道原因的:郭雅虽然明面上,只独管所有女人,但其实,暗地里,她在总管所有人。因为,杨达,太不给力了。 不过,那也不能怪他,怨他,因为他的能力,天赋不足。 就像,你让一个力气只有一百斤的人,去拿一个一百五十斤的东西,他拿不动,搬得慢,是正常的,情有可原的。 这些日子以来,如果不是郭雅在杨达的背后,出谋划策,尽心指导,恐怕工地上的男人们,要被杨达给管的乱成一团。 不要说,哥已经给他管理方法了。 孙子兵法,看过,学过的人,古往今来,何止上亿?但真正能活学活用,用的好的人,有几个? 你以为杨达是金庸老先生写的武侠小说里的主角吗? 什么乾坤大挪移,什么九阴真经,什么降龙十八掌,什么独孤九剑,什么易经经,什么九阳神功,什么葵花宝典,什么吸星大法。只要有秘籍,主角就能在极短的时间里,自学成才,然后就能拿出来随心所欲的装逼。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是常理。 没有人指导,教授,幸运的得到秘籍,就能自学成才的绝世天才,有,但少的可怜,不然,要老师干啥的?每人发点书,自己在家里抽空学习不就完了,何必要花钱去学?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表明了老师的重要性:没人指导,教授,靠自己摸索式的自学,会耗费掉大量的时间,还会走许多冤枉的弯路。而老师,可以省掉这些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毕竟每个人的青春和时间,都是有限的,不能尽情的挥霍,浪费。 想到这里,我联想到了即将要成我下属的李靖和他的传奇娘子红拂女。 这两人,一个是带兵打仗的牛人,一个是武功高强的牛人,而且李靖还有个同样牛逼的副业:医术。 这两人,都是这时代,顶尖的极品人才。 于是,我又联想到:什么样的人,自然结交什么样的朋友。 所以,李靖来了,来的不仅仅只有他和红拂女两人,还有他身上带的关系户。 那些关系户,如果有好的,有真实才能的,也可以挑拣出来,为我所用。 想到这里,我对自己的未来,越发的感到光明了。 当然,只要是投靠哥的人,无论是谁,都必须“洗脑”。 哥这里,忠诚度第一,人品第二,能力第三。 至于红拂女,她认识的人,估计大多都是些江湖上的英雄好汉,绿林强人。 那些家伙,虽然单个实力,强悍无比,但哥心里,其实有些看不上他们。因为他们的心性,大多懒散惯了,而且桀骜不驯,十分不容易真心的效忠一个人。 就像那些做乞丐多年的惯丐,你即使给他们安排一份工作,哪怕是比较轻松,体面的工作,大多数人,也不会选择干的。因为他们的身心,早已被多年的懒惰,腐蚀到骨子里,无可救药了。 所以,那些江湖人士,即使被收服了,收编了,也是毛病一大堆,瑕不掩瑜,得不偿失。 或许,他们可以用来做敢死队,或特种部队。我突然想到了这一点。 当护卫,他们还不够资格。虽然他们的功夫,足够胜任了。但忠心和品德,却差得老远。哥不信任他们,我只信任自己的死忠,狂热信徒。 哥的信徒,被洗脑成功后,个个悍不畏死,忠心不二。 只有这种人,哥才能放心的将自己的亲朋好友,以及爱将,忠臣们,托付给他们保护。 所以,最好的,不一定是最合适的。而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是啊,居然有那么多人弹劾相公?他们为何要弹劾相公?相公认识他们吗?与他们有什么过节或仇恨,或利益纠葛吗?”郭雅皱着眉头,对我连声提问道。 我摇头道:”那些人的名字,我都是第一次听闻,估计连面都没见过,又怎么会得罪他们呢?至于利益纠葛方面,我好像,也没与他们有过什么矛盾啊!他们又不是将作监的人。就算是将作监的人,现在我与将作监,已经冰释前嫌,握手言好,各干各的了呀!已经井水不犯河水了,他们弹劾我干啥?“ 我继续补充道:“虽然我因为时间有限,没能看完所有的弹劾奏折。但,从我已经看过了的那三四十封奏折上,落款的官职上来看,那些人,有的是御史台的,有的是礼部的,有的是吏部的,有的是谒者台的,有的是度支部的,有的是工部的,还有的是都官部的。最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兵部,国子监,都水监,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的人,也跟着凑热闹。“ ”如果说,我盖房子,惹到,牵扯到了度支部,工部,御史台,谒者台;为人声名,牵扯到了吏部,礼部,御史台,谒者台,甚至是国子监。他们上书弹劾我,都有或多或少的牵强理由。可都官部,兵部,甚至是都水监,太仆寺、大理寺、鸿胪寺、司农寺,这些八杆子也打不到一块的部门的人,跑来上书弹劾我做啥?这些部门,可跟我没有半点利益冲突和仇怨瓜葛。所以,这很明显,是有人在背后暗害本公子。“ 郭雅道:”相公分析的很有道理。那些人很有可能是被别人给蛊惑,利用了。或者,那些人,干脆就是想谋害相公的幕后黑手的手下,或党羽,或同盟,或亲朋好友。“ “娘子分析的在理。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要你开启潜龙的第二阶段,派精英人员,去打探,监视,卧底调查那些弹劾本公子的人,都是受了谁的指使。那三十几封,我看过的奏折的人名和官职,我还依稀记得,我这就写下来给你。” 郭雅摇头道:“不用那么麻烦。我爹爹在朝中当官多年,对里面的情况和错综复杂的关系,几乎了如指掌。那些人,是哪个派系的?是谁的狗腿子?小雅回去问他,想必他应该都知道。所以,你把那些人名和官职,写给我就行。” 闻言,我的心里,仿佛猛地被郭雅投下了一颗原子弹,炸的哥是心潮澎湃,激动至极:郭老头,那可是六部尚书里的度支尚书啊!当今的顶级大佬之一啊!居然,居然要被哥的女人,拉扯到哥的碗里来,当哥手下组织里的眼线!不,应该是资深导师。这是多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啊!度支尚书给哥打工,而且还是那种不用付钱的义务工。这,说出去,恐怕会惊掉无数人的眼珠子和下巴。 至此,我终于深切的体会到了一句名言的威力: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如果,郭老头是哥的亲爹,那该多好!那样,哥可以少奋斗好多年。 至于,他现在也算得上哥半个老丈人,但这关系,差的老远。 亲生父母,可以为儿女,无怨无悔的付出一切,甚至是舍身忘死。而对于女婿,即使是再好的女婿,也及不上半个儿子好。 更别提哥这种,与郭老头有疙瘩,让他看不上眼的“烂泥女婿”,他不找我麻烦,拉我后腿,我就谢天谢地了。 所以,别人是朝中有人,好做官,而哥却是朝中有人,好打探消息。 如此,哥已经心满意足了。人要有自知之明。 不过,想到一直不把哥放在眼里,老是盛气凌人的郭老头,马上就要免费为哥服务,我的心头,就止不住的涌出一阵又一阵的酸爽:老郭啊老郭!都说女儿是父亲的贴心小棉袄!嘿嘿!你养的果然是好女儿啊! 不过,实情不能告诉郭老头。那老东西,可是成了精的老狐狸,他可不会真的放下身段,来给哥做手下。但稀里糊涂的,做个指导顾问,还是可以的。 而且,虽说虎毒不食子,但哥可不是他的亲儿子。他要是知道了潜龙,万一哪天他遇到了灾难,比如得罪了杨广或宇文述等大佬,他用出卖哥做赎罪的筹码,那哥岂不是要被他坑死? 想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打了个寒颤。 我连忙对郭雅万分郑重的嘱咐道:“你问的时候,委婉一点,千万别露破绽。还有,潜龙的事情,千万不能透露出去给你的家人们知道。要是他们不小心把潜龙的消息,泄露了出去,那会引起整个朝廷,以及杨广,对我们的怀疑和忌惮。到时候,我们可就糟了。甚至,它很有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灭门,甚至是灭族之祸的。所以,这不是儿戏,你可千万要小心,谨慎啊!” 谨慎的我,对别人的要求,也是以谨慎为标准。 郭雅满脸严肃的对我发誓保证道:“相公,请放心吧!我郭雅的嘴巴,一向严密,绝不会泄密。我发誓......。” 见郭雅真的要发誓明心,我连忙猛地给了她一个深情的,长久的法式“湿吻”,阻止了她。 第九十四章:补丁三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开车,会让你的生活,变得便捷许多。步行,可以让你看到许多司机,看不见的风景,还有他们渴望的健康。所以,你羡慕别人的时候,或许别人也在羡慕着你。时间有限,欲望无穷。与其让自己一直沉沦在欲海中,疲惫的活着,不如快乐的轻装前行。 “小雅,你觉得将上次我们送入皇宫里的那些歌女舞姬,发展成我们潜龙在皇宫里的眼线和探子,怎么样?” 虽然,我的心里,已经决定了,无论郭雅同不同意,我都会把芙蓉那群人全给收了。因为这是一个主动送上门来的,千载难逢的“大好机会”,所以我绝不容错过。 虽然这样做,有些对不起杨广,但我也没有办法,没人给我通风报信,谁知道萧皇后那个贱人,还会为了报复哥,整出什么乱七八糟的幺蛾子来坑害哥,所以哥不得不防。 另外,以宇文述得势的权势,宫中恐怕不止萧皇后一人被他给收买了,里面人员众多,说不定某些宫女,太监,甚至是嫔妃,都有可能被宇文述给收买了,或者干脆是他们派去卧底的间谍。 所以,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这方面,哥可是吃了一次大亏和好几次小亏的。 不要觉得不可能,许多手握大权,遭皇帝妒忌的人,都会这么做。因为这样一来,宫中有什么不利于自己的风吹草动时,就可以有的放矢的迅速解决。 君不见,历史上多少想要对付权臣的皇帝,结果却被权臣抢先一步给解决了吗? 所以,想要成功,就必须抓住每一个从身边路过的机会,别管它是大是小。 积少成多,才能厚积而薄发。 但,表面上,我必须得做出和郭雅商量的样子来。 过场和形式,有时候,虽然多余,但又不能不要,因为面子和自尊。 想要获得别人的尊重,让别人听话,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学会尊重别人,俘获他们(她们)的身心。 朱元璋厉害吧!人送外号:变态杀人大魔王。 杀贪官污吏时,动不动就杀掉成千上万的人,还把他们做成人皮草囊,立在官员办公的地方,吓唬,威慑他们,可为啥后面的人,明知道贪污的下场如此惨厉,却依旧如长江浪涛般,前赴后继呢? 而汉文帝,汉景帝,唐太宗,周武王,明孝宗,宋太祖等人,以仁义治理天下,虽说没能达到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程度,但起码,发出的命令,上行下效。大多数人,都能团结一心,不然内忧外患下,国家早就四分五裂了。 所以,哥要吸取失败者的教训,学习成功者的长处,避免作出错误的判断,走上错误的路。那不仅耽误哥大量的时间,资源,人力,还浪费手下对我的信任度。 再贤明的君主,没有杰出的将帅辅佐,能让国家强大吗?能不能国泰民安都成问题。 再能打仗的将帅,没有一群听话,肯战,悍不畏死的士兵,靠他自己,有个毛用? 所以,我不能犯二十一世纪那些资本家们的常识错误:客户是爹,下属是孙子。 没有好产品,爹再多,有个毛用?你拿空气去卖给客户啊?还是靠卖好,就能哄的客户去心甘情愿的,吃亏的去买你的一堆烂产品。 要知道,客户的上面,是他的买家客户,所以你的买家客户爹,在他的买家客户眼里,也只不过是孙子。 你能让下属吃亏,你还能让客户吃亏?人家也不是傻子。于是,这类人的生意,越做越小,因为客户都让他们自己给做没了。于是,他们只能去干些坑蒙拐骗的黑公司。 说这么多,想说的道理,其实就一个:手下比江山重要。手下没了,江山守不住。江山没了,只要手下在,依旧有东山再起的机会。李自成等人,就是最好的例子。所以,做老板的人,切记不要本末倒置。客户是靠利益维持的,而不是靠人情来维持的,而手下,才是给你真正创造利益的人。 突闻郭雅笑道:“这事,相公做主就行。” 闻言,哥禁不住,在心底里,默默的给郭雅这,聪明过人,善解人意的小妖女,狠狠的点了个赞! 看破不说破,红颜知己啊! 哎,有时候,我真的有些妒忌郭雅这小妖女,因为一段时间的接触和相处后,哥悲哀的发现,哥除了在身高,体重,武力方面比她强外,情商和智商,天赋和才能,比起她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如果再去除哥脑子里“百科全书”的金手指,那......。 所以,我常常在面对郭雅时,有一种轻微的自卑感和压力。这也是先前,我对她一直好感度不太高的原因之一。 不过,后来我终于想通了,刘备智商,才能不如诸葛亮,武力,带兵打仗不如五虎上将,但他能让他们对他忠心耿耿的效力,这不就是刘备强于诸葛亮和五虎上将的长处么? 所以,哥为何要拿自己的短处,去跟郭雅的长处比?这不是自己找虐吗? 所以,虽然哥的智商,天赋,只是一个普通人的程度,但哥有金手指,有后世积累的庞大知识,所以比起知识来,我要甩郭雅几条街。 而且,哥能让郭雅这种智慧近乎妖的牛人,对我痴心绝对,这不是又证实了哥的另一个牛逼的长处:泡妞技术! 哇哈哈!阿Q精神,果然好用。 “这件事情,我不太好出面,一来她们都是女人。二来,我太显眼了,容易招人眼光,从而露出破绽。还是交给你去办吧,相公相信你。”我笑着对郭雅吩咐道。 我猜,即使我不这样安排,郭雅也会这样去做,至于为了什么,明白人自然明白。 果然,闻言,郭雅脸上连一丝吃惊,或为难的神色都没有,反而是一副理所当然,风轻云淡的微笑:“谢谢夫君的信任,小雅一定办好这件事情。” 我欣慰的点头,不放心的又嘱咐道:“记得以人为本。她们的命运,已经很悲惨了,遇到危险时,如果不是危及到我们整个团体的事情,先以她们的安全为第一。” 闻言,郭雅眼里明显的闪过一丝震惊。 我猜,这可能与这个时代的思想有关吧:这时代的人,对贱民,奴隶的生命,根本无视,如同鸡鸭一般看待。 可是我不同,我来自未来,所以我知道,生命的宝贵和价值。当然,还有一些私心:我手下的人,百分之九十的成分,都是穷人,我如果为了利益就出卖,抛弃他们,那么就会寒了其他人的心。还怎么让他们百分之百,舍身忘死的效忠我?相反,如果我一心一意的为我的手下着想,对他们好,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们会不报恩吗?不报恩的那种狼崽子,哥会坚决的将他们清除出哥的团体。所以,施善,会让哥得到一群忠心不二,誓死捍卫我的忠心手下。 在乱世,钱的作用不大,兵将才是强硬的资本和实力。 所以,收买人心这种事情,不得不做。 波澜微惊的郭雅,片刻后,居然露出了微笑和赞赏的目光,向我笑道:“谢夫君的提醒,小雅知道该怎么办了。你放心,一定让你满意。” “好,辛苦娘子了!”我继续接着给郭雅按摩起双肩来。 又解决了一件心头大事,接下来,该是好好谈谈该怎么升级,更新潜龙补丁的大问题了。 第九十五章:补丁四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其实,世上的人,都在努力的活着,只不过是努力的方向不一样而已:有的人,在努力的原地踏步;有的人,在努力的尽情享受;有的人,在努力的攀登高峰;有的人,在努力的偷懒;还有的人,在努力的把自己活成另一个新的自己。 “小雅,咱们潜龙里,现在有多少个白银会员了?” “一百多个。” 我闻言,心里有点急:“这么少?不够用啊!” 不过,随着潜龙的会员,越来越多,他们工作的越久,白银会员,未来会如潮水一般,连绵不绝的大量涌来。那时候,才是真正的潜龙组织,真正的开启时刻。 “开启任务模式和黄金会员吧!”我对着郭雅吩咐道。 “什么是任务模式?还有,晋升黄金会员,需要什么条件,以及晋升黄金会员后,有什么好处?”郭雅虚心的询问道。 “任务模式,就是,我们潜龙,不再是被动的只接收消息,而是要主动出击。比如:我们之前的消息来源,都是会员们卖什么给我们,我们就收什么,然后从里面获取有用的信息和消息。这样,我们十分的被动。就像,我们要收集你父亲度支尚书的资料,没有开启任务模式之前,我们只能从那些买来的消息中,整理,收集度支尚书的消息。卖的人,卖的有关于度支尚书的资料多,我们就收获的多。卖的少,或者没有,我们就知道的少,或干脆一点都收集不到。我为什么之前,不开启任务模式呢?” “因为之前,那些青铜会员们,都是新人,对我们潜龙不熟悉,不信任。那时要他们去为我们卖命,出力,绝无可能,反而很可能会吓走他们。但现在不一样了,因为他们已经尝到了甜头了,上瘾了,欲罢不能了。就算有的人,想退出,但会有更多贪婪的人,自动补充进来。而且,我们开启的任务模式,是自愿行为,不是强制性的。会员们,愿意干,想多挣积分,就接任务,做任务。不愿意干,或不愿意冒险的,可以选择不接任务就是。” “任务模式开启后,我们要收集你父亲度支尚书的资料,我们可以在潜龙里直接发部任务:收集度支尚书的资料,大消息多少多少积分。小消息多少多少积分。这样一来,想挣那些积分的人,就会有的放矢的去收集,打探,甚至是收买你父亲身边亲近的人,来获取你父亲度支尚书的一切消息和信息,然后来完成任务,获取积分。怎么样?这想法,厉不厉害?”我得意的向郭雅邀功道。 这就跟后世加班一样:利益小了,人们只会被动去干,而且干的不尽心。利益大了,人们会主动去干,哪怕再累。连贩毒会被枪毙,都不能阻止这个真理。 “厉害!”郭雅笑着赞叹道。 闻言,我竖起大拇指为郭雅点赞:不愧是出生官宦之家的官二代,天赋自带。没有天赋,从小耳濡目染,也深得其中精髓,所以我一说,她就能听懂,并理解透彻。 所以,知识,能在时间和空间的阻碍下,造成代沟。人性,却能打破一切的阻碍,尽情展现,而且不论男女老幼,古往今来。 所以,我们才需要组建道德和法律,只是它们对普通人起作用了,对有些人,真的起作用了吗?形同虚设只是肤浅,沦为他们制裁别人的工具,才是常态。 我接着继续说:“当然,咱们的任务模式,不仅仅是那样的功能单一。它是多元化,包容天下万物的。” 见郭雅露出迷惑不解的神色。 我解释道:“我们发布的任务,是没有局限的,是无限的。我给你举几个例子。” “我们潜龙,刚开始收入进来的青铜会员们,都是乞丐啊,流民啊,妇孺啊,他们都是身无才能的人,所以只能靠卖消息挣积分。但是现在,我们的会员,已经发展到了各行各业中。他们,有的是士兵,有的是大夫,有的是工匠,有的是书生等等。这些人,都是有才华或技能傍身的。他们如果只靠卖消息挣积分,那就太浪费他们身上的本事了。所以,我们要利用起来。” “怎么利用呢?通过任务。怎么说?还是举例子吧!” “你是一个木匠,会打造许多家具。而我们潜龙里许多其他的会员,都不会打造家具,所以当他们需要家具时,会用积分跟我们潜龙组织换。以前,没有开启任务模式时,我们要换给会员家具时,只能花钱去找木匠做,做好后,再换给拿积分买家具的会员。现在就不用这么麻烦了。有会员想要桌子,用积分在我们组织换。我们不用去找木匠做,而是直接发布任务:打造一张什么什么样式的桌子,可以获取多少多少的积分。你是木匠,会打造那种桌子,你想赚那个积分,你会不接那个任务吗?这样一来,就等于是,要买桌子的人,用积分,直接在你的手里,定制了一个他需要的桌子。而我们潜龙,只是起到了一个牵线搭桥,帮人交易的平台作用。这样一来,我们潜龙,还能从中间,收取一定的积分,来回利,而不是一直支出。那样,本公子再能挣钱,也要被潜龙这个无底的黑洞,给吸干。可能会有聪明的人,这样想,既然可以直接交易,那我直接找木匠买,不通过潜龙平台,岂不是可以节省一笔手续费?我只能对这种自作聪明的家伙们说,你们想多了!” “积分,是潜龙的货币,只能潜龙使用。私下交易的积分,没有在潜龙里登记,不好意思,潜龙不会承认。所以,想要撇开潜龙的人,做梦去吧!另外,潜龙换取的东西,都是直.销的,都是会员价,所以东西,都比外面市场上卖的便宜许多。例如:一张八仙桌,外面市场上的家具店里,卖三百文,我们潜龙里换取的话,只要一百五十点积分。外面卖的贵,是因为人家家具店老板要挣钱。而我们这里卖的便宜,是因为我们这里的东西,只收了材料钱,加工费,以及一点微弱的利润。这是为了防止会员们,直接用积分换钱,拿去外面买东西。积分,是我们潜龙自制的货币,可以无限的制造。而钱,我们潜龙不能制造,只能靠本公子挣。” “你是大夫。有会员用积分,请求潜龙组织给他看病。以前,我们潜龙组织,需要花钱去外面请大夫回来,给人看病。现在任务模式开启后,就不用了。直接发布任务:求大夫一名,需要治疗某某某病,治好后奖励多少多少积分。” “看看吧!任务模式开启之前,想要积分,只能通过卖消息,发展会员挣积分。任务模式开启后,只要你有才能,愿意接任务,并完成,就可以快速的挣到大量的积分。” “当然,我们潜龙的任务,可不是那么好接的。任务完成后,还得保证后续服务。比如,你给人做了一张桌子,使用年限是三年。如果你偷工减料,导致质量差,用了一年就坏了,或出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毛病,那么你的名字,就会上潜龙黑名单。并且,潜龙组织会派人,帮买主讨公道。到时候,你赔了夫人又折兵不说,还会被潜龙赶出去,永不纳入。当然,我们是人性化的。又例如,你是状师,接了个帮人打官司的任务,你尽心竭力的去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情,然而还是输了。这就不是你的错了。潜龙组织不但不会怪你,还会在败诉家眷找你闹事,或报复时,出来帮你调解,并提供保护。” “所以,潜龙的未来,我要把它打造成好人的天堂,坏人的地狱。”我无比严肃,斩钉截铁的对郭雅发誓道。 第九十六章:黄金会员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年年中秋,你在故乡望月思我,我在异乡思你望月。 “潜龙积分和外面的钱,最大的区别,在哪里呢?在于用途和信誉。怎么讲?”我接着,继续向郭雅讲述着我心中的补丁想法。 “在外面,你用钱,可以买到很多的东西,办到很多的事情,但钱,不好挣。而且,有些人,收了钱,却不愿意办事。甚至,有那黑心之人,坑钱骗人。这些情况,在潜龙里,是绝对不会出现的。比如,你的亲人,被抓进了牢里。你在外面,花十贯钱贿赂,不一定救的出来。因为贪官污吏,会得寸进尺,会坐地起价,会贪得无厌,到最后,你可能得花三五十,甚至上百贯钱,才能救出人。但潜龙不会。明码标价的一千积分,就是一千积分,一万积分,就是一万积分。我们组织会尽全力解救,如果实在是能力有限,救不出来,那我们只会收个辛苦费,其他大部分的积分,会返还给你。救的出来,固定价格,不会再加丝毫的额外支出。而你贿赂给贪官污吏的钱,不管他帮不帮你办事,你都是要不回来的哟!这就是信任和诚信。” “又比如,你只是一个农夫,除了种地,卖粮食挣钱之外,你没有其他的挣钱途径和机会。如果你是我们潜龙的会员,你就可以接任务,赚取积分。而这些积分的作用,比钱更管用。而且钱,会被人盗窃,抢走,而我们潜龙的积分,可是偷不走,抢不着的哟!另外,你身上有积分,你如果遭遇了突然事故,不幸去世,积分是可以继承给自己的家人,子女的哟!甚至,是你指定的任何继承人。在这点上,潜龙的信誉和服务,绝对一流,不会闹出纠纷和官司。比如说:你的积分,你需要继承给你的女儿,或你的父母,或你的朋友,那我们潜龙,只会按照你的要求来,把积分转记给你亲自指定的继承人,谁来抢夺,都没用。哪怕,来抢夺的人,是你的亲儿子,老婆,亲兄弟,都不管用。不服?不服滚蛋!积分,只能在潜龙里用,所以,咱们潜龙说了算。当然,潜龙一定会始终做到公正,公平,这样才能保持永远的至高信誉,才能令所有的会员,喜爱,敬佩,信服。没有会员的潜龙,啥也不是。” “又例如:你是一个瓜农,种了上百亩的西瓜。到了成熟季节时,一下子卖不出去,没有销路,怎么办?总不能放在地里腐烂吧?在外面,你要么等死。要么到处找关系,跑销售。但,如果你是我们潜龙的会员,那你就幸运了。你求助于我们潜龙组织后,我们潜龙组织会发布任务:某某某有多少西瓜卖不出去,谁能帮他卖出去,奖励多少多少点积分。有做水果生意的商人会员,或其他能销售部分西瓜的会员,甚至想要自己买来吃的会员,如果想要赚这个积分,自然会接下这个任务。因为每个人,都会有需要别人帮助的时候。所以,他们需要赚积分,积存积分。这是既做了好事,又赚到了利益的大好事情,他们会不前赴后继的抢着干吗?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万一,所以,如果出现没有任何人,愿意接这个任务,也不要紧,人多力量大嘛!我们潜龙总会有办法,帮忙解决的。当然,如果遇到那种连我们潜龙组织,也无法完成的任务时,我们潜龙也是会拒绝帮忙的。毕竟我们潜龙组织,不是神,所以不是万能的。” 看着郭雅都听的入迷了,哥心中无限的得意:虽然你这小妖女,在智商上,比哥高,但在学识上,还差哥好几条街呢!嘿嘿! “任务模式,暂时就先讲到这里,等下我会详详细细的写出来,你拿去好好的看,好好的琢磨。有不好的,错误的地方,就圈出来,送来给我看。到时候,我们再商讨,改进。如果,你想到了可以补充的好点子,好想法,你可以写下来,然后我们一起商讨,可以用,就添加进去。毕竟,人多力量大,人多想法多,集众之长,可以做到更加的完善,更加的完美。” “好的,相公,我知道了。”郭雅笑道。 “相公,你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什么像迷一样,让人永远都看不清?你的脑子里,从哪里来的那么多奇思妙想啊?”郭雅突然满脸好奇的问我道。 我故意逗她道:“这是个秘密,所以,佛曰:不可说,不可说也!” “也,也你个头啊!”郭雅没好气的笑骂道。 “我们现在来商讨一下黄金会员的事情吧!”我转移话题道。 “好。你说,我听!”郭雅干脆的道。 我倒了一杯茶水,润了润嗓子。 这里说一下,哥家里的茶水,可不是隋朝的煮水茶,而是我新研发,创造出来的炒茶。 因为我喜欢绿茶,所有炒茶的品种,暂时只有绿茶。而且,因为哥懒,不想做茶叶商,所以只弄了少量的一点货,自己享用。连杨广和郭老头,我都没有送给他们。 不是哥舍不得,而是我送给他们绿茶,被他们品出好来,那么哥就不得不被他们给活活逼成“茶叶商”。 还是那个原因: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我现在的实力,势力,还不够强大,不足以自立,更不足以保护自己的专利,独霸市场,所以,哥不想为人做嫁衣的话,炒茶这个能挣大钱的“法宝”,暂时还不能显露出来。 茶叶的市场,非常的大,无论南北东西,中外族,都喜爱。 食肉的外族,常年吃肉,需要大量的茶叶,来提供一种他们急需的营养。中原的汉人,则需要茶叶来附庸风雅,显得自己清雅脱俗。 所以,茶叶生意,如果真的大肆铺展开来,比我的酒楼外加服装店,来钱更快,更能加速,加快我崛起的步伐。 可惜啊,这世上大部分的事物,都是相辅相成的。 好东西,最后的归宿,永远都是最有实力,势力的人,或势力。 这就是天道,也是人性。 “晋升黄金会员的条件,有以下几个:第一,信誉度,也就是积分点,必须达到一千万。” “嘶!” 郭雅满脸惊诧的问道:“一千万点积分?这,是不是有点太多了?” 我笑着摇头道:“不多,不多。任务模式开启后,挣积分,比以前可是快了无数倍的。而且,挣积分的途径,也比以前多了无数条。一千万积分,看似很多,但真正厉害的人,也许做几个顶级的任务,就凑够了。” 闻言,郭雅笑道:“果然不多。你继续说吧。” “第二条:必须是入会时间满一年以上的白银会员。” 我补充道:“这一条,是特地为第一条设置的门槛。” 郭雅点点头,没有说话,表示明白了我的意思。 第九十七章:黄金会员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男人,都想找个贤妻良母做老婆,找个白富美做情妇;女人,都想找个老实,善良的男人做丈夫,找个高富帅做情夫。一个用来满足精神上的欲望,一个用来满足身体上的欲望。 我继续道:“第三条:声望,必须达到一万。这个其实,也不难,介绍一个青铜会员,会获取一点声望。介绍的青铜会员,升级成黑铁会员时,介绍人会获取十点声望。介绍的黑铁会员,升级成白银会员时,介绍人会获取五十点声望。所以,一万点声望,还是蛮好赚的。” “第四条:必须加入潜龙帮,成为潜龙帮弟子。” “潜龙帮?咱们什么时候成立了一个潜龙帮?妾身怎么不知道?”郭雅好奇的问道。 我笑着解释道:“我们的潜龙组织,其实全名就叫潜龙帮。青铜会员,黑铁会员,是外围眼线。白银会员,是外围弟子。黄金会员,是核心弟子。钻石会员,是骨干。至尊会员,是心脏和大脑。而我们,是老板。” “老板?老板是什么?”郭雅满眼好奇的询问道。 看她的模样,我心中无比的惊讶:她不会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词语吧? 我赶紧在百科全书里面查了查,哇塞,老板一词居然是近代才出现的词语。 于是,我连忙解释道。“老板,就是东家,就是地主,就是掌柜,就是皇帝的意思。” “哦!原来如此。”郭雅恍然大悟的道。 然后,她又接着问道:“相公,你从哪儿,学到的这些我从没听到过的奇怪词语的?” 我笑笑,神秘的道:“这也是一个秘密。佛曰:......。” “不可说,不可说也!是不是?”郭雅翻着白眼,抢着说道。 我笑笑,没有说话。 郭雅也笑笑,不再问了。 然后,我们两人,对视数秒后,一起会心一笑。 聪明人,都懂得见风使舵,懂得适可而止,所以,一笑泯恩仇。 “咱们再来说说,成为黄金会员的好处和福利吧!” “成为黄金会员,积分获取,会提升八成。赊账额度,达到了十万。提成,额外提升两成。” “另外,有孩子的,以后.进帮派办的学堂里读书,不限名额,费用全免。获取帮会帮助和支援时,比青铜会员,黑铁会员,白银会员要有优先权。最重要的一点,成为潜龙帮弟子的人,每个月都有固定额度的积分,可以领取。这个时间,黄金会员为十年。钻石会员为三十年,至尊会员为五十年。也就是说,只要你加入了潜龙帮,你以后的每个月,都可以领到固定的工资。这个工资,哪怕你死了,人不在了,你的家人,或你临终指定的代领人,可以继续领取,直到可以领取的年限到达,才算结束。“ 我笑着解释道: ”这样,加入潜龙帮的人,自从加入时起,最少十年,家人衣食无忧。没有了后顾之忧,那些帮派弟子们,才会忠心耿耿,满怀感激的为我们潜龙组织,拼命的效力,效死力。要想取之,必先与之。万事万物都逃不出这个真理。” 我笑着继续补充道:“而且,帮派弟子们拿的工资,每个人,都不是固定的,得看他们的表现和能力。比如,有的人,有才能,能够晋升到钻石会员,就能够每个月,拿到十万点积分的工资。而有的人,虽然没有那种才能,但他努力的,拼命的效力于组织,肯卖命的干,那么他的工资,升到一百万积分一个月,也是有可能的。另外,岗位不同,待遇也不同。例如,你潜伏在本国皇帝的身边,每个月的积分,只有十万。而如果,你是潜伏在敌国的皇帝身边,那么你的积分,每个月可能会高达百万,甚至上千万。收获和付出,必须成正比,才公平,才能俘获人心。” 郭雅听的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嘴:“这,这,我们以后得挣多少钱,才能养得起潜龙啊!” 我笑着安慰她道:“不用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第一,任务模式开启后,所有在我们潜龙完成的交易,我们都有一定的抽成和手续费。第二,有奖励,自然会有惩罚。有升职,自然有降职。无论是黑铁,白银,黄金,哪怕是钻石,至尊,都不是固定的,都会根据会员的情况,才能,做事成绩,而起伏波动的。第三,人要吃喝拉撒睡,衣食住行。以后,我会组建商队,商品除了卖给外面,更多的,是卖给会员。还有,我以后,会开办学堂,弄养鸡场,养猪场,酿酒厂,搞大棚蔬菜,搞茶叶,搞玻璃,制作细盐等等,这些都可以卖给会员。这样一来,大量的积分,就被内耗,抵消掉了。所以,我们实际的支出,并不是很多。” 郭雅听的再次目瞪口呆。 好半晌后,她才一声惊呼,猛地扑到了我的怀里,然后,然后哥被狂风暴雨般的吻雨,给攻击得喘不过气来。 “相公,你,你好聪明啊!”郭雅双眼亮晶晶,喘着粗气的赞叹道。 闻言,我既得意,又尴尬。 得意的是,征服比我强大的女强人的感觉,超级酸爽。尴尬的是,征服妹子的东西,不是哥的,哥只是一个可耻的剽窃者。 一番吻战后,我们两人,逐渐的冷静了下来。 于是,开始继续说事情。 潜龙的事情说完后,接下来,轮到的,就是关于长孙素素那个令我头疼的小萝莉了。 那丫头,太聪明,太倔强了,不好收服。 收服不了的话,那丫头,未来很有可能会成为我的心腹大患。 为了不给自己的未来,增添巨大的麻烦和隐患,不能为我所用的人才,尤其是绝顶的人才,哥必须除掉,永绝后患! 我可不是曹操那个憨货,放虎归山的下场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看看,放跑了关羽不说,还白白的折损了六员大将。是不是傻? 不要跟我说“华容道”。了解情况的人,都知道,即使关羽不去,不放曹操,诸葛亮也会让其他人,放走曹操。这是大势所趋,利益所在。 其实,从曹操的角度来看,留吕布,比留关羽更好。 因为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君子,在价值上,还不及小人。因为小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还是愿意干活的。 只不过,顶尖的绝世人才,太难得了,杀了可惜。 所以,我一直在犹豫,该如何对待长孙素素? 于是,我想听听郭雅这智商胜过我的小妖女,怎么看的?有没有什么比哥想的办法,更好的办法? 如果有办法,能收服长孙素素,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长孙皇后,哇咔咔,那哥,可就有了最坚实的左膀右臂了。 刚好郭雅协助我主外,长孙素素协助我主内。 第九十八章:调教小萝莉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人,越聪明,活的越累,因为追求太多。人,越傻,活的越快乐,因为需求简单。当然,如果是好高骛远的人,那么与智商无关。 郭雅围着长孙素素转了起来,上上下下,仔细打量了长孙素素一番后,突然向我问道:“相公,这小女孩,就是你敬献给皇帝的那个秀女?哇--,这也太小了一点吧?还有,皇帝既然不要她了,你不把她送回家里去,带回自己家里干嘛?难道这么小的女娃子,你也下的去手?” 闻言,哥无语:这话里的醋酸味,也太明显了吧! 不过,漂亮女人看见漂亮女人时,大多都会出现妒忌之心,这是她们的本能,尤其是关系到自身的利益时。 女人吃醋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选择躲避,如果没法躲避,那就选择沉默。 女人吃醋时,通常都是她们失去理智,开始胡搅蛮缠,无理取闹的时候,你去跟她解释,她会听的进去吗?你去跟她道歉,赔礼,说好话哄她,只会火上添油的助长她们的气势。到最后,不管你有没有错,是不是你的错,都会变成了:你错了。 所以,我没有理郭雅的嘲讽和挖苦,选择了低头默默认错。 其实,现在的我,还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其一,大男人般的硬刚。其二,小女人般,哭爹喊娘的深深忏悔,祈求谅解。可惜,都不适合我用。 见我不说话,无奈的郭雅,翻了个白眼,再次打量起长孙素素来。 此时的长孙素素,洗过澡,换了新衣服,吃过东西,经过精心打扮,又恢复了她原本的漂亮,可爱。确实让人赏心悦目,颇为心动。 当然,这种心动,可不是男女之间的心动,而是人对于美好事物的喜爱,以及大人对可爱小孩子的喜爱。 也当然,变态例外,不在此例,例如杨广等牲口。 见郭雅如此重视长孙素素,我连忙笑着解释道:“她呀,现在是本公子的奴隶!” 郭雅喜欢我,跟我之后,我的身边,有好几个女人,例如小莲,小蝶,阿朵,她从来没有排斥过她们,对她们亲如姐妹,好的不得了。可是这次,为何刚见到长孙素素,就对这个才十岁的小女孩,如此敌意明显呢?我真的搞不懂?女人啊!真是个怪物,让人琢磨不透。 算了,不想了,我连忙继续补充道:“她现在是我的奴隶。我想收服她的身心,如果能收服,她会是你的左膀右臂。如果收服不了,那么她,永远都会是一个该死的奴隶!” 闻言,郭雅脸上浮现出几丝不解,但却聪明的没有开口询问。 而长孙素素的小脸上,闻言后,却浮现出几丝倔强和愤恨。 叫下人将长孙素素带下去后,我继续和郭雅聊事情。 “你想杀了刚才那个女孩?”郭雅眼中浮现出几丝不忍和怜悯。 女人啊,真的搞不懂。我心中无奈:郭雅刚才还对那长孙素素一副苦大仇深的敌对模式,可是现在,在发现我的杀意后,居然变得同情,可怜起那长孙素素来了。这转变之快,我也是无语了。 我苦笑道:“你刚才有没有看她的眼睛?” 郭雅点头道:“看到了。“ 我长叹道:“眼睛,是人心灵的窗户。虽然不会说话,但可以在不经之意间,透漏出许多人心里的想法。我不想做第二个放走关羽的曹操。” ”所以,你故意在她面前说那种话,就是想逼迫自己狠下心肠,去杀死她。“郭雅叹道。 顿了顿,她继续道:“据我所知,你和她之间,之前,好像根本无冤无仇,甚至都不认识。你为何,要如此针对她?难道那个女孩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家族,跟你有什么血海深仇?所以你非杀她不可?” 我摇摇头,没有回答。 未来的事情,怎么跟她解释?解释了一个问题,会引来成千上万个更多的问题,哥不想自找麻烦。 见我不说,聪明的郭雅,闭口不再问了。 “宫中的眼线,我会派人去联络,发展的,这事你放心,我一定会办好的。” 感受到郭雅对我的说话和态度,突然变得有些谨小慎微起来。 我心中苦笑:有了隔阂和陌生感了吗? 聪明人啊!太聪明了,反倒容易被聪明误。 要不要把那个赤炼子的神话,再次拿出来”宣传,宣传“?我心中思考着。 思考良久后,为了不令我最倚重的心腹大将,对我失望,有隔阂,哥不得不被迫,再次开启了”忽悠“模式。 古代人比现代人好骗,因为他们没有科学,所以信鬼神。 看着目瞪口呆的郭雅,我为了更加的巩固自己的”忽悠神话“的可信程度,令它在郭雅的心中,彻底的扎根,让她深信不疑,哥决定做几个小小的物理试验,来“变假为真”。 其实,神奇的化学试验,更能取得震撼眼球的绝佳效果,奈何现在的哥,去哪里找那些做化学试验的材料呢? 想到这里,我的心中,突然一动:忽悠一个,也是忽悠,忽悠两个,也是忽悠,那何不将长孙素素那小妮子找来,一起忽悠?万一成功了,嘿嘿,那哥最坚实的左膀右臂,不就来了吗? 至于我为什么不向外大肆的宣扬哥是赤炼子的神话,哥也想啊!看看耶稣,多么牛逼! 可是哥不能啊!我现在的情况,可跟耶稣不一样。而且耶稣也是“死而复生”,才被神话的。我可没有死而复生的本领。 当然,真正的耶稣,有没有死而复生的本领,哥是不知道的,但我知道自己没有,所以,哥不能照本宣科,依葫芦画瓢。 另外,杨广不会允许的。杨广的敌人,也不会允许的。哥的敌人,也不会允许的。至于原因,聪明人不用解释。 “你胡说!我不是天煞孤星,我父亲也不是被我克死的!你也不是神仙!你胡说!你在胡说八道!”愤怒的长孙素素,愤怒的朝着我,大吼大叫道。 我笑道:“你父亲死了,你们被赶出了家族,这都是过去了的事情,无法证明我的厉害。那么,我现在就来说说未来即将要发生的事情吧!预知未来,这可是神仙才有的神通。” 长孙素素闻言,不说话了,眼神中多了几丝惊疑。 我笑道:“你,已经在你舅父家里住了许多时日了,所以,你舅父高士廉,未来会被你克的丢官罢职,甚至贬至天涯海角,受苦受难。” “你胡说!”长孙素素不相信的道。 我笑道:“我是不是胡说,你等着看就知道了。不出三年,我的预言,就会被证实。” 高士廉被贬交趾,是发生在613年,是因为斛斯政。而斛斯政,参与了杨玄感造反事件。 虽然现在的历史,被我给改变了一些,但头生反骨的杨玄感,估计无论有没有高句丽战争,到最后,都会谋反。就算他不谋反,哥也会想办法,逼的他提前造反。 因为,如果我阻止杨广三征高句丽的计划失败,哥是绝不会允许杨玄感那鸟人,在背后捅刀子,害死无数的民夫和士兵的。 所以,开启高句丽战争之前,高士廉被贬交趾,已成定局。所以,哥的预言,不会错。 第九十九章:神棍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鲜花,因为绿叶的衬托,才显得格外的美丽;白天,因为黑夜的陪衬,才显得特别的让人期待;好人,因为坏人的出现,所以才凸显出他们的重要;而我,一直在等你! 看着长孙素素不说话了,我心中暗道:小样的,跟哥斗!你还嫩了点。 我继续道:“你的哥哥,长孙无忌,因为从小和你一起长大,所以,他被你克的更加的厉害。我断言,他未来,将会死于造反。” “不会的!不会的!你胡说,你在胡说!我哥哥才不会造反呢!”长孙素素突然歇斯底里的大吼道。 我没有管她,继续伤口上撒盐道:“而且你哥哥造反,还不止一次。” 这回,连郭雅都满脸迷惑了。 她开口插嘴道:“什么意思?造反还有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的?” 我解释道:“长孙无忌第一次造反,是跟着造反的人,一起推翻隋朝。第二次,他随着新主建立新的朝廷后,会再次造新朝廷的反。第二次的造反,他的福泽不够,所以魂断天牢。” 说到这里,我连忙抬头往头上看去。 都说,泄露天机,会遭到雷劈。 还好,还好,外面依旧是晴空万里,无风无雨。头上的屋顶,依旧是完好无损。 “相公,你抬头看什么呀?”郭雅好奇,却又无心的神助攻般问道。 我没好气的道:“泄露天机,是要遭到雷劫或减寿的。此时没有雷劫,那么就是减寿了。” 看着长孙素素满脸迷惑的喃喃低语:“不会的,不会的,一切都是假的,都是骗人的。我不相信,我不相信。......。” 我决定,火上浇油,趁热打铁。 “我知道,我刚才说的那些,太玄幻,摸不着,看不到,无法证实真假。那么本公子现在,就来给你们表演几个神奇的法术。虽然本公子下凡之时,被师父太上老君封印了全部的法力,但有些简单的术法,不需要太多的灵力,也可以使用出来。” 我的话,果然引起了两位美女的高度注视。 “这是一张纸。” 接着,我把纸用匕首,裁成了大小不一的好几块。 我随意的拿起一张,递给长孙素素。 满脸迷惑的长孙素素,满脸不解的接过纸张。 我掏出火折子,点着,然后点燃长孙素素手里拿的纸。 于是,长孙素素手里拿的纸,迅速的燃烧了起来。 什么意思?长孙素素丢开燃烧的纸后,和郭雅一起,大眼瞪小眼的看着我。 我笑笑,没有说话。 我拿起另一张纸,把它放进桌子上的一个瓷碗里,里面装着液体。 纸张被浸湿后,我用匕首把它捞了起来,然后用火折子点燃。 纸张迅速的燃烧了起来,但烧了许久后,火自动的灭了,纸张却完好无损。 “这,这是怎么回事?”看的目瞪口呆的郭雅,有些不信邪的伸手去摸那张纸。 长孙素素想了半晌后,开口道:“你那碗里装的是水,纸被水打湿了,所以烧不了。” 我笑笑,没有说话,再次用火折子点燃那张纸,顿时,那张纸,瞬间燃烧了起来。 “这,这......。”这回,长孙素素也蒙了。 “你说这是水?”我笑着拿火折子,点燃了碗里的液体,然后拿起一张纸,放在蓝色火焰上,点了起来。 或许是长孙素素好奇,也或许是她从没见过蓝色的火焰,她居然傻不拉几的伸手,想去摸那火焰。 卧槽!我见状,连忙拉住了她。 燃烧的酒精,温度可以达到几百度,而且跟汽油似的,很难灭。她是想毁容吗? 拿过一个盘子,盖在瓷碗上,火焰很快就灭了。 我端起那碗酒,递给两个美女道:“这是酒,尝尝?” 两女齐齐摇头,慌忙避开,仿佛哥手里拿的不是酒,而是大便。 我笑笑,一仰头:哇!b.52轰炸机的味道,果然不同凡响。幸好瓷碗很小,不然哥就要出糗了。 接下来,是见证更加神奇的时刻了。 我拿来另一个早就准备好的瓷碗,递给长孙素素道:“这碗里,装的是水,尝一口。” 长孙素素摇摇头,避开了。 郭雅对哥的信任度,还是蛮高的,所以她接过瓷碗,浅浅的抿了一口。 我拿回瓷碗,对两女道:“睁开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着,不要眨眼,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我将瓷碗轻轻放进身边一个早就准备好的铜盆里,让它漂浮在铜盆的水面上,然后右手伸进铜盆的水里,轻轻的搅动着。 这里得解说一下:第一个瓷碗,是用来盛饭的小瓷碗,拳头大小。第二个瓷碗,是装面条,汤的汤碗。 慢慢的,奇迹出现了,瓷碗里的水,居然肉眼可见的,慢慢的开始结冰了。 我将瓷碗拿起来,递给郭雅,笑道:“尝尝,是不是真的冰。” 满脸震惊的郭雅,好奇的接过瓷碗,小心翼翼的先用手指摸了摸里面的冰,然后弄了一小块,放进嘴里尝了尝,之后猛然惊叫道:“相公,你,你真是太厉害了!这,这居然真的是冰!哇!你果然是神仙!” 半信半疑的长孙素素,不信邪的伸手去拿了一小块冰,亲口尝了尝后,亦是睁大了眼睛,里面盛满了不可思议和迷惑。 看着两个好奇宝宝满脸求知的欲望,哥可不会给她们讲解这其中的秘密,那是魔术师的底牌。 只是一般的魔术师,玩的是手法和道具,而哥玩的是物理和化学。 手法和道具,很容易被聪明人找到破绽,从而拆穿。不要小看古人的智慧。 而物理和化学的变化,可是实实在在的东西,做不了假的,所以这才是真正的,震撼人心和眼球的,货真价实的魔法。 接下来,我开始第三个忽悠试验了。 我拿来一碗水,对长孙素素道:“这里面是水,你尝一口看看。” 这回的长孙素素,居然没有拒绝,真的接过瓷碗,喝了一小口。 见状,我心中大喜,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长孙素素在哥的忽悠下,思想开始出现了转变。 哈哈!洗脑起效果了。接下来,只要哥再接再厉,趁热打铁,成功洗脑小萝莉,也不是不可能的。 哥最怕遇到的人,就是那种一根筋,没脑子的直男直女,你说哈,他们都不会相信,很难忽悠和洗脑。 我拿出一个鸡蛋,丢进瓷碗里。 鸡蛋被我丢进水里,自然的沉底了。 我捞起鸡蛋,递给长孙素素道:“你试试。” 长孙素素第二次乖乖的,听我话的照做了。 我又对边上跃跃欲试的郭雅道:“你也来试试。” 郭雅连忙照做了。 我笑道:“接下来,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睁大你们的眼睛,好好看着。” 随后,我将右手伸进水碗里,慢慢的,轻轻的搅动着。 随着我的搅动,那个鸡蛋,居然慢慢的在水里,漂浮了起来。 当我的手,收回来后,鸡蛋依旧漂浮在水面上。 “怎么样?哥神奇吧!”我得意的笑道。 然后,我捞起鸡蛋,倒掉碗里的水,重新倒了一碗清水。 我将鸡蛋,递给长孙素素道:“来,你们俩,也可以学学我的做法,看能不能让鸡蛋也漂浮起来。” 长孙素素闻言,连忙接过鸡蛋,开始试验了起来。可惜,她失败了。 接下来,轮到郭雅时,她也失败了。 我笑笑,没有说话,再次伸出手,放进水里,慢慢的,轻轻的搅动,奇迹再次出现了,鸡蛋又漂浮了起来。 看着两女那呆头鹅的可爱模样,哥心里笑翻了天。 我拿起鸡蛋,倒掉碗里的清水,然后向两女问道:“这回,你们可相信了,本公子是天神下凡了?” 郭雅闻言,连连点头,一脸的崇拜。 长孙素素闻言,没有点头,也没有说话,但小脸煞白,身体轻微震悚,眼睛里,有着莫名的彷徨和畏惧。 第一百章:神棍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没有买孩子的人,哪来的偷拐孩子的人?正如,没有人吸烟的话,烟厂会自动的消失。所以,事情要从根源上去解决问题。 “我,我的母亲,会不会被我克死?”长孙素素突然,期期艾艾的开口询问道。 闻言,我笑了,得意的笑了。 我心中暗道:任你狡猾如狐,聪明如狼,也要被哥给任意拿捏。 但我不能显露出来,不然前面的辛苦表演,可就要前功尽弃了。 所以我,连忙一本正经的严肃答道:“阴克阳,所以,你对男人,克的特别厉害。对女人,虽然也克,但没那么厉害,不会有性命之忧,只会家破人亡,流离失所,丢官罢爵,钱财散尽而已。” 看着泫然欲泣的长孙素素,哥没有同情,而是再次雪上加霜的“补刀”道:“而且,本公子还看出,你命犯阴煞,所以从小就生有暗疾。那暗疾,世间的凡人,根本治不了。所以,你如果在四十岁之前,没能找到什么仙丹神药续命,你必死无疑!” 看着满脸惊骇的长孙素素,哥笑得更得意了。 长孙皇后死于哮喘病,后世的人,都知道。 哮喘病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的遗传,但遗传的几率很大,所以哮喘病人,许多都是从小孩子就开始的。 我虽然不知道长孙素素的哮喘病,是什么时候得的?是怎么得的?但赌一把。 看看长孙素素的脸色,哥就知道自己赌对了。 哮喘病,在后世,都治不好,在这千年前的隋朝,自然是绝症。 如果长孙素素此时已经得了哮喘病,那么她肯定已经看过了医生,自然会得知这病的情况。 我继续落井下石的“补刀”道:“知道我为什么要把你敬献给皇帝吗?我之前,根本就不认识你,也与你,你的家人,你舅舅高士廉,没有半点瓜葛和仇恨,我去害你们干啥?我吃饱饭,闲的蛋疼吗?” 大约是见我说的有趣,郭雅那小妮子,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我不满的瞪了破坏气氛的郭雅一眼,向满脸煞白,满眼迷惑的长孙素素继续忽悠道:“我那不是在害你们,而是在救你们!天煞孤星,会一直带给身边的人,无穷无尽的灾难。那么有没有人能克制住天煞孤星呢?有。凡间的普通人,自然是不行的,但皇帝可以。因为皇帝是天子,是天上的紫微星转世。他们有仙体护身,万邪不侵。” 说到这里,我故意顿了顿,向张大了眼睛和嘴巴的长孙素素继续忽悠道:“可惜啊!你的福缘不够,与皇帝有缘无分。所以,本公子虽然给你们牵了红线,制造了机会,你们两人,结果还是没能走到一起。为了不让你给其他人带去灾难,悲天悯人的本公子,只好勉为其难的把你收了,放在自己身边。本公子是赤炼子下凡,虽然下凡之前,被师父封印了法力,但身体内,还是有仙体护身的。所以,也不惧你的阴煞侵袭。” “所以,你以后,不得离开我百丈之外,免得祸害其他人。” 顿了顿,我补充道,“你如果乖乖的听话,好好的帮我,我答应你,等你舅父高士廉,遭遇大劫时,本公子会出手,帮他化劫。帮人化劫,可是会损耗大量的阴德和寿命的。哎!本公子为什么要是神仙呢?如果本公子不是神仙,就不用管你们家的闲事了!哥命苦啊!” 我故意惺惺作态的装腔作势。 好半晌后,长孙素素突然,期期艾艾,可怜巴巴的看着我,祈求道:“那,那我哥哥的劫难呢?” 我跳脚道:“你也太得寸进尺了吧!你知道吗?帮人化解家破,丢官,失财的劫难,需要损耗,丢失十来年的阴德和阳寿!而帮人化解死劫,续命,是需要拿自己的阳寿,去补贴那人的。也就是说,帮你哥哥续命十年,本公子的阳寿,就会少十年。因为本公子的那十年阳寿,借给了你哥哥了。死劫,更是如此,必死的人,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借了别人的阳寿,才能活着。所以,我可不想拿自己的命,去救你哥哥的命!” “求求你了,救救我哥哥好不好?要不,你拿我的命,去救我哥哥,行不行?”倔强的小萝莉,此时,居然给哥下跪了。 虽然如此的忽悠,欺骗一个纯洁的小萝莉,很不好,但总比杀了她,要好的多吧! 我扶起长孙素素道:“人的福缘和阳寿,其实都不是固定的。可以通过做好事,积阴德而改变。所以,如果你真的想要救你哥哥,帮他渡劫,那么就好好的帮助本公子,解救那些穷苦的百姓们,多做善事吧。” “我,我知道了。”长孙素素破泣为笑,乖巧的道。 我摸着长孙素素的小脑袋,笑道:“孺子可教也。还有一点,本公子的真实身份,以及刚才本公子给你们说过的话,表演过的法术,都牵扯到了天庭的秘密,所以你们千万要保密,丁点都不能泄露出去。泄露天机者,要么会遭到九重雷劫的惩罚,要么会被剥夺大量的阳寿和阴德,作为惩罚。而且死后,会被投入十八层地狱,受刑数百年作为教训。记住了吗?” 看着两女,小鸡啄米般,乖乖的点着头,我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哎!神棍也不好当啊!因为,一个谎言,出现了纰漏或破绽时,需要用更多的谎言,去打补丁。 而更多的谎言,会出现更多的破绽,于是就需要更多的谎言,去打补丁。你说说,累不累? 在没有得到长孙素素死忠的决心之前,哥会一直防备着她的。所以,虽然她很聪明,很有管理天赋,但哥可不敢现在就把她,交给郭雅带着干事,因为我不想让她知道潜龙的秘密。 潜龙的秘密,可是事关着许多人的生死,不能儿戏。 那么,就让这个小萝莉,先做我的小跟班吧! 长孙素素的事情解决后,接下来的事情是,盖春风楼和百花楼的事情了。 这事,郭雅这小妮子不适合,也不擅长了,办不了。 所以,哥决定亲自出马。 哎!哥真是太累了,太忙了。 工地那边盖新房子,需要哥亲自指导,不然他们不知道新式房子该怎么盖。万一盖错了,那可就麻烦了。 而这边,找地皮,盖酒楼,建内衣坊,没有哥盯着,我实在是不放心。 一个是,地段很重要,很影响未来的生意。 二是,我现在还惹不起任何的势力。所以,不想在拆迁的问题上,与人闹矛盾。 无论是哥惹不惹的起的势力,我都不愿意和他们发生什么矛盾,因为我没有时间,浪费在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 哎!要是哥会分身术,就好了。 这样我就不用两头跑,忙成一个不停打转的陀螺了。 我终于体会到了那句经典的名言的含义了:做人难,做男人更难啊! 第一百零一章:拆迁盖房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你骂人时,感到畅快淋漓;你被别人骂时,感到刺耳难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骂人,不是一种艺术和成就,而是惹祸上身,埋藏隐患的祸根。 公主混的好不好,牛不牛逼,第一,得看靠山。 皇上,太后,如果亲近公主,又给力,那么这个公主,自然牛逼。比如历史上的信阳公主,平阳公主,安乐公主,馆陶公主,太平公主等等。 她们虽然没有官衔,实权,但即使是当朝宰相,也不敢轻易的去招惹。 第二,看自身。 一个人的性格,太柔弱,就算是皇帝,也刚不起来。 我的小妈广平公主,显然就是属于后一种,所以,我现在,没能沾到她的多少光。除了有豪宅住,衣食无忧外,上不能出入将相,下不能欺男霸女,横行无忌,做个“太子党”。 如果只是盖酒楼和内衣坊,花不了多少钱,尤其是材料和人,都是我自备的,所以花费更少。但,盖房子,得有地皮,而且这地皮,必须选繁华地段的黄金地点,这个很关键。 做店铺生意,想要生意兴隆,生意好,店铺就必须盖在人流量大,交通方便的好地段。 可惜,现在不是新迁洛阳之时,所以,京城里好的地方,早就被人给瓜分干净,一点不剩了。 哥虽然背靠杨广,又是公主之子,但,不是太平公主之辈,所以牛不起来,不能暴力拆迁,无法强占他人民房,地皮。 而且,哥刚被许多人弹劾了,不想再走到风口浪尖上浪,那是作死。 另外,哥也没有时间,去跟那些“钉子户”扯皮,浪费时间。 该怎么办呢? 总店的位置,一定要好,要是风水宝地,因为它是二十八家分店的招牌。二十八家分店今后的生意,好不好,全靠总店的名气和广告效果。 只要总店把名气打出去,就算我剩下的二十八家分店,开在平民窟里,也会有慕名而来的人,去上门消费。另外,哥不是还要开启“外卖”系统么?所以,分店的位置不重要。重要的是总店。 总店需要好的风水宝地,而我又不能横行霸道的去强拆,侵占老百姓的地方,也没有大量的钱,去达官贵人们的手里买寸土寸金的“黄金地皮”。该怎么办呢? 好办。老百姓的地方,我动不了;达官贵人,富贾大商的地方,我买不起,;但,有一个人的地盘,天下最大,最多,而且,我还惹得起。 谁?杨广。杨广可是天下最大的地主呀! 而且哥现在,不是正在帮杨广那老儿,盖宫殿别苑的吗?那些房子,多达上百栋,面积更是达到了万亩以上。 哥的春风楼和百花楼总店,才需要多大点地方?所以,从杨广的房子里,挤一挤,这盖酒店和内衣坊总店的地皮,不就出来了吗? 另外,哥偷偷的盖,先斩后奏。等盖好了,杨广即使知道了,难道他还会因为那屁大点地方,跟我翻脸,要求拆除吗? 所以,嘿嘿!找盖总店风水宝地的事情,就被哥这样轻而易举的解决了,而且是免费获得。哇哈哈!哥厉害不? 到运河边的工地上,一番巡视后,我终于选定了一处风水宝地中的风水宝地。 不要觉得哥太得寸进尺,太贪婪了。 你到人家家里去做客吃饭,无论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还是心存客气,吃个半饱,没吃好,都得承人家主人的情。所以,你觉得怎样做,才是对的?欠了人家的情,还吃了亏的人,是个大傻子! 如果,你觉得大吃大喝,有些对不住人家,你还人情的时候,多给点好处,不就拉平了吗? 要致富,先修路。所以,我选的风水宝地,是一处背靠运河,面朝大路的好地方。 路,是开店铺,能不能兴旺起来的先决条件之一。就算是五星级米其林餐厅,如果开在大山里,沙漠里,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去。 店铺能不能兴旺,就得看你有没有吸引人流量的东西了。 这里,虽然不是闹市中心,但这里风景优美。有运河的美景,有杨广的奢华建筑。 另外,这里,还有酒店的绝世美食和极品美酒,还有内衣坊的极品服饰,女性商品。 所以,不缺人流量。 就像拉斯维加斯,原本只不过是沙漠里一个荒凉的小镇,因为赌博行业,让它崛起,变成了世界性的繁华大都市。 就像上海和香港,原本都只不过是个荒凉的小渔村,因为港口,成为了东方明珠。 事在人为。所以,哥有信心,能将现在这片还是荒凉的地方,打造成未来的隋朝明珠。 总店的事情搞定了,那么接下来该解决的,就是分店的位置和地皮了。 分店,不能挤在一起,那样开十家,百家,与开一家,有何区别?因为,你开十家并排的夫妻店,不如开一家上等级,上规模的星级店。 所以,分店,必须如蜘蛛网一般的扩散出去,遍布整个京城,网罗所有的人。 虽然,二十八家分店,是绝对覆盖不了整个京城的,但别忘了,哥可还有“外卖业务”的哟! 所以,只要哥的二十八家分店的位置,选的好,选的巧妙,辐射出去的“外卖业务”,就能覆盖整个京城的大街小巷。 哇咔咔!想起来,我就激动不已,兴奋至极。 心动,不如行动。 我连忙让人拿来了隋朝都城的平面地图,开始仔细查看,选择分店落脚处。 随着炭笔画下的圈圈越来越多,哥心中二十八家分店的地址,渐渐尘埃落定。 分店的地皮要求,没有总店地皮的要求那么高,但因为都是在城里,所以,拆迁大业,哥不得不开启了。 想到,即将要与城里的百姓,地痞流氓,黑帮势力,达官贵人,富商大贾打交道,哥的心里,莫名的有些发怵,有些头疼。但又不得不去。 虽然哥可以找杨广讨要,用“好东西”换一道圣旨,统统搞定,但总不能事事都靠杨广吧! 而且,杨广那家伙的办事风格,哥可不敢苟同,一刀切的暴力拆迁方式,的确简单,干净利索,但隐藏的后续麻烦,太多了。 想想,他大手一挥,圈地完事。然后,禁卫军到处强行拆迁,一路横推。 到时候,地皮,哥是得到了,但,失去了老百姓的心。臭了哥的名声。 哥未来虽然不想做皇帝,但想做个贤王,所以,人心,不能失。名声,不能臭。 另外,哥的名声,要是臭了,以后哥举事打天下的时候,有谁会投靠哥,帮助哥呢?得民心者,才能得天下呀! 君不见,董卓,袁世凯之流,都是前车之鉴么? 第一百零二章:拆迁盖房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谢谢你,是你让我感觉到自己的智商,升级了! 这是一个平民窟,一个建在京城里的平民窟。 我上辈子生活的二十一世纪,别说城里的平民窟了,即使是农村的老百姓们,生活的条件和住的房子,也要比面前的这些平民窟里的百姓们,好不知道多少倍! 看看,一溜的破茅草屋;看看,一色的衣衫褴褛;看看,满地的垃圾;看看,到处横流的污水;看看,随从可见的大小便;看看,苍蝇蚊子成群结队,遮天蔽日。 我的个乖乖!哥这是在逛京城吗?哥还以为自己跑到了非洲难民营里呢! 连京城的百姓们,都活的如此的困苦,可想而知,隋朝其他地方的百姓们,生活的,是多么的凄惨。 所以,身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们,且行且珍惜吧! 四处查看着,我在看人,人们也在好奇的看我。 我懒得理他们,专心致志的做自己的事情。 不能解救他们,就不要去同情他们,那,除了找点心酸,找点麻烦,屁用都没有。 想要帮助他们,努力奋斗吧!唯有自己强大了,富有了,才能救助,帮扶更多的人,给他们更多的帮助。现在施舍他们三瓜两枣的,有个毛用?杯水车薪,救不了火灾。 看了许久,我终于选定了心目中适合的地皮。 那是一处面积宽广的路旁空地。 当然,那片宽广的空地上,并不是真的空无一物,上面还是有一栋木屋和几颗大树的。 我选那户的原因,除了交通方便外,还因为它只有一栋房子。选别的地方,最起码要拆迁好几户人家,选这里,只拆迁一户就行了。 其实吧,我来视察前,就已经选好了拆迁户了。因为潜龙的资料。 由于潜龙提供的详细资料,所以这一片所有人家的资料和情况,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所以一番挑拣后,我早就在实地考察之前,选好了拆迁的“幸运户”。 实地考察和现在的作秀表演,都是为了收买人心。 收买谁的人心?长孙素素的。 她是不知道潜龙组织的,所以也不了解,不知道这片区域居民们信息的。 所以,我灵机一动,决定借此机会,用演戏的方式,来博取她的好感,来收获她的信任,还有崇敬。 还是那句话:想要人才为自己尽心尽力的工作,武力强迫,是不行的,那只会让他(她)们,干的心不甘,情不愿,出工不出力,事倍功半。唯有征服他(她)们的身心,让他们彻底的,心甘情愿的臣服,他们才会真心的效忠,尽心竭力的去帮自己干事。 长孙素素是一把好手,所以,我不能浪费她的才能和天赋。 “那户人家,是谁的?”我向身边的跟班们询问道。 “主人,我,我也是第一次来,我也不知道。”阿库有些尴尬的回答道。 “对不起,三公子。小人也是第一次来,所以我也不知道。” 其他的护卫们,也纷纷摇头,说不知道。 不要以为他们是托,其实他们不是,因为这场戏的主角是我,知道内幕的人,也只有我,所以演戏的人,也只有我一人,甚至导演,也是由我兼任。 演员的表演最高级别,不是为了表演而演,而是融入角色,本色演出。周星驰当导演时,在这方面做的很好,很优秀。 当然,为了不让群演们跑戏,拉偏剧本,所以,导演是最关键的。幸好,哥的忽悠能力,控场能力,还是不错的。 一直跟在我身后的长孙素素,突然笑着开口道:“不知道,不会去找人询问吗?” 一石激起千层浪。 闻言,众人们,纷纷羞愧的,尴尬的红了脸。 而我,笑了:哥要的就是这句台词,终于引导出来了。 当然,这句台词,谁说都没有问题,如果实在没人说,哥会自己说出来,因为它是剧情承上启下的中心转轴,它不出来,后面的剧情就没法上演了。 “主人,我,我去帮您打听。”阿库连忙跑了。 “三公子,小人也去,也去帮忙打听。” 没多久,前去打探消息的阿库回来了。 ”主人,奴婢已经打探清楚了,那栋房子,是本地一个地痞头头的家。他叫王成。因为排行老二,所以人们又称他为王二爷。“ 地痞?王二爷?嘿嘿! 如果是普通百姓人家,哥可能还不好意思强拆,但祸害,哥就不用手下留情了。 这就是哥设计的剧情:欺负好人,容易惹来非议,遭受厌恶和责骂。而欺负坏人,不但大快人心,还能赢取人们的好感,还顺带为民除害,这是一举三得的大好事啊! 当然,这事办好了,不光光只收获了来自长孙素素及随从们的好感和敬佩,还会收获附近穷苦百姓,尤其是那些常年遭受王二爷这地痞流氓头头欺压,迫害的人们的好感和感激,这对哥开在这里的店铺,以后好处多多。 ”走。咱们去会会王二爷!“ 敲开院门,开门的人,是一位面相尖酸刻薄的五旬老人。 “你们是谁啊?敲我们家的门,干啥?”老人上下仔细打量着我们。 我们自然也在上下仔细打量着他。 这种从面相,气质上,就能看出是好人,还是坏人的货色,哥就不跟他客气了。而且,通过潜龙的详细资料,我早就知道这老人是什么货色,干过多少的坏事了。 所以,不是哥不尊老爱幼,而是坏人也会变老。而坏人变老了,就不坏了吗?所以,对待坏人,不要管他是男女老幼,干就完了。 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开门见山的道:“这里是王成的家吧!他在家吗?我找他有事。” 闻言,老人的眼里,闪过几丝惊疑,面露惊慌的道:“这里,这里是王成的家,但,王成不在家里。你们走吧!等他回来了,你们再来找他吧!” 说着,老人就要强行关门。 阿库眼疾手快的伸手挡住门,怒喝道:“大胆贱民!这是广平公主的三公子,你竟敢对我的主人无礼。是不是想找死!” 闻言,老人吓得脸色煞白,浑身哆嗦,扑通一声,跪了下来,战战兢兢的磕头道:“对不起,对不起,小老儿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大人,还请公子恕罪,饶小老儿一回!” 欺负老人,不是哥的嗜好,哪怕他是坏人,或坏人的爹。 哎,做个好人,就是这点不好,容易心软。善良,有时候,也会变成缺点。 “老先生,请起来说话。”我扶起他道,“我们不是官府的人,也不是来找王成麻烦的人。我们是来买房子的,既然王成不在,和你谈......。” 我话还没说完,忽听屋里一声大喝:“哪里来的鸟人?竟敢欺负俺二爷的爹,找死!” 接着,一阵噼里啪啦的桌凳响动,然后七八条汉子,从房子里,冲到了院子里,手里还各自提着家伙什。 我隔老远,就闻到了一股浓浓的酒臭味。 “成儿不得无礼!这是广平公主的三公子,还不赶紧过来赔罪!”满脸尴尬的老人,大声厉喝道。 “广平公主的三公子?” 民不与官斗!古代的人,很好的释义了这句名言。 ”草民王成,拜见三公子!“ ”小人蔡达,拜见三公子!“ ”小人张志军,拜见三公子!“ “......“。 瞬间,原本七八条,气势汹汹,凶神恶煞的汉子,此时都变成了乖宝宝。 ”都起来吧!“我虚扶道。 ”不知贵客到来,未曾远迎,还请三公子恕罪!“王成告了个罪后,连忙道,”三公子,您请屋里坐。“ 屋里此时想必满屋酒气,哥才不想进去受罪。 我连忙笑道:”不用了,本公子这次前来,是想跟你们谈点生意。几句话就行,就不进去打扰了。“ ”谈生意?“闻言,王成有点懵。 我点头笑道:”本公子想在这里盖房子,做商铺,所以想买你们家这块地方。“ 闻言,王成张大了嘴巴:”在我们家这块地皮上,盖房子,做商铺?“ 我点头道:”对。你们愿不愿意卖?“ 王成闻言,眼珠子转了几下,突然笑道:”这个,我得和我爹,好好商量一下再说。“ 我笑道:”没问题。我等你们。“ 王成跟我告了个罪,转身叫上了他的父亲,以及狐朋狗友,进了屋里。 或许是怕我们有人偷听他们的谈话,他们居然还派了两个人,故意坐在门口。 第一百零三章:拆迁盖房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有的老师,不是老师;有的学生,不是学生;有的父母,不是父母;有些儿女,不是儿女;......,他们,都是披着羊皮的狼,所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哪怕他(她)是好人。 “不知三公子愿意出多少钱,买下我们家这块地?”王成向我询问道。 我笑道:“你的地,你开价。” 王成眼珠子转动了两下,伸出了手,在我面前张开手掌,却没有说话。 我笑而不语:小样的,跟我玩这种花样。太幼稚了! 谁知哥没上当,阿库那个楞货,却做了神助攻。 “五贯。”阿库猜道。 王成没有开口说话,只是笑着摇头。 “五十贯?”阿库吃惊的叫道。 王成还是没有开口,依旧是笑着摇头。 “还不是?难道你想要的是五百贯?”阿库一脸见了鬼的模样。 王成依旧微笑摇头。 看阿库要继续开口,我连忙伸手捂住了那个二货的嘴巴,再让他自动加价下去,王成家那栋只值几十贯的茅草屋,要被他自己哄抬到几十万人民币的价格。 我接口道:“阿库,你弄错了,人家要的价格是五贯五。” 听了我的话,王成差点没气歪鼻子。 他气急败坏的连忙开口解释道:“不,不,不,三公子,小人要的价格是五百五十五贯钱。” 其实,在京城里,买地皮,房价十几万,很正常,但是哥不想给。 一栋按五百贯的价格来算,二十八家酒店,二十八家内衣坊,光买地皮,就得投入多少钱啊? 再加上,盖房子,装修,进货,人工,以及一些七七八八的开销,到最后,估计十万贯都不一定够用。而我现在手里拥有的流动资金,才有多少呀? “十五贯。”我淡淡的道。 “十五贯?”王成眼里闪过一抹凶光,还有几丝犹豫。 不过,当他左右环顾,发现自己的院子外面,不知何时,多了许许多多的围观百姓后,脸色阴转多云了。 他风轻云淡的笑道:“十五贯,我不卖。” “不卖算了。我们走!”我带头转身道。 “三公子,您,您真的走了?不买啦?”一脸懵逼模样的王成,傻愣愣的张大着嘴巴,呆愣在原地。 我头也不回的笑道:“我出价十五贯,你要价五百五十五贯。既然价钱谈不拢,本公子买不到,自然要去下一家了。” “三公子,你,你不会过后,偷偷派人来找我算账吧?这里,可是有许多人,做见证人的。”王成眼里透着狡黠,淡淡的问道。 闻言,我笑道:“放心吧!我不会以后找你麻烦的,因为我现在就要找你麻烦。” “你,你想干嘛?你想仗势欺人,强买强卖吗?我,我告诉你,你虽然是公主的儿子,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不可以乱来。不然,我们大家一起去衙门里,找县令大人,评评理!如果县令不敢管,我,我就去御史台,甚至去告御状!到时候,鱼死网破,不管我是输是赢,丢脸的都是你们这些有名望的大人物。“王成脸色难看的道。 我没有理王成的蹦跶,而是出了院门,走到了一片空地上,然后对着周围,神情怯懦,战战兢兢的百姓们,大声喊道:”诸位乡亲父老们,你们好!我叫宇文皛,是广平公主的第三个儿子,人称:宇文三郎。“ ”今天,我看似是来买房子的,但本公子真正的目的,是来帮助你们的!“ 见百姓们,仍旧是一副麻木,看戏的神情,我继续鼓动,忽悠道:”你们现在的房子,能卖几个钱?几十贯?上百贯?知道本公子,要在此地买地皮做什么吗?盖酒楼,盖商铺。“ ”你们心里,也应该清楚,你们这里,是不会有富人,愿意来的。所以,你们挣不到钱,永远都会这么穷下去。可是,等本公子,在这里盖酒楼,盖商铺后,就会吸引来无数的富人,豪门子弟。他们来了,会给你们带来什么好处呢?“ ”其一,你们家里自产的东西,从此不愁销路,而且价格比自己去外面卖,还要高不少,还省事。为什么?想想看,那些富人,达官贵人,来本公子的酒店里吃喝,那么本公子的酒楼里,是不是需要买做菜的材料。那些材料,我们找谁买?自然是就近找你们买。到时候,你们家里养的鸡鸭羊鹅,种的粮食,蔬菜,水果,鸡鸭鹅下的蛋,甚至你们去运河里,捕的鱼,都可以卖给我们的酒楼。我们其他商铺里的商品,从哪里来?也是从你们的手里买的。甚至,如果你们不想卖给我们的店铺,你们也可以自己摆地摊卖。“ “看看,没有本公子的酒楼和商铺,给你们吸引过来那些富人,达官贵人,你们即使自己摆地摊卖东西,有几个人会买?富人,达官贵人,他们不缺钱,他们缺什么?缺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而你们虽然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但那些富人们不知道啊!所以他们没法来你们这里买。而本公子的酒楼和商铺,刚好给你们和他们之间,搭了一个接触的桥梁。你们或许会迷惑:我跟你们非亲非故的,为什么会跑来帮助你们?本公子现在就告诉你们,因为本公子,不但想赚那些富人,达官贵人的钱,也想赚你们的钱。你们现在是穷的没有钱。但,等本公子替你们引来了那些有钱人,你们就可以用东西,用劳动,从他们那里赚到钱。你们赚到钱了,想不想吃肉?想不想喝酒?想不想穿新衣服?想不想去酒楼里尝一尝酒楼里的饭菜,跟你们自己做的,有什么区别?你们会不会去本公子的商铺里,买你们需要的日用品?想不想去本公子的商铺里,买金银首饰,胭脂水粉,把自己,或自己的老婆,女儿们,打扮的漂漂亮亮的?” “其二,本公子的酒店和商铺,会给你们带来许多挣钱的机会和工作。本公子的酒楼里,需要大量的食材,所以,你们有的人,可以大量的饲养鸡鸭,羊鹅,卖给我们。有的人,可以种大量的蔬菜,水果,卖给我们。有的人,可以去运河,捕捞大量的鱼虾,卖给我们。有的人,可以去城外的农村里,便宜收购大量的粮食,转手卖给我们,赚取其中的差价。有的人,可以进我们的店铺里,做事,拿报酬。有手艺的人,可以自己在本公子的酒楼,商铺的边上,摆地摊,卖自己的工艺品。你们的孩子们,可以去城外,割喂马的草,来卖给那些骑马,坐马车来的客人。你们还可以帮客人们刷马,洗车,赚打赏。“ 第一百零四章:前倨后恭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以前的人啊,缺衣少食,没这没那,结果年纪大了,一身的毛病,那都是穷出来的病。现在的人啊,天天大鱼大肉,烟酒不断,空调冬暖夏凉,结果这高,那高,这超标,那超标,这都是富出来的毛病。于其使劲吃,使劲减肥,不如管住自己的嘴巴,少吃多锻炼。 “其三。你看看你们现在的这里,一潭死水,一片臭水地。谁会来买你们的地方,你们的房子?没有本公子帮你们开发这片地方,你们的地方,永远也卖不起高价。想想看,当本公子的生意,越来越红火,就会吸引无数的人,来这里做生意,消费,那么这里就会慢慢的变成一个热闹的坊,一个繁荣的街市。到时候,定会有无数的人,想要到这里来买房子,定居或开店铺。那时候,你们的这些烂茅草屋,会价值几何?会不会从现在的几十贯,百余贯,都没人买,变成几千贯,上万贯,都有人抢着,争着买?” 看着周围,神情渐渐复苏生机,眼睛开始发亮的人们,哥心里得意至极。 看来哥很有当推销员的天赋和口才啊! 瞅了一眼身后不远处,站在院子门前,满脸复杂神色的王成等人,哥要开始上菜了。 我指着王成,对众人大声道:“本来,你们所有人,即将在本公子的带领下,赚到很多很多的钱,走向吃喝不愁,衣食无忧的富裕生活。可是,现在因为他,不但不愿意卖房子给本公子,还故意抬高价格,让本公子感受到了你们这里的人,很不诚实,很不善良,让本公子,对你们感到失望,感到死心。所以,本公子要走了,决定不在你们这里买地皮盖房子了。京城里,贫民区还有很多,既然你们这里,不需要本公子的帮助,那么本公子就去别的贫民区,去帮助那些需要本公子帮助的人们好了。哎!要不是王成,你们本来都可以过上好日子的。哎!本公子走了。你们,以后就等着看其他贫民区的穷人们,渐渐的富裕起来,吃香的,喝辣的吧!哎!一群烂泥扶不上墙的人,机会来了,居然不要。不要算了,本公子不勉强。本公子将它们赐给那些需要的人好了。” 看着眼神如刀般死死盯着王成等人的百姓们,我知道,肉戏,就要来了。 “打死王成!” “打死王成那个罪魁祸首!” “三公子不要走,请您留下来。我们想跟着您发财。” “对,三公子,您大人有大量,不要因为一个小人生气。我们都是好人,善良的人,我们想跟着您发财,我们想吃肉,想喝酒,想有衣服穿!” “......。” 看着情绪激愤的人们,我估计,只要哥大喊一声,打死王成,本公子就带着你们发财,可怜的王成,就会被失去理智的人们,给大卸八块,撕成粉末。 偷偷瞥了一眼王成。 这小子,此时的脸,煞白,煞白,眼睛里,满是恐惧和害怕,额头上,满是汗水。 嘿嘿!断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小样的,跟我玩?哥玩不死你。 看着要失控的人们,王成能混到地痞头头的地步,也不是傻子。 只见他忽然,声嘶力竭的大喊道:“各位邻里街坊们,你们不要听他胡说,被他蛊惑了。他以为他是谁?就算他是公主的儿子,他凭什么开几家酒楼,就能让那些富豪贵人们,心甘情愿的来咱们这鸟不拉屎的穷旮旯里来买东西?我看他就是个想骗咱们房子和地皮的大骗子!大家千万不要上他的当!” 我闻言,也不争辩,淡淡的朝着手下,摆手道:“上家伙什。” 顿时,我随身带的护卫里,好几个人,迅速的站了出来,开始从马车上往下拿东西。 众人看着这一幕,神情都是又惊又奇。 我们没有管他们,各自认真的做着各自的事情。 两三分钟后,我面前的空地上,多了一个后世做红白喜事时,农村大厨使用的铁桶炉灶,一堆上好木炭,一个炒菜专用的炒锅,两张小桌子。桌子上,放满了提前已经洗好,切好的菜,以及大豆油,葱姜蒜,酱油,醋,精盐等佐料。 一切准备做好后,我亲自走到炉灶前,开始大展身手了。 香气四溢中,很快几盘色香味俱全的炒菜上桌了。 此时,围观的老百姓们,几乎人人都在狂咽口水,眼睛死盯着那些炒菜。 我又道:“上好酒。” 我叫的好酒,就是我自己弄出来的高度蒸馏酒。 酒,倒入拇指小杯里时,酒香四溢,让无数的嗜酒之人,眼睛都绿了。 虽然那些酒鬼们,从没喝过我新研发的高度蒸馏酒,但长久与酒打交道的他们,分辨酒好坏的能力,还是有的。 我高声喊道:“会喝酒的朋友,请举手!” 闻言,顿时人群里,有数十个人,拼命的,争先恐后的高举双手。 妹的,哥叫你们举手,又不是叫你们投降! 我向王成叫道:“你是第一个质疑本公子的人,那么就由你来第一个,品尝一下本公子酒楼里即将推出的菜肴和美酒吧!” 王成闻言,满脸的犹豫,好半晌没回答。 见此,哥也不勉强他。随手点了一个举着手的人,道:“就你了。酒,只能喝一杯。菜,每样只能尝一筷子。听明白了吗?” “小人明白了。”幸运儿满脸欣喜的连连点头道。 我道:“上来尝吧!” “谢谢三公子!”那人道谢之后,来到桌前,开始品酒尝菜。 我见他先去喝酒,连忙好心的提醒他道:“酒慢点喝,很烈!” “谢谢三公子!”那人虽然答应着我,可神情,好似根本没把我的话,听进去。 哎!真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啊!咳咳!”仰头,一口干的家伙,刚喝了酒,就面红耳赤的蹲下身子,不停的咳嗽着。 这种情况,就跟只吃微辣的人,突然猛地吃到了超辣的辣椒一样,没有适应的身体和味觉,一下子难以承受,所以难受,是必须的。 看着周围的人们,眼睛里充满了惊惧,哥心中无语:真是猪队友啊!都说了,慢点喝,不听。他们以前喝的都是米酒,最多十几度,跟后世的啤酒差不多。哥的高度蒸馏酒,可是达到了五十多度。第一次,一口闷,如何受得了? 我又随手点了一个刚才举着手,现在偷偷放下了手的大汉,道:“你来尝。” “我,我不敢。”那人面现畏惧的道。 我笑道:“酒是人间极品,没有问题的。那家伙,刚才是因为没听本公子的话,喝的太急,才会呛着的。你慢点,一小口,一小口的品尝,包你没问题。” 那人犹豫再三,可能是经不住酒香的诱惑,终于上来了。 看他喝药般,苦着脸,拿起酒杯,小心翼翼的抿了一口,然后赶紧挪开的样子,哥想打人。 第一百零五章:前倨后恭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八零年,我没有存款,是穷人。九零年,我的存款不超一千,还是穷人。二零年,我存款不到一万,依旧是穷人。二一年,我的存款都达到了十万以上,百万以下,为什么还是穷人?二二年,如果我的存款超过了百万,我还会是穷人吗? “好!好酒!”喝药的家伙,抿了一小口后,没过几秒钟,苦瓜脸,瞬间变成了弥勒佛。 看着那先前不敢试,现在三下五除二,就喝干了酒杯里的酒,还拿眼睛,贪婪的看向其他酒杯的家伙,我笑着问道:“这酒,如果卖一贯钱一壶,你愿不愿意买?” “买!您就算是卖两贯钱一壶,只要小人有钱了,就会去买!我喝过最好的酒,是八百文一壶的虎骨酒,口味却不及您这酒的三成。您的酒,味道太劲了。喝完之后,整个人飘飘欲仙,爽!”那家伙,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然后,他讪讪笑道:“三公子,我,我能不能不尝菜,把尝菜改换成再喝一杯?” 人群闻言,齐齐哗然,然后交头接耳的低声议论纷纷。 我摇头道:“不行。一人只能尝一杯。” 然后,我又随手点了一个人,道:“你,上来尝菜。” “谢谢,谢谢三公子。”那老人,满脸惊喜的连连道谢。 等老人一一尝过几道炒菜后,我询问道:“味道如何?好不好吃?” “好吃。太好吃了!小老儿活了五十八载,从来没有尝过这么好吃的菜。”老人满脸幸福的道。 我又开始随手一个又一个的点人上来品酒,尝菜。 那些人,没尝之前,都是面带半信半疑之色,尝过之后,脸色就变成了震惊和狂喜。 “三公子,我,我能尝一尝酒和菜吗?”一直沉默的王成,突然开口道。 我闻言,心里原本是不想给这鸟人机会尝的,但想想,如果连他都折服在哥的酒菜之下,那广告的效果和效应,该有多么的震撼人心啊!所以,我最后,还是让他尝了。 谁知,尝过酒菜后的王成,突然“扑通”一声,跪倒在我的面前,边磕头,边道:“三公子,小人知错了!小人先前,财迷心窍,才会做出那种人神共愤的龌龊事情。请求三公子,大人有大量,饶恕小人一回吧!小人的房子,地皮,小人愿意卖给三公子,十贯,只要十贯,不,五贯,五贯钱就行。不过,小人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小人的地方,只能卖给三公子一半,另一半,小人要用来自己住。” 哎哟!看不出来,王成这小子,挺有商业头脑的嘛! 五贯钱,卖出一半的地皮,看似他吃了大亏,其实不然,因为他留了一半。 他留下的那一半地皮,现在虽然不值钱,但等到我的酒楼,内衣坊,以及以后的烟花店,刨冰店开起来后,就会变得寸土寸金。 那时,他留下的一半地皮,能卖到上千,甚至上万贯的价格。那价格,比起现在的五百贯,翻了多少倍? 可惜的是,这世上的聪明人,远不止王成一人。 王成的话,仿佛帮围观的百姓们,捅破了一层窗户纸一般。 有人高声喊道:“三公子,小人有两栋房子。我愿意让出一栋房子给三公子盖酒楼,商铺,那栋房子和地皮,小人分文不收。” “三公子,小人的家和院,愿意三贯钱卖您一半!” 还有人高声叫道:“王成,你家的这院子,有六丈八尺的地方,原先是我李家的,后来被你给强行霸占去了。我现在要讨回来,免费送给三公子盖酒楼,商铺。你麻溜的给我让出来,不然我们李氏的族人,只好亲自动手,扒你的院子了!” 上面那句话,好似冷水进了油锅,让人群更沸腾,更乱糟糟的了。 只见更多的人,大声的喊着,让王成退还自己家,被霸占去的地方。 见此,我不得不暗自感叹:聪明人真的很多,只是他们被强大的权势,压得不得不忍辱负重,不敢反抗而已。而这些人,一旦遇到翻身的机会,就会像火药般炸开。 王成此时的脸色,黑的像锅底。 但他毕竟是混的,而且还成功混成了头头,自然有两把刷子的。 只见他凶神恶煞般的怒吼道:“干什么?干什么?你们想造反了是不是?是不是忘了我王二爷是什么人啦?是不是以后不想在这一片生活啦?” 我见时机成熟了,连忙高声喊道:“众位父老乡亲们,你们说,你们的地方,被王成给霸占了,可有证据?也就是地契?” 有人回答道:“我的地契,被王成给抢走了。” “我的地契,也被抢走了。” “我的没有。我的地契还在!当时王成占我家地方时,问我要地契,我多了个心眼,告诉他说,地契弄丢了,其实是我藏起来了。那地契,我原本打算是用来告官,打官司的。但,后来发现自己不一定打的过王成,因为他在官府里有关系,所以就一直没敢告王成。” “有地契好啊!你不是说,要把被王成占走的地皮,免费送给本公子的吗?是不是真的?” 那人高声道:“小人不敢欺骗三公子,小人这就回家去拿地契。三公子请稍等!” 说完,那人急匆匆的走了。 “我也有地契,我也去拿。”又有人道。 等到所有地契交给我后,我一查看,乐了。 那些地契上的地皮面积加起来,居然占了王成家三分之二的面积。这还是有地契的,再加上没地契的,估计王成到最后,渣都不剩。看来,此地的地皮,全都是王成抢过来的。 “你们在此地的地皮,真的都愿意,免费送给本公子盖酒楼,商铺?”我故意向那些“苦主”们,大声询问道。 “是的。”那些人,几乎异口同声的回答道。 老实,并不等于傻。拿自己失去了的东西,要不回来的东西,做人情,谁不愿意呢? 我又大声的喊道:“众位乡亲们,你们刚才都听到了,王成刚才跪着求本公子,五贯钱买他家一半的地皮,是不是?” “是。”起哄的人,古往今来,哪里都少不了他们的身影。 “好,现在本公子答应王成的条件,用五贯钱,买他家一半的地皮。”说完,我从手下的手里,接过一袋钱,丢向了王成。 措不及防的王成,本能的伸手接住了。 这时,我手举着那些地契,高声道:“这里是此地的地契。这些地契,占了王成家剩下地皮的一半还多。现在,你们送给了本公子,那么这地皮,从现在开始,就是本公子的了。所以,本公子,现在要从王成的手里,收回地皮。那么,本公子从王成手里买了一半地皮,又用地契,收回了一半地皮。现在,大家告诉本公子,王成还剩多少地皮?” 闻言,人群沉寂了片刻后,有无数的人,高声喊叫道:“没有了!没有了!王成没有地皮和房子了。” “赶王成走,我们木塔区的人,受够了王成的欺负,撵走他!” 第一百零六章:物尽其用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百姓们,很多时候,都会因为被蒙在鼓里,加上故意引导,而莫名其妙的成为某些人手中利用的工具。 “你,你这是巧取豪夺,仗势欺人!我要去官府告你!就算你是公主的儿子,也不能知法犯法,强行霸占咱们老百姓的房地!如果官府不管,我,我就去御史台告你。如果御史台的人,也包庇你,我就去告御状!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我王成就不相信,天底下没个说理的地方!”气急败坏的王成,怒气冲冲的大喊道。 闻言,我没有生气,反而笑吟吟的反问道:“之前,可是你自己跪下来,求着本公子买你一半的地皮的?怎么?这么快就忘了?” 王成闻言,老脸通红的强辩道:“我,我之前是说过,但是,现在我,我反悔了,我不卖了。这里是我王成的地方,卖不卖,我说了算!” 我收起笑脸,冷冷的道:“这么说,你之前是在欺骗本公子咯!” 不等王成回答,狡辩,我继续道:“你好大的狗胆,不但敢欺骗本公子,之前还大不敬的嘲笑,质疑本公子,你知道你这样做,犯了什么罪吗?” 古代的封建社会,各种阶层之间的等级划分,十分的苛刻,森严。 我冷笑道:“你还想去告本公子,真是笑话。到了官府里,恐怕还没等你告本公子,就得先因为欺骗本公子,大不敬本公子,先吃上官司,打上几十杀威棒,然后蹲上一段时日的牢狱。另外,你说这里的地方,是你的。嘿嘿!这又是另一个笑话!你这里的地方,可都是霸占的各位乡亲父老们的。他们的证据,可比你的多。另外,就算本公子官司打输了,没法获得你剩下的一半地方,本公子也能轻轻松松的把你送进官府的大牢里,关个十年八载的。不信是吗?嘿嘿!你好好的回忆一下,你这些年来,在此地,欺负了多少人?做了多少孽?犯下了多少罪行?那些事情,不可能一点证据都不留下。只要本公子,想要,一定会找到很多。到时,你官司打赢了,获得了一半的地皮又如何?人没了,钱再多,有何用?好好想想吧!” 说着,我从怀里掏出一物,伸到面如死灰的王成面前,道:”看看这是什么?这是当今皇上,赐给本公子的金牌。知道皇上为何要赐给本公子金牌吗?因为本公子是皇上最疼爱的外甥宇文皛。不信,你可以去外面仔细打听一下我宇文皛的情况。所以啊,本公子劝你,还是拿着钱,赶紧收拾东西,趁早离开此地,回自己的老家,或另寻其他的生路。如果,你是好人,本公子还不忍心欺负你。可惜你是坏人,所以,本公子既然遇上了,只好顺手替民除害了。大家说,本公子这样做,对不对?“ ”对!宇文三公子做的对!我们大家都支持三公子,感激三公子!“有人大声吼叫道。 ”王成,滚出木塔区!滚出木塔区!“有人怒骂道。 “有三公子为我们撑腰,打死王成这个祸害!”有脑残的人,脑残的怒喝道。 闻言,我心头哭笑不得:猪队友,真是到处都有。 虽然以我的身份和地位,弄死一个无权无势的地痞流氓,根本不会有任何事。但这会成为某些想要对付我的暗中势力或敌人,日后攻击我的借口和隐患。 除掉王成,本来是为民除害,但日后被有心人,三人成虎的歪曲,散播一下,哥这功绩,很有可能会变成仗势欺人,活活打死良民的恶霸行为。到时......。 想到这里,我不得不防:“大家冷静,王成虽有错,但罪不至死。你们打死他,虽然有本公子撑腰,但依旧要吃官司,虽不一定被砍头偿命,但发配边疆,还是有可能的。” 果然,涉及到自己的利益时,大多数人的选择,都是明哲保身。 原本越来越多,叫嚣着要打死王成的声音,沉默半晌后,齐齐变成了赶走王成。 ”......。“ 老实人的愤怒,其实很可怕。 平时,他们被人欺负了,往往不敢吭声,也不敢反抗,但那不代表他们甘心被人欺辱。 他们,只是把仇恨和愤怒,积压在心底里,埋藏了起来。不隐埋不行啊!因为他们的实力,报不了仇。鸡蛋碰石头,那是自寻死路。 但,等到哪一天,他们的忍耐,到达了极限,或遇到了可以一击致命的绝佳时机时,他们就会爆发,就会复仇。 此时的情况,就是如此,而哥就是点燃他们复仇希望的引线。 幸好我的反应能力较快,及时调整战略,不然任由人们再爆发下去,下面可能会变成百姓群殴地痞流氓大会,打死王成等人的现场。那时,就算哥想要阻止,也控制不住失去了理智的人们。 那时,死的可能不仅仅只是一个罪魁祸首王成,很有可能连王成的家人,以及他身边的那群同伙,都会遭到池鱼之殃。因为失去理智的人,不会静心思考,只凭自身的本能,恶好行事。 到时,死的人多了,事情的性质和程度,会变得非常的严重。 那时,哥设计好的奇谋妙计,可能会脱离剧本,变成惹火烧身的烫手山芋。 哥要的是地皮和周围百姓们的好感,而不是“为民除害”。杀了王成等人,虽然会收获百姓们更多的好感和恩惠,但哥也会沾上一身鱼腥味,麻烦不断。只是赶走王成,虽然利益小了一些,但没有什么后遗症。所以,商人都懂得怎么选择。 幸好,哥在众人没有完全失去理智,还没彻底爆发前,给他们泼了一盆凉水,让愤怒的人们,清醒了不少。把逐渐失控的事态,又引导回了设计好的剧本中。 百姓的力量,有时候能起到巨大的助力,但有时候,也能带来灾难和麻烦。所以,怎么运用,怎么把握好尺度,很关键。 脸色煞白,眼神怨毒的王成,在如山崩海啸般的怒吼声中,终于败下阵来。 他咬着牙,恨声道:”好,我走!今日的仇,我王某人记下了,你们都给我等着!“ 我闻言,心中冷笑:真是死鸭子的嘴巴,鸟朝天了,还装逼! 我笑道:“为了避免放虎归山。所以,阿库,你带几个人,押着王成,还有他父亲,以及他的几个狐朋狗友们,一起送去县衙门。等本公子向诸位乡亲父老们,收集好了他们往日里犯下的罪行的证据后,就会赶到。” 闻言,刚才还凶巴巴,盛气凌人的王成等几人,连王成的父亲,都立马变了脸。 他们扑通一声,一起跪在了我的面前,可怜兮兮的磕头求饶道:“三公子,小人们知错了,知错了,刚才是胡说八道的,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房子,地皮,您全拿走,我们不要了。我们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后,立马就走,而且发誓以后,绝不会干对不起三公子您,还有众位乡亲们的事情,更不敢报复任何人!您看这样,您总该可以饶过小人们一次了吧!” 我闻言,心中暗道:”人啊,就是犯贱。敬酒不吃,非要去吃罚酒。傻不傻? 我笑道:“人啊!要知足。这地方,原本就不是你们的,你们霸占了这么多年,白白免费享用了这么多年,应该知足了。本公子也不是无情的人,我给你们三天搬迁的时间,这里的东西,你们都可以拿走,哪怕把房子拆了,材料都拉走,也行。另外,你在此地,为非作歹,欺负了那么多人,现在你落难了,乡亲们没有落井下石的把你们送进监狱里,已经是对你们格外开恩了,所以,你们要感激大家。还有,对于本公子赶走你的事情,你也应该心存感激。为何?因为弱肉强食。因为,你欺负别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了,今天你欺负比你弱小的人,那么明天,就有可能会有比你强大的人,来欺负你。你应该感到庆幸和高兴,因为你今天遇到的强者,是我这个通情达理,心肠软的宇文三公子。要是换成其他狠辣,阴毒的纨绔子弟,你们今天丢失的可能就不仅仅只是房子和地皮了,应该还有小命。因为,心狠的人,都知道一个道理: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你也应该知道,像我们这种大人物,想要弄死几个你们这种小喽啰,都不用亲自出手,随便给你们按几个罪状,往县衙大牢里一丢,慢慢的拖个三五个月,嘿嘿,你们想不“病死狱中”都不可能。“ “谢谢!谢谢三公子的大恩大德,我王成.铭记在心。不是,是永远感激在心,不是,是......。”满头大汗淋漓的王成,诚惶诚恐的磕头向我施礼谢道。 第一百零七章:物尽其用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能把好人变坏,那不叫本事,因为人的欲望太多,所以很容易变坏。能把坏人变好,那才叫技术。 只是他的词不达意,又似乎害怕我误会他的话意,急得满脸通红,语无伦次。 我拍拍他的肩道:”行了,你不用说了,你要表达的意思,本公子懂了。“ 然后,没等王成说话,我继续道:”你能在这一片混成老大,说明你还是有一些能力的。你刚才能见风使舵,说明你的头脑,挺灵活的。你能认栽,并道谢,说明你能屈能伸。不错,不错。本公子以后在这里开商铺,酒楼,总是需要一些看场子,跑腿的人,所以,本公子决定,收下你,以及你的手下,做本公子的下属,以后坐镇此地。你愿不愿意?“ 闻言,王成几人,傻眼了。周围围观的吃瓜群众们,懵了。 半晌后,有人终于反应了过来,大声喊道:”三公子,您,您可不能留下王成这个祸害啊!他以后还留在这里,我们这些老百姓,以后的日子,该咋过呀?“ ”是啊!是啊!“ ”三公子,您发发慈悲吧!您刚才救了我们大家伙,现在不能又丢弃我们大家伙啊!“ ”哗啦!“ 我考!居然有黑压压的一大片人,跪了下来,朝我不停的磕头,祈求。 我虽被吓了一大跳,但反应过来后,连忙急声道:”大家不要心慌,害怕,更不用担心。本公子收服王成他们后,绝不会再让他们去欺负你们的,你们放心好了。你们想想,王成他们是一群恶狼,在此地,能祸害你们。被本公子赶去了其他地方,他们就不是恶狼了吗?所以,他们不管去到了哪里,都会为祸一方。所以,本公子不能坐视不理,让他们去其他的地方,去继续祸害别人。所以,本公子要收了他们,令他们改过自新,从此不再做恶人,不再去害人。你们说,对不对?“ 闻言,跪拜的众人们,终于不再磕头了。只是,他们仍旧没有起身,而是人人面带复杂的神情,互相对视,并有的,低声,小声议论起来。 人啊,大多都是自私自利的玩意儿。哎! 我懒得看那群可怜复可恨的家伙们,拿眼去看王成几人。 看着王成几人,满脸的犹豫,我忽悠道:“怎么?跟着本公子做事,委屈你们几个啦?你们在此,横行霸道,鱼肉乡里,为的是什么?财权色?你们努力这么多年,现在都拥有些什么?京城里,像本公子这样的人,多的是,你们努力这么多年的成果,在我们眼里,依旧是一文不值,要碾死你们,一根手指头就行。可是,你们跟了本公子后,谁敢轻易动你们?俗话说得好:宰相门前七品官。打狗看主人。这是权。本公子的酒楼,商铺开起来后,日进斗金,你们跟着本公子,即使吃不上肉,但汤,总不会少吧?以前,你们是拿着命去换钱,不但得罪人,还容易被报复。现在,做个门卫,坐在那里,悠闲的喝喝茶,聊聊天,吓唬吓唬人,维护一下治安,就能拿到固定的工钱,不爽吗?这是钱。至于色。有钱了,秦楼楚馆的大门,会拒绝你们吗?人,要想过好日子,就不能野心太大。强抢来的钱财,虽然快,但失去钱财的人,或势力,能不找你们报复吗?官府会不找你们麻烦吗?不义之财,只能富一时,而且还得拿自己的青春和命去换,值得吗?而且,一旦哪天,你们运气不好,不小心惹上了本少爷这样的硬茬子,那时,你们不但抢来的钱财保不住了,连小命能不能保住,都是个问题。所以,本公子的话,你们好好想想吧!” 说着,我又补充道:“当然,人各有志,本公子不勉强。如果,你们实在不愿意留下了,还是先前说好的那样,三天时间,留给你们搬东西。只是,此后,你们不许再踏入木塔区一步,否则,就别怪本公子不客气了。到时......。” “我们愿意留下,愿意效忠三公子!”我话还没说完,王成几人,在王成的带领下,突然跪下大声道。 哇塞!能不能等哥先把话给说完,害我被吓了一大跳,而且,打断人的说话,很没素质,很没礼貌的,好不好? 行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哥终于搞定了木塔区的地皮了。 说实话,虽然哥的忽悠,成功了,但我心里其实很不开心,因为,太他妈累了! 要是哥手里有富可敌国的金钱,我就能拿钱砸人,那感觉,多爽!多酷!多牛逼!可惜......。 哎!骚年,努力吧!我在心里对自己默默的道。 不过,高兴虽然不多,但得意不少。 于是,我故意向跟在我身边的长孙素素询问道:“刚才本公子的操作,你看懂了吗?” 长孙素素想了想,开口道:“你想利人利己?” 我接着问道:“还有呢?” 长孙素素道:“你想帮助这里的百姓们。” 我长叹一口气道:“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啊!哥其实想告诉你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真正的帮助穷人,不是一味的可怜他们,施舍他们,而是要懂得真正的接济他们。什么是真正的接济?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你一味的施舍穷人,就算给他们一座金山,银山,他们坐吃山空,总有用尽的一天,然后,他们又变成了穷人。而且那样,还会培养出他们的惰性和依赖心理,让他们变成寄生虫,吸血虫。所以,我们真正的接济,是要给他们提供能挣钱的工作,让他们物尽其用,凭自己的能力吃饭。这样,他们得到的钱,将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咱们也不会因为一直输出,把自己搞垮。另外,靠自己活着,能让穷人们,活的有意义,有尊严,有希望,有感觉!” 闻言,长孙素素面露恍然大悟的神情,看向哥的眼眸里,多了几丝之前从没有过的温柔和敬佩。 耶!哥的目的达到了。爽! 看看,才几天,我就将长孙素素心中对哥的怨恨,洗刷干净,还慢慢的注入了好感,哥真是太牛逼了! 我默默的在心底里,给自己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第一百零八章:李靖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食物存在的意义,本是补充身体所需的能量的,人们却花里胡哨的追求口感;房子的本质是抵御风雨和危险的,人们却把它变质成了炫富。你想要拥有的更多,就不要抱怨自己活的有多累。 地图上,二十八个圈圈,哥前前后后,一共花费了六天的时间,才搞定。 幸好,我在处理王成的事件时,得到了灵感和解决拆迁的经验,所以,我提前让潜龙的人,行动起来,找出剩下的二十七个圈圈里,一些和王成差不多情况的地痞流氓来,然后挨个的“依葫芦画瓢”。 “钉子户”的情况,都是大同小异,所以,最后都完善的解决了。 其实,这主要是哥,人挑的好。什么意思? 哥挑的“钉子户”,都是那种犯过事情的地痞流氓,而且,他们都是背后没什么强硬背景,后台的小瘪三。这种人,没有群众基础,也没有大势力当靠山,所以很好拿捏。只要你掌握了他们的犯罪证据,想要他们干啥就干啥。不然,蹲监狱去吧! 另外一个没有引起大风大浪,民怨民愤的原因,是哥的拆迁事业,只是定点强拆一两家“坏人”的家,霸占他们的地。 这,不但没有伤害到老百姓们,还顺手为他们除了害。 所以,哥的拆迁大业,不但没有像二十一世纪的黑心房地产商们那样,弄出成堆的事情来,惹得人人唾弃,咒骂,居然还得到了所有百姓们,发自内心的点赞和竖大拇指。 所以说,哥牛不牛逼?拆迁,不但获得了免费的地皮,还获得了无数老百姓们的拍手称好,鼓掌叫赞。 至于剩下的二十七处,被逼迁走的苦主们,有心善,没有大恶行,可以挽救的“坏人”,哥像收王成那样,收下了。有那十恶不赦,或死倔,不知悔改,或性情阴狠,或花花肠子太多,或吊儿郎当,一看就是“杀马特”之类的玩意儿,哥就没收,而是赶走完事。那些异类,都是“坑主”的祸,谁用谁倒霉。 至于,那些人,今后去霍霍谁?跟哥有关系吗?只要不霍霍哥就行。 这世界上的坏人,太多了。哥不是伟大的圣人耶稣,也不是伟大的地藏王菩萨,没法渡尽地狱恶鬼,人间恶人。 地皮有了,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打地基,盖房子了。 我仔细的想了又想,还是决定把房子,盖成后世的建筑模样,这样,那个与众不同,拉风的男人,不是,是拉风的房子,就会鹤立鸡群。那广告效果和效应,绝对非同凡响。后世的地王大厦,东方明珠塔,埃菲尔铁塔,凯旋门,迪拜阿拉伯塔、莫斯科克里姆林宫等,都起到了这种地标性广告效果。虽然哥盖的酒楼,商铺肯定不及那些后世著名建筑的万分之一牛逼,但,它们新颖的样式,足以在这千篇一律的隋朝古建筑群中,脱颖而出,独具一格。 这样一来,哥的酒店,商铺,还有未来的房地产,道路,将一片顺畅。毕竟,广告的巨大效果,还是很管用的。 而且,哥突然又来了灵感,决定将之前的想法和安排,做出新的改变,以及调整。 怎么改?怎么调整? 原先,哥是打算将二十八家分店和总店,做成连锁超市模式,所有的店里,菜品种类,都一样,价格也一样,这样好经营,好管理。后世的餐饮连锁店,都是这种模式。 但是现在,哥改了,改成每家店,都是特色店,都各自经营一种特色美食。例如,这家店,哥主营火锅,所以,它就是火锅城。那家店,主营面食制品,所以,它就是面食城。另外一家店,主打鲁菜,那么,它就是鲁菜城。另外一家店,专烧徽菜,那么,它就是徽菜城。另一家店,主打烧烤,那么它就是烧烤城。......。 不但酒店要各自经营自己的特色,连房子,都要有各自的特色。毕竟,进食的环境,很影响人的食欲。 房子如何搞特色呢?上下五千年,全球人类,造出了多少种房子?所以,这事,小剋丝!而且,房子的材料,不是还可以选择木头,竹子,石头,青砖,等等么?还有,房子的装饰,也可以做大文章的。 这样搞,虽然麻烦,但给人的新鲜感,会比较长久一些。 即使是熊掌鲍鱼,鱼翅燕窝,天天吃,顿顿吃,时间长了,也会腻。 如果二十八家春风楼,都是一样的饭菜,客人吃多了就会腻。而现在改了后,就不一样了。二十八家店的饭菜,都不一样,轮着吃完二十八家,怎么着也得十天半个月。这样,客人吃完排在最前面店的饭菜,到吃到排在最后面的店的饭菜时,最先吃的店的饭菜的味道,估计已经差不多忘记了。于是,他们又会去吃第二遍,一直这样轮着转,永远也吃不腻。当然,有喜欢只吃自己喜欢的几家饭店的客人,天天去吃自己喜欢的那一两家店,也无所谓,反正只要客人来送钱就行。 当然,虽然各自的分店,都主打自己的特色美食,但一般的炒菜业务,还是会有的,因为有外卖行业嘛。而且,蚊子再小,也是肉。积累的多了,能吓死人! 另外,哥决定,在酒楼的边上,临时添增一个“杂货铺”,专门卖炒菜系列的东西。例如:炒锅,铲子,大豆油,各种佐料,火锅底料,味精,鸡精,胡椒面,老干妈,咸蛋,松花蛋,蒸馏酒等等。 后世的电影,动画片,电视剧,小说,漫画等玩意儿,虽然卖出了惊人的票房,但实际它赚的大头,不是那些巨额的票房或稿酬,而是靠卖附带品赚钱。例如:变形金刚的玩具;金庸,古龙小说改编的电影,电视剧;《西游记》,《三国演义》改编的游戏;日本动漫衍生出来的手办等等。那些附带产品的利润,因为长久,细水长流之下,慢慢的积累,最后大多比那些一次性的票房,稿酬高了不知道多少倍。 所以,哥想到了这一点,于是运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当然,这其中的火锅底料,味精,鸡精,老干妈等几种后世的佐料,现在哥还没来得及研究,发明出来,等我哪天抽出空来了,再去捣鼓出来吧。 有百科全书在脑,按配方来,就ok了! 当然,如果有此时隋朝还没有的材料,也不要紧,可以找代替品嘛!连替代品都找不到,也不要紧,正宗的正品货,搞不出来,咱们可以做偷工减料的山寨版嘛!反正现在的隋朝人,从没吃过正版的,所以,哥的山寨版,就成了正宗的品牌货。哦耶! 不过,静心想想,哥真是苦逼的命啊! 堂堂大老板,却每天累的跟死狗一样,忙得跟个旋转的陀螺一般。 杨广的房子,哥得盯着盖。 哥的酒店,内衣坊,烟花店,刨冰店,杂货铺,从房子设计,到盖成功,哥也得盯着。 如果这些房子,都在一起,也好办,可惜二十八家分店,分布到了全京城。所以,哥每时每刻,都得马不停蹄的赶往下一家,进行视察,指导,斧正。 此时的交通工具,只有马和马车。 马车,哥是不敢坐了,所以,只能选择骑马。 人多了,事情自然也多了,所以哥的美女骑术教练阿朵,也每天忙的脚不沾地的,所以我也不好再麻烦她了。 到最后,哥心一狠,决定学骑马了。 骑术,能追能逃,是保障生命安全的必备技能,所以,哥必须拥有。而且,必须精通,达到大师级。这样,哥才可以在未来的战场上,指挥千军万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向睥睨!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哥骑马练习几天后,火辣辣的臀和双跨,告诉了哥,骑白马的王子,虽然很酷,很装逼,很拉风。但,那是要付出代价的。 于是,哥之后,做出了一个对未来十分重要的决定:我决定以后不做叱诧风云,驰骋疆场的无敌战将了,哥要做一个帅气的,文静的美男子。静静的坐在帅帐之中,谈笑之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当然,为了哥宝贵的小命着想,骑马还是要学的,但程度和技术,不用刻苦练习到高级骑士的程度,可以骑马赶路,逃跑就行。至于马上与人交战,骑射,让它见鬼去吧! 哥可是要成为“最顶级的大老板”的男人,你见过比尔盖茨,李嘉诚去一线车间干过活么有?你见过国家元首,有自己亲自开车的么有? 虽然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英雄梦”,“将军梦”,但与性命相比,......。 所以,哥是老板,不能去抢员工的饭碗,那太不道德了! 第一百零九章:李靖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游戏,是用来舒缓生活中的压力的,而不是用来增加压力的。所以,是你在玩游戏,而不是游戏在玩你。当你看淡游戏里的输赢时,你就悟了。 “启禀三公子,大总管杨大人命小人前来通报您,运河工地上,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男的叫李靖,女的叫红拂女。他们说,是来找您的。” 我正在工地上指挥工匠们干活,突然有人前来报讯。 李靖和红拂女来了?好,很好。哥终于又多了两个可以重用的好帮手了。 至于,即将见到大名鼎鼎的军神李靖,以及传说中的“三剑客”之一的红拂女,哥激不激动? 激动个啥?哥连杨广,萧皇后,长孙素素这些比李靖,红拂女他们更牛的大人物都见过,还玩的他们团团乱转,哥会激动吗?哥有啥好激动的? 隋唐时期的英雄,多的是,少一个李靖,多一个李靖,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因为此时牛叉的文臣武将太多了,死一个不会对朝廷产生太大的波动。 而杨广,萧皇后,长孙皇后,可就不同了,他们的生死和言行,能轻易的改变历史的走向,能轻易决定千万人的生死。这些人,才是真正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牛叉人物。 至于红拂女,那更是可有可无的一个江湖草莽。这种人,太多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毫无影响力。 说实话,哪怕是李白,杜甫,苏东坡这样的文学大豪,虽然牛逼,但实际上他们的真正价值,有限的可怜。 比如说:历史上如果没有这几个人,会怎样? 没太大的影响。 但如果少了杨广,隋朝的历史,就会改变。 李世民少了长孙皇后的辅佐,会变成什么样呢?这可以从长孙皇后去世后,李世民巨大的改变,看出些端倪。 李世民是一位明君,但不是一个什么好人,更不是圣人。从行为上来说,李世民的品行,其实比杨广好不到哪里去,看看,两人都是杀兄弑弟,强逼自己亲爹下台,才上位的,同样的霸占了自己的嫂子和弟妹。逼自己的亲爹让位,还可以勉强说是身不由己,被形式逼的。那么乱.伦,这谁会强迫呢?这种乱.伦的事情,连普通人都不耻去犯,而堂堂的皇帝去做了,这还不算品行有问题吗?普通人找一个老婆都难,还知道不能去犯那种猪狗不如的罪孽,而皇帝想要多少女人都能轻易的得到,却去做出那种荒唐的事情。这就是人品上的瑕疵。 都说“虎毒尚不食子”,可是这两人的手段? 两人最大的区别在于,一个是成功者,一个是失败者而已。 另外,两人的结发妻子,对两人的影响巨大。 两人别看都是狠人,但对妻子还是很好的,最起码他们的妻子,一直陪他们走到了人生的尽头。只是杨广先妻子而死,而长孙皇后先李世民而死。 如果把长孙皇后和萧皇后互换一下,杨广和李世民的人生,会发生什么样的改变呢? 所以说,一个妻子,对丈夫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历史上好的典型有:李世民的老婆长孙皇后,朱元璋的老婆马皇后,辽景宗耶律贤的皇后萧绰,隋文帝杨坚的妻子独孤皇后等等。 而历史上的反面教材有:杨玉环,她害得自己的丈夫唐玄宗丢了皇位。武则天,她差点灭绝了自己丈夫的家族。还有慈禧太后,她抢了自己丈夫后人的权力。还有刘邦的老婆吕氏等等。 一个好的妻子,应该是丈夫最好的辅助,而不是红颜祸水。 我去见李靖和红拂女时,坐的交通工具,是敞篷式马车。 这是我自己新发明出来的“特制马车”。 这种敞篷式马车,和老式马车的区别,就是少了车壁。这种.马车,依旧有棚子,但只有顶上遮阳挡雨的盖,四周没有围起来,这样空气很流通,人坐在里面,就不会因为气闷而恶心,晕车。 不是我不想骑马,而是我的大腿内侧,都磨破皮了,刚结疤,实在是疼的受不了,害的哥好几天没有嘿咻了。愁啊! 等伤好了,哥再继续练骑马吧!我自己给了自己一个台阶下。 传说中的李靖,长得人高马大,魁梧剽悍,入目就知是条好汉。 传说中的红拂女,长得不是很漂亮,但英姿飒爽,剑眉鹰目,好一个古代版的“林青霞”。当然,她长得可没林青霞漂亮。 “下官李靖,携妻红拂女,拜见三公子!” “李兄请起!李夫人请起!”礼贤下士的我,连忙扶起李靖,又对红拂女虚扶道。 “三公子,下官接到陛下的传旨后,立马就日夜兼程,快马加鞭的往这里赶,希望没耽搁三公子什么大事。至于吾妻,这个,她性子泼辣,下官实在是管不住,只好违令携带,还请三公子勿怪。”李靖满脸无奈的解释道。 古代当官的人,赴任之时,是不准携带家眷的。当然,探亲,还是可以的。 至于后世的电视,电影里,那些偕老带幼,全家一起去赴任,或在任上,全家乐的官员们,哥只能说呵呵了! “无妨,无妨。本公子这里正缺人手,李夫人是大名鼎鼎的侠女,本公子刚好用的上。” 闻言,李靖面色紧张的询问道:“不知三公子从千里之遥,要来李靖,想要下官夫妻二人,做些什么事?” 我笑道:“久闻李兄擅长管理,所以,本公子想要李兄做我手下看病治伤的大夫首领。至于李夫人,我想请她贴身保护我的二夫人郭雅。” 闻言,李靖似乎松了一口大气,但眼神里,又似乎多了一丝失落和无奈。 我当然能猜出李靖的心思,但,哥现在不能组建军队,那是明目张胆的造反。杨广要是知道了,哥岂不是要完蛋大吉! 幸好李靖擅长的不仅仅只是打仗,还懂管理。 不会练兵,管理兵将的人,如何带兵打仗? 所以,哥现在只能大才小用了。 当然,李靖的主职业是带兵打仗,这个长处,我自然是不可能浪费的,只是暂时用不上,但可以先养着嘛。 为了收李靖的心,哥只得再次开启忽悠模式。 我语重心长的道:“李兄,你的资料,本公子早已看过,知道你的来历,身世,背景,也知道你的才能,志向。我知道,你的渴望,是战场。志向,是在战场上扬名立万,成为霍去病,卫青那样的名族大英雄。但是,你知道什么是战争吗?” 第一百一十章:李靖下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名扬天下时,世人的眼里,只有千里马,而不知伯乐。 “战争,是魔鬼,是地狱,是毁灭,是灭绝人性!是一将功成万骨枯!” “你看看咱们身后那雄伟,壮观,繁华的京城。它,是数百万人,花费无数的心血,劳动,甚至搭上了宝贵的性命,用了好几年的时间,才辛辛苦苦的创造出来的。可是,这等雄伟的城池,只需要一场战争,数十日,甚至数日之间,就能将它,摧残的千疮百孔,甚至飞灰湮灭。随着它灭绝的,还有城里城外,无数的生命。一个女人,辛辛苦苦,十月怀胎,才能艰辛的生下一个新的小生命,而且因为医疗条件的简陋,十不存活三四。接着,培养一个小孩长大成人,需要十几,二十年。而杀死一个人呢,尤其是在战场上,只需要一瞬间。另外,养活一个小孩长到成年人,需要花费多少的粮食和资源,精力和心血?你们杀死人的瞬间,那人的父母,辛苦十几,几十年的成果,瞬间没了。这是不是在犯罪?是不是在赤裸裸的掠夺?这与那些打家劫舍,拦路抢劫的强盗行径,有何区别?都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所以说,战争,摧毁的不仅仅是人类的文明,人性,还有许多,许多的东西。所以,我们要认清战争的本质,而不要去盲目的崇拜和渴望。你去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你的父母,或妻儿,或兄弟姐妹,或亲朋好友惨死在战争中,你会是怎样的感受?你还会如现在这样的喜欢,热爱战争吗?那时,你恐怕厌恶战争到了极点吧?” 看着神情剧变的李靖,我继续火上浇油的道: ”我们习武学兵法,不是为了攻城掠地,开疆裂土,光宗耀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而是为了防御强敌来袭,是为了守护家园,是为了捍卫和平,是为了让国家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家人幸福安康。是为了消灭战争,让我们的生活里,不再有战争。在这里,我得特别的提一下两个历史名人秦始皇嬴政和汉武帝刘彻。“ 说到这里,我发现李靖黯然失色的眼神,突然又明亮了起来,我心中暗笑: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啊!不要紧,看哥接下来怎么忽悠得你,心灰意冷,怀疑人生的。 “咱们先谈秦始皇嬴政。大家都说,他是个暴君,不是好人。这我承认,但他的丰功伟绩,谁也不能忽视。如果将他和汉武帝刘彻的功绩比起来,你们肯定会选择汉武帝的功绩大,而我想要告诉你们的是,汉武帝刘彻做的一切比起嬴政来,连个小指头都比不上。” 看着李靖想要辩解,我笑着阻止道:“我这么说,是有理有据的。你先别急,等我详细跟你分析,解说一下。如果你听了我的理由,还认为我的观点和看法大错特错,你可以畅所欲言,随意指出。” 见李靖闭上了嘴巴,不语,我继续忽悠道:“咱们先来说说,秦始皇嬴政一统天下之前,整个中原是什么状况?春秋五霸,战国七雄,打打杀杀几百年。那么问题来了,这些割据一方,独自为政的大小势力,这几百年来,互相攻伐,死了多少人?浪费了多少的人力,物力,资源?如果这些人和物,全部用于民生,大家会过的有多么好?最起码所有人,衣食无忧。而秦始皇嬴政一统中原,结束乱局之后,就没有了不停的战乱纷争,给了整个中原修生养息,壮大自己的土壤。后来如果不是秦二世胡亥烂泥扶不上墙,瞎搞乱搞,导致民怨四起,起义不断,想来秦朝应该会和汉朝一样的强大,长久。如果,当时是扶苏当皇帝,秦朝也有可能不会亡。这从汉朝几百年的兴盛中,就可以看出来,没有秦朝一统天下的底蕴在,汉朝会那么容易发展起来吗?天下易得,而人心难改!你是齐国人,你的国家被秦国灭了,你会不痛恨秦国,不想复国吗?这就是秦始皇的难。而到了汉武帝刘彻时,人们的思想,已经统一,习惯了安居乐业,习惯了以汉民自居。而他呢,一辈子都在穷兵黩武。是,他在霍去病,卫青这等绝世悍将的帮助下,威震天下,名扬千古。可战争,是要人,要钱,要粮食,要各种物资的。那些东西,哪里来的?剥削老百姓们的。如果汉武帝不为了虚名而连年战争,汉朝后来也不会那么快走下坡路。再说了,你赶走了匈奴,甚至灭绝了匈奴,然后呢?那些地方,中原人谁也不愿意去生活,因为那里太贫瘠了。而且,赶走了虎,那地方还会再生出狼啊,狐狸啊,豹子啊等其他的野兽,这是大自然的规律。例如,曾经的匈奴没了,但现在依旧有新出现的突厥,吐蕃,高句丽等外敌。你把他们灭了,过不了多少年,又有新的种族兴盛起来,成为对中原虎视眈眈的外族。你杀不完的。那么要想杜绝外族的入侵,该怎么办呢?一劳永逸的办法,只有做到永远比他们强盛百倍,让他们不敢进犯。你是一头狼,外族是一条狗。你于其不停的消耗时间和精力,物资去与他厮打,弄得两败俱伤,让另外的异族捡便宜,趁机而入。不如把那些时间,精力,物资用来强大自己。等你成长为虎王时,那些土狗之类的宵小,还敢来犯吗?不断地强大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才是最好的御敌方法,因为这种方式没有战争,威力却胜似战争的效果。” “谈完战争,现在咱们来谈谈医者。”我继续向双目满是震惊的李靖和红拂女道。 “如果说,战争是魔鬼,是修罗,那么医者,就是天使,就是菩萨。一场战争,可以瞬间夺走成千上万的生命,让那些辛辛苦苦抚养了自家孩子十几,几十年的父母们,一无所有。而医者们,靠着自己的医术,可以起死回生,可以治病疗伤,可以免去无数人的病痛折磨,可以挽救回无数条原本即将死去的生命,这是无尽的功德啊!这,难道不比那些只懂得制造破坏,毁灭,屠杀的恶魔,强胜千百倍吗?” “另外,一个国家,不是只靠兵将,就能存活,就能强大繁荣的。没有农民种植粮食,士兵们吃什么?没有工匠们制造兵器,铠甲,士兵们靠什么战斗?没有女人们生孩子,兵源从哪里来?没有先生们教授知识,人们会愚昧无知。没有文臣们治理国家,国家会乱成一团。没有大夫给人看病治伤,每天会有多少人因病痛,而饱受折磨,什么都干不了,还要消耗物资?甚至死去。所以,不要看不起任何人,任何职业,它们都有自己的作用和价值,缺一不可。所以,无论我们站在国家的哪个位置和岗位上,都要努力做到最好,为国家奉献一份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如果人人都这样想,这样去做,何愁这个国家,不繁荣昌盛?不强大兴盛?不永久和平?“ ”如果人人都想挑选自己想要的,喜欢的事业去做,例如,人人都去当官,都去当兵,都不愿意去当苦哈哈的农民和工匠,那么这个国家,到最后,会如何?会活活的饿死!没有粮食,大家吃什么?靠什么活着?活的像那些大漠,草原上的蛮族一样,靠到处抢夺别人的资源存活?所以,我们不能随心所欲的去选择自己想要的事业,而是应该国家哪里需要我们,我们就去那里。并且,一定要努力做到最好。这世上的英雄,不只是带兵打仗的将领才伟大。孔子,老子,华佗,扁鹊,公输班,蔡伦,张衡,孙武,司马迁等人,不也是名传千古的大英雄么?还有神话中那些伟人,例如,女娲,神农氏,伏羲,后羿,大禹,燧人氏等等,之所以让后人景仰,崇拜,念念不忘,是因为他们为人类做出了杰出的贡献。所以,世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无论你做什么工作,只要你达到了这项事业的巅峰,你都能成为名传千古的大人物,被万众敬仰膜拜!你们说,是不是这样的?“ ”三公子说的极是,下官受教了!“神情激动的李靖,声音颤抖着道。 红拂女的神情,也挺激动。 我决定趁热打铁,所以,我招呼李靖和红拂女两人,跟着我走。 来到一栋宽广的房子里,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白色的。 这里是我按后世的医院为样本,建立的山寨版工地医院。 里面的医生,是我派人去奴隶市场专门捡会治病的大夫,买的。只是医生这个行业,专业技能,保密太好,导致好的,优秀的人才稀少,所以不好找。 那些市面上,家传的大夫,大都不愿意寄人篱下。而且请来的,忠心度不稳,哥也不想要。 哥其实,早就把医院这一块的主意,打到了李靖的身上。等以后,哥给他洗脑成功后,就会要求他,大批量的给哥培训出无数的医生和护士。 至于培训学徒的医学知识从哪里来?哥脑海中的百科全书上,可是有很多后世的医学知识。虽然里面大部分记载的,都是西医知识,但,只要能治病救人,管它中医,还是西医,有用就好!那些知识,我没兴趣学,也不想多一项治病疗伤的技能,因为我现在没有那么多闲工夫和精力。但我会把那些知识,编写成册,发给李靖和他手下管理的优秀大夫,然后由他们·教授给学徒们。等到第一批学徒出师了,然后旧人带新人,无限循环,就可以无限制的批量生产了。 另外,哥要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慢慢的给李靖洗脑,控制他的思想,让他彻底的臣服,沉迷在哥的魅力之中,永远忠诚,永不背叛! 还是那句话:哥选手下,永远是忠诚第一,才能第二。因为哥怕死,怕背叛。因为哥不想对自己人,挥起屠刀。 至于李靖的战争天赋和才能,嘿嘿,等到要用时,哥自会忽悠得他,心甘情愿的去做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木龙堂上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如果把你关进精神病院里,一直不让出来。多年后,你会不会变成一个神经病? 想要征服恶人的身心,暴力和狠辣,是最佳的手段。而想要收服好人的身心,情义和善举,是感动他们最好的办法。 医院里,最多的是什么?是各种各样的病人,以及伤残人士。所以,医院是一个绝佳刷好感度和忠心的“副本”。 善,能突出恶;恶,亦能突出善。 哥医院里收治的人,都是些什么人?都是些被迫害的人。 哥无偿救治他们,收养他们,还给他们安排工作,这是多么大的善举啊? 你说,他们怎么会不对我感恩戴德呢?于是,这些人,无形中,就都变成了帮我洗脑“外人”的“辅助工具”。在医院里,哥就是那些人心中的“活佛”,“圣人”,“耶稣”。 你说,哥把李靖丢进这样一个“染缸”里,每天都被那些人无形的言语,洗刷着身心,熏染着思想,时间长了,会怎样? 如果放进医院里熏陶的人,是一个恶人,效果也许不会太显著。但有善心的人吗?洗脑成功的几率,会很大。 谢谢喜欢作孽的杨广,是他的恶,给哥镀上了菩萨一般的“金身”。 因为杨广犯下的罪恶,让那些原本对隋朝这个国家,心存爱戴,感激的人,心灰意冷,失去希望,不得不破而后立,寻找新的曙光。而哥这个“活菩萨”,救了那些人的活菩萨,就是他们救命的稻草和新的精神信仰。 所以说,是杨广的恶,成就了我的善,是他把站在他那边的人,推向了我这一边。 那些人,有被我救了的开凿大运河的民夫们,有那些营妓们,有那些奴隶市场买来的奴隶们,还有李靖这些人。 他们原本都是忠于隋朝的,即使不忠于隋朝,也不会恨死杨广,而想要造反。是杨广,自己绝了那些人的路,让他们无路可走,才导致他们选择了别的阵营。 虽然哥没被杨广逼上绝路,但历史上的宇文皛却因为杨广,走上了绝路。所以,哥不另开炉灶,咋办? 哥,一心想找活路,而杨广一心作死,道不同不相为谋。所以,不能怨哥不讲情义,不辅助杨广。烂泥,是扶不上墙的。 哥既不是圣人,也不是恩将仇报的小人。所以,于其让那些恨杨广的人,被那些造反的势力吸走,成为反隋大军,不如成全哥,成为哥的虾兵蟹将。最起码哥赢了,不会弄死杨广。 医院是哥特制的,专门用来同化“外人思想”的黑洞。而让李靖去管理,是为了让他们互相被影响,为以后的打算,打好根基。 什么意思?就是,医院的管理,我决定让李靖进行军事化加人性化管理。医院里,哥的信徒们,用身心言语去影响,感染李靖的思想和意识。李靖用他的军事才能,让那些普通百姓们,从无到有的训练出军人的根基。 这样未雨绸缪之下,等到哥要用兵时,兵和将都有现成的了。而且因为他们有救治和被救治的那层深厚的情义存在,李靖以后带领他们作战时,就不会有隔阂和分歧,能够兵将一体。这样如臂指使的军队,那效率,那战力,绝对杠杠滴。 而且哥已经想好了,以后哥吸收,或自己投诚过来的将帅人才,我都会派到医院里来“深炼”一下,让他们由“铁”,变成“钢”,然后带着由爱戴,敬佩他们的病人们,和病人的家属们,一起征战沙场,为哥打天下! 所以说,不管是事物,还是人,都不能被他们的表象所迷惑了。当你看透了,此医院,非彼医院,或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医院时,你就.......。可以去找阎王爷报道了! 说完“黑洞医院”,咱们再来说说李靖。 李靖这人,别看后来的人生,达到了天花板级别,但是他的前期生涯,可是并不如意。 我查了百科全书上的资料,上面虽然详说了李靖在投入李世民怀抱之前,已经声名鹊起,名扬隋朝,但不知为何,一直怀才不遇。 要知道李靖可是出生于官宦之家,他不但是隋将韩擒虎的外甥。祖父李崇义曾任殷州刺史,封永.康公;父亲李诠仕隋,官至赵郡太守,多么显赫的家世啊!而且还被吏部尚书牛弘称赞:他有“王佐之才”。隋朝大军事家、左仆射杨素也抚着坐床对他说:“你终当坐到这个位置!‘’ 可事实呢?在617年以前,李靖没有在历史上留下任何浓重的色彩。这是谁的原因?咱也不知道。 你要说是杨广没有给李靖带兵打仗,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那么请看: 李靖617年时,在李渊帐下和突厥作战。李靖的官职是马邑郡(治今山西朔县东)丞。郡丞,不小了,省长的副手,掌兵马。 可不知为何,他一直没有展现出该有的绝世才能,这无从得知。 有趣的是,617年末,李渊开始造反,李靖觉察到了李渊的意图,偷偷逃跑,想去找杨广告密,却因为道路阻塞,而被滞留在半路,流落到了长安城里。后来李渊攻陷长安时,他被李渊抓住,要砍头。他及时投降叛变,才保得了一条小命。可见他叛变之前,还是很忠心隋朝的。但从这件事情里面,也透漏出来另一个意思:李靖还是怕死的,至少没到铁骨铮铮,宁死不屈的铁汉程度。这就给了现在的哥,用计谋感化他,度他为我所用的机会。他能效忠李渊,李世民,自然也能改变旗帜,效忠哥。 李渊称帝之后,为了削平南梁萧铣这一割据势力,唐高祖李渊调李靖赴夔州(今重庆奉节)安辑萧铣。由于萧铣控制着险塞,导致李靖行程受阻,迟迟不能前进。李渊却误以为他滞留不前,贻误军机,秘密诏令许绍将他处死。许绍爱惜他的才干,为他请命,才免于一死。这是李渊第二次想要杀了李靖。 到了晚年,李靖被人诬陷要密谋造反后,“乃阖门自守,杜绝宾客,虽亲戚不得妄进”。 由此可见,李渊和李世民二人的“圣明”。幸好李世民有长孙皇后这样的贤妻辅助,不然恐怕李靖也得落个“韩信的下场”。 第一百一十二章:木龙堂中 - 罗四夕的穿越日记 - 楚海 罗四夕语录: 你每天,都在期盼着过年。而我,把每一天,都过成了春节。 想到这里,我突然又生出应该好好感谢一下杨广的念头。 他做的孽越大,我越能把自己的“金身”镀的越亮,得到的好处自然也越多。 当然,得到好处的人,自然不止我一个:隋失其鹿,天下群豪共逐之,食多食少,各凭其手段。 忽然,我觉得自己应该给自己起个响亮的名号,好叫天下的英雄好汉们,前来投奔。 历史上那些起义的大人物,不都是如此做的么?一个响亮的”名号“,很容易”招蜂引蝶“。 叫“及时雨”罗三公子?嗯,貌似不错。 别看后世小说《水浒传》里面大名鼎鼎的宋江,歇菜了。但那不是他名号的问题,而是他思想和决策上出了问题。如果他不重名誉,不招安,虽然不一定能独开一国,但偏安一偶数十年,应该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看过脑海中的百科全书后,我不得不说声:卧槽,小说误人子弟啊! 宋江,历史上确有其人,其事。但真人宋江,并没有被招安,而是一直战斗,转战沿海一带,最后在海州(今江苏连云港),被张叔夜带兵伏击,兵败被俘。 而且,宋江手下并没有一百零八个好汉,只有三十多个。 至于后来被俘的宋江,有没有被招安,然后带兵去打方腊,这事的真伪,历史学家们还在研究中。 这里得说一下,附近运河边上的民工,被哥派人给捡的差不多快没有了。但,扬州和杭州那里,则还有不少。所以,我已经派人乘船,兵分两路,前去扬州一带和杭州一带,继续捡人大业。 其实,运河马上就要弄好了,已经到了收尾阶段了,所以哥的捡人大业,似乎就要终止了。但,其实不然。 傻缺的杨广,一天不做孽,就浑身不自在。 运河结束了,但承前启后的盖房大业,又启动了。 将作监那边用人,可不会像哥这边这么的善良,人性,所以,苦逼的民夫们,苦逼的造孽命运,又开始了。于是,哥的捡人大业,可以继续干。哥“金身”上的“佛光”,会越来越浓,越来越大,会普照,影响更多人对哥的看法和评价。 待到哥修成“佛”时,正义的大旗一举,天下那些有正义感的人,渴望光明的人,定会如潮水般,滔滔不绝,前赴后继的来入伙。 到了明年,北方开始有人起义造反。后年,三征高句丽,就要开启,所以说,哥的捡人大业,到死都没有尽头。当然,那是历史上的宇文皛的死期,现在的哥,可不会等死。 看着医院里,那些痛苦哀叫,缺胳膊,断腿,被残害得不成人样的,各种各样的人的惨状,是人,都会有感触。 “看着他们,你有什么感想?想不想治好他们,让他们变得健健康康,活蹦乱跳,然后对你感激不尽,顶礼膜拜?”我淡淡的向李靖问道。 有时候,说千言万语,都不如看实状。 因为话语,只能意会,所以震撼力不足,而看真实的景象,那才叫真正的触目惊心,震撼人心,人性。 “三公子,您请放心,下官以后一定会尽全力,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的。”李靖看完医院的情况后,信誓旦旦的向我保证道。 我看向红拂女道:“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吗?他们都是本公子在运河边上捡来的等死民夫。他们在这里,免费吃喝,免费看病。养好身子和伤病后,会替本公子做事,本公子付给他们合理的工钱,让他们过的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吃穿不愁。你相公,就要化身天使,救治无数的人,很伟大。而你的工作,是保护人。不要以为保护人就不重要了。没有本公子,这里工地上的所有人,可能早已病死,饿死,被人打死了。所以,没有本公子,他们早就死了。而你,保护好郭雅,就等于是在保护这里所有的人。所以,你的工作,其实也很重要,也很伟大!” “我知道,我也会尽全力去做好自己的事情的。”红拂女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好,我相信你。等下,我就会带你去见郭雅,把你介绍给她。” 接下来,我招来了医院里所有的工作人员,向他们道:“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木龙堂的堂会,而你们,都被划归到了木龙堂里。木龙堂是什么?龙,是我们中华汉人的图腾,是我们的守护神!木,代表着什么?在五行中,木,代表着勃勃的生机,代表着生机勃勃。所以,木龙,代表着什么?你们现在明白了吗?” “明白了!”所有的人,都齐声大吼道。 ”至于堂。这里有个典故,有人可能知道,也有人可能不知道,所以本公子还是讲给你们听一下比较好。相传医圣张仲景,在任长沙太守期间,正值疫疠流行,许多贫苦百姓慕名前来求医。他一反封建官吏的官老爷作风,对前来求医者总是热情接待,细心诊治,从不拒绝。开始他是在处理完公务之后,在后堂或自己家中给人治病;后来由于前来治病者越来越多,使他接应不暇,于是他干脆把诊所搬到了长沙大堂,公开坐堂应诊,首创了名医坐大堂的先例,他的这一举动,被传为千古佳话。后来,人们为了怀念张仲景,便把坐在药店内治病的大夫通称为“坐堂医“。大夫们也把自己开设的药店,取名为“某某堂药店“,例如:“济生堂“、“同仁堂“、“长春堂“、“四知堂“等等。这就是中医药店称“堂“的来历。现在,你们知道咱们的医院为什么叫”木龙堂“了吗?” “知道了!”所有的人,再次齐声大吼道。 我身边的李靖和红拂女,感受到了某种强大力量的震撼,神情微变。 “好,我希望你们诸位,以后都成为守护生命的天使,而不是送走生命的勾魂使者,你们有没有信心做到?” “有信心!”依旧是吼声如雷。 这时,突然有人高声询问道:“主人,什么是天使?” 我闻言,心头大乐:真是问到哥心坎里去了,好托,妙托啊! 大师级洗脑术,可以借用任何东西,在任何空间,时间里使用。 “天使,就是指那些被上天派往凡间,去帮助凡人们度过苦难的使者。在佛教,天使叫菩萨。在道教,天使叫天师。在儒教,天使叫圣人。你们虽然现在都是凡人,但只要你们治病救人,多做善事,多集阴德,死后功德圆满的话,就有机会成为天兵天将。即使功德不够,成不了天兵天将,也会成为善人,投胎转世时,地府会优待,让你们投到富贵人家,来生享福,不用受苦。” 古代的时候,没有科学论,所以神学,是唯一的精神寄托。 所以,迷信,也是一种心理学。 我没理交头接耳,议论纷纷的众人,平静的向李靖淡淡的询问道:“你有信心,带着他们,成为大家心目中期待的天使吗?” 李靖激动的,又有些犹豫的想了一下,才道:“下官有信心,但怕自己能力有限,做不好,因为下官根本不懂医术。” 我点头道:“没有人,生而知之。不会就去学习。不懂就去研究,弄懂它。这是态度的问题。孔子,小时候,是圣人吗?张仲景,生下来就会看病吗?他们为什么可以成为万中无一的伟大圣者,是因为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去努力学习,去苦心钻研自己的学问和医术,所以他们成功了。现在,你回答我,有没有信心,带领着大家,成为所有人心目中的天使?” “有!”李靖的话,简单,却斩钉截铁,铿锵有力。 这,让我回忆起了上辈子,在电视里,看到的那些电影,电视剧里的三四,六五十年代的人们。那时的人们,真的是精神战胜了肉体,几乎达到了超人的地步。 因为他们的奋斗,所以我们短短十数年的时间里,就拥有了核武器,有了杂交水稻,有了大庆油田,赢得了朝鲜战争等等,让其他国家,感到不可思议的伟大奇迹。 人的生命,很脆弱。人的身体,很娇嫩。但,人的精神,可以变得无比强大,甚至无敌。 所以,我希望自己未来的手下们,都是精神巨人,团结一心,悍不畏死。那样的钢铁部队,才是真正的无敌战队。 当然,哥是不会让自己的手下们,去送死的,所以,高端,先进的武器装备,哥以后一定会搞出来,给他们装备上。 还是那句话,打仗,靠的是人,武器装备,后勤补给。其中,又以人,最为关键,重要。 想想,清朝政府那么大,兵源那么多,真的打不过区区数千的八国联军吗?义和团的壮士们,告诉了我们真实的原因。 朝鲜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再次告诉了我们,人,才是战争输赢的关键点。 还有中东战争,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都在证实,武器虽然关键,但人的精神,才是根本。 还有抗日战争,从反面证实了一个情况,日本为啥那么点人,就能打的中国人节节败退,四处逃窜,因为当时的汉奸人数,比抗日的人数,加起来还要多。当然,普通老百姓除外,不算,他们起始时,没有受到切肤之痛,一直保持着中立,得过且过。到了后期,遭到了祸害,才逐渐的醒悟过来,于是便有了后来牛逼的解放军。 还有元朝和清朝。 元朝的蒙古铁骑可比清朝的满族人厉害多了,可为什么元朝才统治那么一点时间,就被中原汉人给推翻了。而清朝满族,却统治了中原汉人长达数百年呢? 主要在于中原汉人的思想。 元朝的蒙古人,太狠,逼的汉人活不下去,所以汉人起来拼命反抗,于是战胜了强大的蒙古铁骑。 而满人,懂得适可而止,留点余地,活路给汉人,所以汉人妥协了,屈服了。 正所谓,一个不愿去辛苦拼命,愿意被奴役的人,谁也解救不了。 怕死,是人类的天性。 当然,到了核武器的级别,人,就不再是关键了。 收服李靖的身心,不急在一时,温水煮青蛙,小火慢炖就行。 那么接下来,就是整顿木龙堂了。 木龙堂的人,因为忠诚,信仰的问题,所以很好解决,几乎是我一声令下,所有人都立马按令行事。 这就是信徒的好处,上级的命令,不会遇到阻碍,更甭提什么抗议和反对了。这也是我,为啥不去轻易的招收普通老百姓的根本原因。 木龙堂要整顿的,是设备,以及其他的硬件,软件的升级。 比如:把大夫改叫医生;增加新的职位“护士”;增加新的西方医械器材,绷带,口罩,白大褂,消毒酒精,温开水,西式药剂,手术项目等等。 这些“异学”和“异物”,如果哥普及给普通百姓,可以想象脑袋固化的他们,会有什么反应?估计哥会变成第二个十字架上的耶稣。 但在哥的信徒中实行,谁敢炸刺?有意见的,直接......。当然不是干掉,而是赶出去。 哎,百科全书上记载的医学知识太多,一下子也弄不了,哥好想拥有漩涡鸣人的多重影分身之术啊! 想了想,我决定还是先写一本《医疗手册》。 在里面,我会将一些后世医院里的设备,技术,以及可以借鉴,引渡过来的东西,都写下来,写明白,然后交给李靖,让他带着手下,去慢慢的研究,实现出来。 比如:木龙堂的卫生,一定要搞好,搞干净,大小便要到固定的厕所。木龙堂里要天天消毒,不许随地吐痰,擤鼻涕。要经常洗手,洗头,洗澡。 比如:木龙堂的饮水,必须是烧开的水,不允许任何人喝生水。夏天可以烧绿豆汤,凉茶,冬天喝热茶。当然,喜欢喝开水的,也行。 比如:所有的医生和医护人员,必须佩戴哥特制出来的口罩,帽子,手套,外套。 比如:给伤口上药时,必须做好消毒措施。医用的消毒液,其实就是哥提供的高度蒸馏酒。 比如:针线缝合伤口的技术。 这里,得提一下,古代的女人,九成都是女红高手,所以医院不缺缝补伤口的医护人员,呵呵! 比如,切割腐肉,毒疮,小疙瘩,截肢等小手术的技术。 因为青霉素,哥现在没时间弄,所以大手术,现在弄不了。古代的伤口感染,可是会要人命的。 比如:......。 至于输液,输血,大型切割手术,等等复杂的玩意,哥现在没时间教。写在《医疗手册》中,李靖也理解不了,所以只能暂时搁浅了。 哥现在的重中之重,是盖房子,是赚钱。好几万人,等着哥发工资呢!好几千人,等着哥养活呢! 哥,上辈子活的很累。 没想到穿越后,这辈子活的更累! 苦命的哥,真是命苦啊!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