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白色的骑士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帕尔镇位于莱恩帝国西南部,萨尼尼尔大沙漠入口处。长达二十万公里的洛基山脉,仿佛一条疾速奔走的眼镜蛇,将小小的帕尔镇狠狠地用尾巴尖儿拍打在沃土边缘上,于是这里险之又险地被划进帝国版图之中。 由于地势较高,这里的冬天有着长达四个月的雪季,而盘绕这里的洛基山脉尾部,拱卫着两座死火山,正好挡住了绝大部分西北风,温暖湿润的空气得以长时间停留。在整个冬季里,巨大的太阳有着充足的时间照射在山脉高处,使得山下的红枫林换叶期非常短暂。因此你可以看见帕尔镇被一圈又一圈的红色树林包围,间或错落着一些黄白色的金银藤,攀附在紫黑色的铁木上,以及露出白茫茫雪地的青绿色苜蓿草,这种奇怪的地缘环境造就了帕尔镇美丽的景色,和生活在这座边陲小镇上的人们。 正是十二月的冬季,望不到边际的萨尼尼尔沙漠覆盖着一层又一层的冰和雪花。一条笔直的道路就像裁缝手中的羊毛细线,将帕尔镇跟沙漠边缘的绿洲牢牢地缝在一起。阳光洒在泥泞的雪间道路上,飞翔的白头鸟短促地叫唤一声,有人看到天边的尽头,簇拥着一队车马,不紧不慢地驶来。 这个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镇长奈奇耳中。奈奇.道格斯是土生土长的帕尔镇人,年过四十五的他有着闯荡过大陆的经历,年轻的时候跟着商队走南闯北,见识过太多繁华,从过商,也当过兵,在一次意外地卷入一场战争中后,他凭借着过人的胆识和运气,砍下了敌军十来颗脑袋,将一名男爵从敌阵中救了出来,因此他被授予莱恩帝国荣誉勋爵,在他长达五年的军旅生涯中,曾侥幸地建功两次。接着他在二十出头的年纪,先后辗转入职一个男爵领的警卫队长,城防官,以及帝国的某个小镇的税务官,直到奈奇在另外一次税收事件中,得罪了某个城市的大人物,于是他不得不被迫辞职,为了躲避那位贵族,他跟着常年游走在商路间的车队,晃荡到了斯罗坦草原,在那里,他遇到了自己的妻子。两年多的草原牧羊生活并没有磨灭掉他的勇气,最后他带着妻子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帕尔镇,幸好奈奇丰富的资历让他引起了帝国人事部的注意。 “鉴于奈奇.道格斯先生的政治经历,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与帕尔镇有着非同一般的缘分。”兜兜转转回到家乡的奈奇忽然间有了对人生的一番新感悟,他并没有矫情地接受了帝国人事部的邀请,于是三十多岁的他,迎来了人生的梅开二度。从上任帕尔镇镇长的那一刻起,有着浓重恋乡情节的奈奇就勤勤恳恳,曾有过丰富处理执政经验的他,将这座美丽的边陲小镇打理得蒸蒸日上,而坐在镇长这个职位上的十年时间,奈奇早已获得了居民们的肯定,这对人到中年的他来说,就是一种成就感,于是奈奇为美丽的家乡任劳任怨。 随着年龄的增加,奈奇养成了一个良好的习惯。那就是每天上午,都要回忆一下前一天的各类事务是否安排妥当,再倒上一杯金苹果酒,思考着新的一天该如何处理接下来的工作,一般来说,身处帝国西南部的边陲小镇,最大的事件就是过往的商队,而此时又是冬季,因此整个街道显得安静又和谐。 可今天的办公室门,并没有像往常一样被轻轻地敲笃,反而随着一声雷鸣般的巨响,窜进一个滑稽的警卫队员。望着这个让自己吓得一抖的手下,奈奇并没有第一时间怪罪,而是面无表情地深吸了一口冷空气,努力地让自己看起来比较威严,然后才缓缓吐出一个字,“说。” 一丝阳光透过落地窗,射在奈奇略显油腻的额头上。“你是说,对方有着一百名骑士?”望着办公桌前打着摆子的猥琐警卫兵,奈奇伸出毛茸茸的大手抓了抓自己的裤裆,将一杯金黄色的苹果酒倒进口中,露出一副便秘的神色。 “是的,长官!我发誓我看见了穿着铦金盔甲的骑士并排两列,五辆马车后面吊着长长队伍,没有看到旗帜!”警卫兵的声音有些颤抖,红褐色的胡须上挂着苍白的冰珠,随着他的嘴巴晃动着。 奈奇一下就脸色很不好地盯着他,仿佛下一刻就要因为自己无能的手下而丢尽脸面。但他的耳中在听到了“铦金盔甲”几个字音时,一双眼珠子恨不得就要瞪在对方的鼻尖上,只要这个白痴家伙露出一丝迟疑不定表情,奈奇就会用他那宽大的巴掌狠狠地扇出几个大耳刮子! “铦”本身是一种极其坚硬的,可塑性非常弱的非稳定性金属材料,但它的重量比同体积的任何金属材料都要轻上百分之八十,但纯铦的硬度却是钢铁合金的二十倍以上,在帝国经过了长达四个世纪的研究期间,魔法部的一群老家伙偶然间用铦,黄金,锰,掺杂一种特殊的玻璃丝,捣鼓出了十多块巴掌大小的“铦金”金属材料。由于不想被指责成奢侈的浪费行为,老家伙们隐瞒了这个牙疼的附带研究成果。因为它的造价实在是太昂贵了!整个法兰大陆,七大帝国总共263.7亿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已知铦的储量不过四万多吨,而用做货币的黄金,染色调和剂的锰,和“巴恩斯”玻璃纤维,也都不是一般的奢侈品。 可二十年后的一场失误的魔法实验,将坐落在帝都魔法研究所周围的数十幢房屋,和处于中心处的魔法塔瞬间蒸发,人们从废墟中发现了十块洁白色的金属面板,震惊过后纷纷猜测这是龙的鳞片。之后的数年时间里,整个法兰大陆流传着一种战神的睡衣——“铦金盔甲”。 特异的洁白色使得它的辨识度非常之高,而能抵御传奇骑士三次全力一击毫发无损,让七大帝国的军部大佬也为之心惊!在测试过它的抗魔性能之后,大陆数十个魔法工会就再也坐不住了。之后,便是著名的长达十九年的四国争夺枯木河铦矿混战。一时之间,人们发现的宝藏变成了死神的镰刀,寡妇的女儿也都变成了寡妇,身着铦金盔甲的士兵和骑士,在这场战争中大放光彩。 而就在此时,莱恩帝国境内,发生了一件令人吃惊的事。一位穿着铦金盔甲的18级公爵领守护骑士,挑战21级传奇骑士亚瑟.艾瑞丝,十几个回合之后,身穿铦金盔甲的守护骑士,头颅被高高地悬挂在城墙上。这件事情很快便传到七大帝国内部,这个时候,人们才纷纷从十九年的战争之中回过神来。原来,铦金做的盔甲虽然防御力惊人,但包裹在里面的人,也不是不能被杀死!若是本身孱弱,即使身体套上十层铦金盔甲,也会被敌人活活震碎内脏!除此之外,数十种火焰持续烧灼,也能让盔甲里的人脱水窒息,甚至一些常见的毒气,就能让武力平凡的士兵变成一具具尸体。 战争的阴云很快散去,人们匆匆怀念逝去的亲人,随着一座座墓碑的树立,一条条和平条约的签订,大地恢复了以往的平静,王国之间似乎依旧祥和。 二十年的枯木河之战,草草结束。 但即使铦金没有想象中的夸张,它优秀的抗魔性和物理防御,仍然使得它成为一款非常奢侈,同时也是非常抢手的,难得一见的甲胄材料,而数百年过后,流传下来的铦合金,也并非轻易就可以看到。 这就怪不得奈奇在听到一百多人的骑兵队伍身穿铦金盔甲,从沙漠行来时,脸上那种呲牙的愤怒表情了! 他就算一只手扶着卵蛋,腾出另一只手来扳着手指头数,也能很自信地告诉他的手下,拥有一百多人的铦金骑士势力非常之少,就算有,那也是不可能出现在这种边陲荒凉之地的。他们毫无疑问会成为一支军团的王牌,一个国王掌控的杀手锏,一支老牌贵族家族的传承骑士!至于战争,目前没有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敢于公然触犯七国联合订下的五十年互不侵犯条约!于是奈奇.道格斯阴沉着脸,又倒了一杯金苹果酒,耐心地等待着卫兵的讲述。 帕尔镇的外围有着一圈两公里长的灰岩石矮墙,两座十二米高的箭楼哨塔下边,分别开了两处入口大门,储藏室紧紧地挨着“城墙”的大门内侧,拥挤的空间里边存放着十来桶桐油,白梓木做的箭杆,几箱铁合金箭头,和一堆用作燃烧的木材,这些常见的物资每个季度都会被补充进储藏室内。并且帕尔镇的四十名配置的警卫队中,除了驻守警备司和镇长办公楼的十名卫兵之外,其余的三十名警卫队员有一小半的人手,每天都要维持着小镇的治安巡逻任务,每座塔楼配备五名哨兵,这是近十年来雷打不动的基本配置,帕尔镇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感到意外。 虽然地处帝国西南部的小镇近十年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外敌掠夺土地事件。可一到冬天,那些沙漠中该死的灰狼都会成群结队的晃荡,它们有着不低于人的智商,会耐心地寻着气味,捕捉猎物。从沙棘木旁边的洞口探风的兔子,到塞尔河浅滩的的泅鼠,以及落地的白头鸟,都有可能成为它们的食物。沙漠入口处稀稀落落的白杨林旁边,伫立着几座岩山,它们偶尔也能碰到几只黄山羊在崖壁间纵跃,运气好点的话就能在更南点的沙漠入口处的苜蓿地上守株待羊,一只落单的野骆驼也能让它们美美地吃上一顿。至于路过沙漠的商队,沙漠灰狼也能依靠着狩猎本能远远地尾随,它们会寻找稍纵即逝的机会,在夜晚的时候,常常有打瞌睡的倒霉守夜人被灰狼撕裂脖子,血腥的气味会引来更多的同类,壮如牛犊子的沙漠灰狼,成群结队的包围着你的营地,绿油油的眼睛在篝火照不到的黑暗深处死死盯着你的要害,生命的天平已经逐渐倾斜。 前两年的一支商队,就在距离帕尔镇三公里外的沙漠绿洲上,被一头体型巨大的头狼带着数百只灰狼,连人带马地咬死了个干干净净!虽说在看到发出求救信号的二十分钟时间内,警备队紧急征召了五十个雇佣兵,全体出动。可在赶到出事的地点后,几乎是所有人都恶心地心肝直发颤,他们看见的是数百只灰狼啃噬着一地的尸体。要不是那五十名雇佣兵里边,有着一对儿13级的情侣魔法师,再加上一名喝得烂醉的15级大剑士,恐怕连同八十多名救援队在内,一共就要添上一百五十座墓碑!据说那名剑士从此就把酒给戒了。而事情的开始,只不过是商队中的某位贵族小姐,看中了几只白色的狼崽子皮毛,彻底触怒了那只三级魔兽头狼。 因此在帕尔镇生活过的居民都知道,矮墙虽然丑陋,但它也将生活在帝国版图中的居民保卫在安全线之内。 而除了沙漠灰狼之外,一些不常见的食肉野兽闻着气味,追寻到人们的屁股后面,咬死几个粗心的醉汉,也不是没发生过这种惨事。 帝国的商业文化十分地发达,铤而走险的商人们从北方的亚米克高原出发,沿着阿尔巴流域南下,横穿洛基山脉,辗转三十几个城镇到达安琪纽特省的帕斯特城,从这里穿过萨尼尼尔沙漠的北部,就会到达慕兰西王国境内。商人们带来北方的各种珍贵药材和皮毛,沿途换取精美的工艺品,稀有的矿石,柔软的丝绸,浓郁的香料以及当地的特产。大陆的资源分布地极其不规律,舒适的地域早已被文明所占据,而那些未曾开发过的地方,有着无比险恶的自然环境,只有最具拼搏精神的商人们才能在这条漫长的商路之中蓬勃发展,危机与财富并存,这是名言。帕尔镇幸运地在这条商业之路上,占据着一个小小的位置,因此奈奇十分大方的给予过往商队一些优惠政策,年轻时闯荡大陆的经历告诉他,只有活跃的商业活动,才能带动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 卢安非常害怕。前一天晚上的麦酒十分劲道,他一连喝了十三杯,浓郁的麦香味让他想起了年轻时的恋人玛丽,她那灰褐色的长发间就有这股纯正的麦子清香。以至于在吉格尔这个年轻人的婚礼上,他以无比真诚的语气献上自己祝词,眼中闪烁着泪光的卢安讲述了一段浪漫的爱情故事,感动了在场的无数人。婚礼的最后他昏睡在储藏室的木板上,醒来时耳中已经听到了黄豚鸟的清脆叫声。卢安摇晃着大脑袋,回忆着前一天晚上的宴会,不禁想起了那位新娘的样貌,不由地有些妒忌吉格尔的好运,推开储藏室的木门,清冷的空气吹在脸上,温暖的阳光正照耀着帕尔镇,倍感舒适的卢安觉得有些无聊,于是他装作心不在焉的走到矮墙的阴影角落,脱下了裤子,右手在身下飞速地摆动着。 他发誓这是一种很美妙的体验,常年的单身生活让卢安显得非常的随性。他眯着眼睛,喘着大气,脑海里玛丽跟吉格尔那美丽新娘的样貌相互交替着,一张温润的嘴唇突然就狠狠地撞在卢安的胸膛上,令他摇摇欲坠,恍惚间卢安看见一头凶猛的老虎,一步一步朝着他走来,将他逼到了悬崖边上。卢安使出浑身招数,左躲右闪,就这样坚持了十来分钟之后,他一个不小心滑倒在地,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卢安浑身一颤,猛地拔出腰间的长剑,“喝”地一声挺身而出。骑士的长剑仿佛帝国最后的防线,它顶着巨大的压力,朝着对方击去,一道道剑气撕裂大地,与凶恶的老虎相互交错而过,每一次的交手间风荡雷鸣,而卢安堪堪化险为夷!数十个回合之后,卢安精疲力尽,他已经感受到了生死边缘的气息,就在这最后的时刻里,卢安全身的血液沸腾着,命运的不屈燃烧着,无助呐喊声咆哮着,正义的精神已响彻整个法兰大陆!就在他纵身往悬崖这么一跃之时,一队马车缓缓行驶在笔直的道路上。他看到了令他这辈子都难忘的一幕。 洁白色的盔甲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腥红色的披风随着北风飘荡,强壮的白鬃鳞马身上,覆盖着白色的链子甲,高大的骑士身侧,弓箭靠挂着双斧,长剑倚靠着短枪,“砰砰”的声音响彻在耳中,两排白色的骑士身影,出现在白色的雪原地上。 十二名高大的骑士身后,两匹粗壮的白色亚种雷霆犀,拉着辆异常宽大的四轮马车。金红色的绸缎将车顶包裹着,四角垂落的风向线上,分别坠掉着四件头颅大小的滚圆的魔晶灯,微弱的光线照射在包裹住车身的红颈鹿皮上,两排的侧栏里放着四架黑色的车连弩,密不透风的铦金甲士双手,就这么搭着箭匣之上,镶着黄金和琥珀石的双排车轮间,一圈圈美丽的花纹,随着滚动黑色的泥巴浮隐浮现,让人感到亵渎的同时,一股异样的胆寒开始蔓延。 而这样的马车,一共有五辆。 卢安哆哆嗦嗦地整理好衣服,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跑到这群骑士的身前的,他只恨自己的运气不好,心里不停地咒骂着请假的吉格尔。 骑士的马在卢安的身前三步停了下来,高大的白鬃鳞马不爽地哼哧着鼻子,呼出的热气喷了卢安一脖子。卢安的腿肚子不由得开始大幅度打起颤来,那双厚重的脚底板,就好像春天时城外赛尔河里的鲈鱼,不听使唤地扭动着。他发誓他用尽了自己这一辈子的谦卑,躬着身开口道:“大人,上午好!”说完这句话的卢安,尽力让自己显得十分地尊敬。可是他等待片刻后,竟然发现没有人说话。卢安的心开始一阵一阵地发凉,他咽了口口水,不甘地再次开口:“请……请问……” “这里是莱恩帝国?”一道缓慢柔腻的女人声音将卢安的结舌打断。她说话的口气好似刚出锅的佩兰花蜜,甜得让人发软,卢安的两只大鼻孔仿佛闻到了一股令人沉醉的不协调香味,他的双腿笔直地伫立在地上,情不自禁地开口大声道:“是的,这里是莱恩帝国安琪纽特省,帕尔镇,尊敬的骑士大人!” 如果是平时的卢安,有人问出这种不过脑子的话,卢安就会用他那西瓜大的巴掌狠狠地扇出一个大耳瓜子,将对方的眼睛扇在路旁五米高的石碑上,如果不是瞎子,肯定能看见莱恩,安琪纽特,帕尔几个大字儿。 可此时的他就好像一只死透了的卷毛狒狒,一动也不动地弯腰站着。 卢安的眼珠子却快速地扫过这列队伍,只见车队自始至终都以一种稳定的速度行驶着。他的双眼最终停留在眼前的骑士身上,纤细的腰肢,覆盖着一圈圈椭圆形的白色铦金,浑圆的臀部在马背间若隐若现,那双笔直修长的腿上,穿着一双厚底金属长靴,松软的外翻上边编织着一层层的蓝紫色钴晶钻石,一只红色镶嵌金丝的皮手套按住一把骑士长剑,细长的手指一下一下地点着剑鞘,卢安的心咯噔一下,头立刻就快速地低了下去。 “指出正确的方向,我将留下你的眼睛。”柔腻的声音再次传来,说出的话却令人发怵。卢安的思考能力在脑袋里边瞬间转了十几个弯,他将身体压得更低,快速地说道“黑底黄纹旗的那幢建筑,是执政所在,尊敬的骑士大人!”他甚至都没有一丁点问对方要身份牌的意思。 没有回话,寒气直戳着卢安的后脊梁骨。女骑士的马却动了,四只蹄子迈着欢快的碎步,朝着车队中间那辆马车走去。卢安的余光瞟间了最后一辆马车,七八只硕大的银白色狼头并排挂在后栏的货箱上,冷汗打湿了他干巴巴的胡须,卢安再也不敢瞧上一眼,两只脚丫子使劲地拍打着自己的屁股蛋,飞一般跑向镇长办公室。 第二章 五岁的公爵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事实上,一支一百多人的铦金骑士队伍,出现在帕尔镇的概率并不是很高。 帝国对于来历不明的军队向来抱以最大的戒心,整整两支中队的编制,你不仅要有所属军团的现任军团长签发的印章和证明,还要拿出指挥这支部队的长官的身份铭牌,以及说明此行的意图和目的,并且将之写在一张规格正式的羊皮纸上,用作行伍的通关凭证,你才能在帝国的各个驿站,或者隶属盟约国的数十个指定城镇驿站处,得到充足的补给和修养。 帕尔镇位于萨尼尼尔沙漠入口处,正处于几个交通枢纽中心,因此它虽然显得有些不太入各个贵族的眼,但好在还算优美的地理景色,每年都吸引着一批商队路过。 清晨,红色的枫叶林上空飘着一团雾气,笼罩着整个帕尔镇,一股微风将镇长办公桌上的书页吹翻。奈奇.道格斯用肥硕的食指头指着警卫兵的脑袋,威严中正的嗓音从他的鼻腔哼了出来:“我已经无法用言语表达出你的懦弱!你竟然忘记了自己的责任!” “长……长官!他们的马车上架了九十架战车连弩!那些魔鬼骑士的手臂比我还粗!” 卢安还不能丢掉这份工作。每周10个安托拉银币的薪水,能让他在每天换班后,去镇上的丽莎酒馆美美地吃上一大块熏鲈鱼肉,喝上两大杯麦酒!这样的生活卢安已经整整持续了两个年头,他非常珍惜现在的状态。因此卢安不得不夸大其辞,为了获取这位帕尔镇的镇长最大程度上的同情,他梗着紫红色的脖子,瞪着两颗像是布满血丝的羊睾.丸般的眼珠子,一脸悲壮地盯着奈奇,这番模样,仿佛他刚刚从某个邪恶的奴隶集中营逃脱,转眼就落入了杀人不眨眼的沙盗手中! “你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吗?卢安先生!九十架的黑金战车连弩足以来上一场中等规模的战争!” 奈奇的脸色拉了下来,“这是一种管制严格的军备武器!” 他知道自己的手下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帝国近十年来的平静几乎让所有人丧失了警惕,虽然帕尔镇每年都平稳地朝着预期发展,但相比其他的大城市来说,这里确实没有发生过什么像样的大事,除了两年前的那场事故。 但也许是这种气氛感染了帕尔镇的最高执政长官,屋内的温度似乎暖和起来。 镇长重重地哼了一声:“身为帝国官员,我无法相信竟然还有人敢公然触犯法律!”他的双脚来回地走动着,突然停下来又说:“你现在立刻给我去召集其他的警卫队成员!记住,一定要快!” 卢安听到镇长没有深究的意思,立马“啪”地一声行了个礼,偷偷地松了一口气,转身就往屋外走。 “站住!” 镇长的声音再次传来,卢安的身体差点就软了下去。 “先去找马克队长!” 卢安的眼睛顿时一亮,大声说道:“明白!长官!”便急匆匆地跑了出去。 马克是一名12级的剑士,曾经担任过赫赫有名的断牙佣兵团的副团长,原本是一个非常英俊的帅小伙,可惜在一次长途护送任务中,被沙盗射瞎了一只眼睛。从那以后他便一蹶不振,整日将自己埋在酒桶里,醉醺醺地活在过去辉煌的记忆中,同伴受不了他的堕落而疏远他,因此马克不得不提前退役。 四个月过去,奈奇得知这件事情后,立刻带上了一箱昂贵的红葡萄酒前去看望。几番恰到好处的试探之后,奈奇便提出想要聘请马克担任他的警卫队队长,马克被奈奇的真诚(薪水)打动了,欣然接受了奈奇的邀请。于是经过两年的磨合期后,马克已经从最初的状态中清醒过来,并且重拾生活的信心,变得更加地自律,他似乎已经忘记了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幸的往事。而近来的卢安曾不止一次地听说,现在的镇上,之少有两个巴掌数的少女偷偷地暗恋者着马克队长,就连某个有夫之妇都与他有着不可告人的暧昧关系,尽管他对这种说法嗤之以鼻,可夜里没人的时候他还是会咬牙切齿地羡慕。 卢安找到马克队长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十分钟。这位一脸白净的中年男人有着一米九的身高,一身帝国警卫队制服穿得整整齐齐,他的步子跨得很大,卢安一边熟络地跟其他介绍今天的情况,一边小跑着紧跟在马克队长的身边。 等他们到达镇长官邸前的时候,街道上已经传来了整齐的马蹄声和居民的喧闹声,马克队长用仅有的一只独眼瞟了下大门,便转身翻上一匹毛色乌黑的马背,露出一副生人勿近的刻板神情,一行二十多人的帕尔镇警卫队,就这么安静地等待着。 天色已经明亮,冬季的早晨顿时裸露在一阵霞光之中。 大概过了两分钟之后,远处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卢安的五根手指紧紧地握着一把长剑的剑柄,在看见周围的二十名同事镇定模样后,他也跟着悄悄地呼出了一口气。随着大门处一抹洁白的光芒浮现,整个府邸前的广场上忽然就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马匹嘶叫声,警卫队员们不得不怒吼着或轻声细语着安慰身下的坐骑,一时间广场上有些混乱,等到警卫队员们安抚好自己的坐骑后,广场已经出现了长长的白色队伍。 马克队长盯着这支队伍,从一开始的面无表情,到渐渐地露出惊讶的神态,最后他的脸皮逐渐地变成了死尸一样的苍白色。卢安看到马克队长的双手开始发抖,不由地一愣,他很清楚自己顶头上司的实力,虽然马克队长已经从著名的断牙佣兵团退出,但他那些往日的生死兄弟有不少人与他保持着基本的交际,况且他本身有12级剑士的实力,这样的人若是体检合格,在军中可以担任一支百人队的中队长,这可是一名见过世面的警卫队队长,于是卢安刚刚平静下来的心又提了上来。 大约持续了一分钟之后,整个广场已经停了整整五十骑穿着白色盔甲的铦金骑士,两头亚种雷霆犀堪堪挤过能够并行十二匹马的大门,摇头晃脑地拉着那辆奢华到不可思议的马车,缓缓地停靠在阳光照耀的一块青石空地处,长长的队伍延伸至围墙外的街道上。 卢安看见马克队长浑身不自然地拉着马缰绳,朝着那辆马车走去。就在马克队长距离那辆马车十步的时候,五十名骑士差不多同时把手按在腰上的弓箭上,马车侧栏上的两架硕大的连弩发出“仓啷”的声音,同时对准了他,弩弦被一下子拉得如同天上的月亮。马克队长顿时没了以往的镇定模样,当场就被吓了一大跳!他急忙举起了自己的双手,大声说道:“嘿!嘿!尊敬的骑士大人!我没有恶意!”一边说着,他的双腿死死地夹住马肚子,使得它及时地停了下来,“我是帕尔镇警卫队队长,必须明白各位的来意!”可是却没有人接他的话,现场有些安静,马克咽了口唾沫,望向了府邸大门前的奈奇。 就在这时,马车旁的一名女性骑士突然翻身下马,解下腰间的弓挂在马侧,走到了那辆奢华的马车前面,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了过去。 而出乎马克意料的事情发生了,那名肩甲上印着骑士勋章图案的女性骑士,突然间半跪在马车前的空地上,奈奇.道格斯与马克队长的目光立刻就对视在一起。 骑士不用向任何人下跪! 可此时的他们似乎也没注意到,这是一位女性骑士,然而却不会有任何人跟他们解释什么。女骑士半跪在地上开口了,柔软的声音传过整个广场,“公爵大人,到了。” 什么?公爵大人! 马车里坐着的竟然是一名公爵!广场上的所有警卫队员顿时哗的一声,纷纷都睁大眼睛看着那辆马车,马克队长也是一惊,差点就摔下马去。 帝国所有的贵族都拥有爵位,这条高等的阶层线上,有着严格的爵位制度。而男爵仅仅是最低等级的贵族,在这之上依次有子爵,伯爵,侯爵,公爵,亲王。 如果你是一名帝国的普通士兵,在一场不大不小的战役中英勇杀敌,只需要累计斩下至少五十颗脑袋,就可以自动升级为荣誉勋爵,或者由于你的建议和计策,使得某个地区有着突破性地发展,人口、税收大幅度地增加时,你也能获得这个荣誉勋爵。而这时,你还不能算做是一名贵族,仅仅勉强能够在一个军团当任一个中队的中队长,管理个一百来号人,或者担任某个地方的基层官员,不过若是你的心里有着拼一把的决心,那么接下来才是最难的!你需要在此基础上,参加至少三次以上的中型战役,获得至少不败的战绩,你或者以你之下的士兵累计共砍下1000颗脑袋,才能作为一次性晋升帝国男爵的条件,并且有两名至少是子爵的贵族,为你作担保人,你才能够被受勋,真正地成为一名帝国贵族。 整个法兰大陆,除了卡尼勒和穆兰西两个王国有些更细分的一二三等级之外,七大王国的爵位制度基本类似于此。但除了这种靠实力和运气打拼出来的爵位,帝国的贵族爵位更多是靠着一种世袭制度的传承。也就是说,一般来讲,大多数爵位是可以通过继承获得的,你的爷爷是一名伯爵,他死后,你的父亲将继承他的伯爵爵位和领地。你的父亲死后,你同样可以继承他的伯爵爵位和领地,假如你死了,你还可以继承给你的儿子。但是这种继承的条件,其中有着一些不可或缺的因素,那就是功绩和贡献。简单来说,如果你的父亲将他的伯爵位继承给你,你需要缴纳一份功绩或者税金。当然,这种功绩或者税金,对于一名有着良好收支状态的伯爵领来说,虽然不算是小数目,但基本上也就是领地上半年的收入,或者一次正常的兵役。 不过事情的发展总是会这么奇葩,每年一定会有那么几个贵族因为缴纳不出这份功绩和税金而降爵,领地的没落也因此恶性循环。从侯爵降到子爵,再降到男爵,最后只能丢了祖宗的荣耀,这种事很少见,但也不是没有。 对于奈奇来讲,他知道莱恩帝国近2亿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总共有着9位公爵,将近五十位侯爵,四百多位伯爵和数不清的子爵男爵。而整个法兰大陆一共才不过39位能够被称为公爵的贵族,这对于它近两万年来的历史来说,确实有些捉襟见肘,因为法兰大陆的历史还不算和平。但这也恰恰说明了贵族并不仅指大部分有着四肢和脑袋的直立动物,贵族永远只属于某一小撮人,公爵所代表含义的也不仅仅就是一个简单的爵位。况且,生活在法兰大陆上的智慧生物不是只有七大王国,我们所说的七大王国,它所有的面积总和只占这个大陆陆地面积的26分之一而已! 那么话说回来,身高超过1米8的女骑士半跪在马车前,似乎也不算什么失礼的事了。 马车柔软的帘子被一只白嫩的小手掀开,露出一个穿着华丽袍子的孩童。他(她)看上去只有四、五岁的年纪,黑色的长发却已垂到肩头,狭长的眉毛下,亮晶晶的黑色眼睛似乎马上就要滴出水来,可它又显得非同一般的平静。阳光照耀在小小的鼻尖上,白嫩的脸就像两只剥了壳的天鹅蛋,微微嘟起的淡红色嘴唇就这么自然地抿着,他(她)站在马车的前栏上,平静地扫视着广场,看上去可爱极了。 这样场景一开始令人有些费解,可就这么过了一小会后,幼小的孩童张开了嘴唇,脆生生地说出两个字。 “抱我”。 于是人们看到了高大的女骑士起身,走上前去张开双手,将他(她)抱在了怀里,这样一来,他(她)弱小的身体一下子沐浴在阳光下,个头也就超过了绝大部分人。 随着小小的白嫩的手指头的方向,女骑士抱着他(她)走向了府邸,随后从队伍中跟过去八名穿着白色铦金盔甲的骑士。这时,人们才回过神来,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睛,这就是公爵?为什么这么小?怎么会有这么小的公爵? 马克的心里也有同样的问题,他看着走进府邸的九名骑士,脸上露出担忧的表情,但马上他的视线便不着痕迹扫过大门处的奈奇,在看见了一个安全的手势后,立即趋使座下的马儿回到了台阶旁的遮阳棚处,顿时他所有的手下一股脑地围了过来。 “队长,什么情况?这些人是哪来的?” “嘿,老大!刚才你可真是让兄弟们吓了一大跳!” “可不是!我差点就红了眼,正准备拔剑拼命呢!” “得了吧卢安!我看你是想砍马的屁股,准备随时跑路吧……” “莱希斯,你他娘的哪只眼睛看见我准备跑了?” “我就是不用眼睛也知道……” “都他娘的给我小声点!”马克的一只眼珠子瞪着这群手下,压低声音吼了一句:“你们不想活了?这是一名帝国公爵!” 他的这股气势确实将二十多名警卫队员镇住了,不过马上就有人小声地问,“队……队长,帝国有一位这么小的公爵吗?” “或许是刚刚继承的!” “废话!不是继承的难道是你奶奶日了上帝掉出来的!” “嘿,汤姆森!我看还真有可能!” “哈哈!……” 马克队长气得脸色更加苍白了,他急忙转过头去,望了眼广场那边的队伍,发现似乎没有人听到这边的对话,稍微地松了口气。之后他立马伸出右腿,狠狠对着一名手下的屁股踹了下去,那名大嘴巴的倒霉蛋一下子就飞了出去,落在了警卫队群里。 马克队长的这一下,让二十多名帕尔镇警卫队员噤若寒蝉,他脸色难看地盯着这对手下,突然平静地说道:“想死的人可别带上我!先生们!这里有一百名铦金骑士,他们每一个人最少也有十级以上的实力!睁大你们的眼睛看看吧,他们可没什么心情开玩笑!” 是的,马克队长说的没错。纯铦本身的重量是比较轻的,它的密度比,几乎是小于所有固体类金属,就跟同体积的白桦木一样重。但正是由于这种原因,用作铦合金合成的其他材料反而增加了整个成品的重量,使得铦金盔甲整体比重,相对常规的帝国骑兵盔甲来说,提高了百分之五十,就跟一名正规的认证骑士的甲胄一样重,这也是为了最大优化铦金骑士的战场生存率。而穿着这样的甲胄,士兵的体能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不至于把自己给累死!数据表明,体内斗气达到十级的时候,是一名武者的分水岭,这时候的体质和潜力会上升到另一个台阶,拥有比9级武者强上一大截的体能和适应能力,是最合适穿上铦金盔甲的人选! 因此,在场的所有人突然都意识到一个事实,马克队长说的话并不是开玩笑,一百名铦金骑士,那可几乎全都是十级以上的武者!帝国法律对境内的私自战争行为,有十分严苛规定,一旦违反这条规定,帝国的600万军队也不是吃素的!可假如某位公爵在出行的路上,受到一些暴民的不敬之后,顺手砍下几十颗脑袋,这肯定是非常合理的行为,并且不会有任何人提出异议,因为那是一名公爵!他们虽然还不至于被吓尿,但也立刻闭上了各自的嘴巴! 太阳升得更高了。 奈奇站在他平日的办公室桌前,双腿不停地打着摆子,他的鼻子已经开始冒出一粒粒的汗水,但他的脑袋就这么一直低着,看也不敢看窗前的那名小小的公爵。 一名看起来五岁的公爵,确实会把人吓得一懵,可缓过神来之后也不是不能理解。但是假如站在这个房间内的九名铦金士兵……都是超过21级的传奇骑士的话,你会不会感到这个世界很不真实,很荒谬! 是的,年过四十五的奈奇其实本身也有着13级的实力,他原本的武器是一把双刃重斧,这和他120公斤重的体型很相衬,只不过他一直以来都明白,年轻的时候闯荡大陆的能力,靠的不仅仅是一身武力值,而是自己的这颗大脑袋!正是因为智慧,之后在那一次的税收事件中,奈奇才得以周旋,保住自己的性命。此后长达十年的执政生涯,奈奇的体重增加着,斗气同样也不可避免地升级着。 出于谨慎和好奇,奈奇觉得自己有必要探一探房间内几个护卫的底。于是他催发了自己的斗气,感受着对方的实力,这一感应不要紧,奈奇突然就发现脑袋中多出了八座高大的巨峰。当时他就被吓得心里蹦出四个字,我他么的!然后浑身一个激灵!立刻收敛了自己的气息。 八名传奇! 他妈了个巴子的!这年头,传奇都组团了?受到惊吓的奈奇,战战兢兢地伫立在办公室的桌子前。当一名男性骑士将一张身份文犊证明放在桌子上时,他隐约地看见了上边的内容:亚特兰斯帝国,萨尼亚公爵……忝为七国境内公爵……携家族传承圣骑士9人……亲卫队骑兵300余人……领萨尼尼尔大沙漠及浦缇斯港口,北咲城……当他扫过圣骑士9人的时候,分明看见上边的字迹相对较新,于是还没缓过神来的奈奇有些猜测,一些传承古老久远的贵族,总会有让人不可小觑的底牌。这张烫金镶嵌着红宝石的身份宣告证明,盖有亚特兰斯国王的私人印章,以及四国联盟的北地军团四叶草印章,基本上作假的概率无限接近于零。也就是说,七国的法律,是认可的。 但是…… 但是,萨尼亚公爵?根本没听说过啊!这难道是最新的封号?领地在萨尼尼尔沙漠?什么鬼?整个萨尼尼尔沙漠都是领地?这也太大了吧!等等,这不是大不大的问题!谁他娘的会将萨尼尼尔整个沙漠作为一个公爵领地分封出去!就算有,也不会有谁傻到接受这样一个……奈奇想到这,就停顿了,一股浓浓的阴谋味道,开始蔓延出来,他忽然感觉脖子有些发冷。于是他壮着胆子看了一眼落地窗前的公爵,发现阳光照在华丽的衣袍上闪闪发光,公爵背对着所有人,静静地望着窗外的那片红枫林,女骑士远远地站在一旁动也不动。 就在奈奇的腿有些发麻的时候,他又听到那个声音。 “我在亚特兰斯的奥古都城听说了一件事。”公爵忽然说道,“沙漠的深处有着一群喜爱自由的牧马人,他们的的首领带着他们徜徉在金黄的海洋里,接受七国人民的热情馈赠,将那儿建成了一座通往天堂的神圣之城?” 他(她)说话的字音十分地清晰,但奈奇还是感觉到空气中似乎就要有一股浓浓的奶香味扑面而来,只是他不敢表现出任何不敬的神色,谦卑地说道:“您的消息真是准确!那是一群在刀刃上跳舞的野犬,光明必将降临此地,施以福音。” “我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个有规则的大陆,而我也将维护它的尊严!”五岁公爵的声音虽然显得奶声奶气,但还是一口气将一段话说得非常完整,“你的理解没有任何偏差,这一片名为萨尼尼尔沙漠的地方,从此就是萨尼亚公爵领,而我就是萨尼亚公爵,这片土地的主人。” 奈奇接着这句话的尾音,行了一个礼,然后才说道:“尊敬的公爵大人,您的意愿将是我人生中的真理!” “先生,你的举止让人如沐春风。我在沙漠的北部捡到一份礼品,它的价值足够给我手下的士兵盖上几座舒适的房子,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五岁的公爵突然间转过身来看着奈奇,露出一个微笑。 奈奇还没弄明白其中的意思,他面前的地上突然多出三个一米来高的木箱子。他只是愣了一下,没敢做多余的动作,弯腰跨步到其中一个木箱子前,打开了盖子。 七八颗血淋淋的脑袋堆挤在撒满石灰箱子里,一股浓郁的腥臭味扑在奈奇的脸上,他的瞳孔一缩,认出了其中两个人的样貌。 莱恩帝国通缉要犯,眼镜蛇沙盗团的首领,23级传奇武者,鲁格.烈德,赏金,50万金币。副首领,法吉特.米歇尔,25级半神级魔法师,赏金,100万金币。 其余的五颗脑袋,都是莱恩帝国或者盟约国著名的通缉要犯,均为16级到19级的实力,赏金约1到3万金币不等。 这一刻,奈奇的尿意蹭蹭的往上涨,他似乎已经闻到了一股浓浓的尿骚.味。 第三章 法兰大陆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莱恩帝国的西南部,有着一块约两千万平方公里的沙漠。它就的形状就像一只长着六只脚的大海龟,脑袋朝着西北方向,伸到查尔特帝国的缪斯森林深处。东边的三只脚从北至南分别搭在了慕兰西王国的阿尔巴流域,莱恩帝国的洛基山脉以及最南部浦洛丝盆地,西侧的两只脚从北至南则依次是卡尼勒帝国的斯罗坦草原东部,亚特兰斯的奥古都城。从天空往地上看过去,这只乌龟西侧的第三只脚抓着自己的尾巴尖,环绕出一个不规则椭圆形的海上群岛。 这块很容易被认出的沙漠陆地,三千年来一直是四国间的公共区域,因此它也很容易成为某些犯罪者的法外之地,事实上,沙漠并不一定都是想象中的毫无人烟,寸草不生。 萨尼尼尔沙漠上有大大小小的绿洲数千个,四周接壤的边缘处也有着不少的城镇,森林,湖泊,甚至是雪原。但就一般来讲,它的整体自然环境确实远远比不上各大帝国内部的任何一个城市,过于分散的绿洲地和极大的昼夜温差,限制了生活在这片沙漠上的物种数量,食物,淡水,气候,灾害等都应该是人们考虑生存的首要因素。 那种黄沙铺满天地间方圆三十里的情景,每天都会发生沙漠各处,数十公里的范围内见不到一株绿色的植物,试问有谁会愿意主动放弃肥沃的土地和繁华的文明,跑来这种地方生活? 某个帝国的魔法研究部曾经发表过一篇论文,大意就是基于大陆的资源环境问题,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文章指出,随着文明的高度发展,城市和人口的指数级增加,大陆的生存空间将会越来越小,资源也将会有用尽的一天,无秩序的开采和使用,必定导致文明的崩塌和战争。因此,有意识地控制人口分布,合理开发空间利用率,已经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据说某个王国的一些城市,已经开始呼吁绿化城镇,植树造林,扩大生存空间。他们花费巨大的代价请来擅长木系研究的魔法师,没日没夜地唱着咒语,将一粒粒种子撒在荒凉的土地上,神奇地变成一棵棵手臂粗的树木,甚至有一些沿海城市,也聘请了土系法师将内陆运来的沙土,倾倒在某片海域,施法形成新的陆地。 只是,这种花费巨大代价改变自然环境的方式,实在有些得不偿失!毕竟魔法师不是万能的,将一粒种子变成大树这种事,消耗的魔力也不是个小数目,就一般的15级大魔法师来说,本身的魔力可以支持连续不断的将十五粒种子催熟成大树,在这之后就必须得冥想至少一个小时的时间,待魔力池填满后,才能继续施展法术。 于是城市规划部的人就做了个算术,一天12个小时下来,一个木系法师竟然可以神奇地变出150棵六年份的树木,一个月那就是4500棵!一年下来,大陆不就多出一片森林? 说实话,在听到这番言论的时候,一名17级的木系大法师,当场就被气得吐出一口血沫子,就连七大王国最势利的商人也不禁张开了自己的嘴巴,久久不能言语。 法兰大陆的魔法师数量极其地稀少,通常比例维持在10万分之一左右,也就说,10万个人里边,才有可能出现一名有潜力成为魔法师的人,那么能够在9岁之前冥想成功,有希望成为一级魔法师的人就更少了,这还要要碰到一个擅长木系的法师,并且这个法师的等级还不能太低,因此你可以想象得到,聘请这样一位魔法师的代价必定十分高昂! 法师的等级可不是光靠吃喝拉撒就能升级的,随着年龄的成长,一级法师必将成为二级法师!这是大陆的上的一句至理名言,可这是一般的情况! 一名法师的在一次施放咒语时,消耗了自身魔力的百分九十左右,就必须停止施法,就地冥想回复法力,这大概需要半个小时到三个小时不等,这得看人的资质和冥想的功法,甚至是这块空间的元素浓度,如果你尝试着不去管它,就这么自然而然地让自己的魔力池本身回复,这大概需要至少24个小时的时间。但大多数人非常难把握尺度的,毕竟每个人的魔力池都不一样,那些一不小心让自己的法力耗干的人,通常都侥幸地认为这没关系,在发现自己的冥想怎么也不管用的时候,才认识到一点细微的差别导致的悲剧,这种现象的结果,就是魔力池崩解,人也将痛苦地死去。一些运气极好的人,才有可能活下来,但下半辈子重则变成植物人,轻则身体虚弱,成为累赘。 而更不用说大部分的魔法师本身就是一名学术爱好者,他们常常研究一个课题到废寝忘食,会为此花上数十年的时间。待在实验室才是魔法师的常态,有时做个实验一不小心引发某种爆炸,合成不知名病毒,打开未知空间,这些状况的发生,往往也会导致一名魔法师的陨落。 即使你不去做这些些学术研究,小心翼翼地待在法师塔里边一辈子,那也必须得面对二十五年一次的元素潮汐,如果你想要避免自身魔力池的紊乱,你还是不得不冒险,用自己的精神力在身体的各个气脉上,构建出合适的防御结节法阵。假如你是一个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的法师,那么你将只有一半的生存几率。而且,每一次的元素潮汐源头,基本上是不一样的,之少在五千年内是这样,意思就是,每一个法师都有自己的方法来应对潮汐,可以借鉴但一定是不同于他人,因为每一个人的精神烙印都不一样,稍有差池,一名大法师也很有可能丧命。综上所述,不得不说,想要成为一名魔法师本就是看天赋,想要在这条路上走的更远成为一名大魔法师,那就不仅仅是天赋和实力的问题了,这其中也有着运气。 因此魔法师本就稀少,要打动一个法师为你连续工作一年,在精力和时间上,花费巨大的代价,时刻冒着魔力池枯竭的危险,你可以想象,除非必要的情况,基本上是不会有人干这种事,而那些填海造陆的城市,也必定是事出有因了。 当然,这个世界上存在着一些神奇的德鲁伊部落,他们部落的某些圣物,确实可以强大到改变一片地域的环境,只是法兰大陆文明的发展虽然持续了万年,却也改变不了实力为尊的事实,能够生存下来的隐世部落,多多少少都有着抗衡小半个王国的武力,而七大王国之外也并非只有人类和德鲁伊,生活在地下的地精,森林里的魔兽和银精灵王国,甚至是大陆周边无数海域,都可以称之为一片片大陆,那里同样生活着无数的水中智慧生物,拥有不低于人类国度的文明。为了文明的发展争夺资源这种事,其实近百年来一直在上演。只不过最近十年的大陆在人们眼中,似乎是处于一种稳定的和平期,因此植树造林,填海造陆,买卖凶兽皮毛这一系列的活动,或许也算是人们避免战争的一种方式吧。 所有的掠夺都是为了资源,萨尼尼尔沙漠的荒凉是一种事实。尽管它最南边的陆地上有着长长的海岸线,但紧接着这处陆地的群岛十有八九都是寸草不生,海水下的无数座礁石更是被大自然雕刻的鬼斧神工,三大内陆河的终流硬生生地包围着方圆50多海里的海域,水下踹急的暗流中,就像时刻有着百十名水系大魔法师拼命地自爆着,只有寥寥几种鱼类勉强能够生存,这样的一片群岛,它的作用似乎只有一个,那就是防御着生活在更远处海域中的娜迦族。 法兰大陆上七大王国中的每一个国家,都至少有着2亿平方公里的疆域,因此,没有人会耗费精力再去瓜分一个荒凉的沙漠之地。 莱恩帝国最西南处的帕尔镇,就坐落在洛基山脉的最南端,离它最近的城市是帕斯特城,它们之间的道路虽然开阔,但最快的马车按照标准行驶,也需要五天时间。从这里开始一直往内地延伸,便是繁华的聚集之地。 太阳已下山,在帕斯特城的街道上,一辆马车匆匆地行驶到一幢建筑前面停了下来,后面跟着十名高大的铦金骑士,这里是帝国猎人工会在帕斯特城的分部。 基本上,莱恩帝国的每一个城市都有猎人工会这个地方,二十万公里的洛基山脉几乎占据了帝国的整个中西部,数十个森林将山脉上上下下围地水泄不通,这里生活着无数的各种魔兽。帝国的政府部门用收购魔兽皮毛、魔晶等和分封领主的方式,来鼓励人民踊跃开拓洛基山脉的林地,帝国军部常年都有几支军团,驻守在几个兽潮易爆发的森林边缘城市。这就大大地刺激了国内部商业的发展,一些商人在各个城市间都有固定商路,因此,一些自主发展的佣兵团成立了,只要不违反帝国法律,许多城市的执政官非常愿意支持他们的发展,甚至还会适当地发布一些减免政策。为了便于管理这些民间组织,帝国在各个城市成立了猎人工会,发布任务,收购奇珍,鉴定物品,交易情报,评定等级等等等等。 奈奇跟马克疲惫地从马车上跳了下来,走进工会的大厅里。 “您好!先生,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由于现在是冬季,大厅的人很少,一名前台侍者很快便看到了腆着大肚子的奈奇。“我是来交赏金任务的!”奈奇压抑住兴奋的心情,非常得体地对那名侍者说道。 “先生,请说明任务的的等级和种类!”侍者明显处理过太多这类事情,显得非常专业。 “是一级任务,种类是通缉类!”奈奇耐心地回答。 “先生,交付一级任务需要验证身份铭牌信息……”侍者的眼睛睁大了些,他被奈奇所说地一级任务惊讶到了,但他还是尽力地解释着。 奈奇急忙从衣服的内兜里边,掏出身份牌递了过去,侍者接过去在一个散发出红光的装置前扫了一下,一阵绿光闪过后,他用双手将身份牌递会到奈奇面前,说道“交付任务请上四楼,在401房间。” “谢谢!” “不客气!” 奈奇跟马克敲开401的门,看见一个头发发白的老头坐在一张长方形木桌前,对着一沓文件写写划划。 “说吧,是交付信息还是抓住了要犯!先说好,信息的确认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而如果是帝国的通缉犯,必须是按要求来!要求活的带人来见,死活不论的可以带人也可以带尸体或者脑袋!”白发老头的嗓门很大,他抬起头对着奈奇和马克说了这么一番话后,丢了下那支笔,双手搭在桌子上盯着两人,一脸的平静。 奈奇被他盯地浑身有些不自在,不过他并没有再说话,而是用右手从内兜里摸出来一个镯子,然后这么一转,地板上多出一个大箱子。 白发老头瞧见这一幕,惊讶地“哈”了一声,“储物魔导器!”然后啧啧地说道,“想不到现在的年轻人有这么大手笔,随手就是一件储物法器,能将这么大一口箱子放进去,价格不低啊!” 四十六岁的奈奇虽然不算年轻,但相对面前这个老头来说,自然可以担起年轻人这个称呼了,不过他只是“嘿嘿”地勉强笑了一声,心里却不知在想些什么了。 老头见他不愿多说,便翻了个白眼头过头去看着箱子,嘴里嘟囔着,“戚!拽什么拽!打开吧!” 奈奇哭笑不得,但现在的他是真没有心情开玩笑,他甚至在心里想着,你他么等我开了箱子,看你还有没有心情在这嘟囔! 果不其然,奈奇打开箱子后,白发老头先是蹴了下鼻子,然后盯着其中的脑袋看了起来。而奈奇只听到老头声嘶力竭地叫了一句“这根本不可能!”,便看见他双手捧起半神级法师的头颅,颤抖着身体…… “你是说,你只要金币,不要汇票?这不可能!我们这没那么多现金!”白发老头将脸凑到了奈奇的鼻子上,吼叫道。 奈奇的后腰紧紧地贴在靠椅上,“等价的魔晶和元素灵石也正是我所需要的,或者您这有没有元素结晶?您知道的,我的家乡正在发展期,需要大量的物品!”他有些受不了这个老头的一惊一乍,不过他一想起那位公爵的交代,还是硬着头皮说道。 魔晶一般是指从魔兽的脑袋里挖出来的一种晶石,它既可以用作交易的货币,也可以用作一件武器的属性结构,一件装备的魔聚装置,或者一个法阵的力量源等等。比如,将一把普通的长剑镶嵌上火属性的魔晶,那么这把长剑的攻击就会带有火属性的加成,一名炼金术师将数枚风属性魔晶与一双靴子相固,那么这双靴子就会聚集风属性,让人跑的更快。魔晶一般分为五个等级,一级魔晶通常价值10个金币,是出自于一级魔兽的脑袋,而一级魔兽的战力相当于人类武者的10级,二级魔兽的战力对应人类的15级以上武者,三级魔兽则对应人类18级以上,四级魔兽对应人类20级,五级魔兽对应人类21级以上武者,也就是传奇。魔晶的等级出自同等级的魔兽,其中的价值随着的等级的一个提升而增加十倍,也就是说,四级魔晶的价值一般在1000个金币左右,另外一些珍稀的和变异的魔兽魔晶,价值则高出两三倍不等。 当然,这里说的珍稀魔晶,也包括五级魔兽的魔晶,它的价值则是四级魔晶的一百倍之上!因为魔兽的进阶和人类的升级同样艰难,越往后就越难提升,进阶到四级的魔兽,在整个洛基山脉虽然可以碰到,但也不多,至于五级魔兽,那就要看你的运气了,大多数传奇级魔兽都有着自己的领地,是一方霸主的存在,它们的智慧不下于人类,想要得到一枚五级魔晶,你除了靠实力之外,还得有足够的运气! 至于六级的神级魔兽,一般是指对应人类的30级以上武者,历史上的法兰大陆上,只出现过四位这样的神兽。 元素灵石是一种汇聚着属性能量的石块,他的作用跟魔晶类似,只不过属性更加固定和纯粹,风、雷、水、火、土、木是法兰大陆常见的六种能量属性,元素灵石的价值换算则是看其中的能量比,1卡等于1个金币,每一块元素灵石的能比,都不一样,通常在200到10000之间徘徊。 至于元素结晶,这是一种极为纯粹的属性能量结晶,它相当于元素灵石的进阶版本,每一枚元素结晶的能比至少都在十万以上,适用性非常地广泛。一名木系魔法师在提升魔力池等级的冥想过程中,若是将一枚木灵晶搭配聚魔法阵,那么他的成功率将大大地提高,就是日常随身佩戴着一枚木灵晶做的首饰,也能加快魔力的回复速度,提高木元素亲和力。 慕兰西王国一名军团长的传奇级武器,神眼,上边就镶嵌了29颗风灵晶,这把名传大陆的弓箭,曾经一箭就射死了4名15以级以上的大魔法师!吓得在场的另外一名传奇空间法师,竟然毫不犹豫地引爆魔杖,当即捏出十几个扭曲的空间门,打算与这名军团长同归于尽。当然,这名法师的做法也把那名传奇骑士军团长吓了个半死,两方都心虚的扯了半个小时的嘴皮子,最后她只能将那把传奇武器神眼收起来,重新达成一致,后续怎么样倒是不得而知。 以上这些有目共睹的事实,也恰好说明了元素结晶的价值之大。 “哼!你小子倒是运气好!我这里刚好有9颗土灵晶,就算作90万金币好了,不过即使是这样,也还有75万的空缺!”老头听完奈奇的要求,当即就歪着脑袋说出这翻话来。其实9枚土灵晶若是拿去拍卖,肯定不止这个价,不过一颗吓人的半神级法师的头颅,也足以让他给出最大的让步。 “那么请问大人,我在哪里可以买到铜铁石呢?我想用50万金币购买铜铁石……”奈奇想了想,便开口道。 “铜铁石?这玩意儿做墓碑倒是好材料,又重又坚硬,水火难侵!不过我看你年纪至少还能再活个十来年吧,这么着急?哦……哦不对啊,那难不成你是一名魔法师?用铜铁石盖座冥想密室?但这样一来花个10来万也就到顶了……莫非……”老头没等奈奇说完,一张扁平的嘴巴就不停地说着。 奈奇的很无语地看着他,帝国常用的货币是铜板和银币,它们之间的换算大概在140到165之间,一杯普通麦酒的价格在20贝(铜板)左右,一块巴掌大小的白面包价值3贝。普通的三口之家一周的开销,大约在3到6个安托拉银币之间,两枚法兰金币总共约220枚安托拉银币,足够这样的家庭用上一年。若是你想在帕斯特这样的三线大城市的市区,买上一套100平上下的房子,你的荷包最少也需要190枚以上法兰金币,这其中包括房子本身的价值80金币,和一次性90年的房产税90金币,加上房子内饰装修的最少20枚金币。生活在帕斯特城的一名普通的成年男性,一年的收入大概也就是10个金币左右,若是想要买下这样的一座房子,他得不吃不喝连续工作上19个年头!像帕尔镇卢安这样的警卫队员,安安稳稳工作一年,至少还有10枚金币的年终奖,而普通人的一生就是为了温饱不停地奔波,基本上一辈子所有的储蓄都不会超过2000枚金币,也就是20枚三级魔晶。就连奈奇都被上百万的金币震住了,而眼前这个老头子喋喋不休,也不知是因为见过太多这样的事情,还是因为他根本没把这些金币放在眼里!他不禁在心里骂了一句:“他妈了个巴子的!万恶的资本主义真他娘的可恨(羡慕)!” 原先的奈奇是比较满意自己的生活的,即使他作为帝国的一名最低级别执政官,每年的薪水包括奖金,也在80枚金币以上,更不用说其他的一些灰色收入了。他只需要安安稳稳地再干上10年,等到五十五岁的时候,就能带着老婆和两个女儿移居到莱恩帝国的首都,在那里以帝国体制内人员的特权,六折购买一座300平以内的房产,这大约需要一次性缴纳7000枚金币,奈奇对此倒是一点都不担心。帝国各个领地上的贵族,对于兢兢业业工作到退休的政府部门人员,有着非常优厚地待遇,按照级别,奈奇最后可以一次性拿到3000枚金币的贡献奖,一座当地约100平米的房产,以及每年在职年薪百分之五十的退休金。对于这些福利,帝国和领地上的贵族各自承担一半,前提是你干满最少二十年的时间。有意思的是,就是这样唯一的条件,帝国每年的退休人员数量都达不到预期的百分之一。 一下子将数十万金币的交易摆在你面前,是不是很容易让人有这种感觉:金币似乎并没有那么值钱,看起来反而很廉价。 那么这就是你的误区了,先前说了,一座三线城市的市区100平米房,价值在190枚金币,这几乎是一个普通人三分之一的人生所创造出的价值了,而一个普通人一辈子的挣扎,往往只有那么短短的二、三十年时间。而奈奇这样的执政官,以金币来衡量,他人生三分之一的时间奋斗的价值起码在4000枚金币以上!因此,廉价的根本不是金币,而是你自己的本事。 铜铁石是一种奢侈的建筑材料,它的耐腐蚀性和硬度,在所有的的石材中名列前茅。青灰色的铜铁石通常被用作各种密室的建筑结构,一些家庭也有将它当做墓碑的习惯,用来怀念逝去的亲人,只是1个金币一立方的铜铁石,确实算是一种奢侈品。帝国铜铁石的储量虽说也不少,但它的切割难度以及运输成本,使得大部分地区都很少见,而铜铁石的售价,也是根据它本身的体积大小来定,越大,它的价格就越昂贵,铜铁石体积分为一立方,两立方,五立方和十立方的。价格分别为1,3,10,30个金币。 奈奇挤出一个笑脸:“我需要足够数量的10立方铜铁石!” 老头随即裂开嘴巴:“51万金币,17000块10立方的铜铁石,这原本需要提前半个月的时间预定……”,随着这句话的话音落下,老头的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他又似笑非笑地看着奈奇:“真是凑巧,我现在很好奇,你是怎么知道玛琪商会昨天运过来数量众多的铜铁石的!” 奈奇听到这句话,似乎是松了口气一般,将一枚徽章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拿了出来,放在老头面前的桌子上,老头拿过徽章仔细地瞧着。 于是奈奇看到老头的脸色十分地精彩,一会白一会红,这让他突然有些担心老头这么大年纪会不会突然间死掉,那么前面的交易他又找谁去!不过好在白发老头的身体还算硬朗,将徽章还给奈奇后,一句话都没说,从抽屉拿出两张金黄色的羊皮纸,分别刷刷地写几了行字,接着不知从身体的哪里翻出一个印章,“啪啪”地两声盖在羊皮纸上,这才瓮声瓮气地说道:“一张拿去一楼仓库给管事看,她自然会给你9枚土灵晶,和等价的四级魔晶!另外一张先拿去城里的紫薇花银行,办理一张物品兑换说明,再一起拿到玛琪商会,就可以拿到17000块铜铁石了!至于运输?嘿嘿嘿!……”说到这,老头不耐烦地摆摆手:“自己想办法去!” 说完,老头重新坐回到桌前的椅子上,理也不理两人。 奈奇和站在一旁的马克对视一眼,说了句“多谢!”,便转身离去。 第四章 奈奇的人生巅峰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全部放在这两个魔导器里边?您知道您在说些什么吗?先生!”一个管事模样的高瘦中年男人,将一口玫瑰花茶喷在了奈奇的脸上。 一枚空间为一立方的储物法器,价值500枚金币,帕斯特城的炼金大术师可以根据顾客的的喜好,将其制成耳环、戒指、项链等等包括其他一些奇怪的东西,一名五级左右的武者,省吃俭用个七八年就能买上一枚。 一枚空间为10立方的储物法器,其价值约为2万枚金币,这就不是一般的武者能够买得起的了,基本上只能够在一些大魔法师的手上看见,就连15级的大骑士也不一定舍得花这个钱买。至于空间为100立方的储物法器,只有那些传奇才有可能拥有,毕竟这么大的空间法器,已经不是买不买得起的问题了,制作它的高级工匠,在花费了无数珍惜材料之后,都有很高的失败几率!拿不出200万金币,别人根本不会鸟你! 不过若你是一名魔法师,并且此生有机会踏足半神级,那么你便可以省下这笔开销,因为25级以上的传奇魔法师,就可以将自己的魔力池与一片外域空间相融合,达到扩增魔力池的目的,当然,这片空间也可以用来存放物品。这片空间的大小,跟你在9岁之前第一次冥想所觉醒的魔力池,有着直接的关系!目前这里暂且不表。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一种储物法器,它的空间超过1000个立方呢?是的,你猜到了。法兰大陆是一个很神奇的位面,在一些生物罕有足迹的禁地,有着某些接连其他碎片空间的天然节点,它们或许就这样漂浮在空中,或者附着在一件物品上,甚至在一些绝种生物的毛发里,尸体上。经过大陆两万年的发展,一些有毅力的大能之辈,加以利用这些节点,制成一枚枚空间广大的储物法器!有一千立方的,也有一万立方的,甚至,还有消耗无数魔力和材料制成10万立方的传奇级储物法器,这种传奇级储物法器,运气不好的人这一辈子别说亲眼看见,就连听都不曾听说过。 你说巧不巧,那位萨尼亚公爵正好就有,而且还是两件。现在,它们就被戴在身后的一名铦金骑士的脖子上。 那名骑士展示出这两枚戒指模样的储物法器之后,名为泰洛克的中年管事,当场就将一口金玫瑰花茶喷到了奈奇的大饼脸上。这也怪不得这位中年男人,17000块10立方米的铜铁石堆积起来,至少也有17万立方米,很简单的算法。使用储物法器的常识就是,不能收纳活物,不能将超过法器空间体积的物品放进去,甚至就是体积远远小于储物空间,长度若是超出范围,也根本行不通,储物法器大多都为一个圆球体空间,强行收纳,储物法器爆裂不说,里面的物品也随之流失在空间乱流中! 说到这里似乎有个盲点,曾经有位初识魔法的二愣子仔细地推敲了一番,说出一段话:“若是两位敌对的武者,其中一位拥有储物法器的阿大,在交手中,突然强行收纳阿二的物品,爆了阿二的武器,那岂不是胜负瞬间已分?” 据说在这位二愣子出这段话后,帝国的某位空间系法师立马发布了悬赏任务:找到这名二愣子,将他的衣服脱光倒吊在城墙上三天三夜!为此他愿意花上1000金币……到底有没有找到这名二愣子不好说,收纳物品需要将自己的斗气,精神力或者魔力,附着在没有任何抵抗的物品上,与绑定自己精神烙印的储物法器之间,建立一个意愿,才可以收纳进空间。想要将敌人紧握在手里,与自己精神绑定密切的武器强行收纳过来?这种情况只有在等级相差巨大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发生,例如,一名15级的大魔法师,强行收取一位1级魔法师手里的武器,在这位大魔法师魔力精神力都十分充沛的前提下,这当然是有可能发生的。只不过若是这样做,那岂不是变成神经病?为什么?实力不允许啊!等级相差如此之大,对方就如同案板上的鱼,你朝对方吐口水也好,弹对方的JJ也罢,基本上1级法师只有认命的份,你又何必多此一举地做一些出格的举动? 这其中的道理一想就通,也正是由于这段话,听说那名空间魔法师,一直没有撤掉那条悬赏任务,久而久之便成为了帝国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泰洛克认得这一身的洛金,起初见到十名铦金骑士的时候,还被吓了一大跳!他有些心虚,是不是东窗事发了,不过随即二十多年的工作生涯让他养成了一股镇定的神态,不到事情的最后一步,他也倒不至于立马拼命夺路奔逃,于是就耐着性子招待起那位为首的胖子。在一开始听到对方的诉求后,泰洛克松了一口气,兴奋地同时,也在心里感叹着:“你永远也不知道幸福什么时候会降临!” 五十万金币的交易,在玛琪商会内部,的确就是一笔贡献了!这是一次利润在十万枚金币上下的生意,他作为管事,起码也能拿到五千枚金币的提成,这是他平常辛苦三年才有的回报。可泰洛克根本就没有去想过,随随便便的见到的一个人可能会拥有传奇级储物法器,以他四十多年的阅历来看,带着十名铦金骑士和一个跟班的奈奇,确实可以算得上是一名阔绰的富二代,50万金币的交易也就并不显得那么难以想象,但胖子的下一个要求一下子就让他的形象,在泰洛克的眼里变成了一种人人都会圈养的食用动物,猪。 泰洛克不客气地说出那句话后,就有些后悔了,他担心这笔交易会因为他的莽撞而告吹。于是他连忙将一条干净的手帕递了过去,并说道:“实在惭愧的很,尊敬的客人!您的这笔交易让我不知不觉就成为您的管家!”,一般来讲,顾客在商会消费一定数量的金币后,货物的运输会由商会承担,不过这也是有距离限制的,玛琪商会当然有自家产业的运输工具,不过商会跟大陆多家车马船行也有着合作的状态,这是属于一种互利共赢的商业法则。这也是为什么泰洛克在顾客花费如此巨财的情况下,都没有提到减免优惠的原因,而当下,似乎这种以往的合作方式需要改变了。 “没关系,管家先生!我能理解您的意思,不过你瞧,这确实是我的要求,而且它并没有什么不妥!”奈奇接过手帕,擦干净脸上的艳红色水渍,平静地说道。 “什么!您确定?”泰洛瞪着一双铜铃大小的眼睛看着奈奇,生怕错过一个细节。 奈奇的脸上依旧平静,“当然,我确定。” 泰洛克并不是一个傻子,一下子就明白了其中的意思,他觉得今天是他人生中的一个高潮,而对方那张大饼脸,在他眼中变得不可捉摸。“那么,谨遵您的意愿,先生!”他起身施了一个抚心礼,这样说道。 接着他的脸上堆满笑容,“那么我现在就可以做主,给予您两万金币的优惠,您只需要花费……” “全部换成铜铁石吧,先生!”奈奇没等他说完就理解了他的意思。 “非常体贴的决定,感谢您!尊敬的顾客!”泰洛克笑得更加灿烂了,“货物就在仓库,您?……” “他会跟着你过去,将如数的铜铁石装进去,我们立刻就要启程。”奈奇尽力地不去看那名骑士,脑袋里又想起了那个小小的身影,他不敢再耽搁下去。 “哦?那么好的,先生!”泰洛克指引着那名铦金骑士,转身离去。 半个小时之后,奈奇跟马克并排坐在马车上,望着一车的盐巴,香料,砂糖,松了口气。这时天色已经有些暗了下来,身前身后分别行着五名铦金骑士,一路朝着帕尔镇方向驶去。 冷风吹的披风飒飒作响,马克的眼睛在铦金骑士的身上,和座下的马匹间来回地转动着,露出一脸羡慕的表情。 白色鬃毛的鳞马,是一种非常稀有的战马,原产自斯罗坦草原的北部,几乎是寻常马1.5倍的身形,让它们看上去显得异常高大,几乎与小一点的大象相当,奔跑如风不足以形容它的速度,影过留声才是帝国人心里的印象。作为一级魔兽的它们,在成年以后,还有一小半的几率突破到二级,一些贵族家族的大佬会建立自己的马场,花大代价细心地驯养个几代,就会得到几匹更加珍稀的三级鳞马,再耐心地与之培养感情,最后才能成为一头拉风的座骑,据说一些稀有的三级鳞马身上,还有机会自然诞生魔纹,不过马克是从来没有见那种魔纹鳞马了。他以前在断牙佣兵团的时候,倒是经常见到二十多匹杂色鳞马奔腾的景象,他自己原先就有一匹灰红色的一级鳞马,只是在后来的那次任务中,被敌人一枪戳穿了肚子,内脏流了一地,当场就哀鸣着死了,也是由于这个前提,马克才不小心被一名弓箭手射瞎了左边的眼睛。以至于他后来的悲伤,或许大部分也有着那匹鳞马的原因,毕竟一个战士的坐骑,就跟自己的小老婆一样,在某些方向甚至有着老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这个你懂的。 奈奇将马克的神情看在眼里,他拍了拍这位名义上下属的肩膀,眯着眼小声地对他说道:“马克,等这次的事情办完之后,我送你一匹鳞马!” 市场上一匹状态良好的一级鳞马,售价在30到60金币之间,根据它的体型,毛色和年龄而上下浮动,这样的价格几乎是马克两年的薪水,这还得是他在不吃不喝的情况下。因此,他想要拥有这样一匹马,起码得按照规划攒个四到六年,马克一听这话顿时错愕地转过头盯着他,微微地张开嘴巴却没有说话,不过一会之后,他便咧开嘴露出一个笑容来,于是奈奇也跟着轻轻地一笑,心想:总算是没有白费心思! 奈奇什么心思我们是不知道,这条帕尔镇与帕斯特城间的开阔道路,除了有可能从森林蹦出几只一级魔兽之外,基本上是一帆风顺,五天的路程已经到了尾声,在看见那片熟悉的红枫林之后,奈奇和马克这才放下了警惕。此时正是中午时分,融化的雪地散发出清新的气息,耳边可以听到细小的水流声,淌过凹凸不平的渠道,奈奇驾着马车行过街头,并没有时间去感叹两旁的炊烟袅袅,他一直跟着前面的骑士横穿过整个帕尔镇,拐了几个弯,翻过一座桥,从镇办公府邸旁的道路绕过,笔直地往那座沙漠驶去。 半个小时后,奈奇看见一片整齐的军营,坐落在沙漠入口处的杨林边缘处,一圈黑红色的铁木拒马将整个营地包围起来,三十几个错落有序的白色帐篷连成一个奇怪的凹三角形,拱卫着小溪边那顶看上去没什么两样的军帐,马车缓缓地驶入营地,停靠在那顶帐篷前面,十名骑士翻身下马,拉着缰绳往一边的联排帐篷走去,那里是一片建于下风处的马舍。奈奇跟马克走下马车后,同时自觉地低下脑袋,在帐篷的入口处,被迫换上了一双崭新的毛茸茸兔皮室内鞋,等待了半分钟之后,室内传来一道柔软的女声,“进来。” 奈奇掀开帘子,先一步走了进去,马克却被拦在了帐篷外。 这是奈奇第二次与那位公爵见面,低着脑袋的奈奇还没有来得及找到公爵的身影,就被帐篷内的奢华惊掉了下巴,他以往的世界观就如同被剥光了衣服的裸男,在这个帐篷内被狠狠地鞭笞着。法兰大陆上只有一种生物的皮毛,是紫红色间夹着金色条纹的,并且散发出火属性魔力波动,那就是五级魔兽狮龙貂,这是一种奈奇只在书本上看见过的魔兽,而如今它的皮毛就被制地毯铺在他的脚下,他一想到要铺满这个60平米的帐篷,需要至少3只传奇魔兽狮龙貂的皮毛时,就全身麻木,仿佛此刻他人生的常识已经失去了某种意义!况且,这顶帐篷的顶壁上还刻着一个硕大的隐魔法阵,十几颗透明色的空间灵晶镶嵌其中的,一颗头颅大小的魔晶灯垂挂下来,四周的内饰上浮现出一幅幅彩色的复杂纹理,奈奇就是用屁股想也知道,那肯定就是五级魔兽水狸龙的皮!看来这位公爵对龙有些特殊的理解,只是,他想破脑袋也想不通,这些传奇魔兽到底是哪里找的?又是怎么杀掉的? 法兰大陆虽然奇大无比,但不会只有一个种族,魔兽数量虽然非常多,但进阶到五级的魔兽也不是寻常人可以见到的,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不聊到这个话题。即使你运气好在某地撞到了,一头传奇魔兽也是那么好杀的?这下还指不定是谁运气好呢!一头五级魔兽的生命通常在1000年以上,拥有不下去人的智慧,绝大部分魔兽都有自己的本命神通,有些魔兽亲近元素,天生就会适放本命魔法,有些魔兽力大无比,攻击性非常强烈,有快如闪电的,有大如山岳的,更别提魔兽天生就对人敏感,若是没有准备地在野外碰见一头五级魔兽,嘿嘿!除非你刚好身边站着一位传奇,否则那就是个必死的局面。 但奈奇又想到那名传奇首领和半神级法师的脑袋,好像觉得没有那么难以理解了,不过想到这里,奈奇就不明白究竟为什么那位公爵会交给他这样的一个任务。 这一瞬间的想法,被公爵的话音打破了,“你的业务能力非常专业,我很满意。”还是那种奶声奶气的声音。 奈奇一听到这个声音,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两个双胞胎女儿,在她们的小时候,也经常会说出这种上气不接下气的儿童音,将他逗得哈哈大笑,每当这时,他就会用自己的手抚摸两个女儿的脸蛋,甚至是“嗯哇”“嗯哇”地亲过去,可是现在奈奇哪敢这么做呢,对面的孩子可不是自己的女儿,帐篷内的三名骑士,那可都是传奇。 “这是我的荣幸,公爵大人!”奈奇施了一个礼,趁机看到了一双白嫩的脚丫子,搭在一个盛了六分满清水的木盆子里,一阵翻腾的雾气将幼小公爵的身形,隐藏在那条矮凳里。 “很好,奈奇先生。我现在有一个很纠结的想法,我在想,究竟要不要接受你的效忠!”哗哗的水声传来,但并没有掩盖住这句话的声音。 奈奇只是愣了两秒钟,想都没想,立马单膝跪在地上,颤抖着声音说出两个字,“大人!” 奈奇不是一个傻子,他明白这位公爵的意思,效忠通常可以理解为卖命!他原本的计划是,在帕尔镇镇长这个位置上干满二十五年,然后拿到一笔丰厚的退休金,带着妻子和两个女儿去往最莱恩帝国最繁华的地方,那里的教育可不像这种连老师都没有几个的地方!年轻时起起伏伏的经历告诉他,良好的教育就是人生的新起点,他甚至没有想过自己会晋升。 奈奇依稀记得三十岁那年,喝醉了酒的他窜进一个草原上的帐篷呼呼大睡,醒来后发现身边多了一个脱地光溜溜的大美女,当他掀开被子发现自己也脱地光溜溜的时候,拿起衣服就想跑,被当时还不是岳父的牧民鲁德捉住,倒吊在了草原上的一根柱子上,他极力地大声解释着,诸如对不起,我没看清,我愿意赔钱之类的话,而那名十六岁的少女凯西,穿好衣服站在不远处慢吞吞地啃着一个苹果,笑呵呵地看着他。奈奇记得那晚的风格外地干冷,他忽睡忽醒间发现周围多了十几对绿色的眼珠子,这才吓得脱口而出那几个字:“我愿意娶她!我愿意娶她!嘿!听着!……”就这样,凯西成为了他的妻子。 后来他问凯西,那晚到底有没有……,活泼的凯西回答很干脆,“没有,我原本想大声呼喊的。” 奈奇搂着她的腰问她:“那为什么……”还没等他说完,凯西就将脸蛋贴在他的胸膛上,“我看你长得好看!想嫁给你!” 年轻时的奈奇确实算得上英俊,一米八的身高看起来非常健壮,那张大部分时间都冷静的脸庞,令人倍感安全,只不过当时的他还在逃亡,跟着商队的原因也是因为惹了一个大人物。婚后两年,凯西怀孕了,鲁德的逝去却令人伤心,凯西捧着父亲的骨灰整天唠叨着,奈奇不想她留在这个伤心之地,于是他将家里圈养的牛羊全部卖掉,又花掉大部分积蓄买了一辆四轮马车,从斯罗坦草原的中部,跟着商队走了六个月,回到了家乡莱恩帝国的帕尔镇,租了一栋房子做起了货运生意,于是定居在这座他从小生长过的地方。后来的有一天,前任镇长将他认了出来,因为他年轻时的待人处事非常周到,镇长的印象很深刻,于是在退休前将他推荐到帝国人事部,由于年轻时的奈奇曾在两次战役中,分别获得过两次荣誉勋章,被授过勋爵,帝国人事部接受了对奈奇的考察建议。后来,三十六岁的奈奇带着两个四岁的女儿当上了帕尔镇的镇长。 坎坎坷坷地过了十年时光,那位美丽的妻子一直毫无怨言地陪在他的身边,他相信一句话: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深受感动的他作出了人生的规划,他发誓要带她见识最美好的风景,最繁华的人生。 可现在的他发现,人生真是不可理喻,自己莫名其妙地卷入一个公爵的麾下,他原本的想法是,自己只是一名帝国小小的执政官,替大人物们办完事之后,或许运气好能够得到一笔意外的小费,这也就顶天了,整个帝国西南部,比他有能力的人多不胜数。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次还真是有可能遇到了人生中最大的一次机遇?至于阴谋,奈奇的脑袋也不是吃素的,虽说大人物的争斗往往会牺牲掉小人物,但就目前他见到过的一切事实来说,他连小人物都算不上。况且,吃过亏的奈奇明白一名帝国公爵有怎样强大的能力,他已经逃不掉了,还不如替那位看上愿意讲道理的公爵,做一做微不足道的琐事,四十六岁的奈奇依旧靠着自己的智慧作出了选择。 帐篷内很安静,没有人回答他的话,奈奇就这样跪了二十分钟,一动也不动。 直到奈奇的余光瞟见一名穿着绸缎的金发女人,跪坐在地上,用一张白色柔帕抚拭着那双有些发红的小脚。耳中便再次传来那个声音,“我要你在十年内,将这座小镇发展成莱恩帝国数一数二的城市!” 奈奇听到这话,没有马上表现出让人满意地“包搞定”表情,而是脸上露出一些为难的神色,转而恭敬地回答,“是,大人,我会尽力的!” “你的难处似乎已经摆在了脸上,先生。”公爵微笑地看着他。 奈奇的脑袋又低了下去,他没有急着回答,而是耐心地听着。 “桌子上有一个绿色的盒子,里面的有一枚储物法器,那是我对你的奖赏。储物法器里面的东西,就是我对你的资助,从今以后每年,你都可以得到一个这样数量的资助,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奈奇支着耳朵,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字音,然后他又听到了一道哈欠声,“出去吧,我困了!” “祝福您,大人!”,奈奇说出这句话,异常小心地走到左边的木桌上,捧起那个绿色的木盒子,倒退着走出了帐篷。 帐篷外,马克队长瞥见退出来的奈奇,立马用询问的眼神看着他,奈奇示意他一个安全的信号,然后两人在守卫骑士的目光中,快速地换上了自己靴子,捧着那双毛茸茸兔皮单鞋,走出了营地。这时,奈奇才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长长地吐了出来,对着一直盯着他的马克说道,“马克老弟,咱们认识也有五年时间了吧!” “五年零六个月,道格斯。我感觉你下面要说的话,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件!”马克刻板的面容上,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 “那就去我的办公室,我们来上一杯金苹果酒!”奈奇笑着对他说道。 镇长办公室内,奈奇当着马克的面打开了那个绿色木盒,柔软的皮革上静静地躺着一枚戒指,蓝色的宝石嵌在黄色的戒指上,一股富贵的气息扑面而来。 马克坐在背椅上,一边摇晃着手中的玻璃杯,一边仔细地瞧着这只戒指,只见它的内壁上刻着一个数字,“1000”,后面吊了一小串字母,“加百列”。马克感到有些口干舌燥,举起那杯金苹果酒一饮而尽,他看见奈奇将戒指小心翼翼地套在大拇指上,闭上眼睛,一阵黄褐色的斗气闪过,屋内顿时安静了下来。 奈奇套上戒指后,将自己的斗气激发出来,绕着戒指转了一个圈,这才用精神力感应着这枚储物法器,他立马就发现宽阔的戒指空间内,摆满了长砖形状的黄色金块,定眼看去,每一块金砖上均刻着一行字:“亚特兰斯,10千克”,亚特兰斯帝国的投资金砖! 这种亚特兰斯帝国生产的黄金砖块,有一个别称:997,它的纯度在大陆上名列前茅。一块法兰金币的重量,约在50克左右,一块亚特兰斯997金砖,价值200枚金币,而这个空间,起码有着一万块以上的金砖,约等于200万枚法兰金币。 奈奇的脸上,盛开了舒适的笑容。 第五章 加百列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第五章 加百列 “这么说,你决定了?” “我想你已经看到了这个房间内发生的所有事情。” “为什么要扯上我?” “嘿,马克,我了解你!你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战士,还记得当初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样子吗?” “当然记得,你跟现在一样胖!” “喂!马克!你知道我现在是非常认真地在跟你说话!” “那就请你把你的大肚子从我的腰上挪开!并且希望你不要再搂着我的脖子……” 一场友好的劝说一直从下午持续到晚间,奈奇和马克喝光了三瓶金苹果酒,才在镇府邸大门外分别。 一座普通的二层小楼里,奈奇搂着妻子躺在床上,街道上传来一阵野猫的呼唤声,随后便淹没在呜呜的风声中。他转过头,看见妻子半眯着眼睛,用大拇指穿过落在手臂上的吊带,重新搭在滑腻的肩头,便开口说道“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一个有着两个成年女儿的妈妈,拥有这样美丽的容貌!” “那可能是因为这位母亲拥有无比幸福的爱情!”凯西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往上翘着,“我相信你,亲爱的!” 第二天早上,奈奇在那片营地里见到了收拾整齐的车队,萨尼亚公爵站在马上的前栏上看着远方,只说了一句话:“奈奇.道格斯,我会看着你的。” 笔直的道路上,车马渐渐远去。一名高大的女性骑士,以及20名铦金骑士被留了下来,奈奇很客气地将他们安置在离矮墙最近的一座小型版的农场里,便对着那名女性骑士说道:“大人,有什么需要您随时可以找我,我一定会满足您的……”,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觉得哪里不对,于是立马改口道:“大人,我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我很清楚,以后直接称呼我的名字,加百列。若是遇到生命危险,或者你应对不了的威胁,对着你的戒指呼救即可,我会立刻赶来。若要远行,我可以带队随行,不过……这要看我的心情,明白了吗!”那名女骑士不等奈奇的话说完,便直接打断了他。 “是的,我明白了!加百列大人,我想请问您的……祝您休息愉快,大人!”,奈奇看到女骑士直接转身离去,走进了那座房子,于是他勉强地笑着。 三天后,帕尔镇发生了一件大事情,镇长奈奇宣布了一个整改扩建计划。他首先列举事实,由于帕尔镇的人口数量近三年来达到了一个极限,目前的数据显示,常住人口已经达到了三万,而这片小镇周围的土地非常广袤,资源利用率严重不足,因此,他号召全体居民积极地开拓土地,成为一名开荒农场主,所有参加到这项计划当中来的人,政府都将提供一系列的减免政策。比如提供农具,减免土地税收,出具开拓证明等等,为了保护帕尔镇居民的安全,镇警卫队将再次征集五十名队员,退伍军人优先。并且,奈奇提出了一个十年计划,在这张十年规划图纸中,帕尔镇将再次修建一条道路,这条道路将绕过两峰山直通北咲城,与那里的商路建立联系,由于是死火山,所以可以在两峰山腰处,扩建成一个集市作为中转站,如此一来,从帕斯特城到帕尔镇,再到北咲城这条三点一线的商路就会打通,而帕尔镇的范围也会向外扩增将近十公里。 最后,奈奇站在广场上大声地吼叫道:“帝国民政部已经拨下了款项,整整一百万金币!这是非常难得的一次机会,难道你从来没有羡慕那些大城市里的贵族吗?他们的餐桌上每天都摆满了你周末才舍得吃的嫩牛排!难道你就一辈子甘心地待在这个小镇上?让那些商人们带着廉价的香味的草来敲诈你?你自以为是的安静的田园生活,将使你们的儿女永远活地在无知的牢笼里,来吧,兄弟们,姐妹们!光明已经重现人间,帕尔镇上的同胞永不为奴!……” 不得不说,帕尔镇上的居民们十分认可奈奇镇长,不仅仅是他出生在这座小镇的原因,更多的也是这十年来小镇的发展有目共睹,于是,一场持续数年间的变革被引发在这座小镇上。多年以后,两位五十多岁的帝国高级行政官,凯奇.道格斯、奈西.道格斯在父亲的葬礼上这样说道,“他坚毅,勇敢,他将自己的一生奉献在这片他热爱的土地上,这就是他最大的理想……” 沙漠会下雨吗?答案是会的。 一支四眼雪蜓落在马车前栏边,他还没摸到它的翅膀,天边的乌云便好似一块裹尸布,盖在了他的脸上,这让他轻轻地“哼”了一声,板着小脸转头钻进了车厢里。轰隆地雷声传来之前,一片亮光已经照亮了这行300名铦金骑士的车队,所以没人会被吓一跳,况且,这里的“人”,非常少。 公爵在这个世界里的名字叫做肯迪恩.亚特兰斯,是亚特兰斯帝国一名亲王的唯一的儿子,今年五岁,公爵一直认为他是被裹挟而来的,从很远的地方而来。 在那段记忆里,发生了很多事,如果非要仔细地说出那个地方的故事,那将会是一篇长达两百万字的悲情小说。 一位吸毒的父亲改邪归正后做了消防员,并且一直在寻找着从小被拐卖的儿子,一位爱喝酒的母亲大意地将儿子弄丢了,在找寻儿子的过程中被骗进了传销,在挣扎着逃出来的时候被路过的水泥车撞到,双腿被齐膝压断,康复以后从此就坐着轮椅在工厂打工,而那位四岁时被拐走的小男孩,被割掉了舌头丢在繁华的城市乞讨。 呵!命运唉! 公爵常常这样想,这片大陆的人们啊,你们不要怪我狠辣无情,我对这片大陆没有半点敬畏之心,并且嗤之以鼻,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我想回去…… 三十年后,他凭借着惊人的毅力在华夏大陆上闯出一番名堂,即使不会说话,他的双手也筑起了一家公司,即使这家公司可以回收任何废品,却也回收不了被丢失的亲情,他常常这样说道。 一次意外地火灾,将他困在了二十几层高的房间里,他当时很想就这样死去,可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活下去,活下去,哈哈!活下去,见证生命的痛苦吧! 于是,他被一个长得很有男人味的大叔救了出去,据说当时情况很险,那位大叔是最后决定再搜救一遍的人。 他趴在担架上,看见一名场地护士用手使劲地捏他的嘴巴,他努力地将嘴巴张开,露出短一截的舌根,护士很尴尬,也很着急地说道:“背部大面积烧伤,他需马上要输血!否则心脏将停止跳动!快点!” 他有点头晕,护士说话的声音渐渐地小了下去,“啊!O型血,O型血!谁是O型血!他需要O型血!……” 醒来的时候,他正在救护车上,那位满脸铺满黑灰色油渍的消防员大叔,就坐在他的旁边,露出一排黄白色的牙齿,对着他使劲地嘿嘿笑着,他看见自己的手臂连着一根输液管,正从那名大叔的手上输送着血,他本想说声谢谢,但他没有说话,因为他说不出话。 护士及时地走了过来,拔掉了输液管,车缓缓地开到医院。 两个月以后,恢复良好的他开着一辆轿车,专门找到了那名休假的大叔,大叔的记性非常好,将他邀请进自己租的房子内,不到二十平米的空间堆满了私人物品,他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一个玩具车,然后仔细地瞧着大叔的脸,呼吸非常地急促。他情绪激动地想说出两个字,但怎么也说不出来,于是他用力地指着玩具,又用力地指着自己,大叔被他的状态吓坏了,“你咋啦!要不要紧?你是说,你也有这辆车?”,大叔看着窗外停着的那辆车说道。 他摇了摇头,拿出手指比划着,最后在地上写划着,可惜看不清。 大叔似乎明白了他的意思,拿出一只圆珠笔,和一张报纸,他用力地点着头,拿起来就在报纸上写起来,可惜圆珠笔没有了墨水。 他用力地将笔尖刻出两个字迹,可惜屋内昏暗,他将灯光打开,大叔使劲地眯着眼也认不出,他重新写出两个大大的字迹,大叔还是摇头,他急了,突然将手指伸进嘴里,大叔不是傻子,连忙扯住他说道,“菜市场那边的路口处有一个商店,那里有笔!”,他毕竟是现代人,宁愿咬破手指头用血写字而不去买笔这种事,只有可能在最危急的情况下使用,但他还是扯住大叔的手臂,大叔没办法,一起跟他坐进了车里。 车飞速地行驶着,一片枫树叶将红绿灯死死地盖住,尽管他很小心,但一辆窜出的大货车还是将他吓了一跳,危急之中他快速地打着方向盘,躲过了那辆货车,可车外却响起了一片惊呼。 他和大叔拉开车门,看到了一架被车撞飞的轮椅,以及被一个被压在轮胎下的女人。 他急忙拿出千斤顶,将车顶了起来。他看见大叔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个可怜的女人,嘴里说出来两个字,“老婆?”,然后他就看到大叔也倒在了地上。 重症监护室的外面,他双眼无神地望着那扇大门,一动也不动。 5个小时后,有人通知他去太平间,他抚摸着两具尸体的脸庞,眼睛蒙上了一层泪水,止不住地悲伤,然后昏了过去。 许久,他悠悠地睁开眼皮,看了一下四周,眼前的浮影让他有些茫然,他看到周围的情景好似一幅被水冲散的彩笔画,整个世界非常的不协调。于是他心想,眼睛怎么了? 瞎了吗?也好。 额头上突然吹来一股风,将沉浸在悲伤中的他吓了一大跳,他还没回过神来,耳边又传来一阵低语声,差点把他的魂给吓没了,于是他条件反射地胡乱挥动着手臂,这一动他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他的手掌忽然就打在了一张嘴唇上,呼出的热气喷在他的手心,接着他的脑袋撞到了一团软软的圆球上,一股腥香味传入他的鼻孔,他渐渐地反应了过来。 我的脑袋枕在一条手臂上?我的大腿也枕在一条手臂上?这圆球是乃子?我被人抱在怀里!我变小了? 我特么变小了! 是的,他整个人都变小了。 但事情的发展往往不可捉摸,还不等他想明白,眼睛忽然就看清了一张脸庞,他愣住了,这是那个被他撞到在地上的坐轮椅的女人,而那个女人,就是他的妈妈。 她穿着一条鲜红色的……袍子?上面绣满了金丝,两条嵌着各种颜色的石头的丝带,飞荡在空中,黑色的长发高高地扎起一个马尾,飘满了他的整个眼睛,她的嘴唇不停地说着他听不懂的话,就像是在无意识地呢喃,接着一股刺眼的光芒闪过,他被一股柔和的力量拖着,漂浮在她的身后。 他转动着眼珠子,看清了周围的情况。 这是一间大到不可思议的房间,四周的墙壁上挂满了壁画,一排排石像依次地伫立在壁画的下方,房间的顶部则画着一幅巨大的地图,六个穿着奇异服装的人,就这么围成一个圈漂浮在空中,中心处缓缓地旋转着一本灰色的书,六条颜色不一的光带,从每个人的眉心处射到了那本书上,他转过头,看见了那个大叔,他的左手紧挨着他的妈妈,在大叔的右手边,则靠着一个穿着白色甲衣挂着红色披风的女人。 他往对面看过去,中间漂浮着一名蓄着短胡子的中年男人,一身的黑袍发出流转不停的绿光,左边是一名瘦骨如柴的驼背老人,将一根骷髅头首的拐杖使劲地旋转着,右边却是一个好似透明玻璃的人影子,他看不清,但他知道,这是敌对的两波人。 他似乎有些明白了,但他没有丝毫的办法,他动不了。 时间没有让他等得太久,大叔突然默不作声的掂起脚,身形瞬间如同张开的弹簧猛然间拔高,两条手臂粗的蓝白色雷电从虚空中悄然突现,围着他整个人飞速地旋转,一个眨眼之后,雷电隐没进大叔的身体里,接着大叔的两只手掌飞射出两条白色的细丝,直直地没入驼背老人和透明影子的身体,这两人似乎没有料到敌人竟还有余力打出这一招,而这番动作又如此之快,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得中了这一记偷袭,惨叫声没来得及叫出一半,便“砰”地一响炸成青灰,被气流卷散了。但就在同时,从中心出的那本书上,射出一黑一蓝两道光线,击中了还在空中的大叔,瞬间将他击了下来,大叔掉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了。这位红衣妈妈瞧见这一幕,惊呼出了一声,她没有移动,只是抬起右手,掌间凝出二十来颗细小的火点,朝着对面短须男拍去,火点迎风瞬间暴涨成磨盘大小的火球,短须男子顿时被吓得脸色苍白,但他只是大喝一声,竟然打算硬抗这一下! 就在火球即将触碰到短胡子中年男人时,只见盘在他手上的戒指突然活了过来,变成一只硕大的蟒蛇,将他笼罩在身体之中,火球淹没了短须男子,一道恐怖地怪叫声响彻在整个房间,让人心惊胆颤!火光瞬间散去,那条蟒蛇却只剩下一具黑色的骨架,“啪”的一声跌落在地面上,碎裂开来,红衣妈妈的眼神暗淡了一些。短须男子失去了两名队友,又经历一场大火球雨,这时独自一人面对两名敌人,只觉得压力大增,他眼神变换不定,突然唱起一段咒语,房间内的空间顿时剧烈地摇晃起来,那本灰色的书直接加了几倍的速度旋转了起来,而且是越转越快。 这种奇怪的被激发出来的现象,一看就不会是什么好事,红衣妈妈的脸色有些焦急,就在此时,旁边白色甲衣女人娇斥一声,手里不知怎地就多出一张银色的大弓,弓弦被拉得如同满月,一支白色光芒的箭被召唤了出来,但与此同时,白甲女人的身体也在剧烈地抖动着,好似体力不支一般,红衣妈妈只是犹豫了一下,立马就将右手搭在了她的腰上,一道空间波动通过甲衣女人的身体传到了光箭身上,瞬间它便不见了踪影,几乎是同时,短须男子痛苦地尖叫起来,空间突然不再晃动,书本立即静止在上空。 然后对面的短须男子的头盖骨,已经被自己的手指头抓烂,红白色的脑浆流淌在地上,他的腿伸得笔直。 红衣妈妈立即转身将他揽入怀里,捂住眼睛抱在了肩头,随后摇摇晃晃地跑向那位大叔。 这一系列的事情发生的实在太快,他只来得及哼唧哼唧地叫唤几声,便结束了。 红衣妈妈摸着大叔的头发,泪水掉在他的脸蛋上,她此刻十分地悲伤,根本没有注意到身后的白甲女人,伸出了一把匕首,接着很快便将它捅进了红衣妈妈的后心,匕尖透过她的心脏触碰到他的胸膛上。 红衣妈妈露出不敢置信的眼神,他看到她的脸色突然间有些不舍,悲伤地望着他,不知所措,然后眼神涣散,倒在了地上。 他的眼睛睁地大大的,他心想,怎么会这样? 但他的时间似乎是永远地那么急促,白甲女人放肆地哈哈大笑起来,她走了过来,掀开裙子,翘着白花花的屁股对着红衣妈妈的脸蛋,一股骚臭味顿时蔓延在整个房间。 他的脑袋嗡嗡地作响,接着他看见这个疯女人唱出一个词,“啊索儿!” 那本漂浮在空中的书便飞到了她的手中,然后他又看见她嘟着嘴唇说出另一个词,“亚特兰斯,亚特兰斯,亚特兰斯”,她连续说了三遍才停下,那本书“波”的一声,被她打开了。 一个乌黑圆球出现在空中,从圆球的上下左右前后不知哪些个方向,射出无数的彩色直条,她一翻动书页,那些彩色的条状物就飞进书页里,一幅幅画面呈现在空间,画面中有出现某个绿色树林的,也有画面出现广袤的星空的,就好似电影一样,她一边翻着书页,一边哈哈地笑着。 大概一分钟之后,他睁大的眼珠突然就看见一幅熟悉的画面,一位穿着连衣裙的女人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走在明亮的路灯下,脸上散发出幸福的笑容。而那位白甲女人看到这里,手立刻一顿,她盯着这幅画面,突然伸出五指,嘴里唱诵起一段咒语,随后他就看到那个画面突然就是一变,女人的周围多了好多个女人,围着她有说有笑,而她也勉强附和地笑着,接着她被簇拥着了一家烧烤摊,不停地被灌酒,而身后的小男孩,则被另外一名女人抱走了。接着,男孩被割掉舌头,一名凶恶的女人将一只穿了绳子的碗,套在了他的脖子上,将他丢在天桥下面…… 他也看到了那名大叔,年轻的大叔修着汽车的画面,白甲女人又停了下来,唱起了咒语,大叔身边多出了几个男人,热情地递着烟给他,他勉强地笑着吸了一口,随后画面便跳转。大叔瘦得皮包骨头,蜷缩在地上颤颤巍巍…… 接着,是那名失去孩子的女人疯狂地报警,疯狂地贴寻人启事的画面,然后白甲女人唱咒语,她被骗进传销,从巷子里跑出来时,唱咒语,她被水泥车压断腿,他睡在二十层高的房间里,唱咒语,遇到消防员大叔,唱咒语,用圆珠笔写字,唱咒语,开车,唱咒语…… 白色甲衣的女人每一次唱完咒语,都会停止不动,然后从虚空中涌出一股能量,钻进她的后心,她便呻吟一声,虚弱的身体似乎逐渐地恢复过来。而那些她每次念完咒语,出现在画面中捣乱的人的样子,都是她。 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一股强烈的恨意滋生在他的心中。 为什么? 他这样问。 没有人会回答他。 那本书剩下的页面越来越少,她也越来越兴奋,当她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整个房间的空间仿佛凝滞了,她颤抖着声音一字一顿地说出那个词,“啊……啊……索……索尔……尔!” 随着她的字音的结束,书本“砰”地一声,合在了一起,飞速地围着她旋转着,而她也立马虚弱地瘫倒在地,一根白色的丝线从书本里伸了出来,跟着书本的旋转而飘荡着,她似乎在用尽全力地唱出最后三个词:“亚特兰斯,亚特兰斯,亚……” “亚特兰斯!” 不知怎的,第三个词并没有从她嘴里说出来。但她已经听到了那个词!她张开鲜红的嘴巴,那张美丽的脸蛋上满是恐惧地眼睛,盯着地上丁点大的小孩,一岁多的小孩,怎么可能!她心里这样想着。 但时间并没有倒退,就在第三个咒语被说出来的瞬间,那本围绕着她的书,就这么静止在她面前,一根白色的光丝,像是一把开红酒塞的起子,旋进了她的脑袋,将她击飞了出去,她张开四肢翻着白眼躺在地上“呵哈呵哈”地喘着令人恶心的气息,手指不停地抓着地面,整整一分钟之后,才痛苦地死去,他瞟见她的手腕上,纹了一串字母“加百列”。 顿时,整个房间中就只剩下一个活人。 他还没有来得及做什么,那本静止的书突然间浮现在他的面前,飞快地旋转着。他的眼珠子盯着旋转在空中的书本,发现它比起之前,要亮许多,于是他回想起刚刚发生过的事情,照着白甲女人的咒语,吃力地说出了那个词。果然,从那本书中飞出了一根光丝,但这一次却是彩色的,他松了口气,接着他小心翼翼地念了三遍那个姓,这本书一下子就变成虚影,飞进了他的脑袋里边,静止在一片黑乎乎的空间里。 他试探着想起那本书的模样,整个人便突然地出现在那片空间中,那本书就漂浮在他的面前,他用手指去触碰它,接着它便被打开了,然后他就看见无数的画面在眼前飘过。他望着眼前不停歇闪过的动态画面,想起了白甲女人的做法,突然有了一个猜测,于是他思考了一会,就在心里默想起最开始记忆在脑海中的情景,一幅幅记忆在他面闪现,最后停留在那个女人的背影上,他止不住地想要用脸贴她的手掌,然后他就惊喜地发现,他整个人都似乎在往那里飞。但他的高兴没有持续一会,便发现他面前的那本书“刷”地一下子变得暗淡无光。 睁开眼睛,他重新躺在了房间的地面上。他不甘心地再次默想,书本一直在他的脑袋里转,那些画面也一直在飘,但他就是飞不进去,他每一次地想飞跃进去,书本就闪烁着暗淡一次,然后他就看见一个画面中,漂浮在空中的一个巨大的石块,散发出柔和的光芒将他挤出了脑海,他试了一次又一次之后,累得脑袋发晕,借着休息的空挡,他看向了房间的顶部,这才发现,那个石块的形状跟顶部的地图,简直是一模一样。 这就是这片大陆吗?和我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啊!我曾经也有过穿越的幻想,在某一天的电影院里,我看了一部血色年代的战争电影,回家的路上突然就想起了八年战争时代的三十万同胞,流下泪来,一股愤怒的情绪在胸中激荡。当天晚上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穿越到血红年代,率领三千特种兵,人手持着一把加特林机枪,冲进帝国.主义的战场上,将那些没有人性的噬血鬼子射了个通透,火红色的枪管子猛烈地哀鸣着,整个南城的天空,都被血沫子染成了胜利的颜色!有那么一瞬间,我的内心确实得到了极大的充实!可是在这里,我竟然还没有愤怒过,就空虚了。 他这样想到。 他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向那位红衣妈妈,却看见她跟那位大叔,一点一点地变成白色的光点,飞进他的脑袋,飞向那本书,飞向那幅画面,他白嫩的小手,怎么也抓不住。 他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幕场景,突然就“哇”地一声,哭地撕心裂肺! 第六章 时空法典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没有人听到他的哭声,除了他自己,悲切的情绪传遍整个房间,又反射到他的耳中,越发地显得他的孤单。 良久,他停止了自己“毫无意义”的嘶叫,吃力地翻过身体,仔细地观察起这间屋子。头顶巨大的圆形地图发出明亮的光点,照亮大了部分的区域,高大的石像被打斗波及,东倒西歪地翻倒在黑黝黝的地板上,一块断裂的石枪头就滑在他的脚边,他看到前方不远处,有一扇紧闭着的巨大的门,没有门栓,在旁边的墙壁上还有一个弯月形状的凸起。于是他将自己的脑袋对准了那扇门,调整好方向,“哼哧哼哧”地爬到了那扇门前,尽管没有抱任何希望,但他还是用那只肉嘟嘟的白嫩右手,推了一下大门,没有推开。他支撑着大门站了起来,仰头望着那处弯月形机关,他心想,怎么办?太高了,根本够不到! 然后他转过头,看着地上短须男子和白甲女人的尸体,去看看吧,他想。 于是他又哼哧哼哧着爬到了短须男子身边,看着一地的白色脑浆,恶心地想吐,但他没有做别的多余动作,直接将手摸向他的手指,拽下两枚光秃秃的银色戒指,然后顺着他的手臂往其他地方摸。一会之后,地上多了一堆东西:两枚戒指,一条嵌着各色宝石的腰带,一株成人巴掌大的黄色稻穗。接着他又爬向另外那具女尸,看着她身上那套白色的金属甲衣,沉思了起来,不过他马上就转眼盯着她的双手,分别将一双红色的手套脱了下来,然后他一边用手摸索着她的身体,一边围着她爬来爬去,终于,在她的后肩上,找到了一个纽扣状的淡红色金属,按不动,却可以旋转。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它逆时针转了两个圈,只听“咔嚓”一声响后,白色的甲衣突然就缩到了那个纽扣里边,纽扣掉在了他身下的地上,弹了两下就不动了。 他吃惊地望着这枚金属,原本他真以为这就是个纽扣,只是将甲衣固定在身上而已,没想到却这么高级!但他并没有在这上面想太多,这么多奇怪的事情都发生了,再来点不一样的也没什么好说的。 女人穿的是一件猩红色的连衣短裙,他将它整个都扒开,这件衣服软绵绵地摊到了她的身下,露出一具苍白的女尸,他抿起嘴,从她身上摸出了一条水蓝色的项链,一条戴在脚脖子上的金锁,以及一条缠绕在腰间的白色丝带,上面绣满了细小的字母。 他将两堆东西合在一起,堆放在地上,做完这些,头已经有点晕乎乎了,他不停地喘着气,靠着她的肚子坐在地上休息起来,一会儿过后,便不知不觉地沉睡过去。 一本灰色的书静止在空中,黑色的空间广袤无垠,他站在这本书的前方,再一次地默想起那段记忆,书本旋转了起来。一幅幅画面出现在整个空间,快速地滑动着,熟悉的动态情景定格在他上方,他面无表情地又试了一次,果然空间中又出现了那幅地图模样的石块虚影,将他挤出了脑海。 睁开眼睛,他又出现在房间里。 “艹你.妈.的!” 他说。 两米长的白色丝带被甩开,露出里边的字母,他仔细地瞧着,有点像英文,但好像又不一样,看不懂,丢在一旁。水蓝色的项链上,坠着一张缩小版的银色长弓,他所有所思地回忆起来:一张银色的弓出现在白甲女人的手上,她吃力地将能量输入这张弓里,现出一只白光长箭,然后将它射进短须男人的脑袋,接着中箭的短须男人痛苦地将自己的头盖骨给抓烂了。 这就是那张弓!他心想,这是一把射杀灵魂的武器?然后他瞟了眼那扇大门,觉得暂时没用,也将其丢在了一旁。 光秃秃的两枚银白色戒指和那条脚链放在一起,他摸了摸,又掂了掂,不知道怎么弄,戒指他又套不上,脚链又不知道戴哪里,不过他还是想起来短须男子的戒指变成了蟒蛇的那个场景,缠绕着那位男人将红衣妈妈的火球抵挡了下来,怎么激发?不知道。至于锁状的脚链,或许是一把武器,或许是一件饰品,但无论是哪一种,他都不知道怎么用,比划了一下后,将这三样东西丢在了一旁,接着他扯过那条嵌满各色宝石的腰带,翻过来转过去地看了半天,最后也还是将其丢在一边。 他的眼睛盯在了最后一件物品上,成年人巴掌大的金黄色稻穗轻轻地摆动着,这是谷子?吃的?他双手将它紧紧地抓住,凑到鼻子下一闻,一股植物的清香荡漾开来,这真是吃的? 他有些不确定,但还是忍不住地伸出舌头舔了一下,没什么味道。可就在这时,异变发生了,他手里的稻穗突然变成一道影子,“嗖”地一下就飞进了他的嘴里,事情发生地太快,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就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气嗝,然后就愣住了。 这还真就是吃的?他有点不相信。 果然,寂静没有持续多久,他的身体开始发热变红,一股蒸腾的雾气从皮肤各处隐隐升起,他着眼打量着这种现象,开始感觉自己的头发正在慢慢地生长,睫毛似乎一点点撑开了他的眼皮,他渐渐地感到越来越不舒服,很想睡觉。 他强忍着没有睡下去,忽然想到了那本书,然后他抱着理当如此的心态默想起它的样子。不适的感觉真的消失了,他又出现在那片空间,与他一同出现的还有那支被他吃下去的稻穗,它正在变成金色的光点,飞进那本书里。金色的稻穗消失后,灰色的书就变成了金色。随着一道光芒流转,书被打开了封面,空中突然出现四个大字:时空法典。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中文? 随后一阵狂喜涌上心头,他一把扯过那本打开的书,将脑袋凑了上去,打开封面后的第一页上边,就写了四个字:时空法典,而它们就如同活着的四条金鱼一样,在这页纸上游来游去,但它们确实是中文。接着,他攥起第一页,将它翻开,只见第二页上的内容有些奇怪,它是一幅游动的画,从这页纸的四个角射出四条扭曲的彩色光带,往中间的一个五光十色的漩涡中飘去,他睁大眼睛往漩涡处仔细地瞧着,最中心的位置静置了一个黑乎乎的圆球,它里边什么都没有,但它的周围却环绕着大小不一的各种圆环,那些浮动的圆环,就像是两条彩带飞速地围着一个中心点旋转着,两条彩带的尾巴拖着长长的飞行轨迹。他突然感觉这个东西好像有点熟悉,是不是在哪里看过?但他好像并没有继续往下思考的意思,不耐烦地又翻到了第三页,可第三页的内容同样让他一愣,这页纸的中间,有三个散发出火红光芒的圆球,将一个黄绿色的细小圆珠围成一个三角形,忽远忽近忽快忽慢地转着,四周的空间围着一环又一环的各色石头,几根红色的光线从这页纸的最左边处伸出来,随机地照在几块粉碎的石头上。他急忙又翻过第三页,看到了第四页内容,同样是一幅画面,最左下角画着一颗蓝白色的圆球体,它被一束雪白的光芒穿过两头,快速地作着摇摆运动,最右上角同样也有一颗这样的蓝白色球体,页面的中间则是一个螺旋状的彩色光盘,光盘中的一些区域时亮时暗,他似乎有些明白这是什么东西了,于是他默不作声地翻开第四页,看到了第五页的画面,无垠的空间里像被放了两滴彩色的墨水,这些彩色墨水随着水流的波动而散开,形成不规则的半透明状,其中点缀着无数的圆球体。然后是第六页,第七页,第八页…… 就这样,他翻开一页又一页,一直将这本时空法典翻到了底,看了整整一百页的动态图,他没有发现任何一个字,尽管每一页的画面都不一样,但他还是明白了这些内容是什么东西,这本书的每一幅画面竟然都是一片星空!或者说,是一片宇宙的星空图。 这就是这本书的内容?真是让人白高兴一场。 他看见那四个中文字的时候,以为里边至少也有着一些说明,这样一本神奇的书的内容,或许有一些什么神奇的方法,好让他补救些什么也说不定,但是很可惜,他发现没有。 他失望地翻过最后一页封面,这本变成金色的书“啵”地一声,被紧紧地合上了,然后它没有静止,而是随着他翻过封面的力量,在他面前的半空中翻滚着,好似他面前的这块区域,没有重力一般,一直就这么转啊转,他无精打采地用手指拍打着这本书,只见它翻得更快了,越来越快,越来越快,他这才收回了手指,意外地看着它。 最后,只能看见一片虚影,他觉得有趣,试探地将手伸过去,一把攮住翻滚的书,它立即就被抓在手指间,动弹不得,而他没有感到任何力量传来,只有书冰冷的质感。 接着,他又将它转了起来,玩起了翻滚游戏,然而玩了几次后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刚想着怎么出这片空间,就突然瞧见了翻滚着的书的封面,好像有一阵金光闪过,咦?他的脑袋灵光一现,有字! 他一把抓住金书,翻过来看过去,就瞧见书的后封面上,写了几行金色的字,他的脸上露出喜色,定睛看去,只见上面写着:“损一方之余,现百域之物,但使灵魂求渡,十方既塑匙身,万术不经,时空则灭!” 啥意思?文言文? 他心里这么想的时候,完全没有记得,刚才他的嘴巴已经不由自主地将这句话念了出来。没有时间等着他觉得不对劲,这本书忽然就炸开了,炸成一团金光,一下就扩散至整个空间,然后这才将他吓了一跳。 也没有时间等着他回神,一股信息自然地显现出来,他立即就看见一个画面,一个穿着长袍甩着浮尘的老道士,拿出一枚绿光闪闪的石头,丢到了面前一本书的虚影里,消失不见。然后道士闭上眼睛沉思了一下,就在他张开眼睛的时候,他的身边蓦然多出了一大堆的绿色石头,道士露出一脸的笑容,到这里,这个道士的画面就消失了。紧接着马上又出现另一个画面,一个全身笼罩在黑色袍子里的老头,拿出一块天蓝色的金属,也跟那个道士一样,丢到了面前的一本书的虚影里,默等了一会儿之后,他的身边顿时也多出了一大堆的天蓝色金属,画面消失。之后,第三个画面就出现了,一名身材妖娆的宫装妇人,拿起了一把银光闪闪的短剑,同样扔进了一本书的虚影里,她的身边,多出了一大堆一模一样的银光短剑。在第四个画面里,一名高大少年扔了一块金币,身边马上多出了一大堆的金币。 看到这里,他已经想起了那本书后面的开头一句话,顿时已经明白了它是什么意思,似乎就在他想明白的一瞬间,刚要展现的第五幅画面,戛然而止。 然后变成了另外一幅画面,一名穿着黑色盔甲的将军,将手搭在一具穿着红色甲衣的尸体上,一本书的虚影闪过,尸体消失不见,而将军的脸色瞬间苍白,气势节节地往下降,似乎由刚才的龙精虎猛,变成了虚弱不堪的病人,就在这时,将军的身边一阵波动,十名穿着红色甲衣的男子出现了,但他们站姿十分地奇怪,像是喝醉了一般,摇摇晃晃,站立不稳,而且这十名红甲衣男子的脸上,一片模糊,叫人看不清脸色!但那名将军好像习以为常,只见他咬了咬牙,将几颗丹药模样的丸子吞进嘴里,召唤出一本书的虚影,接着他闭上眼睛,一会皱眉一会抿嘴,就这般过了十几分钟后,他睁开了眼里,而面前那本书的虚影,也飞出十道光芒,分别闪进之前的那十名红甲衣男子的脑袋,十名红甲衣男子的面容一下就显现出来,竟然都不一样,他们朝着黑甲将军跪下,十分恭敬,黑甲将军也松了一口气,但他的面容仿佛苍老了十多岁,画面到这里就停下了。 他的嘴巴张得大大的,他已经有点明白了这些画面的意思,它们都在演示着这本书的用法! 开头的几个画面,都是物品,扔一个东西喂给那本书,它会马上复制出一大堆一模一样的东西给你,最后一个画面表明,它还可以将一具尸体复制成十个活人,而且你可以捏造他们的容貌,还能赋予他们灵魂!可这样做似乎要付出巨大的代价! 那这本叫做时空法典的书,也太他娘的逆天了吧!竟然可以凭空复制增加出百倍的东西,还可以凭空召唤出十倍的活人! 他想起了书中的一页页内容,那些动态的星空宇宙图,数量足足有一百页,这其中会不会有什么关联?那些动态图肯定不会是普通的情景像,就跟之前的那些回忆片段一样,是实实在在的现实!然后他突然就明白了什么东西,什么复制物品!那些凭空摄出来的东西,竟然是从书中其他宇宙图里提出来的? 这本书,装着一百个多个宇宙? 然而画面还没有停止下来,又是一副情景图出现了。一名红袍光头男子,摸着一个数十丈高的巨大金山,面前浮现出一本书的虚影,他脸色不善地盯着虚影良久,然而那虚影突然晃了一下,浮出现出一个巨大的圆球体,看上去大约四、五米左右的直径,却是远远装不下那座金子山,红袍男子使劲地念着咒语,金山马上小了一圈,但还是装不下……接着,画面不断地闪现,而他也从这些诸多的画面中,彻底搞明白了这本时空法典的作用和限制。 这本承载了一百个多元宇宙的时空法典,竟然可以复制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其它物品,但却不能复制灵魂。将要复制的那件物品,它的长宽高不能超过那个直径约5米的圆球体,而每一次复制出来的物品,它会被天然标记出一个蓝色光芒的弧形记号,就算你将它切割成无数块,或者融化成其它模样,弧形记号也会跟着标记在被切割的无数块上,哪怕是它被烧成一粒灰,也能在每一粒灰上发现那种弧形记号,而这些被复制出来有着记号的物品,不能被二次复制。复制出来的“人”或者动物,同样刻有这种蓝色光芒的记号,而这种记号,则只有持有这本时空法典的主人,才能看见。 它也不能复制内含有物品的空间宝物,但空间宝物本身是可以复制的,而含有空间,时间,生物这三样元素的物品,只能复制十件,因为代价太大! 回想过这些画面后,他已经明白了这本时空法典,究竟是一本怎样逆天的东西,尽管它有着诸多限制,但这些限制跟它的功能相比较起来,简直是不值一提! 他突然记起来,他不能回去的原因,是那片大陆的虚影释放出的无形能量,阻挡了他,而那种能量,他似乎刚来就已经体验过。 他站在这片空间里,再一次地默想起那片最遥远的记忆。那一段段飞速滑过的动态画面,又出现在整个视野,明亮的路灯下,一名牵着小男孩的女人露出幸福地笑容,就在它快要完全模糊的时候,他没有意外地又一次尝试着飞进去,但结果还是那片缩小版大陆的虚影浮现,结结实实地将他击飞出去。 睁开眼睛,还是那个房间。 但这一次地回到现实,他觉得自己好像不一样了。他感觉自己的身体非常地舒畅,已经没有了之前那种喘不过气来的疲态,整个房间似乎充满了新鲜的氧气,温暖包裹着他。 而一股陌生的记忆,充斥着他的脑海,他感受到,那是这具一岁小孩看到的情景。 画面中,那位红衣妈妈温柔地捏他的脸蛋,将额头贴在他的鼻子上,而大叔在一旁做着鬼脸逗他笑,阳光洒在一片草地间,到处都是鲜花,“肯迪恩!肯迪恩!”红衣妈妈轻轻地叫唤着他。一座雄伟的城堡落坐在山峰腰上,青灰色的墙体爬满了绿藤萝,他被红衣妈妈抱着坐在城堡房间的一扇窗户前,欣赏着窗外的景色,成片的黄灿灿麦田被风吹得一浪接着一浪,蜿蜒的绿色河流一直流向看不到的远方,天空来来往往地飞着一群白头鸟,憨憨的声音短促而浑厚。路边的白桦林飞速地倒转着,他双手紧紧地抓着红衣妈妈的黑色头发,只见她飞进大叔的怀里,笑着说:“天啊,他力气真大!”一阵摇晃将他吵醒,他看到红衣妈妈生气地指着他的鼻子说:“肯迪恩,你又尿床了!”…… 一声叹息从他的嘴里呼出来,泪水已经打湿了他的衣襟。 他抬起右手,一股火焰从掌心冒出,然后变成一团水流,接着再变成土球、雷电,风卷、嫩木。一股能量波从他的身上激荡出来,他的胸膛出现了一个漩涡,缓缓地转动,这时,那本时空法典突兀地出现他脑袋上方,一个个字母飞进他的脑海。 他的魔力池,就在此时觉醒了。 他一边接受那些字母的信息,一边努力地维持着暴动的六色元素,小脸胀得通红。好在时空法典并没有一直飞出字母,它停顿了一下后,一道三角形的法印飞出,落在他的脑海里,接着,又是一道菱形法印飞进脑海,然后就这样,从法典里不断地飞出六边形法印,椭圆形法印……直到他胸膛的漩涡,浮现了一个彩色的圆圈,那些法印铺满在这个彩色的圆圈上,一闪一闪,时空法典才停顿一下,接着又飞出一个三角形的法印,不过这个三角形法印却复杂一点,它的内角刻上了一些交叉的条纹,还没等看清,它便飞进了他的脑海,然后又是一个复杂点的菱形法印、六边形法印、双圆形法印……一会之后他的胸膛便形成了第二个圈,法典第三次停顿,飞出的法印又复杂一些,同样飞进他的脑海。就这样,他的胸膛出现了密密麻麻的彩色圆圈,而时间,也过去了很久。 这样的状况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当他胸前的漩涡出现第21个圆圈时,上空的那本时空法典安静了下来,变成了一道虚影,直接闪现在他的脑海里,房间里那股涌动的能量波动,也就立即消散了,漩涡渐渐隐去。 一岁的他还有些不太适应,但从现在起,他觉得自己已经有了一个奋斗的方向,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地方,就是在这个房间里,那么他的未来,也就不得不从这个房间里的一切开始。 两枚光秃秃的戒指被托在他的手心,他闭上眼睛感应着这两枚储物法器内的东西。 数十个箱子被整齐地摆在其中的一枚戒指内,每一个箱子外面都刻着一个字母,他的精神力落在了刻有“金币”两个字的箱子上,于是盖子被掀开,露出里面黄橙橙的法兰金币。 然后他依次地打开了“魔法卷轴”,“四级魔晶”,“论空间法阵的适应性”,“大陆图志”等四十几个箱子,看完了这个戒指内的所有财富。接着他看向另外一只戒指,这只储物法器里边,并没有箱子,只是空间内分别堆了七八垛五颜六色的矿石,在最中间则是有着一座武器架,上面挂着几件白色的盔甲,放了十几把诸如匕首,长剑,长枪之类的武器。他发现那件白色的盔甲很眼熟,只是略显宽大一些,然后马上想起了那个女人,她的身上也有一套。 两枚储物法器的空间,约有十米见方左右,倒是足够大。他放下戒指,拿起了腰带,现在一看,才发现上面的石头并不是什么一般的宝石,而是颜色不一的四级魔晶,这应该是短须男人用来加速恢复法力的装备,他念头一动,它便出现在那枚戒指空间内的武器架上。那条水蓝色项链上的小弓,他现在倒是知道了,它是一把稀有的传奇级武器,他将精神力烙印在弓上,这把武器便随着他的心意变大变小,弓的内侧刻着“无影”两个字,拨弄了一会后,同样被他收到了武器架上。那条金锁脚链他却看不出名堂,好像只是黄金做的首饰,于是将目光看向了那条丝带,之前他不认得上面的字母,现在却可以完整地读出来。 原来绣在上面的字母,是一篇骑士用来练习的枪法和配套的斗气功法,名字……很中二,翻译过来就叫做天怒狂龙和万焰灼心,但他没有心情开玩笑,这篇配套的法决看样子非常珍贵,否则那位叛变的“加百列”骑士,也不会将它系在腰间了。 他没有再细看下去,而是拿起了那枚“纽扣”,他捧在手心,将它上边的凸起,往逆时针转动了两圈,一具洁白的女式上半身甲出现在空中,他瞧了一会,默念了一个咒语,纽扣又逆时针转动两圈,甲衣再次消失,变回纽扣,他满意地点点头,将它别在自己的衣服上。 然后,他召唤出时空法典虚影,将戒指内的金币连同箱子取出,一起丢了进去。没有太多的感觉,只是知道法典在抽取着他的魔力,一阵空间波动后,房间黝黑的地板上,多出了一百个一模一样的木箱子,他一挥手,所有的盖子被吹开,露出里面金光闪闪的法兰金币。 他第二次召唤出法典虚影,将那箱四级魔晶丢了进去,片刻后,地板上多出了一百箱这样的魔晶。 就这样,他将两枚戒指内所有的东西,都复制了个遍,这时,整个房间似乎才显得不够用了,而他接下来,则将成箱成箱的四级魔晶吹倒在地,魔晶顿时摆成一个巨大的聚魔法阵,他看着两枚空空的储物戒指,将它们也丢进了法典虚影中,一股狂暴地吸力传来,他的魔力一下子就少了两成,但几乎是下一刻,空间波动传来,地上多出了二十枚戒指,真的可以!他心想。 随即一条水蓝色项链出现在他手上,来吧,他说。传奇级别的武器,仿佛就像山地里的蘑菇,随时可以生长出来,但代价也同样巨大,他的魔力瞬间被抽取了六成,而地板上,果然多出了十条项链。 他软软地坐在地上冥想,脑海里浮现出那本时空法典飞来的字母,魔力就像海水,而他的身体如同海绵,狠狠地吸收着。 无风,也无声。 就在他睁开眼的那一刻,一岁的孩童身体归于平静。他摇摇晃晃地走向那两具尸体,眼睛里绽放出纯净的光芒,他“嘿嘿”地笑着,离他们越来越近…… 第七章 生命的意义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一个庞大的聚魔法阵中,坐着一个一岁多左右的小男孩,他的双腿就这么随意的摊坐在地上,两只手搭在大腿间,整个房间的元素风暴,都在猛烈地往他身上窜,他的额头前上方,飘着一本书的虚影,不断地从他的身体里,抽取纯净的魔力,房间的地板上,则躺着一男一女两具尸体。 事情的发展往往不会心想便功成,半小时前的他,才将那具女尸扔进召唤出的法典虚影中,就发生了令他无语的事,自身的魔力池就好像拔了塞子的浴缸,魔力正以他无法理解的速度流失着。以他对这个世界并不多的了解,也知道魔力枯竭并不是什么好事,于是他当即机断,用所剩不多的魔力计算并构建了一个隔元法阵,将之激发了出来,这才强行打断了时空法典抽取他魔力的行为,而那具尸体,则被吐了出来。他看着漂浮在面前的时空法典虚影,有些无语,果然,这种复制活人的事情哪能轻易做到? 行不通,他心想。应该是魔力不足,这位叛变的女骑士是什么实力?红衣妈妈是一位传奇魔法师,在经过了激烈的战斗后,消耗了大量的魔力而被偷袭,而那位大叔也至少是一名传奇武者,能和他们并肩作战的想来也是一名传奇了。呵!这个世界的传奇真是够掉价的,他这么想着,但马上又理所当然地改口说道:“红衣妈妈和大叔除外!” 他爬起来,站在房间的中央,往那扇门看去,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出去。出去,便马上可以看到外面的世界,也许可以见着记忆中的草地,城堡,河流,这些红衣妈妈和他生活过的地方,他的心中生出一股执念和迷惘,一道法阵被他丢出,朝着弯月形机关飞去,但马上,他又用一道风将法阵刮走,消散在空中。走肯定是要走的,但不是现在!他睁着波澜无惊的眼,盯着那扇门这样想道,而且,现在这个房间看起来,比任何地方都要安全。 他握着一颗风元素灵晶,一边恢复魔力,一边心有所思的看着那本法典,回忆起它烙给自己的法术印记,他将戒指内的四级魔晶全部取出,然后挑选出六堆数量不一的各属性魔晶,堆放在地上。接着他将五十颗木属性魔晶,按照一个外圆内三角形的法阵图形,铺开在他的脚下,然后借用风灵晶激发魔力,托起八十七颗火属性魔晶,在左侧构建一个双圆内六角形法阵,右边则是六十一颗水属性魔晶构建的椭圆形法阵…… 如此,以他为中心的上下左右前后,总共漂浮着429块四级魔晶,分别构建出了六个单属性聚魔法阵。接着他唱了一个咒语,这六个法阵图形就各自亮了起来,只见元素爆发点就如同一只皮肤下的水蛭,沿着法阵中的条纹阵列,疯狂地逃窜着,一会之后光芒渐盛,法阵的力量也突现出来,于是它们朝着不一样的方向旋转着,“呲拉”“呲拉”的声音传来,元素能量也逐渐地充盈了整个房间。 他将那颗风灵晶丢进戒指内,双手不断地引导着六个旋转的法阵,调整出一个奇怪的位置,他又仔细地瞧了两遍,最后才深吸一口气,念起一段长长的咒语,但咒语还没唱完,他的脸色就白了,哼哧哼哧地上气不接下气,他睁大眼睛,心里不由自主地吐槽,这位肯迪恩的身体确实太弱了,毕竟才一岁。当然,这也怪不得谁,不过所幸他在虚弱中坚持了下来,最后一个字音刚刚结尾,那六法阵就停顿了一下,接着它们忽然改变了位置,沿着一条条轨迹滑行,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矩阵,顿时整个房间闪烁着漂亮的光芒,他就这么摊坐在矩阵中心,默念起那篇冥想口诀,魔力池渐渐地丰盈。半个小时过去,他体内的魔力池已经快要满到溢出,于是他立即用意念沟通那本半空中的时空法典,它这才现出一股吸力,持续不断地吸取着他身体中的纯净魔力。他一边维持着心神束缚法典虚影,一边采取矩阵中聚集的元素光点,时间就这么流走。 两个小时后,他不得不中断了这次施法,原因是构成法阵的429颗四级魔晶,已经失去了光泽,整个矩阵已经不支,马上就要溃散。他赶在魔晶粉碎前抓住了最后一个元素光点,体内魔力堪堪维持在7成,而法典虚影,没有一丝改变,就在他出神的瞬间,虚影没了束缚,重新飞入了他的脑海之中。 这么麻烦?他想起了那个黑甲将军的画面,看样子他最后面容的苍老,也是因为代价不够,法典才强行抽取他的生命力。 这么多的能量都还不够,也足以让他想通一些事情,想要复制出这位传奇女骑士,说不定也已经超过了他的预想,那么接下来就不能藏着掖着了,他得将所有的能量石都拿出来,毕竟,东西是死的,而活着的人才能保障他的安全,更何况,二十名传奇? 房间的地上,摆着1400多颗四级魔晶,无数的三级和二级魔晶,以及海量的各属性元素灵石,价值最高的恐怕是最后的两百颗风灵晶,三百颗火灵晶了。 四枚储物戒指一下子被搬空,整个房间已经能够感应到充裕的元素能量,他突然就想起了那条黄色的稻穗,之前的时空法典还是灰色,后来吸收了它的能量,就变成了金色,之后还反哺于他,助他觉醒了魔力池,如果再有一条就好了,他这么想。 他看着小了点的房间,并没马上动手构筑聚魔法阵,也没有召唤法典虚影,而是一个念头闪进了脑海空间。他并有抱很大的期待,回忆出了有那个女人背影画面,画面定格的瞬间,他又一次地往她的手掌飞去,熟悉的大陆虚影,散发出柔和的光芒,照在他的身上,他似乎马上就要撞进女人的掌心,而时间只给了他两秒的停顿,眼前的景色就立即一黑,他回到了房间,睁开了眼睛。 撑了两秒。 一个新的巨大的聚魔法阵出现在他的屁股下,法典虚影悬浮在空中,继续疯狂地吸收着他的魔力,时间一样持续了两个小时,他没有停顿,接着又一个新的法阵维持着运转,同样也是两个小时。 当两个风火灵晶法阵各自溃散后,房间里只剩下三颗青白色的风灵晶,和二十四颗红色的火灵晶,而上方的法典虚影,变成了彩色,他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一抬手,托着那个女人的尸体来到面前,想想了,还是念了一个咒语,她的连衣裙就被完整地套上了上去,接着他将那枚纽扣按在她的后肩,顺时针一转,一套洁白的甲衣结结实实地穿在她的身上,猩红色的披风,垂挂到地面,他深深地看了她的脸蛋一眼,将她扔进了法典虚影中,在感到只有一丝丝的魔力流失后,他这才松了口气,闭上了眼睛。 一片彩色的空间里,女人的身体发出一道光芒,碎成十个圆球,“咻”地一声,消失不见,他感到身边一股波动,然后多出了十个摇摇晃晃的女人,而彩色的空间内,十个亮晶晶的圆珠,围着一个头颅大小的黑色圆球,缓缓地上下起伏。他一愣,那个黑色圆球不正是自己吗?还没等他想更多,十个圆球便随着一股吸力,飞出了彩色空间,一边穿过一片片星空和时间,一边聚集着空间中的细小彩点,渐渐地变得越来越大,最后,速度也越来越快,所有的星空都变成一条长长的笔直光线,而那十个圆珠则变得有黑色圆球一半的大小,从半透明逐渐变成了彩色,这时,他突然听见从那十个半大的彩色圆球内,各传来一道道不一样的女人惨叫声。 “啊!!!” 这十道声音来得太快,差点没把他的魂给吓掉,他只听见心脏“噗通!”“噗通!”的剧烈跳动声,那十个圆球猛地钻进一个空间波动中,消失不见,而这片星空和彩色的空间,就像镜子一般,碎成一块块。他猛地睁开眼睛,看见整个房间天旋地转,于是立刻强打精神唱了一个咒语,一道暖流淌过大脑,瞬间清醒了许多,而那本法典虚影,就漂浮在上方。 房间里,也多出十个单膝跪地的女人,只是她们的脸庞模糊不清,并且各自伸出一条光线聚集到他的脑海里,他顺着着条光线看到了尽头的脑海空间,十张一模一样的脸蛋排列在空中,他琢磨了一下,一个念头闪过,其中的一张脸,就逐渐拉伸,变成了另外一个样子,他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就在他默想出十个念头后,不同的样子瞬间就显示在十张脸蛋上,他满意地呵了一声,刚想释放那十根光线,又好似想到了什么,立马就改变了主意。他又一个念头闪过,那一地的十副面容,诡异地变了回去,变成了那名叛变骑士“加百列”的脸蛋,他面无表情地一挥手,光线拉着十张面皮,脱离了他的脑海,罩在了十名女骑士身上,他睁开眼,仔细地看着十名高大的女骑士,这才确定了,她们是真的是一模一样。 他仰望着最前面的一名女骑士,突然问道:“你是谁?”但这话才出口,他就马上闭嘴了,因为他虽然想说的是这三个字,但自己听到的却是“隐气锤?”三个模糊的字音,而且说的还是中文,于是他转而想用这个世界的语言,但在断断续续地说了几句字母后,他同样闭嘴了。 看来,只有在念咒语的情况下,才能说得出一句完整的话,而大部分魔法咒语,并不是法兰大陆上常用的通用语言,它是属于一种森林精灵的古老方言。 连续两次失败打消了他想说话的想法,于是他将一股精神力探进她的脑海,看到了一个白色的空间和一个彩色的圆球,但还不等他做什么,一股柔和的力量就将他挤了出来,他一惊,随时准备念咒语,但他忽然就看到了她蓝色的眼睛,同样也在看着他,而且还露出一个诧异地神色,并张嘴说道:“主人,您这是做什么?” 听到这句话,他一愣,主人?怎么回事?他的本意是想用精神力探进她的脑海,达到沟通的目的,结果却是才见进到那个白色的空间,就被空间的一股压力排挤了出来,这表明那是一个有防卫意识的地方,况且她不仅会主动说话,说的第一句话还是反问他的目的,这具身体分明有着强烈的自主人格!这真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但还不等他下一步做什么,她竟然就再次开口,“您的做法等同于自杀,主人!两个精神烙印不同的灵魂,如果处于同一片灵魂海,通常的结果就是相互吞噬聚变,或是异化反斥爆炸。”她的声音居然缓慢温柔,回荡在整个房间里,这让他有些不知所措,心里突然就生出一股寒意。 正当他准备后退一步,唱一个咒语试探一下时,她的声音又出现了,而且这次是直接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一下就打断了他的想法。“您可以直接在脑海里呼唤我的名字,或者口头吩咐,主人!” 直接在脑海里呼唤?原来是这样,我不能进她脑子,但她却可以进我的,这会不会有危险? 不对,按照她刚才说的话来理解,她的精神力应该确实没有闯进我的脑袋,那么我在脑海能听到她的讲话,或许是有着其他的原因。 时空法典! 原来如此,看来我的智商,并没有像其他网络小说中的主角一样低,他想。 为了验证这个想法,他将精神力探进脑海,对着那本时空法典默想起女人的样子,说道,你是什么东西? 马上一个柔软的声音响起,“我是您的守护者,主人!”真是通过法典沟通,他心想。 “我的意思是,你是什么人?从哪里来?你有什么能力?”接着他并没有不耐烦,而是很细心地问着。 “我叫加百列,从小生活在卡特娜城,后来加入到一个叫做无冕之王的教会,在那里待了十九年,在成为一名大护法之后,奉命潜伏在路易.亚特兰斯亲王的身边,担任他的受封骑士……” 原来,这个女人名叫加百列,八岁便加入到了一个叫做“无冕之王”的地下.教会,这个教会实际上是一个臭名昭著的杀手组织,专门接取各种刺杀任务,只要你付出足够的代价,你甚至可以得到一名侯爵的脑袋。她在那里接受了长达十九年的培训,成为一名15级的弓手刺客,后来一位名叫“弗兰克.塞尔祢杰斯”的大主教向她发布了一个任务,希望她秘密潜伏到亚特兰斯帝国的一名亲王身边,等待下一步举动,而完成这个任务后,她得到的报酬就是自由。 但她没有想到这一待就是十一年的时间,那名亲王阴差阳错的封了她的骑士爵位,而她也得到了丰富的资源,优秀的天赋竟让其成为了一名传奇,在这之后,亲王更是待她如同胞兄妹。而长时间的潜伏,也让她了解到了更多的秘密,一本名叫“创世之书”的神器,就被藏在这位亲王的城堡中,贪婪蒙蔽了她的眼,这么长时间的感情,并没有将她的心融化。在接到了那个杀手组织的密令后,她终于有了自己的想法,当即就精心策划了一系列的步骤,她利用组织派遣的三名传奇杀手,将亲王麾下的两名圣骑士杀死,巧妙地迫使亲王躲进了城堡下的密室中,接着她并没有暴露自己的身份,和亲王、王妃三人,与追赶过来的三名杀手形成了平衡的对峙。后来那三名杀手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在瞧见她一进这个密室后,对方立即就拿出一支笔的虚影,将那本“创世之书”,从一个石像里面召唤了出来,于是两波人为了争夺这本书,在这个密室里激烈地争斗。 之后就是这位被从异世界传送过来的人,亲眼看见的一幕幕场景了。 他望着这个女人,高大的身材即使半跪在地上,也显得对方气势澎湃,而那张漂亮的脸蛋,几乎可以迷惑人的心灵。 “你知道你已经死了吗?”他问了这么一句。 “当然,是您将我复活。”她声音依旧柔软。 “可你的身后,有着九个跟你一模一样的人,你怎么看待这件事?”他接着好奇地问着。 “她们是我的朋友,也都是您的守护者,我们的样子恰好一模一样,主人!” “那么我该怎么称呼她们,加百列?”他很细心,几乎将自己产生的疑惑一股脑地抛了出来。 “您的意志,主人!您最初已经看到了,我们的灵魂只有常人的十分之一大小,并且很好区分。”女人的顺从让他突然从心底生出一股恶心感。 原来那是残缺的灵魂!所以说,灵魂真的是这本时空法典不能复制的,他想。 “我看见你脱了自己的裙子……”,他这就么平静地仰头望着她,在脑海里问了这么一句话。 “那是教会的一种黑暗魔法,也是一种强大的诅咒之力,可以通过污染对方法师的灵魂,得到异常纯净的力量。”她同样也看着他,脸上露出恭敬的神色,仿佛这一切与她无关。 “纯净的力量?呵!” 他的精神力突然变得犀利,“那么,你可以为我做些什么呢!” “什么都可以,主人!”她的感受一样敏感,马上就低下了头去。 他的眼神绕过她,望向她身后的“她们”,一群低下头的白甲女人安静地半跪着,他的脑海里却思考着哪里容易出错。 一会之后,他将那十条项链取出,连同十枚戒指,扔到了她们的面前,十个女人各自将戒指戴在左手的大拇指上,并穿上那双红色的手套,而水蓝色的项链,缠绕在白腻脖颈间。他看到这里,又一挥手,九把普通的骑士长剑和短匕,加上九支银色面罩出现在她们面前的空地上。 很快,房间里便站着九名戴着银色面罩的白甲女骑士,以及那位加百列,他满意地哼唧了一声,转头看着另外一具男尸。想了想之后,就往脑海中的时空法典看去,他只见彩色的虚影褪了一小半的颜色,但似乎它还可以再经历一次前面的状况,这样的场景让他的心情好了一些,于是,一场猛烈的能量风暴,又充斥了整个房间。 大半个小时之后,他头昏脑涨地坐在地上,看着面前站着的十个短须男人,松了口气。 他同样非常细心地问了一些问题,得知这个短须男人名叫“柯瓦尼.朗里”,是无冕之王教会的一名护教士,而且他还是一名金牌杀手,木系传奇法师。他与另外两名同样是护教士级别的金牌杀手,受弗兰克.塞尔祢杰斯大主教的命令,执行抢夺“创世之书”的任务。一名传奇木系法师,一名传奇亡灵术士,一名传奇级别擅长隐匿的暗影精灵刺客,再加上一名潜伏长达十一年的内应,这个任务已经有了非常高的成功率,况且,他们在亚特兰斯帝国内,同样有着一位不知道身份的盟友,在任务开始的初期,就给他们提供了不可思议的便利条件,诸如巧合般调离亲王身边的一群护卫队士兵,让亲王孤立无援,买通两位圣骑士身边的扈从,施以剧毒,破坏城堡内各个传送法阵,断其后路等等,这些都是他们能够顺利杀进城堡地下密室的主要原因。 只是他们低估了亲王的力量,作为亚特兰斯帝国国王的亲弟弟,他不仅是一名身经百战的将军,本身更是一位24级的传奇武者,何况那个看起来还在哺乳期的王妃,竟也是一位21级的风系传奇魔法师,但即使是这样,他们也不是不可能拼着重伤击杀这对夫妻,可突然冒出来的那位白甲女骑士,彻底打乱了他们的计划,她的出现硬是将整个过程维持在了平衡状态,于是他们不得不被迫临机应变,亡灵术士当场掏出一支笔的虚影,将藏在密室房间内的那本“创世之书”,从一个石像内召唤了出来,毕竟他们的主要任务,还是抢夺这本书,杀人也只是以目的为前提的一步行动。 殊不知他们的这个举动,正巧中了某个存在的下怀。而在一瞬间得知敌人的意图之后,亲王就明白了对方有备而来,深知城堡防御体系的他,似乎已经想到了最后的下场,他在长时间的厮杀中,一直保持着冷静的心态,之后他看出了对手的弱点,拼着命绝将两位敌人拖下了地狱,给了妻儿生存下去的机会。这一下果然给了对面的短须男人造成了压力,他不得不使出了最后的底牌,一个禁咒从他嘴里唱了出来,如果这个禁咒魔法被他施展出来,他立即就可以将那本书和自己一起传送走,只需在事后面临本身实力大跌的后果,以及流失掉十年的寿命,代价非常大,但和这个任务本身的物品比起来,这倒是不值一提了,一个良好的局面被搅成这样,确实憋屈,但到了这一步,相信谁也顾不得心疼了。 短须男以为最后底牌的亮出,基本上会确定了这次任务,可令他没想的是对面的女骑士掏出了一把弓箭,银色的弓射出一只白色的光箭,马上就要被传送走的他,根本没有想到对方手里还会有一把这么快的箭,如果有,那怎么一开始不用呢?他来不及想通,就被射中了,恐怖的痒让他用手抓烂了自己的头盖骨,这种死法真是让人害怕,而亲王确实料到了对手的失败,可惜他没料到隔着肉皮的人心。 事情的最后,就是他所见到的那样,红衣妈妈被无尽的悲伤占据了整个心房,虚弱的她根本来不及反应,他眼睁睁地看着叛变的女骑士,将匕首狠狠地地插进了她的后心,这个画面,让他想起了被压在轮胎下的那个断腿女人,绝望和愤怒并存在他的胸膛。 短须男这一番描述,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晰地呈现在他的脑海里,他收起失落的情绪,从戒指内取出十套白色的铦金盔甲,和等量的银色面罩、骑士长剑、短匕,命令他们将之穿在身上,而十位样貌无二的短须男,顿时变成了成制的十名铦金骑士。 二十名白甲骑士的出现,让整个房间不再显得空旷,这时,他才意识到,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超过十二个小时了。但他没有休息一下的想法,感知着充盈的魔力池,他将头顶那幅巨大的地图深深地记在脑海,便转过头来,望向那面墙壁上的弯月形标记。他心想,红衣妈妈,大叔,再见了。 第八章 亲王的消失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他被抱在女骑士的怀里,伫立在那扇大门前,随着墙壁上的弯月形印记被人扭动,大门上的复杂条纹亮起了一阵蓝光,当一道轰隆的声音响起过后,大门“咔嗤”“咔嗤”地往地下沉了进去,露出一条三米来高的方形隧道。 定眼望去,隧道的墙壁看起来十分光滑,安插在上边的火炬呼呼地燃烧着,一股暖风吹来,骑士们的披风时起时伏。他随着骑士们的脚步而前进,看到了隧道的地面和顶部,整齐地铺满了青灰色的石砖,走了大概有二十来米后,一条往上的台阶通道出现在视野里,所幸间隔五米的火炬光十分清亮,他们一行很快便往上走去。 大约十分之后,台阶开始消失了,他才在前头不远处又看见一扇门。两名骑士越过他,走到这扇门前用手一推按,两片巨大的石板门被往两边推开,一道明亮的光线传来,他看到了一间辉煌华丽的大厅,还有大厅里往这边看过来的人们。 喧哗的争吵声一下子安静了下来,整个大厅里都在回荡着那扇石门被打开的声音,几十双眼睛纷纷盯着石门处,不知所措。 他被女骑士抱着从墙壁走出,十九名骑士依次走在后面,大厅华丽的光芒照在他脏兮兮的小脸蛋上,一览无余,而那双刚从水里捞出来的眼珠子,让人心疼不已,但他不得不装作这样。 圆形大厅华丽异常,二十多张椅子摆在中间,上面坐着一位位衣着神色各不相同的人,有穿着华丽贵族衣袍的中年男子,有系着白色大裳的英武女人,有套着厚重黑甲的健壮军人,也有穿着宽松衣服露出大块肌肉的武士,光着脑袋穿艳红色服装的老人…… 几乎就在这一瞬间的安静后,一名穿着高领黑袍的老年人看到了女骑士怀里的他,那老人几乎是不顾一切地冲了过来,并且脸色疯狂地朝着女骑士吼道:“看看你究竟做了什么!我的天哪!我发誓我一定要往你那漂亮的脸蛋上狠狠地扔上十个大火球!” 他的速度很快,有些人甚至还没有看清他的影子,他就已经跑到了女骑士的面前,而双手则穿过了那名孩子的腋窝,将他狠狠地抢了过去,使劲地抱进怀里。 “我的天啊,我的小肯迪恩!天啊,天啊!……”老人的右手不停地抚摸着孩子的小脑袋,动作轻柔无比,眼里露出怜爱的神色,嘴里不住地呻吟着。 他知道,这位老人是亲王的管家,也是最疼爱他的一位亲近之人。 老管家的这一番动作,顿时惊醒了大厅中的其他人,这时,大厅中的人群才又爆发出一阵喧闹声。 “嘿!是加百列大人?亲王呢?他在哪里?”一名长发男子惊喜地看着女骑士,但他的声音马上就被淹没。 “加百列小姐,!请您立刻告诉我亲王在哪里!我马上就要找他,我的领地上晃荡着一百头五级魔兽,请亲王大人立刻调兵给我!” “嘿!一百头五级魔兽?你还真敢说!” “我需要亲王签字!加百列大人!帝国那群可恶的老头子,今年又要走了一大批税金!他们……” “大人!大人!您行行好吧大人,我的军团已经三个月没有领到物资了!士兵们已经饿到引发了狂犬病!身为帝国军人,他们可真是惨不忍睹啊……” “加百列!亲王到底在哪里?他已经整整五天没出现了!” 一道道混乱的声音在大厅响起,令人十分烦躁。 他转过头,用双手环抱着老人的脖子,哼唧哼唧了两声。老管家顿时恶狠狠地盯着女骑士,用一道分贝极高的嗓音咬牙切齿地说道:“如果你不给出一个合适的理由,那么你的衣服将会被脱光,你将会被倒吊在城墙上!女士!”大厅的吵闹声被这道声音掩盖,一下子小了下去。 但还没等女骑士有任何动作,一道阴郁的男音传了过来,“嘿!西尔格管家,你的情绪让人非常意外……”随着这个声音起身的,是那名身穿华丽衣袍的贵族男子,而他的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绅士应当给予加百列小姐足够的尊重,倾听是传统美德!” “哼!乔治侯爵!但愿您的想法跟您头上的白羽毛一样纯洁!”老管家斜着眼瞥着贵族男子,不爽地说道。 那名贵族中年男子听到这话,脸上的神情丝毫没有变化,仿佛对管家的嘲讽不以为意。 “喔!喔!喔!先生们,女士们!时间好比生命!不如让我们放下成见,好好地听一听加百列骑士的回答!”一位穿着宽松衣服的武士说道。 这话一出,大厅或站或坐的四十几人,似乎都比较认同,于是四十几双眼睛,全部紧盯着女骑士的脸蛋。 女骑士已经沉默地看了好一会,这下见都安静下来,便平静地张嘴说道,“亲王大人在五天前,遇到了三名刺客!” “刺客?嘿!谁这么大胆!竟然敢刺杀一名传奇!” “大胆?你忘了卡尼勒帝国有一个恶心的杀手组织吗?他们可什么都做得出来!” “哼,废什么话,后来怎么样?亲王在哪里?赶紧说!” 女骑士继续说道,“他们其中,有一名木系传奇法师,一名亡灵传奇术士,一名暗影精灵传奇刺客……” “什么?加百列小姐,我没有听错吧?您说的是三名传奇!” “不可能!三名传奇不大可能联手出动!你以为他们是山地里的蘑菇吗,成堆成堆的出现!” “哼!三名传奇刺客,加上亲王大人,以及王妃!这样的争斗不可能没有声响!” “就是,您的谎话应该编得再像一样一些!我刚才仿佛就要相信了!没有声响的战斗,除非他们在城堡的地下……” 又是一片安静,女骑士没有在沉默,而是再次开口,“你说得没错,巴顿军团长!亲王大人和王妃,就是被其中一名法师,用禁术强行传送到密室!而我……” 之后,女骑士将一个故事“完完整整”地说了出来,“后来,亲王大人为了王妃和殿下,竟强行催动斗气偷袭,将对方两名传奇当场击杀,却也是因此而放弃了防御,中了那两人全力一击而死!最后一人见同伴死了,立刻想要施展禁术将殿下带走,我情急之下便想使用“无影”弓,但经过长时间厮杀后,我体内的斗气已经所剩无几,王妃见此便立刻施展法术帮我,“无影”的箭这才射中了那名传奇法师,强行打断了他的禁术,但可惜的是那禁术的法阵已经半成了,王妃见状况危急,仓促之间就将殿下交于我手,她只来得及施了一个护身魔法,将我和殿下护在其中,那法阵便将她和亲王大人淹没,若不是我身穿铦金盔甲,并且王妃舍身施法,恐怕你们也见不到我和殿下了!” 大厅中的人们听着女骑士的叙述,脸色随着话中的内容而变化,当听到最后的亲王和王妃惨死,人群瞬间安静了下来! 亲王大人死了?王妃也死了?不可能吧!众人似乎还没回过神来,但安静了一会之后他们就惊悚了。 帝国的唯一的亲王被人杀死了?那可不仅是一位传奇武者!他还是强大的亚特兰斯帝国国王的亲弟弟!而且王妃也死了?那也是一位传奇法师!他么的谁这么大胆子? 这时,忽然有一道尖锐的叫声响起,吓得思考的众人浑身一颤,“不可能!你这个该死的骗子!根本就没有什么刺客!”,那名老管家的情绪非常激动,他“嗖”地一声凑到女骑士的面前,那幅模样恨不得将她吃进嘴里。“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那么你身后的这些是什么人?我看见他们跟你一块从墙上出来!哦,天啊,我竟然不认识他们!你们瞧瞧,有谁认识他们吗?” 虽然被管家的声音吓了一跳,但人们还是听清了他的意思,并且大家都附和着,:“对,我看你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而且这些人是谁?” “就是,你得说清楚!” 一位传奇武者加一位传奇法师,以及一位传奇骑士,这么容易被杀死?虽然女骑士的故事解释得非常清楚,但人们经过了震惊之后,还是有点反应过来的意思了。 女骑士张开嘴,说道:“这些人是亲王大人命令两位圣骑士大人,训练的铦金骑士,是用来保卫地下密室的卫兵,他们就在密室外的走廊里,守了整整五天!”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这事?专门请两位圣骑士训练?还只是卫兵?据我所知,两位圣骑士大人也很久没有出现了!”一位红衣服光头老人眯着眼缓慢说道。 “这是事实,你们没见过,不代表别人没见过!比如,我见过,王妃见过,殿下也见过!”女骑士不慌不忙地解释,并且看着被抱在管家怀里的一岁孩童。 那位瞪着眼珠的老管家听到这里,顿时后退一步,用右手护住怀里孩子的背,侧着身转过去,耿着脖子说道:“嘿!嘿!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我的肯迪恩只有一岁!你个不要脸的碧池竟然用这么小的孩子做挡箭牌!” “即使只有一岁,您也应当知道殿下最认生,他不会给不认识的人抱!”女骑士好像没有计较管家的咒骂,她说着一挥手,从人群中走出一名男性骑士。 而这时,管家怀里的孩子,笑呵呵地竟然要挣脱他的双手,往那名骑士身上钻去。 管家看着这一幕,连忙轻柔地捏住孩子的胳膊,轻声说:“哦!我的肯迪恩,你可千万不能让这个傻大个抱,看看他身上的铁桶子吧,让人一点都不放心!我的天啊,你竟然还想抱我的肯迪恩!” 所有人将这幕看在眼里,面面相觑,一岁的殿下认得熟人他们的确有所耳闻,但他毕竟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这种说服力实在有些勉强,只是不等他们发言,女骑士的话就再次传来,“而且,就是现在,我请大家跟着走一趟,再次回到那个密室里看上一眼,我相信那间房子里一定还充斥着能量的痕迹,只需要请几个精通法阵的魔法师,就可以判定我所说的是否正确!” 她的这一番话倒是得到了大部分人的认同。 的确,说了这么多还不如亲眼瞧见现场! “好!那就去看看!” “是啊,总得让我们瞧瞧现场,那可是一名亲王!” “哼!照你所说,一共六名传奇的争斗,确实不可能没有痕迹!” 于是大家都看着老管家,“嘿!你个老不死的西尔格!你没有意见吧!” “他有个屁的意见!老子一只手捏爆他的卵蛋!” “西尔格管家,她说的确实有道理,我们必须去看看!” “西尔格,你应该以大局为重!况且,你也很想知道事情的具体经过吧!” “不错,西尔格,我们已经整整五天没见到亲王了!” 管家听着众人的话,想起刚才怀里孩子的举动,倒是没有再出声阻止,只是不满地哼了一声。 于是一行四十多人浩浩荡荡地走入地道,沿着台阶依次而下,很快便走到了那扇紧闭的大门前,他们只见女骑士的手又是一挥,从那群铦金骑士中随机走出一位士兵,他站在这扇门前,激发了自己的斗气,将之引导在大门上的条纹纹路里,左转右转从另一边纹路口淌出,接着那名铦金骑士念了一个词,众人就只听见轰隆一声,大门发出沉重的“咔嗤”声,缓缓沉入地下。 管家瞧见着这一幕,脸上的神色缓和了不少,随即将目光往门后的场景望去。只见一个极大的房间内,东倒西歪地躺着数十个巨大的石像,有些竟还四分五裂,灰尘滚得周围到处都是,而房间的墙壁上,稀稀落落地挂着数张壁画,其他的则在墙壁下方看见粉碎的彩墨,或是一些木屑,房间顶部的巨大地图,散发出柔和的光线,一道宽大的十字痕就落在它的正中间,黑黝黝的地板上,有几处断痕和烧焦的迹象,看上去十分混乱,管家的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瞧着这一幕,人们的心中已经信了女骑士的话。而两名魔法师模样的老头,拿出一个透明的玻璃圆柱,一道道咒语打在它的身上,它顿时随着咒语不停地发光,而两个老头在房间内走来走去,它又随着脚步显现出一条条五颜六色的光丝,众人的眼睛跟着两个老头子晃来晃去,却只见他俩的神色越来越严肃,最后在他们走到一个地方时,两人手中的玻璃圆柱很突然的“砰砰”两声,爆炸了。 本来众人来到这里之后就没人说话,这个房间本身也很安静,而在两声爆炸响之后,马上那两个老头同时就吼了一句:“不可能!”,再加上两个大魔法师的那种作态很是吓人,人群中不免有人被吓了一大跳。 “你个狗日的艾伦和杰米!究竟是什么事让你们的裤子都被吓掉了!”,一位穿着黑甲的健壮男子这样说道。 “巴顿小子!你知不知道这里的痕迹显示,在这之前一定发生过剧烈的能量集中效应!而想要爆掉我的测试水晶,它至少也应该有着10亿卡以上的一次性聚变反应!”其中一名圆头圆脑的老头跳到那名黑甲健壮男子身前,扯着他的裤腰带吼叫着说道,“意思就是,六名传奇,很有可能做不到这样的事!必须全部自爆才可能发生这样的能量效应!听懂了吗!你个用袜子擦屁.眼的大傻叉!” 那位名叫巴顿的男子,一开始瞅着低自己两个头的老头有些鄙夷,但听到后面的话,慢慢地他就睁大眼睛红着脸争辩道:“不可能!你怎么会知道!你竟然偷窥我上厕所?你个老不死的东西!”,说着他便一把提起老头的衣领,将其举了起来。 “行了!没人偷窥你上厕所!是你自己从厕所里出来,被人发现你少了一只袜子!……而我现在非常想知道,究竟亲王大人和王妃,是不是真的像加百列骑士说的那样!已经死了!”那位红衣服的光头老人站了出来,盯着女骑士说道。 而众人听到这话,只得将恶心的眼神从巴顿的身上挪开,同样看着女骑士。 还不等女骑士说话,另外那名眼窝深陷的魔法师老头接口说道:“这里确实非常像她说得那样!地上那滩红白色的血迹,应该就是被她的那张“无影”弓射中,然后对方抓破了自己的头盖骨,掉出来的脑浆。而我跟刚才跟吉米的测试,大家都已经看到了,这里的确有着一场异常惊险地争斗!”深眼窝老头看着众人,“而且,这里真有亲王大人的斗气残留,她的确没有说谎!” “什么?难道亲王大人真的……”一名披白袍的英武女人,顿时眼睛就红了。她一开始的表现非常镇定,只不过一到这间密室,她亲眼所见各种痕迹之后才身体微微发抖,接着她紧盯着女骑士的脸庞,一张英武的脸庞露出杀气,“你是他的受封骑士!你发过誓要保护好他的!现在,他在哪里!” 女骑士并没有被她的气势所震慑,她平静地说道,“我救了他的传承者,已经尽力了!” 这句话忽然就将人们的目光引到了那个小孩身上,被一大群人盯着的孩子,忽然哼唧哼唧地叫唤一声,露出孩童模样的傻笑。 他看着那名披白袍的英武女人,心想,看来大叔还真有点什么故事啊。 管家紧紧搂着怀里的孩童,身体颤抖着说道:“各位,这件事情必须报告给皇帝陛下!” 众人听到管家这话,顿时有附和的,有吼叫的,有说要为亲王大人报仇的,而不知怎的,房间内的气氛一时间有些怪异。 但好像没有人离开,他睁着大眼珠子瞧见这一幕,心里这么想着。难道这些人真的这么诚心效忠大叔?大叔即使是死了也有这么强的号召力?一位亲王或许有这么大的威名,但他手下的人却未必都是自己人,有些意思了! 几天后,一条笔直的马路上,一名军官模样的中年男人将搭在额头上的手放了下来,转头对着一名士兵说道:“巴库尔!通知兄弟们,盖牛皮布!准备避雨!” “是!老大!”那名络腮胡的士兵应了一声,便转头吼了一嗓子:“弟兄们,下雨喽!保护粮食!” “嘿!巴库尔,你的嗓音真是像极了我家里养的那头老母猪叫!”一名队伍中的健壮士兵回应着。 “可不是嘛!我可以作证,吉斯家的老母猪前两天还生下了六只猪崽子呢!”另一名士兵也跟着起哄。 顿时,这条八十几人的运粮车队,爆发出一阵阵哄笑声,巴库尔也摸着头,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军官米兰达看着这群手下,无奈地摇了摇头。但他没有再说什么,他知道这群兵油子有时候是没个正经样,可一旦办起事来,个个都是好手,还是很让人放心的。 初夏的季节空气虽然炎热,但在这多罗城的天空上,一个月总会有那么几天乌云密布,紧接着就会连续下上四五天的小雨,这种湿热的环境里,各种植物极速地生长。因此,前几天还是空旷的的国民大道两旁,马上就覆盖了厚厚的青绿色树叶,以及点缀在其中的一些黄色小花,不过也正是闷热的原因,那些在春天还算少见的昆虫蚊子,此时却聚集在花草树叶中钻进钻出,只要周围传来动静,它们便“嗡”地一声散在空中,让人吓一大跳。毕竟,除了帝国自然科学院的几个变态老头子,没有人会喜欢这些神出鬼没毛绒绒的小东西! 米兰达是一名后勤保障军团的中队长,负责管理着一百二十人来号人,在月初和月中的时候,给驻守四堡的禁卫军运送物资,这其中包括一些盐巴,大麦粉,麦酒,鱼干等常用的食物,还会定期运送由后勤军团统一发放的桐油,松腊,火毡布,铁甲片等各种军备物资。 多罗城地处亚特兰斯帝国中西部,是一座生活着2000多万人口的大城市,同时也是亚特兰帝国的首都。对于向往繁华生活的亚特兰斯人来说,他们天生有着一种乐观热情的自由主义心态,因此对于帝国民政部每年提出的,将多罗城升改至多罗省这个议案,几乎是所有人都持反对意见,甚至会因此游行来劝说自己的国王。 尽管几位参议院的大人物是出了名的百姓爱戴者,但在这件事情上,几乎没人会支持他们。据说因为这件事,一位深受民众支持的参议院老议员,被活活气死,人们得知这件事后,纷纷自主参加他的葬礼,而一副让人哭笑不得的致辞,也传到了他们的国王耳中,大意就是我们爱戴您,但永远不可能支持您通过这份议案!于是帝国民政部转而想出其他的办法,诸如提高房价,区分户口等等一系列限制人口政策,虽说也确实也减少了每年往多罗城跑的人,但的确也只是减少不是? 由此可见,亚特兰斯人对于维持心目中的精支柱有多强烈,也正是这个原因,每年逐渐扩建的城市到如今,已经覆盖了不少的原始森林,帝国民政局担心人民的安全,一开始在森林外围建立长长的铁丝网,但这种铁丝网也难以阻挡大部分的高级魔兽,况且这处森林可比一整个多罗城都大上几十倍,于是一些佣兵团和商铺在此处落根,为了更好的保障帝都人民的安全,军部在森林的四个入口处,建立了四个军事城堡,并将四支军团驻扎在这,拱卫着亚特兰斯帝国的首都。 而今天就轮到米兰达的中队出任务,负责给驻守长风堡的第七步兵团运送一些军备物资和粮食。 毛毛的细雨让人有些阴郁,米兰达又看了眼乌黑的天空,心里猜测着这次任务还剩下多长时间。可就在这时,一阵轰隆轰隆地声音传来,让他突然一愣,他心想不应该啊,这时候还打雷?可这阵声音听在他耳中非但没有消失,反而越来越响,越来越近。不对!米兰达终究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军官,他听出了这是一群马匹狂奔的声音,于是睁大眼睛,往前边看去,而这时,运粮队伍中也有人听到了这动静,顿时士兵们开始议论纷纷,这时,米兰达还没有看见人,但他已经确定了前方有至少十骑人马加速奔来,于是他立马喝道:“兄弟们,快点让路!前方有骑兵!他娘的!” 随着他这一声吼,八十多人的队伍架着十六辆马车,纷纷走到路边注目而立,就在他们刚刚做好这一切之时,在他们烟雾朦胧的前方之中,突然奔出一行骑兵队伍。 只见一行十二名骑着黑红鳞马的高大骑士疾速奔来,他们身上全部披着轻皮甲,巴库尔看到其中有两名骑士的大腿上和肩头,各自插着一根铁枪,最后的一名骑士的背部则插了四五根羽箭,一转眼之间,他们便从这行运粮队中穿了过去,消失在视野中。巴库尔张着大嘴巴子,有些不能理解,他转头看着自己的顶头上司问:“老大!这群人是什么人?他们中有同伴受伤了竟也不停下来!” “哼!长风堡的那群人也不是吃素的!能放他们的行,并且看他们的鳞马和皮甲,这应该是西境那边的军队,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帝国亲王领麾下哥顿侯爵的黑风骑!”,米兰达不愧是一名老兵,他的见识倒也不凡,准确说出了这十二骑的来历,但他没有说出来的话就是,他娘的,谁敢将他们伤成这样? 可是就在这时,又是一阵轰隆声传来,米兰达脸色顿时一变,他没有再吼叫,但大家已经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 马上在前方的道路上,又狂奔过来二十骑,前面的五骑米兰达倒是认识,他们是长风堡的轻甲骑兵,头上的盔有一根中长的金色羽毛,倒是非常好认,可后面的十五骑就不一样了,同样是黑色的鳞马,但骑在上边的人却惨不忍睹,他们几乎各个都像是泡在血里一样,全身的血渍都已经发黑发紫了,他们同样一穿而过…… 没过多久,第三次有骑兵狂奔而过,四十匹青鬃马又是载着四十具血人飞一般跃过,其中隐约可见有七八个人断胳膊少腿的,就这么简单的一包扎。 接着的第四批更吓人,十名铦金骑士骑在黑鳞马上,有四五名都不知死活,那四五名骑士的铦金盔甲竟被硬生生切切开,露出里边的骑士的骨肉…… 米兰达没有马上上马,他牵着缰绳站在马路边上等待,果然,一会之后就有第五批骑士,第六批,一直到第九批才停下,他急匆匆地督促手下们架着马车赶到长风堡,却只见这时的城堡已经戒严,五十架床弩被搬上了城头,那条笔直的马路路口,放置了二十多座拒马桩,而两万多人的步甲军团,已经全部集结在长风堡下面。 第二天,一个震惊的消息传遍整个亚特兰斯帝国,帝国西境之主,路易.亚特兰斯亲王以及露娜.柯以顿王妃,被刺客杀死在城堡内,立时整个西境,五个侯爵领,十九个伯爵领,三支边境军团,总共一百七十多万人的军队相互厮杀,帝国大半个西部乱成一团! 第九章 西王堡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西尔格大人,哥顿侯爵已经到了狮岭河!”一名红甲卫兵出现在一座拱门前,低头大声说道。 “知道了,你们还没找到两位圣骑士大人?”,拱门的内侧是一个约两百多平方的餐厅,洁白色的地板中央,放置了一个三四米长的橙红色餐桌,十几个镶嵌金丝的骨瓷餐盘,错落有致的摆放在桌上的水蓝色手帕前侧,其中堆满了五颜六色的水果,以及各种软绵绵的奶油蛋糕。卫兵的声音传来的时候,那位西尔格大管家正抱着年幼的孩子,试图将一勺白色的液状物伸进他的嘴中。“嘿!看看我们的小家伙多能吃!快快长大吧!” “西尔格大人,很……很抱歉我们并没有找到两位……”,红甲卫兵露出一脸愧色,支支吾吾地说道。 “抱歉?你竟然跟我说抱歉!你明白现在的情况吗士兵!现在,就在此刻,整个西境已经乱成什……哦,怎么了我的小肯迪恩,那里不舒服吗孩子!我的天啊,让这个该死的卫兵滚吧!”,西尔格管家原本听到卫兵说的话,立刻就扳起了脸色准备教训一番,可怀里的孩子挣脱了他的右手,将那支金色的勺子蹭开,“啊呜啊呜”地哼唧着,他便立马扔掉勺子,和蔼地说出后半句话。 事实是,他在知道了这是人奶跟蛋清的混合物之后,就不愿再吃了。开什么玩笑,补充营养的物质有很多,根本没必要在意识清醒没妈妈的情况下,喝另外一个人的奶。他睁着大眼睛,看着桌上的奶油蛋糕又叫唤两声,希望这个粘人的老头子能够明白他的意思,既然无法挣脱他的怀抱,那就只好承受这个老管家的爱,他心想。 “是!西尔格大人!”,拱门前的红甲卫兵听到这话,便看了看两旁的铦金骑士,接着转身就走了。 “你要这个!对吗,哦……天啊,你们听到了吗,我的小肯迪恩比那个该死的红壳子饭桶厉害多了!”,跟怀中的孩子相比,仿佛这个一脸菊花笑的管家老头更像小孩一些,老头望着会点着小脑袋应答的他,惊喜之下立马就红了眼睛。 他不禁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他还很清楚记得,前几天晚上老头子抱着他哭泣了一整晚的样子,管家老头跪坐在一间卧室的地板上,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呼喊着“路易,路易,露娜……”,那种悲伤的情绪可不是能装出来的,尤其是在他面对一个孩子的时候。 而白天的时候,管家老头时时刻刻亲自抱着他,处理各种事务,于是他也听到了这个老头说出口的每一件事情。 在送走了那批各个领地上的贵族之后,西尔格第一时间就联系上了亲王的七个家将,在那间大厅里短暂地争吵和交流之中,当场斩杀了两名中年男子模样的骑士,他虽然被捂住眼睛,但杀死那两名家将的正是女骑士加百列。 原来就在短短的两三天时间里,西王堡秘密出动了两支刺客小队,终于搞清了这两名家将,与边境线之外的卡尼勒人有着长达三年时间的秘密交往,虽然两名19级的家族大骑士只是被对方斥巨资收买,透露了一些亲王的日常消息,但在西尔格管家愤怒地扇了他们两个耳刮子之后,显然两名将近40岁的骑士觉得被侵犯了武者的尊严,当即抽出长剑准备将眼前的老头劈成两半。 结果被旁边爆发出一道耀眼光刃的女骑士,给抵挡了下来,接着她连同身后十几名铦金骑士,将两人团团围住,不到十个回合的时间,两人便被拉开距离的一道光箭射中,当场掀掉了头盖骨。 这一幕血腥的举动,虽然令在场的其余五名家族骑士有些反感,但亲王和王妃去世这件事,确实有足够的愤怒让西尔格管家砍了那两人的脑袋。 地上的尸体还冒着热气,就被其中四名铦金骑士拖了出去。 “加百列骑士!那么接下来就是处理你的事情了!”,然后西尔格的眼睛同样愤怒地盯着女骑士,“作为一名受封骑士,你现在应该立刻去死!你已经违背了自己的责任!”,老头的声音很大,仿佛刚才杀人的那一幕他并没有放在眼心上。 “但即使是先王,也无法怪罪一个拯救了誓言的人!你的功过令人难以测度,可亲王对你的恩情永存,无法偿还!” 管家的声音高昂中带着颤抖,他的眼睛渐渐红了起来,“你的一生将背负这个诅咒!唯有善用有能之躯体,报以公正忠勇,示心相待。我现在问你,是否愿意效忠肯迪恩.亚特兰斯,一生荣辱与共,不离不弃?” 说完这番话,整个大厅显得非常严肃,只见女骑士走到管家面前,对着怀里的他半跪了下来,而管家抱着他身体前倾,扶起他的右手象征性地搭在了她的肩膀上,嘴里则轻声快速地念起了一段他没听清的词,一直到念完停顿,女骑士起身的时候,管家才露出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接着老头又看着她身后的十几名白甲骑士,给了一个询问的眼色,在女骑士点了点头之后,才对着五名家族骑士中的一名年轻人张嘴说道:“西蒙,你立刻去带人去北地冰原狼家族,将发生在这里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赛普斯.柯以顿公爵,之后你要服从公爵的安排!听清楚了吗!” “是!叔叔!”,那名沉稳的年轻欲言又止,但立刻就应了这一声,原来他竟是西尔格管家的侄子。 管家的脸色在听到了叔叔两个字后,显得缓和了一些,“记住!现在的传送法阵已经失效,元素潮汐马上就要爆发,你千万不要意图求快,一定要安全地到达那里,告诉他们这个消息!这非常重要!” 那名年轻人神色从容地答了一句,“我知道了,请放心吧!”立马就转身走出了大厅。 管家只看了一眼他的背影,便又对着其中一名红发男子说道:“艾伯特骑士,请你立刻将亲王的八百名近卫队士兵,调到城堡东门,并从就位之后开始,要求全堡戒严。要注意,没有我的允许,一个人也不许放进来!” “遵命,大人!”,红发男子的声音浑厚,让人感到一股安全感。 目送红发男子远去,管家转头盯着两名模样差不多的黑发高大男人,说道,“阿历克斯,阿朗索两位骑士,城堡的四千禁卫队,分别由你们两兄弟各领一半,驻守西门和铜像广场……” “知道了,西尔格管家!” “米纳德,老伙计!请将你的重甲步兵军团,分别驻守在西王内堡的六座塔楼入口处,你应该明白怎么做,我的老朋友!”,最后一位骑士,是一名脸上刻着字的银发老头,管家西尔格拍了拍他的肩头,说出了任务的安排,他并没有接话,而是点点头就转身走开。 然后,管家又给城堡内的一大半侍女,发了一些金币,之后全部遣散,并且接见了几名负责城堡日常开销物资的卫官,要求他们清点装备食物。 接下来的管家,则接见了四名全身笼罩在黑袍中的武者,据说这是亲王麾下,一百六十名刺探情报队的四名首领,他们平均有着13级的实力。 然后就是两名17级的水、木系大魔法师,以及二十几位十级左右的各系法师…… 总之,那一天的老管家,几乎将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了,而且还给了他异乎寻常的关怀和爱护。作为一个旁观者来讲,这个老头确实已经尽到了亲人的责任,很周到。那么,他觉得自己也只好要尽到做一个小孩的责任了,这没什么好说的。 至于两名圣骑士和两名大骑士的尸体,确实被他收了起来,至今都放在某一个储物戒指内。 他的确有过再次动用时空法典的想法,但一来他如今作为一个小孩子,被很多双目光盯着,独处的时间非常少,而复制出尸体所需要的能量巨大,时空法典不能直接从各种元素晶石里提取能量,势必要再次铺开庞大的聚魔法阵,动静同样不小。二来就是,如今他所有的戒指内物品,魔晶已经用完,只剩下三颗风元素灵晶,二十来颗火元素灵晶,还有巨量的矿石,一大堆长剑,匕首,铦金盔甲和金币,这些装备和金币算起来确实价值不低,只不过他目前用不到。 他当然知道西王堡的某处建有一个藏宝室,可打开藏宝室的那把钥匙,被管家西格尔贴身收藏,几乎所有的亲王私产,都放在那个藏宝室内。他记得刚过来的时候,大叔和红衣妈妈很快就消散了,没有看到任何储物法器,尽管这为后来加百列的说法提供了证据链,但他的心里还是有些遗憾,现在还不会说话的他,无法表达出去看看两位亲人遗物的想法。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西格尔本身就是一个14级的中级魔法师。 高大的加百列骑士在西王堡是有个住处,可房间内却找不到任何她收藏的魔晶,高阶武者基本都有自己的储物戒,她身上最值钱的恐怕就是那架传奇级武器的弓箭了,为此花光所有的储蓄确实很正常。她房间顶垂下来的聚魔灯上边,倒是镶嵌着几颗低级魔晶和元素灵石。但这有什么用?城堡的各个房间到处都是,你总不可能将它们都扣下来吧!要知道加百列的身份是一名传奇级别的受封骑士,是亲王的近卫,她的房间外总会站着几个卫兵跟班和侍者,别人一进来收拾就能看见房间的一切细微变化,这是侍者服侍大人物的技巧,重要的是低级魔晶满足不了他的需求。 他在这几天的时间里,确实对管家老头试过很多种方法,但每次都被西格尔捏住他的小手,“哦!天啊,我的小肯迪恩!这是你的爸爸和妈妈留给你的宝贝,抱歉现在还不能给你!快快长大吧小家伙!”,随即就将他手中的钥匙轻轻地夺走。 在不动用武力的情况下,没有人能轻易地把老头弄晕,身边的人也没有一个懂药剂的,他就不可能悄无声息地夺走一位14级魔法师的警觉,以及这位魔法师的贴身物品。因此,他只能存着看看再说的想法,希望女骑士能够以戒指内的金币和物资,从其他的地方换来一些高级魔晶或者元素结晶,西王堡外围的山下虽然有一座繁华的大城市,但能不能碰到这些不常见的东西还很难说,况且现在的西境,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安全。 从天空上往下看去,亚特兰斯帝国的疆域图,很像一个横倒的“王”字。 最东边的奥古都城,比亚城,百里平原北地丘陵,荷罗等十几个城市地域紧接着萨尼尼尔大沙漠。常年的风沙将“王”字那根狭长的边界线两头,使劲地往里头削,因此实际上帝国的版图更像一个十字架被包在括号里,从这条弧线往西看去,格尔滨山脉北边是斯罗坦草原南部,南边的费尼斯流域往南是百里森林,帝国的首都多罗城处于中西部,却还要在十几个山脉群,四十几个森林地的西边。所幸这其中也有大大小小的城市一百来座,帝国东境十个省将近6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将这些城市山林囊括其中。 以多罗城为聚集点的帝国中部版图,则是一览无余的大平原地带。这个地域的北部地区,倚靠着斯罗坦草原西地和缪斯大森林的最南边,1千万平方公里的北部地区有着两个帝国公爵,四个大省。 整个南边是水土肥沃的平原地区,适宜的气候变化,促成了这个区域的繁华景象,亚特兰斯帝国总共十亿人口,约有百分之七十都集中在这个由北至南的纵贯带上边。 但这块繁华的大平原带往西边而去,那就是成片成片的高原地区了。七八条南北错落的山脉将整个帝国西部地区隔离开来,形成现在的西境。 帝国西北的野蛮人帝国,北边的缪斯森林,和东北边的卡尼勒帝国,均在西境的北方边境线以外,那里生活着无数的野蛮人,兽人和精灵,南边的萨尔贝林地群里,到处都是黄绿色的地精矮子和德鲁伊部落。 至于西境的西边,则是一个不在七大盟约国内的百国联邦。 说是百国联邦,实际上也只是百来个混乱的城市,临时组成一个自由联盟而已,不过这片地域倒确实很大!这里的宗教繁多,教义却大不相同,缺乏包容之心的西域百城因此战乱不断,于是衍生出数十支以信仰为旗帜的部队,和无数的自由武者。 整个西境将近1亿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亚特兰斯人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其余大多都是帝国外的商人,和越境的各种流犯,强盗,暴民,三无教会组织……。但正是因为这种杂乱的混居地,反而使得西境内的商业活动十分发达,各种珍贵的药材宝石,稀有的动植物,大部分违禁,都能在这里找到。 一些丧心病狂的商人铤而走险,居然从萨尼尼尔大沙漠东边的莱恩帝国北境,亚米克高原出发,沿着阿尔巴流域横穿洛基山脉,接着路过萨尼尼尔沙漠北边,到达穆兰西王国境内,最后南下到达亚特兰斯帝国西境之地的百城联邦。这条横跨五个王国的商业之路,法兰大陆上的人有多种称呼,诸如死亡之阶,流金大道,时光之梯等等。 正是因为这条商路的漫长,商人们从最初的地点出发,到达终点之后,再以同样的路线和速度返回,这其中大概要花费五年的时间! 如此之长的时间,几乎可以改变一个人的样貌。一些刚成婚的小伙子踏上这条商路,五年后再回来,孩子都有四岁了,以至于有些不正经的人给它又安了个“绿光大道”的恶心称呼。 但在每年的财务报告里,西境的税金都至少占据着百分之六十五以上,要知道,帝国实行税收一九制,领地的各个贵族自行决定领上的农工商税收额度,但不能越过一个帝国划定的标准区间,缴纳上来的税收贵族占九成,帝国收取一成。若是有些地区没有贵族怎么办?那就只好由帝国派去执政官代为全额收取了,当然,这种一九制也只是在亚特兰斯帝国内实行,它只是一种制约贵族的手段而已。 九百年前,亚特兰斯帝国先王带领部落,从这片萨尼尼尔沙漠西侧的土地上崛起,发展成为一个城市,后来经过四十年的征战,才联合其他部落组成一个十九城的自由联邦。但由于信仰的冲突和制度的落后,导致社会财富分配极不均匀,这个联邦不到十年的时间便在战火纷飞中解体了。先王在临死之前将衷心自己的部队,交给了15岁的儿子,可怜他的这位儿子,虽然活到了八十岁,但终其一生的65年时间里,都在为了这个父亲的诺言而征战,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同样将自己的部队交给儿子,历史仿佛重演,但英雄终将发芽崛起! 这个先王的孙子依靠着父亲留下来的城市,据地而治,他在位的三十五年时间里,发动的战争不超过十次,但这片地域上的十九城却因他而统一。 也就是在这个时刻,十九城奠定了这片地域的政治基础,后来,生活在这片地域的人们,依靠着十九城根基逐渐扩大版图,直到六百面前,卢易瑟.亚特兰斯建立了现在的亚特兰斯帝国,但版图却不到如今的十分之一。 在历经漫长的四百多年时光后,安德.亚特兰斯国王率领八骑士,统一整个百里平原和 格尔滨山脉的大部分平地,由此而诞生如今的广袤帝国。 他在年老的时光里嘱咐儿子和帝国各个贵族,若没有绝对的把握,西域的百城之地只能拒守,绝不能踏进一步! 于是渐渐便有了后来的传统,整个西境,必须由一个皇室成员统辖,西境之主必定由亲王担任!但后来行政部也因恐帝国分裂而定下了一个规定,亲王爵位不能世袭。 一直到路亚.亚特兰斯担任帝国国王,他将亲弟弟路易.亚特兰斯派到西王城,任西境守护者。 亚特兰斯帝国一共才13位公爵,其中就有着四位大公被分封在西境之地上。 北地缪昆,阿普亚两省驻守着冰原狼家族,62岁的老公爵率领二十万狼骑兵,和他的一对儿女,哥顿.柯以顿侯爵率领的六万黑风骑兵军团、嘟嘟.柯以顿侯爵率领的四万百合花弓骑兵混合军团,分别驻守边境三城之地,抵御北方三国和无数的兽人,野蛮人部落。 西境南地边线四省,则历来由白英草家族驻守,92岁的老公爵已经经受不了任何的奔波,但这片地域在他的父亲和他的经略下,一百年内的时间里,抵御了地精,魔兽和德鲁伊等部落的无数次侵略。他的四个儿子,十四个侄儿和六个孙子以及两个孙女,均在战争中身亡,帝国各个部门每年颁发给白英草家族的勋章,都是按成吨成吨的算! 目前四省分别驻守了帝国第九,十,十一三支总共五万的重甲步兵旅,九万黑甲重骑兵,和两千剑士武士团,以及十五万的步,弓,骑混合集团军,这些总共二十九万的所有军队,统称为白英军,92岁的公爵,率领十四位家族伯爵,七位军团长,共同节制这只部队。 而狭长的西线北侧六省,驻守着总共超过60万的帝国枪骑兵,和一支5000人的铦金骑士团,由婕莉娜公爵,率领六位守护骑士军团长共同节制。 西线南侧的百城联邦边境线上,则由路易.亚特兰斯亲王,和肯迪恩.亚特兰斯公爵共同率领两位侯爵,二十八位伯爵,十九位军团长,统制总共128万的西境集团军。 整个西境的面积虽然只有帝国版图的十分之一,但这块土地上一共有着400多名大大小小的贵族,和超过300万的帝国军队,占整个帝国军队数量的二分之一! 而就在那九支骑兵小队赶到帝国军部大楼时,帝国56岁的首相被吓个够呛! 他从办公大楼前急匆匆地跑到台阶下,抓着一个披皮甲骑兵的胸带,嘶吼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他娘的给我说清楚!” 也不能说56岁的首相没把帝国的尊严当回事,作为亚特兰斯帝国中仅一人之下的存在,同样有着超乎寻常的工作量,因此他很清楚各个家族里骑兵的装束样式和特点,他只是一眼,便看出这九支伤痕累累的骑兵队伍,全部是从西境而来,于是某种不好的猜测一下出现在的心里。 可那名骑兵却没有在乎他的身份,几乎同时抓着首相的衣领子,也吼叫道:“怎么回事?我他娘的告诉你怎么回事!西境之主,帝国亲王连同王妃被刺死在城堡内!四十位军团长吵成一团!七十万帝国骑兵已经开拔,就在我说话的这一刻!他们已经往北而去!” 骑兵身上的血渍蹭到了首相的华丽袍子上,一股恶心的口臭伴随着唾沫喷到了他的脸上。 “什……什么?看看你在说些什么小子!路易亲王,传奇武者!被刺死了?被在自己的城堡内刺死了!你知道这个信息的严重性吗!你以为我老得听不懂你的话吗?你们为什么不坐传送!……”,首相没有在意那些细节,在听到了骑兵的吼叫内容后,他有些不敢置信,于是心里越担心的情况下,他的声音也就越高。 “他妈的!队长,让我宰了这老头!就是因为所有的传送阵都打不开,各个贵族老爷才相互猜忌!他们下令围营的时候,有……有……有多少兄弟都是因为不想……不想拿起武器对着自己人……我们才连夜跑了五天!”骑兵身后一个身上插着柄断枪的高个子,先是抽了一把剑,瞪着首相,然后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 “他说的没错!我们的传送阵没有问题,但另一边的锚点坐标始终找不到,我们的魔法师研究了一整夜,然后告诉我们,那是什么卵子的单向……总之是你们这边拒绝传送!”,从这群骑兵中,又走出一位胳膊被斩断简单包扎的麻子脸,用很肯定的表情说道。 “就是这样!我们也发生了这种情况!” “对,没错!” 另外的其他骑兵也都开口了,表明了这个事情的真伪。 “传送阵打不开!”,这位帝国首相瞪着眼珠子不敢置信。 他缓缓松开抓着骑兵的手,突然又大声问道:“你说的究竟是不是真的?西境究竟是个什么情况!你刚才说,七十万骑兵军团开赴北地边线?为什么?谁的军团?负责人是谁?又是谁的授权!”,老头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问到最后,声音已经不连贯了。 “我们隶属于维纳斯侯爵麾下的第二骑兵团,第113侦查中队,侯爵的第一步兵团和半数的骑兵,当时已经被十多万熊甲军包围了,是艾伦大魔法师偷偷地将我们运走,他让我们快马加鞭立刻来到这里,将所有的情况告知帝国!……”,一位铦金骑士忽然立即开口,简单地介绍了他的情况。 “我们是帝国第八集团军第27骑兵军团的重甲骑兵连,我们军团长巴顿.凯恩伯爵,被一万多白英军围在落日山,他令我们拼死突围告知所有情况!”,另一名穿黑甲的队长模样男人,也随即下马快速说道。 “什么!我们白英军围着你们巴顿军团长?不可能,你们巴顿军团长跟我们伯爵是表兄弟,你们重甲骑兵也是从我们白英军分出去的!我来的时候,菜斯顿伯爵已经跟一个军团的枪骑兵干起来了!哪有时间去围你们军团长!”一位看起来非常年轻的英武甲士,在听到了黑甲队长的话后,紧接着这样说。 “哼!枪骑兵算什么!我们弓骑军竟然在南线以内,遇到了几千个脸上涂绿油的长矛手!” “那是南边的德鲁伊原始部落!天啊!你们艾斯侯爵呢,她在哪里?” …… 随后,这九支隶属各个领地的骑兵小队,接连地通报了各自的情况,帝国首相听完之后,脸上已经没了血色,他大声地吼道:“听着,你们现在还不能死!马上随我去见国王,将所有情况再叙述一遍!” 第十章 大军压境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黄色的太阳从山头升起,光线透过狗尾巴草上的水珠,形成一道道摇晃的反射芒,霜白色的地面上洒满了湿漉漉的黄锈石,旷野悠悠荡漾着虫鸣鸟叫声。 一只灰色的兔子从洞口伸出毛茸茸的脑袋,一眨眼就跳到了不远处的绿植旁,它直立着身子,将两只前爪沾满了露水,仔细地梳理在脸上。 西蒙.柯以顿却没有这么好的心情,他必须一边集中精神盯着飞速倒退远去的白桦林,一边分出注意力驾驶着座下的青鳞马。北风狠狠地撞在他的脸上,将围巾撕得“噼啪”作响,在他的右胸前,一支黑褐色的箭头透体而出,随着他的坐骑狂奔而上下浮动。 跟他一样的骑士,在他的周围还有四十多位,而身后大约五百米处,有一片黑压压的骑兵正追逐着他们,身后不远处的白桦林里边,则潜伏着上百名弓箭手。 西蒙已经连续跑了十分钟,他的手下原本共有一百来人,但在经过铁炉堡的时候被守兵拦下,守兵要求他们交出全部武器。 西蒙为了能够尽快到达公爵领,不假思索地同意了这项要求,这却是西蒙领军以来犯的第一次错,接着他们便遭到了一千名重甲步兵的突袭,有二十人当场被捅穿了脖子,也幸亏这一百来号人并不是什么普通的骑兵,平均年龄30多的他们,经历过太多大大小小的突发状况,在突袭发生的那一瞬间过后,他们便组成一个冲锋矢阵,十几名同胞拼死拦敌,其他人则冲出了包围圈。 他们能够顺利从一千名重甲步兵的包围圈里冲出来,其实很大的原因是因为屁股下面的一级魔兽,青鳞马。这群通人性的魔兽在主人遇难之时,爆发出了巨大的力量,它们往往一蹄子下去,就能将一名普通步兵的脑袋踢成碎肉,坚硬的牙齿能将一寸厚的铁甲咬出一个窟窿,厚实的皮毛可以抵挡大部分的羽箭长射,想要用普通长矛刺穿这种昂贵的坐骑,你得花上一些时间才行,它们唯一的弱点就在腹部,可是那里对所有的魔兽来说,基本上都是敏感区。 敌人捅死了西蒙的三十名手下,但同样对方也付出了80多条生命,这还是在没有武器和被突袭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毕竟,三十几名三四级的武者,即使是自爆,也能带走两倍的普通生命。 可惜他们的青鳞马再快,也快不过铁炉堡城墙上的黑金床弩。就在他们脱离敌人的包围圈超过十米的距离时,十几支铁长枪从十几米高的城墙上飞速斜射下来,将他们落在最后的十几骑,连人带马射了个对穿! 23岁的西蒙并没有质问袭击的原因,他也没有时间紧盯着身后看,他只来得及转头扫一眼,自责的同时发出一声怒喝:“冲出去!” 就在这一刻,他想起离开西王堡时,西格尔叔叔的脸,那是一种信任和鼓励的表情,而这样的表情,他同样在身后的那群老兵身上看到过,他不仅是亲王的家族骑士,也是西境最年轻的军团长,更是一名14级的剑士,他答应过,要将消息尽快送往北地公爵领,因此这才选了一条最近的路。 第二轮长枪发射时,他们已经冲出了两百米之外,但这依旧是黑金床弩的有效射程,这群从西王堡带出来的骑士不愧是老兵,最后两骑突然加速往空中一跃,马背上的两人同时爆开自己的斗气,利用后肩的披风,将射来的十几根铁枪全部撞偏,铁枪飞进了地里,发出“砰砰砰砰”的一声声巨响,而地上则多了两摊碎烂的尸体。 狂奔的五十余名骑兵或有转头看的,都发出一声声怒吼,但青鳞马还在继续飞驰,转眼之间便到了七百米之外。 这个距离,床弩只能抛射才更有威力,但命中率却比较低了,第三轮铁枪落地的时候,这群老兵中没有人露出已经逃脱的表情,因为算算时间,对方的骑兵很可能已经在集结了。 果不其然,半泡尿的时间还不到,身后就出现了轰隆轰隆的马蹄蹬地声,看阵列,大概有两个团约四千人的样子。西蒙看到这群骑兵刚出城门,就分出两个纵队朝着他们这行掩杀过来,从他们身下坐骑的身形可以判断出,这四百来个骑兵的坐骑都是鳞马,于是他不由地用鞭子狠抽了一下马屁股,一会过后,五十余骑就笔直地穿过一条浅溪,到达了一片白桦林边缘。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是进去凭着障碍摆脱身后的骑兵,还是不进去凭着青鳞马的速度甩开他们? 没有时间给他们细想,不过二十米的距离,数十个黑点当面飞了过来,虽然已经看到了这几十支偷袭的飞箭,但仓促之下他们也只能靠着本能和运气闪躲了。 这一轮林中齐射,瞬间命中六人,黑褐色的箭头穿过锁甲、皮甲和骨骼,从另一边冒了出来,恐怖的惯性竟将六名骑兵滞在了空中,马已经跑走人才掉下来,这种力量,恐怕只有专业的弓箭手才能发出。 西蒙没有说话,他已经尽了自己的力量,在一开始他就甩起披风打掉了十几支飞箭,接着猛拉缰绳掉转马头,朝着另一个方向奔去。树林中的弓箭手显然非常优秀,他们在极快的时间内又射出第二轮飞箭,有了预料的骑兵们已经准备动作开始闪避,但这些飞箭的方向却有些不对了,它们竟然躲开了骑兵的预测,都朝着为首的西蒙射去。 有人惊呼的同时,西蒙就绷紧了神经,他知道越是危险来临就越要冷静,只见他大喝一声,猛地伏在青鳞马的一侧,几乎躲掉了所有的飞箭,四十余骑瞬间飞奔出白桦林,但就在这时,紧接着第二轮飞箭的同时,一支慢了一拍的红羽毛箭姗姗来迟。 西蒙没有躲过去,红羽箭的褐色箭头将他射了个通透,身后的一名骑兵反应非常快,他在飞驰的青鳞马背上,一手将西蒙给拉住,给西蒙提住了马上就要泄掉的一口气,在看见他紧抓住缰绳的手之后,另一名骑兵几乎立刻就掏出了一把匕首,削掉了西蒙背后显眼的红羽杆子。 第三轮箭射来的时候,一阵北风吹了过来,它们紧挨着这群逃亡骑兵的左侧飞去,并没有建功,而前方则是一片空旷的绿地,稀稀落落的野草还不到青鳞马的小腿。 从突围铁炉堡,到逃离白桦林,这期间仅仅才过了十分钟时间。直到这个时候,西蒙的脑袋才得空回想起自己所看到的一系列情景,他的脑海不由地冒出了一个记忆中的名字,铁炉堡的主人:格温德琳伯爵! 是这个女疯子? 在西蒙的印象中,格温德琳.安德烈小姐在15岁的时候,嫁给了西境的苏烈亚.道格斯男爵,十二年后她的丈夫苏烈亚为了继承父亲的伯爵爵位,被调到边境参加两年的兵役,在一次兵营哗变中不幸被人绞死,13岁亲王路易.亚特兰斯当时并不成熟,他听了内务大臣的意见为了平息这件事情,只是处决了几个主要的犯人,并下令所在的军团长要申请为苏烈亚表功,继承他父亲的遗产。 可惜的是贵族这个圈子的关系太复杂了点,行政部的某位要员,跟这次哗变中的几个人有着重要的血缘关系,竟私自划掉了苏烈亚男爵的那一行,帝国首相对于这种每年都有一次的兵役汇报,显然是看都没看就签了字,于是两份遗产的继承就落到了她的两个儿子身上。两个刚成年的家伙耳濡目染下,得了所有贵族都会有的一个通病:傲慢和冲动。一个为了继承爷爷的爵位,一个为了继承父亲的爵位,不听母亲的劝告放弃这份荣誉,非要参加为期两年的兵役,结果双双死在边境线之外。 丧夫丧子的格温德琳.安德烈悲痛之下,决然向她的商人父亲借了一笔约九十万金币的财款,将伯爵爵位给继承了下来,之后的十年时间里,她利用父亲的资产,组建了数支装备精良的军团驻守在易守难攻的铁炉堡,并放下话来:姓亚特兰斯的西境之人,禁止从此路通过。 有趣的是,半年后一支从北地而来的车队引起了她手下的注意。这是一支送亲运嫁妆的队伍,车队中两面旗帜用一根红色的绸缎绑在一起,女伯爵站在铁炉堡的城墙上问,“你们是路易.亚特兰斯的人?” “马上就是了,夫人!”,年轻的侍女还沉浸在自家小姐结婚的喜悦里,自作主张的回答了这句俏皮的话。 女伯爵的脸上马上就露出笑容,“很好!” 接下来就是一万人的骑兵,围着四百多人的守卫,将车队杀了个干干净净。 一个多月后,北地冰原狼家族的公爵亲自带兵来围,女伯爵将这件事否认得极为干脆!并豪言道:“公爵阁下若要以大欺小,放马过来就是!我铁炉堡六万勇士拼死也要脱下一层狼皮!” 铁炉堡的人口有没有十万都不好说,哪里来的六万士兵?公爵望着这个死了丈夫和儿子的寡妇,只是被气得胡子发抖,却不能跟她一般见识,因为最主要的是没有一丝的证据,普通士兵杀了也就杀了,贵族可不能随便乱杀! 半个月后,北地一支八百多人的车队,转行另一条多出两天距离的弯道,在经过黄金山的时候,从树林中突然冲出一万多骑兵,朝着他们扑杀过来,结果又是一个活口都没有。 但这一次过后却没有北地的一兵一卒前来质问,只是过了大半个月后,从铁炉堡的关口出冒出来一支没有旗帜的队伍,女伯爵虽然没有看到旗帜,但马车的车轮印了一个狼头的图案,正巧被她看见,并不傻的她第一时间就围了这条车队,正想杀光这些狼崽子的时候,车队的所有卫兵脱下了伪装好的斗篷,露出了这支车队的真面目,黑色的甲衣挂着白色的披风,让人看着就喜庆的高大红色鳞马,一名英伟的年轻人从车队中露了出来。 女伯爵的瞳孔顿时一缩,电光火石之间她没有丝毫犹豫,“杀光他们!” 之后就是著名的持续一整天的“铁炉堡三里灭口战”,一千名伪装的黑风狼骑兵,在哥顿.柯以顿男爵的带领下,潜伏到铁炉堡城门口,与格温德琳.道格斯伯爵率领的一万黄山轻骑,在城墙之下相互围杀。 帝国西境北地的狼骑兵,本就是属于法兰大陆中的精锐骑兵军队,而黑风狼骑是北地狼骑兵里边精锐中的精锐,是一支全副武装的重甲骑兵团! 一万黄山轻骑兵围着一千黑风骑厮杀,却被哥顿.柯以顿男爵领着这些黑甲,从内到外冲杀而出,再从外到内冲进去,接着又杀出来!这么来来回回杀了六遍之后,黑风骑死了两百人,女伯爵的黄山轻骑就剩下了三千多人,这种战况吓坏了她的指挥官,那名黑胡子的指挥官当即一边防御一边退守到铁炉堡内,并与赶来六千重甲步盾兵组成军阵。 从铁炉堡外城的城门,到城堡的大门之间,有着约一公里多的距离,而正是在这一公里间的石头路上,七百多名黑风狼骑从头杀到了尾,将一万多的铁炉堡士兵反困在这条路上,要不是城墙上的黑金床弩最后被紧急批准使用,不分敌友的乱射一通,可能这座铁炉堡就要被人杀进去了。 后来,两方的士兵都杀红了眼,15级的哥顿男爵找上20级的格温德琳女伯爵,在一片草地上相互攻击着对方,黑风骑只剩下50多人的时候,一万人的铁炉堡兵团一个不剩。 孤身的女伯爵被50多名黑风狼骑围住,却没有丝毫胆怯,一双弯刀使得水泄不通,竟将他们全部拦下。于是,战况又反转了,女伯爵发疯似的杀进杀出,她找准机会,往哥顿的脸上来了一刀,却被其他几名狼崽子近身,不慎被一杆长枪,剐了右边的乳.房,而一道尖锐的哨声突然响起,哥顿.柯以顿被剩余的二十几人架着逃出铁炉堡。 女伯爵领着两千多骑兵,整整追了他三十几公里,将沿途的两个镇的警卫队杀了个底朝天。 直到遇到了公爵亲自率领的三万北地狼骑阻拦,她才诧异地对公爵说道:“公爵阁下莫非要阻拦我杀匪?这二十几人正是屠您车队的罪魁祸首!” 事情的最后是没有意外的和平收场,但从此以后北地人南下,却是要绕过铁炉堡,转从另外两条花巨资新修的道路通行。 这个贵族之间的兵戎相见故事,从此就被传开,故事中的两位主角名扬亚特兰斯帝国,一位被称为“疯子伯爵”,一位被称为“疯子男爵”。 当然,那名行政部的官员也由于此事而被揭露,帝国首相亲自下令抄收他的家产,砍下了他的脑袋送往铁炉堡,并写了一封诚恳的道歉信,但这有什么用呢?活人的荣誉竟要死人来捍卫,确实让人深思。 想到这里,西蒙就非常懊恼。在他们没有到达铁炉堡之前,就遇到过一支穿青甲的军队,扎营在劳博山下,军队的一名中队长告诉他们,初夏的雨水将几座山上的泥土石,冲下了峭壁,将两条道路给冲烂了,并不好过去。 于是他这才有点着急,直直地往铁炉堡而去,现在想来,确实有些因素在影响着他。只是,依旧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他继续回忆,这个地方的风景虽然还算可以,但却没人可以保障他们的安全,身后那位女伯爵,估计是不会罢休了。 半小时后,西蒙一行四十余人已经跑出35公里的距离,身下的青鳞马渐渐体力不支。 这倒不是说昂贵的一级魔兽不堪重用,根本原因还是他们已经连续赶了两天的路,几乎没有停顿过,为了节省时间,他们还直接喂魔晶给身下的坐骑,虽然这种方法确实能够快速地恢复青鳞马的能量,但长时间累积下,很容易累死自己的坐骑,这是他犯的第二个错。 身后远远吊着的四百骑兵开始加速,不得不说他们有一个非常厉害的指挥官,一开始这群骑兵只是展开驱赶包围的阵列,这就跟斯罗坦草原上的牧民赶羊一般,让羊错以为有些地方不能去,只能沿着固定的地方吃草,达到预定的目的。 接着他们在对方掉进选定好的陷阱时,又加速追赶,让对方不能掉以轻心,从而造成猎物的身心疲劳,最后就能轻松捕获猎物,这种战术十分经典,也很考验指挥官的的应变能力。 西蒙想到敌人的目的之后,冷静的脸上就露出一幅决然的表情,他大声吼道:“分开跑!将所有的情况都告诉公爵!”,西蒙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因为按照记忆,这里距离公爵领的欧菲镇,已经不到二十公里的路程,说远倒也不远,说近也确实不近。 说完这句话,他就看到了一个让他松了口气的场景,四十余名骑士竟没有一个回话,但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散开,朝着各个方向驰去! 这就是老兵跟新兵的区别,他们不会拖泥带水,每个人的判断都会跟着指挥官的思维走,在这种危急的情况中,也并不会像其他小说里写的那样: “啊!队长,你们先走!我来断后!” “队长,你放心,我一定会为你报仇的!” “队长!你一定要坚持住,前面马上就要到了!” “不行,要走一起走!我们是兄弟!” …… 如果说出这些腻歪的话语,在西境军队的传统里那就是浪费口舌,会让人笑掉大牙的。 身后的骑兵越来越近,西蒙转头已经看到了领头的那位指挥官,金色的铠甲套在一个妖艳的女人身上,两柄弯刀从她的双手间露出,“格温德琳.道格斯伯爵,真的是她!” 西蒙觉得自己应该是逃不掉了,遗憾的是不知道能不能将西王堡的消息传到公爵领。 只是,上帝好像并没有现在就要弄死他的想法,因为就在那名四十多岁的女伯爵,带领四百多名骑兵离他不到200米的距离时,他忽然就听到了一阵不像是四百名骑兵能够发出的轰隆声。 一公里范围,有另外一支军队!这是西蒙的判断。 于是他往前方看去,大地的尽头涌出一条长长的白色线条,占据了大半个视野的白线扬起一片朦胧的灰尘,隐约可见那是一大群高大的白鬃鳞马,它们的身上挂着银色的链甲,一名名身穿银色半身甲的骑士稳坐在马背上,那些骑士的头盔顶,插着一根很长很长的白色羽冠,一幅红底金边的旗帜上,绣着一朵白色的百合花。 西蒙看着那幅旗帜瞪大了眼睛,他心想,妈的,这下有救了! 几乎就在他刚冒出这个想法之时,从百合花旗帜的骑兵里,突然冒出一阵黑压压的东西飞上天空,将视野中的整个白云都遮蔽了,地上的露珠不再反射阳光,高大的青鳞马也失去了影子,北风带着这些黑点,疾速飞来。 箭! 的确是箭,而且还是铁箭!因为西蒙已经看到了落在女伯爵带领的骑兵中的箭支,长长的铁箭从天下掉下来,穿过骑兵的身体,插进霜白色的土地里。 第一轮箭直接射死了一半的骑兵,几乎只隔着一秒的时间,第二轮箭又飞上了天空,西蒙只听见女伯爵怒吼的声音:“盾!盾!撤退!撤退!” 确实有些人拿出了挂在马侧的木盾,调转了马头,可铁箭依然穿过骑兵的身体,带走八十多骑,他们根本没有来得及防御。 所有的人已经回过神来,女伯爵带着仅剩的一百多骑兵,转身逃走,第三轮箭雨紧挨着第二轮的箭支落下,但只射中了女伯爵十几名骑兵,其他人逃过一劫。 她仓皇之中转过头来,紧盯着那面百合花旗帜,露出难看的脸色。坐下的鳞马飞驰而去,在她的身前,四千铁炉堡骑兵才堪堪冒出个头。 而这时,百合花旗帜的骑兵们,已经接近西蒙200米的距离,女伯爵已经失去了得到猎物的机会,并且,她得赶在这群骑兵追上她的射程之前,逃回铁炉堡,否则就算她自己能用斗气撑开保护罩挡住,可剩余的一百来骑也得死光了,而这些难养的骑兵的价值,也并不是个小数目。 西蒙脸色苍白地望着远去的黑点,这才安下心来,他转头看着这群救下他的骑兵,脸色有点不自然。 因为这群大约八千多人的骑兵队伍,竟然全部都是女人,身材高挑的女骑士几乎和西蒙相若,她们的脸部被铁盔罩住,后腰上背了一架米色的长弓,身下的白鬃鳞马侧边,挂着一架被白布缠绕的连弩,另一侧则全部都是羽毛铁箭。 西蒙知道自己不能小看这群没有佩剑的女骑兵,她们可是大有来头。 在大约三千年前,在缪斯森林中部地区生活着一群布鲁尔亚巨人族,他们世代打猎为生,族中武风十分盛行。后来他们生活的土地上,冒出一个巨大的空间洞口,从里边涌出无数的野蛮人,布鲁尔亚人为了捍卫家园,与野蛮人进行了长达700多年的战争,拥有十亿人口的布鲁尔亚巨人,锐减到几百万,他们不得不与北地人通婚。可野蛮人数量巨大,武力也不输布鲁尔亚人,最后将他们从中部地区赶到了荒凉的最南边。 之后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布鲁尔亚人从未放弃北伐,一心想要打回曾经的故地。但野蛮人这时,已经完全占据了缪斯大森林群的中西部地区,并且经过数次内战,建立了一个广大的野蛮人帝国,即使个人武力相仿,他们也被巨大的数量差所限制着。 况且由于长时间的通婚,布鲁尔亚人与北地人的后代发生了巨大的基因突变,使得他们生下来的后代,女性的数量占据着一个非常高的比例,一直以男性作为战士的布鲁尔亚人,能打仗的军队越来越少,最后族中的女人们也不得不拿起武器,但几千年传承在骨子里的荣耀,让他们宁愿去死,也要将女人护在身后,这种传统几乎所有人都没有办法打破。 后来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一名族中的女人拿起了弓箭射死了一头蛇头豹,这才诞生出赫赫有名的布鲁亚弓箭手。 接着就是亚特兰斯帝国打通西域,将整个百城联邦以东地区划为帝国西境,冰原狼家族驻守西境北地,遇到了布鲁尔亚人和北地人的后代,这个有着600万人的种族,在公爵提出了共同抗击野蛮人之后,便答应了将生活的土地并入帝国版图,之后这里便成为缪昆省。 而公爵也组建了一支约10万人的弓箭兵部队,之后他从这支10万人的布鲁亚弓箭兵之中,挑选出四万精锐,训练成一支骑在马上的弓箭手,这种弓箭手就是现在的弓骑兵团。 而她们现在,就围绕在西蒙.柯以顿的周围,至于那面百合花样式的旗帜…… 崇拜勇士的布鲁尔亚人十分倔强,你必须在武力,智力,各种武器的运用都超过他们,让他们服气,才能担任他们的首领。 公爵虽然在各方面都很照顾他们的族人,并且他组建了这支弓骑兵团,心高气傲的布鲁尔亚人确实很承他的情,但他派过来的人想担任这支兵团的最高指挥官?没门。 公爵无奈,只好表明亲自担任这支弓骑兵团的指挥官,可惜40多岁的公爵也被拒绝了,据有关人士透露,公爵听到这个回复把脸都气红了,原因竟然是他的弓术不达标! 最后公爵说,那好,你们自己选人来担任总行了吧?只是选出来的首领,必须服从冰原狼集团军的调度,这种要求非常合理,布鲁尔亚人立刻就答应了,然后他们在一个平原地上,摆满了人。 一名少了一只眼睛的高大布鲁尔亚男人,夺取了冠军,获得了所有人的拥戴。 但就是在这个时候,公爵身边一位十三四岁的小女孩露出了不屑的表情,她立即对着在场的所有人说道:“这个傻大个的武力太差了!而且智力低下!更重要的是,他一个大男人,想当这么多女人的首领,这是看不起我们!我反对!” 脆生生的声音将所有人的目光吸引了过来,那名胜出的男人,恶狠狠地看着那名小女孩。 “哼!你凶什么凶?不服气我跟你比!”,女孩没有在意他的凶恶神色,只是嘟着嘴说道。 公爵却生气了,“嘟嘟.柯以顿!今后的半个月,我要关你的禁闭,你被禁足了!这是对你不尊重场合的惩罚!” “切!关禁闭就关禁闭!我偷你的印!我还要往你靴子里边塞蜘蛛!我要大喊大叫,让你晚上睡不着觉!”,那名跟公爵有九分相似的小女孩抱着胳臂,竟然直挺挺地站在公爵身前,仰着头瞥着他。 “你!你敢!”,公爵瞧着她这幅模样,指着她的冲天辫气得铠甲都在颤动。 “你,你敢!”,但马上他就听到了一声稚嫩的模仿他的声音,只见还未成年的小女孩斜着嘴,用力挤出一脸的皱纹,“哎呀我不敢,我不敢!……才怪!”,最后两个字脱口而出的时候,她直接昂首转身,一个纵身就跳到了中间的广场上。 公爵瞪着眼珠子,“你你你你”你了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身边的卫兵偷偷露出揶揄的笑容,这让公爵很没有面子,但台下的惊呼声打乱了他想教训卫兵的想法。 只见那位他镇不住的女儿,站在广场最中间,用一只手将那名布鲁尔亚人举在了半空中,嘴里大声喊着:“你服不服!” 后来,那名叫做“嘟嘟.柯以顿”的小女孩,通过了弓术测试,演兵考试,剑术……等等等等,尽管公爵大声吼叫着,极力反对这个十三岁的小女孩担任四万弓骑兵团的军团长,可崇尚武力的布鲁尔亚人非她不认,再加上部下的劝告,以及发展到最后的事实,他只能捏着鼻子默不作声。 第二天傍晚,一名一脸兴奋的小女孩双手持着一样东西走进了弓骑兵团的军营,不一会之后,一面红底金边绣着白色百合花的旗帜,被高高地矗立在营地里。 第十一章 边境风云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嘟嘟表姐!” “嗯。” 每一次喊出这个称呼,西蒙都会觉得有点尴尬,即使他现在正被一大群骑兵包围着,身上还插着一根箭,心里依然多多少少会冒出点羞耻,他的尴尬和羞耻来源于表姐的名字“嘟嘟”两个字,在成年以后他才明白,这两个字确实带着点撒娇的意味在里头。 但此刻他是绝对不敢表现出来的,因为面前有一位比他矮一个头的女骑士,正微眯着双眼,仔细地瞧着他。 女骑士的装扮跟弓骑兵别无二致,白色的头盔顶插着一根长长的羽冠,面罩遮住她的面孔,仅露出一双睿智的眼珠子。她的胸甲看起来比其余人要大一些,但这属于正常范围,白色的铦金甲叶将那束长腰围在其中,侧方挂着一把精美的单刃长刀,镶满红色魔晶的刀鞘一边晃动着,一边拍向被裙甲包裹的浑圆臀部,并排的双腿仿若两根直冒尖的新鲜白芦笋,一双银色缠绕白丝布的金属靴子就套在她的脚上。 他是在闻到一阵清香后才看向女骑士双手的,只见她银白色的右手套轻轻地活动了一下,一道轻微的骨骼“噼啪”声便传进耳朵里,另外的一只左手则握着一根细长的马鞭,垂到她的膝盖。 大概半分钟之后,女骑士便不再看他,只是站在原地将视线越过他,往他来时的方向望去,西蒙也跟着她的目光转头,只看见十个阵列的弓骑兵按照队形缓缓有序地返回,一名袖臂上绑红色绸带的女骑士冲出军阵,驶向这边。 高大的女性骑士并没有下马,而是拉着缰绳抚慰着活泼的坐骑,朝着西蒙面前的表姐说了一句话,随即这位表姐的面罩里发出了一道声音,却是不同于初次听到的那个平静的“嗯”字,而是十分地富有磁性和力量。西蒙咽了口唾沫的时间过后,那句话他听不懂的布鲁尔亚语戛然而止,而领队模样的红袖带骑士应了一声,掉转马头奔回军阵之中。 这时,他面前的女骑士才转身走到一匹白鬃鳞马前,翻身跃了上去,那匹骨架高大的坐骑顿时发出一道嘶鸣,高高地抬起两只前蹄子,重重地蹬在草地上,转身奔去。 几根断了的狗尾巴草窜到西蒙的脸上,一个平稳的字音也同时飞进了他的耳朵,“走!” 西蒙.柯以顿忍着疼痛的伤势,拽过青鳞马的缰绳,翻身坐在马背上。接着不远处的四十余名骑兵,纷纷围绕过来,将他混在队形间不起眼的位置,一同朝着公爵领行去。 北地大多空旷,山林之间凉气腾腾,很少看见人迹。因此方便了许多野兽和魔兽的占领,军队行过丛林时,各种怪叫声此起彼伏,长长的队伍延伸至两公里外,裹着黑布的马蹄蹬地声音尤其沉闷,堪堪盖住色厉内荏的兽叫。 傍晚时分,西蒙才看到一座宏伟的城池,高达二十米的灰黑色倒梯形墙体上,被打磨的蹭亮,一条三十来米宽的河将西蒙隔在对岸,夕阳从河的下游照来,行廊间放置着一排排放大十倍的黑金床弩,散发出柔和的晚霞光。 一架仅供一骑行走的窄桥被放了下来,又展开它折叠的部分才伸到对岸,城墙上的守兵大声吆喝了一声,就见弓骑兵队伍中,走出两骑人马,一前一后地上了窄桥,一阵“嘎吱”“嘎吱”的木板声传来,西蒙很担心她们会掉进汹涌的河水里,所幸两位弓骑士的马术比他想象的要好,一会之后就到了对岸,翻身下马走进一道矮门后,不见了踪影。 西蒙大概等了五分钟的时间,就看见城墙上出现了一名显眼的通信兵,对方站在一架石台上,摇晃了手中三支颜色不一的小旗,弓骑兵中立刻也出现一名骑士,驭马行到了最前方,同样掏出了三支颜色不一的小旗,跟着对方摆了一通。 西蒙并没有不耐烦,因为这座城池通往一个很重要的地方,那里有北地的军政中心,有公爵的老巢雪狼堡,还有很重要的兵事重地。这样的城墙在面北的边境线上,总共有五座。 一分钟之后,城墙上吹起了一道浑厚的号角声,随即一架巨大的桥梁被慢慢地放了下来,十七八根手臂粗的铁锁被拉得笔直,“哐”地一声巨响后,大桥同样展开了一次,架在了岸上。 西蒙跟着五骑并行的队列走到了桥上,身上的一根狗尾巴草随风飘落进河里,转瞬间便被激流卷入。他抬头看去,最开头的弓骑兵已经到了狭窄的对岸,接着她们往右行走大约50米的距离,便到了这座城池的宽大城门。 “万首城”,西蒙轻轻吐出这个词,缓缓进入了北地公爵领境内。 西蒙在一公里以外的地方,就看到了一座灰色为主体的城堡群,他倒是没有吃惊,一来他已经走了一夜的时间,没有那个精力,二来便是这座城堡远没有西王堡的五分之一大,但即使是这样,它的宏伟也超乎一般人想象,没有华丽的语言表述,只是因为南边那里的那座城堡,太过于惊骇奢华。 一间庄重的大厅内,西蒙一边接受一名魔法师的治疗,一边坐在椅子上开始叙述。黑褐色的长箭已经拔出,他的右胸已经被包扎得很严实,并且那名治疗他的女魔法师俏皮地打了个蝴蝶结。他并没有因此而怪罪,因为此时他的前方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的黑发老头,犀利的眼神从高高的鼻梁两边射到他的脸上,令他有些紧张。 “公爵大人!我受西尔格大人的命令,将此消息传递给您!望大人谨慎考虑,施以支援!”,西蒙终于说出来到这里的第一句话,干涩的嗓门让他非常不舒服,说出这句军队中常用的简语话之后,一名卫兵将他旁边桌上的茶杯倒满清水,他下意识地就抓过来喝了下去。 西蒙的眼神余光趁机瞟向这位公爵,一枚嵌绿色宝石的戒指戴在他略微枯干的手指上,衬袍的手臂内侧,绣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白色冰原狼头,大厅的气温显得比较暖和,公爵的靴子边马上就滴出一小摊水渍。 他的心里立即就清楚了,这位很有智慧的公爵,可能已经预料到了一些状况的发生,那身滑软的袍子上依稀还能看出甲胄的痕迹,只是公爵一生参加过的战争和遇到过的大事,比西蒙这辈子睡过的觉都多,冷静倾听已经是深入骨髓的姿态了。 西蒙.柯以顿在心里念了句抱歉,然后说出了第二句话:“三天前,西境之主,帝国亲王路易.亚特兰斯,连同王妃露娜.柯以顿,被刺死在西王堡内,西尔格大人与巴顿伯爵,艾斯侯爵,尼米亚伯爵等四十多位军团长,证实了这个消息!之后查出刺客来自北边,卡尼勒帝国的一个教会组织。然后几十位伯爵的意见互不统一,南地两百万军队已经开始相互猜忌残杀!我来的时候,正有十几支军团联合北上,目的正是卡尼勒帝国,恐怕马上就要到达公爵领!” 西蒙一口气说完,便看着那位62岁的老公爵。 “什……什么!路易和露娜两个孩子死了?”,公爵原本冷静尖锐的脸色瞬间变得不敢置信。“你是说,路易亲王,被人刺死在城堡内?路易.亚特兰斯亲王!” “恐怕是的!表舅!”,西蒙红了眼睛,情不自禁地换了一个称呼。 “你知道那是一名传奇武者,和一名传奇魔法师吗?”,公爵的脸色沉了下去,但他的手颤抖了起来,“将事情原原本本再说一遍!” “亲王的受封骑士加百列,就参与到了那次被刺杀中,露娜表姐在危难之际将她的孩子,托付给她,加百列骑士的铦金盔甲救了她自己和孩子的性命……”,西蒙再次喝了一口卫兵倒下的水,花了一点时间,将事情的本末完完整整地说了出来。 “西尔格叔叔命令我赶到您这儿,将消息传递过来,并听从你的安排!”,西蒙望着那个渐渐眼睛闪烁泪花的老人,忽然有些不忍。 “露娜,我的露娜……”,听完这段话,老头仿佛不像那个狠厉的北地公爵,而只是一个悲伤的父亲,他的背不由自主地驼了下去,吃力地扶着光滑的木桌子,嘴里不停嘟囔着女儿的名字。 西蒙很同情这位表舅,他能够理解这种失去亲人的悲伤,因为他的父母就是在他八岁的时候,双双死掉。常年的军中生活,让他确实看淡了生死,一些要好的兄弟今天还在大笑着喝酒歌唱,明天就只剩下一条腿或者半截身子,你的价值观瞬间就会被狠狠地羞辱,这样的时间越长,心也就越麻木。但恰好正是这样随时不把伤亡放在眼里的人,往往将亲情看得无比的重要。 “表舅,表姐还有一个孩子!”,西蒙的提醒确实很有必要,人们常常沉㓎于巨大的悲痛,从而错过转瞬即逝的时机,让自己处于无法逆转的危险之中。 公爵听到这句话的瞬间,眼皮就缩进了额骨里,接着身体就是一抖,“孩子?孩子!对,对!孩子!她的孩子在哪里!”,眼睛露出精光的老头子盯着西蒙,西蒙感觉好似被一头恶狼盯住。 “肯迪恩.亚特兰斯,您的外孙,现在正在西王堡内!西尔格叔叔保护着他!”,西蒙急忙说道。 “西尔格?那个14级的魔法师废物?他保护个屁!”,谁也不知道公爵什么时候会发火,为什么会发火,他的胡子被自己口气喷得乱颤。 “加百列骑士大人,艾伯特骑士,阿郎索两兄弟,还有米纳德军团长都在那儿!公爵大人!总共有一万的重甲步兵,和三千骑兵!”,西蒙咽了口唾沫赶紧说道,“还有几百名刺士队,三十多名魔法师……” “这些人顶个卵用!连两个传奇都被弄死了!那个受封骑士为什么不去死?她应该要自杀!”,公爵没有等西蒙的话说完,一口就打断了他,“叫我表舅!听到了吗你这个该死的小子!” 西蒙很理解公爵的心情,他不想在此时触怒了这个老头子,于是喊了一声:“表舅,那么您会怎么做?那些军团长擅自开拔军队,百万兵团正往您这而来!” “往我这儿来难道是为了搞我这个老头子?”公爵的背挺直了一些。 “当然不是!他们的目标是卡尼勒帝国,那个教会!” “这不就得了?那我还怕个卵!” “可是现在正在契约的期限之内,我们在和平期啊!” “和平?你看见和平了吗?强大的亚特兰斯帝国亲王,被他国的人民杀死!这是和平?”,公爵没有心情再继续教训这个榆木脑袋,而是丢下这一句话,就转身走了,他的步伐特别的大,那双黑底缠银丝白布的靴子,只在地板上踏出五个印子,便没了踪影。 西蒙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但他也只能干瞪眼,对面那个老头不仅是一位位高权重的公爵,还是他的长辈,更是一位善于用兵的大佬,于是他默念了一句安慰自己的话。 半个小时后,两队约百人身穿皮甲的黑风狼骑兵斥候,从雪狼堡旁的营地火速奔出,一批赶往帝国内地方向,一批往正北方向驰去。两名卫兵跟在西蒙的身后,站在雪狼堡一间房子的阳台上,眼睁睁地看着飞速消失的狼骑兵。 第二天下午,从北边的边境线方向,赶来一位中年模样的疤脸男人,在到达雪狼堡的城墙前,套在他身上的黑色全身甲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的马匹后面一公里外,跟着浩浩荡荡的大约三万黑风狼骑兵,西蒙的眼中,倒映着黑色的盔甲黑色的披风和黑色的鳞马,就连长枪,也都是黑色的。 几乎是同时,西北方向的旷野处,也奔来一位身穿银白色盔甲的女骑士,而她的身后,紧跟着约两万的弓骑兵军阵,几面硕大的百合花旗帜,将十几个阵列队形分开,黄白色的天空下,大地一片空白。 西蒙看着这两支迥然不同的精锐军团,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在他十几岁的时候,有幸去过一次北地边境,大多数青少年其实都有着一段叛逆时期,那种无脑的倔劲样常常令家长们痛不欲生,他们放声肆意地评判一切,恨不得将天穹都踩在脚下,视天下所有人都为蠢蛋,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西蒙也不例外。 朴实的厨娘克里玛大婶,根本没有办法罩得住他,于是疼爱他的这位胖大婶,以担心少年人的前途为理由,托人给他远在西狼堡的叔叔西尔格,写了一封信。几天后西蒙就被一队披着皮甲的士兵,拉上了一匹小马的背上,离开了生活多年的小镇。临走时他坐在马背上,拍着胸膛昂着头对那个红了眼的大婶说:“嘿!瞧瞧是什么让镇上的克里玛大美人掉下了眼泪,我的天啊!真是不可饶恕!”,记得当时他的笑容,就好像不要钱的清晨的空气,“等我封了爵士分了领地,就回来娶丽塔,您得帮我照顾好您的女儿!” 后来他骑了一天的马,大腿内侧的水泡肿得就像是牛头鱼的浮瞟,寒风将他柔嫩的脸蛋吹得红通通的,第二天早上就开裂了,一名士兵烧火融化一大块猪脂,用棉布沾上腥臭的油水,敷盖在他的脸上,他到现在还有印象的就是,腮帮上那些风干坏死的皮黑乎乎的,他整张面孔活像是一只被扔中牛屎的大乌龟。 这样的出行一直持续了七天,西蒙好不容易克服这些不适应的气候,来到西北边境的军营里,他还没见到那个印象中的叔叔,就被一个路过的老头抓住了后脖领,扔到了马背上,带到了一个地方。 接着就是他人生中的第二次看见死人。 也是他第一次看见全身笼罩在黑色中的骑兵,以及隐藏在雪地里的高大白色女骑士。 后来的西蒙就待在了军队里,从一名普通的小士兵做起,直到五年后带他的那位老兵死去,他才渐渐踏上了成熟之路。 年龄越大就了解得越多的西蒙,知道了许多这两支队伍的来由和事迹。 漫长的商业之路,让原产自斯罗坦大草原的鳞马得以销往大陆各地,六百多年的时间内,这种非常适合当坐骑的魔兽,种群数量急剧上升,也因此诞生了各种杂交的其他种类鳞马。在复杂的各种环境和长时间的物种融合下,原本为一级魔兽的鳞马,竟然演变出后代可以进阶到二级的鳞马种,有些传承已久的富裕家族,有着自己的马场,通过精心培育还能得到稀有的三级鳞马,甚至是生长出魔纹,激发鳞马的本命天赋。 鳞马的种类则根据它的体型身长来判断,正常的鳞马背高,几乎高于人类骑士的身量,约为两米一到两米四之间,这种为普通马匹一点五倍大的鳞马坐骑,一般用作军队的战马,而颜色则可以判断它们的级别。 一般来讲,毛色和体色越纯越一致,那么它的级别就更高,一匹红色皮肤的鳞马颈毛为黑色,或者一匹全身黄色皮毛的鳞马有明显暗亮的区别,这些基本都属于杂色鳞马,绝大多数为一级魔兽鳞马,市场上一匹适合作战马的杂色鳞马,价格约三十到六十法兰金币,是一颗一级魔晶的几十倍。而全身一致皮色毛色发亮,这种的大多数就是二级魔兽鳞马了,一般是纯黑色,纯白色,纯红色,当然也包括一些少见的纯青色种类。 这种纯色的二级鳞马没有什么市场价的说法,因为在市场上很难买得到它们,想要在售卖马匹的市场看到它们,只有靠那些大势力的家族培育,一些敢于冒险的佣兵团捕捉,或者一些马贩子也偶尔能碰运气收购到。纯色的鳞马价值则为800枚法兰金币以上,即使你很想拥有这样一匹鳞马,也要看运气,而组建一支以二级鳞马为坐骑的骑兵团,这种实力确实难以想象。 光从这一点,你就能想象出这位北地的冰原狼公爵,究竟花了多大的代价,才组建成那支令无数敌人胆寒的二十万狼骑兵军团,更何况还有一支全部以二级黑鳞马为坐骑的六万黑风狼骑兵,和一支以二级白鳞马为坐骑的四万弓骑兵军团。 亚特兰斯帝国西境的北地和南地,可并不像其他的地区那样,分封有数量不一的贵族单独领兵镇守。整个北地,只有一个冰原狼家族,连效忠的十几个军团长,也只占据着很小的一块封地,这倒不是公爵小气,整个北方地区两省的庞大地域本就他的公爵领,他若是想分封出去,凭着那十几位军官的军功,他也就是一句话的事,只需要写上十几篇罗里吧嗦的汇报,作为帝国公爵,这种不过分的要求很容易被首相接纳,而且说不定行政部还会很感激你的慷慨,感谢你帮他们省下了十几块帝国领地的拥有权之类的。但这有什么用?既然封地还是在边地,照样要驻守边境线。 究其原因,还是一个家族的凝聚力,使得效忠它的人们甘愿聚集在一起,况且这位公爵根本没什么架子,深受手下爱戴,反正只要有吃有穿有嫖,干嘛要脱离出去? 因此,十几个军团组成的30多万狼骑兵集团军,物资供应就落在整个公爵领头上。 而一支数量超过30万人的骑军,它背后的配套设施系统,也不容小觑。 这样的骑兵军团,鳞马坐骑跟身上甲士的数量,可不是单纯的一比一这么简单,按照兵种不同,分工不同,具体任务不同,整个北地的战马大约为甲士的一点五倍,这么多的战马,每年消耗的粮草就不是个小数目,再加上马鞍,链子甲,马蹄,魔晶等等一些消耗性物资,光是坐骑的消耗,就达到一个惊人的数目。 那么还有马上的甲士呢?连人带马这才叫做骑兵,他们身上穿的各种甲:皮甲,铁甲,锁子甲,重甲等,他们佩戴的各种武器,弓,斧,枪,刀,剑,匕等,包括每年对它们的维护物资和材料,都是一笔开销。 更不用说训练甲士所花费的巨量财货了,从选拔,训练,淘汰,练兵,成军,这一系列的流程中,就有无数的金币在哗哗地流动。 所以才有这么两支精锐中的精锐队伍,据守在北地边境线上,只是这区区的六万黑风狼骑,和四万的布鲁亚弓骑兵,就让那些野蛮人,精灵和兽人不敢轻易南下,由此可见这两支军团的战力了。 雪狼堡内,62岁的公爵一脸愧疚地望着疤脸男和女骑士,悲伤地说道:“哥顿,嘟嘟,你们的妹妹露娜,已经死了!” 万首城的巨大桥梁再次被放下,从城内依次走出两支不同颜色的军队,却没有辎重马车,这两支军队整整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完全通过这个巨大的桥梁。 初夏的北风吹过霜白色的土地,黄锈石瞬间就像被蒸熟了的糕点,从它们的间隔中飞腾起一阵阵烟雾似的细沙,飘到铁炉堡外的白桦林。 玛德无聊地将手搭在黑金床弩上,正感受着温热的北风和快要落下的暖阳,一股死老鼠味突然就冲进他的鼻孔,那张原本巴适的脸顿时就皱成他的卵蛋皮一样难看。 “狗日的!”,玛德骂了这句话,屏住了他的呼吸。 玛德年轻的时候原本是一名木匠,但这个职业对于他来讲过于枯燥了,在镇长上呆了几年的时间,恰巧就碰到了那位格温德琳女伯爵,招收对木头有着浓厚兴趣的年轻人。 说实话,玛德对这句话一点都不感冒,他对木头有个卵的兴趣!做木匠只不过是生活所迫而已,不做连饭都没得吃,他的父母就是被饿死的,年幼的玛德将尸体埋在了镇外的荒地里,他看着两具尸体的惨样,心里是一点也不想有这种死法,这才不得不偷学了木匠的手艺,这不,攒够了钱的玛德已经计划跟父母告别了。 一开始,他确实已经打好了包袱,准备离开这个他生活了16年的地方,去更远的地方闯一闯,年轻人嘛,不出去闯就永远也不可能会有书上说的那种精彩的未来! 可是就在玛德将他的小店铺退租的时候,那名女伯爵竟然亲自找到了他的店里。 “这是你做的风铃杆,英俊的年轻人?”,她是在离玛德很近的距离下,说出的这句话,一条带有螺旋纹的短木杆子出现在他的面前,随后他就看见那双鲜红的嘴唇,吹出了一股喷香的气味。 “当然,伯爵阁下!”,玛德认出了自己的专有记号,但眼睛却直直地盯着这位女伯爵。 “哦?那你的技术可真是好啊,这支杆不粗不细,十分坚硬,我非常喜欢!”,或许女伯爵是真的看上了玛德的技术,她说话的声音很柔媚。 但玛德却是看上了这个女伯爵的身材,她的个头比他还要高,金色的头发盘绕在头顶,修长的白色脖颈下,是胸前的两座雪白高峰,它们正对着玛德,似乎就要挣脱纽扣,撞在他的大腿根上。 她薄薄的丝袍隐约可见她纤细的滑.嫩.腰肢,那条同样薄的围裙就套在她挺翘的圆臀上,并拢的大腿伫立在他面前,显出一个难以想象的幽秘痕迹,当时玛德就想起了镇外的那座黑森林,他依稀记得邻居们常常告诫他,有一条笔直的小路通向黑森林的隐秘深处,但那里潜伏着凶猛的会吃人的野兽。 总之,年轻的玛德根本不怕事儿,当时他一口就答应了下来,并深深地记住了她的“样子”,在允诺第二天会准时报道后,玛德回到了他租下来的小屋,将他要带走的行李和财产系好,接着他一边默想起脑海中那个美丽的“样子”,一边做完了某种运动后,然后就美美地睡了一觉。 玛德这一干,就是十年的时间。 说实话他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后悔,女伯爵确实没有“亏待”过他,她给出的薪水比他预想的要高出一大截,而且玛德的工作相对来说比较安全,那位女伯爵基本上用不着英俊的玛德上战场。 但是前几天的发生的那件事情,让玛德觉得自己是不是有必要好好考虑考虑了。 那天的女伯爵从铁炉堡带出去4000多名骑兵,去追逐一个不到一百人的骑兵队伍,可回来的时候却只剩下一千多人,而且基本上个个带伤,这让站在城墙上的玛德吓了一大跳,那一刻玛德确实是真心地担心她出了什么事,只不过后来的女伯爵就是发了一通脾气,什么都没事,也什么都没说。 那股臭味消散之后,玛德的脑海里又想起那个样子,他不由地叹了一口气,“唉!” 可就在这个时候,玛德好像突然看到了什么东西,于是他拿起一块抹布,擦干了沾满黑油的右手,将它搭在额头前,远方的地平线上,一条半黑半白的长线出现在他的视野。 第十二章 北风烈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呜嗡~” “呜嗡~~” 一道浑厚的号角声响起后,另外几支号角也被用力地吹起,位于内城的铁炉堡,紧跟着发出了一道尖锐的撞钟声,一股白烟徐徐升上天空。 “狼骑兵!狼骑兵!” 一名身材矮小的士兵骑在飞速奔驰的马上,嘴里不停地呼喊着,看他的方向,正是往内城而去。 沿途的街道上涌出一个个生活在铁炉城里的人们,听到这种破音的喊声之后,议论声渐渐响了起来。 “狗屎!我们的伯爵可真是个疯子!” “卢米娅,赶紧收拾我们的东西!” “妈妈,什么是狼骑兵啊?” “艾达,走不走?” “走?怎么走,往哪走?” …… 走?怎么走! 三万多黑压压的黑风狼骑兵,就停在离城墙一里外的地方,而旁边不远处,一支约两万人的布鲁亚弓骑兵团,紧紧簇拥着白桦林,这座城堡,已经被包围了。 军队当然不会虐杀平民了,可一名伪装成农夫的叛军恰好被巡逻的卫兵发现,砍下脑袋充作军功,这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你以为城外的那两支军队团是善茬?笑话,不会做算数你总认得那两面旗子吧。 当女伯爵带着几十人的卫队来到城墙上时,那片方圆约五公里的白桦林,已经缺了一个很大的口子,高大的树木被砍伐倒下,一摞一摞整齐地堆放在空地上。 对森林无比熟悉的布鲁尔亚人,天生就会砍伐树木用来做一些实用的武器,比较常见的是弓箭和长矛。 缪斯森林里生长着一种很矮很粗的多西硬木,老练的布鲁尔亚猎人将整棵都砍下,分门别类地剁成长矛和箭杆的形状,然后用磨铁石掺和半兽人的尸油不停地磨,直到一支合格的笔直箭杆和矛杆成型。在缺少矿石的布鲁尔亚,钢铁的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这种天生的多西硬木可以直接削出个锋锐的头,效果却直逼沉重的钢铁利器。 后来布鲁尔亚人与北地人的后代,学会了制造高大的攻城器械和繁复的弓弩系统,一直到亚特兰斯帝国通商北地,大量的铁锭被销售到广阔的缪斯森林群里,武器的原材料才扩大到各个树木种类,毕竟钢铁的价格总是高出随处可见的树木不少,能将铁和木头结合在一起造出可观的武器,这是发展的必然结果。 四十多岁的格温德琳女伯爵攥紧了双手,跟着她身后的一位军官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很会看眼色的中年军官适时地问:“伯爵阁下,请问我们的任务?” 他的声音缓慢而有力,并没有什么紧张的表现。 女伯爵听到这句话后,没有转头发布什么命令,而是平静地开口反问这个镇定的军官:“哈维尔骑士,你觉得铁炉堡能否抵挡这群恶狼的进攻?” 说实话,没有人会怀疑这位夫人的勇气,二十来年的时间里,可以发生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事情。人们可以称呼她为“疯子伯爵”,诅咒她的疯狂和不理智,但却从不否认她的智慧和能力。 铁炉领丰厚的自然资源被女伯爵花大代价开发出来,除了自给自足,富余出的一大部分都可以对外销售,活跃的商业氛围以及较低的税金,吸引着大批外来人口。生活在铁炉城的人民由最开始的七万多,变成了现在的八十多万,外城一修再修,一建再建。 她在商人家族的帮助和领地的发展下,建立了一支约四万多人的军队,这其中包括两万人的黄山轻骑,一万人的重甲步兵,配套的六千人步盾兵,五千人的弓兵和六百多人的铁炉堡重骑兵,这样的配置十几年来,一直稳定在某个平衡的数目,大多乡下的年轻人,都会被女伯爵的薪水所吸引,反正死了再招就是,丰厚的家资足够维持着庞大的常规军队。 不仅如此,她还在铁炉堡二十米高的城墙上,摆了六十来架四人操作的黑金床弩,各种军备武器和物资摆满了仓库,肥沃的土地上到处都能挖出地下泉水,东西两侧环绕的天然大石头山高不可攀,将铁炉堡紧紧地夹在其中,唯一的平地只在南北方向的劳博山地,和这片白桦林前的旷野。 因此,铁炉堡确实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城堡,如非必要,还真没有谁会轻易陈兵白桦林,即使是北地的那头恶狼也不例外。 可事情的发展往往不会一直遵循惯例,更何况他们还有一个疯狂的女伯爵。 “我们的城墙难以高攀,军队的兵甲物资十分充足。” 身后的骑士如实说道,不到40岁的哈维尔算得上是一位老帅哥,黑色的短胡子被打理地井井有条,在他轮廓清晰的脸庞上,有一只高耸鼻子,这种面孔很像北地人。 “但对方是北地狼骑兵,还是狼骑兵团里最精锐的黑风骑和百合花弓盾骑!伯爵阁下,如果那两位侯爵也在其中,那么我的建议是和谈。毕竟,您的敌人是亚特兰斯,而不是他们!” 作为曾经跟黑风骑战斗过的指挥官,他必须给出最接近实际的判断,才能体现出更直观的局势,那一次的黑风狼骑兵突袭,令所有的铁炉堡军民有着十分深刻的印象。 虽说那次死去的两万士兵的家庭,得到了丰厚的体恤金和抚养费,但至今的某片土地上还埋着他们的尸骨。 “和谈?” 女伯爵将双手搭在了城垛口上,她的双眼一直没有动过。 “你看对方像是要和谈的样子吗?恶狼冲出巢穴必有其原由,我们的情报真是太落后了!准备战斗吧!” 说完这句不带起伏的话,她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 哈维尔眺望向旷野外,眼窝发出幽幽的目光,他看见上百座巨大的木头云梯被推出了白桦林,正向铁炉堡驶来,几架黑白相间的撞车上,紧捆着削尖的几根合绑巨木,七八个空地处正叠着石头和木垒,看样子这是在组建投石车。 他撑起双手从城墙上往下看了一会,接着便发布了一道道命令,身后的十几名通信兵很快就被使唤光了,天色暗了下去。 大概两个小时后,旷野燃起了无数的火堆,所有的狼骑兵相互交替列了一个巨大的军阵,五万个人头挤满在城墙之前,黑金床弩手还没有来得及测算距离,北风便已经吹来,一支声音尖锐的响箭飞上了天空。 紧接着就是铺天盖地的火石头飞上了天空,掉进铁炉城里,火石轰隆隆地砸在墙上、地上、房子上,以及人身上,瞬间就引燃了所有的干燥物。这第一轮投石,就让这座城池变得火光四射、破败不堪,几十名运气不好的士兵直接被砸中,一点声音都没发出就被砸得血肉飞溅,就好似被使足了劲拍扁的蟑螂,然后就被石头上的火油沾住,噼里啪啦地燃烧起来。 城墙之内顿时响起了无数的哭喊声,叫骂声,哀求声,恐惧声。 而这样的火石总共来了二十轮,接着就停下了,可铁炉城里却被犁了个底朝天,一间存放物资的仓库被火石头砸中,桐油很快就被引燃,发生了剧烈地爆炸。数支前来救火的车队急急忙忙打开水箱,却堵住了通行的街道,士兵错不及防涌来,踩死了十几名走在最前面的倒霉蛋,城墙上的一名弩手惊慌之下扣动了扳机,还没调整角度的床弩,就将近在身前的两名队友射没了半边身子。 有一部分的人在混乱中移动着,当攻击停下来的时候,许多的士兵不听劝阻非要去救受伤的战友,大批的甲士从防御墙中走出,暴露在天空之下,于是他们听到了第二支响箭的急促叫声。 一阵不常听到的空气振动声传来,铁炉堡的天空就好像飞上了一条燃烧的黄河,将所有的水流倾泄而下,倒在了铁炉城里。 “啊!”“啊!” “救我!救我啊!” “小心,是箭!是火油箭!” “脱掉衣服!达伦!快点脱掉衣服!” “我不行了,你快走!” “所有人回到防御墙里!所有人回到防御墙里!” “听命令!不准擅自行动!违令者斩!” “水用光啦,阿普斯!快点去打水!” “不能用水!这是火油,要用沙土才能扑灭!” 包了火油布的几根箭头从天而降,猛地钉在一架床弩上,大火顿时爬满了整个弩座。有人刚从床弩侧边冒出个头,就被射穿了脑袋,疼得他“嗬啊!嗬啊!”地怪声乱叫。 “嗡!”,又是一轮火箭抛来,将几个还没来得及躲闪的士兵射穿,于是暴露的空地上便没有了活人,整个铁炉堡散发出一种燃烧脂肪的混合香味,而第三轮火箭基本上没有命中任何人,一千名步盾兵这才被完整地布置在城墙各地。 有人确实低估了那些看起来很简易的投石车威力,也错估了它和弓骑兵的箭的射程,在时间上就输给了对方,也输掉了几百条生命,直到现在他们看到燃烧的火朝着一个方向,这才明白敌人借了北风的的势头。 上百架云梯被推到了城墙附近,里面站满了布鲁亚弓骑兵和黑风骑,持平的高度使得双方的优势被拉近,黑金床弩也终于派上了用场,几十只铁枪“嗖”地一声飞射出去,一名白甲女骑兵没躲开那支角度刁钻的枪,瞬间被射穿,一个碗口大的洞出现在她的胸前,铁枪不见了踪迹,她从云梯上掉下去的时候,嘴里念了一句布鲁尔亚语,闭上了眼睛。 这样的事情在黑金床弩射出了三轮后,发生了上百次,城堡上的士兵顿时就被点燃了士气。他们大声咒骂着:“射死这些恶心的婊子!” 可他们似乎弄错了对象,那一百来座高大的云梯,还在一步步接近。一些经验丰富的步兵反应了过来,大声地对着弩手吼叫道:“你他妈的射人干什么?点火,射那座梯子!” 士兵们反应了过来,城墙内的投石机被盾兵保护着,当一个旗语从城墙上打过来时,绳子一下被拉开,上边石头飞射出城墙落在狼骑兵中,刚好砸在射程之内。城墙行廊上的盾兵护住弩手,挡住射来的铁弓,盾牌好似被大铁锤砸中,手臂不停地颤动,大块的火油布被捆绑在铁枪上射中了云梯,烈火飞快地蔓延了云梯全身,士兵们有学有样,一会之后上百架云梯全部被点燃。 可是,这个时候的云梯已经离城墙非常近了,铁炉堡的士兵们看见云梯上那些高大的女弓骑兵,将银白色的披风罩住全身,火似乎就烧不到她们的身上,还没等他们回过神来,从一架云梯的后面突然就冒出一根巨大的撞木,四只轮子被快速推动,撞木笔直地轰在大门上! 一下,两下,三下。 哈维尔声嘶力竭的吼叫:“射黑甲!射大门的黑甲!” 几架角度有限的黑金床弩,瞄着撞木周围的黑甲兵发射,铁枪每射死几人,就有另外的黑甲兵从远处跑过来顶替。 “倒火油!快点!” 火油又从一个大桶里倾下,落在巨大的撞木上,一名士兵射出火箭引燃火油,将撞木连同四十几名黑甲兵,笼罩在火海之中,奇怪的是,没有任何人听到他们的喊叫声,若是有人倒下,立马有人过来顶替。 城墙之外,出现了一道绵长的火沟。 铁炉堡的士兵看着这一幕,不知不觉就胆气粗壮起来,“他娘的!狼骑兵也就这个卵样!”,有士兵大声说出这一句话。 可或许正是因为低估,事情才往往不会朝着你所预想的那样发展。 “咔嚓!” 一道特异的明亮巨响传遍整个战场,惊了铁炉堡士兵的魂,这种声音大多人都很熟悉,而且人人都很害怕听到。 这是门被撞烂的声音。 云梯的火势逐渐变大,最外层的木头几乎快要被烧穿,但它们与城墙间的距离不可避免地被拉近,一些军官看到了逼近的云梯,也看到了上面撑开披风的弓骑兵,不敢置信的同时,大声怒骂着那些去射人的弩手。 其实也不能怪那些操作床弩的弩兵,帝国科学院的老头子早就给出了相关的研究论文,人在紧张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高度集中精神,观察身边的一切活动物品,尤其是动物,比如七八岁的小孩子玩弹弓,就会有一种强烈地想要打动物的想法。 但这个时候,骂又有什么用呢?铁炉堡寥寥的十几位低级的魔法师,放几个拳头大小的火球就熄火了,几名木系法师望着一地的碎肉有些尴尬,这些新成军的士兵一点世面都没见过! 而就在此时,云梯已经到达了城墙的二十米距离。 士兵们忽然就看见云梯上的女弓骑兵,拿出了一架手连弩,掀开披风搭在手上对准他们就是一通地乱射,有七八十公斤重的步兵,被射得飞了起来,还不等他落地就有另外的弩箭飞来穿过身体,身上顿时多了几个手指粗的洞,血流不止。几名盾兵险之又险地将重心前移,架在起一片连成巨大的防御盾,一支弩箭“砰”地一声射在其中一人的盾上,箭头透过盾牌冒出,戳在他的胳膊上,疼得他闷哼一声。 当所有人都在防御的时候,那些弓骑兵后面的黑甲冒了出来,云梯终于重重地撞在墙上,大门也“哐”地一声被撞飞倒地。 然后…… 然后黑甲士兵持着长枪和长剑,冲进了城门内拼命地抵挡驻守的铁炉堡士兵,冲到城墙上的则奋力破点,他们三人一组,任由敌人的刀剑砍在身上,换来劈剑的机会。 远处传来一道号角声,哥顿.柯以顿带着早已准备好的黑风狼骑兵伏在马背,直直地往大门冲来,浴血奋战在大门处的黑甲兵,默契地散开,只见冲在前面的哥顿和几十骑将长枪握在手里,高高地举起对准大门方向一掷,黑色的流星闪电般撞进大门内侧的步盾兵阵列,铁枪带飞一串的尸体! 黑风狼骑身后跟着那位戴面罩的女骑士,和她的百合花弓骑兵,云梯终于支撑不住,散倒在城墙外,可五万狼骑已经冲进了铁炉堡。 两个时辰以后,哥顿.柯以顿握住一把骑士长剑,看着摇摇晃晃的格温德琳.道格斯女伯爵,将她的头颅给砍了下来。而所有的铁炉堡居民,得到了侯爵一个砍树的命令,紧接着侯爵就又下令砍了一万多个想要逃走,想要反抗,想要谈判的铁炉堡居民脑袋。 第二天上午,阳光洒满旷野,白桦林前的山丘群上,插满了六万多根树桩,上边吊着六万多具被扒了衣的尸体。 …… …… 他是在那间华丽的卧室里,见到哥顿.柯以顿侯爵和嘟嘟.柯以顿侯爵的,当时他正在仰头分析着天花板上的法兰大陆地图,这种全神贯注的神情很容易让侍女以为他在发呆。而抱着他的西格尔管家,为了能够与小公爵站在同一条阵线上,也装模作样夸张地抬头盯着上面看。 一开始人们听到了走廊外的一阵脚步声,以及侍卫队员的盘问声,接着卧室的正门被红甲卫兵拉开了,暖风带来了一股浓厚的腥臭味道,吹淡了白橡木桌上的槐花香,帘子随即高高地掀起,明亮的光线恰好照在了两位骑士的身上。 西尔格在看清楚两人的模样后,及时地咽下了想要教训人的话,脸上的神色瞬间变得极为开心,“哥顿小子!还有嘟嘟丫头?我的天啊,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惊喜!” 管家的的腿迈着细碎的快步,走到了那两位骑士的面前,他的视线顿时被从地图上移开,不得已只好放下了昂首的脑袋。 “西尔格叔叔!好久不见了,您的身体还好吗?” 一位中年模样的男人出现在他的视野,他看见男人的左边眉毛下,有道长长的疤痕一直延伸到右边的嘴角,高挺的鼻梁上,两只黑黝黝的眼睛往这边瞧过来,正仔细地打量着他。 “好,很好!我的身体可不比你的差!” 管家的口气有一点颤抖,但这对于熟悉他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坏事,相反,这是他放松的状态。 他靠在管家老头的肩膀,并没有露出害怕男人的样子,反倒转动着灵动的眼珠,盯着这位“舅舅”的装扮。一条红色的围兜套在脖子间,黑色的铠甲看上去就十分沉重,再加上那条垂下的黑色披风,卧室的画面突然让人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黑衣男露出一个难看的笑脸,他正想着报以微笑回应,视线忽然又随着身下的老头小步移开,猝不及防之下,他只能习惯性地紧紧抓住管家脖子上的钥匙项链。 一支大手出现在背后将他扶稳,他就看见了一位穿着银色甲衣的女骑士,和那张让他有些熟悉的精致面容,细长的睫弯刻画在那双水波流转的眼珠上,刘海下的眉毛就像是荡在湖心的孤舟,温润的嘴唇不张不合,晶莹的琼鼻不锥不立。 “哈!小肯迪恩!瞧瞧这是谁?是不是很像妈妈?” 对于这个老头的关怀和爱护,他确实是非常感动,尽管有时候他有些烦管家的唠叨,但毕竟自己是一个小孩,别人有什么办法?无非就是降降智商逗你开心逗你笑。 于是就他在感到身下有一股推力的时候,只好顺势张开双手,扑进那个女人的怀里。坚硬的甲衣贴到大腿上,让人有些不舒服,他白嫩的小手挨着这个近在咫尺的脸,哼唧了一声,就将头埋进了女人的脖子。 看着他的乖巧模样,西尔格的眼睛泪眼模糊,而那位舅舅和大姨则有些意外和欢喜。 没人会喜欢爱大哭大闹的小孩子,当然了医师除外,他们通常认为这是孩子发育正常的现象,活泼证明生命的强大,吵闹则反映出灵魂的健康。 谁都懂得这个道理,但当一个尖锐的哭声突兀出现在你的耳旁,将你吓得不知所措的时候,你还是会恨不得立即远离。因此,一个宁静的宝宝,没人会不喜欢,尤其是在失去父母后。 她紧抱着一岁多的孩子,盯着他小巧的脸蛋轮廓瞧着,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女孩的样子,一股气息从她的鼻孔里呼了出来。 “西尔格叔叔,我想去看看那个密室!” 这位大姨妈的声音,显得非常……非常独特,她的字音婉转有力,像是从两个人的喉咙里同时说出来叠在一起,语法悠扬。 “嘟嘟丫头!我并不难看出来你们需要休息!事实上,即使那里保持着原样,也很难推测出事情的具体经过!……” 西尔格管家仿佛料到了这位大姨妈接下来想做的事,因此在这位大姨妈说出这句话后,他便马上放下了正在擦眼睛的衣袖,转身开始带路离开了,但他的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着什么。 “哦!对了,你们带了多少人来?现在的西境可是乱成一团!” 管家在一只脚踏出大门的时候就停住了,他转过头来看着哥顿.柯以顿问道。 “我想,应该是足够多了。” 疤脸黑衣男人的声音很平稳,跟之前的问候语音截然不同。 “那就好!那就好!” 管家垂下了眼皮,松了口气继续往前走去。 他第三次来到这个密室,跟第二次来的心情其实一样,密室的摆设没有一丝移动,就连那摊血迹也都没有抹去,除了已经消散的元素能量痕迹,基本上一模一样。 这个叫嘟嘟.柯以顿的大姨妈,一只手将他抱在怀里,围着整个密室走来走去,转了十几个圈。他好奇地盯着她的脸蛋看去,想从她的脸色分辨出一些她的想法,但可惜的是直到最后,这位大姨妈也没有露出什么对他有用的信息,她将脸贴住他的脸,跟着管家和侯爵离开了这里。 而在每一次他睡着的时候,西尔格管家就会偷偷离开抽空去处理事情,两名侍女就待在他的周围不远处看着他。他知道这是两名训练出来的家族死士,只是他还不懂得怎么去看一个武者的级别,反正他的门外就站着他的十九名铦金骑士,这种阵容,他相信整个法兰大陆,都不会再有能随便杀得了他的存在。 有趣的是,西尔格老管家也无法看出十九名骑士的实力。因此,这让他怀疑是不是有种规律,那就是魔法师是看不出斗气武者的级别的,而斗气武者也看不出魔法师的级别。至少在对方没有自主展开斗气,或者施展魔法的情况下,就是这样呢? 两名轻声交谈的侍女止住了说话声,卧室的门被铦金骑士推开,走进一位高大的白甲女骑士,但这位加百列骑士却不同,她的级别会很清楚地显示在他的脑海,还有“它们”,他心想。 女骑士抬起了手挥走两名侍女,走过来坐在一张矮塌上,闭上了眼睛,她一般不能直接和他说话,当然这是指他们交谈的内容不能被别人听到,况且他还不会说话。因此,她装作在小公爵身边当护卫时闭目养神,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我花了一百万金币,换了一千零五十颗四级魔晶。” “你没有注意到五级魔晶吗?” “至少在这里没有,主人!” “那么接下来就要另外找个密室了,你能做到吗?” “您的意愿,主人!” 第十三章 圣骑士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另外找个密室可不是你想的那么简单,整个西王堡群落坐在海拔九百米高的山腰上,占地面积约三点五平方公里,青灰色的内堡被建立在两面环崖的峭壁旁,七幢高耸入云的十二边形塔楼各分为五层,三十米高的内城墙连通四座圆形建筑,将它们围出一个只有两条主通道的私密领地,这个零点六平方公里的亲王府有着多不胜数的房间。 年老但精明的西尔格管家,将这座亲王堡打理的井井有条。 十一幢宏伟的建筑内各自有一个小管事,一名中队长带领的五十人亲卫队,以及若干侍女和死士,当然,这些人数配置会随着亲王的主卧室移动而改变。 就算现在的亲王堡内人数不多,上千间空暇的房间任加百列挑选,可哪怕对于一名五级魔法师来讲,整个内堡的范围只要发生他这种聚魔行为,也都在其能够感应的笼罩下。 毕竟,法兰大陆没有任何魔法师,能够在共同布下隐魔法阵和聚魔法阵的情况下,感受到外界的一丝元素痕迹。 他倒是想过直接提取魔晶中的能量,只是聚魔法阵除了能够提供十几倍的杠杆之力外,还能有效净化魔晶中的负能量和杂质,是一种非常安全的方法,他不想轻易放弃这种选择。 而且级别较高的法师精神也就越敏锐,他不一定能够保证,这种直接吸取魔晶的做法,可以在隐魔法阵的帮助下隐蔽掉大魔法师的感应。 因此,他虽然还是对亲王的藏宝室耿耿于怀,但苦于没有私人空间而烦恼。总不能将所有人都干翻,然后顺手牵羊拿走所有财产吧,这种其他小说里可能会出现的行为,很让他无力吐槽。 一来老管的对他的疼爱,让他想起了孤身30年的场景,没有一丝亲情的人生是非常残缺和恐怖的,这种人相比于正常人就如同野兽。 二来就是,他知道法兰大陆不仅有强大实力的各种势力,还有个人级别非常高的不常见老北鼻,加上那些知道时空法典存在的组织,容不得他不小心,谁知道那个无冕之王教会还会不会有什么其他后手,投入这么多惊人的人手和物资,东西没找着传奇却死光了,想必现在隐藏在暗中的势力都在关注着西境,尤其是西王堡。 毕竟初次来到这里的时候,他就见识到了什么是人性,其实就在他出密室的那一刻起,就患了被迫害妄想和火力不足恐惧症。 他暴露的二十位手下,目前只有十位以加百列为原型的女骑士是斗气武者,另外十位以魔法师为原型的男骑士,其实还是魔法师。 说到这里就要解释一下了,在他们被复制的时候,他们的魔力池是被时空法典封印着的,以免被引起和法典主人共鸣,这就像是常见的水压现象,他的魔力维持在一定的数量,那么连通法典和他的那条通道,就有一定的元素气压,使得另一边的十名魔法师自然就得不到魔力。 而活生生的人从这个世界被变出来,就一定会有能量的灌注,既然魔力无法涌入,那就只能是斗气了,因为这确实是能量体现的不同方式,据说在其他的地方还得加上神力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由于法典的主人是一名高级别魔法师,所以他们身上被灌入的斗气自然就很少,只能判定为一级武者。 这很容易理解,他看到的那片彩色空间所有经过,基本上都是他的精神力在维持,若是他们的刚出来那下子有冥想的做法,十名传奇魔法师的魔力池被一起打开灌注元素能量压,那可真不是什么开玩笑的事,时空法典给予这种最原始情况的体现,看来就像是磁铁的正负极。 他在经过了管家无视十九名骑士的实力情况下,有了法师和武者各自看不出等级的猜测,于是倒也暂时没有允许法典打开他们的魔力池,万一遇到不可预测的危险,突然解封还可以作为一步暗棋,而且他还要避免自己不小心打开,因为脑海中的法典就像一个过了头的触摸屏一样,莫名其妙地蹦出十名传奇法师这种场景,对于西尔格和帝国所有人来说都不是那么正常的事。 这就导致了他们作为一个普通卫兵,又身穿铦金盔甲的尴尬,所幸加百列骑士似乎有着非常高的威望,人人都看得出九名戴面罩的女骑士可不是什么水货,加上这是两位圣骑士挑选训练人员的说法下,人人几乎信以为真。 不过这种有破绽的状态,在多了四具尸体的情况下,就不会再持续下去了。 戒指内的两具圣骑士尸体,生前分别是22级和23级,或许两位稀有的武者,曾为亚特兰斯家族效忠多年,功劳甚大,但其实他没有多少心里负担,反正一点也不熟,记忆里他也才跟红衣妈妈认识不到15个月,这只不过是两具珍贵的财产而已。再加上另外的两具19级的大骑士尸体,则可以为他的队伍增加一定的人数保障,多出没人见过的隐蔽手下随时可以来回替换,以便将他们依次派往更远的地方,搜集元素灵晶高级魔晶和珍贵的宝物,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这群骑士会为他收集更多这样的“东西”。 只是,高级别的武者哪有那么容易碰到,你以为斗气修炼那么简单,吃喝睡就能突破?况且他还不要活人,只要尸体。他所见到的大部分人武力级别高,那是因为这里是亚特兰斯帝国的亲王的家,汇聚了半个国家优秀人才的地方。 所以实际上想要找到许多这样的尸体,并没有想得那么容易,时空法典虽然逆天,但万事万物必定有其规律,违则必毁。 但如果时间过去得更久,他倒是相信那个无冕之王的组织,肯定是会主动派人前来打探的,这样的前提下,身边自然准备的越充足就越好了,万一这本“创世之书”对他们的重要性,还要超过他的想象呢?他可是听加百列说过,连25级以上的半神级法师,都曾被这个组织的出价打动过。 因此,他这一千零五十块四级魔晶,必须尽快在找到地方的情况下,马上使用。 红衣妈妈的疤脸哥哥和骑士姐姐,就住在外堡的兵营里,他们率领的四万多骑兵,严丝合缝地将城堡包围在这座山上。听说他们从北地来的路上,把一名帝国女伯爵的脑袋给砍了,理由是那名贵族阻拦帝国军事行动,有通敌反叛的行为,证据确凿。 只有一岁的他连话都说不出来,对这种事能有什么感想?一开始的阵营早就被注定了,他当然是选择站在自己人这一边了。 何况他们的到来,让原先隔一个小时就来看一次他的管家老头,可以放心地交给旁边房间里的大魔法师吉米,和十几名死士以及换班的铦金骑士,于情于理他也得哼唧一声表示感谢。 这名能潜伏十几年的卧底骑士,还真不是浪得虚名,三天后的她,就带来了一个肯定的答复。 “那是山下城市处于郊外的一套庄园,原先的主人打算全家迁居到多罗城,没有精力打理那座祖传下来的地方,被我花了5万法兰金币买了下来。” 加百列做坐他旁边的软塌上,一脸的平静。 “狮领河紧挨着其中一套房子流过,厚实的石墙将地下室与河水分开,能阻挡大部分痕迹。” “那么,我该怎么离开呢?” 他对她说。 “冒险是您不可避免的人生之路,我将为您为您所趋使!” “城堡里的人一个也不能动。” “有一个跟您差不多体型的孩子,她的妈妈收下了10个金币,答应借给邻居一个晚上,而在晚上八点到二天六点这段睡觉时间,骑士会跟随您待在那座地下室,您有足够的时间。”骑士的声音很温柔,一点也不像他初次见到的样子。 “我相信大多数的妈妈对一个一岁孩子的爱,远远超过10个金币,什么样的理由能够剥夺哪怕一个晚上?”他的呼吸很沉稳,房间外的几名侍女很小声地聊着天。 “一个举行婚礼的习俗,和10枚法兰金币。”她闭上了眼睛。 不得不说,这个理由用得非常好。 “哇哦!看看我们的小肯迪恩!我发誓这是世界上最守信用的孩子!”映入整个眼眶的菊花笑脸发出一道慈祥的声音,管家老头将打着哈欠闭上眼皮的孩子,小心地放在丝绒床上,瞟了一眼魔法水晶上的刻度说道。 随即他不舍地移开注视在孩子身上的目光,缓缓转身嘟囔了一句:“希望那个该死的女骑士能够停止自己的忏悔,天啊,我的小肯迪恩又不是牧师!她应该尊重一个公爵的休息时间和隐私!”,对于女骑士坚持每天留在卧室一个时辰祷告这种行为,管家似乎有着强烈地不情愿,但那位高大的传奇骑士,已经是小公爵的受封骑士了,在不能赶人走的情况下,他也只能背地里这么祈祷。 可惜管家的许愿并没有什么用,半个小时之后,加百列便带着一名女骑士走进了这间卧室,只见那名女骑士端着一盆新鲜的槐花,清淡的香味让两名侍女有种安静宁神的感觉,她们转身离开的时候,又最后看了眼床上的小公爵。 槐花被放在床边的矮柜上,戴面罩女骑士的手脚却非常快,一个呼呼大睡的孩子竟被她从披风下抱了出来,瞬间替换了躺在床上的小公爵,半眯着眼的他看着这戏剧性的一幕,不由感叹从此打开了骑士披风的新用法。 加百列一动也不动地坐在软塌上,仿佛对这一切视而不见,他被挂靠在女骑士的后腰间,蓬松的披风几乎挡住了所有人的目光,套着丝绸的卧室门被红甲卫兵轻轻拉开,她就这么笔直地走了出去。 作为守卫内堡的禁卫军士兵,他们的任务显然不包括搜小公爵近卫骑士的身体,反正那件拉风的披风大家都有一件,除了有点蓬松外没什么好奇怪的。况且,离这道城门外的不远处,还站着她的三名同伴翘首以待,沉重的铦金盔甲可不是那么容易穿戴的,而这座王堡的装束规矩,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士兵明白那种等待好友一起下班去喝一杯的心情,于是他很快便放行了。 四名女骑士从内堡走出外城墙,总共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要知道,那位加百列可是有着一米八以上的身高,一双笔直的大长腿迈出一步就是一米,由此可见王堡广大。 他是第一次走出那座宏伟的西王堡,女骑士将他放置在马车柔软的坐垫上,黑夜下的两匹鳞马,拉着很普通的车箱极速地奔离城门,远处模糊的火光照透窗帘,他瞧见了缝隙中的这座城堡。黑夜下的绿罗藤紧抓着城堡的墙体,一排排卫兵的头盔整齐地穿过行廊,上千个房间的窗口还点着蜡烛和魔晶灯,黑色的云雾渐渐包围了那幢建筑那座山,马车已经越来越远。 鳞马沿着旋绕的道路从上而下飞驰,一会之后便来到了山下的那座城市,他按捺住想去看看热闹的想法,下令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庄园,于是马车在穿过一条街口之时,转向了一条河边的道路,在听了二十分钟的水流声后,他们终于到达了那座看上去很一般的祖传建筑。 三米高的石墙,围住一片约两平方公里的土地,十几块不大的旱田分别种满了葡萄,大麦,和甘蔗等几种农作物,靠南边的大楼傍水而立,在遣散几名农夫后显得异常冷清。 他被下车的女骑士伸手抱在怀里,走进了这座大楼,一名女骑士则坐在马车上守着外面,不经常打理的大厅地板确实有些老旧,女骑士点燃墙壁上的几根蜡烛,照亮了左侧的一条走廊,一间靠里的房门被打开,他们走到了一个不大的房间里边,接着女骑士半跪在床边,掀开旁边的一块木板,露出了一条向下的阶梯。 又一名女骑士留下看守入口,他便被抱着下到了这个十米深的地下室,十几个拳头大小的月光石被安在了四周的墙上,显出了这个一百来平方的空旷房间,而一侧的墙壁确实传来了水流声。 女骑士放下他,摸了摸左手拇指上的戒指,白色的斗气闪过,干净的地板上多出了六堆散发着能量的魔晶,然后她们走到石梯边一动不动。 他被放下以后,就直接坐在六堆属性不一样的四级魔晶前,召唤出了那本时空法典。 法典虚影漂浮在他的前方缓慢地转动,他的魔力池瞬间便被打开,一股熟悉的能量充盈着整个身体,他从一个一岁的婴儿变回了21级的传奇法师。 他挥手将地板上的其中一堆魔晶扫进了虚影中,体内的魔力便延伸出一个细丝,连到了上面。接着一眨眼的功夫,身边一阵空间波动,旁边多出了十倍数量的魔晶,他盯着这突兀出现的一大堆魔晶,看见其中每颗都有一个蓝色的弧形记号,而这一大堆约1万多颗的土属性魔晶,占了地面一个很大的面积。 他这才一愣,心想,这恐怕放不下。 接着一名女骑士从怀里掏出一枚戒指,飞到了他的身旁,而地上被复制出来的魔晶,全被装了进去。 就这样,当所有的魔晶都被复制以后,他的魔力才消耗了一成不到,而那枚装着四具尸体的戒指,几乎被装满,于是他开始了第二步。 4290枚属性各不一样的魔晶,被摆成了六个硕大的聚魔法阵,整个地下室顿时只剩下了很小的一部分空间,而它们溢出的元素能量不停地翻滚着,随着他的手指一划,数十条相互交错的光线将六个法阵连接起来,一个巨大的矩阵发着明亮的光芒。 矩阵成的一瞬间,他放开魔力池,前方的虚影顿时涌出一股强大的吸力,源源不断地抽取着他的魔力,他紧跟着闭上眼睛,回想起那篇时空法典内的冥想法决。然而一分钟之后他突然就发现,似乎这次的聚魔法阵效果,比上一次大了极多,法典吸取的速度远远比不上他恢复的速度,而魔力池始终处于溢满状态。 这怎么搞? 他心想。 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就会造成魔晶的能量浪费,也许自己的魔力池还会有危险,这么多能量,要不要聚集,突破? 可他突然想起之前,胸膛浮现的漩涡里出现彩色圆圈的画面,当时那本法典不停地飞出法印,烙满在那个彩色的圆圈内外,他才能接连突破,但这必须是法典变成那种金黄金黄的颜色才行,现在的它还只是淡黄色,可能行不通! 那怎么办? 这样下去不行啊! 要是法典能加大吸取力度就好了,他这么想也是因为这次的聚魔效果太大了,否则他也不会忘记差点被挤成人干的印象,可谁知就在他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不久,前面的法典突然闪烁了一下,接着一股更狂暴的吸力传到了他的魔力池,他只呼吸了五口气的时间,不仅溢散的能量被吸走,里边魔力也马上就流失了半成! 这种突发的情况吓了他一跳,然后他才回过神来,在感应着加大了十几倍的抽取速度后,他不禁感到腮帮子有点疼,看来这本时空法典要比他想象的更高级。 七分钟后,他望着碎成灰的四千多枚魔晶,露出惊喜的表情来,而那本法典虚影的颜色,也正在逐渐地加深,他计算着戒指内的四级魔晶数量,总共剩有十万零七百多颗,大约还可以进行这样的聚魔21次,便会将其中四种属性的魔晶用完,多出一万多颗两种属性的四级魔晶。 因此,剩余的一万多颗四级魔晶,到底要不要作为本金卖出去呢?他想到了这里就沉思了起来。 时空法典的其中一个限制就是,复制出的物品不可再复制,也就是说,这一万多颗四级魔晶如果用掉了,或者兑出去被别人用掉了,那就没什么问题。但如果兑出去别人没用,或者没有用完,转而将它又流转到了市场上,这样一来的话,它就很有可能会流通回自己手里,那岂不是很蛋疼? 蓝色记号只有自己能看见,难不成兑换回来自己选?或者自己可以出去了,分辨出记号后有选择性地收购?又或者跑到更远的地方够买,以免碰到了刻有蓝色记号这种魔晶?还是说将有蓝色记号的魔晶销往遥远的地方,期望时间能够让它们被使用完? 想着想着他就觉得这还真是一个问题。 如果按照长远时间来看,自己选购总有选完的一天,不可取。跑到更远的地方,先不说有没有那么远的地方,就是有,你哪有时间去跑这么远的路? 法兰大陆大是大,可事实上七大王国之间一直在交流,各个商路上无数的商队来来往往,货币和物品其实很容易流转,只是需要一点时间而已。就算等现在的元素潮汐过去,大部分地方可以建立传送法阵,通过法阵的方式躲掉这个时间差,可这么做以后呢,将来更多的有蓝色记号的物品在流转,他就不做这笔买卖了?直接复制尸体? 也不是不可以,但是有火力不足恐惧症的他,确实过不了自己这一关,万一将来要回到原来的那个地方,需要的能量是一个天文数字呢? 想到这,他就觉得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掉它,如果不得已那也要尽量减少流出,或者以后得寻找更高级的魔晶和元素灵晶,最后就是一个相对来说比较好的办法。 那就是如果要兑换魔晶等能量石,用复制出的宝物等一些物品去兑换。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立即就想起了加百列女骑士的传奇武器“无影”弓,但他并没有打自己手下财产的想法,而是他决定问一问这架传奇武器是怎么制造出来的,在哪里制造出来的,又是谁制造出来的,需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诸如此类的过程。 不过他现在也只是想一想,因为剩下的21次刻画聚魔法阵,最少也需要四个小时,毕竟,光是布置魔晶这一步,就得花费一小半的时间。 当最后一个矩阵消散时,房间的地板上已经铺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几丝若有若无的腥臭味弥漫在空中,他伸出手掌握起一束奔腾的烈风,将所有的痕迹都吹进了戒指内。 他抬起头,看见那本法典虚影变成金灿灿的黄色,这才长吐了口气,将原先的担心也丢到了脑后,毕竟这是将近十万颗四级魔晶激发的能量,对比上一次来说恐怕相差了十倍的数,复制出二十名传奇和二十名大骑士,应该绰绰有余了,不过在此之前他还得先检查一下四具尸体。 月光石发出柔和纯净的光芒,将地上两具圣骑士的尸体照亮,他这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用眼睛打量这两具尸体。不过说实话,这两人的面孔根本看不清,而且还显得硬邦邦阴森森的,就好像烟熏的干腊鱼又被塞进了冰箱,鼻子嘴巴流出的黑色液体则让他想起了墨鱼汁,但两双瞪开眼皮的眼珠子,又仿佛掉进旱厕的汤圆,这种组合看起来极度恶心。 从体型可以看出两人都是男性,但唯一的区别恐怕只是头发的长短,因为两人的身高相差不大,手上的肤色大致相同,而且他们都穿着白色的铦金盔甲。这让他很想吐槽,铦金盔甲有这么好,为什么你们还会死? 不过随即他就看见了一些细微之处,其中一名金色短发的尸体,他的左手手指甲里布满了红黑色的泥垢,在光芒的照射下,泥垢里边还发出淡蓝色的碎光。他捏着鼻子仔细地瞧了瞧,只觉得它有点像一种前世的化妆品,就再也看不出什么东西,他估算着两人的年龄大概都在40岁左右,这个年纪跟他们的身份倒也相衬,同时也让他想起来另外两具尸体大概也是40岁。 总之他没有再继续观察,也没有这个必须,反正待会什么都可以知道,现在查看一番也只是他出于对死者的尊重,保留生命最后的悼念,这很符合他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随着他的抬手,那名金色短发的圣骑士飞到了空中,但就在他准备将其扔进法典里时,他突然看到了尸体的后腰处,那件铦金盔甲似乎缺了巴掌大的一小块,而随后露出的东西也是让他一愣。甲衣巴掌大的缺口不平整但是很规则,这种断裂看起来不像是剑戳的,但也不像是刀砍的,空间法术就更不像了,里边则露出这位圣骑士的后腰皮,只是在他裸露的皮肤上,纹着十几根相互缠绕的淡金色花纹,也正是这簇花纹,在他施展法术的时候闪了一下,并且抽取了他一丝丝的魔力,这才被他注意到! 可是他的确没有见过这种能够自主吸收魔力的纹身,印象中也似乎是没有。 那么,这到底是什么东西? 第十四章 魔纹构装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显然这不是一种简单的纹身,他这么想着。 从那块巴掌大小的铦金甲片,就可以看出一些猫腻,虽然他是吐槽过大家都爱穿这种盔甲,但铦合金确实是非常硬的一种材料,一般的传奇武者在空手的情况下,都无法击开一片铦合金做的甲衣,只有那些特别锋利的宝刀宝剑,被握在15级以上的武者手里,才能将之一击而开,或者更加珍惜的史诗级武器一样能够破开它。 但如此一来,无论是刀是剑是匕首还是斧头,就都无法造成这种粗糙不平的缺口,况且别忘了这两位圣骑士均是被毒死的! 能将两位传奇武者毒死的药剂,凭着他一岁的记忆当然不可能知道会是什么?他只能假设这种毒药绝对珍贵稀有,不是轻易能找得到的。 况且对方毒死目标之后,若是直接脱掉铠甲,应该更方便寻找目标才是,但显然对方不知为何非要用破坏甲衣的方式,还精准地找到了后腰那个位置上的纹身。这是不是说明敌人早就知道了这里有这个东西,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最快的方法?或者说敌人对这位圣骑士很了解,他们很熟之类的。 那么,这个东西很重要? 琢磨到这里他就想招手问一下石梯边的女骑士,可他突然记起了自己所剩的时间,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充足,便马上放弃了这个当一回福尔摩斯的想法。 只要将圣骑士尸体复制出来,基本上只要他知道的,那就什么都可以问得出来,至少不会有假。 于是他念出一道咒语让自己变得清醒一些,接着将这具金色短发的圣骑士扔进了法典虚影。 还是上一次那个彩色模样的空间里,半大的十个黄色圆珠突兀出现,围着一个彩色圆球旋转着,一会之后它们又疾速地往远处飞去,无数的线从一个点散到所有的空间,接着黄色圆珠消失在一阵空间波动中,整个彩色空间也随之碎成无数块的镜片,而房间的地上则多了十位半跪着的金色短发骑士,他注意到魔力大约被抽取了两成左右,这种现象确实证明了他对金色法典的一些猜测。 摇摇晃晃的金发骑士们面孔模糊,他顺着他们脑袋上的的十条光丝,看到了这一头自己脑海里的那些面容,不禁有些无语。 要是他此刻直接放弃束缚,将这些阴森恐怖的面容还给他们,恐怕以后除了吓唬敌人之外,还真的不好跟别人解释,按照他的计划,面罩总有取下的一天。 你可以跟别人长得很像,但在亚特兰斯帝国范围之内生活,你长得总要是个人样吧?某种意义上来讲,他们还属于人类这个范畴,也是要吃喝拉撒的。 因此他马上就决定了,将他们捏成不一样的亚特兰斯人面孔。 这个过程让他脑袋有些发疼,他迄今为止见过的所有法兰大陆人加起来,都不足二十个数,而他的戒指内还躺着另外两位大骑士。 更重要的是,法兰大陆七大王国广袤的土地上,在各个区域里生活的人的样貌特点是不大一样的,比如帝国西境北地人大多鼻子高挺,皮肤白皙且瞳孔为黑色,南地之外的人则皮肤黑黄瞳孔为棕色,有眼窝深陷脸型为椭圆状的,有身材高大嘴唇细薄的,据说百城之地里还有各种其他古怪的混血人种,什么半精灵、半兽人、克地洛亚人、蜥蜴人等等。 总而言之,他多多少少也要考虑到跨地域打工这种事的可能性,一位祖上世代生活在靠近穆兰西王国的东境人,有什么理由突然就跑到亚特兰斯帝国西境当起了骑士?一两个倒不足为奇,多了就令人难以想象。 之前的加百列女骑士,和那位柯瓦尼短须男是属于特殊情况,这二人跟北边的刺客组织有着很重要的关系,在戴着面罩处理过细微装束的日常生活中,很难被堡内的人认出,冒这些险也是为了将来或许能够潜入那个组织,探一探情报。 不过,这个前提就是他必须有足够的手下,用来替换那十九名戴面罩的骑士,而且用来替换的人,武者级别还不能太高或者太低,要避免出现违背正常现象的事发生,其中的衡量则需要生活的常识。 没有感到玩游戏的乐趣,时间的紧迫让他不得不集中注意力来做这件事,花二十分钟搞定十张面孔,已经算是比较仓促了,因此当十条光丝缩回他们的脑袋后,地板上半跪着大多都是金发白肤的30多岁中年男人。 “告诉我你的名字。” 他当然知道除开来回西王堡的两个小时,自己最多还有不到九个小时的时间可以挥霍,但他也必须要了解到足够多的信息,用以应对接下来的不确定生活,因此这些人不可不剖析,尤其是武力值越高的人秘密也就越多,储存的信息量也就越大,在这个地下室做这些事的理由,来源于他作为一个一岁小公爵和那座城堡的不方便。 “琼特.罗斯,主人!”,半跪在最前面一位金短发中年男人的声音,轻轻响起在他的脑海。他的面孔看起来十分帅气,干净的下巴还残留着刮胡子的痕迹,这道稳重而清晰的嗓音一吐出,就令人讨厌不起来。 看来他的审美并没有什么特殊口味,非常符合那个年代的多元化现象,琼特.罗斯这个名字,确实好像在西尔格管家的嘴里听到过。 “那么圣骑士,将你的身份和来历说出来!” 他并没有再继续浪费时间,而是很直接地问出这个问题。 “您的意愿,主人!”,圣骑士的抚胸礼刚结束,便滔滔不绝地叙述起来,而他则安静地听了将近二十分钟。 在亚特兰斯这个姓氏的家族里,传承帝国皇室血脉的同时,也保留着册封家族骑士的行为。先王率领十位追随者创下的荣耀,一直被铭记到九百多年后的现在,成为了古老的传统和向往。 因此,每一位姓亚特兰斯的人,都有册定十位受封骑士的权利,但前提是这位亚特兰斯的法定爵位不能低于四级这个级别,才可以使这项荣耀的义务。而漫长的时间下来,伯爵以下的亚特兰斯血脉也并不是个少数目,由于没有近亲通婚的习俗,这个家族的少数旁支总会消失在岁月长河里,再加上每年一定会有的几个啃老族,数代下来他们就会败光祖宗的基业,更别说什么册封帝国承认的受封骑士了,这类人倒是不值得同情。 当然,这种权利一开始由于制度的不完善,还发生过一些人尽皆知的丑闻。 一些有资格行使这十份任命的贵族,打着荣耀的幌子到处宣扬,召来各种奇怪的人手,在没有明文规定的约束下,亚特兰斯的受封骑士变成了诸如亡灵法师,兽人武士,暗影精灵等混乱的集合体,好像唯一的的共同点就是级别高、实力强。 甚至还有一位亚特兰斯,竟然册封了十位美丽的女性精灵,来用作日常消遣的夜夜笙歌对象,根据有关人士透露,疯狂的侯爵在城堡内建了一座小森林,高大的女精灵将衣服全部脱光在里面奔跑,扮演恐怖怪兽的侯爵阁下只要抓住其中一人,便会就地进行活.塞运动。 有一次手下跑来报告,说是城内有众人聚集做乱,必须要侯爵亲自发布军令调兵,在当时的情况下,那位侯爵不得不放下手中的活计,下令让那位浓眉大眼的手下接替自己的工作,自己则穿好衣服来到军营处理事件,这可把那位手下高兴坏了,坚持了两个小时后他便大肆宣传侯爵的好心。 当代的国王听到这件事后被气得狗血淋头,他立即下令将这名侯爵的爵位一撸到底,而那十位女精灵则被遣送回穆兰西北部的妖夜森林。与此同时发生的各种不堪的事情,也传到了议论政厅的一群老头子耳里,固执的帝国首脑们认为这损害了家族的形象,污染了崇高的荣耀,于是一场关于受封骑士的改革不得不开始执行。 首先帝国法律规定,贵族的受封骑士必须是有着骑士八美德的人类,其次被授予这个称号的骑士不能是低于15级的武者,最后就是自己要承担这位骑士一生的所有给养,以及其犯下的罪责。 这三条铁律一出之后,帝国的风气也为之一改,毕竟谁也不敢触怒行政部的那群刻薄老头,至少明面上是这样,不过一些身处偏远地区的贵族,会不会依靠着丰厚的家产做些掩耳盗铃的勾当,那就不得而知了。 至于路易.亚特兰斯,肯定是不会这么做的,当今国王在他不到十岁时候就登基加冠了,他也是这个时候自动承担了亲王的爵位,也许是因为年纪小的缘故,那位国王作为长兄很是关爱弟弟,他从宫廷中的王族骑士队里,挑选出两位20级的超凡武者充当弟弟的护卫,这两位被经过严格选拔的勇者,必定不是什么通缉犯异教徒之类的人了,况且亲王从小时候就受到过严格的教育,心地善良。 说到宫廷中的王族骑士队,其实是专属于保护国王的亲卫队,他们一般只有两百个人员的配置,其中的武者最低也有15级的实力,最高则是两名传奇级别的圣骑士分别统领一个百人队伍,国王选给亲王的两位20级的超凡骑士,其实已经是仅次于传奇的最高实力武者了。 而且他们之所以被选进亚特兰斯传承的王族骑士里,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他们有着一种特殊的体质和本领。 法兰大陆两万多年的历史,发展成为了以武风盛行为基础的文明集群。 每一个种族都有着自己特殊的天赋,比如野蛮人天生就身材高大强壮,一些极少的族人部落还会施展巫术,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精灵的生命悠久,他们大部分族人都天生亲近大自然。 人类则发展出了可以利用元素能量的各种方式,用来武装自己孱弱的身体,这些方式经过时间的沉淀之后,被出类拔萃者概以系统的定性,大致简单分为以修炼斗气为主的武者体系,和以冥想元素汲取能量为主的法师体系,以及善于创造和组合物质的其他体系。 一名武者大约从五岁时就可以觉醒体内的斗气,从而确定他(她)适合的道路,只需要合理地引导斗气,让斗气在体内流转逐渐变多变凝实,就可以突破至拥有更大破坏力的高级武者,这种方式就是修炼,每一种方式的记载则被人称之为斗气功法。 假如你在五岁时没有觉醒体内斗气,没关系,说不定你就是一名可以觉醒魔力池的魔法师,一般在9岁前后的年纪,是魔力池觉醒的高发期,人们通过元素散发出能量而运动的轨迹,模仿出了契合自己的各种路线,这些路线被翻译成一篇篇法决,成为魔法师最初的冥想功法。 武者和魔法师,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任意选择职业。 一名魔法师在觉醒魔力池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精神力也许会更加亲近某种属性的元素,又或者当时选择的冥想法决,它的特性偏向于其中一种属性,那么这位魔法师就可以选择将这种属性,作为自己毕生冥想主要的对象。 当然,这并不是说从今以后只能施展这类属性的魔法,恰恰相反,几乎所有的魔法都是通过计算和构建法印连接自己的魔力池,从而体现出这个法印的能量最终展现,这是个基本原理,如果你觉得自己有足够的时间,当然可以在学会大火球术之后,还可以学一学水球术,风刺术,雷暴术…… 魔法师的魔力来源于所有的元素,它是一种纯净的能量,并没有什么属性之分,人们说的某系法师,只是因为这位法师的特点而已,魔法师们通过冥想让自己的魔力壮大从而突破,这其中更加亲近的某种属性元素,自然就是法师的首选。 若是一些对自己有信心,不在乎25年一次元素潮汐的法师,也可以两系或者三系共同研究,成为一名多系魔法师,不过这类人大多都级别低下,而且很容易死亡,这是因为魔力池的突破,其实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人的生命有限,施展魔法的法印和咒语却是无数。 武者虽然受元素潮汐的影响很小,但如果那些觉醒几种属性斗气的人又很贪心,那么他(她)也很有可能一辈子都处于低级武者的范畴,白白浪费时间直至死亡,主要原因还是突破要比想象中的艰难。 不过法兰大陆也有一些奇葩的人,他们对自然的各种物质有浓厚的兴趣,并不遗余力地钻研分析这些物质加以作用,参考出大陆各个种族间的天赋,最后发展出了一门门新的体系和学科,例如炼金术士,亡灵法师,召唤师,巫灵人等等等等,并且成为以这些标签为职业的人,他们当中有武者也有魔法师,有其他种族的人也有普通人。 这些职业虽然属于非主流,但纷乱的繁华体系和种族,组成了这个共同生活的位面。 其中就有一种特殊的运用能量的体系,在七大王国间流传。 一开始是有一名觉醒体内斗气的武者,在一次修炼中,发现了自己有一种特殊的能力。那就是他在修炼斗气的情况下,竟然还可以感应到自然界中的元素散发的魔力,并且可以很细微地操控运用它们,比如搓一个针眼大小的火星,加快一粒种子的发芽期,凭空搅出一股微弱的气流,等等。 要知道,他的体内并没有觉醒魔力池,他也不会什么魔法咒语,他是一个修炼斗气的武者。 虽然他的功法也可以通过招式,凝聚成水汽和冰块击向敌人,但这跟他运用魔力的方式,概念是绝对不一样的。 而这种奇怪的现象,不止出现过在这名武者身上,它还在大陆上发生了很多次。但是由于这种武者能够感应身体上的魔力非常少,人们在经过了十几年的兴趣之后就不再关注了,毕竟这时候魔法师的发展朝气蓬勃,只能运用一丝魔力的武者,虽然像个珍稀的亚种雷霆犀,但好像也并没发现有什么卵用。 直到一名身上有着诡异现象的武者被曝光,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他的诡异现象就是,他在觉醒了体内经脉斗气的情况下,同时觉醒了魔力池,而且他还活着。 这个消息一被扩散,法兰大陆上的各个魔法师顿时跟疯了一样,纷纷要亲自找到这名魔武同修的异类,这倒是将他吓得不轻。 所有人都知道,斗气和魔力是元素迸发的不同产物,是能量体现的不同方式。在自然界中,由于位面的广大和元素的各种活动,使得两种能量可以相互存在并且安然,但这也是自然产生魔力和斗气比较稀少的缘故,一般斗气只存在武者体内,否则只要当量的两种能量集合在一起,便立马会发生爆炸,或者坍缩融化以及其他各种不好的现象。 可这名武者的体内存在着两种能量,还有滋有味地活着,这已经颠覆了一些论定的真理,于是人们在出于人类的好奇心下,潜心研究了起来。 这一研究就发觉出了问题,随着这名武者的级别越来越高,人们发现他能击发出的力量却越来越少,无论他是施展斗气招式还是构建魔法阵印,同样如此。 经过长时间的对比后大家才知道,原来,他体内的两种能量并没有违反规律,而是时时刻刻都在相互湮灭着,这样的现象已经影响到了他的身体,即使他达到了16级大剑士的级别,可他击发出的招式连8级的武者都打不赢。 消息很快就传开,人们纷纷嘲笑这位“幸运儿”,嘲笑那群研究者。 可往往开启新世界的大门,都隐藏在各种“真理”的背后面。在这位武者一到30岁就死了之后,另一名同样有着这种现象的年轻人出现了,他对生命的渴望远远超过了对真理的崇敬,于是他的整个人生,都在研究这种斗气和魔力共存的现象。 当第一个魔纹组合被他发现后,他立即进行了试验,可惜被刻画在武器上的魔纹,天然就是一个阻导器,涌入的能量直接挥发在空中,接着他将其画在衣服上,也是一样的情况,最后他直接画在自己手腕上的皮肤上,这次的魔纹更是直接消散,一丝能量也无法涌入,甚至到后来,他尝试过配合各种咒语,尽管这些激发法印的钥匙繁多,可他依然无所建功。 于是他精心观察能量运转方式,设计出了各种不一样的魔纹组合,一一将它们镌刻在羊皮纸之上研究,但无论他怎么实验,这些理论上可以激发的魔纹,还是带给他很大的现实打击。 时间一点点流逝,他在听说了那名前辈最后的死状时,不得不悲伤地作了一个决定,自杀。他的想法是,反正最后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既然不能屈服命运,那就只好勇敢去面对。 他带着一丝恨意望向自己的手腕,拿出一把锋利的匕首就要割下去,可不知怎的,那天的阳光非常灿烂,明亮的光线将他的皮肤照得通透,他突然就看见了自己的肌肤纹理,一条条沟壑纵横的皮肤间隙呈现在眼前,它们随机地组合成一道道纹理。 看着这一幕,他的脑袋好像突然之间就被祝福了一下,在临死之前开了窍。 原来是这样! 原来是皮层下的经络纹理,与魔纹的组合方式不在同一个法印中,根本就连接不起来!这名原本眼泪汪汪显得很可怜的人,想到这一点之后立马意气风发,扔掉了手中的匕首,重新研究起皮肤的纹理和魔纹组合。 几天后当他将一组新的魔纹画在手腕上时,他运用起自己的斗气激发魔纹,突然就感到了一股微弱的魔力流向其中,然后又从魔纹流出一股更强的斗气反哺于自身,接着魔纹“砰”地燃烧起来,仿佛像点燃的火柴一样消失不见。 但就在这一刻,他的眼里露出了疯狂的光芒。紧接着他就将这个消息公布了出来,人们才得以认识到这种镌刻魔纹运用魔力的方式。 在之后长达三千年的时间里,人们有发现了可以运用各种魔植的汁液,和特异的矿石粉末组合,来代替常规的墨水,使得用这种墨水镌刻在皮肤上的魔纹,可以发挥出最大的功能。 由于每个人的能量属性、战斗方式、功法习惯、纹理和经络,都不尽相同,因此衍生出了那些专门研究并且设计构建魔纹的人,他们在此后的时间里被称之为魔纹构装师。 由魔纹构装师设计出的魔纹,往往能够给被镌刻者带来极大的各种增幅,一名10级的剑士镌刻了一种名“狂暴之力”的魔纹,他激发之后竟然能够提升百分十五的力量和速度,和一名14级的刀客周旋而不分上下,一时之间魔纹构装震惊大陆。 后来,人们甚至通过这种魔纹构装,将一名可以微弱感应斗气存在的大魔法师,变成了魔法和斗气同时修炼的强者,这种场景从此就颠覆了以往的观念!想象一下若是一位大剑士,在千辛万苦躲掉对面法师的几十个火球术之后近了法师的身,却看见法师掏出一把大刀的场景…… 但后来人们又发现,这种魔纹只能在特异人群中使用,那就是可以微弱感应斗气的魔法师,或者微弱感应魔力的斗气武者,以及非常稀少的同时觉醒魔力池和斗气的人,并且这种魔纹也极其容易消耗人的体质,给镌刻者带来不同程度的压力,一些学者研究出一种名为承载力的东西,那些天生可以微弱感应魔力的武者,便是具备魔纹构装承载力的人,不过在学者们给出计算方法之后,人们才发觉能够使用这种魔纹构装的条件实在苛刻,于是这股热度才渐渐隐没下去。 不过即使是这样,一些天才绝艳之辈还是发明出了镌刻在铠甲上的魔纹组合方法,只不过代价巨大,而且还没有贴身的魔纹构装那么大的增幅和契合度,但这种铠甲只要有相应的体能,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样的条件相比于过分的要求体质和承载力以及对口设计,已经非常宽松了。 到最后,人们又通过计算这种铠甲的魔纹组合,巧合地得出了增幅和承载力的比值,对这些数据加以分析和试验之后,人们从而将魔纹构装分成与魔兽阶级相似的级别,从一级魔纹构装到增幅最大的六级魔纹构装。 不过在如今的大陆上,常见的也只是一级和二级魔纹构装,因为跟承载构装的人的条件一样,能够设计并镌刻出这种魔纹构装的人,可以说极其地稀少,甚至他们还是属于保护物种的那一类人,只有运用精神力强大到一定程度,并且一心多用的魔法师才有可能成为一名构装师。 魔纹构装师的进阶更加困难,这除了你本身必须要有的天赋之外,还需要有一颗不厌其烦的心,设计并镌刻出一级魔纹构装,可能相对简单,但增幅更大的二级魔纹构装则需要不懈地努力,要想设计镌刻三级魔纹构装,你的魔力等级最少也要是个大魔法师才行,否则微弱的精神力根本不足以支撑脑中的计算和手上的动作,况且设计一种魔纹组合,你得具备广阔的想象力和创新能力。 总之,魔纹构装师非常珍贵也异常抢手,也正是因为这样,常见的一二级魔纹铠甲,已经成为了各个势力的宝贝! 因此,一些有能力的家族往往会花大力气培养合格的武者,直到他们成为魔纹铠甲骑士,当然,若是你有足够的能力,更多的还是会选择培养天生有魔纹构装承载力的武者,镌刻合适的魔纹成为构装骑士,用作家族的秘密力量! 亚特兰斯帝国的王族骑士队,就是这样一群构装骑士。 而在构装骑士突破至传奇后,会被冠以圣骑士的称号,彰显其强大的力量和身份,因为一名传奇骑士本就是珍稀的武者,是普通人口中的传说的存在,传奇的承载力足以镌刻相匹配的四级魔纹构装,这样一来,增幅加上本身的力量,理所当然会更加强大! 琼特.罗斯就是一名镌刻了三级魔纹构装的圣骑士,他腰间的魔纹构装,可以让他的力量增幅至百分之一百二十五! 第十五章 秘辛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魔纹构装? 原来还有这种东西,怪不得对方直奔圣骑士的腰子。 他在听到后面的时候,忽然就想起了一个片段,记忆中红衣妈妈喂他奶的地方,隐约也刻着一个相类似的魔纹,看模样好像是一朵鲜红色的不知名花苞,他记得这朵花苞当然是因为它漂亮的颜色,总是吸引着他的小手去触摸。后来,他在叛变女骑士加百列的大腿处,也看到过一条花藤的纹身,当时他并没有多想,以为这就是女人爱美的原因。 不过照现在这么说,这些必定都是魔纹构装了。 他对于复制出来的所有人,只给出了百分之九十九的信任,但就目前而言,所有的关于法兰大陆的见闻,都是从他们身上得到,因此他不得不将这些话集合印证,以此来形成世界观。 在听到圣骑士说有人会从尸体上,切掉镌刻魔纹构装的那块皮,用来改装在另一个人身上后,他便在心里对自己说:瞧,果然这还是个恶心的世界! 既然这位金发帅大叔有这么强的实力,那么为何一剂毒药就给他弄死了?而且还是两人一起被弄死。 这么容易就杀死两个魔纹构装圣骑士,这个大陆有这么夸张的毒药吗?即使有,两位足以横着走的骑士就如此听话乖乖地喝下它? 要知道他现在是处于一个奇幻世界,是一个个体力量为尊的时代,是一个异能文明发展极为发达的国度,他一开始来的时候就看到了例子,那些狂暴的能量气体吹着他的衣服,六位传奇相互厮杀,你想要简单地搞死两位传奇,除非你有着异常精密地计划,并且真的有那种毒药。 为了避免这种下场,他不得不耐心地听着。 “那是一种与现实世界一模一样的场景,我分辨不出任何区别,当异常样的感觉传来时,整个画面突然变得好像一幅油画,一幅浸泡在水里的油画,我这才发现不对劲,但那时体内的经脉已经崩解,全身都在融化。” 金发男人说出了他最后的记忆,可这一段话却让他一愣,被水打散的画? 这不是他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印象吗? 这是中毒后的画面? 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方式,是被叛变女骑士对着时空法典念出生疏的咒语,从而导致法兰大陆的虚影发生了时空回溯,正好将同一时刻昏倒在地的他扯到了这里。 他的哑巴身体或许已经被空间乱流撕碎了,灵魂才飘进一岁小孩的…… 根据这位圣骑士的说法,看来,那时候的肯迪恩就已经死了,他的灵魂占据了这具尸体。 他们所中的是同一种毒剂,他想,这种下场已经在这具身体上发生过一次了。 “然后你的左手抓住了什么东西?”他适时地提醒了陈述的方向。 “很滑,黏糊糊的,像是刚从水里捞出来的牛头鱼。可是我没有一丝气力,眼睛也睁不开了,只得将气血中的最后斗气用在了手指上,抓到了那东西的肉里,接着我就死了。” 没看到? 他想起了原来的圣骑士尸体模样,那双眼珠子确实恶心到他了。 “你的铦金铠甲在魔纹位置断裂了一块。” 他一直问到了这个问题。 “您的眼神非常好,主人!这很可能是被锯断的,我猜对方需要安静的环境,而且很赶时间,因为我的铠甲虽然不是魔纹铠甲,但上面刻有跟魔纹相互契定的法阵,其他人想要脱下来极不容易。” 锯断的? 原来如此! 他忽略了圣骑士关于眼神的马屁,接着说出一句比较关心的话:“我不想有人因为残缺的铠甲,发现了你原本的身份。” 确实是这样,没有人会轻易忘记锯掉铦金铠甲的场景,缺了一角的铠甲很容易被认出,聪明的人不会挑战敌人的记忆,而且他对于能够毒死传奇这种事,还是抱有很大的成见。 那些潜伏在暗处的人,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就做出了这么多的事,每一件还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他除了感到生命的渺小之外,不知不觉中对于那个教会组织,确实产生了一丝忌惮。 因此,目前最好还是隐蔽下来苟一苟,初来乍到,强龙不压地头蛇的道理他不会不懂,反正自己有这么强的时空法典,忌惮也只是一时而已。 若是有足够的时间,等到他身边围绕着一千名传奇的时候,那就不是他忌惮这头蛇了,而是这个世界都会惧怕他了。 这样的幻想让他信心突增,尤其是在想到了某个戒指内,还放着一百来套的铦金盔甲。 “除了可以修补之外,换一套铠甲是最佳选择,我只需要找一名构装师,将其中的魔纹复制在新的甲衣上,就能重新搭配魔纹发挥出更强的防御作用。” 在确定了他的铦金铠甲不是魔纹铠甲之后,魔纹构装的用法让他起了很大的兴趣,要不是现在时间有限,他倒非常愿意聊一聊。 不过现在的他还有很多事要做,比如让十位圣骑士脱掉旧的甲衣,换上一名女骑士丢出来的一堆装备,这些装备包括面罩,匕首,骑士长剑,和全新的铦金盔甲,新盔甲比旧铠甲多出了一个能够罩住头部的盔,这让他非常满意。 他在每套盔甲靠近披风的后肩头处,刻了一个“三”字,接着他说出了最后一句话:“你还有一名同伴。” “我相信艾比盖尔也遇到了同样的状况,他的反应一向很快,在我们房间相隔这么近的前提下,只有这一个解释,我想,我们都太信任自己的扈从了!” 金短发帅大叔露出一个黯然的神情,低下了头。 他对于圣骑士的最后一句感叹颇为赞同,也对于另外一名圣骑士的名字有点哑然,如果他没有理解错的话,很明显艾比盖尔是一个女孩的名字,不过他在想起对方留了一头金色的长发后,倒也并没有再吐槽什么。 更骚包的造型他都见过,没必要去嫌弃自己衷心的手下。 十名崭新的构装圣骑士,走到了远处的墙壁旁。 随着一阵空间波动,第二批圣骑士很快出现在他面前,放眼看去,十副不同面容的脑袋,都有着齐肩的头发,和差不多高大的身材。 他们身上的铠甲让他有点遗憾,要是可以先脱下来的话,就能得到一百套这种铦金铠甲了,即使要考虑到那显眼的皇室标志暂时不能穿,也还是可以想办法将它们改造一下,作为物品卖出去。不过,在了解到只能将尸体的血肉完全地扣出来,才是不损害铠甲唯一的方法后,他马上就将遗憾抛到了脑后。 毕竟,亵渎尸体这种事,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随着名为艾比盖尔的圣骑士的讲述,他听到了两个熟悉的名字。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有两位大骑士给扈从送来一瓶好酒,要请两位圣骑士喝,说是有几个不成器的家族后辈,想请圣骑士大人指点斗气修炼。其中几位居心不良的扈从,带头收了大骑士递过来的金币,将所有人都拉下了水。 对于同僚的这种要求,艾比盖尔没有想那么多,反正手下的扈从已经赚了对方的外快,他总要体谅一下这些预备骑士的面子,他遣扈从给住在不远的琼特送去一瓶后,就喝下了大骑士送来的酒,除了尝出酒是好酒之外,根本没有其他什么味道。 接着就出现了同样的那个画面,圣骑士艾比盖尔在挣扎中想起了送给琼特的酒,后悔地死去。 就是这么简单? 他不敢置信的同时,又有些无语。 而他提到的两个名字的主人,如今就躺在某个戒指内。 他没有再多问,依旧下令让十名长发圣骑士脱下旧铠甲,换上了新的装备,随手在他们后肩头打出一个“四”字之后,转头看向了两具大骑士的尸体,看来,加百列杀的这两位家族骑士,可能还藏着更多管家老头不知道的秘密,他想。 他面无表情地依次将两具烂了头盖骨的中年男子,丢进了空中的法典虚影,法典虚影立刻还给他二十名不同的棕发男人,他看着变成灰色的法典飞进脑海,再次重复了那些问题。 可得到的信息却让他有些失望,两位家族大骑士确实在三年的时间里,向卡尼勒帝国的一名商人,提供了不少亲王的日常工作和琐事,但这两人也是因为那名商人的措辞才答应下来的,商人说的话,大概内容就是想从亲王的日常生活中,推敲出地方的政策变动,以及边地可能的发展方向,这样就能够提前得到消息,做几笔信息差的生意。 说实话两名大骑士倒很理解商人的这种做法,40多岁的他们也有不少的人生经历,听到的看到的无非就是围绕着生活两个字,商人赚不赚得到钱他们不知道,但年轻时候的苦难,导致了他们对金钱有着不一样的执着,在商人承诺每年奉献出一大笔金币之后,两名大骑士答应了这个微不足道的要求,就这样合作了三年时间。 就在前不久,那名商人带着一个孩子找到了他们,在他拿出了巨量的金币后,竟然流着泪对着他们就是一通地哀求。说什么这个孩子是他的后辈,是一名觉醒斗气的天才武者,年轻气盛的孩子在某个地方得罪了一个大人物,那位大人物非要致他于死地,根本没有调解的意向,商人没有办法才想到了他们。 两位大骑士愣了一下之后,倒是没有立即答应商人的要求,而是耐心地问出了那个大人物的名字,以及到底需要他们做什么。大人物的名字虽然将两人吓了一跳,但商人的要求却让他们松了一口气,原来商人只是想请两人作为一个中间人,给亲王堡的两位圣骑士大人,送上两瓶上好的美酒,并请圣骑士大人给扮成两人后辈的孩子,指点一下初级修炼功法。 两人心想这种要求倒也不难,而且商人这么做的目的也得到了他们的认可,只是请圣骑士大人指点一下功法,扮一扮他们的后辈,这虽然要承担一点人情,但其实也等于一点力也没出,这么一点人情,在巨量的金币前面,根本不算什么。 于是这才有了两人贿赂扈从,给艾比盖尔送酒的一幕。 其实两位圣骑士的扈从队中,早已经被教会的人给渗透,当天做发生这件事的同时,就有几人消失了。 接着,他只是问出了商人的名字,就再没有什么其他有用的消息了,而且他估计那名商人的名字很有可能是假的。这种场景,很像他看到的卧底、间谍、线人之类的电影,光是这些而言,教会的的情报能力确实强大。 但这些所有的事件也说明了一些问题,那就是知道时空法典存在的人,其实并不多。 十分钟后,二十位穿着单薄绸衣的中年男,套上了编有“五”和“六”的新铦金盔甲,整齐的装备让地下室40多名骑士显得非常拉风,他将两位大骑士的铦金盔甲复制了一遍,得到了两百套有蓝色记号的铦金盔甲,接着他从一名女骑士的手里,拿到了五枚新购的储物戒指,片刻后,地上多出了一堆1000立方的储物戒,他又将其中的四十枚刻了记号,丢给了四十名多出来的手下。 他顾不得感叹自己是一个大壕鳖,就被石梯前的一名女骑士抱在怀里,顺着长长地梯子往上走去,入口的女骑士接过剩余的十枚戒指后,领着所有人走出这个拥挤的房间,来到了略微老化的一楼大厅。 墙上的蜡烛已经被换了几遍,积存的烛泪盖住了黄铜底座,窗户被一名骑士打开后,吹来了一阵凉风,火光闪烁间,气味顿时飘散。 他并没有在这里停留的意思,女骑士直接抱着他放到了马车的软垫上,两匹普通的一级鳞马哼哧了一下鼻子,乌黑蹄子无意识地刨向地面,随着柔软的吆喝声响起,马车装着他和四名女骑士飞快地奔驰,庄园离他越来越远。 半个小时后,他们便到了那座宏伟的西王内堡大门。 卫兵看着那辆普通的马车,露出了一脸钦佩的表情。 早上七点确实是换班的时间,一些敬业的人会提前到达岗位,只不过他们大多都是提前十几分钟,哪怕其中有作作样子的老油条,也算是对得起亲王给出的薪水了。 而眼前这群听说是圣骑士大人亲自训练的近卫兵,足足会提前了一个小时到场,并且每天都是这个时间,卫兵也不是不了解这些近卫兵的薪水和福利,总之也并没有高出自己多少,这对于每天起床困难的他来说,能不钦佩? 长长的走廊还亮着魔晶灯,卧室前小花园的广场上,喷出十几簇泉水,水光辐射在上了一个夜班的侍卫脸上,让人昏昏欲睡。 走廊处的红甲卫兵显然对这群戴着面罩的女骑士非常熟悉,他尽量让自己的呼吸变得平稳,又不着痕迹地瞥了一眼闪亮的腕甲,脸上露出自信的表情。看来,他今天还有跟她们搭上话的想法,这也许是单身多年的生活,给了他足够的勇气,他朝着最后一名女骑士轻声地说了一句:“嗨!这么早!女士!” 可惜那名高挑的女骑士没有回他的话,骑士们转眼间就走到了拱门前,红色的披风挡住妖娆后背,他根本分不清谁是谁,另一名红甲卫兵做了个鬼脸,又朝着他作了一个呲牙的表情,耸耸肩便拉开了大门。 卫兵的爱情还没没有开始,已经结束。 女骑士将槐花捧在手里的时候,就顺便完成了替换两位小孩的动作,两位侍女的目光只是被披风挡了短短的一瞬,天色却已明亮。 为了能够睡个懒觉,他在管家老头推开卧室来到床边的时候,就已经准备好了计划。 当西尔格老头的两只手将他抱在怀里的那一刻,他瞅准时机对着老头的胸口就是一泡尿下去,管家的那张菊花笑脸顿时就瘪了下去,他看着闭着眼睛呼呼睡的孩子,气得身体一颤,嘴里马上就嘟囔着:“你个坏东西!……嘿!嘿!……我的天啊,肯迪恩真是一个十足的坏胚子!”之类的话,接着骂骂咧咧就将他交给了侍女后,转身换衣服去了。 说实话,反正在这个世界没有知道他的人存在,这种尿人的做法他一点也不会感到脸红,一名侍女将他的裤子换了条新的,他便被再次扔到了床上,通宵搞事情的后遗症确实厉害,不一会他就熟睡了下去。 再次醒来大约是在两个小时之后,他看到了站在窗户边的加百列骑士,以及那名大姨妈,这位大姨妈很凑巧地转头看着刚睁眼的他,停止了正在小声地交谈。 他不爽地哼唧了一声,侍女让开了床的位置,那位换了装的大姨妈立即又出现在视野里,张开了怀抱。 第十六章 来客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第十六章 来客 初夏的风吹在这个女人的脸上,一簇头发被分散成无数根黑丝,一下一下地触碰在她的腮旁,就在他心思转念之间,一股红色的云霞爬上了女人的脖颈,犹如窗外的暖阳。 拱门外的卫兵轻轻地拉开了卧室的门,一阵甲胄的碰撞声与交谈声传来,宁静的房间顿时变成了热闹的动物园。 他没有打算让窗边的女骑士吓唬这些侍卫,一座庞大的亲王城堡必须有符合身份的配置,而上了一整天班的侍卫,在换班时聊一聊下班后的酒馆生活,这非常合理,况且随着缠绕丝绸的大门被打开,冒出了他那个披着黑甲的疤脸舅舅。 “你换了衣服。” 疤脸男人的步子非常大,也许是不满他不规律的休息时间,那扇嵌满透明宝石的窗帘被一只粗糙的大手,狠狠地拉开,难听的嗓音也响彻在他耳边。 你换了衣服。 他今天的确换了衣服,抱着他的这位大姨妈也换了衣服,可是他并没有瞧见这位舅舅的眼神往这边来,也并没有听到抱着他的女人回答。 正在他觉得是不是要哼唧一声表示一下时,他却看到了一名侍女的身形,从头到腿开始飞快地消失在矮塌边。 ? 他不经意看见的这一幕让他一愣,一个大大的问号出现在他的脑海。 怎么回事? 我的侍女消失了? 她整个人就这样隐形了!为什么? 还没反应过来的他脑袋出现了短暂的空白,但马上他就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刺客,这是一名潜伏在他身边的刺客! 他的手立即紧紧地抓住了大姨妈的衣领,“啊呜”了一声。 但没有等他下令,窗户旁的加百列骑士瞬间就动了,只见她的脚跟重重地踩在地板上,一道白色的气流缠绕在两只腕甲,呼呼风声只开了个头,银白色的弓便已出现在她的手中。 而与此同时,卧室的拱门外突兀出现了一个眼窝深陷的黑袍老头,一支黑色的树根被握在一架干枯的手指间,他的嘴唇急速地上下开合着。 疤脸黑甲男子则撩开披风,抽出一把骑士长剑,甩出一串褐色丝团,直接劈向了房间的某一处。 三人的动作几乎发生在同一刻,透明的光箭和褐色的丝团击中那处空间时,宽大卧室的四周墙壁“刺啦”一声,立刻就出现了一张蓝白色的电网,这时,他的哼唧声才落下尾音。 接着他就听见“当!”地一道巨响,一位穿着侍女服装的女人,马上被两道攻击打出了原形,她的动作还保持着双手抵挡的防御样子,可整个人却犹如被踢出去的皮球,弹射在了电网上。 黑袍老头的咒语声变大,十几条电流猛地从电网上聚集,钻到她的后背上,脑袋上,胸口上…… “额啊~” 惨呼声只持续了一下,她的身体就直直地发颤,落在地下马上就动也不动了。 在这电光火石的一刹那过后,刺客就已经落在绝境。 他还没看清那名女刺客的模样,就被一只温润的手掌遮住了眼睛,这让他非常不爽,于是他立刻将抓住衣领的双手松开,用力地掰着修长的手指,从一丝缝隙中看到了地板上的情况。 黄白色的侍女装变得松垮,脸色萎靡的女刺客头发被烧了一大半,在她的裸露的小手臂间,黑糊的皮肉冒着阵阵热气。 没有人同情女刺客痛苦的脸色,她的嘴角才喷出一口鲜血,一道愤怒的嘶吼声就从走廊外传了过来:“说出你的身份,留你一个全尸!” 他被这道熟悉的吼叫打断了傻眼的神情,回头就看到了老管家急匆匆地走进卧室。 瞪着眼珠子的老管家很快就地走到了大姨妈身边,他的身后跟着一长串的侍卫,将可怜的刺客围成一个大圈。 可接下的一句话则让他在心里翻了个白眼,“哇哦,看看这是谁!帝国的小公爵尿了裤子,马上就来了一个坏蛋!我可以原谅你,我的小肯迪恩!” 老头在转眼看着他的时候,脸色就变成了故作正经地促狭状,这种欠揍的表情,就好像马上便会听见他的哭声。 然而这预料的一幕并没有到来,老头的脸已经开始抽搐,才看见孩子很无奈地腆着脸,皱着眉盯着自己的光滑的额头,并且拒绝了自己伸过去的双手。 利用这种方式哄小孩显得非常不耻,管家立刻就涨红了脸,将头对准女刺客,嘴里不停地嘟囔着什么。 他则被大姨妈抱出这间卧室,走到了另一个华丽的房间,一待就是半个小时。 没办法,小公爵只能表现出正常的一面,不停地配合着这个女人,张嘴含糊不清地学着说出一个个词语,一直到太阳高高地挂在空中。 “他们的确在找一件东西!” 浑厚的声音从疤脸男人嘴里脱口而出,盖住了这条餐桌边所有的动静。 “什么东西?一个孩子!”老管家愤怒地挥手,将一盘奶油不小心推到了地上,“天啊!这群该死的蛆虫!他们已经杀死了一对父母!” “您不必如此,西尔格叔叔,亲王的善良有目共睹,而传承是古老的义务!”疤脸男人说道,“孩子需要我们!” “正因为孩子需要我们,我才不希望将来有一天他开口问我‘西尔格老头!我的父亲母亲呢,他们在哪里?啊,被人刺死了!后来呢,凶手是谁?你们做了什么?’,我的天啊,我无法跟他交代!” 管家的情绪越来越高涨,正是他的这一番话,使得餐厅陷入了片刻的寂静。 他很无语地盯着停在空中的勺子,上面的奶油几乎快要掉下去,如果掉进他的胸口,那绝对是一种不舒服的感觉,他推了推大姨妈的手,果然这根勺子立刻就被放回了白色的餐盘。 “我们能够做的,就是保护他成长起来!成为像亲王一样的人!” 浓重的女低音从他头顶的喉咙发了出来,“他将是帝国的公爵。” 还不等别人插话,女人就摸了一下他的头继续说道,“这片土地将会有许多效忠他的士兵,随着他的意愿而震臂高呼!人民的呐喊声会追随着他,帮助他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领主,他将开拓土地,他的敌人终将胆寒!就在此刻,恐怕四十多个军团的百万大军,已经到达了北地雪狼堡,并且我相信,作为一个外孙的外祖父,作为冰原狼家族的公爵,他有着常人一样的感情!他必定会给孩子一个交代!” 磁性的话音回荡在餐厅,“这就是我来到这里的理由,不是吗,西尔格叔叔!” “什么?你你……你是说,公爵不但不会阻止,还会……还会打开防线,放这群没脑子的混蛋出北境!” 管家西尔格这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言论,不禁有些目瞪口呆。 他以为凭着自己对公爵的了解,不需要在两位后辈面前地仔细说明情况,就能知道这是保护孩子的援兵,而且在看到两位指挥官和四万多精锐时,确实让他放了一个很大的心。 他很确信北地公爵的做法,必定会拖延那群冲动的乱军,等到帝国派来的人手共同调解,他虽然气愤悲伤,但同时他也是一个明白政治的管家,这种大事肯定需要国家之间的交际来解决。 即使他有不满,也不可以明面上有私自出手的表现,事后若是卡尼勒帝国的做法没能令人满意,没有捉拿那群可恶的混蛋,他便最多可以发布高昂的赏金任务,或者秘密地派遣刺客解决掉那个组织。 他的所有话语都是在为此作铺垫,这些做法,也都是为了孩子的未来着想,因为谁都不会放心整天盯着一个孩子的刺客组织。 管家担心有人因此而忘记,所以给出愤怒的提醒。 但他发现,他好像低估了北方的那个老头子的血性。 “他疯了吗!我的天啊!现在是和平时期,私自做出这样的决定等于毁掉盟约!这会遭到六大王国的共同讨伐!他会被罢黜爵位从贵族里给踢出来!” 这种前后有点矛盾的话语,让人觉得他有点神经不正常,但老头瞪着这位女人的眼睛,似乎还要确定她所说的话到底是不是真的。 “想想孩子!嘟嘟.柯以顿!你应该……” “就是为了孩子,西尔格叔叔!” 疤脸男人打断了管家的质问,给出了确定的答复。 “为了孩子!那就应该阻止那群茅坑里的苍蝇!我的小肯迪恩需要一个完整的领土!” 管家需要解释。 “他将不会继承这片土地,西尔格叔叔!您应该知道的。西境之主必定是亲王,他只是公爵!” 疤脸男的话让西尔格安静了下来。 “呼噜呼噜”的喝汤声显得由为刺耳,所有人的目光都停留在他圆乎乎的侧脸上。 西境的传统,自古以来就是亲王担任西境之主,这是帝国对人民的包容,也是对这片疆域的重视,更是时刻提醒着不畏艰难开疆拓土的精神,没有例外。 亚特兰斯帝国的历史上,确实出现过没有亲王的尴尬局面,不过这并没有难住所有人。 没有亲王,那就从国王的孩子里挑选一个人,来担任这个爵位,哪怕国王只有一个孩子,也依旧可以这么执行,国王父亲死后,亲王担任国王,若是没有孩子,那么亲王的爵位由国王兼任,直到孩子的出现。 这一段拗口的皇族继承法规,被刻在了多罗城堡宫殿的墙壁上。 “他会得到一片土地,但不是这里!” 疤脸男继续说,:“没有人会欺负他,也没有人会指责他,更没有人会怀疑他!但他的年纪还很小,我们不想有人会亏待他,不想有人会吓唬他,也不想有人会忘记他。不是吗?任何一个正义的骑士,都不会容忍邪恶的力量杀死自己的父母,这是可耻的经历,需以血洗刷!违背道义者,诸神皆诛!没有剑,我们就是他的剑!没有刀,那就利用百万军团这把刀!” “剑?刀?天啊!我只想小肯迪恩能够好好长大,安然无恙!” “好好长大?您已经看到了刚刚的那一幕!软弱可欺只会给敌人带去勇气,他的父亲是亚特兰斯,他的母亲是柯以顿!既然传承了他们的血脉,就必须承担这份责任!” 说实话,他虽然对这两人的对话很无奈,但他不得不成承认两人各有各的道理。 一位是希望自己在帝国的羽翼保护下,安安稳稳成长,成家立业过普通贵族的生活,这种生活如果早一点到来,他倒是还蛮向往的,他确实并不是一个倾战的法.西斯分子。 一位是希望自己承担父母的血脉,守住那份荣耀。毕竟自己母亲的家族是北地的冰原狼,这个家族驻守北地边境多年,威名不可动摇,北方三国可的确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每年大大小小的摩擦死掉的北地人,就不下一万个数! “他的生命,理应由他自己决定!” 大姨妈拿起一块餐帕,往他的脸上擦去。 他一脸的苦瓜样,这个大姨妈根本不会照顾小孩,这让他原本被侍女服侍的舒适,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他没办法,长辈盛情难却,只有盼着自己这具身体快点长大。 “但这得等到他成年!” 疤脸男人接了大姨妈的口,此时,他的眼睛已经眯了起来。 “这中间,将是一个漫长的人间。” ———— 西蒙脱掉上衣,露出一身的肌肉。他小心翼翼地拿起一块紫绿色的膏状物,敷在了自己的胸膛上,刺痛感顿时将他的脸色变得苍白,汗珠也挤出了鼻尖。 他忍着疼痛处理好伤口,穿上一身柔软的丝袍,接着再套上一套新的铠甲,整个人这才精神许多。 在长呼出一口气之后,西蒙推开了房间的门,走出了自己的卧室,向着最中间那座大厅行去。 “站住!” 就在大厅的巨门前,他被两名黄甲卫兵挡住了去路。 “我是西蒙.柯以顿,公爵在里面吗?我要求见他。” 西蒙的心里其实有点紧张,但他知道自己的面瘫脸显得特别冷静,这倒是给了他很大的胆气。 “公爵不在里面!请回吧!”,两名卫兵没有理会他,但他的姓确实让卫兵给出了一点尊重。 不在? “两位兄弟,我有很重的事情求见表舅,请告诉我他可能会在哪里出现,我将十分感激!” 西蒙今年23岁,在部队的的磨砺让他经历过很多的挫折,正是这些挫折才让年轻的他成为亲王的家族骑士。 因此,他并不像其他骑士那样迂腐,此时更是露出真诚的笑容,将几枚金币递了过去。 但就在此时,他听到了一道号角声,“呜呜”的绵长音不绝于耳,接着,一连串的铁钟撞击声更加明亮地传遍整个雪狼堡。而房间的外面,传开了通信兵的声音:“南方来敌!南方来敌!准备应战!” 西蒙的心咯噔一下,顾不得递出去的金币,立马转身跑去。 致读者 - 萨尼亚公爵 - 锻刀歌 抱歉,由于本书被其他网站签了,所以不能在此站更新,作者君感谢各位的支持《萨尼亚公爵》致读者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 起源大陆的时间流速很慢,空间也很稳定。罗峰追杀血云神君之时,燃烧神力施展刀法撕裂空间,那还只是空间最浅层。 混沌层,位于空间极深的一层。 想要靠自己遁入混沌层,大多混沌主宰都做不到。 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通过'混沌之墟'逆流而上,便可直达混沌层。 轰隆隆~~~ 无穷无尽混沌之力,一眼看不到尽头。 罗峰从虚空窟窿逆流而上时,初时,周围还很狭窄,可越是逆流飞行,越是宽 敞,直至彻底无边无际!罗峰也明白:这应该就是混沌层了。 如此浓郁的混沌之力,蔓延处处。罗峰环顾左右,只觉得混沌层仿佛是无边海洋,混沌之力则是海水!自己就是初入大海探索的打渔人。 虚衍母树树叶的确神奇。罗峰看了眼怀里携带的那一片树叶,对叶时刻散发着无形能力虚空波动,波动自然覆盖了罗峰。 这范围之内,混沌层丝毫不排斥罗峰。 这树叶随身携带,一纪左右时间便会彻底枯萎,时间够长了。罗峰还是很满足的,他仿佛好奇宝宝般,仔细观察着混沌层。 只见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荡漾,混沌层各处更有一段段混沌法则实质化显现,令混沌层越加绚烂。 这些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都不尽相同。罗峰看着,耀眼璀璨散发金光的混沌法则,犹如冰霜般的青白色混沌法则,甚至如银白色的混沌法则......混沌法则显现稍有变化,外在模样便有区别。 混沌,具有无限可能。 稍有转化可能呈现'混沌之金'、'混沌之火'、'混沌之雷霆'等各种表象。 一旦掌握混沌法则,是可以向任何一条本源大道前进的。 本质唯一,表象各异。罗峰想道,无数修行者,不管是修炼什么体系,悟出什么招数,最终都是通往混沌法则。 罗峰在周围缓慢飞行,观看周边随机显现的混沌法则实质化,细细参悟领会。 不同的显化,带给罗峰不一样的领悟。 就在罗峰细心领悟之时,忽然-- 一道火红流光从混沌气流中突然浮现,瞬间直奔罗峰。 嗯?罗峰一惊,瞬间燃烧神力,伸手一抓,已然抓住了那一道火红流光。 这火红流光在罗峰掌心扭曲挣扎着。 然而罗峰燃烧神力下,完美神体爆发的力道足以超越那些新晋的血脉修行体系的混沌境。当然那些混沌境若是修炼漫长岁月,各方面提升后,威势便不是罗峰所能比了。 此刻,仅仅抓个小家伙,罗峰还是很轻松的。 这是?罗峰观看着掌心,手中抓住的是一只火红虫子,表面甲壳如火红琉璃,看似非常小可挣扎力道却很强,足以媲美血蟒会的来魔副会长。 是混沌层生物?罗峰了解的情报中早就知道这一点,混沌层药盒无穷无尽混沌之力,自然也孕育出一些特殊生物。 这些生物智慧极低,纯粹凭本能行动,都无法进行交流。 师父在情报中记载,混沌层的生物,以混沌之力为食,纯粹依靠本能行动。它 们的身体,便蕴含或多或少的混沌法则。因为智慧太低,它们的的实力普遍在永恒境层次。能达到'混沌境'的无比罕见,都是身体结构非常特殊的,早就被起源大陆一些大势力给活捉了。罗峰看着掌心的这个火红色虫子,听说它一旦没法吞噬混沌之力,便会饿死,乃至身体彻底溃散回归天地。 饿死? 起源大陆即便是再弱小的修行者,都可以吞吸天地能量,都不可可能饿死。 但这些实力在'永恒境到混沌境'的混沌层生物,却必须以混沌之力为食,没吃 的,就会饿死,身体溃散回归天地。 整个混沌层根本找不到'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因为太珍贵,早被活捉 了。罗峰看着周围。 对他而言,混沌层很神奇。 可对于起源大陆最顶尖的一些存在们,扫一遍混沌层怕是轻轻松松的事,所以他们才会放任后辈弟子们来此修行,不担心遇到危险。 能够来混沌层的永恒真神,都是大势力培养的精英,各方面积累都很深厚,悟出几招混沌境招数都是最基本情况,实力普遍要达到雍将军、血云层次。 对他们而言,'混沌境实力'的混沌层生物被抓走后,剩下的即便比他们强些,可光凭本能行动的混沌层生物,也威胁不到他们安危。 啪。这個一直在掌心挣扎的虫子,罗峰略微一用力,便捏碎了它的身体。 身体碎裂成数十份,每一份依旧在挣扎要融合为一体。 生命力真顽强。罗峰观察着,神力渗透着破碎的部分,也能察觉到混沌法则的痕迹。 在混沌层内,混沌法则随时随地都可能实质化显现,每次显现名有不同。或许某一刻,便形成了一个小生物。这些混沌层生物,算是固态的混沌法则显化。罗峰想道。 扈阳城,城主府。 五大家族诸多永恒真神们汇聚,一同恭送王女'虞水天裕'。 殿下,罗河沿着混沌之墟,去了混沌层,还没回来。扈阳城主低声说道。 之前虞水天裕说第二天白天就出发离开,其实就是给罗峰机会!在她出发前,罗峰都可以找王女殿下。 可一旦她回到王都,禀报了父王!罗峰想要再吃回头草,想要再拜师就晚了!毕 竟虞国国主何等身份?给一次机会被拒绝了,岂会再给第二次机会? 虞水天裕轻轻摇头:看来,他是真的无心拜师了。他有如此实力,想必早有厉 害传承,可能就是某方大势力培养的弟子。 扈阳城主点头赞同。 在起源大陆上,拜多个师父是很正常的。弱小时可能拜永恒真神为师,强大后,拜混沌境乃至神王为师!这都是非常正常的。 罗峰不拜虞国国主为师,自然令他们有诸多猜测。 走了,你们不必再送。虞水天裕一挥手,一艘庞大舟船出现在高空,她当即率领着一众手下飞向那舟船。这些手下当中也包括黑屠夫以及弟子们。 黑屠夫这次一共带了九名弟子以及一些家眷仆从,毕竟将来跟随王女殿下,不可能每一餐都自己亲自做。一些普通客人,让弟子们做菜即可。 九名弟子,都是黑屠夫信任喜欢的,其中就包括索眦。 没想到,我要去王都了。索眦直到此刻都心潮起伏难以平静,之前夜里师父突然归来,立即召集了最看重的九大弟子问他们是否愿意一同去王都,还说是跟随王女殿下。 九大弟子都有些发蒙,但毫不犹豫,都选择愿意。 去王都!跟随王女殿下?他们岂会愿意错过? 索眦兄弟。 在远处来送行的,也有索云。 自从黑屠夫成为永恒真神,索云对待索眦便热情许多,此刻更是满含热泪送别兄弟。 索眦飞向飞舟,也看到下方送行的索云,微微点头。 不管彼此有什么隔阂,终究是部落中一起长大的兄弟,今后要彻底分别,怕是今生都很难相见。 索眦,我们要去王都了。 真没想到,我一个扈阳城底层的真神,跟随师父学厨艺后,先成成虚空真神,如今更是去王都。黑屠夫的其他弟子们也都激动无比。 这些弟子们有两位带了家眷,王女殿下已赐予黑屠夫一座洞府,住一些家眷仆从是很轻松的。 呼。 伴随着庞大飞舟穿梭时空,彻底消失在扈阳城上空,送别的群体才开始散去。 送行的索云默默看着这幕。 我想尽办法,甚至不惜性命抓住一切机会,依旧只是扈阳城一方黑暗势力'千山楼'的中层。而索眦只是一直跟着黑屠夫学厨艺一道,他就这么去王都了,还能跟随王女殿下。索云怎么都想不通彼此命运,差距为何会如此大? 真的,就是命吗? 混沌层内。 一天天过去,罗峰一心参悟着种种混沌法则显化,也碰到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的袭击,这些混沌层生物虽仅存本能,可个个攻击性十足。 罗峰也抓了不少混沌层生物,甚至分裂它们的身体仔细查看看,只是放手后,这些生物身体融合后便会吓得逃之夭夭。显然它们的本能,也知道惧怕。 这一天,罗峰一如既往细心观看混沌法则显化,参悟琢磨。 忽然- 一道银光从混沌气流中浮现,一闪犹如银色刀光掠过罗峰。 罗峰一如既往燃烧神力,伸手一抓!他看似简单一伸手,却也蕴含玄妙意境,那 蠢笨的一道银光根本躲避不了,被罗峰直接抓住。 嗯?罗峰只感觉右手掌心一疼,这一道银光已然窜出掌心到了远处停下。 罗峰惊讶看着掌心,自己的掌心竟然出现了一道血淋淋伤口,皮肤层肌肉层都被切开部分,鲜血淋漓。 竟然能伤我?这实力不亚于血云了吧。罗峰有些咋舌。(本章完)